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无敌之谁与争锋》 第一章 为穿越做准备 唐煜是一名狂热的穿越人士,说不定某时刻,自己就会穿越到异世界,所以唐煜为了穿越做了许多的准备。 其实唐煜一直很奇怪,像三国类的穿越模式,在地球一名普普通通的小人物,穿越到过去,就变得牛叉了,各种名将美女倒贴,反叛曹操董卓刘备孙权之流都是为了凸显自己厉害的配角。 原本就是一个寻常人,有些更是一名普通白领的小人物,可能吗? 造船造火药,开发枪械,到最后大炮都出来,你一个普通人平时没事学那些干嘛? 所以为了摆脱这种尴尬的情况,唐煜特地去学习了相关的知识。 好在现在科技发达,这些基础的知识很容易就被唐煜找到:造纸术,酿酒,火药,大炮,枪械等纷纷被唐煜学习掌握。 最后,穿越之后总不能打一辈子的光棍吧?所以唐煜又学习琴棋书画,不说样样精通,却也小有成就。 还有一个问题,历史中智将不少,倒不如说他们才是整个历史中最璀璨夺目的存在,一招招连环计,苦肉计,三十六计,攻心战等等计谋成出不穷,端的是厉害到让唐煜赞叹不已。 孙子兵法,武帝遗书,将兵十法,孙膑兵法,三十六计,广名将传,守弱学等等战法熟记于心。 但自己也有可能会穿越到西方文明,所以唐煜接着学习:罗马兵法,战争艺术概论,制胜的科学,国家的海上威力等书籍,与华夏国的互补,拾遗补缺,且从另一个方向看待,以前许多看不明白的战例,也让唐煜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 军队的装备质量也需要保证,所以唐煜接着去学习锻造学。 大学三年的时间一晃而过。 以上只是唐煜所设想的某一种可能,还有一种就是如现在网络上传播很广的异界穿越模式了,穿越到一个比地球大个几倍,几百万倍的都有的世界,武力逆天,智谋只能作为辅助。 当遇到这种情况,唐煜所学习的差不多发挥的效果就有限,在刚才所说的这种世界,需要的,还是强悍的实力,强悍到足以发挥自己智慧的实力。 这种情况暂且不说,因为还有另一种可能,那就是真身穿越。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唐煜把毕业之后兢兢业业赚取的工资全都投进到这项“大业”之中。 先是每天早起慢跑一千米,深蹲,仰卧起坐各一百个,一天天的增加。 半年之后,唐煜已经能够在短短的三分钟内跑完一千米,脸不红气不穿,深蹲,仰卧起坐等更是能一次性做上五百个。 一年的时间坚持下来,世界上最完美的健身教练看到唐煜的身材,都会自叹不如。 而也是在某一次,在小区健身的唐煜,被某位健身会所的老板看中,邀请回去当健身教练,每月工资一万。 唐煜做了一年,把得到的十万资金又全都投进“强化”自己身体的大业当中。 查找各种资料,请教名师,唐煜手做了一把弓箭,弓身是花费三万块买来的稀有复合型材料制成,弓弦则是剩下的五万块从黑市买来的犀牛筋,柔韧性,弹性具是极品。 练习了大半年,唐煜已经能够做到在三百米之外百分百射中靶心。 背上弓箭,唐煜一人一弓,走向大山。 有人说唐煜是傻子,唐煜一笑而过,也有人说唐煜是精神病,唐煜继续一笑而过,每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人生轨迹。 东北大山寒冷彻骨,时常会有野猪,东北虎出没,各种雪豹饥肠辘辘,且你很难找到能吃的东西。 头三个月,唐煜靠着各种罐装食物,艰难的存活下来,有好几次,唐煜都遇到长有两颗尖锐獠牙的野猪,每每看到他们,唐煜都会绕道而行。 当唐煜的食物快要吃光之后,唐煜终于靠着手中的弓箭,狩猎到一只活的生物,一只雪鸡,一种专门生活在冰天雪地中的雪鸡。 要想命中会动的目标,果然比命中靶子要困难许多,唐煜也是足足练习了三个月,才成功。 这时候唐煜的箭术,就算是国家队专门训练的队员,见到唐煜的箭术,也会自叹不如。 大概是掌握了窍门,唐煜后来的命中率越来越高,已经不需要为食物而担心。 到后来,唐煜更是利用自己的知识,捕捉到一头重大三百斤的野猪。 那头野猪过于庞大,唐煜只能下山,邀请山边的村民们一起搬下去,那头野猪也成了唐煜实力的证明,获得村民们的尊敬。 这种大野猪,据村民们,就算是经验最丰富的猎手,也不敢轻易招惹。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唐煜在东北大山中居然生活了好几个年头。 “是时候回去了。”唐煜握紧手中的弓箭,放弃追赶那头浑身是箭伤,狼狈而逃的东北大虎,准备离去。 当唐煜回到现代都市的时候,顿时给唐煜一种恍然隔世的沧桑感。 现在的唐煜,就算不是超人,估计也相差不多。 三年的东北狩猎与反狩猎身份的转变,既补充唐煜的理论知识,又强化了唐煜自身的精神毅力。 但光是这样还不够。 唐煜觉得自己学习的还不够,光只是一门箭术,太少了。 于是唐煜拜访名川大山,期亦能够遇到传说中的隐藏世家,能够收自己为徒。 皇天不负有心人,唐煜虽然没有遇到隐士高人,但却在某个地摊上淘到一本残缺的武器谱,十八般武器应有尽有。这不仅让唐煜的箭术再次提升,更是给唐煜另一条通往罗马的大道。 箭术,枪术,斧,锤,鞭……信手捏来。 随后,唐煜倒是越发的热衷在古董街逛悠,每天带着弓箭,看看能不能再次有所收获。 好在古董街复古风气十足,时常会有戏班子在这里演戏,唐煜背着弓箭也不是很引人注目,而且常常还有人想收购唐煜这把手工制作的弓箭呢,开价最高的时候足足有三十多万。 如此又是大半年的时间,可惜没等唐煜等到下一本武功秘籍,让唐煜朝思暮想的穿越骤然降临。 “吾虔诚的信徒,信仰吾。” “吾必将让尔等永生。” 一道高大威严,磅礴大气,让人生不出一丝一毫反抗心情的声音,骤然响彻,回荡在唐煜的心神。 这,这? “这到底是神马情况?”没等唐煜喊出心中的疑问,就已经有人先唐煜一口问出。 接着,唐煜就发现不管是自己的左手手腕上,还是古董街少说也有两三万人流量的游客,摊主,员工们,全都凭空出现一枚类似电子手表的东西。 唐煜好奇的点进去一瞧,瞬间觉得天旋地转,等自己适应之后,才发现自己已经来到某一处神秘的空间。 这里绝对不可能是地球,因为在地球上,肯定没有如此漂亮并且诡异的妹子。 眼前的妹纸有着如水般的紫色长发,丝丝飘扬,紧身的裙角只能遮盖关键部位,想看又看不见,充满诱惑感。 她的瞳孔颜色是高贵的深紫色,套着紫色丝质手套的手上,则燃烧有一枚熊熊燃烧的紫炎,诡异,恐怖。 “请选择玩家模式,亦或者是……”她突然开口了,张开如烈焰般的红唇,面无表情道。 “穿越模式?” 想起刚才在心里响彻高大威严的声音,唐煜心中一紧,这不就是自己梦寐以求的梦想吗?接着想也不想的点选穿越模式。 “注意,选择穿越模式,你将有且只有一条生命,是否确定选择穿越模式?” 唐煜这次倒是稍稍慎重了许点,不过这样才有意思,怎么玩都不会死的游戏,弱爆了。 确定! “穿越模式有两种选择,一是灵魂穿越,另一种则是真身降临英雄大陆,请选择。”虽然妹纸的身材惹火,穿着很容易就引起男人的欲火,可是好像缺少必备的智力,就跟仿真机器人一样,被设定了程序。 唐煜毫不犹豫,直接点选真身穿越。 灵魂穿越存在赌博的性质,自己要是运气差点,穿越进一名残废的身上,那一辈子都毁了。 “请选择信仰的神灵。”妹纸面无表情的继续说道。 接着,妹纸的身影在唐煜的眼前消失,不一会儿,唐煜出现在一处神秘莫测且威严的门户前。 唐煜伸手触碰了一下高大门,没想到大门咯吱一声,自动打开,一处犹如仙境的世界骤然呈现在唐煜的眼前。 唐煜深呼吸了一口气,迈着坚定的脚步,走进门内。 该选择谁呢?边走唐煜边想到,心里有些小期待呢。 第二章 信仰女神雅典娜 白玉为阶,黄金殿堂,白云笼罩,天使讴歌。 当唐煜进来的时候,首先映入眼前的是端坐在最上方的雕塑? 没错,赫然是雕塑,一座庞大到一眼望不到尽头的雕塑。 当唐煜把目光落到这座雕塑上的时候,唐煜的眼前突然出现关于雕塑的简单介绍。 众神之王宙斯,是否确认信仰? 宙斯? 在唐煜的影响中,虽说宙斯很厉害,更是众神的王,但作风好像不咋地,放弃。 天后赫拉,是否确认信仰? 海神波塞冬,是否确认信仰? 冥王哈迪斯,是否确认信仰? …… 唐煜一个个轮着看,每当把视线落在那些雕塑上面的时候,就会出现相关的名字以及询问自己要不要信仰他们,但都一一被唐煜放弃。 怎么都是古希腊的神灵?难道这次的事件,就是因为诸神的原因而出现? 在那条古董街上,少说也有两三万的人,他们全都好像跟唐煜一样,被强制“邀请”参加这款名叫英雄大陆的游戏。唐煜有一个疑惑,也许不仅是只有自己那条街的人被选中,估计整个世界的人,都有可能。 从那凭空生有出现的腕表就可见一斑。 当唐煜把视线落到一座手拿长枪与盾牌的美丽女神的雕塑前的时候,终于顿足。 胜利女神雅典娜! 雅典娜,掌握有战争与智慧,被称为古希腊三大处女神灵之一,集美貌,实力,智慧于一身,光看雕塑,就能预示到雅典娜女神的那完美无缺的容颜。 美女谁不喜欢呢? 唐煜想了想,觉得自己在地球上了解的知识大多是与战争有关,信仰雅典娜正好合适。 其实最适合唐煜的应该是战争之神,但战争之神虽然也有雕像,并被唐煜给找到,奈何战争之神的雕像只有名字介绍,并没有信仰的权利。 好像唐煜只能选择信仰古希腊众神中一员。 当唐煜选择好之后,唐煜突然发现在雅典娜名字后面,出现一个阿拉伯数字“1”,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信徒的数量? 唐煜细想前面的经过,发现在自己没有选择信仰之前,根本就没有数字,不管是众神之王宙斯,还是天后赫拉他们的后面,都没有,独独只有雅典娜的名字后面拥有。 看来就是如此了。 恭喜你信仰雅典娜女神成功,作为首次信仰神灵的凡人,你将受到雅典娜的关注。 一条信息猛的蹦进唐煜的脑海。 雅典娜的关注?有什么好处? 恭喜你获得雅典娜女神的赞助,十二名枪兵愿意加入你的麾下,与你一起征战天下。 好处来的如此之快,让唐煜惊喜不已。 但没等唐煜去细看枪兵,一阵天旋地转,唐煜发现自己已经换了一处地方。 这里是? 一片望不到尽头的平原,水草丰美,牛羊成群,豺狼猛兽出没,肆意捕杀。 突然,远处滚滚浓烟马蹄声阵阵,唐煜想也不想的握紧从地球跟随自己穿越到这个世界的长弓,站在小土丘上远眺。 十二名枪兵自动跟在唐煜的后面。 枪兵手拿长枪,身穿皮甲,每个人面相看起来就跟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模一样。 “咦?”唐煜感觉自己的视力好像比在地球上的时候还要好?一千米范围内的景物,都能清晰被唐煜看到。 远处,正有一只军队在缓步前进,马蹄声,则是一群斥候们骑着他们的战马,向着四面八方散逸的时候发出的声响。 那只军队中士气高昂,行军的时候,每名士兵的脸上,都洋溢着喜悦的表情,显然是在战场上取得大胜,丰收归来的时候。 紧接着,唐煜就发现在一辆囚车上面,有一名金发的美少女衣衫破烂,成“人”字形被捆绑在十字架上,在太阳底下暴晒,嘴唇龟裂,昏天暗地,好像失去了意识。 英雄进阶任务,请问是否接受? 唐煜的脑海中,再次传来了毫无表情的系统合成声音。 英雄?对,这是英雄的大陆,要是不能成为英雄,那还怎么玩得下去。 唐煜心想,如果是玩家的话,应该是直接就成为英雄吧,但自己选择的是穿越模式,一切几乎都要重来。 确定! 英雄进阶任务:解救被俘虏的神秘少女,并保护少女到安全的地点,成功获得英雄职业,失败死亡。 唐煜 职业:无 等级:0 技能:鹰眼术(初级),箭术(中级),剑术(初级),枪术(初级),鞭法(初级),刀法(初级)……。 唐煜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因为真身穿越的缘故,这些技能唐煜同样能用。 只是那个鹰眼术是什么?难道自己的视力突然那么好就是因为鹰眼术的缘故? 英雄无敌这款游戏唐煜在地球的时候倒是玩过,但游戏里的鹰眼术只是能学习对手的法术的英雄技能而已,与自己身上的鹰眼术完全不同啊。 “长枪兵列阵?”忽然,凭借唐煜在东北大山养成的“野兽直觉”,听到身后有声响,条件反射的喊道。 枪兵们在前,自己这个射手在后,是战场的基本队列,熟读各种兵法的唐煜要是连这点都做不到,那还不如找棵树撞死算了。 青天白日,无中生有,一个大活人凭空出现在唐煜的眼前。 他是一名白白嫩嫩的胖子,年纪大概有二十多了,肥头大耳,正茫然的看向四周,在他的身后,同样跟有枪兵,只是数量要少了许多,只有九名。 “看来不仅只有自己一个人选择穿越模式啊。”唐煜心想。 “这里是哪?我不是在家里看动漫的吗?”胖子大呼小叫,一脸的不敢相信,以为自己是被绑架了。 “死胖子别叫了,自己选择穿越模式,穿越到这个世界,难道你忘了?”没一会儿啊,再次白光一闪,一名吊儿郎当,鸡冠头,绣龙纹的瘦竹竿出现,一脸不爽,好像全世界所有人都欠他百八十万似得,听到胖子的叫喊,瞪了他一眼。 在瘦竹竿的身后,枪兵只有六名。 紧随着瘦竹竿之后,则是一名戴着黑墨镜,一脸冷酷的中年人,浑身散发这冷意,生人勿进。身后三名枪兵。 “兄弟,这里是哪呢?”胖子被骂也不气恼,自来熟的走向唐煜问道。 瘦竹竿和黑衣中年人也是同样把视线集中到唐煜的身上。 唐煜的身后有十二名枪兵,可以说是他们这列队伍中实力最强的,而且他们在穿越之前都被强烈注明在这个世界,他们只有一条生命,死亡即使结束。 他们没有被吓到,全都是自愿进来,所以谁也不会脑抽无端端去招惹不该惹的人。 唐煜没有细说什么,一个胖子,胆小怕死,在现实中估计就是那种逃离现实的主,难得得到如此天赐良机,想也不想的选择穿越,跟唐煜完全相反。 瘦竹竿,看他的穿着打扮就知道是街头混混,不良人士,也是逃避现实的典范,只是比胖子还要更可恶,时常会给别人造成麻烦,是社会的渣子,选择逃离到这里世界也情有可原。 最让唐煜看不透的就是黑衣中年人。 他浑身紧绷,好似一枚蓄势待发的导弹,只要给他机会,务必会给你雷霆一击,虽锋芒未外露,但内藏的冷意,杀意,让在东北大山中与各种猛兽打交道的唐煜都有点心惊。 他绝对是杀过人的,而且还不在少数。唐煜暗自对他留心不少。 等了好一会儿,也没见还有其他人加入,大概这只队伍就唐煜,宅男胖子,混混瘦竹竿和黑衣神秘人四人,四种不同职业的人。 “自己的猜想也许是真的,全世界的人都要强制要求玩这款游戏。”唐煜想到。 很快,胖子他们也得到与唐煜一样的任务。 “啊呀,不会吧,居然需要让我们去救那名漂亮的美少女?” “不知道把美少女救回来,她会不会以身相许呢?”胖子自言自语,幻想不断。 没想到胖子居然也能看的那么远,也许他也有鹰眼术了。 “胖子,你做梦吧,就算真的会有以身相许,人家会看上你?”瘦竹竿好像天生就跟胖子不对付,冷哼一声讽刺道。 然而这简简单单的嘲讽,却让唐煜看出,瘦竹竿好像也能看到一千米外的情形,难道他也有鹰眼术? 剩下的就是神秘黑衣人了,唐煜看他也是眺望远处,一脸诺有所思的模样,显然也跟三人一样,拥有鹰眼术。 看来鹰眼术好像是新人穿越者必备技能啊。 难道是觉得新人穿越者们的实力太弱,给他们鹰眼术,为了让他们早点发现敌人,然后好逃之夭夭? “目前来看,好像没有人再进来了,那么就让我们各自介绍一下自己吧。”唐煜见到胖子和瘦竹竿还在拌嘴,黑衣神秘人一脸的冷漠,于是站出来说道。 总不能待会开始任务的时候,连自己队友的名字都不知道? 唐煜开始率先介绍自己。 第三章 初次交锋 ps;大家要是觉得不错的话,不要忘记收藏和投推荐票,这里先谢过大家了。 简单的介绍,唐煜知道胖子叫王小胖,果然跟唐煜所想一样,是一名宅男,正在家中看动漫,结果手腕上突然出现一块手表,脑海中更是出现神秘的声音,然后想也不想的选择进来。 当然在选择玩家模式还是穿越模式的时候犹豫了许久,更是在最后选择信仰神灵的时候,犹豫了大半天,最后选择信仰雅典娜。 “老子叫高乐,你的想法我也大概明白,是想让我们大家联合起来,一起行动?” “不过我的想法却跟你们不同,我们与对手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就算我们四人联合,也没什么用,到不如各干个的呢,说不定就能有各自的际遇。”瘦竹竿,也就是高乐,没想到倒是有一番见解,如此分析道。 眼下的情况,确实如高乐所说,实力差距过大,唐煜这边,就算四人联手,满打满算,把四人加进去,也才只有三十四人。而对手,浩浩荡荡,人数众多,并且枪兵们拿着长斧,身穿链子甲,比唐煜这边还只是穿着皮甲都要厉害许多。 在枪兵的后面,更是有一队,数量大概有五百的弓箭手,加上刚才向四面八方散播,侦查敌情,路况的斥候,总数大概在五六千左右。 “可是,难道要让我们束手就擒不成?”王小胖毫无主见,一脸着急。 别人穿越不是左拥右抱,过着神仙般的生活,怎么自己穿越了,连生命都不能保证,这差距也太大了,现在王小胖就很后悔,如果可以重来的话,他肯定不会脑抽选择穿越模式。 黑衣人没有自我介绍,也没有发表言论,只是用那双冷静的双眼注视着三人。 “恕我不奉陪了。”高乐好像很看不起王小胖,也懒得回答王小胖的问题,直接带着他的枪兵离开。 等高乐离开没一会儿,唐煜就发觉,本来看起来远处的军队距离自己一千来米,过了这么久的他们好似站在原地没动,可是当高乐离开,军队与唐煜他们的距离却越来越近,如果再在这里待下去,迟早会与他们相遇。 “那么你呢?”唐煜对于高乐的离开视而不见,转而把目光落到黑衣人的身上。 黑衣人不言,好像是哑巴一样。 王小胖有些着急,再在这里待下去,可就要与大部队撞上,到时候自己等人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真的要等死? “唐哥,他就是个傻子,我们还是快点离开这里吧。”唐小胖着急的建议。 唐煜无动于衷,只是饶有意思的盯着黑衣人看,好似要从黑衣人那张冷酷的脸上瞧出一朵花来一样。 “冷!” 终于,黑衣人开口了,声音嘶哑,难听。 “那么冷,你是要单独行动,还是跟我们一起?”唐煜问道。 “一,起。”冷好像太久没有说过话,说的话都是断断续续,一字一顿。 “那么就一起跟我离开这里吧。” 一个毫无主见的胖子,一个是冷漠的黑衣神秘人,两人都没有统领其他人的想法,唐煜当仁不让的成为他们的领袖。 在唐煜的带领下,三人不惜消耗大体力快速疾行中,远离敌人大部队的行军路线。 当三人带着枪兵们来到一处密林的时候,王小胖终于坚持不住,一屁股跌坐在地。 “不行了不行了,累死我了。”王小胖浑身大汗淋漓,整个人就跟从水里捞出来一样。“打死我也不跑了。” 一路的急行军,王小胖好几次坚持不住,要不是唐煜帮衬,他早就在半路掉队了。 兵法有云,逢林莫入,而且自己等人也没被对方发现,在这里,只要小心一点,就不会被发现。 “那么原地休整一下。”唐煜自己经常锻炼,几里路对于唐煜来说小意思,但让唐煜没想到的是冷居然也是脸不红气不喘,游刃有余。 胖子大口大口呼吸,唐煜则在密林四处转悠了一圈,突然一支利箭嗖的一声射向唐煜。 长年累月在东北大山锻炼的野兽直觉在这个时候救了唐煜一命,唐煜一个懒驴打滚不雅的姿态躲避。 这一招懒驴打滚,使用的时机,端的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几乎是擦着利箭躲避,让远处的王小胖忍不住在心里给唐煜喝彩。 神秘的冷看到唐煜能躲避这招无声无息的偷袭,神色也是一亮,但很快恢复平静如初。 “准备战斗。”唐煜没想到在密林中居然还有敌人。 应该是先前派遣出去的斥候吧。 斥候的主要任务就是侦查地形,查找敌人的行踪,相当于一军之中的眼睛。 两军交战,斥候的另一个任务就是在能够获胜的情况下打败敌人的斥候,间接削弱敌人的“眼睛”。 一般斥候的数量不会很多,少的两三人,多的十几人,而唐煜等人,在斥候的眼中,就是那种属于较多的斥候侦察队, 但在唐煜的队伍中,因为有胖子王小胖存在的缘故,间接消减唐煜这只队伍的整体实力,被斥候轻视,认为唐煜他们实力不够,他们能够解决这些眼睛。 在唐煜单独出来的时候,斥候们马上抓住机会,想要先无声无息的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为接下来的强攻争取把我。 但让斥候们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必胜的一击,居然被唐煜一招毫无形象的懒驴打滚给躲避掉。 “找到你了。”唐煜一声怒喝,行云流水般从背后取下弓箭。 弯弓搭箭! 一箭射出,唐煜看都不看一眼,转移位子。 对于自己的一箭,唐煜充满信心。 在东北大山中,最狡猾善于隐秘的雪豹,都躲避不掉唐煜的一箭,唐煜就曾一箭射穿一头雪豹的眼球,从脑门后穿透。 唐煜刚改变位子,在原先的位子上,就嗖嗖嗖的射过来好几只利箭,看的唐煜直呼侥幸,差点就被射程马蜂窝。 “长枪兵列阵。” “前三后四,向前推进。” 长枪兵是人族低级战斗兵种,能力平庸,但胜在产量客观,行动如一,听从指挥。 在唐煜的指挥下,十二名枪兵马上列阵完毕,高举长枪,向前挺近。 斥候们做的是偷袭的事情,加上这里又是密林,那么距离唐煜这边肯定不会远,当长枪兵挺近的时候,斥候们都来不及展开下一轮的攻击,唐煜就见到密林中有阴影闪现。 斥候,其实是刺客的一种分支,但刺客主要是负责暗杀,而斥候的主职是侦查,当他们在黑暗中被发现踪迹的时候,那么也就表示,他们离死也就不远了。 现在不走,等长枪兵堵住他们的时候,那么他们也就别想走了。 “现在想走,晚了。”唐煜弯弓揽月,连射三箭,每箭必有一人到地身亡。 “孙子们,乖乖的受死吧。”另一边,在斥候逃跑的路线上,王小胖居然挡在他们的必经之路上。 前有王小胖,后有唐煜在,他们无处可逃。 但王小胖怎么会在哪里?唐煜发觉冷居然不见了? “小胖,拖住他们,别放跑他们。”唐煜大喜。 “长枪兵,随我冲锋。”不是游戏,想要手动控制长枪兵明显不可能,可以唐煜喊出的话语,没有智慧的长枪兵们居然听得懂,看的唐煜啧啧神奇不已。 长枪兵们迈着整齐的步伐,跟在唐煜的身后。 唐煜在接近斥候们的时候,也不忘发挥自己的长处,利箭一支接着一支的射出去,每每都会有一人被命中,进而倒地。 中级的箭术,果然威力不容小觑。 当唐煜背后背着的十支利箭射光之后,还站着的斥候有五人,他们全被王小胖的枪兵们死死困住。 至于王小胖本人,早就怕死的躲在后面,不敢冒头,深怕斥候们看自己一个不爽,一支利箭嗖的一声就命中自己的脑门。 当唐煜的长枪兵们抵达的时候,大局已定。 一场辉煌的胜利! 第四章 神秘的冷 ps:大家要是觉得不错的话,请一定要给收藏和投下推荐票哈,谢谢大家了,新书期间,成绩如何,全看大家的帮忙了。 系统提示: 战斗评价:一场辉煌的胜利。 恭喜你无损打败敌人,奖励战斗经验3000. “呼,总算是解决他们了。”当最后一名斥候不甘的倒地,王小胖深呼出一口气,瘫软在地。 王小胖只是一名普通的宅男,在人生中的二十多年里,从没有经历过如此危险的事情。 “说起来,大哥你的箭法好厉害,箭无虚发,既帅又潇洒,不知道我能不能学呢?”王小胖惦着脸,不好意思的问道。 唐煜撇了一眼王小胖因为常年坐在电脑前养成的肚腩道:“每天五点起来深蹲一百个,蛙跳一百下,再来个十次百米冲刺,先把体力锻炼起来,大概就有半成的可能。” “啊?”王小胖顿时傻眼了。好难啊,早起可是宅男们最大的敌人,而且还要深蹲,蛙跳,百米冲刺?做成之后,还只有半成的可能?王小胖想也不想的放弃。 难吗?唐煜刚开始的时候足足是这个的五倍,不也坚持下来? 关键还是要看各自的决心,而且上面所说的只是前置条件。 “哈哈,不知道冷大哥去了哪里?”王小胖打哈哈转移话题道。 说到冷,唐煜就不得不想起刚才王小胖在合适的时机挡住斥候们去路的事情。 王小胖本身除了宅男的身份外,平淡无奇,唐煜可不认为他能有先见之明在斥候们攻击自己的时候去阻挡斥候的去路。 “这个啊,其实就是冷大哥叫我这么做的。”王小胖解释。 听到王小胖的话,倒是让唐煜对于冷越发的好奇起来。 “砰”的一声,就在两人还在谈论冷的时候,在不远处,一声声响传来。 两人望去。 “啊?”王小胖顿时吓了一条。 头,人头?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飒飒!” “谁?”唐煜高举手中的弓箭,只要一有危险,就会瞬间射出早已准备待续的利箭。 冷一脸冷漠的从密林中出来,显出行踪。 “漏,网,鱼。”冷结结巴巴但却带有冷酷的道。 漏网之鱼?唐煜暗呼侥幸,没想到他们以大多数的斥候人数为诱饵,假装逃跑,其实他们早就安排好人手,要是偷袭失败,就让这名漏网之鱼回去报信。 但冷是怎么找到这名漏网之鱼的呢? 冷在唐煜的眼中,越发的神秘起来,也对他带有一点警惕。 在这危险的世界,任何事情,都不得不防。 “这里的血腥味估计很快就会传来,不仅会吸引狼群野兽的到来,在那只队伍中,说不定也会派遣其他的斥候来寻找,我们先离开这里。”唐煜作为首领,开始指挥。 毫无主见的王小胖和好似对什么事情都漠不关心的冷两人当即与唐煜一样,简单收拾一番战利品,然后马上转移地点。 这片平原只有这一小片的密林可供遮掩,好在现在三人的行军离线正好是与敌人军队的行军路线相反,就算重新回到平原,也不怕他们发现。 而且在唐煜的心中,有一个想法模糊的闪现。 当唐煜三人远离战场之后不一会儿,就有成片成片的狼吼从后面传来。 果然,血腥味吸引这些嗅觉灵敏的生物到来。 “哇塞,大哥你真的是博学多才,连这些都知道?”迎着王小胖崇拜的目光,唐煜面不改色,分析道: “相信刚才的战斗信息,你们都看到了?” “而战斗经验,根据我先前的观察和实验,发现可以加到技能上面去,但要想把初级的鹰眼术提升到中级,足足需要一万点,不知道你们有什么想法?”唐煜问道。 所谓的战斗经验,好像不止是提升等级那么简单,连技能的等级都能提升。 “真的吗?”王小胖听闻,马上打开自己的属性面板,发现在鹰眼术的后面有一个“+”的符号,点击一瞧,脑海中响起系统的合成声音: 请输入经验值。 王小胖试着写了个“1”数字,然后就见鹰眼术本来需要一万经验的总数变成9999. “真的耶!”王小胖兴奋的大叫,如诺真的是这样,那么以后自己学习到进攻术,防御术,那不是无敌了? “应该没那么简单,光初级升到中级就需要一万经验,后面的经验值应该更加的庞大,庞大到让人绝望的地步吧。”唐煜给王小胖扑了盆冷水。 唐煜中级的箭术想要提升到高级,足足需要十万点的经验。 “啊?”王小胖又开始失落起来了,好不容易有了希望,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打回地狱。 “要想快速的升级,其实也不是没有办法。”唐煜见到王小胖的表情,故意卖关子。 “什么办法?”王小胖为了变强,可谓是豁出去,紧接着问道。 “很简单,想刚才一样,去猎杀落单的斥候。”唐煜眼神闪烁。 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并且打定主意要在这个世界生活下去,那么唐煜绝不允许自己一辈子平庸的渡过。 有变强的先天条件,更有变强的心,唐煜感觉这才是活着的证明。 “我们人人都拥有鹰眼术,能在一千米的范围内查找到他们,有这个先天的优势在,我们完全可以把握主动。”唐煜分析道。 “斥候们本身的实力不强,主要是为了打探情报,侦查敌军而诞生,人数也不多,凭我们三人加上枪兵们,只要小心一些,足够应付他们。” “最主要的是,要想完成任务,我们必须要救出神秘的少女,但神秘少女的身边有数千装备精良的士兵严加看守,除非我们拥有跟对方一样的军力,不然休想成功。” “如果任务失败,那么我们每个人都要死,我想这却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 “所以,只有先变强,我们才有机会,而且这也是一个削弱对手的机会。” 唐煜一口气把自己的设想说完。 王小胖难得认真考虑了一下,最终艰难的回答:“大哥你说的对,我,我跟你赌了。” 每个人,都不甘心碌碌无为的渡过平淡无奇的一生,大概王小胖也是为了开始自己轰轰烈烈的传奇,才毅然决定选择穿越模式的吧。 冷同样面无表情,既不拒绝也不认同。 但不拒绝,唐煜就当他答应了。 “现在还在白天,我们散开,相距一千米,这样可以最有效率的扩大我们侦查的范围,当发现目标的时候,你们就做一个……” “就做一个中指向上的动作吧。”唐煜想了想道。 “呃?大哥没想到你也有幽默的时候。”王小胖赞赏。 其实唐煜他们不知道的是,这,将会成为他们的传说。 三人再次商定一番,把细节敲定,然后各自散开。 好吧,其实主要是唐煜一个人在想,而另外两人一个在大呼,一个在闭目养神。 唐煜和冷两人以王小胖为中心,向左右散开,但让唐煜没想到的是,在距离王小胖五百米的时候,唐煜居然好运的发现了目标。 就在唐煜准备竖中指的时候,五百米开外的王小胖居然也竖起了中指,难道冷也发现了目标? 他们到底派遣出去多少斥候,这也太容易被发现了吧? 现在摆在唐煜面前有两个选择,一是在这里等待,等冷他们过来,然后寻找机会伏击这只斥候队,二则是自己回去与他们集合。 但当唐煜发觉这支斥候队朝着自己这边行军的时候,马上扔下等待冷他们的选项,选择离开。 如果抓紧时间的话,足够先解决冷发现的目标,然后再对这支队伍展开攻击。 毫不犹豫,唐煜抽身离开。 可是没等唐煜走几步,救就见五百米外的王小胖突然蹲下去。 蹲下去,表示让两人全都回到他那里去。 这种情况,唐煜曾严肃诉说过:除非是遇到紧急情况,不然绝不能轻易使用。 王小胖那边,难道出事了? 第五章 祸水东引 唐煜不惜枪兵们的脚力,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去。 当唐煜发现王小胖那肥胖体型的时候,冷也几乎是后脚就到达。 “王小胖,到底怎么回事?”唐煜着急的问道。 王小胖也不废话,直接一指某个方向,然后唐煜的“鹰之眼”望去,发现王小胖好像被突然出现的斥候发现,正在朝这边行进。 “敌人。”冷一指刚才他所行走的位子,这样说道。 “是敌人朝这个位子前进吗?”唐煜没搞明白,不得不重新问了一边。 冷点点头。 唐煜暗呼要遭,自己三人的行踪不知为何被斥候们发现,现在正有三只斥候队朝三人的位子前进。 虽说唐煜在地球的时候,看过无数的历史书籍,战争兵法,可那些都是冷兵器的时代的智慧结晶,在这个神奇的世界,一切都充满了未知数,那些知识,到底能发挥多少效果,连唐煜自己都没底。 就像现在的情况,唐煜连自己怎么被发现的都不知道。 唐煜发现的那只斥候队人数在十人上下,而离得最近王小胖发现的斥候队人数最多,足足有二十人,最后就是冷发现的斥候队,冷冷冷的吐出一个“15”数字。 三支斥候队人数加起来,总共四十五人,比起自己这边只有二十多的数量,相差两倍。 “怎么办怎么办?”王小胖着急的来回打转,额头直冒冷汗。 计划虽好,可惜赶不上实际,难道我注定要死在这里? 冷默默的坐在地上,回复疾行消耗的体力。 唐煜眉头紧皱,同样坐在地上,捡起一只枯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 唐煜把王小胖发现的斥候标注为“一号”,冷的为“二号”,自己发现的为“三号”。 现在三个数字成三角形态,被唐煜分别画在地上。 目前来看,一号距离自己这边最近,数量也是最多,并且起到领头的作用。 唐煜再次朝着一号的方向往了一眼,发现他们的行军速度缓慢了许多,显然是等另外两只队伍到达后,联合起来打败唐煜三人。 “大哥,我们要不跑吧?”急的找不到南北的王小胖突然建议道。 跑?能跑去哪里。不把神秘少女解救出来,在座的三人,都得死。 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说的就是三人目前的状况。 前后左都有敌人,并且相距的距离不远,就算唐煜等人想要抢先消灭其中一支时间上来不及。 在右面,更是有一群狼群在吞咽曾经被唐煜等人打败的那支斥候队,说起来,三人就算想跑,也无路可跑。 “不好,一号斥候队开始朝着我们这个方向前进了。”王小胖见唐煜始终眉头紧皱,在沉思,无聊之中的王小胖看了一号斥候队一眼,惊呼道。 唐煜瞬间惊醒,先是观察了一番,果然如王小胖所说。 难道是二号和三号斥候队已经接近了?唐煜马上朝着另外两个方向张望,发现他们的行踪。 “走。”万般无奈之下,唐煜只能先退回去。现在只能且退且想,看看能不能在退后的过程中,想出解决目前状况的想法。 “嗷呜” 然而,没等唐煜等人退后多少,此起彼伏的狼吼声接连不断的在幽静的大草原回荡。 几只悠闲吃着鲜嫩青草的白马,野鹿纷纷被惊吓到,灵活的跳跃逃跑了好几十米,然后停下来张望,可是当他们看到一头头雄壮的白狼映入眼帘的时候,更是惊慌失措的狼狈而逃。 狼,好多的狼,一头头有着强壮的身躯,锋利的獠牙,尖锐的利爪的狼群。 这群狼的数量足足有三十多头,一个个嘴角沾血,看向唐煜等人的目光,就跟盘中之肉。 那十几名的斥候尸体,居然没有喂饱他们,并且循着气味,狼群追赶上唐煜等人,想要把唐煜他们一网打尽。 “跑,跑,跑。”唐煜想也不想的下达逃跑的命令,不跑不行啊,这群野狼也不知道多久没吃过肉,见到自己等大活人,一个个眼睛绿的让人发毛。 狼群的数量一旦上去,连老虎都敢招惹,更何况是柔弱的人类? “王小胖,不要乱跑。”唐煜见到王小胖换不择路的选择逃跑路线,气打一处来,要是按照王小胖的逃跑路线,迟早会被狼群追上。 “跟紧我,我们祸水东引。”王小胖也不是笨人,经过唐煜指点,瞬间了然。 “高,实在是高,还是大哥你高明啊。” 王小胖啊王小胖,你也是玩过网游的人,遇到打不过的怪物,难道就没做过祸害他人的事情? 这么简单的事情,其实王小胖应该早就想到,奈何当看到那些恐怖的巨狼,王小胖心中唯一的想法就是跑,根本提不起一丝跟他们拼命的想法。 正是因为如此,当王小胖见到唐煜居然面不改色,还能淡定的想到唯一可以逃离狼吻办法的时候,对于唐煜的敬佩之情,就如那涛涛的江水,连绵不绝。 “王小胖,快跟上。”唐煜都有点搞不明白这名胖乎乎,傻乎乎的胖子了,在这么危险的时候,居然还敢走神? “哦,哦。”王小胖一看巨狼距离自己只有几百米远的距离,吓得差点尿裤子,提起自己吃奶的力气,赶紧跟上前面的大部队。 “哦?二号和三号居然没有发现这边的异常,还在往这边前进?” “一号已经开始退后了?” “好,你们跟上我,我们朝三号的方向冲。”这边的情况,应该是被一号发现,觉得凭借三支斥候队的实力,想要拿下唐煜三人不可能。 当然,也许一号的想法更多的是认为三人会葬身在狼吻。 至于二号和三号,唐煜就不知道为何一号没有提醒他们了。 但自己等人现在朝着三号的方向前进,明显是祸水东引,这么简单的战术,难道他们就看不出来? 还是他们的交流存在着障碍?只有简单的前进,后退,合围等? 没一会儿啊,唐煜才发觉三号斥候队开始后退。 但这个时候后退,不显得迟了吗? “咻咻。”急行军下,三人很快就追上三号斥候队,这支斥候队正慌张的选择逃跑,连基本的队列都难以保持。 唐煜接连发射三支利箭,箭箭夺命。 闻到血腥味,后面的巨狼更加的疯狂,暴躁,冲刺也加快了不少。 “啊,不行了,我跑不动了。”王小胖脚下一个踉跄,摔倒在地,惨呼连连。 随着王小胖的摔倒,在后面不紧不慢追赶的巨狼们蜂拥而至。 狼群的捕猎方法基本就是先追赶猎物,等猎物跑累了,再群起攻之,看过动物世界的人都知道。 虽说世界不一样了,但习性却相同,这也是为何三人能坚持跑到距离三号斥候队不远地方的缘故。 “救命,救我。”王小胖面容扭曲,在生死时刻,连自己都不相信他们会停下脚步救自己这名萍水相逢,且拖油瓶的陌生人。 换做是自己,王小胖觉得,百分百不会救。 王小胖已经认命般的闭上了眼睛,等待死亡的降临。 “混蛋,要想死的话给我滚远点。”唐煜一声怒喝,一柄匕首在唐煜的手中跳跃,接着只见匕首好似从唐煜的手中消失一般,王小胖就觉得脸上一热。 王小胖用那双肥硕的大手掌一抹,血淋淋的,全是血? 这是狼血? 匕首再次出现在唐煜的手中,这时候王小胖才有机会看清,本来寒光闪闪的匕首表面,布满红色的血液。 不是刚才那头即将咬中自己巨狼的血又会是谁的? 好厉害,不仅箭术厉害,连匕首都耍的非常人能够比拟的。 这把匕首,正是唐煜从在密林中打败的斥候队伍搜刮来的战利品。 但是,在唐煜手中的匕首划过那头巨狼脖颈的时候,旁边另一头巨狼却是想也不想的张开獠牙,眼见着就要咬中唐煜。 “啊……”王小胖已经不忍直视。 “冷!”危机时刻,唐煜就跟即将咬中自己的不是自己一般,冷静开口。 冷一直给自己一股神秘感,在密林中能发现连自己都没发觉的落网之鱼,可见冷的非比寻常。 现在,唐煜就在赌,赌冷会救自己。 在危机关头,每一分的战力都弥足珍贵,强如冷,一个人估计也解决不了如此数量的巨狼。 “噗嗤”一声,那头巨狼瞬间身首异处。 好快。唐煜瞳孔微缩,本以为自己的手速已经够快,但跟冷相比,却是比自己还要快上一筹的样子。 虽然匕首不是唐煜的专精系别,但唐煜本身也是花费大量的时间练习过。 兄弟被灭,冷血的巨狼们却无动于衷。 眼前的敌人不好惹,他们直接越过三人,把目光瞄向把背后暴露在眼中逃跑的斥候们。 “嗷呜!”忽然,一头有着一身银白毛发,在阳光的照射下闪耀迷人光泽,且体型比起寻常的巨狼足足大上一倍的巨狼骤然出现,一声威严的狼吼,率领麾下的巨狼们,冲向崩溃的三号斥候队。 一片腥风血雨,无情的屠杀。 第六章 血战巨狼 ps:求收藏,求推荐啊 三号斥候队的人数大概在十人左右,然而巨狼在们吞食了唐煜三人在密林中打败的那只斥候队后,加上三号斥候队的十人,居然还没有吃饱,纷纷把目光瞄向了唐煜三人。 “嗷呜!”狼王一声嚎叫,带着麾下的巨狼们包围住唐煜三人。 一头头巨狼或是张牙舞爪,或是咆哮连连,此起彼伏,或是口液流到地上,让地上的杂草都冒出噗嗤噗嗤被腐蚀的声响。 这些巨狼不仅体型比起一般的狼要大上许多,他们的口液,更是拥有微量的溶解效果,要是被咬中,保管连皮带骨的被溶解掉。 “怎么办?怎么办?”王小胖那张胖脸早就扭曲,被如此数量,恐怖的巨狼包围垂涎,自觉逃生无望。 冷握紧了手中的匕首,脸上不带丝毫的表情,好似被群狼环绕的是其他人一样。 唐煜面容冷静,细想之后回道:“现在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情况,我们要向活命,只有打败这群巨狼。” “长枪兵,随我冲锋。” “荣耀,荣耀!”长枪兵好像就只会这两个字。 “天呐,唐哥,你不会是疯了,凭长枪兵,又怎么可能是那群巨狼的对手?” “而且,那群巨狼里面,还有一头明显不是普通的狼王存在,我们怎么可能打得过他们?”王小胖哭丧着脸反驳。 “王小胖,你要是想死就给我留在这里。”唐煜没想到王小胖到如此情况,还畏缩不前,不敢拼一把,顿觉失望,早知如此,刚才还不如让谈丧命在狼吻呢。 冷倒是站起来,站在唐煜的身后,虽然没有说什么,但看他的举动就可以知道她赞同唐煜的想法。 “荣耀!”冷身后的三名枪兵与唐煜的枪兵一样,纷纷高喊,士气惊人。 “好,我就跟你们赌一把。”王小胖一发狠,从地上站起来说道:“唐哥,我的命都是你救的,没有你,我早就丧命在狼吻,我就跟你赌一把,赌你能够把我们带出去。” “荣耀,荣耀,荣耀。”越来越多的枪兵开始高喊,面对数量多于他们的巨狼,没有畏惧,有的,只是高昂的,想要打败他们的士气。 士气可嘉。 “冲!”唐煜在前,为尖头。王小胖和冷一左一右在唐煜的身边,身后则是枪兵们。 众人成锥形,不等巨狼发动进攻,率先朝着巨狼们进攻。 “嗖嗖嗖。”唐煜三箭齐发,箭箭夺命,在近距离中,唐煜能做到百分百命中,每一箭都是从巨狼们的眼眶中射穿。就算这些巨狼看起来比寻常的狼要厉害许多,但大脑都被射穿了,眼看着活不成了。 “嗷呜!”狼王没想到这群人类如此凶猛,还没接近,自己麾下就有三头巨狼丧命? 那还敢犹豫,马上一声狼嚎,发动麾下的巨狼对唐煜等人展开厮杀。 狼群蜂拥而至,或是用利爪抓,或是用獠牙咬,或是瞄准阵型的背后,朝着最后面的枪兵发动偷袭。 几名躲闪不及的枪兵来不及躲避,就被巨狼们拖住,然后一群巨狼蜂拥而至,瞬间被吞噬殆尽。 “好凶猛?”王小胖看的目呲欲裂,那几名被巨狼分食的枪兵,赫然就是他的。 “王小胖,不要分心,你这是找死。”唐煜换弓为短刀,一刀劈死迎面冲上来的巨狼,头也不回的回了一句。 在唐煜的带头下,众人很快冲出狼群飞包围,不过后面的巨狼还在死缠烂打,久久不曾散去。 “我们杀回去,不把这群狗娘养的灭了,我们迟早要丧命在狼吻。”唐煜带头反身。 狼这种动物,耐心十足,为了捕捉到猎物,他们往往能追赶猎物十天半个月,狼的耐心,耐力,都不是人类可以比拟的。 尤其是,唐煜等人在一轮的冲锋中,还杀灭了五六头的巨狼,以他们疵瑕必报的性格,也不会让唐煜他们安安稳稳的离开。 锥形阵,一种前锋如锥形的战斗队形,前锋尖锐迅速,两翼坚强有力,是一种在狭窄的正面进攻中攻击,突破,分割敌人的阵型。 锥形阵最早出现的年代在战国时期,后来又被孙子记录到他的孙子兵法当中,名列十大战阵之一。 现在唐煜就想靠锥形阵,先把狼群分割开,着重消灭数量小的那一群。 狼群们大惊失色,按照他们以往的记忆,一般好不容易逃得胜天的队伍,都是阵型大乱,只顾着自己逃命,到时候就给了他们可趁之机,可是逐个消灭,然而他们不仅没有逃跑,阵型也没乱,反而翻身朝着他们攻击? 这给巨狼们以往的印象完全相反,倒是让巨狼们有些慌张。 “冲,冲,冲!”唐煜看到巨狼眼中的那一丝慌张,毫不犹豫,声嘶力竭的喊道。 “荣耀,荣耀!”枪兵们士气如虹! 巨狼与唐煜他们本就相距不远,唐煜一个翻身就撞上了一头躲闪不及的巨狼。 这时候,唐煜那会有怜悯之心,手中的短刀刺啦一声,劈在巨狼的狼头之上,直接把巨狼的狼头一分为伴。 一刀毙命! “好刀法。”这一刀,简短,迅捷,无疑是多余的动作,简直是为了杀戮而诞生,非十年如一日的苦练难以练就,冷看到唐煜这一刀,终于连贯的说出一句话,赞赏不已。 当然在赞赏的过程中,冷自己也不留情,匕首好似消失了一般,频频不见身影,没等唐煜发现冷手中匕首的时候,都是出现在巨狼的身上。 或是狼眼,或是脖颈,或是巨狼薄弱处的肚子。 唐煜就曾发现一头巨狼的肚子都被冷的匕首划出一整条血线,然后就见巨狼的肠子哗啦啦的带着鲜血留下,然后倒在地上抽搐了几下就不再动弹。 巨狼们怕了,从没有见过如此凶悍的人类,人类不是应该一看到他们就望风而逃的吗? 在唐煜的带领下,锥形阵终于把狼群一分为二。 “先灭狼王。”唐煜手中血淋淋的砍刀一指,带着身后众人冲了上去。 狼王奸诈,狡猾,且实力强大,为一群的王,本身就不能等闲代之。 随着王小胖的几名枪兵被狼群分食,后面更是有几名枪兵被巨狼们杀死,这其中,大半都是狼王的杰作。 狼王不显山不露水,已经消灭了自己这边好些个战力。 自己这边战力本身捉紧,要是再让狼王猖狂下去,就算消灭了狼群,在接下来的任务当中,也会束手束脚,最后失败,然后死亡。 “冷,你们保护我。”唐煜换刀为弓,先是朝着狼王射了一箭。 这一箭,凝聚唐煜大半的精力,鹰眼术配合,弯弓搭箭瞄准,务求要做到一击必杀。 但是,狼王好似后面长眼睛一般,还没等利箭靠近,就躲到身边的一头巨狼后面。 利箭直接洞穿那头巨狼的身体,从另一边穿过,距离狼王只剩下短短的几厘米,可惜终于还是难以对巨狼造成伤害。 “嗷呜!”狼王彻底的愤怒,没想到小小的人类,差点就伤到了自己。 看到了,狼王那双阴狠的目光骤然落到唐煜的身上。 就是他拿着箭射自己,并且差点就射中自己,对于唐煜,狼王有些忌惮,决定要先把唐煜解决。 “嗷呜!”狼王咆哮着,带着身边的几头巨狼冲向唐煜。 “王小胖,你给我拖住另一边的那群狼,冷,你跟我一起去解决狼王。”狼王这边巨狼的数量比较少,这也是唐煜故意如此,只有寥寥的七头左右,先前唐煜攻击狼王,因狼王把其中当成肉盾,所以现在还剩下六头。 另一边的巨狼将近有二十头,而自己这边的枪兵数量只有十六名了,能不能抵挡的住,全看唐煜和冷两人能不能先一步解决掉狼王。 只要解决了狼王,那么狼群的气势必将跌落谷底,自动退走都不是没有可能。 第七章 凶猛的唐煜 ps;跪求几张推荐票求上榜啊!!!!!!!!!! “嗖嗖嗖。”近距离之下,唐煜的三连射箭箭夺命,在狼王身边的巨狼还没接近唐煜和冷两人,就有三头巨狼倒地。 瞬间,狼王身边的巨狼只剩下四头。 “我去拖住狼王。”唐煜舍弃弓箭,抽身拿出短刀,迎面对上狼王。 面对面的对上一头体型比雄狮还要庞大上一分的狼王,唐煜说不紧张那是假,但这一丝的紧张,很快就被唐煜压制,心中,有的只是沸腾,是火热。 这才是生活,能感受到心跳的剧烈跳动,感受到生命的危险,而不是每天都如行尸走肉般上班,下班,然后回家,无一丝的起伏,平平淡淡,安度一生。 这,才是唐煜心中所想的世界。 “战!”唐煜一声怒吼,不退反进,迎向狼王,针锋相对,毫不示弱。 这一声“战”,好似引起枪兵们的共鸣,让枪兵们齐刷刷的再次怒吼。 “荣耀,荣耀!” “战,战,战!” 气势如虹,直冲云霄,让数量多于他们,天性凶残的巨狼们都不禁被震慑住,畏首畏尾。 这一刻,在危险关头,唐煜好似陷入了顿悟,一招只会横劈竖砍的劈柴刀法,被唐煜使的神乎其技,刀刀夺命,刀刀朝着狼王的要害劈去。 狼王左突右闪,狼狈不堪,浑身血淋淋,要不是自身狼皮坚韧,且唐煜手中的短刀质量不行,不然狼王早就毙命与唐煜的手中。 “再来。”狼王一个侧身躲避掉唐煜的攻击,眼中闪过一丝的畏惧。 如此狠历的人,它还是头一次见到。 “嗷呜。”但,王的尊严,绝不允许他就此退去,如不解决眼前的敌人,自己王的地位,很有可能会受到其他巨狼们的窥觑。 突然,狼王张口就喷出一圈青色的风刃。 魔兽,狼王是魔兽,是掌握有魔法力量的野兽? 在被唐煜逼到险境,狼王终于拿出压箱底的本事。 这一道风刃端的是来无影去无踪,速度极快,在唐煜来不及反应的时候,就已经吹刮到唐煜的面前,想要从唐煜的脖颈处刮过去,绞首唐煜。 危急关头,唐煜没有害怕,冷静的近乎可怕。 “滋滋”声响中,唐煜手中缺了好几个口子的短刀,不知何时被唐煜挡在身前,正好挡在狼王风刃的前面。 风刃与短刀的交锋,发出的声响,震耳欲聋。 “咔擦”一声脆响,唐煜手中的短刀承受不住狼王风刃的压力,骤然崩溃,断成两半? 狼王那双人性化的眼睛中露出一丝喜色。 但狼王的这一丝的喜色,很快就凝固,因为在唐煜的手中,又有一柄匕首出现。 他,他身上到底带了多少的武器?狼王充满了不可思议的目光,略显呆滞。 短刀阻挡了片刻,足够唐煜用匕首来抵抗风刃。 风刃划过短刀,接着与匕首碰撞。 可惜能量已经消耗大半的风刃,终究承受不住唐煜的爆发。 “给我碎。”唐煜一声怒吼,使出全身的力量,猛的把狼王风刃绞碎。 “死。”唐煜看准狼王,毫不迟疑,瞬间冲上去,携带着破解狼王的杀手锏的威势,给狼王当头一棒。 不管是何种生物,眼睛都是它们的薄弱点,唐煜瞄准狼王的眼睛,狠狠的一匕首插进去。 匕首一搅,狼王整颗眼睛都被唐煜给拉出来。 “嗷呜!”狼王瞬间惨叫不已,眼眶血流不止。 骤然的受伤,让狼王完全疯狂,不管不顾的对唐煜发动悍不畏死的攻击。 强壮有力的四肢猛的用力,一下子就把唐煜给撞飞。 在撞飞唐煜后,狼王更是紧接着跟上,在唐煜倒飞的过程中,要给唐煜致命一击。 “唐哥???”艰难阻挡巨狼会救狼王的王小胖抽空漂了唐煜一眼,就看到这一幕,让王小胖怕的心跳都要停止。 要是唐煜丧命在狼吻,那么自己等人也休想逃离狼群的追捕。 狼王张开血盆大口,近距离之下,唐煜都能闻到狼王口中刚刚吞食人类残留的血腥味。 “卡兹,卡兹。”在狼王快要咬中自己的时候,间不容发,唐煜直接用手中的匕首挡住狼王的撕咬。 “好样的。”在如此危机关头,唐煜还能面不改色的想出应对之法,这一刻,王小胖感动的都快要哭了。 然而,匕首虽然挡住狼王的撕咬,但狼并不仅仅只有獠牙,他们还有尖锐的利爪。 狼王的两只狼爪拼命的抓挠在唐煜的身上,脸上,每抓一次,都会在唐煜的身上留下一道血肉模糊的抓痕。 “坚持住,再给我一分钟。”冷冷冷道,已经解决了两头巨狼,看到唐煜的危险情况,声嘶力竭的喊道。 “不好,你们快点,我快要坚持不住了。”屋漏偏逢连夜雨,王小胖他们也阻挡不了巨狼们的攻击,眼看着就要被他突围,然后与狼王合成一处。 在王小胖发声提醒的时候,就有几头巨狼绕过王小胖,朝着正被狼王压在身下的唐煜冲去。 他想要跟狼王合力,先把这支队伍中的领袖给消灭。 鲜血从狼王的嘴里,眼睛里流落,落到唐煜的身上各个部位。 巨狼们的唾液拥有腐蚀作用,所以唐煜特地控制着狼王,不让他靠近自己,控制着狼王,让狼王的唾液滴在自己的皮甲上面。 还好从斥候队哪里得到一件皮甲,不然面对狼王,不用狼王咬死唐煜,唐煜就会被狼王的唾液给腐蚀而死。 然而皮甲的耐久性终究有限,其中唐煜大部分的肌肤都裸露在外面。 “给我滚开。”唐煜匕首一转,尖头部位扎进狼王的嘴里。 嘴同样是血肉生物的弱点之一,且痛觉也是其他部位的好几倍。 嘴唇受伤,让狼王发出一阵阵的惨叫,也暂时松开唐煜。 从触觉来看,匕首很有可能割断狼王的舌头。唐煜看着从狼王嘴里飞出来的某个未知名物件想到。 趁他病要他命,唐煜得势不饶人,手中的匕首被唐煜使得如影随形,一次次的落在狼王的身上,每一次,必会在狼王的身上刮出一道道的血痕。 “唐哥小心,那几只巨狼来了。”少了几只巨狼的压力,剩下的巨狼倒是被王小胖给压制住,并且还有空闲时间观察唐煜这边的战况。 巨狼们的到来,早就在唐煜的警惕范围内,但是,狼王本身就被自己爆了眼球,血流不止,现在更是划破狼王的嘴巴,身上大面积失血,本身的战力十不存一,虚弱不堪,现在不杀他更待何时? 唐煜灵活的一个翻身,跳到满地打滚的狼王身上,匕首一次次的扎进狼王的脑袋。 一下两下三下…… 没等巨狼们来抢救狼王,狼王就在唐煜不知疲倦的倾轧之下,魂归天外。 “吼!”巨狼飞跃,跳到唐煜的身上,直接把唐煜从狼王的身上给扑飞。 “唐哥。”王小胖惊呼,唐煜不会太过于专注于灭杀狼王,最后不小心被一头普通的巨狼给咬了吧? 很快,王小胖就被自己这个想法个逗乐,因为那头扑飞唐煜的巨狼,尸首直接被唐煜踹飞。 那头巨狼的肚皮下面,居然不知何时出现一整条的血线,血线越变越大,最后巨狼肚子内的所有存活全都掉出来。 浑身是血的唐煜,这一刻在王小胖的眼中,就如那举世无敌的大英雄,天下无敌。 “长枪兵,随我冲锋。”狼王俯首,偷袭的巨狼也纷纷浮尸,剩下的十几头巨狼,唐煜想要把他们全都流下来。 这些,全都是经验! “荣耀,荣耀,荣耀!”唐煜的十几名枪兵,见到主人的强悍,纷纷气势高涨,大吼着跟随唐煜冲锋陷阵。 巨狼们怕了,不可一世的王都不是那个人的对手,他简直不是人。 有些巨狼已经开始寻找退路,但在唐煜眼中,又如何会让这些经验逃走。 “圆桶阵。” 圆桶阵,一种专门欺负弱小的阵型,主要是为了包围猎物,不让猎物逃跑的阵型,在古代,专门用于王家狩猎。 士兵们驱赶猎物到目的地,然后由主人们来猎杀。 简单来说,就是把巨狼们围在中间,防止他们逃跑。 长枪兵长枪在前,巨狼们想要攻击也无门路,冲上来,只会面对长枪兵们的长枪而已。 巨狼们开始收缩,导致能活动的范围越来越小,最后被完全包围,无路可走。 “长枪兵,突刺。” 得到唐煜的命令,一柄柄明晃晃的长枪在枪兵们的手中刺进已经丧失战意的巨狼身体里面。 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一头头巨狼纷纷毙命。 一场艰难的胜利! 第八章 黄雀在后 系统提示: 战斗评价:一场艰难的胜利。 恭喜你打败风狼十二头,获得个人战斗经验12000,获得麾下士兵分成战斗经验2000 恭喜你打败风狼王,获得战斗经验10000. 一头巨狼,也就是所谓的风狼,经验是一千一头,唐煜打败十二头,得到一万二的经验,而单单一头狼王,就给了唐煜一万点的经验值。 这两万多的经验,可以让唐煜身上两个初级的技能直接提升到中级。 该把那个技能提升呢? 唐煜想了想先提升初级的鹰眼术到中级,顿时,随着一万经验值的消耗,鹰眼术提升到中级。 初级的鹰眼术能清晰的看见一千米范围内的事物,而中级的鹰眼式,却是足足提升了三倍有余,唐煜发现自己能够看见三千米外的事物。 这真是一个神奇的世界啊。唐煜收回视线,感慨道。 “嗯?不对劲。”唐煜突然发觉远处有小黑点正在快速的朝着自己这边接近? 等了好一会儿,等小黑点来到三千米的范围之类后,唐煜才看清,他们,赫然是一号和二号的斥候队,不仅合成一队,更是知道唐煜等人打败狼群,正处于筋疲力尽的虚弱时候,想要来做那一只黄雀。 “起来,快起来,我们马上要离开。”一头巨狼都没有杀死的王小胖早就软到在地上,而冷杀灭的巨狼也就比唐煜少两头,坐在一边默默的擦拭自己的匕首。 这把匕首明显跟唐煜从斥候身上拿来的匕首不同,泛着冷幽幽的冷光,犀利且滴血不沾,绝对是有价无市的神兵利器。 当然唐煜也只是羡慕,巧取豪夺这种事是做不出来的。 唐煜大声的呼和,那幸存的十几名枪兵马上站起来,在唐煜的身后列队。 在枪兵们站起来的瞬间,唐煜就发觉了不正常。 其中有两名枪兵曾经被风狼咬中,本身伤势颇重,唐煜一度以为他们会坚持不下去,可是现在他们却是生龙活虎的站在自己的身后。 唐煜仔细的瞧了瞧,发现他们的身上那有伤势? 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 其他的枪兵筋疲力尽,垂头丧气,有气无力,而只有他们两个精神饱满,跟吃了十全大补丸一样,精力充沛。 枪兵(骑士)? 从手腕上带着的手表传递过来的信息,让唐煜大惊失色。 唐煜敢发誓,在刚得到这十二名枪兵的时候,他们的名称后面根本没有“骑士”字样。 暂时搞不明白,而敌人已经接近,再不走,就要被他们围住,唐煜暂时按下心头的疑惑,带着心不甘情不愿的王小胖他们再次逃跑。 “呼哧,呼哧。” 刚跑了大概一百米,王小胖那粗重的喘气声就传递到唐煜的耳畔。 “呼,唐哥,我跑不动了,扔下我吧。”王小胖气喘吁吁道。 唐煜心里暗急,这个该死的世界,刚一来就给我们这些穿越者出了一道难题,非要救那名神秘的少女,不完成任务,人人都要死,不然当王小胖说出放弃的时候,唐煜肯定二话不说就放弃掉他。 可是放弃掉王小胖,也就相当于放弃掉王小胖那硕果仅存的五名枪兵。 也不知道王小胖是怎么想的,在拖住十几头的风狼与狼王汇聚的时候,王小胖让自己的枪兵在最前列,受到的攻击也最惨烈,在第一次双方的碰撞中,就有三名的枪兵被风狼拖走分食。这也是唐煜十二名枪兵只有两名重伤的缘故。 能多一丝的力量,就多一分获胜的可能。 “王小胖,坚持住,想想你为何要选择穿越到这个世界来的梦想。” “在没有完成梦想之前,你就甘心这样死去不成?”唐煜自己也很累,先是与狼群赛跑,接着又与狼王单打独斗,铁打的人也坚持不住。 “对,我还有梦想没有实现,我还有妹纸没有追到,我还是童男,就算是死,我也要先把自己的童子身贡献出去再死。”王小胖怒吼着,闭上眼睛,拼命的朝着前方冲去。 要不是有唐煜及时的扶住他,王小胖早就摔倒在地或是因为冲的太快而脱离部队。 跑着跑着,唐煜感觉自己的脚步越来越沉重,呼吸也越来越急促,而王小胖,更是气喘如牛,大口大口的呼吸,好似溺水的人。 唐煜抽空朝后面看了一眼,发现一号和二号的斥候队距离自己等人已经不远,不足五百米,少数几名骑在战马上面的斥候,更是拿起弓箭瞄准,但大概觉得距离还不够,所以最后又放下,用力拍打马匹,想要继续接近。 他们养精蓄锐,又没有经历战斗,处于巅峰的状态,疾行的速度明显比自己这边要快上不少。 可恶,再这样下去,不用等斥候队追上,自己等人也要被活活累死。唐煜在心里默默的计算距离。 还差一点,还差一点,就差一点了。唐煜心里大呼。 “坚持住,再快点,只要到达森林哪里,我们就还有机会。”唐煜大声给大家打气。 那一片的密林,可以说是这片平原上唯一一个可以躲藏的地方,而且密林中百年老树不少,各个枝桠茂盛,躯干粗壮,太阳的光线很难照射进密林里面。 只要到了哪里,唐煜三人就有喘息的机会。 逢林莫入,这个兵家至理,唐煜相信后面的斥候队应该懂。 当然就算他们不懂也不怕,到时候自己等人化整为零,往密林里一躲,他们要是敢进来,大不了自己逐个击破。 如果能休息一下,唐煜觉得自己还能再射上几箭,加上冷的暗杀能力,能够逆转反击,反败为胜。 如此想来,唐煜倒是更加期待他们能够跟随自己追进密林。 但以上的设想,全都是建立在自己等人能够跑到密林哪里去才能实施。 现在距离密林还有一千米的距离,但斥候队与自己差距只剩下不到二百米,有些斥候更是拿出短弓,朝着自己这边射箭。 可惜能百步穿杨的人终究是少数,更别说唐煜他们还在高速的移动,射过来的几只箭一只都没有命中。 “加油跑,跑快点,距离密林不足五百米了,再加把油,我们就能逃离斥候们的追赶,到了密林,斥候们就不敢追进来。”唐煜声嘶力竭的喊道,更是落到后面,扶着王小胖艰难的前进。 浑身力气早已耗光的王小胖,要不是有唐煜的搀扶,早就倒在后面,被斥候们乱刀分尸。 “唐哥,我跑不动了,我真的跑不动了,放下我吧。”王小胖整张脸都是汗水,哗啦啦的流下来,不仅淋湿了他的衣衫,就是唐煜的手臂上,也满是王小胖和唐煜自己的汗水。 “王小胖,你忘了自己的梦想了吗,你忘了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理由了吗?你就甘心放弃?”唐煜大声呵斥,说完之后,自己倒是先不受控制的剧烈咳嗽起来。 唐煜的体力,也即将跌落谷底。 “唐哥,快放下我,你自己跑吧,再这样下午,不仅是我,连你也要丧命。”王小胖都要哭了,身为一只宅男,何时有人对他如此好过? “再跑一会儿,只要一会儿,我们马上就能冲进密林。”唐煜不为所动。 放弃放弃再放弃,遇到任何不可抗力的事情,都选择放弃,那唐煜就不是唐煜。 如果能够放弃,唐煜也不会十年如一日的锻炼自己的身躯,如果遇到危险能放弃,那唐煜也不会一个人深入东北深山老林,与各种凶猛的猛兽搏斗,如果能够放弃,除了放弃,那么最后你剩下的还会有什么呢? 在唐煜的字典里,当决定了某件事之后,就绝没有放弃这个词。 永不放弃! “坚,坚持住。”冷居然也从领队的位子下来,不顾乱箭危险,与唐煜一起拖住王小胖,一起冲向最后的一百米。 “加,加油。”冷说的话是冷冰冰的,但却给人暖暖的感觉。 一百米,加速。 能不能活命,全看王小胖能不能雄起。 “老子迟早要被你们感动死。”王小胖骤然发狠,甩开唐煜和冷的搀扶,狼嚎着,突破极限,发出最剧烈最冲动也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冲锋。 冲冲冲! 冲上去,冲过去,冲进密林。 我,还不要死;我,还有许多的梦想没有实现。 最主要的是,我还有唐哥和冷哥的情谊没有还。 我是宅男,但我是一名有节操,有债必还的宅男。 谁说宅男是渣渣? 冲!!!!!!!!!!! 第九章 逆转反击 ps:本书已经被编辑大大看中,将会签约,大家可以放心的收藏,投推荐票哈。 提起最后一丝力量,在唐煜的搀扶下,王小胖终于冲进了密林。 “再走一段路,找到隐蔽的地方就可以休息了。”唐煜一把拉住就要坐下去的王小胖,几乎是托着他的身体朝前前进。 “只剩几百米了,想想这一路冲过来的艰辛,最后的几百米,难道就要放弃了吗?”唐煜不停的给王小胖打气,但何尝又不是给自己打气呢? 王小胖连呼吸的力气都没有,全靠一股毅力在坚持,唐煜在说什么他早已听不清楚,凭着身体的本能,茫然的继续冲。 冲,冲,冲! 终于,当冲到足够的距离,且后面唐煜发现跟了一段距离的斥候退走之后,才一屁股坐在地上。 “呼,呼,呼……”等了,许久,唐煜才听到王小胖剧烈的喘息声,而唐煜自己休息了一下,挣扎着站起来。 剧烈运动,最惧坐下去休息,唐煜伸展四肢,缓解肢体的疲劳。 另一边,休息了一会儿的冷与唐煜一样,在调养自己的身体。 随着一呼一吸,唐煜的呼吸渐渐平稳下来,这时候,就算再遇到斥候队,唐煜也不是没有反抗的力量。 常年深山老林的危机意识,让唐煜学会保持体力,快速回复体力。在冰天雪地中,失去体力,那么你也将失去生命。 这已经成为唐煜的一种本能。 现在的唐煜,不说回复到巅峰,但起码有了一战的可能。 “冷,怎么样了?还能不能行?”唐煜问道。 斥候队跟着自己冲进密林有好一段距离,唐煜想把他们留下来。 最主要的是那支斥候队掌握有神秘的力量能够了解唐煜等人的行踪。虽然在密林中他们的这种神秘力量好像被阻碍,但唐煜三人总不能在密林中带一辈子不出去吧? 更重要的是,解救少女的任务还没完成呢,没完成任务,唐煜三人都要死。 趁着密林的阻碍,且现在两者之间的身份可以说相互转换,唐煜想要把他们留下来,而且,打败一号而二号合成一队的斥候队,讲给唐煜带来大量客观的战斗经验。 “行!”冷的话语同样是那么的简单干练。 “那么就跟我一起去做掉那支斥候队。”唐煜发狠道,接着对还倒在地上毫无形象大口喘息的王小胖道:“这几名枪兵会留在这里保护你,你就在这里等我们回来。” 时间紧迫,唐煜也没等王小胖答复,带着冷和两名枪兵(骑士)一起去狙击斥候队 斥候队好像还没放弃,他们三三两两的一队,四散开来,在追漏掉唐煜等人的地方散开寻找。 唐煜和冷两人来到目的地,隐藏在茂森的草丛中,细心的观察。 “斥候队的间距不是很远,只要我们攻击其中一队,很容易就会被另一队发现,而只要他们发出一点声响,就会让全部的斥候发现我们的行踪。”唐煜分析。 “目前还不是攻击他们的时候,等,等到夜晚降临,我们俩的体力也将会回复到巅峰,而有着夜晚的遮掩,我们行动的成功几率也增大。”唐煜说道。 冷不言,只是点点头。 两人小心的隐蔽身形,放缓呼吸,且慢慢的退后,等脱离斥候们寻找的范围后,找到一处更加难以被发现的隐藏地点,躲在暗处,等待天黑。 在等待的过程中,唐煜仔细的观察了一下冷,发现冷的手中光溜溜,根本没有神奇腕表的存在。 如此看来,这块腕表应该是拥有自动隐形的效果。 接着唐煜就把目光落到冷手中的那柄匕首上。 这柄匕首冷幽幽的,跟他的主人一样,同样的冷,倒是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兵器。 “嗯?你这是要给我看看?”唐煜发现冷把匕首递到自己的眼前,于是小声问道。 冷点点头。 唐煜伸手接过,就感觉手中一沉。 别看这柄匕首小巧,但本身却是略有重量。唐煜掂量了一下,保守估计大概有四十来斤重,这对于一柄匕首来说,已经是匕首中的胖子。 而冷拿着如此重的匕首,还能如臂指使的挥舞,劈砍,刺杀,没有长久的练习根本做不到。 冷到底是做什么的?看着冷冷酷的脸盘,唐煜已经有点猜想道。 在夜晚悄然降临的时候,斥候队们终于不甘的退走。 “是时候了。”一直观察斥候队的唐煜眼中冷芒一闪,君子报仇,就在今夜! 冷默不作声的握紧手中的匕首。 唐煜的身后,两名枪兵(骑士)紧握长枪,要不是有唐煜的吩咐,他们一定要高喊“荣耀,荣耀”。 从普通的枪兵成为枪兵(骑士),他们的气势倒是越发的高涨,至于实力有无提升,接下来的战斗足以实验一番。 唐煜在林中穿梭,冷一步不落的紧随其后,只有两名枪兵(骑士)稍稍落后一点。 在密林的外面,斥候队们就地扎营,有人取水煮饭,有人搭建临时帐篷,更是有人在喂养有数的几匹战马,细心照顾。 “啾!!!!!!!!!!”忽然,一声犀利的鹰鸣传来。 在营地的中间,一名头上插着三根艳丽羽毛,脸上涂抹有鲜艳颜料的人右手平放在胸前,然后一头雄壮的雄鹰嘶鸣着俯冲而至,在即将撞到那个人的时候,又骤然降速,扑闪着翅膀,最后落到那人的手臂上,亲密的蹭蹭那人的脸霞。 见到雄鹰的示好,那人僵硬的脸上露出丝丝笑容。 中级的鹰眼术让唐煜能够清晰的看清那人脸上的纹路。 “是了,难怪我们的队伍好似都在他们的掌控当中,原来靠的都是这一只雄鹰。” 有雄鹰在天上辨明方向,寻找“猎物”,他们想不发现唐煜三人都难。 看到这,唐煜算是明白在被狼群追赶的时候,为何独独只有一号,也就是拥有雄鹰的这支斥候队逃跑,而二号和三号却继续朝着唐煜三人的方向追赶,最后更是被唐煜祸水东引,让三号斥候队吸引狼群的注意力。 根本原因,就是雄鹰能够寻找猎物,却不能有效的传递消息,比如说出现意外状况,是战是逃。 而那个训练雄鹰的人,明显能听懂雄鹰鸣叫的意思,才能率先一步逃离。 香喷喷的饭香飘逸,斥候们相互拥挤围着篝火坐定,然后一人一人有序的去盛饭,接着有说有笑的坐在篝火前吹牛打屁吃饭,爆发一阵的大笑声。 可是他们不知道的是,死神的阴影,悄然接近他们。 现在,还不是偷袭他们的最佳时机。 人在酒足饭饱之后,往往都会睡意十足,想要打瞌睡,到那个时候,才是唐煜和冷出手的最佳时机。 如何可以的话,唐煜更想等他们安睡的时候再去偷袭,一个个倒在睡袋里面,还不是任由自己宰割? 唐煜犹如最老迈的猎人,耐心十足,趴在草丛里面,一动不动,静等自己的猎物落入自己的伏击范围。 呼吸渐渐的放缓,好似感受不到,那是唐煜在压抑着自己,为了防止惊动自己的猎物。 到最后,一名名斥候接连走进帐篷内休息,鼾声如雷,躲在远处的唐煜都清晰可闻,在营地内,除了几名看守夜晚的斥候外,几乎所有的斥候都已入睡。 静静的数着时间,唐煜发觉巡逻的斥候这时候也会偷偷的眯一会儿,骤然出手。 弯弓搭箭! 嗖嗖嗖! 背靠在帐篷外的几名斥候再也没有站起来。 虚空一闪,神秘的冷出现,没有攻击,只是把即将倒地的三名斥候拖住,防止倒地的声响引起斥候们的注意。 冷居然会隐身术? 在另一边,又有三名斥候巡逻着走向这边。 唐煜毫不间歇,又是三箭齐发,箭箭夺命。 冷完全成为唐煜的下手,在三名斥候再次即将倒地的时候,冷出现拖住他们。 六名斥候接连倒毙,至此,在营地外围巡逻的斥候全部被消灭。 “长枪兵,随我冲锋!”唐煜走出草丛,带着两名长枪兵(骑士),冲向营地帐篷。 一群毫无反抗之力的小绵羊,正在等待大灰狼的吞食。 逆转反击! 第十章 枪兵(骑士)的实力 ps:本书已经被编辑大大看中,会签约,请大家放心收藏,还有如果手上有推荐票,并且觉得本书还可以的话,麻烦大家投我一票,谢谢了。 帐篷内部,只有一盏燃油灯发射出微弱的光线,隐约可以见到帐篷内睡了一地的人。 唐煜在帐篷的外面用从斥候哪里得来的匕首割出一个小洞,偷偷的观察内部的情况。 “一个,两个,三个……”总共有二十五个。 奇怪?三支斥候队的总人数是四十五人,其中三号斥候队十人,被狼群全部消灭,一号和二号斥候队加起来,总数则是三十五人,其中唐煜自己箭射六人,那么帐篷内应该还剩下二十九人,但帐篷内却只有二十五人,剩下的四人去哪了? 夜晚降临,不管是一望无际的草原,还是密林的深处,各种夜间生物纷纷出动,寻觅食物,唐煜怕在外面呆的久了,王小胖会有危险,而且唐煜深知时间拖延的越久,对自己越不利。 斥候队在接替值夜同伴的时候,当发现自己的同伴们全都死去,那么就错过最佳的偷袭机会。 不再犹豫,唐煜打了一个手势,与冷一起蹑手蹑脚的进去。 刚一进到帐篷里面,就有一股臭味迎面而来。 好吧,这种小事就不要在意了。 “你左我右。”唐煜动作示意,冷点点头,朝着左边过去,然后拿出那柄神兵利器级的匕首,捂住目标对象的嘴巴鼻子,一刀子就抹掉他的血管,血流不止,那名斥候连抽搐都做不到,就浑身动弹不得,死得不能再死。 好干净利落的手法?唐煜瞳孔猛的收缩,越发证实心中的猜想,对冷稍稍带有一丝的忌惮。 然而唐煜本身的刀法也不差,匕首舞动,连边际都看不到,一刀抹开斥候的脖颈,直接毙命。 冷望了一眼,那双冷淡的,不管是看谁都带有一丝冷意的眼睛,却是难得闪现一丝的火热? “你们小心点。”唐煜刺杀了几名毫无抵抗能力的斥候就不再动手,转而吩咐身后的两名枪兵。 枪兵成为枪兵(骑士),就是因为他们杀的巨狼比较多,所以唐煜怀疑,如果他们能够继续进化的话,那么就需要大量的经验,剩下的十五名斥候,唐煜决定把他们都给枪兵(骑士)。 冷大概觉得杀这些毫无反抗能力的斥候没有意思,跟唐煜一样,杀灭几名斥候后就不再动手。 现在经验对于唐煜来说到不是很紧缺,因为自己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升级面板,而技能的升级,暂时由那么一两个能用的就足够了,还是把主要的经验让他们两个继续进化。 唐煜倒是想看看,他们接下来的进化形态,会如何? 枪兵成为枪兵(骑士),不管是攻击,还是攻击速度,甚至是耐久力都有大幅度的提升,唐煜估算,现在的他们,应该不比二级的弓箭手要差吧? 枪兵(骑士)的手主要是握长枪,对于匕首的使用,有点无厘头,好在经过唐煜和冷两人的亲自示范,且大概是因为进化的缘故,让他们比起其他的枪兵要聪明许多,很快掌握简单的道理,先是捂住斥候们的口鼻,防止他们发出声响,接着一刀子抹进去,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吧嗒! 突然,一名枪兵在抹杀下一名斥候的时候,不小心踹到被斥候们随地乱扔的酒瓶。 酒瓶在地上滚动了一圈,发出一连串的声音。 “谁?” 在野外,斥候们的反应神经迅捷,就算是处于睡眠状态,也不敢睡的太死,并且有些斥候闻到了血腥味,发觉不对。 “动手。”唐煜见此,趁着大多数的斥候都还处于迷茫还没睡醒的状态,一声大喊,率先出手。 还幸存者的斥候数量大概有十名,在唐煜和冷动如疾风的攻击中,很快就只剩下三名。 “啊。”其中一名,更是很快就被唐煜干趴下,解除全身武装,束缚住她,防止他行动。 冷过来,一把掐住该名斥候的嘴巴,把那双细白犹如女人的手塞进斥候的嘴里,掏了掏,接着就是一枚带着血迹的牙齿被冷扒出来。 “毒!”冷冷冰冰的说了一个字。 余下的两名斥候,则是在枪兵(骑士)的攻击下,艰难的抵抗。 “好了,停下来。”唐煜拍着双手,让枪兵(骑士)停止攻击。 两名枪兵(骑士)听话的收手,但手中却还是紧紧的握着长枪。 在正面战斗中,他们还是适应使用长枪。 两名斥候赤手空拳,环顾四周,寻找逃跑的机会。 “接着。”唐煜突然把两柄匕首扔给他们。 枪兵(骑士)之所以能够压着他们战斗,主要是因为他们的手上缺少必要的武器。 要不是唐煜及时的喊停,他们早已丧命在枪兵(骑士)的长枪之下。 两名斥候带着奇怪的目光看着唐煜不解他为何要给自己两人武器? “拿起武器,然后接着与他们战斗,胜,活着离开。死,就永远的流下来吧。”唐煜冷酷开口。 眼前的两名斥候,完全被唐煜当成实验枪兵(骑士)的小白鼠。 斥候本来晦暗的眼神,当听到唐煜的话之后,却是骤然变得猛亮。 能活着,又有谁会想死呢? 当然唐煜也有可能是骗他们,但已经被逼入绝境的斥候,那还有选择的余地? 斥候,一阶里的特殊兵种,是荒原的游荡者,他们往往三两成群,厉害点的更是能够单独一人游荡在荒原,寻找敌军,扫灭敌对的斥候。 他们的标准配置是匕首,连弩,皮甲,身手敏捷,善于躲避目光,本身的闪避能力也不弱,比起人族的标准兵种长枪兵强的不是一点半点。 而现在,唐煜正是拿进化过后的枪兵与一阶特殊兵种斥候做对比,想要看看,单对单,枪兵(骑士)是不是斥候的对手。 两名斥候眼神能相互交流了一边,然后二话不说就冲向枪兵(骑士)。 其实他们也不是没有想过来个擒贼先擒王,可惜不管是冷还是唐煜,表现出来的能力,都不是他们能够对付。 最主要的是,眼前的两名枪兵,好像也不弱,比起寻常的枪兵来说,身上散发出一种与众不同的气息。 如果轻视他们的话,绝对会给自己带来难以想象的后悔。 “荣耀!”帐篷内的斥候基本全灭,只剩下眼前还剩有战斗能力的枪兵,枪兵(骑士)终于可以高喊口号。 士气高涨的枪兵(骑士)怒喝一声,握紧长枪,瞄准冲上来的斥候就是一枪, 可惜却被闪避能力较高的斥候给躲闪掉。 一名斥候躲在后面,手拿连弩,嗖嗖就是两箭。 这两箭,如果只是枪兵的话,绝对躲闪不了,可是枪兵(骑士)却不同,不仅很简单的就躲避,更是展开反击。 不等斥候发射下一轮,两名枪兵(骑士)共同逼近,不给斥候任何的机会,长枪直刺,没等斥候躲闪,就被刺了个透心凉。 另一名在游走的斥候见此,马上抓住机会,想要逼近枪兵(骑士),从背后偷袭。 匕首的冷意已经投过皮甲刺进枪兵(骑士)的肌肤里,这一刻,唐煜都觉得有点紧张,觉得自己是不是太冒进了? 铛! 一阵金铁交击之声,在帐篷内回荡。 在危急关头,枪兵(骑士)居然单靠手中长枪,抵挡住斥候的匕首。 这怎么可能?斥候带着不可置信的神色,紧随他的兄弟而去。 战斗至此结束。 通过这场战斗,唐煜算是看出来,进化之后的枪兵,早已脱离炮灰的行列,他们不仅本身的能力大幅度的提升,估计与二阶的兵种相差不多,本身的战斗也不是呆板的长枪突刺,灵活了许多。 随着最后两名斥候战死,但战斗结束的系统声音却没有传来? 不好。这时候,唐煜骤然想起来还有四名不见的斥候。 “啾……”一声凄厉的鹰啸声骤然响起,接着帐篷内黑影一闪,直扑唐煜。 第十一章 斥候(骑士) ps;求推荐票,求支持啊!!!!!!!! 鹰,一头老鹰,一头被斥候驯养,当成侦查工具的老鹰,并且还是一头有战斗能力的老鹰。 这头老鹰骤然冲进帐篷,朝着唐煜攻击。 尖锐的利爪和鹰嘴,在黑夜中,划出一道光芒,啄击唐煜眼珠子。 这头老鹰不仅能够侦查敌情,本身的战斗能力也不弱。 好在唐煜自从来到帐篷,别看一切都很顺利,但却没有放松,一直保持高度的警惕,当冷风跟随老鹰一起冲进帐篷里,吹刮到唐煜身上的时候,唐煜的身体自然而然的动起来。 铛! 匕首与老鹰的尖嘴碰撞,唐煜连连退后好几步。 好强大的冲撞力!唐煜瞳孔猛的收缩,唐煜很快打消掉老鹰的实力跟长枪兵相差不多的想法,而是比长枪兵高上许多啊。 如此厉害的老鹰,怎么会是才只是一阶的斥候所驯养? 没等唐煜想明白,帐篷的门口接连破风之声响起,那消失的四名斥候尽皆在此。 斥候(骑士)。 唐煜手腕上手表一照,四人的名字尽皆浮现在唐煜的眼前。 斥候(骑士),不是普通的斥候,而是得到进化的斥候,比起寻常的斥候要厉害许多的斥候(骑士)。 枪兵进化成为枪兵(骑士)之后,都能完虐斥候,本身的能力足以排进二阶之流,而一阶巅峰的斥候成为斥候(骑士),那么他们的实力又到了何种地步? 最主要的是,眼前的斥候(骑士),可是足足有四名呢,而且还外带一头同样一阶巅峰的侦查老鹰。 看到斥候(骑士)的出场,唐煜算是明白为何能驯化一阶巅峰的老鹰了。 “杀了他们。”四名斥候全都脸上蒙着黑色的面巾,只露出一双疯狂的眼珠子,在盯着唐煜两人,好似恶虎择人而噬,其中疑似领头的斥候(骑士)冷冰冰道。 三名斥候骑士分散开来,把唐煜等人包围在中间,防止他们逃跑。 那名领头的斥候(骑士)猛的把站在臂膀上的老鹰扔飞,老鹰再次一声长鸣,拍打雄壮的翅膀,临空展翅,猛扑向唐煜。 “来得好。”唐煜拿出长弓,弯弓搭箭,瞄准直扑而来的老鹰。 但很快,唐煜又不得不舍弃攻击老鹰,因为老鹰的主人,那名领头的斥候(骑士)已经抽出了匕首,冲向唐煜。 唐煜要是一意孤行的攻击老鹰,就会受到斥候(骑士)的攻击,而要是面对斥候(骑士),那么本身在于斥候(骑士)的战斗过程中,头上盘旋的老鹰将会给自己造成极大的影响,需要分心关注头顶。 现在对于唐煜来说,唯一的优势就是帐篷内的高度不是很高,老鹰不能完全发挥自己的尝试,唐煜就算不使用弓箭,也能攻击到老鹰。 想罢,唐煜马上舍弃弓箭,抽出才能从斥候身上得到的马刀。 马刀宽背薄刃,刀身比较沉重,这样有利于增大劈砍的力度,刀柄略微向刀背的方向弯曲,这样带弧度的刀柄更利于骑手掌控,不易脱手。 这柄马刀最能发挥他长处的地方,当是马战,可惜唐煜身边没有战马。 外面倒是有几匹战马,但唐煜可不认为斥候(骑士)们会放任自己离开,全副武装再来跟自己战斗。 “喝!”唐煜提起马刀,一声怒喝猛的劈砍在迎面而来的斥候首领身上。 斥候首领行动迅捷,当即一个侧身,唐煜的马刀,几乎是贴着斥候首领向下劈砍。 滋滋! 斥候首领手中匕首摩擦着马刀,不进反退,逼近唐煜,匕首与马刀的摩擦,产生的火星四溅,照射着斥候首领那双疯狂的眼珠子。 这时候的唐煜,旧力用尽,新力未生,已被斥候首领看穿,且,帐篷当盘旋的老鹰,也看准机会,猛冲而来。 可是,瞬间,唐煜舍弃马刀,手中出现一柄匕首。 匕首小巧,本身的重量比起马刀要轻了许多,足够唐煜使用。 唐煜与斥候首领身影交错,一闪而逝。 一刀血痕,渐渐从斥候首领的脖颈浮现,随后越变越大,最后更是伤口破裂,鲜血跟不要钱一样的从斥候首领的脖颈流下来。 很快,斥候首领的全身都被血浸染,本身更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是艰难的回身,看了唐煜一眼,想要说些什么。 “你……”头一歪,死不瞑目。 唐煜收起匕首,看着已经死亡的斥候首领,心中想到:中级的匕首技能,果然与初级的不可同日而语。 唐煜能够如此简单的打败斥候(骑士),全靠花费一万战斗经验,把初级的匕首提升到中级。 中级的匕首专精,可以让唐煜更加迅捷,更加灵活的使用匕首,好似匕首已经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信手捏来。 真是一个神奇的世界,靠着所谓的经验,就能让平常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练习的技能在一瞬间掌握,并且熟练,不比苦练差,唐煜感慨不已。 但正是因为如此,倒是让唐煜越发的期待以后接下来的展开 既然技能有初级,中级,那么肯定有高级,甚至在高级之上的领域,让唐煜迫不及待的想要进去。 好在唐煜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很快冷静下来,因为在帐篷内部,还有一头失去主人的老鹰在嘶鸣,而枪兵(骑士)们也是险死还生,只能被动的防御斥候(骑士)的攻击,很难展开反击。 老鹰见到自己的主人如此简单就败在眼前的敌人手中,猛的扑打翅膀,减缓俯冲的速度,然后就想要逃离。 如厉害的敌人,主人更是丧命在他对手中,单凭自己,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嗖!”失去斥候首领的压制,唐煜可以放心的瞄准帐篷内的老鹰。 帐篷的高度限制住老鹰,让他不能自由自在的飞行,而且唐煜本身的箭术更是达到中级,如此因素之下,唐煜要是射不中老鹰,那这几年都白练了。 一箭穿心,那头老鹰直接毙命。 老鹰的逃跑速度,还是慢了一点。 首领被灭,老鹰殒命,余下的三名斥候(骑士)瞬间大惊,已经有人想要逃跑,冷看到机会,抓住慌张斥候的弱点,匕首插进斥候的心脏部位。 那名斥候(骑士)捂着胸口,无力的倒地。 另外两名斥候(骑士)则被枪兵(骑士)牢牢拖住,被随后赶到的唐煜和冷联手压制,最后更是丧命在枪兵的长枪之下。 一场辉煌的胜利! 系统提示: 战斗评价:一场辉煌的胜利。 恭喜你无损打败斥候队,获得个人战斗经验2000,获得麾下士兵分成战斗经验1500. 恭喜你打败斥候(骑士),一阶雄鹰,获得战斗经验10000. 唐煜偷袭的斥候只有四名,所以最后只得到二千点,一名斥候贡献的经验大概是五百点,而一名斥候(骑士)和雄鹰加起来,却给唐煜足足贡献了一万的经验,跟风狼王一样。 果然杀人放火才是快速成长的捷径。 新得到的一万多战斗经验,唐煜看着自己的技能,却在心想要把那个提升到中级? “恩?”唐煜发觉在斥候首领的胸口,鼓鼓的,好像有东西?并且从斥候首领的皮甲衣角的方向,有一角露出来。 唐煜蹲在斥候首领的尸体前,从斥候首领的胸口掏出一件用黑布层层包裹的东西。 看这件东西的大小,外形,倒是跟一本书挺像的。 唐煜打开黑布,发现里面果然是一本书。 只是这本书浑身泛黄,且有些地方还破破烂烂的,让人很担心碰触一下他就会随风消散。 唐煜小心的翻开书面,迎面就是几个大字映入唐煜的眼睛里。 驯鹰术! 这本书记载的主要是如何驯化雄鹰为自己所用,可以侦查,可以攻击敌人,跟雄鹰交流,能明白鹰鸣叫的意思。 正是因为有着这本秘籍的存在,斥候首领才能驯化一头雄鹰为自己所用。 当看到这本秘籍之后,唐煜的心脏猛的跳动一下。 如果学会上面所记载的能力,成功驯化一头雄鹰,那么自己的视野范围将会被极大的方框,并不会局限在中级鹰眼术的三千米范围内,料敌先机。 唐煜翻开书籍,想要看看内部的内容。 系统提示: 发现驯鹰术技能书,请问是否学习?(注:学习之后,本技能书将会消失)。 学习前置要求:中级鹰眼术,附和。 唐煜想了想,先不学习。 否! 第十二章 英雄救胖子 驯鹰术,能够驯化一头老鹰当成自己的宠物,侦查敌情。 看到这本技能书,唐煜着实心动,但唐煜知道,一名合格的领袖,并不能看到眼前的好处,而忘记一些隐藏的因素。 比如说唐煜要是想也不想的学习这本驯鹰术,而不跟冷打声招呼,那么以后被冷知道了,他会不会心存芥蒂? 虽说这本技能书是从斥候(骑士)首领的身上搜刮出来,而斥候首领是被自己打败,但要是没有人拖住其中一名斥候(骑士),让唐煜一人与两名斥候(骑士)战斗,那是万万不能的。 当即,唐煜拿着战利品对着不放过每一分时间回复的冷说道:“一本关于训练老鹰为宠物的书籍,你要不要?” 冷不为所动,一脸的冷漠,最后,在唐煜等的略微有些不耐烦的时候,摇了摇头。 “好,那就是我的了。”唐煜点点头,颇有点迫不及待的翻开驯鹰术。 系统提示: 发现驯鹰术技能书,是否学习? 学习前置要求:中级鹰眼术,附和。 这次没有出现学习之后技能书会消失的字样,大概是因为先前已经提示过。 唐煜也不在意,马上点击确认。 瞬间,那本残缺,泛黄的书籍化作一道白光,冲进唐煜的脑门。 一瞬间的功夫,又好似很漫长,等唐煜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唐煜就发觉自己的脑海中出现了许许多多奇奇怪怪的东西。 不用说,这肯定是驯鹰术的效果。 驯鹰,驯鹰,那肯定是需要有鹰才能使用,可惜那只老鹰已经丧命在唐煜的箭下,让唐煜想要实验一下的想法落空。 简单的打扫一番,主要是四人负重有限,且密林中马匹又行走困难,只是简单的搜刮了一些钱币和武器皮甲之后,唐煜和冷带着两名枪兵(骑士)回去接应王小胖。 深夜到来,一些野性的生物纷纷伸展懒腰,开始觅食。 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珠子在林中穿梭,又快又急。 这其中,有黑黑绿的丛林豹,在树上跳跃,看到唐煜四人之后,对比了一下,大概觉得自己胜率不大,头也不回的离开。 也有一头獠牙野猪,横冲直撞,不管不顾,但在唐煜中级的箭术下,神乎其技,一箭射中他的眼珠子,让他慌不择路的逃跑。 那头野猪实在庞大,比起在东北大山中捕捉到的那头野猪还要大上好几倍,一根利箭并不能完全让獠牙野猪毙命。 獠牙野猪发出惊天动地的惨叫,撞塌一颗颗百年老树,留下满地的疮痍,远离唐煜等人。 大概是因为有獠牙野猪的前车之鉴在前,让大多数的猛兽们知道唐煜等人不好惹,纷纷远离。 四人有惊无险的找到王小胖躲藏的地点。 “不对。”在林中,唐煜感觉自己回到东北大山那些年,那种紧迫感袭扰唐煜的心头,危机感十足。 对于危机的把握,是一次次唐煜与猛兽,凶禽交锋而锻炼出来,一次次的让唐煜逃离危险。 现在,在即将找到王小胖的时候,唐煜就再次感受到危机感。 唐煜手势指示,冷点点头,一个闪身,消失在茂密的灌木丛中,不见踪迹。 “你们两个小声点,紧跟在我的身后。”唐煜对身后的枪兵(骑士)吩咐。 两名枪兵大概知道有情况,纷纷握紧手中的长枪。 再次前进了大概有十几米,终于里发现王小胖的踪迹,唐煜趴在草丛里,偷偷的观望。 密林的一处,一堆篝火燃烧,噼里啪啦作响,借着火光,唐煜发觉了王小胖。 王小胖手中拿着从斥候尸体那得到的弩弓,身边围了一群的枪兵,严阵以待。 中级的鹰眼术,让唐煜能够清晰的看清王小胖额头的冷汗,简直是汗如雨下。 到底怎么回事? “出来,你给我出来,我知道你就在这里。”突然,王小胖大喊大叫。 这个笨蛋,难道就不怕吸引密林中的猛兽过来?唐煜恨不得冲上去在王小胖那被门板夹过的脑袋来上一脚。 嘶吼了一段时间,没有丝毫的动静,王小胖才渐渐的冷静下来,但双手还是紧紧的握住弩弓,也没让枪兵们原地休息。 唐煜和冷的枪兵暂时交给王小胖保管,所以全部的枪兵都听从王小胖的命令。 从王小胖紧张,害怕的表情来看,明显是出问题了。 但眼前的一幕,只有王小胖和枪兵的存在,敌人在哪? 曾在东北大山生活过一段时间的唐煜知道,一些猛兽,从来都是神出鬼没,神龙见首不见尾,他要是不想让你发现,你就是找一辈子也难找到。 尤其是,这还是一个比地球更加神奇的世界,会喷射风刃的巨狼,有高达两层楼那么高的野猪,现在再出现一些自己没有见识过的生物,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唐煜是一名冷静的猎手,知道猎物与猎手的身份一直在相互转变。 当自己暴露在阳光之下,那么自己就是猎物,而当自己隐藏在黑暗中,耐心的等待,等待猎物的出场,那自己就是猎人。 猎人与猎物,一字之差,一念之别。 没有风,空气也有点潮湿,雨露微微,稍稍掩盖掉身上的气味。隐藏在灌木丛的唐煜检查了一番自身的状态,心里想道。 放缓呼吸,减少心脏的跳动,自己是石头,是一块掩埋在深山老林中十年,百年的石头。 无情,冷漠,没有情绪,不为外物所动。 我是石头。 唐煜自我催眠,但精神却是高度的集中,那双如鹰锥般的眼睛,炯炯有神的盯着王小胖的身影。 一般的生物,都喜欢挑选弱小下手,只要唐煜掩藏好自己的踪迹,相信那头隐藏在暗处的生物,一定会出手。 “飒飒!” 突然,有微弱的声音传递到唐煜的耳畔。 终于忍耐不住,开始行动了吗? 唐煜精神越发的集中,眼睛一眨不眨,手中的箭早已上弓,只等猎物出现的一刻。 “出来,快点给我滚出来,我已经发现你了。”王小胖再次发出狂叫,疯狂一般,声嘶力竭。 被隐藏在暗处的危险生物顶住,只是普通人的王小胖,心里压力极大,却又发现不了危险来自何处,只能大声宣泄。 嘶喊了一番,王小胖再次“歇息”一下。 但唐煜却发觉,在王小胖喊叫的过程中,“飒飒”声响越发的响烈,而等喊声结束之后,脚步声却是放缓,平稳,不急不躁。 “吼!” 猛的,一声咆哮声响彻整个密林。 一些有经验的猛兽知道,那是有同类开始行动,开始朝着目标猛扑过去,开始要撕扯猎物了。 “啊?”刚刚放松的王小胖惊呼,没想到怪物出现了,吃人的怪物要攻击自己,撕咬自己。 这一刻,保护在外围的十几名的枪兵对于王小胖来说没有丝毫的危险感,手中的弩弓,更是吓得掉落在地。 借着篝火的光线,王小胖终于看清攻击自己生物的身影。 他有着一头柔顺丝滑的乌黑皮毛,浑身光溜溜,油渍渍,膘肥体壮,显然在这片密林中伙食不错。 身躯彪壮,四肢强劲,利爪锋利,利齿尖锐,从嘴巴里透出的血腥味,距离老远,王小胖都闻得到。 他,好似一道黑线,视枪兵们为无物,直冲王小胖而去。 “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王小胖脑海充斥唯一的念头,一片空白。 可是突然…… “嗖!” 一道利箭划破天空,茂密的灌木丛不能阻挡他分毫,长驱直入,在间不容发之际,命中跳跃起来,想要攻击王小胖的生物。 “嗷吼!”那生物惨叫着怒吼,显然是被唐煜的利箭命中,但看起来,唐煜的一箭并没有结束那头生物的生命。 “长枪兵,长枪攻击。”唐煜对于自己一箭落空,毫不在意,马上站起来,一声怒吼,带头冲锋。 “荣耀,荣耀,荣耀!” 在唐煜现身,并高喊冲锋的瞬间,枪兵们士气突破极限,大声呐喊。 带给他们一次次胜利的是——唐煜! 这一刻的唐煜,就跟一名英雄一样,救危难之际的——胖子? 英雄救胖子? 第十三章 隐藏的杀手 ps:好吧,章节发错了,这一章应该是昨天的,现在发了,当成是今天的,存稿有限啊~~~~~还有继续求推进票,都没人给吗???? 唐煜带头冲锋,身先士卒,枪兵们誓死追随。 那头生物被唐煜的利箭命中,就算没有一箭毙命,但对他还是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创伤,起码落地这么久之后,还没站起来就足以说明他受的伤不轻。 在唐煜高喊冲锋的时候,一直保护在王小胖身边的枪兵们纷纷举起手中的长枪,对准落地的生物就是一枪。 一枪,两枪,三四枪。 十几枪同时攻击他,就算他在巅峰的状态,估计也承受不住,更何况现在还是受伤极重的状态? 其中一名幸运的枪兵一枪解决了这只生物,直接晋升成为枪兵(骑士)。 如此一来,唐煜的手中,就有三名枪兵(骑士),实力大涨。 “唐哥,呜呜,你总算来,怕死我了,我差点就要见不到你了。”王小胖见到唐煜,那哭的叫一个伤心,眼泪鼻涕都出来,见到唐煜过来,差点扑倒唐煜的身上。 被一个胖子,而且还是同性的人扑倒,唐煜想想都举得恶寒,闪身躲避。 “啊呜!”王小胖摔了个狗吃屎,但却毫不在意,马上站起来,傻笑嬉戏,开心的不得了。 天知道在唐煜和冷离开的这段时间里,听着密林里此起彼伏的兽吼,王小胖的心里压力有多大。 尤其是,还有一头隐藏在黑暗中的黑豹时刻盯着自己,随时发动攻击,让王小胖不敢有一丝的放松,精神紧张。 现在见到唐煜回来,更是解决了那头黑豹,王小胖心里一个放松,直接跌坐在地上,仰躺在地上,毫无形象的呼呼大睡。 一天的奔波,战斗,加上最后的精神煎熬,终于让他坚持不住。 可是,王小胖能够休息,唐煜却不能休息。 虽然解决了这么一头好似猎豹的黑暗生物,但那股危险感,却徐饶在唐煜的心头,久久不曾散去。 还有? 这种生物,唐煜根据他们的体型外表,身体颜色,被唐煜暂时命名为黑豹。 唐煜假装自己也筋疲力尽,仰靠在百年老树身上,并且把身上的武器全都拿出来,摆在前面,表示自己没有危险。 “嗷吼!” 果然,隐藏在暗处的杀手上当,且早已神不知鬼不觉的接近唐煜。 大概是觉得唐煜的危险实在太大,不把唐煜解决,自己休想安然无恙的吃到美食,所以这头黑豹没有去攻击王小胖,而是攻击唐煜。 近距离之下,唐煜都能闻到从黑豹口中发出的恶臭。 在危急关头,唐煜没有慌张,反而露出一丝丝的笑容。 笑容? 在这个时候,唐煜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要知道,现在唐煜的手中,可是没有一把武器在,要是被黑豹咬中,保管一口穿心,休想活命。 黑豹看到唐煜的笑容,心里一个咯噔,就像逃跑,但明显迟了。 消失不见的冷突然出现,手中的神兵利器级别的匕首就跟一条毒蛇一般,不管黑豹如何躲闪,准确命中。 一刀毙命? 不! 这种黑豹的生命力极其的顽强,在正面承受冷神兵利器的一击之后,还有余力逃跑。 “这时候想跑,不是迟了么?”唐煜反应神速,在冷骤然出现偷袭黑豹的寥寥几秒中,唐煜已经拿起弓箭,瞄准狼狈逃跑的黑豹。 嗖! 一箭爆头! 黑豹的头颅先是被冷的神兵利器级的匕首砍了一道,划出一道深可见骨的刀痕,接着再受到唐煜的利箭一击,直接穿透他的脑门。 在黑豹倒地的过程中,连挣扎一下的可能都没有,直接毙命。 系统提示: 战斗评价:一场辉煌的胜利。 恭喜你无损打败黑豹,获得个人战斗经验5000,获得麾下士兵分成战斗经验500. “怎么了?怎么了?”直到这个时候,王小胖才后知后觉的知道有人偷袭,慌张的站起来,那张肥嘟嘟的胖脸挤着小眼睛,在向四周乱瞄。 当王小胖把目光落到那头被称之为黑豹生物的尸体上的时候,一声惊呼:“还有?” 有一头已经够让人心惊胆寒,没想到自己居然被两头黑豹看中。 自己这一身的肥肉,果然诱惑无限。 “王小胖,你在干什么?”唐煜发觉本来怕的要死的死胖子当见到两头黑豹都已经死去多时之后,也顾不得疲惫,撅着那肥大的屁股,蹲在黑豹的尸体前,掏出从斥候那得到的匕首,对着两具尸体解剖。 这一幕,让唐煜感觉有些不可思议,胆小怕事的王小胖什么时候这么的有勇气? “据说这种魔兽的脑袋里面拥有魔晶魔核之类的东东,我看看是不是真的。”王小胖颇为激动道。 魔晶?魔核? 大概是觉得唐煜和冷平时应该不会看网络小说,所以王小胖接着解释了一句:“就是一种像这种神奇生物体内精华的东西,好像魔法师对这种东西很感兴趣的呢,要是我们能够完成任务,成功离开这里,也能换取一笔不菲的金钱吧。” “啊??”没一会儿,就传来王小胖兴奋的惊呼。 唐煜和冷对视了一眼,均从对方的眼中看出惊讶。 看来王小胖的假设成真了。 在王小胖的手中,一枚带着脑髓的黑不溜秋,大概有一枚小拇指盖大小的黑色晶石被王小胖高高举起。 不用说,这就是王小胖口中所说的晶石。 “这身毛皮也不错,要是有锻造裁缝之类的人在就好了,肯定能够制造出比身上的皮甲还要好的装备。”抚摸黑豹那身光溜溜的皮毛,王小胖不无遗憾道。 “啊????”王小胖又发出声响。 “又怎么了?”唐煜无奈问道。 “我想起那群狼,尤其是那头狼王,都能发射风刃,他的脑袋里面,肯定有魔核,我们亏惨了。”王小胖哭丧着脸道,很是后悔。 后悔吗? 唐煜自问,在那种情况,就算是一百万现金扔在地上,唐煜也不会去捡。 没有什么比自己的命更重要。 “那得是多少钱啊?”王小胖掰着手指头计算,后悔的想死的心都有了。 等了好一会儿,王小胖才从悲伤中回复,转而没心没肺的去解剖另一头黑豹,从中再次得到一枚指甲盖大小的魔核,小心翼翼的撕扯下一片衣角,裹成一个小包贴身保管。 “唐哥,你的手艺不错哦,烤的真香。”做完之后,王小胖坐在篝火旁,留着口水盯着火架上一块黑豹的肉。 这几块肉被唐煜放在火山烘烤,翻来覆去,油滋滋,油脂滴落进火里,发出滋滋声响。 香味四溢,让人食指大动。 可是没有唐煜的开吃的指示,王小胖也就只能在旁边咽口水。 几次的相处下来,最让王小胖看不明白的就是唐煜了,好似没有什么是他做不到的,更是一次次的救自己于危难。 在王小胖的心里,早已把唐煜视为偶像。 “吃吧。”唐煜看到王小胖眼巴巴的看着自己,活脱脱是一只人形的大狗,无奈一笑,递过一块烤肉。 “接着,冷。”接着,唐煜又给冷抛了一块,被冷一把接住。然后唐煜自己也从烤架上面拿出一块烤肉,补充体力。 但让唐煜不可思议的是,在自己三人吃烤肉的时候,那群枪兵也不知道从哪里拿出干粮,就地休息,可是从他们不停朝这边张望的动作来看,他们明显也想要吃烤肉? 一直给唐煜呆呆感觉的枪兵,只有在战斗的时候才会高喊“荣耀”的枪兵,这个时候的表现,极其的像一名活生生的人类。 这其中,尤以那三名成为枪兵(骑士)的枪兵为最。 唐煜做了一个实验,那就是把手中的烤肉递给枪兵(骑士),直接获得枪兵(骑士)感恩涕零的感谢,然后扔下干粮,就跟十几天没吃过饭一样,大口的吞食烤肉。 一块三四斤的烤肉,三两口就被他吃完。 枪兵(骑士)吃完之后,整个人充满了动力,生龙活虎。 余下的枪兵见此,拼命的咽着口水,把希望的目光瞄向烤架上面最后几块烤肉。 “吃吧。”唐煜并不是苛刻的主人,把烤架上面的几块烤肉分给枪兵,博得枪兵们的一致热爱。 当然,唐煜自己还没吃过呢,所以又从黑豹的身上割下来十几斤重的肉,放在烤架上面烘烤。 枪兵们分着很快吃完烤肉,然后跟王小胖一样,围在篝火前,眼巴巴的盯着烤肉。 得,不喂饱他们,今夜唐煜是别想休息了,好在有两头黑豹在,所以唐煜让吃饱的王小胖去找柴火,在周围多搭建了几个烤架,然后串上黑豹的血肉,放在烤架上面烘烤。 第十四章 吃肉可以进化 火堆架起来,单靠唐煜一人已经不可能,所以最后王小胖也加入到烘烤的行列。 一头黑豹与剔除皮毛,分割成数块,分别放在火堆上面翻烤。 这种野兽纯天然无污染,就算是没有放各种调味料,本身肉质鲜美,香滑脆口,入口即化。 来到这个世界,果然是来对了,这个时候,王小胖很庆幸自己是选择真身穿越。 如果不是真身穿越,那么又如何能够享受这种美味? 王小胖可不相信,那些所谓的“玩家”能够享受的到。 肉很快被烤熟,枪兵们迫不及待的抓起烤架上面的烤肉,大口吃肉。 唐煜本身的饭量就不小,加上一天的战斗,消耗过大,也是抓起一块差不多有三斤中的烤肉,迫不及待的吃起来。 “恩?最近的饭量是不是又有所增长?”唐煜吃完三斤肉块之后,才发现只是半饱,于是再次拿起一块差不多有五六斤的烤肉,不一会儿的功夫,就被唐煜吃完。 唐煜自己的饭量自己清楚,今晚所吃的食物,早已超过平时的两三倍。 是因为太饿还是饭量增长? 唐煜记得自己第一次饭量增长的时候,是实力上升的阶段,那时候的自己,可是能够满贯拉开那柄寻常人难以拉开的复合弓。 一想到自己的实力有所增长,唐煜难按心里的激动。 选择真身穿越,果然是正确的选择,不然怎么可能刚来这个世界一天左右的时间,就能大幅度的提升本身的实力呢? 一夜就在唐煜激动中度过,当第二天起来,唐煜发觉了不正常。 枪兵,其中几名枪兵,居然变成了枪兵(骑士)? 唐煜手中有三名枪兵(骑士),其中一名是刚昨晚打败一头黑豹而进化而成,而今天早晨,却是足足增加了五名枪兵(骑士)。 这是为何? 唐煜想了一下,发现除了跟昨晚吃的黑豹的肉有关之外,别无他发。 难道吃肉可以进化? 唐煜看着这几名刚刚进化成为枪兵(骑士)的枪兵,发现这几名枪兵,大多都是杀过几只巨狼或是斥候的存在,而那些没有杀过敌人,本身更是受过不小伤势的枪兵,则还是原样。 不,用吃肉可以进化来形容并不是很确切,准确来说,吃肉应该是可以加快士兵的进化而已。 杀死一头魔兽的瞬间,可以得到大量的经验,而魔兽的血肉,本身也存在能量,被枪兵们食用,那种能量被枪兵们吸收,转变成为进化的积累。 因为杀过敌人的枪兵本身的能量到达突破点,加上魔兽血肉的冲刺,终于突破极限,成功进化。 这五名新晋进化的枪兵(骑士)中,有三名是王小胖的。 在与狼群的对战中,王小胖的十二名枪兵抵挡在最前线,伤亡最惨重,但杀戮过的巨狼也最多。 剩下的两名枪兵(骑士)唐煜和冷分别一人。 如此一来,唐煜的手中,就有四名枪兵(骑士)。实力大涨。 “唐哥,接下来我们该如何行动?”兴奋的看了几眼自己的枪兵(骑士),王小胖过来询问道。 唐煜席地而坐,顺手从身边抽出一根树枝,然后磨平地面,露出泥地,用树枝在泥地上面画画。 “以目前我们的实力来看,想要完成任务除非有奇迹发生,不然根本不可能。” 唐煜话还没说完,王小胖就打断道:“唐哥你就别说打击人的话了吧,你就说你的决定,我王小胖一定听从安排。” 这个惫懒的家伙,唐煜无奈,直接说重点。 “既然知道枪兵吞食魔兽的血肉可以加快进化,而在打败魔兽的过程中,更是能够得到经验,那么我们何不现在这里‘练练级’呢?” 既能提升本身的实力,又能加快枪兵的进化,一石二鸟,何乐不为? “这个方法好,我同意。”唐煜的话刚说完,王小胖就想也不想的答应。 “但是……”王小胖有些迟疑,不知道该不该说。 “但是什么?”唐煜问道,并不认为王小胖实力弱小就轻视他,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也许王小胖实力弱小,但难保他不会在其他地方有天赋呢。 上帝给你关闭了一扇窗,就一定会给你打开另一道门,关键是你能不能发现。 “但是我们解救的神秘少女,会不会被那只军队带远?我们要是找不到怎么办?”王小胖提出疑问。 “那只军队明显是刚刚打胜仗回来,满载而归,负重超标,极大的减缓他们的行军速度。” “草原狼群不少,攻击我们的,我估计只是其中最少的一支族群,当他们缺少食物的时候,难保不会丧心病狂的去攻击军队。就算狼群没有正面攻击军队,但我估计,晚上的时候,他们也会偷袭一番。” “如此一来,第二天起来,他们精神疲惫,又是减缓了他们的行军速度。” “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单凭我们的实力,连一丝救回神秘少女的可能都没有,那么那所谓的神,也就是雅典娜,又为何会派遣我们到来?难道只是单纯的想要让我们送死不成?” “但凭借他们‘神’的实力,捏死我们不跟捏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何必那么的麻烦?” “所以我认为,一定还有后手是我们不知道的,比如说会有人来救援,或是有其他的可以增强我们的实力,强到足以救回神秘少女的宝物,强者,军队等。”唐煜一口气解说完。 原来如此,王小胖点点头,不再多言,认可唐煜的话。 至于冷,还是那样的冷,坐在一边不言一语。 冷不说话,唐煜就当他答应了。 “好了,既然如此,那么我们也不能随随便便的行动,这片密林看似不大,其实只是相对于这一整片辽阔的草原来说,如果把这片密林搬到地球的某处,应该不比一个东南半岛小多少。”唐煜曾经用自己的中级鹰眼术查探过这片密林,发现一眼望不到头,要知道,中级的鹰眼术,可是能够看清三千米范围内的一切事物,于是道:“越大的森林,里面的猛兽就越多,危险系数难以估计,越深入,遇到实力强大的猛兽的几率也越高,一切必须万分小心。” “这些我省的。”王小胖知道唐煜如此明说,就是为了着重点名自己,因为三人,好像就只有自己是拖油瓶的。 唐煜接着在地上画出根据中级鹰眼术查探到的情报,大致标出三千米范围内各种猛兽所在的位子。 “白天到来,大多数的猎食者都会回到自己的老巢睡觉,而这个时候,正是我们出动的时候,我们就来个瓮中捉鳖。”三千米的范围,就曾被唐煜发现好几只猛兽的藏身地点,要不是因为有高大树木的遮挡,唐煜觉得自己能发现的数量还要再翻个几翻。 “那么我们快点行动吧。”王小胖突然有点迫不及待起来。 “不,在行动之前,还有一些必备工作。”唐煜却是摇头,看着百年老树上的坚韧藤条,露出了沉思之色。 如果能够编制一张巨网,然后网住那些猛兽,猎杀起来不是更加的简单。 但关键还是这些藤条能不能受得住猛兽们的獠牙利爪? “冷!”唐煜喊了一声,冷的手中直接出现那柄神兵利器级别的匕首,一刀砍在藤条上面。 铛的一声! 藤条没断,表面只有小小的一条白痕? 好坚硬。 唐煜知道,自己的猜想已经成功,连冷神兵利器级别的匕首都砍不断,足以说明这些藤鞭的不同寻常。 也是,连野兽都能进化成为所谓的魔兽,那么在这里生活了少说也有数百年的植物,也不是寻常的植物能够比的。 这是一个神奇的世界,唐煜觉得,以后就是有再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在自己的眼前,自己也不会举得惊讶。 惊讶的太多,也就麻木了。 第十五章 突飞猛进 ps:求推荐票啊!!!!!!! 密林中,各种野兽,猛兽,魔兽不在少数,他们夜晚捕食,白天睡觉。 当唐煜带着王小胖他们找到第一个目标止之后,纷纷潜藏在灌木丛中。 “远处的那个洞窟你们看到了没?”唐煜问道。 王小胖他们点点头。 “在里面有四头熊,看起来是一家,两大两小,其中两只小的比较顽皮,会经常跑出洞窟玩耍,到时候,我们就用网网住它们,最先解决他们。”唐煜说道。 王小胖听完唐煜的计划,却是有些犹豫,要杀小熊,这也太残忍了吧? 不过当计划正式开始的时候,王小胖才知道自己的想法又多么的幼稚。 说是小熊,但他们每一头直立起来都有一人多高,这哪是小熊? 成年的熊更是庞大,跟一头金刚似得,本身又皮糙肉厚,要不是因为处于暴躁状态,更是使用坚韧的用不知多少年的藤条编制而成的网网住他们,想要打败这几头熊,非得出现伤亡。 王小胖已经成为专业的解剖人员,打败这些魔兽之后,都不等唐煜吩咐,马上抄起匕首蹲在地下寻找他们的魔兽晶核。 两头小熊大概是没成年的缘故,居然没有,但两只成年熊的脑袋里面的晶核,比暗影猎豹的都要大一圈,要不是偷袭所致,先下手为强,那能那么简单的收服他们? 系统提示: 战斗评价:一场辉煌的胜利。 恭喜你无损打败巨猿熊,获得战斗经验7000,获得麾下士兵经验分成700. 小熊被王小胖打败,经验比起大熊来说要少许多,只有寥寥的三千,聊胜于无吧。 成功灭杀了一头被唐煜命名为巨猿熊的怪物,唐煜麾下再得一名枪兵(骑士)。 这种熊不愧为巨猿熊之名,前肢又长又粗,跟猿臂相差不多,且灵活多变,还会使用简单的武器,会拿起粗壮的木棍攻击敌人。 要不是在密林里严重影响他们的发挥,更是有巨网的笼罩,想要打败他们,非得费一番功夫。 打败四头猿臂熊后,让大家的信心高涨。 三人藏好尸体,等晚上回来拿取,接着来到一处猴群的领地。 这些猴子大小倒是跟地球的相差不多,只是他们每一只浑身都披着闪晶晶的鳞片,成群结队,灵活好动,在林中飞跃,身手矫健。 “走吧,这群猴子不是目前的我们可以对付。”唐煜马上转移阵地,深怕这些猴子看自己等人不顺眼,来攻击。 下一处,是唐煜中级的鹰眼术发现的目标之一,一头黑虎。 这头黑虎躺在光秃秃的岩石上面,懒洋洋的晒着从缝隙中投入进来的阳光,不时会射出舌头舔一下胡须,姿势慵懒,华贵无比。 那一身光滑的毛发,拿到黑市去,肯定能够卖出天价。 身为丛林之王,在方圆百里范围之内,都无其他肉食生物出没,这里,是他的王者领地。 “唐,唐哥,我,我们真的要攻击这头老虎?”在见到黑虎的第一眼,王小胖就吓得连话都说不利索。 唐煜一指黑虎说道:“就算我们想要放过他,关键是他想不想放过我们呢。” 在王小胖开口说话的瞬间,就被这头黑虎给察觉,好敏锐的反应速度。 老虎也许大多数的时候都会在晚上捕猎,但既然猎物自己送上门,那么他们也不会放弃。 唐煜十几人,在黑虎的眼中,已经成为他的盘中餐。 黑虎优雅的迈着悄无声息的脚步,没有隐藏行踪,就这么大咧咧的过来,那双黑黄黄的瞳孔,一眨不眨的盯着唐煜三人,好似在比较谁容易对付,谁不好对付,在确认第一攻击目标。 唐煜瞬间拿出弓箭,利箭上弦,箭锋直指黑虎,严阵以待。 黑虎在比较唐煜他们的战斗能力,唐煜又何尝不是呢? 然而,在唐煜弓箭上弦的时候,黑虎浑身寒毛乍起,感受到危险,接着,这只黑虎居然想也不想的掉头逃跑。 嗖! 唐煜利箭出弦,但明显来不及阻止。 这只黑虎居然感受到了唐煜等人的不好对付,马上逃跑,一点其他想法都没有。 “这也太胆小了吧?”都还没开始战斗呢,王小胖觉得自己真不中用,连这么胆小的老虎都害怕。 还是唐哥厉害啊,还没出手,就把一头看起来很厉害的大老虎给吓跑。王小胖心里羡慕的想到。 既然黑虎逃跑,三人简单在黑虎的老巢寻找一番。 这只黑虎看起来猎食的对象众多,在巢穴内部,不仅有鹿,狼,野猪等被吃的精光的白骨,骷髅头,更是连人类都有,而且还不在少数。 那些人类随身携带的东西基本都被黑虎扔在一边,唐煜和王小胖蹲在那一堆杂碎前挑挑拣拣。 “唐哥,你看这是什么?”王小胖捡起一本书籍递给唐煜。 唐煜拿过来一瞧。 领导术:学习要求,经验100000.学习之后,可提升麾下士兵的士气。 “好东西啊。”在唐煜旁边的王小胖说道,作为宅男,英雄无敌这款经典游戏又怎么可能没有玩过。 按王小胖自己的话来说,他就是此道的高手,如果是那种排兵布阵,需要操作的话。 作为人类的标志性技能之一,一度是每一名人类英雄的必备技能。 当然,如果没有那个学习的前置要求十万经验就完美了。 现在不管是自己还是唐哥,都没有十万经验啊,得到这本领导术,几乎算是鸡肋。 但唐煜却不这么认为,因为在接下来的几天,唐煜可是决定在这片密林中大肆杀戮,提升自己的技能,虽然出现这本领导术稍稍打乱自己的计划,但大致还是没变。 “唐哥,这本领导术你先拿着吧,凭你的本事,相信很快就能筹够十万经验值。”王小胖说道。 唐煜看了王小胖一眼,没想到他还如此的深明大义? 虽说唐煜不知道这本技能书的价值,可是经过驯鹰术事件,让唐煜知道,这种神奇的技能书,只要满足学习条件,那么就跟映入脑海中一样,让你在一瞬间学会并掌握。 如此神奇的技能书,王小胖就这么简单的送给自己? 虽然这其中有唐煜吓退黑虎,三人才能到黑虎的巢穴寻找战利品的缘故,但既然是王小胖找到的,那么唐煜总不能做出强抢的事情? “唐哥你麾下的士兵最多,本身又士气高昂,加上领导术的加成,肯定事半功倍。” “而且唐哥又是我们三人当中实力最强的,不像是我,就算得到十万经验,学会领导术,但只要被别人稍稍针对,杀了我,那么不仅这本领导术将会浪费,更是连那十万经验都打了水漂。” “如果唐哥你觉得过意不去的话,等完成这次任务,你再还我就是。” “最主要的还是如果没有你吓退黑虎,我们根本进不来。”王小胖毫不犹豫的技能书塞进唐煜的手中,用不容拒绝的语气说道。 既然王小胖如此坚持,那么唐煜也不是婆婆妈妈的主:“好,那么等以后我一定还你一本。” “这才对嘛。”王小胖大笑,感觉与唐煜的关系亲密了许多。 随后的几天,三人深入检出,展开行动,纷纷寻找落单的猎物,或是探索密林的周围,一发现能够猎物的生物,马上纠集部队攻击。 在几天的杀戮中和各种魔兽血肉的补充下,枪兵们成长飞快,突飞猛进,剩余的几名也全都成为枪兵(骑士)。 这天,唐煜也终于决定,是时候向与那群猴群攻击了。 那群猴群数量众多,浑身遍布鳞片,明显很不好对付,可惜密林外围的猎物基本被捕杀殆尽,他们是唯一的目标,也是检验一下一整支枪兵(骑士)的实力。 第十六章 带头冲锋 ps:继续求推荐票啊啊啊啊。 那群浑身遍布鳞片的猴群,生活在一处长满各种奇奇怪怪果实的地方,一天中有大半的时间待在树上,很少下来。 但在唐煜某一次空闲的时间观察得出,这些猴群别看经常吃水果这类的食物,但他们偶尔也会下到树下,去猎物其他的生物。 一些弱小的野兽,猛兽,就是他们的捕食对象,且因为他们浑身遍布鳞片,相当于穿了一身的盔甲,导致他们猎捕的时候凶猛无比,根本不怕其他的生物伤害到他们。 那一层的鳞片,唐煜估计,可以跟一身的板甲相媲美。 当唐煜带着王小胖,冷和枪兵(骑士)到来之后,树上的鳞甲猴先是好奇的大量众人,接着当唐煜喊道长枪兵长枪朝前,表明敌意之后,这群被唐煜命名为鳞甲猴的魔兽们纷纷嘶吼,大喊大叫,怒不可歇。 在密林的外围,他们堪称一把,就是王者黑虎见到他们都要绕道而行。 现在,几名瘦弱的人类,以为联手就能打败他们。 呵呵,真是笑话,如果几只蚂蚁联手就能打败大象,那真的是天方夜谭。 要想打败我们,没有数百的人类,根本想都别想。 这是鳞甲猴们的自信,因为并不是没有人类没想过打败他们,或是收服他们,但最后的结果全是以失败告终。 就算打不过,我们还可以跳到树上逃跑呢。鳞甲猴想到。 “吱吱。”一只最强壮,毛色也最艳丽的雄性鳞甲猴怒吼着,带头冲向地面。 作为一群当中最凶猛的领袖,躲在树梢上扔石头树枝这种事情,鳞甲猴王者表示自己接受不了。 只有堂堂正正,公公平平,以绝对的实力打败对方,才是一名王者该做的事情。 大概是被鳞甲猴王者的勇气所鼓舞,大量的鳞甲猴跟随在领袖的身后,与鳞甲猴王者一起对抗唐煜的队伍。 这群鳞甲猴的总数大概有八十头,其中三十头左右的鳞甲猴跟随鳞甲猴王者接受唐煜的邀战。 “长枪兵,攻击阵型,随我冲锋。”唐煜手拿长枪,挥舞不断,虎虎生风,杀气十足。 唐煜的脑海中有许许多多的战阵,可惜困于人数不够的原因,导致只能使用最简单的锥形阵型。 这种阵型是以一人为尖头,余下之人跟上,突击,冲破敌人的阵列。 当然要是尖头被人阻挡,那么一整支的队伍士气就很容易溃散,导致打败。 所以处于领头地位的唐煜绝不能败,不然输的局面将大增。 在唐煜的身边,最先成为枪兵(骑士)的两名枪兵护卫左右,充当唐煜的左右手。 王小胖躲在后面摇旗呐喊,神秘的冷已经消失,隐藏在暗处,给鳞甲猴们增加压力。 未知的敌人才是最可怕的。 “荣耀,荣耀,荣耀!”这几天的杀戮,让唐煜终于攒够十万经验,成功学习领导术。 初级的领导术可以提升麾下士兵一点的士气,但这群枪兵好像自从跟随自己后,士气就很高的样子,唐煜暂时看不出有何效果。 “冲!唐煜带头冲锋。 鳞甲猴王者那双犹如铜铃一般的眼睛睁的猛大,没想到这群渺小,弱小的人类,在数量不多的情况下,还敢发动攻击? 他的脑子里面难道都是发臭的豆腐不成? 但是,见到送上门来的美食,鳞甲猴王者没理由放弃。 尤其是,在尝过鲜美的人类之后,鳞甲猴一直对那种味道难以忘怀,真的比其他的那种又糙又带有异味的野生动物的肉要好吃许多,尤其是有些”肉“吃起来还有一种香味呢。 这种肉,堪称世界的极品,是鳞甲猴王者平生以来吃过只美味的肉。 现在有一群肉飞奔向自己,还没开始战斗,鳞甲猴王者已经滴落下丝丝的口水。 “肉,我来了。”如果鳞甲猴会说人话的话,唐煜一定会听到这几个字。 鳞甲猴王者毫不犹豫,怒吼着,挥舞粗大的手臂,带着麾下的三十头鳞甲猴冲向唐煜。 看他们摆出的架势,倒是跟唐煜的阵型都的一拼,只是大概是野生生物的缘故,野性十足,在刚开始的时候还好,可是冲了一小段的距离,整个队伍都凌乱,与唐煜的完全不能相比。 “长枪突击。”短兵交接,唐煜一声怒吼,手中长枪荡气回肠,猛的往前突刺。 “吱?”鳞甲猴吓了一条,这一枪,充满了慑人的杀气,一往无前,有我无敌,绝对不是自己能够阻挡的。 但是,挡不住又如何?只要有自己这一身的盔甲在,谁也攻不破。 鳞甲猴可是很有自信,曾经与一头黑虎战斗,那头黑虎的虎牙都咬不断,最后更是崩断了他的三颗虎牙。 鳞甲猴王者不相信,单凭这一柄枪尖,能够刺破自己的鳞甲? “嗯?”但是很快,鳞甲猴王者的笑容很快凝固,穿透了,那柄长枪不仅穿透自己的鳞甲,更是毫不停留的继续前进,更是穿破自己的肌肤,自己的血肉,自己的骨碎。 “怎么会败得如此之快?”这就是鳞甲猴王者最后的念头。 “再坚硬的盔甲都有薄弱点。”唐煜手一挥,把长枪上的血迹挥洒赶紧,淡淡说道。 虽然鳞甲猴的身上遍布鳞片,可是在相邻的鳞片两边,却还是有空隙,虽然很小,却逃不过中级鹰眼术的唐煜那双眼睛。 中级的鹰眼术可是能够看清方圆三千米范围内的东西,更何况鳞甲猴王者还在自己的眼前呢。 “长枪兵,攻击。”一招打败鳞甲猴王者,唐煜手不停留,连连挥动,杀灭一头头冲上来的鳞甲猴。 身后的长枪兵(骑士)们见到主将如此之凶猛,霸道,威武,个个士气更是突破到天际,高喊“荣耀”,长枪频频突刺。 他们没有唐煜的眼色,鳞甲猴更是有一层的鳞甲保护,造成的伤害有限。 然而,正因为有着唐煜在场,更是一招打杀鳞甲猴王者,给余下的鳞甲猴造成严重的心里阴影,战斗起来束手束脚,畏首畏尾,十成实力能发挥一半就不错。 “噗嗤,噗嗤。”在鳞甲猴的后面,冷骤然浮现,瞄准几头被吓傻的鳞甲猴,纷纷抹脖子。 “吱吱”鳞甲猴怪叫,可惜等他们反应的时候,那还有冷的踪迹? “攻击,攻击。”在观战的王小胖激动的大喊,普通的枪兵成为枪兵(骑士)果然与众不同,这些鳞甲猴,看起来比那群巨狼要厉害许多,但正是因为枪兵们进化,实力大增,导致鳞甲猴的攻击落到枪兵的身上,并不能造成一击必杀的效果,枪兵(骑士)还留有余地。 受到攻击的枪兵(骑士)马上被其他的枪兵替换,被保护在中间,而因为长枪是长兵器的缘故,他们就算在中间,也能给鳞甲猴造成伤害。 “好,好样的。”兴奋的王小胖恨不得自己亲自上场,奈何比较了自己自己的身材,最后想了想还是算了。 就不上去丢人现眼了。王小胖很有自知之明。 “吱吱。”终于,鳞甲猴开始崩溃,随着少数的鳞甲猴开始逃跑,越来越多的鳞甲猴也爬到树上,用充满畏惧的目光打量这支数量比他们少许多,但实力却要高许多的人类。 他们不是食物,而是来索命的恶魔。 “嗖嗖嗖。”唐煜连射三箭,箭箭夺命,这些都是经验啊。 鳞甲猴们彻底的崩溃,再也没有其他的小心思,纷纷在树梢上跳跃,尽量远离这个杀神。 然而,在上面,不知何时出现一张张的巨网,冲上往下笼罩而来。 有些鳞甲猴用力的撕扯,却不能撼动分毫。 他们完全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在知道鳞甲猴会爬树逃跑,唐煜又如何不会做准备呢? 这些巨网,都是在鳞甲猴去其他的地方寻觅食物的时候,唐煜偷偷布置在这里的,等到鳞甲猴逃跑,早已躲在一边的王小胖马上拉动秘密绳索,把他们一网打尽。 系统提示: 战斗评价:一场辉煌的胜利。 恭喜你无损打败鳞甲猴群,奖励战斗经验10000,获得麾下士兵分成经验4000. 恭喜你打败鳞甲猴王,获得经验14000. 恭喜你全灭一整支猴群,获得第一场战役胜利,奖励战斗经验10000. 瞬间,唐煜入手三万四千点经验值,足够把三个初级技能提升到中级还有剩余。 <ahref=http://>起点中文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a&a阅读。&a&amp;gt; 第十七章 神秘生物的阴影 ps:求推荐票啊 一群的鳞甲猴,光凭唐煜等人,根本吃不完,所以三人找了个隐蔽的地方,把鳞甲猴的尸体都存放在一起。 当然食肉魔兽的嗅觉灵敏,很有可能闻到血腥味,循着气味寻找过来。 这正合唐煜飞想法,坐等猎物上门。 在第一天的晚上,就有好几头黑豹上门,甚至连上次逃跑的黑虎都自动上门。 上次让黑虎逃跑,一直让唐煜耿耿于怀,这头黑虎本身能够占据一大片的地盘,称王称霸,可见这头黑虎实力不弱,结果却灵敏的感觉唐煜不好惹,未战先怯,掉头就跑,让唐煜来不及阻止,白白损失好大一片经验。 现在这头黑虎受到鳞甲猴尸体的诱惑,自动上门,躲在暗处的唐煜等人纷纷闭紧鼻子,深怕稍微呼吸的中了一点,就会再次吓跑这头黑虎。 鳞甲猴群尸的血腥味更是掩盖掉唐煜等人身上活人的气味,让黑虎大胆靠近。 身为一片森林的老大,老实讲,唐煜觉得这头黑虎也太胆小了点。 冷已经隐藏在暗处,唐煜从远处看,更是用上了中级的鹰眼术,勉强能看出有一道模糊的影子在慢慢的接近黑虎。 唐煜见此,瞬间钻出草丛,直接下了黑虎一条。 “吃我一箭。”唐煜蓄力待发,早已准备多时。 瞄准,拉满弓选,松开。 嗖! 利箭在森林中穿梭,飒飒作响,直追落荒而逃的黑虎而去。 在唐煜现身的瞬间,黑虎就看清唐煜的真面目,那还敢多犹豫,只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 然而,慌不择路的黑虎却没发觉,唐煜的攻击是假,是把他逼近冷才是目的。 在黑虎稍微接近冷,隐身状态的冷猛的浮现,手中神兵利器级别的匕首连连挥动,刀刀致命。 先是黑虎的两条腿受到重创,接着等到唐煜的夺命利箭飞来,贯穿他的左后腿,这头黑虎再也没有逃生的机会。 黑虎因为实力强大,可以捕食其他弱小的生物,而唐煜和冷联手,又比黑虎强大,所以黑虎惨死在唐煜他们的手上。 肉弱强食,无所谓善与恶。 一头黑虎足足给唐煜贡献了两万的经验,这还是唐煜估计是跟冷联手导致,被冷分割大半的经验而去的缘故,不然只会更多。 加上剿灭鳞甲猴群以及被鳞甲猴尸体吸引来的魔兽们,目前唐煜已经积攒了七万多的经验,距离把中级的技能提升到高级,还差三万左右。 老实讲,在学会领导术之后,唐煜稍稍的有些后悔,因为枪兵们本身的气势高涨到突破天际,这一点的气势加成,可有可无,甚是鸡肋,早知如此,还不如直接学习高级的箭术呢。 “厉害,唐哥,还有冷哥,你们两个联手,简直天下无敌。”躲在草丛中大气都不敢喘一声的王小胖见战斗结束,走出来竖起大拇指夸奖道。 “哈哈,今天也不早了,我们就早点休息,明天再去寻找其他的猎物。”唐煜和冷都不是多话的人,如不是必要,一般唐煜都不会说话,至于说冷,人如其名,而这几天,因为熟络之后,王小胖倒是活跃起来,建议道。 唐煜点点头,外围的猎物几乎在几天的时间里被他们扫荡赶紧,在想寻找到客观的猎物,那么必须要深入密林才行。 “唐哥,来尝尝看这黑虎鞭,据说可是大补呢。”王小胖居然把黑虎的鞭给割下来,放在或上面翻烤熟透之后递给唐煜。 “……”这时候吃下黑虎鞭欲火焚身该怎么办? 唐煜微笑拒绝,拿起烤架上面的黑虎心津津有味的吃起来。 魔兽黑虎的一身精华都在他的那枚魔核里面,可惜也不知道这头黑虎有什么特殊能力,就在唐煜和冷的联手攻击下败北生死。 其实大多数所谓的魔兽,在面对唐煜和冷的联手,完全没有反抗的余地。 这几天的战斗积累,给了唐煜极大的信心,决定明显稍稍的深入一下密林,赚取更多的经验。 自己实力的提升,救得神秘少女的机会也就更大。 黑虎的一生精华除了晶核外,就是王小胖手中的虎鞭和唐煜嘴里的黑虎心。 这颗黑虎心不大,对于唐煜来说也就是两三口的事情。 当唐煜吃完黑虎心,感觉整个人都充满了力气,比一次性吃了五六根的老参还让人精力充沛。 唐煜曾经有幸得到半截据说有一百年年份的老参的根须,那一小节根须被唐煜熬汤喝下去之后,整个人好似脱胎换骨,不仅力气大了许多,就连耐力都不是寻常能比。 这颗黑虎心,比起那一小节的半年老参根须效果又要强上许多,唐煜自身感觉了一番,发现本身的力量,耐力有所提升。 真是一块宝地啊,唐煜感慨,要不是需要去救神秘的少女,唐煜倒是很想在这里长久的住下来,到时候不是超人胜似超人。 不,超人估计也没自己厉害。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经过几天的教导,枪兵(骑士)也学会了烧烤食物,只是没唐煜烤的那么好吃罢了。 一夜无话,当三人重新来到鳞甲猴尸群边,准备携带一些鳞甲猴的尸体当诱饵,深入密林深处的时候,却发觉将近六七十只的猴尸都消失不见? “密林外围的肉食生物基本都被我们捕杀一空,就算有个别的漏网之鱼,也吃不了这么多的肉?”王小胖大惊,想不明白。 “看。”冷好像发现了什么,简简单单一个字。 唐煜和王小胖赶紧凑近一瞧。 一根羽毛,一根硕大无朋,跟唐煜的手臂有的一拼的羽毛? “好大的羽毛?”王小胖惊呼,如此硕大的羽毛,王小胖还是头一次看到,更是难以想象出有什么生物拥有这种羽毛。 这根羽毛外表土黄,带有一点黑斑,边缘处有丝丝的白痕。 “还有脚印?”唐煜把羽毛交给王小胖,在现场侦查了一番,很快发现那同样巨大的脚印。 看脚印的形状跟狮爪差不多,只是大了许多,唐煜总结。 只是有何种生物是既拥有巨大的羽毛,又有狮子的脚印? 唐煜和王小胖对视了一眼,均从对方的眼中看出震撼之色。 第十八章 狮鹰 “啾~~~~~~~~~~~~~~” 没等唐煜和王小胖说出目标的名字,在上空,传来一声鹰啸声。 唐煜等人抬首望去,可除了模糊的黑影之外,根本看不清具体。 中级的鹰眼术,可是能够看清三千米范围内的事物,虽然有高大树木的遮挡,效果大打折扣,但一千米的范围还是能够做到,但唐煜却看不清。 从这一点来看,那生物的飞行高度,最少都有一千米。 “不好,快点躲避。”唐煜发觉那黑影在自己的眼中越来越清晰,也越来越庞大,它要降落下来,要攻击自己等人? 我们被发现了? 唐煜大喊,马上转移地点。 王小胖本事不行,但逃命功夫一流,知道跟唐煜跑在一起,保准没好事发生,自己还是躲在一边观战好了。 至于冷,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不用说,肯定是发挥冷的职业技能。 轰! 巨树倒塌,神秘庞大生物降落的声音一起交织,产生巨响。 在逃跑的过程中,唐煜抽空回望了一眼身后的神秘生物。 一双宽大白炙的羽翅微微扇动,狂风大作,白头鹰首,灰羽狮身。 它,赫然是一头狮鹰,一种在各种游戏,小说,视频mv中出场率极高的一种西方奇幻生物。 鹰头,狮身,雄鹰翅,狮子爪,威猛强壮,摄人心魄。 那鹰锥般的眼神,一降落到地面,就紧紧的注视着唐煜,大概他也知道,在这几只渺小的人类中他才是对自己最具危险的存在。 唐煜寒毛乍起,犹如被最凶猛残暴的捕食者顶住,而自己,则是一只即将落入虎口的羔羊。 “跑,跑,跑,千万别回头,我们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一瞬间,唐煜就判断出双方的实力差距,别看唐煜这边人数占据优势,但在质量上面,却是差了不止一筹半凑。 目前来说,除了唐煜的弓箭能够威胁到狮鹰之外,不管是枪兵(骑士),还是冷,面对狮鹰,都没有反击的余地。 