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色终结》 第一章 百井坊巷的路边有一家小店,店里卖的是电玩,各种系列,各种品牌,手掌机占大部分。 他非常喜欢店里的一款手掌机,但是他没有钱买。 那是在一次偶然间见到的,朋友拿着玩,他见了心里就一直惦记着。 这次见到后又勾起了那段回忆,于是他更期望去那儿。 买,买不起。 他却仍要去。 店子里的老板娘三十多岁,头发染成不协调的黄色,她很胖,所以一直坐在靠门边的柜台后,椅子横放着,可以耷拉着脑袋睡。 有客人叫唤的时候她就醒来,通常是报个价,然后等客人离开继续见庄子与蝴蝶。 二下午的天,因为是四月,非常凉爽清澈,只要穿两件衣服就可以,刚好可以内穿白色的衬衫,外穿黑色的西装。 西装去定做,便宜的地方只要五百元就行,而且合身。只要是黑色就行,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因为他对于西装的要求就只有黑色。 下午,老板娘仍和往常一般睡着。 一个高个微瘦的男子穿着西装,敞着,白色的衬衫露出来,就这么带着风,轻轻的走进了店内。 脚步声连清醒的人都要仔细听才可以发觉。 他走到柜台前,老板娘的头就枕在柜台上。 (一支黑色的经典名枪国产m1911,枪口装着短小的消音器,显的精致完美,无论这把枪在任何人的手中,都会感觉是那么的轻盈,手感更是比女人的脚踝更美妙。) 他掏出了这把枪,对着浑然不知还在沉睡的老板娘的头顶。 扣动了扳机! 几乎听不见什么响动。 唯一有着变化的是她的头一下子出现了一个血洞,像是个被打烂的西瓜——血向外流着,新鲜的还是艳红。 她手脚同时痉挛一阵,抽搐着将柜台上的一个本子打到了地上。 他收起枪,在一边找到一个单吊带布包,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他拿起那放着梦寐以求的手掌机的盒子。 微笑着,将之放在包中。 然后,踏着隔壁服装店传来的摇滚乐中节奏间断的空白,与狂热激烈形成黑白对比似的走出了门。 笑碎初夏。 第二章 她进行大众汽车的销售,已有三个年头,这段时间收入一直非常的稳定,每个月都有近万元的薪资。   她打算在结婚之前多花点钱,尽情的购物。 百井坊巷有一家非常普通的银饰店,但是里面有一只让她动心的戒指。 她不考虑将它戴在手上,早早的买了一条细心编织的黄绳,欲串起来挂上脖子。 她买到了,高兴的走出店。 那旁边是一家卖电玩的。 她要路过电玩店去街对面的温馨家园,在十六层的表哥家今天请全家人吃饭团圆。 隐约间,见到一个高个男子在店内,她探了探头,似乎见到那人正看着自己,里面是那么的暗,所以她只能看到这份上。 二电梯几乎都没什么人。 1601,这个房牌号就需要两千。 她羡慕的在门外看了一会儿,按下了门铃。 “日夯?你来迟了!” 嫂子是个骨头架子,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也就是表哥的喜宴上,她为她担心,真怕她哪儿不小心碰着就那么散了。 “我是最迟的吧?” “大哥还没到,说是要过一个小时。” 全家人就差了单身带着孩子的大哥,爸爸.妈妈.舅舅.舅妈.表哥.四妹.都在大厅的沙发上安然的坐着。 “今天就你嫂子挑大梁,你最爱吃的蟹脚豆腐已经做好了。” 日夯感觉有点无聊的坐在了稍有点挤的沙发上。 这时,门铃又响。 “咦?你大哥不是说要一个小时的吗?” 这是妈妈,本就矮小的身子骨因衰老而变了型,脖子已直不起来,整个胸都凹了进去。 每次见到这样子,她都希望她能快点离开。 三她见到嫂子去开门,手上还拿着炒菜用的不锈钢铲子。 嫂子最喜欢的就是大哥了,因为大哥比表哥更爱嫂子。 大哥就是因为喜欢嫂子和大嫂分开的。 四她开了门,就见到一个挎着单吊带布包的男子。 她刚想问是谁,他已经从西装内掏出了一支闪亮的枪。 枪上装着短小的消音器。 五她只是张开口的时间,他已经拿出枪并对着她的脸。 枪口就在两眼之间。 离的这么近,却纹丝不动。 她被枪顶了顶,脚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 六她见到嫂子开门,然后准备装出亲情温暖的笑容迎接这个可怜的大哥和孩子。 似乎大家都在这样准备着。 可是,奇怪的很,嫂子正缓慢的往后退,好象有一股力量在推动着。 靠近才发现,一个高出嫂子的男子的半张脸。 一对杂乱的如墨般的眉毛,平稳的卧在不参杂一丝感情的眼睛上方。 她见到那双眼睛环视着左右,极迟极钝。 突然,她见到嫂子的后脑勺爆出了一片血雾,淡淡的飘逸在空中。 然后,嫂子仰面倒向地,发出了沉闷的响声。 她把视线拉开嫂子的身子,看那男子。 于是便见到了枪口。 枪口仍在冒烟。 烟丝抖动。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恐怖的烟丝。 每一次颤抖,身边的亲人就软软的倒下一个。 而之后的连续的六次抖动,要是没有这烟丝,她根本无法用肉眼去分别! 她看见枪口冷静的对着自己,没有动,可是她知道这里面的子弹随时都有可能射出来,打进自己的身里,穿透心脏,或者把头打掉一半。 她不再管这个该死的枪口,去看身边的亲人,她见到他们每个人脸上安详的表情,几乎不敢相信他们已经死了。 现在,轮到自己了。 第三章 公安局两小将,小王与张民赶到现场的时候,距离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已经五个小时了。   “报案的是个孩子?” “只有十五岁,没有被吓着,现在已经被周东送回家去了。”在场侦察的一个年轻民警回答了小王的问话。 “在他之前难道没有别的人来过?” “这家店平时来的人甚少。” 张民拿过一只装着子弹的塑料袋,仔细的看了看,告诉小王,“这是国产m1911的子弹。” 一边的那个民警告诉两人,“整家店现金全在,只少了一台手掌游戏机。” 小王惊讶的道:“你是说,他只是为了一只游戏机杀了老板娘?” 这时,张民的手机响了。 二 110接线员柳敏六年来第一次接到这样的电话。 “温馨家园1601号,你们最好快点来,一个人的血不可能流的太久。” 她来不及问话,对方就挂了。 她听到耳机中传来的挂机声,突然感到一阵寒意。 三 小王与张民立即动身赶赴温馨家园。 踏进门,一阵恶臭传进两人的鼻孔,其中夹杂着无尽的血腥与淫糜。 四 两人掏出手枪,胆战心惊的探查入内。 经过一具尸体,张民便负责蹲下查看—— 一共是九个人,全死了。 靠近一个中年男人的身边,躺在血泊中的居然还有一个男孩,小王的手稳定的将他的身子翻了过来,他脸上被子弹留下的伤痕占了三分之一。 “他还是个孩子......” 张民忍不住留下了眼泪。他握枪的手更紧了。这个时候,他甚至愿意减少自己的寿命而换取发现凶手的行踪。 在最里间的卧室中,一张宽大的床,上面仰面躺着一个女子。 小王走在前面,只看了一眼,竟飞快的转过头往墙角呕吐。 她的手指脚趾分别在床上,但是已永远的离开了四肢。 她的四肢同样分别在床上,但是已永远的离开了躯体。 眼睛是空洞洞的,洞内满是血,眼珠子已被人挖了出来,放在她的脸旁,而下面垫着不至滚开的,是一条黏呼呼的舌头。 张民浑身一颤,晃抖着双腿也往小王那边靠去。 他们看的分明,她却不止如此。 她的耳朵虽在头上,却有着不停的血水流出,耳膜似被刺穿了。 这是她的脸。 她全身赤裸,一对满是血,如被糨糊盖上的乳峰;小腹上被利器划出了几个字,“夜色终结”这四字写的极不规整,像是刚学写字的孩童所书;她的下身,血丝被混在了一滩滩的液体中,而这些液体,则是这女子被惨无仁道的玩弄所产生。 “马队长!不好了!快来!这里发生了重大惨案!” 第四章 马队长今天女儿生日,他在女儿吹蛋糕上那三支蜡烛的时离开的家门。   匆匆来到现场。 “除了这个中年男子,和这个瘦的不成样子的女人,每个人死前都非常的安详。” 小王对这件事耿耿于怀,见到他来忙着请教。 马队长看着一处一处血腥的痕迹,和那每个人脸上如浮雕一般的表情。 良久,他点起了一根烟,神经质的抽搐了一下。 “还有一个伤员呢?” 小王与张民听到伤员两个字,都不觉嘟哝着嘴。他们的胃已扭成了一团,里面没有任何东西,想是一只真空的袋子被挤遍。 “她已经送到了医院......命是保住了。” 二 马队长也感觉到气氛一下子凝重了。 “知道为什么他们死前的样子连一点恐惧也没有吗?” “因为他们死的太快了。”他这样解释自己的问话。 三 小王与张民知道他的意思,真正的枪手可以在一个人的面前开枪,让他一点反应也不会出现在脸上。可是这个的前提是一个人!如果是九个,哪怕这个中年男子是后面来的,这个瘦的不成样子的女人是开门的,那也有七个,再去掉那半死不活的女人,是六个。 六个! 杀死一个人让他没有反应的速度在零点七秒,可是杀死六个人让这六个人没有反应的时间是多少? 也是七秒。 哪怕多零点一秒,有些人反射神经超人的也会有所表现,将恐惧传到脸上。 小王问马队长,“您能在一秒钟连开六枪吗?” 马队长叼着烟,眼神看的很远,似乎面前的那堵墙是透明的,而其后的就是这个枪手的脸,以及那烟丝飘动的不可思议! “全中国没有一个人可以。” 四 温馨家园监控室,一个宽大的显示屏跳动着肉眼看不到的频率,却是如此清晰的将他的背影,呈现在众人的面前。 “他穿着西装。” “是订做的,商场不卖这种款式,料子也不会这样。” “年轻很青。” “你看到他提着的袋子了吗?” “他刚从那家店离开,还没有销赃!” “这家伙到底是不是人?胆子也忒大了!” 马队长一直看了十三遍,突然一拳打在桌上,冲着身边的人嚷道:“怎么没有他的脸?!” 五 这件事就这样被同样是人,有着恐惧与懦弱的本性的警察们,放在了只会被欺负的西湖底下。可是事实不会改变。 他依然存在! 他与他的枪! 第五章 如果你杀过人,你就会知道杀人是如此的快乐!刺激!兴奋!得意!   不过要注意—— 他会让你发疯! 二 可是他不在乎发疯! 因为他本来就是个疯子! 三 他将玩了一个月的手掌机用一块雪白的手帕擦干净。 他这样边擦边走。 路过一个坐在肯德基门边石阶上的乞丐身边。 手掌机“哐镗”一声摔在硬币上。 四 东方魅力。 如果一个人订一个包厢,叫一个小姐,那简直是一种奢侈! 五 他坐在似乎可以躺下去的沙发中。 手上拿着平底装满了百威啤酒的玻璃杯。 搂着一个穿着白色短袖精致坎肩西装的女子,齐膝的白色裙子将两条结实富有弹性的大腿包着,几乎分不到两边。 脱衣服。 玩骰子。 输的脱一件。 她的鞋子脱了。 上身的西装脱了。 再脱就只有窄小紧身的裹胸,裙子,内裤,肉色的裤袜。 他歪着嘴角,盯着她费劲的将裤袜褪到足踝。 苍白的足踝,干净的腿。 他看着她的脚,摇动骰杯。 她恨自己怎么没有戴上手表,镯子,项链——如果文身可以脱,她会毫不犹豫的将全身纹满! 六 她的名字叫每果,从重庆考到杭州师范学院,现届大四。 在这里工作三个月,第一次碰见这样的人。 不是指脱衣服,只要是来玩的客人,谁不想让自己脱衣服呢? 这个第一次,是指他玩骰子的技术。 不管怎么样,他都可以扔出让自己意想不到的点数。 不是六个一,就是六个六。 七 “饶了我吧,咱们换个玩玩?” “继续。” “这样吧,我叫我的一个小姐妹来陪你。” “就你。” “不要这样嘛。” “你输了。” “可是,再脱就不太好了,万一......给别人......” 八 他掏出了一把手枪。 