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农女之药园空间》 第一章:重生农女 “萱萱,你醒了!”一个妇人端着热腾腾的小米粥走进来,看见躺在床上的女子睁开眼睛,顿时喜不自禁。“谢天谢地。饿了吧?来,娘给你熬了小米粥,你快吃。” 孙叶萱望着房顶,眼神空洞木然。她浑身疼痛,就像散架似的。这样的痛感让她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她,孙叶萱,军医世家的继承人,为了参加闺蜜的婚礼,刚完成任务的她心急火燎地赶去教堂,却在路上出了车祸。 当她看见对面开过来一辆宝马时,出于本能地朝旁边侧了一下,结果就是撞到旁边的小湖里。再次醒过来,她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另外一个孙叶萱! 这个孙叶萱与她有相同的名字,但是却有不同的命运。她是农家小丫头,十四岁,上有哥哥,下有弟妹,与她这个父母兄长为国捐躯的人不同。二十一世纪的孙叶萱只有一个苍老的爷爷为伴。幸好上个月爷爷已经去世,否则又要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他怎么活? 孙叶萱继承了原主的记忆,知道目前的状况。她之所以躺在床上无法起来,是因为刚被未婚夫退婚,一时不愤投了河,直到现在才醒过来。 这里是胡家村,孙家是外来户,十几年前落户胡家村。目前孙家有七个人。 母亲孙孟氏,三十八岁,是一个忠厚软弱的妇人。父亲孙元杰,四十岁,为人豁达讲义气,在村里的人缘极好。大哥孙凌炀,二十岁,性情温和。可惜前几年打猎伤了双腿,一直无法下床。二哥孙凌羽,十八岁,个性火爆,目前在学木匠活儿。 孙叶萱排名第三,十四岁,十岁时就与胡威家的胡昌泽定了婚。胡昌泽的父亲几年前遇见流寇,是孙元杰救下的。两人因此结交,后来关系密切,正好小时候的胡昌泽长得可爱,而孙叶萱小小年纪就能看出以后是个美人儿,就定下了两人的婚事。 然而胡昌泽去年中了秀才,惭惭的看不起曾经定下的婚事,在镇长读书的期间就与镇上的大户小姐好上了。本来想要取消婚约,又不想被人说成攀龙附凤之辈,就一直干耗着。直到前几天,孙叶萱去镇上买针线,与母亲失散,遇见县令公子曹煜,被他调戏了几句。 这件事情不知为何传了出去,孙叶萱的名声就这样毁了。胡昌泽借着这件事情让胡威上门退了亲事。 孙叶萱的下面还有一对弟妹。妹妹孙叶诗,十岁,长得可爱乖巧。弟弟孙凌欢,八岁,小小年纪就非常懂事。 孙 家的人长得很好看,无论是孙元杰还是孙孟氏,虽然贫苦的生活在他们的脸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但是还是看得出来他们年轻时的风采。他们生下的五个儿女个个长得很俊俏,特别是大儿子孙凌炀和大女儿孙叶萱。 孙叶萱是这里有名的美人儿,虽然皮肤腊黄,头发干枯,但是她的美丽还是迷住了附近七里八村的年轻小伙。可惜家庭太穷了,孙元杰前几年打猎伤了手臂,这几年已经无法打猎,再加上大儿子成为残疾,双腿时不时犯疼,每个月要大量的银钱为他抓药。 如此庞大的家庭挤在三间小茅屋里,父母带着小弟孙凌欢住一个房间,大哥和二哥住一个房间,孙叶萱带着妹妹孙叶诗住一个房间。 第二章:家庭窘况 “萱萱!”孙叶萱陷入沉思中,妇人,也就是孙叶萱的娘孙孟氏看她一幅‘生无可念’的表情,顿时急得坐在床边抹眼泪。 “孩子,忘了胡昌泽吧!早在他成为秀才的那刻,你们就没有缘份了。”孙孟氏哀伤地说道。 孙叶萱回过神,正好听见孙孟氏的话。她看见那双慈爱的眼睛里满是担忧和难过,心里为之一痛。 她不知道这是她的感情还是孙叶萱留在身体里的感情。从小到大没有感受过母爱的她看见孙孟氏有些别扭,也有些期待。 不管这一世如何贫穷,她有疼爱她的父母,还有兄弟姐妹。虽然他们不是什么大人物,但是荣华富贵也过够了,她更期待这样的人生。 “我知道了。”孙叶萱不忍孙孟氏再难过,强扯了一个笑脸,用别扭的声音说道:“我有些饿了。娘……” 这声‘娘’叫得特别轻柔,有些忐忑,有些渴望,还有些试探。 孙孟氏毕竟是个普通的农妇,没有发现孙叶萱的不对劲,只觉今天的女儿特别不一样,但是只以为她看开了。 “我扶你起来。”孙孟氏急忙扶起孙叶萱,将吹冷的小米粥端到她的面前喂她吃下。 小米粥里有些碎糠,但是孙叶萱明白他们家里已经好几年没有吃上这样的小米粥。自从大哥残废后,家里的日子一天不如一天,所有存下的钱都为大哥孙凌炀买药了。孙元杰的手臂每到下雨的时候就会疼痛难忍,可是他从来不花一分钱在自己身上。 上好的白米是十五文一斤,这种细米是压碎了,里面还有细糠弄不干净,这才便宜贩卖。平时他们吃的是玉米面。家里有三亩水亩,一亩中等旱田,种出的粮食全部卖掉,一部份换成玉米面,剩下的又是药钱。 二哥孙凌羽还是学徒,每个月只有五十文的收入。 平时孙叶萱带着弟弟妹妹去摘野菜回来,大家每顿喝一碗野菜汤,吃几口面疙瘩,还只能吃七分饱。 至于他们的衣服,每人只有两套,一套夏衣,一套冬衣。上面补丁贴补丁,根本看不出一块完整的布来。虽然在这个年代穷人很多,但是像他们家这样的却少见了。其他家再穷,也不至于穷成这样。 “娘,我没事了,你别管我。”孙叶萱虚弱地说道:“你放心,我不会再做傻事。” “你是真的想通了才好。如果你有什么三长两短的,我和你爹也活不下去了。”孙孟氏说着,又呜呜地 抹眼泪。 孙叶萱从小在军院长大,见到的不是皮小子就是女汉子,对眼泪这玩意儿也很陌生。如今再面对这个水做的人儿,顿时头皮发麻。 “我真的想通了。娘,我还没有力气,想要再休息一会儿。”快走吧!再不走就要水漫金山寺了。孙叶萱想道。 孙孟氏看了看外面。时间不早了,她还要下地。于是朝着门外叫道:“诗诗,欢欢,你们过来陪姐姐。” 孙叶萱想说,我不用别人陪,只想安静一会儿。 不过她没有反驳孙孟氏。两个小的总比大的好解决。只要这位亲娘别对着她抹眼泪就行了。 特别是她说的那句‘你有什么三长两短,我和你爹也活不下去了’,让她心里慌慌的。 她不是他们的女儿。若是他们知道的话,不会把她当作妖怪烧了吧? 第三章:药园空间 孙孟氏走后,孙叶诗和孙凌欢陪在孙叶萱的身边。两个小娃娃特别听话,十岁的孙叶诗坐在她的身边刺绣,八岁的孙凌欢陪着孙叶萱说话,孙叶萱根据记忆与他们交谈,倒是没有引起他们的特别怀疑,只有孙叶诗说了句:“小弟,大姐累了,别让她说太多话。” 孙叶萱巴不得他们这样说。她连连点头:“是啊!我有些困了,要不让我休息会儿,你们自己忙自己的。小弟,鸡喂了吗?” “放心好了,早就喂好了。”孙凌欢拍拍小胸膛地说道。 “你再去找些蚯蚓喂它,它吃了蚯蚓可以多多生蛋。”孙叶萱记得在书里见过这个说法,也不知道对不对,只想着先把他们支出去。 在这个贫穷的家庭里,一个小小的鸡蛋足够孙凌欢高度重视。听说可以生更多的蛋,马上就跳下床跑出去。 孙叶诗毕竟是女孩,每天呆在家里做些针线活,赶集的时候送到集市上去卖,还能换些盐。 “姐,那你好好休息,有什么事叫我,我去娘他们的房间做事。”孙叶诗乖巧地说道。 “好,你忙吧,姐喝水的时候再叫你。”孙叶萱连连点头。 房间里重新剩下她一个人,她终于松了一口气。面对原主的家人,她的心里直发虚,还是让她慢慢适应这样的新生活吧! 只是,按理说以她的医术,养活这大家子人没有问题,可是她怎么解释医术的来源? 原主是标准的农家女,整天呆在这个村子里,偶尔才去一次集市,见过的人几乎是庄稼人,想要编个师傅出来也不像话啊? 孙叶萱一边思考,一边习惯性地抚摸自己的右手大拇指。 作为孙家的继承人,她的那里有个扳指,据说是第一任孙家族长留下的。后来父母早亡,哥哥早夭,她成为孙家嫡系的独苗,爷爷就传给了她。那枚扳指整整陪了她十年,她死时二十八岁,那枚扳指也被带走了。 咻!孙叶萱突然大脑一痛,眼睛一花,整个人腾空而起。眨眼间,她出现在一个奇怪的地方。 那是一个荒芜的地方,地上是荒芜的土地,对面是简陋的小竹屋。附近笼罩着一片白雾,无法看清更远的地方。 泥土的颜色是黑色的,她觉得奇怪,低头摸了一下,只觉湿湿的,还有一股奇怪的味道。她顺着土地朝前面行走,看见小竹屋的外面有口井,井里有清澈的泉水。她捧着泉水闻了闻,没敢喝下去,毕竟还没 有调查出这是什么地方,她不敢冒险。 “有人吗?”孙叶萱警惕地凝望四周,在小竹屋的外面停了一分钟,叫了几声没有回应,推开小竹屋。“我进来了哦!” 孙叶萱推门而进。 小竹屋的空间不大,里面的摆设一目了然。一张大床,一张书桌,一个凳子,一个书架,以及一个放杂物的架子。 整个竹屋只有三十平,还没有她前世的浴室大。她走到书架前,翻开一本书。 第四章:空间来历 翻开第一页,只见上面写满了奇奇怪怪的文字。若是其他人看见这本书,绝对认不出上面的东西,可是孙叶萱认识。这种文字叫古文字,她从三岁就开始学习。当她还不懂得汉字的时候,这种古文字就刻进她的脑海里,就算让她忘记也忘不了。 “吾之后孙,恭喜你拥有了传说中的紫光空间。此空间乃远古仙人所炼……” 孙叶萱看了一遍,明白了上面的意思。书上写了许多,无非就是几句话的意思。 这是一个修道之人所炼的空间,但是是件半成品,除了种种菜,种种药草,种种花,种种…… 反正就是一个农家女必备神器。若是其他行业的人得到它,也就只有干瞪眼的份儿。 除了种植东西外,它还有一个功效,那就是储存东西。另外,书架上有许多医书,小竹屋外的井里装的是灵泉。 那灵泉能够解百毒,经常喝还能延延益寿。用泉水浇菜的话,还能缩短生长周期。总之就是一个作弊利器。 “难怪前世没有出现,原来是因为前世没有选对行业。如果我早些做农女,说不定还能靠它过几日神仙般的逍遥日子。”孙叶萱自嘲道。“有了它,随便找些种子种下去,倒是饿不死了,就是不知道如何光明正大地往外面掏。” 孙叶萱坐在书桌前发呆。不等她找到方法,从外面传来弟弟孙凌欢叫唤她的声音。她大惊,默念道:出去! 这次出来时没有再头痛,但是穿梭的时候眼前还是一片漆黑,根本什么也看不见。她躺在床上,整理了一下棉被。 “姐,你看我找到了什么?”孙凌欢跑进来,举起手里的东西,咧嘴笑道:“我在河边找到几个野鸭蛋呢!” 孙叶萱看着孙凌欢,脸上扬起温和的微笑。她朝他招招手,说道:“过来。” 孙凌欢走过去,在她的身边兴奋地说着找到野鸭蛋的过程。孙叶萱用手擦试他脸上的湿泥,可是越擦越脏,让孙凌孙的小脸更脏了。 噗嗤!孙叶萱笑得前俯后仰。 孙凌欢用衣袖猛地擦脸,脸上扬起纯真的笑容。他露出洁白的牙齿,眼睛亮亮的,眼里充满了喜悦。 孙叶萱觉得心酸。八岁的孩子正是最无忧无虑的时候,他却为几个鸭蛋喜不自禁。她从小没有父母,可是爷爷非常宠她。八岁的时候她读二年纪,每天豪车接送,家里几个厨师变着法地讨她的欢心,还有旁系的叔叔婶婶为了讨好她买 各种礼物。 “今天晚上可以做蛋羹为姐姐补补身体了。”孙凌欢笑道。 孙叶萱摸摸孙凌欢的脑袋,温柔地说道:“谢谢小弟。可是姐姐已经好了,就别糟蹋好东西了,留着给你和诗诗补身体吧!” 孙凌欢皱眉,嘟着小嘴说道:“我是男子汉,身体又壮又结实,没必要吃。你和二姐是女人,身体娇贵,应该好好补补。” 孙凌欢说完,孙叶萱噗嗤一笑,正想打趣他几声,就听见从门口传来孙元杰豪爽的笑声。 “哈哈哈……让爹爹看看我们的小男子汉身体是不是很结实。” 第五章:残疾大哥 孙凌欢听见孙元杰的声音,立即扑过去,手里的鸭蛋晃了晃差点掉下来,在他惊恐的尖叫中被孙元杰接在手里。 “爹!”孙凌欢松了一口气,扑到孙元杰的怀里:“这是我找到的野鸭蛋哦!今天晚上可以给两位姐姐蒸个蛋羹。对了,还有大哥,他也需要补一补。” 孙元杰宠溺地抚摸着孙凌欢的头:“欢欢也应该补一补。” “我才不用呢!我是堂堂男子汉,哪有这么娇气?还是给两位姐姐补一下,免得弱不禁风的。”孙凌欢挺了挺胸膛说道。 “你这孩子……”孙元杰乐得哈哈大笑。他弯腰抱起孙凌欢,走到孙叶萱的床边,温和地问道:“萱萱,身体怎么样了?” 孙叶萱一直在打量孙元杰,发现他长得高大威猛,颇有几分豪气。这样的男人浑身带着肃杀之气,不像是普通的庄稼人。 不过总体来说还是对这样的爹很满意的。从他的眼神可以看出,他很疼爱自己的子女,不像是那种重男轻女的人。 “爹……”孙叶萱很欣赏孙元杰的个性,这一声爹叫得心甘情愿。“我没事了。等会儿我就能下床走动。” “多休息几天,有什么想吃的告诉你娘。我在山上抓了两只兔子,晚上炖兔肉吃。”孙元杰摸着她的脑袋说道。 孙叶萱咧嘴微笑。她看见孙元杰的表情,知道他有话没有说完,猜猜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爹,我已经看开了。胡家不要我是他们的损失,他们总有一天会后悔的。”孙叶萱自信地说道。 “好闺女!不愧是我的女儿。你能放下,爹就放心了。”孙元杰呵呵笑道。“那你休息,我去地里帮你娘。” “好。”孙叶萱乖巧地应道。 孙元杰走后,孙叶萱把孙凌欢打发出去,再次进入空间,喝下了灵泉水。 灵泉水冰冰凉凉,喝下后却有一股暖气在身体里游走。她在空间里等了一会儿,直到皮肤上出现一层黑油,用在小竹屋里找到的瓜瓢盛着水将身体清洗干净才离开这里。出去后,她找到在院子里捉蚯蚓的孙凌欢,说道:“我没事了,想去菜园里走走。” “菜园子有什么好看的?姐,你是不是想干活?还是再休息几天吧!”孙凌欢的声音很大,引起了孙叶诗的注意。 “大姐,你的身体还很虚弱,干活也不急于一时啊?”孙叶诗也不赞同地说道。 孙叶萱无奈。她 也不想急,可是这个家太穷了,她想早些利用空间改善大家的生活条件啊! “咳咳……”从茅屋里传来剧烈的咳嗽声。 孙叶诗和孙凌欢听了脸色大变,快速地跑向最左的那个房间。 孙叶萱愣了一下,这才想起那是大哥和二哥居住的房间。二哥现在在镇上做学徒,所以只有大哥一人居住。 记忆中孙凌炀是个非常俊秀的男人,只是可惜双腿留下残疾,这才二十岁还没有成亲。 孙元杰年轻的时候很能干,通过打猎也赚了不少家用。孙凌炀又是长子,自然格外看重。那时孙凌炀也是上了几年私塾的。后来生了孙叶羽,孙凌炀自愿把读书的机会留给弟弟,打算自己在家里学习就行了。结果没几年,他就发生了那样的事情。 不过据孙叶萱所知,这一家人真的不像是普通的庄稼人。先不说外貌太出色,就是个个识字这一点也不像是普通人家。几个小孩子还可以说是孙元杰所教,可是孙孟氏也认字,这就觉得奇怪了。 第六章:大哥的腿 孙叶萱站在门口打量坐在床上的孙凌炀。他还在咳嗽,两个弟妹一个为他拍后背一个为他抚胸膛。那样的画面很温馨,又令人心酸。 “我没事了。”孙凌炀抬起头,温柔地看着两个弟妹。“刚才好像听见萱萱的声音,她是不是醒过来了?” “是的,大哥。”孙叶诗答道:“大姐已经好了,你别为她担心。” “那就好。”孙凌炀说完,仿佛发现门口站着一个人,回头看向孙叶萱的位置。 孙叶萱看着那张苍白的俊颜愣了愣。虽然知道孙凌炀是个俊美的男人,但是亲眼看见了还是觉得震憾。 他有一双温润的眼眸,俊雅的五官凑在一起就是令人赏心悦目。此时他穿着打着补丁的衣服,可就是有着穿华袍的气势。 可惜了!这样的好男儿居然生在农家!若是出生在官宦人家,必能出候将相。 “萱萱,既然来了,站在那里做什么?”孙凌炀朝她招招手,扬起温柔的微笑。“身体刚好就傻站着,真不懂得照顾自己。” 孙叶萱不好意思地垂下眸子,将原主的胆小和害羞演到了极致。 孙凌炀摸摸她的头,温柔地说道:“要不要再让王大夫来看看?还有没有不舒服的地方?” “大哥,我真的完全好了。你们每个人都要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哪有这么弱?”孙叶萱不满地嘟着嘴。 “是,是大哥不对。”孙凌炀失笑。“看样子真的没事了。没事就好,大哥教你识字好不好?” 孙叶萱明白孙凌炀是担心她又想那些不痛快的事情,所以想找点事情给她做,分散她的注意力。 可是她现在不想识字,她想去菜园打理那些蔬菜。她眨巴眨巴纯真的眼眸,期待地看着孙凌炀:“我想去菜园子。” “改天吧!”孙凌炀犹豫道:“大病初愈,再调理几天才有力气。打理菜园也是力气活儿。” “可是我好几天没有去菜园子看看,心里很担心。你也知道,那片菜园子一直是我和娘两人打理的。”孙叶萱可怜昔昔地说道:“我就去看看,实在做不了就回来,不会乱来。哪怕让我去看看情况也好啊!蔬菜最容易长虫了,我去看它们长得好不好。” “你这丫头,真是固执。如果我不让你去,你是不是打算一直缠着我?”孙凌炀无奈地摇头:“行吧!让诗诗和欢欢跟着你。” 孙叶萱得到准信,立即高兴 地站起来,朝孙凌炀挥挥手道:“我现在就去了,马上就回来,诗诗欢欢,走了。” 孙叶萱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只要是她想做的事情,就会尽快完成,这是她从小养成的习惯。谁让军区大院里的人都是快节奏的? 菜园子离他们的家不远,只要几分钟就能抵达。刚把院子里的篱笆关好,正巧遇见村里的人,孙叶萱正在想那个人是谁,孙凌欢和孙叶诗已经打招呼叫人。 “李婆婆,你又去洗衣服呀!”孙凌欢乖巧地说道:“下次去洗衣服就叫我,我帮你提回来,你年纪大了,要小心你的腰。” “哎哟,欢欢,你怎么不是我的孙子呢?这小嘴让人真是爱到心里去。”一个农村老妇人笑得满脸褶子。 第七章:碎言碎语 孙叶萱的脑海里浮现有关这个李婆婆的记忆。 李婆婆是他们的邻居,就住在隔壁。她婚后一个月就守寡,幸好丈夫留下遗腹子,否则只有孤苦此生。她的公婆欺负她孤儿寡母,将家里的五亩水田三亩旱田夺走。这些年来她就靠着自己做针线活养孩子。 她的儿子叫胡大牛,长得高大威猛,使了一手好力气。年轻时跟着孙元杰去山里打猎,赚了钱取回一个媳妇。那媳妇叫胡张氏,是隔壁张家村的姑娘。后来两人生了一个女儿,目前十三岁,与孙叶萱姐弟的感情都不错,算是青梅竹马的玩伴儿。 “闺女……”李婆婆看见孙叶萱,眼里满是疼惜。他握着她的手,轻轻地拍了拍:“好孩子,受委屈了。” 孙叶萱垂着头,一幅无精打采的样子。 没办法!她真的不想对每个人都说一次‘我没事了’。对家人解释,是因为他们担心,其他人就让他们误会吧! 只有时间可以证明,她孙叶萱才不会为那种渣男‘为伊消得人憔悴’。 “奶奶,我正要去接你呢!你怎么又趁我不注意的时候把衣服拿去洗了?”李婆婆的孙女,胡阿兰娇声说道。 李婆婆慈祥地笑着,任由火爆脾气的胡阿兰把盆子端过去。 胡阿兰看见孙叶萱,眼含惊讶:“萱萱,你要去哪儿?没事去我家里坐坐,我最近好无聊。” 庄稼人一年四季都在忙碌,像胡阿兰这么大的女孩就算不下地也会坐在家里做家务,怎么可能无聊? 那不过是胡阿兰让她过去说话的借口而已! 孙叶萱感动这位小伙伴的体贴,正想说几句感激的话,却被别人打断。 “哎哟,我说阿兰啊!就算你无聊,咱们村多的是清白姑娘陪你说话,你可别找错人了啊!”一道尖酸刻薄的声音从田坎那边传来。 那是一个挑水的妇人。她停下来休息,两只水桶在两侧,此时用衣袖粗鲁地擦拭脸上的汗水。 她阴沉地看着孙叶萱,眼神充满恶意,就像想要扑过来咬一口的毒蛇。 孙叶诗和孙凌欢气愤地瞪着那个妇人。 胡阿兰皱眉,向来爽快的她满脸厌恶,正想说什么,却被李婆婆制止了。 “胡杨氏,说话要摸摸你的良心。咱们萱萱是个好姑娘,可不能胡言乱语污她的名声。人啊,还是要积德,否则不知什么时候就报应到自己身上了。”李 婆婆嗤笑道:“大家是明白人,知道事情是怎么回事。你们胡昌泽另攀了镇上的小姐,可不能昧良心乱说话。” “就是。当年若不是孙大叔救了胡大叔,你们家早就散了,哪有今天的日子?”胡阿兰快人快语地说道。 孙叶萱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女人就是她前未婚夫的母亲,人称胡杨氏。 以前她与胡昌泽有婚约,胡杨氏对原主各种讽刺挖苦也强忍了。甚至胡家的地还要让孙叶萱去帮忙打理。 孙元杰是个爱女的人,每次看不惯,恨不得立即解除婚约,偏偏原主对胡昌泽有感情,宁愿忍受委屈也不愿意退亲。 可是……她不是原主!胡昌泽算什么东西?这个妇人算什么东西?她堂堂军医世家的传人,二十岁便有少校军衔的人岂能容忍一个古代妇人放肆? “李婆婆,你这孙女真是利害,难怪一直找不到婆家。你可得好好管教,莫要让她和某些作风不正的人来往,否则……”胡杨氏最讨厌别人提起当年的事情。只要一提那件事情,就好像他们家欠孙家似的。也不照照镜子,这样的破落户也想做秀才娘子! 第八章:极品妇人 “作风不正?你说谁家作风不正?”孙叶萱冷冷地看着胡杨氏:“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今天要是不说个所以然来,我们就去见里正,请他老人家评评理。我倒要问问我们孙家怎么个作风不正?我们家可没有男人像只狗一样缠着人家小姐。什么秀才,连幅对联都写不出来,还是靠出钱才买来的秀才头名,也好意思摆秀才的威风!” “你……你胡说什么?”胡杨氏瞪着凶眼,提着粗大的手臂就要冲过来。“小贱人,我让你乱说,今天非要撕烂你的嘴。” “你敢!”一道愤怒的声音传来,接着便是一只有力的大手抓住了胡杨氏的手臂,猛地一甩,将她扔了出去。“你们胡家真是欺人太甚。我们没有找你们算帐,你们还敢来找我们的麻烦。信不信老子直接把你家那个废物打成残废,看他怎么做秀才!” “你……”趴在地上痛苦哀嚎的胡杨氏听了对面那个少年的话,露出吃人的眼神。 “二哥……”受了惊吓的孙叶诗和孙凌欢就像得了主心骨一样,拉着孙叶萱藏在孙凌羽的身后。 孙叶萱翻翻白眼。这具身体真是弱啊!如果是以前,胡杨氏哪里近得了她的身?看来要想办法抓紧锻炼。 “你这个臭小子……我要问问孙元杰,他是怎么管教孩子的,竟敢对长辈下手!”胡杨氏气愤地骂道。 “我家孩子教得很好,不劳你费心。你还是回去好好管教那像狗一样没有骨气的儿子吧!”孙元杰和孙孟氏提着锄头回来。 孙元杰拍拍身上的灰尘,整个人不怒自威,让人打从内心地畏惧。 胡杨氏这才清醒地认识到这家人对她的态度早就不同了。以前仗着他家的女儿要嫁过来,不管她说什么难听的话,他们也只能忍了。如今两家没有亲事,她再也无法拿捏那个小贱人,他们自然不会对他们客气。 胡杨氏不甘,又不敢与牛高马大的胡元杰硬碰硬。她坐在地上,双手拍着双腿,带着颤音地哭道:“没法活了!一个外来户也敢欺负我们胡家村的人!还有没有天理了!我不过说了几句老实话,就要被活活打死啊……” 众人顿时黑线。这个胡杨氏是村里有名的极品,只是没有想到极品成这样,简直可以称为一道奇观。 李婆婆这么大岁数了,见过不少胡搅蛮缠的人,也没有见过这样的妇人。 “胡杨氏,没有人要把你打死,你这是哭给谁看?快回去吧!闹大了,你们家秀才的脸 也不好看。”李婆婆说着,回头对孙元杰夫妇说道:“别让萱萱在家里闷着,闷也要闷出毛病。我们阿兰和她处得好,让他们小姐妹在一起好好玩,再晚几年可就没有这么轻松了。” “谢谢阿婆,我们记下了。”孙孟氏感激地说道:“今日孩子他爹运气好,在山里抓了两只野兔,你们吃一只尝尝鲜。” “那可不行!你们家的孩子多,需要好好地养养。一个个长得比花儿还好看,就是缺少营养,否则比那画上的人还漂亮。”李婆婆连忙拒绝道。 “咋送给他家呢?要送也是送给我家。”胡杨氏居然停住了哭闹,又说了一句让众人捧腹大笑的话。 这次连孙孟氏也被气笑了。向来不喜欢与人争执的她冷冷地看着胡杨氏:“凭什么?你有什么资格说这样的话?” “还想吃兔子,砒----霜倒是带了些回来,要不要吃?”孙凌羽怒笑道。 众人不再理她,各回各家,就当她是污染空气的灰尘,拍拍就当不存在。而孙叶萱想去看菜园子的计划被那个极品这样一闹,也就暂时停歇了。孙元杰可没有孙凌炀好说话,说什么也不允许她现在下地。她无奈,被大大小小的亲人簇拥着回到炕上躺着。 第九章:二哥失业 破旧的小桌子上,一个大碗里装着七个馍馍,每人面前放着一碗兔子汤,还有一盘炒野菜,这就是孙家的人饭食。 这样的饭食已经非常好了,平时只有用野菜和玉米疙瘩做成汤,吃了个七成饱就算不错。他们家已经许久没有沾到油荤了。 家里还剩下三张完好无损的凳子,剩下的几张凳子缺胳膊少腿,平时修修补补的,也已经宣布罢工。虽然孙凌羽在镇上学木匠活儿,但是一个月只能回来一天,就算有心想为家里打造些桌椅板凳也没有充足的时间。 孙元杰、孙孟氏,孙叶萱坐了三张完好无损的凳子,大哥仍然在他的房间里吃,其他三人只有站着吃。 孙家人吃饭的时候不会说话,实行着标准的食不言寝不语,一看就颇有家风。孙叶萱越看越觉得这家人不普通。 她拿着馍馍,撕下一半放在孙元杰的碗里:“爹,你吃,我吃不完这么多。” 孙元杰没有拒绝,他夹起碗里的兔子肉,放进孙叶萱的碗里:“那你吃兔肉。都是爹不好,让你受委屈了。” 孙叶萱看着堆满大半个碗的兔肉,再看其他人碗里的汤水,眼睛酸酸的。她将碗里的兔肉夹给身边的孙叶诗和孙凌欢。 “大姐,我不用……”孙叶诗连忙拒绝,可是孙叶萱按住她的手,不让她夹回去。 “要么都吃,要么都不吃。”孙叶萱的眼神非常坚定。“我们是一家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好一个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孙元杰大笑:“就凭着我女这句话,将来必然有所作为。” 孙孟氏刮了孙元杰一眼。那柔媚如水的眼神,不但没有造成杀伤力,反而让人心里痒痒麻麻,让孙元杰的眼眸沉黯了许多。 孙叶萱将脑袋埋进碗里,悄悄地笑着。她可不是一般的小孩子,怎么可能没有发现那对夫妻之间的粉红泡泡?晚上要早些睡,别撞见儿童不宜的画面才好。只是这个世界的人不懂得做保护措施,一个不慎又要创造一个新人类出来,那么这个家就要更热闹了。 不过没有关系。她相信贫穷只是暂时的。若是他们真的想要再添人口,那也不是不可以。凭着她的本事,再养十个弟妹也可以。 “小羽,今天不是你休息的日子吧?怎么突然回来了?”吃了饭,孙家的人坐在院子里消食。 古代人的生活很有规律,虽然吃了晚饭,但是天还没有黑。油灯很贵,穷人早些吃完饭 就早点睡觉,免得浪费油灯钱。 坐在树下的孙叶萱没有忽略孙凌欢僵硬的表情。看样子这位性格火爆的二哥出了事情。 “爹,我被赶出来了。”孙凌羽说完,有些颓废地垂下了肩。“你骂我吧!眼看着就要成为正式的工匠,可是我却被赶出来。” “发生了什么事情?陈师傅为人不错,如果不是你做错了什么,他不会把你赶出来。”孙元杰锐利地盯着孙凌羽。 孙凌羽撇嘴:“他算哪门子的好人?我不过臭骂了那个曹煜几句,他就要我向那个混蛋道歉。我凭什么要道歉?” “曹煜?就是那个县令公子?”孙元杰皱眉说道。“你没事去招惹他做什么?难道没有听说过民不与官斗吗?” 第十章:曹煜其人 “我就是看不过。”孙凌羽气愤地吼道:“他害得我们大妹跳河自尽,自己却和花魁在大街上搂搂抱抱,我恨不得杀了他。” 孙孟氏正好洗了碗出来,听见孙凌羽的叫声顿时气得不行。她一巴掌拍在孙凌羽的手臂上,哭骂道:“那你去杀了他啊!你去啊!你杀了他,再为他填命,让我们白发人送黑发人,你就高兴了是吧?早就告诉过你,你性子火爆,容易得罪人。在外面做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民不与官斗,我们是什么人家,他是什么人家。先不说杀了他的后果,你杀得了他吗?像他这样的贵公子身边一定有许多护卫吧?” “你这是想要我的命,哪是想要他的命?你干脆把我杀了得了!”孙孟氏是个温柔的妇人,她最近实在是被几个子女气狠了,才会如此情绪失控。她一边说着,一边拍打着孙凌羽。可是终究还是舍不得,只高高地挥起,又轻轻地落下。 “还不道歉?看你把你娘气成什么样子了!”孙元杰气愤地说道。 在整个胡家村,孙元杰是出了名的宠妻。村里的妇人要么说他‘懦弱’,要么说孙孟氏凶悍如虎,其实何尝不是羡慕孙孟氏嫁了一个如意的夫君?记得几年前,一个外商看中了正在洗衣的孙孟氏,停下马车调戏了几句。正好孙元杰撞见,提着大刀追杀了对方好几里。 幸好对方见势不对,坐上马车逃命。纵然如此,孙元杰的凶悍也让胡家村的人畏惧和敬佩。 “娘,我错了,你别生气了。” 孙凌羽也知道自己的脾气容易惹祸,平时尽力收敛着。可是曹煜差点害死他家大妹,他就是忍不下这口气。若是他不在他的面前晃荡,他还可以不去想那件事情,可是他带着花魁出现在木材店,还傲慢地挑东挑西,新仇加旧恨,他能不发作吗? “事情已经发生了,就别怪二哥了。”此事因孙叶萱而起,只有她出面说话最合适。“二哥离开木材店也没有什么不好。平时我们难得见面,总是聚少离多,想二哥的时候都见不到他,现在好了,可以留在家里陪我们了。大不了,我以后也多做针线活贴补家用。” 噗!孙叶萱一席话,全家人笑场。孙孟氏破碲而笑,用纤长的手指戳了她的额头一下:“就你那手艺,还贴补家用?” “大姐,我真的不想打击你。可是爹说过不能撒谎。你的针线活儿……阿花都比你强。”孙凌欢一脸嫌弃地说道。 阿花,村里一个六岁的小姑娘,刚学习刺绣一个月。 孙叶萱没有想到自己的刺激工夫如此‘了得’,顿时有些委屈。她还以为重生为一个古代女人,也有机会成为贤惠的小女人呢! 难道这辈子还是得做霹雳女汉子? “不知道那个曹煜会不会记恨小羽。”孙孟氏的情绪平复下来,充满担忧地看着孙凌羽。 “娘,不会有事的。二哥已经离开了,他总不会跑到乡下找二哥的麻烦吧?”孙叶萱急忙安慰道:“他那种人不会这么无聊的。” 孙叶萱不了解曹煜,不知道他会不会这样无聊。她现在只想安抚住孙孟氏的情绪,若是以后真要面对那个人,她也无所畏惧。 混蛋,害死了别人还有理了是不是?虽然原主是自杀的,可是他才是此事的罪魁祸首! 第十一章:初提轮椅 清新的早晨,孙叶萱从外面跑步回来。经过几户人家的时候,村民们看见她就如同看见怪物。 孙叶萱垂头看看自己,顿时自嘲道:“穿着打满补丁的古代衣服跑步,确实是天开辟地的第一人。” 孙元杰和孙孟氏早就下地,锅里温着几个孩子的饭菜。她回来的时候,正好看见孙凌羽打着哈欠走出房。 孙凌欢正在喂鸡,孙叶诗打水端进孙凌羽的房间。姐弟两人平时就这样分工干活,一个伺候鸡,一个伺候瘫痪在床的大哥。 孙凌羽从小就在木材店,并不熟悉家人的生活节奏。他看见两个弟妹这么懂事,自己却睡到现在才起床,顿时满脸不好意思。 孙叶萱看他搔头搔脑的样子,只觉格外可爱。若是在二十一世纪,他这个年纪应该高中毕业,马上或者已经读大学。可是大哥瘫痪后,他也停学回家。当时的夫子非常的舍不得。孙家兄弟俩都是好苗子,若是读下去,两人都有可能中秀才。 可惜……命不好啊! 孙叶萱感叹一番,突然想起瘫痪在床的孙凌炀已经好几年没有离开那个阴暗的房间。她不由得为这位哥哥心疼。 对了!家里不是有木匠吗?可以做一个轮椅让大哥出来透透气啊! “二哥!”孙叶萱握着孙凌羽的手臂,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他:“你的木匠活儿怎么样?” “还行吧!本来可以出师的,都怪那个……”孙凌羽说到一半,顾及大妹的心情,不高兴地闭嘴。 “如果我给你图纸,你能做出来吗?”孙叶萱安慰般地拍拍他的肩膀说道。 “应该……可以吧!”孙凌羽毕竟还没有单独做过东西,有些不自信。 “那行,我们来尝试一下。”孙叶萱也不把话说满,免得给他带来压力,最后做不出来伤到自尊心。 她记得家里是有笔墨纸砚的。毕竟全家人都识字,再穷也会留那东西备用。 她在孙元杰的房间里找到几张劣等的黄纸,就着烧黑的树枝画出轮椅的结构图。为了节约纸,她先在地上画了几遍,这才画在纸上。 “诺,就是这个东西。”孙叶萱拉着孙凌羽的手,在角落里悄悄地说道:“你做出来我有大用。” 孙凌羽毕竟是专业人士,看了一会儿就明白如何操作。他激动地说道:“大妹,这东西是不是可以……” 孙叶萱嘟着嘴:“本来还 想保密的,结果还是被你发现了。对啊!若是做出来,大哥就可以出来透透气了。” 虽然孙家人愿意每天把孙凌炀搬出来,可是那个温柔的大哥有时候却很固执。他宁愿躺在那里,也不想孙家人再为他操劳。 其实她更想为孙凌炀诊脉。可是目前还没有找到好的理由说明自己为何懂得中医。再等等吧!先用灵泉水为他调理身体。 孙叶萱起床的时候在水缸里添加了灵泉水,正好凑足一整缸。她还打算给孙凌炀喝的水里再添加灵泉水。 “大妹,这件事情交给我。”孙凌羽激动地说道:“如果爹娘问起来,你先保密,咱们给他们一个惊喜。” 古代有一个好处,山林没有主,可以随便去砍伐树木做自己想用的东西。不过古代人并不笨,为了山林能够延续下去,他们每年种下的树木绝对比砍伐的多。从这一点来看,现代人还不如古代人有远见。 第十二章:泼妇嚼舌 孙凌羽连着几天早出晚归,孙元杰和孙孟氏只刚开始问了一句,孙叶诗和孙凌欢说不知情,而孙叶萱只说了两个字――秘密。夫妻两人看兄妹两人神神秘秘的,也没有当回事。他们不像村里的其他人家恨不得把三岁的小孩当成大人使,他们给了孩子足够的自由。孩子们愿意做就做,实在不愿意做就算了。当然,前提是不要学坏。若是跟别人一样出去偷鸡摸狗,那就别想有好日子过。 不得不说孙家的教育真是令人担忧。在这样松懈的教育下,几个孩子居然那么懂事听话,可见有多么不可思议。 村里有不少宠爱儿子的家庭。纵容的后果就是孩子越来越不可理喻,偷鸡摸狗的事情没有少做。对比一下,孙家的孩子足够担当四个字――根红苗正。 不过……做木工需要工具吧?孙凌羽到底在哪里做活儿?孙叶萱蹲在菜园子里,望着面前鲜嫩的青菜想道。 “孙家那丫头真是可怜啊!”从隔壁的菜园子传出兴灾乐祸的感叹声。 “可不是。听说已经疯了。”另外一个妇人附和道:“他婶,不是我说,孙家那丫头长成那样,本来就是一个福薄的。就她那幅长相,还想做秀才娘子,别做梦了。听说胡家那小子与镇上那家小姐已经好上了,马上就要成亲。你没有看见胡杨氏那张狂的样儿。” “那丫头就是一个命不好的。先是克了自己大哥,又克了自己的爹,现在差点把自己克死……” “长成那狐媚样,看把村里的小伙迷成什么样了。让你们家小狗儿离她远点,千万别中了她的狐媚招数。你没看见县令的公子都差点把她抢回去做小妾了吗?” “不过他长得不错,若是跟着县令公子回去,说不定能过好日子。孙家穷成那样,她做了曹家姨奶奶,孙家也能跟着沾光。” 蹲在地上的孙叶萱越听越火大。她疯了?那么她到底是打他们了还是骂他们了?她长得狐媚?怎么不说他们长得太环保? 她猛地站起来,冷冷地看着站在白菜地里碎嘴的两个妇人。两个妇人差不多的年纪,庄稼人显老,看上去四十多岁,其实只有三十几岁。这个年代成亲早,十几岁成亲,三十几岁做奶奶。 根据记忆,她认出那两个妇人的身份。一个是胡李氏,胡杨氏的三弟媳,丈夫叫胡力。一个是胡成氏,丈夫叫胡大海。 刚才提起的小狗子是胡大海和胡成氏的儿子。今年十五岁,正是年轻气盛的年纪。 “我说两位婶子,你们舌头痛吗?”孙叶萱冷冷地说道。 胡成氏有些尴尬,胡李氏却没有她的顾虑。她叉着腰,一幅泼妇骂架的架势,阴阳怪气地说道:“事实就是如此,还不让人说了?” “算了算了。”胡成氏拉了拉胡李氏的衣袖。 “什么算了?”胡李氏甩开她的手,仰着头,刻薄的老脸上满是不屑:“我们又没有说错。她克父克兄,不止我们这么说。” “你……”孙叶萱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人。她气得不行,又找不到话回击。 身为军人的后代,从小爷爷就教导她用拳头和枪杆说话。难道让她把那个嘴碎的泼妇打一顿? 胡李氏看孙叶萱气成那个样子,脸上满是得意的笑。她仰着头,一幅你能把我怎么样的模样。 第十三章:疤痕男人 孙叶萱阴阴地说道:“我劝两位还是积点口德,保不准什么时候自己就成了那‘克父克兄之人’。” “小贱蹄子,你敢咒俺!”胡李氏瞪着死鱼眼睛,卷起两只粗糙的衣袖就要冲过来。“打死你这个贱蹄子,你这个坏心眼的贱人……” “我说萱丫头,你怎么能够诅咒人呢?你克父克兄是事实,总不能说全村的人都说假话吧?“胡成氏没有劝阻胡李氏,反而在旁边添火。 胡李氏是村里有名的浑人,胡成氏乐得看戏。眼瞧着胡李氏挥着爪子扑向孙叶萱,孙成氏暗暗想道:抓破那张狐媚脸才好呢! 胡李氏刚才有句话说得不对,不仅村里的年轻小伙被这个贱人迷惑,连那些娶了媳妇的男人也整天念叨她。那日她家那口子喝醉了酒,说什么娶了一个丑婆娘,要是他媳妇有孙叶萱那么娇嫩,他一定把她捧在手心里,啥也不让她干,只让她乖乖呆在家里陪他上炕就行了。 瞧瞧!这是什么话?孙叶萱这个贱人连老男人都勾引,真是狐狸精投胎。如果不是她有个利害的爹,她早就想对付她了。 孙叶萱看着胡李氏冲过来,面不改色地站在那里不动。她冷冷地看着胡李氏扬起粗糙的大掌朝自己的脸抓来。 她的爪子又粗又糙,指甲又黑又长,要是真的抓了她的脸,还不得毁容? 真是恶毒的泼妇! 孙叶萱捏了捏手心,阴沉地看着她的手。那个泼妇不动手还好,一旦动手,绝对会让她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她准备接住她的手掌,再使一个擒拿手将对方制住,接着摔一个狗啃泥。她正在计算何时出手,用什么力度,如何惩罚对方。她规划好一切准备出手,胡李氏的爪子距离她的脸只有10厘米的距离,这时候,一个黑影从天而降扑向胡李氏。 “啊!”凄惨的叫声响至云霄。 整个村庄为之一震。无论是在家里干活的,还是在田里干活的,纷纷抬起头看向四周。 “出了什么事了?”一个个寻找声音的来源。“听声音好像是菜园那边传来的,赶快去看看怎么回事。” 当村子里的人从四处赶过去的时候,只见胡李氏趴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她的身旁站着几个面色各异的人。 胡李氏的丈夫胡力走过去,想要扶起胡李氏,可是一碰她就发出尖叫声。胡力不耐烦,狠狠地拍了她的脸一巴掌:“叫个屁啊!死女人!” “你这个混蛋,痛死了,你别碰我!”胡李氏尖叫道。 “这是怎么回事?”众人看见在场的有胡成氏,孙叶萱,还有一个……脸上有疤痕的男人。 见到那个男人,刚才还一幅看好戏的村民纷纷缩了缩脖子,不敢再看向那个男人的方向,而是把视线转移到胡成氏的身上。 至于孙叶萱……孙元杰和孙孟氏正朝他们走来,他们可不敢招惹那个‘克父克兄的霉女’。 “萱儿,发生了什么事情?”孙元杰大步走过来,戒备地看着四周的村民:“你们想干什么?” 第十四章:猎户一凡 人群中,胡威走出来,呵呵笑道:“孙老弟,你别误会,是胡力媳妇出事了,你们家萱丫头没事。” “可不是。我们来的时候就看见胡力媳妇趴在地上惨叫。萱丫头好好地站在旁边。这么凶做什么?好像我们欺负她似的。”胡大海的嫂子胡荣氏撇撇嘴,不屑地嘀咕道:“说来真是奇怪,怎么萱丫头老是和男人不清不楚的?上次是官家公子,这次是……猎户!” 提起这个猎户,当然就是孙叶萱身边的男人。这个男人长着络腮胡子,整个人黑乎乎的,看不清他的长相。 他的身上穿着粗布的衣服,两只袖子束得高高的,露出有力的手腕。衣服虽然陈旧,但是干净整洁,没有一个补丁。他长得高大强壮,放眼整个村庄,没有一个男人比得了他的身形,连孙元杰也稍逊一筹。 他不是胡家村的本地人,也是一个外来户。三年前他莫名其妙地出现,找里正备了案,买了山下的一个小破屋居住。这么多年来,人们不知道他的名字,平时提起他就叫他猎户。这人脾气很怪,脸上又有一条疤痕,小孩子特别怕他,大人也不愿意和他接触。 “你说什么?”孙元杰冷冷地瞪着胡荣氏,他握紧拳头,拳头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表情十分阴沉。“你应该庆幸我不打女人!” 孙叶萱眼神微黯。她知道这些人没有文化,整天只知道东家长西家短,一般不想与他们计较,可是这样口无遮拦的,已经过了她容忍的限度。