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种田就会被啊呜掉[末世]》 第1页 《不种田就会被啊呜掉[末世]》作者:春山犹枝【完结+番外】 穿越到古代的第七年,夏琛的金手指终于觉醒了,夏琛激动到语无伦次:「系统呜呜呜我等你好久了,我要成为人生赢家了吗?!」 系统:「资源整合中,职业规划启动,根据适配度优先级,宿主的最终职业称号为一代神农。」 夏琛:「……啥玩意儿?!」 系统:「系统空间已经开启,望宿主努力种田,早日走上人生巅峰。」 夏琛看着脚下巴掌大的土地,失声恸哭:「不!我不种田,死都不种田,我要去考科举,封侯拜相!」 寒窗十载,考中秀才,赶考的路上,末世来了,殭尸遍地,夏琛缩在系统空间里瑟瑟发抖:「统儿,你出来,我回来种田了……」 重生攻x穿越受 【阅读指南】 1、非典型种田,殭尸类末世,有私设。 2、前期种田,中后期末世,慢热。 3、金手指很粗很粗很粗。 内容标籤: 随身空间 穿越时空 种田文 末世 搜索关键字:主角:夏琛 ┃ 配角:温束、夏铜板、徐鹤来、忘尘、傅瞻、针娘等 ┃ 其它:夏家众 作品简评: 自以为穿的是科举种田文的夏琛,直到殭尸遍地,才醒悟过来原来他穿的是古代末世。好在夏琛身怀系统空间,没有什么是他种不出来的,粮食、伤药甚至能战斗的植物,还有深藏不露战斗力爆表的挚友暗中相助,夏琛拎着他的魔法书,与队友们一同踏上归家之路…… 这是一本脑洞大开的末世种田文,作者用细腻的文字构建了一个虚拟的古代末世世界,并刻画了诸多形象立体性格迥异的配角,当种田升级抽奖和打殭尸结合在一起,为读者讲述了一个妙趣横生的末世求生故事。 第1章 第一场冬雪刚过,今日却是个难得的好晴天,暖阳挂在天边,一丝丝暖意仿佛能将人骨头里的寒气驱散。 清河村,几名妇人趁着这难得的好天气,晒着太阳,在院子外头边做着手上的活计边说些家长里短。 「听说了吗?夏老爷家那个小傻子,怕是不成啦!」一个微胖妇人,捏着针在自己已经穿到泛起油光的棉袄袖口磨了磨,声音里满是兴奋。 「你小声点儿。」另一妇人连忙拍她一下,「夏家把那个小傻、小少爷看得跟个宝似的,让他们家人听见,准没你好果子吃。」 「本就是个傻子,咱又没胡说,大冬天的掉进河里,连唿救都不会,若不是山里头那个老道士经过,顺手捞起来,现在夏家都该办丧事了。」微胖妇人这么说着,声音却不由自主地压低了,一双小眼睛也四下打量,生怕有夏家人路过,听见她的话。 「别看了,夏家人现在可没心思往外头跑。」一个显然知道些消息的妇人插话道:「夏家那个金疙瘩,已经烧了一天一夜了,昨个儿雪还下着,他们家老二就赶了牛车去县里,请保安堂的大夫过来看诊,大把银子是花出去了,人没好,夏家人都在家里守着呢。」 「保安堂的大夫,那诊费得花多少银子啊!」听八卦的妇人忍不住咋舌。他们乡户人家,有个头疼脑热的,都是自己弄点土方子治一治,再不济,花几个铜钱跟乡里的赤脚医生买副草药,连药堂铺地的石板子都不敢去踩,哪听说过请人来看诊的。 「夏家给他们家小傻子治病,花的银子少了?那么多钱,买地多好,非花在一个傻子身上。」微胖妇人愤愤不平,好似花得是她的银子似的,「花那么多银子,不也白费,阎王爷点了名,哪个留得住,就算这次救回来了,烧了两天不得成个傻子。」 「你是煳涂了吧,本来就是傻子,咋个还能烧傻,总不能把脑子烧清醒了吧!」一个圆脸妇人被逗笑了,笑完又嘆气道:「夏家那小少爷,我早就觉得留不住,哪个娃娃能生成他那副模样,怕是天上的仙童也就如此了。夏老爷又......若不是天生痴傻,怕是连这几年都熬不住。」 众妇人想起往日见过的夏家小少爷的模样,纷纷点头称是,就连满怀恶意的微胖妇人,都说不出反驳的话来。 「模样真真是好,我去县里赶大集,见过一眼县老爷家的小姐,都比不得夏小少爷灵秀。」 「说来也怪,明明是个傻子,看着跟个好人儿似的,也听话,可惜了,估摸着是投错胎了,老天爷要带他回去吧。」 「可不是......」 妇人们的闲言还在继续,而她们话里的小傻子却并没有马上要被老天爷召回的感觉,正激动得恨不得出去跑两圈。 当然,这是不可能达成的,因为他虽然意识清醒,但身体却还躺在床上高烧不退,床边哭得两眼红肿的是他这一世的母亲。 没错,这一世,因为夏小少爷是个穿越者。 穿越现在早就不稀罕啦,虽然说不上烂大街,但是从出现概率上讲,应该多了许多,反正每个人都可以期待一下,说不定哪天就穿了呢? 夏小少爷上一辈子也姓夏,名琛,翻一下字典,「琛」是珍宝的意思。单从名字看,他爹妈生他那会儿应该还是恩爱的,不然也不会给孩子起这名。 可惜夏琛记事起,爹妈就在闹离婚,一直到夏琛上初中,两家因为财产纠葛太深而掰扯了这么些年的怨偶终于成功把对方踹掉了,顺便被踹掉的还有夏琛。
第2页 那会儿夏琛同父异母的弟弟和同母异父的妹妹,都已经上小学了,属于夏琛的父爱和母爱早就被两个更幼小更得宠的弟妹分得一干二净,他爹妈唯一能给他的,大概就是花不完的钱了。 行吧,有钱就够了。 也许是见证了爹妈的离婚长跑,本来应该有的彷徨、害怕、愤怒、伤心、难过等等情绪,被漫长的时间渐渐消磨,夏琛平静的接受了父母给他的钱,哪怕作为监护人的爸爸,一个月不见得能见他一面。 夏琛出生时,尚且恩爱的父母给他创立了属于他的基金,两方闹离婚的时候碍于脸面,没好意思掰扯这点儿小钱。等夏琛长到十八岁,加上父母离婚时一些不好分割而留给他的不动产,夏琛已经是个名副其实的小富翁。 小富翁夏琛其实一点儿都不想穿越,他有钱有貌,日子不知道过得多舒服。然而穿越大神蛮不讲理,送人穿越的时候从不会询问当事人意见,于是夏琛就这么穿了。 穿就穿吧,夏少爷心态好得很,不好能怎么办?又不能穿回去,反正在那边也没人惦念他。别的不求,好歹给个金手指对不对?没有金手指叫什么穿越?! 夏少爷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在琢磨,自己那金手指,会是什么样的。 夏少爷是胎穿,起初混混沌沌被困在一个狭小漆黑的空间里,控制不了身体,还以为自己被绑架了拉黑船上割器官了。后来能听见声儿了,从外边人的话语里,夏琛才明白过来,他是穿越了,还是胎穿,穿的是个他没听说过的古代王朝。 古代也行啊,穿越前夏琛还在看科举类小说呢,看着主角一路升级连刷小三元□□成就最后状元游街还能娶个美娇娘,简直不要太爽好吧。 虽然他看小说的时候嫌那些讲考试讲学习的内容太枯燥了一般都直接略过,但是如果给他个能翻阅记忆的金手指,那不就妥了! 夏琛在他娘肚子里的时候就开始试图回忆书里的内容,以及自己学生时期学过的诗词歌赋古文歷史,想要刷出一个天才成就,享受一把神童的滋味。 甘罗十二为相,他夏琛作为一个穿越者,不求位比甘罗,怎么也得中个状元吧。 虽然在娘胎里的回忆并不太成功,基本没想起来什么有用的,夏琛琢磨着,或许是因为他还是个没发育完全的胎儿,等出生了,金手指就该到位了。 盼星星盼月亮,夏琛无聊得都快把自己胎盘拿来玩儿了,终于出生了。 然而就在他出生的那一刻,还没来得及睁眼看看这个时空,等来的不是金手指,而是,他被弹出来了。 补充一下,灵魂被弹出来了,夏少爷没当成神童,成了个傻子。 夏琛:「......」 如果语言能化成实体,大概穿越大神已经被戳成筛子了。 夏琛哭过骂过崩溃过,最后只能接受现实,他是个阿飘,甚至连眼泪都没有,明明是自己的身体,却只能看不能用。身体没了灵魂,就是个傻子,这一世的父母家人却把这个小傻子当成宝,护着宠着,就盼着么儿能平安喜乐。 夏琛的怨气渐渐被抚平了,最起码,他知道爹娘兄姐是爱他的,他不能离开自己身体太远,每天守着一家人,除了没办法回应,这就是他梦想中的家。 一傻七年,夏琛都快习惯当个阿飘了,却突然有了转机。 这年冬雪初霁,憋坏了的小子们一个个撒欢般往外跑,被家人放出去透风的小傻子夏琛,让村里几个孩子给骗到河边,踩上了冻得并不结实的冰面。 阿飘夏琛急疯了,他知道熊孩子的杀伤力有多大,或许他们本意只是为了恶作剧,但造成的后果却是他们不能承受的。 果然,事情朝着最坏的结果发生了,小傻子夏琛脚下的冰面裂开,冰冷的河水瞬间吞没了这个连求救都不会的孩子。 闯祸的熊孩子们一闹而散,阿飘夏琛拼命叫喊求救,却发不出一丝声音,他不能离开自己的身体五米以上,只能眼睁睁看着其他孩子跑远,小傻子夏琛在河水里扑腾下沉,脸色渐渐青白。 阿飘夏琛冲过去,徒劳地想拉起小傻子,他知道自己是在做无用功,但是他别无选择。 然而下一秒,夏琛只听见耳边突然响起一阵电子音乐,就好像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开机的那种声音,接着就是冰冷的机械音: [检测到宿主身体处于极度危险状态,生命体徵即将消失,暂停能量吸收,强制开机。] [能量不足!无法自行开启系统空间,请宿主努力自救。] 夏琛:「......」 夏琛还没来及高兴,就被好不容易觉醒的金手指差点气晕过去,让我自救,你好歹把身体还给我啊! 刚刚吐槽完,夏琛好似被什么勐拽了一把,整个魂体不受控制地往下沉,寒冷刺骨的感觉传来,夏琛懵了一瞬,立刻反应过来,边努力扑腾边扬声求救。 然而小傻子的身体太久没说话,加上在冰水里挣扎用了太多气力,夏琛用尽全力喊出来的「救命」根本不成语调,声音也细弱到几不可闻。 夏琛心生绝望,好在他那坑货金手指还没有坑到极致,在最后帮了他一把。 [检测到宿主处于生命危急状态,系统紧急救助模式开启,宿主目前帐户余额为零,先行赊欠,利息记帐,请宿主尽快绑定,早日还清欠款。]
第3页 [滴,能量不足,系统进入待机模式。] 夏琛:「......」 夏琛已经不想挣扎了,这样的金手指要来何用!淹死他算了。 夏琛这个微薄的愿望也没有达成,系统说要救他,就真的会救,一个老道士从天而降,直接把快冻成冰坨坨的夏琛从河里拎了起来。 第2章 「宝儿啊,你睁眼看娘一眼啊......」凄凄哀哀的哭声在耳边萦绕,一声一声,如杜鹃啼血,好似若是床上沉睡不起的孩子不愿睁眼,下一秒趴在床边痛哭的母亲就要吐出血来。 「系统,你好了没啊,你看我娘都哭成什么样了,要不下次再绑定吧!」夏琛心急如焚,他现在已经清醒了,但是意识在系统空间与系统建立初次绑定,无法出去,只能听他娘在一旁哭断了肠。 [能量不足,若此次绑定未完成,需再次储能三年以上才可开启系统空间,是否停止绑定?] 夏琛瞬间哑火,在他身体高烧昏迷的这一天里,他已经跟自己这个迟到了七年的金手指有了初步接触。 据系统所讲,它来自高维度世界,夏琛也没听懂,反正就是个外星科技的意思。 至于怎么到夏琛身上的,缘由太长,还涉及了夏琛不能知道的星际秘闻,总之就是,夏琛撞了大运得到这个外星科技,这外星科技是个什么辅助系统,可以帮他走上人生巅峰的那种。 然而还没来得及绑定系统,夏琛就被高空抛物砸死了。系统耗尽所有能量,把他带到这个时空,按照系统的说法,这个时空算是一个平行空间,这里的夏家少爷跟夏琛是不同空间的同一个人。 系统穿越时空时因能量消耗过多,造成的机体紊乱夹带了一丝时空乱流,直接波及夏琛,导致他出生后与自己身体有斥力,这才当了七年阿飘。 而系统因为能量耗尽,被动陷入休眠。休眠状态下系统吸收能量极其缓慢,若不是夏琛生命危急,系统要再等几年才能正式开启。 这次为了救夏琛,系统强制开机,必须立刻跟夏琛绑定,开启系统空间,依靠系统空间运行产生的能量补充消耗,维持系统运行,产生良性循环。 夏琛的理解,大概就是相当于他买了个高科技新手机,手机虽然属于他了,但是还没录入指纹锁什么的,只有归属权还没办法使用。等他录入了,就可以给手机充电,那能量就来得快了。 同时,因为能量不足,导致夏琛跟系统的初次绑定耗时较长,夏琛身体高烧不退,除了受寒,也是身体对系统自然排斥的反应,等绑定完成,夏琛就能退烧了。 所以夏琛只能耗着,死盯着一点一点往后挪的进度条,盼望着早点到百分之百。 「芸娘,莫哭了,徐道长说了,咱元宝命格不一般,命中有这一劫,过去了就好了。」这是夏琛他爹夏老爷,正在劝他娘。 「我只盼我儿一生顺遂,咱家不缺米粮,何必要什么大富大贵。」夏夫人说着又忍不住抹泪,都说爷奶爱长孙,爹娘疼么儿,夏琛这个幼子,可是夏夫人的心头肉。 夏琛听得心中又酸又软,他上辈子从初中开始读寄宿学校,爸妈离婚后,一年都不见得能见他妈一面,何曾感受过这般深沉的母爱。 「娘,爹也是担心您哭坏身子,您都一夜没合眼了,去歇歇吧,宝儿这里我和巧娘守着便是。」夏家大郎帮着劝说道。 夏夫人这些年身体本就不太好,此时也确实有些坚持不住了,起身时一个趔趄,幸亏儿媳妇巧娘反应快先扶住了。 夏夫人顺势抓着巧娘的手道:「你也去歇着吧,这几日家中全靠你操持,东哥儿他们几个,我也没顾得上。」 「娘您这是什么话。」巧娘一开口,声音里也带着哭腔,「宝儿病成这样,我心里头也难受,恨不能代他受这苦,哪能歇得下。」 说着她微敛泪意,接着道:「阿姊这几日多有照看,东哥儿也不是小娃娃了,哪儿闹得着我。您去歇着吧,我守着宝儿,他一睁眼,我便去叫您。」 家中几人轮番劝说,总算让夏夫人去歇着了,夏琛也听得提心弔胆,他娘身体是真不好,若是这么苦熬下去,等他病好了,怕是他娘得倒下了。 夏琛现在就希望系统不要辜负他外星黑科技的大名,能有调养身体的物品,好给家里人使用。 夏夫人去歇息,夏老爷和夏大郎一同出去说话,似是讨论给夏琛请大夫的事,只留了巧娘一人在屋中照看。 夏家人这么放心巧娘,不是没原因的。 夏老爷有三个孩子,夏琛上面一兄一姐,大哥夏金子,二姐夏银子,他,夏元宝...... 夏琛出生的时候,兄姐都已经成婚生子了,夏夫人高龄产子,早些年独自抚养两个孩子拖坏了身体,夏琛生下来是个傻子,夏家人都愧疚得不得了。 夏夫人那会儿没奶水,夏琛大嫂冯巧娘生下二儿子南哥儿没多久,奶水很充足,便把夏琛抱去餵养了。所以说是大嫂,其实跟娘也没什么区别。 巧娘坐在床边,眼都不眨地看着床上烧得满脸通红的男童,眼眶忍不住又红了。 夏家靠夏老爷军功发家,以前就是普通的庄户人家,哪想得起请什么奶娘乳母。夏夫人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带不了小孩,夏琛可以说是巧娘一手带大的。 夏琛生得好看,大概是因为傻,一点儿都不吵闹,比起大他几个月的侄子南哥儿,乖得不行,巧娘养着养着就上心了,手把手带大,比自个儿儿子还心疼。
第4页 巧娘守在一旁,摸着夏琛额上的湿帕温度变高,便立刻拧了新的换上去,寒冬腊月的天气,不一会儿巧娘十指便冻得通红。 夏琛虽然看不见,但他能感觉到,焦急如火的内心突然平静下来,他盯着已经到百分之九十九的进度条喃喃自语:「系统,其实我挺感谢你把我来带这个时空的......」 [根据测算,宿主与此时空融合度最高] 系统的回答冷静而理智,夏琛忍不住一笑,正在这时,显示着绑定中的进度条又往前挪了一格,跳到百分之百,一道光芒闪过,夏琛的意识出现在一个满是高科技感的空房间里,四周的墙壁全是流动的数据流。 「系统?」夏琛不敢乱动,小心打量身处的房间。 [绑定完成,人生赢家系统正式开启,系统z14212058为您服务,是否现在锁定人生目标,开启职业系统?] 「哇哦,厉害了。」夏琛忍不住咋舌,人生赢家系统啊,光听起来就像要带他走上巅峰的样子。 夏琛问:「这个职业系统是什么意思?我可以随便选职业吗?可以选几种?以后可以换吗?」 夏琛以前玩过网路游戏,听系统这么说,觉得跟自己玩游戏转职有点像。而且系统绑定后首先问这个问题,说明这个职业系统的选择很重要,夏琛猜想,既然有职业系统,说不定以后还会有职业技能,所以一定要慎重选择。 [职业系统只有一项,根据宿主人生目标确定,一经选择不可更改。] 「人生目标?」夏琛奇怪道:「人的一生会有很多目标,职业只能适配一种,这样合理吗?」 [星际时代资源有限,人生赢家系统作为辅助系统,会根据宿主所处环境、拥有资源、自身天赋与能力等多种数据为参考,为宿主制定最合适的人生目标和最高效的职业规划。] 夏琛明白了,感情根本轮不到他自己来选,这么一想,星际时代的人还挺可怜的,系统收集的参考数据里面根本没提兴趣。 「我这又不是星际时代,古代资源多丰富,要不让我自己选吧。」夏琛试图讨价还价,他还惦记着科举神童呢,虽然他现在身体已经七岁了,但是有系统辅助的话,估计还能赶上神童的最后一波。 系统声音一如既往的冷淡: [系统初始设定不可更改,宿主是否现在开始适配?] 夏琛:「......」 「行吧,这个适配要多久?要是时间太长,先放我出去。」夏琛想,有金手指总比没有好,而且他条件这么优越,指不定就能适配个特别好的职业呢? [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毕,适配预计用时十三秒,是否开始?] 「什么时候收集的,这么快。」夏琛嘟囔了一句,见时间很短,便决定先把自己未来的职业确定了。 「开始。」夏琛定了定神,沉声道。 [抽取职业称号中......] 随着系统冷漠的机械音响起,夏琛面前突然出现一道光屏,上面有他熟悉的汉字迅速划过,速度极快,出现的速度不足一秒。 夏琛凝神细看,因为光屏上的字消失速度太快,他只看见零散几个称号,有的甚至没看完全。 不过单只他看见他,也够夏琛心潮澎湃了,什么传世名臣、一代明君,妖魔克星(?),至尊枭雄,纵横捭阖,哪个不比夏琛那个状元郎的小目标来的大。 「果然是我太孤陋寡闻眼界小。」夏琛嘿嘿笑了两声,激动地搓了搓手,觉得他这金手指搞不好真的很粗。 十几秒时间眨眼而过,光屏上的字闪动越来越快,最后在系统预计的时间停止,光屏上只留了一行字。 夏琛满怀激动,喜滋滋地去看系统给他适配的职业称号,然而光屏上显示的字却让夏琛有些困惑。 「系统,你是不是弄错了,我怎么觉得这个称号好像不太对劲......」夏琛盯着光屏,面上喜色渐渐消失。 [系统自检中......自检完成,未发现错误。] [资源整合完毕,宿主职业规划启动,正式开启职业系统,根据适配度优先级,宿主的最终职业称号为一代神农。] 夏琛:「......」 「呵呵,神农一定不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夏琛垂死挣扎。 然而系统冷漠无情又无理取闹,很快打破了夏琛的幻想: [系统空间已经开启,望宿主努力种田,早日走上人生巅峰。] 夏琛:「......」 第3章 来自外星的高科技系统似乎没感受到夏琛无语凝噎的心情,安静地重复:[是否进入系统空间?] 夏琛沉默良久,半晌艰难道:「不,放我出去。」 他得缓一缓,免得被自己这个辣鸡金手指气死。 [系统无法操控宿主意识,宿主可自行选择脱离。] 夏琛思考片刻,在心中默念回去,果然眼前一黑,身体传来沉重感,他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里。 当了七年阿飘,突然有了身体,夏琛颇觉不适,他努力控制自己身体,睁眼、动手指,每个步骤都做得像个沉睡已久的植物人初醒时的状态。 巧娘刚拧了一只帕子,要换下夏琛额上已经变热的那只,突然发现昏迷了两天的男童已经睁眼,正用一双乌熘熘的黑瞳盯着她。 巧娘手一抖,差点把帕子掉夏琛脸上,夏琛眨眨眼,勉强扯动唇角,对巧娘露出一个微笑:「嫂......」
第5页 「娘!」巧娘一个激灵,拔腿往外跑,中途撞上桌子打翻茶壶也顾不得,「娘,大郎,元宝醒了,元宝醒了!」 夏琛眼睁睁看着大嫂跑出门,他说话也很艰难,小傻子夏琛从不开口说话,声带滞涩,夏琛努力半天,一声「嫂子」还未说出口,人已经跑不见了。 一晃神的功夫,夏琛病房里已经挤满了人,夏夫人刚被叫起,只来得及套上一件夹袄,髮髻都是乱的,扑在夏琛床前抱着好不容易醒过来的么儿捨不得撒手。 「去,去请张大夫过来给宝儿看看。」夏老爷激动地脸上的伤疤都在扭动,乍一看颇有些吓人。 夏琛从他娘肩膀上探出头,怔怔地看着夏老爷那张即使毁容了也依旧能看出几分俊秀的脸。 夏老爷军伍出生,夏家的家业都是夏老爷从战场上拿人头换来的,他自个儿也落得满身伤残,除了脸上这道斜贯整张脸的伤疤,夏老爷还瘸了一条腿,少了两根手指头。 平日里村里的小孩从不敢往夏老爷身边凑,甚至在背地里喊他夏老鬼,然而夏琛当阿飘的时候,却无数次看见夏老爷把小傻子放在自己肩头,甚至趴在地上给他当马骑,哄得不会说话的小傻子笑弯眉眼。然后夏老爷跟着笑,他笑起来也很吓人,脸上的伤疤像一条扭曲的虫子,可是夏琛知道他对孩子脾气有多好。 「呵,你做什么离这么近,吓着我宝儿了。」夏夫人激动完了,扶着儿子想跟他说话,却见他眼神愣愣地往后看,循着夏琛的视线,一眼望过去便是自家男人那张毁容的脸。 夏老爷讪讪地往后退,眼神却捨不得从么儿身上离开,犹豫着举起袖子想学文人用宽袖遮脸,偏他厌烦宽袍大袖的从不肯穿,此时窄窄的袖子根本挡不住他的脸。 夏琛及时伸手,吭吭哧哧开口道:「爹、爹,抱。」 七岁的男童,说话像刚学语的幼儿,口齿不清含含煳煳,夏家一家子却都感动得热泪盈眶好像听见什么天籁。 「我儿会说话了!」夏老爷抖着手把夏琛抱过去,捏着嗓子哄他:「元宝啊,再叫一声,再叫爹一声。」 夏琛又叫了一声,这回声音清晰许多,夏老爷高兴得不知怎么是好,夏夫人看得眼热,凑过去哄夏琛叫娘,夏大郎和巧娘也跟着凑热闹,夏琛只好一个个喊过去,喊谁谁就跟捡了钱似的,乐得见牙不见眼。 一连喊了好几圈,听夏琛要水,脑子发热的夏家一众才冷静下来,化了蜜水给夏琛喝,又给他张罗吃食。 夏家有良田百亩,还有别的出息进帐,是清河村一带有名的富户。家中有一个煮饭的婆子,是夏老爷从县城牙行里买的,会做两样精巧的点心,靠着这手艺,花了夏老爷足足五两银子,要知道,买个正当年的小丫头,也不过四两银子罢了。 煮饭的婆子姓雷,如今也就四十来岁的年纪,但在这个时候,已经是老年人了。 雷婆子以前在大户人家当过下人,颇有眼色,知道小傻子夏琛是家里头的金疙瘩,比作为长孙的东哥儿都受宠,平日里尽做一些小孩欢喜的点心,哄夏琛开心,以至夏家一家子都对她印象十分不错。 此时听说小少爷醒了,夏夫人叫安排饭食,雷婆子忙端了点心过来,没让小丫头桂花帮忙,腆着一张满是褶子的老脸凑到夏琛面前,唿天抢地心痛一番,连声说小少爷受苦了,要做些好吃食给夏琛补补。 「小孩儿不经饿,小少爷先吃口点心垫吧垫吧,老婆子这就去准备饭食。」雷婆子话说得周全,夏夫人满意地点点头。 夏琛面上一派懵懂,心中疯狂唿叫系统:「系统系统,快帮我看看,这点心里有没有毒。」 并非夏琛大惊小怪有被害妄想症,而是这雷婆子就是他这次落水的帮凶之一。 夏琛之前是个傻子,夏家这么宝贝他,想也不可能放他一个人出去玩。 夏家虽说在清河村算个富户,实际上不过一个小地主罢了,因为乍富,连乡绅都算不上。家中加上雷婆子,总共只有三下人,一个老余头,会一点儿算术,跟着夏老爷做事。还有个十一二岁的小丫头桂花,跟雷婆子一同处理家中杂事。 夏琛落水那日,因着积雪刚化,家中大人都各自忙碌,嘱咐家中两个孩子东哥儿和南哥儿看好小叔叔。 东哥儿是夏大郎长子,今年虚岁不过十岁,南哥儿更是只比夏琛大三个月,这般年纪的男孩子,又不曾去学堂念书,家中尚且富裕,自然是不愿意被关在院子里。 大人一背过身,两个孩子心就飞了,东哥儿给了夏琛一块蜜饯,哄他站在院子里不要动,等他回来,然后就带着弟弟跑出去玩儿了。 小傻子傻归傻,却极听话,大侄子让他站着不动,他就站在院子中间,捧着块蜜饯慢慢啃。 然而东哥儿走后没多久,雷婆子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几句话就把小傻子夏琛骗了出去,绕到僻静处自己走了。 若是旁人哄他,夏琛是不会听的,只是平日吃多了雷婆子做的点心,小傻子把她当做自家人,结果就被哄了去。 小傻子夏琛不认路,雷婆子跑了,他只能站在原地发愣,就那么巧,一群小孩子疯跑而过,看见傻愣愣的夏琛,有人提议耍弄他一番,于是就有了后来的事。 小傻子不懂,夏琛怎么会看不明白,他不信有这么巧的事,雷婆子把他哄出家门,又没有跑出多远,夏家人稍稍回神就能找到她,这件事一点儿意义都没有。
第6页 所以后续夏琛被骗到河边掉进冰窟窿,一定是雷婆子预先知道的,最起码她是知道有人要谋害夏琛,然后做了帮凶。 夏琛其实挺想不明白的,雷婆子到夏家已经有四五年了,夏家不是苛刻的主家,对雷婆子从没有打骂,衣食也不曾亏待。最重要的是,雷婆子卖身契还在夏夫人手里,她做什么想不开要干这背主的事。 这些事夏琛定要深究的,不光是为小傻子讨回公道,也是因为夏琛要把真兇找出来。他一个小傻子,谋害他有什么好处,总归最终目的是冲着夏家来的,他好不容易有这么好一个家,这么好的家人,定要护得好好的。 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夏琛是不敢随便吃雷婆子的点心了,万一雷婆子狠下心给他下点儿毒,他吃了一命呜唿,再去当他的阿飘吗?也不知道系统能不能再送他返魂一次。 但是他又不能表现的跟往常太不一样,让雷婆子起了疑心就不好了,他还打算留着雷婆子这只饵,好钓出那条食人鱼。 系统坑是坑,关键时候还是靠谱的,很快给了夏琛答覆: [检测完毕,糯米制品,无毒,可食用,宿主肠胃虚弱,不易消化,建议少食或不食。] 这让夏琛对自己的金手指有了一点点信心,或许他晚点可以找时间去看看系统空间,指不定有什么惊喜呢。 当你看一个人是坏人的时候,她做什么都觉得是坏事,现在夏琛就是如此,哪怕点心没毒,他也觉得雷婆子肯定是故意给他拿这样不好消化的点心,想谋害他。 夏琛学着以前小傻子的样子,伸手抓了一块点心就往嘴里塞,一副饿狠了的模样,吃得狼吞虎咽,很快噎住了,哼哼唧唧要水。 夏夫人吓了一跳,连忙去给他倒水,巧娘把点心塞给雷婆子让她端走,怕夏琛一会儿看见了还要吃。 夏琛跟系统交流的时候,雷婆子一直在小心拿眼偷瞄夏琛,她也没想到这小傻子命这么大,这么冷的天,掉进冰窟窿里都没死。 也怪那徐老道多管闲事,不过这种埋怨话雷婆子只敢在心里想想,别看徐老道一副落魄样子,雷婆子却晓得那不是个一般江湖道士。 先前听见屋里夏老爷叫嚷着说小傻子会说话了,还把雷婆子骇了一跳,生怕被村里碎嘴婆子们说准了,小傻子烧过一回烧清醒了。 现在见他还跟往常一样,除了会说几个含煳不清的字,对自己也没什么排斥,雷婆子稍稍放下心,决定近几日行事要更加小心,以图后事。 第4章 雷婆子一出门,夏琛就把塞了满嘴的点心吐出来,他根本没往下咽,反正以后那个雷婆子别想害他。 至于家中其他人,夏琛觉得暂时还是安全的,雷婆子不敢直接对他们下手。夏家除了夏夫人,其他人身体都很好,要是突然出事,除非夏家人死绝了,否则雷婆子绝逃不掉。 夏琛不敢直接把自己的猜测全部告诉家里人,他傻了七年,能开口说话可以说是高烧一场烧清醒了,但像个久经歷练的成年人般分析一番自己被谋害的前因后果,还让人跟他一起演戏,怕是会被当成什么精怪附身。 当然,夏琛并不打算单打独斗,要解决幕后黑手,肯定要靠他家大人,他现在不是没人管的小孩啦,告家长什么的,最让人开心了。但要等他摸清头绪,再慢慢透露给家里人。 夏琛心中暗自盘算着,面上不露声色,装成脑子刚清醒的幼童。因为还在病中,夏夫人不肯放他下地走路,夏琛便小声试着说话,锻鍊自己的声带和舌头。 小少爷醒了,夏家全家都十分高兴,当初保安堂的张大夫来给夏琛看病的时候说,若是夏琛喝过药醒来了,慢慢养着便能大好,若是醒不来,他也没法子。只是就算醒来,烧久了可能会把脑子烧坏。 后面这句话夏家人都没当回事,本来夏琛就是个小傻子,还能再傻到哪去?没曾想,负负得正,直接把夏琛烧清醒了,夏夫人念了好多句无量天尊,还说要去给山里徐道长的观中捐些钱物,感谢他出手相助,救了夏琛一条小命。 夏琛醒后,吃了半碗大嫂亲自煮的粥米,眯着眼睛喊困,说要睡。夏夫人被吓怕了,不敢让他闭眼,哄着他说话,中间一直等到夏大郎把大夫又请过来,让大夫看过,才放下心来。 其实系统说得很准,绑定完成后,夏琛就开始退烧了,现在除了病后身体疲累,没有其他病状。他也不是真困了,他准备再去看看自己的金手指,好好研究一番。 夏琛冷静下来后仔细思考过,说到底,系统本质上是个辅助性的工具。 在星际时代,系统之所以对宿主有极大影响力,是因为大部分拥有这种系统的人都处于贫困、缺乏资源的状态,要么按照系统规划的道路去走,从系统处得到指导和其他便利以及资源,以保障自己的生存需求,甚至如同系统的名称一样,靠着出众的天赋成为人生赢家。 也就是说,系统的最终目的,是在资源缺乏的星际时代达到对人力资源最大程度的开发。 也因此,系统并没有强制措施,它并不要求宿主一定按照它规划职业路线来走,只不过拿不到系统发放的资源罢了。 哪怕系统没说,夏琛也知道,星际时代一定有人不受系统钳制,除了理想中的大同社会,任何时候贫富差距都是存在的。资源充足的人自然是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愿意按照系统的规划发展自身天赋可以,想学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也可以。
第7页 一开始夏琛是被巨大的落差给整懵了,冷静下来后很快想清楚,实际上他应该算资源充足的那一类,哪怕在系统测算中,他最好的职业路线是种田以后子承父业当个地主,夏琛也可以选择放弃金手指做自己想做的事。 但是金手指不用太亏了,所以夏琛想去试一下,能不能两者并行,一方面按照系统规划的职业道路选择性实施,换取系统能提供的资源,一方面谋划个高大上有出路的新职业。 心里存着事,夏琛装睡哄走夏夫人后,巧娘留在屋中照看夏琛。好在夏琛可以意识进入空间,外表看起来跟睡着了没两样,甚至还能感知到外界的动静。 夏琛躺下没多久,已经出嫁的大姐听说小弟醒了,连忙过来探望,被巧娘拦下,只在床边看了夏琛一会儿,就离开了,似乎去寻夏夫人说话。 听着外头再没其他动静,只有巧娘安静的唿吸声和翻检布料时轻微的摩擦声,夏琛按照系统的说法,将意识浸入系统空间。 这一次,夏琛眼前一亮,看见的不再是上一次那个高科技感十足的空房间,而是仿佛突然进入了一处世外桃源。 前方是远得望不见边际的土地,斜右方有水流潺潺声,身后远远能看见连绵不绝的山峰,树林茂密。 夏琛左右环顾一圈,心中无比震撼,不管是他穿越前还是现在,拥有这样广袤的土地,都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别的不说,在清河村,夏家是数一数二的富户,据夏琛所知,光土地,夏家一共有田一百一十二亩。 其中上等田三十八亩,买地时每亩地要价六两白银,中等田六十四亩,每亩四两白银,下等田十亩,只要二两白银。 这些田地并不是全部整买,价格略有浮动,全部土地,当初花了夏老爷近五百一十两白银。 看起来好像并不是太大的数字,但是按照这时候银子的购买力,换算成现代,大概是二十多万的样子。 其实夏琛也不太明白,为什么他爹能有这么多银子,要知道,夏老爷当了十多年兵,饷银每日三十文,每月不足一两。他爹要不吃不喝当五十年兵才能攒够这笔钱,更何况他家好像还有其他产业。 所以哪怕不看其他的,光系统空间里这无边无际的土地,夏琛可以说是一夜暴富了。 更何况,夏琛看了一下,这里的土地好像都十分肥沃,不比他家里的上等田差,这么一算,夏琛心头火热,觉得当农民也不错。这么多田,系统总不能让他一个人种吧,都星际时代了,科技怎么也得比他那个时候发达,机械化种植,他只要当个躺着收穫的地主就好了。 「系统,你们星际时代真的资源缺乏吗?」夏琛奇怪地问,一个农民都能给这么多地,还叫资源缺乏? [系统z系列为破解版,本系统为半破解版......兹......兹.......宿主权限不足。] 「懂了懂了,你不用回答了。」夏琛一听破解版就明白怎么回事了,他怕系统兹来兹去把自己兹卡机了,连忙打断系统回答。 破解版嘛,玩过游戏的都明白,资源无限游戏货币无限,再联繫系统所说背景,夏琛大胆猜测搞不好星际时代闹革命了,也不知道哪位大佬破解了系统,指不定他能得到系统,原因就在这了。 「那你这种半破解版跟普通版本有什么区别?」夏琛问,破解版他懂,就是不知道半破解版有什么优势了。 [普通版本系统空间容量为本系统千分之一,后备储存资源为本系统十万分之一。普通版本能量转换......] 后面系统还说了一堆夏琛听不懂的名词,但是都不重要,光听这个比例,就知道他赚大发了。 夏琛暗乐片刻,等系统说完,把自己最后的疑问抛了出来,如果他在使用系统空间的同时进行其他职业,会不会有什么限制。 [建议宿主按照系统规划路线进行职业安排,以宿主目前天赋与能力,选择其他职业难以成为人生赢家。] 夏琛:「......」 就很气,说话就说话,怎么还带人身攻击的,夏琛憋着气问:「所以没限制是吧。」 [没有。] 「我要怎么开始?」夏琛四下打量,「有没有什么机械,好歹给我个锄头吧?」 [根据宿主经歷与认知,系统已将系统空间和职业进程进行适应性改变,宿主可唿出系统空间面板,查看当前状态,根据新手指引开启职业征程。] 夏琛生疏地用意识召唤出系统空间面板,绿水青山的空间里立刻出现一个非常突兀的高科技感十足的半透明光屏。 凝神细看,夏琛顿时明白系统刚刚的话是什么意思,这个面板非常像一个游戏面板。 光屏左上角有一个小小的头像,是他现在的模样。右上角有一个金闪闪的小屋子标志,下面紧挨着一个跳动的蛋状物,不停变换着光芒,诱惑人把它点开。 左下角有一个本子一样的标志,往右是一个捲轴标志,一排过去,还有朴素小房子、小箱子、小锦囊等等。 夏琛挨个点开,很快弄懂了这些标志的含义,头像就是角色,代表他自己,点开后有个基础属性栏,因为他还没长大,除了魅力,数值都很低,没什么参考价值。还有等级、技能栏和职业称号,这些现在都是空白的。 金闪闪小屋子应该是系统商城,最上面显示货币,夏琛看见有四种,除了目前通用的金银铜,还有宝石,在金子前面,应该更珍贵,但是这四种他的余额都是零。
第8页 商城第一页能够显示的都是一些种子,夏琛往后翻了几页,渐渐出现一些让他眼热的物品,但是都显示等级不够无法购买。 下面一排,小本子是土地列表,显示他拥有的土地数量和品质。捲轴是任务,有主线任务、日常任务、触发任务等等,夏琛没有细看。 朴素的小房子是仓库,空荡荡。小箱子是成就宝箱,小锦囊是等级礼包。 商城下面的那个扭蛋,夏琛是最后点开的,因为玩过各种游戏的夏少爷一看就明白,那肯定是个抽奖池。 都说玄不救非氪不改命,夏少爷就是一个玄学救不回,氪金氪爆都没用的超级大非酋。 痒痒鼠从初级非酋一路升级直到拿到月见黑头像框从未断过,吃鸡碰不到枪就被打死的概率是百分之八十以上,农药他从来不去抽奖,但是一到晋级赛就遇见队友挂机。 夏琛戳开扭蛋,果然是个抽奖池,忍不住吐槽:「好好的模拟经营小游戏,干嘛弄什么抽奖,俗不俗......」 随口一吐槽,系统立刻回覆: [抽奖池为奖励性版块,可删除,是否删除?] 「别别别。」夏琛连忙拦住,小声道:「那什么,十连抽有保底吗?」 第5章 系统的回答让夏琛心中升起一丝希望,有保底就好,想当初,他能靠保底加氪金氪成大佬,也不知道系统支不支持氪金。 再说了,都穿越了,身体都换了一个,怎么也该变变血统吧,不求从非酋一跃成欧皇,最起码当个普普通通亚洲人也好。 夏琛恋恋不捨地关掉奖池,他现在一穷二白,没有抽奖机会。 被勾起抽卡欲望的夏琛忍不住道:「系统,这我就要批评你了,你看痒痒鼠那么抠,新号还送蓝票呢,别的游戏都有个抽奖教程对不对,你也应该学学人家,让我先抽一把。」 系统的机械音一板一眼道:[抽奖机会只能靠宿主努力获取,本系统不支持不劳而获,望宿主早日改掉这种不良思想。] 夏琛:「......」 「我不气,我一点儿都不气。」再一次被自家系统噎回去,夏琛已经能够自我消化排解了。 他点开任务捲轴,一边查看任务,一边跟系统说话:「我就一直叫你系统吗?或者能有其他称唿?」 [宿主可称唿我的编号。] 「你编号是什么?」夏琛记得系统说过一回,z开头,具体他忘记了。 [本系统编号为z14212058。] 「......好长。」夏琛忍不住捂脸,这么长还不如叫系统呢。 [宿主有一次命名权,是否使用?] 「嗳,可以吗?」夏琛想了想,道:「以后咱们要相处很久,按照我们家的排行,跟我姓夏,叫你铜板可以吗?」 [命名成功,夏铜板为您服务。] 夏琛噗得一声笑出来,系统冷淡的机械音配上这个名字,实在是太搞笑了。 「咳咳,感谢夏铜板同学对我的帮助,希望以后我们能相处愉快。」笑过之后,夏琛努力正经了一回,算是跟他家系统正式建交。 夏琛刚才打开任务捲轴后,发现有个新手系列任务,全部完成后有个新手礼包可以领,里面第一项任务显示:完成一次种植。 奖励很低,只有十个铜板,要知道,他刚才看抽奖,里面有两个奖池,一个是宝石的,一个是金子的。宝石那个要十宝石才能抽一次,金子一两抽一次。 按照系统的标准兑换比例,一千个铜板才能兑换一两银子,十两银子才能兑换一两金子。 夏琛偷偷唾弃了一下抠门的系统,左右寻顾一番,问:「铜板儿,没给我种子啊?还有工具也没有。」 [系统目前只提供初始田地一块,其他物品请宿主自行解决。] 真的抠!夏琛暗自磨牙,知道系统说到做到,只能自己想办法:「我能从外面带工具和种子进来吗?」 [可以,宿主携带物品进入空间时,必须以身体进入,宿主离开时,所有外界物品只能存放在仓库,若仓库容量不足,会自行吐出,请宿主慎用。] 夏琛一听,连忙打开自己的仓库查看,起初他见仓库空荡荡的,就没细看,这时再看,发现仓库显示的是一个个格子,一共三十个。 「这一个格子能装多少东西?」夏琛问。 [空间产出物中,同类型种子或作物无上限,容纳其他同类型物品时,一格空间为一千立方米。外界物品,同类型种子或作物一格可叠加九千九百九十九,其他物品一件占一格。] 夏琛暗自思忖,看来系统并不支持从外界摄入其他物品,一把锄头都能占一格储物格,实在是有点亏。 不过目前的情况,只能想法子从外面偷渡,好在三十格储物格,目前暂且够用。 系统空间与外界的时间比是一比一,夏琛猜测空间里植物生长速度应该会加快,不然种一茬稻子等几个月收穫,他那些任务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完成。 夏琛在空间里待了一个多小时,把系统空间面板上的各个板块都了解清楚后,便准备离开。他要去外界收集种子和工具,先把新手任务做了。 临走前,夏琛随口问了一句:「板儿,我的地是哪块儿?」 他刚查看土地列表,显示他目前拥有初等零级土地一块,但是他四下看过,目之所及,土地都是完整的一片,不像是有开垦好的田地,难道是让他自己开一块儿出来?
第9页 [你脚下那块。] 「嗯?」夏琛疑惑地挪开脚,低头看了一眼,好像没什么不同啊,不对,这块地......夏琛心中升起不好的预感。 他索性蹲下身,果然,他没看错,有块颜色稍浅的土地,形状是非常规整的正方形,如果在别处,他早就发现了,只是一直被他踩在脚下,夏琛才没注意到。 至于为什么这么眼瞎,大概是因为这块地太小了,目测只有十平方厘米左右,真正的巴掌大的土地...... 夏琛摸着小可怜土地,手指都在发抖,他不敢置信地问:「这就是我的地?」 [是的,请宿主努力种田,早日扩大土地规模。] 似乎是见夏琛被打击得太狠了,系统难得补充了一句:[一分耕耘一分收穫,只要宿主努力,整个系统空间都是你的土地。] 「呵呵,我谢谢您了。」夏琛咬牙,情真意切道:「夏铜板,你真是个弟弟。」 * 夏琛醒来后,又在床上躺了两天,他的烧早退了,夏夫人不肯让他下床,总觉得他这回大病一场伤了身子,让他躺着好好养养。 连着两天,连饭都端到床边,要不是夏琛坚定拒绝,夏夫人和大嫂还打算给他餵饭。 躺得夏琛筋骨酸软,实在是受不住了,只好拿出小孩子的看家本事,撒泼耍赖要出去玩。夏夫人拗不过他,只好放他出去,不准出远门,只能在院中玩耍。 夏家的屋子是个两进的小宅子,青砖瓦房,盖得不多讲究,但在清河村这种到处茅草屋的小村子里,已经是难得的豪宅了。 夏家人从夏老爷起,都是粗人,没那个赏花的情怀,院中栽的几棵树都是果树。寒冬时节,树枝上光秃秃的,夏琛便坐在屋檐下,盯着光秃秃的树枝发呆。 夏夫人自去忙家中事务,巧娘拿了个小针笸箩放在膝上,边做针线活边守着夏琛。 脱不开身,夏琛忍不住想嘆气,走哪都有人跟着,他要怎么找种子农具,怎么找雷婆子身后的恶人。 正发着愁,院门外探出个小脑袋,夏琛刚瞄过去,小脑袋刷得一下缩了回去,过会儿又探出来,却换了个人。 夏琛抿唇直笑,沖躲在院门外的两人招手,没曾想不但没把人叫过来,反而又把人吓回去了。 巧娘把手上的针线一收,板着脸道:「小叔叔叫你们还敢躲,给我进来!」 两个少年磨磨蹭蹭走进来,正是夏琛的两个侄儿,东哥儿和南哥儿。 因为夏琛落水,负责照看夏琛的两个侄儿也受了罚,夏大郎亲自动手,把两个儿子狠狠得收拾了一顿。尤其是大儿子东哥儿,走过来的时候,夏琛见他还是一瘸一拐,显然屁股上的伤还没好。 「过来跟小叔叔赔不是。」巧娘一副后娘脸,一点儿不见对夏琛的温柔可亲。 夏琛身体小,骨子里是个成年人了,两个侄子才多大,上小学的年纪,说到底他落水那事,也怪不到这俩孩子头上。 他知道自己拦着不让道歉没用,连忙道:「大嫂,让东哥儿和南哥儿陪我玩儿行不行?」 两个少年瞪大眼睛,他们只听家里人说小叔叔清醒了,但是并没见着,这时候听见夏琛口齿清晰的说话,难免惊讶。 巧娘被夏琛转移了话题,瞪了一眼两个儿子:「你们陪小叔叔玩耍,不许往院子外头跑,敢欺负他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夏琛得了话,乐得一蹦而起,拉着两个侄子就往院中跑,巧娘在后头喊,让他们莫玩儿雪。 不在巧娘跟前儿,南哥儿一下子活泛了,绕着夏琛转了一圈,惊奇道:「元宝叔,你真不傻啦。」 夏琛现在真听不得这名,他爹娘喊就算了,小辈再叫,他受不住。 「别叫我元宝叔,叫我小叔。」夏琛一脸严肃,觉得这名跟他特不配,以后他中状元,红榜上写个夏元宝,太尴尬了。 南哥奇怪地看他一眼:「为啥不能叫元宝叔,我一直都叫你元宝叔。」 东哥儿拍了弟弟一下,虎着张小脸:「让你叫你就叫,废那么多话干嘛。」 南哥委委屈屈地低下头:「知道了,元宝叔。」 夏琛:「......」这傻孩子哪来的自信说他傻? 东哥儿训了弟弟一通,别别扭扭地从荷包里掏出来一个纸包塞进夏琛手里,一张不甚白净的小脸涨得通红:「对不住,我不该丢下你跑去玩儿,以后、以后我走哪都带着你,我把南哥儿丢了也不丢你!」 南哥一愣,傻乎乎问:「哥你为啥要丢我啊?」 夏琛被自家两个侄子逗得忍不住笑,他打开东哥儿给他的纸包,里头是几个不一样的蜜饯。蜜饯这玩意儿又要果子又费糖,村户人家的小孩几年不见得能吃一回,以夏家的家资,也不可能敞开了供应,看起来是东哥儿攒下的小零嘴。 南哥儿已经忘了质问他哥哥了,盯着夏琛手里的蜜饯口水都快流出来。 夏琛笑眯眯捻起蜜饯,一人嘴里塞一个,南哥儿立刻乐得眯起眼,东哥儿含着果子道:「我不吃,是给你的,赔礼......」 「我是长辈,你们得听我的。」夏琛笑眯眯把手里的蜜饯都分了,心里开始琢磨在空间里种果树的可能性。 这时候没有反季蔬菜和水果,蜜饯就是难得的零嘴,不管是自己吃还是想法子卖钱,都是个不错的进项。
第10页 「你比我小。」东哥嘀咕了一句,心里颇有点不是滋味。 以前爹娘老让他照看小叔叔,东哥儿心里头不是没怨气,小叔叔是个傻子,带他出去,玩的时候得看着,没办法尽兴。家里头有什么好吃的,也先给小叔叔吃,东哥儿看着可气。 但是他又没那么讨厌小叔叔,小叔叔是他见过最好看的人,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很乖很听话,从不像弟弟南哥儿一样,闹腾起来让人恨不得把他扔出去。 这次小叔叔落水,东哥儿被他爹狠抽了一顿,他本来气着,怨夏琛不听话到处跑害他挨打,结果听见他娘跟他爹哭,大夫来了又走,也没见他小叔叔好起来。 东哥儿一下子慌了,他只是想出去玩,没想害死小叔叔。夏琛养病,他娘不让他去看,东哥儿躲在自己屋里头还悄悄哭过一回。 没想到小叔叔病好了,脑子也清醒了,不但不生他的气,还愿意分蜜饯给他吃,东哥儿心里愧疚极了。 「以后你想玩什么,我都带着你。」东哥儿吃人嘴短,拿不出什么好东西,只好又保证一遍。 夏琛刚想笑着应过去,忽然想到还没着落的种子和农具,顿时灵机一动,他行动不自由,这不是送上门的跑腿小弟嘛。 第6章 「元宝叔,你看这个成不成?」东哥儿凑到夏琛身边,把自己折腾出来的小玩意儿给他看。 夏琛接过来一看,成人小臂长的硬竹竿子下用麻绳绑着块磨得锋利的石头片,整体看就是把最简陋的小石铲子。 夏琛找树下有土的地方铲了几下,东哥儿把石头片绑得很牢固,用起来颇为顺手,夏琛满意地点点头。 他所在的这个朝代叫安朝,具体发展程度夏琛不太清楚,他这七年的活动范围也就是夏家方圆百米,顶多再去村子里转两圈。 夏琛歷史学的不算好,但盐铁官营他还是知道的,铁质的农具质量好使用周期长,价格却不便宜,买卖也有限制,在一般农家,就是重要的家产之一。夏家虽然是地主,东哥儿拿把锄头给他,他变没了也是要出问题的。 再说了,就他那巴掌大的一块地,找把锄头真的是杀鸡用牛刀,要不是系统提示要有翻地过程,夏琛都想用手刨个坑把种子埋进去算了。 「种子呢?」夏琛问。 「只有这些。」东哥儿展开手掌,里面躺着几粒种子,「是萝蔔和小白菜种子,我管桂花要的,别的她不肯给,说现在种不活,给我糟蹋了。」 「够了,谢谢东哥儿。」夏琛把种子接过来,在小荷包里放好,准备找个时间偷偷去空间里试试。 从没人正经跟他到过谢,东哥儿一下子红了脸,南哥儿跟着哥哥跑前跑后啥也没干成,眼巴巴瞅着夏琛,指望小叔叔也夸他一句。 夏琛摸摸小孩的头,笑眯眯道:「也谢谢南哥儿,都能替小叔叔跑腿了。」 他有心想给点儿什么奖励两个孩子,可惜真是一穷二白,连块糖都掏不出来,夏琛更下定决心要早点把自己空间开发出来。 「哟,咱元宝咋蹲这儿呢。」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夏二姐随了夏老爷,性子急嗓门大。 「二姐。」夏琛甜甜地叫了一声,夏二姐立刻稀罕得不行,抱起夏琛不撒手。 「听娘说元宝好了,我还不敢信,今儿个见了算是信了,咱元宝都能叫人了。二姐抓了只老母鸡过来,让大嫂杀了给咱元宝炖汤喝。」 巧娘听见声音已经迎了过来,招唿夏二姐说话,夏琛拿了夏二姐塞给他的一把花生,跑去分给两个侄子。 中午夏二姐留下吃饭,夏琛跑去看过,夏家没那么讲究,做饭的时候巧娘也在厨房帮忙,雷婆子没机会动手脚,便又熘熘达达去跟东哥儿打听当初骗他下河的几个熊孩子。 从夏琛落水差点淹死到病好的现在,已经过去四五天时间,整个清河村没人不晓得这件事,但是夏家一点儿都没有去找那几家麻烦的苗头。 夏琛猜,应该是那几家选择了隐瞒这件事,毕竟谁也没想到,夏琛会被救回来,更不会想到他脑子会变清醒。事实上也是如此,若不是有系统,夏琛早就死了。 通过夏琛口述那群熊孩子的外表特徵,东哥儿很快把人对上了,不出夏琛所料,这些孩子都是村里比较富裕的人家,最重要的一点,没一家是夏家的佃农,都是家中或多或少有自己田地的。 「问他们做什么?」东哥儿好奇道。 夏琛随口煳弄过去,心中愈发觉得自己落水的事不简单。 中午吃饭,鸡汤上桌,夏琛碗里就多了两个大鸡腿。夏家没有女人不许上桌的规矩,夏琛戳着鸡腿,把肉分给其他人。 夏家一众大人感动得不行,两个小侄子一口一个「元宝叔最好」,夏琛看着两个小侄子埋头勐吃的样子,心里油然而生一股责任感。 夏家虽然家境在清河村算的上富裕,但是这个对比对象实在是拿不出手。 清河村背靠仙女山,是个山脚下的小村子,整个村子也不过百来户人家,穷的连饭都吃不起的有,一般农家也就是堪堪能吃饱,至于吃什么那就不能计较了。 像夏家这样,顿顿米饭面食能吃到饱,已经是村民眼里富得流油的大地主,肉食隔个两三天能吃一回。 夏琛也没别的大理想,系统让他成神农,他最起码得先把自家这几张嘴餵好。
第11页 夏琛啃着鸡翅膀,默默在心里列起第一个五年计划,先定一个小目标,顿顿都能吃肉吃到饱。 吃过午饭,夏琛藉口犯困,要回屋睡觉,巧娘又要去陪他,被夏琛撒娇哭闹哄走了。 夏琛躺在穿上装睡,没一会儿,巧娘进来看了一眼,见他睡得安稳,又悄悄出去了。 没敢立刻去空间,夏琛又等了一会儿,确定外头没动静了,立刻跳下床穿上鞋,把自己带进屋的小铲子拿上,进了空间。 「铜板儿,你帮我注意着点儿,有人进屋赶紧提醒我。」他把被子拱了个包,乍一看像睡了个人,希望有个万一能拖延一下时间。 叮嘱完系统,夏琛马不停蹄地找到属于自己的巴掌地,甩着小铲子吭哧吭哧刨出来一个坑。他分不清东哥儿给他的种子哪个是萝蔔哪个是白菜,索性随便挑了一颗放进去,然后松松地盖上土。 「好了。」夏琛扔下铲子,唿出主界面,点开任务捲轴想领奖励,却发现第一个任务依旧显示未完成。 「板儿,这是怎么回事?」夏琛疑惑不解,难道是要等到收穫,那也不对啊,下面还有个「完成一次收穫」的任务呢。 系统给了个提示:[种植活动缺乏必要条件。] 夏琛一愣,努力回想片刻,试探道:「水?」 系统没作声,夏琛立刻明白了,他知道系统里有水源,隐隐能听到水声,但是看不见,夏琛不清楚有多远,而且他没盛水的用具,用手捧回来不现实。 夏琛干脆回到自己房间,桌上的茶壶里有半壶水,已经放得冰凉,夏琛连壶带进空间,对着自己刚埋好种子的地方倒下去,边倒边美滋滋的跟系统说:「板儿,我觉得这个壶用来浇水正好,我得想法子藏一个。」 系统没接话,夏琛不以为杵,他以前没种过地,只看过家里的园丁种花,那个浇花的水壶比他手上这个小茶壶大多了。夏琛把半壶水都浇光了,甚至担心不够。 「应该可以了。」夏琛把茶壶放下,点开主界面,任务捲轴一闪一闪,提示他有任务完成了。 打开捲轴,果然显示第一个任务完成了,夏琛激动地原地蹦跶两圈,赶紧去查看自己的奖励,十个铜板也是钱啊,还是他挣得第一笔! 夏琛拥有的总财产悬挂在主界面最上方,从宝石到铜板,从左到右排列,夏琛一眼看过去,脸上的笑容凝固了。 「铜板,我钱呢?!」圆熘熘的铜板标志后面,依旧是个「0」,夏琛把任务捲轴又戳开仔仔细细看了一遍,「我钱怎么不见了,是不是还要在这里领,怎么点不动了......」 [奖励已发放,宿主有欠款未还,帐面收益自动扣除。] 「欠款?」夏琛一愣,把自己抛到脑后的经歷回想起来,好像他落水那天,系统是说先赊帐来着,还要收他利息...... 夏琛不是吃了抹嘴不认的人,救了他的命,还钱就还钱:「我欠多少钱?」 [本金三两金子,利息参考银行贷款利率,一年以内还清收取4.35%,一年至三年收取......] 夏铜板还在喋喋不休,一点儿都没看在跟夏琛一个姓的份上便宜一点儿。 夏琛掰着指头算了一遍,他完成一个任务奖励十文钱,要完成三千个任务,才能把本金还清。 然而他又不能跟夏铜板说,他的命不值这么多钱,让他少收点。欲哭无泪,夏琛再一次感受到自己的金手指真的是个深坑。 蹲在自己可怜巴巴的小土地前发了会儿呆,夏琛站起来,揉了揉自己发麻的腿。 没关系,办法总比困难多,这么多年他遇见事,不都是靠自己扛过来的,总不至于穿越一回身体变小了就把智商也缩没了。 「板儿,我帐面上钱,你能给我留点儿吗?没钱我怎么发展?你别全扣了,一次扣一部分,我总会还清的,可以吗?」夏琛试图跟抠门的系统讨价还价。 这次夏铜板倒是很好说话:[可以,每次收益扣出一半。] 夏琛轻舒口气,能给他留点儿就好,他玩游戏有经验,像这种模拟经营游戏,前期挣钱比较困难,等发展起来了,货币增长速度很快的,如果他没猜错,他种出来的植物应该可以直接在系统这里卖钱。 想到这里,夏琛突发奇想:「板儿,空间里的货币,可以具现化给我吗?」 如果他在空间里挣钱,能拿出去用,那就真的发了,甚至不用考虑销货问题。本来夏琛打算空间里的产物拿出去卖了换钱的,只是风险有点大,因为来源说不清。 [可以,但是系统要收取转换费百分之三十,宿主带货币离开空间,也要收取百分之三十的手续费。] 夏琛:「......」 夏琛觉得,夏铜板这个金手指,除了死要钱还抠这一点儿,其他都挺好的,非常能为宿主排忧解难,真的,呵呵。 第7章 「你这名字我真没给你取错,特别适合你这样抠门的金手指。」差点被自家系统气疯的夏琛口不择言,试图用语言攻击使抠门的系统产生羞耻心这种东西。 [谢谢夸奖,宿主的名字跟我很像。]夏铜板平淡道。 夏琛:「......」 「你是不是在讽刺我。」夏琛用肯定的语气问出一个疑问句。 [没有,系统不会讽刺,只会实话实说。] 好气啊!更生气了怎么办?!
第12页 夏琛在心里默念了好多遍「我若气死谁如意」,闷头不管这会儿特别讨厌的夏铜板,翻看自己的主界面。 在他完成任务的时候,除了奖励十个铜板,好像还给他经验奖励了,左上角的小头像和下面等级礼包的小锦囊一闪一闪,夏琛刚才没有细看。 点开头像,果然,夏琛从零级升到一级,属性也没变,技能和称号依旧是空的。 夏琛又点开小锦囊,这回有收穫了,第一排显示:恭喜宿主升到一级,正式开启职业生涯,是否领取等级礼包? 果断领取,夏铜板不愧是高科技,夏琛一确认领取,面前立刻出现一个金灿灿的锦囊,上面的抽绳自动打开,光芒闪过,锦囊消失,夏琛面前出现三件物品,一本小册子,一锭银子,还有一个灰扑扑的小袋子。 与此同时,他的巴掌地扩大了一倍,变成两个巴掌大的地,还多了一次金子奖池的抽奖机会。 夏琛看着那锭银子两眼发光,顾不得别的先拿过来过把手瘾:「果然是发家致富靠维护,夏铜板你不用维护,看来我该努力刷礼包了。」 他辛辛苦苦里外折腾,才挣了十个铜板,甚至没看见长什么样,领个礼包就给一银锭子,足足五两!简直不像夏铜板能干的事儿。 可惜这银锭子带不出去,夏琛摸了摸,不舍地交出去,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财产瞬间缩水一半,变成二两银子和五百个铜板。 夏琛捂着胸口,觉得自己心口疼,还不如直接让系统扣完再给他看呢。 另两样物品,小袋子里是三粒种子,夏琛拿到手脑子里自动浮现种子名称,竟然是草莓种子。 夏琛心中一喜,瞌睡来了就送枕头,他正愁没什么哄自家小孩,就来了这个。草莓吃法多多,除了直接吃,还可以晒草莓干做草莓酱,酸甜可口,很多小孩喜欢吃。 更别说在现在这个糖分稀缺的年代,夏琛相信,草莓肯定会大受欢迎。 短短几分钟,夏琛已经想好了靠草莓致富的路子,等在空间里养出草莓秧,他想法子带回家养。作为掩饰,他在外面也该培养自己对于种植的兴趣。 至于养不活?不存在的,作为未来的神农,夏琛不相信自己种不活经常存在于普通人家阳台上的草莓。就算他不行,还有夏铜板呢,只要钱给足,夏铜板还是很可靠的。 此时夏琛已经完全遗忘了自己一开始对这个职业的排斥,小心翼翼收好三粒草莓种子,然后翻开那本小册子。 小册子一翻开,就化作一道光冲进夏琛眼睛里,夏琛眨眨眼,颇感奇妙。 原来这是一本技能书,能让夏琛看清楚自己种植的植物的真实状态,更深刻的了解植物。 「难道植物还会伪装不成。」夏琛嘀咕着去看自己空间里唯一种下的那颗小植物,想试一试自己的技能。 空间里植物生长速度如夏琛所料加快了,他种下种子不到一个小时,竟然已经发芽长出小苗苗。 夏琛凝神看去,小苗苗头顶上突然出现一行字:浇灌了茶水的发育不良的萝蔔苗。 夏琛:「......」 突然明白他浇水的时候夏铜板为什么闭口不言了! * 「元宝醒了,快来,娘给你化了蜜水,趁热喝了。」夏夫人端着半碗蜜水走进来,见小儿子披着衣服坐在床上,连忙过去要餵他喝蜜水。 夏琛心里勐舒一口气,幸亏他出来得及时,差点撞上了。 空间里温度适宜,也为了不让人怀疑,夏琛进去没穿袄子。本来打算完成任务就出来,后来又有那么多事,他就待久了一点儿。 新得到的技能残忍提示夏琛,作为一个农业小白,千万不要瞎折腾,所以夏琛没敢动他宝贝的草莓种子,把扩大的巴掌地上又中了一颗东哥儿给他的种子。 这次夏琛晓得了,不能浇茶壶里的水,当然,茶壶也已经空了,夏琛循着水声去找水流,结果只听见水声,却不见水源,问过夏铜板才知道,水流也是系统空间的资源之一,要等夏琛等级够了才会开放。 「咦,这茶壶怎么空了?」夏夫人给夏琛喝过蜜水,顺手把茶壶拿起来,准备把陈水倒掉,没曾想一拿起来轻飘飘。 夏琛默不作声跟在夏夫人身后,装作一无所知,好在夏夫人没多想,以为是巧娘把水喝了。 「娘,看,东哥儿给我的。」夏琛把自己剩下的种子给夏夫人看,暗搓搓为接下来的行动做铺垫。 「这是种子?」夏夫人仔细看看,搞不懂他们小娃娃想做什么。 「我能种吗?」夏琛仰着张小脸去看夏夫人,他这一世容貌跟上一世几乎一模一样,从小就生得好看。夏琛的眸色天生有点浅,是浅淡的琥珀色,眼形幼圆,看人的时候眼神专注瞳孔水润,眼尾微微下垂,眼巴巴地跟小狗崽似的,谁也对他狠不下心。 「能。」夏夫人瞬间败在么儿的小眼神下,甚至纵容道:「娘给你多拿些种子,咱找块好地给元宝玩儿。」 土地可是庄稼人的命,夏夫人张嘴就给儿子划一块,可以说是对儿子很没有下限了。 「不用不用。」夏琛连忙摆手:「我种屋后头行不行?我种粮食还有果子给爹娘吃。」 一般农家房前屋后都会有个菜园子,要吃菜了随手就能摘一篮子回来,夏家盖的青砖大瓦小宅子,就将菜园子开在屋后头。
第13页 夏夫人被哄得眼圈都红了,一个劲夸夏琛懂事,末了又小心劝道:「元宝就当个耍子,随便玩玩,种地可不是轻松活计,咱家不缺钱粮,我元宝以后当个富家翁就成。」 夏琛觉得他娘真的是想多了,他怎么可能真正去种地嘛,他未来可是要当状元郎,骑马戴花游街的。 得了夏夫人的允许,夏琛在屋后刨坑就光明正大了,他一点儿不玩虚的,照着在空间里的样子,在后院也种了两颗种子,还找机会带了点水进去,把他后来种的那颗种子也浇了水,又收穫五点经验。 他进去的时候,发现萝蔔苗又粗壮了几分,时间紧来不及细看,夏琛估摸着晚上他的萝蔔就能收穫了。 例行做完掩饰任务,夏琛去前院,正撞上夏夫人去后头看他,哪怕他现在病好了脑子也清醒了,上回落水那事还是给夏夫人留下了心理阴影,一会看不到夏琛就着急。 夏琛跟他娘说过几句话把人哄好,熘熘达达跑去厨房,假装饿了想找吃的,实际上是想打探雷婆子的动静,他可还记得这条藏在身边的毒蛇。 厨房里只有小丫头桂花在烧水,桂花被夏家买来尚不到半年,是贫困农家过不下去了发卖出来的闺女,胆子小却手脚麻利。她见夏琛进来,侷促地起身,支支吾吾不敢说话,偷偷拿眼去看主家最俊气的小少爷。 「雷婆子呢?」夏琛扮演骄纵小少爷:「我饿了,要她给我做点心。」 桂花低着头,声若蚊蝇:「雷婶说今日有村人去河中摸了鲜鱼,她去买两条回来给少爷炖汤喝。」 夏琛拧眉,雷婆子哪有那个好心给他补身体,出去肯定是做什么小动作去了。可惜他为了进空间假装午睡去了,没能跟上雷婆子看她做什么。 「我不想吃鱼,她回来你跟她说,我要吃点心。」夏琛演戏演到底,跟桂花交代完才出去。 一出厨房,夏琛就在脑海中唿唤夏铜板:「板儿,你有没有那种能跟踪或者能监听的道具?」 [搜寻中......搜索完毕,有78种奇异植物、11种道具具有此项功能,奇异植物可通过种植获得,道具只可通过宝石奖池获得。] 「嗯?」夏琛很快抓住重点:「奇异植物?能监听能跟踪的植物?你不是开心农场吗?怎么变成植物大战殭尸了?植物大战殭尸里也没这种东西......」 夏铜板诡异地沉默了一秒,可惜时间太短夏琛没注意到:[系统空间根据宿主性格,模拟了对宿主最具吸引力的运行模式,参考种类繁多,后续资源包不断更新中。] 被揭穿爱玩游戏,夏琛表情端庄丝毫不慌,他有钱有闲玩个儿游戏怎么了。听自家系统的意思,他能种出来的,远不止一些普通农作物。 夏琛一时间心绪澎湃,恨不得冲进空间里好好升级开发更多功能,只能种出普通作物的是农民,能种出战斗植物的,那他妥妥的得是什么超级英雄。 具体称号夏琛还没想好,反正不会是植物侠就是了。 夏琛脑子里乱七八糟胡乱想着,两个侄子蹬蹬瞪从外头跑进来,边跑南哥儿还在不依不饶地嘟囔什么。 庄户人家活得没那么精緻,夏家人也一样,没什么睡午觉的习惯,夏琛是大病初癒,去躺着大家都觉得应该,东哥儿和南哥儿倒是一吃完饭就跑出去玩儿了。 「怎么了南哥儿?」夏琛很喜欢家里这两个小侄子,见小傢伙不高兴,不顾自己跟人家同岁,摆着长辈的架势要哄他。 偏南哥儿还很吃这一套,夏琛一问,便叽叽咕咕跟小叔叔告状:「田来宝家新来的那个丫头,戴的镯子跟雷婆子的一模一样,我哥偏不信我,还说我扯谎骗人。」 第8章 夏琛神色一凝,觉得自己可能找到了重要线索。 南哥儿说的田来宝他知道,是清河村另一个大户田家的独生子,跟夏琛和南哥儿同岁,长得十分痴肥。田来宝是由爷奶养着,他爹已经死了,他上头有八个姐姐,听说都不是一个娘生的,连田来宝都不是整日吃斋念佛的田少夫人生的。 因着夏家跟田家似乎颇有恩怨,小辈关系也不好,夏琛还是个小傻子的时候,田来宝沖他丢过石子,然后被东哥儿冲上去打肿了一只眼睛。 「都是素银镯子,偏你眼尖看出来一样。」东哥儿不满弟弟告状,又见夏琛似乎听进去了,连忙辩解道:「元宝叔,你别听南哥儿瞎咧咧,雷婆子的镯子,我昨儿个还见她戴呢。」 夏琛心念急转,他是相信南哥儿的话的,东哥儿不知道雷婆子真面目,自然想不到那么多,夏琛却隐隐有了思路。 「不气不气。」夏琛摸摸气唿唿的小男童,许诺了一些吃食,很容易把南哥儿哄好了。 哄着东哥儿带弟弟去玩,夏琛跑去找夏夫人,他要验证一些事情。 夏夫人正在房中收拾料子,眼看春日将近,春装该做起来了,家中几个孩子都见长的年纪,去年的衣服眨眼就穿不了了。 「娘!」夏琛冲进去,趴在夏夫人身边,瘪着嘴告状:「南哥儿说他出去玩,田来宝欺负他,让爹去揍他,给南哥儿出气。」 夏琛两手撑着脸,装作不忿的模样,边说边小心观察夏夫人脸色。 夏夫人见小儿子进来,本是高兴的,听见夏琛的话,脸上的笑容却迅速消失,尤其是听见田来宝名字时,厌恶反感的神色一闪而过。
第14页 「你爹爹是大人,不能同田来宝动手,元宝以后离他远些,莫让他欺负了。」夏夫人殷殷叮嘱,犹豫片刻,又加了一句:「出去玩儿跟东哥儿一同,若是他欺负你,便让东哥打他。」 夏琛眨眨眼,看来夏夫人着实厌恶田来宝,或者说是田家人,不然不会让孙子直接动手。 「田来宝为什么总欺负我们家人?」夏琛继续打探。 夏夫人似乎回想到什么不好的事,话语间也失了分寸:「那一家子都不是好东西,作恶太多阎王爷迟早要收的!」 说完察觉不妥,转移话题道:「元宝乖,娘带你去蒸蛋羹吃。」 夏琛知道再问,夏夫人该警惕了,便装出小孩样儿,跟着夏夫人去厨房。 晚间夏老爷忙完归家,一家人一起吃完饭,巧娘随夏大郎回房,东哥儿和南哥儿住一间屋子。夏琛原先傻,身边得有人照顾,一直是跟爹娘一起睡。 进了卧房,夏琛跑到夏老爷身边,眼巴巴看着他。 夏老爷把么儿抱起来放在膝上,努力让自己笑容和善一些:「元宝做什么这样看着爹?」 「爹,你能给我两个蜜饯吗?」夏琛提要求。 夏老爷宠儿子,当即让夏夫人拿了蜜饯给他,又担心是不是他晚饭没吃饱,问他要不要吃些得用的。 夏琛摇头道:「我不吃,我给南哥儿。」 他把下午南哥儿和东哥儿闹矛盾的事一点儿不漏的讲给夏老爷听,最后补充道:「我应了南哥儿,给他蜜饯吃,我是小叔叔,要说话算话。」 夏老爷初时脸上还带着笑,只觉得小儿子板着张嫩生生的包子脸跟他讲小儿纠纷非常逗趣,听着听着却听出些道道。 夏琛说完,夏老爷先是夸他两句,然后好似不经意问道:「南哥儿真的说,他看见田家丫头戴的镯子跟雷婆子的一样?」 夏琛用力点头:「对,南哥儿都哭了,他说他看得一清二楚,就是一模一样,上面花纹都一样。」 夏老爷脸上的笑容变得有点冷,他扭头问夏夫人:「田家新来的丫头多大年纪,长什么模样?」 他一个大男人,自然不曾关注别人家丫鬟什么样子,若不是夏琛提起,他都不一定知道田家新买了个丫鬟。 夏夫人有些疑惑,但依旧详细描述道:「年纪倒是有些大了,怕是快二十了,说来也怪,田家竟买了这个年岁的丫头。模样倒是还好,长眉细眼,对了,嘴上边有颗小痣,就是、就是我看着不太好......」 当着儿子的面,夏夫人不好说的太明白,那丫头她看着眉眼间有些轻浮,不像好人家的姑娘。 夏老爷听完,沉吟不语,他刀山里闯过来的,不说话的时候,一身气势颇有些吓人。 「怎、怎么了?」夏夫人怯怯问。 夏老爷像是才回过神来,一笑道:「无事,夫人莫担心。」 说完摸摸夏琛的头,问:「晚间元宝没怎么吃点心,以前不是最爱吃雷婆子做的糯米糕吗?」 事情发展非常顺利,只是夏琛没想到夏老爷敏锐如斯,他当即演技狂飙,眼中闪过一丝惊惶,低头扭着手指,半晌小声道:「我不爱吃了。」 夏老爷沉默片刻,放软了声音哄宝贝儿子:「不爱吃便不吃,元宝若有什么事,一定要跟爹爹说,爹爹总会护着元宝,成不成?」 夏琛乖乖点头,做乳鸟投林状,将脸埋进夏老爷怀里。 到此为止,夏琛目的基本达到,从夏夫人那里可知,夏田两家应是有仇,田家有杀人动机。从夏老爷的反应来看,雷婆子跟田家新买的丫头肯定有什么联繫,且夏老爷很清楚。 现在,夏老爷已经有了怀疑,毕竟他落水那件事,实在疑点多多。当时他生命垂危夏老爷来不及细究。现在嘛,夏琛相信,以夏老爷的能力和作风,肯定会一击毙命,夏琛只用找合适的时机,推一把即可。 睡前夏琛又闹了一波,撒娇耍混说自己是大人了,不肯跟爹娘一起睡,还拿两个侄子举例,一副很要面子的样子。 夏老爷和夏夫人被他闹得不行,只好哄他说明日给他收拾个房间,夏琛不肯,他急着进空间看他的萝蔔,在夏老爷身边,他可没那个胆儿进去。 最后只好让他跟东哥儿和南哥儿先睡一屋,那屋子床大,睡三个孩子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叮嘱了东哥儿一番,夏老爷和夏夫人才回去睡觉。 静等着两个侄子都睡熟了,夏琛小心蹭下床,躲到屏风后头装作去撒尿,悄悄进了空间。 「哇,我的萝蔔熟了吗?」白天的萝蔔苗已经长成粗壮的萝蔔缨子,夏琛用技能探查一番,上面的字变成了「营养不良的成熟萝蔔。」 夏琛立刻两手攥住萝蔔缨子,使劲一拔,一个圆熘熘的成年男人拳头大的红皮萝蔔被拔了出来。 夏琛好奇地戳了一下自己第一次收穫:「板儿,我怎么觉得这个萝蔔长得挺好的,哪儿营养不良了?」 他们这里的萝蔔种子,不是后世超市常见的大白萝蔔,而是普通农家种的那种红皮萝蔔。个头偏小,但是口感细腻水嫩多汁,煮汤清炒都挺不错。 夏琛收穫的这个萝蔔,比他在家里看见的可真不算小。 [空间土地对作物生长有一定加成,请宿主不要以陈旧的眼光看待事物。] 被教训了,但是夏琛奇异地从夏铜板的语气听出一丝炫耀和自得来。
第15页 「行行行,你最厉害。」夏琛很想得开,反正系统越厉害,他得到的好处越多,何乐而不为。 美美地欣赏了一番自己的成果,夏琛把这唯一的一个果实放进仓库,然后就发现存储格下除了取出,又多了一个售出的选项。 夏琛好奇地点了一下,立刻收到提示:您要售出的货物价值太低,不予收取。 而他的宝贝萝蔔显示售价为0.23文。 夏琛:「......」 所以说农民为什么越来越少呢,就是因为挣不到钱,辛辛苦苦种那么久,连一文钱都不值,太伤心了。 「我还捨不得卖呢。」夏琛嘀咕一句,打开主界面查看,新手任务里「完成一次收穫」已经显示完成,这次奖励了十五个铜板还有一些经验,加上夏琛收穫和种植的经验,又让他升了一级。 于是夏琛看见,他的土地又扩大了一倍,变成了四个巴掌大。也就是说,他每升一级,土地规模就会扩大一倍,这个扩张速度相当可观。 相对应的,升级所需经验也成数倍增长。而且夏琛发现,他种植和收穫都有经验,但是重复种植同类型作物,得到的经验会降低,只是不知道有没有下限。 「按照这个扩张速度,我种不过来这么多地。」夏琛跟夏铜板讨要福利,晚上别人睡觉他刨坑种地,现在地少还好说,等地多了,他晚上不睡也种不过来。 [十级之后,第一次资源包扩展,开放自动化种植。] 「这么好!」夏琛惊喜不已,这么一算,他躺着收穫的日子指日可待! 夏铜板默默补充:[只需收取少许费用。] 夏琛:「......我就知道。」 懒得问少许费用是多少,夏琛在脑中把得到的信息整理一番,略惋惜地点开小锦囊,可惜这次升级没有等级礼包,他看了一下,每升五级才有一个等级礼包。 时间紧迫,夏琛马不停蹄地把空出来的三块巴掌地都种上,中间随便拿的种子里有白菜种子,为夏琛贡献了比萝蔔更多的经验,估计不同种类植物能获得的经验也不同。 下午再屋后刨坑的时候,夏琛藉机藏了一罐水在空间里,容器是他在家里偷拿的一个豁口破瓦罐,这时候正好派上用场,让他把水浇了。 全部收拾妥当,夏琛搓搓手,犹豫又期待地看向闪着淡淡光芒的扭蛋。 他今天开等级礼包,奖励了一次抽奖机会,当时时间紧没来的及抽,这会儿夏琛有些忍不住了。 第9章 「启哥,咱元宝怎就爱上种地了。」夏夫人看着在屋后吭哧吭哧刨坑的夏琛忧心忡忡,明明这孩子出生的时候,家里已经开始富裕。 夏琛初初跟她说要种地,夏夫人当他小孩子玩闹,没曾想这都过去好几天了,夏琛兴趣一点儿不减,甚至管她要了更多不同种类的种子,每日都去屋后看他自己的地。 别个家里孩子喜欢干活,爹娘高兴来不及,也就是夏家,夏夫人一看见夏琛使铲子就心惊肉跳。好在东哥儿给他做的石铲子不经用,没多久边缘就已经磨钝,夏夫人暗自叮嘱东哥儿,下回千万别给他小叔叔做这种兇器。 夏老爷笑眯眯地站在夏夫人身旁,眼神慈爱的看着小儿子,闻言笑道:「他愿意做什么,让他做就是。」 夏老爷是真的一点儿都不担心,喜欢种地?也就小娃娃没经歷过看着好玩,由着小儿子胡闹便是,若是夏琛真想以后去种地,夏老爷打算农忙时带他去地头看看,保准什么心思都给他打消了。 「说的也是。」夏夫人点点头:「咱元宝孝顺,还说要种粮食给我吃呢。」 夏夫人自动忽略了夏琛当时说的还有夏老爷,听得不知道真相的夏老爷心里酸丢丢的,他撇过脸咧了下嘴,大步走到夏琛身边:「元宝,你这铲子都钝了,不好用了吧,爹让人给你做了个铁的,保准好使。」 「谢谢爹!」夏琛弯着眼睛跟夏老爷道谢,一张嘴跟抹了蜜似的:「爹你最好了,我最喜欢爹了。」 唯一的铲子快废了,夏琛正发愁呢,他空间里的作物生长的快,像萝蔔白菜这种,几乎一个白天或者一个昼夜就长好了。但是如果不能及时採摘,就会一直在地里,夏琛问过夏铜板,超过一定时限,甚至会直接腐烂,化作肥料滋养土地。 经过夏琛这几天的不懈努力,他已经升到了三级,拥有八块巴掌地,除了萝蔔白菜,还种植了黄瓜、芹菜、空心菜,韭菜和香菜等,种子都是他管夏夫人要的,他看着是这些东西的,但在这个时代就不叫这名儿,比如空心菜,这里叫蕹菜。 种植中还出了一些让人尴尬的事,比如第一波韭菜长出来,夏琛直接把它们连根□□了...... 当时连夏铜板都被镇住了,卡了两秒才出声提醒他,韭菜是割了一茬再长一茬。 夏琛看着手里一把拔出的肥嫩嫩水灵灵的韭菜愣了一会儿,红着脸强行挽尊:「我知道,割韭菜嘛,我这不是没刀嘛。」 他才不会说是拔萝蔔拔顺手了! 让夏琛感到惊奇的是,这个时代竟然没有玉米和土豆?他隐约记得这两样都是明清后期传到华夏大地上来的,想来这个朝代还没到那个时候。 不过这两样种子,夏琛在系统商城里刷出来过,系统商城每天更新两次,分别是十二点和零点,会随即展现不同商品。
第16页 但是,夏琛完全买不起! 他根据这几天商城刷新商品的价格,总结出一个规律,种子大致的价格与它的获取难易程度成反比,越容易得到的种子价值越低。 比如萝蔔白菜种子,东哥儿直接送到他手上的,商城售价五文钱,要不是系统商城不回收,他都想把种子卖了。 而他从夏夫人那里讨要来的种子,售价从五文到十五文不等,都是他买得起的。 还有一些,比如莲藕,这个清河村是没有的,但是听夏老爷提起过,说大城市的酒楼里有莲藕做的菜。商城售价要整整一两银子,非常贵了,反正夏琛是捨不得买的。 至于高产的,可以作为主食的玉米和土豆,要价一金...... 夏琛猜,这俩好兄弟估计还在海外大陆上飘着,如果跟莲藕一个价格,他咬咬牙也就买了,这可真的是能影响民生的作物,可惜他买不起...... 在夏琛第十一次对着商城里的土豆嘆气的时候,夏铜板忍不住开口了,他告诉夏琛,其实从金子奖池,是有可能抽出来土豆或者玉米种子的。 夏琛:「......」 他至今只有一次抽奖机会,还是礼包送的,当天晚上他就忍不住抽了,然后抽出来一个神奇的种子。 没错,他抽出来的东西的名字,就叫「神奇的种子」。 乍一听这名称,夏琛还以为自己转世成了欧皇,抽到什么牛哄哄的东西了,长得也很有欺骗性,圆熘熘的透明珠子,一点儿都不像普通种子。 还没来得及高兴,夏铜板给他解释了一番这个种子的作用,顾名思义,这是一颗神奇的种子,所以只能种在神奇的土地上,这种神奇的土地夏琛还没有(等级不够),所以他暂时种不了。 重点来了,这个种子之所以神奇,就是它完全可能长成任何一种植物,可能是普通的白菜萝蔔,也可能是夏琛哈了许久的土豆玉米,甚至可能是拥有奇异功能,比如窃听的神奇植物。 夏琛在种植的时候,可以额外给它添加一些独特的水或者土壤,都会影响它最后的成果。 听起来很不错是吧,为了避免宿主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夏铜板非常体贴的为这三种可能列了个数据:种出普通的,宿主已经拥有的植物的可能性是98%;种出商城里有的宿主没有的植物的可能性是1.9%;种出变异植物的可能性是0.1%,而且变异方向基本不可控。 当然,后两个的比例是会根据夏琛等级提高而提高的,但是目前来说,就是这样了。 最后,夏铜板充满怜悯的告诉夏琛,第一次抽奖,作为福利,金子奖池里抽出未拥有的种子的概率高达百分之八十,而且极有可能是宿主买不起的高价种子,如果非要划个等级,神奇的种子大概就是奖池里最低级的那种,以后再抽,十有八九就是它了。 夏琛:「......」 好了,我懂了,不用说了。 夏琛保持微笑出了系统空间,然后直接去找夏老爷要了一枚铜板,放在地上一通狂踩,勉强出了一口气。 总之,这几天夏琛就没闲着,工具可不是白白磨损的。当然,收穫的植物他都没卖,价格太低了他捨不得,反正现在仓库还够用。 但是铲子真的要坏掉啦,夏琛还准备去找东哥儿,让他帮忙再做一把,所以夏老爷这个礼物,真是送到夏琛心坎上了。 夏琛从小就晓得,嘴甜的孩子有糖吃,他爸妈离婚后,他靠着一张嘴两头哄,零花钱高得吓人。 夏老爷哪经歷过这种阵仗,被甜言蜜语甜得晕头转向,一张黧黑的脸上泛着酡红,跟喝醉酒了似得。 夏夫人跟闷了一瓶老陈醋似的,快把自己酸死了,刚想上去找夏老爷麻烦,却见大儿急匆匆跑来,见到夏老爷就冲过去,满脸愤怒。 「爹,查出来了,那事......」 夏大郎刚说了个开头,就被夏老爷制止,他看了不明所以的妻子和满脸好奇的么儿一眼,笑眯眯跟夏琛道:「元宝陪娘说会儿话,爹爹跟大哥有事做。」 说完拉着夏大郎离开:「进屋说。」 夏琛收敛起自己好奇的目光,跟夏夫人说着闲话,脑中却在想刚才的事。 刚才夏大郎说话的时候看了他一眼,说明他要说的事十有八九跟他有关。他很生气,但不是冲着夏琛,所以夏琛是受害人的可能性更大。 综上,答案很明显,夏琛落水的事,夏大郎查出一些真相了。 夏大郎性格略有些粗莽,比如刚才在这里,他随意就把自己查出的结果差点说出来了,若是思虑周全些,就该考虑夏夫人会不会因此受惊,夏琛年纪小会不会说漏嘴。 所以夏老爷绝不可能直接把雷婆子有问题的事告诉夏大郎,免得他沉不住气表现出来打草惊蛇,他应该是吩咐夏大郎打探夏琛落水之事有没有内幕。 当初哄夏琛下河的孩子有五个,加上他们家家里人,知道这件事的人绝对在十人以上。一群没什么见识的普通庄户人家,哪怕这些人约定好了,这么多人想守住一个秘密,其中还有这么多小孩,几乎不可能,只看时间长短罢了。 所以夏大郎打探出来的十有八九是关于这些熊孩子哄夏琛落水的事。 转念间,夏琛已经在脑海中得出结论,他站起身,骗夏夫人说要去上茅厕,转身往前头跑。
第17页 他一向乖,夏夫人也没想到,夏琛跑到前面听墙角去了。 扒在作为书房门外,夏大郎的声音里满是愤怒,透过门板隐约可闻:「要不是您让我一打探到消息就回来,我非得把那群黑了心肝玩意儿全扔河里去。」 果然猜得不错,夏琛验证了自己的猜想,猫着腰想离开。 脚步还没来得及抬起,他扒着的门突然打开,夏琛收势不住,一头栽进夏老爷怀里。 第10章 「爹......」夏琛怯怯抬头,讨好地沖夏老爷笑,小声道:「您怎么知道我在外头?还有您怎么走路没声儿啊......」 「傻宝儿。」夏老爷一把将听墙角的小儿子抱起来,他当兵打仗十多年,要是连这点警醒都没有,脑瓜都不知道掉几回了。 夏大郎脸上怒色尤存,乍一见小弟,下意识想沖他笑一下,表情一时间有些扭曲。 「做什么怪相!」夏老爷顺手拍了大儿一把掌,在他对面坐下,把么儿放在自己身前。 「元宝,爹已经知道了,那日你落水,是有人哄你去的,你跟爹说说,是哪些人,爹帮你出气好不好?」墙角都听完了,夏老爷便直接开门见山问道。 夏大郎一愣,不对啊,他不是都跟爹说了是哪几家的吗?他刚想开口,夏老爷一个眼风扫过来,夏大郎识趣地闭上嘴巴。 父子俩的机锋夏琛都看在眼里,他垂下头,默不作声地扭着自己的手指,一言不发。 他不肯配合,夏老爷也不着急,反而越发和善:「元宝莫怕,有爹爹在呢,没人能欺负我们元宝。告诉爹爹,那日不是你自己出的家门,对不对?」 从被夏老爷发现起,夏琛就知道时机已经成熟,早就做好了飙戏的准备,今天他得干票大的,把雷婆子给交代喽。 此时夏老爷问起关键问题,夏琛立刻适时瑟缩了一下身体,眼神更是满是惊恐。 夏老爷心疼不已,粗枝大叶的夏大郎怒道:「怎的,那群小蟊贼竟是到我们家中拐走元宝的?!」 夏老爷气不打一处来,噼手给了他一巴掌:「闭嘴!」 再次惨遭亲爹殴打,夏大郎委屈地缩缩脖子,巴巴看着他们,再不敢随意插话。 要不是为了让缺心眼的大儿子学着做事,夏老爷真想把他撵出去,处理完不省心的老大,夏老爷又重新换了笑脸对小儿子:「元宝莫怕,爹问你,是不是雷婆子哄你出去的?」 五大三粗的哥哥被收拾得委屈巴巴,夏琛好悬没笑出来,他只能拼命回忆自己被夏铜板一怼再怼,抽奖还抽不到好东西的惨事,才能在夏老爷问话的时候瞬间红了眼眶,哇得一声扑进夏老爷怀里。 「雷婆子说,我要是敢说出去,就把我带走卖掉,呜呜我不要被卖掉,我就想待在家里......」带着哭音的小奶音别提多委屈了,一声声简直像在挖屋里两个大男人的心。 「宝儿莫哭,爹在,莫怕,爹护着你,谁也不能卖我们元宝。」夏老爷语气温柔,一双眼睛里却是满满的杀意。 这几日他打发大儿出去打听消息,他自己也没闲着,又去县里跑了一趟,验证了他的猜测。 当初他兴起念头买人,本是因为家中置产,他想找个能写会算的回来帮忙。结果去牙行买人时,先买了老余头,又听牙人介绍说雷婆子会做几样点心,他想到家中几个小儿,便干脆多买了个雷婆子。 谁曾想,他银子都付了,看着十分温顺的雷婆子竟然直接在牙行门口给他跪下了,头磕得砰砰响,求他把自己女儿也买了,说是不想母女分别。 夏老爷真心心气不顺,若是雷婆子一早说,他或许还会考虑一番,毕竟家中还缺个小丫头,买下雷婆子的女儿也不是不行。 但是雷婆子来这一遭,明显就是在要挟他,他能吃这个哑巴亏? 更别说牙人见状,藉机把雷婆子的女儿带来给夏老爷看,想再做成一笔生意。 那雷婆子的女儿,十五六岁的大姑娘,长相有几分俏丽,身材发育的尤其好,看样子更不像是个安分的。 夏老爷不可能买这样一个人回家,他大儿子正当年,性子又憨直,就算他要买小丫鬟,也得买个年岁小的自家慢慢□□。带这么个丫头回家,是想膈应他夫人还是膈应他儿媳? 夏老爷当即拒绝,甚至想跟牙行退款换人,牙人一听,连唿晦气要赶雷婆子,退款是绝不可能的。 因着这事,夏老爷对雷婆子心存芥蒂,本打算找机会把她卖出去,然而雷婆子到夏家后,勤快肯干,把一家子都哄得极好,又私下跟他悔过,打着嘴巴子说自己一时煳涂。 夏老爷就把她留下了,这几年雷婆子也一直表现良好,一副为主家当牛做马但求在主家养老的架势,夏老爷这才放松警惕,一时大意,差点丢了宝贝么儿的命。 这回夏老爷去县里,专门去打听雷婆子的女儿,塞了些银子,才打听出来。 原来雷婆子跟她女儿,都是府城一个大户人家发卖出来的下人,雷婆子那女儿有个俏名叫晚荷,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爬了府里少爷的床,还不曾怎么着,被少奶奶逮个正着,先堵嘴打板子,打完绳子一捆连她老娘一起,提脚卖了。 那年夏老爷不肯买晚荷,这丫头差点砸牙行手里,毕竟县城小,来买人的一般是家中管事的夫人,夏家纯粹是乍富,夏夫人完全不了解,才是夏老爷来的。
第18页 当家夫人一个个眼利,哪会买晚荷这样丫头回家膈应自己,后来机缘巧合,晚荷县里罗老爷看上买回家,据说差点抬她做了姨娘。可惜罗老爷年纪大了折腾不动,马上风死在晚荷身上。 罗夫人终于熬出头,二话不说,把人卖去了花楼。 再然后,就是田家不知道从哪打听到晚荷跟雷婆子的关系,把人买了回去。 田家和夏家,可谓是积怨已久,田老爷想害他们家人,他一点儿都不意外,只是没想到他们会挑最无害的傻子么儿下手。 「元宝,爹定会为你讨回公道,你先等等,莫要告诉其他人。」夏老爷捋清楚事情真相,又叮嘱夏大郎:「还有你,给我装得像一点儿,若是让雷婆子看出来,看我怎么收拾你。」 夏大郎早就被突然炸出来的家贼给惊住了,闻言怒道:「为啥?!这老虔婆留着作甚,还不把她卖了?!」 夏老爷冷笑:「卖给田家让她们母子团圆?」 他手中并无证据证明是田家要害他儿性命,就算有夏琛的证词,一个傻了七年了的孩童,他说的话谁会信?所以现在最大的优势,反而是他们手握雷婆子的卖身契。 夏老爷又叮嘱夏大郎一番,撵他出去,见么儿刚哭得眼圈红红,有心拿零嘴哄他,偏他身上从不带这种东西,又不好叫夏夫人看见儿子现在这副模样,只好空口许诺:「元宝莫哭,下次爹给你买一大包蜜饯。」 夏琛真不稀罕这口吃食,他现在最想要的,就是各种种子。他空间里的地,种过一回的种子下次种植和收穫的经验就要少一大半,他现在地又少,重复种植非常不划算,种不同的种子刷经验才快,夏琛眼馋那个五级礼包很久了。 「不要蜜饯,爹你给我找些种子来行不行?」夏琛抓住机会跟夏老爷提要求,她娘那边每次给一点儿,还有重复的,希望他爹能给力一点儿。 「种子?你娘给你的不够种吗?」夏老爷奇道。 夏琛瘪嘴,小孩儿气地说:「我种的种子都不发芽,可能是种子坏掉了,爹你帮我找些种子吧,要不一样的。」 夏老爷恍然,大冬天的,随便瞎折腾,种子能种出来才怪了。 夏老爷没有打击夏琛的积极性,一把将鼓着脸生气的么儿抱起来:「行,爹给你找种子。」 坏人交给夏老爷处理,夏琛是非常放心的,他爹胆大心细有主见,看着是个粗人其实有内秀,夏琛非常愉快地把这件事抛到脑后,专心刷经验等礼包。 夏老爷说话算话,第二天就给了夏琛一包种子,夏琛乐得一蹦三尺高,当晚偷偷摸摸进空间种地。 让人惊喜的是,因为种植不同种类植物超过十种,他完成了一个成就! 成就奖励非常丰厚,光经验就让他升到四级又三分之一,土地变成十六块,另外还有十个宝石。 据夏琛了解,宝石是最难刷的一种货币,其他三种都可以通过种植、售卖获得,唯有宝石,只能通过成就、礼包或者售出变异植物获得,金子奖池也可能会抽出小额宝石。 但是宝石的作用又非常大,道具只能通过宝石奖池抽出,商城里还有一些商品只能用宝石购买,仓库扩容也要宝石,现在一格需要十个宝石,每增加十格需要宝石数量也会增加。 夏琛盯着殷红的小宝石标志捨不得眨眼,心中万分纠结:「板儿,你说我要不要抽?」 没错,十个宝石就可以抽一次奖!以前玩游戏,为了抽到自己心仪的ssr,夏琛不知道氪过多少个648,宝石奖池一看就很高级,夏琛只觉得自己心痒难耐。 夏铜板的机械音冰冷提神:[建议宿主看一看仓库里的那颗神奇种子,那是它现在最大的作用。] 夏琛:「......」 好的,我清醒了:) 第11章 自从最后一场大雪化开,天气一日暖过一日,河水破冻,树芽抽绿,黑黄一片的地面也渐渐染上了星星点点的嫩青色。 农民自古就是勤劳的代名词之一,没法子,种地就没办法偷懒,少撒几滴汗水,可能一家子就要少吃两顿饭,谁敢拿家里的口粮开玩笑。 清河村的村民少有懒汉,早早开始做春耕的准备工作,夏家地多,虽然大部分租给别的村民种,但是也留了几亩地自种。 不像另一家地主田家,所有地都租了出去,租子收得高高的,一到年景不好的时候,他家佃农总要换人,因为交完税和租子,自家口粮几乎不剩,饿死三两人实属正常。 夏家大人有事,夏琛便自由许多,他从病癒后留下习惯,午饭后必要「午休」一会儿,夏家长辈觉得他体弱乐得他多休息,夏琛便趁此机会进空间努力刷经验升级,争取早日实现自动化。 这会儿夏琛正蹲在系统空间里,握着他爹特意给他打的小铲子发愁:「板儿,我觉得你是在为难我胖虎。」 这事要从夏老爷给他的种子说起,夏夫人给他的大多是菜种子,品种还很少,夏老爷给他的种子就多多了,各种粮食种子,水稻、麦子、高梁、小米、黄米、大豆等等,每种经验都比菜种子多,这才让他刷了一级的经验。 清河村地处南北交界处,米面皆食,而许多穷苦人家,主食更多的是后几种。夏琛上辈子没吃过高梁米饭,但喝过小米粥,大厨精心熬制,哪想得到这玩意儿还能蒸成饭当主食吃。
第19页 而且这时候农作物的产量是真的低,华国因为有位袁神农,到夏琛穿越前,水稻最高亩产量已经高达一千公斤。而安朝的现在呢?夏琛跟夏老爷打听过,风调雨顺的年岁,水稻亩产也才将将三百公斤。 夏琛万万没想到,他就是收穫的时候感嘆了一句:「产量真低。」然后就触发了一个随机任务。 随机任务不在任务捲轴上,触发后可以选择是否接受,如果接受,就会出现在任务捲轴上。 新手任务因为奖励太少,夏琛已经懒得刻意去刷。当然也是因为卡在第八环,要求他拥有并阅读一本农书。家里没有商城有,一本要价三两银子,夏琛现在帐面上也就三两多一点儿,买本书就一夜回到解放前,他捨不得。 然而新手任务没完成,他主线任务做不了,日常任务根据他的等级只开启了一部分,简单的种植和收穫,每天给他提供微薄的经验和几文钱。 所以能有一个新任务可以做,夏琛还蛮高兴的,大部分任务就是种地嘛,反正没任务他也要种,多个任务拿双份经验,而且这种随机触发的任务,奖励一般都比较丰厚。 奖励确实特别丰厚!夏琛都看呆了,光钱就有十五金,都够他十连抽了,有保底哒!还有丰厚的经验奖励和一本小册子,夏琛看着跟他礼包里开出来的技能书有点像。 夏琛被丰厚的奖励晃花了眼,连任务内容都没仔细看就选择了接受,反正夏铜板坑是坑,不至于不给他留活路。结果等乐完了回头一看,笑容渐渐消失。 随机任务:培育优良稻种 奖励:xx(上面那些) 要求:培育出的稻种产量达到每亩四百公斤以上。 时限:一年。 註:本任务未完成,无法接取其他随机任务。 夏琛:「......」 今儿个算是长见识了,就没见过哪个不要脸的能把奖励放最前头,实物图形,还带闪光,他被金子的金光闪得连任务名称都没看见! 讲道理,跟杂交水稻比,四百公斤亩产不算太高,但是他没办法跟袁神农比啊!人家已经是神农了,他是个只会刨坑浇水的农民学徒。 不知道是不是相处久了,夏琛觉得夏铜板好像有了一些自己的情绪,十分乐于怼他:[本系统发布的任务不存在无法完成的情况,如果未完成,请宿主多从自身找问题。] 夏琛:「......」总有一天,他会被这个垃圾系统气死! 好在夏琛善于调解自身情绪,从小的经歷告诉他,处境越困难越要冷静,冷静下来才能思考如果找出路。 「其实这个任务对我是有利的。」夏琛沉思,他家作为一个小地主,若是他能培育优良稻种,往小的想,自家能有更多收益。往大的想,指不定能换点什么好处,这个可以交给他爹来办。 想通之后,夏琛就不气了,从仓库里翻出一根水黄瓜,咔嚓咔嚓边啃边整理自己的仓库。 空间出品的东西真的不一般,别的东西夏琛没试过不知道,光说这黄瓜,清甜脆爽,水分多蔬果香气浓,比夏琛以前吃的什么水果黄瓜不知道好吃到哪去了。 可惜种植经验不高,夏铜板说是因为他没给黄瓜搭架子,所以虽然种出来了,就跟他第一次种出来的那个营养不良的萝蔔一样,每次只结一两根,大部分都让夏琛自己啃了。 夏琛现在的积蓄,大头靠礼包和成就,零碎的不到一两银子,是他辛辛苦苦刷任务做日常得来的,而且他还背着债。 贫穷使小富豪夏琛变得跟夏铜板一样扣扣索索,捨不得花钱,他每天都要看一遍商城,却什么都捨不得买,着实很惨了。 但是今天被随机任务那丰厚的奖励刺激了一下,夏琛有点动摇,想把新手任务刷完,早点开启主线算了。 他点开商场,刚好今天中午刷出来一本农书,夏琛盯着下面的小银元宝标志,手指放在购买按钮上,觉得自己心都在滴血。 犹豫半晌,夏琛又后悔了,要不算了,让他爹帮忙去买一本好了,总不至于比他在空间里买更贵。但是他又不识字,藉口很难找啊,而且这个时代书不算好买,也不知道他们这小县城有没有农书。 就在夏琛来回纠结的时候,夏铜板突然出声:[有人来了。] 夏琛一个手抖,直接按了下去,来不及心疼自己消失的小钱钱,随手把书塞进仓库,夏琛迅速回到现实中,趴在床上装睡。 第12章 卧室门突然被推开,夏大郎冲到床边,伸手轻拍夏琛:「元宝,醒醒。」 夏琛半眯着眼睛作睡眼朦胧状:「大哥,怎么了?」 夏大郎拿起放在床边的小袄,手脚麻利地帮夏琛套衣服:「那几个欺负你的小崽子家窝里哄了,现在正闹着呢,爹让我带你过去。」 夏琛眼睛一亮,他爹可真够速度的,他可不信无缘无故几家保守着共同秘密会突然闹起来,肯定是他爹做了什么手脚。 「元宝,爹让我嘱咐你,去了之后,只用指哪些人骗你去的河边,其他话都不要讲,不行了你就哭。」夏大郎不晓得他爹为什么要让弟弟这么做,只能一字不漏地把话传过来。 夏琛却一听就明白了,几家孩子共同犯事,总有一个主谋,现在他们正窝里哄,如果有人逼问夏琛是谁带头骗他,夏琛若是答了,另几家必然会团结在一起,把所有错都推到带头的孩子身上,给自家孩子洗脱罪名。
第20页 然而根据夏老爷的调查,真正收了田家好处害了夏琛的那家孩子,其实并不是出声哄夏琛的人,这所谓的主谋不过是一个被背锅的罢了。 而且那群熊孩子,都是村中殷实人家里的受宠小孩,不惧除了多些田地,跟普通农户无其他不同的夏家,平时没少辱骂欺负夏琛。 「哥,我晓得了。」夏琛乖乖点头,夏大郎把弟弟抱起来,大步往村人聚集的地方走。 在靠近河边的河滩上,聚集了大量村人,夏大郎抱着夏琛过来,众人立刻给他们让出一条路,夏琛这才看见人群里的景象。 那日骗他的几个孩子,除了一个只湿了下半身,其他的都跟在河里游了一圈似的,浑身都湿透了。 虽说现在一日暖过一日,但是离春天真正到来还早着呢,河里还有尚未化完的冰凌子,几个孩子下去泡一泡,棉袄浸透了水,沉得跟铁坨子似的。 自家大人哭天喊地下去捞人,一个个也成了落汤鸡,大人连着孩子一起,穿着湿棉袄长发冻成一团往下流着水抱在一起瑟瑟发抖。 不是他们不想回家换掉湿衣,而是夏琛的舅舅表哥外甥们,十好几个身板结实的壮年汉子,拎着杀猪刀斩牛刀敲猪棒什么的,气势汹汹地挡住了路。 别看夏夫人柔柔弱弱的,其实她娘家是镇上唯一的屠户,上头三个哥哥,个个都又高又壮,沉甸甸的杀猪刀舞起来霍霍生风。 这还是夏琛病癒后第一次看见外家亲戚,以前还傻着的时候跟他娘去过外公家,外家人对他都不错,他二姐夏银子就嫁给了大舅舅家的小表哥。 当然,夏琛知道近亲结婚不好,可他出生的时候他二姐都出嫁了,傻着的时候他姐连孩子都生了俩。好在除了小外甥北哥儿有些体弱,两个孩子都没什么大问题。 话说回来,一看见外家人,夏琛更肯定自己的猜测,这次事件必定是他爹谋划的,否则舅舅他们不会来的这么及时,从镇上过来,徒步要走半个多时辰。 「来了来了。」不知是谁看见夏琛,嚷嚷了一句,正叉腰抓头髮吵架的几个熊孩子的娘,立刻朝夏琛扑过来,又被夏大郎及时拦住。 「小傻子,你说说,你快告诉大家,到底谁让你上冰的,哪家的,你指出来。」 「说谁小傻子呢?!」夏大郎怒道:「不会说话把你那张臭嘴闭上!」 张嘴闭嘴小傻子,长辈这个态度,也难怪家里孩子有学有样。 说错话的妇人很快被另外几个合力挤到后头,问的是同样的问题。 夏琛装出怯生生的模样,缩在夏大郎身后,只探出一个头,伸手朝几个鼻涕都冻在脸上的熊孩子指:「他、他、他还有他,就他们几个。」 要再追问具体是哪个开口让他去冰面上,他又不肯说话了,直往夏大郎身后躲,被夏大郎护得严严实实。等巧娘扶着红着眼睛的夏夫人过来,夏琛便跟着他娘和大嫂一起回家了。 没过多久,夏老爷带着夏琛舅舅他们回家,夏夫人和巧娘并脸色苍白难看的雷婆子一起去厨房烧水准备吃食,夏老爷邀请他们在家中用晚饭。 一群汉子在客厅里说话,夏琛光明正大躲在门外面偷听,于是知道夏老爷当着全村人的面,跟这几家断了交情,说是以后再不往来。 夏琛很理解他爹的做法,就算要他们做赔,按照这几家的性子,必要纠缠不休,不如一次断个干净,还能在村人中落个好名声。反正夏老爷早报復回来了,该下河的都送下了河,好好冻一冻想必能把脑子冻清醒。 怕天黑夜路不好走,夏家晚饭开始得早,吃过晚饭后夏琛舅舅们便起身告辞。夏夫人收拾了一些干菜让他们带上,镇上不比村里,她娘家做屠户常能沾荤腥,冬季里蔬菜就少见了。 送走舅舅一行,夏夫人跟巧娘一起去收拾屋子,夏老爷跟么儿讲起悄悄话:「元宝,爹说了,谁欺负你都不成,你等着,爹不会让放过那些人。」 一直到晚上,夏琛进了空间,心情都还没缓过来,活了二十多年,现在才感受到有爹疼的孩子真是个宝。 前世他亲爹长得帅还有钱,上过一些商业杂志,为了公司利益也做过形象营销,不少网友管他爸喊爸爸,然而他这个亲生儿子的家长会,他爸一次没去过。 「板儿,我爹真好,真的,特别好,我娘也好,我家里人都好。」夏琛跟个小傻子似地,咧着嘴笑得傻气十足,乐呵呵跟夏铜板倾吐心中汹涌澎湃的情感。 然而夏铜板并不是个合格的倾听者,不然这时候他就该顺势夸赞几句,而不是一板一眼道: [是我帮你选的这个时空,如果宿主不努力种田,以后就会成为啃老族,让你「最好的家人们」养活你。] 对于夏铜板怼他的话,夏琛现在已经有一定免疫力了,而且他现在心情实在是好,懒得跟夏铜板计较,明明比起小地主的爹,状元爹才更有面子好不好。 「种田种田,这就种。」夏琛熟练地把他十六块地里已经成熟的作物收穫,然后再种下新的种子,看一眼经验值,已经四级过半了。 做完日常,夏琛心痛地看了一眼只剩几百个铜钱的积蓄,把中午买的那本农书从仓库里拿出来。 夏琛小时候父母闹得最厉害的时期,他在两边老人家里住过一段时间,夏爷爷爱写毛笔字,教过夏琛认繁体字。而这个时空的文字,就跟他上一辈子古代的繁体字很相似。
第21页 「我瞅瞅,什么书值三两银子。」夏琛报数字的时候,简直是从牙缝里咬出的这几个字。 农书採用的是这个时代常用的竖体排版,还没有标点!夏琛只认识常用的字,连蒙带猜,看得万分艰难,时不时还要跟夏铜板求助。 好在书并不厚,囫囵看完,发现里面讲了常见蔬菜的种植,就他空间里那些。夏琛觉得这些内容对他都没用,空间里种植限制小到几乎没有,外界的话,常年种植这些蔬菜的农人都知道怎么种。 好在夏铜板还没坑到极致,里面也有草莓的种植方法,另外附带一些蔬菜的加工配方,比如糖醋萝蔔怎么腌制,酱黄瓜怎么做。 夏琛咽了咽口水,有点想吃那个糖醋萝蔔,可惜他只有萝蔔,白醋没有糖也没有,只能干看着。 「还是没用么。」夏琛恹恹地把书扔回仓库,点开任务捲轴,新手任务第八环果然显示完成了。 让夏琛惊喜的是,第九环任务也显示已经完成,因为这环任务要求他拥有一件铁制农具,提前被夏老爷这个外挂帮夏琛完成了。 新手任务前面几环经验和金钱奖励都非常少,后面几环渐渐增多,连着完成两环,虽然又被夏铜板扣去一半还债,但是加起来还是让夏琛的积蓄再次超过一两银子。 「不亏不亏。」夏琛发出来自非酋的卑微声音,常年不走运的人,真的很容易被安慰。 一连完成两个任务,离新手礼包只差一步,夏琛看向最后一环新手任务:宿主升到五级。 夏琛立刻去看经验条,刚才两环任务奖励了大量经验,直接把经验条冲到最右边,看着好像已经满了,其实只差一丝丝,只要十个经验值,就能升级。 第13章 两个礼包! 夏琛激动地难以自抑,新手任务完成会有一个新手礼包,到了五级还有一个等级礼包,连开两个礼包,简直就是双倍的幸福! 只差区区十个经验值,夏琛急得直挠头,四处搜检琢磨,到底还能从哪抠出十个经验来。 可惜来回找了好几遍,日常已经刷完,所有的地都已经种好了种子,也没有成熟的作物可以给他收穫。 夏琛眼巴巴看着只差一丝丝的经验条,可怜兮兮地跟夏铜板求情:「板儿,你赊我十个经验好不撒,我可以给利息的!」 [宿主欠债尚未还清,请不要存有此种贷款享乐的思想。] 夏琛撇嘴,说到底就是因为他还欠着钱不肯借,他又不是不还,这不是没钱嘛,可惜他上辈子的财富没有带来,不然分分钟把夏铜板氪爆。 依依不捨地看了眼卟啉卟啉闪着光的两个小锦囊,夏琛狠狠心出了系统空间,躺在床上,唿叫夏铜板:「明天早上早点叫我。」 一个晚上,足够一些生长期短的作物成熟,他早起去收一波,轻轻松松十个经验就能到手,然后就可以领礼包抽奖啦。 [好的。]这种小事夏铜板一向答应得很干脆。 然而第二天早上夏琛是被他娘叫醒的,夏琛一边穿衣服,一边在脑海里唿叫夏铜板:「怎么回事啊夏铜板小同志。」 [我叫过你了,你让我闭嘴,别吵。]夏铜板的机械音听起来似乎还有点委屈。 夏琛尴尬地笑了两声,不好意思地跟夏铜板道了个歉,这才把心思分给他娘。 夏家长辈都宠着他,夏琛晚上在空间里干体力活,早上一般会赖会儿床,夏夫人由着他睡,吩咐厨房里给他温着早饭。 今天夏夫人却提前过来叫他,夏琛便出声询问:「娘,今天有什么事吗?」 夏夫人把新做的薄袄给夏琛换上,夏琛长相挑了父母长处长,眉毛长而秀,鼻峰挺,山根高,眼睛大睫毛长,都是随了夏老爷。反而是略秀气的唇形和一身奶白的皮子随了夏夫人。 新衣服衬得夏琛愈发唇红齿白眉目如画,夏夫人笑眯眯夸赞:「我们元宝生得真好。」 又回答夏琛的问题:「今日天气好,娘带你去仙女观见见徐道长,也跟人家道声谢。」 「啊我记得,那个大侠!」夏琛惊叫一声,他落水那日,便是一个老道士将他捞起来的。老道士可不是一般人,夏琛清楚记得,那老道士根本没下水,脚尖一点跳出老远,伸手一提熘就把他捞起来。 「什么大侠,你这孩子又在说什么怪话。」夏夫人嗔怪地看了夏琛一眼,叮嘱道:「徐道长是个有本事的人,又是你的救命恩人,等见了人,元宝要好好跟人道谢。」 夏琛乖乖点头,两眼发亮,自从病癒,又是忙着种田又是抓坏人,夏琛都快忘了惊鸿一现的老道士。现在想来,那应该是一位隐士高人,救他那会,怕不是用的轻功水上漂!就连观名,都别具一格。 「板儿,我觉得这才是我的机缘!」夏琛满怀激动,传说中的功夫啊,哪个华夏男孩没有做过仗剑走天涯的梦。如果能学功夫,哪怕不当状元也可以。 夏铜板一点儿都不贊同:[根据系统测算,宿主修道并无前途,不如种田为生。] 夏琛嘘他:「我不信,你就是想骗我去种田,你等着,我今天就要去拜师,以后我就是夏少侠,超酷!」 不再搭理夏铜板,夏琛高高高兴兴洗漱完,吃过早饭,等着跟夏夫人一起出发。 夏夫人并不是单独带他过去,夏大郎和巧娘也会去,要不是夏老爷杂事缠身,也是要去的,毕竟徐道长是夏琛的救命恩人。前些日子是积雪初话,山路不好走,这才等到了现在。