上膛。 放在桌上。 声音就像一块铁石砸到木板。 九 她身子宛如一只兔子往后窜,当碰到了沙发边,双手环抱起没有遮拦光溜溜的腿,好似一只猫般卷曲着。 过了一会儿。 中间只有张惠妹的badboy。 她终于意识到这个男人是来真的。 就像小学老师告诉学生,下课后留下来罚坐,没有学生会怀疑他的真实性。 她还剩下裹胸,短裙,内裤。 这样的天气,上夜总会上班的女性不会穿的太多。 她把短裙脱了。 她把腿抱的更紧。 眼睛泪汪汪的像只受了委屈的小狗看着主人。 他拿起骰杯,轻松的摇晃。 她的手慢慢的靠近自己的骰杯——桌上的抢就在它的旁边,就连三岁的孩子都能拿到手,这样的距离,谁也不可能阻止。 她拿起骰杯,象征性的摇晃一下。 十 他拿起酒杯,从她的脚,看到她的头发。 她的衣服全在地上。 胸低垂。 小腹光洁。 大腿并拢,却仍可见缝隙。 脚却是最美的。 她的手背就像抹了润肤露,仍在擦着泪。 十一 他架着二郎腿,挺直着腰板,好似坐在平凳上打字的白领。 指了指空着的酒杯。 她看了看自己的身子,小心的,慢慢的,在沙发上挪过去倒酒。 又退回到原来的位置。 “你还是脱光了,不是吗?衣服对你来说,根本不重要。” 他拿起枪,从上衣口袋中拿出了一支短小的消音器,慢慢的拧上,打开保险。 她似乎在看他做一件极平常的事。 直到他扣动了扳机。 他放下钱,拿起酒杯,向他举了举杯,慢慢的道:“谢谢。” 十二 回去的路上。 他经过肯德基。 小乞丐仍坐在昏暗的灯光下。 手里拿着一只崭新的游戏机。 他蹲在他边上。 看着他玩。 没电了。 小乞丐呆呆的看着黑了的小屏幕。 “玩的开心吗?” 小乞丐笑着的点了点头。 “没电了。” 小乞丐茫然的点了点头。 “以后都玩不了了。” 小乞丐失落的点了点头。 “如果这是梦,你是愿意醒来,还是继续玩?” 十三 他慢慢的拧上消音器。 对着他的头扣动扳机。 游戏机掉落在血迹中。 第六章 马队长是老江湖中的老江湖了。   可是他这次仍是只有苦恼不已。 除了苦恼,别无他法。 “这人所做的,实在太不正常......也许,他本就不是一个正常人。” 小王与张民也认同他的看法。 “这混蛋跑到夜总会玩女人,玩好后付了钱却将她杀了,可以断定没有性行为,可是她衣服全不在身上......我赞成队长的看法,他肯定心理变态!” “队长!小王!天水桥肯德基店外发现一个男孩的尸体,额头中枪,手法与这三件案件是相同的!” 冰冷的大地。 凄凉的北风。 黑暗的曾经喧闹的店。 光明不在。 这个可怜的孩子就这样斜靠在墙上,样子像是睡着似的。 可是当人走进,却可以见着他额头上的血洞,周围的皮肤留有烫烧留下的痕迹。 枪口在两个小时前就对这地方。 奇怪的是—— 马队长他们见着的—— 竟是一张,可爱的—— 带着笑容的—— 这笑容无比的欢欣,雀跃,兴奋—— 似乎死亡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 的脸。 “这......” “队长,这回就算他开枪再快,也不可能有这样的笑容!” 马队长正从属下的手上接过一只染上血的游戏机。 他轻轻的拿它在手上拍打。 “他将这游戏机给他玩,已经没电了。” “那他为什么还要杀他?” “因为他不正常!他先让这孩子快乐,然后再给他一枪,留住他的快乐,他认为这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如果他要杀他,只需要一枪,可是他先让他玩游戏机,再动手......” “妈的!一定要逮住他!还不知道他要发疯到什么时候,没准明天哪个笨蛋又死在枪下!” 二 每到晚上,张教授都会等车。 因为这个时候他下班。 梳理着一丝不苟的后背头。 却与许文强天差地别。 陪着宽大的金边眼睛。 看上去不像文者。 似个推销员。 尤其是西装,领带。 这年头还有谁这样穿?????!!!!!!!!!!! 整个穿着壳的王八! 坚硬的如石头,软的似蚯蚓! 下面的蚯蚓平日里每时每刻都没有自豪过。 可是他非常的自豪,因为他是教授!还有—— 学生们总是尊敬他。 尽管他知道他们是为了学分! 他看着拥挤着上车的人。 一个没有力气还在挤着的老婆子。 他面上严肃。 心里在轻笑。 再过段时间他就可以买车了。 “我不必再挤车!” 这已经成为现在他最大的享受,哪怕只是幻想一下开车时的风声。 等的车未到。 他却被旁边的一个男子惹的极不开心。 因为他站的太近——穿着邋遢的西装,一看就知道是订做的,而且是蹩脚的裁缝,用蹩脚的布料。 所以他厌恶。 右边有一个年轻的女人,裙子下的腿对他来说是一样开心的东西。 他像个喜欢偷盗的贼,体验着其中的快乐,哪怕只是完美的一睹,也会让他兴奋不已—— 因为没有人发现。 他似乎正好有个理由靠近她。 待车区本就窄小,可是这个惹他不快的男子仍旁若无人的擦着他的鼻子走过去挤在女人的边上。 他忍不住轻轻的嘀咕了一句。 连他自己也听不清的嘀咕。 然后他就见到这个男子向自己这边倒了过来。 原来他被女人当胸推了一下,他不知道原因,可是他已经倒过来了。 就像鲁和尚拳打卖猪人。 这一股子发泄的怨气—— 只不过尔尔双手一推。 这也是他唯一可以......敢......能够做的了。 手未到。 对方忽然站住了。 他这么倒过来,却忽然站住,奇怪的很。 他转身一拳,比他推出的手快上一倍。 然后他就感到眼睛一酸,鼻子完全麻了。 远处传来了叫嚷。这是他的学生。 硕士生的夜生活与别人会有什么不同? 叫嚷在他平静的嘴角成了狗吠。 拳脚在他掏出来的手枪下变成树叶—— 风向哪吹,她向哪走。 中国古话叫做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有好有坏:少了离婚率,少了经济纠纷,少了怨妇痴男,花个几两银子买个,然后放在家里让她变成自己的床;少了横刀夺爱,少了不良主妇,少了大男子主义,让男人变的各个成了下至厨房,上至垫床。) 他们全在地上。 等捂着鼻子,擦着眼睛的王八能够看清,他们全死绝了。 再等他找到让他想不通,让他一辈子活的成了童话的这个男子。 他刚好见到枪口冒着的淡淡即将融入夜色的烟丝。 等这一眼后,他才发现自己的头里多了样东西...... 其中看的最清楚,最全的是前面的女人。 她吓的双腿一软。 本来这男子就肆无忌惮的摸自己的——生孩子的前奏乐器 现在才知道这家伙有枪。 有枪有什么大不了的。 杀个人有什么大不了的? 杀到她头上的时候她还不知道! 她死之前还在想着,前面自己湖的那把牌,真他妈是把大牌呀! 想完就没有知觉了—— 就像自然睡去一般,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 第八章 他走进百货大楼。   在人群中,他就是个逛商场的人。 潇洒的将手放在擦的干净的玻璃柜上滑行。 坐着电梯。 拿起那种上海滩中许文强戴的帽子,放在头上。 他对这镜子照。 然后冲着促销员微笑。 靠近她,几乎贴着,接着走开。 她不可思议的看这肚子上渗出的血,摸了摸,想喊,却痛苦的流着泪倒下。 他已站在缓缓上升的电梯中,看着下面一对互相搂抱的男女。 他与他们一起逛到电子游乐场。 男女找到一台打碟机。 玩的正开心时,男的忽然软软的靠向机器,然后落到地上,脑袋在机器上碰撞,血留在了上面。 女的睁大了眼睛,呆呆的看这男的,然后转过目光,见到他后面的男子。 男子走近她,手上的枪一晃放进了衣服。 他搂着兢兢战战的她,一步一步下楼。 两人站在电梯上,迎面交叉上过一队便衣。 他们扫过男子的脸,将目光又凝聚在了别处。 他冲着她挤了挤眼睛。 像是个调戏了自己老师的小学生,顽皮不恭。 二 马队长几乎不敢相信这些平日里让他感到骄傲的手下。 其余的几个队长也暴跳如雷的对着一干人吼叫。 百货大楼可以容纳近十万人,他们不可能封锁所有出口,一一检查。 鉴于几个自信的队长与局长对杀人狂徒的轻视,认为他不可能像个普通人逃过都是老江湖的干员们的捕捉。 所以,到关门后地毯式搜索无果,他们知道自己犯了多大的错误。 “现在怎么办?” “马上去监控室,在车站各个监视器上查找,再让那些见到他的脸的人去坐拼图!” “只需有他的脸,就一定能逮住他!” “这混蛋......北京刚派来阻击他的特工......” “他当时手上有人质......” “马队长,你比较了解。” “局长,这个家伙枪法已经超出了一般人的水平,就算是特工,恐怕也很难对付。” “他是先向人质开枪再对他开枪。” “不可能开一枪后,他还没有开枪。” “他开枪了。” “他没打中?这怎么可能!!” “他在开枪前已中了已枪,子弹直接打中他的中枢神经,已经没有办法瞄准。” ...... 第九章 女子被他带到了一个住房中。   住房在普通的居民区,外有祥和幸福的老人家散步,内有四处溜达无所事事的狗儿。 她一路被他搂着来到了这里。 房门被打开,他带着她走进,放开她后他关上门。 房中黑暗,桌椅陈旧。 墙边挂着两幅镜框,镜框中放着看不清楚的照相。 “把这里的地扫一下,别开灯。” 他脱去外衣,坐在沙发上点燃一只烟,闪着光如野兽般的眼睛,宁静的看着她。 她拿着扫帚,将一个卧室里所有的脏物扫到客厅,他就坐在客厅。 打扫完,他指了指厨房。 “里面有面条,烧点。” 她走进厨房,点起火,地上的一只死老鼠吓的她跳了出来,喊叫声让他走过来。 他用脚踢开这只死了的老鼠,又坐回沙发上。 厨房的窗外传来了警笛声。 她在黑暗中看他。 他坐着抽烟,似乎什么感觉也没有。 她小心翼翼的下了面,烧着。 面条是白的,碗里什么也没有。 厨房里基本上空了,连油烟机也是破的,转动不了。 冰箱里除了两瓶西湖啤酒,只有铁架子,连一丝冷气也感觉不到,她木然的捧着一只碗走出来。 他没有吃东西的样子,好象吃进嘴里的什么也不是,这只是一件不值得有任何表情任何感觉的事情。 她乖乖的坐在边上。 偶尔,他停下手中的筷子,抬头问她:“我杀的人是不是你的男朋友?” 她承认那个男子是自己的男朋友。 他就低头继续吃起来。 她洗掉碗,跟着他走进房间。 见到他将手枪放在床柜上。 “把衣服脱了,上床。” 她站在门边,想了想,轻轻的道:“你是不是前几天在温馨家园杀人的那个......” “是我。” 她犹豫的看了放在那儿的手枪一眼,道:“能不能不要杀我。” “恩。” 她这才走进去,站在他的面前,褪去所有的衣物。 等到他双手按在她的乳峰上,她才发现原来这竟是如此的真实,她一直以为这只不过是个噩梦。 他没有和她发生性关系。他一直都是在玩弄她。 她就像个玩具。 他就像个玩弄玩具的孩子。 一会儿看看她的表情,一会儿看看她下面的反应,一会儿刺激她发出声音。 最后她想睡,却睡不着的痛苦将她燃烧的厉害。 她用手去摸他,摸他的灵魂深处。 她知道了他是个没有洪荒野兽蠢动的男人。 他根本就不能算是个男人。 他满足不了女人。 他也不可能会拥有一个家,一个妻子,一个孩子。 她彻底绝望的闭上双眼,等待黎明的到来。 二 她是重庆人,十七岁的时候到的杭州。 十八岁的时候与母亲分开的父亲也离开了她,简单的死在了建筑工地上。 因为上头有人,这件事被归为意外死亡,没有安全措施的建筑队只支付了一笔极小的赔偿便打发了她。 沈静找到了工作,在足浴里做事。 是轻松的活,每月拿八百的薪水。 只需要记住一句话就可以生活的很好。 “我今晚人不舒服,你找她吧。” 有时可以变一下,却必定是这样的说辞。 男朋友是个蹩脚的大学生,家里没有钱,成绩不理想,哪怕出来也是打工的命,小聪明都被他用在玩上了,本不必对他有什么期待。 