在事情没有问明白之前,就这样侮辱一个没有出阁的女孩,他们有没有想过这种话传出去的后果? 若她是普通的古代女人,只怕已经羞愤自杀了。原主就是受不了村民的闲言闲语投了河,最终魂归黄泉。 “荣婶子,前几日我在镇上看见你与杀猪的张屠户有说有笑的,莫不是也有些不清不楚?”孙叶萱凉凉地说道:“婶子下次说话最好先用脑子想想什么可以说什么不能说,否则闹出什么误会,大家都不会痛快。比如说那位张屠户,听说你们以前还定过亲?” 这还得感谢那些嘴碎的女人。每次她在河边洗衣服,那些女人当着她的面说东说西,什么干净的不干净的都说出来。今日张婶子和王婶子说陈婶子的坏话,明日陈婶子和张婶子说王婶子的坏话,后日王婶子又和陈婶子又说张婶子的坏话,总之每天都要演一出大戏。 “荣小菊,你这个贱人,居然还和那个野男人搞在一起,老子打死你!”胡荣氏的丈夫胡勇看见村民们用嘲笑的眼 神看着他,顿时心里邪火往头上涌。向来怕媳妇的他抓起旁边的木棍挥向胡荣氏,吓得胡荣氏哇哇大叫。 孙叶萱这样一反击,其他人就不敢再说什么了。毕竟谁没有做点上不了台面的事情?那丫头死过一回,感觉不一样了,还是别惹她不快。他们现在更想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胡力媳妇这是怎么了?难道被打了?他们来的时候这里除了孙叶萱,胡成氏,就剩那个猎户。 莫不是被猎户打了吧?众人从孙叶萱那里得到不答案,只有看向哆嗦着不敢说话的胡成氏。 “大海媳妇,你来说说,胡力媳妇这是怎么了?”胡威淡淡地看着胡成氏。 第十五章:被野猪拱 胡成氏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旁边的猎户,满脸惧意地说道:“李大嫂是被野猪拱了。” “这里哪来的野猪?”胡威怒道:“大海媳妇,你在胡说什么?” 胡成氏指了指不远处的庄稼地,颤颤地说道:“真的是野猪。它从天上掉下来,压住了胡力媳妇,她才变成这个样子。” 这里聚集了村里的男女老少,听说有野猪,顿时激动起来。几个成年男子慢慢地靠近那片庄稼地,只听从里面传出汪汪的狗叫声。 孙孟氏拉了拉孙叶萱的衣袖,悄声问道:“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刚才李婶子和成婶子说了些难听的话,我与他们争执了几句,李婶子还想动手,突然就被掉下来的野猪压住了。那野猪好像受了惊,不仅压了她,还用尖尖的牙齿拱了她几下,所以才变得这么严重。”孙叶萱越说越觉得好笑,嘴角忍不住上扬。 孙孟氏瞟了猎户一眼,眼里有过了然。 这里离深山有些距离,就算野猪下了山也不会跑那么远,想必是对面的猎户带下来的。只是怎么会压住胡力媳妇呢? 真是奇怪! 孙叶萱不知道孙孟氏的疑虑,在她看来,那个泼妇之所以被野猪拱是自己活该,谁让她嘴里不积德的? 孙孟氏没有问胡成氏和胡李氏说了什么难听的话。最近什么难听的话没有听过?只是没有想到那些人会当着萱萱的面说,真是太过份。 几个壮汉掀开庄稼,看见一只土狗守在一只死了的野猪身边。众人看着那头几百斤的野猪,顿时馋得流口水。 一斤猪肉要卖三十文,普通人家哪里舍得花那个钱?如今看见那头野猪,恨不得立即塞进自己的肚子。 “野猪是我的。”一直没有说话的猎户冷冷地说道:“它惹了祸,我来承担。” 胡力看见那头野猪,贼眼转个不停。他阴阴地看着猎户,愤怒地说道:“你怎么承担?我媳妇伤得这么重,没有十俩银子能医好吗?” 呀!村民们听了这个数字,纷纷表现震惊。胡李氏看起来伤得重,但是也用不了十两银子吧? 不过被欺负的是外乡人,他们也不会帮着外人对付自己村里的人。胡家村的村民差不多是一个祖宗,身体里有着相同的血。正是如此,哪怕是自己的人做得不对,他们宁愿保持沉默,也不会帮着外人对付自己的人。 也只有李婆婆是个例外。 毕竟她年轻守寡,总是被人欺负,与那些所谓的亲戚只有仇没有亲,自然不会排斥孙家的人。 胡李氏听说有十两银子,表情呆了呆,接着叫得更加凄惨:“哎哟!我的腰啊!我快死了!” 孙叶萱乍舌。她对猎户投以同情的目光。 “我没钱。”猎户的眼神很锐利,冷冷地看着胡力,直接戳破他的阴险用心:“野猪也不会给你。这里是大道,怪只怪她挡道。” 众人看了看,胡力媳妇躺着的地方还真是大道。也就是说,路是大家的,她在前面挡路,活该被野猪拱。 “你……各位乡亲,你听听他说的什么话?二哥,你来评评理。”胡力对胡威说道:“今天你不给我一个交代,我只有找里正。” “胡力大叔,你说的话很没有道理。李婶子是野猪拱的,就算要找麻烦,你也应该找那头野猪啊!你肯定要说野猪是这位大叔的,可是我问你,一头活的野猪和一头死野猪的价格是一样的吗?如果不一样,那么李婶子撞死了野猪,你又应该赔这位大叔多少钱?”孙叶萱振振有词地说道。 第十六章:与野猪比 大叔? 欧阳一凡瞟了孙叶萱一眼。 他摸摸下巴,粗糙的胡子刺痛了他的手指。皱眉,眼里闪过愁色。 这样的相貌难怪会被小姑娘当成大叔。不过,他干嘛在乎一个小姑娘的想法?真是好笑! 刚才他经过这里,看见两个妇人对一个小姑娘说难听的话,本来是不想理会的。可是她们越说越过份,那些话对一个小姑娘而言太残忍,简直想把人家往死里逼。他一时厌恶两个妇人的作为,就把肩膀上的野猪扔过去了。当野猪扑倒其中一个妇人的时候,他又后悔自己的行为,认为一个大男人对付一个女人太失风度,就一拳打死了野猪。不过他的动作太快,身边的几个妇人都没有看见。 孙叶萱并不知道自己的一个称呼让旁边的某个男人纠结了许久。她的话让村里的人无话可说,气氛一时僵持不下。 一斤猪肉卖三十文,而野猪肉要贵十文,面前的这头野猪有三百斤,也就价值十二俩银子。若是扛一个活猪卖给大户人家,不仅可以得到卖猪的钱,还能得到打赏,它的价值就不好评估了。这也是孙叶萱驳得他们无话可说的原因。 胡李氏确实受了伤,可是医治她的伤最多二两银子。他们想要讹钱,故意夸大了伤势,那也要看人家猎户同不同意。他可不是手无缚鸡的小姑娘,任由他们捏圆搓扁。 “你说的什么话?难道你李婶子还不如一头野猪?”胡力气愤地瞪着孙叶萱。如果不是碍于孙元杰在场,可能就没有这么客气了。 胡力也知道想要讹猎户的钱就是找死的行为。他有些后悔,有些惧怕,可是看见那头野猪时又心有不甘。 “胡力大叔,李婶子当然比野猪值钱。”可怜啊!她也就只能和猪比一比了。“可是她又没什么大问题。人家的野猪却是死了的。” “这……那又如何?反正他要赔俺药水钱。”胡力发现猎户的脸色很不好,有些颤抖。他知道十两银子不太可能,只有退一步。 好可惜!那头野猪要是他的就好了。不过他也不能吃亏。 “二哥,你说句话啊!”胡力催着胡威。 “小哥……”胡威有个秀才儿子,自己又是有谋算的人,在村里的地位仅次于里正,所以许多人愿意给他面子。 如果说孙元杰的豪爽驳得村里许多性情不错的小伙子的好感,那么胡威就是用他的手段得到大家的敬畏。村民更多的是想要巴结他。 “你看……”胡威笑道:“虽然说畜生伤人不是你的本意,可是毕竟伤了人家。十两确实有些多了,但是以胡力媳妇的伤势,再怎么也得用二两银子医治。还有她这段时间无法干活,你再补偿她一两银子想必也不过份。你说呢?” 欧阳一凡皱了皱眉。这个人倒是个会做事的,两边都不得罪。他也不想和这个村子里的人有太多纠葛,就用三两银子打发了他们。 “我没银子……”欧阳一凡淡淡地说道。 本来存了些银子,昨日看见一个老乞丐挺可怜,就顺手给了他。反正他有手有脚,没有银子可以再赚。不曾想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欧阳一凡说了大实话,可是胡威和村里的人却不这样认为。这猎户的本事他们是知道的,经常提着猎物去镇上,怎么可能没银子? 胡威有些恼怒。整个村里的人都要给他面子,这猎户真是不识时务。他正要发怒,却发现猎户拔出了腰间的大刀。 那把刀上还有腥红的血液,仿佛在证明它的能力。 第十七章:想干什么 “你想干什么?”胡威脸色一变,表情惊慌地说道:“就算你不同意,也不用……” 胡威的话没有说完,只见欧阳一凡提着大刀从他的身侧经过,走向野猪躺着的方向。 在众人震惊的目光下,他提着大刀唰唰挥舞几下,一头庞大的野猪便分成两份。他提着小的那份走回来,扔在胡力的脚边,淡道:“按普通的猪肉来算,这些值三两银子。我没有银子,这些野猪肉给你。” 咕噜!这是众人吞咽口水的声音。其中有几个村民的双腿直发抖,身下还有尿骚味。 实在是那个猎户的气势太惊人,与他相比,以前在镇上见过的铺快简直就像隔壁的邻居般亲切。 以后还是离他远点吧!这个人太邪了! “那就算了!”胡力颤着声音说道:“二哥,我带孩子他娘回去了。” “好,找王大夫过来瞧瞧。”胡威的声音有些干涩。“既然没事了,大家散了。” 众人带着惊惧的心情快速地离开这里。刚才这里的许多人看见那头野猪就像看见情人般炙热,现在只想要避得远远的。 胡威是最后一个走的。他眼神复杂地看着孙元杰:“孙大哥,最近怎么不见你过来走动?不能因为孩子的事情影响我们兄弟的情谊不是。做不了亲家,还是兄弟嘛!”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应该当作什么也没有发生?”孙元杰呵呵冷笑:“如果我不原谅你,就是我不大度,我小肚鸡肠?” “我不是这个意思。”胡威讪笑:“我们这么多年的兄弟情谊,总不能因为孩子的事情就成了仇家。” “胡兄弟,你放心,我们不会记恨你们。只是想让我们像以前那样是不可能的,我不能委屈我家闺女。当年是你要结亲,现在又是你们家看不上我们家,想让我们当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那是不可能的。”孙孟氏淡淡地说道:“杰哥,我们回去吧!” “萱萱,走了。”孙元杰没有理会胡威,叫了在旁边看戏的孙叶萱一声就先走了。 孙叶萱连忙应道:“好。” 欧阳一凡扛着剩下的野猪肉,正准备带着自己的土狗离开,却看见孙叶萱朝胡威的后背做个鬼脸,他不由得愣了一下。 这丫头……不像是受了打击的样子啊!前不久不是伤心得投河自尽吗?难道全是假相?女人真是令人看不透。 孙叶萱急忙赶上孙元杰夫妇的脚步。 经过欧阳一凡的身边时,朝他露出灿烂的笑容。 刚才要不是这个男人,她还要被那两个泼妇欺负。不管他是出于什么原因把野猪砸在胡李氏的身上,她都要感谢他。 当她看见他扛着的野猪时,眼里闪过羡慕。他们家什么时候才能吃上荤腥啊? 欧阳一凡愣了愣。怎么突然觉得扛着的野猪很沉重?那丫头很想吃吗?要不……分一点给她?反正他也是随便卖点钱。 “大叔……”孙叶萱去而复返,让正在犹豫的欧阳一凡愣了愣。“你这野猪卖吗?” “嗯?”欧阳一凡不解地看着她:“卖。” “那,你能卖给我吗?”孙叶萱扬起温柔的微笑。“我会付钱给你的。不过我现在没钱,能不能先赊帐啊?” “我可以送给你。”欧阳一凡看见她的笑容,突然心里一软,淡淡地说道。 孙叶萱愣了。送?这么大方?不过他是误会她的意思了吧? “我的意思是说,剩下的猪肉我全部想买了。”孙叶萱不好意思地说道。 第十八章:赚钱大计 欧阳一凡皱眉。他本来就黑,脸上还有一道疤痕,脸上没有表情的时候就挺可怕,现在变得这样严肃就更可怕了。 “你吃不了那么多,会臭的。”欧阳一凡提醒道。 “我知道呀!”孙叶萱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凶巴巴的男人心肠那么好。她本来就想请他帮忙,也不想隐瞒他,便如实说道:“我是想用你的野猪肉制成肉干去卖。你知道我家……挺需要银子的。我看你的野猪挺好,突然想到一个好办法。你若是同意,就把野猪肉卖给我,按市价卖,我不会让你吃亏的。就是我现在没有银子,你得稍微等几天。你看你愿意吗?” “嗯,你拿去吧!若是成功,随便给点就行。若是失败了,也没有关系。”欧阳一凡轻轻地说道。 “你这个人……”孙叶萱失笑:“你一直这样好说话吗?看起来挺凶的,结果是个大好人。” 欧阳一凡嘴角微扬,提着野猪转身就走。走了几步,孙叶萱还没有跟过去,他回头说道:“还不走?” “哦!”孙叶萱连忙应道。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欧阳一凡故意走在孙叶萱的身后。他提着沉重的野猪肉,附近的村民看见他远远的避开。 当欧阳一凡提着野猪肉走进孙家的时候,看见孙家摇摇欲坠的茅草屋,他微微皱了一下眉头。 这样的地方能住人吗?若是遇见风雪,只怕熬不了几天就要倒塌。孙家的人口那么多,却挤在这样的房子里。 “小哥,你有事吗?”孙元杰看见欧阳一凡停留在院子里,有些不解地问道。 “爹,是我请这位大叔进来的。”孙叶萱连忙说道:“我想买大叔的野猪肉,他帮我扛过来。” “萱萱想吃肉了?也是,你大病初愈,确实需要好好补补。这样吧!我去拿刀切一块。”孙孟氏慈爱地说道。 “娘,不是这样的,我是想买下所有的野猪肉。”孙叶萱感动这对父母的疼爱。可是她不能那么自私。 他们这样无私地对待她,她也要回报他们的恩情。虽然不能暴露空间,但是她还是能带着大家过好日子。 “萱萱别胡闹啊!就算你想吃肉,也吃不下这么多。我的乖囡囡,改天娘给你做好吃的。”孙孟氏说道。 “娘,妹妹想吃肉,你就给她做呗,我可以赚钱。”孙凌羽从外面走进来,看见欧阳一凡,轻咦道:“咦?你在这里呀?” “ 二哥,你们认识?”孙叶萱疑惑地问道。 “认识啊!他叫欧阳一凡,是我在这个村子里唯一的朋友。”孙凌羽拍拍欧阳一凡的肩膀说道:“是吧?一凡兄。” 欧阳一凡表情黑了黑。他拍下孙凌羽的手掌,将野猪肉扔在地上便离开。 “小哥……”孙孟氏想要叫住欧阳一凡,可是后者根本没有理会她的叫唤。她有些生气地瞪着孙叶萱:“萱萱,你太胡闹了!” “娘,你听我说嘛!”孙叶萱讨好地摇晃着孙孟氏的手臂:“我不是想自己吃。我是想做成肉干拿出去卖。” “卖?小妹,这东西怎么卖?”孙凌羽毕竟在外面呆得久了,更能跟得上孙叶萱的思路。“说来听听,二哥能不能帮忙?” 第十九章:她的秘密 孙叶萱想了想,为了让家里的人支持她以后做的事情,她决定向他们泄露一些秘密。 “爹,娘,二哥,小妹小弟,我有些话想对你们说。”孙叶萱认真地说道:“我们回屋说吧!” “有什么话不能现在说吗?”孙凌羽好奇地说道:“我怎么有种很紧张的感觉?” 孙叶萱笑了笑,挽着孙孟氏的手走进房间,孙元杰和其他人跟过来。 所有人进屋后,孙叶萱合上大门。她回头说道:“还是去大哥的屋里说吧!” “萱萱,你到底想说什么?”孙孟氏担忧地看着她。“孩子,你没事吧?” “娘,我没事。”孙叶萱带着众人去了孙凌炀的房间。 孙凌炀看见全家人同时进来,坐在床上看书的他愣了愣,眼神不解地看着他们:“出了什么事?” 孙凌欢和孙叶诗把家里的新凳子搬进屋里。这些新凳子是孙凌羽这几天打造的。除了新凳子外,还换了一张新桌子。 “大哥,是我有话想对大家说。”孙叶萱看所有人坐在位置上,她站在中间,轻轻地说道:“前几日,我在鬼门关走了一趟,连累爹,娘,大哥二哥,欢欢诗诗为我担心,萱萱在这里先向大家请罪。” 说着,孙叶萱真诚地弯下腰,代替原主向家里人请罪。 “萱萱,这件事情不怪你。”听见孙叶萱提起这件事情,孙孟氏顿时心疼了,连刚才的恼怒也忘了干净。“傻孩子,你真是命苦。” 孙孟氏说着,眼里闪炼着泪花儿,接着泪珠子如水滴般哗哗滴落下来。 孙叶萱见状,连忙安慰。欢欢诗诗也陪在孙孟氏的身边说着安慰的话。直到孙孟氏不再哭泣,孙叶萱才松了一口气。 “萱萱,你说吧!爹娘都听着。”孙元杰对孙叶萱说道。 “爹,娘,大哥二哥,欢欢,诗诗,接下来我要说的话你们一定不能告诉别人。”孙叶萱说道:“你们也不要害怕!” “大妹,你想说什么,我心里痒死了,你快说吧!”孙凌羽急道。 孙叶萱伸出手,在众人面前晃了晃:“你们看这是什么?” “大姐,这是你的手啊!”孙凌欢说道:“虽然大姐的手很好看,但是应该不是让我们进屋看你的手吧?” 孙凌欢稚嫩的话语让众人失笑。刚才还有些紧张的气氛顿时变得活跃起来。 孙叶 萱轻笑道:“那么……这又是什么?” 只见孙叶萱举着的手指头涌出清澈的泉水。众人顿时愣了。 房间里没有一个人说话。 所有人看着她的手指,上面的泉水汩汩流出,滴落在地上,留下一滩水渍。 半晌,孙凌炀说道:“萱萱,你说吧,我们不会害怕。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你都是我们的妹妹。” “谢谢大哥。”孙叶萱朝孙凌炀投去感激的目光。 “你永远是我们的孩子。任何事情都无法改变。”孙元杰认真地说道。 “你是我们的大姐,一辈子都是。”孙凌欢和孙叶诗严肃地说道。 “谢谢大家对我的信任。”孙叶萱严肃地说道:“事实是这样的……我投河自尽,感觉自己进了一个黑暗的地方,走过一条长长的通道。我不知道走了多久,走啊走啊,突然面前出现两道门。一道门是白色的,一道门是黑色的。我犹豫了许久,选择了白色的门。” “我走进去,看见一个美丽的仙子对我微笑。她说,欢迎来到药神殿。”孙叶萱悄悄看了看众人的反应,好像没有什么害怕和惊惧,只有对这个‘故事’的好奇。 为了未来的好日子,她只有继续编下去了。 第二十章:惊天能力 没有人说话,每个人都安静地聆听孙叶萱的叙说。 孙叶萱本来不想编这样的故事,可是刚才看见欧阳一凡扛的野猪肉,觉得这是改变贫穷的机会,于是不假思索地做了。当欧阳一凡扛着猪肉迈进她家大院的时候,她才反应过来自己的举动有多么的不合适。然而那时候她已经不愿意去后悔了。老天爷给她重生的机会,可不是让她畏首畏尾地做事情。更何况她也不是那种畏首畏尾的人。既然想做,那就去做。人生没有多少时间让自己犹豫不决。 于是,在短短的时间内,她思索着如何去讲叙这个故事,如何让他们接受这样的改变。 空间是不能暴露的,那个金手指太惊人。她的医术必须光明正大地示人,时间拖得越长,以后越不好解释它的来历。 那么,就创造一个教导她医术的人吧!那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出现,否则经不起盘问。思来想去,也就前几天的昏迷可以做文章。 “仙子说我有学医的天赋,决定教导我医术。我跟着她学医,不知道过了多久,那里的时间是静止的,直到让她满意才放我出来。至于这些泉水,那是仙子送给我的礼物。长期饮用这样的泉水可以改善体质,有着延延益寿的功效。”孙叶萱说完,如释重负。 又是长时间的沉默。 孙叶萱有些忐忑。她不知道家人能不能接受这样怪异的自己。他们不会把她当成怪物吧? “这件事情一定不能告诉任何人。如果有人泄露,从此就与家人恩断义绝。”孙元杰冷冷地说道:“听见了吗?” “听见了。”众人点头道。 “爹……”孙叶萱感动地看着孙元杰:“你不害怕吗?我这么奇怪……” “傻丫头……”孙元杰摸着他的脑袋,温和地说道:“我只需要知道一点,你是我的孩子,这就够了。” 孙叶萱看着所有人,他们的眼里满是善意,没有害怕,没有贪婪,没有犹豫。 “谢谢。”孙叶萱扬起笑脸,眼角流下感动的泪水。“我醒来后就想为大哥把一下脉,可是担心你们怕我,就……” “萱萱,你大哥的腿……”孙孟氏紧张地握着她的手。 “娘,没事的,大哥的腿并不严重。当初他被熊踩伤了,骨头脆裂,没有好好地治疗。只要我们存够了钱,就能去药房抓药治伤。再用我的灵泉水熬药,药效会提升许多。今天早上大家不是说饭的味道不同吗? 就是因为我悄悄放了灵泉水在水缸里。”孙叶萱吐舌道。 “原来还有这个功效,真是好东西。”孙孟氏抓着孙叶萱的手,小心翼翼地捧着,好像那是什么宝贝似的。 “小妹,我们一定赚很多的钱,然后为大哥抓药。”孙凌羽激动地说道:“那爹的手呢?” “我要先为爹把脉。”孙叶萱的手指放在孙元杰的脉博上。她眼里大喜,笑道:“没问题。爹的手伤得不重。” “真的不重吗?我们把镇上的大夫都请过来了,他们说你爹的手像平时那样握筷子还行,可是想提重物是不行的。”孙孟氏心疼地说道。“若不是你爹的手受了伤,没有办法打猎,我们家也不会越过越穷,而你也不会受这样的委屈。” 孙孟氏说着又是一阵抹眼泪。。孙叶萱用求救的眼神看着其他人。 女汉子害怕眼泪啊!亲娘耶,能不能不要这么小白花? 第二十一章:轮椅现世 “娘,连大哥这么重的伤都能治好,更何况爹的手了。爹的伤可没有大哥的伤严重。”孙凌羽安慰道:“你要相信大妹。” “对啊!大姐可是受到神仙姐姐的照顾,她说的话就是神仙说的话,娘你要相信大姐。”孙凌诗温柔地说道。 “我相信萱萱。”孙孟氏破啼为笑。“菩萨保佑我儿,让我儿逢凶化吉,还得到如此机缘。不行,我要去庙里还神。” “娘,姐的师傅是药神,咱们这里有药神的神像吗?”孙凌欢提醒道。 “这个……”孙孟氏还真没有听说药神。 孙叶萱说道:“以后我们有了钱,为药神塑一个金身就是了。” “那也行。”孙孟氏说道:“你爹的伤应该怎么治疗?” “爹的手没有什么大问题,不过也需要抓药。我们现在没有银两,必须先赚钱才行。”赚了钱后,她要买药材种子种植。外面的药再好,哪有她空间里种出来的药有效果?只要孙凌炀和孙元杰吃一段时间她种出来的药材,身体里的旧疾不但痊愈,还会让身体更好。 “对了,刚才大妹说要做肉干。”孙凌羽说道:“以前没有听说过,难道又是那位神仙姐姐教你的?” 孙叶萱真心不想欺骗他们,但是以后她会的东西都得挂到这位神仙姐姐的头上。她只能点头。 “需要什么东西?麻烦吗?那东西真的能够卖银两?”孙孟氏怀疑地问道。 “娘,慎言,你的话是对神仙的不敬。”孙凌欢小心地提醒道:“要是她生气了,把大姐的天赋收回了怎么办?” 孙叶萱无语。 没有想到年纪幼小的小欢欢还是小神棍。以后还是让他认真读书吧! “对对,药神娘娘恕罪,小妇人无心之失,请药神娘娘不要怪罪。”孙孟氏朝天上拜道。 孙叶萱为了不让自己说出对‘药神娘娘’大不敬的话,赶紧转移话题:“肉干的制作并不难,但是需要些香料。娘,我们家里还有多少银两?若是没有,我再想办法。” “萱萱,娘手里确实也没有什么……”孙孟氏愧疚地看着她。“要不再缓缓,娘多做点绣活儿……” “娘,你别担心,没有也没有关系,我来想办法。”孙叶萱指指自己的脑袋。“这里有许多赚钱的法子,我们可以想其他办法。” 孙元杰叹道:“别太勉强自己。只要爹的手恢复了,一定 让你过好日子。” “大哥,二哥有礼物送给你哦!”孙叶萱坐在孙凌炀的床前,朝孙凌羽眨眼道:“二哥,你的东西呢?做好没?” “那还用说吗?我忙了五天呢!”孙凌羽高兴地说道:“你们等着。” 所有人在房间里等着跑出去的孙凌羽。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惊喜已经很多,他们想知道还有什么惊喜等着他们。 孙凌羽和孙叶萱都是一幅神秘的样子,再想起最近这段时间孙凌羽的异常,众人更想知道他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没过多久,孙凌羽搬着一个大东西走进屋。孙元杰看他搬得吃力,便过去帮他端进来。 “这是椅子?”把东西放在地上后,所有人围过来观察。他们看了半天,除了有椅子的功能外,也没有看出其他特征。 第二十二章:轮椅使用 孙凌羽得意地演示着轮椅的使用,弄得几个人大呼小叫,围着轮椅转个不停。还是孙叶诗提醒大家先坐上去试试。 作为古代的第一个轮椅,孙家的几个人争着坐上去试用。最终所有人得出相同的评价,那就是非常方便实用。有了它,腿脚不便的人也能到处走动,若是坐累了,还能把轮椅的后座放平变成床躺下来休息。最巧妙的地方是手把位置有机关,可以射出细针。 当然,目前是没有细针的,以后再安装上去。 孙叶萱当初规划轮椅的时候并不指望孙凌羽能够做出机关,因为机关不是一个小小的木匠能够做出来的,还要有机关设计天赋。结果让她很惊讶,孙凌羽的天赋出乎她意料的利害。若是有机会的话,她再慢慢地提点孙凌羽,让他学习更多的机关知识。 “大哥,你坐上去试试。”孙凌羽注意着措辞,就怕伤害这位敏感的大哥。“这是小妹设计的,我花了几天弄出来,若是你不喜欢,我们还和以前一样,反正小妹得到药神娘娘的恩赐,相信她能够治好你的腿……” “羽弟,你不抱我上去,我怎么坐?”孙凌炀打断孙凌羽紧张的解释,扬起温柔的微笑说道。 “二哥,大哥愿意坐轮椅试试,你还愣着做什么?”孙凌欢疑惑地看着他:“我还小,抱不动大哥的。” “哈哈……”因为孙凌炀爽快答应的众人正在发愣,听见孙凌欢童言无忌的话,所有人哈哈大笑起来。 “你这小子……”孙元杰轻轻地拍了一下孙凌欢的脑袋:“连你大哥二哥的玩笑也敢开,是不是皮痒了?” 孙凌欢吐吐舌头,躲到孙叶萱的身后。 孙凌羽把孙凌炀抱上轮椅。孙凌炀试着推动轮椅,发现非常好用。他慢慢地推着出门,经过门槛的时候由孙凌羽提了一下,然后他在院子里转动。他闭着眼睛,深吸一口气,感受着清新的气息。 他有多久没有踏出那个房门了?如果真的能够重新恢复健康,他一定更加珍惜这辈子的每一天,努力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他是长子,这个家理应他来承担。可是因为他这样无用,才会让幼小的妹妹受人欺凌,险些害死了她。不管大妹是不是药神娘娘的徒儿,不管她是不是有无数本事,他不应该让她去操心劳累。她是一个女孩,理应享福,而不是为家人奔波。 萱萱,大哥的未来就在你的手里。希望你真的能够让我站起来。 “炀儿 ,你觉得怎么样?”孙孟氏担忧地看着孙凌炀。 “娘,妹妹的东西可是神的赐予,当然很好。以后我可以坐在院子里看书了。”孙凌炀微笑地说道。 “那就好。这些年苦了我儿了。”别说孙孟氏这个爱哭的小白花,就是孙元杰这个大男人也忍不住抹泪。 孙凌炀是他们的长子,是他们寄于厚望的孩子。可惜……老天爷让他发生那样的惨事。 “妹妹制作肉干需要香料,而香料是很贵的东西。如果野猪肉能够放几天就好了,我再做一个轮椅拿去卖,说不定能凑些钱出来。”孙凌羽满脸遗憾地说道。“要不,先把野猪肉还给一凡兄,等我们存够香料钱再找他买猎物?” “那可不行。做人不能言而无信。”孙叶萱阻止道。“既然对他说了,东西也在我这里了,绝对没有退回去的道理。” 第二十三章:夜中谈话 “你妹妹说得对。亏你还是男人,怎么可以做这种事情?”孙元杰气道。 “一凡兄又不是外人。”孙凌羽嘟囔道。 “就算是亲兄弟也要明算帐,怎么可以占那位小哥的便宜呢?”孙元杰瞪着孙凌羽。“我和你娘平时是怎么教你的?” “是是,爹,我知错了,你就别骂了。”孙凌羽委屈地说道:“娘,你看爹,我只说了一句话,他就把我骂得狗血淋头。” “谁让你不乖的?时候不早了,我去做饭。诗诗,欢欢,过来帮娘。杰哥,你和孩子们休息一下。”孙孟氏说道。 “娘,我来帮你。”孙叶萱跟上孙孟氏。她经过孙凌羽身边的时候,用他们两人的声音说道:“那位大叔好像对你有意见哦,二哥。” 孙凌羽讪笑。他搔搔脑袋,跑过去推孙凌炀,不敢面对孙叶萱促狭的眼睛。 在推动孙凌炀的时候,他不由得暗道:大妹真是火眼精金,不愧是被神仙看中的人,一下子变得好聪明。不过一凡兄真是小气,怎么能够记恨到现在呢?不过就是在他烤肉的时候抢过他几次肉,他就这样不理人。这么小气,本来还想着把大妹介绍给他的。 孙凌羽看了看厨房里的孙叶萱,越想越觉得这个计划很好。欧阳一凡长得丑了些,但是为人不错,相信会是一个疼爱媳妇的人。 这几年来,家里的气氛一直很压抑。今天是近几年最轻松的日子。孙元杰把藏在树下的梨花酒搬出来,每个人都喝了几口,包括诗诗和欢欢两个孩子。梨花酒的劲不大,小孩和女人也能喝。其实对孙叶萱而言,这种梨花酒与果汁没有多少区别。 当天夜里,孙叶萱躺在床上想了许多。孙叶诗靠在她的身侧,轻轻地说道:“姐,你不会离开我们吧?” “为什么这样说?”孙叶萱不解。 “你是神仙的弟子,神仙要是想把你接回天上应该怎么办?我舍不得你!”孙叶诗抱着她的手臂说道。 “不会的。至少我会在这里呆一辈子,等寿终正寝的时候才会回去。”孙叶萱笑道。 “姐,我觉得今天就像是做梦一样。以前从来不敢想的东西,今天全都出现了。”孙叶诗说着,慢慢地进入梦乡。 孙叶萱却怎么也睡不着。她从床上爬起来,悄悄地打开门出去。经过孙元杰和孙孟氏的房前时,听见里面传出谈话声。 “杰哥,我们是不是错了?几个孩子那么 出色,如果我们还在那里……”孙孟氏叹道。 “我宁愿他们过着普通人的生活,也不想他们回到那个吃人的地方。只是苦了炀儿,这么多年,若是我们有银两为他医治,也不会变成现在的样子。他是一个出色的好孩子。”孙元杰安慰孙孟氏说道:“别想了,睡吧!我打算明天去山里走一圈,看看有没有猎物。” “你的手……不行!这样太危险了。”孙孟氏劝解道:“我知道你想帮萱萱买香料。可是你不能冒险。” 孙叶萱重新回到房间里,躺回孙叶诗的身侧。她的心里很不平静。从孙元杰和孙孟氏的谈话里可以听出来,他们的身份不简单。 难怪她觉得这家人的气度和相貌很不平凡,原以为只是长得好,却不曾想真的有故事。看来,以后的日子也不会平静。 第二十四章:山中遇险 幽静的山林中,清凉的露水洒在孙叶萱的脸上,她擦拭了几下,再继续攀爬。 第一道曙光射了出来,她停下来,深吸一口气,脸上扬起灿烂的微笑。不过看见山下的那座茅屋,心里闪过担忧。 如果爹娘醒来没有看见她,会不会着急呢?不过她已经留下字条,这样应该能够减轻他们对她的担心吧? 古代没有冰箱,野猪肉不能久放,哪怕放在井里冰着也只能维持两三天。为了赚出香料的银两,她只有冒险来山里看看有没有收获。 这年代的资源还是很丰富的,只是古人的见识不多,许多人是坐守宝山而不自知。比如说…… “蘑菇,这么多蘑菇居然没有人食用,真是浪费粮食。”孙叶萱想着孙家的人整天吃那些难吃的野菜和高梁面,真心觉得无奈。 若是他们认得蘑菇,也不用如此营养不良。不过古代人不认识蘑菇的种类,担心食用有毒的蘑菇也可以理解。 她将蘑菇放进背篓里,没过多久就装满了。这个时候,她看见一颗山核桃树,顿时喜出望外。 “不知道空间……”孙叶萱心里一亮,朝四周看了看,没有看见其他人,立即开始行动。 山核桃刚被下面的村民采摘干净,现在连颗山核桃的影子也没有看见。不过空间在手,应有尽有。她把旁边的小树苗移进去。 背了满背篓的蘑菇,再有什么好东西也装不下了。孙叶萱打算回走,然后带着孙凌羽再跑一趟。这些蘑菇应该可以换些银两了。 “不会迷路了吧?”孙叶萱看着四周陌生的环境,有些头痛地说道:“路痴这东西还会穿越吗?” 她明明来的时候一直做了记号,怎么还是迷路了呢?前主只在山下找野菜,根本不敢爬上山中间,现在怎么办啊? “咯咯咯咯咯……”附近传来鸡叫的声音。 孙叶萱好奇,顺着声音找过去。若是能够抓只鸡回去,做一顿小鸡炖蘑菇,一定吃得舌头都想吞下去。就算抓不到鸡,找到几只鸡蛋也行啊!家里的鸡蛋一直存起来,偶尔给她,欢欢,诗诗,还有大哥吃一个,其他人根本舍不得吃。 “啊!”脚下一滑,身体整个踩空,砰一声,坠落到一个陷阱里。幸好她反应及时,将背篓扔下去,自己压住背篓,才没有被陷阱里的竹尖刺中。若是真的刺中了,就算不死,也要重伤。“可恶!谁在这里弄这么大的陷阱?” 陷阱里有只受惊的母鸡,母鸡的下面有几个蛋,此时已经压碎。孙叶萱顾不得心疼,只想着如何爬上去。 “有没有人呀?”孙叶萱叫了几声,没有人回应她,只得自食其力。她的背篓里有把镰刀,此时借着镰刀的力往上攀爬。 就在她快要爬出去的时候,还来不及高兴,就看见一张放大的脸。她吓了一跳,手一滑,眼瞧着又要摔一次,这时候一双手握住她的胳膊,再将她往上面拉了一把,她终于回到了平地上。至于她的蘑菇,此时还在下面躺着,而且失去了好的卖像。 孙叶萱气急败坏地瞪着对面的男人,生气地说道:“这个陷阱是你挖的吧?我差点死在里面,太危险了。” “这里不是女人应该来的地方。”欧阳一凡跳下陷阱,将她的背篓和蘑菇扔上来,再提起那只鸡。 第二十五章:免费劳力 孙叶萱气结,可是找不到话反驳。 这里是深山,确实不是她应该来的地方,可是她不是迷路了吗? 这个欧阳一凡是猎户,山里是他的地盘,他有权在这里设制陷阱捉拿猎物。 孙叶萱不是一个无理取闹的人。听见欧阳一凡的话,知道是自己没有道理,所以只有咽下这口气。 “咦?你今天抓了一只鹿,还是活的。”孙叶萱看着地上被绑得结结实实的鹿,惊讶地说道:“你真利害。” 若是她有以前的身手,也能抓些猎物回去。可惜这具身体的主人是农女的命格小姐的身子,她能爬上山已经很不错。 “怎么?你还想买回去?”欧阳一凡拍拍身上的灰尘,扛起鹿,淡淡地说道。 孙叶萱羡慕地看着他肩膀上的东西,没好气地瞪他一眼,冷哼一声:“你是我的债主,钱没有还清,我哪敢再找你买东西?” “如果你想要,也不是不行。反正我留着也没用。”平时想吃什么可以来山里猎些回去,这种大物件都是便宜送人了。 欧阳一凡想到某个总是讨他东西吃的家伙,眼里闪过恼意。那家伙吃了他的东西就罢了,还不帮他办事,真是可恶。 “大叔,你总是这么容易说话吗?看你长得五大三粗的,怎么心这么软?你这样容易吃亏的。”孙叶萱叹道。 “二十……”欧阳一凡突然说道。 “嗯?”孙叶萱不解,疑惑地看着他:“什么意思?” “我二十岁,不是大叔。”每次听她叫大叔,他都觉得很气闷。他有那么老吗?还有,心软这个词真是用来形容他的? “你才二十岁?难道平时太操劳,所以才显老吗?你看我大哥,长得多俊俏,他比你大多了。”孙叶萱一脸的不可思议:“你比我大哥还小,叫你大叔确实不应该,我叫你欧阳大哥吧!欧阳大哥,我迷路了,你能不能带我下山?” 欧阳一凡的心脏再次被针刺了一下。 他……真的很苍老吗? 要不,还是把胡子剃掉?不过脸上有条疤痕,就算把自己打理干净,她也觉得很难看吧! 奇怪,他为什么要在乎一个小小的农女的想法?以前多少人劝他把自己打理干净,他都当作没有听见。 “那些东西还要吗?”欧阳一凡指指地上的蘑菇。 “哎!”孙叶萱满脸的纠结。她 将毁容的蘑菇收进背篓,说道:“虽然卖不出去了,但是回去煮着吃还是可以的。” “你不是要弄肉干吗?怎么又要卖蘑菇?”欧阳一凡从她的手里接过背篓,轻松地提在手上。 孙叶萱的手里没有重物,整个人轻松许多。她抬头,朝他扬起灿烂的笑容。 阳光洒在她的身上,她的笑容灿烂夺目。欧阳一凡深邃的眼眸停留在她沾满泥土的小脸上久久不移。 这丫头长得真不错!这样的相貌生长在农户之家,难怪会惹上那样的麻烦。不过她的运气不错,居然能够活过来。 欧阳一凡不关心村里的事情,可是经常在村里走动,他的听力又绝佳,难免会有闲言闲语钻进他的耳朵里。 他知道她定过亲,对方是村里唯一的秀才。前不久在镇上被曹煜那厮调戏,那秀才急急退了亲,逼得她跳河自杀。 第二十六章:闲言闲语 其实她才是最无辜的人。前段时间他在镇上卖猎物的时候看见那个秀才与一个商贩之家的小姐纠缠不清。那小姐催着他退亲,他舔着脸讨好她,说‘一定尽快摆脱那个农女’,还说‘那个农女又粗又俗’,他说了许多侮辱她的话,那小姐听得高兴,这才饶了那人。 当时他觉得那个秀才侮辱了秀才之名,这样的人还能成为秀才,这个国家真是岌岌可危了。不曾想,他有一天会与他嘴里的人打交道。 这丫头长得秀美,眼神灵动,哪里像是普通的农女?他真怀疑他嘴里‘又粗又俗’的人是不是另有其人。 孙叶萱听见欧阳一凡的问话,毫不犹豫地告诉他实情。她说道:“家里这几年太穷,没有银子买香料,所以我想采些蘑菇去卖。” 说到这里,她回头看向背篓。背篓里的蘑菇已经从如花美眷变成半老徐娘,这让她十分的失落。 欧阳一凡看了看鹿,再看了看野鸡。他淡淡地说道:“我的银子前天送给了一个老乞丐,手里也没有现银。这只鹿还能换些银两。” 孙叶萱不明所以,愣了一会儿才明白他的意思。她停下来,惊讶地看着他:“你的意思是说……你要把鹿借给我卖银子?” “这头鹿能卖十几两银子,可以借给你。若是你一时半会儿还不上,就先放在你那里,等你赚了钱再连本带利地还给我就行了。” 孙叶萱听了眼睛一亮。欧阳一凡的提议很好,这样她就不用为银子操心了。不过……家里的人肯定不会答应的。 她与欧阳一凡无亲无故,为什么要先借他的野猪肉再借他的鹿?若是传出去,她就真的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你这人真是好心。不过谢谢你,你的好意我只有心领。”孙叶萱笑道:“咱们孤男寡女的,你这么关照我,别人会怎么想?我是无所谓,反正我的名声也狊了。可是你不同。你二十岁了,应该娶媳妇了。若是因为沾上我的臭名,以后没有姑娘嫁给你怎么办?” 孙叶萱顶着原主的躯壳,里面却是一颗现代少女的心。这样的话她说得很自然,也不想想对面是一个古代男人,他可不能忍受这么直白的语言。 听了孙叶萱的话,他的黑脸浮现一道红晕。只不过他的皮肤黑,而孙叶萱又没有留意他的表情,所以没有看出来。 “这么快就到山下了。今天谢谢你,如果不是你的话,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孙叶萱看见村庄里的人在地里忙 碌,心里松口气。 然而她放心得太早。 “哟,我说萱丫头啊,就算你不能嫁给我儿,也不能随便找个男人就嫁吧?”经过的胡杨氏阴笑道。 孙叶萱看着坐在田坎上扇风的胡杨氏,眼里闪过冷光。她冷笑道:“我的事情就不劳你费心了,婶子还是担心一下你那哈巴狗儿子吧!” 胡杨氏不知道什么是哈巴狗,但是想也知道不是好话。她阴毒地瞪着孙叶萱,叉腰大骂道:“下贱蹄子,以为你是什么好东西呢!前几天还为我儿寻死觅活,今天就跟野男人勾勾搭搭。你这个贱——货……” 胡杨氏嘴里说着不干不净的话,孙叶萱的脸色更加阴沉。附近有不少村民,他们或站着或坐着地看笑话。 咯吱!咯吱!从欧阳一凡的位置传出令人头皮发麻的声音。 胡杨氏看见他腰间的大刀,又看见他肩膀上的野鹿,眼里闪过又妒又惧的神色。她心有不甘地闭了嘴巴,狠狠地瞪着孙叶萱。 第二十七章:家人担忧 孙叶萱不想别人再说什么闲话,她可以不在乎,可是欧阳一凡终究是古代男人,只怕还不如她一个女人看得开。于是她没有向他打招呼,从他的手里接过背篓,朝他点点头就向回家的方向走去。 欧阳一凡扛着鹿,默默地看着她的背影。刚才她的手指从他的手心滑过,他居然有种战栗的感觉。 两人走后,胡杨氏指着他们离开的方向大骂:“真是贱——货,当别人是瞎子呢,没看见他们身上的泥?孤男寡女从山上下来,两人都弄一身泥,谁会不知道干了什么好事?幸好我家泽儿聪明,知道这个贱——货不知廉耻退了亲,否则胡家的老脸都要被她丢尽了。” “杨嫂子,还是小声点,那个猎户可是个凶狠的人,咱们惹不起。”对面田里的妇人劝解道。 “可不是。你没有看见他腰间的刀,整天带着血的。我上次经过他家门前的时候还看见他舔那些血吃呢!” “真的吗?这还是人吗?”其他人听了那个妇人的话,脸色大变:“杨嫂子,这种人不要命的,还是别惹他了。” 胡杨氏打了个激灵,不敢再说难听的话。不过孙叶萱和欧阳一凡之间的事情还是被传开,所有人见到他们都躲得远远的。特别是那些没有出嫁的姑娘,他们的家人严令不得与孙叶萱来往。而经过这件事情,那些与孙元杰关系不错的人也远着他们,这让孙叶萱又生气又愧疚。 “萱萱,你终于回来了。”孙叶萱回去的时候,孙孟氏正在门前徘徊,她看见孙叶萱狼狈地走回来,急急地迎了过去。 “娘,我不是给你们留了字纸了吗?你们没有看见?”孙叶萱一边放下背篓,一边说道。 “我们看见了。可是山里是你能去的地方?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让人省心?你急着买香料,我们一起想办法。”孙孟氏恼道。 “对不起嘛,娘。”孙叶萱摇晃着孙孟氏的手臂:“我没去山里,只在外沿走了一圈。本来拾了些蘑菇,可是全摔坏了。” “这些东西不是有毒吗?前几年闹饥荒有人吃了,结果全部毒死了,连大夫都治不好。”