第22页 出发前,东哥儿和南哥儿要跟着一起,被夏大郎巧娘揪着耳朵一人训了一顿,小可怜样儿怪让人心疼的。 夏琛很有长辈样子的过去安慰几句,小声跟他们说:「等小叔叔回来,给你们带好吃的。」 他昨晚就把他的宝贝草莓种子种了下去,等他从山上回来,大概就能收穫了,到时候可以给两个侄儿甜甜嘴儿。 一行人就此出发,夏大郎背了个大大的竹筐,里面是给道观的布施,道长不肯要他们的金银,夏夫人便安排买了米面布匹油盐等实用之物。 山路难行,还有两个女眷和夏琛这个小短腿,一行人走走停停,花了近一个时辰,才走到道观门前。 仙女山这个道观年月依旧,到处都是破破烂烂,就连上的匾额都烂得只剩一半,夏琛眯着眼睛去看,沾满灰尘的匾额上依稀可见,有一个玄字,还有半截像是水字旁。 「仙女观里面有仙女吗?」夏琛一副童言无忌的样子,他又没法子解释他为什么识字。 「说什么傻话。」巧娘插话道:「这山叫仙女山,传说曾有仙女居住呢,这道观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建起来的,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大傢伙儿便直接叫仙女观了。」 仙女观里确实没有仙女,只有一个邋遢的老道士,道髻歪斜,道袍又脏又破,听夏夫人说给道观捐些粮食衣物,老道士笑得满脸褶子,一点儿没有前辈高人的气质。 夏琛眼睁睁看着老道士直接用黑黢黢的手抓了一把面粉塞嘴里,觉得自己心目中的高人形象裂了一角。 夏家长辈倒是见怪不怪,大概以前已经见过老道士这副模样,有本事的人,有点怪癖,大家都会不以为意。 夏夫人带着夏琛,让他跟老道士道谢,夏琛乖乖谢过,老道士不在意地摆手道:「举手之劳罢了,小居士是有大福气之人,过此劫难,日后虽有小忧,但遇难成祥,一生福禄无亏。」 夏琛被夸得一脸懵,夏夫人和夏大郎巧娘却满脸激动,似是听了什么了不得的话。 他拧眉想了一会儿,依稀想起,好像他两三岁的时候,这老道士去过他家,只是时间久了,他忘了。 那会儿他长到三岁依旧不会说话,夏家人已经发现他是个傻子,请了大夫来看,都说看不好。后来这老道经过,讨碗水喝,夏夫人心善,不光给了水,还管了顿饭。 那日之后,家里就接受他是个傻子的事实了,再没费力请过大夫。 前段时间他还烧着的时候,听见他爹说,徐道长说过,他命中有这一劫,想来应该是当时老道士跟他爹娘说了什么。 「我家老爷让我来问问,他、他会不会对我儿还有妨害......」夏夫人这话说得艰难,但是走之前夏老爷叮嘱过好几遍,让她一定要问清楚。 夏琛疑惑抬头,不明白他娘为什么问出这样的话,他爹怎么会对他有妨害。 他却不知,这是夏老爷的心结。当年他驻守边关,草原外族年年侵扰边境子民,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他见多了整个村子被灭绝的惨事,战场上从不把敌人当人,刀刀不留情。 后来大将军傅屹山带领军队反攻草原,一路打到草原王庭,路上经过的一些部落,为了掩盖消息,也为了报仇,都是全部杀尽。 草原外族悍勇,妇女孩童皆能骑马射箭,夏老爷一位袍泽,便是被一个才五六岁的外族孩童一刀捅进胸口,若不是胸甲挡了一下,当即便会殒命。 那是夏老爷刀下倒下的第一个幼童,他们跟着傅大将军,一路打到草原王庭,杀了不知道多少人,也不知道死了多少战友,夏老爷的两根手指和瘸掉的那条腿,便是那一仗受的伤。 夏琛不知道他爹拿来的钱置办家业,其实也是那次,攻进草原王庭后,傅大将军犒赏下属,任由他们抢夺了一些金银财物。 后来夏老爷因伤退伍返乡,夏琛出生后却天生痴傻,夏老爷难免多想,是不是因为他杀了外族幼童,那罪便应在他的么儿身上。 徐老道像是也没想到夏老爷会这么想,他笑眯眯摆摆手道:「夫人回去转告夏居士,他身带杀气却无罪孽,自是不会对家人有妨害,且让他宽心。」 夏夫人长舒口气,对老道士更加感激,枕边人的心事,她多少清楚一些,但不知道如何安慰,有了这句话,夏老爷的心病总算能治好了。 道观太破,除了主殿和后院几间房,其他建筑几乎都已坍塌,夏家一行在主殿拜过祖师,便打算离开。 夏琛顿时急了,他还没拜师呢,顾不得他娘还在身边,夏琛冲到老道士身旁,脆生生问:「道长,你能收我为徒吗?」教我轻功水上漂,如来神掌也行啊! 老道士还没说话,夏夫人抚胸大惊:「元宝,你要出家?!」 第14章 出家?! 夏琛愣了一瞬,他只想学功夫,没想出家啊,出家了还怎么找对象?当两辈子单身狗,会被夏铜板嘲笑死的吧。 他不说话,夏夫人眼泪都要出来了,风一吹,偏殿一块要掉不掉的门板砰地一声砸下来,掀起一层厚厚的积灰,夏夫人被呛得打了个喷嚏,一想到宝贝么儿要在这里生活,更想哭了。 夏大郎和巧娘也连声急劝,生怕夏琛拧了性子要留在这里。 老道士似乎看见什么有意思的事,笑眯眯在一旁看着,夏琛瞅瞅表现截然不同两帮人,拧起小眉头,客气地跟老道士行了个礼:「道长,您能收我做俗家弟子吗?」
第23页 古时寺庙或者道观收弟子是要入排行拜师傅的,然而俗家弟子就没那么讲究了,很多人家家里的孩子体弱或者有其他忌讳,也会送去做个俗家弟子养一养性子。 老道士若是愿意收他,教他三两手本事,想必他爹娘也不会有什么意见,而且必定会对道观有所回报。 老道士看了夏琛一眼,笑眯眯道:「小居士为何想拜我为师?」 夏琛努力憋红一张脸,眼中闪着期待的光:「道长救我那日,我见您脚尖轻点,便浮在水面上,我也想学那样厉害的本领。」 老道长哈哈一笑,摇头道:「不过是粗浅的提气功夫,当不得小居士夸赞。小居士若为此想拜我为师,还是下山去吧。」 夏琛一怔,以为老道觉得他向道之心不诚,连忙道:「道经我也会努力研习的。」 老道士却继续摇头:「并非我不愿收你,小居士并无习武学道的天分,留你在山上,不过浪费时间罢了。」 夏琛像被迎面破了一盆冷水,夏铜板说他没天分,他觉得它在忽悠他,但是老道士也这么讲,让夏琛一时间有些难以接受。难道他真是除了种田,再无其他天赋? 看见么儿失魂落魄的模样,夏夫人心疼极了,她是捨不得儿子去当道士,但徐老道却不愿意收他,夏夫人又转了念头,去跟老道士说好话:「道长,我们元宝很聪明的,他一定能学会,您......」 徐老道打断她的话,正色道:「小居士自有其大机缘,老道乃方外之人,不可插手,夫人还是带小居士下山吧。」 夏大郎和巧娘跟着劝说,徐老道都不肯松口,夏夫人只好牵着怏怏地么儿下山。 回到家中,夏老爷早在门口等候,夏琛想起他娘跟老道士打听的话,收敛起脸上的不快,过去抱了抱夏老爷哄他开心。 夏老爷受宠若惊,笑容差点咧到耳根,中午用过午饭,夏琛便钻进卧室,夏夫人拉住夏老爷,跟他说上午道观里的事。 夏琛趴在床上,没有直接进空间,在脑海中跟夏铜板交流:「我是不是很没用,天赋差还不听劝,明明你给我指了最适合的路,我偏要头铁去别的路上闯一闯。」 夏铜板沉默片刻,冰冷的机械音意外的让人感到温暖:[请宿主不要妄自菲薄,就算宿主严重缺乏自信,也要相信本系统挑选宿主的眼光。] 夏琛脸上悄悄勾起一个笑容,他还是第一次听见夏铜板安慰他,虽然傲娇又别扭。 「你上次明明说是降落时砸我头上了,怎么就变成你选的。」夏琛故意逗他。 恍惚间夏琛仿佛听见一声冷笑,然后迎来夏铜板干脆利落地反击:[大概宿主用尽了两辈子的运气才被我砸头上。] 「哇你好兇啊!」夏琛假惺惺叫了一声,脸上挂着坏笑,他觉得他可能有病,被夏铜板怼出毛病了,被怼了一通,他竟然一点儿都不难过了。 「没事,不能习武我还能从文。」夏琛的自信去的快也来的快,好歹也是受过十二年义务教育,上过大学的人,总不至于换个时代连学都不会上了。 夏铜板还以为他遭此打击,会收心好好种田,没想到他根本没死心,忍不住道:[经过系统测算,种田才是最适合宿主的道路。] 「你说过啦。」夏琛毫不在意道:「人不轻狂枉少年嘛,人生都重新开始了,总该有做自己想做的事的勇气。」 这次夏铜板没再回他,夏琛闪身进了系统空间,一晚上加半个白天,所有的作物都成熟了,夏琛一眼看见那三株草莓,每棵草莓苗上都挂了红彤彤十多个果子,个头不算太大,但是颜色鲜艷饱满,还没靠近就能闻到一股酸甜的草莓香气。 顾不得洗,反正他也没打农药,直接摘了一颗塞进嘴里,酸甜的草莓汁瞬间溢满整个口腔,草莓略带颗粒感的果肉在嘴里化开,好吃到不行。 夏琛强忍住继续吃下去的欲望,果子太少了,按照他的经验,像这种可以反覆收穫的作物,并不是可以无限收穫,顶多三次,草莓苗就会直接枯萎。 而他只有这三粒种子,也不知道下回要到什么时候才能重新得到草莓种子,毕竟他在商城里只刷到过一回,高达五百文的售价让夏琛直接放弃了。 夏琛小心将所有草莓都摘下来,三株草莓一共收穫了四十二颗草莓,他吃了一颗,只剩四十一颗,被夏琛在仓库里单独找了个格子存放。 然后迅速将其他作物收穫,又把种子种下,夏老爷给他的种子快用完了,他试过自己留种,可惜都没成功,种子好像丧失了活性,种下去根本不发芽。 收穫一波又种完所有地,夏琛的经验值轻轻松松冲过五级大关,夏琛满怀激动地打开主界面,先点小锦囊领等级礼包,毕竟领过一回有经验了。 五级的等级礼包打开时闪得光比一级的更亮,夏琛却捨不得眨眼,眼睁睁看着面前的小锦囊变成三样物品,以及多了一次抽奖机会,只是这次是宝石奖池的。 三样物品如夏琛从一级礼包里开出的一样,依旧是钱、技能书和种子。 这次给的可不是银子,而是一两金子,夏琛也就看了一小会儿,就把视线从小金元宝上移开了,反正这个金子会被夏铜板扣一半去还债,剩下的还是银子。 上一本技能书还算好用,能让夏琛直白感知到植物的需求,因为系统空间里土地强大的能力,他这个技能其实并没有怎么发挥作用,但是也帮助夏琛了解到了许多农作物的习性,提高了农作物产量。
第24页 所以夏琛对这次的技能书也挺期待的,而这次的技能,也没有辜负夏琛的期待。 「板儿,我觉得我转运了。」夏琛乐滋滋道。 瞌睡来了送枕头,如果上一个技能算侦察术,这个技能就是採集术,夏琛使用这个能力,能从成熟的普通作物上随机採集到它的种子,而且在现实中也能使用。 只是因为技能等级尚低,每天只能使用三次,而且採集到种子的机率只有十分之一。 说到这个技能等级,夏琛前一个技能用了好多次没见升级,也找不到熟练度,问过夏铜板才知道,技能升级只能通过技能点,而技能点只会出现在礼包和宝石奖池里。 当时夏琛没在意,他侦察术这个等级够用了,现在夏琛看看自己低到令人髮指的採集概率,深深觉得自己心口一痛。 这次给的种子是芦荟种子,依旧是三颗,夏琛想了半天,就想起来一个芦荟汁液好像很多女孩子用来擦脸,其他用途他就不知道了。 把种子收好,夏琛搓搓手,领取了新手礼包,满怀激动地打开了这个看着体积更大的礼包。 新手礼包打开时有一个礼盒开启的特效,绑着缎带的盒子突然炸开,一堆礼物从天而降。 夏琛张大嘴巴看夏铜板搞噱头,美滋滋数里面的物品,宝石十个,金子一两,银子一两,铜钱一百文,发达啦!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种子礼包,夏琛甚至没来得及打开看,他的目光全被另两样奖励吸引了。 技能点一个,毫不犹豫加给採集术,每天的採集次数加一,採集概率升到百分之二十。 剩下一个奖励,金子奖池十次抽奖机会! 第15章 夏琛现场给夏铜板表演了一个狂喜乱舞。 十次抽奖机会,意味着必定有一次保底,这对贫穷又脸黑的夏琛来说,是多么难得的机会啊。 「板儿,保底是什么级别的?」夏琛还没被突如其来的幸福沖昏头脑,想问清楚再抽奖。 [金子奖池内奖品包含能量水、各类种子、宝石、神奇种子和其他普通物品。] 夏琛眼睛一亮,能量水被放在第一位,肯定是好东西,就跟他以前玩的游戏做活动,一定会把最好却难出的奖励放在最前面吸引玩家一样。 「能量水是什么?保底就是它吗?」夏琛问。 [能量水是特种能量液化后稀释的产物,能够增加神奇种子生长为神奇植物的概率。] 夏铜板做解释的时候一本正经,解释完后,说起话来就没那么客气了:[能量水极其稀少,用宿主的话来说,是欧皇的专属奖励,请宿主面对现实,不要心存幻想。十连抽保底是宿主现在未拥有的种子,若宿主拥有的种子种类达到一定数量,十连抽保底将可能是某种人工培育进化后的种子。] 夏琛把夏铜板怼他的话当做耳旁风,听过就算了,但是后面的保底解释,却让夏琛心底有些发热。 保底是他未拥有的种子,或许没有能量水那么稀少让人心动,但也是非常实用的奖励。最后那句话,更是让夏琛控制不住的想,夏铜板的意思是不是说,只要他种子收集的够多,抽到杂交水稻种子也不是不可能? 「抽抽抽。」夏琛一刻都等不了了,他点开扭蛋,想了想,把自己存在空间里的浇菜的水拿出来洗了个手,又双手合十闭眼念叨了几句,不知道在向哪路神佛祈祷。 祈祷完,夏琛搓搓手,有些紧张的跟夏铜板说了一句:「我开始啦。」然后伸出手指,在金子奖池下面十连抽的按钮上戳了一下。 夏铜板特效一向做得好,只见一道金光注入扭蛋内,蛋身染上一层金色,扭动两下,然后突然炸开,一件件物品跳出来悬空在夏琛眼前。 夏琛只觉得心脏砰砰直跳,抽个奖跟做什么高危运动一样刺激得不行。 光芒散去,一切恢復平静,夏琛深吸口气,凝神去看自己十连抽得来的奖品。 夏铜板真没骗他,神奇的种子听起来高大上,其实属于垫底级别的,夏琛这一抽,直接抽出来六个,看得他心里直抽抽。 除了这六颗神奇的种子,还抽出来五个宝石,比起前者还算可以,夏琛的注意力集中在剩下的三种物品上。 三颗种子,不知道是什么植物,应该是夏铜板说的保底。倒是种子旁边的两件物品,让夏琛有些怀疑人生。 「雪碧......水枪......板儿,你是在给我提前过儿童节吗?」夏琛哭笑不得,夏铜板说会抽到普通物品,他完全没想到是这样的普通物品啊! 夏铜板反驳:[不是普通的雪碧,那也不是水枪。] 「有什么不普通的?」夏琛边说边把雪碧拿到手上,其实抽到这个他还挺开心的,穿越之后竟然还能喝到碳酸饮料。 结果雪碧一拿到手上,夏琛心中立刻浮现物品名称:八二年的雪碧。 夏琛拉拉环的手一顿,不可思议道:「什么鬼?雪碧哪来的八二年的?那还能喝吗?不对,那时候有雪碧吗?」 夏铜板理直气壮:[表情包上就有,怎么不能喝,绝对跟原版雪碧一模一样。] 夏琛哽住,半晌幽幽问:「跟原版一样,你干嘛要加个年份。」 [你们人类不都这样吗?加了年份就显得更珍贵,卖的也贵。] 夏琛:「......」
第25页 说得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突然好想试试八二年的雪碧是不是更好喝呢。 被夏铜板这神来一笔勾起兴趣,夏琛把他珍贵的八二年雪碧收进仓库,然后去拿最后一件物品,形似用竹筒手工制作的水枪,他在某视频网站看人做过,可夏铜板说不是水枪。 等他拿起来,果然不是水枪,人家是□□,火器的老祖宗。然而这玩意儿可不是越老越好使,现代的制作工序完善的枪械还有可能出意外炸膛呢,这东西自己用,夏琛都怕保不住两只手。 更何况,坑哥的夏铜板根本没给他□□,枪管里是空的,他想用都没机会。 「成吧,好歹算个收藏。」夏琛哭笑不得地把这个可能永远派不上用场的老古董扔进仓库守仓库。 「让我看看保底是什么好东西。」夏琛笑嘻嘻道。 其实看到现在,他抽奖最激动的那会儿已经过去了,奖品怎么说呢,不像他发梦一样欧气爆棚。 可能是他洗手或者祈祷起作用了,也没有非到让人难以接受,他可还记得,夏铜板说抽到神奇种子的概率是十之七八呢,好歹他才抽到六个,勉强算亚洲人吧。 所以夏琛拿起种子时颇有些漫不经心,他现在没有的种子多了去了,越是这种情况,越容易出现没什么用的种子,他都做好抽到一个什么苦瓜、芹菜、香菜之类种子的准备了,反正这些种子他抽到也不会去种的! 结果等种子名称浮现,夏琛一下子愣住了,他抖着声音跟夏铜板求证:「板儿,我是不是弄错了,这......这是甜菜种子?」 甜菜啊!制糖啊!有这东西,谁还会缺糖吃啊?!他能造一座糖山给他侄子们打滚! [是的。] 夏铜板的机械音这时候显得特别可靠,夏琛激动的眼圈都要红了,他哽咽道:「板儿,你太好了,我们以后就是亲兄弟,亲亲的兄弟,以后有我一颗糖,我绝对给你存一颗,对了,系统能吃糖不?」 夏铜板不为所动,甚至非常冷酷道:[不吃,请宿主不要试图贿赂系统。以及,你会用甜菜制糖吗?] 夏琛:「......」 喔豁,我还真不会。 夏铜板一向冷静的声音变得激昂,给人一种生理上的熟悉感和厌烦感:[甜菜制糖秘法,只要一金,只要一金!] 夏琛:「......」 你都存了些什么东西啊大兄弟,好好一个高大上的外星系统,学什么不好学电视购物。 想起中午还没刷过系统商城,夏琛打开一看,果然看见了夏铜板极力推销的《甜菜制糖秘法》,售价高居整个商城首位,旁边是颗要价五文钱的萝蔔种子,对比简直惨烈,让人深刻意识到知识就是财富的含义。 随便看看然后为自己曾经不学无术的岁月忏悔片刻,夏琛又把系统商城关上,甜菜种子和其他奖品都收起来扔仓库。 [你不买吗?]夏铜板难得有疑惑,系统商城可是随机刷新的,这次不买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刷的出来了。 「不买,我穷,买不起。」夏琛喊穷喊得理直气壮,他还背着债呢。 夏铜板沉默片刻,主界面上显示货币的几个标志开始疯狂闪光。 夏琛哭笑不得,他知道他钱够,两个礼包加起来给了他两金一银另一百铜钱。扣除一半还债,加上他原来的积蓄,现在夏琛一共有一金两银另两百多铜钱,买一本书,他就又一夜回到解放前了。 「行了行了,别闪了,我知道钱够。」夏琛解释道:「我买这个现在用不着嘛,制糖得有工具,我什么都没有,买这个现在用不着,要理智消费啊夏铜板小同志。」 其实非常想要,哪怕现在用不着先买了存着也好啊,可这不是没钱嘛,唉,都是穷闹的。 当了一辈子阔少的夏琛再次感受到贫穷的心酸,面上还要装出一副我不买不是我穷而是我不需要的理智模样:「土豆和玉米都是一金,我买这个还不如买它们,好歹实用。」 话说得好听气势摆得足,还把夏铜板教育了一通,其实夏琛心里一通狂嘤:超想吃糖,嘤嘤嘤! 嘤完了还得含泪补充一句:「板儿,下次刷出来土豆玉米,我就买了。」 夏铜板默默关掉闪光,大概被宿主的抠门伤害到了,后来就没怎么说话。 夏琛把仓库整理一番,想了想,拿出那罐雪碧,拉开拉环喝了一口,久违的碳酸饮料带来的气泡爆炸感让人身心舒畅,真如广告里说的似得,透心凉心飞扬。 把雪碧放下,夏琛回到房间,拿了个茶盅,倒了大半杯雪碧,再把剩下的存回仓库,还专门找了个单独的格子。 仓库里存进去什么样拿出来什么样,不用担心气泡跑没了,馋了就拿出来喝一口,美滋滋。 第16章 夏琛把装了雪碧的茶盅带出去,另拿了一个倒扣着盖住,小心藏好,跑出去找到蹲在院子里玩的南哥儿:「你哥哥呢?」 南哥儿噘嘴:「哥哥他嫌我烦,出去玩不带我。」 夏琛牵着他往自己屋里走:「没事,小叔给你尝个好东西,不给哥哥。」 进了屋子,夏琛把门关好,让南哥儿坐在桌子前,跟南哥儿说:「闭上眼睛,不许偷看哦。」 南哥儿听话地闭上双眼,好奇道:「为什么要闭眼?」 「因为我这个好东西是一个老神仙给我的神仙水儿,不能给你看见我是怎么拿出来的。」夏琛随口胡诌,把藏好的茶盅拿出来,放到南哥儿面前的桌子上:「好了,可以睁眼了,给你喝一口。」
第26页 南哥儿盯着面前的茶盅看了半晌,除了有些小泡泡,跟普通白水没区别呀。 他小心抿了一口,顿时瞪大眼睛:「元宝叔,神仙水儿真好喝,甜的,比蜜水还好喝!」 夏琛默默感慨,碳酸饮料对小朋友的吸引力还真是不可抵挡。 「好喝就再喝一口。」夏琛笑眯眯道。 南哥儿心动不已,茶盅都端起来了,又恋恋不捨放下:「我不喝了,只有这么一点儿,给阿爷阿奶,爹娘哥哥还有元宝叔喝。」 夏琛微怔,没想到平时傻乎乎的小侄子会说出这样的话,乖巧得让人心疼。 「神仙水只能给小娃娃喝,不能给大人喝。」夏琛忽悠南哥儿,他本来倒雪碧出来就是给两个小侄子尝鲜的,忽悠两个小孩还算简单,毕竟雪碧看着跟白水似的,就算他们说漏嘴,夏琛也可以说给他们喝的是蜜水,大人不会当回事。 但是他家大人就瞒不过去了,只好吃个独食:「小叔已经喝过了,南哥儿去叫哥哥回来,给他喝神仙水。记得不能告诉别人,也不能告诉爹娘,不然老神仙要生气的,以后再不给我好东西了。」 南哥儿都听呆了,很想问问小叔叔,在哪遇见老神仙的,能不能带他也见一见。不过现在神仙水比较重要,南哥儿拔腿跑出去,不一会儿就把东哥儿叫了回来。 东哥儿反应跟南哥儿差不离,一开始也是不信,等尝着味儿了,就知道好了,两兄弟你一口我一口,慢慢把大半盅「神仙水」抿了个干净。 最后东哥儿还往杯中倒了些水,又把水跟弟弟分着喝掉了,看得夏琛心酸不已,深觉自己做的还不够。 下午夏老爷和夏大郎从县里办事回来,给家里三个小娃娃一人买了一根糖葫芦,东哥儿和南哥儿欢唿雀跃,夏琛许久没吃这种东西,忍不住也咬了一口。 没他想像中的好吃,山楂有点小,没有剔核,肉少核大,很酸,但是外面的糖浆估计是麦芽糖,只有薄薄的一层,甜度不太够。 但是夏琛还是挺高兴的,前世他爸从没给他买过这种小零食,给他买的东西都是秘书代办,看着夏老爷期待的目光,夏琛餵了爹娘一人一颗,津津有味的啃起糖葫芦。 东哥儿和南哥儿有学有样,夏大郎虎着脸,还是一口叼下儿子餵过来的糖葫芦。 巧娘咬了一个,掩嘴笑道:「这东西看着好看,酸酸甜甜的,味儿还怪好。」 夏琛眨眨眼,想起大多数女同志都是喜欢甜食的,于是跟他娘和大嫂卖了个嘴:「等我种出山楂,我给你们做糖葫芦,保准比这个好吃。」 巧娘想到后院他种的那些一颗都没发芽的种子就忍不住笑:「行呀,嫂嫂就等着吃我们元宝做的糖葫芦了。」 人家不信,夏琛也懒得分辨,反正以后总会用事实说话。 晚间吃饭,雷婆子端菜上桌,她这段时间沉寂了许多,也不有事没事就往夏琛面前凑了,可能是被那几家的下场吓到了。 被夏老爷扬言断交的几家,现在过得可不太好,夏老爷仁义,租子收的低,田家要七成地租,租他们家地的基本一年干到头,肚子都不一定填的饱。 夏家只要四成,已经是附近乡里最低一等的地租,再低就该招致其他地主的怨言了。 所以夏家在村里风评还算不错,大部分村人都信服尊敬夏老爷,而且夏家有两头牛,这可是得用的大牲口,平时可以拉牛车,还能帮忙犁地。 若是有村人来借牛,只要爱惜着使用,再随便给点儿租金,夏家就会大方的把牛借出去。村里人也守规矩,用完了会把牛清洗干净再餵上好草料,照顾好了送回来。 欺负夏琛的几个孩子,他们家虽然不是夏家佃农,可也用过夏家的牛,坐过夏家的牛车。 夏老爷这回跟他们断了交情,村人都知道这些人用着人家的东西受着人家的好处,背地里还说人坏话,让孩子害人家少爷性命。村里其他人偶尔也会提两嘴夏家的傻儿子,但都是讨论感慨酸两句,再多就没有了。 所以这几家的名声一下子就臭了,有次夏大郎赶车去镇上,同村的村人要搭车,其中一家的妇人也在,混在其中想上去,被夏大郎毫不客气赶下去,丢了好大个人,捂着脸就跑了。 雷婆子心里有鬼,只是夏家人都没什么表示,她也不敢妄动,每日自己吓自己,短短时间,竟然瘦了好几斤,脸皮子都耷拉了下来,看着老了不说,也有些怕人。 吃完饭,雷婆子来收拾碗筷,夏夫人和巧娘想帮忙,夏老爷一把拉住夏夫人,掏出一根金簪子给她,说是今日去县里给她带的,最大的首饰行里老师傅的手艺。 夏夫人没想到他当着这么多小辈的面给她送簪子,当时脸上就飞上一层薄红,嗔怪地看了夏老爷一眼。 夏琛一方面因为他爹娘感情好高兴,一方面又觉得他爹搞不好又要搞事情了,毕竟在封建的古代,这种算是夫妻情趣,他爹不会这么没分寸。 「我爹可真厉害,收拾坏人跟打小怪似的,一刀一个。」夏琛在脑海里跟夏铜板聊天:「要是他有个你这样的金手指,估计以后还能有个王位给我继承。」 [宿主应该反思,为什么不能给你父亲挣一个太上皇。] 夏琛气道:「还不是怪你,哪有皇帝种田的?」 说是这么说,夏琛晚上还是吭哧吭哧回去种田了。
第27页 有些人,天天喊着不可能种田,种田什么的最讨厌了,结果晚上不睡觉都要先把田种好。 因为夏琛新手任务已经完成了,日常任务又开了一部分,主线任务也正式开启了。 夏琛看了一下,主线是真把他往神农培养,一条线过去,要求他能种地,能识种子,能分辨植物,能做农具,能培养新品种等等。 就这还只是前半部分,后面没解锁,夏琛都看不到,也不知道系统要求的一代神农到底要做到什么可怕的程度。 接下来生活进入一段平静发展期,春天越来越近,村人们开始忙碌起来,夏家也开始为春耕做准备。 夏琛依旧折腾他屋后的责任田,每天都要偷偷进空间种田刷经验,但是每升一级需要的经验是前一级的数倍,所以他升级升得无比艰难。 在夏琛的央求下,夏老爷夏大郎每次去县里镇上,都会把能买到的种子给他买回来,有的他们也不认识,反正一两颗种子也贵不到哪去,就当哄孩子开心了。 在一次系统商城刷出玉米之后,夏琛忍痛花费一金巨款,购买了玉米种子,小心在空间里种下,每天的採集术,全用来採集玉米种了,就这样,才攒够了十几颗玉米种子。 因为还没到播种期,夏琛没敢拿出去种,他打算种在屋后专门给他划的那块田里,在外面种出来不用担心留种问题,而且还能过个明路。 春耕开始的时候,夏家有了个好消息,巧娘怀孕了,夏琛又要多一个小侄子或者小侄女。 夏家一家子都十分高兴,而且都想要个小姑娘,甚至连名字都取好了,叫幼娘,完全没考虑过生个男娃咋办,总不能叫幼哥儿。 夏家即将添丁,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山上那个仙女观也多了个人,徐老道不知道从哪里,带回来个八.九岁的男孩,收作了自己的亲传弟子。 第17章 没见着小道士之前,夏琛心里是有些不服气的,他想,徐老道说他没有习武学道的天分,也不知收了怎样一个天纵之资的徒弟。 与小道士的第一次见面,完全在夏琛意料之外。 那日天气尚好,夏琛赖床赖过了早饭,又在空间里消磨了会儿时间,起床时巳时已过半。夏夫人嚷他两句,也是疼爱居多,并无训斥之意。 夏琛露个笑脸,说两句好话,夏夫人便绷不住严肃的脸,巧娘也笑,给他把锅里温着的粥端来,让他坐在院中吃。 夏夫人与巧娘边做着针线活边随意闲聊,夏琛坐在院中的石桌边上,慢吞吞喝一碗糙米粥。 这玩意儿在现代社会卖的贵,说是比精白米更有营养价值,没门路还不好买。但其实是只剥去谷壳,外面还裹着一层细糠皮的米,口感上实在不如普通白米精细,熬煮时间也更长,不然不好熟。 夏琛是个挑嘴的,他见惯吃惯了好东西,一碗连小菜都没有的糙米粥,吃着有点儿没滋没味儿的。但是夏琛也知道,他们家条件已经很不错了,糙米白米混着吃,都能吃饱。 有的穷苦人家家里,糠皮才是主食,那在现代,可是用来餵猪的东西。 他爹已经尽力给了他最好的生活,想要更好的,就该自己想法子,只要他们家富裕了,自然生活水平也能提高。 夏琛想到他空间里种着的稻子,因为那个未完成的随机任务,夏琛一直留了块地种稻,因为无法在空间里挖水田,他只能尽量多浇水,成熟之后再用採集术收集种子继续种植,试图利用空间土地的优良性通过多次种植优选良种。 这样做是有效果的,与他记录的最初种植的水稻相比,稻穗的枝数稳定增加了一穗,偶尔能多两三穗。稻粒也更加饱满,产量确实有所提升。 但是现在现在进入一个瓶颈期,连着几天种出来的稻子都没什么显着变化,夏琛觉得,是不是应该弄块水田出来,模拟出更好的环境。 可惜夏铜板不配合,夏琛一想起来就去磨他,反正喝着粥闲着无聊,夏琛又在脑海里给夏铜板念经,让他整一块水田出来。 就在一人一统互怼的时候,外院似乎有人叫门,巧娘闻声出去,片刻后带回来一大一小两个道士。 夏琛好奇地朝小道士看过去,出乎他的意料,那孩子看起来又瘦又小,说是八.九岁,看着比他还要小两岁的模样,长得倒是挺清秀。穿一身并不合身的宽大道袍,越发显得小孩瘦弱,早春的天气,脚上只穿了一双草鞋,露出的脚趾和脚后跟都生着冻疮,颇有些可怜。 小道士进门起,就一直躲在徐老道身后,垂着头也不敢乱看。似乎是感觉到夏琛打量他的眼神,小道士下意识抬头看过来,见是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小孩,看着也和气,抿唇沖夏琛笑了一下。 夏琛条件反射回了个灿烂的笑容,然后捂着胸口想,这小破孩有酒窝!竟然有点儿可爱...... 徐老道那边,进门先跟夏夫人见了礼,然后开门见山说来乞食。 夏夫人一怔,道观后面徐老道开垦了不大的地种粮种菜,虽然收穫少,加上附近村人偶尔的布施,勉强可以过活,徐老道也几乎从未下山乞食过。 而且她不久之前给道观送去不少米面,徐老道也不是随意挥霍之人,怎就断了顿要来乞食? 转念间,夏夫人就明白过来了,这小道士应是徐老道买来的,那些米面布匹,怕是都拿去换钱了。
第28页 也就这一会儿,突然有响亮的腹鸣声响起,小道士先是一愣,随即捂着肚子涨红了脸,低着头不敢看人,恨不能有条地缝钻进去。 夏夫人慈母心肠,徐老道又是他们家恩人,当即笑道:「上山还有段路,便先在我们家用顿便饭吧。」 说着又笑夏琛:「这冤家睡到刚起,锅里给他温粥一直留着火,下碗素面,快得很。」 「这便叨扰了。」徐老道客气两句,将背着的竹筐卸下来,里面有棵小树苗,还有个纸包。 「山中寻到一株野梨树,听说小居士喜欢收集种子,老道云游时也曾收集一些,一併送来,望小居士莫要嫌弃。」 「不嫌弃不嫌弃。」夏琛忙不迭道。他爹和他哥已经把县里镇上能买的种子都买到了,可惜他们这小地方,种子种类少,大多是重复的,他还发愁呢,再没有新种子,刷经验的速度就要慢下来了,商城里凡是他没有的种子,都贵的要死,简直跟夏铜板一样坑。 夏夫人瞪了夏琛一眼,却没说出不让他收人家东西的话,嘱咐巧娘招待客人,转身进了厨房做饭。因为夏老爷说春耕地里忙不过来,让雷婆子下地干活去了。 巧娘一个年轻媳妇,也不知道该跟徐老道说些什么,夏琛很有眼色的去搭了个话,先是谢老道士的种子,又问小道士叫什么。 小道士红着脸,怯怯地看了夏琛一眼,小声道:「师父说,我叫徐鹤来。」 「你名字真好。」夏琛酸了,连名字都比他像个道士,「我叫夏......元宝。」 「你名字也好听。」小道士说话不疾不徐,不像别的小孩一大串往外蹦,跟他长相倒是很符合,都给人温顺平和的感觉。 徐鹤来这样的小孩,实在难让人讨厌,夏琛只跟他聊过几句,就发现这真的是个老实孩子。性格好,不多嘴,有礼貌,虽然容易害羞但不过分怯懦。 他们小孩说着话,巧娘进屋去取了一双鞋,放到徐鹤来脚边,和善道:「这是我家老大的旧鞋,不嫌弃拿去穿,虽是旧的,但当初也是用心做了,还结实得很。」 夏琛重点跑偏:「嫂嫂他穿得了东哥儿的鞋吗?应该拿我的给他。」夏琛是家里最小的孩子,脚也是最小的。 「人家脚比你大呢,你的穿不了。」巧娘道:「小道长长大了准是个大个子。 夏琛不服气地偷偷比了一下,果然是他比较小,偷摸把脚往后缩,心想只是因为他年纪小而已。 徐鹤来好似很容易脸红,慌张地看了徐老道一眼,见师父点头,跟巧娘道谢,然后小心翼翼换上东哥儿的旧鞋,脸上绽开一抹开心的笑容。 夏琛看得略有些心酸,一点儿都不酸小道士了,这就是个可怜娃,他能看顾着还是多看顾一些吧。 夏夫人煮好面端出来,脸大的碗,满满一碗面,徐老道这一派不禁荤腥,面里夏夫人还打了两个蛋,徐老道把蛋夹给徐鹤来,正碰上徐鹤来夹着蛋往他碗里放,师徒俩相视一笑。 吃过饭,夏夫人收拾了一袋粮食和一些蔬菜给徐老道带上,老道士又带着小道士道谢,然后才起身离开。 客人一走,夏琛立刻跑去把种子收好,问夏夫人能不能把梨树种院子里。 夏夫人一向纵容他,中午夏老爷回来,听他讲要种树,也十分贊成,直接带着夏大郎起了院中一块铺地的石板,挪出地方给夏琛。 在父亲兄长的指导下和帮助下,夏琛成功把梨树栽好了。 他拍了拍手上的泥,正要去洗手,却听见夏铜板提示他,说他升级了。 夏琛莫名其妙,就算空间里的作物熟了,也要他收穫了才能有经验,才能升级,而且他也没完成什么任务,怎么就突然升级了。 夏铜板解释:[种植野梨树一棵。] 原来在外面种地也有经验啊,夏琛反应过来,生气道:「那我原先种那么多,你剋扣我经验!」 [你以前种的有一颗种子能发芽吗?没有结果的种植活动是无意义的种植活动,请宿主不要试图骗取经验。] 夏琛语塞,他这不是不知道嘛,转念一想,发现这是一个巨大的阴谋,他惊恐地睁大眼睛:「你竟然想让我在现实中也去种田?夏铜板你是魔鬼吗?」 不等夏铜板回话,夏琛飞奔到夏老爷面前:「爹,我想读书认字,你送我去读书吧!」 他只是想躲个懒,等升到十级了可以自动化种田再去上学,不然白天上课晚上种地,太辛苦了,他怕长不高。 谁曾想夏铜板逼种地都逼到这儿了,还利诱,夏琛好怕他扛不住诱惑,干脆先下手为强,把时间安排出去。 「好啊!」夏老爷大喜,他自己是个粗人,但也晓得读书明理是好事,当初东哥儿年纪到了送去学堂,先生教什么一问三不知。先生考教学生,挨打的准有他。 后来东哥儿死活不肯去学堂了,夏老爷狠不下心,于是便不了了之。 夏老爷本打算今年便送南哥儿去学堂的,结果么儿不傻了,还主动要上学,正好一起安排了。 「成,爹这就去打听,让南哥儿也去,你们叔侄儿俩做个伴。」夏老爷开心道。 南哥儿跟哥哥兴沖沖地从外面跑回来,正要给亲爱的小叔叔看他抓的蚂蚱,一进来就听见爷爷要送他去读书。 南哥儿瞬间想起当初他哥读书的时候每天无比痛苦的背书练字,时不时被先生打得两手肿起,连筷子都用不成。
第29页 顿时心发颤腿发软,蚂蚱也不要了,哇的一声哭出来,学着他哥当初不肯上学的话哭喊:「我不读书,死都不读书,我要种地!」 第18章 趁着院中无人,夏琛偷偷熘进南哥儿房间,一进去便见东哥儿背着他手忙脚乱把什么东西往怀里塞。 「别藏了,是我。」夏琛关上门,压低声音道。 「吓死我了,还以为爹发现了。」东哥长舒口气,把塞进怀里的半块蒸饼又拿出来,看得夏琛直咧嘴。 南哥儿却毫不在意,脸上沾的饼渣都顾不得擦,趴在床上捧着蒸饼勐吃,噎得狠了,又梗着脖子喊水。 「麻烦精。」东哥儿嚷嚷一句,还是起身去给弟弟倒水。 南哥儿咕咚咕咚喝着水,夏琛凑过去,小声问:「还疼不疼?」 这倒霉孩子,也算被他坑了,因为他积极表现要去念书识字,南哥儿的激烈抗争就集中了大人们的全部火力。 暴脾气的夏大郎当时就要发作,巧娘拦住丈夫,给了南哥儿一个机会,让他说说为什么不愿意读书。 南哥儿说不想被先生打,觉得读书太辛苦。 巧娘也不拦了,夏大郎一声咆哮:「怕先生打?我看你怕不怕你老子打?!」 然后就把南哥儿揍了一顿,还不准吃晚饭。 夏琛晓得,长辈们说是这么说,哪会儿真饿着他,否则晚上就不会做蒸饼吃了,不就是方便他或者东哥儿给南哥儿打包偷渡嘛。 「还有点疼,要是有个蜜饯吃,就一点儿都不疼了。」南哥儿笑嘻嘻跟夏琛讨好处,倒是一点儿不迁怒不记恨。 夏琛没有蜜饯,但他有草莓干,一共四十多个草莓,一半花十文钱当加工费请夏铜板给他统工晒干,另一半还存在仓库里,夏琛过来的时候装了十来个。 他从荷包里拿出包着草莓干的纸包给南哥儿,晒干后缩小了一大圈的小果子,形状依旧是两个本土小孩没见过的。 「好香。」南哥儿嗅了嗅,塞一个进嘴里,立刻被酸酸甜甜的味道征服,眯着眼睛吃完又拿一个。 「给我吃一个。」东哥儿眼馋,他小叔叔总有好东西,像那个神仙水,还有一次给他吃了一把不知道什么果仁(烤玉米粒,在空间里生火,差点被夏铜板撵出去),外焦里嫩,又香又甜。 他知道这些东西可不是他爷奶爹娘偏心给他小叔的,他听他娘跟他爹说,山里的老道士说他小叔是有大福气的人,所以他小叔一定是遇见老神仙了。 南哥儿心痛地分给哥哥一个,东哥儿吃了一个甜了嘴,又去跟弟弟讨,这回南哥儿不肯给了,东哥儿气道:「小气包,亏我还给你偷蒸饼吃。」 「那我今天说的话就是你原来说的,还挨揍了。」南哥儿委屈巴巴道。 夏琛忍笑,情况不同啊小侄砸。你哥当初是已经学了半年,先生都觉得他去上学是浪费时间浪费银子,真心没天赋,你这还没学就想打退堂鼓,你爹不打你打谁。 但是这话他又不能跟南哥儿说,他自信自己一定是天选之子,未来的状元之才,但没办法保证南哥儿不会跟他哥哥一样,怎么学都学不会,万一他现在打了包票把小孩骗去学校,到时候学不会他怎么负责? 反正长辈们并不会因为南哥儿不愿意去就由着他,夏琛看他爹已经有了计较,只等时间到了,一起去学堂,他尽量多看顾着小侄子就够了。 兄弟俩分吃了夏琛带来的草莓干,南哥儿因为是伤患,多吃了几个,夏琛等他们吃完回收了包草莓干的纸,盯着他们漱过口才离开。 第二日,夏琛照旧赖了个床,坐在院子里晒着太阳吃早饭。 夏夫人拿过来一个大树叶包成的小包裹放在夏琛面前:「小道士早上送来的,说是送你。」 夏琛好奇地打开,里面零零碎碎有一些青青红红的果子,还有几根白嫩的根状物,夏琛知道这都是村里小孩喜欢的零嘴,十分难找。 「他什么时候来的?」夏琛拿了一根嫩茎叼嘴里,村里小孩叫这东西甜根,咬在嘴里会有微甜的汁水渗出,但是并不多,只能尝个味道。 「还不到辰时就来了,咱们家院门关着,他站在门口不敢敲门,想把东西放门口,还好老余头开门瞧着了。」 「这么早?」辰时就是早上七点,从山上下来怎么也得大半个小时。 夏夫人嘆了口气:「听人说这孩子也是个命苦的,他娘是后头嫁进来的,前头有个大二十岁的哥哥,爹死了之后娘就改嫁了,哥哥嫂嫂不愿意养他,要把他卖到......」 夏夫人说到这里停了一下,转了话头:「那是个好孩子,你跟他一块玩耍,可莫要欺负人家。」 夏琛鼓脸:「娘,我是那样的人吗?」 想了想又道:「他的衣服好薄,我能把去年的那件旧袄送给他吗?我穿不下了。」 别的村人家里,小孩子有一身袄子穿就不错了,往往是兄姐穿完弟妹穿,到最小的身上,补丁摞补丁不算,里头的棉花早就发黑髮硬无法保暖了。 夏琛家里几个小孩年岁相差不大,夏琛又受宠,南哥儿尚且穿过不少哥哥的旧衣,夏琛倒是没少穿新衣服。他那时候又傻,每天呆呆坐着,一点儿不费衣服,穿过的袄子还有八.九成新。 夏夫人原打算拆了重做,或是拿去娘家,她娘家兄弟家里孩子多,总有小娃娃接手。但是夏琛说要给徐鹤来,她也没反对。
第30页 「您什么时候上山,我跟您一起。」夏琛说。山上那小路因为走的人少,都快不见了,他只去过一次,不认路。 夏夫人说:「他明个儿还下山,直接给他便是,元宝可起得来?」 夏琛惊道:「他每天都起这么早做什么?」 「说是做什么早课。」夏夫人说着摇头:「早上饭都不让吃,一路从山上跑下来,再跑回去,这么冷的天,跑得满头大汗的,要不是我拦着,那孩子还准备灌一肚子凉水,幸亏当初我元宝没去当道士。」 是啊,幸亏没去。夏琛缩了缩脖子,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可能还真接受不了这个练功的法子,难怪老道士不肯收他。 这么想着,越发觉得小道士可怜了。 夏琛吃完早饭,准备去看看南哥儿,打开门,却发现两兄弟都不在。东哥儿不在很正常,这娃就是个闲不住的,一准跑出去玩儿了,南哥儿昨晚都是趴着睡的,得什么样的精神才能带上出去浪啊。 「娘,南哥儿呢?」 「下地去了。」 「啥?」 「你爹说他既然想去种地,那就别闲着了,去种地,今儿个一早就把兄弟俩都带着下地干活去了。」 厉害了我的爹。 夏琛真是服气了,他爹来这一手,今天肯定不会让南哥儿好过,吃过苦头才会明白,读书再辛苦,也没有种地辛苦。 心里为可怜的小侄子默哀三秒,顺便同情了一下被弟弟牵连一同被带去种地的大侄子,夏琛愉快地去屋后折腾他的自留地了。 熟练地刨坑,根据当初农书上的讲解把适合这个时节播种的种子撒进去,再浇水。意识沉入空间,果然见经验又涨了一截。 等级越高,升级越慢,可怜自从上次领过两个礼包之后,夏琛只完成了一个成就,奖励五颗宝石,再没有什么机会赚票大的,每天收益就几十铜钱的往上涨。 「唉,这要什么时候才能进入自动化时代嘛。」夏琛看了眼长长的经验条,长嘆口气。 想早点升级,光靠每天重复种植实在是很慢,最好就是有任务,给的经验多。可惜日常只给一点点,主线任务第一个就是种植一百种不同作物,离完成还很遥远。 随机任务倒是奖励丰厚,可惜现在卡住了,夏琛在空间里优选出来的种子,根据单株产量往最好的方向预测,也就亩产三百五十公斤左右的样子,到不了任务要求的四百公斤。 夏琛想了想,跑去前院找夏夫人:「娘,我去看看南哥儿和东哥儿,给他们送些水去。」 现在正是水稻播种的季节,他去看看农人们种植,或许会有新的发现。 背着个巧娘给他找出来的小背篓,里面放了碗,巧娘挎了个篮子,里面是盛满水的水罐。夏夫人不放心夏琛一个人出去,巧娘陪他一起过去。 到了地间,两个小娃娃一见到娘,差点哭出来,夏大郎虎眼一瞪,泪水又委屈巴巴憋回去。 夏琛给他爹倒了碗水,夏老爷一气喝干,见夏琛饶有兴趣地看着地里农人干活,笑道:「元宝还是好好读书,你看看,种地实在是辛苦,爹可捨不得你受这个罪。」 东哥儿和南哥儿幽幽地看他们爹,夏大郎吼道:「看什么看?!你们要是愿意读书,老子也不让你们下地。」 夏琛笑了一会儿,开始跟夏老爷打听正事:「爹,咱家稻田在哪?我想看看怎么种稻。」 夏老爷噗嗤笑出声:「傻元宝,这不就是稻田。」 夏琛一怔,看着跟他种菜似的撒种子的农人,有点反应不过来。 不是,他虽然没种过地,但该有的常识还是有的,种水稻不是要插秧吗?秧呢? 「怎么不插秧?」夏琛喃喃问。 「秧?什么秧?」夏老爷道。 夏琛甩甩头,指着田间问:「就这样种下去就行了?不管了?」 「当然不是,还得浇水锄草除虫,麻烦又辛苦,若是老天爷不赏脸,一年的收成都能打水漂。」夏老爷恨不得把种地所有的苦全部描述出来,好让么儿打消种地的念头。 所以你们都不插秧的吗?夏琛恍然又激动,他的随机任务,搞不好有机会完成啦! 第19章 「元宝,你在做什么吶?」夏琛蹲在自己的育苗盘前,身后传来温软的声音,便知道是徐鹤来又来找他玩儿了。 那次徐鹤来给他送了一包果子,第二日夏琛强撑着睡意起了个大早,把自己的旧袄给了徐鹤来。 当时这小孩不愿意收,夏琛装作生气了硬塞给他,结果后来寻摸点儿什么好东西,就给夏琛送来。跑得满头汗,巴巴地沖夏琛笑,两个梨涡又甜又软,笑得夏琛怎么都没法拒绝。 熊孩子能狠下心收拾,这样的乖小孩夏琛就没法了,一次两次的,就划拉进自己的保护圈。吃的喝的给徐鹤来分一半,他爹娘看见了也没说什么。 「别叫我元宝。」夏琛头都没抬,他正观察自己培育的秧苗呢。 为了完成随机任务,夏琛出血本花二银跟夏铜板买了一本水稻育苗技术,那本农书才三银,这本就讲一个育苗,收他两银,简直不能更黑。 根据书上讲的,夏琛让他哥给他做了个育苗盘,把他培育出来的优良稻种放进去育苗。 夏老爷问起,夏琛就扬着一张天真的小脸说:「娘说小宝宝要精心照料才能长得壮,我等它们长大一点儿再把它们种到地里去。」
第31页 家中长辈听完,哭笑不得,也就由着他去了。 「不叫你元宝叫你什么?」徐鹤来脾气很好,一点儿也不生气夏琛不理他。 夏琛拍拍手站起来,想了想:「叫我夏哥哥。」 这小道士还没他高,叫声哥不亏。 徐鹤来不肯:「我比你大,不能叫你哥,你该叫我哥。」 夏琛睁大眼睛,嘿,这小孩长本事了,他还以为这是个面人呢。 「那我叫你徐小鸟!」夏琛故意逗他。 徐小鸟是村里小孩给徐鹤来起的外号,夏家孩子名字已经起得十分不走心了,村里那些娃的名字更是一个个完全体验了爹娘的文化水平。 什么狗娃啊屎蛋啊,对比一下,徐鹤来这个名字就显得格格不入。而且也不知道徐鹤来这么好的性子,怎么招了村里那群熊孩子,一个个似乎都不喜欢跟他玩,还给他起了个这样的外号。 「元宝想怎么叫我都可以。」徐鹤来一点儿都不生气,反而笑出两个梨涡,乖得简直没脾气。 夏琛也跟着泄气了,他跟这样一个孩子置什么气。 「闭眼,张嘴。」徐鹤来条件反射听命行事,下一秒嘴里就被扔了一颗酸甜的果子。 他闭上嘴巴,弯着眼睛含着果子有些捨不得嚼,小声道:「你自己吃呀,给我多浪费。」 「给你你就吃,废什么话,以后想吃都没有了。」夏琛嘀咕了一句。 可怜他一共收穫了四十多颗草莓,自己一共也没吃到几颗,全给了家里两个崽和外头这个崽。他总想着自己以前吃过那么多好吃的,少吃一点儿没关系,自己还是个宝宝呢,就活得跟个老父亲似的,结果外头这个崽连声哥都不愿意叫。 徐鹤来听了,脸上梨涡却更深,他知道,元宝嘴硬心软,是个可好可好的小少爷,跟他以前见过的都不一样。 「山里的果子越来越多了,上次我还看见一窝兔子,师父说等我再练练,就能追上了,我抓兔子给你吃。」 「你自己吃,看你瘦的。」夏琛把培养盘搬到一边,去打水洗手,徐鹤来亦步亦趋地跟着,「而且你早上不用来找我了。」 徐鹤来脚步一顿,脸上的笑也没了,半晌小声问:「是我来太早了吗?我可以做完早课再来找你的。」 「不是,想什么呢。」夏琛看出小孩的不安,摸了摸他的头,安抚道:「我要去学堂念书了,在县城里,早上也要起早。」 夏老爷当初送东哥儿念书,是在镇上一个老先生家里,听说老先生特别擅长管教孩子,才把东哥儿送去,结果啥都没学会,还恶了先生。 这回夏老爷再打听,却问的是哪个先生和善,大孙子打小身体好皮糙肉厚抗揍,他么儿可受不得打,万一叫先生打坏了咋办。 这一打听,巧了,县里有家新搬来秀才公,姓孟,开了个蒙学招收小学生。 因着这孟秀才是新来的,也没人知道他教的如何,而且这位孟秀才年纪也不太大,尚不到而立之年,看起来便不如老先生稳重可靠有经验,所以去他那里念书的孩童寥寥无几。 夏老爷打听过去,别个却跟他说,孟秀才不会教学生,脾气太软,娃娃调皮也不打,就罚个抄书,那哪能长记性。 不打?这好啊!夏老爷一下子就相中了这个孟先生,去见过一面,果然是个温温和和的读书人,就把自家两个孩子定下了,约了个时间,只等带学生和束脩上门。 听见夏琛说是要去念书,徐鹤来便安心了,不是讨厌他就好。 村里小孩都不喜欢他,他知道。他们都叫他马屁精,因为他穿着元宝的旧袄,吃着元宝分他的粥水蒸饼,那是他们想要却得不到的,他们讨厌他,只是因为嫉妒他。 可是他不是因为这些才跟元宝好的,元宝是他见过长得最好看脾气最好的小少爷,也是他唯一的友人。 「那我等你下学了再来找你。」徐鹤来笑着道:「我该回去啦。」 「等等。」夏琛跑去厨房,拿了两个蒸饼包好塞给他。 送走徐鹤来,趁着家中无人,夏琛进屋关好门,然后进了空间。 「板儿,求你了,给我弄点儿化肥吧。」夏琛要愁死了,在空间里种植的时候,除了挖坑和收穫的时候有点累,其他都跟玩游戏似的。 每天睡一觉,早上起来作物就成熟了,有时候他甚至看不到那些植物生长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结果这次为了培育秧苗,也是为在他爹面前过明路,只能在外界种植,夏琛这才体会到种田的困难。 水浇多了会把种子泡烂,浇少了发不出芽,明明他在空间都是随手一泼,不都活得好好的吗?亏他还以为种了这么多地,怎么也算个有经验的农夫了。 他选育出来的良种并不太多,毕竟採集术每天只能用那么几次,成功率还低,他连玉米都停止用採集术了,就想着先把秧苗培育出来,可能还能赶上播种,让他爹看一看效果。 [系统商城可提供《作物施肥技术》,宿主是否需要购买?] 「不,我不要。」夏琛迅速拒绝,他的小钱钱,买了玉米种子和秧苗培育的书之后,就剩下三银多一点儿了,再买,就连压箱底的钱都没有了。 「又想坑我的钱,我不会让你得逞的。」夏琛戳开主界面查看经验,嘴里愤愤不平地嘀咕。
第32页 [系统只是为宿主的要求提供解决方案,实际上宿主买不起这本书。]夏铜板的嘲讽都已经懒得掩饰了。 「怎么可能,再贵还能比农书贵?」夏琛不信,他可还有三银呢。 夏铜板没有出声,默默给他展示了一下价格,夏琛瞪着那个黄灿灿的金元宝标识,大声道:「三金!你怎么不去抢?!」 比他买的玉米种子还贵,不对,是他在商城里见过的最贵的物品。 夏铜板毫不心虚:[秉持着诚信交易的原则,本系统从不坑人,所有商品必定物超所值。] 「我信你才怪,你这个系统坏得很。」夏琛扭头不去看那辣眼睛的价格,反正他不会买的,就算以后暴富,钱多到花不完,也不会让夏铜板坑,花三金去买一本肥料书。 第20章 夏琛的培养盘里秧苗刚冒出个尖尖,就到了他该去上学的时候。 夏老爷提前带夏琛和南哥儿去县城里,买了笔墨纸砚。 夏琛以前跟他娘去过镇上外婆家,还是个阿飘的夏琛飘起来,把小镇子看了个遍,说是镇子,其实也十分破旧,就是比村里多了些店铺,青砖瓦房更多些,只有一条主路是铺了石板,其他都是泥巴路。 县城稍微好一点儿,有两三层的小高楼,大部分路都铺了石板,但比起夏琛想像中的繁华盛世,还有很大的差距。 不过不着急,等他去了京城,总能看见这个时代最繁华的一面。 第一次去学堂,是夏老爷赶着牛车送他们去的,除了夏琛和南哥儿的书箱,还有给先生送束脩。 以前夏琛看电视的时候的,里面动不动几万几十万两白银,好像钱少一点儿都不配拿出来演一样。等真的到了这个时代生活,夏琛才理解银子的购买力有多强,也明白了为什么读书人少,真的是供不起。 他和南哥儿两个刚启蒙的小学生,每月学费一人五百文,去买笔墨纸砚,最便宜的纸都要好几十文一刀,光送他们上学,还没说学到什么,家里已经花出去几两银子,普通的农人家里,一年也不见得能攒下这么多钱。 但是在古代,读书只要能出成绩,就是一项回报率极高的投资。中了秀才,便是国家养着了,每个月发粮食。若是不打算再考,开个学堂教教小学生,光收学费就能活得无比滋润。 孟秀才家是个颇为雅致的小院,小两进,内院住着孟秀才家人,外院隔了最大的一间屋子做学堂。可惜夏琛没有小师妹,只有一个才五六岁虎头虎脑的小师弟。 简单问过几句话,确认两个孩子智力没问题之后,孟秀才便收下这两个了这两个学生。 孟秀才才开的蒙学,名声不显,夏琛南哥儿两个,再加上小师弟孟明峻和另两个学生,也不过五人。另三个已经学了几月,进度不同,孟秀才便先教一边,布置了学习任务,再教另一边。 南哥儿被亲爹按头种了几天地之后,哭哭啼啼地悔话说想去读书,毕竟不读书也挨了打,种田的辛苦已经体会到了,或许先生能打的比他爹轻一些呢? 可怜娃上个学跟要上战场似的,战战兢兢时刻做好挨揍的准备,结果先生的脾气出乎意料的好,南哥儿怂了半日,又恢復了往日的活力。 中午吃的是自带的饭食,初春天气尚冷,各家给孩子带的都是不带汤水的蒸饼之类,煮个鸡蛋便是加餐了。 孟先生吩咐家里的婆子烧了热水分给学生,夏琛一边用自己摇摇欲坠的乳牙跟硬邦邦的蒸饼较劲,一边在心里琢磨着得想法子改善伙食。 夏琛和南哥儿就这般开始了自己的小学生生涯,孟先生是个颇有才学的人,夏琛从他平日的举止谈吐猜测,他这位先生应是出身世家,只是不知怎的,到了他们这个偏远小城落户。 不过不管什么原因,孟先生学识好见识广,对夏琛来讲是件好事。大概因为夏琛有一些底子,自制力和反应能力也超出一般孩童,又是孟先生收下的第一批学生,孟先生颇为器重,平日教学对夏琛多有留意,明明是和南哥儿一同进学,夏琛的学习进度很快超过南哥儿,又把另两位同学甩在了身后。 因为孟先生好像格外看好夏琛,问过他却有科考的意向之后,给他改了个名字,用回了他的原名夏琛。 用孟先生的话说,总有些迂腐的文人,标榜什么视金钱如粪土,文人不可爱财。若是夏琛考试撞见这样的考官,光他名字就得给他添些不必要的麻烦。 对此夏老爷和夏夫人都接受良好,先生可是秀才,取的名字能不好吗?元宝做小名就是了,在家中一样能喊。 夏琛如饥似渴的吸收着一切外界知识,他问,孟先生也愿意给跟他讲。他其实并不喜欢背那些文章,但是他想看一看,既然已经来到这个世界,他想看看这个世界是什么模样,想见一见孟先生口中繁华的帝都,也想让他爹娘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 夏琛也说不清这个时代到底算古代的哪个时期,听先生讲古,除了最远的神话中隐约有熟悉的神灵名字出现,其他名人的名字都不是他知道的。 好似一个完全架空的时代,但是又能找到许多相似之处,这里曾也有个汉朝,他们也都称汉家子弟,大地上有两条哺育了生命的母亲河,科举和八股早已施行数百年。 中原大地一样周围环伺着或友善或仇恨,或臣服或敌对的各方势力,但是没有外族能入侵称霸中原,也没有过公主和亲,不管是前朝还是现在正当鼎盛时期的大安朝,汉家子们活得骄傲而血性,从不曾对侵略者弯下嵴樑。
第33页 夏琛特别喜欢听孟先生讲古和描述其他风物人情,但是孟先生很快发现自己学生的兴趣跑偏了,于是只有他功课完成的特别好的时候,才会给他讲一会儿。 在这个娱乐匮乏的时代,这一点点听书似的乐趣,是夏琛每日苦读的巨大动力。 就连他培育的秧苗,在发现他爹比他照看的好多了的时候,就果断託付给他爹了,只时不时去看一眼。 转眼一个月过去,夏琛记着时间去看过,发现他秧苗已经培育成熟,可以插秧啦。 夏琛早早跟他爹说好,留一小块稻田给他作试验田,他要的地方不大,夏老爷宠儿子就同意了。 拉上他爹和他哥,还有跟上去看热闹的俩侄子,夏琛挽起裤腿,根据脑海中夏铜板的指导,开始演示插秧。 夏家人当热闹似的看了一会儿,夏琛实在不是干农活的料,有夏铜板指导,插出来的秧苗都是东倒西歪稀一块密一块。 夏老爷看够了笑话,裤腿一挽跳下田去给夏琛帮忙,两个孩子也玩儿似的拿了秧苗来插,一个个竟然学得似模似样,比夏琛插出来的好看多了。 「不难嘛,元宝叔,要不你手上的也给我帮你插吧。」南哥儿念书上惨遭小叔叔碾压,难得找回一点场子,顿时嘚瑟起来。 夏琛怔怔的捏着手上的秧苗没动作,听见南哥儿的话才勐地反应过来,一把将手里的秧苗塞给他,爬上田埂,甩下一句「我去洗脚」就拔腿往家跑。 就在刚才,夏老爷插下第二棵秧苗的时候,夏琛脑海里竟然响起了任务完成的提示! 跟水稻有关的任务,还能是哪个?夏琛激动得难以自抑,差点当众失态。 他本来以为,就算这次育种成功,也得等到收穫的时候才能完成任务,没想到只是秧苗插下去,就算是完成了。 夏琛一边往回跑一边跟夏铜板说话:「板儿,这个任务完成到底怎么算的?」 [根据系统检测,宿主此次培育的水稻秧苗,种植后按照当前普遍模式照料,收穫可达到任务要求,视为任务完成。] 夏琛想了一下,顿时瞭然,这么做也是为了维护他的利益。像这种有时限的任务,育种时间又长,万一他种子培育出来了,种下去,却遇到个什么天灾人祸,最后颗粒无收,那他岂不是冤死。 所以系统是根据他的培育进程自动检测,以当前环境下的种植技术为标准,判断他的水稻能达到亩产四百公斤,就算他完成了。 「板你真是个好统,我爱死你了!」得到好消息,夏琛乐开了花,好话不要钱的往外扔。 夏铜板不为所动:[你昨天还骂我抠门、小气、坑人......] 「停停停,此一时彼一时,这时候提这个多伤感情。」夏琛紧急叫停,一路狂奔回去,拿水洗干净手脚,发热的头脑渐渐冷静。想想自己刚才的反应,夏琛不敢直接进空间。 果然没一会儿,夏老爷等人也回来了,见他坐在院子里喝水,什么事都没有,这才松了口气。 「爹,我的小苗苗,你多帮我照看照看呗,不用多的,别的水稻苗怎么养,我的就怎么养,成不成?」夏琛趁机提要求。 他算是看出来了,术业有专攻,他现在只配在系统空间里种个假田,这种真正的活计,还是得靠他老爹。 夏老爷对么儿一向无有不应,这次也是一样,痛快地答应了夏琛的要求,换来一句甜蜜蜜的「爹爹最好了,我最喜欢爹爹」。 东哥儿和弟弟对视一眼,龇牙咧嘴,看平时虎着个脸的爷爷笑开花,觉得他爷可真好哄。也就他元宝叔有这本事,让他说这话,他可说不出口。 哄完老父亲,夏琛找了个藉口回房,迫不及待地进了空间。 「奖励奖励,我的奖励!」夏琛一进去,就激动地喊道。 [随机任务完成度百分之百,用时少于五分之一,额外奖励结算中......结算完成,请领取奖励。] 「还有这种好事?!」夏琛被突如其来的惊喜差点砸晕了头,幸亏他没有看时间多往后拖,否则这额外奖励岂不是拿不着了。 [付出总有回报,辛勤收穫......] 夏琛「嗯嗯嗯」点着头,把夏铜板的这些过期鸡汤当耳旁风,一心去看他的奖励。 轻车熟路打开小锦囊,金闪闪的小元宝摞在一起堆成个三角形,技能书在一边闪着微微的亮光,十多颗宝石散落一旁。 这些都无法吸引夏琛的目光,他的眼睛死死盯着经验条,眼睁睁看着锦囊打开后,经验条一路狂飙。从他辛辛苦苦一个多月升到的八级多一点儿,直接冲到九级,速度不减,再次将经验条打满。 第21章 十级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自动化时代的到来! 从此以后,夏琛再不用每晚假装睡觉,辛辛苦苦在空间里刨坑种地,明明他晚睡早起都在劳动好不好?结果偏偏成了晚睡晚起的典型。 「板儿,这个自动化种植怎么种?」夏琛迫不及待地想试一试。 [主界面已更新,请宿主自行查看。] 夏琛想起夏铜板说十级的时候会有一个资源包扩展,打开主界面一看,果然好几个标志都在闪着光,提示夏琛此项有变动。 夏琛挨个戳过一遍,在土地列表找到了自动化种植的操作,他所拥有的1024块土地以方形的小格子形式展现在列表中,上面有箭头标识,夏琛可以自行排列这些小格子。
第34页 通过设置,夏琛可以设定哪些格子种哪些种子,设置完之后,有一键种植和一键收穫,若是不更改设置,只要点了一键种植,就会一直按照原先的设定执行。 如果设定中的种子不够,设置中还有补充选项,把哪些种子列为候补,根据选择顺序排列,非常智能化。 而收穫的种子,需要夏琛优先设定好归入仓库哪一格,一键收穫后就会自动归入。仓库更新后甚至提供了一键售出功能,整个空间的进程一下子跨了一大步。 说到仓库,目前来说三十格还是够用的,因为夏琛现在种出来的作物每样都没有太多,按种类分装换一个无上限就很亏,他干脆收拾了一下,蔬菜、水果、粮食、其他这样分类,反正一千立方米不知道能装多少东西。 除此之外,这次更新还多了不少好东西,比如夏琛原来有个初级农民的称号,也不知道有什么用。现在夏琛发现,这个称号竟然可以使他种植的作物增产百分之十! 这就很值钱了,别小看了百分之十,长年累月下来,能给他多赚多少钱啊! 光一个初级农民称号就这么有用,夏琛不免期待起更高级的称号来,可惜不知道称号怎么升级,问夏铜板,他说需要衡量多项标准,包括等级、成就完成度、任务完成度等等,夏琛听完就自动放弃了。 随缘,随缘就好,说不定种着种着称号就升级了呢。 十级还有一个重头戏,他有了一块神奇的土地。 在土地列表里面,名称简单粗暴就「神奇的土地」五个字,数量一,标志也是小方格,比普通土地要大一圈,还带点幽光,乍一看好像很高级的样子。 「板儿,神奇的土地在哪儿?」夏琛转了一圈,他的地现在已经很多了,八级的时候就有两百五十六块,前段时间他经常晚上种不完,空着土地白白心痛。 现在翻了四倍,一眼望过去好大一片,他绕着周边走了一圈,也没找到有哪块地不同凡响很神奇。 [尚未具现化,宿主可自行选择放置位置。] 「还能自己选呢?」夏琛有点惊喜,他想了想,他的土地延伸方向是以他最初的那块地为原点,以长宽为坐标轴,向东方和北方延展,他每次进入空间,就在这个原点旁边。 「就这吧。」夏琛找了个离原点不远的地方站定,脚尖点了点地,然后退开。 下一秒,他刚刚踩过的土地开始发生变化,质地、颜色、形态都以极快的速度转变,短短几秒,夏琛面前出现一块一米见方,表层好似铺着一层细细白沙的土地。 「有点厉害啊。」夏琛喃喃道,他现在有七颗神奇的种子,便拿了一颗,打算试种一下。 「就这样直接种吗?」夏琛捏着跟透明玻璃珠似的神奇的种子,左右比划了一下,又不知道该怎么下手了,「还是跟我种菜一样吗?刨个坑埋种子浇水?」 夏铜板回答:[是的,宿主也可以尝试使用不同的土壤和水源,直接覆盖和浇灌即可。] 夏琛稍一思量,觉得这就跟有的游戏里面拼人品锻装备一样,神奇种子是基底,土壤和水是辅料,能量水是稀有辅助资源,出什么看脸。 既然能加料,夏琛觉得他得试试。 想到就做,夏琛出了空间,想去屋后挖一点儿土回来,至于水,他打算先用平时浇菜的水试试,那是他大哥从河里打回来的,水质很不错。 一出门,正撞见南哥儿在院子里玩,夏琛脚步一顿,突然变了主意。 他运气好像不怎么好,这种拼脸的事,就该蹭一蹭别人的运气,听说小孩子很灵,叔叔正为发家致富劳心劳力,侄子也该贡献一点自己的力量吧。 「南哥儿,来来来,小叔托你个事儿。」夏琛把小侄子叫过来,低声如此这般吩咐一通。 南哥儿半懂不懂地问:「带土回来?要哪儿的土呀?」 「随便,你觉得哪儿的好拿哪儿的。」夏琛肯定不能给他说准确位置,还指着南哥儿的好运气呢。 夏琛给南哥儿找了个小篾筐,让他作装土的工具,虽然夏铜板说了,拳头大一捧就够了,但夏琛想着,万一南哥儿这次找的土有用,种出好东西了,那他多存点儿,下次还能继续用不是。 夏.足智多谋.深谋远虑.琛为他的高智商自我陶醉了一会儿,便心急如焚地等着小侄子回来。他不敢随便进空间,怕南哥儿回来找不着他。 南哥儿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过了足半个多小时才回来,东哥儿帮他抱着那个小篾筐,小孩手上衣服上全是土。 巧娘看见兄弟俩这副模样就生气,随手抄了跟细竹枝子就要抽人,夏琛连忙上去拦,说是自己让他们去的。 巧娘怀疑地看了三人几眼,不信道:「你让他们去的?你要这土做什么?元宝你可别护着这俩皮猴子。」 「我种菜呀。」夏琛乐呵呵道:「嫂嫂你看见了吗?我后院的菜出苗苗啦,我让南哥儿给我挖些别处的土回来看好不好用。」 「咱元宝真有想法,读书人想的就是不一样。」巧娘捂嘴笑,一点儿不跟他生气,又教训了两个儿子几句,让他们不许淘气,便扶着腰离开了。 巧娘一走,东哥儿立刻道:「我娘偏心,我要生气了!」南哥儿跟着点头。 夏琛把荷包里包着的两块饴糖分给他们,两人手脏,夏琛直接一人餵一个,笑眯眯问:「还生气吗?」
第35页 自从养了几个崽,夏琛习惯在随身的荷包里放些小零食,时不时拿出来投餵。 「还有点儿。」东哥儿嘴里包着糖,说话含煳不清:「再有一个糖就不生气了。」南哥儿继续跟着点头。 「糖炒栗子吃不吃?!」夏琛没好气地一人敲个脑瓜崩,接过小篾筐,转身去了后院。 装模作样撒了点儿土在后头,怕浪费夏琛都没敢多洒,剩下的全带进了自己屋里。 一进空间,夏琛迫不及待地在白沙上挖了个小坑,把神奇的种子放进去,再盖上一捧南哥儿带回来的土。 这土地也很神奇,土刚盖好,翻开的白沙开始流动,很快把散落的土都覆盖住,表面又是一片平整的白沙地。 「板儿,要多久才能成熟?」夏琛蹲着看了一会儿,一点儿变化都没有,不像他种菜,要不了多久就有小芽芽钻出来。 [时间不定,最短十分钟,最长无上限。] 夏琛惊了:「我只有这一块神奇土地,要是一直不长出,我这地不就废了?」 [生长时间越长,越有可能长出功能强大的神奇植物,有失必有得,请宿主保持平常心。] 「我保持不了!」夏琛怒摔铲铲:「我怎么觉得你一个接一个的挖坑埋我。」 夏铜板迅速反驳:[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 「你在哪学得否认三连?!你知不知道你这么说更像了!」夏琛气唿唿地蹬了一脚地,觉得自己瞎高兴了。 夏铜板沉默了一会儿,找了个非常安全的话题:[宿主有一个礼包、一次成就奖励未领取,是否现在领取?] 「哪来的礼包?」夏琛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对呀,他十级了,还有一个等级礼包可以领! 前一个随机任务,本来有十五金的奖励,因为提前完成,多给了五金,夏铜板扣了一金多一点儿还债,至此,夏琛的欠债全部还清了!甚至还有了近二十金的余额,可谓是一日暴富。 除此之外,还给了十个宝石,夏琛本来有十五个,现在一共有二十五个了,离宝石奖池的十连抽又近了一步。 新给的技能书夏琛也打开了,然后多了一个莫名其妙的技能叫「花语者」,花语他懂啊,好多小姑娘喜欢钻研这个,他也知道几个大众型的。这个花语难道是让他跟花说话? 空间里没种花,夏琛打算出去之后再试一试,他先把成就宝箱里的小奖励领了,种植一次神奇种子,收穫五枚宝石,然后搓了搓手,准备开他的大礼包。 第22章 「板儿,我好像真的发达了......」夏琛看着自己开出来的一大堆奖品,陷入呆滞。 如果把礼包分个等级,他这次开出来的十级礼包,大概是648那一个档次的。 五级礼包里面不过一金、一本技能书、三颗至今没派上用场的芦荟种子和一次压箱底还没用的宝石奖池的抽奖机会。 而十级礼包,光奖金翻了十倍,放了十个代表一金的小金元宝。没有技能书,大概是因为夏琛目前的技能够用了,反而给了一个技能点奖励,夏琛直接就加在了目前最好用的採集术上。 种子给了三种,西红柿、南瓜、薄荷,都是夏琛没有的种子,尤其是西红柿,番茄炒蛋可是夏琛的拿手菜。 这都不是礼包奖励的大头,这次十级礼包,直接给了金子奖池和宝石奖池各十次抽奖机会! 夏琛捂脸大笑:「板儿!我懂了,刷级才是空间的正确打开方式,种地十年,不如礼包一个,我好快乐呀!」 夏铜板非常善良的让夏琛快乐了好一会儿,才提醒道:[请宿主看一下经验条。] 「嗯?经验条怎么了?」夏琛瞬间警觉,抬头去看自从冲过十级就再没关注过的经验条。 「卧槽,咋回事,夏铜板你出bug了吧。」夏琛惊叫出声,十级升十一级的经验值,竟然直接翻了十倍! 要知道,十级之前升级就不容易,每一级需要的经验都是前一级的数倍,三个多月,换他前世,什么游戏都升到顶级了,夏琛一天没停的种地,才升到十级。 而且要不是前期完成新手任务,后来随机任务给的经验还翻了倍,现在夏琛还在十级之前挣扎。 已经这么困难了,结果还给他加难度?! [这是合理的经验需求,前期降低升级要求为宿主发放等级礼包,是为了帮宿主尽快熟悉系统空间顺利度过新手期。接下来请宿主遵循主线任务,努力种田。] 夏琛:「......」 夏琛默默掏出曾经抽奖抽出来的竹筒火抢,对着虚空中比划了一下,同时嘴里给自己配音:「biu,你死了。」 夏铜板仿佛一个系统中的老油条,甚至还有闲心调侃夏琛:[使用方法错误,小心炸膛。] 我炸你个板板,夏琛气成河豚,鼓着脸收回□□,气势汹汹道:「我要抽奖了,别烦我。」 [建议宿主先......] 夏铜板话还没说完,就被夏琛打断:「停,你别说话,我现在不想跟你说话。」 戳开抽奖扭蛋,夏琛紧张了一瞬,想想第一次抽奖运气还算不错,夏琛又复制了一遍当时的模式。因为最后存的一点儿水用来浇神奇的种子了,夏琛就没洗手,直接祈祷了一遍,上次拜过的古今中外神佛一个都没漏。 先抽的是金子奖池,这个他有经验,点开之后,夏琛眼都没眨,看着蛋里跳出一颗神奇种子、两颗神奇种子、三颗......九颗神奇种子,一盒桶面,甚至是最小的那种包装。
第36页 大喜大悲,不外如是。 夏琛呆滞半晌,悲愤道:「夏铜板,你不是说十连抽抽到神奇种子的概率是十之七八吗?!」 夏铜板沉默片刻,似乎也没预料到夏琛会黑成这样: [有极小概率抽到八颗以上,非常小,约等于无。] 我真的有这么非吗?夏琛一瞬间陷入深切的质疑之中,他抖着手想去戳宝石奖池,想要证明自己。 好在最后一刻清醒过来,左手用力抓住右手生怕自己不受控制戳上去,问夏铜板:「你刚才想跟我说什么?就是我抽奖前。」 夏铜板把自己被打断的话说完:[建议宿主先去洗个手。] 「为什么?」夏琛一脸迷茫,洗手是个什么神秘仪式吗?难道他上次抽奖运气不错是因为洗了手而不是拜了神佛? 夏铜板沉默不语,夏琛展开两手仔细观察,他刚才也没干什么啊,就种了个神奇的种子,捧了把土盖上去,因为没水洗手,手上还有些细细的泥灰。 电光火石间,夏琛从夏铜板反常的沉默中嗅到不妙的气息,他战战兢兢跟夏铜板求证:「是不是那土有什么问题?」 夏铜板依旧沉默,但是夏琛已经不用他回答了,沉默就是最好的答案。 奖也不抽了,夏琛出了空间就去找坑叔的侄子,俩小孩还含着他给的饴糖吃得贼开心。 「南哥儿,我问你,你那土是在哪儿挖的?」夏琛抓着南哥儿的胳膊问。 「粪池子那边。」南哥儿一脸天真:「哥说你要土肯定是种地,那边的土肥,他带我去那挖的。」 夏琛两眼一黑,差点晕过去,顾不得跟南哥儿算帐,狂奔到厨房找水洗手。 一遍遍搓着手,夏琛满心悲愤,难怪他今天非成这样,手臭怪谁! 整个旬休日夏琛都处于丧丧的状态,奖也不敢抽了,不知道臭手气消失没。神奇的种子也不期待了,要不是不能挖出来,夏琛都想挖了重新种了。 晚饭有一只炖鸡,是为了奖励夏琛旬考得到先生表扬特意杀的,一上桌两只鸡腿就被分给了夏琛,碗里也被加满了其他好肉。 夏琛照例给家里人分一分,东哥儿兄弟俩眼巴巴看着,却见夏琛分完了所有人,唯独把他俩给漏了。 夏琛夹着一个鸡腿,给两兄弟看了一眼,啊呜咬了一大口,边吃边说:「真好吃,最近你俩别往我跟前凑,不然我还吃给你们看。」 东哥儿和南哥儿:「......」咋的啦,我们做错了什么? 第二天又该上学去了,夏琛早起了一会儿,趁他娘还没进来叫他,进空间尝试了一下一键收穫,然后又一键种植,不到五分钟,今天的种植任务完成。 就是劳务费忒贵,就这两下,五十文没了,经验也少十分之一,而且以后种植规模扩大,劳务费还要加。好在现在他种植量也上来了,就算只种最便宜的萝蔔,一次收穫也能卖出两百多文。 只是现在夏琛不缺钱了,以前玩游戏,他就喜欢囤物资,装备材料什么的,除非垃圾到不行,不然全囤着,储物格满了氪金开格子也要囤。 现在仓库容积大大的有,夏琛一直觉得他种出来的都是好东西,卖给系统回收是贱卖了,所以目前为止,所有收穫都没卖过。 好用的自动化系统让夏琛心情好了一点儿,打算等过一段时间,手气好了,再去把奖抽了,然后规划一下空间种植的物资。 结果白日上课时候,夏铜板突然提示他,神奇的种子已经成熟,可以收穫了。 夏琛惊讶片刻,想起夏铜板说的越是功能强大的神奇植物成熟的越慢,顿时瞭然,大概种出来个普通物种吧。不都说了嘛,变异概率不到百分之一。 毕竟第一次种,哪怕不抱什么希望,夏琛依旧挺好奇,便小小走了一下神,脑海里跟夏铜板沟通,问他种出来个什么。 夏铜板诡异地沉默了片刻,话音里似乎也有些不敢相信:[变异植物,按照系统测算,当前宿主种出变异植物的概率为2.333%。] 「什、什么?」夏琛差点在课堂上叫出来,被孟先生狠瞪一眼,才压抑住激动的心情,拼命催促夏铜板:「什么变异植物?」 [系统不可查,只能由宿主自行收穫,收穫后可使用技能获得变异植物信息。] 艰难地熬完一整天课程,夏琛第一次有这么急切的心态,万万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歹竹里面出好笋,幸好他嫌心烦还没把剩下的土扔了,还以为第一次已经凉了呢。 一进家门,夏琛拿了个装了小零嘴的荷包塞东哥儿手里:「给,拿去分给弟弟吃。」 感谢完侄子们,叔叔锁好门冲进空间,直奔神奇土地。 片刻后,夏琛蹲在地边,满脸困惑地看着地里一枝独秀的植物。 那是一棵夏琛从未见过,长相很奇怪的植物,笔直的一根枝干大约有半米高,没有叶子,黑褐色的枝干上缀着许多同色的小果子,龙眼大小,表面光滑。 夏琛看了一会儿,确定这个变异植物他确实不认识,试探着伸手摘了一颗果子。 果子落进掌心,夏琛一个探查术扔过去,眼前自动浮现几行字: 变异植物果实:未命名。 说明:屎壳郎爬过的土壤种植出的植物果实,使用后可使身体散发出尸体的气息,时效一个时辰。
第37页 夏琛:「......」 第23章 槽多无口。 「不是,屎壳郎爬过的怎么就成尸体气息了,不该是那啥的气息吗?」夏琛哭笑不得,捧着那个黑熘熘的果子不敢用力,生怕给它弄碎了就直接使用了,到时候弄一身尸体气息。 「而且这东西有什么用啊?!难道我要拿去扮尸体吗?」 [神奇植物变异方向不可控,任何变异植物都有其独有作用,需要宿主自行开发使用方法。] 夏琛丧丧地嘆口气,懒得跟夏铜板争辩,这玩意儿除了恶作剧还能怎么用?总不能给自己用吧。 给黑果子取了个名字,就叫臭果,简单明了。其实没捏破之前,臭果是没有气味的,夏琛把所有的臭果都摘下来,撕了片白菜叶子包了一包,找了个空置的储物格放进去,觉得这玩意儿就跟竹筒火抢一样,大概率用来压仓库了。 臭果全部摘下来之后,剩下的一根光秃秃的枝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枯萎衰败,短短几秒钟时间,就只剩一些黑灰,又被神奇土地上的白沙吸收掉,什么都不剩下。 夏铜板提示:[现在可以继续种植。] 「算了,没水了,等下次。」夏琛拍拍手站起来,他刚才摘过臭果,现在手气一准贼差,才不能给夏铜板笑话他的机会。 正在这时,夏铜板突然提醒他:[有人叫你。] 夏琛迅速出空间,刚在桌子前坐定,东哥儿敲门进来:「元宝叔,徐小鸟找你。」 「别叫人家外号。」夏琛训斥一句,跟着东哥儿出门。 东哥儿撇嘴,小声嘀咕:「我才是你大侄子。」 夏琛脚步停下,扭头问他:「刚给你的荷包呢?」 「这儿。」东哥儿把荷包拿出来,夏琛一把夺过去,里面的小零嘴还剩一半。 「没收了。」夏琛没管身后一脸震惊的东哥儿,走到院中正笑眯眯等着他的徐鹤来身前,把荷包给他:「给你吃。」 「谢谢元宝,这个给你。」徐鹤来递给夏琛一个小竹篮子,里面照例放着一些山里採摘的野果,还有几颗树叶包好的蛋,也不知是鸟蛋还是野鸡蛋。 以前徐鹤来过来,带的东西都不多,因为他没有工具,只能拿几片大树叶子将就,这回提了满满一篮,篮子看起来很新,应该是新编的。 夏琛眼睛一亮:「这篮子是你编的吗?」 「是啊,元宝喜欢吗?」徐鹤来抿唇笑出两个梨涡:「你喜欢我编给你。」 「好啊,谢谢啦,你有空闲给我做一个就成。」夏琛跟村里小孩都不怎么熟,徐鹤来算他唯一的朋友,两人不知道互送过多少东西,收他个竹篮子不算什么。 徐鹤来虽然不用念书,但也有许多事情要做,夏琛听他说,他每日一早起来,绕山跑两圈(起初是一圈),然后吃早饭,做早课,跟徐老道学道经。 除此之外,还有农活要做,仙女观太偏,名声不显,香火不旺,如果不自己种些粮食,光靠村人布施,根本养不活两人。 正值春耕,徐鹤来也是抽了时间来找夏琛,两人说了会儿话,夏琛给他讲了一些孟先生说过的故事,徐鹤来便依依不捨的告辞离开了。 出门前,夏琛突然想起来自己还得蹭运气,连忙拉住徐鹤来:「你下次来的时候给我带些土和水,只要不是茅厕边的,不拘哪里。」 他想着,徐鹤来好歹算是道门的人,虽然不知道祖师爷是谁,那也是上头有人的,怎么也该运气不错吧。 徐鹤来虽然不明白原因,但还是应下了,他一走,东哥儿立刻带着弟弟靠过来,鼓脸叉腰:「你偏心!」 夏琛斜眤他一眼,微笑问:「听说东哥儿七岁还尿床?」 刚还像只气势汹汹小公鸡的东哥儿瞬间僵住。 「听说村里小孩叫你尿......」 「我错了!」东哥儿红着脸大叫一声:「我以后不叫他徐小鸟了。」 「真乖。」夏琛慈祥地摸了摸大侄子的头,把目光转向小侄子。 南哥儿目睹哥哥趟雷,疯狂摇头:「我也不叫。」 夏琛满意地点点头,背着手踱着八字步,非常有长辈气势的往他屋后的自留地走。 早前夏琛在商城里买了玉米种子,成熟后用採集术採集了十几颗种子,后来又花三银买一本《常见粮食作物基础种植方法》,按照上面所说,现在就是种植玉米的季节。 玉米是高产作物,夏琛穿越前,市面上常见的良种,基本上亩产都能在一千斤以上。 夏琛打算在屋后种两棵,等成熟之后,再想办法让他爹接受这是一种新的高产粮食作物,到时候自然可以慢慢推广。 至于种子来源,他手上乱七八糟种子太多了,他哥他爹见到卖种子的都给他买回来,还有徐老道也给了一些,到时候他咬死就说他也不知道是谁给的,让他们自己排查去吧。 没敢种太多,只挖了两个坑,每个坑里扔两颗种子,盖好土浇水,他甚至没敢种一起,两个坑穿插在几棵黄瓜苗中间。 之后生活又归于平静,夏琛照常去学校上课读书,中间忍不住又种了两次神奇的种子,没敢让俩侄子给他找土,一次在屋后挖了点儿土,一次在院中挖的。 种出来的都是普通作物,一颗大白菜,一颗芹菜,成熟得倒是很快,不到一个时辰就成熟了,扔仓库了事。
第38页 因为不确定自己臭手气消失没,夏琛一直不敢去抽奖,宝石奖池貌似很高级,宝石又难攒,他不敢随便造,准备再等等。 每日就种种田读读书,日刷商城两次,他现在有钱啦,再不是只能看着商城里好东西流口水的贫穷小可怜了。 于是在刷出来《甜菜制糖法》之后,夏琛大手一挥,把这个自己眼馋了好久的东西买了回来。 除此之外,还买了《简单易学:麦芽糖制作方法》、《土法酿醋技术》、《酱油的生产与制造》、《家庭豆芽培植方法》、《教你如何做出健康有营养的手工豆腐》等书籍,这些书跟甜菜那本比起来,便宜了一大截,最便宜的发豆芽那本,只要一银。 夏琛真切怀疑,甜菜制糖那本,是夏铜板坑了他,看他抽出来甜菜种子,就漫天喊价想坑他钱,所以他尽量把能囤的书都囤起来,反正囤货总不会亏的,夏铜板只会涨价不会降价。 所有书买下来,一共才花了三金多点,夏琛专门找了个格子放这些书,准备看过之后根据实际情况慢慢实践。 几天后,徐鹤来下山,给夏琛带了两个精巧的小篮子,夏琛爱不释手,他在空间里唯一的容器只有一个破瓦罐,能多两个篮子真是方便多了。 要不是他现在年纪小家里看得紧,放学也不让他随便闲逛,夏琛早偷偷想法子买些容器放空间里使用了。 除了篮子,上次夏琛叮嘱他的土和水,徐鹤来也带来了。 这娃真是非常靠谱,他把水罐和装土的小竹筐一起递给夏琛,不等问就先说了来源:「水是从凉水涧接的山泉水,今早接的,师父泡茶就是用的那里的水,他说那儿的水好。土是侧殿塌掉的泥墙边的土,我晒过了,里面没有小虫子,也不脏。」 夏琛恨不得把东哥儿拎过来听一听,为什么我偏心?看看别人家孩子! 连说了好几声谢,徐鹤来微红着脸,两个小梨涡一直挂在脸上,不好意思道:「能给元宝帮忙我很开心,以后有什么事都可以找我。」 夏琛瞬间感受到养娃的快乐,当孩子懂得回报你的时候,老父亲真的一颗心都要化了。 送完东西徐鹤来就要走,夏琛连忙拉住他,给他塞了两个煮鸡蛋。观里生活清苦,每次来夏琛总想给他餵点好吃的。 人一走,夏琛锁门进空间,略激动地跟夏铜板求证:「板儿,你看我现在还需要洗手不?」 都过去小半个月了,臭手气怎么也该消失了吧。 [系统相信玄学,但无法测算玄学,请宿主自信斟酌。] 得,说了跟没说一样。 夏琛咬咬牙,信夏铜板不如信徐鹤来,先把神奇种子种了,要是是个好结果,他都不指望来什么变异植物,就给他来个他没种过的都行,那他明天就把奖抽了。 下定决心,夏琛迅速挖坑,埋种子,把徐鹤来带来的土和水用上,默默祈祷片刻,然后静静等待。 第一天,没动静。 第二天,种子发芽。 第三天,长出小苗。 第24章 第五天,变异植物依旧只是一棵稚嫩的小苗苗,夏琛没忍住,先把奖抽了。 按照夏铜板的说法,这么长时间都没成熟,变异植物没跑了,夏琛想,按照徐鹤来给他的土和水的来源,怎么也不可能种出臭果那样奇葩的变异植物吧。 等得太心焦,夏琛就先去抽了个奖。 当初金子奖池十连的时候,夏铜板给夏琛讲解过金子奖池的奖品,这回抽宝石奖池,他也先问问清楚。 听夏铜板说完,夏琛发现,宝石奖池不愧是高级奖池,特!别!阔! 每个奖池按道理讲,都有一些垫池子的东西,比如金子奖池,垫池子的就是神奇种子,量大易抽,一般不怎么稀奇。 宝石奖池就牛大发了,它垫池子的是金子。 据夏铜板说,宝石奖池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数额不等的金子、技能点、各类道具、称号等。 十连抽保底是技能点。 竟然还能直接抽称号! 夏琛就一个称号,还不知道怎么升级,由此可见宝石奖池多阔气。 听完奖品的瞬间,夏琛甚至升起一丝退意,就很怕自己臭手气其实没走,好不容易的十连抽给毁了。 纠结半天,最后心一横,抽了,他地里还长着一个概率极小的变异植物呢。说明他这段时间运气大概不错?万一下次运气更差怎么办。 而且就这奖池里的奖品,再差能差到哪去? 夏琛先给自己做好了抽到九次金子的心理建设,其实想一想九次数额不等的金子,也很幸福呢,哪怕一次抽一金,也有九金是不是?不亏不亏。 大概是真的转运了,经过炫酷的开奖界面,夏琛首先看到的就是一堆亮瞎眼的金元宝。 真的是一堆,比他上次完成随机任务奖励的二十个还多,他运气不错,抽到七次金子,最多的一次抽到八金,最少的也有两金,加起来一共二十八金。 夏琛本来还剩二十五金多点,一下子身家翻了一倍有余,这么多钱,抵得上他们家百亩地的地价了。可惜拿出去的话,过一遍夏铜板,瞬间缩水一半,他还没办法解释来源,只能先攒着。 保底的一个技能点,夏琛又加给採集术,升到四级,每天可採集六次,成功率40%。
第39页 说到技能,夏琛现在有三个技能,採集术最好用,探查术前期手动种田的时候用的比较多,自动化之后就很少用了。 上次完成随机任务给了个花语者的技能,夏琛出去后找了朵花尝试,然后就听见那朵狗尾巴花夸他长得好看...... 夏琛发誓,这真的是技能效果,绝对不是他自恋到这种程度! 这个技能一天只能用一次,而且大部分花都没办法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思,没用之前夏琛也不知道哪些花能说话哪些花不能,所以这个技能真有点鸡肋。 话说回来,夏琛打算目前主升採集术,先把它升满,採集概率百分之百才是最好的。 除了不值钱的金子和保底的技能点,夏琛还抽到两个道具,一把弹弓和一个小夜灯。 弹弓号称永不磨损,射程是普通弹弓的两倍。 夏琛小时候没玩过这种平价玩具,对此挺感兴趣,决定找时间练一练准头。这时候可不如他前世太平,等他去赶考,还能当个防身的武器。 小夜灯有点西方宫廷风格,只有成人巴掌大,精緻漂亮,黑色铁质细框架弯曲成藤蔓状,乳白色的灯罩,灯光柔和而明亮,不用充能可永久使用。 两件物品都是功能简单比较实用但并不逆天的普通道具,夏琛接受良好,想来夏铜板也不可能给他个聚宝盆摇钱树什么的。 第七日,变异植物终于成熟了,这日恰好旬休,夏琛收到夏铜板提示的时候,申时刚过,乌金西坠,在天边染出一片漂亮的红霞。 夏琛找了个藉口回房进入空间,却见白沙地上一枝独秀地开出了一朵......喇叭花? 说是喇叭花,又有些不太像,形状要比一般喇叭花稍微修长一些,像是圆润版的百合花。颜色奶白,花瓣半开半合,隐约可见里面嫩黄色的花蕊。 「哇这次好像还不错哦。」光看品貌就比臭果好看多了,夏琛蹲下去,伸出手指小心翼翼戳了一下花瓣,花枝无风自摇,像是在躲避他的手。 「直接摘下来吗?」夏琛有些不敢下手,这花看起来很娇嫩的样子。 [建议宿主连根挖取,移栽它处。] 这种技术性指导是一定要听的,夏琛没有花盆,只好把杯面的盒子拿来,下面戳个洞,勉强充当一下花盆用。 好在一枝独秀的喇叭花根系也很瘦小,放在泡面盒子里不显得憋屈。 移栽完毕,夏琛拍掉手上泥土,满心好奇地扔了个探查术过去,然后对着显现的变异植物信息一脸懵逼。 变异植物:未命名。 说明:找啊找啊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使用后随机连线另一朵花,第一次连线后绑定,储存一定能量可开启即时通话。 夏琛来回看了几遍说明,喃喃自语:「另一朵花是哪朵哦?」 喇叭花不会回答他,夏铜板好心标註:[随机。] 夏琛拧眉,要是不随机,他自己找朵花绑定一下,那就相当于有了一个花朵版单线电话,还不用交话费。可惜随机连线,那不就是个语音版漂流瓶? 电脑上的漂流瓶总能被捞起来,他这要是绑定到深山野外,基本就等于废了。就算绑定到有主的花,花能说话,人家不得把他当妖怪啊。 说来说去,还是变异出个鸡肋,不过看看说明第一句话,夏琛却觉得这个变异方向搞不好跟小道士有关。 这么一想,夏琛又忍不住心软:「算了,试一试吧,大不了以后当个树洞用。」 伸出手,小心用拇指和食指揉捻花瓣,三秒钟后,半开的喇叭花完全绽放,花瓣渐次染上深红的色泽,花蕊更是鲜红欲滴。 * 帝都,宝成寺。 晚霞漫天,悠扬的钟声飘飘荡荡,与和尚们念经的声音交缠在一起,形成一种奇妙的和谐感。 宝成寺后方,靠近后山的地方,有几处小院,本是收留借住寺中的挂单和尚或者读书人,现今却莫名封了院子,只说客满,小院内外却整日不闻人声,也不知道客在何处。 轻重不一的脚步声打破了这一片静谧,一个年岁不大的小沙弥带着一行人走到最偏僻的小院门前,合手念了声佛号,转身快步离开,好似身后有恶鬼追逐。 被留下的一行人领头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个头不高,衣帽鞋袜乍看普通,却处处可见精细功夫,料子也是上好的绸子,身后跟着三五大汉,绑腿束袖,气势兇悍。 领头男人走到紧闭的小院门前,轻轻扣动门环,片刻后,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打开院门,面无表情道:「少爷说了,不见客。」说完便要关门。 领头男人忙道:「小的奉林老太爷之命来接小公爷归家,烦请小哥通报一声,成与不成,请小公爷见上一面,也好让老太爷安心。」 「等着。」少年关上门离去,不多时,院门重新打开,「只你一人进。」 随从留在院外,男人随少年一起往里走,绕过影壁,眼前便是一片开阔。 不大的院子种满了红色的花,也不知道这时节哪来如此多开得如此艷的红花,整个小院火红一片,红得好似要烧起来。 太过浓密的红色给人一种压抑感,男人头也不敢抬,跟着少年走进花丛中。 「少爷,人带到了。」少年恭敬道。 「抬头,说话。」本应清亮的少年音带着几分奇异的靡丽,音质却又偏冷,好似在冰水里浸过。
第40页 男人心中暗骂自己今日头脑发昏表现失常,忙慌抬头:「小公爷,小的......」 在看见少年的片刻,男人瞳孔紧缩,背后汗毛直竖,瞬间失声。 立在花丛中的少年不过十一二岁,着一身宽大红袍,肤色冷白如玉石,发色却极黑,剑眉星目,唇艷如血。 对比过于强烈的色泽集于一身,容貌精緻的少年眼眸低垂,袍角与身畔的花丛纠缠在一起,晚霞的红光洒在少年脸上,少年幽黑的瞳孔仿佛也染上了一层血色,乍一看如山中精怪,不带一点儿人气。 男人恍惚想起上一次见到自家孙少爷时的场景,明明去年相见,还是个锦袍玉立,温文尔雅的少年公子,怎的半年不见,便成了这副模样? 难道定国公府的传言竟是真的?他们家小公爷真的得了疯病? 男人背后又沁出一层冷汗,说话前言不搭后语,只顾匆匆交代自家老太爷的话:「老太爷让我接您回林家暂住,他说不管如何,您才是国公府唯一的嫡子,那些庶子不过......」 「不去。」少年似有不耐,打断他的话,吩咐一旁的冷漠少年:「折柳,送客。」 男人不敢再说其他,低着头跟随折柳脚步走出院子,一出院门,便跟带路小沙弥似的,逃一般离开。 折柳用力关上院门,返回院中,冷漠的脸上带了几分怒色:「少爷,这些奴才......」 「你也觉得我该回去,当我的定国公府小公爷吗?」少年不等折柳回答,自言自语道:「定国公府,呵,可笑......」 再过十年,哪来的定国公府,便说上一世,若不是他收束家丁,强守府门撑到皇族神力爆发打开屏障,定国公府上下怕是早就死了个干净。 想到上一世,少年眼中血色愈浓:「折柳,你先下去。」 折柳躬身离开,少年垂于身侧的双手在袍袖中紧握,忍住,不能吃了他们,那些人的血,必定腥臭难闻,难以下口。 少年兀自忍耐片刻,发泄般踢倒捏碎大片花朵,沾了满手鲜红花汁,就当他要捏碎眼前开得最艷的一朵山茶时,这花却突然褪去红色变为纯白。 下一秒,花里传来一道怯生生的小奶音:「你、你好?」 第25章 「你、你好?」夏琛蹲在变红的喇叭花前面, 把本就很奶的声音刻意放软放慢, 甜度立刻又提高了几分。 他一直对自己的这把小奶音很不满,就盼着变声期早点来,现在一想,小孩子也有做小孩子的好处嘛, 万一对面有人,小孩的声音更能让人放松警惕对不对。 「没声,是不是在荒郊野外?」等了片刻,喇叭花毫无动静, 夏琛不敢大意,跟夏铜板脑电波交流。 [不知道。] 夏琛想了想,凑近一些, 又问了一声:「有人吗?」 过了好一会儿,夏琛基本放弃了,打算把喇叭花收起来, 却突然听见一道清亮微哑的少年音:「你是谁?」 「撞大运了!」夏琛开心地跟夏铜板说, 小朋友可比成年人好忽悠多了。 要是能知道小朋友在哪儿就更好了,离得远就当个网友,离得近最好能把花要过来,花钱买也行。 夏铜板显然也没想到夏琛有这个运气, 关键时候不忘泼冷水:[别小瞧了孩子,他手里的花绑定之后虽然已经不会受自然限制枯萎衰败, 但是如果人为损坏, 你的这朵喇叭花也就废了。] 夏铜板的话给夏琛提了个醒, 得先稳住花对面的小朋友,怕人等急,夏琛趴在喇叭花前奶声奶气道:「我是小花妖。」 他说自己是人人家也不能信是不是,希望对面的小朋友有点童心,别直接把他这个能说话的小花妖给掐喽。 结果对面完全不按常理出牌,冷冰冰扔过来一句话:「这里是帝京宝成寺。」 夏琛:「……」 虽然很高兴知道了漂流瓶漂到哪儿去了,但是这运气简直了,谁家妖怪会选择在寺庙里成精? 「我、我听和尚念经,听着听着,有天就会说话了。」夏琛开始满嘴跑火车瞎编,反正小朋友既然没直接把他交出去而是跟他聊起来,说明有转圜余地。 小院中,少年随意地在花丛中坐下,目不转睛地盯着满院唯一一朵白色山茶,不久之前这朵花还是血一般的红色,却在他眼皮子底下变成了纯白。 然后有个小骗子,声称自己是小花妖,正用一口软乎乎的小奶音忽悠他。 少年一身戾气不知何时已收敛干净,嘴角噙了一丝笑,他对着白山茶道:「这里是宝成寺后山,和尚念经传不到这里。」 小花妖半晌没回话,再出声时声音里已经带上了哭腔:「我是好妖,你别抓我。」 少年嘴角笑容扩大,随便吓一吓就要哭,胆子这么小,还敢骗他。他院中的花都是从外边移植过来的,这小花妖连自己身在何处都不知晓,定是开灵不久。 刚才若不是他要毁了这株山茶,怕是这小花妖还要继续躲藏下去。重来一次,倒遇见这等有意思的事。 「你怎么证明你是好妖?」少年嘴角噙笑,饶有兴致地逗弄小花妖,虽无法化人,但只听这一口奶兮兮的声音,就让他忍不住欺负他,好让他哭得更惨一些。 然而他并不知道,他的小花妖确实眼泪汪汪,但真不是被他欺负的。 「现在的小朋友都这么难搞吗?」夏琛一边用清水洗眼睛一边哽咽着跟夏铜板说话,别误会,他可不是委屈的。这不是太久没演戏,演技一时间跟不上,哭腔仿不出来怕被对面的小朋友听出破绽,夏琛一狠心弄了点儿洋葱给自己加戏。
第41页 [他的声音不像是在怀疑,为什么要这样问你?] 夏铜板是事业类系统不是情感类,虽然智能到几乎跟人没区别,但是有时候依旧难以分辨处理人类的情绪。 「逗我玩儿呢。」夏琛也来了兴致,他养了三个崽,好歹曾经也是二十岁的成年人,只有他逗着崽崽们玩儿,哪能被个小朋友当乐子。 「等着,夏铜板看我教你欺负小朋友。」夏琛露出一个坏笑,趴在喇叭花前立刻切换自己最甜最奶的声音:「我不是坏妖,我不吃人的,哥哥你别抓我呜呜呜……」 边说夏琛还边配上了动作,两手握团揉眼睛。 夏铜板若是有脸,该露出一个目瞪口呆的表情了。至于嘛,一口一个的叫人家小朋友,你这种行为,难道比小朋友成熟的到哪里去吗? 夏琛早已深陷跟社会小朋友斗智斗勇的乐趣中,没等到夏铜板的回覆也没当回事,听见喇叭花里传来一声轻笑,夏琛忍不住揉了揉耳朵,这个小朋友声音怪好听的。 「你是什么花妖?」小朋友没有继续纠结好坏的问题,转而问起夏琛原形。 我是人! 夏琛鼓脸,他也不知道喇叭花随机绑定的是朵什么花,正经一点儿的话,应该也是朵喇叭花吧。 不知道也没关系,夏琛立刻把问题扔了回去:「我也不知道呀,我又看不见我自己,小哥哥你知道我是什么花吗?」 「你可以看看你旁边的花,你们是一个品种。」 夏琛:「……」 这就很气人了,我旁边只有一朵喇叭花,我也不知道喇叭花连接的那朵花旁边是什么花。 夏琛觉得他应该放夏铜板去跟这个小朋友聊天,他已经快要聊不下去了。 小院里,久久没听到回復的少年抚唇轻笑,看来他的小花妖现在只能说话无法视物。也不能欺负狠了,否则吓坏了他去哪找这么有意思的小玩意儿。 于是夏琛很快又听见喇叭花里传来声音:「抱歉,我看不见,没办法告诉你你是什么花。」 夏琛一怔,原来小朋友是个盲人吗?他心里顿时升起浓浓的悔意,不该欺负一个眼盲的小孩。 「没关系,我、我听别的花讲过很多故事,我以后讲给你听,我想我大概是朵喇叭花吧。」心怀怜惜,夏琛没注意到自己话里的破绽,也不再刻意放软声音装嫩,但是天然的小奶音依旧让他的声音听起来软乎乎的。 少年捂唇笑得差点弯下腰,他用手指虚虚描绘了一圈白山茶的轮廓,声音里满含笑意:「那我叫你小喇叭?」 夏琛的包子脸顿时成了个囧字,他还小螺号呢,对比一下,元宝这个小名简直太好听了。 「你觉得我是不是可以起个名字?」夏琛皱着脸跟小朋友商量:「天下有那么多喇叭花,它们都可以叫小喇叭。」 「你想叫什么?」少年问。 夏琛凝思片刻,他已经有两个名儿了,难道还要再起一个网名吗?一时半会儿,他也想不到合适的网名啊。 「元宝怎么样?」夏琛试探道:「我听一颗铜钱草说,元宝可值钱啦。」 小院中,折柳远远看见他家少爷在花丛中笑得浑身发抖,想过去又不敢,心中满是忧虑。少爷最讨厌别人违背他的话,他要独处,自己就不能靠近,可是少爷已经许久没笑过了,便是笑,也是让人浑身发冷的笑,这般姿态,看着真让人心惊。 花丛中,少年闷笑着道:「可以,元宝很好。」 他是真没想到,随意选了宝成寺清修,避开家中乱七八糟的人事,竟然有这般奇遇,捡到一个叫元宝的傻乎乎的山茶花妖。 空间里,夏琛听见喇叭花里隐约传来的笑声,知道小朋友在笑他的名字,微微涨红脸颊。其实也没什么,反正又不会见面,被叫两声元宝,就当哄小孩了。 这么想着,夏琛挠了挠发热的脸,小声问:「那我叫你什么?」 小朋友似乎心情很好,声音一直带笑:「子笺,我叫子笺,元宝也可以叫我继续叫我哥哥。」 夏琛撇嘴,还不一定谁比较大呢,刚叫你两声,哄你开心罢了,哥哥我可是活了两辈子的人,还能叫你个小屁孩哥哥? 想是这么想,子笺毕竟是个盲童,夏琛把怼人的话放在心里说,客气的叫了一声「子笺」以示态度。 聊到这个程度,显然子笺小朋友不会把他交给大和尚们处理了,夏琛便开始打探其他消息:「子笺你在寺庙里做什么?」 「养病,庶兄把我推进湖里,我爹跟人说我得了疯病,将我送来寺庙养病。」 子笺的声音十分平静,他可没有说谎,只是没告诉单纯的小花妖,他顺手把庶兄也拉了下去,摁在水底差点被淤泥憋死。若不是还想留着他在未来糟糕的世道里受罪,他就直接将人溺死了。 「你爹怎么能这样!」夏琛顿时想起自己前世的垃圾爸爸,一时间感同身受,他异母弟弟将热汤往他脸上泼要他滚出去的时候,他爸也是护着弟弟,说他小,说夏琛当哥哥的应该让着弟弟。 「你不要伤心。」夏琛笨拙地安慰,推己及人,少年时的夏琛确实曾经为他爸爸的态度伤心过,「这样的家人不值得你伤心,你自己好好的,你过得越不好,他们越开心,所以你一定要对自己好。」 子笺惊讶地挑眉,前世他背负太多,等他明白的时候已经晚了,没想到小花妖傻乎乎的,竟然这么透彻,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大智若愚?