因为狮鹰可是能够在天上飞的,加上那鹰锥般的眼睛,不比中级鹰眼术差吧。 盘旋在上空的狮鹰,随时可以偷袭众人。 好在密林中百年老树不少,各个粗大,需要十几个成年人手拉手才能勉强抱住,加上那些变异的藤条,坚韧,就是冷的神兵利器级别的匕首都划不破,严重阻碍狮鹰的奔跑速度,最后更是运气差到极点的双翅被藤鞭束缚住? 虽然冷用匕首划过藤编,实验一下,坚韧不拔,但在狮鹰的双翅之下,还是有一根根的藤编断裂。 要不是藤条实在够多,加上狮鹰的智商好像不是很高的缘故,被多根藤编捆绑住,不然唐煜等人还真的危险了。 当脱离狮鹰的追捕,三人待在枪兵们在外围的某处据点集合。 “哇塞,那可是狮鹰耶,我们居然能从狮鹰的手中逃跑,实在是太刺激了。”毫无形象软趴在地上的王小胖气喘吁吁,却安奈不住心中的激动,快速的喘息了几声之后,才结结巴巴的说道:“咦?这么剧烈的奔跑,虽然有些气喘之外,我居然没有感受到疲惫?” 王小胖突然发觉了不正常。 按理来说,爆发之下的王小胖,能跑个百来米就是极限,现在何止是百来米?将近有一千米了。 唐煜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平时吃的那些魔兽肉有关,魔兽的血肉带有丰富的能量,一个普通人吃了,强身健体不是难事,更何况,王小胖昨晚还吃了一条黑虎鞭呢,那可是大补之物啊。 “那头狮鹰很有可能没有放弃,我们先离开这里。”唐煜站起来,遥望发出轰隆声响的狮鹰方向说道。 变了个样的王小胖赶紧站起来:“对,对,我们对狮鹰的了解只是局限在游戏的经验,在现实中,我们谁也不知道狮鹰的能力如何,保险起见,还是快点离开这里。” 三人又是一阵急行军,等听不到狮鹰闹出的声响之后,三人才在一处洞窟停下。 “这里不就是那只胆小黑虎的老窝?没想到我们居然跑到这里来了。”王小胖笑道,跑了这么远,还一副游刃有余的样子。 按照游戏里面的划分,狮鹰是三阶的生物,比起枪兵足足强大十几倍,一头狮鹰完虐十几名枪兵不是问题。 别看唐煜等人的枪兵与寻常的枪兵不同,可终究还只是枪兵,让枪兵(骑士)上去狮鹰单挑,肯定是枪兵(骑士)落败。 虽然加上了唐煜和冷两人,但面对会飞,全身都好像武器的狮鹰,众人依然束手无力。 说到枪兵,唐煜发觉这群枪兵的士气还很高昂,并没有丝毫的气馁? 难道是初级领导术的缘故?不然逃跑之后士气还如此的高昂,可谓罕见。 “唐哥,你在做什么?”王小胖还沉浸在见到传说中的生物激动中,等冷静下来之后,才发现唐煜还在编制巨网? 这些藤条看似坚韧不拔,连冷哥的匕首都砍不断,但对于狮鹰来说,还是差了点,编制巨网根本无用。 “一张巨网不行,那么两张,三张,十几张呢?”唐煜头也不回的回了一句,在逃跑的过程中,唐煜也没忘记观察那头狮鹰,就曾发现狮鹰被十几根藤编困住,最后只能无奈的放弃追逐,不然自己三人还真的很有可能丧命在狮鹰的鹰嘴里,成为他的美餐。 王小胖恍然,不敢多言,也加入到编制巨网的行列。 枪兵们呆呆啥,别看成为枪兵(骑士),除了战斗的时候稍微灵活之外,像这种编制巨网精细的活,他们还做不来。 最后,大概是效率实在不佳,连冷都加入到编制巨网的行列中。 一张,两张,三张…… 五张用百年老藤编制而成的巨网呈现在三人的眼前,一张张粗大宽广,长约十米的巨网,在三人一天一夜的辛劳中,终于成功赶制出来。 “唐哥,都这个点了,狮鹰不会早就离开了吧?”王小胖有些担心的问道。 “放心,既然那头狮鹰能被鳞甲猴的尸体吸引,那么我们放上其他的诱饵,耐心等待就是。”唐煜倒是信心十足:“而且我们占据地利,只要布置好陷阱,静等狮鹰上门就可以了。” 前面几天的狩猎,让唐煜等人捕到大量的猎物,其中最多的当然是那群鳞甲猴,但基本全被那头狮鹰给吃光,可是剩下来的猎物也不少,唐煜特地挑选了一头叫不出名字的大野猪,割脉放血,吸引狮鹰的到来。 第十九章 打败狮鹰 ps:本书以正式a签,请大家放心收藏,投推荐票。 第二天,狮鹰没有出现,唐煜三人抓紧时间,又赶制了几张巨网,加上最开始编制的一张巨网,目前唐煜的手中足足有十二张。 如此数量的巨网,只要能成功的笼罩住狮鹰,保管来一个灭一个,来两个灭一双。 第三天,望眼欲穿的三人,终于听到密林的深处再次传来一声鹰啸声。 “要来了。”三人精神一震,纷纷集中注意力,减缓呼吸力,趴在埋伏圈一动不动。 密林外围的猎物,基本都被唐煜等人捕杀一空,狮鹰从密林深处飞出来,明显是来寻找食物的。 狮鹰转了一圈,并没有发现目标,有些失望准备回去,可是这头狮鹰突然发觉在下面某个不起眼的地方,有一头大野猪,一头已经死亡的野猪尸体。 从狮鹰吃光鳞甲猴群的尸体来看,狮鹰明显是能够食腐的,而且魔兽的体质,让这些肉的保质期也漫长无比,放个两三天,根本不是事。 狮鹰尖叫了一声,想也不想的俯冲而下,想要用前面那双鹰爪抓住野猪。 然而,就在狮鹰的即将抓住猎物的时候,几张网突然从上面笼罩而来。 这张网笼罩的时机可谓绝妙,在狮鹰下降的过程中,为了防止树枝对翅膀的危害,狮鹰不得不收缩翅膀,减少划伤。 当狮鹰的前爪刚刚吊住野猪,准备用力飞腾起来离开的时候,那张网从天而降,罩住狮鹰的翅膀。 狮鹰翅膀刚一张开,就被巨网捆绑住,且巨网更是与周围的树木相融,边边角角都与树木捆绑在一起,狮鹰想要挣脱,除非弄断整张巨网或是能连带着这十几根巨树飞行? 可是这可能吗?那可是几十颗百年老树,在这里也不知道生长了多久,枝叶繁茂,根茎更是扎根在这片大地上许久许久。 这不仅仅是要拉出老树,更是连带着这片大地也要被拉出来。 “放。”唐煜大声呼和,让埋伏在其他地点的王小胖赶紧松开手中的绳索,瞬间,在狮鹰的头上,再次笼罩下来几张巨网,把狮鹰遮盖的严严实实,密不透风。 “啾……”狮鹰剧烈的挣扎,翻腾,可惜十几张巨网叠加下,任凭他的利爪可穿金裂石也无用。狮爪鹰头都被巨网的空隙给绊住,动弹不得。 “长枪兵,冲锋!”唐煜大喝一声,率先冲出埋伏圈,冲向被裹得严严实实的狮鹰。 “长枪前刺。”唐煜紧接着下令。 枪兵们不知恐惧为何物,严格执行唐煜的命令。 一柄柄的长枪刺进狮鹰的身体里面,让狮鹰更加剧烈的挣扎。 “嗯?这头狮鹰跟前天所见的不一样?”上次见过的狮鹰头部到脖颈的位子有白色的羽毛,而这头狮鹰,浑身都是土黄色的。 “唐哥,我们上次见过的狮鹰,应该是这种狮鹰的进化形态,在游戏里术语叫皇家狮鹰。”后面的王小胖呼喊解释。 管他是狮鹰还是皇家狮鹰,只要落入陷阱,别想再安然的离开。 十几名,将近二十名的枪兵(骑士)联手攻击,居然没有带走这头狮鹰的生命,可见这种生物生命力的强悍。 狮鹰不停的挣扎,咆哮,鹰鸣不断,免得夜长梦多,会吸引前天所见的皇家狮鹰来救援,唐煜不在留手,自己也亲自下场。 边跑,唐煜也没忘记自己的拿手好戏,连射三箭,箭箭在狮鹰的身上爆发血花。 等接近到狮鹰的时候,唐煜更是抽出从斥候队那得来的马刀,一刀劈砍在狮鹰的脖颈处。 然而狮鹰这种生物,不愧是三阶的强大魔兽,被砍中弱点部位,除了惨痛和流出丝丝的血迹外,居然还没有死透? 狮鹰的羽毛,不是铠甲胜似铠甲,极大的抵消到马刀的劈砍。 “噗嗤噗嗤。”神秘的冷出现,居然从树梢上跳下来,对准狮鹰的鹰头就是三刀。 这三刀,终于给狮鹰造成严重的伤势,让狮鹰奄奄一息。 有效。 唐煜马上舍弃马刀,弯弓搭箭,瞄准眼神晦暗的狮鹰眼睛,近距离之下,直接一箭穿透狮鹰的脑袋,一箭毙命。 随着狮鹰庞大的身躯倒地,唐煜也紧接着获得相应的经验值。 系统提示: 战斗评价:一场辉煌的胜利。 恭喜你无损打败三阶炼金战士狮鹰,获得经验25000. 再差五千,就能把中级的箭术提升到高级。 “唐哥,你来看看,这头狮鹰怎么没有晶核的存在?”解剖小能手王小胖蹲在狮鹰血肉模糊的脑袋边喊道。 “不用找,大概这头狮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狮鹰,而是跟枪兵们一样,是一种炼金战士的缘故。”唐煜根据腕表传送过来的信息解说道。 “炼金战士?”王小胖歪着脑袋疑惑道。 “没错,而且我怀疑,在这一片的区域,说不定还有一个狮鹰巢穴也说不定。”唐煜继续说道。 所谓的狮鹰巢穴,应该是一种有野外的怪物看守,只要打败那些怪物,占领巢穴,那么你就能花费相应的资源,去招募狮鹰部队。 狮鹰可是三阶的炼金战士,比起枪兵足足高了两阶,潜力比枪兵高许多,更是能够飞行,如果能占领这一处招募地点,对接下来解救神秘少女更贴一分力量。 “看来雅典娜女神并不是单纯的把我们扔到这里来送死,我们还有能完成任务的机会?”王小胖惊喜,只是有几个难题摆在眼前,那就是那群看守的狮鹰有多少,皇家狮鹰多不多?自己等人能不能拿得下来?最重要的招募的金币好像不够耶? 唐煜的脑海在高速旋转,分析得失利弊,目前来看三阶的狮鹰实力倒不是很强,单独一个,自己与冷配合加上枪兵(骑士)的辅助,搞定不难。关键还是更厉害的皇家狮鹰,单凭翅膀就能割断藤编,唐煜不知道自己这十几张的巨网能不能稳妥的笼罩住他们。 最后,唐煜决定还是先去侦查一番,先找到狮鹰的巢穴,查看他们的具体数量,周围有无地利可以利用,再做打算。 “王小胖,你照看好枪兵们,我和冷先去侦查一番。”唐煜说道,在王小胖不舍中离开。 “唐哥,还有冷哥,你们两个一定要安全的回来。”等唐煜走了老大一段距离,王小胖才忍不住大声喊了一句。 又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第二十章 密林穿梭 ps:求推进票啊。 唐煜曾经在东北大山中生活过好几年,在森林中,如履平地,而让唐煜没想到的是,冷的速度不比自己慢。 “冷,就让我们来比一比,看谁先找到狮鹰巢穴。”难得的,唐煜突然起了与冷争锋的念头。 不知道是自己这个野路子出家的人更快,还是经过专业训练的冷技高一筹? 不等冷答复,唐煜整个人如离弦利箭,嗖的一声窜出去。 “我,不,会,输,的。”冷也加速跟上唐煜的步伐,一字一顿说道,然后更是一下子超过了唐煜。 “好一个冷,深藏不露啊。”唐煜大叫一声,本身的实力还没完全的发挥。 这几天的魔兽肉食补充,让唐煜感觉浑身都充满了力量,比起在地球上有十足的长进。 唐煜的大腿用力的践踏在满是落叶,枯叶,苔藓,湿漉漉的地面上,瞬间跟上冷。 “比赛的内容是谁先找到狮鹰的巢穴,我先走一步了。”唐煜笑道,接着一个闪身,消失在密林的深处。 冷暂时停了下来,没想到唐煜的实力已经到达如此地步,比自己还要高上一筹的样子,看来不使用些杀手锏,是不可能跟上唐煜的。 “咦?心中的那股火热感是怎么一回事?自己到底有许久没有体验过了?”冷心里一惊,整个额头冷汗直冒,好似感受到恐慌的事情。 作为一名杀手,不管是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冷静的思绪。在训练营地里,冷酷无情的教官这样对还是菜鸟的冷他们说道。这也一直被冷当成至理名言,不曾忘记分毫,而这也让冷一次次逃脱危机。 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冷是得到组织的任务,不得不前来,本身也做好牺牲的准备,结果没想到无所不能的诸神跟自己开了一个玩笑,需要完成任务才能去哪个多姿多彩的世界。 这就让冷只能跟唐煜他们组队,在组队的过程中,见识到唐煜的运筹帷幄,见识到唐煜的强大的战力,冷最近几天,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何世界上有如此完美的人,如此相像的人? 在冷面露沉思的时候,却不知道,危险悄然接近。 …… 在林中穿梭了一段距离,唐煜回头望了一眼,发现冷还没跟上?怎么了?凭借冷的身手,不可能落下这么多的距离才是。 不会是遇到危险了吧?想到这种可能,唐煜想也不想的调转回头。 这里已经深入了密林,并不是密林的外围,各种猛兽凶兽不少,单凭冷一个人,难保不能全身而逃。 别看冷平时冷冰冰,很少说话,可是他现在是自己的同伴,自己的队友,身为队长的唐煜,又如何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同伴丧命在野兽的口中? 更何况,在被狼群追赶的过程中,冷明明可以一个人先逃离,却还是与自己同甘共苦,共同面对,最后更是落下来,与自己搀扶王小胖逃跑,在唐煜的眼中,冷其实是一个外冷内热的人。 “冷?”等唐煜赶回来的时候,马上抽出了弓箭,瞄准了冷。 冷瞬间回神,看到唐煜的动作,思绪都快要凝固:他为何要弯弓瞄准自己?要攻击自己? “咻!”长箭以一往无前的架势射向了冷。 冷正要有所动作,长箭已经擦着他的脸皮划过。 “噗嗤。” 利箭的尖头刺破血肉的声音传递到冷的耳朵里。 一瞬间,冷已经明了,不是唐煜要杀自己,而是在自己走神的一小段时间里,被魔兽们当成了猎物。 在冷的背后,一头黑豹脑袋中箭,直挺挺的倒下。 “在危机四伏的林中走神,你的老师难道没有教过你吗?”迎着斑驳的阳光,唐煜站在树荫下,露出爽朗的笑容。 冷的精神有点恍惚,现实与记忆的重合,让冷一时辨明不了真伪。 “快点找到狮鹰巢穴,然后去找王小胖,我怕那个家伙又会被其他的魔兽给攻击。”唐煜收好弓箭,见到冷没事之后,在前面带路。 这时候唐煜没再提比赛的事情。 冷茫然的跟在唐煜的身后,神游天外。 唐煜抽空望了一眼冷,无奈的摇摇头。 很快两人深入到密林,翻山越岭,在密林的另一边,一处峭岩上面,发现栖居的狮鹰群。 这群狮鹰的数量大概有四五十只,其中皇家狮鹰有十头左右,进进出出,不时会叼着庞大的猎物进去。 在狮鹰的巢穴里面,明显有更加厉害的狮鹰存在,在剥削这些普通的狮鹰。 见到这一幕,让唐煜神色一冷,看来想要攻破这座狮鹰巢穴,比想象中要困难。 “冷,你先回去带王小胖他们过来,我们近期的目标,就是把这群狮鹰剿灭。”唐煜说道,天色还早,等冷带着王小胖他们过来,时间足够,而自己当然是在这里观察,顺带侦查一番周围有无有利的地形。 冷一言不发,潇洒转身。 唐煜等看不到冷的身影之后,开始在狮鹰巢穴的周围侦查。 不过没等唐煜走几步,唐煜突然发觉了不正常。 在狮鹰巢穴的内部,为何不时会有白亮的光一闪一闪的? 狮鹰是炼金战士,没听说过他们会使用魔法,他们能位列三阶魔兽范畴,更多的还是他们强大的肉搏冲刺能力。而且就算真的有个别的狮鹰会魔法,那也不是光明系别的吧? 发觉不对的唐煜,决定深入狮鹰巢穴看看。 观察了一阵子,唐煜稍稍发觉狮鹰的习性。 狮鹰是一种凶残的生物,每当狮鹰看都自己的同伴携带活着的猎物回来的时候,一个个都激动的冲上去把猎物撕成碎片。 所以,根据狮鹰的这个习性,唐煜特地射伤了几只能从嘴里射出冰箭的兔子,从峭壁上面偷偷的扔下去。 一些狮鹰本来吃饱之后,正在梳理自己的羽毛,可是一只留着鲜血挣扎不停的兔子从他们的头上飞过,一头头的狮鹰就跟打了鸡血一般,全都拍打着翅膀,冲向这只兔子。 见到还有几只狮鹰在观望,唐煜不再犹豫,把剩下几只受伤的兔子也扔下去。 天上下起了兔子雨。 终于,剩下的那几头狮鹰也坚持不住诱惑,纷纷行动。 看准时机的唐煜那还敢耽搁?马上从崖壁上面攀爬下去,身上披着树叶的唐煜,极大影响狮鹰们的判断力,更何况狮鹰大半的注意力都被那些兔子吸引,让唐煜有惊无险的钻进狮鹰的巢穴。 第二十一章 笼中鸟 ps:求推荐票啊 狮鹰巢穴高足足有四五米,能够让狮鹰们飞行进去,内部更是宽阔,足够容纳下五六十头的狮鹰同时挤在里面。 当然,因为某只神秘强大狮鹰存在的缘故,导致在巢穴里面,空旷一片。 唐煜前进了一小会儿,听到呼噜声响? “嗯?那是?”压低脚步声的唐煜在转角处偷忘,终于发现在巢穴的最深处,一只比起寻常的狮鹰足足庞大三倍有余的狮鹰正趴在冰冷的岩石上面,呼呼大睡。 那健硕的翅膀,稍稍移动一下,都能引动巢穴摇晃一阵,那堪比唐煜整个人粗的大腿,满是肌肉,遍布翎羽,鬃毛密布。 鹰勾嘴里还有碎肉,前爪上血迹淋淋,他不仅会剥削其他的狮鹰,本身更是时常会亲自捕猎,加上充足的食物,让他比起寻常的狮鹰来说,要厉害好几倍。 这难道就是皇家狮鹰当中的“骑士”。 枪兵能够进化成为枪兵(骑士),那么皇家狮鹰又如何不能成为皇家狮鹰(骑士)呢。 现在这头狮鹰正在沉睡,唐煜决定找到狮鹰为何会发动光系魔法的原因后就离开,免得一不小心弄出声响吵醒他,到时候自己插翅难逃。 寻常的皇家狮鹰自己都难以应对,更何况是眼前这头进化过的皇家狮鹰(骑士)? 然而,中级的鹰眼术,终究不是以前的肉眼凡胎可以比拟,唐煜在皇家狮鹰boss的白色翅膀下面,发现了一只鸟笼,一只里面还有小鸟的鸟笼? 唐煜定睛仔细一瞧,发现里面根本就不是小鸟,而是一只有着白色天使翅膀的小人儿。 “鸟人?”唐煜惊讶。 发光的原因是因为在皇家狮鹰的翅膀下面,有一只小天使在? 小天使微微扇动翅膀,就会发射出微弱的光亮,在黑暗的巢穴内部,是那么的醒目。 “英雄请救我离开,我必定会报答你的。”小天使发出脆生生的声音,完全不怕会吵醒皇家狮鹰boss。 唐煜大惊,连连后退好几步,本身更是做好了逃跑的准备,在皇家狮鹰boss前,自己除了逃,别无选择。 “英雄,请放心,它中了我的催眠术,只要别攻击它,那么就算我们说话再大声,也不会吵醒他。”小天使说道。 “你确定?”唐煜带有怀疑?防人之心不可无。 “千真万确。”小天使点点头。 唐煜站在原地沉思了一会儿,最后更是在地上捡起一小块的石子,朝着皇家狮鹰boss扔去。 小石子在空旷的巢穴内部发出叮叮咚咚声响,在距离皇家狮鹰boss大概还有三四米的时候停下。 再看看皇家狮鹰boss,还在呼呼大睡。 “英雄,我的催眠术时间即将到达极限,它很有可能快要清醒过来,请早做决断。”突然,小天使面色一变,惊呼道。 “那你不会再次催眠?”唐煜反问。 既然能催眠皇家狮鹰boss,那么小天使就很有可能能催眠第二次。 小天使无奈回道:“我的神力早已枯竭,能使用催眠术,还是我这几百年来好不容易积攒下来,更是因为发现了你的存在,才决定赌一把,要想再次使用一次催眠术,起码也需要一百年时间的积累。” 唐煜傻眼了,这效率也太低了,还有所谓的神力又是什么东西,难道眼前的小天使其实是神? 可是如果她真的是神的话,又怎么会被狮鹰这种才三阶的炼金战士囚困,成为笼中鸟呢? “我的神力早已在数千年的神战中消耗殆尽,最后不幸坠落凡间,被这群狮鹰给囚困,要不是在这千年的时间里,靠着仅存不多的神力使用封印术,封印鸟笼,不然我早就成为狮鹰腹中之食了。”小天使看出唐煜眼中的疑惑,解释了一句:“而且,最近我感受到,施加在鸟笼上的封印,即将解除,到时候,我很有可能会被眼前的狮鹰给吞噬。” 一只拥有神力的天使,如果被皇家狮鹰吞噬,天知道以后他会成长到何种地步。 皇家狮鹰boss反转了一下身体,好像快要清醒过来。 唐煜脑海飞速旋转,最后一狠心,马上冲刺上前,抓住鸟笼。 然而让唐煜没想到的是,鸟笼的另一端,居然被沉睡中的皇家狮鹰boss死死的抓在脚上。 皇家狮鹰boss的后腿,可是比唐煜整个人都还要粗,并其想要让他把脚挪开,那么势必会碰触到他的脚,那算不算是另类的攻击? “英雄,快走,他即将清醒。”小天使慌张的喊道,感受到皇家狮鹰的当前状态。 唐煜看了一眼皇家狮鹰boss,发现他再次翻了一个身,欲醒未醒,处于清醒的边缘。 “小天使,你等我,我一定会救你出来的。”从小天使白担心自身,并没有盲目的让自己一定要救她出来,让自己现行离开来看,她明显心地善良。 唐煜不是笨蛋,倒不是如很聪明,对自己好的人,唐煜撕逼会翻倍还给他们。 再说,这群狮鹰群,本就在唐煜的狩猎范围之内。 不知道打败外面的狮鹰群,将会得到多少的经验,自己又有多少的技能可以提升。 中级的箭术,距离提升到高级,估计也不远了。 “记住了,我叫唐煜。”唐煜留下这句话后,毫不迟疑,马上离开这处巢穴。 “啾~~~~~~~~~~~~~~~~~~~”等唐煜刚躲藏好,皇家狮鹰boss从沉睡中清醒,带有一些疑惑,最后看了一眼脚下的笼中鸟,发现一切正常之后,又趴在岩石上面,微微眯着眼睛,谁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不过小天使却知道,从他不时把目光瞄向自己来看,明显是在计算何时才能够吞噬自己。 英雄,希望你能快点回来。小天使在心里祈祷。 天色渐渐暗下来,一些狮鹰开始飞回巢穴,准备休息,裹着树叶的唐煜蹲在角落边,一点也不引人注意。 唐煜一只只的数着,等到全部的狮鹰都归巢之后,唐煜才小心翼翼的爬出狮鹰巢穴,找到王小胖他们。 “唐哥,你去哪了,可担心死我们了。”一见到唐煜,王小胖惊喜的站起来。 “只是偷偷摸进狮鹰的巢穴罢了。”唐煜不在意的摆摆手,把在狮鹰巢穴的见闻与大家诉说了一边。 “什么,皇家狮鹰boss,还有天使?” “那不会就是狮鹰宝屋吧?”王小胖失声叫道,像,实在是太像了。 被王小胖这么一提醒,唐煜细想了一下,还真的挺有可能。 只是那只天使好像有点不靠谱,本身体型娇小不说,还不能使用神力?解救回来好像也没什么用处。 第二十二章 高级箭术 ps;求推荐票啊,每日一求,哈哈。 天色灰蒙蒙,狮鹰们纷纷走出巢穴,展翅高飞,寻找食物。 不一会儿,一头头的猎物分别被狮鹰们待会巢穴,孝敬皇家狮鹰boss。 等皇家狮鹰boss吃饱喝足之后,余下的狮鹰才开始寻找各自的食物,可惜周围的生物本就稀少,大多数又进了皇家狮鹰boss的肚子,让余下的狮鹰不得不去更加遥远的地点捕猎。 在密林的外围,唐煜他们遭遇的狮鹰,就是因为捕捉不到食物,不得不去外面寻找。 别看密林的面积不小,可是要想养活每一头每天都要吃下十几公斤重食物的狮鹰,还是有点入不敷出,好在密林的外面就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在大草原上,有食肉的狼群,但更多的还是各种野马,宝马,带有魔兽血脉的战马。 那些,才是狮鹰们真正的食物来源。 但,如果食物尽在眼前,谁又会舍近求远呢? 一头刚刚飞离了一小段距离的狮鹰,就发现在空旷的草地上面,倒着一头脑袋被挖空的魔兽尸体。 这种情况,狮鹰耶不是第一次遇见,因为在这里,时常会有人类来猎捕魔兽,或是来驯服野马,有些接近这片密林之后,也会进来碰碰运气,捕杀几头魔兽不是问题 而因为魔兽的体型较为庞大,那些人类猎杀之后,只会带走魔兽身上最后价值的晶核,血肉之类的除了一些精华部分外,全部丢弃。 狮鹰在天上盘旋了一阵子,终于承受不住美食的诱惑,尖啸一声,俯冲而至。 “嗖!” 利箭横空,唐煜出手了。 在狮鹰即将接近猎物的时候,唐煜手中利箭紧接着发射。 狮鹰也算是反应灵敏之辈,如此高速俯冲之下,都还能躲避的了? 可惜,如果如此简单就被你躲避,那唐煜也就白练了这么多年的箭术。 唐煜目前掌握的箭术能力有三连射,还有就是单独一箭的射击,虽然数量看似少了,可是却能提升准确度,命中率。 这一箭,灌输唐煜大部分的精神力,转往狮鹰的死角攻击。 狮鹰光顾着保护自己的要害部位,却没想到那一箭不求杀敌,只求伤敌。 “啾~~~~~”狮鹰一声惨叫,翅膀被利箭划伤。 当然,这一点小伤势,完全在狮鹰的承受范围之内,还能继续扇动翅膀。 “放。”唐煜一箭之后,没在出手。 空中,瞬间笼罩下来几张巨网,层层叠叠,把无限接近地面的狮鹰笼罩在网中。 网中之鸟,休想逃离。 “长枪兵,冲锋!”唐煜挥舞着马刀,带头冲锋。 “荣耀,荣耀。”初级的领导术,让唐煜麾下的士兵可以长久保持高昂的士气。 狮鹰奋力的挣扎,奈何只是徒劳。 系统提示: 战斗评价:一场辉煌的胜利。 恭喜你无损打败敌人,获得经验25000. 剩下的五千经验,早在昨天夜里打败来偷营的魔兽就已获得,现在十万经验聚齐,唐煜迫不及待的点选中级箭术,十万经验瞬间化作一道流水,推进中级箭术的经验条,冲破极限。 一瞬间,唐煜再次感受初级的匕首晋级成为中级匕首那一段神乎其技的感受。 不,这一次比起上一次还要强烈,上一次可以说是一晃而过,快的让唐煜几乎没怎么反应过来就已经结束,而这一次,却是足足经过了十多分钟。 在唐煜的脑海中,有一个小人在演练,在教导唐煜如何使用弓箭。 弓与箭,两者搭配,才是一个整体,一个能千里杀敌的利器。 唐煜的双手跟随脑海中的小人自动舒展,拉伸,满贯,大腿下蹲。 “咻!”利箭飞舞,一箭横空,刺穿了云层,捅破了天际。 “啾……”一头被叫声吸引的狮鹰从天上坠落,在唐煜则神乎其技的一箭之下,居然被一箭绞首。 系统提示: 恭喜你打败狮鹰,获得经验50000. 单独一头狮鹰完整的经验,居然足足有五万点? “荣耀,荣耀!”枪兵(骑士)士气越发的高涨,纷纷怒喝,舞动长枪,大声叫喊。 枪兵(男爵)? 嗯?枪兵们进阶了,从枪兵(骑士)进阶成为枪兵(男爵)。 魔兽血肉的加速,三阶狮鹰的经验分成,终于让枪兵们再次突破桎梏,再次进化。 进阶成为枪兵(男爵)的枪兵们给唐煜另一种不同的感受。 手中本来是木杆的长枪变成铁制,身上的皮甲也变成鳞甲,倒是跟运送神秘少女的那一只军队里面的枪兵相差不多。 如果那只队伍中的枪兵都是枪兵(男爵)的话,那么想要救出神秘少女,难度又要增大了几分,唐煜心想。 “厉害,太厉害了。”随着唐煜箭术的提升,最高兴的不是唐煜本人,反而是王小胖。 “唐哥你简直是我的男神啊。”王小胖肉麻夸张道,兴奋的搓着手:“庆祝,今晚我们一定要大肆的庆祝一番。” “想要庆祝,也要先打败了狮鹰群再说。”唐煜笑道,中级箭术提升到高级,让唐煜心情大好,难得与王小胖调笑了几句。 “对对,是要先打败狮鹰群,现在唐哥的箭术提升,一箭一个,保管他们有来无回。”王小胖点点头,表示认可。 “注意了,又有狮鹰过来了,这次居然是一头皇家狮鹰?”唐煜能命中那头狮鹰,当然并不仅仅是靠中级箭术提升到高级箭术的缘故,最多的还是鹰眼术,能看清三千米范围内的事物。 鹰眼术与箭术的搭配,简直让唐煜成为一名远程狙击手。 不知道高级的箭术,能不能对皇家狮鹰造成伤害呢? 皇家狮鹰落地,有些疑惑的看向自己的同伴,他们到底被何人所杀? 然而不用皇家狮鹰寻找仇敌,因为仇敌已经主动出击。 他穿着破败的皮甲,皮肤古铜色,健康活力,手拿弓箭,从箭锋上,传来一股让自己心悸的杀意。 “咻!” 一箭破空。 在皇家狮鹰还没反应,那利箭已经瞬杀到近前。 噗嗤! 利箭穿透血肉的声音。 “啾~~~~~~~~~~”皇家狮鹰惨痛嘶鸣,半截箭羽都插进自己的脖颈处,让人痛不欲生。 高级的箭术,能让唐煜游刃有余的拉动这把复合型弓箭,可惜大概是弓箭的材质问题,并不能一箭瞬杀皇家狮鹰,这把从地球跟随至今的弓箭,对于目前的唐煜来说,效果开始大打折扣。 如果有一把合适的弓箭,唐煜自信,可以一箭穿刺皇家狮鹰的脖颈,一箭解决掉它。 “长枪兵,随我冲锋。”不知道,枪兵(男爵)的实力又达到了何种地步,眼前受伤的皇家狮鹰,是最佳的实验目标。 “荣耀,荣耀。”英雄的强势,带领麾下士兵的气势,枪兵(男爵)们裹挟着刚刚晋级的冲势,悍不畏死的对皇家狮鹰发动攻击。 长枪横击,扫荡千军,唯我无敌。 第二十三章 箭术加鹰眼术 ps:求推荐票啊!!!! 皇家狮鹰被唐煜射伤,本身又被一张张的巨网裹住,动弹不得,只能无助的被动承受唐煜等人的攻击。 不过皇家狮鹰,可是比狮鹰还要厉害一筹的炼金战士,本身的防御,更不是狮鹰能够比拟。 在唐煜的设想中,最后就算能够打败这头皇家狮鹰,也将会是一场恶战,然而,成为枪兵(男爵)们的枪兵们攻击力大幅度的提升,一枪枪的刺进皇家狮鹰的身体里面,带起一瓢瓢的血线。 枪兵(男爵)手中的黑铁长枪,光看档次的话,应该比自己手中的马刀还要高级一些。唐煜比较了一番。 “王小胖,你也来。”唐煜抽出马刀,一刀劈在皇家狮鹰的身上,招呼王小胖也来攻击。 不管最后谁杀死皇家狮鹰,只要参战了,那么每个人都有经验分成,区别只在于在作战的过程中,对目标造成伤害的多寡。 目前三人当中,就王小胖的实力最弱,唐煜决定要提升一下王小胖的实力。 见到皇家狮鹰被巨网裹住,动弹不得,王小胖早已摩拳擦掌,听到唐煜的话,兴奋的小跑过来,手中提着同样从斥候队那的来的马刀,不时朝着皇家狮鹰比较了一番。 “唐哥,我要攻击了。”来到这个世界,王小胖也有自己的野心,但与狮鹰的战斗中,实在过于危险,这一次这头皇家狮鹰先是被唐煜射伤,后又被巨网裹住,才让王小胖提起勇气。 能变强,谁又想一辈子当一个拖油瓶呢? “跟我一起攻击。”这头皇家狮鹰还在拼命的挣扎,唐煜一刀刀,冷的匕首,枪兵们的长枪捅进他的身体,居然还活蹦乱跳,可见这种生物的生命力的强悍,唐煜在前面给王小胖师范。 “啊!!!!”王小胖大喝一声,握紧手中的马刀,一刀劈砍在皇家狮鹰的身上。 铛的一声,王小胖突然踉跄后退了好几步。 三阶狮鹰的进阶形态皇家狮鹰,那一身的羽毛,就跟一件盔甲一般,震的王小胖连手中的马刀都握不紧。 “注意了,攻击他的薄弱点,如翅膀与身体的交接处,脖子的位子,要是能碰到他的脑袋,那更好。”唐煜细心教导,全权传授。 王小胖实力的提升,在今后的行动中自己也将少分点心,而且他一个大活人,不多不少也是一份战力。 “喝。”王小胖吐了口唾沫在自己的手心搓了搓,提起马刀,开始发力。 使出全身力量的王小胖,这次终于不是无功而返,半截刀柄都没入皇家狮鹰的身体 “啊呀,用力太猛,都拔不出来了。”王小胖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的杰作,自己居然真的给皇家狮鹰造成伤害? 这还是那个天天枯坐在电脑前,身子骨早半残的自己做得到的?王小胖不可思议的盯着自己的双手,陷入了迷茫。 “死吧。”唐煜一声怒喝,手中马刀以一往无前的架势,狠狠劈在皇家狮鹰的脑袋上面。 至此,这头皇家狮鹰终于不再坚持,轰然倒下。 随着皇家狮鹰的战败,众人也相继获得一份不菲的经验值。 光唐煜自己,就得到了将近三万的经验。可见皇家狮鹰比狮鹰厉害也不是没有道理。 “啾,啾,啾。” “噗嗤,噗嗤。” 狮鹰的鸣叫声和拍打翅膀的声音在随着皇家狮鹰倒下的瞬间,再次传来。 “不好,又有狮鹰过来了。”王小胖刚回神,就看到远处有三头飞得又急又快的三头狮鹰和皇家狮鹰笔直的冲向这边。 我们被发现?一头皇家狮鹰,两头狮鹰,且我们这边陷阱还没布置,又刚刚经历了一场,别看枪兵们士气高昂,可是身体的疲惫却肉眼可见,现在与那三头狮鹰交战,胜利的可能微乎其微。 “唐哥,怎么办?”唐煜完全成为王小胖的主心骨,一遇到问题,王小胖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唐煜。 “我来拖住他们。”唐煜说道。 三头狮鹰,也不是没有一战的可能。 王小胖疑惑,当看到唐煜舍弃了马刀,弯弓搭箭,眼神犀利的时候,瞬间明白了,唐哥没想过逃,在不利的情况下,唐哥还要与那三头狮鹰对战。 这才是大英雄,面对危险临危不惧,更是展开反击,在唐煜身后的王小胖盯着唐煜的背影,那双被肥肉挤着的小眼睛异彩连连。 弓是复合弓,筋是犀牛筋,这把价值十万的弓箭,被唐煜拉成满贯,弓身咯吱咯吱作响,有点承受不住目前唐煜的力量。 中级的鹰眼术发动,三千米内,尽收眼底,就是那飞在天上的三头狮鹰,也在唐煜的目光注视范围内。 “咻!” 长箭破空,箭羽嗖嗖,追魂夺命。 “啾……”一头狮鹰惨叫着,坠落向地面。 在唐煜神乎其技的一箭之下,这头狮鹰直接毙命。剩下的一头皇家狮鹰和狮鹰纷纷惊恐,自己的同伴到底是如何中招的? “咻!” 不等另外两只狮鹰反应,第二箭,唐煜紧随第一箭发射。 顿时,另一头狮鹰跟着他的同伴同时坠向地面。 仅存的皇家狮鹰发现,自己的两名同伴,他们全都是眼眶被命中,尖锐的箭头穿破脑门,一箭毙命。 皇家狮鹰慌了,怕了,转头就走。 “休想走。”唐煜怒喝一声,第三箭破空声大作,锁定皇家狮鹰,锲而不舍,紧随其后。 但皇家狮鹰终究是有所警惕,这一箭,并没有如他的同伴一般,被命中眼眶,反而是射伤了他的鹰爪,对于皇家狮鹰来说,这点伤可有可无。 “唐哥,千万别放跑了他,不然他很有可能会带其他的狮鹰来围堵我们。”一群的狮鹰生活在一起,王小胖觉得,自己的家人要是被别人欺负了,一定要找回场子。 “跑不了。”唐煜抚平颤抖的双手,连续毫无保留的射击,就算是唐煜,也坚持不了多久。 第四箭! 唐煜深呼吸了口气,鹰锥一般的眼神,死死的顶住皇家狮鹰。 皇家狮鹰翅膀一上一下,上下挥动,身体随着翅膀的挥动在来回上窜,大概是受到惊吓的缘故,皇家狮鹰的喘息声极其的重,甚至唐煜都能看清皇家狮鹰眼中的惊恐。 “快点,在快点,它快要飞出三千米前的范围内了。”王小胖内心纠结,暗暗祈祷。 唐煜感受着皇家狮鹰粗重的呼吸,自己的内心却是一片的平静,无喜无悲,不起波澜。 没有破空声,也没有与空气摩擦的声音,这一箭,平淡无奇,就这么被唐煜寻常的射了出去。 几十年如一日的淬炼,高级箭术的铺垫,让唐煜射出人生中最巅峰的一箭。 系统提示: 技能信息:恭喜你领悟大师级箭术真谛,花费一百万经验,可把高级箭术提升到大师级箭术。 大师级箭术:未知。 第二十四章 神射手唐煜 三天的时间里,唐煜等人用相同的办法,剿灭了将近三十几头的狮鹰,剩下来的狮鹰,终于发觉了不对,开始龟缩狮鹰巢穴,很少远出。 这让唐煜等人不得不感叹:看来想要完全剿灭这群狮鹰,然后再去找皇家狮鹰boss的想法是要破灭。 当然,三十几头的狮鹰,也给唐煜等人带来了将近一百多万的经验,一头狮鹰的经验值是五万,一头皇家狮鹰的经验则是十万,其中打败的皇家狮鹰就有五头,直接就是五十万,剩下的狮鹰经验则是一百二十五万,加起来总数是一百七十五万。 其中大部分都进了唐煜的口袋,让唐煜积累的战斗经验已经有了八十多万,再有个二十来万就能把高级箭术提升到大师级。 冷得到的经验也就比唐煜少一点,唐煜估计冷应该也有五六十万,剩下的王小胖蹭了一点,把鹰眼术提升到高级。 高级的鹰眼术查看范围再次翻倍,可以看到九千米范围之类的一切事物,更是可以像焦距一般,来回调整。 接着就是枪兵(男爵)们了,唐煜估计,距离他们下一次的进化,应该不远。 “接下来该怎么办,唐哥?”几天的战斗下来,让王小胖那股宅男的气质消退,充满干练之色,身材更是稍稍瘦了一点,王小胖用脚踩灭地上的火星,朝着唐煜问道。 这几天的生死战斗,让唐煜越发的掌握到高级的箭术精髓,熟练于心,甚至在三连射的基础上,更是能再增一箭,达到惊人的四连射。 实战是最好的教师,唐煜已经能够做到箭无虚发,面对皇家狮鹰的时候,也有信心一箭绞杀。 “我们去狮鹰巢穴。”唐煜这个想法并不是临时起意,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既然狮鹰们不敢出来,那么自己亲自找上门去。 只要能再得到二十万的经验,就能把自己的箭术提升到大师级,相信大师级的箭术,应该能够对皇家狮鹰boss造成威胁。 作为一名男人,当重诺承诺,自己答应过小天使,要把她从皇家狮鹰boss那解救出来,就一定要解救出来。 虽然最好的办法当然是继续等待,因为狮鹰们迟早需要出来觅食,到时候自己就有了机会,可是唐煜可没忘记,小天使的神力早已耗尽,施加在鸟笼锁上面的力量也在减缓,时间不等人。 “唐哥你看,那些狮鹰好像暴躁不已?”王小胖等人趴在狮鹰巢穴的上面,从上面悄悄的观察狮鹰的情况。 狮鹰们几天都处于恐惧当中,每天都有同伴丧命,自身更是饥肠辘辘,且时常受到皇家狮鹰boss的威胁,身心早已疲惫不堪,正不安的在巢穴周围来回飞行,渴望能够发现一些小动物来果腹。 狮鹰巢穴周围是一片的焦岩,只有少数几根树木稀拉拉的坐落在哪,缺少神奇而且狮鹰的巢穴更是搭建在峭壁上,也没有可以利用的地形。 现在唯一对唐煜有利的就是这些狮鹰焦躁的心情以及饥肠辘辘的肚子。 “我们先去捕捉一些小动物,放在距离狮鹰巢穴比较近的地方,看看能不能吸引这些狮鹰过来。”唐煜想到。 猎物跟快被捕捉,是几只曾经唐煜用来吸引狮鹰注意力的冰箭兔。 几只带血的冰箭兔在狮鹰巢穴外围慌张的跑动,在这里,他们感受到危险的气息。 “啾。”狮鹰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鹰,可是他们的目光相比起老鹰来说,还要犀利,几乎在这些带血的冰箭兔出现的瞬间,就被他们发现。 早已饥肠辘辘的狮鹰们并没有发现问题所在,那就是周围的猎物早已被他们吃的差不多,怎么会突然出现好几只受伤的冰箭兔? 饥饿的狮鹰们不管不顾,拍打着翅膀猛冲向这些冰箭兔,深怕去的晚了,会被自己的同伴抢走。 然而,死神的目光,悄然落到了他们的身上。 冲的最快的一头狮鹰,突然直突突的朝着地面坠落。 其他的同伴不管,因为在他们的眼中,只有那美味的食物。 第二头,第三头。 瞬间,就是三头狮鹰倒在了唐煜的箭下。 箭无虚发,堪称神箭手。 再差一头,唐煜的箭术就能提升到大师级。 “啾……”突然,愤怒的鹰鸣声回荡在这片天地。 皇家狮鹰boss?皇家狮鹰boss怎么突然出来了? 狮鹰们孝敬的食物缺少,在饥饿之下,连皇家狮鹰boss都亲自出动,走出了巢穴? 地面随着庞大的皇家狮鹰boss出场而颤了三颤,接着,在王小胖他们目瞪口呆当中,比寻常的皇家狮鹰要大上三倍的皇家狮鹰boss出现在他们的眼前。 “这,这就是皇家狮鹰boss?”虽然听过唐煜的解释,可是当真实的见到皇家狮鹰boss出现在自己眼前的时候,那种震撼,给王小胖唯一的感觉那就是跑。 跑,跑,跑,跑的远远的,我们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 别看皇家狮鹰boss体型庞大,就认为他的速度肯定不快。 如果你真的这样想的话,那么肯定会后悔。 皇家狮鹰boss的速度不慢,倒不如说很快,是寻常皇家狮鹰的三四倍有余。 这一小段的距离,几乎在皇家狮鹰boss小小的扇动了一下翅膀之后,就到达了目的地。 那几只受伤的冰箭兔完全傻了,连一点反应都没有,就被皇家狮鹰boss吞进肚子里。 这时候,皇家狮鹰boss的目光,终于落到唐煜等人的身上。 皇家狮鹰boss睡着的时候唐煜到不觉得怎么着,可是当他清醒的时候,当他把目光落到你身上的时候,那股压力,无与伦比。 “给我射。”唐煜整个身体接触到皇家狮鹰boss的目光,都觉得一沉,可还是抗住这股压力,发射出早已准备好的箭支。 这支箭支当然不是攻击皇家狮鹰boss,而是皇家狮鹰boss身后的那几只狮鹰。 能不能解决皇家狮鹰boss,关键就看唐煜能不能成功的剿灭一头狮鹰。 神箭之下,例无虚发,那头狮鹰还震惊在自己boss的出场,就被唐煜的利箭穿透了脑袋,死的不能再死。 一百万经验集齐,注入到高级的箭术上。 一瞬间,唐煜再次感受到那种玄之又玄的体悟。ps:求推荐票…… 第二十五章 七连射 ps:求推荐票,求收藏,求排名提高…… 弓箭弓箭,何为弓?何为箭? 弓,是杀戮的弓,箭,是杀戮的箭。 弓与箭的搭配,才能千里之外杀人于无形。 唐煜陷入奇怪的状态,手中的复合弓与箭支,在唐煜的手中,犹如最美丽的蝴蝶,在起舞,在跳跃,在绽放。 绽放最美丽的花朵——死亡之花。 “咻,咻,咻!”三箭齐发,箭箭夺命,三头皇家狮鹰应声倒下。 “好厉害。”王小胖看的目瞪口呆,就是冷也是瞳孔收缩,目露不可思议之色。 “不对不对,这还不够。”三箭灭杀三头皇家狮鹰看似厉害,但要想打败皇家狮鹰boss,还缺少了许多。 “看好了,这才是箭术。”唐煜的脑海中,一名白发飘扬,但却精神抖擞的老者一声怒喝,如惊雷,如裂海,惊得唐煜脑海一片空白,只有那一道小小的人影。 人影虽小,却顶天立地,好似能支撑起这整片的天地。 弯弓,搭箭。 小人寻常的动作,却给唐煜不一样的感觉。 更加的流畅,更加的具有节奏感,没多余的动作,好似最完美的大师在演绎人生巅峰的舞蹈。 他不是在弯弓搭箭,他是在起舞,演绎这一生当中绝无仅有的舞蹈。 “喝!”老者一声断喝,七根利箭离弦。 那不是箭,那是七道光彩夺目的光,那是七道无语绝伦的光,那就是光。 他突破了肉眼,达到光速的光,七道速度一致,谁也不快一分也不慢一毫的光。 唐煜心无外物,只有眼前这一幕,久久凝视,不曾忘怀。 这就是大师级的箭术。 这才是大师级的箭术。 老者的身影缓缓道消失,唐煜闭上了眼睛,陷入顿悟。 “啾……”皇家狮鹰boss愤怒,这小小的人类,居然胆敢在自己的眼前杀害自己的同类,虽然那些同类只是自己的奴隶,可是王者的威严,不容亵渎。 更何况,自己的手下严重受损,皇家狮鹰boss觉得,很有可能就是眼前的家伙干的好事。 不可饶恕。 皇家狮鹰boss怒吼中,拍打巨大的翅膀,卷粉狂风大雾,要把唐煜撕碎。 “来得好。”唐煜闭着眼,可是给人的感觉时而如大山般沉稳,时而如大海般汹涌,让人望之不透。 七箭上弦,瞬间而动。 七道光芒冲向皇家狮鹰boss的周身,他的翅膀,他的脖子,他的眼睛,他的脑袋,他的胸口。 他们是光,以光的速度射向皇家狮鹰boss。 唐煜手中的复合弓在这一击之下,出现丝丝的裂痕,承受不住这股无语绝伦的反作用力。 ………… 野马平原野马城。 野马城南缘北道,四通八达,各种珍稀的绝世好马吸引各路商人蜂拥而至,带动野马城的经济。 这天,野马城中城门口,不时会有冒险者捕捉到好马带到野马城中贩卖,犹如闻到鱼腥味的马贩们相互拥挤,挤到这头浑身雪白,没有一丝杂质的白马身边,交头接耳,评头论足。 然而,地面颤抖,一阵剧烈的马蹄声紧接着响起。 在距离野马城大概有数千米的方位,一群披着森然铁甲,浑身只露出一双眼睛的铁甲骑士,座下黝黑泛亮的战马,一路呼啸而至。 人数不多,只有寥寥百人,可却给人千军万马之感。 领头之人,一头翠绿色的发色在夕阳的映照下,是那么的梦幻。 座下头生独角的独角兽,更是一马当先,闪电疾驰,速度快的如一阵风。 沉默,肃穆,铁血。这就是野马城众人对于这支队伍的印象。 “希律律!”战马打着响鼻,动作整齐的停在野马城城外。 “我,felosial·amastacia(菲洛希尔·星之花)之名,要求野马城城主马克思打开城门。”骑坐在独角兽身上的少女威严的说道,不容拒绝。 “是她?”野马城众人大惊,没想到是她,不过她不是在南面的战场,正在与敌国作战的吗? 野马城很快被打开,菲洛希尔当即一拉缰绳,独自一人进去,随后不一会儿,众人就见到菲洛希尔从城主府出来。 菲洛希尔面无表情,倒是让一众好奇瞪大了眼睛的人看不出丝毫问题。 “驾!”很快,菲洛希尔带着她的铁甲骑士们离开。 “天呐,我居然见到菲洛希尔大人的真面目,我真是太幸福了?”当铁甲骑士离开了好一会儿,野马城比以往更加热烈的声音在讨论着,只是这次讨论的目标,再也不是那些难得一见的宝马,而是关于菲洛希尔来野马城目的的事情。 “帝国有此强军良将在,把敌国打退只是时间的问题。”有老成稳重的商人微笑着点点头,赢得别人一致认可。 “但是,菲洛希尔大人为何要来野马城呢?”有人疑惑不解,在与敌国正处于热火朝天的交战,她这个时候来野马城合适吗? “难道?”有些消息灵通之辈突然想起了什么,面面相觑,露出忧心。 且不说野马城商贩们的交论,菲洛希尔得到自己需要的情报之后,快马加鞭,马不停蹄,只想更快,更快的,更快的找到目标。 “快点,快点,再快点。”菲洛希尔在心里着急的催促。 “不要着急,菲洛希尔,就算我能再快,可是你的手下却追不上我的速度,并不是每一只马都是独角兽。”菲洛希尔座下的独角兽,居然拥有类似心灵沟通的能力,能在菲洛希尔的心里交流。 “单凭你一人,去了也只是多加一个人质而已。”独角兽劝解。 “白雪,这个道理我清楚,可是我心里还是很慌张,都是因为我的走神,才让公主被敌国给掳走。”菲洛希尔伤心的回应:“我要是救不回公主,又如何去面对垂垂老矣的国王?” “公主她,可是肩负帝国神圣的使命。” “安了安了,公主的实力你又不是不知道,再说他们肯定是想把公主安安全全的带回去,死去的公主对于他们来说,毫无用处。”名叫白雪的独角兽劝解。 “好了,我们需要休息一下,就在前面的那片密林外稍作休整吧。”白雪老成的说道,接着也不顾菲洛希尔的阻拦,带头停下。 身后的黑甲骑士们好似经过千锤百炼的锻炼,队列整齐,充满肃穆之感。 “原地休息半个时辰。”菲洛希尔看了眼无怨无悔跟随自己的亲兵们,看出了他们眼中的疲惫,看出他们紧绷的身体里的酸疼,终于还是于心不忍,下达了这个命令。 黑甲骑士们默默的下马,先是喂养好各自的战马,然后才各自寻找休息的地方,拿出随身携带的口粮,默默的吃起来。 在休息的时候,他们,还是寂静无声,好像不会说话。就是那些战马们,除了拉住缰绳让他们停下的时候稀落落的嘶鸣了几声之后,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匹战马发出声音,从这,可以看出他们的训练有素。 这是一只身经百战的骑兵,一支只知道冲锋杀敌的精英骑兵队。 一支,可挡千军。 第二十六章 决定生死的一箭 ps:谢谢给本书投推荐票的书友们,谢谢收藏本书的书友们,o(n_n)o~ 唐煜的箭,是七道光,是七道突破光速的光。 这七道箭分别攻击皇家狮鹰boss的翅膀,胸口,脖子,眼睛,脑袋,刁钻无比,不给皇家狮鹰boss丝毫逃跑的机会。 “噗嗤,噗嗤。” 利箭穿透血肉的声音不一会儿在唐煜,王小胖,还有冷他们的耳边响起。 “成功了,唐哥成功了。”王小胖大喜,可是,王小胖的笑容很快凝固。 虽然这七道光箭成功的命中皇家狮鹰boss的各个部位,但好像对皇家狮鹰boss造成的伤害有限。 除了翅膀和眼睛出了点血之外,其他的地方基本毫发无伤。 “好强!”王小胖瞳孔收缩,boss凶猛,王小胖很想拉着唐煜一起离开,这完全不是人力能够抵抗的。 “啾……”皇家狮鹰boss惨叫着怒吼,痛,全身都痛,痛彻心扉。 这种感觉,皇家狮鹰boss已经许久没有感受过。 动了,皇家狮鹰boss突然动了,那强壮的狮后腿用力的踩击地面,在地上都造成一个浅浅的脚印。 皇家狮鹰boss的爆发力惊人。 “啊????”王小胖慌了,怕了,惹怒了皇家狮鹰boss,他们几个,谁也别想离开。 这时候,王小胖连连后退了好几步,才想起唐哥还在前面,还在面对着凶猛的皇家狮鹰boss。 “唐哥,快跑,他根本不是我们能够抵抗的。” “我们在他的眼中,就如蝼蚁一般,任凭他宰杀。”王小胖绝望的喊道。 唐煜闭着眼睛,不为所动,外界的一切,都被屏蔽,心神,渐渐的归于沉寂。 七箭连射,看似厉害,但却把力量分散了。 “更强,更利,无坚不摧,那才是打败皇家狮鹰boss的关键。”唐煜那双紧闭的双眼,却能感受到外界的情况,能确切的知道皇家狮鹰boss站立的地点。 “嘎吱,嘎吱。”唐煜再次弯弓,七箭连上,手中的那柄复合弓因为承受不住这股压力,发出声响。 腿部下蹲,腰部微微弯曲,以四十五度的角度斜上,七道利箭,瞬息而动。 “啾……”皇家狮鹰boss愤怒,同样的一招,对我没有效果。 皇家狮鹰boss抬起脑袋,要用自己那可穿金裂石的鹰嘴咬断敌人那引以为豪的箭支。 然而,那七根箭支,就跟张了眼睛一样,不仅没有被皇家狮鹰boss咬中,更是同时落到皇家使用boss的心口。 七箭连射,又同时攻击到同一个位置,这终于给皇家狮鹰boss造成大量的伤害。 然而,皇家狮鹰boss要是那么简单就被打败,那他就不是boss了。 挣扎着,皇家狮鹰boss站了起来,用仇恨的目光看向唐煜。 他想不明白,一名小小的人类,平时只能当成食物,当成玩耍对象的人类,为何能够爆发出如此厉害的招数? 他,还是人类吗? “还不行?”王小胖想死的心都有了,这皇家狮鹰boss也太厉害了吧。 不过,唐哥并不是没有获胜的机会,起码皇家狮鹰boss已经受伤。王小胖心想,用期待的目光,紧紧的注视着唐煜。 “还是不行吗?”唐煜自问,喃喃自语着:“但经过这一次的进攻,倒是让我更加的确定,七箭合一,才是获胜的关键。” 然而,又如何才能让七箭合一呢? 玄之又玄的感悟,在渐渐的远离唐煜,留给唐煜的时间,已经不多。 “啾……”唐煜沉默,站在原地,那可不表示皇家狮鹰boss会无动于衷。 皇家狮鹰boss带着无尽的怒火,再次冲向了唐煜,势要把唐煜吞进腹里,以泄心头只恨。 “噗嗤,噗嗤。”冷骤然出现,如大变活人,挡在了唐煜的身前。 那柄神兵利器,黝黑的匕首连连划动,就算是强如皇家狮鹰boss,也难以抵御冷的匕首。 数到伤口出现在皇家狮鹰boss的身上。 然而,这些伤口,对于体型庞大的皇家狮鹰boss来说,可有可无。 “快,点,我坚,持不了,多久。”冷断断续续的回了一句,专注面对皇家狮鹰boss。 “枪兵,对枪兵们,上,赶紧拖住他去,千万别让他靠近唐哥。”王小胖这时候才想起来还有枪兵的存在。 枪兵们已经进化成为(男爵),本身的实力大幅度的提升,在皇家狮鹰面前,应该不会那么简单就被打败? “荣耀,荣耀!”面对凶猛的皇家狮鹰boss,枪兵(男爵)们面不改色,高喊荣耀,握紧长枪,与冷一起阻挡皇家狮鹰boss。 枪兵们围成一团,把皇家狮鹰boss包围在中间,手中的长枪高举,让皇家狮鹰boss的脑袋难以接近他们。 但王小胖终究还是太小看了皇家狮鹰boss,只见皇家狮鹰boss稍稍扇动了一下翅膀,这些枪兵全都被扫飞,甚至连冷都不得不暂避锋芒。 “啾……”皇家狮鹰boss嘶鸣中,一口吊住了一名枪兵,直接吞进肚子里,然后,皇家狮鹰boss把目光瞄向了罪魁祸首——唐煜! “快,快拦住他。”王小胖顾不得会不会再次牺牲其他的枪兵,这时候,王小胖只想稍稍的阻拦一下皇家狮鹰boss,给唐煜创造机会。 一切的希望,全寄在唐煜一人身上。 枪兵们由王小胖带领,士气低落,但还是强打起精神,挡在了皇家狮鹰boss的去路。 奈何这次皇家狮鹰boss好像铁了心,不把唐煜解决掉不罢休,打退枪兵们后,皇家狮鹰boss并没有追赶,目标明确,直往唐煜而去。 “唐哥……”王小胖惊恐,他已经没有办法了。 冷追在皇家狮鹰boss的身后,却被皇家狮鹰boss无视。 近了,皇家狮鹰boss越来越接近唐煜,只剩下寥寥的三四米,只要皇家狮鹰boss低下头,就能把唐煜整个吞进去。 “唐哥……”王小胖都捂住了眼睛,不敢看那残酷的一面。 猛的,唐煜那双紧闭的双眼,突然睁开,眼中,好似有惊雷乍现,时隐时现。 “来的好!” 唐煜一声怒喝,背后箭支瞬间出现在唐煜的手中,被搭建在弓弦上面。 弓身咯吱咯吱作响,隐隐有承受不住的架势。 一支小小的箭,承载一切! 面对着凶猛的皇家狮鹰boss,面对近在咫尺的皇家狮鹰boss,唐煜面不改色,射出了这巅峰的一箭,这精彩绝伦的一箭。 一箭飞仙。 一箭比七箭。 既然做不到七箭合一,那又何必勉强?直接用自己最熟悉的箭发来决定生死。 唐煜手中的复合弓,“咔嚓咔擦”声响不断,随着那绝艳一箭的射出,而碎成粉末。 第二十七章 那精彩绝伦的一箭 ps:求推荐票啊!!! 近距离这下,那绝尘的一箭,直接穿透了皇家狮鹰boss的脑袋,从皇家狮鹰boss的左眼穿进,从他的右眼穿出,贯穿大脑。 那绝艳的一箭,余波不减,更是俯冲而上,连天边的云层都被一箭刺破,好似这片天地都承受不住这一箭的威力。 一箭断天! 天朗晴明。 啾…… 皇家狮鹰boss血肉模糊的头颅高高的昂起,充满了后悔,绝望,不甘,最后庞大的身躯轰然倒下。 系统提示: 战斗评价:非同一般的胜利。 恭喜你打败皇家狮鹰boss,获得战斗经验1000000. …… 系统提示: 恭喜你的枪兵(男爵)经过艰辛的战斗,获得晋升,成为枪兵(勋爵),能力大幅度提升。 一百后面四个零,一头皇家狮鹰boss,直接贡献了一百万的贡献值?加上先前打败的几头皇家狮鹰,唐煜直接有将近一百四十多万的经验。 “冷,冷哥,我,我看到了什么?”王小胖呆傻的问道。 那么强大,能一口就把枪兵(男爵)吞进肚子里,连冷哥的神兵利器级别的匕首也只能对他造成一丝丝的划伤,被王小胖认为绝对打败不了的皇家狮鹰boss,在唐哥的利箭之下,被一箭绞杀? “这,我不会是在做梦吧?”王小胖茫然无措,心中有欣喜,有开心,但更多的还是失落。 我与他们的差距,越来越大了呢。 “真的。”那精彩绝伦的一箭,冷设身处地的置换了一下,假如自己就是皇家狮鹰boss,换成自己面对那一箭,也是绝对抵抗不了。 冷的双目当中,冰凉的,不带一丝生气的眼睛,却是有一朵小火苗在燃烧…… 虽小,却旺盛,炽烈。 “杀!”冷表面冷静,内心却揭起滔天巨浪,把目光落到了那几头慌不择路准备逃跑的狮鹰和皇家狮鹰身上。 这几头漏网之鱼,见自家的老大都不是那杀神的对手,哪还敢多待,一个个跑的飞快。 奈何冷的爆发,加上枪兵的进阶,三三两两一对,也能拖住一名狮鹰,剩下的皇家狮鹰,更是在冷神出鬼没的攻击下,先是翅膀被伤,只能无助的承受冷的攻击。…… 唐煜在射出那一箭之后,就不再关注外面的情况,闭上了眼睛,还在回味那种奇妙无比的感觉。 …… “白雪,差不多了,我们该上路了。”一个钟头过后,菲洛希尔站了起来,对躺在身边的独角兽说道。 这里的说,并不是口头上,而是直接响在独角兽白雪的心海里。 独角兽站起来,打了个响鼻,伸了下懒腰。 菲洛希尔一个灵活的翻身上马,余下的骑兵们听到声响,默默的站起,同样寂静无声,坐上坐骑。 啾…… 一声凄厉的惨叫声骤然响起。 菲洛希尔和白雪大惊,以为是有敌人,可是当她们把目光望向声音发出的方向的时候,只见天边有一道精彩绝伦,无与伦比的利箭冲天而起,穿破了云霄,刺破了云层,见晴朗天空。 那一箭,惊世绝艳。 “大师级的箭法?”菲洛希尔那张漂亮的脸蛋上面,充满震惊之色。 在这里,居然有一名大师级的箭发大师存在? “那一箭,给我一种无论我如何躲避都躲不掉的感觉。”白雪艰难的咽了下唾沫,发自灵魂的颤栗。 “菲洛希尔,快走,也许那人是敌人也说不定。”害怕的独角兽催促道。 “不,白雪,这里还是帝国的疆域,一名箭术大师的潜入,帝国不可能不知情,那名大师,很有可能是我们帝国的人。”菲洛希尔却是报有相反的想法。 “我们要是能够得到一名箭术大师的帮助,那么救回公主的把握又将大了几分。” “可是,可是……”独角兽白雪还处于恐惧当中,非常不想前去寻找。 “好了,白雪,难道你不相信我,有我在,就是一名箭术宗师,也休想伤害到你。”菲洛希尔抚摸独角兽不含一丝杂质的雪白脖颈,轻声安慰。 “后果如何我可不负责。”白雪气恼,却也没办法。 “我会保护你的,就像你曾经保护过我一样。”只有最纯洁的少女才能降服,骑乘的独角兽美丽少女菲洛希尔,那张完美的容颜上,有一丝的落寞,轻轻呢喃。 翠绿色的长发一缕缕的从黑深的头盔边缘滑落,露出少女一对晶莹的耳朵。 一双尖尖的,长长的耳朵? 精灵? 一名精灵,居然是人类帝国的将军? “驾。”菲洛希尔轻抓住独角兽的鬃毛,大声喊道。 战马轰轰,铁蹄铮铮,茂密的丛林,好似都遮挡不住他们的步伐,在少女骑士菲洛希尔的带领下,他们如黑色的洪流,冲进危机四伏的密林当中。 凶猛威武的猛虎,横冲直撞的野猪,神出鬼没的黑豹…… 无数的魔兽们闻风而动,却阻挡不了这支无敌铁骑丝毫步伐,纷纷倒在他们的铁蹄之下。 他们,是百战雄狮,是一支经历过尸山血海,从死人堆中爬出来的不屈骑士。 在密林当中,他们如履平地,黑色的战马,好似经过专门的训练,在山地当中,也能平稳的奔跑。 骑士们压低了身体,与战马贴在一起,防止会被不时出现的树枝擦中,给刮落下马。 骑士与战马完美的融为一体。 前进了好一会儿,他们被一块硕大的岩石给阻挡了去路。 “原地待命。”少女骑士菲洛希尔下令,然后轻轻一拍独角兽白雪的臀部,只见白雪稍稍退后了几步,然后猛的加速,连人带马都在飞跃,在飞翔。 吧嗒…… 独角兽的蹄子落在岩石上面,回望了一眼黑甲骑士们,然后打着响鼻,继续前进。 这块岩石,已经不是那些黑马的战马能够跨越的。 独自一人的独角兽,终于可以畅所欲为的奔跑,在林中,独角兽就如一道白色的光,前一刻还在百米处,下一刻已经到了千米远。 全速前进的独角兽,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到达目的地。 第二十八章 小天使黛妮 ps:求推荐票啊!!! 那种感觉,终究不能长久,许久之后,唐煜无奈的睁开了眼睛。 “唐哥快点去帮冷哥一把,冷哥有点坚持不住了。”王小胖紧张的注视战场,当发现唐煜睁开眼之后,马上喊道,让本来还有些魂不守舍的王飞清醒。 战场当中,冷神出鬼没,频繁出没,没出现一次,必定有一头狮鹰受伤,给枪兵(勋爵)们减缓压力。 然而,随着冷出手次数的增加,狮鹰们渐渐感应到冷的气息,到最后,冷每次攻击想要全身而退都不能,身体各部位出现伤势。 眼看着就要坚持不住。 唐煜来不及多想,抽出马刀就冲了上去。 在冲上去的过程中,唐煜也没忘记把中级的刀法提升到高级。 复合弓随着唐煜的最后一击而碎裂,已经不能使用,而唐煜又没有备用的弓箭,只能暂时放弃自己最强的优势。 好在,唐煜本身的底子不错,加上有系统的存在,不管是箭发,刀法,还是剑法,信手捏来。 弓箭不能用,那么就直接肉搏好了。 反正得到的一百四十万经验,对于唐煜来说,也将是投入到这里面去的。 高级的刀法,又给唐煜不同的感受。 狂猛,霸道,舍我其谁? 刀法的精髓只有一个字,那就是——砍。 强大砍之,弱小砍之,挡路的砍之,不爽的砍之。 一切无不可砍之物。 砍砍砍! 唐煜疯魔一般,瞄准一头皇家狮鹰,当头砍下,一刀又一刀,一刀接着一刀,刀刀砍在同一个位置。 终于,那头本来就受伤不轻的皇家狮鹰,一声悲鸣之后,轰然倒下。 “挡”的一声。 一头狮鹰瞄准了机会,想要来偷袭唐煜,却被唐煜用马刀的背面挡住,那反震力让唐煜连连后退了好几步。 “再来。”唐煜哈哈大笑,如绝世猛将,疯狂的再次冲上去,与这只狮鹰展开厮杀。 一刀换狮鹰的一击,唐煜那件破碎的皮甲直接四分五裂,就是唐煜那古铜色,充满健康,肌肉结实的身体,也是被狮鹰啄出了一个血洞。 然而,唐煜却视而不见,更加疯狂的对狮鹰展开捉对厮杀。 狮鹰是真的怕了,受到攻击,反而笑的更加的大声,更加的开心?这还是人吗? 这头狮鹰想要逃跑,可惜却被唐煜着重照顾,最终一个不慎,被唐煜抓住机会,一刀捅进他的脑袋。 用力一搅,这头狮鹰也毙命。 “好。”王小胖看的兴奋不已,不一样的唐哥,更加的威猛,霸气,给人一种安全的感觉。 终于,随着唐煜的加入,加上唐煜是绞杀皇家狮鹰boss的存在,天生对这些狮鹰存在威慑力,导致战斗起来的时候束手束脚,最终被唐煜等人联合剿灭。 系统提示: 战斗评价:一场辉煌的胜利。 恭喜你无损打败狮鹰群,奖励战斗经验500000,获得麾下士兵分成经验10000. 战斗结束,冷一下子瘫倒在地上,面对如此数量的敌人,就算是他也扛不住,最后要不是唐煜及时的出手,说不定冷就要折在这里。 “王小胖,打扫战场。”唐煜浑身是血,这其中有自己的,更多的还是狮鹰们的。 唐煜一声招呼后,王小胖如梦初醒,屁颠屁颠的去解剖皇家狮鹰boss,炼金战斗的脑袋里面都没有魔核,可皇家狮鹰boss说他是炼金战斗吧,好像又有点不像。 皇家狮鹰boss别看脑袋被唐煜射穿,但那也不是王小胖这名普通人可以随便就能解剖的,需要王小胖细想一番,唐煜也不去管他,爬进狮鹰的巢穴,去解救小天使。 淡淡的柔和光芒笼罩在小天使的身上,长长的犹如丝绸般的金发拖至脚踝,女孩穿着纯白的连衣裙,裙边上有精致的花纹缠绕,裙子下是一双晶莹剔透的足,露在空气之中。从她的背后伸出一对巨大的白色翅膀,那是圣洁的天使的象征。女孩微微扬起脸看着天上,淡金色的光中,小天使的面容平静而安详,浅色的眸子上长长的睫毛扑闪着如同夏日的蝶,粉嫩的唇微微勾起,精致的五官找不出一丝瑕疵。听着远处传来的钟声,小天使合上手,虔诚的祈祷…… 小天使闭着眼睛,在祈祷,祈祷唐煜的胜利。 一身是血的唐煜迈着沉稳的脚步,来到鸟笼前,居高临下的注视鸟笼里面的小天使。 “英雄,你受伤了?”小天使见到唐煜,并没有询问皇家狮鹰boss的状况,反而担心起唐煜。 唐煜心中一暖。 “都是敌人的。”唐煜不在意的笑道,然后艰难的弯下腰,把鸟笼拖在手里,仔细的端详,问道:“我该如何把你放出来?” “他是我用神力构造出来的,只要我收回存储的神力,就能出来。”小天使声音中带着治愈人心灵的味道,听的久了,唐煜感觉自己的伤疼都降低了许多。 小天使拿起荧白的双手,触碰到金色的鸟笼,接着就在唐煜不可置信的目光中,金色的铁笼化为一道流光,流进小天使的体内。 啪嗒啪嗒…… 小天使拍打着翅膀,并不顾忌唐煜身上的血迹,站在唐煜的肩膀上说道:“让我来帮你一把。” 莹白的光出现在小天使的手中。 “治愈术!” 唐煜身上的抓痕,啄击等等伤势,在白光当中,渐渐的回复,不一会儿的功夫,连个伤疤都没有。 使用了一次治愈术,好似对小天使的伤害很大,本来还比较有精力的小天使,却是变得萎靡不振。 “鸟笼里面的神力所剩不多,我也最多只能帮你到这了。”小天使有气无力道。 唐煜挥舞了一下手臂,活动了一下身体,精力充沛,最佳状态。 “对了,我还没问你叫什么呢?”真是一个神奇的世界,唐煜啧啧神奇了好一会儿,才小心的把肩膀上面的小天使放在手心,拖到眼前问道。 “danae。” “你也可以叫我黛妮。”小天使好似想起唐煜听不懂神之语,马上改变了语言说道。 “那么黛妮,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吗?”唐煜问道。 “如果可以的话,请让我跟随英雄您。”小天使黛妮期待的说道:“为了报答你的救命之恩,也是因为目前的我,毫无战斗的能力,希望英雄能够继续帮助我。” 黛妮说着说着,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怎么说的自己好像是个拖油瓶一样?我可是高贵的天使啊。 第二十九章 灵魂契约 ps:求推荐票啊 “英雄,不知道可否?”黛妮用期待的目光看向唐煜,失去神力的黛妮,身体更是缩小到极限,处于极度的虚弱状态,这时候让她去野外,那简直是让她自生自灭。 “只要能够给我足够的能量,或者是信仰之力的话更好,那么我就能更好的给英雄您服务了。”黛妮继续说道,卖力推荐自己。 “像刚才的治愈术,只需要很少的一点力量,我就能再次使用。” “其他的如加速术,泥沼术,进攻术等,我都能施展。”小天使说着说着,漂亮的大眼睛满是泪水,大概是越说越觉得无力吧。 因为这些,其实都需要一定的信仰力量才能使用,然而信仰的力量,不管是对于诸神,还是个人来说,都是极其宝贵的。 小天使心里已经放弃。 “当然可以。”然而,唐煜接下来的话,却让小天使黛妮惊喜不已。 “可以?那个,英雄你可不可以再说一下,我有点没听清楚?”黛妮觉得自己书不是听听错了? “我说,当然可以。”唐煜无奈的一摊手,解释道:“既然救了你,那就不能把你仍在这里,而且你说的那些能力,我都很感兴趣,只要能获得信仰,肯定第一时间分配给你。” “还有,刚才你好像说过,其他的能量也不是不可以,不知道魔兽的晶核有没有效果呢?”唐煜用食指摸了摸黛妮小小的脑袋,爱怜道。 天知道她被关在这里多久了,每天都有一头只想吞噬她的怪兽存在,一日日,一夜夜,在担惊受怕中度过。 唐煜掏出这几天打败的各种魔兽,由王小胖挖去的晶核。 一枚土黄色小巧,大概比唐煜小拇指还要小一寸的魔兽晶核被唐煜拿了出来。 小天使拍打翅膀,好奇的查看。 “嗅嗅。” “里面充满了能量的气息,只是内部的能量很斑驳,以使用一次治愈术需要万分之一单位的削弱版的神力来计算,那么起码需要这种小小的晶核十枚枚才能再次使用。”小天使惊喜道。 “既然有效,那你就拿去用吧。”唐煜毫不在意的扔给黛妮。 晶核放在自己的手里还嫌占地方呢,既然黛妮能够使用,正好废物利用。 再说,王小胖那的晶核更加的多,一般打败的魔兽,都是由王小胖来解剖。 “那么,英雄请闭上眼睛。”这一枚土黄色的晶核被小天使直接吞进了肚子里,然后说道。 唐煜不疑有他,反正凭现在的小天使,想要偷袭自己也没有能力,更何况她还需要自己的帮助才能恢复实力,是不会伤害自己的。 “接下来,我将会使用灵魂的契约,将我们的灵魂连接在一起,荣辱与共。” “你的剑,既是我的剑。”小天使黛妮庄严的说道,同样闭上了眼睛。 “英雄请不要抗拒,灵魂契约的过程中将不会产生痛苦。”小天使的声音直接在唐煜的脑海中回荡,起先唐煜一惊,可是当听到小天使的话后,才渐渐的冷静下来。 真是神奇。 来到这个世界短短的几天,唐煜早已被这个世界给征服。 灵魂契约的使用过程很顺利,唐煜发觉,在自己的灵魂里面,多了一个住户,一个更加小型的黛妮小天使。 “好了,今后我们不仅能够在遥远的天边畅通无阻的交流,甚至是随着我能力的提升,也能相应的给你带来好处。”使用灵魂契约之后,导致唐煜和黛妮关系亲密了许多,小天使不再拘束,开心的说道。 “至于是什么好处,在今后英雄你将会知道。” “好了,别英雄英雄叫了,我还不是英雄呢,今后,就叫我唐煜吧。”唐煜把黛妮放回到自己的肩膀上,友好道。 “是,英雄。”小天使却有些固执,不过由她去了。 “说起来,在狮鹰的巢穴里面,有没有宝物呢?”唐煜自己的弓箭毁坏,最强的攻击暂时处于封印状态,让唐煜迫切的希望能有一把弓箭。 小天使兴奋道:“英雄,请跟我来,我知道狮鹰们一般都把没用的废气物品丢在同一个地方。” 狮鹰巢穴内部道路众多,空间宽广,要不是有小天使的带路,唐煜还真难以发现。 一处满是残骸的地方,堆积着各种骨头,这其中,有魔兽的兽骨,更是有人类的人骨。 应该是一些运气差,来密林冒险,最后被狮鹰们抓住当成食物了。 在残骸室的门口,唐煜刚走进去,就发现脚下有一小卷的卷轴。 唐煜顺手捡起来,这不就是一张地图吗?在地图上面,唐煜还发现了野马平原上密林的标注。 也不知道这里到底经过多久的堆积,密密麻麻,数量众多,单凭唐煜一人,想要翻找赶紧,是一件大工程,所以唐煜决定先出去吧王小胖他们找来,一起寻找。 当唐煜刚刚走出狮鹰的巢穴,就发现了不正常。 一个人?确切的说,一个很漂亮的人,骑在不含一丝杂质的白马身上的美人。 那匹马,头上居然还有一根独角? 那是独角兽? 少女骑在独角兽上面,在颠簸的悬崖峭壁上翻腾,跳跃,视之无物,轻松到达王小胖和冷两人的面前,停下之后好奇的询问:“请问,刚才射出那一箭的大师在哪里?” 说话的声音也很好听,如黄鹂在轻鸣,煞是好听。 王小胖整个人都看呆了,就是冷看到她的出现,也是小小的惊讶了一番,眼中有赞赏。 “箭术大师?”王小胖好不容易从见到美女的猪哥状态恢复,想起美女的话,细想了一下,才知道,她说的应该是唐哥。 可是她找唐哥什么事? 唐哥和自己一样,才刚来到这个世界,不可能有认识的人吧?而且她还那么的漂亮,王小胖有点不敢相信唐哥有这么漂亮的朋友? 不过大概只有这么漂亮的美女才配的上唐哥吧?王小胖脑海转着稀奇古怪的念头。 “不知道你找我有什么事?”唐煜身手矫健的从狮鹰巢穴攀爬下来,夕阳的余辉洒在唐煜的身上,肩膀上更是坐着轻轻扇动翅膀的小天使黛妮,骤然给人一种神秘感。 天使,那是天使,天使居然坐在那个人的肩膀上面? 她,当然就是暂时舍弃自己的骑兵队,独自一人深入密林,来寻找“箭术大师”的菲洛希尔和她的独角兽白雪。 见到唐煜和小天使黛妮的搭配,着实吓了菲洛希尔一跳。 第三十章 菲洛希尔 ps;求推荐票。 天使,那是真的天使?有血有肉,除了体型稍微小了许多外。 “菲洛希尔,菲洛希尔。”处于震惊状态的菲洛希尔,经过独角兽白雪好几次的催促,才渐渐清醒。 “白雪,你说我是不是在做梦?他居然拥有一名天使?”心灵感应下,菲洛希尔的声音直接响在白雪的心里。 独角兽本身见到唐煜和小天使黛妮也是惊讶的说不出话来。要知道,天使可是比独角兽更加高贵,高傲,难以企及的存在。 唐煜在一人一兽的眼里,顿时变得神秘莫测。 “不知两位找我有何要事?”唐煜并不知道黛妮给他们造成的惊讶,反而是好奇起来他们为何会寻找过来。 她有着一头翠绿色的长发,随风飘扬,在夕阳的余辉下,有种梦幻般的美。 从黑铁色头盔微微露出长长尖尖的耳朵,让唐煜一眼就认出她是一名精灵。 一名精灵独角兽骑士? 光看外表,赫然就给人高大上的感觉,旁边的王小胖早已看的痴呆不已,口水直流,形象全无。 当然,菲洛希尔的目光全被王飞给吸引,倒是没有注意到王小胖,不然非得拿出长枪,给他一枪呢。 “哦,哦。”菲洛希尔猛然惊醒,才想起正事:“勇士,请务必帮助我。” 系统提示: 任务信息:原住民菲洛希尔向你发布任务,请问是否接受? 唐煜有些疑惑,虽然菲洛希尔看起来很漂亮,然而唐煜却不是那种一看到美色就迈不动脚步的人。 这一来就给自己发布任务,倒是让唐煜有种措手不及的感觉。 而且唐煜可不知道菲洛希尔的任务倒是是什么,甚至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呢。 “忘了介绍,我是felosial·amastacia,你可以直接叫我菲洛希尔。”菲洛希尔跳下独角兽,礼貌的说道。 “至于说任务,不知道有没有听闻过传闻?” 因为唐煜选择的是穿越模式,真身降临,导致唐煜直接成为了这个世界的人。 唐煜不知道在这个神奇的世界有没有那种能够鉴别身份的能力,但起码眼前的菲洛希尔是直接把唐煜三人当成了原住民对待。 “传闻?”唐煜适时的表现出好奇。 见到唐煜的模样,菲洛希尔就知道唐煜不知道,于是菲洛希尔拣一些不是很重要的信息透露给唐煜。 “你的意思是,帝国的公主被抓走了,你来救她,然后你见我箭术高超,想要寻求我的帮助?”唐煜反问。 菲洛希尔点头,补充了一句:“公主是这个国家最后的希望,请勇士一定要帮我一次。” 所谓的公主跟自己的任务目标是否一致呢? 当即,唐煜把自己曾经从那支队伍中发现的金发少女的外貌简单的跟菲洛希尔描述了一下。 “你见过公主?”菲洛希尔大惊,一把抓住唐煜的肩膀,却被唐煜不着痕迹的躲避。 旁边的独角兽白雪观察入微,见到这一幕,却是心里小小的震惊了一把:他居然能够躲避菲洛希尔的抓扯? 精灵在力量上面也许不能跟兽人角力,但他们的行动速度却天下第一,而唐煜能够躲避菲洛希尔的抓扯,可见唐煜的深藏不漏。 “营救公主是每一名帝国人的责任,请务必允许我加入。”唐煜马上换了一副语气,不仅成功混入菲洛希尔的队伍,更是给自己增加了帝国人民的身份。 穿越到这世界,虽然菲洛希尔看不出自己其实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但身份上却是一个黑户,借此机会,唐煜倒是能够洗白白。 以后别人问起来,就说自己是帝国人好了。 “那么事不宜迟,我们赶紧走吧。”听到自己想要的答案,菲洛希尔大喜之下,更是抓紧时间。 然而唐煜却又不同的想法:“独角兽本身可日行万里,穿越丛林如履平地,加上你们风尘仆仆的气质,你们肯定连夜赶路了好几天。” “而能跟上独角兽速度,就算是勉强跟上,那必须也是骑兵,而我的士兵们相信你也看到了,都是一些枪兵,如果我们混搭在一起,将会极大的影响你们的行军速度,所以我认为,我们还是分开为好。” “一来,不会影响你们追赶敌军的速度。” “二来么,当然是相互之间配合不足。” “三来,则是你就这么简单的相信一名陌生人加入你的队伍,就不怕我是奸细,或是敌国隐藏在帝国的杀手锏之类的人物?”唐煜分析道。 菲洛希尔和白雪面面相觑,这次是真的被惊讶到了,被唐煜的言语给惊倒。 唐煜不仅从简单的外表就观察出自己带领的部队是骑兵,更是根据两者所统领部队的不同,而毅然放弃合为一处。 根据菲洛希尔的情报来源,那支拐走公主的敌国部队数量足足有五六千的精锐,本身更是打败了野马城城主派遣来,是他们三倍有余的部队,大胜之。 他们的战力可见一斑。 如果唐煜知道这点的话,还坚持分开,勇气过人啊。菲洛希尔惊叹。 唐煜所说的这些,老实讲,菲洛希尔只是想到了前面两点,关于第三点,虽然有些怀疑,却没想到会是敌国秘密培养的隐藏手段这件事上。 “如果你是敌国的奸细,那么又怎么会如此简单的说出来呢?”菲洛希尔好看的眸子好似会笑,微微眯着眼睛,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番唐煜。 “经过你的解说,倒是让我发现,你不仅箭术惊人,估计勉强能够当个军师呢。” “只是勉强吗?”唐煜心想:这就是军师的话,那么能写出孙子兵法等兵法大家就是神了。 “还有一点,从你不远万里来寻找我这件事来看,你的追击队伍数量肯定有限,要想救回公主就算是你也没有把握?”唐煜用肯定的语气道。 “那我猜猜,你的部队到底有多少数量?” “一千的骑兵?应该不可能,如果有这么多的骑兵的话,足以冲击他们的阵营。” “五百的话,面对将近五千的敌军,虽然有些困难,但只要操作得当,也不是没有解救的可能,你根本不需要特地来寻求帮助。” “那么就是一百到两百之间了。”唐煜不管菲洛希尔惊讶的目光,用排除法确定道。 从菲洛希尔的表情中,王小胖和冷早已得知答案。 “神,唐哥你简直是神啊。”王小胖惊呼,崇拜到差点膜拜。 第三十一章 分兵作战 “那么问题来了,只有一两百的骑兵,就算再怎么的精锐,也难以打败五千精锐枪兵外带数量不明的弓箭手,而且还不排除对方隐藏的手段,统领的英雄实力等因素。”唐煜好奇的问道。 “公主事关帝国的生死,我只是先遣队而已,当然,敌国也知道公主的重要性,据间谍消息,敌国已经派遣一支一万的骑兵队朝着这边赶来。”菲洛希尔解释道:“如果帝国能够先一步来救援当然是最好,但要是敌国的先遣部队到来,到时候,就只能见机行事。” 听菲洛希尔的语气,要是真的遇到那种情况,她绝对会带领麾下的骑兵冲上去,不管能不能救回公主,也要赌一把。 唐煜摊开刚得到的地图,盯着地图面露沉思之色。 这张地图标注了野马平原周围的山川河流,险要地势等。 “根据敌军的行军速度来看,他们全副武装,本身又拥有从打败野马城城主而得到的装备物资,而且还要拖运公主大人,要安全的把公主运送回去,这些导致他们的行军速度大概只有平时的一半。” “他们为何不把那些物资扔掉呢,提升行军速度?”王小胖表示不解。 “人类是一种贪婪的生物,除非到除非得以的情况,他们是不会把自己的财宝拱手相送。”菲洛希尔倒是对人类很有了解的样子。 “而且,这些物资在必要的时候,也能当成诱饵扔出去,吸引敌军的注意力。” 在两军对垒的时候,对方要是突然扔出各种金银财宝,除非是那种极其精锐,或者是完全由炼金战士组成的队伍,不然没有那支队伍能够抵御这种诱惑。 王小胖设身处地的想了想,换成自己迎面就见到这么多的财宝飞向自己,那么自己到底接还是不接? 答案已经很明显,傻子才不接呢,不要白不要啊。 然而就在你接取宝物的时候,那么对方的屠刀也就挥落下来。 最后的结果,当然就是战败,然后财宝又落会到对方的手中。 “目前他们所在的地方大概在这个位子,根据骑兵的速度,大概需要五个钟头就能追上。”唐煜指着地图上野马平原较为中间的位子说道:“在周围,一马平川,根本没有有利的地形可以利用。” “所以,不管我去与不去,几乎没有任何的差别。”唐煜合上地图,对着菲洛希尔说道。 “我还以为你很厉害呢,没想到也不过如此。”那匹独角兽,好像叫白雪来着,突然张开嘴巴吐出标准的人类语言。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穿越的福利之一,菲洛希尔她们说的话并不是地球上任何一种语言,但唐煜他们却能听得懂。 大概,这就是诸神掌握的微不足道的一种小能力吧,这却是让唐煜对于诸神越高的好奇起来。 传说中的神,到底会如何的厉害? “吓?”王小胖直接吓了一条,一匹马居然会说话,这不会是马妖吧? 王小胖被肥肉挤在一起的小眼睛惊奇的打量着白雪。 “我可是一名高贵的英雄,独角兽英雄。”白雪好似看出王小胖眼中的疑惑,解释道:“由我统领的独角兽,士气高昂,还能略微的提升他们的攻击力呢。” 白雪很骄傲的自我吹捧。 “那么,就让我在此分别吧,如果时机合适,我会过来寻找你们。”唐煜话闭,静等菲洛希尔的离开。 “走吧,菲洛希尔,他终究只是一名箭术大师而已,而且我看他的身上,没有丝毫斗气或是魔法的气息,对于强大的英雄来说,作用有限,我们还是先去寻找到目标行踪,等待帝国的救援。”白雪的心灵感应下,直接响在菲洛希尔的心里。 菲洛希尔心想也对,于是递给了唐煜一张魔法卷轴。 “打开这张卷轴,就能指引你们找到我们。”菲洛希尔说完,潇洒的骑上独角兽白雪,头也不回的离去。 “就这么走了……”王小胖恋恋不舍,那么漂亮的妹纸,而且还是传说中的精灵呢,都没说上几句话就离开,让王小胖好不舍。 唐煜结果菲洛希尔递过来的卷轴,好奇的看了一眼,不在关注,塞进口袋里。 “对了,王小胖,把你的魔兽晶核都拿出来,给黛妮吧。”唐煜用手小心的托着虚弱状态的黛妮说道。 王小胖这时候才想起来除了以美丽出名的精灵外,这里还有一只高贵的天使存在呢。 只是这只天使怎么那么的小? “晶核,哦,对,晶核。”王小胖这才反应过来,赶紧掏出随身携带的魔兽晶核,这些魔兽晶核,都是唐煜与冷在这几天中猎杀的魔兽收集得来。 一枚枚的魔兽晶核被送到黛妮的身边,黛妮伸出雪白的手,轻触晶核,接着三人就见本来含有各种属性颜色的魔兽晶核内部的颜色开始变得越来越清晰,最后直接变成了雪白色。 不用说,这肯定是因为内部的能量全被黛妮吸收的缘故。 “怎么样了,黛妮?”唐煜问道。 “英雄,吸收了这些能力,我可以再次使用三次的治愈术,或是两次的加速术,泥沼术等。”黛妮展开眼睛,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唐煜觉得她精神了许多。 “三次的治愈术,也就是说只要不是就地死亡,都能够靠黛妮的治愈术回复过来?” 唐煜大喜,这可是一次生命的保证啊。 “黛妮,这里还有一块呢,是皇家狮鹰boss爆出来的。”王小胖又拿出了一块更加大,喊沾着血的能量晶石。 皇家狮鹰boss的体内,居然也拥有魔兽的晶核? “我在上面感受到神力的气息,对,这股气息错不了,就是我本身洒落的血液味道,没想到被皇家狮鹰吞食后,导致它的变异。”黛妮闭着眼睛好一会儿,开口说道。 “不过血液中的力量早已在漫长的岁月中流失以及微不可闻的一小部分被皇家狮鹰吸收,导致这块晶核里面留有的力量也很少。”黛妮有些美中不足的说道。 “但有总比没有好吧?”唐煜笑道。 因为两者链接灵魂契约的缘故,关系好了许多,唐煜笑着调笑。 “只要吸收这块晶核,我就能使用一次群体范围内千人范围内的大治愈术或是加速术等技能了。”黛妮兴奋的飞刀唐煜的头顶,欢乐的说道。“像单人的,也能使用将近一百次。” 她,在也不是那个当累赘的小天使,而是有用的小天使黛妮。 看着欢乐的小天使黛妮,王小胖却是有些落寞。 不知道自己何时才能变得有用呢? 第二十二章 黑色的石头 ps:求收藏,求推荐,求一切啊。 既然黛妮小天使因为吸收皇家狮鹰boss晶核的缘故,能够使用将近百次的治愈术,那么没的说,就先给冷来一下。 冷在与狮鹰与皇家狮鹰的对战中,也受伤不轻。 乳白色的光晕笼罩冷的全身,而冷身上的抓痕,伤势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回复。 一眨眼的功夫,冷就回复到巅峰。 “接下来,当然就是大家期待的掉落了。”唐煜用开玩笑的语气说道。 掉落是别想跟玩传统网游一样,打败怪物就会掉落装备,不过没有装备,奈何狮鹰群这么多年来吞食的各种生物的尸骸不在少数,其中魔兽晶核等肯定是被他们吞食,然而一些少数的人类残害,遗留下来的装备等铁制物却不是他们能够吞食的,被遗留在那一片的废弃之地。 “唐哥,这些装备好像都不咋地啊?”王小胖在废弃屋中捡起一把匕首,外表倒是跟从斥候队那的来说的匕首相差不多,不过这些匕首也不知道被埋没了多久,锋利早已不在,有些地方更是锈迹斑斑。 果然神兵利器级别的宝物不是那么简单就能找到。 “找找看,说不定就有隐藏的宝贝呢。”不知道鹰眼术对寻找宝物有没有加成? 寻宝寻找,关键还是看各自的严厉,以及谁也说不清楚的运气。 运气暂时不知道,那么就只能提升眼力了。 十万经验化作一道流水,冲进唐煜的眼睛里。 瞬间,中级的鹰眼术直接成为高级的鹰眼术,侦查范围大幅度提升。 也就在这一瞬间,唐煜发觉在废弃物的角落,有一点闪光吸引了自己的注意。 这一点的闪光,在刚来废弃物的时候,不管是唐煜还是王小胖他们都没有发现,只有在中级的鹰眼术提升到高级的时候才有反应。 中级提升到高级的时间有限,很快玄之又玄的感觉离去,然后唐煜就发觉那闪亮点也消失不见。 “唐哥,是不是有什么发现了?”王小胖见唐煜趴在某个角落埋头苦苦寻找,走过来好奇的问道。 “大概吧。”高级的鹰眼术都发现不了的宝物,只有在技能晋级的时候才一晃而逝,这越发的让唐煜觉得那宝物是个宝贝,可惜唐煜翻找了边,也没找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除了碎骨头就是一些黑色的石头。 石头? 一些外表灰不溜秋,毫不起眼的石头? 唐煜捡起一枚放在眼前细细的打量,入手有股冰凉感直接传递到心窝,冷的让人直打哆嗦。 “好冷……”王小胖惊叫一声,赶紧把地上的石头抛飞。 石头会是冷的吗?除非是从冰寒天地的石头,然而狮鹰巢穴四季温暖如春,不相符合。 没的说,鹰眼术发现的宝物,肯定就是这几枚冰凉的石头。 唐煜揣进拿出一个小布袋装起来,然后就见远处的冷好像也发现了宝物。 一枚钻石?一枚在昏暗中的废弃物中都发出闪亮光泽的钻石,价值连城。 最后三人再次里里外外的翻找了一边,除了寻找到几枚金币外,再无收获。 “接下来我们去哪唐哥?”王小胖已经成为运货郎,找到的各种物品都放在他那,为唐煜和冷两人的战力务必保存巅峰的状态。 唐煜想也不想的回道:“我们去最近的野马城。” 野马城坐落在野马平原,根据菲洛希尔的消息来说,那只抢走公主的敌国军队曾经打败过三倍于他们野马城派前来的追击部队。 目前的野马城,处于防御的空档,在草原上只要有点消息来源的马盗们,说不定就会去光顾。 是时候去毛遂自荐一番。 菲洛希尔的部队只有数百人,想要打败敌国的军队不可能,在唐煜的计划中,别看野马城军队展现的战力不堪一击,但唐煜更对的认为,那是因为领兵将领的武能,或是中了敌军的奸计从而导致三倍于对手的部队而被灭。 只要自己能够获得野马城城主的信任,再怂恿野马城城主再次出兵,到时候自己也就有了展露头角的机会。 手底下只有十七名枪兵,真的难以发挥唐煜本身的长处。 唐煜可是熟读各种中西兵法,对于各种战术都有一定的见解。 “……”王小胖崩溃了,野马城也不知道哪里,反正高级的鹰眼术是没发现,肯定是在比九千米还要遥远的地方。 对于一个胖子来说,长途旅行,还有什么是比这更加煎熬的?而且这里可是草原,狼群不少,说不定在前进的过程中就会遭遇狼群的袭击,太危险了。 “谁说我们徒步旅行去的?”唐煜反问,指着远处缓缓过来的商队说道。 在远处,一支人数大概在二十人左右的小型商队驱赶车马,似慢实快的前进。 “我们跟上去,说不定能搭个顺风车呢。”看他们的方向,赫然跟地图上标注的一样,是野马城的方向,唐煜让小天使躲藏好,飞舞着双手,冲向了商队。 见到有人过来,商队疑似守卫的领头之人戒备着,握紧手中的长枪,在他的周围,还有几名炼金战士枪兵,箭手严阵以待。 “嗖”一支利箭射在奔跑中的唐煜脚跟前,让唐煜不得不停下。 “说明你们的来意。”领头之人体格标壮,说话瓮声瓮气。 “别误会,我们只是想要搭个顺风车。”想要让与人交流都困难的宅男王小胖和神秘冷来说明那简直是天方夜谭,唐煜率先说明来意。 唐煜举起了双手,表示自己没有武器,而冷的匕首也别在身上没有拿出来。 只有枪兵(勋爵的)青铜长枪闪闪发刚,闪烁慑人的光芒。 领头之人一见这些枪兵,眼神中充满了戒备。 “你在这里等着,我去通报一下商队主人,如果他同意你们就可以留下来。”领头之人很快招呼一声,就有一名行动敏捷的小年轻飞奔着去车队中的一辆马车上回报。 “主人说可以让你们留下来,只是作为交换,你们必须与阿鲁克大叔们一起护卫商队,当作是车资。”小年轻很快回来,汇报道。 “既然商队的主人同意,那么我就没有其他的问题。”名叫阿鲁克的守卫头领收起了手中的长枪:“不过商队主人的话相信你们也听到了,在这一路上,多多关照,你们可以叫我阿鲁克。” 没想到阿鲁克颇有点自来熟的味道,解除了警报之后,过来爽朗的大笑,自我介绍。 于是唐人三人也是一番自我介绍。 等介绍完毕,众人突然觉得各自的关系亲近了不少。 “阿鲁克大叔,你们这是去野马城?”王小胖肥肥胖胖,人畜无害,让人最容易放下警惕心。 “是啊,最近战争越来越激烈,据说很快就会蔓延到野马城附近,做完这镖,我们就要去更加遥远的地方行商。”阿鲁克苦笑着回了一句。 “战争啊……”王小胖苦笑,不是越来越近,而是很快就要来了。 …… 在王小胖与阿鲁克交流的过程中,唐煜却产生了疑惑,为何商队的主人这么简单就同意自己等陌生人加入他的队伍呢? 第三十三章 金刚鹰 ps;求推荐票啊! “啾……”一声长鸣骤然响起。 不等众人有所反应,头顶乌影一闪,一头雄鹰从他们的头顶飞过。 “好威猛的雄鹰?”唐煜眼神一凛,从这只老鹰的身上,唐煜感受到比斥候首领驯养的那只老鹰还要强烈的威慑力。 这只鹰的实力,最少也有两阶的实力。 “金刚鹰,二阶实力,一顿可食三斤肉,日可飞行万里,目可穿刺上万遥远的距离,捕捉到地面上与环境融为一体的猎物。”阿鲁克手臂与胸口齐高,天上翱翔的金刚鹰一个转身,稳稳的落到阿鲁克的手臂上。 阿鲁克掏出一些肉食给金刚鹰喂食。 这只金刚鹰浑身金光闪闪,如披了件金色的外衣,眼神凌厉冷漠,盯着唐煜,好似把唐煜都当成了猎物。 鹰嘴弯曲,尖头部分更是有一丝丝的寒芒,翅膀宽大,坚硬,若金刚。 爪子深深,可穿金裂石,阿鲁克的手腕上面,特地套了一件锁子链甲,才不至于被鹰爪给抓伤。 这头金刚鹰站在阿鲁克的手臂上,威风凛凛。 “阿鲁克,这只金刚鹰卖吗?”一见到这头金刚鹰,唐煜的目光就不受控制的被他吸引。 “哦,你对他有兴趣?”阿鲁克笑着说道:“卖,也不卖。” “阿鲁克,你不会是在玩我们吧,什么叫卖也不卖?卖就是卖,不卖就是不卖。”王小胖气恼,唐煜是他的神,阿鲁克敢如此跟唐煜说话,在王小胖看来,简直是一种侮辱。 唐煜摆摆手,示意阿鲁克继续说下来。 “其实你们不知道了,这头金刚鹰可是大有来头,心高气傲,不获得他的认可,你们就是强买去,过不了几天他就会飞回来。” “把他的爪子锁住也没用,金刚鹰的爪子,甚至连精铁都能抓裂。” “更甚至,如果做出极端的事情,他还会以绝食来相逼。”阿鲁克解释道。 “那这只金刚鹰难道被你给驯服了?”王小胖反问。 阿鲁克摇了摇头:“我最多算是被认可了一半吧,平时只有到饿了的时候,他才会飞回来的。” “为了防止猎鹰被敌人的诱饵毒死,最寻常的猎鹰都被教导过不能随便吃野外的食物,更何况是如金刚鹰这种精品。”阿鲁克接着补充了一句。 “什么叫半个?”王小胖继续问道。 “所谓的半个,就是我只是他的保姆罢了。”阿鲁克苦笑着回应,然后手臂微微下垂,金刚鹰展翅高飞。 “唐哥,那我们还买不买了?”王小胖向唐煜问道。 如果阿鲁克说的是真的,那么就算买回来,好像也没什么用啊,因为等到了野马城他,他们终究会跟阿鲁克他们分别,到时候金刚鹰不久要走了? “买,当然买。”唐煜毫不犹豫道,自己连皇家狮鹰boss都打败过,区区一只才二阶的金刚鹰都降服不了,那还怎么去解救公主,怎么在这个世界纵横? “不就是一只金刚鹰么,买了。”王小胖豪爽的拿出钻石扔给阿鲁克。 阿鲁克顺手接过,细瞧之下,顿时被吓住了。 金刚钻石?这可是价值连城的东西啊,没想到其貌不扬的三人居然拥有如此价值连城的好东西? 可惜,相比起金刚鹰,却还是差了一点。 “不会吧?”王小胖傻眼了,本还以为有找回呢,没想到那只不听话的金刚鹰这么值钱? 王小胖整张脸顿时变的通红一片。 “何不先试试呢,要是驯服不了,我可以把钻石退回给你们。”阿鲁克解围道。 “对对对,阿鲁克大哥说的对。” “唐哥,你先试试。”王小胖借坡下驴。 唐煜不疑有他,上前一步,一把夺过一名弓箭手手中的弓箭。 这把弓箭比起原先那把复合弓来说要差了许多,但也将就着用吧。 唐煜身体下蹲,微微瞄准天上的金刚鹰,试着射了一箭。 “哈哈。” 那一箭连金刚鹰的边都没碰到,引得周围一片人的嘲笑,那名被唐煜抢走弓箭的箭手更是笑的最大声。 “金刚金刚,那是因为金刚鹰如金刚一般,防御卓越,放心大胆的射击。”阿鲁克看到唐煜则简简单单的一箭,却是看出了许多的门道。 那一箭,看似只是简单的射出去,其实是朝着金刚鹰的必经之路射击。 要不是在最后关头金刚鹰一个急转速,差点就会被命中。 从唐煜游刃有余的架势来看,唐煜明显没有发挥自己全部的实力。 既然阿鲁克都这么说,那么唐煜就没什么好犹豫的。 满贯拉开,那柄质量较差的攻击在唐煜的手中“咯吱咯吱”作响,有些承受不住唐煜的力量。 “咻!”利箭离弦。 这一箭,唐煜发挥五成左右的实力。 利箭的速度比前一箭更快,更利,托着长长的尾羽,准确落到金刚鹰的身上。 只听“铛”的一声,利箭射在金刚鹰的身上,让翱翔的金刚鹰身体一个踉跄,失去平稳。 “啾!”然而,箭支的质量太差,也只是让金刚鹰稍稍失去平稳罢了,加上金刚鹰本身的防御,这一箭几乎没对金刚鹰造成多少伤害就自行断裂。 金刚鹰愤怒着俯冲攻击唐煜。 “来得好。”唐煜大喝,七支利箭上弦,七箭同发。 “铛铛铛。”七根利箭前后脚的落到金刚鹰的身上,让金刚鹰对方冲势减缓,最后一箭,更是让金刚鹰倒飞出去。 “七箭连发?”阿鲁克的眼神一亮,余下观看的众人也早已看呆。 那名被唐煜拿走弓箭的弓箭手,更是目瞪口呆。 好厉害! 七箭连发,箭箭都命中,而且还是命中同一个部位,要知道金刚鹰可是在高速移动中,并不是站在原地仍凭你射击。 换成他自己,连七箭连发都做不到,他又有什么资格嘲笑唐煜? 难道他真的有本事收服金刚鹰不成?看到唐煜崭露头角,阿鲁克心里想道,越发好奇接下来的展开。 “最后一箭。”七成实力下,手中脆弱的弓箭直接断成两截,而那根利箭,也直冲金刚鹰而去。 “啾……”金刚鹰一声悲鸣,从天上跌落。 同一个部位接连不断的受到攻击,对于金刚鹰来说,也不好受。 第三十四章 一鹰 ps;本来还想等放假了冲冲新书排名,结果后台突然发消息说这个星期天有推荐,已经掉出了新书排名,顿时感觉好桑心啊…… 从上空坠落的金刚鹰,被唐煜小跑了一段距离,稳稳的一把接住。 从上往下的俯冲力,对于目前的唐煜来说,几乎跟没有一样。 现在的唐煜,不是超人胜似超人。 “跟随我,定叫人翱翔在那无边无际的高空。” 驯鹰术顿时发动,唐煜的双眼,好似有两枚神奇的符号出现,映入金刚鹰的双眸。 一瞬间的功夫,唐煜好似接触到金刚鹰灵魂深处的印记。 符号映入金刚鹰的灵魂,留下唐煜的印记,导致金刚鹰对唐煜大为改观。 金刚鹰拍打着翅膀,从唐煜的手中挣脱,却没有远离,反而盘旋了一圈后,稳稳的落到唐煜的肩膀上面。 金刚鹰那可穿金裂石的爪子,居然没有伤到唐煜分毫? 这大概是他完全认可唐煜的表现吧。 “啪啪啪。”阿鲁克等人鼓掌声一片,如此精彩的一面,他们平生罕见。 “只是……”阿鲁克的脸色有些难看,虽然唐煜收服了金刚鹰,阿鲁克也很欣慰金刚鹰能寻找到合适自己的主人,只是这只金刚鹰却不是他的,按照王小胖的那么钻石的价值,想要购买金刚鹰,还差了点。 王小胖纠结了,那枚钻石还是从狮鹰巢穴那的来的,在他们的身上,只剩下一些零零碎碎的零钱,全部加起来,也不够。 早知道如此,到不如稍微省点魔兽晶核呢。王小胖有些幽怨的看了一眼躲在唐煜胸口的小天使黛妮。 “美女配英雄,宝雕赠豪杰。” “勇士那精彩夺目的箭术,堪称神乎其技,金刚鹰有幸寻找他真正的主人,也算是他一大幸事。”突然,一道苍老的声音顿时响起。 在商队里最豪华的一辆马车上,一位红光满面,满头银发,胡子斑白,但却精神抖擞的老者灵活的跳下马车。 看他的架势,到一点也看不出老年人的衰老,反而如十七八岁的年轻帅小伙一般健壮。 标准的黑色晚礼服,浑身一丝不苟,梳洗整齐,笑眯眯的过来,盯着唐煜左瞧瞧由看看,赞赏不已。 “你老是?”唐煜尊敬的问道。 从他那不俗的言语,可见他的不同寻常之处,就算他不是这支商队的主人,估计地位也不低。 “汤姆老爷,您老这么下来了?”阿鲁克小跑着赶到老者的身边,搀扶着老者。 老者,也就是阿鲁克口中所说的汤姆,别看外表很有一种成功人士,上层人士的架势,只是这名字,却也太寻常普通了点。 老汤姆挥挥手,表示自己根本不需要搀扶,自己还年轻着呢。 “年轻人,相遇即是有缘,这只金刚鹰,就当我是我送给你的,阿鲁克,把钻石还给人家。”说着,头也不回的又回到了车上,只是在临上车之前,又回头说了一句:“你可以叫我老汤姆。” 唐煜和王小胖他们相互看了一眼,原以为还会有一番艰难险阻呢,没想到这么简单就得到了金刚鹰? 这可是一头二级的金刚鹰啊,本身羽毛如金刚,战斗力比起一些三阶的炼金战士来说都要强大。 如果不是唐煜的箭术提升大大师级,能不能成功收服这只金刚鹰都还两说。 “阿鲁克大叔,刚才那位是?”王小胖询问道,对老者的身份充满了兴趣。 阿鲁克摇了摇头:“我当那位老爷的守卫也有三年了,几乎是在我刚入队的时候,金刚鹰也被购买来,准备贩卖到其他的地方,但至今,我也没搞清楚老爷的身份。” “只是老爷好像无所不能的样子,不管遇到多么艰难的问题,老爷都能解决。” “就像二年前吧,那时候商队里有一只价值连城的宝物存在,结果在半路上被劫匪劫走,然而当老爷回到城市里面,居然能说服城主派兵帮他拿回宝物,甚至在离开的时候,那城主还百里相送,颇有种惜惜相惜感觉。”阿鲁克一脸的向往,好像他说的其实是自己的传说。 “这么厉害?”王小胖原以为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就是唐哥了,但听阿鲁克这么一说,好像在这个世界上,厉害的比比皆是。 唐煜倒是没什么感觉,只是觉得老汤姆平白无故的送自己一只金刚鹰,让自己有点不敢相信。 无亲无故的,他为何要送自己金刚鹰呢? “老汤姆,这个情我领了,今后要是有事,只要力所能及,必定回报。”唐煜朝着马车喊道,也不管老汤姆有没有听到,开始逗弄金刚鹰。 唐煜不是迂腐之人,从老汤姆的行动中看出,老汤姆是个长袖善舞,广交豪杰的人物。 大概是看中了自己的能力,想要收为己用? 但唐煜有自己的野心,也不是区区一只金刚鹰就能收买的。 在到达野马城之后,他们也会分别,到时候各走各的阳关道。 马车里的老汤姆微微一笑,毫不在意。 能不能收服,尽看各自的手段。 江湖豪杰,重名,重利,好色者有之,贪财者有之……世无圣人。 总有一种办法能够收服的了你。 “小家伙,人生,既江湖,你还嫩了点。”老汤姆微微的眯起了眼睛,老神在在的躺在由五阶雪狐皮制成的柔软座椅上,旁边还有一位貌美如花的美少女伺候着。 “爷爷,你是不是又发现了什么好玩的?”这少女约莫十五六岁的样子,一张圆圆的鹅蛋脸,眼珠子黑漆漆的,明亮有神,两霞晕红,周身透着一股青春活泼的气息。 “与天斗……” “爷爷这话你都说了好几千遍,说的我耳朵都生茧了。” “与天斗,你斗不赢,与地斗,你同样也赢不了,与人斗,还有谁是你的对手?” 少女嘻嘻哈哈,没个正经,抢先说道。 “你呀你呀。”老汤姆笑道: “与人斗,其乐无穷也!” “不知道他又能坚持几何?” 美少女顿时对老汤姆口中所说的人充满了好奇。被爷爷看中的人,非比寻常,从没有普通人。 自美少女记事以来,见识过的人与事,就从没寻常过。 既然能让爷爷亲自出马,足以说明爷爷对那个人的重视。 第三十五章 狼群 ps:求推荐票啊。 “唐哥,恭喜恭喜。”王小胖见到威武不凡的金刚鹰,光看到它的那双犀利的眼睛就不敢靠近,躲得老远恭贺。 唐煜笑道:“你个憨货,他又不会吃了你,有什么好怕的。” 被唐煜这么一说,王小胖才稍微提起勇气接近,只是金刚鹰转动了一下脖子,把目光落到他身上的时候,王小胖当即感觉菊花一紧。 “那啥,唐哥,我还是不过来了,你玩,你玩。”王小胖尴尬一笑,被被一只鸟给吓住了,太丢人了。 唐煜手臂挥动,放飞金刚鹰。 “啾……”金刚鹰长鸣,展翅高飞。 唐煜三人连带着枪兵们分到了一辆马车,十几号人挤上去,两批老马都拉得动,看的唐煜啧啧神奇。 这种只能用来拉车的驽马耐力惊人,力量也大的离谱,也不知道能被当成战马的马匹将会强大到何种地步? 夜晚降临,唐煜三人也被阿鲁克邀请共进晚餐,唐煜他们欣然接受。 天天吃烤肉,也是时候换换口味。 只是枪兵(勋爵)们倒是对魔兽的血肉欢喜的很,对那些寻常的食物视而不见。 唐煜他们分别分到了一碗热汤,一块黑面包。 一瞬间,王小胖就后悔了,早知如此,还不如直接吃烤肉呢。 不过盛情难却,总不能扔下他们的食物回去准备啊,那不是打脸吗? 脸色有些难看的王小胖梗着脖子喝了一口,顿时惊叫道:“好汤。” “阿鲁克大叔,这汤真好喝啊。”王小胖夸奖道,喝完一碗,继续去盛第二碗。 阿鲁克豪爽的笑道:“家族几十代传下来的手艺。” 唐煜试着尝了一口,果然鲜美无比。 “啾,啾。”金刚鹰站在唐煜的肩头,不时用尖锐的鹰嘴摩擦唐煜的肩膀,脸霞。 唐煜随手从口袋中拿出一些晒肉丝,递到金刚鹰的嘴里。 金刚鹰脖子一仰“咕咚”一声吞下,那双明亮的眼睛顿时一亮,魔兽的血肉,充满了能量,对于金刚鹰来说也是不可多得的美食。 尤其是,这血肉里面,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力量在里面。 王小胖就坐在唐煜的身边,知道唐煜给金刚鹰喂食的肉食其实就是皇家狮鹰boss的血肉。 皇家狮鹰boss并没有像其他的狮鹰一样,被打败之后,过一段时间就会消失,而是如魔兽一般,整个身躯都留存在现实。 一整头的皇家狮鹰boss全部带走不现实,所以三人取了精华部分晒干带走。 …… “怎么样了爷爷?”豪华车厢内部,老汤姆放下窗帘,迎面就见到乖孙女好奇的询问。 “难,难,难啊。”老汤姆摇头叹息。 “怎么了?”少女问道,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爷爷说困难的呢。 “金刚鹰本身就是挑剔的肉食者,非魔兽的血肉不食,每顿至少需要吃下一斤的食物,按照那颗钻石的价格,到达野马城,那颗钻石最久只能支撑十天的时间。” “不过今夜看他的身上好似携带了不少魔兽的血肉,想来他本身并不是一个特别缺钱的人,想要收服他,看来需要在其他方面想想办法。”老汤姆说着困难的话,可是见他的表情,毫无困难之色,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嗷呜……”突然,一声狼嚎在黑夜里响起。 “爷爷?”少女害怕的缩了缩身体,向着老汤姆靠近。“不会是有狼吧?” “嗷呜……”此起彼伏的狼嚎声不断。 “狼群,有狼群要来攻击商队?”外面,阿鲁克放下手中的碗筷,慌而不乱的呼喝。 在野外遇到狼群只是寻常的事情,在做的这么多佣兵,那次出门没遇到过几次狼? 只要狼群的数量不是太多,过来也只是送上几张上好的狼皮罢了。 “一只,两只……好多狼?”曾经嘲讽过唐煜的弓箭手本来还想好好的表现一番,结果数着数着,早已被吓住。 这么多的狼,生平仅见。 灌木丛中,辽阔的草原的小土丘上,无处不在的狼。 灰色的巨狼,青色棕毛的风狼,甚至连黑色影狼都有几头,时隐时现,神出鬼没。 “狼王,这里有狼王的存在,是狼王带领狼群出来觅食了。”经验丰富的阿鲁克惊慌失措,失去了震惊。 如此数量的狼群,阿鲁克也是头一次见到。 “撤,撤,撤,快点撤离这里。”阿鲁克连一丝抵抗的心情都没有。 不是阿鲁克胆小懦弱,而是当差距到达一定距离的时候,再多的勇气也弥补不了差距。 马匹未卸架,赶车的马夫呦呵一声,骏马嘶鸣,奋力奔涌。 唐煜他们也赶快坐会那架驽马车上,紧跟在后。 一辆辆马车相继行动起来,务必在狼群还没接近的时候,尽量拉开距离或是找到一个易守难攻的位子。 “阿鲁克,往南边跑,距离大概有三里左右,去幽谷。”老汤姆再也坐不住。 狼,只为了填饱肚子,他们才不会管你有多么大的权力,财富,只看重你那一身膘。 “幽谷?”阿鲁克有些迟疑,可是一看到身后数不尽的狼头,一咬牙,调转方向。 余下之人面面相觑,最后想起平时老汤姆的奇异这处,一狠心,也跟在后面。 “唐哥,我们该怎么办?”王小胖觉得这个世界太危险了,还没安安稳稳的休息一晚呢,就又遇到狼群了,还这么的多,保守估计都有五六百头,加上神秘的还没出场的狼王,大有“吾命休矣”的感觉。 “跟上。”唐煜只有简简单单的两个字。 马车掉头,跟在阿鲁克的后面。 “弓箭手准备,射击。”阿鲁克坐在马车上面,抽空回望了一眼,发现狼群的速度也不慢,已经有些狼快要追上。 少数的几十名弓箭手在摇摇晃晃的马车上弯弓搭箭,可是狼群行动敏锐,且现在还是夜晚,极大的阻碍到弓箭手的命中。 能成功命中狼的箭支寥寥无几。 “让我来。”唐煜大喝一声,见识过唐煜箭术的弓箭手们不敢犹豫,纷纷抛飞手中的弓箭。 唐煜猛跳一下,从半空中接住弓箭,然后稳稳的落在另一辆马车上。 “喝。”唐煜断喝一声,七道利箭离弦。 “傲,傲……”七声惨叫同时响起。 “好箭发。”众人其其大喝,略显颓废的气势也开始高涨起来。 “金刚鹰,进攻。”唐煜七箭连发,毫不迟疑的让金刚鹰进攻。 金刚鹰临空展翅,鹰爪深深,可穿金裂石,飞扑而下,必有一头巨狼惨死在金刚鹰的利爪下。 一人一鹰,凶猛无比,阻挡万千狼群不可靠近。 第三十六章 幽谷 幽谷,常年笼罩在晦暗当中,在外面远眺,时常能看到人影在晃动,一些迷路进到幽谷里面的野马,野狼等,据说再也没有出来过,成为野马平原的一道绝地。 “老爷,我们真的要进去?”在长途奔袭了好一阵,众人才有惊无险的听从老汤姆的吩咐,来到幽谷外围。 “进去,凭我们的人数,想要打败狼群除非出现奇迹。”老汤姆对于手下战斗能力的把我很准确,也许一百头的狼还在承受范围,两百头的话,就要落荒而逃。 更何况,身后追的足足有五六百头啊。 身后的狼吼声此起彼伏,在最后关头,一些巨狼都冲到了近前,迫不得已之下,阿鲁克只能带头走在前面。 身后的佣兵们脸色难看,幽谷的传说,只要来往过野马城的,谁不知道? 只是在马上喂狼腹,还是搏上一搏上,众人谁也没有犹豫,纷纷选择第二条。 一行人驱赶马车冲进幽谷里。 外面的狼群在幽谷外驻足不前。 不仅幽谷的传说在人类当中广泛流传,就是野兽当中,也有不少的生物对于这一处山谷颇为忌惮。 一进到里面就再也没有出来,那不是死了还会是什么? “嗷呜。”狼嚎声此起彼伏,一些巨狼暴躁的刨着地上的泥土,美食尽在眼前,却不能享用,还有什么比这更难以接受的? “嗷呜。”突然,一声更加霸道,威严的狼嚎声响起。 只见在月光下,一头黝黑的,庞大的,有着深绿色瞳孔光芒的巨狼悄无声息的站在土丘堆上,望月长鸣。 “嗷呜……”狼嚎声接连不断,群狼沸腾。 突然,狼群开始推进,朝着幽谷方向冲锋。 这些巨狼,居然不怕幽谷的传说,胆敢挑战幽谷? 还是因为,他们实在是过于饥饿,已经顾不了那么多? 冬去春来,正是狼群最饥饿,也是产仔的季节,要想满足五六百数量的狼群,光想一想,那数量就大的吓人。 这群狼群,估计许久没有吃过东西了吧? …… “就是这里,只要别继续深入,就不会受到幽谷的影响。”老汤姆在前面带路,在周围的环境对照了一番后,挥手示意大家停下。 幽谷的地面呈现黝黑色,草木皆黑,灰蒙蒙,有一股死气。 老汤姆选择的地点,处于崖壁的低端,两边有悬崖阻碍,中间的路线只能堪堪让一辆马车经过。 “狼群除非是饿急来到情况,不然不会追进幽谷,不过据我的观察,那群狼群十有八九会跟进来,叫大家做好战斗的准备。”老汤姆招来阿鲁克吩咐道。 阿鲁克至今对老汤姆充满了信心,不疑有他。 “战斗,做好战斗的准备。”阿鲁克仰天咆哮,端的是中气十足。 “战斗,战斗。”随着阿鲁克的一声怒吼,那些佣兵们顿时士气高昂起来。 阿鲁克的怒吼,好似充满了一种能提升士气的力量在里面。 “嗷呜。”不一会儿,狼嚎声阵阵,果然跟老汤姆一样,狼群跟了进来。 “防守好峡谷,千万别让狼群冲破,大家轮流交替。”阿鲁克有序的指挥。 “弓箭手准备,等狼群冲到射击范围就开始攻击。” “还有你,唐,拿着。”阿鲁克随手拿下挂在身上的弓箭扔给唐煜。 唐煜一把接过,顿时感觉手中一沉。 这把弓,本身的重量足足有三十斤左右,对于一把弓来说,可以说一个大胖子。 唐煜轻轻的拉扯了一下弓弦。 “滋啦”一声脆响,弹性不错。 唐煜试着开弓,感觉凭自己目前的力量,想要完全拉开他都显得艰难。 “这可是一把五牛的弓箭,要想拉满贯,足足需要五头牛,就是我,目前也只能来开一半。”阿鲁克善意的笑了笑,开始指挥其他的人作战。 “由我和阿当先开始,阿当,你来辅助我。”阿鲁克能成为商队的守卫首领,果然有两把刷子,布置起来井井有条,且大公无私。 身材高大的阿鲁克加上体型略微苗条的阿当,两人挡在崖壁缝隙间,保护身后的众人。 狼群们早已顾不得其他,见到活生生的猎物,不等狼王命令,率先发动攻击。 一头头巨大的,青色的,带甲的,幽影的狼接连不断的展开攻击。 而且这些巨狼别看攻击起来悍不畏死,凶猛无比,可是唐煜却发现,这些巨狼,好似有智慧?居然知道使用车轮战? 果然是异世界的狼,不能用寻常的印象来判断。 “哈哈,来得好。”阿鲁克不见慌张,挥舞着手中的巨锤,拍飞一头头的巨狼。 每一头巨狼只要被阿鲁库的巨锤拍中,必定是粉身碎骨,无一处好肉。 “真是太暴力,太血腥了。”王小胖看的激动不已,恨不得取而代之,只是想了想自己的小身板,还是算了,乖乖的躲在后面。 大概是阿鲁克的霸气,感染了阿当,这名瘦弱的家伙鼓起勇气,涨红了连,大喊一声,举起手中的砍刀就朝着前面狠狠的砍去。 “噗嗤。” 刀口划过血肉的声音。 “好样的,阿当,继续。”阿鲁克大笑着,犹如混世魔王,无人可敌。 然而,好景不长,一头幽影骤然浮现。 一头影狼,一头阴影巨狼。 影狼已经不能单纯的用“生”物来形容,而是不死生物,不死族的二级斥候兵种,常被用来侦查敌情,探索地形之用。 在狼群当中,居然存在着影狼。 阴影生物,对于物理系的攻击具有较大的抵抗免疫能力,阿鲁克的一锤垂在影狼的身上,直接被免疫掉。 影狼看准时机,露出狞笑,整个人化作一道残影,直扑阿鲁克而去。 阿鲁克大惊失色,这时候的阿鲁克正是旧力用尽,新力未生的阶段,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影狼瞄准自己的脖子袭来。 “低头。”阿鲁克的背后突然有声音传来,阿鲁克来不及多想,条件反射的低下了脑袋。 “咻” 利箭穿梭,一道利箭几乎是紧贴着阿鲁克那张脸穿过。 然而,影狼不愧是阴影生物,物理系攻击免疫几率太强,这一箭,并没有射杀影狼。 影狼冲势不减,一口咬在浑身都是肌肉的阿鲁克身上。 顿时,阿鲁克一声惨叫,捂着影狼的脑袋,想要把他驱逐走。 在幽谷当中,也许有些生物会受到那诡异的环境,神秘莫测的传说的影响,可是对于影狼来说,这里如鱼得水,十成实力能爆发出十二分的战力。 “不好,快来人接替阿鲁克。”老汤姆脸色微变,最强的阿鲁克在最开始就受到了伤害,难道要使出隐藏的杀手锏? 第三十七章 唐煜出手 ps:继续求推荐票,还有感谢书友150820125311227书友的打赏支持,这还是本书第一次出现打赏的大大,顿时感觉好开心。 余下的商队护卫纷纷上前,接替阿鲁克的位子,奈何影狼神出鬼没,又缺少应对的办法,导致大量的人员伤亡。 “让我来。”唐煜爆喝一声,推开一名手拿长枪,想要上前的商队卫队。 “你来?”那人轻蔑的看了唐煜一眼:“你一个弓箭手上去不是找死?” “殊不知,就是我们这些经过专门训练的佣兵,面对神出鬼没的影狼也毫无办法。” 对于他人的冷嘲热讽,唐煜毫不在意,一把抽出马刀,整个人的气势一变。 霸道,无疆,凌厉,绝世…… “呃?”那名护卫犹如被掐住脖子的鸭子,半天说不出话来。 他不是弓箭手吗? 慑于唐煜的与众不同,余下本来还要阻止的人纷纷不敢多言,就是被影狼咬中,伤口丝丝溃烂,提不起一丝力量的阿鲁克,也是震惊的看着唐煜。 他的职业,到底是什么? “喝!”唐煜以力劈华山的架势,对不顾生死冲上来的巨狼当头就是一刀。 系统提示: 恭喜你打败巨狼,获得战斗经验800. 经验值变少了,难道是因为自己实力的提升? 不过不管了,目前还是打退这群狼群要紧。 唐煜手中的刀余波不减,朝着侧面一划,一头看准时机准备冲上来捡漏的青色巨狼顿时身首异处。 这头巨狼跟唐煜以前打败的一头风狼王外表看起来差不多,整体实力也就比狼王差那么一筹,可是在唐煜高级的刀法面前,还不够看。 阿鲁克他们完全震惊于唐煜的刀法,陷入痴迷的神态。 这,这也太厉害了,这还是人吗。不仅有逆天的箭术,就是连刀法也是那么的雨中不同? “咔崩。”突然,疯狂屠戮巨狼的唐煜,手中满是缺口的马刀终于寿终正寝,断成两半。 众人大惊,在战场上,失去武器就等于失去生命,现在他们想要把各自的刀递给唐煜都来不及。 然而,众人想想中唐煜惨死狼吻的画面没有出现,只见在唐煜的手中,又有一柄短剑浮现。 初级剑术提升到中级! 感悟当中的唐煜,整个人陷入到物我两忘的境界,不为外物所干扰,手中的短剑就跟没有重量一般,简单的突刺,横扫,必定能让一头巨狼丧命当场。 在唐煜的身边,狼尸堆积的越来越多。 中级过后,唐煜先是沉淀了一下,接着毫不犹豫,继续提升。 中级剑术提升到高级。 玄之又玄的感悟再次加身,唐煜遵循身体的本能,自然而然的行动,身边到的狼尸也几乎可叠成一座小山。 “咔崩。”突然,唐煜手中的短剑也断裂了,杀的太多的狼,而且这些狼的实力都不弱,本身的毛皮,血肉,骨头,都在消磨短剑的耐久度。 当然,最主要的是这柄短剑本身的质量不行,并不是神兵利器级的宝物。 “长枪伺候。”唐煜一拳轰飞一头巨狼,扬天咆哮,笑声中,充满一股舍我其谁的架势。 众人不禁看痴了。 “唐哥,接枪。”王小胖早已惊讶过唐煜的神奇,见怪不怪,在其他人还处于震惊状态的时候,他早就把唐煜想要的长枪抛过来。 唐煜顺手抄起,长枪横扫,震荡八荒。 刺,刺,刺。 武器的使用,殊途同归,一门大师级,两门高级精通的唐煜,对于初级的长枪使用,也有一片心得。 长枪的精髓,就在这一个“刺”字上。 枪如剑雨,密不透风,一头巨狼都休想穿过唐煜的攻击范围。 到最后,当唐煜把长枪精通提升到高级的时候,更是快的连肉眼都跟不上。 …… 唐煜把这一次的战斗,完全当成是对自己的磨砺。 刀法,剑法,枪法,鞭法,锤法…… 十八般武艺,尽在这场战斗中受到催发,或是中级,或是高级,每一种武器的使用,唐煜信手捏来。 到最后,连狼群都震惊于唐煜的强大,一些巨狼畏首畏尾,不敢上前。 “差不多了,黛妮,可以使用了。”唐煜突然放下了手中的长鞭,重新提起被唐煜特地保养,还没完全损坏的战锤,拍拍胸口的位置。 小天使黛妮早已迫不及待,但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身份,所以她悄悄的对唐煜手中的战锤使用圣光术。 圣光,将赐予你力量! 小天使喃喃自语,只见唐煜手中的战锤,笼罩上一层蒙蒙的光晕,却被唐煜的身体挡住,谁也没有发现。 幽影浮现,一头影狼终于按耐不住,展开了行动,混杂在狼群当中,偷袭唐煜。 “英雄,小心了,那阴影生物在靠近。”小天使的声音直接响在唐煜的脑海里。 唐煜神色一凛,虽然看不到,不过却能感受到危险的靠近。 “等的就是你。”终于,影狼出现,唐煜毫不迟疑,挥舞手中的战锤。 影狼的眼中出现戏谑的表情,区区凡器,能伤我分毫? 可是很快,影狼就再也笑不出来,从战锤当中,传递过来一股让自己恶心,害怕的力量。 那是——圣光的力量? 他怎么会圣光的力量?影狼带着困惑,烟消云散。 “荣耀,荣耀。”枪兵们怒吼连连,见识到唐煜的勇猛之后,一个个磨拳搽掌,恨不得与狼群大战三百回合。 “嗷呜!”突然,狼群当中,一头威猛的黑色巨狼猛然出现,黑色的皮毛在月光下,油光发亮,体格健壮,跟头小牛犊一般大小。 “狼王,是狼王出动了?” “统领一族五百巨狼的狼王,他的实力,保守估计也有三阶。” “天呐,那,那是野马平原凶名赫赫的黑狼王,曾经屠戮了两个千人人口的村庄。”有人牙齿都在打颤。“他,他居然亲自出动了?” “大家做好准备,随时深入幽谷当中。”黑狼王的传闻,老汤姆比手下的佣兵们还要了解。 虽然唐煜表现出非同一般的实力,可老汤姆不认为唐煜能够打败得了黑狼王。 当然,如果唐煜的手中有一柄适合他发挥,并不那么容易断裂的武器,也许老汤姆还会抱有一丝的希望。 “爷爷,你的目光果然从没有错过呢。”不知何时,老汤姆的孙女走出了车厢,盯着挡在峡谷中央,大有千军万马,舍我其谁架势,英姿勃发,勇冠三军的唐煜,美目当中,充满了好奇。 老汤姆心里一个咯噔…… 第三十八章 驯狼 ps:继续求推荐票,还有感谢娜娜7661121大大的打赏支持,又有人给我打赏了,好开心啊。 接着说一下一处小gua,其实也算不上挂,只是在第十四章吃肉可以进化这里,把王小胖的九名枪兵写成十二名,现已经改成,感谢*暗影*亲的更正哈。 黑狼王漫步,周围的巨狼一头头相继朝着两边散开,做出臣服的状态,略微的低伏身体。 唐煜表情渐渐的凝重,也许面对其他的巨狼,唐煜切瓜砍菜般容易,可是面对黑狼王,唐煜却从他的身上感受到一股淡淡的压力。 从这头狼王的身上,唐煜感受到了如皇家狮鹰boss般的威压。 也许他比起皇家狮鹰boss要稍差一筹,可自己目前最强大的技能被封印,缺少必备的武器,想要打败他,困难多多。 黑狼王幽绿色的瞳孔泛着冷意,那双慑人的目光一眨不眨的盯着唐煜,好似要用自身的“王者威压”,给唐煜施加压力。 “野兽族群,数量达到一百,族群的领袖被称之为百兽王,数量达到一千,则为千兽王,一万,则为万兽王,每一头兽王的实力,都会根据本身族群数量的多寡而决定,像眼前这头百兽黑狼王的实力,在百兽王的行列中,处于中上的行列。”老汤姆没想到唐煜居然有如此胆色,面对黑狼王不仅面不改色,更是好像要与黑狼王一争高下? 大概是不清楚黑狼王的厉害吧?老汤姆这样想到,于是解说了一下。 百兽王? 只是百兽王就有如此的实力,那么老汤姆所说的千兽王?万兽王?他们的实力又将到达何种地步? 唐煜不仅没有害怕,反而心中有种豪迈在升腾。 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在一次次的生死历练当中提升自己,一次次的升华,突破自己,见一见那从未见识过不一样的天地。 这,就是唐煜生活在这个世界的理念,理想,并为之努力的方向。 “来吧。”唐煜一把把破损的战锤扔向黑狼王,然后抽身抢过在旁辅助枪兵的长枪。 黑铁长枪枪锋幽幽,寒意湛湛,这一刻,唐煜的精气神,终于达到巅峰,人枪合一,人既是枪,枪既是人。 “蹬蹬蹬,”黑狼王猛的连连后退了三步,在唐煜的枪势下,连黑狼王都不敢附逆之威。 “喝。”唐煜怒喝一声,震荡八荒,长枪舞动,如长龙,若蟒蛇,刁钻无比,转往黑狼王的薄弱点攻击。 黑狼王连连躲避,左突右闪,却还是一次次的被唐煜擦中身体,不一会儿的功夫,伤痕累累。 “嗷呜……”突然,黑狼王以胸口受伤为代价,逼开唐煜,然后望月长鸣。 群狼沸腾,在黑狼王的命令下,他们再次悍不畏死的朝着唐煜展开攻击。 那就是个疯子。黑狼王害怕了,从没有见识过那么疯狂的人。 他还是人吗? 黑狼王在于唐煜的对攻中,并不是只有防御的能力,还会展开反击,在唐煜的身上,他就咬下了一大块的肉,可是那个人,就跟不是咬在他的身上一样,毫无疼痛感,每一枪,都是沉稳有力。 终于,黑狼王率先坚持不住,逼开唐煜之后,逃窜会狼群。 “哪里走。”唐煜虎目一瞪,一枪荡开狼群,冲进狼群当中,紧追黑狼王不舍。 “别……”老汤姆想要阻止明显迟了,失去天险的保护,你一个人冲进狼群当中,不是找死么? “嗨,还以为是个与众不同的人呢,没想到终究是一个容易被情绪左右,这种人,终究难堪大用。”老汤姆摇头,准备使用隐藏的杀手锏,让他来接替阿鲁克的位子。 “爷爷你看,好厉害。”有着一双明亮眼睛的少女突然大喊,话语当中,充满了震惊,激动,以及仰慕? 也许少女自己没有发现,但身为过来人,吃的盐比她吃的米还要多的老汤姆却听出了不正常。 但现在可不是想这些的时候,老汤姆赶紧顺着乖孙女脆白手指指点的方向望去。 一瞬间,老汤姆呆立当场。 他,居然能在数百狼群的环视下,游刃有余,那一柄长枪被他挥舞的虎虎生风,端的是霸气无双,无狼可敌。 终于,随着拦路的巨狼尽皆俯首,唐煜和黑狼王之间,再也没有阻碍。 黑狼王两腿战战,颤颤巍巍,如此厉害的人类,生平仅见,黑狼王想要逃跑。 “嗡嗡”一声响,没等黑狼王起步,唐煜扔出了手中的长枪,不多一毫,也不少一分,正好是在黑狼王的后腿边。 掌控入微。 黑狼王稍稍碰触到那柄还在颤抖的长枪柄,整个人都一颤。 唐煜开始奔跑,跳跃,跳到黑狼王的背上,那双如钢筋锻造的双手狠狠的掐在黑狼王的脖子上。 接着一拳又一拳的轰击在黑狼的背上。 先声夺人,黑狼王早已被唐煜的实力给吓到,更是震惊于这名人类的不怕死,最后的一枪,完全摧毁黑狼王最后的信心。 “给我趴下。”唐煜咬紧牙关,右手握成拳,高高抬起,猛的打在黑狼王的脑门上,黑狼王一时收力不稳,摔倒在地。 这一摔倒,更是让黑狼王的气势降低到冰谷。 噼里啪啦。 唐煜的拳头就跟不要钱似的,连续不断的轰击在黑狼王的身上,到最后,黑狼王只有出气没有进气。 “勇士,我们可以收服这只黑狼王。” “要知道,只要能收服一群兽群当中的王者,那么连带着整个族群都会落入你的手中,在兽人国度当中,就有专门以各种野兽组成的军团部队。”小天使没有见识过唐煜射杀皇家狮鹰boss的一幕,可现在见识到唐煜打的百兽王黑狼王几乎没有反手余地,着实被震惊住。 在黑狼王快要被打死的时候,黛妮才如梦初醒。 勇士目前的目标就是救回公主,而要想救回公主,勇士缺少必要的力量。 也许单对单,黛妮对唐煜充满了信心,然而战争,打的就是人,单个的实力,已经很难左右一场战争的结局,最多只能影响到局部。 所以收服这群狼群,将会对接下来的行动有所帮助。 唐煜渐渐的冷静下来,盯着可怜巴巴看着自己的黑狼王,却是面露了沉思: “我们该如何控制他?”黑狼王,曾经屠戮两个千人村落,罪孽深重,且难保他不会怀恨在心,寻找机会给自己使绊子。 不可否认的是,这些魔兽,实力越高,智慧也聪明,收服他们,对于接下来的行动有所帮助。 “解决难题的人不是来了吗?”小天使黛妮难得打起了谜题,神秘一笑,闭上嘴巴悄悄的藏在唐煜的怀中。 “厉害厉害,真是有万夫不当之勇。”老汤姆喜笑颜开,手中拿着一张卷轴走了过来。 “小小诚意,就当是我给勇士的救命之恩的报酬。” 第三十九章 一犬 系统提示: 恭喜你领悟枪之真谛,可花费一百万战斗经验,提升到大师级枪术。 这就是唐煜为何骤然变得如此强大的缘故,冲进狼群当中,万夫难当其勇。 每一次的技能晋级,对于唐煜来说,都是一次实力的飞跃。 在空旷的草原行,只要自己的伙伴跟不上自己的节奏,或是被狼群淹没,到时候就算唐煜再如何厉害,还是双拳难敌四手,腹背受敌,难以展开手脚。 而在幽谷这处两边都是悬崖峭壁的天险之中,却是给了唐煜完美发挥自身实力的机会,更是在一次次的杀戮中,积蓄气势,信心,最后到达巅峰,冲进狼群中,连巨狼都望而生畏。 如果没有这一次次的积累,也许唐煜在枪术提升到大师级的时候,也难以冲进狼群当中纵横无敌吧。 唐煜看向老汤姆递送过来的卷轴。 初级驯狼术:可花费一万战斗经验学习,学习之后可驯化巨狼为己用,0/1,(一次性技能书)。 这本驯狼术倒是跟唐煜曾经学过的驯鹰术差不多,只是驯狼术能够提升,而驯鹰术却只能驯养一只雄鹰。 大概是因为得到的驯鹰术残破不缺的缘故吧? 不过一头金刚鹰已经足够,唐煜也没想去修补寻找驯鹰术。 花费一万战斗经验,这本驯狼术技能化作一道流光冲进唐煜的脑门。 “嗷呜!”唐煜突然发出狼嚎声,在学会驯狼术的瞬间,也学会了狼的语言。 “臣服,活着死!”狼语翻译成为人类的语言。 黑狼王眼中出现挣扎的神色,奈何当看到唐煜眼中的不耐烦以及丝丝的杀意之后黑狼王终究不敢赌,乖乖的让唐煜在他的脑海中留下灵魂印记。 今后,黑狼王的一切都将在唐煜的掌控中,生死由唐煜。 至于为何唐煜不会老鹰的语言,这大概是因为得到的驯鹰术残破不缺的缘故吧。 成为唐煜的“宠物”黑狼王好似对唐煜亲近了不少,不亲近也不行啊,生死全在唐煜的手中,这时候还是乖乖的好。 唐煜一脚踹开黑狼王,也许唐煜是个心性坚韧不拔的人,能容得下曾经屠戮了两个千人村庄的黑狼王,但这却并不表示唐煜会对黑狼王有所好感。 它,在唐煜的眼中,终究只是一种工具,一种让自己能够完成任务,可以在这个世界继续精彩的活下去的工具。 “去,把逃逸的巨狼都收拢回来。”唐煜瞪了黑狼王一眼,随后面向老汤姆。 “精彩,真是精彩。”见到唐煜终于看到了自己,老汤姆并没有恼怒,反而是耐心的等候,笑眯眯的拍着双手道。 “如此精彩的枪术,可谓生平仅见。”箭术,枪术?还有刚才展露的其他武器使用手法,端的是厉害无比啊,世界上,何时出现如此厉害的人物?老汤姆面上不改色,心里却是惊讶不已。 “倒是让你笑话了。”唐煜矜持一笑,看着一头头汇聚过来的狼群。 黑狼王狼吻微微哆嗦,可是想了想两者之间的差距,还是很明智的放弃不切实际的想法。 “嗷呜……”黑狼王望月长鸣,呼唤自己的同伴。 一头头的巨狼开始三三两两的汇聚到黑狼王的身边。 巨大的巨狼,有着青色毛发的风狼,只是实力弱小,像风狼王一样,嘴里吐出风刃却做不到,不过当成斥候使用倒也不错。 黝黑的影狼,时隐时现,神出鬼没,数量最少,只有两头,其中一头还丧生在唐煜的手中。 “小黑,让我看看你的看家本领。”既然族群只有二三十头的风狼王都能使出风刃攻击,那么更加厉害的百兽王黑狼王应该也有绝活。 “小黑?”虎落平阳被犬欺啊。黑狼王不敢犹豫,面向战死的狼尸们。 一圈圈诡异的黑气从黑狼王的身上浮现,然后“嗖”的一声,窜进狼尸当中。 一只只的丧尸狼缓慢的站起来。 “噗嗤,噗嗤。” 可是突然,这些丧尸狼又一头接着一头倒地,摔成粉末。 “呃,也不是全部都失败了?”其中一具狼尸,虽然同样炸裂了,可是从狼尸的里面,却有一头没有形体,如幽灵一般的黑色影狼诡异幽深的站在那那,若九幽深处归来的怨灵,邪气森森。 黑狼王的能力,并不是跟风狼王一样,能够发射风刃之类的魔法攻击,反而是像鬼族的“招魂术”。 “这是,狼魂呼唤?”老汤姆吃了一惊,这种能力,堪称极品啊。“要不是你这头黑狼王的实力弱小,成功几率较低,不然万金难求。” 老汤姆颇为羡慕的说道。 “狼魂呼唤?”唐煜有些不解,没办法,刚来到这个世界没多久,有太多的不明白。 老汤姆适时的解释道:“所谓的狼魂呼唤,就是能够召唤出战死狼类生物的灵魂继续为你作战,随着黑狼王实力的提升,这些召唤出来的狼魂的实力也会相应的提升。” “这么厉害?”王小胖吓了一条,唐哥得到黑狼王,简直是如虎添翼。 使用了一次狼魂呼唤,黑狼王整个人都萎靡下去,精神懒懒。 鉴于黑狼王再次给自己贡献出了一头影狼,唐煜暂时没找他麻烦,让他下去休息,黑狼王灰溜溜的夹紧尾巴,带着自己的狼群下去。 “诸位,幽谷神秘莫测,充满危机,事不宜迟,我们还是先行离开这里吧?”老汤姆开口用商量的语气对唐煜说道。 在唐煜展露自己的实力后,老汤姆再也不能用对待普通人的态度对待他。 如果不是有唐煜在,这支商队将会伤亡惨重,也许自己使出隐藏的杀手锏可以保得自己和乖孙女安然无恙,然而其他人却两说咯。 随着黑夜的深入,临近午夜,火把的照明都难以看清周围两三米的范围,更是有一丝丝的冷意透露人的身体,好似有渗透进去,把他们与这片幽谷融为一体。 这一丝丝的诡异,早已让唐煜警觉,这也是唐煜为何会强出头,率先出手的其中一个原因。 不疑有他,唐煜点头认可,带着枪兵(勋爵)们坐回马车。 杀戮了一番,对于唐煜来说,也是不小的消耗,为了防止意外的发生,唐煜还是休息一下的好。 却不知,在一辆马车上,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一眨不眨的打量着闭目养神的唐煜。 第四十章 亡魂骑士 ps;求推荐票啊。 