孙孟氏急道:“你快扔了。” “娘,你放心,这些绝对没有毒。”孙叶萱急忙劝阻道:“虽然不能卖了,但是可以自己吃,别浪费了。” 整天吃高梁面,玉米面以及野菜汤,她的嘴里全是苦味。蘑菇虽然不是荤腥,但是比野菜香多了。 对了,反正暂时还没有买 香料,不如割一块野猪肉炒蘑菇吃?古代的山货没有污染,绝对比现代的山货好吃多了。 “那些混蛋真是欺人太甚。”孙元杰提着锄头从外面回来,嘴里生气地说道。 “杰哥,怎么了?”孙孟氏迎过去,接过他手里的锄头,担忧地看着他:“出啥事了?” “我们萱萱是不是回来了?”孙叶萱正在厨房整理蘑菇,孙元杰回来的时候没有看见她。此时听见他的声音,孙叶萱走出来。 “爹,出了什么事?”孙叶萱不解地看着孙元杰。 “你回来就好。”孙元杰想着外面那些难听的话,不想女儿跟着生气。如果她再想不开,他可怎么办?“以后别去那么危险的地方。今天下午我就去镇上想办法,一定会有钱买香料。你一个女孩,山里能去吗?也不怕被狼叼走。” 第二十八章:解决香料 “香料来了!香料来了”孙凌羽从外面跑回来。 孙叶萱,孙元杰,孙孟氏,以及从里面走出来的孙凌欢和孙叶诗全都看着从外面跑进来的孙凌羽。 “二哥,你一大早去哪里了?你刚才说香料,你找香料去了?你知道大姐要用什么香料吗?”孙叶诗疑惑地说道。 孙凌羽提着一个大包袱,他听了孙叶诗的话,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扬起灿烂的笑容说道:“那还用说吗?我问过大妹,她说的种类我都找到了,不信让她来看看。就是因为是赊的,所以份量不多,也不知道够不够。” 孙叶萱接过包袱,打开每个小布袋看了看,惊讶地说道:“全部都是我要的,而且一个不落,二哥,你昨天问我,我只随便提了一遍,你就记下啦?你的记忆力真好,简直就是过目不忘嘛!” “那是当然。当年夫子让我背书,我只看一遍就行了,夫子可喜欢我呢!”孙凌羽说得得意,说完后就后悔了。 孙元杰一直对他们兄弟无法读书的事情感到愧疚,提起这件事情不是让他不痛快嘛?他讪讪地笑了笑,缩了缩脖子。 孙元杰的心里酸酸的。他的孩子个个聪明,特别是老大和老二,他们根本就是读书的料。可惜…… 他越来越后悔当年的决定。如果不是他倔强,或许几个孩子不用跟着他吃苦受累。 “二哥,你从哪里赊的?我们这里可没有香料铺子,难道你去镇上赊的?”孙叶萱问道。 “我在镇上有个朋友是开香料铺子的,我一大早赶着东村的王大哥的牛车去了一趟,正好你说的他都有。”孙凌羽说道。 “你那是什么朋友?可靠吗?你随便赊人家的东西,他不会不高兴吧?”孙孟氏面带忧色。 “娘,东西已经带来了,我们只有尽快把银子还给他,其他的别想了。”孙叶萱笑道:“吃了早饭开始做事,明天是赶集的日子,到时候我们就可以拿去卖了。爹,娘,你们还要忙地里的事情,这件事情交给我们,留下二哥这个壮力帮我们切肉丁就行。” “不用我们帮忙吗?”孙孟氏不放心:“娘对厨房的事情还是比较有经验,要不留我帮你尝尝味道?” “孩子他娘,这件事情交给几个孩子吧!我们的萱萱是神仙关照的孩子,就算十个我们也比不上她一个,别操心了。”孙元杰笑道。 “话虽如此……”孙孟氏还是不放心,不过被孙元杰拉走了 。 早餐是几个野菜馍馍和一碗可照样子的稀饭,几人吃了后,孙孟氏和孙元杰下地干活,孙叶萱带着哥哥和弟妹处理肉干。 孙凌炀推着轮椅坐在旁边看他们做事。向来温润的脸上扬起温和的微笑。这几年他一直没有离开那个小房间,现在能够融入兄弟妹妹们的生活,哪怕一直保持这样的状态,他也觉得很幸福了。当他看着妹妹用纤细的小手把粗糙的野猪肉变成香喷喷的肉干时,心里的震动极大。他看着那个俏丽的小丫头,心里第一次有了希望和肯定。如果之前还有些怀疑妹妹的本事,那么现在是真的信服了。 “好香!”几个时辰后,第一批肉干诞生。家里的设备很陈旧,但是经过他们的努力,还是成功地制作出了肉干。 孙叶萱尝了一口,觉得再没有比这更好吃的东西了。如果不是需要用它改善生活,她真想现在就把它们吃光。 或许是古代的肉质没有污染,也或许是她使用了灵泉水,连她这个尝遍各种美味的人也被它的味道俘虏了,更别提这些古代人。 第二十九章:肉干情缘 “怎么样?”孙叶萱塞了一块在孙凌炀的嘴里。 孙凌炀的笑容僵在脸上。他闭着眼睛,慢慢地嚼动着,脸上满是享受的表情。 孙凌羽忙了半天还没有品尝,只闻着那个味道就极香。他急切地看着孙凌炀,说道:“大哥,怎么样啊?” “嗯……”孙凌炀缓缓地睁开眼睛,淡淡地说道:“天底下再没有比它更好吃的肉干了。” 孙凌羽瞪大眼睛,急切地塞了一块在嘴里。他一边吃着一边说着好吃,很快就有十几块肉干进入他的肚子。 “二哥,你别吃了,那些全是银子。”孙凌欢从孙凌羽的手里抢过一把肉干。 孙凌羽看见两个最小的弟弟妹妹只吃了一块。明明他们的眼里满是向往,但是为了卖钱,他们强忍着继续吃,顿时羞得脸红。 孙叶萱心里发酸。她各自抓了一大把在几个人手里,自己也抓了一把,说道:“我们先品尝一下。” 听了孙叶萱的话,而他们实在是太想吃了,就顺势塞进嘴里。不过他们太舍不得吃,小小的一块分成十几口吃,表情是格外的享受。 孙元杰和孙孟氏从地里回来,远远闻到香辣的味道,本来就饥肠辘辘的肚子更是闹起了空城计。 “孙家不是穷得揭不开锅了吗?怎么闻到了肉的味道?这个味道真是香!到底是怎么煮的?”门口站着十几个男女老少,还有几个孩子闹着想进去吃。如果不是孙家的位置比较偏僻,其他村民隔得远,只怕全村的人都要闻到味道。 孙元杰和孙孟氏回来的时候正好看见他们悄声讨论着他们家的事情,把他们家的大门都堵住了。 “你们在这里做什么?”孙元杰冷冷地说道:“我们家穷,没有让你们惦记的东西,是不是来错地方了?” 孙元杰原本对这些村民还算客气,以前也经常带他们上山打猎,可是自从他的手废后,看清了这些人的嘴脸,也懒得再理会他们。除了几个还有良心的村民,他对这些过河拆桥的小人是没有好脸色的。 原本还想套话的妇人听了孙元杰不客气的话,再看他们的穷酸样,也懒得丢这个脸。他们冷哼,一个个散开回家。 孙孟氏和孙元杰进了院子,孙孟氏跑进屋子,看见几个孩子围着木盆,而木盆里盛着一大盆红通通的小肉丁。 “爹,娘,你们回来了。”孙凌欢扑进孙元杰的怀里,往他嘴里塞了一个小肉丁。 孙元杰被他突袭,刚想说什么,立即被嘴里的东西转移了注意力。他越嚼越快,脸上满是惊喜,吞下肚后,他喜道:“太好吃了!这就是你们做的肉干?萱萱,你没有说错,这么好吃的肉干不愁卖,咱们家真要过好日子了。” 孙孟氏听见孙元杰这么说,心里十分好奇。这时候,孙叶诗也喂了一块在她的嘴里。 孙孟氏吃后,表情也很激动。她放下手里的镰刀,看着木盆里的东西,问孙叶萱道:“萱萱,你打算怎么卖?” “我算了一下,这里大概能够制作出两百斤的肉干。一斤肉四十文,我们欠欧阳一凡八两银子。加上香料的钱,再有柴火和人力的钱,我们的成本是十两银子。这里两百斤肉干,我们每斤卖半钱银子,也能卖一百两。” 第三十章:赠送肉干 “一百两!”众人大惊。 一百两是什么概念? 每年的庄稼除了换成高梁和玉米面的,剩下的最多卖二十两银子。孙凌羽每个月的收入是五百文,一年也就六两银子。他们全家省吃俭用也只能存二十几两,根本不够给孙凌炀买药。孙元杰每次手臂疼痛的时候,只能用孙凌炀的药渣熬一点来喝。 短短的两天时间内,除去十两的成本,他们就能赚九十两,这是以前绝对不敢想的。 “这是我的计划,能不能卖出一百两还要看情况。今天下午我们把剩下的猪肉做成肉干,明天早上坐牛车去镇上。对了!爹,你等会儿找一下王大哥,看能不能坐他的牛车。如果不行的话,我们还得去其他村找。这几百斤的东西,总不能扛着去吧?” “行。这件事情交给爹。”孙元杰拍拍胸膛保证道:“如果他们不愿意让我们坐牛车,爹扛着去也行,不要小瞧爹的力气。” “是啊!你有力气。”孙孟氏没好气地说道:“也不瞧瞧多大岁数了,以为自己还是当年那个打虎英雄呢?” “嘻嘻……”兄弟姐妹几人齐齐发笑。 孙孟氏和孙元杰的感情很好,正是如此,他们再穷也能够扛下去。虽然家庭是贫穷的,但是精神是富足的。 中午,孙叶萱盛了一碗肉干出来,孙元杰难得地喝了几口小酒。有了期盼,他们难得地煮了干饭,还从菜地里拔出一颗小白菜回来炒着吃。 锅里还有油珠子,白菜沾了油腥,再加上灵泉水,味道十分美味。他们已经几年没有吃这么好的饭菜了。 孙元杰吃完饭就去找村东的王大华,与王大华约好时间,他回到家里帮着孩子们做肉干。然而他实在没有这方面的天赋,反而被孙叶萱嫌弃。孙孟氏的手很巧,她的搭手让他们快了许多,剩下的猪肉只花了三个小时就做完了。 全家人看着几个大盆的肉干,只觉是从来没有过的幸福。接下来他们要准备油纸,可是翻出了家里所有的油纸,还是不够份量。 “爹,二哥,你们去弄些竹桶回来吧!”孙叶萱想道:“那东西也挺不错,我们装些一斤和二斤的量,明天直接卖竹桶。” “还是萱萱的脑子好使。这样不但保存了味道,还方便我们摆放。如果明天临时去称重的话,速度慢不说,还不好弄。”孙凌羽赞道。 商量好对策,孙叶萱用盛汤的小盆装了一盆肉干去了欧阳一凡的小 屋。欧阳一凡正好从外面回来,看见她在自己屋外徘徊。 孙叶萱看见欧阳一凡的家门紧闭,她在外面唤了几声也没有回应,知道欧阳一凡不在家,正准备明天再来,转身看见欧阳一凡就在她的身后。 “你吓死我了!”孙叶萱拍拍胸脯,恼怒地瞪他一眼。她举起手里的小盆,塞在他的手里:“诺,这是做好的肉干,送给你尝尝。” 欧阳一凡看着她的背影消失,打开盖住木盆的莲叶。一股香味传入鼻间,让他十指大开。 他捏了一颗在嘴里,立即被那种味道俘获。几颗下肚后,一天的疲惫消失,整个人精神了不少。 “这东西……”欧阳一凡的心里闪过深思。 他是练武之人。吃了这东西后,他的内力居然有所提升。还有那些旧伤,居然有些缓和的迹象。 这也太神奇了! 还是他想多了? 一个小小的农女,哪有那样逆天的本事?他的伤不知道找了多少国手名医,没有一个人有办法。是他异想天开了吧? 第三十一章:路中麻烦 从村里步行到镇上需要三个时辰,一个来回就是六个时辰,而六个时辰就是现代的十二个小时。若是这样,那天也不用干其他事了。王大华的牛车经常送村民去镇上,每个人二文,这样节省了村民们不少时间,他自己也能赚点草料钱。 为了早些回来做农活,村民们起得很早,拿着自己准备卖的东西就在村头等王大华的牛车。孙家今天去了三个人,孙叶萱,孙凌羽和孙元杰。孙凌羽和孙元杰各挑了一百斤的肉干,而孙叶萱背了三十几斤。因为全部用竹桶装着,所以有些沉重。 当孙家人赶到村头时,其他人看见他们纷纷避开。其中有个妇人毫不客气地打量孙叶萱,眼里满是嫌弃。 “各位婶子,大叔,上车吧!”王大华赶着牛车停在众人面前。 “慢着。”那个打量孙叶萱的妇人冷道:“大华,我们是良家妇人,不和不干不净的人同车。” “这……大家都是熟人,何必闹得不愉快……”王大华搔了搔脑袋,憨厚的脸上满是纠结。 “你说谁不干不净?”孙元杰怒气冲冲地瞪着那个妇人:“张嫂,做人不能这样,当年要不是我,你家狗子早就被狼吞了。” 那个妇人听了孙元杰的话,脸上闪过羞恼。她是村里的寡妇,丈夫十几年前就去世了,只留下她和儿子。几年前她的独子胡小明去山上玩耍,无意间碰见一头落单的狼。胡小明还是孩子,以为那是一只狗,不知死活地想要摸它。幸好孙元杰经过看见阻止了他。 如果是平时,胡张氏会感谢孙元杰的恩情。可是现在孙叶萱的名声太臭,她这样的人是不屑与她来往的,当然也不愿意承他们家的情。 “孙大哥,你别这样说,好像我们家欠了你似的。我们狗儿说了,那不是狼,而是狗。”胡张氏冷冷地说。 孙元杰气得够呛。早知道救了这样的白眼狼,当初就不冒那个风险了。为了赶走那匹狼,使旧伤又加重了,否则这几年哪有那么难受? “爹,你和她说什么?这种人的脑子永远是糊涂的,你说再多也没用,反而浪费口舌。”孙叶萱握住孙元杰手臂说道。 “萱丫头,你这么瞧不上我们这些农妇,那就别和我们挤了。本来牛车就小,你们还搬那么多东西,我们还怎么坐?”旁边看了许久笑话的胡杨氏阴阳怪气地说道:“这挑的什么东西呀?味道挺香的嘛!” 胡杨氏想过来掀开孙叶萱背上的莲叶,被孙凌羽轻轻地 推开。他皮笑肉不笑地说道:“这位大婶,你的手伸错地方了,这是我家的东西。至于我们能不能坐牛车,那可不是你说了算的。王大哥,你说是不是?” 王大华看着两边僵持不下,真是左右为难。他家的田地不多,幸好早年存了一头牛,平时也能赚点钱贴补家用。他是老实人,实在不想得罪村民,否则以后大家不坐他的牛车怎么办?他家里还有老母亲要赡养呢! 孙叶萱看着十几个面色不善的妇人,又看了看一脸为难的王大华,皱眉说道:“爹,要不,我们不坐了。” 孙元杰沉着脸,挑着担子离开那里。孙凌羽和孙叶萱跟着他。至于那些得意的妇人,他们才懒得和她们计较。 孙叶萱决定了,她要早些赚钱,然后搬到镇上去。这些人又庸俗又无理,他们家的人是不可能融入其中的。 “驾!”王大华驾着牛车从他们的身边经过。从车上传来妇人们的嘲笑声。 孙凌羽气愤地瞪着他们的影子,直到他们走远才抱怨道:“爹,要三个时辰呢!等我们挑到镇上,只怕那些人都回家了。” 第三十二章:好人猎户 孙叶萱也觉得好累。她的背上有三十斤肉干,如果只背一会儿,她还能忍受。可是要走三个时辰,光是想想就觉得累。 虽然牛车也不舒服,坐在那里颠簸不已,可是好歹不需要他们两腿走路,而且也能缩短一半的时间。 “爹,是不是有牛车过来了?”孙叶萱听见从远处传来的声音,惊讶地回头:“我们村里不是只有一头牛车吗?隔壁村也不会往这条路走呀!难道有人定了隔壁村的牛车?不知道有没有空位,如果能够稍我们一程就好了。” 孙元杰点头。他放下挑子,等着牛车过来。他决定,若是有空位的话,一定要让对方把萱萱带走,哪怕付双倍的银钱。 孙凌羽准备拦车,然而不需要他出手,那辆牛车停了下来。牛车上空无一人,赶车的人还是他们的熟人。 “一凡兄!”孙凌羽激动地喊道:“你赶着牛车去哪里?能不能带我们一程?” 欧阳一凡的视线在孙叶萱的身上滑过,他淡淡地点头:“上车吧!” 孙元杰本来想拒绝,毕竟欧阳一凡的名声也很响亮,实在不像容易相处的人。不过想到女儿会受累,他也只有默认这个决定。 坐上牛车后,几人才看见后面有两头大型的猎物,一头是鹿,一头是野猪。除了两头大物外,还有许多兽皮。 “小哥真是好本事。”孙元杰的眼里闪过激赏。“若是我能年轻十几岁,一定与你结为异性兄弟。” “爹,一凡兄是我的兄弟,你就别跟你儿子抢了。”孙凌羽嬉笑道。 “贫嘴!”孙元杰一巴掌拍在孙凌羽的额头上。“小哥是个将才,就你这文不成武不就的,也想与他结交?” “爹,你别这样说二哥,我觉得二哥挺好的。”孙叶萱不喜欢孙元杰这样说孙凌羽。 孙凌羽很聪明,就是环境影响了他的发展。若是给他一个好的条件,他一定不输给欧阳一凡。 “看吧!还是小妹慧眼识珠。”孙凌羽得意地说道:“有妹妹真好啊!爹不疼我,妹妹疼我就行了。” 孙元杰嗤笑一声,懒得理会那个厚脸皮的儿子。真不知道他像谁,这个性不像他,也不像他娘。 孙凌羽坐在孙叶萱的身侧,不时说几句调笑的话,让大家保持好的精神。 孙叶萱觉得这个二哥颇有领导才能。就算以后无法入仕,也可以开创一个商业大国。 欧阳一凡默默地赶车。可是他的耳朵也没有闲着,把孙家三人的谈话一一记了下来。特别是孙叶萱说话的时候,他就特别用心。 “到了!”孙凌羽激动地说道:“大妹,你说等会儿有人买吗?” 以前他们只卖过鸡蛋,娘和小妹卖过女红,但是那些都是小东西,最多换来几十文钱。这次他们要卖的可是大东西。 孙叶萱第一次见识古代的城镇。她好奇地四处张望。此时天已经有了余光,隐约可以看见附近的环境。从城门进去需要交纳入城费,每个人三文,他们一家人就是九文。孙叶萱亲眼看见孙元杰只带了十五文,意思是说,如果他们的东西卖不出去,中午也只吃得起馒头。 一文钱两个馍馍,两文钱三个馒头。如果想吃面,素的三文一碗,带肉片的五文一碗。总之,想品尝古代的饮食还是等赚了钱再说吧! “你觉得味道如何?”孙叶萱没有直接回答他,而是拍拍前面欧阳一凡的肩膀问道。 “萱萱!”孙元杰沉着脸,不悦地瞪着她:“男女授受不清,更何况这是大街上,你还要不要名声了?” 孙叶萱吐吐舌头,不敢再放肆。她对孙凌羽笑道:“二哥,你尽管放心,我不打没把握的仗。” 握着牛鞭赶车的欧阳一凡眼神闪了闪。这丫头真是大口气!不过该死的符合他的心意。不打没把握的仗吗?他喜欢这句话。 第三十三章:肉干大卖 “小哥,就送到这里吧?今天真是谢谢你!”孙元杰对欧阳一凡说道。 欧阳一凡停下牛车,等着孙家人挑着东西下去,他才朝几人点点头。就在他准备离开的时候,孙叶萱说道:“下午你还回去吗?” “萱萱!”孙元杰不悦。 孙叶萱嘟着嘴,委屈地说道:“要走三个时辰呢!爹,很累的。” “你要是走不动,我和你二哥背你。”孙元杰叹道。 “可是别人会笑话我的。反正已经麻烦欧阳大哥了,再麻烦一次也没有区别。晚上我请他吃肉干。”孙叶萱扬起灿烂的笑容,朝欧阳一凡眨眨眼说道:“如果我们卖得好的话,可能还要麻烦欧阳大哥提供猎物。欧阳大哥,你不会有意见吧?我免费提供你想吃的肉干。” “嗯。”欧阳一凡淡淡地点头。“下午,申时在这里等。” 欧阳一凡走后,孙元杰瞪了孙叶萱一眼。孙叶萱讨好地笑着,说道:“爹,我们去哪里摆摊呢?要不要交摊位钱?” “每天中午的时候会有人收摊位钱。”孙元杰无奈:“萱萱,爹不是要怪你,你是女孩,若是传出不好听的话……” “反正已经不好听了。”孙叶萱嘟囔道:“爹,人活一辈子,虚名是空的,自己明白是怎么回事就行了。何必在意别人的眼光呢?” “话虽如此,你这样会吃亏。虽然爹娘不在意,可是你以后的婆家会介意的。”孙元杰说道。 “好啦!我们现在还是先处理挑来的东西吧!早些卖完早些回去,免得娘亲担心。至于其他事情,以后再说好吗?”孙叶萱说道。 “是啊!爹,咱们快把肉干卖掉,至于妹妹的婚事,你完全不用担心。我们萱萱长得这么美,还怕找不到好婆家吗?”孙凌羽朝孙叶萱促狭地笑道。 孙叶萱对孙凌羽吐吐舌头。她可不是古代女人,指望她像其他女子一样羞得抬不起头,那是不可能的。 几人挑着东西找了一个空位。那里不算热闹,空位很多,附近也没有做吃的摊位。不过他们相信只要那些人尝过肉干就会感兴趣。现在最大的问题是肉干的定位有些高,这些普通老百姓买得起吗?又有几人舍得花半钱银子买一斤肉干? 孙叶萱放好东西,提起一木桶肉干,打开后倒出放在油纸上,大声吆喝道:“各位婶子大叔大姐大哥快来看啊!这是绝无仅有的肉干,味道好吃得很呢!只要你们尝过,绝对还想吃。 现在试吃一桶,好吃再买,各位千万不要错过,否则后悔终生哦!” 孙叶萱吆喝得很自然,孙元杰反而不自在。孙凌羽倒是适应得很快,没过多久就帮着孙叶萱吆喝。 肉干的香味传开,又有试吃的诱惑,很快就有人挤过来。孙叶萱分了十来颗给第一个挤过来的人,那人吃了后连连称赞。 “我家老头子喜欢喝酒,这肉干下酒不错。小姑娘,怎么卖呀?”老妇人穿得挺寒酸。身上的衣服很陈旧,不过还是比孙叶萱等人强些。 孙叶萱看老太太长得面善,心里有了几分好感,就说道:“奶奶,你是第一个买的人,就给你算便宜点,两百文一斤。其他人要五百文一斤。” 老妇人听了孙叶萱的话,明白这是小姑娘好心给她优惠。两百文不是小数目,可以买七斤多的猪肉了,可是这味道是真的好。小姑娘又是实在人,没有欺负她一个老婆子,反而照顾了她。就在她犹豫的时候,另外一个妇人挤过来,满脸笑容地说道:“她不买,我买,二百文是不是?” 第三十四章:善意感人 孙叶萱看了看老妇人。她好像有些失落。或许是因为与爷爷相依为命,她对老人家格外有耐心。 “抱歉,这位婶子,奶奶先开口,若是她不买了,我才能卖给你。”孙叶萱不好意思地说道。 “你这人是怎么回事?这个死老太婆一看就没有钱买,我买你的东西你还不愿意了?哪有这样做生意的?”那妇人倨傲地吼道。 孙叶萱脸色沉了下去。她夺过妇人手里的竹桶,表情冷傲地说道:“我就是不卖给你这种不懂得尊老爱幼的人。” “你!”妇人还想再闹,可是孙元杰和孙凌羽两个壮实的男子阴郁地盯着她,让她心里发虚,只能狠狠地说道:“不买就不买,真以为自己卖的是什么好东西,我去其他地方买。什么东西要那么贵,吃了可以升仙不成?” 妇人气急败坏地离开。孙叶萱重新扬起温和的微笑,对老妇人说道:“奶奶,是不是没带钱?没关系,这些先带回去尝尝吧!” “这不行!你一个小姑娘抛头露面做生意不容易,而且你家的情况也不太好吧?我怎么能占你的便宜呢?”老妇人连连摆手。“这样吧!我买一斤。家里的老头子喜欢喝酒,买回去给他尝尝味道,若是喜欢咱们再买。” “行!这是一斤。奶奶拿好。”孙叶萱提了一个竹桶,再单独给老妇人包了一个油纸的肉干,递给她说道:“这是送给奶奶吃的。” “你这孩子……”老妇人心里震动,深深地看着孙叶萱,抹了一下眼角湿润的泪水:“我要是有你这么可爱的孙女就好了。” 孙叶萱看着老妇人的背影,眼里有着深深的怀念。她想起了与爷爷嬉笑怒骂的日子。从小她只有爷爷一个亲人,那位对部下严肃的老军医对她慈爱温和,有时候像个孩子似的和她打闹。重生后一直忧心家里的贫穷,才让她没有时间去思念他。 “萱萱……”孙元杰摸着孙叶萱的脑袋,疑惑地看着她:“你很喜欢那位奶奶吗?” “喜欢啊!她看起来很慈祥。我在想,如果我有奶奶,应该就是那个样子的。”孙叶萱笑道:“反正也少卖不了多少钱。” 孙元杰想起了那位老妇人,她也是慈眉善目的,如果萱萱见到她,一定也会喜欢她的。 “这丫头真是心善,凭着你这份心,我也照顾一下你的生意。”旁边的中年汉子说道:“给我一斤。” “好的,大叔。”孙叶萱扬起甜甜的笑容。 美丽的少女总是容易引起别人好感。纵然孙叶萱穿着打满补丁的衣服,但是浑身散发出来的气质让别人容易忽略其他东西。 “给我一斤。” “给我两斤!” “呀!好香的肉干!难怪卖得这么贵,确实是物有所值。” “各位爷爷,奶奶,大叔,婶子,你们排好队,咱们一个一个地来。若是挤在一起,你们容易受伤,这样对大家都不好。” 古代人比较淳朴,孙叶萱的善良让他们很有好感。当然,也有想要占便宜的妇人。老妇人用二百文买了一斤,他们再用五百文买一斤,怎么想都觉得亏。孙叶萱对每个人都很温和,但是不会再改变价格。哪怕他们在她的面前不停地叫穷,她也是淡笑不语。 穷?她家也穷呢!家里住着那么简陋的房子,还有七张嘴巴等着吃。最主要的是大哥和爹的伤都需要药草治疗。 “小姑娘……小姑娘……”人群外传来老妇人的声音。 第三十五章:售卖一空 孙叶萱抬头,看见老妇人领着一个衙役朝这里走过来。老妇人的表情很急切,这让准备掏钱的顾客停下了动作。 他们都认出了那是第一个买肉干的老妇人。正是因为孙叶萱给那个老妇人打了折,他们被她的善良感动,这才想来照顾她的生意。 她怎么带着衙役过来了?难道肉干有问题?这下子,不仅还没有买的,就是买了准备离开的顾客都用怀疑的眼神看着她。 “萱萱……”孙元杰和孙凌羽站在孙叶萱的两侧,就像两个保镖。他们很紧张地保护着她。 孙叶萱冷静地站在那里。肉干会有问题吗?当然不可能。她的肉干用了灵泉水浸泡,制作的过程中也多次加入灵泉水,吃了只会对身体有利。如果有人说她的肉干有问题,要么是污蔑,要么是被人栽赃。不过她对自己的眼光有信心,那位老奶奶是不会这样做的。 “幸好你还没有走。小姑娘,肉干还有吗?这位大人想买。”老妇人握着她的手笑道。“刚才我把肉干带回家,这位大人和我家老头子正在一边喝酒一边说话。老婆子请大人品尝了几口,大人特别喜欢这个味道,所以老婆子就带他过来了。” 孙叶萱打量对面的衙役。他大约三十几岁,长得高大威猛,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看起来挺凶悍的。 顾客们听说老妇人的话,顿时松了一口气。连衙役大人都喜欢这个东西,说明真的很好吃。 本来打算买一斤回去尝尝鲜的顾客当场打开了竹桶,放在嘴里吃了一块。顿时,他们表情大变。 “太好吃了!我还要买一斤,不,两斤。哎呀,今天怎么忘记多带点钱呢?这东西能够多放一段时间,可以买回去慢慢吃。” “哈哈哈,我今天带了不少钱出来,打算买酒的,现在决定先买些肉干回去给孩子吃。” 原本就排成长龙的队伍又增加了长度。孙凌羽出面维持秩序。孙元杰陪在孙叶萱的身边,用戒备的眼神打量衙役。 孙叶萱对老妇人笑了笑,看向衙役说道:“这位大人打算买多少呢?” “你有多少?”衙役的声音有些沙哑,不像是正常的嗓音,好像是受过伤的样子。 “本来有两百三十斤肉干,刚才卖出去十几斤的样子,还有两百多斤。”孙叶萱说道。 “我全部要了。”衙役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直接扔给孙叶萱。孙叶萱对古代的银子没有什么概念,就交给了孙元杰。 孙元杰打开一看,五十两的大银锭有两个,还有些碎银子,加起来应该有一百二十两。这比计划中还要多出十几两银子。 “一共一百二十两,多了十几两。”孙元杰对孙叶萱说道。 “爹爹把多余的拿出来吧!我们定好的价钱,当然不能多收客人的。”孙叶萱对衙役说道:“大人要是喜欢,以后可以多多照顾我们的生意。这是第一次试卖,不敢做多了,毕竟做这东西也要成本。” “我叫苏剑云,现在还要巡逻,你们把肉干直接挑到衙门,就说是我定下的。”苏剑云淡淡地说道。“多余的钱就算是跑路费。” 或许是嗓子受伤太严重,苏剑云不喜欢说话,这句话算是近几年里说得比较长的句子。旁边的老妇人非常惊讶地看了他一眼。 苏剑云还要值班,朝旁边的老妇人点点头就走了。老妇人握着孙叶萱的手背,说道:“好姑娘,这下子好了,他是个大方的主儿,以后你们家的日子好过了。” “多谢奶奶。奶奶,下次我再给你带些肉干过来。”孙叶萱没有想到自己的好心这么快就得到回报。 “不用了,我没有帮什么,那是你们的东西好。”老妇人笑道:“我夫家姓曾,我姓荣,别人都叫我曾荣氏。” “荣奶奶。”孙叶萱当然不能叫她曾荣氏。“荣奶奶,我们先把东西给那位大人送去,改天再找你玩。你家就住在镇上吧?” “是啊!镇西有颗梧桐树,从那里往左数第五家就是俺家。”曾荣氏说道:“以后你要是没有地方歇脚,可以找老婆子。” “好的。”孙叶萱对曾荣氏说了几句,抬头对排队的人说道:“各位,你们也看见了,剩下的肉干被衙役大人定下了,今天只有对不起大家,下次给大家优惠。你们放心,五天后又是集市日,我们还会来的。” 第三十六章:集市危险 在古代,衙役也算是令老百姓畏惧的官,刚才的衙役在这个镇上非常有威信,认识他的人不少,这些没有买到肉干的人当然不敢找孙叶萱的麻烦。更何况孙叶萱说得客气,还说给大家优惠,就算心里有再多的不高兴,此时也不敢说什么。 孙凌羽和孙元杰挑着肉干去了衙门,孙叶萱打算单独逛逛镇上的店铺。他们约好了在米店里见面,至于那些庞大数目的银两,孙叶萱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往自己背篓里一扔,其实是把两碇五十两的银子放进了空间里,只剩下几十两的散银。 “馍馍,热气腾腾的馍馍!小姑娘,买几个吧?” “又甜又香的山梨呀!小嫂子,这是新摘的山梨,只有山里面才有呢,要不要尝几个?” “这种头花戴在小姑娘的头上最漂亮了。只要三文一支,让你娘给你买一支呗。” 孙叶萱看着古代的集市,心里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她恍惚想起自己坐在豪华的意大利手工沙发上,吃着仆人切好的水果,看着古代电视剧里贫穷的女主角,眼里有同情,也有对那种生活的好奇。如今她真实地踩在古代的街道上,所有幻想的人物变成真实的。心里有庄生晓梦的迷茫,也有对这种生活的喟叹。她到底是谁呢?二十一世纪军医世家大小姐孙叶萱?贫穷之家的大姐儿孙叶萱? “让开……让开……”一辆马车从远方疾驰而来。 车夫大声叫唤着,激起行人匆匆避开。只有孙叶萱陷入幻想中,没有留意危险正在向她降临。 啪!车夫狠狠地甩着马鞭。当他看见孙叶萱站在路中央没有让路时,脸色非常难看。他表情狰狞,狠厉地挥着马鞭甩向孙叶萱。 “啊!”围观的众人尖叫道。 孙叶萱茫然地回头,正好看见那条马鞭挥向她。她本能地想要抓住马鞭,然而这时候,有人将她整个人抱起来,一个飞跃弹跳到对面的位置。 孙叶萱抬头,看见一张放大的黑脸。欧阳一凡?他救了她?刚才要不是他及时出现,她的脸就要毁掉了。 想到这里,她回头寻找那辆马车。可是马车已经离开,只留下满街道的狼藉和混乱。她冷冷地想道:最好不要让我知道马车里的人是谁。 欧阳一凡抱着孙叶萱,只觉她身子轻盈如羽。握住她细腰的手掌有灼热的温度,烫得他整颗心脏混乱地跳动起来。 “可以放我下来吗?欧阳大哥。”孙叶萱抬头,望着面前的男人说道 :“谢谢你救了我。” 欧阳一凡立即放下她。他表情冷漠,淡淡地应了一声,然而发烫的耳朵泄露了他的心事。 “你不是在卖肉干吗?”欧阳一凡把猎物卖掉后,准备去集市找孙叶萱,结果就看见这样危险的场景。 “卖完了哦!”孙叶萱扬起灿烂的微笑:“诺,这是十两银子,给你。” “这么快?”欧阳一凡挑眉,黑色的脸上看不清神情。 “那是当然。你也尝过味道,应该知道我们做得有多么好吃。对了,欧阳大哥,你还能找到这种大型猎物吗?我们还想找你买。”孙叶萱道。 “鹿,野羊,野牛,兔子……这些如何?”欧阳一凡说道。 “全部可以。不管大件的还是小件的,只要有就行。以后我们就长期找你定下了。”孙叶萱笑道:“我还要买东西,欧阳大哥可以忙你的事情,等会儿再麻烦你稍带我们一程就行了。” 欧阳一凡知道自己一个大男人不方便陪着孙叶萱,哪怕自己没事也必须与孙叶萱分开避嫌。他点点头,迈步离开。 第三十七章:粮店纠纷 孙叶萱走进粮店,看见许多人围在一起,便挤进去看看。 几个伙计虎视眈眈地围着两个男子,他们神情倨傲,说着挖苦讽刺的话。 “就你们这种穷酸,还买得起白米?我看你们就是想偷。” “就是。你们的手那么脏,碰了我们的白米,我们还怎么卖?” “搜他们的身,看他们有没有藏我们的白米。这些乡下人的手就是不干净。” 那两个男子气愤地瞪着伙计。年轻的男子脾气暴躁,如果不是年老的拉着,早就扑过去撕烂那些伙计的嘴。 旁边有许多人围观,指着他们说着兴灾兴祸的话。哪怕这些人也是乡下人,也是他们嘴里说的‘不干不净’的人。 “你们凭什么说我们买不起?我们今天就是要买白米!”年轻的男子暴跳如雷地吼道。 “小伙子,年轻好胜是好事,但是也要看清局势。你们的家境不好吧?知道白米多少钱一斤吗?莫不是连白米都没有见过吧?” 旁边有一个穿得还算体面的中年男子哈哈笑道。 “你们这些狗眼看人低的家伙。等我妹妹来了,一定狠狠打你们的脸。”年轻男子还想说什么,被年老的男子制止住。 围观的人听了更是哈哈大笑。女人们露出不屑的表情。心想,这么好看的男人,可惜是个疯子。男人们则说着污秽的话,气得年轻男子又要理论。这一次,年老男子也生气了。他捏紧拳头,拳头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吓得原本靠他很近的几个人连连后退。 “怎么?偷东西被我们抓住,现在想打人?走,跟我们去见官。”一个伙计倨傲地吼道。 孙叶萱看着这些咄咄逼人的古代人,心里有几分生气,也有几分同情。一个个好坏不分,只知道仗势欺人的人,难道不可怜吗? “你以为你妹妹是天仙啊?她来了,我们就让她打脸?不过如果她真是天仙,哥哥就委屈一下,让她打几下脸也无妨。” “哈哈哈哈……” 孙叶萱推开前面的人。她本来抓着一个纸包,纸包里放着刚出锅的烧饼。这时候,她将手里的纸包砸向最嚣张的那个人。 那个人大约二十岁,粮店的伙计以他为首。从架势来看,也是他带头挑事,而且想把事情越闹越大。 砰!纸包摔在那个人的脸上。 “哎哟!谁?”烧饼上全是滚油,孙叶萱抓 着很烫,特意多隔了几层纸。此时飞出来,正好砸在那个人的脸上,烫得他尖叫。 “天仙!”孙叶萱懒懒地说道:“你不是说打你几下脸也无妨吗?” “大妹!”年轻的男子,也就是孙叶萱的二哥孙凌羽。至于那个年老的,当然就是孙元杰了。 他们约好在粮店见面,没想到只是买个烧饼的时间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她双臂抱胸,冷冷地看着那个伙计。 伙计们听了孙叶萱的话想笑,可是看见这么水灵的小姑娘,一个个眼珠子快要掉下来。 咕噜!这是众人吞咽口水的声音。 在他们看来,小姑娘就算不是天仙,也算是这里数一数二的美人儿。那个全镇第一美人还不如她的美貌。 本来有些恼怒的伙计领头也看直了。他叫李三,是这里有名的地痞流氓。以前他和孙凌羽是同窗,两人是旧敌。如今他在姑父的店里做伙计,看见孙凌羽过来,有意带着手下的人羞辱他。只是没想到……他妹妹还真是天仙。 第三十八章:叫姑奶奶 孙叶萱走向孙凌羽和孙元杰。她在孙元杰的身边停下来,讥嘲地说道:“俗话说得好,莫欺少年穷。你们怎么知道我们买不起白米?你们是我们肚子里的蛔虫吗?连我们家里有没有买粮的银两都知道。店大欺客,你们就是这样招待客人的?” “这位小妹妹,要是你哥哥带着你来买粮,我哪有不答应的道理?小妹妹今年芳龄几何?有没有许配人家?”李三垂涎笑道。 “小子,你找死!”孙元杰忍耐了这么久,听见李三出言侮辱孙叶萱,顿时凶猛地瞪着他。在其他方面,他可以大人大量。可是事关他的宝贝闺女,如果有哪个小子敢对她不利,他就算豁出命来也要让他们生不如死。 孙元杰本来就不是好脾气的人。刚才一再忍耐,那是不想和这些小人物计较。此时,他一凶,这里的不少人吓得双脚发颤。就算是胆大的,也心里发虚,不敢迎视那双虎目。他们不由得暗道:居然把一只老虎看成了病猫。幸好没有把他逼急了,否则谁输谁赢还是未知数。 孙叶萱拍拍孙元杰的手背,安抚他的情绪。她淡淡地看着李三,眼里的锐利让一向天不怕地不怕连亲爹娘都打杀的李三心里发怵。 李三察觉四周的人看他的眼神充满了不屑。他觉得面子受损,顿时挺起胸膛,眼里再现凶光。 “你们的老板在哪儿?”孙叶萱看向其中一个伙计。 那个伙计被她锐利的眼神盯着,本能地垂下了头,唯唯诺诺地说道:“老板出去收租了,现在由李哥管着店里的事情。” 李三再次挺了挺胸膛。他皮笑肉不笑地看着孙叶萱:“小姑娘,如果你叫我一声好哥哥,我就送你一斤白米怎么样?” “你若是叫我一声姑奶奶,我就救你一命如何?”孙叶萱懒洋洋地说道。 李三愣了。其他人也愣了。 救他一命? 他在这里好好的,需要她救命?这丫头莫不是傻子吧?哥哥是疯子,妹妹是傻子,这一家人真可怜。 众人刚才还很惊艳,现在只剩下同情。这父子三人穿成这样,怎么可能买得起白米?就算真的买得起,可能也是买几斤充脸面。若是把准备买高梁面和玉米面的钱用来买了白米,吃完后他们只有喝西北风,说不定连这个秋天都熬不过,更别提冬天了。 “我说孙凌羽,你这妹妹长得挺漂亮,可惜这里有病!”李三指了指脑袋,一脸同情地说道:“要不你把她卖给我。” 孙元杰怒极,眼看手里的拳头就要挥过去。孙叶萱握住他的手,笑道:“爹,你怎么和一个将死之人计较?” “小姑娘,你什么意思?我会死?老子身强体壮,你嫁过来就知道其中的滋味了。”李三还是不知死活地挑畔孙叶萱。 若是换作其他人,孙叶萱还真要教训他。虽然他没有前世的身手,但是对付一个软脚虾还是绰绰有余。然而她现在不会动手。不仅她不动手,孙元杰和孙凌羽也不能动手。如若不然,过几天他要是出了什么事情,说不定他们还要沾上晦气。 “你最近是不是浑身发痒,某些地方还长了脓包?”孙叶萱淡淡地说道:“你很焦躁,连以前喜欢的女人都不能碰了!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应该经常流连秦楼楚馆吧?给你一句忠告,下次记得找个清官。否则这不干不净的病会要了你的命。哦,已经会要你的命了。” 第三十九章:惊吓众人 李三脸色发白。他摸了摸手臂,上面已经有脓包。他哆嗦地说道:“你……你胡说……” 围观的众人并不相信孙叶萱的话。毕竟她又不是大夫,怎么可能看出别人的身上有什么毛病。然而李三的举动令人怀疑。他们悄悄地退开几步,用看‘脏东西’的眼神看着李三。而与李三关系最密切的那个伙计白着脸说道:“李哥,我看见你昨天在挤浓,难道你真的……” “他娘的,你再胡说,老子打死你!”李三气急败坏地踢向那个伙计。“你们这是什么眼神?难道真的相信那个女人的话?” “李哥,你以前最喜欢去怡红楼,可是最近……你身上还老是有股味道……”伙计们结结巴巴地说道。 “你以前经常找的牡丹昨个儿死了……” 伙计们一人接一句,把李三的现状泄露出来。这时候,刚才看戏的众人立即从他的四周散开。 “你……”李三指着孙叶萱,怨恨地说道:“你这个贱——人,竟敢胡说八道。老子要整死你!” 说着,李三扑向孙叶萱。 孙叶萱厌恶地蹙眉,朝旁边躲去。李三扑了个空,还想攻击她。这时候,孙元杰和孙凌羽准备出手,孙叶萱连忙拉着两人跑出店铺。 她站在店外,对所有人说道:“这病凶得很,连打个喷嚏都要传染,各位还是小心为妙。” “天啊!” “杀千刀的,这也太恶心了。赶快走!” 一瞬间,刚才站满了人的地方成为空地。李三孤身站在店里,伙计们也如见瘟疫般躲开。 李三怨毒地瞪着孙叶萱。如果眼神能够杀人,她现在应该已经万箭穿心。 然而一个跳梁小丑而已,她何必放在心上?如果不是看在他命不久矣的份上,她哪会这么轻易地放过他? “对面也是粮店,我们去那里买吧!”李三呆的粮店是全镇最大的粮店,而对面的粮店很小,货源不是很齐全。 李三的老板与县太爷有关系,所以许多人想要巴结他,争着去他家买粮。对面粮店的生意就萧条多了。 “客官,请进。想买些什么?”孙元杰等人走进店里,立即有小伙计笑容满面地迎过来。 “你们这里是什么价?”孙叶萱问道。 “上好的白米十三文一斤,细米七文一斤,高梁面和玉米面各三文一斤。”小伙计说道。 “如果我们多买些,可以便宜点吗?”孙叶萱对小伙计笑道:“以后我们也会经常来照顾你们的生意,给个实惠价嘛,小哥。” “这个……高梁面和玉米面已经是最低价,不能再便宜了。如果是细米,可以给你便宜一文。”伙计为难地说道。“我不是老板,做不了主。这是最优惠的价格。” “这样啊!如果我们全部买白米呢?”孙叶萱说道:“我们买一百斤白米,一百斤玉米面。” 至于高梁就算了,她实在吃不惯。玉米面还勉强能够入口。 “一百斤……”伙计惊讶地看着三人。“你们真的要买一百米白米?” 这三人穿成这样,身上全是补丁,居然要买这么贵的白米。难道他看错人了?难怪老板总是说不能以貌取人,还真是没错。 “十一文,这是最便宜的了。你应该知道其他店是卖十五文的。”伙计说道。 “多谢小哥。你帮我们称吧!一百斤白米,一百斤细米,一百斤玉米面。”孙叶萱临时又决定买点细米。 当孙元杰和孙凌羽挑着几担粮食出来的时候,还没有走远的人们惊讶地看着他们。 “他们真的买了白米!这几担得多少钱啊!你们看见没?那个年老的挑的布袋就是专门装白米的布袋。” “原来真的有钱买米。那他们穿这么寒酸做什么?真是的,故意的吧!” 第四十章:结交好友 孙叶萱,孙元杰和孙凌羽从粮店出来,看见李三孤零零地坐在店里,原本人来人往的店铺门可落雀。门外有人指着他悄悄议论,说到激动处露出不屑和厌恶的表情。纵然没有听见他们的声音,也知道他们在讨论什么。李三神情萎靡,看见那些人指指点点,愤怒地冲出来,对着他们凶神恶刹的咆哮,那些妇人见他出来,仿佛害怕碰到什么脏东西,神情惊恐地跑走。 李三看见孙叶萱等人,那双眼睛恨不得吞他们下肚。特别是看见他们挑着几担粮食,眼里的恨意就更加明显了。 孙凌羽挡在孙叶萱的身前。孙叶萱安抚地推开他的身体,面不改色地迎视李三的怨恨目光。她嘲讽地撇嘴,拉着两人离开。 “爹,二哥,我们先把粮食挑到和欧阳大哥约好的地方,爹在那里等着他,我和二哥再去买点其他东西。”孙叶萱说道。 “萱萱,还是让爹陪着你,你二哥带着粮食在那里守着。”孙元杰不放心地说道。 “爹,你忘记了吗?我们还欠着二哥朋友的香料钱呢!