《翅膀,天堂里的叶子》 题记 我说不清楚怎么样才能让人长大,是时光,是事还是遇见人? 命运早已安排,却无法预期。只有当我们走到了最后,回头望去,结局都有暗示。 生离死别自然得没有为什么,我们却总去追问究竟是为什么。 其实,在很多年以后,我才愿意将那些关于她的点滴记忆好好地收集,珍惜。因为,我是 男人,我害怕哭泣。 第一章:命中的蝴蝶 那年,我26岁,自认为是男人,而不是男孩。 也是那年,飞来了我命中的蝴蝶。 李朝时常在酒前拍案“你小子,是不是被撞坏脑子了,什么时候变性的?我们这些朋友出来,经常是你缺席。” 我没有存心要疏远的意思,只是,似乎有更重要的事情做。除了上班,我更多的时间就是与闻颖在一起。 她是个文静的女孩,不喜欢陪着男人在酒桌旁,微笑地观望酒场拼杀,浸泡在烟草弥漫的空气里。想起来,自从遇见她以后,我真的很少出去泡吧了。 朋友们都在评论,这是我交往的女人中最令他们不满意的一个。看惯了我身边那些能陪玩耍,陪喝酒,陪着我与他们在酒馆里疯癫的风情女人,对于这般静若清荷的斯文人或多或少都要有个适应的过程。他们是他们,而我却格外珍惜这份赏荷的心情,比如,这样静静地看着她,一动不动,她的眼睛也不动。 恨不得时间也不动,就这样永远定格好了。 她是我第一次想好好珍惜的女孩。相遇偶然,却似注定。 我并不想做什么纨绔子弟,但,不得不承认,自幼养尊处优的家庭背景以及父母的宠爱,造就了性格上的桀骜不训。 在一次同学会上,喝得醉过八成的我,在凌晨两点的时候,执意自己驾车回家。等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躺在了雪白的有阳光照耀的病床上。有位女孩用轻柔的声音问我:“你口渴吗?” 她就是闻颖,第一眼就很惊讶她的皮肤白,比辛迪没见过阳光的,或打了粉底霜的皮肤还要白皙,几近无血色。也是这种少见的白,使我顿时变成了一条饿狗——我喜欢这眼前的骨头。 看她那淡然的面容,我庆幸自己因大难不死而获后福。按捺住对这位娇羞女子的欣赏,却不明自己怎么会来到这里,又与美丽的公主邂逅。 “明明是回家,怎么到这里来了?”我爬起来,依在枕头边,手摸自己的额头,头痛,一片空白。 有记忆在我的脑海里消失了,只知道自己是要回家,结果却躺在一位陌生女子面前。闻颖告诉我,她是在她的住所附近发现我的。当时夜很深了,正巧路过,见有车撞在道路旁的防护拦上,车里的人已经昏迷。无奈之下,便将人送往医院。 不幸中的幸运,缘分无巧不成双。 心中感激这善良的女子。看着她清澈的眼眸,我立刻将往时追女人的狼性收敛,表现得文质彬彬。我在用我最完美的一面去对她道谢,与她交谈。我在表演,目的是征服,博得芳心。不否认,我是个人见人爱,见色好色的男人。 我们聊得兴致,手机在响。我一看是辛迪的号码,心有点虚。 直到响了第二次时,我才懒洋洋地接通,只听见辛迪在电话那头尖叫:“你在哪里?找你好长时间了,你昨天晚上没回家吗?” “哦,我现在医院,昨晚出车祸了,没什么事情了。”我心不在焉,用余光关注闻颖的反映,像做贼。 “什么?你受伤了?怎么会这样的,真是急死我了。” “没事,别小题大做好吗?我挺好。”不知为什么,我竟没心思与辛笛聊。 “我去看你,真是急死人了,在哪间房啊,不,还有床位。医院呢?……”辛迪在那边激动得有点语无伦次。 她是我公认的女友,可爱的,家里有钱的女朋友。我说不清她好在那里,或不好在哪里,总之,与其他的感觉一样。 按父母的话她是门当户对的漂亮女孩。可她对于我,仅仅是所有走过我的女人中的一个。相信她对我的感情,可我却说不清她在心里的哪个位置。 辛迪吵着要来照顾我,在电话里一连串地问我想吃什么,需要带什么。我却心有不悦,找理由拒绝。她问为什么的时候,我竟脱口而出说:“行了,我已经有人照顾了。”话刚刚落音,才知错。连忙改口:“不,不是,我是说,我可以照顾好自己的。”出了一身虚汗,脸红。坐在床的闻颖笑了,如同初开的丁香。 “别人的好意为什么拒绝呢?难得有女孩子这样为你。”闻颖的表情越淡然,我更是紧张,后悔接电话,后悔没把这事实掩盖好,我不想让她认为我是个情场浪子,刚在她心中树立好印象全被一个电话毁灭了,我突然有莫名的尴尬。 十分钟后,辛迪抱着康乃馨出现了,表情急得要哭。“你怎么样?我看看,伤到哪了?”她把我的身体当书籍翻,样子如同是真要再找出什么僻陋似的。我对于她过分的热情厌烦却不敢打击,把头侧过一旁,辛苦。 “我打搅了,安心养伤。”闻颖起身,姿态雅致。 女孩要走了,我的心里凄惨地失落起来。不敢表现,辛迪在身边,这没道理。 “唉?医院的押金我要还你的!我会亲自登门道谢,我会去找你的。”我明白此时我已经无法去挽留,只能是留下再见的理由。 人已离开病房,无了声迹,我仍顺着她走过的方向张望,是难舍的目送。 “她是谁?”辛迪语中带醋,朝我望的地方瞪眼。 “是我的救命恩人。”同时也是飞进我心扉的精灵。她是白色的,透明的那种,清新淡然,却足已在我心湖泛起涟漪。 “是她送你来医院的?” “是啊,没她,我大约也残了,今后你就伺候个残疾人好了。”我因为精灵的消失把话说得酸溜溜的,有点责怪的意味。 “谁叫你啊,醉成那样,还自己回家。都怪你自己,害我担心……”她的泪水又来了,给我胸口一片拳打,手劲不大,揉揉的,是心疼。 伤势不重,加上治疗及时,很快就出院了。在医院的日子里,辛迪表现出了女人天性的温柔,细心呵护着我。可我却日夜期待另外一位天使的出现,或者等我好的时候,我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她。 我不相信一见钟情,但,她给了我想拥有的感觉。这应该叫缘分。 人,一但相信了一些东西,就会沉没于一些东西。沉迷是可怕的事情,执著的时候就没有判断力。这是我后来回想起那些往事所悟出的道理。 第二章:水妖比青莲 没说辛迪不好,女人都有值得欣赏的一面。辛迪是漂亮的都市女孩,是我所在的公司关系大户的千金,也是父母安排的亲事。 一直都反感指腹为婚的情感关系,更不盛行通过相亲得到的爱情。但,我见到辛迪后,还是乐意交往。她不如有钱人家的大小姐那样的任性娇纵,却天真可爱。比我小几岁,仍旧是个孩子。整天像牛皮糖,粘住就不想放。 辛迪是流行时尚的代表。我没看见他穿过相同的衣服,发型也是三天一变。李朝他们还是挺欢迎这只小麻雀的,带她和朋友泡吧总是大呼小叫地抢风头,与他们打成一片。那种时候,她是野蛮女友,转到我面前就成了小鸟依人。李朝说,再过几年,就是风情万种了。 女人是衣服,我都说不清已经换下了几件了。辛迪在人前人后都夸我帅气,我也自认不错。一米八的个头,风流倜傥。再加上我的家庭,学历,工作,似乎没我追求不到的女子。也是如此,我没想过去珍惜谁,女人都差不多,是简单动情的动物,她们在我手中,像棋子,任意我去摆放。 唯独有一人我无法轻易拿起放下。也许是从未遇见过,所以震惊。她给我的美并非来自人间。纯净而淡雅,是梦,是神话。 我们第三次见面,是我以感谢为由请闻颖去吃饭。 记得第二次是在她教书的校门口。当时她拿到了我还她的钱,转身匆匆离开,只给了我一个倩影,远远的。也是从那一刻起,我发誓要将这女人收纳于我的生命里。心情不是如同对待其他女人那样是征服的畅快,而是一种单纯的喜欢,然后渴望。 一人在餐厅百无聊赖地等了很久,仙子终于出现了——一袭淡紫的连衣裙,轻盈飘渺。我招呼她坐下,她也礼貌地对我点头,然后微笑,宛如春风扶过我的心田,整个原野开满了花。 “就你一个人吗?”她巡视我四周,问到了我心坎上。我知道她的意思,脑中不停找借口搪塞过去,还是怨被她知道辛迪的存在。往下的革命工作不好开展了。 我僵硬地笑,一边翻菜谱,一边寻找接近她的切入点。辛迪已成为我与她情感沟通的障碍。我不能强攻,却不知如何取巧。将她当茶叶慢慢泡,思念会变成煎熬。不否认,她有着能让我念念不忘的力量。 饭局吃得有些沉闷,文静的女孩不爱说话,而我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天下没有纯粹的感激,我只是匹图谋不轨的狼。 “今后,就不要这么破费了,不过是举手之劳,见人有难,出手相助是应该的。” “你可是我的恩人,这怎么是破费呢?”我想说,其实是喜欢你。 闻颖抿嘴一笑:“什么恩人,又不是武侠小说。你没必要这样客气。” “就当请朋友吃饭,可以吗?”这原本就是爱情小说里的剧情模拟了,追女孩子,我很在行。 见她点头,我燃起兴奋,觉得又走近了一点点。 离开餐厅,我拉开车门,送闻颖回去。行驶到岔路口,我突然要求:“时间还早,我们去吹吹风好吗?”她不反对,表情淡淡的。 我把车往山上开,盘旋的公路一直往山顶走。一路幽静漆黑,空气也由市区的燥热变得清凉。山顶有片空地,能从那里看到整座城市,能近距离望见星空,也许还能走进女孩的心里。 到了目的地,我打开车门绅士地请闻颖出来。今夜,她是我的公主。 “漂亮吗?那是我们居住的城市,我们的头顶是星空,可惜,今晚没什么星星。”我张开双臂,用一种抒情的态度。很久不写作了,但大学里参加文学社的感觉还在。 “城市是没有星星的,我们每天晚上总是盯着电脑,或者看电视睡着,醒来的时候,便是阳光。记得家乡的夜晚,星空璀璨,星星将夜色映成海蓝,我们可以观星座,可以宁静地睡觉。”一阵风吹来,弄乱了她的发丝,是梦中的风景。 “真想去你的家乡看星星。可以的话,我摘最亮的那颗送给你。” “阿谀奉承!你很会讨女孩子欢心啊。”这话让我心慌乱了。 我立刻辩解:“不是,是看见你有种感动,不知道是为什么,我……我……”一紧张说话就口吃。我不希望给她知道我是爱情高手,就算是,也不能给她这样的感觉。 “小女生才信你摘星星。”她骂,却笑了。我轻松了许多。 想想,这话也说的挺白痴的。 “星星当然摘不下来,但,自从见到你,你从没离开过我的心里。你相信吗?”话刚出口,我的脸就发烧。 第一次这般真诚对女人表白,一直以来,我都自信得一手把对方揽入怀抱,即使会有反抗,但,两分钟后她就会乖乖地与我接吻。没人能抗拒我的魅力。 此刻,我却颤微微地呵护着这朵荷,生怕以往的粗鲁将她碰伤,吓跑。我的认真,竟让自己不知所措了。 闻颖表情吃惊,然后摇头笑:“对不起,我不喜欢抢别人的东西。送我回去吧。” “唉,不是这样的,我与她……” 我当头一棒,咬牙切齿。我想解释,见她已经在车里候着,神色漠然。我与她之间总是站着辛迪,她在水中央,横在我面前的是深深的池塘。 无耐……那就回来吧。 “下次我还能见到你吗?”我们回来到了她的住所,在车停下的时候,我坦城地问。她没回话,伸手开车门。我阻止,深情地望着她的眼睛。“对不起,我是说真的,没玩弄的意思。”我又补充了一句。 她挣扎逃开,像只受惊的小鹿,一瞬间就消失于我的视线。 什么玩意,自命清高。我心里骂,狠狠地敲方向盘。 好久不被女人拒绝了,我当场有种挫败的恼怒,心里暗自诋毁:想想还是辛迪好,爱就爱,不高兴就不高兴,多直接。而闻颖,雾里看花,耐人寻味,却让人泛累。 总以为,经历了这从此失败后,我会不再对这女子有什么期望,可得不到的,是世界上最美好的,这是人正常的心理。闻颖那淡淡的笑容总萦绕着我的梦。我梦见过她,白得像雪花,落满我整个世界。 后来,我走访过她的博客,见到了她写的一首诗歌: 青莲 远时 我是一泓海蓝 近时 我是一抹芬芳 我是朵优雅的青莲 只盛开在水的中央 如果你正在把我欣赏 不要企图触摸我的花瓣 我希望你能这样的仰望 在这银色的月光 我在那水一方 让清风轻拂我的妖娆 辗转在你的身旁 …… 紫色为青,荷,则是莲。好一朵紫色的云烟啊。我微笑着,把诗歌打印出来,贴在自己的电脑旁边。 莲是清高的,我也是。不知道我花大力气去追求个自命清高的女人有什么意义。 周末,辛迪一眼就见了那首诗歌,接着用嘻哈的声音去念:“远时 我是一泓海蓝 近时 我是一抹芬芳 ……哈哈,这是什么啊?” 我对她白了一眼。 她的大大咧咧令她缺乏内涵,却可爱而极富朝气,就像电视里的果汁广告,笑无章法,能哭能闹。她有‘媚’的潜力,似水妖,与她在一起有开心有烦躁,有时真希望她别吵,我想安静一会儿。我总与这样的女人在一起,不清楚是习惯了还是麻木。 “小桐?小桐……” “恩?” 辛迪从身后抱我的肩,爬在我背上。凑近我的耳朵娇声细气地说:“还两个月我就毕业了,我们说要去英国的事情也该去准备了。” 第三章:云朵的愿望 “英国?”这个问题从九宵云外飞来,辛迪猫一般的眸子在我脸旁闪。 “是啊,我们不是说要一起去深造的吗?你要进修你的专业的,学校我都联系好了。”想起当时是说过此事,但,因为事后一系列的变故,我都忘得差不多了,她不提醒,我真的想不起有这回事。 我不出声响,辛迪在我身后摇:“你怎么了?” “没什么,公司的事情太多了。辛迪,我累了,你下来,让我清净一下好吗? “哦!” 小猫离开我的背,自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突然我有种愿望:但愿现在,她能够带着她的英国梦离开,我有事情要思考,认真地思考。 几天前,在独自开车在马路上乱转,心情郁闷。像我这样可称为‘有为’的青年,似乎是空虚得只剩钱。有女人追捧我,男人羡慕我,自己却不知道真正需要的是什么。有时觉得,对于这个时代的愤世青年酒色是最好的消遣。我身边不缺乏女人,就如不缺钱一样。 我是个贫穷的有钱人。 车不知觉转进了校园路。正逢放学时间,家长,孩子,在路上汹涌,像浪潮。车开得很慢,行人是风景,缓慢地掠过车窗。有道风景突然在我的眼中定格,吸引我。那是初夏,阳光刺眼。她如同一丝清凉的风吹来,心旷神怡。 “嗨!闻颖。在送学生吗?”我把车开到她的身边,摇下车窗,对他打招呼。 她对我轻笑,没看我一眼,只顾着对学生挥手道别。突然,我竟因为她的傲慢倍加兴趣,不但没灰溜溜走开,而是在一旁等。 喧闹的校门渐渐安静了,她道歉说:“对不起,没能搭理你。怎么?有事情吗?” “不,不知觉到这里,顺便看看你。”我一直望着她的白裙子出神,忘了要怎么回答才好,我真想问她,女孩,我该如何靠近你呢? “下班了,能否陪我去喝咖啡?哦,我是说,天气很热,我可以请你去喝饮料什么的。”我有点紧张,在是在其他女人面前所没有的。 “为什么想请我?” “就是愿意。”就是喜欢,没什么原因,这就是感觉。是闻颖给我的感觉。 她上车,我有了胜利的心情。来到了xx咖啡馆,她却提议想去吃‘槐花粉.’我不懂那是什么东西,在哪里能吃到。她带路,左拐右拐,穿过繁华时区,走过小巷,来到了郊区的一个小市井,她说到了,脸上有抑郁不住的兴奋。 刚下车,我有点不自在,仿佛总有人看着我们——这车停在这里太耀眼了。 “呵呵……来啊,在这边!”没等我适应周边环境,闻颖就在远处朝我喊。在夕阳下,带着风铃般的笑,像个刚从圈子里放逐的白色小羊,有别以往的冷淡与安静。 她上来拉我的手,在夕阳中奔跑。 我抓住我喜欢的女孩子了,她的手好柔软,我有着不想放开的愿望。 我们来到一间小店。店面黑而夹窄,外面撑着一个退色的太阳伞,一张圆桌,几张矮板凳。这就是给我跑了好远的路程慕名而来的地方。 “大娘,给我两碗‘槐花粉’。”闻颖大声往店里喊,不像客,像在自家里,而且根本联系不起我们在山顶时细声细气的样子。 “你经常是大老远地跑来吃吗?”我不解。 “不是的,已经很长时间不来了。 老板娘笑呵呵得端来了两碗黑呼呼的所谓‘槐花粉’,眼角的皱纹如朵盛开的菊花。大娘招呼我们吃,很亲昵地对闻颖说:“来啦!来啦!好久不见你了,现在,在哪里工作啊?有男朋友了,以后有空常来啊。” 男朋友?我心里甜,她没去否定,也没答应。猜不出她的心,但我突然感激老板娘起来。 碗刚刚放下,她埋头吃那泡在糖开水里,米黄色的,果冻一般却口感怪异的东西。看她吃得津津有味,我只是尝了一口就搁在那里了。那东西,总给我不好的联想。 “你不喜欢这味道吗?”他带点抱歉地问我。 “不,不是。我不饿。”真不明白那东西给了她什么感觉,能让她一改在餐厅吃饭的斯文,在此狼吞虎咽。 不明白的很多,我又问:“你似乎对这里很熟悉啊!你在这里住过吗?” “恩!等下我带你去逛逛吧,我走了以后,第一次回来呐。”第一次,我发现了这个文静女孩可爱的吃相。 “很好吃吗?”我又问了一句,再看看自己碗里的,越看越不想吃。 “以前,住这里的时候,我几乎每天都来。现在一到夏天,我就很怀念,总想来,但总没时间。”这里距离她所在的学校是挺远的,要是没有车,还真是费时间。我看她享受的模样,就是想象不出这有多吸引人。 “大娘,我还要一碗!”我有点吃惊了。看架势真是一次吃个够,然后可以永远不想吃。看着她在那里一口紧接一口,动作频繁却是细致品味。或者,她吃下的不是一大碗一块钱的小吃,而是她恋恋不舍的记忆吧。 “你能吃几碗?”我真怕她会吃垮了。记忆里她总是食欲不振的样子。 她在呵呵地笑,有点不好意思了。 我朝外面望去,这是个杂乱的集市,夕阳把那些低矮的房子映得很沧桑。街上到处是赶回家的行人,有个虎头虎脑的孩子在对面的房门边盯着我,吮吸手指。脸上挂着饭粒。 不清楚,她为什么带我来这,就是为了吃这不起眼的小吃吗? 她的沉默总让我看不清,她不是辛迪,直白,容易接近。 夕阳变成了橘红色,映在人们的皮肤上,在她的脸上,从未有过的润泽。集市到处是匆匆回家的人,只有我们在闲逛。回忆是有脚步的,我跟在闻颖的后面,踏着她的足迹一步步进入她的重前。 “就是这,我曾和我的生亲住在这里。”闻颖特别强调了‘生父’这两个字,指着一座爬满青苔的两层高的危楼说。那座楼已经无人居住,布满了灰尘,蜘蛛网。楼的侧面墙,上面画着一个鲜红的‘拆’字,这就是她的童年吗?即将被泯没的往昔。她继续说:“房地产已经收购这片土地,也许下次我再来的时候就是一片旷野了。” 是有些遗憾,毕竟这里记载着她的童年点滴。 “你在这里住多少年?你父亲呢?” “我就住了两年多。他走了以后,我也离开这里了……”这话在我不注意时说出,一瞬间,我的血管全萎缩了。她昂头望着高高的房檐:“我十八岁才找到他们。当时只有爸爸了。爸爸以为别人开货车为生,一次,他为老板拉货去云南,就没再回来……” 她没哭,我的眼却有点潮湿了。 “那你的母亲呢?” “不知道,我只知道自己有养母。” 我心里一阵抽。“你没见过她?” “没有。我来到这里的时候,就只有爸爸,问他,他都不说,我也就不再问了。十八岁之前,总认为那个养我的人是我妈妈,后来,有人找到我们,又说不是了。但,我还是从心底承认她就是我的妈妈。” “对不起,闻颖。别难过。”见她把头抬得好高,像在掩饰着什么。我安慰,却不忍看。 “没事了,都过去了,现在想起来,也都是这样了。知道了吧,我不是你们那个层次的人,我平凡的,仅仅是居住在这破房子,最后被遗弃得一无所有的人。”她笑,很勉强。 “我没这样想过,人都有成长的历程的。”我的心都疼了。 我伸手搂住她,怕她心痛,受伤。我想给她安慰,但却失语了。看似坚强的孩子,还以为她已经无泪,可我胸前的衬衫却是一片湿。 那天,火烧云染红了整片天空,荼糜,还是荼糜。 那天,我抱了那个让我陶醉的女孩,她的泪,让我的心碎了一地。也是那天,我终于明白了她为什么这么的苍白,这么的静,静到悲喜都不被人感觉到。我打心里可怜并爱这个女孩。 想到了这里,我的心纷乱了。客厅里辛迪在看她认为精彩的肥皂剧,电视声,伴着她的笑声,显得有点吵杂。她总是这样,即使是一个人,身边的环境也能如大商场这般的热闹。 突然,心中有牵挂。我拨通闻颖的电话。那边,听见她轻而舒服的声音。 “哦,没什么事情,只是想知道你在做什么。”每次见她,总以为有事情找她,我很不喜欢她这样问,陌生。 “在博客里写文章啊。” “都写了些什么?” “写心情,写愿望,都是些心情随笔。你可以去看看。” “呵呵……。咳,闻颖……?” “恩?什么?” “……” “你想说什么?” “没什么,你继续写,注意休息,没什么。我挂了。”欲言又止,不知该不该问。不过是自己的事情,她能给自己什么答案呢? 辛迪还在乐滋滋地看她的肥皂剧,像个进了游乐场的孩子。我不知道那些无聊的画面与语言为什么能给她如此的快乐,要是换成闻颖呢? 快乐与否,与人的心境有关系。正如辛迪所认为快乐的却成了我的烦恼。这表现在一起去英国的事情上。 烦恼的原因,我没具体研究过。但,我总想在闻颖身上找到答案。 时间不早了,我催促辛迪回家。可她却撒娇说:“不嘛,今晚我就住这里了。你赶我回去我也不要。” 拿她没办法。永远都是这样,一块可爱到有点心烦的牛皮糖。 我有点精神不济。她忽然狐媚地问我:“你刚才给谁打电话了?” 第四章:人间月光 说女人是敏感的动物,一点不假。前十分钟还在痴迷于泡沫剧情,现在反过来盘问我刚才的举动了。可怕,机灵的小间谍。 我揽过辛迪的腰,假亲热说:“是个朋友,突然想起他,就打个电话问候。” 她拿起我的手机,翻看通讯记录。我想阻止,却不敢,只怕是越描越黑。忍住紧张,装做无所谓。 辛迪把手机往床上仍,脸阴了下来“我认识这个电话号码,而且,我听见你叫她的名字了。”她的意思是:你们的谈话我一直在听。 我松开手,不作任何解释。不想说,也似乎没什么说的。但辛迪却在尖叫:“为什么不说话?你的救命恩人呐!我知道你对她有意思。” “辛迪,你叫我说什么?”说我真的喜欢她吗?你会更受伤的。 “说你爱我,只爱我一个人,说你一定会和我去英国。”她哭了,不知道是什么让她如此激动,仿佛是积攒了很久的委屈,得到释放,如泉涌。 “别闹了,别哭!”我去擦她的眼泪,她却躲着自己使劲擦。坚韧的女孩,自信使她变得浮躁。我没要去伤害的意思,但,背叛本身就是一种伤害。 “我没闹,注意很久了,我一直希望你是我一个人的,我很认真的,我只想听见你发誓你只爱我,至少现在只爱我!”我有点惊讶,我怎么没注意过她呢?她不是无理取闹,因为她想要的我给不了。闻颖落在我衬衫上的泪未干,我还在为她的痛萦绕。 “对不起……”我可以风流,但不能残忍,李朝说这是我的最大的弱点。 “为什么不敢说?难道你真的不在乎我吗?” 空气好闷,被逼疯了,我想逃,离开这里。我可以和女人一起快乐,但经不起承诺或沉重的话题。至少,此刻,我对辛迪还没有许下誓言的心境。 我摇头,打开门,溜走了。身后听见辛迪的叫声:“小桐!赵景桐,你给我站住,你去哪里啊?”他追过来了,我害怕,实在是不知应该如何才能说明心意却又不伤害。我只是个有情无意的男人,好人,或者坏人。 户外的月光出奇的皎洁。