她简单的麻木的生活在杭州。 三 她见他睡着了。 她拿起放的床柜上的手枪。 扣动了扳机。 清脆的声音将她吓哭了。 枪里没有子弹。 她狠狠的将枪砸他的脑袋。 他被砸了一下,吃痛躲到一边,不理她继续睡。 她像疯了一样继续砸他。 他抱住她,使劲的挠她痒。 她顿时没了办法,才几下就哀求他放开,保证自己不再乱来。 可是他不愿意,好象顽皮的性子又被挑起,继续挠着。 直到她疯了般扭动,喘息,蹬腿,哭的像死了爹娘。 他才放开她。 “快点睡。” 现在她反倒不怕他了。 “你知道枪里没有子弹,所以你才敢这样放在外面。” 他闭着眼睛,一只手压着她,一只手拿过枪,朝着地面开了一枪,里面分明还有子弹。 她将头缩进了他的胸膛,开始微微的发抖。 他仍将枪放在柜子上。 她却不再看这把枪,她不敢奢望里面还有一发子弹,同样也不敢期望自己再来一次他会饶了她。 她沉沉的睡去。 第十章 她终于知道他为什么放过自己。  他是个不进厨房的人,只洗自己的内裤,不买菜,不工作,基本上什么也不做的人。 他要活下去,只有靠她了。 “你以前吃饭怎么办?” “以前是我女人给我做饭。” “现在她人呢?” 他没有说。 白天里,他会上网玩游戏。 她没什么可做的,只有坐在他身边看他玩游戏。 外人看来,两人像是一对恩爱的夫妻。 魔兽世界。 dz。 整日不见光明。 隐身走到别人的背后,狠狠的刺上一刀。 从不会失误。 也从不会打强过自己的敌人。 他和他是一样的。 一样让人头疼。 莫名其妙的杀人。 不需要理由。 想杀就杀。 血战到底对他来说遥不可及。 他杀人就像偷西瓜。 他杀人仿佛是本性。 晚上他会写东西。 写自己杀了几个人,写报纸上的新闻。 写人们对他的称呼。 从开始到现在,他一直是个黑夜里的终结者。 “墨色终结” 别人这么叫他。 他写出来的东西会上传到网上。 总有网友投票,支持他。 似乎他杀人,是为了大家寂寥的需求。 有时候他会带着她一起出夜。 走在街上,碰到睡在天桥下,睡在店阶边,睡在大地之上,苍穹之下的人。 他会悄无声息的走过去对着他的头开枪。 这样,这个人就永远生活在自己的梦中了。 他总说羡慕他们的梦。好想看看。 每次她见到,脚趾都会曲起。 有的时候警察就在他的身边,他却无所谓的走过。 她可以喊叫,但是她知道她这么做一定会死在他的枪下。 他的枪就像他的手,灵巧自如。 南山路的酒吧。 他带着她一起去喝酒。 钱,在柜台上拿,拿走前必定会先杀了看柜台的人。 杀了人,再跳舞,再喝酒。 玩累了,他再带着她回去睡觉。 不知何时,他累了,他对她说,想换个女人陪。 她跪在地上求他,并且保证自己不会告发他。 他拿出了枪。 可是他没有开枪。 他终是放走了她。 她没有安分的离开他。“为什么你不杀我?你把我当成朋友了?” “我想看看,你会不会报警。我也想看看,警察会不会抓住我。” 于是,她才走。 事实上,他看着她走了,连着叹气,连着抽烟。 晚上还伸手想抱她,抱住了才发现自己抱的只是脑中的幻觉。 他就这样继续一个人生活在黑暗的房子里。 有天,他上街逛超市,想买酒。 发现了她。 她在这家超市做事。 他见到她,奇怪的看着她,看了好一会儿。 她身边的同事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妈,说着杭州话。 “是你个旁友啊?” 他又奇怪的看着她。 “你个人接个噶发也滴?” 他背后有三个女的在挑零食,一个个子很高的女子,两个个子很矮,个子很高的女子人长的漂亮,在读艺校,就住在旁边,如果不是他,几年后有可能参加超级女声在里面混出名头,也有可能住到北京,拍些广告,电视。 他掏出手枪,对着四十多岁的大妈开了一枪。 他又杀了身后的两个矮的女子。 那个高个女子被吓傻了,手中的一包上好佳掉在地上。 他转过头。 “你怎么不报警?” “我答应过你,你放心。” 他没有让她继续说下去。 他像以前搂她一般搂着身后的高个女子。 两人融入茫茫的夜色。 第十一章 她一直忍到进了房子,他的枪离开她的肋下。   她忍不住了。 “可不可以……先让我上个洗手间。” 她学过跆拳道,只是三脚猫的功夫,但是她认为只要出其不意,就可以打倒这个瘦弱的人。 可是人通常得先满足自己。 尿液打在马桶壁上,发出的声音出奇的响。 她将门反锁着。 这个厕所无论如何是保护不了自己的。 她拿出手机,准备报警。 忽然,她有一种恐慌的感觉。 她感觉到。他就站在门外。 心里发颤,毛骨悚然。 门上发出尖锐的声音。 她感到耳朵边有一股强劲的风射过。 墙壁上传出金属撞击声。 墙上一个洞。 她从马桶板上缩到了厕所的靠门边的角落,裤子还在漆盖上,她浑圆的屁股摩擦到光滑的墙。 门上又出现了一个洞,马桶上方就在刚才自己的头部,墙被打了个洞。 两洞成一条直线。 她手脚发抖,乱抽着。 又是一声。 她尖叫起来,眼泪一颗一颗滚下。 敲门声。 “嘟嘟嘟” 门潮湿而又沉闷。 声音低沉。 她抱住了腿,将脸凑到墙上,冰冷的墙与冰冷的地面。 她的脸与她的股都是冰冷的。 这次门外打来的子弹非常靠近她这个角度。 感觉就是在她的身边,好象打在身上。 她只有打开了门。 她还来不及穿上裤子。 他冷漠的看着她下面。 “出来。” 他脱掉她的裤子。任她落在地上,不肯起来,用力一拉。 他将她绑了起来。 手被反剪在背后。 脚被弯曲与大腿绑在一起。 窗外传来了警笛声。 他对着窗抽烟。 烟灰散落在地面,地面上都是灰。 堵上她的嘴,走出房子。 第十四章 那时他才只有五岁。   五岁的时候,他和孩子们玩,那都是一起的,同龄人。 他们在车棚顶上,一个平台中,往四米下扔石头。 看看谁扔的远。 可是却发现,有一颗石头扔的特别远,远的让人发慌。 它砸在一辆普桑的前车窗上。 车窗粉碎。 这孩子混不当回事,不是他嚣张叛逆,因为他不知道这件事的后果。 可爱的是,车主找上门,他举着手说是他干的。 像学生举手回答老师的问题。 他的父母不曾因为这件事责怪他。 有人说他们溺爱这孩子。 他们却认为这孩子还不懂事,不能怪他。 车窗钱是一千多。 在那样的年代,是他们一年的辛苦付出。 第十五章 他说的那些,只是给自己找个借口,让世界遗弃他。   因为他已经遗弃了世界。 一 有这么一只狗,世界上最普通的狗,也是最低下的狗。 人们这样称唤它。 草狗。 他本来和朋友一起,各自养着一条。 可是他这条刚养不久的,却被原本的主人收回,拿去巴结厂子里的头头。 一个孩子本就无足轻重。 哪怕是林肯幼年,也一直被忽略。 他默然的看着住在一起的朋友的狗,突然和朋友说。 这条狗我们一起养吧。 于是他又了一个不会说话的好朋友。 可以一起晒太阳。一起外出嬉戏。可以抚摩它的毛发。 所以他想起曾经的这只狗,心里都会甜丝丝的笑。 但是当他看见周围的冰冷的铁壁,他的神情又一黯然。 毕竟他已是快要死的人了。 他本想和世界斗上一斗,用别人想不到的行为来讽刺一下他,让那些生活在阳光下的人,感觉到阳光下正无时无刻不在发腐,发霉的大地。 他完全被别人所忘记。 没人来给他剪头发。 送饭的只是放下饭,远远的离开。 他就生活在这么一个铁壁环绕中,等待着与其一样冰冷的另一个世界。 他忽然想到了朋友在他小不及走的书房里,给他在玻璃台上用水写的一个字。 他感到一阵落寞,毕竟他的死,没有人在乎。 他一如往日,上课下课,放学,坐车,与朋友一起回家。 他每日都是如此,不曾感到有什么不同。 直到这天,他朋友到他的书房,写了一个字给他看。 他才发觉,这真是个天大的玩笑。 狗。 他才出去找狗。 原来狗三天前就被人抓走了。 他将自己关在书房里,哭。 他将他和狗唯一的照片拿出来,放在脸旁。 泪水沾在上面,他心疼的擦拭。 照片后,写着他对上天玩笑的悲哀。 生的伟大,死的壮烈。 这还是个孩子呀。 狗是被别人开着三轮摩托车,拿着麻袋抓走的。 也许哪一家狗肉店今天又有油锅发出刺耳的,令人流唾的声音。 可是他在以前还用水射它,用树枝打它,插它的鼻子,和它摔交。 原来它对自己如此重要。 外面传来脚步声,响声慢慢的靠近。 杂乱,急切,带着杀气。 如果世界觉的你有用,他一定会留住你。 就像人要利用人一样。 他忽然想到和自己一起从小玩到大的一个朋友。 一起吃饭的时候,竟然和自己说,哪怕再好的朋友,也是互相利用的。 他摇了摇头,想甩掉他们。 四处的铁壁发着暗暗的光。 这是顶上一盏灯发出的,它已经坏了。 幽暗的灯散出三条线,随着眼睛的摆弄,变换着角度,或长或短,或斜或歪。 有谁知道,为什么会成这样? 到底这是眼睛外的世界,还是眼睛里的世界? 这变化本来就有,还是由着自己创造? 二 牢房门被打开。 牢房内剩下的是,完整无损的手铐,脚链。 第十六章 他说的那些,只是给自己找个借口,让世界遗弃他。 因为他已经遗弃了世界。 有这么一只狗,世界上最普通的狗,也是最低下的狗。 人们这样称唤它。 草狗。 他本来和朋友一起,各自养着一条。 可是他这条刚养不久的,却被原本的主人收回,拿去巴结厂子里的头头。 一个孩子本就无足轻重。 哪怕是林肯幼年,也一直被忽略。 他默然的看着住在一起的朋友的狗,突然和朋友说。 这条狗我们一起养吧。 于是他又了一个不会说话的好朋友。 可以一起晒太阳。一起外出嬉戏。可以抚摩它的毛发。 所以他想起曾经的这只狗,心里都会甜丝丝的笑。 但是当他看见周围的冰冷的铁壁,他的神情又一黯然。 毕竟他已是快要死的人了。 他本想和世界斗上一斗,用别人想不到的行为来讽刺一下他,让那些生活在阳光下的人,感觉到阳光下正无时无刻不在发腐,发霉的大地。 他完全被别人所忘记。 没人来给他剪头发。 送饭的只是放下饭,远远的离开。 他就生活在这么一个铁壁环绕中,等待着与其一样冰冷的另一个世界。 他忽然想到了朋友在他小不及走的书房里,给他在玻璃台上用水写的一个字。 他感到一阵落寞,毕竟他的死,没有人在乎。 他一如往日,上课下课,放学,坐车,与朋友一起回家。 他每日都是如此,不曾感到有什么不同。 直到这天,他朋友到他的书房,写了一个字给他看。 他才发觉,这真是个天大的玩笑。 狗。 他才出去找狗。 原来狗三天前就被人抓走了。 他将自己关在书房里,哭。 他将他和狗唯一的照片拿出来,放在脸旁。 泪水沾在上面,他心疼的擦拭。 照片后,写着他对上天玩笑的悲哀。 生的伟大,死的壮烈。 这还是个孩子呀。 狗是被别人开着三轮摩托车,拿着麻袋抓走的。 也许哪一家狗肉店今天又有油锅发出刺耳的,令人流唾的声音。 可是他在以前还用水射它,用树枝打它,插它的鼻子,和它摔交。 原来它对自己如此重要。 外面传来脚步声,响声慢慢的靠近。 杂乱,急切,带着杀气。 如果世界觉的你有用,他一定会留住你。 就像人要利用人一样。 他忽然想到和自己一起从小玩到大的一个朋友。 一起吃饭的时候,竟然和自己说,哪怕再好的朋友,也是互相利用的。 他摇了摇头,想甩掉他们。 四处的铁壁发着暗暗的光。 这是顶上一盏灯发出的,它已经坏了。 幽暗的灯散出三条线,随着眼睛的摆弄,变换着角度,或长或短,或斜或歪。 有谁知道,为什么会成这样? 到底这是眼睛外的世界,还是眼睛里的世界? 这变化本来就有,还是由着自己创造? 牢房门被打开。 牢房内剩下的是,完整无损的手铐,脚链。 第十七章 莫斯科仍在德翼战斗轰炸机的肆虐下哀号。   他从牢房中通过时间空间转换来到了这里。 一颗流弹在他身边爆炸,他的衣服一半被烟熏黑,前面两百米的地方有一片废墟,一座剩着半边斜立着的土墙。 他冲过一百米的时候,那面墙被炸的粉碎,石块飞的远的几乎越过百米到了他的身边,墙后还有一个游击队士兵被炸的支离破碎。 