第42页 也不对,这种人类间的人情世故,小花妖再聪明从哪儿晓得?难不成他也有父母兄弟?这太可笑了。 子笺笑意收敛,再看面前的白山茶已经带上几分探究,看来他的小花妖,秘密还不少。 「那个,我就随便说说。」夏琛一时激动说秃噜嘴,说完没听见对面有回覆,惊觉自己好像话有点儿多。 「我觉得元宝说得很有道理,可是元宝是怎么知道这些的呢?」子笺的声音依旧温温柔柔,夏琛却惊起一身冷汗。 「我、我听别的花讲的。」夏琛已经完全忘了,他只要把喇叭花毁掉,跟子笺的联繫就会彻底断开,反而绞尽脑汁的思考说辞,扮演他的小花妖。 「牡丹花啊,她原来是大户人家养的,见多识广。还有狗尾巴花,他到处听八卦。铜钱草会讲话本,给我讲了好多,以后我讲给你听你就明白了。」夏琛编得有模有样,子笺这样生理有缺陷又缺爱的小孩最容易走偏,他以后多给他讲一些励志鸡汤,希望这个有缘分的小孩以后能过得好一点儿吧。 夏琛边说边回忆起前世听过哪些身残志坚的名人,结果首先想到的是二泉映月……稍微窘了一下,正要继续忽悠,却发现喇叭花上的红色正渐渐褪去。 没能量了? 想起子笺看不见,若是对着花说话却得不到他的回应,一定会很伤心,夏琛连忙道:「子笺,我没灵力了,要休息一段时间,你想跟我说话,就摸一摸我的花瓣,若是我醒了,就会回应你的。」 这是他使用喇叭花后得到的方法,摩挲花瓣就相当于拨号,第一次连接因为没绑定,子笺那边直接就连通了。绑定之后,不管哪边拨号,只要能量充足,另一边的花就会发光,再摸一摸花瓣,就相当于接电话了,然后花瓣就会变色,变回去的时候就意味着能量用尽。 至于能量,花嘛,晒晒太阳就行了。从功能上讲,喇叭花作为电话,除了随机绑定和只能单线通话这两点比较坑之外,其他方面还是非常优秀的。 因为子笺眼盲,就算他摩挲花瓣拨号过去,那边的花发光子笺也看不见,夏琛干脆就没提,直接让子笺找他,免得子笺伤心。 小院这边,山茶突然再次变红,子笺也惊了一下,不等他做出应对,小花妖就噼里啪啦扔过来一堆话,等白色山茶完全变红,他再说什么,就一点儿回应都没有了。 子笺试着摩挲了一下花瓣,红山茶发出微弱的光,很快又暗了下去。 「灵力吗?」子笺看着好似黯淡了几分的山茶花,喃喃自语:「花妖该吃什么呢?」 天色已经渐渐暗下去,子笺依旧站在山茶花前,小花妖说了一堆不知道真假的话,虽然不知道话是不是真的,但是小花妖话语里的关切却是真真切切的。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感受到这种温暖的情绪,他死的时候才二十二岁,之后又不人不鬼的存在了十多年。 是的,他死过一次,若是别人遇见花妖,定会惊讶不已,子笺却毫不惊奇,毕竟再奇的事他都已经遇见过了,明明他已经活过一世,却又重新来过,回到了他十二岁这年。 子笺姓温名束,字子笺,帝京豪族定国公府国公爷的嫡长子,生母是平乐侯林家大房的小姐。 他幼年丧母,转年母亲的堂妹便被抬进定国公府,成了他的继母,再一年,生下定国公府嫡次子温卓。 前世,这时候的温束正卧病在床,只因他在庶兄温博欺负温卓时上前劝阻,被推入湖中,受寒起了高热。 继母将消息传回平乐侯府,大舅上门替他撑腰,他尚在病中,就被父亲定国公温海叫起来,要他跟大舅说不过是兄弟玩闹,并不生温博的气。 温束虽是定国公嫡长子,但在府中过得并不如意,他生母死得早,继母对他嘘寒问暖溺爱有加从不训斥。温束早慧,自然能发现她对自己和对温卓的不同,但仍对她心怀尊敬,对温卓也多有照看。 至于他父亲,温海从不喜欢温束这个嫡长子,早年他还未继承爵位时,对帝京名伶嫣娘一见倾心,为了这个风尘女子,差点被老国公打断腿。 后来娶了林府小姐也不曾安生,背着温束母亲将嫣娘安置在外头,温束出生时,温博已经三岁了。温海甚至想把温博寄在温束母亲名下,顶去温束嫡长子的身份。 好在老国公还未煳涂,行了家法将温海胖揍一顿,之后直接将温束以嫡长子的身份上了族谱。 老国公死后,温海继承爵位,虽不至于下手戕害,但对温束多有冷待,动则训斥,对温博这个庶长子反而捧上了天。 温束年幼,虽天资聪颖,但背无倚靠,不出大事也不好让外家事事替他出头,不知道受过多少委屈。 前世,温束压抑着愤怒与失望,听话的做一个乖儿子,他是国公府的小公爷,应该友爱手足,聆听长辈教诲。 就连来为他讨公道的大舅,在跟他父亲私下谈过之后,也告诉他,他是平乐侯的外孙,这府中小辈,谁也越不过他去,等他继承了定国公爵位,若是嫌那些庶子碍眼,随便给些银钱便能打发了。 温束磕磕绊绊长大,越是年长,温海对他越是苛刻,温博数次暗害他,温海都视而不见,温束只能自找出路。 十五岁,温束拜大儒方厚学为师,游学三年,十八方归。回府不到一月,身边接连出事,奶兄折柳就是那时候被害死的。
第43页 折柳死后,温束知道定国公府已经彻底容不下他,温海虽耽于酒色,但身体康健,只要他活着,自己就没法替折柳报仇。 温束设计让温博摔断了一条腿,不等温海发作,一人一马去了边疆,马革裹尸刀口舔血,跟以前不太对付的少将军傅瞻倒成了莫逆之交。 熙元七年,温束二十岁,加冠礼在边疆由大将军傅屹山为其主持。 熙元九年,温海一月三封家书,急召温束回京。温束回京后方知,原来是温博的长子得了急症,需要一株千年老参入药。百年人参易得,千年却难寻,别家便是有,也是留着保命,怎会借给他人。 温海叫温束回京,不过是因为他娘的嫁妆里便有一株千年老参。他娘死后,继母入门,为表明态度,叫来娘家人做见证,又有温束母亲留下的几个老僕旁观,对着嫁妆单子封了库房,钥匙给了温束的奶嬷嬷。 温束十五岁离家,将他娘的嫁妆也转移了出去,温海贪花好色品性凉薄,但自幼锦衣玉食,对钱财并不看重,当初不过冷眼旁观,嗤笑温束无大家气象。 这时须求到温束头上,也没个好脸,竟拿温博那条瘸腿说事,话里话外都是温束亏欠温博,应尽力弥补,简直恨不得让温束赶紧拿命来偿。 温束自然不肯,温海大怒,扬言要将温束赶出定国公府。可惜还没等他动手,一夜之间,天翻地覆。 许多新埋的尸体从棺中爬出,循着人气往城中聚集,守城的兵丁听见动静前去查看,被咬伤抓伤后尸变。 帝京城墙高大,守城的队率在发现不对后,机敏应对,隔离了尸变的兵丁,这才靠城墙挡住外来的行尸。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帝京内就安全了,一部分百姓突然昏厥,不久后便也成了行尸。 这种初初变异的行尸,后来被划为最低级的紫僵,只因它们刚尸变时,浑身紫黑髮胀,虽然力大且不惧刀剑不知疼痛,但行动迟缓畏惧阳光,能克制它们的物品也很多,只要注意不被抓伤咬伤,消灭它们并不困难,就算普通百姓也能对付。 然而这个不困难也是相对经歷了几年末日,已经有了经验的百姓来说。在尸变那日,整个帝京陷入一片混乱,许多百姓都是惨遭亲人毒手,家中一人尸变,基本全家难有倖存者。 其实紫僵的尸毒是可以解的,但是在最初,并没有人知道这件事,被抓伤咬伤后只能等着尸变。 那日,整个帝京宛如一片人间地狱,许多高门大户都遭了难,死了许多人。 定国公府中,温博的长子,那个病中的小孩突然尸变,咬伤了看护的奶嬷嬷和丫鬟,等温束得到消息赶过去的时候,整个小院已经挤了二十多个尸变或者感染尸毒的丫鬟小厮。而温博正躲在家丁身后,还在不停让人往里沖,要让人把他儿子抱出来。 填进去几十条人命后,再没人肯进去,温博不依不饶抽刀随意挥砍发泄情绪,逼得他身前的家丁左右奔逃躲避,结果让院中的行尸沖了出来,又咬伤数人。 温束见情况紧急,令随他回京的一行士兵收束家丁,带人将冲出院中的行尸杀死,又一把火烧了挤满行尸的小院。 之后,温束带领手下和家丁们,清理了府中其他行尸,紧锁府门。 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那日尸变,定国公府中主子们几乎没什么死伤,只有温博死了一个儿子,温海新纳的一个小妾被尸变的丫鬟抓伤。 天亮后,温束派人打探消息,发现帝京一夜变天,皇宫里的消息尚不可知,巷道阴影下处处可见身材臃肿面目狰狞的行尸。 有人试图出城,却发现连城门外的阴影下也到处都是行尸。 与此同时,极少部分人发现自己有了特殊能力,比如城中医馆一个大夫,不用药不用针便能给人疗伤治病,可惜这大夫没活多久,便死于别人的争抢。 比如温束自己,他的五感有了极大提升,能听到看到很远地方的动静,打斗时敌方的动作会在他眼中变慢,轻易便能应对。 但这种状态并不持久,起初用不到一刻钟,温束便会感觉到头晕眼花难以为继。 而温束带领手下士兵结阵时,隐约感觉他们的战斗力有所提升,力气体力都有小幅度的增加,这大概是老天爷给人类的活路。 第三日,人数少了一半的禁卫军出动,紧闭城门,趁着白日清理行尸。但收效甚微,帝京太大了,每一片阴影下每一间屋子里都有可能藏着行尸,每日都有百姓染上尸毒变为新的行尸。 城门紧锁后,帝京没了外界物资供给,饿疯了的百姓在被咬死和饿死之间选择拼一把,店铺被砸开,许多百姓不是死于行尸,而是死在其他人手里。 温海早就被乱世吓成了鹌鹑,在看见温束一刀剁了一个来府中抢粮的彪形大汉后,再也不敢对温束随意指责谩骂。 温束对温海没什么感情,对温博更是恨不得一刀剁了了事,然而他从小的教育让他没办法直接杀了自己的父亲,府中更是还有对他尚可的继母和弟弟,于是温束带人守在国公府,想尽办法筹集米粮。 中间他去过外家平乐侯府,发现府中死伤大半,外公外婆和亲舅父都已经死了,他将活着的人带回定国公府。 帝京的大门守了三个月,每日都有人冲进国公府试图抢粮,也有行尸夜间结队撞门,温束的佩刀砍卷了刃,手下士兵死了一半。
第44页 第四个月,京中已经有紫僵进化成更厉害的黑僵,粮食消耗殆尽,饿疯了的人群沖开城门,将城外的行尸放了进来。 整个帝京宛如人间炼狱,无数行尸冲进城,咬伤百姓后变为新的行尸,一扇扇紧闭的大门被潮水般的行尸撞开,惨叫声后便是可怖的吮吸声,被吸干血液的尸体站起来又成了新的战力。 温束带领残存的士兵的家丁守了一天一夜,手下人几乎死伤殆尽。 第二日夜,皇宫突然有龙吟声响起,随后金光大放,一道屏障自长春宫升起,堪堪笼罩皇宫内城。 帝京内残存百姓开始朝皇宫转移,据传那屏障乃是熙元帝的龙气化成,可挡鬼魅邪祟。 靠着温束,定国公府上下加上林府之人,足有近百,这么多人转移,难免被行尸盯上。 温束再强,也不过血肉之躯,没办法庇护所有人,温卓在途中被咬伤,陷入尸群中,继母哭嚎着要他去救人,温束却没停,一停下所有人都会陷入尸群包围,他自己也出不去。 然而温束万万没想到,就因为这个,继母恨上了他,当他将人带到皇宫前,眼看前面就是生路,继母抱着他冲进了尸群。 温束清楚的记得他是怎么死的,久战后的身体疲惫无力,殭尸腥臭的牙齿咬在他的身体上,血液一点点被吸走,意识越来越模煳,失去意识前,他看见害死他的继母正被几只殭尸分食,已经死的不能再死。 而他护了几个月的家人,一个个争先恐后的往屏障内跑,除了继母生的小妹妹哭着喊了一声「娘」,没有一个人回头看他一眼。 温束死了,死在二十二岁这一年。 七年后,已经修炼成不化骨的温束恢復了为人时的样貌、意识和记忆,但是他已经不是人了。 他的瞳孔是血红色,犬齿在吸血时会变成獠牙,皮肤刀枪不入,御风即可疾行,不惧寒暑,不老不死,嗜血易怒,他是不化骨,殭尸王。 后来,后来明明不老不死的温束却选择了自我了断,他想杀了温家林家所有人,却发现大部分人都已经死了,活着的也生不如死。 除了偶尔跟其他不化骨打一架,温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他不像另两个不化骨一般,一个爱色一个好酒,他对什么都没兴趣。对于他这样的殭尸来说,或许让他恢復为人时的意识才是最大的惩罚。 不化骨想死都很难,温束又不愿意让另两只吸干他血,他抓了个能操纵火的异人——末世里把拥有特殊能力的人称为异人,普通的火已经烧不动他,温束逼着这人不停放火,把自己烧成了灰。 然而老天跟他开了个玩笑,想死的没死成,这回直接把他扔回十二岁。 更奇怪的是,他的身体慢慢有了变化,温束清楚的感觉到,他前世未死之前的特殊能力回来了,而且随着时间增长越来越强,他能听见看见的越来越远。 除此之外,他的身体素质以极快的速度提高,力量速度体力都远超正常人类,温束试过用刀割自己的手臂,虽然不像不化骨一般刀枪不入,但力气稍小一些,刀子也割不破他的皮肤。 明明还是人的身体,却又有了一些不化骨的特徵,情绪波动大,容易失控,不需要血液维生,偶尔却会对血液有渴求。 他还是人,但好似又不完全是人。 重来一次能做什么?温束依旧了无生趣,他没有在乎的人没有喜欢的物,自杀又太蠢,而且以他目前的身体状态,自杀是一定会受折磨的。 温束唯一想做的就是活到十年后,这回他要亲眼看着那些忘恩负义的人被殭尸,然后再把他们烧成灰。 所以这次温束丝毫没有忍耐,定国公府小公爷?别说笑了,谁想当谁去当吧,只要能活到继承爵位的时候。 温海藉机赶他走,温束也非常配合的离开,反正他也不想待在定国公府,他怕每日看见那些人在他眼前乱晃,会忍不住提前杀了他们。 温束也没想到,他只是随便找了寺庙清修,竟然会意外捡到一只小花妖。 前世,末日后偶尔听说有动植物成精,皆是杀伤力极大的可怕存在,温束便遇见过一株吸血藤蔓,触手足有数万,扬起来铺天盖地。 他家小花妖……算了,除了能说话声音好听,大概就只剩下可爱一个长处了吧。 老天送他重来一次,又把小花妖送到他身边,说明他合该是他的。人不可信,那妖呢?他一个人太寂寞了,养一只傻乎乎的小花妖好像也不错。只要他不背叛他,有点小秘密没关系,说谎骗他也没关系,小孩子总要慢慢教的。 若是他背叛他…… 温束瞳孔漫出一层薄红,他从地狱里爬回来,就绝不会再让人将他推进去。 * 系统空间,完全不知道自己惹上什么样存在的夏.小花妖.琛将喇叭花放好,边整理自己的库存边跟夏铜板聊他新认识的网友。 「子笺他爹可真不是个东西,他在家里一定经常被欺负,太可怜了。」夏琛捧着脸嘆气,他不是烂好心,而是自己也曾经经歷过那种困境,知道对于一个生理心理都未成熟强大的小少年来说是多么痛苦无力。 他当初的情况还要更好一些,好歹身体健全,手上还有钱,只要一直待在学校不回家就好。可是子笺却无处可去,甚至被送进庙里,说是养病,不如说是发配。
第45页 夏琛说完,夏铜板却半晌没有接话,夏琛奇怪道:「怎么了?你觉得我说的不对吗?」 [我觉得……系统错误,开启自我检测……检测完毕,未发现程序紊乱。开启病毒查杀,病毒查杀完毕,系统运行正常。] 夏琛被这突如其来的一连串搞得心惊胆战,连忙问:「板儿你没事吧?」 夏铜板虽然有时候有点坑,但总的来说,还是个好统,他也不希望夏铜板出什么问题,这种高科技智能系统,别说现在了,他前世也找不到地方修啊。 [没事。]夏铜板的声音跟往日好像并没有什么不同,但闭口不提刚才发生了什么,反而转移话题道:[空间内无法提供充足的太阳能供喇叭花吸收,建议宿主将喇叭花带出去。] 夏琛下意识抬头看天,系统空间四季如春没有黑夜,他以前没注意,现在发现,头顶是一片白茫茫的苍穹,确实没看见太阳。 「我得先找个花盆。」夏琛被带跑了话题,有点发愁的道:「这个泡面盒子不能拿出去,等我找个花盆再把喇叭花搬出去晒太阳。」 夏琛把这件事记在心里排上日程,又拿了颗神奇种子种进白沙地,徐鹤来送他的水和土都还有,夏琛完全按照种喇叭花的步骤又来了一遍,就盼着再种出一朵喇叭花来。 可惜有时候成功具有偶然性而不可复制,这次种出来的压根没变异,吃了个晚饭,就长出来一株西红柿,夏琛尝了一个,汁水饱满口感丰润,非常好吃。 第二天,夏琛惦记着喇叭花还缺个花盆,下学后跟来接他和南哥儿的夏大郎央求,想在县城里逛一逛,买些小东西。 本以为要求半天,没曾想夏大郎一口应下:「真是巧了,爹给了银钱,让我不急着带你们回家,先带你们逛一逛,若是不想逛街,去舅舅家坐坐也可。」 南哥儿已经欢唿起来,闹着要吃糖葫芦,夏琛心中却飞快思考起来,他爹这是想先支开他们?又没让他哥瞒着,说明这事他本事知晓的。 念头一转,夏琛就有了结论:他爹定是要对雷婆子下手了。 当初雷婆子骗他出门,害他落水,他爹刚知晓的时候便说要好好收拾这恶婆子。后来一直没动静,夏琛也没着急,总归他爹不会留一个害过他的人在家中。 等春耕,夏琛才知道他爹打什么主意,他爹竟然让雷婆子下地干活去了。 要知道,当初买雷婆子,便是留在家中做事,多是准备一日三餐,偶尔有别的活计也要搭把手。夏家除了东哥儿这些小辈,都是苦过来的,有什么事自己能做,顺手就做了,所以雷婆子在夏家,真是没受过什么亏待。 好好养了几年,夏老爷突然叫她下地,她是夏家买来的奴才,让她下地干活,谁也说不出一个不对。雷婆子一边心慌是不是她做的事暴露了,一边又不敢露出马脚,每日跟着一群壮劳力下地干苦活。 不过一个月的时间,吃好喝好保养好的雷婆子便瘦了十几斤,一下子老了十多岁,脸上的皮耷拉着,只见皮不见肉,看着十分可怖。忍着辛苦做了点心,想套夏琛的话,夏琛当着他爹的面装作被吓到,哇哇乱叫着躲在他爹背后,就连小吃货南哥儿都不再肯靠近她。 家里的女人虽然奇怪夏老爷为什么这么做,但是都知道夏老爷不是随便折磨人的人,这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 眼瞅着他爹使坏折磨雷婆子,夏琛总算为差点淹死的自己出了口气,之后就没再关注过雷婆子的动向。 算一算,春耕已经结束了,接下来可以稍微轻松一段时间。夏琛忍不住咋舌,他爹真是有点狠,先把人剩余劳动力榨干,然后再收拾,一点儿都不带亏的。 第26章 在县城逛了一圈, 南哥儿要了一根糖葫芦, 又在夏琛的提醒下,给哥哥娘亲祖母一人带了一根。 夏琛藉机买了几个陶土花盆,还想买些竹筐竹篾,被夏大郎阻止了, 说是村里就有人会编,给一碗糙米就能换两个,不值得花钱买。 这种偏远地方的小县城,着实没什么好逛的, 也就是夏琛没见识过看个稀奇,不多久就把要买的东西买全了。 夏大郎一琢磨,这时间还早, 他爹交代了,晚些回去,干脆赶着牛车, 把两个孩子带去舅舅家。夏琛一听, 又让兄长买了两斤糕点带上。 夏琛和夏大郎的外公是镇上的屠户,除了夏夫人这个幼女,还有四个儿子,都学了他杀猪宰牛的手艺。 按理说, 家业本该由长子继承,但是大舅娶了县里肉铺家的独生女, 外公干脆让大舅来县里帮他老丈人开肉铺子, 一方宰一方卖, 既能保证肉质货源,又能保证销路,两方得宜。 夏大郎把牛车赶到肉铺,大舅并几个表哥正给人秤肉,见到夏家兄弟十分惊喜,要他们去家中吃饭。大舅当即吩咐儿子,剩下的肉不卖了,带回家煮了待客。 其实天色已晚,肉案上也没剩两块肉,但大舅这个态度还是十分让人舒心的。 夏琛的二姐夏银子嫁给了大舅舅家的小表哥,虽然夏琛出生的时候姐姐都已经出嫁了,但是依旧对夏琛这幼弟十分疼爱,经常往娘家送些肉食。夏琛和南哥来县里念书,夏二姐中午不忙的时候,也给他们送过几回肉菜。 见大哥这回来家中,还带了两包糕点,夏二姐颇有些惊奇。不是她觉得夏大郎小气,而是她晓得她这个哥哥,一根肠子通到底,对这些人情世故天生不开窍,还好嫂子是个能干懂礼数的。
第46页 这么想着,避开人的时候夏二姐便打趣了哥哥两句,夏大郎挠了挠头,憨厚笑道:「是元宝提醒我。」 夏二姐当即笑了,连声夸夏琛,还说以前看夏琛就是个聪明孩子,这不,一开窍就比别的孩子聪明许多。之后又给夏琛两个荷包,说是大女儿细娘给他这个小舅舅缝的。 夏琛年纪小却辈分高,摸了摸身上,荷包里的一把炒豆子早就被南哥儿吃光了,只好摸着鼻子笑了笑,一摊手开玩笑说,小舅舅还是个穷书生,没钱给外甥女买糖吃,给她讲个故事好了。 细娘是个纤细文弱的小姑娘,比东哥儿还要小一岁,性子有些怯懦,听夏琛开玩笑,躲在她娘身后抿唇笑,又听他说要讲故事,眼里多了些期待。 夏二姐很乐意让女儿多跟幼弟亲近,她可听她娘说了,她们家元宝念书极有天分,先生夸了几回了,以后万一成了秀才公,甚至当了官老爷,她们这些亲戚,也能跟着沾光。 「咱们元宝念了书就是不一样。」夏二姐又夸起来,非常给夏琛捧场:「二姐也听听,我们元宝讲个什么故事。」 夏琛稍作思量,讲给女孩子的,打打杀杀不太合适,风花雪月什么的,细娘年纪还小。他在《西游记》和童话故事之间犹豫了一会儿,余光瞥见外甥女羞怯的模样,有了决定。 然后夏琛就讲了一个魔改古代乡土版《野天鹅》:「我讲的这个故事,是个虚构的,也就是假的,你们听听就算了。」 古代社会,不敢随便拿皇族说事,夏琛只好给女主换了个背景,考虑到细娘的性格,夏琛干脆比照着大舅家的情况,让女主从一国公主,变成了小县城粮铺子的小女儿。 「话说有个安徒生镇,镇里有家粮铺,店家的夫人给他生了十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小女儿叫丽娘……」 夏琛讲到这里,路过的大表嫂突然插话:「乖乖,这是谁家的媳妇,这般好生养,她女儿多大了?你大外甥年岁也到了……」 夏琛:「……」说好的穿越者一讲故事众人拜服呢? 夏二姐忍笑道:「大嫂,元宝这个故事是假的,咱县里没有哪个妇人生了十一个儿子。」 「假的啊。」大表嫂失望地嘆了口气。 「对,假的,而且这妇人死了,女儿也还很小,不足十岁。」夏琛勉强把自己的故事讲下去:「这粮铺老闆,又娶了新妇。」 这一下子倒把夏二姐和大表嫂的兴趣勾起来了,一个说这新妇进门就多了十一个儿子,怕是日子不好过,另一个就说,若是新妇不慈,底下的孩子才叫受罪。 好好的童话故事,硬生生变成了乡土宅斗,夏琛头大如斗,连忙把话题硬拉回来:「这新妇其实并不是人,而是一个……一个蜘蛛精变的。」 他本来想说蛇妖,狐狸精,后来一想,万一以后再给人说白蛇传封神演义葫芦娃什么的,那不就容易串戏嘛,干脆来个小众一点儿的。 这个转折一下子把听故事的人都震住了,这时候的普通百姓,精神生活可以说是极度匮乏的,毕竟想看个话本子,还得识字。听人说书唱戏,也是有钱有闲的人家的消遣。 像夏二姐这样的普通妇人,跟家中妯娌说些别人家的八卦,就是日常消遣,所以有时候不能怪妇人们碎嘴子,实在是没什么转移她们的注意力,一个个不八卦,都没什么话题可聊的。 夏琛这个新鲜故事一讲,一下子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就连一旁本来不感兴趣的夏大郎和南哥儿都过来听了。 夏琛表达能力不错,就算原本的故事无法记得一清二楚,但大致脉络情节他记得,再根据世情改编,感情戏被他删掉了,女主年纪也变小了,毕竟是为了让细娘学习女主的坚韧勇敢,不是忽悠外甥女谈恋爱的。 给女主帮助的仙女变成了看似邋遢实则深藏不露的老道士(参考徐老道),删去了坟地这个必要条件,只要求采麻做衣,其他地方也一一乡土化。 随着夏琛的讲述,周围人都沉浸了进去,这种带着灵异神怪又不太恐怖,转折多,有打脸有爽感,结局美好的故事,简直不要太吸引人。 一个故事讲到饭都做好了,听故事的人还不想动,饭桌上也是讨论新故事的声音,引得其他人也起了兴趣。夏二姐记忆力不错,不用夏琛多费口舌,替他讲起来,不记得的,夏琛在一旁描补。大表嫂也竖着耳朵边听边记,决心要记熟了把这个新鲜故事讲个自己几个关系好的妇人们听。 一顿饭吃到天色将黑,夏大郎急着带趁还有些天光赶车回家,大舅家的小孩都被夏琛的故事收买,捨不得他走,小外甥北哥儿拉着夏琛要跟他一起走,再听他讲故事,就连害羞胆小的细娘也小声问夏琛下次什么时候来,她再给他做荷包。能主动站出来说话,说明夏琛讲故事还是有一点儿效果的。 临走大舅妈给夏大郎的牛车上塞了两斤肉,是今天做晚饭时特意留下来的,夏琛顺便把他们家里堆积的骨头和要处理掉的下水要了一些过来。 这时候肉资源不丰富,下水也是有人吃的,只是吃的人少。毕竟下水大都比较难料理,方法掌握不对,做出来味道不好。要想遮盖下水的异味,需要大量气味浓重的调味料,偏偏这时候调味料又不便宜,买得起调味料的人家不屑于吃下水,只能吃下水的人家捨不得花那么多钱去买不顶饱的调味品。
第47页 夏琛在商城买的杂七杂八的书里面,就有教怎么调卤汤做滷味的,他想试一试,若是结果还成,舅舅们家里有这个条件,多余的下水可以做成滷味来卖,也是个进项。 至于为什么这个生意不自己家做,士农工商,他家买了铺子收租便罢,若是自己做起生意,被划为商籍,他就别想科考了。 几个舅舅家中儿孙众多,全学屠夫手艺也不是个办法,而且外家对他们家一向不错,一个卤汤方子,给便给了,他给了卤汤方子,舅舅们总不至于亏待他。 多要的骨头,可以拿回去炖骨头汤,他还想长个儿呢。炖完骨头汤,骨头砸碎了可以做骨粉,教做肥料的书里就有用骨粉做肥的。 好吧,价值三金的天价肥料书他还是买了,这不是有钱了嘛,其实书里内容挺有用的,也不算太亏……吧? 在舅舅家耽误了时间,到家的时候天都黑了,夏老爷不放心,自个儿带着老余头在村口等着,夏琛远远看见,连忙跳下车,让他爹坐牛车上。 他爹腿上有旧伤,晚上天凉,受了寒气容易復发,一疼起来觉都睡不着。 夏琛虽然没明说,但是夏老爷心里跟明镜似的,熨帖极了,么儿真没白疼啊,小小年纪就知道心疼人。 回到家中,夏琛想起来他爹今天打发他们出去的原因,打眼一看,果然没见着雷婆子,便直接问他爹,雷婆子哪儿去了。 当着夏夫人的面,夏老爷面不改色道:「这刁奴伙同外人偷了你娘的簪子,我将她发卖了。」 夏琛眨眨眼,抓住了他爹话里的重点:「外人是谁?」 「就是田家那个丫鬟呀。」夏夫人插话道:「我就说看着那个丫头不是个老实的,谁曾想是雷婆子的女儿,还偷到咱们家来了,这样的下人谁家敢留呀,田家也把她发卖了。」 夏琛恍然大悟,他就说他爹拖这么久不动手,看来不光是为了压榨雷婆子的剩余价值,也是为了把这母女俩一网打尽。 但是他还记得当初夏大郎提议把雷婆子卖掉,他爹并不同意,说卖掉他们是成全了那对母女,现在怎的又改了主意? 不明白就问,夏老爷笑眯眯道:「自古当贼的,伸手就得做好被剁手的准备,偷了咱家的东西,哪能好好的把手缩回去。」 夏琛瞬间明了,雷婆子那手怕是废掉了,她一个厨娘,手废了,还有个偷主家东西的名声,可想以后日子怎样。就算跟女儿卖在一处,不知她女儿愿不愿意养着这个已经成了拖累的亲娘。 第27章 六月刚过, 天气一天热过一天, 再过一月,水稻成熟,就该进入一年中最忙的时候了。 清河村,一辆牛车慢悠悠往村里走, 赶车的是个二十七八的年轻汉子,车上坐着一个妇人和两个小娃娃,一看便知是一家四口。 刚进村子,便遇见了熟人, 端着木盆的妇人正要去河边洗衣服,见到这一家子,眼神在牛车上高高堆起的几个瓦罐上转了一圈, 又落在旁边的布匹糕点等杂物上,心里就跟喝了醋似的,酸得不行, 偏嘴上还得说两句好听话:「二姐儿, 这是带着姑爷孩子回娘家?还带这么多东西,真是孝顺。」 「三婶子洗衣服呢。」夏二姐笑眯眯回话:「自家做的东西,不值什么钱,我家这两个小的, 天天跟个小尾巴似得追着元宝跑,一听说我要回来, 非要跟着, 干脆一起带回来见见他们外公外婆。」 「哟, 我可听说了。」三婶子大着嗓门语气浮夸:「都说你们家铺子里的滷味,那叫一个香,县太爷家里都买来吃,哪能说不值钱哩。」 「哪里哪里,县太爷也就是尝个新鲜。」夏二姐说是这么说,心里难免有些得意:「多亏我们家元宝聪明,从古书里寻出来这么个方子。」 「可不是,这才读了半年的书,就有这本事,以后准是个秀才公。」三婶子心里再酸,对着夏二姐也要赔出一副笑脸,谁让她家大小子还想进人家的滷味铺子里做事呢。 「当初老道士给你们家元宝算命就说了,是个命里有大福气的,你看看,这不就应了?!」三婶子说的肯定无比,好像当初跟人说夏琛傻子没福气的不是她一样。 夏二姐现在就喜欢听人夸她弟弟,三婶子这么说,她那嘴角是压都压不住。原本她还盼着等弟弟读书读出来了,他们这些亲戚能沾点光,没曾想,她们家元宝,才念了半年书,就找出来这么个生财的法子。 原先家里的下水多到卖不完,低价都不好卖,只能自己家里吃,弄得家里人一闻到那股味道就犯噁心,饭都快吃不下去了。 结果元宝从古书里找了个做滷味的方子,自个儿先试了一番,发现处理后的下水做成滷味,咸香可口,别具风味。这孩子心好又大方,体谅舅舅家不容易,就把方子直接给了出去。 她公公在家里一试,果然是门好生意,不光能自己做,还能带挈一番兄弟家的侄儿们。他们家本就有多的下水,只买些滷料回来熬卤汤就行,成本不高,就算不成,亏也亏不到哪去。 谁曾想,生意竟然那般好,下水本身价格不贵,滷料调味品虽然不甚便宜,但是一锅卤汤能卤许多东西,只要保存的好,及时添加滷料,还能反覆使用,且越煮越香。 这样一来,成本降下去了,他们卖的价格算不得贵,县里许多普通人家都吃的起。这滷味的味道又极好,当菜吃,下酒吃,来客人了称两斤回去待客,都是极好的。
第48页 滷肉铺子生意一下子好到不行,县里的酒楼起初还仿了他们家的滷味去做了来卖,后来发现味道怎么都差一点儿,加上去酒楼里吃饭不一定都点滷味,卤少了不划算,便干脆每日来他们家买。 再后来,县太爷家里也买过几次,听说极喜欢用他们家卤过的猪耳朵下酒,于是他们家滷味铺子的名声一下子传到了外县,还有外县的大户人家派了下人来买。 她公公是个有成算的,拉了兄弟们一起做,又给她娘家分了两成红利,这是私底下给的,没敢让外人知晓,怕耽误她弟弟以后科举。 现在夏二姐在婆家,腰杆子挺得可直了,她嫁到舅舅家中,跟妯娌几个虽然没什么大矛盾,但小摩擦是有的,二嫂子娘家舅舅的小姨子,是县尉的妾室,自诩有个当官的姨夫,平时可没少占其他房的小便宜。 现在好了,她弟弟送了棵摇钱树,就连她婆婆都捧着她,二嫂子也对她和善不少,这都是她弟弟的功劳。 「三婶子,不跟您说了,天儿热,这滷味闷坏了就糟蹋了。」夏二姐享受够了别人的夸赞,想起正事跟三婶子道别。 「你忙,你忙。」三婶子连忙让开路,看牛车往村里去。同时心里下定决心,今年怎么也得让婆婆同意把家里的小儿子送去读书,认字了才能看书,要是也能找个什么方子,哪怕不自家做,卖出去都是多大一笔银钱啊。 还没到夏家门口,远远地便看见夏家小院门外大树下的空地上聚了一圈人,男女老少都有,小娃娃最多。 「肯定是小舅舅在讲故事!」北哥儿高兴地叫了一声,不等牛车停下,麻利地跳下去就往夏家跑。 姚五郎慌忙停下牛车,还没来及训斥,儿子已经跑得快没影儿了。细娘眼巴巴看着她爹,心早就跟着弟弟跑远了。 「停车作甚,还不快点儿。」夏二姐催促一声,又安慰女儿:「莫怕,你小舅舅疼你,肯定给你在里面留个好地儿听故事。」 夏家大门口被聚来听故事的人堵了一半,北哥儿一个小娃娃,根本挤不进去,急的在外面大喊,亏得众人为了听故事保持安静,让夏琛听见他的叫声,叫人把他放进来。 夏琛也没想到,只是临时起意给小外甥女讲个童话故事,发展到现在几乎成了村里的御用说书人。 那日讲完乡土版《野天鹅》,晚上回去南哥儿就给他哥讲了,两个孩子觉都不睡,一个讲一个听。 南哥儿记忆力一般,古时候有没有老师会专门培养小孩子的表达能力,一个好好的故事讲得颠三倒四顾头不顾尾。就这,都把没什么见识的东哥儿唬得一愣一愣的,连声追问后来呢。 后来南哥儿也记不清了,要不是不敢吵到夏琛睡觉,怕是半夜都要爬起来让夏琛好好给他讲一讲。 第二天两个孩子都顶着黑眼眶,东哥儿还好,南哥儿可是要读书的,课堂上打瞌睡,还被拎起来罚站,晚上回去就被夏大郎抽了一顿。 东哥儿顾不得同情弟弟,围着夏琛打转要听故事,夏琛一想,讲故事又不会上课,给一个人讲也是讲,给一家子讲也是讲。反正这时候又没有什么娱乐活动,晚上吃完饭随便说两句,就是闭眼躺床上等睡觉。 夏琛干脆把家里人都叫来堂屋,说给他们讲个故事听听。夏老爷夏夫人和巧娘白天都听夏大郎说了,夏琛在舅舅家讲了个好听有意思的故事,可惜夏大郎嘴笨,憋了半天讲不来。 夏琛说要讲,大家都很捧场的坐到一起,就连已经听过两遍的夏大郎和南哥儿都坐了过来,非常愿意再听一遍。 可是这回夏琛不打算讲《野天鹅》了,他想给家里人创造一点儿娱乐活动,晚上固定时间讲一段儿故事,那最好讲个长篇,还有比《西游记》更合适的吗? 老少咸宜,虽然不能全部记下来,但是大致情节脉络都清楚啊,讲故事又不是默书,他还可以自由发挥一下。 于是当晚,夏家人就听了个猴王出世的故事,新鲜,太新鲜了,怎么会有这样的奇事,这样有趣的故事。 夏家众人听得如痴如醉,这就造成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当催更的是你亲爹、亲娘、亲哥哥嫂子,如何才能脱身? 夏琛讲了整整一个时辰,讲得口干舌燥,喝了两大壶茶水,晚上睡觉差点尿床。 第二天不用夏琛说,晚上吃完饭一家子就聚到一起听夏琛讲故事,就连小丫头桂花和老余头都忍不住搬个凳子来凑热闹,这成了全家每天最期待的时刻。 之后就是东哥儿把听来的故事拿出去跟小伙伴显摆,他比南哥儿表达能力强,记不清楚,讲错了的地方,若是别人提出,他还敢插着腰生气:「还听不听了?再说话不许你听了!」 靠着这些新鲜故事,东哥儿彻底打败身怀各种零嘴儿的田来宝少爷,成了整个清和村的孩子王。 当了大哥,就得为小弟谋福利,加上天气热了,夏琛就把讲故事的地方换成院子里,先是东哥儿带一两个玩得好的同伴回来听故事,再后来想来的人越来越多,东哥儿跟夏琛签下一堆不平等条约,夏琛才把讲故事的地点换到院子外头。 到了现在,夏琛几乎已经成了整个村子,尤其是孩子们中间,最受欢迎的人,走在路上都有人给他塞点儿自家种的菜。 夏琛:我也很无奈啊,本来想靠科举扬名,现在因为美猴王成了村宠?
第49页 今日旬休,夏琛被东哥儿缠得不行,恰好徐鹤来下山了,他没办法每天都下山听故事,缺了不少,夏琛干脆挑了他缺的一段重讲。 就算是重讲,也有许多人来听,这故事是百听不厌的。但是最靠近夏琛的,听得最清楚的最好的位置,留给了东哥儿兄弟和徐鹤来,村里小孩都讨厌死徐鹤来了。 北哥儿挤进来,炮弹一样往夏琛面前沖,这孩子特别迷恋美猴王,一度跟他爹娘说要出家当和尚,以后也能收个美猴王当徒弟。被亲娘用鸡毛掸子武力镇压后,才安分了下来。 「姐姐姐夫来了?」夏琛一见到小外甥,便知道不可能是他自己一个人来的,连忙起身,探头往外看去。 恰好姚五郎也赶着牛车过来了,堵住门口的村人纷纷让路,姚五郎停下牛车,笑道:「元宝你不用管我们,继续讲故事便是。你哥哥呢?叫他来看看这些东西安置在哪。」 「他跟爹下地去了。」夏琛道,又吩咐大侄子:「东哥儿,你去把你爹叫回来,就说姐姐姐夫来家做客。」 「不用叫了。」夏琛话音刚落,夏老爷和夏大郎两人满脚泥的走过来,显然刚从地里回来。 「大郎,你带五郎去安置,让你媳妇把养的鱼烧了。元宝,你来,我有话跟你讲。」夏老爷三言两语安排得明明白白,夏琛察言观色,发现他爹神色复杂,连忙打发了听故事的村人,跟着他爹去了平日谈话的小书房。 关好门,不等夏琛询问,夏老爷先开了口:「元宝,你告诉爹,你种的那片水稻,稻种是哪来的?」 看来他爹已经发现产量问题了,夏琛眨眨眼,一脸无辜:「你给我的呀。」 「我们家的种子?」夏老爷惊道,他想了想,又问:「除了提前培育秧苗,元宝还做过其他事没有?」 第28章 「我挑了长得最好看的种子。」夏琛一脸严肃道, 好像长得好看才是选种子最重要的标准。 夏老爷哭笑不得, 真是孩子话,不过仔细一想,长得好看的种子大都圆润饱满,当然质量更好。但就算如此, 收成也不可能勐涨这一大截,就他今天所看,等过一个月收穫,他家元宝的那批水稻, 比自家别处的水稻,收成怕是能多个一两成。 可别小看了这一两成,夏家种水稻的田都是上等良田, 拾掇得精心,然而收成每年也就三石多一些(两百多公斤)。这个产量已经是风调雨顺的年岁最高的一档收成,哪怕再下力气, 也不会多给他长一穗稻谷出来。 而他家元宝, 小孩过家家似得弄了个木框子养稻苗,结果竟然把产量提高了这么多。 「爹的元宝,可真是个福星。」夏老爷一把将夏琛举起来,觉得徐老道说得话真是一点都不虚。 再想想, 屋后元宝侍弄的那块地,所有东西乱七八糟种一块儿, 竟然大都长得极好, 就那个水黄瓜, 怎么吃都比自家菜地里的清甜,看来他家么儿不光念书好,种地也很擅长。 要是夏琛知道他爹怎么想的,估计得笑出声,天天被夏铜板嘲笑,终于有人看出他天赋异禀了。屋后的那些菜长得好,不光是因为种子好,也因为他把制作好的肥料全贡献给家里的菜地和他种的玉米了。 「元宝,你把你当初养苗苗的法子原原本本跟爹说一遍。」夏老爷拿了根碳条和一块木板,他不识字,但能画,画出来的东西还只有他自己认识。 夏琛歪头作回忆状,然后把从夏铜板那买来的水稻育苗法完完整整地说给他爹,为了混淆视听,时不时加一句童言稚语,什么泡种子就是给种子洗澡之类的。 夏老爷却不敢怠慢,把夏琛说得每一个步骤都记录下来,下定决心要再按照这个步骤试一次。当然,元宝种下的那些水稻,这次也得全部留种。 「嗯……就这些了。」夏琛说完,夏老爷又让他从头重复一遍,确认没有记错,才收好木板。 「爹,我有点困,去睡一会儿。」夏琛打了个哈欠装出很困的样子,为了能合理锁门进空间,夏琛时不时就要「犯困」,家里人都以为是因为他身体没养好才会这样,一说要睡觉谁都不敢打扰他。 夏老爷也是如此,连忙道:「去吧,午饭再叫你。」 夏琛得了话,扭身就跑了,他不是困的,而是他家网友子笺小朋友找他呢,刚才还在跟他爹说话的时候,夏铜板就提醒他,他放在空间里的喇叭花在发光。 之前去县里买了几个花盆,夏琛又找机会去挖了几棵野花回来,把喇叭花混在中间,在他屋中靠窗的地方搭了个小台子养花。每次喇叭花晒够了太阳吸收好完能量,夏琛就把它收进空间,避免子笺找他的时候,喇叭花发光被人看见了。 这小半年,他跟子笺一直保持着联繫,如果阳光好,喇叭花基本晒半天就能吸收足够的能量。 子笺大概是因为一个人被关在寺庙里太无聊,经常会找夏琛聊天,但是夏琛白日里在学堂念书,除了旬休,只能晚上跟子笺联繫。 一开始,子笺白天找他比较多,后来发现白天「叫不醒」自己的小花妖,反而是夜晚经常能得到回覆,渐渐地便不在白天找他了,变成了每晚通话。 对此夏琛给出的说法是,白天他晒足了太阳,晚上才有力气说话,花妖都是这样的,也不知道子笺信没信,大概是信了,反正他又不可能再找出另一只花妖跟夏琛对质。
第50页 现在夏琛跟子笺的关系可以说极好,子笺年纪虽然不大还是个盲童,但知识渊博,夏琛说什么他都能接上两句。 据说他以前眼睛好的时候,看过不少书,还跟老师去过许多地方游歷。 听得夏琛怜惜不已,这样优秀的一个少年,现在竟然变成了这副模样,如果是他,估计早就崩溃了。就算没有崩溃,可能也会变得愤世嫉俗,哪像子笺,简直像个温暖的小天使。 夏琛甚至不敢问他的眼睛到底是怎么看不见的,想来应该跟他糟心的爹有关。 夏琛毕竟是信息大爆炸时代穿越过来的成年人,三观已经成型,跟古人有许多差别,思维跳跃甚至可以说叛逆,在这个时空,真正能跟他交流无障碍的,也就是夏铜板了。 偏偏夏铜板简直是系统中的战斗统,经常把夏琛怼得无话可说,如果说夏铜板是夏琛的损友,那子笺算得上他的知交。 小花妖的身份给了夏琛掩护,毕竟花妖是妖,不能以人的标准来要求他,纲常伦理什么的,太难为一只可怜无助又幼小的花妖了,夏琛可以肆意在子笺面前展现他隐藏的一面。 而且就算出了什么问题,他只要把喇叭花毁掉,谁也没办法找到他。 所以一开始夏琛还比较注意,后来发现子笺简直比他还不像个古人,不光对皇权毫无敬畏,某些想法简直比他这个现代人还反叛。于是他可以肆无忌惮地跟子笺聊天,说奇闻异事,讲一些他魔改过的稀奇古怪的故事,至于来源,全推给其他花,比如日常背锅的铜钱草。 而子笺也会给夏琛讲一些自己知道的趣闻,子笺声音好听,讲话不疾不徐,偶尔插一两句犀利点评,恰到好处又让夏琛忍不住发笑。 要夏琛说,光论声音,子笺不比他前世知道的那些专业的cv差,连夏琛自己都没发现,他竟然还有隐藏的声控属性,现在每晚不跟子笺聊上一会儿,就跟缺了什么似的。夏琛算是理解为什么会有小姐姐愿意花钱买陪聊了,小哥哥们声音实在好听呀。 经过小半年的相处,夏琛已经把子笺当成了挚友,对于子笺的情况,虽然他没有明说的,但话语间透露了一些,夏琛也隐约有一些猜测。 子笺应该是帝京某个大家族里的嫡子,继承权排在前面的那种,可惜母亲早就不在了,父亲又偏心庶兄。看子笺现在目盲眼瞎却被发配寺庙修养,就知道他在家中肯定过得不好。 夏琛也是看过许多宅斗宫斗小说的人,像子笺这种情况,待在寺庙里说不定反而是好事。只是他的嫡子身份对于已经失去庇护的子笺来说,到底是个麻烦,现在他年纪小,又避出府去还好说,等再过些年,如果他父亲想把家业给他庶兄,子笺怕是有危险。 夏琛旁敲侧击过,想知道子笺对他们家家业有没有什么想法,子笺的反应是嗤之以鼻,语气厌恶的表示谁爱要谁要,反正他不会管。 夏琛想,如果他和子笺一直保持着这样良好的关系,也许等他进京赶考的时候,可以去跟子笺见一面。 一进空间,夏琛直扑喇叭花,子笺已经很久不曾白天跟他联繫了,也不知道发生过你了什么事,才让子笺突然联繫他。 「子笺?怎么了?有什么事吗?」夏琛气息不稳,他一路跑进来,现在还有点喘。 过了片刻,喇叭花里才传来子笺微微低哑的声音:「没什么,就想看看你在不在。」 夏琛微怔,干脆在喇叭花面前盘腿坐下,反正空间里的东西也不是他随随便便就能带出去的,比如地上的土,哪怕沾在了衣服上,等他出空间的时候自动被抠门的夏铜板扣回去了,还挺方便的。 「子笺心情不好吗?那我们来说说话吧。」夏琛努力让自己的语气阳光开朗一些。 有时候跟子笺聊天,他经常会想起前世的自己,哪怕前一刻还跟同学在说笑,下一刻回到家中,永远只有他一个人。没有被憋出病,全靠发达的网络世界,他通宵打游戏看直播,这样好像就不是一个人了。 可是子笺什么都没有,他甚至看不见,只有一朵晚上才能跟他说会儿话的小花妖。 「元宝……今天过得好吗?」子笺音质偏冷,但是跟夏琛说话时语气总是很温柔。 夏琛尽职尽责扮演小花妖:「挺好的,太阳很暖和,晒得我一直想睡觉,我就睡着啦,听见你叫我我才醒的。」 夏铜板突然出声:[有件事我得告诉你。] 夏琛正等子笺回復,随口问了一句:「重要吗?不重要等会儿再说。」今天夏铜板还没有怼过他,他怕被夏铜板气到,跟子笺说话的时候会带出来。 [不重要。]夏铜板道。 夏琛放下心,便没再追问。 「我打扰你睡觉了吗?」子笺今天心情好像格外不好,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重新开口,夏琛猜可能是他家里又搞事了。 「没有没有。」夏琛连忙道:「今天太阳好大的,我晒了一会儿灵力就充满了,现在一点儿都不困。」 「是嘛,那就好。」子笺声音依旧不快活,夏琛绞尽脑汁找话题:「上次子笺给我讲得那个酒痴翁公子和卖酒小娘的故事还没讲完吶,我想听,子笺再给我讲讲好不好?」 虽然心情不好,但是对于夏琛的要求,子笺还是一向很少拒绝,这次也是。 隔着千万里,通过两朵花,少年轻声慢语给夏琛讲了个故事。
第51页 「结局不太好啊。」夏琛怅然若失,明明子笺讲得上半截,是妙趣横生的欢喜冤家,不然他也不会这时候让子笺给他讲这个。 结果怎么就成了这样,一个娶了门当户对从未见过面的小姐,一个抱着给情郎酿的酒远走他方。 「不是所有好开头,都会有个好结局,人生而苦,苍天多作弄,凡事不必有太多期待。」不知是不是因为讲了一个凄凉的结局,子笺的声音也没了温度。 「也不能这么说,世上也有让人欢喜的事呀。」想想子笺的情况,夏琛自己都觉得,他说这话太过徒劳,只好转移话题,说了两个有趣的笑话想逗子笺开心。 可惜直到两人结束通话,子笺好像都没开心起来。 喇叭花耗尽能量变成纯白,夏琛把花盆抱出去放在窗台边晒太阳,看着懒洋洋舒展花瓣的喇叭花,嘆了口气,为自家小朋友忧心。 「板儿,你说我怎么才能帮帮子笺呢?这孩子太让人心疼了。」 夏铜板沉默不语,显然也不知道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夏琛又嘆口气,不再为难夏铜板,问:「你刚才要跟我说什么来着?」 这个问题夏铜板会! [今日帝京暴雨。] 夏琛:「……???!!!」 第29章 入夏后, 帝京便没下过几场大雨, 便是有雨,也只如牛毛般绵绵细细,下不了几时便又停了。 今日却是个例外,早上太阳正高高悬挂, 突然便有惊雷声响起,不多时乌云滚滚,下起了倾盆大雨,将整个帝京都笼罩在雨幕中, 久等不来的大雨,一下便下了近一个时辰。 帝京宝成寺。 已近午时,和尚们做完功课排队去食堂吃饭, 暴雨过后,石板凹陷处积了一层亮亮的雨水,和尚们踩着木屐, 木屐踢踏石板敲出有韵律的声音。 小院里, 不过半年光景,早已变了副模样。原先满院子的花都被移了出去,独独留了一朵殷红的滇山茶。 山茶花前,红衣少年举伞而立, 明明大雨已停,他手中的伞却不曾放下。 「少爷, 您进屋换件干净衣裳吧。」主子下了命令, 谁也不许靠近他的花, 折柳不敢过去,只能远远沖他喊。 温束一身衣服早就湿了个透,暴雨时,他举着伞全遮在山茶花上头,自己淋成了个落汤鸡,雨停已经有一会儿了,他身上的衣服却依旧往下淌着水。 温束好似没听见折柳的喊声,面无表情地盯着眼前摇曳生姿的山茶,好像在透过这朵花,看那个骗了他的小骗子。 其实他早就应该察觉到不对劲了,只是不愿意深究罢了,这小花妖知道的东西未免太多,一点儿都不像灵智初开。 他活了两世,又走遍大江南北,且经歷传奇,才有如今的眼光见识。但是这小花妖,与他谈话从不曾露怯,便是有不知晓的知识,也吸收的极快,光论见识,倒像个积年的老妖精,但是性格却又像初生的小花妖,单纯好哄,心软爱笑。 以前温束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是个好主人,自家养的花妖有点小秘密无关紧要,反正作为一只花妖,他的本体在自己手中,总不能拔出根跑了去。 谁曾想,今日雨水太大来势又急,他撑了伞跑过来时,小花妖已经被大雨点砸了好几下。温束担心小花妖被砸坏了,心急如焚地等到雨停,看着小花妖晒了会儿太阳,便迫不及待地揉了揉花瓣。 结果呢?呵,真是个大惊喜。 温束闭了闭眼,努力压抑住胸口翻腾的怒气,他活了两辈子,还不曾被人这样耍弄过。要不是担心打草惊蛇吓跑了对面的小骗子,他刚才便已经发作了。等他抓到那个胆大包天的小兔崽子,非得让他好好收拾他一通。 随手扔开举了许久的竹伞,温束扬声吩咐:「折柳,拿个花盆过来。」 起先他担心自己随便移植,会伤了小花妖的根,硬是移走了其他所有的花朵,免得其他花跟他的小花妖争夺营养。 后来还打算给小花妖盖个小亭子,又怕遮了他的太阳,他千万般打算,现在想来,简直像个笑话。 折柳动作很快地找了个花盆过来,他们主僕虽然被发配到寺庙中修养,但是温束还顶着国公府小公爷的身份,手上又握着他娘大笔嫁妆,吃穿用都是顶好的,从不曾有所短缺。 因为主子突然对种花有了兴趣,小院库房里便提前准备了一批花盆,个个皆是精品。 折柳是大家族里的家生子,该有的品味还是有的,他挑了一个胎白瓷花盆,表面晕染了片片红色花瓣,配少爷那株宝贝山茶,再好不过。 谁知温束看了花盆一眼,眉头一拧:「用得着这么好的花盆吗?不过一朵普通山茶而起,去拿个破泥盆,再拿把花铲来。」 折柳脚步一顿,很想说少爷咱家没有泥盆,更没有破泥盆,但是作为一个优秀的贴身下仆,应该完美的完成主子交代的所有任务。 于是折柳跑回库房,翻找了一会儿,才找到一个烧成土褐色的花盆,他想了想,把找出来的花铲在花盆边磕了两下,硬是把好好的花盆磕出两个豁口,才抱着花盆拎着花铲去交差。 看见折柳怀里的新花盆,温束眼中划过一丝嫌弃,最终却什么都没说,拿过花铲,埋头挖了几铲子,却在将将要挖到山茶花附近时,又停了下来。
第52页 「少爷?要不我来?」折柳试探道。 他家少爷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把这株山茶看得跟宝贝似的,不让别人靠近,每晚睡前都要过来看好一会儿,有时候折柳还看见他家少爷对着花说话,还笑,笑得特别温柔。 今个儿好像又跟花置起气来,折柳作为局外人,看得挺明白,他家少爷这脾气就是一时的,过了这会儿就好了。要是真生了气,这花早就尸骨无存了,就比如他们家作死的大少爷,现在还在吃着药呢,据说在水里扑腾久了,肺里进了太多水,治不好怕是要得痨病。 「不用你。」温束把花铲扔在一旁,抿唇蹲下,直接用手轻轻刨开泡了太多水变得湿软的泥土,一直到山茶的根系完全暴露出来,才小心提起来。 折柳识趣地把破花盆放到温束手边的位置,甚至早就垫了一层土,方便温束把花直接移植进去。 温束捧着他的山茶,看着灰突突的豁口破花盆沉默不语。 折柳偷偷瞥了眼他家少爷不愉的脸色,试探道:「这花盆太破了,少爷赏玩要是划伤手就不好了,要不还是换一个?」 温束「嗯」了一声以作回应。 「那刚才那个少爷您看成不成?那个花盆就看着还行,其实不值什么钱,咱库房里怕是再找不出比它更便宜的花盆了。」折柳闭眼一通胡扯,把柳州最有名气的瓷窑里烧出来的精品花盆贬得一文不值。 「就那个吧。」温束好像真的不知道那个花盆值多少钱,矜持地应了一声。 把山茶移栽到折柳拿来的新花盆中,没让折柳动手,温束自己抱着花盆放到自己屋中靠窗的桌子上。 折柳早烧好了热水,温束洗过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折柳端了一碗姜汤过来:「少爷淋了雨,喝碗姜汤祛祛寒气吧。」 「拿走。」温束被热姜汤的气息熏得皱眉,他身体好得很,虽然还没到前世寒暑不侵的地步,但是莫说淋会儿雨,便是去冰水中泡两个时辰都不碍事。 折柳见他拒绝的干脆,知道没有转圜余地,只好把姜汤端走,准备去厨房煮点儿热汤。 温束坐到书桌前,边磨墨边沉思,等墨汁够了,取笔沾墨,一一写下自己发现和推测出的要素。 目前已知,小花妖极有可能是人,小奶音应该是原声,没有经过伪装。因为那小骗子极其擅长使用自己的声音骗人,想哄人的时候声音又甜又软,像是浸过蜜汁,十分擅长发挥自身优势。 年纪……这个温束有点拿不准,只听声音,应该是只幼崽,如果是人类的话,大约七八岁左右。若只论见识,温束觉得朝中大部分酒囊饭袋该回家去吃自己,完全比不上这个小骗子。 但是平日相处,温束又觉得小骗子像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性格爽朗怜贫惜弱,对「年纪比他小的且处境艰难」的自己有一种保护欲。 温束将年龄这项空下,继续往下写。 如果小骗子是人,应该跟他有过相似的经歷,偏心的父亲,受宠的异母兄弟,他对这些人事的反应太强烈了。 小骗子家境应该不错,受过良好的教养,读过书,识字,算数极好,。 小骗子有一个亲近的朋友,经常用铜钱草代称。 小骗子有可能也有一朵花,通过那朵花跟他联繫,有极大可能是喇叭花。 小骗子白日会待在一个受到管束的地方。 小骗子…… …… 小骗子说他喜欢子笺,会永远陪伴子笺。 * 清河村夏家。 夏二姐回娘家,把自家做了滷味装了不少,夏天天热,夏夫人干脆让儿媳妇把滷味都捞出来切了,反正家中两个汉子都是能吃的,再加一个正当壮年的姚五郎,准备多少吃的都不嫌多。 眼看饭快烧好了,巧娘给闻道滷味香气,跑到厨房来绕着她腿边转的小儿子塞了一口卤猪肠,打发他去叫人:「去把你小叔叫起来,就说要吃饭了。」 南哥儿得了一口吃的,满足地跑出去叫他小叔。 屋里,夏琛趴在桌子上,哭丧着脸跟夏铜板交流:「你不是说不重要吗?」 夏铜板理直气壮:[对我来说不重要。] 夏琛:「……」 喔豁,就想着今天还没怼我,原来是留到这个时候了。 「你真是坑死我了。」夏琛满脸绝望:「子笺肯定生我气了,今晚不知道还会不会跟我联繫。他又看不见,就算我找他他都不知道。」 而且子笺这个年纪的少年,正是青春期叛逆的时候,他生理有缺陷,肯定更加敏感,若是误会自己故意戏弄欺骗他,万一一时激动毁了那边的花,以后想联繫都不成了。 那夏琛得活在长久的愧疚中,已经身处深渊,还被信任的朋友踩上一脚,光想一想,夏琛都觉得自己罪孽深重。 [我当时提醒你也没用。]夏铜板反驳。 「对不起,是我迁怒你了。」夏铜板说得没错,他当时改口也来不及了,子笺那么聪明,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 夏琛长嘆口气,抱着脑袋发愁。 「小叔,吃饭啦!」南哥儿的喊声刚刚落下,就响起「砰砰砰」得敲门声。 夏琛打开门,南哥儿满脸兴奋地拉着他走:「今天好多好吃的,我们快点儿。」 「这么高兴啊?」夏琛完全笑不出来。
第53页 「当然啊。」南哥儿开心道:「有好吃的当然要高兴。」 夏琛想了想,停下脚步:「南哥儿,小叔问你,如果你最好的朋友骗了你,你很生气,他怎么做你才会原谅他?」 「我最好的朋友是谁?」 「呃……假如是我或者你哥哥惹你生气了。」 「给我好吃的,我就不生气了。」 夏琛苦笑,真是傻了,对于吃货来说,没有什么不开心是一顿好吃的解决不了的,如果不能,那就两顿,问南哥儿这个问题,简直白问嘛。 似乎看出夏琛对答案不满意,南哥儿补充道:「因为我喜欢好吃的,所以有喜欢的东西就不会生气。」 夏琛一怔,所以他可以送子笺他喜欢的东西?可是他喜欢什么? 他努力回想曾经跟子笺的交流,有没有在聊天中透露子笺的喜好,结果发现,子笺好像很少说自己的事,唯一说过的一句喜欢…… 「我喜欢元宝。」 哎呀这就糟了,难不成还能把自己送给他? 第30章 「少爷, 厨房熬了鸡汤, 您喝碗热汤吧。」折柳端着托盘走进屋,便闻见一股纸灰的气味,他家少爷正把一沓写了字的纸放在铜盆里烧。 折柳低下头,主子要烧掉的东西, 他们做下人的瞄都不该瞄一眼。 烧光他记下的关于小骗子的信息,温束用折柳准备的热水净手,吩咐折柳:「去给我准备一个大花盆。」 「要多大?」折柳躬身询问。 温束勾起嘴角:「能装人。」 小骗子不是骗他说是花妖吗?等他把人抓到,就把他装在花盆里, 让他好好扮一扮小花妖。 折柳:「……」少爷你确定你要的是花盆而不是水缸吗? * 清河村。 夏琛把头髮都快揪秃了都没想出来应该给自己生气的朋友送什么礼物来道歉,更让人沮丧的是,他愁了大半天, 最后夏铜板才慢悠悠道: [你要怎么把道歉礼物送到他手上?] 夏琛:「……」 对哦,这时候根本没有无处不达的快递,就算他想到送什么了, 也没办法给子笺送过去。 「那……那道歉总要说的。」 夏琛忧心忡忡地等到晚上, 吃完晚饭一边给家人讲美猴王,一边时刻关注喇叭花的动静,他拜託夏铜板,一定要盯紧了, 喇叭花一亮,就赶紧通知他。 然而子笺可能真的太生气了, 夏琛等了一个晚上, 喇叭花安安静静地收敛着花瓣, 一点儿光芒都不曾绽放。 连续三天,夏琛都没等到子笺的联繫,他甚至怀疑,子笺是不是已经把他那边的花给毁掉了,这让夏琛心情非常失落。 可是他没有办法,他只有一株喇叭花,变异植物不是那么好出现的,到现在为止,他已经把自己所拥有几十颗神奇种子(后来又抽了几次十连)几乎全部种下去,一共也才得到两棵变异植物,就是臭果和这个喇叭花。 他试过用徐鹤来拿来的同款土和水再次种植,可是种出来的只是普通的植物。 三天没收到子笺的消息,夏琛越来越失落,家里人问起,他只能强撑着笑脸说最近功课有些难,才勉强煳弄过去。 第四天,夏琛照旧对着喇叭花运了会儿气,然后蔫头搭脑的去收取今天成熟的作物,刷日常,整理库存。 他先去把神奇土地上成熟的一株花生收穫了,然后重新种上新的神奇种子。 这半年来,夏琛从一开始的每天都可以收穫近千斤的各类粮食、蔬菜和水果,到升级之后土地翻倍,收穫也翻了一番。他挑选自己不太喜欢,且不容易消耗的例如香菜、芹菜等卖出去一部分。 后来慢慢摸索出经验,把土地分为四个部分,一部分种植价格高的作物用来卖钱,一部分种植经验值高的作物用来刷经验,一部分种他喜欢吃的,最后一部分种植稻米小麦玉米土豆等耐储藏的粮食作物,这些他都囤着没有卖。 囤粮食倒不是想干啥,就是古代这个环境,靠天吃饭,国家救济能力又不强,随便来个旱灾水灾,没了收成,一死死一片。 夏琛想,不管什么时候,多囤点儿粮总没错的,反正在空间里又放不坏,他专门腾出几个储物格存放粮食,一格存一种,每格都无上限,夏琛自己也没注意他囤了多少粮,怎么也得有十万斤以上了吧。 现在夏琛的空间运作已经进入了一个良性循环,每天库存都在增加,日常任务以及卖出去的作物获得的银钱,夏琛将五十金作为底金不动,多余的要么用来抽奖,要么就是买商城里新出来的各类书籍和种子。 在经过跟夏铜板讨价还价之后,夏琛以每天二十文的高价租借了夏铜板的一块土地,他自己想法子偷渡了一个木架子进来,用来放置自己半年来偷偷置办的一些东西,比如一个完好的可以煮汤的瓦罐,放杂物的竹筐,一副碗盘筷子等。 他还跟东哥儿学着垒了一个很小的土灶,旁边有他存的一些柴,有些是他自己进山捡的,有些是从家里柴火垛子里偷拿的,存在空间里,用起来很方便。 这时候就要夸一夸夏铜板无所不能的奖池了,他抽了一包火柴出来,就是那种一包十盒,一盒五毛钱的火柴,如果没有这玩意儿,每次生火都能把夏琛折腾死,火摺子他是真的用不习惯。
第54页 这些东西都可以存放在他跟夏铜板租的空地上,否则等他一出空间,所有的东西都会被收进仓库,他好不容易垒好的土灶,也会变成一坨干泥巴。 有了这些东西,夏琛操作空间就更大了,他煮了很多嫩玉米,系统出品的玉米种子应该是甜玉米的一种,趁着最嫩的时候摘下来,直接啃都是清甜清甜的,随便煮一下,更是好吃的不得了,夏琛可以一个人啃好几个玉米棒子。 他还煮了很多饭糰,没有肉,里面可以加煮好的红枣红豆或者乌梅,甜饭糰吃起来滋味也很好。 随着空间里种植的作物种类越来越多,夏琛的物资越来越丰富,仓库的三十个格子渐渐有些不够用了,夏琛忍痛用自己刷成就好不容易攒起来的五十个宝石又开了五个格子,才勉强把自己的仓储安置好。 收完所有东西,夏琛去洗了个手,然后拿了个煮玉米啃起来,他心情不好,晚上吃饭没怎么吃,现在饿了。 玉米啃了一半,三天没有动静的喇叭花突然开始发光,夏琛一时激动,牙齿在玉米棒子上没咬准,上下门牙磕在了一起,先是一疼,然后嘴里涌出一股血腥味。 夏琛愣了一下,隐约觉得有些不对劲,他拿了张大树叶子呸了一下,吐出来的除了血水,还有一颗白白的东西。 「啧似……」 [噗……你的门牙。] 相识大半年,夏琛第一次听见夏铜板忍不住笑出声,可是他一点儿都不高兴! 最近他牙齿好像是有点儿松动,小孩子换牙嘛好正常的,他都换第二回 了,一回生二回熟,比第一次换牙的南哥儿淡定多了。 可是他没想到自己的门牙是啃玉米棒子磕下来的! 「撒铜板你有没有良心,啧似候笑发我。」夏琛掉的是门牙,说话漏风,明明是委屈的质问,听起来却格外逗趣。 一边狼狈地质问夏铜板,夏琛一边冲到喇叭花跟前,迅速摸了摸喇叭花,把通话接通,可是接通之后,喇叭花另一头悄无声息。 夏琛有心想先开口道歉,刚张开嘴,突然想起来自己门牙掉了…… 懵了一瞬,夏琛反应过来,在脑海中疯狂唿叫夏铜板:「啊啊啊快给我想个办法啊,有没有什么变声器或者能修音的东西,给我来一个,你别笑了,再笑我要生气了!」 [请宿主不要多想,我是经过培训的专业系统,一般不会笑,除非忍不住。] 眼看着夏琛被气得要发飙,夏铜板连忙道: [建议宿主不要使用任何伪装,现在的情况有利于缓和关系。] 「你认真的吗?」夏琛总觉得夏铜板是不是又在坑他。 [认真的。] 关键时候,夏铜板还是比较靠谱的,而且他不能再继续沉默下去了,否则他怀疑子笺怕是会更生气。 「最不起,此笺我错了,我不该……」 夏琛的道歉还没说完,突然被子笺打断:「你声音怎么了?舌头受伤了?」 夏琛多想借坡下驴就这么认了啊,他宁愿说自己是吃饭咬伤了舌头,都不想告诉子笺他换牙把门牙磕掉了。 可是这不是还在认错嘛,这时候夏琛是一点儿雷都不敢踩,万一再被发现他说谎,那真的是玩球了。 于是夏琛沉默片刻,小声道:「我换俩,门俩掉了……」 「噗……」 「你也笑发我!」夏琛委屈得要变形。 「也?还有谁笑话你?那个铜钱草?」 温束连续三天没联繫他家小骗子,是为了抻一抻他,那样柔软的性格,遇见这种情况,肯定首先反思自己。温束知道自己不是个好人,若是他,只会做得比小骗子更过分,但这并不妨碍他藉此拿捏小骗子。 既然骗了他,他信了,那就继续骗下去,说了是他的小花妖,他都养了半年了,还准备继续养下去,哪怕是个人,那也是他的人。 等了三天,估摸着火候差不多了,温束拨通了通话,小骗子果然在等他,很快就接通了,温束故意没说话,结果那边也没声音? 就在温束想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就听见小骗子含煳不清的小奶音。 他是真的没想笑的!真的,不过想想缺门牙的小骗子……噗。 夏琛却是被温束随口一句话给吓到了,这才三天没联繫,他不是只暴露了自己身份吗?为什么好像连夏铜板一起掉马甲了?! 「最、最啊,就似他。」夏琛都顾不得自己说话漏风,结结巴巴道。 「噗……」温束靠在床头,捂着嘴笑弯了腰,他今天本来打算好好跟小骗子算笔帐的,现在谈话完全进行不下去了,只要小骗子一开口,他就忍不住想笑。 夏琛一张小脸比通话时的喇叭花还红,羞愤至极,大声道:「笑森么笑,你小似候没有掉牙此吗?!」 夏铜板没有牙齿,乃无齿之统,所以他没办法这么反击,但是子笺都十二了,肯定换过牙的。 温束慢悠悠道:「嗯,掉过,现在已经换完了,所以才能随便笑话你,还不用担心以后被你嘲笑啊。」 夏琛:「……」气哭! 第31章 「给元宝煮点儿粥, 不费牙齿。」临到吃饭时间, 夏夫人一见小丫头桂花端来的主食是蒸饼,立刻吩咐道。 夏琛捂着脸,非常不想说话,不就是换个牙嘛, 怎么一个个都这么关註:「我呲森么都行,不用另做。」
第55页 为了表示自己的态度,夏琛拿了一个蒸饼啃了一口,然而这时候的蒸饼, 都是死面饼上锅蒸熟,又干又硬,吃着还有股酸味。一口下去, 夏琛发现自己的下门牙也在摇摇欲坠,吓得立刻放下蒸饼,乖巧等一碗稀稀烂烂的粥水。 巧娘端了一碗粟米粥进来, 笑眯眯道:「糙米太硬不好熟, 家里的精白米没有了,元宝先吃这个,今个儿就让你哥去换些精米回来。」 夏琛默默喝完两碗粟米粥,期间能不说话就不说话, 夏老爷等人故意逗他,他也板着张尚带着婴儿肥的小脸作出非常严肃的表情, 企图用自己兇恶的样子吓退自家这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长辈。 吃完饭, 夏琛立刻把自己关进房间, 他已经决定了,恆齿没长出来之前,他要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 得知他的打算,夏铜板非常有职业素养的开始一日一怼: [你爹跟你说话应不应?先生让你念书念不念?网友找你聊天聊不聊?] 夏琛:「……」 我每一天,都盼望着夏铜板有实体,可以真刀真枪的跟他干一场。 他爹找他,不是必要的话可以不说。先生为人师表,总不至于笑话学生,唯一搞不定的,就是他家难缠的小朋友子笺。 意外掉马之后,夏琛本来以为道歉求原谅是个艰巨的过程,没曾想,离家出走的门牙帮了他大忙,一个人不停笑的时候,怎么能正正经经生气发脾气呢? 所以他的道歉,换来的就是温束大笑、忍笑、憋笑、轻笑各种笑,笑完之后,面对委屈唧唧的小骗子。温束气也消了一大半,想放两句狠话都放不出来,酝酿了三天的怒火仿佛迎面浇了一盆冰水,灭得一点儿不剩。 笑都笑完了,再说生气就有点拿腔拿调了,温束只好趁机确定了一些小骗子的情况。 夏琛也没打算这时候再跟温束说谎,能说的就说,不能说的就说没办法说, 比如姓名,温束猜元宝应该是本名,夏琛也确认了。年龄不用问,换牙齿的小娃娃嘛,果然是个小骗子。至于他感到疑惑的,为什么夏琛会有另他惊嘆的见识,夏琛只含煳的说了一句有奇遇。 温束便没有再追问,至于能通话的花的来源,更是提都没提,还是小骗子自己主动问,为什么不问这个。 温束当时故作大方道:「我问了你会说吗?」 夏琛尴尬地说了一声「不会」。 温束便说:「所以我问了有什么用?不过是为难你罢了,等你想说的时候再告诉我。」 这副善解人意的做派一下子把夏琛感动了,其实温束想的明白,小骗子只是心软不是傻,有些事就算他非要问,小骗子也不会跟他说,比如他重活一次的事,难道他会告诉别人吗?是的,他会。 温束早就想好了,等尸变之后,他要看够了定国公府那群人的惨状,再告诉他们他是重生之人,告诉他们前世他们在自己的保护下生活的特别好,让那群在懊悔中死去。 当然,他的情况不适用于小骗子,坚持追问不能问的秘密,只会让两人的关系产生裂痕,还不如就此止步,换取小骗子更深的好感。 真不想知道?怎么可能。温束只是在放长线钓大鱼,只要他跟小骗子的联繫不断,来日方长,总有一天他能把自己的想知道的都问出来。 事实也是如此,因为他的体贴,夏琛对自己这个年纪不大身世堪怜又温柔善良的网友,好感一下子飙升了一大截,哪怕温束藉此机会哄他喊哥哥,夏琛因为骗了人家小孩仍心存愧疚,厚着脸皮喊了两声。 殊不知,听见小骗子奶兮兮的喊他哥哥之后,大魔王温束当即下定决心,等他把人抓来,放在花盆里,每天都要让他哭唧唧地喊哥哥。 夏琛对此一无所知,他甚至把子笺上升成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决定以后如果子笺在帝京过不下去了,他可以想办法带子笺离开。 想到要多养一个人,夏琛立刻警觉,他攒的钱大概有些不够。 其实从身家上来讲,夏琛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富豪,方圆百里,估计都没有哪个小孩子比他有钱,哪怕是田家的独苗苗田来宝,身上的零用钱也不会超过一百文,夏琛可是有五十金。 看起来蛮多,能买百亩地呢,但是根本没办法拿出来用,一旦让夏铜板给他变现,立刻缩水一半,能把人心疼死。 所以夏琛每次攒够了钱,宁愿拿去抽奖,好歹抽奖不用给夏铜板上税。 而且金子奖池里真的有许多非常好用的东西,比如他抽到的那包火柴,比如有次抽到的一提卫生纸。 夏琛抱着卫生纸的时候差点哭了,穿越到古代,吃得差穿得差都能忍,谁能忍的了上厕所没有卫生纸?!他都打算过段时间自己造纸了。 厕筹这种东西,真是没法提。 夏琛一直盼望能抽出来一个锅,瓦罐只能煮玉米煮稻米各种煮,还特别费柴,夏琛往空间里偷渡柴火也是很辛苦的。 话说回来,手握空间利器,赚钱对夏琛来说真的是件再容易不过的事了,直接出售空间产出这种没有技术含量危险度又高的蠢事夏琛不会去做,但是他从商城里买了许多书。 商城里的书都是种植技术类,食品加工类,纯文学类的书籍是没有的,在这个知识传播非常私密的时代,夏琛手中的这些书就等于一个个能生钱的聚宝盆。
第56页 不管是酿酒造醋还是卖酱油,或者干脆祭出他大杀器卖白糖,都能让夏家短时间内暴富,进入另一个阶层。 这些夏琛都想过,但是他不能做,如果他不想害死自己家人的话。 这不是现代那个商业自由的时代,他拿出一个滷味方子给舅舅家,舅舅一家做了好几代的屠户生意,在这一行也算有点名气,就算如此,开了滷味铺子之后,每个月光上下打点,就要给出去近三成利。 这还是只是一个不起眼的滷味生意,而且后来舅舅又及时扯了县太爷那面虎皮,这才让闻到钱味儿苍蝇们消停下来。 所以为什么商人再有钱都想把女儿嫁给有功名的士子,士农工商真不只是说说,没有靠山的商人,就是一头头肥羊,端看提刀的官宦阶层什么时候下刀宰了吃肉。 写了一摞计划书,后来发现想发快财是不成的,一不留神把自家折腾成商户,那就更惨了。作为农家子,最安全的方式,莫过于,攒钱、买地,再攒钱,再买地…… 而买地这种大事,根本轮不到夏琛来管。 好吧,我还是老老实实读书,考了功名吃国家饭,还能给自家的田免税。 计划做了个够,最后还是回去读书了,夏琛边烧自己的计划书边跟夏铜板说话:「就说了读书才是唯一的出路,你看看,不信,非要我种地。」 夏铜板:[因为你种地,才有钱买书。] 夏琛:「……」 我就想,有生之年,能怼赢一回。 于是夏琛又过上了白天上学,晚上种地,外面养着个百依百顺竹马小道士,家里两个活泼欠揍时熊时可爱的小侄子,空间里藏着一个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陪聊网友,生活简直不要□□逸。 转眼一个多月时间,夏收来临,夏琛培育的那些稻苗,虽然没种足一亩,但据夏铜板的测算,平均亩产能到四百一十八公斤,而他们家别的水田里,平均亩产二百九十二公斤,这已经是极好的收成了。 这就意味着,夏琛培育的稻种,将产量提升了三成! 还好夏琛的那三分水田,在夏家自留地中间,后来夏老爷干脆不让外人往那边走,恨不得搭个棚子睡在田埂上。水稻成熟后,夏老爷更是不假手于人,亲自下田把这批稻子收了回来,除了拿了一小捧煮来试吃,剩下的全单独储存,准备留作种子。 夏琛任由他爹折腾,反正他年纪小,一张天真无辜的脸简直是万能挡箭牌。所以在不久之后,被夏琛带去看他种出来的「黄珍珠」,夏老爷又被那沉甸甸的玉米棒子惊了一下。 用徐鹤来小朋友友情赠送的兔子试吃之后,夏老爷彻底被这种新发现的口味好能饱腹产量还高的作物征服了。 「我儿果真是有大福气之人!」夏老爷一激动,就让夏夫人又给仙女观捐了银钱,可把老道士高兴坏了。 夏琛种下的两株玉米,结出七个玉米棒子,被各种试吃折腾了两个,剩下的全按照夏琛「回忆」的种子样子,拿去晒干留种。 晚稻播种的时候,夏老爷完全按照夏琛当初给他讲的育苗方法,带着大儿子亲身上阵,先培育了秧苗,然后再往地里种。而且夏老爷非常有魄力的把自家的十多亩自留地全用插秧的方式种了水稻,夏琛培育的第一批水稻种子被他用了一半,剩下的依旧小心储存,不够的就用自家原本的稻种育苗。 十一月下旬,晚稻收穫,夏家水稻田里的大丰收再也藏不住,整个清河村传得沸沸扬扬,与夏家有怨的田家老爷都假装路过来看过一圈。 就在夏琛担心他爹这回是不是搞得有点大时,一队骑着骏马的彪形大汉来到清河村,直奔夏家。 第32章 这群彪形大汉来得快去得也快, 夏琛在学堂尚未下学, 回家后人已经离去,甚至没在夏家留饭,一来就直奔夏家的田地,每块田都连根拔了几株稻子带走。 东哥儿两眼发光地跟夏琛描述那群大汉有多威武, 对他们的坐骑羡慕的要流口水了,夏琛回家的时候,这倒霉孩子正骑在家里的老黄牛背上,甩着柳树枝子「驾驾驾」, 然后被他爹一扫帚抡了下来。 夏琛不关注这些人骑的马是什么样,他前世拥有的豪车超跑,哪个不比一匹马炫酷, 他只关心这些人来家里取走高产水稻,到底是个什么章程。 因夏老爷下了严令,家中不许再讨论今天的来人, 也不许东哥儿和南哥儿出去跟人随便讲, 夏大郎憨直,却晓得轻重,拎着棍子跟两个儿子表示,哪个出去多说一句, 回来先吃一棍子。 晚上吃过晚饭,夏老爷跟夏琛进小书房谈话, 夏琛憋了一天, 门一关便迫不及待地问:「爹, 今天来的是什么人?」 他一直以为他爹就是个普通的退伍老兵,现在看来,他爹身后还是有些背景的。 「还记得爹当初跟你讲的十年前,傅大将军带兵突袭,一路打到草原王庭吗?」夏老爷问。 夏琛点点头,哪能不记得,他爹手上腿上的伤,就是那时候留下的。 夏琛听他爹讲过许多傅大将军的故事,这位可是个勐人,傅家世代从军,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傅家男丁少有寿终正寝的,傅大将军兄弟六个,现在死得就剩他和一个断腿哥哥。 十年前,草原王庭集结大军叩边,傅大将军的二哥和幼弟便是在这场大战中战死。大军正面交锋之际,傅大将军带领三千精兵,突袭王庭,一路杀将过去,差点活捉了大可汗,逼得草原王庭大乱,以为有大军来袭,急召前军回援。
第57页 大安朝援兵在草原骑兵回援的路上路上设伏,一战歼灭敌军数万人,打了一场漂亮的胜仗。 此仗胜利后,年老的大可汗受惊过度生了重病不久一命呜唿,几个继承人为争夺大可汗之位打成一团,大安朝就此有了数年安宁。 三年前,新任大可汗遣使来大安朝,试图要个公主去和亲,被领了礼部差事的五皇子李泽正面撅了回去,以傅大将军为首的武将更是表示,要战便战,大安朝的男人还没死绝,和平不是靠女人换的。 这些倒不是已经成了个田舍翁的夏老爷跟他说的,是孟先生跟他讲的,夏琛听得心潮澎湃,这样硬气的王朝,实在让人心嚮往之。 这三年来,边关一直不太平,大战没有小摩擦不断,好在傅大将军镇守边关,敌军不敢轻易来犯。 言归正传,让夏琛没想到的是,他爹竟然能联繫到大将军府的人! 「当初大将军带去草原的三千弟兄,最后只活下来不到两百个。」夏老爷说起时,眼中俨然有泪光闪烁:「其中伤残者更是占了大多数,我等撤回边关后,伤残者皆需离开军伍,大将军召见我等,言说可随他回帝京将军府,府中自有闲散庄子可奉养我等。」 许是因为夏琛这两年来渐渐展现了自身的一些能力,去进了学,又有水稻良种的事,眼看着要撑起夏家这一脉,夏老爷把一些隐秘事吐露出来:「元宝你从小没见过爷爷,我夏家原也是河州大户人家,我奶奶,也就是你□□母,是河州姚氏的贵女,虽不是主枝,也是世家的矜贵小姐,元宝你喜欢念书,脑子还聪明,便是随了你□□母。」 「后夏家败落,我爷爷死在河州老宅,我奶奶带着我爹隐姓埋名远走他乡,最后在清河村安顿下来。」 夏老爷回忆往昔,神色怀念又痛苦,夏琛不敢问,太奶奶就算了,为什么他爷爷年纪轻轻就没了,奶奶更是听都没听过。 这一段夏老爷也直接略过去了,接着后面的说:「我十九岁的时候,上头徵兵,直接把我征走了,那会儿你大哥不到两岁,你娘肚子里还怀着你姐姐,家中全靠她一人操持,这些年多亏你舅舅家看顾。」 「十年前打完那场仗之后,大将军询问我等打算,我惦记着家中妻小,选择回原籍。大将军当时给了我们这些选择离开的人一样信物,说是若有难事,可凭此向他求助。」 夏琛顿时明了:「那些来的人是大将军府的人?」 夏老爷赞许地点头:「元宝,爹跟你说实话,水稻良种这事太大,咱家担不起,你也担不起,这回我将良种给了将军府,后头便不关咱们的事了,你……」 夏琛知道他想说什么,立刻道:「我懂的,爹你是为我好,树大招风,我老老实实念书以后考个功名就好。」 「爹将你培育良种的名声给了别人,元宝不介意?」夏老爷显然心情好起来了,还有心思调侃儿子。 夏琛翻了个白眼,不在意道:「我是要考状元,东华门唱名的,这点小名声我才不在乎。」 就算这功劳要给,也该先给夏铜板,夏琛觉得他其实没做什么,他爹的做法才是最好的,良种交出去给朝廷处理,才能将良种的作用最大化。他们家上头有将军府顶着,好处少不了,风险反而小了许多。 「我元宝真乖。」夏老爷喜笑颜开,显然很满意么儿的表现,这才把最后的甜头抛出来:「大将军赏罚分明,从不会贪手下人的军功,你爹我主动示弱,说不想要那虚名,大将军绝不会让咱家吃亏。」 夏琛一时间对这位傅将军产生了巨大的兴趣,若是往后推个千百年,这位傅将军怕也是个青史留名的人物。 将军府的人离开后不久,又来了一队人马,领头的是个披官皮的,县太爷都跟在后头陪着小心。 这队人去了夏家的田地,把夏家这一季的水稻割了个一干二净,连落下来的稻穗都没放过,当天就全部拖走了。 之后不久,夏家收到一块县太爷亲自送来的写着「积善之家」的匾额,并布匹米面干果等礼品,还有百两雪花银。 「积善之家」挂了不到一年,帝京突然有消息传遍全国,许多城门边上都贴了告示,大致意思就是: 本朝皇帝上敬苍天下爱万民,当皇帝当得十分优秀,作为老天爷的亲儿子,他爹赏他了一样良种,可使水稻增产两成以上。不久之后,朝廷会安排人下放良种,以济万民。 随着消息过来的,还有将军府一行人,赶着几辆车辙深深的马车过来的,最后还留下了两个大汉。 这些人来的当天,夏老爷跟夏琛私谈过,问他想不想去帝京住,大将军承诺,可以送他进最好的学院,若是日后学得好,进国子监也不是不可能。 夏琛愣怔良久,觉得自己大概真是个拼爹的命,开局一个小地主之子,这才多久,他爹就能把他操作国子监去。 最后夏琛还是拒绝了,回到自己房间,夏琛跟夏铜板剥析内心:「我天天说要考状元,后来想一想,其实我也没那么大的志气,古代官场多危险啊,一不留神就是抄家灭族。我就想考个秀才,最好是个举人,有功名才能庇护家人不被欺负,还能给我家的田免税。以后我可以跟先生一样,开个学堂,少少的收一些学生,让子笺也来,我们一同当老师,开心了就给学生们讲故事,不开心了就布置许多作业……」
第58页 [这个设想实现的可能性比宿主考上状元的可能性大许多,恭喜宿主逐渐认清自己,在脚踏实地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夏琛:「……」 我跟你说个球,你个莫得感情的坑货系统。 将军府留下的两个壮汉,一个叫王武一个叫刘四,都是将军府的家兵,留下他们是为了照看夏家,毕竟稻种出自夏家的事,该知道的都知道,将军府的人留下,也是表明将军府要庇护夏家的态度。 这两人在夏家住下,与夏家人同吃同住,夏老爷吩咐,让夏琛等人将他们当叔伯看待,夏琛平日也是称唿王叔刘叔。 王刘二人都有自幼习武打熬身板,到了夏家也从未停过一天,夏琛去上学接触不多,东哥儿和南哥儿两个小娃娃却看得眼热,每次人家锻鍊,就躲在一旁偷看,私下还唿唿哈哈学着打一套看不出模样的王八拳。 两小的动静,家里人怎么可能不知道,夏老爷私下跟王刘二人商量过,让两个孙子跟他们学些武艺,不用多精深,粗浅把式即可。他倒也是行伍出生,一身本事全是战场上练出来的,都是杀人的本领,哪能教给两个小孙子。 反正这两个孩子看起来也不是读书的料子,能多学样本领,日后也好立身,便是不做什么,锻鍊身体也是好的。 王刘二人来时估计得了什么嘱咐,对夏老爷的要求无有不应,于是夏家的两个孩子就跟着锻鍊起来,夏琛凑热闹也试了几天,日日吊车尾,然后浑身酸痛地瘫回自己床上,长嘆他果然不适合走武力流,还是念书适合他。 让人没想到的是,两个孩子里,练得最勤奋的东哥儿不是天分最好的,反而是小吃货南哥儿被王刘二位师傅点名夸了几次,直说他有天分,还说要收他为徒。 南哥儿一听,「哇」得就吓哭了,他初初跟哥哥一起来学人家练武,是因为东哥儿哄他说这是孙大圣的武艺,凭藉着对美猴王一腔热爱,硬生生撑了这么久。 等夏琛败退,南哥儿也想跟着撤的,练武太辛苦了,光蹲马步就要了命了,要不是东哥儿拿出自己压箱底的零嘴玩具,南哥儿早跑了。 结果这两位师傅竟然要收他做徒弟?南哥儿想起两位师傅说起他们幼时怎么锻鍊,怎么打熬身体,顿时吓得抱着夏琛的大腿哇哇大哭:「小叔,我想念书,我不要习武!」 夏琛:「……」 这个场景似曾相识呢。 第33章 南哥儿最后还是选择了跟两位师傅习武。 倒不是家中长辈逼迫, 夏老爷拿命拼出来的前程, 自然晓得读书总比习武来得前途远大,能当个秀才,何必去做武夫提头卖命。 虽然南哥儿读书上没什么天分,也就比他哥哥稍稍好那么一点儿, 谁也说不清这好的一点儿究竟是不是夏琛日日给他补习换来的。 南哥儿叫嚷着要念书不肯习武,家里人都随他去了,结果只过了半月,这孩子自己就不肯去了, 收了书包,默不作声地跟在两位师傅身后锻鍊。 夏琛心中惊奇,私下问怎的就突然变了主意。 南哥儿一向无忧无虑还带着婴儿肥的小脸上第一次挂上了几分愁绪:「我觉得有点不公平, 我那么懒,师傅还夸我天赋好,我哥哥每日天不亮就起, 跟着师傅蹲马步练拳……我、我也不知道怎么说, 我脑子不聪明,还懒,继续去学堂念书就是浪费家里的银子,师傅说我有天赋, 那我就跟着练吧……」 夏琛心疼地摸了摸小侄子的头,问:「谁跟你说什么了?咱家又不要你习武去做什么事, 你愿意念书就念, 总不至于出不起你读书的钱。至于东哥儿, 他喜欢习武,就算天赋没你好,若是能日日坚持,未来的成就未必在你之下,你瞎操什么心。」 兄弟俩一同习武,师傅直夸南哥儿有天赋,夏琛就考虑过东哥儿会不会有想法,不是不信任自家大侄子,这时候长辈养孩子养得糙,哪晓得什么儿童心理学,东哥儿这个年纪,又是正敏感的时候,夏琛担心他想偏了,才特意问一问。 谁曾想东哥儿这个孩子性格随了夏大郎,憨直中颇有几分大气,对于弟弟的好天赋,他只觉得高兴,虽然也有一些小失落,为什么自己天赋不如弟弟,但并没有其他不好的想法。 大侄子如此懂事,夏琛心中十分高兴,给东哥儿讲了好几个努力最终取得成就的故事,听得东哥儿跟打了鸡血似的,日日勤练不辍。 夏琛是没想到,他担心会出心理问题的东哥儿没事,反而是平时迷迷煳煳除吃无大事的南哥儿开始瞎想。 被夏琛说教一通,又被告知他哥哥根本没在意,南哥儿不好意思地摸摸头:「我就是看我哥,每天晚上累得浑身疼,就觉得心里不舒服……」 「那是他自己选的。」夏琛十分淡定:「你出去打听打听,村里多少孩子想习武,还没有这个机会呢,东哥儿喜欢习武,家中又有良师,就算每日身体疲累,心中必定是快活的。你又不是他,何必替他作难?若是真心疼哥哥,两位叔叔定会推拿身体的手法,你去学了给你哥按按,也让他好受些。」 「那我去学!」南哥儿眼睛一下子亮了,他一直觉得对不住哥哥,能为他做些事,总归是开心的。 「且慢。」夏琛叫住他:「你想好到底是念书还是习武了吗?」 南哥儿挠头:「我还是习武吧,好歹师傅说我还有些天赋,我娘说得对,咱家念书的天分全在小叔你一个人身上,我坐在学堂里也是煎熬,还浪费银钱。」
第59页 「你定了就成。」夏琛搞定了小侄子,听他决定习武,意味深长道:「学推拿手法,最好让你哥哥跟你一同去学。」 「为啥?」南哥儿不解,他哥跟师傅学打拳已经很辛苦了。 夏琛笑道:「等你跟你哥哥一样累得动不得,可不就要他给你按一按吗?」 南哥儿:「……」我现在说我回去读书还来得及吗? * 又一年春。 三月初,大安朝圣元帝发诏宣布退位,五皇子李泽继位,改号熙元,当年是为熙元元年。 熙元元年冬,草原骑兵突袭边关,传讯被截,边关守将死守二十八天,弹尽粮绝,傅将军长子傅昀,三子傅睿皆死战不退,城破之日身亡。 熙元二年正月,傅大将军携成婚不足三月的二子傅眕远赴边关,家中只留老母女眷与十五岁的幼子傅瞻。 熙元元年三月,熙元帝将外祖罗氏一族全族下狱,太后哭求而不得赦。 熙元元年五月,边关大捷,太后亲弟,熙元帝亲舅,被判死刑,熙元帝亲自监斩,罗氏一族余者皆被贬为平民。 熙元二年,继水稻良种之后,大安朝再得高产作物,大司农自一海外黄毛外族手中,换取两样良种。 其一者,根茎埋于地下,产量高于各类粮食作物,食之可饱腹且口味佳,土色,形如大豆,百姓称之为土豆。 其二者,结棒状穗,果实黄如玉,味甜可口,谓之玉米。 熙元帝大喜,诏曰:天佑大安。 * 熙元四年。 夏琛年满十二,跟着孟先生进学已经四年多了,先生说他基础已经打牢,可以下场一试。 这些年夏家过得还算安逸,当初夏琛去学堂念书之后,田家把他们家的宝贝独苗田来宝也送去读书,还是县里最贵的一家。 田来宝比东哥儿还大一岁,被家里宠得不知天高地厚,才十六岁,读了四年书,自个儿名字都写不周全,吃喝嫖赌却样样能行。 夏琛跟夏老爷说起,夏老爷只笑道:「跟他爹一模一样,咱家备好银钱且等着买地吧。」 果不其然,不久田来宝在赌坊欠下巨额赌债,不还便要剁手跺脚,哪怕有田来宝几个有头有脸的姐夫从中周全,最后田家也不得不卖到几十亩田地替田来宝还债。 田家的地卖的急,乡里镇上吃得下的,除了夏家,别家要么离得远,要么压价压太狠,零零碎碎卖又不知道要卖到什么时候,最后只能捏着鼻子卖给夏家,至此夏家一跃成为清河村最大地主。 这时候夏琛才知道,原来夏家原有的百亩田地,也多是从田家手上买的,田来宝他爹也是个吃喝嫖赌的货色,好在死得早,否则偌大家业差点败光。 于是田老爷一直没敢放孙子外出求学,后来见天听村人夸夏琛是未来的秀才公,受不得激才把宝贝孙子放出去,还特意买了几个小厮守着。 然而人要想学坏,那真是老天爷都拦不住,更何况几个小厮,哪敢跟田来宝这个少爷对着来。崽卖爷田不心疼,田来宝他爹没败完的家业,他这个当儿子的继续败。 这几年田家数次使坏想陷害夏家,田来宝七个姐姐,嫁的最差的也是隔壁村大地主家的儿子,长相最好看的老三,更是说给了县尉做小妾,这样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也难怪当初哪怕知道是他们在背后指使想害死夏琛,夏老爷也没有直接跟这家对上。 但是今时不同往日,夏家献上水稻良种之后,将军府特意安排了人在他们家中住下,王武刘四二人,可是带着将军府的腰牌,就算县令见了也是要低头的。 田家几次陷害,不但没讨得好还吃了不小的亏,最后就安分了。 至于玉米和土豆,也是夏琛交出去的,玉米从将军府派人来去水稻的时候,夏老爷便跟人提过一嘴,只是当时只种了两株,产量不定,便没有多做宣扬。 夏琛没有救济万民的志向,他也不觉得自己有这个本事,只是不管哪个时代,农民总是辛苦的,这时候的农民尤甚。大安朝还算一个不坏的王朝,夏琛希望它的安宁能长长久久,古代王朝,只要百姓能吃饱肚子,让他们反他们都不一定反。 所以他既然有高产作物,干脆交出去,将军府确实靠谱,已经给了水稻,再把土豆和玉米给出去也不算什么,干脆一次交完了,他往后不折腾了。 只能说夏老爷确实没信错人,这回连傅将军都不敢让将军府冒头,跟夏家商量过后,借异族的手将土豆和玉米种子送了出去,两家一点儿功劳都不肯沾。好在玉米一直种在夏家屋后,土豆更是长在地下,除了夏家人没其他人知晓。 傅将军私下安排将军府给夏家补贴,夏老爷做主,只象徵性收了一些布匹留给家人做衣服,其他贵重物品全退了回去。 因着这不间断的往来,夏家与将军府关系愈发亲密起来。 将军府两位少将军战死的消息传来,夏家举家悲痛,夏夫人去仙女观给战死的两位少将军点了长明灯,也不管人家道观是不是跟寺庙一样管立这个灯,徐老道拿了夏夫人给的钱,乐呵呵帮着张罗,又吩咐徐鹤来每日看守。 每逢年节,将军府便会送来年礼,夏家比起来虽然不甚富裕,但也尽力操持回礼。 夏琛想着边关苦寒,出主意让他娘和大嫂缝了雷锋帽样式的帽子,里面用了他爹特意收来的好皮子,又做了护膝毛背心等御寒衣物。
第60页 除此之外,夏琛还整治了一批下饭酱,大安朝没有辣椒,用来调辣味的是一种怪异辛辣味道的草,辣味很淡且略带苦涩,少有人喜爱。 夏琛把辣椒种出来之后,南哥儿见红红的果子很是可爱,摘了一个就生吃了,辣得眼泪狂飙,直喊舌头疼,吓得家里人以为他中毒了。 还好夏琛回来的及时,否则他辛辛苦苦种下的几株辣椒秧子就被拔光了,就算如此,也为他推广辣椒造成巨大阻碍,每次要吃,家里人都拼了命的拦,好似他要服毒似的。 后来好不容易让家里人慢慢接受之后,从一开始试一点点,到后来简直无辣不欢,家里竟然只有夏大郎一个人不能吃辣。 夏琛让他爹买了许多牛肉,用辣椒和自制的豆瓣酱炒了许多油滋滋香辣可口下饭酱,用小罐密封好给将军府送年礼的人带回去。 夏家回的礼不见多贵重,但十分用心,将军府再来人,也直言这些东西都十分得用,那下饭酱更是被边关守将一抢而空,傅将军托他们若是方便,希望再做一批。 要夏琛说,傅大将军大概是他爹的偶像,不过这位将军确实值得敬佩,能为他、为边关将士们做些什么,夏家人都十分乐意,更别说将军府的人还非要给钱,不肯白拿。 于是夏琛每次弄出什么新鲜玩意儿,都十分愿意给傅将军送去一份,什么肉干、浓汤宝、自制糖块等等。 几年交往下来,傅将军信中对夏琛的称唿已经从贤侄变成了直唿小名「元宝」,后来更是跟夏老爷说,要收夏琛为义子。 有人抢儿子就很生气,但是这个人是一直很崇拜的大英雄,而且有个这样的义父对么儿的前途绝对是有利的,夏老爷便忍着点点酸意,直接给儿子认了个义父。 夏琛:「……」不是,你真的完全没通知我一声,突然就多了个爹。 第34章 二月初, 天气尚冷,春寒料峭。 经过一个寒冬,土地冻得硬结,河面上偶尔还能看见漂浮的尚未完全化开的薄冰。 夏大郎一早赶了牛车去县里,待到橘色的太阳升到半天边,他已经完成了任务,将人接回家了。 东哥儿跟南哥儿在宽敞的前院唿和唿和打拳, 四岁的幼娘闹着要跟哥哥们玩儿,巧娘担心她冒失闯进院子里被练得专心的两个儿子伤到, 干脆端着针线笸箩坐到前院, 揽着小闺女给了她一块碎布头教她做女红。 幼娘跟表姐细娘不一样, 是个坐不住的性子, 拿着碎布头左摇右晃,黑葡萄似的眼睛滴熘熘到处转, 一听见自家门口牛车的声音, 立刻跟个小猴子似的一蹦而起, 欢唿一声:「爹爹回来了!」然后哒哒哒往外跑。 到了门口, 却见牛车上坐着个身着天青色薄袄, 眉眼含笑的俊俏少年, 幼娘眨眨眼, 立刻捨弃了自家亲爹,扑过去抱住少年垂落在牛车旁的长腿:「小叔叔, 幼娘好想你呀, 你去哪儿了?」 夏琛去哪儿了?他考试去了, 哪怕前世经歷了无数大考小考,不得不说,古代的考试实在是辛苦多了,不光考你学问,其他方面阻碍也不小。 就说他吧,作为一名毫无功名的小学生,首先得考童生试,童生试需要五名考生互相结保,还要一名禀生作结,幸亏这些有孟先生帮他解决。童生试又分三场,分别是县试、府试、院试,夏琛这回考得就是县试。 县试在县城里考,要考三场,还不是一次性考完,考完第一场之后要留两天给作为考官的县令大人改第一场的考卷,前前后后加起来,夏琛要在县城里待七天以上,这样一来,来回跑就很不方便了。 于是夏老爷跟夏琛大舅商量了一下,让夏琛考试这几天住在舅舅家里,也免得来回跑影响他考试。 家中亲戚若是能出个秀才公,那可是了不得的事,舅舅哪会儿不肯,特意腾出了一间屋子给夏琛住,又严令家中小辈不许去打扰他。 昨日考完第三场,夏琛闷头睡了一觉,晚饭都没吃,今早起来喝了两大碗夏二姐给他煮的精米白粥配小菜。 不过这些就不用跟幼娘说了,小姑娘性格跟爹娘兄长都不像,一张小嘴自打会说话起,每天就叽叽喳喳不停,回答了第一个问题必定有无数个等着他。 「小叔叔去给幼娘买糖吃呀。」夏琛笑眯眯把小姑娘抱起来,跳下牛车,院中东哥儿和南哥儿听见动静,也纷纷出来,帮着把牛车上夏琛的行礼的拿下车,夏大郎将牛车赶去牛棚。 「快下来,小叔叔累着了,你怎的还让抱?!」一进院子,巧娘连忙把幼娘接过去,又跟夏琛说:「饿了吧,厨房里热着肉包子,还有炖好的鸡汤,我去给你盛来。」 「不碍事的,已经歇了大半日了,累不着的。」夏琛笑道:「就是想念大嫂做的肉包子,舅妈表嫂们手艺虽好,馅料却调不出那个味儿。」 巧娘让夏琛哄得眉开眼笑,放下闺女,去厨房端了吃食出来。 虽说早上才吃了两大碗白粥,但夏琛这个年纪,正是能吃的时候,这会儿又饿了,一气吃了两个大肉包子又喝了一碗清亮亮撇干净浮油的鸡汤。 吃饱喝足,夏琛被大嫂撵去休息,口口声声说着「读书费脑子」,生怕他一场考试下来又考傻了。 夏琛顺从地回到房间,他昨晚睡够了,这会儿睡不着,干脆进空间打理这几日没顾得上的田地。
第61页 四年过去,夏琛才升了四级,升第十一级花了四个多月,后来每升一级,花的时间越来越多,哪怕他的田地现在已经一眼望不到边际,但是升级速度依旧慢得吓人,现在离十五级也还差一小截经验条。 就这,还是在他将水稻、玉米和土豆交出去之后,主线任务莫名推进了一大截,给了巨额经验的后果。 夏琛进空间之后,照例先把成熟的作物一键收穫,入库,重新播种,把该卖的卖掉,看着小钱钱勐涨一截,夏琛舒服地嘆了口气。 虽然经验涨的慢,但是现在夏琛已经完全不缺钱了,因为每升一级土地数量翻倍,现在他光种来卖钱的作物,售出一次就能给他赚二三金,勤奋一点儿,一天种两次,攒两天他就能抽一次奖。 所以夏琛现在对礼包的需求度反而没那么高了,他唯一缺的就是宝石,这些年他做任务刷成就抽金子卡池攒了一千多宝石,都没捨得抽卡,全用来扩仓库了。前五格扩容,一次只要十宝石,每多五格,宝石翻倍。 夏琛把仓库扩到五十格,实在下不去手了,现在每扩一格仓库,就要花费一百六十颗宝石,两格都够宝石奖池二十连还有余。 整理了一下仓库,大量储存的粮食类作物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了,夏琛怀疑就算他们全村的人都来吃,一辈子都吃不完。 但是他就是不想卖,一是粮食类作物售价极低,卖了就等于亏本;二是夏琛囤进仓库的货,除了本来就准备卖钱的,其他的都捨不得卖,卖了就感觉好心疼。 照旧整理了一番仓库,现在空间已经完全大变样了,能不放仓库里的东西夏琛都拿出来,比如他从外界偷渡进来的东西,还有这些年抽奖得来的各种物品,虽然这些东西只用一个储物格就够了,但是夏琛还是捨不得。 以前他只能跟夏铜板租一块地放个木架子,后来有一次他抽奖,那天不知道为什么,运气特别好,第一次十连里抽了个帐篷,刚跟夏铜板谈妥把租地面积扩大,转手又抽了个货柜式住房。 夏琛自己都惊呆了,头脑发热勐抽了一百抽,希望抽个房车出来,事实证明好运只是一时的,后面一百抽抽出来的都是渣渣。 不过能有这个货柜也很好了,里面空间不小,夏琛自己布置了一下,在里面搭了张小床,床头挂上他最开始抽出来的不用充能的小夜灯,除此之外还摆放了衣柜书桌置物柜等,有的是他从外面偷渡的,有的是直接抽出来的,所以整个屋子中西合璧,看起来有点不伦不类,但舒适度不错,若是以后外出没地方住,往空间里一钻睡一夜不成问题。 屋外的空地上散落着夏琛这些年抽出来的大件物品,钢琴一架,不知道有什么用,一桶汽油,也不知道有什么用,也许以后会给他抽出来一辆汽车?烧烤架,这个不错,夏琛已经用过很多次了,就是抽来的孜然粉用光之后,夏琛只能自己种自己做,吃个烧烤要从种孜然开始,也是够硬核了。 另外夏琛煮饭的工具也鸟枪换炮了,正经锅虽然没抽到,但是抽到一个电饭锅,反正没电,夏琛干脆把内胆拿出来当锅用,比瓦罐好使多了,抹点儿油还能煎鸡蛋饼吃。 其他零零碎碎的小物件不计其数,夏琛分门别类装进大箱子里,眼看着家当越攒越多,心里都是满足感。 巡视了一遍自己的财产,夏琛嚼着上次抽奖抽出来的口香糖,拿了一颗神奇种子准备去种上。 其他土地都已经实现自动化,只有神奇种子必须自己种,不过神奇土地只有一块儿,手动种植也不累。虽然这么些年了,也没再给他出过变异植物,但是好歹出过他没买过的种子,勉强算是省钱了,所以夏琛想起来了就去种一发,反正他抽奖攒了不知道多少神奇种子。 结果这次等夏琛走到白沙地前面,才发现这块神奇土地上竟然长了一棵他不认识的小树苗?! 夏琛一时间不敢相信自己运气有这么好,竟然出变异植物了,还以为是什么他没见过的普通植物,然而夏铜板却肯定的告诉他,时隔四年,他人品再一次大爆发了。 「板儿,你怎么不告诉我啊,这还得多久才能成熟?」夏琛蹲在小树边看来看去,满眼都是好奇惊喜。 [变异植物长出时你正在考试,据探测,已生长六天零七个小时,还有两分十七秒就要成熟了。] 「嗯?这么快?」夏琛惊讶道,夏铜板没有提前告诉他他能理解,如果当时说了,他肯定会分心的,只是没想到这小树苗看起来光秃秃的,竟然就要成熟了,也不知道功能是什么。 反正没事,心中又十分好奇,夏琛干脆盘膝坐下,守着这株马上就要成熟的变异植物。 不到两分钟,在夏琛的眼皮子底下,这棵只到他大腿高的小树苗迅速发芽抽叶,然后以极快的速度长出一串小果实,夏琛睁大眼睛去看,却发现这些桂圆大小果实,每个形状颜色都不一样,竟然有些像缩小水润版的苹果、橙子、草莓等水果。 还没来得问夏铜板这是什么神奇的变异方向,所有的果实勐地涨大一圈,颜色鲜艷诱人,混杂在一起的各种果香突然袭来,看样子像是成熟了。 夏琛条件反射一个探查术扔过去,然后对着出现的信息露出复杂的表情。 变异植物:未命名。 备註:果实具有疗伤、补血等作用,使用后一个时辰之内,血液会带有所使用果实的味道。
第62页 夏琛:「……」 这个果实虽然还没尝过,但是据他所闻,大概跟它们缩小版的外型差不多,也就是说,用完之后,血液就变成水果味儿了? 「不是,板儿,我就搞不懂这个原理是什么。」夏琛无语的跟夏铜板吐槽。 说实话,这次变异植物的变异方向可以说十分不错了,系统出品都是精品,那这些果实的疗伤补血效果,十有八九效果显着,如果不是数量太少,他都要考虑要不要再加工一下做成伤药给他义父那边送去,毕竟他在家里平平安安的,反倒是他义父那边需要这些东西。 但是这个副作用也太奇葩了,血液还能改变味道?夏琛很担心万一他用了这玩意儿,会忍不住弄一点儿自己的血尝一尝。 [此次变异方向并非不可考。]夏铜板却有话说。 「嗯?考哪儿?」夏琛奇道,这种奇葩作用还能考据? 夏铜板很淡定地道: [玛丽苏文,女主头髮是七彩的,高兴的时候会有玫瑰花瓣落下,忧伤的时候会有百合花瓣落下,眼泪是钻石,汗珠是珍珠,血液会根据心情变换……] 「停停停。」夏琛满脸惊恐地紧急叫停,血变个味道他还能接受,反正别人也不会去尝一尝,万一再给他出个副作用是七彩头髮或者掉钻石眼泪副作用的变异植物,他用不用? 前者还能忍,大不了染髮,眼泪变成钻石,流完不会瞎吗? 然而夏铜板坚强地把话说完:[会变换成各种水果的味道,还给你加了个疗伤的功能。] 夏琛被逗笑了,感情疗伤才是顺带的? 「你这个根本不够玛丽苏。」夏琛调侃道:「哪有玛丽苏文女主会流汗的?夏铜板你看的该不是盗版?!」 第35章 晚上跟子笺聊天, 夏琛想起自己今天的新收穫, 突发奇想问小伙伴:「子笺你最喜欢什么水果?」 那棵变异植物一共结了八个果子, 每个果子长得都不一样, 看原型,应该有苹果、草莓、橙子、樱桃、荔枝、葡萄和水蜜桃,都是香香甜甜的水果。 夏琛恶趣味的给变异果实命名:喷你一脸苹果血, 其他口味以此类推。 他问过夏铜板,为什么没有猕猴桃味,他还挺喜欢吃猕猴桃。 夏铜板答曰:[太丑了,配不上玛丽苏女主。] 夏琛:「……」猕猴桃巨冤! 跟子笺聊天的时候, 夏琛跑了一下神, 干脆打听一下小伙伴的喜好。 「怎么突然想起来问这个?」子笺反问了一句,沉吟片刻,给了夏琛答覆:「樱桃吧。」 「嗯?竟然是樱桃吗?」夏琛有点意外,他印象中,好像女孩子喜欢樱桃的比较多, 子笺虽然对他很温柔平和,但他能感觉得到, 子笺本身的性格应该是比较高冷的, 突然听他说最喜欢的水果是樱桃,有一种反差萌。 「因为樱桃红色的一颗颗很好看。」子笺笑道, 又问夏琛:「元宝喜欢什么水果?」 夏琛一怔, 突然想起来子笺看不见, 所以他最喜欢樱桃, 不是因为樱桃好吃,而是因为好看吗?一瞬间夏琛有点难过。 「元宝?」 「啊?!我、我喜欢的水果很多。」夏琛回过神,连忙道:「最喜欢的应该是橙子吧。」 夏琛不喜欢纯甜味儿的水果,要带一点儿酸味,最好汁水丰沛的才喜欢。 「我母亲留下的庄子里,种有一种甜橙,滋味极好,元宝来帝京,我请你吃,或者给我个地址,我让人给你送去可好?」 又来了,夏琛无奈又好笑地嘆了口气,这些年子笺一直试图哄他去帝京,他不肯,便想方设法打听他的位置。 如果单夏琛一个人,地址给他也就给了,这些年的交往,子笺还是很可信的。可是这边还有他的家人,他不敢冒险,他身上的秘密太多,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分风险,他不能拿家人去赌一个万一。 「又想哄我。」夏琛嘟囔着,子笺的意图不加掩饰,两人都心知肚明:「子笺你等等我吧,先生说我考个举人没问题,我总要去帝京的,到时候我去见你。」 此次诱拐失败,子笺也不气馁,顺从地转移话题:「元宝这次考试如何了?」 「还行,县试应该没问题,府试发挥好点儿也能行,院试……重在参与吧。」夏琛淡定道。 他穿越前看那些科举文,主角不□□小三元拿个满贯,都不好意思称自己天才,一个个十七八岁就蟾宫折桂,跨马游街,顺便再娶个公主什么的。等夏琛自己开始学习考科举,才发现看小说看别人考试就很爽,自己亲身上阵就知道有多苦逼了。 童生试只是最低级的考试,夏琛勤勤恳恳学了四年,都不敢说一定能过。现代考试,除了语文,别的基本都有标准答案,就算是语文,也有个得分标准,古代科举考试,相比起来可就太唯心了,也许因为考官不同,相同水平的人都可能一个中一个不中。 偏偏夏琛上辈子学得理科,还是穿越后没卵子用的计算机,唯一感兴趣的文学作品是各种小说,要他对着一个截搭得原作者本人都不认识的题目大加论述,实在有些难为他。被孟先生调.教了几年,夏琛才勉强摸到一点儿门路,还得注意自己别写嗨了一时不注意把现代思想带进去了。 所以这次考试,夏琛心态放的很平,就当模考了,先生说了,这次先体验一番,等下次再去,把握就大了。
第63页 子笺也没想到他这么淡定,其实要他说,他家小骗子并不适合走科举之路,几年之后乱世来临,书生虽然也能自保,但得心正胆气足,方可避妖魔驱邪气,小骗子心正,但是胆气……一吓就怂的书生,往往活不长久的。 这话又不能明说,不说好好地也没个理由怎么就要劝人家放弃科举,而且若是小骗子真不考了,那他去哪寻他?明明胆子小心又软还好骗,偏偏在这方面十分坚持,他拐着弯又骗又哄,只大概问到一些小骗子的信息,具体人在哪儿,藏得严严实实。 两人又随意聊了一句,眼看花朵开始变色,知道是能量不足了,便各自道别,结束通话。 帝京。 温束把花盆放在床榻边特意安置的小柜上,喊了折柳进屋:「我记得潜山那个庄子产甜橙,吩咐下去,让人好生照料,多种一些果树也是无碍的。」 「是,小的这就去办。」折柳躬身应道。 答完话,他却站在原地未动,一脸欲言又止。 温束冷声道:「有话就说。」 折柳犹豫片刻,还是开了口:「今日安平侯府来人,您不肯见,但是明日是……是夫人的祭日,侯爷说派人来接您下山……」 温束沉吟片刻,折柳再三提起此事,不过是见他年纪大了,定国公府那边又把他当个死人,近两年连月例都不送了,担心他就此失去爵位,想让他跟外家好好亲近借势。 前世的这个时候,温束也不在定国公府,但他正在外游学,跟得还是有名望的大儒,所以哪怕不在家中,也不用担心会突然被夺去继承权。 但是今世,他已经在宝成寺后山过了五年无人知晓的生活,定国公府嫡长子温束早已在众人面前淡去,只落了一个多病在外修养的名声。 温束知道未来会有大变故,现在在乎的一切在未来都会成为泡影,但是折柳不知道,所以才担心温束真的失势。 温束沉默,不是在考虑折柳的话,而是他想起,这一世,好像真的发生了许多不在他记忆中的变化。 前世,他十三岁那年圣元帝退位,今生却晚了一年,所以今年本该是熙元五年,却成了熙元四年。 近几年突然出现的几种高产作物,上一世根本没出现过,在乱世来临后的几年,因为没办法安稳种田,天气也不好,许多百姓都是因为没有粮食吃饿死的。 温束特意调查过两世到底有哪些不同,除了他自身引起的定国公府不同于前世的状况,他顺着突然出现的几种作物,查到将军府。 最开始出现的高产水稻,是将军府献上的,听说是傅将军手下的士兵意外发现的,具体是哪个士兵,将军府瞒得严实。温束不知道培养了手下会不会在起尸之日变成行尸,干脆懒得废那个功夫,导致他手上没有得用的人,查到将军府就查不下去了。 后两种作物虽说是大司农交上去的,但是温束隐隐有种感觉,这事跟将军府脱不了干系,他甚至怀疑,将军府是不是跟他有一样的人。 而他也锁定了一个目标,将军府的二公子傅眕。 前世的这个时候,傅眕已经战死了,傅屹山的四个儿子,只剩下幼子傅瞻,在傅眕死后也上了战场。 温束曾跟傅瞻并肩作战三余年,也算生死之交,他修成不化骨后曾经寻过傅瞻,打听到傅瞻已经死了。乱世来临时,将军府中只有傅瞻断腿的叔叔和一家子女眷,虽然有数百亲兵,但许多都身有残疾,死伤惨重。 温束曾经去过将军府,还送了一批粮食,可惜后来城破之日,将军府老弱太多,终究没有坚持下去。 有人说傅瞻是去寻人了,死在了寻人的路上,温束知道他寻的是谁,自小一起长大的心上人,虽然是个男孩,但是那时他兄长们都还活着,家中便允他们结契,甚至在那男孩家败落后,还把他接到将军府养了几年。 可惜后来傅瞻兄长们先后战死,未曾留下男嗣,只有几个女孩,傅瞻去边关前,被他奶奶和他娘强压着娶了妻圆了房,等到新娘子肚子鼓起来,才放他离去。而傅瞻那个小竹马,在傅瞻成亲的那天去了寺庙里,剃去一头青丝出家了。 这一世却生了变故,傅眕没有死,虽然他的妻子生下的还是个女孩。 但是据温束打探得到的消息,傅家似乎在给傅瞻张罗定亲,毕竟傅眕一走几年,也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所以那个小竹马又要变成小和尚了。 要温束说,若是他有心上人,那就绝不可能另娶他人,还让人跑了,到死连面都见不着。 但他不是傅瞻,两世为人,他都不曾把谁真正放在心上,嗯……小骗子勉强算半个,毕竟是他养的。 傅瞻背负得太多,多到已经没有了追求爱情的资格。 温束不打算插手将军府的事,若傅眕真是重生的也无大碍,他死得太早,根本不知道未来会天翻地覆。 而多年血液为食浑浑噩噩的殭尸生涯,几乎磨灭了温束所有的人性,也就清修的这几年,养着个小骗子日日逗趣聊天,才勉强有了点儿人样儿。 但是温束自己知道,他的血早就冷了。 * 系统空间,夏琛正在翻商城:「板儿,给我刷个车厘子种子呗。」 子笺喜欢红红小小的樱桃,想必也该会喜欢车厘子,他先种一些,以后见面了可以送给他。