我无心欣赏。匆忙的脚步显得我很狼狈。因为我的心有愧,所以我不能够在此刻对辛迪光明磊落。她给的这个单项选择太难了。 拦了辆计程车,在车上叹了一口气。司机问我要去哪里,我说随便转转,离开这就行。车开走了,走了很久还看见辛迪的身影,她还在奔跑,在追。我在逃跑,拼命地逃。情绪有点缓和后,我又对司机说:“哦,麻烦去xx路好吗?” 我在闻颖住的楼下徘徊,我打电话给她:“咳?睡觉了吗?” “正准备睡,怎么这么晚?” “抱歉,打扰了。有水喝吗?我,我在你楼下……” “你怎么了?” “别问了,你下来吧!” 闻颖匆匆出现了,穿着白底小花的睡裙,头发披散,在明媚月光的映衬下,如同女神。我在哪里,是在人间吗? 月光使我有错觉了,她的神色慌张,大约是担心我。为自己的冒昧而尴尬,见面时,竟忘了要说什么。但,她是我此刻最想见到的人。 善良的女孩,二话没问就让我进了她的家,仅她一人的家。难道,她不戒备引狼入室吗?我在暗笑。但今夜,我不是色狼,我是迷途的兔子,希望她能够给我方向。 她递给我水,亲切问:“肚子饿吗?我这还有些吃的。” 我摇摇头,喝了一口水,定眼看她,心情平静多了。 “现在好多了吗?你刚才的样子有点可怕。”她对我浅浅地笑,飘来她的发香,沁人心睥。不清楚,什么时候,我的心开始对她产生依赖了。 “我这样跑来,你不会讨厌我吧,我是不知觉地来的。”我小心翼翼,生怕自己的卤莽破坏了我这几个月来精心维护的关系。那心情就似养花人,等待花开,结果,时刻担心那刚萌芽的花蕾因为一时闪失而夭折。 这样的心情从未有过,也许就是命运。 她对我眨眼,明眸如水:“不会,我知道你一定是受了什么刺激了。还好,我还能够安慰你。现在好多了吗?”她没追问我来的原因,我想,并不是不想知道,而是她阔达的处理方式吧。我为她的宽容感动。 我情不自禁地抱住她,如同抱住了寄托。她没躲,静静的,我感受到了她的体温。 “对不起,我不知道在这时候,我只是想见你。”那是我的肺腑之言。我没期望她给我什么好的回答,我有着倾诉的畅快。 “我知道你的心情,正如你知道我的心那样。”我愣住了半分钟,便紧紧地抱入怀里,恨不得嵌入骨头里。这是我最渴望,最温暖的话,哪怕是假的我也开心。 “你想过我吗?你相信我是真正地思念过你吗?。” “恩!”她那个字几乎让我在后一秒晕过去,那是一直等待的结果。还是有话说,害怕她对我的行为有别的误会。 “也许我并不好,但,我对你没恶意,我是因为喜欢所以去思念,去找你。第一眼看见你后,我总放不下,虽然,辛迪是那样的在乎我……” “我知道了。” “我这样做,坏吗?”“不会。” 她那简单的回答让我分外的欣喜。我没想到老天在这时候送我这样的礼物,而且还是我苦苦追求了好几个月是宝贝。 “闻颖,相信我,我想保护你,爱惜你。闻颖,相信我……”我总在重复着同个词语,激动极了。而她只是点头,答应,柔软地贴近我的身体。我嗅到了她身上的芬芳,淡,却能激活我的细胞。 我们都有着获得的兴奋。长谈了一整夜。交心,交换对彼此的感受,也交换了身体的细菌。我体会得到隐藏在她宁静神情下澎湃的思念,我也确定,她在这些日子里,她也如我渴望她那样,思念过我。 其实,一开始她就喜欢上我了,只是她矜持我猜不到。也许,那天,她带我去看她的记忆时,我就应该有感知了。 我们是相爱的。这事实总在我想起来时,不禁傻笑,高兴地在那里张牙舞爪。 次日清晨,睡眠不足,晕晕沉沉。我坐在办公桌前喝浓郁的黑咖啡。似乎我们是一夜没合眼,闻颖能顶得住吗?她对我说的话我字句都铭刻于心,回味起来,温馨而甜。平时对待女人,囫囵吞枣,此次的细嚼慢咽,却是这样的有滋味。女人,曾迷恋与她们的一夜风情,曾为身边有个人间尤物被朋友羡慕,炫耀而开心。但是,我对于她,却是爱与被爱的温情。 思念能够兑现,有种幸福感。 “赵景桐!”辛迪突然出现我的桌前,身后还紧跟着惊慌失措的前台秘书。我的思绪被打断了,心微微一震。 秘书半鞠躬抱歉地说:“对不起,我没能拦住她。”我摆手,让秘书先下去。我知道辛迪的心思,上前扶她的肩膀,劝她收敛一些。 她甩开我,大声吼:“为什么要关手机,你不知道我担心你吗?为什么要逃走,为什么不回来?”她的泪如西双版纳的泼水节,溅得我一身的湿。 我沉默不语。 “你昨天晚上在那里过夜了?我可是找了一整夜的。你说啊!你到底是说话啊!”她的话咄咄逼人,令人畏惧。 还是沉默。 “为什么不回答我?连解释都没必要吗?” 最怕见女人哭,我想抱抱辛迪,这样也许可以使她平息。但我已经有闻颖了,我喜欢她,说过不辜负她的。或者,找个理由安慰,兴许会好些,可一心两用对谁都不公平。想离开,却不想伤害,很难。 “辛迪,让彼此冷静一阵子好吗?”我敷衍地说。 她是个有身份的女人,一但有什么对不住的地方,母亲大人总横在我面前。说穿了,有时候真不敢得罪。但现在,在这三人的爱情里,总要有人去成全有人推出。 辛迪狠狠地瞪我,呼吸很不平稳。我知道她的性格,平时温顺,动怒了就是狂风骤雨。她动真阁的样子如同小兽。 我不是她的训兽师。 “你真不想解释?我不明白你究竟去了哪里了。”倔强的女人,她的问题又来了。 …… “你到底是说啊!”喜欢钻牛角尖的女人。 “拜托,我的大小姐,现在是上班时间。而且,我一个大男人心情不好出去走走都需要解释吗?”我玩味地扭转话题,事情的真相会让她知道,但,绝不是此刻。否则,凭她的性格,我的办公桌会被她掀起来的。 她咬着嘴唇说:“先放你一马,给你面子。”然后气冲冲地走了。 我松了一口气,倒在椅子上,喘气。头疼得厉害。刚刚还沉浸于因祸得福里甜到心软,现在却是一身的麻烦。 我打电话给李朝:“兄弟,救命啊……” 第五章:最艰难的朋友 “真不懂你小样就这么的招惹女人,我怎么就没你这艳福。这下惹火上身了吧!前一次是什么玫瑰女人,现在又是荷花仙子,你自己搞定吧。” 李朝所谓的‘玫瑰女人’指的是阿琦——酒吧里认识的啤酒小姐。曾喜欢她的鬼魅与热辣,像狐狸一般的诱惑人。分手的时候,她是要死要活的,闹了很长的时间。朋友们都叫她是西班牙玫瑰,其原因不明。 我承认,不擅长拒绝,可这次,我只想不让那些过去污染了我与闻颖的情谊。 我要把我最好的一面呈现给喜欢的人,这也是爱的方式。 辛迪没有什么地方对不起我,所以,我对她说‘不’的时候,总有愧。 下班后,我拉李朝去喝酒。那家伙一见到我就在那里骂咧咧的。本来就心情郁闷,听他一搅和,我更烦了,一口接一口地喝闷酒。 他见况,也知事情的严重了,郑重地问:“怎么?这回来真的了?” “辛迪叫我去英国了,我不考虑她,但,我不忍心她难受。” “不爱的,就直接说,别把人家耗着。但,我已经发誓了,你的女人,我全都不管,你自己去。” 这道理我知道,但我觉得我没理由对辛迪狠心。现在,应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 她是所有女人中对我最好的。当然,都一样温柔,但没她爱得这般的纯粹。 “好了,你现在不就是发现了真正让自己喜欢的人吗?喜欢就去争取啊。喜欢又没有罪过,说明了,就没事。”李朝拍我的背,劝我别多想,好好喝酒。 这是这么多年来听他说的最哲理的话,我的心明亮多了。 回到家,已是半夜。我醉了,摸黑进家,打开灯看见辛地迪抱紧双膝,屈在沙发上。见我进来,闪着猫绿的眼睛,不说话。 我知道她为什么来,这让我想到了‘玫瑰女人’。 我歪斜地坐下,醉眼惺忪望着她问:“什么时候来的?” “等了一整夜了,总不见你回来,睡了一下,刚刚醒起来。”她柔软的声音,让我有点心疼。与她分手上对不住父母,下对不起她所付出的,她毕竟还是让我感动的好女孩。 “我醉了,想睡觉。”我闭上眼,甘愿被酒精麻痹,不想触及。我头晕,渐渐地,神志恍惚。 “你会和我去英国吗?”她的声音极小,却坚定。 “不会。” “为什么?” “为什么,因为这里有我的牵挂,有我喜欢的,很喜欢的……人。” “喜欢?我都去英国了,你还能喜欢谁?”“呵呵……喜欢她,就是喜欢。特别的喜欢……喜欢。” “难道你就不喜欢过我吗?” “不一样的……”我早已失去了知觉,根本不清楚自己究竟是说了什么或做了什么。 突然,迷糊中,感到头一阵凉,摸,是水。清醒过来,见辛迪拿一只空水杯,呼吸紧促,眼睛冒着泪。 “我就知道你喜欢她,你喜欢的是她!”她用沙发上的抱枕狠狠地往我身上摔,咬牙切齿。“你说啊,我有哪点不好啦!你说啊——” 我也说不出不好在哪里,爱原本就没理由的。 我用手臂去挡,她过来扯我的衣服,扭倒在我旁边,嗷嚎大哭。 她疯了,我的心也碎了。 我头重脚轻,虚弱地说:“辛迪,抱歉,我无法同时爱两个人。总有一个人退出,我尊重自己的感觉,不想欺骗任何人。” “我们真的不可能了吗?我是那么的爱你,我们也曾经这样的甜蜜过,就这样。”她在求我,上来亲吻我,我把头撇过一旁,拒绝。她太天真了,不爱的人,吻了又有何用? 她哭得更凶,更委屈。我都坚持不住了,把她抱在怀里,安慰道“好妹妹,不要这样,我还会关心你照顾你的。” “我不是你的妹妹,我不是!” 可我现在,只能做你的哥哥。 她“哼”了一声,哭着钻出门,我没去追。我不能让软弱辜负了所有人,她会好起来的,还能如同过去那样快乐,可爱,毕竟她有个美好的家。而闻颖一无所有。 那夜,半梦半醒地睡过去。到了凌晨五点,喉咙干得厉害,爬起来找水喝,窗外正下着暴雨。我没敢给辛迪电话,不是不惦记,而怕我的主动变成妥协。 闻颖把身心都交给了我,我不能抛弃她去英国。 第二天,浑身乏累。没见辛迪的电话,我给闻颖打电话了。 第三天,一切安好。 第四天,第五天…… 当我认为这件事算是过去的时候,接到李朝的电话:“我真不明白,为什么那些被你伤害的女人总是找我诉苦,找我陪呢?为什么就没有女人为我这样痛苦啊,要是有的话,我马上娶她!” 我无话可说。呆呆地听他这那一头吐苦水:“你不知道,都很多天了,每晚上都叫我去酒吧。狂喝狂哭,又笑,又闹。累了就对我讲你们的事情,说了一遍又一遍,我都能背诵出来了。哎,你小子……算了,不说你了,当你的朋友真难啊。” 我心里愧疚一片。 我想打个安慰的电话。拿起又放下,犹豫了很久。 想到了闻颖,嗅到她身体淡淡的香,咬牙,忍住。 我和辛迪真的分手了,虽然有几分不忍心,但,为大家好。 因为是通过父母的关系认识的,自然少不了辛迪在他们面前告御状了。看她的样子,不闹个满城风雨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她就那性格,能载舟,也能覆舟。 母亲的电话雷厉风行,轰得我寝食不安。扬言要下周末见见这只狐狸精。 闻颖不是妖精,是我喜欢的一朵白云。相信他们会明白的。 父母这一关,非过不可。是好是坏,总要有个交代。 我把见我家人的事情与闻颖说了,她一愣,说:“怎么这么快?” “他们都知道了,所以,想见见你。你意下如何?”我不敢强求,实在有点不光彩。 “既然是伯父伯母的意思,就见吧,总之,都要面对的。” 我很侥幸她没问我,他们是怎么知道的。事情到了这地步,我们是躲不过了。 想到周末,我就晕。事先打招呼:不许欺负人。 虽然有言在先,我仍旧是忐忑不安,精心准备了好久,就怕会伤了闻颖。母亲,在家里是个厉害的角色。 周末下午,我早早就去接文颖了。没有带漂亮新娘回家的喜悦,仅仅是接受审阅。 闻颖穿得好美,我喜欢看她穿白色的连衣裙,白而芳香,像茉莉。 父母住在离时区有一段距离的别墅园里。工作后,我就很少回来。倒是辛迪经常来陪伴母亲。说是替我尽孝。 我总默认,母亲喜欢辛迪胜过喜欢我。与她回过两次,看母亲那高兴劲儿,仿佛她是亲女儿,我是女婿。 想着想着,我的手心直冒汗。 车进了小区,停到家门口,我发现闻颖的脸上有胆怯的神情。我握住她的手说:“没事,只是吃饭而已。家庭聚会。” 第六章:她喜欢,我喜欢 她强装笑脸:“我没事的,第一次家长,紧张是自然的。” 我理解。前面的风景与她带我去吃小吃的集市,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这里有修剪整齐的草坪,别具匠心的亭台楼阁。四季总有鲜花在盛开。出入此处的都是社会名流,是高生活的品质。 然而,这与人的贵贱无关,与爱情无关。 我很绅士地为闻颖开车门,请她下车。老远,就见母亲坐在落地窗旁的椅子上,注视着我们。 进了家门,我大声地喊:“我们回来了。” 保姆先是迎上来,接过我手里的东西。母亲走进大厅,没主动打招呼,表情雍容而严肃。我介绍到:“妈,这是闻颖。” 闻颖低头问好,声音像蚊子哼哼。 母亲上下打量,充满敌意地说:“你好。” 那一瞬间,我的心就冷了。我知道母亲的心思,明显,她是很不欢迎的。 保姆在厨房烧菜,我们三人环沙发作下,气氛有点紧张。母亲招呼我吃水果,把闻颖冷落在一边。我拿起个橘子,递给闻颖“别客气。” 母亲见况,一声叹息。就开始盘问起来,在哪里工作啊,父母住哪里啊,是不是本市人啊,家里都有些什么人啦…… 说到自己的家时,闻颖停住了,咬着嘴唇,像做错了什么似的。 “怎么不说话了?难道你是个孤儿,没家吗?”母亲的话让我都快窒息了。拜托,她就是个孤苦伶仃的流浪儿,这样会伤害到她的自尊心的。 “妈!怎么老问这些无聊的问题,让人家觉得我们很势力一样。”我替闻颖解围,却遭来母亲的赫厉“你懂什么?” 闻颖像个等待受惩罚的孩子一般,娓娓道来:“我的父母都不在了,就我一人。我在一家小学做老师。” 母亲端坐着,不动声色。过了一会,她朝厨房里喊:“张妈,菜烧得怎么样?”边说着,进了厨房。 我连忙上前搂住闻颖疼爱地安慰“没事的,没事的,他们会包容你,理解你的。”我用下巴蹭她的头,她如同一棵风干的树,麻木在空中。任凭我的摇摆。 “没关系,总要面对的。”边说,眼睛在拼命眨,是把泪往肚子里咽。 “来,笑一个,我妈是那种刀子嘴豆腐心的人。” 她‘哧’地一笑,很牵强。 对不起,我的好闻颖,我没想过要你来受苦。 我给她的额前一个轻吻,给她鼓励,也希望她能体会到我无法言语的心情。 带她看我的卧室。拉她上楼,到门口,我卖了个关子说:“来,开心点,这只欢迎开心的人。” 她抿嘴笑,骂:“少来!”声音甜甜的,让我心酥。 “公主,请闭上眼。” 她闭上眼睛,我打开门,推她进去,随手把门关上。我抛物线似的把她扑倒在床上,满屋子是我们的大笑。 “好大好漂亮啊!”闻颖看着天花板感叹:“你从小都住这里吗?这床好舒服啊。” 她的体香在诱惑着我。 我说:“念大学时,搬过来的,工作后,我就不在家里住了。” “之前你住哪里?家里就你有个孩子吗?” “就一个。住别的地方啦,小傻瓜。喜欢这里吗?” “恩!” 突然,我想到了件事情,把她拉起来:“我带你去看我的成长过程。” 我拿出了相册,还有大学时候出过的散文集。 她看我小时候的照片放肆地笑:“怎么长得像个猴子一般啊!” 第一次见到她没有修饰的笑脸,我都自己害羞了,反驳说:“哪有?你再嘲笑,我就不饶恕你啦。”我把她按在床上,竟有了欲望。 “好了好了,不闹了,看看你的散文,我们不笑了,好吗?” 翻阅那本散文集,浏览了一下。她就感慨:“哇,写得好美啊……” 我在一旁得意,却装谦虚说:“都是大学时候的东西了,现在,我已经没那能力了,呵呵……还是喜欢你的文章,清新,而动情。恩,真的很喜欢。” 就像此人,一频一笑,每个举手投足,每个眼神,都是我所迷恋的。 那一刻,她是快乐的,甜美的表情为证。我希望,她的快乐叫永远。 晚餐出奇的丰盛,像皇帝摆排场。父亲看上去没什么反对的意思,还热情地招呼闻颖坐下,别害羞。我算是舒口气,这证明,从男人的视觉里看这女子,还是感觉良好。 吃饭时,母亲又在那里叹气了:“哎,要是辛迪来就好了,那孩子,我最喜欢。” 这话让我背都寒。闻颖也是一愣,又继续吃碗里的米饭。没敢夹菜,头一直是低着。 我怜爱地夹好吃的东西给她,却遭来母亲的一声骂:“吃你自己的。” “妈,人家好歹也是个客嘛。”我有点不服气了,虽然从小就受家庭教育,人前不能顶撞父母。 “想起来,平时都是辛迪为我夹菜的,养你这么大了,可没见你孝顺一次过。”又是辛迪,母亲指桑骂槐地针对着闻颖,我心中抱不平。 “这怎么能够相提并论呢?”我争执道,就是想为闻颖争得一席之地。不喜欢也罢,总不能当面这样尖酸刻薄地对峙着。 “怎么不一样了?你看看你,含辛茹苦二十多年,为你操碎了心,你什么时候听话过,回报过。我都不求你有什么报答了,不让我烦就好。” 这话让我冒火,不顾及场合地说:“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我喜欢谁,我想你们不应该干涉。毕竟,是我的生活,我有选择的自由。” “你现在已经自由到没有章法啦!” 这句话镇住了所有人。闻颖立即放下碗筷,两手垂着,头埋得很低,犹如一个闯祸的孩子在对老师认错。 父亲在一旁圆场:“你们两个人,有什么矛盾,饭后再解决。吃饭时间,就应该好好吃饭。小桐你也真是,你妈的脾气你是知道,让她点嘛。” 我生气得摔碗筷:“不吃了!”什么事情我都可以让步,唯独这件事不行。 闻颖仍旧低头,起身,抱歉得说:“伯父伯母,对不起,你们慢用,我有事情先离开了。”话一落地,转身就走。 “还算识相。”母亲藐视地评论着:“一个小学教师,高攀了。” 我喊她的名字刚刚想去追。此时,母亲严肃地说:“小桐,我很不满意这个女孩。” “对不起,我喜欢。”我扔下一句话,便朝她逃离的方向,义无返顾。 我不敢松手,她是云烟,一不小心,就会让我错过一生。 闻颖一边哭一边跑,一路委屈。我开车去追,到了她的身边,叫她的名字,连头都不回。她受伤了,我也不想这样。 把车抛在路旁,去拉她。她却很仇视地对我叫:“你放开我,我不是什么富家千金,配不上你这些贵族子弟。” “冷静些,闻颖,你听我说……” “放手啊,我什么都不要听!” “闻颖!” “你放手啊,你放——啊!” 我的心像纸片,漫天飘扬。我的家人,还有我那些曾耀武扬威的身世背景,已经深深将她刺伤。此刻,她是一只刺猬。 “你妈妈这么的喜欢辛迪,她是这么的般配你,你为什么不找她去?别拉我,我承受不起你为我众叛亲离。我只是个穷酸的小老师,我没你这么的幸福,我连家都没有。什么都没有,你知道吗?” “闻颖,你错了,辛迪喜欢我不假,我拒绝她来找你也不假,但我喜欢一个人还要掩饰吗?他们喜欢的与我喜欢的不一样,这又不是我的错,我从不嫌弃你啊,从来都没有。哎,你别犟了”我追在她身后跑。从没见过她的脸上有如此的怒气。 记忆里的她,总是文静的,与世无争的样子。 我能理解,今天发生的一切,真的触动到她的内心了。 “你与她怎么样我不管,也管不着,总之,我没时间没资本与你们这些纨绔子弟玩。” “谁说我是在玩了?我是认真的,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 “呵呵,现在是,但谁知道你能认真多久呢?”她对我冷笑,仿佛隔世如云飘渺。 之前我对她所建立的信任全被母亲的蜚语毁灭了。我对辛迪的残忍,如今已成了她对照未来的镜子。这是我别无选择的错。 “我再问你一次,你不相信我了是吗?”我抓住她的双肩,声音已经失控了。 她摇头,说:“你放开了我吧,我们是完全不一样的人,我没信心让你爱一辈子。或许不是我不爱,而是我不配。总有一天,这个事实都会得以证实的。” “我这样地为你不算爱算什么?”我气得一塌糊涂。 她却央求到:“你让我回到原来的位置吧。” 我气愤地拉她往车停的地方走,不论她怎样的挣扎,哀求,撕叫,硬是把她塞进车里,关上门,把车开出小区。 她惊恐万分,在位置上嚷:“你想干什么啊?” “干什么?先把你强暴,再把你卖了!” 第七章:简单的幸福[上] 那段日子,我如同临近结婚的小青年一般,在规律而快乐地生活着。时光在重复中度过,却有滋有味。 我成天按时起早,上班,回家,与闻颖腻在一起。 下班前,我们都会通电话,计划晚上怎么度过。我喜欢她说:“我去你那里吧,煮好吃的给你。” 然后,我就会在挂了电话之后,为自己做个胜利的手势。 只要是她在,我就会有一个丰富的夜晚,可以温情可以浪漫。幸福是我们手中的橡皮泥,忍由我们去组成,把控。 吃完晚餐,通常是一起靠在床头边读书,聊天。说过去,谈未来。 到了深夜12点,她说要回去。我就像个无赖一样找出一堆理由去挽留,说我想她。 是真的很想她,她的肌肤白净得没有瑕疵,散发着淡淡的味道,让我一靠近就有些意志模糊。经常我都认为,她不是凡人,仙子对我微笑,我抚摸着她的身体,早已离开了凡间。 有时候,我在家里加班写报告,心烦气躁,看见她端着一杯咖啡走来,我的心就定了。 她依过来,长发付在我的肩上,像金丝雀一般。 那时,我就莫名其妙得快乐起来。 她永远都是春风,让人心旷神怡。 偶然会吵嘴。多半是我在吃醋。她说我抓太紧了,应该对她放心才是。而我的心态是,我太爱你了。 有一次,我们为一件小事情吵地很凶,当时,我们彼此的心情都很不好,她只说了声“我再也不要见到你了!”甩门就走。 记不清是谁的错了,只知道她是第一个敢这样在我面前吼的女人,我最爱的女人,爱情,总是让我在她面前步步妥协。 次日早晨,我就主动打电话给她,不接。想想便发信息道歉,等了一整天就是没她的信息。我生气了,心里一个劲地骂:“什么玩意?老子还没在女人面前低三下四过。” 闷气生了两天,我终于支持不住了,下班后就往她的住所跑。她没回来,我就在路口边等,一见她出现,就把她堵在角落里。 这时候,她一脸的开心,我知道,她也是在时刻等我的到来。 我问她:“喜欢我这样的无赖吗?” 她娇羞地笑,抱住我说:“对不起。” 只是一场小风波。我们却在风浪中心靠得更近,手拉得更紧。 渐渐的,我的爱成了溺爱,过分的爱,坚决而唯一的爱。我要我的新娘除了上班外都伴在我左右,她要去哪里,我都会盘跟问底,跟随于身后。那样子像一只狗。 她总说,要给她自由,我也知道。 也是爱,让我害怕松手,哪怕是沙子的缝隙,我也不情愿。 李朝与一群兄弟对我那段时间的行为十分不满。他总在我推脱邀请时说:“那妞是不是给你灌迷惑药了?现在,连兄弟都不要了。” 我也带闻颖去酒吧和他们喝酒过。在那杂乱无章的环境里她显得好不自在。我确定,她不属于这地方。因为,从头到尾她都没说话。定坐在我身旁,微笑着,还是微笑。有人问起她,只有点头与摇头。 仿佛在那里,笑容就是她所以的语言,没人听懂,唯我感知。 有人问我,什么时候交了个哑巴女友了,我瞬间尴尬。 我说,她不是哑巴,只是这不是她呆的地方。 她不是辛迪。 