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爱无言》 序 此书为我女儿而写。 如果有一天, 我们俩失散了, 有妈妈的爱陪伴你, 你不会感到孤单。 ——题记 1 在我的藏书中,有这样一本小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它是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捷克作家米兰 昆德拉的作品。米兰 昆德拉在他的这部作品里讲了一个沉重的命题:生命之重与生命之轻。 说实话,这样的作品我也不是能读得十分明白。作者的思想与他的时代有关、与他的经历相连。但是,作者思考的是一个永恒的命题:关于生命本质——人的生命是重还是轻?我们是选择了沉重还是选择了轻盈?沉重就真的很残酷而轻盈就真的很美丽?让我们不能承受的,是生命之重还是生命之轻? 没有多少人会去思考这些晦涩而沉闷的问题,尤其是在我们这个浮躁的现时代。生命本质的晦涩难明,也令我们很容易地将一切归于“宿命”。这是我们的智慧。一切生命的美好或者不美好,都是命运注定。面对痛苦或者灾难,我们只需达观地承受,并继续乐观。我们“痛并快乐着”。 不可否认,乐观是一种优秀的生命智慧。人因乐观而创造,创造了科学、医学、现代科技,还有种种享乐的方式;人类社会因乐观而发展,不断强大,强大到人可以忘记自己只是地球这颗小小的星球上的一个生物物种。 但是,乐观称不上是一种高尚的生命智慧。很多时候,乐观是一剂麻醉药,麻木了我们的神经。因为乐观,我们少了对生命真实的审视,少了对生命本质的思考,也就少了对生命自身的尊重。 在我不乐观的眼睛里,人并没有因为乐观而找到了生命真正的快乐的轻盈。恰恰相反,沉重越来越成为人挥之不去、逃无可逃的现实的唯一。在这样的场景中,人的生命变得象轻烟,了无意义。 米兰 昆德拉曾无限悲观地说“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是不是上帝早就认定了人类根本就不懂得思考?人类的智慧,在这个浩瀚的宇宙空间,根本就了无价值? 我不想去思考,因为我的思考不会有结果。我也不想被上帝取笑。但是,我不能不表达。也许,表达本身也只是了无意义,象一位法国诗人说的那样“没有可以表达的东西,没有可以作为表达依据的东西”。曹雪芹也说过他的《红楼梦》: 满纸荒唐言, 一把辛酸泪。 都言作者痴, 谁解其中味! 但是,表达是悲观者无可奈何的唯一选择。悲观者在黑夜里行走的灵魂,因为表达,才与大地相连。 第一章 轻与重 1 在我开始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想到的是楚湄,一个九岁半的小女生。她在内地的一个小城市里上小学四年级。 这个时候,楚湄正站在她的书柜前,看着她满满的一柜子书,不知道能把她今天新买回来的书往哪里放。书柜已经完全被书挤满了,横着的两块木板都被书压弯了。楚湄想着这木板会不会掉下来。要是掉下来,那就好笑了。 今天是元旦节。从今天起,有四天的假期。楚湄在放假之前就已经做好了四天假期的计划。元旦第一天,她的计划是:上午去新华书店看书、买书,下午和好朋友豆豆去公园广场滑轮滑,晚上在家里看新书。 上午,楚湄一个人走路去了新华书店。在书店里,楚湄又找到了几本她非常喜欢的书。她现在最喜欢的书不再是漫画了,而是那些讲一些光怪离奇的故事的小说。今天买回来的《法老的诅咒》,她在书店里就看了差不多三分之一。这些故事希奇古怪的,楚湄不知道是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还是完全是作者的想象。如果完全是作者的想象,楚湄认为作者们的想象力就太奇妙了。 下午,楚湄和豆豆一起去滑轮滑。豆豆又想出来一些新花样,她们俩都快玩疯了。但是,楚湄发现了一个问题,她不明白是为什么。 楚湄现在有了一双新轮滑鞋,而且质量很好,在光滑的地面上滑起来,几乎就听不到什么声音,又快多了,很爽。上次她和豆豆一起出来玩,豆豆很羡慕她的新鞋,硬要和她换鞋滑。那天豆豆说了,回去就要她爸爸给她也买双新鞋。可今天出门时,豆豆带的还是那双旧轮滑鞋。 豆豆告诉楚湄,不是她爸爸不肯给她买新鞋,而是要等到期末考试后,如果她的语、数平均在九十五分以上,就给她买双和楚湄的鞋一样好的新轮滑鞋。豆豆说,为了这双鞋,她要认真用功,好好奋斗一个月!可豆豆平时最怕的,就是读书和考试。 楚湄不明白,豆豆的爸爸给豆豆买双新轮滑鞋怎么还要有“条件”呢?她妈妈给她买新轮滑鞋的时候,可根本没有提过什么“条件”,只是说,给她换双新鞋,她就会玩得更开心,也会滑得更好一些。 此时,九岁半的小女生楚湄刚从公园广场回到家。她站在她的书柜前,想着该怎么放好她的新书。今天是元旦节,她知道晚上妈妈肯定会打电话回来。到时候,跟妈妈商量一下,看是不是再买多一个书柜。 2 楚湄是枫的女儿。枫现在是沿海的大城市z市几百万打工族中的一员,在一家销售公司做业务主管。 元旦节,公司放两天假。枫没有回内地父母的家看望父母和女儿。枫担心元旦节坐车的人多,车票不好买,所以,在一星期前,向经理请了一天假,再加上星期天,回父母家呆了两天,和父母、女儿过了“平安夜”。小地方不象大城市,把个圣诞节过得比春节还热闹。父母也不知道什么“平安夜”,只是很高兴枫能回去一趟。但是,那个夜晚,和女儿一起睡下后,枫在微弱的灯光中看着女儿安睡的面容,她默默地、虔诚地为女儿、为父母祈求平安。 元旦节的下午,在楚湄正高兴地在公园广场上滑轮滑,风吹起她额前的短发,她感觉自己象是在飞一样的时候,枫去超市买了一点小孩喜欢吃的东西,然后坐车去了老猫的家。老猫早就打了电话叫枫元旦去他家过节。 老猫的家,是枫在工作之余唯一想去的地方。曾经七年的同事,又一直象大哥一样待她的老猫,一直为她敞开着他家的大门。 嫂子阿琳带着儿子小宝一早就出去逛街玩去了,还没有回来。老猫一个人呆在家里喝茶、看电视。见枫来了,老猫重新泡了一壶酽酽的普洱茶,他知道枫爱喝这个。 下午的阳光,已经将客厅外的阳台铺满。老猫招呼枫一起坐到阳台上去喝茶、晒太阳。 “阿枫,近来怎么样?很忙是吧?你有好几个星期没过来了”。老猫问枫。 枫最近工作并不忙。虽然现在是销售旺季,但她所在的公司生意上出了问题。业务员们都无事可做,她这个主管也没有办法。枫告诉老猫,还算好,不是想象的那么忙。 “又是一年了。阿枫,你今年应该是三十六了吧?” “是啊”。枫回答。再过几个月,枫就满三十六周岁了。 “老猫,你今年是四十五了吧?可怎么看,你也不象个四十五岁的人呢!” “你看起来也不象是快四十的人哪,还是很年轻漂亮的嘛!不过,你也只能在外面骗骗别人,我可是知道你的”老底“的,哈哈!”老猫开心地开枫的玩笑。 “彼此、彼此嘛!”枫也乐了。和老猫呆在一起很轻松。枫端起茶杯。杯中浓得象中药一样的茶水,在阳光下冒着白汽。枫喝了一口。这是陈年的普洱,浓浓的陈香中带着一点苦涩。 “不过,阿枫啊,你怎么到现在还是不肯再成个家呢?这不是个事呀!到真的老了的时候,你一个人,可怎么过呢?” 老猫怎么突然把话题转过来问这个?枫愣了一下。放下手中的茶杯,枫抬起眼睛,看着老猫,神秘地笑了笑,说“猫大哥,你就别担心我这个问题了。我已经想开了,可以让自己嫁出去了”。 “是吗?”老猫又惊又喜。“找到男朋友了?怪不得最近都不到我这里来泡了!” “没有。哪里有那么快就找到男朋友!只是想开了而已。昨天,我去一家婚介所登记了”。 “你能想开了就好!好啊,你那个顽固的死脑筋也只有你自己才能弄得开它!想开了就好!想开了就好!快点成个家吧,把楚湄也早点接过来”。 枫看着老猫喜形于色的脸,心里不知道是该感激还是该内疚。自己多年的固执,让这个本来与自己非亲非故的人,也为自己深深担忧了! 可是,那张离婚判决书,那令人惊奇的“999”的案号,还有那七年前坐在法庭上判自己的离婚案,昨天又再次出现,给自己补发离婚判决书的女审判员,这些到底是在暗示什么呢? 枫又想起昨天下午,她去法院开离婚证明遇到的不可思议的事情来。 3 几天前,枫上网找到了一家婚介机构,发送了自己的个人资料。婚介所的“红娘”王大姐昨天打电话给枫,要她去办理正式的登记手续。 枫正好也没什么事做,就按王大姐所说的地址去到了婚介所。婚介所里是粉红色的大厅,工作人员也都穿着粉红色的制服。这是婚介所在刻意制造一种温馨浪漫的气氛吧。可是,粉红色是枫不大喜欢的颜色。枫总觉得粉红那美丽的颜色下掩藏着什么,美丽只是一种表面上的幻象。 枫是离婚的,所以,办理登记还需要她提供离婚的证明。枫的那张离婚判决书早就不知道被她扔到哪里去了。王大姐告诉枫,去法院开一张离婚证明也行。 枫打电话问到了法院的地址,已经不在原来的那个地方了。枫找到搬迁到了新址的法院,在一条新修的大马路旁,一栋崭新的高楼。 在咨询台问过了之后,枫直接去了法院的档案室。 接待枫的是一位短头发、高个子的中年女人。枫告诉她,七年前她与前夫在法院调解离婚,但是她把自己那份离婚判决书弄丢了,现在要麻烦法院帮她出一份离婚证明。 “你还记得你离婚案的案号吗?” “案号?案号我不记得了”。枫其实根本就不知道还有什么“案号”。 “那你的离婚是几月份判的呢?” “不好意思哦,我记不太清楚了。好象是六、七月份判的吧”。枫有点难为情。 中年女人没再问什么,起身走进一个小房间,拿出来两本红色封面的簿子。 “这两本是那一年的离婚案登记簿。你慢慢找吧,找到了你自己的名字,就拿给我看”。 枫翻开其中的一本。一眼看去,都是写成竖列的名字,两个一组,男左女右。名字上面是日期,再上面是阿拉伯数字的编号。枫想,这编号,大概就是刚才所说的“案号”吧。 枫先在七月份的名单里找。一页一页地翻过去,没看到自己的名字。再换过来一本,找六月份的,还是没有。枫有点慌了。应该不会是自己一时走神看漏掉了,根本就不是六、七月份办的离婚!枫对自己的健忘感到可怕。离婚的事情,别人是刻骨铭心地都记得清清楚楚?还是象她这样,连个大概的时间都是记错了的? 枫又拿起先前看的那一本,从八月份的开始往后找。终于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左边的名字是“王凌志”。没错了。 很清晰的正楷字。凌志和枫两个人的名字,代表曾经是夫妻的两个人的文字符号,并排地列在那里。 枫往上看,日期是九月十三号。再往上看,枫的心突然紧了一下。“999”,竟然是这样一个数字!三个九,代表长长久久,却是她和凌志的离婚案的案号!枫盯着那三个9,一阵子发呆。 枫抬起头,发现坐在她对面的中年女人正看着自己。枫把登记簿递过去,对她说“找到了。案号是三个九”。 “三个九?”中年女人接过登记簿,仔细地看了。“没错,案号是三个九”。她起身再次走进那个小房间,拿出来一本案卷。 “还有一份原件在这里呢!”中年女人对着一张摊开了的a3大的纸,自言自语地说。她很仔细地看纸上的内容,看完了,抬起头,目光直视着枫的脸。 “怪不得看着你眼熟。还是这么漂亮!”中年女人说出一句让枫听了莫名其妙的话来。 枫正在疑惑,又听到中年女人说要她拿身份证给她看,忙低头把包里的身份证找出来,递过去。 签字、盖章。