老马识途,不用马夫特地驱赶,拉车的老老马们自动朝着野马城的方向前进。 只是在行走了好一会儿,众人全都感觉一股寒意袭来,浑身战战,冻的直哆嗦。 冬去春来,夜晚虽然还比较寒冷,但像现在这种冷的彻骨的情形,在场许多的老佣兵都没有经历。 不正常的一幕,早已让躺在担架上的阿鲁克他们有所怀疑。 “阿鲁克,加快速度,务必要尽快离开这里。”老汤姆好似想到了什么,神色一变,冲着不能行走的阿鲁克吩咐道。 “兄弟们,听到汤姆老爷的话了没,加快速度。” “等到了野马城,野马旅馆热乎乎的烧刀子在等着我们呢。”阿鲁克在佣兵中的声望不错,笑呵呵的说道,众佣兵也是善意的笑了笑,知道情形吧不对劲。 只是,没等众人加快速度,在左右模糊的情况下,一声犀利长鸣传来。 “希律律。” “马叫声?这里有马?”有一些佣兵带有惊讶,不是说来到幽谷里面,不管是人和动物都难以活着离去的吗? 要不是他们还没有完全的进入幽谷,只是在外围徘徊,加上有神秘无比的老汤姆在,说不定众人早就放弃求生了。 “不好,大家快走。”老汤姆大惊失色,听到这一声的马叫,整个人都发冷。 “汤姆老爷,不就是野马吗,有什么好害怕的?”有佣兵不信邪,反驳道。 老汤姆连回答的心思都没有,只是催促马夫赶快离开。 马夫是老汤姆的心腹,深知老汤姆的不同寻常,足智多谋,有着许多自己不知道的隐秘,二话不说,呦呵一声,两匹膘肥体壮的好马嘶鸣着奔跑。 “人越老,胆子越小。”那名佣兵摇头看着远去的老汤姆感概道,却不知,在他的身边,同伴早就一个个都或是跟在老汤姆的身后离开,或是诡异的消失了。 骤然发觉身边只有自己一个人,那名佣兵才感到害怕。 “大家等等我呀。”佣兵大喊,骤然发现,在浓雾当中,有黑影晃动? 那些黑影时快时慢,有些更是铁蹄阵阵,踩着岩石地面发出“哒哒哒”脆响。 马? 这里有马? 幽谷当中的马,带出去,肯定能够卖出天价。被财富迷失了心智的佣兵想也不想的放弃去寻找自己的同伴,反而是朝着发出声响的地方追去。 “啊……”突然,一声凄惨的叫声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幽谷当中回荡。 …… 唐煜收回了视线,幽谷,果然危险。 要不是老汤姆发出的指示及时,而自己也没犹豫,不然说不定最后的下场就跟那些佣兵一个下场。 “阿鲁克,调查一下,还有多少人。”老汤姆虚抹了一把冷汗,跌坐在马车车夫边,冲着阿鲁克喊道。 阿鲁克答应一声,招呼人手聚集。 “唐……煜,你看到了?”老汤姆吩咐完阿鲁克,来到唐煜的身边,咬字不轻的问道。 唐煜这个名字翻译成为英雄大陆的文字语言,着实生涩。 “那些是什么?”唐煜有些好奇,高级的鹰眼术,也只是一瞬间看到了而已,主要还是雾气太浓重,看不正切,加上那些生物的形体与雾气完美的融合在一起,更是降低高级鹰眼术的效果。 不然九千米范围内,任何事物,尽收高级鹰眼术之中。 老汤姆摇了摇头,明显不想多说。 唐煜也没问。 虽然看的不是很清楚,但唐煜敢保证,那些看到的生物,绝对不是“生物”,而是一种类似影狼的阴影生物。 被唐煜看到了那生物,就有马的外表,但全身却是透明的,甚至能穿越树木,岩石的遮挡,从他们的中间穿越过去,奔跑的速度如一阵风。 亡魂战马。 在亡魂战马的身上,则是一名身披破碎盔甲的骑士,光看了一眼,就给唐煜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那绝不死现在的自己能够抵抗的。 那名骑士,同样跟胯下的战马一样,虚无的身体,与亡魂战马融为一体,树木,石块,甚至是悬崖峭壁都阻止不了他分毫。 唐煜就曾看到,一名佣兵,被那名亡魂骑士同样没有形体的长枪洞穿,然后从佣兵的身体内,流出出一股血红色的血液,被亡魂骑士吸收。 要不是跑的快,说不定这里所有人都要交代在那。 只是,老汤姆为何会知道距离幽谷的安全警戒范围呢?唐煜发觉那些生物在来到峡谷缝隙的边缘,也就是他们曾经抵御狼群的地方,就没有再追出来,越发的对老汤姆的身份感到好奇。 不过每个人都有秘密,就像自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而是从一个地球的地方,被众神丢到这个世界一样,这个秘密,打死唐煜也不会对别人说。 相信王小胖和冷与自己有一样的想法。 “汤姆老爷,我们足足少了十个人,三辆马车。”很快,被人抬着的阿鲁克就来回报情况。 十个人,三辆马车,这相当于商队三分之一的人员和资金。 “人活着就好,大家原地休整一下,尽快赶往野马城。”老汤姆毫不在意的挥挥手,视金钱如粪土,更是对人命冷漠至极,让阿鲁克下去休息。接着,老汤姆转首看向了唐煜。 “唐,为了感谢你的救命之恩,请一定要接受我的报答。”老汤姆堆起满脸的笑容,拉住唐煜的手,直接拉进车厢内。 唐煜只要稍稍用力,就能挣脱老汤姆这名老者的拉着,只是这样的话,不说会不会伤感情,单说别人好心好送你宝物,你却不领情,说得好听是清高,说得不好听就是不识好歹。 而且,唐煜对于老汤姆口中所说的宝物充满了好奇。 缺少趁手武器的唐煜,迫切希望老汤姆能送自己一把好的武器。 至于恩情,暂且记在心里,必要的时候,必定十倍回报。 不疑有他,唐煜跟着老汤姆登上了那辆最豪华的马车。 马车内部装饰精美,温暖,甚至还有一名貌美如花,有着一双明亮大眼睛的美少女存在。 那美女少正眨巴着明亮的大眼睛好奇的打量唐煜,当见到唐煜也是一眨不眨的看着她的时候,她却突然害羞了起来。 这一幕,全被老汤姆看在眼里,心里不好的预感也越来越强烈。 别我的乖孙女看上了这个穷小子吧? 唐煜的着装,与贵族富豪着实不搭边。 第四十一章 好枪 ps:不容易啊,终于登上作者后台了。 刀柄处雕刻有一枚栩栩如生的虎头,刀体锋芒毕露,吹发可断,迎面就给人一种霸道的感觉。 “虎头刀,一柄绝世凶器,曾在一代霸主手中杀戮无数。”有着一双明亮眼睛的少女轻启微唇,介绍眼前的战刀。 “当然,眼前的这柄战刀并不是传说中的虎头刀,而是经由矮人锻造大师经过三月零八个天不眠不休锻造而成,可达到利器级别。” “利器?” “武器可分为凡器,利器,宝器,绝器,名器五个档次,在名器之上更有传说中的武器存在,但大都只闻其名不见其器,神秘莫测,拥有莫大的威能。”老汤姆开口解释:“像阿鲁克手中的弓箭,则属于利器范畴,而寻常佣兵和你在面对狼群使用的武器,则是凡器的级别。” “两名战士对垒,其中一人手拿凡器战斗,另一人则是利器级别的武器,当两种兵器交击之时,利器很有可能折断凡器,进而奠定胜局。”老汤姆说道。 唐煜听的心花怒放,对于一名武者来说,除了提升自身的实力外,最欢喜的莫过于能够得到一柄适合自身的武器,而唐煜走的路线又是多武器战斗,对于武器的需求将会是寻常人的十几倍,目前的唐煜,更是因为缺少合适的武器而心揪不已。 如果得到这柄虎头刀,然后把刀法提升到大师级,那么那时候的自己,将会厉害到何种地步? 唐煜眼中的激动,被一直观察唐煜的老汤姆观察。 只要是人就会有弱点,而唐煜的弱点,看来是被老汤姆抓住了。 “唐,接着来看看这柄。” 也不见老汤姆有什么动作,只见老汤姆手中突然出现一柄明晃晃的白银长枪。 “小小手段,上不了台面。”见到唐煜的好奇,这次老汤姆却没有解释,而是矜持一笑,转而把话题转移到那柄长枪上。 见此,唐煜不在多言,只是当唐煜看到那柄长枪的时候,整个人心跳都慢了半拍。 “好枪!” 这柄长枪不仅外表装饰华丽,经过手腕上腕表传递过来的信息,更是让唐煜知道,这是一柄比利器级别的虎头刀还要高级的武器。 白银(宝器) 种类:长枪类 破甲+1,穿刺+1. 不同于利器级别,到达宝器级别之后,将会诞生特殊的属性? 老汤姆费力的抓起白银,递送给唐煜笑道:“拿着。” 唐煜不可思议的接过,就算是傻子,也知道武器的级别越高,相应的价值也越大,光一柄利器级别的虎头刀锻造时间都需要不眠不休三个多月,那宝器级别的武器锻造又将需要多少时间?加上能被锻造成为宝器级别的武器,使用的材料无一不是珍贵至极,光想一想就知道手中的这柄白银长枪价值连城。 唐煜当即就想把白银长枪还回去,却见老汤姆哈哈大笑:“别急,我可没说就这么简单的送给你,只要你能答应我一个要求,就当你给你的报酬。” 什么报酬如此值钱? “我需要你安安全全的把我们送回到野马城?”老汤姆也没多停顿,直接说出了自己的任务。 这跟白送不是一样的?老汤姆为何如此的看中自己?唐煜有些不敢相信。 大概是看出唐煜眼中的不信以及戒备,老汤姆继续说道:“战乱四起,野马城估计也不安宁咯。” “经过我的消息来源,据说野马城几万的部队都被打残,到时候,在野马平原流窜的马匪们估计回来趁火打劫,而我们要想安全的进入野马城,那必须经过马匪的阻拦,凭那些佣兵的战斗力,除非出现奇迹。”老汤姆笑呵呵的说道。 “那你怎么相信我能够带你们闯进野马城?”唐煜有些不敢相信,自己与老汤姆相遇的时间满打满算,连一天都没有,他就那么自信,自己能够带他们冲进野马城? “万一,我是说万一,万一野马城并没有被马匪包围呢,那你的报酬不是打了水漂?” 老汤姆自信笑道: “我说他们会来,就一定会来。” 这一刻的老汤姆,骤然给唐煜一股神秘的感觉,而不是那个慈祥笑呵呵的老者。 “好了好了,勇士,为了能够更好的保护我们到达野马城,你就勉为其难的收下吧。”见到气氛有些尴尬,少女嘻嘻开口,一把把白银长枪塞进唐煜的手中。 …… 当唐煜离开之后,少女笑嘻嘻的开口:“爷爷,你就这么自信他能打退马匪,安全的送我们进野马城?” 老汤姆摇头:“单凭我们目前掌握的实力,想要打退马匪是不可能的。” “那你还花费如此重的厚礼?”少女有些不解了。 “实力高强,只是莽夫,我倒要看看,他到底能带给我多大的惊喜。”老汤姆毫不在意,眼神中,闪烁中一种如唐煜遇到势均力敌的敌人一般的光彩。 “如若他有足够的智慧,那才具有使出全力收服的价值。” “如此美玉,倒是许久没有遇到过,收服他们,将会是我一生回味无穷的宝藏。” 老汤姆神采飞扬,游戏人间,不为权,不为财,不为色,只为收服形形色色的良才美玉。 “但是,爷爷你确定能够收服得了他,要知道,你的金钱攻势好像也不是很起作用耶?”少女泼冷水道。 这顿时让老汤姆的老脸都变得皱巴巴。 本来老汤姆还以为唐煜被自己拿出来的宝器长枪所打动呢,结果后来唐煜却想也不想的拒绝,这一条计谋眼看着是不成了。 “不过……”一计不成又生一计,老汤姆那双浑浊的眼珠子,开始把目光转到了少女的身上。 “妮可,是展现你美少女魅力的时候了。” “我?”少女妮可不敢相信的指了指自己,然后小脑袋就跟拨浪鼓一般,转的飞快。 虽然自己对唐煜抱有好感,可是带有目的的接触,与妮可心中的想法相驳。 “我才不喜欢那个人呢,爷爷你答应过我的,我的婚姻,要由我自己做主。”说完,很生气的少女直接把老汤姆赶出了马车,也不管寒冷的夜风会不会让老人家生病。 在马车外的老汤姆摇了摇头,暗自放心下来:看来是我想多了,也是,过惯了奢侈生活的乖孙女,怎么会看上那个穷小子呢。 却不知,女人心,海底针,就算是足智多谋的老汤姆,也猜不透少女的心思。 女孩的心思你别猜! 第四十二章 与冷的战斗 ps:继续求推荐票。 骤然得到一柄好枪,离开老汤姆的马车之后,唐煜迫不及待的使了一把。 白银重越五十斤,对于目前的唐煜来说稍微轻了点,挥动起来毫不费力,长约一米八。 “好漂亮的长枪?”王小胖和冷过来,只见到在黑暗的夜下,有一道白亮的光芒在舞动,当走进来一瞧,才发现是唐煜,看清唐煜手中的白银长枪,赞赏道。 “唐哥,这是哪的来的长枪?”王小胖好奇的问道。 唐煜也没隐瞒,直接说出白银长枪的来处。 “老汤姆这么有钱?”王小胖顿时就惊奇了,能随随便便就拿出一柄宝器级别的武器送人,明显不是普通人啊。 不疑有他,唐煜沉浸在刚刚得到趁手武器的兴奋当中。 只见在月光的照射,一道白银光芒枪出如龙,“嚯嚯”作响,破空声大作,每每都给人一股惊人动魄之感。 成为大师级的枪术大师,让唐煜对枪法的领悟越发的深厚,一招一式,尽显大师风范,简谱间接,无一丝多余的动作。 “好,好枪法。”王小胖看不来枪法,只觉得唐哥的枪法如行云流水般简洁干练,令人有种赏心悦目之感,不知不觉,王小胖都看痴了。 突然,在唐煜的背后,有黑影隐隐约约,模糊出现。 “来得好。”那不是冷还会有谁? 见猎心切,冷终于安奈不住,想要与唐煜比较一番。 从冷消失的那会儿,唐煜就知道这家伙的想法。 虽然人外表冷冰冰的,脸上也好似有万年不化的冰霜,一副生人勿进的模样,但唐煜知道,这只是冷遮掩内在那颗火热的心罢了。 到现在,唐煜都没忘记在被狼群追赶中,冷的不离不弃。 短短的几天相处下来,唐煜三人可谓是接下了深刻的友谊,来自同一个地方,有一个相差不多的梦想,在这个世界上,都是出于低端,同病相怜,越发的让他们三人宝座一团,共同进退。 冷的实力不容小觑,唐煜早就想要与冷比较一番了。 见到冷率先动手,唐煜也不犹豫,刚到手的白银长枪,正好有个合适的试炼对象。 神出鬼没的冷来无影去无踪,骤然出手,端的是无迹可寻。 奈何唐煜的野兽直觉也敏锐的吓人,在冷刚刚从唐煜身后浮现的时候,就被唐煜感觉到,一个潇洒的转身,白银托着银白色的尾线,准确落在冷那柄神兵利器级别的匕首上面。 刚从老汤姆那得知武器的级别划分,唐煜觉得,冷这柄匕首,其级别估计比白银长枪还要来得高,应该是绝器级别的匕首。 两者相差一个大的级别,自己的白银长枪很有可能在碰撞的过程中则断,所以唐煜想了个法子,不与冷的匕首正面交锋,而是枪面贴着匕首的匕面,滑动着刺向冷。 短兵器都短兵器的优势,长枪也有长枪的好处,当白银长枪刺过大概有一米左右的距离,冷就不得不退走。 在坚持下去,非得被刺个透心凉不可。 冷明白自身的优势所在,所以在推开之后,并没有无脑的冲上来,反而神乎其技的使用了“隐身术”? “英雄,需不需要我来找到他?”看到唐煜和冷的战斗,小天使黛妮手痒痒的,在唐煜的胸口小声的说了一句,等待唐煜的回复。 唐煜摇头拒绝,笑话,黛妮的神力多么宝贵的东西啊,怎么能够浪费在武技交流当中? 小天使有些失落。 “放心好了,如果老汤姆说的是真的,肯定有你出手的机会。”唐煜安慰道,然后专心应对冷接下开的攻击。 “飒飒。” 冷在游走,从四面八方发出声响来影响唐煜的判断力,寻找合适的时机发动绝招一击。 唐煜不为所动,侧耳倾听,分辨冷的脚步,判断冷攻击的时机。 “就是现在。”唐煜突然小退了几步,躲避正面进攻的冷然后长枪前刺,尖锐的枪头已经抵在冷的脖颈处。 冷,居然没有从唐煜的背后偷袭,而是从正面,光明正大的攻击? 不,不对,因为冷会神秘的隐身术,就算是正面,唐煜也看不到冷的人影。 反其道而行之,说不定有特殊的效果呢,如果是其他人,说不定冷的攻击早就奏效。 冷的额头冒出一颗颗的冷汗。 “你,是,怎,怎么发现的。”冷艰难的咽了口口水,这样问道。 唐煜笑着指了指鼻子道:“气味。” “你身上的气味虽然很微弱,却还是有一股汗臭味,几天的奔劳战斗,又是男人,不会跟小女儿家家的天天要洗澡。” 冷点点头,突然跳入临时休息旁边的小溪边,清洗自身的汗臭味。 对于一名刺客来说,任何能够暴露自身的缺点,都必须抹除。 也许并不是人人都如唐煜一般,能够靠鼻子的敏锐度判断出自身所在的位子,但这种风险,冷不能赌。 万一赌输了,代价就是自己的生命啊。 “嗷呜……”夜晚冷风阵阵,狼嚎声不算,在大草原上,最强大的肉食动物就是狼群了。 虽然唐煜收服了黑狼王,但在这一片的草原上,看起来,黑狼王群也不是最强大的,还有其他的狼群存在。 “夜晚是最危险的时候,加上我们这边人人带伤,各个筋疲力尽,只要被狼群发现,就会成为攻击的目标,我们还是赶快拔营前往野马城。”被安妮孙女赶出来的老汤姆跟王小胖站在一起,欣赏了一番唐煜和冷的战斗后,笑着过来说道。 唐煜觉得他说得有理,在幽谷那个方向,已经不能成为避风港,天知道再次过去,那些亡魂骑士会不会就守在那呢。 那时候不是羊入虎口?有去无回? 而唐煜收服的狼群,因为曾经被唐煜屠戮过,加上后来溃散,又有一些走失和来不及逃走,被亡魂骑士杀死的狼,目前唐煜手中加上黑狼王,也才勉强将近一百头而已,其中大部分的实力都才只是一阶,只有那两头的影狼被唐煜看中。 这些寻常的狼,遇到小股的狼群还好说,如果是大群的,狼王的实力更是比黑狼王强大的存在,难保不会临阵倒枪,反戈一击。 “我们目前距离野马城将近有三十公里,只要大家加把劲,应该能够在天亮之前赶到。”老汤姆遥望了一番野马城的方向继续道:“在野马城的周围三公里范围内,是野马城神射手的攻击范围,只要接近野马城,我们就安全了。” 看出大家眼中的疲惫,老汤姆不得不加大筹码: “到了野马城,我请大家到野马酒馆好好的喝上一顿,费用我出。” 此话一出,佣兵们纷纷站起来,倒是颇有些迫不及待,只恨背后没有翅膀,能够飞到野马城去。 第四十三章 马匪 士气被鼓舞起来的佣兵们开始行动,纷纷装卸货物,一些受伤的同伴乘坐马车,其他还能行走的则坚持走路,一心人浩浩荡荡,前往野马城。 三十公里,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在黑狼王得过狼群的护送下,众人居然有惊无险的接近到野马城九公里的范围。 这时候,唐煜等人的高级鹰眼术就发挥了效果。 在野马城的城墙外面,一群群骑在各色马匹上面,穿着各异的人呦呵着,不时挥舞手中的砍刀,流星锤,好像在攻打野马城? 还真的跟老汤姆说的一样? “看来野马城战败的消息,终究是传了出去,导致野马城周边的马匪居然集结起来,一起来进攻野马城。”老汤姆手中拿着一枚望远镜,放下之后感慨道。 当老汤姆发现唐煜根本没听到自己的话,反而是好奇手中的望远镜的时候,笑道:“一个小小的炼金物罢了,不值一提。” 唐煜点点头,却是犯难了:“马匪的数量少说也有三四千,我们该如何进去?” 目前手中的战力严重缺少,唐煜倒是想看看老汤姆有什么好的想法。 只是老汤姆却是很无赖的说道:“既然拿了我的报酬,如何去野马城,那当然是你想办法了。”说着,背负双手,回到自己的座驾上。 距离野马城还有九公里的距离,佣兵们能学会鹰眼术的寥寥无几,更别说是提升到高级,对于目前野马城的状况还不甚明了,一个个就跟打了鸡血一般,只想赶快回到野马城,好好的喝上一顿,然后舒舒服服的睡一觉。 唐煜无奈的摇摇头,所谓希望越,失望越大,当他们得知野马城被马匪包围,他们根本进不去的时候,不知道该有多大的失望? 这一刻,唐煜倒是有些同情起他们来了。 九公里,对于普通人来说遥遥不可期行走的起码也需要大半个钟头,而对于一名名都是在刀口之上舔生活的佣兵们,不值一提,大约只十来分钟,他们就接近到野马城附近,而这时候,终于有佣兵们发现了不正常。 先是马蹄声阵阵。 也许有可能是野马城在验兵,只是哪家城主闲着没事,大半夜的验兵? 接着就是杂乱的吆喝声加上攻城锤轰在城门上的轰鸣声。 这时候,就是傻子也知道,野马城被围攻了? 当少数几名掌握有初级的鹰眼术的佣兵确认之后,告知大家,让佣兵们纷纷人人自危。 草原上,牧民们最痛恨的只有两种生物,狼群和马匪。 在这两者之间,如果硬要说一个最痛恨的,十个里面有十个选择马匪。 狼群最多把你的狼群,把你的家人吃掉,而马匪,不仅会把你的牛羊马群,你的财务,你的家人全部抢走,心情不好的时候,更是会以杀人为乐,手头紧张的时候,全家贩卖到奴隶市场也时有。 要知道,要是被当成奴隶卖到,那一生真的是生不如死。 草原上商队不少,也导致野马平原的马匪成灾,奈何野马城刚刚经历打败,无力扫荡这些马匪,更是被马匪集合起来一起来攻打野马城。 “他们难道就不怕帝国震怒,派遣强大的皇家骑士来扫荡他们吗?”有些佣兵胆战心惊,颤颤惊惊的说道。 “帝国连年被敌国征伐,早已疲惫,有没有多余的军队都还两说呢。” “野马城保留有足够的军力还好说,可是当野马城出现颓势,马匪们就跟狼群一样,一定会在野马城的身上要下一块肉来。” “不知道你们听说过了,三年前,帝国南面的马萨龙港口,就被一群海盗霸占,至今帝国还无余力收服呢。”一名老佣兵叹息: “国王年迈,年轻的继承者却还没成长起来,也不知道帝国能不能扛过这次难关。” “好了,这么深沉的话题,可不适合自由的佣兵。”阿鲁克粗狂的声音响起:“目前我们需要想的是该如何冲进野马城,到时候,烈酒,美女都在等着我们。” 佣兵们的话题点到即止,只是低落的气势却难以提升。 当实力差距到一定的地步,再高的气势也无用。 “唐哥,接下来该怎么办?”以白银长枪为佣金费,唐煜接受老汤姆的委托这件事,王小胖他们是知道。 根据委托要求,他们必须要把老汤姆送进野马城,才表示任务完成。 但现在众人被马匪围在外面,难以进入,倒是把王小胖给难住了。 唐煜遥望野马城的发现,查看野马城的状况。 野马城坐落在野马平原的中央,城墙高固,气势磅礴,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屹立在野马平原已有千年之久,有着岁月遗留的浓重气息。 他经历过无数的战争,有赢得轻松,更有惨胜的战争,墙身上面遍布刀痕,斧凿,箭口,那是他一次次战争的荣誉徽章。 然而,再厉害的古城,也挡不住绝对实力的辗压。 在一群群的马匪围攻之下,野马城内的士兵一个个神色苍白,面无血色。 这其中,大部分都还是刚刚拿起武器的新兵? 野马城的情况已经恶劣到如此情况了吗? 马匪们弓马娴熟,骑乘在战马身上,骑乘射击,准确率还不低? 而野马城上的新兵弓箭手们别看占据居高临下的优势,只是那准确率,低的令人发指啊。 几百人弓箭手齐射,唐煜发现射中的寥寥无几,射伤的更是一个也没有? 这只是在平白浪费箭支罢了。 当野马城的箭支消耗殆尽,到时候就是马匪们强攻的时候,而要是让马匪攻破野马城,天知道对于帝国来说将会有多大的震撼? 先是南方的马萨龙港口被海盗攻破,接着是北镜的野马城被马匪抢走,对于帝国的声望,将又是一次严厉的打击,到时候,只会越发让敌国的气焰嚣张,派遣更多的军队前来攻打。 对于已经被女神雅典娜强制绑定在帝国这一边的唐煜来说,不管从那种方面来讲,都不能让马匪攻破野马城。 帝国的公主?真的有那么厉害,能带领脆弱的帝国走上强盛吗?唐煜保持怀疑。 唐煜晃了晃脑袋,脑海中,有一个计划在成型。 第四十四章 开门投降 ps:距离放假还有一个星期左右,也就是月底,到时候就有时间多码字了。 “王小胖,你去把阿鲁克他们叫来。”唐煜脑海中的想法越来越清晰,对王小胖说了一声,王小胖已经领略过唐煜的神奇,知道唐哥有想法了,赶紧小跑着过去找阿鲁克。 等王小胖离开后,唐煜通过契约链接,呼唤来黑狼王。 “小黑,到时候看管好你的狼群,等到我的命令之后马上行动。” “记住,千万别暴露出身体,还有给我教导好那些巨狼,除了脚步声,一律不争发出其他任何的声音,知道吗?”唐煜那双慑人的双眼只盯着黑狼王,看的黑狼王两股战战,委屈的“呜咽”一声,驾着尾巴灰溜溜的下去吩咐。 不一会儿,王小胖带着阿鲁克来了。 “神奇的唐,听说你有办法冲进野马城了?”阿鲁克刚到,那粗狂的声音就紧接着响起。 “什么,他有办法冲进野马城?”佣兵们不敢相信的看着唐煜,这名箭发,枪法,各种武器信手拈来,很厉害的人,居然有办法冲进野马城? 天呐,他已经那么的厉害,如果连智慧上都能辗压他们,那他们这么多年来,不是白活了? 唐煜把自己的计划简单的说了一下。 “这能行吗?”不仅是阿鲁克,就是围拢过来的佣兵们也表示怀疑。 “那么,你们有其他的办法吗?”唐煜反问。 当即,阿鲁克他们再也说不出话来,虽然这个计划看起来补考皮,但姑且死马当作活马医吧。 …… “里面的人听着,现在开门投降,我枫叶盗大头目交代过了,保证不动你们分毫。”一名马匪喽喽骑着一匹瘸腿的老马站在野马城的城门前,大声的喊道。 城墙上的菜鸟弓箭手们稀稀拉拉的射击,却愣是谁也没有射中,这让马匪们更加嚣张的嘲笑。 “要不,我们开门投降吧?”一名脸色苍白的菜鸟弓箭手颤声建议,刚才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就被一名马匪的利箭爆头,从脑门穿透到脑袋后面,一声不吭,歪头倒下,脑浆更是溅了他满脸,胆魄早已被吓坏。 野马城正规军早已被消灭个赶干净,连带着野马城主从佣兵工会招募的强大佣兵都阵亡大半,余下跟随野马城主一起回来的佣兵们人人带伤,且拒绝参加野马城的防御战,缺少老兵们教导的菜鸟士兵们,又如何是长年累月在马背上生长的马匪们的对手? 这些菜鸟士兵,要不是有严厉的督军存在,早就举白旗投降了。 “马匪的话你也行?三年前被海盗攻破的马萨龙港口的惨案,难道你们都忘记了?”吉姆是一名老佣兵,故乡就在马萨龙港口,但在三年前,就刚刚完成任务回家的吉姆,被一副惨绝人寰的惨案给震惊了。 家乡,有着优良的大船,每天商旅不断的故乡,没了,全都没了?化作了一片废墟,自己的亲人,也被战火淹没,再也没有见到他们。 那群该死的海盗,他们根本就不是人,他们把整个海港的人都给杀了。 据少说侥幸的逃脱的幸存者们,就是因为海盗们的蛊惑,导致一些心智不坚的人打开了城门,导致最后不仅整个海港沦陷,貌美如花,年轻可人女人,孩子全被带走,当成奴隶贩卖,老人,残疾等全部当场处死。 吉姆那年迈八十的老母,也惨死在海盗的手中,而刚刚断奶的孩子和老婆,则被海盗们带走,至今下落不明。 海盗们抢走了所有值钱的东西,更是把马萨龙港口当成了一处他们的巢穴,时常会来光顾。 那片伤心地,吉姆再也没有回去过,转而来到了南辕北辙的野马城,在这里生活了下来。 时间,是最能抚摸伤口的止痛剂,吉姆原以为自己的一生将会平平淡淡的度过,却没有想到,野马城,也遭受到更自己的故乡同样的命运。 这个帝国,难道真的日落西山,已经不行了?对于帝国,每一名帝国人,都是真心的喜欢着他,渴望能够强盛带给他们不说富足,但却安全的生活。 当得知这些傻小子们居然异想天开的以为打开城门,马匪们就会放过他们,忍受不住的吉姆大声呵斥。 “那,那你难道要让我们所有的人都给你陪葬不成?”被呵斥的菜鸟士兵不服气,再战斗下去,他们真的全都要交代在这里。 说着,离开了自己的岗位,准备悄悄的去打开城门,却被吉姆注意到,在打开城门的控制杆旁发生了冲突。 “大家,别管这个老家伙,我大表哥就在枫叶盗里面,只要我去说一下,他们一定会放过我们的。”那名菜鸟士兵蛊惑众人:“当然,那是需要我们打开城门,放他们进来才行。” “真的假的?”当即,就有一些菜鸟士兵犹豫了,一些更是上前帮忙,拉开吉姆。 “你们真的相信他们的话?” “草原上,最凶猛的就是狼群和马匪,祖辈用血的代价领悟的至理,就这么被你们舍弃掉了吗?”吉姆声嘶力竭的呐喊,只希望年轻的士兵们能够回心转意。 “别听他胡说,马匪也是人,这么会比狼群更可怕呢?”那名士兵反驳,加快了打开城门的速度。 在城门外,马匪们骑着战马,悄然接近。 “何事喧哗?”突然,督军赶过来,看到这些兔崽子找死的打开城门,慌张的抽出教鞭,准备狠狠的教训他们。 奈何从督军的旁边,几名穿着野马城标准城市守卫服饰的人,突然暴走,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督军一瞬间就倒在了水泊中。 “他他们是谁?”菜鸟士兵们胆寒,督军连一个回合都没有支持就被消灭,那些人,他们居然连一点印象都没有? “那些都是表哥派来帮我的,大家别废话,打开城门迎接表哥入城,到时候你们跟着我,保管吃香的喝辣的。”菜鸟士兵洋洋得意到,加快了速度。 “不……”吉姆发出惨叫,那不堪回首的地狱再次浮现上他的心头。 命,这都是命啊。 这,大概就是对于自己没有照顾好一家老小,独自一人苟延残喘的活下来的惩罚吧。吉姆身体一震,震开拉扯住自己的菜鸟士兵,握紧了手中的战刀。 就算是死,也要多拉几个一起下地狱。 第四十五章 草木皆兵 深夜,马匪弓箭手们例行公事般的朝着野马城城墙射击,能射中目标当然最好,就算射不中,也能给那些才最近几天拿起武器的新兵菜鸟们施加压力,消耗他们有限的体力。 野马城外,野马平原的马匪头子们相继聚集在一起,借助微弱的火把光罩,眺望着远处的雄关。 “这野马城也太结实了点吧?”一名膀大腰圆,形如巨兽,说话瓮声瓮气的马匪头子抱怨。“当攻下野马城,我一定要把这城墙给拆掉。” “巨兽强森,野马城除了金灿灿的金币和白花花的女人,最有价值的就是这堵城墙了,那还像我们的山寨,除了几片竹竿防止野兽外,别无它用。”开口之人名叫金,有着一口黄金镶嵌成的金牙,嘴巴一张开,金光灿灿,对黄金有着异乎寻常的痴迷。 “拆墙可以,但那一枚枚可爱又迷人的黄金都是我的。”金痴迷的望向野马城的方向,已然把野马城当成了自己的囊中之物。 “我倒是对那些平民感兴趣,贩卖到异大陆,价值连城。”另一人神色阴沉,不带感情的说道。 “哈哈,我们不是早就决定好分配的细则了吗,谁贡献的越大,谁就能率先挑选战利品,所拥有的也将更多。”金神秘的笑了笑:“金币我所欲也,奴隶,亦我所欲也。” 金文绉绉的说了几句。 “哼,那也的你的贡献比我我们搞才行。”神色阴沉的马匪头子不爽的回了一句。 金抬首看看天上的月亮,道:“看这时候,差不多也快要开始了。” “大家准备好,随时准备冲进野马城,到时候,财富,金钱,美女,甚至是土地,任凭你们瓜分。” 黑夜,既能带来诸多不便,但也是马匪们打开野马城城门,冲进野马城烧杀抢掠的最佳时机。 马匪可不会管战争是在白天还是晚上,到不如说,在晚上,更有利于他们的发挥。 他们做的就是各种无成本的生意,那能见光? 神色阴沉的马匪头子有些不解了,难道金真的有什么好的法子不成? “飒飒……” 突然,没等马匪们开始有所行动,在茂密的草丛周围,接二连三,传来声响? “谁?”金等几位马匪头子怒喝? 黑夜带给人们恐惧,微弱的火把光亮难以照清周围环境的情况,他们只见周围一人多高的灌木丛在晃动,不时有人影出没,而且看起来还不少的样子。 一草一木,一块石头,一截树枝,都化成了未知的敌人,影影绰绰,数量众多。 未知,才是最可怕的。 “弓箭手,射击,射击。”有马匪头子惊慌失措的大喊,被人接触到身边,还有比这更危险的情况吗? “咻,咻,咻。”然而,迎接他们是七箭连发,七名弓箭手同时倒地。 “敌袭,敌袭。”马匪们惊慌失措,战马在嘶鸣,乱箭齐射,却无一声被利箭射中的惨叫发出。 “到底是人是鬼?”在这个世界,是真的有鬼存在的。 在幽谷当中,就有鬼的传说,身为在野马平原土生土长的马匪,他们肯定听说过这个传闻。 难道真的是鬼不成? 声响不断,弓箭手又都是朝着声音发出的地方射击,却无一声的惨叫,这不是鬼还会是什么? 一股冷风无端端的在马匪当中吹刮,让无数的马匪齐刷刷打了个冷颤。 “不会是遗忘之地的亡灵来了吧?”有从吟游诗人那听来的马匪颤颤惊惊的说道,整个人吓得哆哆嗦嗦,连手中的弓箭都握不稳。 “那边,那边又有声音。” “不好,是那边,那边的声音最响。” “该死,好多人。” “我们被包围了。”前后左右,好似全部都是人,马匪们的意志逐渐在崩溃。 “啊……” 突然,马匪当中有人被攻击,发出一声惨叫之后,紧接着再无声响。 “是汤姆,汤姆死了。” “啊,好惨。” 有人拿着火把过去,只见汤姆整个脑袋都不见了。 “啊,啊……”就跟比赛一样,又有数人受到攻击,并且,隐藏在暗处的弓箭手再次攻击,七人瞬间倒毙。 “隐蔽,注意隐蔽。”每一伙的马匪群体数量都是有限的,尤其是唐煜还着重攻击相继靠拢在一起的那一伙,导致数百的小群体,瞬间被消灭十分之一,那名马匪头子心都在滴血,不得不出声命令。 那剩下的八十几名的马匪一个个贼精,纷纷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唐煜见此,达到自己所要的要求,于是改变了攻击的目标。这次是一群数量较多的马匪群体,当七箭射击之后,那名马匪头子更是想也不想的命令自己的手下寻找掩藏点。 然而野马平原白凸凸的,只有杂草,哪有地方掩蔽?只能同样也趴在地上。 唐煜借助高耸的灌木丛掩护自身,在高速的奔跑,背后的箭支也在飞快的消耗,但唐煜的战绩也是惊人,已经有五六十号人倒在唐煜的手中。 系统提示: 恭喜你射杀马匪,获得战斗经验1000. 佣兵和狼群拿着(叼着)稻草制成的草人,放在身前,既能影响马匪们的判断,更能阻挡利箭的穿透,被唐煜分派下去,分别在不同的方向制造声响,加上灌木本身就有差不多一人多高,视线又黑暗,给马匪们一种草木皆兵的感觉。 影狼,无实体,对物理攻击有极高的免疫能力,咬下倒霉鬼汤姆脑袋,正是他们的杰作。 马匪们的意志在逐渐崩溃。 当大多数的马匪都在唐煜神乎其技的箭术之下不得不隐蔽的时候,唐煜突然站起来,高声呐喊: “杀!” 马匪阵型已乱,更是被自己吓破胆,未知的敌人才是最可怕的,尤其是,他们大多数都趴在地上,这不是等着唐煜他们去收割吗? “荣耀,荣耀。”枪兵们率先相应唐煜,士气高昂,大喊出声,紧随其后。 佣兵们如梦初醒,被唐煜“异想天开”的想法给震惊住,没想到真的可以?那些马匪也太笨了吧? 不,不是马匪们太笨。佣兵们设身处地置换身份想了一想,换成自己是马匪,当遇到这种情况,估计也好不到哪去吧? 先是数量不明的敌人悄然接近,敌方更是有神射手存在,让他们探明的机会都没有,接着就是“大军”攻击,数量不明,但不少,先声夺人,士气被夺的情况下…… “撤。”马匪头子们身经百战,知道这个时候强留下来只会导致损失越发的严重。 演戏演到底,唐煜没有千军万马,麾下只有几十名的枪兵加上佣兵,如果算上狼群的话,也不足二百之数,对于五六千的马匪来说,几乎可无视,但如果这个时候不追击,让马匪们看出了异常,那么想要进到野马城就比较困难了。 在商队当中,可是有伤员和妇女,摸黑进野马城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战刀在手,一名刚刚爬起来的马匪当即被绞首,一颗大好头颅冲天而起,血溅天外,整个身子当即摔倒在地,头颅滴溜溜的滚到远处。 “杀。” 唐煜的脸庞血迹蔓延,平添了三分彪悍,换刀为枪。 白银长枪在手,唐煜威风凛凛,带领麾下的枪兵,狼群,佣兵们冲杀在前。 马匪们疯狂逃窜,已然吓破了胆。 第四十六章 乌合之众 ps:求推荐票啊 长枪在手,威风凛凛,唐煜带领麾下的枪兵们,冲杀在前。 “荣耀,荣耀。” 枪兵们跟随在唐煜的身后,士气高昂,大声呐喊,士气冲破天际。 长枪突刺,一名名才刚刚站起来的马匪们纷纷捂着伤口到了下去。 “杀。”见到唐煜如此凶猛,也激起了佣兵们的战意,一个个拿着长枪,战刀,跟在唐煜的身后,攻杀马匪。 马匪们完全胆寒,这些突然出现的敌人,可谓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根本来不及反应,先是一群人被神乎其技的箭术射杀,接着又有恐怖的生物袭击,导致一名又一名的兄弟惨死,直到他们的勇气完全丧失,在头领下达逃跑命令之后,他们才发觉,这时候想要逃跑是如此的困难。 然而,马匪当中也不乏勇武之辈。眼见逃跑艰难,反转身子,悍勇的反击。 当然,对于这**匪,受到唐煜的着重对待。 新得到的白银长枪,正好用一场畅快淋漓的战斗来书写他传奇的开始。 唐煜的枪,已经快到不可捉摸的地步,那名马匪才刚刚转身,唐煜的枪尖如灵蛇,准确的在马匪的脖子上轻轻的一点。 一点殷虹渐渐的蔓延,最后马匪浑身一软,软到在地,再也没有站起来。 又有一名马匪从唐煜的身后偷袭,却不见唐煜有多余的动作,收枪,枪头一挺,捅在马匪的肚子上,让马匪踉跄退后。 等他好不容易稳固身体的身体的时候,唐煜的枪尖已经刺中了他。 “荣耀,荣耀。”枪兵们并不是只知道喊口号,尤其是他们还是进化过的枪兵,一名名实力强大,手握黑铁长枪,一轮同时的刺击,都能让一排的马匪倒下。 狼群这个时候也得到唐煜的命令,在黑狼王的带领下,将近一百头的巨狼纷纷嚎叫着冲出了草丛,看准各自的目标,张开利齿,一口咬下去必有一名马匪丧命。 “希律律……”战马在嘶鸣,对于野狼,它们最过于恐惧。 “跑,快跑。” 马匪们完全崩溃了,居然还能召唤狼群来助战?这还怎么打? 敌人的数量不明,实力未知,但这群狼群,却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让马匪们完全兴不起战斗的勇气。 夜晚,是狼群的天下。 有战马的马匪当即翻身上马,没有战马的马匪只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 “第二部队听令,左侧翼拦截,别放跑了他们。”唐煜鼓足了劲,能让小半个战场都清晰可见,假装自己还有援手。 “第二部队得令。” “骑兵团,跟上,拦住他们。”王小胖想起在作战开始之前,唐煜对自己的吩咐,当即用更加大的声响回应。 只是在王小胖的身边,那有人在? 不过倒是有几匹马。 那些马,几乎都是商队中硕果仅存的几匹了,甚至连老汤姆的良驹都被牵来。 王小胖也不会骑马,所以只是拍打马屁股,让良驹,驽马嘶鸣,奔跑,发出声响,造成假象,加上骑马逃命的马匪,让唐煜这边好似真的有千军万马。 慌乱的一幕,尤其还是逃命的时刻,这些马匪那顾忌的了马蹄声为何如此稀拉拉? 真是一群乌合之众啊,唐煜感慨,放慢了追赶的脚步,阿鲁克等佣兵们也是老油条,知道被识破,他们肯定没命,所以见到唐煜停下来,一个个也几乎同时顿住,没再追赶。 “抓紧时间,把老汤姆他们接过来,然后速速进城。”唐煜压低了声音,吩咐下去,自有佣兵们前去接人。 “兄弟们,演戏演全套。” “谁想当一名高贵的骑士?”唐煜翻身上马,手拿白银长枪,明晃晃,熟练的拉住缰绳,循声问道。 技能——骑术! 发动。 唐煜曾经跟着健身所的老板去马场玩过,骑过马,而且骑术还不错,在来到这个世界后,就有初级的骑术,而且这些马匹都比较温顺,被驯化了,并没有所谓的烈性,让唐煜很容易就掌握。 “算我老三一个。” “当骑士,那可是我从小的梦想。”那名曾经嘲笑过唐煜的弓箭手也加入。 “人数少了可不行,那也算我一个吧。”余下的佣兵们几乎没多少犹豫,一个个把脑袋放在裤腰带上,敢打敢拼,抓住慌乱中走散主人的野马,成为一名临时的骑兵。 “神奇的唐,多余的就不多说了,一定要活着回来。”受伤的阿鲁克勉强拿起他的战锤加入战斗,至于说骑马作战却是不能做到,只能祝福唐煜。 “阿鲁克,后面的一切就拜托你了。”唐煜拉住缰绳,控制战马转身,大喝一声:“驾。” 战马高抬前腿,一声嘶鸣,大迈着四肢,爆发冲刺。 “驾。”冷不知何时也挑选了一批黑色油光发亮的战马,跟在唐煜的身后。 “驾!”佣兵们对于时常带给他们惊喜的唐煜充满了自信,大家心中只有一个念头。 跟着他,就一定能够获得胜利。 枪兵们不会骑马,留在阿鲁克的身边。 战马的爆发冲刺,加上马匪们的逃跑速度并不是很快,更是因为过了好一会儿,马匪头子们并没有发现有所谓的骑兵出现,当即感觉别骗了。 金等少数几名跑在一起的马匪头子聚在一起,一个个神色阴沉,感觉被骗了。 他们冷静的细想了一下,发现这次的突袭,有着诸多的不合理之处。周围散乱的马匪喽喽,一时半会更是别想收拢整齐。 今夜,计划看来是要腹死胎中了。 “别让我知道是谁,不然我非得敲碎他的脑袋不可。”巨兽强森愤怒的把足足有一百多斤中的狼牙棒放在地上,让地面都颤上三颤,瓮声瓮气道。 然而…… “得,得,得得……”马蹄声阵阵。 “杀。” 还没接近,那一声“杀”字,直冲他们心窝。 “有骑,骑兵,真的有骑兵?”金神色苍白,跌坐在地上:“怎么可能,怎么真的有骑兵?” 如果是帝国的正规骑兵,根本不是这些马匪能够抵抗的? 马匪虽然也骑在马上,但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兵和一名装备简陋的马匪相比,孰强孰弱,一目了然。 “怕啥,骑兵而已,俺又不是没有杀过。” “看我的。”巨兽强森拿起一百多斤重的狼牙棒,舞动的虎虎生风,露出满满的恶意,抓过手下喽喽牵过来的战马,翻身上马。 巨兽强森座下这匹战马明显不寻常,不仅能够承受体型庞大的巨兽强森的体重,更是连带着加上一百斤的狼牙棒也显得游刃有余。 “驾。”强森一拍马屁股,舍弃马匪头子,居然一个人冲向了唐煜他们? “看来传闻果然属实,巨兽强森,因为有着兽人的血脉,所以灵智不高,容易被情绪所左右。”金在马匪喽喽的搀扶下,翻身上马,准备远离这里。 那可是骑兵,而不是杂牌军,是他们这些乌合之众能够正面对抗的吗? 不过正好,有强森冲上去吸引火力,给他们的逃跑争取时间。 这一点,金想到了,余下的马匪头子们也想到了。 他们一个个也没想过去解救巨兽强森,一个个都有各自的小心思。 不仅是一群乌合之众,更是一群心思各异的家伙。 一些马匪头子更是打定主意,只要得知巨兽强森战死,就是收编他的部队,搜刮他的老巢。 第四十七章 借头颅一用 “贼子,爷爷来也。”巨兽强森怒吼着,骑乘着一匹健硕黝黑的战马,大喝一声,高举手中的狼牙棒,一人,赫然有千军万马之势,放在古代,必定是万人敌的勇将。 他,咆哮一声,其声滚滚,如奔雷般传递到远处。 “希律律。”唐煜等座下战马纷纷被嘶鸣不已,居然承受不住巨兽强森的怒吼? 兽人战技——奔雷吼! 吼声如雷。 “巨兽强森,野马平原排名前十的马匪,身具兽人血脉,要不是本身灵智不高,单凭他个人的勇武,足以拍进前三行列。”有佣兵吓得面无血色,战战兢兢的说道。 “传闻当中,那可是能够与三阶的大地蛮熊角力而获胜,巨兽之名有此而来。” “不可力敌,大家速退。”佣兵们纷纷吓得连连后退,士气低迷。 唐煜见此,眉头微微的皱起。 本来佣兵们就是一种雇佣兵,在战斗的过程中,着重保护自己的生命,在想着立功。要想让他们去拼命何其的艰难,更何况他们还打退了数十倍与他们的敌人,更是足够他们吹嘘一辈子,然则做戏做全套,难保马匪群当中不会有智谋之辈看出不正常,到时候老汤姆他们还没进野马城,那就功败垂成了。 今后想要再进野马城可就难了。 但,眼前的巨兽强森,却是一道难坎。 “喝!”唐煜一拉缰绳,不顾身后的佣兵们,冲向了巨兽强森。 “天呐,他难道在找死不成?” “那可是巨兽强森,勇武过人,可与力量著称的大地蛮熊比拼力量的存在,他没有获胜可能的。” “拿命来。”巨兽强森没想到还真的有人不怕死的冲上来,当即大喜,挥舞着狼牙棒,嗷嗷叫着冲向了唐煜。 唐煜话不多说,眼中冷芒异闪,手中枪早已被握在了手中,也不见有什么多余的动作,刁钻无比的刺向巨兽强森的咯吱窝。 巨兽强森的腋下,一道血线被白银长枪拉出老远。 “吼!”巨兽强森发出如猛兽般的惨叫。 “死,你必须要死,我要把你全身的骨头一块一块的敲碎,我要把你的肉拿去喂狼。”巨兽强森没想到一时不慎居然着了唐煜的道,忍不住发出诅咒。 “兽人战技——奔雷吼!” 巨兽强森再次冲向了唐煜,在冲锋的过程中,更是发出惊天动地的吼声,让本来也针锋相对的唐煜,座下的战马一个踉跄,直接把唐煜摔倒在地上。 失去战马的冲刺力,只能被动承受巨兽强森的攻击。 普通的战马,果然不堪重用啊。唐煜感慨。 “死吧。”巨兽强森的双眸都变得血红一片,充满杀意,战马铁蹄阵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眼看着巨兽强森的狼牙棒就要落在唐煜的身上。 佣兵们纷纷闭上了眼睛,不敢看被砸成碎片的唐煜。 力量上差距太大了。 铛—— 迫不得已,唐煜只能化攻击为防御,长枪横放,艰难的抵挡住巨兽强森的一击。 传闻当中,巨兽强森能够与三阶以力量著称的大地蛮熊角力并获胜果然没有假,单凭目前王飞两牛半的力量,都有点抵抗不住巨兽强森的攻击。 一丝殷红出现在唐煜的嘴角,双手更是巨颤,连手中的白银长枪都差点握不住。 巨兽强森,实力极其的厉害。 如果,如果现在我的手上有一柄合适的弓箭,那么拿下巨兽强森当不在话下。 那么厉害的皇家狮鹰boss都惨死在唐煜的箭下,区区巨兽强森还没被唐煜放在眼里。 然则目前的情况是唐煜缺少必备的武器啊,失去战马的情况下,单凭一柄白银长枪,想要拿下巨兽强森有些困难。 巨兽强森本身力量惊人,加上战马冲刺的加成,再来几次,唐煜也要坚持不住。 不过——势均力敌的战斗,这种机会可不多。 “你们去拦截其他人,我来阻止他。”唐煜的眼神当中,流露出了激动的神情,犹如狗遇到肉骨头,猫闻到鱼腥味。 好战的唐煜,已经把眼前的巨兽强森当成了“肉骨头和鱼”。 佣兵们完全傻了,他不仅对巨兽强森造成伤害,更是正面承受巨兽强森一击还拥有足够的战斗力?这是哪里来的怪胎? 当唐煜的大喝声传到他们的耳边的时候,众佣兵才如梦初醒,而没有细想,纷纷听从唐煜的命令。 “咦?为何我们会想也不想的行动?”一些佣兵心中转过这个念头,可是当看到大家都是一样的时候,就不再关注,专心的追杀马匪们。 “爽,好爽,已经许久没有这么爽快过了。” “在这片野马平原上,你还是头一个能够正面承受我的攻击还能战斗的人。”巨兽强森虽然智慧不高,但也不是傻子,在与唐煜战斗的过程中,发现唐煜身后跟着的几乎都是些歪瓜裂枣,那有所谓的骑兵?他那还不知道自己是被耍了,但巨兽强森却没有生气,反而如唐煜一样,眼中有一股英雄惜英雄的感觉。 人生,就该畅快淋漓,纵酒当歌,为所欲为。 既然自己不够聪明,被人给耍了,那么我认栽,但在其他的地方,我却要找回场子来。 在巨兽强森的心里,用武力征服唐煜,就是在找回场子。 “来吧,我要让你在无尽的恐惧中死去。” “我的兽人血脉呦,沸腾吧,咆哮吧。” 突然,巨兽强森跳下了战马,整个人肌肉鼓动,双手双脚着地,棕黄色的毛发浓密茂盛。 “轰隆,轰隆”。 熊,一头巨熊赫然出现在唐煜的眼前。 巨兽强森,居然变成了一头熊。 突然,这头熊人立起来,瓮声瓮气道:“我的身体当中留有熊人的血脉,当变身成为熊人,力量将会翻倍。” “我到要看看,现在的我,你将如何来抵抗。” “死吧。”巨兽如一辆奔涌的坦克,轰隆隆中冲向了唐煜。 别看巨熊的体型庞大,但奔跑的速度着实不慢。 危机骤然降临,然则唐煜脸上却不见丝毫的害怕,反而有一丝丝的兴奋在流露。 “借头颅一用。”唐煜只有这短短的一句话。 白银长枪,在黑夜当中,划出一道光芒,被唐煜当成箭,抛射了出去。 二牛半的力量全面爆发,高级鹰眼术叠加,聚焦瞄准,黑夜难以阻挡分毫,白银长枪几乎是眨眼间攻杀到巨熊的眼前,直接从他的眼窝里钻进去,穿刺透巨兽强森。 白银长枪本身拥有破甲+1,穿刺+1的效果,全面爆发下,巨兽强森再厉害,弱点被攻也难以逆天。 不过,在白银长枪的一边,毛茸茸的熊爪抓摄,导致白银长枪兵没有完全刺破巨兽强森的脑袋。 既然在力量上面比不过巨兽强森,那为何非要拿自己的弱势去跟别人的强势比较呢? 唐煜的优势在于多武器灵活应用。 “吼!”惨痛中的巨兽强森,声嘶力竭的吼叫声都传递到野马城,逃跑中的马匪头子们更是吓尿了。 果然是帝国的正规军出动了,不然那么强大的强森都英雄落幕,难以活命。 一个个马匪头子拼命的拍打坐骑的屁股,只希望早点远离这里。 好强悍的生命力?脑袋差点被刺破都还没死,足以说明这个世界的非比寻常,唐煜有些震惊。 然而震惊给归震惊,唐煜下起来手毫不犹豫,趁他病要他命,一柄战刀在唐煜的手中出现。 这柄战刀却是唐煜随手从地上捡来的普通货色,好在唐煜也不是要用它跟巨兽强森拼命,而是去收割巨兽强森最后的一丝生命,足够了。 唐煜看准巨兽强森露出的一个破绽,逼上身前,刀尖捅进暴走的巨熊的眼眶,用力一搅,野马平原可止小儿夜啼的巨兽强森就此落幕。 巨熊的尸体渐渐变回人类的身体。 系统提示: 恭喜你打败巨兽强森,获得战斗经验500000. 第四十八章 驾凌野马城 唐煜割下巨兽强森的脑袋,只见强森那两个如铜陵般的双眼,血肉模糊,吓人之极。 远处,隐隐有喊杀声传来,但不等唐煜接近,就已经停歇,好似知道这边分出了胜负,那些马匪们在抱头鼠穿。 因为远处的佣兵们的大笑声唐煜就是在这边,也嫩清晰可闻。 没等一会儿,冷就带着激动的佣兵们回来了,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一股喜悦,激动,恨不得再与马匪们再战三百个回合。 不过,很快他们喜悦的表情就凝固。 他们看到了什么? 被唐煜提在手里的头颅?那,是巨兽强森的吗? 虽然巨兽强森的两个眼眶血肉模糊,但他们还是能够分辨的出那赫然就是巨兽强森啊。 野马平原个人实力能够排进前三的强者,就这样陨落在唐煜的手中了。 事实就是如此。 佣兵们看到了巨兽强森的头颅,那么他们当然也不会看漏巨兽强森的身体,那一块块肌肉怒张的,充满爆发力的身躯,不是巨兽强森的还会是谁的? 这一刻,佣兵们对于唐煜油然而生一股敬畏感。 能杀灭巨兽强森,足以说明唐煜的实力。 强者,不管在那个世界,都会受到尊敬。 “回城。”大胜而归,提着巨兽强森的脑袋,唐煜跨身坐上巨兽强森的那匹好马。 这匹马膘肥体壮,浑身乌黑,在黑夜当中油光发亮,且四肢有力,爆发力惊人,比起先前的纳普普通的战马来说,不可同日而语,被唐煜自然而然的当成自己的战利品。 佣兵们毫无怨言,那是唐煜应得的。 …… “恭迎大表哥进城。”菜鸟士兵们终于打开了城门,尤其是那名领头作案的士兵,低伏着身体,恭敬大喊,姿态十足。 然而,风轻轻的吹过,野马城成外风吹草动,无一丝的声响。 刚才还不是马蹄声阵阵吗?菜鸟士兵们心中同时冒出一个疑惑,他们难道不是准备入城? “咯吱,咯吱。”一辆豪华的马车在几辆破烂马车的衬托下,缓缓的朝着这边驶来。 几匹身上带血的马费力的拉车。 领头的菜鸟士兵额头冷汗密布。周围的同伴们不时用怀疑的目光打量他,被控制的佣兵汉姆更是仇恨的怒视他,只要给他一点机会,他一定毫不犹豫的敲碎自己的脑袋。 “哒哒哒。”突然响起的马蹄声,让他骤然大喜。 “大表哥,一定是大表哥来了。” 黑夜中,一群骑士骑乘在雄壮的战马身上,急速驶向野马城。 “大表哥,这边,我在这边,我是尼克啊,你派给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野马城城门打开,恭迎大表哥降临。这时候,尼克也不顾周围其他人异样的目光,激动的大喊。 只要有大表哥给他撑腰,这些只能当奴隶的兔崽子们到时候还不是任我揉捏? 不过很快,尼克的表情就凝固。 一枚头颅,一枚血淋淋的头颅被那群骑士中领头的一人扔来,就丢在自己的身上,头颅反弹了一下,吊在地上,滴溜溜的滚落了好几圈才停下。 尼克定睛一瞧,整个人都差点被吓死。 那是强森?巨兽强森?光轮武力的话,甩大表哥好几条街的那个强森?野马平原马匪当中势力能够排进前十,个人勇武能够排进前三的那个巨兽强森? 他怎么死了? “哦,天呐,是强森,巨兽强森,他居然死了。” “虽然他的两个眼眶血肉模糊,但我曾经在通缉令上看过他,我老姨的村子,就是他派人给屠了,我就是化成灰也不会忘记这张脸。” “死得好,死得好。” “妈,你的仇终于得报了。” 不仅尼克看清巨兽强森的头颅,余下的士兵们也看清楚了,一个个或激动,或哭泣,或祈祷,表情无一而终。 唐煜缓缓的走进野马城,在尼克的前面停下。 黑色的战马打着响鼻,热气喷射到尼克的脸上,让尼克浑身难受,但他却一动都不敢动。 也许其他人没看清楚,但他却是瞧得清清楚楚,巨兽强森的脑袋,就是被眼前这名看起来弱不禁风的人给抛飞。 “是你打开的城门?”高级鹰眼术,九千米尽收眼底,在野马城发生的一幕,早就被唐煜观察到,这也是唐煜迫不及待的发动进攻的第二个原因,唐煜神情凝重的问道。 要是真的等他成功,放马匪们进城,到时候自己就是有天大的本事,苦于手头缺少必要的兵力,也难以回天。 对于这种人,绝不能姑息,而且从他刚才的话来看,明显是把自己等人当成了马匪,从他喊“大表哥”来看,明显就是马匪埋藏在野马城内的奸细。 一滴老鼠屎能坏了一锅粥,古人诚不气我,眼前的尼克,在唐煜的眼中,就是老鼠屎。 “你听我解释……” 然而,杀心已起的唐煜,二话不说抬起手中的战刀,一刀枭首。 败类死有余辜。 “你,你怎么能够随便杀人呢?”本来菜鸟士兵们还挺兴奋激动的,但当唐煜话都不说一声,就把他们的同伴给杀了,其中一名比较冲动的士兵脸红脖子粗的吼道。 “好,死得好。”没等唐煜回话,汉姆挣脱还束缚自己的菜鸟士兵,一把抢过一柄战刀,把四名准备溜走的贼寇堵住。 “受死吧。” 汉姆的等级好像不低的样子,一柄战刀挥舞的虎虎生风,在四人的围攻下,游刃有余,最后更是抓住机会,把一名贼寇斩于刀下,余下三人的联手,再难伤山姆分毫,一一斩落与刀下。 唐煜看都没看那名士兵一眼,反而是有些兴趣的看向了汉姆。 “我叫汉姆,要不是你及时出现,野马城说不定就要被这些兔崽子们献给马匪了。”汉姆踹了口粗气自我介绍道,接着很不解恨的瞪了菜鸟士兵们一眼。 在城门边,还有一名已经死去多时的尸体恒立,不是菜鸟士兵们的教官还会是谁? 看到这一幕,唐煜那还不知道事情的经过。 不就是菜鸟士兵们被尼克怂恿,认为不能阻挡马匪们的进攻了,决定要开门投降,却被教官阻止,但教官却被隐藏在暗处的马匪贼寇瞬杀,让余下的菜鸟士兵们打定了注意要打开城门投降。 如果袭杀教官的事情被城主知道,他们一个个脑袋都要搬家。 第四十九章 兵变? ps:抱歉各位,昨晚喝多了,不能码字,所以没有更新,明天开始就放假了,将会两更。 士兵们一个个带有恐惧,害怕,绝望,到最后,更是出现一丝丝的狠历? 没错,唐煜没有看错,兔子急了还会咬人呢,更何况是这些年轻气盛的士兵们? 别看野马城主力军队都战死沙场,但野马城的城主,那可是一名强大的英雄,本身就是实力的象征,并不是他们这些才刚刚拿起武器的菜鸟们能够比拟的。 如果让野马城城主知道他们要把野马城贡献出去,必定会雷霆大怒,杀灭一群人,杀鸡儆猴,以儆效尤。 但是,如果他们能够在野马城城主知道之前,控制住,甚至是把眼前的这群人给杀了,弄得神不知鬼不觉,死无对证,到时候谁知道? 他们还是野马城的士兵,安居乐业。 一名两名……数量不是很多。而自己这边,却是足足有数百人。 气氛,异常的诡异,不仅是唐煜看见了,就是神经略微大条的王小胖也不敢多说一句话。 “爷爷,我们要不要出去?”妮可透过窗户门缝发现了外面的不正常,有些紧张的问道。 “小问题而已。”老汤姆老神在在,眼中好似有智慧的火花在闪烁,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哼,神神秘秘的。”妮可撅着小嘴,继续偷看外面的情况。 也不知是谁带头,一名士兵突然握紧了手中的弓箭,并且瞄准了唐煜。 巨兽强森的脑袋就被唐煜提在手里,带给他们巨大的威慑力,擒贼先擒王的道理,他们在酒馆里面也曾吟游诗人说过,知道这个道理。 如果能够先控制住唐煜,那么也许真的能够成功也说不定。 “你们在干什么?你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汉姆不可思议的看着这些才刚刚拿起武器的菜鸟们,到底是为何,他们才会变成现在的模样? 菜鸟士兵们不言,一个个神色冷峻。 “汉姆,下来吧,现在的他们,已经疯狂,不是寻常的话语就能阻止他们的。”唐煜感慨道:“这些人,早就失去了理智。” 没错,先是经历马匪们的危机,见到同伴们一个个丧命,接着尼克的建议获得了他们的认可,以为贡献野马城就能活命,不过唐煜横插一脚,把他们的计划打乱,外面早就没了马匪。 而如果让野马城的城主知道他们的所作所为,他们一个个全都没好果子吃。 “可是……”汉姆还想说些什么。 “交给我好了。”唐煜用不容拒绝的语气说道,接着一步步的前进。 唐煜没前进一步,士兵们就后退一步。 手中拿着滴血的长枪,那枪尖之上,滴答滴答滴落的血液,也许有可能就是巨兽强森的血。 连那么强大的强森都死在他的枪下,他们不认为自己能够抵抗唐煜。 当唐煜走了七八步,来到教官尸体的旁边的时候,士兵们也连着退了七八步。 “他要干什么?”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唐煜的身上,关注唐煜的一举一动。 唐煜脚尖一动,那根躺在教官身边的教鞭稳稳的落在唐煜的手上。 “噼啪”一声脆响,唐煜挥舞了一下,长鞭拍打在地面上,发出清脆悦耳的身边。 “来吧,就让我替你们的教官教导教导你们基本的做人道理。”唐煜神色阴沉。 他们当中也许绝大多数都是盲目跟随,但唐煜却不能原谅他们,正是因为他们的缺少主见,也许就会导致整个野马城城破人亡,不知道要有多少无辜的人丧命的在马匪的刀下,又有多少将会面对暗淡惨绝人寰的人生。 为了一己之私,盲目的认为只要打开城门,马匪们就会放过他们,真是可笑。 “杀!”三名比较强壮的士兵冲上来。 “啪,啪,啪。” 唐煜手中的长鞭就跟一条毒蛇一般,刁钻无比,三声脆响,三名士兵的脸上都出现了一道血痕。 “打开城门,不战而屈人之兵,视帝国荣誉为无物,是为不忠。” “杀。”又有士兵冲上来了。 “啪,啪,啪。”长鞭舞动,唐煜游刃有余的走在士兵的包围圈中,刀斧不沾身,让一名名的士兵倒地。 “不计后果,盲目跟随,无视野马城数十万居民的安危,是为不义。” “如此不忠不义之人,老子羞于与你们同为帝国人。”唐煜一声怒喝,中气十足,若奔雷在炸裂,当真如当头棒喝。 一些士兵被唐煜说的羞愧难当。 “大家别听他的胡说,如果不解决了他,我们全都要死。”几名最疯狂的士兵继续怂恿,害怕的浑身都在发抖。 那个人太厉害了,这么多的人围攻他,都不能伤到他分毫,反而自己这边一个个带伤。 “啪。”中级的鞭法,用来对于这些菜鸟士兵,唐煜都觉得有些大材小用呢,就这水品还想打败自己? 除了人数稍微多点外,一无是处。 难道野马城的强者都死光了不成? 那名开口的士兵捂着嘴巴倒了下去。 “还有谁不服?”唐煜拿着教鞭,脚下到了一地的士兵,虎目环顾四周,威严的喝问。 一名名的士兵面无血色。 “好,好样的,唐哥威武。”王小胖激动的呐喊,被群敌环绕而面不改色,更是教训他们做人,还有什么比这更爽快的? 这一刻,王小胖恨不得取而代之啊。 不过王小胖一想要是自己上去,曝光要被那些士兵们压死,想想还是算了。 马车里面的妮可两眼放光,那双明亮的眼睛更是亮的让人不敢直视。 好帅! “可是,难道要让我们活活被城主处死不成?”一名士兵已经哭着说道。 看他还略显稚嫩的脸庞,明显被这一夜的情况吓得不知所措。 “我们打开了城门,差点就把野马城送给马匪,这是不能原谅的错误。” “是啊,除非我们也落草为寇,舍弃家人孩子,成为帝国通缉的罪犯。”有低沉的声音在回荡。 既然打不过唐煜,那么最好的结果就是逃离野马城落草为寇了,然而成为盗贼之后,也就表示他们是人人得而诛之的存在,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更是要远离家人孩子。 野马城的士兵们,士气低迷。 第五十章 城主有请 马特是野马城城主的贴身管家,当他得到城主的命令后,马不停蹄的赶到了城门口。 这是怎么了?马特看着人山人海,那些刚刚招募来的民兵们好像跟谁起了争执,心中好奇的想到。 “城主有求,谁是唐煜,野马城城主有求。”马特常年照顾野马城城主的饮食起居,缺少锻炼,硬是挤不进去,只能在外围大声的喊道。 如果是先前战斗的时候,马特的声音肯定传递不过去,但现在士兵们一名名都给唐煜教训的重新做人,现场一片的沉静,倒是让马特的声音越发的嘹亮。 “一定是城主知道我们的事情了。”有的士兵绝望。 “快逃,逃离野马城,到时候还有希望。” “可是我们的家人怎么办,万一城主迁怒到他们?” 绝望了,士兵们真的绝望了。 “唐哥?”王小胖走到唐煜的身边,面带不忍。 说到底,他们也只是一群可怜人啊。 然而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从他们今夜做出的种种魂淡事来看,要不是唐煜的及时出现,野马城早就变成一副人间地狱了。 “你就是唐……煜?”马特艰难的挤进来,一眼就瞧见威武不凡的唐煜,走过来小心翼翼的问道。 城主请的人,可不是马特这种小人物能够招惹的起的。 见到唐煜点头,马特大笑道:“没错就好,城主有求。” “马特,专门照顾野马城城主的管家,是野马城城主的心腹。”汉姆走到唐煜的身边用低不可闻的声音说道。 城主邀请自己?唐煜心中有疑惑,自己才刚来野马城,就被野马城的城主知道了? 记得士兵们曾经说过,野马城的城主是一名强大的英雄,难道是因为“鹰眼术”。 那么刚才士兵们的所作所为不是全都落入城主的眼帘?不管他们有没有杀了自己等人城主都知道? 真是一群可悲的人,缺少力量,身不由己,随波逐流,碌碌无为。 “还请老管家前面带路。”唐煜决定去见一见那所谓的城主。 马特笑着点头,外面自有马车在等候。 不过在唐煜即将上车的时候,却见一名佣兵小跑着过来,递给马特一封信封。 “这是主人喊我交给你的,转交给城主的。”那名佣兵说完之后,不等马特问话,就消失在黑暗中。 主人,是指老汤姆? 信封的表面印有一个张牙舞爪的白头狮鹰图案。唐煜盯着离去的佣兵背影露出了沉思之色。 马特更是奇怪无比,不过当他看到信封上的图案后,好似想起了什么,郑重的放进口袋里。 城主府坐落在城市的正中央,整座城主府被装饰的金碧辉煌,深红大门,门口摆放有两尊石狮子。 走进内部,迎面就是一幢幢岗楼和靶场。 “这些都是整个野马城的进化,能够招募炼金战士的炼金建筑。” “你看,这是岗楼,每个星期都能招募到十二名的枪兵,目前野马城中总共有十个这样的建筑。” “那是靶场,人族的远程兵种,以后还能境界成为神射手呢。”马特突然热情了许多,每到一处地方,都会详细的介绍一番。 唐煜在一处圆头堡的建筑前停落下来。 “狮鹰堡,招募三阶狮鹰的地方,也是野马城唯一的一座三阶炼金建筑。”马特对唐煜的态度大改,本来只是笑眯眯,很矜持,不咸不淡的样子,但自从那名佣兵送来老汤姆信封之后,让马特对唐煜的态度大改。 老汤姆的身份,在唐煜的眼中,倒是越发的神秘了起来。 “城主大厅到了,城主大人正在里面等你。”马特微微的弯腰,恭敬的邀请唐煜进去。 唐煜朝着马特点点头,脚步沉稳,不缓不急的走到了城主大厅。 在大厅中央正上位,一名老者躬拢着身子,身上盖着厚厚的毛毯坐在那。 现在才只是春天,温度并不是很寒冷,但对于老者来说,却如寒冬腊月赤身裸体的置身在冰天雪地,在他的前面,还有一个灼热的火炉在炙烤,带给他温暖。 “城主大人?”马特小心翼翼的走到老者的身边,轻声的喊了一句,当见到城主微微打开眼睛后,才把那封信封递送到城主的手中。 眼前的老者,赫然就是野马城的城主。 不过不是说是一名强大的英雄吗?唐煜实在难以把眼前冷的瑟瑟发抖的老者与强大英雄联系到一块去。 信封的内容不多,城主几乎是眨眼间就看完,当看完之后,城主沉默不言。 “是不是很失落,传闻当中的强大英雄居然是我这幅模样?”老城主看完信封,对他来说好似是一种很大的负担,有些气喘的躺在座椅上面,马特更是紧张的拉拢被子,把城主盖的严严实实,老城主用浑浊的目光打量唐煜说道。 “英雄迟暮啊,如若不能超脱,就算是再强大的英雄,也只是凡人,凡人,终究是会死的。”老城主感慨,充满对人生的留恋。 但过了一会儿了,老城主的鼾声却传来了。 “却不知,城主大人找我来,所为何事?”坐了好一会儿,唐煜不得与出声提醒。 总不能在这里坐一晚上吧? 老城主如梦初醒。 “人生百载,有轰轰烈烈,有对酒当歌,有欢声笑语,也有悲欢离合,到最后,徒留一身残躯。” “英雄迟暮,还有什么是比这对一名英雄来说最大的讽刺?” “就算是死,我也要战死沙场,为帝国做最后的贡献。”老城主突然战了起来,怒发冲冠,虎威犹存。 这一刻的他,不是那个躺在椅子上面遮盖的严严实实,需要火炉暖身的老者,而是顶天立地,纵酒当歌的大英雄,一名受人崇拜的英雄。 “野马城所有的人与物都能任由你分配,只希望你能救回公主,救回这个国家的希望。”老城主神情肃穆,不像是开玩笑: “还有,希望你能带上我。” “带我上战场!” 他要用自己仅剩不多的生命,去解救这个国家的希望所在,更是要以一场轰轰烈烈的战争,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为什么是我?”唐煜着实被惊讶道了,好不容易平复了一下心情后,如此问道。 第五十一章 接受任务 “因为野马城的勇士,强大的英雄,早已应帝国的征召,赶往战场,去迎接仇敌。”回答唐煜的是马特,这名野马城城主的心腹。 “帝国动荡不安,老国王迟暮,新的皇储未成长起来,更是受到邻国的窥觑,常年动荡不安。” “这个国家,早已满目疮痍。” 唐煜没想到帝国的情况已经严重到这种地步? “只有公主,才能带领我走出黑暗,重见光明,她是我们最后的希望。”马特突然用虔诚的语气说道,包含信仰,坚定不移,绝对认为公主能够保护他们。 唐煜到是越发的对那所谓的公主好奇起来了。 “现在的野马城,只剩下大猫小猫两三只,外面的那些混球相信你也看到了,居然异想天开的以为打开城门就会安然无恙。” “如果把野马城交给那些人,我就是死了也会死不瞑目。”老城主解释道。 “但我还是那句话,为何是我?”唐煜才今晚刚来到野马城,老城主为何敢如此豪赌,把一切都交给自己? “因为这个?”老城主突然把那封信封举起来。 信? 老汤姆的信? “灵狐汤姆,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之一,我倒是没想到,他居然也来到了我野马城。”老城主突艰难的露出了一丝笑容:“只要有他在,就一定能够救回公主大人。” “城主大人,灵狐大人自由惯了,是不是来解救公主还两说呢。”马特适时的提醒一二。 “如果他不出手,那为何又介绍眼前的唐煜呢?”老城主反问。 “既然你是灵狐汤姆介绍的人,并且在城门外,与马匪们的战斗,我也算是见识过你的实力。” “虽然不是英雄,稍稍有些可惜,不过智谋倒也不错,难怪会被灵狐看重。” “把野马城暂时交给你,我也放心。”老城主躺回躺椅,盖好被子,看着唐煜慢悠悠的说道。 “那么唐煜,不知道你接不接受呢?”老城主问道。 系统提示 野马城城主向你发布任务,是否接受? 唐煜犹豫再三,与本身的“主线任务”并没有冲突,反而是有利。 接受。 英雄迟暮:年迈的老英雄渴望再次上战场,在轰轰烈烈中燃烧殆尽。 任务目标:成功解救帝国的公主。 任务支援:在任务期间内,可控制野马城一切事物,人员随时听从调配。 任务奖励:未知。 在唐煜接受任务后,唐煜就发觉在自己的人物面板下面,出现了一个城市控制界面。 点进去一瞧,就是各种的炼金建筑的标注。 十座岗楼,三座靶场,还有一个狮鹰堡,可以招募狮鹰。 距离下一次的招募,也只剩下寥寥的两天,到那时,也就表示唐煜的麾下,最少将会有一百二十名的枪兵,二十七名弓箭手和六头狮鹰加入自己的队伍。 “勇士,虽然你打退了马匪们,但靠的是计谋,等马匪们反映过来,很有可能再次来攻打野马城,还望及时做好准备。”马特看起来能成为老城主的心腹并不是没有道理,还有一定的见地,提醒唐煜。 距离招募炼金战士还有两天的时间,而关键就在这两天的时间里。 在野马城中,难保不会还有马匪们的情报人员,到时候消息传递出去,马匪们很有可能再次集结。 这种事情,不用马特提醒唐煜也知道,本来按照唐煜的想法是,送老汤姆来到野马城,然后补充一番物资,马上离开野马城,结果却被城主招呼来,更是发布了任务。 单凭外面的歪瓜裂枣,想要抵抗马匪何其的艰难。 虽然单个的炼金战士不是正常提升上来的人的对手,不过炼金战士有一个好处,那就是绝对服从命令,不会捣乱出现幺蛾子,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可以量产,不需要训练就能上战场。 但外面的士兵们几乎各个都是最近才拿起武器,士气不高不说,更是一个个心思难测,里面更是混入了马匪的间谍。 唐煜脑海中,已经在设想一种种的可能。 “间谍,倒是可以利用的对象呢?” “老城主,时间紧迫,我就先下去了。”唐煜其声告辞。 “去吧。”老城主有气无力的说道。 等到马特目送唐煜离开,回到老城主的身边,才露出担心的神色:“城主,你真的相信他?” “灵狐的目光,就从没有错过。”老城主信誓旦旦。 马特不在多说了。 “对了,马也你去一趟兵营,就说暂时放过那些混球的魂淡举动,戴罪立功,以后都好好听从唐煜的吩咐。”虽然战力不行,但终究是人,是人就有用处,再不行当当炮灰也行。 这一刻,老城主的目光闪烁让人心寒的光芒。 马特浑身打了一个冷颤,不敢多言,乖乖的下去下达命令。 回到“马王”客栈,推开略显破旧的酒馆大门,迎面就是一股难闻的酒气臭气混杂的味道,并且热闹的气氛迎面而来。 马王客栈是唐煜在去城主府之前,汉姆说的接头地点。 在客栈的角落里,唐煜发现了王小胖他们。 “你们是不知道啊,那头皇家狮鹰boss有多厉害,本身体型足足有寻常狮鹰的三倍,利爪可穿金裂石,那一整块的石头在皇家狮鹰boss的眼前,就跟没有一样,被他随随便便一抓,就抓成粉碎。” “那个那个,所谓的boss是什么意思?”几个听得痴迷的年轻佣兵好奇的问道。 “所谓boss?” “那就是一种类似狼群中的狼王,是狮鹰群中的王,端的是厉非常。”王小胖口才不错,很有当吟游诗人的潜质,口水飞溅,大肆诉说唐煜的惊人表现。 “当时我都吓傻了,但唐哥却是临危不乱,面对皇家狮鹰boss的危险,面不改色,更是闭上了眼睛。” “啊,在这种时候闭上眼睛,那不是找死吗?”那几个佣兵纷纷惊吓。 “你们懂什么,唐哥是你们这些凡夫俗子能看得懂的?” “还想不想听后续的。” “你老继续,继续。”那些佣兵再也不敢多言。 “那一刻的唐哥,在我的心目中,就跟神一样,无所不能。” “那柄被唐哥随身携带在身上的弓箭,更是被唐哥拉成满贯,弓身整体‘咯吱咯吱’的发响。” “当射出那一箭的时候,端的是那个叫精彩绝伦,无与伦比啊,已经不是简单的能用语言来形容的。” “真的有那么精彩的一箭?”佣兵们表示怀疑? “哈哈,胖子,笑话也开的太过了,那有这么厉害的箭发?” 对面的几桌矮墩墩,满脸胡渣,有着棕红色毛发的——矮人?爆发一阵哄笑。 ps:今天开始就二更了,所以就又来求下推荐票啦 第五十二章 与矮人对赌 ps:感谢书茗轩大大的打赏支持哈。 矮人是一种锻造水品拍在世界前列,喜欢把城市建造在有熔岩或是丰富矿脉的地方,长年累月的在地底下挖矿,然后欢欢喜喜的躲进锻造石里面。 当然,以上说的可以说矮人的优点,而矮人的缺点也很明显,那就是喜欢喝酒,一喝酒就误事。 这不,这几名矮人喝多了的矮人,当听到王小胖说的故事,一点也不相信,大声嚷嚷,明显是来挑事的了。 “隔。”其中一名棕红色大胡子的矮人站了一来,摇摇晃晃的来到王小胖这一桌,打了个酒气熏天的酒嗝后叫道:“照你刚才说的皇家狮鹰的实力,应该是一头有着千兽王实力的王者。” “一般千兽王,那都是能够越级挑战百兽王的,能跟四阶的百兽王硬碰硬而不落下风。” “你说的那个人真的有那么厉害?不会是胡吹出来骗我的吧?”矮人嘴里酒气熏天,喷在王小胖的脸上满脸的不削一顾。“要知道,最近的骗子可是特别的多呢。” 王小胖当即脸色涨的通红,恨不得现在就跟矮人拼命。 他可以侮辱我,但觉不能侮辱自己心目中的偶像。 被狼群追赶,是因为唐哥的不离不弃,鼓舞不断,自己才能侥幸活命。 在黑夜当中,野兽觅食,来回寻走,要不是唐煜及时出现,现在的自己,估计已经成为某只野兽的粪便了吧? 自己能安然无恙的来到野马城,靠的也是唐煜的功劳。 喝了一点酒的王小胖冲动了许多,猛的站起来,那肥嘟嘟的胖脸就撞在了那名矮人的酒槽鼻子上。 “你才是骗子,你全家都是骗子。”王小胖觉得现在的自己特别男人。 “啊呦,我的鼻子。”矮人吃痛大喊,捂着鼻子跌倒下去。 这边的动静,让矮人的同伴们纷纷冲到了这边。 “好家伙,铁锤的鼻子都被撞塌了。” “干他娘,敢欺负我们蛮锤部落的人,跟他们拼了。”矮人们一个个都喝大了,做事不想后果,嚷嚷着挥舞都有婴儿腰那么粗的拳头,当即就有一枚拳头朝着王小胖那张肥脸打去。 王小胖终究只是个普通宅男,别看在这个世界经过锻炼,魔兽血肉的补充,对比地球的时候,可谓是脱胎换骨,但与这些常年挖矿打铁的矮人相比,却不在同一个档次。 王小胖一瞬间的功夫就感觉酒醒了。 躲,肯定是躲不了的,因为他的周围都坐着佣兵同伴呢。 怎么办? 突然,一双古铜色的手伸了过来,稳稳的落在矮人的又粗又大的拳头上面,接住之后,纹丝不动。 这双细古铜色的手并不像矮人们粗糙干裂的手,看似没有多少力气,却能接住矮人爆发之下的一击而纹丝不动。 这怎能不能别人惊讶? “他是谁,居然能够接住这群矮人的攻击?” “矮人喝醉之后没轻没重,应该是这名矮人没有爆发吧?”有人不确定的说道。 但真的是如此吗,因为在那名矮人的脚下地面都出现了一丝丝的缝隙,虽然不明显,足以说明这名矮人的力量。 那伸出手的人,不是唐煜还会有谁? “兄弟,是不是有些过了。”唐煜盯着这名满脸胡渣的矮人道。 就算王小胖说的是假的,那也不能如此无理取闹的上来嘲笑,惹得王小胖悍然出手,打塌其中一名矮人的鼻子,导致最后矮人的同伴对王小胖下死手。 矮人的力量有多大,亲身经历过的唐煜可以很明确的指出,如果让那名矮人全力打在王小胖的脸上,只是普通人的王小胖,保管脸上开花。 这名矮人,看起来还不是最厉害的,本身的力量就有将近一牛多。 要不是唐煜也是脱胎换骨,与在地球中不同了,不然还真的难以借助这名矮人的攻击。 “你是谁啊?我们的事要你管了吗?”矮人同伴们嚷嚷着,神志不清,还在酒醉状态,一名名嘴里喷着酒气,大有要一群人围攻唐煜的样子。 “唐,怎么了,要不要帮忙?”阿鲁克本身有伤,在喝了一杯之后,早就回房休息,但有其他的佣兵早就慌张的跑上楼去报告情况了。 瘸着腿的阿鲁克一瘸一拐过来的问道。 “呦,还有个瘸子。”矮人们口无遮拦。 阿鲁克当即脸色都变得紫红色,在一闪一闪的灯光下看起来颇为的吓人。 “这位,事情难道需要继续演练下去?”唐煜却没有回答阿鲁克的话,反而是朝着坐在矮人那一桌,唯一没有起来的矮人说道。 这名矮人怎么说呢,总给唐煜一种看不透的感觉。 首先,矮人是一种常年与矿相伴的种族,这就导致他们的身体并不会多么的干净,没有异味在矮人当中都算是奇葩了,看看这几名喝大了的矮人就知道,浑身恶臭伴随着酒臭味,那种感觉,真的是让人欲仙欲死,想死的心都有了。 唐煜稍稍的靠近了点,并没有闻到任何的异味,到不如说,还有一股清香呢? 其次,从这名矮人的身上,唐煜久违的感受到一股危险感,一种他随时能够灭杀自己的危机浮上心头。 这股危险,比面对皇家狮鹰boss的时候还要强烈。 虽然只有一丝,却还是被唐煜感受到,等唐煜有些茫然的环顾四周的时候,却再也没有感受到。 他轻轻的摩擦着手中的戒指,对于唐煜的话,倒是有了一些好奇。 “他们并不是我的同伴,后果如何可不管我的事。” “不过,看在同为矮人的份上,也不能看着他们被你欺负。” “要不要来一局呢?” 他手上的戒指白光一闪,一副棋盘出现在野马酒馆破烂的酒桌上面。 “一种特殊的战旗,是从冒险者的手中新晋得来好宝贝呢。” “赢了自然你说了算,但要是输了,我也不要求其他的,只要打塌他的鼻子就算了。”他指着王小胖道。 “兄弟,我们的事情不要你管,欺负了我们铁锤部落的人,别想那么简单的出去。”没等唐煜答复,那群矮人倒是先不乐意了,一个个摩拳擦掌,把唐煜等人包围在中间。 “我要弄死那个胖子。”被打塌鼻梁的矮人叫嚣。 “你们确定?”他问道。 唐煜能够轻轻松松接下攻击,可见唐煜的实力不容小觑,而且经过其他的探查,也让他知道,这群矮人确实不是唐煜的对手。 单凭唐煜一人就能把他们全部打趴下。 矮人们不言不语,已经用行动表示他们的决定。 他无奈的摊了摊手,对着唐煜苦笑了一下。 “看来是玩不成了呢。”唐煜也遗憾道。一名与众不同的矮人,与电视小说各种场景出现的矮人都不同的矮人,让唐煜还真的很有兴致与他结识一下。 “兄弟们,抄家伙。”唐煜当即反手就拿起了桌腿凳子,朝着糟蹋鼻的矮人当头敲下。 糟蹋鼻都还没反应过来,还在与自己的同伴叫嚷呢,怎么这会就开打了? 偷袭,这家伙居然敢搞偷袭? 只是没等他反击,他已经到了下去,不省人事。 第五十三章 邀赌 随着唐煜的骤然出手,阿鲁克他们纷纷大笑着出手。 也许人类在力量上面天生比较薄弱,但这些佣兵却不是普通人,一个个都曾经经历过血腥的战斗,而且矮人们又是醉酒状态,十层实力能发挥五层就不错了。 最主要的,阿鲁克本身的实力并不弱,就算因为被影狼偷袭导致受伤,也不是寻常的矮人能够对付的。 只见阿鲁克都断腿了,反而是坐到桌子上面,用被木头片子固定的腿当成武器,每一次甩击,都能让一名从上来看他断腿好欺负的矮人哀嚎着倒下去。 冷就更厉害了,神出鬼没,没看矮人是醉酒状态,就是他们没醉酒估计也不是冷的对手。 大概只是这只是寻常的闹事,所以冷没法死手,不然凭冷杀手的身份,保管一个个见血封喉。 当然最厉害的莫过于唐煜。 只见唐煜在五名矮人的环环包围下却面不改色。 一名矮人最是清醒,已经看出唐煜就是领头,大吼着抡起磨盘大小的拳头朝着唐煜的面门攻去。 虎虎生风,风都好似在这一拳下被撕裂。 不过唐煜只有简简单单的一推一拿。 “好手法。”那名矮人端起桌上的酒杯赞赏,并小小的抿了一口。 矮人都是都喝酒吃肉的,而他却不像是个喝酒,反而是个品酒,品味人生的味道。 那名矮人哀嚎着,踉跄着后退,打碎无数的锅碗瓢盆,一时间竟然站不起来? 在那简单的一推一拿中,他的胳膊早就被唐煜给卸下。 这种简单的手法,早在地球上的时候就被唐煜玩透。 起先是被唐煜用来救治胳膊大腿断了村民们,后来一次跟健身房的老板出去玩,几名混混来闹事,却是被唐煜用这种手法给打退。 既不会造成很大的伤害,却又能让对手丧失战斗能力,更是能对对手造成大量的疼痛,简直是打架的必用技能。 另一名矮人大概觉得唐煜旧力用尽,新力未生,觉得有机可乘,想要从后面偷袭。 不过唐煜的背后就跟张了眼睛一样,没等他接近,唐煜已经转过身子。 那矮人想要躲避,不过唐煜却不退反进,龙行虎步,近身逼近,大手擒拿下,壮硕的矮人在唐煜的手中,就跟一只小鸡仔一般动弹不得。 这就是唐煜从所谓的武功秘籍上学来的擒拿手法,不过只有招式没有所谓的心法,也能只能打架的时候用用。 “一起上。”听着耳边同伴们的哀嚎,矮人们渐渐的清醒,剩下来的三名矮人视线碰撞,同时大喝,从三个不同的方向同时攻击唐煜。 “喝!”见此,唐煜没有多余的动作,只是抡起了手中刚被控制的矮人,当成武器来使用。 “好强大的力量,一名少说也有两百来斤的矮人,在他的手中,就跟没有力量一样。”在酒馆当中吃饭喝酒的众人早已惊呆。 自己的力量好像又有增强了,现在应该有三牛的力量吧?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枪术提升到大师级的缘故?唐煜心中想道,但手上的动作却不见放缓。 “砰砰砰。”连续三声响。那三名刚刚冲上来的矮人,当即被他们的同胞给打的倒飞出去。 矮人的数量本就不多,唐煜一人单挑五名,剩下的几个早就被阿鲁克他们解决。 野马酒馆内部,哀嚎一片。 矮人们顿时全都被打醒,一个个脸红的恨不得地下出现一条缝,好让他们钻进去。 平时他们欺负别人的时候也没见识过这么厉害的人啊?居然一个人单挑五名矮人,并且还游刃有余,明显没出全力的样子。 踩到铁板了。众矮人心里苦笑:中日达严重又被眼拙的时候。 “滚吧。”唐煜一声中气十足的怒吼,让矮人们再也不敢有任何反驳的话,灰溜溜的抱头鼠穿,一个个跑的飞快。 “厉害厉害,真是厉害啊。” “是啊,这群矮人,仗着本身力量比我们人类要大,时常以此来欺负人。” “现在得到报应了吧,我们人类也是有强者,只是没有碰到罢了。”野马城的原住居民们一个个上前,激动的恨不得与唐煜握个手,不过却见到唐煜来到了酒馆里面唯一还剩下的一名矮人那。 那名矮人怎么说呢?虽然看着像矮人,但习惯动作哪一点像矮人了? 要不是他的身高,还有满脸的胡渣都跟矮人们一模一样,不然他们真的会把他当成只是一个体型天生较矮的人类。 “解决了一下跳梁小丑,接下来,就来谈谈我们的吧。”唐煜大马金刀的坐在他的对面,开口说道。 “赢了,他就是你的了。”唐煜拿出从狮鹰巢穴那得来的一块冷意十足的石块。 这些石块唐煜曾经请老汤姆鉴别过,结果本来云淡风轻的老汤姆激动的从椅子上跳下来,拉住唐煜的手一定要卖给他。 后来唐煜好不容易安抚住老汤姆后,从老汤姆的口中得知这种石块别看外表是石头,但内部却是铁,简称石中铁,价值连城,是锻造宝器的辅助材料之一。 当然,如果只是宝器的辅助材料话,当不得老汤姆如此的激动。 “唐啊,这可是石中铁的变异,名叫深海石中铁,顾名思义,就是从大海里捞起来的。” “从这几枚深海石中铁表面颜色的色泽来看,明显是在五千米以下的深海打捞出来的,本身的杂质早已在日积月累的海水冲刷下被剔除,只留下最精华的部分,而你的这几块,又是在充满死尸的地方待了不小的时间,吸收了一股死气在里面,身居两种属性,是锻造名器的主材料。” 武器划分凡器,利器,宝器,绝器,名器五个档次,其中以名器最高。 那一瞬间,唐煜差点没握住手中的这几块黑不溜秋的石块。 这已经不是用价值连城能够形容的。 矮人是各种矿石的行家,不用唐煜多说,他就双眼放光的盯着唐煜手中的矿石一动不动。 “如果我输了,那他就是你的。”他拿出了一本书籍,一本表面写有“侦察术”的一本书。 侦察术:可侦查到敌人自身状态,所携带的军队数量。(注:当两者实力差距过大时,有可能会被发现)。 这就是从唐煜腕表上传递过来的信息。 第五十四章 王之动 ps;求几张推荐票哈。 战棋铺开,黑白两色。 唐煜为黑,他是白,白方先。 “人生有三好。” “好酒好食好玩。” “玩之一字,可谓博大精深,你可以横着玩,躺着玩,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所以有了玩物丧志之说。”如话家常般,他笑着说道,率先走了一步兵。 “玩,也可以玩出名堂,关键是看你怎么玩?”唐煜回应,却是走了王。 王先动? 他顿时面露了沉思之色,这第一步就走王的倒是少见。 在帝都当中,在象棋这一道上,他可谓是打遍天下无敌手,最后就是那些发明象棋的冒险者里面所谓的国手,都不是他的对手。 然而,从没有一人,能有胆色在第一步上就走王。 王,坐镇三军,统领全局,是一支军队里面最权威的存在,一举一动,深入人心,稍有差池,就是万劫不复的状态。 在国际象棋中,王的死亡,也将宣布满盘皆输。 现实,映射棋局。 棋局,是现实的投影。 要么是什么都不会的菜鸟,要么就是他真的有所目的? 从唐煜自信的拿出宝贝矿来给跟自己对赌,他不认为唐煜是傻子。 “有趣,有趣。”他摸着下巴,淡淡评价,再次让左边的士兵上前了一步。 他的路线,明显是让士兵先来打头阵,来试探唐煜。 第二步,唐煜想也不想的走了皇后。 王与后,同时出阵? 他的眉头不知不觉紧皱了起来,不仅让王出战,甚至连皇后都出来了,这幅诡异的展开,让他精神一震,许久没有感受到压力了。 本来热闹的酒馆,因为两人的棋局,开始变得宁静。 “老汤姆,你看得懂?”王小胖发现老汤姆不知何时站在了自己的旁边,老神在在,双眼昏暗,却明亮无比,盯着棋局看的入迷。 老汤姆摇头。 看不懂居然还看到如此的痴迷?这也算是一个神人了。王小胖感慨。 “你小子懂什么,棋如人,一个人品质如何,都能从一局棋当中看出来。” “虽然我不懂棋,但我却懂人。” “哦,那你老倒是来说说唐哥是那种人呢?”听到老汤姆的话,王小胖倒是来了兴趣。 “一个打破常规的人吧。” ……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在棋盘上,唐煜的王被对面的皇后将死,无路可走。 “胜负已定。”他自信一笑。 “是么。”唐煜不置可否,淡定的走了一步艰难跟随王冲锋陷阵,来到敌营的士兵。 士兵走到敌军的大后方,可直接变身成为除士兵和王之外的任何兵种。 变身皇后。 皇后可直走横走,斜着走,在皇后的斜对面,正好将死对方的王,而皇后的位子,却是在唐煜这边的王与对方皇后的正中间。 要么让他的皇后与唐煜的皇后同归于尽,要么则是王的退让。 不过对方的旗子只剩下王和皇后,如果王退走,也就表示皇后将会被舍弃,而如果让皇后对拼,那只剩下王一人,不管是何种情况,胜负已定。 “这棋法叫什么?”他好奇的询问。 “王之动。”唐煜吐出三字。 “王的出阵,虽然危险,会被流箭乱枪命中,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王的亲自出阵,却能给士兵们带来无可争议的高昂士气,让他们爆发平常两三倍的力量。” “王之动,名副其实。”他点头,随后掏出了“侦察术”交给唐煜,也不再多说,站起来直接离开。 不过在他即将离开酒馆的时候,却是回头朝着唐煜说了一句: “相信我们还会有相遇的机会。” …… “就这样赢了?”王小胖等五大三粗的粗人表示完全没看明白,不过见到唐煜获得胜利,他还是很开心的。 “现在你们相信了吧,我都跟你们说了,唐哥无所不能。”王小胖骄傲的向大家炫耀。 …… …… 第二日,当唐煜清醒的时候,闻着被褥里的霉臭味,这才想起来自己已经不在地球,而是异世界。 唐煜先是去酒馆后面的小院舞刀弄枪了一会儿,接着打开自己的人物面板。 在人物面板的旁边,新出现了一个城市面板。 野马城 城主:赫尔曼·温博顿 炼金建筑:五级岗楼一座,四级岗楼三座,三级岗楼六座,一级靶场三座,一级狮鹰堡一座。 军队:两百零八名民兵。 人口:若干。 一个很简单的属性面板,查看完毕,被唐煜顺手关闭。 昨夜情形,相信应该也已被马匪们知道,再次来袭也就在这一两天,而距离招募炼金战士还需要一两天的时间,看来那些士兵,是要好好的锻炼一番,不然真心拿不出手。 打定主意,唐煜先是找来了王小胖他们,把自己的任务与他们细说。 昨夜玩的太嗨,这家伙早就喝的酩酊大醉,还是唐煜直接浇了一盆凉水在王小胖的身上,不然别想叫醒他。 “唐哥,那些士兵可不是炼金战士,一个个都有各自的想法,我们能够收服他们化为己用?”王小胖询问。 “百战精锐也是从菜鸟一步步锻炼出来的,而且在我的手上可是有这个。”唐煜掏出了一个小令符:“城主交给我的军令,可全权掌控野马城的军队,不服从者可先斩后奏。” “当然,经过昨夜的一惊一乍,城主能原谅他们,看起来将会被算在我的头上,只要不是那些狼心狗肺的人,估计也不会找什么幺蛾子。” “对于他们的战力是别抱希望了,只希望在守城战的时候,能稍微贡献几分力量。” “走,去军营。”唐煜想罢,骑上战马,带着王小胖和冷还有身后的枪兵们直冲军营而去。 街道宵凉,人烟稀少,不过唐煜等人在大街上纵马横行,还是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是他?”当看见带头之人是唐煜后,一些昨夜曾在野马酒馆度过的人惊叹? “他是谁?很有名吗,我怎么从没听说过?”有人好奇的询问。 当即,那几名知道唐煜信息的人很自豪的开始复诉王小胖那肉麻的称赞。 “世界上真的有这么完美的人吗?” “有,有很多,不过他们每一个都不是我们这些平凡人能够比的。” “他们,全都是这个世界的骄傲。” “因为他们是……” 第五十五章 练兵 “相信你们都知道了,要不是我在城主面前据理力争,针锋相对,毫不退让,你们这些兔崽子早就被城主大人杀鸡儆猴,头颅堆满整个野马城城墙,震慑宵小。” 阅兵上,唐煜威严的站在那儿,神情肃穆,道出让菜鸟士兵们一直不解的问题。 原来关键还是在他的身上啊。 他到底是谁,居然能够说服城主放过他们? 这一刻,唐煜的身影在他们的心目中无限的高大,也就比传说中强大厉害的城主大人稍差一筹。 “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要想完全获得城主的原谅,你们需戴罪立功。”唐煜话不多,只有聊聊这几句。 当听完唐煜的话后,菜鸟士兵们一个个面面相觑,完全不敢相信,当几个稍微胆大的菜鸟士兵询问一番,得到肯定的答案后,一个个激动的恨不得狂吼三声。 “既然大家如此的有活力,那就先绕着操场跑个二十圈吧。”唐煜淡淡的说道,让本来激动的菜鸟士兵们一个个变成了苦瓜脸。 “要想在残酷的战场上活下来,一定的体力能保证你们比其他人多一分希望存活。” “而且,杀人,也是需要力量。” “在那个不是你杀他就是他杀人,毫无道德可言,只有绝对实力的战场,只有实力,才是硬道理。” “你们要是不想惨死在其他人的手上,那就拼命的给我锻炼自己吧。” “记住,你们不是为了我而锻炼,而是为了你们自己,为了能够安全的从惨烈的战场活着回来,回来见你们的家人,父母。” “你们要想想,家中嗷嗷待哺的孩子,孤苦无定的老父老母,当你们死去的时候,他们又将由谁来照顾?” 听完唐煜的话,本来哀嚎的菜鸟士兵们一个个面露沉思,最后一个个全都坚定的迈起脚步,在操场中奔跑,锻炼,提升自己的实力,各个汗如雨下。 “唐哥这样有效果?”王小胖坐在唐煜的身边问道。 唐煜点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 “一两天肯定是没用,如果能长久的坚持下去,到也不是不可能,不过对于我们却是不可能了。” “当打退马匪们的进攻,到时候带着野马城的炼金战士将会前去解救所谓的公主,今后野马城能不能在马匪们的进攻下安然无恙,全开他们造化。”唐煜说道。 “可是昨晚我们只是消灭了一小部分的马匪,甚至连五百都没到,等马匪们反映过来,再来进攻的时候,单凭这么些人,能阻止的了吗?”王小胖有些担心。 唐煜神秘的笑了笑,附身在王小胖的耳边耳语了一阵。 “这真的能行?”王小胖突然露出惊喜的神色。 “能不能行也要试过了才知道。” 王小胖喜笑颜开,离开了军营,前往马王酒馆。 “好了,大家都聚拢过来。” “接下来,我将给你们演示一下,什么叫箭术。” “箭术,百步穿杨,杀人于千里之外,缥缈无形……” 大师级箭术的唐煜亲自调教这些菜鸟士兵箭术搓搓有余。 …… 野马城城外,金等马匪们再次围拢住了野马城。 “该死,居然着了他们的道,根本没有援军,昨晚偷袭我们的只是一伙商队的佣兵而已。”金咒骂着,心里很不舒服。 自认为野马平原最聪明的他,想不到有一天自己也会栽倒? “还是想想该如何把野马城拿下吧。” “经过昨晚的战败,甚至连巨兽强森都折损,手下们士气低迷,想要强攻野马城却是难了。”另一名马匪头子阴沉沉的说道。 “且容我想想。”金沉思着,在光秃秃的小土丘上来回的走动。 “我们在野马城还有多少的人手在?”金朝身边伺候着的马匪喽喽问道。 “大概还有十人左右,全都隐藏的很深,一般人发现不了他们的身份。”马匪喽喽想也不想的回道。 “金,你不会还想故技重施,让里面的人打开城门吧?” “根据我的情报来源,野马城早已禁严,野马城的士兵也换了带队的人,估计没拿好容易成功。”马匪头子说道。 “这些我当然知道,除了这些外,我还知道那带队的人,正是昨晚坑了我们的家伙。” “等破城之后,那家伙我一定好好的炮制一番。”金阴测测的笑道:“一计不成,那就再生一计好了。” “有了。”金露出自信的笑容。“你们就等着数钱吧。” …… “老板,一杯牛奶。”马王酒馆,唐煜与王小胖同时进来朝着吧台的酒馆老板喊道。 唐煜是好酒之人,不过马王酒馆淡的跟水一样的大麦酒还是算了。 至于唐煜为何要点奶?那当然是暗号了。 唐煜让王小胖先出去,没有别的事情,就是去找汉姆。 汉姆在野马城少说也生活了好几个年头,本身更是佣兵,时常会有一些灰色的收入,这些收入要想换成黄灿灿的金币,寻常的渠道是不成的。 黑心彼得。 马王酒馆的店老板,明面上是一家酒馆的老板,暗地里,却是整个野马城有数的黑暗头头,手下小偷扒手**,三教九流,全都听他的,情报遍布整个野马城。 可以说野马城主知道的事情,他都能先一步知道。 “牛奶没有。”黑心彼得是一名其貌不扬,见人就笑眯眯,面容丑陋的老者,时常会拿着一支大烟枪躲在角落边看着店里的佣兵们夸张的谈笑,奇人趣事。 要不是经过汉姆的提醒,唐煜他们还真的难以把眼前的老者当成野马城有数的黑暗头头。 “一个金币一杯牛奶。”王小胖接口。 一杯牛奶当然不值一个金币,这样说,则是表明自己根本就不缺钱。 “跟我来吧。”彼得关上了马王酒馆的门,然后从吧台后面打开了一条密道,拿起昏暗的油灯,率先走进了密道。 “唐哥,我们真的要进去?”王小胖盯着黑不溜秋的密道,有些害怕的问道。 “放心,在这里,他还不敢乱来。”唐煜沉稳迈步,跟在黑心彼得身后。 第五十六章 黑心彼得 昏暗的楼道,只有彼得手中那盏油灯在发出微弱的光。 唐煜和王小胖跟在彼得的身后,一言不发,气氛极其的凝重。 当一阵左拐右拐,两人在黑心彼得的带领下,来到马王酒馆的地下室。 说是地下室,但其实比地下室要大的多,也空旷的多。 “跟紧我的脚步,要是出行意外情况,后果自负。”彼得回头说了一句,然后有规律的行走在地下室大厅。 唐煜和王小胖有样学样,有惊无险的见到彼得掏出钥匙打开一扇破旧的门房,露出里面更加夸张空旷的大厅。 大厅之外还有大厅? 当刚走进大厅,唐煜的侦察术就在频繁的闪动。 初级侦察术:可侦查到敌人自身状态,信息,成功几率视双方实力差距而定,可提升鹰眼术效果。 初级的侦察术学习战斗经验是十万,而中级的却足足需要一百万,让目前战斗经验还有多余的唐煜直接提升到中级。 中级侦察术:可查到敌人自身的状态,信息,成功几率视双方实力差距而定,有一定几率侦查到强于自身五个职业等级目标的信息,鹰眼术效果翻倍。 侦察术是一种被动技能,当唐煜目光所及之处皆是可侦查的范围,当然,在对生物使用的时候,会出现“是否使用”的确认字样,等待回应。 相信每个人都有不希望被别人知道的秘密,无故侦查敌人,很有可能导致两人的血拼。 唐煜的眼睛变成了类似红外线扫描器,在大厅里,发现了好几名手拿弓弦,藏在暗处,从各个死角,箭锋瞄准自己和王小胖的弩手。 “现在来说说交易的内容吧。”黑心彼得坐在大厅中央的宝座上,浑身的气势猛然一变,再也不是那个笑呵呵的老者,而是君临野马城的无冕之王。 “如果你真的有汉姆说的那么神的话,会不知道我们的来意?”唐煜暂时无视了隐藏在暗处的弩手,这样说道。 “哦?”彼得笑道:“你们的来意,早在你们进到马王酒馆的第一步起我就知道。” “不过,你们确定你们拿得出足够的价值?” “虽然那颗钻石价值不菲,但还不够。” 彼得甚至知道唐煜他们身上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那枚钻石,其情报能力堪称恐怖。 钻石,是从狮鹰巢穴的来,后到野马城后,被唐煜买卖出去,获得五千个金币。 “那么,加上他呢?”唐煜掏出了幽冷的矿石。 这种矿石,可是锻造神兵利器的主要材料,有价无市。 “不够,还是不够。” “那可是一城人的性命。”彼得不愧是有黑心之称的人,讨价还价。 “你……”王小胖当即就怒了。 “小子,我劝你还是识相点,这里可是老子的地盘,惹怒了我,别想活着出去。”黑心彼得阴测测的说道,盯着王小胖那身肥肉,就跟恶狼在打量小绵羊一样。 对于王小胖的不恭敬,彼得强势还击。 “吧嗒。”有弓箭上膛的声音在空旷的大厅中响起。 王小胖神色当即一变。 “有埋伏?”王小胖心里想道:可是这里可是野马城,野马城主还活着,本身更是一名强大的英雄,他难道有胆在野马城主活着的时候动唐哥? 要知道,唐哥可是野马城主亲自任命的野马城护卫队队长。 “我既然知道你们的详细信息,那么在野马城少说也住了快二十年了,会不知道野马城主的状况?” “岁月真是催人老啊。”黑心彼得感慨了一声,笑呵呵道:“当前野马城主的状况,只要稍微有心,会想不到?” “昨夜的野马城护卫队暴动,差点献城投降,那种紧急的时候,野马城主在哪?” “从上次的战败,他躺着回来,我就知道那老家伙活不久了。”黑心彼得说道。 唐煜感觉到了有点不对劲。 “等了二十载,终于等到这个机会,本来野马城在昨夜就会落入我们的手中,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坏了我们的好事。” “既然今天你自己送上门来,那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黑心彼得骤然变色,大吼道:“动手。” “滋啦滋啦。”大厅内暗门不少,弩手们打开暗门,纷纷射出了手中的利箭。 一时间,大厅内部全都是砰砰啪啪声响。 “哈哈,就算你本身实力再强,终究是血肉之躯,如何能够抵挡利箭的穿心?” “失去了你,我看野马城如何能够抵抗我们的进攻。” “不过唯一的遗憾就是让你这么幸运的失死去,如果让你落在金的手中,保管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你还需要感谢我呢。”黑心彼得稳坐宝座,手中托着一杯红酒说道。 “开灯,把他的尸首给金送过去,让他们看看他的惨样,做好准备,今晚一定要拿下野马城。”黑心彼得说道,暗门被打开,弩手们放下了手中的弓箭,听从黑心彼得的命令。 “老家伙,现在就下结论是不是太早了点?”突然,一道冷幽幽的声音骤然响起,无端端的一股冷风直嗖嗖的窜到黑心彼得的心窝,冷的彻骨。 没死,他没死,在万箭穿心下,他居然没死?他难道有钢筋铁骨不成? 唐煜当然不会钢筋铁骨,同样的王小胖也不会,两人能够存活,全都是因为小天使黛妮。 黛妮自从吸收了魔兽的能量晶石后,勉强能够使用神术。 在危机关头,就是黛妮使用了光明护盾,保护两人不受弓箭的伤害。 这也是因为彼得太自信了,并没有仔细的查看,加上也不知道地下室多久没打扫,反正灰尘漫天,加上弓箭的射击,让尘土飞扬,完全遮盖住黛妮光明神术的光芒。 “侦查邪恶。”黛妮小手一挥,一道光芒瞬间笼罩黑心彼得他们,随后唐煜就发现他们的头顶一片的血红。 “邪恶,终将受到惩罚。”小天使嫉恶如仇,手中开始凝聚法术。 “这些家伙,还是交给我来吧。”唐煜止住小天使的法术。 黛妮要想使用法术,需要魔兽的晶核给她提供能量,用一次少一次,有限的情况下,能省则省。 再说,把宝贵的能量浪费在这些寻常的喽喽身上,简直是极端的浪费。 第五十七章 斗气战士 唐煜很强,起码最近的唐煜,感觉自己的实力在高速的提升。 大师级的枪术,使用出来虎虎生威,枪出如龙,每一枪刺出,都能让一名喽喽捂着脖子倒下。 别说他们手中已经没有弩箭,就是有,也不是唐煜的对手。 失去武器的他们,在唐煜的眼前,只是待宰的羔羊。 几十名喽喽几乎是眨眼间,全死在唐煜的手中。 系统提示: 恭喜你杀死喽喽,获得战斗经验两千点。 随着唐煜实力的提升,打败这些寻常的家伙,获得的经验也越来越少。 当只剩下黑心彼得一人的时候,唐煜却发觉这家伙还老神在在的坐在自己的宝座上,并没有想过逃跑。 中级侦察术,发动。 这时候,就别管黑心彼得内心的想法了,反正两人已经反目。 彼得 身份:野马城黑暗势力首脑,野马平原十大马匪之一。 实力:1级战士/2级小偷。 能力:未知。 透过中级的侦察术,唐煜算是明白黑心彼得为何要对自己动手了。 马匪,黑心彼得的真实身份,居然是野马平原上的马匪,隐姓埋名,隐藏在野马城中,更是创下了偌大的名堂,与城外的马匪们里应外合,决定一举拿下野马城? 要不是唐煜及时的出现,说不定野马城早就城毁人亡,死伤无数。 “天使?”昏暗的大厅中,浑身发出耀眼光芒的小天使是那么的瞩目。 当唐煜三下五除二的解决那些喽喽,黑心彼得还处于震惊状态。 不过当最后一名喽喽的惨叫传来,却是叫醒了彼得。 彼得不见慌乱,看了小天使黛妮一眼后,大概是看出了她的不正常,又露出了自信的笑容。 “通过侦察术,相信你也知道了我的身份,也知道了我的实力,你还有自信能够阻挡的了我?”彼得站了起来,一柄战刀出现在他的手中,整个人其实凛然一边。 唐煜第一次见到黑心彼得觉得他是一名如邻家老爷爷般的人物,当得知他是野马城黑暗世界的无冕之王的时候,又觉得他是个杀伐果断,手中命案无数的人,可是现在的他,却有一股惨烈的杀伐之气从他的身上散逸出来。 “我能坐上现在的位子,可不单单是因为我是原野马平原十大马匪的缘故。” “要想成为最低级的战士,必须掌握有斗气,只有斗气,才是一名战士的标志。” “不然,不管你再强,终究只是一名凡人。” “学会斗气的人,每个人,都有成为强者的资格。” “唐煜,受死吧。”彼得斗气灌输到战刀之上,让整柄战刀无坚不摧。 别看彼得年迈,但当他拿起战斗,用处斗气,难以让人发觉他其实是一名头发花白的老者。 “唐哥……”黑心彼得霸气的攻击,看的王小胖心惊肉跳,头一次对唐煜能赢产生了动摇。 “勇士,他已经学会了斗气,并不是现在的你能够挑战的,让我来吧。”小天使黛妮磨拳搽掌,好战的不行。 唐煜不为所动,眼睛异常的冷。 一名斗气强者,而不是寻常的,简单到切瓜砍菜般就能解决的喽喽。 黑心彼得,是唐煜来到这个世界头一次见到掌握有超凡能力的人。 如果,假设自己也能学会斗气,是不是表示自己将更加的厉害,还有继续前进的可能。 自从学会大师级的箭发和枪术之后,唐煜感觉这两门专精想要更近一步,难上加难,不过自己要是学会了斗气,去见识更加旷阔的天敌,提升他们当不是问题。 斗气……让唐煜心神驰往。 唐煜抽出了战刀,以刀对刀。 “勇士小心,灌输斗气的武器,本身将会提升一个级别,凡器的战刀,可抵抗不住他的攻杀。”黛妮担心的提醒。 “这时候想要换武器,不是迟了吗?”黑心彼得略显疯狂,攻击大开大合,不给唐煜反击的机会。 “咔擦”一声,在黑心彼得连续的进攻下,唐煜的战刀瞬间断裂。 “旋风斩!” 抓住机会,黑心彼得近身逼近,发动斗技。 斗技,以斗气为核心发明的武技,威力强大。 一股无形的风衬托着彼得手中的战刀,让战刀速度暴增一截。 战刀裹挟着无尽的狂风,席卷向唐煜。 这就是斗技么? 迎着狂风,唐煜喃喃自语,嘴角轻轻翘起。 “在笑,他居然在笑,他难道不怕吗?”这一丝微笑,正好给黑心彼得看到,心里猛的一个咯噔。 唐煜低身,脚尖轻轻一点,背后长枪弹射而出,笔直的射向黑心彼得。 不过没等黑心彼得反击,枪柄处,一双有力的手抓住了他。 大师级的枪术,早已返璞归真,简简单单的一招,透着不同寻常。 唐煜收枪,然后猛的往前一刺。 “挡”的一声脆响,枪尖准确的落在彼得的战刀上,更是刺破了狂风,让狂风瞬间烟消云散。 斗气强者,虽然厉害,但也要看是谁使用的? 长年累月上位者的身份,加上彼得早已年迈,本身的战士等级又不高,能发挥斗气强者的实力十不存一。 “太弱了。”唐煜点评。 “……”彼得感觉很受伤。 “巅峰状态的你,也许我还需要退避三舍,但现在的你,想要打败我却是痴心妄想。” “乖乖的束手就擒吧。”唐煜更对攻击如狂风骤雨,一枪枪的刺击,都能给黑心彼得造成强大的压力,加上年纪大了,不一会儿,黑心彼得就露出疲态,被唐煜抓住,一枪刺在他的右肩上,让他的战刀落地。 失去武器的战士,不是战士。 “现在,我们是不是该来谈谈‘买卖’的事情了?”唐煜在“买卖”两个字上着重强调了一下。 黑心彼得倒也硬气,强撑着说道:“最好你现在就杀了,不然有你后悔的时候。” 唐煜觉得好笑,这种戏码,倒是跟电视上演的差不多。 不过自己可不是那些单纯天真的主角,更不是为了让后面的情节扑所迷离,能够吸引观众的导演。 既然你想死,那就怨不得别人了。 长枪一桶,黑心彼得充满了不可置信的神色,眼珠子怒突,最后睁大了眼睛停止了呼吸。 这展开不对啊,其实我就是说说的啊。黑心彼得内心狂吼,却没有机会了。 第五十八章 将计就计 “唐哥,就这样杀了黑心彼得,接下来的计划该怎么办?”王小胖有些担心的问道。 他倒不是担心在城市里杀人会不会承受城主的怒火,而是失去黑心彼得这条线索,该如何找到马匪们的接引人? 在野马城中,肯定还有马匪们的人在伺机而动。 “一整个帮派,总不能只有黑心彼得一人,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是亲力亲为的人,找到黑心彼得的心腹,肯定能够找到叛徒。”唐煜能毫不犹豫的杀了黑心彼得,肯定是有把握找到叛徒们。 “原来如此。”王小胖点点头。 …… 深夜悄然降临,野马城,早已被团团的马匪们包围。 菜鸟士兵们一个个打着恰切,筋疲力尽,困的不得了,一些站着的士兵都拄着长枪不知不觉睡着了。 透过手中炼金产品望远镜观察野马城的情况,见到这种情况后,金放下了手中的望远镜,来到一处帐篷。 在帐篷内,一群马匪喽喽“呦呵声”不断的挖掘着,已经有一个深邃的洞口出现。 “老大,天亮之前肯定能够挖通到达野马城的隧道。”一名比较强壮,疑似头目的喽喽见到金过来,赶紧站了起来,回报情况。 “不错不错。”金站在洞口旁看了看,吩咐道:“尽量小心,别被野马城的城主发现。” “这些泥土也别使用人力运送,那几枚空间戒指就是在这种时候才有价值。” “哥几个今晚辛苦些,等攻破了野马城,白花花的美女,金灿灿的金币都在等着我们。”金不忘鼓舞手下的士气。 果然随着金这句话说出口,让马匪喽喽们挖掘的更加热情高涨。 金再看了一会,按照目前的挖掘速度,在半夜之前挖成也不是问题。 坐在迎风岗,金面对野马城的方向,缓缓的闭上眼睛,养精蓄锐,为接下来的战斗做准备。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三个时辰…… 夜晚的风越发的冷,但金的心中却一片的火热,驱散寒意。 突然,金默默的数着时间,站了起来。 差不多了。 金重新来到隧道帐篷内,发现一条深不见底的隧道出现,一直通往野马城的方向。 “老大,已经挖通,并且与野马城的接应回合,一切正常,无风吹草动。” “这时候野马城的士兵们,正睡得香甜呢。”那名马匪头目回报。 “好,召集人马,我们杀进去。”金狠历的双眼如鹰锥,若恶狼,闪烁精光。 人马早已准备就绪,一名名马匪大致都已经知道头领们的计划。 一想到能杀进野马城,金钱美女予取予夺,这种生活,就跟做梦一样,马匪们恨不得现在就插上翅膀飞进野马城中。 为了能够快速的挖通,所以隧道挖的并不是很大,只能勉强容忍一人匍匐前进。 不过在对面早就有人在接应,找的位子又是隐蔽的民居,平时几乎无人光顾,加上现在又是夜深人静,绝大多数的人都上床睡觉,想来也发现不了。 “大家小心,别弄出声响,然后到那边后,等人手集齐在行动。” “到时候悄悄的打开城门,里应外合,拿下野马城。”金说道。 “老大,要是被发现了怎么办?”一名喽喽问道。 “那就强杀,你们这么多人,难道还打不过野马城区区两百的菜鸟?”金目光一瞪说道。 马匪们开始行动,一名名井然有序的爬进隧道,然后一步一前行,艰难的爬向野马城。 “希望一切顺利吧。”看着最后一名马匪喽喽消失在隧道深处,金想到。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死神的阴影,悄然笼罩向他们。 …… “唐哥,就是这里。”王小胖带着唐煜和冷,还有自告奋勇的汉姆三人和炼金枪兵们找到了一处隐蔽的民居。 “这里平时几乎没什么人,只有一个单身醉汉,老婆孩子据说早些年跟着别人跑了。” “根据那人透露的消息,这就是数十个接应当中最有可能出现的地方。” “消息可靠吗?”汉姆询问。 “他的老婆孩子都在我们的手上,加上金银开道,稍稍的指点一二,那人很快就放弃。”王小胖回道:“假设野马城真的被马匪们攻破,他获得又有多少?” “顶天了一百个金币就被打发。” “那人也是个聪明的人,知道黑心彼得已死,大势已去,想要靠阴谋诡计攻破野马城已经不可能,很识时务的把马匪们给卖了。” “说到底,黑心彼得是原野马城的十大马匪势力之一,但他却是一名黑心彼得在野马城新招募过来的手下,更是靠着他本身的能力,爬到现在的位子,成为黑心彼得的心腹。” “他对于马匪们的忠诚极其的有限,而且他的父母家人,亲戚朋友全在野马城,野马城被攻破,他也许能靠着合作的功劳保护自己的亲人,但那些朋友呢?” “其实他本身也不希望野马城被攻破的。” “综合上诉,他没有骗我们的道理。”王小胖说道。 汉姆点点头,不再多言。 民房里面只有一名醉酒的单身汉。 在如此重要的时候还喝酒?对于马匪们的作战能力,唐煜表示怀疑。 “大概正是因为野马城的强者都被抽调走,才能这些跳梁小丑有了发挥的机会吧?” “不过如果野马城的强者还在这里,估计也没自己发挥的余地。” 冷消失不见,等他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经干净利落的抹了那名醉汉的脖颈,一点声响都没有发出来。 这间民房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是那种大开房门,连小偷都懒得光顾的存在。 四人也不用特地的寻找,就在民房的正中央地面上发现了裂缝。 挖掘的技术也太不靠谱了,怎么着也得等人到齐了才挖通吧? 这裂缝,不就明确的告诉别人你们准确的位子吗? “王小胖,按计划行事。”省去寻找的麻烦,让四人有多余的时间做准备。 王小胖得令,小跑着离开。 “神奇的唐,你叫王小胖去做什么?”汉姆有些看不明白神神秘秘的唐煜作法,好奇的询问。 唐煜笑道:“等下你就知道了。” 第五十九章 水淹 劳瑞是一名农民,每天过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取了个不是很漂亮,但很会持家的女人,生了几个儿女。 但是,随着帝国常年的征战,导致税率越来越高昂,很快就让这个温馨的小家庭坚持不住。 到现在,劳瑞都还记得因为交不出足够的税金,被领主老爷欺压上门,最后被暴怒的自己和几个同伴失手打死,不得已的情况下,只能带着妻女落草为寇。 “不过,过了今夜,我就能拿回一切。”劳瑞暗自下定决心,加入到敢死队,走密道,冲进野马城。 只要这次作战计划能够成功,失去的一切都会回来,并且还有多余。 “劳瑞,地面是不是有点湿?”曾经和劳瑞一起失手杀了贵族老爷,来自同一个村的杰克跟在劳瑞的身后匍匐爬行,发现了不正常问道。 被杰克这么一说,劳瑞也发现了不同寻常。 隧道挖的并不深,想要挖出水来不可能,那么水是从哪里来的呢? 只是普通人的两人,虽然发现了不同寻常之处,却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如果是金在这里的话,说不定还能看出一二。 “哗啦啦”的水响声不断,在隧道内部,一道奔涌的激流咆哮着奔腾。 在隧道内爬行的马匪们很快就被淹没,并箭余波不减,继续朝着马匪们的那一头前进。 不一会儿的功夫,在马匪帐篷内的洞口处,就有一道小型的喷泉在喷涌。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怎么会有水?”马匪头目看的是大惊失色,完全傻了。 突然冒出来的水,不会把自己的同伴全都淹死吧? “快去报告老大。”马匪头目惊恐的喊道。 …… 野马城城门口,马匪们早已准备就绪,列阵等待敢死队的成功。 只要打开了野马城的城门,凭借五六千数量的马匪,足够血洗整个野马城。 这些士兵,别看与正规军没法比,但与那些平民百姓,甚至是刚刚拿起武器的菜鸟士兵们相比,一个个厉害非常,一个单挑三四名的菜鸟士兵不是问题,加上骑马作战的加成,就是十几名拿着长枪的菜鸟士兵也休想打败一人。 野马平原稍微大点的马匪都已经聚集到这里,除了两支最大的,分别有各自的行动,暂时没有过来之外,可以说这五千马匪是整个野马平原马匪的精华。 而出了这五千的马匪外,还有数量将近一千装备精良,胯下战马统一的队伍。 这支马匪已经不能简简单单的称为是马匪,到更像是军队,一只装备稍微简陋点的骑兵队。 他们正是金能够稳坐野马平原前三位子的主要保障。 一支炼金战士,一千数量的炼金马匪。 马匪(炼金战士) 等阶:一阶巅峰 炼金马匪穿着皮甲,减少胯下战马的负重,本身弓马娴熟,是为一阶巅峰。 “金,你确定这次一定能够成功?”马匪首领纷纷汇聚到金的身边,开口之人,则是实力仅次于金的另一支马匪队伍。 黑狼杜鲁! 驯狼术手段一流,在手底下百头巨狼,甚至还有一头百兽王存在,加上其他的马匪数量,实力是仅次于金的存在。 “只要没人泄密,一定能成功。”金自信道。 “不好了不好了。老大不好了。”金刚说完,马匪喽喽大呼小叫的冲进了军队里面,大声呼和。 “老大,密道被识破,兄弟们几乎全被淹死了。”马匪喽喽脸都白了,在奔跑的过程中,更是一下子摔倒在地,摔了个狗吃屎,连滚带爬的滚到金的马下。 “你说什么?”金整个人一哆嗦,识破了,敢死队的马匪全都被淹死了? 那是足足有五百,是整个马匪群当中精挑细选出来的精锐,里面最差的都能一个挑三个的勇士,全没了? “你说的是真的?”金赶紧下马,抓住那名喽喽,手指如鹰爪,抓住那名喽喽动弹不得。 喽喽整张脸都惨白,既有被金吓得,也有被金鹰爪般的手指给抓的。 “是,是真的。”喽喽艰难的回答。 金浑身晃了三晃,差点没站稳。 五百勇士,其中有两百就是他的队伍中选拔出去的。 “现在该怎么办?”黑狼杜鲁就在金的身边问道。 “乱我军心者,来呀,给我拖出去砍了。”金突然翻身上马,一声吆喝,只有手下上来压着马匪喽喽下去。 “老大,冤枉,冤枉啊,我说的全是真的……啊。”一声惨叫,马匪喽喽已经去见死神了。 “兄弟们,在哪里有无数的金币在等着我们。在哪里有着无数的美女在等着我们去宠幸,更甚至,以前不把我们当人看的贵族老爷们,也在哪里等着我们回去报仇。” “杀呀。” “攻破野马城,任由你们挑选最值钱的东西。”金带头冲锋,决定强攻。 “杀呀。”马匪们早就被金的言语所打动,而且野马城中只有两百的菜鸟士兵,根本就抵挡不足他们这些虎狼之师。 要不是金怕伤亡太过惨重,很容易会被还没到达的野马平原最强大的两支马匪集团吞并,他早就下令强攻。 今晚的行动被唐煜识破,更是反将了一击,终于让金下定决心来场硬的。 损失了五百的精锐马匪,但手底下还有五千的马匪喽喽和一千的炼金马匪存在,攻下野马城,足够了。 马匪马匪,他们当然有马。 一名名马匪跟随在金的后面,用力的拍打马屁股,让战马嘶鸣,加速,眨眼间便已经攻杀到城门口。 野马城城门高大,唯一的入口也被钢铁大门阻挡在外。 “云梯何在?”金一声大喝,自有马匪喽喽送上云梯。 “头一个爬上野马城城墙上的人,赏金五百。”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听到五百金币,让一名民的马匪们就跟打了鸡血一样。 一枚金币就能让三口之家舒舒服服的过上一个月,更何况是五百个金币? 虽然马匪们平时的开销大,但五百金币也足够他们逍遥好些时候了。 三架云梯同时有马匪马上去,并且后面有人持续不断的接替。 一场攻城战,正式展开。 第六十章 毫无胜算 “这就是你的秘密武器?”汉姆盯着王小胖找来的几个铁圆筒,好奇的向唐煜问道。 这种东西汉姆当然知道,在他还不是佣兵,帮助家里人浇灌作物的时候,使用的主要工具就是眼前的铁圆筒。 铁圆筒因为外表是圆圆的,加上又是铁做的,被当地人成为铁圆筒,效用么,当然就是抽取水源浇灌作物了。 不过让汉姆想不明白的,唐煜找来这些有什么用? 唐煜盯着汉姆,想不明白这个世界人的智慧难道只有如此地步? 还是因为汉姆他们地位低微,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并没有多少的战术理论? 唐煜想起老汤姆,那是一个博学多才的人,起码比眼前的汉姆要聪明许多,并且还时常让自己看不透。 从老汤姆简单的一封信就能让野马城城主委任重任就可看出他的不同。 “看着就知道了。”唐煜笑道,借来的好几个铁圆通连上水源,开始源源不断的灌输进隧道内部。 七八台铁圆筒同时抽取水源同时灌注到密道,很快就让水源形成一股奔涌的海浪,在密道里面咆哮着,朝着另一端头冲去。 唐煜曾经询问过管家马特,知道野马城城墙的地基就有二十多米深,马匪们要想从外面挖洞挖进来,那深度最少也有二十来米。 这么厚的深度,被水一淹也不会出现坍塌情况,而且唐煜放水的时间,还是特地等了好一会儿,等到认为差不多他们应该走到中部的位置,来不及逃走的时候才开始放水,免得被他们发觉,导致计划功亏一篑。 “你是决定要淹死他们?”汉姆啧啧生奇,感概道:“地下隧道密不透风,只有两端的端头,有进无出,而且我估计他们挖的隧道肯定不会是那种能让人正常行走的隧道,也就勉强能让人匍匐前进,因为时间上根本来不及,这就导致他们肯定来不及逃跑。” 汉姆越想,越发觉了不同寻常之处。 “你还算漏了一点。”唐煜静静的等待汉姆说完接了一句。 “哦?还有什么?”汉姆觉得自己说的已经够详细的了。 “人心。” “人心?”汉姆奇怪了,这怎么跟人心扯上关系了?还有冷去哪了? 虽然那个家伙神神秘秘,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但刚才明明在一起的好不好? 大约等了九到十分钟,唐煜就让王小胖停止灌水。 “这就停止了,万一还有漏网之鱼怎么办?”汉姆有些着急的问道。 “就是要有落网之鱼。”唐煜回应了一句,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 “走吧,这边的计划失败,马匪头子很有可能恼羞成怒,采取一轮强攻,才不至于让士气低迷。” …… “铛铛铛。”城市的警报声在半夜里不停歇的被菜鸟士兵们晃动。 “马匪攻城了,马匪攻城了。”菜鸟士兵声嘶力竭的呐喊,话语当中,充满了恐惧。 借助微弱火把的光照,城墙下面全是人头,少说也有好几千啊。 单凭城墙上才二百多一点的菜鸟士兵,如何能够抵抗他们的进攻? “慌张什么,忘记我跟你们说的吗,遇事需冷静。” “现在,按照白天我教导你们的做,每个人其他的都不要管,全给我瞄准一个位置,然后开弓拉箭攻击。” “两百多号人,命中率再差,也能射杀几个人。”唐煜的声音,好似带有魔力,让本来慌张的菜鸟士兵们逐渐冷静,纷纷拿起各自的弓箭,听从唐煜的命令射击。 下面全是马匪,其实也不用特地瞄准,加上夜黑风高,马匪们装备简陋,拥有的防御装备也就是几块木板挡在身前,而且还是少数的。 这一轮的齐射下来,就让下面的马匪们发出齐刷刷的惨叫。 “啊……”声音是那么的凄惨,听惨叫的响声,数量看起来还不少。 成功射杀马匪,让菜鸟士兵们士气越发的高涨。 “啊,他爬上来了。”突然,有菜鸟士兵发现城墙上有马匪爬了上来,正冲着自己露出狰狞的笑容。 “看枪。”唐煜没想到马匪们的动作如此快,不过从这也能侧面看出野马城的防御力量薄弱到何种地步。 唐煜顺手就抽过菜鸟士兵手中的长枪,也不用特地瞄准,随手一扔,那名马匪还没来得急高兴五百金币的入账,就一头栽倒下去,掉进马匪群中,被无数的马匪践踏,眼看着是活不成了。 “那边还有?”菜鸟士兵们刚刚提升起来的气势很快低迷。 “慌张什么,城墙由我来照顾,你们其他的不要多管,只要给我射击,狠狠的射击,射到动弹不得的时候。” “只要我还站着,就绝对不会让马匪们接近你们一步。”唐煜大迈步伐,白银长枪出现在手上,沉稳有力,充满让人信服的味道。 不知为何,菜鸟士兵们看着那道并不是很高大,却能坚定不移的站在危险的城墙上,高举手中的长枪,剿灭一名又一名爬上城墙的马匪,他们的心中,充满了安全感。 “老子早就看这些马匪不爽了,除了人多,他们也跟我们一样,被砍到会惨叫,被命中弱点也会死去。” “我就不信了,他们难道是三头六臂不成?” “射击,射击。”菜鸟士兵们年轻,毫无经验,但他们却有一股血性,敢打敢拼。 菜鸟士兵们看着唐煜的身影,逐渐驱散恐惧,纷纷开始行动。 唐煜有大师级的箭术,教导这些菜鸟们搓搓有余,虽然教导的时间自由短短的半个小时,不过只要掌握了精髓,克服恐惧,面对下面成片的马匪,想要命中他们当不难。 “唐哥小心。”城下乱箭不断,单凭唐煜一人,也难以顾及所有,终于一道利箭直射唐煜而去。 这时候唐煜想要躲避明显有些迟了,不过王小胖却早已准备在旁,拿起一块比他身体还要庞大几倍的铁盾牌就挡在了唐煜的身边。 “唐哥我不敢杀人,所以防御这件事就交给我吧。”王小胖气喘如牛,浑身都是汗,那一块重量少说也有八九十斤的盾牌对于他来说是一种沉重的负担,不过王小胖摸了一把汗,还是笑着说道。 唐煜开始无所顾忌,几无一名马匪能冲上城墙。 一人,可挡千军。 第六十一章 主动出击 ps:各位抱歉了,逢年过节走亲戚,事情特别多的,都感觉没时间码字了,为昨天没有更新解释一下。杀红了眼的唐煜疯魔,长枪横扫,横扫千军,马匪们难以靠近城墙分毫。 菜鸟士兵们经过唐煜的指导,加上唐煜的保护,让他们可以无所顾忌的发挥,纷纷对准城墙下面射击,减轻唐煜的压力。 到最后,甚至连炼金枪兵们见到唐煜的神勇,也纷纷高喊“荣耀”,跟随在唐煜的身后。 他们不敢上前,因为并没有另一个“王小胖”给他们举盾保护,不过一些落网之鱼,唐煜来不及估计的马匪们,刚冲破魔神般唐煜的阻拦,迎面就是不知道害怕的炼金枪兵们。 唐煜的枪兵早已提升到“勋爵”这一档次,单挑三四名的马匪不是问题,更何况是还是十七名的枪兵同时攻击,城墙上数量稀少的马匪们纷纷毙命。 也不知道杀了多久,杀到天昏地暗,浑身是血,杀到王小胖脚步虚晃,快要跟不上唐煜的动作,城墙下面的马匪们终于开始退走。 唐煜踹了一口粗气,并没有像菜鸟士兵们一样发出欢呼,因为唐煜不认为马匪们在牺牲了这么多的同伴就会简单的退走。 这时候马匪头子就是想退走估计不能压下麾下的马匪喽喽们。 他们,早已杀出了血性,今夜不攻破野马城,誓不罢休。 “战马何在。”唐煜怒喝一声,那匹从巨兽强森手中抢夺来的乌黑战驹希律律长鸣,奔跑到野马城城内的城墙脚下。 他能成为巨兽强森的坐骑,并不单单能日行千里,更是拥有简单的智慧,能够听明白主人的命令。 “谁愿与我出城,灭他狗娘养的。”唐煜头一次爆出口,剧烈的杀伐,让唐煜强健的体魄都有点承受不住,不过为了能够让野马城挺过这次难关,为了能够获得炼金战士完成任务,唐煜还是支撑着不让自己倒下。 “我们能够打退马匪,靠的全是因为有城墙的保护。” “当我们离开野马城,将会面对数之不尽的马匪,单凭我们这些人,估计都不够他们塞牙缝的。”有菜鸟士兵早已力竭,软做在地上,无声的说道。 虽然唐煜的出现给了他们一丝希望,不过面对无穷无尽的马匪,还是让他们绝望。 尤其是在这个时候,他还疯了般的想要冲出城? 冲出去,必死无疑。 疯了,他肯定疯了。 菜鸟士兵们同时在脑海中想到。 “哈哈,如此有趣的事情,又怎么能少了我?”汉姆狂笑着,身材不高,但自有一股威严。 “就没有什么是我们矮人怕的。”那群曾经跟唐煜在马王酒馆干过一架的矮人居然也来了? 不不对,他们只是被唐煜雇佣了而已。 佣兵佣兵,既然做了佣兵,那就拿钱办事。 “你虽然厉害,但也要按照规则来办事,拿多少钱,我们就付出多少的力量。”一名大胡子佣兵紧随在矮人之后,麾下也有好几名的同伴,更是用有几十名的炼金战士。 “杀,杀,杀。”一名笼罩在黑袍当中的神秘强者仰望无垠的星空,无声的咆哮。在他的周围,那些佣兵们齐刷刷的感觉到浑身一冷。 “杀。”唐煜跨坐上战马,带头冲锋,打开野马城的城门,以一往无前的架势冲了过去。 唐煜是疯了吗? 谁都不是疯子,只是因为常人不能理解,所以才被成为疯子。 疯子有疯子的活法,现在唐煜就要以自己的活法,唐野马平原的马匪们颤抖,害怕,绝望。 佣兵的加入,给了菜鸟士兵们极大的希望,他居然能够征服这群桀骜不驯的佣兵?太让人难以相信了。 不过,还是不可能,城外的马匪少说也有五六千,而这些佣兵,一个个杂乱不堪,一对一单挑倒是有获胜的可能,但在大型的团战当中,个人的实力能够发挥的就极其的有限,他们虽然读书少,却也不是笨蛋,这么浅显的道理当然明白。 他们不认为唐煜有获胜的可能。 一个个龟缩在野马城的城墙上,死活不愿意离开,只想借助高耸坚固的城墙保证自己的安全。 当看着远去那孤高的身影的之后,他们突然又感觉到自卑。 大概,自己一辈子都难以达到他的境地吧? 