本来这个士兵正瞄准着这个穿着怪异服装,外貌不同的人。 现在他拿着躺在地上的一支枪口用厚狼皮包着的步枪,从口径的大小看,这支枪应该只有三百米的射程。 他抬头看着一架轰炸机,估摸着射程,最后放弃了在地面上找寻隐蔽点。 满天的沙尘飞扬。 石块时不时的在他身边飞过。 不知道会不会有一颗炸弹落在身边,就这样飞奔! 在嶙峋的土地上落脚,跳进一座大楼。 大楼断断续续,走道间断的出现破洞。 一颗子弹打在墙上,枪声刺激了他的手脚。 他翻身躲在一根柱子后,柱子上被打了一枪。 他头飞快的一闪。 对面是倒塌的屋梁,斜落的顶角。 黑暗遍布死角,让他找不到那开枪的人藏身何处。 他的头上被轰炸机的飞弹打中,大片的石板像天塌一般倒下。 那上面顿时出现了一小块蓝天。 周围灰蒙蒙,风尘飘扬,根本看不清。 躲在暗处的人将蓝色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直线,枪口稳稳的对着柱子。 可是他却没有见着身边斜落的顶角边,这人站着将步枪平举,轻轻的扣动扳机。 这个莫斯科保卫战中的一份子便如此被终结。 他走过去,摸索这个人的衣袋,却一无所获。 他空自咀嚼,似乎有一种强烈的需求。 有人声冲大楼的回音响起。 要找到人似乎得慢慢小心的找,这样的枪手已经类似于狙击手了。 他谨慎的如同一只靠近猎物的豹子,厚厚的脚掌轻轻的落下,锐利的目光不会遗漏一丝威胁。 二 卢切斯夫带着小队隐藏在大楼中,他们被军队遗弃在这个小镇,轰炸机随时都会放几颗炮弹来撼摇这座大楼,德国频临退却的士兵也如疯子般冲杀四方,不管一天中的什么时候,都会有饥饿的士兵来光顾,他们总是被自己的队员那冷酷的子弹穿透。 但是他知道这样不行。 这座小镇是绝对坚持不下去的。 没有一个莫斯科人可以在这里存活。 纳粹已经聚集了一个团的兵力赶往这里,坦克,大炮,加上十几天的轰炸机的飞弹,这个镇变的像个瘸了腿的老人。 外面被爆炸声所笼罩。 他担心无奈的拿出口袋里的烟,划动火柴。 突然之间,他的头上爆出一片血花。 他就从卢切斯夫的手中拿过火柴与烟。 站在这个死了的人边上抽烟。 他略有疑惑的看看四周。 倒在地上的门,也算是门。门外横七竖八躺着一队人。 他竟杀出一条血路,找到这里。 通常士兵总是有烟的。 他寻找着食物,发现只有面包与茶叶。 他咬着面包,走进过道,后面应该是单独的一间卧室,仍有张床,床上干净,左边有一个小门,这里竟然保留完整。 他打开门朝里面扫了几眼,发现只是个卫生间。 他坐在床上,朝外面看,没有一丝表情。 床下有一个女人,三十一岁,是卢切斯夫的姐姐。 她是一个党员,她坚守在这块阵地。 她发现卢切斯夫死的时候马上躲到了床下,手上的枪对着床板,静静的听上面的动静。 她正在由于是否应该对着上面开上一枪,面前就出现了这个男子的脸。 他拿着步枪,道:“出来。” 她完全愣住了,猜不透对方怎么知道自己的,而且从他的样子上看,言语上听,都可以判断,他是个华人。 她曾去过那里。 她也懂得那边的语言。 “别开枪!” “出来。” 她放下枪,爬了出去。举着双手道:“别开枪,你是谁?” “这是哪里?” “莫斯科,这是艾理斯切,我是科博多娃,你为什么要杀死我们的人?” “现在是二战时期?” 她满心的惊奇,这到底是个什么人,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好象上天突然开了个玩笑,下面的她茫然的无可适从。 他没有回答她,皱着眉头,看着窗外。一架轰炸机的尾烟依然留在半空。 “德国人会打来吗?” “这是迟早的事,我们杀了他们许多人,他们已经派出一个团赶来了。” “一个团是多少人?” “近千个人吧。” “这里的抵抗部队有多少人?” “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了。” “就你们一队人?” “纳粹他们绝对想不到,就是我们一个小队,已经歼灭了他们几百人。” 她笑的很得意。 她苍白的脸,突出的双颧骨,合不紧的嘴,有点黄的牙,蓝如海般的眼睛,无处不在的辛苦与坚毅,使的他一笑。 “反正都要死了,我们玩玩。” 她害怕的看着他,明白过来这绝对不是开玩笑后,她抢起地上的手枪。 可是终还是他快了一步,他的步枪钝重的子弹打进她的身子。 “为什么?” 她面对他的疑问,善良的笑着,将合不紧的嘴的下唇弯成月牙,眼睛移向窗边,却在中途因为脑袋无力的软下而看到了地板。那上面的是她自己的血。 她终是这样看着这里。 本来她应该看见蓝天的,尽管上面满是烟火。 他微有点失落,慢慢的躺到床上,闭起眼睡去。 他忽然想着,如果有机会回去,一定要来这里看看,经过战火的洗礼,这里成了什么样子。 本来的废墟是否变成了高楼大厦,是否在路上有着一对对的情人牵着小手,互揽腰枝。又或者是家中,一台台电脑前坐着孩子,丢开书本,放下武器,玩着游戏。再有的无聊的人,拿着酒,对着昏暗的灯,想着曾有的恋情,本有的职位,失去的亲人。甚或是许多人争抢着一个滚动的球,用着彼此湿答答的难以脱落的脚,引起一片争宠,那些人们为此将人生的热血与精力,那些冀望与追求,付诸其中,以得到无谓的,空虚的,容易满足的享受与快感,似乎人生必须存在这些,不然就索然无味了。 如果将这片土地上存在的事,未来的情景,一一放进脑子里,他只怕难以接受,他一定会沉沉睡去,不再醒来。 但是这到底是现在的局面所促成的,于是他又在思索战争对于未来的影响。 他并不是个很有思想的人,只是身处其中,任谁都会有这样的思考,毕竟他是从那个年代来的,从未来的和平,来到了从前的战争,如此,便将和平与战争联系在了一起。 第十八章 在睡梦中,他突然感到自己的脖子一下子变的十分沉重。 他摸了摸脖子,忽然感到手背上一阵被硬实的东西摩擦的刺痛。 他睁开眼,忽然发觉自己本来的地方又变了。 现在他竟然躺在荒野之中。 天晓得这里是个什么地方。 他赶忙摸自己的口袋,希望里面的几片面包与一小包烟草还在。 可是他发觉口袋里什么也没有。 他查看身边,那支步枪也不翼而飞。 现在他竟然一无所有的处在一片荒野之中,尤其是耳边传来的狼嚎声,让他毛骨悚然。 其实和野兽在一起,并不可怕,真正惧怕的是这莫明的力量使的他不知被什么控制,穿梭不同的空间。 在查看下,他发现周围的灌木非常粗壮高大,有的有三层楼这般高。 要想找到人,必须得先找到足迹,他边走边注视着地面。 一直走了四,五里地,仍是荒草丛生,无一踏痕。 已是傍晚,他感到胃在蠕动,像是在催促他快点找到食物。 可是他还未找到食物,先有东西找到了他。 这里的食物不光是别的,其中也包括了他自己。 一只闪着绿光的眼睛的小狼,靠近他的身边,耸动着湿露的鼻尖,似乎在分辨他是什么动物。 他对它来说,是完全陌生的。这个站立着,高大的动物,长长的腿,说不准会踢伤它。 它似在思考。 他观望边上,希望只有这一只小狼,可是不幸的,还有一只母狼带着两个孩子匍匐在草丛之中。看来这只小狼应该是玩着走到身边的。 他看着小狼,小狼也看着他。 远处的那只母狼这时叫唤了一声。 小狼掉头跑向那边。 他的手动了动,朝着地上的一块圆滑的石块。 不过他放弃了。 他不再寻找人影足迹,转而随便的选了处目标走去,脚步不急不慢,一直走个不停。有一次身边的垂着的枝头上缠绕着,一条头是三角形的蛇,就这么在他的身边,他看着它走了过去。比这更危险的还一群狂奔的野牛,毛长的很,它们像失去了刹车,险些撞倒他。 到了晚上他基本上没有办法睡觉,身上根本没有火种,谁知道会不会被路过的饥饿的野兽咬下脑袋。至少他不想这么死。 第二天他发现了一条河,喝水的时候见着只有食指这般大小的鱼,他跳下水惹的水一片浑浊。等看的清了,他就开始伸手捉鱼,可是这些小巧的鱼儿却十分机灵,任他想尽了办法仍抓不住一条。可是他不肯放弃,肚子越是疼痛,他抓的越是起劲。 天色又暗。 他一直忙活到看不见鱼了,才颓然爬上岸,累的大口吸气。 天上的星星不说话。 一个美丽善良的女人出现在他的视觉屏幕上。 她总是把饭烧好了,放在桌上,一声一声叫他吃饭,当他因为别的事而忙,她就不厌其烦的继续下去。曾经这使的他反感,他会装做听不到,只是简简单单的一顿饭,可是她却忙了很久。吃进嘴里是如此的方便,吃的是如此的匆忙。可是买菜,洗菜,烧菜,煮饭,将一碗碗的放上,然后收下,然后在吃饱后应该坐下来休息看会儿电视的时候又在洗刷,擦抹。现在出现了她的身影,慢慢的飞上天,轻柔的潇洒的摆弄着星星,将她们的光辉染在身上,并在对他微笑。冲着他招手,然后飞到天外,那怎么也看不透的地方。 这让他躺着,泪从耳边滑到发根,然后进入大脑,刺激着里面的神经,让他觉的全身没有一处地方是自己的,好象都不受控制在挣扎,喊叫,颤抖。 他捏着拳头恨恨的打在地上,那上面的石头刚好将他拳上的东西吸了进去。 他张了嘴,却没有叫出声。 确实已经飞走了,哪怕他再想,也无法听到她再一次的叫唤,见着那一碗碗被放在桌上的菜。 他甚至想到了那令他厌恶的厨房。 他相信只要再回去那里,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一把火烧了那里。 烧的一片灰烬了,才可以让他的心平静一点。 可是很快他又抹去了这个想法,他不想回去。 他为这里找出了许多美妙的,可以呆下去的理由,他喜欢狗,他喜欢放一块肉在狗的面前,以此和它交个朋友。这多简单方便!换做人,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他们吃你一顿,还想尽办法吭你,折磨你,或者干脆把你整个吞到肚子里。 要交个朋友多难呀! 这里就好多了,都是些头脑简单的动物,只需要要满足它们就行了,明天弄条胳膊说不准可以交个一头林中之王这样的朋友。 他叹了口气,想到了一直爱着的那个已经消失了,找不到了,再也不可能见着的女人。 然后他睡着,并做着狂妄的疯野的,与鸦片烟鬼大麻醉者做的,相媲美。 在绚烂的紫色的梦境中醒来,他见着完全不同的景色,脚边是一堆火,火上的一堆肉,肉边是一堆酒,酒边是一堆女人,女人的边上是一排排的老式的兵器与一个一个横七竖八躺着的士兵,他们的盔甲扔在身上,装载着战斗中流淌的血液,与无尽的疲惫。 那些女人正盯着他,那些男人则已睡去。 只有一个将军摸样的人仍在边上挺立,左手扶在腰间的一柄长刀把子上,双目炯炯有神的上下打量,似乎对他的突然出现并未感到惊讶。 他站起身,走到火边,拿起肉放进嘴里,然后拔开酒塞,豪吞一口。 “你是谁?怎么来的?” 这将军的话中带着粗线条的男人独有的磁性。 “这是哪里?你又是谁?” “皇上正在决定我们的提议,安碌山那边已在山脚,你难道不知道?” “现在决定的怎么样了?” “哎,皇上似乎还是放不下对贵妃的情意。” “换做是你,你如何抉择?” “当然是江山重于一切,千万黎民将处在战火之中,怎能为了儿女私情不顾百姓生计?” 他咧着嘴,放下酒瓶。 远处传来士兵的欢呼声。 将军叹道:“看来皇上还是选择了江山黎民。” 他站起身,从将军的身边走过,朝人群声处走去。 一个穿着黄袍的老人面容憔悴,眼角仍有泪光,但是笑容却挂在嘴边,对着士兵挥手,说不出的一副苦涩。 他朝他走去。 “贵妃是你最爱的人,为什么还要杀死她?” “朕别无选择。” “难道她不是你最重要的?” “她是最重要,可她却相对容易放弃。” “爱情不是最可贵的吗?” “那是以前,但不是现在。金子也会贬值,何况看不见的爱情呢?” “这么说你一点也不后悔?” “何需后悔?” 