中年女人把那份离婚判决书递过来给枫,把她的身份证也还给她,对她说“这是份判决书原件。收好了,别再弄丢了!” 枫没有去看判决书的内容,先看中年女人刚才在上面签的字。署名是一个陌生的名字:张慧琴。枫再往上看,是原件的打印字体:书记员丁红。再往上看—— 审判员 张慧琴 枫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上下来回地看着判决书上的那两个名字:一个是手写的,一个是打印的,但确实是完全相同的两个名字。 坐在枫对面的女人,与七年前坐在法庭上判枫和凌志离婚的女人竟然是同一个人!被枫完全忘记了摸样的当年的女审判员,今天再出现在枫的面前,再交给枫一份一模一样的离婚判决书!刚才她说的那句让枫莫名其妙的话,是在告诉枫,她仍然还记得她!她还告诉枫,不要再把离婚判决书弄丢了! 枫不能再在这里呆下去了。她很快地折起手上的那张判决书,塞进她的包里,再抓起桌上的身份证,也扔进包里。她甚至不能和中年女人再说一句话、道一声谢。枫象逃一样,赶紧地离开了档案室,离开了法院。 4 从法院出来,枫没有马上去坐车。她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走着,走了好远一段路,心情才慢慢平静下来。 离婚后,枫一直没起再婚的念头,她更愿意自己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呆着,听点风声雨声,看些日出日落。可是,七年多时间过去后,枫无法再面对日渐衰老的父亲眼中那越来越深的担忧,也无法漠视这一年来,她每次要离开家时,楚湄眼中那无声滚落的泪水。枫投降了。平安夜的那个晚上,枫答应父母,再找个人、成个家,把楚湄带回z市去读书。 枫也想过,自己还有可能再在这个城市里成个家,把她曾经放弃了的生活再找回来吗?她的年龄、她的“条件”、她的“拖累”,这些在平常人眼中不可能被忽视的现实,还能允许她实现对父母的承诺吗?但是,枫还是给了自己信心去尝试。在婚介所网上个人资料里,枫贴上去的那首李商隐的无题诗,就是她发出去的一个“联络信号”。也许就有一个合适的人,在合适的地方,在合适的时候,坐在一台电脑前,看到了她贴上去的这首诗,然后,从网络的另一个端点,把他的手温暖地伸过来。 锦瑟无端五十弦 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 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 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 只是当时已惘然 枫期待有奇迹出现。 可是,这“联络信号”才刚刚发出去,就有“暗示”传来。“999”的离婚案号、判决书原件、女审判员,好象都在向枫暗示着什么。是在暗示她,说她不可能再回头了吗?枫迷惑了。冰凉的伤感象潮水一样漫上来,枫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不,不能这样,不能再让伤感抓住自己!一股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这一次,不需要时间的酝酿,很快就从伤感的潮水里冲出来。就算是命运在给她暗示,这一次,枫不想理会。她要继续做她想做的事情,她不会放下她的期待。 枫睁开眼睛,停了下来,拦了一辆出租车,再去到婚介所。枫把离婚判决书拿出来交给王大姐。王大姐把判决书从头到尾地看了一遍,叫人拿去复印。 “离婚已经有七年多了!”王大姐感叹了一句。“我们会尽量帮你介绍合适你的对象。只要是要求不是太高,在我们这里,成功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枫听着王大姐的话,不知道她是在安慰自己,还是在劝告自己。枫笑了笑,说了声谢谢! 枫现在坐在老猫家的阳台上,回想着昨天的事情,很久没有说话。这时,老猫又在问她了。 “楚湄现在在外婆家还好吗?” “哦,楚湄她挺好的,自己会照顾自己,还能帮外公外婆做点事了”。 “是吗?可她毕竟只是个九岁的孩子,你不要让她承受太大的压力了”。老猫说着这话,眼睛里有了伤感。“楚湄是个好孩子啊,你可是让她受苦了!” “老猫,就别说这些了。苦不一定就是坏事,也许,对楚湄的成长还会是一件好事”。枫不认为她这是在为自己推卸责任。她知道,自己的女儿有胜出一般孩子的健康和聪慧,还有在自由的成长中找到的快乐和自信。楚湄已经不是个需要大人在身边时时呵护的小女孩了。 枫想起上次回去和楚湄一起去照的“大头照”,就起身去从她的包里把钱包找出来,抽出楚湄“分”给她的那几张大头照,给老猫看。老猫一张一张地仔细端详,笑着说“真是两姐妹的美女照啊!唉,还是有女儿好!” “是啊!”枫想,“有楚湄这样的女儿是真的好啊。楚湄是我最大的幸福,楚湄也是我最大的伤痛!” 一年后,在z市的一间茶艺馆里,枫的对面坐着她没有想到还会再见到的、从国外回来的她的老师。枫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枫对她的老师说出了此刻她在老猫的家里正想着的这一句话。老师也有一个女儿,比楚湄只小一个月。 5 阿琳带着儿子回来了。五岁的小宝长得很象他的爸爸,也是虎头虎脑的。在外面玩了一大天,小宝很兴奋,一进家门,就找他爸爸,爬到他爸爸的大腿上,迫不及待地向他爸爸汇报他今天的见闻和“收获”。 老猫四十岁上才有了这个儿子,算是“老来得子”了。小宝的大名叫“璋琪”,可见老猫当这个孩子是如珍似宝。妻子阿琳比老猫小十几岁,老猫常对人说他是“儿女双全”,因为阿琳不只是比他小很多,而且一直看上去很年轻,曾经被儿子幼儿园的老师错当成是小宝的大姐姐。 老猫说,今天过节,就不在家里弄饭吃了,叫上老二、老四他们几家子,一起到外面去吃吧。 阿琳打电话约齐了人,又打电话到酒楼订了位。没过多久,酒楼接送客人的车来了,孩子们争先恐后地爬上车。枫抱着孩子里面年纪最小的小甘甜,坐到司机旁边的座位上。 当年一起住在单位单身宿舍里的六个好朋友,除了枫,现在都已经有了个三口之家。大家围坐在一张大圆桌旁,挤得满满的。老猫很开心。老猫是“老大”,这样聚会的时候,总是由他来做“总指挥”。老猫忙着叫服务员加位、上茶,又为点些什么菜吃而在那里颇伤脑筋。孩子们也不让他闲着,一会儿大伯这个怎么了,一会儿又大伯那个怎么了,叫他叫个不停。突然,小宝在那里大声地向大家宣布他要“尿尿”,并指定要他老爸陪他去洗手间。看小宝那副不容置疑的神情,他是在告诉其他的几个孩子,只有他,才是这个大男人的儿子,只有他,才可以命令这个大男人为他“服务”。 今天是过节,酒楼的生意特别好,服务员们显然是忙不过来。菜也一时上不上来,还要久等一等。孩子们可没有谁有耐心和大人们一起呆在桌子边等,这个说想去看蛇,那个说想去看兔子,就连两岁的小甘甜,也说他想去看鱼。 枫也觉得闲坐着无聊。老猫他们在说着单位里的事情,枫没有兴趣去听他们说这些,她已经不再关心这些了。枫把小甘甜从他妈妈的腿上抱起来,说带他去看鱼。 枫抱着小甘甜去看鱼、虾、海鲜,完了,又去看蛇、兔子、乌龟等等,还有那些叫不出名字来的鸟。现在的酒楼,在孩子们的眼中,差不多就是个小小的动物园。各种的动物,被养在鱼缸、水池里,或者被关在笼子里,被这些好奇的孩子们指指点点着。可孩子们不会去想,这些总是让他们很感兴趣的动物,即将就要成为人们桌上的美食了。动物们安安静静地呆在那里,只是在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来临。 枫想到这个,心里有点觉得不太舒服。在这热闹的酒楼里,一边是人们在推杯把盏、兴高采烈,一边是动物们在安静地等待着死亡。在这人的欢乐和动物的悲哀之间究竟存在着什么样的理由,枫不明白。枫看到那边有一些树,就对小甘甜说“甜甜,那边有好多的树。我们去那边看那些树好吗?” “好!”小甘甜稚嫩的声音听起来很悦耳。他的目光跟着枫的所指,看到了那边站成一排的树,他天真的兴趣,也就马上转移到另外一些让他同样也感到好奇的东西上面去了。 6 这是几棵橡胶榕。橡胶榕的树叶长得很浓密,深绿长大的叶子,一片片显得厚重结实。细细长长的气根,从树枝上一根根地垂挂下来。一阵风吹过,气根轻轻地摆动。 枫抓住几根垂得很低的气根,对小甘甜说“这是气根,是榕树长在空气里的根。榕树不只是把根长在土里,还把根也长在空气里,很好玩吧?”小甘甜听着,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枫突然有了一个联想,她问小甘甜“甜甜,你看这些气根象不象是大树长的胡子呀?” “胡子?阿姨,什么是胡子?”小甘甜不知道胡子是什么,他转过头来看着枫。 枫看着孩子一双瞪大了的眼睛,有点哭笑不得。男人身上一样最平常不过的东西,这个小家伙却不知道。怎么跟他解释呢? 枫想了一下,再问小甘甜“甜甜有没有看见过爸爸的下巴上长出来的,黑黑的,象头发一样的东西?”枫摸摸自己的下巴,示意就是长在那个位置。 “没有。爸爸没有,妈妈也没有”。 “爸爸、叔叔、伯伯,还有那些爷爷,都是男人,包括小甜甜你。不过,你还只是个小男孩子,还没有长大。长大了的男人,下巴上都会长出黑色的毛,就是胡子”。枫耐心地跟小甘甜解释。 “阿姨不对!爸爸下巴不长,伯伯也不长,我长大了也不长”。小甘甜对于和他的印象不相符合的说法不能接受,他一边认真地说着他的反对,一边还摇着他的头。 枫笑了。她很喜欢这个孩子,因为他特别爱动脑筋,对周围的一切都有无穷的兴趣去了解、去探究。枫曾经取笑过小甘甜的博士爸爸,说他这个博士真是厉害,儿子一生出来,就已经是个“博士后”了。 “甜甜啊,爸爸他们不是不长胡子,是他们每天一起床,就把才长出来一点点的胡子全部刮掉了,所以,小甜甜就没有看到过胡子啦!等会儿,我们去爸爸那里,你仔细看看爸爸的下巴,上面应该已经长出来一点点胡子了。你再用手去摸一摸,看看是什么感觉”。 可爱的孩子不再争辩,他想了一下,又扭过头去看榕树的气根。 枫接着说“要是爸爸不把他的胡子刮掉,不用多少天,他的胡子就会长得长长的。如果他总也不刮胡子的话,说不定,他的胡子能长到和这些气根一样,有这么长呢!” 小甘甜目光专注地看着他眼前的那些气根,他是不是在想象一个长着这么长胡子的爸爸呢? 枫的目光也一直停留在气根上。枫记起,在她六、七岁的时候,住在一栋楼里的几个伯伯,总是喜欢把她抱起来,用他们脸上长长的胡子茬扎她的脸。她被胡子扎得痒痒的,就又是笑、又是叫,挣扎着要下来。这是多么温馨、亲切的童年往事啊! 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城市里体面的男人们一个个都会把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的。这样是不是显得更整洁、更精神一些?可是,当胡子这种男性的自然标志,每天都轻轻地消失在剃须的泡沫中,象小甘甜这样幼小的孩子,就不再能够从他们最亲近的人的身上,感知到胡子这样东西了。