如果没有二哥带路,我怎么知道是谁呀?”孙叶萱笑道。 孙元杰想了想,只有同意。他们挑的粮食太多,镇上又拥挤,确实不方便挑着到处跑。还不如让他们年轻人自由活动,他守着粮食。 孙凌羽放好粮食,带着孙叶萱去了香料店。那是一个狭小的店铺,铺里坐着一个看书的美人儿。 孙叶萱好奇地打量那个女子。她此时望着书本,看不清全貌,只是让人觉得安静优雅,给人很舒服的感觉。 原来二哥的朋友就是她啊!这算不算红颜知已? 孙叶萱回头,促狭地看着孙凌羽。 孙凌羽红着脸,眼里闪过深深的情感。他轻咳一声,拉着孙叶萱走进去。 那女子听见脚步声,抬头看向他们。当她看见孙凌羽的时候,脸上扬起灿烂的微笑。 “唐小姐。”孙凌羽掩饰眼里的神色,平静地打着招呼,完全看不见刚才的异样。“这是我妹妹,我们是来还香料钱的。” 那女子微笑地点头,对孙叶萱说道:“我叫唐书玉,十六岁,如果你不嫌弃,就叫我玉姐姐吧!我可以叫你萱萱吗?” 孙叶萱喜欢唐书玉这样的女孩子。虽然温雅,但是并不酸腐。她的身上有股好闻的味道,让她很喜欢。她来到古代还没有一个朋友,如果能够和这样的女孩子结交,也有个可以交心的人。更何况她 可不是普通的少女,就算前世没有谈过恋爱,但是还是明白孙凌羽的眼神的。 “玉姐姐,你人真好,难怪哥哥整天……”孙叶萱适可而止,留给他们想象的空间。“我没有姐姐,你就叫我萱萱,做我的姐姐吧!” 唐书玉羞红了脸,拉着孙叶萱的手走到对面的椅子上。两人靠近坐着,唐书玉拉着孙叶萱的手,两人亲热地说话。 “我哥哥和孙公子是同窗,以前就听他提起过你。不过你跟他说的不一样。”唐书玉笑道:“妹妹可不像个软弱的人。” “姐姐冤枉哥哥了。我前不久投河自尽,阎王爷不收我,我想开了而已。”孙叶萱淡笑道:“既然能够重活一世,我就要活得精彩。为什么要在乎别人的眼光呢?我是为自己而活,为家人而活,别人的看法与我有什么关系?” “你能这么想,也不枉家人这么疼你。我哥哥三年前进京赶考,病逝在途中。这些年就靠我一个人支撑这个店铺。父亲早亡,寡母软弱,日子还不是一样的过。我与妹妹真是投缘,早些和妹妹认识就好了,也有个说话的人。”唐书玉越来越喜欢孙叶萱。 第四十一章:满载回家 “玉姐姐,哥哥找你赊的香料钱,你清算一下,我们还给你。”孙叶萱笑道:“姐姐不要说什么不用的话,亲兄弟还明算帐呢!如果姐姐真心想交我这个朋友,这些方面还是算清楚比较好,免得闹出不愉快的事情。姐姐刚才也说了,你还有寡母要照顾,那就更需要钱了。” 唐书玉想了想,点头道:“你说得有道理。我收下就是了。不过让我按市场的价格卖给你,我可做不出来。就按市价的七成吧!” 孙叶萱想反驳,唐书玉按住她的手,继续说道:“你听我说。就算如此我也有赚的,不会亏。如果你还推脱,以后就别找我买了。咱们没有生意的来往,也不用担心闹出不愉快的事情,你只管做我的好妹妹。” 孙叶萱无奈地看着她。唐书玉的店不大,而且寡母还要靠她赡养,这日子还不如他们过得痛快。她好歹还有亲人可以依靠呢! 罢了!以后再想几个赚钱的法子告诉她,这样也可以帮她一把。不管是为了哥哥,还是真的喜欢这个姐姐,她都应该出手帮她。 “那好吧!姐姐愿意照顾我,我绝对不会推脱。以后我们还是买你家的香料。”孙叶萱吐吐舌头说道:“只要你别心疼才好。” “大妹,爹还在路口等着我们呢!天色不早了,我们今天早些回去,下次再找唐小姐玩吧!”孙凌羽温和地说道。 孙叶萱促狭地看着孙凌羽,直看得后者脸颊绯红。她嬉笑道:“二哥这么温柔,我还以为大哥来了呢!是不是害怕唐突了佳人?” 唐书玉恼怒地瞪着她。她细嫩的脸颊浮现淡淡的绯色,眼眸飘忽不敢迎视孙凌羽火热的眼睛:“你们还要香料吧?我帮你们包好。” 孙叶萱和孙凌羽提着唐书玉包好的香料走出店铺。他们接着去了成衣店,为家里的每个人买了两套衣服。再去了布匹店,买了四条布,分别是一条浅红色的,一条深蓝色的,一条玫红色的,还有一条灰色的。接着又去了鞋店,杂货店,书店等等。 “大妹……”孙凌羽抱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眼睛快看不见路了。他喘着粗气说道:“可以了吧?时间快到了!我们回去了吧?” 孙叶萱想了想,家里缺的东西太多,但是重要的差不多买了。她心算了一下,花了三十两银子。 “还得努力赚钱啊!”孙叶萱嘟囔道:“村子里是非多,我要努力赚钱搬到镇上来,这样做生意也方便。” 孙叶萱决定了,接下来赚到 的钱不能乱花,她要存起来在镇上买房开店。以后住在镇上,可以经常找唐书玉聊天。 “我们回去吧!”孙叶萱对孙凌羽说道。 孙凌羽松了一口气。他从来不知道陪妹妹逛街是这么可怕的事情。这双腿变得不像他的了。下次还是让爹来吧! 两人抱着东西找到孙元杰时,孙元杰只看见两堆东西,没有看见他们的样子。他低声说道:“谁这么败家?买了这么多东西,明天家里还能揭开锅吗?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会过日子。” 孙元杰之所以知道是年轻人,是因为对方的鞋子。年轻人穿的鞋子更花哨,与上了年纪的人不同。 孙叶萱听见孙元杰的声音,有些哭笑不得。她突然想知道孙元杰看见‘败家’的人就是她,他会有什么样的表情? 孙凌羽有些兴灾乐祸。爹平时最宠大妹,要是等会儿看见大妹的样子,他会不会悔得咬掉自己的舌头啊? “我帮你!”欧阳一凡从牛车上跳下来,从孙叶萱的手里夺过东西。 她愕然地看着他:“你怎么知道是我?” 第四十二章:疑似聘礼 欧阳一凡挑眉,淡淡地看着她的头发。 孙叶萱明白了。她不会梳古代的头发,所以扎成了两个小辫子。 不过还是他的观察力强,孙元杰这个亲爹都没有发现这个特征。 “萱萱,这些东西是你买的?”孙元杰震惊地看着孙叶萱和孙凌羽。 孙叶萱故意忐忑地看着孙元杰,仿佛害怕被大人责骂的孩子,那表情特别委屈。孙元杰见状,知道自己刚才的话说得很不合适,脸色有些不自然。他轻咳一声,干笑道:“我家闺女真是能干。早知道你要买这么多东西,就应该跟着你去的。你家二哥能有什么用?” 孙凌羽被鄙视了。他露出自己强壮的手臂,不满地瞪着孙元杰:“爹,我的力气不比你小好吗?” “是吗?我看你连你妹妹都不如。”孙元杰不屑道:“你妹妹抱的东西那么多,额头没有流一滴汗,可是你呢?真是弱不禁风!” 孙凌羽闷道:“爹,我是你亲生的吗?莫不是你和娘在山上捡的吧?你为什么就是不待见我呢?” 孙元杰不理会孙凌羽。他将孙叶萱和孙凌羽带回来的东西一一整理,免得弄脏了那些布匹和成衣。整个牛车装满了,几个大活人只能坐在米袋上。欧阳一凡的旁边还有一个位置,可是他们不能让孙叶萱去坐,否则容易引起闲言闲语。 孙叶萱却没有这个顾虑。她坐在欧阳一凡的身边,对他扬起灿烂的笑容:“欧阳大哥,这次又要麻烦你了。为了犒劳你,回去再给你做好吃的。不过欧阳大哥,你明天能卖猎物给我吗?我们还要做肉干,普通的猪肉没有那样的嚼劲。” “好。”欧阳一凡淡淡地说道:“你要坐在这里?” 孙叶萱从大堆的东西里翻出几个纸袋,那里面装着刚出锅的烧饼。分给孙元杰和孙凌羽后,她递给身边的欧阳一凡。 她这样的举动在现代不算什么。可是她忘记这里是古代。古代很穷,哪里舍得随便送吃的给别人?一个素烧饼三文,一个肉烧饼五文。孙叶萱买了五十个烧饼,分成十个袋子。她递给欧阳一凡一个纸袋的烧饼,也就是送出去二十五文钱。二十五文代表着什么?二十五个鸡蛋,八两猪肉,三斤盐,两斤白米,八斤玉米面…… 总之,这是慷慨的行为。 欧阳一凡犹豫了一下,探究地看她一眼,最终还是接了过来。 “不可以吗?”孙叶萱咬了一口烧饼。“好香!就是皮太 厚,肉太少。” 欧阳一凡没有再说什么。几人坐好后,他驾着牛车往回家的路赶去。 “咦?那不是孙家的丫头吗?她旁边的人是谁?”路途中遇见走路回家的村民,他们看见从身边走过的牛车,露出惊讶的表情。 “那个猎户!他们怎么在一起了?莫不是……两人真有什么?” “你们看清楚车上的东西了吗?真是好大的手笔!难道是那个猎户的聘礼?” 孙叶萱并不知道村民们的猜测,就算知道也不屑一顾。她坐在欧阳一凡的身侧,观察他如何控制牛车。 如果以后他们长期做生意的话,最好自己有一辆牛车,这样进出才方便。 “到了!”孙凌羽看见自家的院子,孙凌欢和孙叶诗正在院子里玩耍。他激动地站起来,而牛车正好抖了一下,让他差点摔下车去。幸好孙元杰拉住他,这才挽救了他被牛踩死的命运。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老子怎么生了你这个蠢儿子?”孙元杰没好气地说道。 孙凌羽心情好,难得地没有和孙元杰抬扛。其实在所有的儿女中,孙凌羽最像孙元杰,两父子每天不斗几句嘴就浑身不舒服。 第四十三章:喜极而泣 “爹,二哥,大姐,你们回来了……”孙凌欢第一个看见他们。他一边扑过来一边喊道:“娘,爹和姐姐回来了。” 孙元杰抱起孙凌欢,举得高高的。孙凌欢高兴地尖叫,说道:“再高点!再高点!” “欢欢,爹累了,快下来。”孙叶萱拍拍孙凌欢的小屁股说道。 “我不累!就算再举一个欢欢也不会累。”孙元杰愉悦地笑道。 “爹,你放我下来,我不玩了。”孙凌欢懂事地说道。 孙元杰放下孙凌欢,脸上扬起宠溺的微笑。 孙叶诗推着正在树下看书的孙凌炀走向他们。孙叶诗腼腆地笑着,孙凌炀则是打量着欧阳一凡。 欧阳一凡察觉到孙凌炀的视线,抬头看过去。当他看见孙凌炀和身下的轮椅时,眼里闪过惊讶以及遗憾。 早就听说孙家人个个不凡,特别是这个孙家大公子。他从小就有盛名,是这里有名的神童。今日一见,果然风姿卓越。 只是……可惜了! 孙凌炀明白欧阳一凡眼里的遗憾是为了什么。当他的双腿残废后,这样的眼神看得太多了。只不过其他人的眼里有可惜,也有兴灾乐祸,还有同情。唯有这个男人的眼里只有遗憾。 他会把这些年经历的挫折当作对心境的历练。等这双腿恢复了,他就参加乡考。 这几年他从来没有停止学习。或许是为了忘记痛苦,他比以前更加认真地钻研书籍。因此,他相信直接参加乡考也不会有问题。 他有信心!作为孙家的长子,他要肩负起保护弟妹的责任。如果他能金榜题名,还有谁敢嘲笑他的弟妹?还有谁敢欺辱他的爹娘? 孙孟氏从屋里急切地走出来。她先是上下打量孙叶萱,确定她的状态还不错,眼里的担忧才彻底地消褪。 孙叶萱没有想到只是去镇上就让孙孟氏这么担心。她抱着孙孟氏的手臂,撒娇道:“娘,我想你了!” 孙孟氏好笑地点了一下她的额头。这时候,她看见欧阳一凡驾着牛车停在那里,便走过去客气地说道:“小哥,谢谢你送他们回来。” 今天上午去地里的时候听村民说他们没有坐上牛车,心里又急又气,连地里的活都不想干了,回到家里一直等他们回来的消息。她一边做针线一边想着,那些肉干有几百斤,要是挑着去镇上,那得多累啊?想到那些村民的无情,她又是失望,又是厌恶,最终只 有喟叹。 “不用。”欧阳一凡下了牛车,将车上的东西搬进孙家的院子。 孙孟氏呆呆地看着他。她喊道:“小哥,那些东西……” 孙叶萱连忙拉住她:“娘,那是我买的。” 孙孟氏愕然:“全部是你买的?” 孙叶萱小心翼翼地点头:“肉干卖了些银子,我作主买了这些东西,你不会怪我吧?” 孙孟氏保持着呆愣的姿势久久没有动弹。孙叶诗和孙凌欢听了后高兴地叫起来。毕竟是两个孩子,就算平时懂事,高兴的时候还是会大喊大叫。他们扑到孙叶萱的怀里,高兴地叫着‘大姐最棒’。 孙叶萱轻笑:“还不帮忙搬东西?怎么好意思让欧阳大哥帮我们搬?” “我们来搬。欧阳大哥,谢谢你。”孙凌欢高兴地说道。 孙元杰和孙凌羽将米面先搬进去。其他小东西交给了两个孩子和孙叶萱,布匹和成衣交给了孙孟氏。 孙家的院子里扬溢着欢乐的笑声。 第四十四章:分享成果 牛车上的东西卸下来后,欧阳一凡驾着牛车离开。他刚走不久,立即有人朝这里探头探脑,一双双眼睛里闪烁着羡慕和嫉妒的光芒。也有人涏着脸想要打听点什么,孙孟氏为人老实,不想骗人,又不能把实情告诉别人,红着脸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孙元杰把孙孟氏拉进屋里,冷着脸把院子的大门摔上。全家人钻进屋里不出来,外面的人半天没有打听出消息,也就骂骂咧咧地离开了。 孙叶诗透过门缝看见那些人离开,终于松了口气。她将门彻底地合上,坐回她的椅子说道:“姐,已经走了,你快说说今天的事情。” 孙叶萱微笑地把一个钱袋放在桌子上。啪一声,一个银锭子从里面滑出来。孙叶诗和孙凌欢看呆了。 孙凌欢拿起银锭子,放在嘴里咬了一下,咯吱一声,他的嫩牙有些疼,不过他没有难过,反而高兴地说道:“真的是银子!” 普通的农家哪里见过这么多银子?他们将家里存起来的鸡蛋和吃不完的蔬菜带到集市上卖也只能卖几十文钱。在孙元杰和孙凌炀没有出事之前,孙家人还见过银子,可是那时候孙凌欢和孙叶诗太小,几乎没有印象。因此,他们第一次看见这么大锭银子的样子。 孙凌炀仍然坐在轮椅上,孙凌羽坐在他的旁边,孙元杰和孙孟氏坐在上方,孙叶萱坐在孙孟氏的右侧,而两个弟妹站在她的身侧。 孙叶萱把其他银子摆在桌上,详细地说着今天的收入和支出。 “我们挑了两百三十斤的肉干去集市,总共卖了一百三十五两,其中付了猪肉款十两,香料钱二两,然后又买了一份香料五两。我、爹和二哥去买了粮食用了二两三百文,接着我和二哥去买了很多家用的东西,一共用了三十两。这些是剩下的,一共八十五两四百文。” “八十五两?我们买了这么多东西,还剩八十五两?”孙凌欢高兴地说道:“姐,大哥的药钱够了吗?” 孙叶萱轻抚孙凌欢的脑袋,眼里闪过疼爱的笑意:“虽然赚了不少,但是还不够。如果每次都能赚这么多钱的话,一个月后就够了。” 听了她的话,家里的人表情失落。 孙叶萱原以为他们看见这么多好东西会高兴,可是他们的心里最关心的还是孙凌炀的伤势。她有些后悔买这么多东西了。只要孙凌炀没有恢复正常,哪怕给他们穿绫罗绸缎也不会高兴的。她有些惭愧,自己还不如一个孩子懂事。 “大妹,你说一个具体的数目 吧!让我们心里也有个头绪。”孙凌羽说道。 “一千两。”她要买的药材很多,也很贵。其中有几种非常稀有,可能要去大药铺才能找到。最主要的是她要找没有炮制过的药材。 “一千两?”众人倒吸一口气。 如果以前听见这个数字,一定会绝望。然而现在不同,肉干赚了这么多钱,他们充满了奋斗的激情。 “大妹说得对,一个月内我们可以达成这个目标。”孙凌羽斗志昂扬地说道。 “爹,娘,大哥,二哥,诗诗,欢欢,我给每个人添了两套衣服,还买了布匹,绣活儿就交给你们了。”孙叶萱说道:“每个人还有两双鞋,还有书籍。爹娘把东西给大家分分。这次赚的钱花了不少,下次就没有这样的开销了,可以存下不少钱。” 第四十五章:浓厚亲情 “萱萱,大家为我已经很遭罪了,你不用为了我委屈自己。”孙凌炀叹道:“那样只会让我更加讨厌自己的无能。” “大哥,你并不无能,你一直是我们仰慕的大哥。”孙叶萱认真地看着他:“现在我们一起撑着,等你好了,我们就靠你撑着了。” “就是啊!大哥,你不要乱想,那对身体不好。”孙凌羽不满地说道:“我记得小时候我摔倒了,你从来不扶我,让我自己爬起来。你告诉我,摔倒并不可怕,只要自己勇敢地爬起来,下次就不会再摔倒了。能够说出这个道理的大哥又怎么是软弱的人呢?” “呵呵!难怪老子打了你这么多次,你就没有长过教训,还越来越皮。原来根本就是皮糙肉厚不怕打。”孙元杰嘲笑道。 “噗!”刚才还很低迷的气氛被孙元杰的一句话打破。众人看着孙凌羽笑起来。孙凌羽摸摸脑袋,不好意思地干笑。 孙凌炀的眼里也浮现笑意,刚才一瞬间的愁绪就这样消散。孙叶萱朝孙元杰竖起了大拇指,孙元杰扬起得意的笑脸。 孙孟氏看着身边的夫君,再看看围绕在身边的儿女,风韵犹存的脸上浮现幸福的笑容。 这样就好!只要大家开开心心的,穷点没有关系,苦点没有关系。至少他们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他们控制的傀儡。 “萱萱,我们明天还做肉干吗?”孙凌羽问道。 “我今天向欧阳大哥提了一下,他答应把猎到的猎物卖给我们。这次多亏了他,否则我们赚不了这么多钱。”孙叶萱打算等会儿找他一下,山里资源多,她还想上山,但是一个人还是太危险,所以想跟着他一起去。如果山里有药草的话,她就移植到紫光空间里。 不过她不能告诉家里的人。古代的男女关系太敏感,家里人不会同意她单独去见一个独身男人。 “一凡兄是个好人。”孙凌羽说道:“我还在学木匠的时候,有一次有个有钱的少爷找我的麻烦,还是他帮我出手解决的。” “那个小哥确实和村里的人不同。萱萱,把价提高些,别委屈了人家。”孙元杰说道。 “爹,我知道了。”孙叶萱答道。 “好了!时间还早,我和老二先去地里看看。”孙元杰说道:“你们把这些东西收拾一下。” 孙元杰拉着孙凌羽走后,孙孟氏带着孙叶萱,孙凌欢和孙叶诗收拾东西,孙凌炀坐在旁边看着家人忙碌。 “这个衣服好看,大哥本来就俊,穿上后肯定迷死许多小姑娘。”孙叶萱将一件白色的衣袍放在孙凌炀身上比划。 “呸呸,你一个小丫头真是不知羞,什么话也敢说出来!”孙孟氏点了一下孙叶萱的额头说道:“你看看你大哥,他一个男人都知道害羞,怎么你反而大大咧咧的?” 孙叶萱回头,果然看见孙凌炀不自在的表情。她噗嗤一笑,搂着孙孟氏的脖子说道:“我说的本来就是事实嘛!有什么好害羞的?” “羞羞羞!大姐羞羞!”孙凌欢刮着小脸笑道。 “臭小子,你敢羞我,看我怎么挠你!”孙叶萱扑向孙凌欢。 姐弟两人互相打闹,直到累得趴下才消停下来。孙孟氏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笑看着几个儿女,眼里满是宠溺。 第四十六章:善良有罪 胡家村东面的那座山叫仙女山,据说那里曾经出现过仙女。为了证实这个传说,每隔几年就有人攀上那座山,想要一探仙女的真容。然而没有人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见过仙女,因为登上那座山以后,就没有人下来。直到后来,一位将军闻讯赶来,亲自登上了那座山,一个月后,他带回了大量的尸骨和遗物。原来山里没有仙女,只有吃人的狼群。不仅如此,他还见到了老虎和狮子。 得到这样的消息,村民们再也不敢靠近这座山。只有家里穷得揭不开的人家才敢在山底下摘野菜回去煮着吃。仙女山惭惭地成为人们心里的禁地,直到孙元杰的到来。 孙元杰在这个村子落户后,不听村民的劝解上了仙女山。三天后,村民看见他扛着一头野鹿下山,顿时炸开了锅。 孙元杰用他的实力向村民证明自己的勇猛,村民们敬畏他的力量,不敢再排斥这个外来户。直到孙元杰的手受伤,孙凌炀的腿残废,村民对孙家的畏惧才降低下来。再后来,村里出现欧阳一凡这个比孙元杰更加英勇的男人。 孙元杰上山的时候,村民想沾他的光,请求他带年轻力壮的男子一起打猎。孙元杰是个豪爽的人,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几年下来,受到他恩惠的人不少,但是几乎都是白眼狼,看见他受了伤就不再理会他。后来换成欧阳一凡,他们也提了这个想法,欧阳一凡只送给他们一句话:“你们是我的谁?有什么资格要求我带累赘上山?想要上山也行,自己滚上去。” 当孙叶萱听孙元杰感叹这件事情的时候,暗暗为欧阳一凡点了一百个赞。她爹就是烂好人,现在知道后悔了吧?这个冰山才是真智慧。 欧阳一凡的房子是个小木屋,虽然小了些,但是比孙家的茅屋舒服多了。他的院子处有些红色的泥土,应该是处理猎物的地方。 孙叶萱对家人说了句‘想到处走走’就出来了。她在欧阳一凡的门前等了十几分钟的样子,一直没有看见他的身影。她转身准备回家,却看见欧阳一凡扛着一个大物件从山上走下来。 这时候,欧阳一凡也看见了她。 “有事吗?”欧阳一凡顿了顿,说道:“东西没有清理,我清理了再给你扛过去。” 孙叶萱火热地看着他的肩膀。他肩膀上扛着的是一头野牛。牛肉干的味道可不是猪肉干能够比的。 浓郁的血腥味涌入她的鼻间,她置若未闻,只点头说道:“没关系,我不急。” 欧阳一凡把 野牛扔在院子里,走进屋里取出一把大刀。他疑惑地看着还没有离开的孙叶萱,仿佛在问她‘还有什么事吗’。 孙叶萱轻咳一声,掀开抱着的竹篮,对他说道:“你帮了我们这么多,我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感谢你的,这些是我们的心意。” 那是她在镇上买的点心,虽然比不上现代的好吃,但是在这个年代已经是比较好的礼品。 欧阳一凡想说不用,孙叶萱看出他的意思,提着篮子走进房间,说道:“你手脏,我帮你提进去。” 欧阳一凡挑眉,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只埋头处理面前的大东西。这么一整头牛,处理起来并不轻松。 第四十七章:狗都不吃 迈进大门,孙叶萱第一眼看见的是桌子上没有收拾的碗筷。从那里传出奇怪的味道,让她本能地捏住了鼻子。 她将篮子放在桌上,疑惑地扫视桌上的东西。只见面前摆放着一双筷子和三个大碗。 一个碗是空的,上面还沾着黑呼呼的米饭。一个碗里放着肉片,肉片很薄,呈黑色,初步估计能够毒死几只老鼠。最后一个碗里放着素黄瓜,不过黄瓜的颜色仍然是黑色的,也只有她这双火眼精金能够认出它的原形。 “这是人吃的吗?只怕狗都不吃吧?”孙叶萱嘟囔。 木屋不大,她很快找到厨房,在那里端来两个大碗,把篮子里的点心装进碗里。欧阳一凡是打算吃掉还是存放起来,那是他的事情。 把东西放好后,孙叶萱提着篮子走出来。她抬头,刚想说什么,在看见那个男人挥汗如雨地收拾野牛时,嘴里的话咽了下去。 她停顿了一下,终究还是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欧阳一凡帮了她几次,那不是一份点心就能报答的恩情。她是个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人,别人对她好,她也会对别人好。欧阳一凡这样对她,她也不会吝啬自己的情意。 她重新回到厨房,翻看了里面的东西,找到两根黄瓜,一大块肉,几个鸡蛋,一把野韭菜。她也找到米桶,那里面放着白米。 “明明是白米,怎么被他煮成黑米?真是糟蹋好东西。”孙叶萱哭笑不得。 洗锅,淘米,点火,煮饭。大约半个小时,米饭熟透了。她盛起来,放在旁边盖着。接着又洗锅,炒了一个黄瓜肉片和韭菜鸡蛋。 终于收拾完野牛的欧阳一凡停下来,鼻间传来清香的味道。他抬头,看见自家厨房的烟囱处炊烟袅袅。 他疑惑地走过去,站在门口看着那道忙碌的纤细身影,向来冰冷的眼眸浮现短暂的迷离。 孙叶萱将黄瓜肉片盛起来,放在鼻间闻了闻,非常陶醉的样子。正准备端去桌上,看见欧阳一凡挡在门口,微笑地说道:“好了吗?” 欧阳一凡被她的笑容迷失了眼。 温柔的微笑,清丽的容颜,热气腾腾的饭菜,带着人气的家庭,这就是他一直梦寐以求的生活。如果再来几个孩子,人生就完美了。 “欧阳大哥,你听见我说话了吗?”孙叶萱叫了欧阳一凡几声,他呆呆地站在那里没有反应。“你忙完了吗?” 欧阳一凡回过神来,沉沉地点头: “我帮你扛过去。” “现在不用。你先吃饭吧!冷了就不好吃了。”孙叶萱吐吐舌头说道:“我悄悄过来的,如果被爹娘知道我单独来找你,一定会骂我的。你等会儿再把野牛给我扛过来就好了。” 欧阳一凡了然地点头。 孙叶萱提起篮子,微笑道:“那我回了。对了,欧阳大哥,你今天驾的牛车是从哪里来的?没有看见你家有牛车呢?” “我借的。”欧阳一凡想了想说道:“赶集的那天我会借来送猎物,你们可以一起去。” “那就太好了。”孙叶萱真心诚意地道谢。“欧阳大哥先吃饭吧!我走了。” 欧阳一凡看着她的背影越来越远,直到消失不见才回到桌前。他低下头,闻着清香的饭菜,心里涌起一股暖流。 他夹了一口鸡蛋在嘴里,顿时眼前一亮。一阵风卷残云,桌上的饭菜吃得干干净净的。他舔了舔嘴唇,一脸的黯然。 他有些后悔吃了那些饭菜了。吃了那丫头煮的美食,他的东西连狗都不吃,更何况向来挑剔的他。他知道自己做得难吃,可是也不想找人来伺候,免得破坏他难得的平静。相比有人来打扰他,他宁愿舌头受点委屈。 第四十八章:她的亲事 “萱丫头,恭喜啊!什么时候成就好事啊?”胡成氏的婆婆胡王氏站在自家院子里,对经过的孙叶萱阴阳怪气地说道。 孙叶萱皱眉,不理会那个聒噪的老太太,迈着步子回家。 她提着一篮子野菜,一路上遇见不少村民,一个个露出诡异的表情。她烦不胜烦,干脆彻底地无视他们。 “萱丫头,听说山脚下那个猎户向你提亲了,连聘礼都送了?”新嫁进胡家村的小媳妇春花拦住她的路,拉着她说着莫名其妙的话。 孙叶萱扯回手,淡淡地说道:“春花嫂子,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还跟我装呢!”春花嬉皮笑脸地说道:“我虚长你几岁,又是过来人,有什么不能说的?那猎户一把好力气,肯定很不错哦!” “华东媳妇,你胡说什么鬼东西?萱丫头还是闺女,那些乱七八糟的话是对她说的吗?”李婆婆刚好经过,生气地说道。 “李婆婆,你真爱管闲事。我又不是给你们家阿兰说,你气什么?”春花撇撇嘴,脸上的肉痣一抖一抖的。 “管好你的嘴!萱丫头他爹可不是好欺负的,你敢欺负他的女儿,小心他找你算帐。”李婆婆冷哼,回头对孙叶萱说道:“别理会这个嘴里喷糞的婆娘,跟奶奶回去,我看还有谁敢说那些不三不四的话。” 李婆婆拉着孙叶萱的手,果然后面没有人再拦着她说些讨厌的话。孙叶萱感激,对李婆婆说道:“奶奶,去我们家里坐坐吧!” “不用了。你这孩子老实,如果换作我们家阿兰,早就几口唾沫吐过去了。你呀,以后离那些嘴碎的婆娘远点。”李婆婆一改刚才的泼辣,笑得特别温和慈爱。“我回去了,有空找阿兰玩,她整天念叨你。” “好的,奶奶,你慢些走。”孙叶萱朝李婆婆挥手道。 李婆婆走后,孙叶萱走进院子。刚一进门,立即察觉家里的气氛不对劲。 孙凌欢和孙叶诗乖乖地呆在孙凌炀的身边,孙凌炀没有看书,而是教两个弟妹认字。他们看见孙叶萱回来,表情奇怪地指了指屋里。 孙叶萱不解。她离开的时候还好好的,这是怎么了? “真是欺人太甚!他们这是想把我们萱萱往死里逼啊!”孙元杰气愤地拍着桌子。“这里呆不下去了!我们要搬家。” “要不,我们与萱萱商量一下,等凑够了银子就去镇上盘个店。”孙孟氏叹道:“原以为乡下民 风纯朴,可是没有想到他们会这样。” “什么纯朴?根本就是一群愚不可及的人。”孙元杰冷道。“老二,去把你大妹找回来,我担心她听见那些乱七八糟的话。” 孙叶萱迈进门,淡淡地说道:“我已经听过了。爹,你和他们计较什么?犯不着。这些人一辈子也没有活明白过。” 孙孟氏将孙叶萱拉进怀里,摸着她的小脸,怜惜地说道:“可怜的孩子,你受委屈了。我们搬家,离这里远远的,再给你找门亲。” “娘,你说什么呢?我还年轻,不想那么早成亲。如果你真的急,就先让大哥和二哥成亲。”孙叶萱吐吐舌头说道。 “你大哥给我说过了,他腿好了后要入仕。至于你二哥,他也不想这么早成亲。”孙元杰说道:“照目前来看,还是先离开这里,免得让那些无知的妇嬬破坏我儿的亲事。” 第四十九章:后面规划 孙叶萱想了想,说道:“为了以后的发展,我们肯定不可能一直呆在村里。不过这里也不用扔弃,我们可以买些土地佃出去,成为这里最有权势的人。那些村民再迂腐,他们知道哪些人不敢得罪。爹,娘,你们忘记了吗?他们以前可不敢得罪我们家。等我们有了权势和财富后,他们只会比以前更讨好我们,那些乱七八糟的话是不敢再说的。” “萱萱的话也有道理。”孙元杰脸色阴沉,冷道:“我们和这些无知的人一般见识,倒显得自己也愚不可及了。” 孙叶萱见他们不再生气,便跟着孙孟氏进去准备晚饭。饭刚做好,外面传来欧阳一凡和孙凌炀的说话声。 她听了一会儿,没有听见什么。孙元杰从外面走进来,对孙叶萱说道:“那小哥又送来一头野牛。真是好本事!” 孙元杰的眼里闪过火热。如果再年轻二十年,或者他的手没有受伤,真想与这小哥好好地较量较量。那人一看就是练家子。 孙叶萱知道孙元杰不简单。那个欧阳一凡也不是简单的人。他们都有不能说的故事,所以才这样心心相惜吧! “爹,牛肉在外面卖多少一斤?”古代的耕牛很珍贵,只有意外死亡的牛才能拿出来卖,而且卖之前还要向官府备案,否则要判刑。野牛不能耕种,倒是可以杀卖,只不过野牛可没有耕牛那么温驯,所以野牛肉有价无市。 “耕牛卖五十文一斤,野牛卖七十文一斤。”孙元杰说道:“价位是野猪的两倍。如果做成肉干,还按今天的价卖的话会很亏。” “所以我有个想法。”孙叶萱说道:“我打算买几十斤猪肉来做肉干,价位再降一百文。至于这头野牛,我想做成牛肉干卖给酒楼。” “这个想法也不错。肉干方便存放,就算一时半会儿卖不出去也没有关系。我刚才去称了一下,那头野牛有三百斤重。”孙元杰说道。 “那就是二十一两银子。”孙叶萱说道:“先让二哥把银子给欧阳大哥送过去。至于猪肉,我们村里有猪肉贩吧?” “有是有。只是我们在村里买的话,一定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到时候又有流言蜚语传出来。”孙孟氏担忧道。 “没有关系。我们和他们非亲非故,他们又不是我们在意的人,说几句不好听的话少不了一块肉。”孙叶萱不以为意地说道。 “哈哈,我们萱萱还真是女中豪杰,颇有你老爹的作风。”孙元杰骄傲地说道。 “有你这样说闺女的吗?她一个女孩做什么女中豪杰?”孙孟氏娇嗔道:“今天时间不早了,明天再去买猪肉,我们先处理牛肉。” “嗯,娘和诗诗已经学会做肉干,我们可以先把牛肉干做出来,我和二哥先带去镇上找买家,娘和诗诗在家里做猪肉干,差不多赶集前能够做出来。”孙叶萱做着计划。“爹也在家里陪着。我们闹了这么大的动劲,村里的人肯定不老实,只有你镇得住他们。” 孙元杰本来还想陪着闺女去镇上找买家,听了她的话顿时打消了主意。他点了点头,算是同意了这样的安排。 第五十章:选择酒楼 孙家人连夜赶制牛肉干,终于制作了三十斤出来。第二天早上,孙叶萱和孙凌羽提着牛肉干去了镇上。这次他们找王大华租了牛车,因为不是赶集日所以没有人争抢,一切还算顺利。王大华为昨天的事情愧疚,说什么也不收他们的银钱,可是孙凌羽还是塞了十文给他。 赶着牛车,兄妹两人很快抵达镇上。交了几文进城费,提着牛肉干找到全镇最大的酒楼‘第一酒楼’。 “滚出去!我们这是高级酒楼,岂是你们这种穷酸来的地方?”刚进大门,一个凶神恶刹的小二毫不客气地把他们赶出去。 孙凌羽气极,冲过去就要理论。孙叶萱拉住了他。 她淡淡地看着‘第一酒楼’的牌匾,说道:“你急什么?这种狗眼看人低的地方很快就要消失了,不值得咱们动气。” 小二听了,表情更加狰狞,冷冷地嘲笑道:“乡巴佬,你胡说什么?” “是不是胡说很快就知道了。”孙叶萱拉着孙凌羽冷道:“一个月之内,这个酒楼将从这个镇上消失。” 孙凌羽听了孙叶萱自信的话语,心里平静下来。他冷哼一声,跟着孙叶萱离开那个乌烟瘴气的鬼地方。 “大妹,你别生气。”孙凌羽说道:“总有一天他们会后悔的,到时候就算他们求咱们,咱们也不理他们。” 孙叶萱嗯了一声。 “其实这种高级酒楼不适合咱们。你想啊,他们的生意本来就好。就算我们把牛肉干卖给他们,他们也不会重视。”孙凌羽小心翼翼地观察孙叶萱的表情,一幅担心的样子。 孙叶萱停下脚步。她无奈地看着他说道:“我没有生气。生气的是你。” 她从来就不是钻牛角尖的人,那种小喽啰哪里值得她生气?她只是在思考问题而已。 从一开始她就想错了。如同孙凌羽刚才所说,就算那个小二没有把他们赶出来,他们向他们推销牛肉干也未必成功。哪怕成功了,也不会引起重视。他们的生意本来就好,若是因为牛肉干变得更好,他们也不会承认,这样并没有达到她的目的。 “真的没有生气?”孙凌羽盯着孙叶萱的眼睛瞧着,发现她确实神情如常后,这才释然道:“对哦!你刚才比我冷静多了。” “二哥,你在镇上呆的时间不短,知道这里有多少酒楼吗?”孙叶萱问道。 “这个镇不大,小饭店不少,高级酒楼也只有三四个吧!”孙 凌羽想了想说道。 “哪个酒楼的生意最不好?”孙叶萱说道。 “啊?你找最不好的酒楼?”孙凌羽惊讶地看着她:“一个连生意都没有的酒楼,他们买得起我们的牛肉干吗?” “你只管在前面带路就行了。”孙叶萱没有反驳他的话。 孙凌羽听话地点头。他们走了一刻钟,在一个偏僻的地方找到一个名叫‘明月斋’的酒楼。 “二十年前,这个明月斋是镇上唯一的高级酒楼。然而当时的大厨离开后,自己做了酒楼老板,从那以后他们的生意就不好。后来又连续开了好几个酒楼,明月斋惭惭地就变得门可罗雀。”孙凌羽说道。 孙叶萱打量面前的酒楼。它的装修确实很陈旧,附近又全是居民房,不是人流涌动的地方,如果再没有什么特色的话,想要活过来确实很难。不过这家酒楼的主人应该很用心,虽然没有生意,但是打理得还算干净整洁,不会给人破罐子破摔的感觉。 第五十一章:明月斋主 孙叶萱与孙凌羽走进明月斋,入目是古色古香的建筑,古色古香的桌椅,古色古香的装饰。这个古色古香不是以孙叶萱的眼光来看,而是当地人的眼光来看。从装修来说,这个酒楼至少几十年没有改变风格。也就是说,对于追求奢华的官宦和富商而言它太过时了。 “客官,吃饭吗?”原本站在柜台无所事事的小二跑过来,热情地迎接孙叶萱和孙凌羽说道。 孙叶萱微笑地看着小二,淡淡地问道:“我们很穷的,你觉得我们吃得起吗?” 孙叶萱和孙凌羽没有穿新衣服,仍然穿着以前的旧衣。她仔细打量小二的眼睛,发现他的眼神很坦然,完全没有瞧不起他们的意思。 “客官真爱说笑。俗话说莫欺少年穷。今日吃不起,明日就吃得起了。那又有什么关系?若不是吃饭,问路问人也行,我们酒楼在镇上有几十年的历史,而我也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你们想知道什么尽管问我。”小二微笑地说道。 孙凌羽和孙叶萱相视而笑。孙叶萱看了看四周,桌椅还算干净,就是不知道他们的饭菜是不是真的不好吃。”她挑了一个位置坐下来,对看着她发呆的小二说道:“愣着做什么?你不介绍一下你们酒楼的特色菜吗?” 小二愣了愣,惊讶地看着她:“你真的要吃?我们……我们酒楼的饭菜也不便宜的。” 其实明月斋的价位在所有的酒楼中算是最便宜的,只不过对于贫穷人家来说,那‘便宜’的价位也是天价。 “你放心,至少付得起你们的饭钱。”孙叶萱说着,从衣袖里掏出一小块碎银子,大概有三两重。 小二真的没有想到孙叶萱和孙凌羽有钱吃饭。他刚才也是出于礼节询问,其实在心里也不认为他们吃得起这里的饭菜。 “客官,庄稼人赚点钱不容易,你们要是买些白米回去,也能吃很长一段时间。”小二温和地建议。 “小二哥,你还真是心善之人。”孙叶萱失笑:“不过你放心,我们昨天刚买了一百斤白米,足够我们吃了。” 小二愕然。他抓抓脑袋,不好意思地笑道:“看来是我太唐突了。你们想吃点什么?” 孙叶萱不了解古代的口味,便随意地说道:“你随便上三菜一汤,我相信你。” “好勒!”小二甩了甩肩膀上的长帕,快步地走进厨房通知厨师。没过多久,他端来茶水,放在他们的面前:“先喝茶。” 孙叶萱暗暗点头。不管这个酒楼有多少缺点,至少有一个优点让他们很是满意,那就是服务态度好。 孙叶萱眼神闪了闪,从提着的包袱里取出一竹桶的牛肉干,抓了一把递给小二,说道:“这是我们家里做的,请你尝尝味道。” “那多不好意思。”小二嘿嘿笑道:“闻着挺香的。要不,我就尝一块?” 孙叶萱噗嗤一笑。孙凌羽也被小二哥逗笑。那小二哥年纪不大,与孙凌羽差不多。孙凌羽拉着他交谈,两人谈天说地,居然聊得挺欢。 孙叶萱在旁边听着,偶尔掺合一句。半个小时后,饭菜还没有上来,孙叶萱微微皱眉。 小二哥也觉得不好意思,赶紧说道:“肯定是材料不够,他们又要去买食材。抱歉,我去催催。” “不用了。”孙叶萱的本意也不是为了吃他们的东西,而是想要看看有没有合作的可能性。她对小二哥有些好感,可是对这个酒楼实在谈不上好感。它有太多的管理漏洞了,这样能够兴旺起来才怪呢!明月斋的老板真的用心管理了它吗?如果是她,几天就能起死回生。 “咱们聊着,他们慢慢做。”孙凌羽接收到孙叶萱的意思,拉着小二哥继续一边吃牛肉干一边聊着天。 “这个肉干真好吃。如果我们店里有这样好吃的东西,一定能够引来许多顾客。”小二随意地说道。 “小二哥要是有兴趣,可以多吃点。”孙叶萱淡淡地说道:“不过你说到我心里去了。我正打算把这个肉干卖给第一酒楼。” 孙凌羽瞟了孙叶萱一眼,后者朝他眨眼睛,他了然地点头。 他配合地说道:“可不是。早上赶得太急,没有吃早饭,所以先吃点再过去。第一酒楼的饭菜太贵了,我们可吃不起。哈哈……别介意,我可没有其他意思。” “没关系,我理解。”小二哥干笑道。 他捏着肉干,心里不是滋味。第一酒楼的生意已经很好了,要是再得到这么好吃的肉干,他们明月斋连老顾客都留不住了。 不行!他要将这件事情告诉公子。公子若是愿意,他是可以买下这些牛肉干的。凡事总有意外,说不定他们就能改变僵持的局面呢? “你们先稍等,我再去催一下。这些人真是越来越慢了。”小二哥笑道:“失礼之处请两位见谅。那个,我能再吃点这个肉干吗?” “当然可以。”孙叶萱暗暗为小二哥竖起个大拇 指。 不管明月斋的老板是什么样的人,他能够让小二哥对他如此忠心就让她高看几眼。有了这样的员工,还怕扶不上墙吗? 小二哥抓了一把肉干钻进厨房。没过多久,有人端来饭菜。小二哥没有再出现。孙叶萱和孙凌羽安静地吃饭。 孙凌羽吃了一口,眉头深深皱起来。他艰难地咽下去,嫌弃地说道:“太难吃了。大妹,还没有你的手艺好。” 孙叶萱没好气地瞟了孙凌羽一眼:“我的手艺也很普通,主要是材料好。” “材料好,手艺也好,连娘都夸你呢!”孙凌羽说道:“大妹,我们真的要和他们……他们连钱都付不起吧!” 按照大妹所说的一斤二两银子,三百斤就是六百两银子。只怕这个酒楼半年也卖不出这么多银子。 孙叶萱尝了所有的饭菜,然后就吃不下了。原来古代的饭菜是这样做的,她还以为是孙孟氏的手艺不好呢!原来所有人做菜都是用水煮熟,根本没有炒炸蒸等手法。如此说来,她要是在这里开间酒楼也能赚不少的银子。 “肉干是谁做的?”从厨房里冲出来一个老头子。老头子头戴布巾,表情激动地吼道:“做肉干的人在哪里?” 第五十二章:君子之潇(一) 孙凌羽夹着的牛肉掉在桌上,呆愣地看着冲出来的老头。他猛地站起来,挡在孙叶萱的身前,戒备地看着他。 孙叶萱优雅地放下筷子,微笑地看着老头。他拍拍孙凌羽的肩膀,说道:“二哥,没事,别这么紧张。” 老头子环视四周,只看见孙叶萱和孙凌羽兄妹两人。他犹豫了一下,半信半疑地问道:“你们就是做肉干的人?” 难怪老头不相信,两人穿着打满补丁的衣服,实在是太寒酸了。然而两人的长相和气度都不差,不像是普通的庄稼人。 孙叶萱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朝四周张望,淡淡地说道:“这里还有其他人吗?” 老头不得不承认自己有些以貌取人。他快步走过来,火热地看着孙凌羽,激动地说道:“小伙子,把配方卖给我们吧?” 孙凌羽有些尴尬地看着孙叶萱,轻咳一声,对老头说道:“老爷子,肉干是我妹妹做的,与我没有关系。” 老头这次更加惊讶了。以他的眼力,居然两次看错人,这太打他的老脸了。他打量孙叶萱,视线停留在孙叶萱把玩着茶杯的手上。 “这么细皮嫩肉的小手,怎么看也不像是做粗活的。你们不会是哪家的公子小姐故意扮成穷人来逗我们玩吧?”老头怀疑道。 “老爷爷,你多虑了。我们只是经过你们酒楼,饿了进来吃顿饭,银子也给你们的小二哥看过。如果你还有什么怀疑,我们可以离开,反正我们也吃得差不多了。”孙叶萱站起来,作势准备离开。 “别走!”老头拦住两人,涎着脸笑道:“老头子不会说话,年轻人别跟我一个糟老头子计较。呵呵……” 孙叶萱打量老头,猜测着他的身份。