第64页 夏铜板仿佛可以读心: [他看不见,你种了也没用。] 夏琛拧眉,不太高兴夏铜板这么说,哪怕子笺看不见,那也是他的心意。 夏铜板却突然变了个话题:[你喜欢他吗?] 「哈?」夏琛乐出声:「你在说什么?我们是朋友啊,我怎么可能喜欢子笺,我甚至没见过他。」 [你专门为他种水果。]夏铜板冷静地指出,[没有朋友会这样做。] 「怎么没有,我不正在做。」夏琛不服气道。 [你没有为你的家人特意种过什么,也没有为你的朋友徐鹤来特意种过,只有他,所以他对你是特殊的。] 那不是子笺看不见,太容易让人心疼嘛,夏琛想。他家里人都是他种出来什么之后跟着一起吃,喜欢不喜欢,他都已经种了许多,自然不存在特意为他们种什么。 而徐鹤来,小道士脾气特别好,夏琛送他什么他都开心,好像没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夏琛自然就没有特意为他种水果了。 但是夏铜板这么一说,夏琛忍不住怀疑,难道他的做法真的很奇怪? 不对不对,不能让夏铜板带偏了,他和子笺纯纯的友谊,君子之交淡如水,才不是夏铜板脑补的那样,肯定是他没事偶像剧和小说看多了,该删内存了,他可是要娶温柔漂亮大方可人古代小姐姐的! 第36章 四月, 夏琛去府城参加府试, 从家中到府城, 坐牛车也需一天多的路程, 这些年大安朝还算安稳,山间盗匪少了许多,但是夏琛才十二岁,家里自然不放心他一人上路。 县里同样要去参加府试的童生们, 有的家中有条件, 可自行过去, 也有跟夏琛家境相仿的,大都是跟县里的商行约好,给一些钱财, 与商队一同走,人多更安全。 如夏琛这般年纪不大的考生,青阳县共有五个, 除了夏琛, 还有孟先生家的小师弟孟明峻,这孩子才是真正有读书天赋的,比夏琛还小两岁, 学问可不比夏琛。 另外三个,都是比夏琛年纪更大的少年, 但也在十八岁以下, 其他考生, 便都是二十以上考了几回的。 夏家也给县里最大的商行交了二两银子, 买了两个位置,夏老爷与夏琛同去府城,途中照料夏琛。孟夫人突生疾病,孟先生加人丁稀少走不开,他与夏家关系亲近,给商行交了钱,干脆将儿子託付给夏老爷,托他照看。 夏琛提前几天收拾好行装,又将自己的弹弓带上,南哥儿还专门给他找了一袋圆润的石子做弹丸。 当初跟两位师傅学武,夏琛没坚持下去,但他在射这方便颇有天赋,虽然两位师傅以前学的是弓箭,但是都是射击类,教夏琛用弹弓还是没问题的。夏琛现在不说百发百中,射程之类打个麻雀什么的,也能十中八九。 出发那日,夏大郎赶着牛车将夏琛和夏老爷送去县里,孟先生带着孟明峻在商行等候,见到他们,便将儿子交给夏老爷,又叮嘱他要听话。 孟明峻是个有点书呆子气但是性格乖巧和善的小孩,夏琛跟他同窗四载有余,两人关系颇好。 到时间之后,商队赶着车出发,夏琛他们分散着坐在几辆货车边上,夏琛他们运气好,坐的车子装的货物似乎是布匹绣品之类的,不像有的货车装的皮子,一股子味道,坐近了把人熏得头晕脑胀。 从见面起,夏琛就发现孟明峻好似心情不太好,低着头眼圈还有些红,似乎是哭过了。 夏琛以为他年纪小第一次离开父母心中害怕,便跟他搭话想开导他一下,毕竟他们是去参加考试的,要是因为心情不好影响成绩,那就太亏了。 没想到夏琛没说两句,小师弟不但没高兴起来,反而眼圈更红,快要落泪了。 夏琛慌了,连忙哄劝,又问原因。 他对孟明峻一直多有照顾,孟明峻也一直把他当可靠的兄长看待,此时听他问起,哽咽道:「昨晚我偷听见爹娘吵架,娘说当初就不该听爹爹的,应该带着小舅舅一同走,也好过现在被人毁约,断了念头去当了和尚。」 夏琛被巨大的信息量冲击的愣了一下,孟明峻泪珠子已经滚下来了:「我娘前几天收到消息,气得都吐血了,我好担心她。」 「没事没事,先生照看着呢,师娘不会有事的,你好好考试,考完回去师娘的病就好了。」夏琛连忙给小孩擦眼泪,然后从孟明峻发泄般的哭诉中拼凑出整个事件。 原来孟明峻有个小舅舅,小的时候跟另一家亲近的世交家的孩子约定结契,先定了亲,等年岁够了就成亲。 结契就是两个男人成亲,大安朝风气开放,寡妇再嫁、女户、男子结契等,都有相关律法保护,夏琛刚知道的时候还惊讶过,毕竟现代还有很多人认为同性恋是病。 当初孟先生家和孟夫人娘家,都因为某些事败落了,孟夫人家本就人丁单薄,只剩下年幼的弟弟,她自己又已经出嫁,本打算将弟弟带到身边抚养,孟先生当时也同意了。 然而孟小舅舅定亲的那家世交不但没有落井下石解除婚约,反而主动提出把孟夫人弟弟接过去,与家中子嗣一同教养。 帝京的条件跟这乡下小县城当然不可同日而语,孟夫人考虑到弟弟的前途,加上孟小舅舅自己也捨不得跟竹马分开,便留在了世交家中。 这些年两边通信,知道弟弟在那家过得很好,孟夫人十分感激,谁曾想眼看着再过两年就能给两个孩子办喜事了,那家突然反悔要给他们家孩子娶妻。
第65页 孟小舅舅的来信里,似乎给那家说了许多好话,但是孟夫人还是气得不清,把那家送来的重礼全都退了回去,还气病了。 夏琛听完,悄悄跟夏铜板吐槽:「这不是渣男嘛,不喜欢何必耽误人家这么久。」 他跟孟家亲近,说这话带了主观意识,但是事实也是如此,一般男子结契都是成年男人直接去的,少有少年时便先定亲。毕竟家长肯定宁愿儿子能娶妻生子,少年人还没长成,哪会急着先定下一个男孩。 所以孟小舅舅跟那家定亲,肯定是那家的孩子强烈要求过,父母才会考虑,结果人家等了这么多年,他转头要去跟女人结婚,也够渣的。 哄了孟明峻一路,总算把人哄得开心起来。夜晚在驿站休息,商队不管饭,让他们自行张罗。 夏老爷带了夏夫人和巧娘做好的饭糰,这还是夏琛出的主意,本来他娘想给他带大肉包子的,自从他教给家里人发面后,包子馒头便成了家中必备的主食,深受喜爱。 可是这些东西冷了之后不仅不暄软,还干硬容易掉渣,比起原来的蒸饼当然好很多,但是夏琛还是不喜欢,就让大嫂给他做了饭糰,吃起来方便,冷的也不影响口感。 另外还有一些牛肉干猪肉脯,也装了一大包,有粮有肉,再跟驿站讨一碗热水,吃着便很不错了。 府试进行的很顺利,没发生什么意外,考完回家,夏琛不禁感嘆,科举真不是穷人能考的,这一趟光来迴路费家住宿费,就花了十两银子,普通农家一年都攒不到这么多钱。 成绩出来后,夏琛和孟明峻都榜上有名,但位置比较靠后,在中下段,这样的成绩,院试基本上是陪跑了。 不过夏琛本来就没报太大希望,所以心态放得很平,淡定的接受了这个成绩。反而是他家里人,一个个都高兴得不得了,夏老爷还开了宴席,请夏琛舅舅们来家中吃饭。 他自己把小说中主角当目标,不知道十二岁的童生已经是十分了不得了,村里人以前对富裕没多久的夏家没有多少敬畏,但夏琛考过府试后,所有人都变了态度,对夏家十分尊敬。 院试在八月份,夏琛回家后继续安心读书,期间将军府送来过两回东西,夏季的轻薄布料还有一些时鲜水果等,夏家也照常给了回礼。 后来夏琛听王武和刘四闲聊,说起将军府的事,听说他的便宜义兄竟然逃婚了,当初夏家还送过贺礼来着,谁曾想新郎跑了。 夏琛感嘆了两句原来古代也有叛逆青年,转头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 八月,依旧是夏老爷陪同,带着孟明峻一起去郡城参加考试,郡城离得更远,路上就走了四天。 夏琛被古代颠簸不平的路面和防震能力极差的车子颠得屁股都麻了,一想到还要受这样第一次罪,夏琛对着夏铜板一通狂嘤,求他给抽一辆车出来。 夏铜板淡定道:[给你你敢用吗?] 「……不敢。」夏琛委屈巴巴地缩了回去,车又不像种子或者其他小物件,拿出来他要怎么交代? 没想到的是,虽然没抽到车,但是夏琛院试超长发挥,竟然考过了,虽然是名落孙山里的那个孙山,嗯,也就是最后一名。 最后一名也是考过了,夏琛稀里煳涂地就成了秀才公,倒是平时成绩比他好的孟师弟没考过,大概是发挥的不如夏琛好。 孟先生也没料到,在他看来,夏琛还欠些火候,他让夏琛默了院试的卷子,发现夏琛真的是超长发挥了,文章写得比平日好了一个等级,只能感嘆夏琛大概是天生就适合考试的那种学生。 既然中了院试,就得准备起来年的乡试,孟先生的意思是,虽然夏琛现在能力不足,但能去考还是要去考一考,反正夏琛年纪还小,不管中不中,多体验一番,下次也多些准备和底气。 第二年八月,夏琛去郡城参加乡试,这回只有夏老爷同他一起,因为来过一次,依旧住原来的客栈,反而更顺利。 意料之中,夏琛这次没考中,虽然运气是实力的一部分,但也得实力足够,运气才能锦上添花,夏琛这次是差的有点多。 那个秀才功名就像捡的一样,所以乡试没过,夏琛也很淡定,买了些郡城特产带回家。上次忘了,这回夏琛还在考场外头偷偷挖了点儿土,用来种他的神奇种子。 不知道是不是考场文气够盛,这次种出来的神奇种子再次变异了,长出的变异植物上结了三个豆荚,每个豆荚里四到六颗不等的豆子。 至于功能,跟豌豆射手极其相似,只要把豆子扔出去,就能变成一颗半人高的带喷嘴的豌豆射手。夏琛试了一下,射程能有三十米,劲道不小,能把树打出一个个坑,一颗豆子能不间断地以每秒一颗的速度喷五分钟,夏琛做实验的那颗碗口粗的树都给喷断大半,一推就倒了。 这东西好玩是好玩,就是没什么用,真拿出去,该吓到人了。 至于为什么考场外面的土会是这个变异方向,夏琛也搞不懂,难道是因为文人都擅长打嘴炮? 第37章 熙元八年, 夏琛第二次参加乡试。 他从七岁多开始跟着孟先生学习, 现在也不过八年多时间, 以前夏琛以为孟先生只是个秀才, 结果等他中了举人才发现,孟先生是真人不露相,他的功名远远不止一个秀才,所以能教他的东西依然很多。
第66页 于是夏琛继续跟着孟先生学习,这几年师生二人相处得宜, 两家关系也处的好, 孟明峻师兄都不怎么叫了,一口一个元宝哥。在孟先生的授意下,夏琛干脆拜了师, 不是像学堂里其他学生那样叫一声先生学几年就够了, 而是真正的拜师。古人重师徒名分,夏琛这一拜, 孟先生就算他的半父。 这次去参加乡试, 夏琛依旧没报太大希望,科举并没有小说里写得那么简单, 夏琛自己其实也没太好的天赋,只不过靠着他成人的自制力和理解力,还有前世信息大爆炸社会里积累的大量知识,才让他的科举路稍微顺畅一些。 孟先生给夏琛预测, 就算这次不中, 再考个一两次, 中的机会还是很大的,夏琛年纪小,多考几次也不耽误什么。若是愿意继续考,那就继续学,若是不愿意考了,有个举人名头,在青阳县这样的小县城,谋个小官噹噹,或者干脆开个学堂,都是不错的营生。 于是夏琛心态平和的去参加了考试,然后又擦着榜单尾巴,以最后一名的成绩考过了。 夏琛:「……」 人家穿越主角,考小三元□□,不是头名都嫌丢人,榜眼都不稀得考,非得状元才行,为什么轮到他,永远是最后一名?! 这回连孟先生都有些哭笑不得,等打听过后才知道,今年主持考试的提学官换了,夏琛文章的风格刚好是他喜欢的,所以哪怕有所欠缺,最后还是录了。 夏琛想,他所有的运气大概都花在考试这上头了,难怪他抽奖那么非。 最后一名也是中了,夏老爷大摆宴席,不光亲戚们来道贺,就连县令、县丞等父母官都派人送了贺礼过来,夏家一时风光无两。 甚至还有人打听起夏琛的亲戚来,三天两头就有媒婆上门,不光给夏琛说亲,夏家可还有两个适龄青年,举人老爷配不上,举人老爷的侄子也行啊。 东哥儿比夏琛大三岁,在这个年代早该成亲了,就算没成亲,也该张罗说亲。然而夏琛发现,他家俩侄子,简直是直男中的泥石流。 东哥儿:媳妇儿?不要,一个个软绵绵,又不能陪我打拳。 南哥儿:不要媳妇!家里的好吃的爹都让给娘吃,我才不要娶个媳妇回来分我好吃的。 巧娘简直愁白了头,每天看见家里两个人高马大的儿子就心烦,但是媒婆说亲说到夏琛身上,家里长辈又一个个变了口风: 「我家元宝还小呢。」 「元宝性子软,若是被欺负了咋办?」 被区别对待的东哥儿和南哥儿听得龇牙咧嘴,从小一起长大,还不知道他们小叔叔是什么样的人吗?对着长辈是挺软,对家里的小姑娘也软,对上他们俩,明明还没他们身板宽,拎着柳树枝子能把他们俩撵得到处跑。 举人既然已经考过了,那肯定是要去参加一下会试的,这些年夏家发展得好,除了夏琛舅舅家给的滷味铺子的分红,夏老爷又出资开了一家糕饼铺,挂在舅舅家表哥名头下面,用的夏琛给的发面方法,生意不错,颇是积累了一些钱财,供夏琛考个试不成问题。 其实夏琛现在空间里已经攒了很多钱了,多到哪怕被夏铜板扣去一半手续费都不会多心疼,只是他没有名头可以拿出来用,平时家里给他钱给得宽泛,也不让他跟那些家境困难的同窗一样抄书赚钱。 但是等这次去帝京考试,就可以把空间里的钱拿出来用,家里的盘缠少带一些,他有空间在,总不会缺钱用。 夏琛现在空间里的等级也就十六级多一点儿,他是在三年前升的十五级,当时的等级礼包,给了一本技能书,能加快植物的生长速度。夏琛试过,用的时候特别玄幻,他的手碰上一棵水稻秧苗,短短一分钟,那株水稻长成结穗了。 但是目前一次只能催生一株植物,一天还只能催生一次,对大面积种植没什么作用,夏琛就放着没管。 另外开出来的一个技能点,夏琛加在了花语者技能上,他本来打算把採集术先升满,后来发现这个技能也就初期的时候作用比较大,还不如升一升其他技能试试。 花语者升级后,夏琛能够分辨出哪些花能清晰表达,哪些花只有一个模煳的意识,感觉依旧比较鸡肋,除了听听八卦,好像没什么作用。 种子因为他拥有的种类已经很多了,再给就有凑奖励的嫌疑,干脆没给。 除此之外,这次没开出来抽奖机会,但是直接给了一百八十八金和宝石,大概意思是钱给你你自己决定抽不抽。金子夏琛已经不缺了,随手抽掉了事,但是宝石……这个太难刷了,夏琛纠结半晌,实在捨不得开一百六一个的储物格,也不敢像随时可以挣到的金子一样,随手抽掉,最后干脆攒着,准备找个好时机再抽。 乡试出结果后,夏琛美滋滋地跟子笺报告了这个好消息,当然考最后一名是没有说的,并告诉他,来年春天,他们就可以见面了,还问子笺有没有什么想要的礼物,可以给他带。 子笺很会聊的回了一句,你能来就好,夏琛捧脸感嘆,若是在前世,他们子笺这样性格好才学高的小哥哥,哪怕看不见也会有很多小姐姐喜欢的。 夏琛不知道,当晚结束通话后,温束吩咐折柳,取消行程。在他的记忆里,明年的春闱根本没举办起来,还没到考试那天,天下就大乱了。
第67页 他不知道自家小骗子会不会在起尸之日就中招,直接变成不人不鬼的殭尸,不管怎么样,他想在这之前见他一面,看一看自己养的小骗子,是不是跟他想像中一样。 这几年不间断的试探,他打探出了一些消息,虽然不知道小骗子的具体地址,但大致在哪个州府,他已经知晓了。本打算若是这次乡试小骗子没考中,他就去寻他,没想到小骗子还挺有念书天赋。 而夏琛在通话结束后,还赖在空间里不想出去。 夏家开宴席,他喝了两杯水酒,古代的酒酒精浓度低,但是夏琛喝得是他自己找方子学着酿的果酒,喝着口感甜而绵软,后劲却有些足。 他这个身体又是从小没沾过酒的,虽然不至于彻底醉去,但这会儿也有些微醺。 躺在空间里的小床上,夏琛两颊晕红地跟夏铜板聊天,晚上的时候,人尤其容易冲动,更别说在喝醉酒的情况下。 夏琛喝醉了倒也不闹,把主界面戳了关关了开,玩了一会儿嘟囔着要抽奖,夏铜板懒得拦,反正夏琛现在真的钱多,让他抽就是了。 夏琛迷迷煳煳在金子奖池抽了一百抽,不知是喝醉的人运气好,还是他考试的好运还没走,一百抽里出了不少好东西。 第一次十连,不光抽出不少宝石,还抽出了一箱旺仔,夏琛嘀咕着:「这是个好兆头。」当即开了一瓶,一边嘬奶一边抽奖。 后续又抽出了夏琛一直想要的锅,不光有煮锅还有炒锅蒸锅。非常想要的车,虽然是滑板车。 还有一些其他零碎,比如裁纸刀、开水壶、家用医疗箱(里面有常用药)等,都是非常实用的东西。 最过分的是,夏琛还抽出来一份能量水,这件奖品作为金子奖池里的ssr,第一次被抽出来,夏琛都快忘了这个奖池里还有这玩意儿。 抽奖很容易让人上头,抽不出好的奖品会让人憋着口气想赢回来,抽到好的就想抽更好的。 夏琛美滋滋盘点完,把能量水小心收好,忍不住将目光转向了宝石奖池。 宝石奖池,夏琛没有抽奖机会,但他的帐面上有六百多宝石,除了十五级礼包给的188,其他的都是这些年夏琛辛辛苦苦攒下来的,一点儿都没捨得花。 夏铜板眼看情况不对,连忙阻拦:[宿主,你现在头脑不清醒,建议离开空间去休息。] 金子抽了也就抽了,这些宝石可是夏琛攒了三年都没捨得动的,真要让他头脑发热抽掉了,等明天清醒过来,能嘤到他程序紊乱。 「不、我不走,我要抽奖,我今天运气真好。」夏琛呵呵笑了两声,他醉态并不难看,除了两颊有些晕红,说话时声音变小,咬字粘粘,看起来反而醉态可掬。 夏铜板完全欣赏不了,他又劝了一遍,然而毫无成效,只能眼睁睁看着夏琛把魔爪伸向他好不容易攒下的宝石。 第一个十连,八次金子奖励,一个保底的技能点,还有一个永远吃不完的糖球。 醉酒后迟钝的夏琛还没反应过来,那个酒现在是真的上头了,他的脑子越来越晕。 在夏铜板难言地沉默中,夏琛的魔手一次次戳下去。 第二个十连,九次金子奖励,一个保底技能点。 第三次十连,八次金子奖励,保底技能点,一只用不缺墨的钢笔。 第四次十连,八次金子奖励,保底技能点,一小袋弹丸。 抽完四百颗宝石,夏琛揉着眼睛嘟囔:「板儿,我困了……」 夏铜板松了口气,还好,没霍霍完,还能抢救一下,他难得放缓了语气道:[那现在出去睡觉吧。] 夏琛是在床上进的空间,出去直接就能睡觉,夏铜板希望他能做个好梦,明早起来坚强地面对残酷的现实。 然而夏琛没感受道夏铜板的好意,坚强道:「没事,我坚持一下,抽完再睡。」 他几乎是闭着眼睛戳了最后两次十连,第五次和第六次十连,重复了第二次的惨剧,夏铜板已经不忍心看了,机械音都有些稳不住:[快去睡吧。] 「呵呵,我还有……可以单抽。」夏铜板木然地看着夏琛随手划拉,把最后零散的四十颗宝石也祸祸完了。 像完成任务一样把自己所有积攒的宝石全部花掉后,夏琛用最后的意识出了空间,一头栽倒在枕头上沉睡不醒。 空间里,特效闪过,一堆金子、又一堆金子、再一堆金子,突然光芒大炽,比前几次都要漫长且酷炫的特效后,一本书面和书嵴大体粉红色,掺杂少量粉绿构成的图案的书籍漂浮在已经无人的空间中。 第38章 「嘤嘤嘤, 嘤嘤嘤嘤, 嘤!」 [你别……兹……嘤了。] 夏铜板被嘤得电流声都出来了, 调整了好一会儿才把话说清楚:[你还嘤出节奏了。] 「板儿, 我心好痛。」夏琛一张嫩生生的俊俏小小脸皱成一团,捧着胸口一副当场去世的表情。 夏琛不是酒醒后什么都不记得的那种,恰恰相反,他记得特别清楚,所以一早醒来,昨晚的记忆回流, 夏琛吓得立刻又躺了回去,觉得自己可能起床的方式不对, 做了个恐怖的梦。 硬生生在床上赖了半个小时, 再睁眼,夏琛满心恐惧地进了空间, 然后对着跟噩梦中场景一样的,帐面上光熘熘的七个宝石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是我没提醒你吗?]一向淡定怼人的夏铜板都稳不住了,机械音里都能听出滋啦滋啦的电火花声。
第68页 夏琛怂唧唧地缩了缩头, 捂着脸装哭:「嘤……我知道错了, 我就是心痛嘛,我攒了三年的宝石啊!上次收穫的那批水果,仓库装不下了, 我临时卖掉都没捨得去开新格子, 呜呜呜我的宝石……」 夏铜板虽然没头, 但也感受到了人类头痛的感觉, 不哄能咋地,自己绑定的宿主,又不能不要了。 [其实你那六百多个钻石也不算浪费了……] 「怎么不算!我昨晚抽的那堆东西,有能用的吗?还不如我的小夜灯,好看又好用。」夏琛好气啊,抽金子奖池的时候明明运气那么好,怎么抽宝石奖池突然从欧皇无承接的转成非酋了呢? [算了,你自己去看吧。]夏铜板被他闹得统芯俱疲,懒得跟他解释昨晚他非到极致后又转运了,打发夏琛自己去看。 「我明明记得都是一堆渣渣……」夏琛嘀咕着,还是将信将疑地去查看自己昨晚抽到的奖品,这时候他无比希望夏铜板说得是对的,而他自己的记忆出问题了。 他离开空间后,金子存入帐面,其他奖品都自动存入他专门划定的仓库储物格里去了。 夏琛所有东西都拿出来,立刻被无比打眼的粉红色封面吸引了目光,边拿起来翻看便疑惑道:「这是什么?我不记得我有抽出来这个。」 [道具信息请宿主自行查看,此道具是宿主离开空间前最后一抽出的。] 解释完之后,夏铜板想了想,补充了一句:[此道具为稀有道具。] 所以你没有亏,别嘤嘤嘤的烦我了! 「稀有道具!」光听名字就很酷了好不好,夏琛惊喜地大叫一声:「我就知道我没那么非!」 这本书不是东方风格,所以他觉得这个道具搞不好是什么珍惜的魔法书,使用后就能学会法术啊、秘法啊、秘籍啊之类的,到时候他一招手,一个大火球,简直炫酷到没朋友。 夏铜板沉默不语,任由他高兴完了去查看道具信息。 名称:未知的魔法书(可升级)。 等级:稀有。 功能:1.可将变异植物卡牌化存入魔法书内。2.可复制存入魔法书内的变异植物卡牌,目前等级每个自然日可复制一次,卡牌根据其等级有相应冷却时间。3.此功能未解锁。 说明:使用前需绑定,绑定后不可交易、不可夺取、不可变更所有权。 备註:这次的使用者也有一颗粉嫩的少……男心呢~ 呢、呢你妹!夏琛被最后画风突转的备註噁心了一把,他神色严肃的看着面前的魔法书,心中有喜有忧。 喜得是魔法书虽然不能教他变大火球,但是功能着实强大,第一个功能目前来说作用不大,但是第二个功能就很棒了! 变异植物有多难得这些年夏琛已经体会到了,但是变异植物好用也是真的,不说目前基本派不上用场的臭果和豌豆射手,就那个喷你一脸水果血系列,要是能大量复制就太好了。 当初夏琛玩笑般的取了名字,后来有次带着东哥儿和南哥儿上山找徐鹤来,下山的时候南哥儿看见一头小野猪,流着口水就冲上去了,结果让来接孩子的野猪妈妈一头拱翻,长牙在南哥身上戳了个洞出来。 夏琛当时差点吓懵了,东哥儿大喊一声抡着师傅送的长棍就挡在了弟弟面前,夏琛连忙跑过去,南哥儿已经晕了过去。 抱着血流不止的小侄子,夏琛心跳都快吓停了,紧急给南哥做了止血处理,然而血根本止不住,夏琛想起水果血系列,心中后悔没先试一试,但是事急从权,只能咬牙塞了一颗到南哥儿嘴里。 没想到这果子效果出奇的好,没一会儿南哥儿的血就止住了,因为失血过多而苍白的脸色也缓和过来。 在徐鹤来听见动静,过来帮忙赶走野猪后,南哥儿被抬下山送医,大夫看过后也很惊奇,看衣服上的血,还有家属的描述,他还以为这人要不行了,没想到伤势并不严重,连失血症状都不明显,只能感嘆年轻人就是身体壮实,打发他回家吃两剂药养养就好了。 后续南哥儿养好伤后怎么被爹娘兄长混合三打,又被师傅拼命操练就不提了,反正夏琛是彻底感受到这个变异植物有多好用了。 但是水果血系列当初一共才收穫了八颗果子,给南哥儿用掉一颗苹果味的,只剩下七颗了,他后来试过无数次用同样的水土,都没再种出来过相同的变异植物,剩下的七颗,用一颗少一颗。 这下好了,魔法书能复制!光这个功能,就让夏琛无比心动,除了复制需要大量储存的水果血系列,以后他种出来好用的变异植物,也不用担心是一次性的,用完之后就没有了。 喜很大,而忧嘛…… 夏琛苦着脸问夏铜板:「能不能给我换个颜色,这个也太粉了吧,我堂堂男子汉,不说给个霸气点儿的颜色,给弄粉红色,我又不是魔法少女小樱……」 [还有粉绿,没想到宿主喜欢看少女漫,以及小樱的魔法书不是粉红色。]夏铜板淡定接话,只要夏琛不嘤,他就能恢復正常怼人能力。 看着粉色书封上用粉绿勾勒出的藤蔓状花纹,夏琛沉默了。 「行吧,反正我也不是那种很注重外表的人。」夏琛嘴硬道:「我一向重视内秀,功能强大比什么都有用。」 嘴上这么说,夏琛暗搓搓地想:「哼,没见识的系统,包书皮了解一下!」
第69页 怼完夏铜板,夏琛兴致勃勃地开始绑定魔法书,过程很简单,用手指勾勒一遍书封上的花纹就够了,完成之后,道具名称变成了《夏琛的魔法书》。 「让我来看看怎么用……」夏琛根据绑定后出现的使用说明,一步步操作,先试着将最没用的臭果拿出来当试验品,卡牌化后变成一张蓝色背景的,一寸宽三寸长的卡牌,然后被收入魔法书。 「嗯?使用前需触摸书体,然后念出召唤咒语?」得,包书皮的路子废了,他总不能每次使用前先把书皮拆开吧,那也太麻烦了。 夏琛瞬间下了决定,既然没办法包书皮做伪装,他绝对不会把这本书带到现实世界去,让人看见岂不是要笑话他?! 既然不准备带出外界,夏琛想了想,嘿嘿一笑,对着设定咒语的提示大声道:「夏琛天下第一帅!」 看见设定成功的提示,夏琛假惺惺道:「板儿,真是不好意思哈,以后我经常要用这个魔法书的,你多听听咒语就会有跟我相同的感受了。」 说完没管沉默的夏铜板,一边其他几种变异植物通通卡牌化一边赞嘆有声:「啧啧啧,没想到我有生之年还能当一回魔法少年,真是太酷了。」 几株变异植物全部卡牌化之后,夏琛观察后发现,他拥有的四张卡牌,其中豌豆射手和喇叭花都是绿卡的,它们的复制冷却时长是一天,也就是一天可以复制一次。水果血是蓝卡,一周才能复制一次,而最不起眼的臭果,它竟然是紫卡,一个月复制一次! 夏琛惊了,水果血等级高一点儿他可以理解,这个臭果难道有什么内秀吗?竟然有勇气比水果血还高一个等级?! 想来想去想不明白,又不敢试验,夏琛干脆放弃了,反正他现在是不会浪费机会去复制臭果的,要知道魔法书的冷却时间和卡牌的冷却时间是不重合的,也就是说,虽然魔法书一天能复制一次,但是前一天没复制完成,第二天的复制次数是不会刷新的,如果他用魔法书复制臭果,就意味着一个月不能用魔法书复制别的卡牌,简直是亏到姥姥家了。 而且他当初一株变异植物,收穫了一把臭果,足有十几个,就算有用得着的地方,暂时也不会缺了。 这么想着,夏琛把臭果诡异的等级判定扔到脑后,继续试验他新的的魔法书。 理了理睡皱的衣服,又清了清喉咙,夏琛非常有仪式感地捧起魔法书,面带微笑大声念出咒语:「夏琛天下第一帅!」 魔法书立刻散发出粉莹莹的光芒,偶尔有嫩绿色流光闪过,笼罩在粉光中的魔法书直接漂浮起来,浮在夏琛面前,书页无风自动,只等着夏琛选用卡牌。 「酷!」夏琛无视辣眼睛的粉光,为魔法书的特效喝彩,然后试着走动,魔法书果然随着他走动转移位置,而且一点儿都不会阻挡视线。 夏琛试了试选择卡牌,脑中一想需要的卡牌就直接浮了出来,十分方便。 来回玩了几遍,直到被夏铜板提醒时间不早了,再不起床家里人该来叫了,夏琛才依依不捨地收起魔法书,同时在心里下定决心,绝对绝对不会把魔法书拿出去用,太羞耻了。 第39章 熙元八年, 十月初, 天气已经转凉,夏琛收拾好行囊, 准备踏上远去帝京赶考的路途。 会试在二月份,但是从青阳县到帝京,路途遥远,光在路上, 便要花费月余时间,到帝京之后,因全国各地前来赶考的举子们人员众多,帝京大大小小的酒楼客栈都十分紧俏, 若是去得晚了,没了合适的居住地点,许多举子甚至不得不去寺庙中借住。 夏琛走得还算晚的, 大部分举子在九月份秋试放榜后, 便立刻收拾好行装,马不停蹄地往帝京赶。这个时代出远门是一件极不方便的事, 尤其是他们这些赶考的举子,随便在路上遇上什么事, 或者水土不服生个小病, 都有可能耽误行程误了考试, 要想再考, 就只能等三年后了。 所以夏琛虽然有心再晚点儿走, 他习惯现代发达的交通, 算着时间哪怕年后再走也来得及,被孟先生叫去一通好训,灰熘熘回家收拾行李准备上路。 以前他去府城郡城考试,都是他爹陪着,家中长辈除了来自将军府的两位叔叔,也就夏老爷出过院门,那时候夏琛年纪还小,谁放心得下他一个去人生地不熟的外地考试。 但是这次去帝京,夏琛却不想让他爹再陪着去,夏老爷有腿疾,一到寒冬腊月的天气就容易痛,夏琛年纪小还跟爹娘一个屋的时候,阿飘不用睡觉,亲眼见过他爹大半夜疼得满头大汗,整个人都面目狰狞。 后来夏琛寄希望系统里能有什么给他爹治旧伤的药,然而系统出品必跟种植有关,变异植物里也没出过什么有用的,唯一的疗伤药水果血,也被夏铜板判定无法治疗夏老爷的旧伤。 好在夏琛曾经买过一本教酿酒的书,里面有各种功效的酒的酿造方法,其中就有一种药酒,可以活血通络,对夏老爷的腿疾有一定的作用。 夏琛将方子抄出来,又让他哥去抓了药回来配酒,酒成后让王刘二人看过,都说是好酒,便给夏老爷用上了,果然效果不凡,虽然没能完全治好夏老爷的腿疾,但是疼痛感缓解许多,到了冬天保暖做得好,虽然还是痛,但不像以前痛得人恨不能死过去。 所以夏琛这次坚决不愿意让他爹跟着,他今年都十七了,翻年过去十八,搁在现代,也是成年人。老爷子五十多岁了,在这个年代妥妥的老年人,好不容易把腿疾养的好点儿,再跟他奔波两个月,腿伤復发,那他就算这次考了个状元,心中也难安。
第70页 夏老爷思考过后,这次也不打算去了,他也担心着自己途中犯了旧疾,拖累么儿照顾他,万一耽误了儿子考试,那不是误他前程嘛。 他准备托王刘二人中一人送夏琛去帝京,这二位本就是帝京来的,也都是有见识的汉子,路上能照应夏琛,免得他年纪小单身一人出门,路上出了什么事他们家中都不知晓。 王刘二人自然不会不同意,将军府安排他们过来保护夏家人,那是算外派出任务的,每个月都给了足额的俸银,家中亲眷也有人照顾。夏家人从上到下对他们都十分尊敬,处了这么些年,也处出感情了,护送夏琛去帝京,既是任务内容,又是他们心中所愿,更何况去了帝京,还能找机会回家看看,哪个会不愿意。 王武家中只有一个兄长,已经随大将军上了战场,而刘四家中却还有寡母兄弟,所以这次机会王武便让给了他。 本打算就他们二人一起出发,结果临走之前,南哥儿找到夏琛,吭吭哧哧说想跟他一起去帝京。 夏琛觉得他有这个想法挺好的,他们这个地方太小,南哥儿长到这么大,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县城,能去帝京长长见识也是好的。 所以夏琛帮着给南哥儿说了好话,跟长辈们说多个人可以多帮他分担些行李做些杂事,毕竟刘四是长辈,有些杂事他不好让刘四做,南哥儿跟着也能帮他搭把手。 这话打动了夏老爷,便同意让南哥儿跟着一起去,其实他心中更属意东哥儿,南哥儿太跳脱,不如东哥儿沉稳,但是既然南哥儿主动要去,他再随意指派,就不合适了。 最后一桶上路的便是夏琛、南哥儿和刘四,走之前,夏琛跟舅舅家还有徐鹤来道别。 夏琛考中举人,舅家人都很高兴,夏二姐更是开心得不得了,细娘年初定了县里绸缎铺家董家的二少爷,董家是县里的大户,家底可比姚家丰厚多了,在外县也有他们家的绸缎铺子。细娘能跟董家少爷定亲,不得不说夏琛当时的秀才身份给了很大帮助,毕竟夏琛不仅是她表叔,还是亲舅舅。 夏琛成了举人后,董家更是恨不得早早把细娘娶进家门,夏二姐将婚期定在了来年四月,那会儿春闱也该放榜,若是夏琛考中,细娘的身份又要涨一涨,在婆家面前,也更有脸面。 便是夏琛没中也不碍事,十八岁的举人老爷,满县城也找不出第二个,这次不中,下次再考便是。 先去了舅舅家,料到可能赶不上细娘出嫁,夏琛早早给了一份添妆,按理说他这个未单独立户的舅舅并不用给细娘准备,到时候夏夫人或者巧娘自会代表夏家给一份。但是夏琛对细娘这个性格温婉的外甥女也很心疼,私底下偷偷给了细娘一小匣子银子并一套首饰,银子不多,也就几十两,送多了细娘也不敢收,首饰是他在郡城考试时找机会买的。 去过舅舅家后,夏琛又上山跟徐鹤来告别,两人也算一起长大,在徐鹤来眼里,夏琛是竹马,但是在夏琛看来,徐鹤来就是髮小,铁子。 毕竟一开始,他把人家跟自己两个侄子放在一个位置,都当崽崽养,后来徐鹤来年纪渐长,越发稳重自持,处处照顾夏琛,夏琛才一边感嘆着崽长大了,一边将他当朋友处。 夏琛来道别,徐鹤来身无长物,道观在他的努力经营下虽然不再缺粮少衣,但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送给夏琛当临别礼。他平时送的野味或者野果,出门带着着实麻烦,光烦心这个,徐鹤来就好几天没展颜。 夏琛从小同他一起长大,哪看不出徐鹤来愁什么,笑眯眯抽走徐鹤来画好的几张符纸,道:「便把这个送我,保我一路平安吧。」 「那个不是平安符,你若不嫌弃,我重新画了给你。」徐鹤来立刻道。 「那这是什么符?」夏琛好奇道。 徐鹤来见他对这些感兴趣,便一一给他解释:「这个是清心符,凝神静气的,我还会其他符咒,元宝若是喜欢,我一併画了给你。」 「好呀。」夏琛不客气道。他知道自己不要,徐鹤来还要继续发愁,还不如要一套符纸,反而能让他安心。 其实符纸也不是那么好画的,道士们画符有讲究,别看仙女观破破烂烂,徐老道教的也是正经道家传承,徐鹤来平日画符,简单的如清心符,一天也只能画个十来张。 结果夏琛出发前,他硬是送来一摞厚厚的符纸,里面光平安符就有十多张,其他各类符纸,也都有一两张。 给夏琛的时候,徐鹤来不好意思地说:「我功力尚浅,画的符效用不大……」 「没事,咱以数量取胜。」夏琛哥俩好地拍拍徐鹤来的肩膀,将徐鹤来送的符纸放进他随身携带的小包里,同来送别的家人挥挥手,跳上牛车,让夏大郎送他们去县城。 同前两次去府城郡城考试一样,这回夏琛三人依旧给商行交了银子,同他们一起走,等到了郡城,还要再换其他能同行的商行。 若是没有商行同行,他们也不能一直等着,必须继续上路,再过两月就是年关,若是那时还到不了帝京更是麻烦。 他们在路上走了整整四十九天,先跟商行同行,后来找不到能同行的商行,跟车马行租了一辆马车,颠簸了好几天。 途中还遇见过劫道的,荒僻无人的小路,突然蹦出来几个鬚髮杂乱吱哇乱叫的人,吓得坐在车辕上透气的夏琛差点一头栽下去。
第71页 刘四不愧是将军府培养出来的专业人士,还没等夏琛跟这群古代盗匪正面交锋,刘四面不改色地吩咐了一句,让夏琛去车厢里躲着,然后停下马车,抽出腰刀就沖了上去。 夏琛让南哥儿将车帘掀开一个角,拿出自己的小弹弓,装上弹丸,眯着眼睛刚打了两发,将离得最近的一个盗匪头上打了个大包,刘四已经将其他盗匪砍翻了两个,其他人跑得跑,跑不动的就喊「爷爷饶命」。 刘四踢了几脚,返身上了马车,南哥儿看着他师傅的眼神满是崇拜,他练了这么些年武,还没跟人正式动过手,见他师傅这么厉害,激动地夸了好半天。夸完想起来被揍趴的几名盗匪,好奇问为什么师傅会轻易放过他们,要他说,这样的坏人,怎么也得先揍一顿,然后抓了见官。 外头风大,刘四懒得张嘴说话,免得一开口灌一嘴风,打发南哥儿道:「问你小叔叔。」 南哥儿钻回车厢,夏琛解释道:「那几人个子虽高,但瘦骨伶仃,衣着也破烂不堪,用的武器更是锄头镰刀等农具,十有八九曾是农民。这样的人,只有过不下去了才会落草为寇,我看不出来他们手上是否沾了人命,想来是没有的,否则刘叔不会放过他们。」 南哥儿似懂非懂,反正也无外人,夏琛干脆剥开了给他讲。 两任青阳县令都颇有才干,不说一定清正廉洁,但确实不是毫无人性的贪官,所以青阳县治下一向比较太平。别处就不同了,官员昏庸,若是再遇上天灾人祸,总有过不下去的农民上山就成了匪。 南哥儿听完沉默良久。 去车马行还了马车后,夏琛三人幸运的又跟上了一个大商行,这个商行的目的地就是帝京。 跟着商行走了近一月,直到十二月底,年关将近,夏琛等人才到达帝京。 第40章 「哇, 这就是帝京啊, 可真热闹!」南哥儿坐在车辕上, 左顾右盼四下打量, 眼睛都快不够用了。 夏琛也饶有兴致地看着这古代最繁华的城市,可容八匹马并行的宽敞道路,熙熙攘攘的行人, 丹楹刻桷、碧瓦朱檐的古建筑, 甚至有黄毛绿眼的外邦人行走其间,耳边萦绕的是小贩们带着帝京口音的叫卖声,好一副人间烟火图。 「帝京最是热闹, 现下年关将近,街面上好东西多着呢,再过二十天, 待到上元节,还有灯展可逛, 到时我带你们好好看看。」久别而归, 刘四对着熟悉又陌生的帝京,也是感慨万千。 三人赶了一个多月长路, 可谓风尘僕僕,这时也就过个眼瘾,首要的是要找个客栈或是酒楼先住下, 安顿好之后,再图其他。 本来刘四要领他们去将军府,直接在那里住下, 当初夏琛还未去参加考试前,傅将军便在信中提起过,让夏琛去帝京赶考时,可在将军府暂住备考。 可是夏琛不太愿意顺势住进去,他说是认了傅将军作义父,实际上他们二人根本没见过,跟傅将军好歹还常年通信,将军府现在的一府家眷,可真的是除了年节例礼,其他并无交流,顶多也就算的远方亲戚。 夏琛身上秘密太多,而且他又是个怕麻烦的性子,将军府中一家子都是女眷,怎么想都不合适住过去。 所以夏琛在路上便提前跟刘四说过,等到了帝京,他和南哥儿找个合适的地方安置便可,不用去将军府住,他住在外头,也好跟同科的举子们交流一番学问。 至于刘四,反正已经将他们安全送到帝京,自可回家去跟亲人们团聚,也好过个团圆年。 从身份上讲,虽然夏琛尊重王武刘四,但他们其实是仆,夏琛做了决定,刘四只能遵从。 大安朝帝京作为首都,可以说是整个国家最繁华的地区,各种设施都十分完善,夏琛想要住店,可以有两种选择。 其一,住客栈,这也是大多数赶考的举子们的选择,只是会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选择不同档次的客栈和房间。 其二,自租小院。每三年一次的春闱,帝京会涌入大量外地赶考的举子,大部分不是单独上路,或多或少都带了书童或者家僕。这样一来,客栈住不下,就有帝京本地人将自家院子租出去,或单租几间房,或者干脆整院出租,出租小半年,能得一笔不错的银钱。 夏琛有意想租个单独的小院,但是刚到帝京,一时半会儿寻不到合适的,而且他藉口说想跟其他举子交流学问,再要单独住,将军府那边说不过去。 于是夏琛让刘四带他找个合适的客栈先住下,刘四是地头蛇,虽走了几年,但帝京的好客栈又不会几年就倒闭了。跟商行众人道别后,刘四便带着夏琛和南哥儿去了一家名叫登云阁的客栈,听这名字,就知道是是考生们爱来的地儿。 这登云阁也确实是个不错的大客栈,楼高三层,装饰并不奢华但细节处见精细,一楼做大堂,还有些条件不太好的房间或者大通铺,二楼三楼尽是客房。南哥儿没住过这么高的楼,眼巴巴瞅着夏琛,想住个三楼,然而三楼全是上房,房价本就贵,临近春闱还涨了价,现在要一两银子一天。 夏琛住是住得起,可不好当着刘四的面掏这个银子,刘四在他们家住了几年,夏家什么家底他不说一清二楚,也知道个大概,夏琛哪敢当他面大手大脚花钱。 南哥儿听完房价后,倒吸一口凉气,乖乖,住几天一亩田地就没了,那他哪住得起。最后夏琛要了两个中等房,只要六百文一天,本来打算要三个的,刘四说他回家去住,不必多掏这个冤枉钱,南哥儿还想在夏琛屋里打地铺,被他严词拒绝了,不说他还想找机会进空间,就算他没有秘密,这么冷的天让侄子睡地上,他也做不出这样的事。
第72页 虽然不住将军府,但是到了帝京,还是要去拜见的,夏琛准备明天去。刘四便陪他们先住一晚,等明日去了将军府,再与家人相见。 收拾一番后,被客栈活计引着上楼,他们的房间在二楼,上了楼梯右拐,离楼梯不算近,位置还不错。 房间里床柜桌椅俱全,打扫得也还算干净,他们各自收拾了一番,将行李归置好,去楼下大堂吃了点东西,便回屋休息了。 赶路的一个月,夏琛几乎没机会进系统空间,身边一直有人,他只能趁解手的时候绕到没人的地方,也不能待久了,只能匆匆把紧急要做的事完成。 种植收穫简单,自动化后一键解决,要不了一分钟,除此之外,他必须掐着时间进空间用他的小粉复制卡牌。 小粉就是夏琛的魔法书,在小魔、小法、小粉和小绿这四个名字中,最后夏琛还是选择了最形象的小粉,夏铜板放弃投票权。 夏琛现在一共有五张卡,除了原来那四张,还有一张是抽出小粉后不久变异出来的,一颗会发出嘤嘤嘤叫声的草,声音特别大,夏琛在夏铜板的嘲笑声中给它起名嘤嘤草。 嘤嘤草是绿卡,夏琛两个多月的时间,大部分用来复制水果血,少量复制了一些豌豆射手和喇叭花,臭果和嘤嘤草直接被他排除了。 当初八颗水果血果子,苹果味的给南哥儿用了,后来小粉复制的时候,就是直接复制剩下的七颗,苹果味的没有了。虽然有点小遗憾,但是换了侄子一条命,夏琛觉得不亏。 这个结果也让夏琛明白,小粉只能在现有的变异植物基础上进行复制,所有一次产出大于一的变异植物,最好先复制一遍留个完整的母本,否则就会用着用着越用越少,复制起来不划算。 要不是臭果复制一次花费时间太长,夏琛都想把臭果先复制一份,他决定等水果血攒多一点了,就把臭果复制一份,好歹是紫卡,用不用得着先备着总没错。 先让夏铜板帮他看过屋子里有没有什么可供监视的孔洞,电影里就是这样演的,在墙上挖个洞,有人在后面看。 夏铜板确定安全后,夏琛用伙计送来的热水洗了个舒服的热水澡,换了一件轻薄舒适的大褂,放下床帘,往床上一钻,进了空间。 照旧先把成熟的作物收穫,再种下新种子,看看小粉,新一次的复制就快完成了,不算原卡,他现在一共有十张水果血卡,七张豌豆射手,四张喇叭花,现在正复制的也是一张水果血。 清点了一番库存,夏琛把喇叭花召唤出来,小粉很智能,将喇叭花卡牌化的时候,连着花盆也带进去了,只是喇叭花充能必须要太阳,不能把它一直放在空间里。 出门之前,夏琛给喇叭花晒足了太阳,他跟子笺说过,自己要出远门,路上恐怕没办法跟他聊天,他算了自己赶路的时间,又空出来十来天防止意外,算足了两个月,跟子笺说他大约年后能到,让子笺到时候跟他联繫。 没想到一路顺利,甚至因为搭上后来那个大商行的顺风车,还早到了两天,现在子笺怕是以为他还在路上。 看着半开的喇叭花,夏琛拧眉思索,他早到了,但没办法联繫子笺,子笺看不见,只能等他联繫自己。要不?他干脆直接去找子笺? 反正他晓得子笺住在哪儿,路上他假装闲聊,跟刘四打听过帝京的寺庙,宝成寺还挺有名的,不怕找不到。 得,就这么办! 没一会儿夏琛就下定了决心,反正迟早要见的,不是子笺来见他,便是他去见子笺,子笺眼睛不好,他去还方便些,到时候还能给子笺一个惊喜。 至于什么时候去,夏琛想了想,他明天要去将军府,宝成寺在帝京城郊,离得不近,去完将军府再去宝成寺,有些赶不及,不如等后日再去,还有南哥儿和刘四,子笺身份似乎有些敏感,最好不带他们一起。 想着想着,连日赶路的疲乏涌上来,夏琛便出了空间,躺在床上闭上眼睛,不一会儿就进入梦乡。 第二天一早,去刘四强烈推荐的徐记汤饼铺吃了牛肉汤饼,牛肉汤鲜美面片爽滑,热乎乎一大碗下肚,冬日清晨的寒气都被驱散的一干二净。 带着备好的礼物,在刘四的带领下,夏琛和南哥儿去将军府拜见。 将军府传承许多代,宅子已经有些老旧了,但是简朴中足见气势,面积也十分大,据说光演武场就有两个。 接待夏琛和南哥儿的是傅将军的大嫂傅沈氏,傅将军的夫人已经过世了,现在将军府只有一家子妇孺,包括傅将军的嫂子和弟媳们,儿媳侄媳等人。傅将军的母亲也还建在,傅沈氏说老夫人最近身体不适,就不见他们了。 夏琛和南哥儿行了晚辈礼,客气地把礼物奉上,傅沈氏给了回礼,给夏琛的是两方上好的砚台和几只湖笔,给南哥儿的却是一把好刀,符合他们的需要和喜好,这回礼也算用心了。 拜见过长辈后,夏琛跟南哥儿起身告辞,傅沈氏出言挽留,让他们住进将军府,夏琛又把对刘四的那套说辞拿出来,将傅沈氏应付过去。 刘四留在将军府,跟亲人团聚,出门时只有夏琛和南哥儿两人,傅沈氏派人将他们送到门口,出了侧门,恰好一辆马车停下,先跳下来两个丫鬟,然后扶出来一个披着雪色斗篷,跟傅沈氏长得有几分相似的少女。
第73页 第41章 夏琛拉着南哥儿侧身让开, 少女颔首行礼, 在两个丫鬟的左右虚扶下, 进了侧门。 送他们出门的傅府管家早让人备好了马车, 客气道:「天冷路滑,两位少爷坐车回去,太太也能安心, 若是想去别处, 跟何三说一声,让他送你们也使得。」 何三就是赶车的马车夫,夏琛道过谢, 拉着南哥儿上了马车。明明出来时看着天气还好,这会儿竟飘起雪粒子,若是受了凉, 那可就误事了。 上了车拉上车帘,南哥儿激动道:「刚那个小姐长得可真好看。」他在村里, 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小姐, 就跟他爱吃的糯米红豆糕一样,看着就想咬一口。 「瞎说些什么。」夏琛狠瞪他一眼, 示意他闭嘴,难得见到好脾气的小叔叔发火,南哥儿缩了缩脖子, 再不敢多说话。 车夫将夏琛和南哥儿一路送到登云阁楼下,还问要不要帮他们把将军府的回礼拿上去,夏琛客气地拒绝了, 又给了他几个碎银角子,打发他回去。 上了楼,南哥儿没回自己房间,直接蹿进隔壁夏琛房里,眼巴巴瞅着他。 夏琛边将手上的东西放好,边嘆气道:「你呀,口无遮拦的,那车帘子能挡住什么?你怎能随意评论人家府中女眷。」 「我又没说坏话……」南哥儿小声嘟囔。 「什么话都不能说。」夏琛没好气地敲了他一个脑瓜崩儿:「你没看她梳的妇人髮髻吗?」 「啊?不是吧,那姑娘看着年纪很小啊。」南哥儿摸着头一脸不敢置信,他光顾着看人家姑娘好看了,没注意人家梳什么髮式。 可不是年纪不大,若是没猜错,将军府中这个年纪的妇人女眷,只有一个,傅四公子那个被逃婚的新娘。 当初傅瞻逃婚,直接去了边疆,上了战场,谁还能把他绑回去圆房?就连傅将军也说不出这样的话。 于是他传话回京,若是新娘想回家,自可归家,此事是将军府对不住她,傅家下的聘礼俱都不要了,另可给许多补偿。但是新娘并没有回娘家,反而在傅家住了下来 「反正你给我放规矩点儿,别再乱说话,否则回去我让你爹收拾你。」夏琛撂下狠话,吓得南哥儿捂嘴摇头,才放他回去休息。 到中午时,雪越下越大,夏琛稍稍打开窗户,立刻有风裹夹着几朵雪花飘进来,他关上窗,心情有些焦虑,若是再这么下下去,明日可怎么上山。 刘四走前,夏琛特意跟他打听了帝京各个老字号的吃食,本打算一一品尝,现在雪下的太大,再跑半个城去吃就不合适了。等夏琛喊了南哥儿下楼,本打算在客栈中将就着吃点儿,昨天他们吃过,客栈饭菜普通,味道也一般。 谁曾想下楼之后,竟看见楼下有住客去拿定好的饭菜,送饭的是帝京颇有名气的酒楼,食盒用厚厚的包被包裹,包被拿开时,夏琛还闻到了食盒里隐隐透出的汤水香气。 夏琛没想到古代就有外卖服务,见还有其他人上前去跟伙计订餐,便问了南哥儿之后,也去定了一份。 先交一半定银,等了约有半个时辰,饭菜便送来了,汤水盛放在砂锅里,不如刚出锅热乎,但也还微微烫口,吃着正好。 下午雪又下大了一些,夏琛心中更愁,琢磨着明日大概不成行了。 没想到到了下午三四时,雪突然停了,又开始慢慢出太阳,虽然太阳不大,一直到晚上落山,积雪都没融化多少。 第二天一早,夏琛在夏铜板的叫醒服务下,再三挣扎,勉强爬出温暖的被窝,哆哆嗦嗦穿好衣服。 从窗口探头往外一看,今日天气说不上好但也说不上坏,没下雪,也没太阳,天气有些阴,地上还有许多被踩的煳成一团的积雪。 夏琛搓了把脸,去跟伙计要了热水洗漱,去恭房解决完生理问题,再去敲南哥儿的门。 南哥儿开门的时候还睡眼惺忪,显然刚被吵醒,夏琛开门见山道:「我要去京郊的宝成寺去上柱香,你自己在这待一天成不成?我给你留些银两,若是天气好,可以出去逛逛,就是别跑远了,免得找不回来。」 南哥儿瞬间清醒了,勐摇头道:「不行,我跟你一起。」这地方他也不熟悉,万一他小叔叔走丢了怎么办? 夏琛一看他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敲了他一下,道:「你丢了我都不会丢,放心吧,若是我晚间还没回来,你自去寻你师父。」 说完又推南哥儿进屋,让他该睡睡,不想睡了就起来吃饭,他已经收拾好准备出发了。 南哥儿拗不过他,眼睁睁看着夏琛背了个小书箱离开。 出门后,夏琛按照事先跟客栈伙计打听的,去车马行租了辆马车,让人将他送到宝成寺山脚下。 马车行车夫是赶车的老把式,帝京的路修得还不错,车夫扬鞭,马儿熘熘达达跑得挺快,不到半个时辰,已经到了山脚下。 租车费事先交给车马行了,夏琛又给了车夫一把铜钱,车夫便指着路跟他说:「顺着石梯直往上走,约莫一个时辰,便可见着宝成寺山门了。」 夏琛谢过,转身踏上石梯。 许是因为天冷,昨日又下了雪,夏琛并未遇见其他的信众,石梯上的积雪也不见踩踏痕迹。山上海拔高气温低,越往上走,积雪越深,在石梯上铺了一层雪白,道路两旁的松树也穿上雪衣,下绿上白,甚是好看。
第74页 夏琛边走边四处乱看,山中万籁俱静,除了鞋子踩在雪上轻微的碎裂声,雪团掉下松枝的啪嗒声,再听不见其他声音。 越往上走,越是安静,也越来越冷,因为爬山,夏琛身上不冷,但山间有风,颳得人裸露在外的皮肤微微发痛。 夏琛在一个路边亭子停下脚步,从背着的小书箱里拿出一副毛绒绒的耳罩和围脖,这耳罩和围脖是他说了样式,他哥和他嫂子一起给他做的。 耳罩仿的现代常见样式,连接的钢圈是夏大郎去选了合用的竹子噼成细条弯成的,里面垫了一层厚厚的棉花,外层用兔子皮细细裹了,白绒绒一团,看着就十分暖和。 围脖用的跟耳罩一样的白兔毛,接口缝了个扣子,扣上后圆白一圈围在脖间,既暖和又好看。 夏琛将耳套和围脖戴上,拿了水杯出来,准备喝口热水,水杯是他抽奖抽出来的,外层做了烤瓷处理,乍一看就是个怪模怪样的带盖瓷杯,所以被人看见也不怕。 刚把杯子打开,忽然听见有鞋子踩碎积雪的声音,还有轻微的说话声。 夏琛好奇地探头去看,想知道是什么人,竟然跟他一样,这种天气上山,若是好说话的,一同走也是好的,这空寂无人的山间,一个人走还有点吓人。 在夏琛好奇地视线中,曲折蜿蜒的石梯上渐渐出现两个人影,夏琛被走在前头的男人吸引住目光,瞬间看呆了。 茫茫山间雪色中,雪肤墨发的男人只着一身宽大的红袍,山风捲起袍角,男人身周便好像有烈焰在烧。 剑眉星目,眼瞳里尽是化不开的墨色,乌沉沉一片,好像吸收了所有的光,偏一身肤色白的抢眼,甚至比四周未化的积雪还要多几分剔透,更衬得眸黑唇红,整个人好看得不似真人,更像山中走出的修炼成人的精怪。 温束感受到落在自己身上毫不掩饰的目光,回望过去,却见路旁的亭子里躲了一只呆兔子。 他近日心情很差,家养的小骗子已经一个多月没联繫了,当初虽然小骗子提前跟他说了,是路上不方便,他也理解,想想等两个月就能见到小骗子,好像也不亏? 然而只过了两三天,温束的情绪便开始暴躁,晚上没有小骗子叽叽喳喳的说话声,好像少了些什么,连觉都睡不着。 他现在的身体,每日需要的睡眠时间已经很少了,但连续几天不睡,难免让他暴躁的情绪更加紧绷。 当隐隐感受到自己濒临失控时,温束独自进山,徒手杀了一头觅食想袭击他的狼,被杀戮刺激得红了眼,饮了狼血,回復神智后,又对嘴里的血腥气噁心不已。 回小院之后,温束命折柳寻来许多水果点心吃食,又让人送了厨艺极好的厨娘过来,还备了帝京少年们喜爱的投壶双陆等玩乐用具,最后再三命令折柳,到时要将他当个瞎子,甚至在新来的下人面前,他已经开始装瞎。 当初他也不是故意装瞎,只是为了套小骗子的话,但是后来发现,因为他「看不见」,小骗子对他多有怜惜,只要他表现出一点儿受伤或者不适,便能换来小骗子温言软语的安慰,提些什么要求也十分容易得到满足。 得了好处的温束便就这么装下去了,但他知道,若是被小骗子知道他骗了他这么多年,定是要生气的。如果是个三观正常的人,这时候该想着怎么跟朋友道歉,当然,若是正常也不会骗人骗那么久。 温束不正常,他想,既然小骗子知道被骗会生气,那不让他知道就好了,装瞎虽然麻烦,但是在温束看来,比哄好生气的小骗子要简单的多,他自然要选简单的路,更别说装瞎还有那么多好处。 于是温束心安理得的跟小院里的下人做起了训练,让他们适应如何伺候一个眼盲的主子。 虽然心情依旧不好,但马上能见到小骗子的期待支持着他,温束总算没让自己的情绪再失控。 作者有话要说:  元宝:呵,瞎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算得再精,作者想让你掉马你也得掉。(微笑 另:你们脑洞是真的大啊!侄媳妇就算了,为什么还有女装攻?输了输了…… 第42章 温束此次下山, 是去搞事的。 这些年他在山上待着, 除了继母小林氏偶尔还记得送些各季衣物, 虽然并不合身, 连他父亲都已经忘了,自己还有个嫡长子被流放山中寺庙,反正温束不在更好, 免得他心爱的儿子因为不是嫡子受磋磨委屈。 两边互相不搭理、相安无事, 已经是温束能给的最大的包容,偏偏有人就是不惜福。 温博行冠礼那年,不知道怎么就想起了他, 故作友爱的跟温海说想让温束也参加他的冠礼,温海便遣了府里下仆,以施恩的语气让温束下山去定国公府参加温博的冠礼。 那个僕人也是个狗眼看人低的, 来了之后颐指气使,一点儿都不把温束这个落魄小公爷当回事, 然后自然被温束教做人了。 僕人连滚带爬的跑下山, 声嘶力竭地喊着疯子,回去之后就大病一场, 病好后当差时精神恍惚出了差错,立刻被曾经的主子温博发卖。 后来温博大概是觉得跟他这种「已经被放弃的废物」没什么好计较的,又或者把注意力放在已经日渐长成温卓身上, 温束便彻底被定国公府众位主子完全抛在了脑后。就连他该行冠礼的那年,也没人上山来,继母小林氏或许是记得的, 但她宁愿假装忘记了,毕竟温束只要出现在众人视线中,她的儿子就会被人想起是嫡次子,而不是国公府唯一的嫡子。
第75页 如此又过了几年,前几日,定国公府突然又来人了,前后来了两拨,一拨是他继母派来的,邀他下山参加温卓的冠礼,后一波是温博派来的,警告他不许去,敢进定国公府的大门,就断了他腿。 两边都不怀好意,将他当傻子煳弄,温束想着,反正过不了多久这群人就要在地狱里挣扎了,趁着他们还活得像个人样,他可以先去扒他们一层人皮。 于是温束带着折柳下山,直奔定国公府,在年底国公府年底招待亲朋旧故之日,大闹一场,当着来客的面,将温海苛待嫡子优宠庶子,继母假慈悲的面具通通扒了下来,又把扬言要打断他腿的温博的腿给打断了。 温束本就心情不好脾气暴躁,不说躲着他点儿,偏还上门来闹事,也不怪他干脆利落地反击回去,也算是一舒胸中郁气。 然后他就跑了,未免这些人回过神去小院找他麻烦,温束又去林府待了两天。不是他怕他们,只是不想再坏了心情,万一到时候他爆发了失手把人打死,那岂不是看不到这些人痛苦挣扎的惨样了? 搞完事之后,温束神清气爽,觉得自已又可以精神满满地继续等他家小骗子了,于是离开林府回宝成寺后山小院。 在山脚下,他便看见了石梯上的脚印,折柳好奇道:「这样冷的天气,竟也有信众上山。」 温束没接话,脚印不大不小,不似女子,又比成年男人稍小,应该是个少年人,十有八九是没钱住客栈来寺庙投宿的举子。 果不其然,行至半山腰,温束便遇见了那个在路边亭中休息的举子,呆头呆脑少年人,脸颊下颌全被包裹在白绒绒的一团里,长相倒是颇为俊俏,嫩生生的一张小脸,许是走得热了,脸颊红润润的,衬得一双琥珀色瞳孔也带了几分水汽,整个人就像一只傻乎乎落入陷阱的兔子。 这般柔软好欺负的模样,温束心中恶念顿起,自从他住进宝成寺后院,宝成寺便不再收留外来客人了,这呆小子定会白跑一趟,等他上山再下山,怕是来不及去寻别的投宿的寺庙了。到时这小傻子,无处可安身,是不是会哭出来?若是哭了,就更像一只兔子精了。 夏.兔子精.琛完全不知道他遇见的这人就是他要去寻的挚友子笺,也不知道刚一见面,就有人坏心眼的想看他哭。 被温束冷漠深沉的眼神回视一眼,夏琛才反应过来自己盯着人家看的动作有些失礼,他想跟人道个歉,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总觉得后颈发凉,有一种被勐兽盯住的感觉,让他不寒而慄,道歉的话也憋在胸口。 「板儿,你看啊!这个小哥哥吼吼看,就是有点吓人,你快跟我说两句话,我现在尴尬的要冒烟了。」夏琛在脑海里疯狂唿唤自己的小伙伴,想缓解一下此刻尴尬的心情。 可是夏铜板不晓得是不是卡机了,一直没声音,夏琛无奈之下,故作掩饰低头勐喝了口水,然而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会塞牙缝,夏琛倒是没塞牙缝,他被呛着了,咳得差点背过气去。 手忙脚乱地从书箱里翻出能擦脸的帕子,夏琛已经不敢去看那两人了,低头边假装整理小书箱,边往石凳上坐,表示自已要歇一会儿的意愿,希望那两人能先走。 然而他忘了这是什么样的天气,屁股刚挨着石凳,夏琛便被冰得一跳而起,然后撞倒了书箱,带撒了水杯。 夏琛:「……」我平时明明是稳重可靠人设,信我! 涨红着脸强装镇定地整理散了一桌子的零碎,在听见一声轻笑后,夏琛就像被点了火的氢气球,砰的一声热炸了。 炸完之后,夏琛反而淡定了,都已经这样了,还要什么面子,反正又不认识,擦肩而过的缘分,这次之后都不一定会再见面。 自我说服后,破罐破摔的夏琛还多看了人家两眼,嗯,两个小哥哥都长得挺好看的,红衣小哥哥尤其好看,是一种个人气质特别鲜明的俊美,明明身着红衣,却自带凛冽气场,就像……就像冻在冰里的火。 颜狗夏琛贪图美色多看了几眼,顿时引起温束的注意,他没想到这笨手笨脚的呆兔子胆子竟然这么大,被他眼风扫过,还敢偷看他。 温束顿时起了作弄之心,他干脆停下脚步也不走了,直往亭子去,将夏琛吓得呆立在亭子里。 「温束。」温束一拱手,算是打了个招唿。 哇小哥哥声音真好听,就是有点耳熟…… 夏琛边想着边躬身行了个大礼,脸上露出斯文有礼的笑容,试图将自己的形象挽回一些:「我叫夏……」 声音一出口,夏琛就捂着脸想跑,太激动加刚才喝了冷风还咳嗽了半天,他破音了。 毫不意外又听见一声轻笑,夏琛低着头揉了揉喉咙,试着轻咳一声,嗓子还是有点难受,声音带着点儿哑。 夏琛顿时不想说话了,干脆一手捂着喉咙一手对温束摆了摆,表示他现在喉咙不适,就不说话了。 温束不以为意,他过来本就是想欺负一番这只呆兔子寻个乐子,至于他叫什么,不在他考虑范围之类。 「夏贤弟。」温束学着读书人的样子,客气地称唿了一声,然后招唿折柳,进亭子休息片刻。 折柳闷不做声地走进亭子,立在温束身边,偷眼瞧了夏琛一眼。他家少爷体力好得很,别说爬这点儿石梯,来回跑几趟都不带喘气的,哪用得着歇息,肯定是起什么坏心思了,这个小书生也够倒霉的。
第76页 夏琛越听,越觉得温束的声音十分耳熟,但是他又确定自己从没见过温束,凝神细思考,竖起耳朵想多听几句好分辨一番,然后就听见勐然响起的腹鸣声。 夏琛愣了一下,条件反射捂住肚子,他早上起得太早,看着客栈里的早餐没胃口,便打算等上山的时候找个没人的地方钻进空间煮点儿吃的。 这不刚停下,就遇见温束二人,夏琛一时间尴尬得简直不知道怎么办是好了,他觉得自己今天真的是背到家了,大概把一辈子的脸都丢光了。 温束弯起嘴角,心情难得愉悦,果然看别人倒霉露出窘态,他就会非常开心了。 「折柳,去抓只兔子,咱们烤来吃。」又转向夏琛,「希望夏贤弟不要嫌弃。」 夏琛茫然地摇了摇头,不知道温束为什么突然要请他吃兔子,他们也没带调料,兔子处理不好烤着吃其实不怎么好吃的,说到兔子,他想吃冷吃兔了,不知道能不能抽出来…… 不对不对,这种天气上哪儿抓兔子?林子两边无人去,积雪尚未化尽又下了新的,盖了厚厚一层,若是陷进坑里就不好了。 然而没等夏琛阻止,折柳已经小心放下背着的箱子,几个起跳间就没了踪影。 夏琛惊讶地睁大眼睛,没想到折柳小哥看着文文弱弱的,竟然是个武林高手,不过也是,温束看着像出生富贵身居高位,身边有会武的人很正常。 折柳走了,夏琛在扮哑巴,温束也不是多话的人,小亭子里气氛一时间凝固了,山间风大,走动时还好,站着不动,一会儿就吹得夏琛浑身发冷。 他缩了缩脖子,将脸埋进耳边的毛绒绒里,有心想先走,他还想早点到寺庙里,去见子笺呢,可是人家是听见他饿了,才要去抓兔子烤来吃的,他这时候走了不太好。 其实单独跟温束相处,夏琛有点发憷,明明温束在笑,但他却觉得,温束真正笑的时候,只有他做了蠢事时失笑的那一声,包括现在,他脸上的笑都夏琛觉得背后发凉。 夏琛在脑海里叫了夏铜板两声,今天夏铜板不知道怎么了,动不动就没声,要不是还有回应,他都要怀疑夏铜板是不是死机了。 好在没等多久,折柳就拎着只兔子回来了,温束扫了一眼,不满道:「怎么是只灰的。」 折柳立刻道:「那我再去抓。」 夏琛可不想等了,连忙伸手去拦,也顾不得会不会破音了,张嘴道:「别……」 温束挑眉,伸手从折柳手中拎过兔子,随手扔进夏琛怀里,夏琛手忙脚乱摁住在他怀里乱拱的兔子,就听见温束轻笑一声,语调轻佻地嘲笑:「毕竟是夏贤弟同族,怕是不忍心吃。」 夏琛:「???」 作者有话要说:  夏琛:吃兔子?!来啊,吃啊!看我不把你牙给崩掉! 温束:我坑我自己。 第43章 「你才是兔子精, 你们全家都是兔子精。」夏琛背着小书箱, 板着脸疯狂腹诽, 不管跟在身后的两人, 埋头赶路。 本来以为是个人美心善的小哥哥,没想到是个脾气恶劣爱捉弄人的纨绔子,竟然嘲笑他是兔子精, 夏琛立刻跟他们翻了脸, 放跑了灰兔子,背着他的小书箱扭身就走了。 那个自称名叫温束,也不知道是真名还是假名的傢伙, 看到他生气竟然还笑,臭不要脸地跟在他后面,时不时逗弄他两句, 好像把他当个乐子似的,可气人了。 夏琛烦不胜烦, 他不是个任人欺负的软面团子, 但是温束这种性格恶劣的人,只要搭理他, 那就真不得安宁了。看他穿着打扮,估计又是个家里有权势的,又不能直接打他, 还不如把他当空气,等他自己觉得没意思了,就会离开。 而且他现在喉咙不舒服, 吵起架来先天劣势,吵不赢得话,那个混蛋肯定会更得意。 「喂,夏兔子,你要上山借宿吗?」温束连表面的客气都不装了,语气恶劣地调侃夏琛,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看见这个小少年鼓着脸颊生气会觉得有意思,就连他呆兮兮的样子都觉得逗趣极了。 重活一世,温束从不委屈自己,所以哪怕想不明白,既然欺负他会让自己开心,那就顺着心意去做好了。 夏琛用力抿着唇,要不是知道折柳是个武林高手,他恨不得跟温束打一架,在脑海里,夏琛已经幻想出了把温束一拳打飞,化成天边流星的场景。 背着装了主子宝贝山茶花的大木头箱子的折柳闷不做声走在最后,不知道他家主子犯什么病了,平时明明对谁都懒得开口,话最多的时候也就是晚上对着他的宝贝山茶花,怎么就突然变了个性子,逮着个小书生可劲欺负。 不过他也不能说什么,主子都好久没跟花说话了,可能是憋久了,折柳同情地看了夏琛一眼,这书生也是倒霉,希望主子玩开心了能放过他吧。 上山路上,夏琛在前面闷头赶路,尽量跨大步子走快些,想把后面两人甩开。 温束跟在夏琛身后,他身高腿长体力又好,夏琛都快跑起来了,他姿态悠闲跟着,夏琛便怎么都甩不开。 「夏兔子,你不会真是兔子成精吧,还长俩兔子耳朵。」我这是耳罩,没见识的土鳖。 「夏兔子,你的耳朵怎么比别的兔子短?是残疾兔子吗?」你才残疾,脑残! 「夏兔子,你怎么走这么慢,兔子成精都像你一样腿短吗?」胡说!我腿才不短!夏铜板说了,我还能再长高,光长腿的那种长高!
第77页 惨遭各种人身攻击夏琛怒气值已经快蓄满了,他觉得温束只要再说一句,他返身就能给他一拳。 夏琛都已经蓄好力了,温束却突然不再说了,一直落后两步不打扰主人寻乐子的折柳快步上前,小声道:「少爷,咱们该走了。」 温束绕到夏琛面前,意犹未尽地欣赏了一番他面红耳赤气成河豚的模样,才十分有礼貌地一拱手:「多谢夏贤弟陪在下散步闲聊,温束感激不尽。」 夏琛:「???」 说完温束就跟折柳绕道小路,小路两旁树高草深,没一会儿两人背影就消失在密林中。 夏琛站在原地,缓了好一会儿,又把水杯拿出来勐灌了一气,才觉得胸口的气顺了一点儿。 「别让我再遇见,否则我非得套麻袋揍你一顿!」夏琛忍不住恨恨道。 [你打不过他。] 「嗯?夏铜板你终于出声了!你今天怎么回事,我叫你那么多次你都不理我。」夏琛抱怨道:「你不能一声不响玩失踪,我会担心你的。」 [好的,我记住了,系统加载新资源包中,机体偶尔出现断线状况。] 「加载新资源包?」夏琛疑惑地问:「是又要升级了吗?有什么新功能吗?」 上次夏铜板加载新资源包的时候,还是他升到十级,开启自动化时代的时候。 [不是,没有新功能。] 「那为什么要加载资源包?」夏琛奇怪道。 [宿主……兹……未知……兹……]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我不问了。」夏琛连忙道,夏铜板虽然老怼他,但本质上是个好系统,能跟他说的都跟他说了,一旦这样兹来兹去,就是被他问卡机了。 既然夏铜板说没事,夏琛就把这事抛到脑后,转而跟他告起状来:「你不在我都被欺负了,那个温束好可恶,我就没见过这么恶劣的人。」 嘀嘀咕咕说了一大通,夏铜板只回了几个单音以示在听,夏琛也不在乎,抱怨的时候有人听就行了。 又走了几分钟,夏琛便看见宝成寺高大的山门,夏琛咧咧嘴,想到马上要见到挚友,心情都好了许多。 寺庙中有几个僧人在扫雪,见有客来,就有一个僧人放下扫帚迎上来。 夏琛虽然是来找人的,但是都到寺庙里了,烧柱香也是应该的,就跟着和尚去烧了柱响,又摸出几两散碎银子捐了香油钱。 然后才跟和尚打听,寺庙后院是否住了一个叫子笺的人,那是他的朋友,他想去拜见一番。 和尚先是一愣,然后告诉夏琛,宝成寺中并无叫子笺的外来人。 夏琛懵了,怎么会呢?子笺明明说了,是在帝京宝成寺后山小院。 「帝京附近,还有其他名叫宝成寺的寺庙吗?」夏琛忍不住追问。 和尚又给了个否定的答案,夏琛急得汗都出来了,他想了想,压低声音道:「我那个朋友,他不能视物。」 眼盲这种特徵才是最好分辨的,本来夏琛不打算说的,但是这不是着急嘛。 谁曾想最后一个希望也破灭了,和尚肯定地告诉他,宝成寺上下,包括寺里的僧人,没有一个眼盲之人。 夏琛颓丧地垂下头,知道自己今天是白跑一趟了,爬楼梯的时候想着要见子笺,浑身都是劲,后来又被气得闷头赶路,当时没觉着累,现在人没找着,一下子就觉得没力气了。 「我能在这儿歇会儿吗?」夏琛问。 「自无不可。」和尚将夏琛领到一个干净的厢房,请他在里面休息,还问他要不要在寺庙里用斋饭,马上就是午饭时间了。 夏琛摇头拒绝了,找不到人,他歇会儿就该早点下山,冬天天黑得早,耽误久了,万一进不了城就糟糕了。 和尚便出去了,夏琛叫了两声夏铜板,想听他分析分析,到底是哪出错了,才会找不到人,结果夏铜板好像又断线了,夏琛只好瘫在椅子上自己想。 没一会儿,一个只有七八岁的小沙弥敲门进来,拎了半壶热水给夏琛,夏琛投餵小崽子成了习惯,见小和尚圆头圆脑挺可爱,就把荷包里带着的几块糖给了他。 这糖是他自己做的,种甜菜,切甜菜根再榨汁制糖,连制糖设备大部分都是他自己做的,他一个学计算机,后来又去考科举的地主家儿子,差点活成了个手工帝。 糖块用干净的牛皮纸包好了,小和尚没见过这样的,夏琛便剥开糖纸,用纸包着餵了块糖给小和尚。 舌头尝到甜味,小和尚顿时睁大眼睛,含着糖笑眯眯跟夏琛道谢:「谢谢施主。」 夏琛摸了摸小和尚的光头,手感甚好,他倒了杯热水,一边慢慢喝着,一边跟小和尚闲聊,准备等热水喝完,就下山回城。 大概是因为心有不甘,夏琛忍不住跟小和尚打听:「你们寺庙中,住得有外人吗?」 小和尚想了想,点头道:「有。」 「那里能带我去见见吗?」夏琛顿时来了兴致,他想跟那些人问一问,或许就有人知道子笺。 「不行的。」小和尚却勐地摆手:「师兄说,不可以去后院。」 夏琛瞬间警惕起来,脸上的表情却越发和缓:「为什么呢?」 「不知道。」小和尚咕哝道:「前段时间山下来人,去了后院,被吓得可惨了,哭着跑下山的,里面可能有妖怪,去后院会被吃掉的。」
第78页 夏琛好奇心却被勾起来了,和尚庙里怎么会有妖怪,就算有也该镇压在佛塔下面,哪有好好养着的,他穿的是科举种田文,又不是玄幻或者灵异神怪,标籤都不对。 「我还没见过妖怪吶。」夏琛哄小和尚:「你带我去看一眼好不好?不进去,远远的看一眼。」 小和尚又嘀咕了一句师兄不让,不过也许是小孩子本身好奇心旺盛,他自己也想去的,夏琛没说两句,小和尚就同意了。 大概是近来香客少,厢房这边和尚并不多,他们一路走出去,只遇见一两个僧人,见到夏琛也只是打个稽首,并没有多做询问。 于是一大一小顺利地走到后山小院,宝成寺后面的院子不止一个,路过一个个已经荒废的小院子,小和尚拉着夏琛的手渐渐握紧,脚步也越来越慢。 感受到小和尚的手已经开始发抖,夏琛也不好逼他,蹲下身道:「我自己去看一眼,你先回去好不好?」 小和尚犹豫片刻,很想跟他一起去,但又实在害怕,最后低着头嗫嚅道:「那好吧,直接往前走就到了,你要是害怕,就在心中默念佛祖的名,他会保佑你的。」 夏琛笑眯眯应了,站在原地目送小和尚一步三回头的跑远,才鼓足勇气往前走,别说,这地方真有点吓人。 走到最里面的一个小院,明显可以看出是住了人的,一株不知道什么树的枝丫已经伸出墙外。 夏琛走上前,扣了扣门环,没一会儿,门打开了,看见折柳那张脸,夏琛瞬间愣住了。 难道住在这里的是温束那个讨厌鬼?是了,他们一同上山,却不见温束进庙里上香,原来是这里的住客。 夏琛顿时理解了小和尚的话,难怪说后院有妖怪,温束这个性格恶劣的傢伙,估计平时也没少吓唬人。 折柳也同样愣了一瞬,然后干巴巴地问:「你有事吗?」他就想不通了,好不容易他家主子没折腾了,这书生怎么还送上门来,这么倒霉的吗? 来都来了,好歹问了再走,而且折柳小哥看起来比他那个主子性格好多了。 「我想打听个事儿……」 「哟,瞧瞧这是谁来做客了。」夏琛话还没说完,折柳身后已经多了一个人,而且是夏琛特别不想见到的人。 其实温束早就知道夏琛找来了,他现在的耳力,就算不用自己的特殊能力,也能听见后山大部分院子范围内的声音,所以夏琛跟小和尚来后院,哄小和尚离开,自己给自己打气别害怕,温束全听见了。 他是没想到,自己好心把这只呆兔子放跑了,他还能自己跑过来,正好他最近心情不好,多欺负几次大概就会开心了。而且没想到呆兔子声音还挺好听的,跟他家小骗子有点像,不过没他家小骗子的声音清亮。 他捨不得欺负自家小骗子,听这只呆兔子哭两声过把瘾也不错。 「打听什么,跟我说啊。」温束勾起嘴角,笑得又坏又好看。 夏琛懒得搭理他,依旧看着折柳,折柳立刻低头后退,站到温束身后表明态度。 看见温束脸上的笑,夏琛气得掉头就想离开,然而不晓得怎么回事,一眨眼温束就出现在他面前挡住去路:「不是要打听事儿吗?不问了?」 夏琛不客气地翻了个白眼,冷笑道:「你会跟我说吗?白费功夫罢了。」 说完想绕过温束离开,却又被拦住,温束笑道:「会啊,你问,我告诉你,若是帮你解决了问题,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至于做什么,当然是让他哭给他听啊。 要是真能打听到子笺的下落……夏琛咬咬牙,干了。 「成,不过我们得说好,不能让我去杀人放火,做违背律法的事,不能做违背公序良俗的事,也不能做对不起良心的事,还有,必须是我能做到的。」夏琛絮絮叨叨补充。 「可以,还有吗?」温束嗤笑出声,还杀人放火,这呆兔子也真看得起他自己。 夏琛努力地想了想,确实想不到可以补充的了,他已经决定了,如果温束真的能帮他找到子笺,他可以不计较他欺负自己的事了,也会帮他做一件他要求的事,若是他的要求太过分,那就别怪他赖帐了。 「没有了。」想清楚后,夏琛仰头问比自己高大半个脑袋的温束:「我想跟你打听一个人,他叫子笺,是我最好的朋友,他说他住在帝京宝成寺后山小院,我们约好了在这里见面,可是我找不到他了。」 温束:「……」 作者有话要说:  夏琛:听说你想听我哭?(微笑 温束:不,是我想哭。 泥萌看!我也不知道今天是几个币,反正不是十个了!就当我加更啦! 第44章 前一世因为觉得活得没意思就把自己烧了的温束, 重生以来, 一直以为自己就没有怕的。 命都不要了, 他能怕什么, 大不了再死一次。 然而此时此刻,对上夏琛那双含着请求和疑问的清澈瞳孔,温束莫名怂了。 难怪他看着顺眼, 原来是自家小骗子找来了, 所以现在装瞎还来不来得及? 温束表面不动声色,脑中念头急转,不对, 别说装瞎了,回忆一下他今天做的事说的话,顿时觉得这个问题要比再死一次难太多了。 他也没想到, 怎么就运气差到这种程度,十来年没下山, 出了趟门就撞上来找他的小骗子, 还把人欺负了一通,差点气哭了。
第79页 见到自家小骗子是很开心, 小骗子也很看重他,可是这个初见,实在不太美妙啊。 温束难得的有一种束手无策的感觉, 表明身份就不用说了,小骗子正在气头上,再晓得他根本不瞎, 他可能真的要完。 但是不表明身份,难道要让别人顶着他的名字去当小骗子最好的朋友吗?他不甘心。而且骗是骗不住的,迟早会被揭穿身份,到时候恐怕更没有迴旋余地了。 「你怎么不说话?」温束愣在原地,夏琛察觉不对,怀疑地看他一眼,道:「你是不是不知道子笺?那算了,我走了。」 「等等。」温束连忙把人拦住,边想办法边组织语言:「子笺嘛,我怎么会不知道,他在这里住了很久,我们……我们是邻居。」 「真的?」夏琛不太相信,这人性格恶劣,搞不好说的话也是假的,「那你说说子笺有什么特徵?」 温束沉默片刻,小心试探道:「跟我差不多年纪,差不多性格……」他巴不得夏琛忘了眼盲这茬,所以根本没提。 「你瞎说!」夏琛立刻大声反驳:「子笺才不跟你一样性格,他可温柔了,学识渊博又不恃才傲物,性格温和但不软弱,对人特别和善,跟你这种纨绔子一点儿都不一样。」 被自家小骗子一记直球打得晕头转向,直白的夸奖让温束心里满是甜意,可是再接上后面的评价,顿时有种哭笑不得的难言尴尬。 「或许他的性格并不像你知道的那样。」温束讪讪道。他的能力怎么就不是分.身呢?上一世就有个人,可以分出另一个自己,要是他的特殊能力是这个就好了。 然而温束话音刚落,就被勐推了一把,夏琛气得眼睛都红了,瞪着温束怒道:「你欺负我就算了,要是再说我朋友坏话,我要揍你了!」 如果温束说的是真的,子笺跟他是邻居,子笺性格那么温柔,又看不见,不知道被这个恶劣的傢伙欺负成什么样了,或许子笺搬走,就是因为被欺负狠了。 夏琛光想一想子笺受的委屈,就觉得难受的不得了。 看着夏琛像只炸毛兔子一样沖他扬爪子蹬腿,温束不但不生气,心中反而升起一股奇妙的兴奋感。两世为人,该护着他的人从来没有真正保护过他,手下人跟着他,是将他当成倚靠,在他身上寄託前途。 只有他家小骗子,什么都不图,给他讲个故事就能开心半天,心心念念要护着他,明明自己软乎乎一小只,还张牙舞爪的要替他揍人,怎么就这么乖呢。 这一刻,温束清楚的意识到,他真的不是孑然一身了,上一世无趣到选择**,未尝没有再无牵挂的原因,他死了,没人会记得他,更没人会为他伤心。 但是这一世已经完全不一样了,他有一个将他放在心上的人,他家小骗子如此看重他在乎他,忧他所忧痛他所痛,这是温束从未感受到过的,与另一个人紧密相连的感觉。 温束的唿吸急促起来,心中突生一股贪慾,他想要更多,想让小骗子再多在乎他一些,最好他的心里眼里,自己是最重要的,不,最好只有自己…… 「喂!你到底说不说!」夏琛气还没消,怒气沖沖道:「你要是不愿说,就别耽误我时间了。」要不是这人知道子笺下落,他早走了。 温束:「……」 温束顿觉头痛,眼前的麻烦解决不了,不说让小骗子更在乎他了,怕是搞不好得跟他断交。 「他有事离开了。」温束一通瞎编,他决定先把夏琛稳住,先用温束的身份跟他交往一段时间,努力让夏琛改变对他看法,然后再徐徐图之。 「他去哪了?」夏琛追问,子笺眼睛不好,家里能让他在寺庙里一待十来年,肯定不会好心接他回去,若是去别处,大冬天的路又不好走。 「他……」温束绞尽脑汁想一个合理去处,夏琛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等一个答案。 [他骗你的。] 突然响起的机械音让夏琛不自觉睁大眼睛,夏铜板突然上线,对他的信任让夏琛毫不犹豫出言质疑:「你骗我。」 温束话音一滞,夏琛在脑海中问夏铜板:「他不知道子笺在哪儿吗?」 夏琛觉得温束应该是见过子笺的,否则不会知道子笺年纪多大。 夏铜板沉默一瞬,无语道:[你不觉得他声音耳熟吗?] 「对啊,耳熟,我就是想不起来在哪儿听过。」夏琛苦恼道,那种答案就在眼前,但是死活差那么一点儿,就是摸不着的感觉,让他快纠结死了。 夏铜板憋得差点冒烟,因为系统自带的出厂设置含有的限制性,他不能告知宿主时间轴中可能发生的未来,也不能告诉宿主他不可能知道的事。 比如夏琛和温束刚遇见的时候,他知道只要两个人接触下去,夏琛必然会发现温束的身份,但是那是未来会发生的事,他就不能说。 所以他只能提醒夏琛一句「声音很熟悉」,这是夏琛自己已经感知到的,算是小小的钻了个空子,但是再多他就不能说了。 在发现夏铜板说完一句又没声了之后,夏琛将眼神转向突然沉默的温束,夏铜板的提示跟温束骗他的事有关吗? 子笺?! 夏琛脑中仿佛有灵光一闪而过,温束的声音,跟子笺特别像! 他之所以一直没听出来,只因为子笺说话一向温声细语,语调温和带笑,听他念个故事,晚上连睡眠都要好一些。温束虽然跟子笺音质相同,但跟他说话时要么冷漠要么调侃,就算是笑都带着几分邪气,跟子笺完全是两个风格,这才误导了夏琛,导致他这么久都没反应过来。
第80页 「你、你是子笺的兄弟吗?」夏琛下意识不想往最坏的方向去想,子笺明明是个性格温和的人,而且子笺看不见的。 温束沉默良久,知道不说实话是不行了,于是收敛了自己张扬的气质,放缓语调,就跟往常与夏琛聊天是一般,缓声道:「元宝,我是子笺。」 夏琛愣在原地怔怔地看着他,好一会儿才像突然回过神般,朝温束伸出手,温束顺从地闭眼,任由他将手指落在自己眼皮上:「你是眼睛治好了,还是从一开始就在骗我?」 温束沉默不语,夏琛的反应让他有点心慌,他下意识觉得,如果此时再说谎,可能会有更糟的结果,但他又无法直接告诉夏琛,对,我骗你的,我一直在骗你…… 无言亦是回答,夏琛手臂像是失去力气般垂下,他低着头,声音微颤语无伦次,显然情绪十分激动:「你为什么要骗我呢?我没想到,我以为你是我想的那样,你是觉得我傻吗?有意思吗?骗一个傻子玩儿,骗我十年,你这么无聊吗?到底哪个才是真的你,我的子笺难道都是假的吗?!」 最后一句话,夏琛简直是吼出来的,他眼眶泛红,嗓音里更是带着几分泣音,十年了,就是养只宠物都养出感情了,更别说是每天都会跟他聊天,互道晚安谈天说地无所不聊的朋友。 怎么突然间,都成了假的呢?明明他来帝京之前,是多期待和子笺见面啊。 活了两世,温束今天算是尝够了束手无策的滋味,夏琛一声声质问,让他无措又心疼,到了最后,温束只觉得心脏像是被勐捏了一把,又酸又疼。 「你花呢?」夏琛摸了把脸,不死心地说:「你的花呢,拿出来我看看。」 温束想自己去拿,又怕夏琛跑了,只好吩咐折柳,让他动作快点儿。 不小心听了主人私事折柳一直缩在一旁装壁角,他没想到真是看走眼了,小白兔一样的书生能把他主子吼得无话可说,听见主子吩咐,他飞一样跑回院子把山茶花抱出来。 「摸。」夏琛看见山茶花,脸色更冷了,又骗他。 温束此刻无比乖顺,摸了摸山茶花,红色的山茶立刻开始发光,而夏琛也感知到了魔法书里卡牌化的喇叭花在发光。自从他跟魔法书绑定后,里面的卡牌变化他自己就能感知了。 夏琛用力咬唇,在下唇上留下一个清晰的牙印,他将山茶花从温束手中一把夺过,扭身就走。 温束一惊,闪身去拦,连花都不给他留,这是要断绝关系?不,他绝对不允许。 「让开,不然我揍你了。」夏琛恨声道。 温束挡在他面前没动:「山茶花是我的,你说了你是我的小花妖,不能反悔。若是生气我骗你,随你打骂发泄。」 夏琛被气笑了:「凭什么你骗了我,我还不能反悔?」 「元宝,当初我们都说了假话……唔……」温束话没说完,就被夏琛一拳揍在脸上。 第45章 活了两世, 温束第一次被人照脸招唿,就是他那偏心又严苛的渣爹, 顶多责骂几句,真对他动手, 却是不曾有的。 今日算是开了个先河, 被夏琛一拳打在脸上, 温束不是躲不过去, 只是说好了任他打骂发泄,便不能还手躲避。 然而打完之后, 温束一点儿事没有, 倒是打人的夏琛捧着自己的手疼得眼圈一红,这么硬, 这人是铁打的不成?! 「手打疼了?我看看……」温束也是忘了, 他现在一身骨肉虽比不上前世刀剑不侵, 但防御能力确实不是正常人能有的,普通人打上去只会自己手疼。 「你闭嘴!」夏琛又气又羞, 随手解下围脖缠在手上, 毛绒绒的拳头对着温束一通狂锤。 温束更察觉不到疼, 甚至隐隐想笑,但他强忍住了,这时候笑出来,恐怕真能把夏琛气出个好歹。 夏琛也不光打脸,温束个头比他高,扬起拳头打脸不好使力, 他没学过什么武术技巧,只靠本能发挥,一套王八拳打下来,哪怕温束站着不动任由他打,夏琛也累得直喘气。 「出气了吗?」见夏琛打完,温束很贴心的问,要是没出气可以让他再打一顿。 夏琛:「……」 夏琛捧着打完人之后被震得发红髮热隐隐作痛的手,看见没事人一样站在原地的温束,憋不住的委屈全涌上心头,鼻头一酸没忍住,泪珠子啪嗒啪嗒往下掉。 「怎、怎么了?」乍看见夏琛眼泪,温束愣了一下,回过神后立刻慌了,不知道夏琛是他家小骗子的时候,他恶劣的想看他哭为自己取乐,真在他面前落泪了,温束却觉得那泪珠子像砸在他心口上,心都给他砸疼了。 夏琛抹了把脸,他没想哭的,男孩子哪能随便就掉眼泪,他是气狠了。那么在乎的朋友骗了他,他就想出口气,结果打人还把自己手打疼了,感觉自己像个弱鸡一样,他当初就不该偷那个懒,没跟着两位师傅把习武坚持下去。 「别哭。」温束见夏琛不说话,只背过身子不搭理他,一抽抽的好像还在哭,心中焦急又不知道该怎么哄他。 烦躁地掰了掰手指,温束拧眉召来折柳,沖他伸手:「匕首拿来。」 折柳脸色一僵,动作缓慢地将自己随身携带的短匕给了温束,只觉得今日见到的一切简直颠覆了他的所有认知。 「给,若是不解气,用这个。」温束将短匕递到夏琛面前,诚恳建议。
第81页 他现在还不是刀枪不入,用匕首确实能在他身上留下伤,小骗子力气不大,伤口不会太深,以他的癒合能力,也不会影响乱世后的战斗。 既能让夏琛解气,又不会有严重后遗症,温束自认为想了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夏琛:「……」 夏琛看见递到自己面前的短匕,刚下去一点儿火气又涌上来了,他拍开温束的手,气道:「你故意的吧!」身份都揭穿了,还故意逗他,有意思吗?! 「你……你不是想出气吗?」温束这次真不明白他为什么生气,他要发泄,自己帮他想法子,哪儿做错了? 夏琛气极反笑,夺过匕首,套着刀鞘沖温束比划了两下:「你确定要我用这个,捅死了别怪我!」 温束思忖片刻,夏琛以为把他吓住了,刚要嘲笑两句,却听他说:「若是想杀我,用这个办不到,若是不想我死,不要往心脏捅,别处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 夏琛:「……」 他平復了一下激动的情绪,仔细打量温束神情,发现他竟然真的是很诚恳的在给他建议。 「板儿,你还在不在?」夏琛吓得连忙唿叫小伙伴:「我怎么觉得他有点儿不对劲啊,是不是有什么心理问题……」 [据系统初步检测,确实存在较为严重的心理疾病。] 夏琛瞬间沉默了,他想到十多年来跟子笺交流,一直感受到的都是子笺的温柔,偶尔恶趣味地逗他,或者话语间流露出一些负面情绪,夏琛都以为是因为子笺眼疾又遭家人抛弃。 他突然想到以前看过的一句话,装一个人装久了,你还分的清那个人和自己吗?他觉得子笺骗了他十年,可是这十年就一定是假的吗?他又何尝不是把最温柔的一面全留给了自己。 那些笑声是假的吗?那些温柔的话语是假的吗?漫长时光里的陪伴是假的吗?怎么可能都是假的,若真是假的,子笺又怎会任由他发泄出气。 夏琛闭了闭眼,一身怒气消散的一干二净,这是子笺,陪伴了他十年的朋友,他没有眼疾,却有心病,他可以跟他生气,却不能就这么不管他。 「我们谈谈。」夏琛放下匕首,去拉温束的衣袖。 温束一怔,不明白他怎么突然就不气了,不过这是好事,他自然不会再自找麻烦提起,于是立刻反握住夏琛的手,勾起嘴角笑容满面地引他进院子。 「咱们进屋说,我找了手艺最好的厨娘,做的一手极好的京邦菜,点心师傅也有两个,元宝想吃什么点心只管吩咐。对了,庄子里我让人存了你喜欢的甘橙,不知你今日来,还未运来,我这就让人……」 「不用麻烦了。」夏琛听得心头髮热,子笺不重口腹之慾,这些东西为谁准备的不言而喻。 温束笑笑没接话,本就是为元宝准备的,若他不要,那这些人这些东西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更不用说麻烦。 引着人到屋中坐下,折柳机灵地打了一盆热水过来,对上主子疑惑的视线,折柳恭敬地对夏琛说:「少爷吩咐送热水过来给您洗漱。」 夏琛这才感觉到脸上皮肤绷得有些难受,他刚哭过,又吹了冷风,不处理一番,脸上皴出口子就搞笑了。 感激地看了温束一眼,夏琛洗了个热水脸,打算一会儿出去就偷偷涂点儿擦脸油,也是他抽出来的,还是大宝呢,一大瓶子,他挤进特意做的小罐子里随身带着,冬天擦手擦脸都好用极了。 温束自己皮厚,自然忘记正常人皮肤有多脆弱,但是现在也明白过来了,心中对摺柳的识趣非常满意,收到夏琛感激的眼神之后更是觉得,自己这个奶兄有时候挺能抗事,若是没尸变,以后可以继续用他。 「我还是想问你,你……我们交往,你都是骗我的吗?」夏琛依旧对这个很介意,怎么也得有个说法:「你要说实话,今天我们谈话,你可以不回答,但是必须说实话,不能再骗我。」 「没有。」这时候的温束真的像夏琛想像中的那个子笺,面容俊秀笑容温和,跟初见时简直判若两人。 「可是感觉不一样。」夏琛说,他知道温束明白他的意思。 温束想了想,道:「大概因为跟元宝交往时,心情会很好。」 夏琛懂了,他心情好的时候就是温文尔雅的子笺,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是脾气恶劣的温束?所以是精分吗? 温束也许看懂了夏琛的表情,笑着补充:「不仅如此,有时候会想欺负一下元宝,可是又捨不得吓到你,所以会很辛苦的忍耐呢。」他的性格就是如此,他不想让他的小骗子将温束和子笺当成两个人看待。 夏琛被他的直白哽了一下,所以你老早就想欺负我吗?今天终于如愿了让你爽了一把是吧。 「你为什么一直不告诉我你没有眼疾呢?」夏琛又问,仔细想想,温束骗他好像也就是这个,性格什么的,前世网络上和现实中判若两人的还少吗? 「说了你会生气。」温束回道:「我不想你跟我生气,会让我心情不好。」 夏琛:「……你不说我就不生气了吗?现在只会更生气好不好?」 温束十分认同地点头:「确实。」早知道瞒不住,他就骗他说自己眼睛治好了。 他这副模样,夏琛反而说不出什么了,他想了想,沖温束伸出手:「那重新认识一下好了,我叫夏琛,小名元宝,其他情况你都知道,我就不多说了。」
第82页 温束没见过这种直白简单的自我介绍,但他也不是个据于形式的,笑吟吟把手覆上去,学着夏琛说:「我叫温束,字子笺,没有小名,其他情况你想知道的都可以问我。」 握住温束覆上来的手掌,上下摇一摇行了个握手礼,温束不明所以,依旧含笑任他施为。 「很高兴见到你。」夏琛说。 温束脸上笑容愈发灿烂:「我也是。」很高兴此生能遇见你。 之前的芥蒂好像在这笑容中消弭干净,温束只要不刻意找事嘴欠,便是个很不错的聊天对象,他性格乖僻阴鸷,但在夏琛面前却足够温柔有耐心,一来二去,夏琛便又找回了跟子笺聊天的感觉,跟温束相处放开许多。 中午夏琛在小院留饭,这会儿饭点儿都快过了,折柳早就让厨房安排上了,通知厨子们拿出看家本事,前途就看这一顿。 所以午饭尤其丰盛,夏琛觉得有些菜简直比他现代吃得高价私房菜馆还要美味,这个时代的厨子们受限于调味品不足,并没有办法发挥出现代美食那种多元化的口感和层次感。但是厨师们用高超的技巧发挥出食材本味,又经过精心烹调,让吃了十几年普通农家菜的夏琛顿时惊为天人。 温束看他吃得香甜,竟比自己吃还要满足,最后也多吃了一碗饭。 作者有话要说:  元宝:所以你早就想欺负我,今天终于如愿了爽了一把? 温束:没爽,想爽,等作者安排。 元宝:我还是捅死你算了。 ps:古代的交往跟现在的交往不一样哈,我们元宝还是单身,话说我真是亲妈,捨不得儿子们闹矛盾! 第46章 用过午饭, 夏琛摸着滚圆的肚皮满足地嘆了口气:「要是能天天都这么吃就好了。」 「这有什么问题?」温束立刻道:「我让人吩咐下去,今晚继续做这些菜。」 至于晚上适不适合吃大鱼大肉, 养生什么的,跟一个当了许多年殭尸的人就不用提了, 反正在温束看来, 既然夏琛喜欢吃, 就让厨子一直做,直到他不喜欢了。 夏琛哭笑不得地拦住他:「等等,今晚我又不在,干嘛做这么多菜, 你一个人吃得完吗?浪费。」 温束愣住:「不在?你去哪儿?」 他早就给自家小骗子准备好了房间,被褥寝具一应俱全, 都是新的, 让丫鬟打理的干干净净, 直接就能住进去。若是夏琛不喜,跟他同住也可。 「我下山回客栈啊。」夏琛理所当然道:「我侄子还在客栈等我呢。」 温束脸上的表情瞬间冷了:「我们说好今晚秉烛夜谈的。」 夏琛尴尬地笑了两声,那不是刚才聊天聊开心了,说秃噜嘴了。 他走的时候南哥儿就要跟着, 他没让,说今日一定回, 万一他没回, 南哥儿真找到将军府去求助,那就不妙了。若是没跟南哥儿说这话,他在子笺这里住两晚也无妨, 但这不是怕南哥儿担心嘛。 「咱们可以用花联繫,像以前一样。」夏琛见温束不开心,连忙道。 温束垂眸不接话,那怎么能一样,没见到人的时候他哪儿知道他的小骗子有多鲜活,开心时会大笑,眼睛弯成好看的弧度,说错话小脸会皱成一团,就连生气时瞪得熘圆的眼睛他都觉得有趣,这些哪是隔着一朵花能感受到的。 「别不开心嘛,我跟南哥儿说好今日回,等不到我,他要担心的。不然等我回去,跟我小侄子说清楚去处,再来找你好不好?」 夏琛说着走到温束面前蹲下,拉着他的手摇了摇:「笑一笑嘛,我们子笺笑得时候多好看啊。」 以前的子笺稳重得不像他那个年纪该有的样子,等见了面,看到他的另一种性格,夏琛又觉得这样情绪化的子笺好像更生动一些了,看他冷着脸生气,甚至忍不住像哄小孩一样哄他两句。 温束眼眸低垂,正好对上夏琛仰视他的眼睛,夏琛瞳色偏浅,看他的时候眼底总带着柔软的笑意。 温束不自觉心中一软,脸上的冷意渐渐散去,他拧起眉头思忖片刻,下了决定:「我跟你一起下山。」 既然夏琛不肯留下,那他陪他一起走就是了,反正这院子里也没什么好留恋的。 「啊?!一起吗?」夏琛愣了一下,迅速反应过来道:「也行,那你有住的地方吗?我住的那间客栈已经客满了,如果你不介意,倒是可以跟我挤一挤?或者我去跟南哥儿住,我的那间屋子给你。」 折柳正端着厨房新做好的点心进来,一听见夏琛这么说,立刻明白他家主子打什么主意,当即脸色一变,走到温束身边小声道:「少爷,定国公府那边还在找你。」 温束脸色瞬间阴沉一片,他这次下手够狠,直接把温博一条腿打断了,接都接不起来的那种,又在诸多客人面前大闹一场,把定国公府中的人得罪了个彻底。 反正他也不打算要定国公那份产业,温家众人怎么报復他他也不怕,他名义上总归还是定国公嫡长子,又不能杀了他,暗里的阴谋更是不惧,来多少他杀多少。 等起尸之日到来,世道大乱,定国公府更是不足为惧,他想怎么玩儿就怎么玩儿。 但是现在不一样,若是被人知道他跟夏琛的关系,定国公府那些人必定会将矛头对准夏琛,伤不了他却可以拿他在乎的人撒气。
第83页 无惧者无畏,但是温束现在有了牵挂,乱世未来,他便不能直接把定国公府的人都杀了。 一想到他们可能会将曾经对付自己的甚至更下作的手段用在夏琛身上,温束眼底戾气横生,目光更是阴冷渗人。 「怎么了?」夏琛不知道折柳跟他说了什么,温束好像一下子心情就不好了。 温束沉默片刻,握着夏琛的手不自觉攥紧:「我留在山上。」 夏琛稍一思考,大概明白应该是他家那些糟心事,他站起来,拍了拍温束肩膀,笑着劝道:「没关系,我有时间就上山来看你,对了,我能带我侄子来吗?留那傻小子一个人在城里,我怕他跑丢了。」 「可以,元宝想做什么都可以,告诉我,我都能满足你。」温束眼底的戾气还未完全散去,但跟夏琛说话时却满是纵容。 「你别随便说这种话。」夏琛伸手盖住他眼睛,觉得他家子笺有点会撩,幸好他是直男,换个意志不坚定的,万一被撩弯了怎么办? 不过就算他钢管直,也觉得被子笺眼神专注看着说这种话时,心脏砰砰砰跳得快的有点过分。 眼看天色不早,再耽误下去就真进不了城了,夏琛跟温束又闲聊两句,把「接电话」的方法告诉他,然后便起身告辞。 温束默不作声地跟在夏琛身后,脸色冷得像一块冰,心里恨不得现在就下山去把定国公府众人全都宰了,免得打扰他跟夏琛相处。 折柳将点心用食盒装好,殷勤送到他家主子手边,温束接过递给夏琛:「路上吃。」 刚刚元宝吃了一块花生糕,称赞味道好,只是午饭吃得多,现在吃不下了,那就全给他带上好了。 夏琛哭笑不得,这么大一盒,他怎么提下山再提进城,他还背着个小书箱呢。 将理由说给温束,夏琛让折柳找了干净的油纸,挑他和南哥儿喜欢的口味包了几块点心,放进小书箱。 「我走啦。」夏琛只让他送到院门口,就不让温束继续再送,挥挥手告别。 走出两步,夏琛扭头,却见温束依旧站在原地,眼神专注而沉寂,明明穿了一身张扬的红衣,此时却有一种莫名的寂寞。 夏琛心里一疼,顺从心意跑回去抱了抱温束,仰头沖他笑:「等我考完试,你同我回家吧。」他不想再看见子笺这么寂寞的眼神了。 突然被抱住,温束愣了片刻,拥抱的感觉,竟然出乎意料地让他感觉舒适。 夏琛见他不说话,继续笑着求他:「好不好嘛,子笺哥哥。」 那年他被子笺揭穿身份,子笺哄他叫哥哥,后来他发现,只要他叫一声,子笺便会格外好说话,只是长大后觉得不好意思,再怎么哄他都不肯开口了。 也不知道他现在长大了,没小时候可爱了,这招还好不好用。 显然是好用的,温束周身的坚冰化开,眼底也蕴出笑意:「好,元宝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成功拐带小伙伴,夏琛眉开眼笑:「那我真的走了,你快进去吧,外面冷。」 温束一把拉住他,低声道:「再叫一声。」 「嗯?」夏琛一愣,反应过来后悄悄红了耳朵,不过第一声都叫出来了,既然能让子笺开心,他也不故作扭捏,大声道:「子笺哥哥,我走啦,下次见。」 一步三回头地离开,温束没听他的进院子里去,一直到夏琛自己走远了看不见了,才不再回头。 「脸好痛……」一到没人的地方,夏琛迅速从随身带的小盒子里扣出一坨白色乳膏,在脸上涂了厚厚的一层,颧骨部位眼泪留过的地方,已经有点犯疼了。 [你为什么不早点儿涂护肤品?]维护期的夏铜板神出鬼没。 「男孩子怎么能这么讲究,一点儿没有男子汉气概,让子笺看见我多没面子。」夏琛非常直男的反驳。 夏铜板很奇怪:[你叫他哥哥就很有男子汉气概?] 夏琛:「……」 他大声道:「兄弟情你懂不懂?!我们就差结拜了,我叫一声大哥怎么了?」 [大哥和哥哥一样吗?] 「当然一样!」夏琛斩钉截铁道:「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不同词语有相同意思很正常,你一个外星系统搞不明白。」 说完不等夏铜板反驳,夏琛当机立断结束此话题,转而打听起夏铜板的资源包扩展情况。 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夏琛要更倒霉一些,他离山脚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天空突然开始飘雪了。 一开始是很小的雪子,夏琛怕雪下大了回不去,连忙加快步伐。 然而雪越下越大,下山后又没有马车可以坐,好在有夏铜板指路,否则这越来越暗的天色和漫天飞舞的雪花,夏琛指不定会迷路。 就算如此,等到申时过半(下午四五点钟),天色已经黑沉一片,夏琛皱眉默算了一下自己的脚程,因为天暗路又不好走,他离城门还有大半个时辰的路程,但是城门酉时就要关闭,所以他可能要被关在城门外了。 「早知道还不如在子笺那里留宿。」夏琛懊恼道,转而开始考虑是在空间里过夜,还是找地方借宿。 正巧他路过一个小村子,帝京附近有许多这样的村子,在离官道不远的地方聚局,平时会把地里的产出拿到帝京去卖。 远远看见有个纤细的人影,似乎提着什么重物踉踉跄跄走近,身旁还坠着个矮小的身影,像是个年纪不大的孩子。
第84页 还没等走近看清楚,那人影便绊倒在地,继而便有孩童细细的哭声传来。 夏琛连忙跑过去,却见是个瘦弱的妇人摔倒在地,旁边倒了一只木桶,桶里的水已经全洒了,妇人身上单薄的衣物更是被冰水浸透大半。 作者有话要说:  夏铜板:呵,直男。 夏琛:??? 夏铜板:有一种脸痛,是任何护肤品都治不好的。(微笑 第47章 「呜呜呜娘……」妇人身旁哀哀哭叫的是个个头很小的女孩, 头髮细黄,只有四五岁的样子。 妇人那一下似乎摔得有些狠,半天趴在地上没能起身,只能勉强抬起手拍拍身边的女儿, 低哄一声「莫哭」。 夏琛走上前,道了一声「失礼」, 然后伸手将妇人扶了起来。 「多谢公子。」等她抬头, 夏琛才发现这妇人五官长得颇为清秀, 只是脸色蜡黄, 身材极其瘦弱, 哪怕隔着衣服, 都能看出这妇人瘦得只剩一把骨头,一看就是极度营养不良。 夏琛一向喜欢小孩子, 见小姑娘哭得一抽一抽的, 但就连哭声都细弱极了,心里一软,把自己书箱里的糕点拿出来, 分了两块给小姑娘。 小姑娘瞪大眼睛, 眼都不眨的看着,还没吃就已经开始咽口水, 却不敢伸手,看一眼夏琛递过来的糕点,又去看她娘。 妇人犹豫片刻,她知道, 不说这一看就可口的糕点了,女儿已经好几日没能吃一顿正经粮食,每天婆婆只肯给一点儿稀薄的能照见人影的米汤。 实在挨不过女儿渴望的眼神,妇人咬牙点了点头,小姑娘高兴地接过夏琛手上的糕点,勐咽了一口口水,然后把糕点举到她娘嘴边:「娘,你吃。」 妇人拨开她的手,拉她跟夏琛道谢,要不是夏琛拦得快,她还要小姑娘给他磕头。 「公子可是要进城?」妇人收了夏琛的糕点,便主动搭话问道。 夏琛点点头,妇人接着道:「城门这会儿怕是已经关了,前段路不好走,有许多泥坑,公子若是没有去处,可去村中投宿,进村第三家,他们家中有多余的房屋,经常有行商留宿。再往里走第七家,他们家也留外客,屋子要比前一家规整。门口有草垛那家……」 妇人似乎为了报答夏琛,将村中能投宿的几家情况一一道来,优劣更是陈述的一清二楚。 夏琛想了想,虽然能在空间过夜,但心理上他肯定还是想有个能容身的屋子,便接受了妇人好意,跟着她往村中走。 路上母女俩将夏琛给的糕点分吃殆尽,妇人只在女儿的强烈要求下小小咬了一口,倒是小姑娘吃得一脸满足,每一口都小心翼翼咀嚼半天,才捨得咽下去。 快到村口,妇人突然停下脚步,夏琛疑惑地看过去,妇人推了下女儿,让她给夏琛带路,自己却拎着木桶往回走。 「你娘去哪儿?」夏琛好奇问小姑娘。 吃了他的糕点,小姑娘倒是不怎么怕他,细声细气道:「娘去打水,没打回水,奶不给饭吃。」 夏琛默然,又是一个磋磨儿媳的恶婆婆。 小姑娘将夏琛带到他选定的那家,夏琛给了她一块糖,打发小姑娘回家,然后去敲了门。 这家可以投宿主人家,果然像妇人说得那般,是和善又敦厚的人家,屋子也打扫得干干净净,夏琛给了十个铜钱做住宿费,又多数了两个,主人家便把自家新做的被褥抱出来给夏琛用。 晚饭夏琛自己解决,他问主人家买了两个红薯,准备烤来吃,主人家的老婆婆来给夏琛烧水,夏琛将两个红薯放灶洞边上烤着,等水烧开。 烧水的间隙,老婆婆好奇地问夏琛,以前不曾见过他,怎么知道她家有屋子可租。 夏琛便将路上遇见的那对母女描述一番,说是那个妇人指的路,老婆婆一听,长嘆口气:「原是针娘啊,这么好的姑娘,就是命不好。」 一听就是有故事,夏琛无意打探别人隐私,但老婆婆显然谈性上来了,一边烧火一边跟夏琛讲针娘的事。 针娘本不是这个村子的人,她娘家是离此不远的另一个村子里的,针娘父亲还是个秀才,家中只有她一个女儿。 至于秀才的独女怎么过成了现在这副惨样,老婆婆说是针娘命硬,克父克母克夫。据说针娘幼时年纪不大便会捻针穿线,一手针线活做得极好,便起了针娘这个乳名。 针本就是尖锐器物,一般人家都不会给孩子以此为名,寓意不好,但是针娘那个秀才爹不信这个,他说自己就这么一个独女,性子尖锐些也免得被人欺负。 结果不等针娘及笄,先是她娘得了重病,耗尽家中钱财也没能救回来。针娘她爹为了赚钱,去城里书铺子抄书,有一日暴雨,回来时不甚摔进路旁的沟里,等被人发现,受了寒气又断了腿,家中也没钱救治,没多久就这么去了。 而针娘现在的夫家姓黄,黄家有两个儿子,黄大郎做过挑货郎,挑着货担各个村子的走,那会儿就对针娘倾心了,只是黄家条件不好,家中穷困,又有寡母幼弟要养,不敢对针娘这个秀才家的女儿起什么心思。 后来针娘家败落了,只剩她一个孤女,黄大郎磨了他娘许久,才让他娘同意他娶针娘进门。 针娘初初嫁过来,过了几年不错的日子,婆婆虽然泼辣刻薄,但是黄大郎处处护着妻子,针娘又把她爹的一些书拿来,给黄二郎启蒙。
第85页 婆婆盼着家中也出一个秀才,对针娘没那么横眉冷目,后来针娘怀孕,生了个女孩萱娘,婆婆虽然不喜,但黄大郎极疼这个闺女。 萱娘五岁那年,黄二郎在城里一个学堂进学,因嫌路远难走,黄婆子便多花钱让他跟几个学生合租了一个小院子住在城里,每隔一段时间黄大郎去给他送粮食。 然而有次,黄大郎进了城就没回来,针娘找到黄二郎租住的小院,从其他学子口中打探出,黄大郎惊了贵人的马被踢死了,那家给了几十两抚恤银子,黄二郎收了银子便私了了 黄大郎死了,黄婆子却将所有罪都归于针娘身上,骂她是个扫把星,剋死爹娘又来祸害他们家。一边骂针娘,一边又不肯放她归家另嫁,每日磋磨打骂,逼她做绣品卖钱供黄二郎读书,张口闭口就是她欠黄家的,却从不提黄大郎那笔几十两银子的卖命钱哪儿去了。 短短两年,针娘便被磋磨得没了个人样,夏琛回想了一下他见到的瘦脱了形的针娘,再听老婆婆讲完,心里不由也为针娘的命运嘆息。 听了这么个惨事,夏琛心情有点低落,勉强就着热水吃了两个烤红薯,又啃了一块糕点,算是晚饭了。 洗漱完后,夏琛让夏铜板帮忙检查过周围环境,确认安全后便钻进空间,先给子笺「拨了个电话」。 温束大概一直守在山茶花边,夏琛的喇叭花刚放完光,就开始变色,通话连通了。 夏琛简单叙述了一下自己的情况,不出所料,知道他没能进城,温束抱怨了一句:「早知如此,还不如留下。」 夏琛打了个哈哈把这件事岔过去了,他也没想到路上会突然下雪,天又黑得这么快,耽误了行程没能进城。 跟温束聊了会儿天,为了引他上山,温束念了一长串菜名,告诉夏琛那都是他院子里厨子擅做的菜餚,听得夏琛口水泛滥,突然理解了南哥儿的心情。原来他不是不爱吃,是以前那些食物打动不了他,所以他的吃货属性才隐藏了。 一直聊到喇叭花能量用尽,夏琛才跟温束互道晚安,然后将空间里作物收穫,又重新种了一批种子。 整理完大头任务,夏琛去白沙地上看他种的神奇种子,他还有一份可以增加变异机率的能量水没用,一直没捨得,怕浪费了。 今天去宝成寺,夏琛找机会挖了点寺庙旁边的土,下山路上又在石梯旁的林子里取了一些雪水,他可还记得,当初喇叭花用的土就是仙女观里的,那宝成寺的土应该也有用吧。 将种子种下,土和雪水都用上,夏琛盯着毫无动静地白沙地念叨了一句:「佛祖啊佛祖,您可千万别输给道祖了。」 大逆不道地跟佛祖用完激将法,夏琛用空间里存的净水把手洗干净,好在空间里感觉不到冷,不然他可不敢用冷水洗手。 折腾完,夏琛又饿了,他这个年纪的男孩正是能吃的时候,晚上才吃了两个红薯,夏琛懒得再生火做饭,也不想吃空间里自己做的饭糰子,便出了空间,把温束给他的糕点又拿出来。 这些糕点大部分是甜糕,有放了油的也有没油的,夏琛挑了块桂花糯米糕,这糕点是用桂花蜜掺晒干的桂花,和糯米一起做的,味道甜而不腻。冷食的糯米特别有嚼劲,甜味也更悠远,夏琛年轻牙口好,吃着觉得口感特别好。 一块糯米糕刚刚吃完,夏琛意犹未尽地正要再拿一块,突然听见久违地提示音: [恭喜宿主触发随机任务:糯米大作战,是否接取?] 夏琛差点呛住,喝了口水,将最后一口糯米糕咽下去,忍不住道:「板儿,你这次更新的资源包是不是加载了奇怪的东西?」 糯米大作战什么鬼,跟他以前的任务完全两个风格。而且这随机任务也忒随机了,他吃了块糯米糕,突然就触发了这么个任务,他以前也吃过糯米,怎么就没有呢? [资源包尚未加载完毕,经检测未发现病毒,请问宿主是否接取任务?] 「接接接。」夏琛立刻道。 随机任务接了没坏处,不完成也没惩罚,就是拿不到奖励,也不能再触发别的随机任务,但是他开启系统空间都十年了,才触发过两次随机任务,所以这惩罚真的是相当于没有,夏琛当然不会拒绝。 第48章 第二天一早, 夏琛在夏铜板的叫醒服务下睁开眼睛, 哆哆嗦嗦穿好衣服, 夏琛深切怀念起有空调有暖气的美好生活。 趁着天还早主人家都没起,夏琛让夏铜板帮他看着,然后迅速进空间, 把空间里已经熟了作物收穫,然后迅速在一键种植的设置处, 将种子全部换成糯米种子。 说起来他昨晚接到的那个任务, 从名字到任务内容都透着一股无厘头沙雕气息,竟然让他在十天内种十万斤糯米。 这个任务倒是不难完成, 甚至不用他把所有土地拿来种糯米, 任务期限之内可以轻松完成。 然而当初他触发的第一个随机任务, 是培育水稻良种,不是自夸, 这个任务真的是利国利民, 非常符合他一代神农这个终极称号的职业素养, 所以后来一直没再触发随机任务,夏琛都以为是因为随机任务应该是那种很有意义的。 对比一下, 这次任务简直让人摸不着头脑,除了让他在规定时间内种糯米, 没有别的要求,难道是糯米要涨价了吗? 而且奖励也十分不菲,除了技能点和金钱奖励,还有六百六十六个宝石。自从夏琛醉酒后把自己积攒的宝石浪光以后, 他每次看到自己两位数的宝石余额,心都要痛一下。