看着她不成样子的笑容,我都心神不定了。边与朋友们喝边不时地注意着她。还时不时地问:“你需要什么尽管点哦,别客气。” 她还是摇头,真的成了不会叫的冲气娃娃。 朋友门拉扯着说,来来,喝酒啊,女人在身边都没方向了。其实,我早分不清楚在那场合是应照顾谁了,心思总在她与朋友之间徘徊。 她那过分的安静真的让我心疼了。喝了几口啤酒就没了兴致。没坐多久,眷顾到闻颖的心情,我们就离开了。因为在那灯红酒绿中,她一直做作得不像自己。 一出到大门外,她就赞叹:“这里的空气好清新啊。”我明白她的意思,青莲只开放在水中,而不是在酒精里。 “你没事情吧。” “没事情啊,你怎么了?”明明知道刚才一直在压抑着自己,嘴上却硬撑着,没事。 “没什么,我怕你闷。不高兴。我们男人出来都是这样的,知道你不习惯这样的场合。” 她咬着唇,又是低头笑。文静的女孩喜欢笑,似乎不全都代表着欢乐,但,她的笑总能让我深深陷入,忘记了怎么爬起来。 其实,我从没想过要在她的梦中醒来,有她的世界开满了鲜花,空气里尽是甜甜的香,还有女孩温柔的笑。 从此,我就不带她进酒吧了。得到一些东西后,总是要忽略掉一些东西的,有时候,人的心很窄,容不下这么多的事情。 母亲的反对声音在我的任性中日益削减。现在她是保持着不祝福也不阻止的态度。就给了我一句话:“你的事情我不管了,自己想清楚。” 我已经思考很多次了,在我们相互依恋的岁月里,在我一次次说‘我爱你’的时刻。 她没看见我们每次周末相约去公园,逛商场的情景,像金童玉女一样的般配。我们有很多共同的兴趣爱好,听音乐,看电影,抱着爆米花,在黑暗中为故事里的男人与女人感动,期许,然后再幻想与设计我们的明天。相互抱在一起,尽是甜蜜。 那时候,我总坚信,瞬间就是永恒。 李朝在电话里问过我们的事情。平时,他总不过问我与我的女人的关系,他的意识里就是我这个有钱的帅哥不缺女人也总在更新。或许,这次,我的认真使他感到蹊跷了。 他问:“怎么?这次来真的了?” “恩……”半天,才吐出了一个字,不是否定我的感情,这让我想起了20岁那年在学校门口的事情。 那年,也是夏天,学校刚刚放暑假,我与李朝,还有一个十分铁杆的哥们——张庆东,在校门口的饭馆里喝酒。当时,我正与系花恋爱,关系热烈而荼糜。我们在一起聊女人,聊理想,也说到了爱情与婚姻。一说到结婚,三个人都成了喷饭的愤青,不停的在那里骂傻b,神经病。 接着,张庆东的矛头就指向了我:“我说你小子是最不坚决的一个了,多情种。瞧你与那个什么系花,整天形影不离。” “呵呵,女人,也不过是浮云朵朵吧。”浮云的背面还是云。当时,我根本不相信还会有日月星辰,更不相信后来居然有了作茧自缚的心境。 “来,为只要爱情不要婚姻而干杯!”我们仨人的誓约,在啤酒与酒杯的撞击声中成了这些年来我的对情感的态度。 之后,我与那系花分手了,原因早忘记。 然后有有了新的女友,名字也模糊不清了。 毕业后,我与李朝留在这座城市,我进了一家跨国企业,李朝也在继续着他热衷的行业。张庆东去了北京,成了‘北漂’青年。 这些年,我在疯狂地恋爱,李朝却是一个人独来独往。他说,女人太娇贵,伺候不了,要是真的碰上,看来是要走进婚姻坟墓了。 张庆东在北京不知道怎么样了,偶尔联系,问他,他都是这样回答:“算了,习惯一个人了,我最怕女人说结婚。” 有很多的女人都向我要过关于一生一世的承诺,但我总在委婉或者强硬地逃避。可,闻颖。却是我硬生生地拉过来,把誓言给她塞个满怀。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区别呢?突然思考,却始终不明白。 “呵呵,你完蛋了,还真应了东哥的话了,真有人愿意当傻冒。”感觉是有个海盗在面前,那是话中有话的贼笑。 第八章:简单的幸福[下] 结婚真的很傻吗?如果婚姻的前提是真挚的爱情。 当前,我所渴望的就是能够与闻颖在一起,然后简单的生活着,在简单中发现爱的意义。 我在电话这头沉默了很久,是否是我被冲昏头脑了? “嘿,认真想好咯。你才几岁,要过半年才27呢。你说,30岁离我们有多远啊,难道你真甘心放弃往后的森林?”李朝的话又一次刺激了我的思维。突然发现,怎么在我渴望安定的时候就有这么多的人叫我仔细思考呢? 难道一个26岁的男人谈结婚很过分吗? 我搪塞了他几句话后就挂了。 心情郁闷,回家。 一进门,依旧是闻颖那招牌式的浅笑,浑身清爽。今天,他又穿那件淡紫的裙子了,在卧室与客厅之间飘来荡去,像朵盛夏的紫薇。她在整理房间,把洗干净的床单铺好,再细心整理好四角不平整的地方。 自从有她在,我的居室就整洁多了。我穿的衣物都被她印烫好,挂在衣厨里。每天早上一打开衣厨。都飘出一个女人赋予的香气。 我走过去,从后背后抱住她,用头蹭他的肩膀。 闻颖很清瘦,抱起来如云一样的轻盈。这也是我怜爱她的一个原因。我总说别干家务了,咱可以请钟点工的。可她很反对,说自己做才会有家的感觉。 家?我与闻颖的家? 是啊,我们可以一起上班,下班,晚上回来一同吃晚饭。我们还可以有孩子,我喜欢女孩,一定要像她妈妈那样的文静纯洁并聪慧可人。 我想到这里就激动地说:“咳,闻颖……” “恩?” “咳……没什么。”我欲言又止,只是抱着,在自我的幻想里感慨。 “没事情,就先放开手,我的家务还没做好呢。” 我扯开她手里的活,要她坐下,注视着她水波眸子责备说:“好了,又不是请来的保姆。” 又是她欣慰一笑,淡淡的。“做保姆也不错啊。” “瞎说!” “不啊,我觉得好幸福的。总想为你做些什么,有时候,看见你在用我买的牙具,睡我洗的床单,或吃我煮好的饭菜,心里就好开心。”她的这句话让我的心都甜腻了,抓起她的手,放在嘴边又是爱抚又是呵护。手掌有些泛红,暖得发烫。 “怎么了?我的手没受伤的,怎么怪怪的。”她轻骂,眼角写满了喜悦——被疼的幸福。 “我能够有你也好开心,真的。”我紧握着她的手,心中有股炽热的激流在涌动。 闻颖,我发誓要对你好,让你辈子都这样的快乐。 我在那里窃喜,忍不住在她的手上一劲地亲。 她莫名其妙的愣了一下,没问什么,她总说,我还是小傻瓜。 在爱人面前,再聪明的人都会犯傻的。 就这样过去了一年。夏天过去了,退却了暴雨与炎热,每天的头顶都是干燥的蓝。秋天,在我们不知觉的时候来到。突然屈指一算,我与闻颖相识也有半年了。到现在,我竟然有了一种有家男人的心情,时常牵挂着那个柔软的女子。即使是在工作上有再大的压力,我一想到她在身边,心里就暖暖的。 承认是她改变了我。李朝也是这么说的,而且是一边摇头一边无耐地说,这也许是命中注定吧。 就像蚕虫注定要蜕变成娥一样。 到了十一月,秋已降晚,即将开始的是冬天的凛冽。公司在这个月有了新项目,我因工作上的出色,被提拔为项目经理。繁忙开始了,那是个新的领域,一切新奇的棘手的让我有些应接不暇了。 闻颖也说自己忙,晚上还有把工作抱回家,也就很少为我做饭干家务了。甚至极少见面,只在电话里听见她柔和的声音,不清脆却好听。 那时候,我总是忙到深夜,然后拖着动弹不得的身体回家,倒头就睡着,连惦记的缝隙都难有。第二天,在闹钟的欢叫中突然惊醒,哦,又是新的一天。 我就在这样天昏地暗的生活中度过了,不知道要度过多久。我已经猜不出闻颖的生活规律,不知道它此刻在做什么,穿什么颜色的衣服,或者吃饭了没有。 一概不知。 只听见她在电话那头给我的叮咛——要注意身体。 有一天晚上,抵不过思念,我去她的住所找她,第一眼见她,如同白纸一般。抱抱她,发现变瘦了,更显单薄。 我问她为什么,是不是没注意饮食,还是工作的压力。 她说,什么都没有啊,体重没变,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 我‘哦’了一声,没去在意,之后也就过去了。 日子又这样恍惚地过了一个月,年末时,突然,她说学校有一个星期的假期,她想回去看看她的养母。情理之中,我没阻止。要求她一定要在圣诞节前回来。 说要去送她,被拒绝了,理由是安心工作,她可以自己走的。 还是想去送别。为的是再好好地看一眼,安抚那满载的思念。可惜,她走的那个下午,公司有个重要的会议走不开。 那只透明的精灵就这样从我的指间溜走了。一个星期,不长,我等她回来。 一星期内没收到任何她给的信息。我感到蹊跷了。到了预定要回来的时间了,没见人影也没音讯。 走时候说好一回来就电话联系的,难道她没回来? 我第一时间打电话去她的学校找,她们都吱唔不清地说,没见到,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怎么可能?人间蒸发了吗?还是失踪离奇案? 越想越不对,真怕她有什么危险,或遭遇什么不测。便放下手上工作亲自去学校里问。 见过她的同事,一个个都是守口如瓶,乱找借口敷衍了事。但似乎眼里都含着说不清的忧伤。我急了,在安静的办公室里吼:“我的姑奶奶们,帮帮忙,她可是我最重要的人呐。” 在场的人全愣住了,呆呆地看着我。一位与闻颖年纪相仿的女老师把我拉了出去。 我急在气头上,甩开她的手说:“我不是来闹事的,只想知道她在那里,出什么事情了。” 她硬拉我到了楼道里,小声地吼:“够了!我知道你是谁!” 我立即镇定住。 接着,她才用缓和的声音解释:“对不起,我叫英菊,我们都知道你是谁的,也是文颖交代,如果你找到这里来,千万不能告诉你真相。” “什么?”我听她这么一说,全傻了,难道,这是个天大的阴谋? 第九章:突然飘落的叶子 我想象不出那个一直宁静而清澈的浅笑,在背面究竟对我隐藏了什么。她是那样的纯真,白得是我对她丧失了敏感。 “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快说。”我显得很急促,希望距离真相大白的时刻能再缩短一些,否则,多过一秒都会是煎熬。 “她已经辞职了,说是要回家。”那声音像石块砸了过来。她走掉了,我竟然被蒙在鼓里。 “为什么她要走?为什么?”我的音色都变了,那位女老师开始眨眼睛,似乎是在控制住不能自持的情绪。 “大约是在上个月吧,闻颖在课堂上突然晕倒了,送到了医院,一经检查,才发现是慢性骨髓性白血病,已是中晚期了……” 她的泪落了下来,仿佛流出的是我的血。我的嘴在空中张大着,忘记了合拢,也忘了要说什么或再问什么。 “在医院住了两天,闻颖就回学校了。说是没什么事,定期去做化疗就好。之后,却又辞职了,他告诉我是想回去陪她的妈妈。在学校里,我与她是最要好的了……”说到这,女老师哭到了失声。我的血液早已凝固了。 我的闻颖,可怜的傻闻颖,整整是一个来月啊,你看你都做了什么。为什么要对我隐瞒,为什么要一个人独自承担着如此巨大的压力,还时常提醒我,天气凉要注意添衣服,注意身体。而且,还是那样带着清风一般的笑,我感到塌实了,而你呢? 想到这,我无力地靠在楼道的围拦边,心揪着痛。 “你去找她吧,虽然,她交代过千万不要你知道。但我也希望她过得好啊。”英菊的眼眶又是两行清泪,我已经支持不住了。 如同飞机轰炸广岛一样,接二连三,一次比一次惨重。 “你把她母亲的地址给我吧。”我虚弱地说,不敢看对面那双不停流泪的眼睛,总有幻觉,闻颖正在哭着看着我。 我太大意了。每当我看她食欲不振的样子,抱她那轻飘飘的身子,我就应该有所察觉。那天,我看见她的手臂下有小红颗粒,她却说是被蚊子咬的。握她的手,有些烫,我却幸福地认为是一种温暖。瞧我,都被糖果一样的生活浸泡得骨头酥软了。 我责怪自己,更责怪她那干净得不带一丝隐晦的微笑,善良地欺骗了我。 所以,在这个月来她如此的忙碌,除临近考试外,也就是交接工作才使得她繁忙起来。也为此,她坚持不要我送别,慌张地离开了,还在学校封锁了关于她的消息。 如果生命有了期限,为什么不要我陪到最后? 想到她走的时候说:“我没事的,你放心。倒是你,别一忙起来就不分白天黑夜的,要懂得爱惜自己。” 爱惜自己…… 我爱自己的时候更疼爱你。 英菊把她养母的地址以信息的形式发过来了——广西,桂林。 仿佛只要是中国人都认识那地方。大学的时候,就想和女友去领略一翻天下无双的山水风光,没去成。工作后,也就成了个没时间的有钱人了。 艰难地向公司请了三天假期,第二天,直飞桂林。 下了飞机,按地址上的指引来到了一个距离市中心上百公里的小镇。一打听,闻颖所在的‘青拢寨’还要走上一个小时的山路。 真是踏破铁鞋啊。沿途无心于如诗似画的风景,顶着犀利的山风心里默念着:“好闻颖,我来了,别躲,等等我……” 想着,我的眼睛湿了。感觉她是一盏微弱的油灯,我真的害怕,在我匆忙赶到的时候,剩下的只是万念具灰。 寨子建在两座石头山之间,而闻颖的家在寨子的尽头。顺着石板砌成的小路,看见远处有一处陈旧低矮的房子。感觉是武侠电影里的镜头,就在这青山绿水之中,在白云深处,居住着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她纯洁善良,对所有人都是不带忧伤地笑。 她是山神的女儿,是我爱的好女孩。 突然,发现有人从屋了走出来,在枯中带绿的视线里晃动,我连忙加快脚步,嘴里不停喊:“闻颖!闻颖!” 她对我定了半分钟,便钻进屋里。像只受惊的兔子。 我冲过去,面对我的是一扇长了黑色霉苔的门。我确定就是她,疯狂的拍门,声音嘶哑地说:“闻颖。小傻瓜,你开门啊,你不要躲着我……” 没有任何反应。 我不放弃,敲门声拌着我的喊,在山风中回荡。我是千里迢迢地来,就是为了来看看这曾让我幸福过的女子。 “闻颖啊,我的好闻颖……”我已经颠覆了,除了唤她的名字我都忘记了想要表达什么。我一心只想进去抱抱她。 屋子里传了了殷殷的哭声。 “桐,你走吧,不要来找我了,忘记我吧!”终于听到她的声音,温温柔柔,还是那么的好。 “不,我都来到这里了,你倒是开门啊,闻颖……” “唉,我是不会与你回去了,就算回去了,也无法让你幸福。”她这句话说得我的心都碎了。到现在,我都不明白什么才算幸福。 “我都知道了,但我还是来了,你让我见你抱抱你好吗?我不要你离开我,我说过要一辈子待你好的。” “桐,记得吗?你的散文集里是这样写的,我们都是树支上的叶子,所有的生长,只是为了谢落。对不起,我先落下了,你要好好地去享受阳光,雨露,这样我就安心了。”说完,听见她急促的抽泣,我更是失控的抖着门板。 那是曾经的心情,无忧虑的少年说出的哀愁而已。如果是现在,再多的阳光雨露也仅仅是孤独。 “不要,闻颖,现在白血病不是绝症,有希望的,我们会好起来的……你开门啊,我已经想你了……闻颖,开门。我语无伦次了,那一刻,只想见到她,一定要见到她。 “你走,快走!走啊……”先前那温柔的女声变得如野风一般尖利。 我无力地挨在门槛边,一行泪滑了下来。那是有记忆以来,第一次落泪,就为一个女人。忽然发现有个矮小的老太太站在我的身旁,有淡定的眼神注视着我。我吃了一惊,收回眼泪,回过神。看样子是站好久了,我都没注意。 她用手有力地敲门,对里面喊:“阿颖,开门啊,有客人来了。” “你让他走,我不要见他,死也不要。”我听这话心都冷了。 “怎么越大越不懂事了?开门!”老太太生气了。 “不开!” …… 我都不好意思了,道歉说:“大妈,是我打搅了,不怪她。” 她又拍了两下门,没回应,便对我不停地解释。她的普通话带着很浓重的本地口音,我听得似懂非懂的,大概的意思是,她家的女娃不懂事,要我不要见怪。 看见她的好客,我的脸都红了。是我骚扰了她们原本平静的生活。 她叹了一口气,问我,吃饭了没有,是怎么来的,从哪里来。她没自我介绍自己是谁,但我猜出了她应该就是闻颖的养母。 又见她念念叨叨地对闻颖说了些什么后,就叫我跟她走。说是家里没什么好吃的,带我去街上吃米粉。 我顿时感到受宠若惊。怎么说,我也是可以叫她岳母的。 看了那扇让我精神颠覆的门,转身跟老人走,或许,暂时的离开,都可以给彼此一个冷静思考的空间吧。一切突如袭来,我们都变得缺乏理智了。 走了几步路,总觉得前面的人影是左右的大幅度地摇晃着,我恍然大悟——她是个瘸子。 寨子里的道路都是由石板拼成的。两旁长着高过膝的杂草,入冬了,多了几分枯萎的颜色,时而还参杂着秋天的黄花。人比黄花瘦?我打量着走在我前面的干瘦老人,黑色立领的衣服,宽大的裤子,上面还有一道民俗的刺绣花。 她是个纯正的少数民族,而且,土生土长。年过六旬了,眼睛仍清亮。 一路上,我们都没说什么话,目光一直跟着她用银簪高高盘起的发际一起晃荡。我迷惑地问她:“大妈,我们要去到哪里去?” “快了,就前面。叫凤凰街。” 第十章:大山里的凤凰街 走了近半小时,才到目的地。瘸子说不远,可我已经气喘了。看这她面不改色的样子,深感我们这些城市人实在是文明到失去了生物的基本能力。 凤凰街坐落在山坳间,大约百来米的石板铺成,两旁是一些高矮不齐的房子,木质结构,黝黑的色泽,告诉人们它的年代已久远。 说不清从何时起就有这条街,问大妈也说不知道,祖辈都是这样生活下来了。街上的行人不多,风吹来有轻薄的尘土扬起。注意到他们的穿着打扮是现代与民族的大混淆,特别是孩子,有些就是上身是鲜艳的毛衣,配着黑色绣着吉祥图案的裤子。三三两两,相互追逐,发出幼稚的童音,满街跑。 在街上没走多久,我们变成了人人观看的猴子——身着民俗服饰的老人身后紧跟着一个一米八高的,一身名牌运动装的,会行走的物体。我的脸急剧升温,绯云一直烧到耳跟。 进了一家店,地板与房顶是海天一色的黑。大妈招呼我在八仙桌的长凳上坐下,对店主用本地话说了几句,而后就很安定地做在我的旁边。 一会儿,老板端来了两碗米粉,看样子像是云南的过桥米线。尝一口,味道鲜美,有点酸味,但很开胃。我的确是饿了,一路的紧张心情都让我没心思吃饭。 大妈不爱说话,这性格与闻颖很相似。吃相也很斯文,我想,这应该是家庭教育问题。怎么样的环境养怎么样的人,也就是如此的青山碧水才会孕育出闻颖这样纯净的孩子。 可是,我爱的闻颖……我想到了便揪心的疼。 “大妈,知道为什么这叫凤凰街吗?”我们之间的气氛实在是有点沉闷了。 “哦,这个啊,听我的太祖父说,这是整个村子的心脏了。这村子叫凤凰村,这就叫凤凰街。在那座山上有凤眼,春节开年的时候我们家家户户都会拿粽子啊,鸡,猪啊。就是过年吃的东西去供奉。年年如此。老人传下来的习惯了。” 有趣的风俗,我又问:“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啊。” 大妈的眼睛在闪烁:“祖父说,把神灵供好了,我们这村子就会有金凤凰飞出去了。哎,你别不信,每年我们这都出大学生的。” 这话,让我想起了些什么,叹息满地。闻颖也是一只凤凰吧,美丽善良的凤凰。可惜她却带着伤与我的迷恋又飞了回来。 正当我联想连篇时,有句话从天上传来。 “你是阿颖心里的男人吧。” 我猛然惊醒了。真佩服老人的眼力,我不知觉地害羞起来。问她:“你是怎么知道的?” “哦,我看见那娃绣女红了,我就知道她有人了。” 女红,是指针线活。大妈说,当地的女子一但有心上人就会绣东西送给他。想了就觉得浪漫。 “你是来带阿颖走的吧!”此刻的她,像个女巫,所思所想全被她看透。我吱唔着不敢明说,怕她反对,更怕这年过半百的老人伤心。 在我担心之余,大妈对我回忆了:“唉,这娃从小就命苦啊,她不是我亲生的,她也许也跟你说过了,年轻时我都是去湖南的姐姐家过年,有一年在回来的时候,火车站的冷板凳上,有个才一个月大的娃娃在哭。当时,没人去理她,大伙都各顾各的。我开始也不敢抱啊,那年,我都是个40岁的人了,因为腿有病,这辈子都没有婆家。你说,我就这么一个人怎么养娃子啊。那晚上啊,真是冷,火车老不来,我坐在那,老听见那娃娃在哭,哎哟,我的那心啊………我就去抱她,一看见她那脸啊,就好是我的亲娃娃一样。你说奇怪不,她在我的怀里不哭了,还笑呢……唉,一个月大的娃哪会笑呐,,可她真是对我笑了,我那时,高兴得我哟,我说,再怎么苦我都要养着她。” “后来呢?她长大后是怎么找到她的生活父母的?”闻颖对我说过生父与养母,而现在她的亲生母亲才是她治疗的关键。 “当时,她是用一张红色的羊毛被褥裹着,看上去不是穷人家的孩子。回家打开被褥,发现有一张钢笔字写的条子。上面的意思就说,谢谢那位好心人收留这孩子。她是不得以才把孩子送走的,还说,这孩子有名字,就叫闻颖。之后,我就叫这娃闻颖了,没再给她取别的名字。闺女长靠上大学那年,我就对她说了这些事情了,意思是叫她去找亲生的。开始也是死活不肯的,后来,她的亲生的却自己找上来了,对与自己的身世,她自然的就想通了。” 听这些故事,我的心里沉甸甸的,仿佛是在读一本离奇小说,只是女主人翁 就很真实地生活在我身边。但,我不明白,一个孤独的女人,花了一生的精力养大了一个孩子,在自己年迈的时候,为何主动地拱手相让。 “您当时真的舍得?”疑惑让我忍不住问,不明白她有多爱这没血缘关系的孩子。 “阿颖这孩子,从小就乖,不吵不闹,什么都为你想。我呐,把她当亲生的还亲,一个人养一个娃不容易,而且我这腿病呀……”大妈的泪落了下来,在她坎坷的脸上留下一道曲折的痕迹。这二十多年来的风霜雪雨让这位处世不惊的老人情不自禁了。哭了好一会,她才继续说:“我啊,就为孩子好,你说,我这一老太婆能给她什么,在这山里,一辈子也就这样了,要想是凤凰就得飞走啊。” 我拍她的手,点头,把脸侧过一边,心里不是滋味。 “明天你就带她走吧,好好替大妈照顾好她。”又是一行泪落下,她已经有些哽咽了。 “呃?”按闻颖的性格不可能自己挑明的,这老太太可不简单。 “我知道她病了,回来后总是头疼脑热的,还带了好多的药瓶子。问她,她说只是小感冒。我一个瘸老婆子没办法了……看你面善,就托付你了。” 精明的老人,我哑口无言。心里堵得慌,却找不出什么安慰的话来慰藉这颗可怜的父母心。 她一直在抹老泪,想坚强面对却抵抗不了女人的柔弱。我真想与她抱头大哭,她能知道多少,她的女儿,我的爱人,现在已是个游走在死亡门前的幽灵了。 “大妈,别伤心了,我会的。只是闻颖她不肯跟我走啊。”突然想到这棘手的问题,假期很短促,明天我就得飞回去了,恐怕没多少时间去说服她了。 “这娃就这样,总想着别人,自己就搁在一边。不怕,有大妈在,她会跟你走的。唉,养儿就是想有个伴,但,留住她会苦它一辈子的。我也好不舍得啊,当初见到她,就好像是送子观音送到的福,看她这么大了,都要嫁人了,我也就满意了。” “放心,我会的,我会的……”听这么宽慰的话,有泪涌出,无处置放,拼命眨眼,吞回肚子里。 “有你大妈就放心了,阿颖打小就命苦,我啊,就想她能有个盼头。见你后,我就安心了,入土也安心了,哎,儿啊,叫你一声好儿,可不要辜负我家啊颖啊……”我拍她的背叫她节哀,自己也在这两个女人的沧桑里泥泞不堪。已经过去的,痛澈心扉,望见未来,无可奈何。 门外,那遮阳用的布帘子泛着岁月的黄色,破烂的翻飞在风中。好高的山,我昂头去望看见了山顶也看见了天空。这天底下还有多少我们不知道的事?而这山外,还有多少是这位好人所不知的呢? 山高天远,我们像蚂蚁一样的渺小无知。 回到家,看见闻颖的房门依旧紧闭,看她这架势是铁了心肠的。 我想再去劝她,可大妈摇头说不,拉我到隔壁的客房住下,就去张罗晚餐了。 夜幕降临,吃了晚饭后我就休息了。山中的寨子失去了阳光的普照后,暗淡无光。没有文明城市的喧嚣与辉煌,安详得让人伴着一盏油火就想睡着。 我在疲惫中恍惚睡去,做了个噩梦,从惊恐里醒来。听见有女人的哭声,声音细小,应该是从不远处传来。 出去看个究竟,闻颖的房间有灯光,听见她用哭腔说:“啊妈,你就让我留在你的身边吧,我求你了。” 第十一章:唯有所有能报答 “我已经养了你 23 年,不想再受这份累了,你走,明天就跟他走,女娃大了,就应该有自己的家,不能老留在娘家的”。 “妈……我是回来照顾你的啊,不是来拖累你的,你养我这么大了,我也是要报答的啊”。 “不要你的什么,你自己找生活去。养大的燕子都是要飞走的”。 “妈妈啊……妈——” 我的背都寒了,大妈就是这样处理事情,未免残忍点了。刚刚想进去劝,她就出来撞见我,把我扯回屋说:“别理她,过了明天就想通了”。 我将信将疑,犹豫了一下,想想也是。 孤独能使人思考,安静,也许会在思考中有更多的领悟。 我为闻颖好,闻颖为我与母亲好,而她养母又为我们好。想了头都大了。似乎还听见闻颖的哭声,我忍不住跑出去,见她的房间没动静后,也就不多想了。 若是一切已经尽我所有,我还有什么遗憾?两个人的缘分,总存在着相互的选择,我们的明天,就看闻颖的态度了。 昨夜,失眠了,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睡去,却在一阵阵的吵声醒来。睡意还未完全退去,却听见了闻颖的哭声:“阿妈,妈……我不要走,不走啊——哇!” “和你挨了这么多年,我已经心烦了,你走,不想走也要走”。 “不是的,您说,阿颖是您的心头肉啊。我回来就是想陪陪你啊,不是想回来麻烦你的”。 闻颖从房里被推了出来,还抓住门檐死活不肯离开。接着,她的衣物,随身用品被一堆堆地扔出门,弄得门口一片狼藉。 这两个女人已经疯了。 闻颖像被撵出家门的流浪猫浑身颤抖,双膝跪在地板上,泪眼婆娑。 我上前安慰,她推开我,对着房里喊:“妈,我是你养大的,死活都是我的妈啊,你说,孩子大了。今后要懂报答,我现在要回报你为什么要赶我走啊……” 大妈在床边缓缓坐了下来,不停抹泪,却没说一个‘不’字。我记得她在凤凰街对我说的话,我体会到她的苦心。 “妈啊……你留下我吧”。 又有东西仍了出来,闻颖伤心欲绝地抱着胸口伏在地上嗷嚎着,不停地磕头。我都不忍心了,连忙去掺扶,她却推开我,用最伤人的话说:“滚——都是你”。 我先是一愣,越想心里越来气。怎么是我的错了?想你大小姐也不知道领情,大家都为你好,你倒在这里不识趣地闹。我可怜地望了她几秒针扔出了一句违心的话:“公司里事情很多,我没这么多的时间与你耗了,你好自为之吧。” 她扭头望我,漂亮的眼睛冒着鲜艳的血丝,嘴唇动了动。 无语。我的心多了几分怜惜,一心还在等待着她会扑进我的怀抱说我们一起走。我一定把她当珍珠含着,当星星捧,前途多少风雨我都不害怕。 可惜,没有。 我真是生气了。‘哼’了一声,咬牙,转回房间,拿起背包,匆匆离开。 短暂的桂林之行就这样一无所获的结束。回到家,除了一身的酸痛,只剩空荡的房间。空气真是空,我倒在闻颖换洗过的床单上,还是当时的味道,我还记得她的浅笑,是盎然的春风。 一间房子,住有自己爱的女人,那就是家。一但她不在了,这就成了刑场,所有的往事都是刑具。 我已经血肉模糊了。 回到公司,精神萎靡。下属问我,桂林漓江怎么样?带回什么好玩意? 我说,只带回了两袖清风。 四天的假期使我的办公桌上堆满了急需处理的公事。我不知觉地忙碌了起来。晚上要不是加班到深夜,就是叫李朝一帮兄弟喝酒。总之把自己弄得一身狼狈,根本没多余的时间躺在床上去回忆。 总是有梦,第二天仔细回想不是闻颖的笑声就是我们曾经的画面。 其实,我很清楚,我是在生闷气,不论她变成什么样子,仍然是那样的撩人,让我疼爱。 渐渐,我开始后悔那时的冲动,一个男人就应该宽让些,毕竟,她是个病人。 生命垂危的苦命人。 等公司的事情告段落了,再去吧。或许到那时,她能够有新的转变。 一晚上,写方案到凌晨一点,脑袋晕沉想开车出去透透气。开着车在冷清的大街上闲逛,感到肚子有点饿,见到路边有家甜品屋,不加思索地停下了车。 当我坐下点了一杯热奶茶后,我才想起,我与闻颖曾经一起来过,这儿距离她住的地方不远,那次,我们闹别扭,后来合好如初后就到这间甜品屋喝咖啡了,我还想起她是要了一份‘卡诺吉’蛋糕。 “嗨,麻烦再给我一份‘卡诺吉’蛋糕。”我从不吃甜食,我却急切的把蛋糕塞满口,寻找当时的感觉。那一幕幕浮现,她那粘了奶油的嘴角,凑过我耳边说悄悄话,有股让人沸腾的香沁入我的心脾。我立即吻了她,那味道比什么都甜。 好女孩,你睡着了吗?有梦有我吗?不清楚我们的距离有多远,但,此时,我正在吃你吃过的蛋糕呢。 想着,觉得痛,但,却有快乐过往。我笑了…… 那次吵架是为什么呢?现在想起来就觉得幼稚。有一天,我去学校门口等她下班。远处就看见她在与一个年纪与我相仿的男人边走边说话,而且笑容暧昧。 我盘问她那是谁,她说,是办公室了很要好的同事。后来,这样的情景又遇见了几次,我爆发了:“有这样的同事关系吗?看你们的眼神就不正常!” 闻颖也认为她有理,就与我争执着,谁也没让步。 结果是不欢而散。 没两天,我又嘻皮赖脸地去找她了,不是妥协,是思念。 见到她的那一刻,原以为她会板着脸不理会我,没想到却是欢天喜地扑了过来。 多美满的结局啊。蛋糕甜得让我邹眉,此时不是当时,我有着回不去的失落。 我寻着记忆的踪迹走了出去,冷风瑟瑟,吹得人心透彻的凉。来到她曾住过的地方,我又站在那些日子我经常站过的地方,还是那样习惯地抬头去远望,那扇有她的窗。 忽然,我发现那窗是亮着灯的。是谁在里面呢?这是出租房,不能说一定就是她。但。我还是本能得冲了上去。 很不礼貌地敲门,门开的那瞬间,我呆住了——面黄肌瘦的闻颖,用空洞的眼睛看着我。 “闻颖……”我百感交集,紧紧地拥住她,手伸入她的发,又细又软。 她像个空心的蝉壳一般,不言语,也不动弹。 “你什么时候来的,为什么不去找我?”语气满是责怪,实为欣喜。我轻抚她的头发,有着失而复得的珍惜。 “这样的我,你还要吗?” “咳?你怎么这样认为呢?我时常对自己说,不论你成了什么样子,你都是我的好闻颖。我说过了,要对你好的。”这是我在教堂里对她说过的话,相信她此刻听我反复,一定会相信我的心意的。 我的胸前有暖暖的液体在流淌,可怜的女孩,别哭,别害怕,将来不知深浅,我都在你身边的,永远都在。 “你走的第二天我就回来了。回家的意思就是想在自己的有生之年能陪养母度过,我都这么大了,还没进过一天做女儿的孝心,可是, 像我这样的身子对谁都是一种累赘。从小与她相依为命,她给了我很多,而我又能够拿什么去报答呢?我走了没关系,可我却要这样欠她一辈子啊……” “好了,好了,闻颖,不会有事的,不哭!”本想告诉她在凤凰街的事情,现在,我已没这念头了。如果生命还有延续,还有漫长的时光去让我们完成未了的心愿,那么就不会有眼泪与遗憾了。 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吗?所以,我们都如此强烈地渴望能活着,然后在给以与拥有中自得其乐。 “闻颖,去我那里吧,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第十二章:爱情晚餐 “我给不了你什么的,只是个大麻烦啊。”她的委屈伴着哭声在释放,这应该是这些日子她躲避我的正在原因,到今天我已经承受不住她的哭泣了。 尽找宽慰的话说:“是麻烦我也认命了。你是我未婚妻,我应该负责的。” 能有这样的勇气,不单是责任,还有浓浓的爱。 “好了,不哭,哭坏眼睛就不漂亮了。有我在,放心。”说这样的话,我深感沉重。如果一切能够安然度过,我也不知道能有什么好办法,我也只不过是个没有积累的人,习惯‘月光族’的生活了。 第二天,我抽时间带她去医院检查。结果很不尽人意。因为这几个月没得到即时有效的治疗,体内的癌细胞扩散得好快,而且贫血严重。医生的意见是最好的办法就是进行骨髓移植手术,不然,她的寿命不过两年。 两年?我的毛孔全萎靡了。 这么一个鲜花一样好的生命,上帝却给了她这样的待遇——如同烟火一般瞬间消逝。 太不公平了,我把化验单揉在手心,颤抖着,再问:“真的没别的办法了吗?” 医生一直摇头说得好坦白:“像她这样的病情,与体质,我们也感到渺茫,要是能即使进行骨髓移植,机率也是在60%。她的贫血太严重了,就算是手术后的恢复期也是个难关。唉,但也不是没希望,现在我们能够做的就是把她的病情稳住,不要急剧恶化,接着就是手术了,找配型是很花时间与金钱的事情……” 下面的我都听不进去了,两耳轰鸣。 当时间金钱与生命较量的时候,我们会觉得自己真的一贫如洗。 恍惚地走出医生的办公室,转进注射室,闻颖已经输好了血,坐在休息长椅上等我。远远的,她就对我笑了,那是我第一次发现了她的白里透着红,眸子清亮。 天使的微笑永远是温和而暖味的。可我,在那一刻却不敢靠近,医生的话总在耳边提醒,她随时要飞走的。 “你怎么了,愣在那里傻得可爱。”她的轻骂还带着从容,真不知道上天给了她多少苦难,竟然能淡泊忧郁,依旧还是那柔和。 我的鼻子一个劲的酸,我还是接受不了人鱼公主即将化为水泡的事实,我想用手挽回,似乎是徒劳。 小的时候就知道,人鱼的消失是因为王子不爱她。我爱闻颖,结果仍旧残酷。 “呃……我们回去吧。”我僵硬地走到她面前,害怕被看出心事,却无处掩藏。 “恩。”还是满眼的笑。我都快崩溃了,难道她对自己的身体一概不知?现在倒反是她用开心的表情来安慰我了。 “晚餐你想吃什么?我去买。”这句话让我想跌倒,一个生死边沿的人为我做家务?想了自己都有罪过。 我都糊涂了,她自己是什么个情况自己真的不清楚? “医生都对你说什么了?”她的脸平静如潭水。我更是疑惑。 “哦,三天后来输血,再做检查。你听到什么了?”她的语气还是没任何的变化,她太会装了吗?我在她的立场上换位思考,如果知道自己要死了,会怎么去生活? “他说……哦,他说配合治疗就好了,有希望的。”三天一次意味着什么?我伸手摸她的头,像小猫一般的恬静若人爱。就当她什么都不知道吧,天真,也是一种幸福。 “晚上,我来做饭吧。” 她嘲笑我,如羽毛起伏在风中。 “怎么了?这很好笑吗?包汤炒鸡蛋总可以的。”我的脸瞬间通红,说实话,我只在大学的时候与哥们在宿舍里弄过菜,而且,只是在一边打杂的份。承认自己是个娇生惯养的大少爷了。 “算了,还是我来吧。” “不行,说好是我照顾你的,趁我还有兴趣的时候。”我坚持。 “你能行?” “确定!” 要是我保证能救她,那将是丰功伟绩。如果不行,那就为她做一次饭菜吧。 闻颖给了我一份菜谱,说按上面的要求去购买就好。 我把她当古瓷器一般小心翼翼地放回家后,就出去了。 回来后,我也顾不上休息,直奔厨房,忙里忙外。 家务对我来说是件新鲜的事情,我哼着刚刚学会唱的歌曲,把那些有点陌生的用具敲得丁当作响。 闻颖探头进来问:“需要帮忙吗?” 我连忙赶她出去,自信地说:“你快回房间休息,我做好了叫你起床。” 她不肯,在我身后站着。我耸耸肩,做了个请的手势。她会意得走开了。 在那推脱之间,我有种过小日子的惬意。要是这感觉成了依赖,有一天我还能适应别的形式吗?那张化验单告诉我,她随时是一夜昙花。 我有点不敢想象我们的未来了。 似乎是过了一个多小时,都过了吃饭时间了我才将饭菜煮好。舒了一口气,十足的成就感。把餐具摆齐,一切准备就绪我才去到闻颖身边,给她一个吻。她如睡美人一般睁开双眼,送我一个惊奇的笑容,就知道她根本没睡着。 “都好了吗?你辛苦了。” “咳,我现在才知道煮饭是件如此辛苦的事情,你辛苦了。”的确是如此。 她的笑还是那样漫天飘扬,仿佛不曾有什么伤害附注在她的身上。 我拉着她的小手,往客厅走,拉开椅子请她坐下,就如她平时对我那样。我说:“可以吗?要不要点蜡烛呢?” 她把头点得像小鸡嘬米一般,只是笑,快被幸福融化了。 面对自己的一桌杰作,我竟有点不想动筷的心情,看着她吃,我关切地问:“怎么样?好吃吗?” “恩!好,好,手艺不错呢!”我刚刚的紧张全无,轻松地夹了一块放进嘴里,立刻就吐了出来“好咸啊!” 闻颖莫名其妙地注释我:“怎么了,不咸啊。” 我又吃了一跟青菜,没半秒就呕在碗里。临时抱佛脚,漏洞百出。我当即说:“全倒了,我们出去吃。” 她的筷子还叼在嘴里,说:“挺好的,为什么要出去?” “这么的……”我话说了一半,感觉是抱石头砸自己的脚,尴尬得无话可说。 我把菜碟端起,她却用手按住不放,嚷着要吃,好吃。 拿她没办法,我劝:“你都病成这样子了,还吃这么咸的东西啊?” “谁说的?”她还坚持着,跟我抢。 我用蛮力去拉,那碟子在桌面上发出刺耳的声音,菜汁撒了一地,我们都在空中定格了。我有了脾气,大声吼:“搞什么啊,不能吃就不要吃了!” 她呆若木鸡,我才意识到我过分了。 过了一分钟。 “拜托,别把我当成病人好吗?我留在这里,不是来享受一个男人的怜悯的。”她哀求的声音像针一样刺过来。 不明白,这有错吗? “我,没有。”我也不清楚该将她当什么看待了,是正常人?但,她的确是病入膏肓,可她却这样要求我。 “其实,自己的身体我知道的比你还要清楚,可我从不将自己当死人看。我只想在我剩余的时光做完我想要做的事情,不想带什么遗憾走。这世界上,我仅仅有你与我养母最为牵挂,可她不要我留在她身边啊……现在,我在你身边,你不要时刻用行为告诉我,我是个病到快死的人好吗?” 我都不愿意看她,她像一面镜子,反映着我无能为力。 “这饭,说什么都要吃,难得你为我辛苦准备。” “好了闻颖,不要了……”我已经被折磨得仅仅剩一口气息了。 她拿起碗继续吃饭,一口接一口,然后,泪就流下来了。我知道她吃下的不是被我做坏的饭菜,是她对我眷恋的心。 走过去把她的头挨在我胸口,心里很愧疚。即使拥在怀抱里,感受到了暖暖的体温,可她依旧是与我隔世的红颜。 我为束手无策感到可悲,不舍得,却只能为一些无端的琐事发牢骚。 从此,我常常发呆,常常不停地想,然后抓住自己的头发,疯子似的发泄。我在找骨髓的配型,她没什么兄弟姐妹,连母亲是谁也不清楚。现在,已经没带多时间去调查她的身世,只能是依靠社会的力量。 要是找到了骨髓,手术的费用也是个问题。小时候,问过老师,什么是天文数字,这就是。 我曾旁敲侧听地打探母亲的口气,不行。而且,她一直反对我们在一起,为此,我与她的关系有些僵硬。她也有言在先,我们今后的事情,一概不管。 不能说她狠心,是我没什么面子去央求。我在他们反对的道路上坚持,不能在他们面前表现出半点的迟疑。 只能靠自己,可我拿什么去拯救?这个进退两难的境地总是让我在半夜惊醒,接着,久久不能睡去。经常是闻颖用手拍着我的背,在黑暗里轻柔地说:“想什么呢?睡觉吧。” 我不能说,也睡不着。 我找过在医学界的学长,问他此类问题应该如何去解决。那天,我在他的办公室里直接从椅子上摔下去。爬起来时,我鼻青脸肿地重复:“你是说买肾?” 第十三章:生与命的交换 用手捂住心口,还好,心脏在跳,周身没疼痛,完好无损。 学长见我激烈的反应,婉转一句:“唉,随便说的,别放心上。这两天,我总是在接触人体器官交易的事情,所以……行了,边外话,不放心上。” 有些事情道听途说与亲身经历完全是两回事。浏览网络时,常看见这样的交易广告,一般都一笑而过,总之,这世界什么都有,你想到的,想不到的,百花齐放。 “一个男人,单靠一个肾怎么生活?”这个问题,连开口都艰难,都不说要我去经过一次手术,进去前叫完整,出来后是永生的残缺。 而且,我是男人,我还期待着正常的有女人的完美人生。 “这个嘛,从医学的角度上考虑,一个人一个肾足够了,而且,现在的需求量很大,在黑市上的价格高得惊人,毕竟能给一个人重生。你刚刚不是问我怎么能找到一笔钱吗?我知道这样的渠道,说来调侃的,别激动。”学长拍我的肩膀,叫我平静,可我的心早就馄饨不清了。 一连几天,我都在他随便说说的话题里迷茫。文颖也觉察到了什么,总是在问,你心神不宁的,在想什么? 每次,我都拉她过我身边,抱住她的腰,埋着头。不忍心面对她淡然的表情,我愧疚。 如果仅有出卖自己才能够去拯救爱人,我不敢说义无返顾。我也是个自私的男人,也许自私到只是为了个人的喜好而伤害了许多的女人,只是这个女人,我却对她做出了超出我想象的宠幸。 寒气渐渐退去,这是春的四月。闻颖一天天地衰弱,而我,也在她一手营造的平淡里消瘦。除了上班,就是回家,然后看着那个背负死亡证书的女人在房间里优雅的做家务。我喜欢她穿着那见粉紫色的有着宽大群摆的围裙,那是我们一起逛商场时买的,我说,喜欢你穿紫色。 从此。我的家里就有一朵青莲在房子里如萍飘摇。我心疼她,不要她干家务,她总嘟着嘴说,别剥夺了她唯一的快乐。 那天周末,她还是那身醉人的紫,像一烟幽魂,在我面前飘。先在客厅,到厨房,不一会儿,又去了阳台。 窗外,春天的麻雀在欢叫,天空是蓝的,我坐在靠窗的电脑前做报表,能感觉到屋里屋外春天的味道。 见她飘了过来,我揽住她的腰说:“你不累吗?先休息吧。” 她挨着我,有柔和的体香。“就快好了。”立即跑掉了,留给我清澈的笑。 我望着她又在客厅里檫电视的灰尘,拿她没办法,而是被她的笑给感染了。 她像个艺术家在顷情的演奏,我是听者在一旁欣赏。不知道,这段音乐能延续到何时,要是突然终止,我要如何适应另外一种情景。 “闻颖?”记得她进洗手间很久了,不知道在做什么。“闻颖!”我有点急了。心里多了不好的预感。 门是紧关着的,难道……我的眼前一抹黑。踹门一看——她蹲在血泊里,用手尽力抓住另外一支手指,我俯视她,她昂望我,没有惊恐。 “你疯了,出了这么的血为什么不叫我!”是我疯了,我把她拉起来,抓那支流血的手指过来一看——一个一厘米长的细小伤口,居然能将我家的浴室染红。 她的嘴唇泛白,我有些慌了。急忙跑去找绷带与纱布,给她缠上,心里不停告诉自己:镇定,一定要镇定。 没过几分钟,那雪白的纱布就渗出了颜色,接着,血顺着手心往下流。她被吓住了,脸色惨淡得不堪入目。我拿了一张干毛巾给她包好,不停地对她说:“别怕,我在,我们现在就去医院。” 失血过多使她十分的虚。平时那清朗的眸子黯淡无光,他微微张开的唇,在不由自主的颤抖着,好久,才听见她说:“桐,我冷。” 王八蛋,这血老止不住啊,我手忙叫乱的去找外套,把她裹住,抱起她往外赶,她的身体已经没了一丝温度,扎在手上的毛巾早红了一大片。我知道,时间紧迫,说不好,她就这样渐去渐远了。 闻颖,别这么残酷好吗?我把她放在副驾驶上,她脸色发青,眼睛半闭着,只有嘴唇在抖,好像要说什么。 说什么我都不要听,最怕是充满抱歉的再见。我咽了一口气,设法让自己冷静。我说:“闻颖,要挺住,就要到医院了,快的到了……你不要睡觉,不要睡啊。” 我的眼都湿了,嘴里不挺地念:“闻颖,坚持住……”心里那股痛,如山上巨石滚落,我几乎不能负荷。我不能够接受,她的告别就在我转身的瞬间,而且,在之前,她还一如平时那样漂浮在我的身边,对我浅笑,那才是春天。 抱到抢救室时,她已经完全昏迷了,软软地摊在我的怀抱里,没有丝毫的声气。我的泪狂飓,痛苦极了,她是我最爱的人,是我精心挑选的妻子,说什么我都不肯失去。 医生护士拥蜂而来,抱走了她,我说:“请你们救她,一定要救醒她。” 护士神情麻木得把我请过一旁,关上了门。这样的场面,对他们来说,习以为常了。 过了一个小时,有医生出来了。他叹了一口气说:“脱离危险了,但身子很虚弱。照她这情况,要是顶不住化疗的话,问题就大了。” 巨大的压力扑面而来,忘记了她获救的欣喜,强打精神朝她走去。 只是一门之隔,我却感觉好遥远,那是穿越生与死之间,仿佛她已到了彼岸,我仍旧还是在人间。 她好苍白啊,第一次见到她,就觉得她的白,像山野透明的精灵。没想到,这个小小的优点,却成了今天的致命伤。 我抓起她的手,放在我的脸庞,好冰凉。我说,闻颖,不要这样,不要吓我,我还想看你对我温情地笑,像夏天的紫薇那样灿烂,清爽。 她整整昏睡了一个晚上,在第二天的中午才苏醒过来。我时刻陪伴在她的身边,感觉到我们最初的遇见,她一定也是握着医生给的安慰,忐忑不安地期待那个人睁开双眼。 后来,她曾屈卷在我的怀里回忆,当见我晕在车里的时候,我就与他死于车祸的父亲重叠了。第一个念头就是要救我,不想让一个人再死与非命。 现在轮到我,却说不清是为什么了。 那一整夜的深刻思考,我打电话给学长:“帮我做一则广告吧,我愿意卖……”好艰难,但,还是说出口了“我要卖肾。” “喂,你受什么刺激了?我是开玩笑的,你没事吧。”他不敢相信,我更不敢相信。这不是玩笑,不好玩更不可笑。 “没事,时间不多了,我要救她。时刻做好准备救她。”就算救不了,多活一天也好,就当报恩吧,她也曾这样救过我。 我时常找理由自我催眠,麻醉。时刻都念着我爱她,她救过我,我们是夫妻了…… “恩,你再考虑吧。想好了,去我那里走一次化验就可以。” 5天后,我的油箱收到一封邮件。里面是一条网址。打开看,那是我关于交易器官的广告。 我立刻捂住脖子,疯狂地干咳。想找水喝,可整个世界一片漆黑。我把电脑关掉,可,闭上眼,仍看见那上面清晰的写着——我要贩卖肾源。 我当即打学长的电话:“告诉我,今后,我会不会变成太监?” “怎么了?你后悔了还可以删除的。” “告诉我,不要医学根据,我要正常人的标准。”我像障眼的公牛一般。 “没关系的,你还有时间去考虑。我算是按你的要求帮忙了,至于个人的性功能……当然,你已经不是健全的机器了,因人而异吧。一般……” 我倒在办公室的沙发上,有气无力。我是人,不是机器。就算现在用手掐一下自己,我会疼,一想到在身体上开刀,取走自己赖以生息的一部分,我心都毛了。 