他的身上有牛肉的味道,而且打扮得很干净整洁,又是从厨房跑出来的,应该是这里的厨师。 孙凌羽神色不耐烦地挡在老头子的面前,板着脸说道:“你到底有什么事?有你这样盯着一个小姑娘看的吗?” “别误会,我可没有唐突的意思。”老头说道:“我姓于,你们可以叫我于老头,也可以叫我于师傅,我是这里的厨师。刚才小二哥把你们的肉干给我们厨房里的人尝过,我们觉得太好吃了,所以想问问制作牛肉干的主人是谁。另外,我们想买下配方。” “于师傅。”孙叶萱一直保持着礼貌的微笑,让人瞧不出她的意思。“小二哥有没有告诉过你,我们打算找第一酒楼合作。” 于师傅不满地说道:“小丫头这样就不厚道了。你现在还没有去第一酒楼,我们找你谈合作,又不会少你一分银子,怎么就不考虑一下呢?” “可是我们并不打算卖配方。”孙叶萱语带深意地说道:“大家是聪明人,聪明人不说暗话。虽然小女子年幼,可是也不是傻子。” 所以,买下配方的傻话就别再说了。 于师傅是个五十几岁的老头。他从年轻的时候就一直呆在明月斋,是这里最老的老人。他一直急于改变这种局面。然而几十年过去了,明月斋还是这样不死不活。每次他们从其他地方挖来的厨师总是呆不过一个月就被别人抢去。 如果东家上点心,他们也不会过得这样辛苦。可是明月斋只是一个小酒楼,对东家而言不算什么,已经几十年没有人理会他们了。 这一次,他们派来了少东家,或许改变局面的时候到了。如果少东家愿意上心,他们的明月斋一定可以重现当年的辉煌。 第五十三章:君子之潇(二) 想到这里,于师傅更加急于得到肉干的配方。可是孙叶萱的一句话泼灭了他心里的火焰,他知道自己的如意算盘打不响了。 “不卖配方,我们可以合作。”于师傅说道:“小丫头,你的肉干怎么卖?” “我想……你们买不起。”孙叶萱叹道。 “你这丫头好没有道理。”于师傅吹胡子瞪眼地说道:“我们诚心诚意要和你合作,你说出如此侮辱人的话。” “于师傅不要生气。”孙叶萱微笑道:“你知道我们的肉干卖多少钱一斤吗?” “多少?”于师傅淡淡地说道:“老头子活了这么大年纪,还有什么没有见过?你说出来听听!” “二两银子一斤。”孙叶萱淡淡地说道:“以你们明月斋目前的情况,只怕一整天也卖不出二两银子,怎么买得起肉干呢?” “你这丫头……”于师傅涨红着脸,表情扭曲,眼睛通红地看着她:“一斤牛肉也不过五十文,野牛肉也只卖七十文,你卖二两银子一斤,还不如去抢钱,那更快!” “你们买不起就算了,凭什么说我们在抢钱?东西你也吃过,应该知道它的价值。你敢说还有谁能做出这个味道?”孙凌羽不悦道。 “这……”于师傅怏怏地垂下头。他捏紧拳头,无奈地说道:“就不能少些吗?小丫头,你的价也太高了。” “于师傅,我只问你一件事情。”孙叶萱神情不变,放下手中的茶杯,微笑地说道:“我的东西是不是独一无二?” “你的牛肉干很不错,我从来没吃过更好吃的肉干。”于师傅说道。 “如果卖给那些富商和官家,五两银子一斤的话,他们会不会买?”孙叶萱自信满满地说道。 “……会。”于师傅闷闷地说道。 “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要低价卖给别人呢?它有那样的价值,应该受那样的待遇。”孙叶萱傲然地说道。 “……”于师傅沉默了许久。 他垂着头,叹了一口气,苦笑道:“你是对的。如果我有这样的手艺,也不会贱卖,毕竟它值得那样对待。” 孙叶萱看着于师傅,突然有些于心不忍。她喜欢善良的老人,于师傅的眼神很温和,是她喜欢的那种老人。 然而她更在乎孙家人。孙家需要大量的银子,孙凌炀的腿不能再拖,所以她要用最快的速度赚更多的银子。 如 果她没有那么缺钱,把配方卖给于师傅也没有关系。可是世间没有如果,所以只有对不起了! “本公子倒想知道什么样的手艺值得我们于师傅如此魂牵梦萦。”一道温润的声音从楼上传下来。 听见这句话,孙叶萱的第一感觉是‘这么温润的声音可以去做电台主持了’。纵然是她这个在男人堆里打滚的人也不由得心里一动。 咯吱!咯吱!有人从楼上走下来。 孙叶萱抬头,看见一道白色的身影。准确来说,是一个穿着月白色衣袍的俊美公子朝他们走过来。 一身洁白的衣服上绣着墨竹,头发披散在腰间,摇着纸扇翩翩而来,轻风吹着他的衣摆,扬起来漫天飞舞。 朱唇不点而赤,双眸犹如世间最纯净的宝石,他的脸上带着微笑,那样的笑容就像清风,又如清泉,只一眼,男女通杀。 孙凌羽有深深的危机感。他挡在孙叶萱的面前,遮住了那张温润如玉的脸。 “公子。”于师傅看见此人,眼里闪过惊喜。他突然想到什么,老脸上满是激动和兴奋。“公子,你是不是听见我们说话了?” 那公子温和地点头。他看向孙凌羽,优雅地说道:“孟之潇,不知公子和姑娘如何称呼?” 第五十四章:君子之潇(三) 孙凌羽戒备地看着他,仿佛害怕面前这个男子把他最心爱的大妹抢了去。他眼里的敌意太明显,让对面的孟之潇为之低笑。 “笑什么?”孙凌羽不悦地说道。 在他看来,这些有权有势还有貌的贵公子就是大杀器,不得不防啊! 孙凌羽的想法很简单。胡家那小子的长相只能算是清秀,他们大妹都对他死心塌地的。面前这个男人无论是长相还是气质强过他那么多,别说是女人,就是男人也受不了蛊惑,他家大妹要是再次受伤怎么办? “公子真是爱妹如痴的人。”孟之潇微笑道。 “我们就是乡下土包子,哪是什么公子?”孙凌羽对孟之潇有敌意,说话毫不客气。 孙叶萱不知道孙凌羽的想法,只觉得他家哥哥很古怪。难道是觉得这个孟公子长得太好看,他有了自卑感? 切!男人怎么比女人还麻烦? “二哥,别失礼……”孙叶萱拉了拉孙凌羽的衣袖说道:“他是我二哥,叫孙凌羽。我叫孙叶萱。” “孙公子,孙姑娘,两位请坐。”孟之潇温和地说道:“首先我要向两位道歉,两位说的话我都听见了。请原谅我的无礼。” “哼!事情已经发生,道歉有什么用?如果你真是君子,就应该非礼勿听。虚伪的家伙!”孙凌羽嘀咕道。 孙叶萱皱眉,她不悦地瞪着孙凌羽,小声地说道:“二哥,你再这样说话,我就不理你。” 孙凌羽委屈地看着她。他还想什么,可是孙叶萱的表情太难看,他不敢再招惹这个平时最听话的妹妹,只能乖乖地闭嘴。 “抱歉,我哥哥平时不是这样的人,只是今天有些心情不好。孟公子不要与他一般见识。”孙叶萱温和地说道。 “没有关系。谁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前几日一到晚上就心情不好,于是想着出去散散心。结果……”孟之潇神秘地说道:“你猜发生了什么事情?” “什么事?”孙叶萱配合地说道。 “现在镇上有个传言,说晚上有一白衣男鬼在附近徘徊,让镇上的居民不要晚上出门,小心被鬼抓走。”孟之潇叹道。 噗嗤!孙叶萱看他委屈的样子,抚着嘴轻笑起来。 于师傅和跟着孟之潇下楼的小二哥不由得佩服他们公子。他们公子出马,相信很快就能拿下那个小丫头。 试问有谁不喜欢那张 俊美的脸蛋呢? “孟公子真是有趣的人。”孙叶萱笑道:“以公子的风姿,哪里有半点鬼的样子?那些污蔑你的人应该好好地治治眼睛。” “多谢孙姑娘安慰。听了你的话,我的心情好了许多。”孟之潇温柔地看着孙叶萱的眼睛。“刚才看姑娘的谈吐,就知道不是普通的村女。如果能够与姑娘结交,之潇能得如此红颜,也不枉相识一场。” 孙叶萱回视他的眼睛,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柔和。她双臂托着脸颊,用可爱无辜的表情看着孟之潇:“公子太抬爱了,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村女,不敢担当公子的厚爱。” “孙姑娘不像是迂腐的人。”孟之潇摇着纸扇说道。 “活在这个世间,脱离不了它的规则。迂腐?什么是迂腐?遵守世间法则就是迂腐吗?”孙叶萱轻笑道:“那么,抱歉你看错人了。” 孙叶萱站起来,对孙凌羽说道:“二哥,时间不早了,我们走吧!” 孟之潇温和地看着刚才还相谈甚欢,转眼就神色微变的孙叶萱,眼里闪过深沉的神色。 这个丫头……不简单啊! 真是普通的农女吗? 那么他对农女的认识太浅薄了! 如果换作其他女人,早就借机缠上他,可是她从始至终保持着清明的头脑。 有意思! 第五十五章:君子之潇(四) “你要怎样才答应与本公子合作?”孟之潇对走向大门的孙叶萱说道。 孙叶萱停下来,对旁边的孙凌羽投以微笑。她回头,促狭地看着孟之潇:“孟公子有谈一谈的兴致了?” 孟之潇眼神柔得能够渗出水来。他优雅地点头,带着贵公子的清冷说道:“难道是我表现得还不明确?我们刚才不是一直在谈吗?” “如果孟公子打算用刚才的态度与我谈‘生意’,那么我们之间就没有什么好谈的。”孙叶萱再次回头。 “请孙姑娘去楼上谈谈如何?”孟之潇语气认真地说道:“如果有什么让孙姑娘不舒服的地方,之潇道歉。” 孙叶萱满意地回头。她一身破旧衣衫,对方一身华贵绸缎,可是两人面面相视,那气势居然不分伯仲。 孙凌羽提着牛肉干跟着孙叶萱上了二楼。小二哥和于师傅没有资格进入二楼,只能失望地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 “于师傅,你说公子能够拿下那个小姑娘吗?”小二哥担忧地说道。 “认真说话。”于师傅不悦道:“你说这种话,要是别人听见会怎么想?我们公子无所谓,人家小姑娘还见不见人了?” “呸!我嘴贱!您老别和我一般见识。”小二哥狠狠拍了自己一巴掌。“不过那个小丫头真不简单,一直是她在拿主意,她哥哥完全听她的指挥。现在的女人这么利害吗?” 二楼书房,孙叶萱和孙凌羽入座,孟之潇坐在他们对面。他端着茶杯,亲自给他们泡茶。孙叶萱接过来,说道:“我来吧!” 根据他的手法来看,他的泡茶技术很普通,只怕平时很少做这种‘粗活’吧!为了不浪费这样的好茶,还是交给她泡比较好。 孟之潇看着孙叶萱优雅地泡茶,那样的优美就像是美丽的舞蹈,让他移不开眼睛。这个时候,他已经看不见她身上的破旧衣衫了。 泡茶的过程很漫长,可是他们都不想打破这份寂静。茶泡好后,孟之潇迫不及待地饮了一口,惊讶地看着她。 “姑娘好手艺。”孟之潇说道:“姑娘可不像普通的农女。如果农女有姑娘的见识,那些大家闺秀真的可以自杀了。” “我就是农女,普通的农女。”孙叶萱淡淡地说道:“我们急着回去,那就长话短说吧!公子想要买我们的牛肉干?” “是。”孟之潇温柔地点头。 “配方还是成品?”孙叶萱 说道。 “刚才姑娘不是说过了吗?我们是聪明人,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我可不敢把姑娘当作笨蛋玩弄。”孟之潇淡道。 “你的意思是想买成品了。那么你刚才也听见了,我们的成品卖二两银子一斤。没得降价。”孙叶萱饮着茶,缓缓地说道。 “我们还有一个合作方式。”孟之潇说道:“我把明月斋交给姑娘,姑娘帮我打理怎么样?”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我一个小小的农女,你凭什么自信地认为我能够打理一家酒楼?你就不怕破产吗?”孙叶萱取笑。 “破产?还有比现在更糟糕的局面吗?”孟之潇低笑道:“如果姑娘有那样的本事,我也挺期待的。” “所以你的意思是说,你在破罐子破摔吗?”孙叶萱挑眉:“那我就更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在你们身上。我的时间很宝贵的。” “当然,我相信姑娘是干大事的人。牛肉干是你的开始,而不是你的结束。”孟之潇说道:“这样说吧!我提供酒楼,还有材料钱。姑娘帮我打理,至于牛肉干之类的收入,那些单独属于你。” “这样做对你有什么好处?”为什么他对她那么有信心?他的意思是她是ceo,他是董事长。 “我相信自己的眼光。姑娘的眼神很美,我很喜欢。”孟之潇说道。“姑娘的意见如何?” 第五十六章:意外收获 孙叶萱吹了吹浮在水面上的茶叶,盖好茶杯放在桌上。她抬头,淡道:“利润如何分?” “我八,你二。”孟之潇说道:“孙姑娘应该清楚,牛肉干的收入全归你,用二成利润换你的才华,你不会亏。” “确实不会亏。”孙叶萱点头:“不过,我看不上。” 孙凌羽疑惑地看着孙叶萱。他不懂生意场上的事情,今天从孙叶萱的身上学会很多东西。 比如说,孙叶萱不管遇见什么样的情况都能冷静处理。她明明想和明月斋合作,但是对方完全看不出她的意向,反而想尽办法讨好她。还有现在说的话,他完全听不懂。看来回去要向妹妹请教生意上的事情。 “为何?”孟之潇微笑地看着他。 “为了这二成利润,我花费了所有精力,这是何苦?有这个时间,我宁愿自己做小生意。孟公子应该听说过一句话,宁为鸡头,不为凤尾。”孙叶萱淡淡地说道:“这也是我的风格。我不喜欢听从别人的指使,而喜欢向别人发号施令。” 孟之潇温润的眼眸里满是欣赏之意。他放下手里的杯子,专注地看着孙叶萱,说道:“我真心想与孙姑娘合作,孙姑娘尽管提你的条件,若是我能做到的,一定不会推辞。” 孙叶萱沉思着。 她完全可以自己创业,没有必要与孟之潇搭伙。不过她有一个顾虑,在古代这个没有人权的地方,她需要一个靠山。这个孟之潇怎么看都不像是普通商户,他身上有股特别独特的贵气,那绝对不是普通人家能够养得出来的。以他的身份,随便开几十个明斋都没有问题,但是他宁愿呆在这个小地方,想必也有自己的故事。还有这个明月斋,明明有后台,却一直埋没在这里,实在让人想不通。 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她与他合作能够得到什么好处。她只想过平静的生活,赚数之不尽的钱财,不想沾上贵族间的是非。 若是与孟之潇合作,利与弊孰轻孰重,这个也要考虑清楚。若是贸然栽进去,再想爬出来就难了。她可不想给孙家人惹上麻烦。 孙叶萱思考着其中的利害关系。孟之潇没有催促她,只是看着她的眼神变得更加柔和。 “我不会为了二成利润浪费时间。这样吧!我提一个条件。”孙叶萱说道:“我愿意以牛肉干入股,以后有什么新的构思也可以加入进来。你以你的酒楼,还有所有酒楼的开支入股,我们是平等的合作关系。若有什么麻烦, 你也要出面摆平。若是能够做到这一点,我们五五分成。至于以后的合作,如果你想加入的话,就要支付我提出的价钱。” “没有问题。”孟之潇微笑道。 “你可以先考虑一下。”孙叶萱说道:“我不急。” “不用了。孟某做事无怨无悔。”孟之潇说道。 “既然如此,那我就说一下接下来我会有什么打算。”孙叶萱说道:“这里的布局太陈旧,我要重新装修。银子你出,没有意见吧?” “好。”孟之潇说道。 “除了装修,我还会重新培训小二和掌柜。”孙叶萱说道。 “没问题。”孟之潇说道。 “既然如此,先休业吧!我回去设计里面的装修。”孙叶萱说道:“至于这些牛肉干……” 孙叶萱不想把牛肉干贱卖出去。可是明月斋至少要一个月才能开业。她还等着赚钱呢,哪里舍得让它放置一个月? “我帮你处理吧!你有多少?”孟之潇对他们的牛肉干很有兴趣。 刚才他在书房画画,牛小二跑出来说了牛肉干的事情。他闲着无聊,就打算下来看看。刚出门就听见他们的交谈声。 “三百多斤呢!”孙叶萱说道:“不过只带了三十几斤过来。你要不要先尝尝?” 孟之潇优雅地捏着一块牛肉干放进嘴里。清香的味道让他的味蕾一麻,那双清澈的眸子里满是惊喜。 “全部交给我,我帮你们处理了。”孟之潇说道:“正好过几天有个长辈要过生辰,这东西就是最好的礼物。” 第五十七章:药店小事 孟之潇预支了六百两银子给孙叶萱,说好明天孙叶萱带着三百多斤牛肉干和酒楼的装修图过来。 孙叶萱和孙凌羽抱着六百两银子离开。孙凌羽离开酒楼后一直不说话,仔细看他发现那双眼睛放空,不知道神游到哪里去了。 “二哥……”孙叶萱连着叫了他几声,看他还是那幅魂不守舍的样子,不由得叹气道:“二哥,你要学着承受,我们会更有钱的。” 孙凌羽僵硬地点头。他抱着钱袋,战战兢兢地观望四周:“大妹,我们快点回去吧!抱着这么多……我担心。” 孙叶萱心想:如果让我放在空间里,那就不用担心了。可惜为了不暴露空间,只有让孙凌羽抱着那六百两银子。 “我想去药店问问有没有药草种子。”想要寻找没有炮制的药材很难,但是药草种子应该好找。只不过想要找齐医治孙凌炀腿伤的药草没有那么容易。她决定正式与孟之潇合作后找他帮忙。合作对象是用来做什么的?应该利用的时候一定要合理利用。 “这是应该的。”孙凌羽听说要去找药草种子,立即变得严肃起来。“我们镇上只有两间药房,我们都去问问。” 孙叶萱也是这样想的。她以后要干老本行,了解一下医界的事情也好。毕竟这个世界不是历史上的,不知道药草的名字是不是一样。 仁心医铺!孙叶萱抬头看着牌匾,默念它的名字。两人迈进药铺,一进门就看见无数病人在那里排队看病。 孙叶萱好奇地瞟了几眼。望闻问切,她仅着望就能断定这里的许多病人只是小毛病,只有一个人……那不是李三吗? “大妹,那不是李三吗?他得了那种脏病,还敢出来祸害人啊!”孙凌羽厌恶地说道。 孙叶萱不知道怎么对孙凌羽解释那种病不会通过空气传播的事情。毕竟她一个没有出阁的小女孩和哥哥讨论那种事情也很难为情。哪怕她这个见惯了这种事情的大夫可以不当一回事,但是古生古长的孙凌羽就没有这么放得开了。 孙凌羽说那句话的时候没有压低声音,所以附近的人都听见了。他们看着李三,警惕地后退几步,脸上满是厌恶。 李三也看见了孙凌羽兄妹。他怨恨地瞪着他们,咬着嘴唇扑过来,吼道:“我和你们拼了!你们不让我活,我让你们陪葬。” 孙凌羽挡在孙叶萱的身前。孙叶萱连忙拉着他后退,并且从空间里取出几枚针,当李三扑过来的时 候,她快速地插进他的身体里。 李三浑身一软,整个人倒在地上。他的表情非常狰狞,就像从地狱里爬起来的恶鬼。 其他人吓得尖叫。他们远远地避开,就怕沾上那种恶心的东西。药房的伙计看见这里的情况,皱着眉头走过来。 “出了什么事情?”伙计不耐烦地说道。 “这个人得了脏病,居然混在我们当中想要找大夫医治。小春哥,幸好这位兄弟提前说了,否则李大夫也要受他连累。”旁边一个人谄媚地对那个伙计说道。 “还有这种事情?”伙计看着孙叶萱,眼里闪过惊艳。他咳嗽一声,眼里闪过幽光:“姑娘,你们怎么知道他得了脏病呢?” 孙叶萱扬起无害的笑容,轻轻地说道:“他是粮店的伙计。我们去他们店买粮的时候听见他身边的人讨论他的事情。他们还说他经常找的牡丹已经死了,死的时候特别难看。不仅全身化脓,而且身上有许多虫在蠕动。恶,太恶心了,我不敢说了。” 第五十八章:救治病人 “天啊!得了这种病,只有等死的份儿,他居然还来连累我们。赶快把他扔出去。”有人说道。 “怎么扔?谁也不敢碰他,碰一下就要死,谁想死啊?” “总不能让他一直呆在这里吧?如果呆久了,他身上的脏东西跑出来了怎么办?我觉得应该烧死他。” 病人们惊恐地看着李三。其中有几个大汉还提出要烧死他。李三无法动弹,心里又恨又急。 他不想死!他不该得罪那个可怕的妖女!他后悔来药铺找大夫看病!现在怎么办?谁来救救他? 李三在镇上的人缘不好,欺男霸女,无可不作。此时别说没有人看懂他眼里的含义,就算看懂了也只会冷冷地说:休想有人来救你! 药店伙计听见孙叶萱的话,对李三各种敌意。他对排队的病人们说道:“谁把他弄出去,我就先安排大夫给他看病。” 病人们听了,立即心动起来。不过想到这个病的霸道,他们踌躇不前。 孙叶萱在旁边懒洋洋地说道:“也不一定非要用手碰他。可以用两根木棒把他夹着扔出去。” “对啊!小姑娘好聪明。”一个中年汉子说道:“我来!” 几个挑着担子的病人用扁担将李三押着扔出去。药铺里顿时安静下来。不过刚才李三站着的位置却没有人再敢碰触。 “你!还有你!”伙计指着一个老太太和一个抱着孩子的妇人说道:“刚才李三就在你们中间站着,说不定你们已经沾上了他的脏病。你们回去吧!李大夫不会给你们看病的。” 老太太和妇人脸色大变。特别是妇人,她抱着孩子来看病,病的当然是孩子。那是他家的独苗,如果儿子有什么事,她也活不成啊! “小哥,你行行好,我们病得很重,需要李大夫救治。刚才那个叫李三的并没有碰到我们啊!”老太太可怜昔昔地说道。 “我的孩子烧得利害,让李大夫帮他看看吧!他才六个月大,还那么小。”妇人哭着说道。 孙叶萱受不了两人的叫唤,本来从柜台伙计那里知道没有种子后就想离开的,听了他们的话于心不忍,毕竟此事也与她有关。 “小嫂子,孩子烧成这样,你应该给他用温水洗澡,再让他多喝水,否则容易缺水。”孙叶萱说道:“或者用酒给他擦一下身体,再用桑菊或者扳蓝根泡水给他喝。每日三次,很快就能降温。他烧成这样,你还给他穿这么多衣 服,只会让他的病情更严重。” 古代的妇人太无知,烧成那样还给他穿两件衣服。孩子烧得抽搐不止,再这样下去就保不住了。 事情非常紧急,那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孙叶萱作为医生,实在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送死。 “小姑娘,你是大夫吗?居然在这里乱说话。”本来垂涎孙叶萱美色的伙计有些不高兴了。 孙叶萱的行为简直就是在打他们药铺的脸面。如果谁都能治病,还有谁找他们?他们还怎么赚钱? “那个孩子烧成这样,你们作为医护人员,不是应该帮助他吗?难道你们要眼睁睁地看着他死?”孙叶萱冷道。 “如果她刚才没有碰过李三,我们李大夫当然会帮她医治。但是她现在不知道有没有沾上那种脏东西,我们大夫的存在是为了救更多人,若是为她冒险,他有什么三长两短,其他病人怎么办?我就是为了更多人的安危而选择放弃她。”那个伙计信誓旦旦地说道。 第五十九章:首次医治 “小嫂子,你快走吧!你沾了那种害人的东西,还想害人家李大夫吗?我们还需要他治病呢!”一个中年妇人刻薄地说道。 “就是啊!你就自认倒霉吧!谁让你刚才站在他的身后。”一个老头一边咳嗽一边说道。 病人们不善地看着妇人,妇人抱着孩子不停地哭泣着。老太太的脸色也不好看,她抚着胸口,不停地喘息着,有些像心脏病发作。 孩子的哭声很虚弱,如同刚出生的小猫儿似的。他浑身通红,不停地抽搐着,而他的娘亲已经失了分寸,现在只有绝望地哭泣。 孙叶萱受不了了。她走过去,抢过妇人怀里的孩子,打开包着他的毛巾。 “你想做什么?把孩子还给我!”妇人惊恐,扑过去抢夺孩子。 孙叶萱抬起头,冷冷地看着她说道:“闭嘴!你想害死他吗?我刚才说了那么多,你只知道哭。这样算什么母亲?” 妇人脸色发白,畏惧地说道:“你又不是大夫,我怎么知道……” “所以你打算看着他死是吗?”孙叶萱冷冷地说道:“无知的蠢妇!” 解开毛巾后,她又脱掉了他的衣服,让他光着身子。孩子的身体很烫,她看了看四周,说道:“谁的手里有温水?” 古代人喜欢喝山泉水,走到哪里就喝到哪里。可是有些肠胃不好的人会随时带着家里的开水。孙叶萱是习惯喝开水,没有办法喝地上的水。只要想到那里有无数虫儿在里面爬动,她就觉得恶心。不过她今天喝完了,所以只有求助于其他人。 “给她温水。”一个五十几岁的老头从里面走出来。他有着灰色的胡须,长相周正,但是那双眼睛非常严厉。 “李大夫……”病人们畏惧地喊着他。 李大夫没有理会其他人,而是专注地看着孙叶萱。 刚才耀武扬威的伙计端着温水走过来,谄媚地递给孙叶萱,一改刚才不怀好意的样子。 “用温水就能给他降温?”李大夫淡淡地说道:“若是无效,岂不是错过了最佳的救治时期?” “李大夫好。”孙叶萱说道:“人的体温是在三十七度以下,三十七度到三十七度五是低烧,三十七度五到三十八度五是中烧,三十八度五以上就是高烧。当然,你现在还不明白低烧中烧和高烧的区别,也不知道这个度是如何分辨。再过一段时间,我会制作温度计,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现在我们只能通过观 察和手测。这个孩子明显就是高烧,必须赶快降温,否则容易烧成脑瘫或者直接烧死。” 孙叶萱一边讲解,一边给那个男孩洗澡。洗了澡以后,她又给他的胳肢窝,手心,脚心,额头等地方擦了酒。然后又让他们送来温水,这次就直接喂给他喝。在众人没有留意她的时候,她把灵泉水放进温水里,一起喂进了孩子嘴里。 男婴可能缺水太多,整整喝了两杯水才停下来。其他人一起等着看孩子的反应,包括那个李大夫。 孙叶萱又开了方子,让妇人在李大夫这里抓药熬给他喝。 李大夫仔细看了她的方子,眼神深沉地看了她一眼,对妇人点头道:“开得甚好。此女确实懂得医理。” 妇人听了松一口气。李大夫是镇上的老大夫,镇上的人几乎都喜欢找他看病。与另外那个个性怪异的大夫相比,他更值得信任。 熬好药以后,妇人喂给男婴喝下去。孙叶萱接着说道:“药太苦,他还是孩子,喂起来非常麻烦。你可以自己喝,然后喂奶给他。” “这样也行?”众人惊呆了。 从来没有听说过还有这种治病的方法。如果不是李大夫肯定了她的医术,他们会以为这个小丫头就是一个骗子。 第六十章:男婴退烧 孙凌羽担忧地看着孙叶萱。他悄悄地说道:“大妹,真的没事吗?” 虽然孙凌羽相信孙叶萱是药神娘娘的弟子,但是理论与实践不同,她毕竟没有帮别人治过病,他难免还是会担心。 孙叶萱朝他安抚地笑了笑。时间缓缓过去,孙叶萱没有急着离开,哪怕天色不早了,再不回去可能要抹黑赶路。 “退了!没有那么烫了!”妇人抱着孩子,感受着他的体温,激动地说道:“太谢谢了!姑娘,你是我的恩人啊!” “原来真的可以这样!俺得回去告诉其他人,让他们都知道这件事情。我们村里每年都有孩子是因为发烧死的,太可怜了。” “可不是!我家的三丫头就是发烧死的。死的时候太可怜了,我恨不得自己代替她去受死。”一个妇人低声哭道。 病人们激动不已。有了解决的方法,不仅孩子少受罪,他们也能省些药钱。更何况发烧是大病,许多孩子都撑不住找大夫。 “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李大夫对孙叶萱说道:“可曾学医?” “晚辈叫孙叶萱,十四了,曾经跟一个游方大夫学过几天医。”她总不能把编给家人听的话再讲给其他人听吧? “你的天赋不错,愿不愿意拜我为师?”李大夫抚着胡子说道。 “谢谢李大夫的关爱。可是……这么重要的事情我一个人作不了主。”孙叶萱心想,她可没有时间浪费在这些上面。 如果她有足够的银子,家里也不需要她操心,说不定她会答应。因为只有装模作样地找个师傅,以后她的医术才有说法。 “是老夫想左了。你的天赋再好,也是一个女娃。以你的年纪,想必已经订亲,就更不可能学医了。”李大夫叹道。 “既然那个孩子已经没事,我就先走了。李大夫,晚辈告退。”孙叶萱微笑地说道。 “你来药铺不是为了抓药吗?”李大夫看见她两手空空,忍不住问道。 “我是想买些药材种子。”孙叶萱想了想说道:“我想学习炮制药材,所以想学着种植草药。” “药草不是那么好种的,你真的要种?”李大夫看见她点头,对身后的伙计说道:“把我的药草种子送给这位小姑娘。” 孙叶萱惊讶地看着重新进入内室的李大夫。那个老大夫一直没有什么表情,但是外冷心热,是个不错的人呢!只是他怎么会请那种伙计做 事?刚才的伙计一看就是作风不正的家伙! 没过多久,伙计把药草种子提出来。那是一个大包袱,初步估计有十几斤重,不知道里面有多少种子,真想现在就打开看看。 孙叶萱有了意外的收获,心里觉得高兴。那个妇人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还邀请他们同行。原来妇人的村子就在胡家村不远。 不过孙叶萱和孙凌羽赶着王大华的牛车过来,没有必要跟着妇人同行。 “老奶奶,你有心脏病,最好不要吃得太油腥,还有别吃泡菜腊肉之类的东西。”孙叶萱对站在人群中的老太太说道。 李大夫出现后,那个伙计不敢再说让老太太离开的话,所以老太太还站在那里排队。 老太太不敢轻视孙叶萱,将她的话记在心上。她脸色枯黄,笑起来满脸褶子:“多谢姑娘。老婆子会记住你的话。” 孙叶萱点头,与孙凌羽离开药铺。 她之所以叮嘱老太太,那是因为看出老太太的家庭还不错。老太太的身上有很多油污,要么是屠户之家,要么是开饭店的。 “大妹,我们快点回去告诉爹娘今天的事情。”孙凌羽激动地说道。 “我也想看看袋子里装了哪些种子。如果有治疗大哥的药草,我们就能让大哥站起来了。”孙叶萱说道。 “大妹,就算我们现在种下去,先不说它能不能存活,就算能够存活也要等到一两年后收获,难道我们大哥还要等这么久?”孙凌羽有些失落地说道。 “二哥放心,如果真的能够凑齐治疗大哥的草药种子,大哥的腿反而能够早些站起来。”孙叶萱凑近他的耳朵,悄悄说了一句话。 第六十一章:撒泼是病 孙凌羽震惊地看着她。孙叶萱顽皮地挑挑眉,驾着牛车赶往回家的路。一路上,孙凌羽保持着傻傻的表情,直到快要抵达家里的时候他才回过神来,用小心翼翼的表情看着孙叶萱,说道:“你说的是真的?莫不是骗二哥的吧?” 孙叶萱无辜地看着他,扬起清丽的微笑,一字一句地说道:“你猜?” 说完,孙叶萱将牛车停在王大华的院子里,朝里面喊道:“王大哥,我们把你的牛车送回来了。” “不许去!”从房间里传来一个女子愤怒的声音:“这么晚了才来还牛车,当别人是瞎子啊,看不出她的用心?真是不害臊的狐狸——精,勾人勾到俺这里来了,当俺好欺负是不是?” “你别说了。他们只是借个牛车,而且也给了俺十文,你说这些话干什么?”王大华紧张地劝道。 “王大华,你是不是看上那个小——贱——人了?别以为俺不知道你的花花肠子,你想休了俺好跟那个小——贱——人勾勾搭搭是不是?我告诉你,没门!”那个妇人越说越大声,仿佛恨不得整个村里的人都能听见她的话。 孙叶萱握紧车绳,冷冷地说道:“王大哥,牛车已经给你还过来了,现在给你系在树桩上。今天的事情谢谢了。还有,帮我转告嫂子一句,如果还想生孩子,还是积点口德才好。” “你这个贱——人,你敢咒老娘,老娘打死你!”从屋里冲出来一个三十几岁的妇人。她挥着扫帚,拍向孙叶萱。 孙凌羽从后面冲过来,挡在孙叶萱的身前。他瞪着眼睛,粗鲁地推开那个妇人,表情难看地说道:“滚开!别以为我不敢打女人!” 那妇人吓了一跳。刚才孙凌羽有些内急,找个地方小解去了,所以没有跟着孙叶萱进来。妇人没有看见他,还以为孙叶萱单独来还牛车。如今孙凌羽突然冲出来,让她的面子挂不住,立即坐在地上撒起泼来。 “乡亲们啊,快来看看啊,孙家的小——贱——货想要勾搭我男人,还要不要我活了?孙家的二郎还要打死我啊!” “你……”孙凌羽气得够呛。“你闭嘴!你再污蔑我家大妹,我真的会打死你!” “二哥,你让她骂!”孙叶萱双臂抱胸,阴冷地看着妇人:“她尽管骂,再不骂以后就骂不出来了。等着瞧吧!好戏还在后头。” 黑暗中,没有人发现孙叶萱的手指间多了几根银针。那些银针是她在杂货铺买的,只有十根,总共花了她一 两银子。 银针飞出去,射中妇人的身体。那妇人觉得有些刺痛,不过感觉消失得很快,她没有当一回事。 “王大哥,你是个不错的人,可惜娶了这样的媳妇,这辈子注定不会有什么好日子过。”孙叶萱淡淡地说道:“以后我们不会再借你们的牛车。” 孙叶萱拉着孙凌羽离开王家。孙凌羽很生气,好几次差点冲过去揍那个女人,但是每次都被孙叶萱拦住。 “你拉着我做什么?我恨不得撕烂那个泼妇的嘴。”孙凌羽气道。 “二哥,你跟她计较,反而降低了自己的风度。”孙叶萱轻抚他的胸口,说道:“更何况,过几天会有她求我的时候。” 孙凌羽听了这句话,知道其中发生了他不知道的事情。他好奇地看着她:“你做了什么?” “没什么。只是用一些手法治她泼辣的嘴而已。撒泼也是病,作为大夫,我不能见死不救。”孙叶萱温柔地笑道。 第六十二章:道明事件 孙叶萱和孙凌羽互相扶着走向孙家。天色漆黑,伸手不见五指,连月色也没有留下,两人走得很小心。清凉的风吹掉了他们心里的烦燥,只剩下今天开心的事情。瞧着距离孙家越来越近,他们的心情更加急切,有几次差点绊倒在地,幸好他们彼此扶着对方才没有摔下去。 “是萱萱和羽儿吗?”孙孟氏的声音从院子里传来。 院子里有道细小的光芒,随着孙孟氏的询问声传出来,那道光芒正在慢慢地朝他们靠近。 “娘!”孙叶萱跑进来,看见孙孟氏端着油灯站在那里。孙元杰和孙凌炀坐在院子里,他们没有说话,隐约能够看见他们的人影。 听见孙叶萱的声音后,孙元杰激动地站起来。孙凌炀滑动着轮椅面对着他们,说道:“你们终于回来了。” “萱萱,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你想急死爹吗?”孙元杰急道。“臭小子,早就知道你靠不住,有你这样照顾妹妹的吗?” 孙凌羽也觉得自己不是合格的哥哥,不仅保护不了妹妹,还要让妹妹照顾他。他难得地没有反驳孙元杰的话,乖乖地听训。 孙元杰觉得不对劲,心想这小子怎么这么老实,难道是出事了?他不再理他,反而拉着孙叶萱嘘寒问暖,就怕她受了什么委屈。 “咱们别忙肉干的事情了,反正现在有了八十两,还买了这么多粮食,短时间内不用再愁什么,我和你二哥还有一把力气,可以去找活干,一定不会委屈我家的宝贝囡囡。”孙元杰认真地说道。“你一个女娃,家里几口人的生计靠你撑着,那得多累啊?” “爹,你瞧不起女娃吗?”孙叶萱嘟着嘴说道。 “不是!我是舍不得累着你。”孙元杰摸摸她的脑袋说道:“萱萱是爹的宝贝,爹舍不得你受累。” “我不累。今天有收获哦!要不要听听?”孙叶萱高兴地说道:“以后我们家只会越来越好,不会让大家再受苦的。” “当然要听。萱萱今天又做什么了?”孙孟氏笑着说道。 “我们进屋再说吧!”孙叶萱说着,看了看四周,疑惑地问道:“诗诗和欢欢呢?” “小孩子觉多,他们已经睡了。你们还没有吃饭吧?”孙孟氏心疼地说道:“我们给你留了饭菜,有什么话也不急于一时。” 孙孟氏拉着孙叶萱进屋,孙凌羽像个被抛弃的孩子似的站在院子里吹风。身为家里的二儿子,他的存在感怎么这么弱呢 ? 孙凌羽不敢抱怨,毕竟在他的眼里也是妹妹更加重要。他一个男娃皮糙肉厚,没有那么娇贵。 孙叶萱确实有些饿了。他们从药铺出来后就赶着牛车直接回家,根本没有时间买吃的。 她狼吞虎咽地吃完饭菜后,将孙凌羽抱了几个时辰的包袱放在桌上。众人看着十二锭银元宝呆直了眼睛。 “六百两?”孙孟氏震惊地说道:“这是怎么回事?你们只带了三十几斤牛肉干,就算全部卖出去也不可能有六百两银子。” “当然不止三十斤,而是把剩下的牛肉干一起卖掉了。明天我们就送到镇上去。”孙叶萱说道:“还有一件事情,我答应与明月斋的东家合作经营他们的酒楼,我提供技术和管理,他们负责费用开支和其他事情,我们五五分成。意思是说,我算是那个店的半个主人。” 第六十三章:讲明原因 “萱萱,那个明月斋的主人为什么要和你合作?他自己做老板不是更好吗?”孙元杰担忧地说道。 “爹,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一个普通的女孩,他没有必要放在眼里,更谈不上算计我什么。”孙叶萱拉着孙凌羽的衣袖说道:“二哥见过他。二哥,你说说你对那个人的感觉。” “虽然是破败酒楼的东家,但是从气度来看,他绝对是官家公子。这样的人想要什么有什么,确实没有必要算计大妹。”孙凌羽如实说道:“不过大妹,正是这样才令人担心。如果他无利可图,为什么要和你合作呢?他不缺钱,又不是商人,犯不着无事找事做。” 孙叶萱托着腮帮子,轻笑地摇头:“二哥,你为什么喜欢把事情想得那么复杂呢?或许,你可以往简单的地方想。” “他主动和你合作,我实在想不明白。如果不为钱,还为了什么?难道为了解闷?”孙凌羽挖苦道。 “明月斋有几十年的历史,也就是说那是他长辈传下来的。豪门世家为了锻炼下一代,总是喜欢给他们安排任务,那个孟之潇应该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被发配到这个小地方。你还记得吗?我们进入明月斋之前,我在他们对面的杂货铺逛了很久。你知道我在做什么吗?” “不是买东西吗?你给欢欢和诗诗买了些糖果。”孙凌羽疑惑地说道。 “蠢货!”孙元杰没好气地说道:“我怎么会有这么笨的儿子?你大妹说得那么清楚,结果说了半天对牛弹琴。” “你就不能好好说吗?羽儿是个聪明的孩子,怎么在你眼里就变成蠢货了?你还不如他这个蠢货呢!”孙孟氏发飙了。 “兰儿,我不是那个意思,实在是他太气人了。全是我的错,你别生气。”孙元杰急忙讨好地说道。 孙叶萱噗嗤笑出声。孙凌羽也是一幅‘我不认识此人’的样子。连向来温和的孙凌炀也露出嘲笑的表情。 孙元杰的惧妻在村里人尽皆知,然而孙叶萱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夫妻。想到那些泼妇的彪悍模样,如果她是男人,宁愿一辈子打光棍。 “二哥,我在那里打听明月斋的消息。孟之潇是个优秀的男人,这样的男人不可能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特别是住在他们对面的人。只要稍微注意就能听见他们谈论他的事情。从那几个妇人嘴里得知,孟之潇是京里大官的儿子,很受父亲的看重。这次他的父亲把他下放,就是为了锻炼他。据说他的父亲给他安排了一个任务,那 就是如果他能凭着自己的本事赚到一笔银子后,他才能回京。具体的数目没人知道,只传出那是个非常夸张的数字,就算是世间最利害的商人也做不到。” “这些当官的真是奇怪。他不好好地栽培他当官,为什么让他去这种小地方做商人?”孙凌羽无法理解。 “你说他叫孟之潇?”孙元杰突然问道。 孙叶萱疑惑地点头:“对啊!爹认识他吗?” 孙元杰沉默,半晌才说道:“我怎么会认识官宦人家的公子?只是觉得这个名字挺好听的,忍不住问几句。” 孙孟氏担忧地看了孙元杰一眼。最终这件事情就这样定下来。孙叶萱直到很久以后才明白孙元杰为什么突然妥协。 “六百两呢!萱萱,你有什么打算?”孙叶萱越来越优秀,众人现在本能地尊重她的意见 第六十四章:孙家买田 “我想……买田。”孙叶萱停顿了一下,观察众人的反应。 “为什么?你前段时间不是说想去镇上发展吗?”孙凌羽第一个提出疑问。 “我现在也想去镇上发展呀!可以把田地佃出去,让别人帮我们种,我们收租就行了。”孙叶萱说道:“爹,娘,大哥,二哥,你们也知道我手握灵泉的事情。那东西不仅可以强身健体,还能促进植物的生长。用它浇灌出来的蔬菜比别人种的好吃多了。我这里又和孟之潇合作酒楼,而酒楼想要生意好,材料也很重要。我就想以后用自己种出来的蔬菜,这样就必须拥有大量的田地。更何况不管什么时候,家里有田才更安心。至于这里的房子,我想重新修建,以后不管在哪里,偶尔回来住住也不错。” “萱萱作主就好,我们相信你。”半晌,孙元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萱萱是个懂事的孩子,银子又是她赚的,我尊重她的想法。” “做你想做的事情吧!让你二哥帮着点。如果他拖你后腿,就把他赶回来。”孙孟氏温柔地说道。 “大哥等着萱萱展翅高飞的那天。”孙凌炀微笑:“没有人可以掩埋凤凰的光芒,哪怕呆在鸡窝里,它也会重新飞回天空。” “谢谢爹,娘,大哥,二哥。”孙叶萱感动地说道:“既然大家没有意见,我明天就去找里正买田。不对,明天要去送牛肉干,那后天去好了。” “明天爹去找里正,这点面子他还是会给我的。田地是庄稼人的命根子,如果不是逼不得已,一般人不会卖掉,所以不一定马上就有田地可以买回来。我先去给里正打招呼,让他帮我们留意一下。”孙元杰说道。 “是啊!里正为人不错,一直没有忘记你爹对他的好,平时对我们也很照顾。如果不是他,我们的日子会更难过。”孙孟氏感叹道。 “明天给他送几斤牛肉干。”孙叶萱行事向来大方,颇有男人的豪气。“娘,你们今天在家里做得怎么样了?全部弄好了吗?” “所有的牛肉已经制作成牛肉干。萱萱,你要不要尝尝?”孙孟氏担心他们掌握得不好,影响了牛肉干的质量。 孙叶萱跟着孙孟氏去检查了牛肉干的质量。