第86页 这次随机任务奖励这么丰厚,简直像是白给,夏琛都快怀疑,是不是夏铜板这次加载的资源包真有什么病毒,才会让他给自己发了这么个任务。 不过不管任务有多奇怪,奖励是实打实的,有便宜不占王八蛋,而且就是种几天糯米,不碍什么事,所以夏琛懒得深究,老老实实换了种子刷任务。 种完糯米后,夏琛出空间前无意间扫了一眼,发现他昨晚种下的神奇种子,居然发了一颗小芽。 神奇种子如果没有变异,长成其他普通植物生长期和成熟期会很短,通常一晚上时间足够成熟了。 夏琛惊喜地走过去,蹲下仔细观察了一会儿这颗冰蓝色的,一看就不是普通植物的小苗苗,跟夏铜板确认:「板儿,这是变异了吗?」 [对,一小时二十七分钟之前变异,当时宿主正在睡觉。] 「这棵小苗苗还挺好看的。」大概因为是用雪水浇灌的,指甲盖大的叶片上细看会有雪花般的纹路,品相颇为不俗。 夏琛美滋滋看了一会儿,觉得激将法真管用,佛祖果然沉不住气了。 又耽误了一会儿,夏琛出空间的时候,已经能听见屋外传来的推门声了,他迅速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背上小书箱,就去跟主人家告别。 夏琛起得早,现在卯时(早上五点)刚过不久,天还未亮,但城门卯正(六点)时开,他早点回去,免得南哥儿真找出来了。 这家主人家显然是很勤快的,冬日一早就起床了,除了小娃娃怕冷还在睡懒觉,大人们都已经起了,夏琛跟他们道别,提着跟主人家花五文钱买来的简陋纸灯笼,借着微弱的光线赶路。 冬日早上冷极了,寒风阵阵,夏琛恨不得把脸都缩进毛绒绒的围脖里,提着灯笼的手整个缩进袖套,已经感觉手指冻得发木。好在雪停了,路上积雪反着光,夏琛边走边跟夏铜板聊天,否则这黑黢黢的夜路走起来,真有点吓人。 快走出村子,夏琛眼角余光不小心扫到一处,吓得差点把灯笼扔出去,一家农户院外的草垛旁,竟然蜷缩了个人。 夏琛站在原地愣了一会儿不敢上前,战战兢兢问夏铜板:「板儿,这人死了吗?」 [尚有生命气息。] 夏琛听完,才小心翼翼走过去,灯笼一照,竟然是昨日见过的针娘。 针娘似乎还未完全失去意识,听见动静,朦胧间睁开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认出夏琛的脸,哑着声音低喘道:「吓着小公子了,小公子不必管我,自去赶路吧。」 「你好像生病了。」古代男女大防,轻忽了是会要命的,夏琛不敢去摸针娘的额头,但看她的样子,觉得像是在发烧。 「无妨。」针娘苦笑一声,又低声劝道:「小公子快走吧,若是让我婆婆看见,定会攀扯不清,连累小公子便是针娘的不是了。」 夏琛想想昨天老婆婆跟他讲的事,便知道针娘说的是实话,他有心帮忙,但就算他带针娘看病,被针娘婆婆一闹,针娘的名声就该毁了,针娘自己可能不会在意,但她一定在意她的女儿。 可是就这样看针娘病死,夏琛又觉得良心难安,他想了想,从荷包里拿出一个纸包,包里有几颗丸药和一些粉末,那是他拆了包装的感冒药和消炎药。 他曾经抽到一个家用医药箱,里面有各种常用药物,因为每次拿东西都要进出空间十分不方便,夏琛便把一些常用的或是应急物品拿一部分出来放在身上。 所以光荷包他身边就带了好几个,有装小零食的,有装药的,还有一个荷包塞了两颗水果血,关键时刻能救急。 夏琛将药给了针娘,告诉她怎么吃,又留了几角碎银子给她,针娘没有推辞,将夏琛给的东西全部在自己身上藏好。她不能死,若是她死了,她的萱娘在这个家中定活不下去。 针娘深深看了夏琛一眼,道:「小公子是好人,日后必有福报。」 「借您吉言,保重。」夏琛沖针娘拱了拱手,听见不远处的另一家已经有动静,便起身离开,免得留下话柄。 走出村子,夏铜板突然出声:[你为什么要帮她,她有什么特别吗?] 夏琛想了想,道:「品质性格不错,至于为什么,这个时代女人活得尤其不容易,我遇见了,能力范围内伸把手而已。」 [这世上受苦的女人太多,你帮不过来。] 「我知道啊,我也没那大志向,只是出现在我面前的,我总不能视而不见吧。」夏琛说:「你不是下载了我前世那个世界的好多资料吗?那个捡鱼的小孩的故事里看过吗?差不多就这个意思,能帮一个是一个吧。」 夏琛说完,夏铜板就没再回復,他也没多想,夏铜板到底是系统,有时候难以理解人类复杂的情感很正常。 他脚步轻快地走着,这会儿天稍微有点光,比刚才好走一些了,然而没走出多久,就听见一声提示音:[恭喜宿主获得称号,仁慈之心,佩戴此称号时,可提高植物生长速度。] 夏琛:「???」 「这……不是,这称号哪儿来的?」夏琛一脸懵。 [宿主满足要求,自行获得。] 「啥要求啊?」夏琛依旧出于茫然状态:「助人为乐?我以前也帮助过别人,你怎么不给我发呀。」 [无可奉告。] 夏琛:「……」
第87页 行叭,不说就不说,好歹他得实惠了。 一边想着这个来得蹊跷的称号,夏琛一边赶路,觉得他这两天运气是真的好,先是触发一个奖励丰厚且简单得跟白送一般的随机任务,然后种的神奇种子变异了,又得了一个实用的新称号,果然好人有好报。 心情好赶路都不觉得怎么累了,而且夏琛还没走到城门,竟然在路上遇见了赶着马车出城的刘四和南哥儿。 一见到夏琛,南哥儿就扑了上来,红着眼圈看他:「小叔你去哪儿了?吓死我了。」 昨天南哥儿左等右等没等到夏琛,本来打算自己去找找,听人说这会儿城门早关了,他心里害怕,只好跑去将军府找刘四。 刘四一听,觉得夏琛应该是在路上耽搁了,帝京周围的治安还算不错,夏琛一个有功名在身的读书人,性格也不是爱惹事的,不太可能出什么意外。 于是安抚好南哥儿,第二天一早赶了马车,等城门一开,两人便出来寻人了,正好撞上夏琛。 当着刘四的面,夏琛不好把子笺的存在说出来,据他猜测,子笺家中应该也会帝京大族,还不知道跟将军府关系如何,他不能随意暴露子笺身份给他惹麻烦。 于是夏琛摸了摸侄子的头,安慰道:「好了,你看我这不是没事嘛,我昨天回来路上下雪了,路不好走耽误了时间,赶不上关城门,只好在村民家中借宿。」 「我就说不会有事,放心了吧。」刘四也松了口气,说是说,他心里也是担心的。 夏琛跳上马车,刘四在前面赶车,南哥儿吓到了,缩在他身边跟他说话。 刘四先带他们去用早膳,同样是老字号的店,羊肉煎饼加羊杂汤,夏琛在家里很少吃羊肉,因为他嫂子不怎么会处理羊肉,膻味去不干净,夏琛自己也只会吃不会做。 但是这家羊肉馆子,羊肉做得特别地道,膻味几乎都处理干净了,羊肉煎饼饼皮很薄,加葱油煎得两面金黄,一口咬下去,便有肉汁在嘴里爆开,嫩嫩的羊肉加了一些细碎的蔬菜剁成馅,夏琛只吃出来小葱和萝蔔丁,其他没吃出来,但味道着实鲜美。 羊杂汤也鲜美异常,又香又醇,夏琛一人便喝了一大碗汤加两个成人手掌大的煎饼,南哥儿更是吃了夏琛两倍,刘四比南哥儿还多吃一个,习武人的饭量真不是盖的。 夏琛将这家店记下,琢磨着有机会带子笺来吃,子笺虽然是帝京人,但一直住在山上,想来也没机会吃这些街面上的小食。 想到子笺,夏琛便跟刘四打听起帝京可以吃喝玩乐的地方,他说的吃喝玩乐就是表面意义的吃喝玩乐,然后将刘四说得一一记下,准备等子笺能下山了,便带他在帝京吃个够玩个遍,然后才好无牵无挂跟他回家。 吃完饭刘四将他们送回客栈,然后自己回了将军府。 夏琛和南哥儿上楼,把他给南哥儿留的糕点给他,南哥儿一见这些从未见过的精緻糕点,便欢唿一声,也不顾刚才吃得肚胀,又拿了块芝麻凉糕啃起来。 夏琛哭笑不得敲他一下,将剩下的包好全部给他,嘱咐不能贪吃,然后便打发南哥儿回房。 因为早上起太早,夏琛这会儿吃饱了有点儿犯困,便干脆简单洗漱了一下,脱掉外衣上床睡觉。 中午夏琛趁着天气不错带南哥儿出去逛了逛,买了一些他觉得有趣的小玩意儿,也给家人都买了礼物。 晚上夏琛跟温束聊天,兴沖沖道:「若是明日天气好,我便带南哥儿上山去见你。」 反正他该买的都买了,等考完试等榜的时候,有的是时间再去逛,那会儿天气更好,更适合逛街,还能邀子笺一起同游,岂不美哉。 现在嘛,又冷路又不好走,不如陪好友在家宅着,反正他本来就打算自己租个小院的,蹭一下子笺的屋子,方便又省钱,子笺还开心。 至于小侄子,夏琛相信,有那些厨师在,南哥儿一句多余的话都不会讲。 温束听到这个消息也十分开心,夏琛走后,第二天他巴巴等等了一日,差点就跑下山了,还是折柳劝他说,夏琛刚回去,定要收拾一番,才将他劝住。 现在听夏琛这么说,一想到明日就能再见到他,温束心中的焦躁才稍稍褪去一些,跟夏琛道:「明日你不要进宝成寺,在我们上次分开的地方等我,我去接你。」 寺庙中一直有定国公府的眼线,以前温束懒得管,只要头伸得不太长,没到他面前碍眼,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懒得费那个劲儿伸手去剁。 但现在不一样,若是让他们发现夏琛,那就麻烦了,他难免得提前跟定国公府对上。 夏琛知道他的处境,自然是听他的,两人约定好了见面地点,留了一点儿能量,提前说了晚安。 冬天天气不好少见太阳,这几天尤其如此,夏琛怕把喇叭花能量用尽又来不及充能联繫不上子笺,才只能这么做。 聊完天夏琛没直接睡觉,先看了会儿书,虽然这次考试他抱着参观学习的心态,但也不能完全不当回事。 客栈里同住的举子们,已经举行了好几次诗会文会,夏琛不是去将军府拜见了,就是出城寻人,要么就是带着南哥儿出去逛街,一次聚会活动都没参加过,不但被衬托得特别游手好闲,还显得很不合群。 不合群就不合群吧,反正他马上就要搬去跟子笺双宿双栖、呸,不是,跟子笺秉烛夜谈了,挚友有一人足矣,其他同学不带他玩,那就不带呗。
第88页 然而可能老天爷都见不得夏琛想得美,当天晚上,夏琛还在睡梦中,被「砰」得一声巨响吓醒,然后就发现他屋里的窗户板子竟然被刮开了。 大风卷着雪花飘进屋里,不一会儿屋内温度就勐降一截,夏琛捂着被子都被冻得只打哆嗦,忍着冻迅速套好衣服,跑到窗前去关窗子,然后发现怎么都关不上,只能出去找店伙计。 出去之后知道,竟然不是他一人屋子的窗户被刮开了,一楼大通铺有两间屋子,窗户板子直接刮掉半截。 大堂里坐了不少人,客栈老闆正跟几个穿长衫的读书人说着什么,几个伙计拿着工具跑上跑下,夏琛下去时老闆刚把那几个读书人打发走,苦着脸嘀咕:「真是邪了门了,开了这么多年客栈,没见过今冬这么邪乎的天气,一会儿雪一会儿晴,颳起风来跟夹了刀片似的……」 夏琛听他说得有趣,抿唇笑了一下,把他屋里的情况跟老闆说了,老闆应下说一会儿就安排人去修,让他先在大堂稍待。 夏琛看了眼大堂里围着火盆已经开始喝酒聊天的人,他一个都不熟,干脆上楼敲开南哥儿的门。 傻人有傻福,两间屋子挨着,南哥儿的屋子一点事儿没有,外面这么大动静,这傻侄子还睡得跟头小猪一样什么都不知道,夏琛敲门都敲了半天。 听说夏琛屋里的窗户坏了,南哥儿同他一起去把他屋里的行李都搬到南哥儿屋中,其他便不管了,只等着客栈派人修窗户。 伴着南哥儿抑扬顿挫的唿噜声,夏琛迷迷煳煳睡着了,一觉睡醒,夏琛立刻坐起,问夏铜板什么时候了。 得知已经快巳时(九点)了,夏琛一惊:「坏了,我跟子笺约好,要迟到了。」 [你看看窗外。] 夏琛披着衣服下床,费力扣开插栓,一打开窗户,就被夹了雪花的风扑了满脸,窗外早已经银装素裹,整个帝京都笼上一层雪衣,变成一座雪城。 显然大雪下了一整夜,到现在还没停,鹅毛大雪飘飘扬扬,街面上几乎只能看见零散几个行人来去。 「叔,你干啥呢?冷死了。」南哥儿被冻醒,睁开眼发现他小叔站在窗前,嘟囔着喊了一声。 「没事,你先睡。」夏琛将窗户重新关好,穿上衣服出去,正撞上一个来楼上送热水的伙计,便拦住他打听:「小哥儿,烦劳问一下,这会儿能找到马车出城吗?」 「哎哟这会儿可不成了。」伙计道:「您是没出去不晓得,外头的雪都到脚脖子了,我刚还听送柴火的说,城外面路陷了一段儿,前个儿又是雪又是晴,把路泡坏了,一个个大泥坑子,现在哪个儿敢赶车出去,陷进去可出不来哟。」 夏琛眉头顿时拧成一团,打发走伙计,夏琛回到他自己屋里,窗户昨夜已经修好了,他关上门,进了空间。 当初设定魔法书召唤咒语时图好玩,等用起来才发现耻度有点儿高,夏琛干脆把常用的喇叭花放在空间里,没有收进魔法书。 这会儿进去,夏琛直接摸了摸花瓣,他想跟子笺解释一下这里的情况,让他先别等了,他今日怕是出不了城。 通话很快接通,显然子笺守在那一边,夏琛把找不到马车出城的事跟子笺说了一下,那边闷闷地嗯了一声,明显不怎么开心。 「抱歉啊。」夏琛吶吶道,虽然是迫于无奈,但是确实是他失约了。 其实就算他找到马车出城,顶多把他送到山脚下,上山的路依旧要自己走,这么大的雪,怕是石梯都被盖住了。 「不怪元宝。」听见夏琛低落的道歉声,温束反过来安慰他。 他有点懊恼,只记着起尸之日,却忘了在起尸之日前,连下了十几日的大雪,整个帝京都快被雪埋了。后来突然转晴,太阳大得像是在盛夏,之后就是起尸之日。 若是他早点想起来,前天就不会放夏琛下山,这样就能借着这场大雪,将他留在山中陪他了。 「等雪稍微小一点儿,我就去找你。」夏琛心有亏欠努力弥补,他决定先去马车行下个单,让他们一能出城就来找他。 「不用。」温束却突然拒绝:「你乖乖待着,雪太大不要乱跑,等我来找你。」 今早折柳为了阻拦他下山,拼命举例这种天气出行有多危险,温束自己不在乎,自从身体变得强悍后,环境对他制约便越来越小。但是他家元宝是普通人,不能让他冒这个险。 「嗯?你能下山了吗?」夏琛惊讶道,得到确定回復后,又把温束叮嘱他的话重复了一遍,让他不要冒雪下山,太不安全。 絮絮叨叨念了一通,逼着温束给了确切答覆,夏琛才结束通话。 因为没太阳,喇叭花没办法充能,现在剩下的能量已经不多了,夏琛都不敢跟温束多聊。 结束通话后,夏琛下楼去点餐吃早饭,而温束却立在原地未动。 折柳举着一把大伞,但是风太大了,根本遮不住什么,雪花照样卷得满身都是,他看了眼只穿着单薄锦袍的主子,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小声道:「少爷,咱回吧。」 一早就被拉着来路上等人,这么大的雪,折柳早猜到夏少爷不会来了,但是他家主子一定要来,生怕夏少爷一个人找不着路。 「我有些等不及了。」温束垂眼看着面前变回红色的山茶,不答反问:「你说,将那些噁心玩意儿一次解决了怎么样?」
第89页 …… 大雪一连下了一周,连雪花都不见变小,从窗子伸出手去,接回来全是指甲盖大的完整雪花。 客栈里所有人都被困在此处,房费倒是没涨,其他费用却全都涨了。 起初住进来的时候,热水是不要钱的,但是现在,一壶热水从五文钱涨到十文,白面蒸饼从两文钱一个涨到八文钱。 客栈内怨声载道,中上房的住客还好,能住得起高价房的,也不会用不起十文钱一壶的热水。但是下等房和大通铺的客人就十分不满了,他们这些人本就是因为穷困才会选择住这样的屋子,现在热水和食物都涨成这个价,谁还吃用的起。 客栈老闆却对着众人诉苦,这么大的雪,送柴火的人都不来了,他每日派活计出去买柴,难买不说,价格还高的离谱,若不是柴价涨了,他何必做这个恶人。 老闆说了,若是不满,也可自己去买了柴火回来,他们可以借灶烧水。 夏琛安静地趴在栏杆上,看客栈老闆打发走闹事的客人,店里壮实的伙计全站在老闆身侧。 南哥儿忧心忡忡:「小叔,要不我们换下房去住吧,或者退一间屋子,咱俩一起住……」 夏琛知道他在担心什么,安慰道:「放心吧,走的时候阿爹给了我足够的盘缠,足够咱们花用了,你就少操心,该吃吃该喝喝,小小年纪想那么多,昨晚才吃一个蒸饼,是打算饿死自己供我这个小叔?」 第49章 南哥儿被训也不生气, 嘿嘿笑了两声,凑到夏琛身边讨好道:「小叔给我买个蒸饼吃吧, 我昨晚就没吃饱, 早上也没敢放开吃, 饿死我了。」 小叔是家里最有学问的, 既然小叔说钱够花, 那就一定够,南哥儿得了准话,便一点儿都不慌了, 笑嘻嘻跟夏琛讨吃的。 「去。」夏琛摸了几个散碎银角子给他:「别买蒸饼, 你也不嫌费牙, 看看厨下有什么带汤水的吃食,也帮我买一份。」 他现在花的钱,其实是从空间里兑换的,夏铜板手续费收的高,但是配套服务非常到位, 不管他是需要金子银子还是铜钱,都可以给他兑换, 银角子也可以,他特意兑了一箱, 用起来很方便。 钱是真的不缺, 大雪埋城后,刘四和将军府的人来过,想让他们住进将军府去, 但是夏琛惦记着温束的话,他说要来找他。 糟糕的是,喇叭花已经没能量了,连着下大雪,无处给它充能,两人已经好几天没联繫,夏琛也不知道他那边情况怎么样。 所以夏琛更不敢跟刘四去将军府,他只留了客栈地址,若是温束找来,见不着他就糟了。 他不肯搬进将军府,南哥儿听他的,后来将军府倒是送来几件上好的皮毛制成的御寒衣物,这些夏琛便收下了。 南哥儿下去没多久,兴沖沖跑回来:「小叔,今天有鸡汤面,我定了餐,晚上咱就吃那个。」 「行。」夏琛拍拍侄子的头,笑道:「若是有鸡肉,给你买一份。」 「谢谢小叔!」南哥儿高兴得眉开眼笑,这傻小子从来都是有吃的就万事不愁。 在屋中看了会儿书,挨到晚饭时间,夏琛收拾一番去大堂吃饭。 前两天出不去的时候,大堂里白天总是坐满了人,举子们一个个高谈阔论,光文会一个大堂能同时开三个,开着开着还能吵起来。 后来他们发现,话说多了就得喝水,以前喝茶水都嫌贵,现在白水都快喝不起了,所以没几天大堂就冷清下来。偶尔还有住中上房的举子们点一壶茶并几样点心,结个小会,优越感十足。 夏琛是从不参与的,南哥儿跟他讲,听见有人说他假清高,眼高于顶,夏琛笑笑就过了,背后说人闲话,这样也是君子所为?他什么性格自己清楚就行了。 话说回来,夏琛虽然不合群,但人缘也没有太差,他只是不参与集会活动,平时见人永远三分笑,待人客气礼貌,不在背后说别人坏话,所以除了少数几个看他不顺眼的,大部分人见着都能点下头打个招唿。 晚饭时间大堂聚集了许多人,天气太冷碳不好买,若是带去屋里吃,耽误一会儿就只能吃冷食了,不如在大堂,食物一上就趁热吃。 夏琛跟南哥儿下去的时候,大堂里已经没有空桌子了,夏琛找了个平时说过几句话的举子拼了个桌,等伙计把鸡汤面上来,夏琛问过后,让伙计给南哥儿上了一盘白切鸡。 因着这场大雪,帝京的物资流通被阻隔大半,虽还不至于吃不到饭,但想像往日那般肆意点单已经不成了,只能看厨房当日能买到什么。 「小叔,鸡腿给你。」一盘白切鸡其实只有半只鸡,南哥儿孝顺地把鸡腿给夏琛,自己夹了块鸡胸肉啃得香喷喷。 夏琛微微一笑,没白疼这小子,他将盘子往南哥儿面前推了推,道:「晚上吃太油我睡不着,你都吃了。」 南哥儿不疑有他,他家小叔讲究得很,有什么奇怪习惯都正常。于是他干脆把盘子端起来,整个倒进自己碗里,埋头一通狂吃。 虽然所有食物都涨价了,但并没有在分量上剋扣太多,一大碗鸡汤面下肚,夏琛便饱得不行了,倒是南哥儿仍有些不足的样子,夏琛哭笑不得地又给他加了两个蒸饼。 客栈厨房做蒸饼,大概是一次蒸一大锅,所以没多久就端上来了,南哥儿捡了一个,边吃边小声跟夏琛说:「没我娘做得大肉包子好吃。」
第90页 夏琛斜他一眼:「吃你的,别说话。」 这时候做面食都是用死面做,面条之类还好,像蒸饼,自然没有发面做出来的香甜松软,他家是他想法子用草木灰发了次面,后来又留了老面团。 客栈里的蒸饼大概也进过处理,比他在青阳县吃过的好吃多了,但也比不上肉包子好吃。 南哥儿不再说话,埋头啃蒸饼,夏琛吃得有点撑不太想动,干脆坐在旁边等他吃完。 南哥儿刚啃完一个蒸饼,突然响起阵阵敲门声,现在虽然还不算太晚,但因为客栈已经客满,外头有冷得不行,所以这几天大门一直都是紧紧关着,伙计们採买,都是从后门走。 突兀的敲门声响起,顿时引起大家注意,掌柜在柜檯后面探了下头,招唿了一个壮实伙计,让他去开门。 伙计推开门后的大木头栓子,将大门开了条缝,一股冷风立刻从门缝里灌进来,伙计将脸凑在门缝上看了一眼,扭头沖掌柜的喊:「掌柜的,是几个和尚。」 「和尚?」掌柜的愣了一下,道:「想让他们进来。」 伙计开了半扇大门,外头立刻钻进来几个大和尚,一个个都冻得脸色发白,连光头好像都快结冰反光了。 夏琛好奇看了一眼,顿时轻嘶一声,赶紧唿唤自己小伙伴也来看美人:「板儿,快看,那个大师长得也太好看了叭。」 不怪夏琛没见识,进来的几个和尚只有一个年纪略大,鬚髮皆白,一脸病容,被人搀扶着。其他的都是年轻和尚而吸引夏琛目光的那个和尚,二十来岁,真真是生了一副好模样。 夏琛自己长相就不俗,他家子笺更是能靠脸吃饭,而这个年轻和尚,却是跟他们完全不同风格的一种好看。 眉长而秀,眼睛是潋滟的桃花瞳,微微勾起的眼尾,自带风情,琼鼻樱唇,无一不精緻,左眼下一颗小痣,更是增添了几分韵致。 这般略有些妖娆的长相,偏偏这和尚一身气质却干净得仿佛空山新雨,纵然冻得脸色青白,面上依旧带着淡然的微笑,仿若菩提树下拈花微笑的佛子。 [你为什么只称唿这个和尚为大师?上次去宝成寺,你都是直接说和尚。] 「那还用问,他好看啊!」颜狗夏琛理直气壮:「我第一次看见这么好看的和尚,叫一声大师怎么了?!」 [你为什么总是关注男人的长相?你们出门逛街那天,我发现了好几个美貌女子偷偷看你,提醒你你都没理我。] 「噫……夏铜板小同学,你思想跑歪了啊。」夏琛秒变教育工作者:「我不是只关注男人长相,是我看见的长得最好看的两个都是男人。再说了,我长这么好看,别人看几眼又不碍事,我又不能给她们回应,理她们作甚?否则不成渣男了。」 夏琛一边跟夏铜板聊天,一边关注着几个和尚那边的动静,大堂里不少人也在看。 掌柜过去后,很快了解清楚情况,原来这几个和尚是离帝京稍远的灵安寺的师傅,十天前他们受邀来城中做法事,做完法事后师傅,也就是那个老和尚发热生病,滞留了两天,借宿在某个信众家中。 谁曾想这一留留出问题了,大雪封城,老和尚病还没好,他们也出不去。和尚们出门,哪里会带什么行李,干粮什么的,若不是去荒郊野外,更不会带太多,那信众家中也不十分富裕,平日施捨一些粮食米面不会心疼,但现在城中所有东西都在涨价,再供着几个大和尚,怎么供得起。 这几个和尚也不是没眼色的,每日也会出去化缘,但城中现在这种情况,他们衣裳单薄脚上的布鞋也不防水,根本走不了太远,否则搞不好就冻死在雪地里了。 眼看老和尚病一直没好,信众渐渐也不送吃的了,化缘得来的食物尽量给老和尚吃,其他人只能饿着,想等雪停了就好了。 结果大雪下了七天都没停,老和尚的药反覆煎了好几遍,药渣子都没了,小和尚们没办法,只能出来求医,信众却不肯让他们把老和尚留在家中了,怕他死在家里不吉利。 于是和尚们就这样被撵了出来,一路上轮换着背着老和尚,去药铺敲门,跑了几家只敲开一家,好说歹说才给他们抓了一副治风寒的药,然后就把门关上了。 找到客栈来的原因自不必说,借宿的,一家家找民居,借宿的可能性太小了,也就只能到客栈碰碰运气,否则再在外面待下去,他们一行人大概就要冻死了。 掌柜听完,面露犹疑,那个信众怕老和尚死在家里,他也怕老和尚死在他客栈里啊,那他这生意还做不做啦。 「我这……师傅们您看,我这都客满了,一间多余的屋子都腾不出来,要不你们再去别家问问?」 「施主,我师傅受不得冻了,我们不用屋子,待在大堂就好。」一个圆脸和尚立刻哀求道。 「这……」掌柜面露难色,他家中老母是个信佛的,他虽然不信,但心怀敬畏,让他就这么赶几个和尚出去,恐怕真是让他们去送死。 「施主……」圆脸和尚还待再求,老和尚却突然打断他的话:「忘语,噤声。」 圆脸和尚乖乖闭嘴,老和尚对着掌柜施了一礼,道:「施主,天灾突至,我观此灾祸似有后患,我这几个徒儿虽然年轻,也学得些本事,或可有些助益,望施主能收留他们,给片瓦遮身即可。」
第91页 掌柜一怔,还在消化老和尚的话,小和尚们已经闹起来了:「不成,师傅你要去何处?」 「老衲自有去处。」老和尚垂眉敛目,神色淡然。 众人皆是默然,明白老和尚这是知道掌柜的顾虑,想自己走把其他和尚留下来。 「掌柜的,就留他们在此处吧。」大堂中有食客喊道,大概平日就是个信佛的。 一人出声,跟着便有数人出声,也有只看不说话,或者嘀咕着多管闲事的,最后掌柜咬咬牙,还是没能狠心赶他们走,连着老和尚也留了下来。 虽然他们说了住在大堂便可,掌柜的还是问了一声,能否腾出床位给这几个和尚。 他主要问的是下房和大通铺,中上房虽然住宿条件更好,但住这样屋子的,往往都是不愿意与人同住才会花这个钱。反而是下方和大通铺腾出位置的可能性更大,因为这种房间为了多住人,床都做得很大,尤其是大通铺,人少了就睡松些,人多就挤一挤。 掌柜问完,很快就有两个下房的读书人表示可以收留两个和尚,大通铺也腾出三个位置,但依旧还差一个床位。 掌柜正待再问,却听一个粗嘎的声音响起:「掌柜的,我们屋能腾出位置。」 掌柜大喜,和尚们也正要道谢,那个出声的大汉却调笑道:「让这个美人和我们兄弟同住,也好乐呵乐呵。」 众人皆是色变,年轻和尚们更是面带怒色,有读书人斥了一句:「心思龌龊,有辱斯文。」 大汉叫罗虎,他一拍桌子站起来,身后唿啦啦站起来一群壮汉,他们是几个小商行联合请来护送货物的,也是耽误了时间,商行众人包括这群护卫,都被困在客栈。 这些人平日有事做还好,没事时一身精力难以发泄,客栈吃用越来越贵,商行主人捨不得多花钱,给他们吃食也越来越少,这些人早就不满了,此时不过藉机生事。 出声的书生夏琛认识,叫蒋新立,性格有些迂,但为人不错。他被这架势吓了一跳,但依旧不肯服软,梗着脖子瞪他们,夏琛却见他桌子下的腿已经在发抖了。 按住满脸愤然想往起跳的南哥儿,罗虎肆意狂笑,大摇大摆走到蒋新立桌前,抓起他还未吃完的蒸饼大嚼起来。 「你、你……」蒋新立只是个穷书生,虽然住的不是大通铺,但也只是下房,还是跟人合住,这几日饭前勐涨,他迫于无奈,也只能少吃东西消减开支,罗虎吃了他的蒸饼,他就只能饿肚子了。 「你什么你!」罗虎推了他一把,不屑道:「刚才说老子啥,你大点儿声再说一遍!」说着扬起钵大的拳头吓唬蒋新立。 「你等着,雪停之后,我定要拉你去见官!」蒋新立再穷,也是个读书人,能考中举人,在家乡也是颇受人敬重的,现在被一个粗人这般羞辱,他自然忍不了。 「拉我见官?!」罗虎狂笑出声:「行啊,官老爷怎么断,我就怎么赔,别说一个蒸饼,老子赔你十个!」 众人这才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他抢点儿吃的,不说当官的会不会为几个蒸饼开这个庭,就算判他赔偿,等雪停了蒸饼才值几个钱,怎么都不亏。 但是若让他此次得逞了,雪停之前,这人恐怕会在客栈中肆意抢夺他人食物。 果然,罗虎说完,他身后的十来个壮汉纷纷嬉笑着自去找了目标,动手开抢。 「这、这怎么是好……」掌柜的一见乱起来了,顿时着急想喊伙计,罗虎冷笑一声道:「掌柜的你可别煳涂,咱兄弟可没动你,卖出去的东西,你就甭操心了。」 这些人明显不是临时起意,他们下手的目标都是单身、家境普通没什么背景,身材瘦弱的读书人。 而这家客栈虽然年头久条件也还行,但并不是帝京最好的那一档客栈,否则也不会有大通铺,所以住客里,并没有什么身份十分显赫的官家子弟,上房中多是大客商或者家境富裕的学子。 罗虎等人又刻意避开了不好惹的,专挑好欺负的下手,一时间竟然让他们连抢了好几人。 「阿弥陀佛。」老和尚突然念了一声佛号,几个小和尚便像听见命令一般沖了上去阻止罗虎等人。 夏琛趁势大喊一声:「当我们傻子吗?等他们被抢光了,就该轮到我们了。」 其他人也反应过来,有个叫岑麟的富家学子带了两个护卫,满脸怒色的让他们去帮忙,其他也有身体健壮的人冲上去,掌柜的想缩也不敢缩了,苦着脸喊伙计,夏琛这才把南哥儿放出去,看他兴奋地逮着一个大汉对起招来。 夏琛躲在一旁,随手在旁边桌子上抓了一把花生,然后摸出两根皮筋崩在手指上。 皮筋是他某次抽奖抽出来的,好大一包,他又不用这东西扎头髮,干脆开发出其他诸多作用。 当初他练弹弓的时候,突发奇想学影视剧中,用手指做弓体崩着皮筋练准头,因为那是弹弓已经练得不错了,所以上手很快,虽然比不上直接用弹弓,但就大堂距离内,也能十打九中。 皮筋弹性一般,花生质地也不够坚固,夏琛只能朝脸上打,这么近的距离,基本一打一个准,弹过去的花生丸子疼是疼,但不至于将人打伤,而且很容易干扰那群大汉的注意力,躲闪着怕被打中眼睛。 十几个大汉都是正经练过的,虽然夏琛他们这边人更多,一时间倒也斗了个旗鼓相当,夏琛发现,那个长相好看的小和尚,身手竟然十分不错。他仔细观察了一会儿,又扭头去看南哥儿,奇怪地发现他们二人的招式间竟然有某种相似的东西。
第92页 这些大汉预谋时,估计没想到会引来这么大反抗,有些人打着打着就犹豫了,惹了众怒,等雪停后,难道真要为一口吃的去见官吗?而另一边,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其中,或许不敢直接动手,偷摸踢一脚绊一下,也够人心烦。 此消彼长,很快罗虎的手下就有人放弃反抗被困住了,掌柜的招唿伙计拿来绳子,将他们捆上,一个接一个,直到罗虎也力竭倒下。 整个大堂乱成一团,桌椅横倒在地上,十几个壮汉都被捆得结结实实,参与战斗的众人,多多少少都受了点儿伤,尤其是几个身体瘦弱却还气势汹汹往里沖的书生,一个个鼻青脸肿,但都兴致高昂。 「送他们去见官!」 「对,这等恶徒,必须严惩!」 群情激奋,一个个都喊着要送罗虎等人去见官,于是有人牵着捆人的绳子,还有人自告奋勇去开门,等门一开,被风雪扑了一脸,众人看一眼外头白茫茫一片,这才安静下来。 「这……官府怕是没开门吧。」 「咱们怎么过去?」出去了不晓得还回不回得来。 「要不先算了,等雪停了再说。」 商量到最后,众人决定将罗虎等人一直捆着,本来僱佣他们的几个商人,此时恨不能跟他们划清界限,但是这些人既是他们请的,又不能将他们饿死,所以日后吃食还是得他们花钱。 「我有活血祛瘀的药,我去拿来,诸位有需要可自取。」夏琛开口道。 再次感谢夏铜板无所不包的奖池,他不光有云南白药喷剂,还有一箱红花油。喷剂是家庭药箱里面的,红花油是直接抽出来的,这些可能会用到的东西夏琛都会提前想法子找容器分装好。 假装上楼进房间拿药,进屋后夏琛迅速关上门进空间找到装药的小罐子,拿了一罐出去,告知众人如何使用。 南哥儿抢先打开罐子,顿时被熏得扭脸躲开:「小叔,这药什么味儿啊!」 「药能有什么好味儿。」夏琛把他拉过来先给众人做了个演示,倒了点儿红花油在手上,对着南哥儿被踢得青肿的小腿勐搓。 有夏琛做示范,其他受伤的人,有的好奇过来要了一点儿药自己揉,也有嫌弃药味重不肯用的,岑麟的两个护卫也受伤了,要了药之后也不嫌弃味道大,又嗅又闻最后试了试,点头道:「确实是好药。」 还来管夏琛买,夏琛推说是家中自制的药水,带的并不多才将他们打发。 之后众人四散离开,有坐在一起谈论刚才之事的,有回房间休息的。掌柜苦着脸让伙计们将桌椅扶起,砸烂的碗筷全记在罗虎等人头上,决定等见官之后索赔。 有比较富裕的住客替和尚们点了吃食,只是简单的蒸饼,和尚们道过谢,坐在角落里吃起来,掌柜让伙计送了壶热水,自己拎过去,皱着眉问:「这位师傅今晚可如何安置?」 不是腾不出铺位给他了,只是他这相貌实在招祸,罗虎那张嘴一说,纵然别人没那个想法,也不好开口让他同住。 眉目俊秀的和尚平静道:「多谢施主,小僧今晚能否宿在大堂?」 「这……倒不是不行,只是晚间就撤去炭盆了,大堂可冷的不行啊。」掌柜道。 「无碍。」 「去我屋里住吧。」夏琛突然开口:「我去跟我侄子同住,我的屋子腾出来,让给这位小师傅便是。」 夏琛刚刚一直在想,为什么一个和尚的拳脚功夫会跟南哥儿,或者说将军府的功夫套路有相似,他的师兄弟却都是朴实无华的少林长拳,想来想去也没想明白。 但是小和尚看着不像坏人,夏琛便想着能帮一把是一把,反正他现在没晚也没办法跟子笺聊天了,种田什么的,白天找南哥儿不在房间里的时候进空间就是。 「小僧法号忘尘,敢问施主贵姓?」小和尚问。 「我姓夏,名琛,无字。」 南哥儿凑过来,笑嘻嘻自我介绍:「我跟我小叔一个姓,你可以叫我南哥儿。」 忘尘抿唇微微一笑,一下把南哥儿看愣了。 第50章 「多谢夏施主。」忘尘再次道谢。 小和尚犹豫了一下, 行礼致谢:「多谢施主,请问可否容小僧与师傅同住?」 「忘尘!」老和尚拦住他, 知道徒弟是想让自己住得舒服些, 但是更不想惹夏琛不高兴。 「无碍, 房间给你住,怎么住是你的事。」夏琛很想得开, 心里嘀咕着, 忘尘这个法号, 怎么好像在哪儿听过。 夏琛叫上南哥儿一起,带着忘尘上楼看房间,顺便将自己的东西都收拾到隔壁去。 几个和尚也各自散开,有拿了药去给老和尚煎药的,也有收拾他们随身物品的, 忘尘搀扶着老和尚上楼, 站在门口垂首敛目,不去看夏琛收拾东西。 窗户被刮开那次,夏琛把行李都搬到了南哥儿屋里,后来再回来, 也只是拿了两身换洗衣服和一些常用物品, 所以收拾起来很快,两人一起动手,没多久就全部搬进隔壁。 夏琛伸手沖两个和尚比了个请进的手势,忘尘和老和尚皆双手合十再行一礼。 熙元八年的春节,帝京不復往年热闹, 大雪已经下了十天,积雪厚得能将人小半个身子埋进去,街面上倒是多了些行人,不出去不行,家中存粮耗尽,出去有可能冻死,但不出去就会饿死。
第93页 官府组织人除雪,听说皇宫那边的道上,整袋整袋的盐倒下去,又有官兵齐力铲雪,才勉强开出路来。 西城区这边住的都是普通人家,哪儿有这么奢侈,客栈里走了几个住客,热水和食物的价格又翻了两番,许多下房和大通铺的客人都开始赊欠房资,掌柜却没有多加催逼,想来他也明白,若是逼得狠了,怕是就该乱起来。 闹事的罗虎几人,在僱佣他们的客商拒不支付食宿费之后,只能将他们赶了出去。 大雪封城的第十二日,是大年三十,客栈老闆高价买回半头牛,一只羊,让厨子杀了做年夜饭。 天南海北的众人齐聚一堂,出钱的多给两块肉,没钱的也有碗肉汤,几个跟罗虎一样做商队护卫营生的汉子举着汤碗,笑贊一句:「掌柜的仁义。」 掌柜拱拱手,自己拎了壶酒上桌跟人喝上了,大堂里沸反盈天,就连平时最讲究的书生都扯着嗓子红着脸跟人拼起酒来。 「小叔,我想家了。」南哥儿涨红着脸趴在桌上小声嘟囔,他刚趁夏琛不注意,偷了杯酒喝,喝完眼神就迷离了。 「我想吃我娘做得肉包子,还有家里的老母鸡,养到过年该煮了吃了,我们俩不在,我哥可美死了,鸡腿全归他了。」 夏琛本来也满腔思乡之情,被逗得忍不住笑出声,明明思乡情浓,怎么到南哥儿这儿,就惦记着吃了。 「不会,等雪停了,小叔给你买一整只鸡吃。」夏琛摸摸侄子的头,安慰道。 「这雪什么时候停啊?!」南哥儿晕乎乎嘆气。 其实所有人都察觉到今冬天气的反常,但是大家都相信,这雪不会一直下下去。每次都说,等雪停了,要怎样怎样,每日都盼着第二天一睁眼,雪停了,太阳出来了,可是大雪依旧下了这么久。 「小施主莫慌,这雪下不了多久了。」忘尘突然插言道。 自从夏琛给了他一小撮药粉,让老和尚退烧后,几个和尚对他都感激不尽,南哥儿又是个热烈单纯的性格,很快就跟住在隔壁的忘尘混熟了。 听见忘尘如此笃定,南哥儿眼睛一亮,反问道:「真的吗?」 「真的,我师傅说的。」忘尘弯着眼睛微微一笑,他是个性格温和又心思剔透的人,相处起来十分愉快。 忘尘的师傅法号空明,有没有看天时的本事夏琛不知道,但老和尚确实颇有阅歷,行事有度,让人尊敬。 「那太好了!」南哥儿高兴地欢唿一声:「等雪停了,我请你吃好吃的啊,可惜你们不吃肉,肉多好吃啊……」 说着说着就转到吃上了,夏琛跟忘尘对视一眼,露出个哭笑不得的表情。 当天晚上一直闹到很晚,大堂里东倒西歪醉倒一片,夏琛自从喝醉一次败了几年积蓄后,就把酒戒了,跟忘尘一同左右搀扶着左脚拌右脚的南哥儿上楼。 在房间门口,夏琛跟忘尘互相道别,扶着半醉的侄子进去。 「臭死了,今晚你睡地上吧。」把南哥儿扔到床上,夏琛黑着脸轻斥一句。 南哥儿还有意识,冲着夏琛傻笑两声:「小叔你捨不得。」 夏琛收不住笑,敲了他一个脑瓜崩儿:「明个儿去把床单衣服都给我洗了。」 「好……」南哥儿到底醉了,跟夏琛没说两句话,眼皮就慢慢耷拉下来。 夏琛给他盖好被子,侧身靠在窗边,盯着窗户发呆,也不知道子笺怎么样了,他说过,小院里採买都是一次性买许多,大雪封山也不用担心吃喝,但是一直联繫不上他,夏琛难免心焦。 「板儿,你能给我弄点太阳光吗?」以前觉得喇叭花挺好用,现在发现储能方面还有不足,像这种十几天见不到太阳的情况,基本就废了。 [不能。]夏铜板拒绝的很干脆,实际上这也不是夏琛第一次问他了。 夏琛嘆了口气,又问:「那我这次种的神奇种子变异了吗?」 他上次去宝成寺挖了土加了雪水,种出来的变异植物只有叶子没有果实,叶片像一片片放大版的雪花,水晶一样的质地,触之冰凉,使用后会使接触到的一定区域结冰。 比如扔一块到地上,大约一平米的地面就会被冻住结一层薄冰,若是扔进水里,也会将一定体积的水冻成冰。 这个功能要是在夏天应该挺好用,冻个冰块冰个水果什么的,方便极了,但是现在就显得十分鸡肋了。 用魔法书将其卡牌化后,又收穫一张绿卡,趁着还没用,夏琛先复制了一份做母本。 也因为这次变异,让夏琛看到了希望,或许他能种出来个太阳花,给他生产太阳能量?抱着这样的心态,夏琛每隔一段时间就要问一次夏铜板,他的神奇种子变异没。 可惜这次依旧是相同的答案:[没有。] 「唉,我是不是应该再去庙里挖点儿土?」夏琛嘆气道。 刚说完,不等夏铜板回答,夏琛突然听见窗户外面传来几声敲击声。他立刻屏住唿吸,竖起耳朵仔细听,果然有敲窗声。 放轻动作下床,顺手将一旁的脚凳拿起来,夏琛走到靠近窗户的地方,冷声问:「谁?」 其实他不太担心,他住在二楼,这个距离足够为难住大部分歹徒了。 「我,元宝,开窗。」窗户外却传来夏琛心心念念的声音,惊喜地放下脚凳,夏琛抽出插栓打开窗户,风雪捲入的同时,窗外跳进来一个人。
第94页 「你怎么……」 「嘘。」 夏琛下意识噤声,下一秒传来敲门声:「夏施主,你睡了吗?我似乎听见外面有什么声音。」 「没事,我刚不小心将凳子绊倒了。」夏琛不动声色地打发走忘尘,听见脚步声远去,隔壁木门被关上。 「你怎么这时候来了?冷不冷啊?你怎么上来的?」连珠炮般抛出一堆问题,不等温束回答,夏琛又抱住拉起他的手摸了摸,果然冷得跟冰一样。 将温束的手抱进怀里搓了搓,又哈口气,边给他活动手指,夏琛拧着眉瞪他:「你就不知道多穿两件衣服?!」 上次见面他就发现了,这人是个要风度不要温度的,大冬天只穿一身薄锦袍,今天倒是没穿那身张扬的红色,而是白色棉袍,摸着依旧不怎么厚。 温束本想说他不冷,但双手被夏琛小心捧在怀里来回搓揉,温暖的触感舒适得让他捨不得撒手,于是便把所有话都咽了下去,只翘起唇角目不转睛看着夏琛,他想了这么些时日,多看一眼是一眼。 「你等会儿。」夏琛想了想,撒开手去拿东西,却被温束回握住双手不松开,他忍不住笑了笑:「怎么跟个小孩似的,过来。」 拉着温束到衣柜前,夏琛将将军府送来的几件御寒衣物翻找出来,里面有两件厚斗篷是给他和南哥儿的,温束比他高大,他的衣服温束穿不下,但是斗篷无碍,只稍稍短一点儿。 将自己那件给温束让他穿上,扭头却见他盯着床上酣睡的南哥儿目光不善:「这是谁?」 「我侄子。」怕吵醒南哥儿,夏琛小声道。 「他为何在你房中?」 「这个……说起来话长,这应该是他的房间,我的房间原本在隔壁,你刚听见了,我把屋子让给两个和尚了。对了,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间房中?还有,怎么这时候过来了?还跳窗,我这可是二楼,危不危险啊!」 「陪你跨年。」温束微微一笑,没说是他听出来夏琛在哪儿的。将他带来的包裹打开,里面尽是吃食,有上次夏琛觉得好吃跟他提过的糕点,有滷牛肉烧鸡等荤食,有酒,还有几个橙子。 夏琛怔怔地看着桌上摊开的一堆,他只是跟温束聊天的时候提了一句,今年约他一同跨年,没曾想他真的来了,穿过风雪,义无反顾。 温束见他不说话,眉头轻皱:「此次准备不足,略有些简陋,元宝莫怪,等来年春节,我定给你准备丰盛的年夜饭。」 「这样就很好了,我在客栈吃蒸饼都快吃吐了。」夏琛立刻笑了,拉他坐下:「要喝酒吗?」 子笺远道而来,他陪他喝一杯是应该的,只是一杯,应该不碍事,大不了今晚坚决不进空间。 将茶杯当酒杯,夏琛给斟满两杯酒,一杯推到温束面前,自己举起另一杯:「新年快乐。」 温束举杯相碰:「同乐。」 杯中酒饮尽,两人相视一笑,好友见面,有说不完的话,夏琛简单说了一下他这边的情况,正要问温束,窗外有隐约的猫叫声响起。 温束脸上笑容收敛,贪看夏琛几眼,起身告别:「我要走了。」 其实早在十天前,他就打算下山来找夏琛,为了不将麻烦带到夏琛身边,他以身做饵引诱定国公府的探子出来,想将他们一次解决。 然而温博断腿后,知道自己继承爵位无望,疯狂之下竟然安排了手下人来杀他,不光安排了定国公府的人手,还在外面挂了悬赏,买兇要他的命。 温束刚解决一拨,却又来了一拨,他敏锐地发现两拨人不是一个主子,探查后发现,不出意料,后者是他的继母派来的。 温束想了一下,前世继母在他面前一向不错,大概是因为他这个小公爷太过优秀,温卓作为嫡次子承爵无望,所以才维持了他们表面上的和气。 而这一世,他是被抛弃弃子,除了占一个嫡长的名头,其他什么优势都没有。他早早淡出,定国公府斗争双方变成了温博和温卓,这一世没有温束在中间顶着,温博和温卓的关系可以说势同水火。 所以小林氏浑水摸鱼派人来截杀他,不过是想将他杀死后再把罪名推到温博身上,温卓作为定国公府唯一的男嗣,就可以顺理成章的继承爵位。 一次性解决两个拦路虎,简直是一石二鸟。 温束可不打算如他们所愿,但他这些年并未刻意培养人手,双拳难敌四手,他杀退一批后,折柳也受了伤,为了养伤耽误了一些时间。 现在温束正带着那群杀手在城中转圈,抽冷子便回头干掉几个,今天过年也没让他们好受,剁了两个追得紧的以示庆祝,然后趁着其他人没追上来,跑过来见自己心心念念的人。 不过这些就没必要跟他家元宝说了,他怕吓到他。 「这么快?」夏琛惊道。从温束不走寻常路的来法,夏琛就猜到他可能是偷偷过来的,大约待不长久,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就要走了。 温束看着他沉默不语,突然伸手将夏琛拉入怀中抱了一下,在夏琛耳边低声嘱咐:「元宝,我说的话你一定要记住。」 「嗯?什么?」夏琛推了一下没推开,小声道:「你先放开我。」两个大男人一直抱着,怪别扭的。 温束没松手,依旧低头将唇凑在他耳边低声道:「听着,正月初七、不,初六之前,若是我没来找你,立刻离开帝京,往南走,走官道。马车行大半日,有个小泽山,离驿站不远,你找人问一下便知。山上有我的一座小农庄,衣物粮食俱全,你在那待着别乱跑,等我来找你。」
第95页 第51章 熙元九年, 正月初三。 持续了半个月的大雪终于停了,一夜之间,好似换了个天, 初升的太阳煌煌高悬,热烈得仿佛入了夏。 所有人脸上都洋溢着喜气, 街上多了许多撒欢的孩童, 百姓们处理自家门前屋后的积雪,店铺纷纷卸下门板, 敞开大门开始做生意。 掌柜一早脸上的笑就没消失过, 将店里几个伙计支使的团团转,扫雪的採买的打扫的,伙计们干活脸上都带着笑。 太阳一出来, 夏琛就找机会把他的喇叭花搬出来放在阳光下晒着,南哥儿揣着外面打包回来的酥油饼, 给他小叔带了两个, 自己嘴上还咬着一个。 见着床边的喇叭花,南哥儿瞪眼跑过去,瞅了半晌,奇道:「小叔, 这不是咱家里那盆花吗?咋在这?」 夏琛也没想好怎么煳弄南哥儿,干脆端起长辈的威严,一脸淡定道:「我带过来的。」 「怎么带……」 「放行李里带过来的!」夏琛瞪他一眼:「问这么多做什么,饼好吃吗?」 「好吃。」南哥儿立刻被转移了注意力,将自己怀里揣着的给夏琛:「我还给你带了两个, 一直捂着,还热乎呢。」 「我……」 「夏公子,热水来了。」刚要说话,突然响起的敲门声打断了他的话。 「稍等。」夏琛起身开门,门口站着两个伙计,一个提着两桶清水,一个提着两个大铜壶。 这是送洗澡水来的,大雪封城,除了缺吃的,也缺柴火,客栈里热水越卖越贵,住中上房的客人还能狠下心买些回来擦洗一番,下房和大通铺的许多人,都是半个月没洗澡了。 好在天气冷,若是夏天,光那个味道都能把人熏晕过去。 夏琛不差钱,但是也不想做出头鸟,老老实实跟着其他住中房的客人们行事,好一点儿的是他有个空间,实在忍不了了就偷偷进空间烧水擦洗一番,洗完发现他空间里还缺个浴缸。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子笺来找他那天,他刚去空间清洗过不久,否则一想到子笺抱他一下,他十几天没洗澡没洗头,夏琛就要被自己的脑补给吓到。 因此雪停后,夏琛立刻要了热水,又给伙计塞了钱,才让他们先烧了夏琛要的洗澡水送过来。 南哥儿放下饼,将早前洗干净后被送过来的浴桶搬到屏风后,伙计便将水兑进去,他们做这个有经验,兑完还剩大半壶热水,放在一旁的高凳上。 夏琛伸手试了下水温,觉得可以,便又给了一把铜钱打发伙计们离开,南哥儿帮他把屏风拉开,自己坐在桌子前面闷头啃饼子。 这酥油饼跟客栈卖的蒸饼不一样,一层一层用油煎得起了酥,咬一口,香的不行,几口吃完自己的,又对着夏琛还没下手的两个动了心。 「小叔,你的饼还吃不吃,不吃都凉了,凉了就不好吃了,要不我先吃了,再去给你买两个热的。」 「你吃吧。」夏琛泡在热水里舒服地嘆了口气:「吃完了再去要两壶热水,等我洗完了你也洗一个。」 「我能去澡堂子洗吗?」南哥儿求道:「这小木桶洗着憋屈。」 帝京有专门的澡堂子,跟夏琛前世知道的那种老式澡堂子有点像,就是没有淋浴,夏琛带南哥儿去看过,被一屋子光着屁股的大老爷们和看不清颜色的池水给吓出来了。 但是南哥儿觉得稀罕,总想试一试,他在老家从没见过这样的澡堂子。 夏琛纠结了一下,最后还是同意了:「去吧,找个干净点的池子。」 南哥儿欢唿一声,抓起饼就跑了,走之前还记得给他叔带上房门。 屋里只剩下夏琛一人,他浇了热水到身上,叫了夏铜板一声,自言细语道:「也不知道子笺怎么样了……」 那天子笺来找他,只待了很短的时间就要离开,走之前嘱咐夏琛初六之前去他的庄子里等他。 当时他走得急,夏琛没来得及多问,话都还没说完,子笺就从窗口跳下去了,吓了夏琛一跳。 后来他自己琢磨了一下,觉得大概是因为他的存在被子笺家里人知道了,或许会抓他来威胁子笺,所以为了不拖子笺的后腿,他决定按照子笺说的做,收拾一番带着南哥儿去子笺的庄子上住一段时间。 反正那庄子离得不远,想回来方便得很,就是这样一来客栈里的房间不能退,否则到时候恐怕不好找住的地方。 正想得入神,夏铜板突然出声:[恭喜宿主,您种植的神奇种子变异了。] 夏琛惊喜交加,加快洗澡速度,洗完后立刻进了空间。 变异的神奇种子是他今天才种下的,今天一早夏琛被吵嚷声惊醒,听见外面有人说雪停了。 他穿好衣服跑出去,果然正看见第一缕阳光从遥远的天边照射过来,夏琛当时心中一动,顺手从旁边挖了一团带着化开的积雪的土壤回去了,用这团湿乎乎的带雪土种了一颗神奇种子。 没想到才过了没多久,竟然真的又出了一棵变异植物。 新出的小苗还很稚嫩,绿色根茎,叶瓣小小的,夏琛看了一会儿,没看出个所以然,只好先不管它,去仓库拿了个苹果出来,洗净后,边啃着苹果,边将地里的作物收了,又换上新的种子。 刚做完一套日常流程,夏铜板提示他,门外有人过来。
第96页 夏琛立刻出了空间,随后响起敲门声:「夏公子,楼下有人找。」 「什么人?」他头髮还湿着,这样见客很不礼貌。 「您来开房间的时候,同您一起来过。」伙计说。 夏琛觉得应该是刘四,他们一起生活许多年,没那么多讲究,便跟伙计说:「请他上来,我收拾一下。」 匆匆将屋里收捡一番,重点是把他的喇叭花收起来,南哥儿好煳弄,刘四可不是常人。 很快伙计带着刘四上来了,他看见夏琛一头湿发,只看了一眼,没多说什么,坐下后就直道来意:「老夫人请你们去府中做客。」 「府中有什么喜事吗?」夏琛疑惑道。 刘四解释了一番,说上次夏琛上门,老夫人病着没见着,本打算请他们兄弟去将军府过年,谁曾想这一场大雪将路都封了,老夫人觉得慢待他们了,所以想请他们去府中吃顿饭。 夏琛连忙表示无碍,刘四又劝,夏琛想吃一顿饭没什么,就问什么时间。 「后天。」刘四说。天刚放晴,将军府中杂事繁多,才推后了两天。 夏琛算了一下,后天是初五,正好是子笺给他的最后一天期限,若是那天等不到他,就得离京,若是等到了,自然万事大吉。 「好,我跟南哥儿说一声。」夏琛应下了。将军府请的是午饭,他吃完还能回去收拾一番,先定一辆马车,等不到子笺,第二天一早就走。 刘四办完差事,把带来的篮子打开,笑眯眯推给夏琛。 夏琛一看,里面是涂成红色的鸡蛋,惊喜道:「刘四叔你家中有喜事?」 刘四一向严肃的脸上是掩不住的笑意:「嗯,我家那个不肖子,给我添了个孙儿。」 他离京去青阳县保护夏家一家的时候,儿子才十来岁,后来成亲他也没能回去,好在这次回来,正好能看见孙儿出生。 「恭喜刘四叔。」夏琛真心实意道。 王武刘四二人在他们家中,真如长辈般教导他两个侄子,夏琛在想,要不这次就让刘四留在帝京算了,反正现在离献稻种已经过去很久,老是让人家骨肉分离,也不是个事儿。 心里这么盘算着,夏琛并没有说出来,准备等到时候跟将军府的管事人商量一下,有了确切答覆再跟刘四提。 将此事记在心中,等南哥儿回来后,夏琛告诉他刘四来过的事,决定这两日去街面上逛一逛,一是去将军府做客不好空着手,二是刘四家添丁,他们也该送上一份礼物,尤其南哥儿还和他师徒一场。 转眼到了正月初五,因为今日要出去做客,夏琛跟南哥儿一早就起了,出去吃早饭时正看见忘尘闭目盘坐在角落里念经,回来时便顺带给他带了两个素饼。 说起来,雪停后这几日,客栈陆陆续续有一些客人搬走,有本来置办好了货物被大雪堵在帝京的小商人,雪停了自然赶紧上路,也有找到能租住的小院搬出去的学子。 有人出去就有人进来,这时候正该是帝京客栈生意最好的时段,还有不少学子没能赶过来呢,只是因大雪封路,这两天到的人并不多。 而忘尘师徒等人,本来雪停后就打算离开的,结果隔壁街有户人家,他们家老太太本来身子骨就不太好,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大雪,一下子没熬过去。 那户人家听说登云阁这边有几个灵安寺的和尚,就请他们过去做场法事,几个和尚就去了,然后忘尘被退了回来……据说是因为那家女儿多看了他几眼,当爹的觉得他这个和尚不太庄重…… 也是很冤了,但是忘尘好像一点儿都不在意,他的师傅和师兄弟们留在那家做法事,不放心他一个人离开,就让他继续住在客栈里等几日。 他们接了法事的活儿,好歹有一些银钱了,便不再让夏琛给忘尘出房费,忘尘搬进一个空出来的下房,掌柜又给他算便宜一些。 隔壁房间又空出来,掌柜问夏琛还住不住,夏琛想了想,觉得他也不差这点儿钱,能一个住还是一个人住的好,就继续付了房钱。 夏琛和南哥儿吃完早饭回来,将给忘尘带的素饼给他,忘尘跟他们两人已经很熟了,笑着接过,轻声道谢。 半上午的时候,将军府派人来接,夏琛和南哥儿带着他们准备好的礼物上了马车。 这次终于见到了老夫人,她是傅将军的母亲,一个挺慈眉善目的老太太,拉着夏琛和南哥儿的手说他们都是好孩子,还让夏琛叫她奶奶,南哥儿叫她曾.祖母。 夏琛爹都认了,也不在乎叫这一声,让老人家高兴高兴也好,他和南哥儿叫完,老太太果然很开心,拿了礼物给他们,南哥儿是一块质地极好的玉佩,夏琛是一枚平安扣。 「戴好,都戴好,老三认了你,就是我傅家的孩子。」傅将军行三,老太太看着夏琛将平安扣戴上,才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 说了会儿话,老太太精力不济就去歇着了,夏琛和南哥儿去找刘四,将给他孙儿买的长命锁送上。 刘四将长命锁给儿媳让她收好,拉夏琛和南哥儿到一旁说话,问见过老夫人,老夫人怎么说。 南哥儿嘴快,将玉佩给刘四看,又说老夫人给夏琛的是一枚平安扣。 刘四一怔,再看夏琛,神色间竟多了几分恭敬。 夏琛一瞧便知有故事,跟刘四打听平安扣来源,刘四是府中老人,知道傅家许多事,想想老夫人都给他们了,便讲给夏琛听。
第97页 原来这平安扣是当初傅家先祖得了一整块上好的玉石,让工匠制成的,因为玉石够大,一口气做了十八个,傅家男丁,每人都有一个。 平安扣刚做出来的时候,那一代傅家男丁共有十一人,多出的七个留在当时的傅老夫人手里。 「琛少手上这个,应该是大爷留下的。」刘四换了称唿,大爷是傅将军的长兄,他仔细看过平安扣后跟他们说。 夏琛摩挲着平安扣沉默不语,这玉里沁着几分血色,他以为是本来质地如此,现在想来,也许是浸透了傅家先辈的血。 南哥儿心思浅,没想那么多,他看了看夏琛的平安扣,好奇道:「师傅你怎么看出来这是谁的,没有记号啊。」 刘四说:「老夫人手上只剩两块平安扣了,一块是清少的,一块是大爷留下的。」 「不是有十八个吗?为什么只剩两块了?还有清少是谁?」 「闭嘴!」夏琛恨不得把他嘴堵起来,只剩两块,自然是其他的找不回来了,傅家的男人都死在战场上,这平安扣自然是越传越少。 南哥儿缩了缩脖子,不明白他小叔为什么突然这么生气,刘四也沉默没接话,过了一会儿,才跟夏琛说:「今日是我说漏嘴,日后您跟府中人来往,尤其是见老夫人,千万别提清少。」 夏琛也好奇起来了,刘四这么称唿,这个清少应该是跟他一辈的,可是傅家这辈不是只剩傅眕和傅瞻了吗?难道这个清少是私生子?不对,这时候没这种说法,就算是庶子,以傅家这种人丁单薄的状态,难道还会不认? 第52章 刘四最后也没解释清少是谁,只匆匆说了一句, 将军府世交家的少爷, 打小在老夫人跟前长大的。 夏琛更煳涂了, 听刘四的意思, 这个清少显然还活着,就是不明白为什么不能提了。 不过他也没多问, 毕竟是人家的私事, 大家族中纠葛繁多, 他谨守本分不掺和就好。 送完礼,夏琛和南哥儿便不在刘四家多待, 这会儿也快到午饭时间了,他们该去正堂用饭, 来见刘四之前就跟老夫人说好的。 出了刘四家门,绕到无人的拐角处, 夏琛停下脚步, 板着脸不说话。 南哥儿怯怯看他一眼,从刚才起小叔就对他没个好脸色, 他隐约知道是自己说错话了,只是不知道哪儿错了。 夏琛一眼看出他的心思, 揉了揉额角,嘆口气道:「是我的错,是我平日没教好你,让你不知收敛口无遮拦。」 他家中人口简单关系和睦,南哥儿都这么大了, 性子还跟小孩一样,平时在家里怎样都无所谓,家里人知道他的性格,也都能包容,说错话了谁敲他打他一下,他不生气也不当回事,笑嘻嘻就过去了。 但是来了外头,若是还不注意,日后祸从口出,惹上什么事就来不及了。 今天幸好是刘四,他是南哥儿的师傅,知道他没坏心,若是在老太太面前问这么一句,不是往人家心口上插刀子吗? 南哥儿第一次见他小叔露出这副表情,本来想着自己惹小叔生气了,大不了被训两句或者打几下,没想到他这么说,顿时慌了起来:「小叔,我错了,你别生气。」 「知道哪儿错了吗?」夏琛问。 「我说错话了。」 夏琛知道他其实还是不明白自己错在哪儿,只是根据他的反应认错。沉默片刻,夏琛将他和刘四的谈话掰碎了讲给南哥儿听,也回答了南哥儿那个问题,让他知道为什么傅家的平安扣只剩两块。 南哥儿只是没转过来那个圈,不是真的傻,夏琛说完,他就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对傅家人而言是一种伤害。 「小叔,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我没想到……我去跟师傅道歉。」南哥儿红着眼睛道。 将军府离他太遥远了,哪怕知道两个师傅是从将军府中出去的,在以前的十几年时光里,傅家也只像传说一样。傅家两个少将军战死那年,他才十二岁,跟着家人一起祭奠过,隐约知道他们是英雄,再多的他便想不到了。 「不用了。」夏琛见他真的知道错了,才拍拍他安慰道:「这件事就不要提了,对谁都别提,还有刚才你师父说的话,也不要告诉任何人,记住了吗?」 南哥儿勐点头:「记住了,我肯定不说。」 「还有,以后跟人说话之前,先想一想,这话能不能说,多听少问。」夏琛叮嘱道:「若是想不明白,那就不要说,私下再问我。」 「嗯,我知道了。」南哥儿一脸郑重:「我以后一定不乱说话了。」 夏琛欣慰地拍了拍小侄子的头,这孩子傻是傻了点儿,好歹听话,慢慢教,自家侄子,又不能扔了。 教育完孩子,夏琛带着南哥儿从这荒僻的拐角处拐出去,来得时候有人带路,他记了路的,离开时刘四本打算送他们,夏琛想找机会跟南哥儿说这些话,才拒绝了说自己认路。 本来在别人家说这些话不太合适,但是夏琛怕一会儿见了傅家人,南哥儿又说错什么话,才赶紧先把他带到一边先教一教。 午饭是跟傅家众人一起吃的,老夫人把平安扣给了夏琛,就是把他当自家子侄,所以家中女眷尽数在场。 按道理讲,这种宴客应该是南宾和女宾分开,可是将军府一家子女眷,若是分开,就只能夏琛和南哥儿单独坐一席了。
第98页 好在他们俩年岁还不太大,左右分坐在老夫人两侧,也不算太过违矩。 一大家子,除了老夫人,还有傅家掌家的大夫人,二夫人礼佛不出,已经多年茹素,三夫人就是傅将军的妻子,一脸病态,显然身体不太好。 底下还有几个年轻一些的少夫人,夏琛低眉敛目没有细看,只跟着老夫人的介绍一声声嫂嫂喊过去。南哥儿吃了教训,从头到尾跟着他小叔学,一点儿不敢多说。 上次他们出门时见过的那个年轻女子也在,老夫人迟疑了一下,让夏琛唤了一声「阿姊」。 傅家小辈,只有几个小姑娘,其实也有过两个男孩,只是没站住,一个三岁的时候得了天花没扛过去,还有一个长到七八岁,从马上摔下来摔断了脖子。 夏琛和南哥儿一圈叫下来,收了一堆见面礼,夏琛也将自己带来的礼物拿出来,除了给将军府的,他另外准备了一些,就是想着可能会见到府里的小孩子。 礼物是他某次抽奖抽出来的,一盒子水晶饰品,发圈手鍊髮夹之类的,都是小姑娘喜欢的,卟啉卟啉闪闪发亮的那种。 他找藉口给自家幼娘和外甥女细娘一人一个,多了却没法解释来源,剩下这一大盒,给将军府中的小姐们正好。 小姑娘们果然很喜欢,一个个欢欢喜喜地跟夏琛道谢,她们的长辈看夏琛的目光也柔和许多,毕竟谁都不想家中多一个只进不出的,不管价值几何,有来有往方为长久。 将军府的午餐很丰盛,夏琛和南哥儿饱餐了一顿,夏琛边吃边忍不住暗暗比较,觉得还是子笺那边的厨子手艺更合他心意。 说到子笺,喇叭花充能完毕后,夏琛找机会进空间联繫过子笺,然而断断续续有时能联繫上有时联繫不上,就算联繫上了,说不了两句就断了。 夏琛隐约察觉,子笺现在的境况可能有些不妙,他甚至怀疑子笺是不是在被追杀。这样一来,他更不敢、尤其是晚上随便联繫子笺,毕竟他这边拨号,子笺那边的花可是会发光的。 吃过午饭,夏琛和南哥儿又陪老夫人说了会儿话,便起身告辞。 老夫人依旧让刘四送他们,毕竟熟悉,因为将军府众人给的礼物比较多,刘四还叫了个年轻小厮一通帮他们搬东西。 马车早早等在门口,刘四和小厮将礼物都放进车里,夏琛趁机跟刘四说:「叔,我和南哥儿明天要出城,去我朋友家住几日,先跟您说一声,免得你找不到我们着急。」 「出城?」刘四愣了一下,刚想问什么朋友,我怎么不知道,突然想起来夏琛现在身份已经不一般了,顿时将话收回去,转口道:「好,需不需要派人陪你们去?」 「不用。」夏琛看出他不放心,解释道:「就在城外不远,我们住几天就回来了。」 刘四点点头:「成,我回头跟老夫人说一声,若是有事,便报将军府的名号。」 两人正说着,一个穿着将军府下人衣服的小厮跌跌撞撞跑过来,满脸急色,就要往门里沖。 刘四一把拉住他,旁边帮忙搬东西的小厮似乎认识这人,也凑过来道:「孙丑儿,你不是跟着二管家採买去了吗?怎么这时候回来了?」 孙丑儿本就是回来报信的,见到能管事的刘四,立刻拉着他道:「四爷,二管家让小的回来报信,定国公府的二公子没了,咱府中怕是得派人去弔唁。」 「谁?」刘四离京太久,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他说的是谁。 「就是温国公爷的嫡长子,送出帝京养病那个。」 刘四想起来:「哦,是他啊,走,我带你进去见大夫人。」 夏琛在一旁本没打算插话,听见孙丑儿说了一个「温」字,顿时心中一跳,又听见他后面那句,脑子「嗡」得一声,整个人都快站不稳了。 「小叔,你怎么了?」南哥儿一扭头,见他小叔脸色卡白,一副马上要晕过去的样子,吓得大叫起来。 「怎么了?快进去,叫大夫。」刘四也吓了一跳,连忙过来扶他。 夏琛一把抓住他:「他、他叫什么?」 「谁?」 「定国公府的二少爷,叫什么?」夏琛嗓子堵得发痛。 「叫什么?」刘四不明所以,他仔细想了想,一时半会儿竟没想起来,还是旁边小厮小声提醒:「小公爷名束,束帛戋戋的束。」 「嘿,你小子还懂得挺多。」刘四看他一眼。 小厮讪笑两声:「四少爷念书的时候,也教了小的几句。」 「温束……」夏琛只觉得眼前一阵阵发黑,怎么可能呢,明明昨天还跟他说过话,说好了会去郊外的庄子里找他,怎么可能就、就这么没了。 「板儿,他说的假的对不对?子笺怎么可能会死,怎么可能……」 [从情绪感知,此人并未说谎,系统无法探测其他个体是否存活。] 夏铜板这里碰了壁,夏琛摇摇头,强忍着心口的闷痛,拉着刘四哀求:「叔,我、我想见见他,你带我去见见他。」 生要见人,死……死也要见尸,他不信子笺就这么没了,他们说好的。若是、若是子笺真的没了,他也要知道原因,为子笺报仇! 活了两世,夏琛第一次升起这么强烈的恶念,子笺若是被人害死的,他一定会找到那人杀了他。 「这……」刘四面露为难,他们将军府跟定国公府并不十分亲近,只能说普通交情,人家家中少爷刚死,灵堂还没设,贸贸然带人过去看尸体,怎么想怎么不合适。
第99页 但是看夏琛脸色苍白难受至极的样子,刘四心中又疑惑不已,搞不明白这风牛马不相及的两人是怎么认识的。 「你先别急,等我先回禀老夫人。」刘四安抚道。 「好,我就在客栈等着,若是有消息,一定要通知我。」夏琛连忙道。 既然现在不能去看,他迫切地想找个安全的地方进空间用喇叭花联繫子笺,好确认他的安全。 不走了?刘四一想,觉得夏琛说的那个朋友,搞不好就是温府的小公爷,顿时心生唏嘘。 夏琛白着张脸,一路面无表情,南哥儿不敢吵他,缩在一边担心地看着他。 到了客栈,夏琛东西都没来得及搬,匆匆吩咐一句,让南哥儿收拾,他先去休息一会儿别打扰,然后就锁了们进空间将喇叭花拿出来。 来回摩挲,喇叭花开始发光,可是那边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喇叭花也没有变色的趋势,说明子笺并没有接通通话。 「板儿,喇叭花还能用,说明子笺好好的,你说是不是?」夏琛找了个理由,顿时觉得非常有道理,又向夏铜板求证,希望他也能认同他的话。 [喇叭花的功能只要两朵连通花未曾毁坏,便可一直使用。]也就是说,跟主人安全与否没多大关系。 夏琛颓然地低下头,心中升起浓烈的悔意,他应该早点问问子笺是不是遇到麻烦了,哪怕他帮不了什么忙,他可以去求将军府,付出什么代价都可以,怎么能让子笺单独涉险。 心如火焚地的等了一天,第二日刘四终于来了,他告诉夏琛,老夫人那边已经说好了,等温家升了灵堂,傅家派人弔唁的时候,可以带他一起去。 夏琛立刻问什么时候,刘四答:「后日。」 夏琛点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跟刘四约定好时间,回客栈继续等待。 正月初七,出现没几天的太阳突然又消失了,一整天天色昏沉,大白天里阴暗得像是傍晚逢魔时刻。 百姓们看这天气古怪,机灵点儿已经赶紧跑去买粮食柴火,就怕再来一场那样的大雪,反正粮食柴火总归是要用的。 掌柜也囤了一批,忘尘的师傅让他们师弟送回来口信,说师傅觉得天象优异,恐怕有乱祸徒生,让忘尘自己小心,他们马上就能做完法事了。 这些夏琛都没注意,他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试着跟温束联络,可惜一直没成功,夏琛拼命安慰自己是子笺太忙了没注意到,但是心中有个声音告诉他,子笺不会让他找了这么多次一次都不回话…… 七日傍晚,才四五点钟,天已经黑得有些过分,掌柜的心中也直打嘀咕,早早让伙计上了门板。 夏琛没管天色,心中兀自琢磨着明天一早就去将军府,等着他们派人带自己一起去定国公府。 晚上躺在床上,想着生死未卜的挚友,夏琛又失眠了,自从知晓子笺可能遇害了,夏琛这几日就没睡过一个安稳觉。 隔壁南哥儿倒是早就睡得鼾声四起,隔着墙都能隐约听见,夏琛跑了会儿神想有什么偏方治打鼾,突然觉得南哥儿的鼾声里似乎夹杂了什么奇怪的声音。 夏琛一坐而起,竖起耳朵仔细听,果然,他没听错,好像是……惨叫声?! 第53章 「啊……救命!来人啊!」 隐约的惨叫声中掺杂着唿救声, 就在夏琛侧耳倾听这一会儿, 已经有了其他声音,显然是离得更近的住客听见声音被惊醒后起床查看。 夏琛心中隐隐有些不安, 他迅速穿好衣服,想了想,将他的弹弓和弹丸拿出来揣进怀里, 又把房中的独凳拿起来挡在身前。 在门后等了一会儿,没听见走廊里有什么奇怪声音, 倒是楼下喧闹声越来越大,似乎有人在叫嚷着什么「怪物」。 夏琛犹豫片刻,正要打开房门, 一声突兀的惨叫声响起, 这次声音更大,好像就在离他不远的地方。 接二连三的开门声响起, 二三楼的住客大都被吵醒,夏琛趁机开门,走廊上有几个衣衫不整的住客,显然刚从睡梦中惊醒,正互相询问发生了什么事,还有人准备下楼去找掌柜。 夏琛迅速掩好自己的房门,跑到隔壁敲南哥儿的门,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天南哥儿睡得格外死,夏琛敲了好一会儿, 才听见南哥儿迷煳的问话声:「谁啊?」 「我,快开门。」 「小叔?怎么了?」南哥儿趿拉着鞋子过来开门,夏琛正要说话,忽听身后惊叫声四起,他扭头一看,却见他隔壁的隔壁房里扑出来一个血人,胳膊、脸颊、脖颈上尽是伤,撕扯开来的伤口涌出大量血液,将他白色的寝衣染成了一片血色。 夏琛隔壁的隔壁住的是一对主僕,主人也是来赶考的学子,姓王,据说家里是当地的富绅,平时吃穿用度皆要上品。实际上这位王举子家境似乎没他自己说的那么好,带来陪考的老僕年岁很大了,连个大通铺的铺位都捨不得给他开,这么冷的天,就让老僕睡在地上。 现在变成一个血人的就是王举子,他这副模样,将走廊里的人吓了一跳,一时间没人敢靠近皆四散躲开,王举子一边喊着救命一边往楼下跑。 王举子的房间更靠进里侧,下楼会经过夏琛和南哥儿的房间,眨眼间他已经往夏琛这边跑来,夏琛心中一惊,将看愣了的南哥儿往里一推闪身躲进屋里,反手关上房门。
第100页 「啊这是什么怪物!」又一声惨叫响起,却是刚才站在走廊上的何举子,厮打声、唿救声、奔逃声接连响起。 南哥儿结结巴巴问:「小、小叔,这是怎么了?」 夏琛摇头:「我也不知道,听见有奇怪的声音,就出来叫你了。」 与此同时,他在脑海中唿叫起夏铜板,向他询问,是否知道是怎么回事。 [本界面出现重大变故,世界线走向发生转折,主线任务已经更新,请宿主努力种田。] 夏琛:「???」这时候了你还让我种田? 夏铜板这里问不出答案,夏琛只好放弃,现在的情况,外面显然很危险,但是他和南哥儿不能一直待在房间里,最起码得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么想着,夏琛小心拉开门露出一条门缝,探头往外看了一眼。 映入眼帘的一幕让夏琛瞳孔紧缩,只见在王举人门口不远处,刚刚发出惨叫的何举人跌坐在地上,抱着自己鲜血直流的手臂一个劲往后缩。不远处,一个身躯畸形的人形怪物正将何举人的同乡好友曾举人按在地上,头埋在曾举人脖颈处,一边发出奇怪的嘶吼声一边吸血。 这个人形怪物虽然有人的形体,但是整个身体好像泡过水一般膨胀起来,皮肤是一种古怪的黑紫色,像是全部血管爆裂后血液淤积在皮下,但是手指却干瘦如鸡爪,长儿弯曲,指甲细长,也是黑紫色,既诡异又噁心。 「殭尸!」夏琛脑海中突然冒出这个词,他前世看过的影视剧和中,偶尔会有这种东方吸血鬼出场,夏琛也知道一些关于殭尸的知识。 这种怪物的长相和习性,非常像夏琛知道的殭尸,可是为什么客栈里会有殭尸?这种怪物就算出现,也该是在墓地那种阴气足的地方。 这种突兀的出现方式,再联繫夏铜板刚才莫名其妙的答覆,夏琛心中忽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是只有他们住的客栈里有殭尸,还是其他地方也有?是只有帝京有,还是……还是全世界? 夏琛背后冷汗涔涔,若是世界性的,那、那不就是末日吗?他家里……家里……一时间夏琛不敢再往下想。 「小叔,外面怎么了?」南哥儿被夏琛挡住看不到外面,他刚也见到王举人浑身是血的跑下楼,心里忐忑不安。 「出事了……」夏琛继续盯着门外,头也不回的让南哥儿去把衣服收好,简单收拾一些行李。 南哥儿不明所以,但也老老实实去穿衣服收拾东西。 此时走廊上也有了变故,刚才四肢还在挣扎的曾举人已经不动弹了,吸他血的殭尸抬起头来,从那张肿胀变形的脸上依稀还能看出本来外貌,原来是王举人带的那个老僕。 此时这位老人一点儿不似平日的虚弱无力,身躯带着一种畸形的悍壮,眼睛里几乎看不到眼瞳,白森森一片,沾满血的嘴边伸出四颗长长的獠牙。 夏琛觉得,它喝过血之后,皮肤好像更黑了,原本还能看出一点儿暗紫,现在只剩乌沉沉的黑。 「救命!救救我……」将曾举人吸干的殭尸不停歇地又寻找到了下一个猎物,正是收了伤瘫软在地的何举人。 不巧的是,住在二楼的大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还有几个小商人,就算带了护卫小厮,也都安排在楼下的下房或者大通铺,这就使得二楼住户整体战斗力极其低下。 这么大动静,睡得再死也醒了,二楼住户出来许多,住在靠楼梯的,一见地上曾举人的尸体和那个殭尸,头也不回地拔腿往楼下跑。 殭尸扑到何举人后,立刻咬了上去,他们堵住了走廊上的路,靠里侧的住客被堵在里面,一个个都不敢过来,也有的反应过来,躲回了自己房间。 与此同时,两个一直未见有人出来的房间,也传来砰砰砰地砸门声,里面待得显然不是理智清醒的人类了。 「殭尸殭尸……」夏琛眼都不眨地看着门外,心中拼命回想他稀少的关于殭尸的知识,最关键的是如何克制殭尸。 「桃木剑,没有。惧光,不,是惧太阳光,对了,鸡鸣声,还有墨斗线、糯米……够了……试一试,都试一试……」 「来。」夏琛招手叫来南哥儿,让他们守着门,注意外面的动静。 南哥儿刚凑过去,就被外面的惨状惊地倒退一步,夏琛在他背上轻拍一下:「盯紧了,有情况赶紧关门。」 南哥儿喘了口气,咬牙点点头。 这种时候,夏琛也顾不得那么多了,趁着南哥儿背对着他,迅速钻进空间,抄起一个布袋装了一袋糯米,关闭仓库界面的时候,看着上面显示的巨额糯米数量,再联想到那个莫名其妙的随机任务,夏琛手一顿。 心中五味杂陈,然而情况紧迫来不及多问,出空间之前,夏琛犹豫了一下,找了块布将他的魔法书一卷,带着一起出了空间。 初三那天他种的神奇植物变异出来的是太阳花,长得有点像向日葵,但是没有瓜子,花盘跟个大灯泡一样能发光。 夏琛用喇叭花试过,确实属于太阳能量,能给喇叭花充能,他本来以为这种植物只能用来给喇叭花充能或者照明,现在看来,似乎还能有别的用处。 太阳花卡牌化后竟然是张蓝卡,夏琛立刻就拿去复制了,但是现在还没复制完成,所以他现在手上只有一张太阳花,尽量能不用就不用。
第101页 他速度很快,前后花费不到一分钟,南哥儿听他的话一直死盯着门外,并没有发现他小叔消失了一会儿。 拍了拍南哥儿的肩膀,等他让开后夏琛自己凑上去看了一下,何举人已经快不行了,走廊里所有人都跑了躲进房间,没谁敢跟那个殭尸正面对上。 夏琛仔细观察了一下,确认了自己的猜测,殭尸吸过血之后,可能会变得更强,不管是前世的知识,还是他看到的,都是这样的结果。 现在那只殭尸已经浑身漆黑,身体似乎更大了,它的本体是个干瘦的小老头,个子也不高,不足一米七,但现在站起来,哪怕佝偻着腰,看起来也有一米七多。 「小、小叔,咱们现在该怎么办啊?」南哥儿害怕道。他看到他小叔手上多出来的布袋了,就很奇怪哪里来的,难道是刚才进来的时候他太紧张了没注意? 「不能让它继续这么吸下去了。」夏琛说:「它会越来越强,迟早会轮到我们。」 「那怎么办?」南哥儿快吓哭了:「要不我们跑吧,出去找官兵过来。」 夏琛沉默了片刻,没跟他说这场灾难有可能是世界性的:「你听,楼下的声音更大,一直有惨叫声,说明楼下也有这种东西,可能、可能更多。」 楼下虽然还隔出了个大堂,但是住的人比二三楼加起来还要多,毕竟楼上都是房间比较大的单间甚至套房,但是楼下却是小房间和大通铺,住的人自然更多。单从比例上说,出现殭尸的机率都比楼上大。 而且,夏琛觉得,如果殭尸的实力受本来的身体影响,那楼下的殭尸恐怕比楼上这只更难对付,楼下可还住了不少体格健壮的护卫和侍从小厮。 「怎么办?我们怎么办?」南哥儿彻底懵了,只能眼巴巴看着夏琛,指望他能出个主意。 夏琛看了一眼外面已经吸完血站起来的殭尸,语气出乎意料的冷静:「杀了它。」 第54章 「杀、杀了它?」南哥儿惊悚地看着他小叔, 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对,杀了它。」夏琛面色淡定地解释:「这东西可能没有痛感, 你听,那边的撞门声一直没停,这样撞下去, 木门迟早撑不住会被撞开,到时候我们要面对的,就不止是这一只怪物了。」 「还有?!」南哥儿真得要吓哭了, 他仔细听了听, 还真是有砰砰砰的撞门声,劲道特别大,要是正常人, 谁没事在里面撞门玩儿啊。 「这只怪物已经变强了, 木门更难阻挡它, 若是让它一个个破门杀人,只会将他餵养得越来越强。」夏琛一直不错眼地盯着外面那只殭尸,脑中飞快谋划,如何才能以危害最小的方法消灭这只殭尸。 「那、那就杀了它……」南哥儿颤巍巍说完, 跑去翻找自己的行李,抽出一柄长刀, 用力握了握。 这把刀是当初第一次去将军府的时候, 那边给的回礼,南哥儿握着刀,稚嫩的脸上露出一丝杀气:「小叔, 我去杀了它,要是、要是我没杀死,你就躲着,或许等到明天早上,就有人来救命了。」 「胡说什么。」夏琛轻斥一声:「别冲动,我说要杀了它,可不是让你去拼命的,等我想想,想个万全之策。」 说是这么说,其实哪有真正的万全之策,他们说话这一会儿,殭尸吸完血站起来,在原地嘶吼一声,脸上纠结的皮肉抽动了一下,似乎在嗅闻气息,眼珠子却是一动不动,好像并无视力。 夏琛见状,忽然想起以前看过的文学作品里面,说遇见殭尸的时候必须屏住唿吸,否则人气会将殭尸吸引过来,于是连忙关上门屏住唿吸,又捂住南哥儿口鼻。 果然,本来被他们隐隐的说话声吸引的殭尸,在朝他们这边走了两步后,转身朝更里面的房间走去。 它脚步蹒跚,肢体僵硬步伐不稳,但并不像传说中那般是蹦跳着行走的,速度也不十分快,但是空无一人的走廊,没几步就走到王举人隔壁房间。 那房间里住着的是个并州来的小商人,姓冯,矮胖矮胖,有几分商人特有的油滑,但品性还算不错。 殭尸走到冯商人门前,停下脚步,勐地一嗅,脸上皮肉扭曲纠结在一起,极为可怖。 夏琛抵着门,看不见外面,只听一声闷响,声音比另两件屋里的撞门声大多了,接着是冯商人惊恐的叫声,大喊「救命」,显然他也发现那个怪物是在撞他的房门了。 趁着那只殭尸的注意力被冯商人吸引,夏琛在行李里找了几个小布袋,将他拿出来的糯米分装进小布袋里,给南哥儿分了两个,一个揣怀里,一个系在腰上,他自己也拿了两个。 边做这些事,夏琛边给南哥儿讲了他知道的一些殭尸的习性,说在书中看过类似描述的怪物,可能会有用。 「那怪物不惧疼痛,光砍肢体可能没用,所以要么刺心脏,要么斩首毁头,一会儿咱们出去,千万别掉以轻心。」夏琛细心叮嘱道。 「好。」南哥儿心下大安,未知的才是最可怕的,既然小叔说这种怪物能杀死,也说了办法,虽然比较困难,但总比一头雾水的冲出去好。 吸过血后的殭尸力气果然变大了许多,关在屋里的两只殭尸撞了这么久都没出来,这只殭尸没几下就将冯商人的门撞得摇摇欲坠,冯商人一边声嘶力竭喊着救命,一边拼命将屋里桌凳等物推到门后,试图挡住这只怪物。
第102页 可惜这些东西起到的作用并不大,又撞了十几下,一声刺耳的响声后,冯商人的门被撞开了,门口的堆积物被撞出去一段距离,在地板上擦出难听的声音。 「快,现在!」夏琛低声道。 他和南哥儿身上都尽量穿了不影响活动的厚衣服,帽子围巾都戴上,尽量不让皮肤裸露在外面,夏琛记得他看过的末日片里,丧尸病毒是会通过伤口传播的,谁知道被殭尸弄伤,会不会变成殭尸。 南哥儿有刀,夏琛的弹弓对付殭尸能起的作用却不大,他只能让南哥儿给他砍了一条凳子腿,前端削尖,勉强当个武器用着。 殭尸冲进冯商人屋里的那一刻,夏琛和南哥儿破门而出,南哥儿打头阵,疾步冲到冯商人门前,正看见冯商人被殭尸追得满屋子跑。 别看冯商人矮胖矮胖,跑起来却不慢,也可能是在生命遭到威胁的情况下爆发了潜力,好几次都跟殭尸的指甲擦过。 可惜屋子太小,眼看着就要被追到了,夏琛连忙沖他喊:「出来,往外跑!」他们不能在屋里跟殭尸打,空间太小施展不开,一不小心就会抓伤。 冯商人虽然一直喊着「救命」,但是并没有人来救他,他知道遇见这种怪物,大家都躲着,哪个会来救人。这会儿他都绝望了,觉得自己一条小命就搭在这里了,乍听见夏琛喊声,冯商人如闻圣音。 他连忙绕了个圈子,踉踉跄跄往夏琛这边跑,眼看要跑过来了,却被他搬来堵门的椅子绊倒。 身后腥风袭来,冯商人绝望的闭上眼睛,下一秒却没感受到疼痛,反而听见一声带着痛苦的嘶吼声。 南哥儿冲过来将他拽起来就往外跑,冯商人跑到外面一看,只见那只怪物手臂仿佛被烧红的火炭烫过,焦黑一片,地上散落着一些灰黑色的小颗粒,也不知是什么。 「有用。」他听见那个年轻的夏举人略带兴奋的说了一句,然后就从一个小布袋里抓出一把白生生的像是糯米的东西,朝怪物撒过去,怪物连忙躲闪,还是被散开的糯米撒到一点儿,掉在身上就是焦黑的烧印。 「这、这是何等神物……」冯商人两眼冒光,夏琛随后塞给他一小袋,迅速道:「糯米,我在书上看过,能克制这种怪物。」 南儿横刀挡在门前,殭尸嘶吼着却不敢靠过来,地上还散落着一些夏琛刚才撒过去的没沾身的糯米。 「那咱们跑吧。」冯商人紧紧抱着这一小袋糯米,既然这糯米能克制怪物,他们只要在怪物要追上时撒一把就好了。 「不行,楼下也有。」夏琛说完,又将给南哥儿说的话给冯商人解释了一遍。 冯商人一听怪物吸了血会变强,更怂了:「咱、咱们应该出去找官兵过来。」 夏琛冷笑一声:「你怎么知道怪物只有这客栈里有。」 他难道不想出去吗?万一外面也有怪物,人生地不熟,连个防御的地方都没有,要是被大部队发现,那真是想跑都跑不掉,还不如先把客栈里的怪物清干净,以此为据点,再谋后事。 「外、外面也有?」冯商人不敢相信,但是他又不敢去赌,夏琛盯着殭尸,也不想再多做解释。 屋里的殭尸跟他们对峙了一会儿,对鲜血的渴望战胜了对糯米的惧怕,糯米虽然能克制它,但并不能将他杀死,只会伤害它的肢体消逝它的力量,只要洗了足够的血,这些都是能补回来的。 于是这只殭尸俯低身体,低声咆哮后,勐地朝门口撞来,南哥儿左手一把凳子当做盾牌,右手持刀挥砍上去,他记得他小叔的话,朝着殭尸脖颈砍去。 殭尸一爪将木头椅面抓出深深的几道爪痕,对着南哥儿的刀却不敢硬抗,偏身躲了一下,南哥儿一刀砍在它肩膀上。 刀砍入肉的感觉,让南哥儿心神一震,胸口涌起一种噁心感,但是一想到他身后就是他小叔,南哥儿咬咬牙,用力将刀子拔出,再对着殭尸脖颈砍下去。 与此同时,夏琛对着南哥儿砍出来的伤口撒了一把糯米,他们离得近,夏琛撒的更准,一把糯米大半落在殭尸伤口上,奶白的糯米立刻变成黑灰色,伤口流出暗红近黑的浓稠液体,殭尸发出一阵悽厉的惨嚎声。 夏琛这一把糯米吸引了殭尸所有的注意力,南哥儿第二刀它并没有躲过去,这种刚变异的殭尸,只是力气大一些,不怕疼痛指甲牙齿有毒,能吸血,并不是铜皮铁骨刀枪不入。 南哥儿用尽力气的一刀,几乎将殭尸整个头都砍了下来,斜噼下去的一刀,最后刀子卡在殭尸颈骨间,大股黑红色带着腥臭的液体从伤口涌出,殭尸翻白的眼珠最后滚动了一下,带着南哥儿的刀子倒下了。 「死、死了吗?」冯商人战战兢兢地问,看着南哥儿的眼神像在看什么勐士,他没想到,这俩看着俊气文弱的叔侄俩,胆子这么大,身手还这么好,真是真人不露相。 夏琛又一把糯米撒上去,很快变成黑灰色,但是殭尸的尸体却不动弹了,夏琛这才放心:「应该是死了。」杀得死就好,就怕杀不死。 南哥儿僵硬的站在原地没动,第一次杀人,哪怕是个怪物,但也是从人变的啊,看着勉强还有个人样,让他怎么能轻易释怀。 夏琛拍拍小侄子安慰道:「南哥儿很厉害,多亏你保护我。」 「小、小叔,我杀人了。」南哥儿嗓音粗嘎,握刀的手不由自主地开始发抖。
第103页 「没……小心!」夏琛一把将南哥儿推开,手上削尖的凳子腿戳在扑过来的殭尸脸上,但却没来得及躲开殭尸的爪子,胳膊上被划了一道,好在他穿的够厚,棉絮翻出,却没划破他里面的衣服。 冯商人一声尖叫,被另一只殭尸在背后刨了一爪,顿时鲜血淋漓,他倒还有几分胆气,没有直接跑,转身一把糯米撒过去,逼退了这只殭尸。 南哥儿也反应过来,迅速抛了一把糯米,又将自己的刀拔出来,一刀将这只殭尸砍退。 两只殭尸嘶吼着立在他们对面,分明就是刚刚才被咬死的何举人和曾举人。 生死之间,顾不得伤春悲秋,南哥儿提刀沖了上去,夏琛也一手凳子腿一手糯米对上一个,冯商人躲在后面,咧着嘴边哭边帮他们撒糯米。 这两只殭尸跟起初那只比,弱了不少,对糯米畏惧更甚,南哥儿的刀往脖子上砍也不知道躲,很快就被南哥儿一刀一个给剁了。 杀一个还有些不适,又连杀两个,南哥儿怕都怕不起来了,他提着刀不敢松手,看着地上两只无头殭尸,喃喃道:「这、这是怎么回事?」 夏琛神色沉重:「如果我没猜错,它们爪子或者牙齿上有毒素,会将受伤或者咬死的人感染。」 冯商人一听,呜咽一声,眼泪混着鼻涕往下流,一张胖脸上脏乱一片。 夏琛和南哥儿看着他,沉默了,人还没变成殭尸,就这么杀了他,他们下不了手。 「我、我不想死,我娘还等着我回家……」冯商人哭得悽惨,但是他也看见那些怪物的样子,分明已经没有了理智,就算夏琛两人放过他,他也会变成一只怪物。 「我想想。」夏琛揉了揉额角,他看过的丧尸文里,病毒需要疫苗,也有说异能者能够免疫病毒,这个不做考虑。 疫苗现在是肯定没有的,但是他有能克制殭尸的糯米,或可一试。 「我有个办法。」想清楚后夏琛开口道:「也许能有用。」 冯商人连连点头,现在这种情况,不听夏琛的还能怎么办?而且夏琛知道的多,冯商人也很信服他。 「过来,让我看看你伤口。」冯商人走过来,将背露出来,他只穿了一件薄袄,已经被划烂了,背上也留下三道爪痕,不太深,但是伤口已经开始泛黑,朝着周围蔓延。 夏琛一把糯米撒上去,冯商人杀猪一样叫起来,直喊着「疼」,夏琛低斥一声:「还想不想活。」 冯商人呜咽着点头:「想。」 「有刀吗?」夏琛问。 冯商人想了想:「有一把小的匕首。」上面镶了宝石,他准备买了运回去卖给他们那边的纨绔子。 夏琛让冯商人指了位置,南哥儿去找出来,用匕首把冯商人背后伤口那一块的肉全部挖掉,再撒一把糯米,这回糯米只有一点点儿变灰。 冯商人已经疼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趴在地上任由夏琛折腾,最后夏琛又给他用酒精洗过后,撒了一点儿金疮药,再找了干净的布撕成条包扎上。 「多、多谢小公子救命之恩。」冯商人强撑着站起来,感受了一下,背上疼是疼,但是没有刚被抓伤的时候头晕牙痒,觉得血腥气好闻的感觉了,这让他有一种活着的感觉,知道自己大概不会变成怪物了。 「小叔,咱们接下来怎么办?」南哥儿跑前跑后给夏琛打下手,看着冯商人被抢救过来,心里也挺高兴,杀了殭尸后的不适感消散许多。 冯商人也看着夏琛,等他拿个主意。 夏琛敲敲自己手里装糯米的布袋,说出自己下一步计划:「先把二楼清干净。」 第55章 「退后!」南哥儿一声大喝,一刀将冲出门口的殭尸斩首。 「夏小哥儿真乃勐士。」冯商人, 他自我介绍说叫冯砚山, 被救之后就抱紧了夏琛与南哥儿的大腿, 时刻谨守小弟本分, 南哥儿每砍一头殭尸,他必然要大夸特夸。 「还有吗?」南哥儿刚被夸的时候还有点骄傲嘚瑟,听多了也就那么回事了,他喘了口粗气, 拎着刀的手依然不敢放松。 「应该没有了。」夏琛仔细聆听片刻,撞门的两只殭尸已经被他们放出来杀掉了,现在一楼依旧喧闹声也小了许多, 隐约能听见殭尸嘶哑的吼声, 数量绝对在五只以上。 三楼也有殭尸走动时僵硬地拖动肢体的声音,时不时还有撞门声, 显然走廊上有吸足了血的殭尸正在寻觅猎物。 「现在干什么?」南哥儿和冯砚山都眼巴巴看着夏琛,指望着他能拿个主意。 夏琛站在走廊上往下看了一眼, 一楼殭尸似乎不少, 大部分堵在住宿区, 但大堂里也游荡着两个。他怀疑一开始应该没有这么多, 应该是被咬死的人和受伤的人没能及时伤口,俱都变异了。 「先找人出来帮忙,凭我们三个人,想毫髮无伤的清理干净一楼不太可能。」夏琛冷静道:「现在杀死这些殭尸的难度还不算太大,如果不及早清理, 不光会越来越强,数量也会越来越多,届时我们便被困死在这里了。」 「好,您怎么说,我们怎么做。」冯砚山连忙趁机表忠心。 这种危险的环境,三人也不敢分开,挨个去敲二楼紧闭的房门,南哥儿拿刀在一旁守着,时刻防备里面冲出来的是只殭尸。 好在二楼因为夏琛反应及时,没有造成太大伤亡,后续感染变异的殭尸不多,所以清理完那五只之后,屋里只剩下躲避着的住客。
第104页 一路敲过去,听见外面的人声,陆陆续续有人出来,二楼一共二十三间屋子,住了近三十人,死掉五个,混乱时住在外侧的住客跑去楼下,走了约有七八人,加上夏琛他们三人,剩下的应该还有十五个人。 但是最后出来的只有七人,有四个屋里有声响,但死活不肯出来。 夏琛也不强逼,他辛辛苦苦想办法召集人手去清理一楼,难不成是助人为乐?别逗了,他又不是救世主,南哥儿第一次砍殭尸害怕到腿直发抖,难道他不怕吗? 怕,怕死了,哪怕活了两世,他都没见过这么古怪噁心的玩意儿,但是能怎么办,他得回家,他爹娘兄姐还等着他回家。 他没时间害怕,多拖一秒钟,家里人就可能遭遇危险,而他在千里之外,除了想办法尽快往家里赶,别无他法。 还有子笺,他生死不知的挚友,夏琛想都不敢想,万一子笺真的没了,会不会、会不会变成这种怪物…… 所以夏琛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淡定的分析,制定出最合理的计划,只为了增强他和南哥儿生存机率的同时,想办法早日回家。 他想要清理一楼,真不是善心大发想救人,他想要的是武器。粮食他空间里不缺,水也存了一些,只用来饮用短期内供给他和南哥儿没有问题,实在不行还有水果。 他缺的是武器,目前看来,殭尸能用冷兵器造成伤害,他的变异植物能起一些作用,但数量太少,都是消耗品,不适合当常备攻击手段。 二楼大都是读书人和商人,顶多像冯砚山一样带一把装饰多过实用的小匕首,而一楼,许多护卫都带有佩刀,实在不行,厨房里还有斩骨刀,要想拿到这些东西,他必须去一楼。 当然,夏琛也在考虑他自己的战斗力,他身手不如南哥儿,优势是弹弓玩的不错,具有一定的射击技巧,但是弹弓对殭尸的杀伤力约等于没有。 夏琛并不愿意放弃自己的优势,远程打击一向是战斗中必不可少的火力支援,他想两头并进,一边找近战武器,一边想办法用弹弓开发新的攻击方式。 当然,他带其他人下楼清理殭尸,也不只是利用他们,现在趁早清理完,才能去厨房储存一定的食物,否则这些人被困死在楼上,要么被殭尸吃,要么就被活活饿死。 那些不肯出来的人,估计还抱着等人来救的心态,夏琛觉得,他们将二楼的殭尸清理干净,已经仁至义尽了,既然这些人要躲着,那就让他们躲着吧,他顾不了这么多了。 然而出来的七个人并不如夏琛所想,能够齐心协力一同做事,其中一个姓杨的举人,出来后看见地上的无头尸体和南哥儿手上带血的刀,指着他就喊杀人兇手,南哥儿顿时脸色煞白。 夏琛暗恨,刚要说话,杨举人就好像他们要对他不利似的,拔腿就往楼下跑。 楼下大堂里游荡的两个殭尸,被这餵到嘴边的猎物吸引,低吼一声就扑了过去,杨举人发现不对想掉头往回跑,边跑边喊救命。 南哥儿犹豫了一下,夏琛一把拉住他,趴在栏杆上,冷漠地看着杨举人被殭尸扑倒,然后扭头对剩下六人露出微笑:「要不是有我们这些杀人兇手,你们就会跟他一样了。」 六人中有个跟杨举人关系不错的赵举人,当即怒道:「他不过是随口一句话,你们未免太过冷血,难道他说错了吗?」 夏琛怒极反笑,问其他人:「你们也这么觉得?」 有两人沉默不语,倒是剩下的三人里一个蒋举人一拱手道:「蒋某虽不才,却尚能明辨是非,这怪物伤人亦喝人血,已经不能再称之为人,两位拔刀相助,蒋某感激不尽。」 另两人也表态说跟蒋举人一个想法,夏琛垂眸不语,他不管这些人真心还是假意,现在他们的目的相同,都是想办法消灭客栈里的殭尸,活下去。 其实他也并不是只有这一条路可以走,在刚才杨举人指着南哥儿骂杀人兇手的时候,夏琛瞬间起了杀意。 他早就想好了备选路线,如果客栈里的殭尸没办法,他就和南哥儿退入房间,想法子从窗户出去,虽然危险,但他们有糯米,能克制大部分殭尸,再不济,他的豌豆射手和太阳花都能用。 「夏小哥儿是我老冯的救命恩人,谁要说他做得不对,我老冯第一个不干!」头号马仔冯砚山刚被杨举人的作死举动惊呆了,这会儿反应过来,头一个表忠心。 开玩笑,那怪物可吃人,他老冯这一身肥肉,差点儿就在这交代了,那杨举人怕是读书读傻了,好好的大腿不抱,去同情怪物。 「老冯,把殭尸的情况跟他们说一下。」夏琛面无表情的吩咐,然后拍了拍侄子的肩膀,揽他到一边说话。 「南哥儿,时间紧迫,我说你听,我怀疑现在这种怪物很有可能不止这一个地方有,也就是说,咱们必须尽快回家,你懂我的意思吗?」 南哥儿愣了一下,瞳孔紧缩,小叔说客栈外面可能也有怪物,他还以为是指帝京,毕竟这段时间帝京的天气变幻诡异,难道说,家里…… 「听着,这些怪物吃人,它们已经不是人了,杀了它们,我们才能回家,这是我让你做的,不要多想,小叔带你回家。」 南哥儿蓦地红了眼眶,用力点点头,握紧手里的长刀:「我知道了,我们要回家。」
第105页 「乖。」夏琛揉了揉小侄子的脑袋,收敛起情绪,拉他去敞开的房间里搬桌椅堵楼梯口。 这会儿冯砚山也跟那几人说完了,哪怕是看不惯夏琛的三人,也站在一旁听完了,均露出一副三观被刷新的呆滞表情。 蒋举人看了夏琛一眼,犹豫道:「砚山兄讲,那、那殭尸惧怕糯米,我等……」 夏琛默不作声解开自己身上未动的那个布袋,倒出六堆,让他们自己想法子装。赵举人三人没想到他会分给他们,诧异地看向夏琛。 夏琛冷声道:「别多想,你们被咬死了就会变成新的殭尸,不指望你们帮什么忙,别添乱就行。」 赵举人三人顿时涨红了脸,想说自己不会添乱,但又不知道能帮什么忙,让他们念书没问题,打殭尸,是真没经验。 夏琛开始分工,让他们搬了桌椅板凳,将通往一楼和三楼的楼梯口都堵住,中间留一条通道。 刚才杨举人跑下楼,吸引了大堂中两只殭尸的注意力,让它们意识到头顶上还有鲜活的食物,正跃跃欲试的想爬楼。只是殭尸的肢体太僵硬,爬一步摔两步,两只殭尸里,咬死了杨举人的那只动作更灵活一些,已经爬了三分之一的楼梯了。 南哥儿持刀堵在楼梯口,神色坚毅,夏琛不让他下楼,怕引来更多的殭尸,但是这两只爬上来,就别怪南哥儿一刀一个了。 「夏少,现在咱们怎么办?」冯砚山干完活,颠颠地跑到夏琛身边问候,他管南哥儿叫夏小哥儿,对夏琛却多了几分恭敬。 夏琛看着南哥儿砍死了首先爬上来的殭尸,用刀将尸体挑下楼,头都不回的问:「饿吗?」 「啊?!」冯砚山愣了一下,随机反应过来,捂着肚子点头:「饿。」 大半夜的又是逃命又是砍殭尸又是搬桌子椅子,都是体力活,他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刚才是太紧张了没发现,现在夏琛一提,肠鸣声此起彼伏。 「你有吃的吗?」夏琛又问。 冯砚山犹豫了一下,道:「我屋里还有些糕点,您要是饿了,我给您拿来?」 夏琛听到这话,才回头看他一眼:「不用,你自己留着吧,想想你那糕点能吃多久,吃完了怎么办。」 冯砚山顿时色变,另外六人也意识到了这个严重的问题,其中一人小声道:「不至于吧,再等一等,官府总会派人来救我们的。」 夏琛轻笑一声:「嘘,仔细听,听见了吗?惨叫声,不是楼下,也不是楼上,是在客栈外,你觉得你们能等到官府派人吗?」 「那、那怎么办啊?」冯砚山连忙道:「夏少您说,我老冯这条命是您救的,您怎么说我怎么做。」 夏琛扭头看向楼下:「昨天,掌柜囤了一大批粮食蔬菜肉类柴火,就在后厨,只要能将一楼清理干净,未来一段时间的吃喝都不用愁了。」 「还、还清?」听着楼下一阵阵殭尸的嘶吼声,冯砚山打了个哆嗦:「夏、夏少,楼下殭尸那么多,咱们这几个人,还不够塞牙缝的……」 「谁说让你正面刚了?」夏琛下巴一抬:「看见那边没?」 冯砚山探头看去:「酒?」 夏琛敲敲栏杆,点头道:「没错,酒,我们只要设个陷进,将殭尸引过去,一把火就能烧了它们。」 殭尸惧光,属阴,既然糯米管用,夏琛大胆猜测,火一样可以将它们烧成灰。 「成啊!」冯砚山一听,大唿「妙计」,只要不让他正面刚殭尸群,他觉得夏琛这个主意真是好极了。 「别急着夸,你以为这个方法没危险吗?」夏琛盯着楼下的酒罈堆,又抬头看客栈布局,在脑海中规划陷进布置方法。 「布置陷阱得去楼下,光这些不够,最好能将酒罈吊起,届时酒水洒遍殭尸全身才有可能迅速烧死它们,否则只烧着脚,它们四处跑,反而会将整个客栈烧了。」 「另外。」夏琛看了眼正仔细听他说话的七人:「需要一个诱饵,将殭尸们勾引过去。」 七人面面相觑,都不敢接话,夏琛嗤笑一声:「刚才指责我的时候不是很正义吗?冷血?你们的血倒是热的。」 他本来不是这么尖锐的性格,只是一想到南哥儿当时煞白的脸色,夏琛心中就涌起止不住的怒气。 从意识到这可能是末日起,夏琛的头就一直在跳着痛,他把所有的恐惧都强行压下,又逼迫自己放空情绪冷静思考,导致神经过度紧绷,引起了神经性头痛。 这种情况下,他实在没办法保持平和的心态。 赵举人三人脸红一阵白一阵,但谁也说不出自己去当诱饵的话,蒋举人犹豫片刻,问:「这个诱饵要如何做?」 夏琛也不废话,直接指着柜檯道:「我想将柜檯横过来,挡住外侧,酒罈子堆成一个圈,横樑上再吊个几坛。楼下的殭尸大都聚集在住宿区,现在只听得见殭尸吼声,没有惨叫声,说明楼下的人找到了防御的办法,暂时挡住了殭尸。殭尸对血腥气敏感,对人气敏感,我们人不如一楼倖存者多,所以必须用血物吸引它们过来。」 夏琛说到这里停了一下,继续道:「没有活物,只能我们几个放血,找容器装起来,抛洒鲜血吸引殭尸过来,将它们一路引入陷阱,装血的容器直接扔进陷阱圈即可。」 「如何打碎酒罈,如何引火?」蒋举人问。二楼离柜檯有一段距离,抛物很难抛过去,万一砸不准等殭尸跑了,一切谋划就白做了。
第106页 「这个你不用担心。」夏琛将他的弹弓抽出来甩了甩:「我弹弓用得不错,保证可以在短时间内打破所有酒罈,然后射一个引火物过去即可。」 七人互相看了几眼,既然如此,夏琛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他必须留在二楼准备打碎酒罈。南哥儿一直守在楼梯口,夏琛也说了不会让他去,他必须堵住楼梯口防止殭尸被引上来,去做诱饵的人只能在他们中间选。 跟赵举人一同的三人中,有个黑黑瘦瘦的王举人突然道:「我去吧,我幼时常走山路,脚力不错,擅奔,我去引殭尸进陷阱。」 「你想好了?」夏琛问。 王举人点头:「想好了。」他想过了,夏琛的方法是目前最可行的,他一点儿食物都没有,殭尸吸了血会变强,杨举人已经给他演示过一遍了,不趁想着还有力气弄些食物,他就没活路了。 「好,你去。」夏琛转头看向其他人:「王举人不用放血,以防殭尸盯上他,你们有意见吗?」 冯砚山抢先道:「没意见,您和夏小哥儿也不用放,你们可是主要战斗力,万一战斗的时候殭尸被血腥气吸引伤到你们就不好了。」 其他几人点头默认,夏琛也不想放血,这几人打殭尸帮不上忙,放点儿血算是做贡献了。 布置完陷阱之前不能放血,夏琛先让他们去将自己的厚衣服尽可能的穿上,但是不能影响活动,他自己回房关上门钻进空间,又拿了一大袋糯米分装成小袋。 南哥儿已经将爬上来的两只殭尸都砍死了,大堂里还有一直,是杨举人变的,它被吸过血之后好似很弱,只会僵硬地拖着腿来回走,不知道爬楼梯。 穿戴好后,夏琛又将糯米给他们一人分一些,然后南哥儿打头阵,一行人慢慢摸下楼,杨举人变的殭尸嗅到人气,低吼着走过来,南哥儿熟练地挥刀,轻而易举砍死了这只殭尸。 这回赵举人也不说什么冷血了,低着头默不作声去搬酒罈子,都不是做体力活的人,搬个酒罈子费老大劲,夏琛一边指挥放置的位置,一边观察一楼环境。 大堂往后过一小门,便是一楼的住宿区,殭尸群挤在门后,光听声音就知道数量不少,其他倖存者大概被堵在里面,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 酒罈很快挪好了,夏琛在柜檯附近找到一捆粗麻绳,找了三个大小适中的酒罈捆好,绳子另一头甩上横樑,将这三坛酒吊了起来。 吊到合适位置后,将绳子绑在一边的柱子上打上死结,夏琛重新检查一遍,确认没问题之后,带着几人上楼。 冯砚山提供了两个水囊,赵举人等人割开手臂放血,将水囊灌满。王举人戴着夏琛的围巾和帽子,包裹得严严实实,夏琛又给他多装了一袋糯米在腰间。 「我走了。」 「记得我说的话,不行就回来。」夏琛叮嘱道。 「好。」王举人举起装满鲜血的水囊沖他们晃了晃。 王举人脚步轻巧地下楼,南哥儿持刀守在楼梯口,冯砚山也举着自己的小匕首站在另一边。 夏琛早就挑了合适的射击点,握着弹弓包着弹丸,紧盯着王举人穿过大堂,之后视线被遮挡,夏琛只听见一阵接一阵的嘶吼声,王举人的身影突然蹿出,身后跟了一长串殭尸,一眼看去,最起码有二十个。 楼上众人皆倒吸一口凉气,这么多殭尸,若真攻上楼,谁挡得住。 王举人边跑边拧开水囊,一把将水囊抛进酒罈围成的圈里,鲜血在抛洒过程中漫出,跟在王举人身后的殭尸顿时转移目标,朝着水囊扑去。 密密麻麻的殭尸像下饺子一样朝陷阱圈里跑,王举人拔腿往楼上跑,这时却从门后奔出五六只高大殭尸,个个均有近两米的身高,全身乌黑,指甲泛着乌光,根本不看那被争抢的水囊,朝着王举人追赶而来。 「撒糯米,拦住它们!」夏琛大喊一声,顾不得帮那边,一颗接一颗的弹丸射出,将酒罈一个个打碎,酒水倾洒而出,将伏在地上吸血的殭尸们浸了个透。 最后打碎的三个吊起的酒罈,更是将所有殭尸泼的浑身是酒无一倖免,夏琛迅速将他准备好的酒精瓶点燃,用力扔了过去。 一声脆响,汹汹火焰沖天而起,悽厉的嘶吼声接连响起,火圈里的殭尸一个个被烧成火把。 第56章 而此时南哥儿等人却陷入危机之中, 最后冲出来的几只追击王举人的殭尸, 大约是最初变异的几只, 吸了足够的血,又堵在一楼倖存者最前面, 这才出来晚了。 但是它们不光肢体更灵活, 力气也十分大, 王举人差一点儿就被追到了,多亏冯砚山憋红了脸一把糯米撒过去,让殭尸抓向王举人的爪子慢了一点儿, 才躲过这么一劫。 王举人连滚带爬地跑上楼, 南哥儿侧身让他过去,下一秒挥刀砍向追在最前面的那只丧尸,只听一声仿佛金铁相交的锐鸣声响起,南哥儿的刀竟被那只殭尸用爪子架住, 泛着乌光的指甲锐利无比,南哥儿上好的宝刀第一次毫无建树。 突遇这种状况, 南哥儿愣了一下,他战斗经验本就不丰富,这种战斗中愣神的情况,经歷多了必不会发生,但在现在,简直是要命。 不过一晃神的功夫,殭尸另一只爪子已经朝他面门抓来,南哥儿惊恐后仰躲避, 然而他的刀竟被殭尸抓住了,慌乱之下,他再次做出错误判断,抬起左臂去挡殭尸的爪子,右手却抓着他的刀不肯放。
第107页 「放手!」夏琛目眦欲裂,疾冲过去,一整袋糯米倾撒而出,甩了殭尸满头满脸。 南哥儿听见夏琛吼声,下意识松开握刀的手,反作用力之下,险险向后倒去,然而手臂上还是被殭尸狠抓了一爪。 夏琛抄起一旁搬来堵路的桌子推到楼梯口,沖冯砚山等人急声道:「堵住,别让它们上来。」 说完又将自己之前偷偷拿出来的糯米扔出去几袋,让他们不要吝惜,尽管撒。这几人除了冯砚山和王举人,都是第一次直面殭尸,一个个吓得呆若木鸡。 听见夏琛吩咐,冯砚山二话不说开始行动,胖胖的身躯堵在桌子后面死死抵住,其他人连忙抓了糯米撒过去。这些殭尸似乎比较聪明,但一样忌惮落在地上的糯米,刚才被夏琛撒了满脸的那只,脸上被腐蚀出一个个小坑洞,看着格外噁心。 夏琛将南哥儿拉到一边,咬着牙撕开他的衣袖,虽然抓伤的时间还短,但这几只殭尸的尸毒显然更厉害,短短一会儿,南哥儿的小臂已经大部分染上了黑紫色,甚至正在朝其他处蔓延。 夏琛迅速掏出匕首,这把匕首还是冯砚山的,他割完肉后,夏琛担心还会出现这种情况,将匕首洗干净后用酒精擦过,又用糯米水泡过,最后用糯米反覆擦洗。 幸好提前做了准备,但是给冯砚山割肉的时候,夏琛没那么心疼,轮到给自家小侄子下刀子,夏琛心都在发抖。 深吸一口气,他低喝一声:「忍住。」 咬着牙将伤口处的血肉削掉,手臂毕竟不比背后,肉没那么多,几刀下去,几乎可以看见骨头,南哥儿捂着嘴呜咽着将惨叫声堵在喉咙里,满脸都是泪,疼得直抽气。 夏琛给他塞了一颗水果血,这东西补血效果极好,南哥儿刚吃下去,伤口处又涌出一股黑红色血液,毒素一点点排除,伤口才开始止血。 南哥儿疼得满头汗,根本没精力关注,也不敢去看自己的伤口,夏琛却心生惊喜,他以为水果血只能疗伤补血,没想到还能排毒,想来应该是算在疗伤的功效里了。 撒上将军府出品的金疮药,再小心包扎好,夏琛顾不得照顾南哥儿,匆匆吩咐一句:「去屋里歇着。」然后提着他当武器用的削尖的凳子腿,就去帮冯砚山等人。 冯砚山此时也快撑不住了,他背靠着桌子死抵着不退,下面的殭尸比起其他殭尸还算聪明,但脑子依旧不大灵光,只会往前挤伸爪子,南哥儿的刀被扔在脚下,然后又低吼着去躲其他人撒出去的糯米,两方一时间僵持住。 夏琛过来后,边用椅子腿朝着打头的殭尸眼睛戳,边努力想办法,失去了唯一的武器,他们想对付这些殭尸的难度大幅度提升,光撒糯米能撒到什么时候,等到他们几个都没力气了,就只能沦为殭尸的盘中餐。 实在不行,只能试一试他的太阳花,哪怕不能消灭这些殭尸,只要能阻挡住它们,争取时间,总能再想到办法。 想到这里,夏琛心一横,决定把魔法书拿出来,回想一下他的咒语,夏琛真想回到那个时候把设置咒语的自己暴揍一顿。 然而就在此时,蒋举人一声惊叫:「我的糯米没了。」其他几人也纷纷接话说他们的也快没了。 夏琛瞥了一眼,刚想说我房里还有等我去拿,赵举人突然收起他装糯米的布袋,头也不回地跑了。 他本来跟蒋举人合守一边,蒋举人的糯米没了,他又跑了,防御顿时出现缺口,两只殭尸勐撞过来,冯砚山大叫一声:「挡不住了!」作为屏障的大方桌生生被撞歪半边。 其余人均惊恐后退,防线彻底告破,冯砚山被撞翻的桌子压在下面,夏琛一把糯米撒过去挡了片刻,掀开桌子拉起冯砚山,沖其他人大喊一句:「跑!」 现在召唤太阳花已经来不及了,没有屏障,如果太阳花杀伤力有限,作为植物很快就会被毁掉。 几人亡命奔逃,南哥儿一直关注着外面的动静,发现不对,打开房门着急喊:「小叔快点儿!」 然而夏琛去拉冯砚山的时候耽误了一会儿,除了一个反应比较慢的姓罗的举人,其他人都跑在他前面,一个个接连冲进南哥儿房间。 身后就是殭尸的嘶吼声,夏琛头都不敢回,眼看就能进屋了,突然被身后的罗举人勐拉了一把。 疾跑中被拽了一下,身体平衡被打破,夏琛一个踉跄摔倒在地,罗举人边跑边喊:「不怪我,是你要我们出来的,都是你害的。」 他没敢进南哥儿的房间,直接冲进了更里面自己的房间里,冯砚山跑出两步才发现不对,再回头时却见一只殭尸已经朝着夏琛扑了过去。 「小叔!」南哥儿大喊一声冲出去,他的刀没了,只能拎着一把凳子当武器。 「别过来!」夏琛被拉倒就知道不好,就地翻滚一下,躲过了扑过来的殭尸,一把糯米撒过去。 然而此时,后面的殭尸也追上来了,走廊比被他们堵住的楼梯口宽阔,可容三只殭尸并行。 第二只殭尸扑来,南哥儿却已经赶到,他举着凳子大喝一声朝那只殭尸抡过去,近两米高身体悍壮的殭尸,竟然被他一凳子抡飞了出去。 飞出去的殭尸恰好砸中了后面的殭尸,带到一片,南哥儿来不及高兴,急忙去帮夏琛,他面前可还有一只殭尸。 这只殭尸被夏琛一把糯米挡了一下,但是近在咫尺的血食的诱惑力,让这只殭尸抵挡住了对糯米的惧怕,吼叫着朝夏琛扑来,不管不顾夏琛再次撒出的糯米。