正在我为那则无法反抗的广告弄得身心颓废的时候,我桌子上的秘书电话打散了我的郁闷:“经理,有位客户在附一层的餐厅等你,说是一定要见你。” “是谁?”莫名其妙,这时候,我还真没心情对那些大爷应酬客套。 “说是xx公司的经理吧,问他的名字没说,看样子来头挺大的。” 第十四章:无法言说的再见 不管他是哪路神仙,我都是要去做接待工作的。现在是上班时间,没理由因为情绪的波动,而怠慢工作上的事情。 到洗手池用冷水把脑袋破清醒。整理一下自己的形象,匆匆下楼。 也快到晚餐时间了。餐厅里尽是忙碌的声音。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愿他知道自己约的人长什么样子,而后能主动对我招呼。我扫视四周,没看见什么相宜的人物。心里便开始掂量这个约会的可靠性。 有服务生过来对我恭敬地问:“是赵先生吗?我们有位客人想请您过去。” 什么玩意?还跟我兜圈子来了。大概是心情的关系,我竟然有些不耐烦了。跟随过去,表情木然。 要见我的是个女人。她今天的打扮让我有了与往不同的异样感受——黑色的小礼裙,加着短外套,胸前的项链是我没见过的。那是她不曾有的优雅沉熟,更是女人。 我最怕面对她,因为她总是盯着我,眼里写满了我无法救赎的伤。 我有些尴尬,故意轻松地笑:“抱歉,我是来见公司客户的。我想,我是走错地方了。” 她是辛迪。那个曾在我的世界里哭天喊地的女人。李朝说她可以很风情,的确没错。相别快两年了,她给了一阵惊艳。 “别躲了,是我要见你。”她的脸上洋溢着重逢的喜悦,我却心事重重地站,忘记应该怎么做了。 “你紧张什么啊,我就是借我爸的名誉来见你,又没对你干什么坏事。”她暧昧的眼神,让我的心绷得更紧,前一分钟我就做好心理准备了,上次分手,还好没利用她父亲的关系给我小鞋子穿,现在,纠缠又拉开帷幕了,不知道我还会给她什么伤害,搞不好,连公司都待不下了。 我的手心直冒汗,她却在那里骂,满眼的亲昵:“你坐啊,我又不吃你。” 我还真怕哪天是吃了都不吐骨头的。这女人,不爱,却不想得罪。 餐厅的沙发,很松软,我却坐如针扎。“什么时候回来的,学业结束了吗?”但愿她不要嗲声嗲气地对我说,啊,我是想你了才回来的。我已经承受不住了。 “哦,有假期,就回来了。才回来几天呐。”她一边应我一边看菜谱。谢天谢地,她没说出让我崩溃的话来。 她真的改变了许多。她的姿势参入了不少西欧的韵味,说话的时候,音调平和,也喜欢伴随着丰富的肢体语言。已经不是小孩子了,而是个少淑女。 “你想吃什么?哎?你看这好吗?记得你曾经很喜欢吃的。”她指着菜单问我,又开始借题回忆了。似乎在说,你看,我有多怀念你,连你的喜好我都记得。 “呃……辛迪,时间不早了,我有事情要回家了,看下次有空闲,我请你吧。”平时,这时候,我应该是回到家里了,然后,开门就是闻颖温温柔柔的一句“你回来啦。”我的心里被填满了塌实。我想回避辛迪,更是惦记那可怜的闻颖。 “没关系的,不花你很多时间的,坐一会我也要离开了。”她的确是变了,缺少了一些专横,懂得体贴人了。 她点的菜肴都是我曾经与她一起吃过的,我实在没胃口。那些菜名,鉴证着她的痴心。我无语。感觉里,她唯一不变的就是永远都是我生命中的牛皮糖,抹不去,甩不开。 我的手机在响,看号码,是家里的座机。我离开了位置,跑到角落接闻颖的电话。如我所料,我的反常让她担心了,我说,我现在就回家。 刚刚要回去道别,辛迪就撞了过来“怎么?要离开了是吗?” 我点头。不想多加解释,说了也只是徒增她的伤心。 “辛迪,再见。我的时间不多了,下次吧。”我举起手表,表现得很着急的样子,扭头要走。 “小桐!”我被她带伤的声音给叫住了:“告诉我什么是”再见‘好吗?是再次相见还是永远不见?“ 我没回答她的问题,大步向外边走。天色已经暗了,夕阳在天空的一角还泛着金黄,却已经不能够照耀我的心房了。不是我有多无情,只是连自己都不清楚我对辛迪说再见意味着什么。 我对闻颖在执著里免不了患得患失,可如今,又摆脱不了辛迪对我的追逐。想起来就是累,第一次甩女人的时候,我还真没想到我会有今天这样子。 回家开门,又是闻颖清淡无邪的浅笑。看见她的笑,即使是由没有血丝的肌肉组成,我也很塌实。至少,今天她还在。 见我回来了,她显得好开心,不知道,她在独自一人的时候,会不会远眺着窗外叹息。看她为我忙碌着,又是盛饭又是打汤,我的心却酸了。 我抓住她的手,说:“好了,我自己可以做的。”目光扫到了她的食指上,让我想起了那险些断送生命的伤口,我是长长的叹息:“自己一个人在家,要小心,我不想再看见你有任何的闪失了。” 她只是点头,无伤无害,一片平静。 “吃饭吧,都凉了。” “咳?”我才想到是要吃饭的,拼命把饭往嘴里刨,刚才,我又想起那次惊心动魄的抢救了。 “你怎么了?有点奇怪。”她像是看出点端倪来。 “没有,在想工作上的事情。”她没再问,就相信了。 吃完饭,我们俩挨在一起看电视。闻颖不爱看肥皂剧,喜欢看些历史剧或生活片。看只是看,不哭也不笑。 我都算不出有多喜欢这样的时光,闻颖的纯净,与安静,总是让我跟着感到内心的安然。如张爱玲的小说一般,这朵,是我生命中的白玫瑰,辛迪是红色的那朵。 电视里是情侣甜蜜的镜头。我握着闻颖的手,竟然有了触景生情的欲望。又闻见了她淡雅的体香,那是曾经深深吸引我的芳香,我是那么的痴迷留恋。 我扳过她的头吻她,很久没这样了,我都醉了。我抱起她感觉不到重量的身体。往卧室里走。今夜,我只想拥有她…… 被我冷落在深渊的李朝又给我电话了:“你小子,是被糖给泡没了吧,已经几世纪没见你的脸了。” “哦,公司的事情多啊,照顾不过来了。”这是借口,没什么力度,算为自己排解吧。 “谁不知道你家中有颜如玉啊,骗不了咱们的。”我就知道他会这么说,我的压力无法想象,现在我真的没心情去喝酒消遣了。 除了工作,我就想多陪陪闻颖。我们的时光,漫长得可以让我们在灯红酒绿中肆意挥霍,可她,可怜到一不小心就会对我连“再见‘都来不及说。 终于领悟,“再见‘二字,对于辛迪也许是可以再次遇见,而对闻颖,那却是永远的生死离别。 “咳?辛迪回来了你知道不?今晚上你们俩有没有想法与我们兄弟几个喝啊?”一听,就知道他成了辛迪的说客了,也不知道那女人给了他什么好处,总在我面前夸她的好。 “不要了,改天吧。”我都没心思多找借口解释了,似乎周围都是辛迪的卧底,整天都在提醒我,他有多么多么的好。 不是她不好,闻颖需要我,我现在是她仅有的依靠。 出我所料,又招来李朝的一顿臭骂与数落,我的耳朵早对他这些言辞产生抗体了。 到了最后,我烦恼地说:“好了,我就是忙,改天我请你们不就结了” 说完,没等他反应,挂断了。关住了一片喧嚣。 我叹息,仿佛辛迪已经成了我烦恼的催化剂,使我沉重的心情更是雪上加霜。 下班的时候,我在车库的入口有见到辛迪了,她轻快地对我“嗨!”还装出与我偶尔相遇的样子。 我心里来气了,也不知道是生什么气,不理会她,怒冲冲地往自己的车走。 “小桐?小桐……你怎么了,等等我啊。”她凑了过来,我更是厌烦。 没说话,只是瞪了她一眼,她却赖着笑脸说:“好巧啊,能够碰到你,我也是来这办事情的……” 办事?想你父亲与我们公司的关系再深厚,也不可能请你这大小姐整天往这跑吧。谁知道你是办什么事,专门来这等我倒是真的。 “哎?晚上你有空吗?李朝请我们去喝酒,你看怎么样?”总算是如我猜想。看着她期待的表情,我不忍心揭穿,淡淡地说,今晚上我不行。 “那,什么时候有时间呢?”她的反应够机灵,看样子是早做好被回绝的打算了。我为她的痴情有点支撑不住了,无语,却总是撞见她那企求的目光。 “抱歉,我也把控不住自己的时间了,咱先这样好吗?”我对她示意,其实,我真想对她说,再见,根本不是再见的理由,至少说,我的心里已经容纳不了闻颖之外的事情了。 第十五章:那一道哭墙 我狠心地钻进车里,把辛迪远远的抛在了身后。借着后视镜,我还看见她在那里站着,像一棵树,挂满了期待的叶子。 我已不能在她那持情等待中宁静。拐了个弯,躲开了关于她的一切。我对她没道理的拒绝,与我对闻颖的坚决,使我在此刻内心翻腾——她们都是我生命中逃避不了的女人。 刚刚回到家,还没坐稳,李朝的电话就追来了:“喂,过来啊,就等你一个了。” “我真的不想去,你们自己先喝吧,我家里有事情。”我一想起辛迪那期盼的目光,心就颤抖。她即使成熟到面对我的拒绝不哭不闹了,可仍旧掩饰不住那份失落。我已经不想再这样对待她了,她也是好女孩,我也为自己的行为愧疚。 “你也真是,难得一个女人从大好远的英国回来,你就陪她一会儿都不可吗?你兄弟做的也太绝了吧。” 怎么这世界都沦为辛迪的党派了?我居然连个藏身之地都没有。我搪塞说:“好了,我先忙完手上的事情,再说吧。” 身边的闻颖有所觉察了,其实她是个聪明的女子。她过来环我的腰说:“是朋友的邀请就去吧,不要因为我而失去自己的圈子。” 说的也对,我心里阵阵激动,我善良的好妻子,你太伟大了。 “恩,但不放心你一个人在家。” “没关系的,早去早回吧。”她贤惠地为我拿来外套,要我穿上,还叮嘱说:“别喝太多了,记得打车去,路上小心。” 她的关怀甜得我都疯掉了,我在她的脸蛋旁偷了一个香,暖得窝心。 还是那家我过去与辛迪常去的酒吧,不知道这是巧合还是她的馊注意。 一进包间,那群跳蚤就涌上来,把我按在沙发上说:“罚!罚!先罚他三杯,叫他今后还敢不敢迟到。” 这是我们一惯的行酒令,一般对付像我这样时常缺席的,迟到的人都会这样的活动中被罚到伶仃大醉。除了工作应酬,我很久没参与这样纯粹的朋友聚会了,三杯下肚,才发现酒力远不如当年。 辛迪就坐在我的对面,优雅地喝着宝石红的液体。她今夜的吊肩连衣裙,使她有着恰到好处的性感。她并没有如以前那样马上凑上来,带着孩子的欢喜对我撒娇,要我疼要我抱,如今。她却懂得在我略带醉意的时候,用距离去为我营造了一种朦胧美。 这叫艺术吧,另类的行为艺术。 对于我,这永远都是虎穴狼窝。她的爱,是我的危险。 不清楚从什么时候与这群兄弟喝酒是件痛苦的事情了。划拳,玩牌,酒劲上来后粗鲁的话就来了。不是叫你放血,就是骂你的老祖宗。我们都是年纪相仿的人,都受过大学的教育,在自己的岗位都有自己的影响力。可是,一但半麻醉,就会将本性暴露无疑。 “来,妹妹,为你大哥的兄弟敬酒。”李朝唤辛迪过来,我都不知道他们葫芦里装什么坏水,这两个人竟并肩唱起了双簧。 说不准他们要唱哪出戏,我看着对面精致的辛迪傻笑。 辛迪把酒给我满上,自己也倒了一杯,眼钩钩的盯着我一饮而进。 接着,李朝几个又起哄了,都恭维地举着酒杯,说是敬,其实是逼。我挥手说,我不行了,真不行了……他们却理直气壮地说:“这是罚酒的,谁叫你小样这么的难请,自己有了玫瑰窝,都忘记兄弟情义了。” 又是一翻轰炸,看形式今晚上我是不醉不能归了。 说不准,这就是辛迪与李朝为我设下的圈套,我是不得以往里跳啊。 “我够了,你们慢慢玩吧,我……我要回去了。”我的头靠在沙发上,半梦半醒地说。 “哎……瞧你那样。让辛迪送你回去。” “不要了,再让她玩一会吧。”我是碰见“辛迪‘这个名字就敏感。对于感情,我现在已经玩不起了。 “那就不勉强你了,来,喝了这离别酒吧。”李朝把酒递给我,说什么都要喝,这是不成文的规定,从大学开始,我们在散场的时候都要以酒道别。 那杯酒是我的极限。我刚刚喝尽,胃就翻滚了。我跌撞地冲进洗手间,在水池里把胆汁都呕了出来。 用水泼头,希望能清醒。透过镜子看见了辛迪站在我的身后,她哭了。 镜子里有个狼狈不堪的男人,我搓了一把脸上的水,像疯子一样笑。 “小桐……”他抓住我的双臂,头挨在我的心脏上。我有些动弹不得。 我筋疲力尽地靠在水池边,感受到了她的内心。抱歉,好女孩,或许,我对你的伤害连我自己都想象不到。我安慰她说:“嗨,别哭,别哭好吗?” “你过得好吗?” “呃?是的……”我也说不清楚生活的好坏了。日子在起床与睡觉中循环。天天都能看见我爱的人,却时刻提醒自己她马上就可能离开。 我没敢问她生活的状态,总认为,她有富足的家庭,出国深造。在那充满新奇的异国城市里,每天都与我不同的精彩。 她伏在我的肩膀上抽蓄,仿佛是她两年前她离开我时的样子。我的血管都快爆裂了,我劝她,求她别哭,因为我也想哭。似乎闻颖就站在我眼前,带着瞬间即逝的淡然笑容,我的那则卖身广告每时每刻都能让我呼吸休克。 我帖在墙壁上,那上面似乎都写着我的无可奈何与无处释放的哀怨。我崩溃了,推开她,又趴在水池上干呕。我也哭了,急忙用水洗脸,这样就分不清楚是泪还是水了。 “你回去吧。”我说这句话时,用尽了浑身的力气。 辛迪屈着哭的样子挺可怜,可有谁可怜过我? 我去扶她,她没如曾经那样耍性子,而是像鸟一样依了过来。那时,我感觉到我是个男人了,总被女人所依靠。 但是,现在的我,找不到玩味的心态来面对这两个女人。 “我送你回去吧。你都醉了。” “不用,我走了,你自己照顾好自己。”我没多看她一眼,心里有一股堵塞的难受。我对于她,除了罪过还是罪过。 我冷淡地走掉,还是那样残酷地留给她一个落寞的背影。 回到家,都12点了,一般闻颖这时候也该睡觉的。我进屋,却发现她坐在电脑前。 我的背一阵寒,急忙说:“你怎么还不休息啊?都说太晚了就不要等我回来了!” 也不知道是什么让我有火气,我把她毫无怜惜地从椅子上扯开,她傻愣在一旁,不说话。我急切地翻她打开过的网页,没什么可疑的迹象,心沉了下去。 “都说不让你用电脑了,这对你的身体不好。”我严厉地批评,声音不悦,实为宠爱。 那不是我紧张的真正原因,我的卖身契在收藏夹里保存有链接,说什么都不肯让她知道这一切。就让她在我一手维护的无尘蓝天下安宁的生活吧,要是有将来,那一定是有我一起度过,如果没有,就在无知里,快乐每天。 闻颖坐在床边,脸拉得好长。她不爱生气,但,我的无理是有点过火了。我嬉皮笑脸得去道歉,我搂着她说,哦,我喝酒太多了…… 她在一分钟后笑,一如往时的清朗而让我塌实。我相信这只是虚惊一场,说了声“晚安!‘关灯睡觉。 一夜无梦,所有的都安好。后来,每次我见到闻颖的笑容,就一致认为那都是幸福的表情,与忧愁无关。 记得很久没陪闻颖去医院了。工作压力的增大与辛迪的出现,让我窘迫。对她身体的关心少了,虽然没表现出任何不满。但,该补偿的还是需要的。 那天,我特意请了半天假,接她上医院检查。 趁这她去化疗的空挡,我转到了主治医生的办公室咨询她的情况。 医生在写东西,没注意到我是谁。我直接问:“大夫,关于闻颖的骨髓配型,进展如何?她的身体情况怎么样了?” “啊,上次不是给你说过了吗?我们正在对5个人的配型进行决定性的筛选,就快有结果了。她的身体情况我上次都与你说过了,才几天没什么变化的。” “上次?”我头都大了,我很久都没来过这里了。 医生这才抬起头,恍然大悟:“啊,不是你啊,我搞错了。” 接着,他有把我的问题重新解释了一篇,我一个字都听不进去,满脑子就三个字——他是谁? 第十六章:当柔弱成为残忍(上) 第一想法就是今天一定要问个究竟,我不在的时候,是谁带她来的。 我冲进化疗室。她刚结束化疗,痛苦还没从面容中散去。她见我,强打精神给我一个笑。 我那原本膨胀的心全萎缩了。紧握拳头,只是急促地呼吸,慢慢的,将胸腔那口气压了下去。 “你怎么了?”女人就是敏感,后来,她告诉我,当时我的样子像红了眼的公牛。 她一直是我意识中茉莉一样纯白的好女孩,我接受不了她一点点的瑕疵与背叛。 “哦,没什么……我们回去吧。”算了,先别问了,她也不好受。 她的头发越来越少了,房间里随处可见那代表着垂危的落发。有一天早上,她突然在镜子前忧郁:“不要化疗了,我不想让你看见我丑陋的模样。” 我命令她:“不行,不漂亮还是我的好闻颖,我要你为我和孩子做一辈子的饭菜。” 当时,她满脸泛着珍珠光芒,那是女人才有的光。 我也好贴心啊,所有的记忆都锁在我的心湖里,是我一生的财富。当我回想起来,就会自己幸福地傻笑。 可,今天,我笑不起来了。回家的路上,无精打采的开住车。一句话也没有。这很少有,即使是我们一整天都腻在一起,我们都有说不完的话。 那个男人,那个冒充过我的男人,总是时刻地捆扰着我,就算拼命去克制自己不要去想,也无济于事。 我好想问她那男人究竟是谁,但有怕这连自己都不确定的疑心,伤害她的自尊。我把问题闷在心里,感觉车里的空气好郁闷。顺手摇下车窗,还是解决不了。 正当我满脑子尽是些矛盾的关于那个男人的分析时。忽然,眼前晃过一个黑影,我下意识地踩刹车,我们俩都伴着惯性往前卧。我刚回过神来,听见车外有位老头子骂咧咧的:“你怎么开车都不看的啊,想我死得快是不是?都红灯了也不停车……” 我连连把头伸出窗外,一口气说了很多个“对不起‘。点头哈腰陪不是。 人总算是走了,没什么麻烦。我深呼吸,被惊吓到的心,还在剧烈地跳。 进了家门,我马上进厕所。出来,再进去……当我第五次从厕所里出来的时候,再也按不住了:“咳?闻颖。” “什么?” “呃……呃,都是你自己去医院的吗?” “都是啊。” “那……上次是……” “哦,你是说上次吗?我在路上见了我的一个同乡,他有车,就随便送我去了。”她说得好坦然,没任何慌张的神色,坐在沙发上自然地看报纸。 “……”我的心情是轻松了,大概真的是我太善于联想,自己的立场不够坚定。我应该相信闻颖才对。 “倒是你,一整天都是怪怪的,你在想什么?”她用审视的眼光扫了过来,原来,我在她的眼中都成了藏不住心事透明体了。 “没有啊,我是高兴啊,医生说,你的骨髓配型就快有着落了。”医生对我说了很多,但,我只记住一点。责备自己的多疑,都被一个不知姓名的男人给整疯了。 闻颖的脸上刹时一阵惊恐,然后马上有恢复了原有的清淡。我没注意的这些,我总以为她听到这消息应该像一只小鸡一般,张开双翅,扑进来,带着娇气的笑声问我,什么时候举行婚礼。 我想她也许已经知道了,也就没这些表现。 自从她生病了以后,我就把控不了她的内心了。她就像一片镜子一样的湖,没有风吹草动,也不见波澜起伏。根本不知道她那样坐着,或者笑着是表示高兴还是郁闷。 渐渐的,我也不去猜了。我把她当宝贝一样的护着,宠着,还能有什么烦忧呢?那个男人的影子,也就在自我安慰里淡去了。直到有一天,我接到了学长的一个电话:“闻颖来医院了,怎么不是你啊?” 那个男人…… 我所有的警备全都紧张起来,我尽量平住呼吸应他的话:“我现在公司上班,闻颖她怎么了?” “哦,是我自己看错了吧。我来这家医院做报告,看见有个40左右的男人搂她走了。走时,还为她买单,看样子停阔气的。会不会是你家的什么人呢?咳,也许不是你家的闻颖吧……” “你还看见什么?” “咳!我也就见过闻颖一次面,我也不肯定是她,别多想了。”他是听出我的音色变了,才故意转变的。 我的大脑冲血了。男人?男人?他妈的他是谁? 学长说他不确定,可我这是第二次知道了有关那男人的事情了。越想越深,我有点眩晕了。 我记起了些什么,匆匆的去银行。我记得学长的一句话——还为她买单。 我是为她才开这个存折与银行卡合一的户头。银行卡给她,方便她在支付医药费用时不用现金,刷卡就好。而存折在我的手里,我交代过她,里面的钱花完了,就告诉我去冲值。 算起来,那点钱根本不够花到今天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银行的营业厅里,我在折子塞进查询器里,似乎过了好久才吐了出来。上面那一排派没有变化的数字让我痉挛了。 她一分钱都没有动过。这么多日子来,我都被她那温情的浅笑,平静的眸子给欺骗了。 对于这笔巨额的医药开销,她一个工作没几年的小学教师能有多少的积蓄?想必是那男人给的钱吧,而且是不只一次地给,这究竟是为什么? 第一个念头涌上来——情妇! 全身的血液都往脑袋上冒,我的头都快炸开了。挥起拳头去砸那台查询器,精神颠覆地对那台机器发泄 “王八蛋。” 营业厅的保安见有人闹事,把我拖了出去,差点没把我揍一顿。 本来下午有个重要的会议让我做报告的。我说我不舒服,非要请假。老总是无奈地批准了,看他的脸色,也跟着我不舒服起来。 我顾了上这么多,要是今天我不把这个男人的来历弄清楚,我都会在这抹阴影中神魂颠倒一辈子。 我一脚揣开家门,她像受惊的小兔跳起来:“你怎么回来了?” 我上前粗鲁地抓她的手臂,上面有新鲜的针眼。是刚刚去过医院的。我又浮现了那个男人与她的幻影,是不是她也如同对我那样,搀着他的臂挽,低头笑。或者是暧昧胜过我? 我已经想不下去了,疯子似的把他推倒在地上,吼:“你今天和谁去医院了?是和谁?” 她咬着唇,只是摇头,眼里从没见过的恐慌。 “为什么不说?啊——?”我把嗓子都喊哑了,她依旧还是躺在地板上不动,稀少的直发散了一地,显得是那么的柔弱,无助。 我把她立起来,抓住她的肩膀求:“你倒是说话啊,你们怎么了?告诉我……”我一直在期待,她会对我说,对不起,我们没什么,是你误会了。我好希望这个曾深信不疑的女孩,亲口告诉我,她一直都对我忠诚。 “你什么都别问了,好吗?”她的泪渗出了眼眶,像是我在欺负她一样。这就是我期待到的结果——问也白问。 “不行,闻颖,我一直是这么的相信你,你说他为你付多少钱,你们是怎么了?”我到现在都不肯相信他就是个婊子,她是多么的纯净,像山野的清泉,我是她的堤坝,她只属于我一个人。 “你都知道了?”她说得不咸不淡的,把我击夸了。 我用力把她摔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一个气愤不够,还对她咆哮:“贱货!我要你来不是想着有一天与别人偷情的。” 她像镶在琥珀里的化石,一动不动。屋里的空气凝结了,我的心中如潮水般汹涌的痛,使我呼吸困难。 我不想去看她的可怜样,怕自己会不知觉地有歉意,这里的空气太坏了。我要离开这地方,离开这个我深信并深爱的骗子。 我抄起手机,不顾她死活地跑了出去。讲不定,她现在正哭哭滴滴地对谁诉苦呢。我是她什么东西?听说那男人的车能买我的十辆呢! 贱!就是假装清纯的贱!亏我为她付出了这么多,一想到我那张卖身契,我更是恨,愤义难平,无处排解,就把李朝拉了出来。 第十七章:当柔软成为残忍(下) “好了好了,不就一个妞嘛,漂亮的女人到处都是,你也不用为一个婊子动肝火了。” 我手拿着啤酒瓶一个劲地往嘴里灌,一心想用酒精淹没了自己的思维与神经。我不愿那个女人的音容弥留在我的意识里,然后再残忍地出现她与那男人的情景。 我只是喝酒,不说话。桌子上满是我喝空的瓶子。