情况还不错,口味和她做的一模一样。这一夜,大家怀着激动的心情进入梦乡。孙叶萱很累,但是没有忘记药材种子的事情。她将种子提进空间里,第一时间查看有没有孙凌炀用得上的药。 “运气不错,居然有十几种用得上的。” 孙叶萱惊喜道:“就是不知道多久才能成熟,希望传说中的金手指不会让我失望才好。” 孙叶萱将那十几种种子种下去。浇上灵泉水,坐在旁边观察情况。不知不觉,她就那样沉睡过去。 当她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发现面前长满了密密麻麻的小苗。她惊讶地观察它们,发现就是刚才种下的药草。 这样的速度也太逆天了。就是不知道外面过了多长时间。 怀着这个想法,孙叶萱离开空间,发现外面还是漆黑一片。也就是说,从进入空间到现在,外面的时间没有超过五个小时。 五个小时就让种子长出巴掌高的小苗,这样的速度实在太彪悍了。幸好她给外面的蔬菜浇的水全是稀释过的灵泉水。 孙叶萱睡得很饱,没有了睡意。她在空间转悠,仔细观察着这个地方。这一看,她发现了奇怪的事情,那就是空间里有颗结满山核桃的大树。那树的年纪不小了,至少几百年。可是她记得第一次进来的时候没有任何有生命的东西呀! 难道…… 孙叶萱想起前几天做过的事情。她把一颗山核桃的小苗移植到了空间。这几天太忙,她差点把这件事情忘记了。 想到空间的逆天功能,一颗小苗变成几百年的大树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孙叶萱仰望小树,叹道:“如果能自己掉下来给我吃就好了。” 她刚说完,只见大片的山核桃砸下来。她灵活地退后几步,这才没有被核桃山埋住。 “不是吧?这么神?”孙叶萱乍舌。 她尝了一口山核桃,味道非常香。凭着这个味道,绝对又是一笔财富。虽然孙家已经不缺钱,但是谁也不会嫌弃银子太多是不是? 就是不知道怎么向孙家人解释。 孙叶萱对核桃树说道:“全部掉下来吧!” 一瞬间,所有的核桃砸下来。 “全部堆整齐吧!” 一瞬间,所有的核桃堆成整齐的核桃山。 孙叶萱心情大好。她离开空间,从外面搬来几个箩筐,然后将所有的核桃移放到筐里。这颗核桃树就采摘了四箩筐的核桃。 她再次回到空间,将核桃树下的小苗移植到其他位置。 或许核桃树也有领土意识吧!那颗在大核桃树旁边的小树苗一直没有生长的意思。 第二天,孙叶萱在众 人的惊呼声中醒过来。她茫然地看着四周,发现已经躺在自己的床上。 本来不打算睡觉的,可是在空间里玩得太累,躺到床上就睡着了。 “大姐,你快来看看,我们家里多了四筐山核桃。”孙叶诗从外面跑进来说道。 孙叶萱揉揉额头,微笑道:“我知道。那是我放的。” “你?你怎么会有这么多山核桃?现在这个季节已经没有核桃了呀!”孙叶诗听了后更加激动地说道。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昨天发现了一个新能力,就是可以无端地变出一些东西。”孙叶萱吐吐舌头说道:“可是能力不稳定,并不是自己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这是秘密,不能告诉别人哦!” 孙叶诗闭了嘴,做了一个噤音的动作。 孙叶萱准备下床,发现孙叶诗跑了出去,并且对家里的人嘀咕这件事情。她淡淡轻笑,去厨房找到盐清理牙齿。 无法适应古代生活的原因之一——没有牙膏牙刷。 穿越女们总是轻松地制作出牙膏牙刷,她怎么觉得特别难呢?先不说牙刷不好弄,牙膏也不好配。 “大姐,这东西好好吃哦,比山里的好吃多了。”孙凌欢含了一嘴的山核桃对他说道。 “好吃就吃吧!我这里还有。”孙叶萱摸着他的脑袋说道:“如果别人问起,就说在山里找的。” 那座山太危险,一般的人不敢进去,也是方便她隐瞒的好借口。 “杰哥。”孙孟氏看见孙元杰站在树下非常忧心的样子,轻声说道:“你在担心萱萱?” “萱萱是个有福气的孩子,然而有时候太过耀眼并不是件好事。”孙元杰叹道:“我宁愿她是个普通的村姑。” “杰哥,你别想了。萱萱很聪明,她知道自己保护自己。你没发现吗?现在她才是家里最有权威的人。你呀,不如她了。” “这有什么关系?女儿比老子利害,那是老子的骄傲。”孙元杰拍着胸膛笑道。 吃了早饭,孙元杰去找里正商量买土地的事情。孙叶萱想了想,去了欧阳一凡的家里。 她现在不能找王大华借牛车,而村里的其他人也不好相处,只有欧阳一凡愿意帮她。 她提了二十斤的山核桃和二十斤的牛肉干过来。欧阳一凡正巧在家,只是满脸忧伤,好像有烦恼的事情。 孙叶萱敲了敲门,对屋里的欧阳一 凡说道:“我可以打扰你一下吗?” 欧阳一凡看见孙叶萱,眼里闪过亮光。他猛地站起来,好像很激动的样子。 “你吃饭了吗?”欧阳一凡居然主动询问孙叶萱。 孙叶萱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现在是什么时间了,古代人的饮食非常有规律,这个时间段没有吃饭的人几乎没有吧? 欧阳一凡没有等到孙叶萱回答,表情沉了下去。他又摆着非常忧愁的表情,让孙叶萱心有不忍。 “你是不是遇见了麻烦事?”孙叶萱好奇地问道。 “嗯。”欧阳一凡淡定地点头。 “非常麻烦吗?你无法解决的事情?”孙叶萱更加好奇了。 欧阳一凡就是一块木头,不要指望木头有什么特殊的情绪反应。他今天真的有些失常。 “那我也帮不了你。连你都做不到的事情,我肯定也做不到。”孙叶萱随意地说道。 “你可以做到。”欧阳一凡突然认真地看着她。“我饿了!” 我饿了! 孙叶萱的脑海里只有四个字——天雷滚滚! 他饿了是什么大事吗?他不会自己煮饭吗?难道这块木头打算走搞笑风格? 孙叶萱觉得今天不应该过来。女人每个月有几天不正常的时候,或许男人也有吧! 或许是孙叶萱没有回应,也或许是他自己也觉得没脸,气氛就那样尴尬起来。最终还是孙叶萱觉得自己有求于人,应该向对方表示一下。于是她再次踏入欧阳一凡的厨房,从厨房里找到一些面粉和一些瘦肉,打算给他做几个肉夹馍。 当她做准备的时候,发现旁边摆放着几份黑漆漆的饭菜,顿时有些理解他的痛苦。她突然善心大发,决定以后偶尔给他改善一下伙食。不为别的,就为了他继续活着为她提供猎物,不要没有被猎物咬死,反而被自己毒死了。 十个肉夹馍进入欧阳一凡的肚子,吓得孙叶萱瞪了他很久。欧阳一凡还一幅意犹未尽的样子,让她乍舌。 “欧阳大哥,你上次从哪里借的牛车,可以帮我再借一次吗?我愿意付钱。”忙了一个小时,终于进入主题。 欧阳一凡早就知道孙叶萱不会无事上门,听说她要借牛车,便说道:“邻村的,我去帮你借回来。” 孙叶萱连连点头。 她忙了这么久,还不是为了等这句话。这个欧阳一凡确 实值得相交。至少她没有白白付出自己的劳力。 孙叶萱在欧阳家等着。当欧阳一凡离开的时候,她开始揉面,然后以极快的速度给欧阳一凡包了几十个饺子。期间也使用了灵泉水。 当欧阳一凡回来时,看见满桌子的饺子,眼里闪过复杂的神色。 “我帮你赶车吧!正好我要去卖猎物。”欧阳一凡淡道。 孙叶萱抬着头,深深地看着欧阳一凡。她的小脸上沾着面粉,让人觉得很可爱。 “谢谢你帮我!不过……下次换个理由好吗?”孙叶萱吐舌头:“否则我会不好意思的。” 第六十五章:偶遇渣男 欧阳一凡驾着牛车送孙叶萱和孙凌羽去镇上。经过的村民看见他们,悄声地说着什么,手里不时指指点点。 孙凌羽气愤不已,反倒是孙叶萱气定神闲。欧阳一凡打量着她,越来越觉得她不是普通的农女。他微微地勾起了唇角。 “欧阳大哥,你笑了!”孙叶萱回头,正好看见欧阳一凡如烟花般一瞬即逝的微笑,惊叹道:“这样才对嘛!整天板着脸容易老的。” 欧阳一凡嘴角抽了抽,没有理会她的话。 牛车上放满了牛肉干,它们由筐子装着,筐子的下面铺了厚厚的莲叶。淡淡的香味传播开来,引来许多人探头打量。 三人赶到镇上后,先把牛肉干送到明月斋。孟之潇不在,于师傅收下牛肉干。孙叶萱再把连夜赶出来的设计图交给了他,让他转交给孟之潇。她还特意送了一筐山核桃给他们,并且声明以后山核桃也是明月斋的特色之一。 于师傅怀着怀疑的心情品尝了山核桃,顿时收刮了半筐到自己的房间里,留下几斤给小二,剩下的全部送到了孟之潇的房里。 孙叶萱把东西送到后,心里落下了大石。牛车上还有欧阳一凡的猎物,她闲着无事,就陪着他一起去送猎物。 “郑小姐,你别生气,我和邱小姐没有什么。”刚出巷口,看见一男一女在那里拉拉扯扯。 那个女子看上去十八九岁,穿得华丽的绫罗绸缎,满头挂着金首饰,就怕别人不知道她多有钱似的。与她拉扯的男子穿着白色的衣袍,一幅书生的打扮。他急切地解释着,脸上挂着无耐和宠溺。然而他的眼神很冰冷,甚至带着厌恶和嫌弃,一看就是个伪君子。 “你还说没有什么。她都躺到你怀里了。这样还不算有什么?”那女子哭着说道:“林昌泽,你以为本小姐就稀罕你是不是?你也不打听打听,喜欢本小姐的人多了,你只是一个穷书生,本小姐看上你是你的福气。” 孙叶萱愕然。 她以为自己是看戏的人,没有想到演戏的人还和她有关系。林昌泽,那不是前身的未婚夫吗?原来就这幅模样啊! 这样说来,面前的胖女人就是林昌泽下手的目标,一个富商的独生女?真是佩服他,为了银子,他还真下得了嘴! 胖女人?不错!与林昌泽纠缠不清的女子虽然是富家小姐的打扮,但是一身肥肉与她头上的金子一样壮观。林昌泽为了这样的女人抛弃前身这个真正的小美人儿,不得不 说他勇气可嘉。如果晚上这女子翻身,他不会被压死吧? “真是一出好戏!”孙叶萱叹道。 “大妹,你没事吧?”孙凌羽担忧地看着她。 “看见一条狗和一只猪在街上打架,我正觉得稀奇,能有什么事?”孙叶萱无辜地看着孙凌羽。 孙凌羽噗嗤一声。他点了一下她的额头,无奈地笑道:“你呀!真是太顽皮了。一条狗和一只猪……亏你想得出来。” 欧阳一凡冰冷的眸子里闪过笑意。他挥了一下鞭子,指挥着牛往前面走着。这时候,他突然说道:“你们要不要买辆牛车?” “买辆牛车?”孙叶萱惊讶地看着他。 “嗯,平时可以耕地,套上车就能当个脚力。”欧阳一凡说道:“我看你们经常往镇上跑,自己买一个比较方便。” 反正他们家也不缺钱了。 第六十六章:屠夫三枫 “欧阳大哥,谢谢你的提醒,我差点把这件事情忘记了。”孙叶萱高兴地说道:“只是,我们不会挑选。” “我带你们去吧!”欧阳一凡说道:“牛市就在城东,我们现在正要去城东。” “我们听你的。欧阳大哥,你比较有经验,就帮我们作主吧!我相信你!”孙叶萱扬起灿烂的微笑。 欧阳一凡听了这句话,心弦微动。他将牛车停在一个屠夫的门前,将猎物扛进去,对那个屠夫说道:“三十五只兔子……” 孙叶萱看见这些兔子,想着细嫩的兔肉,突然想吃兔肉火锅了。她舔了舔嘴,拉了拉欧阳一凡的衣袖说道:“山里有很多兔子吗?” 如果能够抓几只活的放进空间里,她可以经常吃兔肉了吧?若是数量太多,还可以做成兔肉干。 “嗯,你有这个需要?”欧阳一凡将兔子提起来,放了两只在她的手里,说道:“够了吗?” “不是啦!我想要活的。”孙叶萱不好意思地说道:“我有用处,能抓住活的吗?” “可以。山里兔子泛滥。如果不处理的话,庄稼会遭受破坏。”欧阳一凡说道:“回去我帮你抓几只。” “欧阳大哥,你真是好人。”孙叶萱扬起迷人的笑容说道。 “哟哟,欧阳,眼光不错啊!”一直在旁边看戏的屠夫邪笑道:“你这小子好福气,遇见这么好的姑娘。” 孙凌羽不悦,刚想说什么,却听见孙叶萱大大方方地说道:“这位大哥,我们是欧阳大哥的邻居,你别乱开玩笑哦!我是没有关系,可是欧阳大哥可是严肃的人,这样的玩笑会给他带来困扰的。” 那个屠夫长得很粗犷,听了他的话露出惊讶的表情。他好笑地看了一眼欧阳一凡,对孙叶萱说道:“为什么你觉得没有关系?一般的姑娘不是觉得这种玩笑损害了她们的名誉吗?” “你和欧阳大哥是朋友吧?朋友之间难免会有几句玩笑话,又不能当真。再说了,我觉得欧阳大哥很好啊!真有哪位姑娘能够嫁给他,那也是那个姑娘的福气。”孙叶萱认真地说道。 “你叫什么名字?”屠夫笑道:“你这小姑娘真是豪爽,难怪我家这位小兄弟愿意和你接触,平时他可不喜欢有人跟着。” “我叫孙叶萱,这是我的二哥孙凌羽。这位大哥贵姓?”孙叶萱的笑容非常有感染力,不仅纯真无害,而且很有亲和力。 屠夫看上去三十 几岁,长得高大威猛,但是并不是一身肥肉。他是强壮,不是虚胖。 “我叫薛三枫,以后你想要买猪肉可以找我,我给你成本价,不赚你的钱。”薛三枫朝欧阳一凡促狭地笑道。 他心想,没有想到乡下地方还有这么灵动的姑娘,论相貌和聪慧倒是配得上欧阳一凡,就是身份差了点。 欧阳一凡受不了薛三枫赤luoluo的眼神。他将三十五只兔子放进去后,拉着孙叶萱的手臂重新登上牛车。 “欧阳,最近手里太紧张,没有赚什么钱,你的兔子钱就先赊账。”薛三枫突然说道:“孙姑娘,欧阳就拜托你照顾了。这小子总是饿一顿饱一顿,如果可以的话,你给他送点野菜粥,别让他饿死了。等我赚了钱再把银子还给他。” 孙叶萱:“……” 她想说:这位仁兄,你的眼神太明显了,真的不是很好的演员。以欧阳一凡的能力,就算全村的人都饿死了,也饿不死他。 不过会把自己毒死! 第六十七章:二哥好二 孙叶萱仿佛没有听出薛三枫语气里的深意,脸上的笑容没有丝毫变化。 孙凌羽拍拍欧阳一凡的肩膀,用非常同情的语气说道:“原来你的日子过得这么惨啊!放心,我一定会给你送野菜粥。” 孙叶萱抚额轻叹:“二哥,你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孙凌羽听了孙叶萱的话,眨着纯真的眼眸,疑惑地问道:“为什么这样说?我当然是自己活到现在的。” “……”孙叶萱靠在牛车上,歪过头,无力地说道:“请不要和我说话,我有些头痛。” “呵……”一道低笑声从前面传过来。 孙叶萱本能地抬头,正好看见欧阳一凡来不及收回去的笑容。她顿时惊道:“你居然又笑了。原来你笑起来挺好看的嘛!” “大妹,你的眼光真奇怪。”孙凌羽摸摸自己细嫩的脸皮,再看了看欧阳一凡漆黑的皮肤和粗犷的络腮胡子。 欧阳一凡长成这样,大妹居然觉得好看,简直就是睁开眼睛说瞎话。连村里的小黄狗都喜欢白嫩的男子,大妹的眼睛真的没事吗? 孙叶萱不想理会孙凌羽这个‘二’哥。二哥还真够二。 抵达牛市,经过欧阳一凡的提点,他们挑了一头刚刚成年的牛。当他们准备离开的时候,孙叶萱却看见一头快要生产的牛。 那头牛的精神状态不好,躺在那里露出绝望的表情。孙叶萱看着它,问牛市老板道:“它是不是要生了?” “是啊!不过它前不久受过伤,一直没有好起来,只怕这次要一尸两命。”牛市老板叹道。 “多少钱?”孙叶萱问道。 “你要买下它?”欧阳一凡皱眉:“它活不久,你买下它只会浪费银子。” “我想买下它。如果我好好照顾它,它未必就会死。”她有灵泉呢!只要她用心些,它一定能够活过来。 “你真的要买它?这样吧!我给你算便宜点,二两银子就给你了。”牛市老板急道:“普通的母牛是十两银子,二两真的很便宜了。” “如果是健康的母牛,二两确实便宜,但是这头牛快死了。你是不是欺负我家大妹心善,故意抬高价钱?”孙凌羽不满道。 牛市老板无奈。母牛快死了,如果去县衙登记一下,可以卖掉牛肉。光是卖肉的钱也不止二两了,还觉得便宜? 不过也没有几个人愿意摊上这个麻烦。有银子 买牛的人都不缺那点银子,更不想浪费时间。至于他,国法规定,牛市老板不能卖牛肉。 “一两银子,不能再少了。”牛市老板妥协道。 买下母牛,新的问题又出现了。欧阳一凡要赶他借的牛,孙凌羽要赶那头成年牛,母牛怎么办?它那么虚弱,肯定无法走动。 最后,欧阳一凡将母牛扛上他的牛车。孙叶萱先喂它喝了灵泉水,减缓它的痛苦。 本来孙叶萱坐的是孙凌羽赶的牛车,可是孙凌羽赶得太陡,坐了欧阳一凡的牛车坐他的,屁股都要开花了。她从来不是委屈自己的人,马上决定改坐欧阳一凡的牛车。孙凌羽又委屈又生气,幽怨地瞪了孙叶萱一眼,暗暗发誓要好好练习,免得再被妹妹抛弃。 回到村子里,他们这里的动劲引起了村里人的围观。无论汉子还是媳妇,用各种复杂的眼神看着孙凌羽兄妹。 第六十八章:贴心棉袄 “萱丫头,这是谁的牛车啊?”一个老太太抬着全是褶子的脸对孙叶萱笑道。 孙叶萱不想理会这些三姑六婆,但是伸手不打笑脸人,她也不能表现得太明显,只能淡淡地说道:“我家新买的。” “呀!听说你们家发财了,原来是真的啊!”旁边一个小媳妇说道:“萱丫头,大家的日子过得都不容易,你有了赚钱的路子别忘了抬举一下村里的婶子阿叔。一头牛不便宜呢!你们家到底做了什么好事,几天时间就能买一头牛?你也别藏私,给大家说道说道?” “张大嫂,你说的话真是好笑。昨天我瞧见你们家胡大哥搬了不少粮食回来,要不也分一点给我?”孙凌羽冷冷地笑道。 胡张氏脸色一变,翻脸冷道:“那是俺家那位辛苦赚来的,凭什么送给你?” “同样的话还给你。我家辛苦赚来的银子,凭什么送给你?你做不到的事情,也别指望别人做到。”孙凌羽凉凉地说道。 “各位请让让,我们倒是不赶时间,可是欧阳大哥在后面等着,我们这样堵着道不太好吧?”孙叶萱朝后面指了指笑道。 刚才快要抵达村子,为了不让别人说闲话,孙叶萱临时坐回孙凌羽的牛车。这些人看见孙家兄妹赶着牛车回来,一时太激动,几乎每个人都关注他们,没有发现后面的欧阳一凡。 听见欧阳一凡就在他们后面,村民们连忙后退几步。现场的气氛变得冷凝,他们小心翼翼地打量欧阳一凡的冷脸,干笑几声散开。 孙凌羽再次挥起鞭子,轻轻地拍在牛背上。他们顺利地回到孙家,欧阳一凡帮他们把母牛送回来后就离开了。 孙元杰看着欧阳一凡的背影连连点头。他回头看见孙叶萱,再看了看欧阳一凡离开的方向,眼里闪过亮光。 “萱萱,你这是……”孙孟氏惊讶地看着两头牛。特别是那头母牛,它奄奄一息地躺在那里,看上去很可怜,孙叶诗正在喂它吃草。 孙叶萱解释道:“我们总是这样借别人的牛车太不方便了,反正现在也有多余的银子,就买了一头回来。至于这头母牛,它快死了,牛市老板便宜给了我们。你们也知道……我有办法让它活过来。” “牛的用处大,确实很有必要。”孙元杰点头道:“今天我去找里正谈了买地的事情,我们村里没有空余的地,隔壁村倒是有几十亩。上等水田十两银子一亩,中等水田八两银子一亩,下等水田五两银子一亩。至于旱田, 每种照着水田少二两银子。萱萱,你想买多少?” “隔壁几个村离我们这里不远,如果有合适的都可以买下来。照我们现在的收入来看,先订下一百亩,最好是上等和中等的。” “会不会太多了?”短短时间内,孙家从全村最穷的人变成全村最富的,他们还不适应这样的改变。 “娘,不会多的。我还想修建新房子。既然买了地,以后肯定需要人看顾,到时候这里也要住人。”孙叶萱说道:“半年之内,我们一定可以搬到镇上,然后开一家属于我们的店铺。我们不会再挨饿,大哥也能重新站起来。” “我们等着这一天。”孙孟氏抹着眼泪说道:“只是苦了我儿了。” “娘,你别这样说。你生我养我,那才是真的辛苦。别人都说,生孩子犹如同时打断十二根骨头,那种痛非常人所能理解。你为了我们承受了这么大的痛,我们为你做任何事情都是应该的。”孙叶萱抱着孙孟氏说道。 “还是女儿好,女儿是爹娘的贴心小棉袄。生这个臭小子只会让我操心,还不如换个女儿。”孙元杰瞪着孙凌羽说道。 “爹,我是你亲生的吗?你怎么对我各种看不惯?”孙凌羽无语:“我什么也不做,你还是觉得我碍眼。” 第六十九章:极品村妇 “爹,你不要欺负二哥。”孙叶萱朝孙元杰嘟嘴道:“我二哥是傻点,但是有股子蛮力,还是挺好用的。” “……”孙凌羽咬牙切齿。 “……”孙叶诗和孙凌欢同情地看着孙凌羽。他们同时想道:二哥好可怜。 孙孟氏噗嗤一声,敲了一下孙叶萱的额头,满脸无奈地说道:“真是顽皮,亏你二哥平时这么疼你。” 孙叶萱从孙孟氏的怀里走出来,扑到孙凌羽的怀里撒娇道:“二哥,我是说着玩的,你别生气嘛!” 孙凌羽哪里舍得生孙叶萱的气?他失笑,俊美的脸上满是纵容和宠溺。 回到屋子里,孙孟氏去菜地里摘菜,孙元杰又去找了里正。既然确定了要买田地,就想着早点定下来。 孙元杰一天去了两次里正家里,引起村里人的好奇。经过有心人的打听,发现孙元杰居然要花七八百两买一百亩好田,顿时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他们纷纷猜测孙家是不是撞了什么狗屎运,不然为什么前几天还在饿肚子,现在就能买这么多地? 孙孟氏从菜地里回来,途中遇见几个村里的妇人,面无表情地走过去的时候,发现那几个妇人拦在她的面前。 她皱眉,淡淡地看着几人。只见前几天还对她冷眼相对的妇人扬起谄媚的笑容,其中一个拉着她的手说道:“嫂子,摘菜呢?” 孙孟氏缩回手,冷冷地应了一声。 那妇人谄笑道:“最近怎么不见嫂子找我们玩呢?我们怪想你的。在忙什么?” 孙孟氏心想:真是沉不住气!这么快就暴露了自己的目标。 “没忙什么。你们也知道我家的情况,大的残疾,小的太小,一家子等着我伺候。”孙孟氏淡道:“偶尔做做针线活儿,就这样。” “嫂子真没意思,我们这么好的关系你也瞒着。如果只是这样,怎么可能几天之内就能置办那么大的家业?” “就是。嫂子,我们是好姐妹,有什么不能说的?我们又不找你讨饭,何必瞒得这么紧?” 孙孟氏有些不耐烦。她脸色又沉了几分,眼里满是烦恼。这时候,胡小兰从他们身边经过,看见孙孟氏便叫道:“婶子,你怎么还在这里呢?我刚才听见诗诗和欢欢在找你,好像很着急的样子。” 孙孟氏急忙说道:“我马上回去。这两个孩子不会惹什么祸吧?平时在家里就调皮捣蛋。各位,不好意思,我先回 去了。” 几个妇人看着孙孟氏快步离开,他们根本来不及阻止。 胡小兰背着一背的野菜,讥嘲地看着几个妇人:“各位婶子,孙家婶子是老实人,你们就别找她麻烦了,大家都不容易不是?” “我说小兰啊!不要以为婶子不知道你的想法。”其中一个妇人嘲笑道:“孙家的二哥儿那是什么人才,凭着那张脸,就算是穷点,也有大把的好姑娘争着抢着嫁过去。更何况孙家现在有钱了,岂是你这个黄毛丫头能够配得上的?你就别犯傻了。” “婶子,大家是出了五服的亲戚,有的时候还是别太过份,我可不是萱萱,任由你们欺负还不还手。你们要是惹毛了我,我坏了名声嫁不出去,你们的儿子女儿也别想嫁出去或者娶媳妇了。”胡小兰抖了抖后背上的背篓,冷傲地哼一声,抬头走向家里的方向。 第七十章:杨氏极品 胡小兰的声音不低,而他们说话的地方距离孙家院子也不远,所以他们的争吵被孙叶萱听在耳里。 孙叶萱看着胡小兰通红的眼睛,心里有些担忧。按照她的记忆,胡小兰确实挺喜欢孙凌羽,每次孙凌羽回来她都要跑过来玩。可是孙凌羽喜欢的是唐书玉,虽然两个女子年纪差不多,但是身份决定了两人的见识,孙凌羽明显与唐书玉更有共同语言。 “小兰。”孙叶萱对胡小兰说道:“等会儿有空吗?我想找你玩。” 胡小兰听见孙叶萱的声音,悄悄抹了一把泪,语气轻快地说道:“好啊!你最近在忙什么,我老是找不到你。” 孙叶萱喜欢胡小兰这样真性情的女子。她喜欢唐书玉,也喜欢胡小兰,希望她们都能收获自己的幸福。 以前胡小兰的家人总是帮孙家,现在轮到孙家帮他们一把了。正好借这个机会转移胡小兰的注意力,时间长了就会忘记她二哥了。 真是奇怪!二哥这么二的人居然这么有桃花缘!等她家大哥的双腿治好后,不知道又有多少小姑娘要暗暗伤心了。 “好啊!你来吧!我没事做。”胡小兰笑道。 胡小兰回家后,孙叶萱重新合上门。孙孟氏带着孙凌欢和孙叶诗继续做肉干,还有一天时间就是赶集的日子,猪肉干又能卖一笔钱。 虽然孙家这段时间赚了不少,但是买了地以后又回到原点。他们怕死了穷日子,现在能赚钱的时候他们一定要努力赚钱。 孙叶萱知道外面有许多人悄悄盯着他们家。她如平时那样做事,也不防着也不盯着。肉干的秘决是灵泉,他们想仿也仿不来。 “哎哟,萱丫头啊,几天不见又变漂亮了。难怪他们说孙家的几个孩子个个长得俊,特别是萱丫头,就像仙女下凡似的。”胡昌泽的娘胡杨氏尖着声音笑道:“这孩子,怎么变得这么生疏?以前你可是叫我杨婶子的。” 孙叶萱从她粗糙的手里抽出自己的小手,似笑非笑地看着胡杨氏说道:“婶子,你走错路了吧?你家还要往前面走。” “我当然知道自己家在哪里,这是专门找你娘说话的。我和你娘是好姐妹,最近忙着地里的事情,好久没找她谈心了。”胡杨氏扯着笑脸说道:“你娘呢?我们在这里说了半天话了,她还没有出来,难道在里面忙什么?来都来了,我去帮她的忙。” 孙叶萱哪里不知道她打的什么主意。她挡在胡杨氏的面前,淡淡地说 道:“不用了,我娘可能正在照顾大哥,婶子进去不太方便。” “有什么不方便的?你大哥也是我看着长大的,跟我亲儿子没有什么两样。她一个人很累吧,我去搭把手。”胡杨氏还想往里面冲。 孙叶萱灵活地挡着她,她往东走,她堵着东边。她往右边,她堵着右边。胡杨氏几次没有钻过去,脸上有些恼怒。 她心想:以前还觉得这丫头木讷,现在看来全是装的。幸好我家昌泽选了富家小姐,否则岂不是被这个女人骗得团团转? 第七十一章:讽刺杨氏 “婶子,你亲儿子是秀才,我大哥可没有福气做你的亲儿子。”孙叶萱微笑道:“我们家乱得很,实在不方便招待婶子。” 胡杨氏阴阴地看着孙叶萱,那双铜铃般大的眼睛狠狠地瞪着她,一改刚才的谄笑。她冷道:“俺今天还非进去不可了。你们这么害怕我进去,莫不是里面有什么肮脏的东西?不行!我一定要进去看看。” 孙叶萱不悦。这种人到底听不听得懂人话?这里是她的家,她以为自己是谁,谁都要给她面子吗? 孙叶萱还是挡着胡杨氏的道儿。胡杨氏发怒,猛地推了她一把:“滚开!” 孙叶萱后退几步,险险地站稳脚跟。她冷冷地看着胡杨氏,清丽的脸上满是厉色。 那一瞬间,胡杨氏觉得心虚。她的后背渗出了冷汗,心里居然有了惧意。 这时候,孙孟氏听见他们的争吵冲出来,她挡在孙叶萱的面前,淡淡地看着胡杨氏:“杨嫂,你有事吗?” 胡杨氏看见孙孟氏出来,而孙家两个小的藏在门后偷偷看她,却没有看见孙元杰和孙凌羽,心里的紧张便消了几分。 她仰着头,倨傲地说道:“我不能来吗?就你们孙家这个晦气的地方,我还不愿意来呢!” “既然我们家晦气,婶子就更不应该来了。”孙叶萱冷冷地说道:“现在你巴巴地赶来,还想着冲进去,这是想干嘛?” “我……”胡杨氏朝门里瞟了几眼,没有瞧见什么东西,心里顿时更加不痛快。她是秀才的娘,村里的人哪个不想着巴结她?这个晦气的破落户居然敢挡她的道,等她儿子当了官,一定让他们去坐牢,让他们整个孙家吃不了兜着走。“你管我干嘛?我就是要进去。” 胡杨氏这种胡搅蛮缠的泼妇行为让孙叶萱长了见识。虽然古代的女人普遍没有读过书,但是基本的道理还是要讲的。如今遇见这个极品,真是让人又好气又好笑。幸好原主已经死了,如果没死嫁进他们家,只怕未来的日子也不会好过。 “胡杨氏,你来我们家做什么?”孙元杰回来,看见胡杨氏与妻女争执,顿时心急火燎地跑过来。“这里不欢迎你,出去!” 胡杨氏心里一慌。她颤颤地缩回手,干笑道:“孙兄弟,大家乡里乡亲的,你这是做啥?传出去也不怕别人笑话。” “如果你的别人是指巴结你的那些人,那么不用客气,你们尽管笑吧!就是不知道他们是笑我们孙家,还是笑你们家恬 不知耻。”孙叶萱淡淡地说道:“我们家不欢迎你,你非要冲进去,若是告到县衙,便能判一个私闯民宅的罪名,不知道你的身板经得起多少板子?” “小丫头片子,你别想吓唬我。我们家昌泽是秀才,县令老爷也得给他面子。”胡杨氏挺了挺胸膛,得意地说道。 “秀才?胡家村的秀才也只能在胡家村威风威风,放在外面去又有几个人给面子?有本事再中一个举人啊!”孙叶萱微笑道:“我差点忘记了。他现在缠着人家富商小姐,可不是正在准备‘考’举人嘛!举人不是大白菜,你们家秀才可得多准备点银子,否则买不下来。” “你……”胡杨氏咬牙切齿地瞪着孙叶萱。她是胡家村的浑人,骂人能骂几天不歇嘴。然而孙元杰在旁边,她可不敢说不好听的话。 第七十二章:扶助阿兰 孙凌羽从外面走进来,看见院子里站着几人,而欢欢和诗诗藏在门后不说话。他疑惑地看向四周,发现了胡杨氏的身影。 “你来我家做什么?”孙凌羽快步走过来,冷冷地瞪着胡杨氏。 胡杨氏知道今天讨不到便宜,心里不甘心,又不敢招惹孙家的两个壮年男子。她傲慢地冷哼,说道:“就你们这个破房子,老远闻到一股味道,求我我也不进去。我告诉你们,以后有你们求我的时候。等我儿子当了官,一定让你们好看。” “等你儿子当了官再说吧!现在马上离开我家。慢走,不送。”孙元杰让开路,指了指大门说道。 胡杨氏面子挂不住,气愤地离开孙家。直到她走了很远,他们还听见她粗鲁的咒骂声。孙凌羽想出去理论,孙叶萱拦住了他。 “你和她一般见识,那与她有什么区别?对付这种人,最好的方法是无视。”孙叶萱说道。 “哼!还不如你妹妹聪明。”孙元杰冷道:“真是白读了几年的圣贤书。” 孙凌羽不理会孙元杰的讽刺,理所当然地说道:“妹妹是有大智慧的人,我当然比不过。对了,刚才我经过王大哥的门前……” “你想说什么?怎么说了一半就不说了?”孙元杰看着兄妹两人:“你们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们?”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昨天我和二哥去还牛车的时候,王大嫂说了些难听的话。我一时气愤就……”孙叶萱比划了一个插针的动作:“刺了她几下。如果我没有记错,她最近这段时间会变得很安静,相信王大哥会喜欢这样的变化。” “村里的几个女人……”孙元杰的眼里充满了不屑:“平时离他们远点,别受他们影响,听见什么也别生气,不值当。” “知道了,爹。”孙叶萱接着想要帮助胡阿兰的事情说出来。“小兰和婆婆都是好人,我想帮她一下。” “你能有这个想法是好的。婆婆和大牛一直帮着我们家,算是村里少有的明白人。以他们的人品,我信得过。”孙元杰赞同道。 孙元杰说了好,家里的其他人也表示了赞同。以前他们家穷得吃不起饭的时候,李婆婆和阿兰总是给他们送来吃的,让他们度过了几次难关。俗话说,锦上添花容易,雪中送炭难。凭着他们对孙家的恩情,只要他们以后不做对不起孙家的事情,孙家一定帮他们越过越好。 孙叶萱去了胡阿兰的家。胡阿兰正在切猪草, 看见她进来微笑道:“快坐。我先把猪草切好,等会儿再陪你。” 孙叶萱趁着胡阿兰切猪草的时候打量家里的摆设。与记忆中一样,胡阿兰家就比他们家好一点,家境还是挺贫穷的。 “最近没有看见大牛叔和婶子,他们不在家吗?”孙叶萱随意问道。 “外祖母家正在收割庄稼,爹和娘过去帮忙了。”胡阿兰手里的动作停顿了一下,有些无奈地说道。 “你家的庄稼还没有收割吧?”孙叶萱发现胡阿兰的表情有些黯然,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我外祖母家有四个舅舅,每个舅舅有二个到三个儿子,大的二十几,最小的也有十几岁,全是壮劳力。可是每次收成的时候他们就把我爹和我娘叫回去,还不是看我们家穷,我爹老实,所以欺负我们家么!他们把我爹娘叫去,自己在家里休息,哪里真的把他们当作亲人看待?”胡阿兰气道:“如果我是儿子,他们还不敢这样过份。偏偏我是女儿身,不但帮不了他们,还是他们的拖累。” 第七十三章:劝说阿兰 孙叶萱递了手帕过去,轻轻地说道:“平时看你挺豁达的人,怎么现在钻了牛角尖?女人怎么了?女人就不如男人吗?世间没有女人,那些男人自己生孩子?自己料理家务?我国的历史上还有女皇呢,谁敢说女人不如男人?” “萱丫头说得好。”李婆婆慢慢地走进来,无奈地瞪了胡阿兰一眼:“你是姐姐,怎么还不如萱丫头懂事?” 胡阿兰从李婆婆手里接过背篓,甜甜地笑道:“奶奶,我知道你喜欢萱萱。我也喜欢萱萱,可是你不能有了萱萱就不要我了呀!” “小皮猴。”李婆婆嗔骂道:“今天要不是听见你们说话,奶奶还不知道你的心思那么重。孩子,有的时候吃亏就是占便宜。你不要觉得他们让你爹娘受了委屈,那只是暂时的。若是哪一天你的外祖母和外祖父不在了,你那几个舅舅休想再指使你爹娘,到时候有他们的好果子吃。这些年你的几个舅舅被你外祖母宠坏了,什么正事都干不好,以后看他们怎么生存。” “奶奶,我知道了。”胡阿兰吐吐舌头说道。 “你们小姐妹聊吧!奶奶就不打扰了。”李婆婆笑道:“萱丫头,今天晚上留在这里吃饭。整天只有我们婆孙两人,也怪孤单的。” “好的,奶奶,那就麻烦了。”孙叶萱笑道:“等会儿我和阿兰做饭,你年纪大了,只管享受孙女的伺候,别什么事情都自己做。” “行,那老婆子就倚老卖老了。”李婆婆笑得很慈爱。 她走后,胡阿兰拉着孙叶萱去了她的房间。孙叶萱从怀里掏出一朵头花,亲自戴在胡阿兰的头发上说道:“这个送给你。” “使不得,这个很贵的。”胡阿兰连忙阻止道:“村里的阿花就有一朵,花了五十文呢!为了这事,阿花被她嫂子打掉了一层皮。” “我还是不是你的妹妹了?一朵头花就使不得,那我要不要把你以前送的东西都还回来?”孙叶萱不高兴地说道。 “那不同。几把野菜,几个南瓜,那值什么?这朵头花太贵重了,我不能收。”胡阿兰说道。 “阿兰,你听我说,我们家已经好起来了。最近几天你应该听见了什么闲言闲语,忽略那些难听的话,有几句倒是真的。我们家真的赚钱了。”孙叶萱解释道:“这次过来,我也是想问问你要不要一起干。前天我送了肉干过来,你吃得怎么样?” “好吃,我从来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东西。你们家是不是就是卖这个 赚钱了?”胡阿兰好奇地说道。 “是啊!那东西卖得好,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跟我们一起做,我们按人头分你利润,你觉得怎么样?如果你爹娘也愿意的话,可以一起干。”孙叶萱说道:“就是有一个条件,那是我们吃饭的东西,没有经过我们同意,不能泄露给外人。” “萱萱,你对我这么好,我怎么报答你!”胡阿兰红着眼眶说道:“这么重要的事情你也要想着我,我真的太感激了。” “想什么呢!叔叔和婶子回来你和他们商量一下。我等你的好消息。”孙叶萱微笑道。 “我知道了。”胡阿兰擦着眼泪说道:“时间不早了,我们去做饭。” 胡阿兰和孙叶萱在胡家吃了一顿饭。饭桌上胡阿兰提了孙叶萱的提议,李婆婆感动得哭起来。她拉着她的手,不停地说着‘好’。 “你是我看着长大的,小时候满脸鼻涕的,一晃眼就是能干的大姑娘了。阿兰跟着你做我没有意见,不过别说分什么利润,就给她每天几文钱,让她跟着你长长见识就行。”李婆婆笑着说道。 第七十四章:夜间探看 “奶奶,我和阿兰是好姐妹,怎么能委屈她呢?就算不找阿兰,过段时间我们也会找其他人。”孙叶萱说道:“更何况我还有其他事情要做,以后肉干的事情会交给我娘和诗诗,以他们的个性,如果没有人盯着,还不被人欺负得死死的?所以,阿兰对我来说很重要。” “这……”李婆婆听孙叶萱这样说,也不好再拒绝。他们家的情况不好,如果能够改善生活,阿兰以后能说个好人家。这样想着,她只有感激地答应下来。不过她一直叮嘱阿兰要听孙叶萱的话,孙叶萱教给她的东西不能告诉别人,包括爹娘和她都不能说。 孙叶萱心里感动,对李婆婆更加友好。她刚才在煮饭的时候洒了灵泉水在菜里,这样能够改善李婆婆苍老的身体。 与阿兰约好第二天去她家里做事,她借着月色回到了孙家。刚想迈进院子,想起那个屠夫的话,脚下犹疑起来。 欧阳一凡的厨艺差成那样,整天这样吃不会中毒吧?要不,趁这个机会去看看,反正爹娘以为她去了胡阿兰的家里? 当孙叶萱回过神的时候,她的双腿已经做出了答案。她看着四周灰暗的光线,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她不是怕黑,以她女汉子的个性,黑算得了什么?她只是惊讶自己在走神的时候踏上这样的小路,没有摔到田里去真是奇迹。 欧阳一凡的小木屋里还有灯光,孙叶萱好奇地推开门,发现欧阳一凡不在大堂里。她又去了厨房,厨房的案桌上摆放着几碗黑呼呼的东西,那种味道实在太考验她的忍耐力。她将东西倒进馊水桶里,清洗了碗筷,重新再寻找食材。 中午给他做的饺子居然吃得干干净净的,这到底是什么胃呀?那些饺子可以让他们孙家吃一整天了好吧? 孙叶萱无奈地摇头,从找到的材料中挑出丝瓜和香菇,然后做了一份蒜茸炒丝瓜和炸春卷。想到他是大胃王,她的份量做得很大。 “你……怎么会在这里?”厨房门口,欧阳一凡光着上身站在那里,他浑身湿淋淋的,头发也湿淋淋地披着。 孙叶萱看了他一眼,垂头继续手里的事情。 她说道:“我答应屠夫大哥要照顾你,当然要言而有信。对了,那些饺子吃完了吗?味道怎么样?” 欧阳一凡想到那些饺子,脸色黑了黑。他知道孙叶萱的手艺,本来想提着饺子去给那个人品尝一下,顺便问问他是不是饺子里有治愈伤势的药物,结果那厮收刮了大多 数饺子,只给他留了十个,让他恨得咬牙切齿。他直到现在肚子还是空的。 “嗯。”欧阳一凡气恼地应了一声。“这么晚了,你一个人到处走动很危险,以后别做这种事情了。” 孙叶萱悄悄打量欧阳一凡。不知是不是灯光的问题,她总觉得欧阳一凡没有平时那么黑。 咕噜!咕噜!欧阳一凡的肚子发出轻脆的响声。 孙叶萱抿嘴微笑,将手里的碗递给他,说道:“太晚了,将就着吃吧!” 欧阳一凡接过手里的饭菜,淡淡地说道:“我先送你回去。嗯,谢谢你。” 孙叶萱没有拒绝。外面确实很黑暗,这里又有许多庄稼,要是真的遇见什么不法份子,她势单力薄不好应付。 再说了,她专程过来伺候他吃饭,他送她回去不是应该的吗?男人不能太宠,否则他们会觉得女人的付出是理所当然的。 第七十五章:夜谈心事 漆黑之夜,孙叶萱在前面走着,欧阳一凡在后面跟着。清冷的风吹在两人身上,可是他们却不觉得寒冷,反而有股热气直涌心头。庄稼地里传出蟋蟀和青蛙的鸣叫声,仿佛一首跨越种族的交响曲,无端地让心生感慨。突然,她脚下一滑,身体朝水田里倒去。 欧阳一凡抓着她的手腕,将她整个人提起来。孙叶萱扑向他的怀里,感受着他胸膛的火热,手掌仿佛被什么灼伤似的缩了回来。 “谢谢。”孙叶萱呼了一口气,说道。 “你……”欧阳一凡突然说道:“有什么打算吗?” “嗯?打算?”孙叶萱不明所以地望向他。 然而,黑暗遮住了他的样子,只能隐约看见那双深邃的眼眸。 “就是说,你以后想过什么样的日子?”欧阳一凡的声音有些低沉,如此时的夜晚,带着神秘的色彩。 孙叶萱毫不犹豫地说道:“我想改变孙家的现状。大哥重新站起来,二哥找到属于自己的事业,爹娘无忧无虑,诗诗和欢欢健康成长。我要赚很多银子,买很大的房子,再收很多的仆人伺候他们。在这个权势决定人权的世界里,我要让皇亲国戚也不敢招惹我。” “……”欧阳一凡看着那意气风发的小人儿,心里有什么地方被触动了。“你觉得卖牛肉干就能让皇亲国戚害怕你?” 孙叶萱愕然,有些委屈地说道:“你在嘲笑我吗?欧阳大哥。” 低沉的笑声在黑暗中散开,如最清澈的幽泉,滋润着她火热的心。她不由得红了脸颊,轻咳一声转移了视线。 “我现在没有成本,只能卖牛肉干这种简单的小吃食,等我存够了钱,就可以开一个店,然后把店开到全国各地去。等生意再做大了,我还可以进入其他行业,服装,粮食,首饰,家居……十年,二十年,我总能成为第一首富,这样还不能让他们畏惧吗?” “一般来说,你赚的钱越多,越容易成为那些人的目标。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你所有的努力皆成泡影。” “欧阳大哥,那是因为他们太笨。一个聪明的商人,他们应该把眼光放长远点。当所有的子民都站在你的后面,他们还敢下手吗?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一个睿智的君王,他应该看见诱惑后的危险。如果动了我的后果就是天翻地覆,他只敢把我贡起来。” “……”欧阳一凡深深地说道:“你不像十四岁的女孩。更不像庄稼户的女孩。” 孙叶萱心里一拧,额间渗着冷汗。她应该庆幸现在是夜晚,可以隐藏自己的心虚。 “菩萨看我死过一次,给我开了慧心,我自然是不同的。”