有些人,生来就与众不同。 …… 野马城外,金等马匪头子神色阴沉不定,没想到野马城如此难以攻打。 牺牲了如此多的人手,难道要放弃不成? “这时候放弃,只是在给其他人吞并我们的机会。” “我们已经没有退路,要么攻破野马城,用野马城的财富招兵买马,要么就是身死道消,以后过着比狗还要惨的生活。”金满嘴的金牙消失了几颗,那全是在攻城战中不幸被从城墙上摔落下来的马匪撞掉的,说话都有点漏风。 “现在的我们,早已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 马匪头子们面面相觑,最后一个个都露出如狼似虎的慑人表情。 没错,他们本就是一无是有,是社会上最底层的垃圾,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 敢打敢拼,比任何人都要狠,才造就了他们野马平原马匪头子的威名。 想想当年,那些商户经过野马城的时候,那个不孝敬孝敬他们? 这些,靠的全是他们的狠。 如果今夜他们就此退去,威名受损,难保不会有宵小之辈认为他们已经不能了,想要取而代之。 “今夜,不是你死就是我活。”马匪头子们终于摆脱勾心斗角,众志成城,齐心合力。 “吱……”一声超长的声音紧接着发出。 “是野马城,野马城的城墙被打开了?” “怎么可能,计划不是失败了吗?” “看,有人,好多人?”马匪们震惊了,他们居然胆敢冲出野马城。 到底谁给你们的胆子,让你们敢冲出野马城? 失去城墙的保护,你们就是一群脆弱的羔羊。 “小崽子,爷爷来了。”矮人们灌着美酒,哈哈大笑,酒气熏天,在战场当中,自有一股豪迈。 他们披着沉重的铠甲,拿着重大数百斤的铁锤,奔跑起来整个人轰隆隆作响,像是一辆陆地重装坦克,奔跑在追前面。 不过,比他们还快的,却是一名骑在一匹亮黑色战马身上,手拿白银长枪的小将。 “那匹马,是巨兽强森的。”有强森以前的小弟认出了那人胯下的战马,一声惊呼,顿时引得众人的瞩目。 巨兽强森,死在他的手上? 第六十二章 纵横无敌 ps:许久没求推荐票了,就让我愉快的求一下了,求推荐票啊……马匪们激动中带有害怕。 激动是因为他们终于脑袋被门缝夹了,主动出城,害怕的则是,连野马平原个人实力能排进前三的巨兽强森都死在他的枪下,还有谁能阻挡他? “上,全都给我上,他个人实力再强,但我们可是足足有五六千号人,数量是他们的十几倍。” “用人命堆也要给我堆死他。”金声嘶力竭的喊道。 野马城外,趁夜进攻,里应外合,本应一举拿下野马城,结果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以区区数十人吓退己方数千人,更是连实力最强的巨兽强森都折损。 挖掘密道,自认做的神不知鬼不觉,最后却还是人算不如天算,不仅折损五百精锐,更是让计划腹死胎中。 强攻之中,只因眼前之人,让自己虽有数千带甲之士,却难以接近野马城分毫。 这一切,当金见到唐煜真人的时候,一切都明了。 原来,一直在阻止自己的,都是眼前这人。 自己的行动,早已被他看穿。 如果不解决了他,自己休想进入野马城。 什么野马平原最聪明的人?原来一切都是笑话,自己只是一只井底之蛙罢了。 不过,只要能杀了他,用人命堆死他,那么一切就还有希望。 “杀,杀,杀,给我杀了他。”金怒吼,整个人不进反退,反而是隐藏到了马匪喽喽当中。 能杀了巨兽强森的人,会是简单的小人物么? 自己自认智谋逆天,但武力却不行。 “取他首级者,赏金一千。”金最后加了一句。 最后一句,让马匪们全都沸腾。 “价值一千的脑袋,我收下了。”一名体型才巨兽强森只是稍小一点的巨汗拍打胯下大马,挥舞狼牙棒冲向了唐煜。 “有着小巨兽之称的杰森?巨兽强森的弟弟?” “好,这力道,挥舞狼牙棒,都能听到破空声,估计不比巨兽强森差多少了,加上巨兽强森留下的本部势力的合围,剿灭他当不成问题。”金躲在喽喽群里面,隐藏身迹,大声叫好。 然而,很快金的眼珠子就怒突。 两匹战马交接,电光火石之间分开。 骑在大马身上的杰森咕隆隆的摔落下马,滚了好几圈才停下,却是再也没有站起来,死得不能再死。 在他的胸口,有一个血洞在往外面潺潺流淌着鲜血。 “荣耀,荣耀。”见到自家的主人如此神勇,枪兵们一个个呐喊,士气高昂,跟在唐煜的身后,保护唐煜不被马匪们合围。 骑兵,最怕的就是被堵住,不能发挥本身的速度优势。 骑兵的优势在于能够发挥本身的冲刺力,能够一枪挑飞敌人。 巨兽强森的马匪喽喽们被枪兵们围堵,暂时不能找唐煜的麻烦。 唐煜很快,出枪的速度早已看不见。 除了能看到每一次唐煜手中虚影一闪,就有一名马匪倒下外,无人能看清他的手速。 巨兽强森的坐骑也非比寻常,不仅不害怕战场的喊杀声,反而与一种兴奋。 在唐煜的操控下,有种心意相通之感。 它,天生是为战场而生的。 “好家伙,今夜定会让你扬名于此。”唐煜伸手拍了拍乌黑战马的脖颈说道。 战马好似听懂了唐煜的话,希律律的发出嘶鸣回应。 “冲!” 马匪们杀红了眼,唐煜同样沉浸在这股杀戮当中。 “纵酒当歌,人生如此,夫复何求?”唐煜笑道,只恨手中没有美酒。 “没想到你也是爱酒之人。” “拿着。”矮人是一种喝多了容易误事的种族,不过在他们清醒的时候,还是很可靠的,尤其还是他们认可的人。 没错,在那一夜的干架当中,唐煜凭借自己的实力,征服了他们。 不仅是肉体上,更是精神上的。 他可是连“他”都惊叹不已的存在呢。 唐煜顺手一把接过,仰头狂灌三大口,酒水四溢,沾湿了唐煜的衣领,却更显一股豪迈。 “好酒。”唐煜夸赞,长枪突刺,迎面而来的马匪摔马栽下。 喝酒,杀人,就是这么简单。 战场当中,纵横无敌。 …… 密道内,经过海量河水的冲刷,让密道显得湿漉漉的。 在密道的内部,歪歪斜斜许多的死尸,他们全都是被淹死在密道里的精英马匪。 “咳咳咳。”突然,一阵剧烈的咳嗽声响起,咳得撕心裂肺,好似要把自己的心脏都咳出来。 “死了,全都死了?” “杰克,你怎么样了?” 这人不是劳瑞还会是谁? 原来,劳瑞从小就表现的天赋异禀,闭气能力要比寻常人长,所以才能在这场水淹当中侥幸活下来。 劳瑞看着满地的尸体却不害怕,反而是担心自己的同乡伙伴。 只是杰克就没他的天赋异禀了,早就在水淹当中被呛死。 “咳咳。” “该死,为何会这样?”劳瑞无神的望着平白空旷了许多的密道,失魂落魄。 在行动开始之前,金老大的豪言壮语,美好的场景,全都成空?这大概就是吟游诗人们口中所说的从天堂跌落地狱的感受吧? “咳咳……”突然,又是一声咳嗽声,接着是第二声,第三声。 还有其他的幸存者? 劳瑞来不及感慨命运多劫,只想多救几人。 忽然,在地道下,有脚步声传来,劳瑞压低了声音,并且还用手堵住同伴的嘴巴,防止他发出声音。 从脚步声就可看出他并没有经历过海量水冲刷,淹没,脚步沉稳,没有一点虚晃。 “嘎嘎,马克西,城主会记住你的贡献的。”那人拍着另一人的肩膀这样说道。 马克西,听着好熟悉啊? “呜……”突然,被劳瑞捂住嘴巴的同伴坚持不住,发出了声响。 “还有漏网之鱼?”那人慌张了前进了几步,发现劳瑞的同伴。 劳瑞的同伴早就奄奄一息,察觉不到外面的异常,翻着白眼。 “就让我送你最后一程吧。”那人冷静的抽出了腰间的匕首,匕首在黑暗的密道中划出一道亮光,劳瑞的同伴顿时身首异处。 就躺在同伴身边装死的劳瑞直接溅了满身的血液,那全是自己同伴的。 不过劳瑞并没有害怕,作为马匪,早就见惯了生死,倒是小心翼翼的偷偷开了一条缝,观察来者的两人。 其中动手的那人自己看不清楚,但另一个人却是隐约能够看清那张脸。 那个人?一瞬间,劳瑞瞳孔猛缩。 “我们的计划只有几名高层知道,也直到计划开始实施,我们才知道详细的内容,野马城内的人,到底是如何发现的?” “如此短的时间里,野马城肯定反应不过来。” “可是,我们目前的状况又该如何解释?” “被骗了,我们全都被骗了。” “有奸细,我们的军队里面有奸细。”劳瑞扪心自问,一直想不明白,但在看到眼前这人之后,才知道,原来他们的计划早就被曝光,被出卖了。 劳瑞被自己的想法给吓住,强忍住才没有发出一点声响。 “大人,不知道外面的情况如何了?”被叫做马克西的人小心翼翼的询问,外面马匪无数,马克西不认为野马城能够打败马匪。 “哈哈,在马匪当中早就有我们的奸细存在,只在关键时刻爆发,给马匪们致命一击。”那毫不留情的杀了自己同伴的人笑道,充满自信,一点也不担心外面的情况。 当那两人远离之后,劳瑞才虚汗淋漓的松开了自己的手,浑身一片汗迹,冷的让人彻骨。 身体上的冷,以及心中的冷。 计划失败,老大们肯定恼羞成怒,采取强攻。 但在他们的军队当中,却是有奸细,当那名奸细觉得时机差不多,开始露出獠牙的时候,一定是他们大败的时候。 一定要去阻止他。 劳瑞顾不得救援其他的同伴,只想快点把这个消息报告给马匪头子们。 第六十三章 此子如何? 远处的高墙,风烛残年的野马城城主不知何时站在了上面,眺望着火把蒙眬光亮照亮的惨烈战场。 “城主大人,小心别着凉了。”管家马特拿了一件虎皮披风披在城主的肩上,轻声喊道。 “马特,你说此子如何?”野马城主躬拢身子,没说一句话,都好似要花费大量的力气。 马特有些迟疑。 “你我关系,又何须顾忌?”城主有气无力的说道,毫不在意。 “那我可就说了。”马特小心思被看破,也不尴尬,憨憨一笑道:“此子当乃人中龙凤也。” “哦?”野马城主有些不解了,没想到唐煜有此殊荣? “城主你看。” “其一,昨夜如果没有他这支异军突起,野马城早就沦陷。” 野马城主点点头。 “胆大,心细。” “能够单靠数十佣兵就能吓退数千的马匪,足可见其不寻常之处。”马特虽然不是英雄,并没有入鹰眼术之类的技能,不过都过了一天,关于唐煜的所造所谓,早就放在城主大人的案台上面,身为野马城主的心腹,马特当然了解的一清二楚。 野马城主继续点头。 “其二,心思难测。” “何解?”野马城主问道。 “众所周知,在野马城中一定还有马匪密探潜伏,而他却能够利用马匪反将了他们一军。” “这一点,估计我们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吧?”马特感慨了一句:“此子,当乃人中龙凤也。” “不过……”马特话锋一转。 “却是不知他为何要放弃大好的局面,公然出城?”马特靠着岁月的积累,倒是有与常人不同的看法,但在唐煜出城这件事上,却是看不明白。 “每个人,总有让人看不明白的一面,让我们拭目以待如何?”突然,一声爽朗的笑声传来。 野马城主和马特转首望去,发现发丝花白的老汤姆在有着一双明亮双眼少女的搀扶下,缓步而来。 “至于人中龙凤之说法,却是太过了些。”老汤姆笑呵呵道,对于马特的见解,有不同的看法。 “那么,你又为何如此看重他呢?”野马城主沉声询问。 就因为老汤姆的一封信,自己公然不顾野马城权贵们的阻拦,把野马城全权交给了唐煜。 现在见到老汤姆本人,野马城主也问出了一直压在心头的问题。 “事实,不是已经证明一切了吗?”老汤姆避而不谈野马城主的问题,笑着答道。 野马城主不再多言,同样点点头。 野马城,除了交给他,已经无人能够胜任。 “啊……”突然,呆在老汤姆身边有着一双明亮双眸的少女一声惊呼,吸引城墙上三人的注意力。 …… 一根利箭,如毒蛇,似猛兽,抓住唐煜的一个破绽,刁钻无比的命中唐煜的左肩。 唐煜闷哼一声,差点从马背上摔落。 不过好在战马通灵,自己调整平衡,才不至于让唐煜摔下来。 “鹰来。”唐煜利喝一声,天空中,一声凄厉的鹰鸣响起。 金刚鹰,浑身若金刚,金色的羽毛在黑暗中如一道闪电,直射那名偷袭唐煜的箭手而去。 “啊……”只听着一声惨叫,那名箭手的双眼血淋淋的,已经在金刚鹰的双爪下被抓了个透心凉。 金刚鹰飞回到唐煜的身边,站在唐煜的肩膀上,鹰眼环顾四周,震慑宵小。 一头霸气的雄鹰站在唐煜的肩膀上,给唐煜平添三分彪悍。 能驯服如此凶猛猛禽的人,肯定不是普通人。 “大家上,他不是无敌的,他也跟我们一样,被箭射中同样会受伤,被刀砍中,同样会死。”未知名的某处,传来金的声音。 唐煜的受伤,给了金,还有其他的马匪们信心。 “杀,杀了他。”越来越多的马匪开始冲向唐煜。 “啾……”金刚鹰电射而出,瞄准发出声响的地方直射而去。 金吓的面无血色,自己居然被发现了? 那头老鹰那么的厉害,一爪子就把人的双眼给抓出来,凭自己的实力,肯定挡不住他? 跑,跑,跑。 借助马匪们的掩护,金转移位子。 金刚鹰无功而返,那双鹰眼朝着四面八方张望,寻找金的身影。 唐煜左枪右刀,冲到近前的马匪纷纷毙命,无一能接近唐煜分毫。除了远处的暗箭稍稍阻碍到唐煜的发挥外。 在杀戮的过程中,唐煜也不忘使用鹰眼术寻找贼寇。 擒贼先擒王,不管是抓住贼首,或是剿灭贼首,势必会让马匪们士气大降,这也是导致唐煜刚才为何会被暗箭偷袭得逞的缘故。 不过吃一堑长一智,唐煜虽然还在寻找贼首,可大半的精力,还是放在目前的杀戮上。 别到时候没找到贼首,自己先毙命在暗箭之上。 忽然唐煜发觉矮人他们开始受伤,隆隆作响的盔甲上面也遍布刀痕剑痕,一些不走运的矮人更是身上出现好几个血窟窿。 大胡子佣兵团长的炼金战士也出现了伤亡,余下的其他佣兵们,更是接连不断的出现伤亡。 在无数马匪的攻击下,只有寥寥数百的佣兵们,终于开始坚持不住了。 “撤,唐再不撤就来不及了。”汉姆浑身浴血,冲到唐煜的身边大声喝道。 汉姆本身的实力在佣兵当中只能算是中下,并且冲在最前,受到的伤势也是最严重,不仅有三道刀痕,背后更是有一道从前刺穿到后的箭伤,触目惊心。 然而,汉姆并没有退后一步,咬紧牙关,折断箭支,更加疯狂的砍杀马匪们。 但是当佣兵们出现大量的伤亡,眼见抵挡不住,身体满是伤痕的他,终于忍不住流下了虎泪,不甘不愿的请唐煜撤退。 如果佣兵们全都折损在这一场战中,在接下来的日子,野马城真的抵挡不足马匪们的进攻了。 唐煜面临抉择。 “别放跑了他们。”不仅是金,就是其他的马匪首领也看出了野马城一方的退意,疯狂的呐喊,马匪们更加不要命的冲上去。 这一刻,马匪们完全疯狂。 只要把这群人留下来,攻破野马城指日可待。 但…… 一道惊呼,让本来刚凝聚起高昂士气的马匪们同时一顿,士气骤降。 第六十四章 攻心计 “叛徒,有叛徒,我们当中有叛徒。”一声充满悲壮莫名的吼叫声,让所有的马匪齐刷刷一顿。 劳瑞本来早就从密道中爬出来,可等待他的只是远处密密麻麻的火把和喊杀声,劳瑞无奈,只能骑上快马,来到战场边缘。 然而找不到首领们,而一个人的喊声又难以让全部的马匪听到。 劳瑞也曾一个一个的抓过去,对马匪们说有叛徒,结果杀红了眼的马匪们差点把他都给砍了。 最后,劳瑞突然被人给撞到,摔倒在地。 劳瑞挣扎着,马上站起来,顺手一摸,却从地上抓到一个奇怪的事物。 那是一个像喇叭一样的东西。 “撤退,撤退,熊崽子们,撤退了。”劳瑞发觉野马城那边,矮人的声音平时就很响,但经过喇叭的提升,是更加的响了。 这怎么在自己的手上? 劳瑞朝地上张望,发现有一具佣兵的尸体,原来是他的啊。 这一刻,劳瑞灵机移动,想也不想的学着那名矮人的样子,把喇叭放在嘴边,使出吃奶的力气大喊: “有叛徒……”一时间,直接压盖整个嘈杂的战场,清晰可闻 叛徒,他们当中有叛徒? 怀疑的种子被埋下。 当喊出声的人举着火把冲进马匪群当中,让周围的马匪都能看清他之后,一些人更是忍不住把目光瞄向了其他人。 那个被喊出有叛徒的人,不就是参加敢死队,潜入地道,准备进入野马城,准备打开野马城城门,让他们进去的其中一员,名叫劳瑞的人么,怎么还活着,记得金老大可是说过了,敢死队全军覆没。 “老大,有奸细,我们当中混入了奸细。” “密道作战失败,也是奸细泄密。”劳瑞哭喊着,为自家兄弟没有价值死亡的不值而哭,为自己的满怀梦想却先一步死去的老乡而哭,更是为了奋战至今却能毫无感情出卖自己的叛徒而哭。 马匪何必为难马匪啊…… “劳瑞,你说的是真的吗?”金没有出来,但却另一人出场,那是只比金的马匪势力稍弱一筹的马匪头头,也是劳瑞的老大。 “老大,兄弟们死的好惨啊。”劳瑞见到自家老大,虎目终于忍不住流下了泪水。 “别哭,好兄弟,告诉我在密道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劳瑞的老大,人称黑狼,是指他像狼一样残暴狡诈,阴险狠毒。 那双阴鸠般的双眼盯着劳瑞,在辨别,在判断,只要劳瑞说的一句话中带有假,他都有可能在当场斩杀他。 马匪们的进攻暂时停下。 在不清楚叛徒是谁的情况,他们谁也不敢妄动。 说到底,他们一起来攻打野马城,但却并不是一条心,每个人都有小九九,都想尽量的保存己方的实力,在攻破野马城后获得更加的好处。 当得知他们当中有叛徒,他们更加不敢轻举妄动,深怕成为叛徒攻击的首要目标。 当即,劳瑞颤巍巍的把密道中发生的一切经过详细的告诉黑狼。 “真的有叛徒?”黑狼阴鸠的目光瞄向了那些马匪头子的地方。 在一场战斗当中,要想当叛徒,简单的一两人已经做不到,也影响不了战局,能成为叛徒的,只能是那些马匪首领。 “怎么,难道你怀疑我?”一名脸上有刀疤的马匪首领瞪了黑狼一眼,不爽反击。 黑狼把目光挪开,现在还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当务之急,还是先吧野马城攻下再说。 不过没等黑狼等马匪们再次发动攻击,唐煜已经率人重新打了过来。 当听到有叛徒那句话之后,唐煜就知道反击的时刻来了。 唐煜为何要带人冲出野马城,难道不知道依靠城墙才是最有利的吗? 唐煜当然知道,但为了让计划能够顺利的实施,不给马匪们任何细想的时间,只能挺而走向。 在地球,没有经过特殊锻炼,一个人最多只能闭气八九分钟,最长的也只是十分钟,十分钟之后就会被憋死。 在英雄大陆,野马平原,虽然水草丰厚,可作为大男人,并且还是过着有上顿没下顿,朝不保夕的马匪,唐煜可不认为他们会去学习“憋气”。 那五百精锐马匪当中,基本上全是旱鸭子。 所以唐煜特地掐着时间,等了九分钟才让放水停滞。 在最后,冷的神秘消失,也是因为有受到唐煜的拜托,乔装打扮,带着马克西,也就是黑心彼得的心腹来到密道,给劳瑞演了那么一出。 冷是一名杀手,杀手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杀人,而为了杀人,杀人可以说精通各行各业。 乔装打扮,扮演另一个人,对于冷来说手到擒来。 倒不如说,演起别人来,冷是越发的游刃有余,如果是他自己,说话都不利索呢。 冷的现身演出,让劳瑞一点破绽都没发现。 甚至在最后,冷还友情客串了一把“尸体”,没错,劳瑞脚下的佣兵尸体,其实就是冷扮演的,而喇叭,也是冷特地送到劳瑞的说中。 为了让计划顺利的实施,唐煜早就设想过各种的可能。 还好,目前的剧情一切都按照唐煜的设想在进行。 随着劳瑞话闭,马匪首领战斗起来束手束脚,不敢用全力,深怕给所谓的叛徒偷袭。 但这就给了唐煜他们机会。 唐煜特地带着佣兵们出城攻击,为了就是让他们没有时间去寻找叛徒,如果给他们找出“叛徒”,那野马城还是直接放弃来得好。 “攻击,攻击。”唐煜带着剩下还保留有战力的佣兵们冲杀了出去。 佣兵们切身感受到马匪们战斗力的下降,当即一个个贼精的跟在唐煜伸手。 他们不知道马匪为何在如此大好的局势下不抓紧时间攻破野马城,不过在见识过唐煜神乎其技的能力之后,他们早就对唐煜信服不已,尤其是那些矮人们,受到的刀伤剑痕就跟不是打在他们身上一样,哇哇怪叫着跟在唐煜的身后,那些大铁锤砸在身上,直接能把人砸成肉泥。 打铁挖矿锻炼出来的体魄就是不一样啊。 枪兵们也没好到哪去,人人带伤,但在唐煜身先士卒下,他们毫无畏惧。 “荣耀,荣耀。”一切都为了荣耀。 枪兵们的全身,骤然爆发出耀眼的光芒。 ; 第六十五章 势如破竹 白光散去,身穿铁甲,手拿青铜长枪的炼金战士出现在唐煜的眼前。 枪兵(子爵) 炼金枪兵们的伤势尽数回复,实力提升。 他们是唐煜的心腹,是唐煜最值得信任的手下,保护在唐煜身边,为唐煜档下了不小的明枪暗箭,现在实力得到提升的他们,更是成为唐煜的左膀右臂。 “来吧,龟孙子们。”矮人们狂灌美酒,哇哇大叫,已经杀出了火气。 “出多少钱就要花多少的力气,兄弟们,跟上去。”马匪们的不对劲,早就让这些老油条般的佣兵们发现。 众人在唐煜的带领下,势如破竹,用兵败如山倒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在防备身边人的同时,马匪们再也不能无所顾忌的出手,最后只能被唐煜等人压着打。 野马城城墙上的菜鸟士兵们早就看傻了,五千多的马匪,面对三百来号的佣兵居然不能消灭,反而被压着打?这简直就跟童话世界说说的一样,太不可思议了。 “射击,射击。”唐煜胯下黑膘在黑夜中尤其的醒目,手中白银长枪更是如夜中萤火,带领这众多的佣兵们冲向了马匪们。 菜鸟士兵们如梦初醒,现在可不是震惊的时候。 反击的时刻到来了。 他们虽然在刚开始的时候以为唐煜脑抽了,但事实证明唐煜并没有疯,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他们不知道为何马匪们本来造句优势的情况下战力反而降低了许多,但为了不家破人亡,他们疯狂的射击。 城墙他们马匪无数,其实也不用特地瞄准就能命中,尤其还是这些马匪们的心思已经不再这场工程战上。 “可恶,大好的局面,难道就要就此失败不成?”隐藏在马匪喽喽当中的金神色阴沉,盯着那无人可挡的唐煜,恨不得吃其肉喝其血。 是他,就是他,因为有他的存在,自己才一而再再而三的失败,他难道是诸神派遣来特地跟自己作对不成? “杀,杀,杀,别放跑了他们。”只是打散可达不到自己的目的,因为打散他们还可以重聚,继续来攻打野马城,难道自己要因为这群马匪而一直被束缚在野马城不成? 尽量的多杀马匪,甚至是寻找到贼首,剿灭贼首,那才是唐煜理想中的设想。 然而马匪贼首们一个个贼精,知道唐煜的厉害,不敢冒头,只派遣手下的喽喽冲上来堵住。 不过,因为唐煜攻心计的缘故,导致来自不同势力的马匪们出现缝隙,不能在齐心合力,十成力发挥不出五成,逐渐出现溃败的趋势。 马匪喽喽本身的实力就比佣兵们差许多,单挑的话最弱的一名佣兵都能单挑十几人,主要还是因为这些马匪们就是各地各村的农民聚集起来的,本身的战斗能力实在有限。 要不是人多,并且有马匪首领的怂恿,借他们一个豹子胆他们也不敢来攻打野马城。 加上勇猛无敌的唐煜,简直杀破了他们的胆。 马匪首领黑狼终于看不下去,能成为首领,总有几把刷子。 黑狼除了阴险狡诈之外,看人的眼力不比金差多少,不然也不会成为除金之外最大的马匪势力。 黑狼知道,如果不打杀了唐煜,不仅这次作战计划会失败,甚至连今后,他们也永远别想踏入野马城一步。 他与金作对也不不一次两次,深刻的明白金的足智多谋,然而能让自己佩服的金,都在他的手中吃瘪,那么自己肯定也不会是他的对手。 黑狼决定亲自动手了。 也许在唐煜巅峰的时候,黑狼就是被驴踢了脑袋也不会来找唐煜的麻烦,但经过长久的大战,自己更是派遣了大量的喽喽松山区让他杀。 这些喽喽就算再没用,但要杀了他们也需要一定的体力,如此消耗下去,他早就疲惫不堪。 这时候,正是自己取他首级之时。 “畜生,受死吧。”黑狼借着人流,悄悄的潜伏到唐煜的身边,骤然爆发。 一抹黑色的光亮好似要把黑夜的黑都给吞没。 斗气,黑狼赫然也是一名斗气战士。 斗气,是人类超越凡人,跨入超凡的证明,每一名学会斗气的人,都已经不是普通人,本身的战斗力更是因为斗气的加成,能够发挥出无语绝伦的破坏力。 唐煜曾经见过黑心彼得使用斗气,但那时候的他奥义年迈,等级只有以及,比起自己曾经杀过的某些魔兽来说都要差上许多,要不是他突然使用这种超凡的能力,着实让唐煜惊讶了一番,不然他在唐煜面前,翻不起任何的浪花。 而眼前的马匪首领黑狼,本身正在壮年,最巅峰的时候,挥舞手中大剑,虎虎生风,加持上斗气的力量,更是有横扫千军的架势。 “斗气斩。”黑狼大喝一声,从懦弱的小绵羊变成了择人而噬的大灰狼。 斗气斩,斗气基本通用技能之一,逼迫出体内的斗气力量,附着到武器上,能够让武器本身的等级提升一级,并且附加破甲状态。 唐煜嘴角轻笑,终于忍受不住了么? 鹰眼术和侦察术可是一直在寻找贼首呢,黑狼的踪迹,老早就被自己发现,但让唐煜没想到的是他居然敢自己送上门来。 是看出了自己力竭,觉得有机可乘么? 那么,就让你看看坚持不懈学会的力量吧。 在黑狼跳起来,高举手中大剑并附着斗气的时候,唐煜已经收起了长枪,拿出了一条鞭子。 这条长鞭是从那名悲催惨死的菜鸟教官那的来的,被唐煜随手戴在身上。 长枪如毒蛇一般缠绕到黑狼的手上,轻轻一拉,本来正攻向唐煜的黑狼身体失去了平稳,歪歪斜斜的倒在地上。 “喝。”唐煜用力拍打马屁股,白银长枪已经出现在唐煜的手中,瞄准倒在地上正准备站起来的黑狼。 黑膘从黑狼的身边穿过去,一具无头的尸体永远的到了下去。 唐煜的优势,在于多武器战斗。 隐藏在暗处的金顿时瞳孔收缩,他们早就知道唐煜的厉害,但他厉害到几乎能够秒杀黑狼的程度,还是让金出现恐慌。 恐慌?对,没错就是恐慌,他不仅在智慧上完败自己,本身的武力更是让自己望尘莫及,现在马匪也早已吓破了胆,出现溃散趋势,大势已去。 “不,不可能,我不可能失败的,我还没有输。”金的内心在狂吼,拿出了自己的杀手锏。一千精锐——炼金马匪! ; 第六十六章 大获全胜 ps:推荐票是免费的,每天都会有的哦,各位大大不要忘记投哦。马匪很多,多不胜数,尤其是,在金终于忍耐不住,放出了自己本部的精锐。 炼金战士——马匪。 一阶巅峰战士,弓马娴熟,舞枪弄刀,样样精通。 然而,大概正是因为他们使用的武器各个不同,才只能在一阶徘徊,不然凭借他们弓马娴熟的本事,最少也是二阶的存在。 一千的炼金战士,各个沉默非常,有股凝重的气氛在他们的周围凝聚。 他们可不是马匪等喽喽,队形散乱,容易被外界影响。 只要主帅不死,他们就是一只永远不会倒下的强军。 他们,是专门为杀戮而诞生的炼金战士。 一千炼金马匪同时拍动座下战马,轰隆隆声响中,同时对野马城佣兵们展开了无情的攻杀。一千之数,堪比五千马匪喽喽。 野马平原马匪的精华,尽在于此。 “退开,全都给我退开。”有马匪头目大喊,给炼金马匪让开道路。 虽然炼金马匪本身的冲撞能力不能与真正的骑兵相提并论,但凭借他们胯下的战马,面对数量少于他们的敌人,也能形成辗压之势。 矮人们开始退后,大胡子佣兵团长也带着自己的手下在退后,汉姆同样在退后。 被唐煜雇佣的野马城佣兵们,见到数千炼金马匪同时出战,纷纷面色大变。 炼金战士不知疼痛,是专门为战场杀伐而生,是战场的杀戮机器,也许单挑的情况下,他们能够完胜,但当炼金战士到达一定的数量,足以辗压同数量的人类军队。 除非那是一整支斗气战士组建而成的军队,并且每个人都经过严格的训练才有可能与同数量的炼金战士作战。 数千的炼金马匪,已经不是他们能够阻挡的。 “唐哥,我们也快退。”王小胖同样骑在一批杂色战马身上,来到唐煜的身边大喊。 唐煜杀的起劲,却也时常关注战场,当这支炼金战士出场的瞬间就被唐煜捕捉到。 数千的炼金战士,果然非比寻常,光那架势,就能吓得骁勇无比的佣兵们逃跑。 唐煜已经能够想象得到,当炼金马匪们冲到近前,将会摧拉枯朽的打败己方。 “退?”但是如此好的局面,却因为炼金马匪的出现而放弃么? 唐煜不甘。 不,还有机会,突然唐煜想起了什么。 这支炼金马匪,肯定有他们的主人,自己只要找到他们的主人,并且杀了他,势必会让这群炼金马匪群龙无首,各自为战,到时候,失去统一性的炼金战士,也只是比那些寻常的马匪喽喽稍微难杀点罢了。 加上城墙上的二百菜鸟士兵,要想剿灭失去首领的炼金马匪,应该不是问题。 唐煜一直在使用鹰眼术加侦察术在寻找贼首。 真正的马匪首领。 唐煜不知道他叫什么,能力如何,有多强的实力,并且从开战到现在,除了刚开始自己被射中的那一次稍稍捕获到他的踪迹外,余下的没有任何的发现。但是,唐煜却从没有放弃。 中级的侦察术,是时候提升了。 初级的侦察术提升到中级,足足需要一百万的战斗经验,好在唐煜明智的存留有足够的战斗经验。 战斗经验如流水一般注入到初级的侦察术上,让唐煜能更加细致的观察到周围的情况,观察入微。 高级鹰眼术的搭配,更是如虎添翼。 “找到你了。”忽然,唐煜在人群中发现了一名满口金牙的老者,正对着自己冷笑不已。 大概是觉得黑夜给了他足够的掩饰,甚至认为己方绝对不可能从炼金马匪的手中逃跑,他难得的露出了一丝的马脚。 人生最大快事之一就是手刃仇人,就算是老谋深算的金,在见到唐煜自己惨死在自己的炼金马匪的手中,也忍不住洋洋得意。 “咻!”唐煜一把接住城墙上菜鸟士兵们射过来的一支盲箭,拿下背后从阿鲁克借来的五牛长弓,那根寻常的利箭已经被唐煜搭设在上面。 唐煜灵活的翻身下马,胯部下蹲,重心下移,鹰眼术锁定,三牛之力全部爆发。 破空声大作! 长箭托着长长的尾线,直射躲藏在喽喽当中的金而去。 一瞬间的功夫,金震惊当场。 他怎么发现自己的?战斗了这么久都没有发现,为何在即将成功的时候发现了我? 这是?大师级的箭术? 吾命休矣! 金知道自己绝对躲不开这一箭,因为自己本身连斗气都没有修炼出来,并且时常自诩智谋逆天之辈,看不起寻常的武夫,本身的实力跟马匪喽喽相差不多。 鹰眼术叠加,更是让金想躲也没地方躲,他已经被唐煜牢牢的锁定。 “啊……”的一声惨叫,金捂着中箭的胸口缓缓的倒下。 人生有落魄,有巅峰,有悲欢,有离合……一切的一切,都随着唐煜的一箭,烟消云散。 战场一时之间出现可怕的宁静。 “你,叫什么?”金仰望着被乌云笼罩的夜空,虚弱的问道。 “唐煜。”唐煜沉声回应。 尊重对手,也是在尊重自己。 “是么?”金喃喃着,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贼首已死,还不束手投降。” “投降,投降,投降。”佣兵们,还有炼金枪兵们更是士气高昂,声嘶力竭的跟着呐喊。 如此畅快淋漓的战斗,他们还是头一次见识。 马匪们群龙无首,毅然乱了阵脚。 系统提示: 炼金马匪畏惧你的武力,俯首称臣,是否接受? 唐煜大喜,这些炼金马匪可是比炼金战士还要厉害的存在,弓马娴熟。 接受! 炼金马匪*1000. 这些炼金马匪并没有跟枪兵们一样,名字后缀有“骑士,男爵,子爵”之类的称号,看起来只是寻常的炼金战士。 直接得到一千的炼金战士,让唐煜的实力暴涨。 系统提示: 恭喜你成功招降一千炼金战士,领悟招降术。 招降术:以武力打败敌对势力时,招降敌对败军的成功几率增加10%,不可升级。 一千马匪的临阵倒戈,让马匪们最后的一丝希望也破灭,要么跪地投降,要么四散而逃,那些剩余下来的马匪首领一个个更是跑的飞快。 也许马匪喽喽们因为是被迫,那么他们就是罪魁祸首,绝对不会被原谅,很有可能被拿来杀鸡儆猴,留下来,那简直是找死。 大获全胜! 第六十七章 炼金马匪 ps:没错,我又开始疯狂的求推荐票啦。系统提示: 恭喜您打败野马平原马匪联军,获得战役经验10,个人战斗经验50000,麾下炼金枪兵分成战斗经验10000. 战役经验?那是什么? 唐煜好奇的查看了一番,却一无所获,难道是因为那所谓的“系统”还没有真正的认可缘故? 唐煜倒是想起来,自己要是任务没有完成,没有解救神秘的少女,那么自己就会死,既然要死,那么所谓的系统估计也就不会浪费精力去“绑定”吧。 看来是需要完成任务,系统才会真正的绑定。 唐煜突然有股紧迫感,刚刚打败野马平原马匪联军,更是得到一千炼金马匪的激动也开始消退。 “胜利了,我们胜利了。”王小胖浑身都是血,这胖子胆小如鼠,别人都要杀他,他却愣是下不了手,导致身上都是伤,好不容易坚持到现在,终于激动的大喊大叫。 天知道那短短的一小会儿的碰撞,砍杀,铁与血的交锋,对于他来说又多么的煎熬。 不过,苦尽甘来。 “唐哥,唐哥,唐哥。”王小胖激动的大喊唐煜的名字。 如果没有唐煜,他早就坚持不下来。 唐煜在他的心中,不是神灵堪比神灵。 “唐,唐,唐。”佣兵们哇哇大叫,取得如此痛快的胜利,也是他们始料不及的。 “马王酒馆,今儿个我请。”自从马王酒馆的黑心彼得被灭后,马王酒馆已经成为唐煜的临时据点。 说到这就要说一下唐煜雇佣佣兵们的钱哪来的。 那当然是从黑心彼得的空间戒指里找到。 在与唐煜交手的过程中,黑心彼得手中凭空出现一柄战刀,靠的就是一枚空间戒指。 空间戒指内部空间并不广阔,只有十亩大小的距离,其中大半都存放有黑心彼得一辈子的财产,但随着他的生死,却全便宜了唐煜。 这些钱被唐煜拿出来雇佣佣兵们。 听到唐煜的话,不管是好酒的矮人还是其他的佣兵们,全都哇哇大叫着冲向了马王酒馆。 “好酒好菜全都给我端上来。”矮人们大叫。 大概知道不管是马匪们获胜还是野马城守卫一方获胜,都会来酒馆好好的喝上一顿,所以马王酒馆到现在还开张着。 失去了黑心彼得,但酒馆方面的人员还是原来的那一伙。 跑腿的小二,烧菜的厨子,甚至连**都打扮艳丽,翘首以盼。 “爽,真是爽,那群狗崽子,连让我动真格的机会都没有。”矮人们喝着美酒,说着荤话。 “是啊是啊,等你们懂真格,估计我们早就死了。”大胡子佣兵团长乐呵呵,能获胜,光从马匪们身上得到的战利品就是一笔可观的收入加上佣金,再招募几名炼金战斗不是问题。 只是目前的野马城想要招募到炼金战士是别想了,看来是时候转移了,大胡子佣兵团长想到。 杀人之后,众人都需要放松下来,一个个的坐在酒馆内狂饮,或是好色的留恋在**的身体山。 到后来,一个个喝大的佣兵们开始胡言乱语。 “告诉你们,在野马平原上,可是有一头独一无二的马王存在。”矮人首领就是那位被唐煜扁过的糟蹋鼻矮人。 “那头马王可以说是我见识过最漂亮,雄壮的马了。” “不,那不是马,用魔兽来形容才更合适吧。”矮人打了个酒嗝继续说道: “众所周知,野兽族群当中,统领一百头的兽王称之为百兽王,随后是千兽王,万兽王。” “但是在那群马王群当中,却足足有一百万头的野马存在,光千兽马王都有十几头,百兽马王更是数不胜数。” “隔!”矮人首领打了个酒嗝,晕晕的趴在桌子上。 “嘿,接下来呢?”一匹好马,不管是自己骑乘还是捕捉到贩卖,都是一笔惊人的财富,佣兵们被矮人的话提起了好奇心,就是唐煜也有些惊讶。 百万马群当中的王者? 大胡子佣兵团长用力的摇晃矮人的身体,却见矮人首领呼噜声震耳欲聋。 “看来是真醉了,不是说矮人酒量很好的吗?我才只有三分醉呢。”大胡子佣兵团长嘀咕,结果刚说完,他也趴再矮人身上不动弹了。 余下的佣兵们也好不到去,一个个早就睡眼迷离。 唐煜见此,却是放下了手中的美酒,来到了外面。 身体强度的提升,导致对酒精的消化能力也大涨。 这些所谓的美酒,要想醉趴下唐煜,还不行。 门外,炼金马匪们表情肃穆,一双双眼睛齐刷刷的盯在唐煜的身上。 唐煜寻目望去,发现这些炼金马匪的身上各种武器都有。 刀枪棍棒,样样不同,杂乱无杂。 当然,作为炼金战士,他们队列整齐,他们听从指挥,他们行动如一,这对于唐煜来说才是至关重要的。 “不知道能不能把他们的武器统一?”唐煜心想。却见天边渐渐泛起鱼肚子。 天亮了。 野马城的居民们经过一夜的担惊受怕,并没有见到马匪们冲进野马城,一家家小心翼翼的打开房门,却见到在马王酒馆聚集了一千如虎似狼,队列整齐的马匪。 那是马匪,从他们的着装就可以看出来。 “马匪冲进来了?”也不知道谁怪叫一声,嗖的一声关紧了房门。 但是,等了好一会儿,他们也没见马匪们来攻打他们,烧杀抢掠? “马匪,马匪全被打败了。”突然,菜鸟士兵们惊喜的喊道。 昨夜的大战实在是太惨烈,对于这些菜鸟来说,要不是因为有城墙的保护,他们在一瞬间就会被消灭。 在后续,他们更是不停的拉扯手中的弓箭,导致一个个气力消耗殆尽,等消灭最后一名马匪后,终于坚持不住,直接倒在城墙上呼呼大睡。 现在听到声响,菜鸟士兵们一个个揉着眼睛清醒,才反应过来如此惊喜的情报还没有跟大家说明呢? “真的?”野马城的居民们全都不敢相信?就凭那二百来号的菜鸟士兵能够打败外面杀人不眨眼的马匪? “当然,要不是有唐哥在,野马城早就沦陷了。”汉姆一指站在炼金马匪前的唐煜。 他身体不高,也不见的多么的壮硕,只是背后的白银长枪,滴落殷虹的血。 那,全是敌人的。 一千马匪寂静无声,为其平白增添了几分威严。 第六十八章 招募炼金战士 野马城居民们开始惊呼,一个个喜气洋洋,商人们更是喜笑颜开,消灭周边的马匪,以后他们又可以来野马城放心的经商。 然而,唐煜却是带着炼金马匪们来到了城主府。 城主府,老城主早就在管家马特的搀扶下等在了那。 “经过昨夜的一战,我倒是能够真正放心的把他们交给你。”老城主说道。 系统提示: 目前可招募一阶炼金枪兵*540,二阶弓箭手*24,三阶狮鹰*6. 请问是否招募?招募总共所需费用二万三千金币。 确定! 空间戒指里面几万金币还是有的。 一级的炼金建筑只能招募十二名枪兵,但提升到五级,能招募的数量已经翻了好几倍。 在唐煜选择确定的时候,空间戒指里面的金币就跟流水一般的消失,不多不少,正好是二万三千金币。 而在城主府内的炼金建筑,首先是五百四十名炼金枪兵从炼金建筑里面出现,一个个穿着皮甲,手中拿着木质的长枪,比起唐煜身后跟着的炼金“子爵”差多了。 接着就是炼金弓箭手。 弓箭手背着长弓和箭袋,箭袋里面有十二支箭支,刚一出场,就瞄准炼金建筑靶场里面的靶子射击。 二十四道利箭准确的命中靶心。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系统没有完全的认可自己的缘故,唐煜并不能查看他们准确的信息,但是光从他们的准头来看,这些炼金弓箭手,本身应该拥有初级的箭术吧? 生下来就是那六头狮鹰了,一头头的狮鹰跟唐煜在野马平原那唯一的密林中遇到的狮鹰相差不多,黄褐色的羽毛,鹰头狮身,翅膀强健,爪子锋利。 就是不知道跟自己的金刚鹰相比谁强? “后勤物资早已准备妥当,我们何时出发?”老城主问道。 他的身体是越来越坚持不住了,只希望在自己还能行动的时候,能为帝国尽最后一点力量。 唐煜看出了老城主的不正常,却没有多说什么,每个人,都需要为各自的人生负责,既然他想要给自己的人生画上圆满的句号,阻止他不显得残忍吗? 英雄,就该轰轰烈烈,战死沙场。 如果有一天,当自己老去,唐煜应该也会跟老城主一样战死沙场,而不是躺在椅子上行将就木,在谁也不知道的情况下慢慢腐烂。 “城主大人,是不是有点早了?”刚刚打败马匪就咬面对下一场更加艰辛的战争,马特自己想想都有点心惊。 老城主没有回答马特的文化,反而是用那双鹰锥般的眼睛盯着唐煜,好似要从唐煜的眼中看出是否存在犹豫。 “正合我意。”唐煜大笑,早点完成任务,早点安心,不管是成功还是失败。 菲洛希尔曾经说过,不仅帝国派遣军队来救援,甚至连敌国也是有敌军前来,就是不知道谁先到。 但不管是谁先到,从菲洛希尔的语气来看,明显不乐观。 看起来,在帝国当中,也有人不希望公主大人回去呢。 但是,她作为自己的任务保护目标,唐煜是一定要救回她。 那么就只能趁着双方都还没到达的时候,先救回公主,然后在伺机寻找机会送她。 当然,如果只是简单的救回公主大人就可以算作完成任务,唐煜估计也不会那么麻烦,这只是出现意外情况的选择。 既然老城主如此的心切,正好与唐煜一拍即合。 “老城主且准备一二,三个小时之后我们上路。”在去救援之前,唐煜还有些准备工作需要准备。 首先就是各种疗伤药物了,有备无患,接着就是干粮了,才能够密林中狩猎得到的魔兽血肉早就消耗赶紧,主要是有一头吃肉大户金刚鹰存在,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打退马匪,导致野马城中几乎人人都认识唐煜。 当唐煜说出自己需要的物品时,有的自己送上,没有的也是帮忙寻找。 短短半个小时,唐煜需要的各种物资全被集齐,唐煜本来还想付钱的,因为钱对于唐煜来说只是一种工具,并不被看重,却没想到野马城的平民们全都不要。 “要不是因为有你,我们说不定早就死了,所以你就别推辞了。”一位年迈的老者把钱塞回进唐煜的手中。 唐煜并不是一个做作的人,既然如此,那就收下这片好意的,如果不收下,说不定他们心里还有些不乐意呢。 准备妥当,当看到那群还在呼呼大睡的佣兵的时候,唐煜却难得的出现了犹豫。 要不要带他们一起去呢? 但接下来将要迎战的却不是杂兵马匪,而是敌国的正规军,并不会那么简单的被打败。 他们能够转战数千里,并且还能安然无恙的带着公主大人来到帝国的边缘,快要脱离帝国的掌控,可见他们当中肯定有智者的存在。 老实讲,唐煜对于接下来的战争能不能获胜,还存在着犹豫。 虽然加上这群佣兵,能够让获胜的可能增加几分,却也让未知的情况增加了几分。 活生生的人,当面对死亡的恐惧的时候,并不会无脑的跟随。 唐煜不敢保证,在面对正规军的冲杀,他们能够听从自己的命令。 他们,终究只是一群佣兵,一群把自己的生命摆放在第一位的佣兵。 而炼金战士就不同了,他们天生是为了战争而诞生的。 只要主帅不死,他们就是战场上无畏的杀戮机器。 最后,唐煜离开了马王酒馆,相比于未知,唐煜更相信手上掌握的实力。 王小胖早已脱胎换骨,并没有宅男般的娇气,喜欢睡懒觉,并且昨夜也没喝多少的酒,在唐煜清醒的时候,他也差不多就已经清醒了。 默默的擦拭干净那块巨大盾牌上的血迹,跟在唐煜的身边。 唐煜并没有阻拦,因为他们早已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 冷从来不喝酒,因为喝酒就会让自己的脑袋变得迷糊,不冷静。他隐藏在黑暗中,无声无息的跟随。 接下来,将会是一场更加险恶的战争,一场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没有任何道理可以形容的战斗。 在哪里,只有绝对的实力。 他们怕,他们想走,他们想放弃。 但,不行。 他们,早已没有退路。 血与火的世界,逐渐展现在他们的眼前,已无退路! 第六十九章 马蹄铮铮 沉默,死一般的沉默。 城主府,风烛残年的老城主跨坐上那匹跟随自己征战大半生的老伙计。 那是一匹早已年迈,毛发都脱落的差不多的老马,瘦骨嶙峋,好似一阵风吹来都能吹到他。 如果不是老城主跨坐上他,相信第一眼见到它的人都会认为它即将死去,但是当老城主坐上它的时候,那股长久征战沙场培养出来的傲气,却是唤醒了它沉睡已久的雄心。 它,跟老城主一样,已经沉睡了太久太久,久到世人差不多遗忘了他们。 “老伙计,路上有你陪伴,足以。”老城主感慨。 “城主大人……”马特哽咽。 “好了好了,今后野马城就交给你了,等待帝国派遣下一任的接替者。”老城主白发苍苍雄心不死,鞠躬尽瘁,为帝国死而后已。 “是,我,我一定会等待少城主回来的。”马特强忍住,撇过头,不忍老城主看到他眼中的泪水。 少城主,本是老城主的接班人,只是帝国常年的征战,早已带着野马城主力赶往那残酷的绞肉机,生死未卜,最后只剩下一些替补的炼金战士,最后也惨白在抓走公主的敌军当中,最后更是被一群马匪欺辱。“艾文他……”老城主面对死亡都不怕,只是独独想到自家的独子,却难掩心中的惆怅。 老来丧子,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绝望的? 黑铁头盔,破碎残甲,一杆铁枪纵天下。 “驾!”老城主拉住缰绳,大喝一声,那匹老马一阵小跑。 “得得,得得。”一阵慢跑之后,却是骤然的加速,快的如一阵狂风。 那绝对不是一匹简单的老马,那是一匹曾经纵横沙场,无人能敌强大英雄的伙伴。 老城主单人单骑,很快来到野马城城门口。 在哪。 一千全副武装的炼金马匪沉寂的等候在哪。 随后是一排穿着皮甲,手拿长枪的炼金枪兵,后面是背着弓箭,眼神犀利的炼金弓箭手。 天上几头狮鹰咆哮着,张牙舞爪,凶猛非凡,一声鹰鸣嘹亮响彻整个野马城。 在军队的最前面。 左边之人身材肥胖,拿着一块比他还要巨大许多倍的盾牌,盾牌的表面坑坑洼洼,全是箭痕,刀痕。 右边之人神秘无比,人就在那,却又好似不在那,缥缈无形,一柄泛着冷意的匕首神出鬼没的出现在他的手中。 两人好似衬托般,又好似保护般,隐隐把中间那人围在中间。 他好似是一道天际划过的流星,又似天上璀璨的群星,是那么的耀眼,让人发自内心的信服。 风神玉朗,运筹帷幄,勇冠三军。 “好小子,看到你,倒是让我想起了年轻时候的我。”老城主褪去了病躯,回复活力,雄姿英发,张狂的大笑。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后悔惹半生。 “城主大人,恭候多时。”唐煜微微颔首。 “老夫这一身残躯,全拜托小友了。”老城主回礼,并且明显退居幕后。 “一切,尽管吩咐,只要我还没倒下,就绝不会后退。”声音将将,掷地有声。 唐煜自信回复:“定不负老城主厚爱。” 就像老城主把一切压在自己身上,而自己又何尝不是把一切都压上去了呢? 唐煜猛的回首,看着自己麾下的雄兵,一股自豪油然而生。 这就是自己的军队,自己的势力,自己为之努力的一切。 成败,在此一举。 “驾。”座下黑马希律律中带头前进。 “驾。”王小胖与冷对视一眼,默默的跟在身后。 “驾。”老城主哈哈大笑,赌上一切。 马蹄铮铮,大军出动! …… 看着远处滚滚浓烟,城墙上的老汤姆遗憾的摇了摇头。 “爷爷,你为什么要摇头?难道你不看好他们?”有着一双明亮大眼睛的少女同样站在城墙上,好奇的询问。 经历过昨夜的一战,见识过唐煜的勇与谋,难道爷爷还没有信心? 老汤姆喃喃自语:“要变天了。” 望着昏暗天空的老汤姆,这一刻看上去是多么的沧桑。 “变天?”少女听不懂。 老汤姆看向乖孙女,慈祥的笑了笑,随后掏出了一张纸张。 少女接过来一瞧,顿时吓了一条。 “这,这是真的吗?”少女脸色有点苍白,这怎么可能,他们,他们不是? “我们还是收拾行李快点走吧,这趟浑水,已经不是我们能够插手的。”老汤姆等到远处的唐煜等人看不到之后,马上走下城墙。 “爷爷,爷爷,你倒是说个明白啊。”少女大怒,但老汤姆早就走的没影。 “阿鲁克,阿鲁克,快点收拾行李,上路了。”远处隐隐传来老汤姆的喊声。 “老爷,阿鲁克大叔早就离开了。”一名年轻的佣兵小跑着过来回报。 “他伤都还没好,乱跑什么?”老汤姆眼珠子一瞪,吓得年轻佣兵说不出话来。 “这个家伙,太不靠谱了。”没办法,阿鲁克已经成为这支商队的护卫头领,如果他没在,就算是老汤姆也不敢一个人去野外。 虽说野马平原周边的马匪都在昨夜那一战中被剿灭,但总有一些落网之鱼,再说他要去的地方已经不单单是野马平原,而是比野马平原遥远无数距离的地方。 “爷爷,阿鲁克大叔呢?”少女追赶了过来,同样没有发现阿鲁克,询问道。 “还能去哪,去找那个家伙了吧。”老汤姆冷笑一声。 “啊?阿鲁克大叔的伤还没好,去哪里会不会?”少女惊慌,虽然她跟阿鲁克不熟悉,但阿鲁克一路保护他们过来,还是赢得了少女的好感,把他当成一位令人尊敬的叔叔。 “放心吧,那个家伙不会乱来,估计很快就会回来。” “等送完东西,估计就会回来了。”老汤姆冷哼一声,对于阿鲁克自作主张的行为很不满。 “送东西?难道是找他?”少女想到,不再多言,突然多愁善感起来: 也不知道,他能不能安然无恙呢? 少女的心思总是难猜,一会儿高兴,一会儿伤心,一会儿又变得患得患失起来。 第七十章 弯弓射大雕 ps:感谢雾雨v重楼大大的打赏大致,感谢大家收藏投推荐票哈。“唐,等等,等等我。”唐煜等人带领大军前行,急行军大致有十公里左右的距离,后面隐隐有喊声传来。 “阿鲁克,怎么是你?”炼金战士们早已严阵以待,唐煜胯下黑驹大踏步前进,看到了人高马大的阿鲁克。 “哈哈,你小子走也不打声招呼。”阿鲁克大笑道:“要不是你托人把这柄五牛白桦木弓送回来,我都还不知道你要走了呢。” 那柄刚刚被唐煜送回去的五牛弓又重新回到了唐煜的手中。 “这是?” “宝马赠英雄,好弓陪豪杰,在我心目中,你就是豪杰,大豪杰。” “唐,虽然我不知道你们要去干什么,但我知道那将会极其的危险。” “一定要活着回来。” “驾。”阿鲁克拍打坐骑,不给唐煜拒绝的机会,策马回防。 受伤还没恢复的阿鲁克,居然为了给唐煜送一柄弓而特地赶过来,唐煜极其的感动。 手握这柄需要五牛之力才能完全拉开的硬弓,唐煜心中豪情万丈。 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 黄图霸业谈笑间,不胜人间一场醉。 “阿鲁克,你的心意我收下了。” 忽然,王飞胯部紧绷,全身肌肉蠕动,一箭猛的射向了天空。 天空之上,万里无云,天晴月朗,除了几头狮鹰在悠闲的飞翔外,毫无生物存在。 但是…… 一声凄厉惨叫紧接着响起。 在云朵之巅,有一道小黑点在急速坠落。 起先是小黑点,但随着他急速的下坠,众人也渐渐看清他的模样。 那是一头极其庞大的雄鹰,金刚鹰在他的眼前都略小一圈。 背宽如岳,翎似蛟龙,鹰击长空,惊涛骇浪,有气吞万里山河之感。 然而,这头神武的雄鹰,却是死气沉沉,在他的眼眶内,正有一根利箭穿透而出。 不是唐煜先前射出去的还会是谁? “山岳魔鹰?”老城主震惊:“三阶巅峰的魔鹰,居然都挡不住你的一箭?” “是了是了,能够从万军从中取敌将首级,简单的箭术可做不到。”老城主感慨。 “这头魔鹰?”老城主忽然发觉了不正常。 寻常的山岳魔鹰都生活在险壑的高山丘陵,几乎不会出来,而在一望无垠的大草原上,想要发现他们的踪迹,何其艰难。 在这里,怎么会有山岳魔鹰? “唐纳德。”唐煜说道。 中级的侦察术加高级的鹰眼术,让唐煜发现这只躲在遥远天空之巅的偷窥者。 山岳魔鹰 等阶:三阶巅峰。 主人:唐纳德·艾伯特 “唐纳德?”老城主重复询问了一边。 “怎么了?”王小胖骑着一匹浅红色的战马过来问道。 “敌军首领,一名实力强大的英雄。”老城主神色凝重。 “再厉害难道有唐哥厉害?”王小胖不信邪,唐煜无敌。 “如果是普通人,甚至是低级的斗气战士,英雄都不是他的对手,但那是一名就算我处于巅峰状态,也要严阵以待的敌人。”老城主说道。 “这么厉害?”唐煜震惊。 “永远不要小瞧一名英雄。” “英雄的主要能力是统领全军,但他们本身的战斗技艺也不是寻常人能够比拟的,尤其是当一只炼金战士组成的军队当中有英雄的存在,会凭空让他们的实力暴涨几倍,甚至几十倍都有。”老城主怕几人不信邪,特地说来。 “来吧,就让我们单对单的比划一番。” 唐煜神色凝重,因为老城主说的不像是假的。 两人各有一百之数的炼金马匪,点到即止。 “来吧,不用任何的计谋,只测试双方的实力。”老城主说道。 唐煜毫无意见,这本就是为了测量有无英雄带领麾下炼金战士的实力。 两人在两边站定,任凭麾下的炼金马匪冲杀。 不过结果很快就出来,唐煜这边几乎完败,赤手空拳下,一百的炼金马匪,全被老城主的炼金马匪打败。 “不会吧,无伤?”王小胖震惊了,一百对一百,唐煜这边连打败对面一名炼金马匪的能力都没有?太不可思议了。 “这就是一名强大英雄的实力。” “如果是一名传奇级别的英雄统领的炼金战士,就是最低级的枪兵,站着让你们杀都杀不死。”老城主说道。 王小胖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那么,那个所谓的唐纳德,到底是不是传奇英雄呢?”王小胖艰难的问道,如果真的是,那他们也不用去送死,直接撞死算了。 老城主摇头:“非经历过尸山血海的英雄,不然难以成为传奇。” 一股浓重的血腥气随着老城主的话语而流出。 尸山血海? 这个世界到底有多少英雄,而每天又有多少的人要死去? “那么,唐煜,现在我问你,见识过如此强大的英雄,那是一名比我还年轻,还巅峰的英雄,你还有信心去挑战,去送死么?” 一声“死”字如惊雷,炸裂在唐煜的耳畔。 强大的英雄,绝无抵抗之力? 去,也只是送死罢了。 唐煜神色凝重,认真请教:“我只问一句。” 老城主示意说吧。 “我们还有退路吗?” “哈哈,你呀你。”老城主骤然大笑。 “好吧,他就交给我,人生最后一战,则能不轰轰烈烈做过一场?” “但是单靠我们这些人,想要救出公主根本不可能,你想好了计谋?”老城主有些不放心的询问。 计谋?老实讲唐煜还真的没有。 先不说敌军已经行军到了哪里,单说他们的数量就是己方的好几倍,甚至其中“进化”过的炼金战士也不少吧? 唐煜到现在还记得自己的几名枪兵自从接连进化过后,早已不能用寻常的枪兵实力来对比,唐煜保守估计,目前的他们肯定比三阶的狮鹰要厉害,当然不是皇家狮鹰boss。 五千等级不明的枪兵,加上数量不明的弓箭手,一名强大的英雄,唐煜这边也才一千五出头的炼金战士,一名年迈的英雄,想要打败对方,救出公主何其的艰难。 “老城主,不置可否跟我详细的说一说这名唐纳德?”唐煜认真请教。 第七十一章 唐纳德 唐纳德,男,八十三岁。﹏8w=w=w`.- 八十三岁对于这个世界的人(英雄,斗气战士等)来说正好是中年,他少说也有八十多年可以活。 如果能够成为传奇,脱离凡人的界限,活个几千年不是问题。 老城主本身已经一百多岁,一身大大小小的伤势数百处,其中最严重就是胸口窝的一处箭伤,日积月累下,严重消磨了他的生命力,不然他少说还能再活几十年。 二十岁出道,成名战始于三十年前的两国征伐,打败成名已久的雄狮泰戈,一战成名,而老城主身上的箭伤,据说也是他造成的。 “当时,我与雄狮泰戈正巧打败敌军,凯旋而归,却没想到对方率领数千的骑士就敢冲击本部数万大军,最后冲忙反击,却是难以解决对方的机动力,不仅让他逃跑,更是在后面死死的吊住,一点一点蚕食。”老城主想起峥嵘岁月,一脸的感慨,唏嘘。 “到最后,更是一箭射伤了我,要不是命硬,说不定你们都不可能见到我了呢。”老城主说道。 这么厉害?唐煜等人震惊。 老城主本身不战斗,光其本身的战略属性加成下,都能让唐煜这边的炼金战士完败,而能打败老城主的唐纳德,又将多么的厉害? 这还是三十年前,三十年后的他,又将多么的厉害? 唐煜可不认为唐纳德会驻足不前。8w`w=w-.= “当然,他也不是毫无伤,那一战,怎么说也是我们拥有绝对的实力,想要打败我们,不付出代价可不行。” “那家伙可是个独腿,那一战的伤势,估计到现在还没完全恢复呢,进步的话更是有限。”老城主怕三人失去信心,说出鼓舞的话:“现在的他早已安装了假肢,行动受阻,不会像以前那么的灵活了。” “对了,城主大人,雄狮泰戈最后怎么样了?”王小胖问道。 “他啊……”老城主突然神色阴沉了起来。 “估计在那个凹槽地方苟延残喘吧。”老城主宁静了许久,开口说道。 苟延残喘?怎么说也是一名强大的英雄,帝国怎么会就此放弃? 难道? 唐煜三人纷纷想到了某种可能,那就是雄狮泰戈的英雄之力失去了? 被唐纳德打的消散? 英雄之力能够被打散? 无数的问题充斥唐煜的脑海。 “泰戈的结局就跟你们想想的一样,最后承受不住这股压力的泰戈整天醉生梦死,生不如死。”老城主话语沧桑:“要不是命硬,说不定我早就也跟唐纳德一样了。” “阴险狡诈,聪明的就跟一头狈,残暴如狼,狼与狈的结合,在自然界,甚至能挑战猛虎。>>8_﹎w=w`w=.`” “这就是唐纳德。” 王小胖傻眼了,说的这么的厉害,哥几个到底该不该去找他的麻烦? 唐煜下马,暂时全军原地休整。 野马平原一望无垠的草地,一年四季都有丰盛的水草,为生活在野马平原上的生物提升充足的食物,加上空旷的场地,导致这里的野马生长良好,极容易诞生极品好马,甚至连绝世马王都有。 草原的远处,一群大概有数百匹的野马优哉游哉的啃食嫩草。 唐煜坐在了草地上,望着这群平和的野马。 突然,在草丛中,唐煜觉了狼群的踪迹? “黑狼王?”黑狼王,曾经被唐煜收服,是唐煜手底下一支奇兵吧。 这群狼自从被唐煜收服,就没喂养过,现在见到这群野马,纷纷露出嗜血的目光。 唐煜暂时由他们去。 狼群在黑狼的指挥下,朝着四面八方散逸。 马群当中,有强壮的雄马,有肥硕的母马,还有刚刚诞生没多久的小马。 为了适应残酷的生活,刚刚诞生的小马必须马上学会走路,奔跑,不然只能被大自然放弃。 狼群的目标,赫然就是那头小马驹。 “嗷呜。”突然,黑狼一声嚎叫,动了进攻。 一批黑壮的头狼猛的冲出了草丛,距离马群千米不到。 马群受惊,纷纷掉头逃跑。 可是在他们刚刚逃跑的过程中,又有几头狼冲了出来,挡住他们的去路。 马群再次改变方向。 狼群好似完全包围了马群,不管马群朝那个方向逃跑,都会有几头巨狼出来,呲牙咧嘴,咆哮连连,吓得马群慌不择路。 终于,马群现身后唯一的一个路口还没被狼群包围,也没有其他的巨狼出来,这些马群想也不想的朝着这个方向前进。 由最强壮的公马在前面带路,母马带着小马驹们行走,狼群在后面追赶。 “在那个世界,狼群捕猎的习惯倒是相差不多。”唐煜饶有兴致,这还是唐煜头一次真实的见识狼群捕猎呢。 自然界肉肉强势,唐煜没有慈悲心去解救弱小的小马驹,再说骏马们啃食草原的嫩草,将会极大的加草原沙漠化,减少马群的数量,是自然界的平衡之道。 小马驹们渐渐放缓了度,跑不动,随后被狼群淹没。 一阵狼吞虎咽,原地只留下一具小马驹的残骸。 “恩?” 唐煜见此,突然灵机一动。 老城主曾经带着野马城的老弱病残和雇佣的一些佣兵去解救公主,并大败而归,把野马城最后的力量磨灭殆尽,这一点,唐煜等人知道,唐纳德肯定也知道。 而野马城当中马匪无数,为何好巧不巧,就有那么多的马匪聚集起来攻打野马城呢? 虽说帝国常年征战,疲惫不堪,但受死的骆驼比马大,强大的帝国可不是区区马匪能够撼动的。 那么他们为何还是来了呢? 难道在马匪的背后,有敌国,甚至就是唐纳德在怂恿? 这不就是驱虎吞狼之策么? 驱赶马匪这头恶狼去吞没野马城这条病虎? 既能减少他们的压力,又能分散帝国的注意力,等脱身之后,说不定还能埋伏下来,成为一支奇兵呢。 要不是因为唐煜的横空出世,说不定早就被他们成功了。 这一刻,唐煜突然收起打败马匪的自豪感,说到底,马匪终究只是不入流的存在,在这个世界,还有许多强大的,比自己聪明的人存在。 比如说横在眼前的大山——唐纳德。 第七十二章 目标——马匪老巢 ps;推荐票不要停啊。>吧w-w-w=.·“唐哥?”王小胖过来,见到唐煜一会儿笑,一会儿沉思,一会儿又面目狰狞,担心的问道。 唐煜如梦初醒,脑海如开闸的洪水,各种灵光频频闪现。 目前打败马匪连一天都没有过去,马匪大多都四散而开,而马匪头子则是自己着重照顾的对象,能逃走的十不存一,剩余下来的马匪喽喽不堪大用。 如果,唐煜有一个假设,如果自己的猜想是真的,唐纳德真的有派人劝说马匪们攻打野马城,那么那个劝说之人十之**还没离开马匪的老巢。 “老城主,不知可知道马匪老巢在那?”唐煜匆忙赶到老城主身边询问。 自从老城主的儿子被帝国征召去了之后,野马城重新由老城主掌控,各种情报入手,对于马匪的老窝当然知道。 “这群马匪滑不留手的,也不知道这次吃了什么药,敢来攻打我野马城.”老城主抱怨:“平时派遣大军去围剿的时候,一个个跟兔子一样跑的飞快,每次去都只是一个鸟无人迹的废墟。” “废墟?” “哈哈,当然是被我们破坏的,不然难道还给他们打扫一番,等他们回来啊?”老城主说起这件事倒是洋洋得意起来,颇有种老顽童的感觉。 唐煜无奈一笑。吧w`w-w=.- “马匪的老巢么,距离这边不远就有一处,走吧。”老城主不知道唐煜要干嘛,反正自己曾经说过,听唐煜的。 大概老城主也知道,自己的身体,还有大脑,早已不能仔细的想问题了,能坚持到现在,完全是靠一股毅力在支撑。 老城主在前面带路,大军开拔。 这里就不得不提提一下,野马城,最多的就是各种战马,每天都是数百匹的好马问世,其他寻常的战马更是数不胜数,吸引世界各地的商旅前来。 而炼金枪兵们的座下,则是老城主无私赞助的各种战马,当然只是寻常的。 虽然枪兵,还有弓箭手们坐在马上,不能作战,甚至连射箭都不能做到,不过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能提升行军度吧。 这也就是在野马城,野马平原,换了其他的地方,那会有如此待遇? 一群骑兵“轰轰烈烈”开拔冲锋。 马匪老巢距离野马城本就不远,当唐煜等人来到这里的时候,顿时稀稀拉拉的几名马匪喽喽怪叫着朝着四面八方逃跑。 “拦住他们。”黑狼王等狼群吃饱喝足,隐藏在暗处跟随,得到唐煜的命令,纷纷从暗处出现,围住这些马匪喽喽。 “大人,饶命,饶命啊。﹎>>吧﹎w`w·w=.=” “我们也是迫不得已。”马匪喽喽见到这些巨大,嘴角还带血的巨狼,一个个吓得裤裆都湿了,纷纷跪倒在地,纳头便拜,恳求活命的机会。 “告诉我,金的老巢在啊?” 唐煜对于战败者的名字没有兴趣,不过老城主倒是知道,老成作为横压野马平原三十个年月的风风雨雨,至今稳如泰山,给马匪们带来无与伦比的震慑力,虽说年迈,但对于这些寻常的马匪喽喽,还有很大的震慑力,老城主询问,马匪喽喽当即知道的纷纷说出来。 “带路。”一匹战马被牵到马匪喽喽的身边。 马匪喽喽不敢怠慢,哆哆嗦嗦上马,紧赶慢赶,来到一处天险。 这处天险四面都是奔涌的河流在咆哮,哗啦啦的水流不息,为野马平原带来生命的活力。 河水凶猛,四面八方几无落脚之地。 “这里?”老城主疑惑,如此险峻的地方,他们到底如何在这里搭建老巢? “如何进去我也不知道,只是听说金老大的老巢就在这里。”那名马匪喽喽颤颤惊惊的说道。 “你不会是在骗我们吧?”王小胖愤怒,那张肥脸凶起来倒是怪吓人的,瞪着马匪喽喽,好似要把马匪喽喽给毙了。 拿着一块巨大盾牌的王小胖,倒是颇有种古时候那种力大无穷巨汉的赶脚。 马匪喽喽当即下马,直接跪下:“老爷,大人,小人,小人句句属实。” 唐煜看向马匪喽喽,看他的不像是说谎的样子。 但是,如此喘急的河流,到底该如何搭建合适的巢穴呢? 而且,金的麾下还有一千炼金马匪,也就是说他的老巢内部肯定有炼金建筑存在。 前面老城主说过,他时常会带兵去剿灭马匪,摧毁马匪们的建筑,而金能够拥有一千的炼金马匪,明显不是最近才得到,很有可能是经过长久的珍藏,一点一滴存起来才有的。 从这也可以看出,金的老巢还真的很有可能就是建设在这里。 不是天险,难以被觉的地方,估计他的老巢早就被老城主光顾一边又一边,那能存出一千的炼金马匪? 然而,要想看破机关,却也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唐煜虎目环顾四周,不放过一丝一毫的破绽。 …… 喘急的河流下方,从上面看下来,寻寻常常,毫无出奇之处。可是从下面看的话,却是有古朴岩石制成的墙壁,有一间间大大小小不等的房间,房间内甚至连锅碗瓢盆,衣服,武器齐全。 在一处较为空旷的地方,一座外形简陋的军营赫然跃入眼帘。 军营里面有一名名的人儿在骑马,在砍杀,在射箭,在练枪,十八班武器,无一不同。 这不就是一座炼金建筑,一座有招募名额的炼金建筑,金招募炼金马匪的地方么? 忽然,一名身着白衣,但双眼却留下丝丝缕缕血液的男子出现,看向了眼前的一面光滑的镜子。 在镜子内,赫然正是唐煜等人的身影。 “可恶,金果然是失败了,付出诸多,到头来却是一场空。而我的山岳魔鹰也被他给射杀,现在的我已经走投无路,只能寄希望于他们现不了我。”这人大恨,仇恨的目光死死盯着镜中的唐煜,恨不得吃其肉喝其血。 那头曾经被唐煜一箭射杀的山岳魔鹰,居然是他的? 唐煜有驯鹰术,看起来他应该也跟唐煜一样,只是他的眼睛怎么了? “呃?怎么可能?”突然,这人大惊失色,整个人惊慌失措的站起来,连续退后了好几步。 唐煜,居然找到了机关,正朝着自己这边过来? 他是怎么现? 白衣男子害怕了,绝望了,恐惧了。 第七十三章 驯马师 ps:求收藏求推荐。>>8_﹎w=w`w=.`河面之上风平浪静,除了几条野生鱼儿不是从河里跳出来外。 河岸边缘,倒是有一些野生的生物时常低伏喝水,众人也详细查探一番,却无明显现。 最后,唐煜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侦察术上面。 中级的侦察术能够侦查到敌人的信息,而且还能提升鹰眼术的效果,要想提升到高级,起码需要一千万的经验,却不是目前的唐煜能够支付的起。 唐煜整理了一下自身掌握的能力,那些自己学会的技能,如箭术,枪术等,提升到中级也只需要一万经验,高级则是十万,只有到大师级,需要一百万的经验,这其中鹰眼术也一样。 而为何其他的诸如侦察术,领导术等,所需要的经验不同? 唐煜心想,最大的差距就是鹰眼术是“诸神赠送”,而箭术枪术自己直接掌握,可以说都是从另一个世界带过来的,而领导术,侦察术,却是土生土长,在这个世界领悟学会的。 马匪喽喽明确说明,这一片区域就是金的老巢所在地。然而众人详细的寻找了一番,却无任何的现。 众人暂时原地休整。 河流边,一些野生的野马,野鹿等生物小心翼翼的接近,先是好奇的打量了唐煜等人一眼,现他们没有危险后,然后小心翼翼的低下头饮水。﹏﹍吧w·w-w-.` 喝了一小口水,这些动物马上又抬起了头,环顾四周,查找危险是否降临? 如此循坏,野马们喝饱之后,迈着悠闲的步伐准备离开。 可是突然,在草丛中,几道身影骤然出现。 要不是唐煜掌握有高级的鹰眼术,还现不了。 在距离唐煜大概有五千米左右的距离,那一匹黝黑无一丝杂毛,脚下却有一朵朵“白云”衬托,好似一匹踏云而行的天马。 不用说,这肯定是一匹名马,而他,也被别人作为了捕捉的目标。 一二三四五。 五名手中拿着缰绳的大汉骤然出现,包围了这匹好马。 这些突然出现的人,好像不是头一次捕捉野马,动作娴熟,分工明确,或是扔出手中的缰绳,如果有人未中,那么就会有另一人接替,直到套住为主。 另一人身手矫健,等野马被控制住后,翻身上马,在没有任何装备辅助的情况,骑着野马,在辽阔的草原上飞奔。 在野马平原,时常能够看到三五成群的驯马师成群结队,相互配合,驯服好马,带到野马城中贩卖。 “腾云马?”老城主循着唐煜的目光看去,现了那一匹神俊的好马。﹎吧w-w·w`.= “很有名吗?”王小胖问道。 “价值千金。”老城主淡淡评价:“奔跑的过程中会有一朵朵的祥云出现,在浓雾的天气当中,能够有效的遮挡行踪,踏蹄无声,在中央皇朝当中,就有一支以腾云马为主构建的骑兵队,在浓雾天气,战无不胜。” “这么厉害?”王小胖哑然。 “看,他们好像快要成功了。”王小胖本身拥有高级的鹰眼术,现了对面的情况。 那匹腾云马的力气被骑在身上的驯马人耗尽,度逐渐减慢。 “吁,吁。”那名驯马师经验丰富,驯服价值千金的腾云马之后,并不显得欣喜,好似只是驯服了一匹寻常的战马。 剩下的四人赶紧过来或是牵马,或是嘘寒问暖,明显以此人为主。 “大哥,还是你厉害,简简单单就能驯服这匹腾云马。”一人膀大腰圆,矮墩墩,身高跟矮人差不多,敦实无比,笑呵呵道。 “哈哈,会野马城,卖了这匹好马,哥几个今儿个在马王酒馆好好的喝上一顿。”大哥大笑,数千金币的收入,对于他们这些驯马师来说也是比不小的收入。 “诸位,不知可否过来一叙?”唐煜却是带着王小胖等人,骑着战马过来。 “谁?”野马平原黑吃黑的事情不少,要是运气差点遇到马匪,更是血本无归,有惨死的下场,由不得他们不戒备。 五人瞬间变色,严阵以待。 然而当他们看到只有三人的时候,却稍稍放下戒备。 一人风神玉朗,背着长枪,另一人肥胖无比,浑身上下都是肉,拿着一块巨大的盾牌,另一人神色阴沉,不拘言笑,却散出一股让人心惊的杀气。 不是唐煜三人还会有谁? 唐煜笑呵呵的邀请。 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五人中的老大上前抱拳:“不知各位有何事?” 唐煜瞧出了他们眼中的戒备,却没有多说,任谁在荒郊野外骤然出现陌生人,换了自己也会戒备。 “诸位抱歉了,我们没有恶意,只是有一事询问。”唐煜点名来意,并用眼神示意自己前来的方向。 在那个方位一千五多的炼金战士整装待。 虽然距离较远,五人勉强看清楚。 军队,他们居然带着军队? 如果他们要是有恶意,只需要一轮冲锋,就能完全把自己等人淹没,五人中的老大想罢,当即说道:“我叫波特,不知大人有何吩咐?” 识时务者为俊杰,唐煜都是对波特有些刮目相看了。 “据说这一片是一群马匪的所在之地……” 唐煜话还没说完,那名敦实的壮汉回应:“这里怎么会有马匪老巢,我们在这里都呆了好几个月,要是有马匪存在,我们也不敢在这一片区域驯化野马了。” 没有吗?唐煜脸沉了下来,看来就是那名马匪喽喽在骗自己。 “二弟。”波特责备的看了敦实壮汉一眼,然后小心翼翼的看向唐煜。 从三人的架势来看,明显是唐煜处于领头地位。 “那么,各位可否告知这一片区域最近有不同寻常之处?”唐煜问道。 五人纷纷苦思冥想。 “不同寻常之处倒是没有……”波特小心回忆:“只是?” “只是什么?”唐煜迫切询问。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以前我们也曾在这一片区域驯化过野马,那时候水位应该没现在这么高,而最近几年也五特别大的下雨量。”波特边想边说道。 水位上升?下雨量没有增加? 在水里? 第七十四章 水底巢穴 唐煜一点即通,感谢之后,马上带着王小胖和冷回到河边。 “有消息了吗?”老城主问道。 “在河里。”唐煜说道。 鹰眼术动。 鹰,目光锐利,会站在树梢上,等待浮出水面的鱼,瞬息而动,猎而杀之。鹰的目光可以穿透浑浊的河水,看清河里的活鱼。 而高级鹰眼术,其效果已经比鹰的鹰眼还要厉害数筹。 观察了一阵,唐煜觉在一块区域,任凭那些鱼啊,虾啊,如何努力,都不能接近分毫。 系统提示: 侦察术动:现未知宝物。 河里有宝物? 那一块鱼虾都不能接近的区域,有宝物的存在?但是,马匪老巢呢? “我下去看看。”唐煜本身拥有初级的游泳。 老城主等人都是旱鸭子,只能嘱咐唐煜小心。 唐煜一个扎身,跳下湍急的河流,奋力朝下,来到那一块区域。 用手摸了一下,有一层光滑,却带有一点坚韧的感觉传递到唐煜的手低心。 有诡异? 唐煜掏出了匕,在光滑的表面划了一道小口子。 顿时,一座海底宫殿呈现在唐煜的眼前。﹎__﹍8w·w·w=.- 说是海底宫殿有些不确切,但必备的民房,军营,样样齐全,在内部,还有活人在活动。 难怪河流的水位会上涨,原来在河底下,有一座地下宫殿存在。 见到头顶骤然出现一个人,那些人纷纷神色大变。 现了,他们被人现了? 从那些人的穿着打扮来看,明显就是马匪。 “恩?那个人?”但在少数的马匪当中,却有一个不同寻常,如鹤立鸡群的人引起了唐煜的注意力。 那是一名身着白衣,面容英俊,但双眼却有丝丝缕缕的血液流落的中年男子。 唐煜决定暴力拆除挡住自己去路的无形“墙壁”。 海底宫殿里面的马匪们全都惊慌失措,大喊大叫,好似在阻止唐煜。 最后,更甚至有些马匪来到“墙壁”的周围,示意唐煜从这边进来。 唐煜游了过去,在一处被岩石遮挡的地方,还真的有一处类似“门”的东西存在。 门很快被打开,唐煜想想中被裹挟河水冲进去的画面没有出现,反而是在门内,有一层水蓝色的光幕出现,颜色较深,与河流清澈的颜色不同,要不是因为有岩石的遮挡,很容易就会被现。 唐煜试着伸手,现整只手都穿透深蓝色的光幕,碰触到干燥的空气。 能进去? 当即,艺高人胆大的唐煜一个闪身,挤进了地下宫殿。﹎8_﹎>w=w`w·.然而,当唐煜进来之后,那些马匪们纷纷拿起手中的武器对准了唐煜。 不管他是谁,既然现了他们的秘密,那他就得死。 更何况,刚才唐煜差点擦破头上的保护罩。 “你们确定你们是我的对手?”区区歪瓜裂枣,还不被唐煜看在眼里,唐煜既然一个人进来,那就是自信他们不能对自己造成分毫的伤害。 马匪喽喽们战战兢兢,一些马匪喽喽就曾经经历过那一战,对于唐煜,还印象深刻。 不,倒不如说他们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唐煜,不会忘记这张笑起来人畜无害,但杀起人来比谁都疯狂的人。 他不是人! 唐煜前进一步,马匪们就退后一步,实在唐煜带给他们的压力太大了。 “退下吧,你们不是他的对手。”突然,一声温声软语,让人如浴春风般的声音响起,那名身着白衣,双眼却有丝丝缕缕血液流落的中年男子过来。 马匪喽喽们如蒙大赦,一个个跑的没影。 “我知道你,让我们一切投入都付之东流的人,更是杀灭野马平原马匪联军,几十年内,再无人能够危险到野马城存在的人。”那人语气僵硬,说着深仇大恨的话,但唐煜却没听出一丝的恨意? 好奇怪? “哦?你是?”唐煜文不对头。 “你可以叫我科林.”那人说道。 “那么科林,我问你,你想死还是想活。”唐煜面色一变。 科林好似早就知道,面不改色。 “死,有那种死法?活,又有那种活法?” “死还不简单,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你要是想寻求点刺激,凌迟处死,千刀万剐,五马分尸,任你挑选。” 听完唐煜的话,科林顿时本就有些苍白的脸更加的白。 也不知道是不是失血过多的缘故。 “那么活呢?”科林声音有些颤。 “那就看你有何价值了。”唐煜冷漠开口。 既然是敌人,那就无必要同情他们。 唐煜相信,如果自己是战败者,相信他们会以更加残酷的手段来对付自己。 自古战场无人情。 “我可以把炼金马匪的建筑交给你。”科林沉默了一会儿说道。 “不够。”杀了你们,还是我的。 那我的东西来赎你的命,你看我有那么傻吗? “马匪们能够隐藏在河底,除了靠一张群体水幕术和稳固术法术卷轴外,最主要的还是外围包裹的一张军团级隐身斗篷。” “其中水幕术和稳固术已经使用,拿也拿不走,而那张军团级隐身斗篷相信对你会有用。” “还是不够。”唐煜摇头,同样的,这里已经被自己攻破,那已经是自己的战利品。 刚才侦察术现的宝物,应该就是这张军团级隐身斗篷了。 说起来他们倒是大手笔,为了埋伏金这支马匪伏笔,光花销就是数百万的金币吧。 虽然唐煜对所谓的魔法卷轴价值不甚了解,然而那张军团级的隐身斗篷肯定也是价值连城,就算是整个国家,估计也不多,却被拿来用在这种地方。 “如果只有这些的话,那么你还是乖乖的选择一种死法吧。”唐煜威胁,失去耐心。 科林变色,没想到唐煜如此的难缠,可是一时间他又拿不出合适的筹码。 鹰眼术,对鹰眼术,他的鹰眼术看起来并没有到大师级,明显还是高级的。 “那么,以提升你的高级鹰眼术到大师级鹰眼术为筹码,不知道够不够?”科林掌握主动。 大师级的鹰眼术? 目前高级的鹰眼术,只能查看九千米范围,加上中级的侦察术,提升两倍,也才一万八。 一万八的距离看似挺远,不过对于高机动力的骑兵来说,尤其是这还是个神奇,不能用地球的经验来判断的世界,一万八的距离,几乎是瞬息而过。但如果是大师级的鹰眼术加上侦察术,那侦查的范围都有该多远? 并且鹰眼术与箭术的搭配,更是神技,杀人千里之外,端的是潇洒无比。 鹰眼术,虽然看似无明显的有点,但只要能料敌先机,那就是神技中的神技,尤其是各种技能的搭配,更能挥出与众不同的效果,技能的提升,也能开能多不同的使用功能。 唐煜怦然心动。 第七十五章 提升大师级鹰眼术的办法 唐煜不是奸商,更没有当过商人,不过没吃过猪肉难道没看过猪跑么? 太容易暴露自己的底线,只会让自己吃亏。 唐煜面入沉思,让本来信心十足的科林开始紧张起来。 这已经是他最大的筹码了,如果还不行,只能等死了。 一分钟后,科林见唐煜还是没有有所表示,额头冒出了冷汗。二分钟后,科林心脏在噗通噗通剧烈的跳动。三分钟后,科林汗如雨下。 唐煜有所动作,那双虎目盯着他,好似要看出自己内心深处的秘密,自己在他的眼中,好似无一丝的秘密。 “除了这条,还需要你答应我一个条件。”终于,在科林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唐煜以不容拒绝的口气说道。 一个条件?科林心里当即咯噔一声。 什么条件? “如果你答应,放你离开又有何不可?”唐煜说道。 情形转变,攻守转换,现在轮到科林纠结。 不答应,肯定是死的很惨。 作为杀灭野马平原马匪联军的主要人的唐煜,科林相信对方有那个狠心做到。 答应,科林又怀疑对方是不是要让自己透露己方的实力,军阵部署等等秘密情报,要知道要是把这些透露出去,很容易采取针对性的办法打击己方,到时候就算自己安全的回去,也是一名罪人,一定会被怒火中烧的将军大人活活刮死。 这是一个难以决定的问题。 “你如何保证答应你之后,你会安全的放我离开?”科林只知道唐煜打败野马平原的马匪联军,至于如何打败,唐煜人品如何等问题,丝毫不清楚,最后有所决断,询问道。 人为刀具我为鱼肉,长久的沉默,只会消磨对方的耐心,科林决定豁出去了。 大不了改换门庭,去其他国家发展就是了。科林想到。 “你还有选择么?”唐煜瞥眼道,接着把目光瞄向了那些炼金建筑。 马匪炼金建筑,是一种用木桩搭建的小型军营,不过面积倒是挺旷阔的,可以让一队大概十二名左右的炼金马匪在内部骑马奔腾,练习骑术。 地下宫殿里炼金马匪的建筑有三座,全是一级建筑,可以招募到三十六名的炼金马匪。 “怎么样?想好了没?”唐煜问道。 这个世界不可能只有科林一个人会大师级的鹰眼术,凭唐煜在野马城做出的功劳,回到帝国帝都,靠着这些功勋,总能寻找到提升的办法。 对唐煜来说可有可无。 大概也正是明白这一点,科林放弃般的说道:“好吧,成交。” “只希望你不要骗我。” 随后,科林详细的交代如何把高级的鹰眼术提升到大师级。 听完科林的话,唐煜顿时觉得如此的简单,但有如此的不简单。 因为要想把高级的鹰眼术提升到大师级,需要一头雄鹰的灵魂融入到鹰眼术当中去? 鹰魂?随便买只老鹰都能做到,简单! 然而科林又说了,要想今后继续提升鹰眼术,使用简单的鹰魂,将会极大的阻碍他的发展,最好是使用哪种实力强大的鹰类生物的灵魂,而且鹰魂的质量也将影响到鹰眼术提升的效果,这却是相当的困难。 目前市场上活着的鹰类魔兽都是低级,基本被当成宠物贩卖。 唐煜从老汤姆那获得的金刚鹰,三阶实力,算是中上的水准了,不过也是难以得见,可见这种魔兽的稀有。 而且这时候叫唐煜上那去寻找所谓实力强大的鹰魂? 科林还透露,大师级的鹰眼术,能够把一缕精神寄托在契约鹰的身上,让他带着你遨游,遍观世界。 当然后果就是寄托的雄鹰被射杀,自身也会导致受创。 他的山岳魔鹰被唐煜射杀之后,整个人头昏脑热,双目更是有丝丝缕缕殷红的血流落。 这件事被唐煜牢记在心上。 “那么,把炼金建筑的控制权交出来吧。”炼金建筑里面还有三十六名的炼金马匪等待招募,本着蚊子再小也是肉的原则,唐煜全部招募走。 科林心不甘情不愿的送出控制权。 系统提示: 原住居民科林转赠给你三座一级炼金建筑,是否接受? 接受。 得到炼金建筑的控制权,唐煜二话不说先把炼金马匪招募完再说,接着在科林的带领下,把金半辈子烧杀抢掠获得的财宝以及敌国资助的武器装备全都收进空间戒指中,然后看向了那些马匪喽喽。 “你是想死还是想活?”唐煜沉声问道。 这处海底宫殿,虽然建筑简陋,但却地形隐蔽,难以被发现,是一处难得的避难所,唐煜觉不容许这些马匪喽喽继续霸占。 “想活想活。”马匪喽喽忙不迭的点头。 剩下来的马匪喽喽只有七八名,早就被唐煜吓破了胆。 “大人,我会射箭。” “大人,我会牧马,在我们群体中,我是牧马牧的最好的一个。” “大人,我力大无穷,千万别杀我啊。”马匪喽喽一个个说出各自的特长,只希望唐煜能够网开一面。 牧马?我手底下又没有马群? “说起来,金身为马匪,他应该有马群才对,野马平原这么多的野马,他总不可能天天靠打劫过日子?”唐煜低语。 “大人大人我知道,金老大的马群基本都是我在放牧的,只是听到逃难回来的兄弟们说金老大战死,我才慌不择路的跑回来。”那名说自己牧马很厉害的马匪喽喽说道。 还真的有马群? “十万匹,足足有十万匹。”马匪喽喽夸张的说道。 十万? 那得是多少金币? 最寻常的一匹战马,都价值十个金币呢,十万匹战马,就是一百万啊。 唐煜可不相信里面会没有价值千金的好马存在。马群的价值,少说也是数千万。 数千万?这是什么概念? 只要唐煜有足够的招募名额,瞬间就能拉出一支大军来。 “是了,金是敌国安插在帝国这边的奸细,这十万匹的战马单靠马匪势力可吃不下,估计还有敌国的成分在里面,说不定这些战马会被运送到敌国去。”唐煜想到,心安理得的手下这笔不义之财。 “你,还有你们几个,全都听他的指挥,好好的牧马,要是等我回来,少了一匹马,拿你们试问。”唐煜指着马匪喽喽们说道,接着把刚刚招募的三十六名炼金马匪留下,看管他们。 马匪喽喽们大喜,一个个拼命的点头。 “这里,应该有其他出去的通道吧?”唐煜看向了科林。 马匪基本都是旱鸭子,炼金马匪更不会游泳,那么他们是如何上去的呢? 科林心态改变,已经想好了改换门庭的对策,现在就是让他把各种情报说出来都毫无压力,更别说只是一个路口了。 在科林的带领下,众人来到某个角落,在哪里,赫然是一条通往地面的隧道。 因为水幕术的缘故,导致在水幕术笼罩范围内的河底一片的干燥,跟陆地一样,而马匪们就从地上挖出一条通往地面的隧道。 隧道又长又深邃,众人骑马前进了大半个钟头,才重新来到地上。 鹰眼术发动,唐煜发觉,自己居然距离老城主他们差不多有五六千米的距离,并且入口处还覆盖有一层鲜嫩的水草,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处。 要不是发觉水位的上涨,他们还真的发觉不了异常。 看来敌国也是费尽心机啊,结果却全栽在唐煜的手中。 第七十六章 十万马群 当唐煜带着自己的“战利品”回来的时候,着实吓了王小胖他们一跳。 轻装上阵的唐哥,不仅安全回来了,还带回来一群人? 那群弓马娴熟,神色冷漠,脸上好似永远不会有其他表情的马匪,不用说,肯定是炼金战士。 那个身着白衣,双眼丝丝缕缕的血液流落看起来好吓人啊。 还有那几十名的马匪喽喽。 “唐哥,你带他们过来不会是当炮灰吧?”王小胖打趣问道。 听到王小胖的话,马匪喽喽一个个差点吓尿。 要说世界上最让人不愿意接受的就是炮灰了,死亡率超高,曾经有人被编入炮灰营,赢承受不住那个超级高的死亡率,第二天自杀了,一时轰动一时。 在炮灰营,一般都是死囚,奴隶为主。 不过这些马匪,不是奴隶也相差不多了,被当成炮灰也没什么问题。 马匪喽喽一个个当即跪下,五体投拜,恳求唐煜千万别相信王小胖的话。 “起来吧。”唐煜没好气的瞪了王小胖一眼,这家伙最近倒是越来越有些皮了,不过看在曾经患难与共的份上,唐煜任之由之,反正无伤大雅。 “现在带我去马群的地点吧。”唐煜说道。 十万马群,好好操作,少说也有几百万。 黑心彼得半辈子的家当,也才十几万而已,其中大半都成为唐煜雇佣那群佣兵的费用,剩下的也基本花在招募炼金战士身上,目前唐煜口袋拮据。 虽然唐煜不知道这次能不能成功救回公主,圆满完成任务,但本着多做准备准没错的原则,唐煜不准备放弃十万匹好马。 马匪喽喽早就怕得要死,一个个听话的在前面带路。 ……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这句诗句完美的呈现野马平原的景色。 低头就是一望无垠的草原,草原上各种好马笼络不觉,时常可看到驯马师们驯服一匹好马而大声的叫好。 在野马平原当中,除了大量的野马外,牛羊成群,为野马城的经济带来发展。 现在几人在马匪喽喽的带领下,带领炼金战士大军,气势汹汹的前往某一处峡谷。 十万匹的战马可不是随随便便散养,不然其中的好马名驹很容易被驯马师们看中,进而神不知鬼不觉的顺走。 马匪们的马群,被藏在一处名叫大裂谷的山谷,那是一处两边裂开,仅有一个出口的山谷,四面都是陡峭的崖壁,只要看受阻入口,就能有效的看管马群不会逃跑。 当众人赶到之后,却是发觉了不正常。 春天,正是狼群繁殖的时候。 在野马平原,野马牛羊无数,可食肉的狼群也不再少数,到现在唐煜还记得来到这个世界,已经经历了两次狼群的攻击,要不是自己有所准备,说不定早已丧命狼吻。 没想到这次居然又碰到了狼群? “狼群,又是狼群?” “这些狼群前些天的时候就对山谷内的马群虎视眈眈,这几天因为大多数的兄弟都被金老大招募走,导致山谷看守的人员稀缺,让这些狼群终于忍受不住,伺机而动。”马匪喽喽大惊。 “哦,天呐,这么多的狼群,这是要把山谷内十万战马全都吃光吗?”马匪喽喽震惊的看着远处小土丘出现一头又一头的巨狼,每一头张牙舞爪,利齿锋利,看的人心底发毛。 一头两头…… 举目望去,全是狼群,少说也有数万头,比起黑狼还要多。 “呜呜。”黑狼站在唐煜黑驹旁边,浑身汗毛扎起,全神戒备,对那些巨狼,充满了戒备。 统领数万巨狼的狼王,称之为万狼王,是比黑狼王这头才只是百兽王的狼王要厉害数筹。 “退入山谷,依靠地形反击。”唐煜带头说道。 他们已经被狼群包围,逃都逃不了,要么消灭这群狼群,要么就跟山谷内十万野马一起丧命在狼吻。 看守野马的马匪喽喽们早就心惊胆寒饿,二话不说就放唐煜等人进来,随后经过唐煜带来的马匪喽喽介绍,那些马匪喽喽想也不想,当即纳头便拜。 “能拿起武器的尽量攻击。”唐煜说道,接着就把目光看向了狼群。 野马平原狼群无数,以前时常会有佣兵来剿灭,防止泛滥,可是自从老城主带着野马城最后的力量和大量的佣兵战败而归,这一活动也被耽搁。 这一耽搁,春季又是狼群交配产仔的时候,狼群的数量更是飞涨。 这支狼群,就是为了获得足够数量的食物,转而把目光瞄向了山谷内的马场。 要不是唐煜来的及时,山谷内的马群早就被狼群分而食之,能剩下些残羹就算不错了。 “长枪兵上前。” 山谷的入口说小不小,说大也是挺大的,要像堵住这个入口,起码需要一百名的枪兵同时上前。 唐煜把枪兵们分成五个列队,由手底下的枪兵“伯爵”统领,轮番上阵。 后面则是刚招募的炼金弓箭手和一些会骑射的炼金马匪。 其中会齐射的炼金马匪数量不少,居然有五百之多?这倒是大大的降低唐煜己方远程攻击薄弱的弱点。 由枪兵们抵挡在第一线,远程兵种在后面放心大胆的攻击。 狼王隐藏在狼群当中,狼嚎一声,让狼群发动了攻击。 一头头棕色巨狼张开血盆大口,咆哮着冲锋。 只是没等他们靠近长枪兵,一支支利箭“咻咻”接二连三的射击,一头头的巨狼纷纷毙命倒地。 这还是唐煜头一次见识炼金弓箭手的箭术,这少说也有初级的箭术水准了。 作为大师级箭术的唐煜,眼光犀利,一眼就瞧出。 炼金战士,真是一种神奇的存在。唐煜感慨不已。 但炼金马匪的箭术就差了不少,这大概只是因为他们多精,而不是专精的缘故啊,而且他们的等阶还比弓箭手低一阶。 好在狼群数量繁多,密密麻麻,起码炼金马匪射手的命中率,比野马城那二百多的菜鸟士兵要强上许多。 狼群有一万多头,凭借己方才一千五的数量,想要打败他们,明显是一场苦战。 经过几轮的射击,悍不畏死的狼群终于冲到了近前。 “长枪兵,长枪前刺。”唐煜每战必身先士卒,大声高喝,手中白银长枪划出一道冷芒,一头冲的最前面的巨狼收力不住,直接被开膛破肚。 第七十七章 地利 ps:求收藏求推荐票。 狼群无数,一股脑全部蜂拥而来,要不是唐煜等人早就把手整个山谷入口,要是让这些狼群冲进去,后果不堪设想。 受到惊吓的马群,很有可能会冲出山谷,到时候唐煜等人只会腹背受敌。 其实刚开始唐煜也不是没设想过直接驾驭十万野马冲出去,狼群虽厉害,却只有一万多,相比起十万马群,还不够看,只是缺少领头马的存在,等冲出了山谷,这些马群受到巨狼们的惊吓,很有可能会四散而开,最后被狼群分而食之。 失去了山谷的庇护,又没有足够的野马冲破狼群的阻拦,众人迟早会丧命狼吻。 当然,狼群吃饱之后,也许也不会继续追赶。只是畏畏缩缩,不敢一战,面对区区的野狼都退缩了,又如何去解救公主?面对更加强大的唐纳德,又有何勇气去对战? 与狼群的战斗,不仅仅是为了保护身后十万马群,更是为了蓄势,凝聚本身的气势,提升实力。 炼金战士可以在一次次艰辛的战斗中提升实力,获得进化,而自己也可以获得经验,每一次的战斗,都是一次脱胎换骨。 大概是触类旁通的缘故,有着大师级箭术和大师级的枪术在前,唐煜觉得自己好几门高级武器专精最近都有松动的样子,只要能够领悟大师级的真谛,突破迟早的事。 掌握有多门大师级精通的唐煜,到时候面对强大的唐纳德,不说胜之,却也有一战的可能。 不管何种可能,唐煜都没道理退缩。 “战,战,战。”唐煜怒吼,手中的白银长枪早已看不清影子,只能听到风声在呼啸。 唐煜的手快的不可思议。 一头头巨狼喋血,在他们的脑袋尖,每每都有一点血迹浮现,然后逐渐扩大,最后歪头倒下,那全是唐煜造成的伤害。 枪兵们就没有唐煜的枪法,更没有唐煜灵活,巨狼冲到前面,也不知道躲,这些寻常的枪兵,跟木偶更加的类似。 枪兵们机械的刺击,收枪,然后接着刺击,如此重复,直到被狼群淹没为止。 到现在,已经有数十名枪兵被狼群拖走,分而食之。 天上,一头头的狮鹰俯冲而至,抓起一头头巨狼飞到天上,直接撕裂成两半。 三阶的狮鹰,对上寻常的巨狼,有辗压的效果。 唐煜在战斗的过程中,也不忘观察枪兵们的情况,发现自己在刚来这个世界得到的十二名枪兵一个个行动敏捷,动作灵活,因地制宜,并不会盲目攻击,身上除了一些抓痕外,几乎完好无顺,而那些刚刚招募过来的枪兵,最好的一个也是浑身都是伤。 “换一列。”唐煜大喊。 早就准备好的枪兵(伯爵)带着下一队枪兵挤上来,接替原先枪兵的位子。 “普通枪兵的智商实在堪忧,别看有地利优势在,但狼群数量实在太多,坚持不了多久。”唐煜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突然,唐煜换下了白银长枪,手中出现一条长鞭。 战斗经验丰富的唐煜,早就把长鞭精通提升到高级。 长鞭,软而柔韧,攻击范围急广,站在中间的唐煜,不多不少,长鞭的长度正好可以涵盖两边。 “啪”的一声,长鞭抽打在半空中,发出一声脆响,在幽静的山谷内,尤其的响烈。 一头巨狼见到唐煜换枪为鞭,以为有机可趁,猛的窜了过来,却见王小胖怒吼一声: “唐哥,我来保护你。” “尽管输出。”王小胖道 那块巨大的盾牌,已经成为王小胖的标志。 王小胖本身体型就比较大,拿着一块更加巨大的盾牌,油然而生给人一种安全感。 唐煜不疑有他,长鞭频频挥动,瞄准每一头巨狼即将咬中枪兵们的瞬间,一鞭抽打过去。 好运的巨狼最多是哀嚎着窜回狼群当中,惨点的就是直接被一鞭子抽死,半颗狼眼珠子被抽出来的都不在少数。 有了唐煜的辅助,枪兵们的伤亡终于减少,加上背后弓箭手的攻击,让狼群开始大面积的减员。 只是弓箭手们的箭支终究有限。 唐煜手一挥,空地上出现了好些个箭支。 这些却是唐煜从打败马匪联军获得的战利品,加上野马城的产量,甚至在抄了金的老巢,里面的武器也不在少数,其中箭支更是多不胜数。 看到这些武器,也让唐煜百分百确认金就是敌国隐藏的一枚暗棋。 获得唐煜箭支的贡献,弓箭手们可以无所顾忌的开弓射击。 一头头巨狼接二连三的到底,每一头,尽皆被命中狼眼。 狼群冲到近前,也让炼金马匪弓箭手的准确度大大的提升。 大狼群大幅度伤亡。 “嗷呜。”忽然,远处一头雄壮的巨狼仰天咆哮,狼群如潮水般纷纷退走。 这头巨狼毛色呈棕灰色,毛发旺盛,瞳孔深绿,眼神当中杀意蔓延。 “怎么回事?”王小胖不解? “不好,快退。”唐煜想起来,自己曾经杀过的风狼王,嘴巴会吐出风刃攻击,而被自己收服的黑狼王,则能从狼尸当中召唤影狼,而眼前更厉害的棕色狼王,明显更加的厉害。 看他的架势,明显是要使用掌握的能力了。 唐煜话一出口,那头棕色狼王浑身旺盛的毛发蔓延,变长攀爬,爬向了唐煜众人。 它的能力,是让自身的毛发变成?困住敌人? 唐煜等人要是被困住,那不是只能被动的承受狼群们的啃食? 好诡异的狼王! 狼王身上的毛发很快密密麻麻,在狼王的控制下,接近唐煜的人。 “唐哥,该怎么办?”王小胖大急,冷也从隐身状态出现,一筹莫展,至于那些马匪喽喽们,更是面无血色。 “怎么?要不要我出手?”老城主沉声问道。 区区万兽王,对于实力强大的英雄来说,不够看的。 英雄最主要是统领炼金战士作战,但他们本身的战斗能力也不弱,倒不如说,他们才是整个世界的精华,是整个世界最璀璨夺目的一群人。 英雄英雄,生为英雄,死亦为英魂。 老城主身老心不老,见到唐煜等人的英姿,心痒难耐,准备露两手。 但是,唐煜却是拒绝了,老城主的身体他不清楚还有谁清楚? 到现在唐煜都还记得玛德曾经拉住自己的手好声交代,不到万不得已,千万别让老城主出手。 他的身体,再也坚持不住更大的损害。 “老城主暂且留下足够的力气应对唐纳德。”唐煜的一句话,让老城主无话可说。 他们主要的敌人,还是深不可测的唐纳德啊。 “好吧,那就让我看看你如何面对这次难关。”老城主盘膝坐下,静待佳音。 唐煜神色冷漠,抽出了腰间的战刀。 第七十八章 杀狼 棕灰色狼王的天赋能力发动,浑身毛发蔓延,唐煜抽出了战刀。 这柄战刀却是从黑心彼得那缴获的战利品,一柄宝器级别的战刀。 刀重十斤八两,刀柄处一颗狰狞虎头睁开双眼,让人心悸,刀口处更是带有殷红血迹,据说时常需以猛虎的血液浇筑。 虎头刀:锋利+1,坚固+2,有一定几率发动斩首效果。宝器。 属性方面与利器的白银长枪相差不多,只是多了一个特殊的效果。 一定几率?具体是多少?这却需要唐煜实验推测。 现在唐煜抽出了这柄宝器级别的虎头刀,一刀砍在蔓延而来的棕灰色毛发上面。 “铛”的一声响,唐煜虎口都有些发麻,但被砍中的棕灰色毛发,却是毫发无伤? 连一根都没有被砍断? 这就是万兽王级的实力? “退,退后。”唐煜喊道,带领炼金战士们,缓缓退后。 本来按照唐煜的计划,是先剔除狼王的毛发,然后发挥大师级的箭术,一箭定胜负。 毛发旺盛的狼王,严重影响到唐煜箭术的命中率。 但是让唐煜想不到的是,狼王的毛发居然那么的坚韧? “现在该怎么办?”众人稍微退后了好一段距离,王小胖失落问道。 被堵在山谷内,迟早会被狼群淹没。 “冷,你的匕首难道也砍不断吗?”唐煜问道。 冷摇了摇头。 这头狼王不愧是万兽王级别,连冷神兵利器级别的匕首都砍不断,看来,寻常的办法是行不通了。 “唐哥,我们何不用火?”王小胖突然发现一些马匪喽喽手中拿着火把,惊奇道。 火? 唐煜不认为火对狼王有效,但也没有阻止王小胖。 王小胖兴冲冲的一把抢过马匪喽喽手中的火把,然后扔向还在蔓延接近的狼毛。 狼毛感受到热度,一瞬间倒是退缩,可是很快又继续坚定的蔓延,攀爬到火把上面,很快就把火把湮灭,只留几缕余烟。 再看那狼毛,除了有点焦黑外,那有被烧掉的痕迹? “不会吧,连火都不行?”王小胖失望之情不言而喻。 如果简单的火就是万兽狼王的弱点,那他就不是一族王者了。 “怎么办怎么办?”看着越来越近的狼毛,王小胖心里慌张的要死。 唐煜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狼毛,发现狼毛前进的速度并不是很快,还有一点时间思考。 这些狼毛本身坚韧不拔,又不怕火,连冷神兵利器级别的匕首都砍不断,除了速度稍微慢点外,几无弱点。 速度慢? 唐煜环顾四周,四面环山,这处山谷,倒是追有利于这头狼王的天赋能力发挥呢。 众人几乎是上天无敌,入地无门。 王小胖着急的来回走动,找不出一丝的办法,冷神色阴沉,默默擦拭匕首,老城主盘膝而坐,闭目养神。 唐煜观察狼王的一举一动。 突然,唐煜有所发觉。 这些狼毛坚韧不拔,火也烧不毁,刀也砍不断,那么能不能把他们捆绑起来呢? 狼王想用它的狼毛捆绑束缚自己等人,那么自己反其道行之,把他的狼毛捆绑起来,又将会如何? 唐煜抽出了腰间憋着的长鞭。 人冲上去捆绑肯定不现实,刚上去就会被狼毛给淹没。 “啪”的一声,唐煜手中连连舞动,长鞭发出一声声的脆响。 一鞭抽在蔓延的狼毛当中,卷起了一捧狼毛凌乱飞散。 “就是现在。”唐煜眼中一亮,长鞭刁钻的卷住那一捧的狼毛,然后来回一卷,缠绕在一起。 “唐哥,你这是?”王小胖奇怪的问道。 “别废话,跟我一起拉。”唐煜大吼,抓住长鞭的另一头死死不放。 在卷住狼王的狼毛之后,一股巨大的拉撤力传递到唐煜这一边,要不是最近有所突破,力量提升道三牛之力,说不定早就被拉扯走。 不过三牛之力,与狼王的力量比起来,还是有所差距,唐煜憋着气,艰难的喊道。 众人惊慌赶来,齐心合力,才没让唐煜被拉走。 “一二,用力,一二,用力。” “砰!”众人接二连三的倒地? 一捧狼毛被拔了出来? “有效,再来。”唐煜大喜,本来唐煜只想困住狼毛,却没想到最后却把狼毛给扒出来了。 狼王的狼毛,除了速度慢一些外,还有另一个弱点,那就是与身体的链接并不是很牢固。 抓住狼王弱点的唐煜,当即毫不犹豫的重复。 狼王身体的毛发虽多,却也架不住每次都是“一捧一捧”的被拔出,到后来,被拔毛拔的浑身发痛的狼王,不得不收回自己的狼毛。 “嗷呜。”一计不成,狼王再次咆哮一声,招呼狼群发动攻击。 “畜生们,来吧。”王小胖哈哈大笑,举着巨大的盾牌挡在了前面。 只要不是诡异的,让人连反抗能力都没有的狼毛,区区野狼,已经不被唐煜放在眼里。 “弓箭手掩护。”唐煜指挥,身先士卒,抵挡在最前线。 一头头的巨狼在弓箭手的攻击下一头栽下,等他们再次接近的时候,又是好几百头的损伤,前面的枪兵们也被唐煜调制为防御为主,防止狼群侵入后方,对弓箭手们造成伤害。 近战型的炼金马匪拿出马刀,跳下战马,与枪兵们轮流替换。 众人杀的兴起,狼群一时难以冲破防御圈,在留下了数千具的狼尸之后,狼王不甘的“嗷呜”声中退走。 “想走?”唐煜冷笑,招呼金刚鹰跟随。 黑狼王拥有把狼尸转换成为影狼的天赋能力,这群狼,早已被唐煜看中。 起先唐煜倒是没有解救公主的计划,可是在见到这群狼,再想起黑狼王的天赋能力后,一个计划悄然浮现。 既然野马平原狼群无数,那为何不持续的杀狼,既能提升自己的实力,获得足够的经验,又能得到影狼? 要知道,影狼身为幽灵生物,有一般几率免疫无力攻击的,并且神出鬼没。 英雄唐纳德统领的炼金战士,每一名唐煜估计应该最低相当于三阶,而自己的三阶狮鹰才几头?想与唐纳德的五六千之数的炼金战士对抗,除非出现奇迹。 现在奇迹来了,那就是获得足够的影狼。 唐煜的手中要是有一万影狼的话,别的不用管,直接冲过去辗压就成。 系统提示: 恭喜你打退狼群,获得战斗经验10000,获得麾下炼金战士经验分成100000。 第七十九章 草原杀狼 ps:感谢逝去-独舞大大的100打赏和三张评价票。还有接着求收藏和推荐啊…… “嗷呜,嗷呜……”草原上,此起彼伏的狼嚎声阵阵不断。 狼群们划分领地,每到夜晚降临,都是它们最活跃,捕食的时候。 可是今夜,却是草原狼群的噩梦。 军队,有军队在屠戮它们? 本来作为猎食者的他们,俨然成为被捕杀的对象。 “弯刀伺候。”唐煜带领一千的炼金马匪,骑着战马,发挥出“骑兵”的优势,先是冲进狼群中大肆屠戮,杀散狼群。 等狼群四散而开之后,马匪箭手们纷纷拿下背后背着的弓箭,瞄准那些狼狈而逃的野狼射击。 当然近战型的马匪们也没放弃捕杀这些野狼。 这是一群小族群的狼群,数量大概只有三百来头,其中头狼早就在第一次的交锋中被唐煜射杀,接下来就是单方面的屠杀。 “可以了,剩下的让他们离开吧。”唐煜见到差不多,招呼回炼金马匪们。 草原上还需要狼群来减少各种食草生物的数量,防止草地沙漠化,碰到的每一支狼群,唐煜都是打残却不完全剿灭,为的就是给他们留下休养生息的机会。 黑狼王出现。 在他的身边,还有数百条的幽影生物跟随,那些不是二阶的影狼还会是什么? “去吧。”唐煜招呼一声,黑狼王夹着尾巴屁颠屁颠的对着被堆积在一起的狼尸使用天赋能力。 一头头的狼尸炸裂,然后从中出现浑身虚无黝黑的影狼。 将近两百具的狼尸,最后给唐煜贡献出大概有二十条影狼,其成功率大概是十分之一,十具狼尸才能诞生一条影狼。 根据老城主的诉说,如果黑狼王实力提升,成为千兽王,万兽王的话,不仅成功率会大大的提升,而且还会有其他意想不到的提升。 只是要想进阶,却不是只要麾下狼群的数量达到就足够,还需要本身有足够的实力。 不然唐煜杀了这么多的狼,俘虏一些狼群当不在话下。 那头曾经围猎唐煜的万兽狼王,本身就是实力强大,而且狡诈,当见到唐煜等人不好惹之后,居然想也不想的离开,保存实力。 这几天唐煜也在特地寻找那支万兽狼群的踪迹,只要能剿灭他们,相信自己的计划应该能够提升数天,不然单单只是剿灭小组群的狼群,天知道想要凑够一万影狼要到什么时候,别到时候影狼数量还没凑够,计划就已经失败了。 骑兵,需要在空旷的地方才能发挥他们的战斗力。 在山谷内,却是被狼群围住了,发挥不出他们的长处,可是在空旷的草原上,就有了让炼金马匪完美发挥的机会。 唐煜把王小胖和老城主带着五百多的炼金枪兵和弓箭手留在山谷那,静待佳音。 二十头影狼编入黑狼王的队伍,然后唐煜空间戒指一闪,把那头狼王的尸体收进空间戒指里。 唐煜等人从密林狩猎魔兽得到的血肉,早就吃的差不多,正缺少必备能量丰富的食物呢,这头狼王,本身的实力也有二阶,不比黑狼王差,一身全是宝,说不定在他的体内,还有晶核存在呢。 这种宝物,唐煜暂时舍不得让黑狼王把他转换成为影狼。 被黑狼王天赋能力使用过的狼尸,只要失败,都会化为干尸,显然是不能食用的。 “距离那群狼群应该不远了,跟上去。” 这几天唐煜远远的吊着万兽狼群,每当狼群在捕猎的时候,唐煜就会带着炼金马匪们冲上去一阵乱砍乱杀,不仅让狼群不能成功获取食物,更是狼群损伤惨重,然后每名炼金马匪捡起地上的狼尸马上逃跑。 等万兽狼王反攻的时候,众人早就跑的没影了。 唐煜的计划,搞得狼群苦不堪言,许多狼群都饿的皮包兽骨,有些更是被饿晕了过去,惨遭同类分食。 万兽狼王极为人性,大概知道有唐煜跟在身后,他们就别想安安稳稳的捕猎,所以这几天狼群也极少的外出,只是龟缩在狼窝。 他们的狼窝是一处地下洞穴,里面还有许多的小狼崽存在,只是当唐煜带领炼金马匪们过来的时候,发现小狼崽们早已最先成为食物,最后那些虚弱的野狼也步入小狼群的后尘。 狼这种生物,不仅对其他的生物狠,对自己的同类,对待自己更加的狠。 虎毒尚且不食子,但这些野狼,为了生存下去,残忍的咬死自己的孩子,咬死自己的同类,为了只是艰难的活下去。 不过唐煜却没丝毫的同情,在这个世界,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没有任何的道理可言,只有绝对的实力。 在山谷哪里,如果自己等人稍微露出一点弱势,说不定早就被狼群唐煜,那时候,唐煜可不会认为这些狼群会好心的放过自己。 囚困骚扰了狼群好几天,大多数的狼群都开始变得烦躁不安,时常发生同类相残的事情。 一万多的狼群,每天的食物都是一笔天文数字,更何况他们已经好几天没有吃过东西,更何况他们还是刚刚脱离寒冷的冬天,正需要足够食物的时候。 终于,万兽狼王发现外面的唐煜等人开始退走。 总算是走了。 等了许久许久,他们没有回来,万兽狼王嚎叫一声,带着麾下的狼群急冲冲的冲出了狼穴。 他们要打开莎姐,他们要获得足够的食物,他们要让野马平原那些弱小的食草动物们知道他们的恐怖。 万兽狼王带着狼群很快发现了一群食草的野马,狼群们不等狼王吩咐,经验丰富,早就四散而开,包围马群。 他们要把马群全部消灭,他们已经饥渴难耐。 “嗷呜。”狼群在狼王的带领下,开始捕猎。 “轰隆,轰隆,轰隆……”马蹄声此起彼伏。 狼群绝望了,这声音,在这几天里,他们听了无数次,每次都是如死神来临前的钟声。 他们不是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狼王虽然智力堪比人类,可是终究只是一头畜生,见识有限。 所谓的离开,也只是为了把他们从狼穴引出来而已,不然唐煜等人难道爬进狼窝与狼群战斗不成? 有着高级鹰眼术加中级的侦察术跟踪观察,狼群的一举一动,早就在唐煜的视线中。 可以说,狼王今晚宠幸那头母狼,明晚宠幸另一头母狼,都被唐煜掌握。 狼群先是经过山谷一战,损失差不多有数千头,后来又有一路跟随杀死的狼也有一千多头,加上自相残杀,目前数量一万的狼群只有五千不到,而且各个骨瘦如材,更是分散而开。 唐煜觉得,完全剿灭他们,就是现在。 第八十章 弓马娴熟的炼金马匪 “射击。”在距离狼群还有好一段距离的时候,唐煜拿下背后的阿鲁克赠送的五牛白桦木弓,弯弓搭箭,七连射,几头凶狠冲上来的狼群纷纷毙命。 炼金马匪们同样拿出弓箭,骑乘战马,射杀狼群。 这些炼金马匪,站在平地上射击的命中不高,可是骑乘在战马上,骑射的命中率,却着实提高了一大截,不愧是“马背上的民族”啊。 单论命中率,比起二阶的弓箭手还要高。 马匪能成为各大帝国的隐患,不是没有道理。 而炼金马匪,只是马匪当中最低级的存在而已,听老城主说,在炼金马匪之上,还有炼金马匪头目,相当于二阶,炼金马匪首领,三阶存在,有炼金马匪首领存在的炼金马匪,士气还会提升,以及终极的炼金马匪王,五阶存在。 要不是缺少了关键性的四阶,说不定马匪这种炼金战士也能成为人族一种标志性的基础炼金建筑呢。 当然,炼金建筑的等阶提升,稀有度也就更高,获得的难度更是不可想象,起码金是没有了,估计敌国也只是把金的马匪团队当成一招暗棋,认为不值得花费二阶,三阶的炼金图纸提升实力。 唐煜带领一千炼金马匪,一轮射击之后,短兵相接,狼群在距离唐煜等人差不多还有三四米的时候,猛的跳了起来飞扑而来,要把他们扑落下马。 “上弯刀。” 弯刀重心靠前,便于劈砍,事宜马上劈砍,而且还能减少阻力。 炼金马匪高举弯刀,战马不停,从巨狼的胯下奔驰而过。 巨狼们腹部流血,笔挺的摔落在地,连哼都没哼一下。 “上枪。” 骑兵冲锋。 炼金马匪,倒是类似万金油的兵种啊,要不是本身的装备过于差,很容易被远程兵种克制,说不定成为二阶的存在都有可能。 一柄柄只有尖头是铁制的木质长枪出现在炼金马匪的手中。 一千马匪冲进狼群中,掀起漫天血雨。 “嗷呜。”终于,万兽狼王姗姗来迟。 在万兽狼王的身边,余下的狼群早已汇聚,在狼王的带领下,冲向了唐煜。 就是这个人,害的自己狼狈不堪,家破人亡,死,一定要咬死他。 “嗷呜。”突然,在唐煜的身边,黑狼王出现,针锋相对,面对比他厉害两个大等级的万兽狼王,他居然不害怕? 除了黑狼王外,还有一头头没有实体的影狼。 影狼,幽灵生物,物理系攻击免疫百分之五十。 狼群的攻击,很少有能对影狼造成伤害,就是万兽狼王的万千狼毛,估计也没用,因为他们的攻击都属于物理攻击。 黑狼王呜咽一声,本身并没有冲出去,然而是让影狼中进攻。 狼,果然是一种奸诈的生物。 万兽狼王大怒,不用吩咐,亲卫巨狼早已迎上了影狼。 抓咬啃……使用浑身解数。 可是对于没有实体的影狼来说,连挠痒痒都算不上。 将近三百的影狼蜂拥而上,给对面造成相当于有数千狼群悍不畏死造成的伤害差不多。 只是影狼能对万兽狼王造成的伤害终究有限。 万兽狼王浑身的毛发坚韧不拔,火烧不灭,水淹不进,堪比一件神兵利器的宝甲,区区二阶不死阴影生物,他们在带来减少物理攻击百分之五十命中率的同时,本身的攻击力也被降低到最低,在不死族当中,最多是被当成斥候来使用,处于二阶中端水准。 根本咬不进万兽狼王的皮毛。 “狼王交给我来。”唐煜大喝一声,已经拿起了白银长枪。 这头万兽狼王,本身的实力处于四阶水准,可以说是唐煜接触到最强大的魔兽,比皇家狮鹰boss都要厉害。 皇家狮鹰boss只是三阶,而这头万兽狼王,却是四阶,同样都是boss级的。 唐煜一拍胯下黑驹,让这匹从巨兽强森手中得到的黑马凄惨长鸣,带着唐煜,整个人如离弦的利箭,嗖的一声窜出去。 白银长枪表面锋芒毕露,杀意四起。 裹挟无尽的冲锋之力,唐煜一枪准确的点在万兽狼王的额头上。 一点血线浮现,可是很快却止住。 万兽狼王,在危急关头,浑身毛发剧烈缩收。 双方交错而过,可是没等唐煜有下一步的动作,却见万兽狼王脸上出现人性化的恐惧。 恐惧?他在害怕? 可是唐煜却没准备放过他,狼是一种疵瑕必报的生物,这次放过了他,说不得在关键时刻,他就会窜出来给自己绝杀一击。 既然已经得罪的惨了,那就绝没有放走他的可能。 只是万兽狼王的那一身毛发,实在是麻烦。 铜头铁脑豆腐腰?是了,自己为何非要攻击狼王的脑袋呢? 狼的弱点,在腰部位置。 一柄战锤出现在唐煜的手上。 战锤,矮人种族最喜欢的武器之一,既可以拿来锻造武器,又是攻击敌人的利器。 想想看,一锤锤下去,直接让对方脑袋开花,对于某些人来说,想想都是酸爽无比。 既然万兽狼王的毛发坚韧,寻常的武器不能“破防”,那么唐煜决定试试“隔山打牛”。 狼王厉害的只是那一身的毛发,身体内部的肝脏啊,心肺啊,唐煜就不信了,这些也跟它的毛一样坚硬。 战锤重达八十斤,刚从空间戒指里拿出,让胯下的黑驹都有点承受不住,好在唐煜压低身体,放缓战锤,减少重力,勉强让黑驹站稳。 高级锤法加成,唐煜如虎添翼,好似沉浸锤法之道数十年的大师,黑驹跟上万兽狼王,不管狼王如何躲避,都躲闪不了唐煜这一锤。 “嗷呜……”一锤下去,就算是万兽狼王,也承受不住,连连发出惨叫。 “再来。”唐煜跳下了战马,马上作战,使用战锤的效果不是很好,这也是唐煜为何没有一击毙命的缘故。 狼王的惨叫,吸引正在与影狼,炼金马匪们战的欢乐的狼群,狼王护卫更是舍弃对手,纷纷赶到了狼王的身边,与狼王一起,把唐煜包围在中间。 有着亲卫的保护,狼王不再逃跑,反而是露出了猫戏耗子的表情,看向唐煜,充满刻骨铭心的仇恨。 第八十一章 狼皮 被群狼环视,唐煜却没有露出害怕的表情,沉着应对。 高级的锤法,想要面对目前的情况,已经不行,唐煜不作二想,马上舍弃战锤,拿出战弓。 大师级的箭术,在狼王亲卫们还没接近,一头接着一头丧命于唐煜神乎其技的箭术之下,每一头丧命的巨狼,全部都是额头中箭。 狼王瞬间震惊,这么厉害? 解决狼王亲卫,唐煜马上捡起地上的战锤。 狼王是因为那一身坚韧的毛发,就算自己瞄准的是狼王的双眼,也能通过可以自由超控的毛发而保护要害,但其他的狼王亲卫就没有狼王的本事,面对唐煜的箭术,没有抵挡的办法,只能受死。 剩下来的狼王,完全害怕,他不是人,简直是恶魔,是比恶魔还要可怕的存在啊。 唐煜看出了狼王眼中的惧意,二话不说,一个箭步冲上去,瞄准狼王的腰部就是一锤下去。 三牛之力全部爆发。 狼王震惊于唐煜的实力,甚至连唐煜接近都没反应过来,当狼王感受到腰部的疼痛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隔山打牛! 这种技巧,在唐煜与东北大山锻炼的时候掌握,每每让武器损坏的唐煜死里逃生。 狼王随后一身坚韧的毛发,并且还能自由控制,可惜却难以抵挡这种巧劲。 狼王的嘴角有殷红的血滴落,夹杂着细碎的内脏。 光一击,就让狼王受创严重? 四阶生物,果然不是那么简单就能打败的。 唐煜提起力气,瞄准同一个位置,再次狠狠的砸下去。 这次狼王可不准备白白承受唐煜的攻击,也许是被激发出凶性,狼王驱散惧怕,针锋相对,张开带有血肉碎块的巨口,撕咬向唐煜。 这一口要是被咬中,非得把唐煜整个脑袋咬下来不可。 可是唐煜却不见丝毫的害怕,反而露出一切尽在掌握中的笑容。 唐煜左手肌肉蠕动,整只手肌肉扎结,坚硬若岩石,挡在了身前,正好挡在狼王攻击的距离。 狼王想也不想的咬下去。 唐煜以一只胳膊为代价,保住性命,可是狼王又用什么来保护自己的生命呢? 凝聚唐煜全身力量的一锤,凶狠的砸在狼王的背部,唐煜都能听到咔擦断裂声。 在唐煜的一锤下,狼王的背部脊梁骨,被唐煜一锤敲断? 咬住唐煜左手的狼王顿时眼珠子怒突,带有不甘,无声的从唐煜的身上滑落。 唐煜跌坐在地,左手血流不止,一个个血洞深可见骨,但唐煜却顾不得查看伤势,喘了口粗气后,唐煜拿起白银长枪,跨坐上黑驹,冲向狼群。 狼群还有好几千存在呢,炼金马匪出现伤亡,甚至连百分之五十的几率躲闪物理攻击的影狼都战死了好几十头,看的唐煜心疼不已。 “影狼流下来阻挡他们,炼金马匪跟上我。”唐煜手拿长枪,带着绞杀狼王的凶猛气势,带头冲锋。 炼金马匪算是一种最低阶的“骑兵”吧,骑兵的精髓就是发挥他们的速度以及冲锋优势。 好吧,许多贵族骑士是不认同马匪这种骑兵吧。 这些炼金马匪的智力实在堪忧,与唐煜获得的十二名枪兵完全不能比,既不会说话,也没有“欲望”(魔兽血肉,提升实力的欲望),呆呆傻傻,只会被动接受指挥。 在唐煜专注与狼王战斗,暂时没有指挥的空档,这些炼金马匪就骑在马上与狼群肉搏,导致大量的伤亡。 听到唐煜的命令,炼金马匪们纷纷行动起来,策马奔腾,草原上一时间全是剧烈的马蹄声。 “得得。得得。” “留下一半射击,剩下来的跟我冲上去。”唐煜指挥道。 一千马匪中有将近五百之数会箭术。 失去狼王,让狼群显露了恐慌,前后亡灵生物影狼阻挡,后又炼金马匪的齐射阻拦,最让人害怕的还是那名杀死狼王,带头冲锋的人,带着麾下五百之数的炼金马匪,冲进狼群中,无狼可挡。 每一只挡在他前面的狼,都会被他一枪洞穿,连内脏都挑出来,太可怕了。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人? 狼群逐渐在崩溃。 不过唐煜却没准备放过他们,在追赶他们的那几天,自己放过的野狼已经够多,不差这一支。 唐煜决定全部剿灭他们。 一万狼群,让黑狼王全部转换,应该也有一千头影狼诞生,足够弥补本次战斗的损失还有提升。 “炼金马匪跟上,别放跑了他们。”唐煜怒吼。 “嗷呜。”突然,黑狼王终于行动了,见到有机可乘,带着有数的百余头野狼冲了出来。 狼群打败,几乎无一头逃离。 系统提示: 恭喜你完全剿灭一只万兽王级兽群,获得成为狼族杀手。 狼族杀手:个人对狼类生物伤害提升5%,麾下炼金士兵共享,可提升1%。 恭喜打败刚毛硬狼王,获得战斗经验1500000,获得麾下士兵分成500000. 恭喜你打败一支万兽王群,以小胜多,获得战役经验100(以弱胜强加成)。 战役经验与战斗经验有什么不同? 唐煜知道战斗经验可以用在提升技能上面,可是出现的战役经验却不甚了解,而且出现的频率不多,只这次以及与马匪联军的战斗中出现过。 战役经验?顾名思义,就是需要经过“战争”才能获得的经验。 黑狼王屁颠屁颠的去转换影狼,而唐煜则是来到了刚毛硬狼王尸体旁边。 以前的那具皇家使用狮鹰boss的血肉,因为缺少空间戒指的缘故,只能截取部分精华部分,长久的食用,让本来只是二牛半的唐煜,提升到目前的三牛之力,而这头狼王别看唐煜杀的轻松,那是因为现在的唐煜与皇家使用boss战斗的唐煜,早已不可同日而语。 这头比皇家狮鹰boss还要厉害一点的狼王躯体,唐煜决定一点不剩的全部带走,一身都是宝呢。 唐煜蹲在狼王尸体前,用手摸了下狼王的尸体,那身皮毛简直绝了,堪比神兵利器级别的宝甲,穿在身上,应该能够极大的抵消暗箭伤害吧?唐煜向冷借来匕首,开始解剖。 狼王在活着的时候冷的匕首也许难以伤到他,可是狼王已经死了,唐煜从狼王的嘴角开始开膛破肚,很快一件完整的狼皮就被唐煜剥离下来。 第八十二章 吃肉,喝酒 随后,唐煜又从狼王的脑袋们掏出一颗晶莹剔透的魔核,大概有拳头大小。 魔兽实力等阶的提升,体内的魔核也越大。 远处冷在打扫战场,因为王小胖没跟在身边的缘故,只能让他去掏取一二阶魔兽狼的魔核,虽然这种魔兽狼数量不多,但本着蚊子再小也是肉的原则,两人没有放弃。 到现在唐煜还记得自己可是有个吞魔核大户黛妮在呢。 缺少信仰之力,小天使黛妮只能用最原始的办法,从富含能量的魔核里面吸取力量,转换成为自己使用能力的动力。 狼王身上最有价值的东西都被唐煜拿走,接着唐煜大手一挥,把狼王整具都收进空间戒指,四阶狼王的血肉,可全是宝呢。 黑狼气喘吁吁,五千多的狼尸,要想一瞬间全部转换成为影狼,对于才只是二阶的他来说,困难重重,只是转换了一千左右,黑狼王就累趴下。 无奈之下,唐煜只能把这些狼尸都塞进空间戒指。 好在空间戒指里面的大多数箭支装备等都存放在王小胖那,内部空间空出了许多,但最后也才装下三千头狼尸,剩下来的一千头,唐煜吩咐之下,一千马匪人手一匹放在坐骑上。 假如遇到敌人,大不了把这些狼尸丢弃,不会影响作战。 两人带着炼金马匪凯旋而归。 山谷内,王小胖早已翘首以盼,不知道为何,在唐煜离开之后,他与老城主之间好似存在代沟一般,交流困难,都沉默了好几天,而那些马匪喽喽们更是躲的远远的,深怕惹怒两位大爷。 见到两人带着丰盛的战利品回来,王小胖早已迎了出来。 “唐哥,你剿灭那支狼群了?”王小胖看着炼金马匪身后的狼尸惊讶道。 还真的成功了?那可是少说也有七八千头野狼啊,唐哥居然单凭区区一千的炼金马匪剿灭了他们,这就跟天方夜谭一样。 唐煜能剿灭狼群,更多是因为对方是野兽,虽然狼王的智力堪比人类,可是终究只是堪比而已,差太多,如果换成其他人,一个稍微聪明点的人,唐煜想要单凭一千的炼金马匪剿灭己方七八倍的敌人,困难的程度也将逐级提升。 “不错。”老城主过来,淡淡的说了一句。 一场畅快淋漓的胜利,唐煜决定休息几天,顺便让黑狼王把狼尸们全部转化成为影狼。 这一片区域最大的狼群就是唐煜刚刚剿灭的一支,要想再找到一只数万级别的狼群,非得远去数万里之外才行,但因为与目标并不同路,唐煜只能放弃。 如果让唐纳德等人脱离自己的追踪范围,自己麾下就是有再多的影狼也没有啊,救不回公主大人,自己都要死了,要这些影狼何用。 夜晚,众人坐在篝火旁,黑狼王坚韧都是肌肉的大腿被放在烤架上烘烤,香气四溢。 老城主慷慨的拿出珍藏的美酒,与众人分享。 吃肉,喝酒,人生莫过于此。 万兽王级别的狼王血肉充满能量,刚一吃下去,就化作一道道沸腾的能量在唐煜的体内奔涌,浑身热的冒烟。 “呼,好热好热。”王小胖更是只吃一下一小口就受不了,无穷的能量在他的体内咆哮。 冷更是热汗淋漓,他走的轻快敏捷的路线,对于自身力量的提升到并不是很看重,关键还是技巧,可是当狼王血肉下口,还是让他感觉到自身的力量在提升。 是那种自身可以确确实实感受到的提升。 两人都有如此明显的提升,那更何况唐煜了。 这头四阶的狼王血肉,果然与寻常的魔兽血肉不同,本身富含能量,当成为食物被吞食之后,更是被身体吸收。 唐煜本身的力量已经拥有三牛之力,但在吃下狼王的血肉之后,就感觉到自己的力量在提升,缓慢,却也能感受到。 不同于王小胖和冷吃下一小口就感觉到饱了,唐煜抓起大半只的狼腿狼吞虎咽,无穷的能量被唐煜的身躯吸收。这小半只狼腿,唐煜估计堪比百年老参的触须,能够大幅度的提升人的体制。 当大半的狼腿都进了唐煜的肚子,随后唐煜抓起美酒,狠狠的灌了一口,随后起身,要宣泄浑身使不完的力气。 长枪在手,唐煜虎虎生风,一套标准的枪术基础被唐煜舞耍的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 说是枪术的基础,但凭借唐煜大师级的枪术,早已脱离了基础的桎梏,登堂入室,有大家风范。 “好,你要是有一本合适的斗气秘诀,说不定单凭现在的状况,都能学会斗气。”老城主本身就是强大的英雄,虽说年迈,可区区狼王的血肉就想要压到他,还差了许多。 老城主嘴里嚼着狼肉,手中捧着美酒,吃的满手满嘴都是油,大声呦呵。 这老家伙大概也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并且自家孩儿也生死不知,见到唐煜的状态后,突然起了教导之心。 家族的传承,总不能在我的手上断绝? “唐,看好了。” “这就当是你解救公主的报酬。”老城主吼道,拿过随身携带的长枪,以招喂招。 两人你来我往,平分秋色。 老城主,看起来他的枪法应该也是大师级。 不赌不对,这是老城主本身状态不佳,并且唐煜估计,有可能还是老城主放水的缘故,他的枪术等级肯定不止大师级。 年迈不堪的老城主,深藏不漏。 “唐,看好了,所谓斗气,是一种激发生命潜力的力量,当你的生命力越发的旺盛,那么你的斗气强度也就越发的强大。” “一名强大的斗气强者,光生命强度,比巨龙都要强大。” “传说中的斗神,甚至连诸神都能搏杀而不死。” “斗气斗气,是在一次次斗争,搏杀之中陪练出来,充满铁血,战争,杀戮的味道。” “看好了。”骤然,在老城主的那柄铁枪的枪尖,有一道尖亮的光芒闪缩,如一道疾风利箭般,紧贴着唐煜的脑门飞过。 快弱闪电? 快的让唐煜都没有反应的机会? 如果老城主真心想要杀唐煜,唐煜根本没有反抗的机会。 这就是强大的斗气战士的实力么?这就是一名强大英雄必须拥有的力量么? 唐煜双眼一眨不眨的盯着老城主,不放过一丝一毫的错落,牢牢记在心中。 第八十三章 斗气 “白马斗气,骑战类斗气,要想发挥这种斗气,需配以战马才能完美的发挥出她的效果。” “本身斗气等级越高,骑乘的战马品质越优良,并且如果能够领悟人马合一的真谛,拥有能够越级挑战的能力。”老城主一套搭配斗技的枪法下来,气喘吁吁,整个人都苍老了许多,随后坐在火堆旁,狠狠的灌了一口美酒,向唐煜解释家族传承。 白马斗气,阿诺德家族的不传之秘,传闻当中,阿诺德家族的创始人阿诺德,就是凭借此斗气,跟随帝国开国之主打下赫赫功勋。 只是千年光阴一瞬而逝,强大的豪门阿诺德也渐渐没落,沦为帝国三流的领主。 到现在,阿诺德家族更是只剩下老城主,以及生死未知的儿子艾文两人。 “拿着吧,能不能学会,就看你的领悟能力了。”老城主从空间戒指里掏出一本泛黄的秘籍扔给唐煜道。 唐煜手都在发颤。 斗技他就有,从黑心彼得那就曾得到一本疾风剑法,使用出来如疾风般迅捷,速度稍慢一点,瞬间绞首不是问题,只是黑心彼得也跟老城主一样年迈,并且学的又不到家,最后败在唐煜的手中,一身身价全部打水漂,被唐煜得到。 可是只有斗技而没有相应的心法要领,却是不能学会的。 现在老城主递给唐煜,简直是解决掉唐煜最大的烦恼。 斗气,那是一本斗气秘诀? 只要学会了他,自己就能学会斗气?成为超越凡人的存在? 登临绝顶,去见识一下这个世界的精彩,与众不同,也将不是问题? 难怪唐煜会如此的激动。 唐煜并不是一个矫情的人,郑重的从老城主的手中接过。 老城主手中的“白马斗气”刚一落手,系统的合成音响在唐煜的耳边。 系统提示: 恭喜你得到白银级白马斗气,花费一百万战斗经验,可学会白马斗气,请问是否学习? 如果点击确定,那么眼前这本斗气秘籍就会或作一道白光冲进唐煜的身体,这一幕要是被老城主,后果不堪设想。 唐煜选择了“否”。 “斗气秘籍分有最低级的平凡,这种级别的斗气,基本都是佣兵在使用,好一点的就是黑铁级的,最多只能成长到6级,再想更近一步,除非能够得到属性相同高级别的秘籍才行,黑铁之上为青铜,随后才是白银。”老城主大概也知道三人都是第一次接触斗气秘籍,耐心解释了一下。 “那么比白银秘籍更厉害的呢?”王小胖好奇的询问。 “黄金秘籍,绝无仅有,整个帝国,传闻当中也就只有皇家才有。”老城主感慨:“谁要是能够得到黄金级的秘籍,开国都不是问题。” 黄金级的秘籍这么的厉害么? “那么在黄金级秘籍之上还有没有?”王小胖越发的好奇。 老城主摇头,却又点头:“传闻中倒是有,只是谁也没有听说过。” “子虚乌有罢了。” “好了,肉吃过,酒也喝过,睡了。”老城主站了起来,摇摇晃晃的回房。 等到老城主的背影完全消失,王小胖屁颠屁颠的凑到唐煜的身边,惊喜道:“唐哥,快点学习,让我们看看斗气到底有多么的厉害?” 刚才老城主使用的白银斗气,白银闪闪,在黑夜当中好似一道道闪亮的光线随着他的双手在舞动,看的王小胖如痴如醉,心想自己要是能够学会该多好? 没想到很快老城主就把自家的秘籍拿出来送给唐哥了,虽然自己不能学会,可是只要唐哥变得厉害,今后自己抱大腿,迟早也能得到斗气秘诀。 唐煜二话不说,掏出白马斗气,点击确认。 一百万战斗经验化作一道流光冲进手中这本泛黄的白马斗气里面,吸收了足够的战斗经验后,白马斗气上面浮现出一种种符文,这些符文先是在空中滴溜溜的乱转,然后冲进唐煜的身体里,融为一体。 系统提示: 恭喜你学会白马斗气。 唐煜 职业:斗气战士 等级:1 斗气等级:1 斗气属性:白马斗气,骑战类,骑乘战马战斗可提升10%的威力。 技能:鹰眼术(高级),箭术(大师级),剑术(高级),枪术(大师级),鞭法(高级),刀法(高级)……。 随着白马斗气里面的符文融入进唐煜的身体,唐煜手中的白马秘籍也轰然炸裂,消失不见。 唐煜觉得浑身发痒,难受异常。 “啊,唐哥?”王小胖惊呼,从唐煜的身上,出现许多黑色的污水? 随着唐煜学会白马斗气,脱胎换骨,超越凡俗,迈向传奇之路,体质内的污渍被排除,伐毛洗髓。 那种痛,生平罕见,就是被万兽狼王咬中胳膊都没有现在来的痛。 但是效果也是显著的,先是唐煜曾经被狼王咬破的左手臂伤口渐渐的愈合恢复,接着本身奇臭无比,那全是身体内的杂质被排泄出来,到最后,唐煜整个人的外表,都有一层乌黑的黏稠污渍,轻轻哗啦一下,露出内部白润的肌肤。 唐煜对自己的身体养护得当,膳食调理,可是没想到在自己的体内还有如此多的杂志? 这还是自己,换了王小胖他们,估计更加的多吧? 唐煜感觉自身的力量又有所提升,现在的自己,距离五牛之力应该不远了吧? “唐哥,怎么样了?”王小胖紧张的问道,比自己学会斗气好紧张呢。 唐煜没有回答,想要试试看能不能提升等级。 在等级的后面,有一个小小的“+”符号,唐煜试着点击。 系统提示: 斗气等级不足,斗气等级不足。 难道是需要提升斗气等级之后才能提升自身的等级? 唐煜接着点击斗气那一栏,在后面同样有一个小小的“+”。 系统提示: 警告,警告,宿主本身体质并不满足学习要求,强制学习,只会让本身受创。 老城主曾经说过,强大的斗气战士,光生命力比巨龙还要强大,要想提升斗气的级别,必须要提升自己的体质才行。 目前吃下万兽狼王的血肉,又经过斗气的发毛细水,唐煜的力气有不小的提升,差不多快要有五牛之力。 持续不断的吞食强大魔兽的血肉,自身体质肯定会提升,唐煜暂时不急着提升斗气级别,先试试看所谓的斗气。 白马斗气,骑战类,适合使用长枪类武器。 唐煜本身就拥有大师级的枪术,座下从巨兽强森那抢夺来的黑驹也是一匹名马,白银长枪更是利器级别的武器。 跨坐上黑驹,唐煜大喝一声,斗气凝练,附着到白银长枪,瞄准了远处闻到香味被吸引来的野狼,发动了冲锋。 第八十四章 寻找菲洛希尔 白马斗气,骑战类斗气。 为了试验白马斗气的强度,唐煜特地全副武装,对远处那头被香味吸引来的寻常野狼杀鸡用牛刀。 这刚一冲锋,唐煜就感觉到了不同寻常。 这匹黑驹是唐煜打杀了巨兽强森,以绝对的实力压服。 黑驹畏惧于唐煜的实力,不得不成为唐煜的坐骑,平时虽然没有消极应对,却也不是巅峰状态。 可是在唐煜学会白马斗气之后,却是发现黑驹本身的状态开始改变,小心翼翼,害怕自己伤害他,却又耐着性子在接近自己。 白马斗气,顾名思义,并不是斗气像白马,而是斗气的属性属马。 学会白马斗气的人,天生能够获得“马”的好感。 那头野狼刚刚冒头,就被骑乘这黑驹的唐煜一枪捅破。 斗气爆发,把野狼的尸体冲的支离破碎,化作肉末。 斗气的威力,好强大。 不仅是唐煜震惊于斗气的威力,就是远处观看的王小胖和冷两人也是被惊的说不出话来。 这就是斗气战士,这就是超越凡人的存在。这还只是最低级的斗气战士。 “厉害,真是厉害。”王小胖小跑着过来,一脸的崇拜。“唐哥,现在你实力简直是突飞猛进啊。” 想起自己到现在还手无缚鸡之力,王小胖自己想想都有点尴尬呢,只是这一丝的尴尬,很快被王小胖扔弃,满心欢喜的赞赏。 “唐哥,以后我和冷哥两人就靠抱你的大粗腿了。” 唐煜无奈的摇了摇头,这王小胖自从熟络之后,倒是变的没脸没皮,不过作为同甘共苦的兄弟,照顾是肯定的了。 “哈哈,抱在我身上。”唐煜大笑回应,回到火堆旁,抓起剩下的小半截的狼腿大嚼特嚼。 学会斗气之后,唐煜感觉自身的饭量又有所提升。 只是唐煜在吃着狼王大腿后的时候,发现了不同寻常。 自己还有王小胖和冷的枪兵,在还是低级的时候就知道为了变强,为了进化而渴望得到充满能量的魔兽血肉,到现在这一特性也没改变。 狼王的血肉他们是别想了,但是其他的一二级的魔兽狼的血肉却是管饱,一群枪兵(子爵)同样三三两两的围坐一起,烘烤魔兽狼,然后大嚼特嚼。 但是唐煜刚刚招募的炼金战士们,不管是一阶枪兵和炼金马匪,还是二阶的弓箭手,亦或者是三阶的狮鹰,却是呆坐在一边,呆呆傻傻的样子。 这些炼金战士,与枪兵(子爵)他们还在低级没有进化过的时候差的太多了? 而且,自己带着他们与万兽狼王群战斗,怎么没发现有其他的炼金战士进化? 枪兵(子爵)大概是等级过高的缘故,要想提升变得有些苦难,可是这些才只是“零级”的炼金战士,经历以少胜多的战斗,却是连一名都没有进化? 唐煜可是记得自己和王小胖冷刚来这个世界,带着枪兵的时候,那些枪兵很快就经过战斗提升进化。 难道是因为获得途径的不同? 炼金马匪他们是通过炼金建筑里面招募来的,而炼金(子爵)却是女神雅典娜赠送,如果用一个潜力值来表示,那就是枪兵(子爵)们少说也是九十点以上,而炼金建筑招募的炼金战士的成长潜力则是层次不齐,并且大多数都是在十点以下吧。 这么一想,倒也合理。 回想起来,唐煜甚是后悔,早知道枪兵如此的不同,自己怎么着也要让王小胖保护好那些枪兵。 只是这也是唐煜现在想想罢了,刚来到这个世界,众人的实力全都不是很强,先是经过敌军斥候的追赶,后又有巨狼阻截,要不是有枪兵拖延巨狼,说不定唐煜三人早就喂狼了。 狼王腿很快全部进入唐煜的肚子,随后唐煜再次拿起长枪,挥洒体内无尽的力量。 等到唐煜收枪之后,发现王小胖和冷早已去休息。 …… 第二日清晨,唐煜早早的起来,清洗一把之后,再次开始锻炼。 他们要在这里休整几天,等黑狼王把狼尸全都转化成为影狼之后在离开。 这几天中,唐煜每天持续不断的锻炼自己的身体,饿了就吃烤狼王肉,渴了痛饮美酒,潇洒无比,而唐煜本身的实力,也在稳步的提升。经过系统的“提升”,看似变得厉害,提升极快,可是唐煜还是感觉到自身的根基有些不稳,需要时时稳固。 当然,这几天唐煜也时常向老城主请教,并且还学会了第一招斗技,冲锋。 冲锋是一种基础斗技,不管是学习是何种级别的斗气,冲锋都是必学的斗技。 冲锋:通用斗技,斗气凝聚于双腿,可爆发出超越寻常的速度,三十米内,转瞬即到,以强大的冲撞力攻击敌人,并使对方处于僵硬状态。 斗技冲锋不管是用于攻敌,还是逃跑,都是战士的必备技能。 三天之后,黑狼王转化的差不多,剩下两千头狼尸放在空间戒指里可以在路上继续转换,而空出的一千具狼尸的位子,则是存在箭支武器储备。 唐煜留下少数的炼金马匪和马匪喽喽看管马群,然后带着麾下一千炼金马匪,九百影狼,五百多的炼金枪兵和少数的弓箭手,狮鹰离开了这处山谷。 “唐哥,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王小胖备着巨大的盾牌,骑在一匹杂色马上过来询问。 “去找菲洛希尔吧。”唐煜说道。 菲洛希尔应该也是一名英雄,根据老城主的介绍,唐纳德的实力极其的强大,目前己方不管是兵种数量还是兵种质量上都比不过唐纳德,要想打败唐纳德,救出公主,只能寄希望于菲洛希尔的实力。 不知道菲洛希尔和老城主两人联手,能不能打败唐纳德呢? 如果可以的话,唐煜倒是想来个斩首行动。 失去强大英雄唐纳德,剩下来群龙无首的炼金战士,唐煜一个人都有自信打败他们。 再还有,菲洛希尔的麾下还拥有一百实力不明的黑甲骑士呢,对于接下来的战斗,很有必要。 这些都是唐煜曾经在野马城打听来的,因为菲洛希尔曾经去过野马城寻找野马城主寻求帮助。 只是那个时候老城主刚刚战败,本身更是受了点小伤,并且麾下也无任何的士兵可用,只能先让菲洛希尔先行一步。 第八十五章 汇合 ps:求推荐票!!!!!!!!!!! 全军开启“急行军”状态,全军全速前进。 战马嘶鸣,在唐煜的带头下,看准了一个方位,急速而去。 唐纳德五六千的军队,在野马平原经过,总能够留下痕迹,曾经在东北大山当过“猎人”的唐煜知道如何追踪寻找猎物的行踪。 更何况,高级的鹰眼术,让唐煜的双眼如鹰般锐利,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众人走走停停,终于在五天之后,发现了菲洛希尔的踪迹。 在一处只有一小堆的火堆旁,唐煜在火堆的最里面,感受到一股即将消散的余温。 唐纳德拥有五六千的军队,并不可能只是点燃一小个火堆,而周围敌国军队出没,更是传闻当中打败了野马城的军队,也让驯马师们不敢接近,那么这一小堆的灰烬,除了是菲洛希尔他们点燃的还会有谁? 高级鹰眼术发动,一万八范围内的一切尽收其眼。 但是菲洛希尔他们好似离开了挺久的,唐煜并没有发现他们的身影。 “老城主,不知道唐纳德的鹰眼术有没有到达大师级?”唐煜询问。 大师级的技能,已经不能用简单的常理来束缚,光是那可怕的查看范围就让人心悸,更是能过通过分割出一小半的灵魂附着在雄鹰的身上,带着这股灵魂遨游天际。 不管多远的距离,都能通过雄鹰而传送到自己的脑海。 “唐纳德能够以一敌二打败我和雄狮泰戈,走的却是战争英雄路线,这种辅助流的技能,虽然有学会,但估计本身的等级并不高。”老城主想了一想说道,因为老城主本身的侦察术也不是很高,难以查清唐纳德的具体实力。 如此最好,唐煜点点头,怕的就是己方被唐纳德发现。 趁着唐纳德不知道己方的具体实力,加上菲洛希尔以及一百名强大的骑士,说不定能打唐纳德一个措手不及。 “唐,虽然打唐纳德一个措手不及很好,可是我觉得我们应该先救出公主,不然唐纳德要是觉得自己难以活着带回公主,很有可能会杀了公主。” “公主可以说是整个帝国的象征,是整个帝国的希望,如果公主被带到敌国成为俘虏,对于帝国的声望,士气都将有严峻的影响。” “可是公主要是死了,那对于帝国来来说,更是难以接受的事情。” “如果硬要做个选择,我情愿公主被唐纳德带回帝国,然后再伺机寻找机会救回公主,也不希望公主被唐纳德就此杀死。”老城主神色凝重的说道。 这倒是一个难题,唐煜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这件事暂且先不管,等我们找到菲洛希尔再说。”唐煜的主要任务是救出公主,而公主却被唐纳德控制。 要想救出公主,必须打败唐纳德,可是在打败唐纳德之时,唐纳德很有可能会先杀了公主,而公主又是在唐纳德大军的保护下,唐煜想要跳过唐纳德单单救公主,又迈不开唐纳德这道坎。 这次众人不再急行军,深怕冲的太快,冲进唐纳德的警戒范围。 在前进了五六千米之后,唐煜暂时把炼金战士的指挥权交给老城主,放缓速度,然后带着王小胖,冷和枪兵(子爵)们单独前进。 菲洛希尔骑乘洁白无瑕的独角兽,翠绿的长发从黑铁头盔中流露,在风中飘扬,好似一只风中的精灵。 身后百战精锐的黑甲骑士们无言,气氛沉重,无言跟随。 白色的独角兽速度超越常理,特地放缓了速度等候麾下的骑士。 突然,处于领头地位的菲洛希尔停落下来,驻足远眺,那个方向,赫然是唐煜这边。 “全军等待。”菲洛希尔对身后的黑甲骑士们命令道,然后轻拍独角兽白雪的臀部。 独角兽感受到菲洛希尔的想法,迈开步子,爆发出十阶魔兽的独角兽的速度。 独角兽是一种刚出生就是十阶的魔兽,成年之后普遍能够达到十五阶,实力强大。 当然,以上说的是魔兽,而不是炼金战士。 精灵族的独角兽建筑招募出来的炼金独角兽实力只有五阶左右,不过因为是炼金战士,同样能够提升惨烈的战争获得提升,就像唐煜的枪兵一样。 菲洛希尔的这匹独角兽,看起来还处于幼年状态,等级并不是很高,可是速度却很快,几乎是在唐煜刚刚发现菲洛希尔他们,还没等唐煜靠近。菲洛希尔骑乘着独角兽风驰电骋转瞬之间到达。 将近有一万多米的距离,对于爆发的独角兽来说不在话下,而菲洛希尔能从一万多米远的地方发现唐煜,看来她的鹰眼术等级也不低。 “勇士,你来了?”菲洛希尔欣喜,人越多,救出公主的可能就越大。 这时候的她,到不像是一名将军,反而是见到邻家大哥哥回来的少女。 精灵族,寿命悠长,导致他们发育缓慢,眼前的菲洛希尔,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少女的模样。 只是当菲洛希尔看清唐煜身后只有这么点人后,有些失望。 加上她自己的一百骑士,总共连两百人都不到,面对队名的五六千的军队,冲上去只是送死,别到时候公主没就回来,倒是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哈哈,菲洛希尔,你看看身后?”菲洛希尔外表像个小女孩,内在也跟小女孩差不多,不开心的表情流露在外,随后唐煜笑着一指身后。 凭菲洛希尔的鹰眼术,当能发现自己身后的大军,虽然不能与唐纳德的数量相比,可是也是股不容小觑的军队。 “啊?”菲洛希尔完全震惊了?好多的士兵。 “勇士,你……” 他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炼金战士,那一头头黑影难道是黑暗不是生物吗? “都是老城主的帮衬。”唐煜解释道,然后问道:“菲洛希尔,情况如何?” “不知道出现了什么状况,对方居然驻扎不前。”菲洛希尔说出让人费解的话,幼嫩的脸上也出现不相符合的忧色。 深入敌国,危机四伏,随时都有帝国大军来剿灭他们,这种时候,应该是争锋多秒才对,而唐纳德却是带着大军驻扎在某处易守难攻的地方。 听到菲洛希尔的话,唐煜本身带有不相信,以为唐纳德疯了,可是在菲洛希尔的带领下,众人轻装上阵,小心翼翼的接近唐纳德的军营处,果然发现一顶顶的帐篷搭建,炼金士兵们巡逻,烧饭,锻炼…… 并且唐煜从周围产生的垃圾来看,他们驻扎在这里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有五六天的模样。 唐煜有点被唐纳德的布置搞糊涂了。 第八十六章 世界入口 最后,唐煜等人退后,并与老城主回合。 “你是说唐纳德把军队驻扎不前?”老城主惊讶,没看明白。 唐煜等人纷纷点头。 “奇怪啊,唐纳德武力过人,可是要让他一个人面对整个帝国却还不够看,那他为何要驻扎在这里?”老城主沉思。 这也是唐煜想不明白的。 “是不是……?”唐煜话无说尽,试探着问道。 因为在野马城中,唐煜曾经打探过消息,在帝国当中,虽然公主大人众望所归,一致被认可为下一任皇帝的接班人,将会成为女皇,可是在她之下还有个弟弟存在。 亲王帝摩斯,一名野心勃勃的政治家,一心想要取代他的姐姐成为下一任的国王。 虽然他没有明确说出,可是他的心意,早已被麾下爪牙传的沸沸扬扬,路人皆知。 唐煜怀疑,公主能如此简单被敌国抓走,很有可能是帝国的内部出现内奸,而不管是公主被抓走还是被杀死,最大获利者不用说就是帝摩斯了。 自古帝王之家无亲情,唐煜做最坏的打算。 那么如果唐煜的猜测是真的,那所谓的救援估计要推迟几天,甚至有可能敌国接应的军队到达,他们都还在半路上呢。 帝国风雨动荡,国王年迈,下一任有力的继承者更是被抓走,那么整个帝国,可以说是帝摩斯一人独大,稍微寻找个合理的理由,就能拖延救援部队。 说不定,救援部队的领军人物,也许就有可能是帝摩斯的心腹手下呢。 “看起来,自己算是被逼入绝境了。”唐煜心想,前有狼后有虎,要么赌上一把,要么只能束手待死。 唐煜话里的意思,不管是老城主还是菲洛希尔都清楚,他们也知道帝国内部严峻的情况。 不止一次两次,菲洛希尔都曾经建议公主软禁帝摩斯,只是公主大人心软,一次次的放过做出出格事情的弟弟,想着终究是自己的亲弟弟,不会害自己。 善良的她也许永远都想不明白,那个宝座,真的有那么吸引人?连亲生的姐姐都不准备放过吗?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我们只能凭借目前手头上的力量去解救公主。“菲洛希尔那双闪烁着星辰的双眼充满坚定。 “是时候为帝国捐躯了。”老城主视死如归。 最后,两人同时把目光放在唐煜的身上。 这些炼金战士,全都是唐煜麾下,听从唐煜的安排。 其实他们两个最多也就是厉害点的高级打手罢了,主要是拖住唐纳德。 “那么,菲洛希尔我问你,如果是你一个人,是唐纳德的对手吗?”唐煜避重就轻询问。 菲洛希尔仔细的想了想,回道:“虽然没有跟唐纳德交过手,可是他的传说并不少,如果传说属实的话,三个我加起来才有可能是他的对手。” 唐煜不知道菲洛希尔的实力如何,可是对战唐纳德,菲洛希尔自身的实力起码要提升三倍才能打败唐纳德,可见唐纳德的厉害。 “小子,不用看我了,我最多只能爆发一瞬的时间跟唐纳德势均力敌,不过加上她,拖住唐纳德到不是没有可能。”老城主吹胡子瞪眼。 如果加上唐煜的话,倒不是没有希望打败唐纳德,只是唐纳德的麾下却还有五千做的枪兵,那些枪兵唐煜刚才看到过,一名名全是披着黑甲,手中的长枪也是白银色,,跟自己的白银长枪相差不多。 目前唐煜最厉害的枪兵(子爵),别的不说,单说他们的装备,也才只是黑铁长枪,身穿皮甲,本身的实力堪比三阶炼金战士,而唐纳德的炼金枪兵,其等级保守估计都有(伯爵)等级。 虽然大多数从炼金建筑里面招募出来的炼金战士成长潜力底下,可是大浪淘沙之下,唐纳德本身又是一名身经百战的英雄,大半辈子积累出区区五千多的枪兵(伯爵)应该不是问题。 别看他们麾下的士兵是枪兵,但伯爵的等级让这些枪兵的实力相当于四阶的炼金生物吧? 加上唐纳德本身的英雄战略属性的加成,唐煜估算,也许能跟五阶的祭祀相媲美。 祭祀是远程兵种,天生克制枪兵这种速度慢的生物。 唐纳德,就如一道大山,横压在众人的心头。 “对了,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倒是忘记询问。”唐煜突然想到问道。 “什么?”菲洛希尔和老城主不解。 “菲洛希尔,这几天你时常在观察唐纳德的营地,那么有没有看到唐纳德本人呢?” 先前帝国叛徒只是其中一个猜想,也许唐纳德有可能是有其他的事情耽搁也说不定。 比如说:生病了,老寒腿发作了,甚至是——发现了不得不冒着生命危险停留的宝物? 野马平原幅员辽阔,作为野马城的城主,老城主都不清楚野马平原具体有多大。 在野马平原上,更是有无数的马群在生活,每年都能给帝国带来充足的战马补充。 而在野马平原唯一的一处密林中,唐煜发现了狮鹰巢穴,更是从里面救回小天使黛妮。 虽然唐煜不相信这里还有其他的天使等待解救,可是这也是一种可能不是吗? 不然唐纳德为何要冒着如此危险的境地而呆在这里,一呆就是好几天。 “被你这么一说,好像真的没有发现唐纳德本人?”菲洛希尔与老城主面面相觑,突然想到了某种可能。“也许是……” 这下到轮到唐煜不解了:也许什么? “也许,唐纳德发现了异世界的入口。”菲洛希尔尖叫,却有害怕被发现,马上捂住了自己精致又迷人的殷虹双唇。 异世界的入口? “异世界分为两种,一种是残破的,相传都是强大传奇强者陨落之后,经过漫长岁月交替,传奇强者的世界破碎而诞生,里面存在危险的生物,可是要是能够攻克,就能得到残存的宝物,一般这种情况完全看各自的运气。” “因为漫长的岁月过去,传奇强者存放的宝物也许腐朽也说不定。”“那么另一种情况呢?”唐煜来了兴趣。 “另一种就是另一个世界的入口了。” “要是能够征服那些世界,代表着源源不断的财富,资源,奴隶……”一切的一切,尽在其中。 “攻克一个世界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后一种可能可以明确的排除,那么唐纳德很有可能是发现了一处传奇强者世界遗迹,并且还有相应的办法证明内部拥有宝物,而且还是对唐纳德有极大好处的,不然唐纳德不会冒着如此危险还驻足。”菲洛希尔说道,话语中充满了激动,如果猜想是真的,那么他们就有可能救回公主。 “勇士,时间不等人,请尽快做决定吧。”菲洛希尔请命。 第八十七章 潜伏 不是唐煜给菲洛希尔泼冷水,她的观点实在太片面。 谁也不能证明唐纳德是不是真的在攻略传奇强者残破的世界。 这也许有可能是唐纳德的诡计,正在等着自己这头小羊羔送上门去呢? “关键是,公主在哪?”唐煜问道。 打败唐纳德的炼金军队有什么用?救不出公主,对于自己来说任务还是失败。 如果唐纳德是带着公主去攻克那处小世界,等到他回归现实,只要还控制着公主,众人就是有在强大的军队也无用。 “呃?”菲洛希尔倒是有些尴尬了,光顾着怎么打败唐纳德,却把最重要的事情给忘记。 菲洛希尔看着唐煜,却是有些看不明白了。 本身实力强大不说,更是万中无一的天使召唤师,没想到心思还如此的细腻,跟他在一起,菲洛希尔感觉自己渺小了许多。 如此人物,没道理不会强大起来,缺少的,只是一次机会,一次如鲤鱼跃上龙门变真龙的机会。 如果能够救回公主,一定要让公主大人招揽到他。菲洛希尔悄悄的打量唐煜,当看见唐煜看到她之后,突然脸红了起来。 那张本就精致的好似一朵集齐全世界工匠倾尽全力打造最完美无暇花朵的脸满是红晕。 小麦色的肌肤,肌肉结实却又不是那种夸张的凸出,浑身上下看着弱不禁风,可是在见识过那一箭之后,在这具身体里面,充满力量。 他不是很帅,但不知为何,总给人一种安全感,好似没有什么事情是他做不到的。 从一直跟随在他身边的胖子和那名冷漠人眼中对他浓浓的信任就能看得出。 菲洛希尔不知不觉走了会小神。 “所以我决定,今夜悄悄的摸进他们的营地,查探公主的行踪。”唐煜说道。 “哦?谁去?”老城主惊讶,从唐煜提出这个意见,明显是准备亲自过去。 菲洛希尔回神,马上阻止道:“我们还不确定唐纳德有没有去攻克小世界,如此行径,过于冒险。” 听到菲洛希尔的话,倒是让唐煜心中一软,她并不是那种为了救回公主而不择手段的人。 “这件事大家就不用多说,首先老城主体弱,而王小胖身材又不行,你又是女的,只有我和冷的身材与炼金枪兵的体型相近,而冷会隐身术,能够隐身应对突发状况,只有我才是最合适‘光明正大’潜伏进去。”唐煜有一个设想,抓捕一名唐纳德麾下的炼金枪兵,然后自己假扮成那名枪兵摸进营地。 唐纳德本身进入小世界寻找宝物的可能很大,并且只要不是杀死敌对麾下士兵,就不算是进攻,给了众人可趁之机。 看到这,唐煜倒是暗暗提醒,万事须小心谨慎,看着万无一失,麾下都是自己信任的士兵,也许敌人就隐藏在敌人当中。 唐煜决定已定,众人不再多说,只是嘱咐唐煜万事小心。 替身枪兵很快被敲晕带过来,这倒霉蛋正好来取水,被众人冲上去一阵闷棍。唐煜马上脱下衣裤,也顾不得“春光外泄”,甚至旁边还有一个妹纸在,抓紧时间换上炼金枪兵的衣服盔甲。 菲洛希尔害羞的撇过头。 当唐煜穿戴整齐,一名穿着黑铁铠甲,手拿白银长枪的英武小将出现在菲洛希尔的眼前。 穿上这套装备,倒是挺有将军的模样。菲洛希尔想到。 在众人都不注意的时候,从唐煜换下的衣服当中,一道闪光嗖的一声窜进唐煜的黑铁铠甲里面。 不是小天使黛妮还会有谁? 有小天使黛妮在,就算真的遇到危险,也不是没有逃脱的可能。 目前小天使黛妮拥有一次使用群体法术的能力,被唐煜保存至今。 不过要是真的遇到了危险,唐煜也顾不得这次机会,用在救命上。这也是唐煜敢潜伏进敌营的底气所在。 “好了,你们等我消息,当我找到公主,并且没有发现唐纳德之后,马上进攻,剿灭唐纳德的军队。”唐煜说道,然后提起装满水的水桶,稳步走向军营。 在唐煜的身边,有一道朦胧的身影跟随,等菲洛希尔想要仔细看个明白的时候,却没有发现任何的异常。 军营四面都有木桩树立,防止野外生物深夜闯入进来,一名名枪兵忙碌的来回巡逻,在箭塔上面,更是有神射手一眨不眨的盯着过往的来人,只要有一丝风吹草动,他们手中的利箭就会化为夺命的利器,瞬间夺走他人鲜活的生命。 假扮成枪兵的唐煜学着其他枪兵的样子,面无表情的来到厨房。 说是厨房,只是一个勉强能够遮风挡雨的地方罢了,一名大腹便便的厨师正在满上忙下。 是人? 枪兵们,还有弓箭手全都是面无表情,而眼前大腹便便的厨师,却是笑嘻嘻的,并且在做菜的时候喃喃自语。 “打点水也需要这么慢的时间,要不是我的小徒弟刚刚说要去学着狩猎,不然也不会喊你去做了。”胖厨师本来是喜笑颜开的脸,可是见到拖拉的“枪兵”这才回来,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伸出肉墩墩的手就想来一下狠,可是大概突然想起来这些枪兵可不是自己的小徒弟,任劳任怨,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惹急了他们,一枪通进来,自己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 “快点把水放好。”胖厨师最后还是没下的了手,无奈的挥挥手驱赶道。 这到让唐煜欣喜不已。 唐煜并不是真正的“枪兵”,不知道枪兵被打了会不会反手,就算真的会反手,可是他们的主人唐纳德也许命令过对于眼前的胖厨师不得动手的命令。 让自己平白受到别人的扇巴掌侮辱,对唐煜来说是绝对忍受不住的,好在胖厨师最后想开没有打下来,不然唐煜都想好了,等救回公主,第一个灭的就是他。 “师傅,我回来了,看我猎到了什么?” “一头大灰狼呢,大补啊。”突然,一个声音紧接着响起,在这处搭建的简易厨房内,刚刚走到门口的唐煜与来者撞了个满怀。 唐煜身体纹丝不动,而来者却是摔了个难看的狗吃屎,猎捕到的灰狼尸体更是压在他的身上,让他一时间竟然站不起来。 “你……”那人愤怒的推开身上的狼尸,站起来怒发冲冠,可是在看清唐煜之后,却是骤然发不出声。 而唐煜也是被吓到,这也太巧了吧? 第八十八章 高乐 枪兵们面无表情,但却不代表他们的脸都一样,所以唐煜才想出李代桃僵的办法。 可是,让唐煜没想到的是,在唐纳德的军营里面,居然有自己的熟人? 刚刚来到这个世界,有唐煜,王小胖,冷,还有另一个意见不同,决定单干的,名字到现在唐煜还记得,名叫高乐。 就是眼前这人。 从对方的表情来看,他也认出唐煜。 那么问题来了,唐煜四人的任务应该一致,那就是救出公主,可是高乐怎么在敌营,看起来混的还不错的样子? 高乐大惊,张口就要喊人。 但是他的速度明显没有唐煜快。 发现不正常的唐煜手掌心出现一柄匕首,半把匕首都握在手心里,只有匕首尖抵在高乐的腰际,只要高乐稍有异动,这柄匕首就会捅进他的身体。 匕首虽小,但唐煜自信用蛮力把整柄匕首都捅进高乐的身体里面。 “乖徒儿,怎么了?”胖厨师又变回了那副笑嘻嘻的模样,只是看到高乐跌坐在地上,气打一处来。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作为一名厨师,最关键就是要保证自身的清洁,要是做出不干不净的食物,那可是要砍脑袋的。” 高乐有苦说不出啊。 换做你腰间有匕首时刻危险,你做不做? 现在高乐是站也不是,坐也不是。 胖厨师见那名枪兵都来扶他其他,还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骂骂咧咧的过来,准备好好教训教训他。 这泼皮,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了。 唐煜脑海闪缩,厨房搭设简单,很容易就会被过往的炼金枪兵们发现不正常,而自己与高乐继续保持目前的架势,即将被过来的胖厨师发现,到时候胖厨师随随便便喊一声,一小队的枪兵冲进来自己是觉悟逃离的可能。 没有唐纳德战略属性的加持,这些枪兵本身的实力也相当于四阶生物呢,尤其是厨房能够躲避的空间少,冲出厨房的话更是找死。 虚空中,空间波动,胖厨师突然冷汗淋漓。 他感受到了,在脖颈处,有一点冰凉。 他知道,自己只要有一点点异常的动作,就是脑袋分家的干活。 冷居然在隐身状态威胁胖厨师,看来他的隐身能力最近有所提升呢。 “英……英雄,有话好说。”胖厨师算是明白自己的乖徒儿高乐为何坐着不动了。 “慢慢站起来。”唐煜低身说道,匕首紧贴在高乐的肌肤上,让高乐不敢有丝毫异动。 人为刀具我为鱼肉,真身穿越到这个世界,高乐还没体验到任何的享受就死亡,那是绝对不能接受的,于是高乐很配合唐煜的行动。 “找一个合适没人的地方。”唐煜决定好好审问一下,既然身份暴漏,那就直接从这两人的身上打探消息吧。 虽然高乐跟自己来自同一个世界的人,可是威胁到自己生存的人,唐煜绝不会犹豫。 “英……”胖厨师还想说些什么,争取时间,或是让外面的枪兵们注意到。 “不想死最好赶快。”唐煜手中的匕首稍微刺破高乐的肌肤,一小滴鲜红的血液流出,吓得胖厨师再也没有废话,小心翼翼的带着贴在背后的神秘人离开。 唐煜一手拿着长枪,一手用匕首抵在高乐的腰间,因为两人身体紧贴的缘故,倒是没让巡逻的炼金枪兵们发现异常。 在胖厨师的带领下,几人很快来到一间帐篷,只是帐篷内全是枪兵。 “呃?” “英雄,实在是帐篷有限,我们这些底层有个避风挡雨的地方就不错了。”胖厨师差点给跪了。 胖厨师如此解释倒也合理。 “你,开饭时间到了没?”一名炼金枪兵看起来很像是领头的,智力不低,询问胖厨师。 胖厨师大汗淋漓,眼神稍稍的示意了一下,结果就是感觉那股冷意越发的冷,冰凉传递到自己脖颈上的肌肤,更是让自己打了个哆嗦。 冒着危险传递消息,奈何枪兵头目没有明白,再做下去,胖厨师觉得对方就没那么好说话,一刀先毙了自己再说。 “稍等稍等。”胖厨师点头哈腰,那有先前在枪兵唐煜面前的架势? “快点,兄弟们都等着吃饭。”枪兵头目不在多言,回到穿上闭目养神。 放下帐篷的门帘,胖厨师感觉背后一凉,接着就是一痛。 不知何时,唐煜与冷已经交换了位置,由冷来控制高乐,而唐煜更是在胖厨师的背后划出了一道伤痕,以此作为惩戒。 “你要是敢叫出声,那就永远别想在说话了。”手中的匕首被唐煜舞的来无影去无踪,娴熟无比。 高乐顿时吓尿了,这么厉害? 要是早知道唐煜这么厉害他,他也不会出来单干了。 胖厨师肥硕的双手拼命的捂住自己的嘴巴,也深深的后悔自己怎么就做出那种事呢? 他们都是群亡命之徒,敢潜伏进军营当中,不是疯子就是神经病,正常人会做出这种事情么? 自己要是真的惹恼了他们,小命肯定保不住。 这时候,胖厨师算是认命,乖乖的听从安排。 “既然周围无合适的谈话地点,那就先回去吧。”唐煜想了一下道。 其实唐煜老早就觉得胖厨师不会那么乖乖的认命,高级的鹰眼术,更是对他们所拥有的帐篷数量了如指掌,要想让全部的炼金战士都拥有还少太多。 唐煜如此作法,要的就是立威,给胖厨师留下自己心狠手辣的印象。 这种事情,在厨房哪里不能做,因为太明显,而这片居住地,虽然也有枪兵,但数量比起厨房那一片的区域要少很多,加上夜黑,给了唐煜完美的掩护。 厨房那一块区域火光四射,明亮无比。 “你,过来给我烧火。”在唐煜的威胁下,重新回到厨房的胖厨师指着唐煜大声的说道,这声音大的,让周围的炼金战士全都听到。 那些炼金战士们智力不小,有些甚至幸灾乐祸的大笑。 胖厨师,还有他的徒弟高乐却是想哭。 迟早要被你们害死。 什么有智力?跟头猪一样。 唐煜假装蹲在灶火旁,匕首却没有离开胖厨师的身体,开始询问。 第八十九章 变换阵营 唐煜首先要问的,就是高乐为何会在唐纳德的军营里,他难道也跟自己打着一样的想法? 不对不对,自己作为雅典娜一方,第一个真身穿越到这个世界的人,拥有十二名枪兵,王小胖是第二个,拥有九名,其次是高乐,六名,冷三名。 看高乐目前的情况,他的身边一名枪兵也没有。 “大哥,我喊你哥还不成吗?” “其实这件事我自己也没搞明白。” “自从我的枪兵全部死光,最后更是差点丧命狼吻,却是被师傅给救了。” 这胖厨师这么厉害?唐煜用怀疑的目光打量他。 “哈哈,往事不堪回……” “其实是唐纳德的军队经过,顺手救了我,然后我就成为一名学徒厨师了。”高乐一点面子也不给,说出真相。 难怪,唐煜点点头,表示明白。 胖厨师尴尬不已,这滚犊子,师傅平时白疼你了。 面对如此险境,胖厨师的心境倒也不错。唐煜发现了不同点。 “再然后,我就发现我的任务变化,并不需要救回那名神秘的少女,反而是成为了唐纳德一方,需要保护这名少女安然的到达星月王国。” 星月王国,大概就是帝国的敌国吧,唐煜想到。 “大哥,要不你也跟我一样,转换门庭吧?” “唐纳德可是很厉害的,有一次我就见过他射杀了一头带领数万狼群的狼王,他的实力,至今我没有忘记过,每每深夜醒来,都会吓出一身冷汗。” “如此厉害的人物,根本不是我们这些人能够打败的。”高乐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见脖子上的匕首纹丝不动,最后只能尴尬的重新坐回来,用满含期待的目光看向唐煜。 胖厨师有些没搞明白,那任务指的是什么?难道是刺杀唐纳德? “哥几个我就跟你们明说吧,唐纳德虽然瘸了半只腿,但也是一名强大的英雄,更别说他麾下还有这么多精英枪兵在,想要打败他除非出现奇迹。” “哦对了,你们肯定是想来个擒贼先擒王吧?我就明确的告诉你们,这种事情不知道有多少人做过,却无一人成功过。” “刺客联盟听说过吗?那是专门从事刺杀的暗黑势力,传闻当中刺客联盟三大白银刺客接下刺杀唐纳德的任务,结果到现在一个个脑袋都成为唐纳德的勋章。” “白银刺客,最低的实力都相当于十级的战士。” “刺客,隐藏在黑暗之中,瞄准目标的弱点,爆发出绝杀一击,一击不中,远遁千里,三名刺客精英中的精英联合之下,都不行,甚至陪上自己的命,唐纳德有多么的厉害,不用我多说了吧?”胖厨师冷笑说出唐纳德的光辉战绩。 “他在厉害,也救不了现在的你。”唐煜同样会以冷笑,手中的匕首更是贴近了几分。 胖厨师说不出话来了。 唐煜的话好有道理,竟然让他无言以对。 “哥,我刚才的建议呢?”高乐接着问道。 转换门庭? 如果投入到唐纳德的麾下,倒是能让任务简单许多,可是却充满了未知数。 首先就是自己的那些炼金士兵估计拿不回来了,唐煜可不相信老城主会让自己带着炼金战士去资敌。 接着就是帝国的救援部队了,唐煜虽然设想这支部队领队之人很有可能就是公主的弟弟帝摩斯的人,那个想让自己的亲姐姐死,然后自己好登上王位的帝摩斯,可是这只是一种可能,也许在自己转换门庭之后,领队之人是迫切想要救回公主也说不定。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就算自己想要投入星月王国,那也要看对方要不要?唐纳德相不相信自己,别最后把自己当成妖言惑众,一刀给砍了。 再说了,投入到星月王国,也就表示一切都需要重头再来。 自己那十万马群难道不要了?去到星月王国,明显是要放弃掉。而且自己还破坏马匪攻破野马城的计划,要是被他们知道,秋后算账,到时候手无缚鸡之力的唐煜,只能任人宰割。 更重要的是,如此懦弱的选择,不是唐煜的风格。 世上本无捷径! “这几天你们有没有看到唐纳德?”唐煜转换话题,对于高乐的话避而不谈。 高乐的脸上充满了失落,却也有一股敬佩。 他,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面对强大的唐纳德,难道不怕吗? “唐纳德这几天都住在帐篷内,从没有出来过。”胖厨师认命般的说出自己知道的。 “没有骗我?”唐煜把匕首凑近了不少,胖厨师都快要吓尿了。 “真的,千真万确。”胖厨师哆哆嗦嗦,切菜的刀差点切到手指头。 为了不让外面的枪兵发现不正常,厨房内的“三人”表面各司其职,内里充满了危机。 看胖厨师的样子,也不像是假的。 “那么被唐纳德捉住的那个女的呢?”唐问出关键。 只要救出公主,管他唐纳德还是李纳德呢,救完人就跑。 “在帐篷里。” “自从她被唐纳德带进帐篷里后,到现在都没出来过。”说完,胖厨师倒是露出一个是个男人都懂的表情。 “不过让人奇怪的是,里面一点声音也没有?”胖厨师遗憾道。 看起来,公主被唐纳德随身携带,这倒是麻烦。 “阿肥,可以吃饭了吗?”有枪兵过来询问。 这些炼金枪兵明显不同于寻常的枪兵,倒是跟唐煜所拥有的那十几名枪兵相差不多,大咧咧的进来询问。 唐煜手中的匕首收进了衣袖里面。 胖厨师阿肥见机,真想高声大喊,说出有奸细,却再次感受到脖颈处的冰凉,而唐煜却也不着痕迹的摸到了高乐的身边。 “可,可以了。”阿肥露出比死了爹妈还难看的表情。 “这些食物就让我送过去吧。”唐煜拿起一盘明显丰盛许多的食物,带着高乐离开。 “奇怪,送饭一个人就可以了,怎么去两个?”那名枪兵疑惑。 当即,唐煜心中一惊,这倒是一个漏洞,自己有点太小瞧了这些枪兵。 “一人拿饭一人提灯。” “这些破路,一个不小心,要是摔掉将军的饭就不好了。”唐煜脑筋一动,想到借口。 那名枪兵想想很有道理。 高乐与阿肥这对师徒只能苦哈哈的一笑,同病相怜。 第九十章 小世界入口 唐煜枪兵的身份完美的掩饰掉他其实是敌人的身份,加上还有初始阿肥的徒弟高乐在,一路走来,这些枪兵们全都没有发现不同寻常指出,让两人安然无恙的来到唐纳德的军帐处。 唐纳德的军帐不用说,肯定是坐落在左营的最中央,帐篷也比其他人的要大上许多,门口还有两尊全副武装,看不出具体等级的枪兵存在。 只是单看他们的装备,明显比外面巡逻的枪兵要厉害一筹。 看来自己还是有些小瞧了唐纳德的军队。盯着这两尊明显更加强大的枪兵,唐煜心中想到。 “来者止步。”两尊枪兵长枪交叉,挡住了唐煜和高乐的去路。 高乐两股战战,虽说不是第一次见到这两尊枪兵,可是每一次见到他们,都给自己一股强大的压力。 在现实的世界,高乐是一名混混,而且还是一名有头有脸的混混,见识的人物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可是没一人能够跟眼前两名枪兵带给自己的压力大。 这还只是两尊枪兵,如果换成唐纳德本人,不知道高乐又将吓成什么样子? “大,大人。我们是来送饭的。”高乐颤颤巍巍的说道,深怕他们把自己当成敌人给灭了。 大概是高乐经常来的缘故,两名枪兵知道高乐不是敌人,顺手接过了高乐手中的饭食,不耐烦的挥挥手,让他们离开。 “由我们拿进去就可以了。”其中一名枪兵瓮声瓮气的回应。 高乐心里暗喜,不用面对深不可测的唐纳德,是他最希望见到的。 只是,那个人有什么想法? 唐煜拿着灯笼,目光闪烁,最后不着痕迹的跟着高乐一起离开。 高乐心中呼出了一口气,还好没出什么幺蛾子。 但是,没走几步,也就是走到那两名枪兵的死角处,高乐顿觉腰部寒冷。 “别出声,跟我来。”唐煜冷酷的声音骤然响起。 在唐煜动手之前,当然是观察过周围的情况,大概是大多数的枪兵都去吃饭的缘故,导致巡逻的数量大减。 高乐心里怕的要死,大哥你去做你的事,别带上我啊。 不用想都知道,唐煜带自己去的地方不是好地方。 两人饶了一段路,来到唐纳德军帐的后面,随后唐煜观察了一阵,并没有发其他人,当即毫不犹豫的掏出匕首,在帐篷内划出一道小口子,偷眼忘里面瞄。 昏暗的油灯给军帐内带来微弱的光,内部装饰简单,只有一张床,一张书桌,书桌上倒是放满了各种资料。 但是,有一样东西,却是牢牢的吸引住唐煜的目光。 那是一圈诡异扭曲的圆洞,盯的久了,好似连灵魂都会被吸摄进去。 看来菲洛希尔猜的没有,这就是菲洛希尔所说的小世界入口,并且唐纳德不顾深入敌营的危险,独自一人去探险去了。 只是唐煜有一个问题,他为何不把外面的炼金战士们带进去?还是里面过于危险,如果把士兵们带进去,很容易造成大量的伤亡? 这些炼金枪兵极其的不弱,可在小世界内部,还是没有自保的能力么?那么内部到底有多么的危险? 在军帐内部没有发现任何人影,不用说,公主大人很有可能也被唐纳德带进这处小世界里面。 唐煜脑海在飞速旋转,细想各种可能。 小世界内部很危险是不用说的,而唐纳德能带公主大人进去,可见他对本身的实力极其的自信,相信能够安然无恙的带着公主大人出来。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在唐纳德遇到危险,甚至是小世界内部的怪物攻击的时候,自己是不是有希望呢? 不求那些怪物打败唐纳德,只要能够拖住一小段的时间,足够自己带着公主大人逃命。 在唐煜想着问题的时候,高乐也在拼命的思考。 不管唐煜成功与否,对自己好像都没有任何的好处? 首先,自己已经转换阵营,需要把公主大人带到星月王国才算完成任务,如果失败,那自己就要死,自己没有任何的道理需要帮助唐煜,因为他们从阵营上来讲,就是敌人。 其二就是自己的行为要是被唐纳德知道,就是有一百个也不够他杀的。高乐突然觉得自己陷入了两难的处境,他才不认为说出自己是被唐煜危险,唐纳德就会放过自己呢。 高乐与唐纳德的接触不多,却也知道那是一个杀伐果断之人,宁杀错勿放过。 “那么,唯一的机会就是抓住他了?”高乐目中凶光一闪:“自己的武力在他面前估计就是战五渣,单打独斗肯定不行,那么现在是不是机会呢?趁着他分心,大声的呼喊,吸引枪兵们的注意,到时候五千枪兵合围,他就是雅典娜附体,估计也不是对手。” “自己不就将功补过,然后安安稳稳的带着公主大辉会星月王国,开始一段传奇?”高乐仔细的观察这唐煜,见到唐煜目光中有一丝的失身,马上深吸了一口气,决定让自己最大的声音响彻整片军营。 只是高乐刚深吸了一口,还没开始行动,就感觉到自己好似被威胁生物给盯住? 高乐僵硬的转过身,发现在阴影中,走出了一条黑暗生物。 那是一条没有具体的实体,浑身泛着幽光,时而透明,时而又是深黑,好似无间地狱的恶鬼,但是它的外形却又像是一条狼? 影狼! 影狼是由唐煜收服的黑狼王天赋能力生成,是黑狼王的直属精锐,作为与唐煜灵魂交感,唐煜的想法可以直接传递到黑狼王的灵魂内,随后就派遣了一千影狼潜伏进军营当中,随时待命。 这些影狼没有实体,善于隐蔽,天生是偷袭侦查的好手。 被影狼盯着,高乐觉得浑身发冷,好似赤身裸体裸露在冰雪天地上。 “我劝你最后别有什么小心思。”唐煜冷幽幽的话语悄然响起。 已经成为已经一级的战士,更是觉醒了斗气,超凡脱俗,不是凡人能够比拟,眼前的高乐,欺负普通人大概手到擒来,可是在面的唐煜的时候,弱小的如小鸡仔。 高乐面如死灰,最后的一丝希望也别掐灭。 第九十一章 进入小世界 影狼们没有实体,可以直接穿透军帐进到军帐内部,但是唐煜和高乐却不行。 没错,唐煜不仅自己要进去,而且还要把高乐带进去。 最简单的莫过于杀了高乐,然后往空间戒指里一塞,神不知鬼不觉,可是唐煜还没到动不动就杀人的地步,更何况高乐还是跟自己来自于同一个地方,算是“老乡”,剩下的一点就是放过高乐,可是对于高乐的人品,唐煜实在不管保证,别到时候刚放了高乐,他转头就把自己给卖了。 进到内部倒也简单,直接破开军帐就可以钻进去,只是等待会儿枪兵们吃饭完毕回来巡逻的时候,很容易就会发现这处破洞,然后一群枪兵全副武装的在小世界的入口等待自己,到时候自己插翅难飞。 看起来,最稳妥的办法,就是打败门口看守的两尊实力强大的枪兵。 目前自己有一千影狼在手,大多数的枪兵又多去吃饭,好好操作,也不是不可能。唐煜目光闪烁着,一股久违的兴奋感涌上心头。 一头头的影狼四散而开,查看周围的情况,一队队的枪兵有序的领取自己的食物,然后可以休息一下,各自三三两两的盘膝坐在地上吃着食物。在军营内部,只有很少的枪兵还在巡逻,而唐纳德的军帐周围,则还拥有两小队的枪兵还在巡逻着。 唐煜耐心的等待。 随后等其他的枪兵来接替,唐煜还是躲在军帐后面,趴伏在地上,隐蔽身迹。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三个小时,唐煜趴着一动不动,大半夜后,军营中大半的枪兵们各自进入帐篷内休息,唐煜才舒展手脚,缓慢的站了起来。 至于高乐,早就被唐煜打晕,不然他怎么可能忍受得了这么久的等待? 高乐在军营中是个可有可无的小人物,消失了这么久,也没人发现异常,唯一担心高乐的,大概只有他的胖师傅阿肥吧?只是阿肥被冷控制在手中,担心也只能埋在心底。 唐煜发觉,不管是任何情况,在唐纳德军帐的外面,总会有最少两只的巡逻队伍经过,而那两名实力强大的枪兵,更是跟门神一样,站在那一动不动的。 只是现在大多数的枪兵都入睡,只要自己行动迅捷,不给枪兵们发声的机会,同时解决掉他们不是问题。 自己的手上可是有一千的影狼在手。 影狼是一种亡灵族的二阶特殊兵种,不同于亡灵族的断胳膊断腿,影狼的行动迅捷,时常被当做斥候来使用,算是弥补亡灵族二阶僵尸行动不足的软肋。 虽然这些枪的实力早已脱离寻常枪兵的范畴,比起二阶的影狼要强大太多太多,只是蚁多咬死象,两名强大的枪兵加上两小队,数量在二十四人的枪兵小队,一千影狼蜂拥而上,搓搓有余,更何况,在旁边还有唐煜在呢。 趁着两小队的枪兵朝这边走了过来,唐煜一声令下,一头头幽影生物猛的从黑暗当中窜了出来,张开血盆大口,撕咬在枪兵们的身上。 枪兵们根本来不及反应,全身上下都被影狼给咬住,动弹不得。 门口的两尊枪兵见此,当即大怒,发出咆哮,招呼同伴。 但是没等他们发声,两道夺命利箭猛的从他们的眼眶内贯穿而过,一道血线飙升。 大师级的箭术,让唐煜箭无虚发。 两名枪兵带着震惊之色,不可置信的到了下去。 影狼们的战斗很快结束,一千影狼的撕咬,就算两者之间实力存在差距,也难以反抗。 炼金战士死亡之后,过了一会儿就会化作白光消散,并不会存留。 收拾战场,见到周围跟原来一样之后,唐煜冲进了军帐内部,驻足在小世界入口。 “赌一把了。”唐煜心中发狠,带上一百条影狼冲进小世界。 唐煜的手触摸到那诡异旋转的空间之门,接着脑海中响起了系统的声音。 系统提示: 恭喜你发现一处传奇小世界,请问是否进入? 确定。 随后唐煜整个人水乳消容般消失在这个世界。 没等唐煜睁开眼睛,裸露在外的肌肤被凛冽的狂风刮的生疼。 “勇士,这是一个风元素极其丰富的小世界,看这情况,这处传奇小世界主人的身前,很有可能是一名强大的传奇风元素法师。”小天使黛妮说道。 作为一名天使,她了解的知识比菲洛希尔还要多,只是因为受伤严重的情况,导致大多数的知识都遗忘掉,现在亲身经历眼前的一幕,遥远的记忆附上心头。 “如此浓郁的风元素世界,很有可能诞生风元素精灵。” “看来勇士你的敌人是想要获取那只风元素精灵。”小天使黛妮说道,并一眼瞧穿唐纳德的心思。 “风元素精灵?”唐煜反问,这还是他首次听到。 “没错,一种天生地养的精灵,只要能够跟他们签订契约,就算是一名魔法白痴也能瞬间成为一名具有风属性的魔法师,并且与风元素的交感,要比寻常的魔法师要容易的多。” “这种精灵数量及其的稀少,每一只都是价值连城。”小天使黛妮解释。“当然这还不是他们最有价值的地方。” 唐煜顿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让一名魔法白痴瞬间成为魔法天才,这还不是最后价值的地方? “签订契约之后,他们就会待在你的身体里面,辅助加快你的修炼速度,一般就是大懒人,没天吃吃喝喝,任何事都不做,也能在一百八十年内修炼成为传奇强者。” “如果是一些勤奋点的,一百年足以。” “并且,当他们实力强大之后,一般是宿主的魔法等级提升到十级,每天都能制造出一具相应属性的元素炼金战士,相当于随身携带一座简易化的元素系炼金兵营。” “所以说,得到他,只要不出现意外状况,迟早都能成为一名传奇强者。”黛妮说道。 唐煜点点头,难怪唐纳德要冒着随时会被帝国剿灭的危险也要待在这里攻略这处小世界。 如果得到这只风元素精灵,那是妥妥的开启迈向传奇之路,只要不死,迟早能够成为传奇。 这个世界的人,尤其是强者,随着实力的提升,相应的寿命也会得到提升,像高坐天穹的诸神,与天同寿。 第九十二章 风元素 这处传奇小世界别看说是小世界,可是面积却是极为旷阔,唐煜的鹰眼术发动,愣是没有看到边缘。 “这里是?”被唐煜敲晕的高乐终于被狂风刮醒。 不信也不行啊,自从高乐被唐煜带到这个世界随手扔开之后,就被这些风吹的滚了好几圈,撞到石块无数,头都破了,再不醒,连怎么死都不知道。 高乐刚站起来,却被狂风吹的脚下踉跄,再次跌坐在地。 好强烈的风? “这里是?”高乐挣扎了几下,硬是没有站起来,只能茫然的坐在地上问道。 这风有这么强吗?虽然风吹在脸上有股生疼感,可是还没到连站立都不可能吧?唐煜奇怪的想到。 “勇士,外围的风对于现在的你来说到不是问题,只是随着深入,相信凭借你的实力,也将艰难无比。” “我想正是因为如此,唐纳德才不会把自己麾下的士兵带进来,因为他们只能在外围的地方帮助一二,随着深入,真正还是需要靠自己。” “风元素精灵诞生的地方,肯定是风元素最浓郁,最狂暴的地方。”小天使黛妮说道。 传奇世界,果然不是寻常人能够攻略的。 “不过,我可以施展一种隔风罩,隔绝外面的狂风,但是……”小天使黛妮有些犹豫的说道。 只是本就能量不多的她,要是在这处小世界消耗尽全部的能量,在接下来的战争中,也将一无是处。 救回公主,老早就跑路了,谁会留下来跟唐纳德死磕? “黛妮,待会看情况对我使用隔风罩。”唐煜吩咐道:“还有,不需要担心能量消耗殆尽,等救回公主,到时候要多少的魔核都不是问题。” 帝国应该有许多魔兽晶核的库存。 “收到。”小天使黛妮点点头。 唐煜抬首望向了这处世界。 这处小世界只有一种场景,那就是无边无际的狂风在呼啸,在破坏一切。这还是唐煜等人站在外围,等到走进中央的时候,本身防御力弱点,瞬间都会被撕成碎片。 影狼因为没有实体,在这处世界中受到的影响几乎没有。 鹰眼术纵观范围内的一切,突然,唐煜在狂风中发现了有生物的踪迹? 那一道黑影一闪即逝,要不是鹰眼术如鹰眼般犀利,唐煜都差点漏过。 “黛妮,在这种世界,还会有活着的生物吗?”唐煜询问,并把自己看到生物的外表大致形容了一下。 那是一种跟影狼差不多,没有具体实体的生物,并且在狂风中来去自如,好似哪里就是他最舒适的家。 “勇士,你所说的生物,应该就是这处狂风世界诞生的风元素了。”小天使黛妮道。 “风元素,跟风元素精灵有什么关系?”唐煜好奇询问。 魔法不是一般人能够接触的,小天使黛妮也知道唐煜不清楚,所以耐心解释:“就像我前面所说,风元素精灵能够让一名魔法白痴成为魔法天才,成长到厉害之时,更是能够生产元素战士。” “那所谓的元素战士,就拿眼前的风元素精灵来说,产生的元素战士就是风元素。” “一般风元素就是守护风元素精灵的守卫者。” “勇士需要小心了,外围的风元素估计都是刚刚诞生出来,实力大概有二阶水准,但是内部的风元素一般实力都是最强大的。” “在风元素精灵的身边,这些风元素战士本身的实力还会有一定的提升,那只风元素精灵,就目前的状况来看,可以算作是半个英雄。”小天使黛妮强烈告诫。 唐煜点头,表示明白,随后扔下两只影狼看管高乐,别让高乐出去,然后义无反顾的走进了狂风当中。 刚一走进狂风群中,唐煜就感受到极大的压力。 这些风就跟刀片一般,刮在身上,让人生疼。 唐煜的身上穿了一件从万兽狼王刚毛硬狼王身上剥下来的狼皮,能大幅度减少狂风的伤害,可就算是这样,唐煜身上没有被狼王皮包裹的地方,比如裤腿,早就被狂风刮的支离破碎。 烈风吹在大腿上,好似一柄柄的钝刀砍在身上。 “黛妮,待会回复伤势就靠你了。”唐煜说了句没头没脑的话,让小天使黛妮一时摸不着脑袋。 好端端的怎么会受伤? 当唐煜解下身上的狼王皮,赤身裸体的站在狂风中,迎接狂风的吹刮的时候,黛妮才知道唐煜话中的意思。 太疯狂了,在狂风当中打磨自己的身体,他难道不知道,一个不慎,很有可能造成难以想象的创伤吗? 他就不想救回公主了吗? 只是唐煜是个极有主见的人,打定主意后,很少有人能够让他改变。 “咚咚咚。”狂风如铁锤,拍打在唐煜古铜色的肌肤上,留下一道道浅浅的痕迹。 “太弱了,太弱了。”唐煜大笑着,继续接近狂风中的中央,要让更加强大的狂风来淬炼身体。 走了大概有五千米左右,唐煜顿觉压力倍增,这一片的已经不是狂风,而是风暴。 一个个小型的风暴里面,都生活有一名狂暴的风元素。 这些风元素见到唐煜这个不速之客,纷纷怒吼着向唐煜发动了攻击。 他们的实力要比外围的风元素强大一筹,唐煜估计,他们大概有(骑士)的实力。 要不是风暴影响到唐煜的发挥,唐煜分分钟都能灭杀他们。 在风暴当中,风元素的速度大幅度的提升,让唐煜一时间难以企及。 既然打不中他们,那么唐煜也就不浪费那个时间和精力,反正是借助狂暴的风来淬炼自己的身体。 风元素的攻击不弱,打在唐煜的身上,比风暴吹刮还要疼。 浓郁的生命力开始发挥作用,每一处不是被风暴吹伤就是被风元素打伤的地方,都在自我复原。 这就是超凡战士的体魄? 成为斗气战士后,这还是唐煜头一次见识到自身身体的神奇之处。 血肉蠕动,伤口愈合,这些风元素(骑士)难以对唐煜造成致命一击。 “勇士,我建议你更加的深入看看。”小天使黛妮用充满不可置信的目光打量着唐煜的身体,这具身体,比起一般的斗气战士的回复能力还要强大许多? 生命力旺盛的唐煜当即毫不耽搁,经过这处风元素(骑士)群,来到了风元素(男爵)的领地。 第九十三章 风暴锻体 ps:许久没求过推荐票了,就让我愉快的求一下吧?大家有票票的使劲砸给我吧。 唐煜迈过了小型风暴的范围,朝着更危险,风暴更强烈的深处前进。 风元素的实力排位极其的明显,最外围就是刚刚诞生的风元素,大概只有普通的水准,然后深入之后,则是风元素(骑士),接着则是风元素男爵,勋爵,子爵…… 当唐煜来到风元素(子爵)的领地的时候,终于感受到强大的威胁感。 再继续前进,自己很有可能就此陨落? 野兽的直觉告诉唐煜是时候驻足。 “那么,就在这里锻炼自己的体魄吧。”唐煜笑着从空间戒指中把万兽狼王的狼腿给拿出来,盘膝而坐,大口吞咽。 狼王的血肉,充满丰富的生命能量,能够补充唐煜在风暴中前行消耗的能量,补足生命力。 随着一块块狼肉入嘴,让唐煜被狂风吹刮,被风元素攻击的伤口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回复着。 饥渴的肉体,正在狼吞虎咽的吸收着冲进身体里面的能量,化为己用,修复创伤。 血肉蠕动,焕发新春,变得更加的强韧,更加的有力。 “咻。”唐煜一箭简单箭术射去,吸引一只在外围游荡的风元素(子爵),这只风元素见到唐煜这个大活人胆敢攻击他,大怒着咆哮冲了过来。 唐煜见此,收弓放下箭支,单纯以肉身的力量承受风元素(子爵)的攻击。 风元素如一阵风,瞬息而过,眨眼的功夫,就冲到了唐煜的眼前,幻化出来的双手使出了全力拍打在唐煜的身上。 这处狂风小世界,对于风元素来说有加成作用,风元素只是简单的拍击,导致唐煜嘴角溢血。 这还只是一只风元素的缘故,如果风元素的数量一多,单凭目前的唐煜,别想能够活着离开。 不过,这还在唐煜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唐煜把嘴角的那股气给咽回去,默然承受风元素的攻击。 风元素狂暴的连环攻击,从唐煜的肚子打到胸口,然后又打到背后,浑身上下,几乎全被这只风元素打了个边。 而唐煜也甚是凄惨,浑身上下,几乎没一块好肉。 可是,斗气战士超凡的体魄在发挥作用,唐煜的心脏在咕咚,咕咚作响,雄厚的生命力在发挥作用。 “是了,皇家狮鹰boss的心脏就是被他给吃了,而皇家狮鹰boss更是吸收了我巅峰状态时候的一滴鲜血,虽然那滴鲜血并没有被皇家狮鹰boss完全吸收,可是只有一小丝的力量,也让一只寻常的皇家狮鹰成为族群最强大的存在。” “那滴寄宿在皇家狮鹰boss心脏内的天使之血,随着心脏被唐煜吞食,也流落进唐煜的身体里。” “而现在,正是哪滴鲜血在发挥作用,带给唐煜无尽的生命力。”小天使黛妮本来还在奇怪,唐煜的生命力为何比寻常的斗气战斗要浓郁的多? 不是一点半点,而是许多许多。 当黛妮看到闭着眼,承受风元素攻击的唐煜,在他的心口窝那个地方,有一点白嫩的光亮发射出刺眼的光芒。 那感觉,极其的熟悉,不就是自己曾经的血液吗? 也许真的能行?只要把哪滴血液完全融合吸收化为己用,那他的体魄,将会比寻常的战士强大无数倍。 唐煜的强大,也就表示自己今后回复实力的可能也越大,更别说,两人早已签订灵魂契约,一荣俱荣。 如果喝血就能变强的话,小天使黛妮认为把自己大半的血液都给唐煜喝都没问题,只是现在的她,血液中早已失去了这种效果。 唐煜的身体在受伤,又在回复,千锤百炼,到最后,唐煜的身躯内部再次排泄出一些黑色的杂质,身体越发的纯净。 胸口的光亮渐渐的熄灭,黛妮发现,那一滴血,几乎没有缩小,看来想要把哪滴天使之血完全的吸收,不是一时半会能够做到。 最后,唐煜睁开了双眼,感觉自身的力量又有搜大幅度的提升。看着任凭自己如何攻击,都难以给眼前这个讨厌家伙造成一丝一毫的伤害,风元素觉得很失败。 这到底是什么人?战士有这么强大的吗? “攻击了这么多次,到我了。”唐煜对着风元素笑道,接着一柄战刀出现,以力劈华山的架势,一刀把这只风元素劈成两半。 这一刀,虎虎生风,重达约三十来斤的战刀,对唐煜来说,就跟没有重量一样。 “吧嗒”一声,一块晶石从风元素死亡的地方掉落。 “风元素结晶?”黛妮欢喜的捡起来:“内部的能量,足够我补充目前的消耗。” 黛妮可没有唐煜的体魄,在风暴当中使用小型,足够容纳她一人的隔风罩。 “是了,生活在元素丰富地方的元素生物,他们体内诞生晶石的可能也将会大大提高。”看到这枚风元素晶石,黛妮遗忘的记忆在一点一滴的回复。 既然风元素的体内能诞生风元素晶石,并且打败他们还能获得一定的经验,一举两得,何乐不为? “只是,勇士别忘了我们最终的目的。”黛妮嘱咐。 唐煜点头,表示明白,随后已经适应这片风暴的强度,而风元素(子爵)又难以对自己造成大量的伤害,唐煜冲进风元素群当中,展开一阵腥风血雨的冲杀。 唐煜就跟一滴水落进了油锅,而风元素则是沸腾的油,顿时尖叫着冲向唐煜。 一个个拼命的攻击唐煜,要把唐煜四分五裂。 唐煜刀枪并用,全武器信手捏来,多武器战斗被唐煜发挥的淋淋尽致,长枪投射,战刀横劈,短剑挥洒,匕首偷袭。 一群数量大概有数百的风元素,愣是被唐煜一人剿灭殆尽。 在地上,则是零零碎碎几十块的风元素晶石,被黛妮欢喜的捡起来,贴身收藏好。 随后,唐煜继续深入。 风元素伯爵,侯爵,公爵。 每提升一个档次,风元素的实力都会大幅度的提升。每到这种时候,唐煜都会停下来,专注的锻炼,尽量吸收体内的天使之血。 当然,危险与机遇并存。 在来到风元素(侯爵)领地的时候,唐煜就不小心吸引了好几只风元素打成重伤,最后还是黛妮出手,回复唐煜的伤势,让唐煜最后反败为胜。 第九十四章 终见唐纳德 那几只风元素(侯爵),最后还是败在回复巅峰状态的唐煜手中,随后贡献出一块比寻常的风元素贡献的晶石要大一圈的能量晶石,算是补充了黛妮使用治疗术的损耗。 这次的受伤,也给唐煜敲醒警钟,自己的身体强度也许比寻常的斗气战士要强大许多,可是在面对这些已经不能用寻常目光来看待的风元素,却还是需要万分的小心。 自己只有一条命,在这个世界,也可以说是“npc”,万事小心。 有着受伤前科在,让唐煜在来到风元素(公爵)领地的时候,越发的小心,先是适应了这一圈风暴的强度,然后在小心翼翼的吸引一只风元素过来。 风元素(公爵)的攻击力不是子爵级能够比拟,一招出手,就打的唐煜大口大口咳血,等风元素(公爵)再次袭来的时候,唐煜二话不说掉头走人。 太强大了,唐煜经过千锤百炼的身躯,也才只能承受他的一击,除非唐煜能够吸收大半的天使之血,活着斗气等级能够提升,并学会新的斗技,不然休想打败他们。 再来一击,唐煜觉得自己的身躯都有可能四分五裂。 “勇士,我们已经来到小世界的深处,却还没见到唐纳德他们,也许他们早已接近核心地段,说不定那只风元素精灵都被唐纳德得到了也说不定。”黛妮说道。 看来得抓紧时间。 只是唐煜一直有一种疑惑,为何这处传奇强者的小世界,好像并没有想象中的困难? 这应该是因为前面有唐纳德经过的缘故吧,大多数强大的风元素都被唐纳德解决。 虽然唐煜很想以眼前这群风元素(公爵)来锻炼自己的体魄,只是时间不等人。 “那么,我们该如何穿越这片风元素的领地呢?”唐煜问道。 先前都是一路横推,可是这群风元素(公爵)的实力太强大,不是唐煜短时间内能够解决的,唐煜想看看黛妮有没有好的办法。 “这简单,只要施展一个隐身术,不主动的攻击他们的话,应该能够脱离他们的攻击。”黛妮说着,手一挥,隐身法术作用在唐煜的身上。 系统提示: 你的契约天使对你使用隐身术,在半个小时内,你将处于隐身状态。 注:越是强大的生物,被发现的可能越大。 “勇士,注意不要过于接近那些风元素。”小天使黛妮说道。 唐煜点点头,避开风元素们行走路线,悄悄的迈过他们。 在风元素(公爵)领地的后面,狂风骤然大涨,已经不能用狂风来形容,反而倒像是台风,暴风。 被吹的差点倒飞出去的唐煜,体内斗气流淌,灌输到双腿。 斗技——冲锋。 骤然加速,连狂猛的风暴都不能阻止唐煜的前进。 在唐煜的周身,一道透明隔风罩保护在唐煜的周身,防止被加强的风暴刮伤。 接下来就是要从强大的唐纳德的手中抢救回公主,唐煜必须保持巅峰状态。 挤进风暴中心,唐煜感觉周身的压力大减。 “看,勇士。”黛妮在唐煜的耳边压低了声音惊呼,在哪里,有一道庞大的风元素在暴怒的攻击,那身躯,比起皇家狮鹰boss还要巨大。 风元素(帝皇)。 从侦察术侦查到的情况来看,这是比公爵还要厉害的帝皇? 这只风元素(帝皇)正在与敌人在战斗。 那是?唐纳德? 隐身状态的唐煜发觉那人的左腿少了一截。 唐纳德骑在一匹健硕的战马身上,战马鼻尖冒着火烟,不时会喷射出灼热的火焰攻击风元素(帝皇),而唐纳德的手中则拿着一柄长枪,不停的挥洒,点在风元素(帝皇)的身上,每每都能炸开一道血花。 风元素是元素生物,身体内并没有血液,而他炸开的身体部分,则是化作一道道风暴,影响到唐纳德的作战。 两人可谓是势均力敌。 突然,唐煜终于发觉了自己的目标,那躺在地上,生死不知的公主大人。 是这个时候冲过去抓起公主就跑还是等待,看看自己有没有机会对唐纳德展开偷袭,说不定风元素(帝皇)就能打败唐纳德。 “勇士,风元素(帝皇)虽然厉害,可是对于强大的英雄唐纳德来说,想要打败他是不可能的。”黛妮小声的说道。 唐煜观察了一下战场,发现黛妮说的很有道理,因为这只风元素(帝皇)几乎是被唐纳德压着打。 对于曾经领教过风元素(公爵)厉害的唐煜来说,风元素(帝皇)更是他不可能想想的存在。 唐煜也就勉强能够接住风元素(公爵)的一击,再来一次的话非得丧命,那么比风元素(公爵)还要厉害的帝皇,自己肯定连他的一击都承受不住。 而现在,唐纳德却在压着那只让自己毫无反手余地的风元素(帝皇)攻击,可见唐纳德的厉害。 “虽然帝皇级生物诞生不易,但是这处小世界也不知道存在了多少年,内部更是风元素能量丰富,更是诞生出万中无一的风元素精灵,也许在这里,并不是只有一只风元素(帝皇)也说不定。”小天使黛妮在低语:“而且,最关键的风元素精灵我们还没发现。” 唐煜目光闪缩不定,最后暂时放弃马上冲上去抢救公主的决定,而是悄悄的,不发出一丁点的声音,悄然走向风暴的中间位置。 风暴内部的空间面积不小,在这里,鹰眼术的效果也是大打折扣,需要唐煜亲自过来查看。 有着隐身术的加持,加上两大强者在对战,主要的精力都放在对方的身上,唐煜的行为丝毫没有引起注意。 在前进了大概有三四百米,唐煜发现了一处祭坛? 祭坛的表面纹刻有奇怪的符文,在祭坛上,一只小俏可人,外形像小女孩,但是浑身上下却是跟风元素差不多,流动着微弱风波的小精灵出现在唐煜的眼前。 “风元素精灵?”黛妮大喜,这不就是这处小世界最珍贵的存在? “勇士,快,快去收服他。”黛妮在催促,见到这只珍贵的风元素精灵,黛妮比唐煜得到还要兴奋。 唐煜没想到如此简单就见到这只风元素精灵,迈步走向祭坛。 可是没走几步,唐煜却感受到了一股凝重的杀意。 野兽直觉! 唐煜暂时站在原地,还处于隐身状态,盯着祭坛上的风元素精灵并没有如黛妮般迫切,反而是严峻的环顾四周。 没有危险? 但是那股危险感却是真实感受到的。 第九十五章 祸水东引 “勇士,怎么了?”小天使黛妮询问。 唐煜神色冷静,稍稍退后了几步,那股悬在心头的危机感在稍稍减弱,随后把心头的疑惑说出来。 “帝皇,那一定是另一头风元素帝皇。在这里,果然还有另一头的风元素帝皇。”听完唐煜的呼,小天使黛妮并没有害怕,反而是惊喜连连:“勇士,如果我们能够把这只风元素帝皇吸引出来,与外面那头围攻唐纳德,那么我们救出公主的可能性就大了许多。” “而且,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我们还能得到这只风元素精灵呢。” 没想到黛妮的想法跟自己不谋而合。 只是具体的操作,却不想表面上的那么简单。 首先,这里是风元素的世界,整个世界都充满无尽的狂风,凭空让风元素的实力得到加成,其次唐煜可承受不住风元素帝皇的攻击,只要被风元素帝皇攻击到,那么唐煜就很有可能战死当场。 但是,一路冲杀过来的唐煜,对于风元素的战斗方式可谓极其的了解,知道他们只会近身攻击这倒是让唐煜唯一比较安心的。 “关键是,我们并没有发现那只风元素帝皇的存在。”唐煜皱着眉头,他会躲在那呢? 唐煜知道,自己的行踪大概被那只隐藏在暗处的风元素帝皇给发现,而自己却不知道风元素帝皇在哪里,敌暗我明,对于唐煜一方不利。 “风元素会隐身吗?”唐煜问了一句。 “隐身?应该不会吧?”黛妮也有点没明白,太多的记忆流失,让黛妮很不喜欢。 周围空旷一片,除了祭坛和祭坛上的风元素精灵外,就只剩下无尽的狂风。 风? 风元素? 对,风元素帝皇有可能就躲藏在风暴当中。 这些风暴对于自己等人是危险,是阻碍实力发挥的存在,可是对于风元素来说,那却是家,是能够大幅度提升自身实力的宝物。 风元素,就是从风暴中诞生的,他们能够藏身在风暴当中,没什么好惊奇。 隐藏在风暴中的风元素帝皇,很有可能就在距离风元素精灵不远的地方,如果距离太远,作为“近战”生物,他们怎么保护?这保镖的身份也太不合适了吧? 那么剩下来的问题就是该怎么冲到风元素精灵的身边抓起风元素精灵并逃离现场,把那头隐藏起来的风元素帝皇引到唐纳德的身边与同伴联手攻击唐纳德。 风元素帝皇就是属于“强大”生物的范畴,当唐煜靠近风元素精灵的时候,隐身术将会被风元素帝皇发觉,进而对唐煜发动攻击。 到时候可就不是唐煜祸水东引,而是正面面对风元素帝皇了。 “黛妮,你有没有类似禁锢之类的技能?”唐煜问道。 如果能够禁锢风元素帝皇,那么自己捕捉风元素精灵就简单了许多。 黛妮脸色有些难看,皱着小脸不甘道:“有是有,只是……” “囚困强大的生物,需要消耗的能量也越大,凭我目前的能量储备,甚至连一秒钟都做不到。” 花费得之不易的能量来换取一个成功活命的可能,唐煜认为很值。 “那么,就赌一把吧。” “待会我会引出风元素帝皇,然后你趁机使用禁锢术禁锢住他。”唐煜拍拍小天使黛妮的脑袋安慰道。“别担心能量的问题,等救出了公主大人,要多少的能量晶石都不是问题。” 黛妮无话可说。 “勇士,小心点。”最后,黛妮双手合十,诚心祝福。 系统提示: 恭喜你获得天使的祝福,幸运增加1,持续半个小时。 “这是?”唐煜顿时被吓住,幸运?玩过游戏的唐煜当然知道这是个极其有用的属性。 “这只是我的其中一种天赋能力罢了,随着我的实力回复,效果也将得到提升,如果是我巅峰的状态,能永久提升都不是问题。”黛妮骄傲的说道。 “快点去吧,效果要是过去就不好了。” 唐煜点点头,对于接下来的行动越发的有信心。 自己要是输了,只是实力不如人,怪不到运气上面。 那么,为了成功,自己也必须豁出全部身家了,成败在此一举。 接近祭坛一定的距离,自己的隐身术就会被侦破。 唐煜小心翼翼的接近,当距离祭坛还有一百多米的时候,系统界面红光闪动,表示自己快要被发现。 唐煜不为所动,继续前进,红光更加的刺眼,警惕唐煜敌人将到来。 八十米,五十米。 “轰”的一声,风暴中,一道比跟唐纳德还要庞大的身影骤然出现。 风元素帝皇! 不,那不是风元素帝皇,那是比风元素帝皇还要厉害的存在。 那是雷元素帝皇。 雷元素,风元素通过炼金建筑雷池进阶而成的二阶巅峰炼金战士,可远程攻击,攻击属性为雷,有一定几率麻痹对手。 那隐藏在风暴当中的生物,居然是雷元素?并且还是帝皇级的? “禁锢术。”见此,黛妮二话不说就使用了禁锢术。 唐煜距离祭坛还有五十米,但在这五十米的距离内,足够雷元素帝皇发动。 作为比风元素帝皇还要厉害的雷元素帝皇,唐煜根本承受不住他的攻击。 “勇士,快点回来,他不是你能对抗的。”黛妮在呼喊,她的禁锢术囚困不了多久。 冲锋! 唐煜不为所动,成败在此一举。 三十米的距离一晃而过,剩下二十米。 雷元素脱离黛妮的束缚。 连续冲锋! 唐煜体内的斗气爆发,再次灌输进双腿,整个人如一枚炮弹,轰的一声撞在雷元素的身上。 眩晕! 唐煜抄起吓傻的风元素精灵掉头就走。 “哇!!!!!!!!!!!!!”雷元素帝皇脱离眩晕状态,怪叫着。雷电在他的双手中成型。 三段冲锋。 三十米的距离一晃而过。 再来一次。 唐煜豁出去了,紧绷的大腿肌肉都开始抽搐,强悍的体魄,也承受不住毫不间断的斗技使用。 在唐煜即将被雷元素的攻击攻击到的时候,唐煜险之又险的避开唐煜不用回头都知道,刚才自己站立的地面,肯定被雷元素领主的雷电炸成粉末。 “勇士,快点。”已经失去全部能量,连飞行都不能的黛妮摇摇晃晃,快要落到地上,无声的呼喊。 冲锋冲锋冲锋! 脱离雷元素的攻击范围。 唐煜顾不得自身的承受能力,在冲锋的过程中接住即将坠落的黛妮,然后带着她冲向唐纳德。 这时候唐煜倒是极其的庆幸自己没有只顾着寻找唐纳德的踪迹,而是一路锻炼提升身体强度过来,不然凭借如此频繁使用冲锋,唐煜的双腿估计早就残废。 “将军,精灵已经到手,撤吧。”唐煜边跑边大呼,希望那只风元素帝皇不会和雷元素帝皇两头夹击自己,不然旁边还有个唐纳德在,自己就是有九条命也不够死的。 第九十六章 震惊的唐纳德 唐纳德彻底傻了,他到底是如何进来的? 且不说外面狂暴的风和无数的风元素,单凭在这处小世界的外面,还有自己的五千精锐部队驻守,唐纳德自信,就是一只苍蝇都别想飞进自己的营地。 但是,眼前的一幕,赤裸裸的告诉他,他的精锐炼金战士被人视若无睹的无视,自己严阵以待的军营,更是被对方看成如自家的后花园一般来去自如。 他不仅闯过了自己的军营,更是要谋夺自己胜利的果实。 那只在他手上挣扎的风元素精灵,不就是自己此行的目标? 但是,唐纳德是冷静的,能成为一名强大的英雄,一生之中,大大小小战役数百场,从无输过,靠的并不单单是他的武力,还有那与生俱来的直感,那对危险敏锐的嗅觉。 单独一只风元素帝皇,自己可以压着他打,可是要是加上一只雷元素帝皇,胜负最多五五开。 一近战拖延,一远程骚扰,加上特殊的地利环境,让自己十成实力最多只能发挥出一半,获胜希望渺茫。 可是最让唐纳德震惊的还是那个人喊出的话以及……动作。 你这简直是想把我坑死啊。 唐煜先是喊出“将军”二字,表明自己与唐纳德是一伙的,随后,更是扔出了手中的风元素精灵, 这两只帝皇的主要目标就是保护风元素精灵,当唐煜把风元素精灵扔给唐纳德的时候,老实讲,那一刻唐纳德着实犹豫了许久。 放弃?扔回去?万一这家伙抱着玉石俱焚的心态,直接毁了这只风元素精灵?到时候自己去哪里寻找下一只元素精灵? 可是接受?自己又将承受两只帝皇级生物的联手攻击,危机重重。 来不及多想,唐纳德一把接过“飞”向自己的风元素精灵。 见到唐纳德抓住风元素精灵,紧跟在唐煜身后的雷元素帝皇咆哮着,放弃攻击唐煜,转而去攻击唐纳德,而那只风元素帝皇,更是发疯般的疯狂进攻,只希望能从唐纳德的手中救回那可爱的小精灵。 唐煜见此,没有丝毫的不舍,抓起昏迷状态的公主大人背在背后,冲进了风暴。 风元素精灵虽然厉害,每天吃吃喝喝,过个百八十年就能成为传奇,但那却不是唐煜的风格。 唐煜来到这个世界,只是想要体验人生的精彩,见识不同的风景,领略异世界的珍奇。 强大,只是路径途中的一项工具罢了。 这件工具不行,那难道就没有其他工具可以代替吗? 再说了,如果小命都没有,再多的珍宝也无用。 风元素精灵虽然珍贵,可与自己的生命比起,还差了许多,这也是唐煜能够毫不犹豫的扔出风元素精灵的缘故。 有着两大帝皇的拖延,足够自己带着公主大人离开这个世界,转而取得活命的机会。唐煜心想。 “小子,倒是要多谢你把风元素精灵亲自送到我的手中。”唐纳德大笑着,对于背着公主即将冲进的唐煜喊道。 唐煜心中危机感暴增,心跳“突突突”剧烈的跳跃。 这是怎么回事?被两大帝皇级生物围攻的唐纳德,为何还如此的自信? 是了,唐纳德不仅仅是一名英雄,更是一名强大的战士,而战士的基本技能,不就是冲锋? 自己险死还生,最后凭借小天使黛妮加持的一点幸运加成,才从雷元素的手中逃离,并祸水东引? 唐煜仔细的回忆,细想过来,好像唐纳德在与风元素帝皇战斗的时候,使用的基本都是基础技能,并没有使用任何的斗技? 是唐纳德不会? 作为一名经历大大小小数百场战斗的英雄,唐纳德会缺少斗技吗? 答案是否定的。 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风元素帝皇并没有被唐纳德放在眼里,他在保存实力。 冲锋! 来不及多想,唐煜不顾发颤的双腿,再次使用了一次冲锋斗技。 “轰”的一声,在唐煜冲进风暴当中的时候,耳边只听到一阵轰鸣声,不是唐纳德同样使用了冲锋还会是谁? 好厉害的冲撞力?这要是被撞到,保管身体要四分五裂。 唐煜心惊肉跳,冲进风暴当中,拼命前进,只希望能够脱离唐纳德。 “逃吧,逃吧,逃的越远越好。”风暴当中的唐煜,隐隐听到唐纳德的咆哮。 “狩猎,就此开始。” 冲进风暴当中,唐煜切身感受到这处小世界中央风暴的强大。 先前有小天使黛妮的隔风罩隔离风暴,那时候唐煜到感受不到多大的风暴,可是现在黛妮能量消耗,已经不能再使用隔风罩,需要唐煜凭借自身的肉体强度来硬抗,切身感受到那无穷的压力。 如果说外围的风暴像是一柄柄的钝刀,那么这里的风,则是一柄柄被擦拭到最锋利状态的战刃。 刚冲进风暴当中,唐煜浑身上下血肉模糊,血液飚飞,甚至于连骨头都清晰可见。 心脏在跳跃,天使之血在发挥效果,唐煜血肉重生,回复巅峰状态。 但是,只要唐煜继续待在风暴当中,将会接着被“千刀万剐”被剃刮的无一丝的好肉。 天使之血闪闪发光,给唐煜的肉身提供宝贵的生命能量,维持唐煜的肉身不至于崩溃。 每一次的血肉重生,对于唐煜来说都是一次变强的契机。 唐煜虽然痛的痛不欲生,恨不得马上死去,可是强韧的毅力,那十年如一日陪练出来的精神力,那永不放弃的意志在发挥作用。 有的人,死的轻于鸿毛,有的人,死的重于泰山。 我唐煜,绝不是死在这处默默无名的小世界。 “沸腾吧,我的斗气海。” 身体强度的提升,让唐煜终于到达晋级的时候。 五百万的战斗经验化作一道流光,冲进唐煜的身体,与流水般的斗气融为一体,随后,唐煜就见身体内本来只有一缕的斗气变成如小河般潺潺流淌。 斗气总量翻倍。 斗技——冲锋! 冲冲冲,冲出这处小世界,冲出一个锦绣未来! 第九十七章 强大的唐纳德 “我很强。”这一理念,早已深入唐纳德身体的各个部位。 “我很强。”一次次的战斗,就算最后输了,唐纳德也会拼命的修炼,重新战胜回来。 “我很强。”大大小小数百场战役的获胜,造就了现在的唐纳德。 “来吧,让我看看你们的实力。”唐纳德一手抓住风元素精灵并拉住胯下战马的缰绳,一手手提长枪,朝着两大帝皇咆哮。 这时候的唐纳德,到更像是一名帝皇,而风元素和雷元素帝皇,则是他手底下的臣子。 摄于唐纳德的威严,两大帝皇竟然一时间忘记去解救风元素精灵。 忽然,两大帝皇有些恼羞成怒,同时出手。 近战的风元素帝皇并不仅仅幻化出了双手,在他的双手上,还有一对战锤。 战锤轰轰,有种雷霆咆哮之感。 雷元素帝皇更是“降龙伏虎”,有一龙一虎雷电形成的生物他的手上成型,最后被雷元素扔向了唐纳德。 唐纳德眼神一凝。 作为经历百战的英雄,对于风元素和雷元素这种生物,他并不陌生。 寻常的雷元素,最多只是使用闪电攻击,稍微强大点,比如说曾经有一次战役,唐纳德的敌人军队当中就有一只雷元素(公爵),那只雷元素(公爵)到现在,还让唐纳德记忆犹新。 因为,那是一头会使用连锁闪电的生物。 连锁闪电,高级魔法技能,十级以上的魔法师才能学会。 本来即将获胜的唐纳德,正是因为这一只雷元素公爵的出场,导致大败而归。 而现在,眼前的敌人当中,则有一只雷元素帝皇,是比雷元素公爵还要厉害的存在,光看手中成型的闪电就可知其威力。 唐纳德不是魔法师,对于神秘的魔法认知有限,可是心头的危机感却在告诉他,决不能硬拼。 冲锋! 唐纳德二话不说,瞄准了风元素帝皇使用。 唐纳德瞬间从原地消失。冲锋产生的强大冲撞力,直接让风元素帝皇处于眩晕状态。 使用斗技之后的唐纳德,根本不是风元素帝皇能够对抗的,要不是唐纳德估计雷元素帝皇,说不定老早就能打败风元素帝皇。 只是唐纳德想法美好,却还是小瞧了雷元素帝皇,那一龙一虎雷电产生的生物,活灵活现,好似拥有自身的意志,并不盲目的攻击,见到唐纳德躲闪之后,紧跟其后。 他们的身体里,好似被装了自动追踪系统一样,不管唐纳德跑到哪里,都会追过去。 唐纳德心惊却不肉跳,这明显是比高级魔法连锁闪电还要充满危险的魔法,如果那么简单就被躲避,那也太对不起“高级”魔法的称呼。 龙虎追来,但是唐纳德的嘴角却微微翘起。 虽然实力强大,可是智力终究有限。 唐纳德在使用冲锋撞击到风元素帝皇的时候,已经拉进了双方的距离,现在,正是时候。 冲锋! 唐纳德舍弃风元素帝皇,转而进攻雷元素帝皇。 雷元素帝皇表现出来的样子是远程类型,如果被近距离攻击,他的能力将会被大大降低。 虽然法师神秘,可是唐纳德曾经也是一对一单挑过法师的存在,知道只要贴近法师,那么自己就有获胜的可能。 眩晕之后,唐纳德二话不说,斗气流窜到双手,灌输进手中的长枪。 武器增幅,斗气附体。 斗技——大烈火! 唐纳德的斗气属性为火,烈腾的火焰在燃烧,顺着武器长枪,灌输进雷元素的身体内部。 雷元素的身体里一丝丝的雷电在疾走,噼里啪啦,只是随着异种“气”的入侵,让雷元素的身体都开始变得沸腾。 一时间,雷元素帝皇都感觉控制不住自身。 战士高级基础斗技——血性狂暴! 趁他病要他命。 唐纳德深知战斗精髓,一招得逞,后续招式紧跟着来。 血性狂暴,十级战士的基础技能,以狂暴化的姿态提升自身攻击能力。 斗技——爆炎斩! 范围攻击,聚集斗气于一条直线上,对直线上所有的敌人进行伤害。 唐纳德早已绕到雷元素帝皇的身后,而风元素帝皇见到敌人绕过自己,攻击自己的伙伴,想也不想的跟了过来。 缺少智慧的风元素帝皇并没有发现他跟雷元素帝皇处于同一条直线上。 唐纳德露出冷笑声,炼金战士终究是炼金战士,再怎么提升,智慧有限。 “受死吧。”灌输有灼热火焰的斗气化成火焰剑,一剑劈砍而去。 瞬间,灼热的火焰引爆当场,让雷元素帝皇还没发挥自身的优势就败北,而风元素帝皇更是随风消散。 以雷霆手段,唐纳德瞬杀两大帝皇。 两枚一金一青元素晶石跌落。 骑乘在战马上的唐纳德粗重的喘了口气,高强度的战斗,对于现在的他来说也有点坚持不住。 好在最后获胜了。 捡起地上的两枚元素晶石,唐纳德望向唐煜逃跑的方向。 “逃吧逃吧,下一个,就轮到你了。” 忽然,唐纳德手中的雷元素晶石风驰电闪,雷电交织,让唐纳德有握不住的趋势。 怎么回事? 雷元素在成型?并没有被消灭? 雷电生成的一龙一虎,咆哮着冲向了唐纳德。 不,不是冲向唐纳德,而是冲向刚被唐纳德捡起来的雷元素晶石? 龙虎融进雷元素晶石当中,雷元素帝皇重新复活了过来。 “哇!!!!!!!!!!!!!”雷元素帝皇愤怒的大叫,一道连锁闪电随手使出。 当即唐纳德僵硬当场。 连锁闪电虽说有“连锁”攻击的效果,只是雷元素帝皇使用的招式,会那么简单寻常么? 在连锁的特性之上,还加有麻痹的效果。 风暴世界,风元素丰富,风元素帝皇自动吸取着周围丰富的风元素,回复巅峰。 战锤轰轰,拍在唐纳德的身上。 唐纳德行动放缓,面对两大帝皇下一轮的攻击,并不见慌乱。 在他的身上,可是拥有风元素精灵的。 魔法攻击,一般都是“群”体向的,比如说小火球,风刃之类简单的魔法,就能给敌人造成大面积的伤害,更何况是高级魔法连锁闪电。 雷元素帝皇攻击到唐纳德,同样也攻击到风元素精灵的身上。 那只风元素精灵一身惨叫,早已昏迷过去。 顿时,雷元素帝皇的攻击变得束手束脚。 强大斗气战士的体魄发挥效果,唐纳德硬抗风元素帝皇的攻击,并等麻痹效果过去,唐纳德露出冷笑之色,斗气频发,雷元素帝皇终于覆水难收,惨死在唐纳德的手上。 这次,唐纳德可不给雷元素帝皇回复的机会,抓住雷电晶石,直接收进空间戒指中,断绝能量往来。 剩下来的风元素帝皇,独木难支,最后也惨死在唐纳德的手上。 一人战两大帝皇,胜之! 这就是强大的唐纳德。 这就是曾经败尽两大英雄的唐纳德。 第九十八章 逃命 逃逃逃,这是唐煜唯一的念头。 好不容易冲出风暴当中,唐煜浑身****,路径风元素公爵的领地。 风元素,曾经一击就打的唐煜大口咳血,再来一次就有生命危险,但是这次,在风暴当中,一次次的“重生”,天使之血伐毛洗髓,让唐煜的身体脱胎换骨,早已不可同日而语。 虽然没有具体实验,但是唐煜保守估计,自己的力量应该已经突破极限,达到十牛之力。 一头牛的力量就能拉动一吨的卡车,而十头牛的力量相加,那就是十吨怪力。 力量的提升,导致身体防御也水涨船高,现在唐煜就是正面承受风元素公爵的攻击,也不会吐血。 只是,看着远处密密麻麻成群结队的风元素公爵,唐煜头皮发麻。 单一的风元素公爵自己也许有一战的可能,只是数量一多,自己就危险了。 再说,后面还不知道唐纳德何时会解决两大帝皇追出来呢。 不知道是不是直觉,唐煜不认为那两大帝皇级生物能够拖延唐纳德,如果他们是三阶,是四阶帝皇的话,唐煜到认为还有可能,只是他们才只是二阶水准的帝皇。 一阶一重天,相差一个大等阶的炼金战士实力差距也是天差地别,除非是经过提升的炼金战士。 唐煜躲藏在较远的地方,盯着那群风元素公爵猛瞧。 现在黛妮失去力量,而隐身术的效果也已经消失,想要神不知鬼不觉的摸过这片领地显然是做不到的。 那么唯一的办法,看来只能是走回去,藏身在风暴当中寄希望于唐纳德不会发现。 在风暴当中,唐煜就曾发觉自己的鹰眼术被屏蔽,只能用肉眼看到周围的状况。 唐煜不及多想,迈步行动。 可是就在唐煜快要走进风暴当中的时候,又停了下来。 黛妮加持的一点幸运,时间已经过去,而自己本身的运气就不咋地,再说这是一个神奇的世界,难保唐纳德拥有在风暴中发现敌人的宝物或者能力。 这个赌,自己不能赌。 但是面对数量众多的风元素公爵,唐煜又束手无策。 现在想要一只只的剿灭他们,明显迟了。 越是危机的时候,唐煜越不会慌张。 唐煜把公主大人放在地上,然后盘膝而坐,细想办法。 自己手底下倒是有九十八只影狼跟着自己来到这里,剩下两只留在小世界入口看管高乐。 影狼没有实体,是阴影死亡生物。 假设自己藏身在影狼群中,借助他们的“阴影”特性,能不能阻挡自身人类气息的外泄,进而达到类似“隐身”的效果? 太冒险了,这只是唐煜的一厢情愿,能不能成功充满未知数。 难道让影狼去引走风元素公爵? 虽说影狼跟风元素一样,是二阶的生物,但是一个是普通二阶,另一个则是公爵级别的二阶,不可同日而语,是能跟唐煜势均力敌的存在。 “慢着,这也不是没有操作的余地,影狼在二阶当中并不是很突出,可是他们却有一种能力,那就是一半的几率免疫物理系的攻击。” “在风元素没有进阶成为雷元素之前,他们的攻击手段还是‘物理系’的,也就表示,影狼在风元素的手上,有很大的几率幸存并把风元素们吸引离开,让自己有足够的时间带着公主大人离开。”唐煜想罢,马上指挥几只影狼显出原形,朝着接近风元素公爵的警戒范围。 风元素公爵们见到影狼这只不速之客,一个个咆哮着冲向影狼。 这只孤单单的影狼,就像一只小白兔落进狼窝,瞬间让全部的野狼都沸腾,都激动,恨不得把这只“小白兔”玩弄到不要不要的。 影狼是死亡生物,负面情绪早已消失,不知害怕为何物。 这只影狼在唐煜的控制,搔首卖弄,把大多数的风元素公爵都吸引过来之后,马上掉头逃跑。 如果是同级别的二阶生物,他们的速度差距并不是很大,而且影狼还是亡灵族侦查兵种,速度是他们的另一个强悍,应该是比风元素要快。 奈何这是公爵级别的风元素,在影狼没跑几步,就被风元素公爵给追上。 风元素公爵由风元素组成的双手狠狠的拍打在影狼的身上。 幽影生物的特性发动,物理攻击半分之五十的几率免疫,风元素公爵的头一次攻击无效。 影狼乘此机会,二话不说挣脱风元素公爵的包围圈,再次拉开一小段的距离。 另一次风元素公爵冲了上来,照着影狼的脑袋就是狠狠一击。 “砰”的一声,影狼顿时化作一圈黑烟,被风暴一吹,随风消散。 这次这只影狼的运气就没那么好了,直接死亡。 唐煜二话不说,再次派遣另一只影狼去勾搭他们。 “这些风元素公爵,好像智力不是很高的样子,跟自己从雅典娜女神那得到的十二名枪兵相差甚远啊?”盯着这些强大的炼金战士,唐煜想到。 影狼的再次出现,让本来准备回到各自领地的风元素公爵们再次激动。 天天面对同一个场景,跟自己一样的同伴,他们早已看的厌烦,现在见到这些影狼,新奇的不行。 这只影狼刚出现,运气更差,半分之五十的免疫居然没有被处罚,第一次被攻击就命中?紧随第一只影狼而去。 唐煜对影狼们下达了命令,只要有一只影狼被杀死,另一只影狼马上接下来。 这一项命令,对于生命炼金战士下达,也许他们也会抵触,可是影狼却是死亡生物,他们早已死过,不会害怕死亡。 在影狼前仆后继下,终于把这群风元素公爵给吸引离开。 唐煜抓住机会,抱起公主大人,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出风元素公爵的领地。 随后唐煜经过侯爵,伯爵等风元素的领地,这些风元素早已不是现在体魄大幅度提升的唐煜的对手。 脱离危险,唐煜倒是有时间观察公主大人。 呃……在风暴中,公主大人那件粗麻布的“衣服”早已支离破碎。 说起来,在风暴中心的时候,公主大人的衣服完好无损的?从这也能间接的瞧出自己与唐纳德实力之间的天差地别吧?唐煜回想起来,对比了一下。 第九十九章 公主大人 她,有着一头靓丽的金发,在风暴当中,被凌乱的吹刮,让唐煜暂时难以看清她的面容。 但是,在冲出风暴的时候,唐煜浑身伤势严重,要不是靠着一滴天使之血,唐煜早已死得不能再死,然而公主大人的身躯,却是一点伤势都没有,肌肤水嫩,娇艳欲滴。 她能够抵御风暴那如利刃般的吹刮? 眼前这名看似柔弱的少女,没想到倒是一名强大的英雄? 作为帝国的希望,唐煜自动把她认为是一名英雄,如果不是英雄,那他又怎么会如此强大? 她浑身一丝不挂,胸前微微凸起,看起来还像小女孩的样子。 这时候唐煜也顾不得其他,从空间戒指把万兽狼王的狼皮拿出来披在她的身上。唐煜马不停蹄,已经来到小世界的入口,发现高乐坐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而那两头影狼目光死死的盯着高乐。 “你……”高乐见到唐煜赤身裸体的背着一个大活人回来,这大活人不是公主大人还会谁?他居然成功了?难道是打败了唐纳德不成? 唐煜没有注意高乐的不同寻常的视线,看都没看他一眼,直接钻出这处小世界。 两头影狼跟着离开。 眼前天旋地转,唐煜回到现实世界。 夜寂寥,到现在,外面居然还没发现异常? 不对不对。 空间一闪,神秘的冷出现,他手上的神兵匕首,滴落一滴滴的鲜血。 “巡逻,枪兵,都,被,被解决了。”冷冷冷开口,说着冷酷的话。 大多数的枪兵都陷入沉睡,只有那几队枪兵在巡逻,其中自己消灭了两支巡逻队伍和两名非比寻常的枪兵,保守估计也有侯爵级别。消灭这些巡逻的枪兵,冷并没有造成任何的声响,难以吸引陷入沉睡枪兵的注意力。 要不是唐纳德即将出来,两人故技重施,跟以前消灭斥候追捕队的情况一样,一个个的抹喉过去,足以解决这五千大军。 既然冷解决这些巡逻的枪兵,那么也少了许多唐煜的麻烦。 如果惊动枪兵们,一个个悍不畏死的阻拦自己,等唐纳德出来,自己有死无生。 抓紧时间,唐煜悄悄的摸出了军营,来到外面,见到菲洛希尔和老城主全副武装,早已等候在哪。 …… 解决掉两大帝皇的联手攻击,唐纳德舒展了一下身体,然后迈步走进风暴当中。 这些风暴如利刃,能把他活活刮成一举骷髅,非强大战士或是有着魔法力量的法师难以在风暴内行走自如。 唐纳德是一名强大的英雄,这些风暴对于他来说毫无危险可言。 “还好这是一处破碎,不知道经过多少岁月消磨的传奇世界,如果是那种完整的传奇世界,再来十个我也不是能攻略的。” 看着手中陷入昏迷状态的风元素精灵,唐纳德心中火热,恨不得现在就契约了这只风元素精灵,到时候,一条光明大道就会呈现在自己的眼前。 不过,在那之前,还需先得把帝国公主给抓回来。 小老鼠们,尽情的逃命吧,因为,你们已经活不了多久。唐煜冷笑不已,一道道风暴吹在他的身上,毫无效果。 “喝。”唐纳德一声怒吼,肌肉扎结的双掌猛的“抓住”风暴,然后朝着两面拉扯。 这狂暴的风暴,在唐纳德的手中,脆弱的好似婴儿,一道容纳唐纳德魁梧身躯穿梭的门被暴力制造出来。 风暴之外,就是风元素公爵的领地。 这些风元素公爵在解决掉影狼之后,纷纷回到各自的领地,可是没一会儿,从风暴当中,一道如般狂霸的人慢慢浮现。 在他们有限的记忆力,那会忘记那不管怎么攻击都难以给他造成分毫伤害的人? 唐纳德也是经历过风元素公爵领地的。 他,他怎么出来了?风元素公爵们大惊,那里面,可是有两大帝皇的存在,是他们至高无上的帝皇。 唐纳德能够安然无恙的离开,风元素公爵们可不认为是帝皇们大发慈悲,让他离开。 在他的手上,昏迷的风元素精灵,更是被好几只风元素公爵看见。 他还把风元素精灵给带出来?这可是帝皇们的命根子啊。 风元素公爵一个个都想到了不好可能。 出现这种情况,除了帝皇们败在他的手上,没有其他的解释。 “滚!”唐纳德声音滚滚,音波当中,好似是某种斗技音波,有震慑敌人的效果。 裹挟着打败两大帝皇的威势,唐纳德霸道无双,一时间,竟然无一只风元素公爵敢出手。 漫步在风元素公爵群当中,唐纳德拿着他们的“宝贝”,优哉游哉的离开了他们的领地。 从唐纳德走出风暴到离开风元素公爵的领地,没有一只风元素公爵敢出手攻击,他们全被唐纳德的威势所吓倒。 风元素侯爵,伯爵,子爵……等等领地,全部的风元素全都害怕的看向那道一般的身影,看着他远去。 当唐纳德来到小世界入口的时候,却是发现了高乐。 “恩?”唐纳德觉得有些印象? 高乐失魂落魄的看着唐煜离开。 对于展现本身不同寻常实力的唐煜,高乐自认不是他的对手,而自己,已经加入到星月王国,任务的失败,也就表示自己将会死亡?无计可施了。 当唐纳德来到高乐的身边,他都没反应过来。 直到唐纳德一脚狠踹在高乐的身上,才把高乐给踹醒。 “大人?”高乐大惊失色,他不是应该被唐煜给杀了么?不然怎么会把公主大人救出来? 不对不对,唐纳德如此强大的人,怎么会败在他的手上,他一定是使用阴谋诡计才救出公主的。 既然唐纳德没死,那么自己是不是有机会靠唐纳德的大腿,重新把公主给抢回来?到时候自己任务完成不就不用死了? 高乐还没伟大到牺牲自己一个人而成全其他人的伟岸,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再说唐煜他们行动的时候还不是没想过我的死活? 没等唐纳德问话,高乐挑着重点回复,先是自己怎么会到这个世界,再到唐煜带着公主大人离开这件事全都一股脑的交代清楚。 本来杀气慎重的唐纳德还以为高乐叛敌,听闻高乐的解释后,他并没有完全相信,但那股杀意倒是稍减许多,是不是真,一查就知,当务之急还是先把帝国公主给抓回来。 第一百章 不敢相信的菲洛希尔 “老城主,你说他能成功吗?”唐煜离开许久之后,菲洛希尔和老城主两人回到炼金战士军队里,眺望着唐纳德军营的方向,菲洛希尔询问。 “难,难,难。”老城主一连说了三个难。 “老头,不是我说你,你也太乐观了,同样是人,唐哥没道理比唐纳德差。”王小胖听到老城主的话不高兴了,反驳道。 “同样是人?”老城主不置可否。 作为斗气战士,早已脱离凡人的界限,每一级别的差距,实力都是天翻地覆,更何况唐纳德在十年之前就是一名手撕猛虎的战士,更别说十年之后的今天。 “怎么?唐哥可是一晚上就能学会斗气的人,你能做到?”王小胖爆料。 一晚上就学会斗气? 听到王小胖的话,菲洛希尔当即震惊了。 史上最天才的人,也是花了一天的时间才能做到的。 菲洛希尔用不可置信的目光看向老城主。 老城主无奈的点点头,也不知道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怪胎,充满太多的不可思议。 那本白马斗气,自己可是学了大半个月才修炼出了一丝斗气,没想到到了唐煜的手中,一个晚上就学会了。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货比货得扔啊。 “那个,菲洛希尔,听你们说,唐纳德好像是进小世界探险去了,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去进攻唐纳德的军营,先把唐纳德的军队剿灭,到时候单独面对唐纳德一个人,不是简单许多?”王小胖一直有一个疑惑,埋在心里许久,乘此机会,虚心请教。 菲洛希尔还处于震惊状态,许久没有回神,等到王小胖喊了好几声,才如梦初醒。 “你认为唐纳德能活到至今,只是单凭他英雄的身份么?” “你确定他在军营里没有留下伏笔?也许根本没有所谓的小世界,只是唐纳德在诱惑我们等人去攻打他们呢?”菲洛希尔反问了一句。 “他身经百战,大大小小战役数百场,经验丰富,这种事情,他不会出什么幺蛾子。” 王小胖恍然大悟。 还是唐哥他们聪明啊,原来老早就想到这一点,所以才会按兵不动,潜伏进敌营侦察敌情。 “哒哒哒。”马蹄阵阵。 “有情况。”菲洛希尔是一名精灵,听觉灵敏,在老远的地方就听到马蹄声。 如果是大军出动,声音应该是轰隆轰隆的声响,但远处只有单一的声响。 这也有可能是野马经过,但是野马会装上马蹄吗? “是唐哥,一定是唐哥回来了。”王小胖激动道。 众人认为唐煜回来的可能性很高,一个个纷纷站起来,翘首以盼。 黑夜当中,一条条幽影浮现,一双双油绿的眼睛如灯笼般悄然浮现。 狼群? “影狼,那是唐哥的影狼,大家不用怕。”王小胖见过影狼,知道影狼夜晚的模样,开口安抚大家。 “肯定是唐哥回来了。”起先一千影狼离开,王小胖是知道的。 在万千影狼的簇拥下,骑乘在一批嘿呦壮硕战马身上的唐煜出现在众人的眼前。 战马雄壮,膘肥体壮。 主人英俊,只是……怎么没穿衣服? 还有还有,趴在马背上的小巧人儿,菲洛希尔感觉好眼熟啊? “公主,是公主大人?”起先菲洛希尔还有些不敢相信,当唐煜走进之后,飞奔而去,惊喜的语无伦次。 他居然把公主大人给救回来了?单枪匹马? “大家快走,唐纳德马上就会追出来。” 两大帝皇的拖延,让唐煜到现在还没发现唐纳德的踪迹,为唐煜的逃命争取大量的时间。 只是,自己要是不抓住机会,迟早会被唐纳德抓回去。一切的努力将会化为虚影。 菲洛希尔顾不得照顾公主,更是来不及询问唐煜为何是赤身裸体的,马上呼唤到自家的精锐骑兵,而老城主也暂时统领唐煜的炼金战士,纷纷行动起来,离开这里。 …… 走出小世界,唐纳德虎目环顾四周,并没有发现自己的心腹枪兵(伯爵),当即心里一个咯噔,不用说,肯定是遭遇不测。 “可恶,我必取你性命。”唐纳德怒吼,那可是快要晋级到公爵的枪兵啊,为了培养这两名枪兵,唐纳德不知道花费多少资源。 “蠢货们,还不快给我起来。”走出军帐,唐纳德的怒吼回荡在军营,让枪兵们一个个惊慌失措,顾不得穿戴整齐,列队完毕。 “拿好武器,穿好锁子甲,跟我去杀敌。”唐纳德杀气腾腾,杀意冲霄。 “杀,杀,杀。”枪兵们,还有少量的弓箭手拿起武器,被英雄唐纳德所感染,一个个杀意沸腾,跟着唐纳德冲出了军营。 他们的行军速度很快,军队严正,在急行军下,队列并不显得慌乱。 几只野狼正在觅食,听到暴躁的声响,一个个惊恐的抬起头来,发现一群大规模的军队朝着自己这边飞奔而来。’ 野狼们一个个吓得抱头鼠穿。 沉睡中的马群更是嘶鸣不已,在头马的带领下离开这片危险的区域。 穿着锁子甲,拿着滴血的长枪,骑着喷火的烈马,唐纳德一脸阴鸠,神色狰狞。 逃命的唐煜等人听闻身后异响,那还不知道唐纳德回归,并带领大军追杀过来。 王小胖亡魂大冒,距离这么远,他都能听出唐纳德的怒意。 “唐哥,你到底做了什么,让他这么的生气?”王小胖哆嗦着问道。 做了什么?自己唯一做过能让唐纳德生气的事情,应该就是灭了他那两名不同寻常的枪兵吧? 看来能够进阶的枪兵是个宝呢,连唐纳德这种英雄都会心疼。 想到这,唐煜倒是越发打定主意,今后不能再让那几名枪兵有所损失。 “别废话,快点跑,被追上就完蛋了。”英雄就位,唐纳德麾下的炼金战士气势如虹,并且每一名枪兵实力不俗,起码比起自己这边基本都是寻常的炼金战士要厉害许多,被追上只是时间的问题。 一群炼金战士坐在战马身上,亡命狂奔。 第一百零一章 加速术 唐纳德是一名老牌英雄,在五六十年之前就流传着他的传说,他这一生,大大小小数百场战役,造就现在强大的他。 聆听着远处滚滚而去的大军,唐纳德露出了冷笑。 “逃吧,逃吧,逃的越远越好。” “越是恐惧的猎物,猎杀起来才越有快感。” 在“骑兵”们已经脱离了好大一段距离,唐纳德居然并不担心自己追不上? 要知道,他的枪兵可都是断腿跑不快的?他有什么自信能够追上唐煜他们? 战马轰轰,声动九霄,在黑夜当中,唐纳德都不用细听,都能清楚知道自己的猎物在那个方向。 也许是其他的寻常的英雄,会被骗到,以为那是一支骑兵队,可是作为作战经验丰富的唐纳德来说,那绝对不是。 骑兵骑乘的战马脚步厚实,奔跑的时候更是有盔甲摩擦的声音,并不像远处那群凌乱的,战马不停的嘶鸣,杂乱不堪的“骑兵”能够比拟的。 就算对面真的是骑兵,也只是一群杂牌军,与自己精锐枪兵完全不能比的。 如果对方真的拥有一支骑兵,那么为何到现在还没攻打过来? 在自己还在小世界里面的时候,他们应该把握机会,先一阵冲锋,剿灭自己大半的有生力量才对。 综合上诉,让唐纳德自信,对面肯定没有骑兵。 再说了,就算对面真的是一支骑兵,唐纳德也得冲上去。 放跑了公主,自己回到星月王国,受到的惩罚也将是他承受不起的。 “加速术!”唐纳德高举手中的长枪,一声怒吼,无形的能量包裹住身后的枪兵们,让枪兵们的速度暴涨一截。 “快,快,快。” 枪兵们快的如一阵风,本来他们与“骑兵”们的距离是越来越远,可是随着唐纳德的加速术作用全军,让枪兵们的在接近“骑兵”们? 唐纳德麾下的枪兵,平均等级是侯爵级,相当于四阶的寻常炼金战士,加上唐纳德本身英雄战役属性和战役技能的加成,就是面对六阶的骑兵,也有一战的可能。 虽说在速度上与骑兵相比稍慢一筹,可是随着加速术的使用,让枪兵们的速度完全超越了骑兵们的速度。 唐煜麾下的枪兵虽说全都骑乘在战马的身上,可是他们并不是真正的骑兵,也没有掌握相应的骑术,要不是经过几天的骑乘学习,说不定在奔跑的过程,大半都要跌落马背。 而就算如此,枪兵们也难以发挥战马们的速度,比起真正的骑兵要差上许多。 双方的距离在逐渐接近。 “天呐,怎么可能?两条腿的枪兵居然比‘骑兵”快?”回头望了一眼的王小胖顿时亡魂大冒。 他看到了什么? 他看到了一名威武霸道的身影带着一群的枪兵们以极快的速度冲向了自己,那狰狞的面孔,离得老远,王小胖都能看到。 怎么可能,我们可是骑乘在战马的身上,为什么我们四条腿还比不过他们两条腿的? “加速术,肯定是加速术。” “一般的加速术,可没有这种效果,看来唐纳德已经把加速术这招战役技能领悟到大师级了。”菲洛希尔花容变色,头一次对于唐纳德的实力的有了清晰的认知。 菲洛希尔本身也是掌握有加速术技能的,可是她使用的效果与唐纳德完全不能比,因为她的加速术才中级级别,连高级都没到。 “那么还废话什么,快点对全军使用加速术吧。”老城主的加速术也许比菲洛希尔要高,可是万一自己等人被唐纳德追上,那么老城主就是对战唐纳德的主力。 本身就处于弱势的老城主,这个时候还是先让他保存实力吧。 而且老城主虚弱的好似一阵风都能吹到他,不到万不得已,唐煜是不会让老城主出手的。 “加速术。”菲露希尔一声娇喝,一股无形的能量融入全军,融入到唐煜的身体里面。 顿时,唐煜感觉胯下的黑驹速度平白增快了几分。 但是这边与唐纳德的距离并没有减弱多少,反而是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拉进。 “勇士,我的加速术才只是中级,与大师级的加速术相差甚远,如果没有其他的办法,我们即将就会被追赶上。”菲洛希尔慌张说道。 这既是大师级加速术的威力么,提升的效果极其的逆天。 唐煜想起来,自己的箭术,枪术等提升到大师级,可谓是超凡脱俗,已经脱离凡人的界限,甚至能做到越级挑战。 箭术和枪术等还只是基础技能,而唐纳德的加速术,却是战役技能。 所谓说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提升到大师级的加速术,可不仅仅只拥有提升速度的效果吧?唐煜估计,大师级的加速术,甚至拥有提升攻击速度的效果。 比如说唐煜这边的枪兵只是出了一枪,而唐纳德麾下的枪兵,则能出两枪,甚至是三枪。 决不能让唐纳德追上,不然自己等人胜负渺茫。 “老城主,拜托你了。”唐煜吼道。 现在正是情况危急的时候。 “小子,我要先声明一下,我的加速术也才只是高级,就算与菲洛希尔的中级加速术叠加,估计也跑不过唐纳德大师级加速术加成的枪兵,最多只是起到拖延的效果。”老城主心脏在噗通噗通剧烈的跳跃,见到自己一生都渴望打败的敌人,人生当中最后的敌人,他难免兴奋起来。 “足够了。”唐煜回应:“我就不信加速术的效果是无限的。” 只要能够拖延到加速术效果的消失,那么胜利的天平就会倒向自己这边。 “加速术。”老城主一声怒吼,另一股更加庞大的能量涌入到唐煜胯下的战马。 黑驹一声嘶吼,速度凭空再次提升三分。 瞬间,唐煜一方勉强与唐纳德一方速度处于持平状态,唐纳德想要追上唐煜他们,不是一时半会能做到的。 “果然有两下子。” “不过以为这样就能把我甩开,那也太小瞧了我。”唐纳德并不见失落,反而是露出了笑容。 太容易被抓住的猎物,又有什么意思呢? 第一百零二章 战役卷轴 战役技能的等级越高,所需要的冷却时间也就越久。 大半个小时过去,唐纳德经过大师级加速术加成的效果即将过去,而对面的速度并不见缓慢,反而是因为等级低的缘故,技能冷却时间较少,已经使用了第二次,渐渐有甩开自己的架势。 “看来不使用是不行了。”唐纳德有些心痛,从空间戒指中掏出了一张泛黄的羊皮卷轴? 卷轴被摊开,表面纹刻有神秘的符文。 随着唐纳德一阵奇怪的耳语,这张羊皮卷轴骤然爆发一阵光芒,笼罩到全军。 “加速术。” 唐纳德一声怒喝,全军就跟打了鸡血一般,飞一般的冲向唐煜这边。 这赫然是一张战役卷轴,一张记录了战役技能加速术的卷轴,并且还是一张等级不低的卷轴。 唐纳德大师级的加速术效果并没有完全消失,加上这张卷轴的加速术的效果,让他们的速度完全超越唐煜这边,逐渐减少距离,眼看着就要被追上。 “弓箭手,射击。” 在接近到一段距离,唐纳德马上指挥麾下的弓箭手攻击。 唐纳德麾下的弓箭手数量不多,可是相比起来,还是要比唐煜这边多的多。 一轮射击,唐煜麾下数百名枪兵倒地。 “怎么可能,他的速度怎么可能突然增加了这么多?”王小胖声音发颤,差点从马背上摔落下来,震惊的喊道。 “战役卷轴,他居然使用了战役卷轴?”菲洛希尔见多识广,一瞬间就了明前因后果。 “战役卷轴?” “没错,一种类似战役技能的卷轴,只要携带在身上发动,就能重复使用,直到这张战役卷轴寿终正寝。” “一般来讲,这种卷轴都是极其的珍贵,是奠定一场势均力敌战争利器。” “没想到在唐纳德的身上,居然拥有一张加速术的战役卷轴,看来我们注定要跟唐纳德战上一场。”老城主接口解释,胸口处,心脏剧烈的跳跃。 病怏怏的他,这一刻,好似回光返照,浑身焕发出一股活力,精神焕发,双目更是炯炯有神。 “老伙计,冲。”老城主不等唐煜的吩咐,轻拍胯下骨瘦如材的老马。 百步穿杨被称之为神射手。 炼金弓箭手当然做不到这种地步,所以在距离唐煜这边还有八十米的时候,他们开始了第一轮的攻击。 在弓箭手攻击的时候,唐纳德也没忘冲锋接近。 这剩下来寥寥八十米的距离,对于经过加速术提升的唐纳德他们来说,一晃而过。 强大的唐纳德,除了老城主可以暂抵一二之外,不管是唐煜,还是菲洛希尔都难以正面与唐纳德交锋。 “唐纳德,受死吧。”所谓输人不输阵,虽说老城主肯定不是唐纳德的对手,可是为了给自己鼓舞士气,老城主拼了。 “是你?”唐纳德站定,因为唐煜他们并没有跑了,反而是在原地结阵戒备,看清老城主之后,想起遥远的记忆。 “败家之犬,何足道哉?”唐纳德语气里对老城主充满不屑。 连巅峰时候,两大英雄联手都不是自己的对手,更何况是已经风烛残年的他? “交出公主,我倒是可以考虑饶你们一命。”唐纳德骑跨在那匹能喷火的枣红色战马上,冷漠开口,话语当中,充满不容拒绝的味道,好似唐煜等人的命,全在他一念之间。 这就是唐纳德,一生实力底气所在。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王小胖死握紧那块巨大的盾牌,连看都不敢看唐纳德一样,实在是唐纳德给他的压力太大,大到让他连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那双眼睛?冷漠,无情,看向自己等人,就跟待宰的猪羊。 这得是杀过多少人才能锻炼出来的杀气? 冷神色凝重,作为一名杀手,对于杀气的领悟要比普通人王小胖还要深。 在唐纳德的身上,他感受到了另自己灵魂都发颤的杀气。 他杀的人数,绝对不在少数。 唐煜调转了身子,严阵以待。 跑已经跑不了,目前来看,最不利的情况倒是出现了。 与唐纳德正面交锋,自己等人获胜的希望渺茫。 唯一的安慰,大概就是救出了公主。 看来,这些炼金战士是保存不了了。唐煜有些心痛,换算成金币,那少说也是十几万。 自己要不是来到野马城,并且野马城中后继无人,老城主更是年迈,要想获得那么多的炼金枪兵,也不知道多久才能做到。’ 一千马匪看似获得简单,只是射杀金,这些炼金马匪畏惧唐煜的武力而投降,可是整个一望无际的野马平原,也才只有一个金才有这一千的炼金马匪。 一千的马匪被杀个干净,从头积攒,起码也需要好几年吧?金的水底巢穴只有一座马匪炼金建筑。 不到万不得已,唐煜绝不想牺牲他们。 “唐纳德,上次的战斗我们也不是无功而返,起码你身上的伤势,到现在都还没痊愈,不是么?”老城主丝毫不为唐纳德的话所动,指着唐纳德左腿空荡荡的裤腿反击。 被人说到痛楚,唐纳德神色阴冷了许多。 “是么,上次你有一名同伴,但是现在的你,又有谁能帮到你呢?”唐纳德手臂青筋暴漏,并没有动手? 唐煜有些奇怪,从老城主那的来的情报,不是说唐纳德是一名心性坚定,嗜战好杀。 怎么会在这跟老城主打嘴炮? 在传奇小世界里,难道是跟两大帝皇的交战,受到的伤还没回复? 既然唐纳德在拖延时间,那么自己没道理要合他的心意。 “老城主,两大帝皇级生物的联手攻击,就算是唐纳德,也不能那么轻易的接下。” “他肯定受伤还没恢复。”唐煜开口提醒。 老城主神色一动,二话不说,催动胯下老马,对唐纳德发动了攻击。 “找死。”唐纳德怒道,看清唐煜,那还不知道从自己的眼皮底下把公主救走的人就是他。 要不是因为他,自己也不用如此来回折腾。 ps:明天跟大家请下假哈,有事情。 第一百零三章 英雄之战 在唐纳德跟老城主打嘴炮的时候,唐纳德也没忘记指挥全军,把唐煜等人圈圈包围,免得加速术的效果过去,一切努力付之东流。 对方有数量优势,但是唐煜这方也不差,有一千炼金马匪。 这要是被包围住,发挥不出骑兵的优势,本来胜利渺茫,不就变得更加没有希望了么? “枪兵上前。” “马匪出击,肆意骚扰。”唐煜紧跟着做出反击。 绝不能被包围,尤其是后路。 只要能够坚持到加速术的效果过去,凭借己方两大英雄加速术叠加,重新逃离当不是问题。 枪兵们的第一轮交锋,以唐煜这方完败结局。 这些枪兵都是刚刚从炼金建筑中招募出来本身潜力大小不一,连等级都没有。而唐纳德麾下的枪兵,却是跟随唐纳德南征北战,是从无数枪兵们大浪淘沙之下挑选出来的百战精锐,一名名等级最低的都是伯爵级,平均等级已经达到公爵级别。 刚一交手,唐煜最前面的一排枪兵就跟割麦子一般的倒下。 不仅是等级的差距,更是统领英雄的差距。 到现在,唐煜还是一名普通人呢,还不是一名英雄。 虽说唐煜也不是没想过把炼金战士交给老城主统领,但是却被老城主拒绝。 用老城主的话来说,与实力未知的唐纳德战斗,他已经没有余力分心。 剩下来唯一的英雄就是菲洛希尔了,可是她却需要统领一百骑兵,当成最后的压轴登场,也无力指挥。 交手瞬间,又有一排枪兵到了下去。 “咻咻咻!”后面的弓箭手跟上,来到有效射击范围,一名名弓箭手弯弓搭箭,瞄准各自的目标,利箭脱弦,一箭毙命。 又是一排枪兵倒下。 到现在,唐煜已经失去了数百名枪兵。 对于本就枪兵数量不多的唐煜来说,这是极大的损失。 “马匪骑射。”唐煜骑乘在黑驹之上,大声呐喊,枪兵们短兵交接,自己这边完败,只能寄希望于炼金马匪们了。 “目标,背后的弓箭手。” 弓箭手会远程攻击,潜在危险,难以让唐煜这边全心全意的攻击。 马匪们奔跑起来,一千匹战马奔跑的声响,在夜晚当中被传递出去老远。 马匪们站在地上的射击命中率不敢恭维,可是当他们骑乘上战马的时候,那命中率大幅度的提升。 骑射是一种比较难以学会的箭术,但是马匪们好似天生就拥有这种能力。 骑乘战马,让马匪的在战场上来回穿梭。 接近弓箭手一段距离之后,马匪们拿下了背后的长弓,瞄准了唐纳德的弓箭手。 “咻咻咻!” 五六百支利箭同时发射,让一名名弓箭手惨死当场。 虽说有英雄的加成,让二阶的弓箭手实力大幅度提升。 但一来弓箭手的等级并没有枪兵们来的高,二来则是弓箭手的数量有限,五百名马匪射手同时攻击,被只是寥寥数百的弓箭手承受伤害,难以完全接受。 弓箭手,全灭! “马匪,冲锋!”唐煜拿起了长枪,发动骑兵的速度优势,决定切割长枪兵的阵型。 唐纳德为了包围唐煜等人,特地分散枪兵,让唐煜不至于同一时间面对五千侯爵枪兵,留有反击的机会。 现在,唐纳德被老城主拖住,不能专心应对指挥,只能抽空下达几个命令,然后就被发狂的老城主打断,不得已,只能全力攻打老城主。 唐纳德暂时放弃指挥麾下的炼金战士,全神贯注面对老城主。 舍命相搏的老城主,已经把自己的生命看的极轻,舍生忘死。 一个人连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可以阻止他的呢? “唐纳德,接我一枪。”老城主断喝,那杆陪伴他走过风风雨雨的铁枪划破长空,刺破空间,一点点射在唐纳德的胸前。 这一枪,堪称老城主的巅峰之作,简朴,大气,无一丝多余的动作。 快若闪电! 唐煜本身就是枪术大师,见到老城主这一枪,当即神色一动。 这一枪,已经超越了大师级的范畴,而是大师级之上? 宗师! 人生关头的最后一场战斗,老城主突破极限,领悟宗师级枪术的真谛了吗? “宗师?”唐纳德嘴角喃喃,有一瞬间的失神,但是这一丝的失神,很快就被心智坚定的他驱逐。 “来得好。”唐纳德狂笑,威武不屈,一枪直刺! 当! 只见唐纳德的那一枪,准确的点在老城主铁枪的枪尖之上,无一丝差错。 老城主必胜一击,当即受阻。 “太慢了!”唐纳德叹息。 恩?唐纳德的枪术难道也是宗师级不成?唐煜奇怪的想到:从老城主那的来的唐纳德的情报,不是说唐纳德最厉害的其实是刀术么? 蹬蹬蹬! 老城主骑乘在瘦骨嶙峋的老马身上,连续后退了三步。 它跟老城主一样,早已巅峰不在。 不对不对,唐纳德的枪术并没有到达宗师级,最多只是大师级,而他能够抵抗住老城主宗师级的枪术,靠的全都是强大的实力,彪悍的血气。 血气旺盛的他,硬生生的凭借本身的实力,打退老城主。 如果老城主是跟唐纳德一样,处于巅峰状态,这一次交手,当以老城主完胜。 “再来。”唐纳德狂笑,不退反进,那杆长枪被他舞动的虎虎生风,催动胯下喷火战马,朝着老城主杀去。 简单的一轮交手,已经让老城主气喘吁吁,大汗淋漓,双手都不受控制的狂颤。 “不好,老城主还没缓过气,再接受唐纳德的攻击,很有可能抵挡不住。”在指挥炼金战士战斗的唐煜见此,二话不说,暂时舍弃了进攻,转而为防守,然后拿下了背后由阿鲁克赠送的五牛白桦木弓。 这柄弓需要五牛之力才能完全拉开。 经过狂暴风元素小世界风暴的锻炼,唐煜的力量早已突破极限,到达十牛之力,足够拉开这柄白桦木弓。 目标为弱小的生物,七箭连射有大量射杀的效果,可是对于强大的英雄唐纳德,这种箭发效果将会大打折扣。 被抵抗的几率太大。 回忆起来。唐煜闭上了眼睛,在回味着曾经一箭射杀皇家狮鹰boss的一箭。 那一箭,是唐煜最巅峰一箭,最灿然的一箭。 ps:最近觉得推荐票涨的有点慢,那就来个小活动吧。 作为一个手残党,两千字平均需要一个半钟头,快的话一个钟头能完成,慢的两个钟头,细想下来,好像都是慢的较多啊。 这也让本人准备日更两更的承诺一直没有实现,惭愧惭愧。 言归正传,如果本星期(到星期天结束)的推荐票能达到一千五的话,我就加更一章,这对手残党来说可是很大的承诺了。 话外话,本作者今晚加班,偷偷摸摸码的,上传来晚大家别介意哈。 第一百零四章 投枪 风在耳边呼啸,喊杀声不停歇,唐煜不为所动,沉浸在那玄妙的感悟当中,仔细的回忆着那一箭。 忽的…… 唐煜睁开了眼睛。 就是这种感觉。 一支箭羽承载一切,承载着唐煜必胜的决心,撕裂了长空,一箭飞仙。 “受死吧。”能手刃一名英雄,对于唐纳德来说本身也是一种卓越的荣耀。 老城主缓缓闭上了眼睛,看来自己只能走到这了。 只是,不能把公主安全的送出去,让老城主遗憾。 可是等了好一会儿,那生命流失的感觉却没有袭来,老城主疑惑的睁开了眼睛。 一瞬间,老城主震惊当场。 那是什么?能逼的唐纳德退后,不得不做出防御的姿态? 那一箭? 绝无仅有。 斗气战士,英雄,多是超越凡人的存在,可是当他们的弱点被命中,比如被砍下了脑袋,被射穿了心脏,同样会死。 区别在于,普通人中招,直接一命呜呼,而生命力强大的生物,则能坚持,甚至做出反击,抱着敌人同归于尽。 唐纳德不想死,更何况他还刚刚得到了风元素精灵,一条迈向强者的大道已经向他呈现。 这时候死了,不是显得很冤枉? 再说了,死在一名名不经传的小人物手中,那更是唐纳德不能忍受的。 一步退,直接放弃攻击老城主。 轰! 地面炸裂,断开,承受不住那小小一支箭支的威力。 危机解除,唐纳德把目光放到唐煜的身上。 本以为只是一个捡漏者,没想到却有如此实力。 就像有弓箭手在场的缘故让唐煜这边不能发挥全部的实力,只能束手束脚,这也是唐煜为何率先要消灭弓箭手的缘故。 而神射手唐煜登场,让本来准备三两招之内解决老城主的唐纳德不得不把大半的注意力放在唐煜的身上。 别他在跟老城主血战的时候,唐煜突然放冷箭,让自己顾此失彼,来不及反应,不幸中招,最后阴沟里翻船,那可有乐子了。 “来吧,唐纳德。”唐煜一箭解围,让老城主重新凝聚气力,咆哮着冲向唐纳德。 老马年迈,好似一阵风吹来都能吹到他。 可是在老城主轻拉缰绳,那匹老马好似能感受到老城主心中的决心,坚定不移的迈动自己的步伐。 起先是一阵小跑,跑几步都会气喘,可是到最后,他的速度越来越快,在黑夜当中,如一道黑影,呼啸间,已经冲到唐纳德的身前。 “希律律!”赤红的战马长鸣,嘴里喷射出灼热的火焰。 这不是一匹简单的马,而是一匹掌握有魔法力量的魔兽马。 老马坚韧不拔,浑身的毛发都被少的金光,身体各部位更是多处烧伤,却不见他退后半步,反而是张开了没有几颗牙齿的马嘴,一口咬在了赤红烈马的脖子上。 兔子急了还会咬人,更何况曾经一匹烈血暴躁的战马? 老城主稳如泰山,不顾胯下老伙计的惨状,眼神专注,眼中只有一人,那就是唐纳德。 唐纳德深知被逼到绝境的野兽才是最恐怖的。 这时候的老城主,早已舍弃了一切,连自己的生命都不在意,已经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 如果是平时,遇到如此对手,说不得唐纳德也要兴奋上一会儿,可是远处那弯弓搭箭,却久久不曾射出来的唐煜,让他如梗在怀,不能全力迎战。 “砰砰砰!” 短兵器交击,清脆的声响在震荡,无形的空气波朝着四面八方扩散,凭借充沛的体力,唐纳德大师级的枪术与老城主宗师级的枪术不分上下。 “咻咻咻!”唐煜三箭连发,转往唐纳德的眼珠子,喉颈,心窝射击。 这三个位置只要有任何一个部位被命中,就能让唐纳德战力减半,有反败为胜的机会。 本来准备一鼓作气拿下老城主的唐纳德不得已再次退后,避开唐煜绝杀一击。 “可恶,先灭了你个杂碎。”唐纳德打出了火气,风烛残年的老城主,他三两下就能解决,却因为唐煜侧后骚扰,让自己不能全力应对,每每都能让老城主重新恢复。 唐纳德拿起了长枪,做出投射的姿态。 “喝!”一声怒吼,唐纳德射出了手中的长枪。 破破破! 长枪在距离唐煜还有三十米距离的时候,骤然加速。 二十米,又是一次加速。 十米,直接一晃而过,距离唐煜只有寥寥十厘米。 三段加速,让唐煜根本来不及反应的机会。 好快?这就是斗气其他的使用方法么? 这一刻,唐煜都能清晰的见到这柄长枪的纹路,以及那还未被清洗干净的血迹。 危急关头,唐煜脑海清晰,想躲,可是身体却好似被束缚在原地,动弹不得。 死? 人生的又一次,面临着绝境。 第一次,是刚来到这个世界,与一匹风狼王的战斗。 那时候还很弱小的唐煜,能打败风狼王,靠的是一股悍勇,一股不服气,一股自己决不能死的强大精神力,最后逆转反击,胜之! 第二次,则是与皇家狮鹰boss的对战,最后关头,要不是领悟出了大师级的箭术,不仅是自己,王小胖还有冷,都要给皇家狮鹰boss果腹。 能领悟大师级的箭术,这还是唐煜在地球的时候,几十年如一日,坚持不懈的锻炼,努力的结果。 而这次,比皇家狮鹰boss还要厉害的唐纳德,甚至连老城主宗师级的枪术都不能阻止他分毫,又有什么能够打败他的? 第三次的危机,就是唐纳德恼羞成怒投射而来的标枪。 这一枪,早已脱离寻常的投射范围,灌注有唐纳德浓浓的杀意,震慑唐煜,让唐煜不能动弹躲避。 杀意虚无缥缈,说不清楚,可是这种“意”却是确实存在。 杀一人为贼,杀万人为雄,杀的百万方为雄中雄。 每一名英雄,他们屠戮的人数,最少以“万”为单位。 英雄英雄,在光鲜的明面上,背后是赤裸裸的杀戮。 惨烈的战场杀伐之气灌输到唐煜的脑海中,让唐煜呆立当场,转瞬间,就会被唐纳德投射而来的投枪命中,进而一命呜呼。 老城主远在他方,菲露希尔策马狂奔,被枪兵们阻拦在外,想要阻拦已经来不及。 死! 唐煜绝无生路。 “唐哥……”突然,一道庞大的身躯骤然撞飞唐煜。 在他的手上,有一块巨大的盾牌。 第一百零五章 有恩必还的王小胖 枪到,盾碎,人亡。 那撞飞唐煜的人,不是王小胖还会有谁? 看着口里狂喷鲜血,一头栽下的王小胖,唐煜木然当场。 “王小胖,你怎么了?混蛋,你干嘛要给我挡枪?你不知道这是要死的吗?”唐煜连滚带爬的接住王小胖,泪水不受控制的留下。 “黛妮,对,黛妮,你不是天使吗?快点救救他,把他救活。”唐煜从衣领里拿出虚弱的小天使黛妮,用命令的语气狂吼。 黛妮面色惨白,失去力量的她,又如何能够救治受伤惨重的王小胖? 心口被命中,除非自己能够拥有足够的能量施展禁忌术法复活术,但这不用想也知道所需要的能量将会有多么的庞大,庞大到就算黛妮在巅峰状态,也不会轻易使用。 泪水早已模糊了唐煜的双眼。 到现在,唐煜还记得第一次见到王小胖的时候。 那时候的他,还是一名白白胖胖,肥头大耳的胖子,喜欢动漫,是个死宅。 按理来说,像他这种人,最多也就玩玩游戏,看看动漫,不适合来到这个世界。 但是他不仅来了,而且还疯狂的选择穿越模式。 老实讲,在刚见到王小胖的时候,唐煜不认为他能在这场游戏中活下去。 可是在接下来的接触当中,让唐煜知道,虽然他是一名宅男,却是一名有梦想的宅男。 每个人,都有追求梦想的权力不是么? 他在改变。 先是减肥,后又拿起了一块巨大的盾牌,曾经好几次保护自己与危难。 那敦实的身躯,每每都能给自己一种安全感。 唐煜在渐渐接受自己的身边有一名与自己共甘共苦的同伴,兄弟。 一次次用崇拜的语气喊自己为“唐哥”,每次看到自己打败强敌,都会惊叹,像是自己的小跟班。 可是在今天,他死了,为了保护自己而死了? “王小胖,没有我的命令,你不能死!” …… 心口好痛,那种痛,比小时候护士姐姐打的针还痛。 可是痛过之后,却是麻木。 殷虹的血早已浸染了王小胖的衣服,王小胖受到长枪的反冲力,整个身体被拖出去十几米才渐渐停歇,倒在地上。 仰望着无垠星空,王小胖的嘴角微微抿起。 “唐哥,其实你不知道,要不是有你,我早就死了。” 狼群追捕,是唐煜带着他们,才能杀出重围。 剿灭狼群之后,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斥候小队反杀了过来,要不是有唐煜的照顾,有唐煜的帮衬,有唐煜的鼓励,自己早就放弃,被斥候们乱刀分尸了。 黑夜的森林,危机四伏,野兽出没,寻找食物。 要不是唐煜及时的出现,一箭射杀偷袭的黑豹,现在的自己估计已经成为那只畜生的粪便了吧? 你救过我许多次,现在换我来救你了。王小胖咳出一口鲜血,看向唐煜,想说却说不出,最后只是朝着唐煜露出了一丝难看的微笑。 “唐哥,去吧,千万别死在这里。” “虽然平时你没有多说,可是我却知道,这里束缚不了你,总有一天,你的名字,将会响彻星辰大海。” “整个世界,都将会念叨你的名字。” “只是,我却不能见到那一幕了。” 人生了无牵挂,对唐哥的恩,这算是还了吧?王小胖缓慢闭上了眼睛。 但是,我还不想死,我还有许多的梦想没有实现,我还想……晦暗的目光当中,透着对生命的留恋。 “啊……” 唐煜仰天怒吼,死了,一个活生生,跟自己来自同一个世界的人死了? 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脆弱到一碰就碎。 自己的选择到底是对还是错? 也许,自己并不应该来到这个世界。 在唐煜的心底,突然感受到了一股恐惧,这股恐惧,甚至在面对皇家狮鹰boss的时候都未曾感受到,在面对唐纳德那绝对躲避不开的投射一枪的时候,也未曾感受到。 直到王小胖生命气息完全消失,唐煜骤然心脏加快,噗通噗通,害怕的浑身发颤。 “唐!!!!!!”菲洛希尔高喊,唐煜的状态很不正常。 在菲洛希尔的印象中,他是一名强大,坚定,有着明确目标的人,头一次,她见识到唐煜如此落魄的模样。 菲洛希尔表示明白,朝夕相处的同伴死在自己的眼前,死在自己的怀里,任谁都不会无动于衷。 死亡,对于她来说早已习惯,每一天,都会有许多的战友离她而去,但是这对于唐煜来说,却是头一次。 这是活生生的人,是跟唐煜来自同一个世界,并不是炼金战士等非凡生物。 他跟自己一样,有血有肉,有喜怒哀乐,有梦想活生生的人。 只是现在,他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唐煜把虚弱的小天使黛妮放回衣领里,然后轻手轻脚的把王小胖放平在地上,拿出了白银长枪。 恐惧尽去! 害怕,真是一种奇怪的感觉呢。 再一次感受到在荒野中,手无缚鸡之力面对猛虎的恐惧,唐煜心头空明,无喜无悲。 人生不过一场死,我来过,我走过,我活过,不过一场豪赌罢了。 死,又有何怕? 总有一天,也许自己也会在半路上倒下,可是不去做,又如何能确定你不会取得成功呢? “希律律!” 战马奔腾,唐煜翻身上马。 “长枪兵,冲锋!” 炼金马匪在外围骚扰,菲洛希尔也已经带着一百实力未知的骑兵冲锋,横扫千军,唐纳德精锐枪兵们都阻挡不了她冲锋的阵脚。 奈何枪兵的数量实在太多,一百之数对于五千大军来说微不足道。 站着让菲洛希尔杀,都需要大半个钟头。 而这短短的几分钟内,枪兵们已经形成合围,让唐煜的枪兵损伤惨重,只剩下寥寥一两百名枪兵,其中大半都带伤。 弓箭手也被从后面围拢来的枪兵灭杀。 天上的狮鹰长鸣,不时会俯冲下来吊起一名枪兵,然后从高空扔下来。 