它们透过灯光,晖映着一个女人的巧笑,那是闻颖。我曾以为她是青莲一般的高尚,如白云一样的好,可她却用沉默告诉我她就是个当坏水的料。难道是我错怪她了?要是错了,她为什么不反驳,为什么要劝我不要追问? 我恨这个假纯情的妓女,更恨自己为什么到现在还不自禁的为她找理由与借口。 我捂住眼浑身颤抖,这太残忍了,我已经倾其所有,连身体都愿意卖了,这还不够吗? “咳,你瞧你,成什么样子了,行了,就为那婊子,算了吧。”李朝拉我,叫我振作。身边来了几个人,都为我被有个女人给整疯了而愤愤的骂。 我不喜欢他们那样评论闻颖,虽然,我也认为她是卖肉拿钱的情妇。 面对他们不堪入耳的话,我吼了起来:“谁告诉你们她是婊子?她是我老婆!” “呵?你酒醒啦,你小样,看看啊,都被那骚货整成这颓废样了。”他们拉开我的手,露出了我的泪流满面。我懊恼的挣扎着,粗声粗气地嚷:“走开!谁在骂她婊子,我——我就给谁急!” “你醒醒吧,项目经理,不就是个水货嘛,想你玩女人也不一两天了,你当年的斗志昂扬到那里去了,哼,就为一个卖身的。” “你再说,我叫你说!”我看不清楚他是谁,挥动拳头扑了过去,在他的嘴上狠狠的一击。他没防备,身体斜倒在角落里,我不解恨,又楸着他的衣领再记两个耳光。 “我操你妈赵景桐,就为个婊子打老子?晃我给你这么多年。”我麻痹的眼根本分不清楚他是谁,我就是不喜欢他那样骂闻颖又是骚又是贱。 事情过后,李朝才告诉我,那晚上我打了董林。我们这几个兄弟他个头最大最能打,而且还是个警察,受过专业的训练。 他反过来,把我按在地上,拳脚如暴雨袭来,我想,我的五脏六腹已经粉碎了。躺在地板上,愣着不动。不知道当时闻颖倒在地上的感受是什么,会如我此时一般吗?我邹起眉头,泪狂淌。 “呸!你太让我们哥几个失望了,就为个女人,兄弟都不认。”他吐着酒气骂人。我思维里全空白了。 我也好为自己失望。我都已经面目全非了,还惦记着那个伤害我的女人会不会疼。 李朝把我拉起来,坐好。我像木乃伊一样麻木了。听见他们在那里论:“就要这样,不揍他一顿,他就不知道个方向。” 我早迷失了。那个形容女人像衣服一般任意脱来换去的男人,今天却在这里为一个给我戴绿帽子的女人打架。我恨你这个坏女人,我把你保护好了,倒给自己落个遍体鳞伤。 一千个恨也不解,我抄起酒瓶躺在沙发上灌。酒嵌到了眼睛里好刺痛,伴着泪流了下来。在酒吧喝不过隐,又拉着李朝到路边的酒摊喝。他说,你小子,今晚上神啦,千杯不醉? 上天都来作对了,我其实好想醉,然后在无知觉里不懂得什么是揪心的难受。 我坐在那低矮的凳子上,这是第一次像个被欺负的农民一样对朋友哭诉女人。后来,李朝说,平时都是说自己如何甩女人,没见过我被女人整成一副熊样。 听到最后,连他也不耐烦了“好了我知道你为那女的做尽良心了。这也是你自找的,辛迪这么好的女子你都不要,少钻牛角了。” “少在我面前提起她,真不懂你收了什么好处,整天给她说好话。”我拒绝这个名字,我容不下,更不想借这样的安慰去忘记原有的痛。这不公平。 “她怎么你啦?这么一个富家千金纠缠你,你自己犯傻了,想你那心肝闻颖最后还不是把你整得人模鬼样的,还是个婊……” “你再骂她婊子,我连你也不认。”到如今我都研究不出为什么我这么反感用这个词语来形容她。她给我的记忆像开满鲜花的沼泽,吞没我的都是无法自拔的爱恋。 “啧?你来真的了,好,老子这晚上不跟你说女人了,喝!不就是个女人吗?咱兄弟玩遍天下女人去。”他见我还心向着闻颖就转了话头。说完,我们瓶子当杯子撞个响亮,昂头狂饮。 我和李朝最要好,他最了解我的脾气。我们从中学,大学。直到现在,一直都是铁哥们。我们借着酒兴,在那里说我们的过去,说那些与张庆东一起的校园。那时,多好,不懂爱也不懂伤。 那晚上,风卷着灰尘呼啸而过,特别的凄凉。我们在深夜的马路上骂街,狂笑,被几个巡逻的保安给审问了。 我没回家,在李朝那里混了一晚上。第二天,顶着剧烈的头疼昏沉沉地去上班。下班后,又叫李朝去酒吧消遣。 似乎只有那混乱杂章的环境,那让人迷糊的液体才能给我放松。我沉沦在糜烂的世界里,从没想过要爬起来。不想回家,不想看见那个柔弱的女人,用一双纯净的眼睛残忍注视我。每过一片刻,我都会精神分裂。 这次辛迪在。她整晚上没对我说一句话,静静地看我喝。我总用余光注意她,想知道她会不会讥讽我这个写满悲剧故事的流浪汗。 她从没有过的安静,安静到只是只会动的木偶。想了就来气,这天下女人都对我高傲来了?女人,我算是受够了。 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那以为能忘忧的酒精。喝到吐,然后有继续喝。李朝关切地劝我回去。我说不要。我不想见她,也不能赶走她,除了那里,她已经无家可归了。 结果,他把我交给辛迪,走时交代:随便你处置。 上车后时她问我“我们去那里?” “回家,”我对她是清楚的,我想我总不该在这晚上,把她当成闻颖给强奸了吧。虽然,家里有个让我万孽从生的毒瘤,我割舍不掉,却能使我送命。 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一点,相信闻颖是睡觉了。我像只鸵鸟一样捏手捏脚进去,刚想溜到客房去睡觉,她却像白色幽灵突然出现。 阴魂不散。 我软在沙发上,有气无力。她见我回来,手就就忙碌开了。急急去提来拖鞋,为我换上,再把鞋放回架子上。她端来了醒酒茶,无恨无伤地哄我喝下。还和往常那样对我说:“来,喝下去胃会好受点。” 她好瘦啊,眼睛红红的,想必没睡觉。我尽力压郁着不要去抱她,告诫自己——脏。 “你去睡觉吧,我是回来拿东西的,明天我就搬走。”我犹豫了很久,不忍心说,但还是说了。 她没什么面部表情,眼泪却如断线的珍珠不停往下坠。她受伤了,而我何尝不是?想你不安分,搞出什么神秘男人来,这不能责怪我无情了。 我用这无法比拟的爱,去宠坏了这个对不起我的女人。坏女人。 我不想对她好,虽然好痛惜。 “那我为你拿毛巾洗澡吧。”没多时,她收干了泪,带点轻扬的笑说。我的心开始泛酸了。见她去拿浴具,娴熟地替我放水,还不时得伸手去试水温。我站在她身后,心一直疼。 我掐自己的腿,不要对她软心——是她先伤害我的。也责怪那哗啦作响的水声,泯没了我的理智与性格。 洗澡出来,我先前的仇恨也被洗去了一半。见她在为我铺床,我的心酸就不能负荷了。我去抓住她微微颤抖的手,拉她过面前。她挨了过来,还是那样的小鸟依人,惹人疼。 “你说啊,你想怎么样?怎么样呐!”我的心翻腾着,紧紧地把她埋在胸膛里。 “我没想怎么样啊。”她哽咽了,激起了我那压制很久的怜爱,顷刻间,散了一地。 我说你是什么呢?在我面前纯洁得以为是上帝送来的天使,背后,却是恶魔,充满了邪恶。总以为我可以不爱了,但她那熟悉的味道总是在我靠近时深深地把我迷惑。 “告诉我,那男人是谁?”那是我心中一抹自己揉不散的淤血,我接受不了我爱的人,对我在道德上隐瞒一生。 她只是摇头在乞求,泪如雨花。半天才吐出一句:“别问了……” 我暴跳起来,撕破脸皮地吼:“不问?我真的想不出什么地方亏待你了,非要弄出个男人来,才快活吗?” “不是的……”她无助地捂住嘴哭,却没在多说什么。 “不是?他给你一个月多少?我给你五千,这行了吗?”我忍不住提高了嗓门,把这些天遭的苦,受的罪都全撒在这句话上。之后,每当我回忆时,总免不了深深的悔恨——说得太伤人了。 她还是哭,耸起的肩膀,摆出了一副守口如瓶的架势。 “你真的没什么要解释的吗?”对于这只会哭的冲气娃娃,我除了厌烦,没别的办法。 我狠狠得瞪她,不就是个风尘女吗?我也没心思对你费口舌了。长这一副水灵的眼睛,不过是用来骗人的,算我倒霉吧。 “你让开,我要睡觉了。”我生硬得吐出一句话,虚弱地倒在床上。 她缓缓地离开,随手去为我关灯,关上了她那片让我爱恨交错的世界。看来,她真的残忍到要我永远地生活在这黑色的自尊里了。 第十八章:无息告别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阳光好强烈,透过窗帘,把整间房映得躁热不安。 昨夜的伤还在隐隐作痛,可我却顾不上浑身的酸软,惦记着闻颖急忙爬起来。 走进客厅,见她穿戴整齐,像是要出门。更像是痛改前非地等待我——安静地坐在摆有早餐的桌子前。 我心中暗自的高兴,却用麻木的表情掩埋着。我想,总不能单凭一份无言的早餐就把我俘虏了吧,我的腰上还留有董林的掌痕。 不肯原谅,但,我的心早被她那忧郁的眼睛给软化了,我真恨,为什么她怎么看去都是那样的轻灵清澈,像一汪我看不透的泉。 越是这样,就容易欺骗。我一直都这等她开口说话,然后真相大白,一切都是我误会了。 “吃点东西吧。”她平和的语气让我惊讶她的伪装,大事临头,怎么连涟漪都没有?看来真是贱得专业。 “不吃了,我去收拾东西。”我仍一块石头给她,希望她能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立场。 她除了叹息,还是什么都没有。 我气馁加绝望地撞进卧室,在我们睡的床边,赫然放着她的行李箱。我狠狠地踢了那只箱子,那箱子滑过一旁,我的心都梗塞了。 郁闷不已的空气中听见她的电话在响,听见了她说话:“哦,再等下,好吗?”话里带尽了留恋与伤感。 我爆跳起来,拿着她的行李箱冲出去放在了大门口“你走,马上给我走。” 她哭了,那是我不愿意再相信的委屈与无可奈何。她说话了:“桐,对不起,我早就想走了,东西我早就收拾好了,这是你的家,走的应该是我。” 这就是我等了两天的解释与结果吗?我的脑神经已经缺氧了。 “闻颖,真的是我看错你了吗?你告诉我……”我的心都溃裂到没有了脾气,我居然用哀求的口吻对她说:“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为什么啊?你告诉我啊!” 她只是摇头,嘴唇在颤抖,活像个临危不惧的勇士。可她那忠勇却成一把锋利的剑缴得我面目全非。 “你说话啊,难道你就没思考过我吗?我是这样的对你……”付出越多,伤的越深,我在那一刻领悟了。 “桐,你是个好男人,我……”她的话立即收了回去,摆出大义凛然的样子来,使我在她的隐晦中沦亡。 我像个疯子一般指着她的鼻子喊:“你这个贱货,你给我滚,滚——啊,去找你的美好生活去!” 也是在那一瞬间,她拣起了箱子,钻出门,再随手关闭,只留给了我一声细微的响。我的楼下停着一辆抵我那辆十陪的车。我知道,是他带走那个我爱到伤害自己的女人,也是一手把她赶走的女人。 第一次, 我觉得我那高尚的自重,真的被重重的蹂躏了。 我满脑子都是杀人的动机——我要把那男人杀了,最后在杀死闻颖。 看见那桌摆放整齐的早餐,煮得清稀的红米粥,外加一份韩式泡菜。一但我喝酒回来 ,她都会做这样的早餐,她说,人没胃口的时候,喝粥会让胃舒服些。 真的很舒服,那是习惯的味道。 我失魂落魄的坐在她刚刚坐过的对面,自己打了一碗粥。似乎又见她在我面前,带着母性的微笑在看我,平时,她都会说,好些了吗? 一切都化为乌有了,我不好。那朵让我感到塌实的云飘走了,在这场离别里,究竟是谁的不是? 我的泪滚了出来。闻颖的笑倒影在泪光里,我痉挛了。 把所以的饭菜全倒到马桶里,坐在马桶上痛哭 ,像个小孩——是一个连自己的瞧不起的窝囊废。 我总留心门口的动静,会不会有人敲门或者用钥匙开门的声音。我总在期待,她会回来,说,我只是出去走走。或者,她说,忘记拿什么东西了,回来取。我想,我一定紧紧抱住她什么也不问更不会松手。 她那条最爱穿的围裙就摆在那里,我总是说,她是夏天的紫薇,梦里的青莲。 她已经不肯做我疼爱的鲜花,或许,她认为别人的怜惜胜过我吧。至少,他的车远比我的漂亮。 呵呵,可恶的女人,我爱的女人。 足足等了三天,我确定,她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就被她那无声息的告别,打回了原形,甚至是一无所有。 张庆东从北京回来了,见我苍白颓废的样子,开口就骂:“我可是还记得你的‘浮云朵朵’的,你小子,你再这样吊儿郎当下去,小心我揍你。” 我苦笑,“打吧,皮肉之苦,总比心苦的好。” 谁会在20岁那年想到那个风流君子,会在8年后为爱情痛彻心扉,一震不捷。 我也没想到,8 年后,那个口口声声说喜欢一个人的张庆东会带有个女人回来,还当我们的面搂着她的腰,用一种我们无法置信的表情说:“这是我的小女朋友——许楠。 他们的甜蜜让我们都咋舌了。我对爱情心灰意懒,李朝却说,你们个个都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我安抚他:“朝兄,你也该找个女人给你暖床了。辛迪不错。”这不是我随便说的,感觉他们俩的关系远远要比我的好。 一个总在我面前说好话的人,除了欣赏与祝福外,应该还参加着另外的情感吧。 “少来和我说亲,辛迪的心意天下就你一个人不明白,你醒醒吧,我们是兄妹。” 有这样的兄弟姐妹吗?我没心思去揣摩了。闻颖的气息还隐藏在我房子的角落里,夜晚打开窗,让风吹进来,掀起了那我深深眷恋的香。 总是会做梦,有天晚上,我梦见她穿这白色的裙子,对我说,她要走了,长发轻扬,带着天使的笑容,白得像陶瓷一样的晶莹。我问她为什么要走,她没说,落泪了…… 那是她走后的第四个月,我醒来的时候,发现哭的是自己。不知道她还在不在这个世界,与我们一同呼吸,微笑,共同望着那片蓝天,却看不见彼此。我关切地去打她的手机,只听见系统提示:因用户原因,暂停使用。 我也问过她的好朋友——英菊,她说,从没见过闻颖。 她真是消失了吗?像水泡一样的人鱼公主。我开始后悔当时的冲动了,但是。已经无可救药。 那些日子,白天我在工作中拼命,想借此不去触及那思念的灰泥。晚上,和庆东他们去喝酒。每次,辛迪都在,还有庆东就一定会有许楠。 可以用水灵灵来形容许楠,短中带长的发形,大眼睛。看人的时候,一闪又一闪,深邃却可爱。我说,她是从日式的少女漫画中走出来的帅哥,就那中阳刚中尽是阴柔的感觉。 每次,我夸许楠时候庆东都会暗暗窃喜却嘴巴犟着说:“得,得,你就少对我吟诗做赋的,她啊,整一个男人婆。” “不能这么说,是个好姑娘。”一说到好姑娘,我就不小心触到那些带刺的毒花,一阵痛楚,久久不能恢复。这时候,我总会拉下脸喝闷酒,时刻提醒,喝吧,不要去想她了。 再也不能去想了,也许,我们已经不可能了。 看得出来,庆东很喜欢那被他评论为男人婆的女子。他们看上去很般配,是相互贴着,形影不离。他们在我的身边划拳,可爱又可笑。许楠是个搞笑高手,聪明而机敏。时不时,就会听见庆东插着腰步叫:“亨!你又出老千了。” “什么,你自己输了,就赖我耍你啊。”她也不服气地站起来,对着干。 “不玩了,和你没戏。”这话一般是许楠先说的,接着,庆东也孩子般的附和着,两人不欢而散的样子。没多时,又你挨我,我碰你的缠在了一起,笑嘻嘻的继续他们幼稚的游戏。 其实,庆东很快乐,是真正的,发自深处的快乐,他们是快乐活宝,欢喜冤家。我常取笑庆东,恋爱后怎么活像个白痴啊,傻得可爱。 我也曾经是个快乐的白痴。那时,我是和那个白净温柔的女子在一起,生活简单,没他们那样的欢笑,喧闹。可是,我还是在她细腻而淡然的柔情中,体会到了人生的幸福。 我想世间的幸福莫过与此,只是最后的不幸,却是我们想象不出的模样。 我又开始思念闻颖了,她给我的心伤不论我怎么去缝合疗养都无法痊愈。只是有时候,我在麻痹里暂时忘记,一不小心,又冒着血泡。我知道,它已经糜烂了,而且还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发炎。我相信,我始终问她的问题一天不回答,我就会在这个阴影中郁郁一生。 庆东说,你快去找个女人吧,你再这样的颓废下去,我会发火的。 抱歉,我不孤独也不寂寞。 辛迪也是个好姑娘,她时刻都在我身边,只是我,走不出闻颖留给的沼泽。我不知道,需要多少时间能够走出来,我陷得太深了。 第十九章:只是情没有爱[上] 因此,我总对辛迪摇头,总是看见她那应该受伤却不退缩的样子。她越是坚强,我越愧疚。有时候,我真想赤裸裸的问她,究竟是什么东西在支撑着她,能够如此的执著。 辛迪不是闻颖,能在眼睛里藏得住东西。每次,陪在我们身边喝酒,她总有着想靠近却不敢粘的胆怯。我走的时候,她总主动提出要送我,我说,醉了,不想干坏事。她的脸色立刻就改变,虽然,不再多说什么。 开始,我以为她下次不会再自寻烦恼地要求送行,可她还是明知顾犯地把前次的要求重复,声音微弱,战战兢兢。 我又是一个冷铆的拒绝,把她打入谷底。后来,习惯了以后,我干脆在酒会将至是,提前对她说,你先回去吧,我自己能行。 李朝当然有意见了,很不满意的说,你什么意思嘛,好歹人家也是个女孩子,你就这样的残酷无情? 我想,这样的拒绝,远比我抱着她,趴去衣服,滚在床上,在兴奋的云端,叫着别人的名字要仁慈吧。 辛迪看着我的时候,我也看着她的眼睛。但愿,她能读懂我所有的意思。 “喂,周末去游乐场玩好吗?”一天早上,很突然地接到了庆东的电话。听他说地神秘兮兮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萌生这么奇怪的想法——印象里他是最讨厌那种地方的,按他的话说是:我们是成年人。 我开始笑话他了:“你今天没发烧吧,怎么突然喜欢这样幼稚的娱乐场所了?” “别笑,不是我的馊主义,是,是……唉!”被我用幼稚来形容,他居然尴尬起来了,我想,那一定是许楠的要求。现在的张庆东都被我们尊称为绝少好男人了。 “我知道是许楠的意思了,可我似乎没什么兴趣。” “又不是叫你去玩那无聊的海盗船的,拍照,咱兄弟仨人很多年都没合影留念了。” 想想也有道理,我答应了。 周末的早晨八点,准时在游乐场门口集合。说是我们三人,准确的数字应该是五个,多了辛迪与许楠。入园的时候,庆东高呼:“我们的队伍不断壮大啊。” 我笑了,这是我们八年前不敢想的今天。我曾问过庆东,有没有结婚的意思。他当场就给了我一拳愤义难咽的说:“少来,就那婆娘,我可不想一辈子伺候。” 话是这样说,但,他脸上的幸福是无法掩藏的,整个脸都炸开了花。 也许,在多年后,我们的队伍还不仅仅五人呢,我们有爱人,还有孩子。不论是男孩还是女孩,他们都会在丝丝的阳光下奔跑,嬉笑,会叫我们‘爸爸’。爸爸?我与闻颖的孩子吗?我与她曾聊过我们的孩子,她说,要男孩,我说,不,我喜欢女孩,要像母亲一样美丽善良的。 她当时幸福地笑我傻,说要是长得像爸爸怎么办呐?我扑上去,把她压倒在床上说,再生一个。 一切都灰飞烟灭了。也许除了那些凄惨的快乐外,她已经与我相隔在生命的彼岸。我在这里,她在那方。 “赵景桐,你怎么老盯着那些孩子傻笑啊。”许楠的大嗓门把我从记忆的深潭里拉了回来,我有点被惊吓到了。看见我满头虚汗,她捂住嘴笑,然后又如跳蚤一般蹦到庆东的身边,娇羞地挽他的手。 “你看他啊,看他啊,多可爱。”所有人都朝我望了过来,我的脸更红了,真想抓那只小跳蚤过来批斗一顿。 庆东安慰着这个野蛮女友说:“好了,你别闹了,人家一个诗人书生,受不了你这般折腾的。” “哎呀,又说我,本来就是好玩嘛。无聊了就逗他开心咯,不然,你陪我去坐过山车去。” 庆东哑了,他是很反感这样的极限游戏的,按他的话说是从天堂到地狱的过程。但他还是逞强地说:“去就去,谁怕你?” 他算是连拉带拖的被许楠挟持走了,剩下了我们这十分不和谐的组合——两男一女。 我们能干什么呢?我建议辛迪与李朝也去玩游戏,说自己有点累。辛迪却眼吧吧地看住我说,在英国玩怕了。 …… 无奈下,我掏出数码相机,心想,这下,总可以三人共娱乐了吧。 我把镜头对着李朝与辛迪,故意撮合的说:“来,我替你们俩美上一张。” 看着他们没什么反应,我又说:“来啊,别扫兴啊,李朝,你主动点嘛……唉,怎么这么的严肃啊,再来,恩爱的,甜蜜的……” 我把过去学摄影时的招数都搬了出来,自认为,他们真是天生一对。 镜头里的画面是两张莫名其妙的脸,从眼色里透出惊奇的,很不情愿的光,我却在心里暗暗地安慰:辛迪,也许你不喜欢的,却最适合你,现在的我,给不了你想要的,因为,我还没在她给的痛苦里学会爱自己。 自己都不爱,怎么去爱你? 李朝很牛气地向我冲过来,抓我手里的相机扔给辛迪,话也不说什么,就拉我离开。 “你们两个男人去哪里啊。”辛迪奇怪地问,而我更是不明白这家伙怎么突然爆怒,硬拉着我逃开。 “我们去上厕所,你先等着吧。”李朝的满口的火药味,我都思索不出是什么地方得罪他了。见他蛮横的态度,认定他是真的生气。 “喂!兄弟,我可不想上厕所的。”我一路喊,他还是硬生生地把我拖进公共厕所,把我按在墙壁上,恶狠狠地瞪我,像是刚从疯人院跑出来的。 “我再次郑重的告诉你,我与辛迪不是那关系。”我从未见他这么的紧张过,不像澄清,而是威胁我相信他们的清白。 男人对女人,只谈情,不说爱?我有点质疑。 “喜欢就喜欢了,我没意见的。”在我看来,他们的结合,对我也是一种解脱,我总不能那样一直拒绝辛迪,我怕,她承受的最终是精神失常。 “我已经说过很多篇了,我对她的感情不是爱,你刚才什么意思,她有多爱你,你不知道?你这王八蛋,还在那里装蒜,她可是因为你才提前从英国飞回来的。” “可是我……”我知道辛迪的爱,但,我想不到她的回归都是为了我。她的爱,比我曾经认为的还沉重,让我不敢触碰。 “你什么你?你就为那个婊子死心踏地吗?你醒醒吧,她要不是在别人的床上,就是入土为安了,你还去做她的白日梦干什么?” 我推开他,想打人,却没道理,自己屈在角落里苦不堪言。那都是事实,事实上是我自己蒙蔽自己。 辛迪很好,不好的是我。事到如今,我还不时的给自己幻想,在幻想里,闻颖还在,还会回来,而且,我的新娘一定就是她。我有多爱,他们是理解不了的,就像我理解不了辛迪为什么不知难而退一样。 “好了,看你这熊样,回去,跟辛迪拍照去。” “拜托,你不要折磨我了好不?” “由不得你的,今天,给她开心点吧,算你小子对她过去种种的补偿。”李朝毫不留情地揪我回去,如同押我上刑场一般。对辛迪而言,我真是个罪孽深重的犯人,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偿还才能了解。 接下来,李朝成了摄影师,我与辛迪成了他手里的玩物。看着他对我们指手划脚的,我心里一直骂:看我下次怎么收拾你。 