孙叶萱吐吐舌头说道。“欧阳大哥,你想过什么样的日子呢?” “小桥人家。”欧阳一凡淡道:“只要没有人打扰我,一直保持这样的生活就很不错。” “欧阳大哥,我看得出来,你是个有故事的人。”孙叶萱说道:“不过我不想打听,你的故事一定很忧伤,所以我没兴趣。” “……丫头,我等着那天的到来。”欧阳一凡说着,将孙叶萱整个人抱起来。“我会静静地看着你如何艳惊天下。” “呀!”孙叶萱落入欧阳一凡的怀里,紧张地看着他。那双慧黠的眼睛里闪过窘迫。 那个……她两世都没有男朋友,不带这样调xi她的!他要是再这样,她真的管不住这颗少女心呢! 第七十六章:闲谈早餐 孙叶萱躺在床上,翻来覆云睡不着。旁边的孙叶诗问道:“大姐,你和阿兰说了什么,怎么一直睡不着?” “没什么。”孙叶萱红着脸说道。 她睡不着不是因为胡阿兰,而是欧阳一凡的怀抱,这让她怎么说得出口? 真是的!欧阳一凡想干嘛,古代人说的‘男女授受不清’在哪里?他怎么可以随便抱她?害得她的小心脏直到现在还在砰砰地乱跳。 孙叶萱想着欧阳一凡的样子,不知为何就是越看越顺眼。虽然他长得很粗犷,但是这才是真正的男人,她偏偏就喜欢这一款。她在现代没有交男朋友何尝不是因为那些男人长得太娘气,让她看着倒胃口。本来兵哥哥们倒是帅气,可是那些人太熟了,她下不了手。 当孙叶萱睡不着的时候,另外一个人也在辗转难眠。当第一百零七次翻身时,他猛地坐起来,眼里满是懊恼地摸了一下脸。 刚才……就在刚才……他差点吻了那个小丫头。如果不是胡子蛰了她的脸,引得她惊叫一声,他已经下手了。 他这是做什么?难道觉得小丫头的手艺太好,想着把她收入房里,这样可以解决口舌之yu? 不!小丫头想过荣华富贵的日子,他已经决定平凡过一生,他们根本不合适。 第二天,孙叶萱刚起床不久就看见胡阿兰腼腆的走过来。她看见孙家人还没有吃饭,有些尴尬地说道:“我晚点再来。” “你这孩子……”孙孟氏拉着胡阿兰的手,那双手满是伤痕和厚茧,她心里更加怜惜几分。“我们两家犹如一家人,你还和我们客气什么?过来一起吃,否则婶子就要生气了。” “阿兰,我们是好姐妹,我不希望这件事情影响我们的情谊。你要是再这样我就不高兴了。”孙叶萱说道:“我们平时怎么相处,现在还是怎么相处。” “好。”胡阿兰咧嘴笑了笑,又恢复以前的阳光少女。她朝四周看了看,没有看见日思夜想的那个人,心里有些失落。 这时候,孙凌羽推着孙凌炀出来。兄弟两人看见胡阿兰,孙凌炀微笑地点头,孙凌羽则是大大咧咧地喊道:“黑丫头,来了。” 胡阿兰羞红了脸,气愤地叉着腰吼道:“孙凌羽,你再乱说话,信不信我收拾你?” “凭你?你以为还是几年前的时候,我现在比你高,又比你力气大,谁收拾谁还不一定呢!”孙凌羽不屑道。 “ 二哥,你不要欺负阿兰,否则我不理你。”孙叶萱威胁地看着孙凌羽。 孙凌羽哼道:“行啊,黑丫头,他们都向着你,我看你更像是孙家的人。算了,男子汉大丈夫,我就不和你计较了。” “咱们不理他。”孙叶萱拉着胡阿兰坐在自己的旁边位置。孙家的其他人陆续入座。 桌面上摆着八个碗,其中有大有小。孙凌欢和孙叶诗吃小碗,孙叶萱和孙孟氏吃中碗,其他人都是脑袋大的大碗。 碗里摆放着饺子,其中有猪肉馅的,牛肉馅的,素菜馅的,酸菜馅的。 胡阿兰刚开始有些不好意思,她和孙叶萱同是女孩,孙叶萱吃中碗,她却吃这么大的碗,而且碗里装满了密密麻麻的饺子。 “好吃!”胡阿兰眼前一亮:“萱萱,如果你去开一个饺子店,生意一定会非常好的。” 第七十七章:阿兰心事 孙叶萱微笑:“镇上有许多饺子铺,他们也有自己的特色,我们去和他们抢生意只会招惹麻烦。更何况饺子利润低,弄起来麻烦,平时给自己的家人吃吃就不错了,实在没有耐心做这方面的生意。” “嗯,你说得对。”胡阿兰点头:“我好喜欢吃。萱萱,以后再做给我吃吧?” “好啊!”孙叶萱微笑:“什么时候想吃了告诉我,我一定帮你做。灶头上还有没有煮的饺子,等会儿端回去给奶奶尝尝。” “那怎么好意思?”胡阿兰害羞地说道:“又是吃又是拿的,事情还没有做呢,就厚着脸皮找你要东西。” “嗤,刚才没有见你含蓄一下,还让萱萱以后煮给你吃呢,现在装什么害羞啊?”孙凌羽没好气地说道。 “你……”胡阿兰胀红了脸,气愤地瞪着他:“你这人怎么这样?我就不能真的害羞吗?非要是装的吗?” “别!千万别!我宁愿你是装的,也不愿意你是真的害羞,那得多么可怕啊!”孙凌羽夸张地说道。 胡阿兰站起来,一个筷子头敲过去。孙凌羽身子后仰,避开了她的攻击,做个鬼脸说道:“打不着,笨蛋。” “二哥,你怎么又欺负阿兰?”孙叶萱看不下去了。“你再这样,我要生气了。” “行了,我不逗她了行吧?”孙凌羽哼道:“大妹,你们在这里做肉干,我做什么?” “你要做的事情多着呢!我有些木匠活需要你帮忙。”孙叶萱说道。 这一天,胡阿兰认真学习如何制作肉干。她很聪明,没过多久就学得有模有样。虽然还掌握不好火候,不过却是个很得力的帮手。 胡阿兰在孙家呆了一整天,看着孙家现在过的日子,她心里又是感叹又是羡慕。孙家前不久还是最穷的一家,现在天天吃肉,饭菜还这么香,说出去谁会相信?虽然村里的人流传着他们家发财的事情,但是那些人没有亲眼见过,不知道他们现在的日子会这样好。如果知道的话,又有不少人会得红眼病。 夜晚,胡阿兰提着孙家给的披萨回到家里。孙凌羽把胡阿兰送到胡家门口。 “羽小子啊,进来坐啊!”李婆婆一直等着胡阿兰回来,看见孙凌羽顿时招呼道。 “不用了,奶奶,天色太晚了,我要早些回去。”孙凌羽搔搔头说道:“改天再来看您。” “行吧!奶奶就不留你了。”李婆婆慈爱地说道:“谢 谢你送阿兰回来,我们阿兰麻烦你们家了。” “奶奶,你别这样说。以前大妹也承蒙你们照顾,我们可没有客套地向你道谢。”孙凌羽不好意思地说道。 “读过书的人就是不同,说的话就是好听。”李婆婆笑道:“快回去吧!奶奶给你掌灯。” “不用,我眼睛利索,看得见。”说着,孙凌羽跑向孙家的方向。 李婆婆掌着灯,看着胡阿兰一直盯着孙凌羽的背影,不由得叹道:“阿兰,你们不合适。” 胡阿兰脸色苍白,失落地垂下了头。 所有人都这样说,包括她的奶奶。然而她明白,他们是对的。 可是感情这东西真的无法控制。她十二岁就喜欢他,整整喜欢了四年了。 “阿兰,你的婚事不能再拖了。等这次赚了银子,奶奶给你找个好人家。”李婆婆认真地说道。 第七十八章:王大嫂子 第二天,又到了赶集的时候。这一次他们有了牛车,不用再看别人的脸色,所以孙家集体出动,包括孙凌欢和孙叶诗。 当然,还是要缺少一个人,那就是坐在轮椅上的孙凌炀。 孙凌炀现在不介意别人的打量,可是他的双腿始终不方便,如果跟着家人去的话会给他们带来麻烦,所以还是乖乖呆在家里吧! 孙叶萱更加急切地想要治好孙凌炀的腿。只要治了大哥的腿,她优秀的大哥就能站在人前,那样的风姿一定会迷倒不少人的。 “二哥,你去找阿兰,让她一起去。”昨天给胡阿兰说今天要去赶集,不用做肉干,胡阿兰就没有过来。 孙凌羽嘀咕道:“怎么又是我?那个黑丫头不去就不去呗,干嘛非要我去叫她?” “二哥,你这样没有男士风度,小心没有女孩喜欢你哦!等会儿我见到玉姐姐,一定要告诉她!”孙叶萱威胁道。 “别,我去就是了。”孙凌羽紧张地说道。 “玉姐姐?”孙孟氏疑惑地看着孙叶萱,轻声说道:“谁呀?羽儿有认识的女孩子吗?” 孙叶萱神秘地眨眨眼睛,嬉笑道:“娘,这个问题呢,你应该问二哥。我这个做妹妹的可不好回答。” “古灵精怪。”孙孟氏点了一下她的额头。 “娘,我知道哦!”孙凌欢说道:“有一次我去镇上找二哥,看见他和一个很漂亮的姐姐说话。” “有我们大姐漂亮吗?”孙叶诗好奇地问道。 “当然没有。我们大姐是这里最漂亮的,其他女孩子怎么和她比?”孙凌欢得意地说道:“不过她就比大姐差一点了。” 孙凌羽带着眼睛通红的胡阿兰走过来。孙孟氏皱眉,不悦地看着孙凌羽。 孙元杰的眼里闪烁着怒意。孙叶萱也是一幅不认同的样子。孙凌欢和孙叶诗两个小孩子更是用不屑的眼神看着孙凌羽。 “你们这样看着我做什么?我什么也没有做,看见她的时候她的眼睛就这样红,关我什么事?”孙凌羽急忙解释道。 胡阿兰一夜失眠,想到自己悄悄喜欢着孙凌羽,可是这个家伙总是欺负她,完全不懂她的心事。她明知道两个人不可能,还是无可救药地陷下去。她越想越委屈,蒙着脑袋哭了一夜。早上起来的时候才发现眼睛像兔子的眼睛一样红。 幸好奶奶的眼睛不好,没有看见她的异样,否则 又要为她担心了。 胡阿兰想到自己的丑样子被孙家人看见,心里更加别扭,垂着头说道:“与他没有关系,是我心情不好,所以……” 孙叶萱拉着胡阿兰的手,微笑道:“那就跟着我们去散心。整天呆在家里闷死了。什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我们又不是娇小姐,不用吃那套。” 胡阿兰发现大病一场的孙叶萱变了很多,她喜欢现在的她。以前的她太娇弱,连她都觉得恨铁不成钢。 孙元杰和孙凌羽把肉干扛上牛车。孙叶诗和孙凌羽又去喂母牛吃了青草。那些青草是灵泉水泡过的,对它有好处。 母牛目前的情况越来越好,不仅精神好了,胃口也好了。照它现在的状态,应该还有三四天就要生了。 这时候,一个妇人从外面跑进来。她粗鲁地推开篱笆门,扑通一声,朝着孙叶萱嗑了几个响头。 众人彻底地愣住了。 孙叶萱刚开始有些惊讶,当她看清那个妇人的容貌时,顿时明白过来。 第七十九章:收服泼妇 “你这女人,怎么跑到这里来了?”王大华急急地跑过来,拉着跪在地上的妇人就要往外面走。 那妇人啊啊地叫着,焦急地打着王大华,就是不愿意跟他走。 王大华毕竟是男人,有心想要带走妇人,自然不可能松开他。妇人急了,抱着他的手臂狠狠地咬了一口。 “啊!”王大华惨叫一声,松开那妇人。“你疯了!” 孙元杰走过来,不耐烦地说道:“你们两口子有什么事情回去自己解决,来我家发什么疯?” 那妇人再次扑向孙叶萱,不停地嗑头,眼里满是惧意。她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啊啊地叫着。 孙凌羽双臂抱胸,冷冷地说道:“这不是王大嫂子吗?你这是闹的哪一出?” 孙叶萱无动于衷。 那妇人就是王大华的妻子,那个无端咒骂她的泼妇。看来她也不笨,这么快就猜出自己不能说话与她有关。 “王大哥,嫂子这是怎么了?”孙叶萱微笑道。 王大华脸色难看。他是老实人,不是笨人。这个女人得罪了孙叶萱不久就不能再说话,他也猜测是孙叶萱下的手。可是没有证据,而且是自己女人欺人太甚,他也不能说什么。更何况孙家现在发达了,村里的其他人都不敢再欺负他们,自己一个无权无势的人更不敢得罪。 “她是中邪了,孙叔不要理她。”王大华艰涩地说道:“我带她回去了。” “王大哥。”孙叶萱叫住王大华,淡道:“你是喜欢安静的媳妇,还是喜欢一个整天招惹事非的媳妇?我相信王大哥心里有答案。” 王大华淡淡地看了一眼妇人。自从成亲后,这女人就没有一天安份过。他辛苦赚的钱交给她,她却送到了娘家。他这个辛苦干活的人吃着粗粮穿着打满补丁的衣服。她娘家那些好吃懒做的却经常穿新衣吃白米。 他一直以为,这样的日子没有尽头,人生就这个样子了。不过…… 或许现在就是转机。 她不能说话,没有人和她嚼是非。她不能说话,如果他不要她,她就没有活路,更何况她还生不出孩子,那就更要安份了。 “谢了!”王大华朝孙叶萱拱了拱手,拖着那妇人离开孙家。 那妇人啊啊叫着。她不停地撒泼。 啪啪!王大华几个巴掌扇过去,她顿时安静下来了。 “大妹,真是太 解气了。”孙凌羽拍着孙叶萱的肩膀说道。 孙叶萱看着王大华离开的方向想着:如果那妇人能够洗心革面,我也可以让她恢复过来。希望她好自为之。 “我们快走吧!不要浪费时间了。”孙凌欢叫道:“我们早些过去,也能早点卖完。然后我们又买猪肉回来做肉干。” 孙家众人齐齐发笑。 孙凌羽抱起孙凌欢,将他放在牛车前面的位置,搔了搔他的头说道:“小财迷。” “我不是小财迷,我是穷了这么多年,穷怕了好吧?”孙凌欢不甘地叫道。 这么多年…… 众人哑然。 这小子也就几岁,怎么说话老气横秋的? “大哥,等肉干卖得差不多了,我先把欢欢和诗诗送回来陪你。”孙凌羽坐在牛车上对孙凌炀说道。 孙凌炀坐在轮椅上,微笑道:“不用担心我,我现在很好。欢欢和诗诗难得去集市,让他们多玩一会儿吧!” 他现在是真的很好!至少比以前好多了。 他的腿已经很久没有再痛,这让他对未来更加充满了期待。 第八十章:纨绔曹煜(一) 孙家赶着牛车去了上次摆摊的地方,然而那里已经有一个卖山货的小贩占了位置。他们朝四周张望,发现附近的位置占满了,反而是上次拥挤的地方变得空旷起来。当他们出现时,一双双眼睛悄悄打量着他们,那些人隐含的目光透着某种信息,那就是他们是故意的。 “爹,我们今天的运气真好,那么多好位置随便我们选。而且这次的空地很多,不用担心挤着客人。”孙叶萱微笑地说道。 孙元杰赞赏地看了孙叶萱一眼。孙孟氏紧皱的眉头舒展开来,对孙叶萱宠溺一笑。原本心里不高兴的孙凌羽听了觉得有道理,对四周的人冷哼一声,驾着牛车去了稍远一点的空地。孙叶诗和孙凌欢还小,不知道其中的曲折,只顾着好奇地打量附近的风景。 将肉干摆出来,如同上次那样开了两个竹桶,孙叶萱这次没有让别人试吃,而是交给孙叶诗和孙凌欢,让孙孟氏带着去附近走一圈。 在孙孟氏的带领下,孙凌欢和孙叶诗将这些肉干分发给经过的人,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直到两个竹桶的肉干发放完毕,他们才回到摆摊的地方。这时候,闻着味道的人赶了过来。他们当中有许多老顾客,上次买了后一直念着这个味道,每天盼着赶集日,连庄稼都没有心情打理。特别是家里的孩子,整天可怜巴巴地望着他们,让他们心里特别难受。 “小姑娘,你终于来了,我天没亮就在这里等着,可是一直没有见到你们,还以为你们不来了呢!”一个老伯说道。 “抱歉啊,老伯。今天起得有些晚了。”自己有了牛车,不用跟别人挤,所以也就没有赶时间。早知道如此,他们应该早些来。 “上次的肉干真的太好吃了,俺老伴躺在床上半个月了,一直吃不下饭。原本想着不行了,买点好东西给她尝尝,不然跟了我一辈子,还没有享过一天的福。没有想到她吃了后胃口好了,脸色也好多了。小姑娘,还是五百文一斤吗?没有涨价吧?我再买两斤。” “老伯,上次我们卖的是野猪肉,这次是家猪,所以价位不同。这次我们卖四百文一斤,您是第一个客人,就卖你三百文吧!”孙叶萱微笑道。 “这……真的吗?”老伯激动地说道:“多谢小姑娘,你真是一个善良的孩子。我买三斤吧!” “好勒!”孙叶萱接过老伯递过来的一两银子,找给他一百文。 孙元杰拿起三个竹桶,正准备递过去,孙叶萱从另外一个 篮子里取了三个竹桶出来递给老伯。 “肉干方便存放,若是吃不完的话,可以用东西放好,只要别被老鼠偷了就行了。”孙叶萱微笑道。 “好,谢了。”老伯扬起灿烂的笑容。 孙元杰看着老伯挤在人群里,他轻轻地说道:“萱萱,那是放两斤肉干的竹桶。” “我知道。”孙叶萱淡道:“那位老人家眼眸清明,一看就是老实人,就当作我敬老了。” 刚才他看着肉干的眼神很渴望,不时地舔着嘴唇,那样子让人心生不忍。 “萱萱,你有没有想过他骗了你呢?”孙元杰说道:“人的一生会遇见很多人,你未必就帮得过来。” “我从来就不是大善人。”孙叶萱看着孙元杰说道:“只是随心而为,并没有想过做烂好人。” 第八十一章:纨绔曹煜(二) 摊位摆出来不久,闻讯而来的新老顾客将这里围得水泄不通。孙叶萱微笑地向众人打招呼,说道:“各位爷爷奶奶大叔大婶大哥大嫂,这次的肉干材料与上次不同,上次是野猪肉,这次是家猪肉,另外上次的价位是五百文一斤,这次是四百文。每个人可以品尝一粒,若是觉得合适就买,若是觉得不合适也没有关系。请各位在购买之前想好,一旦售出,我们概不退货。” “你这丫头,如果我们买了觉得不喜欢吃,还不能退货的?”一个大婶横眉冷对地吼道。 “所以,我会让大家先尝一粒确定味道,如果味道不对,那就别买,免得浪费大家的时间。”孙叶萱微笑地说道。 “丫头,刚才那老头的价位可是三百文一斤。你卖给我们四百文,这未免太坑人了吧?”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说道。 “这位大哥是手艺人,每天卖的烧饼就能赚不少钱,怎么和一个老人家比呢?” “你怎么知道我是卖烧饼的?”那大汉脸色通红地说道。 “上次我在大哥的摊位上买过烧饼,当然记得大哥。”孙叶萱淡道。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庄稼人总是喜欢讨价还价,一文钱的东西恨不得减掉半文钱。然而不管他们说什么,孙叶萱概不还价。许多人生气地离开了,还说什么‘俺才不相信只有你家有卖的’。事实上,还真的只有她家有卖的。孙叶萱看着站在远处懊恼的人们保持淡雅的微笑。 孙叶萱不讲价,但是也很大方。若是看见带着孩子的妇人,而那孩子乖巧可爱的话,她也会多送一两给孩子做零嘴。这样就造成许多喜欢贪便宜的妇人带着孩子来赶集,并且专门找她买肉干。可是孙叶萱的个性软硬不吃,并不是谁都能入她的眼。 孙孟氏带着孙叶诗和孙凌欢回来。孙凌欢浑身灰尘,脸颊上还有一道划伤。孙孟氏眼睛通红,一看就是刚哭过的。 “怎么回事?”孙凌羽走过来,抱起孙凌欢说道:“谁欺负你们了?” “哇!二哥!”孙凌欢好像吓坏了。孙凌羽这样一问,他扑到他的怀里委屈地大哭起来。 还有一百斤没有卖掉,孙叶萱放下手里的活儿,对排成队形的众人说道:“抱歉,今天不卖了。” “怎么可以这样啊?”众人怒了。 “我们排到现在,浪费了多少时间,你说不卖就不卖了?以为老子不敢凑女人是不是?” 他们排了半个时 辰的队伍,马上就要轮到他们了,却告诉他们说不卖了。相信任何人都会发火,更何况这些不懂温柔为何物的古代人。 “哟,原来是这个小摊卖的肉干。”一道阴柔的声音凭空出现,刚才叫嚣得利害的众人立即像是被点了哑穴似的闭上了嘴巴。 孙叶萱听见这道声音,本能地打个冷颤。她总觉得…… 在哪里听见过。 她缓缓地抬起头,看见摊位对面站着一个红衣男子。 那男子穿了艳丽的大红衣裳,衣服上面绣着大朵的牡丹,一头柔顺的黑发由简单的绿色玉簪束着,额头的碎发遮住了额头,露出那双妖媚的丹凤眼。他的肌肤似雪,眼眸似春,只轻轻一撇,顿觉春--色无边,浑身泛过涟漪。 第八十二章:纨绔曹煜(三) 他摇着洁白的羽扇,姿态优雅,却不觉得娘气,而是有种慵懒的魅惑。那双红唇不点而朱,眉间的红痣透着诡异的妖气。 在红衣男子的身边站着一个粗蛮的大汉,更衬托着男子的柔美多情。 孙叶萱浑身一麻,无形的恐惧像只大掌纠住了她的心脏,让她喘不过气来。 冷汗顺着额头滴落下来,后背更是浸湿了衣衫。她咬着唇,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想要压下那种生不由已的惧怕。 此人…… 她一定见过! 应该说,原主一定见过!~ 如果若不然,她不会这样害怕。这不是她的情绪,而是身体涌出来的本能反应。 他是……谁? 一个片段浮现在她的脑海。胆小的少女被一个红衣男子拦住,喝醉酒的红衣男子拉着她不放,还想要亲wen她的脸。少女吓得尖叫。四周的群众指着他们冷嘲热讽,少女蹲在地上,双臂抱着脑袋,直到一个妇人赶过来,她扑到那妇人的怀里哇哇大哭。 妇人从那些看好戏的群众嘴里听说了事情的原委,气得抱着少女一起哭。而那时,红衣男子早被身边的保镖扶回去了。 那个少女就是她,而红衣男子就是――曹煜。 害死了原主的纨绔! 曹煜,十八岁,县令之子。整个镇上的年轻男女见了他要躲着走,因为他的好se远近驰名。 “萱萱,你怎么了?”孙孟氏没有见过曹煜,所以没有认出来。 然而孙元杰和孙凌羽却认得这个人。孙元杰以前经常来镇上卖猎物,偶尔会遇见这位纨绔公子。他的名声太响亮,差不多每次来镇上都会听见他的光辉事迹。从他八岁开始调戏家里的丫环到现在的男女通吃,期间的故事简直可以写成一大本书。 至于孙凌羽,他当然也认得曹煜。他以前读过书,在附近也小有才名,虽然比不上他的哥哥,但是愿意与他结交的朋友也不少。有的时候朋友约他一起谈诗论赋,偶尔有几次遇见曹煜这厮,每次都要受些闷气。原因很简单,这厮男女不忌,他这张小脸很招摇啊! 于是他再也不愿意接受朋友的邀请,就是不想遇见这个家伙。另外,妹妹的事情发生后,他在木匠店里想找曹煜算帐,然而对方财大势大,他不仅丢了工作,还被他狠狠羞辱了一番。如今再见到这个男人,真是恨不得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孙叶诗拉了拉孙叶萱,悄声说道:“大姐,就是这个人欺负了欢欢。” 孙叶萱回过神来,平复了一下心情。她深吸一口气,冷冷地抬起头来看着面前的美貌少年,说道:“曹公子大驾,我们小摊真是蓬筚生辉。不知道这次又有何贵干?” 曹煜打量着孙叶萱,暗叹有意思。 明明心里恨得杀了他,可是表情沉稳,有着不符合她这个年纪的隐忍。原来这个小地方还有这么好玩的人啊! 其实开始曹煜对孙叶萱并没有印象。那日他喝醉了,看见一个长得还算顺眼的小姑娘就想欺负一下,后来看她哭成那样也觉得没趣。醒了后完全忘记了那件事情。后来遇见了孙凌羽,他提着斧头喊打喊杀的,让他非常冒火。收拾了他以后,他回去问了亲信,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而那个少女好像还自杀了。虽然最终活了过来,但是亲事被退,现在名誉彻底地毁掉了。 第八十三章:洗脚丫头(一) 曹公子?这样的长相,这样的作派,难道他就是县令之子曹煜?那个传说中男女不忌的纨绔贵公子? 咻!眨眼间,刚才还是长龙的队伍立即做烟云散去。诺大的街道上,不仅行人消失了,连摆摊的小贩也消失了。 一阵狂风刮过去,卷起了来不及收走的烂菜叶。咯吱咯吱,哐当,这是各个店铺关门的声音。 汪汪!原本悠哉悠哉地走过来的小黄狗见到这个场面,以极快的速度逃走了,真正印证了那句话‘人见人厌,狗见狗憎’。 孙叶萱抽了抽嘴角,眼皮跳了几下。她看着面前这个神色如常的妖孽少年,只觉自己道行太浅,世间的高人不知凡几。 孙元杰脸色怪异,扭过头抖着肩。明明是很紧张的气氛,因为这样的变故而变得讥诮。孙孟氏表情诡异,打量着曹煜的上上下下。她非常不认同地拉了拉孙叶萱,想要让她退避锋芒。这个比女人还要美艳的男人太邪气了,他们小老百姓还是别去招摇他了。 孙凌羽呵呵冷笑,打破沉寂说道:“曹公子的大名真是如雷贯耳,整个城镇就没有不知道你身份的人。” “别人不知道我曹某就罢了,只要凌羽兄能够记得我这个旧人,本公子此生也没有什么遗憾了。”曹煜说着,用手里的扇子勾起孙凌羽的下巴,表情邪气地说道:“美人儿,来,给本公子笑一个。” 孙凌羽拍向曹煜,厌恶地说道:“滚开!” 孙凌欢气愤地大叫:“放开我哥哥。” “这一家子美人儿,难怪几次被本公子看中。”曹煜与孙凌羽一边打斗一边说道:“要不,本公子买了你们兄妹几人,女的做本公子的洗脚丫头,男的嘛,闲时吟诗作赋,困时暖被窝,怎么样?” 孙叶萱这才知道孙凌欢哭着回来的原因。原本对这个曹煜只有几分厌恶,现在则变成了几分杀意。 他们孙家是招他还是惹他了,逼死了一个还不成,还要数次调戏他们家的人。真以为他们家是软柿子,想怎么拿捏就怎么拿捏? 孙叶萱心里气愤,手一晃,指间夹着几根银针。她小心地避开孙凌羽,咻一声,射出银针。 唰唰唰!曹煜几个优美的移步,手中的扇子挥了一下,银针插在扇子上。他停下来,讥嘲地看着孙叶萱说道:“火候不够啊!小妞。” 孙叶萱红唇轻吐,扬起灿烂的微笑,说道:“是吗?” 她说完,朝曹 煜的下面噜了噜嘴。 曹煜皱起好看的眉头,他伸出手摸向某个位置,那里插着一根银针。顿时,他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相信没有一个男人能够容忍别人对那个重要的地方下手,更何况曹煜这个疯狂的男人。 “曹公子,你病得不轻,本姑娘亲自为你治治。千万不要太感谢,本姑娘会害羞的。”孙叶萱似笑非笑地说道。 “你……好样的!”曹煜那里被刺了一针,心里难免紧张。他不再恋战,留下狠话。“你最好早点滚出这里,否则本公子一定会让你后悔出生在这个世界上。” “我会不会后悔出生在这个世界上暂时还不知道,不过我可以肯定一件事情,你马上就会后悔自己是一个男人。”孙叶萱上前几步,靠近他的耳边说道:“一个……没用的男人。” 曹煜表情诡异。他咬着唇,冷道:“你等着。” 第八十四章:洗脚丫头(二) 孙叶萱扬起无害的微笑:“好,我等着,你快点过来哦!” 曹煜脸色难看。他回头,狠狠地拍了一下旁边的大汉,冷道:“你是死人吗?刚才怎么不出手?” “公子,你不是说过吗?如果没有你的吩咐,我们不得出手。”那大汉冷冷地说道。 “……”曹煜冷哼,带着大汉离开那里。 他走后,孙叶萱朝他的背影吐吐舌头,兴灾乐祸地说道:“没了作案工具,看你以后还怎么欺负人,哼~!” “大妹,你……”孙凌羽欲言又止。 孙孟氏涨红了脸,拉着孙叶萱到旁边说道:“萱萱,那个纨绔少爷不好惹,我们还是离开这个镇吧!” “娘,我们的生活刚有了起色,如果去其他地方还得重头开始,我不要!”更何况她和孟之潇已经签了合约。怎么可以临阵脱逃? 自从曹煜出现后,胡阿兰就吓得说不出话。她现在特别佩服孙叶萱,居然能够那么冷静地面对曹煜那个恶霸。 “萱萱,还有一百多斤没有卖出去。”孙元杰刚说完,只见一个衙役朝这里走过来。 孙叶萱记得他,他就是上次买了他们肉干的衙役苏剑云。孙叶萱见到他,热情地打招呼:“苏大人,今天还需要肉干吗?” 苏剑云冷漠的脸上浮现暖色,淡淡地点了点头。 “还有多少?我全要了。”苏剑云说道。 “好勒!还是挑到你们衙门去吗?”孙叶萱微笑道。 “嗯,麻烦了。我还要巡街。”苏剑云语气冰冷,但是看得出来他是外冷心热的人,至少对他们这种小老百姓很客气。 镇上的人对他的评价也不错,都说他是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只有不了解他的人才会被他的样了吓住。 胡阿兰看见孙叶萱与苏剑云谈话,更加佩服她了。她挺了挺小胸脯,走到孙叶萱的身侧。 她决定了,她要向萱萱学习,勇敢地面对所有不好对付的人。萱萱能够办到,她也可以。 “还是上次的价吗?”苏剑云问道。 “这次是家猪肉,少了一百文。”孙叶萱算了算说道:“总共四十二两银子。” 胡阿兰听见这个数字,此时已经麻木了。她做了一上午的助手,当然清楚刚才卖出的银子是现在的几倍。仅仅几天时间,孙家就赚了别人一辈子也赚不到的银子,她除了佩服外,还 有对未来的期待。她感激孙叶萱愿意把这个改变命运的机会交给她。 “嗯,给。”苏剑云把银子交给孙叶萱就走了。临走之前,他留下一句话:“以后每次给我送一百斤到衙门,银子我会付。” 孙叶萱点头,看着苏剑云离开后,她对孙家的其他人说道:“完成任务,我们去逛街吧!” 家里有牛车,他们有资格任性啊!又赚了这么多钱,如果不努力花,怎么对得起辛苦的自己? “你这丫头,手里有点钱就闷得慌是吧?”孙孟氏没好气地说道:“也不想想你家大哥一个人还在家里呢!” “娘,我们只要半个时辰,半个时辰就乖乖回家。大哥的书看完了,我们还要给他买书呢!”孙叶萱讨好地说道:“更何况我还要去一趟明月斋,上次带话给孟公子,想请他帮我找药草种子,不知道有没有音讯。” “这个……”孙孟氏无奈地答应。“我去看一个朋友,你爹陪我去,你二哥陪你和阿兰去明月斋吧!至于欢欢和诗诗,他们愿意跟着谁就跟着谁。欢欢,诗诗,你们想跟着谁去玩?” “大姐,我们跟着你会不会很麻烦?”孙凌欢歪着头,非常可爱地说道。 孙叶萱捏了捏他的脸颊,轻笑道:“当然不会。有我们小欢欢陪着,大姐会更加开心。” “为了让大姐更加开心,我还是跟着大姐好了。”孙凌欢扬着小脸高兴地说道。 第八十五章:洗脚丫头(三) 茶馆的二楼上,一个华衣男子坐在窗前,看着孙叶萱等人,眼里闪过兴味。 “有意思!曹煜那小子也有今天。查查那丫头是谁?” 华衣男子说完,站在他身后的黑衣男子应了一声,以极快的速度离开那里。 那人走后,华衣男子优雅地品尝茶水。当杯子靠近嘴边的时候,手里的动作停下来,眼里闪过锐利的光芒。 “是他!”他猛地站起来,看着大街上的高大男子,温润的脸上浮现激动的神色。“原来他没死!他怎么会在这里?” 华衣男子一个跳跃,从二楼跳下去。然而曹煜走后,躲藏的老百姓已经出来了,此时大街上全是人,一瞬间就不见了那个人的影子。他不由得失望,看着人海说道:“为什么?明明没死,却躲在这种小地方?你不打算回去吗?” 啪!有人拍着他的肩膀,郎声说道:“凤兄,你这是在看哪位美娇娘?” 华衣男子回头,看见熟悉的微笑,眼皮抽了抽。他回头,重新进入茶馆。 怎么在这里也能遇见他?真是阴魂不散的家伙! 那人仿佛看不出自己不受待见,紧跟着华衣男子走上茶馆,还坐在华衣男子的对面。 “孟之潇,你跟着我做什么?”华衣男子皱眉说道。 “我有跟着你吗?”孟之潇摇了摇手中的扇子,促狭地说道:“凤兄,你自恋的毛病还是没改啊!” “这是我的位置,你坐在我的对面,还说不是跟着我?”华衣男子咬牙切齿地说道。 “嗤,你是这个茶馆的老板?如果不是,凭什么说是你的位置?”孟之潇说道:“我还说,这里是我的位置呢!” “行了!懒得和你多废唇舌。”华衣男子不耐烦地说道:“堂堂丞相府的公子,来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做什么?” “堂堂国师府的公子,来这种鸟都没几只的地方做什么?”孟之潇回击道:“凤子墨。” 凤子墨,京城四少之一,二十岁,擅长书画。 京城四少是京城最受欢迎的贵族公子,他们不仅身份高贵,俊美无双,而且才华横溢,文武双全。凤子墨排第三,而孟之箫排第四。 在世人眼里,京城四少应该团结有爱,事实上,凤子墨和孟之潇从小斗到大。一个是国师府的公子,一个是丞相公子,天生就是贵胄。可是他们就是不对盘。从抢甜点到抢花魁,从斗文到斗 武,他们从来就没有让过对方。前几年,凤子墨从京城消失了。 原因很简单,直到现在还有人双眼发光地谈论这件事情。那就是,两个贵公子为了抢夺京城第一美人为妻而大打出手。 “与尔何干?”凤子墨脸色难看地说道。 “我的回答也是一样,与――尔――何――干!”孟之潇托着腮帮子,微笑地说道:“凤子墨,你也太小气了。早知道你这么在乎那个第一美人,我就让给你了。你我这么多年的情谊岂是一个女人能够比的?你走后,本公子也没有娶她,就把亲退了,她直到现在还没有嫁出去呢!要不,你回去把她娶了?这也能成就一桩美谈。” 凤子墨脸色更加难看。他捏着杯子,冷冷地看着孟之潇,语气冰冷地说道:“你不要的破鞋,本公子看得上吗?” “不要说得那么难听嘛!好歹也是第一美人,你这样不懂怜香惜玉,难怪没有女人喜欢。”孟之潇轻笑道。 如果孙叶萱在此,一定会跌破眼镜。这就是她眼里的嫡仙公子,私底下居然这样的毒舌,哪有一点嫡仙的样子? 第八十六章:公子宴会(一) 孙叶萱、孙凌羽、孙叶诗和孙凌欢站在明月斋外面,四人望着焕然一新的明月斋,孙叶萱和孙凌羽惊讶,孙叶诗和孙凌欢惊叹。孙叶诗和孙凌羽几天前才来过这里,非常清楚它本来的样子,然而看着焕然一新的明月斋,两人惊呆了。孙叶诗和孙凌欢则是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地方,心里又是羡慕又是向往。如果他们也有这么漂亮的店铺,就不用担心饿着肚子了。他们从小饿到大,实在是饿怕了。 “大妹,我们是不是来错地方了?”孙凌羽疑惑地说道。 “二哥,你真是我的好‘二’哥,这里你比我熟,你说有没有来错地方?”孙叶萱无奈地说道:“再说了,这里的新装修是我设计的,我清楚这里的布局。只是没有想到他们的速度这么快。这才几天时间,外面的装修已经弄好了。” 孙凌羽先走进去,发现里面正在装修,没有看见于师傅,只有那个小二哥在里面监管装修的事情。他看见孙凌羽,立即迎出来。 “孙姑娘,你们来了。这次有什么好东西?”上次的山核桃太好吃了,可惜大多数进了公子的腰包,剩下的一大半又被于师傅带走了,他只得到两斤多的样子。自从品尝到那个味道,他最近吃饭都没有胃口,就想再吃几口,否则心里总觉得少了什么。 孙叶萱轻笑道:“小二哥,这次我们什么也没带,你不会翻脸不认人吧?” 这个小二哥性格豁达,她很欣赏他的为人,所以好心情地与他开玩笑。 “孙姑娘,你真爱开玩笑。”小二哥搔了搔脑袋说道:“对了,你的设计很好,我们公子赞不绝口。公子看了后,马上找了最好的匠人,花了大价钱买了好材料来装修。以你的计划,本来应该装修一个月才会完工。不过我们公子请了双倍的匠人,所以半个月就能搞定。” “你们公子不在这里吗?上次我请他帮忙的事情……”孙叶萱预言又止。 “公子最近不在这里。店里需要装修,公子在外面的别院里居住。你要找他吗?”小二哥说道:“如果你要找他,我马上去找。” “店面还在装修,也没有其他事情,就是想问问上次请他帮忙的事。”孙叶萱蹙眉,刚想说‘算了’,一道温润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 “孙姑娘交待的事情,之潇当然不敢怠慢。你放心,东西已经准备好了。”孟之潇从轿子里走出来,摇着扇子说道。 “孟公子。”孙叶萱朝孟之潇点头。 孙 凌欢惊叹道:“大姐,我一直以为再没有比我们大哥更漂亮的人了,原来是我坐井观天,居然有人比我们大哥还要好看。” 孙叶诗拉了拉孙凌欢的衣袖,弱弱地说道:“欢欢,不要乱说话。” 孙凌欢疑惑地看着孙叶诗,满脸无辜:“我说错了吗?难道你不觉得他好看吗?” “孙姑娘的亲人真是好相貌。以你们的品貌,实在不像是普通的农家。”孟之潇略带深意地看着孙叶萱。 孙叶萱淡笑不语。孙凌羽站在孙叶萱的身边,戒备地看着孟之潇。 孟之潇的相貌太妖孽,实在让人不得不防。他可不是林昌泽,大妹被林昌泽欺负,他们孙家人还可以帮她报仇。可是这个孟之潇的权势太大了,就算抵上他们全家人的性命,也没有办法与他作对。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将他们看得紧紧的,只要发现不对劲,立即掐死萌芽。 “孟公子谬赞了。”孙叶萱波澜不惊地说道:“我们只是庄稼人,怎么也比不上孟公子的风采。” 第八十七章:公子宴会(二) 孙叶萱与孟之潇先进店里检查了装修的进展。古代的匠人绝对比现代的装修工人负责,孙叶萱完全挑不出任何毛病,他们的手艺让她特别满意,做出来的效果比她设计的样子还要漂亮。孙叶萱记下了那个匠人领头的联络方式,打算他们家的新房子就找这批人负责了。 离开店铺后,孟之潇带着他们去了他的别院。他将一包种子交给孙叶萱。孙叶萱压制住心里的激动,强装镇定地将种子袋交给孙凌羽。 孙凌羽非常清楚孙叶萱交给她的东西代表着什么,哪怕他努力装得很平静,但是那双发光的眼睛还是泄露了心里的激动。 孙叶萱无奈。以孟之潇那个狐狸的道行,他们这些小人物实在不够瞧。相信他已经瞧出了端倪。 孟之潇坐在主位上,优雅地摇着扇子,温润的眼眸深深地看着孙叶萱。那样的专注,仿佛他的面前只有这个人,若是换作其他女人,要么花痴地尖叫,要么幸福地昏倒,要么疯狂地扑入他的怀里。孙叶萱从来不是花痴的女人,可是这一刻也有些受不了他的秋波。 她轻咳一声,站起来说道:“孟公子,天色不早了,我们就不打扰你了。等店面装修结束,我再与你谈管理的事情。” “不急。孙姑娘第一次登门做客,怎么能马上走呢?我已经吩咐下人准备好酒菜,等用了晚宴再走也不迟。”孟之潇微笑道:“如果你担心天色太晚不好赶路,那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我可以叫车夫送你们回去。总之,如果看得起我孟之潇,这场晚宴是免不了的。” 孙叶萱犹豫,看向孙凌羽。后者不乐意,可是想到大妹以后与他接触的机会很多,他总不能每次都粘在她的身边,借这个机会观察一下他们的反应也不错。于是,他非常爽快地替孙叶萱答应下来。孙叶诗是个温柔的小姑娘,她完全听哥哥姐姐的话。孙凌欢则是很高兴。他一直呆在家里,好久不曾来过镇上,更没有遇见这么漂亮的哥哥,他想要留下来玩耍。 这里真的好大,他们的家连人家的茅房还不如。等他长大了,一定赚很多银子,买个比这个别院更大的房子。 孟之潇派下人去镇上找孙元杰,说了孙叶萱等人要晚些回去的事情,让他先回去。孙叶萱听说已经告诉了孙元杰,这才放松下来玩耍。 古代的娱乐太少了,难得在外面过夜,对她来说也是新的体验。不过在这个没有电灯的日子,哪怕照满了油灯,她也觉得别扭。 大堂里,孟之潇坐在主位, 孙叶萱兄妹几人坐在侧位上。他们每个人的面前有个小桌子,上面摆满了各种食物。 孙凌欢垂涎地看着那些色香味俱全的饭菜。不过孙家的教养很好,其他人没有动筷子,小欢欢哪怕再渴望也强忍着,没有擅自动手的意思。这一切被孟之潇看在眼里,对孙家人更加高看了几眼。 忽略不懂事的孙凌欢,孙凌羽、孙叶萱和孙叶诗面不改色,浑身散发出来的气质不像是没有见过世面的庄稼人。孟之潇对孙家的当家人有了兴趣,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一定要拜访一下能够生出这么优秀的子女的‘庄稼汉’。 ”孟公子还有客人?”他们的对面还有一个空的案桌,上面摆着丰富的饭菜。 孟之潇扬起神秘的微笑:“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客人。他刚来这里,作为半个东道主,我当然要好好款待他,就是不知道他愿不愿意赏脸。管家,你出去看看凤公子来了吗?如果没来,你再去邀请一下。” “是。”一直等在外面的管家恭敬地说道。 “孙姑娘,有些失礼的地方,还请原谅。”孟之潇笑道。 第八十八章:公子宴会(三) 孙叶萱原本有些不耐烦,不过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她也很好奇能够让孟之潇如此‘重视’的朋友是什么身份的人。如果他看见与他同宴的是他们几个庄稼户,不知道又有什么样的表情?这样想着,孙叶萱也就不计较他的先斩后奏了。 没过多久,管家走进来汇报道:“公子,凤公子马上就到。” 孟之潇优雅地坐在桌上,对孙叶萱等人说道:“让各位久等,实在抱歉,孟某先饮为敬。” 孙叶萱、孙凌羽:“……” 这是闹的哪一出?不是说马上就来了吗?怎么提前喝上了?如果能够提前吃喝,让他们多等半个时辰是想干什么? 孙叶萱带着这个疑惑举起茶杯。孙叶诗和孙凌欢与她一样举起茶杯,只有孙凌羽陪着孟之潇喝酒。 凤子墨迈进大门的时候,正好看见众人吃吃喝喝,完全没有把他这个‘客人’放在眼里。他嘴角抽了抽,冷哼一声抚袖…… 坐到了空桌上。 他清楚孟之潇的小心眼,只要有机会,他绝对会想办法打压他。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灵,反正不会让他好过。既然如此,他为何还要上当?他越是不想让他好过,他越要表现泰然。想用这种雕虫小技刺激他,真是太幼稚了。难道他这么久没有回京都,他就没有一点长进吗? 孙叶萱放下茶杯,看见坐在对面的男子,眼里闪过惊艳的神色。 他就是孟之潇一直在等的‘朋友’吗?真正印证了那句话――‘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以孟之潇那样的身份和风姿,也只有这种各方面不输给他的贵公子才能得到他‘真诚’的友谊吧? 孙叶萱打量对面的男子。他非常年轻,容貌更是俊美,可惜眼眸太清冷,一幅生人勿近的样子,与孟之潇完全是两类人。 或许说,他们是一类人,只是一个擅长伪装,一个不屑伪装。 凤子墨察觉有人打量她,本能地抬起头冷冷地看过去。