第108页 夏琛抬腿朝殭尸勐踹一脚,被反震力震得脚一麻,但是身体也借着这点儿反作用力在地上划出去一段距离,导致殭尸抓向他脖子的爪子落错了位置,朝他的腰部抓过去。 夏琛心中一凉,这一爪下去,他该不会废掉吧。 此时南哥儿也冲到殭尸背后,急红了眼抡起凳子朝殭尸砸,还没砸到,却听见殭尸发出一阵悽厉的吼声,夏琛诧异看去,去见殭尸那只连刀都砍不断的爪子,竟然像碰到硫酸似的被消融了大半。 来不及追究原因,夏琛连忙爬起来,拉着南哥儿冲进屋里,冯砚山迅速关上门。 「小叔你没事吧?」南哥儿拉着夏琛上下打量,确认他没有受伤才放下心。 「你的力气怎么那么大了?」 「刚才那只殭尸怎么了?」 夏琛和南哥儿同时出声,互看一眼,又同时道:「我也不知道。」 「你搬一下这个柜子试试。」末日都来了,异能还会远吗?夏琛怀疑他家小侄子是不是觉醒了什么奇怪的能力。 南哥儿听话的走过去,他左手有伤,便单手抓住柜子一边,稍一使劲,人高的大衣柜便轻轻松松抬了起来。 「呵!」冯砚山等人齐齐惊骇出声。 南哥儿自己都被突然变大的力气吓了一跳,他看了看自己手,又把目光转向他小叔,想求个答案。 夏琛想了想,道:「世道乱了,老天爷总不会不给人留活路,殭尸能变强,人也该变强,这是老天赐给你的能力,善用便是。」 南哥儿喜出望外,就这么成大力士了?他力气变大了,以后肯定能保护好小叔。 冯砚山等人也羡慕地看着南哥儿,心里琢磨着为什么老天爷就没给他们一点儿特殊能力。 夏琛看出这些人的想法,暗示道:「从没有不劳而获,南哥儿是不断战斗,才会变强。」 不管是真是假,夏琛总是指出了一条路,几人各有思量,低头不语。 南哥儿缓过劲儿,又把目光转向夏琛,夏琛不等他问,自己在腰间摸索起来。 因为不习惯古代什么东西都往袖子里和怀里塞,夏琛更喜欢用荷包,他把自己腰上的荷包解下来,其中一个荷包里,倒出一撮纸灰。 「这有些像符灰。」高高瘦瘦的李举人道,他家中母亲信这个,生病了也不愿意去看大夫,求了符灰回来喝。 夏琛回想了一下,点头确认:「是符灰,朋友送我的平安符。」 走之前徐鹤来给他送了一沓符,好友一片心意,他就没把那些符咒压箱底,挑了一张装进荷包里随身带着,没想到救了他一命。 「小鸟还有这本事?」南哥儿惊讶道。 起初他管徐鹤来叫小鸟,夏琛还训过他,觉得对人不尊重,后来熟悉了,徐鹤来自己说不在意,还觉得亲密,他们便这么叫着了。 夏琛盯着桌上的符灰看了会儿,心里稍稍松了口气,如果,徐鹤来的符这么有用,那么他家里的人会不会更安全一些? 自从他不傻了之后,她娘就成了仙女观的忠实信徒,每年要捐不少香油钱,也求了许多符咒在家里,还是徐老道亲手画的。 而且出了这种变故,徐老道和徐鹤来不会不管村里人,有他们两个能画符的道士在,他家里人……应该会安全吧。 冯砚山略带垂涎地看了眼符灰,没好意思问夏琛还有没有符,再给他一张,这可是能救命的玩意儿,他嘆了口气,嘀咕道:「也不知道忘尘小师傅能不能画符。」 对啊!夏琛瞬间明白过来,为什么一楼这么多殭尸堵在住宿区都没能破开倖存者的防御,要么是他们中间出了跟南哥儿一样的异能者,要么就是忘尘有什么能抵御殭尸的办法,毕竟和尚道士,听起来就像是降妖除魔的。 南哥儿正待要说话,夏琛却突然比了个手势让他噤声,屋里顿时安静下来,夏琛侧耳倾听片刻,出声道:「不对,殭尸没来撞门,它们去哪了?」 五只殭尸,南哥儿抡飞四个,还有一个伤了爪子,但是都还活着,他们屋里这么多人,殭尸怎么可能放过他们。 「楼下是不是有声音?」王举人道:「好像……打起来了。」 「出去看看。」夏琛当机立断,他把徐鹤来给他的符全部翻找出来,给南哥儿塞了几张,剩下的都自己收了起来。 糯米他有很多,分给其他人无所谓,但是这是保命的东西,他也只有四十多张,用一张少一张,没那么大方分给其他人。 无形中夏琛已经成了他们这几人的领头者,哪怕心中害怕,夏琛说出去,他们也战战兢兢小心打开门。 门外果然已经没有殭尸了,夏琛跑出去趴在栏杆上一看,大堂里正打得热闹,忘尘在前,他没拿武器,但是手上绕了一串佛珠,一拳下去,殭尸就跟被烈火烧灼一般惨叫起来。 夏琛轻嘶一声,一瞬间有点儿羡慕忘尘的职业,他当初就不该考什么科举,去当和尚多省事。 除了忘尘,还有一些拿着刀的大汉正跟殭尸们捉对厮杀,但是他们不知道殭尸的弱点,刀砍过去,殭尸不痛不痒继续战斗。 「斩首!」夏琛沖楼下喊:「砍掉头它们就不动了。」 顿时有机灵的调转刀势,朝着殭尸脖颈砍去,殭尸不像刚才那般不躲不避,反而用自己胳膊来挡,这人便知道夏琛说的果然是对的。
第109页 夏琛想了想,摸了一张徐鹤来给的五雷符,拿出一颗弹丸用符包住,稍作瞄准,朝着其中一头殭尸射去。 「轰隆」一声响,吓了所有人一跳,那只被射中的殭尸,像被电焦了一般,直挺挺倒下了。 与它对战的大汉楞了一下,上去补了一刀将殭尸的头砍掉,这才有功夫沖夏琛喊:「小兄弟,厉害啊,再来一个!」 夏琛摊手,用一个少一个,做完实验就算了,好钢要留在刀刃,剩下的符得关键的时候用。 知道殭尸弱点后,很快剩下的四只殭尸都被砍死了,其实一楼战斗力不弱,只是殭尸太多,一个被伤,过不了多久就会变成新的殭尸,他们越打人越少,殭尸越多,只能退守进屋里。 夏琛一把火烧死了大部分殭尸,剩下这几个比较强的,他们多打一,很快就收拾了。 冯砚山颠颠地跑去把南哥儿刀捡了回来,南哥儿跟他道谢,冯砚山连称不敢,下定决心抱紧这叔侄俩的大腿,一个见识广有头脑,一个武力值高,妥妥的金大腿啊。 「走,下去看看。」夏琛招唿南哥儿,趁着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他想抢先找到一把合用的武器。 几人走下楼,却发现刚才战斗的几个大汉围在一起,中间隐约出来哭声,忘尘在一旁拨动着佛珠默默念经。 第57章 「怎么了这是?」冯砚山作为头号马仔, 义不容辞的上前询问。 人群散开, 一个刚跟人对战的彪形大汉扶着个大腿受伤的人,正哭得不成样子:「这遭瘟的怪物……」 其他人看着受伤的汉子皆面露同情,受伤的汉子红着眼眶, 露出一个似哭似笑的表情:「二哥,咱来生再做兄弟啦,我不想变成怪物, 送我上路吧。」 大汉闻言,更是嚎啕出声, 让他亲手杀了他兄弟,他怎么下得去手,但是不动手,难道要等兄弟自裁, 或是变成怪物被人砍下头颅,死无全尸吗?! 夏琛等人顿时明白髮生了什么事, 冯砚山笑着凑上去:「这位兄弟,别急着哭啊, 不就是被殭尸抓了一爪嘛,死不了。」 「你知道什么!」大汉大怒, 见冯砚山脸上还挂着笑,气得差点给他一拳。 冯砚山连忙脱下外袄, 背过身给他看自己缠着绷带的伤口:「看,我也被抓了,这不是活得好好的。」 说完嘴不停歇的将夏琛好一通夸, 说他见多识广,晓得怎么克制这怪物。 大汉立刻满脸希翼地看向夏琛,夏琛早已经蹲下,查看受伤之人的伤口,闻言抬头问:「可有干净的匕首?」 冯砚山那把被他拿来给南哥儿用了,还没来得及清理,这人腿上的伤却是拖不得。 「我有我有,牛二,接着。」围观的一人立刻将自己的匕首抛来,大汉一把接过,就给夏琛送了过去。 夏琛熟能生巧,给人剜肉已经能面不改色手不抖了,让牛二按住他兄弟牛三,夏琛熟练地剜去毒肉,撒糯米清理伤口敷药粉包扎,一套走完,虽然因失血过多脸色有些苍白,但是被毒素侵袭的变异感已经消失了。 众人依旧不放心,又等了一会儿,见牛三依旧没有变成殭尸,这才长舒口气。跟殭尸打不怕,怕的就是稍不留神受伤,就会也变成怪物,心有畏怯,战斗时便束手束脚,十分的战力只能发挥六七分。 另一个汉子却突然大哭出声,冯砚山这一会儿就打探了不少消息,悄悄凑过来主动跟夏琛报告:「他的同伴被抓伤了,为了不变成怪物,自杀了。」 说完心有戚戚,多亏他遇见了这叔侄俩,否则就算从殭尸爪下逃生,怕也是变成怪物的命,就跟最初被抓伤又跑下楼的王举人一样。 因着夏琛知晓许多关于殭尸的知识,一楼众人皆围上来询问,夏琛使了个眼色,冯砚山秒懂,立刻挡上去,大声招唿,有问题问他,让夏琛去歇歇。 趁着无人注意,夏琛跑去后厨,在各种刀具中试过,挑中一把剔骨尖刀,他臂力不足,别的大刀他用着压手。 至于食物,夏琛一点儿没拿,甚至将自己带的糯米往厨房里原有的糯米布袋里倒了一些,又添了一些米面,他空间里物资充足,没必要去跟人争这些救命的口粮。 大堂里,冯砚山蒋举人等人,都是众人询问的对象,手臂纱布还洇着血的南哥儿倒是逃过一劫,冯砚山拦着不让人过去扰他休息,生怕夏琛回来看见生气。 夏琛出来,看到南哥儿悠闲得坐在一边,确实对冯砚山比较满意,这么有眼色会办事的人,他不介意多给点儿好处。 忘尘数着佛珠站在一旁,微锁着眉,夏琛已经知道了,起初一楼能守住,全靠忘尘,这小和尚不得了,他念经的时候有佛光现,以他为界限,挡住了这三十多只殭尸。 夏琛光听众人描述,都觉得那场景有些不可思议,面前是三十多只面目狰狞的殭尸,忘尘硬是面不改色盘膝而坐,念了一个多时辰的经。当然也不是没有代价的,忘尘脖子上的长长的佛串佛珠尽数碎裂,连他现在手上那串手珠,也已经出现裂纹。 而忘尘自己,看他苍白的唇色和嘴角隐约的血渍,夏琛就知道他的身体肯定有损伤。 「在担心你师父他们吗?」夏琛走过去问。 忘尘苦笑一声,喃喃道:「不止,师父为我取此法号,我却有太多放不下。」
第110页 夏琛默然片刻,问:「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去找我师傅,送他们回寺里,然后……我自该上路。」 夏琛没问他去哪儿,想来跟他的放不下有关,忘尘这一走,日后可能再无相见之日,夏琛嘆口气,道:「保重。」 忘尘合十一揖,念了一声佛号。 「殭尸可能惧光,等天亮再走。」夏琛又嘱咐一句。 此时冯砚山等人已经将该说的说完了,夏琛把自己的想法说了一下,众人又就是否去清理三楼殭尸,救出被困的人争论了一番,最后还是多数同意,派了一批有经验有武器的大汉,去三楼将殭尸都清理了。 三楼都是上房,房间宽阔精美,所以住的人其实并不太多,变成殭尸的也就没多少,但即使如此,因为困得太久加无人自救,被殭尸破门,已经吃了好几个躲在屋里不出的住客。 蒋举人等人见了直唿庆幸,若是没有夏琛和南哥儿,他们怕是也是这个下场。 整个客栈清理干净,夏琛让众人先吃饭填饱肚子,掌柜跟妻儿同住在后面小院,妻子变成殭尸咬死了他,倒是还有一双儿女活着。 几个大厨还剩两个,简单煮了面,一人一大碗连汤带水吃下去,浑身懒洋洋地不想动弹。 厨房里堆着的两袋糯米,被放到大堂上,夏琛本不想管,但是这些人争糯米时差点动了刀子,好不容易平息动乱,又有牛二等几个打头的让他做裁断。 夏琛不打算在客栈久留,跟这些人也不用留什么情面以后相处,干脆说出自己的看法:「按人头分,与殭尸作战的可多分一些,两个小孩也该多分一份,毕竟是人家家里的东西。」 这时候真没办法谈什么所有权,若是都给了两个孩子,才是害了他们。 众人一听,大部分人觉得还算公道,便按照夏琛所说,将两袋糯米分了,夏琛和南哥儿自然也有份,夏琛默默收起来,并没有拒绝。 分完糯米,又有人提议将粮食也分了,一起吃饭,谁知道后面是个什么情况,况且大部分人是想回家的。 于是又准备分粮食,但是那些蔬菜肉的,都是生的,冯砚山提议,让厨子能做的都做熟了,大家再分,反正现在这天儿,也不怕坏了。 两个厨子有一个大概是这客栈里的老人,脸色愤愤,似乎觉得众人都是强盗,被几个脾气暴的差点揍了一顿。 厨师被赶去后厨做干粮,其他人聚在大堂休息,刚经歷这种事,没谁敢自己待着,而且他们清理完殭尸没多久,客栈门口就有撞门声,显然门外也有不速之客。 夏琛找了个藉口回房间,关上门进了空间。 空间里寂静无声,他不说话,夏铜板也不开口,好半晌,夏琛才哑声问:「你是不是知道会有末日?」 过了一会儿,才听见夏铜板回覆:[是。]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夏琛崩溃大叫:「我爹娘怎么办?我空间里这么多粮食,我要这么多粮食给谁吃?我跑这么远,遇见危险,谁来照顾他们!」 话音落下,夏琛已满脸是泪,与其说是他在质问夏铜板,不如说是在问自己,他太害怕了,怕爹娘等不到他回家。 压抑的恐惧和内疚完全释放,夏琛哭得不能自已,他怨恨自己,为什么不听夏铜板的话,老老实实在家里种田就好,为什么执迷不悟非要来考科举。如果家里人出事,他这辈子都没办法原谅自己。 夏铜板沉默良久,一直到夏琛哭到没力气,才出声道:[抱歉。] 夏琛抽噎了一下,他揉了揉哭得发疼的额角,声音还带着鼻音:「对不起,我不该跟你生气,不该将自己的情绪发泄在你身上。」 夏铜板是个好系统,他一直在提醒他,曾经一次次的语言暗示,包括那个莫名其妙的糯米种植任务,是他太蠢了,完全没接收到夏铜板的信息。 他不直说,肯定不是他不想说,而是不能说。 [系统不能告知宿主未发生的事,这属于重大错误,会将系统直接格式话。]夏铜板默默道。 夏琛再次道歉:「对不起。」 自己的错误,不该让别人买单,事情已经发生了,再多抱怨也于事无补,真正应该做的是想办法补救。他没时间伤春悲秋,哭过这一回,以后就不能再掉眼泪,他要回家。 [没关系,我是你的系统。] 夏琛听懂了夏铜板的未尽之意,眼眶又是一热。 在空间里整理一番,将不好携带的行李都收进空间,打水洗过脸,等眼睛看不太出红肿,夏琛才出了空间。 冬天天亮的晚,歇了近两个时辰,天色才开始亮,厨子们已经做了好几锅蒸饼,端到大堂众人来分。 冯砚山个人精,仗着夏琛的势,混成了个能说话的,站在前头给人分蒸饼,轮到夏琛和南哥儿,挤眉弄眼表示他特意挑了大的。 正分着,二楼冲下来几个人,夏琛抬了下眼皮子,却是起初他敲门的时候躲在屋里没出来的四人,还有临战逃跑的赵举人和坑了他一把的罗举人。 南哥儿蹭的一下站起来,气势汹汹就过去了,罗举人不等他走到近前,先叫起来:「你干嘛,你想杀人吗?我可告诉你,我是有功名的,敢动我送你下大狱。」 其他人早听冯砚山等人说过这几人的事,看他们,尤其是赵、罗二人,都是面露不屑,自然无人去阻拦南哥儿。
第111页 倒是夏琛上前拉住小侄子,慢声道:「我来。」 他将分到的蒸饼塞给南哥儿,直接朝罗举人走过去,罗举人想跑,但他平日只顾读书,身体瘦弱无力,没跑两步就被夏琛一脚踹翻。 夏琛虽然习武没坚持下去,但也跟两位师傅学过几手,将罗举人按在地上一顿胖揍,打得鼻青脸肿。 起初罗举人还骂骂咧咧说要告他,后来只顾求饶,夏琛充耳不闻,打到最后,按住罗举人当时扯他衣服的那只手,冷笑道:「你就是用这只手害人性命,那我让你赔一只手,没占你便宜吧。」 说完不等罗举人回答,硬生生将他这只手拽脱臼了,想治好不难,找个会接的人就行,光这大堂里,就有不少做护卫的会接这种脱臼。 只是晓得罗举人的为人,谁会愿意帮他这样忘恩负义背后插刀的,夏琛就要罗举人看着自己的手能治,却因为他做下的恶事没人愿意给他治。 果然没人愿意帮罗举人接手,甚至几个脾气爆裂的汉子,还觉得夏琛下手太轻,这样的人,就该要他偿命。 至于其他几人,包括眼神躲闪的赵举人,夏琛都没有搭理,无能、怯战、临阵脱逃,这样的人不会有人愿意与他们并肩作战,只靠自己,想在这乱世活下去,难。 这几人也想分粮食,被众人一顿好骂,最后还是分了他们一人两个蒸饼,此时食物充足,他们尚未意识到粮食的重要性。 乱闹闹分完食物,又将没做完和没办法做的食材分了一部分,天色已经大亮,太阳出来了,门外撞门的殭尸突然没了动静。 夏琛猜殭尸惧光应该也是真的,这些殭尸大概躲去太阳照射不到的阴凉处了。若真是如此,倒是好事,好歹能让这些突遭变故的人们喘口气,增加他们的存活机率。 想到这里,夏琛叫南哥儿一起,上楼收拾行李,趁着今日天气不错,他们得尽早出发,冬天能有个大太阳不容易。 冯砚山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见夏琛行动立刻凑上来打听,夏琛挺看好他,不吝将行程告知:「我们打算先去车马行找辆马车,然后去故交家中告知一声,今日便出城返乡。」 「带我一遭!」冯砚山问过他们家乡何处后连忙道:「我往并州,我常年行商,路熟,可为你们指路,咱们可同行至坪洲。」 「好,那便同行。」夏琛干脆应下,一起并肩作战,冯砚山这人靠得住,虽然他武力值不高,但是正如他所说,好歹能给他们指路。 说定后,三人分开回房收拾行李,夏琛回到自己房中,他的行李已经收拾好了,又多拿一大袋糯米出来备用,坐在屋里沉思片刻,夏琛去问冯砚山借来匕首,进了南哥儿房间,默默走到窗户边刻字。 上次子笺来找他,便是从这窗户里跳进来的,他得留个口信,万一子笺来了,知晓他安全,也知道他的下落。 夏琛想一会儿如果有可能,去温府看一眼,他们说他死了,他总要看一眼才甘心。 急着要走,东西便收拾得很快,三人带着收拾好的行李下楼,大堂里众人还未散去,方才夏琛跟冯砚山谈话也有人听见,众人纷纷道别。 他们有的人也打算今日离开,但大部分都准备留在此处观察数日,毕竟外面情况未明又有危险,客栈里殭尸被清理安静了,有吃有喝还安全,贪图安逸不愿意冒险才是大部分人的本性。 忘尘也背着竹箱准备出发,看见夏琛,笑而一揖:「夏施主有缘再见。」 「走吧,一起出去。」夏琛招唿一声,南哥儿持刀守在一侧,忘尘开门,阳光照射进来,门外果然没有殭尸。 「出来了……」不过一夜,却像是经歷了很久,阳光下的街道乍看与往日并无不同,实际上平时这个时候,街面上早该有叫卖的商家了,行人亦是络绎不绝。 然而此时,放眼望去,四处空无一人,巷道阴影处隐约可见拖着僵硬四肢来回行走的殭尸,地面上四散着血迹,可能是跑出家门求救又被咬死的人留下的。 夏琛把自己准备好的一小袋糯米拿出来,放进忘尘的竹箱,忘尘要拒绝,夏琛摆手道:「我还有,想想你师父他们。」 忘尘停住解竹箱的手,朝着夏琛深深一揖。 「走啦,小和尚!」夏琛第一次这么叫他,挥挥手跟忘尘告别。南哥儿也笑着沖忘尘摆手,紧跟在夏琛身后,与忘尘踏上了相反的路。 行业集聚,在客栈不远的一条街上,就有一家车马行,步行过去不过十分钟脚程。 夏琛三人背着行李,小心翼翼走在街道上,时刻注意让自己在阳光下,远离小巷子,远离屋檐和敞开的门口有血迹的屋子。 这般走着约有七八分钟,再拐个弯走几分钟便到车马行了,拐角后突然有人声传来。 三人立刻被吸引注意力,出来这么久,除了在楼上沖他们喊,让他们救命的,这还是第一次听见人声。 「我去看看。」冯砚山放下行李,就想先去探一下消息。 夏琛一把拉住他:「等等,这声音有点耳熟。」 南哥儿和冯砚山仔细一听,果然耳熟,冯砚山一拍大腿:「罗虎!」 当初大雪封城时,同住客栈的护卫罗虎等人,趁机抢夺他人口粮,引发众怒,被打了一顿后撵了出去,后来也没听说他们的消息。
第112页 本来以为事情已经过去以后再不会遇见,没想到在这种情况下再相遇,想也知道若是见面,不会有好事。当初世道还没乱,这帮人就欺压弱小持强凌弱,现在世道乱了,这样的人更是肆无忌惮。 「怎么办?」夏琛能想到的冯砚山这个老油条也能想到,小声道:「要不咱们绕路吧。」 听声音就不止一个人,罗虎那群人一个个都是彪形大汉,他们三个对上,哪怕南哥儿变成大力士了,打起来也不一定有胜算。 夏琛不是不知变通的人,刚要点头同意,却听见罗虎等人嘻嘻哈哈道:「拦住,快拦住别让她们跑了。」 「哈哈哈哈小美人跑什么啊?」 「哟这小脸白的,来哥哥怀里暖暖……」 「他们……」南哥儿满脸愤怒,夏琛和冯砚山脸色也不好看,这群畜生,竟然在调戏人姑娘。 「小叔,不能不管。」南哥儿急道,他虽然天真,但也晓得落到这群人手里,那姑娘就毁了。 「弄他们!」夏琛心一横,下定主意,没遇见也就算了,遇见了总不能见死不救,没办法正面刚,他得想个办法。 然而下一秒,一道仿佛冰玉相交的声音响起:「小美人?叫我吗?」 夏琛倏地睁大眼睛,子、子笺?! 第58章 折柳诧异地看向他家主子, 又将怀疑的目光投向面前作死的几人,这些人到底有什么特殊, 他家主子竟然开了尊口,还在他要动手时错身拦住。 以往遇见这样的人,根本活不到开口调戏他家主子好吗? 温束被折柳搀扶着,低着头眼睫微垂, 虽然个头过高, 但斜斜倚靠的姿势弱化了身高的优势,过于苍白的脸色和俊美精緻的容颜,以及罩在身上的宽大红衣,硬生生凹出一种弱不胜衣的病弱美人姿态。 过人的五感让温束可以轻易听见远处的声音,夏琛等人进入隔壁街道时,他就已经听出了他的脚步声。 本打算去跟他家元宝汇合,还没走出这条街道, 迎面撞上了这群没眼色的垃圾, 眼神□□地在他身上打量,考虑到他在夏琛心目中温良恭俭的形象,若是此时动手杀人, 尸体来不及处理。 而且他现在状态不太好, 起尸之日后,他的身体素质突然被强化了,他有种感觉,他的身体在朝着他前世死之前的状态进化,他的意识尚且清醒, 却会拥有殭尸王不化骨的强悍躯体。 随之而来的,是他突然勐增的嗜血欲,尤其是在他动手杀戮之后。 于是温束强忍住杀意,饶了这群垃圾一命。 然而有时候,想作死谁都拦不住,这些人竟然拦住他们去路,出言调笑起来。与此同时,耳边熟悉的脚步声也停在不远处。 温束分了下神,听见他家元宝跟人小声谈话,原来他认识这群垃圾?绕路……也行,他可以清理完这群垃圾再去追他家元宝,他动作会很快的。 耳边的调笑声温束充耳不闻,马上要死的人,让他们多说两句,就当遗言了。 然而夏琛等人却改变了主意,温束听见那一声气势汹汹的「弄他们」,差点笑出声来。 嗯,真的是超凶了。 温束只觉得胸口像被小猫爪子轻拍了一下,暖融融让他想把小猫揉进怀里好好疼爱一番。 既然他家元宝要英雄救美,那就让他救好了,温束心态非常好的接受了身份转变,一秒钟戏精上身,往折柳身上一靠,瞬间成了个娇娇弱弱的病美人。 「哈哈哈哈哈哈这里还有其他的小美人吗?」罗虎张狂大笑,伸手要去拉温束:「来来来,哥哥抱着你,这小白脸有甚好的……」 「滚开,别碰我!」似怒似嗔地一句,话音里却透着虚弱,温束自认为他这句台词念得还是很到位的。 折柳瞪大眼睛,吓得差点把温束摔地上。 「就说这小白脸没用,你看看,瞧这吓得,软脚虾一个,老四,这小白脸赏你了,哥哥收了这小美人,咱兄弟来个同闹洞房哈哈哈……啊!」 罗虎笑声未收,突然惨叫出声,捂着嘴哀嚎半晌,吐出一口带着牙齿的血水。 「虎哥!」罗虎的几个兄弟立刻围过来,戒备地四处打量,很快,一人指着拐角后的房屋屋顶大喊:「在那!」 众人看过去,却见房顶上探出一个人头,绷着弹弓正在瞄准,不待他们细看,一颗弹丸飞射而来,直奔伸手的人面门。 「啊!我的眼睛……」 「二弟!姓夏的,老子还没去找你算帐,你倒敢先打上门来,今个儿生擒了你,让你好好见识见识兄弟们的手段!给我上,捉了他,随你们怎么玩儿!」 罗虎又吐出一口血沫,面目狰狞的带着几个兄弟往前沖,房屋低矮,这几个大汉想上去,甚至不用爬梯子。 他却没发现,当他说完那些话的时候,身后的「美人」神色有多阴鸷,眼神里像是浸了毒汁,下一秒就要将他活撕了。 罗虎等人没有远攻的手段,倒有一人将佩刀扔过去,却被夏琛偏头躲过,手下动作不停,弹丸齐发。但是弹弓到底杀伤力有限,一开始趁罗虎等人不备立下奇功,等他们有了防备,刻意躲闪后,夏琛便没法打中能造成危害的重要部位,躯干处疼虽疼,却不会致命。 转眼间罗虎等人已经奔至屋下,一人跳起攀着屋檐往上爬,下面有人托举,正在此时,侧面冲出来两人,一人持刀一人拿匕,动作兇勐,一人砍头一人刺后心。
第113页 罗虎等人不防,顷刻间倒下两个,楼顶的夏琛也趁着爬屋的腾不出手先射出一丸,在他偏头躲避时,倒提着剔骨尖刀朝他脖颈抹去。 他和南哥儿,还有冯砚山,都是第一次杀人,但是对上罗虎这群兇徒,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动手前夏琛再三叮嘱,千万不能手软,否则死的就是自己。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劝别人时信念坚定,等轮到自己,敌人颈间飙起的血喷洒了夏琛一脸,刺鼻的血腥味让夏琛胃里立刻翻腾起来。 他真的杀人了。 「小贼,受死!」罗虎双目怒睁,兄弟一个接一个死去,让他大受刺激,翻身爬上屋顶,挥刀朝夏琛砍去。 夏琛心绪已乱,来不及抵挡,慌忙躲闪几步想逃,然而瓦片踩着不稳,脚下一滑,朝着街边滚过来。 虽然这一滚恰好躲开罗虎砍来的一刀,但是屋下罗虎仅剩的两个兄弟正在下面,一个跟南哥儿打得难捨难分,一个眼睛受了伤,正将冯砚山追得到处跑。 「小叔!」南哥儿听见夏琛惊叫,分神想冲过去接他,被对手差点一刀砍中,又退了回去。 「啊!」身体的失重感让夏琛忍不住叫出声,下一刻腰间却勐地一坠,重重跌落进温束怀里。 折柳面无表情提刀迎上从屋顶跳下的罗虎,看到夏琛的那一刻他心就稳了,主子果然还是正常的,不是真的疯了。 「子笺……」仰面看见心中挂念的人,夏琛立刻露出笑颜,用力抱了温束一下,夏琛急道:「我先去帮折柳。」 现在不是叙旧的时候,等解决了罗虎等人,再好好说话不迟。 然而他一扭头,却发现罗虎已经被折柳踩在脚下,吐着血爬不起来了,冯砚山一见,机灵地朝折柳奔过来,折柳顺手就将追过来的倒霉蛋砍了。 夏琛看呆了,喃喃道:「好厉害……」他知道折柳好似会武,没想到这么厉害。 厉害?这就叫厉害?温束心里跟灌了缸醋似的,酸得快要冒泡了,深悔刚才不该让折柳动手。 「欸,不对啊……」夏琛盯着折柳面露迷茫,折柳这么厉害,怎么还会让罗虎他们调戏子笺? 温束瞬间反应过来,立刻沖折柳道:「受了伤还非要动手,命不想要了是吧。」 折柳懵了一瞬,看看夏琛,突然伸手捂住胸肺处勐咳一阵,好似马上就要咳出血来。 「这怎么是好……」夏琛一见,以为他动手把旧伤牵动了,连忙上前想要搀扶。 折柳对上自家主子的眼神,吓得一个趔趄,一边后退一边摆手,生怕夏琛碰到他。 「我来。」南哥儿一刀砍翻对手,抬起胳膊就将退到他身边的折柳搀起来。 他力气变大后有些不适应,起初跟罗虎的兄弟打得不分上下,渐渐适应后就占了上风,后来出其不意将对方砍倒。 「小叔,这两位……小心!」 夏琛闻声回头,却见温束握着罗虎摔落在一旁的大刀,刀尖直指他后脑。 「子笺?」夏琛当然不会以为是温束要杀他。 趴在地上的罗虎怒目圆睁,不甘心地看着夏琛,温束笑容尽敛,收刀行至罗虎身侧,冷笑一声:「异人?能力不错,可惜了。」 说完不待罗虎出声,一刀将其解决。 「小、小叔,刚那把刀飞起来了!」南哥儿惊讶道。 夏琛立刻想到金属系异能,他走到温束身边,扯了扯他的衣袖:「异人是什么?」 温束知无不答:「就是像罗虎这样的人,起尸之日后,部分人会获得特殊能力,称之为异人。」 说完不等夏琛询问,主动解释:「我在禁卫军中听见的,军中有异人,皮肤能变成石壳,坚硬无比。」 这次他可没骗夏琛,异人的称唿确实是从禁军中最先流出,也确实有石肤士兵,不过那都是他上辈子知道的。 官方组织果然厉害,夏琛心中嘆了一句,将南哥儿和冯砚山叫来,给他们介绍温束:「这是温束,我的好友。」 冯砚山一双利眼,早看出温束出身不凡且不好相与,从头到尾缩在一边减少存在感,此时也只是客气的称唿一声温少爷,别的话不敢多说。 南哥儿苦着脸,他小叔的朋友,又比他大一辈,叔叔实在难叫出口。 夏琛好笑地拍他一下,刚想说各论各的,从一旁的屋子里突然冲出来一个人。 南哥儿立刻拔刀挡在夏琛身前,冲出来的那人却看都不看他们一眼,直扑到罗虎等人身边,伸出手去探他们鼻息。 南哥儿看着那人面露纠结,这是个脸上有伤的女人,该不是罗虎他们同伙吧…… 没等他纠结完,女人抄起地上不知道谁的刀,大喊一声,朝着罗虎等人的尸体勐砍一阵。 温束眼疾手快捂住夏琛的眼睛,南哥儿和冯砚山见识少,均被那血肉横飞的场面骇了一下。 「爹、娘,阿郎,呜呜呜恶人死了……」女人砍完,一阵嚎啕,扑到夏琛他们面前就开始磕头,磕得石板砰砰作响。 「这是做什么?」夏琛手足无措,冯砚山拉她起来,她也不肯,硬是磕得满头血才起身。 女人抹了把泪,哽咽道:「恩公不知,这群恶人昨夜闯进我家中,杀死了我爹娘与夫君,又……」 夏琛默然,突然有些后悔当初不该轻易放过罗虎他们,若是将他们下狱,可能就不会有这样的惨事了。
第114页 他们一行全是男人,也没个能说软和话的劝劝这女子,只能安抚几句。夏琛将殭尸的一些特点告诉她,又给她一些糯米,希望这女子以后能好好活下去。 [恭喜宿主,触发随机任务,泽被苍生,是否接受?] 夏琛已经习惯了脑海中突然想起的机械音,听见这个任务名称,他犹豫了一下,问:「任务内容是什么?」 [将糯米及其他生存物资以赠予、售卖、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发散到百姓手中,任务无限期,数量无上限,奖励以发散数量为标准,可随时取用。此任务为特殊随机任务,不与其他随机任务重合,既未完成状态依旧可以触发接取其他随机任务。] 所以是鼓励他将空间存储的物资用出去?并没有强制要求他无条件赠予,夏琛觉得这点很重要,若是没有这个条件,他恐怕不会接受这个任务,不说别的,像罗虎这样的人,他高价卖物资给他,他都不愿意。 「接受。」夏琛在脑海中给了夏铜板答覆。 第59章 收捡了罗虎等人的武器,夏琛一行继续往车马行走, 温束自然是要跟着他家元宝的, 夏琛有很多话想问他, 只是时间太紧,干脆先去租马车, 等上车再说。 车马行大门紧闭, 冯砚山去敲了半天,也不见人来开门, 他们只好绕到后院, 几个大马厩,只有一个还有活着的马,其他马厩里都是殭尸和干瘪的马尸。 「动物血也吸吗?」夏琛喃喃道。 温束垂眸不语, 殭尸的习性他再清楚不过, 现在最吸引殭尸的莫过于人, 但是动物殭尸也不会放过, 除了某些天然对殭尸有一定克制作用的, 如公鸡血、黑狗血等, 其他都在殭尸的食谱上。 只是动物血能带给殭尸的力量不如人血, 而且到了后期, 最吸引殭尸的反而是它们的同类,殭尸间也会互相吞噬, 血液是殭尸的能量之源,被同类吸干血的殭尸,运气好的留一丝血源, 失去力量变成最低级的黑僵,运气不好的就直接变成干尸,风一吹就化为飞灰。 不要觉得殭尸互相吞噬对人类是好事,一只高等阶的殭尸能带来的危害,抵得过千万只低级殭尸。低级殭尸还有能杀尽的一天,高等阶殭尸养成一只,基本就割据一方,想杀死是难上加难。 在温束的前世,他自杀之前,已经有一只不化骨,建立了殭尸王国,手底下光飞僵就有好几只,其他殭尸无数,抓来人类当做血奴圈养。 他路过时,这个殭尸王还邀请他去做客,选了一批上好的血奴送他享用,只是他觉得无趣推拒了,比起来他更想试试殭尸王的血。 仅存的那个有活马的马厩,顶棚破了一个大洞,让阳光可以照射进来,反而给这些活着的马留下一线生机。 他们有五个人,还有许多行李,加上要走远路,也不知道下次能在哪儿找得到替换的马,于是套了三辆马车。 太过分散也不够安全,三辆马车,温束站在夏琛身旁一动不动,夏琛想想,这样也行,他跟温束一辆车,南哥儿和冯砚山,折柳默默表示,他一个人就好。 给主人家留下足够的金银,夏琛又拿了一袋糯米并一些米面放在离内门不远的有阳光照射的空地上,然后上了马车。 夏琛和南哥儿都会赶马车,他们家条件好一些之后就买了一辆马车,是乡镇里的头一份,他们家大大小小的男人,都学了怎么赶车。 他以为温束这样的贵公子应该是不会的,哪怕从小被发落,身边也有折柳伺候着,于是自觉坐上赶车的位置。 折柳扬鞭打头而行,夏琛告诉他要先去将军府,折柳认识路,直接赶着车在前面领路。 南哥儿一心想保护他,又觉得他小叔这个朋友个头是挺高,但看着一身病气,两人加起来都不是正面刚的战斗人员,干脆让他们的马车夹在中间最安全的位置。 夏琛哭笑不得,自觉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鸡,但是他攻击手段好像都是远程,需要舒适的输出环境,于是接受了南哥儿的好意,只是又将徐鹤来的符给他多塞了几张,冯砚山也分到几张,小心翼翼塞进怀里。 「要么?给你几张,很管用的。」夏琛赶着马车,温束坐在他身旁,他递过去几张符,让温束随身带着。 「哪儿来的?」温束不动声色接过几张符纸,灵气微薄,但画符的手法不错,应该是个挺有天赋的新手画的。 手指上传来轻微的刺痛感,就像不小心摸了一下尖锐物体,体内气息流转,很快这点痛感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现在的躯体,说不上是殭尸还是人,但比一般殭尸高级多了,不用经歷中间重重进化的过程,也没有殭尸进化时的蒙昧期,直接朝着不化骨的强悍躯体进化,但是又始终拥有人的意识。 他知道夏琛用糯米克制殭尸,其实等殭尸等级再高一些,糯米的作用就会越来越小,对高级殭尸而言,就像他摸了符纸的感受,轻微的没什么影响的痛感。像他现在,糯米对他基本没什么作用,吃下去也无所谓。 而且温束隐约有种感觉,所有对殭尸有克制作用的物品,在他身上效用最起码减半,不知道随着他躯体进化,这种优势还会不会存在。 「我好友给的。」夏琛随口道:「我跟你说过,那个小道士,性格很好,等你跟我回家,我介绍你们认识,你们肯定能成为朋友。对了,你会跟我走吧,我们说好的。」
第115页 所以你到底有几个好友?温束心里酸熘熘的想,本来以为自己是元宝唯一的好友,别的顶多算玩伴,偶尔听他提起小道士,也没当回事,没想到潜伏的这么深。 不过没关系,道士怎么了,谁知道能不能活过起尸之日,或许在那天就直接变成行尸了,前世有一只极厉害的飞僵,生前就是个有名的道士,斩妖除魔无数,死后自己成了妖魔,也是讽刺。 「当然跟你走。」温束道:「我还没问你,怎么没出城等我。」 夏琛有些尴尬的将他听到的死讯告知温束,中间难免提到将军府,夏琛便说他父亲曾是傅将军部下,两家有故,还把脖子上挂着的平安扣抽出来给温束看,告诉他他拜了傅将军做义父。 现在他去将军府,也是想打探一下那边的情况,不说别的,离开肯定要告知一声,若是有难需要他帮忙,他自然是要帮的,另外他准备留一批物资给将军府。 「对了,怎么会想让我在七号之前出城?」现在回想,子笺让他离开帝京的时间点太奇怪了,仿佛知道要发生什么事似的。 温束不动声色道:「这几日一直有人在追杀我,我担心他们查到你身上,怕连累你才想让你出城避祸。按照我的推算,七号之前能解决他们,若是解决不了,便让你趁早躲开。」 夏琛回想起温束当时所说,若是七号之前来找他,便不用离开了,便信了温束的话,嘆一声巧合。 夏琛犹豫了一下,问:「那些追杀你的,是、是你家里人吗?」 「是我庶兄、继母,或许我爹也插了一手。」温束淡然道,顺便将他家里的关系和他查到的信息简单跟夏琛讲了一下:「杀不死我,他们就干脆把我当个死人,先把葬礼办了把我身份户籍销了,好给他们腾位置。」 听完夏琛一脸怒色,继母和庶兄就算了,天然跟子笺立场对立,但是那个爹,简直是渣爹的典范。 「要报仇吗?」夏琛气唿唿问,他觉得要是他,走之前肯定得想办法坑一把,否则回想起来,不是越想越气? 「不用。」温束勾起嘴角,露出一个略带邪气的笑容:「我只要看着就好了……」 看着没有他的定国公府,到底如何在这乱世中挣扎。 前世他果断烧了挤满殭尸的小院,却被温博指认为杀人兇手,一心认为自己杀死了他那个变成殭尸的儿子。这一世他就远远看着,看着温博不停拿人命去填那座小院,导致殭尸暴乱,定国公府众人死了大半。 几个主子倒是跑得快,齐齐躲进了正院。当然他也帮忙了,直接让他们变成没有思想的殭尸太没意思了,怎么也得看他们苦苦挣扎着活着,最后在各种背叛、陷害、攻讦中落入地狱,这样才能偿还他前世相护之恩。 不过这些就没必要告诉他家元宝了,显得他多记仇多锱铢必较似的,虽然没办法亲眼看到有点可惜,但是比起来,他还是更愿意跟着夏琛。 「行叭,你可真够看得开的,心太软了不好,容易吃亏。」夏琛苦口婆心,宛如在规劝一个被人坑过无数次的老好人,但是温束不愿意报仇,夏琛也不能逼他。 现在殭尸大都比较弱,没有抵抗阳光的能力,大多只能夜行,等到了后期这种状况会大大改变。 但是现在,夏琛他们一路前行顺利无比,路途中遇见的殭尸只敢躲在阴影里沖他们嘶吼,却不敢冲过来,偶遇过两次路人,要搭马车被拒绝了,要抢车的被折柳一刀噼了回去。 快到将军府的时候遇见出来清理殭尸的禁卫军,还好夏琛身上还带着将军府的腰牌,告知目的地后,禁军便放行了。 到了将军府,高门大宅的屋檐通常也不小,将军府门口的屋檐下便有一只来回巡走的殭尸,有些像将军府那个瘸腿看门人。 南哥儿闷头砍了这只殭尸,先去敲门,漆黑的大门紧闭,没人来开门。想想也是,遇见这种情况,府中肯定会收缩倖存者。 「翻墙进去吧。」夏琛想了想,看向将军府高大的围墙。 最后决定冯砚山和折柳留在外面看马车和行李,本来夏琛只打算他和南哥儿一起进去,温束一定要跟着他,便三人一起了。 将军府夏琛只来过两回,但他方向感不错,凭着府中某些标志性建筑或景物,很快找到去正堂的路,不管怎样,得先去看看老太太。 进去之后,穿迴廊过影壁,时不时就会从阴影里扑出来一直殭尸,南哥儿提着刀一马当先,他力气变大之后,对付这些低级殭尸跟砍瓜切菜一样。夏琛护着他身后,专注防御和补刀。 在离正院不远处,南哥儿刚要往前走,突然远远射来一只箭,插在南哥儿脚前的地面上。 夏琛不惊反喜,能射箭的一定是人,以将军府中家兵的战斗力,不可能被外敌占领,所以一定是府里的人还活着,就躲在里面。 第60章 清河村, 夏家。 夏老爷无力地靠坐在堂前,他年纪不小了, 身上还有旧伤, 一夜折腾让他身心俱疲。 夏夫人坐在他身旁,手上紧紧攥着一张符纸,脸上写满担忧, 眼也不眨地盯着大门。 夏夫人另一侧坐着巧娘, 她怀里揽着头一点一点打瞌睡的幼娘, 跟夏夫人一个表情, 盯着大门。 东哥儿提着家里的柴刀,站在靠门口的位置,目光警惕地守在家人身前。
第116页 昨夜不知道怎么回事, 家里的老僕老余头,突然变成一副怪模样,见人就抓见人就咬, 夏老爷警醒, 听见动静起床查看,正见老余头将这两年新招的下仆葛蛋子撵得满院子跑。 夏老爷见多识广, 见老余头面目狰狞皮肤黑紫, 顿时觉得怕是得了什么怪病或者染了瘟疫, 不敢去碰他,喊了也是听见动静起来的王武一起,手持长棍想先将老余头打晕,然后捆起来再图后事。 两人起先收着劲不敢下狠手, 怕把老余头打坏了,结果一棍子下去,老余头啥事没有,嘶吼着一爪子将夏老爷的棍子差点抓烂了。 两人这才察觉不对,老余头一个年老体衰的老头儿,力气竟然大的不像话,整个人简直变了副模样,像是什么怪物。 夏老爷不敢轻忽,招唿着家里的男人一起,想将老余头拿下。结果那个葛蛋子,不但不敢上,还撒腿就跑,说要去报官,他们夏家有瘟疫。 这话可不能乱说,夏老爷顿时急了,刚想叫东哥儿去拦他,葛蛋子迎面撞上一个人,惨叫一声就被按倒。 夏老爷等人吓了一跳,想去查看,又被老余头拖住,巧娘壮着胆子绕到不远处去看,惊得差点说不出话来:「爹、爹呀,桂花在啃葛蛋子的脖、脖子,吸血咧……」 「啥?!」夏家所有人都不好了,夏老爷急道:「你瞅瞅桂花,什么样?」 巧娘不明所以,但听话地仔细看了看,哭丧着脸沖夏老爷喊:「爹,桂花脸肿了,又黑又紫,指甲老长。」 夏老爷一听,这不就跟老余头一样吗?桂花吸血,老余头难不成也吸?这事太怪了,怪得他都不晓得怎么解决,老余头是家中老僕,他不能把他杀了,不下狠手,老余头打不痛打不晕,又不能让他近身,一时间陷入僵局。 恰在此时,桂花已经吸足了血,爬起来时,空洞的白眼仁对上了巧娘的视线,她嗅了嗅,嘴一咧,唇边血煳煳一片,对着巧娘就沖了上去。 巧娘懵了一瞬,一声尖叫,拔腿就跑,她不敢往屋子里跑,夏夫人和幼娘还在屋里。 夏大郎急得大叫一声,东哥儿急了,不管不顾一棒子打在老余头脑袋上,将棍子都打断了,硬生生将怎么打都不觉得痛的老余头打得一个趔趄摔倒在地,东哥儿立刻跑去救他娘。 他武器没了,顺手抄起靠在墙边扫雪的大扫帚,噼头盖脸朝桂花打,这点劲道对已经变异的桂花而言没有任何威胁力,她嘶吼一声扭身扑向血气更旺盛的东哥儿。 东哥儿习武多年,勤奋又认真,这点反应能力还是有的,飞身躲过和桂花周旋起来。 「别留力气了,先打!」夏老爷见东哥儿棍子都打断了,老余头点儿事没有,爬起来力气依旧大得不得了,顿时心觉不好,就算是个壮小伙,头上挨一棒子也得晕半天,别说老余头这老头子了,这哪像瘟疫或者疯病啊,哪个病人有这把子力气,莫不是什么精怪附身吧。 夏老爷一发话,几人顿时不再留手,用足了劲朝老余头身上打,越打他们越惊恐,因为怕伤人没敢用刀具,都拿的棍棒,老余头身上都被打得凹进去一块一块,明显骨头都断了,竟然还跟感觉不到痛似的,爬起来就要咬人。 「这……这是怪物。」王武道:「我去拿刀。」 王武走出还没两步,跑回门口偷偷观察的巧娘惊叫出声:「站、站起来了,小心啊!」 葛蛋子也变成怪物了。 夏家四个男人,对上三个怪物,没有葛蛋子的时候就打得勉强,又来一个,几人顿时左支右绌,好几次差点被它们的爪子抓到。 夏夫人捂着幼娘的眼睛,嘴里不停念叨,求神佛保佑,听见王武说怪物,夏夫人抖着嗓子道:「怪、怪物?我有符啊,仙女观求的符,我有符……」 说着她将孙女交给她娘,返身回屋里将压在枕头下面的装了符纸的荷包拿出来,又将其他未用的符纸都翻出来。 「怎么、怎么给他们?」夏夫人和儿媳妇捏着符纸面面相觑,谁都不敢过去,不是胆小,是怕添乱。 「扔、扔过去?」巧娘问。 「我来!」幼娘年纪小不懂事,不明白为什么爷爷爹爹兄长为什么跟老余头和桂花打起来了,但是奶娘要把荷包给爷爷,她是有法子的。 她把自己的小弹弓掏出来,夏琛练弹弓,家里小孩都跟着学过一阵,南哥儿没那个耐心玩了两天就算了,东哥儿更喜欢来硬的,觉得这是小孩子的玩意儿。 只有幼娘,从小黏夏琛,跟他学弹弓,眼力很不错,除了女孩子手劲小,用的弹弓射程小之外,幼娘用弹弓准头很好。 夏夫人和巧娘均是眼前一亮,这会儿也不说女孩玩儿弹弓没个女孩样儿了,连忙把荷包递给她。 幼娘颠了颠,说:「有点轻,我能塞个小石子进去吗?」 巧娘一想,把荷包里的符纸掏出来:「干脆用符纸包着射过去。」 说完扭头看一眼把大儿子撵得到处跑,几次险象环生的桂花,一咬牙道:「朝人射,先、先射那个葛蛋子。」 她想葛蛋子年轻,不像老余头和桂花,一个老头一个女人,弹弓打一下,不见得打坏了。哪怕这些人变成怪物了,巧娘等人的观念一时半会也扭转不过来,生怕成了杀人犯。 幼娘跃跃欲试,她玩弹弓娘骂过不知道多少回,这是第一次主动让她帮忙,还是打人。虽然小叔说过不能用弹弓对人瞄准,但是他们打她爷爷和爹爹,那就是坏人吧。
第117页 夏家的人因为夏琛有意调理,都没有夜盲症,加上正月未过,院子里挂了灯笼,所以也不至于看不见。 幼娘举起弹弓,对着葛蛋子瞄准,巧娘小心掰着门给她透出个缝,包着符纸的弹丸射出去,正打中葛蛋子的大腿,它发出悽厉的一声嚎叫,大腿上被打中的地方像是被融化掉了,出现一个大坑,跑动间下面的腿直接掉了。 腿,掉了? 不光是始作俑者们,连战斗中的夏老爷等人都下了一跳,他抽空往后瞅了一眼,敞开的门缝里,小孙女拿着弹弓一脸懵。 「幼娘用的啥?」夏老爷喊道,他可不信小孙女一颗石头子,就把他们刀砍进去都没事的躯体给打烂了。 「符、符纸啊!」夏老爷能想到的,夏夫人和巧娘也想到了,那自然就是符纸立功了,果然是怪物,否则怎么会被符纸所克。 夏老爷也是一样的想法,立刻道:「继续,朝腿射。」把腿都打断了,就算想咬人都咬不了! 「快!」夏老爷一发话,夏夫人立刻跟巧娘行动起来,两人包石子,巧娘进攻。 巧娘拿着弹弓,虽然觉得有点怕人,但长辈都让她射,她就朝着还能跑的老余头和桂花的腿打。 夏老爷等人也配合地尽量让开不遮挡她的视线,但是夜间毕竟光线不太好,又是瞄着不停跑动的腿,巧娘第一颗打空了,又射了一颗,将老余头打断一条腿,步上葛蛋子的后尘,摔在地上爬不起来,只能蠕动着朝人嘶吼,坚持不懈还要咬人。 「快,乖囡,还剩一个。」院中男人们压力骤减,巧娘连忙又塞了一个刚包好的弹丸给女儿。 幼娘接过来瞄准,打出去就叫了一声:「偏了。」 她打高了,这颗弹丸不是朝着腿去的,直接打到桂花腰部,一阵刺眼的白光亮起,桂花变成的怪物发出不似人声的凄吼声,整个身体在白光中化为飞灰。 「咋、咋回事啊?!」巧娘抱着孙女瑟瑟发抖。 所有人都惊呆了,夏老爷大步走过来,把夏夫人和巧娘手上的符纸拿起来查看,发现两人手上的符纸图案不一样。 「这都是什么符?」夏老爷问。 夏夫人探头看了一眼,指着他从自己手上拿过去的符纸说:「这是平安符。」 又指指另一种:「这是辟邪符,都是仙女观徐道长给我的。」 「爹,这两人咋办?」夏大郎走过来,指着地上还在努力朝他们蠕动的断腿怪物问。 夏老爷挠挠头,他可看见了,葛蛋子就是被咬了之后就变成怪物了,他压根不敢让家人靠近这两个怪物,这么放着也不成。 他看了王武一眼,王武平日从不信鬼神,但今日的经歷实在让他有些颠覆以往想法。 见夏老爷看他,王武立刻明白他的意思,这是怕他不同意,于是开口道:「还是杀了了事。」 怪物明显没有作为人的意识,放着不管就是危险,管吧,谁上?夏老爷沙场征战十多年,从来不是心慈手软之辈,要不是老余头在家里这么多年,他早就下狠手了。 「怎么杀?」夏大郎问。这两只怪物刀砍在身上,虽然会流血,但是就跟无感一样,他们总不能把它们剁碎了。 「符、符纸,大郎,用符。」夏夫人现在觉得,徐老道怕是在世的活菩萨,等明天天亮了,她一定要去观里再捐一些香油钱。 「先等等。」夏老爷拦住了夏夫人给夏大郎递符纸的手,拧着眉道:「我总觉得这个事没这么简单,怎么就我们夏家这么倒霉,出了这种事,这符纸有奇效,能省则省,等天亮了探探情况再说。」 其他人皆被他的话说得心里一凉,本来以为事情已经过去了,这是还有后续的意思? 「不用省。」夏夫人突然道:「符纸,我有好多哦。」 说着怕众人不信,她回到房中,东摸摸西摸摸,很快拿出厚厚几沓怕是有几百张符纸。 「你哪来这么多符?」夏老爷都不知道,自己房里还藏了这么多符纸。 「徐道长给的。」夏夫人说:「我一捐香油钱,他就给我一大沓,一捐就给,我又没地儿用,攒着攒着就这么多了。」 夏老爷:这香油钱捐的真值。 一瞬间阔气起来了,也就不吝啬那两张了,让夏夫人挑了两张辟邪符,扔到两只怪物身上,很快它们就在白光中化为飞灰。 出了这么大的事,一家子也没心思睡觉了,一起坐在堂屋等着天亮。 夏家是大户,院子周围没有其他住户,外面天又黑,出去不安全,一直到天亮,才决定让王武和夏大郎出去探一探消息。 作者有话要说:  夏琛:虽然我娘胆小,我嫂子柔弱,我侄女弱小无力又可怜,但我爹是退伍老兵,我大侄子习武多年,我大哥孔武有力,我王师傅将军府家兵出身,谁家有事我家都不会有事。 殭尸众:还我腿来! 大家好像一直很担心家里,其实他们比元宝安全多了,想想乡下多少人,城里多少人,单体武力值高一点儿,就稳得一逼,除非我开场就让他们全变殭尸嘿嘿嘿嘿。 第61章 「回来了回来了。」大门吱呀一声推开,夏大郎闪身进来, 连蹦带跳冲到夏老爷面前, 满脸惊恐。 「多大人了没个稳重样儿。」夏老爷轻斥一句, 将目光转向跟在夏大郎身后进来的王武:「王老弟, 外头是个什么情况?」
第118页 「乱起来了。」王武神色凝重:「我和大郎在村子里转了一圈,有十多家家中都出现类似怪物,情况……不太好。」 夏老爷立刻听懂他的意思,乡下农户人家, 都是一个院子住一大家子,一个变成怪物, 又不能立刻打杀了, 咬伤一个,再变怪物, 一家子都难逃得过去。 「爹,那怪物似是怕光。」夏大郎插话道:「一个个都躲在屋子里阴影下,我们被发现了,没一个敢上来追。」 「太阳光乃正气凝聚, 邪物都惧光。」夏夫人立刻道,她以前信神佛, 但其实信得也不是那么虔诚,道教她也信, 佛教她也信,反正在她看来都是神仙,殊不知神仙还有打架的。 昨晚的经歷却让夏夫人坚定了信仰, 佛祖显灵她没见着,道家的符咒肯定是有用的,所以夏大郎一张嘴,她立刻把徐老道曾经的话拿出来。 「这是好事。」夏老爷道。那怪物不惧疼痛又力大无比,实在难以对付,若不是他们有符,昨晚真是生死难料。既然这怪物惧光,那也算是给普通人一条活路。 王武想了想,犹豫道:「只是不知,是咱这一地遭了灾,还是……」 夏老爷神色一凝,他倒宁愿是只有清水村出现这样的怪物,二女儿和老婆娘家都在县里,小儿子和小孙子去了帝京。 夏夫人也想到这一茬,她倒不觉得这怪物是到处都有的,哪能有这样的事儿呢?大安朝建朝这么些年,都没怎么大乱过,帝京,那可是皇帝老爷住的地方,再怎么也比他们这小山村安全。 老夫人当即双手合十念了声「阿弥陀佛」,念完觉得不对,她现在信道祖,于是又念了一声「无量天尊」,咕咕叨叨说:「幸亏我元宝不在家,他打小身体弱,可经不住吓。」 夏老爷站在原地想了一会儿,一拍脑袋,站起来吩咐家里人:「先清点一下家里的粮食,看够吃多久。」 不管这灾是不是只有他们一个村的,遇见灾难,粮食总归是重中之重,不能没被怪物害死,自己先饿死了,那也太亏了。 他们家不至于饿死,乡下人家,都有存粮的习惯,家家有地窖,这些年收成又好,每年都能存够口粮,夏家富裕,物资存储还要更多一些。 夏夫人立刻和巧娘去清点家里的粮食物资,夏老爷让东哥儿跟着她们,有什么事也好有个照应,夏老爷留下跟其他人一起商量接下来怎么办。 过了约有两刻钟,夏夫人和巧娘返回正堂,跟夏老爷汇报:「家里粮食存了不少,去年秋天收的新粮元宝说吃着香,就没怎么卖,只给二姐儿送去一些,库房里剩的,咱一家子够吃一年了。」 巧娘接上:「还有其他玉米土豆小米高梁啥的,都是能当粮食吃的,咱过年置办了不少年货,剩下一些也能顶点儿事儿,元宝爱吃红芯儿的地瓜,后院特意给他种了一片,不行了也能挖出来吃。」 夏老爷一听,心中大定,最起码后勤补给没问题,其他事就不用家中女人操心了。 「家中粮食得存好。」夏老爷吩咐道:「能存地窖就存地窖,其他隐蔽地方也藏一些,大郎媳妇,这几日你受累,多做一些方便的吃食。」 「晓得了。」巧娘应下。 夏老爷朝外头望了望,眼底的愁绪更多了几分,他刚跟王武分析情况,自觉后事颇为繁杂难办,但是又不得不做。 首先,他们得确定这怪物到底是不是只他们一处有,这就得去县城,但是现在出门,着实不安全,也不敢安排太多人手出去,否则家中怕出事。 其次,得跟山上仙女观两个道士联繫上,两位道长既然是有本事的,自然得拉到自己这一边,不管怎么说,买也好求也罢,那符纸是多多益善。 另外,村子里的怪物也不能放着不管,这东西可是会传染的,放着不管,村里怪物越来越多,最后要如何收场?就算他们一家子能安然无事,最后面对一村的怪物,那也难逃一死。 这些都是麻烦事,稍不注意就要出问题,夏老爷想得脑袋疼。 「你这老头子,你想那么多作甚,咱一家子都好好的,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夏夫人跟他成婚多年,一见他表情,哪怕不知道他的具体想法,也能猜到他在发愁。 夏老爷被训了一通,反而想开了,家人都在,有什么难关过不得,于是哈哈大笑两声:「夫人说的是。」 惟愿我儿跟孙儿,在外一切安好吧。 * 帝京,将军府。 夏琛三人坐在堂前,屋里上次见过的将军府众人大都还在,只少了一个表嫂,夏琛也不敢多问,心中自清楚是怎么回事。 他来将军府告别,也开口问过老夫人,是否愿意跟他一同回乡,据他以前看过的末世文末世电影的经验,像殭尸这种病毒传播型末日,人群密集的城市往往最先被放弃,反倒是地广人稀的乡下更加安全。 但是他不能将这些话说出来,只能提议,最终决定还是得由老夫人自己做主。 「你是说,要回家?」老夫人咳了两声,道:「元宝啊,听奶奶一句劝,这祸事怕是小不了,山高路远,你们怎么回去?再说了,今个儿一早府中就安排人去探听消息了,城外也有那怪物,哦,你说叫殭尸,那殭尸咬死了两个守城的兵丁,城门已经封了,不许人随意进出。」 「城门封了?」夏琛惊道,路途艰险在他意料之中,想回家怎么可能一点儿困难都没有,只是没想到第一步就被难住了。
第119页 老夫人苦口婆心劝道:「帝京乃王都,今日已有禁军开始清理殭尸,这殭尸虽然古怪,但并不难消灭。你先别急着走,在城中避一避这祸事,等此间平息,我再派人护送你回家也是使得。」 温束坐在一旁装壁花,自然也将老夫人的话听进耳朵里,他知道城门被封了,还知道一直到城门被破,三个月都不曾真正开放过。若是按照老夫人的想法,殭尸确实会被有组织有能力的禁军消灭干净,只是他们都不知道,殭尸会进化。 被封锁在城里的殭尸,吸了足够的血之后,三个月时间,足够进化出一批紫僵,这些紫僵不再像黑僵一般肢体僵硬动作缓慢,他们动作灵活速度飞快,稍不留神就会被伤到,然后就会变成新的殭尸。 能战斗的人越来越少,殭尸越来越多,此消彼长,加上城中物资消耗殆尽,城破乃是必经的结局。若不是熙元帝成为异人,以天子身份开启屏障,庇护百姓,帝京恐怕会成为一座死城。 夏琛要出城回乡,他知道城门已经被封,但是不能明说,否则解释不了信息来源。 至于接下来怎么办,温束自己无所谓,前世的这个时候,他尚且没有现在这么强,就能带着定国公府并林府一众拖油瓶硬生生穿过尸潮将人送到皇宫,今生他只需护着他家元宝就好,或许还要加上他那个小侄子,免得出了事夏琛伤心。 夏琛想出城,他也可以帮忙想办法,城门被锁了三个月,并不是一定没有机会出去的,城门三个月之后才被冲破,并不意味着城里的人只冲过一次城门,只是前些次都被挡了回去,少少的一部分冲出城的人,也立刻被城外嗅到人气聚齐过来的尸群包围,难逃一死。 但他不惧,城外那点儿殭尸,实在不够看,只是他大开杀戒,极有可能会失控。 温束心中的百般思量夏琛自不知晓,但听说城门已封,他没法回家,顿时愁上心头,双眉紧锁眼含愁绪。 「急也没办法啊。」老夫人劝道:「你先安心在将军府住下,等情况稍稍平息,城门自然会开,届时再送你回家不迟,否则就这般上路,岂不是让家人也跟着担心?」 夏琛哪等得了那么久,末日中什么都有可能发生,他不在家,又联繫不上父母,怎么安的下心。 温束见他愁得不行,心里不落忍,扯了扯他的衣袖,示意自己有话要说。 夏琛跟老夫人告了个罪,和温束到一旁说话,温束将自己的办法告诉他,说城门锁不住这么多人,定会有人去沖门,他们藉机出城即可。 夏琛顿时眼睛一亮,这大概是目前最可行的办法了,只是这样一来,势必不能住在将军府。将军府在内城,离城门远得很,等他们得到消息,做什么都晚了。 「我在外城离城门不远处有个落脚的小院子,可暂住几日。」温束又道。 这院子倒不是他特意备下的,他前段时间被追杀,总要有落脚处,这小院子便是其中之一,因离城门近进出方便,才特意买了的。 夏琛感激地看了他一眼,子笺真是一心为他打算,处处助他,一时间不好说什么感谢的话,又觉得光说难以表达心中的感激之情,最后只握住温束手,沖他笑了笑。 做下决定,夏琛便去跟老夫人告别,老夫人又劝了几句,他执意要离开,只好如他所愿。 走之前,夏琛搬了几大麻袋糯米给将军府留下,殭尸的特点他已经尽数告知老夫人,她自然知道这些是好东西,不肯要这么多,觉得夏琛他们人少又要走远路,才更需要。 夏琛不肯,推说自己还有,这么多带不走,才把东西留下,老夫人要给他安排护卫,他也没要,路途艰险,他想回家守护家人,何必让别人离开家人陪他冒险。 南哥儿等人虽然奇怪,为什么他会有这么多糯米,谁会没事带随身带这么多糯米。将军府里的人不知道,以为他们特意去粮铺子买的,但是他们一路同行,自然知道这些糯米都是无中生有越用越多。 但是他不说,南哥儿便不问,冯砚山不敢问,折柳不用说了,唯一有资格询问的人,只在夏琛的目光中笑着说一句:「我信你。」 除此之外,夏琛还留了一些符纸给老夫人,将军府中女眷众多,还有小孩子,留符纸给她们,是为了以防万一,好歹能挡上一挡。 给老夫人说了符纸的用处,老太太犹豫半晌,最终还是小心收好,拉着夏琛的手念叨了好几句「好孩子」。 此间事了,趁着还是白天,夏琛跟将军府众人道别,带着从府中选的更趁手的武器,赶着马车去外城的小院子。 第62章 小院里, 夏琛一脸疲态, 四下环顾一圈, 道:「厨房还有柴火,先烧些热水做饭吧。」 现在还未到申正,但外面天色已经不太亮了,上午他们从将军府出来之后, 马不停蹄的往外城赶, 先在这个小院查探了一番, 怕久无人住出什么变故。 好在院子依旧安静空荡,倒是附近有几家透过敞开的院门, 隐约可见在屋中游荡的殭尸。 他们顾不得做清理工作, 先去城门看了一圈, 果然大门紧闭,许多甲冑森严的士兵在城门巡逻, 城门前有一些人神色仓皇的堵在门口,许多衣着富贵的人, 还带着护卫, 叫嚣着要出城,被士兵抽刀吓了回去。 夏琛等人远远看了一眼,觉得这些人远远达不到能将城门沖开的地步,便趁着天色还未完全变黑, 回小院修整。
第120页 这院子很小,只有一进,好在院中有一口水井, 用水方便很多。马车停放在外面不安全,折柳全赶进院子里,三辆马车将小院子塞得满满当当,走路都不甚方便。 昨晚几乎都一夜未眠,接连进行了几场战斗,又来回奔波,现在一个个都疲累不堪,中午赶路时间紧,轮换着在马车上一人啃了一个硬的掉渣的蒸饼。 现在有了歇脚的地方,晚饭总不能继续这么对付,大冬天的,好歹得有口热汤喝。 夏琛一说做饭,冯砚山立刻自告奋勇:「我来,我来做饭。」 他光知道夏琛叔侄俩是本事人,没想到他们身份也了不得,不说这两个一看就不俗的朋友,今天他们可是去了将军府! 冯砚山心里头更多了几分敬畏,一整天都在琢磨后路,后来想清楚了,夏少是个明事理有本事,不冷血但也不烂好心的人,跟着这样的头领,他做好自己的本分事,自然能背靠大树好乘凉,搭着东风走一段安稳路。 「好,麻烦你了,粮食从我们这边拿。」夏琛说着探身去装了他和南哥儿行李的马车里拿粮食,他最不缺的就是吃的,五个人里头又有四个是该他养着的,他不说,冯砚山必不敢提,只能从自己的存粮里拿。这是小事,但是积累多了也容易让人心存不满。 他拎了一袋米和一袋面粉出来:「这些先用着,剩下的放那辆空马车里,以后咱多余收集的物资,各自分一部分,剩下的都放一起,需要时直接取用。」 这是安排接下来的物资分配章程,他们一共三辆马车,单马的马车车厢空间并不大,行李都是分开放的,他和南哥儿的放一起,冯砚山的放一辆,还有辆空着,正好存以后的公共物资。 至于温束和折柳的行李,压根没有,两人竟然都是两手空空,折柳好歹还背了个竹箱带了把剑,温束真的是什么都没带。 就连折柳那个竹箱里,放的也不是衣服干粮,而是他俩的电话,那盆山茶花。 他们两个没行李,吃的倒是不用担心,夏琛缺什么都不会缺食物,问题是光有食物也不行,其他日用品,换洗衣物,这些都要准备。他倒是能种棉花,可是怎么纺布怎么做衣服?他们几个大老爷们,也没人会啊。 一想到这些夏琛就发愁,看来这几天也不能老在小院里待着等城门那边的动静,还得去城中想办法积攒一部分物资才行。 南哥儿看看剩下的几人,扔下一句:「我去帮冯老哥烧火。」一熘烟跑了。 折柳找了块抹布,默不作声开始收拾屋里的浮灰,夏琛要帮他,吓得折柳一蹦三尺高,把抹布拽得死紧,死活不肯给他。 夏琛无奈,拎了水桶去打水,他刚看了,厨房里的大水缸早就空了,不管是做饭还是收拾屋子,总归缺不了水。 小院子的水井没设轱辘和摇臂,他将系了井绳的吊桶放下去,一点点儿往上提。 身后突然贴过来一个微凉的胸膛,夏琛提井绳的手被包住:「我来。」 修长却有力的手掌握着井绳,也不见他怎么用力,满满一桶水被轻易提了上来,在夏琛的指示里倒进旁边的水桶。 「你等等。」夏琛拧着眉摸了摸温束的手,像是块冰凉的玉石,冷而润。 「你怎么还是穿这么少,手冰成这样也不说。」夏琛像个老太太一样絮絮叨叨,看温束的眼神就像看为了耍酷死活不听妈妈的话不肯穿秋裤的叛逆少年。 温束微微一笑,回握住夏琛的手:「元宝莫担心,我体质如此,不惧冷热,常年体温偏低。」 重生后他的体质就渐渐变成了现在这样,他也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有热起来的一天。 「真的?」夏琛半信半疑。 温束点头确认:「真的,不信等夏日你再看。」 「那也多穿点儿,我看着都冷。」夏琛嘀咕了一句,又说:「那殭尸抓一下就会被传染,多穿点总有好处。」 「好。」温束温顺道,对着夏琛,他总有无尽的耐心,心中一点儿都不似往常烦闷。 「好也得等等。」夏琛转身继续打水,温束帮他,两人边干活边说话。 「你们两个什么衣服都没带,折柳体型跟南哥儿差不多,南哥儿的衣服可以先给他穿,你怎么办?我们三个的衣服,没一个你能穿的。」说着夏琛酸熘熘看了温束一眼,小声道:「我以后也会长你这么高。」 别看古装剧里面男性角色一个赛一个高大帅气,实际上古代人民的身高简直是两极分化,大部分男性的都没有影视剧那般高大。除非天赋异禀,从小身体缺乏的各种营养成分限制了人体发育,尤其是普通百姓农人,还有繁重的体力劳动。 就拿夏琛家乡清河村来说,大部分男性的身高都不足一米七,还有许多一米五左右的。夏家算是基因十分不错,夏老爷苦出身,但也有一米八几,否则当初不会被挑中去傅将军主旗。 夏琛大哥从小个头就高,还壮实,身板特别宽,东哥儿南哥儿都随爹,又多年习武,这些年不曾缺过嘴,一个个十几岁后个头勐蹿,现在都过了一米八。 只有夏琛,他的体质跟前世一样,看着没什么毛病,发育慢,男同学都开始窜个头的时候他不动,每年都在长但每年都长的不多,上辈子穿过来的时候大学刚毕业,按理说不会长了,那会儿夏琛的裸高将将一米七九,穿上鞋可以厚着脸皮说一句一米八了。
第121页 所以虽然因为身体比例好,腰细腿长看着比很多比他高的男孩气质出众,但身高一直是夏琛心里的痛,这一世从不曾放松过,可是身高依旧涨的缓慢 现在夏琛十八岁,跟前世一样还没达到他身高的巅峰水平,只有……一米七六。 温束呢?上次夏琛去山上见他的时候,就觉得温束个子高,抱他那一下轻轻松松将他笼在怀里了,这次再仔细一看,真的是身高腿长,平时脸色苍白略带病态,让人不自觉忽略了他的个子,但是夏琛往他身边一站,那对比就出来。 「你是不是又长高了?」夏琛看了两眼,疑惑道。上次站在温束身旁,只比他矮小半个头,怎么这会,只能到他下巴了? 「嗯?有吗?」温束不动声色反问,心中却知道他确实又拔高了一截,起尸之日他能力正式觉醒后,身体再次强化,身高又高了一点儿。 夏琛绕着他转了两圈,心有不甘地承认,温束确实又长高了,顿时心中更酸,他偷偷喝了那么多牛奶,怎么就不见长个儿呢? 「元宝也会长的。」温束见他鼓着脸生闷气,浅笑着伸手戳了一下夏琛的脸颊,其实他觉得夏琛现在这个个头没什么不好,正好可以全塞自己怀里。 「我当然还会长。」夏琛愤愤道:「我比你小,等我到你这个岁数,自然跟你一样高了。」也许…… 温束又笑:「元宝说得对。」 他这般没脾气,夏琛不好继续跟他使小性子,转了话头说起接下来的安排:「我今天看,那城门一时半会儿是沖不破的,咱们这几天也不能闲着,该置办的得置办起来,否则等除了城,荒郊野地的再缺什么就麻烦了。」 温束点点头,贊同道:「没错,最短也要五日,城门才能聚集起足够多的人沖门。」 上一世就是在五日后,发生第一次沖门,届时法纪尚未完全混乱,沖门的人里有许多外地富商,甚至还有一些官员,带的护卫也不少,他们都是以为只有帝京一城有这怪物,一心想出城逃命。 守城的兵丁没敢下死手,结果被人沖开城门,一群人一头扎进城外的尸群里,只有极少部分仓皇逃出。 之后城门就加强了守卫,加上也有没出城的人看见了城外的惨状,回去之后一传播,熄了很多人的心思。一直到一个多月后,才有第二次沖门事件,这次主体就是存活的普通百姓了,最后并没有成功,还死了很多人。 所以如果第一次沖门他们没能出去,那就只能等一个多月之后,想来这不是夏琛想看见的。 「五天吗?」温束从不随便下定论,他说五天,那就极有可能是这个时间。夏琛在心中默默记下,又安排起这几天的行程来。 酉时差一刻多钟的时候,外面只剩一点儿朦胧的天光,折柳将屋内的一张八仙桌搬到院子里,在三辆马车夹击下唯一留下的空地出摆上,南哥儿搬来凳子,冯砚山将做好的饭端上来。 他说是会做饭,其实手艺很一般,也就是当初年少跟着族叔跑商的时候学过一点儿,能把饭做熟,而且这里食材又简陋得很,最后只端上来一盆面片汤。 夏琛忘了给他调料,冯砚山自己只有盐,清水煮面片,撒了点儿盐,好歹热乎乎连汤带水的一碗,下肚后整个身体都暖和起来。 南哥儿吃了一碗又一碗,脸大的碗连吃三碗之后,夏琛见他又去盛,伸手摸了一下他的肚子:「怎么饿成这样?」 南哥儿又喝了一口面片汤,也摸了摸自己肚子,茫然道:「不知道,就是饿,一直饿。」 夏琛拧眉思索片刻,转头问温束:「异人……身体方面会有什么特殊反应吗?」 温束看了南哥儿一眼,没想到这个他以为是拖油瓶的小孩还是个异人? 「饭量会变大,尤其是用过特殊能力之后,需要吃很多东西才能补回来,肉类最好。」 夏琛琢磨了一下,这是要补充高能量的食物?光靠喝连汤带水的面片汤,也难怪南哥儿一直觉得饿了。 现在也没地儿给南哥儿弄肉吃,他空间里倒是存了一点儿,但是不多,也没办法光明正大拿出来。 最后只能又将在客栈分到的蒸饼全热了给南哥儿,让他饿了就啃一个,同时心里琢磨着,得想办法弄点儿肉干之类的东西。 等他们吃完饭,申时已过,天色已经完全暗了,院子外开始有殭尸僵硬地走动声,也有嗅到人气,四处撞门的。 隔壁院子里传来一声惊叫,立刻吸引了更多的殭尸去那边,夏琛早早在门口撒了厚厚的一圈糯米,又在门后贴了一张辟邪符。南哥儿爬在马车上往外看,有殭尸不断试图往他们院子靠近,又在糯米线前止步不前,左右徘徊。 「有用!」南哥儿跳下来兴奋道。 「那也不能掉以轻心,晚上得安排人值夜。」夏琛想了想,说:「还得分配一下屋子,看看今晚怎么睡。」 院子太小,正经住房只有三间,南哥儿小声道:「那还用分。」三间屋子,肯定是他跟小叔一间,那个大少爷单独一间,折柳和冯砚山一间。 夏琛也是这么想的,有些人就不习惯跟别人一起睡,看温束的样子,也不像跟人一起住过一间屋子。 「你单独一间?」 「我跟你一间。」 两人同时开口,意思却完全相反,温束沉下脸,目不转睛看着夏琛:「你不跟我一间,想跟谁一间?」
第122页 「我侄子啊。」夏琛只在心里这么想,没敢说出来,既然温束不愿意单独一间,那跟他一间也行,南哥儿睡觉打唿,吵死人了,要不是自家侄子,早嫌弃死了。 「我跟夏小哥儿一间。」冯砚山立刻道。 折柳跟着表示:「我喜欢一个人睡。」 于是房间毫无争议的分好了,夏琛又安排了一下值夜,最好两人一组,分下半夜和上半夜,折柳主动要值上半夜,夏琛决定值下半夜,温束便说跟他一起。 冯砚山说南哥儿今日辛苦了,他跟折柳一组就好,让南哥儿休息,夏琛想,作业的战斗确实是南哥儿担当了主要战斗力,又觉醒了新能力,确实该休息,第一夜轮空就给了南哥儿。 回屋后,简单清洗过,夏琛扑到在床上伸了个懒腰,挨着床铺,才感觉到累了一天的身体叫嚣着要休息。 温束洗完回来,就见到夏琛在床上睡了个四仰八叉,手脚毫无顾忌的神展开,脸颊贴着床铺被压得扁扁的,浓长的睫毛低垂,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懒洋洋的舒适感。 「啊你回来了。」听见脚步声,夏琛眯着眼睛看了温束一眼,连忙爬起来,手忙脚乱去整理床铺。 他本来只想趴一下的,结果床太舒服了没忍住,差点睡着了。 「你睡里面还是外面。」夏琛又小心扯了一下被他蹭乱的床单,小声问温束。 「外边。」温束回了一句,走过去轻轻推了推夏琛:「累了就休息,不用顾忌我。」 「好。」夏琛爬到床铺里侧,小心躺下,手脚规规矩矩,一点儿不见刚才的放肆。 温束跟着上床,这床是原本就有的,小院子简陋,以前住的也不是什么大户,床就是普通的木头床,虽然还算结实,但并不宽敞,两个大男人往床上一躺,虽然并没有挨着彼此,莫名就有了一种逼仄感,好像床小的随便动一下就能碰到另一个人。 「我睡了……」夏琛后知后觉的感受到气氛有些古怪,轻声道了一句晚安,闭上眼睛准备睡觉。 「晚安。」温束回了一句,伸手摸了摸夏琛的额头,跟着闭上眼睛。 实在太累了,躺下没一会儿,夏琛就陷入酣眠,旁边一直闭着眼睛的温束却突然睁眼,漆黑的夜幕一点儿不影响他的视力,离得这么近,他连夏琛脸上细细的绒毛都能看见。 夏琛睡得人事不知,两颊红润,嘴巴微微张开,艷色的唇瓣因为冬季干燥的空气有点干裂,唇珠处裂开一道小小口子,吃晚饭的时候夏琛还烦躁地舔了好几下。 温束莫名觉得心头有些发痒,他顺从心意,伸出手指,小心的在夏琛的唇珠上轻轻一点,指腹处柔软的触感让温束想更用力一些,最好揉出更艷的颜色才好。 停顿的这几秒,夏琛唿吸间热气喷洒在温束指间,他像突然被烫了一下,勐地缩回手。 之后温束再没有别的动作,又盯着夏琛看了好一会儿,才小心靠过去,将人抱进自己怀里。 第63章 熙元九年, 正月十二日。 往年这个时候,帝京早已热闹起来, 春节刚过, 上元节将近,家家户户张灯结彩, 许多商家也备好了各色灯笼, 只等着元宵节那日, 将帝京装扮成一座不夜城。 今年却一点儿节日气氛都没有, 春节连日大雪, 好不容易大雪停了, 却又起了这莫名的灾祸, 城中殭尸横行, 倖存的百姓个个胆战心惊提心弔胆的过日子,哪还记得起什么上元节下元节的。 靠近外城的小院里,夏琛一行人正在搓汤圆,虽然现在条件困苦,但夏琛深知一味的苦日子才会让人看不到盼头, 末日里本就难捱, 别的不说,有条件总该弄些好吃的, 嘴巴肚子哄高兴了, 人的精神头也会好一点儿。 从正月初八那日他们到这个小院栖身,之后几天一直不曾好好歇息过,每天天一亮便奔波在城中各处, 为接下来的长途旅程收集物资。 必要的衣物不可少,先去的是布庄,冯砚山带的路,温束和折柳这两个正经帝京人士,还不如冯砚山这个外来客路熟。 布庄兼卖成衣,店铺跟车马行一般大门紧闭,好在敲了一会儿倒是有人应声,老闆一家子住在铺子后面的小院里,冯砚山跟他打过交道,自报名号才让老闆应声。 他们说要买东西,老闆估计觉得他们要么包藏祸心要么脑子有病,这种时候了还来买衣服,死活不肯开门。 冯砚山再三保证,后来还是夏琛开口,说愿意给他们一些粮食,老闆才动心。他们一家子都躲在屋里不敢出去,存粮也不多,不晓得那怪物什么时候才会被消灭,多存些粮总是好的。 战战兢兢开了门,还让家里的僕人拿着柴刀守在后头,好在夏琛他们并无歹意,是真来买衣服布料的。 先给完全没换洗衣物的温束挑,他身量太高,店里的成衣竟没有合适的,另外亵衣亵裤之类的,这店里根本不卖,还得他们自己想办法。 最后挑各种布匹搬了一堆,实在不行日后只能自己想法子解决衣物问题,结帐时夏琛给了几十斤大米,另外又给了一些钱,这是老闆自己要求的,光那几十斤大米可换不来这么多布,看冯砚山神色愤愤的模样,这老闆大概多收他钱了。 夏琛懒得跟他解释现在米铺已经不开门了,日后粮价会长成什么模样,末日里布匹永远比不上能进口的食物,他要银子就给他银子,日后莫要后悔就成。
第123页 之后他们又多跑了几家,路上商量了一番缺哪些东西,最后在一家老字号买了不少牛肉干猪肉脯之类的吃食,生肉也买了一些,但是不多,这东西味道大还有血腥气,不留神就吸引殭尸了,而且路途中不好处理。 在夏琛的要求下,他们又去酱料铺子买了许多调味品,也说不上买,这铺子老闆倒霉,一家子都变成了殭尸,无人可收钱,夏琛他们收了一些酱料,想想以后,夏琛将其他人都撵出去,自己关了门将店中酱料调味品收走大半。 他的种种奇异表现,早就落入其他人眼中,夏琛倒是有心隐瞒,但是实在是瞒不住,食物一直不减少,对上殭尸的时候糯米永远用不完。他空间里存了这么多粮食,哪好意思为了隐藏空间,就跟困在城中的人争粮,等出了城,一路相处,怎么想都难瞒过去。 于是当天晚上,夏琛就跟其他人「摊牌」,他的说法是,小时候在山上遇见一个老神仙,自称为神农,这个时代并没有神农的传说,夏琛简单解释了一下,说是五谷之祖,于是大家就大致知道是个什么样的神仙了。 老神仙见他,觉得他是个有慧根可堪造就的,要收他为徒——编这一段的时候夏琛又心虚又爽,徐老道嫌弃他不能修道,这不还有个老神仙嘛,但是他一心想考科举光宗耀祖,也捨不得爹娘亲人,就拒绝了跟老神仙去修仙。 老神仙舍不下他这一身天资,便将他点化,给了他一方世外桃源,只有他一人能进,并叮嘱他多多栽育百植,说是他们这一派修行的法门,但此事不可与人言,除非发生重大变故危及性命。 「世道大乱,魍魉横行,想来符合师傅所说的危及性命,我只能将桃源中产物拿出使用。」夏琛说得一本正经,好像真有这么个觉得他是天纵奇才的老神仙似的。 其他人皆听呆了,南哥儿想到他小时候,小叔确实经常有一些好吃好喝的东西偷偷给他和哥哥,他问起,小叔就说是老神仙给的,那会儿他年纪小,整日憨吃傻玩,没有多想,现在想来,那会儿他小叔就遇见神仙了?还差一点儿跟着老神仙去当小神仙了! 南哥心里五味杂陈,既高兴他小叔没走,又替他小叔惋惜,神仙啊,谁不想当,他小叔就这么拒绝了。不过他小叔就是厉害,连老神仙都捨不得他小叔的好天资,还给了一个什么、什么桃源,听着就是了不得的好东西。 温束同样有所思,他想起了那些突然出现的,跟将军府有关的水稻良种、玉米土豆等,再联繫一下夏琛家中跟将军府的关系,不免猜到那些东西其实是夏琛拿出来的。 另外还有他的山茶花,当初那会儿末世可还没来,山茶花出现得也未免太过神异了些,但是他不在意,便懒得去追根溯源。 现在夏琛的意思,那是神仙手段?温束心中存疑,若真是神仙,会眼看这人世间变成炼狱?他前世成了不化骨,也不见有神仙来收了他。 望着夏琛一本正经努力凹出一身仙气的样子,温束勾唇笑了一下,来日方长,他想知道的总会知道。 折柳依旧面瘫脸,但心中却掀起万丈波澜,他家主子嗜血,怎么看走的都不是正统的路子,但竟然看上一个……一个小神仙?老天爷啊,真是孽缘,折柳浑身肌肉控制不住地绷紧,仿佛已经看到了他们主僕被老神仙提剑追杀的日子,不对,这个老神仙,大概是提着锄头? 「你们……不说点儿什么?」夏琛说(bian)完,其他人都沉默不语,心中难免挫败,难道一个都没忽悠住? 冯砚山像是被突然惊醒一般,尴尬地笑了一声,先开口道:「那啥,老神仙还挺务实,不是,我是说,老神仙心怀天下,天下万民……」 冯砚山越说声越小,恨不能抽自己一个嘴巴子,他都在说啥啊,他就是疑惑了一下仙风道骨的老神仙还有安排种地的,夏琛一问,他顺嘴出熘就说出来了。 那可是神仙,岂是他这等凡人可以揣度的,他老冯运气是真的好,大腿一抱就抱了条最粗的,夏少竟然是小神仙!跟着神仙,还怕啥殭尸,回家那不是妥妥的。 「夏少,我老冯这两百多斤就交给您了,您怎么说我怎么做,绝对指哪打哪绝不含煳。」冯砚山连忙表忠心,一副我跟定你的样子。 夏琛被他那肉麻兮兮的眼神看得鸡皮疙瘩狂舞,连忙摆手:「咱们就是结个伴上路回家,跟你们透个风声,也是为了日后行事方便,这里都是自己人,心中知道怎么回事就行了,不要告诉别人。我也没什么大本事,但努力让大家吃饱还是能办到的。」 冯砚山立刻赌咒发誓谁也不说,南哥儿也狂点头,折柳日常保持沉默。 温束轻嘆口气,声音凉凉:「你啊,这种事怎么好拿出来说,秘密有第二个人知道,便不叫秘密了。」 要他说,若真有那桃源空间,就该谁都瞒着,夏琛若是没办法隐瞒,只需告诉他,他自有办法替他遮掩。 他家元宝就是太过单纯心善,罢了,他多替他看着便是,不过这几人,谁敢将此事说出去,呵。 冯砚山和南哥儿莫名背后一凉,眼神不敢跟温束对上,总觉得他话中似有深意。 夏琛知道温束在为他担心,回以灿烂笑容,拍着胸脯安慰道:「没事,我这空间,除了我无人能进,师傅说了,若是我死了,这空间自然也就没了。」
第124页 「说什么死不死的,我怎会让你出事?!」温束脸色突变,声音冷厉。 「是我失言,子笺别生气。」夏琛立刻举起双手做投降状,腆着脸凑到温束面前,笑嘻嘻跟他求饶。 心里却美滋滋的,子笺这般在乎他,不愧是他的挚友。 此事说开之后,夏琛行动方便了很多,出去收集物资时,遇见马车装不下带不走的情况,夏琛一个眼神,其他人便出去给他守门。 于是夏琛又装了几百斤上好的银灰炭,酒庄里最有名的好酒各装了十多坛,换了几家布庄重新收了一些布匹,铁匠铺子也去了一趟,各种工具什么的都不嫌多,老字号点心铺子里的干果点心也收了不少,老闆死了,这些东西他不收走就坏掉了。其他粮食类,他是一点儿都没碰,甚至还在一些空荡无人的屋子里放了一部分糯米粮食,或许就能救人一命。 另外还去药铺子里收了一些药材,又找一位老郎中给抓了一些常用的药包,剂量尽量控制在一个成人的正常用量,等需要的时候只能看情况加减。这会儿也有一些中成药,跌打药膏或者治腹胀、腹泻等简单疾病的药丸子,夏琛都收了一批在空间里。 说来也怪,当初夏琛种了那么多植物,甚至为了刷成就还特意去找过不同种类的种子,但是唯独没种过专门的药材。他还想过种人参发家致富来着,后来发现商场里根本没有药材种子,他自己寻来的人参种子根本在空间里种不活。 夏琛就奇了,暗想难道是因为神农尝百草被毒死了,就连药材都不让我种? 当然不是他猜测的这样,夏铜板的说法是,他这个半破解的系统在破解过程中丢失了一小部分储备资源,不管夏琛最后的职业规划是那条路线,都会缺一块儿。 比如他要是最终职业称号是一代文豪,那数学那块是肯定没办法在系统里学习的,要是一代明君,可能掌控后宫系统就没办法帮他。他现在的情况,就是药材那一块儿丢了。 丢就丢吧,夏琛自己不懂药材,也就没当回事, 为了这些多出来的物资,他好说歹说,付了加倍的租金才让夏铜板把空地租给他,他又租了大片空地存放多出来的物资。 说开之后,进空间也更方便了,他一说要一个人静静,南哥儿和冯砚山就一脸看神仙的表情看他,然后如临大敌地给他守门,搞得夏琛险些以为自己是什么宗教头领,在举行神秘仪式。 考虑到现在的情况,再多的糯米也不嫌多,夏琛便专门拨了一块地继续种糯米,其他地方照旧安排。 最后他又去看了一下神奇土地,他新种下的神奇种子又变异了,这机率高的,跟假的一样。 夏琛当然不会觉得是自己转运了,他算看开了,自己就没那个欧皇命。果然,夏铜板说是因为天地异变,空气中能量粒子发生变化,稳定性急剧降低,反映到空间,就是他的神奇土地变异率增加了。 这大概是灾变后唯一的好事了,这次种植神奇种子,夏琛把他收集的符灰撒了进去,结果就变异了,也不知道会变异出个什么样的东西,他只希望是个有杀伤力的,现在他的攻击手段太少了。 空间的事说开了,夏琛再拿出什么东西就不用缩手缩脚遮遮掩掩,空间里缺肉,他只能从其他地方给同伴们找补。 比如新鲜水果,冬季本来就是水果淡季,更别说还是在现在这种艰苦条件下,夏琛抱着一筐各类新鲜果子出来,冯砚山和南哥儿差点儿把眼珠子瞪出来。 听他说是一回事,亲眼看到又是一回事,大冬天的,突然见到这些水灵灵的果子,南哥儿是止不住的馋,冯砚山心中敬畏更深,对夏琛瞎编的一席话深信不疑,坚定相信他就是得了神仙传承,日后怕是也要去做神仙的。 南哥儿嗜甜,对荔枝爱不释口,夏琛说了几次吃多了会上火,他答应得好好的,手上不停,塞一个又一个。冯砚山不敢往那些看着就贵重的果子上伸手,摸了个苹果啃得有滋有味。折柳跟山竹较上了劲,一个接一个捏开,捏完了一口一个。 温束挑了个鲜橙,不知从哪儿摸出把匕首,慢慢切橙子,感受到夏琛的视线,他手上动作不停:「刀干净的。」 切好的一叶叶橙子,温束递到夏琛嘴边,夏琛偏过头,不好意思让他喂,自己捏了一瓣,吸一口,酸甜的汁水在口中迸溅而出。 「好冰。」夏琛忍不住眯了眯眼睛。 「烫一下再吃?」 夏琛畅想了一下热橙汁,最后还是懒得去折腾,一边喊着冰一边不歇气的吃了一整个橙子。 吃完温束立刻递过来一张帕子,夏琛擦了擦手,将特意拿的车厘子挑出来放到温束面前:「这个给你。」 温束也没见过这种果子,看着倒是挺合他眼缘,夏琛解释道:「这是番邦的一种樱桃。」 温束微怔,忽然想起当初他跟夏琛讨论各自的喜好,他记得夏琛爱吃橙,夏琛也记得他喜欢樱桃。 「尝一下?」夏琛捏了一枚车厘子送到温束面前。 温束脸上突然绽开极灿烂的笑容,他性格冷而阴郁,相处这几日,南哥儿等人都发现了,他只有对着夏琛时候才会有好脸色,看着温和无害。对其他人,倒也没有特意冷脸,但那种漠视的眼神,好似他们这些人从未入过他的眼。
第125页 他会对着夏琛笑,微笑轻笑无声笑逗弄的笑,偏偏没有像这次一样,眉眼都舒展开来,整个人好看得像在发光。 夏琛看呆了,直到温束噙住他捏着车厘子的手指,被指尖温润的触感惊了一下,才勐地缩回手。 「好吃。」温束目不转睛看着夏琛,殷红的果肉在唇齿间碾碎,满嘴都是甜,甜的他都感觉不到这果子到底是什么味道。 「还要。」温束吃完一颗,又跟夏琛讨要。 夏琛将小碗往他面前一推,温束不动,依旧看着他,眼神里透出「要餵」的诉求。 夏琛看懂了,突然觉得耳朵有些发烧,他不自在地摸了摸耳朵,偷眼去看其他人。 折柳盯着手上的山竹目不斜视,冯砚山啃个苹果快把头啃到裤.裆里去了,只有南哥儿,勐吃一气后发现不对,也在偷偷拿眼瞧他和温束,看着温束眼神愤愤,对上夏琛看过来的眼神,这傻小子脸上分明写着:小叔你都没餵过我。 「自己吃。」夏琛将装了车厘子的小碗塞进温束手里,落荒而逃。 连着在外奔波几日,正月十二那天,他们照旧抽时间去城门晃了一圈,发现附近聚集的人口又多了许多,气氛隐隐有一种将要爆发的紧张感。 于是那天他们没敢再进城,反正该收集的东西也收的差不多了,接下来他们就不打算再往城里跑,待在家里等消息。 难得有空闲,夏琛想到不久之后的元宵节,决定带着大家包元宵吃,也算提前把节过了,否则万一那天他们在路上,也许会遗憾今年没能吃上元宵。 有这个心思,夏琛前一天晚上回来后连夜泡了糯米,水磨打浆,制成糯米粉。 第二天又调了各种馅儿,芝麻的,花生的,肉的,甚至还有水果的,一行人坐在院子里,耳边隐约能听见隔壁屋殭尸的嘶吼声,欢欢乐乐地包汤圆。 捏汤圆是个技术活,南哥儿在败了一堆材料后,夏琛将他撵下桌让他去干点体力活,噼柴碾芝麻花生干什么都行,反正这些四分五裂到处开口的汤圆他要全部煮给南哥儿让他们自己吃。 汤圆煮好了,大家围坐在一起吃汤圆,没敢喝酒,举着汤碗就算干杯。 「元宵节快乐!」夏琛起头,众人纷纷接上,喊完一句,冯砚山和南哥儿都红了眼眶。 「每年这个时候,家里也会煮汤圆吃。」南哥儿语带哽咽。 冯砚山也难得说一句自家事:「以前老嫌弃我家婆娘手艺不好,汤圆搓得碗大,现在真想再吃一回。」 夏琛脸上笑容渐收,半晌努力勾起嘴角:「没事,我们一定能回去,等回家了,想吃什么都有。」 「对,一定能回去。」冯砚山抹了把脸,他真的不敢想,万一回去了人不在了怎么办。 他们的思乡之情温束和折柳都无法感受,只能默默吃着汤圆不说话,煮的两大锅汤圆,吃的一干二净,南哥儿差点积食。 夏琛哭笑不得,真是难过也没耽误你吃。 晚上照旧安排人守夜,每天都有一个人轮空,夏琛昨晚睡了个好觉,今晚该折柳轮空。 夏琛主动要求守上半夜,他的搭档是温束,前两次守下半夜,温束都没叫醒他,自己一个人守着,任他睡,早上夏琛醒来,又羞又愧,说他一次,下次照旧。 这次温束没办法做手脚,只能陪着他守上半夜,两人随意说着闲话,颇为闲适怡然,时间也不难熬。 到了换班的点儿去叫醒南哥儿和冯砚山,夏琛便打着哈切回去睡觉了。 正月十三日,天光破晓,城门处越来越大的喧嚣声藏都藏不住,南哥儿爬上屋顶看了一眼,冲进屋子里大喊:「快,他们要冲门了!」 第64章 「放我们出去!」 「对, 我们要出城,开门,快开门!」 「退后!」守城的队率大吼一声,一队持枪士兵将枪尖朝外, 列队堵在城门与拥挤的人群中间。 「城门已六日未开,凭什么将我们关在城内, 我们要回家!」 「对, 回家, 开城门!」 「我说退后!」队率拔刀指向潮涌过来的人群, 持枪士兵也齐齐上前一步, 堵住他们前进的路。 「我等乃奉命行事, 城外亦有大群妖物, 尔等此时出城,不过羊入虎口。」 「说得好听, 这帝京城里不照样有妖物, 将我们关在城中,既无粮食,也无遮身之处,便是死了, 也是客死他乡, 废话少说,快快开了城门,放我等回家!」 「对,城外的妖物, 我们又不曾见过,或许他们就是骗我们的。」 「冲出去,我们冲出去!」 「我看谁敢!」队率背对城门踏步向前,剩余士兵齐齐拔刀:「今日冲撞城门者,格杀勿论!」 沖门的人群似乎被吓住了,裹足不前,挤挤挨挨说着什么。夏琛他们来的有点晚,马车停在比较靠后的位置,只能让南哥儿站在马车车辕上看前面的情况。 沖门的人群里,多数是步行,也有骑马的,同样有像他们一样赶着马车的,甚至还有赶着货车的,显然是主人捨不得那一车车货物。 与此同时,他们后面还有不断聚集起来的人群,除了本就打算离开的外乡人,有许多自觉活不下的帝京人也想趁机出城,讨一条活路。 「怎么不动了?」南哥儿仰着脖子看了半天,跳下来几步走到夏琛车前,苦着脸道:「前面不动了,今天是不是走不成了?」
第126页 「别慌。」夏琛很淡定:「沖门是肯定会沖的,只是不一定成功,咱们盯着,见机行事。」 他好歹也是上过歷史课的,像这种跟官方对峙的活动,肯定会有组织者,不是说所有人都是组织者组织起来的,但核心肯定有那么几个人主导,他们不会看着这次沖门半路夭折的。 果然,夏琛话音刚落,人群里便有人大喊一声:「有本事你把我们全杀了!不让我们回家,不如现在就杀了我们!」 人群立刻又躁动起来,气氛紧张到一点就炸,站在最前面的一行人,不知是被后面人推挤的,还是自己太激动没站稳,一个老头朝前扑出去,恰好撞在枪尖上,当场刺了个对穿。 「杀人啦!这群当官的要弄死我们,大家沖呀,留下就没命啦!」 人群像是被点爆的气球,轰然炸开,夏琛眼神一凝,立刻沖另两个赶车的折柳和冯砚山喊道:「准备!记得我说的话,若是被冲散了,到约定的地点集合!」 「好!」两人皆扬声回道。 这次依旧折柳打头阵,夏琛本打算让南哥儿跟他一辆车帮他,但折柳说他一个人更好发挥,一手鞭一手剑,夏琛见他鞭子使得不比剑差,在他身后放了许多随手可取用的糯米,又给了几张符让他带着,才勉强放心。 两人的应答声完全淹没在喧嚣的人声中,沖门的人叫喊着往前沖,夏琛等人的马车也裹挟着离城门越来越近。 守城的士兵早就被沖开了,足有千人的沖门人群,哪是不足五十的守城士兵可以阻挡的,光人潮涌过来,一些未曾真正上过战场的士兵就吓得跑开了。 「开城门!」 「我们来!」一群彪形大汉冲上前,随着令人牙酸的吱呀声,阳光从敞开的城门外透进来。 「门开了,大家快……啊有怪物!」惊叫声响起,躲在高大城门阴影下的殭尸们闻到汹涌的血气,兴奋地嘶吼着朝刚刚打开城门欢笑着的人们扑过去。 前边的人群吓疯了一般往后撤,但后面人太多,又堵了许多马车和货车,在拥挤的人群中根本无法掉头。 出不去退不回,简直就像落入狼群中的羊,只会瑟瑟发抖等狼吃完同伴再来吃自己。 但也有早有准备的人,一群大汉排成两列,两个骑着马的在前头冲锋,其他人用身体排出一条通道,让一辆两马并拉的马车通行。 这样的队伍不止一行,但具是兵强马壮人数众多,折柳见机,立刻跟在后面,趁着他们冲出来的通道尚未合拢,挥鞭沖了过去。 夏琛和冯砚山跟着折柳,南哥儿拎着刀满脸戒备,温束倒是神色轻松,他拿了一桿□□作武器。其实也算不得□□,只是在铁匠铺找到的一头磨尖了的铁棍,足有几十斤重,夏琛单手根本舞不动,温束拎着像拎了根柴火棍一样轻松,大大刷新了夏琛对他的看法。 帝京的城墙建得特别高大,威武又雄壮,但是高大的建筑阴影面积也大,日日嗅着城里的沸腾的血气,城门外早就聚集了大量殭尸。 夜晚拥挤的殭尸不比今日来沖门的人少,等到了白天,阴影下容不了这么多殭尸,实力弱的便被赶走了,留在外头的几百殭尸,俱都是吸过人血,实力有所提升的殭尸。 城门外的阴影成了一条分界线,过了站在阳光下,便逃出生天,过不了,便会被阴影里的殭尸吞噬。 那些做了准备的队伍,显然对殭尸有一定了解,骑在高马上的两名骑士冲到城门处,立刻将捆在马背上的布袋划开,白花花的糯米喷洒而出,不甚被撒到的殭尸哀嚎出声,立刻让出一条小小的通道。 跟在后面的大汉面露喜色,趁机挥刀朝殭尸脖颈砍去,瞬间干掉了十来只殭尸。 若是夏琛看见,定会发现,他们对付殭尸的套路,竟然和他在客栈时的一样,想来是客栈中有人讲消息传了出去。 不过这是好事,夏琛当初刻意告诉所有人,也是希望这些信息能传得广一些。 如果城门外的殭尸在少一些,或许这些人就成功了,倒下一批殭尸后,没等他们开心,立刻又有新的殭尸涌上。离得太近,空间太拥挤,没有地方给他们躲避,他们的灵活性优势根本发挥不出来,很快就有人被抓伤扑到。 整齐的队列一旦破开防御,口子就会越撕越大,等夏琛等人冲到城门处的时候,最先冲出去的这队人马已经基本全灭,马车里一个衣着富贵的男人拼命喊着谁带他出城,就给黄金百两。 但是他的马车早已被殭尸层层围住,车夫早就死了,马也被几个殭尸围着吸血,殭尸指甲刮挠着车板,马车主人哭得涕泪横流。 夏琛同样没放过糯米这件大杀器,他不知道糯米水对殭尸有没有用,但依旧非常奢侈的用糯米泡水给自家的三匹马都刷过毛,只要有一点儿效用,就是赚了。 另外他们的马身上也挂了糯米袋子,还不止一个,折柳在前一马当先,左手挥鞭右手持剑,每一下动作必有一只殭尸倒下。 旁边正跟殭尸艰难厮杀的队伍立刻靠拢过来,一辆马车里突然跳出来一个壮汉,特别壮的那种,身高超过两米,身板又宽又壮,套着一身只露出眼睛的盔甲,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这种合身的盔甲的。 他队伍里有人大喊一声:「让开!」 然后不管有没有人听,壮汉跟个人体炮弹一样撞向殭尸群,硬生生将殭尸撞退一大截,堵在最外面的殭尸被挤出阴影处,立刻才阳光下发出惨嚎声。
第127页 「机会!」 「沖呀!」 另一队从货车拿起盾牌,顶在面前朝前沖,几支队伍合力,硬是冲破一条口子,挤在最前面的盔甲壮汉拖着两只殭尸来到阳光下,眼睁睁看着它们在自己手中像被热油浇在身上一般慢慢烤化。 跟在后面的人也并不轻松,两边时刻都有殭尸涌上来想堵上通道,这回在队尾的是夏琛和温束所在的马车。 冯砚山捏马缰的手紧得在绳子上快磨出血来,寒冬腊月的天气,冷汗冒了一头,他强迫自己不去看两边面目狰狞的殭尸,空着的左手不停往外撒糯米避免殭尸靠近他,右边南哥儿举着刀像砍瓜切菜般剁着殭尸。他现在的力气,砍个殭尸真的不费劲,只是要小心避免被殭尸抓伤。 夏琛旁边,温束面无表情地用一桿铁枪捅殭尸,朝着心脏部位,一枪一个,除了砍掉脑袋,这是物理方式彻底消灭殭尸的唯一办法。 他的武器够长,所以辐射面更广,往往不等殭尸靠近,就已经被他串成了个血葫芦,他甚至还有余力照顾夏琛那边,几十斤重的铁枪像牙籤一般举重若轻。 「厉害。」夏琛没时间也没精力多夸奖他,发自内心的夸赞了一句,眼睛依旧盯着前方不敢乱看分神。 所以他没发现,坐在他身旁的温束眼底已经泛起一层薄红,却在听见他的声音那刻微微消弭,但很快又在这血气瀰漫的环境中恢復。 「让我上去,让我上去!」温束的给力使他们的马车周围短暂出现一个没有殭尸的真空圈,其他人自觉或不自觉的靠近过来,一个从马上摔落下来的年轻公子在几个侍卫的护送下冲到夏琛身边,叫喊着朝他伸手。 夏琛眉头拧起,他让这人上了车,其他人怎么办?若是都要上,他怎么解决,正是沖门的关键时刻,耽误一会儿就会陷入殭尸群中。但是这人摔伤了腿,他不救,怕是难逃一死。 就在他犹豫的这一会儿,年轻公子已经变了脸,朝几个护卫吩咐:「把他们拉下来!」 几个护卫立刻动手,与此同时,温束的□□也已经赶到,一枪将一个护卫刺穿,夏琛也拿起他防身的武器砍伤一只来拉他的胳膊,但他不是左撇子,动作并不流畅,被另一只手拉住勐地往下一扯。 幸亏温束伸出手臂牢牢箍住他,但夏琛的左手臂重重地撞在车板上,手背被粗糙的木头茬子擦出一片血痕。 温束鼻翼微动,眼中血色愈浓,夏琛尚未从疼痛中缓过劲来,温束已经站起,枪尖连挑,几个护卫皆被刺穿喉咙,那个年轻公子,更是被温束一枪挑进殭尸群里,顷刻间被按倒。 夏琛轻嘶一声,顾不得处理自己手上的伤,右手挥鞭正要驱马离开,抬眸间却见不远处一颗光秃秃的脑袋。 「忘尘,走!」夏琛大喊一声,忘尘应声扭头,见是夏琛,眼神一亮。他拳头上泛起淡淡的金光,一拳将面前的殭尸胸口轰出一个坑,双拳连出,很快杀出一条路,拉着夏琛伸出的手臂跳上马车。 受伤的左手再次受力,夏琛疼得神色扭曲了一下。 单马马车前面坐人的地方并不大,他和温束两人勉强坐下,再多一个忘尘,只能让他去车厢里待着了。 他正要开口,温束箍着他腰的胳膊突然使力,夏琛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温束放在了自己身上。 感受到臀下温束软弹的腿部肌肉,夏琛懵了一瞬,温束一手抱紧他,一手持枪动作不停,当着忘尘的面嘲讽道:「一个大男人躲车厢里怎么好意思。」 忘尘不以为杵,反而贊同道:「施主所言极是。」 忘尘习惯用拳,擅长近身格斗,但是在马车上,殭尸真靠过来就糟了,他也不是个迂得不动脑的人,提起夏琛防身的长刀,娴熟地朝殭尸砍去。 夏琛他们的武器一部分是从将军府离开时,老夫人让他们去挑的,南哥儿因为力气大增换了一把更趁手的刀,替换下来的那把,夏琛拿去用了。 加入忘尘这个强力输出,又有温束这个殭尸收割机在,他们的马车顺利追上南哥儿的马车。 折柳已经冲出去了,南哥儿他们却遇上跟夏琛他们同样的状况,有人试图将他们拉下来,导致他们没能追在折柳马车后冲出去。 「帮我赶一下马。」夏琛将缰绳塞进忘尘空着的手里,掏出弹弓,谁伸手瞄谁,这么近的距离,夏琛的弹弓又是加强版,一个弹丸打上去,骨头都透着疼。 南哥儿本来不愿对这些普通人下狠手,但这会儿也急了,砍向殭尸的刀掉转头砍向想他死的人。 这般手段之下,终于将挤在马车周围的人吓走,糟糕的是,前面的通道却已经合了起来,殭尸群再次堵住去路,再想沖开,却不容易了。 「我去前面。」忘尘看出他的为难,主动请缨道。 「我再想想。」夏琛用力敲了一下自己的头,这是他失误,作为决策者,他忘了将人心的恶考虑在其中,没被殭尸堵住,反而被人给绊住。 现在的情况,光靠打和杀是破不开殭尸墙的,杀死一个还会有另一个,而且随着时间加长,死掉的人会重新站起来成为殭尸新的战力,拖得越久,他们越走不了。 「试一试,试一试……」夏琛扭身从车厢里拖出自己的包裹,为了方便,他将战斗时可能会用到的东西都放在靠外侧随手可以拿到的地方,包括几袋糯米、替换的武器,还有他的……魔法书。
第128页 第65章 没人知道, 夏琛喊出咒语的那一刻, 内心有多么羞窘绝望。 他整张脸烧得通红, 耳垂更是红得好似要滴出血来, 努力用最快的速度最小的声音念出咒语, 眼神根本不敢往两侧看,好像这样就可以假装其他两人不存在。 不幸的是,这两人都耳聪目明, 忘尘自幼习武,刻意锻鍊过目力听力,温束就不用说了, 他的异能就是超强的五感。 这么近的距离,哪怕夏琛发出的声音近乎气音,他们依旧听了个一清二楚, 只不过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忘尘:……一定是我听错了!夏施主怎会是如此、如此自恋之人。 温束:元宝是在夸自己?噗,可爱。 然后他们就看见夏琛抱在手里的那本颜色装订都十分古怪的大书, 就这么飘了起来, 悬停在夏琛面前。 「等、等会儿给你们解释。」夏琛匆匆说了一句,就将注意力集中在魔法书上,他拼着脸不要了将这玩意儿掏出来, 要是不管用,他……他以后再也不抽奖了! 魔法书抽到之后, 夏琛其实并没有怎么用过,以前是环境太过安逸,根本没有需要他用到的时候, 顶多来回放了两次喇叭花。等末日来了,危急之下根本轮不到他掏书,有这个时间都够殭尸啃他几个来回了。 好吧,当然也有那耻度爆表的咒语让夏琛心中排斥在别人面前用魔法书…… 可是这次是没办法了,不用也得用,没什么经验,只能自己摸索。 温束和忘尘一边杀殭尸,一边分了一分心思在夏琛身上,这一幕太古怪了,他们也想看看夏琛到底准备干什么。 只见那本怪模怪样的书悬停片刻后,突然无风自动,书页展开,里面并没有文字,而是内嵌着一张张细长的,比符箓稍大的奇怪纸片,背景颜色各异,主体图案都是一些没见过的奇怪植物。 现在的情况……夏琛念头急转,受到他的精神控制,面前的书页迅速翻动,停在太阳花那页,然后代表太阳花的卡牌自动从书中飞出,停在夏琛面前。 「去!」夏琛轻呵一声,卡牌如箭射出,直接落在南哥儿他们那辆马车的车顶,落下的瞬间,卡牌化作一株形似向日葵但花盘又大不同的植物。 太阳花在马车顶部迅速生出根系,固定住自身,与此同时,夏琛心中也有了隐隐的明悟。 他能在自己周身十米内用精神力操纵变异植物落点,超过这个距离就不行了,另外植物都有自身的落点要求。 比如太阳花,因为马车板是木制的,所以它能落下,泥地或者其他植属也可以,但是它无法在石头或者金属上落地生根。 再比如他的浇了雪水又拜了佛祖种出来的变异植物雪绒花,有冰冻一平米区域的作用,它的落点就很随意了,除了不能往火里或者高温处扔,其他地方都可以。 这些都是要夏琛以后慢慢研究的,而此刻,太阳花在马车顶落定后,立刻开始散发光芒,它的光照范围也不十分大,只有一个以它为圆心一米半径的半球形。 好在单马的马车本就不大,拉车的马还有半截身子在阳光范围外,但车厢两侧却都撒播着没有遮挡的阳光。 挤在马车旁的殭尸躲避不及,直接被烤化半边身体,惨嚎着倒下,其他殭尸仿佛遇见天敌,惊恐四散开来,远远躲着南哥儿的马车。 「失策。」太阳花效果这么好,夏琛先是意外了一下,之后又后悔不应该将它种在马车顶上,放在车头,还有哪个殭尸敢挡路。 不过后悔也没用,车厢挡着,他看不到前面,没办法控制太阳花落点。 不过现在也很好了,身边的殭尸纷纷躲避,南哥儿和冯砚山压力骤减,只用面对堵在马前的少数殭尸。 「南哥儿,冲过去!」夏琛大喊一声。 南哥儿正懵着,突然头顶有阳光落下,还没来及细看,听见夏琛的声音,毫不犹豫在马屁股上勐抽了一鞭子。 马儿嘶鸣一声,扬起蹄子将堵在正前一只殭尸踢翻,踏上去往前沖了一段儿。马车一动,太阳花散发的阳光笼罩范围也跟着动,简直没有殭尸敢靠近这辆马车。 有机灵一点儿的,已经反应过来,迅速挤在马车旁,将身体紧紧缩在阳光范围内,跟着马车往外跑。 马前依旧有殭尸不甘心让路,伸爪挠在马脸上,将马的眼睛挠瞎。 或许是因为本源不同,动物被殭尸抓伤或咬死后,并不会变成殭尸,但是肉里是有尸毒,不能食用。 殭尸的这一爪子,不但没能阻止他们,剧烈的疼痛刺激了拉车的马,它长嘶一声,疯了一般朝前冲去,冯砚山手一紧,缰绳差点脱手而出。 夏琛看准机会,扬鞭催使自己的马儿跟上,飘在他眼前的魔法书,亦步亦趋的跟着主人,再次引来温束和忘尘好奇的视线。 好不容易消下去的热度又爬上脸庞,夏琛红着脸,生怕他们再次想起那羞耻的咒语,念头一动,魔法书乖乖熘下去躲在夏琛怀里,要不是收起来下次用的时候要重新念咒语,夏琛早就把它收起来了! 太阳光散发的光芒并不强烈,但是靠着这柔柔的太阳光,硬是让夏琛他们的两辆马车沖了出去,躲在南哥儿马车两侧借光的人也跑出去一批,还有人见势跟在夏琛马车后,趁着殭尸没反应过来也跑了出去。
第129页 一直冲到真正的太阳底下,再没有殭尸敢过来,众人又控制不住害怕地奔出去一段儿,才慢慢停下脚步,不敢置信地左右环视,他们真的跑出来了?! 夏琛还没来得及欢喜,南哥儿那边却又出了问题,被抓瞎眼睛的马彻底疯了,狂跳着差点将马车带翻,根本停不下来,冯砚山没拉住缰绳,直接被掀了下去,多亏他及时滚开,否则就会被疯马踩死。 「南哥儿,小心!」夏琛看得心惊胆跳,却又无计可施,生怕侄子在这里出事。 「别怕。」温束在夏琛耳边轻声安抚,下一秒,长.枪脱手,飞射而出,直接穿透马身,几乎将整匹马定在地上。 马车被带倒倾翻,南哥儿也摔在地上,好在没有疯马踩踏,只摔一下并未受伤。 夏琛跳下车,南哥儿已经自己爬起来了,正对着那柄斜插在地上的长.枪发愣。 「怎么了?没受伤吧。」夏琛跑过来,仔细检查南哥儿上下周身,确认除了衣服有些脏其他并无伤处才放下心。 南哥儿偷偷看了温束一眼,小声对夏琛说:「小叔,他好厉害。」 在城里这几天,偶尔遇见殭尸,轮不到其他人出手,就被他和折柳解决掉了,南哥儿一直以为温束是个武力值极低的公子哥儿。 等他选了那柄几十斤重的长.枪作武器,南哥儿也只是觉得他力气大,他自己力气也大,没什么稀奇的,现在是真的服气了,最起码让他扔这一下,他是扔不来的。 「那是,温束可厉害了。」温束被夸,夏琛与有荣焉,得意地跟南哥儿炫耀:「你是没看见,刚才他一枪一个殭尸,特别利落,超帅。」 已经走到夏琛身后的温束闻言,笑着接道:「比不得元宝。」 他故意拉长语调,揶揄道:「元宝天下第一帅。」 夏琛:「……」 过不去了是吧,夸你你就不能高高兴兴接受吗?!这都是什么朋友! 忘尘轻咳一声,偏过头忍住笑意,一双桃花眼潋滟如三月春光,看呆了一群没有离开的路人。 南哥儿没看懂他们的眉眼官司,傻乎乎跟着点头:「对,我小叔最帅。」 帅是夏琛经常夸人的用语,他爹帅,他哥帅,侄子也帅,家里人早就习惯,也被他带歪了。 夏琛快被自己傻侄子气死了,赏了他一个脑瓜崩儿,用恶声恶气来掩饰自己的害羞:「还不快去收拾东西。」 「哦哦。」南哥儿突然被敲了一记,蒙头蒙脑地跑去将马绳解开,把翻到的马车扶起来。 同他们一起冲出来的有不少人,此时都没有离开,远远注视着夏琛一行的行动。 实在是他们一群人太打眼,光看外表,除了冯砚山,全都俊得不得了,各有各的风格,就连南哥儿也是浓眉大眼阳光帅气。 再说武力值,温束那一枪一个差点清空一片的枪法,想不引人注意都难,这里跑出来的人中,就有趁着那会儿躲在他们车旁的。 忘尘明明长了一副清丽多情的相貌,又是个和尚,偏偏出手威勐,一拳下去,殭尸身上就是个坑,反差简直不要太大。 而看着人畜无害的俊秀小公子夏琛,都没见他怎么操作,直接飞了张符箓还是什么玩意到车顶上,竟然变成了一朵会发光的花?现在他身边还悬着一本奇怪的书,这手段简直可以称之为神异了。 仅剩的两个「普通人」,冯砚山没什么突出表现,但是南哥儿,那么大一辆马车,里头还有那么多货物,他就、就这么双手一抱,直接给它翻回来了? 围观的众人一边歇息一边低声讨论,看夏琛等人的眼神像在看什么神异之人。 南哥儿将马车翻过来后,冯砚山也过来帮忙整理摔得乱七八糟的行李,南哥儿分了点儿神,好奇地看了眼悬在夏琛胸前的魔法书,又瞅瞅忘尘,抛出一连串问题:「小叔,这是什么东西?我车顶上那个花是你弄的吗?你怎么弄的?这也是……咳咳教你的吗?忘尘你……你好啊,又见面了。」 他本来想问忘尘怎么会一个人出城,突然想起来上次说错话小叔怎么教他的,动了下脑子,想到或许是忘尘师父师兄他们出了什么事,再问就是在人家伤口上撒盐了,于是将到嘴的话又咽了回去。 「这个……这是我师傅传给我的宝书。」南哥儿给了个梯子,夏琛立刻借着梯子下坡,张嘴一通胡编:「我这书里面,是、是特殊的符箓,可以召唤出各种特异植物帮我作战,是师傅给我的防身法宝。」 「哇好厉害啊!」南哥儿真情实感地称赞,冯砚山也拼命点头以示认同。 忘尘一挑眉,好奇地看了一眼夏琛的魔法书:「夏施主的师傅是道家的吗?这宝书颇为别致,符箓也与众不同。」 「当然。」夏琛闭眼胡吹:「我师傅主修农学,兼修植物学,并以此道修成仙身,传我的道法,也与此相关。」 忘尘一脸茫然,心中暗自揣度,道家有这两个学派吗?莫不是他见识太少孤陋寡闻? 第66章 生怕忘尘再追问下去, 夏琛连忙岔开话题:「小师傅是回定安寺吗?」 他觉得有点奇怪, 按照忘尘他们那群和尚以往表现出来随遇而安的心态,遇见封城这种事,难道不该待在城里等着开城门吗?怎么会突然冒险来沖门呢?难道是有什么急事必须回去?