见我不配合,他就说:“小桐,你怎么一脸的苦瓜啊?幻想一下啊,你们是即将结婚的爱人,在拍婚纱照,结婚照应是两个人幸福的……”我当时两眼冒火,真想把他的头给拍下来。 辛迪当然是好久不见的雀跃了,那是她一直所期盼的。李朝说,现在的她,已经被我打击得判若两人了。这也正是我疏远她的原因,我暂时还不能够将自己完全地交付给她。 曾经的她,应该是和许楠一样花样的年纪吧,是那种可爱的带点任性娇气的小姐脾气。哭了要人依,闹时,让你哭笑不得。而现在,她却宁静得让我担心了。 “再来,两人靠近点,哎!傻瓜,你亲密一点吧……” 我不自禁地抱住她,沉思着,好女孩,你恨过我吗? 这时,听见李朝兴奋的叫:“哇,好恩爱的画面啊,我拍下来了。” 辛迪撇下我,跑到李朝跟前预览我们的作品,见她那欢喜的样子,似乎有回到了两年前。这一年来,她为我受的委屈太多了。 见我冷落一旁,她小心翼翼的走过来,想说什么又有怯意。最后,还是说了:“小桐,陪我去玩摩天轮好吗?” 第二十章:只是情没有爱[下] 她的声音细小到几乎听不清,但,她确实是说了。恳切的目光有点可怜,像个讨饭的小乞丐。我的戒备软了下来,正如李朝说的,算是给她一个补偿吧,她的开心,已经简化到了只是陪她坐一次摩天轮而已。 游乐场是孩子的天堂,巡视四周,在这里游玩的大人也能够找年少的童趣。不知张庆东他们现在哪里,是否在他那个野蛮女友的带领下,痛快并煎熬着。但是,他们是幸福的,至少,心心相印,彼此的心里没有遗憾。 摩天轮,是整个游乐场的靓丽风景线。我记得有过这样的文学作品——《幸福摩天轮》里面的言辞我是记不得了,只记得那是个美丽的爱情,男孩与女孩在摩天轮上遇见,最后,还是分离。其中的过程,没记忆。但,人间的爱情就这样,可以简单到相遇离开,也可以复杂得终身难忘。 排队的人很多,我们是高大的小朋友。突然发现前面有人看着我们奸诈的笑,还对我们做了个胜利的手势。我心里一阵苦艾:庆东,你别再纵涌我们了。 坐进摩天轮的车厢里,辛迪忽然问我,你有没有恐高症? 我微笑摇头。我现在不是怕高,是怕你胡思乱想。 接着,我们就在刺激的尖叫声里度过了恍若三年的三分钟。机器带着我们飞上高空,旋转,再旋转。我想,我是离开地球,在一个未知的世界里遨游。在最后的时刻,我真的害怕了,怕我身边的人会被甩出去,像只风筝,线断了,我控制不了。 曾经那是闻颖,此时,却是辛迪。我猛然抓紧她的手,说:“别紧张,别怕,我在。” 我也曾对闻颖这样说,我在,永远在,可却是她主动离开。 “为什么?为什么啊……”我失控地在呼啸的风中喊,要是她真的在天上,希望能听见。 我又掉进关于那朵紫色青莲的世界里了,我是坐在高速的列车上,穿越记忆的瞬间。一路上,我看见我们所有的画面,听见她说的与我说的,我以为那是真实的,但,摩天轮停止了,我又回到了原地,一切照旧。 “你怎么了?脸色发青。”辛迪为我解开安全带,告诉我结束了。 是结束了,我刚刚从外太空回来,天使在云上,她曾幸福过我。而能让我感触到的却是身边另外一个温柔关切的女孩。 “对不起……辛迪,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好?为什么……”我愧疚的握住她的双手,把头伏在上面。我放不下闻颖,所以我对待辛迪时真的好无力。 “我希望你能够开心,能振作,我想,一个28岁的男人应该知道善待自己了。”这话让我吃惊,印象里,她只是个矫情的富裕的千金。 “你恨我吗?”我认为一定恨,只是在忍耐着。 “恨啊,有时候我真想给你一个耳光然后永远消失。可我喜欢与你在一起,能在你身边就好,安静的看着你也好,只要能这样一直跟着,就好了。”她自己说,自己不好意思地晃着:“今天,好开心,能与你合影了,还一起坐摩天轮了,下次,你不要一见我就赶我走好吗?我不打搅你的,我保证。” 我是羞愧得无地自容,看自己都做了些什么,我是伤了自己也害了她啊。 “恩,我不赶了,我也保证。”我的语气像在哄小孩,而她也是像孩子一样,在那里咯咯的笑。在这孩子的乐园里,我们都应该有着童年的纯真吧,不说谎,不欺骗。 出了摩天轮,就看见庆东在远处等我们。一见我,庆东的跳蚤女友就拿我开刷:“哇,赵景桐,就那两下子就脸色青黄啦?” 我是一身的热,脸红到耳根。惹来她前伏后仰的笑。 “得了,你就别起哄了,去卖你的汽水去吧。”庆东知道我这人内向,这样的女人,我可是受不了的。 “辛迪陪我去吧,四瓶水我拿不动。” 辛迪看我一眼,我对他点头。她们边拉着手一起跑掉了,漂亮的裙子,在风里藏着花的秘密。那是属于年轻的吸引,朝气与活力。 今天,辛迪是从未有过的快乐,而我,这么多日子来,能够轻松面对她的一天。 两个大男人,在阳光下悠闲地散步。庆东忽然问我:“你真的不考虑辛迪吗?这女人,还是停贴心的。” “我也不知道,现在觉得爱情沉重得让我力不从心。她的确是个好女孩,可是,这仅仅是一种情感吧,爱情,我不想说了。”这让我想起了李朝的话——我们是兄妹,只谈情,不说爱。 “呵呵,从‘浮云朵朵’到恐惧爱情,你小子是变化不小啊。”庆东一边讽刺我,一边拿石子打水飘,一点两点,一直飘到了湖的深处。 “你也是啊,还打算离开这里吗?”许楠是北京人,说不准他们会怎么选择生活的城市了。 “我啊,整一个流浪汗,什么地方都行,只要那婆娘高兴。”他这话说的真是爽啊,那样子是:只要你幸福,我绝对没意见了,爱情,总能让人盲目,不知道在最后,那些被爱俘虏的人会不会后悔。 “看来,你们是铁定要结婚的了。” “婚姻,算了,算了,我可没想那么的长远。要是那婆娘要求,我也是没办法了。” “你真是爱上她了,瞧你这傻劲。” “爱,不想说,那东西说多了就郁闷,日子开心就好。我可不像你这文科生,知道用什么花里花翘的东西去形容什么是爱情。我认为,开心就好。” 开心就好? 我没话说了,自己就是个不开心的人,连带着,我身边的辛迪与许多人也是满脸愁容。 许楠她们回来了,阳光下尽是她们青春溢出的光鲜逼人。辛迪欢笑着向我扔来一瓶易拉罐,是可乐——请你快乐。 晚上回来,我们五人一起去了李朝的家,目的是把相片倒到他的电脑里,先睹为快。结果。那些相片里除了我们一些合影外,尽是一个女子的巧笑倩兮。辛迪与许楠异口同声说:“啊,这女孩好上镜哦。” 我与庆东马上把李朝按在沙发上,逼他招供:“说,快说,那妞是谁? “咳,咳咳……喂,我呼吸不了。她是,是我在游乐场刚刚认识的姑娘啦。她叫贝倪当时见她一个人,我也无聊就替她拍照了……。” “你真行啊,你小样趁我们不在,倒遇见个美人了。”庆东满口的嫉妒。 “喂,只许你们去开心,就不能让我替美女拍照吗?” “王八蛋,你怎么一遇见就是漂亮妞啊?” “谁说她漂亮的?”他的克星在那里沉着脸说话,庆东的话语就转变了:“女人嘛,年轻就是漂亮。” 我们都笑了,我有种不是滋味的开心。 半个月后,李朝真的落落大方地把那神秘的贝倪从相片中请到了现实里,还在我们的面前得意地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 当时,庆东就是羡慕得想揍人的那种。我倒没什么,女人是衣服,最后却成了我脱掉就出血的皮肤,我早爱中体无完肤了。 我看着那灵秀的贝倪麻木,辛迪就在我身边,我说过,不能再赶走她了。她也很美好,很漂亮,而且,我已经没理由再对她绝情。 不知道,这样只是情没有爱的心情保持了多久,有一天,我们的关系改变了。那天,我是很突然的收到母亲的电话:“小桐,晚上下班后回家。辛迪在这里。” 第二十一章:平静的伤 一接到这命令,我的心比铅还沉。最怕辛迪在母亲面前邀宠献媚,我会成为活靶——只能接受射击,不能躲避。 真佩服母亲除却巫山不是云的看法。仿佛是辛迪以外的女子都不适合做他的媳妇。所以她当初才会那样对待闻颖。见我们坚持,她就打起冷战,现在,见辛迪回来了,肯定变成了鹦鹉,毛光发亮。 自从闻颖出现后,我是很少回去了,就算是过年,也只在家吃团圆饭就匆匆离开。母亲说,乡下有句话说得好,有了媳妇忘了娘。我也没法,闻颖与她,是命中带克,水火不融。 算起来,我真的为了闻颖牺牲了很多,因为爱情,我自认值得。然而,做得越多,伤的越深。 下班后,我按命回家。本是自己的归宿,居然在用钥匙开门的那刻,忐忑不安。 是辛迪的缘故吧。母亲最喜欢辛迪,当我与闻颖在一起时,她曾扬言:她不是我的媳妇就是干女儿。 想我赵景桐有一天也被女人给整怕了。我不禁自嘲起来。 客厅的情景很温馨,母亲坐在长椅上,闭目养神。辛迪在替她揉肩膀,还不时听见母亲的赞美:“好,好,舒服,还是有女儿的好啊。” 母亲早被辛迪给征服了,我相信,现在她要什么老妈都会给,就别说是他儿子,星星月亮都答应。 “妈,我回来了。”一声闷响后,我就匆匆上楼。 “小桐,有客人在你没见吗?真是越大越不像话。”我被愣在楼梯间,看着那为熟悉的客人,不以为然。 “妈,你们俩聊天就好,我有些累了。”相比之下,辛迪比我还讨母亲的欢心,她这是见我不与她中意的姑娘好,心里犯着急。 “辛迪一个女孩子家好远的来,你也不表示一下吗?”我没理会,扭头就走。 “小桐?小——桐” “妈,你就别斗气了,小桐也辛苦一天了。”母亲没让辛迪叫她伯母,她说,再怎么也是比女儿还要亲。 真是好亲密。辛迪这么一劝,母亲的火气就平息了,只是拉长脸。我就知道,等有一天,她会旧帐新帐一起算的。 溜回自己的房间,关起门,把她们给的烦恼也关掉。房间,是属于自己的世界,不要谁来打搅。 不记得有多久没进这来了,前几次回家都是行色匆匆。房子里的陈设没有变,只是有灰尘,有记忆被遮掩。 书柜里的书没人动过,之前应该是文颖动过的。相隔都有两年多了,那时,我们才刚刚相恋,现在都分别得能够淡漠伤痛了。 那天,我是给她看我的散文集的,她称赞我写得好,我却说喜欢她的文笔。真傻,是比较喜欢人,喜欢她白色的裙子,透明的眼睛,能看见底却什么都看不清。 我把那本她翻过的书抽里出来,抱在怀里,似乎又听见她倒在床上,望着天花板,说我的房间好漂亮,我说,这只欢迎开心的人,那时,她真的好开心…… 我承受不住了,反锁住门,痛快的哭了一场。 吃饭是时候,是久违的四人餐。今晚上的菜肴都是辛迪最爱吃的,特别是那道红烧茄子,必定是有她就到。 母亲在这时最喜欢的举动就是把菜里最好的那份夹到辛迪的碗里,再严肃地命令她全吃掉。浓浓的爱,无尽的喜欢,在她的笑容中倾泻。 你真想不到这么慈祥的面容,当年转到闻颖跟前时,真可谓是冷若冰霜。 “小桐,吃饭后带辛迪出去玩吧。晚上再回来住,明天是周末,就别回你那里了。”总以为她会在关爱辛迪的乐趣中忘记我的存在了,没想到,还是逃不过的劫难。 我没应她的话,继续吃饭。 她又去跟辛迪做担保:“辛迪,今晚上好好跟小桐去玩,要是他对你不好,你跟妈说。” 无聊至极。我扔下碗筷哼了一句:“不吃了。” 辛迪带点歉意地看着我离席,一定认为我在生她的气。其实,我没有。 我只是很不满意被家庭左右感情,而且,这样的场景,总是让我不经意落入关于那个美丽女孩的深洞里,四面都是我碰了就伤的回忆。 我不想带辛迪出去,那夕阳唱晚的星空有她的眼泪与我的决心。我怕真会无意识的把车开到那座教堂里,又一次浮现我们当时的约定。 你愿意做我的新娘吗? 我愿意…… “小桐?你在想什么?”辛迪的声音将我从沉思里拉回来了,我们站在阳台上,夕阳把她映成了金色。 辛迪很美丽,只是我从不去发现。她也很温柔,就如现在,我不理睬,她也没意见。 我只是望着远方,能看见盘旋的公路,看见我当时追闻颖而去的足迹,那叫刻骨铭心。 “那是妈随便说的,你不高兴,咱就不去了。”说话的时候,我注意到她是低头,翻着眼观察我的反映,像干坏事后跑来澄清一般。 不责怪你的,是这里的回忆太多了,我负荷不起。我扶她的肩膀,看她那怯怯的表情,叹息。 她的表情是满头雾水。 不明白就算了,知道的不一定幸福。就让我平静的外表去掩盖内心的伤吧,总说时间能治愈一切,为什么在无数个日夜之后,我还是痛得一塌糊涂。 见我不说话,她有开始调整气氛了:“我给你唱首歌吧。” “好。”我笑笑,冷淡的。 “我将真心付给了你,将悲伤留给我自己,我将青春付给了你,将岁月留给我自己……” “不要了,辛迪……”我一片心悸。那是最能向闻颖表达的一首歌——罗大佑的《爱的箴言-》每当我面对那张卖身广告时,我就给自己唱这支歌。 那则广告已经删除了,而且还对打电话来问我卖肾的人破口大骂。他说,你没准备,贴什么广告你? 为了生命中的那个人,我根本没思考的余地。 最后,因为她的离开而不了了之。当我偷偷庆幸着身体的完整,同时也悲哀着自己的爱情。 “那么,唱别的吧,唱欢快点的。”她把声调扬起,好热情。 “好了,辛迪,别唱了……”我的声音虚弱起来:“别伤心,我不是嫌你吵,只是我现在接受不了你的好。” 我是实话实说。 “你不喜欢我这样吗?那要怎么样?” “抱歉,你已经很好了,是我不好。”好女孩,我对你有愧。 “我知道你放不下,但我希望你过得好些,如果,我的安慰成为了你的烦恼,请告诉我,我会走开的。”她的目光里写着真诚一片,给我大吃惊,却是感动得七零八落。 “没有……不是,我是。”我语无伦次起来,想表达,却无从表达。 闻颖离开的这半年来,她一直在我身边,而我总在拒绝。原因是我已经辜负过她,不能再有第二次了。 她用宽慰的眼神注视着我,我却承载着闻颖的过去,辛迪给的现在,疲惫不堪。我说,傻丫头,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的好? “你为何要对我这么好啊,我是个混蛋。” “你不坏,我知道你的心。” 我冷笑:“你能知道什么?别傻了。” “不,你变了,是重情重意。我在等你恢复。”我的嘴张开了,忘记合拢。她低头,立刻抬起来,她哭了,泪落了一半,眼框里还留有呢。 我的心酸了,她也是天使,美丽善良。 “别哭,我怕我真的给不了你什么。”这应该是对她坦诚的话了。发现自己的个懂爱不懂放的男人。过去的那些呢?或许是都未曾真正爱过吧,冥冥之中,似乎我与文颖的缘分没断。 “要是心情好了,有一天想起我来,记得告诉我。就用信息发给我,就说:做我的女朋友。”说到最后,她的脸都拧成了团,抑郁不住情绪在我面前放声哭。我抱住她好心疼,因为,那连绵不绝的泪水都因我而起。 那晚上,辛迪教我看星座,这让我想起了我与闻颖在山顶看星星时白痴的样子。那时,我还说摘星送月的屁话,虚伪可笑。 辛迪说,世间的每个人就是天上的一颗星。那颗,亮闪闪的,是我。 我笑了,抬头寻找属于闻颖的星星。我不敢确定,也许,在某个我伶仃大醉的夜里,她早已滑落了。 我只能在心里对自己说,那是我最爱最爱的人。没人知道。 我随便指了一颗说:“呐!是你的。” “哇!那可是金星啊。”她又指了另外一颗说:“我做那颗好了,那是守护星。” 小傻瓜,获得保护的应该是你,我伤害你的太多了。 第二天,早晨六点多,我给了她信息。三分钟后,便听见她来敲门。 一见她,就看见她还是穿这睡衣,高兴到疯掉却惊讶的说:“怎么这么的快?我还打算等三年呐!太高兴了……” 我都担心她是高兴到落泪,激动到崩溃。我可是思考了一整夜的。 “做我的女朋友吧。”我一夜没合眼,声音柔柔的。 她扑过来,搂住我的脖子哭了。 第二十二章:我们的女朋友 “不哭,我还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你的好男人。”人成长后,就懂得稳重与深沉,就如伤害之后,就知道怎样去珍惜。我不敢保证一定能脱下象征闻颖的外衣,但,我必须面对生活。 辛迪是我的生活,我花两年多的时光做了一场梦。 她放开手,破涕为笑。把信息在看了一遍,对我说:“这样我已经好开心了。呵呵,你看你,眼睛红得跟兔子似的,好好休息吧。” “恩……” 这话很贴心,是久违的幸福。 我总在问自己,这是恋爱吗?还是习惯了关怀与被关怀的生活了? 我的生活是与辛迪,不再是闻颖。到今天,这是我不得不承认的事实。 每天起床,拉开窗帘看见太阳,我觉得那是崭新的。其实,太阳都是这样升起,落下,有所异样应是自己的心情吧。 “做我的女朋友。”这句话幸福了很多人,辛迪这段时间如蝴蝶一样翩翩起舞,双方的父母更是幸福得像花朵。只有我,还是偶然想起那些快乐,然后失落,还是痛。 常克制自己别去想她,安慰自己她真的走了。可,还是那么的不小心。 常常听见李朝说我的女朋友,我的女朋友……这可是我第一次见他称别人是他的女朋友。也不是他初恋。大四那年,喜欢过一个,追求过一段时间,后来,那女孩去了新西兰,就没消息了。 那女子结婚的时候,倒还有诚意,专门发了邮件给他。接下来的事情就是李朝被我们从坟墓里扯出来,泡到酒精里,好不容易才救活。问他醒了没有,他说,魂丢了。 他失魂落魄地生活了好多年,现在,他真正是恋爱,脸色红润精神饱满,我们都笑他是被爱情给养的。他就那样,习惯地低着头,狠狠地挠后脑勺,整个傻冒。 我问过他,考虑过结婚吗?他只是笑,眼睛里藏着美好的光彩。我也跟着笑,我们都有女朋友了。 我们六人在周末时都喜欢大家聚会。吃饭,打球什么的,要不拥蜂到李朝的家里玩扑克牌。游戏的规则是两人组合,六人三组一起打,谁输了请大伙吃饭。张庆东说,这叫夫妻拍挡,练习默契。 在所有组合里,算庆东那一对最灵犀。想起来,我与李朝可是轮流请吃饭的,就他们俩坐在凳子上乐呵呵的看我们买单。 怎么样都好,大家开心就好。我偷望辛迪,从不见忧郁与迷茫。 每天下班,常常见辛迪在家里,第一次,她也会兴高采烈的叫:“你回来啦。”我当时,眼前一黑,心绞痛。 见我捂住胸口半天都没呼吸,她急得手忙脚乱,我抚慰一声:“没事,今后就别这样问候了。” 她倒是缓和了,过了一会又问:“那我怎么问候呢?全世界都是这样的啊。” “什么都不问,就这样。”那些回忆太拥挤,有个小暗示都能够燎原的。 辛迪从没做过家务,她是大小姐。家里的东西都由钟点工人做。时而她会为我烫衣服,工作结束后,她就跑来问我怎么感谢她?给她一个吻她就把眼睛眯成缝,不理睬她,等下次,就会对我说:“上次我为你做了什么,这次又做了什么,你怎么表示啊?” 又像个孩子,恋爱中的人都是孩子。我也曾经是别人的孩子,她给的微笑像春风吹拂而来,我的原野便有了花开与花落。 辛迪卖了好多关于厨艺的书籍,晚上回家就看见她把厨房弄得乌烟瘴气的,跑出来,使劲的咳。我说,别折腾了,出去吃吧,我没意见。 她挥着铲子说:“不要,这是爱情晚餐。” 拜托,我的胸腔被堵得慌。 我知道不能拿辛迪与闻颖比,她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可,她总在重复着闻颖同样的事情,让我连想起来都是那么的不经意。 我接纳她之后,悄悄把家里那双紫色小花的棉拖鞋给扔了,再陪她去超市买。看她在那琳琅满目的鞋架前精心的挑选,我没在意,自己去选钩物品了。 半小时过来,我目瞪口呆。没想到却拣了一双紫色小白花的鞋子。 我立刻触景生情,失声了。 命令道:“不要这双,马上换。” “不嘛,就喜欢这双,好清爽的感觉。” “什么都依你,就这不行!” “是我穿,又不是你,不要这么霸道好不?” “……” 我不顾她的感受地把鞋子扔回去,随手拿了一双红色的就去结帐。她可是嘟着嘴跟在后面不停地嫌弃,贬低,吵得我心神不宁。 回到家,我实在是受不了了,对她吼了一句:“不喜欢拉倒!” 她也生气了,就和我吵,认为我是无生事端,要我赔礼道歉。我是道歉了,但,没有无理取闹。她哪里知道,我不能一天到晚都迷失在那紫色的梦境里安然的对她微笑。 那些往事,顽固到我扫不走,抹不掉了…… 许楠要回北京了,张庆东是她最忠诚的骑士,紧密跟随。我们没说挽留,意料之中,祝福他们。 临行前,我们在饭馆为他们饯行,又是六人聚会。 在饭桌前,庆东举着酒杯致辞:“从原来的三个男人,发展到六人,还会有九人,今后还有没有增长,就看你们这几个男人争气了。这真是党的政策好啊,给咱这些光棍汗翻身解放了……” 我与李朝是直接把他拖下来,一阵拳打脚踢——叫你胡说,想你是国家伟人啊。 女孩们在一旁观赏,笑声一片。愉快的分别,在我们的干杯声中,在相互的祝福里,齐乐融融。我当所有人的面叫许楠‘嫂子’她没反驳,羞涩地瞪我。 我问庆东:“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啊?到时候我封个大红包。” “快啦,你先把红包给封好再说。”还是许楠嘴快,庆东,假装醉酒。被许楠蹭了一脚,跳了起来尖叫:“哎哟!你这是……哦,结婚啊,你放心,我一定娶,娶,她的。” 他是不心甘,但是,情愿。 我们哄堂而笑,纷纷对这双新人敬酒,在那里说什么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这时,庆东又把矛头转向我:“别好说我们啊,你们呢?这可是好事多磨,旧情绵绵啊。” 我有点虚,见辛迪就是笑。要与闻颖以外的女人结婚,我真没想过。 这个女人,仅仅是我的女朋友。 又是庆东的一片开刷:“不说就知道了,搞不好还快过我们呢。他们的感情基础都打了好几年了。嘿嘿,你小子论哪点不强,就这点强。” 我无地自容了。有谁相信,那个满面春风的风流浪子,如今,不过是一部悲剧小说里的男一号。 我是在所有人面前宣布她就是我的女朋友,也从不在人前掩饰我们的感情。母亲问过我们,想什么时候结婚? 我总推托着说:“看辛迪的意思好了。“ 我以为她会雀跃地跳到空中,告诉大家是什么时候,有什么纪念的意义。然后在是要怎么样的礼服,花车,宴席…… 她只是带点慌张的看着我说:“哦,不急的,再说吧。” 我们竟然相互对视尴尬了,母亲,在一边,一知半解地说:“这两个人在干什么啊?” 我没怎么样,倒是辛迪,这不是她所苦苦追求的结果吗?怎么到最后,给她机会却犹豫不清呢? 我想,她是认为我做的不够吧,有时候,是对她淡漠了一些,我也好难,她是知道的。或许,她自己也有疑惑与顾虑,而我,不能说给她的是完全的自己。 再给点时间,让我们摆脱心魔,这样对谁都好。 一恍又到了年末,又是清涩的冬天。李朝突然用从未有过的害羞告诉我他们要结婚了。 “不会吧,该不会你得了结婚狂想症,之前问你没这意思,怎么一夜间就说要结婚呢?”我当时是一千个惊叹与不可思意,好快啊,好象他们认识也没几个月的。而且,李朝可是沉稳的人,居然也玩起了闪电结婚了? “喂结婚不是开玩笑的,你真的要娶她?认真思考吧,急不来的。” “是有点赶了,但,我很慎重啊。” “闪电婚姻也叫慎重?