他转身离去,留下欢呼中簇拥着的不后悔的伤心人。 他问自己,是不是她也是曾经的一件东西,那些承诺是否会随着时间而稀释。 走至山脚,下面的地突然出现了光芒,就像一半是白天似的。 他回头看,可后面还是晚上。 他往前走。 前面竟是一个市集。 市集中多是战国打扮。 他坐进一家酒铺。 前面一个老人正在大谈吕相与秦王的关系。 他听着,眼中落入一个豪迈潇洒的男子。 他看着他放在桌上的短剑,剑上绑着一根麻绳,他断定这是一柄普通的剑,甚至还未杀过人。杀过人的人总是能从杀人的武器上嗅出那些血腥味。 他见着他的腰上的荷包。 那里面一定有几个铜钱。 “有兴趣比试一下吗?” “比什么?” “比谁剑快。” 他低下头喝酒,剑在桌上。 他突然拔出桌上短剑,脚下踢向他坐的凳子,这个男子倒在地上刚要翻身,他便一剑刺进了他的胸膛。 “荆坷被杀死了!” 那一天太阳没有出来 你把嗜血的渴望在微笑中隐藏 披坚执锐的武士如刀光剑影的森林 秦朝的宫殿过于空旷 今日你如一个悲剧的主角一步步呼唤死亡 赢政傲慢的嘴角里 燕国的江山在渐渐展开 一寸 两寸 三寸 地图卷动的声音轻微得有如狂涛巨浪 历史在那一刻终于被推向了高潮 你裹挟着几千年来无数狂跳的心 如电光一样刺向不可一世的秦王 我紧闭着眼睛不断祈祷 用我最虔诚最心底的呼唤 闪过的寒光里 映照出了几千年后一个年轻人苍白的脸庞 但命运注定出现了偏差 你终究没能改变历史 一点点的距离啊 酿成了几千年来无数眼睛里再也湮没不了的遗憾 剑尖坠地如古琴断了丝线 在历史的字里行间穿梭回响 你仰天长叹着化作了带血的花瓣 静静地飘零辗转 辗转飘零 撞击在几千年后一颗颤抖的心上 时光仓皇定格在那一刻 我如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 挣扎着回不到现在 真想抱着你的躯体放声大哭 哭历史的无情哭命运的不可逆转 哭你身体的逐渐冰冷哭我茫然无助的绝望 倒下一杯淡酒 荆坷啊 我默默呢喃着你的名字 几千年的时光走得实在太快 今夜里我又触碰到轮回的沧桑 倔强的人难道只能以悲剧的方式收场 苦苦的挣扎收获的难道只是一次又一次的迷惘 妄图改变宿命的你啊终于成为我永远止不住的心酸 月光如二胡的凄凉 今夜我在酒里哀悼你憔悴的灵魂 只是 以后这样的夜晚里 又有谁会来祭奠我的寸断的柔肠 (引——卧荷小隐) 他将剑仍向他,他避开了。他在瞬间倒在地上,随着周围的呐喊,消失在大殿。 北京的黎明被黄沙淹没。 那唯一让人感到愉悦的阳光也避在空中,不敢下凡。 他躺在陌生人的床上,睁开眼见着学校里的人影浮动。 这是学校,这也是地狱。 但是在地狱的上面却存在的天堂。 不离开地狱是无法体会天堂的意义。 他似乎又回到了天堂,但是在记忆中他觉的这还是地狱。 第十九章 门打开,一个女大学生走进房中,她见着他。 “你怎么来的?” “就这么来了。” 她慢慢的走到一张写字台边,从抽屉里拿出一把手枪。 “还给你。” 他看了看弹匣,站起身走到窗边。 “这是什么学校?” “北京电影学院。” “从法庭那天到现在多久了?” “快两年了。” 他将枪别在裤腰上,道:“附近有卖衣服的地方吗?” 她看着他一身古代装,道:“我给你去买一件吧?” 他默默的点了点头。 “西装。黑色的,再买条短裤,衬衫,要白的,看看有没有皮鞋。” 在门边的时候,他盯着她道。他对这个世界是否仍有眷恋? 小雪一笑而去。 走进服装城,她细心的挑选,当看到一件满意的西装时,脑中突然浮现出他的面容,不知为何,她感到心跳的厉害。 “先洗澡吧?” 她将几个包装袋放在床上。 他走进浴室,拉起帘子,红白格子如水般流动。 一身的疲惫,被热水冲的干净。 “要我给你买点吃的吗?” “北京烤鸭!” 他隔个帘子喊道。 “那么你有什么打算?” “杀人。” “还要杀人?” “他们还需要帮助。” “那你住在哪里?” “自然会有地方住。” 她感到他不愿意自己管的多过,便闭上嘴,抱起腿坐在床上。 他看着她小而可爱的脚。 她不经意的抖动脚趾。 电视里放着张无忌按住赵敏的脚底穴道。 她脸上微微的红着。 他靠过去,伸出手摸过她的脚踝,轻轻的咬在她的耳间,低语道:“枪放在桌上,不愿意就拿起它……” 她呢喃了一声,却听不真切。 他像个世纪末的斗士,从床上起来,穿上衣服,轻吻了爱人的额头,无声的告别了她,踏着漫漫夜色,赶赴下一场角斗。 第二十章 近日网上出现这一篇文章。好象告诉世人,他又回来了。 大家的生活是否平淡的向机器的运做? 可是毫无疑问,奇迹就是你们的身边。 我又一次回到这个我已经厌弃的社会。 但是他似乎并没有抛下我,我想他需要我。 只是你们是否感到一丝恐惧? 谁知道,他,会不会是下一个? 我可以声明一点,我杀人,没有动机。 北京市内高度警戒。 已经连续有二十个人死在他的枪下。 每个的头上都有一个弹眼。 每个人的脸上都不及出现一丝恐惧。 其中再未出现女子。他似乎对女人略微的留情。 严落看着交头接耳的学生,心里来气。 “够了!一个见不得光的人就把你们搞的这样,到底还怎么活呀?你们还要读书,还要创业!别为这个人而费神!他真有本事,就来找我!我不怕他!” 学生们纷纷用敬畏的眼神看着她,她一向是这般脾气,只是在一次高烧中显的有些软弱而已。 “他会被找到的,到时候他就会后悔干出这样的事来!” 她气鼓鼓的道。 小雪无奈的看着他,有些后悔告诉她班上那位不知畏惧的老师说的。 他吃完了东西,将摊在床上的包装袋收到了垃圾箱里,抹着嘴。 “昨天一个警察看到我了,估计马上会查到这里,今天晚上我就离开。” “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再见面?” “不知道,我抽空来看你。” 严落在下班后就与同事一起吃饭,吃完饭后赶着地铁回家,她家住在西直门附近,那是一带管制良好的地区,加上最近“他”的肆虐猖狂,这一带更增添了许多警力。她根本不在乎的走在路上,买了一瓶苏打水,摇晃着瓶子,转过街角,在一条马路边上行走,迎面走来一名警察,用着微微有点男人味的眼神盯着她,直至她走过身边。 “小姐,前面人比较少,要不要我送你回家?” “不用了!难道他敢在这里行凶吗?” “很难说,前几天在西单大街上他枪杀了一个男子,周围还有上百人。” “新闻上我看了!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应该怪你们,怎么能让他就这么跑了呢?” “他走进商场里的洗手间,我们追进去的时候就不见了,说起来也真奇怪。” “没有什么奇怪的,难道他会消失不成?明儿你们再看见他,最好直接开枪,不然轮到他了,就会更简捷些!” “这你放心,毕竟我们人多。” “是呀,你们就靠人多!” “小姐,你似乎对我们很不满?” 她停住脚步,前面一幢民房就是了,她对着他微笑,然后用很生硬的语气道:“没有,我哪敢,我还需要你们保护呢!” 她甩了甩长发走进楼。 她走到自己的门口,从包中掏出钥匙,忽然感到楼梯上有人看着自己,她抬头看去,却什么人也没有,黑忽忽的只有对面的房子。 “真应该给这里装个电灯!他们连这钱也省,真是的!” 她抱怨中开了门,打开灯,脱下高跟鞋,一边揉着脚一边穿上非常可爱的兔子棉鞋,关上了门。 走进厨房,她将苏打水放进冰箱,呼出口气,放松的坐进沙发里,让身子每一块地方都松弛着,打开了电视。 “据报道,就在三分钟前,一名警察在西直门附近见到一直以来无视法律,残忍杀害二十余人的夜魔,并与他发生了枪战。” 电视里的新闻播音是个中年妇女,打着很漂亮的领结,一边将目光转到摄象机左边看着信息,一边接着道:“通过周围的目击者得知,这名警察是送一位女士回家,在回岗位的途中遇见夜魔,而且与他发生了枪战,现在正被送往医院,至于夜魔的下一步动向,还未明了。” 她猛的打了个寒颤,起身,走到门边,检查是否已经锁上,然后又赶到所有的窗边检查,发现没有打开的迹象,才走回客厅,继续坐在沙发上。 厨房里突然传出了响声,她呆了呆,等了良久,没有动静了,她才犹豫着走进厨房,只见冰箱的门开着,苏打水在地上,瓶子破了。她摸了摸门,心里回想着自己应该是关上的,将瓶子收了起来,然后擦干地。又回到沙发上,可是这次她只坐了片刻,便将电视关了,走进洗手间,打开热水,脱去衣服,舒畅的洗着澡。 洗着洗着,突然门上传出敲击声,她浑身一颤,像被什么东西在心灵上捏了一把,关上水,将身子裹好,然后将手放在门把上,却一直没有打开。她忽然记起,应该给朋友打个电话,让她来这里住一个晚上。可是找了找才发现,裤子里的手机被前面放在外面的桌上了。她只有将门打开了一丝缝,看着外面。 本来开着的灯忽然关上了,她心里一下子凉的很,用力的关上门,然后打开水,将身子放在水中,心里猜测着,“他不会来了吧?” 不怕的她忽然觉的自己在害怕,一想,可能是被自己吓的,也许是灯丝爆了,发出的声音,她又打开门,门外什么也没有。她关上水,才发现自己裹在身上的浴巾没有拿下来,已经全湿了。 她刚才竟忘了身上的浴巾。 她就这么湿答答的走了出去,冰冷的脚连拖鞋也忘了,踩在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水迹清晰。 她拿起衣服,飞快的走向洗手间,背着身往里面退,眼睛一丝不松的看着外面,然后关上了门。 “你好。”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她的背后传来。 她飞快的转身,然后就见到了他。 他带着冷冷的微笑。 “别怕,我只是来证明一点的。” “你想干什么?” “证明你到底怕不怕?” “我不会怕你的!” “是吗?” 他伸手向她的胸前,那是一片已经湿了的,微微突起的浴巾。 她往后退,靠到了门上,努力的踢出一腿,可是却被他抓住了。 他捏着她的脚,往里一拉,她便身不由己的靠了过去。他另一只手掐住了她的脖子,凑在她的耳边轻声道:“如果你的学生,被我抓住,我逼她脱衣服,你是希望她脱了还是希望她被我杀了?” 她感到一份痛苦,他在羞辱她。 他放开她的脚,从腰上拔出枪,闪亮漆黑的枪口对着她的太阳穴,他灰暗的眼睛不带一点神采。 “你选择。” 第二十一章 他带着冷然的微笑走过长街,长街边的一个摊位卖着花,花花草草总是让世上的人们无谓的喜欢。尤其是女人。本就是肮脏的身体偏偏喜欢这些,以此为美丽,却不知世上最美丽的是她们身体内那流动着的血液。 摘起一朵。 “五元钱。” 他拿着花走。 身后的男子追来。 他开了一枪,继续走。 学校的门很早关了。 他将花放在门上。 网上的争论显的激烈。 他强奸了一名老师,并杀死了她。 白天找不到住的地方。 晚上找住的地方比较容易。 这个城市一如夜晚与白昼。 邪恶丑陋与光明善良,都在其中。 一个醉鬼对着苍白的脸道:“嘿,你走的好快,等等我。” 他停下脚步,面对着陌生的客人。 苍穹是屋顶,柏油路是地板,周围的店是家具。 他成了主人。 “我说,你一个人?” “你不想说话没关系,你瞧,我喝了不少酒,就听我说吧!”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可是老板是个女的,你知道,是个娘们,妈的,为什么就是个娘们呢?她嫌我这,嫌我那的,我做的好她不说,我做的不好了她马上就说,妈的,真该死,你知道,遇见这样的老板,不是,是娘们,还是逃的好。” “行啦,我知道你也有烦恼!不过也不用急着走呀。