当他看见对面的女子就是今天戏耍了曹煜的小丫头时,眼里闪过惊讶的神色。 他的眼里闪过兴味。 放下手里的酒杯,淡漠地打量她的上上下下。原以为对面的小丫头会像普通的女子那样害羞地低下头,可是她却朝他扬起灿烂的笑容。 这个丫头……真的很有意思!孟之潇认识她?他不会想打这个小丫头的主意吧? 凤子墨的眼里闪过不悦。他心想:如果孟 之潇对这个小丫头下手,那才是真的看错他了。一直以来,不管他们怎么斗气,绝对不会伤及无辜。那个所谓的第一美人是个例外,她根本就不是无辜。从一开始,她仗着自己有几分美貌,一会儿招惹他,一会儿招惹孟之潇。她想玩,他们就把她当作游戏的赌注。然而外面的人不知道真实的情况,还真的以为他为情所伤,从此远离京都那个伤心之地。 孟之潇没有忽略凤子墨与孙叶萱的互动。原本以为会看见凤子墨的眼里露出好玩的神情,结果却发现他好像对孙叶萱很感兴趣。 难道他们也认识?凤子墨不是刚来这里吗?什么时候认识孙叶萱的?嗤!真不好玩!本来以为骄傲的凤公子会大发雷霆的说! 凤子墨是个非常讲规矩的人。他故意让他出席这样的宴会,就是想看他发脾气的样子。结果……好无趣! 第八十九章:公子子墨 “孙姑娘与我这位‘旧友’认识?”孟之潇促狭地打量凤子墨和孙叶萱。 国师是个非常古板的人,凤子墨继承了乃父的作风,简直就是小号的国师。不过他以后要继承国师的官位,这样反而让新皇更加信任。 凤子墨的行事作风让长辈满意,认为他严谨,可是对同龄人而言,他就太过古板。因此,平时与他交好的人不多。他是个非常挑剔的人,一般的人也入不了他的贵眼。因此,孟之潇才想要看他生气的样子。倒不是说他故意整孙叶萱,若是凤子墨找孙叶萱的麻烦,他还是会帮着她的。毕竟是合伙人,他对这个丫头还是挺有好感的。只不过千算万算,就是没有想到凤子墨完全无视了他的攻击。 这小子消失了几年,难道道行增强了?如此说来,以后还得小心应付。 “不曾见过。”孙叶萱疑惑地看着凤子墨:“以这位公子的风姿,若是见过,一定不会忘记的。” “我倒是见过这位姑娘。”凤子墨的声音低沉,但是不会给人冰冷的感觉,反而非常有磁性。 孙叶萱是声控,对各种美妙的声音毫无抵抗力。她看着凤子墨的眼眸里写着大大的两个字――兴趣。 “哦?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孟之潇的眼里闪过不悦。 孙叶萱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可没有这么热情,她的眼神一直保持清醒,仿佛他是一个普通人。难道他比不上凤子墨? “我也想知道。公子应该是从京城来的吧?我们镇上可没有这样出色的人物。”孙叶萱微笑。 “今天上午,曹煜。”凤子墨淡淡地说道:“孙姑娘好手段,子墨佩服。” “原来如此。”孙叶萱明白了。一定是她整治曹煜的时候被凤子墨瞧见了,所以他认识她,而她不认识他。 “本公子好像错过了一场好戏。谁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吗?”孟之潇好奇地看着孙叶萱和孙凌羽。 孙凌羽没有理会孟之潇,他今天就是一个摆设,大妹不说的事情,他也不会说。在为人处事方面,他还有许多学习的地方。 “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和曹公子开了一个无伤大雅的小玩笑而已。”孙叶萱扬起灿烂的笑容。“曹公子喜欢开玩笑是所有百姓都知道的事情。正好我也喜欢开玩笑,就陪他‘玩笑’了一场。没有想到凤公子当时也在那里,让凤公子笑话了。” “凤某不会笑话姑娘,反而觉得姑娘性情中人,凤 某很欣赏姑娘的为人。不过,以姑娘的为人,还是不要和某些阴险小人交往才好。特别是某些有权有势的阴险小人,我担心姑娘会被伤害。”凤子墨若有所思地看着孟之潇,表情不屑地说道。 “……”孟之潇笑容不变,对孙叶萱说道:“孙姑娘一定要防着某些木头,和木头交往才是麻烦的事情,因为会――闷死。” 孙叶萱终于确定两人的关系。难怪她觉得孟之潇的态度很奇怪,原来两人不是所谓的朋友,而是欢喜冤家。 幸好两人接下来没有说什么‘不得了’的话,而是将刚才的话题抛开。凤子墨与孙家兄妹终究不太熟,只是坐在那里喝酒。孟之潇想起店里的事情,与孙叶萱交谈细节。这样的结果让孙叶萱满意,至少证明孟之潇是一个干正事的人。 孙叶萱品尝了孙凌羽酒壶里的酒,发现味道很淡,就像普通的果酒。不仅如此,还有一种奇怪的味道,并不是非常好喝。 嗯,看来以后还可以酿酒来卖。这个时代的许多东西都没有后世那么好用。 第九十章:大哥之腿(一) 孙叶萱与孟之潇交谈的时候,凤子墨一直留意他们的谈话内容。听得越多,他的心里越震惊。一个小小的村姑,无论是气度还是展现出来的学识连那些朝廷命官也自叹不如。联想她今天对付曹煜的手段,他越来越好奇她的来历。她绝对不是普通的村姑。 孙叶萱走后,凤子墨叫住打呵欠的孟之潇。孟之潇懒洋洋地说道:“我知道你想问什么。这个丫头的身份很简单,然而越是这样,我越是好奇她从什么地方学来这么多东西。你要是感兴趣,大可与她接触,我是不会介意的。” “她又不是你的谁,你有什么资格介意?”凤子墨留下冷冰冰的一句话离开别院。 孟之潇摇着扇子,温润的笑容变得神秘:“这小子,明明对她感兴趣,还要在本公子的面子装。本公子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他,岂会被他所骗?不过……这丫头确实有些意思,连本公子都有些动心了。无论是相貌还是见识,哪里是普通的农女?呵!这里的日子不会无聊了。” 孟之潇的管家派了车夫把孙家兄妹送回胡家村。孙叶萱回来时,孙元杰和孙孟氏一直站在院子里等着。孙叶萱等人向车夫道了谢,拉着孙元杰和孙孟氏走进房间。孙孟氏抱起孙凌欢,孙元杰抱起孙叶诗,两人打量两个最小的孩子。孙凌欢难得出去,心里很高兴,抱着孙孟氏的脖子吱吱喳喳地说着。爹娘还没有问什么,他已经一五一十地交待清楚了。 “羽儿,你身为哥哥,就带着弟妹这样胡闹吗?”孙孟氏脸色难看地说道。 孙元杰听说他们与孟之潇吃饭,宴席上还有另外一个贵公子,神情也有些复杂。向来疼爱孩子的他没有劝阻孙孟氏的责备。 “娘,不关二哥的事情。我与孟之潇有合作,以后接触的机会更多,这些是无法避免的。”孙叶萱说道。 “萱萱,不要与孟之潇合作,我们不赚这个银子。”孙孟氏严肃地说道。 “娘,合约已经签了,而且找衙门备了案,如果我现在反悔,就要坐大牢。你愿意我这样吗?”孙叶萱为难地说道。 “怎么会找衙门备案?你以前没有说这些。”孙孟氏看向孙元杰。 孙元杰叹道:“算了!或许,事情没有那么严重。萱萱,以后不要随便和男子单独相处。你要记得,人言可畏。” “娘,我们陪着大妹呢,怎么能说她和男子单独相处呢?”孙凌羽皱眉说道。 “好啦!我知道了。二哥,快把种子交 给我,我看看是不是一直在找的东西。”孙叶萱打断众人的争论。 今天晚上的气氛不太妙,还是别再继续这个话题了。她知道孙元杰和孙孟氏是有故事的人,他们不愿意她和孟之潇相处一定不是因为男女之防,而是其他不能说的原因。孙叶萱理解他们,只是没有办法答应他们的要求。 “萱萱,他帮你找到了吗?”果然,提起这件事情,他们的注意力立即转移了。 孙凌炀的腿对他们来说是最大的牵挂,再大的事情与这件事情相比就变得不是事情。孙凌炀非常出色,可是这样出色的他只能整天呆在家里,没有办法完成自己的理想,不仅是对他的折磨,对全家人而言都是折磨。 第九十一章:大哥之腿(二) 孙叶萱打开种子袋,那里面有十几种药草种子,每种用小布袋装着。孙叶萱一一检查,确定全是她需要的东西。 孙元杰,孙孟氏和孙凌羽屏住呼吸,紧张地看着孙叶萱。孙凌欢和孙叶诗期待地看着她,那样的表情特别可爱。经过这段时间的调理,孙家人的面色越来越好。特别是每天吃着灵泉浇灌出来的蔬菜和水果,他们的皮肤越来越粉嫩,在这个村里显得格格不入。 孙孟氏原本就是个美人,只是岁月的蹉跎让她看起来苍老了许多。经过调养,她的皮肤越来越好,如今好像二十出头似的。最近她在外面走动,别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她。特别是孙元杰不在身边的时候,居然还有登徒子调xi她,这让她又羞又气。 言归正传。 孙叶萱确定了这些药草种子就是她要的东西,而且已经收集齐全,便明白自己欠了孟之潇一份人情。她微笑道:“再等一个月,我们一定能够看见大哥英武的身姿,等着见证奇迹吧!” “太好了!大姐,大哥一定能够站起来的。我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大哥。”孙凌欢高兴地说道。 “别进去。”孙孟氏拉着孙凌欢,刚浮现的笑意沉了下去,有些忧虑地说道:“你大哥今天心情不好。” “我们走的时候还好好的,发生了什么事情?”孙叶萱不解地说道。 “没什么。”孙孟氏明显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是不愿意说出来。 她越是这样,孙叶萱越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如果是普通的事情,孙孟氏不会隐瞒他们。对了,或许可以问胡阿兰。 当初胡阿兰并没有和他们去找孟之潇,而是中途遇见赶集的胡大牛,便跟着胡大牛去找孙元杰和孙孟氏,顺便把牛车交给了他们。 “种子的事情交给我,我会处理好的。你们休息吧,我去看看阿兰。刚才把她扔在街上,不知道她有没有生气。”孙叶萱说道。 “天色太晚了,还是明天再说吧!”孙孟氏说道:“乡下人嘴碎,什么难听的话都说得出来。” “没关系。我马上就回来。阿兰忙了两天,总要给她送银子去吧?我在路上就算清楚了,一共赚了一百五十两银子,应该分给阿兰二十两。阿兰第一次赚钱,说不定一直惦记着,我总不能让她连觉都睡不好吧?”孙叶萱说完,抓了二十两银子走向胡家。 孙凌羽端着油灯跟着她。今天晚上的月色太暗,从孙家到胡家之间有一个小 水沟,他担心孙叶萱看不清路。 “阿兰,阿兰……”孙叶萱在门外叫道。 嘎吱一声,胡阿兰打开门走出来。门里没有灯,不过明显她还没有睡觉。胡阿兰不好意思地看着孙叶萱:“这么晚了……” “这么晚了,我知道你一定没有睡,就给你送东西来了。”孙叶萱促狭地说道:“是不是被我猜中了?” 胡阿兰吐吐舌头:“第一次赚钱,心里太激动,就睡不着了。连奶奶都被我吵醒了。” “诺,这是你的那份。今天太晚了,我们就不久呆了,你拿好,我们回去了。”孙叶萱把二十两银子交给胡阿兰。 胡阿兰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银碇,手掌一抖,差点掉了下去。她紧张地说道:“这……真是给我的?太多了吧?我什么也没做!” “什么没做?你昨天把我娘和诗诗的活儿都做完了好吧?我娘说了,那些肉干差不多是你弄出来的,你一个人抵上他们三个人。”孙叶萱没好气地说道:“下次不能这样了。我们知道你是勤快人,别争着表现,把自己累病了可没人心疼。” 第九十二章:感恩之心(一) 胡阿兰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她捧着银子,心里暖洋洋的,对孙叶萱更看重了几分。 “是萱丫头吗?”李婆婆披着衣服打开门,慈爱地看着孙叶萱:“阿兰,你怎么让萱丫头站在外面?夜间阴凉,她前不久才大病一场,也不怕拖坏她的身体。羽小子,萱丫头,你们进来坐吧!” “奶奶,不关阿兰的事情,是我们觉得太晚了,不好打扰您休息。”孙叶萱微笑道:“我就是送点东西,没有其他事情,就不坐了。” “是啊!奶奶,你快回去休息。我们年轻人没事,你别凉着了。”孙凌羽扶着李婆婆,帮他掌着灯,将她带回房间里。 在这个时候,孙叶萱想起了孙孟氏说的话,在胡阿兰的耳边说道:“阿兰,我问你一件事情,我娘说我大哥心情不好,你知道为什么吗?我看他们情绪不对,问他们也不说,真是急死人了。” 胡阿兰叹了一口气,轻声说道:“最近村里的红眼病很多,难免会说些不好听的话。今个儿我们回来,看见一个老女人对你大哥说着什么,我还是第一次瞧见你大哥发那样大的火。” “知道什么事情吗?”孙叶萱沉着脸,冷冷地说道。 “那个老女人看见我们回来,拉着你娘在旁边嘀咕了几句,你娘的脸色也变得很难看。不过你也知道你娘的性子,就算心里很生气,也不会对别人大呼小叫,所以我们也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那个老女人没有说什么好听的话,否则你大哥也不会生气。” 孙凌炀性情温润,对外人客气有礼。这么多年来,还没有见过他对谁发这样的脾气,可见当时气得多么利害。 孙叶萱没有问个所以然,而孙凌羽将李婆婆送回房间里,她对胡阿兰说道:“我们先回去了,你回去休息吧!明天继续过来做肉干。” “萱萱……”胡阿兰握着孙叶萱的手,感激地看着她:“谢谢你!你能这样帮我,我真的很感谢。其实我知道这二十两根本就是你白给我的。配方是你的,材料是你的,我就出了人力,哪里值得二十两?你的这份情,我记一辈子。” “婆婆妈妈的,烦不烦啊?”孙凌羽没好气地说道:“黑丫头,以前萱萱被村里的臭小子欺负的时候,是谁将他们打跑的?萱萱摘野菜的时候背不回来,又是谁背回来的?萱萱哭了,又是谁为她抹眼泪的?你身为她的好姐妹,跟她客气什么?我就没有和她客气。” 孙凌羽说得理所当然,然后对 着孙叶萱讪笑道:“萱萱,哥哥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什么时候也给我分几两银子使使?” 孙叶萱嗔怒地瞪他一眼,磨着牙齿说道:“想要银子?你身上的肉割下来做肉干啊!这样有功劳有苦劳,我就给你银子使!” “别,哥哥这点肉刚好撑住这具骷髅架子,千万别给我割没了,否则你就没有可以为你做牛做马的二哥了。”孙凌羽打浑道。 “萱萱,你割吧,没有做牛做马的二哥,还有我这个两肋插刀的姐妹。”胡阿兰毫不客气地拆他的台。 “这个好。以后我就跟着阿兰姐了。”孙叶萱抱着胡阿兰说道。 孙叶萱与胡阿兰又说了几句话,约好明天早上去她家吃早餐,然后由孙凌羽陪着回了孙家。 今天孙元杰和孙孟氏从镇上的屠夫那里买了几百斤的猪肉,所以明天早上可以继续制作肉干。 第九十三章:感恩之心(二) 孙家人尝到了肉干给他们带来的利益,对这项工作越来越有激情。孙叶萱打算不再理会肉干的事情,全部交给孙孟氏和孙元杰处理。 至于胡阿兰,只要她帮着孙家做肉干,赚得的银子按人头分给她。她的爹娘人品也不错,稍微观察几天再看要不要让他们加入。 孙叶萱和孙凌羽走后,胡阿兰捧着银子坐在床前。胡大牛和胡张氏早就醒了,只是不好插嘴说话。这时候,他们走进来,看着坐在床前的胡阿兰和李婆婆,夫妻两人相视一眼,胡张氏说道:“孙家重情重义,这些年没有白帮他们。” “你说这句话也不嫌寒碜。这些年我们帮了孙家,前几年孙家没有帮我们吗?不要忘记了,大牛能够娶你进门还是孙家的帮衬。”李婆婆不满地说道:“你们可不要学村里那些忘恩负义的人。孙家兴旺的时候,一个个讨好得就像狗似的。孙家落难,一个个不但不感恩,还趁火打劫。人啊,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摸摸良心。只要过得了良心这道坎,这辈子也少了许多是是非非。 “娘,我说错话了,你别生气。”胡张氏尴尬地说道。 “我知道你是好的。不过你娘家人真是……”李婆婆淡淡地说道:“算了,这些事情与你没有关系。” “阿兰,你手里拿的是什么?”灯光很暗,但是这么大碇银子想忽略也不行。胡大牛有些艰涩地开口道。 胡阿兰茫然地看着手里的东西,眼里有着迷惑,直到现在还觉得不真实。 “萱萱给我的银子,二十两。她说是分给我的。”胡阿兰说道:“不过我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手艺是人家的,材料是人家的,还是人家卖出去的,我就是使了几把子力气,哪里值二十两?爹,娘,奶奶说得对,孙家的人很好,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们不能对不起人家。还有,你们别问什么,萱萱没让我说的事情,我是不会说的。如果你们觉得不高兴,我也只能对不起了。” “你这丫头,我们还没有说什么呢,你就一直在那里嘀咕。”胡张氏脸色不自在地说道:“阿兰,要不明天你问问萱萱还要不要人?既然卖得那样好,如果多几个人的话,肯定能够赚更多的银子吧?娘的手脚快,也可以帮着做些事情。” “你就别想了。哪怕萱萱同意,我也不会同意。你的手脚是快,但是心里总是向着娘家。萱萱要是把配方告诉你,你会不答应娘家人?”李婆婆一眼就戳穿胡张氏的想法。 胡阿兰本来还有些动 心。她娘是勤快人,如果能够帮孙叶萱做事,一定可以制作更多的肉干。她总觉得二十两太多了,如果两个人的劳力换二十两的话,她的心里还舒服些。如今听李婆婆这样说,她有些不高兴地看着胡张氏。 这还真是她娘做得出来的事情。她娘性子软,耳根子也软,娘家人说几句可怜话就会妥协。如果她真的得到配方,又告诉了娘家人,孙家还能赚钱吗? “娘,你到现在还想着娘家人,难道在你眼里我们就不重要吗?我才是你生的,你不为我着想,整天向着舅舅家的几个表哥表妹,凭什么呀?”胡阿兰气呼呼地说道:“我不管,就算萱萱答应,我也不会答应。你别想得到配方。至于银子,我也不给你,免得你又给了娘家人。你给了他们,我们家喝西北风啊?奶奶已经好久没有添一件新衣服了。” “你这丫头……”胡张氏苦涩地说道:“那也是你的外祖母啊!” “她有把我当作外孙女吗?”胡阿兰冷笑:“这样的外祖母,我没有不认。不过凡事有亲有疏,我最亲的是奶奶,奶奶也对我好。” 第九十四章:感恩之心(三) 胡大牛沉默地站在那里。半晌,他说道:“娘,你和阿兰睡吧!阿兰赚的银子由你们两个人商量着保管,我和她娘不会管的。” “她爹。”胡张氏不悦地看着他。 “走吧!睡了。明天还要做事。”胡大牛难得地露出不满的神色。 这么多年来,张家总是找胡大牛做事,胡大牛从来不说一个‘不’字。他赚的钱,胡张氏交给了张家,他也没有拒绝。然而听了阿兰的话,他第一次有些反感张家的行为。如果张家知道心疼他的女儿,哪怕对他们不好,他也可以继续忍耐。然而张家根本就是把他们当作奴仆。不仅给他们做农活,赚来的银子还是他们的。他至亲的娘亲穿着打满补丁的衣服。他自己的亲女儿连根木簪也没有。 如果继续下去,他们家越来越穷,谁还愿意娶阿兰?阿兰的亲事受到影响,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娘,明天我和她娘去地里干活儿,不去张家了。”胡大牛回头,对坐在床前的李婆婆说道。“我们的庄稼也该收了。” 胡张氏的脚步顿了顿。她神色黯然地垂下了眸子,摇头苦笑。 连老实人也知道反抗了,可见她的家人有多么过份。这一次,她不想再为那些从来没有心疼过她的人和自己的丈夫孩子争执。 胡大牛和胡张氏躺在炕上,听着隔壁传来的笑声。 胡阿兰和李婆婆说着什么话,婆孙两人高兴地笑了很久。 胡大牛原本沉重的心情突然舒服了许多。 他有个慈爱的母亲,有个聪明活泼的女儿,还有一个虽然性子软但是非常温柔的媳妇,这样的日子比村里的大多数人强多了。 “明天捉只鸡送去孙家,谢谢他们照顾阿兰。”胡大牛对胡张氏说道。 胡张氏有些愚孝,但是对丈夫还是很体贴的。她应了一声,说道:“明天真的不去我家了吗?如果他们找来怎么办?” “就说我们地里的庄稼也要收割,再不收就要坏了。如果他们非要找我们收割,那也可以,我们总要吃饭,让他们送些粮食给我们。” 胡张氏愕然。胡大牛第一次这样明确地表明态度。原来并不是他不懂算计,而是以前让着他们。如今把他惹火了,心眼也挺多的。 “孙家的肉干赚了这么多银子,如果我们能够帮忙……”胡张氏想到那白花花的银子,还是不甘心就这样放弃。 胡大牛知道她的想法 。他也有很多年不曾见过这么多银子。哪怕他年轻的时候,跟着孙元杰去山里打猎,也很少看见这么多银子。 “娘说得对,萱丫头找的是阿兰,那是他们小姐妹的事情,你别去乱说什么。”胡大牛淡道:“这次的事情你要是去乱说,就回娘家吧!这些年你向着娘家,我也没有说什么。可是你总不能把我闺女的活路也堵了。你不心疼她,我心疼。她也该定亲了。” “阿兰是我生的,我怎么会不心疼她?”胡张氏心里一冷,不敢再乱打主意。“我知道了,他们的事情我不管就是。” 她的娘家人那么自私,如果胡大牛不要她了,她还有活路吗?算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她操的哪门子心? 当胡家人为了二十两银子辗转难眠的时候,孙家的人也辗转难眠。原因很简单,孙叶萱正式计划为孙凌炀治腿了! 第九十五章:媒婆上门(一) 进入空间,入目便是硕果累累的山核桃树。经过她的培育,目前已经有五颗山核桃树,而且上面全是核桃。她品尝了几颗,味道真不错,与第一次吃的核桃差不多。她又移植了几株小苗,想着以后送到明月斋做零嘴,相信能够吸引更多的客源。 做完这一切,她重新规划空间的土地。将它分为五块,一块种植水果,一块种植蔬菜,一块种植稻谷,一块种植小麦,一块种植药材。其中药材的土地最大,蔬菜的土地最小。毕竟打算只种自家吃的,没有必要浪费资源,若是以后空间扩大,还能再做规划。 安排好后,将得来的药材种子种入土里,再浇灌了灵泉水。她望着那些药材,轻轻地念道:“你们要快快长大,帮我治好大哥的腿。” 只要治好孙凌炀的腿,孙家人的大石就算卸下了。她也能安心地想办法赚银子。孙凌炀的腿一日没有恢复,孙家人就不会真正的开心。 孙叶萱回到卧室,孙叶诗睡得正沉。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这一夜,她一直挂念空间里的药草,直到天亮才慢慢地睡过去。 沉睡中的孙叶萱隐约听见胡阿兰的声音,她迷糊地睁开眼睛。当太阳的光芒刺得她的眼睛睁不开的时候,她恍然知道现在已经天亮了。耳边传来胡阿兰和孙叶诗的谈话声,孙凌欢正在扑腾家里的几只鸡,孙元杰和孙凌炀说着什么,孙凌羽在旁边刺激胡阿兰。孙孟氏询问众人要不要去叫孙叶萱起床吃饭,孙元杰的回答是让她再睡会儿,其他人别去打扰她了。听到这里,孙叶萱放下心来,直接进入空间。 “呀!”当空间里的药草已经长到她的膝盖位置时,她彻底地震惊了。“怎么会这么快?照这样的长势,再过几天就能制药了。 离开空间,孙家的其他人已经吃好饭,正在制作肉干。现在他们可以单独制作,反正水缸里的水也是灵泉水勾兑的,不需要孙叶萱再单独加进去。 “萱萱,锅里给你温着粥,你快去吃饭。”孙孟氏看见她,慈爱地说道。 “好的,娘。”孙叶萱不好意思地说道:“我太懒了,居然睡到现在,怎么不叫醒我?” “你平时那么累,我们叫你做什么?”孙元杰轻抚她的头发说道:“这里没你的事,你吃了就自己玩,这点活儿交给我们。” “那我就偷懒了!”孙叶萱吐吐舌头说道:“爹,重建房子的事情考虑得怎么样了?” “我已经买下这块地,再加上附近的几亩地 ,你想建多大的房子都没有问题。”孙元杰说道:“至于请人的事情,里正的意思是让我们在村里请,过段时间农忙结束后,村里闲着的人就多了。他想让我们帮衬一下村里的人。” “我不同意。”孙叶萱不满道:“我们帮衬他们,凭什么?你以前帮衬得少吗?结果得到的又是什么?我可没有那么傻。” “里正管着我们几个村的人,如果我们不给他面子,以后在村里很难立足。”孙孟氏忧心地说道。 “那就离开这个村子。我相信只要有银子,想去哪里都可以。反正我们也没有想着一直呆在这里。”孙叶萱自信地说道。 胡阿兰崇拜地看着孙叶萱。她发现孙叶萱越来越利害了,连里正的话也敢不听。就算胡威有个秀才儿子,也不敢对里正不敬。 第九十六章:媒婆上门(二) “这是孙家吗?”从门外传来一个妇人的声音。 孙孟氏愣了愣,将手里的活儿放下,擦拭手上的油渍,走出去问道:“谁呀?” 声音很陌生,不是他们熟悉的人,孙孟氏有些忐忑。 最近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她听了不少又酸又难听的话,遇见的人也尽是些不怀好意的,这让她越来越不喜欢和这里的人相处。 孙孟氏看见一个六十岁左右的老妇人。老妇人穿着不错的绸缎衣服,头上戴着一朵大红花,未语先笑,一张老脸擦着厚厚的粉。 “你是?”孙孟氏皱了皱眉,没有让老妇人进门。 老妇人呵呵笑道:“孙家妹子,俺叫王大花,你叫我王媒婆就行了。” “媒婆?”孙孟氏脸色沉了下去。“我们家不需要媒婆,你走吧!” “妹子请慢。”王媒婆叫住准备离开的孙孟氏,扬起灿烂的笑容:“你这话就不对了,谁家不需要媒婆?你家有几个成年的小子和姑娘,那就更需要媒婆了。今天我是受人之托,想要给你谈门好亲事,你好歹听听啊!如果不满意,我又不会勉强,你说对不对?” 孙孟氏有些犹豫,可是想到昨天听见的那些话,脸色再次难看起来。 不过这次她没有把人赶走,而是询问道:“你的来意是?” “你家萱丫头还没有亲事吧?她年纪差不多了,应该订亲了吧?就算你们再疼爱女儿,也不能耽搁人家的大事。”王媒婆听她的语气有些松动,再次笑道:“你放心,我给你介绍的人家非常好,你一定会满意的。” “那……进来吧!”孙孟氏打开篱笆门。 王媒婆走进来,打量破旧的小院子,眼里闪过轻蔑。她心想,凭着这家的条件,这次的媒人钱是拿定了。 孙元杰皱眉,眼里闪过不耐。 “你是什么人?来我家做什么?”孙元杰可没有孙孟氏好说话。 王媒婆急忙收起心里的轻视,对孙元杰笑道:“这位就是孙大爷吧?我是王大花,别人叫我王媒婆。” 说着,她打量着面前的几个小姑娘。孙叶诗太小,可以不用考虑了。她的视线在孙叶萱和胡阿兰身上转悠。 孙家人长得太好,胡阿兰这个特别的存在完全与孙家没有相似的地方,王媒婆做了多年的媒,眼力是不用说的。于是,她很快就确定了今天的目标,也就是孙家的大姐儿孙叶萱。 “这位姑娘长得真俏啊!老婆子做了几十年的媒,还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王媒婆这样说,一半是夸张,一半是真心夸赞。 孙叶萱的长相在这里数一数二,许多大家闺秀也不及她十分之一。以前的孙叶萱空有美貌,现在的她是美貌和内涵聚全,还有气势。 “这位婶子,来者是客,请进屋坐吧!”孙叶萱收回手,淡淡地说道。 “我说妹子,你这个女儿真是不简单,我越看越喜欢。”王媒婆说道:“这次想要谈的人家是隔壁村的,是李兆年的二儿子。” “李兆年?他的二儿子不是秀才吗?听说天赋还不错,夫子对他也很夸赞。”孙凌羽插嘴道。 “哟,这位小哥知道得真多。就是这个理儿,李家的二公子很不错的,年纪与你们萱姐儿也差不多,最是相配不过。”王媒婆笑道。 “王媒婆,请注意你的言词,我们之间还没有什么呢,什么配不配的?这种话是可以随便说的吗?”孙叶萱冷淡地说道。 “呵呵呵,婆子口误,萱姐儿千万别介意。”王媒婆打着自己的嘴说道:“让你嘴碎,让你胡说八道。” 第九十七章:媒婆上门(三) “行了!”孙孟氏拉着王媒婆的手,请她坐下来。 她端来茶水,温和地说道:“还请王媒婆说一下这是什么情况,我们到现在还云里雾里,什么也不知道呢!” 孙凌羽双臂抱胸,冷冷地看着王媒婆。只要那老婆子乱说话,他的拳头可不是吃素的。 胡阿兰毕竟是古代人,见到这种阵仗,心里羞得不行。她拉着孙叶萱,轻声说道:“我们避避吧!” 孙叶萱摇头,拉住她的手,说道:“我不避,你也别避。这是我们的终身大事,为什么不听清楚?” “可是……如果她说出去,对我们的名声不好。”谁家的姑娘会当着媒婆的面了解亲事?要是媒婆说出去,不知道多少人指指点点。 “那好吧!你去厨房呆着,诗诗带着阿兰姐去吧!我要留下来。”孙叶萱淡淡地说道。 胡阿兰听她这样说,心里有些不自在。当事人都不介意,她有什么好介意的?别看她平时大大咧咧,其实并没有萱萱勇敢。 孙叶萱不走,孙叶诗不好意思呆在这里。她拉着孙凌欢离开大堂,留下孙元杰夫妇,孙叶萱,孙凌羽,坐在轮椅上的孙凌炀,胡阿兰。 王媒婆第一次见识这样的大阵仗,也第一次遇见谈亲的姑娘留在这里听媒婆介绍男方的事情。她心里恼怒,对孙叶萱又多了几分轻视。 “提起这位李家二公子,这位小哥应该知道他的名声。”王媒婆笑道:“他几年前就中了秀才,最近要下场考举人,如果你们家姑娘嫁过去,那就是举人娘子。” “他?举人?呵呵!”孙凌羽不屑地说道:“一个穷酸秀才,又穷又酸。” “二哥。”孙叶萱不赞同地看着孙凌羽:“不要轻视任何一个人,古有君王还出自农家,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那个……大姐儿说得有些夸张了。虽然李家二公子有些才华,但是与那些君……咳,大姐儿可真敢说。” 王媒婆觉得自己的胆子不够大,不然不会被一个小丫头片子吓成这样。这丫头真敢说,连古代的君王都提出来了。 “王媒婆,这是李二公子的主意,还是他家父母的主意?”孙孟氏温和地说道。 “说起来,这件事情还与你们村里的胡李氏有关系。胡李氏姓李,是李兆年的姐姐,也就是李家的大姑子。”王媒婆说道:“昨天胡李氏回娘家,把你们家萱姐儿夸得像天仙似的,李家二公子立即就 动了心了,然后就找上了我,让我来说合这门亲事。” “原来是她。”孙孟氏皱起了眉头,脸色淡了下来。 她看向孙元杰,后者的表情也非常不好看。夫妻两人向来默契,此时心里的想法都差不多,那就是这门亲事要不得。 孙凌羽冷哼,毫不客气地说道:“原来是那个泼妇的娘家人,这门亲事我们孙家高攀不起,你请回去吧!” “二弟。”一直没有说话的孙凌炀不悦地看着孙凌羽。“你的气度呢?口出污言,岂是你一个堂堂男儿可以做的?” “有何不可?我是男儿,也是凡人。只要是人,就会有喜怒哀乐。那个泼妇不是好东西,我为什么不能说?”孙凌羽不满地说道。 “你们这是……”王媒婆听这语气,心里有些不高兴了。“不管你们和李家大姑子有什么过节,你们要谈的毕竟是李家二公子,与他们家大姑子也没多大关系。我看这位二公子无论各方面都很不错,配你们家萱姐儿是绰绰有余的。要不……” 第九十八章:媒婆上门(四)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家萱萱配不上那个李家二公子了?”孙元杰冷冷地说道:“既然如此,你留在这里坐做什么?请马上离开。” 王媒婆的笑容僵在脸上。她尴尬地笑道:“孙大爷,你误会了,老婆子又不是瞎子,怎么会说这种瞎话呢?大姐儿的美貌在这里是有名的,不知道多少公子想要与你家结亲,实在是知道自家条件配不上大姐儿的美貌,这才不敢登门造次。如果不是李家的二公子确实不错,老婆子还不敢接这门亲事呢!二公子非常有诚意,说过只要考上举人,就请丫头仆人伺候大姐儿,让大姐儿做有人伺候的官家太太。” “嗤!就他那幅鬼样子,还想考举人?”孙凌羽不屑道:“胡昌泽不是东西,他更不是东西!我们家大妹不会看上那种货色。” “羽儿,你再口出狂言,娘也要生气了。”孙孟氏不悦地看着孙凌羽。 “我不说话就是了。”孙凌羽撇撇嘴,懒洋洋地坐在旁边。孙叶萱坐在他的身侧,对他安抚一笑。孙凌羽的心情这才好些。 在孙凌羽眼里,他家大妹是最好的,无论是胡昌泽还是那个李二公子都配不上她。别人不知道,他非常清楚这两个人的为人,差不多就是半斤八两。真不明白爹娘干嘛让他们进来,如果是他的话,直接赶出去。大妹就算永远不嫁,他愿意养着,反而不嫁那种不是人的东西。 李家二公子,那是个有名的酸腐书生,秀才之名倒是自己考上的,可是整天端着架子看人,根本就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家伙。 “王媒婆不要见怪,小子张狂,实在是他们兄妹感情甚好,听见有人为妹妹说亲,难免有些舍不得。”孙孟氏温和地说道。 “这是正常的。孙家公子与大姐儿感情好嘛,这就更好了,说明有情有义,是个不错的好姑娘。”王媒婆扯着笑脸说道。 孙叶萱抿嘴淡笑,看着王媒婆说道:“一直听王媒婆说对方的好,萱萱斗胆,也说几句心理话。” 王媒婆的眼里闪过诧异的神色。她干笑:“大姐儿请说。你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如果没有什么大问题,老婆子都可以作主答应下来。” 这样说着,王媒婆捏着掌中的手帕。她的手心泛着冷汗,笑容又僵硬了几分。 孙叶萱留在这里听他们说话已经很不合规矩,没有想到还打算干涉自己的亲事。孙家人却是一幅见怪不怪的样子,这样的女子要是真的嫁进李家,只怕李家的权利也要落到她的手里。她不 是没有见过利害的姑娘,但是没有见过能够把持全家人的利害姑娘。看来要小心应付! “根据你所说,李家公子的优点只有一个。他是秀才,以后能够考上举人。我嫁给他就是举人娘子,还能做官太太。不过,你凭什么这么自信,或者说他凭什么这么自信?天下的秀才何其多,又有几人能够考上举人。就算考上了,又有几人能做官?明明八字没有一撇,他们就用这种理由给我们画一个大大的饼,不但不会让人高看他们几眼,反而令人反感。还有一点,你话里话外都在暗示对方看上我的容貌。容貌?这是最脆弱的东西。女人的韶华又有几年?用这样的理由向我们求亲,本来就是不够诚意,我劝你还是回去吧!这门亲事不合适。” 第九十九章:媒婆上门(五) “大姐儿,你要三思啊!这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亲事。”王媒婆的脸色变得不好看。“李家答应付一百两的聘礼银子。” “一百两?真多!普通人家有个十两做聘礼就是高价了吧?看来我真的很值钱呢!”孙叶萱低笑道:“不过不好意思,我们家不卖女儿。” “你……”王媒婆沉着脸,看向孙孟氏:“孙家娘子,这可是你家女儿的亲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有让小辈作主的?” “不好意思,王媒婆,我们家的亲事向来由孩子们自己拿主意。这是他们一辈子的事情,我们不会强迫他们。”孙孟氏淡淡地说道。 “这是不同意了?”王媒婆站起来,冷笑道:“孙家真是高门大户,居然看不起人家秀才相公。既然如此,我就不多话了。” 王媒婆气呼呼地离开孙家,走到篱笆外,对着孙家的院子大声说道:“也不瞧瞧自己是什么身份,居然看不起人家秀才相公。不过就是退过亲的破落户儿,真以为自己长得有几分姿色就能进宫当娘娘了。一家子残的残,废的废,男的娶不到媳妇,女的嫁不出去,有你们好受的。呵呵,昨天李媒婆还说想给那个残废大哥讨个媳妇,这个倒是好,残废配哑巴,一个残,一个哑,谁也不嫌弃谁。” 砰!从院子里扔出一桶馊水。 “哎哟!”王媒婆没有想到孙家人敢这样做,整个人淋了一身馊水。 孙叶萱站在院门前,阴嗖嗖地看着王媒婆。 “王媒婆,做人还是积点福才好。你如此嘴碎,也不怕牛头马面勾了你的舌头。如果让别人知道不愿意答应你的亲事就是被你诅咒祖宗八代,不知道以后还有谁敢找你说亲。” “你……”王媒婆脸色难看地说道:“小丫头片子,等着瞧吧!得罪我王媒婆,休想再有人家给你们孙家人说亲。” “这样啊!真是谢谢了。”孙叶萱淡淡地说道:“没有你们这些乱七八糟的人,我们家也能省心不少。孙家人的亲事不劳您费心。” 王媒婆骂骂咧咧地离开,孙家终于清静了。 孙叶萱回到大堂,其他人用忧虑的眼神看着她,连孙凌羽的表情也很凝重。 “萱萱,别气,一切会好起来的。”孙孟氏搂着孙叶萱说道:“好孩子,你受委屈了。” “我没事,真正受委屈的是大哥。刚才那个老婆子说了些话……大哥,昨天是不是有个叫李媒婆的找过你?”孙叶萱 看向孙凌炀。 孙凌炀神色平静,温和地说道:“我没事。与前几年听见的话,这些话太普通了。我不会放在心上。” “大哥,你放心,再过几天就能配制药方。”孙叶萱说道:“只要你相信我,一定会好起来的。” “这么快?”孙凌羽看见胡阿兰,到嘴的话咽了下去。“我等着大哥重新站起来的时候。” “炀哥哥能够重新站起来吗?”胡阿兰本来不想参与孙家的事情当中,毕竟她是外人,没有发言权。然而关系这个平时最疼爱他们的大哥哥,她再也不能装作隐形人。她激动地看着孙凌炀,得到孙凌炀肯定的点头时,她扬起灿烂的笑容:“真是太好了。” “切!真丑。”孙凌羽嫌弃地说道:“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你的大哥呢!这么激动做什么?” 第一百章:闺蜜私谈 胡阿兰嘟着嘴,忿忿地瞪着孙凌羽:“虽然不是我的亲哥哥,可是跟亲哥哥没有什么两样,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老是欺负我?” 孙凌羽对胡阿兰做了个鬼脸,嬉皮笑脸地说道:“是啊!你长得这么黑,完全不像是女孩子,我不欺负你欺负谁?” “你……”胡阿兰红了眼眶。她转身,气愤地离开大堂。 “阿兰姐。”孙叶萱不满地瞪了孙凌羽一眼,担忧地跟着胡阿兰走出去。 “二弟,你……太不懂女孩的心思了。”孙凌炀无奈地看着孙凌羽。“没有哪个女孩子喜欢被别人说成这样。” 特别是说她的人还是自己喜欢的男子。这对女孩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更确切地说,她喜欢谁不好,偏偏喜欢这种缺根筋的家伙。喜欢上这种男子,注定会很累。 院门外,孙叶萱递了一张手帕给胡阿兰。胡阿兰接过来,摸了两把眼泪,对孙叶萱强颜欢笑道:“我是不是太小气了?” 孙叶萱摇头:“不是。” “我知道他在开玩笑,可是就是忍不住生气。这样确实太小气了,你不用安慰我。”胡阿兰呜咽道。 “不想笑就别笑,不用勉强自己。我们是女孩,任性是我们的权利。”孙叶萱俏皮地说道。 “噗!你真是没脸没皮,这种话也说得出口。”胡阿兰失笑道:“你说,你二哥会不会生我的气?” “难道不是你生他的气吗?为什么他要生你的气?”孙叶萱无奈地看着胡阿兰:“你就这么在乎他的想法吗?” 胡阿兰点头:“在乎。我不怕你笑话我,我……喜欢他。” “你知道他的想法吗?”孙叶萱早就料到会有这种事情,也不觉得意外。 “我听说,他喜欢镇上的一位姑娘。那个姑娘长得很美,还很有才华。”胡阿兰说道:“我没有她美,也不识字,我比不上人家。” “感情不是这样分辨的。男女之间是因为爱在一起,而不是谁配得起谁。”孙叶萱说道:“你觉得我爹娘的感情如何?” “他们非常好,所有人都羡慕他们。村里的那个妇人说了许多酸溜溜的话,但是我知道他们是嫉妒你娘。”胡阿兰说道。 “你爹娘的感情如何?”孙叶萱又问道。 “他们的感情也不错,可是……他们没有你爹娘在一起的那种 感觉。我经常看见你爹帮着你娘洗衣服,有一次还帮她揉脚。我爹娘也不吵架,可是感觉就是不同。”胡阿兰的眼神有些迷糊。 “我爹喜欢我娘,我娘喜欢我爹,他们是因为感情而在一起。村里的人成亲是为了继承香火,对另一半并没有太深的感情。”孙叶萱总结道:“包括你爹娘。只不过你爹个性温和,你娘也好说话,所以他们没有像其他家庭那样争吵。然而,他们也谈不上多么喜欢对方。” “你的意思是说……如果想要过得幸福,就要找个自己喜欢也喜欢自己的人?”胡阿兰说道:“你二哥并不是那样的人对吗?” “我并没有这样说。不过……照目前来看,我二哥对你确实没有这方面的想法。他对你更像是对待妹妹一样。”孙叶萱不敢把话说得太死。她担心胡阿兰受不了。这么多年的感情不可能说放下就放下。“阿兰姐,我们应该把眼光放长远点,不能只看着儿女私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