我想你是结婚狂。” 第二十三章:等待白色 “你想哪去了,两个在一起总是要有结果的吧。” “什么?花开结果?你们已经……”我指着他,嘴巴张到想吃人。 他仍旧搔着后脑勺嘿嘿的笑,傻瓜一个。我用手拍了他的脑袋说:“嘿,王八蛋,你可真行啊你,命中率真高。” “谁说的?”他一脸潮红,像报晓雄鸡。 “这是好事情,想你最低调,却带头奔小康了。”这是实话,咱三人,他最快。 我们俩是开怀大笑,相互拥抱着拍拍彼此的后背,祝福,鼓励。一个将为即将为人父的男人应该都如他这样的塌实与幸福吧。我与闻颖一起的时候,想必也如此。 可那种幸福不再属于我,今后,降临于我的无法预知。 婚礼就订在圣诞节后两天,很匆忙,是贝倪的意思,她不想见大肚子的新娘。李朝邀请我们俩做他们的伴郎伴娘,挑选结婚礼服的时候,也要求我们陪同,还搪塞什么理由说是给我们一个练习结婚的好机会。 他是意思是你们也快准备准备了。 那天,也是个美好的周末,微微的,云里透着阳光。目标定在全市最专业是礼服店。刚停车,那两个女人就疯狂地往里面钻,剩我们在身后跟随就便。 我不禁感叹:“仿佛结婚是在满足女人的快乐,而男人,就是支付快乐的银行卡。” “哥们,你别逗了,小心被听见。,不就是看他们高兴,自己也舒心嘛。” 我拧头看他,他在风里走。 你快乐,所以我快乐,这就是爱情。 辛迪,你快乐吗? 可我并不快乐。 女人结婚可以对房子温床放低要求,唯一对自己的礼服不含糊。看那两个女人在几百套的洁白盛装前如鱼穿梭。我们也只能是在一旁坐着,无奈地摇头。 “真没办法,从没见她这么的仔细。”李朝可是老盯着他的准新娘不放,嘴上嘟囔着,心里却甜丝丝的。女人的风采是男人的光彩,就如过去他眼巴巴的对我身边的美女流口水是一个道理。 “女人都这样,与小人同等,这是你说的。我记得当时你还说,要是一遇见,就要往围城里跳了。” “呵呵……有吗?我全忘记了。”他搔头发的动作憨厚得像个傻大兵。傻人有傻福。 “没必要记得的,简单的人,会比较幸福。”我感悟着,望墙角的百合花出神。 “得了,你就别身在福中不知福了,辛迪不错,看你,又想哪里去了。” “咳……没想什么。”我刚刚从记忆里回来,心情有点不能自持。“你还惦记着她吧,你也醒醒了,面对现实。”他的话一针见血,我抵挡不过来。 “没有,真的。”一见辛迪与贝倪出来,我急忙转话题:“瞧你的新娘子,美死个人。” “哇,我的老婆……”李朝已经变成呆子了,张开双臂不敢抱。不敢相信眼前那洁白的女人,就是那要属于自己一辈子的宝贝,在他的心中,她是唯一的也是最完美的。 “怎么样,我的眼光不错吧,这一套最适合。”辛迪一旁满是成就感,我也被幸福感染其中。 我想起了什么。索性把李朝拉往式衣间,不停地往里面塞衣服,他在里面嚷:“上帝,也太多了,我试不过来。” “废话,给我试,一直到最适合为止。” 当我拉崭新的李朝出现于新娘面前时,全场掌声。金童玉女,天赐良缘。 我也注意到辛迪了,她换了一套白色的伴娘服装,典雅地立在贝倪的旁边,浅浅的微笑,光芒四射。 不是第一次见她穿礼服,是第一次发现了她的洁白无瑕。她也是茉莉,与过去的那朵有别,但依旧值得珍藏。 “你好漂亮。”我凑近她,轻声说。 “谢谢你。”她羞答答的回答,喜悦藏在笑容里。 我拉着她细嫩的手,只是欣赏。“你没什么要说的吗?”她羞涩的问,咬住唇,脸侧过一旁,是在期待着什么。 “呵呵,没有。”我知道她的心思, 故意的。其实,我还在等待那朵最初的白色,能够奇迹般地出现,虽然,他们说不可能,我也认定了,但明明之中,还在等。 她拉我到男士礼服区前挑件黑色礼服给我,字句腔圆的说:“我们结婚吧。” 虽然知道这是她追求的结果,但我还是有点吃惊。想她先前的含糊不清,到突然间的转变,我百思不得其解。 我装傻摸她的脑门开玩笑:“没烧啊,怎么了?突然问这问题。” “我是认真的。我想通了。” “想通?”我更奇怪了,她知道什么?李朝也不会对她说太多我与闻颖的故事的,她只是知道我们吵架,闹翻后就各天涯。她怎么知道那些纠缠的痛与害,还有甜蜜与幸福呢? 我从不表现,更不对谁诉说,那是我人生的财宝,等到我老眼浑浊时,算是还有些事情拿出来回想。 我接过她的衣服,沉沉的说:“就按父母的意思吧,找个好日子,先定婚。” 她不敢相信的盯住我的眼睛,再问:“真的?” 我闭眼,点头。 她抱住我,激动得成了哑巴。我知道,我已经不能拒绝她了,她在追逐的路上经历了无数风雨,我一定要在最后让她见彩虹,这是她苦苦执著这么多年的承诺——我们结婚吧。 那天,心情是粉色的。我才发现,原来结婚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不论各自有怎么样的初衷与心境。面对着喘不过气的祝福与欢喜早把忧虑忘乎所以。 从那天起,辛迪真是变化了,整个人都红润起来。母亲更是忙碌,从没有过的欢喜。我倒没什么,大悲已去,还有什么大喜? 我们把订婚仪式与李朝的婚礼结合在一起,大家说这是双喜临门,同喜。 是很高兴,那天,张庆东也从北京飞回来祝贺,他在我们身后不服气地说:“你们都扔下我不管了?太不够义气了。” 我们同声:“这只能怪你自己了,哈哈。” 见我们得意。他马上揽许楠的腰说:“走,咱现在就生小孩去!” 一片喜洋洋,那是人间最热闹甜美的场面。 在鲜花与祝福里,我把表示永恒的钻戒戴在辛笛的手上,她微笑着告诉大家,她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但,连她都不知道,那钻戒,当初是为闻颖买的,一直没机会送,后来,她生病,大家就忘记了。 因此,一直到把戒指穿过她手指的那一瞬间,我还认为那个女人是闻颖,是她穿着一身白色,坦然的接受我爱的赐予,而我,也将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当司仪宣布我们的名字时,我的梦破碎了。 我的表情木然,拉着那笑容灿烂的未婚妻,走进人群,走进那与迪有关的一切。 我不敢回头望,闻颖就在后面,只怕,一望,就是永远。 李朝结婚一个月后,在公司的接待处,我见到了我们公司业务大户的老总——谢总。 我很奇怪他指名要见我这小小的项目经理,毕竟,我与他不是同一个层次的人,一般的规矩是公司首脑级的人物才有资格接见他。 我是第一次见他,听说他是个奇人怪才。 当我在他面前恭敬的打招呼后,他却慈爱地望我一眼,说:“我今天见你不是来说公事的,你跟我走吧。” “咳?要去哪里?”神秘的老总,说着我没联想的事情,我好奇而又堤防。 “别问了,去了就知道。” 第二十四章:别哭,我最爱的人 到车库提车的那一刻,我的血液凝结了。那辆车,化成灰我都认识。就是当时停靠在我家楼下的大奔,带走闻颖的车。 我吱唔着站在旁边,招来一声责怪:“还不快上车,时间不等你了。” 疑惑重重,难道,这与闻颖有关系?我在后座上打量这位素未谋面的总裁,身着深色外套,近五十岁,但,精神饱满办事果断,是成熟的精品男人,也很符合他们对我描述的那个给我戴绿帽子的男人。 我们是情敌,一路无语。 我僵硬在副驾驶座上,呼吸紧凑。瞟眼望去,他平静得没有丝毫的触动,可谓是目中无人。 车开到了xx医院,也是他拉着我往里赶,我意识到了,要见的将是我等待的奇迹,她还活着。或许,她已经康复,她还会对我微笑,对我说,我们重新开始吧。 我一定是义无返顾,不计前嫌。 来到了急救室,谢总站住了:“你进去吧,她只想见你。” 护士为我穿上了细菌隔离服,手也做了消毒,才让我进去。我明白这是为什么,心一直在颤抖。闻颖她…… 闭眼,不敢多想。一直来到了她的面前,我真的是呆住了,这是我最不情愿的一幕——我深爱的女孩躺在病床上,身上插满了管子。她 好瘦小呵,面容如纸一样的惨白,眼睛微微地睁着,床边摆满了各种仪器,上面显示着她生命的迹象。 我不敢去唤她,虽然知道会有这天的来临,可我接受不了。 “你来啦……”我缓缓地坐在她旁边,听见她对我说,轻轻柔柔的,好好听。 “闻颖,闻颖……”我都忘记要说什么了,心里有种痛堵住了我的喉咙。一行泪滑了下来。 “你别哭,别……哭。”她对我微笑,还是那样的清新淡然。我还是如同过去那样,陷入了她伪装好的旋涡里,以为是天下太平。 别再安慰我了好吗?我低头把脸挨在她的手上,感觉到她的体温与我血脉相连。我不知道,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她怎么度过,我可是每天都在思念里郁郁寡欢着。 “你为什么不来找我?”为什么!!你圈住了爱情圈住了我,为什么要走? “本来,我是想等你结婚了我再见你的,可惜,我知道,自己也许等不下去了。”她还在笑,云淡风轻的语气,让我泪水狂飓。这是要我幸福吗?这些日子来,我都没一天好过。 “不,你不要这样想,会好的,我相信,你还是我美丽的新娘。”我的声音都呜咽了。那只是安慰人的废话,现在的她,不知道神仙还能不能拯救。“唉,我的头发都落光了,不美丽了。” “胡说,你是我精心挑选的。”要是还有机会,我想,我可以放弃整个世界。 “辛迪是个好人,好好待她。桐要结婚了,我要你幸福。”我心里一颤:“她是怎么知道的?是谢总说的?不像。 我紧握着她的手,不能把持情绪。我说:“你忘记了吗?我在上帝的面前说过要娶你的,你一定会好起来,要挺住。” 她摇头,落泪了,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她哭,淡淡的悲与愁。 “不可能了,桐,原谅我,不可能了……” “我不相信,闻颖,我们说过一生一世的。” 她一直在哭,凄楚不堪。整个身体开始抽蓄,却不说话。 “闻颖?闻颖——你别哭,别哭,不要吓我啊。”身边的仪器发出了提示声,仿佛是一个人告别前的挽歌,我上前抱住她,希望他能安静下来,可,她的脸色变了,青得可怕。 “你怎么了?闻颖?不要这样好吗?我们说过要在一起的,不要这样绝情好不?”我慌乱地去按床头的呼叫警告,只见她的鼻子流出了鲜艳的血。那是不好的预感,似乎那摄魂魔曾经来过。 好女孩,不要走好吗?不要,我的手在不停地抖,见她的眼睛将要闭上,我大声地唤:“别睡觉,闻颖,不要抛下我一个人。” 她,嘴微弱地裂开,那是在笑,随着血浆从口中渗了出来,我崩溃了。这是真的,我爱的人,真的要走了。 “闻颖,坚持住,你会被救回来的。会的……”就如那一次一样,即使浑身是血,结果还是回到了我身边。 她昏过去了,可医生还没来,我疯子似地骂:“你们都在磨蹭什么啊,这时候还有时间化妆吗?”我冲了出去,却被人拦住了,转头一看,是谢总,心头就来气推开他吼:“你想干什么?她有今天,都是你的错。” 我像个没了方向的野兽,四处乱撞,我只希望在能救死扶伤的地方,能有人再来救救她。 “你冷静些,你听我说。”谢总把我拖过一旁,我竟冲动地甩开他的手按捺不住愤恨说:“够了,你已经害一次了,还有害几次,要不是你,她早做移植手术了。” 一个耳光过来,我才清醒。傻愣在空气里,整个身体都空了。 “闻颖为你做了多少你知道吗?你着急也没有用了,谁也救不了她的,这是她自己选择的路。到今天为止,她的所有器官已经衰竭了。”老总给我一个炸弹——面目全非。 “为什么?”我不知道闻颖她究竟对我隐瞒了什么,这一年多来,我总怕自己误会了她,因为,她总是用那淡定的表情欺骗我。 “当初,是她主动找到我的。也是她叫我带走她,如今,她为了等你结婚,已经动用了副作用最大的药物维持生命,直到今天,她进了急救室,最后哭着要求我,要见见你。赵景桐啊,她可是拿生命去感激你的。” “找我?难道你不是她的……我,我难道??”我语无伦次了,不敢相信他说的,但似乎又联系起了什么。 “她那时是哭着说不想看见你去卖器官,死活都要离开。还要我谎称是我包养她的。这近两年的时间,她是住我的别墅,但,我一直都当她是我的女儿看待。他的生父是为我运输货物出了意外,出事的原因是我贪图便宜没去安全检察车辆,所以……死后,我曾想给闻颖一笔钱补偿,开始她不要,结果,找到了我,求我帮她,不想连累你。” 我听不下去了,心脏没规律地乱跳。看见医生涌进急救室,我软在了墙角里痉挛。这是上天的惩罚吗?看我当初对她说了什么?婊子,贱货,把她骂得一文不值,却没想过她都是为了我。 “那时医生说找到配型了,为什么不手术,为什么会成这样子?” “开始我是坚决要她手术的,她不肯,后来才说,她怀孕了。” 我的眼珠子爆了出来——我的孩子? 我整个背冷到脊椎里,这是我在负她!我疯狂的抓住自己的头,扯起烦恼四起的头发,我说,你为什么要这样一个人自己背着这沉重的担子,却总来安慰我,总为我考虑呢? 多傻的女孩,明明是我在伤害你的。 “赵景桐!谁是赵景桐?”有护士走出来,对着人群里喊我的名字。 看见有人把仪器推出了病房,我不知所意的站起来:“是我。” “哦,你去吧,病人要和你说话。” 我急急跑进去,看见他们在清理场地,我挟持住医生的肩膀不相信地“怎么了?” 他摇着头叹气:“能撑到今天已经是奇迹了,她有什么要说的你都依她吧。” 我的泪冒了出来,让护士们收拾仪器,立在床边眼睁睁地望着她躺在被血染红的床上。她颤微微地动,眼眯着,还是笑。我把脑袋晃成了不倒翁似的,用痛苦的声音去喊:“闻颖——闻——颖。” 我趴在她旁边,手紧紧抓住床单拧成团,我恨之间的错过,更恨天意耍人。 “不哭。”声音模糊的传来,她在安慰我。 “对不起,对不起……”这是我唯一最想对她说的,是我错了。 “我想见辛迪,见……她。”我从痛苦中惊奇的抬起头,为什么要见她?他们认识吗? “恩!恩……”我慌张的拿手机打电话,这时刻,她要什么我都答应她。 “桐,要幸福……幸——福……” “等着,她就要接了,你等着。”我手紧张地哆嗦着,生怕,再给她什么遗憾。她定眼看了我一分钟的时间,就开始呕,血毫无情面地吐了出来,染红了床单与我的心扉,那是生命的颜色,是爱情的象征,是一种给予与顾及,也是我一生中最深刻的惋惜。 “别走,闻颖,别走……别走啊——”我抱她入怀,那熟悉的气味还在,笑声还在,我们那幸福的点滴过往,她如一片红叶,落在风里,落在我未知却一定要远赴的天堂。 那一瞬间,整个世界都暗了下来,我看不见别人,只见,漫天的蝴蝶,环绕在我们的周围,有一只苍白的精灵飞过我的际宇,对我挥手。 我对她说,别走。泪融在鲜血中,变成了一抹凝固的嫣红。 …… 辛迪赶到时,我已经行尸走肉般的坐在了太平间的外面。老远就见她捂住嘴失声痛哭。 我慰藉她节哀,自己也不能自持了,这是痛不欲生的一天,走的人多幸福,剩我们在这有感知的世界里除了痛苦还是痛苦。 辛迪伏在我跟前哭,仿佛是受过了她的恩惠一样,那样的怀念与惋惜。她们是情敌,而且,辛迪一直知道,我心向闻颖。 “好了,辛迪,当作是她的解脱吧。”我的心揪着疼,而且。她是带着我未能偿还的伤害走的,这点,将是我一辈子的自责。 辛迪扑过来,与我抱头大哭,说不清楚,她们有什么交情。难道,仅仅是可怜她的遭遇吗? “小桐啊,其实,你都不知道她有多爱你啊……”辛迪捶我的背,竟然说出这样大义凛然的话,我也爱她,即使误会她清白时候,我仍旧爱。可,我们的爱情,我是绝不会让辛迪知道的,女人的嫉妒,不能低估。 “你知道什么?”真的猜不出闻颖都为了我做了什么,她永远是我看不见底的深谷。迷雾缠绕,看见的却什么都不是。 “我对你说了,不要生气,虽然,我答应她决口不提的。” 第二十五章:蝴蝶羽 “你快说啊!”我竟对哽咽的辛迪吼了起来。说不清楚,还有多少的秘密是为我隐藏的。 “我说了,你不要恨我与闻颖,不要恨我们都欺骗了你好吗?”辛迪都泣不成声了。 “恩,你说吧。”你快点说! “当初,是闻颖求我回来的,也是她坚持要我照顾你的,她说,她给不了你幸福了,所以……小桐,我好抱歉。”这句话把我劈成了两半,骨肉分离。 “你究竟这说什么啊,你说,这一切都是她一手安排的吗?”我不敢相信,那个我曾心甘情愿付出的人,却用所有在对我报答,面对这巨大的回报,我怎么去坦然接受? “小桐,我本以为你不再爱我了,就没想过回国的。但,有一天,我在我的油箱里见到了署名闻颖的来信,她说明了自己的情况,说,要是我还爱你,就回来替她来继续照顾你。她离开你以后,我们还有联系,在我每次被你打击之后,她都会安慰我说,其实,你是个能够感化好男人。我相信了,一半是爱一半是她的委托吧……” “所以,你会突然回来,而且面对我无数次的打击,拒绝,能这样的执著。这算什么啊!”我的精神分裂了,我没想要一个女人踏着别人的托付与我结婚,可,我却是抱着对一个女人的幻想给她带戒指的,一切都是因为她,我以为我得到了另外的幸福,始终走不出她绮旎的沼泽。 “这不是什么,只是我们都为了你忍受着痛苦。闻颖是为了你离开的,我是为了你而坚持着的,你还记得你那则广告吗?她对我说起这事情时,哭得不成样子,我也哭了。” 广告?那让我自卑与自负的根源。 抱歉,我可以原谅你们,却不能原谅自己。 我承受不起这么多用善良包装的谎言。冲了出去,在风中跑,希望,风能够吹干我的泪水。 我赵景桐何德何能让你们这样为我?想我是怎么认定闻颖的?我又是怎么在思念里对辛迪过分与残忍的,我真是个坏蛋,坏到极点。 停不住的纷乱使我疯狂的挠自己的头与胸口——我恨我自己。 那夜,下暴雨。我在雨里走。 没有去喝酒,酒精是自欺欺人。 回来时,打开门,仿佛又是那声温柔的:“你回来啦。” 似乎看见她在铺床,是穿这那紫色的围裙,淡淡的,真好。她又对我笑了,像风铃,没有声音时,是春天,好温暖。走前,她也对我笑了,在那微笑里,我安定的以为,只是场风波,会过去,我们还可以重新再来,重新再来。 闻颖原谅我好吗?我湿淋淋地倒在地板上,要是她在,会说,桐,这样会感冒的。 我把窗关紧,挨在玻璃上泪流满面。我老是认为自己是经历了一场人间平常的爱情,有爱当然有痛。最后,却有很多人告诉我,那是一个女人用爱情颠铺好的黑洞,那四壁贴满的幸福其实是她最大的苦。 辛迪说,闻颖生前的愿望就是能回到凤凰村。我照做了,四天以后,我与辛迪抱着她的骨灰飞往桂林。 那天,山风呼啸,把我们的心都吹乱了。又来到了那山角下低矮的房子。见到我当年来过的风景,苍茫而葱翠。老远就看见她的养母站在门前,是一颗渺小的光影。草高过她的膝,更显单薄。 见我们来,她是目无表情,仿佛已经有所预知。抱在我怀里的骨灰盒带着我的体温,感觉闻颖还在,燃烧这浓浓赤子心。 我的脚步越来越慢,我不敢面对她,更不能排解当初在凤凰街我们的承诺。对不起,我没能救她,连照顾都没有,却让她承受了人间最悲惨的苦,草莽离去。 我有愧,无颜与对。 走到她面前时,我整个身子都在抖动:“大妈,我带闻颖回来了。”充满歉意的话,艰难而让我心栓塞。 老人的眼睛已经浮肿了,她刚刚哭过。手伸过来,接我怀中的盒子,体力不支地抖。辛迪要去掺扶,她不要,捧着盒子往房里走。 “大妈?”我从心底唤,说不出的疼惜与无可奈何。我怕这老人撑不住,这可是维系她生命的亲人,现在消失了,如何自持? 老人把骨灰盒放在大厅的方桌上,在神位上烧了三支檀香,只见有泪落下,不是哭。 见她扭头对我们说:“多谢你送她回来。” 我的心情云涌了,拍打着心的暗礁,百感交集。不说谢谢,是我对不起。至少,在她有生之年,我给的仅仅是伤与害。我是个自私的人,被闻颖看见了,是她在成全我的自私。我好了,她却在为这美好以生命为代价。 “大妈,我……” “不说了,这是命,是命啊——”郁郁很久的悲痛终于在这时刻爆发了,她嚎哭起来,那是我不敢想象的怨,说不尽的可惜。毕竟,那是她培养了二十多年的金凤凰,她一生的骄傲。 我拦住辛迪不要去劝她,让她哭吧,这样能够好过些。而我,也能趁这样的场景好好的给自己发泄——黯然落泪。 那天晚上,我们三人都没有睡觉,她只是抹泪,停了一会,想想又哭。 微弱的油火把我们的身影拉长,风吹过,在哀怨的跳动着,看见的自己都是变形的。 第二天,寨里来人了,有哭诉的,有安慰的。还来了一些人,穿着秀着图腾的奇装异服,围着大堂跳舞,念叨着我们不知道的语言。他们说,这是为亡灵操度,这样,闻颖就好上路了,不会在半路被野鬼迷惑。 我望着天,有点蓝。现在,她应该是在奔赴天堂的路上吧,那里没有病痛与忧郁,没有伤害与危险,她会永远地微笑着,代表快乐。 我还在这里,望她。她能望见我吗?那夜夜对于她的忏悔她能感知吗? 丧礼结束后,大妈在我临走时给了我个红色的包裹。她说,那是闻颖一直为我做的。莫名的打开看,有一块白色的东西落了下来。那是一张枕头大小的布料,上面工整地绣着一只七彩蝴蝶,色彩斑斓,栩栩如生。 那是闻颖为我做的女红,是爱情的信物。她是我命中的蝴蝶,落在天堂里的叶子。 我控制不住情绪,没说告别,转身就走。山风呼呼作响,可以风干潮湿的心吧。我不爱哭,但我住对闻颖止不住。 为什么送我蝴蝶?我原以为我有翅膀能带她飞跃死亡,可最终只是幻觉。我却在落空中连痛都说不出。 我仅听见我在草中逃,身后有辛迪在追,她是我最后想永远的女人,可她却说这是闻颖一手安排的圈套。甜蜜的阴谋。 回来的路上,我失语了。闭着眼,不想看见自己。 下飞机后,寻迪才对我说话:“小桐,你自己回来吧,我想,想直飞英国。” 莫名其妙,这是什么意思?我回头瞪了她一眼,没力气问为什么。 她低下头,很困难。深吸一口气,缓和一阵后说:“机票都订好了,三小时后起飞。你累了,不送。” 我呆呆看她三分钟,始终没一句话,走掉了。 我说,你们都走吧,翅膀在你们的手。最后的最后,是我一个人。 我走进了一条长长的通道,似乎要一生的时光才走完。那天,有阳光,天气却不好。 一切在结束里开始了,一恍惚,又是四年…… 四年后的一个周末,也是有阳光,有风。清淡的空气,没什么异常。 我在沙发上看早晨送来的报纸,惬意而安然。雯雯在安静的在看电视,静得我早忘记她的存在了。好乖的小孩子,不吵不闹,这也是遗传。 咖啡加报纸的生活,是我现在最喜欢的。那冲动矛盾的年纪,或许已经过去。我在这里,与一个四岁大的小女孩相互陪伴着生活。我叫她雯雯,她很快乐,眼里没伤。 我没再问自己什么是真正的幸福,这样的,也好,管它有没有意义。门铃在响,雯雯习惯地去开门。这是她今年最爱做的动作,每次她总用稚嫩的童音说,爸爸,我长大了。 呵呵,是小姑娘了,我也成了爸爸。 成长好惊人,一夜之间。 没注意是谁,声音却有点熟悉——“咳?小姑娘,你是谁啊?” “我是爸爸的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