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她根本就是个娘们。” 他从自己的家中走了,留下寂寞的客人。 他寂寞的恐怖,往一个水池中走去。 无声的华尔兹响起,他一步一步踩着水,仿佛踩着调子。 缺少的是舞伴,缺少的是观众,但是也有,有的是不变的夜空,不论你如何感伤,都不会有人理睬。更别提她了。 他默然掏出枪,看着枪口。 他冲出水池,冲着天开了一枪! 无数的人向他冲来,他一直将子弹打完,在人群在窜梭,一边狂笑。他觉的开心已极。 手枪不知扔到了哪里。 他一想起,就觉的眼中有酸,仿佛有醋掉了进去。 回想起,那个沧海辽阔的,不能回首的日子。 他也是这样和同学们一起在追逐,一起在开怀大笑。 可是为什么,这样的日子好象只是一个梦,一个好象真实却又失去的梦。 他抢了瓶酒,打开盖子,点上火,瓶子热的厉害。 扔到绿化带,爆炸了开来。前面冲来两个男子,高大的身材尽显北方人的特点。 他又想起了手枪。 手枪好象还在口袋里。 他掏了掏。 手枪还在。 他掏出了手枪。 他觉的里面应该有子弹。 子弹还在。 他开了两枪,前面两个男子倒在地上。 街上无数辆车闪动着灯。 他大笑。 开枪直到子弹没了。 扔枪。 然后发觉手枪好象还在。 然后掏抢。 第二十二章 小赋 俺是搓不干,洗不净,喷不香,抹不油,吊儿郎当一个臭小子。有道是,晨起朝阳沐脸,晚来迎风漱口。闲时拿酒狂歌,眠里梦回春色。奔似怒浪卷舟,静如老太行山。恨你冷眉相对,爱君不吃不睡。没事喜欢找事,有急做回懒鬼。谁人叫瘪三浪荡儿,自由惯,宛似兜不住,捧不牢,摇不动,追不上,随遇而安一阵怪异风。有道是,两袖清风落魄怕啥?天大理想云烟罢了。俺玩的是不成体统打油诗,饮的是一块半钱西湖啤,赏的是门前两片梧桐叶,攀的是城隍山上老牛脊。俺亦会篮球,会喊麦,会网游,会吟词,会军棋,会跳舞,会洋片,会浪漫,会逗乐。若是叫人花了俺脸,光了俺头,掩了俺眼,哑了俺声,那是天注定俺也没办法!除非是九天玄女嫁,王母娘娘迎,玉皇大帝拜,如来佛祖求,俺便答应,却怎都要地府一游再上天! 第二十三章 诗意圣诞 自从回到杭州后,小圣就觉的像是走回了一个冷漠的世界。 他先前去了武汉,看了黄鹤楼,和那儿的朋友在乡镇里住了几天,体会到乡镇里的村民之间没有隔阂的畅谈,彼此无猜的相处,那一份简单廉价的快乐。 尤其是和一群半生不熟的孩子们玩游戏时的洒脱。 像是烟后的眩晕,久久难逝。 躺在家里那张温存热恋的小床之上,他才猛然察觉,原来圣诞已近在眼前。 以往的重重欢乐,仿佛邻家女孩的邀约,搔的他心里直痒。 可是到哪里去找人来过这个圣诞呢? 他不觉默默的念了几个名字,却好似都远在天涯般遥不可及。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一时惆怅支窗,对天轻叹。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自在。但能同欢的日子却少之又少。更何况是与女人过圣诞呢? 朋友非能乱找,让人误会可不妙! 不如找陌生的吧。 小圣在网上瞎掰,经过一番苦战,终于在茫茫花海中找到一片绿叶。 不曾见过。 不曾聊过。 谁知她是矮是高,是胖是瘦? 小圣曰:“女子便是福!” 于是赶稿子敲到手指麻,摆造型搞的脸抽筋。半夜傻笑一不留神,早上棉被已让口水洗的干干净净。 小圣算是得意了一回,期待了一回,兴奋了一回。 终于,今年的圣诞还是和往年一样,有个女人能陪着一起吃冰淇淋看电影了。 忙忙碌碌,发个呆便让一年从手指缝里溜走了。 你说他五一,六一,十一,也没好好过,总得抢个人家的节日来耍把鲜吧? 记的六一的时候,他千辛万苦,闯了九九八十一难,过了十十一百道关,终于高举起那曾经在小学时他最谗最爱最喜欢的——风靡全校,诱倒三千白痴儿童的糖儿棒! 那个轻轻一搅啊,好像十几年的时光都倒过去了,他还是小学时候的小小圣。 “我过五关斩六将,你还不是手到擒来?”小圣忘乎所以的将两根糖儿棒挥的似两把青龙偃月刀。 忽听身后一个四岁的小不点对其母轻说:“妈妈,我们快走吧,老师说碰到神智不清的人得快走。” 小圣摇了摇头,心想现在的孩子真是没见识,换作韩剧里,这个型就得叫“可爱”! 那是六一了,六个月过去,他仍为当时的壮举喝彩。 那圣诞呢? 圣诞是不能变的。 小圣有自己的理由。 一个没人知道的理由。 首先得打扮的漂亮! 小圣把最喜爱的一套西装拿出来,送去干洗店来个以旧换新。又拿出久酿的古龙水放在冰柜里保持新鲜。再翻出了那条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艳红领带。取出放在楠木盒中像水晶般比珍珠还真的白银戒指。扣钉是法国女人亲吻的对象,血可流那皮鞋是不能没有油的,还有最宝贵的一样物饰,小圣打算把她扎在脖子上。非它,乃是一年圣诞节一个可爱的女人送的一条白色围巾。若是不把她像死刑犯脖子上的套索般紧紧的扎着,那不是辜负了上海滩中发哥经典的形象吗? 一切就绪,总算合格。 所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清晨,小圣一边咬着包子,一边打着电话。 “晚上哪里等呀?” “什么?” “我说晚上哪里等呀?” “哦,可能有个同学要来我这里,晚上估计我来不了了。” “哦,那到时候我再跟你联系。” 时间:六点三十。 地点:庆春路肯德基。 人物:小圣! 微风轻拂,残月斜依。 “嘟嘟嘟……” “嘟嘟嘟……” “嘟嘟嘟……” 那一刻,世界是沉睡着的。 街上人潮拥挤。 仿佛是水底的景观。 万年不过是拈花一笑。 纵使千尺风流却敌不过一堆黄土。 小圣带着淡淡的笑容,安静的,并无打扰之意的,独自走入。 他将一束美丽绝尘的玫瑰花放在自己的对座,然后托起风衣的后摆,轻轻的坐下。 一包薯条,一个汉堡,一杯可乐,还有一个雪白的冰淇淋。 一直以来,他都是这样过圣诞的。 一样有玫瑰,一样有女人,一样有欢笑。 今次,并不例外。 曾经有个少年情窦初开,准备了玫瑰,准备了崭新的衣服,准备了一腔柔情,去约一位他认为值得去约的少女。 那也是圣诞。 那也是没有雪的圣诞。 那是他的第一个圣诞。 那也是他最特别的一个圣诞。 他一个人坐着吃冰淇淋,面前放着玫瑰花,对着一个没有人的位置微笑。 若是拈花一笑成永恒,永恒亦可成为那一瞬间的爱恋。 物是人是,这似乎就是那个圣诞。 小圣的好朋友叶风曾写过一首诗。 这时他想起,便吟了出来:“爱如巨石横枕,爱如流云写意,爱如大海难尽,爱如飞星一去。爱如夜风相伴。” 何必近在身边,何必紧拥不分,何必日日相对? 他看着眼前的这个美丽的女人,淡淡的笑着。 窗外在他眼里已下起了雪。 漫空飞雪! 有三个孩子在路边堆起了雪人。 一个中年女人走过雪人边,低头看了一会儿,伸手抚平了一块惹人怜爱的疙瘩。 真是不解风情,天真的孩子那粗糙的手艺创就了一个可爱自然的雪人,女人把最自然最美丽的艺术放进框架中,用坚硬的石木束缚住了她。 “不解风情。” 叹息化做一片白雾贴在了玻璃上。 白雾吵醒了甜梦中的孩子。 似乎叹息声就在耳边。 这叹息声容易让人回想起一些往事。 依稀是去年的圣诞。 地点是在北京。 小圣是去北飘。 可笑的是,他与一个不入流的导演,一群不入流的演员,一起拍一本不入流的短剧。 失败在踏上征途的那刻已成为注定。 爱情似也感受到了其中的天意,放弃了小圣。 一个所有人都喜爱的女人,成熟带点放浪,美丽带点诱惑,曾拿起一杯红酒,邀以共饮。 可小圣自己喝干了杯中酒,独唱悲歌。 他喜欢的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女孩。 小女孩天真,懵懂,有点小脾气。 小圣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她穿着一条咖啡色的牛仔裤,他喜爱这条咖啡色的牛仔裤。 所以也喜欢上了她。 身边的人不知道,只是觉的他傻。 小圣放下了勺子,添了添嘴唇,那上面还留着甜蜜的冰淇淋残汁。 如果那个时候选择了共饮,今夜还会如此寂寞吗? “不知道。” 小圣摇了摇头,轻轻一笑。 已经二十多年过去了,仅是一晃眼的时间。 猜不到还能有几个二十年,但是不会很慢,也许拿起餐纸时,已是二十年后了。 玫瑰花异样夺目。 小圣没有不自在。 他从不在乎身边的人如何看待他,他从不约束自己,他从不会因为别的影响而放弃自己的追求。 他爱着自己,恋着自己,并为自己所喜爱的事付出所有。 他努力的,将自己的生活赋予诗意,也许其中有些夸张,有些浮华,有些怪异。但他依然我行我束。 若是留下一丝遗憾,此生将不复存在。 小圣想起那年从学校里翻墙逃走时的情景,苦涩的笑了笑。 当时是冬天。 墙有三米多。 他是先跳到一棵树上,再摔落的。 手上流着血,他背着包上了公车,看着渐渐远去的校门,快乐的手舞足蹈。 包里有一本《庄子》。 似乎庄周就在他的身边。 为此他付出了许多。 他最好的朋友,曾经形影不离的朋友如今已是行同陌路。 他最爱的女人,直到两年后才相见。 可是时不予他,相见不如不见。 以前关爱他的亲人,长辈,都不能见。因为他的父母觉的儿子应该有一张黄金牌匾挂在脖子上,以此告人。 小圣呼出口气,终于摆脱了那跃出高墙时的风采。 此生若没有这样的几件事,老来不是寂寞难奈? 夜深。 街上见不到人。 又一个圣诞将就此别过。 黯然消魂,唯别而已。 这一生,小圣都在告别。 离他而去的实在太多,一下子,他完全沉浸在回忆中了。 已是难以自拔。 从小疼爱的妹妹,却因为几年不见,竟已认不出自己,甚至相对无言。 小时候一起生活的好朋友们,如今走的只剩下三个。 一个有了女朋友,已住在了一起,晚上去玩,到九点就得走人。不然女朋友回来,就尴尬的很。一个生活在自己的圈子里,一年甚至见不到三次面。一个是最小的,也是最叛逆的,除了在一起玩,完全没有交流。 昔有伯牙摔琴谢知音。 “摔碎瑶琴凤尾寒,子期不在对谁弹?春风满面皆朋友,欲觅知音难上难。” 如今连知音在哪都不知道。 难道是在小圣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他的知音就已葬在黄土之下了? 老天爷的玩笑一向开的大,不然又怎么能称之为老天爷呢? 一时百感交集,小圣扶住了额头。 为什么这个世界是如此的安静? 听不到一点吵闹的声音? 难道人们都成了哑子? 还是自己掉到了水中,永远浮不上岸? “此时若能去城隍阁上吹一夜晚风,那该有多好?” 小圣忽然自语,仿佛在和另一个人说,而或是正在征求他今夜邀请的这位美丽的女子。 人生太短暂,行乐需及时。 若是连自己想要做的事还盲目的推搪,不是太对不起自己的人生了吗? 他不会去想烦恼的事,他认为遇到这些躲开便行了,当回胆小鬼又有何妨? 追不到的莫要去追,逃的了的赶紧快逃。小圣不曾后悔,也不会后悔,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自己想做的,就算错了也无所谓,就算失败了跌倒了也没有关系。因为是自己的选择,到头来依然笑的畅快。 四周的空气特别的清新,虽然没有风,但他仍然感到快意。 “我点燃一堆干柴,火焰冲向黑暗。” 思念游走间,整个店只剩下他一人。 店的玻璃窗忽然都碎裂了,冷风狂涌而入,卷起了他的衣摆。天上的星星一起坐在雪橇上,雪橇被一只飞鹿拖着,慢悠悠的飞翔在半空,一路来到店外。 星星开始唱歌,一边跳着舞,快乐的把雪橇上的金辉带入店内。 