当年幼的孩子,不再有被胡子扎得痒痒的、又笑又叫的时候,他们长大了以后,也就少了一样他们一想起来,就会感到快乐和亲切的回忆了。 而男人们丢弃了他们的胡须,是否也就会丢弃了一些真实的天性和自然的率真呢?当“天下无须”的时候,还找得到真正的“须眉男儿”吗? 枫看着她手上抱着的小甘甜,她想,不知道什么时候,或早、或晚,那率真的眼神就会从小甘甜的眼中消失。楚湄呢?楚湄已经快十岁了,她那泉水一样清澈的眼神,和来自天堂一样的无碍无邪的笑声,又会在哪一天消失呢?有人说,每一个孩子都是来自天堂,只是慢慢地就会忘记天堂的模样。楚湄终有一天也会失落她的天堂。想到这里,枫感到自己几乎无法承受!天堂失落后,女儿的心,又以何处为家呢? 枫在这一刻急切地牵挂起楚湄。她抱着小甘甜,走回酒楼的大厅,把小甘甜交给他的妈妈。掏出手机,枫拨通了父母家的电话。 7 元旦也是个一家人要团聚的日子。傍晚的时候,楚湄的舅舅舅妈带着女儿阿敏回来了父母的家。家里一下子热闹了很多。 虽然阿敏比楚湄大七岁,但姐妹俩之间有天然的亲情。在阿敏的心目中,楚湄是她最亲爱的妹妹、唯一的妹妹。而在楚湄的眼中,长相和她妈妈酷似的表姐,一定和她妈妈有着某种非同一般的关系。她对这个表姐有非常的信任。 一家人还在吃饭,电话铃响了。 “肯定是我妈妈打电话回来了”。 楚湄来不及吃完碗中剩下的最后一点饭,就跑去客厅接电话。 楚湄拿起话筒,刚说一声“喂?” “宝宝!” 电话那头传来的,果然是妈妈的声音。这柔和的声音,楚湄在梦里都经常能听得到。 “妈妈,我就知道是你打电话来了”。 “是吗?这么厉害!宝宝是在等妈妈的电话了吧?吃了晚饭没有?” “我还差一点点没吃完。不过,我已经饱了”。 “舅舅舅妈他们也回来了吧?” “对呀!姐姐还带了一个好大的娃娃来送给我,说是让她陪我睡觉。可是,这个娃娃也太大了,我的床那么小,我们俩睡在一起的话,我就不能动了”。 “哈哈!不能动才好啊,这样你就不 第二章 爱与痛 1 半年后的一天下午,在z市某商业广场里的真冰溜冰场上,有个小小的身影,在人群里象只燕子一样轻快地穿行,这就是楚湄。 放暑假了。因为公司的安排,枫被调去了s市。工作很紧张,枫没有时间再回父母家去接女儿。舅舅给楚湄买了张长途汽车票,晚上送她上了车。第二天清早,凌志在z市的汽车站接到了女儿。 车准点是六点半钟到站。凌志六点钟就赶到了车站。还好,车准点地进了站。看到一身运动装的楚湄,背着她红色的大书包在车门口出现的那一刻,凌志悬了一夜的心才放下来。 凌志不明白枫怎么能放心让一个才十岁的小女孩,自己一个人坐一夜的大巴车来z市。枫告诉凌志,让他一早去车站接楚湄时,凌志想反对也来不及了,因为楚湄已经上了车。 楚湄坐了一夜的车,可能没有睡好,脸色有点苍白。个子又长高了许多,快够到凌志的肩膀了。凌志抑制不住见到女儿的喜悦,一下把楚湄抱起来。嗬!还真有点沉了。 “楚湄,一个人坐车怕不怕?”凌志问女儿他最担心的一个问题。 “不怕啊。妈妈说,你会在车站接我的,我就不担心什么了。不过,坐车有点难受。我吐过一次。谁叫婆婆要我吃得那么饱!车跑一下,吃下去的东西受不了了,都要跑出来”。 楚湄没事一样,告诉了她爸爸一件她难受的事情。 凌志带楚湄上了他的车。楚湄心里记挂着她这次来z市最重要的那件事,就问凌志“爸爸,妈妈说这里有真冰滑冰场。在哪里啊?我想去滑真冰”。 凌志想了一下,然后告诉女儿:明天是星期六,他休息,他带她去滑真冰。 就这样,在楚湄到了z市的第二天,吃过中午饭后,凌志带着楚湄,去到了那个真冰溜冰场。 买了票,进了冰场。凌志给女儿领了双冰鞋。一个工作人员帮楚湄把冰鞋穿好。楚湄试着在地上走了两个来回,适应了一下,然后,冲凌志笑了笑,走上冰面。 因为还是中午,冰面上的人还不太多。楚湄扶着栏杆,试着开始滑。她没有滑过真冰,还不能掌握好在冰上的平衡。但楚湄显然沉得住气,慢慢地沿着栏杆向前滑走,一旦快摔了,就赶紧扶住栏杆。 就这样,慢慢地试探着、适应着,在绕着冰场滑了两个圈之后,楚湄的动作开始舒展起来,速度也开始快起来。再绕了几个圈,楚湄好象有了足够的信心,她不再靠近着栏杆,开始滑向冰场的中央。 进场滑冰的人渐渐地多了起来。站在场外的凌志,有时会看不到楚湄的身影了。他也不再担心楚湄会摔交了。冰场旁边有几排椅子,是供人休息用的。凌志走过去,坐了下来。刚才一直站在那里紧张地看着女儿滑冰,他也真有点站累了。 凌志抬头看见有个悬挂式的电视机,正在放着花样滑冰比赛的节目。优美的旋律中,男女选手在冰面上翩翩起舞。那由速度和自由带来的舞姿的美妙,远远胜于平常的舞蹈。 凌志不会滑冰,他没有感受过在冰上飞快地滑行的感觉。他的目光再去追踪冰场上的楚湄的身影,他发现楚湄就象一只轻盈的燕子,在冰面上、在人群里,轻快地穿行。楚湄额前的短发被风吹起,她小小的脸上,是沉浸在自由和舒畅里的自信的笑容。 凌志明白了女儿为什么会这么喜欢滑冰了。在风和速度的自由中,女儿找到的是快乐。目光跟随着女儿在人群里穿行,凌志仿佛也能感受到那种快乐了。 凌志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他突然间觉得女儿长大了很多。女儿在她的那个世界里似乎活得很自在,超乎他的想象。 楚湄在冰上足足滑了两个小时,够钟了,她才不舍地从冰场出来。凌志问女儿,滑了这么久累不累?楚湄说一点都不累,只是很过瘾。凌志相信楚湄说的话。楚湄曾经告诉过他,她在七岁的时候,就能在操场上跑二十个圈,八千米。楚湄有惊人的体力。 凌志又问楚湄,现在时间还早,要不要在这里再逛一逛,买点什么喜欢的东西再回去?楚湄说好。 溜冰场所在的这个商业广场是z市最大的商业中心,卖很多的好东西。可楚湄对那些漂亮的东西好象没有多大的兴趣。直到走到一处卖图书的地方,楚湄的眼睛才突然一亮。她放开凌志牵着她的手,自己一个人往里走了。 左看看、右翻翻,看到什么感兴趣的了,楚湄就站在那里一页页地看下去。看书的时候,有时会皱着眉头,有时又笑起来。这个图书的世界,象块磁石一样吸引着楚湄。凌志看着女儿置身于书中时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眸,他知道他看到的是另一个枫。枫已经把她自己那种对书籍的热爱,完全地传给了她的女儿。深深印在凌志的脑海中的那一道枫与书籍组成的风景,凌志的心曾为之陶然。只是这样的风景随着八年前枫的离去,早就远离了凌志的视线。今天,凌志看着站在书籍中的女儿,他感到一种久违了之后的惆怅。 最后,父女俩离开商业广场的时候,楚湄抱着凌志给她买的一大叠书,心满而意足。一路走着,楚湄不停地跟凌志说着她对这些书的打算。凌志知道,书就是女儿的宝贝,书就是女儿最亲密的伙伴。爱书的楚湄,一如爱书的枫,有了她心爱的书,就好象拥有了她全部的世界。 凌志微笑着,听凭楚湄在那里尽情地表达她的喜悦。他有一种很久没有过了的、纯纯的、恬静的心情。 2 凌志送楚湄回爷爷奶奶的家。一进家门,凌志意外地看到,他的岳母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正和他的父母说着什么。岳母见凌志牵着她上午在大院门口看见过的那个小女孩进了家门,她知道这个孩子就是女婿的女儿。岳母从沙发上站起身走过来,摸着楚湄的头,笑容满面地问她“你就是楚湄吧?” “楚湄,快叫奶奶好!”凌志赶紧叫女儿和他岳母打招呼。 看着这个和气的老太太,楚湄没想什么,叫了一声“奶奶好!” 父亲叫凌志也过去坐。母亲走了过来,牵了楚湄的手,带她去洗手间。 凌志陪着岳母一起走过去沙发上坐下,然后问他岳母“妈,您今天怎么上这里来了?” 因为妻子小红和凌志父母亲的关系一直处得不好,儿子出生后,凌志只好把岳母接过来他家住,帮他们照顾小孩。虽然两个家离得很近,同在一个机关大院里,但岳母从来没有上来过凌志父母的家。现在,突然在父母家里见到岳母,凌志觉得很诧异。 岳母告诉凌志,她今天上来这里,是替她女儿小红道歉来了。 凌志不知道,就在今天上午,他呆在自己家里的阳台上伺弄他的盆景的时候,小红抱着儿子和她妈妈一起从外面买东西回来。在大院的门口,小红看见她公公和几个老人在那里闲聊。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挨在她公公旁边站着,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小红知道这就是凌志的女儿楚湄了。几个老人看见小红抱着儿子来了,就去逗那个小东西。他们知道,现在在这里的两个孩子,一大一小,是老王的孙女和孙子,就笑老王好福气。一个老太太还把小东西从小红的怀中抱过来,逗他笑。老太太见到不远处的楚湄,又抱着小东西走过去,让小东西的眼睛看到了楚湄,教他叫楚湄“姐姐”。这时,小红突然冲了过来,一把抱过去自己的儿子,劈头说了句“我儿子没有姐姐!”然后,转身就走了。几个老人都听到了小红的话。他们看着转身而去的小红,都愣住了。凌志的父亲,这时候脸色变得铁青。他一句话也没再说,拉着也愣在那里眨着眼睛的楚湄,回了家。 听岳母讲了一件事的经过,凌志的心顿时沉了下来。他想起来,上午小红回到家时的脸色很难看,岳母也不吭声。他只以为是母女俩为什么事起了争执。小红任性是常有的事,包括对她自己的妈妈。凌志没太在意。他想,小红知道楚湄来了,心里面可能还是不大痛快,是不是冲她妈把气呕上了。 凌志看着父亲的脸,那脸上现在倒是一脸的平静。父亲的修养很好,在客人面前总是一张很客气的脸。但凌志知道,父亲是个非常爱面子的人,今天,在老人们面前,小红让老父亲难堪了!岳母这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却是这么通情达理,她能体谅另一个老人的心,所以,一个人跑来了这里,替自己的女儿向这个老人道歉。但是,她这良苦用心的道歉又能解决什么问题呢?也许能稍稍宽慰一下老父亲,也许还能让老父亲谅解他那不懂事的儿媳,但最多也只能如此而已!凌志坐在沙发上,低着头,说不出什么话来。他和楚湄在外面玩了一下午后的好心情,跑得没了点踪影。 岳母想起了楚湄,问凌志楚湄在哪里。 楚湄正和奶奶在她住的房间里,跟奶奶说着她滑冰的事情。凌志进房间把楚湄带出来,在沙发上坐下。岳母从身上摸出一个红包来,抓起楚湄的手,把红包塞在她手里,说“楚湄你是个好孩子,奶奶也很喜欢你。奶奶今天是第一次见你,这封利是是奶奶的一点心意。小楚湄你要快高长大,长大了比爸爸还要有出息”。 岳母的普通话讲得很费劲,但楚湄还是听明白了,脸上有了笑容。她抬起头看着凌志。凌志说“这是奶奶的心意,楚湄你就收下吧。快谢谢奶奶!”这是风俗,也是老太太的一番好意,不能被拒绝。 “谢谢奶奶!” 楚湄见爸爸让她收下红包,她也就不再犹豫。 “时候不早了,我该回去了”。岳母起身告辞。凌志的母亲客气地挽留了几句,然后,叫凌志陪他岳母一起回家去。 3 凌志走了。楚湄又回去了她的房间,说要去看爸爸给她新买的书。老两口开始做饭,商量着做些什么楚湄喜欢吃的菜。 饭菜弄好了。奶奶叫楚湄出来吃饭。楚湄答应着,很快就出来了,但她手上拿着那个凌志的岳母给她的红包。楚湄把红包放到饭桌上奶奶的面前,对奶奶说“奶奶,这个红包我不要了,你帮我还给那个奶奶吧”。 老两口很吃惊。“楚湄,为什么又不要了呢?”奶奶问。 “给我红包的那个奶奶,我今天上午见过她。我想起来了。她和那个阿姨是一起的。阿姨说弟弟没有姐姐,把爷爷气坏了。所以,她给我的红包,我不想要了”。 楚湄说出来她的理由。 两个老人互相看了一眼,他们无话可说。小红今天不只是把爷爷气到了,也把楚湄惹恼了。楚湄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但是,她可以拒绝小红母亲的红包。 可做爷爷的呢?他能拒绝亲家母的“通情达理”吗?亲家母这样做,是在为她的女儿,为她女儿弥补她今天当众对公公、对楚湄的一次伤害。小红的自私和狭隘,可是让她自己的母亲也难堪了。 “好吧。楚湄不想要红包了,爷爷就帮你还给那个奶奶好了。不过,爷爷现在已经不生气了。楚湄也不生气了,好吗?来,吃一个爷爷给你做的鸡翅膀,看是不是还象以前那一样好吃”。做爷爷的不想楚湄再想着这件事,就“答应”了楚湄的要求。 在过后的几天里,凌志没有再过来看女儿。每天,爷爷奶奶带着楚湄去喝早茶、逛公园、看展览,还带楚湄又去滑了一回真冰。 一天晚上,楚湄兴高采烈地告诉奶奶,说爷爷打算带她去不远的一个风景区去旅游,要她来邀请奶奶,问奶奶能不能和他们一起去。 听到楚湄说这个,做奶奶的意外了一下。连续好几天了,她看着老头子一天到晚的心思好象全部都在楚湄身上了,每天只想着怎么带着楚湄玩,给她买东西,给她做她喜欢吃的菜。做奶奶的从来没有见过老头子对他另外那两个孙子也这样用心。因为是组合家庭,另外的两个儿子是她带过来的,现在的那两个孙子也就都不是他的血亲。虽然,她也喜欢楚湄,也很心疼她,但是,见到老头子这样“厚此薄彼”,做奶奶的还是抑制不住心里面有些发酸。现在,听楚湄说老头子还想带楚湄出去旅游,做奶奶的实在没办法再开心起来。但是,在楚湄的面前,她还是按耐住了她心中的不快,她对楚湄说:奶奶这几天实在是有点累了,如果再出去旅游的话,她就不去了,让爷爷一个人带楚湄去吧。 楚湄睡了。老两口也躺在床上准备休息。心里一直不痛快的奶奶开始问爷爷“我看你对楚湄也太好了吧?没见你对小强和小豪有这么好过”。 这回,轮到做爷爷的感到意外了。“怎么了?我对楚湄好有什么不对吗?她是我的长孙女呀,平时又不在这里”。 “是呀,楚湄是你的长孙女。楚湄不只是你的长孙女,还是你唯一的孙女呢。只有楚湄才是你真正亲的嘛,小强和小豪都不是”。 做爷爷的怔住了。这几天,他确实是全部心思都在楚湄身上了。凌志没再来看楚湄,他很恼火。后来,听住在凌志家隔壁的人说,小红这几天天天在家里吵,他也就原谅凌志了。儿子有儿子的难处,做爷爷的就替儿子把他做父亲的该做的事情都做了吧!可是,现在老太婆又有了想法,又不痛快了! “唉!你们这些女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做爷爷的心里烦了起来。阿枫呢?她的性格不象老太婆,和小红就更加不一样。可是,她为什么又非要和凌志离了婚,还把楚湄也带走了。女人们的心思,为什么都是这么不可理喻! 做爷爷的陷入了沉思,他没有再理会身边的老太婆。 4 凌志的父亲第一次见到枫时,就很喜欢儿子带回来的这个女朋友。 凌志大学快毕业了,做父亲的开始着手为儿子安排工作。凌志在电话里告诉父亲,他在同班同学里找了个女朋友,想带回来让父母亲看看。 出现在做父亲的面前的,是一个留着学生头的女孩子。一双清秀水灵的大眼睛,说话的声音很柔和。凌志告诉父亲,他的这个女朋友的名字叫枫,枫叶的枫。父亲一听到这个名字,当时就愣了一下。凌志的生母也叫枫,在凌志还只有几岁的时候,得了绝症,早早就过世了。看着眼前这个也叫枫的女孩,父亲似乎明白了儿子的选择。 枫很安静,不爱说话,但斯文中有一股让人很容易感觉出来的聪慧,惹人喜爱。做父亲的很高兴儿子找了这样一个“准儿媳妇”。他家里需要这样子的儿媳妇。一个两家人组合而成的家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子之间,还有和亲戚之间,有多少外人所不知道的矛盾。多年来,他一直是小心翼翼地做人,才将这个感情基础脆弱的家庭维系了下来,儿子们不能再给他找麻烦了。现在,凌志能找到他自己的幸福,并不会再给他添烦恼,他真的很高兴。 做父亲的很愉快地接受了枫。可是,做母亲的却有点不同的看法,她对丈夫说,阿枫这个女孩子好象不勤快呀,什么家务事都不会做的样。凌志将来和她结了婚,两个人怎么过日子呢? 毕业时,做父亲的将凌志和枫的工作都安排好了,凌志进了机关,枫在一家科研所。枫很快到科研所报到上班。每个周末,枫去凌志父母家住两个晚上。枫在z市没有别的亲戚朋友。 不久后,做母亲的对枫这个“准儿媳妇”又有了新的“看法”。枫在她家里不只是不勤快、不能干,而且,晚上大家都在客厅里看电视、说说话,她却一个人呆在房间里看书。在做母亲的看来,枫这是不懂人情世故。 听妻子说她对枫的这些“看法”,做父亲的并没太往心里去。在他看来,凌志和枫都还很年轻,现在他们进入了社会,很多的东西,他们会慢慢学会的。但是,做父亲的有另外一种担心,他没有对妻子说出来。 他一直都在留意着枫。枫在他家里安安静静的,不爱说话,但她的眼神当中似乎有一种超然物外的气质,说不上来是与世无争,还是心高气傲、目中无物。枫看的书,也都不是什么工作上的书,很杂。他不知道这个女孩子到底有着一个什么样的内心世界。做父亲的还看得出来,儿子确实很喜欢他的女朋友,枫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有种很单纯的快乐。但是,看不出来枫和凌志在一起是有多快乐。和凌志的快乐相比,枫甚至可以说是有点忧郁,隐藏在她安静外表下的忧郁。年纪轻轻的一个女孩子,为什么会忧郁呢?凌志了解她的忧郁吗?凌志和枫两个人在一起,合适吗? 做父亲的问了儿子。凌志很乐观地告诉父亲,枫就是这样子的。枫其实很单纯,是因为看书看多了,多愁善感而已。做父亲的听了,觉得儿子说的也在理。女孩子多愁善感也没什么不好,这样的女孩子,往往是很善良的。凌志虽然粗心,但是乐观、开朗。这样也是一种“合适”吧。 家庭里的诸多麻烦事情,让做父亲的没有更多的时间再去多想凌志和枫的“问题”。几年时间过去,凌志和枫在各自的工作上都有了起色,做父亲的心里感到十分高兴和欣慰,他问凌志,枫来z市的时间也不短了,如果没有什么问题了的话,把婚事办了吧? 确实也没有什么“问题”了。于是,做父亲的开始为终于可以令他开心的一件“家事”忙碌了:装修房子、购置新家具、订婚宴、发请贴。在热热闹闹的婚宴上,看着满面春风的儿子和美丽娴静的儿媳,做父亲的心被喜悦填满。并且,他开始憧憬另外一件会让他更开心的事情: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有一个小东西来到他的家,叫他叫爷爷。这个小东西将会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孩子。枫是外省人,听说还是少数民族的后代,和凌志的血缘相差甚远,他们两个人的孩子,肯定会有 超出一般孩子的健康和聪慧。做父亲的开始期待另一个更美好的时刻的到来。 如愿以偿,一年后,一个精灵一样的小东西,来到了这个家,让这个做父亲的人,从此做上了爷爷。虽然,他更希望有一个孙子,但小孙女的活泼灵秀,让做爷爷的还是满心欢喜。凌志给自己的女儿取了个非常美丽的名字:楚湄——水边青草地上楚楚动人的女子。 可是,在小楚湄还不到一岁的那一年春天,做父亲的曾经担心过的事情不可救药地发生了。枫带着小楚湄回去了内地她父母的家。一年后,枫回来,和凌志到法院很快地办了离婚,离婚的理由是夫妻感情破裂。枫其他什么都不要,只要带走小楚湄。从此,凌志陷入欲掩弥彰的苦闷之中,而小楚湄,真正地离开了她爷爷的家,不再属于这里。 5离婚后,枫并没有要割断楚湄和她父亲这边的亲情的意思。相反,枫每年都会带楚湄来z市一、两次,让楚湄和凌志、和爷爷奶奶相聚一段时间。枫很自然地、很“理所当然”地每年都这样做着,虽然她自己对这个家庭已完全是局外人的态度。而正因为枫这样做了,所以,在幼小的楚湄的心里,这里有她的亲人,他们都很喜欢她,只是大家离得远,要隔很久才能见得到。 每一次再见到楚湄,做爷爷的总会惊喜于孙女的成长,不止是楚湄的聪明,不止是楚湄的漂亮,不止是楚湄见到他们时对他们的亲热,还有楚湄身上一种不同于其他孩子的“特质”。做爷爷的说不上来那是什么,但就是觉得这种“特质”在楚湄的身上是那么越来越明显地存在着,让他有时候甚至会去想:这个小生命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是因为楚湄有一个枫那样的妈妈吗?一个让人弄不明白的枫,养育了一个同样也让人弄不明白的楚湄? 楚湄上了小学之后,每年就只能在放暑假的时候才来z市住一段日子了。一个早慧的孩子,一个自律而从容的孩子,一个在求知中飞快地成长的孩子,让做爷爷的又看到了希望。这希望他曾经寄托于凌志,但凌志最终是未能令他满意。现在,做爷爷的在小孙女的身上却看到了那他已经放弃了的希望。做爷爷的,对楚湄不再只是牵挂。 似乎可以谅解了!枫不可理喻地带走了楚湄,让一个才刚刚做了爷爷的人,要去承受与小孙女骨肉分离之痛。但是,枫又不可思议地把楚湄培养成了一个出色的孩子,让做爷爷的感到快乐,感到欣慰,甚至还感到骄傲。现在,那些同住在一个大院里的老同事、老朋友,谁不在叹息之余,盛赞他的孙女呢? 枫当年一定要和凌志离婚,回去内地。枫在这里一直都是忧郁,凌志也不能让她快乐,她确实是不能适应这里的这个环境。这里虽然是个现代化的大城市,但是,这里的人除了讲钱、讲名誉、讲地位,还能再讲点别的什么呢?而自己这个家庭,除了一大堆矛盾,又还有别的什么呢?枫她自己不适合这里,要离开,那么,楚湄也就不能属于这里了。枫带着楚湄离开了这里,她应该不是出于绝情冷酷,而是出于对她的亲生骨肉的胜过一切的爱!而现在,楚湄依然还是凌志的女儿,依然还是他的孙女。枫又有什么错呢?对她的“不可理喻”,又还能指责什么呢?而枫这样做了,她自己要承受的,又是怎样的一切啊! 想到这里,做爷爷的不由得从床上坐起来。他这才发现老伴已经在旁边睡着了。这几天,老太婆和他一起天天带着楚湄在外面跑,她的身体又不好,也真辛苦她了。这也是一个苦命的女人啊,她何尝又不是为她的儿子和孙子操碎了心! 那小红呢?年轻、不懂事、任性、刁蛮、自私、狭隘,这是自从小红进了他家的门,做了凌志的第二任妻子之后,他对小红全部的评价。那天,小红当着那么多老人的面不承认楚湄是她儿子的姐姐,让他的老脸真是没地方搁啊。可是,小红不也是出于对自己亲生骨肉的爱吗?只是她的爱太过于狭隘,以致于她不能容忍她的丈夫再爱他另外一个孩子,不能容忍做爷爷的再爱他另外一个嫡亲的孙女。都能理解了!枫、身边的这个老妻,还有儿子家中那个年轻的妈妈,同样都是女人出于对自己亲生骨肉的爱,不同的是,她们的爱本身不相同而已。不必再去强求,也不必再烦恼了! 做爷爷的,此时有了一个想法。他要和凌志好好地交流一次,将他今天晚上“悟”到的这一切,跟儿子好好地谈谈。儿子一直都陷在两任妻子给他带来的烦恼中,不得安宁啊! 6 正如老父亲所想象的那样,凌志陷在两任妻子给他带来的烦恼中痛苦着,不得安宁。 