可是枪兵们经过英雄唐纳德战役属性的加成,从几百米的高空摔下来,居然没有死?还有一口气在? 这就是一名强大英雄的逆天之处。 只要英雄强大,连带着麾下的炼金战士也会跟着强大许多倍。 公主大人被保护在中间,而唐纳德的目标很明确,那就是抢回昏迷状态的公主。 枪兵们对菲洛希尔的攻击视而不见,只是分出了一小部分的枪兵阻拦,然后余下的枪兵成为包围之势,缩减唐煜等人躲闪的位子,要活活的把唐煜等人围殴致死。 “唐????”菲露希尔尖叫,这时候冲锋,不是找死么?在你的前后左右,还拥有将近四千多的枪兵呢。 单凭你那一百多,两百不到的枪兵,又能做什么? 菲洛希尔担心王小胖的死亡,让唐煜做出不冷静的判断。 第一百零六章 冲锋!冲锋! 面对唐纳德精锐枪兵,唐煜不退反进,展开了冲锋。 唐煜麾下的枪兵们早已士气低迷,要不是周围被包围,他们早就溃散而逃。 可是,当唐煜振臂高呼,扬天怒吼“冲锋,冲锋”的时候,一名名情绪低落的枪兵们纷纷不可思议的看向了他们的“将军”。 “冲锋,冲锋!”那十二名跟随唐煜至今,还有王小胖死亡之后,残余的几名非比寻常,从唐煜等人来到这个世界就一直跟随的枪兵,纷纷高呼。 是唐煜,带着他们一次次的获胜,是唐煜,带着他们一次次逆转反击,是唐煜,带着他们享受到变强的渴望。 他们的气势,一直很高。 受到同类的感染,加上退路早已消失,此时不拼一把,难道任人宰割不成? 虽然他们是炼金战士,可是他们也不想这么不明不白的死去。 “冲锋,冲锋!”气势低迷的枪兵一个个狂热的吼叫,爆发全部的实力。 远处着急的菲洛希尔策马奔腾,想要带领麾下的骑兵冲撞过来,为唐煜等人撞开一条道路。 可是很快,她却停下了,目瞪口呆的看向战场,那被包围在中间的一群人,或者说是被包围在中间的那个人。 以那个人为中心,有一个白头鹰的光辉在闪烁。 那是士气大涨的标志? 这是只有英雄才能看清楚麾下炼金战士士气情况的标志。 怎么可能?他们处于绝对的劣势,为何还能爆发如此高昂的士气呢?菲洛希尔越发的觉得看不明白了。 背水一战! 这里没有水,也不用背水。可是当唐煜他们的退路被切除,无路可逃的时候,除了反击,除了拼命,还能做什么呢? 主将不灭,炼金战士是绝不会出现投降之说。 远处,老城主爆发了,死死的拖住唐纳德,让他顾不得唐煜这边。 “冲,冲,冲。”唐煜挥舞长枪,枪如箭雨,横扫千军,冲到近前的几名枪兵纷纷捂住脖颈倒下。 弱点攻击! “冲啊。”枪兵大吼,为唐煜强大的实力所震撼,一名名跟在唐煜的身后,爆发百分之二百的实力。 枪兵(侯爵)们一个个彻底傻眼,他们就算没有英雄唐纳德的战役属性的加成,也比这些寻常的枪兵要厉害太多太多,可是这短短的一小会儿,就有好几十名枪兵(侯爵)倒在这些不知死活的枪兵手上。 他们有些害怕,被枪兵们不怕死的气势所震慑。 亡灵族为何能够席卷天下,制造恐怖的亡灵天灾?除了亡灵法师能够利用尸体源源不断的制造骷髅兵,补充兵力之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亡灵生物不怕死,不畏惧疼痛。 这时候的枪兵们,倒是跟骷髅兵差不多,不知疼痛,只知道跟在眼前那道身影的背后。 只要跟着他,就一定能够获得胜利。 一瞬间的爆发,着实惊吓住枪兵(侯爵)们。 唐煜见此,二话不说,更加猛烈的展开攻击。 自己麾下的枪兵与唐纳德的枪兵差距实在过于巨大,并且自己还不是英雄,没有战役属性的加成,差距天差地别,虽然趁着“背水一战”的效果,让枪兵们一个个暴走,可这总就不是长久之计。 如果唐纳德跟自己一样,不是英雄,并且那些枪兵(侯爵)也只是寻常的枪兵,那么凭借(背水一战),倒是能够反击致胜。 枪兵(侯爵)四面包抄,源源不断,杀不胜杀,跟在唐煜最后的枪兵一名名被拖住,然后被剿灭,唐煜麾下的枪兵在急剧减少。 “冲,冲出去。”唐煜高呼,鹰之眼发动,在黑夜当中,对战场清晰可见,了然如心。 …… 唐煜为何要悍不畏死的发动冲锋?难道他不知道只要等菲洛希尔摆脱纠缠的枪兵(侯爵),赶来救援,自己不是获救了么? 公主还在自己的手上,菲洛希尔绝不会抛弃自己。 结成防御阵型,不是更加能够拖延的更久? 只是,老城主拖延不住多久唐纳德啊。 再说了,黑夜是偷袭的最佳场合。 影狼出没,悄无声息。 它们身体黝黑,与黑夜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冷轻手轻脚,不发出一丁点的声响,带着影狼们悄然接近。 枪兵(侯爵)们的注意力大多都被暴走的枪兵们给吸引,一个个举着长枪冲了上去。 失去唐纳德的指挥,他们的阵型倒是显得乱糟糟的。 抹喉! 背刺! 嘈杂的战场,几名枪兵(侯爵)的倒地,没有引起一点异常。 影狼们单独一个想要消灭一名枪兵(侯爵)不行,所以十几头联合,瞄准了一名枪兵(侯爵)后,学着冷的样子,悄无声息的放倒。 一千多匹影狼同时出手,瞬间就让外面有一百多的枪兵(侯爵)战死。 只是这一百之数,对于庞大的五千多的数量来说,九牛一毛。 唐煜的鹰眼术注意到冷他们开始行动,嘴角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来吧,来吧,全都冲着我来吧。 唐煜是诱饵,公主是诱饵,麾下的炼金枪兵们也是诱饵。 诱惑着枪兵(侯爵)们把注意力到集中到自己的身上,让冷和影狼有偷袭的机会。 炼金马匪策马奔腾,骚扰枪兵(侯爵)们,为唐煜减轻压力。 五百近战型的马匪更是时常冲到枪兵(侯爵)的边缘,抽出马刀,一阵乱砍乱杀之后,毫不犹豫,直接冲出。 当然,枪兵(侯爵)经过战役技能加速术的提升,速度飞快,每每马匪们的冲锋,都需要留下好几十具的尸体。 余下五百之数的远程类马匪,则是骑在战马身上,齐射不断,叮叮当当声响不止。 这些枪兵(侯爵)已经不是寻常的皮甲,身上穿着盔甲,带着铁盔,防御比起寻常枪兵要高出一大截。 马匪们除非能够命中弱点,不然除非是十几箭才能灭杀一名枪兵(侯爵)。 唐煜身边的炼金枪兵越来越少,气喘如牛,浑身浴血,可是战果也是斐然,已经有数百名的枪兵(侯爵)倒在自己的枪下。 系统提示: 恭喜你打败枪兵(侯爵),获得战斗经验20000. 一名枪兵(侯爵)就是两万点的战斗经验,一百名就是两百万,让渐渐枯竭的战斗经验又丰腴起来。 突然,唐煜换下了长枪,拿出了战刀,长剑,弯弓,战锤等等。 十八班武器,竟在唐煜手上呈现。 第一百零七章 潜伏的杀手 长剑,战刀,弯弓,战锤…… 唐煜左手长剑,右手战刀,一剑刺穿冲上来枪兵(侯爵)的脖颈,一刀砍下旁边枪兵(侯爵)的脑袋。 舍刀剑,弯弓箭,斗气爆发,七支利箭划破夜空,准确的命中几名落网之鱼。 在枪兵群当中,居然还有几名弓箭手存在? 不对不对,这几名弓箭手明显有些异常? 那不是炼金战士,而是人,活生生的人。 系统提示: 恭喜你杀死斗气战士福特,阿姆,巴里,获得战斗经验300000. 一名斗气战士直接给唐煜贡献十万战斗经验。 从这来看,这几名“弓箭手”的斗气等级应该并不是很高。 七箭,其中三箭命中这三名想要偷袭的三人,余下四箭则命中了旁边的四名枪兵(侯爵)。 五牛的白桦木弓咯吱咯吱作响,有点承受不住灌输唐煜斗气的力量。 唐煜舍弃了弓箭,拿出了战锤。 战锤轰轰,一锤敲下去,直接就能把敌人的脑袋敲碎,端的是暴力血腥。 “吼,来吧。”唐煜双手各有一柄战锤,沐浴着鲜血,带领着麾下的枪兵冲了过去。 枪兵(侯爵)们一时摄于唐煜的威严,在唐煜前面的枪兵(侯爵)们胆寒的退后,无一人敢逆唐煜之威严。 唐煜不进反进,枪兵(侯爵)们退,那自己就进。 “杀!”大概是实在觉得自己这边这么多的人居然被一个人吓到,实在说不过去,在枪兵(侯爵)群当中,还有混杂的人,这些人分别是唐纳德的手下,开始带头鼓舞。 在唐纳德的军队中,并不仅仅只有唐纳德一个是大活人,其中还有烧饭的阿肥和高乐,还有曾经派遣出去拖延野马城,甚至是想要攻破野马城的科林,在这其中,还有几名斗气战士。 人数虽然不多,但并不表示没有。 现在,隐藏的几人出现,鼓励枪兵们,冲向了唐煜。 唐煜眼睛一凝,这几名冲上来的人,全都不是普通人,每一人的身上,斗气护体,健步如飞。 一左一右,一肥一胖,两名斗气战士分别前后前后夹攻唐煜。 他们同样穿着跟枪兵(侯爵)差不多的盔甲护具,要不是他们突然爆发,斗气护体,唐煜都还没认出他们来。 这倒是个不错的隐藏办法啊,强者掩盖掩盖行踪,藏在“量产般”的炼金战士当中,麻痹敌人,然后突然爆发,肯定能打对手一个措手不及。 只是在唐煜的鹰眼术当中,这几人的异常,早已被唐煜发现。 在带领麾下的枪兵冲锋,唐煜也不忘使用鹰眼术关注战场。 起码就从唐煜目前的冲锋路线来说,是枪兵(侯爵)数量最少,也是最容易冲出去的。 其他三边周围少说也五六百名的枪兵(侯爵)围堵,多的甚至都有一两千,那是菲洛希尔带领骑兵准备冲锋接应的地方。 菲洛希尔有些着急,没搞明白唐煜为何没有不朝着自己这边转移,反而是相反的方向。 唐煜转移的这边,后面还有一千多的影狼和冷在偷袭杀敌呢。 可以说,唐煜选择的地方,是最容易逃离。 但是,这两名突然爆发的斗气战士,却是稍稍阻碍到唐煜的步伐。 两人的年纪较轻,跟黑心彼得不同,处于黄金期,并且他们的斗气实力也比黑心彼得要强许多,侦察术发动。 伯尼:三级斗气战士。 哈克:四级斗气战士。 唐煜才只是二级的都是战士,在两人的联手下,能不能获胜很难说。 “冲锋!” 突然,唐煜舍弃了战锤,从空间戒指冲拿出了一柄战刀。 刀重十斤八两,刀柄处一颗狰狞虎头睁开双眼,让人心悸,刀口处更是带有殷红血迹,据说时常需以猛虎的血液浇筑。 虎头刀:锋利+1,坚固+2,有一定几率发动斩首效果。宝器。 这可是黑心彼得的宝贝,后被唐煜没收成为唐煜的武器。 手拿虎头刀,一股狂猛霸道之气从唐煜的身上油然而生。 两名强者一前一后,心意相通,搭配完美,一人攻上,一人攻下,不给唐煜躲闪的空间。 铛! 唐煜不管不顾,以力劈华山的架势,瞄准冲的最前面的胖强者伯尼挥出了虎头刀。 唐煜的手臂肌肉青筋暴露,十牛之力全部爆发,只是一招,就压制着胖强者伯尼踉跄退后。 在力量上,我居然压制不了他?伯尼眼珠子都要突出来。 唐煜一刀过后,并没有停歇,借助冲势,朝着下方挥去。 下面的瘦强者哈克深知自己的力量压制不了唐煜,灵活反转,侧身躲避。 唐煜目光一闪,虎头刀在半空中专向,直接从哈克瘦弱的身躯内划过。 哈克本来略显得意的表情顿时凝固。 他明明使出了全力,还能改道的吗? 他的刀术?哈克在失去最后意识之前,看到唐煜那神乎其技,与一般刀术大师所展现不同的一面,顿时了然。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是已经碰触到大师的门槛了吗? 不冤,我死的不冤啊。哈克闭上了眼睛。 斩首! 虎头刀的被动效果发动。 虽然并没有把哈克的脑袋砍下来,可是却把哈克拦腰砍断。 宝器级别的虎头刀,锋利无比。 唐煜一刀,不仅解决掉两名强者的围攻,更是反击袭杀了一人。 砰! 唐煜浑身一震,伯尼见到自己同伴的死亡,并不见害怕,收起了轻视,发动了斗气。 冲锋! 冲锋是斗气战士的基本技能,可以说十个里面九个会学。 在唐煜砍杀哈克的时候,伯尼发动了冲锋。 唐煜只来得及避开要害,腹部处,拉出一道长长的血线,殷红一片。 “死!”伯尼脸上的肥肉都在滚动,别看他身体肥胖,但动作着实不慢。 抓住机会,不给唐煜反击的机会。 铛铛铛! 唐煜顾不得腰上的伤势,虎头刀频频挡住伯尼的攻击,减缓因为冲锋造成的轻微眩晕。 因为伯尼的武器擦着唐煜的身体过去,并没有命中要害,伯尼的异种斗气只有少量进入唐煜的体内,只是让唐煜稍稍处于眩晕状态,唐煜还能正常活动。 当唐煜逼出伯尼的异种斗气,回复正常之后,高级的刀术发挥效果,一刀砍中刚刚使用冲锋冲上来的伯尼。 伯尼艰难用刀抵挡。 握着手中的虎头刀,唐煜突然有种顿悟的感觉。 但是,却总差了一层纸的样子,捅破了,将会面临另一个崭新的世界。 武器级别越高,砍断对手武器的几率也就越大。 伯尼的武器,明显低于唐煜这把虎头刀,在坚持了一小会儿之后,咔擦一声断裂成两截。 唐煜毫不迟疑的挥舞虎头刀,斩首发动,从伯尼的脖颈处划出,一个大好头颅飞出老远。 第一百零八章 疯狂屠戮 在唐煜与两名突然出现的伯尼和哈克战斗的时候,看似漫长,其实只是一瞬间的功夫。 系统提示: 恭喜你打败伯尼,获得战斗经验400000.(含越级挑战加成)。 恭喜你打败哈克,获得战斗经验800000.(含越级挑战加成)。 唐煜顾不及脑海内的系统提示音,因为越来越多的枪兵(侯爵)再次涌了上来。 随手从空间戒指中掏出伤药在伤口处抹了把止血,战刀在手,唐煜裹挟着打败两大强者的气势,毫不退让,与枪兵(侯爵)针锋相对。 快了,快了,只要在打败三百名的枪兵(侯爵),就能冲出去。 战刀好似跟唐煜融为了一体,随着唐煜的身体在动,他就是唐煜的手,唐煜的脚,唐煜身体最坚硬的部位。 一名名枪兵(侯爵)冲上来,纷纷倒在唐煜的刀下。 虎头刀流落一缕缕的鲜血,很快染红唐煜的脚下,汇聚成为一股小溪,潺潺而流,浓郁的血腥味冲天。 战场,杀伐,屠戮。 以唐煜为锥头,众人众志成城,好似一道利箭,嗖的一声穿破了枪兵(侯爵)们的阻拦。 这时候,唐煜回首望去,发现跟随在自己身边的枪兵,早已寥寥无几,五百多的枪兵,只剩下五十名不到,而且各个带伤,至于弓箭手,更是全灭。 “长枪兵,退后。”唐煜下达命令,从冷的手中接回影狼的控制权。 影狼,二阶生物,无实体,对物理攻击有很大的免疫性。 一千多头的影狼,对上枪兵(侯爵),有很大的优势。 他们在被冷带着偷袭枪兵(侯爵)的时候,已经消灭许多的枪兵(侯爵)。 炼金马匪开始回合,齐射的五百马匪倒是安然无恙,但是为了接应唐煜,为唐煜减轻压力的近战型马匪却是损伤惨重,伤亡过半。 七百多的炼金马匪再次聚合,等待唐煜的命令。 对面,虽然经过唐煜的疯狂屠戮,可是对于五千大军来说,还是九牛一毛,目前还剩下三千五百多,每一名都处于巅峰状态。 另一边,菲洛希尔带领一百实力未知的骑士,一阵冲杀,居然无一人伤亡? 那到底是何种骑士? 人族的骑兵,还有骑兵的进阶皇家骑士,唐煜是知道的,他们是一种穿戴白金骑士甲的骑士,而菲洛希尔的骑兵,姑且称之为骑士吧,因为唐煜还没搞明白他们是骑兵还是骑士。 这些骑士穿着黑亮黝黑的盔甲,整个面庞同样被深黑的头盔龙笼罩,让人看不真切他们的面容。 他们动作整齐,杀敌简练,无一丝多余的动作,每一招每一式,都好似是为了杀人而锻炼,能一枪杀了敌人绝不会多出第二枪。 一千五百战亡的枪兵(侯爵),其中有三分之一就是菲洛希尔打败的。 “菲洛希尔,由你去引走一部分,剩下来的交给我。”唐煜对着冲锋中的菲洛希尔喊道。 菲洛希尔没有回话,黝黑的头盔早已笼罩住她的面庞,掩盖掉她身上的柔弱,浑身一股凛然的杀意升腾,杀气冲天。 这杀气,不比唐纳德差多少吧? 要不是她的实力比唐纳德差上许多,唐煜还真的以为他是比唐纳德还厉害的英雄呢。 骑兵冲锋,纵向切割,一头栽进枪兵(侯爵)当中的菲洛希尔以暴力硬生生的冲破枪兵(侯爵)的整形,把本来是一团的军阵分成两半、 一半稍多,大约有两千多,另一半稍少,大概有一千五之数。 两边的枪兵(侯爵)想要重新合拢起来。 “炼金马匪散开,不要强攻,骚扰他们。”唐煜知道自己出动的时候到了。 “影狼跟上我,让我们去灭了他们。”唐煜麾下枪兵所剩无几,目前剩下来的战力就是影狼和炼金马匪。 枪兵(侯爵)虽说光看本身的属性以及英雄唐纳德的战役属性的加成,可与骑兵相媲美,可是他们本身的实力,本身的成长终究限制了他们的能力。 比如说骑兵会冲锋,会骑马,机动力强,可是枪兵们却还是那个小短腿,跑不快(加速术的效果失去),并且唯一的攻击手段就是长枪前刺,横档等,攻击手段有限。 如果跟菲洛希尔的骑士相比,更是不能比啊。 菲洛希尔麾下的黑甲骑士,一个个非比寻常,居然还会使用斗气? 一瞬间,唐煜都以为他们是人类,而不是炼金。 由人类培训出来的杀戮机器? 可是侦察术发动,传递来的情报来看,他们赫然就是炼金战士。 拥有斗气的炼金战士?唐煜算是明白他们为何如此的厉害。 但是从另一个侧面来看,炼金战士也并不是不能掌握斗气。 这个世界的兵种,应该并不仅仅局限在自己所知道的哪几种才对。 战场被切割,唐煜不再多想,带领影狼们冲了上去。 第一轮交锋,影狼们的特性就发挥效果,让枪兵(侯爵)的攻击落空,而影狼们更是抓住机会,张开獠牙,一个个凶狠的咬在枪兵(侯爵)的身上。 身后的炼金马匪毫不迟疑,看准时机,近战型冲上来,纷纷补刀,让没被影狼咬死的枪兵(侯爵)毙命,而骑射马匪叮叮当当,箭雨落在枪兵(侯爵)的盔甲上,发出一阵清脆悦耳的声响。 第一回合的交手,对面就倒下三四百的枪兵(侯爵),而唐煜这边,只是损失了几十头运气不好,没有触发特性的影狼而已。 枪兵(侯爵)们再次举起了长枪,下一轮攻击即将到来。 唐煜想了一下,按照目前的架势,胜利迟早是自己的,可是影狼将会损失很多。 “影狼,身体虚无化,冲到枪兵们的背后偷袭。”影狼,亡魂生物,没有实体,本身相当于是幽魂组成的虚无。 这也是他们为何能够有较大的几率免疫物理攻击的缘故。 枪兵(侯爵)的下一轮攻击,居然连一头影狼都没有消灭? “能行,也许能够无损就消灭目前剩下来的枪兵。”唐煜惊喜。“马匪射击。” “影狼攻击。”从枪兵的背后,影狼的身影浮现,对还在看着前方的枪兵(侯爵)展开撕咬。 战争的节奏,步入唐煜的掌控中。 当然,这一关键,还是老城主能够拖住唐纳德。 不然等唐纳德抽空,让枪兵(侯爵)得到指挥,那么唐煜的一切努力都将付之东流。 第一百零九章 杀手锏 “唐纳德,受死吧。”老城主怒吼,满头白发张扬,如愤怒的雄狮,发动最猛烈的进攻。 只见在老城主的手中,那杆铁枪早已看不见行踪,只能听到“呼呼”刺破空间的声响。 迅若闪电! 唐纳德目光微凝,宗师级的枪术,早已脱离平凡,每一招每一式,都能发挥出让自己忌惮的威力。 这还只是老城主使用“枪术”,并没有加持斗气,使用斗气的缘故。 宗师级的枪术搭配相应的枪术斗技,那么爆发出来的威力,绝对是惊天动地。 但是,老城主实在是太年迈了,年迈到一阵风都能吹到他。 一生的强敌唐纳德在眼前,老城主可以说完全是在拼命。 这一战过后,不管胜负如何,老城主都无幸存的机会。 斗气。一种根据本身学习的斗气心法的不同,使用之后,产生的外形也尽皆不同。 比如说火属性的斗气心法,使用的斗气颜色就是红色的,水属性则是蓝色…… 当然,要想学会斗气,除了需要拥有一本斗气心法之外,还需要本身的状态。 一个人气血旺盛的程度,也跟斗气的强大有关系。 凭目前风烛残年的老城主,只剩下最后一击的能力。 老城主在等待,等待爆发出人生中最后的一击,最惊艳的一击、 他在忍耐,也在拖延时间。 这一击,老城主在等待,而唐纳德则早已看穿老城主的心思,专注面对,不给老城主抓住弱点的机会。 一个不慎,也许就是自己死亡结局。 两人全都全神戒备,丝毫不放松,专注对敌。 这倒是让唐煜有些欢喜,如果唐纳德抽空看向他那边,并且开始指挥枪兵(侯爵),那么自己这边就危险了。 主要是唐煜这边的整体实力弱于唐纳德太多。 趁着老城主拖住唐纳德的时间,唐煜不敢犹豫,全力出手,疯狂屠戮枪兵(侯爵)们。 寻常的枪兵是穿皮甲,而枪兵(侯爵)则穿着钢铁黑甲,防御力大涨。 如果唐煜攻击他们被保护的位子,比如说腹部,胸口等部位,难以造成一击必杀的效果,但是唐煜每一枪,每一剑,或是点在枪兵(侯爵)的脑袋上,或是刺中他们的脖颈,每一次的出手,必定会让一名枪兵(侯爵)倒地,再也没有站起来。 刀枪棍棒,十八班武器,被唐煜使了个遍。 最后,唐煜暂时舍弃了其他的武器,专注使用刀法。 虎头刀锋利,有斩首的效果,对于这些枪兵(侯爵)具有奇效。 唐煜攻击的地点大都都是他们的面门,脖颈,只要接触到枪兵(侯爵)的脖颈,触发斩首的效果也将大大的提高。 脑袋都被砍下来,表示枪兵(侯爵)死的不能再死。 不一会儿,在唐煜的身边,就躺了一地的尸体。 这些尸体在战争还没结束之前,是不会化作白光消失的。 炼金战士的身体好像是根据这个世界某种定律而产生,在战争结束之后,一般过个一两个消失就会消失掉。 当然,战争没结束之前,他们的尸体也就会继续留着。 唐煜从女生雅典娜那的来的十二名枪兵,加上王小胖幸存的两名枪兵和冷的三名枪兵,总共十七名不同寻常的枪兵保护在唐煜的身边,成为唐煜的心腹手下,保护唐煜的安全,不时会有一两名的枪兵出来替唐煜挡枪。 防止唐煜受伤。 斗气战士强大的回复能力开始发挥作用,只是被简单处理的腹部伤口,开始结疤愈合。 不对不对,这应该是唐煜体内的天使之血在发挥效果。 不管是受多重的伤,只要不是被砍下脑袋,这滴天使之血都能保唐煜安然无恙。 回复到巅峰的唐煜,再次对枪兵(侯爵)们展开疯狂的屠戮。 有着影狼在前面吸引枪兵(侯爵)的“仇恨”,唐煜带着少数的枪兵,还有炼金马匪在后面拼命的输出。 当枪兵(侯爵)转过头来,对唐煜反击的时候,唐煜二话不说,带着枪兵和炼金马匪们撤退。 枪兵(侯爵)因为多次进化过的缘故,本身的属性早已超越唐煜麾下的枪兵,加上有英雄唐纳德战役属性的加成,速度比唐煜这边快。 可是有着菲洛希尔的加速术加成下,居然反超了他们。 每一招战役技能,都拥有奠定一场战争,反败为胜的奇效。 战役技能数量不用太多,但只要用的好,足够了。 一名百战百胜的英雄,并不会学会过多的战役技能,反而是专注于某一项的战役技能,提升等级,发挥的效果也将是逆天的。 唐纳德大师级的加速术就是证明之一。 本来唐煜都快要带着公主大人逃跑了,结果就是因为唐纳德拥有大师级加速术的缘故,拦截住唐煜,致使唐煜不得不跟唐纳德麾下强大的枪兵(侯爵)们硬拼。 现在,唐纳德因为专注与老城主战斗,暂时无时间给枪兵(侯爵)们加成加速术,在速度上反而落入下成。 这也让唐煜的游击战术生效。 终于,枪兵(侯爵)只剩下寥寥的二千之数,唐纳德回望了一眼,脸上阴沉一片。 虽说炼金战士一次次的进化,在智力上都有一定的加成,可是枪兵(侯爵)与正常的人类相差距还是太大,并不会灵活作战。 麾下五千精锐折损大半,这对于唐纳德来说,不可谓不是一场严重的损失。 要知道,从一名最低级的枪兵培育到后面的骑兵,那将是极其强大的炼金战士,甚至有可能达到传奇级别。这五千枪兵大军,可是唐纳德大半生的心血,更是为了能够获得传奇级别的炼金战士而培育,花费硕大。 要是全都折损在这一役,不仅是心血的浪费,更是无数资源的损失。 更是本身军团潜力的损耗。 本就损失惨重,如果全军覆没,那损失无法想象。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在与老城主战斗的时候,唐纳德决定拿出自己的杀手锏。 一支军队,一支隐藏的军队,骤然出现,前后夹击,五百炼金马匪瞬间全军覆没。 ps:好吧,推荐没到1500,就没加更了。 还有感谢一下大家的打赏支持哈,谢谢大家,鞠躬感谢,(*^__^*) 第一百一十章 十字军 那是一队数量大约在五十,全身上下,除了眼睛部位外全都覆盖森白铠甲的战士,手中拿着宽刃剑和盾牌。 背后一柄用鲜血绘制而成的十字铁剑则是表明了他们的身份。 十字军。 这突然出现的神秘炼金战士,赫然是人族四阶炼金兵种十字军。 他们是怎么出现的? 唐煜没有关注已经战死的五百炼金马匪,反而是疑惑丛丛。 他们就好像凭空出现的一般。 这就是唐纳德的杀手锏么?唐煜极其的庆幸,没有盲目的去进攻唐纳德的营地,不然不是自投罗网么? 唐煜想起来,在金的马匪老巢中,就有一张军团级的隐身斗篷,把整座海底巢穴隐藏起来,无人发现异常。 这支十字军突然出现,很有可能就是凭借隐身斗篷的效果,处于隐身状态。 帝国虽然腐败,可是作为一个有着数千年历史的庞大帝国,能让唐纳德这支小小的军队就带走帝国最后,也是唯一的希望,那怎么想都有点不现实。 唐纳德最大的寄托,就是这张隐身斗篷了。 在抓住公主之后,更是凭借于此逃离。 当然,隐身斗篷也不是万能的,会被侦察术给侦察到,随后唐纳德把五千的枪兵(侯爵)当成明面上的实力,暗地里,则是隐藏了一支数量在五十的十字军。 这五十名十字军,肯定不是简单的十字军,而是唐纳德从枪兵(公爵)一步步进化而来,每一名,单纯的实力都比骑兵要强大许多,如果加上唐纳德本身的战役属性,更是完爆骑兵之流。 枪兵(帝皇)的培育难度,实在是过于高,让唐纳德不得不暂时把五十名枪兵(公爵)先一步培育成为十字军。 每一次的职业转变,都会让枪兵的等阶归零,从新开始,可是他们本身当专职成为另一种更加高级的职业之时,他们本身的属性,将会化为潜力,让他们更加容易进阶,获得的属性也将更多。 并且,他们掌握的能力,也将携带到下一种的职业当中,并不会忘记。 为何最低级的枪兵一步步培育上去,其实力能够到达传奇级别呢,就是这个道理。 这是无数先贤经过一次次的实验而得出的结论。 传闻当中,帝国开国大帝的身边那强大无比,一人可比一支百万大军的炼金战士,就是从最初级的枪兵培育上来。 枪兵是人族的基础兵种,可专职的职业较多,如弓箭手啦,十字军了,骑兵了。 可以说,枪兵只要能够学会骑术,会马上作战,就能成为一名骑兵,可是缺少一步步踏实的进阶,却是难以走到巅峰。 唐煜怀疑,唐纳德的这五十名十字军,并不是先专职成为弓箭手,提升上来后在专职,而是直接从枪兵专职成为十字军。 侦察术发动。 十字军:伯爵。 炼金战士十字军并不是斗气战士,可是他们使用的技能倒是跟斗技挺像。 他们的宽刃剑,每一次攻击,都能造成“范围杀伤”,只要被他们的铁剑碰触到,非死即伤。 这也是为何他们只有五十名,却能在一瞬间消灭唐煜五百炼金马匪。 大概他们也知道,马匪骑乘在战马上,速度不能被简单追上,最先消灭难以消灭的对手。 十字军(伯爵)倒不是没想过先消灭远处骑射的炼金马匪,但是他们距离较远,让十字军(伯爵)难以发挥偷袭的奇效。 起码他们在消灭了这五百近战型的炼金马匪后,很快就把目光瞄向了影狼们。 影狼具有虚无特性,唐煜以为影狼他们起码能够拖延一下十字军们,却没想到本来无往不利的影狼,在与十字军对战的时候,更是伤亡惨重。 一头头影狼连挣扎一下的能力都没有,在他们的宽刃剑下化为蒸汽消散。 在十字军的宽刃剑上,好像还附着有一种属性攻击? “勇士小心,这是圣光的力量?”唐煜怀里的黛妮虚弱说道。 作为光明系一方最著名的生物,当十字军攻击的瞬间,就被小天使黛妮感知。 “奇怪了,虽说十字军这种炼金生物就是教廷发明出来,更是拥有双重攻击(两次攻击)的能力,可是他们攻击的属性还是属于(普通)系别,怎么会有圣光的力量呢?”小天使黛妮疑惑道。 影狼是死亡生物,正好被圣光之力克制,就算他们虚无也没用,只要被圣光擦中,必死无疑。 “这些十字军是突然出现,唐纳德更是被老城主拖延,让唐纳德没有机会使用圣光类的战役卷轴。”黛妮有些想不明白。 “是不是因为他们是进化过的缘故?”唐煜提出一种设想。 “所谓的进化,是从低职业转变成为高职业的现象,在人族炼金战士当中,低级别的炼金战士当中,并没有会圣光之力的存在。”黛妮否决。 十字军会圣光之力,让影狼大量死伤,更是让唐煜本来准备保留战力,拖死唐纳德的计划落空。 “不能再拖延下去。”唐煜决定出手,前有枪兵(侯爵),后有十字军(伯爵),前后夹击,让影狼伤亡惨重。 别还没剿灭这支炼金战士,自己就先挂彩了。 唐煜决定出手。 好在十字军的数量并不是很多,唐煜舍弃攻击枪兵(侯爵),专注攻击十字军们。 这些十字军不愧是从枪兵(公爵)专职而来,每一名都战斗经验丰富,其本身的能力更是超越寻常的十字军。 二级斗气战士唐煜,与他们对战,一时间竟然拿不下他们。 枪兵们冲上来,更是二连击下,成片成片的倒下,让唐煜不得已暂时撤下他们,与影狼们合力,拖住枪兵(侯爵)们。 五十名掌握有圣光之力的十字军,对于唐煜来说,不可谓不是一场严峻的战斗。 突然,唐煜感觉背后有人相靠? 冷? “一,起。”冷冷冰冰的说道。 “小心。”唐煜道了一句,发动冲锋,直接让这名十字军处于眩晕状态。 说起来,个人斗技,其实也是能够提升,只是却不能经过战斗经验提升,而是需要一次次的使用才行。 使用的多了,相应的感悟也就多了,自然而然,也就得到提升。 当然以上是指正常情况,因为拥有“系统”的缘故,在每次使用冲锋成功之时,唐煜的眼前都会出现“冲锋经验+1,+2”等字眼。 在成功命中雷元素(帝皇)之时,更是直接让冲锋经验值提升十点。唐煜分析得到的经验多寡应该跟双方的实力强弱有关吧? 第一百一十一章 圣光十字军 十字军的数量不多,只有寥寥五十名,但却是唐纳德军队当中最精锐的存在。 他们本身就拥有人族四阶的实力,加上伯爵级的等阶,让寻常的骑兵一对一单挑都不是他们的对手。 宽刃剑宽大锋利,盾牌椭圆,特性二连击更是把他们的攻击力发挥到极限。 除了速度稍微慢点之外,十字军简直是战场当中的杀戮机器。 “冷,去吧,不用顾忌我。”唐煜对身后的冷说道。 冷是杀手,隐于暗处,杀人于无形。 在明面上的冷,他的杀伤力将会大大降低。 这些十字军全都都覆盖有森严的铠甲,如果不刺穿他们的铠甲,休想给他们造成伤害。 唐煜拿出了战锤。 对于这种情况,隔山打牛的技巧正好合适。 不需要特地击穿十字军身上的铠甲,只要能攻击到他们的肉身,给他们的身体造成大量的伤害,大到让他们承受不住为止,那就足够了。 冷悄然隐没。 唐煜看向了十字军们。 “勇士,千万要小心。”小天使黛妮知道,最严峻的一场战争到来。 也许与枪兵(侯爵)战斗的时候,唐煜还能占据主动性,更是一箭一个,杀之不费吹灰之力,可是这些突然出现的十字军,却比枪兵(侯爵)要强大太多太多。 更何况,他们的还掌握有圣光之力,完美克制影狼。 “你就乖乖的休息吧。”唐煜拍拍胸口黛妮所在的位置安慰道。 十字军不是结束,唐煜还没忘记,更加强大的唐纳德在等着自己。 当老城主拖延不住的时候,自己等人也将危险了。 必须尽快解决掉这些十字军,然后去支援老城主。 “我来助你。”菲洛希尔让黑甲骑兵们跟影狼们一起对战剩下来的枪兵们,单人独骑,策马冲锋,高声呐喊。 唐煜没有拒绝,从十字军的身上,唐煜明显感受到压力。 “杀。”唐煜不再耽搁时间,双手战锤轰轰,与菲洛希尔冲向了十字军们。 菲洛希尔骑乘在独角兽的身上,速度明显比唐煜要快上许多。 那匹从巨兽强森那抢夺而来的黑驹,都比不上独角兽的速度。 菲洛希尔的武器是一柄尖头长剑。 剑端尖锐,剑身宽大,锋芒毕露,闪烁有丝丝缕缕的冷意。 这明显不是一把简单的剑,而是一柄拥有名号的名剑吧?唐煜盯着看了一眼,评价道。 当! 菲洛希尔的剑与十字军的盾牌碰撞到一起。 接着,在十字军目瞪口呆中,长剑无往不利的砍穿他的盾牌,并余势不减的落到十字军的身上,并且在继续的深入,要穿透他身上的铠甲,给十字军造成一击必杀的效果。 十字军当然不会无动于衷,任凭菲洛希尔攻击杀死自己,猛地挣脱,连续后退。 在后退的过程中,从他的胸口处,有一处殷红的鲜血不受控制的留下。 十字军的动作还是太慢了些,被菲洛希尔攻击命中,受到伤害。 一击未奏效,菲洛希尔并为恼怒,反而是盯着十字军饶有意思的观看。 这名受伤的十字军,并没有慌张,只见从他的手中,有一团乳白色的光晕浮现。 这团光晕被十字军放在胸口,然后就见十字军受伤颇为严重的伤势,渐渐的回复到正常? 要不是铠甲有一道清晰可见的痕迹,很难让人想象到,他曾经受到一击要夺命的攻击? “小心,他们是掌握有圣光之力的圣光十字军。”菲洛希尔终于想起这些十字军的身份,惊恐的喊道。 圣光十字军,顾名思义,就是掌握有圣光力量的炼金战士、 众所周知,圣光之力是牧师的专项,能够治愈,治疗伤势,人族五阶兵种祭祀就是拥有这种力量的炼金战士,是人族最最宝贵的兵种之一。 祭祀能够治愈战场上受伤的士兵,更是能够贡献虔诚的信仰,为诸神提供源源不断的信仰之力。 据说,天使的降临,需拥有足够数量的祭祀,并且每天源源不断贡献信仰才行。 现在,眼前五十名的十字军,居然掌握有圣光的力量,当他们受伤之时,可以自动回复伤势? 这也就是说,只要不是一招杀死他们,那么他们就能凭借本身的圣光之力,不停的回复,拖也能把唐煜等人拖死。 “唐纳德为何会拥有这些十字军的隐藏兵种?”菲洛希尔充满不可置信的询问,实在是这些圣光十字军给她的震撼太大了。 作为曾经跟圣光十字军对战过的菲洛希尔,当然知道他们的强大。 那一次战斗,要不是自己的坐骑是一只独角兽,她早就被圣光十字军给杀了呢。 可以说,圣光十字军,给菲洛希尔留下深刻的印象。 在菲洛希尔震惊十字军身份的时候,圣光十字军们也没耽搁,除了最先被菲洛希尔伤到的圣光十字军外,其他的圣光十字军全都朝着菲洛希尔过来,要把菲洛希尔包围在中间。 凭借他们厚实的铠甲,本身的圣光之力,完全不怕受到伤害,也并不会被一击必杀掉,可以放心的强硬进攻。 正是看准了这点,圣光十字军们毫不耽搁,前后左右包抄,不给菲洛希尔逃跑的机会。 “菲洛希尔,退开。”唐煜大喝,高举战锤冲了过来。 唐煜的肌肉在蠕动,斗气加持,十牛之力爆发,对拦截在外的圣光十字军发动了攻击。 隔山打牛! 一锤子下去,不说把圣光十字军砸的稀巴烂,起码隔山打牛的效果发动,让胜光十字军整张脸都如便溺般的难受。 居然没有没死?他们的生命力真强悍。 唐煜见此,二话不说,左手的战锤已经落到圣光十字军的身上。 他们要是那么简单就会被打败,那么也就不会让菲洛希尔震惊了。 骑在战马身上的唐煜,凭空比圣光十字军高出大半截身子,一锤敲在圣光十字军的脑袋上,直接被砸的稀巴烂。 红色的血液,白色的脑浆,随着唐煜这一锤,朝着四面八方扩散,让人忘之欲绝,闻之欲吐。 距离圣光十字军最近的唐煜,本次杰作更是出自唐煜之手,更是让唐煜整个人都显得犹如出地狱爬出来的狂魔,沐浴着事件的鲜血。 一时间,圣光十字军完全震慑与唐煜的雄伟。 他们无往不利的强大之处,对于唐煜来说,居然没有效果? 第一百一十二章 放风筝 系统提示: 恭喜你打败圣光十字军(伯爵),获得战斗经验500000. 圣光十字军很强大,起码唐煜手段全出,也需要两击之力才能打败他们。 他们不仅掌握有圣光的力量,本身的防御更是卓越,一般人根本破不了方。 “菲洛希尔,不要跟他们纠缠,用弓箭射击。”唐煜抽身上马,与圣光十字军来开距离。 在唐煜刚刚杀灭一名圣光十字军的时候,余下的圣光十字军居然舍弃了攻击菲洛希尔,转而来攻击向唐煜包抄而来。 在两人之间,大概他们也看得明白,唐煜对他们的危险最大。 好在圣光十字军各方面都非人,可是在速度上面,比普通的十字军快不到哪去,起码是跟不上黑驹的速度。 菲洛希尔如梦初醒。 作为一名精灵,箭术是他们天生必学的项目。 虽然她还没到达大师级,可是单靠高级的箭术,也能对圣光十字军们造成大量的伤害。 不求射杀圣光十字军,只要能拖延他们,给他们造成伤害,让他们不停的使用圣光之力回复自身,让他们陷入疲惫,菲洛希尔的目的也就到达了。 当然,这是菲洛希尔在得知暗处有冷的情况下。 只要她能射伤圣光十字军,在圣光十字军自我恢复的时候,就轮到刺客冷出马了。 果然,一名名的圣光十字军在菲洛希尔的箭术下受伤,一些运气差点的更是被命中面门,直接死亡。 圣光十字军们开始恢复自身的伤势。 冷悄无声息的接近,神兵利器级别的匕首,在黑夜当中划出一道冷芒,从一名圣光十字军的脖颈处划过。 血溅起老高,冷从圣光十字军的身边走过,不带走一滴鲜血,隐没到黑夜当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刺客,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被冷演绎的淋漓尽致。 在两人的配合下,一名圣光十字军顿时授受。 这名圣光十字军的死亡,让余下的圣光十字军们惊恐,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同伴是何时死去的。 唐煜收回了视线,开始动手。 唐煜的箭术可比菲洛希尔要高许多,到达大师级。 技能,不管是个人技能,还是战役技能,亦或者是天赋技能,知道到达大师级,可谓是超越了凡俗。 ,初级,中级,高级,终究只是凡流,看不出特别的强大之处,可是一旦到达大世界,超凡脱俗,爆发的力量让人侧目。 唐在本身还只是“凡人”的时候,就是因为领悟出大师级的箭术,一箭射杀了那么强大的皇家狮鹰boss,靠的就是大师级的境界。 而且,大师级的感悟,更是让唐煜学会了七连射和自我学会的一箭飞仙绝技。 大师级的箭术,搭配上高级的鹰眼术,斗气加持,五牛的白桦木弓,唐煜准备完毕,七连射频频发动。 圣光十字军实力强大,一名名高举盾牌,抵挡唐煜的攻击,让唐煜大多数的箭支都落空,可还是有一些漏网之鱼来不及躲避,被唐煜命中。 一声惨叫,圣光十字军倒下去。 在他们的面门上,分别插着一支利箭。 再强大的生物,脑袋被刺穿,都坚持不了多久,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炼金战士。 他们的原型,终究是模仿各职业不同人类而制造出来的。 说他们为克隆也不为过。 唐煜的箭雨覆盖剩余下来四十多名的圣光十字军。 终于,唐煜一次性射光了背后的箭支,而圣光十字军们也各个带伤。 他们相互配合,由一般人举着盾牌抵挡在前面,后面的人则是使用圣光的力量开始恢复。 即使恢复自身的伤势,更是恢复同伴的伤势。 冷再次出现,对最近两名的圣光十字军展开偷袭。 唰唰两声,两名圣光十字军到下。 “冲!”唐煜放下弓箭,拿起了白银长枪。 白马斗气升腾,覆盖到唐煜的身上,长枪上,这一刻,唐煜如一名天神附体的战神,单人独骑,对圣光十字军们展开了冲锋。 白马斗气,骑战类斗气,骑乘战马使用,有提升效果,越级挑战的能力。 二级战士唐煜,对四阶伯爵级的圣光十字军们发动了冲锋。 冲锋! 举着盾牌的圣光十字军当即处于眩晕状态,呆愣当场。 圣光十字军身边的同伴回救。 唐煜策马回访,马上避开,并拉开一段距离,再次对胜光十字军们发动了进攻。 圣光十字军的弱点就是速度太慢,跟不上节奏。 唐煜骑乘战马,白马斗气加持,汇聚与枪尖一段。 白银长枪本就尖锐无比,现在加上斗气的加持,更是让他变得无比的锋利。 唐煜低伏身体,附在黑驹的身上,与黑驹完美的融为一体,目光深寒当中,注视着远处成群的圣光十字军。 挡在眼前的敌人,杀! 在这个不是你死我活的世界,毫无道理可言,胜利者,可书写一切的荣耀。 斗气爆发! 唐煜一枪刺在圣光十字军的盾牌上,直接刺穿,从盾牌的一面刺进圣光十字军身上的铠甲上。 爆发爆发爆发! 斗气爆发! 白马斗气“轰”的一声,穿刺圣光十字军的铠甲,在胜光十字军的胸口处留下一道血淋淋的血洞。 长枪裹着斗气,唐煜骑在黑驹之上,单人独骑,冲撞进圣光十字军当中。 圣光十字军完全震惊于唐煜的雄武,居然无一人敢上前阻挡? 后面的圣光十字军则是暂时放下武器,对自己和同伴使用治愈术,可以说毫无威胁可言。 失去武器的他们,在唐煜眼中,只是待宰羔羊。 唐煜毫不耽搁,瞄准了一名圣光十字军,手中的白银长枪斗气频繁爆发,都不带接近,直接用斗气消灭对方。 战斗是最适合提升技能的地方。 唐煜才刚刚学会斗气没几天,但是经过残酷的战争,让唐煜逐渐学会怎么使用斗气,并自主的开发了斗气外放的能力,把本来只能是近战的斗气,发展成为远程型的技能? 当然,斗气射击的距离实在有限,也就只能作用在以唐煜为中心,方圆十米左右的距离。 超过这个距离,斗气外放的量也将逐渐增加,并且在外放的过程中,斗气的总量也将消耗,难以造成完美的杀伤力,效果不佳。 一阵乱砍乱杀,唐煜体内斗气大幅度的消耗,马上抽身远离。 第一百一十三章 爆发 在唐煜风筝战术下,疯狂的屠杀着圣光十字军们,但在另一边,老城主与唐纳德的战斗,却出现不利的一面。 老城主终究是太年迈了,体力率先出现不支情况。 “打到现在,你足以自傲。” “死吧。”唐纳德狂笑,舍弃了长枪,从空间戒指中,拿出了一柄乌光闪闪的黑刀。 这柄黑刀浑身黑的深邃,盯着看的久了,好似能把人灵魂都吸摄进去。这明显是一柄不同寻常的刀。 老城主目光微凝,唐纳德终于要拿出了真本事。 作为唐纳德的老对手,巅峰状态的自己都败在他的手上,让本来处于黄金时期,事业高峰的自己渐渐垂暮,最后来到这处边荒小城当起了城主,垂垂老矣,就是眼前的大敌。 一生之敌。 对于唐纳德,别看老城主平时有气无力的样子,其实他一直在关注着他。 老城主知道,唐纳德真正的本事并不是大师级的枪术,而是宗师级的刀法。 作为刚刚领悟宗师级枪术的老城主,深知宗师境界的强大。 战斗到现在,单凭宗师级的基础枪术,自己都能压制唐纳德战斗,可见厉害。 如果配合相应的斗气,斗技枪法,那么其威力,更是无法想象。 因为老城主只剩下最后一击,也就是最后使用斗气斗技的体力,被老城主安耐住,在等待唐煜他们取得辉煌的战果,到时候,他也将能无一丝遗憾的爆发人生最后的灿烂,为最后的胜利奠定最坚实的后盾。 可是,终究是时间不等人,唐纳德失去了耐心,本来以为必胜的炼金战士们,也在唐煜的手上吃瘪,再耽搁下去,迟早要全军覆没,唐纳德不准备玩下去。 老城主抵抗起来越发的艰难。 每一次的攻击,都让老城主气喘吁吁,大汗淋漓。 老城主虚脱到连握紧铁枪的力量都没有,好似随时都会把手掌的铁枪扔掉的样子。 他的脸色苍白的吓人,无一丝的血色。 他浑身摇摇欲坠,眼看着就要从胯下苍白的老马身上跌下。 他,已经尽力。 可是他,却还是没有倒下,还是坚持着握紧了陪伴自己征战一生的铁枪。 一枪在手,天下有我。 老城主知道,时间不等人,自己已经等不到唐煜他们剿灭炼金战士们,自己,必须与唐纳德做出决断了。 不然,自己说不定连跟唐纳德拼命的机会都没有。 老城主策动胯下的老马,与唐纳德拉开了一段距离,相聚数百米。 风,呼呼的吹着,吹乱了老城主被梳理的一丝不苟的白发。 风,呜呜的刮着,让唐纳德满头乌发飘扬,雄姿英发。 “何必呢?”唐纳德开口,声音沙哑,音带都好似被破坏掉,一开口,就能吓哭小儿。 看到老城主的坚持,唐纳德肃然起敬。 虽然是敌人,但那是值得尊敬的敌人。 老城主的行为,博得唐纳德的赞赏。 “何必多说?”老城主冷漠开口,气势在攀升,攀升到人生当中的最巅峰。 气喘吁吁的老城主突然不再虚弱,变得充满了活力,变得更加的年轻旺盛。 他的头发,有一瞬间,都让唐纳德产生了错觉,好似变回到黑发。 胯下的老马,感受到主人的决心,本来有气无力样子的他,也开始暴躁起来,踢蹄蹬腿,旺盛活力。 他跟老城主一样,其实一直在保存体力,为最后一战做准备。 无穷的压力从老城主的身上散逸出来,那股气势,可震山河,断乾坤。 老城主本身就是一名强大的英雄,只是在唐纳德的手上败过一回。 他身经百战,有过癫狂,也有过落寞。 有过绝望,也有过豪迈。 他是英雄,是一名人人敬畏,佩服,渴望的英雄。 他曾经守护帝国边荒,震慑小小,让敌人闻风散胆。 他的身上,大大小小数百处的伤痕,其中更是有三处,差点要了他的性命,可是他还是抗了下来。 大概,连死神都觉得,还不是收走他的时候吧? 他没有放弃,更没有害怕,托着伤残的身躯,再次屹立于战场之巅。 他就是老城主,他名叫马伦,一个极其简单寻常的名字。 可是他的经历,足以写成一部代表帝国最杰出军事书籍。 年迈惨败在唐纳德手上之后,他托着残躯来到这这幅边荒之境,镇守这座屹立于此数百年的城池,二十多年来,风平浪静,源源不断为帝国输送海量的战马,功勋显赫。 到现在,他更是为了帝国最后的希望,要贡献自己的残躯。 燃烧生命中最后的辉煌! 他,为帝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他,面对绝对打不过的敌人,更是一步都没有退后。 他,就是马伦,生来平凡,但注定不平凡的人。 有的人,轻于鸿毛,有的人,重于泰山。 老城主,泰山也! “唐纳德,要想抓住公主,从我的尸体上过去吧。”老城主满头狂发怒放,张牙舞爪,一股惊人的气势从他的身上发散出来。 老城主终于暴走,爆发出人生当中最精彩,最惊艳,也是最后的光芒。 他要以此残躯,为帝国点亮曙光的光辉。 唐纳德胯下那匹好似拥有地狱恶魔血统的战马“蹬蹬蹬”连续退后三步,承受不住突然爆发惊人气息的老城主。 从老城主的身上,让他有种想要膜拜的冲动。 唐纳德虎目一瞪,粗大的双腿猛的夹紧那匹火红战马,身上,同样有着针锋相对,好不想让的气势在散逸,在对抗。 火红战马稍稍感受好受了些。 唐纳德终于认真了许多。 “唐,看好了,这就是我的成名绝技,能学会多少,全看你个子的际遇。”突然,老城主冲着还在血战的唐煜喊了一声。 跟圣光十字军们拼搏的唐煜木然回首,见到老城主的样子,突然有点不认识的样子。 唐煜知道,与老城主的告别即将到来。 “让我来阻止他们。”菲洛希尔策马奔来,接替唐煜的位子。 剩下来的圣光十字军已经没有剩下多少,单凭她就能解决掉。 菲洛希尔知道,老城主要把最得意的绝技交给唐煜。 在以前,病怏怏的老城主不是不想交,实在是有心无力。 人生最后一战,他不仅要与强敌唐纳德对战,更是要把自豪的绝技传授给唐煜。 “白马过隙。”老城主一声断喝,从他的身上,一股乳白色的光晕在他的背后出现。 第一百一十四章 白马过隙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快快快。 很快,非常的快,快到让人跟不上老城主的行踪。 自老城主大喊“白马过隙”,鼓起体内的斗气,发动斗技之后,老城主快的不可思议。 他直接化成了一道残影,只能模糊看到一道影子,骑乘在一匹白色的战马身上,围着唐纳德在打转。 “白马过隙,传说当中,是一匹神马在一瞬间的功夫穿越狭小的缝隙而得名。”菲洛希尔惊叹:“老城主的成名绝技,想不到能在今天见闻。” 白马过隙,白马斗气当中最强大的技能。 白马斗气,骑乘战马作战,能做到越级挑战的神效,与白马过隙搭配使用,更是能够发挥出惊人的力量。 老城主胯下那匹气恹恹的老马,没想到能爆发出如此之快的速度? 它陪伴老城主征战一生,果然有不同寻常之处。 不对不对,它之所以能够爆发如此速度,靠的并不仅仅是本身的能力,更多的,还是因为老城主使用的斗技——白马过隙吧? “没想到你已经领悟到人马合一的地步。”唐纳德惊叹。 人马合一? 唐煜记得,老城主曾经说过,白马斗气最强大之处在于人与马的完美配合。 人马合一,是身为一名骑士最终极的追求目标之一。 人与马心心相印,只要一个动作,一个念头,自己的伙伴就会了然于心,做出相应的反应,这就是人马合一。 如果是骑乘普通的战马,还需要分心二用,但是只要领悟了人马合一,则根本不用担心于此。 白马过隙,并不是单纯的“人使用”的斗技,而是与战马配合的斗技。 经过白马过隙加成的老马,那速度快的都让人追不上。 唐纳德站在原地,不敢露出丝毫破绽。 可是,他终究还是太小瞧了些老城主。 爆发的老城主,并不是简单的发挥超越极限的速度,而是在寻找,在诱导唐纳德露出破绽。 无数道影子出现,层层叠叠,把唐纳德包围在中间。 那速度快的,连残影消失的速度都跟不上。 白马过隙,不愧于其名。 突然,唐煜发现,这些老马,这些老城主,同时举起了手中的铁枪。 “纵马横枪!” 无数个老城主同时大喝,铁枪齐刷刷的刺向唐纳德。 这一刻,对于唐纳德来说极为的凶险,因为他根本不知道那个才是真正的老城主。 亦或者说,这些其实都是假,又或者全是真的。 因为速度超越极限的老城主,每时每刻都在变换位置,那些“影子”,每时每刻都从真变成假,从假变成真,真真假假,疏于防患,让人难辨真假。 铁枪前刺,只是寻常的一招,却让唐纳德如临大敌。 忽然,唐纳德感觉背后一股剧痛传来。 不知何时,他的腰腹部处,一道鲜血淋漓的枪口出现,鲜血直流。 悄无声息间,他已然中招。 一招命中,老城主并没有欣喜的表情,反而更加的沉着,严阵以待,不露破绽,给唐纳德反败为胜的机会。 唐纳德骑乘在红色烈马的身上,神色阴鸠的能够滴出血来。 过往的手下败将,没想到有一天能够伤到他? “你成功的惹怒我了。”唐纳德阴测测的说道。 “唐纳德,今天就是你的末日。”老城主不为所动,爆发之后,时间由不得他挥霍,不给唐纳德反击的机会,再次悄然攻来。 唐纳德再次中招,大腿,双手,腹部等等位子,纷纷被老城主命中。 除了心脏的位子被唐纳德挡了一次外,余下的攻击地点,唐纳德纷纷中招。 白马过隙,其精髓就在一个“快”字上。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老城主把这一真谛演绎的淋漓尽致。 唐纳德浑身是伤,开始处于下风,可是唐煜认为,老城主给唐纳德造成的伤势,都是小伤势,并没有那种致命的伤势。 而老城主,本就风烛残年,如此高强度的战斗,对于他来说,可坚持不了多久。 能不能打败唐纳德?唐煜心脏在剧烈的跳跃,既有为老城主而担心,又有为唐纳德强大的实力而震惊。 这就是这个世界的武力吗?强大到让人提不起丝毫的反抗心思。 可是,在经历过王小胖亲自死在自己眼前的一幕,唐煜罕见的没有被他们恐怖的战力吓到,反而是一股欣喜。 这才是自己不枉舍弃了另一个世界穿越而来的世界。 唐煜心中雄心壮志熊熊燃烧。 双眼,更是一眨不眨的盯着老城主,盯着那道年迈,但却坚定不移,死战不退的身影。 系统提示: 恭喜你领悟白马过隙,请问是否愿意花费一千万的战斗经验学习? 一千万? 唐煜舍生忘死战斗到现在,身上也才一千一百多万而已,这还是特地节省下来的缘故,没想到只是一招技能的前置学习就需要一千万的战斗经验? 同意! 本着学习经验越多越强的原则,唐煜又有什么原则放弃呢? 要知道,唐煜本身掌握的斗技,也才一招基础冲锋而已。 对于已经成为超凡战士的唐煜来说,要想发乎职业的能力,必要的斗技是必须的。 白马过隙:速度类的技能,以超越寻常的速度发挥出让人难辨真假的幻影攻击敌人,一级,提升本身速度150%(升级所需经验0/100)。 唐煜收回心神,看起来,按照目前的架势,老城主的白马过隙的等级明显不低,因为按照目前只是一级提升自身150%速度的效果来看,明显做不到如老城主般的快捷。 看起来,技能并不是学会之后就表示你完全的掌握,还需要一次次的使用,加深印象。 一次次的受伤,唐纳德隐忍不发,在积蓄惊天动地的怒气。 豁然之间,唐纳德猛的跳下了战马,一记拔刀术猛的出鞘。 一刀之威,开天辟地。 这一招,好似连天地都被劈开? 老城主无数的幻影顿时烟消云散…… 节奏,被打断! 老城主狼狈退后,浑身上下,无一丝伤势,可是那好不容易凝聚出来的气势,却在唐纳德这一刀之下,被破解的丝毫不剩。 “能逼我使出这一招,你足以自傲。”唐纳德身躯威武,宽大,敦实,迈着豪迈的身躯,迎面走来,冷漠开口: “你终究是不行。” 第一百一十五章 震惊当场 老城主失魂落魄,好似整个人生,都随着唐纳德这句话而成为笑话。 手段尽出,本身更是在逆境当中掌握宗师级的枪术,可是最后,还是要败给了他吗? 唐纳德,真的就有那么的强? 不甘,我不甘! 老城主恨不得扬天狂吼。 恨天不公,恨地不平,狠自己为何如此的无力? 无力到保护不了最后的希望。 帝国,真的江山迟暮,走了最后的路程了吗?老城主仰望无垠星空,在无声的呐喊。 巅峰气势被唐纳德打断,老城主重新变回了那名年迈的老者,好似一阵风吹来都能吹到他。 他,终究是太老太老了。 老到只有最后一丝力量提起征战一生的铁枪,气喘吁吁的穿戴上那身铠甲,骑上陪伴自己的老马,拖着这幅残躯,来参战,来迎战从未战胜过的敌人。 来落下人生最后的序幕。 “快走。”最后,老城主朝着唐煜等人喊道,豁然转身,看向了自己一生的敌人——唐纳德。 “我说过,要想抓住他们,先从我的尸体上跨过去。”老城主放弃了打败唐纳德的想法,决定拖住他。 唐纳德麾下的大部队基本被全灭,已经阻止不了唐煜等人逃离,并且英雄菲洛希尔还在,经过加速术的提升,足够他们远离。 只要能够跑回野马城,据城池险峻防守,一定能够坚持到帝国的救援到来。 唐煜神色变幻不定。 “勇士,快走吧。”菲洛希尔策马奔来,她已经解决掉剩下来的圣光十字军,在她精致漂亮的脸带上,还有丝丝血迹没有擦拭。 好一朵娇艳的战场血之花朵。 一朵死亡之花。 “加速术。”菲洛希尔在奔跑的过程中,更是对全军使用了加速术。 加速术初级只能对单一兵种使用,然后就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冷却,但是提升到高级,则是能对全军使用,至于提升到大师级,那更是拥有扭转一场败局的能力。 “加速术。”突然,唐纳德也是一声怒喝,从他的身上,飘逸出一股无形的能量,融入到枪兵(侯爵)的身上。 顿时,枪兵(侯爵)就跟吃了十全大补丸一般,浑身上下,充满气力,枪出如龙,每一枪都快若闪电。 大师级的加速术,有提升攻击速率的效果,这也是为何大师级的战役技能,拥有扭转乾坤之神效。 一时不慎,唐煜麾下的枪兵几乎全灭,只剩下寥寥几名还在挣扎,还在拼搏,还在反抗。 那几名,不用说,正是唐煜从雅典娜女神那得到的不同寻常的枪兵。 这十七名枪兵(伯爵)经过一次次的提升,更是与唐纳德麾下的枪兵(侯爵)们历经险战,在唐煜专注应对圣光十字军之时,居然不声不响的同样提升到“侯爵”级别? 同为侯爵,他们的行动要更加的简练,更加的迅捷,无一丝多余的动作,每一招每一式,都是为了杀人而锻就。 “炼金马匪,拖住他们。”唐煜下达命令,撤下枪兵(侯爵),然后策动黑驹,一阵小跑,冲向了唐纳德。 大师级的加速术,已经不是靠菲洛希尔的加速术能够抵抗,不解决掉唐纳德,不把唐纳德麾下的枪兵(侯爵)打败,他们休想逃离唐纳德的追捕。 “老城主,没想到有一天倒是能够跟你同时对敌,人生之际遇,真是变幻莫测。”唐煜一阵小跑,跑到老城主的身边,面对强大的唐煜,视而不见,光这股勇气,就让老城主赞叹不已。 “你呀你呀。” “有着大好的青春,却是要给我这个老头子陪葬咯。”老城主苦笑摇头,也知道情况危急。 “我来助你们。”菲洛希尔骑着独角兽飞奔而来,那飘逸的长发在血之战场上飘扬,有着梦幻般的美。 有着菲洛希尔麾下那一百名神秘莫测的骑士的阻拦,搭配上炼金马匪,足够拖延住枪兵(侯爵)们的进攻。 这群骑士的实力真心不一样,经历过如此惨烈的战争,到现在,居然还没出现损伤? 唐纳德虎目环视,先是放在老城主的身上,接着落到菲洛希尔的身上,最后才看向唐煜。 “就是你,让我的军队损失如此之惨重?”唐纳德那好似被割坏咽喉的喉咙发声,“咔擦咔擦”摩擦着,让人毛骨悚然。 唐纳德曾经投射一枪,因为唐煜的箭术危险到他,让他不能专心与老城主对战,没想到最后却是被王小胖给挡了一枪,让唐煜安然无恙。 最后,暴走的唐煜,把怒火全都发泄在那些炼金战士的身上。 刀枪棍棒,十八般武艺,被唐煜使了个边。 这也让唐纳德麾下的炼金战士伤亡惨重。 除了这,公主更是被这只小老鼠从自己的眼皮底下被抢走,被唐纳德是为奇耻大辱啊。 “没错。”只有站在唐纳德的身前,才能深刻的明白唐纳德的强大。 只是简单的答话,都让唐煜使出了全力。 天知道老城主是如何与唐纳德正面对战的。 唐纳德的强大,可见一斑。 “好,好得很。”唐纳德冷笑连连,话不多说,直接出手。 大概是觉得不是英雄的唐煜,在他的眼中只是个挥手可灭的存在,唐纳德并没有使出自己最强的招数,只是一招最简单的基础斗技——冲锋! 白马过隙! 但是,唐纳德明显太小瞧了唐煜。 唐煜对于唐纳德的性格,有着深刻的了解,知道他除了喜怒无常,实力强大之外,还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 在别人眼中,对弱小的人不削出手,可是这一常理,对于他来说,却完全没有效果。 看谁不爽,上去杀他。 杀杀杀! 唐纳德的赫赫威名,就是靠着一次次的杀戮而铸就。 在唐纳德问话的时候,唐煜就知道唐纳德绝不会放过自己。 所以唐煜的精神高度集中,更是紧紧的注视着刚刚学会的新技能,白马过隙。 这也是唐煜为何又勇气敢站在唐纳德身前的底气之一。 唐煜的白马过隙虽然做不到像老城主那般,制作出无数个幻影来迷惑唐纳德,可是在唐纳德轻视自己的情况下,唐煜有自信躲避掉唐纳德的第一击。 “菲洛希尔,我不是在做梦吧?”老城主震惊的看着留下一道残影“飞”出去的唐煜,对旁边同样茫然的菲洛希尔问道。 菲洛希尔更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他果然是个与众不同,带来无数奇迹的人呢。 第一百一十六章 精灵咒语 白马过隙,白马斗气里面记载最强大的斗技之一,以在一瞬间穿越时空缝隙的速度来躲避敌人的攻击,更是以肉眼不可见,跟不上的速度,制造出无数个幻影,来迷惑敌人,来诱导敌人,让人捉摸不透,到底哪个才是你的真身。 刚刚学会白马过隙的唐煜,当然还做不到像老城主那般,能够制造无数的幻影,可是躲避唐纳德第一次的攻击,还是充满了信心。 作为沉浸此道多年的老城主,在唐煜刚刚使用出来的瞬间,就感知到唐煜要使用的斗技为何招数? 当然这还不是让老城主震惊的。 他之所以震惊,是白马过隙这一白马斗气记载中的巅峰斗技,自己可是足足花费了五六个年头琢磨才堪破并学会。 在家族的历史记载中,最快学会白马过隙的天才,也是花费了大半个月的时间。 而自己看到了什么? 在自己刚刚使用,他就学会了? 虽然他的白马过隙在自己的眼中青涩,充满弊端,可是自己没有看错,那实实在在就是白马过隙,当之无愧。 天才,你简直是天才啊。 当见到了他,老城主才知道,这个世界上,其实真的存在天才。 有些人,注定非凡。 “唐纳德,你的对手是我。”老城主大喝一声,提起铁枪迎向唐纳德。 虽然唐煜使用白马过隙躲避掉唐纳德的一次攻击,可是老城主认为,那终究是唐纳德轻视了唐煜,加上唐煜突然使出的白马过隙,不仅吓到了自己,更是让唐纳德不敢置信,才能成功躲避。 如果唐纳德再来一次,有所准备的他,一定不会让唐煜安然无恙的躲闪掉。 老城主气喘吁吁,可是当见到自家家传珍宝被唐煜继承了过去,老怀开胃。 人生如此,足矣! “手下败将,滚开。”唐纳德满头黑发怒张,狂吼道,手中的黑刀好似划破了时空,宗师级的刀法,返璞归真,超越凡俗。 老城主气血翻滚,差点一口气没接上,一命呜呼。 “唐纳德,看剑。”菲洛希尔瞄准机会,近身逼近。 她的剑术,同样达到了大师级。 虽然大师级剑术对战宗师级的刀术,各方面菲洛希尔都处于下风,可是她唯一的优势,大概就是比老城主要年轻,气血充足,并不会在半路上出现体力不支的情况,正好可以暂时接替老成为的位子,给老城主的回复争取宝贵的时间。 唐纳德额头青筋暴露,一而再再而三被拖延,唐纳德处于暴走的边缘。 挡! 刀与剑的碰撞。 在力量上,菲洛希尔处于下风,连续退后了好几步才停下。 “咻咻咻。”一支支利箭追魂夺命,朝着唐纳德弱点部位而来。 这让准备乘胜追击的唐纳德不得不停下防御。 一人挑战三人,对于他来说,难度同样不小。 如果他没有受伤,没有跟两大帝皇级的生物战斗过,唐煜他们当然不被他放在眼里。 别看唐纳德打败两大帝皇好似切瓜砍菜般的简单,可是他同样受到不小的伤势。 被雷元素帝皇的雷电攻击中,让他到现在都还处于麻痹状态呢,这也是他为何到现在都只是使用“普通”攻击,而没有使用出强大的斗技。 “唐纳德曾经跟两大帝皇级的生物战斗过,虽然他获胜,可是看起来,他的获胜,并没有像他表面上的那么简单。” “老城主,菲洛希尔,这就是我们打败他的机会。”唐煜在远处高声呐喊,为两人提起信心。 “难怪,难怪。”老城主有失落也有兴奋。 失落是因为,自己连唐纳德真正的实力都没有逼出来,而兴奋则是,也许他们可以打败唐纳德,带着公主离开这里。 菲洛希尔话不多,直接冲了上去。 大师级的剑法,让她每一剑都能发挥出事半功倍的效果,尤其是她跟唐纳德可不一样,处于巅峰状态,各种斗技信手捏来。 寻常的冲锋,劈砍等就不说了,像新绿之剑,自然束缚等技能,纷纷被使出,一时间,竟能压制唐纳德? 这就是斗技的厉害之处,这就是一名掌握有斗技去没有掌握斗技的区别。 体内空有斗气,提升的只是肉体的强大,难以有效的杀伤敌人,当你学会了斗技,才是一名合格的战士。 “精灵骑士?”唐纳德终于认真的看了一眼菲洛希尔,疑惑道:“这种职业,不是早已消失了么?” 菲洛希尔没有废话,突然吹了一声口哨,然后嘴角念叨神秘的语言。 “holf,prairie!” 响指一打,只见辽阔的草原当中,一头头巨狼出现。 虽然草原上的狼群被唐煜剿灭过,可是随着菲洛希尔古代咒文动物伙伴使出,还是让一头头的巨狼汇聚到这边,成为菲洛希尔的伙伴,一起围攻唐纳德。 “能够召唤动物伙伴的古代咒文?”唐纳德说道,神色阴沉了许多。 目前的情况,他已经处于下风。 看起来,不能再拖延下去了。 唐纳德突然避开菲洛希尔,侧身躲避唐煜的飞箭,拉开距离,手中的黑刀被他握紧在手中,黑刀之上,有一道火红的光芒冲天而起。 “火山!” 唐纳德大喝,以自身为中心,火红色的斗气暴走,朝着四面八方扩散,就好似火山喷发一般。 一头头还没接近的巨狼,当即连一声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被灼热的温度融化,成为一股白烟消散。 以自身斗气演化火山喷发之威力,斗气还能如此使用,唐煜还是头一次见到。 “退开,不能接近。”老城主大喊,这些“火山”是由斗气演化而来,如果碰到,让他们钻进身体里面,会让身体内部的两种不同属性的斗气产生相驳的反应,到时候甚至有爆体而亡的可能。 唐煜不死心的朝着唐纳德射几箭,可是箭支还没接近到唐纳德,同样就在半空中被灼烧成灰烬。 不过,唐纳德的爆发,对于唐煜他们来说,倒是个不大不小的惊喜,如此高强度的战斗,他又能坚持几次? 第一百一十七章 射人先射马 虽说野马平原上的狼群曾经被唐煜大肆屠戮,转化成为影狼,可是随着菲洛希尔的精灵咒语使出,还是有大群的狼群出没。 但是,这些被召唤出来的野狼,却在唐纳德的“火山”当中,一瞬间的功夫,全灭? 这些狼群当中掌握有魔法力量的魔兽狼不在少数,可是这些,却承受不住唐纳德的一次攻击? 唐煜看向被烤成飞灰的狼粉,庆幸还好躲的快。 火山在蔓延,火红的烟雾升腾,朝着四面八方扩散。 不得已,唐煜等人连续后退。 当退到距离唐纳德有数百米之远后,三人才站定,看着一时间无人能敌的唐纳德。 “接下来该怎么办?”菲露希尔询问,一直以为,她在战场上杀敌无数,算是厉害的,可是今日见识到唐纳德,才知道一名从尸山血海中活着走下来的英雄,其实力是如此之强大,让人惊心。 “杀敌。”唐煜沉声说道,放弃攻击唐纳德,反而是冲向了炼金马匪对战的枪兵(侯爵)们。 这些枪兵(侯爵)因为加持大师级的加速术,不仅本身的速度大幅度的提升就是出手速度也是快的让人跟不上节奏。 炼金马匪要不是因为是骑乘在战马的身上,更是在远处射击,不然光靠他们,早已全灭。 可就算如此,他们的情况也不容乐观,一些被枪兵(侯爵)围堵进而死亡。 到现在,他们已经不足三百,如若不是菲洛希尔麾下的一百骑士帮衬,他们说不定早已全灭。 趁着唐纳德发大招,更是有菲洛希尔的精灵咒语召唤来的狼群拖延唐纳德,唐煜他们要是能够比唐纳德先一步消灭他的炼金战士,那就掌握了主动。 到时候,让炼金马匪骑射,就这样风筝唐纳德,胜利的天平迟早会倒向唐煜这一边。 别忘了,菲洛希尔和老城主都会加速术,双重加速术下,勉强比得上唐纳德大师级的加速术。 剩下来的枪兵(侯爵)数量不多,只剩下不到一千之数。 当唐煜带着老城主和菲洛希尔冲杀过去的时候,奠定胜局。 不过另一边,唐纳德也消灭无穷无尽的狼群,虽然他气喘吁吁,可是裹挟着消灭大军的无尽气势,驾驭麾下火红战马冲向唐煜等人。 “受死吧。”唐纳德咆哮连连,毅然疯魔。 他的军队伤亡如此惨重,可谓一生当中大半的心血都烟消云散。 唐煜等人知道,最后时刻毅然到来。 “你们策应我。”老城主不疑有他,挡在前面。 三人当中,也就只有他能正面抵挡唐纳德。 同样气喘吁吁的他,提起最后的力量,开始了最后的战斗。 冲锋! 在冲的过程中,唐纳德好似消失了一般,只留下一道残影在原地,然后整个人猛的出现在老城主的面前。 他已经从麻痹的状态恢复,恢复到正常的状态,可以无所顾忌的使用自身掌握的斗技。 这时候,老城主与唐纳德的差距就展现了出来。 先前的时候,凭借宗师级的枪术,他还可以跟唐纳德势均力敌的战斗,可是已经没有体力使用斗技的他,与目前战力全开的唐纳德战斗,处处落在下风。 菲洛希尔一剑刺来,让唐纳德侧身躲避。 唐煜二话不说,弯弓搭箭,背后七支利箭已然上玄,咻咻声响中,直射唐纳德。 唐纳德不得已,再次退后好几步。 “炼金马匪,骑射。”唐煜大吼。 打败枪兵(侯爵),让炼金马匪空余出来,一起攻击唐纳德。 连环射击发射,让唐纳德狼狈躲闪。 可是炼金马匪的数量实在是太少了,并不能做到无休止的射击,唐纳德抓住机会,冲出了箭雨,然后居然舍弃了唐煜他们,反而是冲向了炼金马匪? 他的战马明显不是寻常的战马能比,浑身火红,尾巴燃烧有熊熊烈焰,嘴里更是不时喷射出灼热的火焰,明显是一匹宝马良驹。 其速度也是飞快。 比炼金马匪们骑乘的炼金战马要快上太多太多。 一晃神的功夫,唐纳德已经冲进了炼金马匪群中,掀起一阵腥风血雨。 唐煜极其的庆幸,要不是有老城主拖住唐纳德,不然单凭他一个人,也许都能全灭己方所有人。 “老城主,不能让他杀光马匪。”唐煜说道。 老城主经验丰富,那还不知道,如果炼金马匪全部阵亡,只剩下他们三个,到时候与唐纳德势均力敌。 不过因为自己本身体力告罄,过不了几招,到时候迟早要落败。 “我有一个计划。”唐煜脑海飞转,看向远处无人可敌的唐纳德说道。 “哦?”老城主哑然,没想到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唐煜还有计划? “是什么呢?”菲洛希尔赶紧问道。 看到唐纳德那狂傲的杀伐,让菲洛希尔心颤不已。 “俗话说擒贼先擒王,射人先射马。”唐煜点到即止。 老城主露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而菲洛希尔就没那么明白了,着急问道:“然后呢?” “失去战马的唐纳德,不就成步兵了,到时候我们骑乘战马,速度比他快,就算他拥有加速术提升速度,估计也追不上我们。” “最重要的一点还是,倒时候我们就立于不败之地,不管是射杀唐纳德,还是带着公主离开,将由我们决定。”唐煜解释。 菲洛希尔恍然。 “可是,我们该如何射杀掉唐纳德的战马,他的坐骑,明显不是凡俗?”菲露希尔接着问道,她可不相信唐纳德不会保护好自己的坐骑。 “这就看老城主还能不能再来一次白马过隙了。”其实唐煜一直觉得老城主先前的攻击目标明显错了,不应该攻击唐纳德,而是唐纳德座下的战马。 听完唐煜的话,老城主一时也是懊恼不已。 “就算是豁出这条老命,必定会杀了那畜生。”老城主厉声回应。说着,老城主已经轻拍老马,冲向唐纳德。 唐煜和菲露希尔对视一眼,知道凭目前老城主的体力,就算能够使用出来白马过隙,能不能杀了那畜生还两说,需要他们帮衬。 ps:各位不好意思了,最近几天饭局比较多,都没怎么有空码字了。。。 第一百一十八章 献祭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在唐纳德疯狂屠戮炼金马匪的时候,老城主看准了机会,对着唐纳德使用出了白马过隙。 一名名骑着苍老老马的老城主虚影出现,围着唐纳德打转。 “现在的你,又能坚持的了几何?”唐纳德不屑一顾,直接视而不见,专注杀伐炼金马匪们。 所谓蚁多咬死象,从尸山血海中活着回来的他深刻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暂时放弃攻击最难杀死的唐煜等三人,反而是最先对付这些炼金马匪。 大师级的加速术作用全军,不仅是对炼金战术有效,就是使用者唐纳德自身也处于效果状态。 他的出手速率极快,每秒钟,都有数十名炼金马匪死在他的枪下或是刀下。 每一名死去的炼金马匪其死装极其的惨,无一全尸。 老城主假装攻击唐纳德,可是目标却是唐纳德胯下的战马。 但是,老城主的体力早已在第一次使用白马过隙的时候消耗殆尽,现在勉强使用出来,却必不能持久。 就在他看准了时机,准备下手的时候,他却感觉心脏都快要从心窝里跳出来。 “忍住,一定要忍住。”老城主不顾自身的伤势,狠喘了一口气,强压下这口气,冲向了唐纳德。 唐纳德左刀右枪,黑刀挡在身前,长枪不停的刺杀者炼金马匪们。 现在的老城主,完全不被他看在眼里。 老城主一个虚招,并没有与唐纳德的黑刀碰撞在一起,反而是直刺唐纳德胯下战马。 唐纳德灵光一闪,想明白老城主的战术。 “倒是有点小聪明。”唐纳德终于把精神落在老城主的身上,冷笑一声,黑刀画着奇怪的轨迹,正好落在老城主长枪必经之处。 当! 老城主“蹬蹬蹬”倒退,那反冲力,已经不是他能够简单抵消掉。 箭支飞来,直夺唐纳德面门而去。 身为精灵,箭术是他们必学的项目。菲洛希尔展现自己惊人的箭术。 唐纳德黑刀一转,射击过来的箭支纷纷被扫灭。 “嘶……”突然,唐纳德胯下的火红战马一声惨烈的嘶鸣,前肢高抬,受到重创。 在他的臀部,不知何时出现了七只利箭。 这七只利箭准确的落在同一个部位,不仅让它大出血,更是伤筋动骨,臀部在不受控制的抽搐。 在老城主和菲洛希尔展开攻击唐纳德的时候,唐煜已经摸到了唐纳德的背后,对他的战马发动了进攻。 一个人杀的多,身上就会出现,同样,对于杀气他们也将特别的敏感。可是当唐煜的杀气不是针对他,而是唐纳德胯下战马的时候,加上有老城主他们分散唐纳德的注意力,让唐煜一箭立功。 不过,距离射杀这匹战马还差了许多火候。 这匹能够被唐纳德看中并成为自己的坐骑,本身就有魔兽的血统,会喷射火焰,生命力旺盛,并不是那么简单就被射杀,而且唐煜攻击的地点又不是弱点部位。 唐纳德凶神恶煞的目光扫视,却是突然钻进了炼金马匪群当中,以炼金马匪来掩盖自己的行踪,接着自身更是不停的屠戮炼金马匪。 不愧是身经百战的英雄,在交手瞬间就做出最适合自身状况的行为。 “唐纳德,休跑。”老城主大喝,不顾自身伤势,拦截唐纳德。 那匹老马,看似弱不禁风,可是自从跟着老城主上了战场,那股神傲让人侧目。 他呲牙咧嘴,露出满嘴黄牙,对着唐纳德的火红战马挑衅。 火红战马也是高傲的主,当即就要调转回头一争高下。 唐纳德一拉缰绳,不管不顾,只是屠杀者周边的炼金马匪们。 炼金马匪弓马娴熟,近战也不弱,他们换下了弓箭,与唐纳德肉搏。 当然最后的结果不用想也知道,纷纷惨死在唐纳德的手上。 要不是唐煜还没有阵亡,说不定他们早就畏惧唐纳德的实力而投降了,就像唐煜射杀金之后,他们投降唐煜一样。 唐煜眉头微皱,原以为那七箭就算杀不了那畜生,也能降低他的奔跑速度,影响他的发挥,可是看他的样子,好像一点负面影响都没有? 其生命力的旺盛程度,果然不是其他战马能够比拟的。 “唐,最后就交给你了。”突然,在冲锋状态的老城主,回头对着唐煜说了句无厘头的话。 怎么回事?虽说战争已经结束,可是与唐纳德的战斗才刚刚开始,老城主为何如此之说? 不等唐煜反应过来,老城主猛的吐出了一口鲜血,然后整张脸都变得惨白惨白,无一丝血色,好似从地底下爬出来的僵尸,白的吓人。 这一刻的老城主,虚弱的不像话。 慢着,那一口鲜血? 唐煜来不及查看老城主的状况,却发现被老城主吐出来的鲜血,凝固战半空中?好似时空都停滞了一样? 这神奇的一幕,让众人侧目? “我以我之身,我之魂,我之一切为祭品,地狱伟大的君王啊,赐予我力量吧。”那鲜血自动绘制成为神秘的图案,老城主的嘴角更是念叨着符语。 “献祭?”菲洛希尔花容失色,老城主居然献祭,想地狱当中的君王献祭?他就不怕光明神教的惩罚吗? 菲洛希尔在担心之余,却是想起来,现在的老城主,早已虚弱的不像话,此战之后,他必将引来死亡。 照目前的情况看来,不用等战斗结束,老城主都坚持不住。 大概是看出双方的实力差距过大,失去他的压阵,唐煜和菲洛希尔加上参与的炼金马匪根本不是唐纳德的对手,他不得已,把自己的身体,,灵魂,一切都卖给了恶魔,以换取短暂能够打败唐纳德的力量。 “力量,这就是力量的感觉?”老城主满头白发突然变得黑泽光亮,就是他胯下的老马同样年轻力胜。 但是,老城主感觉得到,这股力量虽然强大,却不持久,只有一瞬间,也就是一击之力。 虚弱风烛残年的他,就算把一切都贡献给恶魔,换来的也只是一击的力量。 可是为了救会公主,为了挽救帝国的希望,他甘愿如此。 “唐纳德,吃我最后一招。” “白马过隙!” 第一百一十九章 人生苍苍,充满不甘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无数个老城主出现。 他们年轻气盛,他们黑丝飘扬,他们精神旺盛…… 他们,处于巅峰状态! 一名名是虚影,也是实体,无数个老城主同时攻击向唐纳德。 唐纳德神色严峻,这一刻,他严阵以待。 面对巅峰状态,更是爆发出人生最后一击的老城主,就算是他,也不得不认真对待。 唐纳德本身就在老城主的第一次白马过隙中伤痕累累,连续之下,伤势积累,让他都有点承受不住,现在老城主以向恶魔献祭,换取巅峰力量,有了危险到他生命的实力。 “来吧,就让我看看,是我先死,还是你的力量先消退。”唐纳德狂笑,停下了屠杀炼金马匪们,反而是一拍火红烈马,舞着黑刀,针锋相对,毫不退让。 英雄,身居战役属性,能够大幅度的提升麾下炼金战士的实力,所以大多数的英雄都不需要亲生战斗,可是唐纳德他却例外,每战必身先士卒,锻就他一身无人可挡的强大实力,巅峰之时,更是一人战败两大强大的英雄,一时间世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在星月王国,更是成为人人称赞的大英雄,大豪杰,是万民的偶像。 火红烈马嘶鸣,感受到主人的心意,他在沸腾。 “嘶,嘶。”从它的嘴里,一道道灼热的火焰长龙喷射而出,还没接近,那股温度能炙烤精铁为溶液。 可是,老马却没有退,反而是迎着这股灼热的火焰冲了进去。 他刚刚因为老城主献祭一切而得来力量重新生长出来的鬃毛瞬间化为灰烬,他的身躯更是大面积的烧伤,他的双眼已经被火焰灼烧的看不清楚,可是,他只有一个念头。 冲,冲,冲! 冲上去! 他跟老城主一样,其实也只剩下最后一击的力量。 他之一切,全都献祭了地狱的君王,来换取回复巅峰的力量。 老城主跨坐在老马的身上,感受不到剩下的温度,眼神专注而有力,眼中,只有那个人,那一生的梦魇。 “血性狂暴!” “血性狂暴!”突然,在即将接近的时候,两人同时大喝一声,高级战士的基础技能同时使出,提升自身攻击。 他们忘记了防御,因为知道在这一击之上,防御无用。 防御,只是对自身的不信任,对敌人的不尊重。 看到老城主的矜持,唐纳德自认他是值得尊重的对手。 当! “嘶……” 第一击,毫无意外被唐纳德抵挡住。 同为宗师级的枪术与刀术,让他们半斤八两。 可是老城主却是发挥出白马过隙的优势,一击之后,马上消失,然后攻击火焰烈马。 无数个老城主,他们是虚假的也是真实的,一击不中,老城主马上改变策略,攻击唐纳德。 老城主知道,在自己巅峰的状态,也不可能是唐纳德的对手。 遥想当年,自己跟雄狮泰戈联手都败在他的手上,一个半残,一个全残,更何况是现在的自己。 虽然他献祭一切,从地狱君王的手中换取短暂巅峰力量,可要想打败唐纳德,还是不行。 关键在于,唐纳德已经领悟出宗师级的刀法,并且领悟的时间比老城主还要长,浸淫此道多年。 宗师级人返璞归真,他们的每一招每一式,都好似碰触到大道的痕迹,每每都能带来与众不同的奇思妙想,化被动为主动,已然是一代大师。 配合上相应的斗技,更是能够爆发出与众不同的战力。 老城主的分身早已让人捉摸不透那个才是真,那个才是假。 与唐纳德交手之后,老城主马上改变了目标,攻击唐纳德的战马。 战马通灵,本身就拥有魔兽的血脉,对于危险异常敏感。 他居然在老城主的长枪刺来之时,侧身躲避开要害? 当然,这一枪,还是让他痛苦不已,惨叫嘶鸣。 老城主眉头微皱,他已经感受到身体内的力量在悄然流逝。 “希律律。”老城主胯下老马开始变得苍老,本来雄健的他,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老迈。 在所有人的意识当中,都以为他即将衰不堪,毫无力气,最后更是把老城主摔出去的时候,他却做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动作。 他,居然前膝跪地? 不跪天不跪地,铮铮傲骨的他,居然在人生的最后时刻,突然跪在地上? 是因为体力支持不住了吗? 不,是他故意的。 从他跪地之后很快站起来就可看出。 在他跪地的瞬间,老城主也如一枚炮弹一般“射”了出去,看那方向,赫然就是刚才火红烈马刚刚躲闪的方位。 因为失去战马的加持,白马过隙制造出来的幻影烟消云散。 唐纳德虎目一凝,黑刀劈砍下来。 老城主完全忘记一切,手臂青筋暴露,全部的力量都灌输到这一枪之上。 “嗖”的一声,铁枪被他当成标枪投射了出去。 “噗” 黑刀入体,切割血肉。 “嘶!” 战马嘶鸣,轰然倒落。 老城主浑身力量尽去,黑色的长发先是变成白发,然后一根根的脱落,风一吹,吹到天涯海角…… 他的胸口,一柄黝黑的战刀插在其中,心脏,早已被刺穿。 老城主没有回头看向唐纳德的战马,因为他知道,中了那一枪,它绝对活不了。 躺在青青的水草上面,仰望着无垠的星空,老城主心绪,不知不觉飘到了远方。 从哇哇落地到征战沙场,人这一生,酸甜苦辣,悲欢离合,各种情绪蜂拥而至。 人生的一幕幕,当即在老城主的眼前闪现…… 有过荣耀,有过使命,有过倾心的佳人,有肝胆相照的兄弟,有过成功,也有过失败……有着太多的太多,可是这些全都离老城主而去。 一切的一切,全都献祭给了地狱中的君王。 这其中,当然也包括老城主的记忆。 人生苍苍,充满不甘,却又如何? 最后,在老城主的眼前,只剩下一匹浑身毛发脱落,皮肤褶皱的老马。 “老伙计,人生有你陪伴,不寂寞了。”老城主露出如邻家幼童般天真纯霞的笑容。 老马几乎是爬着来到老城主的身边,把自己的脑袋枕在老城主的身上,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他这一生,只有一名主人。 第一百二十章 小心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身残体缺,心智不改。 风烛残年的老城主,受到唐纳德的致命一击,终于坚持不住,带着不甘离去。 只是在他即将消亡的时候,老城主突然怒开双目,对着唐煜的方向无声的喃喃:“小……心。”就此闭上了眼睛。 最后一个“心”字低的不可见,唐煜只是凭借高级的鹰眼术才看清老城主的口型,却并没有明白。 口语这一门技巧唐煜勉强会,可惜这个世界的语言说实话跟地球的语言并不相同,要不是唐煜是经过女神雅典娜穿越而来,好似天生就会这个世界的语言,不然交流都成困难了。 可是老城主最后的一个“心”字口型,唐煜却不甚明了。 “小?小心?”小心唐纳德么? 唐煜连猜带蒙,可是又觉得不对,自己见识过唐纳德的厉害,对于唐纳德不敢有丝毫的放松,当然会小心,老城主当不会在生命的最后关头对自己说“小心”才对。 想不明白的唐煜很快放弃,因为打败老城主的唐纳德豁然转过了身体、 虽然他的战马战死,可是作为一名强大的战士,他并没有显出疲惫之色,还有一战的可能。 “勇士,是战是走?”菲洛希尔过来询问。 深入虎穴,救出公主。 箭术超群,心思慎密。 勇猛无畏,身先士卒。 有情有义,受人爱戴。 唐煜的一次次行动,都给菲洛希尔留下深刻的印象,导致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以唐煜为主。 唐煜神色阴沉,不言不语,遥望远处的唐纳德。 所谓擒贼先擒王,射人先射马,目前唐纳德的战马早已死在老城主的手上,也就表示唐纳德的速度将会被极大的压制住。 虽然唐纳德强大,可是他与老城主的战斗并不是毫发无伤,他们还有获胜的可能。 关键还是这可是一名强大的英雄,更是敌国的,打败他,将会给帝国带来新的希望。 现在的唐煜,可以说是跟帝国一条绳子上的蚱蜢,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而且,唐煜这边还有大量的炼金战士,只能能够拖延住唐纳德,让炼金战士们的攻击命中唐纳德,当能奠定胜局。 别忘了,到现在,菲洛希尔那一百神秘未知的黑甲骑士们都还未出现损伤,实力同样强大的让人惊心。 要知道,唐纳德麾下的枪兵可不是寻常的枪兵可以相提并论,而是经过进阶的枪兵(侯爵)。 加上唐煜麾下的三百不到的炼金马匪和损伤惨重,但也还有二百来头的影狼,六头狮鹰以及黑狼王,天上的金刚鹰,加上唐煜和菲露希尔,还有隐藏在暗处的冷。 如此强大实力,如果还留不下唐纳德,自己等人还不如买块豆腐撞死算了。 当然别看唐煜这边占据数量优势,可质量上,与唐纳德又差了许多。 唯一的英雄菲洛希尔与唐纳德的差距不是一点半点,正面难以抵抗住。 那么目前唯一的选择,大概就是风筝唐纳德了。 但唐煜却是想起来,唐纳德会冲锋,短距离连续的冲锋,自己都能做到,没道理唐纳德不会。 看起来,要想留下唐纳德,困难重重啊。 唐煜目光闪烁不定,最后突然一拍马屁股,掉头就走。 “勇士?”菲洛希尔本来以为唐煜会与唐安的一决生死,没想到唐煜居然如此干脆利落的离开? “哈哈,跑吧跑吧,胆小的懦夫,就算你跑到天涯海角,我唐纳德发誓,迟早有一天我会抓住你们这些跳梁小丑的。”唐纳德狂笑,满头狂发带着血迹,在风中飘舞,雄姿英发,霸气无双。 唐纳德站在狂风当中,身体站的笔直,好似一柄标枪,看着唐煜等人离开。 当唐煜等人的身影越来越远,远到几乎成为一个小点之后,唐纳德突然口中喷出一口鲜血,单膝跪地,脸色苍白无比。 与老城主的对战,对于他来说,并不轻松。 他擦了擦嘴角的鲜血,狞笑道:“算你们跑得快。” 浑身与老城主一战凝聚出来的气势,随着这一口血喷涌而出而烟消云散。 随后,唐纳德盘膝坐在地上,迅速的调息。 他的身体极不乐观。 现在的他,跟老城主一样,其实早已不在巅峰状态。 早些年跟两大势均力敌的英雄对战,那是唐纳德人生中最辉煌的时候,可是那一战,还是给唐纳德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到现在,唐纳德英雄迟暮。 不然他也不会接取深入敌国去绑架敌国最重要的公主大人。 谁都知道这是个有死无生的任务,可是唐纳德还是接了下来。 既然不能轰轰烈烈的生,那就壮壮烈烈的死吧。 死在病榻上,那不是唐纳德选择。 就像是老城主,他本可在野马城安度晚年,却还是提起了那柄铁枪,跨上了战马来到征战一生的战场上,最后更是不惜燃烧自己,献祭一切,只为了向地狱恶魔的君王换取巅峰力量留下最灿然的光辉。 英雄英雄,生为英雄,死亦为英魂。 不管是老城主,还是唐纳德,不仅是他们的身体,就是他们的灵魂,都是英雄。 盘膝而坐的唐纳德有些遗憾,他的埋骨之地又将在何方? 闭上眼睛的唐纳德不知道,在他的头顶,有一头威武不凡,浑身毛羽若金光的雄鹰翱翔在天上,从上俯视,那双尖锐的鹰目,一眨不眨的盯着他。 不是唐煜的金刚鹰还会是谁? …… “勇士,野马城的方向不是在这边。”虽然有些遗憾没有把唐纳德,可是救回了公主大人就是最大的成功,菲洛希尔觉得唐煜的这个决定还是比较稳妥的。 可是走着走着,菲洛希尔发现唐煜并不是向着野马城的方向前进,忍不住开声提醒,以为是唐煜还沉浸在老城主离去的悲伤。 野马城虽然兵力稀少,可最少还有一堵城墙在,凭借目前经历大战,每一名都脱胎换骨的炼金战士来说,再次抵御五六千的兵力强攻不是问题,足够坚持到帝国的救援到来。 “菲洛希尔,你说唐纳德在与老城主的对战当中,当真没有受到致命伤害,还处于巅峰状态么?”唐煜没有回答菲洛希尔的话,反而是反问了一句。 菲洛希尔回顾了一下唐纳德的伤势,他的身上好像除了一些外表伤害外,本身并没有严重的伤势啊? 那么他为何不追过来? 菲洛希尔有觉得不对,因为在离去之后,自己可是好好的观察了唐纳德一番,发现他浑身如一柄即将出鞘的利箭,蓄势待发,静等自己这些猎物的送上门来。 难道…… 菲洛希尔美目看向了唐煜。 唐煜笑而不语。 第一百二十二章 暴走的唐纳德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气势,虚无缥缈,细看之下好似无大用处,可是仔细一想,气势能够带给人无穷的自信,无穷的信心,能够让一名垂死的人强行提起一口气战斗,能够让势均力敌的敌人辗压对手,能够全方面的提升一个人的战斗力。 在打败老城主之后,那时候的唐纳德的气势可谓是被提升到极致。 虽然他的身体受到伤害,被老城主的白马斗气入侵,破坏他的身体脏器,可是那一刻的唐纳德,也是极端的强大和危险。 这也是唐煜为何要离开的缘故之一。 唐煜离开之后,并没有回野马城,反而是来到海底宫殿,把金的马匪老巢那张隐蔽踪迹的军团级隐身斗篷拿来,作用全军,伪装成为“幽灵铁骑”,给唐纳德造成客观假象,迷惑唐纳德的感知。 随着唐纳德的大半注意力都被“幽灵铁骑”吸引,这时候就轮到冷出手了。 有着神兵利器级别的冷,每一次出手都能给唐纳德造成伤害。 唐纳德身上的铠甲不是神兵利器,并不能抵御住冷的攻击,加上冷的攻击位子都是精挑细选,专门往薄弱的位子攻击。 这也就是换了是现在极端虚弱的唐纳德,如果是刚刚打败老城主的他,冷当无一丝可能能够攻击到唐纳德的成功。 现在,唐纳德武器掉落,手腕受伤,唐煜那还敢耽搁,决定奠定胜局。 带头冲锋,跨坐在战马身上,唐煜手中的白银长枪在夜空中划出一道闪亮的光芒,直刺唐纳德。 枪未到,余下的炼金马匪们早已弯弓搭箭,骑射之下,命中率超高。 隐藏在暗处的他们,让唐纳德并不知道他们的攻击方向。 不过唐纳德放弃防御身体的大部分,转而专注保护自己的要害,脑袋,胸口等位置只要不给命中就不会死。 斗气战士的体魄给了他强悍的生命力。 唐纳德的身上,几乎插满了箭支,不过他却并没有倒下。 在唐煜即将到来之时,他一个驴打滚,翻身倒地,左手顺手捡起掉落的黑刀。 虽然左手不比右手灵活,可是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 他一个翻滚,黑刀一划,从黑驹胯下穿过。 黑色的刀芒在黑夜当中都是那么的醒目,黑驹直接被开膛破肚,内脏流了一地,抽搐几下后就不再动弹。 唐煜倒射了出去,跌在地上连续滚了好几米撞到一块岩石山才停下,背后一片酸疼,他来不及查看自身的伤势,一个鲤鱼翻身,重新站起,盯着唐纳德,舍弃了长枪,从空间戒指中拿出虎头刀。 长枪终究是适合马战,不适合陆战。 唐煜以高级的刀术对唐纳德左手宗师级的刀术。 “果然是你。”唐纳德盯着唐煜说道。 “就是我。”唐煜不置可否,受伤状态的唐纳德,唐煜会那么简单就放过他么。 答案显而易见。 “找死。”唐纳德不退反进,左手刀术虽然不想右手那么的顺手,可是宗师级的刀术,还是带给他无与伦比的强大。 宗师级,早已返璞归真,每一招每一式都带动大道轨迹,无迹可寻,除非你也是宗师级的。 刚一交手,唐煜就处于下风。 冲锋! 唐煜直接放弃跟唐纳德一对一单挑,斗技使出。 顺利命中,唐纳德眩晕当中。 “骑射。”唐煜吼道。 处于隐身状态的炼金马匪们议论齐射下,打在唐纳德的盔甲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 “影狼攻击。”影狼的数量不多,二百不到,不过攻击唐纳德足够了。 一头头影狼身体相互交叠,共同攻击唐纳德。 这里可不是游戏,兵种数量不可以叠加。 如果攻击的空间距离不够,那么一次性能够攻击到敌人的终究只是少数,不过影狼没有实体,倒是能够同时攻击到唐纳德。 浑身上下,唐纳德无一丝的好肉,身上更是插满了箭支,可是唐纳德还没倒下,血脉狂飙,犹如从地狱中爬出来的恶鬼,凶神恶煞。 “你成功的惹怒了我。”唐纳德在这个时候,都还有心情笑? 他裂开了的嘴巴,露出一嘴洁白的牙齿,却那么的狰狞。 “沸腾吧,我的斗气。”唐纳德朝着天空大喊。 血性狂暴! 唐纳德陷入暴走状态。 他知道,再不拼命,自己将再也没有机会。 斗气——火山! 唐纳德体内的斗气本来还在压制老城主冲进他体内的白马斗气,不能轻易使用斗气,但是如果连命都没有,压制住异种斗气又有什么用? 最后关头,不得不拼一把。 二百来头的影狼瞬间蒸发掉,只掉落一枚枚黝黑的晶石。 影狼严格来说算是魔兽兵种,而魔兽的体内都是拥有魔核的。 这些黝黑的晶石,看起来应该就是影狼的魔核了。 火红的斗气海余波不减,继续朝着四面八方扩散,很快就来到唐煜的身前。 唐煜二话不说,掉头就走。 凭他目前才二级的战士水准,根本抵挡不足唐纳德的斗气侵蚀,重者惨死当场,轻者也跟唐纳德一般,发挥不出全力,这对接下来的战斗极为不利。 “嘶,嘶……”炼金马匪的战马受到“火山”斗气的攻击,一匹匹惨叫嘶鸣连带着他们身上的主人都化为灰烬。 那张军团级的隐身斗篷更是大面积的烧伤,只余下一小块,炼金兵种暴露在唐纳德的眼前。 可是唐纳德对这些炼金马匪视而不见,眼神专注而有力,一眨不眨的盯着唐煜。 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唐煜懂,唐纳德同样懂。 冲锋! 唐纳德一招过后,看准了唐煜。 唐煜要是被命中,连带着处于眩晕状态,那还有活路? 在间不容发之际,唐煜顾不得连续使用斗技对身体的创伤,当即再次使用了冲锋躲闪。 “你会难道我就不会么?”唐纳德盯死唐煜,不先杀了唐煜,他决不罢休。 冲锋! 唐纳德跟唐煜一样,使用了二次冲锋。 冲锋冲锋冲锋! 两人就跟在赌气一般,看谁先坚持不住。 不过,终究是唐煜的等级太低,体内的斗气总量跟不上,在连续使用了七八次冲锋之后,斗气海渐渐枯竭。 “哈哈,看你往哪里跑。”唐纳德大笑不已,再次使用了冲锋。 唐煜,极端危险。 这一刻,唐煜都能清晰的看到唐纳德身上插着的箭支数量,都能看清唐纳德身上的伤势。 危机关头,唐煜却没有害怕,反而是露出了一丝冷笑。 “是不是少了一个人呢?”唐煜没头没脑的说道,让唐纳德一时间摸不着头脑。 少人? 对,那个女英雄哪去了?直到现在唐纳德才发觉少了菲洛希尔,出场的都是唐煜和那名刺客。 这两人虽然厉害,可是与英雄菲洛希尔比起来又差了许多。 “冲锋!” 远处的高坡之上,一名翠绿色长发漂亮的精灵女骑士高举手中的长枪,骑乘在一匹雪白独角兽上的精灵女骑士带头冲锋。 麾下,一百沉默的黑甲骑士默默跟进。 唐纳德当即震惊了,来不及攻击唐煜,看了看四周,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再次被包围。 前面是菲洛希尔和一百黑甲骑士,后面则是炼金马匪加天上的几头狮鹰。 如果自己攻击唐煜,那么也将受到他们最猛烈的进攻。 这时候的唐纳德,浑身都是伤,体内异种斗气在乱窜,再受到伤害,估计逃不走了。 用自己的命跟唐煜换一命? 如果是跟势均力敌的英雄功归于尽,唐纳德当不会犹豫,可是一名连英雄都不是,本身的战士等级又不高的唐煜,让唐纳德跟他一命陪一命,他却犹豫了。 这犹豫,当即情形反转。 战场的胜负,每分每秒都在转换。 ps:没收藏,没推荐票,没动力…… 第一百二十一章 幽灵铁骑 ps:不小心上传错了,这张应该是昨天的,可怜本作者硕果仅存几张存稿都搞错了,汗一个先。 唐纳德气息悠长,坐在尸山血海当中,视而不见,闭目养息。 小半个钟头过后,唐纳德猛的睁开了双眼,双眼当中,好似有闪电在浮现,最后隐没在眼底深处。 小半个钟头的调息,虽然不能把体内老城主留下的斗气全都排除,可是起码能够做到小幅度的作战了。 别看老城主每一枪都只是简单的“普攻”,其实在铁枪命中唐纳德的时候,老城主的白马斗气早已顺着铁枪流进唐纳德的体魄。 两种不同属性的斗气在同一个空间内,就像龙虎斗,必须分个你死我活,这大大的严重到唐纳德的战斗。 唐纳德体内的白马斗气,随着老城主一次次的命中,进入唐纳德体内的异种斗气的量也越来越多,随着时间的推移,唐纳德的体内早已受创不轻。 不过么,时间不允许他继续调养下去,自己外强内干的情形,相信很快就会被他们发觉,到时候他们打杀了回来,虽然自己不怕,可要是被拖延住,或是再受到一点伤害,想要回去可就难了。 所谓人老成精,唐纳德吃过的盐比绝大多数人吃过的米都要多,深知不能对虚无渺茫的增援报以希望。 身躯雄壮的唐纳德站了起来,环顾四周,最后目光落到自己的战马身上,眼神当中有一些黯然。 一匹好的坐骑,对于一名英雄来说不亚于一名生死与共最亲密的战友。 这匹战马已经陪伴唐纳德好些个年头了,就像老城主与他的老马一样,珍重异常。 唐纳德深呼一口气,调整好心情,然后寻找看看周围有无代步的工具。 可惜这一片区域刚刚经历惨烈的大战,野马平原上的野马躲的远远的。 无奈之下,唐纳德只能徒步前进。 但是,没等唐纳德走几步,唐纳德就感觉到危险在接近? 几头野狼?被鲜血吸引而来? 唐纳德嘴角突来露出了狞笑,正巧他渴了呢? 他不等野狼们注视观察对手,瞬间扑杀了过去,黑刀一卷,三头野狼当即毙命,剩下来的一头野狼当即逃跑,却被唐纳德如坚铁板的双手死死掐住,然后他张开了嘴巴,露出一嘴的牙齿,一口咬在野狼的脖颈上。 野狼惨叫不已,不停的挣扎,鲜血顺着脖颈的方向全被唐纳德吸食殆尽。 到最后,野狼抽搐了一下就不再动弹。 “爽。”唐纳德扔下狼尸,须发皆是血液,平添三分狂放。 “刺啦”一声响,在幽静的战场上,是那么的醒目。 刚刚痛饮狼血的唐纳德,在他的背后,有黑影浮现,手中的利刃唰唰就是三下,在唐纳德的背后留下三道深可见骨的伤口。 唐纳德踉跄冲前几步,然后马上转身,严阵以待。 可是偷袭之人早已消失不见。 “谁?”唐纳德顾不得身后的伤势,虎目如铜铃,扫视四方。 “哒哒,哒哒。”马蹄阵阵。 突然,有铁蹄马踏的声响响起? 唐纳德神色骤变,是唐煜他们的追兵,还是帝国的救援到来,发现自己了? 等一下,凭借唐纳德中级的鹰眼术,勉强能够看清三千米范围内的一切,就算在黑夜当中也一样,可是自己并没有发现任何的敌人。 凭借响声的大小,他们应该距离自己不远的地方才对。 唐纳德再次侦查了一遍,并没有发现任何敌人的行踪? 但是耳边的声响却不止,这确确实实的告诉唐纳德有敌人在接近。 “唰唰。”唐纳德的背后,神秘的刺客再次出现,趁着唐纳德的注意力都被找不到的敌人吸引的时候偷袭。 唐纳德的背后再添三道伤痕,血肉模糊。 他闷哼一声,知道现在的情况对自己极为不利,必须速速离开这里。 唐纳德顾不得那名神秘的刺客,快步离开。 可惜不管他走到哪里,马蹄声都在他的身边响起,时远时近,“哒哒,哒哒”声响不止,犹如催命的梦魇。 那名神秘的刺客如梗在怀,每每都在关键的地方看准自己的弱点,然后偷袭。 这名刺客极其的聪明,知道如果瞄准的是弱点位子,很容易会被自己感知到,所以专门挑选易于下手的地方偷袭。 伤口多,流的血多了,同样会对自身造成不可挽回的损伤。 唐纳德知道,他是在削弱自己,等到自己足够虚弱的时候,就会爆发致命一击。 狼群在真正猎取猎物之时,都是经过一段长时间的追赶,消耗猎物的体力,最后奠定胜局,享受大餐。 现在的唐纳德,就是狼群眼中的猎物。 当然那名神秘的刺客还不是最让唐纳德顾忌的,说到底,也只是一名刺客而已,而且想要削弱他,并不是短时间能够做到,关键还是那些马蹄声,从声音来判别,数量不少,保守估计也有数千。 未知是可怕的。这些神秘出现的铁骑,犹如传说当中的幽灵铁骑,给唐纳德留下深刻的印象。 如果真的是幽灵铁骑,以现在他的状况,想要在大军当中杀个三进三出已经做不到。 唐纳德抽出了黑刀,黑刀表面泛着黝黑的光芒,盯着久了,都能把人的灵魂吸摄进去。 忽然,一支夺命利箭直射他的面门而来。 这一箭,端的是悄无声息,无迹可寻,隐藏深处,抓住弱点,骤然爆发,让人措手不及。 “当!”唐纳德黑刀反转,用表面抵挡。 “唰唰。”那名神秘的刺客再次出现,这次攻击的不是唐纳德的背后,反而是正面进攻? 在唐纳德不得不回防抵御飞箭的时候,神秘的刺客出现,攻向唐纳德的手腕处。 挑筋剔骨! “哐当”一声,黑刀落地。 “杀!”虚无当中,一声怒喝传来,中气十足,杀气沸腾。 “杀,杀,杀。”喊杀声震天,幽灵铁骑士气高昂,冲杀向前。 一时间,刚刚沉静下去的战场,再次爆发出惊天动地的杀伐之声。 唐纳德如一头孤狼,腹背受敌,难敌四手,渐渐有不支的状况发生。 他单膝跪地,突然之间明白了。 第一百二十三章 大师级刀法 唐煜不退反进,迎向唐纳德。 从他的眼中,唐煜看出了犹豫,看出了惊恐,他想要逃跑。 唐煜特地反杀回来,为的就是把唐纳德留下,这时候图穷匕见,成败一瞬间,当不是犹豫的时候。 菲洛希尔和黑甲骑兵们冲过来还有一瞬的功夫,身后的炼金马匪们更是轰烈烈踏马而来,齐射不断。 可是他们并没有形成绝对的包围,唐纳德还有逃走的机会。 为了让计划顺利的进行,能够成功杀死,甚至是抓住唐纳德,唐煜不得不迎上去。 没错,唐纳德确实很厉害,厉害到一个人挑战唐煜三人,更是在数千的大军当中杀个三进三出。 可是,人力有时尽,他还是受伤了,并且还伤的不轻。 体内老城主残留的白马斗气更是在破坏他的内脏,四肢,大大影响到他的战斗力。 长久的战斗,他的体力也不是无限的。 以前与两大英雄战斗,更是留下了暗伤,至今未回复,这一切,导致唐煜胆敢冲上去与唐纳德拼命。 唐煜为什么要拼命? 这时候带着公主离开不是最明智的选择吗?他的任务不是解救公主的么? 唐煜的任务确实是解救公主,可是到现在为止,唐煜的脑海中,还是没有传来公主被成功解救的消息。 虽然公主在自己的手上,看似安全,可是光从任务的完成程度来讲,其实唐煜还处于任务阶段。 要想让任务成功完成,看起来必须要打杀了唐纳德才行,因为战场当中,只剩下一名唐纳德还站在原地,余下之人早已战死。 再说,唐纳德现在是虚弱没错,可是等他疗好伤回复过来,排出了老城主留在他体内的异种斗气,回复到巅峰状态,到时候他单人单骑,进可攻退可守,立于不败之地,唐煜等人只要被发现,当无幸存的可能,公主大人还是会被抓回去。 正是因为这个判断,才让唐煜不得不铤而走险,重现回来。 不过唐煜也不是无脑之人,先是让冷消耗掉唐纳德的体力,精力,接着又是炼金马匪的一轮齐射,然后看似自己以为唐纳德的实力被降低到低谷,亲自上阵,要把唐纳德斩于马下,其实只是为了吸引唐纳德的注意力而已,为了吧唐纳德吸引到埋伏地点。 这是一小处坑洼盆地,而菲洛希尔他们所在的地方,却是一处土丘。 站在土丘上的菲洛希尔,犹如那战争女神,高举长剑,长发飘扬,梦幻般的美。 骑兵加速,冲上往下的俯冲,让他们的实力倍增。 通过菲洛希尔的诉说唐煜知道,她麾下的一百黑甲骑士是骑兵的隐藏兵种。 暗锋! 这就是他们的名字。 他们其他能力唐煜暂时不知道,通过菲洛希尔的诉说,唐煜只知道他们目前的一个能力,那就是长距离的加速冲锋,能够让他们的实力得到加成。 具体加成多少因为唐煜不是他们的“主人”,而菲洛希尔也没有详细说明,唐煜到不是很清楚。 他们在冲锋的过程中,速度越来越快,长枪之上,更是有耀眼的光芒在闪现。 那绝对不是寻常的骑兵可以比拟的。 不过,为了完美发挥暗锋他们的实力,唐煜特地拉长了距离,他们接近还需要一小会儿。 唐煜目光微闪,迎向了唐纳德。 “唐纳德,有胆就一决生死吧。”唐煜虎头刀在手,视死如归。 这一颗,真的是要拼命了,不是唐纳德死就是唐煜他们因为任务为完成而被抹杀。 正准备逃离的唐纳德瞬间站定。 两大英雄联手挑战唐纳德都悍然应战,区区一名连英雄都不是的小人物都敢挑战自己,如果自己怕了,怯了,退缩了,那么今后的人生,将对唐纳德自身造成剧烈的影响。 “好胆。”唐纳德虎目怒张,愤怒到发狂。 “既然你找死,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唐纳德放弃了逃跑的冲动,决定让唐煜后悔。 他左手握紧了黑刀,不顾周围的危险,更是不顾自身伤势的轻重,对唐煜再次使用了斗技。 “大烈火!” 唐纳德的黑刀染上一层火红的火焰,“噼里啪啦”声响不断,好似在灼烧那柄黑刀。 黑刀在唐纳德的操控下,划出奇妙的轨迹,无迹可寻,他一会儿在那,一会儿又在另一边。 黑刀之上虽然燃烧有火焰,可是唐煜却愣是找不到黑刀的具体方位。 体内斗气早已枯竭,这时候唐煜可用不出白马过隙。 唐煜心脏“噗通,噗通”剧烈的跳跃,他知道,关键的时刻已经到来。 身死关头,唐煜并没有慌乱,反而是异常的冷静,冷静到连唐煜自身都感受到害怕。 “噗通,噗通……”心脏的跳跃声越发的响烈,响到唐煜耳畔都清晰可闻。 这一刻,唐煜是如此的欣喜。 这才是活着的感觉,而不是每天朝九晚五,过着犹如行尸走肉般的生活。 这才是自己向往的生活啊。 为自己而活着,为活着而活着。 感谢诸神,感谢雅典娜,感谢这个世界,感谢……唐纳德。 正是因为有他,才让自己确确实实的感受到,自己是活着的。 唐煜狂暴,疯魔癫狂。 手中的虎头刀,都好似感受到唐煜的决心,那刀柄虎头双眼处,有微弱的光亮在闪烁。 “噗嗤噗嗤。”随着唐煜挥舞虎头刀,破空声接连不断,穿破了时空,砍断了时间,以一往无前勇猛只架势,不躲不闪,攻击唐纳德本体。 既然找不到他黑刀具体缩在位子,那么又何必去查找? 打败了唐纳德,奠定胜局。 唐煜忘记了危险,忘记了唐纳德不是自己一个人能够力敌,王飞了一切,专注而认真,挥舞着手中的战刀。 系统提示: 恭喜你领悟大师级刀法真谛,花费一百万经验,可把高级刀法提升到大师级刀法。 一百万经验自动流入,瞬间,唐煜被一道狂傲身影吸引不可自拔。 大师级的刀法,强悍如斯? 唐煜闭目观察脑海内出现的狂傲身影,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一招一式。 随后,现实世界中,唐煜的身体好似被控制住了般,做着相同的动作。 第一百二十四章 擒贼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刀,以雄浑、豪迈、挥如猛虎的风格而驰名的兵器,在十八般武器中排名第一。清朝诗人郑世元这样描写道:“秋水飞双腕,冰花散满身。柔看绕肢体,纤不动埃尘。闪闪摇银海,团团滚玉轮。声驰惊白帝,光乱失青春。杀气腾幽朔,寒芒泣鬼神。舞余回紫袖,萧飒满苍旻。” 刀,可刚亦可柔。 刚时威猛如猛虎,柔时柔软如绸缎。 刚柔并济,方为刀术大师。 刚硬,唐煜早早达到,现在见识到脑海内的刀术大师那刚柔并济的刀术才发觉自身的不足。 自己距离真正的刀术入门,还差了许久许久。 不过,正是因为有着系统的存在,让唐煜切身体会大师级刀术的精髓,已然入门。 名师出高徒。 脑海内突然出现的刀术大师,其早已沉淫此道多年,一招一式,尽显大师翻风范。 “嚯嚯嚯。” 劈、砍、刺、撩、挡、格、扫、横,这些寻常的基本招式,却被他使出不一样的奇效。 唐煜的身体跟着他做,每每都能在关键的时候挡住唐纳德的进攻。 唐纳德有点不敢相信,这是突破了么? 他宗师级的刀术,就是在与老城主和雄狮泰戈联手攻击,无穷压力突破。 最后更是反败为胜,打败二人,成为当时最闪耀的英雄之一。 现在,在危险关头,唐煜同样克服难关,临阵突破。 “不过,还是差了许多,就算你突破到大师级,还不是我宗师刀法的对手。” 打出真火的唐纳德顾不得自身的伤势,各种斗技频频使出。 再不快点解决掉唐煜,菲洛希尔他们就要冲了过来。 唐纳德目光一闪,黑刀反转,斗气爆发,以雄厚的斗气为根本,辗压唐煜。 唐煜的斗气等级才二级,不管是质量还是数量上,与唐纳德差了太多太多。 顿时,本来如行云流水般的动作被唐纳德打断。 不过这已经足够了。 菲洛希尔已经冲了过来。 也不知道那一百黑甲骑士到底经过冲锋加成了多少的实力,只见他们长枪横扫,让唐纳德都迫于应付。 在骑士的最前面,菲洛希尔更是如战场的女武神,杀气腾腾,英武不凡,冲锋起来比那些那些黑甲骑士还疯狂。 陆战的唐纳德,难以应对他们来来回回,永无止境的征伐,渐渐有力竭的趋势。 唐煜翻身上马,还沉浸在心神内奇妙的幻想当中不可自拔。 他好似入迷,眼神迷离,可是动作却有着难以捉摸的神妙,让人看的痴迷。 当! 唐煜虎头刀劈砍,借助战马冲锋的架势,一刀狠狠的砍在唐纳德的身上。 唐纳德骤然转身,黑刀划着难以明辨的轨迹挡在了虎头刀的必经之路上,发出一声金铁交击之声。 他的嘴角,一口殷虹的鲜血出现。 唐纳德知道,自己早已逃不了,既然如此,那就轰轰烈烈的战上一场吧。 作为一名英雄,他绝不允许自己默默无名的死去。 “既然你找死,那就休怪我不客气了。”挡住唐煜的攻击之后,唐纳德不顾自身的伤势,强硬的把到咽喉的鲜血给咽回去,虎目当中,充满疯狂之色。 唐纳德一个标准的马步,稳扎稳打,黑刀划破了时空,刺啦一声,劈砍在黑驹的身上。 “希律律……”黑驹直接被唐纳德砍成了两截?被分尸? 唐煜摔落下马。 这匹从巨兽强森手中抢夺的名驹,直接被唐纳德一刀毙命。 失去战驹的加成,唐煜的速度比唐纳德还要慢上三分。 唐纳德对周围的骑兵攻击视而不见,除了避开致命伤害外,余下的全都用血肉之躯承受住,抓紧时间冲向了唐煜。 杀了,怎么说也得先杀了他。 近了,他接近了,看着摔到在地,一时间还没从马上摔落的眩晕当中回神的唐煜,他疯狂的砍下了手中的黑刀。 “死吧。” “杀你者,唐纳德。”唐纳德怒吼连连,疯魔发狂,虎目血红。 唐煜早已沉浸在奇妙的感悟当中,对外界的情况毫无所知,可是唐纳德那惊人的杀气还是让唐煜稍稍清醒。 不能在这样下去,再这样下去,自己必死无疑。 身死关头,最忌胡思乱想。 唐煜来不及多想是该退出感悟专注对战唐纳德,还是继续沉浸在奇妙的领悟当中。 最后,唐煜闭上了眼睛,一切都交给自己的身体来行动。 强悍的唐纳德,早已不是唐煜单纯的实力能够打败。 要想从唐纳德的手中逃脱活命,只能赌一把,赌晋升到大师级的刀法能够救自己一命。 只要能挡住这一道,唐纳德必定授受,他将再也没有机会出手。 菲洛希尔他们早已冲杀了过来,在唐纳德的身上留下了多道伤口,这时候的她更是最接近唐纳德的。 可以说,唐纳德这一刀砍下来,同样的他也将暴露在菲洛希尔的攻击下,到时候,他必败无疑。 这点,唐纳德清楚,可是他早已舍生忘死,只想摧毁一切。 后路被阻,他无路可逃。 “小心。”菲洛希尔在冲锋的过程中也不忘大喊提醒唐煜,奈何唐煜早已屏蔽五官,专注而认真。 …… 唐煜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脑海中的声音。 他狂傲,他霸气,他好似世界的中心。 他雄猛,他豪迈,他就是一名大英雄。 他的手上有刀,他的刀是那么的寻常普通,就像是路边五个银币就能买到的白板武器, 可是这柄刀,发挥出的战力却那么的与众不同。 “刺啦刺啦。” 每一刀,看似简单,其实包含有绝妙的道理。 每一式,看似普通,其实都是最精粹的绝招。 无招胜有招,环环相扣,扣人心弦,引人深思。 他就是我,我就是他。 唐煜的身体自动跟随,一招一式,一模一样。 刀,时而狂放,时而温柔。 刚柔并济,方为一代刀法大师。 唐煜以刀法当中的柔来应对唐纳德的刚。 在菲洛希尔震惊的目光中,本来即将相互碰撞的两柄战刀,却以唐煜手腕不合乎常理的扭转而改变。 虎头刀从唐纳德的臂膀处穿刺过,只见唐纳德拿着黑刀的左手与身体分离,跌落在地。 “哐当”一声,黑刀落地,发出一声响。 唐纳德略显茫然。 为何,自己宗师级的刀法还比不过他刚刚成为的大师级刀法? 菲洛希尔已经冲了过来,长剑抵在唐纳德的脖颈上,只是唐纳德还处于失魂落魄状态,嘴角一直喃喃“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菲洛希尔那双美目同样一眨不眨的盯着唐煜看个不停,他到底是何方神圣? 第一百二十五章 收获 唐煜真的有那么强吗? 还处于领悟大师级刀法的时候就能打败宗师级刀法的唐纳德? 其实不然。 首先,唐纳德受到的伤害极为严重,先是与老城主战斗,被老城主多次创伤,关键还在于他的体内有白马斗气存在,在破坏他的内脏。 其次,则是他的精气神松懈,加上后又被冷偷袭,炼金马匪的箭术伤害,菲洛希尔和黑甲骑兵的冲锋对他造成的伤害,可以说,唐纳德本身早已到达油尽灯枯的境地。 最重要的一点是,唐纳德是用左手在跟唐煜战斗,难以全部发挥宗师级刀法的精髓。 他明显不是左撇子。 综合上诉,加上唐煜处于领悟大师级刀法的奇妙境地,才能险之又险的获胜。 每一次武器技能的晋级,都是唐煜处于天人感应,实力暴涨的时候。 如果把唐煜平常的战斗力分为十分,那么处于感悟的时候,则是一百分,十倍提升。 在唐煜还不是斗气战士的时候,与皇家使用boss战斗,最后获胜,靠的就是箭术突破大师级,处于天人感应状态。 当唐煜领悟完精神领域内的感悟睁开眼之后,只看到唐纳德失魂落魄充满不甘失望之色。 哦,还有他的左手已经分家了,黑刀掉在唐煜的旁边。 唐煜目光闪动,已经想明白前因后果。 随后,他捡起掉在身边的黑刀。 黑水(名器) 种类:战刀类 锋利+5,破甲+5. 特技:永不磨损 传说中的名刀! 武器细分凡器,利器,宝器,绝器,名器,这是唐煜从老汤姆那得知的。 可是据唐煜所知,在其之上,应该还有其他的等级。 比如说冷的神兵利器。 冷的匕首唐煜曾经看过,与黑水做比较,还是冷的匕首要高上一筹。 看起来,上次老汤姆并没有详细的诉说武器的划分啊。 不过也是,那个时候的自己还只是个普通人,终究难以接触到更高端的存在,说了只会让人好高骛远罢了。 话说回来,唐纳德作为一名强大的英雄,怎么会没有更加高端的武器呢? 起码神兵利器级别的武器应该有的吧? 唐煜破解唐纳德留在戒指上的印记,翻看唐纳德的空间戒指,在里面倒是发现了一柄流光异彩的长剑。 流光(???) ??? 这柄流光长剑的属性一切沉迷,看起来应该是唐煜本身的侦察术等级不够啊。 流光是一柄剑,而唐纳德主修的却是刀,用剑使用刀法,却是难以契合,发挥出完美的实力,所以唐纳德才舍弃这柄明显更加高端的流光长剑而使用黑水战刀。 唐纳德不愧是一名强大的英雄,家资丰厚了。 除了被他塞在怀里的风元素精灵和打败两大帝皇的元素晶石外,在空间戒指中,好东西着实不少。 先是几张炼金建筑的图纸,枪兵的岗楼和弓箭手的靶场,只要有足够的资源唐煜当即就能拥有好几座的炼金建筑。 哦,空间戒指里还有几百单位的石头和木材,就是特殊资源宝石水晶,水银等也有数十单位。 除了这些外,最吸引唐煜目光的,反而是静静躺在角落里的一张卷轴? 魔法奴役卷轴:???? 除了名字,唐煜对于这张卷轴的能力一概不知。 不过光从奴役二字,唐煜倒是略微猜想到他的能力。 “勇士,这是一张能够奴役他人的卷轴,只要成功使用,签订契约,契约对象今后就是你的奴隶,生死尽在他的掌控之中。”虚弱的小天使解释。 她实在是太虚弱了,虚弱到连飞行都做不到。 在从风元素破碎小世界里,她的能量早已消耗殆尽。 唐煜想也不想的从空间戒指里拿出两大帝皇掉落的晶石递给黛妮。 “勇士?”这是两大帝皇的晶石,其珍贵程度就算不用自己说明相信唐煜也清楚,可他却是二话不说就交给自己,这一举动,顿时让黛妮激动的说不出话来。 “好了好了,你现在连飞都做不到本身也是因为我,这是你应得的。”唐煜打断还想说些什么的黛妮,用不容拒绝的口吻说道,随后强硬的塞进她的手里。 黛妮激动的热泪盈眶啊。 天可怜见,在哪暗无天日,无边无际,漫无尽头的世界里,她被皇家狮鹰boss囚禁,每天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随时都会被皇家狮鹰boss吞噬,何曾感受到如此温暖? 唐煜盯着手中的灵魂奴役卷轴,倒是来的正及时呢。 本来唐煜还想让科林带着自己潜进唐纳德的军营里,伺机寻找机会解救公主,却是没想到唐纳德在攻略一处小世界,渴望得到风元素精灵,最后被自己引怪拖延,抱着公主就闪人。 这一计谋倒是腹死胎中。’ 不过么,科林作为星月王国众人,虽然家族势力并不是很庞大,可终究是星月王国根正苗红的贵族子弟。 奴役了他,生死尽在手中,让他潜伏到星月王国倒是不错的选择啊。 选择摆在科林的眼前。 人为刀具我为鱼肉,不服不行。 科林并不是那种无脑热血,为了国家可以抛头颅洒热血的人,他很干脆的接受唐煜苛刻的要求,成为唐煜的“奴隶”,今后他的生命就不是他自己的了。 随着咒语的颂念,魔法奴隶契约卷轴通体开始散发出越来越强烈的金色光芒,然后一寸一寸解体,化为颗颗纷飞的砂粒,在空中汇聚成一团金色的云雾。 科林微微仰头,看着那团宛若有生命的神奇砂砾,放弃挣扎,任凭他们冲进自己的体内。 咒语复杂而冗长,在某个时刻,所有的金色砂粒忽然汇聚成一道金色光流,瞬间冲入科林的额头,在他眉心处凝聚成一枚淡金色沙漏,沙漏迅速颠倒了一下,然后缓缓消失。科林惨白无比,身体软软倒了下去。 今后,他将不在是他,他的人生,注定要为唐煜而服务。 唐煜灵魂震荡,灵魂好似被撕裂了一般,随着奴隶卷轴的金色符文而钻进科林的脑海中,掌控科林的一切。 菲洛希尔还是头一次见识如此神奇的魔法卷轴,一不小心,居然没注意到旁边的唐纳德已经从失魂落魄的状态清醒。 只见他悄悄的从盔甲内拿出了一柄隐藏着的飞刀? 飞刀一出,锋芒毕露,那股杀气再也难以掩盖。 第一百二十六章 冷 一切的一切,都是从唐煜开始。 要不是他从自己的手上抢走公主,要不是他杀戮自己的炼金战士,要不是他一箭而来,逼迫自己不得不防御,放弃大好攻击的机会,给老城主喘息的时间,要不是他临阵突破,让自己最后的逃跑机会丧失。 一切,都是因为唐煜。 这一刻的唐纳德,对唐煜的仇恨达到五湖四海都难以洗净。 这一刻,他放弃了所有,只为了拖着唐煜一起下地狱。 管他巅峰一战,管他死的轰轰烈烈,这一切,都比不上现在唐纳德势杀唐煜之心。 菲洛希尔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唐煜更是刚刚使用了魔法奴隶契约奴役科林,灵魂分裂,融入科林的灵魂内,控制与他,正是虚弱的时候。 唐煜虽然看到了唐纳德的动作,更是看清了他飞刀的毫芒,可是想要避开却做不到。 天上的金刚鹰惨叫,他与唐煜灵魂共鸣,荣辱与共,如果唐煜死了,他势必也要跟着死去。 隐藏在暗处的黑狼一直没有动作,可是在看到这一刀的时候,同样狼眼收缩,嚎叫着,悍不畏死的冲向了唐煜。 只是可惜,他们距离唐煜的距离实在是太远了,根本赶不上。 唐煜露出惨笑的笑容。 好不容易胜利,却是难以享受最后胜利的果实啊。 早知如此,自己就应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灭了唐纳德再说,唐煜后悔的要死。【ㄨ】 那么问题来了,为何唐煜要留着唐纳德的性命活捉他呢? 其实在唐煜的设想中最好的结局就是杀了唐纳德,可是没想到最后的却是超长发挥,活捉了唐纳德。 活着的唐纳德其价值可比死亡的唐纳德要珍贵的多。 星月王国,还有唐纳德都知道公主是帝国崛起的希望,那么他们为何还要费尽周折,想要把公主大人待会星月王国,一刀杀了多简单? 终其原因,就是一名重要人物,一名英雄人物,所能产生的影响是巨大。 当两国交战,在敌对一方突然缉拿出本国的重要人物,甚至是最后的希望,那打击将是毁灭性的。 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这足以成为奠定胜局的胜负手。 唐纳德虽然比起公主来说其价值要差了许多,可要是带到交战的战场上,足以对敌国造成影响,盖因为,他可是星月王国家喻户晓的大英雄呢,是无数士兵们的偶像,崇拜的对象。 能活捉,当然是活捉最好了。 可是让唐煜没想到的是,菲洛希尔没有见识过魔法奴隶契约的使用过程,被其使用中出现金光奢华的光芒吸引,松懈了对唐纳德的看管,因为唐纳德还处于失魂落魄的状态没回神。 结果这一疏忽,却是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唐煜无奈一笑,看来连老天都不想让自己活在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啊。 他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但是过了好一会儿,身上的疼痛还是没传过来? 按照飞刀飞行的速度,早已穿刺自己的身体才对。 唐煜睁开了眼睛,一瞬间,唐煜双目中国充满了泪水。 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唐煜自从来到这个世界,遇到的威胁大大小小无数,其中最凶险的莫过于与皇家狮鹰boss的战斗。 不过因为领悟大师级的箭术,让唐煜逆转反击,反败为胜。 其次就是与唐纳德的战斗。 唐纳德,一名成名许久的英雄,巅峰时期更是与两大英雄战斗而胜之。 唐煜为了给老城主争取回复休息的时间,迫不得已对唐纳德发动自己大师级的箭术,阻碍唐纳德的进攻,最后的结果就是他杀气外泄,震慑住自己,让自己动弹不得,然后投射长枪。 那时候的自己切切实实感受到死亡的到来。 那时候的自己感觉自己是如此的渺小。 但是,在最后关头,唐煜却是被王小胖给救了? 他把自己撞飞了出去,可是却没有避开唐纳德的长枪投射,身体都被长枪给洞穿。 唐煜救过王小胖无数次,王小胖反救自己一次,唐煜想得明白。 可是冷? 他冷冷默默,话不多说,能隐身,能力诡异,生存力惊人,可以说三人当中他是最不容易死亡的。 打不过敌人难道还跑不了么? 他为什么要救自己?为什么要给自己当刀? 无声的泪水滑落唐煜的脸庞。 他连滚带爬,一把接住摇摇晃晃,摔倒在地的冷的身体。 他的身体冰冰凉凉,暖意从他的身体远去。 “冷,冷?不要死,你不能死。”唐煜从怀中拿出黛妮,用命令的语气咆哮道:“快,快使用治愈术,给我救好他,一定要给我救好他。” 吸收了两大帝皇晶石的黛妮回复力量,她看了看冷的伤势,无能为力。 因为冷的心脏已经被刺穿,这时候,除非自己有能力使用禁忌术法复活术才有救回他的可能。 “咳……”冷咳嗽了一声,殷虹的血从他的嘴角外泄,夹杂着破碎内脏的碎块。 他的眼神迷离,好不容易看清唐煜之后,艰难的在怀中摸索一阵,掏出一本装订整洁的书籍。 “好,好……活着。” 他的思绪在飘飞,他的精神在消散。 …… “你叫什么名字?”深山老林,从小无父无母,被人贩子拐卖,最后经历魔鬼训练的冷躺在一颗大槐树下小憩,突然一道爽朗的笑声响起,如此询问? 冷冷冷的,一口吐掉嘴里吊着的狗尾巴草,闭上眼睛,不言不语。 那人好似是个话唠,见到冷不回答并没有生气,反而实在旁边喋喋不休起来。 最后忍无可忍的冷站了起来,我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吗? 凭借他在训练营前三的速度,甩掉他搓搓有余。 但让冷没想到的是,自己不仅没有甩掉他,反而是自己有些跟不上他的速度呢。 “冷,我们来比试吧,看谁先到达水塘边。”那人说完,一马当先,扔下自己跑的无影无踪。 最后,等到自己气喘吁吁的跑到水塘边的时候,却见那人已经捉了好几条鲜活的鱼儿。 一次次的比试,一次次的失败。 到最后,冷与他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更是双双从魔鬼训练营毕业,成为一名优秀的杀手。 他们一次次的合作完成看似不能完成的任务,一次次的挑战极限,一起喝酒,一起吃肉,互相挡刀,亲如兄弟。 可是在一次的任务当中,因为招惹了不能招惹的敌人,阴阳两隔。 他与他,是如此的相像。 啊,作为一名杀手,没想到有一天我居然会去救其他人?冷带着自嘲,带着微笑,安详闭上了双眼。xh:.254.201.186 第一百二十七章 星月王国 巍然雄关横卧戈壁,两侧城墙与山接连。朱色城楼高耸屹立,映衬着终年皑皑的祁连雪峰。登高俯瞰,长城像巨龙在广袤的瀚海飞舞,须晴日或可见海市蜃楼。城下戈壁滩的驼队传来悠扬的铃声,令人蓦然回想起远方的商队和旅行者。 只是,那繁荣昌盛的一幕,早已不复回想。 现在,在城墙之下,无尽大军列阵待发,全副武装,披盔戴甲,战马腾腾,数百万,数千万的大军在集结,把这座天险古城包围,水泄不通。 城墙之下,那数千里之遥的大军当中,如众星拱月被层层包围在中间,光看外面的装饰就华丽异常的军帐内,高坐着一名器宇轩昂,头角峥嵘,王霸之气冲销的男子。 他静静的翻看着各处军情,不时会停下闭目沉思,在回忆,在细想解决的办法。 他虽然是坐着的,但自有一股谁也不能无视的霸道在其中,顶天立地,是世界的中心。 “报报报报……”连续带有惊慌的禀报声接连不断的响起。 “何事?”坐在军帐内的王者眼眸蓦然睁开,眼中一星一月交织,流光隐没在他的双眼当中,冷静呵斥。 “启禀王上,据探子回报,唐纳德,唐纳德将军成功了,现已成功抓捕帝国公主,正在回来的路上。”那进来之人气喘吁吁,但脸上却洋溢着兴奋,激动以及满怀的热情。 谁都知道帝国公主是日落西山的帝国最后,也是唯一的希望,而现在,他们却把帝国公主给活捉了,这不是相当于了拿了鸡毛当令箭,今后他们在于帝国的交战中,将处处处于领先地位,而帝国诸雄在与他们交战的时候,也将束手束脚。 眼前这座星月王国已经连续攻打好几个月的天堑雄关,也将落入他们的手中。 这也难怪禀告之人会如此的惊慌,因为他其实是带有一丝不敢相信的成分在里面。 王座之上,星月国王脸上闪过哑然。 没想到唐纳德居然成功了,倒是小瞧了他。他赞赏,并且马上相处后续的计划。 唐纳德深入帝国,主要的任务其实就是搞破坏,如果可以的话,最好可以捉一两个够分量的人物回来,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唐纳德不仅圆满的完成任务,更是超额完成啊。 可以说,只要把帝国公主成功带来会,帝国迟早要崩塌,尽入星月王国的手中。 到时候,星月王国也将不在是“王国”,而是“帝国”了。 小国,大国,王国,帝国。 边幅数百,有一至十城称之为小国。 大国边幅上万,需有城市百余座,人口百亿。 王国则需要拥有一座王城,疆域辽阔,无边无际,物产丰饶,可自给自足,人口数千亿,常备军队数之不尽。 星月王国,王国军事力量排名第三,内政排名第二,世界人族十大名将取其一,排名第八,王国排名综合第三位。 (小国,大国,王国,帝国的排名是分开的) 英雄大陆,江山更替,目前仅存四大帝国。 王国相对较多,或是依附于帝国,或是自立为王,大大小小,也有上百个,余下的大国小国,更是如过江之鲫,雨后春笋,多不胜数。 一想到只要吞并了帝国,那么星月王国也将成为新晋的帝国,他的心头就一片的火热。 不行,几乎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帝国公主的重要性,相信帝国会疯狂的来救援。 他冷静无比,惊而不乱,有序的翻看着情报。 也许,她的弟弟倒是一枚不错的棋子呢。他看到了某处,眼神当中闪烁出智慧的火花。 只是,该派遣谁去说服呢?并且那个人的伪装等级还必须不低。 说服之人对于目前兵多将广,谋士无数的星月王国来说当不是问题,关键是这必须要秘密进行,不能被人发现马脚,不然计划必定会失败。 想要找到一名口才敏捷,心思慎密,能够成功说服的谋士,并且还需要有不低的伪装等级,那可就难了。 “老师不知有何教我?”突然,星月国王站了起来,恭恭敬敬,对珠帘后面的一道身影询问。 他的声音压低了许多,他的姿态也放得很低,收起了他的王者霸气,到像是一名还在跟着老师学习的学生,毕恭毕敬,充满敬仰。 星月王国有如此成就,全因一人之故。 可以说,星月王国幼王,是被他手把手教导出来的。 三代王国之师,王国摄政王……赛门·摩尔根。 