冷风欢快的把金辉卷在一起,弹指间融成一件金色耀目的吊带长裙,长裙升在半空,飘然落到小圣的面前,恰好穿在了美丽的女子身上。 女子微笑着拿起玫瑰花,皱着鼻子,可爱的,咬了一口冰淇淋,添着手指抚摸着花瓣。 这里的世界,已属于他。 “我是造化,人世沧桑由我安排。我是上帝,生死存亡归我主宰。” 只要愿意,谁都可以拥有。 美丽的天使一直在世间寻找,寻找着心中有诗意爱着自己爱着生活的人。 小圣满意的叠起餐纸,温柔的擦着嘴角。 再不走,店里的服务员要来赶人了…… 鲜花留在那儿,他回头一看,那儿不正有他最爱的仙子在拈花一笑吗? 第二十四章 论风流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柳三变风流。 他的词因风流闻名,他的词因婉约忧伤传世。 女子成行拜墓碑,这在今天是不可能一见的。 同时可以想象,风流二字,经过了五千年,到底成了何模样? 记的第一次见到姑娘,那是喜欢的姑娘,她笑着对我说: “你风流呦!” 我不知道是好是坏。 记的后面的女人,也有这样说的,但是顺着时间推移,我发现穿着规规矩矩的女人怕风流,穿着随意的女人爱风流。 由此可见,风流二字,由古至今也变了。 从褒义变向贬义,由潇洒放浪改成委琐淫荡。 着实是文人墨客,才子佳人的悲哀。 同样,或者说是更大的哀默者,应是浪子。 他们拥有不变的远行,不变的随性,不变的意境,不变的诗意,不变的写意,不变的洒脱。 可是风流却变了。 变的不再是风流。 不再是受到那些夏虫不知的景仰羡慕的风流了。 浪子还能称浪子是因为他们风流。 不风流何谓浪子? 现在有浪子。 浪子风流。 但是浪子的风流与城市人的风流却不同。 现在,连小学生也学会的风流。 那如同血与水。 血是每个人都有的。 但是水却需要天然灵气。 一个人身子里有野兽和天使。 柳下惠身子里天使大于野兽。 从这方面来说,野兽就是现在城市中出现的风流,而天使则是浪子具备的风流。 那风流是让女子愉悦且舒心的。 不像野兽,咬你一口还让你自己去买药打针。 为什么会这样呢? 古时候和现在都是一样的。 不一样的是女人。 水放在杯子里。杯子未变过,却在放水的时候破了。 原因只有水是热的。 不但热,而且烫,滚烫! 古时候的女子大多矜持,老公死了,守寡就会立个贞节牌坊,外不斜视,尾不随众。 那时的女子才能造就那时的风流。 风流是佳话。 风流是神话。 风流是报纸上的一则辱骂与谴责,这只有在现在才能见着。 为什么要风流才子? 因为风流是美。 如何才能杜绝改变现在的风流? 如何才能挽救这个昔日风采糜烂的尤物? 看一下现在这些控制不了体内野兽,让别人找到借口诋毁风流的人。 古时候,有妻有妾,皇帝之所以不被骂是畜生,是因为他有后宫佳丽三千。 更为可贵的是,那时候有太多的怡红院,男人的野兽可以尽情的光明正大的释放出来,喂个饱。这样难道不是在完美这个世界吗?难道不是在完美风流吗? 看看——太多的名妓让那些史书上记载的加上赞词的智者贤君垂颜盼色,如果她们不是风华绝代,稀世珍宝,又怎么会让他们如此呢? 所以,小圣的结论—— 欲穷风流,尽风流,开妓院!宽齐人! 第二十五章 天地为何 自盆古开天地以来,日月轮替,万事万物皆变化其中,不留不停不休不息。 实不懂,天为何,地为何,穷宇亦为何。 独坐窗前,窗外景色尽收眼底,私飘飘然乘白云直上,神游五州。 不觉时,暮色渐浓,各家晚餐偷偷溜出一缕气韵,令魂归,一醒,时半日已过。 孤桌无它,茫然待坐。风过,味重,肚饥,几乎重奏。 坐时,又进邻家,正交杯欢歌,家肴如珍,夫妻情深,兄弟义重,也觉美味溢口,气感神伤。 待谗喉润过,意洒飞花。伏于桌前,凭空弹泪。己已如此,天地又何! 第二十六章 论英雄 论英雄。 英雄善斗。 世上的英雄。 只有男人。 所以论英雄。 先论女人。 女子无英雄。 女子不善斗。 营养学上讲,维生素b,放松神经,解除疲劳。 女人因为天生潮涌,比男人缺少维生素b. 所以,女人的脾气大多比男人糟糕一点。 谈到脾气,就应该讲讲脾气来时,男女释放的不同。 女子多吵,多泪,有时发脾气会让男人觉的不可理喻,因为面目狰狞,外加两道泪痕。 试问,哪个男人能想的通?受的了? 小圣通常遇到这样的情况,能避则避:当街找井,在屋寻窗。 而男人则多为摔砸。火起时,口讷舌呆。 故善驾驭男人之女子,在男人欲发火时,早将易碎物品捧在手心。 由砸变打,一线之差。 女唱,男拳。 此为男女脾气不同。 古时战场,现时商场。 战意不分男女。 张飞裂衣,赤身挺矛。 工头戴帽,赤身领班。 战场酣畅,为求一爽。 两将对垒,衣紧,汗身,头晕难免。 以脱衣战,快意淋漓。 却无女子。 此为男女战场不同。 木兰作男,始成英雄。 只此两者,已分英雄,何谓第三? 但英雄不可无女子相伴,美女英雄,英雄美女。 两者一体。 多有混混,叹天骂地。 美女尽归英雄,野花杂草奈何! 却不知,英雄多毁于美女。 美女善妒,美女善宠,美女善媚,美女善变。 美女不成英雄,害英雄。 英雄独立于世,却陷足于温柔美丽。 成英雄者出于血,血恶。 英雄从黑暗中生,死于光明。 鲜花却不属于英雄。 鲜花用于殡葬。 美丽是镜内世界,英雄是镜外之人。 终有男子说,不做英雄。 英雄寂寞。 美女是刀,刀伤人亦伤己。 美女是酒,酒烈如毒。 英雄寂寞。 英雄是和小人一起生活的。 因为小人需要英雄。 英雄没有朋友。 知己多为敌人。 英雄如云。 云在晚间成夜。 云在日下如海。 夜海难静。 第二十七章 丢脸的事 想看月亮却被高楼所挡,没有愚公移山的精神,只有呆坐着,脑子闲不下来…… 以下就是我回想起的一件往事。 朋友家搞聚会,我那里碰到了一位帅哥。而这次,真丢了大脸…… 我有时常想,为什么那时偏和他交谈。 贵姓?他突然含笑问我。 可乐。省得他再问名。 一看您就知道是吃哪碗饭的!他笑。 请讲。 浪子,对吧。他笑。 你怎么知道? 一看就知道了。进来的时候第一眼看着餐桌。饱了后又盯着mm.坐着总是懒洋洋的。别人问时答的少。不客套。头发这么长不梳而只是随便一扎。衣裤鞋都是黑色。这些不明摆着吗? 你觉的浪子怎么样?我真的有点佩服了。 都是些放荡,傲慢,无礼的家伙! 那您呢?我有点生气。 是问我干哪行的对吧……其实哪行都出不了我这种人! 真的? 当然!他的笑……像外头的雨,没停过。 您到底是—— 我也是浪子。 天! 正当我青着脸看他,并且在怀疑他的脸有没有抽筋的时候。有人插进来了一句:“可乐!哟!喝醉啦……对着镜子自言自语干嘛……” 所以,在夜幕之下,一个人傻呼呼的呆着,且还傻笑——纸前的您,在偷笑吗? 第二十八章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 谁欤? 地崩山裂,天破云穿之际。有人站于险处坦然,狂笑,自然如故。假若君有此能! 江水无澜,舟似沉铅,图山画碧,有人停酒挽歌,诗文齐并,旁若无人。假若君有此镜! 九霄琼楼,烟火缠绕,倩容带笑,倚红怀翠,却恋在远方,倦此思彼。设若君有此欲! 如山大钱,如根盘权,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倾朝之位在前,却愿曳尾涂中,放浪有形,回首无憾。僻若君有此行!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又何穷也! 我问庄子,你为什么要说有用还不如无用? 他笑着回答:世上无用的人可以说有很多,但懂得怎样无用的人却非常少。我希望世上多些人活的富有诗意,但我还是在同时安慰了自己,这是没用的,那般美丽的生活,是不会就这么容易得到的! 我无语,久而一句:虽然我一生不平,但也愿尽己所能,在最后将无用变为有用,哪怕一如要把天上的光化为海上的风。也再所不惜! 第二十九章 风之语 风是个感觉型的刀客,曾梦想浪迹天涯。 当风遇到云的时候,仿佛觉的正对视着自己的灵魂,是如此的安静,如此的纯洁;他很关心,呵护云;但风同时也爱上了星星,她是一个府院内的小姐,美丽,高贵。 仅仅没几天,风要出发了。带上刀,却不期而遇,碰上了一个刀客。两个人决斗了。风受伤了。风也许不能浪迹天涯了。但他心中始终有一个炽热的梦想。云知道,且很了解。可府院内的小姐却不明白。风黯然,明白天空中的风像是刮了,却始终触不到星星。如果星星因而抖动,坠落,一蹶不振。风岂不后悔,惶恐。 风在床上,一旁是静静无语的云,眼泪徘徊在眼眶中。也许她就是随风而动的美丽的云。尽管…… 风笑了,他愿意留下。 他打算在家中练刀。 可练刀还是为了他心中的梦想。 他忘不了梦想。 浪子终是浪子。 没有了星星。 为何风的笑容总是一半而止。 浪子风流,浪子无家;浪子身在风中,风是浪子。 风看着站在门外小径上为他整备了包裹的云。 他希望老天将云变成山一般可以挡住风。 可云终是云。 云被风吹去,可是眷恋依旧停留着。 风拿着包裹,往府院去。 云陪着他。 云在府院门外站着,笑对他说,你进去吧,我回去了。 风带着激动的心,去见星星最后一面。 星星正戴着红巾,在堂前高拜。 风知道星星是属于月亮的。 风永远也无法站在月亮之上。 风是风,无根,不定,随意,哪怕有泪,也只有洒在容易忘记的旅途上。 十八年过去。 风偶然回到了这里。 这个他当初遇见云,遇见星星的地方。 他没有去看星星。 他找到了云。 云已安然的躺在一处鲜艳的百合花之下。 他哭着跪着她的上面。 风之语是如此的悔恨,如此的悲伤。 原来那时候,他躺在床上,云为了照顾他,去借了很多钱。 她不愿被债主娶回家做妾室,自尽了。 风带着云,带着她昔日的安静的笑容,继续前往远方。 第三十章 叶为君舞 秋夜,风很缓,却一个劲。 叶,萧萧且快意的离开了枝头,随风起舞。 行人,呆站着,在幽幽的月光下,观看叶子翩然的舞姿。 良久,叶不落,人不走。 可恼的是电话声,人去了。 叶随之也触到了冰冷的大地,笑声撞在地面,回荡在空中。 第三十一章 水 水,在脸盆里,人洗脸,水哗的被冲到了地下。 水又在了酒瓶里,被倒在一个个玻璃杯里,一夜,又到了地下。 云喷洒着水,带着丝丝玩意的浇溉着一些亮发秀发的根。 更甚有火场,拼了命的要挽留余辉,拼了命的蒸腾着水滴。 鱼清煮的汤,苦口的药,美女的泪,英雄的血,容器里的h2o,还有恶心的沫液。 呼呼唏唏唉唉,滴滴噜噜呸呸。 看不尽的天底的人不也一群,只不过前几千年与后几千年的互不认识罢了。 第三十二章 轻痛 匆匆而过,但不似落叶,秋日有多少落叶。 你的背影,在月光中只会化为粉末。 一如清澈水中的肥皂,在我脑海中逐渐消瘦。 愁怨思绪,怎能忍受? 张宇黯歌,我的痛怎么形容,一生爱错放你的手。 无可奈何,是失去你而不是一瞬的我。 面朝日初,恰有夕阳斜晖。 扪胸长吁,暗叹流连,所幸留给你的,只有宁静。 第三十三章 其实我很富有 上个月的薪水到了这个月的月末,实际上已经只有几顿饭的保障,算算,这几天晚上是没有夜生活可言了。在公司里打了个长途电话,被罚了五十元。因为公司有明文规定,属于私人的长话被发现,则罚五十元。于是我八个小时一天三十八元的薪水,折算一下,等于为了一个长话而换去了我十一个小时。我这辈子,估计这样的十一个小时,也没有多少了。时间是金钱,可是我觉的时间不值钱。世界上的有钱人,一个小时多的将近等值几万元钱。可是他们的时间与我这个五元不到的人是一样的。而且还没有我富有。我富有在我的时间都是我拥有的。 我的爸爸每天早上六点起床,这几天为了看世界杯,天天早上起床都非常的痛苦,可是他不能不起床,也不得不在这个时候起床。