这几天,从那天小红在大院门口向大家宣称她的儿子没有姐姐开始,小红有事没事就会找凌志大吵大闹,到了歇斯底里的程度,连她母亲在旁边怎么好言相劝都不能平息她的激动情绪。小红甚至对她那才十个月大的宝贝儿子都“仇恨”起来,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你心里不是只有你的那个宝贝女儿吗?这个儿子也是你的!你也要管他!我不会再这么辛苦地为你养儿子了!” 这个晚上,十个月大的小东西又是哭着、闹着。凌志哄了他好久,他才终于睡着了。看着怀中安静了的儿子,凌志悲从中来。为什么又娶了一个不可理喻的妻子?为什么又有了一个有了之后就不可能不对他牵肠挂肚的孩子?有一个枫让自己受折磨也就算了,为什么要再找一个小红回来做妻,让自己受另一种煎熬?有一个楚湄让自己无时不牵挂也就算了,为什么又来了一个儿子?他是那么的小,那么的脆弱,那么的爱哭爱闹,让自己睡里梦里都会为他担心! 如果说枫走了,楚湄也远离了他,带走了他所有的快乐和甜蜜,留给了他无穷的落寞和尴尬,但凌志至少还可以一个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什么都可以想,也什么都可以不想,有一份属于他自己的安宁。在娶了比他年轻很多的小红为妻之后,凌志这才发现,他并没有找回他的快乐和甜蜜,也没有赶走他的落寞和尴尬,甚至连安宁,他也失去了,他只是找到了一个好辛苦的婚姻、一个能让 第三章 锦瑟(上) 1 在我把故事写到这里的时候,我想到了枫在婚介网上她的个人资料里贴上去的那首李商隐的无题诗: 锦瑟无端五十弦 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 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 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 只是当时已惘然 这首诗本身是晦涩难懂的。李商隐的诗都晦涩难懂,尤其是他的那些无题诗,他自己都很难确定一个清晰的意思,从而冠之以一个明确的诗题。这首以“锦瑟”两个字开头的无题诗,一直就是一团美丽的迷雾,保存在大唐诗篇中,没有人能解释。 如禅意一样,“不能说,一说就错”,真正的诗,是无法解释的,包括作者自己。诗来自诗人的内心世界,是诗人对某些说不清楚的东西的说不清楚的感受的神秘表达。一切都说不清、道不明,诗人只能借助文字和音韵、借助文字所代表的东西,形成一种音韵和意境的奇妙组合,再写在了一张白纸之上。 而读者对某一首诗的理解,就是一种更奇妙的巧合了。作者某一首诗所表达的正好链接了读者的某一种感受,于是,理解神秘地产生。这种理解本身亦无法表达,除非是用另一首诗。 所以,在诗歌盛行的大唐时代,诗人间有很多的唱和——自己写下一首诗,去表达对另一首诗的理解。诗人间的唱和,在现如今看来,是多么令人神往的一种境界啊!诗歌盛行的大唐时代,是多么辉煌的一个时代啊!辉煌的不只是政治、经济、军事这些,更是以诗歌为代表的人的精神文化的极度辉煌。中国的大唐,世界的大唐!中国人不再有大唐,人类也不再有大唐! 然而,那种对诗歌的神秘的理解,现在依然还存在。穿越时空,今人对古人写下的诗篇,依然可以理解,这使人类的精神世界可以永远传承不灭。枫就认为,她能深深理解李商隐的那首无题诗。枫不能写下另一首诗来唱和,但是,她用自己三十六年的一个人生,唱和了这首诗。这首诗本身的晦涩难懂,也正如枫这三十六年的一个人生。 于是,在我想写关于枫这个人,她这三十六年的一个人生的时候,我也“惘然”了,我又有了无法表达的困惑。 用叙事文一样的方式,从头到尾地讲述一遍,是不可以的。这样的讲述会很苍白,我不可以让自己如此“表达”。况且,三十六年的时光,事情是如此之多! 终于还是有一个想法跳到了我的脑中。还是缘于我前面在谈论的诗歌。也许,我可以借助李商隐的无题诗的方式,用枫三十六年生命中的一些场景、一些片段、一些感受,来作为我的符号,将这些符号组合,以表达她如李商隐的诗一样的、三十六年的一个难解的人生。 2 照片之一 枫有一本她珍藏的相册。感谢人类发明了摄影技术,从而能在时光的流逝中抓住某一个时刻,让这一刻永远地停留在一张照片之上。 这是一张枫爷爷的照片。枫所见过的爷爷的照片,只有这一张是爷爷在生前照下的。爷爷去世时,枫那做摄影师的姑父给岳父照了几张真正的“遗照”,连同这张照片,一起寄过来给枫的父亲。枫看着那几张爷爷的“遗照”,除了悲伤,没有其他的感觉。枫觉得那“遗照”上的爷爷,只是爷爷去世后留下的一个苍老的躯壳,爷爷的灵魂,已经不在那躯壳里,而是去了不知道哪里的地方,让还活在人世的枫,再也见不到了。 但是,这一张爷爷在生前照下的照片,枫每次面对,都能感觉到一个灵魂就在她的眼前,就在那眼镜镜片后面的眼睛里。 这是爷爷年轻时的黑白照片,姑父把它翻拍和放大了。照片上,年轻的爷爷一头浓密的黑发,一张清秀英俊的脸,没有笑容,平静、冷静。爷爷戴着一副黑框的眼镜,镜片后面一双不算大的眼睛,目光依旧是平静、冷静。这双眼睛就是这样平静、冷静地看着每次去面对他的枫。 最开始,枫对这张照片是感到惊异。因为惊异,她悄悄地将这张照片收入自己的相册。枫惊异于照片上年轻的爷爷,根本就不象是个二十年代的青年。枫面对着这个年轻人,根本就感觉不到那六十年之久的时光差距。枫觉得这个年轻人离她好近,近得几乎可以从照片中走出来,活生生地站在她的面前。 枫记得,爷爷生前只和她有过很短时间的两次相聚。第一次,是枫还只有六岁,刚刚上了小学一年级。姑妈送爷爷来到枫的家里。这一次,爷爷在枫的家里住了不到半年的时间。那一段时光,爷爷留给年幼的枫的印象,是他总是在看书或者看报纸,还有,他总是会仔细地看枫写的作业,说枫的字写得好,鼓励她要好好练字。枫不再记得其他的了,包括当时爷爷的相貌和声音。 长大了以后,枫听父亲说,爷爷那一次来他们家,本来是打算在他们家长住的,但是,当时正是文革结束时期,政治上是更加的混乱不堪,爷爷怕影响儿子,不得已,就回去了乡下老家,住在了他一个表侄子的家里。爷爷在解放前是国民党部队的军医,虽然他所属的那支部队后来起义了,爷爷也能算是解放前就参加了革命的,但在那样政治敏感的年代,谁知道他这算不上很清白的历史,会给仍处在政治风浪中的儿子带来什么!再后来,爷爷一则是年纪大了,二则是在乡下也住习惯了,一直到去世,他没再离开过那乡下的老家。爷爷去世后,遗体火化,骨灰就葬在田野间的一块坡地上。 第二次,是枫初中毕业升高中前的那个暑假,父亲带她回了一趟老家看望爷爷。这是枫第一次踏上她血缘的故土。枫他们家的老宅,在战乱中被毁坏,后来又一直都没有人去那里住,慢慢地,就完全坍塌成了断壁残垣。爷爷住在他那个表侄子的家里,由他们一家人照顾着。八十几岁的爷爷,已经须发皆白,但是面色红润,精神也很好。每天黄昏时,爷爷要枫陪着他到外面走一走,散散步。爷爷不怎么说话,但在路上遇到认识的乡亲时,他会很高兴地告诉别人,他身边的这个孩子,就是他的孙女,从很远的地方来看他来了。夕阳中,爷爷苍老的脸上那喜悦的笑容,枫永远地记住了。最后,枫和父亲要离开了,爷爷没说什么话,但已经是老泪纵横。年少的枫,第一次尝到了离别的辛酸。 这一次离别后不到三年的时间,姑妈拍电报来告知,爷爷去世了。姑妈在后来的信中说,爷爷是在一场重感冒中离世的。病中的爷爷,在他的枕头下面放着枫的照片。没有人在旁边的时候,爷爷就会把枫的照片拿出来,久久地看着,看着流泪。在将爷爷的遗体火化的时候,姑妈把枫的照片放在爷爷的身边,随爷爷一同去了。她想,她这样做,也许能慰藉老父亲的在天之灵。而当时十七岁的枫,知道爷爷去世了,悲伤在她的心里,重得就象一块铅石。 六年后,枫已经大学毕业,工作了。趁着一次出差的机会,枫再回了一趟乡下老家。姑妈陪着枫来到爷爷的坟前。当时是冬天,草木皆枯。寒风中,枫不能自禁,跪倒在爷爷的坟前,失声痛哭。纠缠在枫的泪水里的,不仅仅是爷爷在临终前对她的思念,让她在爷爷的坟前悲伤难禁,还有那张照片上年轻的爷爷与她眼前的枯坟衰草离奇交错,让枫的悲怆无处可去。表叔在旁边烧起了纸钱。寒风中,红色的火苗在跳跃,白色的纸灰在飞扬。枫久久地跪在爷爷的坟前,忘却了她周围的一切。她希望能穿透阴阳的相隔,再看到那个须发皆白的爷爷,她要陪着爷爷说笑,陪着爷爷在夕阳中散步,对着绿色青葱的田野,久久地张望。她甚至还古怪地希望那张照片上的年轻的爷爷,能带着他的平静、冷静,从火苗中走出来,牵起她的手,抹去她脸上的泪水,带她一起回家,将那断壁残垣的老宅,恢复成旧时的模样。 从此以后,这张爷爷的遗照,枫在她活着的这一生中,都会打开相册去面对。面对中,枫感觉自己身处的不再是个现实的世界。那个没有年代痕迹的灵魂,对她来说,是如此的亲切,让她可以忘记那与她如影随形的凄清孤独。而很多个难眠的夜晚,枫躺在床上,在冥想中与照片相对。相对中,枫会慢慢地堕入睡乡,堕入她那些迷迷茫茫的梦境中去。 3 照片之二 这是枫两岁时与她大表姐的合影。原本是黑白照片。在那个年代,还没有彩色照相,但是,照相馆的人给黑白照片巧妙地润了色,所以,看上去是一张彩色照片。 照片上,枫齐眉的短发,浓密而光顺。脸庞是婴儿期过去却没有带走的圆润。被色彩加工后看上去红红的小嘴,轻轻地抿着。鼻子端正地长在一张圆脸的中央。眉毛大部分被刘海遮住了。整齐的刘海下,是一双大眼睛,静静地看着正在面对着照片的人,让人感觉到四目相对。 如果不是父亲告诉她,枫不会知道这照片上的小女孩,就是两岁时的自己。枫惊异于这个小女孩的美丽,迷惑于自己曾经有着那样美丽得让人见之忘俗的容颜。 照片上紧挨着枫的,是枫的大表姐,留着两根长辫子,一张笑眯眯的脸。幼时的枫,被这个比她大十六岁的大表姐照顾着。大表姐出于对这个小表妹的喜爱,细心地照顾她,带着她玩。 照片上两岁的枫,没有笑容。大眼睛中透出来的目光,出奇的平静,平静得不象是孩子的目光,平静得让见到这目光的人会屏气凝神。枫看着照片上那双自己的眼睛,她甚至觉得那目光中还有一些忧郁。 对着这张照片,枫常会迷惑于自己究竟是从哪里而来?有人说,孩子都是来自天堂。天堂是个快乐的地方,所以,从那里来的孩子,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来自天堂的、无忧无虑的快乐。但是,在照片中自己的那张脸上,枫看不到那来自天堂的快乐。快乐的神情,在旁边的大表姐的脸上。 两岁的自己,为什么会有如此平静和有些忧郁的神情?枫迷惑不解,也没有人能告诉她。枫不能为这个去问她的父亲母亲,或者那时照顾着她的大表姐,因为这个问题对他们来说,是个他们一听到,只会反过来对她表示迷惑不解的问题。自己是来自哪个地方?是不是因为来自那个地方,所以,在两岁时的照片中,就留下了如此平静而忧郁的神情? 但枫知道,就是照片上的这个美丽的女孩,曾经给她的父母和亲人们带来很大的快乐。父亲在四十岁上才有了枫这第二个孩子、唯一的女儿。母亲在生枫之前,还曾孕育过一个孩子。当时,文人出身、在政治上天真幼稚的父亲,不知道是触犯了哪一条政治律令,被关进了黑牢,并遭人毒打。性情刚烈的母亲,不能屈从于丈夫遭受冤屈,四处为丈夫鸣冤。结果,已身怀六甲的母亲,被那帮把父亲关进黑牢的、已经失去了人性的人,用绳子吊起来,示众、羞辱。