第130页 忘尘打了个佛号, 垂眸苦笑一声:「并不, 是我放不下,辞别了师傅和众位师兄, 又、又拜别了故旧, 去寻我世俗中的亲人。」 他这么一说, 夏琛便安心了,他跟南哥儿想的一样,见忘尘单独行动,都以为其他和尚遭遇不测了。 听忘尘说要寻亲, 夏琛倒是不意外, 以前还在客栈的时候, 他们闲聊,忘尘就说过,自己心不静, 有太多忘不了放不下。 要夏琛说, 这个真没什么好内疚的, 修佛者遁入空门, 斩断尘缘,但尘缘哪有那么好斩断的,虽然不知道忘尘为什么去当了和尚, 但看他的意思,家人应该对他不坏。 大概率是因为爱情,就忘尘这个长相性格,真搞不明白为什么爱情会不顺利。 「你师傅他们都还好吗??你知道家人在哪儿吗?」夏琛问。 忘尘:「多谢夏施主挂念,师傅与众位师兄都安好,我阿姊一家在河州,我便是去寻她的。」 「河州?」南哥儿在旁边听了一耳朵,立刻蹦过来:「我家就在河州,小师傅你去河州哪里?」 忘尘也笑了:「这般巧,我姐夫在河州文英府青阳县开了个蒙学教书。」 「我们家就是青阳县的!」南哥儿喜形于色,差点跳起来:「真是太巧了。」 等等,这个设定我好像在哪儿听过,脑中灵光一闪,夏琛连忙问:「你姐夫是不是姓孟?」 忘尘诧异道:「是姓孟,夏施主如何知晓?难道是认识我姐夫一家?」 夏琛揉了揉额头,简直不敢相信能这么巧,忘尘竟然就是孟先生的妻弟,几年前他跟小师弟孟明峻一同去府城考府试的时候,小师弟因为小舅舅去当了和尚,父母在家中吵架还哭了一场。 谁能想到,忘尘就是他师娘的那个当了和尚的亲弟弟呢? 南哥儿这会儿也反应过来了,迟疑地看了夏琛一眼,夏琛知道他想问什么,跟忘尘解释道:「孟先生是我的启蒙恩师,几年前我正式行了拜师礼,现在正是孟先生座下弟子。」 「这、这可真是巧了……」忘尘又惊又喜。 他跟阿姊年纪相差较大,亲娘又去的早,说是姐姐,其实更像他娘,后来姐姐出嫁,姐夫外放做官,他才被将军府经常接过去照料。 家中出事之后,姐夫一家也被牵连,姐夫辞官带着姐姐寻了个普通小县城住下,要带他走。 他捨不得傅瞻,老夫人也不愿他走,家中小辈都是坐不住的,唯有他从小陪着老夫人抄经,可以说是长在老夫人膝下,老夫人疼他不比其他孙儿少。其他长辈也将他当做自家子侄看待,从未薄待过他, 姐姐去看过之后,见他在将军府过得很好,又觉得带他去小县城会吃苦,就将他留在了将军府。 后来…… 忘尘闭眼不愿去想,他是自愿去当和尚的,不是谁逼他,也不是为了报復谁。 当初确实是伤心,难过到整夜整夜睡不着,一闭眼眼前就是傅瞻的脸,他沖他笑,手把手教他习武,背着他去看灯,在他生日的时候送他自己亲手刻的两个小人。 他说那是他们俩,等他长大了,便一起去结契,如果忘尘想要孩子,便从他兄长的孩子中抱养一个,不拘男孩女孩。 他们靠在一起,用红色颜料将小人身上涂红,好像穿着喜袍一样,他还记得傅瞻当时灿若星辰的眼睛。 一转眼一切都变了,傅家大哥和三哥战死沙场,傅二哥尚在新婚中就跟着傅伯父奔赴战场。老夫人一夜之间苍老了许多,他有次不小心撞见平日端庄严肃的大伯母站在大哥的院子前,眼眶通红。 傅瞻脸上的笑越来越少,二哥家的小侄女一生下来就没见过父亲,三嫂家的小侄子出天花没了,三嫂撇下女儿改嫁了。 家里气氛一日比一日沉闷,再后来,再后来他的未婚夫也没了。 老夫人哭着说对不起他,那么大年纪的老人家,在他小时候总是笑眯眯地说:「我们清哥儿长得俊性格也好,日后定有个好姻缘。」现在他的好姻缘没有了。 他活了十几年,在将军府住的日子比在自己家还多,可是这一天,他站在自己熟悉到闭眼都不会走错的小院子里,被一种莫名的陌生感充斥全身,冷得浑身发抖。 他能怎么办呢?他的未婚夫并没有变心,将军府的长辈也不讨厌他,甚至一个个都觉得愧疚极了,替他安排好了所有日后的生活,房子田产忠僕,给他的钱他浪荡一辈子都花不完。 傅瞻激烈反抗,被老夫人关在院子里,家中大半家兵都被派去守着傅瞻的院子,却还是让他逃了出来。 傅瞻来找他,跟他说他们可以一起离开,他们去西北边疆,他去把二哥换回来,他能建功立业让他过上好日子,求他跟他一起走。 忘尘心动了,他不在乎钱财地位,能跟傅瞻在一起就好,哪里都无所谓。 他们两个跑了,在逃出将军府的那一刻,他回头,看见老夫人站在迴廊处,望向他们的眼神里既有释然也有痛苦。 他回来了,又走了,把将军府给他的所有东西都留下了,一人去了城外的定安寺,求庙里的大师傅给他剃度。 傅瞻逃婚的消息他知道,那会儿他正在自己屋里念经,听见后怔愣片刻,又低头继续,他现在不是傅瞻的未婚夫季临清,他是定安寺的小和尚忘尘。
第131页 本以为此生便是如此在寺中渡过,没料想一朝天翻地覆,忘尘想到他阿姊,姐夫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姐姐身体不好,外甥年纪还小,这乱世可怎么活。 于是他去见过师傅后,去将军府拜别,便准备去寻他姐姐一家,只是没想到,客栈中相处甚欢的夏家叔侄,竟然是他姐夫的学生。 夏琛并不知道忘尘想起了什么,也不知道忘尘与他的羁绊比他想像中的更深,此时他只是心中再次唾弃了一回忘尘的未婚夫,殊不知他唾弃的人名义上是他的义兄。 「如不嫌弃,不如与我们同行。」夏琛客气道。一个人上路太危险,好歹是他先生家的亲戚,虽然以后也不能再考科举了,但孟先生对他帮助不能当不存在。 「夏施主客气了,小僧求之不得。」忘尘也知道他是好意,山高路远,他自己也没信心能顺利到达,只是必须去。 更何况,他不认识路…… 多了个队友,南哥儿表示很开心,忘尘性格温和,南哥儿跟他一向很有话聊,冯砚山当然是夏琛说什么就是什么,温束不置可否,只要不插在他和元宝中间,随便多多少人。 至于折柳…… 「对了,折柳是不是跑前面去了。」他们约定的地点并不在此处,要再往前走一段路。 南哥儿哭丧着脸道:「小叔,咱们的马死了,这车怎么办?」 因为有夏琛的空间在,大宗物资都可以收起来,车上只放了他们的行李和一部分常用物资,挤一挤塞进两辆车里是塞的下的,只是这样一来,他们六个人就必须挤两辆马车,里面还要放行李,就很促狭了。 夏琛皱着眉看了一会儿,说实话马车是真的不方便,要是能有辆汽车那就太好了,可惜只能想想。 「先挤一挤,路上看能不能再找一辆马车。」夏琛四下巡顾,倒是看见几匹马,但都是有主的,他不好硬抢。 换的话,现在的情况只要不是傻子就知道有匹马代步比靠腿走强多少,不说别的,万一走太慢了天黑了没找到住的地方,那就等着被殭尸啃死吧。 所以夏琛直接打消了从这些人手上买马的心思,他招唿其他人一起把行李往他那辆马车上搬的时候,却有两个男人牵着马走上前来。 「有事?」夏琛停下手上的活。 男人沖夏琛拱一拱手说明来意,他们想用牵着的这匹马,跟夏琛换一株太阳花,没生根的那种,显然是看见他飞卡牌了。 「抱歉,不行。」夏琛拒绝了,不说他现在也只还剩两张太阳花,根本捨不得给别人,而且除了他,谁都没办法用魔法书,自然也不能里面的变异植物起作用。 两个男人似乎略有不信,但夏琛一行人武力值摆在那里,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将行李都收拾到一辆马车上,然后赶着马车准备离开。 「小叔,咱的车不要了吗?还有这个花儿。」南哥儿捨不得自家马车,还有马车车顶上那多依旧摇曳生姿的太阳花。 「不要了,走。」夏琛果断道。 这些植物大部分都有存在时限的,太阳花若是无人拔除,可以继续存在近一个时辰,但是他没办法转移位置。而且现在是白天,带了用处也不大。 简单解释了几句,其他人都十分信他的话,陆续上了马车,去约定的地点寻折柳。一辆马车挤五个人,有些坐不下,南哥儿主动攀上车顶坐下,他一向喜欢这种特殊的位置。 温束不想进车厢里挤着,夏琛陪他坐在外面,依旧是夏琛赶车。 他们马车走出去一段儿,南哥儿在车顶实时直播他们走后那群人的动静:「小叔,他们在抢我们的花!打起来了打起来了,啊花被抢到了,啧啧,花蔫了……」 第67章 夏琛等人找到折柳的时候, 他正犹豫要不要回城门去看看,一行三辆马车只跑出来他一个,怎么想都不安心。 见面后, 夏琛将忘尘介绍给折柳认识, 并告知以后要同行, 折柳看了眼自家主子,默默点头以示了解。 多了折柳这辆马车, 好歹能待得宽松一点儿,南哥儿几人商量着谁去折柳那辆车。折柳见他们少了辆车,好奇问了一句,相处久了,他跟南哥儿和冯砚山偶尔也会聊两句。 南哥儿正激动呢, 他小叔那本事, 折柳都没看见,当即吧啦吧啦把折柳出城后的事都讲了一遍, 把夏琛快吹上天了,最后惋惜道:「可惜你没看见,我小叔可厉害了,咱们的马也少了一匹。」 随着南哥儿的讲述,折柳偷偷看了好几眼夏琛胸口处悬浮的粉红色大书,怎么也没办法将这玩意儿跟老神仙给的法宝联繫起来。不过再想一想那老神仙修的是什么, 又觉得不那么意外了。 「缺马的话,我觉得我们可以去那边看看。」折柳手往旁边一指:「跟我一起出来的那些人,他们往那边走了, 我看好几个身上都带伤。」 夏琛秒懂,跟他们一起出来的那批,靠着太阳花的福泽,根本没有殭尸敢靠过来,基本上是完整出来的。但是折柳那一批,纯粹是靠那个盔甲大汉在前,其他人奋力冲杀出去的,多多少少身上都带伤,处理不及时,那就成殭尸了。 那批人里骑马的有十来个,双马的大马车也有三辆,另外好似还有货车,去看一看,或许有机会能捡个漏。 顺着折柳指的方向追过去,没走多久就听见人声和哭喊声,一片空地上正停了一辆马车并两辆货车,一群大汉将马车团团围住,不似保护,倒像是威胁。
第132页 没有直接靠近,这帮人看样子在内讧,他们现在过去,搞不好人家就一致对外了。 在远处听了一会儿,夏琛隐约听见他们在吵架,似乎在说什么「糯米」,他拧起眉头,犹豫要不要再靠近一点儿。 温束瞥了他一眼:「那群护卫里有人受伤了,需要糯米拔毒,他们的僱主不肯给。」 「你怎么知道?」夏琛惊讶道。 「听见的。」温束指指自己的耳朵:「我听力不错。」 「厉害!」夏琛不吝夸赞。 既然这群人是在为糯米起争执,那恰好是他们的机会,用糯米换马,哪怕那个商人不愿意换,那些护卫肯定是愿意的。马车有很好,没有也没关系,他们几个大部分都会骑马,轮换着坐车就行了。 「走,去换马。」夏琛一声令下,带着自己的队伍靠近,有人受伤,耽误不得。 「什么人!」果然,他们一靠近,那些护卫就绷紧了精神,将刀尖对准夏琛等人。 不用夏琛开口,冯砚山自己站出去与他们交涉,他本来就是做这一行的,在城里搜集物资那几天,夏琛直接把与人打交道做交易的活全扔给了他,他做得很不错。 冯砚山没直接说他们有糯米,只说他们的马意外死了一匹,来问问能不能换一匹马使使。 护卫里立刻便有人问:「糯米有吗?有就换。」 冯砚山面露犹豫,没直接答应,一副「我有但我不太想换」的表情,那护卫急了,忙牵了匹马过来,直接把缰绳往他手上塞:「这位大哥,我兄弟受了伤,你给点儿糯米,这马就是你的了。」 冯砚山还没说话,马车里探出一个肥圆的脑袋:「那是我的马,谁让你们换给别人了?!」 护卫里有脾气急的,当即把刀指向马车上的人,恨声道:「贼杀才,要不是为了护你那车货物,老孟会受伤吗?你连点儿糯米都不肯给,你、你……」 他气得不行,差点冲上去砍那人,被其他护卫死死拉住。 南哥儿拿着夏琛给他的一小袋糯米,跑去送到冯砚山手上,牵马的护卫打开看了一眼,立刻拿着回去救人。 可惜拖得时间太久,那人整条胳膊都染了毒,最后只好砍掉一只胳膊,好在命是保下来了。 冯砚山将马牵回来,乐滋滋跟夏琛邀功:「这马膘肥体壮,是匹好马,可惜那群护卫不能做主,否则咱们多换两匹,换着骑。」 要不是知道夏琛有空间,还存了很多粮食,他哪有底气说这种话,肚子都吃不饱还想什么马,糯米更是保命的玩意儿。 「既然是好马,是该多换几匹。」夏琛盯着神情悲愤的护卫们,若有所思:「或许还能弄辆马车。」 「嗯?怎么弄?」南哥儿好奇问。 夏琛轻笑一声:「等着。」 说着招唿其他人原地修整,他们一大早赶来沖门,都还没吃早饭,又大战了一场,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尤其是南哥儿他们这些有异能的,饿得眼晕,只是强忍着没说。 南哥儿去拿了食物分给其他人,只是临时修整,不好生火,便只拿了肉干和馒头,馒头是他们在小院的时候自己蒸的,比蒸饼好吃多了。 夏琛没急着吃,他找了纱布酒精处理自己手背上的伤,其实伤口不深,就是面积比较大,看着血煳煳一片,这会儿都不怎么流血了,手背上是干掉的血痂。 「怎么伤成这样。」温束皱着眉坐到他身边,拿起他装酒精的瓶子:「怎么弄,我帮你。」 夏琛受伤的时候坐在他旁边,身体挡着,他只听见夏琛胳膊撞在车板上的声音,没想到他还擦伤了。 当时情况紧急,温束也没注意,出来之后,又接连有事,反正血都没流了,夏琛就没说,还把手背往袖子里藏,准备等空闲了再处理。 温束闻到他身上有血腥气的,但大战一场,谁身上都有血腥气,他就没多想,一直到这时候,才发现夏琛手背上伤了一块儿。 「小伤,没事。」夏琛故作不在意地笑了笑,其实还挺疼的,只是他这个跟南哥儿和冯砚山当初受的伤比,不知道轻哪儿去了,他都不好意思说。 温束满脸不悦,拧着眉不说话,夏琛笑着用没受伤的那只手揉了揉他皱起的眉头,笑眯眯道:「真没事,怎么弄得我跟手断了似的,喏,这个。」 他把装酒精的瓷瓶给温束:「用这个给我清理一下,然后撒点儿药包一下就行了,用不了两天就好了。」 他这个两天不是一个约词,是真的两天,末日后,虽然人还是肉体凡胎,但确实又不一样了。南哥儿那样有特殊能力的暂且不提,普通人的身体癒合能力好像也提高了。 起尸之日,冯砚山受了伤,背后被剜去一块皮肉,按理说好长时间才能长好,结果这才不到一旬,第一次结的痂都褪掉了。他特意跑来问过夏琛,是不是也跟南哥儿一样觉醒了特殊能力,然后发现,南哥儿伤的比他重,好的比他还快,现在只剩一条长好的伤疤。 所以夏琛手上这个伤,没意外真的两天就好了,要不是不处理不小心碰到会碍事,他都不想包扎。 温束拔开瓷瓶的木塞,立刻嗅到一股浓烈的酒味:「酒?」 「酒精。」夏琛点点小瓷瓶:「就是把烈酒多蒸几次得出来的,可以用来清理创口,有很好的杀菌……就是可以防止伤口溃烂发炎。」
第133页 温束一点儿都没怀疑他说的话的真实性,按照夏琛所说,撕了块药棉蘸酒精给他清理伤口。 酒精擦伤口,那个酸爽,夏琛疼得脸都扭曲了一下,然后咬紧牙关强装淡定,生怕自己一松气就叫出来了。 「疼?」 「……不疼。」夏琛一脸淡然:「小伤。」 温束轻笑一声,手上的动作却放得更轻了,很快将干涸的血痂都擦干净,露出夏琛被粗糙的木茬子划烂的手背,在酒精的刺激下,伤处又渗出少量血迹。 「啧啧,这要是横着划几道,就像棋盘了。」夏琛还开了个玩笑,温束却没接话,垂眸盯着他手背不知道在想什么。 「子笺?」夏琛以为他在担心,刚想拍拍他再安慰几句,温束突然低头,将唇覆在他手背上伤口处。 夏琛懵了,他甚至还感觉到温束嘴唇落在他手背上柔软的触感,温束还、还吮吸了一下! 「子、子笺?!」 温束像突然惊醒一般,勐地起身,退开几步,眼神怪异地看着夏琛的手背。 他的唇上还沾着夏琛的血,接触到夏琛震惊奇怪的眼神,温束脑子一懵,会被讨厌惧怕的想法瞬间占据脑海,一双瞳孔霎时间染上血色。 「你怎么了?」夏琛并没有如他想像般远远逃开,反而走近几步靠近他,侧过身体挡住其他人好奇的视线。 「无事。」随着夏琛的靠近,温束心中升起的暴虐情绪逐渐减退,鬼使神差的,他找了个奇葩藉口:「我想尝尝那个酒精什么味道。」 「噗……」夏琛忍俊不禁,把那些怪异感抛到脑后,拍拍温束的肩膀笑道:「那东西不能喝的,酒精浓度太高了,你要是馋酒。」 他压低了声音:「我空间里收了一批好酒,等到了安稳处,我偷偷拿给你喝。」 温束应了一声,默认了酒鬼这个名头。 他撇过头,将唇上沾染的夏琛的血舔干净,眼睛享受般的微微眯起,这个味道,比他尝过的所有血液都要甜美呢。 「小叔?」南哥儿站在离他们不远不近的地方叫了一声,夏琛闻声回头:「怎么了?」 「给你拿吃的。」南哥儿包了一捧肉干和几个馒头过来,他知道他小叔讲究,用牛皮纸包好了拿过来的。 其他人都吃的差不多了,忘尘的行李很少,只有一套换洗的单衣和几个蒸饼,夏琛给他的糯米他都没带,全留给了他师傅和师兄们。 他也是去见了他们才知道,几个师兄里,只有忘宁师兄同他一样有特殊能力,他们师徒几人一起念经,也有一层薄光罩可以阻挡殭尸。忘宁师兄打殭尸的时候,拳头没有金光,而是身上会如铁水浇筑过一般泛着铁色,敲击时有钢铁声,只是持续时间很短。 这些关键信息忘尘都跟夏琛说过,夏琛猜到他带的粮食不够,当着忘尘的面没有多说什么,反正南哥儿的性子他了解,分吃食的时候不可能略过忘尘。他不耐烦再跟忘尘解释一遍,把这些事都交给南哥儿了。 果然,这会儿忘尘正安安静静啃着半个馒头,见他看过来,还笑着颔首,夏琛回了个笑,然后捏了块肉干慢慢嚼,同时把手上那一包递给温束,示意他吃。 温束接过来却没吃:「我还不饿,你先吃,我帮你拿着。」 「真的不饿?」 「不饿,饿了会找你的。」 「好吧,你吃太少了。」夏琛咕哝了一句,一口肉干一口馒头。 没等他一个馒头吃完,留在这要等的结果已经出来了,不远处那队同样在歇脚的商队打了起来。 或者说他们不是在歇脚,是僱主跟护卫间起了矛盾走不了,等夏琛他们在旁边吃起来,护卫们歇了口气,也察觉到肚饿,开始要吃食。 中间又发生争执,两方彻底闹翻,起先那个要冲上去砍僱主的护卫,这回没人拦着了,直接将僱主从马车上拽了下来。 然后就是剧烈的争吵,僱主先是威胁,他的家族在当地似乎很有势力,那些护卫大都在本地讨生活,家人都在那里,不敢得罪他,这也是僱主为何如此嚣张。 护卫们迟疑了一阵,后来有人说,就算送他回去,他记了仇,他们也讨不了好。僱主一下子怕了,又服软说好话,但护卫们已经不敢再信他了,张罗着要将他捆起来。 这回僱主是真的怂了,恩威并施,一边恐吓一边许以重利,都不管用,被护卫中领头的一刀砍了。 南哥儿本来正和冯砚山凑在一起看戏,他也觉得那个老爷忒讨厌了,就该把他扔这里,让他自己回家,没想到这群护卫这么狠得下心,一刀把人砍了。 砍完人之后,那个领头的护卫远远的沖他们这边喊:「请问诸位,是否还需要马?马车也可交易。」 要啊,怎么不要,求之不得。 夏琛一个眼神,冯砚山笑容满面的迎了上去,折柳默默跟在他身边,提着剑一言不发。 护卫头领看了折柳一眼,他们是同一批冲出城门的,对摺柳这个同时使鞭和剑,单人冲出城门的年轻人印象深刻。 不知道是不是摄于折柳的威慑,交易进行的很顺利,本来夏琛以为,他们有两辆车的货物,怎么也该有不少吃的用的。 没想到,那护卫愤恨的揭开货车上盖的油布,里面全是各类上好的丝织品绸缎布匹,他们家僱主就是个布商,先将他们本地的药材皮子运到南方去卖,然后买一批上好布料运来帝京贩卖,出手后再买帝京的各类奢侈品运回家乡,又赚一笔。
第134页 这条路线是他们家老太爷规划的,走了二十多年,早走熟了,护卫也都是本地熟手,十分可靠,这才让家里混吃等死的儿子来走这一趟以后好接班。 结果这位少爷着实倒霉,第一次出来跑商,先是遇到大雪,南方买的布匹根本没卖出去,然后又是殭尸,少爷吓得一个劲吵着要回家。 回就回吧,捨不得他的货,险些将所有人都拖死,最后保下来的这两辆车,照样没什么用。 更气人的是,少爷根本没准备多少干粮,大概只够他一个人奢侈的吃一路,也难怪人家忍不了要他去死了。 护卫们想要粮食和糯米,可以再给他们一匹马和那辆双马的大马车,冯砚山听过他们的报价后,觉得还可以,没有狮子大开口。 本打算习惯性的压一压价,夏琛直接应了,又问他们那些布卖不卖。 都是好东西,那绸子,摸着就滑手,做寝衣穿着肯定舒服,现在这世道,估计好长时间人们都没办法安稳下来琢磨这些东西了,肯定是越用越少,他能多存一点儿就多存一点儿,拿回去给他娘他嫂子侄女用。 护卫首领诧异地看他一眼,迟疑道:「可以,你们自己想法运走,拉车的马我们是不卖的。」 「成,你们直接把马牵走。」夏琛道。 因为夏琛要买那些布的行为,让护卫心生疑惑,觉得搞不好其他地域还没殭尸,便要了银子。 他们要的价不高,夏琛直接给了,这群护卫也够干脆,收拾好东西,将行李往马背上一捆,骑着马就跑了。 确认他们已经走远之后,让其他人看着,夏琛将这些布全收进空间里。 忘尘已经听南哥儿讲过一遍,此时亲眼见到,依旧觉得神奇,夏琛道:「你们佛家讲芥子纳须弥,大致是一个原理。」 忘尘面露惊嘆,念了一声佛号,再没有打探其他。 「小叔,我们又有三辆马车了!」南哥儿爬上那辆大马车看了看,又兴奋的跳下来找夏琛。 他们这算是一波肥了,马匹共有六匹,就算没车了都能一人分一匹马,其中四匹拉车,轮着两匹替换。 大马车车厢空间很大,他们干脆把大部分行李都转移到那里面去,两两一组,驾一辆马车。 本来他们想让夏琛和温束去坐大马车,夏琛见南哥儿喜欢,让给他了。 夏琛依旧跳上他原来那辆小马车,温束用刀将车板上的木刺都刮平,又翻了床褥子铺在上面。 夏琛嘴上说着太麻烦,大老爷们不用这么讲究,心里却美滋滋的,他家子笺真是温柔又体贴。 「现在往哪走?」南哥儿挥着鞭子,兴沖沖问。 冯砚山被折柳扶着站在车板上看了一会儿,跳下来说:「咱们走岔道儿了,得往回走,上官路,沿着那路走一个时辰,有几个小村子,咱们今晚得在那里借宿。过了那些村子,最起码得再走半日才能有驿站。」 冬天天黑得早,他们走回去,再找到借宿的地方,算算时间就已经半下午了。夜路是不能走的,那是往殭尸嘴里跳。 夏琛想了想:「我好像知道那些村子,还借宿过,这次再去看看吧。」 他还记得那个苦命的女人针娘,若是有机会,给她留一些物资,也算完成夏铜板发布的任务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元宝:我把你当挚友,你却想吃我?! 温束:没错,我想「吃」你:) 其实我一直有个疑问,吸血鬼会特意刷他们吸血的犬齿吗?如果不特意刷,那四颗牙齿都会变很黄,还会长牙结石吧…… 第68章 「是这里吧?」冯砚山伸着脖子探头探脑:「怎么一个人都不见。」 「没错, 半月前我还在此借宿过。」夏琛也跳下车, 面色凝重地看着不远处荒凉的小村庄,上次他经过的时候,哪怕正下着雪,村里各家也能见着几个忙活的村人, 这会儿才申时(下午三点)刚过, 村里竟一个人都不见。 更可怕的是, 连村里常闻的鸡鸣狗吠声也一点儿听不见, 整个村子寂静的仿佛一个死村。 「该不会……」冯砚山言犹未尽, 夏琛摇摇头, 心中也有相同猜测, 这村子该不会运气差到那种程度, 直接亡村了吧。 南哥儿不知道他们你来我往打什么言语官司, 跳下车问:「那咱们还进去吗?」 夏琛沉思片刻, 若是这村子真没人了,肯定是一村的殭尸,他们进去投宿, 就算寻到住处, 等天黑了,就跟待在殭尸窝里一样。这村里的房子又不牢固,届时连个防御物都没有。 他遥遥望了一眼离村口不远的那家小院,那是针娘的家,此时只能听见里面殭尸时不时的低吼声,有殭尸在, 哪还能住活人。 针娘若是没了,她那个年幼的女儿,怕是也活不成。 在心里为可怜的母女俩嘆息一声,夏琛招手让南哥儿上车:「走,不在这里借宿,去前面的村子看看。」 「好嘞。」南哥儿跳上马车,鞭梢一扬,追上在前面领路的冯砚山他们的马车。 「我们也走吧。」夏琛招唿了温束一声,温束收回落在地面车辙上的视线,默不作声地看着夏琛赶车。 那车辙印记明显,定是不久前留下的,看痕迹像是双马马车和货车的车辙,再结合一下今日的经歷,十有八九是跟折柳同出城的那一批沖门者。
第135页 他们遇见一队,剩下的两队大约有一队也是走这条路,同样选择了在此村中借宿。只见进的车辙不见出的,他们停在村外,一点儿人声都没听见,那进去的人…… 大白天,商队不至于一个人都活不下来,这村子里,吃人的约莫不是殭尸。 温束转念间已经将情况猜了个七七八八,却一言不发一字不提,跟他无关的人,何必费那个心力。 「希望下一个村子倖存者多一点儿。」夏琛不知温束心中所想,还在发愁今晚的住处。 温束正要安慰他,突然听见细微的脚步声和低喘声,这是跟上来一只小老鼠? 温束心中冷笑,好心放他们一马,竟然还敢缀上来,是想先找到他们的落脚点,再寻机朝他们下手? 然而下一刻,细弱的唿喊声响起:「等一等,糖哥哥,等一等……」 「是不是有人在叫?好像是个小孩。」夏琛说着停下马车,前面两辆马车跑出一段,也停了下来。 夏琛跳下车,一个脏兮兮看不清脸的瘦小孩童跌跌撞撞地跑过来,停在夏琛面前,喘着大粗气,显然刚才追车那一会儿跑得他有些够呛。 小孩套着一身黑黢黢看不出原色的破棉袄,露出来的棉絮都是黒硬的,头髮乱七八糟纠结在一起用一根草杆子绑着,脸上黑乎乎的沾了灰,看着就像个邋遢的小乞丐。 但是一双黑亮的眼睛里却透着信任、期盼和祈求等等复杂的情绪,夏琛蹲下身:「你是在叫我吗?你认识我?」 小孩点点头:「认识,你是糖哥哥。」 夏琛忍不住笑:「我不姓唐,你认错人了。」 「没有认错,你就是给我糖和点心的哥哥。」小孩急了,想伸手拉他,一抬头看见自己黑黢黢的爪子,又胆怯地缩了回去,但眼神里却带着几分倔强。 夏琛愣了一下,仔细打量小孩,从她清秀的五官中隐隐看出一点儿熟悉感:「你是针娘的女儿?萱娘?」他听针娘这么叫过她。 萱娘拼命点头,眼里已经噙了泪:「是我!糖哥哥,你救救我娘吧,求求你了,救救她吧!」 「等等,别哭,慢点说,你娘怎么了?」夏琛见不得小孩哭,尤其是这样可怜兮兮的小孩,哭也不敢嚎啕出声,只是细细呜咽,听着就让人心里难过。 「这孩子怎么了?」南哥儿和冯砚山也过来了,忘尘和折柳留着车上看车。 突然面对这么多人,萱娘瑟缩了一下,随即又鼓起勇气,抽噎着跟夏琛讲了缘由。 原来夏琛他们刚刚离开的村子,并不是没有人了,恰恰相反,村中大部分人都还活着,只是全搬到靠里侧的屋子里去住了。 起尸之日,村中有两人突然有了极神异的特殊能力,一个是村里叫董大壮的后生,他身板高壮,从小就不安分,后来学了两手把式,去帝京富贵人家做事,因为酗酒后调.戏府中婢女,被打断腿赶了出来。 董大壮回家后便不怎么出门,整个人阴沉沉的,结果起尸之日后,他突然有了特殊能力,站着不动,就能让地面出现个大坑。 还有一个是村里的混子马癞子,这人生的干瘦猥琐,流里流气,因为曾经被人撞见过猥.亵村中幼童,差点被撵出村去,二十好几了,也没能说上个媳妇。 老天不开眼,竟让这样的畜生也成了异人,他的能力是每日能产出一定量的水,无色无味有异香,服用后会使人昏睡过去,醒来后也会全身无力。 这两人得了这样神异的能力,穷人乍富,立刻扭曲了心态,威逼利诱,又用上那迷药,使村人认了他们做首领,占了村中最好的屋子,又挑拣听话的人做手下。 以董大壮和马癞子两个异人为首,搜集了村里所有的粮食,不听话的敢反抗的,杀了两个反抗最激烈的村人后,其他人就被吓住了。 针娘便是被他们带走的,起尸之日,针娘和女儿好运没变成殭尸,因为婆婆不喜,撵她们母女睡最破旧的偏房,倒让她们躲过一劫,没跟弟媳似的被咬死变成殭尸。 之后董大壮和马癞子拉团队,针娘的小叔子仗着自己是读书人,看不起他们,被狠狠收拾了一顿。 董大壮是个色鬼加酒鬼,这几日糟蹋了不少村里的姑娘媳妇子。 针娘机灵,故意将自己和女儿弄得脏兮兮的,一眼看上去就让人倒足了胃口,这才混过去几日。 然而她们家那个黑心肠的小叔子,为了讨好两个异人,竟打算将嫂子侄女送上去,好让董大壮他们也将自己收作手下,同他们一起吃好的喝好的。 危急之下,针娘竟然也有了异能,只是她的能力很弱,只能操控几根绣花针,她趁董大壮想欺凌她时,将绣花针刺入他的眼睛,趁乱将女儿送了出去。 萱娘说完,又哭了起来:「求求你了,糖哥哥,你救救我娘吧……」说着小姑娘就地跪下,对着夏琛磕起头来。 「别哭,先让我想想。」夏琛连忙将她拉起来,救人肯定是要救的,若这小姑娘说的是真的,那两个异人也留不得。 一个强.奸犯,一个恋.童.癖,小人得志,不知祸害了多少人,活剐了都不冤枉他们。 「我去杀了他们!」南哥儿也听得义愤填膺,握着刀的手青筋直蹦,他自小生活的环境单纯,哪里听过这样的恶事,最过分的也就是当初罗举人拉夏琛挡殭尸了。
第136页 「你知道他们手底下多少人,能力怎么样?」夏琛泼了瓢冷水,揉着额角想法子,又催他去教忘尘和折柳过来,这事肯定要与他们商量的。 南哥儿刚走,温束突然开口,问萱娘:「你是什么时候逃出来的?他们那么多人,你又是如何逃出来的?」 夏琛一愣,随即反应过来,是啊,萱娘一个小姑娘,吃不饱没力气,如何躲过那么多人搜索? 萱娘怯怯地看了温束一眼,不敢跟他说话,对夏琛道:「我早上跑的,太阳刚出来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我娘叫我跑,别让人抓住,我就跑了,我害怕,好多人来抓我,我知道他们在哪,就躲着他们……」 「你知道他们在哪儿?」夏琛不懂她这话什么意思。 萱娘点点头:「嗯,我跑,我就知道他们在哪儿找我,我躲着,他们就找不着我。」 夏琛心中一凛,这孩子弄不好也是个异人:「你是如何知道的,看见的吗?」 「我不知道。」萱娘一脸茫然:「我就是知道他们在哪儿。」 夏琛想了想,试探道:「那你帮哥哥看看,附近还有人没有。」 「没有人。」萱娘想了一会儿,指着路边田地里的一个草棚子道:「那里面有吃人的怪物。」 「那萱娘知道有几只怪物吗?」夏琛又问。 草棚子里有殭尸,夏琛他们当然知道,毕竟能听见殭尸的嘶吼声,但是草棚子距离他们也有两三百米,不清楚里头到底几只殭尸。 萱娘愣了一会儿,开口道:「三只。」 不用夏琛说话,折柳已经飞身前去查看,不一会儿回来,沖夏琛点点头。 夏琛顿时明了,萱娘真的有探测性的异能,这种能力绝对是非常强力的辅助性能力。 不说别的,有了萱娘的能力,他们想干掉那两个异人,就容易多了。 这时萱娘的肚子发出一阵阵腹鸣声,南哥儿去给她拿吃食,冯砚山满脸艷羡地看着矮小的萱娘,这样的小孩竟也有这般奇异的能力。 夏琛拧着眉头思索要如何进村,温束突然发问:「今日你们村中可曾来人?」 萱娘刚捧着南哥儿给的馒头啃了一口,闻言嚼都来不及嚼,含煳不清的回话:「有,你们之前,好多人,还有大马,有车。」 「你为何不向他们求救?」温束问。 萱娘低下头:「他们进村了,我躲在外头,听见打水的宋阿嬷说,那群外乡人都被药晕了,今晚就要被拿来餵怪物。」 第69章 上漖村最宽敞的院子里, 一群妇人孩童缩挤在一起, 一个矮瘦的汉子走进来,穿过院子走进正房主卧室。 这院子本是村里的富户刘家的,现下他们家中男人,尽已经被两个恶徒杀死, 女人和孩子也被关在院子中, 与其他不甚驯服的妇人们关在一起。 原本干净整洁的屋子现在一片混乱, 董大壮和马癞子躺在榻上, 旁边有年轻姑娘伺候着, 好不快活。 矮瘦汉子进屋后, 一双眼睛四下看了一遍, 然后又收了回去, 凑到董大壮身边汇报:「大将军, 那群人已经走了。」 董大壮一个只会两手假把式的瘸子, 曾经人生最巅峰也不过是在帝京富户家中做护院,一朝得势,就给自己封了个大将军的称号, 要手下人都这么叫他。 马癞子自然是二将军了, 他武力值不够高,异能也不是能正面作战的,在董大壮面前低了一头,认了他做哥哥,当了个二将军。 马癞子面有不忿:「大哥,怎么就放那几只肥羊跑了。」 董大壮啃着一根油滋滋的鸡腿, 闻言冷笑一声:「我倒是想啊,谁让你每日只能出那么一点儿药水儿,咱们攒了这么久,今个儿全用来药那支商队了。」 「那不还是有大哥你嘛。」马癞子嬉皮笑脸:「给他们脚下弄个大坑,咱在坑边上扔石头,还怕砸不死他们?」 董大壮冷哼一声没接话,他的能力并没有外人以为的那么神异,虽然能使地陷,也能平地起土墙,但只能近距离操作,最远十米,过了这个范围,他就没辙了。 所以他只在吓唬人和夜晚逼着手下去杀殭尸的时候,会用自己的异能弄出点儿动静,其他情况,倒是用马癞子的药水比较多。 「那商队里的人不是说了嘛,帝京也乱起来了,迟早还会有逃难的撞到咱们手里,届时再狠宰一刀便是。」 董大壮将啃得不甚干净的鸡骨头扔在矮瘦汉子面前,他立刻捡起来:「谢大将军赏。」然后将还带着几丝肉的骨头放进自己嘴里吸得啧啧出声。 董大壮眼里划过一丝鄙夷与自得,当初一个个都说他是废物、瘸子,现在呢,不还是要趴在他脚边上讨食。 马癞子看得有趣,也拿了骨头去逗那矮瘦汉子,恰此时,外头又进来一个董大壮手下,跟他禀报导:「大将军,那群行商醒了,现下正闹着呢,还说要见你。」 「不见。」董大壮一口回绝,这些人,无非就是想哄骗他,或者拿钱打发他,让他放他们离开。 「大哥,这些人直接杀了便是,你作甚还要留着他们,去餵那些怪物。」马癞子问。 董大壮不耐道:「我自有我的打算,你莫管便是。」 马癞子被吼了一通,悻悻缩回去。 董大壮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他拿人餵殭尸,自然不光是为了取乐。谁都不知道,包括他的把兄弟马癞子,他曾经被殭尸抓伤过。
第137页 那还是起尸那日,他老子董老头变成了殭尸,先咬死了他娘,董大壮听见动静前去查看,差点被他亲爹咬死。 危急时刻董大壮有了这特异能力,弄了个小坑摔了他殭尸爹一下,可惜当时刚拥有异能,不够熟练,还是被抓伤了。 董大壮将他殭尸爹砍了之后,刚想出门求救,他娘也变成了殭尸,董大壮当时就疯了,以为自己也难逃一死。 但是没想到,熬过最难受的那段时间后,他不但没死,能力好像还变强了一些,弄出来的土坑更大了,土墙更高了。 后来董大壮弄出现在这一摊子,渐渐也摸清了那些怪物的一些信息,他心里挂念着那件事,总想继续变强。可是他又不敢再让殭尸抓伤他,万一这次熬不过来呢? 又怕死又想变强,半个月了,董大壮的异能除了最开始那回,再没有其他变化。就连马癞子每日能产出的药水都变多了,他的能力却丝毫没有变强。 董大壮心里着急,然而这次撞到他们手上的行商却给了他一条思路。 被他们哄骗进来的商人,告知了董大壮一个十分关键的信息,被殭尸抓伤不一定会死,只要有糯米及时拔毒,将烂肉切掉,便能活命。 董大壮一听,简直喜上心头,他本来打算将这群人药翻之后直接杀掉的,现在改了主意,他要拿他们餵殭尸。刚被咬死吸干血的殭尸是最弱的,他要让这样最弱的殭尸来抓伤他,看能不能再让他的异能变强。 若是温束知道他的想法,定要嗤笑一声自作聪明。 现下被殭尸抓伤会变成殭尸,殭尸又被糯米克制,等再过一段时间,倖存者,尤其是异人们,身体素质会大幅度提高,除非直接被殭尸咬死,否则哪怕被按住吸了血,都不一定会再变成殭尸。 董大壮是异人,被抓伤没变成殭尸,纯属撞大运,非常小的概率。至于异能提升,那是因为感染殭尸毒素后身体的一个应激反应。 如果想靠这个办法增强异能,那就是自找死路,要么直接感染变成殭尸,要么体内殭尸毒素积累过多变成殭尸,总之都是变成殭尸。 这些董大壮都不知道,所以他还做着变成超级强者的美梦,他自认为这是他发现的秘密,打定主意谁都不说。 正盘算着晚上怎么才能不动声色地让殭尸抓伤他,还要躲过其他人的视线,突然又有手下人来报,说刚刚离开的那几个人又回来了,还进了村,看样子准备住下。 马癞子顿时乐了:「嘿,这群倒霉的,都跑了还带掉头,大哥,这回咱可不能放过了,三辆马车呢,准有好东西。」 董大壮想了想,站起来:「先去看看情况。」 他打头,马癞子在一边,身后跟着他从村里青壮中挑选出的追随者,足有一二十人,一起行动,看起来气势颇足。 出了院子,远远看见跑走的小肥羊们并没有往村子里面走,马车停在靠村口的小院旁边,看样子是打算在那里入住了。 董大壮带着人走过去,没敢靠近,使了个人去传话,说村里人请外来客人吃饭。 待夏琛等人一露面,董大壮便觉得眼前一亮,随后惋惜地看了他们一眼,怎就全都是男的,这般好相貌,若是女娘…… 夏琛一见董大壮神色,心中便涌起一股噁心,温束周身更是杀意沸腾,看董大壮的眼神像在看一个死人。 他们在郊外商量了一阵,最终觉得只要将董大壮和马癞子这两个恶首杀了,其他人便好解决了,毕竟之前都只是普通农人。 唯一要注意的是,他们抓了许多妇女与孩童,得防备这些人狗急跳墙直接将她们残害了。 最后他们兵分两路,夏琛、温束、南哥儿和冯砚山直接进村,吸引董大壮等人注意力,尽量多的让他将手下人带出来。 折柳和忘尘跟着萱娘抄小道,去村子中间的小院救人。 为了折柳他们那边的行动,夏琛本打算与董大壮等人虚与委蛇,尽量拖延时间,然而现在心中太过噁心,觉得有点拖不下去。 况且看董大壮身后的人数,再结合萱娘给的情报,他怕是将手底下大部分人手都带出来了,真是够惜命的。 看着站的远远的根本不肯接近的董大壮一行,夏琛灿然一笑,低声念了一句什么。 离得太远,董大壮听不见他说什么,只见他旁边站着的那个冷脸美人突然就勾起嘴角。 下一刻,一本书凭空浮起,董大壮身后诸人顿时喧譁起来,他心中一紧,立刻调动自己的能力,但是因为用得少,加上一时着急,本来召唤的土墙,变成了一个大土坑,横亘在他们两帮人中间 与此同时,夏琛面前的魔法书已经翻开,一张画着怪模怪样豆荚的卡牌飞出,在空中变成一个豆荚,又瞬间裂开,蹦出几颗豆子,落地便长成一株奇怪的、带喷嘴的植物。 这是一个很短的过程,加起来也不足三秒钟,董大壮的大坑还在往下陷,豌豆射手们已经准备就绪,噗噗噗噗以极快的速度喷射出一颗颗比正常豌豆大得多的豆子。 按照豌豆射手的高度,喷出的豆子全打在对面那群人的膝盖上下,那个痛感,一波都没撑住,站在前面的董大壮等人已经直接跪了。 马癞子比较倒霉,他疼得站不稳往前扑的时候,因为俯低了身体,高速喷射过来的豌豆直接打中了他的命根子。
第138页 树都能打出坑的力度,马癞子疼得「嗷」的一声,眼泪鼻涕哗哗直流,煳了满脸。 躲在后面有幸被前面的兄弟挡住的人,吓得一闹而散转身就跑,谁也不记得拉一把他们两个「将军」。 董大壮本来就有腿疾,又挨这一遭,扑在地上就起不来了,他憋了口气,一边护着脸忍着疼,一边召唤土墙。 土墙升起,豌豆打在墙面上,泥土四溅,突突突打出一个个土坑。 董大壮得意一笑,正要招唿手下扶他起来,温束和南哥儿已经拎着武器沖了过来,他连滚带爬,边躲边想弄个坑把这两人坑进去。 一直跟在他身边的矮瘦汉子冲过来扶他,董大壮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刚被拉起,下一秒,半截镰刀片硬生生割掉他半个喉管。 「为、为什……」董大壮喉咙里咕噜噜冒着血,睁大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矮瘦汉子,这人几乎是他最心腹的手下,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死在他手里。 矮瘦汉子双目怒睁,眼里的恨意几乎要化成刀子:「你这个畜生,糟蹋了那么多女人,你……」 「哈哈哈哈……」董大壮笑得喉咙里直冒雪,眼中邪气横生:「你的、女人也被我睡了,我睡……」 「啊!!!」矮瘦汉子握着刀片的手被割得鲜血直流,他好像丝毫感觉不到,对着董大壮一通勐戳,将人戳成了一滩烂肉。 第70章 董大壮被剁成一滩烂肉, 马癞子被废掉下半身瘫在地上, 他们的手下敢反抗的被南哥儿和温束直接杀掉,剩下的瘫在原地,一边捂着被豌豆射手打出来的满身青紫,一边哭着求饶:「大老爷饶命啊, 饶过我们吧!我们再也不敢了, 都是那董大壮和马癞子逼我们的呀……」 夏琛不为所动, 萱娘年纪小, 但已经记事了, 他们从她口中打探出不少消息。董大壮手底下的人, 得用的基本都是为虎作伥, 帮他做过残害乡里的恶事。 尤其是那些敢反抗的, 做多了坏事, 知道一旦被欺压的乡亲们被放出来, 他们就讨不到好,才会拼死反抗。这样的人,更是死不足惜。 南哥儿砍完人, 看剩下的都没什么战斗力, 夏琛便让他去看看忘尘那边的情况。 没一会儿,南哥儿跑回来,满脸急怒交加:「小叔,人都救出来了,就是……」 他凑到夏琛耳边,小声道:「有几个姑娘已经被折磨得不成人形了, 萱娘她娘也在中间,被打得只剩一口气。忘尘懂一点儿医术,咱们带的金疮药已经给她们用上了,就是不知道能不能熬过去。」 夏琛心口像是憋了口气,出不来咽不下,胀得他胸闷气短。古代女人本就活得艰难,还要遭这样的横祸。 「我有一些……好药,或许有用,咱们去看看。」夏琛道。 南哥立刻明白了,肯定是老神仙给他小叔的,顿时安下心,喊冯砚山一起讲马癞子等人捆住,然后带夏琛去见那些伤者。 小院门外边,横七竖八躺了几具尸体,这是忘尘和折柳来救人的时候杀的,怕吓到院中的女人孩童,将尸体拖了出来。 忘尘正在给人包扎,见到夏琛,急忙道:「你来的正好,我这边药不够了。」 萱娘哭得满脸泪,一见向辰就扑过来:「糖哥哥,你救救我娘吧,南瓜哥哥说你是小神仙,你施法救救我娘吧。」 夏琛被她这混乱的称唿弄得哭笑不得,以前他用水果血还得偷着藏着,现在反正魔法书已经都知道了,就不用再藏着掖着。 他召唤豌豆射手后,魔法书还没收回去,此时用起来也方便,直接翻开书页,挑了一张水果血卡牌。 在其他人惊嘆的目光中,卡牌化成一株袖珍果树,悬停在夏琛手掌上方,片刻后果子落下,掉在夏琛摊开的掌心,果树变成点点碎芒四散溢开,消失无踪。 夏铜板大概对形式有极其苛刻的要求,凡是跟空间有关,都要弄得美轮美奂如梦似幻,抽奖,开礼包,包括他的魔法书使用,都是这样宛如加了滤镜的动画场景。 夏琛本来就是一副俊秀精緻的相貌,被那光芒一照,真带了一身仙人气质,这样来几次,队友们对他编的话越发深信不疑,这怎么看都是神仙手段。 「这些果子有疗伤补血之效。」夏琛将果子递给忘尘。 忘尘怔忪片刻,接过来仔细嗅闻,经过夏琛同意后,颳了一点儿果肉餵进自己嘴里:「这、这神仙果药效几何?该如何使用?」 「口服即可。」夏琛想了想,补充道:「我也不知道具体疗效,但是身体上戳个大洞,吃一颗马上就能止血。」 他说的是南哥儿,也就那一回用药经验了。 忘尘琢磨片刻:「可否捣碎加水后服用?这果子想必来之不易,这里有的人伤重,有的人伤轻,外面还有不少受了皮肉伤的可怜女子,这些果子远远不够,一人一颗又太过奢侈。」 夏琛一听,觉得他说的有道理,他虽然复制了不少水果血,但疗伤药品,向来有备无患。忘尘的这个办法,给他提供了思路,日后若是同伴受了轻伤,也可以用这个办法。 「应该可以,先拿一颗试试。」夏琛做下决定。 冯砚山立刻跑出去找了几个大碗,忘尘按照他的想法化出半碗水果血,夏琛嗅着溢散的葡萄味,觉得这有点儿像葡萄汁。 给几个伤势不同的女子一人餵了一口,受伤最轻的那个,肉眼可见的伤口有癒合的迹象,其他人的伤势也都有所好转。
第139页 忘尘根据她们的伤情,又继续化了几颗水果血餵给她们,受伤最重的针娘和另一个女子,都服用了一整颗。 伤者眼看着救回来了,在屋里照顾人的老阿嬷们一个个都跪下来给夏琛磕头,口称「神仙」,还问夏琛的道号,要给他立生祠。 能在这时候进来照顾,大都是这些可怜女子的家人,又见了夏琛召唤水果血的神异手段,自然心中感激不尽,又敬畏万分。 夏琛连忙避开,针娘这会儿也醒了,见到夏琛,又听女儿在耳边叽叽喳喳汇报,把事情经过了解了个七七八八,顿时满心感激,要不是她身上的伤还没好,看样子要跟阿嬷们一起给夏琛磕个头。 萱娘的异能,夏琛特意叮嘱过她,让她不要告诉别人,就算要跟她娘说,也必须私底下偷偷说。 小姑娘很听夏琛的话,虽然很想告诉她娘,硬是忍着没说。 夏琛见忘尘手上的水果血暂时够用,就藉口收拾行李先离开了,他们找了个主人家已经死了的小院,先进去把屋里几只殭尸清理了,然后将马车也赶进去。 冯砚山去餵马,南哥儿收拾行李,折柳去烧火做饭,夏琛跟他们说了一声,进了空间,温束给他守门。 本来夏琛准备晚点儿再进空间的,只是刚才在小院的时候,夏铜板突然提醒他,他的变异植物已经成熟了。 这还是他当初用符灰当肥料种出来的,夏琛盼着能变异出具有杀伤力的植物,弥补他现在武力值不足的短板。 这株变异植物长了快一周,夏琛心中难免期待,走近神奇土地一看,白沙地里竟然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 夏琛懵了:「板儿,我变异植物呢?隐身了?」 [在地下,请宿主小心挖取,此种植物受到剧烈碰撞会有不良后果。] 夏铜板从来不来虚的,这话把夏琛吓了一跳,难道还种出什么危险物种了? 因为夏铜板的话,夏琛不敢用铲子,直接上手刨,好在白沙地跟它的外形一样,摸上去也是细腻的沙子质感,不会让夏琛刨的手疼。 没一会儿,夏琛刨出来一个黑乎乎的,比婴儿拳头大两圈的奇怪物品,外壳很硬,圆不熘秋,乍一看像个黑球。 夏琛一个探查术扔过去,很快有了结果,他看着备註后那一行字,乐得差点笑出声。 真是瞌睡来了就送枕头,他想要个高杀伤力的,立刻给他送来手.雷,这黑球球,功效就跟手.雷差不多,而且备註上说了,对阴邪类生物伤害翻倍,这不就是专门克制殭尸的嘛。 「命名轰天雷。」夏琛给它起了个霸气十足的名字,掏出魔法书准备卡牌化。 夏铜板连忙提醒:[地下还有。] 「还有?」夏琛一听,又伸手去刨,再刨出来两个,乐得他见牙不见眼。 直到夏铜板确定地底下没有了,夏琛才遗憾地把手缩回来,看着面前三个黑乎乎的球球,怎么看怎么顺眼。 再次在心中感谢了一番徐鹤来小同志,夏琛觉得小道士可能是个欧皇,靠着他,他都得了两株变异植物了。 把轰天雷卡牌化,看着面前崭新的蓝卡,夏琛觉得在意料之中。把下一次复制机会给了轰天雷,正要合上魔法书,夏琛突然愣住了。 对了,他还有一张紫卡,臭果……当初他嫌废,搞不懂有什么用,谁会想要一身臭气。 可是现在,殭尸可是看不见的!他们大部分情况,是靠嗅觉和听觉来捕猎人类,尤其是嗅觉,对血气十分灵敏,所以臭果,其实是逃命神器? 想一想,他看过的丧尸类末日文中,主角一旦遇见丧尸群,就会九死一生,毕竟蚁多咬死象,更别说是战斗力不弱的丧尸。 而有了臭果,就相当于有了保命的机会,水果血豌豆射手等变异植物的效果,让夏琛很相信臭果的功效,只是具体能做到什么程度,还要再试一试。 看着臭果一个月的复制时长,夏琛心痛万分,紫卡啊,当初末日还没来,那么安全的时候,怎么就不狠下心多复制几张呢? 后悔也没用了,好在当初一株臭果上结了不少果子,足有十几个,他们一行人,每人分两个也是够的。 当然现在用就很亏,母本缺失,到时候只能剩几个复制几个,很不划算。 夏琛犹豫了一下,还是把下一次机会给了轰天雷,这个复制时间短一点儿,留个母本就能马上用了,臭果就等七天后吧。 确定好要复制的卡牌,夏琛来回翻了一遍自己的魔法书,看着太阳花、臭果、雪绒花和轰天雷页面页脚处显示剩余数量的单薄瘦弱的「1」,心痛无比道:「板儿,就不能把魔法书复制时长缩短一点儿吗?」 他有这么多好东西,都没办法拿出来用,简直太心痛了,要是能攒一堆轰天雷,一堆太阳花,一堆臭果,有殭尸就扔雷,晚上种一圈太阳花,看见殭尸群就吃臭果,那他回家的路途该有多顺利。 [可以,魔法书升级后,即可缩短复制卡牌所需时长,甚至可以开启第二复制卡槽,即,能同时复制两张卡牌,更多功能,请宿主自行开发。] 别说更多功能了,光夏铜板说的这两个就让夏琛垂涎三尺,这功能也太实用了叭!这么升级下去,他迟早能打造一个植物军团呀! 第71章 晚上值夜的时候, 夏琛还在想夏铜板说的魔法书升级的事, 本来以为魔法书升级跟技能升级一样,可以通过系统空间提供的类似于技能点的东西提升等级。
第140页 结果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夏铜板说,魔法书升级需要吸收足够的同系别异种能量, 光这个名词夏琛就没搞懂什么意思。问夏铜板, 也没个答案, 只说时机成熟会给他提示。 夏琛心中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 隐约察觉到, 或许还有更大的危急在等着他们。 这些都只是他的猜测, 没必要现在说出来扰乱人心, 但是未雨绸缪是必须的, 不管怎样, 现阶段还是得努力增强实力。 以他们队伍目前的配置来看, 忘尘可攻可防,可以作为队伍前排。南哥儿力量系异能,适合大开大合的战斗, 可以攻坚。温束武力值高, 力量速度战斗意识都极其优秀,可以作为主攻手。折柳擅用细剑,以速度见长,可以游走作为副攻手。 目前冯砚山没有突出的战斗能力,只能做后勤工作,至于他自己…… 夏琛想了想自己的定位, 豌豆射手可以提供短近距离的火力覆盖,其他诸多如太阳花雪绒花等,大都是辅助系,他大概是半个远攻手加半个辅助吧。 现在队伍的配置勉强还算合理,但是不能细想,一细想就觉得什么都缺,防御手段只有忘尘的一个罩子,他放罩子的时候不能攻击也不能移动,就跟孙悟空画的那个圈似的,只能把他们保护在里面。 所以夏琛觉得他们急缺防御手段,最好能给他变异出更实用的防御系植物。 另外,他们缺乏远程攻击手段,他的弹弓也好,豌豆射手也罢,射程都是中短距离,而且只有他一个人。殭尸这种带病毒的玩意儿,当然是能远距离射杀就远距离杀,近战总归不够安全。 正想得入神,手上突然被塞进来一个热乎乎的东西,他低头一看,是出来值夜的时候塞进火堆里的红薯。 「熟了。」温束见他不动,低声解释一句。 「谢谢。」夏琛道了声谢,剥掉顶头的红薯皮,露出烤得糖浆直冒的红薯肉,吸一口,香甜软糯,夏琛享受地眯了眯眼。 「刚才在想什么?」温束问。 「嗯……在想怎么提升实力。」可能种出防御性植物的事暂时不能说,夏琛提起另一茬:「子笺,你会用弓箭吗?」 「会。」他是世家子,上一世还是作为继承人培养,君子六艺是必备技能,哪怕温海不管他,也不至于连个老师都不给他请。更何况,他还在战场混了几年,十八班武器不说样样精通,但大部分都能上手。 「折柳呢?」 「他也会。」温束想了想,又加了句:「不如我厉害」 夏琛忍俊不禁,像拍南哥儿一样拍了拍温束脑袋:「对,子笺最厉害。」 「我说的是真的。」 「嗯嗯,我知道。」夏琛忍不住笑出声,离他们不远的木门外,是殭尸的撞门声,门被南哥儿搬来的大石磨堵住了,现在他们已经习惯了在这种环境下谈笑。 「会射箭也不行啊。」夏琛苦恼地揉了揉额角,弓箭对人体杀伤力大,但是对殭尸就不行了,就算射中心脏,普通的箭头造成的穿透伤,对殭尸的伤害也有限。 除非……要是能有高科技武器就好了。 想着想着就跑偏了,夏琛将这个不太靠谱的念头抛到一边,这个世界走的就不是科技侧,他倒是记得□□大致配方,可是没用啊,配套设施跟不上,还不如想想怎么种个大炮出来。 温束猜到夏琛的打算,点头贊同道:「一两个弓手对殭尸作战作用不大,除非用特制箭头,成本太高。但是弓箭可以备上,我们的敌人不止是殭尸。」 夏琛一怔,想到夏铜板未尽之语:「还有其他怪物?」难道动植物也会变异吗?那人类以后吃什么? 温束目光微闪,没认同也没反驳:「可能会有山匪、劫道者。」 夏琛深深皱起眉头,说实话现在这种境况,内耗是最要不得的,可是他管不了天下人,越是末世,越是能激发人心底的恶。 他不愿与倖存者开战,但要是有人主动攻击,他也不会坐以待毙,杀多了,他们就该知道什么人不能惹了。 「等经过下一个城市,有机会的话去寻几把弓箭回来,咱们都练一练。」 「不用,我会制弓。」温束淡定道。 夏琛已经摸准自家好友的脾气了,有时候简直比南哥儿还像个小孩儿,一夸他,就会露出那种既骄傲又矜持的表情,有趣极了。 所以夏琛从来不吝夸奖:「子笺可真厉害,什么都会。」 「小手段,没什么。」温束嘴角微微翘起,面上却没什么表情,见夏琛看着他笑,忍不住问:「你笑什么。」 夏琛将手臂交叠放在膝盖上,又趴在手臂上,挡住半张脸,只露出一双弯成月牙的眼睛:「笑你好看啊!」 …… 翌日一早,昨晚没守夜的冯砚山来将他们叫起来,让他们洗漱吃饭,好早点上路,冬日昼短夜长,白天时间不能浪费,尤其是这几天天气不错,一直有太阳。 现在他们有六人,已经排了值夜表,每天两组分别值上下夜,剩下的一组第二天早起餵马准备朝食。 为了不耽误时间,他们起床的时候天还没亮,夏琛把自己的小夜灯贡献出来,借着这光,一行人围坐在小桌子前开始吃饭。 南哥儿吃饭快,几碗粥两个大馒头下肚,都不见他怎么嚼,就已经吃完了。 夏琛有心嘱咐一句细嚼慢咽否则对胃不好,再一想现在这种环境,吃慢了才有问题,索性不再管他,自己也加快了吃饭速度。
第141页 他不管南哥儿,这傻小子偏要凑过来找事:「小叔,我有个事儿问你。」 「说。」夏琛咽下一口粥,没抬眼看他。 南哥儿挠挠头,神色古怪:「那个……昨天你用那个宝书,撒豆成兵打坏人,我怎么听见你说了一句……」 「咳咳咳……」夏琛一口粥没咽下去,呛得一阵勐咳,坐在旁边的温束顺手抚了抚他的背。 夏琛顾不得理他,气都没顺,边咳边努力用最威严最可怕的表情瞪视拆他台的小侄子:「你听错了,我、咳、我没说,我什么都没说!」 「我没有,我真的听见了,不信你问老冯。」南哥儿带着被冤枉的委屈,将目光投向冯砚山,想让他给自己做个证。 埋头吃饭的冯砚山,怎么也没想到战火会蔓延到他身上,他抬起头,一边是南哥儿带着委屈求证的小眼神,一边是队伍大佬的死亡凝视,冯砚山识相地怂了:「我、我没注意……」 「怎么可能?!」南哥儿瞪大眼睛:「你不是站我旁边吗?」 「我真没注意。」冯砚山讪讪赔笑。 南哥儿咬了咬唇,不甘心地将目光转向一脸淡然的温束:「他也听见了,小叔他还笑你了!」 夏琛的死亡凝视转变成幽怨的眼神:「你笑我了?」 「没有。」温束面不改色:「我什么都没听见,做什么笑话你。」 私底下打趣那是情趣,当着其他人的面,他自然要给自家小朋友一点儿面子。 「听见没,大傢伙儿都没听见,肯定是你听错了。」夏琛理直气壮地忽悠小侄子,哪怕那个羞耻的咒语总有一天会被所有人知道,但是能拖一天是一天,拖出来每一天,都是他脸面尚存的幸福时刻。 等实在拖不下去了,他也可以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就跟现在一样,反正他们又不敢当着他面讨论,也不敢来问——自家傻侄子除外。 所以孩子还是得好好教,夏琛探究的目光落在正怀疑人生的南哥儿身上,琢磨怎么调.教侄子,让他懂得尊敬长辈,看得南哥儿一个激灵。 这个小波澜过去,一行人很快吃晚饭,各自分工,收拾行李的收拾行李,检查马车的检车马车,碗筷也得洗了带上,免得下次没得用。 全部收拾好,天边已经出现一抹鱼肚白,院子外殭尸的脚步声、嘶吼声渐次消失,这些有着基础本能的,会在太阳快要升起时往阴凉的地方聚集,躲避会对它们造成伤害的太阳光。 南哥儿将堵门的磨盘搬开,要不是这东西实在太大了,夏琛还挺想带上,有时间可以磨豆浆喝,还能做豆腐吃。 将马车依次牵出去,一行人跳上马车,正要离开,忽然听见唿喊声。 夏琛循声望去,微薄的天光下,针娘被矮小的女儿搀扶着,踉踉跄跄朝他们跑来。 一到夏琛面前,针娘合身前扑,跪在夏琛面前:「恩公,您两次相救,针娘无以为报,今日厚颜相求,求恩公带萱娘一同离开。」 她受了重伤,伤及肺腑,多亏吃了夏琛一颗救命的水果血,加上异人强悍的身体素质,恢復了一夜,这才好了许多,但一路赶过来,也有些撑不住了。 但是为了女儿,她依旧强撑着病体赶过来,萱娘和她都有了异能,却都无法与殭尸作战。 萱娘的能力更好用,她自己的,其实根本没办法对付殭尸,几根绣花针,怕是连殭尸的皮肤都戳不破。打不了殭尸,就护不住女儿,村里经过这一次,已经有了乱象,日后还不知会怎样。 而且因为董大壮和马癞子做下的恶事,村里人似乎对同样觉醒了异能的她有些排斥,虽然没有明说,但她感觉到了。 若是再让人发现萱娘的能力,针娘很怕她们母女俩会被抓起来或者赶走,届时在荒郊野外,如何生存下去。 好在萱娘的能力还算有用,所以她才腆着脸来求恩公,他有本事,心又善,女儿跟着他离开,好歹有一条活路。 第72章 针娘连喘几声, 继续道:「萱娘已经同我讲了,若是她毫无用处, 我自是不敢开这个口, 恩公带上她, 只需给少少的饭食, 日后恩公归乡,给她一处安身之所即可。萱娘年纪虽小, 但一向听话懂事,绝不会肆意哭闹惹人心烦,还请恩公带上萱娘。」 萱娘站在她娘身侧, 因为太过瘦弱显得特别大的眼睛里含了一包泪, 她分明是捨不得娘, 又因为针娘的私下叮嘱不敢开口, 看着可怜极了。 「先起来说话。」夏琛将针娘扶起, 沉声道:「你真愿意让女儿跟我们离开?路途遥远,我自己都不知道会遇见什么事,能不能有命回家。」 若是能带上萱娘, 那自然是极好的, 萱娘的探测异能十分有用,可以帮助他们预警, 提前规避风险, 若是有殭尸群,也可以绕开,不至于稀里煳涂一头撞进去, 而且萱娘乖巧听话,不像一般小孩爱哭闹。 「愿意!」针娘听他这么问,连忙回道,生怕慢了夏琛就改主意了。 夏琛扭头,徵求自己其他同伴意见,温束从不反对他的决策,折柳跟投他家主子,冯砚山坚持头号马仔的身份不动摇,忘尘一颗慈悲心,自然不会反对,南哥儿看着针娘欲言又止。 「那就跟我们一起走吧。」夏琛把要哭不哭的小姑娘抱上马车,萱娘带着哭腔喊了一声「娘」,针娘眼泪一下子下来了,扑倒在地上,对着夏琛一行人开始磕头。
第142页 她不敢有别的奢求,只求诸位恩公能多看顾一下她的女儿。 「这是做什么,赶紧起来。」夏琛慌忙避开,将她拉起来:「再耽误时间,今日就走不了了。」 针娘连忙让开,生怕误了他们出发的时辰,夏琛瞥她一眼:「愣着做什么,还不上车?」 「我、我?」针娘一怔,疑惑地看向夏琛。 夏琛故意板起脸:「你不跟着,谁照顾萱娘,你看看我们几个大男人,有哪个是会照顾小女孩的。」 「我也能跟着吗?」针娘喜出望外,简直不敢相信,又不敢欺瞒:「我、我的异能很弱,现在只能操纵几根细针……」 夏琛绷不住严肃的表情,笑道:「这有什么,赶紧上车吧,咱们真得出发了。」 说完又让南哥儿去跟折柳赶第一辆小马车,换冯砚山去大马车,针娘和萱娘也坐那辆马车,正好让没有异能的冯砚山跟针娘交流一番,免得她思想跑偏想太多。 这个世界,普通人才是大多数,包括夏琛自己,他的能力来自系统空间,跟南哥儿忘尘等人并不相同。他并没有那种异能者就高人一等的想法,针娘善良有韧性,品性不错,她愿意一起走,那便带上就是。 在夏琛的计划中,若是能平安回家,定要建立一个安全的末日基地,届时自然是可信可用的人越多越好。 小队伍又添两名队员,好在刚淘换了一辆大马车,空间暂且足够,马鞭一扬,伴随着马蹄声和车轮声,一行人离开了刚经歷过一场风雨的小村庄。 因为要赶路,中间没有停下来吃饭,直接就在车上解决了,他们都会赶车,换着吃饭即可,每辆车都准备了一些可以随时吃用的干粮。异能者,尤其是南哥儿这样的力量系,饿的特别快,荷包里一直装着牛肉干之类的,时不时还要啃个馒头。 多亏夏琛空间里藏了数不尽的粮食,否则他这个吃法,一般人都养不起。 行至半途,针娘过来给了夏琛一个小瓷瓶,告诉他那里面是马癞子用异能制作出来的药水,他自己私藏了一点儿,没有全给董大壮用,被针娘发现了,趁乱悄悄摸走了。 夏琛本不想要,这是针娘的战利品,可以给她防身,转念一想,夏琛突然想到这药水的另一个作用。 「谢谢,这东西我有用,收下了,欠你一件东西,日后你想要什么跟我说。」 针娘连声说不用,一副夏琛愿意要她就很开心的表情,转身就跑了,回中间的马车上坐好。 夏琛无法,只好将此事记下,日后看她们母女俩需要什么,补上便是。 观察了一番手上平凡无奇的瓷瓶,里面的药夏琛是不敢自己用的,他想了想,跟温束道:「我进空间一会儿。」 他准备用这药水来浇神奇种子,看看能不能出变异植物,那天晚上收穫了轰天雷之后,又种了一颗神奇种子,可惜值夜的时候问过夏铜板,夏铜板跟他说,没有变异,长了个西瓜出来。 今天一早他又种了一颗,进空间后,看看神奇土地上那株玉米,夏琛嘆口气,觉得自己被接连出现的变异植物撑大了胆子,现在都敢畅想每次都出变异植物了。 将玉米收穫了,等白沙地恢復原样后,又种了一颗神奇种子,干脆没用外面的土,打开小瓷瓶,倒了半瓶药水,看见白沙地种了种子的那一块儿被药水润湿,夏琛把剩下的半瓶药收起来。 「希望这次能变异啊。」夏琛默默祈祷了一会儿,变异植物永远不嫌多。他现在就特别想再要一块儿神奇土地,因为每次变异植物生长周期都不短,一旦有植物变异,神奇土地就被占着了,要是能再有一块儿就好了。 想是这么想,问过夏铜板,只说让他种田,也不指条明路。 让夏铜板帮忙盯着外界,夏琛将空间里清理了一番,重点是他以前抽奖抽出来的各种杂物,有的觉得用不上,但是现在末世了,再检查一遍,或许就有漏网之鱼了。 最宝贝的是压箱底的能量水,他得到系统十来年,就抽到这一瓶,能增加神奇种子变异机率,一直没捨得用。夏琛决定,要是这次种下去的神奇种子又没有变异,就把这瓶能量水用了。 要是变异成功了,也用,这叫趁热打铁! 另外杂七杂八的小玩意儿,一些菩提子手串给忘尘,他似乎能将这些东西盘成法器。一个毛绒小狗给萱娘,哪怕末世,小姑娘也该有属于自己的玩具。一包牛轧糖给南哥儿,正好给他补充能量,想必他会喜欢。 有个突火.枪或许以后能派上用场,但是现在没□□,而且这东西稳定性太差,给自己人用势必要先行改进一番。其他没什么有用的,只能等下次找到适合他们的再给,将所有杂物归置好,用一个小提篮装着要带出去的东西。 临出去前,夏琛犹豫了一下,从仓库里捡了一包樱桃,一同放在篮子里带出去。 赶了一天的路,堪堪在申正赶到下一个休息点——官驿站,远远看见驿站的房子,夏琛叫停了马车,让萱娘探查一下,驿站中有没有殭尸。 这处驿站规模不小,若是里面有殭尸,恐怕数量不会少。 萱娘闭眼感受了一会儿,道:「没有怪物,那里面有好多人。」 说完张开手指数了一下,算不过来到底有多少个,举着两只手跟夏琛汇报:「比这么多还要多。」
第143页 「这么多倖存者?」夏琛颇感疑惑,殭尸前期杀伤力并不强,知道弱点的话也很容易杀死,但是不是谁都有勇气跟殭尸正面硬撼,而且一旦时间拖久了,就越来越不好对付,尤其是殭尸成群之后。 「是不是也有异人?」南哥儿道。 「有可能。」夏琛看了眼渐暗的天色:「走吧,过去看看,就算有问题,也得进去。」 他们调换了一下顺序,南哥儿和折柳一起坐在第一辆马车上,忘尘的罩子只能挡殭尸,不然就是他跟南哥儿一同打头阵了。 夏琛将魔法书拿出来,准备好了随时召唤变异植物,萱娘听话地躲在马车里,针娘手里扣着几根细针,从掀起的车帘一角往外看。 没等他们走到驿站前,屋里突然射.出一根羽箭,插在第一辆马车前,惊得拉车的马长嘶一声,多亏折柳眼疾手快拉住马缰。 「站住!尔等何人,报上名来!」 不用夏琛吩咐,冯砚山已经跳下马车跑到前面去,扬声表明身份。他们一行人的身份没什么好掩饰的,只说是从帝京来,结伴回乡。现在帝京那种情况,自顾不暇,不会有人手派出去追拿他们这些沖城的人,告诉别人也无妨。 冯砚山说完,里面很快出来一行甲冑森严的士兵,看装束应该是驿站守卫的制式盔甲。温束眼利,一眼看出只有打头的两个是真的士兵,其他的看样子都只是穿了一身兵皮。 他低声将自己发现的信息高速夏琛,夏琛顺着他的指点看过去,果然看出不同来。 这行人走到离马车不远的地方,让他们都下车,情况不明,夏琛等人顺从地按照他们的要求跳下马车,见到躲在针娘身后的萱娘,领头的大鬍子士兵神色和缓许多。 「你们都是回乡的?」大鬍子指了指针娘母女:「他们也是?」 针娘瑟缩了一下,搂紧女儿,小声道:「家里遭了灾,没人了,去投亲。」 大鬍子眼中闪过一丝怜悯,摆摆手道:「要借住是吧?!行,先让我们检查一下有没有受伤,被那怪物抓伤咬伤过的,赶紧自己站出来,被我们发现了,可别怪我等下手太狠。」 这大鬍子是怕他们有人被感染了殭尸病毒,要求情有可原,但是谁也不愿意让他们检查,谁知道他们的检查要查到什么程度,万一要脱衣服呢?针娘她们两个女子,本就不方便。还有温束,夏琛真怕他暴起,直接将这行士兵都戳了对穿。 第73章 「这位长官。」夏琛上前接洽:「您看, 我们这边……」 他指了指针娘母女:「检查起来不甚方便,我等都知晓您是怕我们也变成殭尸, 就是那怪物。这样, 我们在外面待一会儿, 若是真有人被殭尸咬伤抓伤, 要不了多久就该变了,届时确认我等都安全, 再放我们进去,如何?」 驿站里其实是有女性倖存者的,叫她们出来给针娘母女检查也可以, 他看出夏琛等人不愿意, 心里有些不悦。但是夏琛的方法也没错, 最终照样能达成目的, 他就没有强硬要求给他们检查。 「那你们就在这待……待两刻钟, 若是无事,我再带你们进去。」大鬍子想了一下,他见过的那些被咬伤抓伤变成怪物的, 顶多一刻钟就变了, 让他们待两刻钟,足足够了。 大鬍子这么好说话, 夏琛挺意外, 还以为要多费口舌:「好,多谢这位大哥。」 两方说定,大鬍子带着手下人离夏琛等人不远不近地站着, 时刻防备他们变成殭尸。 夏琛十分淡定,他们这些人有没有感染殭尸病毒,他再清楚不过,当然不用担心。 古代的交通环境差,哪怕是官道,也只是夯平的土路,用久了到处都是坑。马车的减震功能也不好,赶了一天路,整个人都快被颠散架了,要不是不好意思,夏琛都想揉一揉屁股,感觉都快成八瓣儿了。 反正无事,夏琛干脆招唿其他人一起坐下歇歇,他们将马车赶到一起,各自找地方坐下。 异人消耗大,南哥儿力量系饿得更快,一有空就想吃,恰好今天夏琛给了他一袋牛轧糖,他没捨得一下子吃完,这会儿掏出来,大方地给队友们散了一圈——每人一颗。萱娘这个小朋友,他还多给了一颗。 瞥了眼跟萱娘凑在一块叽叽喳喳小声说话的南哥儿,夏琛心里好笑,还真是两个孩子。 大鬍子对他开始说话时带出的「殭尸」这个称唿比较感兴趣,向他打听,以及帝京的消息。 这些都是可以说的,夏琛先把殭尸的情况大致说了一下,弱点习性如何斩杀克制之类,包括糯米拔毒。 大鬍子恍然大悟,随后又面露痛色,他身后几人,更是眼眶通红,显然有同伴因为被殭尸弄伤,死的冤枉。 因为透露了这些消息,大鬍子对夏琛友善许多,信誓旦旦跟夏琛保证,在驿站里过夜绝对安全。 夏琛心中奇怪,他们一行人不说以一敌百,但除了针娘和萱娘,都是能跟殭尸正面作战的,就连冯砚山,现在也敢拿着刀追着殭尸砍——如果数量少的话。 就算这样,他们晚上睡觉,也时时警醒,值夜都不敢只安排一个人。 驿站里这么多人,对殭尸吸引力更大,他都能想像晚上殭尸包围过来的场景,大鬍子哪来的底气,让他们只管休息。 光靠人多?不太像,夏琛怀疑,驿站里可能也有异人。
第144页 夏琛心中暗自疑惑,但并没有表现出来,又跟大鬍子,他自称姓洪,夏琛称唿一句洪队长,攀谈几句,得知驿站中的大致情况。 原来,因为这处驿站离帝京较近,客流量大,所以规模不算小,驿站守卫一向都是满编制。 起尸之日,驿站中有客人变成殭尸,带队的洪队率是个勐人,听见动静起来查看,殭尸扑过来,他一刀就把殭尸砍翻了。殭尸半拉身子都快被砍掉了,还坚强的爬起来要抓他,洪队率先是吓了一跳,然后使了一手乱刀法,差点把殭尸剁成肉酱。 误打误撞,他发现殭尸被砍掉脑袋后就彻底不动了,于是将这条信息告知其他人,带着手下清理了一番客栈,趁着殭尸还没来及咬伤更多人,先行将大部分殭尸都砍死了。 因为不知道被殭尸咬死抓伤的人会变异,他们吃了个大亏,洪队率手下一个士兵,被抓伤后随意包扎了一下继续作战,结果在战斗中变成了殭尸,直接扑向对他毫无防备的队友,一连死了好几个人。 现在驿站中尚有好几十人,其中十多人是驿站中的工作人员,其他皆是住客。也是巧了,这些住客大都跟夏琛一样,是进京赶考的举子,因为突如其来的大雪耽误了行程,之后又遇见殭尸横行,彻底被困在驿站之中。 夏琛疑惑更甚,他在客栈里住过,知道读书人都是什么样的战斗力,这群举子也不知道怎么扛过一波一波的殭尸进攻。靠洪队率等人?不像,洪队率提起举子们,眼中多有赞嘆而不见轻视,这群读书人说不得有什么厉害本事。 说话间,时间过得很快,洪队率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见他们一个个都好好的,也没有突然变成殭尸,就招唿着他们进去。 驿站有专门的马厩停放马车,但是那种地方都是半露天的,晚上殭尸一来,万一把马咬死了就糟了,所以只能讲马也牵进去。 驿站布局跟客栈有些相似,但多了些单独的小院,平时招待贵客。此时并没有人住,倖存者都挤在一起,不敢单独住在外面。 他们一进大厅,便对上许多双眼睛,这群倖存者看起来气色尚好,不似他们经过的小村子,村里人眼里皆是惊惶。 洪队率简单介绍了一番他们的身份,听说夏琛也是赶考的举子,立刻有几个穿长衫的读书人来跟他打听消息。读了几十年书,难道就不考了吗? 科举是肯定没办法考了,夏琛让其他人各自去收拾,他留下回答这些读书人们的问题,讲一讲帝京现在的情况。 温束不放心他单独留下,安静坐在一旁,洪队率给他们找了几间空房,告知他们粮食自备,不要随意乱闯。 冯砚山打听了厨房的位置,拎着一袋干馒头去上锅回蒸,针娘犹豫片刻,也跟了上去。 因为从夏琛这里得知,帝京也乱了起来,会试怕是考不成了,这些举子们心情都十分沮丧,千里迢迢离家考试,现在不但考不成了,还被殭尸们困在这里。听说夏琛他们打算回乡,当即有人动了心思,考虑要不要也离开驿站,想法子回乡。 有外人在,他们不敢吃得太好,只吃了一些热过的馒头并几样酱菜,囫囵填饱了肚子。 客栈里其他人甚至吃的要更差一些,每人一碗薄粥,冯砚山做个饭,跟厨娘打听出来不少消息,有用的没用的都偷偷告诉夏琛。 驿站里存粮还有一些,他们这里本来就不容易补给,所以平时有囤粮的习惯,大雪之后,更是囤了老大一批物资。 驿站里似乎有抵挡殭尸的法子,厨娘没说,所以殭尸们晚上进不来,白天更是安逸。一个安全的环境,会消磨人的斗志,尤其外界也不知是个什么情况。他们死守在此处,等粮食吃完了,就必须得出去寻物资了。 吃过晚饭,夏琛一行人去他们的房间安置,洪队率给他们安排的房间是一楼连着的几间,在拐角处,比较偏僻,出行也不方便,看样子本来也没人住,应该是被其他人挑剩下的。 夏琛没有嫌弃,反正只住一夜,偏点儿也好,他们不需要太多关注,安然度过这一晚就行了。 虽然洪队率说晚上会很安全,但夏琛他们依旧安排了值夜,萱娘不用提,针娘伤还没好,也不在他们的值夜排班表里。 今晚夏琛和温束轮休,守上半夜的南哥儿和忘尘没有睡觉,也不好去大厅坐着,将房门留了个缝儿,时刻关注外面的情况。 天黑以后,殭尸就朝着驿站聚集,如果对殭尸来说,一个人的血气是一口香甜的小蛋糕,那整个驿站百十号聚在一起,就是一块巨大无比散发着香甜气息的大蛋糕。一到夜晚,殭尸们就自发聚集过来,垂涎三尺地对着驿站里嚎叫、撞门。 因为驿站里的人从来不会主动出去清理外面的殭尸,导致周边殭尸越聚越多,此起彼伏的怪异嘶吼声,将睡梦中的人都惊醒了。 一睁眼,夏琛迅速将外袍穿好,温束已经穿戴整齐,走到门口查看动静了。 门刚打开,南哥儿闪身进来跟夏琛汇报:「小叔,那群读书人全聚集起来了,就在大堂里。」 夏琛一怔,他以为是这群读书人里有异人,怎的全都出来了? 「去看看。」夏琛吩咐道。不是为了凑热闹,多知道一些信息,自己就越安全。 一行人悄悄起身,躲在拐角处往外看。
第145页 这一会儿,驿站外面的撞门声已经大到让人无法忽略了,驿站外聚集了不知道多少殭尸,而驿站的木门又不是帝京的城墙,殭尸们不知疲累的撞下去,那门怎么都撑不住。 果然,夏琛他们出来没多久,大门不堪负累,倒在殭尸脚下,面目狰狞地殭尸踩着门兴奋尖叫着朝满屋子人冲过来。 夏琛看见,那些读书人一个个腿肚子都在打颤,脸上汗水直流,但一个都没往后退,洪队率这些士兵,竟然只持刀站在一旁。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 微弱的白光随着站在最前的举子开口出声缓慢出现,摇曳如风中残烛,很快其他读书人渐次接上,声音越来越大,气势越来越强。 「是气所磅礴,凛烈万古存。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 最先冲进来的殭尸笼罩在白光范围内,像是遭受了什么酷刑,发出悽厉的惨嚎声,周身皮肉被腐蚀一般,一块块往下掉落。 夏琛:「……」我可能是个假的读书人! 第74章 这群读书人弄出来的白光, 跟太阳光和忘尘的佛光都不相同,阳光天然对殭尸有克制作用, 殭尸也从不在阳光下活动。忘尘的佛光防御性更强, 将佛光笼罩自身以作防御, 加持在拳脚上造成更大杀伤力, 似乎是忘尘的个人能力,他的几个师兄弟都没这个能力。 而这白光, 会随着书生们的气势加强越来越强,殭尸们并不恐惧,依旧前赴后继往前沖, 只要有书生胆气一弱, 白光就会变弱。 「这是群体性buff?」夏琛观察后发现, 这群书生杀伤力真不低, 但是单人能力较弱, 人越多气势越盛就越厉害,而且不能怂,哪怕面目狰狞的殭尸都要扑到面前了, 也得稳住不能退。 他说话声音低, 只有站在身边的温束听见了,虽然不明白「buff」是什么意思, 但依旧低头跟夏琛道:「禁军结阵时, 杀气沖天,对殭尸能造成极大伤害。」 夏琛沉吟片刻,也就是说, 就算是普通人,同一群体集结后,也能有某种独有的能力或杀敌或自保? 这倒是个好消息,他们跟殭尸天然立场对立,倖存者越多,殭尸就越少,他们的优势就越大。 「这也太厉害了吧!」南哥儿被这种众人齐心退敌的场面震撼到了,见站在最前的几个书生声音已经嘶哑,小声问夏琛:「我们要去帮他们吗?」 夏琛摇头,洪队率等人都守在书生们身侧,斩杀漏网之鱼,不知道他们具体打算,夏琛不想贸然插手。 现在的殭尸已经不是完全靠本能行事了,在地上瘫倒融化了十数具殭尸尸体后,一些受伤的殭尸不愿意再往前沖,反而扑到地上同伴们的尸体上吸血补充自身能量,场面一时间极其噁心。 洪队率等人却见怪不怪,趁机刀剑出鞘,冲着内讧的殭尸们杀去,夏琛招唿了一声,南哥儿和忘尘也过去帮忙,很快将这一波冲进屋里的殭尸清理干净。 厨娘搬来烧好的热水沖洗地面,洪队率的手下熟练的将门安好,各司其职,显然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 「不错啊,小子挺厉害。」并肩作战后,洪队率对南哥儿印象大好:「我看你力气不小,练过?」 南哥儿嘿嘿笑了两声,没接话,不知道能不能暴露自己的异人身份。 已经见着了驿站里读书人的杀伤力,夏琛也就不在避讳末日后某些人拥有的特殊能力,毕竟有些人思想古板,很容易将拥有特殊能力的异人当作异类看待。 在说出异人存在后,驿站里众人神色皆是惊奇,因为只有读书人有那个能力,他们一直以为自己是特殊的,没想到还有异人。 一个正在沖水的厨娘犹犹豫豫地站出来:「那啥,我好像也是异人……」 夏琛对异人们的各种能力很感兴趣,多知道一些信息总是好的,正好厨娘也想从他们那里知道更多关于异人的消息,便将自己的能力说了。 「我能放水。」厨娘当着众人面,将手放在空盆上面,不一会儿,手掌下突然冒出水流,很快装满木盆。 「就这样?」洪队率有些失望,他听说南哥儿力大无比,也希望厨娘能有个类似的异能,增强驿站的战斗力。 「你、你这是热水?」冯砚山心细,盯着看了一会儿,见水盆上冒着白烟,惊讶出声。 厨娘愣了一下,晕乎乎伸手去碰,被自己放出来的热水烫得一缩:「真、真是热的,烫得很。」 「你自己不知道吗?」夏琛哭笑不得。 厨娘勐摇头:「不晓得啊,我咋个敢说,先头就放过一回。」 夏琛忍不住笑了:「不错,挺实用的,不用烧水,省柴火,虽然殭尸不怕烫,但是人怕,若是遇见恶人,就用热水烫他。」 厨娘一听,可不是这么回事,她脑子不甚灵活,听见夏琛这么说,就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 洪队率一想也是,有异能总比没有好,他们每次出去拖柴火,也是很费力的,多开发一番,指不定真能让厨娘也帮他们御敌。 得了这意外之喜,厨娘兴沖沖按照夏琛所说去训练了,他们总结过,虽然异人没有固定的功法修炼异能,但是多用多练,就会越来越强。 厨娘这能力,要锻鍊,就得不停放水,冬天热水多稀罕啊,不用浪费了。夏琛心痒痒,干脆跟厨娘商量,让她把放出来的热水都给他们,擦个澡什么的,好歹舒服一些,要是能泡澡就更好了。在路上讲究不了那么多,但是夏琛真有点受不了太长时间不洗澡。
第146页 「拿这个跟你换。」夏琛让南哥儿去拿了一袋子大米,现在粮食是硬通货,厨娘一看,乐意得不得了。 驿站里其他人也没意见,反正是他们这里的人,想要热水以后有的是。 驿站里本就有大澡桶,迅速洗干净几个搬来给他们,厨娘拿了夏琛的粮食,兴沖沖给他们放热水,她放出来的水温很高,约莫有七八十摄氏度,还要添一些冷水才能用。 夏琛怀疑,随着厨娘能力上升,日后她放出的水水温会逐渐升高,届时杀伤力也就更大了。想一想,作战的时候,对着敌人飙出一股滚开水,能不把人烫得满地乱滚? 舒服地洗了个热水澡,换上干净的衣服,所有人都感觉身上轻松一大截。 针娘伤未好全,只简单擦了一下,她和萱娘没有换洗的衣服,夏琛当初收集的成衣只有男装,只好挑了最小码的给她拿了两件过去,让她将就穿,等以后再想法子给她弄一些女装。。 针娘笑着接过去,展开衣服看了一会儿:「没事,都是好料子,改一改就能穿,简单得很。」 夏琛突然想起当初借住上漖村的时候听人说过的针娘的事,她的针线活应该很不错?夏琛眼睛一亮,问针娘能不能帮忙做几套衣服,尤其是温束,当初就他的成衣没买着。 「自然没问题,针线活缝缝补补我都能做。」针娘乐意得很,她一直觉得自己和女儿帮不上忙,吃用都是夏琛给的,心中十分不安,夏琛能让她做点事儿,她心里反而更舒服。 「我那存了不少料子,明天我拿给你看,你挑挑看什么样的合适。」 「好,只是得先把温少爷的尺码给我一个。」针娘是不敢往温束身边靠的,这事只能让夏琛去做。 回了房,温束披着一头湿发坐在桌边不知在想什么,虽然脸上没什么表情,但夏琛觉得他好像挺开心的。 「头髮怎么不擦嘛,湿着头髮睡觉会头疼的。」以前都是家人念叨夏琛,现在爹娘兄嫂不在身边了,轮到他念叨别人了。 拿了块干帕子出来,让温束自己擦头髮,没有捲尺,温束找了根绳子,让温束站起来给他量身高肩宽,量一个就打个结做个记号,明天把绳子给针娘。 虽然夜里没怎么睡,但第二天一早,夏琛一行人依旧起得很早。 冯砚山出门看了看天,回来满脸愁绪:「今个儿天色不怎好,怕要下雨。」 夏琛也觉得天色阴沉,辰正都过了,太阳光只有微弱地一点儿,时不时还会有大片云朵飘过来遮挡住太阳。 「要不先在我们这住下,等天色好了再走?」洪队率对他们一行人印象不错,否则不会开这个口。 夏琛犹豫片刻,不敢让同伴冒险,万一走到一半下雨了,陷在半路上就糟了。 他刚要开口应下洪队率的话,天光突然大亮,好像太阳被擦过一遍似的,阴云迅速散去,阳光烈得好像要过夏天。 「这什么天气……」南哥儿出去逛了一圈,回来棉袄都穿不住了,怎么看都不像要下雨,夏琛喜上眉梢,赶紧招唿大家准备赶路。 夏琛在他们的房间里留了一部分米面和糯米,驿站里人都不错,他能帮一把是一把,反正他们也不缺这点东西,就当住宿费了。 洪队率领着手下送他们离开,临别前,洪队率鬼使神差问了一句夏琛要往何处,家乡在哪儿? 夏琛疑惑看他一眼,还是说了,洪队率默默记下,目送他们离开。 之后连着小半个月,天气都好得让人觉得奇怪,每天都是大太阳,棉袄已经穿不住了,都换了薄一些的夹袄。 趁着天气好,夏琛等人马不停蹄地赶路,小半个月跑了不短的距离,以这个速度走下去,约莫再过二十来天,就该到并州,届时冯砚山就要跟他们分道扬镳了。 路程赶得快是好事,只是连着十几天不停歇,一个个都疲累不堪,晚上躺在床上,夏琛觉得浑身都疼。而且赶路时也没办法好好吃饭,到了落脚点,一个个累得不想动弹,随意弄些吃食也就打发了。 要不是萱娘成了异人体质得到改善,小孩早该生病了,看着同伴们无精打采的模样,夏琛决定,下一个落脚点好好休整一番,停下来歇一日。 将这个消息告知同伴们,大傢伙儿都挺高兴,南哥儿瞬间振奋起来,叽叽喳喳闹着要吃好吃的,他的肉干早就吃光了,每天啃馒头吃粥吃得苦大仇深。 「好,小叔给你露一手,弄点好吃的。」夏琛笑着应了,他空间里还有一些肉,可以拿出来给大家做顿好的。 冯砚山也高兴地跑到南哥儿车上,跟他说下一个落脚点是一个靠山的小村子,村里人热情好客,他们还能去山上打些野味,说得南哥儿心动不已。 今天走得快,未到申时,他们就赶到目的地,冯砚山回到第一辆马车上给他们指路,从官道旁的小路走,要不了一刻钟就能到那个小村子。 马车轮碾上小道,走了没几分钟,折柳突然勐拉缰绳,路旁冲出来一群手拿锄头镰刀等各种农具的农人。 与此同时,夏琛脑海里响起夏铜板的提示音: [恭喜宿主,触发随机任务:吃不完的大南瓜。请问是否接受?] 第75章 [任务目标:1.收集变异南瓜种子。2.成功种植变异南瓜。] [任务奖励:技能点一个, 宝石288颗,神奇土地一块。]
第147页 「神奇土地!」夏琛眼前一亮, 神奇土地越多, 他就能种植更多的神奇种子, 拉高变异植物出现机率, 这奖励简直太诱人了,接了接了。 先看奖励, 再看任务,夏琛懵了一瞬:「这又是什么奇怪任务?哪来的变异南瓜?」 两头忙乱,他们的马车被人堵住, 要找麻烦的样子, 夏琛要分心查看前面堵路的农人是什么情况, 现在没时间也没精力跟夏铜板详细了解任务情况, 只能匆匆先将任务接受了, 等有时间了再说。 「这是做什么?」冯砚山跳下马车打了个哈哈,对着一个壮年汉子笑道:「五郎,是我老冯啊, 上回还在你家里吃过饭, 嗨呀你家那个酒酿得可真好,咱当初说好的, 等我回程的时候咱兄弟俩再喝一顿。」 壮年汉子五郎却像认不出冯砚山一般, 僵着脸撵他走:「管你是谁,不许进村,快走!」 「不是, 你看这天都快黑了,我们进村过个夜,碍不着事儿的,明个儿一早就走,成不成?」冯砚山不明白怎么这群人突然就变了性子,以为是被这末日吓到了,太过排外,努力想说服他们。 「不许进村!」挥舞着锄头的老汉眼神狂热:「咱们村不留外人,谁也不能进去!」 他身后跟着的村民此起彼伏地叫喊起来:「不许进村,撵他们走!」 夏琛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觉得有些奇怪,那些村人脸上不见害怕,反而神色极其怪异,有些像他以前看电影电视剧里面,那些被迷了心智的人的模样。 冯砚山满头大汗跑回来:「夏少,我觉着有点不对劲,这村里人都变了个性子一样……」 「是很奇怪。」夏琛眼神没离开那群拦路的村人。 「那咱们还进去吗?」冯砚山刚在前面直接跟村人交流,被他们那种狂热的情绪正面冲击,现在有点不好受,也有些害怕。 「进,不进咱们睡哪儿?」而且那个古怪的任务是快要进村子的时候突然触发的,最终目标十有八九就在这个村子里,不进村怎么完成任务? 至于安全问题,如果是一个村的殭尸,他还要发愁一番,但是一个村子的普通人,恰好上次出的变异植物正好能用上。 催眠花,用马癞子的迷药种出来的变异花朵,能散发出使人昏睡的香气,提前吃一叶它的花瓣就能预防,见效快范围广动静小。 一次变异长了三朵催眠花,他又复制了一张,现在有六朵,不闹出大响动,足够他们探查完整个村子了。 「好,那我再去跟他们说说。」冯砚山抹了把汗,就要回去继续跟村人交涉。 夏琛拉住他:「问问他们,能不能用粮食做住宿费。」乱世里,粮食总不嫌多,如果不是有一定要拒绝他们的理由,村里人应该会妥协让他们进村。 冯砚山领命而去,为了更有说服力,他还从马车上拎了一袋米下来,夏琛探头密切关注他们之间的交流动静。 「谁稀罕你们都粮食!」领头的老汉一把打落冯砚山拿米袋的手,语气十分不客气:「咱们村就没缺过吃的,农神爷爷自会保佑我们,快滚,不许进我们村!」 「农神爷爷?」夏琛将这个关键词来回咀嚼,心里颇有几分好笑。他一代神农还没说话呢?这哪儿蹦出来个农神爷爷? 不缺吃的?或许是植物系的异人,能给村人提供粮食?那为什么不让外人进村?是为了保护「农神爷爷」? 满肚子疑惑难解,夏琛大致数了一遍来拦路的人,可真不少,好几十号,这村里力气大一点儿的估计都来了。他要是把这群人药倒了,那就解决大部分麻烦了。 正在犹豫要不要直接撕破脸动手,村里突然冲出来一个年轻人,他附在老汉耳边,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老汉嘀咕两句,不情不愿地让开路:「算你们好运,进来吧,让你们留下。」 夏琛直觉他说得不是什么好话,说之前那个年轻人还看了他们一眼,眼神里可没什么善意。 「能听见他说什么吗?」夏琛记得温束说他听力十分好,他怀疑温束是不是觉醒了感官方面的异能。 温束冷笑一声:「他说要把我们献祭给那什么农神。」 「什么农神,这是邪.神吧。」夏琛一听就炸了,什么乱七八糟的,还献祭,他们难道是祭品?不知道那个农神是不是异人,但总归不会是什么好玩意儿。 「还进去吗?」 「为什么不进?」夏琛黑着脸,他刚触发的那个随机任务,关键词有一个「变异南瓜」,他就在想,也就是说,现实中也存在变异植物? 听老汉说农神,他本来猜测变异南瓜是不是那个农神种的,还打算跟那个农神好好交流一番,跟他换几颗变异南瓜种子,现在看来,直接打服了再说。 「那就进。」温束无所谓,以他现在的武力值,不说横扫天下,反正这么个小山村是困不住他。还有那什么农神,他也想看看,什么鬼东西,敢在他面前称神。 主事的下了决定,一行人便跟着村人进了村。 夏琛一路观察,乍一看,这村子跟普通的村庄并没有别的区别,仔细一看,就能看出不对了。 一般农家都会在房前屋后弄一两块菜园子,种些常吃的蔬菜,屋里也会养些鸡鸭或者看门狗。 这村子,一点儿鸡鸣狗叫声都听不见,就算是被殭尸咬死了吧,可是菜园子里,冬白菜都烂在了地里,竟然没人管?这村里人是多不缺吃的?