他得工作,他得赚钱,他得养我们的房子,养我们的电视机,电脑,洗衣机,电冰箱,煤气,暖气,热水器。还好我们家里没有汽车,要不然他的时间又将有一部分会被汽车抢去,而使的他的时间变的更贫乏。 想一想楼下的一家子刚去买了幢别墅,我就乐歪了。他们家的大男人会变的更老,他们家的孩子会变的更累。大男人将这幢别墅压在孩子的身上,将来总有一天,孩子的时间会有一些与这幢别墅签个协议。差不多等于卖身契吧。 家里的长辈,有几个有能力的,有本事的,有交际的,已经去开了公司,开了厂子,开了小店。我偶尔去他们的公司的逛一圈,好家伙!几十个人为了公司里的空调忙活,不是在装空调,而是在让空调吐出冷飕飕的气,为了这个气,拼命的打电话,拼命的对着自己不喜欢的人笑,拼命的互相恭维。他们像发电机,把电扔出去,等着别人来维修自己。我看到他们手腕上的表,滴答滴答的飞逝。他们的表很贵,可上面的指针却很廉价。 我的表是老爸送的,雷达!便宜货!可上面的两根总让我看不清楚的针却很昂贵。在表之中,在手之上。 我用着公司的空调,用着公司的水电,用着公司的烟灰缸,写自己的思想,写自己的故事。 怎一个爽字了得? 可现在晚上没地方去啦。现在外面的消费是老虎,不但抢我的吃的,还要吃我的眼睛,吃我的喉咙,吃我的肝。当然如果让女人残害我的肾,我是不介意的。 所以晚上我只有对着电脑,或看电视机。 尽管我知道,把电视机后面打开来,只是一堆零件,一团线。 可我看的汉武大帝却没有呀!他拥有整个江山,后宫佳丽三千,可他没有看过外国的三级片,也没有玩过激烈的cs.他不可能拿着狙击枪蹲在石头上,手微微的颤抖。我只要看着我家的电视机,就无比的幸福——我比他富有。 外面的“的士”,可以让我舒服的到达西湖,享受那边的,在夏季独特的一道风景线。女人总是将美丽无暇的脚露在外面,拿小腿一直看的让我变成高血压。心碎的裙,酸肾的吊带,润眼的耳坠。如果让我坐在马车上,恐怕我就没有这个雅兴去消受了。 想想中国算圆周率有名的那个先人,不错,挺牛的。可他算的多累呀。 我不知道几十年或者几百年后是不是作为人,已经不用自己用腿走路,自己用脑子思考,自己用播种机做爱。这些谁知道呢?可现在世界上富有的人,无论是谁,都无法与那个时候的人比较了。 我其实很富有了。 既然已经富有了,何必去和楼下有别墅的那一家子较劲去呢? 可是面对情人,我却有点犹豫,不是我长的丑,而是我一天八小时的三十八元,实在难以与之好好生活。 到了春天,大人们纷纷告戒孩子,不许碰外面的狗狗猫猫,因为到了春天,就是他们的发情期,容易暴躁,容易咬伤人。 在春天,我才二十出头的年纪,想不发情都难。 何况风流才子,天堂杭州,何以清静? 于是我人在群蝶之中,戏凰调鸡,玩妇弄处(处女)。乐陶然而不失俗气,荡激情却不失风雅。所谓雅俗同在,乃真人也!我不做君子,亦不做小人。女人爱我的人,不爱我的财;爱我的才,而不爱我的心;爱我的性,但不爱我的情。所以我从不忧伤,也不失落。 偶尔去人才市场,发觉我等同空气。 可是我知道我很值钱。并不是因为我老爸老妈只有我这么一个,而是由于我身上的东西,统统都是宝贝! 杭州人多无聊之辈。报纸上登了一则新闻,一个打工女子为了整容,打算把自己的一个肾给卖了。真人真事,她因为太丑,没有好工作,没有高收入。她很拜金嘛,这是理所当然的。父母轻轻松松,一不小心,满心乐意,便可以搞出两个肾来。卖掉其中一个,合情合理,包赚不亏。可杭州的报社偏偏拿人家这事儿说三道四,好不张扬。说明还算是好事,至少这个生意还有广大的市场。 我看看自己。 一米八十六的个子,两条腿修长,皮肤光滑,晚上睡到女学生宿舍,让所有的女人来摸都不一定分的出我是个爷们。 这身皮不比貂皮差吧? 脸上的玩意不想说,每个人都是一对眼珠子,一个鼻子,一张嘴巴,一双耳朵。但是不说好象也不行,毕竟这年头眼角膜那个值钱啊!比钻石还夸张!可是我要卖也不卖这个。眼角膜不如眼珠子,我的眼珠子可以用两个字形容——豪华!她其中蕴藏着我宇宙般广奥的思想,容纳了整个银河,聚集了天上地下所有的光亮。用钱来买?得打爆世界上所有的计算机,说不准还算不出这个价。不过比尔`盖茨用他所有的身价来买,我也许会考虑一下。 我想过,哪天我真的快饿死了,可以先把嘴卖了。因为这个是最好卖的,也是买家最多的。地球上只要是母的,没有不愿意要的。就连阿富汗卷着头巾,牙掉光,腿成竹竿子的八十老姥,也天天盼着我卖呢。 除去身外之物,我就是个无价之宝! 我对于自己,已经很满足了,谁能说我不富有呢? 第三十四章 看着傻瓜的天使 奶奶快走了。 爸爸比妈妈先知道,妈妈比我先知道。 家里,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知道的那天,饭照吃,觉照睡。 说是躺在床上,全身基本不会动了。 我一下子就想去看她老人家。可爸爸说周末要加班,妈妈听爸爸的,我听妈妈爸爸的。我急了。妈妈说,你自己周末去看她呀,坐两个小时的车,转车,走路,半天就可以到了。你又不是没有去过。 我去过。 那是在嵊州。 嵊州里的一个小县。 黄泽。 我要先到东站坐快客,然后到了嵊州再坐小巴,到黄泽,走十分钟就到了。 我在自己的房间内,走了几步,口袋里有三百多元,花两百去一次,看奶奶一面,然后下午一个人回来。 我颤抖了一下,是心在颤抖,人是抖不起来的,房间里并不冷。 那个周末,我在家里对着电脑。 记不清过了几个礼拜,爸爸说借到车可以去一下了。 还是我开的车,到了黄泽,我开心中找到了忧愁,走进了家。 那也算是我的家。 百年前,其实我就在那里了。 这是注定的,不是谁定下谁选择,而是就是这么回事。 我这个奇怪的人,注定是她从小小的宇宙中硬拽出现的。 可怜,这个老家伙躺在床上,根本不认识我了。 去年还送了我们一家子一程,今天就不认识我了。 我看了片刻,走出了家,到一里外的河边抽烟去了。 奶奶呆呆的样子,毕竟不是电视节目,我说服不了自己,一直望着她。 我抽了两根烟,无聊了。 我一个人的时候,不做点什么,就呆不住。 我走回去,妈妈在外面和小姑聊着,爸爸在做饭。 回到这个家,通常是爸爸做饭的。 我猜,这样,爸爸会觉的自己在孝顺两位老人。 我这辈子不会做饭。 随便弄点凑合吃行,为别人做,这辈子是不可能了。 我低着头走进去,坐在奶奶的床边。 奶奶正呆呆的看着天板,她摇晃着扇子,那是穿一件衣服的天,可棉被有三件衣服的天那么厚。她身上且还穿着衣。我奇怪着,由此没有发现奶奶的眼神,那个时候没有发现,可现在,也许是脑子里的幻觉吧。 我无聊的拿起奶奶的扇子为她扇着,就这么扇着。才一会儿,手就酸了,我放下扇子,怕没有什么可做的,就捏着她的手,想感觉一些什么我并不知道的东西。而我真的感觉到了。 她,正在用手捏着我的手,一下,一下,按着,按到身上,又抬起,幅度很小,但是频率很快。 我看着她望着天板的眼,忽然觉的,她是不是在安慰我? 就这么想了,眼泪就涌出来了。妈妈刚好要走过来,我忙站起来转过头用袖子擦干了快步走了出去。 我又回来前面那里,继续抽烟,可脑子一想,奶奶在安慰我,我又哭了。 抽了三根烟,发现时间不早了。 也发现,我已经哭不出来了。也许好久没有哭过,所以还不习惯,眼泪很快就没有了吧? 我回到家,看了眼奶奶,奶奶一只露在被子外面的手继续摇晃着扇子,她摇着摇着,我忽然觉的,刚才她是不是拿着我的手,当成扇子了? 家里人,吃了中饭坐了片刻,便走了。 五点多赶到杭州,记的那天晚上还约好了一个女人,一起去看电影。看什么搞不清楚了,太多女人,太多电影,我还搞的清楚吗?电影我说不上来,可奶奶的那个眼神,哎,难忘。 我是说,可能是我的幻觉,又或者是我回忆中添加的想像。 我感觉奶奶躺在床上,就好像躺在昔日年轻时,芬香的柳岸边——那温暖的阳光,轻爽的风。 而她正看着天空,天空中有一个傻孩子,用自己的手为她当扇子。 第三十五章 等你 等你,不需要理由。 我曾几度感觉不到自己的心跳,甚至忘了自己的存在。 我可以接受老板的漫骂,也可以接受女朋友那无情的离开。 但我无法接受你的体重。更无法接受——你的脚始终擦球而过,你的人始终在别人的包围中,你始终在梦游的状态。 我等来了世界杯,等来了你觉醒的时刻! 你原是舞台上那冲在最前面的舞者,但是你却在我的视线中,慢慢的随波逐流,而黯然消逝。 你原是从另一个星球过来的,但是为什么,现在的你……却被别人拖的死死? 你忘了你身边的人都是木头,都是行尸走肉? 你忘了你背上的一对翅膀,那有力的拍动,那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飞翔?有人拉的住你?没有!球永远是属于你的,只要有你的腿,就有球会在你面前出现。没有人能拿的走它! 我默默的,热热的,颤颤的,等着你。 就为了你冲过人群,将球,踢入网内。 我是多么的希望,你一脚踢飞了地球。 无论别人怎么说你,无论你摔倒几次,无论你在不在舞台之上,我都等你。 等你,不需要理由。 我停下了小说,停下了工作,停下了美妙的梦境,停下了人生的旅程,将我生命中的微不足道,化聚成两道期盼,两道祝福,两道深沉与迷茫的闪电,直射在你的脚上。 只为你一脚踢破了世界杯的喧哗,踢碎了所有人的梦。 就算,这只是你的一时冲动。 第三十六章 风和雨 我,曾几度在风雨中的道路上摸索,探寻这迂回中的捷径。其中不乏几度空虚与几度回首,更莫提伤透了的心似红红亮亮的苹果被腐了个口子,和那无止境的悲哀好象美丽的花儿被撕去一瓣艳色。所幸的是一切可承受的都在理所当然中未超越底线。 雨停了,千钧一发之际停了,也许是堤坝的质量在长久的冲刷下越加坚固了。我喜爱这些弥留着的风,闻其中的气味,像九佰碗中老鸭肉遗留下的醇香,像二锅头刺鼻的浓烈,还有美女的芬芳,夹杂一起多多少少,变得似有味而无味了。可我就是特爱。头脑昏沉沉的,却在一阵狂风后,似被刮走了什么,瞬间令我耳目一新,仿佛带来了一幢海市蜃楼让我静静欣赏。 曾经,我无可奈何地徘徊在这不知经过多少次风雨打击着的大地上,瞧着一片片枯黄干瘪了的梧桐叶子,悠然飘落在我身旁。夜晚,在黯然的灯光下,它走出了生命的舞台。像一个衰老的歌手以嘶哑的喉咙唱完最后一句歌词,默默地带着欣慰别离了长久相伴的听众,那逐渐消失的高大的背影似给以往璀璨光辉的记忆篇章后划出一个完美的句号。 “逝者如斯,而未曾往也;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若如此,这些已逝的叶子呢?难道化为灰烬还可说她无处不在吗? 后来,在疑虑中,雷声打断了沉默。闪电也齐来呐喊,如矫龙乱舞,异常愤怒。霎时,雨点似倾天之所有扑地而来,仿佛想在须弥间吞没这堆满无数丑恶灵魂的大地山河。这是老天爷的圣旨,告诉我们人类,那些引以骄傲的一切不过是它的稍小的赏赐,而我们的命运还操纵在他的手中。风,也迫不及待地助长其漫滥的淫威。而我在风雨交急中只有抖擞残余的力量,拖着疲惫的身躯,与之抗衡。一切烦恼在此时根本是无足轻重,已烟消云散了。原来这些并没有想象中那样缠人。也许在这雨水的灌溉后,又会有新的芽苗破土而出,一切都在面向光明前进。此时,在我内心深处一直支持着我的根本动力,不正是平时善良与美结合的反馈,潜伏在我心中不断地在向我身四周散发无比的温暖吗? 不久,雨停了,天亮了,或许它也觉的无聊了吧。 天边竟出现了一道明亮、无瑕的彩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