母亲腹中的孩子夭折了,而母亲,因为受到这样的折磨和过后的流产,差点死去。两年后,枫出生了。异常美丽的枫,给父母带来的,不只有快乐,还有莫大的安慰。 要感谢医学的发展,有了剖腹产技术,枫才能平安地来到这世上。护士把浑身是血的小女婴擦洗干净了,用衣服包好,抱出来给守侯在产房外面的父亲看了一眼,然后,送去育婴室。父亲一时情急,竟叫身边的大姐、枫的大姨妈,赶紧地跟了护士去,叮嘱护士千万要小心,不要将他的女儿和别的孩子弄混了。结果,这事在医院的妇产科被传成了一个笑话。 父亲曾对枫说起过他对枫幼年时的回忆。每次父亲抱着枫出去散步,路上的人,见到了枫,都会向她投来欣喜的目光。那些正走在放学路上的女中学生们,还会抢着要抱抱她,亲亲她的脸。在父亲说着这个的时候,枫看到父亲那正在回忆往事的眼神中,有着深深的甜蜜和欣慰。在枫的记忆里,父亲从来就没有打过她,甚至连大声责骂的时候都没有,这不仅仅是因为父亲有很好的文化和修养,还因为她确实是父亲的掌上明珠。枫很清楚地记得,在她上了小学之后,父亲早上叫她起床,都会先亲亲她的脸。有时候,枫已经醒来,父亲的胡子扎在她的脸上,痒痒的。儿时的枫,是在父亲的亲吻中,开始她新的每一天。 枫不知道幼时的自己是不是快乐的,象她现在所看到的很多的幼小的孩子那样,睁着天真无邪的眼睛,快乐地看着周围的一切。听父亲说,她小时候很乖、很听大人的话,一天到晚都是安安静静的,不会吵闹,笑的时候都不多,有点闷闷的,是个很让父母省心的孩子。枫看着照片上的自己,这个孩子显然不是快乐的,她的神情太平静,还有些忧郁,很难想象她也会有那种美滋滋的快乐。她的那双大眼睛都看见了一些什么呢?那双大眼睛的后面,是个什么样的心灵世界呢? 枫凝视着这张自己两岁时的照片,她不能感到快乐。枫想,也许在那个时候,她就已经走在了一条孤独和忧郁的心理之路上,而这条路的起点,就是她来的地方,这个地方,肯定不会是传说中的快乐天堂。 4 照片之三 蓝色的江水是背景。学生头、穿着蓝色牛仔背带裤的枫,站在江边的一块大石头上,张开她的双臂,做出飞翔的姿势。枫的脸看不太清楚,但她肯定是在灿烂地笑着。 这张照片上的枫,刚满二十二周岁。枫背后的那条宽阔的河流,是富春江。时值阳春三月,风和日丽,二十二岁的清纯女子,一脸灿烂的笑容,立在浩浩春江之畔,想要变成一只轻盈的鸟,张开翅膀,在江南钟灵毓秀的山水间飞翔。 梦回江南。枫的故乡并不在江南,但太年轻的枫却时时梦回江南。当她终于来到富春江畔的时候,她感觉自己是回到了故乡。江南、富春江,是年轻的枫精神的故乡。 江南自古富庶之地,才子辈出、佳人如云。婉约的宋词,有多少,是出自江南才子之手,由秀丽温婉的江南女子,在烟雨中曼妙传唱。他乡的游子,客居在江南,会吟叹“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豪放如苏东坡,也会写下“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岗”这样的凄美,来祭奠他人鬼殊途的亡妻。 “杨柳岸晓风残月”。江南的杨柳枝太软。被江南的杨柳枝拂到的人,会有莫名的惆怅。“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在这样的惆怅中,枫的魂魄,已悠悠地飞往千里之外的江南烟雨、晓风残月。 而就在这江南的富春江畔,十九世纪末,一位已经耗尽了血乳的母亲,生下了她最后一个孩子。这个羸弱不堪的男孩,却有着异常敏感的神经。在富春江畔长大,上杭州城里求学,再东渡日本留洋。在日本,他不务正业地写出了《沉沦》,在中国近代文学篇章中,留下了最伤感的一笔。后来,他回到故国,在满目疮痍的中华土地上,历尽了颠沛流离的辛酸。他在北平的北海边掩埋了早夭的长子,他在杭州城的郊外建风雨飘摇的陋屋。最后,他又远下南洋,借给日本人做翻译,圆他救国救民之梦,但却死在了日本人的枪口之下。 他,就是中国二十世纪最悲剧的文人,浙江富阳人,郁文,郁达夫。 枫在二十二岁之前,几乎读过了所有保留下来的郁达夫的小说、散文和旧体诗。从什么时候开始读郁达夫,枫已经不记得了,但她一开始读之后,就再没有停下来。郁达夫,让枫的江南之梦,由旖旎的惆怅,再带上了沉重的悲凉。因为时空的相隔,这悲凉又化成了更深的惆怅。走在现代都市的车水马龙之中,枫常常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刚满二十二周岁的枫,终于在风和日丽的春日,来到了富春江畔。令枫意想不到的是,这里竟有一个形容酷似郁达夫的青年,可以陪她一起去寻达夫的旧梦。这个叫咏的年轻人,陪枫在富春江边漫步,陪她一起爬上江边的小山,站在山顶之上,眺望北去的江水。枫知道,江面上,曾经有一叶小船,船上有位小小的少年,要上杭州城里去求学,开始他憧憬已久的未来。咏陪枫去寻找已淹没在街巷的郁达夫故居,但他们已找不到真正的郁达夫曾经住过的旧楼,只有巷中的小路,可以确信那上面曾留下过郁达夫的足迹。 接着,枫和咏又有了绍兴之行。找陆游的沈园,喝咸亨酒店的黄酒,吃孔乙己的咸香豆,看水乡的乌蓬船、旧毡帽。但是,在热闹的绍兴城中,枫心中的江南已怅然若失。咏还想陪枫去苏州看古典园林,枫却情怯了。枫怕看见游人攘攘、喧嚣满庭的一个苏州园林。那不是她的苏州园林。枫的苏州园林在她的梦中,如诗如画。 枫这次的回归江南,就在她对苏州园林的情怯中结束了。从此以后,枫再没有了江南之梦。郁达夫的诗文,枫还是在读,但她只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读那字里行间的悲凉,这悲凉,再不与江南有关;婉约的宋词,枫也还是在看,但只是如同悟经文里的禅意,这禅意,再不与风物相连。 5 照片之四 大学毕业三年后,枫在一个春天,第一次回了趟母校。她再去校园外的那座小山上绕山腰走了一圈。在山路边一丛开得很灿烂的白色的花朵前,枫叫同事帮她留下了这张照片。 照片中的枫,二十五岁。白色的圆领t恤,米黄色的休闲裤。枫不再是短发,而是一头长发披于脑后。枫的双手叉在腰间,头微微地侧偏,以更靠近身后的花朵。枫的眼睛在阳光下笑成了一条线。身后的那丛花朵,似乎是她的老朋友。老朋友相见,亲密地合个影。 枫与之合影的这丛开着白色花朵的植物,叫“金樱子”。它是一种野生植物,春天,开出洁白柔软的花朵,到秋天黄叶凋零的时候,结出象橄榄形状和大小的果实,果皮有甜甜的味道,可以当野果吃一吃。 枫这次回母校,再走那山路,再见这金樱子花,并与之留影,将那花影从此收入她的相册,似乎就可以心满意足了。曾经留下她足迹的更多的地方,枫没有怎么想去回顾。 这种白色的花,枫第一次见到时,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晨光中,在山路上,乍见绽开的洁白如雪的花朵,枫驻足于花前留恋忘返。 清晨,在山路上 我惊醒了一朵不知道名字的花 带露的花瓣 柔软无力 是未睡足的仙子 垂于床边的轻纱我惊扰了花的清梦 不知是该走开 还是继续留下 站在这朵不知道名字的花儿前 我不知所措 只觉得尴尬 这是枫在第一次见到金樱子花后写下的句子。枫用这句子记录下了她与那洁白柔软如仙子裙裾的花朵的第一次相见。那时,枫刚刚十八岁。 这以后,枫便与这种花年年地相对了。从植物学老师那里,枫知道了这种植物叫“金樱子”。念着“金樱子”这如同仙子名字般的名字,枫感到意外的惊喜,又觉得就在她的意料之中。 一个同班的男生,用他的家乡话教枫说这花的名字。那比用普通话念来更清脆的音调,枫一下就学会了。这个男生就是凌志。七年后,枫与凌志成婚。枫穿上婚纱的那一刻,金樱子洁白的花朵,再一次现于她的脑海。而这一次,枫不再是对着一朵花儿尴尬,她对着自己身上那一袭洁白的婚纱,有一种莫名的尴尬。 一种叫“金樱子”的植物,清晨在山路边无意地绽放它的花朵,它未曾料到,这样就打开了一个十八岁女子的诗歌情怀。从为金樱子花写下诗句开始,枫不再只是沉迷于读诗,也开始沉迷于写诗。枫的心,也开始慢慢地远离热闹的人群,去了一个真正孤独的去处。在这里,她“十九岁的手指不够长/只理得了肩头的披发/在月光里独舞”。枫以这一首《十九岁》,获得了省大学生诗歌比赛的一等奖。那个八0年代末,居然还有一次诗歌的焕发光彩,枫今天想来,觉得也真是难得。 而就在她的《十九岁》得奖的那一年,枫目睹学潮轰轰烈烈的潮起、浩浩荡荡的奔流、黯无声息的潮落。学子的青春激情,在大潮里尽情释放。风平浪静之后,满园学子一下子变得成熟。在枫的周围,也不再有诗。 为诗歌比赛而奔走的枫的一位学兄,毕业后去了沿海的一个大城市。他进了机关做秘书,从“一枝笔”开始,平步青云,现在是一家很出名的五星级酒店的老总。另一位学兄,在那次诗赛中也获了奖,毕业后,他也去了那个大城市,现在是一家在行业里排名数一数二的大公司的老板。还让枫能看得出来他曾经与诗歌有过一段缘份的是,他给他的公司取了一个富有诗意的名字。 一切如云烟散去,剩下枫没人知、没人觉地仍在一个凄清世界里徘徊,只有金樱子柔软洁白的花朵与她相伴。毕业后,枫随凌志去了他的家乡。枫没有去找过她的学兄们。诗的世界本来就只有凄清孤独,枫独自一人走在这个世界,倒也安然。 6 照片之五 云贵高原,中国西南边陲的一片神奇的土地,枫在这里曾找到过她的一个“家”。她在这个家的门口留了影,把她对这个家的记忆和伤感,永远地留在了一张照片之上。 照片中,枫穿着印着“xx大学”英文的蓝色短袖t恤,坐在一所乡间民居的大门口的台阶上。枫的神情疲惫、颓然。这是枫的一个同事偷拍下来的照片。 在枫二十六岁的这一个夏天,她所在的单位,组织了一次“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培训研讨活动。培训课程结束后,几十个学员前往云南,去研讨云南农村那个自然和人文条件下的“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问题。 专家学者们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起,在全世界范围广泛地呼吁“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这一几近于哲学命题的课题。国际上,官方的和非官方的机构,纷纷资助与这个课题有关的科研、培训与推广项目。枫参与的这一次活动,就是由一家国际组织资助的。 云南,在广阔的高原之上。满眼望去,是如血一样的高原红土。比其他地方更丰富的日照,并没有让这片土地长出更丰茂的植物出来。地处高原中的盆地、曾经孕育过最早期的古人种“元谋人”的元谋县,还有孑然遗世般存在的“土林”,供人探访、令人唏嘘。在这片更接近于太阳也更脆弱的土地上,植被被破坏了,要恢复,就更难。 枫他们的队伍,分散在几个县的乡间做着调查。辛苦的劳作、微薄的收入、众多的孩子、清贫的生活、对痛苦的麻木、对相隔不是太远的城市欲言还休的向往……这些就是农民们给到枫的他们真实的生活写照。对着这样的生活写照,枫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是她第一次看清楚了脚下的大地,第一次看清楚了远在她的清梦之外的另一群“草根”。 