为了星月王国,他一生鞠躬尽瘁,至今未取,膝下无子,可以说,每一任年迈的幼王,都是他的孩子。 他为了星月王国,操碎了心。 他当此殊荣。 透过珠帘,内部是一名长满了老人斑的老者,但是他却精神抖索,并没有显得衰败,反而是比绝大多数的人都要充满活力。 一件灰色的法师袍笼罩全身,手中则是一根流转星月之光的法杖。 这是星月王国的王国之杖,只有获得他认可的国王才能在加冕仪式上获得他。 现在的星月幼王,还不是一名合格的王国,还是一名需要在他的教导下继续学习的“孩子”。 当然,星月之光除了是星月王国的象征外,它还是一柄强大的神器级别的法杖,拥有神秘莫测的实力,只是要发挥他,其代价过于巨大,目前只是被当成王国象征来使用。 “孩子呀,有时候无为就是最好的选择。” “天意难测,人心难辨。”赛门并没有回答星月幼王的问题,反而从侧面诉说着一件事。 “王权,更是能够让一个人疯狂的东西。” “友情,爱情,亲情,为了登上那至高无上的宝座,全都可以舍弃。” 星月幼王是个很聪明的人,不然也不会从星月老王数十儿子当中得到赛门的认可,并力荐成为星月王国幼王的继承人。 只等攻下眼前这座雄关,回到星月王国,他必定可以从死去的老父亲手中,从赛门的手中得到一切,登基称王,成为真正的星月幼王。 星月幼王认可赛门的建议,在老父离去之时,他就曾见识过自家兄弟们的疯狂。 “不过,我们就这么看着吗?”星月幼王继续问道,唐纳德虽然侥幸抓捕帝国公主,可是他麾下才五六千的炼金战士,难以抵抗大势。 只要被拦截住,必定失败。 唐纳德这一支奇兵,只是星月幼王的妙想连招罢了,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恶心一下雄关另一边阻拦自己的帝国领主们。xh:.254.201.186 第一百二十八章 谋划 ps:求收藏求推荐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作为一名成功的王者,他并不会把所有的希望都压在同一个人的身上。【ㄨ】 虽然赛门的建议很不错,不过万事无绝对。 万一“棋子”没有跟赛门想的一样疯狂呢? 万一“棋子”并没有发挥自己预计的效果呢? 万一在行动的过程中出现意外呢? 为了让计划成功,必须做两手,甚至是更多手的准备。 常年的征战,早已让他退去了浮躁,骄奢,只留下最丰富的经验。 他可以不需要有世界第一的武力,他可以不需要谋定胜天的智谋,他甚至可以是一名老弱病残,但他绝对不可以不想。 想,有想才有得。 想的多了,各种细节就会浮上心头,然后一一补漏,趋近完美,让计划能够成功实施,达到预计的效果。 人只有欲望才会进步,而欲望产生于脑海,在脑海中有所“想”才有所行动。 “那么你认为呢?”赛门循循善诱,简单的说出计划确实很简单,可是雏鹰终究有一天会展翅高飞,幼狮会成为统领草原的王者。 赛门是一名合格的导师。 “权利会使人疯狂,六亲不认,按照老师的说法,那么‘棋子’出手的几率将会很大。” “不是几率很大,而是必定。”赛门含笑说出肯定的话。 “哦?”他倒是有些奇怪了,赛门为何如此确定? “唐纳德虽然敢打敢拼,年老虎威犹存,可惜他已经不能跟巅峰时期相提并论,加上他麾下才五千多一点的炼金战士,想要从护卫森严的大军当中带走公主,可谓难如登天。” “那么他为何会成功呢?完成如此难以完成的任务?”赛门反问道。 星月幼王目光闪动,盯着手中情报上的一张图像上。 那是一张帅气阳光,带有迷人微笑的脸,可以说,单凭这张脸,就能迷倒世界上九层九的贵妇少女们。 “看起来,他对权利的渴望比我们想象中还要强烈呢。”星月幼王冷笑,认同赛门的话。 “可是自古以来,就没有完美的计划,有的只是因地制宜,结合当前的情况而做出的随机应变。” “按照‘棋子’的想法,肯定是希望唐纳德能够杀了公主,然后栽赃嫁祸,到时候他就可以顺利接收整个帝国,名正言顺,更是能够凝聚出众人报仇的仇恨心,将会对我国造成大量的伤亡。【ㄨ】” “只是他太小瞧了唐纳德。” “唐纳德并不没有如他所想一般杀了公主,反而是抓住公主,秘密带了出来。” “到目前为止,他肯定已经知道自己被骗了,很有可能恼羞成怒,不管不顾,对唐纳德展开追杀,最后更是在乱军当中杀死公主,嫁祸于我国。” “活着的公主,对于我们来说价值才是最大的。”星月幼王分析。 “没错,活着的公主对于我们来说才拥有最大的利用价值,可是对于他来说,死去的公主,他才有出头之日。” “既然我们没有出手杀了公主,那么他很有可能就会亲自动手。” “而这一可能,则代表着帝国其他的领主都不能出手,将会被各种各样的理由阻拦,派遣来追赶的,将会是他的心腹。”赛门难得点点头,对星月幼王并没有因为轻视任何一人,反而是从中抓住关键点而高兴。 “为了带回公主,我们需要的不是派遣谋士去说服他,反而是应该派遣军队接应?”星月幼王顿时奇怪,如此简单的想法,却是被自己搞复杂化了。 “孩子呀,你还是想的太简单了。”赛门却是否认,忍不住摇了摇头,苦笑道,这些阴谋诡计,对于星月幼王来说,还是太早了点。 “对于他来说,最有利的一面当然就是公主死在我们的手上,然后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接手整个帝国进而以此为名义对我们展开报复。” “是啊。”星月幼王有些没搞明白。 “如果公主在我们手上,则是我们占据主动?”赛门继续问道。 “是的。”星月幼王继续点头。 “那如果我们先一步的带回公主,是不是以此就能威胁他呢?” “到时候公主在手,而他为了让公主死亡,必定受制于我们,帝国精神崩塌,内部腐朽,攻下整个帝国何愁不成?”赛门看着星月幼王说道。 星月幼王的心脏在剧烈的跳动。 “但是,我们必须先带回公主才行。”星月幼王并没有被未到手的胜利果实冲昏脑袋,反而很清明。 “不错不错,你越来越有一名明君的样子了。”赛门笑着点头,继续说道:“所谓无为,只是对‘他’来说如此,对其他人,我们只需要散布出他将要谋害公主的消息,则必定让他受制于人。” “可是这样一来,来救援的人不就换成其他领主了?”星月幼王不解。 赛门忍不住摇了摇头。 “他的目的是什么?”赛门诱导着。 “杀死公主。”星月幼王知道这是自己的薄弱处,跟着赛门的思路走。 “如果是其他的领主来救援公主,并且成功了,那么他不是一辈子都将活在他姐姐的阴影下?” “要知道,这种千载难逢的机会,并不是每天都有的。”赛门继续说道。 “救援的时机,他肯定不会让给其他人,而其他人因为得到‘消息’的缘故,并不放心把如此重任交给他,到时候必定要耽搁几天,而我们,只需要派遣一支轻骑兵去接应,足够把公主带回来了。”赛门一口气说完。 “妙哉妙哉。”星月幼王神色一亮,这可比远渡重洋去帝国帝都说服“他”要简单的多,并且成功的可能还很高。 “只是,该派遣谁去呢?”星月幼王又犹豫了。 目前两国交战,整体而言,他们占据主动优势,可是却并不明显。 “来人,去把冈德叫过来。”想了一会儿,王国之内的各英雄信息纷纷在脑海中闪烁,最后星月幼王定格在一名大胡子雄壮的男子身上,对军帐外的侍卫吩咐。xh:.254.201.186 第一百二十九章 英雄冈德 冈德,是一名看起来比较瘦弱,在一群群的英雄当中毫不起眼。 可是星月幼王为何会选择他成为此次救援的人选呢? 盖因为冈德的英雄天赋特长以及他麾下的骑兵,是最容易借助夜幕悄无声息的远离这片战场。 如果帝国方知道他们派遣英雄赶过去增援,那么他们必定会疯狂的反击。 帝国虽然腐败落寞,可是聪明的人并不在少数,星月王国的举动,很容易就会被看穿。 为了能够顺利的带回公主,只要派遣出战场次寥寥无几,加上神秘莫测的冈德出场了。 冈德很快来到星月幼王的营帐内。 “我的王,是你在呼唤我?”冈德身材瘦小,单膝跪地,恭敬道。 “冈德,现在有一个任务交给你。”星月幼王早已在等待的过程中想好措辞,掌握主动,说出目的。 一小会儿之后,冈德离开了星月幼王的营帐。 “老师,你说冈德能够成功吗?”虽然冈德的能力特殊,可是帝国数千年的历史,能人无数,难保不会有其他人看出破绽。 “冈德的特长为‘悄无声息’,而他麾下的轻骑兵则是专门应对黑夜,融入有夜魔血统专门设计的炼金战士。” “虽说这些炼金战士的等级与真正的骑兵骑士相比要差上许多,可是在黑夜当中,却能发挥出意想不到的效果。” “放心好了,作为一名合格的王,你必须要相信自己的手下。”赛门给予星月幼王信心。 听完赛门的话,星月幼王果然放松了许多。 …… 黑夜带给冈德无尽的信心。 在星月王国当中,也许自己不是最强大的英雄,也不是最聪明的人,可是在黑夜里,却给冈德一种回到家中的感觉。 他如鱼得水,虎入山林,带着麾下数万的炼金战士悄无声息的离开了战场。 英雄特长“悄无声息”被动发动。 炼金战士夜骑士特殊能力“黑夜”发动。 黑夜:与黑夜融为一体。 除非是有特殊的技能,不然休想发现他们的行踪。 无一丝的声响,冈德带着数万的骑兵消失不见,前去接应唐纳德。 夜骑士的等级为四阶中段,要不是因能力特殊,看他们的属性,最多之只有三阶。 不过数万骑兵那无声的奔跑,如幽灵般,还是给人一种震慑人心的感觉。 骑兵的速度可以说是除了七阶生物外最快的,骑乘战马的他,快如风。 夜骑士的等阶不是很高,可是他们同其他的骑兵差不多,同样速度飞快。 如一阵狂风席卷,冈德带头前进,很快就与边关拉开了距离。 等脱离警戒范围之后,冈德暂时停了下来,拿出地图辨明方向。 “野马平原吗,倒是有一段距离。”冈德喃喃自语,收好地图,看准了方向,策马狂奔。 …… 帝国帝都,繁荣昌盛,车水马龙,人来人往,过往不惜,人人脸上都带有笑容。 只是在这笑容的掩藏下,却有难以掩盖的黑暗。 帝都的中心,一座占地数万公顷辉煌大气磅礴的建筑群中的最中央,有着琼楼金阙,鸟语花香,多姿多彩的美景,看得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富丽堂皇的宫殿当中,美丽的宫女们来来往往,好似花丛中翩翩起舞的蝴蝶,美轮美奂。 只是,这美景,却被一声声愤怒的咆哮给破坏。 “可恶可恶可恶可恶……”那怨恨的语气,就是站在老远,也能感受的到。 宫女们充满了好奇,到底是谁惹怒了主子? 有些新来的小宫女纷纷伸长了脑袋,却被年老的宫女们拉住。 在宫中,最短命的就是那种知道太多的人。 小宫女们吐吐小香舌,缩了缩脖子。 突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骤然响起,随后在花丛当中的宫女们就见到一名穿戴整齐威严,脸上有着万年都难以改变的严肃的人带着一群人从她们的身边经过。 “大公。”一群宫女纷纷跪倒在地,恭敬喊道。 等到“大公”走远之后,还没有见过他的小宫女们再次叽叽喳喳的问了起来。 “嬷嬷,嬷嬷,他是谁呢?”小宫女们问道。 “他啊,是帝国三大大公之一的铁面无情休伯特,也是我们主子的心腹……”年迈的老嬷嬷慈祥的看着这些青春活力的小宫女们解释道。 三大大公? 帝国当中,三大公的麾下领兵百万,是实打实帝国除了国王之外最尊贵的人。 刚才老嬷嬷还说了,他是主子的心腹? 那是不是表示,主子在不声不响当中,已经收复了帝国最有权力三人当中的一人?主子他是不是有可能成为这个帝国的主人? 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如果她们的主子成为皇帝,那么她们的地位也将水涨船高。 老嬷嬷看着这群没有心机的小宫女,无奈的摇了摇头。 帝皇之家无亲情,根据现有的消息,也不知道这对帝国而言,是好还是坏。 休伯特走进宫阙当中,迎面就看到被仍在地上的金杯银筷,玻璃瓷器等。 他微不可闻的皱了皱眉头,有些失望。 与他的姐姐比起来,实在是差距太多。 只是,那是自己掌控不了的存在,那么只能退而求其次,来辅佐他了。 休伯特是一名标准的军人,以铁血无情著称,他不仅对自己的军队严厉,就是对自己,同样要求以身作则。 坐有坐样,站有站样。 他站的挺直,然后目光炯炯,带有无上威严。 “现在的你,成何体统。” “可恶可恶可恶,那个唐纳德,居然敢违背我们的契约,并没有杀了她?” “怎么办?万一她活着回来,到时候我们都得完蛋。”琼楼之中,一位帅到天地难容的美少年话语当中充满恐惧,大声的咆哮。 不过,在休伯特开口之后,他却如被掐住脖颈的鸭子,再也难以发出任何的声音。 最后的希望,全在休伯特的身上,他是他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 “休伯特,对,你一定有办法帮渡过难关的是不是?”他抱着希望看向休伯特。 休伯特心里失望无比,同父同母生,为何差距会那么的大? 这就是一个被宠坏的孩子啊。xh:.254.198.194 第一百三十章 无情 休伯特虽然失望,但心中却又有一股欢喜。 只要计划能够成功,整个帝国迟早会落入手中。 “当然。”休伯特冷静的开口,话语当中好似带有能平心静气的奇效,让他难得安静下来,没那么的惊慌。 “只要派遣一支骑兵剿灭他们就可以了,有什么好慌张的。”休伯特淡淡说道。 “可是,可是。” “可是在外面谣传你要杀害自己的亲姐姐是么?”休伯特冷笑不已:“所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要想登上那至高无上的宝座,在你的脚下,必须是鲜血淋漓,尸山血海成堆……” “当你成为这个国家的主宰,任何胆敢反抗你的人,都杀死不就可以了?” “如果没那个决心,那你也将没有资格坐上那个宝座。” “他,是强者的专属宝座,弱者连仰望的权利都没有。” 从休伯特的话语当中,一股尸山血海的气息迎面而来,让他脸色苍白无比。 “当她死了,你就是这个国家的主人,将再也没有人能够反对你。” “要么一辈子活在你姐姐的阴影下,要么奋起直追,杀了她,开拓出一片新世界。”休伯特的话语又带有一股蛊惑人心的魔性。 “杀,杀了她,必须杀了她。”他的眼神渐渐变得犀利,褪去了迷茫,有的只是无比的坚定。 “只是,那些反对我们的领主该怎么办?” 帝国三大大公,每一名的麾下都有百万炼金战士,强者无数,是除了国王之外帝国当中最强大的三人。 三人联手,其实力早已超越国王。 可以说,只要能够同时获得三人的认可,就是老国王都难以更改他们的意见。 只是,这三人却难以走到一块去。 休伯特看中了他,而新晋三公之一的玫瑰骑士阿加德则是看中了她,现在边关奋战。 玫瑰骑士阿加德是一名刚刚从他的老父继承爵位领地的三公之一,因仰慕公主的风姿而甘愿投入到她的麾下效力。 另一人,不偏不倚,行中庸之道。 如果其他不谈,可谓是处于三分天下的状态。 但这是排除老国王势力的情况下。 老国王年迈,早已陷入昏迷,而继承者的问题,却一直没有公布,让帝国风雨动荡,也让贵族们难以站定方向。 在这新老国王的交替当中,如果站错了方向,那只有死亡这一条路可以走。 “一群鼠目寸光之辈罢了。”休伯特对其他的领主充满不屑,淡淡道:“唐纳德的军队数量不多,只要在黑暗世界下达任务,酬金丰富诱人,必定有人会铤而走险。” “再加上我们秘密派遣一支身份不明的军队过去,万无一失。” “好,此计甚妙。”他大喜,渐渐沉稳,没那么的慌张,惊喜连连。 “休伯特,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做了。” “遵命,我的王。”休伯特假装恭敬行了一个礼并退下去。 他看着休伯特越行越远的身影,制止走出了大厅之后,脸上那喜喜洋洋的表情顿时凝固。 “可恶,可恶,可恶。” “这种弱者的感觉,到底何时才能结束?” 他,早已看穿休伯特的想法,不就是要把自己当成傀儡皇帝么?在平时的只言片语中的流露,早已让他看清。 但是手上缺少力量的他,要想登场宝座,必须要与虎谋皮,并加转不知道休伯特想法的样子。 “可恶,如果我有跟皇姐那般强大的实力,那能够让众人甘愿跟随的气质,又如何受制于他?” 站在门外的休伯特脸上渐渐浮出了冷笑。 “小家伙,虽然你掩藏的很好,可还是太稚嫩了。” “除了依靠我,你一无所有。” 想罢,休伯特直接离开了皇宫,随后更是秘密行动,先是在黑暗世界下达任务,赏金高达逆天的数亿金币,加上一张珍贵至极的战役卷轴 每一张战役卷轴都拥有扭转一场败局的效果,价值连城,对于英雄大陆的众多英雄来说,价值千金毫不为过。 这道任务刚刚下达,就引起无数黑暗英雄的注意。 他们当中,有人族英雄有精灵族英雄,兽人英雄,甚至连海族,亡灵族,恶魔族的英雄都有。 只是他们全都笼罩在黑袍当中,谁也不清楚具体的情况。。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谁也不敢使用侦察术,要知道,谁要是敢用,就是对整个在场神秘英雄们的挑衅,会被群起而攻之。 “天呐,到底谁下达如此任务?”一名大嗓门的英雄尖叫,杀害帝国公主,这不是要与一整个帝国为敌吗?要是被发现,天上地下,都将没有他的藏身之处。 永远不要小瞧一个帝国的实力。 无数的英雄脑海飞转,在细想可能性,成功几率。 根据以往的情报,看起来,帝国公主真的是被星月王国的唐纳德被捉走了。 杀害一国之希望,这种事情,对于某些异种族英雄来说,倒是异乎寻常的感兴趣。 有些英雄已经悄悄离开了这处情报之家。 公爵府,休伯特的书桌边放有一条条情报信息,这其中大多数都是刚刚带着炼金战士离开帝都黑暗英雄们的情报。 “如此数量,寻找起来倒是方便了许多。”因为公主是被绑走,而唐纳德经过的地方又不是休伯特的领地,所以休伯特并不知道唐纳德他们的具体位子。 “来人,传递消息给利奥,让他伺机行动。” 一只雄鹰带着信件冲上云霄。 …… 帝国北部,苦寒之地。 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在这里的军人,如果时机合适,他们就会化作成为马匪,山贼。 一支满载满归的军队缓缓的回到城中,战利品无数,在马鞍之上,还有一颗颗大好的头颅在流着滚烫的鲜血。 他们当中有的像猪头,有的是狗头,狼头,虎头,各种动物的脑袋应有尽有。 兽人! 这是一群兽人的首级。 迎着满城百姓的欢呼,这支大胜而归的军队缓缓入城。 “啾……”但是没等这支军队卸甲休息,高空之中,一头雄鹰展翅高鸣。 处于领头地位是一名骑乘枣红色战马身上的红发青年,他抬首望天,最后左手与胸其高,天上雄鹰降落其上,信件摊开,定睛一瞧。 “全军出动。” 看完之后,他二话不说,带领大军冲出了城门。 一支铁血的骑兵,杀气冲霄。 </br> 第一百三十一章 真实的世界 唐煜在自责,在自问,在怀疑。 他感受到冷的体温在渐渐的失去,最后归于冰冷,看着冷闭上了眼睛,心中有悲伤。 这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是一个被砍中,别命中要害,心脏被刺穿,脑袋被砍下来就会死亡的世界。 这不是游戏,而是一个活生生,靠绝对的实力生存的世界。 这里没有任何的道理可言,有着,只有绝对的实力。 你强,你杀别人,你弱,别人杀你,抢走你的一切。 这一刻,唐煜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越发的清晰。 忽然,唐煜放下了冷的尸体,抽出了唐纳德的黑刀,对着唐纳德走去。 菲洛希尔在唐纳德飞刀一出的瞬间就反应过来,手中的利剑紧紧的贴在唐纳德的脖子上,让他的脖子都有丝丝血液留下。 可是当她看到唐煜要对唐纳德下杀手的时候,却不得不挡在唐煜的前面。 “唐纳德的重要性,相信不用我说你也懂,现在杀了,我们将会失去许多的主动。”菲洛希尔奋力辩解。 唐煜不为所动。 其实在唐煜的设想当中,唐纳德必须死。 从他杀了王小胖的那一刻起。 唐煜是冷静的,但有时候却又不是很冷静。 他还很冲动,他体内的血液并没有凝固,他的血液在沸腾,在咆哮,要为了自己而死的同伴们报仇。 “让开。”唐煜寒声说道。 菲洛希尔神色大变,她从他的身上感受到了绝不退让的决心。 最后,痛定思痛,菲洛希尔还是让开了道路。 一路走开,她早已见识到他的不同寻常,非人一般的才能,这时候与唐煜交恶,相信等公主醒来,招揽唐煜将会变得极端的麻烦。 再说,就算这个时候自己逼开了唐煜,她可没有信心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保护好唐纳德。 单凭唐煜的箭术,就不是她能抵挡的。 也许菲洛希尔自保能够做到,可是要保护一个人,却是不行。 用一个必死的人来换取一名名将,怎么算都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她退开了。 唐纳德知道,今日自己必死。 不过他却没有害怕,反而是癫狂的大笑。 “足够了,足够了,有他们在下面陪我,足够了。”他笑的疯狂。 唐煜不为所动,黑刀锋锐,有着迷人的光泽,他眼神带有慑人的杀意。 “轰隆,轰隆。” 忽然之间,有剧烈的马蹄声在沸腾,从遥远的方向传递而来。 他们的速度很快,起码比菲洛希尔的黑锋都要快上三分的样子。 听声音,他们还在遥远的远处,可是眨眼间,他们已经接近。 “手下留人。” 一支骑兵,一支有着英雄统领的骑兵队冲向了唐煜这边。 领头的英雄,是一名全身都包裹在森森铁甲当中的英雄,鹰眼术等级不低,看清这边的情况,忍不住高声呐喊。 他的声音极为嘹亮,虽然有着马蹄声和距离感,可是唐煜他们还是清晰的听到。 唐煜不为所动,眼中厉色一闪,不退反进,黑刀晃动,从唐纳德的脖颈处划过,一个大好头颅冲天而起,溅射出漫天的血液,洒落在青青的草丛上,滋润这片大地。 唐纳德脸上带笑,有不甘,但更多的还是残忍的嘲讽。 死,又有何怕? “我会在下面等你的。”唐纳德在死之前疯狂的咆哮,其怨气穿破了穹宇,响在唐煜的心头,经久不息。 “你?”远处的那名急速而来的英雄愤怒,连他想要救的人都敢杀,找死。 他距离唐煜他们还有一段距离。 “勇士,快走吧。”菲洛希尔慌张的骑上独角兽,驾着昏迷当中的公主。 手刃仇人,唐煜却没有任何欣喜,反而心田沉甸甸的,果然最不利的情况出现。 帝国的人到底在干什么,为什么比敌国的人来的还慢? 对面的英雄带领的骑兵队速度极快,堪比音速,凭目前的他们,除了菲洛希尔的独角兽天赋异禀能够逃离外,余下的唐煜,还有黑锋,炼金马匪们,一个也走不掉。 “你走吧,我留下来抵挡他们,相信能够给你们拖延点时间。”唐煜沉默拒绝,刀枪棍棒全部出现,背在身后。 这也许是自己最后一战了呢,唐煜必须爆发出全部的实力。 杀一个够本,杀两个就赚了。 “勇士?”菲洛希尔慌张,对面的人已经接近,最后她不在多言,策马狂奔。 大概她也知道,留下来多说无益,顺带着一百的黑锋骑士也被留下来跟唐煜共同面对。 唐煜面向自己的炼金战士们,突然笑了。 看起来穿越并不是那么好玩的,这所谓的任务,不知道要淘汰掉多少人? 在本次任务当中,有手段众多的唐煜,有神秘莫测的冷两人,可在最后的最后还是失败了,足见想要穿越到另一个世界的难度。 如果是其他的队伍,能不能走到唐煜等人的这一步都还两说呢。 不过,怎么说也算是走上一遭了,虽然与预期有些差距,但唐煜享受的是过程,而不是最后的结果。 骑兵轰轰烈烈,震天撼地,数量众多,唐煜鹰眼术发动,少说也有上万? 那一片黑压压乌云密布,全是骑兵奔腾制造出来的浓烟。 唐煜神色冷峻,不知害怕为何物。 既然结局早已注定,又有什好怕的。 弯弓搭箭,一箭飞仙,那名未知名英雄身边的两名骑兵当即栽下。 左刀右枪,对面已经接近,等不及唐煜射出第二箭,唐煜近身肉搏,就算是死,也不会让他们好过。 可是,在远处,突然有一道身影傲立。 在她的身边,菲洛希尔相伴。 她们不是应该走了么?怎么又回来了? 突然,本来奔向唐煜的骑兵们改变了方向,赫然把远处的公主当成主要目标。 虽然唐煜杀了唐纳德,可是死去的唐纳德其重量又如何能够打断帝国脊梁,帝国最后的希望相提并论? 一百个唐纳德相加,都比不上她一根汗毛。 既然她们自投罗网,那么冈德认为,绝没有放过她们的道理。 数万骑兵带着残忍,带着无情,赫然冲向了公主。 </br> 第一百三十二章 誓约·胜利 ps. 奉上五一更新,看完别赶紧去玩,记得先投个月票。现在起-点515粉丝节享双倍月票,其他活动有送红包也可以看一看昂! 金色的长发在风中飘舞。 数万铁骑红红奔腾,带动滔天风暴,裹挟着无穷的杀气,赫然冲向了她。 她,是帝国的公主,是帝国的希望。 旁边,菲洛希尔相随。 清醒的公主,好似这个世界的中心,整个世界都在围在她在旋转。 数万铁骑的目光落在她的身上,敌军英雄的目光落在她的身上,唐煜仅存的残兵败将们的目光同样看向了她,菲洛希尔更是充满了激动,一眨不眨的注视着她。 唐煜,赫然也把目光落在她的身上。 其实唐煜一直没搞明白,为何如此瘦小,惹人怜爱的女孩,会是一整个帝国的希望? 她小小的身躯,到底如何能够肩负如此重任? 铁骑奔腾,滔天骇浪,威势强大,有一股一往无前的架势。 这数万铁骑的冲锋,可比数十万的大军。 骑兵,一直是冷兵器交战中的王牌兵种,也是人族赖以生存,能够在多种族的战役当中奠定胜局,为弱小的人类带来胜利的光辉。 每一场战争,当骑兵出动的时候,也就表示最后,也是最惨烈的战争即将开始。 他们是杀戮机器,是无情的杀手。 他们对敌人绝不会留情。 就算那是妇女,亦或者是儿童。 在他们的眼中,只有获胜。 炼金骑兵,杀戮的巅峰造诣。 那娇弱的人儿……在风中微微的摇晃,好似承受不住那从一场场战争当中培养出来的杀气。 菲洛希尔想要扶住她,却被她微摇头拒绝。 “去死吧。”冈德怒吼。 他在恐惧,他在愤怒,他在害怕。 醒了,她居然醒了? 如果是沉睡状态的她。当无什么好害怕,可是当她清醒,在她的手中,更是拥有专属于她的武器存在。那么自己将绝无获胜的可能。 她能够成为帝国最后的希望,本身就拥有让人绝望的实力存在。 那股实力,冈德见过一次,被深深的震惊到。 那也是头一次,让冈德感受到害怕的气息啊。 在星月王国。比冈德厉害的英雄无数,可是却无一人能够给他害怕的感觉。 因为他相信,总有一天,他必定能够超越他们,成为王国的中流砥柱。 不能让她使用出那股实力,不然自己这数万大军都将灰飞烟灭。 冈德顾不得“抓活”的命令,现在只想杀了那看似很近,其实却远在千里的帝国公主。 “冲冲冲,冲上去,给我杀了她。”冈德声嘶力竭的呐喊。拼命吹动胯下的战马。 他的战马,是星月王国特地为他寻找到的名驹,本身拥有梦魇的血统,能够短暂的进入虚无。 不过它还没有真正的成长起来,并不能带着自己进入“虚无”状态,如果被对面公主的攻击命中,自己当无幸免的可能。 生死一线,冈德拼尽所有。 高级的鹰眼术,让唐煜能够清晰的看到对面英雄脸上恐惧的表情,让唐煜想不明白。 为何那么瘦小的人儿。却带给他如此的恐惧? 到底有什么,是自己不知道的? 在野马城的时候,唐煜暂时接任城主一职,特地收集了大量普通寻常。关于帝国的信息,当然因为时间以及人口的缺少,敌国的情报几乎没有。 野马城的居民,还有过往的商旅,每一人的脸上都对帝国公主充满了憧憬之色,形容不尽相同。 “那是光。给我们带来希望的光。” “胜利,必定胜利。” “王者之剑。” 唐煜与那名英雄脸上的表情做对比,脑海中满是为什么。 忽然,没让唐煜想多久,只见站在小土丘上迎着微风轻抚的公主,拿出了一柄剑? 一柄藏在金黄剑鞘里面的剑。 剑鞘的表面纹刻有各种神秘的符文,那是比奴隶契约上的符文还要高贵,还要莫测,还要高深。 剑柄上,一颗颗硕大,五颜六色的宝石点缀其中,奢华高贵。 剑体? 还没从剑鞘之中拔出来,就有一股金光冲天,照亮了这一片的天地。 野马城,无数人的抬首望天。 “那是什么?”他们震惊的问道,却无一人能够回答。 野马平原,相继汇聚到这边的各路英雄们同样看向天空当中的那道金光,充满了畏惧。 更加遥远的远方,带领一群刚刚杀灭兽人,万里奔袭而来的红发青年喃喃自语:“找到你了。” 唐煜迷住了,被那道光,被那道身影给迷住了。 那就是希望! 单单只是这道光,就给唐煜一种强大无比的威压,更别说等他真正出鞘的时候,该如何的厉害。 冈德的脸上的表情顿时凝固。 来不及了,要来不及了。 可是这个时候掉头逃跑,更是找死,只能拼了。 “冲,最后的冲锋,给我冲啊。”成败就看自己的冲锋能不能赶上。 他已经疯狂。 他的面容一片的狰狞。 他无穷无尽的冲锋,只希望能够拉进距离,能够眩晕住她,给自己争取一线生机。 可是,那看似极近,实则遥远的距离,却并没有缩减多少。 豁然之间,公主大人手中的剑终于从剑鞘之中被拔了出来。 “誓约……”双手紧握剑柄高举,英姿飒爽,龙骧虎步,百战百胜。 一颗颗闪闪的灵魂之火相继浮现,战死的战场英灵的英魂们相继汇聚到她的身边,她手中的胜利之剑上,成为力量,带着不甘的渴望,带着保护背后亲人的力量,融入当中,化作炭火,燃烧尽最后一丝的力量。 断剑,碎盾,残血…… 一副落寞却带有希望之火的画面浮现在她的身后,为她带来无穷无尽的勇气。 她,并不是只有一个人在战斗。 她,是跟无数战死的先贤们共同面对。 她,有着必须要守护的人,有着必须要保护的子民。 她,是帝国的公主,是为帝国人民带来希望的希望之光。 “胜利!”她一声怒喝,金色的剑气划破了云霄,裹挟着战场英灵们不甘的英魂冲向了敌军。 瞬间,数万骑兵灰飞烟灭! 英雄冈德更是首当其冲,连片衣角都没有留下。 一剑之威,厉害如斯。 这就是希望,能够在残酷的世界当中保护自己的子民不受他国欺辱的力量。 誓约·胜利!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这次起-点515粉丝节的作家荣耀堂和作品总选举,希望都能支持一把。另外粉丝节还有些红包礼包的,领一领,把订阅继续下去!】(未完待续。)xh.194 第一百三十三章 震慑群雄 光在聚集。 仿佛照亮这柄圣剑才是自己至高的任务一般,光辉无限凝聚,汇成一道耀眼的光束。 在这道激烈而清澈的光辉照耀下,所有人都说不出任何话语。 曾照亮了比夜更深的乱世之黑暗的英雄身姿。 历经十载而不屈,历经十二场战役而不败。这份功勋天下无双,这份荣耀无人可比,它们超越时空、永垂不朽。 这柄光芒夺目的宝剑,正是古往今来所有在战场上消逝的战士们毕生追求并憧憬的梦想——名为“荣光”的祈祷之结晶。 以高举这份意志为荣,以贯彻这份信念为义,现在骑士之王高声咏唱出了手中这奇迹的真名。 唐煜喃喃着,已经知道这位所谓的帝国公主的身份。 数万铁骑灰飞烟灭,荡尽仇敌。 一击之威,无人可敌。 但是这一击之力,好似耗尽她所有的力量。 不等金色的剑气消失,世界中心的她就软软的到了下去。 旁边的菲洛希尔及时接住。 唐煜被震惊的久久不成忘怀。 奈何没等唐煜细细品味,远处又有马蹄声传来? 高级鹰眼术发动,与中级的侦察术搭配,半径一万八千米范围内的一切尽入眼底。 有人,是英雄,而且还是带着炼金战士的英雄? 不过数量好像少了许多。 他们三三两两,少则数十,多则上百。 野马城的酒吧“野”(没有雇主的英雄)英雄一个也没有,那些矮人,佣兵等大多都是跟唐煜一样,招募到炼金战士的斗气战士等超凡人物。 但是这些出现的英雄却不同,因为在他们的脚底下,赫然拥有英雄光环。 为何英雄带领炼金战士能够提升麾下炼金战士的实力呢,本身的战役属性更是能够叠加到炼金战士的身上,主要原因就是他们脚下的英雄光环。 这群英雄的英雄光环红的黄的白的各种颜色应有尽有。 看他们那不怀好意的目光。唐煜可不相信他们是来保护她的。 于是,唐煜二话不说就拿出弓与箭,瞄准了冲的最快的一名英雄,射了出去。 大师级的箭术。早已让唐煜返璞归真。 十牛之力,能够完美拉动手中这张五牛白桦木弓。 这名刚刚冒头的英雄,直接被爆头,脑袋都炸裂,红的白的四散一片。 系统提示: 你的招降术效果发动。十名枪兵畏惧于你的武力,俯首称臣,是否接受? 接受! 对目前的唐煜来说,蚊子再小也是肉,没有拒绝的道理。 麾下炼金战士死伤惨重,正好补充一二。 这么弱? 唐煜看着倒下去的那名被爆头英雄,自己倒是有些不敢相信了。 刚刚经历过强大到让人绝望的唐纳德,随后更是携带数万骑兵的神秘英雄,光那奔腾而来的气势就让唐煜感受到绝对打不过他的感觉,这两名非人的英雄给唐煜印象深刻。 现在唐煜一箭射杀了一名英雄。倒是让唐煜自己有些不敢相信呢。 英雄在唐煜的印象中,都是强大神秘的,这名死在自己手上的英雄,倒是差了许多啊。 这是不是表示,余下的英雄,其实跟这名英雄的实力都差不多? 唐煜不甘犹豫,直接对准了下一名英雄射击。 这是一名骑乘在烈焰战马上的英雄,战马经过,在地面上留下了一道火焰形成的路径。 地狱战马? 地狱英雄? 不用说,这肯定是一名邪恶。带有不好的想法来接近的英雄,那么唐煜下起来手来就更加的没有留手。 一箭射杀之! 呃?刚刚射杀了一名英雄,难道这名地狱英雄没有发觉? 这是不是表示他的鹰眼术并不是很高? 唐煜奇了怪了,不停出手。瞬间就有五名英雄再次死在唐煜的手上。 到最后,那群英雄们终于反应过来,一个个大声尖叫,聪明些的更是远离这尊杀神。 原以为帝国公主昏迷他们有机可趁,看起来却是他们想差了。 唐煜小跑一阵来到昏迷的公主和菲洛希尔的身边。 “情况有些不对。”己方只剩下筋疲力尽的三百炼金马匪,十七名与众不同的枪兵(伯爵)以及菲洛希尔的一百黑锋。并且各个都带伤,十成力能够发挥九成就算不错的了。 而对面的英雄,虽说个体实力不强,可是他们却是多不胜数,要是联合起来,派遣炼金战士出动,那么自己等人必将处于被动。 这时候,唐煜倒是怀念起那匹黑驹了。 如果他还活着,唐煜倒是能够骑着它冲出去,逐个猎杀他们。 大师级的箭术,让唐煜掌握主动。 随后,唐煜把目光瞄到独角兽白雪的身上。 “看什么看,非纯洁的处子,不然休想骑到我的背上。”独角兽通过心灵感应,话语直接响在唐煜的心头。 普通的战马可跟不上英雄们的战驹。 这时候唐煜顾不了那么多了。 他直接翻身上马,战斗经验更是频繁流动,流进骑术里,直接把初级的骑术提升到高级。 唐煜大腿夹紧独角兽的两肋,一声大喝,独角兽就如一根离弦的利箭嗖的一声冲了出去。 当然,在冲的过程中它不停的挣扎,要把唐煜从她的背上甩下来。 高级的骑术,让唐煜骑术娴熟啊。 他夹紧独角兽的两肋,让自己不至于跌落,然后更是一心二用,看准了远处惊慌失措的一名英雄。 因为他也同样看到了唐煜。 他可是亲眼所见跟自己实力差不多的一名英雄死在他的箭下,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那一箭,绝不是自己能够抵抗的。 可是,他终究还是跑的太慢了,不仅被独角兽追上,更是被唐煜一箭射穿了心口。 独角兽如一道流光,在野马平原上肆意奔腾,唐煜更是如索命的死神,让一名名英雄惨死于他的箭下,难以让他们合谋包围。 野英雄们害怕了,不敢多停留,纷纷逃跑,不敢多停留。 一人一箭一骑,震慑群雄! 唐煜杀的兴起,可是突然间,却是被独角兽摔落下吗。 长久的反抗,她终于逃出唐煜的魔爪……(未完待续。) 一百三四十章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虽说独角兽脱离唐煜的掌控让唐煜难以尽灭群雄,可是唐煜的箭术,早已让他们吓破了胆,估计不是一时半会会回来的。 奈何这个老天爷专门要跟唐煜作对的一样,在他刚刚回到菲洛希尔她们身边的远处,远处又有轰鸣声传来。 谁? 鹰眼术发动! 只见领头之人凶神恶煞,浑身浴血,战驹马鞍之上有着一颗颗狰狞的头颅标注他显赫的战功。 身后数万的骑兵队更是杀气冲销,震慑人心。 那股杀气,距离老远,唐煜都能感知到。 从他们的架势来看,明显来者不善。 “是北部荒原苦寒之地的洛克?” “他怎么来这里了?” “就算是来救援公主,也是应该最近的男爵迈尔肯他们,而不是相差大半个帝国的洛克?”菲洛希尔的鹰眼术等级同样不低,看清领头之人,美目当中充满惊讶。 “如此简单的道理,你还不知道吗?”唐煜当头棒喝,点醒菲洛希尔。 “你是说,他们不是来救公主,反而是来害公主的?”其实菲洛希尔早已知道,可是在心底中还是不相信。 作为一名精灵,他们很难相信同族的兄弟姐妹会害自己。 对方的速度很快,眨眼间已经冲到了唐煜等人的身边,团团包围,不留退路。 残兵败将,筋疲力尽的唐煜他们,那还有余力反抗这支万里奔袭,远道而来的强军? 枣红色的战马打着响鼻,马鞍上面的兽人头颅在滴落鲜血,一滴滴的落在地上,发出“吧嗒吧嗒”的声响。 数万的大军寂静无声,但是那股沉重的气息还是让人喘不过气来。 野马平原上,一时间竟然只剩下兽人头颅鲜血滴落的声响。 唐煜心思百转。 目前的情况,自己等人可谓无计可施。 虽说公主大人实力强大。一招尽灭数万大军,可是在使用“大招”之后,她本身也晕了过去,已经不能被当成。 菲洛希尔倒是伤势不重。还有一战的可能,可是唐煜可不认为她能打败对面那名红发骑士。 己方兵力残缺,只余下一千不到的数量,与对面对上,除非出现奇迹。不然休想获胜。 那么,希望在哪? 这么多路走来了,只在最后的关头,难道要放弃吗? 唐煜不是容易放弃的人,不到最后关头,他绝不会停下前进的脚步。【ㄨ】 对面之人看情况,很有可能就是帝国当中想要谋害公主的人派遣而来,案例来说,他们发现了自己,应当无所顾忌的直接踏平才对? 唐煜发觉了不同寻常的地方。 “菲洛希尔。你给我详细的说一下他的情况。”唐煜的眼神紧紧的注视着那名红发青年,然后悄悄走到菲洛希尔的身边问道。 如此关头,他为何还能如此的冷静?菲洛希尔对唐煜刮目相看,随后不敢耽搁,在脑海中回味了一边,详细的情报从她迷人的樱唇内流出。 菲洛希尔的情报言简易懂,挑重点说明。 唐煜认真的听着。 洛克,天生英雄,早慧,从小就展露出与众不同的才能。是帝国有数的天才人物。 十岁参军,十二岁统领一军,十六岁已经是坐镇一方的强者,年少轻狂。 大概正是因为他那目中无人的性格。得罪了不少人,据说那时候,他是要被处以极刑的呢,只是后来据说有大人物出面,才救了他一名,最后被流放发配到北寒之地抵御兽人的侵袭。 “那个救他的人是谁?”唐煜询问。 菲洛希尔摇头。她是最近才加入帝国的,对于帝国的情况并不是很清楚。 关于洛克这件事,也是因为太出名了,菲洛希尔稍稍的关注了一下。 “那么,他得罪的人是谁知道吗?”唐煜接着问道。 作为那场事件的另一位主角,菲洛希尔当然有所关注,她想也不想的说出一个名字。 “休伯特·布莱特。” “帝国三大大公休伯特家族的嫡系子弟。” …… “将军,目标就在对面,已经被我们全权包围,我们是不是该?”一名中年英雄来到洛克的身边,恭敬但却带有迟疑的问道。 那可是帝国的公主,帝国最后的希望,难道真的要死在他们的手上? 不是死在敌人的手中,也不是死在对战士最荣誉的坟墓战场上,更不是与一名势均力敌的对手轰轰烈烈的战上一场,最后英勇就义,而是死在他们的手上,死在自己的同胞的手上。 作为一名有着崇高准则的英雄,他不忍,也不想动手。 洛克眉目阴深,满是犹豫。 “骑兵冲锋准备。”突然,洛克骤然大喝,下达攻击准备命令。 十年苦寒,十年征战,十年浴血,早已锻就了他一颗坚韧不拔的心。 就算是帝国的公主,他也能照杀不误。 洛克带来的骑兵要比冈德的少上许多,只有两万左右,可是他们每一名都杀气冲销,马鞍上最少都有四颗兽人的头颅。 兽人体魄强健,一名兽人一般需要数人联手才能打败,而在他们的马鞍之上,却每人最少有四颗头颅,可见这些骑兵实力只高强。 这些头颅,就相当于他们的战利品,他们的战功,非亲手杀死的敌人不会携带在身上。 两万骑兵队整装待发,长枪横放,摆出了冲锋的姿态,只等他们的英雄洛克一声令下,将以摧拉枯朽的姿态扫灭群敌。 菲洛希尔他们神色大变,严阵以待,保护身后陷入昏迷的公主。 “冲锋。”洛克高举长枪,一往无前,带头冲锋。 “哈哈哈……” 然而,没等他们展开全面的冲锋,唐煜却是一声大笑,笑声震天,掩盖四方,让洛克惊疑不定。 这小小的无名小卒,难道见到他的千军万马,被吓傻了不成? “可笑可笑,将军你被当成了枪使却不自知,反而要牺牲大好的前程与我等赔命。”唐煜面对这数万大军面不改色,挡在了菲洛希尔,挡在了公主的身前,迎着对面那群桀骜不驯的骄兵悍将,侃侃而谈。 那风姿,让人着迷。(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五章 先生救我 洛克惊疑不定,暂时停止了冲锋。【ㄨ】 唐煜见此,暗呼侥幸,然后也不等洛克询问,率先发言。 现在对方掌握主动,唐煜必须要把握住机会,要是自己有一个闪失,洛克必定会发动冲锋,到时候不仅是自己,就是菲洛希尔,还有好不容易救回来的公主都将完蛋。 “帝国公主,一国之希望,将军可知当你杀了她的时候,自身将会面对何种情况吗?” “确实,你背后的人有可能能保得住你,可是最大的可能,却是把你当成了一枚弃子。” “如果他在帝国当中的实力真的有那么强的话,那么也不用来刺杀公主,自己直接当这个国家的皇帝就足够了,有何须你来?” “帝国当中,可不是他只手遮天的。” “帝国公主被恶意杀害,相信帝国权贵们必定会震怒,到时候,你很有可能被他交出去平息众怒啊。” “将军还请三思呐。”唐煜说的情真意切,处处为洛克着想。 洛克脸色阴晴不定。 十年征战,他早已褪去看浮夸,留下的之是最精粹的战斗经验,谋略上也许跟在帝都天天玩弄阴谋诡计的权贵们没法比,可他也不是笨蛋,被唐煜稍稍一指点,就想到了关键地方。 “将军?”洛克身边的副将们一个个震惊无比,这一点,却是他们没有想到的。 北寒之地,他们天天与兽人交战。 兽人也许在单个的实力上要比人类强,可是他们却不会玩弄诡计,每次都是靠自身的力量正面交战,这就导致洛克等人提升的只是实力,而不是智力啊。 智力,一般都是法师型英雄的特长啊。 唐煜如此直白的话,让副将们一个个变色。 “可敢过来一叙?”洛克终于下定决心,朝着对面的唐煜喊道。 他觉得,必须要好好的谈过一番。 不过。唐煜这无名小卒,虽说有一番见底,可是要想让他平等对待却不是他的风格,他决定考验一番。 战场杀伐之辈。也没那么多的歪歪场子,他只想考验一下唐煜的勇气罢了。 如果连过来一叙的勇气都没有,只是一个胆小如鼠的鼠辈,当入不得自己的眼。 “有何不敢?”唐煜洒脱一笑,一挥白袍。胯步而来。 一名名骑兵列阵,骑乘在高头大马上,长枪高举到头顶,相互交叉,杀气外露,冲击唐煜的心灵。 瞬间的功夫,唐煜就面色一白。 这些骑兵,明显也不是寻常的人族六阶兵种骑兵可以比拟,明显是骑兵的隐藏兵种,比寻常的骑兵要厉害许多。 单从他们能拥有“杀气”就可见一斑。 不过唐煜也不是吃素的。【ㄨ】屠戮了唐纳德的炼金战士,虽说并没有产生所谓的“杀气”,可是小小的抵御一番还是能够做到。 唐煜迈着沉稳的脚步,对周围杀气外泄的炼金骑兵们视而不见,稳步走到洛克的前面,直视前方。 洛克倒是小小的惊讶了一番,唐煜居然能够在杀意的冲击下坚持下来,并走过这段十几米的杀意之路,倒是让人有些刮目相看。 看他文文弱弱,没想到倒是一名有骨气的人。 有太多的人曾经走过洛克这条杀意之路。可是最后能够坚持下来的却寥寥无几,这其中,有贩夫走卒,有兽人战士。甚至连英雄都拥有。 想不到唐煜连英雄都不是,本身的斗气等级也不是很高,却能坚持下来,想不惊讶都难。 从那些副将们震惊的表情就可见一二。 “你为何如此确定我必定会被当成弃子?”洛克终于开口了。 唐煜其实早已组织好了语言。 从菲洛希尔对洛克的描述中来看,并不是有勇无谋之辈,反而是有一定的见底。并且更是懂得感恩。 纵观洛克的一生,除了在帝都得罪休伯特·布莱特外,坐镇北地寒城,数次阻止兽人南侵,功勋赫赫。 这次他不顾兽人侵略的危机,带领大军来到野马平原狙击公主,除了那曾经救过他的帝都贵人外,唐煜想不出还有谁有如此大的面子能请动他? “用一名可有可无的弃子来平息帝国权贵们的怒火,更是合纵连横,独掌大权,到时候一整个帝国都将被他一手遮天。” “你说,用你一人之命就能坐上那至高的宝座,到底值不值?”唐煜的每一句话,都如钻心的毒刺刺进洛克的心窝。 洛克神色一白。 不是他不清楚,而是他不愿,也不想去想清楚。 “他们难道不怕北地的兽人攻破寒城,南下烧伤抢掠吗?”洛克犹如抓住最后一根稻草,神色略带慌张的问道。“到时候整个帝国都将烽火四起。” “与那至高无上的宝座相比,区区凡人的性命又算得了什么?”唐煜冷酷发言,打破洛克心中最后的幻想。 “先生,不知可有教我等?”洛克失魂落魄,他旁边的心腹副将问道。 他们与洛克一荣俱荣,要是洛克被帝国通缉,那么他们也将没什么好果子吃。 唐煜不言不语,眼神直视着前方。 副将也是个心思玲珑之辈,马上跳下战马,与唐煜平等视之。 余下的九名副将同样如此。 “将军?”副将们小心的问道。 看唐煜的样子,明显是在等洛克下决心。 洛克如梦初醒,同样跳下战马,双手抱拳,恭敬道:“先生救我。” 等了许久,唐煜才叹了一口气,把目光落到了公主大人的身上。 她单枪匹马可敌数万大军。 她身材薄弱却扛起了整个帝国的脊梁。 她是帝国的希望。 “希望不就在那吗?” 众人恍然。 他们已无退路,要么杀害公主,成为帝国的通缉犯,要么就是回到北地寒城,等待那人的报复。 不听从命令的狗,那么也将没有继续存活的必要了。 所谓兔死狗烹,鸟尽弓藏,虽然有些出入,不过意思差不多。 这两条路,洛克他们都不想走,那么余下的,就只能加入到公主的队伍当中。 “公主大人的为人,相信你们都知道,对于有功之臣,必定重重有赏。”反正等公主醒来一切都交给她解决了,先把眼前的危机解除再说,唐煜一点也不心疼各种承诺,各种好处说的洛克他们心花怒放。 在北寒之地的他们,过惯了苦日子,唐煜的条件对于他们来说简直是天堂般的待遇啊。 “如果今后公主登临大宝,你们将是整个帝国的功臣,你们将是辅助开国新皇的第一批有志之士。”唐煜巧舌如簧,凭着三寸不烂之舌说的洛克他们一愣一愣的。 “你们必将是公主的心腹,以后成为一方领主都不是问题。” 唐煜的话,带有一股蛊惑人心的味道。(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六章 任务完成 洛克他们神色阴晴不定,最后沉默了许多,终于才一发狠,决定赌了。 这十年来,洛克除了在北寒之地抵御兽人的侵袭外,还有派遣三教九流之辈潜伏在帝都,秘密探寻着不同寻常之处。 对于十年前的事情,他耿耿于怀,总觉得有些不对。 “要想我答应也可以,不过你必须帮我调查清楚十年前的那件事。”洛克要求道。 十年前的那件事可谓是充满了太多的巧合,虽然一切看似都很正常,可是他们相互出现在同一个时候,却又变得不同寻常了。 十年前,洛克的人生可谓刚刚开始,可是就因为得罪了休伯特的嫡子而不得不远遁北寒之地,长年累月的与兽人战斗。 虽然这十年洛克变的越发的强大了,可是漫长的十年,他没有跟自己的父母亲人相见过,他与繁华的帝都走在交叉路口上,成为不同时代的人。 他是被遗忘的人。 他的人生,很有可能一辈子都将在抵御兽人的无尽战斗中落寞。 这也是他毅然带领麾下的将士们离开的其中一个原因。 杀害帝国的希望再轰轰烈烈的死,对于他来说,也许是最好的归宿。 可是唐煜的话,却又让他们有了不同的想法。 他还不想死,他还想要拥有更多的战争,他想让世人都知道他的名字,他想让曾经欺辱他的人后悔。 恩要报,仇更是不能落下。 跟随着公主,也许将遇到更多自己所遇不到的事情吧? 长久的与兽人们战斗,早已让他渴望更加惨烈的大战,让世人都知道他的名字。 “小事一件。”唐煜笑道。 洛克盯着唐煜的眼睛,见到里面一片的真诚,突然大笑。 “那么,就让我赌一把吧。” “人生,不过一场豪赌。” 系统提示: 恭喜你成功说服洛克·阿诺·雷克斯加入到帝国公主的阵营。你与帝国公主的好感度增加十点。 系统提示: 危机解除,成功解救帝国公主,任务完成。 系统提示: 参加人数4,幸存人数1. 恭喜你作为唯一幸存的穿越者。你将获得一份幸存者礼包。 系统绑定…… 任务结算……统计…… ……总贡献值达到96.39%,抽取英雄特长。 系统提示: 恭喜你是第一位穿越成功的地球使者,你获得诸神的注视。 系统提示: 你受到信仰女神雅典娜的关注,获得特长——战争与智慧。 战争与智慧:一阶可成长特长,每提升一个英雄等级。都将获得1点士气,1点智慧加成。 系统提示: 你完美的完成任务,获得任务奖励:三次随机抽取的机会。 在唐煜的眼前,突然出现了三个大转盘。 这三个大转盘唯一相同的地方,大概就是指针的中心位置有雅典娜女神的头像存在。 第一个是拥有各种卷轴的转盘? 斗技,魔法卷轴,神奇的契约,炼金建筑图纸,特殊的职业卷轴等等,应有尽有。 头一次使用。唐煜特发现不了什么规律,直接使用了。 转动。 指针开始快速的旋转,然后慢慢的变慢,先是转到一张灵魂契约卷轴上面,让唐煜心眼都跳起来了。 不错不错,如果有了这张灵魂契约卷轴,那么自己就能再次得到一名心腹。 被契约的对象,今后生死都在唐煜的掌控当中,是难得一见的宝贝。 当然这种卷轴的制造极为不易,市面上极少有流通。就算有,也很快会被其他人购买走。 可是指针很快超过了灵魂契约卷轴,来到一阶枪兵的炼金图纸上。 指针的转速已经很慢了。 如果停下来,那就表示唐煜将获得一张一阶的枪兵建造图纸? 这简直是从天堂跌进地狱的差距啊。 一张一阶的枪兵炼金图纸又如何能够与灵魂契约卷轴相提并论? “过去。快过去。”唐煜心里在狂吼。 不知道是不是唐煜的心声发挥作用,还是因为“雅典娜的关注”?唐煜只见转盘中心那雅典娜的雕塑眼眸微微一亮,稍纵即逝,要不是唐煜眼尖,都差点错过,然后那指针跨过了枪兵炼金图纸这一栏。来到了下一个物品栏上。 指针落到这一栏之后,很快消失,然后在唐煜的手上,则多了一张流光异彩,有着迷人光泽的图纸。 绘图师。 这就是这张图纸的名字。 请问是否学会副职业绘图师? 确定。 女神雅典娜给自己挑选的副职业,会是简单的吗? 唐煜决定相信她。 其实按照那指针的转速,应该是停在一阶炼金枪兵图纸上面的,只是因为女神雅典娜才让唐煜得到了这张绘图师副职业图纸。 零阶绘图师:可绘制炼金图纸,目前只能绘制零阶图纸。 唐煜感觉自己的心跳都慢跳了半拍。 这个世界的炼金建筑是根据炼金图纸而制造出来。 只要有相应的材料,然后炼金图纸对着材料们使用,就会凭空出现一座炼金建筑。 而要想诞生炼金图纸,则需要绘图师们的绘制。 唐煜的副职业,明显是能让唐煜绘制出炼金图纸的绘图师啊。 要知道,要想成为一名绘图师可是很看重天赋能力的。 看着技能栏中的绘图师字样,唐煜恨不得现在就去实验一番。 不过好在唐煜还记得自己还有两次大转盘的机会呢。 第一次都能获得如此好的宝贝,剩下的两次呢? 唐煜满是期待的看向了第二个大转盘。 这一处大转盘宝贝比第一个大转盘还要珍贵许多。 居然是英雄职业? 就像战士法师分很多种不同的类型一样,根据成长的不用,有疾风战士,烈火猛士,血脉术士,寒冰射手等等。 英雄的两大笼统职业就是战士和法师,然后根据成长,本身英雄属性的不同,战士又划分成为骑士,剑士,野蛮人,箭手等。 法师则是各种不同属性的元素法师了,术士,牧师啦…… 第二个大转盘,抽取的就是英雄职业。 这其中,有寻常的战士,骑士,法师等职业,更是拥有无数的隐藏职业。 如屠龙勇士,地狱魔王,天赐之子,天启骑士等等光看名字就是一个高大上的职业。 这看的唐煜倒是很想全部打包带回家。(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七章 职业与祭坛 唐煜开始转动大转盘。 那指针飞快的旋转着,唐煜一眨不眨的盯着,眼珠子都快要看到眼花缭乱,最后指针的转速渐渐变慢,从地狱魔王的职业上过去,从天启骑士的职业上过去,来到了最寻常的枪兵职业上? 唐煜大惊,这要是落在枪兵上面,自己“这号”算是半废了。 枪兵只是人族的低阶基础兵种,连战略兵种都算不上,本身能力平庸,并且自古枪兵幸运“e”啊,要是唐煜的职业是枪兵,今后将多灾多难。 过去过去啊。唐煜的内心在狂吼,最后指针终于从枪兵一栏过去,来到了骑士职业上? 骑士倒是不错,起码人族的骑兵就是战争的主力,以后如果拥有特殊的隐藏炼金骑兵,就像菲洛希尔那一百黑锋一样也不错。 不过这指针明显在跟唐煜玩闹啊。 他艰难的从骑士职业上路过,慢吞吞的来到了下一栏。 武器大师? 最闪亮眼的屠龙勇者,地狱魔王等等高大上的职业在,唐煜居然一时间看漏了武器大师? 作为多种武器被提升到大师级的唐煜来说,这个职业才是最契合唐煜的存在。 可以说,这简直是为唐煜量身打造的职业啊。 指针终于停下来站定,没有再转动。 豁然之间,一张职业卷轴出现在唐煜的手中。 这是一张泛黄的羊皮纸,有着岁月沉淀的痕迹,古朴沧桑。 系统提示: 发现武士大师就职卷轴。符合学习要求。请问是否学习? 是! 唐煜手中的羊皮纸顿时流转神秘的符文。符文化剑,化刀,化锤,化弓……十八班武器尽皆出现,围着唐煜的身体在旋转。 最后,这些武器纷纷化作一道流光,冲进唐煜的身体里。 系统提示: 恭喜你就职成功。 武器大师:你能熟练的掌握各种武器,他们就像是你的手。你的脚,可以发挥出超常的效果。 武器大师能力:多武器自由作战,伤害提升5%。 英雄职业能力:麾下个兵种伤害提升5%。 恭喜你领悟武器大师专属技能:万能巧手。 万能巧手(被动):你对于各种武器的使用都有一定的见解,能够熟练的运用他们,可无视使用要求而使用他们。 唐煜(英雄) 等级:1(升级需200点战役经验) 职业:武器大师 特长:战争与智慧 技能:无(个人技能可通过花费战役经验转换而来) 战役属性: 攻击:3(英雄的攻击力可附加在自己所带部队的攻击力上,攻击力增加攻击敌人时的伤害值,部队的攻击力比对方防御力每大1,伤害力增加5%;部队的攻击力比对方防御力每小1,伤害力减少2.5%) 防御:1(英雄的防御力可附加在自己所带部队的防御力上,防御力可以减少被敌人攻击时的伤害。部队的防御力比对方攻击力每大1。伤害减少2.5%;部队的防御力比对方攻击力每小1,伤害增加5%) 力量:1(英雄的力量可以增加攻击魔法的杀伤力和提高辅助魔法的效果和持续回合) 知识:1(知识影响英雄的魔法值上限。正常是1点知识对应10点魔法值上限。智力技能可以永久提高魔法值上限,魔力漩涡和魔法泉可以暂时使魔法值倍上限翻倍) 战役经验:1010点。 (注意,这是英雄面板,与个人面板是分开的) 唐煜曾经与野马平原的马匪战斗,获得十点战役经验,但现在唐煜却拥有一千多点,这多出来的一千点,明显就是与唐纳德战斗获胜二获得的。 唐煜心里狂震,强,好强。 如果唐煜抽到的是其他职业,需要重新的认知,熟悉,但是武器大师却不需要,因为唐煜多种武器的基础已经被提升到大师级。 两次大转盘,一次得到了绘图师的副职业,第二次则是主职业武器大师,唐煜倒是越发期待第三次了。 高风险代表着高回报,果然没错。 经历重重危机,最后侥幸成功,获得的回报让人惊叹。 唐煜看向了下一个大转盘。 这次大转盘不比上面两个差,居然是各种宝物? 武器分凡器,利器,宝器,绝器,名器,这是唐煜从老汤姆那得到的,可是在这个大转盘里,却没有任何一件跟老汤姆所说的武器等级相符合。 因为这里根本就没有那些平凡的武器。 永恒神枪,雷神之锤,阿波罗的太阳车,天之弓,死灵之书…… 一件件装备映入眼前,让唐煜口水都流出来了。 神器,这妥妥的就是神器啊,是跟公主大人的誓约胜利之剑一样的神器啊。 不过除了神器之外,这处大转盘上还有其他的装备。 虽然相比起神器要差上许多,不过他们每一件都有特殊的能力。 比如说美杜莎之盾,就能石化掉对手。 亦或者是那件阿努斯之枪,拥有必杀一击的效果,只要发动,必定命中,必定成功。 当然除了装备之外,还有许多的杂物,像是一些锻造装备的矿石了,药草药水,甚至连炼金兵种都有。 最后一个,到更像是一大杂烩呢。 看起来,要想获得神器的几率,不是一般的低。 唐煜要求也不高,神器是不敢奢望了,只希望你能得到一柄合适的武器就可以了。 转盘开始! 一般指针过去,那么也就表示这件宝物是休想得到了,因为第三个大转盘极其的大,唐煜都有点不敢相信这一圈能不能转完。 在唐煜用力的转动指针之后到现在,指针已经转了小半,转速也渐渐的慢了下来。 唐煜根本不敢看,闭上了眼。 一般这种看运气不开挂的情况,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等待是漫长了,时间看似只是过了一小会儿,对于唐煜来说却堪比一个世纪般的漫长。 终于,长久的等待,脑内的系统声音传来。 系统提示: 恭喜你获得神恩祭坛。 神恩祭坛:搭建之后,可贡献各种稀奇的宝物给女神雅典娜,换取神恩。搭建要求:一级需要十单位的石头和木头。 神恩:兑换宝物的价值标准。 这是不是表示,今后只要能够持续不断的给雅典娜贡献这个世界稀奇的宝物,那就能获得神恩,然后获得上面那些一看就很厉害的各种装备,职业等? 唐煜把神恩卷轴收进空间戒指中,随后退出了脑海。 在洛克改变阵营,加入到公主的行列中之后,也就表示唐煜的任务完成,随后时间停止,唐煜进入到脑海中开始大转盘。 现在一切结束,回到现实,时间开始正常的转动。(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八章 分别(本卷终)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夜风轻柔的吹刮着,随着战争的结束,地上的炼金战士纷纷化为点点金光消失在空气中,连点血迹都没有留下。 枪兵们默默的坐在地上,擦拭各自的长枪。 硕果仅存的十七名枪兵各自等级提升到伯爵级,本身属性大幅度的提升,加上唐煜已经成为英雄,战役属性的加成上,他们各自都能够与四阶的十字军单挑呢。 炼金马匪因为潜力不足,才勉强提升到骑士级别。 唐煜坐在小土丘上面,对面是两座相伴的孤坟,连名字都没有,仰头灌下一口美酒。 “王小胖,冷,正是因为有你两,我才能成功,成为唯一的一名穿越者啊。” “与你们相处的时间很短,可是我很快乐,是难得的感受到同伴的温暖。” “你们的梦想,就让我来替你们实现吧。”唐煜再次灌了一口美酒,然后把酒带中的美酒全都倒在坟前,随后毫无此意的离开。 他的脚步,不会就此驻足不前。 他的征程,才刚刚开始。 人生不过一场豪赌罢了,总有一天,会与他们相见的。 回到火堆旁,唐煜发觉公主已经清醒,而菲洛希尔和洛克正殷勤的站在她的身边贴身照顾。 唐煜不着痕迹的带着自己麾下的炼金士兵离开。 事了拂尘去,深藏功与名。 唐煜的离开,可以说没有引起任何的注意。 骑乘在一匹普通的战马上。唐煜离开了。 刚刚清醒的公主看着远处离开的人影。有些疑惑。 “他?” “他?”菲露希尔循着公主大人的目光望去。发现正是唐煜离开的身影。 “洛克,公主就拜托你了。”菲洛希尔慌张,她可是准备想公主大力举荐的呢。 像唐煜如此名将,不收归麾下,实在是一大损失。 独角兽快的如一阵风,拦截住唐煜的去路。 唐煜以前从巨兽强森那抢夺来的黑驹都不是独角兽白雪的对手,更何况是这匹普通的战马。 “勇士,你不跟我们一起离开吗?”菲洛希尔带着迟疑。以及不舍。 这一丝的不舍,连菲洛希尔都有点不敢相信,为什么会不舍? 与唐煜短短的相处,见识到唐煜的为人,他的不同寻常,他的运筹帷幄,不知不觉,菲洛希尔早已把唐煜当成了靠山一般的存在。 “有洛克将军保护你们,相信你们足够安全的回到帝都。”唐煜淡淡开口,绝口不提跟他们一起回去。 别看唐煜说服了洛克加入到公主大人的队伍。不过所谓一山不容二虎,在保驾护航。还没成为公主真正心腹的时候,洛克绝不会放心让唐煜跟在身边。 如果有着唐煜给公主出谋划策,那么今后洛克的地位将会极为的尴尬,只会在唐煜之下,而绝不会在唐煜之上。 同为心腹,也是分三六九等。 洛克同样是个骄傲的人,绝不会轻易承认不如他人,不如唐煜。 唐煜是个明白人,不用洛克明说,自动离开。 所谓敌强我弱,这时候还是明智点的好。 单纯的菲洛希尔并不明白这其中的花花肠子,充满了不甘。 “可是……” “没有什么好可是,这大千世界,不好好的游历一番,怎能对得起来到这个世界的一生?”唐煜大笑,策马狂奔。 黑狼王撒欢的跟在唐煜的身边,天上金刚鹰盘旋。 “菲洛希尔,总有一天我们会再见的。” 看着远去的背影,菲洛希尔久久的凝视,成为永恒。 在菲洛希尔的心中,不知不觉,已经中下了一个名叫唐的神奇之人的种子。 “一壶浊酒看日月,轰轰烈烈走一遭。”远远的,传来唐煜豪迈的声音。 …… 菲洛希尔好不容易回神,有些失魂落魄的回到公主的身边。 公主总觉得那个人有些熟悉,好奇的问道: “那是谁? “一个,英雄?” 这时候,菲洛希尔骤然反应过来,唐煜他已经是英雄了? 他是什么时候成为英雄的? 英雄的诞生有两种情况,一种就是受到诸神的祝福,生来就是英雄,像洛克,菲洛希尔他们就是这种情况。 这种英雄的实力提升与受到的祝福的多寡,祝福神灵实力强弱有关。 总的来说,越强的神灵祝福的越多,那么诞生的英雄也将越强大,更容易变强。 这种英雄被称之为天赐英雄。 另一种就比较困难,需要经历一场场的大战,力挽狂澜,受万名敬仰而产生的英雄。 这种英雄一般的实力都极为了得,一人可战好几名天赐英雄。被人称之为战争英雄。 唐煜难道是战争英雄不成? “一名战争英雄吧。”最后,菲洛希尔加了一句。 不过菲洛希尔知道公主大人刚刚清醒的时候就超长使用神器誓约之剑,导致受到反噬又陷入到昏迷当中,对唐煜不了解,于是她洋洋洒洒,详细的诉说了一边。 “哦?”公主大人顿时对唐煜充满了好奇。 “倒是个妙人呢。”公主大人喃喃道。 …… 野马平原一望无际,宽广无边,野马成群,战马肆意,狼群成堆。 与菲洛希尔他们分别之后,唐煜带着游玩的性质,慢悠悠的行走在无边无际的草原上。 月光洒落,照耀在唐煜的身上,显得清冷又幽静。 最后,唐煜在一处小溪边停了下来。 “全军休整一二。”唐煜下达命令,然后坐在小溪边,陷入了沉思。 目前来看,暂时是不能去公主哪里了,看起来,自己需要流浪一段时间呢。 “英雄,不知道接下来我们该怎么行动?”小天使黛妮从唐煜的衣领里探出可爱的小脑袋,好奇的问道。 本来加入到公主大人的行列,对她来说将会有无穷无尽的能量晶石供应,不过她已经是唐煜的追随者,当听从唐煜的决定。 “那当然是回野马城了。”唐煜笑道:“不过在这之前,需先解决这个小家伙才行。” 一只小巧的元素精灵被唐煜小心的托在手上拿了出来。 正是风元素精灵。 她的外表像是人类的小女孩,面容精致漂亮,像个瓷娃娃。 “小家伙你愿意跟随我吗?”唐煜把风元素精灵拖到眼前问道。 风元素精灵见识过唐煜的实力,连两大帝皇都不是对手的唐纳德都死在他的手上,那么目前手无缚鸡之力的她更别想从唐煜的手中逃离。 最重要的是,在他的身边,居然还有一名天使存在? 天使可是最强大的生物之一,让唐煜在风元素精灵的心目中无限高大起来。 这小家伙拼命的点头。 “那么,就跟我签订契约吧。”唐煜说道。 风元素精灵嘴角喃喃,奇妙的符文出现,映入唐煜的脑海。 灵魂契约,签订完成。 随后,她直接冲进了唐煜的身体里,坐在丹田的位子,开始吸收周围游离的风元素,吸收进体内。 ps:本卷完结。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未完待续。) 请假一天,外带整理一下大纲 一百三十多张的新手任务总算写完了,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主角成功的完成任务穿越到那个世界,今后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将会又是一段与众不同的冒险之旅。 新篇幅的开启,本作者也需要好好的整理一下,顺便回顾一下前面所写的内容,请假一天哈。 突然少于五百字上传不了,那么就…… 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五百字(未完待续。) 第一章 欢声笑语 ps:各位抱歉了,昨天电脑坏了,好不容易才修好的,还有说明为何每天一更,其实是本作者除了这本书之外还有另一本书在连载,当然这是小号,从无到有,并没有让老书迷过来捧场过。起先也没想到会签约成功,每天一更写着写着,没想到走到现在了,不过另一本书也快要完结了,大概是下个月的月底,到时候就是主攻这本书了,每天将会最少两更,不会tj,请大家放心哈,各种情节早已想好。 经过三天的马不停蹄,唐煜终于回到了野马城。 在这三天中,唐煜不仅熟练的运用风元素精灵的能力,可以简单的使用“加速术”。 好吧,这是个人版的,只能作用于唐煜自身,可以增加唐煜自身的速度,还有攻击频率。 接着就是把冷交给自己的隐身术给学习了,总共花费了一万的战斗经验。 目前唐煜战斗经验储备丰富,尤其是杀了唐纳德之后,直接贡献了一千万的战斗经验,让唐煜毫不客气的先把侦察术和领导是提升到高级。 这两种在英雄大陆学会的技能,要比唐煜本先在地球学会的技能花费的战斗经验多十倍,高级就需要一百万,而提升到大师级,估计就是一千万了。 好在现在战斗经验对于唐煜来说只是浮云。 侦察术可以料敌先机,对于隐藏的敌人也有率先发现的能力。而领导术则是提升士气,士气越高昂的炼金战士,发挥的战斗能力也越发的可怕,并且不容易陷入害怕的状态。 唐煜战争与智慧的特长,是每提升一级就能增加一点的士气,目前唐煜为一级英雄,而高级的领导术能够增加三点的士气,那么唐煜目前就是拥有四点士气啊。 一般情况下,唐煜麾下的炼金战士都将士气高昂。 至于说战役技能,这几天唐煜痛定思痛。还是决定暂时先放弃提升英雄等级,转而把个人技能转化成为战役技能再说、 在这个英雄大陆,英雄的能力重要,可是顾名思义。炼金战士的能力同样重要。 提升一两个英雄等级,也只是提升一两点战役属性而已,对于提升麾下炼金战士的实力有限。 一级升到两级,需要五百的战役经验,二级升到三级。估计需要的战役更加的多,对于目前才只有一千多一点战役经验的唐煜来首,每一点的战役经验都是极为珍贵的。 唐煜盯着自己的个人技能界面上仔细的想了一会儿,最后决定先把枪术转化成为战役技能。 麾下的十七名特殊枪兵已经被提升到伯爵级,加上唐煜的英雄属性,已经能够与四阶的十字军等生物单挑不落下风,如果机上枪术的加成,那么他们应该能够与野怪骑兵相媲美,这对于唐煜来说是极为有利的。 虽然转化箭术的话,对于炼金马匪同样有提升的效果。只是炼金马匪总就是马匪,加上唐煜只有一座马匪炼金建筑,要是伤亡惨重,就很难在短时间内补充兵员,选择箭术并不合算。 这次回到野马城,唐煜的另一个目的就是从野马城的炼金建筑里招募其他的枪兵来补充自身的伤亡。 枪兵是用长枪的,选择枪术正合适。 不过大师级的枪术转化成为战役技能,需要的战役经验需要五千点? 唐煜一级一级的点过去,本就不多的战役经验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下降。 初级枪术,转化需要一百点。中级则是五百点,而到了高级,则是一千点啊。 唐煜连高级的枪术都转化不出来。 最后无奈之下,只能选择中级的枪术。六百点战役经验冲进大师级的枪术里,化作能量,转换开始。 随后,在唐煜的英雄面板的下面,就出现了一个长枪的图案。 中级枪术(被动战役技能):能够提升麾下武器为长枪的炼金战士伤害提升15%。 剩下的四百多点的战役经验,没的说了。先把箭术也转化过来。 初级箭术:能够提升麾下武器为弓箭的炼金战士伤害提升5%。 余下的侦察术,鹰眼术,和领导术,本身就是战役技能,倒是用不着转换。 至此,剩下来的三百一十点则被唐煜保存了下来,以备不时之需。 当唐煜回到野马城的时候,一群人欢呼,鲜花洒满街道。 老管家玛德在一群野马城权贵的簇拥下,成为代表接待唐煜。 “唐,老老城主他?”玛德并没有询问有没有成功解救公主这件事,反而是颤抖着询问老城主。 唐煜心情凝重,从背后拿出了一捧黑土。 老城主献祭一切,就连骨灰都没有留下,全被地狱的君王收走,唐煜手中的泥土,则是老城主曾经战伤流出吊在地上的鲜血沾染的泥土,还有一缕缕的血红。 这些血液早已失去英雄的活性,没有活力,所以地狱的君王也看不上,被唐煜收集起来。 玛德整个人都在颤抖,艰难的从唐煜的手中接过“骨灰”,然后强颜欢笑,走吧,勇士,满城的人都在等着你呢。 说完,他却是落寞的消失在人群中。 唐煜知道,这时候应该让玛德一个人静静。 “唐,你这家伙太不够哥们了,居然一个人去,你到底有没有把我们看成兄弟啊?”一群矮人明显喝大了,叫嚷着,不过并没有动手,反而是很生气唐煜不带他们一起去。。 “没错没错,我们怎么说也是同甘共苦过的。”中年大叔佣兵带着麾下的几十名炼金枪兵过来。 “哈哈,你们真是的,人能回来就不错了。” “是啊是啊,唐,你还没告诉我们到底有没有成功救回公主呢?”野马城中的商贩们曾经资助过唐煜,各种绷带伤药,箭支武器等,不然唐煜也不能依靠一千多的炼金马匪和五百左右的枪兵与唐纳德的五千大军鏖战到底。 唐煜与他们极为的熟悉。 他们一个个充满了期待,伸长了脖子,希望从唐煜的口中得知确切的消息。 唐煜的部队损伤惨重,就是老城主都阵亡了,并且公主大人又没在他的队伍当中,他们的内心有害怕,但更多的还是期望。 期望那与众不同的唐能够给他们带来奇迹。 唐煜重重的一点头,爽朗笑道:“当然。” “哇……”一群人惊叫,全都抛飞了手中的一切。 鲜花,水果,铜币,银币,金币,甚至一个激动的老爷爷,连自家小孙儿都被抛飞到天上去。 唐煜倒是真怕会把孩子给摔坏了。 “唐,唐,唐……”矮人们是一群喜欢热闹的种族,不然他们也不会喜欢呆在酒馆里了。 听到唐煜居然成功,他们好像比唐煜还要兴奋,冲上去就把唐煜从战马上拉了下来,然后齐心合力,把唐煜抛飞到天上去。 一时间,整个野马城充满了欢声笑语。(未完待续。) 第二章 老城主的任务奖励 一夜狂欢,等第二天唐煜清醒的时候,站在初阳下锻炼自己的体魄。 唐煜从没有浪费过一丝一毫的时间,每一分一秒,都在增强自己的实力。 在破碎的传奇小世界里,唐煜借助风暴锻体,加上那一滴天使之血,勉强把战士的斗气等级提升到三级,不过天使之血的能量极为的庞大,到现在唐煜也才吸收了九牛一毛都不到,让唐煜时常苦恼,到底该如何发挥这滴天使之血的效果呢? 难道要再找一处堪比传奇小世界的地方? 可是这种地方充满了危险,唐煜能够成功的进入到深入,一是因为那是一处残破的,即将处于毁灭状态的世界,二则是前面已经有唐纳德扫荡了一番,危险系数大减。 “冲锋!” 想不明白的事情唐煜也懒得多想,专注的提升自己的实力。 个人斗技已经不能用战斗经验提升,需要一次次的使用,加深感悟,到时候自然而然就会提升。 而唐煜现在使用的就是基础斗技冲锋。 冲锋具有眩晕的效果,效果不错,加上使用的斗气较少,目前被唐煜当成主要的使用技能。 虽然白马过隙是厉害,可是架不住使用的斗气消耗大啊,单凭目前二级战士的斗气海,还不能畅所欲为的承受使用他的代价。 不过嘛,为了熟练白马过隙,在平常无事的时候,唐煜也会锻炼一下。 小院中的一颗大树被唐煜懒腰撞断。 十牛的力量的,不是区区一颗大树能够抵抗的。 看着断成两截的大树,唐煜觉得现在所处的环境已经不适合自己的锻炼。 等集齐必备的物资,然后招募野马城的炼金战士后,看起来自己必须要离开了,而且英雄等级的提升需要战役经验,而要想获得战役经验,必须参加战役才行。 热身完毕。唐煜擦了擦汗,然后吃过早饭,去往城主府。 一路上,过往的行人都会对唐煜笑着打招呼。亲切的不得了。 唐煜已经成为野马城的名人。 唐煜一一点头微笑,然后才来到城主府,发现在城主府的门口,玛德早已等候在那了。 “老城主已经离开,那么就让我来履行老城主的任务奖励吧。”玛德还沉浸在悲伤中。话不多,开门见山道。 不等唐煜回话,玛德继续说道: “老城主给你留下了两道选项。” “其一,就是拜老城主为师,成为老城主的义子,接替老城主的位子,成为野马城新晋的城主。” “老城主的城主位子是世袭制,只是他的儿子早已生死不知,等到老城主离开,都没个送送的人。”说着。玛德眼睛通红,满是泪水。 老城主为帝国鞠躬尽瘁,晚年确是如此的落寞。 唐煜一时间内心有些唏嘘。 “他早已是我的师傅。”唐煜说道,白马斗气,白马过隙,都是从老城主那继承来的。不过他对这座野马城可没有什么兴趣,周边的马匪早已被扫荡光,又距离战场较远,呆在这里可得不到提升。 不过这终究是老城主一生的心血所在,也不能就这么离开。 看起来。计划需要修改一二。 听到唐煜的回话,玛德都不说第二条选项了,直接恭敬的领着唐煜来到城主府的正中央,在一块透明的水晶石上站定。 “来吧。只要把手碰触到他,留下印记,今后你就是野马城的城主了。”玛德说道。 “这是?”唐煜有些奇怪了? “城市核心,就相当于一个人的心脏一样。” “野外的野生炼金建筑不提,要想在城市内建造炼金建筑,必须是拥有城市核心。或者是城镇,村级之类的核心才能建造。”玛德介绍。 “城市核心还能给一座城市带来繁荣昌盛,是一座城市最最重要的宝物。” 恩?唐煜有点傻了:还好自己接受了这座野马城,不然以后就算自己的绘图师等级提升到在牛逼的位子,没有领地也是白搭啊。 不过这一个神奇的世界,出现再多新奇的事物,唐煜也不会过于的惊讶。 他伸出了手,然后映入身份。 系统提示: 恭喜你成为野马城的现任城主,您可在城市建造一面查看具体事宜。 因为唐煜成功的完成任务,系统绑定,这次见到的城主界面比以前看过的要丰富了许多。 比如说炼金建筑,需要多少天才可以继续招募,目前招募名额等。 比如说城市的建设,城墙的修补,道路的改造,税收等等,详细无比。 还有野马城的权贵名单。 看着一张张昨天迎接对象的头像,唐煜倒是露出了沉思之色。 那些人,看起来并不是很想让自己继承城主的位子呢。 唐煜放下了一切,先从炼金建筑中招募出炼金战士再说。 一列列的枪兵出现,十二名弓箭手背着弓箭,天上六头狮鹰盘旋,加上唐煜以前幸存的六头狮鹰,目前唐煜已经有了十二头狮鹰了。 其中六头狮鹰经过提升,是骑士级的狮鹰。 顿时,唐煜麾下再次突破一千之数。 不过嘛,大量的招募炼金战士,也让唐煜口袋里的金币哗啦啦的消失。 城市发展需要钱,招募炼金战士同样需要钱,看起来必须要赚钱了呢。 野马城的主要产品就是各种等次不一的战马,如果能够捕获一匹名马,除了能够给驯马师不菲的价钱外,野马城也能抽取一定的税收。 但是这种收入太慢,唐煜想了想倒是可以酿酒,贩卖英雄大陆上没有的地球产品,不过这些都需要一定的时间。 最后,唐煜把目光放到自己的副职业上。 这个世界上的炼金建筑的数量的稀少,为何? 那当然是因为炼金图纸稀少了。 残酷的战争,两国交战,如果打下敌方的城池,又不能守护得住,那么一般都会是破坏城市之心。 失去城市之心的能量提供,炼金建筑也将渐渐化作一座死建筑,再也不能生产炼金战士,一整座城市从无到有发展起来的努力全都打了水票。 本就稀少的炼金建筑加上破坏,那就更加的稀少了。 而且绘图师更是一种神秘的职业,目前世界上知名的也就那么几个,每天没日没夜的绘制图纸又有多少呢? 这是一个火爆的行业。(未完待续。) 第三章 集市 唐煜走出了城主府,然后来到集市。 集市坐落在野马城市中心东南的方向,哪里三教九流汇聚,马贩子们物色着各种好马,正在与马主们讨价还价。 卖蔬菜水果的,卖牛羊猪魔兽肉的,打铁的,廉价的药铺,杂货铺等,魔法用具等,一应俱全。 这是野马城最繁荣昌盛的地方,每天都能给野马城带来大量的税收。 几名曾经跟唐煜一起阻挡马匪进攻的菜鸟士兵们已经成为了城管,在挨家挨户的收取份子钱。 唐煜收回视线,随后走进一家炼金店铺。 绘图师其实是炼金师的变种职业,拥有炼金的能力。 炼金图纸炼金生物,在前缀带有炼金二字,如果绘图师不会炼金的能力,那又谈何绘制炼金图纸? 炼金师本就是一种稀少的职业,而要想绘制炼金图纸的绘图师,那更是如大熊猫般的稀有啊。 “欢迎光临,请问客人需要些什么?”殷勤的店小二点头哈腰,小心询问。 唐煜视线看过去,这是一处比较简单的炼金商店。 店内有一名昏昏欲睡的白胡子老者,还有一名店小二,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人。 店内的装饰也比较简陋,只是在柜台上摆放了一些炼金药剂,然后墙边的漏斗上一些草药,奇怪的指甲,神秘的眼珠等等东西。 野马城远离帝都,是一处相对落后的地方,要不是每年都能盛产大量的战马,说不定早已被遗忘掉。 不过就算如此,也让野马城的经济并不是很发达,看这条街上的商铺就可见一二。 如果是繁荣的城市,不仅有相应的药店,武器店,炼金店等更是华丽非常,哪像野马城的这样? 不过唐煜也没多么的在意。直接说明自己的来意。 当唐煜成功就职成为绘图师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自己想要绘制炼金图纸所必须的用具。 一支炼金笔,能够描绘出奇妙的线条,线条练成一个整体。加持神秘的炼金力量,一张炼金图纸就做成了。 不过除了炼金笔外,还需要特殊的纸张。 好在初级,也就是绘制零阶的炼金图纸,只需要普通的纸就够了。不过以后要想绘制一阶,二阶……的炼金图纸,那必须要使用魔兽的皮毛才行。 理论来说,一阶的炼金图纸必须绘制在一阶魔兽的皮毛上。 如果你钱多的没地方花,也可以用二阶,三阶的魔兽皮毛来绘制一阶的炼金图纸。 笔和纸已经弄好,那么剩下的就是墨水。 墨水不是普通的墨水,为了能够提升附魔的成功几率,唐煜特地购买了一瓶用二阶风狼的血液制作而成的墨水。 这种墨水是秘制的,风狼的血液只是主要的成分。余下的还有其他零零碎碎好几种的辅助材料,不过制作这种墨水至今是个谜,除了制造厂家外,发明家外,谁也不知道具体的材料。 散养东西,总共花费唐煜三千金币。 其中炼金笔一千五,墨水一千,普通的纸张居然需要五百? 好吧,是唐煜买的量多。 这也就是换了是唐煜,如果是寻常人。光购买材料就能压垮他们啊,联机时稀少,不是没有原因。 初级的用具都如此的贵,可想而知更加高级的炼金用具了。 唐煜不在多想。付过钱之后,把一堆材料放进空间戒指中,走出了炼金屋,回到城主府,闭门深造。 …… 在唐煜前脚刚走,就有一名短小之人摸进了炼金屋。然后不一会儿,他又出来。 他本来是走在人流密集的大街上,可是只见他一个闪身,就来到人迹全无的阴暗角落,然后左拐右拐,数次回头张望,查看有无人跟踪,最后来到一处朱红大门,门外有两尊铁狮镇压魑魅魍魉的雄伟门户前,拉低了声音敲响房门。 大门很快开出一小条的缝,短小之人一个人闪身,已经摸进里面去。 灯火摇曳,拉长了房间中人那袖长的身体。 “情况如何。”那人声音淡然,听不出丝毫的感情。 “大人,我今天一路跟随,只见那人走进了炼金屋,然后我询问了一下店老板,发现他购买了……”短小之人列出一系列的清单。 “哦?”绘图师的用具他当然清楚,他惊讶的是,唐煜有绘图师的天赋? 如果唐煜真的是一名绘图师,那么自己的计划终究要改变一二。 神秘的绘图师,他们有着众多的手段。 遥远的历史当中那最耀眼的新星,那崛起于杀戮,带领人类走向辉煌的人,凭借一身绘图师的能力,披荆棘,破全敌,为人类带来一缕曙光。 那时候的人类,敌人众多,兽人奴役他们,视人类为食物,精灵族瞧不起人类,恶魔们更是以屠杀人类为乐。 可是,当哪项职业的诞生,人类那无语绝伦的学习能力终于改变了现状,翻身做主人,成为这个世界最强大的族群之一。 恶魔们被赶到地底深渊,兽人们被穷困在苦寒之地,成为人族捕杀奴役的对象。 精灵更是保持那高傲的姿态,笑看世间风云,不管不顾。 哪项强大的职业,正是绘图师。 一座座能力不同的炼金图纸的诞生,让体质薄弱的人族终于有了与强壮的兽人,有魔法和箭术天赋的精灵族,还有阴险狡诈,无恶不作的恶魔们有了对抗的实力。 每一名低阶的绘图师,都是堪比帝国王子般尊贵,强大的,能够绘制四阶,五阶,六阶的绘图师,其地位更是比一国君王都要高贵。 他们是人类整个历史当中最精华最核心的存在。 如果唐煜真的是一名绘图师,他真的要考虑为了一座小小的野马城,与他成为敌人是否划算? 不过一天过去,二天过去,制止半个月否过去了,密切关注市场的他,却并没有发现任何一张炼金图纸的流入。 难道是假的? 也是,如果绘图师真的那么容易成为的话,那他也就不是最神秘,最珍贵,最强大的职业了。 他收回了精神,敲锣打鼓,开始自己的行动。 这座野马城,终究将落入他的手中。 如果老城主还幸存,他绝不会生出这种想法,可是老城主已经死了,而老城主的儿子更是生死未卜,作为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他理当继承野马城。 可是唐煜的出现,打乱了他所有的计划。 因为他完全没想到,老城主会把野马城交给唐煜。 “该死的老头子,既然你不给我,那我就亲自拿了。”(未完待续。) 第四章 零阶农民 【播报】关注「起点读书」,获得515红包第一手消息,过年之后没抢过红包的同学们,这回可以一展身手了。 唐煜是真身穿越到英雄的大陆,虽然身体里获得系统的认可,已经绑定,不过技能的使用,还是需要一次次的使用才能增加经验值。 这是跟战斗经验分开的。 绘图师技能的使用也是同样的道理,并不是点击一下使用,然后炼金笔就会自动在图纸上书写。 这需要唐煜亲自动手。 不过只有在动手之后,唐煜才知道困难。 唐煜已经关在小房间中整整三天三夜没有出去过,蓬头垛面,浑身都散发出一股恶臭。 小天使黛妮都捂着鼻子远离唐煜了呢。 唐煜目露金芒,目前正在绘制的零阶图纸已经成功了一般。 炼金农民的茅草屋,主梁为铁木,次梁为枯树枝,上面盖着稻草。 主梁次梁之间成次分明,条理清晰,稻草更是栩栩如生,一根根就像是真的一般。 在地球当中,唐煜对各种事物都有所尝试。 琴棋书画,不说样样精通,却也小有成就。 这小小的兴趣爱好,让唐煜对“绘画”的能力已经是普通人的好几倍。 唐煜的手很稳。 那是杀人的手,同样也是绘画的手。 绘画,必须要稳定自己的双手,不会因为一时的失误而让一个小时,十几个小时的努力化为乌有。 绘制图纸是一种精细的活,容不得一点的差错。 可以说,只要唐煜画错了一点点,那么这张绘制大半的图纸都将进入垃圾桶重头再来。 已经经历过好几次因为小小的失误饿不得不重新来过的错误,这一次,唐煜决不允许自己在错过。 他精神高度的集中,一笔一划,都缓慢的到比蜗牛爬块不到哪去。 他极为的细心。小心翼翼,容不得一丝一毫的差错。 他的额头早已满是汗水,就算黛妮小心的擦拭,也没影响到他分毫的注意。【ㄨ】 铁木的纹路密密麻麻。数不胜数,可是唐煜还是按照脑海内的印象,一笔一划的圆满结束。 枯树枝枝丫交错,纵横相连,可是唐煜还是描绘出一模一样的场景。 虽然唐煜没有绘画的天赋。不过照着事物一笔一划,却还是能做得到的。 最难的某过于稻草了。 这些稻草既有铁木般的密集,又有枯树枝般的纵横交错,极为难画。 这是关键点,唐煜已经好几次在这里出过错。 唐煜的精神更加的集中,眼睛一眨不眨,盯着手中的图纸,那一根根的线条好似活了一般,在唐煜的眼前活灵活现。 稻草分开,层层分明。让唐煜能够清晰的看到他们。 这里一根,哪里一根,上面一根,下面叠加上上一根。 一根根不同位置的稻草,分别出现在唐煜的眼前。 唐煜动笔如画,书写着沉浸在这种感觉当中。 唐煜知道,这是一种类似技能“飞跃版升级”的感悟,珍惜无比。 其实唐煜不知道的是,在沉浸到这种感悟当中的时候,英雄特长“战争与智慧”的光晕在发射出迷人的光彩。 战争与智慧:每级提升英雄一点士气。一点智慧。 可是英雄的四维属性当中,却并没有智慧这一栏。 但是光看名字,就知道这是很重要的“属性” 智慧,加的脑海的灵敏度。聪明程度,奇思妙想。 坚持不懈的对同一种类型的图纸进行绘画,让唐煜终于艰难的进入到这种状态。 这其中,特长“战争与智慧”加成的一点智慧功不可没。 唐煜本就是一个比较聪明的人,现在得到这一点“智慧”的加成,不说世界第一聪明。起码是比世界上大多数的人都要聪明上许多。 因为这一点的智慧,唐煜一口气,成功把零阶的农民图纸绘制完成。 刚刚绘制完成的农民图纸墨水都还没干,不过唐煜却充满了成就感,这是自己第一次成功制作出来的炼金图纸啊。 图纸上面,一座茅草屋静静的矗立在那,任凭风吹雨打,雷打不动。 随着唐煜最后一笔完成,整张图纸光滑一闪,然后内敛其中,这就表示一张炼金图纸被成功绘制出来。 使用茅草屋炼金图纸的战略物资是五单位的石头和木头,并且还需要一根铁木当成主梁。 零阶的炼金建筑是各座城镇的基础建筑,更是战略性的建筑,加上建造简单,能够居住三十名的农民,并且每名农民每天都能贡献一个金币当成税费,可以说,一张零阶的农民炼金图纸,比一阶1枪兵的炼金图纸都要价值高。 只要这座城镇不被攻破,那么长此以往下去,零阶的茅草屋越多,那么城主,领主每天收获的金币也将更多。 各种族的零阶兵种,都是一生产金币为主,为招募大量的炼金战士,让哥领主们不得不加大对零阶建筑的投入。 可是别看零阶图纸绘制简单,但是对整个世界,各种不同种族的领主们来说,绘图师的数量还是少了许多。 这也到底炼金图纸在市场上的价格一直居高不下。 成功的绘制了一下零阶的农民图纸,唐煜感觉对于接下来的成功充满了期望。 他顾不得休息,再次投入到绘制当中。 失败,失败,成功,失败,失败…… 十次当中,最好的一次是成功了两次。 这对于以前只有失败没有成功的唐煜来说,要好上无数倍,并且随着唐煜的熟练绘制,加上总结失败,唐煜的成功率越来越高。 失败是成功之母。 到最后,唐煜已经能够把成功几率稳定在百分之三十,即绘制十次能够成功三次。 桌面上,几十张零阶的茅草屋被横七竖八的躺在那里。 小天使黛妮忙上忙下,每当唐煜绘制成功一张,都会被它收集起来。然后放在地上,鼓起小嘴,使劲的吹起,让墨水早点干。然后叠成一叠。 不知不觉,半个月的时间一缓而过。 吃住都在房间里的唐煜,终于走了出来,迎着微风,心情舒畅。 整个城主府显得清清冷冷。除了炼金战士外,就只有管家玛德还有唐煜了。 所谓人多眼杂,闲杂人等,早已被唐煜解雇。 唐煜来到城主府炼金建筑旁,玛德早已得到消息感了过来。 “大人,这是?”玛德惊奇,唐煜手中的那张图纸,如果没看错的话,应该是炼金图纸。 但是他是从哪里得到的? 招募炼金战士已经花费了那么多的钱,而每一张炼金图纸都价值连城。唐煜有那么多的钱吗? 玛德根本不相信这是唐煜绘制出来的。 唐煜没有解释,建造茅草屋的材料早已准备就绪,炼金图纸对准了那一堆的材料,被唐煜缓缓的拉开,光芒笼罩,金光四射,一座简陋的茅草屋凭空出现。 系统提示: 恭喜你成功建造一座茅草屋,可以招募农民。 茅草屋:炼金建筑。可招募炼金农民,招募价格100金币,居住位:0/30 农民:人族低阶战略兵种。实力低微,生产类兵种,可种植各种作物,砍伐树木。挖掘矿物等,每天可贡献一个金币。 一个炼金农民的招募价格是一百个金币,而他们每天都会贡献一个金币,也就是,只要保证这名炼金农民不死,过了一百天。得到的金币就会额外的收入。 一名农民每天贡献一个金币,那如果是十名,一百名,一万名呢? 如果有一万名的炼金农民,那就表示你每天不用做任何的事情,都有一万金币入账啊。 可惜这是战争的世界,战争才是这个世界的主旋律,能够拥有一万多名炼金农民的领主,都是势力极为庞大的大领主。 农民势力地低微,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会悠闲消灭他们。 当一座城镇的炼金农民数量减少的时候,也就表示他的底蕴在降低。 失去了炼金农民,每天获得的金币减少,那么可以招募的炼金战士也就越发的少。 炼金战士等阶越高,所需要的招募金额也更高,招募的条件更苛刻。 唐煜的兜里钱没有,不代表城主府就没有了。 目前茅草屋当中正巧有一名炼金农民等待招募,那么就没的说了,玛德放进去一百枚金币,随后就从茅草屋当中走出一名庞大腰圆,手拿钢叉,但衣衫偻烂的农民。 系统提示: 恭喜你成功招募一名炼金农民,你可以指派给他任务,或是耕种,或是砍伐树木…… “玛德,野马城的矿产都有哪些?” 建造一座城市,最基础的矿脉就是在旁边有合适的石头场合木财场,这只建造建筑的必须物资。 对于野马城周边并不是很熟悉的唐煜问道。 玛德想也不想的回到:“大人,这几座矿脉都被炼金流浪武士给霸占了。” “以前马匪攻城,那些矿脉是被马匪们抢走,可是那些马匪都被你打败,所以这些矿脉也就被放弃。” “本来老城主曾经交代过我让我派遣士兵过去占领回来,却发觉哪里已经被一群流浪的武士霸占。”玛德说道。 流浪的武士? 玩过各系列英雄无敌的唐煜知道,里面根本就没这种兵种啊。 看起来,这个世界并不能以自己单纯的目光去看待呢。 也是,连公主大人都是那个她?那么出现意料之外的事情也就没什么好奇怪的。 唐煜沉思了一会,看起来,派遣农民去挖矿是不行了,那么唐煜就简单的下达了一个种植作物的命令,然后交代玛德,如果有新的农民产生就招募出来的命令,接着一头栽进房间当中。 要想绘制一阶的枪兵岗楼,唐煜还有老长一段路要走。 ps.追更的童鞋们,免费的赞赏票和起点币还有没有啊~515红包榜倒计时了,我来拉个票,求加码和赞赏票,最后冲一把!(未完待续。) 第五章 灵光一闪 【最新播报】明天就是515,起点周年庆,福利最多的一天。除了礼包书包,这次的『515红包狂翻』肯定要看,红包哪有不抢的道理,定好闹钟昂~ 三天三夜,唐煜闭门不出,十张茅草屋炼金图纸横列在桌上。 唐煜放下了笔,露出了沉思的表情。 “黛妮,你说,炼金战士有等级之分,越强的炼金战士甚至能够做到低级挑战高级别的炼金战士。” “可是,刚刚招募出来的炼金战士全都是最初级的形态,那么,能不能绘制出能够直接招募高等级的炼金战士的图纸呢?”唐煜喃喃自语着,像是跟黛妮诉说,但更多的却是跟着自己脑海中的思路行走。 如果真如唐煜般做到,那么绘图师这个职业的珍惜程度,应该需要再翻个几番。 “英雄,你的想法很好,可是至今为止,还从没有人成功过呢。”黛妮却是给唐煜泼冷水:“起码在我的记忆当中,就没见过其他人有成功的。” “首先绘制炼金图纸本身就是个精细的活,而要想额外增加超出难度的事情,那难度更是可想而知了。”黛妮说道。 唐煜也知道是异想天开,可是这想法一出,顿时如泄闸的洪水止都止不住。 炼金战士要想提升,那么就需要一场场的大战加上他们本身的潜力。 潜力高的炼金战士,基本一场艰辛的战斗下来,就能获得提升,但是潜力弱小的炼金战士,则需要多场,甚至是有可能一辈子都获不得提升也比比皆是。 如果唐煜能把心中的想法成真,那简直是改变这个世界战略的发明啊。 不过唐煜也知道自己才刚刚能够绘制最低级的零阶农民图纸,就异想天开的想要创造超出自己能力的事情。 这件事,展示被唐煜放在脑后。 收起桌上的十张茅草屋俩金图纸,唐煜走出了房间。 在城主府的大厅。小院,甚至是厨房等地方,突然充满了人气。 有穿着简朴粗麻衣的农民或是开垦城主府那没落的小院,或是在厨房中来来回回。散发出饭香味,或是打扫杂乱的房间。 几天不见,突然多了好几名的农民呢? “城主大人,到目前为止,我已经招募了十二名农民。”玛德过来恭敬的回报。 一座炼金茅草屋可以居住三十名农民。只是农民招募的过多虽然能够每天贡献一个金币,但是单靠一座城主府,太多的农民会显得拥挤。 加上炼金战士也是需要食物的,数量一多,对于唐煜本身来说也是一个负担。 坐吃山空可不是唐煜的风格。 目前来看,不把那两座木材矿和石头矿打下来是不行了。 把招募过来的农民合理的利用起来,这才是一名合格的领主该做的事情。 “玛德,你继续流下来招募炼金农民。” 玛德恭敬的退下。 随后,唐煜点兵,五百四十名的枪兵肯定要带上。加上自己十七名与众不同的枪兵,其实力已经到达伯爵级,更是不能缺少。十二名弓箭手,十二只狮鹫,还有仅存的二百炼金马匪,炼金农民不算,这就是唐煜所有的炼金战士。 那群流浪的武士听玛德诉说,数量大约在一千左右,二阶实力,如果没有英雄的话。双方倒是势均力敌。 这几天炼金战士在军营中训练,实力提升实在有限,加上他们食物的消耗比炼金农民要多上许多,还好城主府食物储备较多。不然唐煜将会面临养不起这些炼金战士的尴尬境地啊。 炼金战士回归唐煜的麾下,一名名炼金战士骤然士气高昂,从唐煜的眼中可以看出,他们的头上,居然还出现了白头鹰的标志? 三点士气加成,就是不一样啊。 小天使黛妮呆在唐煜的怀中。没有露出踪迹。 唐煜跨坐上一匹战马,带着炼金战士们走出了野马城。 一路上,野马城城主沸沸扬扬,不解战争刚刚结束,唐煜到底要做什么。 “唐,怎么了?”佣兵们围了过来,他们跟唐煜可是过命的交情,加上这几天酒馆当中能够接取的任务较少,他们正闲的蛋疼呢。 唐煜眼睛一亮,怎么把他们给忘记了? 这群佣兵的实力极为的不弱,用炼金战士的标准来形容的,他们最弱的都有二阶的实力啊,强点的甚至拥有四阶,相当于十字军的实力。 加上他们,与流浪的武士势力对比,将是己方压过对方。 不过,雇佣佣兵需要一定的金币,而金币对于目前的唐煜来说,正是稀缺的物资啊。 因为城主府并不是炼金建筑的缘故,并不能每天贡献一定的金币。 唐煜的绘图师等级只有零阶,只能绘制最基础的人族农民的茅草屋,甚至连其他种族的零阶兵种图纸都不能绘制,就更别提比较高级的城主府,市政厅等了。 唐煜想了一下,却是想到了办法。 没有金币,可以用其他东西来替代啊。 炼金图纸? 不,不,唐煜可是把自己的隐藏职业当成自己的杀手锏呢。 如果让别人知道自己能够绘制炼金图纸,难保不会被有心人利用或者是被大势力抓走,直接当成生产炼金图纸的机器呢。 “诸位,城外的矿场被一群流浪的武士给霸占了,现在本城主征召你们,不知道你们愿不愿意呢?”唐煜问道。 “哪里的话,俺大铁锤唯一服的人类就是你。”矮人大铁锤拍着胸脯哇哇大叫:“不过我们是佣兵,也是需要吃饭的,如果管饭的最好了。” “不仅管饭,还有钱拿。”唐煜保证。 石头,木头都是战略物资,在市场上明码标价,等攻占成功,唐煜决定就在哪里建造两座农民的茅草屋,然后派遣农民挖石头,砍伐树木,然后运送回到野马城贩卖,到时候就有了金币的来源,足够支付佣兵们的报酬。 如此以来,既解决掉农民会过多的问题,更是能够把两座矿场利用起来,更是解决掉潜在的危险,可谓是一举三得啊。 佣兵们本就与唐煜有过命的交情在,唐煜就是不给钱,他们也乐意,现在听到不仅管饭,还有钱拿,他们那还犹豫?当即一个个都加入到唐煜的队伍。 只是他们不是炼金战士的缘故,并没有获得唐煜英雄战役属性的加成。 一群人浩浩荡荡走出了野马城,天上金刚鹰巡视,为唐煜指明方向。 ps. 5.15「起点」下红包雨了!中午12点开始每个小时抢一轮,一大波515红包就看运气了。你们都去抢,抢来的起点币继续来订阅我的章节啊!(未完待续。) 第六章 流浪的武士 石头矿距离野马城本就不远,要不是野马城中的大量士兵都在与唐纳德的战争中死亡,导致缺少足够的兵力防守,也不会被一群流浪的武士霸占。 当唐煜等人来到这处四面环山,有着充沛石料资源的矿场的时候,流浪的武士们警戒心十足,早已戒备面对唐煜他们。 他们筑起了尖刺围栏,拒马桩,还有坑洞,能够有效的阻止骑兵的冲锋。 只是,唐煜的队伍中,只有那两百的炼金马匪,而且还是以远程攻击为主。 侦察术发动,对面的情况一目了然。 流浪的武士:集团军(数量超过一千),二阶生物。 他们是一群穿着各式各样衣物,盔甲的武士,有些更是面黄肌瘦,看起来好几天没有吃过东西的样子。 “里面的人听着,这是野马城范围内的矿脉,无关人等速速离开,不然将被试做帝国叛军对待。”大铁锤声音若闷雷,大声的咆哮。 “不走不走。”流浪的武士们一个个大吼,声嘶力竭,面黄肌瘦,可还是拼命的挣扎站起来,握紧各式各样的剑器。 他们的武器大多数都处于破损的状态,可是就算如此,通过侦察术得到的情报,他们的实力也达到了二阶水准。 要是他们的装备齐全,那是不是拥有三阶,甚至是四阶的实力? 这群流浪的武士到底从哪里来的。 石头矿四面环山,只有路口一个方向,要想攻占下来,必须强攻才行。 当然,如果唐煜弓箭手多的话,占据高处,一个个消灭他们。 “长枪兵挺近。”唐煜开始下达战斗命令。 长枪兵列阵出发,后面跟着弓箭手,到达一定的距离之后,弓箭手射出了手中的箭。 但是唐煜的弓箭手实在是太少了。一轮齐射,居然没有消灭任何一名流浪的武士? 虽然箭支命中流浪的武士,但却不是弱点位置。 流浪的武士们展开了反击。 当枪兵们接近到拒马桩的时候,流浪的武士们分别展开攻击。 他们的攻击很迅捷。这大概是没有佩戴任何防具的缘故。 刚一交手,唐煜的枪兵就倒下了一排。 一阶与二阶的炼金生物相比,果然相差巨大。 “长枪兵,长枪前刺。” “喝。”长枪兵们大喝一声,不顾同伴的伤亡。踩着同伴的尸体冲进了石头矿,长枪前刺,刺进流浪的武士身体里面。 一名名流浪的武士纷纷倒下。 他们也是血肉之躯,刀剑加身,同样是死亡。 天上的狮鹫长鸣,俯冲下来,看准了目标,吊住流浪的武士,带到天上,然后狠狠的摔下来。 从高空坠落的流浪武士。当即无幸存的可能。 一场堪称血肉搅拌机的战争正式开始。 但是,一阶的枪兵与二阶的流浪武士差距实在是过于巨大,加上唐煜本身的英雄等级并不是很高,所加成的战役属性不多,而且枪兵的数量还比流浪的武士要少,渐渐的,唐煜这边处于劣势。 “大铁锤,看你们的了。”唐煜说道。 “交给我们吧。”大铁锤等人哈哈大笑,拿起各自的武器,冲了上去。 矮人身材敦实。膀大腰圆,披上厚实的盔甲,适合冲锋陷阵。 大铁锤这群矮人明显是一群雇佣兵。 所谓雇佣兵,拿钱参与到战争当中的职业。充满危机与金钱。 这种职业,只有最疯狂的人才会去加入。 一般人只想远离战争,而他们是渴望战争。 他们作战经验丰富,避开流浪武士的主力,从侧面展开进攻。 他们像是一根利箭,穿刺敌人的阵线。把敌人的阵营分割成两半。 大铁锤拿着一柄巨大的铁锤,迎面就把挡在前面的一名流浪武士拍成肉酱。 他身后的矮人同伴们实力同样不弱,一个个拿着少说也有二三十斤中的铁锤轰隆隆的攻击,只要被他们的大铁锤命中,保管无一丝好肉。 不是骨头断了就是整个手臂都被拍成断肢,暴力血腥。 一时间,唐煜这边暂时处于上风。 关注战场,唐煜总领全局,每当有一处地方出现纰漏的时候,唐煜就会派遣佣兵上去支援。 在兵种单一的情况下,流浪武士难以发挥他们的优势,实在是他们选择作战的地方不对。 石头矿四面环山,唯一的入口也被他们堵住。 虽然他们能够有效的抵挡唐煜的大军冲进去,可是同样的,他们每一名作战的人数就也是有限的。 当穿着盔甲的大铁锤成为盾牌,挡在最前面的时候,他们的攻击难以伤到大铁锤,而大铁锤的每一次攻击都能带走一名流浪武士,让流浪武士的数量在大幅度的减少。 如果是在平原上摆开阵势的交战,唐煜当不会赢得如此简单。 时刻关注战场,唐煜见到矮人佣兵们露出了疲态,马上让枪兵挡上去,然后撤回矮人佣兵,接着让中年佣兵大叔上阵接替。 流浪武士等阶数量都比唐煜这边要厉害,可是唐煜却有他们所没有的,那就是智慧。 唐煜并不会无头无脑的冲锋,会轮流的作战,把伤害降低到最低。 八百,五百,三百…… 流浪武士的数量越来越少。 系统提示: 一群流浪武士慑服于你的力量,愿意臣服与你,是否接受? 唐煜的被动技能招降术效果发动。 接受! 三百流浪武士加入到唐煜的队伍当中。 系统提示: 恭喜你打败一群流浪的武士,获得战役经验8. 随后,唐煜在石头矿上插上了自己的军旗。 这是一面纹刻有火焰纹章的军旗,火红而炽烈。 收服石头矿,唐煜又马不停蹄的赶往木材厂,因为有着流浪武士的加入,这次攻伐更加的简单,直接让流浪的武士打头阵,佣兵们后面辅助,枪兵们侧面骚扰,这群流浪武士很快败亡,给唐煜贡献了十点战役经验。 唯一可惜的就是这次居然没有流浪的武士投降。 炼金茅草屋图纸出现,被唐煜摊开,五单位的石头和木头俱全,化作神秘的能量,流窜进茅草屋图纸里面,一座简易的茅草屋凭空出现。 刚刚建造的茅草屋正有一名农民等待招募,唐煜扔进去一个白金币,直接招募。 一名呆呆愣愣的炼金农民出现。 点开农民面板,各属性都是一点,无丝毫出彩之处,被唐煜派遣过去砍伐树木,当然,在石头矿哪里同样也有一座茅草屋建造生产炼金农民。 这两座矿产被唐煜收归,处于野马城的范围内,城市之心的效果能够传递到这边,能够让茅草屋顺利的建造。 “这是炼金建筑图纸?”佣兵们纷纷瞪大了眼睛,他们还是头一次见到如此神奇的物品呢。 要想招募炼金战士,那么必须要有人,用炼金战士是招募不了炼金战士的,于是唐煜征求了大家的意见,派遣中年大叔和矮人大铁锤分别驻扎在石头矿和木材厂,顺便保护手无缚鸡之力的炼金农民。 三百幸存的枪兵被唐煜分成了两队,分别交给两人统领。 天色渐渐的暗下来啊,一群人打道回府。(未完待续。) 第七章 帕尔玛城 半个月的时候,唐煜大部分的时间都埋首在房间中绘制炼金图纸。 长久废寝忘食的努力,让唐煜的成功几率又有所提升,已经惊人的达到百分之五十。 当然,这半个月来唐煜也没忘记锻炼自己的体魄,早上的两个钟头雷打不动。 “喝。”长枪虎虎生风,白银的光芒在阳光下闪烁深深寒意。 战刀出鞘,无坚不摧。 突然,唐煜解除了全副武装,弯弓射大雕。 天上的金刚鹰狼狈而逃。 唐煜当然不是真正的要射金刚鹰,只是把金刚鹰当成目标,专门射他的前后左右罢了。 会移动的目标要想命中的难度就低了许多,加上金刚鹰好似通灵,有一定的智慧,多次之后,这家伙倒是学聪明,每当唐煜弯弓的时候,他就会急速上升。 半个月的相处,金刚鹰的实力虽然没有提升,但是本身的躲闪能力倒是不可同日而语。 “冲锋。” 小院当中,有一个大铁人,厚实坚硬,是唐煜特地拜托野马城的铁匠打造而成。 随着石头矿是木材厂的战略资源送来,也让唐煜的腰包渐渐的鼓掌起来。 好吧,能让唐煜大手大脚的用钱不可能,但是想制造一些小玩意倒是搓搓有余。 这个大铁人,就是唐煜专门用来锻炼自身的靶子。 冲锋成功命中大铁人,当然大铁人的头上没有出现眩晕的标志,因为他根本没有智慧啊。 随后,唐煜的眼角下面,就冒出“+1”字样,这表示冲锋技能的熟练度提升了一点。 唐煜查看了一下冲锋的技能点,发现距离提升到二级已经不远了。 余下的白马过隙,是唐煜的杀手锏之一,加上使用一次后,将会消耗体内大半的斗气。一般情况下唐煜不会使用,不过最近几天唐煜都呆在野马城中,所以锻炼的时候也不忘熟悉白马过隙,现在他的熟练度已经拥有了十二点。 大半月的时间。唐煜除了绘制炼金图纸和锻炼体魄之外,也没有忘记对野马城的管理。 各种底层人员被提拔上来,加上那曾经与马匪作战过的二百菜鸟佣兵,他们褪去了稚嫩,成熟了许多。被唐煜委派管理城市治安的任务,至于说野马城的防守,战暂时交给炼金战士们了。 目前野马城作为算是风平浪静,消灭抢占矿产的流浪武士后,几乎没有任何的危险。 当训练结束,唐煜擦了擦汗,然后走到炼金建筑前。 炼金建筑的招募名额是每周更新,如果没有招募,数量会叠加在一起。 壤中羞涩的唐煜,除了第二次全额招募之外。到现在,这几座炼金建筑里面都是满额的招募名额呢。 看起来,必须要离开一下了。 唐煜不准备把炼金茅草屋图纸卖给野马城中的权贵们,因为他们好像对自己这个城主的身份不是很感冒啊,到现在都过去大半个月了,唐煜都没见有人过来拜访过。 虽然唐煜只是暂时的接替野马城,并没有把野马城真正的据为己用,可是他们如此做派,还是让人心寒。 等能够让野马城拥有自保的能力,唐煜终究会离开。 野马城虽然有着丰厚的战马资源。但是其他的资源就相对匮乏了许多,加上要想绘制更加高级的炼金图纸,比较落后的野马城中却是没有相应的材料供应。 好吧,野马城远离战场。除了一望无垠的草原就是马群狼群,这让渴望见识这个世界多姿多彩一幕的唐煜来说,不亚于是囚笼。 距离野马城最近的城市就是帕尔玛城。 野马城是坐落在野马平原的深处,而帕尔玛城则是在野马平原的边缘,时常会运送各种物资过来支援野马城。 只是随着战争的爆发,帝国疲惫。所谓的资源,也有好几年没有来过了。 现在的野马城,说是一座孤城倒也差不多,这也是为何马匪们为何会来进攻的缘故之一。 展开地图,唐煜查看了一番,旁边玛德拾漏补遗。 玛德作为老城主的心腹,并不简简单单只会照顾人,他常年的跟随在老城主的身边,有一定的见解。 大的方向他不行,但是一些小事情,比如说治理野马城,倒是勉强能够胜任。 加上最近唐煜有意思的培养他,让玛德有种焕然一新的感觉。 “城主大人,帕尔玛城是一座比野马城要高级许多的城市,野马城每年产出的战马,绝大多数都运往帕尔玛城,并且帕尔玛城还有一座骑兵的炼金建筑,能够招募到战略兵种骑兵,其城主更是处于旺年巅峰状态,只是他已经响应帝国的征召,前往大边关与敌国交战,剩下来的就是他的子嗣。” “虽然父亲是猛虎,可是他的儿子们着实脓包,一个个都是扶不上墙的烂泥,每天招摇过市,不误正事,如果城主大人遇到他们,切勿与他们发生矛盾。”玛德着重提了几个人。 帕尔玛城实力雄厚,不是野马城能够对抗,玛德深怕唐煜初生牛犊不怕虎,招惹到不该惹的敌人。 唐煜笑道:“我只是去贩卖几张炼金图纸而已,相信应该与他们没有交集。” 玛德是知道唐煜能够绘制炼金图纸的,加上他也知道野马城中人心各异,不易暴露。 看明了方向,唐煜带上地图,坐上战马,孤身一人上路。 枪兵们虽然能够骑马,但是速度真心不够快,还是唐煜一个人来的便捷。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相信五天后就能回来了。 …… 唐煜的离开,瞒不了有心人的注视。 奢豪的豪宅内部,他正襟危坐。 一名身材短小之人匍匐在下面,毕恭毕敬的汇报。 “哦?”他目光深深,冷芒寒寒,一看就是那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类型。 “让疯魔巴兹去吧。” 短小之人浑身一颤。 疯魔巴兹。 人如其名,就是个疯子,他做过最疯狂的事情,就是虐杀了一名刚刚降生的婴儿啊,随后被惹怒了众怨,被整个野马城通缉,要不是凭借他本身强大的实力,最后更是承受住老城主一击而不死,硬生生的冲出了野马城,不然他早已死的不能再死。 不知何中原因,他居然跟疯魔巴兹有联系? 能够单枪匹马,从危机重重的野马城逃出一条生路,可见他的实力非同一般。 短小之人慌张的离开豪宅,却不知,在阴暗处,有一道人影一闪即逝。(未完待续。) 第八章 小小鸟儿 唐煜座下的白马虽然也是一匹千里挑一的好马,可以与巨兽强森千挑万选出来的黑驹相比,又差了许多。 如果按照黑驹的速度,一个来回三天足够。 可是换成了这匹白马,却是需要六天的时间。 唐煜倒是迫切希望有一匹好马啊。 如果能够拥有跟菲洛希尔一样,拥有独角兽坐骑就好了,唐煜不误羡慕的想到。 独角兽的速度真心不是盖的,曾经强制骑乘过的唐煜感慨了一声,而且独角兽还有特殊的能力呢,比战马要好用的多,并且还通灵。 大半天的时间一晃而过,唐煜坐在小溪边,让白马休息补充体力。 可是突然,天上一声鹰鸣,金刚鹰降落下来。 唐煜从空间戒指里摸出一些狼肉喂给它,然后在他的鹰爪下,发现有一张小纸条绑着。 唐煜接下来摊开一看,然后叹息的摇了摇头。 看起来,他们终究是忍受不住了。 野马城中的黑心彼得被唐煜剿灭,他的势力连带着直接被唐煜征收。 在野马城中,几乎风吹草动,都躲不开唐煜的目光。 有着小小鸟儿们为自己打探情报,唐煜可以说天生利于不败之地。 战争,既打的是人,是资源,是谋略,更是情报的战争。 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只有了解你的敌人,你才能去战胜他。 小小鸟儿啊,黑心彼得收养的一群流浪孤儿。 他们只需要一点点的食物,就能给你带来你想要的恭喜。 当然,现在他们是唐煜的小小鸟儿。 唐煜的的战马跟普通的战马相比倒是出色之色,可是更同级,或者是更加珍惜的名马相比,可比之处就少了许多。 既然他敢派人来暗杀自己,那么提供一匹能够追上自己的好马当不在话下。 疯魔巴兹? 对于这个人,唐煜倒是有所印象。因为在野马城的通缉令上,疯魔巴兹居高不下,一直处于前列地位。 最上面的两位就是野马平原最大的两伙马匪势力,第三位则是马匪金。只是他已经死在唐煜的手上,所以被取消掉,剩下来就是疯魔巴兹了。 他不同于金,靠手下众多的小弟成名,他是靠着本身残虐却又强大的实力。 能单枪匹马杀出野马城的猛人。会是简单相处之辈吗? 唐煜闭目沉思,细细分析。 那个时候老城主的实力也许不在巅峰,可怎么说也是一名英雄,而疯魔巴兹能够接住老城主的一击而不死,就算与实力下滑的老城主有所差距也不多了。 “啾,啾。”突然,天上有凄厉的惨叫声。 是金刚鹰? 不对是其他的鹰类。 鹰眼术发动,唐煜发觉天上金刚鹰正抓住一头灰羽翅膀的雄鹰在攀斗,不过金刚鹰身体似金刚,坚硬强壮。那头雄鹰的翅膀抓在他的身上,好伐无上,不过金刚鹰的攻击他就不能幸免了,一根根羽毛凋零散落,当他的羽毛被金刚鹰锋锐的鹰喙啄个精光的时候,就是他身死之时。 好端端的怎么有鹰出现? 唐煜的四周没有水箭兔之类的小精灵低阶魔兽,这头雄鹰没道理会在自己的头顶盘旋。 金刚鹰的性情唐煜知道,高傲非凡,不会无端端的去找低劣同类的麻烦。 这头雄鹰起码是入不了金刚鹰的眼,而既然金刚鹰攻击他。要是就是他挑衅金刚鹰,要么就是金刚鹰发现了它有不容寻常的举动,被当成了敌人。 这种选择,唐煜更倾向于后者。 “既然来了。何不出来?”唐煜骤然开口,看向四周。 高级的鹰眼术加上中级的侦察术,方圆一万八千米的范围进入眼底,可是唐煜却没有发现任何的敌人。 要么是对方拥有类似隐身斗篷之类的宝贝,要么就是…… 唐煜猛的踩踏地面。 十牛之力爆发,地面直接凹陷下去一个深坑。 黑影一闪。从唐煜的下面,突然窜出了一条人影。 他威武雄壮,好似一头巨熊,光头程亮,光头上还纹刻有婴儿惨死的纹身。 那小小的婴儿在留着血泪。 光看光头,就让人浑身胆寒,胆小之人差不多都要尿了。 “疯魔巴兹?”虽然是疑惑的语气,但是唐煜却充满了肯定。 根据自己小小鸟儿的情报,除了他,别无他人。 “你知道我?”疯魔巴兹咧嘴大笑,嘴角里居然还有血肉的痕迹? 是兽肉,还是? 他是个疯子,不能等同视之。 “既然知道我,那就乖乖的去死吧。”不等唐煜回复,他就冲了上去。 在冲的过程当中,他更是抽出了一柄锯齿状的大剑,大剑上血肉淋漓,恐怖之极。 唐煜冷静无比,拿出了黑刀。 黑刀为绝世神兵级别,就跟冷的匕首一样。 在普通的武器之上就是绝世神兵,他们削铁如泥,不过同样还是属于“凡器”的级别,同样会损坏,只是“耐久性”要比其他的武器高上许多。 在绝世神兵之上,就是拥有魔法力量的魔器,每一件魔器都拥有各自不同的能力,珍惜罕见。 黑刀在手,唐煜直接发动了冲锋。 直来直往,一往无前。 疯魔巴兹直接中招,眩晕。 唐煜眼中一冷,对于这种毫无人性的家伙,绝不需要留情。 黑刀划动幽深的光芒,即将从疯魔巴兹的脖颈处过去。 这就是疯魔巴兹的实力吗,怎么跟传闻不符? 当! 忽然,一柄锯齿状的大剑挡住了黑刀的去路,在间不容发之际黑刀,保的一命。 在眩晕的状态,疯魔巴兹居然凭借身体的本能,抵抗住唐煜必杀的一击? 这就是曾经承受老城主一击而不死的强大存在吗? 他的实力虽然与老城主不能相提并论,但也不能等闲视之。 “好好好,如此的接近死亡,我已经许久没有感受到。” “为了感谢你,去死吧。”疯魔巴兹疯狂的咆哮,眼睛血红,锯齿状的大剑被他当成球棍般的挥舞,夹杂着威猛的裂缝,呼啸间砸向唐煜、 没错,不是砍,而是砸。 他的力量惊人。 唐煜毫不退缩,正面迎接。 十牛之力,力大无穷。 黑刀与锯齿大剑的碰撞。 “噗噗噗。”唐煜连退三步,每退一步,都会在地面上留下一个深深的脚印。 而看疯魔巴兹,却只退了两步。 孰强孰弱,一目了然。 在力量上,自己居然弱于疯魔巴兹? 他的力量,早已超越了十牛之力,保守估计应该有十二牛到十三牛之间。 “再来。”疯魔巴兹大笑,压制唐煜。 唐煜目光一闪,突然一个翻身,拉开与疯魔巴兹的距离。 “你将在恐惧中死亡。”唐煜留下这句话,然后青天白日的,突然消失不见? 隐身! 从冷托付给自己的秘籍当中学会的秘技。(未完待续。) 第九章 武器大师 唐煜的英雄职业为武器大师,个人职业,说是战士,其实只是因为唐煜未专职的缘故,真要细究,唐煜的个人职业应该是“无业游民”啊。 武器大师的能力,能够让唐煜畅所欲为的使用各种武器。 长枪,重刀,弓箭,短匕…… 冷的神兵匕首出现在唐煜的手上。 隐藏在暗处,唐煜就如那最冷静,最惊艳丰富的猎人,在注视着暴露踪迹的猎物,只等猎物露出破绽,必定会爆发惊世一击。 隐身术,刺客的必备技能。 唐煜不是专业的刺客,可是对于这种职业,也有自己的见解。 刺客的走向是速度和攻击速率,速度的话自己有冲锋,只要抓住机会,必定能够再次眩晕中疯魔巴兹,攻击速率,十牛之力全部爆发,那速度连唐煜自己都有些难以想象。 刺客追求的是一击必杀。 可是对于疯魔巴兹,唐煜觉得一刀杀了他,实在是太便宜他。 这种人,该千刀万剐。 可以说,目前的唐煜,实力大幅度的提升,已经不是曾经的唐煜能够相提并论。 疯魔巴兹虽强,却也只是一名强壮点的战士而已,与英雄唐纳德更是不能比。 绞杀唐纳德,给了唐煜无穷的信心。 世间何人不可杀? 在数万骑兵的怒视下,唐煜都敢下死手,区区一名疯魔巴兹,那就更没有什么可说的。 “啾……”凄厉的鹰鸣在野马平原的上空回荡,那只雄鹰惨死在金刚鹰的利嘴之下。 疯魔巴兹眼见自己的伙伴死亡却面不改色,专注的观察四周,只要一有风吹草动,他就会爆发雷霆攻击。 可是唐煜就像消失了一般。 隐身,但不代表能够消除声音,他到底是如何做到的? 还有,他不是战士吗。怎么突然能够像刺客一样玩消失?疯魔巴兹表示不解。 曾经在深山老林生活,与各种野兽作战的唐煜,对于消除声音这种事情,早已融入到自己的身体里。 野兽的直觉是很可怕的在。只要发出一丁点的声响,你就会从猎人的身份变换成为猎物,好几次,唐煜就是因为不小心发出了声响,身份转变。狼狈而逃。 唐煜趴在距离疯魔巴兹一万米左右的地方,借助草丛的掩饰,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鹰眼术给了唐煜能够注视疯魔巴兹不会脱离自己视线的能力。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天渐渐的黑了。 “难道跑了不成?”同样,疯魔巴兹也是很有耐心的人,一天的功夫过去,他都严阵以待。 可是到现在,他终究有些饥肠辘辘,忍不住摇头,转身离开。 在疯魔巴兹行动的时候。唐煜也动了。 他就像是最敏捷的猎豹,不发出任何的声响,悄悄的跟在疯魔巴兹的身后。 起火,架锅,放肉,疯魔巴兹从腰间掏出酒带,吧唧一声,畅饮痛快。 肉香味四溢,唐煜隐藏在暗处不为所动,目光一眨不眨的注视着疯魔巴兹。 在唐煜的眼中。他就是个死人。 小半袋的酒进肚,疯魔巴兹吧唧了一下嘴巴,放下了酒袋,整个人也放松下来了。 既然如此之久都没有来进攻。看起来是跑了呢。 也是,想我疯魔巴兹的威名,那是能止小儿夜啼,既然听过我的名号,肯定是跑了。疯魔巴兹想到,心里有些喜滋滋。 但是瞬间。在疯魔巴兹的背后,有阴影出现,他悄无声息的出现,神出鬼没,端的是让人心惊肉跳啊。 疯魔巴兹还在继续的喝酒吃肉,全然没有发现危机降临。 神兵匕首一闪,“啊”的一声惨叫,疯魔巴兹正拿着酒袋的左手就掉了下来。 神兵利器,削铁如泥。 唐煜一个闪身,消失在黑暗当中。 黑夜为我披上无形的披风,为我遮掩杀戮的血光! 黑夜我为王! 疯魔巴兹紧接着抓起身旁的锯齿大剑,疯狂的挥舞。 “是你,我知道是你,出来,有种的就出来跟爷爷大战三百回合。”疯魔巴兹声嘶力竭的喊道。 他的耐心居然如此的坚韧不拔?潜伏一天,不吃不喝,还能拥有如此强韧的毅力? 周围的草木早已在发狂的疯魔巴兹摧残下不成样子。 “嗷呜……”野马平原上,野狼的狼嚎声阵阵,他们嗅到血腥味。 疯魔巴兹狂暴之后,渐渐的冷静下来。 不能继续在这里驻留。 他捡起地上的断手,然后跳上战马,准备远离。 可是…… “嘶……”的一声长鸣,没等疯魔巴兹上马,他的战马就轰然倒塌,头首分离,直接是被人一道斩首了。 “冲锋!”疯魔巴兹怒吼,抓住即将消失的阴影,奈何他还是慢了一拍,被黑影逃掉。 捂着流血不止的伤口,疯魔巴兹害怕了,他就像是一匹受伤的孤狼,在奔跑,在逃命。 可是逃的掉吗? 等待许久,唐煜没道理会放任他离开。 紧随其后,唐煜无情出手,每次进攻,都会在疯魔巴兹的身上留下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 唐煜有时候也许会有圣人的心态,可是对于该杀之人,却不会留情。 杀该杀之人。 疯魔巴兹浑身是伤,多处伤口更是连内部的骨头都能看见,没有一块好肉。 失血过多,让疯魔巴兹渐渐的虚弱下来,他奔跑的速度越来越慢,气喘吁吁,脸色苍白的不正常,唐煜犹如影子般,吊在疯魔巴兹的身后,在他的身上添加一道又一道的伤口。突然,他脚下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就是现在。”唐煜冷意闪现,没有攻击疯魔巴兹的命门,反而拿出了虎头刀,一刀砍下疯魔巴兹的左腿。 大局已定。 唐煜显出真身,冷漠的看着疯魔巴兹。 多职业的能力搭配,让唐煜居然一个人就打败了本来是绝对不能打败的敌人。 如果单靠“战士”的能力,凭借冲锋这招斗技,唐煜当无打败疯魔巴兹的可能。 疯魔巴兹惨笑连连。 “我最大的失败,就是不应该放松警惕啊,能打败野马平原众多马匪势力的联合军,更是能够救出帝国公主的人,怎么会那么没有耐心。”疯魔巴兹醒悟过来,后悔不堪。 唐煜一言不发,黑刀在手,一刀枭首。 金刚鹰俯冲,抓起疯魔巴兹血淋淋的脑袋,冲天而起,飞向野马城。 唐煜收刀,总结经验。 耐心,才是一场战斗至关重要的因素。(未完待续。) 第十章 扎克力 夜已深,野马城豪宅内,他批阅家族各产业的信息。 有的产业利润几何,有的产业处于下坡,需要提升,该如何提升并如此相应的解决办法。 他雄心勃勃,一心想要取代老城主,成为野马城新晋的城主,只是随着唐煜的到来,让他的一切努力都付之东流。 野马城的城市之心已经认可唐煜,接受唐煜成为他的主人,而他要想获得野马城的控制权,要么杀了唐煜,要么就是唐煜拱手让人。 可是换成自己,到手的城主之位,谁会傻乎乎的让给别人? 绝没有这种人! 因为他是这种人,所以绝不相信世界上有如此之“傻”的人存在。 所以,他才会兵行险招,想要暗中谋害唐煜,到时候,野马城的位子非他莫属。 他的名字,叫扎克力,老城主极其遥远的远方亲戚,属于那种几乎没有血脉关系的亲戚,要不是看他有些能力,老城主也不会收留他。 只是让老城主没想到的是,扎克力的能力倒着实不错,居然从无到有,在野马城打下一片赫赫基业,让人侧目呢。 有能力的人,他们的野心也将比一般人要旺盛,当成为野马城最有钱的几个人之后,扎克力开始把目光放到城主的位子上。 “啾。”可是,夜空当中,有鹰啼声,接着就听见有什么东西掉下来的声音。 “啊……”忽然,扎克力听到自己的老管家的惨叫。 老管家虽然年纪大了,但是很稳重,这十几年来,扎克力还是头一次听到他的如此惊慌的惨叫呢? 扎克力一时有些好奇,于是走出了书房。 瞬间,扎克力目瞪口呆,呆立当场,险些晕过去。 那是,那是? 疯魔巴兹的脑袋? 疯魔巴兹去做什么了。他当然知道,因为就是他派遣疯魔巴兹去狙杀唐煜的啊。 为什么? 为什么疯魔巴兹的脑袋会被扔在我的家里?难道他知道是我派遣过去要杀他不成? 震惊过后,扎克力却是发现了其他不同寻常的地方,是告诫。还是敲打? “收起来吧。”扎克力无力的摊到在地上,有气无力的对老管家说道,然后挣扎着站起来,重新回到书房里。 这一夜,老管家发现。老爷书房中的灯光整晚都在燃烧着,等到第二天他从书房中出来,本来还黝黑的发丝都出现了白发。 …… 野马城是老城主的,这一想法从没有在唐煜的脑海中消失。 想起舍生取义的老城主,想起人老心不老,为帝国鞠躬尽瘁的老城主,,想起为了救回公主,不惜想地狱的君王贡献自身一切的老城主,想起曾经教导自己的老城主…… 他是一名值得尊敬的老者。 唐煜从没有佩服过他人。他是第一个。 没有老城主,就没有现在的唐煜。 唐煜为什么要接收野马城? 这座野马城除了能够提供战马和一颗城市之心外,对于唐煜来说毫无用处,那么唐煜为什么还要费心费力的建设保护好他? 没错,在唐煜的设想里,不仅要把受损的城墙等修补好,如果可以的话,甚至还想给增加几座炼金建筑,然后再招募大量的炼金战士驻守,到时候野马城也将再也不用害怕野马平原上马匪们的进攻了。 野马平原有十大马匪势力。其中前八几乎都在那一战中折损,可是剩余下来,也是势力最强的两支马匪势力,更是如梗在怀。难保以后唐煜离开,他们不会出来兴风作浪。 所以,留下一定的战力保护野马城是必须的。 扎克力虽然是老城主极其遥远的远方亲戚,但是他本身有能力,唐煜都已经想好了,等以后离开。就把野马城交给他,这也算是物归原主了。 这次让金刚鹰带回疯魔巴兹的脑袋,既是敲打,也是检验。 如果他还一意孤行,继续要跟自己作对,那么自己也将挑选其他人了。 关键如何,还需要回到野马城在做打算。 解决掉追踪之人,唐煜跨坐上白马,继续朝着帕尔玛城前进。 因为有疯魔巴兹事件的耽搁,直到第四天,唐煜才来到帕尔玛城。 帕尔玛城与帝国接轨,人流众多,人来人往,笼络不觉。 街上商旅不断,或是招募人手,准备去野马城购置好马。 要想获得好马,名马,那就必须亲自去一趟野马城了,名马的数量终究有限,去的晚了,肯定被其他人抢走。 或是就地摆摊,带来帝国各地的特产贩卖,赚取利润。 唐煜走在街上,不时能够碰到上前想要购买白马的商旅。 有些驯马师也会带着驯服的名马来到帕尔玛城贩卖,商旅们肯定是把唐煜当成这类人了。 “大人,只要一个银币,我就能带你去帕尔玛城的任何可以去的地方。” “我可是这里最熟悉道路各种商店的人了。”一名衣衫褴褛,破烂不堪,面黄肌瘦的小男孩挡在唐煜的跟前,睁着亮晶晶的大眼睛,用满是期待的语气道。 那些经验老道的人都把唐煜当成驯马师,为何这小小的人而会把唐煜当成是来帕尔玛城“观光”的人呢? “你是怎么认出我不是来卖马的?”唐煜倒是有些好奇了。 如此机灵的小家伙,也许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小小鸟儿呢。 唐煜的手中有一枚金币在手中晃动。 小家伙眼睛贼精,盯着金币挪不开眼。 “大人,我是从你的着装看出来的。” “驯马师的标准配备是长鞭,马套,并且他们还是三五成群的,合作捕马,我在帕尔玛城少说也待了十几个年头,怎么会不知道呢?” “还有就是一枚空间戒指可不是驯马师能够拥有的。”小家伙说道。 噔! 金币被唐煜抛飞,落到小家伙的手中。 “那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你已经合格了。”唐煜说道。 小家伙一把抓住金币,先是放到嘴巴里用牙齿咬了咬,发现是真的之后,激动的感谢。 “谢谢,谢谢大人。” “大人,我没有名字,同伴们都叫我机灵鬼。” 机灵鬼?倒是名副其实啊,这小家伙确实是个机灵鬼。 看他的模样也才十四五岁的样子,但是眼光的老辣就是一些资深的商旅都比不过。(未完待续。) 第十一章 机灵鬼 在机灵鬼的介绍来,唐煜对整个帕尔玛城有了个大致的印象。 自己所需要寻找的拍卖行在帕尔玛城的市中心位子,哪里有在整个帝国都举世闻名金币拍卖行,曾经拍卖出在整个世界价值处于前列的宝物,一时间风头无量,是当世最有名的四个拍卖行之一。 当然,在帕尔玛城的金币拍卖行,则是分行。 市中心不仅有拍卖行,更是有各种魔法,武器店铺,应有尽有。 东南方向则是帕尔玛城珍贵至极的炼金酒馆,运气说说不定能够在哪里遇到不错的英雄呢。 普通的酒馆虽然也会吸引英雄的到来,倒是却需要一定的运气成分,而在炼金酒馆里面,则是每周最少都会有两名常驻等待征召的英雄。 只要能够满足英雄们的要求,或者是任务,那么他们讲为你效命。 哪里是帕尔玛城夜晚最热闹的地点之一。 西北方向主要驻扎有帕尔玛城的炼金军队,,炼金建筑等特大多建造在哪里,是帕尔玛城的军事重地,一般人不能进入。 东北方向城主府,还有帕尔玛城的贵族们的住所。 最后的西南,则是帕尔玛城平民以及难民混杂区域,混乱不堪,更是****势力扎根深厚的地方。 唐煜在机灵鬼的带领,来到了金币拍卖行。 金币拍卖行是一处光看外表就跟人一种很土豪的感觉。 整个门,门框,甚至是站在门外看守的两名守卫,他们全身金灿灿,盔甲完全就是由黄金打造而成啊。 这看的唐煜恨不得直接打劫了他们。 不愧是世界最有名拍卖行之一。 “大人,金币拍卖行的实力据说极为的强大,据说曾经帝国就有一位权贵大佬看中了金币拍卖行那数之不尽的金币,想要打他们的注意,结果你知道什么吗?”机灵鬼悄悄的拉扯了一下唐煜的衣袖,说了一句。 最近唐煜实在是穷疯了。突然见到如此土豪的一幕,脑海中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打劫啊。 这让机灵鬼心惊胆寒,自己跟他走在一起,会不会被当成同伴。然后被那两名穿金戴银的战士给秒了? 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机灵鬼不得不开口。 两名金甲战士威严的目光扫视唐煜,只要唐煜有一个动作,必将受到他们狂风暴雨般的进攻。 唐煜也只是短暂的被这高大上的一幕震惊到,很快恢复正常。然后被机灵鬼的话提起了兴趣: “哦?” 机灵鬼左手成刀状,在自己的脖颈处抹了一把。 金币拍卖行拥有众多的金币,是这个世界上最有钱的势力之一吧。 财帛动人心,他们要是不能保护好自身的财富,估计早就被其他豺狼猛兽给吃的骨头都不剩下。 金币拍卖行,其实力同样不容小觑。 果然如此,唐煜暗自点头,这才是应有的举措,随后,唐煜拍了拍裤腿的衣角。迈步走进了金币拍卖行。 虽然唐煜的行为很古怪,但远来是客,加上对自身实力的自信,两名金甲战士并没有阻拦唐煜进去。 但是,唐煜能够进入,身后的机灵鬼就不行了。 “那是我的跟班,难道也不行了。”唐煜皱眉说了一句。 “他们必须在外面等待。” “手不干净。”看唐煜面生,两名金甲战士中的其中一名开口解释了一下。 唐煜若有所思的看了机灵鬼一眼,直看得机灵鬼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大人没事的,我就在外面等。” “你可是给了我一个金币的薪酬呢。我可不会随随便便的跑掉。”吉林过保证到。 其实机灵鬼对整个帕尔玛城都详细的介绍过,就算他跑掉唐煜也能找到相应的位子。 既然如此,唐煜迈步走进了金币拍卖行。 拍卖行外面,等到唐煜的身影消失。机灵鬼机灵的小脸上露出得逞的笑容,然后想也不想的离开。 傻子才留下来呢。 刚刚走进金币拍卖行,迎面就有一名清纯可人的少女接待过来。 “尊敬的客人,请问你是有物品准备寄放在本拍卖行拍卖吗?”女接待询问。 拍卖行基本都是等待一段时间,集合一定数量的宝贝后,然后给帕尔玛城中的各大豪门。城主送去请帖,请来参加拍卖会。 现在看起来,唐煜来的有些不是时候。 “请问下一场拍卖行什么时候开始?”唐煜点了点头,然后问道。 这种问题少女明显不是第一次被问道,二话不说直接答复:“明天将会有一场拍卖会。” 唐煜点头,然后掏出了零阶炼金图纸茅草屋。 “这是?”少女惊讶,如果没看错的话,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炼金图纸啊。 “尊敬的客人,你所拍卖物品的珍惜程度已经超过了我的职位要求,还请稍等。”少女对唐煜突然热情恭敬了许多,殷勤的带领唐煜来到一间单间,更是有专人伺候,茶水不断,前往寻找她的上层来接待唐煜。 金币拍卖行可谓是百年老字号,从没听说过他们有黑吃黑的事情,这件事机灵鬼可是着重保证过的,再说了,就算是黑吃黑,也也要“吃的东西”足够珍贵,能够让他们放弃几百年来不断积累起来的信誉铤而走险。 唐煜可不认为自己的几张区区零阶茅草屋炼金图纸会让金币拍卖行动心对自己动手。 这也是唐煜能够放心大胆的来这里的缘故。 唐煜小口抿了口茶水,发现这茶水清香怡人,满嘴留香,不比以前喝过的龙井茶差多少。 很快,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在那名清纯少女的带领下,一名精神抖擞的老者迈着稳健的步伐冲了进来,进来之后,也不打声招呼,用痴迷的目光打量着桌上那张茅草屋炼金图纸。 “没错,是炼金图纸,真的是炼金图纸。”老者那痴迷的目光,看的唐煜一阵胆寒啊。 “看这笔画,看这纹路,多么的完美,简直是神作啊。”那目光,比看亲人都还要温柔。 听到老者的话,唐煜倒是有些尴尬了,因为没有见识过其他的炼金茅草屋,没有对比,也不知道自己绘制的如何。 “老爷子,别再看了,没看到你让客人很尴尬吗?还请鉴定一下。”突然,门外,一道好听的声音骤然响起。(未完待续。) 第十二章 眉目如画柳如画 胭脂泪,白玉肌,仕女簪,美如画。 肤如凝脂,面如白玉。 沉鱼落雁,羞花闭月。 手如柔荑,肤若凝脂。 好一个丽人。唐煜赞叹,被惊艳到。 在这个世界,像唐煜等黑发黑眼的人不在少数,这也是唐煜来到野马城之后,老城主他们并不会多么的惊讶,但是让唐煜没想到的是,在这处金币拍卖行,居然遇到了自己的“老乡”? “小女子柳如画,贵客有礼了。”女子施施然一礼,一举一动,都有魅惑人心的效果,定力弱点的,直接被她勾走三魂七魄都有可能。 如此丽人,唐煜还是首次遇见。 不过唐煜的心智坚韧不拔,并不会被区区的美色所诱惑,倒是对她的身份产生了好奇。 “唐。”唐煜简简单单一个字。 柳如画精致的下巴轻轻点了一下,对唐煜有些刮目相看。 “小姐啊,实在是这张图纸太让人着迷了,让我不知不觉都沉迷进去了。” “小家伙,这是你绘制的俩您图纸吗?”接着,不等柳如画回复,老爷子已经回头看向了唐煜,说道:“你可以喊我一声莫老。” “虽说零阶的茅草屋绘制起来相对来说要简单许多,但是关键在于这一笔一划,就好似复制的一般,沉稳有力,无歪曲,笔挺。” “完美,简直是完美啊?”说着,莫老又开始赞赏,对绘制这张炼金图纸的人推崇不已。 当然,他直接无视了是唐煜绘制的这件事。 能够做到这种地步的人,非长久浸淫此道多年的大师不可做到。 看唐煜的年纪,也就二十多,三十不到,完全没有可能。 要知道,这可是连他都做不到呢。 “那么。就让我来查看一下他的效果啊。”莫老说着,对手中的炼金图纸发动侦察术。 莫老的双眼放射出慑人的光芒,就跟扫射机一般,对整张炼金图纸进行扫射。 忽然。莫老直接把手中的炼金图纸掉在地上。 “啊呀,妈呀。”掉在地上之后,莫老马上回神,然后蹲下来捡起地上的炼金图纸,宝贝的不得了。深怕这一摔就把图纸给摔坏了。 “怎么了,莫老?”虽然莫老表现的样子是个老顽童,但是他还没年迈到能把一张纸掉在地上。柳如画好奇的询问。 “精品,简直是精品啊。”莫老推崇不已,拿着这张炼金图纸,就跟朝圣一般,拿在怀里不肯松手。 “这张茅草屋图纸,居然是能够招募农民。”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炼金茅草屋就是招募农民用的啊? “小姐你是不知道,寻常的茅草屋只能居住二十名的炼金农民。当到达满额之后,炼金茅草屋将不再招募农民,也就是说一座炼金茅草屋最多只能招募到二十名的农民,而这张炼金茅草屋……” “你是说,他的居住名额,超过了二十名?”柳如画很聪明,一点即通。 “没错,而且惊人的达到三十名啊。”莫老满是震撼的神色。 用相同的资源,却是建造出居住名额不同的炼金茅草屋,相信是个人也会做对比。 唐煜的两张炼金茅草屋。比别人的三张。 听到莫老的话,唐煜倒是有些恍然,原来自己制作的炼金图纸居然如此的上档次? 难道这就是一笔一划无一丝错落的额外提升? 因为全都是手动完成,好像并不会受到系统的控制。倒是让唐煜并不是很明白自己制作的炼金图纸的价值了。 但是看莫老脸上震惊的神色,唐煜偷偷的把自己的心里价位提升了三成。 “小家伙,哦,不贵客,尊敬的贵客,请问你是否要把这张炼金图纸委托给本商行?”莫老小心翼翼的询问。他打定主意,要是唐煜不答应,就让小姐出马搞定他。 “当然。”唐煜点头,不拍卖来这里干嘛? “炼金图纸的价格在市场上一直居高不下,平常的零阶茅草屋,市场价格在一千五到二千金币之间,你这张的话,保守估计,价值在三千金币。”莫老估价:“不过不保证在拍卖的过程中有人特别需要,提升价格的可能。” “那么,我们要不要来做个买卖呢?”突然,莫老换上了一副嘴脸,奸商的嘴脸。 “哦?”一张三千金币,唐煜的空间戒指里可是拥有一百张的呢,总价值三十万。 “三千二百个金币,把他卖给我,如何?”金币拍卖行,本身就拥有数量众多的炼金茅草屋,拥有大量的炼金农民,光每天农民贡献的金币,都是一笔天文数字,他们对于钱已经不是很迫切,难得遇到一张合心意的炼金图纸,莫老觉得一定要拿下。 唐煜沉默不语。 他是不知道自己性格使然,每件事务必要做到完美,没想到却给自己带来额外的收入,被惊吓到了。 但这落在莫老的眼中,就认为唐煜是贪心不足了。 “最多三千五百个金币,不能再多了。”莫老虽然有钱,但钱也不是那么花的。 唐煜回神,对莫老不好意思的笑笑,随后,在莫老,还有柳如画震惊的目光中,从空间戒指里掏出剩下的九十九张炼金图纸。 这些炼金图纸,效果都跟先前的哪一张一样,拥有居住三十名炼金农民的名额。 “一共三十五万金币,谢谢惠顾。”也许在拍卖行拍卖的话,价格会更高一些,但区区钱财,不被唐煜放在眼里,加上唐煜能够绘制炼金图纸,今后想要钱不是简简单单? 莫老目瞪口呆,这是批发啊? “小家伙,别告诉我这些都是你绘制的。”莫老哑然,看向唐煜的目光,就跟看怪兽一样。 绘图师是一种精细的活,一名学徒级的绘图师,一天能够炼制成功一张零阶图纸就算是谢天谢地,而看唐煜一百张整整齐齐的摆放在眼前的炼金图纸,换成一名学徒来,起码也要两三年才能完成。 “你说呢?”唐煜反问,搅浑试听,引导他们走向错误的思维。“老师的手段,让人叹为观止。” 财不露白。 几张炼金图纸不被金币拍卖行放在眼里,但是如果是一名能够每天都绘制两到五张炼金茅草屋图纸的人,更是拥有跟进一步可能的绘图师,他们会不会铤而走险呢? “我们金币拍卖行走的正常的买卖,小兄弟今后要是有其他的炼金图纸,欢迎来我们商行拍卖。”不管是不是真,莫老觉得,这也许是一条发财的机会,堆起笑脸。 唐煜自无不可。 一张装有三十万金币的金币商行,标注有“唐”名字的金卡被送到了唐煜的手中,连带着,还有五万金币被放在空间戒指里。 这个世界的空间技术发达,内部空间有限的空间戒指并不值钱。 “这张金卡,可以在帝国任何金币商行兑换一定数量的金币,并且凭借里面的信誉,还能透支十万的金币。”柳如画眉目如画,眼角弯弯,白玉般纤细的玉手拿起金币,递送给唐煜,并邀请唐煜参加明天的拍卖会。 唐煜顺手接过,拍卖会明天开始,正好去见识一下,答应下来,进而告辞。 那好像会说话的美目,让人痴迷。 “倒是个正人君子呢。”看着远去的唐煜背影,柳如画如此说道。(未完待续。) 第十三章 迷途羔羊夜夜 帕尔玛城的炼金酒馆坐落在东南方向。 哪里是英雄的聚集地,平均每天最少都会有两名英雄长期驻足,所以在这里几乎见不到有其他人敢闹事,可以说,这里是除了军营以及城主府外最安全的地方。 炼金酒馆,同样也是帕尔玛城佣兵们最喜欢去的地方。 离开金币拍卖行,唐煜来到外面,果然没有见到机灵鬼,不过唐煜也不在意,已经知道帕尔玛城的大体位置,然后来到了帕尔玛城的炼金酒馆。 这是一座较为干净整洁,酒吧侍员站在酒吧前台擦拭杯子,见到唐煜来了之后,那双好似能看穿人心灵的目光一眨不眨的盯着唐煜。 这是炼金酒馆附带的“酒吧老板”,花费一定的金钱,还可以从他那里获取一些情报,比如说这座炼金屋内在坐英雄的喜好等。 大概还是白天的缘故,炼金酒馆内除了少数几人外,显得幽静。 “一杯龙舌兰。”唐煜坐在吧台前如此说道。 透过系统的界面,唐煜知道炼金酒馆内的酒品类别。 龙舌兰,当然不是用龙舌制作而成,而是一种龙舌兰的兰花酿造而成,清馨爽口,并且烈性十足,是英雄们最喜欢的酒之一。 当然,他的价格也不便宜,小小的一杯,价值一千金币。 财大气粗的唐煜,眼睛都不眨一下就点了一杯。 然后,唐煜坐在吧台边,手中突然出现一枚金币,这枚金币在唐煜的手中舞动,像是一只在跳舞的精灵,最后落入侍员的手中。 随着这枚金币被侍员接住,唐煜空间戒指里的金币也突然消失了一千。 龙舌兰很快被送上来,唐煜拿起,放在鼻尖闻了一下,一股清香在蔓延。 一千金币的酒。就是不一样啊。 唐煜小口小口的品尝,然后也不着痕迹的观察炼金酒馆内的众人。 在侍员递送过来这杯龙舌兰之后,酒馆内的好几个人都把目光落到唐煜的身上,并且唐煜还听到了咽口水的声音。 这些人。直接被唐煜排除。 如此落魄,连一杯酒就能让他们“咽口水”,估计也是那些混的不怎么样的。 但是除了这些咽口水的人外,剩下来的两人,却是吸引了唐煜的注意力。 其中一名坐在雅间。笼罩有黑袍,桌前摆满了各种美食,当然,也有唐煜正在喝的龙舌兰。 剩下一人高大威猛,好似有两个人那么大,一块块肌肉突出,坚硬厚实,背后背着一柄巨斧,凭空给人无穷的压力。 要是与他对战,必定会先声夺人。处于劣势啊。 他虽然“并没有咽口水”,但是好像也不是很富有的样子,桌前只有一堆,对,就是一堆,一堆的白面包加白开水啊。 到底要如何的贫穷,才会如此的落魄,需要吃白面包过活。 也许对平民百姓来说,白面包已经是难以想象的奢侈品,但是对于一名英雄来说。他们的体魄,早已脱离了凡躯,需要足够的能量补充消耗,不然将会降低战斗力。 像唐煜平时。就是食用魔兽狼的肉,每顿少说也要吃下两三斤。 唐煜突然对这两名英雄都很有兴趣。 于是,两名英雄两百金币,被侍员拿走,他们的情报出现在唐煜的眼中。 贫穷者山治 英雄等级:??? 血统:半兽人 英雄职业:??? 英雄特长:半兽人象骑兵 战役属性:??? 象骑兵是骑兵的特殊兵种,大象皮糙肉厚。防御比起战马来说要高上许多,加上耐力十足,除了在爆力和度上不能跟战马相提并论外,简直是战场杀的杀戮机器。 众所周知,骑兵不适合攻城战,但是象骑兵却打破了这个定理,他们不仅能够破坏城墙,更是能够起到吸引火力的用处,减少友军的伤亡。 当然,他们的伤亡率在骑兵当中也是最高的。 骑兵,六阶兵种,而象骑兵,则是六阶当中的顶尖兵种。 唐煜没想到,这名让自己感兴趣的人,居然是一名象骑兵的英雄。 不过他英雄特长,居然需要半兽人象骑兵,这就让唐煜有些望而却步了。 象骑兵的炼金图纸本就稀少,而山治的居然还需要种族是半兽人的才行,这就在本就困难的难度上提升了好几个难度档次。 另一名英雄。 “抱歉,你的金币不足。”突然,侍员这样跟唐煜说道。 我不是付了两百个金币购买两人的情报的吗? “两百金币,只是那名半兽人英雄的情报,如若需要他的情报,请再支付给我一万金币。”侍员回到。 为何差距如此之大? 难道? 唐煜二话不说,掏出一万金币交给侍员。 迷途羔羊夜夜 英雄等级:1 血统:?? 英雄职业:?? 英雄特长:?? 攻击:o 防御:o 智力:o 魔力:o 这,这属性简直绝了,这还是唐煜头一次见到四项战役属性全为零的英雄呢。 这真的是英雄吗,没有战役属性的英雄,跟普通人有什么差别。 话说就这状态,情报真的值一万金币? 还有就凭这属性,她是靠什么赚钱的,居然能够喝得起炼金酒馆内最高档次一等的龙舌兰? 带着好奇,唐煜端着龙舌兰走了过去。 当唐煜刚刚接近的时候,却只见那名叫夜夜的英雄突然抬起了脑袋,露出一张精致漂亮的脸带。 她的美,难以形容,可爱中带有成熟,清纯中带有魅力,金披肩短,红色的双瞳,白皙的肌肤。 不同于柳如画那如大师精心绘制而成的容颜,夜夜那多中不同风格的感官,魅惑人心,能让人沉迷其中不可自拔。 加上她萝莉的身材,对于某些有特殊嗜好的人来说有着难以抗拒的诱惑力。 唐煜一呆,使劲的摇晃了下脑袋才清醒。 一天之内见到两个绝世美女,就算是唐煜也有点吃不消啊。 唐煜怀里的小天使使劲的扭着唐煜胸口的软肉,这小家伙在搞什么? “你愿意帮我找回我的宝贝吗?”然而,不等唐煜率先开口,夜夜倒是先问道了。 那与众不同的情报费,让唐煜知道眼前的夜夜跟她的外表不符,于是唐煜顺着她的话接下来。 “什么宝贝,你知道在那吗?” “你愿意帮我找回来吗?”她突然站起来,来到唐煜的跟前,微微踮起脚尖,努力的张望。 这时候唐煜才觉,她的身材并不是很高。 如果说贫穷者山治是一只巨兽,那么迷途羔羊夜夜就是一只小猫咪呢。 太可爱了。 黛妮都有点嫉妒了,唐煜的软肉再次被摧残。(未完待续。)8