在枫生活的城市,也有数不清的“草根”。在枫的眼中,城市里,“草根”也好,“贵族”也好,包括她自己在内,都是拥挤在城市一片方寸之地上求生的生灵。但是,在这样广袤的土地上,散落在泥土间的这些真正的“草根”,却生活得更加黯然。城市里的人,远离了自然,忘记了自己是自然之子,执着于名利、富贵和享乐之中失去了“乐园”,可乡村的人们,徘徊在现代和原生态之间的尴尬地带,更加悲惨地失落了他们的“牧歌”。他们不只是陷于贫穷,他们甚至陷入了绝望,对贫瘠得长不出好生活来的土地的绝望。 “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被几乎当成了一个哲学命题,由学者专家们在传播着。但是,当自然资源只能被贫穷的人们不可持续地利用的时候,可持续利用的自然资源又在哪里呢?这是一个 第三章 锦瑟(下) 7 照片之六 在这张照片上,只看得到枫的一个半身的侧影。风吹起枫的长发,显得凌乱不堪,基本上看不到枫的脸了。而照片上除了枫的一个侧影,就再没有了其他东西。但枫自己知道,空在这照片之中的,是一个废弃不用了的军用机场上的空气。这张照片,就是她在二十六岁那一年的春天,站在这个军用机场上照下的。 一块巨大的、平整的空地突然出现在枫的面前的时候,着实让枫吃了一惊。这就是抗日战争时期,设在军事重地、湘西芷江县的那个军用机场。据说政府已打算把它改建成一个现代民用机场。对这样的改建工程,枫没有概念,也不感兴趣。 在芷江,枫看到的,是一段过去得还不算太久的历史留下的遗迹。那段属于全中国人的悲壮的历史,在这个湘西偏远的小地方留下了重要的遗迹。这个军用机场还只是其次的,更重要的,是那世界都曾经瞩目的、号称为全世界六大凯旋门之一的芷江“受降纪念坊”。当时的国民政府,为了纪念抗战的胜利、日本人的投降,于1946年在受降地芷江修建了这一见证历史的牌坊。 这一次,枫是和她课题组的领导陪同一个国际组织的官员到湘西做项目考察。到达芷江县城的第二天,县里派车专程陪同枫他们一行人去参观了“受降纪念坊”。 向东出县城不远,就到达了目的地。出现在枫的眼前的,是一座八、九米高的青砖和石砌成的碑坊。牌坊和“受降堂”、“纪念抗日战争胜利展览馆”这两座也很低矮的建筑一起,静静地立在郊野之地。四周围很安静,除了枫他们一行几个人之外,没有其他来这里参观的人。 看着这历史的牌坊,枫觉得,如果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的话,这牌坊显得过于平凡,不够威严,似乎不足以用来象征一个民族的胜利、一场正义对非正义的战争的胜利。枫想,如果这牌坊可以重建,以现今政府官员的气魄,一定会将这一象征性的建筑,建造得无比巍峨和堂皇,足以与巴黎、罗马的那些凯旋门相媲美。非如此,不足以显示今时国人胸中的豪气!但是,无论如何,牌坊本身也已经作为了历史的一部分,永远地凝固在那里了。而以当时国力的贫弱,以当时整个民族饱受战乱之苦的疲惫,除了建一个这样的牌坊来作为必不可少的历史见证,还能再怎么样呢? 而就在离这历史的牌坊不远的芷江县城之中,枫他们一行人,受到了“县太爷”亲自接待的“礼遇”:餐桌上是丰盛的地方特色菜式加山珍野味。白酒怕不够好,还要再加上红酒,因为有一个高鼻子的洋人嘛!可怜这个高鼻深目的洋人,初到贵地,不敢不入乡随俗,不敢不领地方官员的一片盛情。白酒喝完了,红酒再上。好在该洋人海量,最后,让一直以海量自夸的“县太爷”也甘拜了下风。丰盛的宴请之后,下一个节目,是去彩灯明灭的卡拉ok厅放歌,将酒气和快乐一起唱出来。 这是中国人的好客之道,本也无可厚非。只是听说,这样用心良苦、刻意安排的“节目”,每天都在还算不上富裕的中国农村成百上千的县城里上演。县里的领导们,上至县长、书记,下至普通工作人员,几乎无一不在这样的节目中“疲累”。其中厉害的人物,中午喝酒醉了,晚上可以接着再喝;卡拉ok里的曲目,已练得炉火纯青,登台演唱的话,说不定还能捧个什么奖回来。 良苦用心,在太多次的“良苦”之后,心也就麻木了;刻意的节目安排,在太多次的“刻意”之后,也就变成了习惯。在这样的良苦用心的习惯运用之下,政绩被打造出来了,地方经济也发展了,老百姓的生活也好起来了,社会也飞速地进步了。找个把情人,赌一赌小牌,再出次把国,开一开眼界,此生足矣! 看着这样的农村新面貌,枫却会抑制不住地还想去看那已经空无一物的军用机场。站在这空荡荡的机场大坪之上,枫却仍抑制不住地还要去想那 “受降纪念坊”。枫不知道,抗日这一场战争,对中国人来说,到底是该为正义的最后胜利而充满民族的自豪呢,还是该对战争的根源做更深入的思考。“受降纪念坊”这一座看起来象个“血”字的牌坊,到底是代表着中华民族对抗大和民族浴血奋战的胜利呢,还是更代表着我们这个灾难深重的民族不堪回首的一段血流成河的耻辱!在日本,仍然有很多的人始终不肯反省,不肯“悔悟”,不肯承认他们发起的战争是对其他民族的罪恶侵犯和践踏。也许,在这些日本人的心目当中,战争,就是强者对弱者的征服之战。“胜者为王败者寇”,天底下又有哪一场战争不是征服之战、强弱之争?地中海边那场古老的为女人而起的战争,也是因为谁拥有了那个女人,就证明了谁的强大。而当苏联红军的铁甲开进布拉格之春的时候,又有什么正义和非正义的存在呢? 可是,在这芷江县城之中,在这离中国人最痛的伤疤最近的地方,枫已经看不见战争的硝烟了,她看到的,是战争本身、历史本身都已经被谅解了,被接受了,甚至很简单地,就是被遗忘了。人们都热火朝天地投入到了新的“现代游戏”当中。当大家都只热衷于餐桌上的美酒佳肴的时候,谁还会有心情再去回味那沉痛而苦涩的历史呢?在这人世间,欢乐和痛苦都没有轮回。过去的惨痛,不会从头再演一次。人活在今天,活得快乐,还会有一个更美好的明天! 所以,在照片中,风吹起枫的长发,让她一头的凌乱。 8 片段之一 在枫的家乡,那个内地的小城市,有两条都不大的河流过。小一点的那条河,由南向北,流到了城市的北沿,在那里汇入大一点的那条河。在枫小的时候,这个城市里的人,管这两条河分别叫作“小河”与“大河”。 枫的家,先是在“小河”边。在枫五岁的那一年,她父亲的单位盖好了一栋新楼,她的家,就搬去了新居。新家在“大河”边。站在家里后面的阳台上,就可以看见“大河”。河上有渡船,连接两岸的交通。渡船是烧柴油的一种小型机动船,开动起来时,机器会发出很大的声音,枫在家里都能听得到,因为她的家,就正对着渡船码头。 家在河边的孩子,难免会去河里玩水。枫小时候是个乖孩子,她因为不会游泳,自己去河边玩水,就只会限于脱了鞋子,站在岸边水很浅的地方玩一玩。 枫至今还不能明白,她儿时为什么会对在河边的浅水里抓小鱼玩,有那么大的兴趣。整整一个暑假,枫每天一个人去到河边,站在齐她小腿肚子深的水中,将一种很小的、两只眼睛看起来却很大的小鱼苗,用手掌连同水一起捧起来,然后,小心翼翼地走上岸,把小鱼放进装罐头用过的那种宽口的玻璃瓶中。小鱼抓到有一、二十条后,瓶子里的水也差不多满了。枫捧着满瓶子的鱼和水回家去,把瓶子放好在后面阳台的栏杆上。第二天,枫捧着那小鱼儿还在里面乱游乱动的一个瓶子,再一个人去到河边,将瓶子里的鱼和水全部都倒入河水里,再耐心地重新抓小鱼,还是大眼睛的那一种。枫天天如此反复地独自一个人玩这个游戏,不觉得厌倦。 枫也在这条河中游过几次水。那是由邻居伯伯带着,和他的孩子一起,带着那个年代被人们当作救生圈用的、充了气的旧车轮内胎,坐渡船去到对岸那边游泳,因为那边的河滩要平坦一些。那边的河岸上筑有不高的河堤。有一次,邻居伯伯带着几个孩子去游泳,他们从河堤上走。伯伯指着地上一根长长的、裹满了泥浆的骨头,告诉孩子们说,这是死人的骨头。枫是很怕死人的,听到伯伯的话,吓得赶紧就不敢再看,快步一个人往前走了。可是,一路上,她又看见了几根和刚才差不多样子的骨头。枫对在“大河”里如何游水,已经没有什么清晰的记忆了,但那河堤上的骨头,因为当时的惊恐,她却牢牢地记住了。好多年,站在家后面的阳台上,看到对岸的河堤,枫常常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河堤上那几根让她害怕的死人骨头。 枫上了大学后的那一年春节,家里又搬了一次家。这一次,他们总算搬离了河边,视线里,不再有河流。枫从此很少再见那条“大河”,也不会再想起河堤上的那些骨头。大学毕业后,枫去了沿海的一个大城市,远离了家乡,她几乎就不会再想起来那条河了。 然而,一次偶然的机会,枫读到了一位学者写的回忆录,这位学者是枫家乡的人。从书中所描绘的情况来看,枫估计学者小时候也是住在那条“大河”边,并且离她的家很近。学者在他的这本书中回忆到的一件事情,令枫感到十分的骇然。他说,他少年时看到过一具具被水泡得肿胀了的尸体,浮在河面上,顺水漂流。这些,是在一场文革大武斗中死去的人的尸体。学者说,他从此就对这条河充满了恐惧和厌恶。 学者回忆的这个情节,唤醒了枫对那条几乎被她遗忘了的“大河”的记忆。枫猜想,她儿时在河堤上见到的那几根死人骨头,可能就是属于学者所见到的那些尸体,属于那些在大武斗中死去的、尸体被草草地抛进了河中的人们。枫知道,自己的家乡,在六十年代初那样的“困难时期”,也没有多少人饿死,可是,一场非常血腥的大武斗,却在那里发生了。是什么,让那么多的人疯狂? 而在那样的年代,有着那样疯狂的人们和那样血腥的武斗,那么,父亲被关黑牢、怀有身孕的母亲被吊起来羞辱、七十多岁的爷爷不得已要回去乡下老家,这些,在枫的心中,都变得可以理解了。 学者的这本回忆录写得很沉重,令枫读来有透不来气的感觉。对历史的伤痛和对伤痛的理解同样都很沉重。枫不知道,那位也早早就远离了家乡的学者,还会不会再回到那条他儿时天天都会看见的“大河”边去,再去看看那条令他感到恐惧和厌恶的河流。枫也不知道,学者对历史感到的那份沉重,是不是会一直都沉甸甸地存在于他的心里,存在于他的学术生涯之中。 河水日复一日地东流,不会停息。枫对这条河流的再次眷恋,却从她沉重的理解里开始。那其实是条很美丽的清江,晴空下一样是波光粼粼,烟雨中同样也水雾茫茫。一条河流又“何罪之有”?她本身不需要承载什么,她只需要生活在她两岸的人们,好好地欣赏着她,好好地爱护着她,不要再让她的美丽受到污染。 在离开家乡十多年后,枫开始会常常地再想起来那条“大河”。她想,如果她再回去家乡,那条美丽的清江之畔,一定会多一个身影在那里流连忘返,一如当年那个在河边玩抓小鱼游戏的小姑娘。 9 片段之二 南岳衡山,在湖南的中南部。一样也是群山连绵起伏,只是没有泰山之雄、华山之险、黄山之奇、峨眉之秀。没有什么人会盛赞这座山,只有很多的善男信女,从远近而来,上山朝拜南岳大帝。南岳大帝,居于这不太起眼的山岳之上,千年不变地接受着人们的朝拜,静静地倾听着各人的诉求,还忠诚地执守着他主火的职责,参与维系着天地间阴阳、五行的平衡与变幻。 大一放暑假前的一个月,枫所在的班级,由老师带领着,来到了南岳衡山,做一个科目的实习。 他们住在半山上一个由寺院改建而成的招待所里。白天,大家在山上到处地走,被太阳晒着,也觉得很热,但一到晚上,山中的清凉,让他们觉得不再是夏天。 有一个晚上,几个男生突发奇想,要在夜里去探一探山路,叫上了枫和另外一个也一起玩得好的女生。打着手电筒,枫跟着几个男生走到了一处不知道是哪里的地方。大家坐下来休息。 枫坐下来,抬头看天上。一幅她从来没有见过的月景,好象是从另外一个世界而来,突然展现在她的眼前。 月还未满圆,象是一张人的脸。枫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么清亮的月,那简直就是一块发着亮光的寒冰。枫想起古人对月有着“冰魄”的称谓,她看她眼前的月,就是有如冰般的清寒、如魄般的神秘。月的四周,无星、无云。孤零零的一块冰魄,悬挂在黑暗得深不可测的天空中,散射着似乎让人的肌肤可以感觉得到的清寒之光。 天空的下方,是近处被月光照出了突兀身影的几个巨大的山头,黑暗、鬼魅。清亮的月,临照在这些黑色鬼魅之上。天地之间只有静穆,连夏虫的一声鸣噪,也听得出它的心惊胆战。 几个同学在轻声地说着话。轻轻的话音,枫听来却觉得那声音好象很近又很远,很飘忽,不象是平时听惯了的人的声音。枫坐在那里,一直都没有说话。她不敢出声,她害怕自己的声音传进这静穆的山中,她听到后,会感到更加的惶惑。 枫知道,自己是闯入了一个神秘之境。在黑夜,统领这座大山、统领这黑暗世界的,不是人们想象的南岳大帝,而是挂在天空中的那一轮月光。她现在见到的这一轮月光,也才是月的真正面目。在山外,在喧闹的城市里,她抬头看见的,只不过是月的幻象,所以,才那么的远、那么的不清亮、那么地不现清寒。 后来,在山脚下雄伟的大殿里,枫再见到南岳大帝的巨大塑像,她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她不知道那个庞然大物威风凛凛地坐在那里干什么! 实习结束前,老师带着学生们爬上了南岳的顶峰祝融峰。祝融峰上有祝融殿,是朝拜南岳的人们必须匍匐于它脚下的一个地方。枫他们一帮人来到祝融殿前时,殿中已经是人头拥挤、香烟弥漫。 年久失修的山顶建筑,陈旧而灰暗。枫却觉得这灰暗的建筑,比山脚下那些大殿更适合神灵居住,更具有神性。枫走进殿里去转一圈。当她转出来,转到神像边时,她看见她年轻的老师,闭着眼睛,双手合十,在神像前默默地祈祷。 神殿中,这穿着米色上衣的年轻的老师,在神像前久久地祈祷,枫不知道他在向神述说着什么。老师的脸上,有一种为人师者不应该有的太虔诚的神情,但与周围的善信者相比,他的神情又太专注、太理性。但枫知道,这一刻,在这个带有神性的陈旧的殿堂里,她的老师与神相遇了。空灵中,神只和他一个人在交流,只倾听了他一个人的声音。 十九年后,老师从海外归来。枫与老师在繁华的都市意外地重逢。这是十八年时间互无音讯之后的第一次重逢。岁月在彼此脸上都留下了无情的痕迹,那个在神像前虔诚祈祷的年轻老师,与眼前端坐在藤椅中的儒雅温厚的中年学者,让枫感觉恍若隔世。时光流逝,太多的东西已经变得淡如轻烟,可此时枫的心中,那个曾经在神像前祈祷着而令她凝神注目的灵魂归去来兮,依然让她信赖。说到伤心处,已青春不再的枫,泪下潸然。 是什么声音 从无际的四方涌来 奔跑 在昏暗的天宇下 稚幼的心 滚落在地 轻烟袅袅 遮住一切又一切 这十多年前枫为南岳之神写下的句子,在枫的记忆中,也并未随时光淡去。在人世间,依然有记忆让她泪水涌动,枫终能感到释然。 10 片段之三 临产前的阵痛,让枫恨不得自己的神经断裂。终于,一个小女婴,冲出黑暗而温暖的子宫,用一声娇嫩的啼哭,宣告了她的降生。 巨大的疼痛和巨大的喜悦交织,让枫几近昏迷。清醒过来,她躺在产后观察室的床上,只感到自己的虚弱。护士把已穿好了衣服、戴着顶小小的婴儿帽的小女婴抱来,放在了枫的枕边。 枫看着身边安安静静地躺着的婴儿。小东西睁着一双黑亮的眼睛,好象也看到了她。这母女俩在人世的第一回相视,却让枫感到了如过电一样的震惊。 千真万确,这是刚刚才脱离枫的身体的那个小东西。十月怀胎,枫日日都在感受她的存在,可当她终于来到眼前,枫看了她第一眼,却觉得她是那么的陌生!枫觉的她眼前的这个小东西,与那个在她的腹中呆了近十个月的小生命好象没有任何关系。这个小东西是谁?枫霎时间只感到困惑。 而小东西那双黑亮的眼睛看着枫,那眼神中同样也是陌生。她不知道自己是到了一个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她所看见的是些什么东西。她也许是根本就没有意识。她一种茫然的目光,探向她霎时间闯进的这个陌生的人世。 枫未曾料到,母女的第一次相见,竟会是这样。近十个月时间的孕育,自己只是孕育了女儿的身体。女儿眼中显露出来的那个生命,却是从一个陌生遥远的地方而来。在那个小身体冲出子宫的一刹那,她跟着一起,闯进了一个陌生的世界,一个她一无所知的世界。 接着,一股巨大的爱意从枫的心底涌起。枫挣扎着坐起来,把女儿抱在怀里,让自己的脸轻轻地贴在女儿那粉红色的小脸上。这个小生命不知道闯过了多少时间和空间,赶来与她相聚了。在黑暗的子宫里,她又呆了长长的二百八十多天,到此刻,才终于和她在人世相见。 护士又来了,告诉枫要早点让婴儿吸奶。枫解开上衣,让女儿含住自己的左乳。那小嘴本能地吸吮起来。枫感到有乳汁伴着轻微的刺痛,进入了女儿的嘴中。 女儿吸不到更多的奶,哭了。看着哭着的女儿,枫在无可奈何中却真正感到了自己的使命。而一个需要枫养育的小生命,也用她的哭声,解开了她与枫第一眼相见时的陌生和茫然。刹那间,两个生命在尘世间交融了。 做了父亲的凌志,在几天的苦思之后,终于给女儿想到了一个他认为再合适不过的名字——楚湄,水边青草地上楚楚动人的女子。 枫一眼看到凌志写在纸上的这个名字,她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湄,水之湄。一年前的那些日子,死神在枫的耳边曾无数次地轻声说着:“生无可恋啊!”枫滑落到生命的边缘,在灰色的荒芜里徘徊。没有憧憬、没有设计、没有征兆、没有宣告,可一个小生命就是悄然地到来,解救枫脱离那灰色荒芜的边缘地带,远离了死神的召唤。“一息尚存,偏偏有一个水一样的生命在萌蘖。她应是属于水,因为我泪水的潮浸,竟没有将她窒息。她奇迹般无损,倔强地生存。这生命可是我的延续?可会将我告慰?也许,她是来自一片湖泊。从她的湖面吹过来带雨的风,滋润我荒芜的心田。所以,我该走了,去一个水之湄的居所……”被解救了的枫,在她的日记里,写下了这样的文字。只能是天意,天意在向枫昭示一个生命的秘密:女儿真的是来自那清水之湄,她是那嬉戏于清水之湄的精灵。这精灵越过山水千万,赶来与枫在尘世成一段母女之缘。死神未能夺走枫,因为他无奈于这一段缘。精灵到来,要枫和她一起归去她那水之湄的居所。 楚湄,来自水之湄的精灵,她有如水般清亮的眼睛,她有如花般娇嫩的声音,她会在朝阳里微笑,她能将枫心里的苦闷忧郁,用她的笑容,全部抹去。枫从此走出了她的凄清孤独,从此可以面对将她吞没了的红尘和浊浪。一个精灵越过千山万水来与她在尘世相聚,她又怎么会让这一场尘世的相聚匆匆然而过,然后,和这个可爱的精灵在尘世再飘飘然失散? 还有什么,能让一个脆弱的生命不从此变得坚强?还有什么,能让一个低迷的生命不从此变得阳光?还有什么,能让这生命本身不凝结成一朵华贵?还有什么,能让那生命之歌不在岁月的沧桑中,謇謇清扬? 那个下午,枫与她的老师面对面坐在一间精致的茶室。老师推去了他一下午所有的安排,在这里听枫讲她的故事。枫说得最多的,就是关于她的女儿。“楚湄是我最大的幸福,楚湄也是我最大的伤痛”,说出这句话时,枫眼中的泪水再也止不住地夺眶而出。枫的幸福,老师当然能理解,但枫的伤痛,源于生前缘、身后事,老师又怎能明了?还有长长的道路,枫要陪着楚湄一起走下去。终有一天,她们会在这尘世间失散。这种伤痛,叫枫如何去承受? 所以,除了竭尽她的心力,让女儿在成长中找到坚强、找到阳光、找到生命的高贵、找到生命的清扬,枫还能如何去面对终有一别后,两个生命的失散!如果这就是爱,那枫就只能用她全部的爱,去承受她对一个来自水之湄的精灵在尘世间和尘世外的所有的牵挂。如果有一天,枫与女儿失散了,依然还有她的爱陪伴着女儿,女儿不会感到孤单。 10 片断之四 枫和洪亮坐在茶室柔和的灯光下,静静地喝着茶。可枫此时的心情,却并不象那橘黄色的灯光,那么宁静安详。 两人都沉默不语,很久没有谁说一句话。终于,洪亮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对枫说:“阿枫,你也不要再把今天的事放在心上了,不值得为这些事烦恼。陈老板说到底只是个没什么料的暴发户,他是不会理解你在用心为他做事的。他这样的人,不值得你为他做得这么辛苦,真的不值得。不如,另外做点什么你喜欢做的事吧。做点生意也好。” 枫听着洪亮的话,点点头,还是没有做声。洪亮说得对,自己那么辛苦地想把事情做好,其实并不值什么。 女儿上幼儿园了,经人介绍,枫应聘到了陈老板的工厂做了储运主管。枫开始上班时,正值产品销售的旺季开始了。车间里每天二十四小时加大产量生产,储运部则每天都要发四、五个集装箱的货出去。枫知道自己在储运方面并没有多少经验,要把工作做好,就必须要向有经验的人好好学习、好好讨教。 洪亮是工厂所属总公司派来的驻厂经理,熟谙整个生产流程的管理,包括产品储运。洪亮还有几个下属,他们也各有所长,各司其职地代表总公司参与工厂的生产管理。枫“理所当然”地经常会跑洪亮他们的办公室,向他们请教这样那样的问题。洪亮很欣赏枫做事的认真负责,对枫的工作都尽量地给予帮助。三个月下来,枫的工作做得很顺利,产品的储运从来没有出过什么差错。工厂里各方面的工作,最能让洪亮放心的,就是枫所负责的这一块。枫和洪亮几个人的关系也自然地好了起来,大家都成了朋友。 但是,让枫和洪亮都没有想到的问题出现了。 这天一大清早,陈老板就打了枫的电话,叫她去他办公室一趟。枫去了。陈老板叫枫在沙发上坐下来,开始问她: “在我这里上班有三个月了吧,怎么样?做得还开心吗?” 枫不知道陈老板是什么意思,一下回答不上来。她没有想过自己是不是开心这个问题。 陈老板看到枫不做声,倒是替她说了:“肯定开心嘛!听说你每天都往洪亮他们办公室跑,和他们打得很火热哦?” “老板,您别误会。我是有很多工作上的问题要向他们请教,所以,去他们办公室可能多一点。”枫听出陈老板好象是话里有话,只好先解释一下。 “可我这里却少见你来呢!是不是我这门口有老虎啊,吓得你不敢来?”陈老板似乎无意听枫解释。他那不满的情绪已经很明显了。 陈老板其实也不怎么呆在厂里,枫很少见到他。偶尔见到了,也只是和他打声招呼,没有说过更多的话。枫觉得老板的话越发让她莫名其妙了,她愣在那里,不知道怎么接话。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是个大学生吧?你这个大学生,是不是觉得我这个当过农民的老板不够档次,和我说话没什么意思呀?” “老板,您真是误会了。您是老板,我尊敬您还来不及呢,怎么会那么想!”枫这时真有点急了,赶紧再解释。 “那就不一定了。洪亮他们是大城市里的知识分子,都是有档次的人。我平时对他们还要客客气气的,不敢得罪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