第十四章 赌一把 “我不知道。” “我不知道我的宝贝叫什么,我更不知道我的宝贝具体在哪里,但是我有一种模糊的感觉,他就在附近,如果我能接近的话,我就可以感觉到他,然后找到他。” 唐煜觉得,夜夜所说的附近,肯定不会是帕尔玛城内。 城内是安全的,只要夜夜不要露出她那张魅惑人心的脸,被别发现,那些黑帮势力就不会把目标打到她的身上去。 如果在帕尔玛城内,夜夜足够自己去寻找。 所以说,夜夜所说的附近,应该是在城外更远的地方。 “那么你知道具体的方向吗?”唐煜继续问道。 没头没脑的寻找可不是唐煜的风格。 “在南方,哪里的感觉特别的强烈。”夜夜歪着可爱的脑袋,闭上了眼睛,细细的感悟,最后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 南方,哪里不就是野马城的方向吗? 就冲着那一万的情报费,唐煜也决定赌一把了,也许完成任务,也就是帮夜夜找回她的宝贝,她就会变成正常的英雄,甚至是比一般英雄都要强大许多呢。 连英雄特长为象骑兵的山治情报费都只需要两百个金币足够了,而她的则是山治的五十倍,可见夜夜的与众不同。 系统提示: 恭喜你接取任务迷途的羔羊。 迷途的羔羊:夜夜迷失了她的宝贝,在帕尔玛城的南方,去帮她找回来。 成功,夜夜加入,成为副英雄,失败,宿主或夜夜死亡。 夜夜暂时加入队伍。 这到底什么任务,居然需要用死亡来作为失败的惩罚? 本来只是好奇的唐煜,突然觉得自己不能率性而为了。 这可是关系到自身亦或者是夜夜的性命啊。 虽然夜夜才刚刚认识,唐煜连她的喜好,身份都不是很了解,但是看着一个活生生的人死去,还是于心不忍,尤其是,她还是那么的可爱,还是个小女孩子呢。 唐煜虽然对敌人心狠手辣,绝不留情,但是对于朋友,对于其他人,并不是那么的厮杀。 得到满意的答案,夜夜对唐煜亲近了许多,更是招待唐煜座下享受美食。 “夜夜,你是如何拥有这么多的美食呢?”唐煜问出了心头的疑惑。 “这个呀。”没心机的夜夜直接说道:“是一个好心人送给我的呢。”谁这么的豪? 唐煜身价三十几万,也不敢随随便便送别人这么一顿丰盛的大餐啊。 这满桌的魔兽烤肉,美酒佳肴,甚至连蔬菜都不是寻常货色,而是能够提升体魄的珍贵至极的药材。 这一桌算下来,少说也要十几万了。 “快吃快吃,如果不够的话,我们继续点。”听到唐煜答应自己的要求,夜夜很激动的招呼唐煜,并叫来了侍员,要加餐。 这,以后要是完成任务征召了她,会不会把我害的破产啊?唐煜不由想到。 有人免费请客吃饭,唐煜那就不客气了,放开了肚子大吃特吃。 这一顿下来,唐煜感觉自身的体魄有了明显的提升啊。 这些天才地宝,吃下去化作能量,补充自身消耗不足的同时又能够在加强体魄。 当唐煜满意的打了个饱嗝之后,才发现贫穷者山治早就看的口水直流了。 虽然他对美酒不敢兴趣,但是对吃的倒是有着异乎寻常的渴望。 看着还在点餐的夜夜,唐煜赶紧阻止,然后笑着对山治招招手。 “如果不介意的话,要不要一起?”唐煜用询问的语气说道。 山治带着警惕的目光看着唐煜,不知道唐煜的酒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你也看到了,这么多的食物单靠我们两个可吃不完。” “如果不要,那就掉到好了。” “可惜了这么多的美食。”唐煜做出一副痛惜的模样。 听到要倒掉,山治心里那个疼啊,直接站了起来,来到唐煜这一桌,抓起一只风狼腿塞进嘴巴里都不带嚼的直接咽下去,然后开始一阵狼吞虎咽,这吃相,看的都让人饱了。 夜夜好像很喜欢点餐,看到有人加入,又让侍员加餐。 那侍员心里乐开了花啊。 反正有人担保,侍员是有多少上多少。 最后,这一桌足足吃了二十万的金币。 酒足饭饱,唐煜就决定闪人了。 “那个,一饭之恩,必有厚报。”在唐煜和夜夜即将离开炼金酒馆的时候,贫穷者山治突然大吼道。 这一声吼声,响彻整个炼金酒馆,更是传递到外面,让过往的行人都吓得颤抖了三下。 这本就不是花唐煜的钱,唐煜不在意的挥挥手,对于山治的话也没放在心上。 炼金酒馆外面,夜色渐渐暗淡下来,明天要去参加拍卖会大概会花费半天的时间,那么下午就回去好了,但是在离去之前,必须要先把那件事给办成。 小小的夜夜披着黑袍,跟在唐煜的身后,与夜色融为一体,并不引人注意。 唐煜沉思了一会儿,决定还是现在就行动吧。 时间对于唐煜来说是最缺少的,有时候唐煜都恨不得把自己劈成两半,一个做这件事,另一个做那件事。 夜夜虽然各项能力都很渣,但是她本身的能力好像就不差,融入黑夜当中,像是一名刺客。 她的职业难道是刺客? 但是,她的行动路线又与刺客不同。 刺客是贴着阴暗处行走,轻手轻脚,不会发出一丁点的声音,虽然夜夜同样能够融入到黑暗,但是她却是大手大脚的行走,发出的声音只要稍微细心点就会被发现,如果她是刺客,当不会如此的不小心。 唐煜带着夜夜来到另一间酒馆。 炼金酒馆能够打听到的情报主要还是炼金酒馆内的,但是帕尔玛城其他的情报,在哪所能获取的就有限了许多。 夜晚降临,佣兵们纷纷回归,寻找各自熟悉的场所畅所欲谈。 花费一定的金币,唐煜得到自己想要的情报。 …… 在唐煜带着夜夜刚刚离开炼金酒馆的时候,躲藏在暗处的黑影一闪即逝,消失不见。 他并没有跟上,反而是前往去城主府的方向。(未完待续。) 第十五章 成群的小鸟儿 帕尔玛城西南方向,混乱不堪,是平民以及难民们的主要居所。 唐煜不用猜都知道机灵鬼肯定居住在那,但西南的难民区面积不小,单靠唐煜一个人寻找也不知道何时能够找到,太浪费时间,几个金币,从酒馆哪里打探情报就能解决。 难民区的人都是一群有上顿没有下顿,时常会铤而走险,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当看到唐煜走来,不说唐煜穿着多么的奢华华丽,起码也是小有钱财,被一名名如狼似虎的彪悍的难民们打量,探究,试探是不是合适的目标。 突然,几名****上身的彪形大汉假装走了过来,然后撞了一下唐煜。 “小子,走路不长眼的。”一群人呼啦啦的围了过来。 唐煜眼中厉色一闪。 乱世人命如草芥,在难民区,每天都要消失百来号人。 唐煜不退反进,大腿迈步,贴近彪形大汉,手中不着痕迹的出现了一柄利刃。 “唰”的一声过后,就是五六声栽倒的声音同时响起。 高级的匕首专精,杀这些也就比普通人强点的彪形大汉,唐煜觉得都有些杀鸡用牛刀了呢。 那些本来围上来准备分一杯羹的难民们纷纷吓的落荒而逃。 一路上,再也没有人敢跳出来找唐煜的麻烦。 地上尸体的财产,等唐煜离开之后,很快被其他涌上来的难民分刮,然后也不知道谁踢了一脚。这些尸体全都跌进了臭水沟里去。他们的消失。并不会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难民区面积广大,可以说是居住了帕尔玛城一半以上的人口,唐煜根据得到的情报,很快找到了目的地。 这是一间破败到连遮风挡雨都难以做到的居住场所,门口的大门更是破破烂烂,还有几只老鼠在钻进钻出。 唐煜轻敲了一下,却见大门自动打开了。 实在是这门过于破败,碰一下就开了。 唐煜也不在意。迈步走了进去。 夜夜好像很不喜欢这里,一路上沉默寡言,默默的隐藏在黑暗当中跟在唐煜的身后。 是吓到她了吗? 她终究还是个小女孩。 破败的屋子里,有灰暗的灯光闪耀,并且还有吵闹声? “这就是今天的收成?”一声粗狂的大嗓门手中拿着一个铁碗,碗里铜币银币被他颠的哗啦啦作响。 鹰眼术发动,透过有漏洞的门窗,唐煜看见铁碗里面加起来连一个金币都不到吧。 唐煜很快转移视线,看向房间内的众人。 一名瘸腿拿铁碗的老人,面目阴鸠。凶狠无比,一支眼瞎了。看起来挺吓人的。 余下之人,居然是满屋子的小孩? 这些小孩最大的也就跟机灵鬼一般,十三四岁的样子,小的更是连奶都没断呢,别一些小孩抱在怀里。 他们灰不溜秋,本应灵光的双眸满是灰暗,他们到底经历了何种惨样,才会在如此幼小的时候,就对人生失去了希望? 这是一个灰暗的世界,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是一个没有道德可言的世界。 实力,只有绝对的实力,才是一切。 一些小孩的身上,更是充满了伤痕,有皮鞭,有烫伤,其中一些,更是惨的四肢都被烧伤。更惨的甚至连四肢都被打断。 从伤口的痕迹来看,也就最近几天造成的。 瘸腿老者突然大吼:“就这么几个子吗?” “都不够我买酒钱。” 屋子里鸦雀无声,只有老者那愤怒的咆哮声。 最后,见到这些“呆鸡”跟傻了一样,老者气不打一处来,拿起拐杖,看准了最近的一名小孩狠狠的打了下去。 “啊……”一声惨叫,那小孩好像腿都被一棍子打断了,倒在地上满地打滚。 听到那惨叫声,老者更加的生气了,没命的抽打地上的小孩,好似那不是人,而是畜生,是一个天生就因为受到他虐待的异类。 屋内众人战战兢兢,一群人缩在角落,相互拥挤,渴望能从同伴的身上感受到那感受不到的温暖。 不一会儿,老者打累了,气喘吁吁,扔下拐杖,吐了口口水:“没用的东西。” 然后,他那仅剩的一只独眼滴溜溜的乱转,从这群孩子当中打转。 孩子当中有男有女,随着发育,少数几个倒是颇具规模了呢,加上那破破烂烂的衣衫,想遮又遮掩不了的蒙眬诱惑感,对于男人,有着难以想象的诱惑力。 瘸腿老者的下面突然抬起了头。 “你,过来。”瘸腿老者突然指着一名皮肤较为白皙,年纪大约在十二三岁的少女命令道。 那被点名的少女浑身一颤,她知道,迎接她的将会是何种命运。 “妹妹?”机灵鬼轻声问道,话语当中有些惊恐。 他还太弱小了,还不能挑战瘸腿巴鲁克,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弟弟,自己的妹妹被虐待,被强,暴。 瘸腿巴鲁克,一名二级战士,拥有斗气之力,在这片难民区也算是响当当的一号人。 他的双手紧握,殷虹的血不受控制的留下。 少女不敢磨蹭,因为她知道,只要她有一丝一毫的犹豫,瘸腿巴鲁克不仅要暴打她,就是她的同伴们也将会再次受到他的摧残。 他们没有血缘关系,但是他们早已把对方看成自家的兄弟姐妹。 她还记得,在自己幼小即将死亡的时候,是他们带给自己食物,让自己艰难的活了下来。 他们的命如草芥,他们只能自己疼惜自己。 他们不想死,更不想自己的同伴死。 瘸腿巴鲁克看着少女那副娇弱可怜的模样,心脏都在噗通噗通的跳,迫不及待的一把抓住少女,那鹰爪般的手抓在少女的身上,留下一片紫红。 他怪笑着,更是伸出了手,想要去抓少女那初具规模的小小胸脯。 “慢着。”突然,机灵鬼喊道,从一群小孩当中站了起来。 瘸腿巴鲁克很不爽,回头独眼瞪了机灵鬼一眼,恶狠狠的说道:“你知道打搅我的后果?” 机灵鬼害怕的要死,那可是斗气战士的一眼,加上瘸腿巴鲁克积威已久,对于他们天生有震慑力,但是机灵鬼没有退缩,强撑住: “一个金币,我给你一个金币,放了她。”机灵鬼颤声说道,小腿肚子都在打颤。 “一个金币?” “你们果然有在藏私。”瘸腿巴鲁克大怒,那枯瘦如鹰爪般的手高高抬起,一把掐住了精灵鬼的脖子,要把他活活给掐死。 “机灵鬼……”孩子们大惊,几个比较大的更是站了起来,想要去帮助机灵鬼。 “谁敢?”巴鲁克一声怒喝,吓得这些孩子们呆立当场,实在是瘸腿巴鲁克对他们的震慑力太过于强大。 可以说,他们从小就在巴鲁克的严刑暴打之下成长起来的。 “去死吧。”瘸腿巴鲁克大吼,面红耳赤,毅然动了杀星。 杀鸡儆猴,杀了机灵鬼,这些孩子终究逃脱不了自己的手掌心,然后再逼问一下,巴鲁克就不相信他们不会坦白。 这个刺头,巴鲁克老早就想神不知鬼不觉的解决掉,现在这么好的借口机会摆在眼前,巴鲁克绝不会放过。 他鹰爪般的双手猛的用力,机灵鬼都眼珠子泛白。 “可恶可恶可恶可恶,为什么,我如此的弱小。” “如果,如果我有能力,我一定要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机灵鬼的内心在狂吼,但是他的身体却是那么的无力,力量在渐渐离他而去。 “去死吧。”巴鲁克怒吼,脸上满是疯狂。 “机灵鬼……”一群孩子嘤嘤哭泣,束手无策。 突然,破败的门房被一脚踹开,一名身材挺拔之人迈步走了进来,龙行虎步间,抓住瘸腿巴鲁克的手,只见他微微一用力,就听见巴鲁克惨叫连连的松开了手。 “谁,是谁敢找我巨虎帮的麻烦。”巴鲁克感觉自己的双手生疼,好似断了一般,惊叫着喊道。 孩子们仰望着,满是激动以及感激。(未完待续。) 第十六章 小小鸟儿2 “是你?”机灵鬼意识模糊,但还是看清了来者,不正是今天赚取一个金币的好心人吗? 他的实力原来这么的强? 唐煜眉头紧皱,没想到只是解决外面看门的几人,花费了一些时间,房间内的情况就发展到如此恶劣的地步。 瘸腿巴鲁克是根本不把他们的命当人命来对待啊。 “巨虎帮,很有名吗?”初来乍到,唐煜对帕尔玛城的各势力并不是很清楚。 “大人,快跑吧,巨虎帮有三名强大的斗气战士,数百名的打手,是这一片最强的帮派。”那名少女慌张查看了一下机灵鬼的伤势,发现他只是喘不过气来而已,暂时没有问题,听到唐煜的话,赶紧回道。 “哈哈,想跑,迟了,敢惹我巨虎帮,从没有人能活着离开。”瘸腿巴鲁克站了起来,松动了一下手腕,艰难的从地上捡起那根拐杖。 拐杖就是他的武器。 他是一名二级的战士,本身的体魄就不弱,本身更是拥有三牛之力。 唐煜含怒爆发,虽然在一瞬间就捏碎了他手腕的骨头,但是战士强大的回复能力发挥作用,瘸腿巴鲁克的双腕虽然不能跟正常时候一样战斗,但是勉强拿起武器还是能够做到。 他挥舞拐杖,要给唐煜教训。 “去死吧。”瘸腿巴鲁克从后面偷袭。 “啊,大人……”少女尖叫,忍不住闭上了眼睛,脑海内都出现唐煜被瘸腿巴鲁克一拐杖敲碎了脑袋的画面。 可是,唐煜的后脑勺,就跟张了眼睛一样,一双不是很粗大,甚至是有些白皙的手准确的接住了巴鲁克的拐杖。 “松手。”巴鲁克使出了全力,却愣是挣脱不开。 苍蝇虽然无害,但在耳边飞来飞去终究会烦。 加上这种灭绝人性的人,不,说他们是人简直是对“人”这一种族的侮辱,他禽兽不如。 虎头刀出现,唰唰两声,唐煜砍下了瘸腿巴鲁克的双手双脚。 一片黑血溅洒到窗户上。 “啊,我的手,我的脚。”巴鲁克痛的痛哭流涕,差点昏过去。 唐煜黑刀放在他的脖子上,犹如那灭世的恶魔:“敢晕过去,后果我可不敢保证。” 这是哪里来的狠人?居然不怕巨虎帮?巴鲁克不敢怒也不敢言,在他的手上,自己连一招都接不了,连给他提鞋的资格都没有,要想活命必须要识时务。 巴鲁克惊恐的点头,更是拼命的忍住了惨叫声。 解决掉苍蝇,唐煜看向了机灵鬼。 机灵鬼居然挣扎着站了起来,一把抢过唐煜手中的虎头刀。 “机灵鬼……”孩子们充满了担心,不知道机灵鬼要做什么,只有唐煜猜到了,但是却没有阻止。 杀该杀之人,这一直是唐煜的准则。 瘸腿巴鲁克,就符合唐煜该杀准则中的条件。 虎头刀相对于弱小的机灵鬼来说太过于沉重,他拖着虎头刀,虎头刀的刀尖在地上“嗤嗤”作响,留下一道深深的痕迹。 大概是想到了接下来机灵鬼要做的事情,巴鲁克再也不想惨叫会不会惹唐煜不满,痛哭流涕。 “放过我,放过我吧,机灵鬼,我知道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你们可是我从小养大的,要是没有我,你们早就要饿死在饥寒交迫的寒冬。”瘸腿巴鲁克像是一名风烛残年的老人,在恳求机灵鬼能够放过他。 机灵鬼顿时犹豫了。 他回头,用带有解惑般的目光看向唐煜。 唐煜说道:“他对我来说只是个可有可无的人,杀与不杀,并没有任何的区别。” “关键在于你,在于你们,你们的心中,到底是想杀还是不杀呢。” 机灵鬼犹豫尽去。 有可能的话,自己一定要杀了巴鲁克,这是早就决定好了的事情。 “巴鲁克,你也有今天。” “想我们每天起早贪黑,临街乞讨,偷摸拐骗,为你赚取了那么多的钱财,有时候偷的时候被抓到,更是被打断了双手,双腿,而你呢,狠心的把所有的钱都拿走,连一个子儿都没有留下,让多少的兄弟承受不住伤痛而永远的离去。” “你不配做人,死,死,死,我要给他们报仇,死。” 机灵鬼高举虎头刀,毫不迟疑,一刀劈下,一颗睁着泛白眼珠子的头颅滚落。 手刃仇人,机灵鬼一下子瘫坐在地上,看着巴鲁克无头躯体,充满不敢置信的神色。 “我杀了巴鲁卡,我把巴鲁克给杀了?” “哈哈,呆瓜,虎妞,我给你们报仇了。”机灵鬼疯癫般的大笑,让那群孩子们担心不已。 “大人,机灵鬼他?”少女小心翼翼的来到唐煜的身边,充满担心的问道。 “没事,只是人生大起大落,太激动罢了。”唐煜不在意的笑笑,然后看向了这群孩子们。 这群孩子有大有小,一个个身上都有伤势,这大概是为了博取他人的同情人,巴鲁克特地鞭打上去的。 既然想要收服机灵鬼当自己的小小鸟儿,唐煜很豪爽的拿出了药物给他们治疗。 隐藏在暗处的夜夜也走了出来,好心的拿出许多好吃的美食糕点。 有好心人资助,夜夜的空间戒指里好吃的东西很多呢。 孩子们何时受到如此好的待遇,一个个眼泪朦胧,只觉得此生无憾了。 “快吃吧,很好吃的。”夜夜脱下了黑披风,露出一张祸国殃民,好看的不得了的容颜,让孩子们都看呆了,忍不住开口催促。 给他们擦上药水,绑上绷带,看着他们一个个幸福的吃着点心,唐煜觉得,有时候人生就是那么的简单。 但是在这里,这小小的一丝幸福却是那么的难以得到。 “大哥哥,你可以教我变强的本领吗?”突然,那名少女抬起颇为清秀的脑袋,充满期待的问道。 听到她的话,其他的孩子也纷纷放下了手中的美食,蒙眬的双眼当中,有希望的光芒在闪烁。 如果能够跟大哥哥一样的强,那么他们就不会再被欺负了。 “有何不可?”唐煜回答,让一群孩子乐开了花。 要想当一名小小鸟儿,一定的武力保护自己是必须的。 “不过,你们必须要答应我一个要求才可以。”唐煜紧接着说道。 “是什么呢?”机灵鬼还处于“离魂”状态,暂时由少女当成了领头人,她问道。 “哦,还有大哥哥你可以叫我小百合。” “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虽然你表现的很好的,但是还是有一股疏离感。”唐煜不在意的笑笑,指了出来。 小百合面色大变,没想到被唐煜瞧了出来。 “别紧张别紧张,我没有恶意,更是对你那小身板没有兴趣。”唐煜一指夜夜,她的容貌甩小百合好几百条街呢。 小百合突然有些不高兴了。 “哈哈,其实我的要求很简单,只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替我探索各种情报,区域嘛,就整个帕尔玛城好了。”唐煜说出自己的要求:“如果你们能够做到,那么我将会教导你们在这个实力为尊的世界活下去的资本,如果不行,那就算了。” 他们从小在底层跌爬滚打,心智早熟,这时候还是跟他们说明白了好,不然以后给敌人找到破绽挑拨离间就不好了。 “如果你们同意,以后你们就是我的小小鸟儿了,作为我的小小鸟儿,必要的忠诚是一定的。” “如果让我知道有谁背叛我?”唐煜一脚踩在地上,留下一个明显的脚印,深入地下五六分。 这屋子实在是破败简陋,连让唐煜拍桌子表现一下的机会都没有,只能踩地面了。 “我保证,这将会是比这个还要严重的惩罚。”唐煜说道。 “啊!!!!!!!!”小百合他们捂住了嘴巴,深深的被唐煜的强大所震撼到,迟疑不决。 “我加入。”突然,机灵鬼回神了,二话不说,直接答应唐煜的要求。 “在这片区域,如果没有实力,我们迟早要么死亡,要么是被其他的势力抓去继续当乞丐小偷,迟早有一天还是死亡。” “同样都是死,何不拼一把?” “只要你能让我强大起来,这条命,以后就是你了的。” “龙潭虎穴,我也敢闯上一闯。” 他的眼中,坚毅坚定。 听到机灵鬼都加入了,那么其他人就更加没有好犹豫了,而且机灵鬼说的也对,他们一个个纷纷答应下来。 至此,唐煜帕尔玛城的小小鸟儿成型,更是以此为基石,发展到全国,甚至是全世界的范围,都有唐煜的小小鸟儿…… 小小鸟儿,为我带来春的气息,为我带去秋的寒意。 “砰砰砰。”破败的窗口被打碎,从外面无声无息的冲进来几个人。 这些人二话不说,抽出匕首,短刀之类,看准了人,当头劈下。 “敢得罪我巨虎帮的人,只有用死亡才能洗刷你们的罪孽。”一人瓮声瓮气,人高马大,肌肉扎结,如此说道。 他也是最凶猛的,一柄战刀被他拿在手上,虎虎生威,破空声阵阵,看准了唐煜,要当先拿下唐煜。(未完待续。) 第十七章 屠虎 巨虎帮,帕尔玛城贫民区其中一伙实力,内部拥有三名斗气战士,余下壮汉喽喽不在少数,下面拥有小偷,幼儿乞丐,廉价的妓女等等上百名,每天都能为他们带来数十枚的金币收入,运气好点,遇到肥牛,上百枚金币的收入都不是没有可能。 这些收入,让巨虎帮的三大首领一个个都非比寻常,起码比起其他的战士来说,要强大许多。 首先,已经惨死的瘸腿巴鲁克不算,余下的两人,一人浑身披盔戴甲,只露出一双黑亮的双眼,身躯高大,威猛强悍,手中大剑都能当成门板来拍。 另一人相对瘦小,但是身上的装备更是华丽。 一柄绝器级别的匕首,软甲更是名器级别,距离绝世神兵,也只差一步之遥。 中级的侦察术,让唐煜相继了解到对方的装备等阶。 接着是他们的战士等级,倒是并不是很高,只是三级,但是加上他们那声堪称豪华的装备,越一两个级别挑战当不是话下。 “是巨虎巴布兄弟。”机灵鬼大叫,认出两人的身份。 “糟糕,这里是他们的领地,可以说一草一木风吹草动,都逃不了他们的耳目,肯定是听到了瘸腿巴鲁克的惨叫,被别人告知了。”机灵鬼惊恐的说道。 瘸腿巴鲁克跟两人完全不能相比。 一个半残的残疾,而另外两个则是巅峰的状态,加上一身豪华的装备,一个人就能辗压瘸腿巴鲁克一人。 两人联手,在帕尔玛城的这片贫民区,无人能敌。 他能挡住吗?机灵鬼充满担心。 巨虎巴布兄弟中的老大举起举荐,当头砍下,要把唐煜拦腰砍断。 小小鸟儿们都忍不住捂住了嘴巴,不忍见到那惨状。 大概知道这些小家伙是为他们到来财富的宝贝,所以吸血鬼巴布兄弟两的跟班们跟进来之后,并没有对机灵鬼他们展开屠杀,只是严阵以待,刀剑加身。 当然,机灵鬼他们当中有人敢有其他的动作,这些喽喽肯定不会犹豫的砍了他们 “这就是得罪我巨虎帮的下场。”巨虎巴布的老大怒吼连连,声音滚滚,传递出去老远,让整条平民接都几乎能够听到。 机灵鬼他们都忍不住闭上了眼睛。 他那么的瘦小,怎么可能是巨虎巴布的对手呢? 但是,一幕不可思议的画面出现了。 接住了,他居然单靠一只手就接住了? 机灵鬼他们一副活见鬼的表情。 那可是一柄巨剑啊,居然随随便便就给接住了,就跟吃饭喝水般的那么随便。 巨虎巴布虎目怒突,差点眼珠子都跳出来。 自己的全力一击,居然在力量上处于下风。 “安逸的日子过的太久,看来你早已不是一名合格的战士。”唐煜冷笑一声,这些疽虫,扎根在他人的痛苦上满足自身的欲望,死不足惜。 唐煜的手中突然出现了一柄长剑。 这是一柄有着流线型的长剑,正是唐煜从唐纳德的空间戒指的得到,暂时不清楚具体等阶的武器。 唐煜的侦察术连神兵利器级别的武器都能鉴定,但是这柄长剑却一片的问号,可见他的级别肯定比神兵利器要高,而神兵利器的武器都能砍断对方的武器,就更别说这柄长剑了。 虽然不清楚他具体的效果,也难以发挥他隐藏的效果,但是单单当成神兵利器来使用,足够了。 这柄剑,直接穿透巨虎巴布保护严严的盔甲,穿吃惊他的胸口。 他的盔甲能够保护他不收伤害,但也让他难以躲闪躲避。 在流光剑下,他的铠甲脆弱的就跟豆腐一般。 刺啦一声,唐煜手一提,流光剑被拔出,一捧鲜血溅射,让众人如梦初醒。 “死了,巨虎老大居然死了?” “去死吧。”另一名首领,这两名首领好像是兄弟,连名字都一样。 他疯狂的冲了上来,挥舞名器匕首劈砍。 唐煜不为所动,收起流光剑,手中出现匕首。 这名首领身上的皮甲倒是不错,能够有效的抵御乱箭,并且也不重,并不会降低到自身的速度,唐煜不想破坏他。 他的手速很快,加上对方的心已乱,攻击的毫无章法,被唐煜看准了机会,从背后偷袭。 抹喉! 虽然没有相应的技能,但是匕首放在目标的脖子上,然后轻轻的一抹,唐煜还是能够做大的。 神兵利器,连坚硬的武器都能砍断,更何况是人的脖子? 他的脑袋骨碌碌的吊在地上转了几圈,然后睁大巨大的眼睛,死不瞑目。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回输? 机灵鬼他们满是崇拜的看向了唐煜。 那么强大的两人,都接不了他的一招呢。 随着系统的身份绑定,关于唐煜的武器专精们的介绍也相应发生改变。 高级匕首精通:你对匕首已经有了一定的见解,能够完美的发挥出匕首的特性,对各类匕类技能领悟提升。(也可以领悟成为学习需要的战斗经验减少)装备上匕首武器之后,伤害提升30%。 大师级的伤害则是直接提升60%. 唐煜第一次看到的时候,可是过了许久才回神的呢,难怪在自己还是普通人的时候能够越级打败皇家狮鹫boss,关键还是大师级箭术的厉害啊。 不过唐煜本身能够领悟大师级的箭术,同样不容小觑。 巨虎帮三大首领全都授受,那些喽喽们当即一个个惊慌失措的逃跑。 对于这些人,唐煜也不在意,至于他们今后会不会继续找机灵鬼他们的麻烦,就看机灵鬼他们各自的能力了。 “收拾收拾,我们去巨虎帮的老巢。”唐煜说道。 巨虎帮的三大首领都死在自己的手上,那么没道理要放过他们的财产。 蚊子再小也是肉,再说他们雄踞这一片贫民区,日积月累之下,相信收获肯定不少。 唐煜拿走那件名器级别的软件,然后把余下的兵器盔甲之类的交给精灵鬼他们,是留下自己使用还是卖掉换钱,让他们自行决定归宿。 巨虎帮中早就没多少人,一个个跑的没影,估计都得到了消息,不过算他们聪明,没有带走巨虎帮的财富,不然唐煜非得把他们揪出来不可。 扫荡一番,唐煜总共得到了上万的金币,其他零零碎碎的铜币,银币等更是数不胜数。 这些被唐煜一股脑的交给了机灵鬼。 这家伙人小鬼大,再好好的培育一下,在这处贫民区生存下去,甚至是接手巨虎帮的地盘当不是问题。 唐煜的自信来自哪里? 因为在唐煜的身体里面,有一个系统其实唐煜老早就想试验一下了。(未完待续。) 第十八章 师徒系统 一夜平平稳稳的过去,巨虎帮的总部门庭冷静,无人关注,消息灵通之辈,早已知道这处已经换了主人。 对于新出现的人,帕尔玛城贫民区的各方势力充满了惶恐。 连巨虎帮都能被随手抹去,可见对方的势力强大非凡,被列为不能招惹的对象。 现在的情况,唐煜正乐的清闲。 在一夜的时间里,唐煜更是马不停蹄的给机灵鬼他们教导简单的知识。 一群孩子听得极为认真,只有少数几个实在忍不住,才昏睡过去。 不过被唐煜寄予厚望的精灵鬼倒是没让唐煜失望,一晚上担惊受怕过后,还能强打起精神专心“听课”。 “师傅师傅,那么我们什么时候才可以开始学习斗气,或者是魔法呢?”那个神秘非凡的世界,早就吸引住机灵鬼他们了,机灵鬼举起手,满是期待的问道。 唐煜的斗气心法只有一个白马斗气,那就没的说了,先让机灵鬼学习再说。 唐煜一手放在机灵鬼的脑袋上面,闭上了眼睛,沉浸到系统师徒界面。 系统提示: 请问是否传授机灵鬼白马心法,本次传授将花费五百万经验? 唐煜很想骂娘,自己学会白马斗气的时候,根本不需要这么多的战斗经验好不好? 看了看战斗经验储量,上千万在,拿出一半速成机灵鬼,到底值不值呢? 时间对于唐煜来说是最缺乏的,恨不得一刀劈了自己分成两半用。 要是机灵鬼学会了白马斗气,不仅能够保护这群孩子,更是能够言传身教,教导他们。 这群孩子数量不少,有三十多个,要是唐煜一个个传授过去,起码需要一亿五千万战斗经验才行。 最后,唐煜不再犹豫,点击确定。 顿时,一阵光亮从唐煜的手中流出,流进机灵鬼的脑袋里。 他是那么的神秘,看似触手可及,却又遥远的让人不敢相信。 神秘的符文出现,在半空中旋转,滴溜溜的打转,好似拥有各自的意识,最后,在唐煜的一声大喝中,这些符文小精灵全都钻进了机灵鬼的身体里。 机灵鬼骤然大叫,本来是半跪着是他突然站了起来,然后吼道: “斗气爆发。”一股乳白色的斗气从他的体内被逼了出来,发射到远方。 当然他是因为刚刚学会的缘故,并不能掌握斗气的基本能力,那就是附着到武器上面,提升武器的硬度,锋利等,不过这当成石头般的扔出去倒是挺不错的,只是斗气缺少载体,又没有相应的斗技配合,很难长久的坚持。 孩子们知道,这一天起,机灵鬼的命运已经被改变。 “我学会了,我居然学会了?”机灵鬼激动的恨不得吼上三声。 相比起机灵鬼的兴奋,孩子们倒是更加期待的看向了唐煜。 他简直是神啊。 斗气他们多多少少知道点,他居然只是把手放在机灵鬼的脑袋上面,然后机灵鬼就学会了,要是斗气是这么简单就能被学会,那么满大街都是斗气战士了。 这是个非人的存在。 “战士一路,不进反退,巨虎帮的三人,相信你也看到了,如果懈怠了自己,终有一天,你也会跟那三人一样的下场。” “既然走上了这条道路,那么就不要懈怠,不要放弃,持之以恒,终有一天,你会成为一名响当当的英雄。”唐煜说道,然后留下若有所思的机灵鬼,准备去参加拍卖会。 拍卖会结束之后,自己就要离开了,今后机灵鬼他们的造化如何,就看各自的际遇了。 夜夜这小家伙倒是颇有点随遇而安,居然睡着了? 唐煜摇醒了她,然后前去金币拍卖行。 帕玛尔城的众多权贵们都知道今天是金币拍卖行拍卖时间,会有各种的珍宝出现,所以一个个早就备好了资金,等到唐煜来到拍卖行大厅的时候,发现门庭雀市,热闹的不得了,相互认识的打招呼,老对头则是各自冷哼一声,谁也不看谁。 唐煜跟夜夜一样,也买了一件黑袍穿在身上。 这种打扮,在大厅中不在少数,所以唐煜一点也不引人注意。 第二层是包厢,在帕尔玛城没有一点势力,休想坐上去。 大约在九点钟的时候,拍卖会开始。 她挽着简单的小发髻,穿着一件艳丽的火红旗袍,上面是惊艳的玫瑰花,领口、袖口与裙摆处锁着精致的金色边幅,整个人就像是一朵熟透了水蜜桃。 她的身材妖娆,眉目如画,一颦一笑,都有魅惑人心的效果附带其中,大厅当中,许多人都忍不住吞咽口水。 她,赫然是跟唐煜有过一面之缘的柳如画。 旗袍,可以说是把东方女子的那股古典美,那种性感展现的淋漓尽致,而这件旗袍穿在柳如画的身上,简直是为她量身打造,即突出她女性的魅力,更是展现她的高贵。 “小女子柳如画,这厢有礼了。”只见她风情款款而来,双手别在右腰边,做了个标准的东方女子行礼节,自我介绍。 大厅观众,安静异常,虽然唐煜不时能够听到拼命咽口水的声音,但却无一人口花花。 大厅当中佣兵,夜英雄不在少数,他们平时就喜欢调戏别人,在酒馆的时候,那些女仆妹纸们被他们揩过许多油,现在他们这么的安静,跟他们的性格有些不相符合啊? “这有啥,那当然是因为台上的那个人很有名,很有势力,让他们都不敢随便调戏咯。”夜夜看出了唐煜的疑惑,解释道:“我都听过她的大名呢,在酒馆里的时候,那些佣兵和野英雄平时没事最喜欢的就是讨论她了。” 这么有名? 不过也对,像柳如画如此美的女人,世间少有啊。 “我听那些佣兵们讨论,好像她就是金币拍卖行当代家族的女儿呢。”夜夜神神秘秘的说道。 咦,这小家伙干嘛突然这么兴奋?唐煜有点没搞明白她的小脑袋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她可是独女哦,也没有兄弟。” “你要是追到她,可是能够少奋斗好几辈子呢。”夜夜这样说道。只是她的话还没说完,就受到唐煜的一脑袋瓜子的攻击。 “呜呜,你干嘛打我?”夜夜摆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真的是让人我见犹怜。(未完待续。) 第十九章 生命药剂 大概是见多了这种场合,柳如画浅笑嫣然,简单自我介绍一番之后,马上开始了本次的拍卖会。 “首先介绍给大家的是由药剂大师制作的生命药剂。” “第一次食用他的朋友,将有一定的几率伐毛洗髓,提升力量,长期食用的话,更是能够持续不断的提升自身体魄的生命力。”柳如画介绍。 生命药剂,简直是近战职业的首选药剂。 不过他的价格也不便宜。 这是一瓶初级的生命药剂,起拍价在五千金币,每次加价不得少于五百金币。 拍卖会场的佣兵等大多都是战士等近战职业,一个个群情激动,都顾不及看柳如画这美人,一个个兴奋的喊价。 很快,这瓶初级的生命药剂价格就攀升到三万两千金币,上升的空间才减缓。 “三万三千。”一名魁梧大汉迟疑报价。 “这位朋友报价三万三,还有没有朋友继续加价呢?”等了一会儿了,柳如画声音如悦耳动听的百灵鸟,沁人心脾。 “三万五。”唐煜出手了。 唐煜本身的职业未明确,不过提升自身的生命力,总归没有坏处。 刚才柳如画也说过了,第一次使用他的人,将有一定的几率出现伐毛洗髓,那么自己没道理放过,作为外来着,唐煜肯定是第一次使用他。 那名魁梧大汉顿时纠结了,唐煜喊的斩钉截铁,毫不迟疑,明显是家资颇丰厚。 “三万六千。”他的心都疼的要死啊。 作为一名佣兵,他们的钱物本就不多,加上日常的花销等,能剩下这好几万,在佣兵当中也算是有一定的地位了。 “朋友,如果你放弃拍卖,你将赢得狂风佣兵团的友谊。”那名魁梧大汉,双目死死的盯着唐煜,好似要看穿唐煜的黑袍,看透唐煜的真身,略带有威胁的语气说道。 “居然是狂风佣兵团的团长铁狂风,难怪他能拿出如此多的金币。”有人证明他的身份。 唐煜可不是好相处的人。 但是没等唐煜开口,只见本来优雅高贵的柳如画突然俏脸如冰霜。 “这位朋友,念在你是初次参加本次拍卖会,本人就不多做追究。” “拍卖会,价高者得,如果你没有足够的钱财的话,还请放弃本次拍卖。”柳如画毫无退让的说道,这是原则问题。 铁狂风作为一团团长,何人敢跟他如此说话,他刚想有所动作,却发觉自身坐在位子上脸动一下手指头的能力都没有。 这股感觉,来的快,去的也快,铁狂风本身就是一名五级的狂风战士,实力不弱,并不觉得自身会感受错误。 那代表什么,那代表了在这里,绝不是自己能够放肆的地方。 能够控制住自己,那么也就表示对方有一瞬间灭杀了自己的能力。 铁狂风冷汗直冒,再也不敢口出狂言。 “这位朋友,还请加价。”先前柳如画就见唐煜有加价的动作,语气柔和了许多。 “三万七千。”唐煜说道。 铁狂风犹豫不决,花费如此大的金额只为了得到一瓶初级的药剂,到底值不值? 想起拍卖会才刚开始,后面肯定有更多的好东西,他放弃了。 拍卖会的底样物品,顺利进入唐煜的口袋。 随后,一件件的宝物被拿了上来,各品级的武器,炼金图纸,还有书籍? 一些关于这个世界的帝国编年史,职业大百科等等比较常见的书籍? “这是由史学家塔搏最先编制而成的帝国编年史,详细记载了一百年来的文化,各地种族习俗等,在原有的基础上,更加的简明。”柳如画说道。 对于整个世界的各帝国,不说在场众人全都了然,起码在日常的生活当中也能听到一些信息,加上一群大老粗,对这些那有兴趣? 被唐煜花费一千枚金币拍下。 除了这些,唐煜还购买了一些低阶的斗气心法,带回去给其他的孩子学习使用,等以后他们变得强大,或者有钱之后,倒是能够换更加高级别的斗气来学习。 拍卖会在持续进行,到后来,更是出现了名器级别的武器,这算是在“凡器”当中最顶级的存在。 这是一柄狼牙棒,重达三百八十斤,命中敌人,保管能把人砸成肉泥,简直是杀人狂魔最喜欢的武器。 名器狼牙棒的出现,让佣兵们全都沸腾,就是二楼包厢内的贵族们也异动。 拍卖下来,然后以此为诱饵,吸引强者为他们效力,这是贵族们最喜欢玩的把戏。 一柄好的武器,对于战士的加成很重要,但是好武器的价格也不便宜,一般人也买不起。 狼牙棒的价格很快就突破到十万金币,二楼的贵族们终于开始出手。 “十一万。” “十二万。” 一万一万的加,他们根本不把金币当金币。 最后,这柄狼牙棒以二十万的价格成交。 “接下来,是一枚炼器材料。”一块黑不溜秋的石头被拿了上来,介绍简单。 “这不就是普通的石头么?”有人喊道。 柳如画并没有做过多的解释,因为这块石头是从一处古遗迹中带出来的,但是莫老鉴定之后,只知道这是一块能够用作锻造的材料,具体效果却是不知道了。 但是因为具体的效用未知,加上价格在锻造材料当中算是比较高昂的一种,帕尔玛城的锻造师们并没有拍卖过去锻造或者研究。 当然,这不是这块“石头”的第一次拍卖,要不是探索那处古遗迹伤亡惨重,金币拍卖行也不会时常拿出来拍卖一下,看看有没有看中,顺便弥补一下损失。 作为一名商人,最不能原谅的就是做了一笔亏本的买卖,从小成长在商人世家,柳如画严格遵守商人的准则。 这块石头的起拍价只有一千金币,从开始拍卖到现在,至今无人竞拍。 看起来,又有流拍了呢。柳如画想到,想要让侍女拿下去,却听到了一个声音。 “一千金币。” 有人拍卖?那个人知道这块石头的价值? 竞拍的人,不用说,就是唐煜了。 坐在唐煜身边的人都好奇的打量他,他到目前为止,已经使用出去好几万的金币,没想到有一个土豪坐在他们的身边。 最后,因为无人知道这块石头的价值,被唐煜一千金币拿下。 唐煜怀中的黛妮狠狠的挥舞了一下手臂。 捡到宝了。(未完待续。) 第二十章 破碎的神格 ps:明天最少两更,所以把你们的推荐票,月票啥的都交出来吧。 竞拍成功,唐煜才有时间询问这块石头的来历。 让唐煜参加竞拍,赫然就是小天使黛妮。 “那么,你是不是该解释一下呢?”黛妮吸收了风元素与雷电术两大帝皇的魔核,产生了足够的能量,暂时不会被魔力困扰,能够使用类似心灵感应的小技能,并不会发挥多少魔力。 两人在心灵中交流。 “英雄,我们捡到宝了。”黛妮兴奋的说道,有些语无伦次。 “一千金币就能买到他,简直是不可思议呢。” “慢着慢着,说详细点。”唐煜安抚,有些不解。 这块石头普普通通,认不出任何的不同寻常,为何黛妮要说捡到宝了呢? “英雄,这可是一枚独一无二的神格啊。”黛妮用满是震惊的语气说道。 神格? 唐煜被吓了一条。 所谓的神格,唐煜当然知道,那是神最精华的部位,也是他们的力量的源泉。 这枚普普通通的石头,居然是一枚神格? “虽然这是一枚神格,但是他早已破碎,内部的神性精华都流失殆尽,不然凭借他的,我就能恢复到巅峰时候的全部力量,说不定还能更近一步呢。”黛妮无不遗憾的说道:“不过如果他的神性精华还留存,那么估计也轮不到我们了。” “虽然他的神性精华流失殆尽很遗憾,但是神格本身就是一种珍惜非凡的材料,他将是锻造神器的材料,锻造出来的武器,相信比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武器都要强大。”黛妮说道。 唐煜也有些遗憾,不过很快收拾好心情,能够获得一件珍惜的神器锻造材料,这简直是运气好到爆啊,而且他的价格才一千个金币。 不知道柳如画知道自己做了一笔人生当中最失败的买卖,会是何种表情呢? 拍卖会在继续进行,不过已经到了后期。 “本次的拍卖会压轴宝物,是一张四阶的剑士炼金图纸。”炼金图纸不用过多的介绍,只要是这个世界的人都知道他的价格,不过这张四阶炼金图纸,是二楼贵族们的菜。 在柳如画刚刚报价之后,贵族们疯狂的开始竞拍。 帕尔玛城是方圆上千公顷最大城市,在帕尔玛城的周边,则生活了一些领主,他们各自为政,只要服从帕尔玛城城主的命令,并且按时交税,他们就能一直生活下去,并且还有招募士兵的权利。 野马城就是这大大小小领主城市当中的其中一个。 这些疯狂竞拍的人,不用说则是帕尔玛城周边的领主了。 “三十万。” “四十万。” “八十万。” 突然,剑士图纸直接三级跳,跳到了八十万的天价。 “是谁如此的豪爽?”一楼众人惊叹不已。 越是高级的炼金图纸绘制的难度越是困难,到现在,整个世界,各种族,能够绘制七阶炼金图纸的人,没有一人。 而能够绘制出一张四阶的炼金图纸,在绘图师当中,已经堪称一代大师。 越是高阶的炼金图纸,越值钱。 八十万天价一出,二楼顿时安静了许多。 无数人的目光,纷纷看向了那报价的包厢。 “那是帕尔玛城城主的专用包厢。”有人消息灵通,惊叹道。 “如画小姐,不知今夜可否赏脸与我共进晚餐呢?”一号包厢内,一道略带轻挑的声音突然想起。 柳如画好看的眉毛轻轻皱起。 “大哥哥,是好心人,是那个请我吃好多好多好吃的好心人,他的声音我记得。”在唐煜的旁边,夜夜激动的说道。 唐煜安抚住夜夜,现在可不是找麻烦的时候。 玛德跟唐煜说过,帕尔玛城的城主是猛虎,但是他的子嗣却是扶不上墙的烂泥,招摇过市,无恶不作,看现在的情况,他很有可能是看上了夜夜,在趁机接近她呢。 这小傻瓜到现在还没被蒙在鼓里不知情。 “抱歉,约我吃饭的人从帝都排到帕尔玛城,你在最后一个。”柳如画回答的滴水不漏。 作为金币拍卖行主人唯一的女儿,加上本身的美貌,她这句话说的到没有任何的问题。 “哈哈,查尔斯,我的傻侄子,这张剑士图纸叔叔我就当仁不让的收下了。” “一百万。”二号包厢内,粗狂豪迈的声音突然响起,打断了还想继续说些什么的查尔斯。 笑面虎卡尔。 唐煜的脑海浮现关于他的信息。 他是帕尔玛城城主的亲兄弟,更是幕僚,替帕尔玛城的城主出谋划策,功劳无数,在距离帕尔玛城不远的马拉加城,就是他的领主城市。 因他的做派表面一套,背地里又是一套,见人就笑,被人冠以笑面虎之称。 帕玛尔城城主安德鲁相应帝国,前去参战,却没有带上自己的亲兄弟,究其原因,是他也知道自家儿子的秉性,如若自己战死沙场,家族好歹还有个合适点的继承人在,当然,在离去之时,安德鲁早已把自己的子嗣托付给卡尔,让他带自己好好教导。 听到自己叔叔的话,查尔斯顿时如老鼠见到了猫,要有多乖巧就有多乖巧,大气都不敢喘,更是没有加价。 “如画小姐,我家傻侄子的不敬,还请多多海涵。”拍卖成功之后,卡尔突然语气一转,对柳如画道歉。 查尔斯心里的小心思他不用想都知道,还不是强先请到城主府去,然后猛灌柳如画美酒,等她喝醉之后,最后还不是让他为所欲为。 只是这笨蛋自己白痴,把别人也想成了白痴,这么简单的事情,他们会想不到吗? 柳如画的家族势力,可不是他们远在边缘地带的城主,以及一些领主能够对抗的。 作为帝国最有钱的家族势力,就是国王见到了他们都会表示尊敬呢。 为了给查尔斯差屁股,他也不得不开口了。 一张四阶的炼金图纸价格顶天了在八十万左右,而他特地加价二十万,为了就是给柳如画道歉。 至此,一场拍卖会就此结束。 …… 城主府,查尔斯不服嚷嚷道:“叔叔,你为什么要阻止我邀请如画小姐?” “啪”的一声,但是他的话刚说完,就受到卡尔的一巴掌。 “找死不要连累我。”卡尔神色阴沉,再也没有外面笑面虎的样子,威严无比,让查尔斯再也不敢多言。 “她是你能招惹的对象吗?”要不是膝下无子,卡尔把大哥的孩子看成了自家的孩子,他才懒得管那么多,让他们自生自灭得了。 “可是,可是我就喜欢她的样子,比起那些民女,奴隶要好看几百倍,不,是几千倍。”查尔斯嘀咕,还有些不死心。 卡尔神色阴沉,看起来需要好好的开解一番啊。 “上次你不是说找到一个跟柳如画差不多的美女么,还从城主府库房支走几十万的金币,人呢?”卡尔决定转移话题。 说起这件事查尔斯就觉得火大。 “没了。” “没了?”卡尔大叫,那可是数十万的金币,而不是几个,说没就没了,到底拿去干什么了? 还好自己在,如果自己和大哥一起去参战,帕尔玛城也不知道会被这魂淡搞成乌烟瘴气到何种地步。 “那小妞也不知道跟谁跑了。”查尔斯也郁闷不已。 人跑就跑吧,居然还在酒馆那留下二十来万的欠条,那时候查尔斯都恨不得抽自己一巴掌,好死不死的,为何非要说那妞的账单记在自己的账面上呢。 炼金酒馆的侍从说了,如果不按时交款,那么他们将会因为资金周转不灵而进入歇业状态,直到付清账单为止。 炼金酒馆每周都能出现至少两人的英雄,如果运气好碰到一些强大的英雄,那对于帕尔玛城的实力提升将是显著的。 如果他的叔叔卡尔直到炼金酒馆歇业,非得扒了他的皮不可,所以查尔德只能忍痛交钱。 “简直是酒囊饭桶。”卡尔听完查尔斯的叙述,卡尔恨铁不成钢的臭骂。 “叔叔放心吧,人我已经散布出去,只要找到他们,这个仇,我一定要抱回来。”查尔斯等卡尔气稍微消了点之后,赶紧说道。 “哦?”卡尔不放心,正想让查尔斯说说他看的计划,然后再帮他参谋参谋,提提意见,却听见外面有人要事回报。 “二城主,城主来信了,说边关告急,让你赶紧带兵过去支援。”一名传信兵跑了进来,手中还有一张加密的信封。 卡尔顾不得自家的傻侄子,拆开一看,脸白了大半,然后慌张离开,调兵遣将,征收食物,大军开闸,前往边关。 他们早已与帝国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如果边关被破,他们星月王国将长驱直入,帝国十分之一的领土都将沦陷。 十分之一的领土还是小事,如果让帝国周边的国家看到了帝国的虚弱,群起而攻之,形成群狼噬虎之势,帝国必将危矣。 “查尔斯,帕尔玛城就交给你了,我还给你留下了一小队的骑兵,足够你防守住城市。” “切记,如果有人来攻城,千万不要出去,据城墙险要,足够你防守到等我们回来。”卡尔在离开之前,耐心的教导查尔斯,查尔斯表面上认真符合,内心里却有不同的看法。 等找到那个拐走自己小绵羊的家伙,他必定要好好的报这仇恨。 卡尔带着帕尔玛城最近招募而来的炼金战士走了。(未完待续。) 第二十一章 十一牛之力 ps:求推荐票,求月票啊。 回到住宿,帕玛尔城的平民区,机灵鬼正在向孩子们教导成为一名战士后的心得。 “总之,我感觉我非常的强大,我感觉我一拳就能打趴下一头牛。”机灵鬼夸张的说道。 他刚刚被唐煜“强行提升”,连伐毛洗髓都还没开始,也就比普通人强点,一拳干趴下一头牛有些过了。 但这不妨碍孩子们那崇拜的目光。 唐煜过来,掏出拍卖来的低等级的斗气心法交给他们,让他们各自学习。 孩子们兴奋死了,他们终于可以不再平凡,掌握自身,成为强者。 唐煜看了一下,然后稍稍指点之后,接着一头钻进了自己的房间。 坐在床上,唐煜盘膝而坐,从空间戒指里拿出了那瓶初级的生命药剂。 这是一瓶白蒙蒙,像是圣水,白色浓度较纯的药剂,打开瓶塞,一股清香在蔓延。 唐煜不在犹豫,听黛妮说,药剂长时间的放在空气里,会让药效逐渐的流失。 一口灌进嘴巴里,“咕咚”一声咽下,唐煜起先还没感觉到任何的异常,但是药剂流进肠胃,被身体吸收,药效渐渐的发挥效果。 唐煜闭上眼睛,默默运转白马斗气,斗气流窜,带动生命药剂在唐煜的身体内部,四肢,脑袋,胸口等等部位流动,剔除身体杂质,好像千锤百炼,雕琢打磨。 一层层的污渍出现在唐煜的皮肤表层,这是身体里的杂质。 头一次使用生命药剂,唐煜触发了他伐毛洗髓的效果。 忽然,唐煜突然站了起来,双手握拳,大喝一声,拳锋夹杂着破空声,居然在墙壁上留下了一个拳印? 这一拳的威力,唐煜估计已经超越了十牛之力,达到十一牛的力量。 要知道,目前为止唐煜还只是二级战士,并没有突破。 通过从刚刚购买来的职业大百科了解,二级战士的力量能够达到十一牛的少之又少,不过在历史当中,并不是没有。 唐煜并不急着突破,只有打好基础才能走的更高更远。 那些在低级的时候就能突破到常人难以突破的境界,他们走的道路也将比其他人更加的长远。 那么,十一牛就是二级战士的极限吗?唐煜不信,继续保持下去,想要看看,能不能逼出体内的天使之血。 唐煜的力量暴增,多亏了天使之血的效果,这就是唐煜敢于超越古人的底气所在。 虽说在刚来这个世界,营救公主的任务其难度简直令人发指的难,到目前,唐煜估计,更是只有自己一个人穿越成功吧,不过其收获也是让人难以想象。 其他的暂且不提,光是这滴天使之血,如果让别人知道,非得把唐煜抓去扒皮抽筋,提取天使之血不可。 价值连城都难以形容她。 如果能够再次吸收这滴天使之血的能量,那么唐煜的力量再次得到提升。 但是像传奇小世界这种地方可遇不可求,那处风元素的小世界,更是破碎的,到现在,估计已经进入到毁灭状态了吧。 唐煜对机灵鬼他们下达了第一个命令,那就是查找有关于传奇小世界的消息。 当然,这完全是唐煜死马当成活马医,能不能获得,完全没准。 突破之后,唐煜浑身发臭,打了盆冷水浇灌清洗。 那一身古铜色健硕的身躯,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那黛妮夜夜小百合她们都忍不住捂住了眼睛,但是却悄悄的从透出的手指缝中偷看,看一眼,然后又很不好意思的转过头去,却又忍不住,悄悄的转回来…… 唐煜发现了她们的小动作,却没在意。 男子汉大丈夫,看光了也不会少块肉。 “要看就看,偷偷摸摸的做什么呢?”唐煜笑道,又拿起一盆冷水扑在自己的身上。 黛妮她们轻碎一声,一个飞走了,另外两个也是小跑着离开。 第二日,温暖的阳光从温暖的门缝里艰难的钻了进来,洒在唐煜的身上 。 在唐煜的身边,一颗颗绿意蒙蒙的光球在飞舞旋转,不时会好奇的停在唐煜的肩膀上面,仔细的盯着唐煜那张不是很帅,却很阳刚,很有男人味道的脸上面久久驻留。 突然,这些绿色的小精灵从唐煜的身上感受到了一股让他们欢喜熟悉的气息,他们悄悄的接近,然后融入了唐煜的身体里面。 在房间里,绿意盎然,无数的风元素在汇聚,他们全都是被唐煜身体里的风元素吸引。 只要能够与一只元素精灵契约,那么你就是一头猪,整天不干正事不修炼,百十来年之后,都能成为一名传奇强者,但是如果你在契约了元素精灵之后,更是努力的修炼,这一时长将会被大大的降低。 像唐煜,每当有时间,都会用来锻炼斗技,提升武艺,等到身体疲惫之后,就会盘膝坐在地上,闭目冥想,回复精神。 冥想的效果比简单的坐在地上休息效果要好上几倍。 两者相铺相成,让唐煜的实力在稳步提升。 “唐大哥,来吃饭了。”门外,响起小百合的声音,然后就是“咯吱”一声房门被打开的声音。 “啊……”见到房间里的情景,小百合都傻掉了。 唐大哥果然不是平凡人。 “怎么了,小百合?”听到小百合的尖叫,机灵鬼他们奔了过来,然后就见到了房间里的景色的。 无数的小精灵在房间当中嬉戏玩耍,他们有的像蝴蝶,在翩翩起舞,有的像火爆的小子,极易暴怒,有的却是顽皮的在唐大哥的头上,肩膀上面跳来跳去,皮的不行。 “元素,这些是元素,以前在角斗场的时候,我就见识过一名神秘的魔法师,他使用的魔法力量就是如此的。” “唐大哥居然是一名神秘的魔法师?”机灵鬼他们震惊的想道,对唐煜越发的崇拜,也让他们小小的脑袋里,埋下了永不背叛的印记。 如此强大又神秘,而且还对他们这么好的大哥,他们又有什么道理背叛呢? 他们本就是垃圾,是一群可有可无的人,不,说不定连人都不是啊。 如果不是唐煜的出现,相信他们当中,有好几个人要去了,而小百合等少数几个女的,也将接受悲惨的命运,悲凉不堪。 突然,风元素们暴走,他们形成了一股能量风暴,汇聚在唐煜的头顶,然后成为一个漏斗形,缓缓的进入到唐煜的身体里面。 突破,这是突破?躲藏起来的黛妮目露不可思议,这才多久,他契约风元素精灵也就一个多月,这就要突破到二级疾风法师了? 这简直是天才啊? 风是狂暴,也是柔和的。 狂暴之时,唐煜强悍的体魄都出现刀刮痕迹,殷虹血液蔓延,柔和之时,清风拂面,面色祥和,托着唐煜的身体在半空中飞舞。 天使之血发动,唐煜刚刚受创的身躯马上回复。 在狂暴的风元素当中,唐煜安然无恙,并且自身的体魄也在缓慢的提升,只是要突破极限,提升的效果极为的缓慢。 “就是现在。”突然,唐煜的双目猛的睁开,目光当中有金光隐没其中,让机灵鬼他们发出灵魂般的颤栗。 风元素海纳百川,唐煜鲸吞大海,纷纷吸收这些风元素。 当最后一缕风元素融进唐煜身体里面的时候,唐煜的脑海里,也响起了系统的提示音。 系统提示: 恭喜你的契约风元素成功晋级,恭喜你成为一名二级风元素魔法师。 系统提示: 风元素精灵领悟风系技能风刃,您可以使用风刃魔法。 风刃(二级):消耗十单位的魔力,可对敌人发射出一道堪比名器般锋利的风刃。 鲸吞风元素,让风元素精灵领悟的魔法直接提升到二级,威力更加的强大。 ps:(二级魔法师,两百单位的魔力,升级魔力翻倍)(未完待续。) 第二十二章 侦察术立功 ps:月票推荐票,有啥给啥,我很容易满足的。 所谓天下无不散的筵席,在留下来教导机灵鬼他们几天后,唐煜带着夜夜离开了。 唐煜本身事情繁多,现在更是接取了夜夜的任务,需要帮她找回她的宝贝,加上唐煜暂任城主一职,消失这么多天,会让野马城人心不稳。 与依依不舍的机灵鬼他们告别之后,唐煜带着夜夜走出了帕尔玛城、 只是唐煜不知道的是,在他刚刚离开,在帕尔玛城墙角的阴影处,有人一晃而逝,像是一股黑烟般的消失不见。 黑烟随风飘散,看似被风吹的无影无踪,但让人没想到的是,他却在帕尔玛城的城主府显出了身形。 他的能力,简直是可怖,如此的诡异。 “大人,发现目标。”他的嗓音很奇怪,听起来像是女的,但是感觉又像是男的。 “在哪?”在无所事事的查尔斯当即精神一震,急声问道,总算是找到了拐走他小绵羊的人,查尔斯发誓,非让那个人后悔不可。 黑烟不知性别之人当即告知一切。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闯进来。”查尔斯大喜,本来他还在犹豫要是在帕尔玛城之内的话,自己不好动手,没想到他们却是出城去了,连找个借口都不惜要。 一想起夜夜那绝世的容颜,查尔斯感觉胯下的二弟都在激动。 在野外的英雄,就是所谓的野英雄,自己把她抓起来,神不知鬼不觉,以后培养成性,,奴,任凭自己鞭挞,想想都让人激动不已。 还没抓到人,查尔斯就沉浸在幻想当中。 在查尔斯的身边,还有一人,他年事已高,但是却精神抖擞,正是笑面虎卡尔留下来统领那一小队骑兵的英雄。 他的英雄等级也许不是很高的,但是他却老迈,经验丰富,并不会盲目的进攻。 他的英雄特长为防御术,专职守城,这大概是他的英雄等级并不是很高的原因吧。 “博格,快快带骑兵去把他们给我抓回来。查尔斯兴奋的对博格命令道。 卡尔刚刚离开,还没几天呢,就把他叔叔的话忘得一干二净。 博格在内心摇头叹息不已。帕尔玛城的城主如此英明神武的天纵人物,却生下如此脓包的儿子,让人惋惜。 “城主大人,卡尔大人吩咐过我,只可守城,切不可出去。”博格语气坚定,并没有因为查尔斯是暂领城主一职就对他万事听从。 “你……”查尔斯大怒,这老鬼简直是不把他放在眼里啊。 骑兵队是靠不上了,难道要让猎物优哉游哉的逃跑不成? 查尔斯在小院里来回独步,突然看到了还蹲在地上的神秘人。 这神秘人,老实讲查尔斯自己也不知道他有多么的厉害,只知道他之父亲派给自己专门保护自己的。 只是在帕尔玛城,那用得着保护,谁敢伤害到他? “黑烟,你去把他们给我抓回来。” “不,那个男的直接杀了,不过那个女英雄,一定要给我完完整整的带回来,注意,千万不能伤害到她那张脸。” “不对不对,不仅是脸,就是一根头发都不能伤害到。”查尔斯加了一句。 “遵命。”黑烟化成一股烟,随风飘散。 …… “大哥哥,我们现在要去哪里呢?”夜夜人小鬼大,看似有着祸国殃民的绝世容颜,但是却很容易让人亲近,当然这也跟她的性格有关,人畜无害,加上漂亮的容貌,想让人讨厌她都难,而且她的小嘴巴也很甜,一路上哥哥长哥哥短的叫个不停。 “那当然是去找你的宝贝了。”唐煜说道:“不过在此之前,得先去准备一下。” 不用说,夜夜的任务也许很困难。 一万情报费的英雄,她交给自己的任务会是简单能够完成的么? 夜夜坐在唐煜的背后,紧紧的抓住唐煜的衣角,对外面事物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 “大哥哥你看,那个是什么?”她指着一只翩翩起舞的花蝴蝶说道。 “……”这小家伙失忆了不成,居然连蝴蝶都不知道? “蝴蝶。”唐煜闷声回答。 “蝴蝶?”夜夜重复了一边,充满了好奇,感慨道:“真漂亮。” 她深处了白嫩如玉珠般的手,放在风中。 花蝴蝶翩翩起舞,居然落在了她的手上,轻轻的扇动翅膀,对她充满了友好。 夜夜把蝴蝶放在眼前,仔细的观察,然后她突然轻轻的吹了口气,受到风力的作用,花蝴蝶重新飞到天上去。 “大哥哥,那又是什么?”夜夜好像对任何东西都充满了好奇,不停的询问。 一路无事,有说不完话的夜夜在,唐煜也不觉得寂寞。 但是突然,夜夜再次的询问,让唐煜有些警惕。 一股黑烟?一股突然出现的黑烟被夜夜指着向唐煜询问。 周围万里无云,鸟无人烟,怎么会有黑烟? 在看到这股黑烟的时候,唐煜的侦察术突然发出红色警报。 系统提示……系统提示……系统提示…… 警报声响个不停,但是具体的情形却又没有明确的表达出来。 这大概是因为唐煜的侦察术等级过于低的缘故。 但是这已经让唐煜警惕。 唐煜拉住缰绳,手中出现了一柄白银长枪,严阵以待。 小心驶得万年船,更何况挂掉就真的死了,绝不能有任何的大意。 黑烟?烟?最怕的是什么? 那当然是风了。 “风刃!” 二级的风刃,让唐煜只需要一秒钟的念咒就能发动。 黑烟顿时被切割成两半。 “风元素法师。”在黑烟当中,突然传出了怒吼,带有惊恐。 他自身的弱点当然明白,最怕的就是遇到了疾风,狂风等自然灾害,而在各职业当中,一切与风有关的职业,都是他的克星。 黑烟融合为一体,然后他突然舍弃了使用自身诡异的能力,变化人形,决定与唐煜进行白刃战。 既然唐煜是风元素法师,那么像以往用黑烟囚困敌人,让敌人窒息而死的做法就不行了。 好在他本身的近战能力并不弱。 不,倒不如说,每一名刺客,他们最强的就是肉搏能力,他们能够在一瞬间的功夫,爆发出惊人的杀伤力。 黑烟突然出现在唐煜的背后,变化人形,神出鬼没,让人摸不着踪迹。 匕首深幽,泛着死意。 一出手,必取人性命。 唐煜虎躯一震,斗气爆发,斗气海在沸腾,化作一件斗铠挡在了身前。 他不是铠甲,但防御能力比铠甲还要强大。 匕首难以穿透他。 斗气技能能够附着在武器上,提升武器的锋利程度,那么为何不能附着在铠甲上呢? 唐煜没有穿铠甲,但是不代表就不能以斗气为源泉,形成铠甲。 这是唐煜这几天精心钻研,在教导机灵鬼如果让斗气附着到武器上的时候感悟出来的。 这一绝技,正好救了唐煜一名。 短兵交接,长兵器长枪难以发挥效果,长枪的优势在于骑战。 唐煜长枪投射,让背后的偷袭者再次化作一股黑炎消失,但是唐煜的手掌,也很快出现了一柄匕首。 “夜夜,隐身躲避好,没有我的呼喊,千万不要出来。”只要夜夜不要行动,她的隐身术堪称完美,起码唐煜现在是找不到的。 夜夜来不及回答,就见唐煜居然也消失不见了? “大哥哥好厉害,居然还会隐身术。”是什么?既像战士般拥有斗气,又拥有魔法师的力量,现在连隐身都有,看的夜夜崇拜不已。 刺杀之人除了会诡异的化作黑烟外,他本身也会隐身的能力。 现在唐煜在暗,他在明,如果唐煜不停的使用风刃,那么他必败无疑。 所以他想也不想,同样使用了隐身术。 夜黑降临! 本来惊险交战的战场,突然奇迹般的宁静了下来,只有一只只在夜晚唱着小夜曲的昆虫们的歌声。(未完待续。) 第二十三章 暗战(求推荐票啊) 黑夜当中,除了虫儿们的夜鸣,寂静无声。 但是,在黑夜当中,突然发生了激烈的碰撞,并不时有火花四溅。 “铛铛铛!” 匕首与匕首的碰撞产生的火花散射,让虫儿们慌张的闭上了嘴巴,吓得躲藏在树叶下,深怕殃及无辜。 “哈哈,爽,再来。”唐煜已经许久没有如此畅快淋漓的战斗过了。 与唐纳德的战斗,那不是势均力敌,那是完全的辗压,唐纳德辗压己方。 要不是唐纳德先是与老城主战斗,后又有菲洛希尔,加上最后更是战死了数千的炼金马匪,影狼,唐煜才险之又险的生擒唐纳德,那一场战斗,唐煜同样战的很痛快,但是却并不是真正的凭借自身的实力。 现在与这名诡异的黑烟交战,隐身对隐身,匕首对匕首,在黑夜当中,在谁也不知道谁在哪里的情况,两者的碰撞产生的火花,让唐煜心情澎湃。 这才是生活,这就是生活,这是唐煜所希望的生活。 平淡如水的世界,去死吧。 唐煜大笑中,不退反击,十一牛的力量,让唐煜在力量上完全压制对方。 对方的职业应该是刺客,而刺客走的速度,攻击速率,本身的力量如何与一名战士相提并论?更何况唐煜在战士当中,也算是出类拔萃的吧。 在二级的时候就有十一牛,不,现在应该是超越了十一牛,但却没到十二牛,应该是十一牛半的力量,全部爆发,压制对手。 但黑烟并不好相处,知道在力量上压制不了唐煜,所以舍弃了与唐煜硬碰硬,灵活多变,不时会变成一道黑烟偷袭。 隐身术加上诡异的化作黑烟的能力,每每都在唐煜占据主动的时候反败为胜。 唐煜有些恼怒,突然从隐身状态出来,在月光下,他的身姿挺拔,如一杆标枪,随时蓄力代发。 “加速术。”唐煜大喝,风元素精灵刚刚契约的时候领悟的技能被唐煜使了出来。 风元素精灵的加速术是对人单一使用,并不像战役技能可以群体使用。 不过对于单独作战中的唐煜,足够了。 唐煜的速度顿时飚增,超越了黑烟。 但是黑烟躲藏在黑暗当中,随时注视唐煜,静等最强的一击。 唐煜不为所动,细细感悟,野兽的直觉发动,感受周围的风吹草动。 虫儿爬过树叶的声音,野兽注视猎物,悄然接近的声音,风儿吹刮撩拨灌木的声音,大树摇曳的声音,人走过的脚步声…… 就是现在! 唐煜身体不规则的扭转,在于后背上部挡住了黑烟的偷袭。 后背,一直是人的弱点所在,而背后的上部位子,更是死角中的死角,因为就算你把手背过去,也很难摸到他,更何况还要保护他免收敌人的伤害。 可是唐煜不仅扭转了身体,更是挡住了黑烟的进攻。 速度爆发,手速倍增,唐煜匕首划过对方的匕首,朝着黑烟扑去。 黑烟那双乌黑的瞳孔当中,充满了震惊,他不仅发现了自己,更是挡住了自己的进攻,他到底是谁? 黑烟来不及多想,瞬间化作一道黑烟。 神兵匕首划过黑烟,把黑烟切割成两半,一大一小,那大的很快溜走,但是小的,像是一片衣角大小的黑烟,却被唐煜一把抓在手里。 黑烟在剧烈的挣扎,想要逃离逃狱手掌的控制,只是唐煜早已斗气成笼,罩住了黑烟,防止他逃跑。 很快,黑烟安稳了下来,渐渐成型,居然是一窜黑发? 黑发从唐煜的指尖飘散,随风离去,唐煜手指放在鼻尖,手指留香。 他是她? “虽然不知道你谁,不过,欢迎继续来刺杀我。”唐煜大笑,说出令人不可置信的话。 谁会喜欢自己时刻被人刺杀,在睡觉的时候被刺杀,在吃饭的时候被刺杀,在战斗的时候被刺杀,甚至连在上茅房的时候被刺杀。 已经远去的黑烟当即一个踉跄,差点就从天上摔下来,真是个神经病啊。 “你的脑袋,我预定下了。”黑烟那非男非女的声音传来。 “记住,杀你者,名黑烟。” 黑烟么?唐煜嘴角喃喃,勾起一抹好看的弧度。 唐煜并不是想不开,而是觉得让自己时刻处于危险当中,提醒自己时刻保持警觉,免得因为安逸的生活而懈怠了自身。 黑烟的实力很强,能力很诡异,老实讲,这也就是换成了最近的唐煜实力突飞猛进,如果是在未来帕尔玛城之前,未必是黑烟的对手。 有这么一名隐藏在暗处的杀手时刻注意自己,唐煜想要懈怠放松都不行。 等了一会儿,侦察术未传来警报声,唐煜回去找夜夜。 夜夜一直躲藏在暗处观察,见到唐煜之后,用满是崇拜的语气道:“大哥哥好厉害。” …… 当黑烟回到城主府,不用说,面对的将是恼羞成怒的查尔斯。 “废物,简直是废物。”查尔斯脸红脖子粗,怒吼摔翻无数茶几桌椅。 “城主大人,息怒,息怒啊,小心气坏了身体。”旁边的老管家劝解,并出谋划策:“黑烟的失败,只能说是对对方的实力了解不清楚,但是根据黑烟所说,他们距离帕尔玛城并没有多远,现在追上还来得及。” “真的?”查尔斯大喜:“马上去把博格叫来,我要亲自出征。”查尔斯大叫,一点也不顾及单膝跪在地上的黑烟,他对黑烟已经失望之极。 老管家大急,在卡尔离去之时,他可是受到卡尔的重托,要好好的管看查尔斯的。 作为从小把查尔斯带大的老管家,他算是为数不多查尔斯敬重并比较害怕的人之一。 “城主大人,莫慌,区区几名来路不明的佣兵,还用不着博格亲自出手。” “博格的主要任务是守护帕尔玛城,如无必要,还是尽量不要出动他。”老管建议。 “那么该如何抢回我的小可爱呢?”查尔斯询问,老管家不仅从小照顾他长大,更是他的智囊啊,不爱动脑筋的查尔斯询问。 “这还不简单么,招募几名佣兵,不就足够了?” “佣兵们的实力并不弱,只要肯花钱,就是传奇佣兵都能为你效命呢。”老管家笑着开口。 查尔斯一拍脑门,怎么把这件事给忘记了。 只要是能花钱的事,那就不是事。 “用传奇佣兵太看得起他了,我要让帕尔玛城最强大的佣兵团去杀了他。”查尔斯说道,并询问老管家帕尔玛城的佣兵团排名。 “帕尔玛城最强大的佣兵团有三支,分别是巨鹿佣兵团,影子刺客团,以及人数虽少,但却个个是精锐的狂风佣兵团。”老管家一一介绍。 “巨鹿佣兵团目前已经接受任务出去,暂时未在帕尔玛城,影子刺客团神出鬼没,并且业务众多,会不会接取我们的任务需要时间等待。” “那么我们剩下的选择就只有狂风佣兵团吗?”查尔斯着急说道:“单单一个佣兵团,到底能不能行?” 连黑烟都失败,查尔斯突然觉得对拐走自己小绵羊的人缺少了解。 “狂风佣兵团团长铁狂风,那可是一名六级的狂风剑士。”老管家轻飘飘的一句话,让查尔斯信心十足起来。 一到三级,不管是何种职业,都可以称之为学徒,而四到六级,对于职业的本身有了一定的了解,加上斗气总量的提升,能让他们畅所欲为的使用各种斗技,战力提升。 而铁狂风的职业更是狂风剑士,这种职业,走的是极端路线。 他们不同于其他的战士比糙肉厚,穿戴铠甲,他们走的是速度流,是爆发出如狂风般的攻击,让人无招架的余地。 只要进入到他们的节奏,就是比他们等级高一两级的敌人都不是他们的对手。 更何况,铁狂风并不是只有一个人,他还有他的佣兵同伴。 打败区区一个人,查尔斯都觉得有些大材小用了呢。(未完待续。) 第二十四章 拦截(求推荐票啊) 唐煜找回夜夜,并没有多做停留,继续朝着野马城的方向前进。 走走停停了两天,唐煜在一条小河边停下,准备好好的休整一下,顺便看看夜夜对于自身宝贝丢失感悟一下具体的方位。 “怎么样,感觉到没?”唐煜看向了睁开好似黑珍珠般双眸的夜夜。 “我感觉到了,他就在不远处的地方,他就在哪里。”夜夜手指一指,激动无比。 她终于可以找回自己的宝贝了。 唐煜顺着夜夜指点的方向看去,顿时脸色一变。 那个方向已经不是野马城,而是在距离野马城较远的幽谷啊。 拿出地方危险无比,上次被狼群追赶,跟老汤姆他们不得不深入幽谷,差点就完蛋了。 在幽谷里面,寄宿着恐怖无比的亡魂骑士。 他们无血无肉无灵魂,有的只是极端的杀戮。 如果夜夜的宝贝是在幽谷里面的话,那么必须要调整一下计划才行。 “我们先回野马城再说。”唐煜说道,准备加快赶路的进度。 野马城的炼金建筑里本就有上星期生产的炼金战士还未招募,加上这个星期,全部招募的话,唐煜的麾下,将会有一千五百多的枪兵和三十六名弓箭手和狮鹫。 还有黑狼王,他被唐煜散养在野马平原上,也不知道根据他的天赋特长,现在拥有多少头影狼了。 唐煜吹了声口哨,在呼唤黑狼王。 黑狼王与唐煜灵魂交感,再远的距离,他都能感受到唐煜的呼喊,他正从遥远的平原赶了过来。 一头头黝黑,无实体,好似黑烟般的狼型生物默默的跟在黑狼王的身边。 他们寂静无声,他们悄无声息,他们是一群失去了生命的狼魂。 “嗷呜。”黑狼王望月长鸣,朝着唐煜的方向奔跑。 唐煜坐上战马,抱起夜夜,大喝一声,胯下战马如离弦的利箭嗖的一声窜了出去。 忽然之间,一支利箭猛的飞了过来。 他的目标,赫然就是唐煜。 唐煜大惊,居然有人偷袭,自己的侦察术居然未发现? 可恶,侦察术的等级实在是太低了,时灵时不灵。 斗气爆发,唐煜硬生生的承受住了这一箭。 好在偷袭之人的箭术并不是很高,唐煜估计也就高级水准,不然单凭自己的斗气爆发,还难以抵挡呢。 “啪啪啪。”一道鼓掌声突然响起,然后在灌木当中,前后左右的方向,走出了几人。 一人身材魁梧的彪形大汉明显是领头,余下几人职业各不相同,有战士八人,有弓箭手三人,甚至连魔法师都有一名? “铁狂风?”唐煜沉声说道,在金币拍卖行,两人争抢过初级生命药剂。 “你认识我?”铁狂风笑问,但是却杀气腾腾。 “狂风佣兵团团战铁狂风,帕尔玛城周边,何人不知何人不晓?”唐煜朗声说道,被狂风佣兵团的人围住并不见害怕,反而是淡定非凡。 光这股气质,就让铁狂风叹服。 不过,拿钱钱才给人消灾,小子,既然敢抢帕尔玛城代领城主的女人,那也只能乖乖的让你去死了。 “不知各位拦住我有何要事?”唐煜拱手一礼,先礼后兵。 夜夜的属性面板就是个普通人,待会乱战起来,肯定对自己不利,拖延时间寻找机会逃离出去才有反击的机会。 铁狂风大笑:“小子,你敢抢别人的女人,难道就不敢认了吗?” 抢别人的女人?唐煜看向了背后的夜夜。 “你有丈夫了的?” 夜夜嘟起小嘴:“人家才十二岁好不好?” “不过我忘记了好多记忆,不知道在之前有没有丈夫。”夜夜最后又加了一句,让唐煜汗颜无比。 看来不找回夜夜的宝贝,她都将是个小迷糊啊。 “朋友,我的朋友已经说了,她还没有丈夫,更不是别人的女人,你们找错人了。”唐煜一拉战马的缰绳,准备离开。 “咻”的一声,利箭射在了战马的跟前,让战马惊恐的嘶鸣,前提高抬,要不是唐煜的骑术了得,说不定都要被掉落下马。 唐煜脸上的笑容消失不见。 “待会战斗起开的时候马上隐身,然后离开这一片的区域。” “注意行走的时候尽量减少生意发出,别让他们发现。”唐煜说一句。 跳下了战马,让铁狂风他们把注意力都集中到自己的圣山,为突然的爆发的战斗,以及给夜夜争取活命的机会。 这也算是任务的一环吧?想起夜夜那惊人的一万情报费,她的来历肯定非凡,没想到还没深入危险无比的幽谷,就有**发生了。 先是黑烟来袭,现在又是一群佣兵团来进攻。 铁狂风:狂风剑士,六级战士。 从侦察术传递来关于铁狂风简简单单的信息,唐煜的眉头不知不觉皱了起来。 二级的自己,对上铁狂风有没有必胜的把握?在旁边,还有狂风佣兵团的其他团员呢。 “看来,你们注定是不想放我离开了?”唐煜拿出了黑刀,骤然爆发出冲锋之势。 冲锋斗技已经被唐煜提升到二级,冲锋的范围提升了足足一倍,达到六十米,如果是同等级,无其他特殊装备辅助的情况下,被命中话,将会眩晕三秒钟,当然实力越强,眩晕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比如拿眼前的铁狂风来说,六级的疾风战士,就算他被唐煜的二级冲锋命中,也就只是一晃神的功夫就会恢复意识。 冲锋的目标,赫然就是那名拿着弓箭手射击的箭手。 “好胆,还敢反抗。”铁狂风本来还在犹豫唐煜拿夜夜当盾牌,这就会让他们投鼠忌器,没想到唐煜居然独自一个人冲了上来,简直是找死啊。 难道他以为凭他一个人能够打败他们一整个团队的人吗? 铁狂风抽出了一把巨剑,一个闪身,挡在了自己的同伴身边,保护他不被唐煜近身攻击丧命。 “你们退开,远程骚扰辅助,小小一名战士,我还拿不下他吗?”铁狂风信心满满。 “不好了老大,那小妞消失不见了。”突然,铁狂风的团员之一大喊。 他们的目标消失,不就代表他们的任务失败了? 铁狂风看过去,只见在白马上面,空无一人? “人呢,哪去了。”铁狂风大怒,他们太过于专注唐煜了。 “老大不好了,那小子也不见了。” “刺客,啊,有刺客。”猛然之间,他们发觉,他们唯一的法师,居然捂着脖子,留着鲜血,缓缓的倒下了。 在他的尸体旁边,一道黑影一闪而逝。 他居然是一名刺客? 刚才拿出黑刀冲锋,只是为了麻痹他们,让他们在潜意识以为唐煜是战士,没想到在他们发现夜夜消失不见后,唐煜不仅没跑,反而是偷偷摸摸的摸到了被层层保护的法师身边,一刀枭首,给狂风佣兵团的成员留下了胆寒的印记。 铁狂风的心在滴血,一名魔法师,就这么死了,要知道培育一名魔法师所需要的花费,简直是天文数字啊。 这简直是一笔亏本的买卖,如果不能完成任务,他们更是要血亏啊。 现在已经由不得他们放弃,必须要杀了唐煜,抓回那小妞,带回帕尔玛城,交给查尔斯,换取一定的补偿。 “追,给我追,放出猎犬,他们肯定没跑远。” “汪汪。”狗吠声激烈的吼叫。 这是一种鼻子超级大,但是外形却跟寻常家养狗差不多大小的猎犬。 千里犬! 传闻这种狗成长起来,就是上千里的气味都能闻到,简直是追敌的最佳帮手,而且他们的实力也不弱,刚刚出生的时候就有一级魔兽的实力,到成年之后,最差的也有二级魔兽的力量,这几头千里犬更是被狂风佣兵团的人好好的培育了一番,每一头,都有三级魔兽的力量,堪比一名三级战士。 四头千里犬同时出动,狂风佣兵团的人紧跟在后。(未完待续。) 第二十五章 致命一击 ps:没推荐票,没月票,不开心啊 唐煜舍弃了战马,找到夜夜之后,带着她调转方向,并没有回野马城,反而是朝着帕尔玛城的方向前进。 自己的路线很明确,那就是朝着野马城前进的,如果他们是一路从帕尔玛城追踪过来,当知道自己的目的地,如果他们在野马城的必经路上等待,那么自己不相当于自投罗网? 不过唐煜也没走远,在静静的等待。 只等黑狼王过来,剿灭狂风佣兵团当不是问题。 “大哥哥,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夜夜小心翼翼的跟在唐煜的身后,她好像很聪明,唐煜稍稍一指点,现在行走起来不仔细听的话,根本听不到她发出的声音。 高级的鹰眼术发动,让方圆一万八千米的一切尽入唐煜的眼帘。 但是没等唐煜答复,就有激烈的犬吠声传来。 “夜夜你藏在这里,我去解决掉那几条狗。”唐煜找到一处比较安全的藏身地点,让夜夜现行过去,然后义无反顾的暴露了真身。 隐身术有稍稍减缓自身气味流动的效果,不过并不强,那么唐煜为何要暴露出自己的身体呢,在隐身状态下,起码多多少少能够拖延一段时间。 千里犬闻到唐煜身上的气味,一个个激动的冲了过来。 “好像发现了。”狂风佣兵团有人大喊,跟了上来。 “大家跟上,围住他,别再让他跑了。” “弓箭手注意位置,别被他摸到身边。”铁狂风是一名合格的团长,从唐煜的手上吃了一次亏之后,提高了警惕,再也不敢等闲视之。 从他多变的手段来看,如果小看了他,必定会阴沟里翻船。 唐煜的手中,突然出现了一柄弓箭。 弓表面纹路清晰,一看就是用那种百年老树的主干制成,弓身坚韧,且具有柔性,弓弦更是未知名的魔兽筋脉,弹力俱佳,比起以前唐煜那把复合弓,不知道好上多少倍。 这正是阿鲁克赠送给唐煜的宝弓。 千里犬逼近,唐煜弯弓搭箭,四只利箭上弦,一箭一个。 七连射唐煜都能做到,更别说四连射了。 四条千里犬纷纷咽呜一声,到头栽下。 同样的箭支,同样的位置,同样的伤口……四条千里犬,同时毙命。 唐煜收弓闭息,最近的箭术又有所提升。 “好犀利的箭术。”狂风佣兵团本身就拥有三名弓箭手,这发出震惊之声的人,赫然是其中一人。 他自问做不到唐煜这种地步。 也许三连射他勉强能够做到,但是四连射,已经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 “小子,休想跑。”铁狂风大喝一声,提剑逼了上来。 他的动作像是风,快捷简练,起先还在百米之远,眨眼间就来到了近前。 一把巨剑被他挥舞的虎虎生风,不见一点重量。 唐煜嘴角微笑,毫不迟疑的闪身离开。 笑话,留下来等死吗? 光一个铁狂风就够唐煜喝一壶的了,加上还有其他的佣兵在,被围住那就跑不了了。 隐身之后,唐煜躲藏在树梢上,等待他们离开。 唐煜行走的时候也会发出声音,并没有类似轻手轻脚的辅助技能,加上距离铁狂风他们又近,很容易被发现。 不过唐煜明显有些小瞧了铁狂风。 只见铁狂风挥舞巨剑,在周围疯狂的扫荡,他有些恼羞成怒了,区区一名二级的战士,居然频频在他的手上吃瘪。 这是耻辱啊。 狂风剑气差点就扫到了唐煜的跟前,唐煜额头冷汗大冒,好危险。 但是,铁狂风的一次扫荡之后,并没有停止,反而是更加激烈凶猛的攻击摧毁周围的一切,那些佣兵们都吓得躲得远远,深怕殃及池鱼。 唐煜下面的巨树,终于坚持不住铁狂风的摧残,断裂两半,唐煜哥哥闪身,借助大树倒塌的声音潜伏离开。 转移了躲藏的地点,唐煜并没有跑开,反而是藏在灌木丛中静静的等待,等待机会的出现。 铁狂风现在明显是有些失去了理智,加上疯狂的进攻,对于体力有一定的消耗,当他冷静下来的时候,必定是自己攻击的最佳时机,因为那个时候,他肯定会放松下来。 大概他也想不到,唐煜艺高人胆大,居然敢留下来偷袭他。 这简直是不要命的决定啊,如果唐煜一击不中,被铁狂风拖延,然后佣兵们围上,那么唐煜必定没有机会活着离开。 唐煜就像是一块石头,趴在草丛里,一动不动,甚至连几名狂风佣兵团的人经过他的身边,他都无动于衷。 发泄一番后,铁狂风终于冷静了下来。 现在千里犬被灭,人又消失了,接下来该怎么办? 那小子的职业到底是什么,能够像刺客一样的隐身,但又能发挥出战士骑士的冲锋技能。 难道是传闻当中的多职业者? 铁狂风心惊肉跳,一个人的精力终究有限,所以绝大多数的人都选择一项职业进行提升,很少有人选择两样,因为根据各帝国权威研究,发现多职业者很难达到高深的地步,当然这不代表没有,每当多职业者成长起来,那么他们必定要比同等级的人厉害好几倍越级挑战不是问题。 看目前的架势,自己的目标很有可能是刺客和战士的结合体。 在铁狂风沉思的时候,他不知道,有一道黑影悄悄的摸进到了他的身边。 轻手轻脚,加上佣兵团的脚步声掩盖,这小小的一段不足二十米的距离,唐煜足足花费了三分钟才接近铁狂风。 站在铁狂风的背后,唐煜目光明灭不定,手中出现两把匕首。 一把匕首,赫然就是冷的神兵利器级别的匕首,另一并,则是一柄白板最普通的匕首。 左右手各一柄。 唐煜豁然之间猛的出现,吓了在场所有人一条。 他没走,居然自己出现了?这家伙脑抽了吗? 慢着,他的为止? “老大……”佣兵们惊恐如果铁狂风死在唐煜的手上,那么他们不是都要完蛋,他居然没跑,偷偷的摸到了铁狂风的身后,想要偷袭。 铁狂风瞬间惊醒,但是明显迟了。 神兵匕首划破了他的铠甲,割裂了他的内衣,穿透了肌肉。 致命一击! 匕首一桶一搅,一捧鲜血飞溅,唐煜转身走人。 但是铁狂风的反应也是神速,他身材魁梧,在危急关头,用浑身的肌肉夹住了神兵匕首,并没有让匕首继续深入,在唐煜拔出匕首后,他二话不说,巨剑反转,朝着唐煜砸下。 白板匕首出动,险之又险的挡了一下。 挡! 匕首直接断裂,而唐煜也借着这股冲撞力倒飞了出去,然后借助黑夜的掩护,隐身术发动,消失在黑夜中。 “铁狂风,黑夜才刚刚降临。”唐煜的声音从黑暗的世界里传来,让人毛骨悚然。 黑夜,是刺客的天堂。(未完待续。) 第二十六章 疾风剑士 ps:求推荐票,求月票啊。 “想跑,没那么的容易。”铁狂风感受到了自身的虚弱,如果让唐煜离开,然后自己等人将受到无穷无尽的困扰,担惊受怕,士气不佳,随时担心唐煜的偷袭。 加上自己的伤势,拖延的久了,必定会越发的虚弱,到时候别说杀了唐煜,就是能不能从唐煜的手中逃脱都成问题呢。 “旋风斩!”铁狂风不顾自身的伤势,强行使出了斗技。 他的伤口殷殷鲜血直流,堵都堵不住,像是在飞溅。 铁狂风整个人都像是陀螺,在止不住的旋转,一股股的狂风从他的身上散逸出来,化成利刃,切割周围的一切。 狂风佣兵团的人,纷纷匍匐在地上,一动不动。 这是无差别的攻击。 以铁狂风为中心,半径三十米内,一切荡然无存。 唐煜暗惊,这就是疾风战士的威力么,果然不可小觑啊。 还好他躲藏的远,不然必定会被殃及。 “斩!”突然,铁狂风大喝一声,大剑斩击而来。 旋风斩,现有旋风,后有斩。 铁狂风好似知道唐煜躲藏在哪里一般,这一斩击,直朝唐煜而来。 唐煜目瞪口呆,这是怎么回事? “小子,你匕首上的血液,早已被我发现,还想躲藏起来继续偷袭,留下你的小命吧。”铁狂风大笑,然后让与就发觉他背后的刚被自己偷袭的伤口,渐渐止住了流血? 虽然这还是影响到了他的战斗能力,不过却把虚弱降低到最低。 血液的味道? 唐煜看向了自己的匕首。 匕首上面一滴滴的血液流下,这些都是铁狂风的血液。 二话不说,唐煜避开旋风斩,掉头走人。 既然被发现,那么自己偷袭的计划不攻自破。 “兄弟们,追上去,别放跑了他。”铁狂风大笑,苦尽甘来,终于出了一口恶气。 唐煜在飞奔,背后不时会有流箭射来,阻碍唐煜的逃跑速度。 铁狂风更是如一辆轰撞的坦克,撞开一颗颗挡路的大树,横冲直撞,眼看着就要接近唐煜。 危急关头,唐煜却不见慌张,心里默默的数着时间。 黑狼王他们,估计也快要到了吧。 突然,一支利箭射在了唐煜的跟前,让唐煜不得不改变方向。 但是这一改变,身后的铁狂风就追了上来。 “受死吧。”他的巨剑高举,无穷的狂风环绕在他的周身。 疾风剑士,又可以被称之为魔法剑士,其他的还有烈火战士,水源战士,大地战士等等分支,根据属性的不同而划分。 而疾风剑士,顾名思义,他们走的就是急攻,猛攻的道路。 能在一瞬间的功夫,爆发出让人胆寒的杀伤力。 刺客本就是在急速攻击上走到了尽头,可是与同级别的疾风战士相比,却又弱了一筹,因为他们在攻速上面差不了多少,而战士的体魄又是刺客比拟不了的。 想刚才,唐煜的一击之下,并没有彻底的绞杀铁狂风,那正是因为战士强悍的生命力抵挡住了那致命一击。 如果换成是其他的职业,像是魔法师,一刀必定枭首。 铁狂风的攻击迅猛无比,抓住唐煜之后一击连着一击,根本不给唐煜反抗的机会。 小小第一只蝼蚁,有时候也能爆发出让人敬畏的力量。 见识过唐煜的厉害,铁狂风再也不敢小觑。 黑刀在手,唐煜频频抵挡,要不是有大师级的刀法支撑,唐煜老早就落败了。 他比黑烟还要强上数筹。 十一牛半力量全部爆发,唐煜逼开了铁狂风,一道翠绿色的旋风出现在他的手上。 风刃。 “魔法战士?”铁狂风震惊,还是疾风剑士?跟自己一样的战士特殊职业? “疾风战士不可能使用出风刃这种魔法,所谓的魔法战士,使用的斗技是魔物双属性,在属性上对不上。” “你,你的第三个职业,难道是魔法师不成?” “疯了,简直是疯了。”铁狂风惊叫,一个人就职两个职业已经很让人震惊,没想到唐煜一个人居然兼职三个职业,简直是疯了,他是舍弃了以后的成长,而换取短时间内的强大啊。 一道风刃切割掉铁狂风身上的铠甲,露出那一身浑厚的肌肉。 风刃之后,唐煜马上使用了加速术。 在速度上,唐煜跟铁狂风相比,明显差了两三个级别。 不过当加速术作用到身上,唐煜的速度已经与铁狂风持平。 黑刀在手,唐煜冲了上去,像是一股狂风。 “旋风斩?” “不对,徒有其表罢了。”铁狂风起先震惊,最后不屑,然后又是傻眼。 一片片的风刃从旋转中的唐煜身上发射了出来。 铁狂风忘记了,唐煜还有第三个职业魔法师呢,更是以速度著称的风系魔法师。 唐煜的旋风斩,比他的还要厉害上三分啊,这就是各职业搭配的强悍。 虽然晋级艰难,可要是成长起来,每一个都是越级挑战的逆天人物。 在低级的时候,小小的唐煜就能压制住自己这么六级的疾风剑士,可见多职业的厉害。 不过这也跟铁狂风受到唐煜致命一击有关系,如果没有那一击,让铁狂风处于巅峰状态,唐煜战斗的时候必将险死还生。 “铁狂风虽然能够抵挡安歇风刃,但是余下的狂风佣兵团的成员们就不行了,他们死伤惨重。 “嗷呜。”忽然之间,一声声的狼嚎声传来,鬼哭狼嚎森森可怖,吓人无比。 在黑暗的草丛当中,一双双深绿色的瞳孔出现,吓人之极。 “狼?”少数几名幸存的佣兵成员面色发白,在草原上最恐怖的事情莫过于遇到狼群了。 “不对,那是影狼?这里怎么会有影狼?”当一头头无实体的影狼出现的时候,佣兵团们差点崩溃,狼群当中大多数都是普通的巨狼,但是这群影狼,别看数量根大型狼群没法比,但是他们一个个都有二阶的实力,堪比二级魔兽。 这一群的二阶影狼,足够灭他们百十个来回。 唐煜退回到影狼当中,一头健硕的黑狼出现在唐煜的身边,亲密的蹭着唐煜的衣角。 铁狂风面色大变,原来如此,他其实是在拖延时间。 “走,快走。”铁狂风大吼,再也不想取唐煜的性命。 影狼入队,英雄战役属性加成,让这些影狼瞬间比二阶的生物要厉害上一点。 而也因为影狼的加入,在唐煜的脚下,出现了一道英雄光环。 “英雄?” 他到底是什么人?铁狂风心惊肉跳,不仅就职多职业,更是人人仰慕的英雄。 “冲。”影狼有物理攻击百分之五十的几率躲闪的特性在,狂风佣兵团唯一的一名魔法师最先死在唐煜的手中,剩下来的人,除了铁狂风,根本没什么好怕的。 黑狼王一声狼嚎,影狼们纷纷悍不畏死的冲了上去。(未完待续。) 第二十七章 团灭 唐煜曾经从黑心彼得那得到一本疾风剑法,在教导机灵鬼的那几天里,唐煜已经学会。 在影狼们剿灭狂风佣兵团其他成员的时候,独独留下了铁狂风。唐煜知道,单凭影狼们,是拿不下铁狂风,只是无畏的牺牲罢了。 不过单靠唐煜一个人,也不是铁狂风的对手,就算唐煜学会了疾风剑法也一样。 所以在影狼们剿灭狂风佣兵团的成员后,以唐煜为主,影狼为辅,对铁狂风展开了无尽的攻伐。 大概铁狂风也知道今日自己在劫难逃,所以在知道逃不走之后,他放弃了逃跑,反而是站在原地养精蓄锐。 团队成员一声声的惨叫响彻他的耳畔,铁狂风无动于衷。 影狼实在是太多了,多到任凭他们如何的结合战阵都抵挡不住。 “想取我的性命,你必定会付出代价的。”铁狂风狂吼。 “既然你想杀我,那么我杀了你又有什么关系?”唐煜呵呵冷笑,直接冲了上去。 疾风剑法。 疾风剑法的一个精髓就在一个“疾”字上,又疾又快,让人来不及反应,在间不容发之际杀了对手。 奈何唐煜的对手是铁狂风,是一名疾风剑士,这就有点被克制了,难以发挥出疾风剑法的全效。 不过唐煜被克制,铁狂风同样如此,他那狂暴化狂风般无穷无尽的攻击,在唐煜的身上也难以展开,束手束脚。 影狼出动,没有实体,一个个先是虚无化,然后突然出现,咬在铁狂风的身上,一缕缕暗黑的能量黏沾在铁狂风的伤口上,破坏侵蚀,让铁狂风的伤口难以愈合。 铁狂风虎躯一震,震开影狼,对于这些影狼,他直接无视了,目中只有唐煜一人。 杀了他,自己才有活命的机会。 既然唐煜是一名英雄,而这些影狼是炼金战士,那么只要杀了唐煜,到时候影狼群龙无首,必定溃败。 铁狂风想的很透彻,抓住了弱点。 奈何唐煜不是弱者,铁狂风的小心思,早已被看穿,但唐煜并没有退缩。 遇到强者就退缩,让炼金战士上,那又有什么意思呢? 那柄未知等阶的流光剑出现在唐煜的手上,每每挥动,必定会有要流光出现,在黑夜当中,美轮美奂。 除了美,还有迷惑对手的效果在。 敌人的眼中只有这一道流光,却难以发觉流光剑的剑体具体在哪里,很容易被忽视掉。 这正可谓是掩藏在鲜丽之下的杀机。 流光与疾风剑法的搭配,简直是完美。 有着疾风的加成,让唐煜的周边全是白芒,连唐煜自身都被笼罩在白光当中,让人难以发现真身。 唐煜如一颗小太阳般,轰然撞在铁狂风的身上。 铁狂风如断线的风筝,摇摇摆摆,他的那把巨剑,更是断成了两半。 在流光的碰撞下,他居然直接断裂了? 流光的等阶,肯定不低。 巨剑断裂,流光无可争议的划过了铁狂风的身躯。 他身上的铠甲早就在唐煜的风刃下被切割端,他的肉体已经无保护的器具。 流光剑犀利无比,吹毛断发,区区血肉之躯,根本抵挡不足。 铁狂风雄壮的身躯,顿时被拦腰砍断。 他睁着血目,满是不甘? 为何,最后的结果为何如此的戏剧性? 突然出现的神兵利器,给了他致命一击,真正的致命一击啊。 如果他知道唐煜的手上有一柄比神兵利器的武器还要高的剑器,他绝不会用自己的巨剑去抵挡。 影狼扑了上去,瞬间把铁狂风分食殆尽,只留下一枚空间戒指。 系统提示: 恭喜你团灭狂风佣兵团,帕尔玛城声望增加1000,人人畏惧。 恭喜你获得战斗经验2000000(总共)。 唐煜捡起地上的空间戒指,探入精神。 铁狂风的储物并不多,甚至连金币都没多少,作为一名佣兵,他的大半身价都花费在修补武器上面。 其他的零零碎碎不管,单单一本疾风剑士的入职书就让唐煜眼前发亮。 那么要不要学呢? 就职疾风剑士需要一百万的战斗经验,算是比较强力的一种职业吧,要知道唐煜目前的个人职业还是“无”呢。 不过说起来,自己已经有了风元素精灵,根据风元素精灵的魔法力量,也能发挥出堪比疾风剑士的力量,就职职业疾风战士,明显有些多余。 唐煜想罢,把这本疾风剑士的就职书放进自己的空间戒指,然后搜刮了一番,一切有价值的东西都转移,剩下的一枚空间戒指,也能哪去卖了换点钱。 接下来,唐煜看向了黑狼王。 黑狼王好似邀功般的让影狼们全都出来。 黑狼王被唐煜放在大草原上,虽然野马城周边的狼群被唐煜灭的差不多,但是野马平原周围辽阔到无法想象,野马平原上,除了野马,最多的就是狼群了。 野了差不多一个月,野狼王的成果不错,居然给唐煜带来了三千头的影狼,比起以前与唐纳德战斗那会儿足足多了一千头。 黑狼王简直是个宝啊。 唐煜摸摸黑狼王的脑袋,以示鼓励,然后去寻找夜夜。 夜夜躲藏在一处被遗弃的狼窝里,担惊受怕,尤其还是黑夜当中此起彼伏的狼嚎声,后来更是在周围出现了一爽酸泛绿的目光,吓得夜夜面色都白了。 当唐煜一声怒喝,这些带有敌意的目光纷纷变成了咽呜,夜夜听出来,那是大哥哥的声音啊。 夜夜钻出狼窝,小跑着一阵扑进唐煜的怀里,泪眼朦胧。 “呜呜,我还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呢。”这家伙,担心死唐煜了。 唐煜小声安慰,黑狼王更是在旁边好奇的看着夜夜。 从她的身上,黑狼王感觉到了一种既熟悉又让他恐怖的味道。 奇怪,这么小的小家伙,水灵灵的,平时我一口就能吞好几个呢,怎么会从她的身上感受到害怕? 黑狼王摇晃了一下脑袋,继续看向夜夜,那股恐惧感又消失了。 解决掉追兵,加上三千影狼在手,唐煜终于可以畅通无阻的回野马城。 当唐煜回到野马城的时候,一堆积攒的杂物正等着唐煜去解决呢。 看起来,自己的计划也必须加快了。 唐煜投入到工作当中。(未完待续。) 第二十八章 微服私访 三天之后,唐煜终于解决掉野马城积累的文件,浑身轻松啊,然后去到炼金建筑前,招募炼金枪兵他们。 对了,从唐纳德的空间戒指里,唐煜还得到几张枪兵的岗楼和弓箭手的靶场,那么趁着木材和石料源源不断的从矿区运送过来,战役资源足够,建造好了。 唐煜掏出炼金图纸,对着身前的战役资源选择了使用,一阵金光大盛,符文出现,围着战役资源旋转,最后突然钻了进去、 战役资源受到控制,一个个自动的排列组合,搭建成为一座标准的炼金岗楼。 刚刚建成的炼金岗楼内部就有十二名的枪兵等待招募,贩卖一百张的零阶茅草屋,给唐煜带来三十万的金币,虽说在拍卖行花出去不少,不过还有二十多万,招募这些炼金战士足够了。 随后,唐煜更是把靶场也建造起来,至此,在唐煜的麾下,已经有了一千五百多的枪兵,弓箭手和狮鹫少量,影狼三千头。 兵强马壮! 不过在去完成夜夜的任务之前,唐煜决定先把野马城的隐患解决掉再说。 “城主大人,这座酒楼就是他其中的一个产业之一。” “遥想在三年前的时候,这座酒楼可是亏本的产业,没想到到了他的手上,不仅逆转了亏损,更是成为了野马城比较著名的酒楼呢,时常会有豪族权贵来这里吃饭请客。”玛德跟在唐煜的身边,介绍道。 唐煜寻目看去,整座酒楼整体简洁,却有跟其他的酒馆不同,干净又清洁,每一名工作的员工,好似对未来都充满了信心。 唐煜暗自点头。 有能力的人才会有野心,一个人没有野心,那就是猪羊,是被他人圈养的存在。 他,明显是很有野心的人。 “小二,上好酒好菜。”玛德呦呵一声,自有殷勤的店小二上来。 “把你们的的招牌菜给我端上来。”玛德说道,手中更是扔过去几枚金币,让店小二笑脸如菊花般的灿烂。 “好咧,马上来。” 唐煜和玛德是“微服私访”,穿了件黑袍在身。 酒菜很快被送上来。 酒当然不可能是龙舌兰,这种酒最便宜也要以前金币一杯,区区野马城的一座酒楼,一般人根本消费不起来。 唐煜到了一杯,放在嘴边轻轻的摇晃,闻着酒香味。 虽然与龙舌兰相比差了许多,不过也算是难得的精品了。 一口喝下,唐煜然后拿起筷子,夹起一块红艳艳的不知名魔兽的肉块。 这肉块细腻嫩滑,筷子轻轻一夹都能加碎,可见熬煮的时间不短。 吃下去,满口留香,并且还不用特别使劲的咬动。 一般的魔兽肉都是韧性十足的。 余下的菜,唐煜也一一品尝了一番,到都不错,也难怪酒楼能够被他操弄的从死到活。 “小二的,我们的菜怎么还没上?”突然,旁边那一桌佣兵不爽了,我们来的明明比他们早好不好?为何他们的菜上齐了,而我们的菜迟迟不见上来。 见到唐煜他们吃的满嘴留香,佣兵们不爽了。 店小二赶紧过去赔不是嘴里念叨:“马上,马上就好。” 但是等了好一会儿,还是没见饭菜上来,佣兵们就开始闹起来了。更是有一名冲动的佣兵冲到了唐煜这边,撒泼耍赖。 一时间,酒楼内的情况吸引了来往的路人驻足。 “诸位,可否卖我扎克力一个面子,小店出了点意外状况,还请海涵。” “这顿饭,如果不嫌弃,就由我来请了,就当交个朋友。” 一个四面玲珑,长袖善舞之人从楼梯上走了下来,他的面容并不是很耐看,倒不如说有些丑陋,但是从些微地方来看,跟老城主有些相像。 他刚一出场,就镇住了场子,并没有不分青红皂白的劈头盖脸的骂店小二,也没有强硬的反击这群闹事的佣兵,反而是心平气和,和颜瑞色的说道,给人一种如浴春风之感。 他的话语并不是很强烈,所以并不会让人反感,既然酒楼的老板都如此说了,那么他们再继续闹下去就有些无理取闹了。 “实在不是我们兄弟找麻烦,而是你们做的不厚道。”佣兵头头拱拱手,指着站在扎克力身边的店小二讲道理:“本来是我们先来的为何我们的菜还没上,反而是他们先上了呢?” 扎克力看向了唐煜那一桌,不用想也知道这店小二是收了好处了。 “阿姆啊,今儿个你就去吧,你不适合我们这。”扎克力并不会徇私舞弊,阿姆是他的员工就会帮他。 “老板……”阿姆还想说些什么,却见被扎克力眼睛一瞪,再也说不出任何的话来,只能灰溜溜的离开。 外界的事物好像难以影响到唐煜,唐煜该吃的吃,改喝的喝,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不过当看到扎克力的如此做派,倒是让唐煜有些刮目相看了。 先礼后兵,他都把有过错的店小二开除了,如果你还闹事,那么就有些不给面子了,那么接下来我动用一些强硬的手段也不无不可。 关键是,扎克力的举动地道,并没有轻视他们,让佣兵们感觉到扎克力是尊重他们的,这就让人身心舒畅,给他面子。 加上还有那一顿我请的前置前提在,佣兵们也就没有继续闹事的筹码了。 安抚住佣兵之后,扎克力更是询问手底下的人,为何迟迟不上菜,并根据原因解决麻烦。 这是一个有能力的人,唐煜别看一直在吃喝,其实余光一直在打量扎克力。 把野马城交给一头猪,不如送给一头狼。 唐煜吃饱喝足,站了起来,玛德早已付过钱了。 在即将走出酒楼大门的时候,就见扎克力追了出来。 “这位客人,抱歉打搅你了,鄙店小二给贵客造成的麻烦多有担待。”并把饭钱还给了玛德。他知道唐煜是绝不会拿回去的。 玛德看向了唐煜,见唐煜面无表情,于是接下。 “你是一个有能力的人,希望以后你能好好的善待野马城的居民们。”唐煜说了一句,然后留下一道高深莫测的背影,让扎克力看不透。 他到底是谁? 扎克力知道,他不是来吃饭那么简单。(未完待续。) 第二十九章 千军 第二日,唐煜解决掉野马城的日常,然后决定是时候去完成夜夜的任务了。 于是,点兵开始,首先就是麾下的一千六百多的枪兵,三十六名的弓箭手和狮鹫,接着就是黑狼王给唐煜带来的三千影狼,加上十七名与众不同,等级达到伯爵级的枪兵,这就是唐煜手头上所有的兵力。 出城,然后由夜夜在前面带路。 “大哥哥,我感觉到了,他就在那个方向。”夜夜白嫩嫩的手指指着一个方向,哪里赫然就是幽谷的方位。 果然如此。唐煜暗自皱眉,如诺有可能,唐煜可不希望去哪里,实在是太危险了。 不过为了完全的得到夜夜,让她为自己所用,只能铤而走险了,也不知道这千军到最后还能剩下多少? 既然知道了目标,那么就没什么好犹豫的,直接朝着目的地前进。 站在幽谷的外围,黑雾弥漫,寒意深深,周围甚至连活的走物都没有。 “大哥哥就是这里,我感觉到了,我的宝贝就在这里面。”夜夜激动的说道,恨不得现在就冲进去。 好在她还有理智,知道这里肯定很危险,没有贸然行动。 鹰眼术发动,环顾全局,整个幽谷都被迷雾笼罩,看不真切。 现在还是大白天,但是整个幽谷还是跟黑夜般的幽深,炼金枪兵们更是有些不安,士气低迷。 唐煜两点中级领导术,一点英雄特长“战争与智慧”的加成,总共三点的士气,却还是让他们士气低迷,可见这处地方有降低士气的效果。 “全军出动。”在来之前,唐煜已经特地探查过幽谷的情报,知道这是一处缘故战场,后有一名亡灵法师到来,复活战死的亡魂们,成为他的傀儡。 但是后来,有绝世名刺深入,刺杀了亡灵法师,只留下亡灵法师麾下的亡灵生物,这些亡灵生物霸占了这处幽谷,久而久之,成为了一处天地险境,诞生炼金战士。 没错,里面除了有亡灵法师复活的亡灵生物外,还有天降的炼金生物。 因为这里许久未有人光顾过,加上降临的炼金战士大都也是亡灵生物,就算是其他的生物,估计也被里面的亡灵们变成了死物。 唐煜进去,肯定危机重重,唐煜很奇怪,夜夜的宝贝为何会在里面? 她跟亡灵法师有关系,还是有其他别有用心之辈把她的宝贝藏在里面了。亦或者是其他自己不知道的原因。 唐煜骑乘在战马身上,路过上次跟阿鲁克他们血战狼群的地方,继续深入,战马刚刚接近幽谷,就变的有些躁动不安,不停的打着响鼻。 唐煜轻拍战马的脖子,贴在他的耳边安慰,让他慢慢静下来。 走进草原与幽谷的交界处,唐煜突然感觉到了一个幽冷袭上心头,浑身机灵灵的打了个冷颤。 唐煜都如此了,那么余下的寻常炼金枪兵们更是不堪,一名名瘫软在地上,一些嘴唇都泛着白霜。 在幽谷的边缘地带,更是有些枯骨,看他们的样子,不想是人类的,更多的是迷途的野兽,这其中有马骨,有狼骨,各种动物的骨头都有,甚至唐煜还发现了一些魔兽晶核? 这里已经没有外人,夜夜算是唐煜麾下的英雄,小天使黛妮从唐煜怀里出来,拍打雪白晶莹的翅膀,落到枯骨上面,像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水仙花。 她的手轻轻一招,那几枚晶核就落入到她的手中。 “这些晶核全都被污染了,陈国伟暗黑系的魔核,对于我来说效果不佳。”黛妮不无遗憾的说道。 虽然她吸收了两大元素帝皇的晶石,但是却连她百分之一的能量都没有弥补,黛妮对于各种能量有着异乎寻常的渴望啊。 “那难道就没用了吗?”唐煜起先还有些开心呢,刚进来就有了收获,却没想到却是一无是处。 “那道也不是,虽然他们对我没有效果,但是对于你的狼来说就不一样了。”黛妮说道。 唐煜眼睛一亮。 是啊,黑狼王本身的属性应该是黑暗系的,从他的天赋能力就可见一斑。 如果黑狼的实力提升,不仅他转化狼尸的效果将大大提升,甚至于以后转化出来的影狼实力都强大不少。 唐煜直接把这几枚黑暗魔核扔给黑狼王。 黑狼王屁颠颠的跑过来,一口接住,都不带咀嚼,早就吞进肚子里,他早就迫不及待了。 吃了这几枚的魔核,黑狼王需要好好的消耗一下。 等到炼金枪兵们稍稍回复,唐煜继续深入。 可惜没走几步,唐煜就遇到了危险。 一队骷髅兵,一队炼金战士的骷髅兵。 骷髅兵的实力在各种族的一级兵当中是最弱的。 人族的枪兵还有一截中段的实力,但是骷髅兵却只有一阶初段的实力,甚至更低,一名民兵(一截特殊兵种,一阶初段)只要鼓起勇气,都能单挑获胜。 骷髅,走的是人海战术。 这一小队的骷髅,数量大约在二百左右,唐煜直接派遣出一百的枪兵,先是派遣出去一名枪兵去勾引他们,然后这些骷髅就一个个拖着半残的身躯冲了上来,毫无战法,阵法可言。 这名枪兵在前面狼狈而逃,骷髅们紧跟不舍,在骷髅的后面,枪兵们突然出现,在唐煜的一声令下,长枪前刺,剿灭了这些骷髅兵。 “吧嗒。吧嗒。”除了白骨外,骷髅兵的身上,还掉落了一些圆圆的很像是魔兽魔核的东西。 “这是灵魂晶石,当然这是最低级的,在亡灵世界可以被当成货币来使用。”黛妮解释。“英雄你也可以把他们喂给黑狼王,这里面同样存在黑暗能量,不过在食用的时候,必须要注意,里面除了黑暗能量外,还有灵魂的力量,如果黑狼王不能抵消掉那些不散的亡魂,很有可能被夺取躯体。” 唐煜正准备扔给黑狼王的动作停住。 现在环境危险,还是等回去之后再说吧。 黑狼王本来还眼巴巴的看着唐煜,听到黛妮的话,更是吓得闭紧了嘴巴。 这怕死的家伙。(未完待续。) 第三十章 无穷无尽的骷髅 幽谷内部神秘非凡,危机重重。 虽然不知道为何这次进来没有遇到所谓的亡魂骑士,但是起码骷髅兵并不在少数、 在消灭了小队的骷髅兵之后,唐煜继续深入,却发觉有无数的骷髅兵向着唐煜涌来。 这些骷髅兵的数量及其的多,无边无边,无穷无尽,一眼望不到尽头。 一眼望去,全是白花花的骷髅头。 他们拿着破碎的断剑,短枪,短弓之类的武器,居然还能排兵布阵,近战在前,远程在后。 看起来,唐煜消灭的那一小队的骷髅兵,好似拉响了整个幽谷当中的警报,让无数的骷髅兵朝着这边涌过来,亦或者说,在他们的背后,有人在操控他们? 唐煜觉得第二种可能更大。 那名操控的人,很有可能就是自己此行的目标了。不过这么多的骷髅,却是不好解决。 唐煜没有治疗兵种,单单靠枪兵们挡上面,那么必定会出现大量的伤亡,加上周围又没有合适的地形,这数千的军队,估计都翻不起浪花呢。 “退后,速退。”唐煜大喊,率先离开。 幽谷内部的地形极为的不好走,枪兵们行动减慢了许多,同样的那些骷髅兵们的速度更是慢的发指。 不过一些远程骷髅兵却是率先发动了攻击。 骷髅弓箭手,一阶高级,骷髅法师,二阶中级的生物。 他们一个可以射箭,一个可以发射魔法力量,因为只是低级的法师,所以他们只有一种技能,那就是暗黑球。 是一种由黑暗能量形成的魔法。 不过他们的数量不多,这一眼望去,也就一百只不到吧。 骷髅弓箭手和法师同时发动了各自的技能,对唐煜造成不小的伤亡。 “你们先走。” 唐煜许久没有使用的鞭法使出,挥舞的虎虎生风,箭支全部被懒腰挡住,至于魔法。 “风刃。” 骷髅魔法师还有弓箭手他们的命中率真心让人无话可说,好多攻击地点都落到枪兵的外围,唐煜之需要顾及那些将要命中炼金枪兵们的魔法就可以了。 风刃切割,相互抵消,保护炼金枪兵们不至于减员。 枪兵们的速度要比骷髅兵慢快上不少,他们逐渐与骷髅兵拉开距离。 不过唐煜却并不准备就此逃离,想要看看能不能把他们引到幽谷外面去。 在幽谷与野马平原的交界处,有一条天然的天险,曾经唐煜就是凭借与此,躲过了黑狼王的追击更是反败为胜,收服黑狼王为己用。 如果能够把骷髅兵们引出去,那么相信比解决狼群将更加的简单,因为骷髅兵的等级才只有一阶最低级,也就跟一般的野狼差不多,加上行动慢慢,武器简陋,说起来比野狼还要差上许多呢。 拉开一定的距离后,唐煜指挥枪兵们就在安全范围内,吸引骷髅兵的注意。 这么多的骷髅兵,背后之人好像也不能游刃有余的指挥,他起先是把骷髅弓箭手和法师调拨出来,想要带着这些最精锐的兵种现行离开,却发觉大量的骷髅兵都追唐煜去了。 如果失去这大量的骷髅兵,那么剩下来数量不多的骷髅弓箭手和魔法师的效果也就差了许多。 他们需要藏在骷髅兵当中才能把效果发挥到最强,并且骷髅兵还能保护他们呢。 当然那神秘之人也不是没有想过让骷髅兵们回来,只是却不知道什么原因未能奏效。 最后不得已的情况下,他只能让骷髅弓箭手和魔法师也跟上去。 如果没有这两种兵种,再多的骷髅上去也只是送菜。 唐煜严密监控,不让枪兵们有一丝伤亡,然后犹如在钢丝上跳舞,身临险境,勾勾搭搭。 骷髅兵们愤怒了,别以为我们跑不快就可以在前面搔首卖弄。 好吧,实在是幽谷长年累月无人经过,偶尔迷路进来的野兽,也瞬间就被撕裂,现在这么多鲜活的纤弱,无一不吸引他们疯狂啊。 如果能够吞噬唐煜等人,他们必定能够进化,实力提升。 吃,进化,吃,进化,吃吃吃,一切可以吃的东西,都在他们的攻击范围,生命血肉,灵魂力量等等能够提升实力,他们都渴望。 尤其是,他们的主人,好像并不是纯正的亡灵生物,难以真正的驾驭他们。 要想控制亡灵生物,那么必须要拥有足够的精神力量,或者本身是亡灵族的领主,君主等等才行。 亡灵生物的提升就是那么的简单,只要有充足的能量,他们瞬间就能成为一股可怕的大军。 这也是一万多年前亡灵能够席卷天下,形成亡灵天灾的恐怖原因之一。 终于,这群骷髅都被唐煜引到了幽谷的外围。 “小的们,列阵灭了这些骨头。”唐煜大喊一声,开始排兵布阵,首先就是自己的十七名与众不同的枪兵了,如果能够进化当然更好,不行也能增加底蕴,加上他们要比其他的枪兵强大太多,就算出现意外情况也比他们更加的容易幸存,而且唐煜也跟他们挡在第一线,万无一失。 骷髅兵们涌了上来,纷纷挥舞破碎的断剑短刀,要杀死唐煜等人,谋夺血肉。 只是他们的速度,在唐煜的眼中,慢的跟蜗牛爬一样。 唐煜黑刀还横滑,一片的骷髅兵滴溜溜的碎了一地。 枪兵们左右列阵,长枪前刺,第一排刺击之后,第二排的马上接上,然后第三排,第四排,相互合作,相互保护。 不过唐煜没让他们冲出去太远,不然就会出场伤亡。 影狼们已经成为了刺客,被唐煜安排在外围,当骷髅弓箭手和法师姗姗来迟的时候,唐煜一声令下,他们汹涌而出,瞬间就把骷髅弓箭手和魔法师给撕裂啊。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唐煜隐隐约约听到了一声“啊”的惨叫声? 骷髅兵数量众多,不过有天险保护,加上还有三千影狼来无影去无踪的袭杀,这群骷髅兵的数量在大幅度的减少,很快就变得稀稀拉拉,最后一轮攻击之后,被全部消灭。 系统提示: 恭喜你全灭骷髅军团,获得战役经验20. 恭喜你全灭骷髅军团,获得战斗经验1200000(含炼金战士战斗经验分成) 打败这么多的骷髅兵加上分成,才只有一百二十万的战斗经验,果然是低级的骷髅兵,连战斗经验都那么的抠门啊。 不过战斗经验虽少,但是他们贡献的灵魂晶石却不少,这一群的骷髅兵,数量加起来少说也有二三十万,林林总总,居然总共给唐煜贡献了上万枚的灵魂晶石。 这其中大多数都是白色最便宜的货色,但是却也夹杂少数灰色绿色,蓝色的灵魂晶石? 灵魂晶石根据黛妮所说,分为白色,灰色,绿色,蓝色,黄色,红色,紫色等等颜色。 蓝色的灵魂晶石唐煜知道,不就是那不到一百的骷髅魔法师中的其中一只贡献的么? 骷髅魔法师的灵魂晶石爆率要比其他的骷髅强了许多,基本上每一只都有掉落,最差的都有灰色的。 黑狼王口水飞溅,恨不得现在就把他们给吞了啊。 唐煜继续前进,间杂遇到小股的骷髅兵,这些骷髅兵的背后要么有一小堆的金币,要么就是有宝箱。 这些看起来应该就是天赐炼金战士了,这种天赐的炼金战士在降临之时,有时候运气好会带有一些宝物,或是金币,或是资源,或是战役武器。 唐煜一路扫荡过去,居然还获得了三万多的金币加上两千的战役经验? 这块无人开荒过的处女地,简直遍地是宝。 走着走着,一座残破却有一股危机感的殿堂出现在唐煜的眼帘。 “大哥哥,在哪里,我的宝贝就在哪里。”夜夜兴奋的指着那座宫殿说道。 ps:各位抱歉了,更新这么的不给力,实在是状态不佳啊,就跟妹纸们每个月都要来一次的那个啥一样,感觉都没有精神。加上另一本又到了完结的阶段,很不好写,时间大大滴不够,总之本书暂时没有tj的想法,还希望大家多多坚持,就跟俺一样,不要放弃本书,多多照顾他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