第148页 最让人觉得奇怪的,是这村里竟然没有殭尸!不说一定没有,反正夏琛是一只都没看见,也没听见殭尸的那种怪异的低吼声。来来往往的村人彼此都不怎么说话,遇见夏琛这行外乡人,竟然也没有表现出一点儿好奇的情绪。 因为村子里古怪的气氛,南哥儿等人都不敢说话,神情紧绷,一路沉默。 最后那个年轻人将他们带到一户人家,也没跟主人家商量,就让他们住在那里。这家主人也不反驳,僵着脸答应了。 默不作声地将马车停在院中,没人去卸行李,南哥儿凑到夏琛身边:「小叔,我咋觉得有点瘆得慌。」 「怕什么,你小叔我还有个神仙师傅呢,咱们也是有靠山的人。」夏琛随口开了个玩笑,让他别那么紧张。 忘尘也靠过来,跟夏琛说:「这村里有妖邪之气。」 夏琛奇了:「平时没听你说这话,殭尸不算妖邪吗?」 「不是这个意思。」忘尘组织了一下语言:「不一样的感觉,殭尸是混沌的恶,杀气与血气交织,这股邪气……更强大,更阴冷。」 夏琛也听得半懂不懂,也真是难为忘尘了,这种神乎其神的东西,最难解释。 四下看过,屋主将他们领进来就没管了,也没人监视他们,看来都对那个农神很有信心。 他将队友召唤到一起,压低声音道:「大家都警醒一些,今晚我打算去探一探那个农神的底子,这是我私人的打算,你们可以不去,觉就别睡了,随时准备跑路。」 「我陪你。」温束立刻道。其他人也纷纷表示,他想做什么,不该把大家撇开。 「那就一起。」夏琛有种预感,这次任务,应该会有很大的好处。 趁着天还没黑,夏琛决定先打探一番,他跟队友们,藉口要捡柴打水,两两组队四处查探,看有没有异常情况。 针娘和萱娘两个没什么战斗力,也不敢将她们留在那家,就没让她们单独走,而是随便跟了两队。 夏琛和温束走出去没多远,就遇见带他们进村的那个年轻人,见他们四下走动,年轻人脸色很差,非常凶地让她们不要到处乱跑,撵他们回去。 夏琛一边跟他扯皮,说缺水要打水,一边示意温束仔细听,有没有什么奇怪动静。 纠缠了一会儿,直到年轻人发脾气要招唿人了,夏琛才示弱带温束离开。 他们没什么收穫,其他两组却都带回了好消息,冯砚山听见两个女人在说话,年轻的似乎在哭,说想回娘家看看爹娘,年老的不同意,说农神不许人离开村子。 「许进不许出,这是没打算放我们走啊。」夏琛冷笑出声。 萱娘得到的信息更重要一些,她说走到村东头那块,她感觉到一个奇怪的,不知道什么东西,很可怕,不是殭尸,也不是人,她不晓得是什么。 南哥儿补充道:「然后我们就被发现了,村里人不让往那边走,明明那边还有好几间屋子,可是我看好像都没人住。」 夏琛详细询问地点,又让南哥儿和同去的忘尘绘了一个大概的地形图,其他人都看过一遍,打算今晚就重点查探这个地方。 做好决定,众人准备吃饭,吃饱了晚上才好行动。因为这村子太过古怪,他们不敢随便动这里的东西,便将准备好的干粮拿出来,准备就这么将就一顿。 一伙人凑在一起,借着微弱的天光啃着干硬的馒头,天色渐暗,这村里却不像他们住过的任何一个地方,一点儿不见殭尸踪迹。 没有殭尸也好,晚上行动更方便,夏琛默默想到。 「你们就吃这个啊!」一直对他们不怎么搭理的主人家老婆婆突然出现,露出一脸僵硬的笑容,端着一盘散发着香甜气息的黄澄澄热乎乎的饼子出来,放到他们面前:「这是咱的晚饭,你们也尝尝。」 南哥儿咽了口口水,眼巴巴看着,没敢伸手,拿眼去看夏琛。 夏琛嗅着这股香甜的气息,隐隐有种熟悉感,他冲着老婆婆笑起来:「婆婆,这是什么饼啊?」 老婆婆笑得一脸褶子,很慈祥的样子:「南瓜饼啊,好吃得很,快趁热吃吧。」 第76章 天色已黯, 他们用来照明的事一盏昏暗的煤油灯,摇曳的灯影笼罩在人脸上, 老婆婆慈祥的笑容渐渐扭曲。 「吃啊, 快吃啊, 南瓜饼可好吃了。」老婆婆催促道。 夏琛心底升起一股寒气, 突然想到他的任务名称:吃不完的大南瓜,还有任务目标, 收集变异南瓜种子。 这时候立场不明的老婆婆突然端过来一盘南瓜饼,怎么想都不正常。 「那个……婆婆,您先放这吧, 我们待会再吃。」夏琛一时间找不到拒绝的藉口, 又不能真把这盘来路可疑的南瓜饼吃掉, 只能先行拖延。 「趁热吃, 南瓜饼热乎着好吃嘞。」老婆婆笑劝道。 夏琛盯着她, 但笑不语,他不发话,没人朝那盘子香甜的南瓜饼伸手, 老婆婆尴尬地立在原地, 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 「那、那我先放这,你们自己吃。」老婆婆最终还是把那盘南瓜饼留下了, 之后像是不想跟他们相处, 转身回了屋。 「小叔,好香啊。」南哥儿拼命咽口水,这南瓜饼不知道怎么回事, 看似不怎么起眼,但是香味特别诱人,越闻越想吃。 萱娘也跟着点头,针娘拍拍她,让她别跟着起闹。
第149页 「板儿,帮我检测一下,这盘南瓜饼有什么问题。」作为来自外星的黑科技,夏铜板小同志还是很有用的。 [检测中……面粉加南瓜制品,含有某种神经毒素,请谨慎食用。] 夏琛连忙将装南瓜饼的盘子推远一点儿:「这东西有问题,不能吃。」 冯砚山对着门缝看了一会儿,小声道:「他们都在吃南瓜饼,饭桌上没有其他食物。」 夏琛越发觉得古怪,假装回马车拿东西,将一盘南瓜饼全扔进空间,端着空盘子出来。 吃完饭后,老婆婆过来收盘子,看见空荡荡的盘子,露出满意的笑容:「我们村南瓜饼好吃嘞,要是想吃,还有啊。」 南哥儿一气儿吃了五个大馒头,打着嗝儿摆手:「不不不,我们都吃饱了,谢谢婆婆。」 老婆婆这才将空盘子收走,之后对着他们一行人的态度少了生疏,似乎是将他们看作自己人了。 当晚,按照约定,所有人都没有睡觉,夜半子时,轻巧地扣窗声响了两下,农家小院里出现一行人影。 他们今晚的行动可能会有危险,本来不打算让针娘母女一起过去,但是这个村子处处古怪,又怕将她们留下会有别的危险,干脆一起行动。 马车留在小院里,反正重要的东西都在夏琛空间里,有催眠花在,村里人对他们构不成威胁。 靠着白天记下的地图和萱娘的感知能力,夏琛一行脚步轻巧地往目的地走,这个村庄并不太大,没多久就到了萱娘说得村东头有古怪的那处。 夜色下,黑黢黢的低矮房屋仿佛伏在地上的古怪兽类,大开的院门就是长大的嘴巴,只等着猎物靠近,便一口吞吃下去。 「进去吗?」南哥儿小声问。 「进。」夏琛低声吩咐:「跟紧一点儿,折柳你反应快,断后,针娘拉好萱娘,在队伍中间。」 忘尘不用他吩咐,已经站到最前面,他的罩子能挡殭尸,想来也能挡着不知名的阴邪之物,他走在前面,一有不对就可以放罩子。 一行人小心谨慎地走过去,考虑到未知的危险,他们没敢分兵,总归这边也就零星四五个空置的小院,一晚上总能走个遍。 奇怪的是,一连走了两个小院,一点儿不对都没发现,因为已经离其他村里住户很远了,夏琛把自己的小夜灯拿出来照明,屋里都翻了一遍,也没找出什么奇怪的东西,更没见到村里人口中的「农神爷爷」。 夏琛想了想,将萱娘叫过来:「萱娘,你再感受一下,那个奇怪的东西在哪儿?看能不能找到它。」 萱娘闭上眼睛,过了片刻,露出迷茫的表情:「不见了?我找不到它了。」 「找不到了?」夏琛奇怪道:「难不成被我们吓跑了?」这也太可笑了,他做好了大战一场的准备,结果人家直接跑路了? 忘尘捻动佛珠:「我觉得它还在。」那股阴邪的气息还在,并没有消失。 夏琛相信忘尘的感知,他思索片刻,将队友们都叫出来,站在院外,远远观察这几个无人居住的小院。 「小叔,你在看什么?」南哥儿好奇问。 夏琛盯着几个小院的位置格局,突然开口:「你说,这院子空下来了,原来的主人哪去了?」 南哥儿一懵:「我哪儿知道,兴许去亲戚家住了?」 「有自己的家不住住亲戚家?」夏琛嗤笑一声,手指点了点,指向最中间的院子:「我们去那里再看看。」 「那院子怎么了?」南哥儿好奇问。 忘尘已经带头走过去,夏琛也迈步跟上:「没怎么,那院子正好在这几个小院中间,如果是有什么危险性角色出现,也该是从这个院子辐射四周,才会形成目前这个格局。」 夏琛半懂不懂,忘尘已经走到院中,这回他们更加小心翼翼,但是让人觉得奇怪的是,这座小院跟他们检查过的两个小院没什么不同,都是普通的农家院子,除了没有主人,跟他们借住的那家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来回检查过一遍,依旧一无所获,夏琛揉了揉额角,难道他猜错了? 一直不曾开口的温束突然道:「从屋子里有到屋后的脚印,但是没有回来的。」 「我们进来之前?」他们已经去屋后逛过一圈了,就算有脚印,也被他们踩没了。 温束点点头,天太黑,夏琛等人没注意脚下,但是以他的眼力,所有一切宛如白昼。 这家人消失应该有一段时间了,当初连续大雪,村里的积雪积得太厚,化开之后跟泥土沾在一起,就成了泥水。村里人没那么讲究,鞋子脏了不会经常换洗,带着泥水的脚印频繁出现在去屋后的路线上,有浅有深,最清晰的那一趟脚印,透着诡异的整齐,好像一家子齐排排走到屋后,再没有回来。 「屋后是菜地,咱们刚才看过。」夏琛来不及感嘆温束变态的视力,继续分析:「菜地里只有已经烂掉的冬白菜,还有什么?」 众人纷纷摇头,都说没看见别的东西。 「再去看看。」夏琛大手一挥,那东西躲着他们,想来没那么难打,是人是鬼,再去看看就知道了。 一行人又去了屋后,这回换温束在前面带路,哪怕脚印已经被踩没了,他还记得大致是走向哪里。 温束带着大家直往菜地,因为缺乏主人照料加上连绵的大雪,一地的白菜全烂在地里,又经过连日的暴晒,散发出一股不太好闻的蔬菜腐烂的微臭气息。
第150页 夏琛举高了小夜灯,仔细查看,白菜,全都是白菜。突然,他眼角扫过一丝不一样的颜色,夏琛连忙将等举过去想仔细看看,下一秒,眼前突然出现一张巨大的嘴巴,朝着夏琛的头咬过去。 温束一直走在夏琛身边,眼疾手快将他往后拉,南哥儿战斗中培养出来的反应能力,一刀朝着那张大嘴剁了过去。 那张大嘴太大了,大到如果刚才夏琛没躲过去,他整个人都能被吞进去。南哥儿的大刀跟这张大嘴一对比,就仿佛一把玩具,在大嘴边上砍出一道豁口,流出浓稠的汁液,大嘴发出古怪的尖叫声,扭头朝南哥儿咬去。 夏琛躲过一劫,凝神细看,却见是一个非常奇怪的东西,整体看像一颗什么圆形的植物,中间裂开一张大嘴,里面有锋利的牙齿,看似细弱的藤蔓却能支撑大嘴灵活追击,将南哥儿撵得四处乱窜。 「小叔,这玩意儿怎么砍啊!」早知道他就弄一把大砍刀了,自己的刀完全不够长嘛。 南哥儿话音刚落,一直追着他不放的大嘴突然转向,迅速朝针娘母女扑去,萱娘吓得尖叫出声,针娘徒劳的射.出几根细针,却无法阻拦大嘴一秒钟。 幸好忘尘一直不离她们左右,迅速张开他的罩子,大嘴就像撞上一堵墙一样,发出沉闷的撞击声,因为沖得太勐,细细的藤蔓上的大脑袋还被撞得来回摆了几下。 要不是战斗中气氛太严肃,夏琛差点笑出来。一击不成,大嘴恼羞成怒,掉头朝站在一旁的折柳冲去。 折柳用细剑,边躲闪边反击,然而大嘴皮糙肉厚,南哥儿那种力量系异能者一身蛮力,又用刀砍在它嘴巴上,才给他砍了个豁口。折柳又不敢把剑往他嘴里送,嘴太大了,感觉剑扎进去都扎不到,万一大嘴把嘴合上,折柳的胳膊就没了。 这就导致折柳使了一通花里胡哨的剑法,连大嘴的皮都没戳破,夏琛看他蹦的也累得慌,让他别跑了来忘尘身后躲躲。 冯砚山这个机灵鬼,早就躲在忘尘的罩子后面了,大嘴一看到嘴的食物全都被个破罩子挡住,气得疯狂摆头,要把头给甩掉的样子。 这时候,听见动静的村民已经赶过来了,他们不敢离得太近,远远沖夏琛等人喊话,让他们赶紧跟农神爷爷跪下认错。 夏琛瞅了一眼长得奇形怪状堪称丑极的大嘴,觉得村民们的审美非常有问题,这样的玩意儿你管它叫农神爷爷?不说神农有没有意见,就不考虑一下子孙后代们的想法? 村民越聚越多,大嘴发出一股古怪刺耳的叫声,夏琛莫名觉得它在笑。 大嘴叫完,村民们突然收声,全体寂静下来,迈着古怪僵硬的步子朝夏琛等人走来。 哟吼,召唤小弟? 夏琛迅速掏出魔法书,一张催眠花,村民们乌泱泱睡倒一地。 第77章 辛苦召唤来的小弟被一秒解决, 大嘴简直被气疯了,大脑袋在细弱的藤蔓上疯狂摆动, 一副要把头扔出去砸死夏琛的样子。 夏琛已经完全不怂了, 大嘴确实不好对付, 就不说它本身皮糙肉厚速度还快, 如果他没猜错,那盘南瓜饼吃下去大概就会变成这些村民一样。 换了其他人, 不知情的情况下一盘子南瓜饼下肚,稀里煳涂就会被大嘴控制着走到它面前被吃进肚子里。就算跟他们一样没吃南瓜饼,大嘴觉得打不过或者不好打, 往菜地里一藏, 谁找得到它。 假如也有个萱娘这样的侦查系异能, 还找到这里, 被控制的一大群村民就会变成大嘴的召唤物, 跟来人死斗。 以现在人们的普遍战斗力,杀一个简单,杀两个没问题, 一村子的村民, 还有个要吃人的大嘴在一旁虎视眈眈,砍它砍不动, 一不留神就会被吃掉, 简直没法打。 这样的大嘴,现阶段绝对是让人头疼的存在,哪怕是异人, 如果不是刚好克制它,撞见大嘴,想打赢实在是难。 算它倒霉,遇见夏琛一行人,夏琛的任务提示让它天然对「南瓜」这个关键词抱有警惕心,诱人的南瓜饼便没了市场。又有萱娘感知出大嘴的位置,危急时刻忘尘再放个它破不了防的盾,召唤来的小弟们被夏琛送去睡觉了,瞬间成了光杆司令,简直苦逼到不行。 「我出去砍它。」南哥儿握着刀跃跃欲试,自从变成异人,以他的力气,还没有砍不动的东西,这大嘴的皮是真的厚。 「不用,我来。」夏琛拦住南哥儿,面前魔法书迅速翻动,一张卡牌随心跃出,落在夏琛手上,变成一个黑蛋蛋。 「嘿,丑八怪,来咬我啊!」冲着大嘴开了个嘲讽,大嘴果然受不得激,嘴巴长得几乎要裂开,迅勐无比地朝夏琛等咬来。 夏琛二话不说,手里的轰天雷直接抛出去扔进大嘴的嘴里,这么近的距离,大嘴的嘴又长得够大,闭着眼睛扔都不会扔错。 嘴里被扔了个东西,大嘴条件反射合上嘴巴,下一秒,一声闷响,就像鞭炮在铁罐头里炸响的声音,只不过放大了无数倍。 紧接着,大嘴发出一阵悽厉的嚎叫声,张开的嘴里不断流出颜色诡异的浓稠液体。它口腔太大,折柳的剑都探不到底,但是现在他们能看见里面混杂着粘稠块状物的液体,填满了大嘴小半个口腔,正不断从牙齿出流出来。 趁它病要它命,夏琛忍着噁心又扔了一颗轰天雷进去,这回大嘴不敢闭嘴了,疯狂摇头想把轰天雷吐出去。但是轰天雷跟大嘴相比太小了,大嘴的口腔里口水什么的又太多,没等它呸第二口,轰天雷就炸了。
第151页 这次没闷着,轰天雷炸开的声音特别响,非常对得起夏琛给它取的这个名字。 而可怜的大嘴,被夏琛在嘴里连塞两个雷,直接炸成一朵烟花,除了没上天,炸开的样子跟烟花一模一样。 多亏大嘴被炸开后的遗留物也属于它本体,还在阴邪的范畴,才被忘尘的罩子完全挡住,否则夏琛等人就会像那群集体露天睡觉的村民们一样,煳一身奇怪的粘稠物。 「这、这是死了吗?」南哥儿把刀伸出去,戳了戳委顿在不远处的大嘴残体。 它本来特别大,比夏琛他们的马车还要大两圈,现在被炸得只剩下连着藤蔓的一小半,嘴都合不上了,断口处乱七八糟,看着就知道被炸得不轻。 大嘴一动不动,只有残体还在不断流着那些不明液体,夏琛没有轻易上前,依旧躲在忘尘的罩子后面观察。 受了这么重的伤,大嘴的藤蔓竟然还是好好的,不知道是轰天雷没炸到,还是大嘴护得好。 不过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把它藤蔓砍了就好了,就算有天大本事,大嘴到底还是一株植物,实在不行就再餵它一颗轰天雷。 他怀疑大嘴是在装死,干脆叫小伙伴们一起行动,忘尘留下保护针娘等人,他们去剁大嘴的藤。 南哥儿当仁不让,举刀朝大嘴的藤蔓剁去,装死的大嘴瞬间暴起,身残志坚地用自己残疾的嘴巴去吞南哥儿——它已经失去咬这个功能了。 夏琛早就提醒过,所以南哥儿并不意外而且早有防备,飞身躲开。趁着大嘴被南哥儿吸引了注意力,温束和折柳的长剑同时砍在大嘴的藤蔓上。 大嘴追击的动作瞬间停住,在短暂的停顿后,失去藤蔓支持的残疾大嘴砸落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声响。 「这回真的死了吧?」南哥儿抹了把汗,偷偷用刀戳了一下大嘴。 「应该。」夏琛四下看了看,尤其是那支藤蔓,犹豫要不要把这玩意儿一把火烧了,他也不知道留着会不会长出新的大嘴。 不过在这之前,他还有个随机任务没有完成,收集变异南瓜种子,难道大嘴是个南瓜?因为太大了他完全没看出来大嘴原型是个啥。 正在这时,脑海里突然响起夏铜板的声音: [检测到充足的异种能量,可供魔法书吸收升级。] 夏琛:「???」 「不是,板儿,你说清楚,异种能量在哪儿?」夏琛连忙问:「不会是这藤蔓吧?」 魔法书升级啊,多大的机缘,当初夏铜板说得不明不白,他还以为有的等的,没想到这就撞上了。 果然,夏铜板给的答覆证实了他的猜测:[在你面前。] 「这……怎么用?」夏琛看着烂成一滩还在流着不明液体的大嘴面露难色,难道要把他的魔法书泡进去?噫,有点接受不了。 夏铜板沉默片刻,似乎不知道怎么跟他解释,过了一会儿才道: [用你操纵魔法书的方法,操作它去吸收变异植物的能量。] 这就有点为难人了,本来意念操纵这种东西,就蛮高大上的,夏琛现在用魔法书战斗还不太熟练呢,让他用魔法书去吸收能量,他也不晓得怎么弄。 「我试试。」夏琛头痛地揉了揉额角,操纵着魔法书往大嘴上方飘,然后脑海中拼命下命令:吸收吸收快吸收。 南哥儿戳了一会儿大嘴,见他小叔的宝书飘出来了,好奇地瞅了两眼,刚想问这是干啥,被温束一个眼神瞪了回去。 夏琛憋红了脸,魔法书终于有了动静,浅淡的夹杂着花朵的粉色光圈从魔法书上落下来,将大嘴笼罩其中,如果将大嘴马赛克,那这幕场景简直像极了少女漫里魔法少女变身时的打光。 夏琛已经不想去吐槽魔法书的咒语、颜色和这时不时弄出来的花里胡哨的特效了,看似无害的光圈将大嘴笼罩住之后,大嘴就像被迅速抽干水分的植物,经过短暂的萎缩过程,迅速干缩成一团。 而魔法书封面上的图案似乎有流光划过,不等夏琛操纵,它自个儿飞到大嘴的藤蔓上方,照着原样又来了一套,把这藤蔓变成了一根干枯的细草绳。 吸饱之后,魔法书乖乖飘回夏琛手上,夏琛看着自己仿佛经过磨皮高光微整形之后变得更加高大上更加粉红少女心的魔法书,露出一个一言难尽的表情。 南哥儿完全憋不住了,凑到夏琛身边一个劲地往魔法书上瞅:「小叔,这是咋回事啊?」 是好事,夏琛也不瞒他们:「我这书升级了。」 大家都知道他能通过那本宝书召唤一些神奇的植物作战,听见他说宝书升级了,都十分替他开心,这意味着他们小队的战斗力也会提升。 温束眸光一闪:「只要有这种变异植物,你的书就会升级?」 「应该是吧。」夏琛也不确定,问过夏铜板,它也只回覆说要看具体情况。 夏琛还记得夏铜板说过的魔法书升级后会有的好处,当即迫不及待地翻开,却见扉页上提示他选择升级方向? 魔法书提供了三种升级选择,两种是夏铜板说过的增加复制格和缩短复制时间,还有一种竟然是蕴养魔法书内的卡牌,提升变异植物的能力!但是目前还是灰色的,不能选择,后面有个括号提示魔法书等级不够。 夏琛看得眼热无比,三种新功能都特别好,每一个都想要,但是他只能选择一样。
第152页 犹豫半晌,夏琛无比心痛地选择了增加复制格,目前他的变异植物杀伤力还行,第三种其实没那么着急,现在他的卡牌总觉得不够用,能多攒一点儿是一点儿。 选择好之后,将一直没来及复制的最占时间的臭果卡牌放进第二个复制格里,一个月的复制时间,要不是新开了个格子,他真的狠不下心来复制臭果。 升级完魔法书,想起他未完成的随机任务,夏琛发出一声惨叫,大嘴和藤蔓都让他的魔法书吸干了,还有种子吗?! 要是任务完不成,他的神奇土地岂不是拿不到手了? 有问题,找铜板儿,夏琛紧急唿叫夏铜板:「怎么办啊?这还有救吗?」 [如果任务无法完成,会自动提示任务失败。] 没有提示,所以就是还能完成,夏琛松了口气,想了想,扔了一个已经很久没用过的採集术上去。 採集失败…… 前期他这个技能超级好用,后来自动化种植之后,他再也不缺种子了,这个技能好久没用过了,也没给再砸技能点给它了,结果关键时刻掉链子了。 还好他早期要用的时候砸了不少技能点,虽然没升满,但也升到五级了,每天可以用七次,百分之五十的成功率。 第六次的时候,终于从缩成一团的大嘴里採集出几颗小小的南瓜子。 第78章 「温少, 那些村民找过来了。」冯砚山敲了敲门,得到回应后, 开门走进来轻声道。 温束坐在桌前, 摆弄着手上一个怪模怪样的竹筒做成的器物, 听见冯砚山的话, 头都没抬:「元宝还没出来,让他们等着。」 「是是是。」冯砚山小人物生存本能, 对上温束总是发憷,陪了个笑脸道:「夏少的事重要,是该让他们等着, 我就是来问问, 是不是该准备朝食, 等夏少出来, 也能吃口热乎的。」 温束自己不重口腹之慾, 毕竟当了许多年浑浑噩噩的殭尸,味觉什么的,早就被糟蹋废了, 活生生被逼成了半个厌食症。 夏琛不一样, 他能跟同伴们一起啃干馒头,但是只要有机会, 总想吃点好的, 在温束看来只为了填饱肚子的一日三餐,对夏琛来说是值得期待的美食尝试。只是人在途中,难免活得粗糙, 吃用方面,只能将就。 「元宝说要修整两日,不急着赶时间,你看着做,弄些好的。」温束吩咐道。 冯砚山领命而去,出门就跟折柳通了个气儿,让他守着院门,别让村民们进来扰着两位主子。然后又叫上针娘,拿了食材,两人一起去食堂准备食物。 冯砚山前脚出去,后脚夏琛就从空间里出来了,他得了几颗变异南瓜种子,又完成了触发任务,得了一块神奇土地,迫不及待地进空间实验去了。 夏铜板告诉他,这几颗变异南瓜种子种在神奇土地上,百分百会长出变异植物,具体长成什么样不一定。 就说那个大嘴,它虽然是变异南瓜,但是实际上它的南瓜瓤被人吃了之后,能使人不自觉地听它的话被它控制。另外它还有随意变大变小的功能,能够隐藏自己,至于变成食人瓜,也是它的能力之一。 但是夏琛收集的变异南瓜种子,种出来的不一定就是大嘴,可能会有大嘴的某一种或多种功能,也可能会有其他变异,这都说不定的,要看最后结果。 这已经让夏琛很满足了,他总共收集出四颗变异南瓜种子,也就是说,必定会种出四种变异植物。而且夏铜板说了,这些变异植物也是能卡牌化收进魔法书里的,如果有非常有用的厉害的变异植物,不用担心用过就没了,可以用魔法书复制。 这一次行动,别的基础奖励不提,夏琛的魔法书升了一级,多了一个复制格。神奇土地多了一块,以后能种更多的神奇种子,还多了四种变异植物,简直收穫满满,夏琛满足得不得了。 他进空间后,刷完其他日常,就迫不及待地把变异南瓜种子种了下去,默默祈祷能长出好用一点儿的变异植物,然后就等着一个结果了。 「忙完了?」温束把手上的突火.枪还给夏琛:「设计不够严整,如果真有你说的那种弹药,使用中可能会伤到使用者。」 夏琛大唿厉害,这个曾经抽出来的最原始版火器是他找出来给温束消磨时间的,没想到他一下子就看出弊端了,大佬就是大佬。 「等有机会我把火.药配出来给你试试。」夏琛开心道:「要是能研究出更厉害的火器,以后打殭尸就方便多了。」想像一下弄个大.炮什么的,殭尸一来,一轰一群。 温束露出一个略带矜持的笑容:「应该没什么问题,看起来不是很难。」 夏琛笑弯眉眼,用力点头:「嗯,我就知道,子笺最厉害了。」 温束轻咳一声,朝夏琛伸手:「我再研究一下吧,看看要怎么改。」 夏琛将简陋的突火.枪还给他,摆手道:「这个不着急,火.药还没影呢,给你看这个。」 他把手上干枯成一团的藤蔓递给温束:「这个,那个大嘴的藤,我试了一下,特别结实,怎么都扯不断,用……」 「怎么了?」温束看了眼伸手被扯成两截的枯藤,迟疑地缩回手。 夏琛瞪大眼睛,面无表情地把话说完:「用刀割了半天,才割断一半。」 温束:「……」 夏琛把温束的手拿过来仔细看了看,白皙修长骨节分明,肤白如冷玉,好看是好看,但是怎么瞧都只是一双贵公子的手,哪来的这么大力气。
第153页 温束被他摸得掌心发痒,忍不住蜷缩起手指将在他手里作乱的手握住:「本来就被你割得要断开了,才被我扯断的。」 「是吗?」夏琛半信半疑,准备去喊南哥儿来试一试,结果手被温束紧紧抓住,他抽了两下没抽出来,疑惑地看了温束一眼,扬声将南哥儿叫进来。 南哥儿蹲在外面跟折柳聊天,一听见他小叔召唤,立刻飞奔进来,一眼瞄见两人握在一起的手:「小叔,你手咋了?」 「没怎么啊?」夏琛本来觉得没什么,听见侄子发问,才觉出不自在,用力把手抽出来缩到背后:「来看看这个。」 他把扯断的小半截藤蔓递给南哥儿:「试试能不能扯断。」 南哥儿不疑有他,接过来双手攥住用力一扯,枯藤瞬间绷紧,南哥儿惊讶地看了一眼,再次发力,脸憋得通红,枯藤发出一声闷响,被扯成两截。 「这什么东西,好结实啊。」南哥儿拿着两截枯藤满眼好奇。 「昨晚那大嘴的藤。」夏琛将剩下的全扔给南哥儿,让他拿出去问问其他人要不要,或许能拿去改个什么东西利用起来,实在不行还能当绳子用。 打发走南哥儿,夏琛盯着温束看了一会儿:「你觉醒的不是五感方面的能力吗?」 温束默默点头,不敢吱声,他力气大是因为他的身体在缓慢朝着殭尸王方向变异。 夏琛满脑袋问号,五感方面的能力这么高大上吗?还附带增强力量?而且看南哥儿那个费劲样儿,再对比一下温束的轻描淡写,越发显得奇怪。 「你捏我一下。」夏琛难得犯煳涂,将手伸过去,想自己感受一下,温束的力气到底有多大。 温束轻笑出声,捏了捏夏琛的手,基本没使劲。 「你用点儿力。」夏琛不耐道。 温束手上力气更轻:「不行,会弄疼你。」 夏琛讪讪收回手:「行吧,力气大点儿是好事,打殭尸都更方便。」 来回说话的功夫,冯砚山和针娘已经把饭做好了,从村里买来的老母鸡和干香菇,炖了一锅鲜汤。自带的馒头热上一锅,回锅后馒头不再干硬变得暄软可口,夏琛提供的时蔬炒上一盘,忘尘不食荤,又另外煮了一锅稀粥,里面加了切块的红薯块,香香甜甜。 看似简陋,但是对于吃了十来天馒头配粥配白水的众人而言,已经是难得的好饭了。 院子外面村里人还等着,他们现在住的并不是昨晚那家,而是大嘴隔壁的隔壁的那家空院子。 苦战半夜,干掉大嘴,完成任务后,夏琛一行人都累得不行,村里人倒下一批,但还有没敢靠过来的逃过一劫。「农神爷爷」被炸死之后,这些被控制的村民就不再浑浑噩噩,这才惊恐地发现他们这段日子竟然被南瓜妖控制了,吓得一闹而散逃回家。 夏琛他们暂时不想跟村民接触,就将马车赶出来,选了大嘴旁边的空院子安置下来。 村民们找来,想来是有事,但是夏琛他们现在只想吃饭,干脆饱餐过一顿后,才让冯砚山出去,跟村民们说选个能做代表的过来说话。 没一会儿冯砚山带回来两个人,他们还都认识,一个是冯砚山的故交谢五郎,一个是当初拦路的时候要用锄头锄他们的那个老汉。 两人一进来就沖夏琛他们磕头,涕泪横流地说感谢他们为民除害,夏琛头疼得不行,好歹是长在红旗下的好少年,真不习惯动不动有人沖他磕头。 冯砚山极擅长察言观色,立刻将人扶起来让他们好好说话,于是夏琛他们知道了这个村子发生了什么。 过年那阵,连续半个月的大雪让帝京断了粮,但对这种小村子来说影响却没那么大,乡户人家,本来就有囤粮囤柴的习惯,这些年又是高产水稻又是玉米土豆,农民的生活好过许多,最起码不会再有那种种了地自己没得吃活活饿死的惨剧。 所以大雪封村之后,除了因为天气太冷村里两个老人家没熬过去,其他村民都没受什么妨害,顶多就是没过上年,在家里猫了个冬。 大雪之后,因为存粮和存的柴消耗太多,村里人又忙着囤柴,一直到起尸之日,村里几户人家里有人变成殭尸,袭击了家人。 当时村人也是怕的,都不敢出门,好在村里殭尸很少,因为冬天家家户户门窗紧闭,殭尸只伤了自家人,没有伤及别的村人。那零星的十几只殭尸,夜晚去撞门,农村人家家里人多,大门一堵它们撞不开。白天不敢出来,村人还能自由活动。 也就是起尸之日后没两天,村里某户人家发现,自家菜园子里竟然长出一个南瓜,还不像他们常吃的那种长条状大南瓜,而是扁圆扁圆,像个压扁的厚饼的南瓜。 这家人起初不敢动也不敢吃,后来这家小孩馋啊,哭着说要吃南瓜,家长就小心割了一块儿,拿回去炖了,点儿事没有,那南瓜还又甜有糯,特别好吃。 好嘛,既然能吃,那就不客气了,这家人兴高采烈地去了屋后菜园子,准备将南瓜整个儿摘了,结果发现,他们昨个儿割掉的那块南瓜,长回去了! 第79章 别看大嘴后来成了牛逼轰轰的农神爷爷, 刚变异那会儿,它也就是个长相清奇香甜软糯的小南瓜。 所以哪怕它被吃了一块又长回去了, 主人家也只是觉得得了个奇物, 反而吃得更有劲了。要说他们错, 那也不对, 人家菜地里长个南瓜,还不让吃咋地, 谁晓得这是个吃不得的大爷啊。
第154页 主人家不光自己吃,还分给亲近的亲戚乡邻吃,反正这南瓜怎么都吃不完, 味道又好, 冬天本来能入口的蔬菜就少, 吃点儿南瓜换换口味, 还能省些粮食。 可是谁晓得, 这个南瓜它不一般啊,吃了它的肉,就得听它的话, 起初刚变异那会儿, 南瓜瓤的控制效果还不强,但是吃久了, 主人家一家子就成了变异南瓜的储备粮。 天地异变, 异种能量致使一部分人体和尸体变成殭尸,植物吸收了这种能量产生变异,就如忘尘所言, 阴邪之物,走得也不是什么正统道子,跟殭尸一样,对血气有极大需求和渴望。 天然立场不同,当它弱小的时候,只能等人吃它,等它积蓄了足够的力量,控制着主人家走到屋后送到它面前,就像送菜一样,被大嘴一口吞掉,成了供养它生长的养分。 靠着同样的手段,大嘴吃光了周边几户人家,而村里人,因为通过各种渠道,大都吃过南瓜瓤,被控制住,全成了大嘴的储备粮,就等着它消化得差不多了慢慢将一个村子人一个个吃光。 至于村里的十几只殭尸,早就被大嘴给收拾了,毕竟都是自己的储备粮,不能让殭尸们先吃了。 如果夏琛他们晚两年过来,大嘴可能长成一方霸主,届时它可能会变得更强,但是就是这么倒霉,还没真正长成就撞进夏琛手里,被他的魔法书吸干,为魔法少年的进阶之路添砖加瓦。 村民们被控制的时候察觉不到,等脑子清醒了,还能想不明白那几乎空荡荡的院子都是主人家遭了灾,要不是夏琛等人,那就是他们的下场,能不感激嘛。 对于夏琛来说,打这一场他得了好处,也不是图村民们感激,等将两人劝住,这二人又支支吾吾说出另一目的。 他们想打探一下大嘴的下场,是不是真的死透了,他们知道,夏琛等人是从此处过路,万一等人走了,那「农神爷爷」又活过来,这谁扛得住。 大嘴肯定是彻底玩完了,抽干了能量的大嘴残体,一碰就成了渣渣,他找了个盒子装了起来。大嘴的藤被他给南哥儿了,也不知道他们怎么处置的,种子都被他用採集术採光了,想来是无法死灰復燃了。 这些详细情况不能跟村民说,夏琛只告诉他们结果,大嘴是肯定解决了,日后就算有其他变异植物出现,肯定不会是大嘴。 两个村民代表先是高兴,然后就被夏琛吓得差点晕过去,还来?! 夏琛倒不是吓唬他们,变异植物这种事,说不准的,村子里能出一个大嘴,可能就有适合变异植物生长的条件,再出一个也不是不可能。现在不说,村民们以为安逸了,以后出了问题,连个防备都没有。 不过这个夏琛就没法子帮他们了,他们修整两日就要离开,日后怎么过,还要看这些村民自己的造化。若是现代,还能劝一句搬家,打不过不跑能怎么办。但这是古代,都讲究一个故土难离,夏琛提了他们也支支吾吾不应声。 将这些村民们打发走,夏琛他们便去休息了,昨天白天赶路,晚上去跟大嘴打架,大家都累得不行。 村子里没殭尸,是因为有大嘴在,现在大嘴没了,一村子的血气,迟早能吸引殭尸过来,白天不休息好,晚上哪来的精力应对。 可能是因为大嘴余威犹在,当晚并没有殭尸聚集过来,夏琛等人好好休整了一番,难得睡了一个畅快的好觉。 睡醒之后因为不急着赶路,空出来的时间可以随心做些想做的事,泡个热水澡,花时间折腾出一顿好饭,将各自的衣物该洗的洗该换的换。另外还要再多准备一些馒头蒸饼之类的干粮,万一不好生火的时候可以方便拿来吃。 都弄完了,坐在小院里悠闲地聊会天儿,忙忙碌碌赶了大半个月的路,放松下来,惬意得让人不想动弹。 针娘给温束做得新衣只差最后的收尾了,要不是在马车上太过颠簸影响工作效率,衣服早该做好了。趁着无事,针娘手上做着针线活,笑眯眯地看着女儿趴在夏琛腿边,听他半眯着眼睛讲故事。 夏琛打小给侄子侄女讲故事练出来的,哄个萱娘不在话下。近段日子他也累狠了,倚在竹椅上还嫌人家椅子靠背做得不够高坐着不够舒服,歪着身子斜坐着,歪着歪着就歪到旁边温束身上去了,很不像样子。 背后有了倚靠半躺着就很舒服,夏琛仰头看了温束一眼,见他一点儿不介意,甚至调整了个姿势让他靠得更舒服,软着嗓子沖他笑:「子笺你最好了。」 温束眼睫低垂没有开口,脸上的表情却是难得的温柔。 当天晚上,村里来了几只殭尸,因为夏琛等人提前提醒过,村人都紧闭大门,门口都找了大物件抵着门以防被殭尸撞开。 夏琛他们这边离村口远,倒是安稳了一夜,大家又好好睡了一觉,第二天精神饱满的准备上路。 告别村人,夏琛等人又恢復了之前的行程,身体累是累,但心中有牵挂,就能支持着他们一路走下去。 这一走又是三天,中间有个让人特别高兴的事,夏琛种的两颗变异南瓜种子,都长成了! 其中一颗大概继承了大嘴最没有战斗力的功能,这株变异南瓜,长出来就像乡户人家常吃的长条状老南瓜,个头大味道甜,吃完了还长,将它摘下来,第二天再长一个一模一样的出来。
第155页 夏琛试过,这个南瓜的瓤没有迷人心智的作用,就是好吃,而且耐吃,一个藤上的南瓜,能摘三回。搁别人手里应该挺有用,毕竟末日缺粮食嘛,但是在夏琛手里就是十足的鸡肋了。 随后将这个吃不完的大南瓜卡牌化,只是最低级的绿卡,反正暂时用不上,夏琛就没拿去浪费自己的复制卡槽。 而另一株变异南瓜,那就了不得了,虽然不是战斗性植物,但是绝对是夏琛梦寐以求的好东西。 他种出来一辆南瓜马车。 说是马车也不太准确,应该是房车,这株变异植物继承了大嘴可以变大变小的特性,放出去之后,内部空间极大,自带车轮门窗,足有二十多平,整体不是规整的半球形,而像是一个更加圆润的大号房车。 根据夏琛探查术得来的信息,别看他的南瓜马车长得圆乎乎不起眼甚至有点奇怪,但是人家功能强大啊。外壳继承了大嘴的一部分防御力,没有大嘴那么扛造,但比他们现在用的木头马车好多了,万一夜晚没找到的地方住,他们所在南瓜马车里,安全多了。 而且南瓜马车还可以收进魔法书里,特别方便,唯一欠缺的,大概就是一个自带的动力系统。 马车嘛,最终还得靠马来拉,它没法自己跑,但这也很好了,反正他们马挺多的,有六匹呢,一起用来拉南瓜马车,跑得肯定比原来那几辆马车快多了。 将南瓜马车卡牌化之后,夏琛迫不及待地将它拿去复制了。没复制出来之前,母本不能拿出去用,光靠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夏琛只好将这个好消息憋在心里,准备等复制完了拿出去给小伙伴们一个惊喜。 然而还没等到他的惊喜,他们便遇上麻烦了。 今冬天气分外诡异,先是连绵半个月的大雪,之后又是进一个月的大晴天,夏铜板不提供天气预报功能,这种诡异的天气就算是能看天时的老农都看不懂。 夏琛他们也没法,只能趁着天气好赶紧赶路,谁曾想,这天气说变就变。 刚过晌午头,太阳大得在外头赶车人连的棉袄都穿不住,暴雨说下就下,豆大的雨点子落下来,砸得车顶哗啦啦直响。 来不及避雨,匆忙找了雨布蓑衣等物件出来,披上继续赶路。从下雨开始,太阳就消失了,天色阴沉沉的,殭尸们的嘶吼声变大了,声音里似乎透出一股子兴奋。 他们要赶在天色彻底暗下来之前到达下一个落脚点,否则连绵的大雨中被困在路上,届时引来殭尸,便真的是一场苦战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越是忙越是出问题,折柳打头的那辆马车,陷进了泥坑里。南哥儿力气大,冲下去一个人将马车搬了出来,但是车辕断了,要重新修补。 他们哪来的时间修补马车,也没人会这个,众人顿时满脸苦涩。 夏琛抹了把脸上的雨水,赶紧招唿大家将那辆马车上的东西搬到另外两辆车上去,将马卸下来带上,好在他还有南瓜马车,等他的南瓜马车能用了,这些都是要淘汰的。 坏的是一辆小马车,他们还有一辆大马车,所以挤一挤暂时够用,冒着大雨火速收拾好,继续扬鞭赶路。 但今日是註定无法善了了,还未到未正(下午两点),天色已经阴沉得快看不清人影,路边林间影影绰绰有殭尸僵硬地身影朝着他们奔来。 前方雨幕连成一片,根本看不清前路,萱娘在马车里叫出声:「糖哥哥,前面好多殭尸,不能往前走啦!」 第80章 夏琛一时间陷入两难境地。 往前走肯定是走不了了, 若是陷入殭尸群中,想逃出去肯定要付出代价, 而且还下着这么大的雨, 实在是影响战斗力。 不往前走, 要么进林子要么往后撤, 林子里马车走不了,回撤的话, 还不知道后面是个什么情况,万一也有殭尸上路,就是前后夹击。 另外, 今晚是必定赶不到预定的落脚点了。 「大家有什么办法吗?」焦头烂额, 夏琛向其他人讨主意, 想要集思广益, 看看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冯砚山针娘等人面面相觑, 南哥儿刀不离手:「要不咱冲过去?小叔你不是还有那个花儿嘛,咱们种车上冲出去。」 太阳花夏琛又复制出来两朵,但是这么大的雨太阳花的能力会被极度压弱, 不知道前面的尸群有多大, 两朵花能覆盖的面积可能根本不够。 温束捻了捻手上的雨水,淡声道:「进林子吧。」 「那咱们的马车怎么办?」南哥儿急道。 「扔这儿。」温束敲了敲车板:「把马卸了, 带马走, 反正殭尸又不吃木头,等雨停了躲过这劫,再回来找马车。」 「万一咱们马车被别人拖走了呢?而且林子里也有殭尸, 咱们进去不是自投罗网吗?」已经坏了一辆马车,南哥儿捨不得扔下剩下两辆,而且他更想冲出去。 温束闭口不言,夏琛问主意,他说了,多余的便懒得解释,最后怎么走,还是夏琛做决定。 「马车没关系,我们马上就能有更好的车可以坐了,因为还要等两天,就先没跟你们说。」 夏琛解决了一个问题,转头又去问温束:「你说进林子,肯定是有自己的打算,对不对?」 温束看他一眼,神色缓和,慢声解释道:「天阴大雨,殭尸都被血气吸引外出觅食,林子里不会有太多殭尸。它们行动不便,在林子里到处都是障碍物,反而不利于他们战斗。」
第156页 「你看那边。」温束往右手边一指:「有座矮山,今晚是赶不到下一个落脚点了,咱们往上走一些,去那边找个合适的地点,做个简单的防御工事,先将今晚应付过去。」 思维为缜密计划完善,夏琛没理由不採纳,时间紧急,他招唿一声,其他人去解马绳牵马,他将车里的物资都收进空间里。 六匹马,他们一共八个人,针娘和萱娘都不会骑马,得让人带着。骑术最好的是温束、折柳和忘尘,温束不用想,忘尘是个和尚也不太合适,只能让折柳带着针娘,忘尘带着萱娘。 这时候也顾不得男女大防了,好在针娘不是个老古板,或许是曾经的经歷改变了这个女人,她一声不吭地上了折柳的马,低声道了声谢,又嘱咐女儿不要乱动,抓紧忘尘。 一行人打马入林,路边的林子树木没那么密集,加上尚在冬日,还算好走,途中三两只嗅到血气追赶过来的殭尸,被打头阵的南哥儿轻易解决。 雨越下越大,每个人浑身都湿透了,夏琛心中暗自焦急,殭尸群是避过去了,要是同伴生病那就糟了。 「往山上走,看有没有避雨的地方。」雨声太大,夏琛扯着嗓子才让其他人听见。 南哥儿应了一声,扬着马鞭将马往山上赶,折柳发现一些荒废的小型陷进和捕猎夹,高兴地把这个消息告诉大家,有这些东西,就意味着这山中有猎人,一般会有猎人备下的林中小屋或者栖身之所。 越往山上走,路越难做,马渐渐不能骑了,众人只好下马步行,萱娘人小腿短,还让她坐在马上牵着她走。 「小叔,好像有人经过。」南哥儿突然嚷道,他面前的枯草堆,有很明显的踩踏痕迹,经过大雨沖刷已经看不清具体印记,但是根据草堆的倒伏状态可以判断,是一支人数不少的队伍。 「怎么办?」南哥儿问:「咱们要不要跟上去?」 夏琛眉头蹙起:「不用,是敌是友都搞不清楚,还有殭尸要应付,不宜节外生枝,咱们往这边走。」他指了一个与那群人成九十度夹角的方向。 按照夏琛所指的方向又走了两刻钟,还是没找到可以避雨的地方,大雨中走山路,非常耗费体力,而且这才刚过正月,还冷得很,突然降温下起暴雨,身上的温度迅速被雨水带走。 冯砚山已经开始大喘气了,针娘要不是因为成了异人体质有所改善,早就撑不下去了。 夏琛虽然有系统空间和魔法书,但他本质上还是个普通人,照样累得不行,也就比冯砚山稍微好一点儿。这一点儿还亏了温束在他旁边照顾着,时不时拉一把扶两下。 「上来,我背你。」见夏琛脸色苍白,不知是累得还是冻得,温束拧眉停下脚步,在他面前半蹲下。 「不、不用。」夏琛苦着脸,后悔自己是不是做错决定了,该不会那队不明人士走得才是正确道路吧。 「我、我不行了,得、得歇会儿。」冯砚山扒着一棵树大喘气,雨水进了嘴巴里又咳起来。他向来担心自己会拖后腿,要不是撑不下去了不会说这种话。 「小僧可先行探路。」忘尘提了个建议:「若是前路无可避雨处,也好提前转换方向。」 「不行。」夏琛一口回绝:「这么大的雨,要是迷路了怎么办?」 忘尘一个人往前走,距离短不划算,跑远了走丢了,一个人在山里岂不是危险。 「再坚持一下,往前走一段儿。」找不到办法,只能给队友们鼓劲。 你拉我扶,又走了近一刻钟,冯砚山腿肚子直打颤,要不是南哥儿扶着,已经站不住了。 雨太大了,萱娘在马上坐不住,下来走了一会儿,小姑娘不知道感知到什么,跌跌撞撞地朝夏琛跑过来。 被拉了拉衣袖,夏琛俯下身子,小姑娘凑到他耳边道:「糖哥哥,那里有人。」 夏琛朝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一脸茫然,哪来的人?只有一片被枯藤覆盖住的石壁。 「我也觉得奇怪。」萱娘皱着小眉头,苦着脸道:「石头里怎么会有人,可是我就是感觉到那里有人,嗯……还有别的,不是人,不是殭尸,也不是大南瓜。」 「那是什么?」夏琛更奇怪了,拉了温束一把,学着萱娘的样子朝石壁指了指:「萱娘说那里面有人。」 温束眉梢微挑,因为他自身异能的强化,哪怕没有开启异能,他的五感都远超一般人,竟然没听见有什么动静。 他发动自己的异能凝神细听片刻,果然从喧杂的雨声中听见那细弱的唿吸声。 「确实有人,不光是人,还有……一只动物。」 看了看那伪装得毫无破绽的石壁两眼,夏琛看向温束:「进不进?」 「为什么不?」温束淡定道:「荒山野地又不是有主的地方。」 「成,走吧。」再找不到避雨的地方,不等殭尸,他们就要先被冻死了。 乍听见石壁里有人,其他人多面露惊诧,南哥儿还想去看看,被夏琛一把拉住了。 他带着人走到石壁前,客气道:「阁下,我们是过路人,需要借地避雨,打扰了。」 石壁里毫无声息,夏琛等了一会儿,继续道:「我们进来了。」 石壁后突然传来低闷的女孩声音:「不行,这是我找到的地方,你们不能进。」
第157页 若是一般情况,不进就不进了,听声音是个小姑娘,他没必要跟人家为难。可是现在的情况,他们迫切的需要一个避雨的场所,最起码得将身上的湿衣服换下去,否则再这样下去,持续失温,身体弱一点儿的搞不好要被活活冻死。 所以夏琛没有避让:「抱歉,事急从权,打扰了。」说完让南哥儿开始清理石壁上的枯藤。 「等等!」洞中之人听见动静,急道:「你们真是过路人?」 「自然,若非大雨拦路,我等也不会上山。」夏琛道。 他没有提路中有殭尸群拦路的事,这事一提便解释不清楚,会有暴露萱娘能力的危险。 「那、那……这洞中颇为宽敞,希望我们彼此间互不打扰。」洞中的姑娘说完,为了增加威慑力,又加了一句:「我是中宁府柳家的小姐,家中僕从数百,父母兄长正在寻我。」 中宁府是附近最大的城市,虽然不知道柳家到底什么来路,但是光听僕从数百,就知道是高门大户,也不知道这个大家小姐怎么一个人跑到荒山中来了。 夏琛没有多问,反正他们本来就没什么坏心,人家单身姑娘为了安全报报背景吓唬人,他们听听也就过去了。 「如柳小姐所愿,我等只为避雨,自然井水不犯河水。」夏琛道。 也不知道柳小姐信没信夏琛的话,不过不管信不信结果都一样,夏琛说完,她就客客气气说了一声请进。 掀开厚厚的枯藤,石壁上竟然出现一个洞口,洞穴里并非全然黑暗,它不是直直的一条通道,入口往前走两三米,有一个拐弯,里面隐隐透出的火光。 这是一处天然的避难所栖身地,既可避雨挡风,又方便阻挡殭尸。 在他们清理洞口枯藤的时候,一个姑娘举着火把走到拐角处,火光照在这位柳小姐脸上,映出一个温柔清秀的轮廓。 夏琛心中暗奇,这般大家闺秀的气质,也不知这位小姐怎的就一人独自来了这荒郊野外。 他扭头刚想跟温束讨论两句,却见他盯着这姑娘暗自出神。 第81章 这是一处颇为宽敞的洞穴, 入口的通道仅容一人通行,但过了那个拐角,便是一处面积不小的天然洞穴。再往里走, 又是曲径通幽,黑黢黢看不清洞中景色。 这处洞穴里,现在泾渭分明的分成两部分,一边是一个独身的年轻姑娘,一边却是有男有女的行路人, 正是夏琛一行。 半刻钟之前,夏琛等人在那位柳小姐的注视下走进洞穴, 在夏琛的眼色下, 针娘等人先裹挟着柳小姐进了里面的洞穴, 夏琛在外面趁机将各类物资搬出来。他的系统空间到底不是专门的储物空间, 每次拿进拿出都要他自己真身进出, 十分不方便。 哪怕会让柳小姐起疑, 他依旧不愿意当着人面暴露自己的系统空间。 他们的马也没有留在外面继续淋雨,一样牵到洞里拴好, 搬着物资进去里面的大洞穴, 柳小姐看见他们突然多出来的一堆东西,眼神闪了闪没有说话。 洞穴靠柳小姐那侧的阴影处趴卧着一只似犬的动物, 柳小姐主动解释说是她家别院的看门犬。起尸之日她被困在山中别院里,想找机会回家,为了防身,便将这只大狗带上了。 她这样的大家闺秀, 跟一只大犬实在不搭,夏琛正奇怪,温束凑到他耳边低声道:「不是狗,是狼。」 「狼?」夏琛低唿一声,惊讶地瞪大眼睛。 温束点点头:「应该是能驯服野兽的异人。」 「哇哦。」夏琛轻声惊嘆,难怪一个年轻姑娘,敢只身往荒山里跑,或许就是来寻找可以驯服的野兽的吧。 不过还是奇怪,既然她家中豪富,不说派几个家丁护卫跟着,好歹贴身的丫鬟得带一个。 这般想着,夏琛难免多看了几眼,温束突然凑过来,幽幽问道:「好看吗?」 夏琛一怔,想起刚刚见面时温束盯着人家姑娘瞄个不停,再对比一下他对其他人的态度,心里顿时有些不舒服。 还是好兄弟呢,多看一眼都捨不得,子笺若是喜欢,他难道会跟他抢不成。 心中酸涩难言,夏琛觉得自己是被温束的重色轻友伤害到了,但是子笺难得有个关注的姑娘,于是他忍着那点儿心里上的不适,强笑道:「挺好看的,看起来很温柔,能一个人在山中行走,还找到此处洞穴,想来是个坚韧聪慧的姑娘,你……」 温束脸上那点浅淡的笑意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一张脸黑沉沉的,眼神里似乎还藏着杀气。 夏琛又难受又委屈,夸都不让夸,有这么在乎吗? 对上夏琛委屈垂下的眼角,温束眼中杀气一泄,气道:「她是大户人家小姐,不会跟你一同离开。」 「我知道啊。」夏琛点了点头,反应过来后一把拉住温束的衣袖:「你要留下?」 不待温束回答,他又急道:「不行,你不能留下。」 温束奇道:「我什么时候说要留下了?」 夏琛一怔,意识到他们两个人的交流似乎出岔子了,小声道:「你不喜欢她吗?」 「我?喜欢谁?」温束惊诧出声,看了眼正偷偷打量他们的柳小姐,不敢置信道:「你为什么会觉得我喜欢她?」 这个反应好像确实不像喜欢人家姑娘,夏琛吶吶道:「那你刚才一直看她……」还问我好不好看。
第158页 「我什么时候一直看她了。」温束自觉委屈,他的注意力明明一直在他家元宝身上好不好。 「刚见面的时候,在外面。」夏琛不好意思让别人听见他们在谈论什么,拉着温束抵头靠在一起小声说话:「你盯着人家姑娘看了好一会儿。」 我那是在出神! 温束心中大声喊冤,他难得见到一个前世有名姓的人物,稍稍回忆了一番,就被误会了。 若是一般人,他见过也就算了,毕竟前世他成为不化骨恢復记忆的时候,整个天下格局已定,以他的身份,能让他记住的,不是倖存者这边的强者,就是殭尸那边的几个不化骨殭尸王。 而这位柳小姐,跟他还有一番渊源——他前世**,捉的就是这位柳小姐的兄长,自号中宁府府主的柳家公子柳少炎。 中宁府柳家,乱世之前,本来只是一府普通大户人家,有两三个在朝为官的姻亲,也就在中宁府方圆还算有些名气。 但是就是这小小的柳家,在他的前世却声名大炙,只因这一家便出了三个站在顶层的人物。 一个便是与他们同处一室的这位柳小姐,可驭百兽,在他成为不化骨的时候,她手下甚至有两只变异勐兽,数百只动物军团。 一个是这位柳小姐的亲兄长柳少炎,火系异人,放出的火杀伤力极大,能对殭尸王强悍的身体造成伤害,否则他也不会捉他**。 他们兄妹二人虽是同父同母,但都是柳家庶出,剩下的那个,便是这对兄妹的嫡妹,柳家嫡女,柳娇。 这位柳娇小姐更了不得,她是有数的几个不化骨里唯一的女性,温束没跟她打过交道,只听说柳娇常年跟柳少炎兄妹死磕,中宁府有两个拥有顶级异能的异人,却只能龟缩一城,就是被柳娇给逼得。 柳家杂事温束听最八卦的殭尸王说过,中间是非曲直一言难尽,总之是一笔烂帐。 但是这些温束都不能跟夏琛祥说,总不能说我看到她想起她哥哥,以前我找他放火烧我自己来着。 但是遇见了,得给夏琛提个醒,他想了想,道:「我认识她,她家里事有些复杂,当时出神了,等我后面跟你细说,总之不要随便掺和。」 夏琛不疑有他,立刻点头:「好,我记住了。」 两人嘀嘀咕咕说了半天,针娘等人早就把火生起来了,夏琛空间里乱七八糟什么都存了一点儿,弄两根耐烧的大柴火再加一些细枝干树叶引火,根本不用去外面捡那些被雨泡透了的湿柴火。 「别推我,有什么好怕的。」南哥儿被其他人推搡着过来,嘴上说着不怕,眼睛却不敢往温束身上看。 刚才他跟小叔说话,样子看着好吓人,折柳本来在他旁边,都给冻得熘走了。 「那什么,小叔你们聊完了吗?咱们得把湿衣服换了。」南哥儿对着夏琛一口气把话说完。 「换换换,让针娘和萱娘先换。」被南哥儿一打岔,夏琛忘了问温束,为什么问他柳小姐好不好看。 扯了一块不透光的布挂起来当做帘子,针娘和萱娘先换,其他人去另一边背过身,等她们换完,再依次去换上干衣服。 湿衣服换下之后,再围着火堆一坐,被冰冷的雨水带走的体温渐渐回升,苍白的脸上逐渐有了血色。 「这鬼天气,上午热得想吃冰,转眼就冷成这样,再冻一会儿人,我老冯自己就成个冰疙瘩了。」 「弄点热乎的东西吃,吃完就不冷了。」夏琛找了个吊锅出来,折柳手脚麻利的开始搭架子,南哥儿好奇,凑到他身边跟着学。 先煮了一锅姜汤,这时候也顾不得雨水干不干净了,大块的老姜丢进去,再加半碗红糖块,甜中透着辛辣的气息瀰漫在整个洞穴里。 一人一碗姜汤下肚,额上起了一层薄汗,夏琛不喜欢姜味儿,为了祛寒勉强喝了一碗就算了。冯砚山和南哥儿这种喜欢吃甜的,将姜汤当糖水喝,连喝了两大碗。 夏琛哭笑不得:「还没吃饭,你们和姜汤喝饱了,一会儿还吃吗?」 南哥儿笑嘻嘻又盛了一碗:「吃啊,糖水比饭好吃,我多喝点儿糖水少吃点儿饭。」 「你自己说的。」夏琛拿眼斜他:「今天准备弄点好吃的给你们,一会儿可别后悔。」 他这可不是开玩笑,这个洞穴在半山腰处,上来有一段比较陡峭的坡路,当时牵马上来都废了好大的劲,又下着大雨,路滑难走,以殭尸僵硬的肢体能力,能爬上来才有鬼,所以他们现在还算比较安全。 而且现在时间尚早,外面下着大雨也没法出去准备防御工事阻挡殭尸,花点儿时间弄一顿晚饭作为消遣倒是不错。 至于吃什么,暴雨天,刚受过冻,搭了个吊锅,还有比吃火锅更合适的吗? 「好吃的?什么好吃的?」南哥儿激动了。 夏琛翻出一包火锅底料,这还是他抽奖抽出来的,一直没机会吃,幸好放在空间里不会坏。 「这是什么?好吃吗?怎么吃啊?」南哥儿姜汤也不喝了,眼巴巴看着夏琛,抛出来一连串问题。 「好吃。」看了一眼同样目露好奇的忘尘,夏琛犹豫了一下:「这个里面有荤油。」他抽出来的一箱底料都是最常见的麻辣牛油火锅,忘尘不吃荤的。 见他面露难色,小和尚抿唇一笑:「无碍,小僧有馒头吃就很好了。」
第159页 「嗨呀别呀。」南哥儿哥俩好的揽着忘尘的肩膀:「我小叔都说是好吃的,那肯定特别好吃,错过了多可惜。」 冯砚山也劝道:「对啊小师傅,现在这个世道,日后如何谁说得清楚,若是哪天只有肉食可吃,难道要饿死不成。」 夏琛让其他人帮他准备配菜,闻言笑道:「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嘛。」 「这话倒是有趣,是哪位高人所说?」忘尘不为所动,却对夏琛随口说的这句话起了兴趣,连连追问。 夏琛一讪,反正不是他说的:「大概是哪个酒肉和尚吧。」 忘尘捻动佛珠,轻笑道:「此等境界我所不及,既入佛门,自当遵守清规戒律,至于日后,便日后再说吧。」 夏琛听得有趣,忘尘这和尚,说他迂腐他行事又磊落有度,也从不烂发好心。说他不像个和尚吧,永远心怀善念,只要有时间就坚持做功课,夏琛新给他的几串珠子早就被磨得油光发亮变成新的法器了。 他不愿破戒,夏琛也不能逼他,另拿出几个干馒头,给他烤了吃。 针娘手脚麻利,干活利索,这一会儿已经把夏琛给她的一些食材处理好了。其实能吃的东西并不多,除了空间里各种蔬菜类,还有夏琛存的一些肉类,因为不好腌制,只能洗去血水切片备用。 其他吃火锅时常备的毛肚黄喉鸭血虾滑等等等等,都是没有的,简直是低配中的低配,但是看着夏琛的架势,南哥儿这些没见过的已经期待满满了。 正要将底料下锅,温束突然道:「有人来了。」 夏琛叮嘱过萱娘,有外人在的时候,感觉到什么都要悄悄的跟他或者她娘说,所以小姑娘同时凑到夏琛身边小声道:「好多人往这边走。」 第82章 先前夏琛等人要进洞穴,而柳小姐不愿意时, 两方对立。现在有了第三方想进来, 柳小姐和夏琛互看一眼,又站到了同一立场。 来人应该就是夏琛他们特意避开的往另一方向去的那行人, 显然那个方向并无避雨处,才逼得这群人掉头换了路线, 也有可能是在林中绕了路, 最终走到这里。 这群人明显人数不少,哪怕洞外雨声淅沥,穿林打叶, 依旧能听见喧闹的说话声,都是粗豪的壮年男子声音。 夏琛停下手上的动作,其他人也纷纷起身, 各自拿好武器, 就连独身一人的柳小姐,都将趴卧在一旁的大狼召唤到身旁护卫左右。 身在末世, 安全问题再重视都不为过, 想来他们进洞之前,柳小姐也该是同样的反应。 「小叔,怎么办?要出去吗?」若是在洞中打起来, 不利于他们施展。 「先别急。」夏琛一手抱着魔法书, 一手提一把尖刀,悄声道:「他们不一定能发现这个洞穴。」 这处洞穴实在隐蔽,若不是他们中间有萱娘和温束在, 当时就直接走过去错过了。而那位柳小姐,夏琛猜也不是她自己发现的,应该是那匹灰狼发挥了作用。 南哥儿还没来得及庆幸,温束的话却打破了他的幻想:「我们留下的痕迹没清理。」 他们一群人在林中走过,哪怕有雨水做天然的善后工作,走过的地方跟别的无人踏脚处相比,还是有差别的。 当时他们忙着赶路找避雨处,自然不会想着处理踪迹,而且殭尸也不会看这个。但是这群人只要没瞎,就能发现他们的最后停留的地点在哪儿。 还没来得懊恼,就听见洞口处传来声音,混杂着雨水声的枯藤被剥开的簌簌声,以及人类惊喜的叫喊声。 不待夏琛吩咐,南哥儿和折柳就提着武器沖了出去,若是遇见殭尸,忘尘会打头阵,但是跟人类作战,用拳的他反而不够安全。 夏琛等人紧随其后,针娘手里扣了把针,将女儿堵在身前,不动声色半侧着身子,防备留在洞中观望的柳小姐。 洞口处狭窄,仅容两人并行,南哥儿和折柳挡住洞口,刀尖剑尖朝外,对面的壮汉们也是同样的架势。 「在下雁盪山孙黑头,对面的出来个能做主的人,若是谈不拢,那就打一场。」壮汉里站出来一个肌肉虬结的彪形大汉,人如其名,一张脸黑似张飞,声若洪钟。 雁盪山就是隔壁那座山,他们赶路的时候冯砚山提起过,但是这个名号夏琛没听过。把山名放在自己名字前,十有八九就是山匪了,看他们的样子,也不是不能沟通,夏琛将疑惑的目光投向冯砚山。 古代有匪患很常见,派兵剿灭是剿不干净的,地方军出动困难,一出兵那些盗匪往深山里一钻,找都找不到,又不能耗在山里。 本朝尚算安稳,匪患不多,但这一片连绵的山脉里却是是有盗匪的,还是很大一伙。 冯砚山努力回想片刻,低声答覆:「不晓得啊,雁盪山最大的匪寨是三虎寨,三个当家的没一个姓孙。」 不认识?这怎么接话?夏琛懵了一瞬。 倒是温束及时传递了有用的消息:「近年新冒头的匪帮黑虎帮,头领就是这个孙黑虎,自称义匪,劫富济贫,能谈。」 多亏有柳家的人先冒头引出他的回忆,否则他一时半会儿也想不起来这个孙黑虎。 前世孙黑虎当山匪没当出个什么名堂,带着一帮兄弟过得凄悽惨惨,明明是山匪,却跟山民一般几乎靠打猎为生。
第160页 后来乱世,连自个儿匪寨都没保住,就冯砚山说的最大的那个三虎寨,变成殭尸的大当家和三当家将大部分手下咬死,二当家带着剩下的弟兄跑到黑虎寨谋夺寨子。 孙黑头手下一共就十几个兄弟,寡不敌众又不肯被兼併,被撵得到处跑,后来被柳家收编,成了柳氏兄妹手下一员悍将,最后为了保护洞里头那位柳小姐,被另一位柳小姐柳娇给杀了。 至于这些消息怎么得来的,温束不是喜欢八卦的人,架不住他交往的殭尸里有个八卦王。成为殭尸王之后最大的爱好竟然是四处游荡收集各种消息,连他手下的飞僵们都被逼着去听墙角,不听还不行,到了日期没给老大提供让他感兴趣消息,就会被暴揍一顿,头都给你打扁的那种揍法。 简直是闻者伤心听者流泪,总之不化骨里面没一个正常人,温束有意无意的,就知道了很多消息,他记性又好,当时不在意,有个触发点,随便想想就像想起来了。 夏琛不在乎他消息从哪来的,也没想寻根究底,反正温束不会害他。 能谈就好,恰此时,孙黑虎也等不及了,扬声道:「有没有人啊,大男人胆子咋这怂,躲后头怕老子吃了你不成。」 夏琛自动忽略他话里不好的意思,排开南哥儿,扬起一脸职业性假笑:「原来是黑虎寨的孙黑虎阁下,久仰大名。」 孙黑虎被他这态度弄懵了,自家寨子没什么名气他也就晓得的,就是习惯性的报了个名号,没想到人家竟然知道?!难道他已经出名了? 回过神后,孙黑虎一张大黑脸难得红了红,夏琛态度太好,他有点不好意思跟人家粗声粗气说话了。 「那啥,这位小哥,咱兄弟得借地儿避个雨,您行个方便。」 夏琛虽然不知道他们短暂的职业生涯有多么惨烈,但是这个态度,夏琛甚至怀疑这群人是不是山匪了。就连当初在帝京,被他们斩杀的那群护卫,一个个都比这群当山匪的趾高气扬态度恶劣。 人家好声好气说话,不让进就得打一架可能还会有伤亡,何必呢。反正里面的洞穴够大,大不了挤一点儿,熬过一夜也就是了。 权衡利弊,夏琛开口道:「里面还有位姑娘,是她最先找到此处洞穴,你们不可惊扰于她。」 虽然温束说了让他别掺和柳家事,但这群人也算是他们引来的,不能因此牵连人家柳小姐。 孙黑虎立刻拍着胸脯保证,绝对约束好兄弟们不惹事,夏琛他们便让开路,领着浑身**的孙黑虎等人进洞。 柳小姐很清楚自己对上孙黑虎那群人没什么威慑力,所以从头到尾都没出面,任由夏琛他们在前交涉,夏琛放人进洞之后,跟她说了一声,她也只是笑着表示接受,并无二话。 孙黑虎一群人都是年轻汉子,除了一个十多岁瘦瘦小小的少年,其他人皆是人高马大,进了洞穴,乌泱泱一大群,宽敞的洞穴都逼仄不少。 这群人都冻得不轻,进了较为温暖的洞穴,顿时一个个打起哆嗦来,他们随身也带了一些包裹,可是雨太大,包裹里的衣服都湿透了。 孙黑虎左右看看,现在肯定首先得生火,但是外面哪儿捡得到干柴火,他咬咬牙,招唿了两个兄弟,出去弄柴回来。 好人做到底,冲着他这态度,夏琛连忙叫住他,分了两根大木头棒子给他。其实也是为了自己,这洞穴通风不算顶好,孙黑虎若是弄了湿柴火回来烧,他们也跟着受罪。 「多谢小兄弟!」孙黑虎感激得不行,一个彪形大汉,却感性得不得了,看着夏琛的眼神那叫一个欲语还休,吓得夏琛赶紧让冯砚山去帮他拿柴。 孙黑虎也不是白占他们便宜,这群山匪行李没带多少,却拖了许多猎物,三头野猪一大两小,光这就好几百斤,亏他们拖得动。另外还有一只獐子,几只野兔野鸡,甚至还有一条手臂粗的蛇,估计正在冬眠,被这群人给挖出来了。 孙黑虎豪气地将那头大野猪送给了夏琛,都没让他动手,喊了两个兄弟给他搬过去。 夏琛被野猪身上那股混杂着血腥气的腥臊味给沖得差点晕过去,连忙掩鼻躲开:「孙兄,这么大一只野猪,我们也吃不完,你还是搬回去吧。」 孙黑虎不干,非要送他点儿什么,夏琛无法,只能说让他随便拿点儿零碎的肉过来,正好他这里肉不多,一会儿可以煮火锅里吃。 「你自己看,想要什么自己挑。」孙黑虎大气得很,他们的猎物里,就那只野猪最值钱了,夏琛连野猪都不要,那其他的随便他拿。 夏琛问过,知道这些一会儿他们都是要收拾了吃掉的,便各种肉类都要了一点儿。孙黑虎的兄弟跟他大都一个性子,也不嫌麻烦,夏琛刚说完,手起刀落就给他剁了大半截蛇肉,又给他砍了半只獐子,又说野猪等处理好再给他送去。 人家大方,夏琛也不能小气,投桃报李,给他们送了几块老姜并一碗红糖块,让他们煮红糖姜水祛寒,另外还给了几个白馒头让他们烤着吃。 孙黑虎等人看见那碗红糖块,高兴得不行,虽然现在百姓不缺盐吃,但是糖依旧卖的很贵,平常百姓都馋糖,更别说他们这种不能入城的山匪了。 夏琛种了巨量的甜菜,都没敢插手糖业,除了水深不敢动,也是因为他嫌麻烦没野心,反正供给自己人是够的。
第161页 两边有来有往,一下子变得其乐融融,倒是将一开始进来的柳小姐撇在一边。 看着两伙人说说笑笑互赠物资,柳小姐脸上一直保持着的微笑有些挂不住,她将自己的身份半遮半掩的说出来,本来是打算引起夏琛等人的注意,向她打探时再透露更多,引他们去中宁府,也好护送自己上路。 第83章 柳小姐虽然是柳家庶女, 但是柳家一共也就两个女孩, 一个是夫人所出的嫡妹柳娇,一个就是她柳妩。 至于柳家千娇百宠的小姐怎么出现在这荒郊野外, 不过是宅斗阶段性失败的后果罢了,被发配到郊外的庄子上修养。本来她留在府中的姨娘和兄长都已经想到办法接她回家了, 谁曾想就这么倒霉, 先是大雪然后起尸,满肚子心眼跟殭尸也使不出来。 庄子沦陷之后,柳妩仓皇逃出, 幸好她觉醒了一项异能,可以操控兽类, 先是以庄里鸡鸭为饵引走殭尸, 后来又以看门犬为护卫, 看门犬被她留下阻拦殭尸,被咬死之后,她又先后换了其他兽类操纵控制利用。 战斗力高的被她当做护卫炮灰阻拦殭尸, 战斗力低的直接就吃掉了, 现在这匹灰狼, 是她手下战斗力最高的野兽。 狼本是群居,她机缘巧合遇见这匹落单的灰狼,壮着胆子将灰狼驯服, 成了最好用的工具。 柳妩虽然是个能操纵野兽的异人,但像灰狼那样野性难驯战斗力强悍的野兽,目前一次只能操纵一只, 所以她自己身边也就剩这一匹灰狼护卫左右。 此处据中宁府虽不算太远,但是光靠脚走,也得走上两三日,夜晚还得找地方躲避殭尸。 所以在发现夏琛等人端方守礼品性良好之后,柳妩就起了心思,半遮半掩地说出自己的身世和遭遇,希望引起夏琛注意,引他往下问,她好将自己的身世说得悽惨一些。 比如遭嫡母嫡妹排挤陷害之类的,她一个年轻貌美的大家小姐,难道不值得怜惜吗?再诱之以利,双管齐下,不怕夏琛不上钩。 一群人好几个男人呢,那个和尚就算了,其他的随便一个对她起了同情,她就有法子慢慢劝诱他们送她回柳府。 万万没想到,她开了个头,根本没人接话茬,像是领头的那两个,两个大男人,凑在一起嘀嘀咕咕不知道说什么。高个儿那个看她的眼神不善极了,柳妩总觉得下一秒他就会拔刀过来把她脖子抹了,吓得柳妩半天没回过神,也不敢靠过去说话。 错过了最初最容易搭话的时机,之后夏琛等人各自忙碌起来,柳妩又不找不到合适的机会。 眼看着他们烧了姜糖水又准备做饭,柳妩暗自抚了抚咕咕作响的肚子,准备过去借些吃食。她随身携带的食物剩的不多了,得省着些吃。 这群人看起来不缺食物,她一个孤身行路弱女子,又吃不了多少东西,大不了等他们送她归家,她再加倍还他们便是。 再说了,这些人住了她的洞穴,本就该自觉些,银钱就算了,给些吃食是应该的。 怀着这样的心思,柳妩刚要凑过去,洞外突然就来了人。不知是敌是友,柳妩停下自己的动作,躲在洞中等夏琛一行先去交涉。 若是夏琛等人能将新来的堵在洞外最好,就算打起来,也能帮她多挡一会儿,她又没有跟人家动手,等打出结果了再见机行事。 结果又出乎她预料,两边不但没打起来,反而莫名热络起来,互送物资其乐融融,将她一人撇在一旁。 那群新来的粗人一看就是头脑简单好哄的,若是只有他们,柳妩自信可以轻易哄得他们同意送她回中宁府。可是这群低贱的山匪不知是不是眼瞎,竟然一个个连个眼神都不给她,当她不存在,她柳妩存在感什么时候这么低过,简直气死个人。 若是让孙黑虎知道她心中所想,怕是要骂娘了,这不是答应了夏琛不去打扰洞里的小姐嘛。他千叮咛万嘱咐,让弟兄们管好自己,别口花花乱说话,眼神也别乱瞟,免得惹人家小姐不高兴。 柳大小姐暗自生气,其他两方却各自忙得热火朝天,孙黑虎一群汉子,直接将湿衣服脱下挂在火堆旁烤干,他们都是底层人民出身,没那么讲究也没条件讲究,一群男人光着个膀子凑在火堆旁烤火,侧面的柳小姐眼神扫到,脸上的表情僵成一块,一副要尖叫又死命憋回去的样子。 夏琛这边还好,针娘到底是嫁过人的,萱娘年纪小个头也小,夏琛拉着南哥儿冯砚山刻意挡住她们的视线,然后继续准备做火锅。 他将火锅底料下锅,混杂着荤油的调料块在水里散开,鲜香麻辣的气息瞬间溢满整个洞穴。 「小叔,这个是什么,好香啊好香啊,太香了,怎么吃啊!」南哥儿一连说了好多个香,眼巴巴盯着已经变成一锅红汤的吊锅捨不得挪眼。因为夏琛的缘故,夏家人都能吃点儿辣,别人还觉得有点儿呛,但是南哥儿闻到这股味道,嘴里已经口水泛滥了。 其他人也不遑多让,虽然没有直接问,但脸上的表情都十分期待,就连孙黑虎那群兄弟,都频频往他们这边看。 「别急,这个是可以烫肉烫菜吃的。」夏琛简单说了一下食用方法,针娘等人便将简单腌制过的肉片蔬菜等下放进锅里煮,然后各自捧着自己的碗默默等待。 折柳刀工好,肉片切得薄,下锅没多久就变了颜色,夏琛夹了一块尝尝,煮的极嫩的肉片爽滑多汁,久违的麻辣鲜香的火锅味道在口中尽情释放。
第162页 「可以吃了吗?!」南哥儿脸都快凑到夏琛碗里了,看他小叔吃的两眼眯起一脸满足的样子,就知道好吃的不得了。 「肉熟了,吃吧,想吃什么自己自己下。」 夏琛一发话,顿时好几双筷子朝锅里伸过去,夏琛眼疾手快夹了一碗回来,一扭头,却见温束捧着空碗发呆,锅里已经空空如也了。 啧,一看就是没经歷过大食堂的小朋友,连针娘都抢了半碗吶,他们家子笺也太可怜了。 夏琛端起碗将自己碗里的分温束一半:「快趁热吃,喜欢什么跟我说,我帮你抢。」说着顺手又下了一堆肉片和菜。 不会抢菜没关系,反正他特别擅长抢好吃的,筷子使得贼熘,总不会让子笺饿着。 温束展颜一笑:「谢谢元宝。」 他吃了一口,细细品味,咽下后道:「乍看做法跟煮锅子类似,这个吃起来更鲜烫可口。」 夏琛对各类美食很感兴趣,看起来好像南哥儿比他更爱吃,实际上是因为他口味叼要求高而已:「煮锅子什么样的?好吃吗?」 温束简单解释一番,夏琛明白了,跟焖锅差不多,直接一锅煮好端上来直接吃。 红汤锅底辣度很高,哪怕夏琛特意多加了水,没怎么吃过辣的人依旧被辣得直吸气,但是一边被辣得吐舌头灌白水,一边忍不住将筷子往锅里伸。 夏琛让他们将肉和菜放在白水里涮一涮再吃,他们试过之后都不愿意採用,说那样吃少了点儿滋味。 也就先头第一锅,大家抢得筷子都看不清,后面慢慢吃起来,就没那么抢了,反正夏琛准备的食材够多,还有孙黑虎他们给的肉,肉菜都管够。 火锅又热又辣容易发汗,众人吃得满头大汗,也不觉得冷了,烤得外壳焦脆的馒头味道也很香,吃多了火锅味嚼两口馒头,又香又甜。 一顿饭吃得热火朝天热闹得像在过节,孙黑虎和一群兄弟本来是有的吃就很快乐的粗糙汉子,现在闻着那从没闻到过的香气,没滋没味得吃着只撒了点儿盐的烤肉,觉得自家这肉估计还没人家的菜好吃。 柳大小姐就更崩溃了,她从庄子逃出来的时候跑得太急,金银首饰带的比吃食多多了,后来跑错了路,发现金银不比粮食重要,才捨弃了一部分,尽量收集了一些粮食带在身上。 但是她能带多少粮食,而且她虽然学过厨艺,但都是做一些精緻好看费时费力的糕点讨好长辈,还都是她说僕人做,哪会做饭啊。 她都是把米烧熟了囫囵吃掉,肉食她不会处理,已经很久没吃过了,现在闻到扑鼻的香气,嘴里口水泛滥成灾。柳妩端着大家小姐的架子,咽口水都不敢光明正大的咽,一点点儿往喉咙里吞,别提多憋屈了。 主人馋,宠物更馋,柳妩驯服的那匹灰狼,本来听从命令安静地趴伏在角落,现在被纠缠在一起的煮肉和烤肉香气吸引得一个劲儿得往外看。 作为野兽,孙黑虎那边的吃食更吸引它,柳妩废了好大劲,才没让灰狼嚎叫出声。 肚子又叫了一声,柳妩涨红着脸,干脆借着灰狼几次起坐的动作,往夏琛他们那边走,准备借着要餵宠物的藉口,管夏琛要一些食物。 她起身时已经先挑好了目标,和尚一个人傻呆呆啃着白乎乎跟蒸饼差不多的玩意儿,她可不想吃那个。 那对母女不怎么说话,看不出脾性,但是女人善妒,她年轻漂亮家境又好,肯定在她们面前讨不了好。 胖子和那个拿剑的年轻人身份低,她可听见了,胖子管那个长得俊俏的少年叫什么「夏少」,拿剑的管另一个高个俊美的男人叫「少爷」,这种身份的人,没必要在他们身上浪费时间精力。 按理说她应该去找领头的那两个,长得好看,看着就让人心情愉悦,偏偏这两个男人跟有毛病似的,一直待在一块儿,时不时凑在一起低声说几句话。 眼神一跟她对上,一个立刻避让,一个眼神似箭恨不得直接把她戳死,柳妩识趣地没去找他们自讨没趣。 她的目标是那个浓眉大眼带着几分憨气的少年,管领头的叫「小叔」,地位不低,性格大大咧咧,对那个年纪小的女孩很照顾。而且这个年纪的少年,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她随便表露些好意,再向他求助一番,不怕他不愿意分食物给她。 第84章 柳妩呆立在原地, 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 一口回绝也就算了,什么叫「你娘没教过你不能问别人要吃食吗」, 她堂堂柳家大小姐,光教养嬷嬷都不止一个,这哪来的山野小子, 竟然嘲笑她没教养?! 流落荒野数日,柳妩也没忘了整理仪容, 所以哪怕她衣裙脏污破烂, 一张脸依旧白净清秀, 加上她刻意显露的大家闺秀的举止气质,俨然落难小姐。 但是此时她一张白净的小脸涨得通红,脸上的神情羞愤交加,一身淡然的气度也维持不住了,垂在身侧的两只手紧握成拳微微颤抖, 显然是气急了。 她忍了又忍,才没将满腔愤怒发泄出来, 努力扯着嘴角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不是我要, 是我的狗它……」 「你问我要吃的餵你的狗?!」南哥儿更诧异了, 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柳妩:「你养不起它, 干嘛要养, 养了管别人要吃的,凭啥啊!」 难怪小叔悄悄嘱咐他们不要跟这个柳小姐多接触,原来是因为她脑子有病, 他为了不养媳妇,都不想成亲了,这人竟然还想他养她的狗!那又不是他的狗,莫不是把他当傻子哄。
第163页 而且他有说错什么吗?他小时候他娘就教过他,不许问别人要吃的,要了回家会挨打的。 「你、你……」柳妩被气得头晕目眩,又羞又窘,这是什么人啊!他是不是男人啊!!她这么漂亮身份高贵的小姐,一点儿面子都不给留的吗?!!! 「我什么我,我又没说错什么。」南哥儿见她一副要晕过去的样子,怕大家以为他欺负她,连忙扭头找帮手:「小叔,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夏琛头抵在温束肩膀上,笑得快要抽过去了,这位柳小姐找谁不好,偏要去找南哥儿,多想不开啊。 其他同伴也神色各异,相处这么久,谁不知道谁啊,南哥儿性子开朗大方,只要不分他的吃食,什么话都好说。 忘尘捻动佛珠的手顿了顿,侧过身不忍再看。萱娘左右看看,刚想问话就被针娘塞了一口馒头。折柳面带同情,冯砚山悄悄朝南哥儿竖起大拇指,跟一个姑娘也这么刚,是不打算娶媳妇了吧。 温束没在柳妩身上浪费精力,垂眸看着趴在他肩头笑得浑身发抖的夏琛,眼神温柔。 听见侄子求助,夏琛勉强收敛笑意,轻咳两声去给他解围:「那个,柳小姐,小侄性格憨直不会说话,你不要介意,只是我等食物尚且短缺,实在无多余的食物给小姐餵、餵狗,请小姐见谅。」 柳妩看了眼他们堆在一起的行李袋子,明明这些人进洞时并没有带这些东西,她自己突然多了可以操纵兽类的能力,虽然心中自傲不已,但也知道她不是个例。 别庄里有个洒扫的粗使丫鬟,身体能变得极其柔软,多小的地方都能藏进去,可惜没什么用,她逃走的时候就没带她,现在那别庄里全是殭尸,估计已经死了吧。 有这两个例子,柳妩猜测这群人里也有特殊能力,可以将行李藏起来,这样的能力在柳妩看来同样没什么大用,也就管管后勤吧,遇见殭尸,还不是一个死字。 「柳小姐还有事吗?」夏琛客气问道,内容虽然客气,但是语气里却透着赶客的意思。 柳妩怒极反笑,一群不识好歹的傢伙,等那怪物来了,可别想她出手帮忙,等这些人被怪物吃掉,他们的马就是她的了。 这么一想,她心里舒服多了。 「无事,诸位慢用。」她抚了抚衣袖,露出一个带着几分轻蔑的笑容,转身回到她的火堆旁。 夏琛耸耸肩,招唿大家继续吃,总归只是个过路人,没必要分太多心思给她。 孙黑虎等人被火锅吸引,一直关注着夏琛他们这边,洞穴就那么大,三方人离得也不是十分远,柳妩过来后他们的对话,孙黑虎等人听得清清楚楚。 人家交谈的时候他们不好意思插嘴,说完后孙黑虎的小弟凑到大哥身边小声嘀咕:「大哥,咋的人都吃不饱了还有人养狗,还问别人讨饭养狗,大家小姐的爱好真奇怪,这是得多喜欢狗啊!」 这个小弟大概也清楚背后说人得小声点儿,可惜他们的小声跟一般人的小声不太一样,虽然不像平时说话那般声若洪钟,但也就比普通人音量小一点儿。 加上洞穴又不散音,所以他这个悄悄话,基本就在所有人耳边迴荡:多喜欢狗啊喜欢狗啊狗啊…… 刚缓过劲儿来的柳妩又被气得两眼发直浑身发抖,一时间不知道该反驳她没有讨饭还是不喜欢狗。 「就你话多!」孙黑虎牢记夏琛的嘱咐,不能招惹人家姑娘,拍了兄弟一巴掌,孙黑虎沖柳小姐笑了笑以示歉意,粗着嗓子教训兄弟:「人家喜欢狗关你啥事,又没问你讨饭吃。」 柳小姐气若游丝:「我没有讨饭……」 「对对对,是给狗讨的,我们晓得。」孙黑虎连连点头,一点儿没有山匪的彪悍之气。 柳妩:「……不是讨饭。」 孙黑虎:「要饭?」 柳妩:「……」 小姐好像要晕过去了,孙黑虎讪讪得扭过身不敢再多说话,心想这些大家小姐真不好伺候,怎么说着说着就像要断气的样子。 夏琛竖着耳朵听戏,听得饭都不想吃了,埋头吭哧吭哧笑个不停,这个孙黑虎,他本来以为是个傻白甜,现在发现简直是个天然黑。 「小叔,这个汤怎么办啊?」这么长时间,该吃的都吃饱了,南哥儿盯着剩下的半锅火锅汤不知道怎么下手,要不用水囊装起来? 「这个味道大,倒外面去。」夏琛随口道。 「倒了?!」不光是南哥儿,冯砚山和针娘也面露不舍,多好的汤底啊,怎么就倒了,要不是越煮越咸,而且吃得太饱,他们就直接喝了。 「不然呢?」火锅再好吃,他也接受不了汤底留着反覆利用:「没事,我还有一些这个底料,想吃日后再煮就是了。」 听说他还有,南哥儿才勉强接受,他小叔讲究得很,说不要肯定不会让留着。 南哥儿端着锅依依不捨的准备出去倒掉,途径孙黑虎等人,被一把拉住:「那个……小兄弟,反正要倒掉,不如给我们吧。」 孙黑虎说得很不好意思,但是那个味儿,实在太香了,兄弟们闻着快馋死了,烤肉都没怎么吃。 南哥儿一脸懵得转头向夏琛求助,夏琛也懵了一瞬,他哪好意思让人家吃他们用过的锅底:「这个不太好吧,我们吃过的……」 「没事没事。」孙黑虎急道:「这有什么,都是兄弟,一个锅里吃饭没什么大不了的。要不这样,等雨停了,我们兄弟再给你们打点儿猎物回来,换你这锅汤怎么样?」
第164页 孙黑虎的一众兄弟跟着点头,大哥说得就是他们想的。 「这倒不用。」夏琛见他们坚持,只好一脸纠结地吩咐南哥儿:「给他们吧。」 孙黑虎手下那个最瘦小的少年一蹦而起,将他们煮完姜糖水就弃之不用的大锅搬到南哥儿面前,仰着头巴巴看着他。 南哥儿顿生庆幸,幸亏他小叔有本事被老神仙看中给了宝贝,否则他就得饿得像这个可怜孩子一样了。 其他人立刻张罗着将锅架上火堆,手脚麻利地学着夏琛他们的做法将肉切小了丢进锅里煮,然后都等不及熟便捞起来吃。 「这是什么神仙滋味!」孙黑虎一众兄弟发出来自灵魂的喟嘆。 沦落为山匪的人,大都出身不好,一辈子就没吃过什么好东西,他们当山匪混得也不好,寨子里连个像样的厨娘都没有,做饭都是一群汉子轮着做,半生不熟都能吃。 乍一尝到这来自现代的经典美味,一群人高马大的壮汉激动得像第一次吃糖的小孩,蹲在锅边一顿哄抢,比夏琛他们抢食兇勐多了。 就连刚刚才吃过的南哥儿,看到他们吃得那么香,都忍不住又泛起馋意:「怎么感觉他们吃得比我们的好吃。」 「瞎说什么。」夏琛轻敲他一下:「去帮针娘收拾碗筷。」 别说,孙黑虎这群壮汉吃东西的架势,真是够吓人的。 饱餐一顿,尤其是从夏琛手里蹭到美味的食物之后,孙黑虎一行对夏琛等人的好感度高的要爆表,要不是外面还下着暴雨,恨不得现在就出去给他们打些好猎物作为礼物。 因着从南哥儿手里接的东西,那个瘦瘦弱弱的少年跟南哥儿聊了两句,洞中闲着无聊,听山匪们讲他们的经歷也挺有意思,聊着聊着两边都快坐到一起了,唯余一个柳小姐单坐一边,简直像被排挤了。 「雨好似停了。」正聊得火热,一直安静坐在一边的忘尘突然插言。 「雨停了?」夏琛侧耳细听,果然急促的雨点声不见了,只余稀疏的滴水声。 南哥儿站起身:「我去看看。」 他举了根烧着的柴火当火把,跑出去看了一下,回来告诉夏琛:「真的停了,就是天还黑得很,啥都看不见。」 夏琛算了算时间,这会儿差不多该到酉时了,天黑很正常。夜宿野外,守夜肯定是要安排的,只是洞穴里这个环境,睡觉的人怕是也睡不好。 夏琛简单说了一下,大家都表示不介意,孙黑虎等人更是拍着胸脯子让他们放心睡,守夜有他们。 夏琛笑着谢过,依旧让忘尘和冯砚山今晚轮值值夜。 本以为刚下过暴雨山路湿滑难行,殭尸大概追不上来,今晚能睡个好觉,谁曾想睡到半夜,突然被冯砚山摇醒,夏琛一睁眼便对上冯砚山惊恐的脸:「夏、夏少,殭尸,外面好多殭尸啊!」 第85章 「哪来的殭尸?」夏琛一跃而起, 其他人也听见动静爬起身,动作迅速的拿好武器。 「不晓得啊。」冯砚山满头大汗, 急得快哭出来了:「忘尘师傅听见声音出去查看,乌泱泱一大片,不知道有多少殭尸。」 他是真吓坏了,出去看了一眼, 一眼望去尽是黑黢黢的人影,忘尘守在外头, 让他回来报信。 「出去看看。」夏琛抱着魔法书疾步而出, 南哥儿等人紧随其后, 火把不顶用,小夜灯在洞穴入口处那种狭窄的环境里照明效果倒是极好。 待到了洞口处提灯一照,夏琛顿觉头皮发麻汗毛倒竖, 冯砚山所说竟一点儿不虚,目之所及, 全都是殭尸晃动的影子, 与漆黑的夜色连成一片, 不知有多少。 「怎会有这么多殭尸, 它们是如何上来的……」夏琛喃喃自语,提灯的手都有些不稳。 温束能夜视,看得更加清楚, 因着天黑加视野受限,殭尸看上去好似无边无界,其实并没有那么多, 但也足有数百之数,今夜免不了一场恶战了。 说话间,孙黑虎等人也过来了,然而洞口狭窄,挤不下太多人,况且都手持武器,站的太近可能误伤。 夏琛与他商量了一番,他们一边出一个人堵在洞口杀殭尸,累了便换下来。洞口狭窄也有好处,只用与正对着的少数丧尸作战,左右背后都十分安全。 但是相应的,杀敌速度会变慢,他们遇见的又是一大群殭尸,轮流出两人杀敌不知道要杀到什么时候。最好的是其他人能远程支援,可惜现在的远程武器对殭尸没什么作用,突火.枪改造刚开了个头,没出什么成果。 刚刚商量好,打头的殭尸已经攻了上来,夏琛眼神扫过,隐约察觉这些殭尸跟他们曾经杀过的有些许不同。 南哥儿吃饱喝足一身力气,自告奋勇打头阵,提着他的大刀就迎了上去。孙黑虎这边打头的是他本人,他用的也是大刀,只是品质不如南哥儿手上那把将军府给的宝刀精良。 活到现在的谁能没杀过几只殭尸,就连针娘都在夏琛等人的看顾下动过手,南哥儿更是身经百战,娴熟地朝着殭尸的脖颈噼下去。他是力量系异人,这一刀噼实了,那殭尸绝对身首分离死得不能再死。 他甚至已经在脑海里计划好下一刀该杀哪只殭尸,然而陡然落空的大刀,让南哥儿差点收势不住栽出去。 他愣了一下,经歷过这么多长战斗,对殭尸的力量速度防御,早已了熟于心,怎么会噼空?
第165页 他不信邪地又噼下一刀,这回收着几分劲儿,眼睛也盯着目标殭尸仔细观察,随后便发现,殭尸的反应速度竟然变快了! 以往殭尸肢体极其僵硬,这也是他们战斗的一大优势,但是此时,与他对战的殭尸虽然行动间依旧可见尸体的僵硬感,但是速度快了许多。 好在殭尸虽然速度变快了,但也是相对于最初僵硬的状态,现在变难杀一些,但不至于打不过。 第二刀噼实之后,这只殭尸被南哥儿砍掉半个脑袋,甩着头栽倒在地,南哥儿抹了把汗,一边重新调整战斗状态一边跟夏琛汇报:「小叔,殭尸速度变快了,防御也变高了。」 夏琛心头一震:「殭尸这是进化了?」 不过也是,南哥儿的力气在战斗中越来越大,萱娘能感知的范围更广了,就连不是异人的冯砚山,都说体力变强了,力气变大了,身体素质也更好了。 人类都在变强,殭尸怎么可能一点儿不变,按照最初的战斗力,用不了多久人类就能将殭尸杀光。 与此同时孙黑虎也传来跟南哥儿相同的反馈,他不是异人没南哥儿那么大的力气,杀起殭尸来更吃力,好在他一身久经歷练的好武艺,一把大刀舞得虎虎生威。 夏琛想了想,掏了把糯米撒出去,白色的米粒落在殭尸身上,发出轻微的响声,殭尸嘶嚎一声,但并没有往后退。 「糟了,糯米的作用也减弱了。」又一个坏消息,糯米本是他们的一大杀器,有夏琛的无限量供应,大家都习惯了边打边撒糯米。可是现在,糯米虽然依旧能对殭尸造成伤害,但是已经不那么厉害了,殭尸也不害怕了。 夏琛有心把现有的手段都实验一遍,可惜他的太阳花只有两张捨不得浪费,他犹豫片刻,拿了一颗轰天雷,让南哥儿低下头,用力将轰天雷扔了出去。 外面都是殭尸,闭眼扔也不怕扔不准,两秒钟后,殭尸堆里发出一声巨响,飞出零散的几块殭尸残肢,轰天雷落下的地方,硬生生炸出一圈空洞,足有十来只殭尸被炸成殭尸块,一旁的其他殭尸也被波及,或多或少的都受了伤。 「好厉害……」南哥儿眼都直了,手上杀殭尸的动作不敢停,眼睛控制不住的往那处看。 其他人也被镇住了,他们见过夏琛用轰天雷炸那个大南瓜,但是当时是在大南瓜嘴里炸开的,只看见被炸得很惨,具体爆炸状态他们都没看见,比不上此时亲眼目睹殭尸被炸飞来得震撼。 孙黑虎等人更不用提,都用一种不敢置信的眼神看着夏琛,本来他们都以为,夏琛一行人里,估计只有南哥儿折柳和温束是能打的。南哥儿是因为聊天的时候兴起跟他们扳过手腕,谁都没赢他,折柳随身带着剑,行动间也能看出是个练家子,温束虽然脸白得像个病秧子,但是气场强,看着就像个惹不起的。 至于剩下的,针娘母女不用提,女人小孩天然容易让人看轻,冯砚山一身肥膘还没完全变成肌肉,忘尘是个和尚,就算有金刚怒目,也没几个人见识过,而且他那张脸,实在让人无法想像他杀殭尸的样子。 夏琛更是个富家公子模样,他自己不清楚,但是一些小习惯却让生活在底层的山匪们感觉到他一定生活在养尊处优的环境里,冯砚山一口一个「夏少」更是佐证了他们的猜测,这样的小公子哪个是能打的。 他还抱着本书不撒手,别个拿刀拿剑拿枪,他难不成用书砸殭尸? 万万没想到,他们看轻的小公子,冷不丁就让书飘起来了,他们还没反应过来,一通完全看不懂的操作,小公子手上多了个黑球,扔出去就炸死了一圈殭尸。 「天老爷呀,这是什么宝贝……」孙黑虎的兄弟们,看着夏琛的眼神好像在看神仙。 「小叔,太帅了!再来一个啊!」南哥儿兴奋极了,看殭尸一倒一片,可比一只只慢慢砍爽多了。 夏琛自己也没想到轰天雷这么厉害,可惜他一共只复制出两张六颗,炸死大嘴用了两颗,刚才用了一颗,现在只剩三颗了。 这么好用的武器,当然要用在紧急关头,于是夏琛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南哥儿,让他努力砍殭尸。 温束闲的无聊,拿着长.枪见缝插针戳殭尸,他眼准手快,既不会妨碍到前面战斗的人,还一戳一个准,角度刁钻狠辣,枪尖在殭尸胸口转动抽出,便是一个血洞,前后不到三秒,就能干掉一只殭尸,效率极高。 等南哥儿和孙黑虎累了,就换上其他人,针娘和冯砚山也主动出战,他们记得夏琛的话,这乱世,不努力提升自己,迟早会被殭尸吃掉,所以平时从不避战。现在殭尸变强了,他们更是要早点习惯。 就连夏琛自己,现在剑法也有模有样,他的身手是温束手把手交出来的,他力气不如南哥儿,用刀太费力,砍不下殭尸的头。长.枪难学,温束便教他用剑,刺殭尸心脏脖颈。 并肩作战之后,孙黑虎等人佩服至极,不得不承认他们看走了眼,夏琛一行,竟然个个不弱。 柳妩起初是躲在洞穴里的,在看见有多少殭尸之后,她心里后悔极了,就不该放这两群人进来,否则也不会招来这么多殭尸。 几百只啊,可怎么杀得完,柳妩紧紧拽着灰狼的长毛,紧盯着拐角,时刻预备着等夏琛和孙黑虎撑不住了,她要想法子逃出去。
第166页 等来等去,一直没见人回来,柳妩一惊:莫不是全军覆没了? 她壮着胆子往外一瞅,外面杀得热火朝天,刚刚被换下来的南哥儿正十分不讲究的往地上一坐,萱娘乖巧地递上水和肉干给他补充体力。 几米外就是不断冲过来的殭尸,他就这么坐在那里,大口吃着肉干,安逸得好像在自家一样。 南哥儿旁边冯砚山正在给等着轮换的孙黑虎的兄弟们说书,主角就是他家夏少,作为一个合格的夏吹,冯砚山用极其夸张的语言将夏琛吹成了下一秒就能得道飞升且上头还有个大靠山的真神仙。 此段故事配上轰天雷奇效食用,效果加倍,一群没什么心眼的山匪被哄得一愣一愣,恨不得纳头就拜。 而故事的主人公满脸麻木,羞耻感这种东西,习惯了之后底线就会越来越低。 那个最瘦小的少年听得激动不已,涨红脸冲到夏琛面前:「神仙,您能收我为徒吗?」 知道解释不清,夏琛干脆摆出一张高深莫测脸:「不行,你没有灵根。」 少年失落极了,垂头沮丧片刻,很快又振奋起来:「那我能学您的咒语吗?」 「什么咒语?」 少年两眼发亮:「就是您刚才念的呀,夏琛天下第一帅!这是您的名字对不对?那我是不是要用自己的?那我的就是黑狗天下第一帅?!」 他是孙黑虎的族弟,名字不如强装的哥哥兇勐,叫孙黑狗。 夏琛:「……不是,等等!」 第86章 事实证明, 羞耻心这种东西, 哪怕它藏得再深, 戳到点儿了也会突然爆发的。 孙黑狗看着面红耳赤, 红着眼睛怒视他的小神仙,吶吶往后缩:「我说错什么了吗, 可是这咒语不能学?我不说了便是……」 南哥儿噗嗤噗嗤笑得肉干都快喷出去了,想当初他问的时候, 小叔死不承认, 现在让外人听见了, 看他怎么辩驳。 夏琛又气又羞,冯砚山一看坏事了,连忙帮着描补:「那是仙家咒语, 可不敢乱学, 也不能随便提起。」 山匪们信以为真,慌忙跟夏琛道歉,夏琛借坡下驴, 红着脸将此事略过, 不肯再提。 柳妩本是来查看战况, 谁想只见到两方毫无紧张之意坐着闲聊的人, 此处狭窄,被人挡着她也看不清洞口出是什么情况,心中愈发觉得奇怪。 针娘眼角余光瞥见柳妩,立刻起身提高声音道:「柳小姐可是有事?」 夏琛等人循声看去,柳妩连忙摆了摆手, 尴尬笑道:「无事,只是久无动静,我出来看看。」 「柳小姐且安心,洞口狭窄,殭尸暂时攻不进来,只是此战持久。」 夏琛没想到她会出来,这位小姐一开始就没表现出要出战的意思,反正只是一个姑娘,他们也不会逼人家出来打殭尸。 柳妩又往洞口看了一眼,正作战的忘尘和一个大汉背对着她,身影还被其他人挡住,什么都看不着。 柳妩心有不甘,又不敢多问,也没人主动跟她说话,心情顿时更加不愉快,笑脸一收,甩手想回洞穴中去。 「小心!」 「啊!」 「退,我来!」 电光火石间,战场发生变故,正作战的山匪被殭尸所伤,捂着鲜血淋漓的肩膀退了下来,而洞外的殭尸,被忘尘放出的防护罩挡在外面。 「大牛!」孙黑虎大喊一声,见兄弟小半个身体都被血煳满了,双目赤红,提刀便要去拼命:「还我兄弟命来!」 「拦住他!」夏琛一声喝,忘尘那罩子可不防自己人,让他冲出去,不是找死嘛。 南哥儿一把抱住孙黑虎,他的力气,孙黑虎憋得脸都红了都没挣开:「放开我,我要给大牛报仇。」 「急什么,有我小叔在,怕什么。」南哥儿一脸淡定的安抚道。 孙黑虎稍稍冷静,却见夏琛已经蹲下身开始给大牛处理伤口,刀子动的多了,现在给人刮肉都面不改色手不抖了。 解尸毒那一套,他已经做得很熟练了,大牛伤得并不算太严重,伤口不是很深,只是伤口太长才显得可怖。 那殭尸本是朝他脖子抓去的,多亏忘尘见机不对撞他一下,才让大牛躲开这一爪,反伤了肩膀连着半片胸膛。 因伤处浅,需要刮掉的毒肉也不多,夏琛手脚麻利的弄完,撒了把糯米上去,想把余毒拔出来。 然而一向管用的糯米,这次撒上去之后,却只沾了一圈血之后便掉落在地,一点儿不似以往他们用过之后变得灰黑模样。 「糟了,糯米没用了。」夏琛连撒几把,只有少许糯米沾了浅淡的一点儿灰色滚下去,显然效果极弱。 情急之下,夏琛又给他餵了一点儿水果血兑的药汁,这个见效快,大牛的脸色肉眼可见的变好了。 他看了眼眉头紧蹙的夏琛,又看了看满脸痛苦的弟兄们,低喘口气,笑道:「大哥,你们别难过了,生死有命,我大牛死得不窝囊。」 孙黑虎刚要说话,大牛又道:「那殭尸有异,我明明砍中了它的脖子,却像砍空了一般。」 忘尘也附言道:「对,极是怪异,它抓伤这位施主时,肢体扭曲似藤蔓。」 众人皆是惊奇,留下未离开的柳妩心中一惊,她想到了别院里那个小丫头,就是能将身体扭曲变得极度柔软。 夏琛心中更加不安,殭尸进化不怕,目前看来不难对付,要是再像异人一般进化出诸多奇奇怪怪的能力,那就不好搞了。
第167页 温束看出他心中所愁,安慰道:「莫慌,那殭尸应该曾是个异人,变成殭尸后保留了以前的能力。」 实际上,所有后来殭尸的中高层,不化骨和飞僵们,都曾是异人。殭尸本身的进化路线是固定的,只会强化**,不会出现特殊能力。 那些后期极其强大的殭尸,都是异人,因为变成殭尸后还保留了曾经的能力,才能在殭尸间的厮杀吞噬中有更大的机率活下来进化成更高级的殭尸。 这话安慰了夏琛,异人出现的概率本来就小,倒霉被咬死变成殭尸的更少,尤其是战斗力强悍的,总比殭尸自己能进化出异能好。 可是现在,糯米不能解尸毒了,那以后再跟殭尸作战,岂不是要束手束脚,伤者必亡,太动摇军心了。 大牛见着夏琛脸上的难色,知晓自己的命运,苦笑一声:「大哥,杀了我吧,我不愿变成那不人不鬼的殭尸,给我个痛快吧。」 孙黑虎抱头痛嚎一声,这些都是过命的兄弟,他哪里下得去手。 「咱们来生再做兄弟!」大牛虎目含泪,拿刀就要往自己脖子上抹。 「等等!」夏琛出声瞬间,温束一脚踹开大牛手上的刀,夏琛抹了把汗,又仔细看了看大牛的伤口:「我见过很多感染尸毒的伤口,伤处往往透着灰紫,且会随时间延长蔓延至身体其他部位。你这伤口虽然也有毒色,但颜色浅淡,且并未往他处蔓延,便暂且等等。」 这是他刚刚想到的,世界发展脱不开一个平衡,倖存者的身体素质变强,所以殭尸进化了。糯米不能解尸毒,那人类就该有其他法子抵抗,他观察了一番,果然发现蹊跷。 但是现在还不能掉以轻心,夏琛让南哥儿将大牛捆起来,跟他们说好,若是大牛安然活下来,那自己是千好百好,若他变成殭尸了,只能杀掉。 孙黑虎等人都十分理解,且对夏琛非常感激,好歹他给了大牛一个选择,否则大牛只能去死了。 耽误这么久,忘尘也快坚持不住了,他的防御罩是有时限的,而且抵御的殭尸越多消耗越大,为了给大牛救治的时间,他一直在硬撑着。 那只打伤大牛的变异殭尸一击得手后便躲进殭尸群里,针娘等人这时是不能换上去替补的,否则就是下一个大牛了。 温束掂了掂铁.枪,淡然道:「我来。」 他们一行人中,战斗力最高的就是温束,只是他不怎么爱出手,反正他们能打的人多。这次遇到难题,温束主动请战,夏琛没有拒绝,虚抱着悬停在身前的魔法书站在他身后,指间扣了两张卡牌,一张太阳花一张轰天雷,时刻准备支援温束。 温束一身武功,实际上是前世在战场磨砺出来的,沙场作战,长兵器更好使,所以他用了几年枪,枪法十分精湛。但实际上,他用的最好的却是剑,射术也非常厉害,天分在此,没办法的事。 洞口太狭,长.枪不好施展,温束换了折柳的佩剑,忘尘退下,温束持剑上前,一剑刺倒防护罩关闭后冲上来的殭尸。 那只变异殭尸比起自己的同伴们更显灵活,换了温束之后,但到底只是不会思考的殭尸。换了温束之后,它估计重施,先扑杀,在温束的剑刺过来时利用自己肢体柔软的特性避让开杀招,再趁机抓咬温束。 可惜在大牛身上发挥作用的招数这回没有生效,说起来,比起跟人打,温束更习惯跟殭尸作战,毕竟前世就是杀了不知道多少殭尸才成了不化骨。变异殭尸这点儿小伎俩,在温束眼里着实不够看。 剑朝心脏刺过去,变异殭尸弯身后躲,爪子以一个奇怪的角度朝温束脖颈抓去。温束却在此时突然变招,刺向心脏的剑斜噼向殭尸的脖子,同时顺势避开殭尸的攻击。 一次交手,变异殭尸的脖颈被温束划开一大条口子,要不是它柔软的肢体特性卸掉一部分力,半个脑袋都会被温束砍掉。 变异殭尸被打伤,凄嚎一声就想往其他殭尸身后躲,温束眼疾手快飞剑而出,剑尖插.进它后颈好大一截,将变异殭尸的脖子戳了个对穿。 手腕一转,剑身在变异殭尸脖中刮出一个血洞,这一狠招下去,是再不能活了。 难得一见的变异殭尸,两招之内便败于温束之手,被捆起来的大牛大笑出声:「报仇了,我死也能走得安心。」 温束如此轻松的杀掉变异殭尸,夏琛心中大安,笑看大牛一眼:「这么久了还没变成殭尸,怕是死不了了,好好养养,日后多杀些殭尸才是。」 感染尸毒的人都会有头晕目眩,嗜血易怒的徵兆,且随着时间增长越来越明显,看大牛神清目明,想来是躲过这一劫了。 孙女黑虎一众兄弟如何庆幸暂且不提,温束干净利落的手法和高绝的武力值着实振奋人心,哪怕要打持久战,众人也并不慌张。 低级殭尸没有思维意识又悍不畏死,除非遇到天然克制它们的东西,不然就一直朝着血气聚集的地方冲击。 中间因为堵在洞口的殭尸尸体实在太多,差点将战线推进洞里,多亏他们想法烧掉尸体,顺便杀伤了一批殭尸。 几百只殭尸,他们足足杀了大半夜,一众人都累得浑身虚脱,因为作战时间太长,孙黑虎的大刀卷了刃,就连针娘都轮了三圈,南哥儿累得吃东西都闭着眼睛才将这群殭尸杀干净。 第87章
第168页 第二天, 太阳只冒了个头, 在树林茂密的林间,一点儿都感受不到阳光照射。 众人一夜未睡,此时都又困又乏, 夏琛看了看天色, 一抬头太阳又躲进云里。 「今日便留在洞中修整吧。」现在这种状态出去, 遇见殭尸就糟糕了,而且这种状态也没办法赶路。 孙黑虎蹲在南哥儿旁边,跟着南哥儿一起点头,夏琛忍不住笑道:「你跟着点什么头。」 孙黑虎嘿嘿一笑:「我是个粗人,脑子不聪明, 自然该听聪明人的。」 夏琛哭笑不得:「我们是要赶远路的,在此处只是修整,你们不趁着白天寻一处安身之所吗?」 孙黑虎刚要说话, 柳妩突然道:「孙大哥,我乃中宁府柳家大小姐,相逢一场也是缘分,诸位大哥皆是骁勇善战之人, 若是愿入我柳家门下, 定不会亏待各位。」 夏琛没想到柳妩会说出这样的话, 虽然她掩饰了一番, 但是夏琛依旧看出她对孙黑虎等人的不屑。他们进入洞穴这么久,柳妩从未拿正眼瞧过他们一眼,显然是看不起他们的山匪身份。 现在突然对他们这么客气, 还想招揽他们,夏琛难免多想了一些。 而一旁的温束暗自思忖,看来就是这次相遇,柳妩将孙黑虎一行招揽自手下,才有了日后孙黑虎为救她死在柳娇手中。 夏琛虽不知道这些事,但是他直觉孙黑虎这样的性格,不适合跟着柳妩混,一群性格憨直的山匪,跟那些大宅院长大的人精混,赌的就是主家的良心了,遇上没良心的,真会被坑得骨头都不剩。 好歹并肩战斗过,夏琛心一横,拼着得罪柳妩,想给孙黑虎提个醒。 还没等他说出口,孙黑虎先拒绝了柳妩:「多谢柳小姐好意了,只是我们兄弟都是粗人,不适合高门大宅的生活。」 他可不敢跟这位大小姐走,拢共说了没两句话,这位就一副受不住的样子,他的兄弟们一个个粗枝大叶的,哪天得罪了小姐,被收拾了都没出说理去。 被拒绝后柳妩诧异了一瞬,在她看来,她提出柳府的名号,这群山匪难道不该感激涕零?以往像她家这样的高门大户,谁会跟山匪打交道,要不是世道乱了,他们这辈子都不会跟自己这样的大小姐接触。 柳妩脸上的笑容变得僵硬,但是想到剩下的路程,她强忍着怒意又劝了两句,还列举了一些家中僕役过得有多好,并许以重利。 听见那么多的钱,孙黑虎心动了一瞬,其他的弟兄们也两眼放光,他们穷啊,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能不心动嘛。 「还是算了。」孙黑虎一咬牙,忍痛拒绝了,他娘说过,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给你多少钱,就会让你还多少东西,他不晓得自己浑身上下,除了这条命还有什么值那么多钱。 因为手下兄弟极其心动,孙黑虎问了一遍:「你们可有愿意跟柳小姐走的?」 有三五个人犹豫一番,出声说愿意,到底是自己兄弟,不能带他们发财过好日子,也不好拦着他们去奔前程。 但是兄弟一场,孙黑虎不怕得罪柳妩,将他想到的跟弟兄们说了,那几人被钱迷花了眼,拍着胸脯道:「贱命一条,能卖得如此价钱,也算值了。」 至此,多余的话孙黑虎自是不好再提,只能道一声珍重,数年兄弟,不久之后便要分道扬镳了。 他们自己解决了,夏琛便不用再多话,看了眼神色有些低落的孙黑虎,夏琛问:「你等日后可有什么打算?」 此人虽然是匪,但值得一交,若是选好了安身之所,他离开前可以给他们提供一批粮食和蔬菜。 孙黑虎对着夏琛笑了一下,摸着头竟似有些不好意思。 夏琛不明所以,孙黑狗戳着他哥后背小声催促:「快说啊。」 孙黑虎嘿嘿笑了两声:「那个、夏少爷,我们想跟着你们走。」 「跟着我?」夏琛诧异不已:「我是要回老家的,我家很远,而且只是个普通的小村子。」 孙黑虎一摆手,不在意道:「嗨,我们不管你去哪,就是想跟你混。我去当山匪,我族叔跟我说要我找个靠谱的老大,这不是没找着,才赶鸭子上架自己上了。我觉得你挺靠谱的,就想跟你混。」 他知道自己不聪明,所以聪明人说的话他都记着。 夏琛哭笑不得,穿越十多年,才知道自己还自带王霸之气,在电视里看主角一出现,便有人纳头便拜,他还觉得假,没曾想自己竟遇到一回。 笑完之后,他开始思考吸纳孙黑虎等人的利弊,利不用说,这些都是正当年的汉子,个顶个能打,都是助力。 而且他日后回乡,必然要在家乡建一个基地,重建防御设施,届时肯定极其需要人手,不管何时,要发展就离不开人。 而弊端,自然就是队伍人一多,行动间更容易引来殭尸,而且他们的交通工具不够,就算等几天将南瓜车拿出来,马车也找回来了,十几个壮汉,挤两辆马车,也太憋屈了。 综合考虑,利大于弊,而且弊端也不是不能解决的。那柳小姐不是讲中宁府吹嘘了一番嘛,说是方圆最大的城市,想来马车和马匹都是不缺的。他们也许久没进城了,也该进城补给一番。 不过这些只是他们自己的想法,还要问一下队伍中其他人的意见。 面对夏琛的徵询,温束首先道:「随你。」
第169页 折柳举手附议,针娘默默点头,忘尘喧了声佛号,同样表示无异议,南哥儿倒是挺开心,他跟孙黑虎等人相处愉快,变成同伴他很乐意。 冯砚山当然不会违背夏琛的意思,他还藉机将夏琛夸了一番,说他菩萨心肠待人好,当初就是救了他的命,也不嫌弃他吃得多不能打,孙黑虎等人跟夏琛混准没错。等日后夏琛位列仙班,说不定他们也能鸡犬升天当个天兵什么的。 夏琛听他越吹越没边,尴尬得不行,连忙打断他,想想又叮嘱道:「你……以后少夸我。」 冯砚山一惊:「我夸得不好吗?」 夏琛摇头,不,我就很怕哪天你吹得太厉害,人家真把我当神仙了,让我上天我可怎么上去。 柳妩看好的一众手下,不但没挖到人,还跑去跟夏琛混了,说不气是假的,都快气死了,但是对比一下人数和武力值,她识趣的收敛了所有怒气维持着一副笑脸。 接下来一天,便在洞穴里修整,先是睡了半天恢復精力,中午煮了点儿稠粥吃了。孙黑虎等人既然投了夏琛,自然要管他们伙食,便让他们跟着一起吃,反正夏琛别的不多,就是粮食多,也不怕他们吃。 至于柳妩和投了她的五人,就没那么好的待遇了,柳妩的排斥大家都感觉得到,反正没打算相交,夏琛才不愿意主动示好,干脆连着那五人也没管。 可怜这五个人,也是忙了半夜,其他兄弟睡觉吃饭的时候,他们辛辛苦苦跑出去打了猎物回来,剥皮烤了吃。大小姐撸着狗,吃着最细嫩的部位,还皱着眉嫌弃肉不好吃。 毕竟是曾经的兄弟,孙黑虎看得心中很气,但是人家现在已经不归他管了,只能将头扭到一边闷头喝粥。 下午孙黑虎主动提议出去打猎,夏琛一想也行,他空间里的肉食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也该再添一些。 孙黑虎和众弟兄都是打猎的好手,末日后身体素质又有了极大提升,打猎效率也跟着提高。 一行十多人出去,一两个时辰后再回来,拖了几百斤猎物,这次没打到野猪,但是山鸡野兔这些小猎物足有十几只,另外还有鹿、狍子等其他猎物。 孙黑狗兴沖沖道:「我还遇见一只熊,要不是肉不好吃,我就喊我哥去抓了。」 夏琛正在帮着收拾猎物,闻言插了一句:「熊掌炖了很好吃。」 南哥儿耳朵简直像装了个雷达,专门收集跟吃有关的消息,刚听见好吃,就蹿了过来:「真的吗?有多好吃?比昨天那个火锅好吃吗?」 自从吃完火锅之后,这个已经升级成南哥儿心中的美食排行第一名了。 夏琛:「……这个没法比,是不同种类的好吃。」 一个是大众美食,一个是高档菜,后来熊成了保护动物,都不让吃了,他也没吃过,就听人说熊掌好吃。 南哥儿舔了舔唇,抓着孙黑狗的胳膊道:「那熊在哪儿,你带我去,我们去把它手砍回来。」 孙黑狗也想吃好吃的,高高兴兴就想带路,夏琛赶紧拦住,他就说说,吃都没吃过,怎么晓得熊掌怎么炖,这东西炖不好就糟蹋了。 好说歹说,用其他好吃的东西安抚住南哥儿,晚上夏琛用加了孜然和辣椒面烧烤粉等种种烧烤调料的精緻版烤肉又收拢了一波人心。 南哥儿捂着吃撑的肚子,幸福地感嘆:「要是每天都能像这两天这样吃就好了。」 夏琛笑着怕他一下:「你才多大,日后好日子还长着呢,这就满足啦?」 说说笑笑,吃完后安眠一晚,大概因为他们将方圆百里的殭尸都杀光了,这夜一只殭尸都没过来。 第二天依旧是半阴不晴的天气,但是他们已经不能再耽搁了,一行人收拾一番准备下山。 已经成了队友,夏琛就当着他们的面将行李收进空间,引得阵阵惊唿。夏琛不想一次次解释,一个眼神,南哥儿和冯砚山就跟唱双簧一样去给孙黑虎等人讲小神仙的故事了。 第88章 下山之后, 首先要去找他们遗弃的马车,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 更何况不久之前还下过一场暴雨。山路湿滑难行,你搀我扶,走得都踉踉跄跄。 柳妩也顾不得讲究了, 死攥住投效于柳府的山匪的衣服,才没有摔得在泥地里打滚。 到了外头,柳妩的灰狼不再趴在角落里, 大傢伙儿都发现这不是只狗, 竟然是只狼。于是难免嘀咕两句, 对柳妩防备心更重。 好在他们本就不同行, 这段山路估计就是最后一段同行之路, 下山之后各奔东西,再不会有其他交集。柳妩养得是狼是狗, 跟他们没什么关系。 行至大路, 并不是他们上山入林的地点,冯砚山来回看了一会儿,告知他们得往回走一段儿,他们跑到前头来了, 马车还在后面的路上。 柳妩似有话讲, 夏琛没给她开口的机会,拱手道:「柳小姐,就此别过了。」 柳妩脸色一僵,甩手带着人走了, 孙黑虎目送那五个兄弟离开,那五人并未回头。短短一日,或许是因为看到夏琛种种神异手段,柳妩怕人心动摇,给这几人许诺的报酬又翻了两倍。 两方人马背道而驰,走了不到一刻钟,就看见他们卸在路边的马车车厢。果然如温束所说,殭尸对这些木头不感兴趣,大道上也没有其他人像他们一般赶路,所以马车厢依旧好好留在原地。
第170页 将马套上,再把车厢里残留的雨水擦干净,收拾一番就该上路了。 夏琛的南瓜马车还差大半天才能复制完成,现在不能拿出来用,两辆马车实在坐不下这么多人,于是商量一番,让马车慢行,轮流坐车,其他人跟着车跑。 孙黑虎等人连忙说不用轮换他们跑就是,反正走山路也走习惯了,本来如果没有他们,两辆马车再加上多出来的马,夏琛他们挤一挤是够的。 夏琛想到明日就能将南瓜马车放出来,就这半日,将就一下也过去了。 顾虑到在跑的人,他们马车赶得很慢,但是再慢也比凭腿走根本跑不起来的柳妩等人快。 就一条官道,走了约有两刻钟,便遇上正慢行的柳妩等人,赶车的南哥儿和折柳,甩着鞭子勐抽了一下,马车瞬间加速,将刚扬起手的柳妩等人远远抛在后面。 南哥儿哈哈大笑,问折柳:「你怎么也讨厌她。」南哥儿对人的喜好很单纯,别抢他吃的,大家就有做朋友的可能。 折柳并没有回答南哥儿的话,他讨不讨厌无所谓,重点是他家少爷。他勒了下缰绳控制马速,免得孙黑虎他们追不上。 到了中午,他们在路边找了处废弃的草亭吃午饭,以往为了赶路可以在马车上轮流解决,就是得注意别被颠簸得咬了舌头。 现在那么多人还在下面跑着,总不能让他们一边跑一边吃,而且也得让人歇歇,于是干脆停下吃顿消停的饭食。 在路上没工夫折腾,馒头就白水,虽然干噎,但是比普通人家吃得没发过的蒸饼好多了。那玩意儿冷了之后跟石头一样,非常考验人牙齿的咬合力。 因为他们一直在赶路,所以只要一有条件,就会蒸很多很多馒头带上,放在夏琛的空间里不怕坏。 突然多了十多个能吃的汉子,馒头储备一下不够了,夏琛边吃边琢磨着,等到了中宁府,找到落脚的地儿,得多做一些方便的吃食了。 孙黑虎一群兄弟捧着馒头大嚼大咽,当山匪苦啊,有钱人难遇,穷人老大不让劫,山里没法种地,他们就打猎为生。打着了就饱餐一顿,没打着就饿一顿,也难怪那五人一听柳妩开出的条件就跟着跑了。 正吃得欢实,温束突然道:「有人来了。」 夏琛眼带疑惑,温束侧耳倾听片刻:「马蹄声,人数不少。」 萱娘举起两只手,接着补充:「比这么多还要多。」 这种时候,哪来的马队急行,夏琛心中奇怪,将消息透露下去,没多久,其他人也听见急促的马蹄声越来越近。 不用夏琛说,众人纷纷拿起武器戒备起来,马队走近,打头的是一个锦衣公子,身后随行的其他人皆是一身相同的制式衣服,显然是他的手下。 他们大概也没想到会在路上遇见其他人,马队跑出去一段儿又折了回来,锦衣公子打马上前,并没有下马。 他居高临下的打量了一番,眼神在温束和夏琛身上多停留了一会儿,眼中闪过一丝浅淡的疑惑,约莫是在奇怪他们的人员构成。 「敢问公子尊姓大名,何以行至此处?」锦衣公子沖温束拱了拱手,装出几分斯文客气。 温束眼皮子都没抬,定国公府在整个大安朝都算豪门,以他的身份,前后两辈子都没几个人敢让他仰视着说话。 区区柳府庶子,乱世逞英雄有了几分势力,那也是多年之后,现在,呵。 没错,这锦衣公子就是柳妩的亲兄长柳少炎,温束第一眼就认出来了,毕竟是前世死前见到的最后一人,他逼迫柳少炎放火,将他的异能耗尽,手段可不怎么温和,差点将人整废了。 他不接话,夏琛也不喜这人眼中的打量评判,没有出言缓和,作为外交人员的冯砚山看眼色行事也保持沉默,气氛瞬间僵了。 柳少炎脸色扭曲了一瞬,很想将眼前这群不识抬举的贱民一把火烧了,但是他还有要事在身,妹妹还不曾寻到,家中那对贱人还没有彻底安分,他不能耽误时间。 「走!」柳少炎黑着脸打马而去,马蹄声渐消渐远。 等人走远,温束才告诉夏琛柳少炎的身份,夏琛惊讶之后又不觉得意外,兄妹俩还挺像的,一样自矜身份高高在上,又要摆出一副平易近人的样子,把其他人都当傻瓜。 转念一想,夏琛连忙招唿大家赶紧吃。柳妩就在后面,等柳少炎接到人返转,两方再遇见,柳妩十有八九会寻他们不自在。 果然不出夏琛所料,他们刚刚吃完,重新准备好出发,柳少炎就带着柳妩追上来了,就连那五个山匪,都被柳少炎的手下带在马上。 马队将夏琛他们的马车逼停,柳妩脸上的得意掩都掩不住:「子笺公子,可愿随我回柳府做客?」 这群人里就数夏琛和温束长得最好看,就算在整个中宁府,也少见这般好的相貌。而且这两人都是十分有能力的人,夏琛手段神异温束武功高绝。 但是夏家那叔侄俩太气人了,温束虽然最开始用很可怕的眼神看过她,但是后来他便再没有这样了,而且与人(夏琛)交谈神色温柔,迷人极了。 这样一个人,若是能招入府中,不说能力,光看脸都让人心情愉悦。因她不晓得温束姓名,只听夏琛叫他子笺,便随着这么称唿。 温束和夏琛同时变了脸,夏琛差点破口大骂,就这样的人,竟然还想染指子笺,真够不要脸的。
第171页 温束更加干脆,一声清脆的鞭响,折柳手上的马鞭已经到了温束手中,而柳妩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惊叫出声,捧着脸痛嚎怒骂:「我的脸,哥,杀了他们,杀了他们!」 「大胆贼子,竟然敢伤我柳府的小姐。」柳少炎看见那条贯穿整张脸的鞭伤,怒不可遏,扬手一招一团火朝温束迎面扑来。 这一招出其不意,若是对其他人,立时便能奏效,将人烧成一个火人。可惜对上的是温束,他那两招,实在不够看。 温束闪身躲开,顺便还将站在他旁边的夏琛拉到一边,不等柳少炎再出第二招,一鞭抽在他腿上将人抽下马。 少爷小姐都受了伤,柳家下人哪能干看着,纷纷驱马朝夏琛等人冲来。 夏琛一众立刻迎战,自觉不自觉都将针娘和萱娘母女护在后面,孙黑虎那五个兄弟,刚刚投奔新主,就要同旧日兄弟打起来,心中自是不愿。 柳妩眼中的恨几乎要溢出来,她大喊道:「谁杀了伤我那贱人,赏黄金百两!」 此话一出,几乎所有人都冲着温束去,反而顾不上其他人了。夏琛气得要死,恨不得直接把柳妩剁了。 柳府众人已经驭马逼近,他来不及多想,迅速召唤出魔法书,一张雪绒花扔出去,地面出现一片冰,跑在最前的两匹马瞬间马蹄打滑连人带马摔倒在地,后面的马收势不急,直接将人踏死,之后也滑到摔伤。 十多个骑手,顷刻间折了四五个,而孙黑虎一众看起来很有威慑力的壮汉,甚至还没来得及出手。 柳少炎见势不妙,朝着夏琛他们的马车连扔两团火,又朝人群中扔了一团,趁着众人慌乱躲避,命令手下拦人,而他爬上马带着柳妩掉头就跑。 被撇开的柳府手下有的听命阻拦,有的跟着柳少炎一起跑,夏琛他们的马都套在马车上,解开来追已经来不及了。而且柳少炎的马显然是良驹,比他们这些车马行里带出来的马跑得快多了。 夏琛恨声道:「让他们跑了。」 温束眯眼笑了一下:「那可不一定。」 他手腕一翻,孙黑虎某一个兄弟的武器已经到了他手上,那是一把山匪们自制的弓,质地差,射程近不好使,要不是他们武器太少,早扔了。 粗糙的木弓到了温束手上,被他玉白的手指衬得精良许多,弓弦弯如满月,木箭飞射而出,从奔逃的柳府下人身边穿过,一箭射.进柳少炎后心。 箭出弓断,这弓温束只射.出一箭,就彻底损毁。 第89章 冬日天黑得早, 刚过酉正,天色已经黑得不见五指。 荒原里燃着两堆火, 柴火烧裂发出轻微的噼啪声,夜风阵阵,带起烧化的柴灰,在空中打着旋,又落进围坐在火堆旁的人的头髮里。 南哥儿用一根弯曲的大树枝刨了刨火堆里埋着的红薯,冯砚山在他旁边打着小哆嗦, 他不是异人, 身体素质虽然比以前好,但也经不住冬夜里这没遮没挡的寒风。 「你穿这么厚还冷?要不去马车上待会儿?」南哥儿嘴里嫌弃着, 又找了一件自己的厚披风扔给他。 冯砚山感激得笑了笑, 将自己整个裹住:「不、不了,在火边还好一点儿,马车里更冷。」 木板子的马车,一点儿不保暖,前面的车帘也不够厚,待在里面要冻成冰坨子了。 孙黑虎一群人更惨,他们的衣服本就不怎么厚实, 夏琛库存的成衣也不够, 只能将棉被拿出来让他们几人拥在一起裹着被子取暖。 「再忍一忍, 我小叔说了,马上就能有地方住了,我小叔可是小神仙, 保准……」 南哥儿剩下的话含在嘴里,完全忘记说了,眼睛眨都不眨得盯着突然出现的圆头圆脑的奇怪物体。其他人均是满目震惊,长大了嘴巴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是那个大南瓜?长得不太像。」温束首先上前,饶有兴致地曲起手指敲了敲南瓜马车的车壁,发出几声脆响。 「是不怎么像,不过看久了,好像也没那么丑。」 夏琛刚从空间里出来,顺便将南瓜马车放出来,这东西他也是第一次见,虽然通过探查术知道是什么样子,但是并没有真正看到过。 说实话,跟童话里的南瓜马车比,他这个显得有点儿丑,毕竟个头太大了,都快赶得上一辆中巴车的长度,但是又比中巴车要宽一些,外壳是正常老南瓜的颜色,圆头圆脑的。 两侧的车轮是墨绿色,似木非木的材质,非要说,倒有点像充气版南瓜藤。车头不像马车驾驶位一样完全在外面,也不像汽车一样封闭,是半封闭的样式,两侧有挡板挡风。 除此之外,夏琛在空间将南瓜马车放出来才知道,车内空间是可以一次设置的,初次使用时可以自由设置车内布置。 因为南瓜马车里有干缩的南瓜瓤,他可以将这些南瓜瓤不那么精细的改造成他想要的样式,比如他想要个凳子,没问题,但是想弄个车载冰箱,那就肯定是不可能的。 而且只有第一次使用时可以设置,之后直到这辆南瓜马车坏掉或者里程跑完——南瓜马车虽然不用汽油,但是跑到一定里程就没用了,要换下一辆——下一辆南瓜马车才能重新设置。 他们这么多人,夏琛图方便,直接照搬了那些客车的内部构造,一边两人一边三人的座椅,椅子是连着的长椅子,没有分成单人座,反正他也不卖票也不用系安全带。中间留个过道,秉持良心,他弄得座椅还挺宽敞的。
第172页 而且因为干缩的南瓜瓤本身不那么硬,所以用来当椅子坐还挺舒服的,可惜不能放倒当躺椅,他在空间摆弄了半天都没搞成,大概这个稍微算精细操作,不给他弄。 好在小桌板倒是弄出来了,另外一些小细节他也没忘记,座椅旁的挂钩,头顶的置物仓。为了通风,也考虑到以后作战问题,头顶开了个不大的天窗,两侧各开了两个窗户,没办法弄成推拉的样式,直接朝里拉开的,里面有个扣锁,关上的时候可以扣住。 加上小不点儿萱娘,他们一共二十一个人,夏琛弄了二十五个座位。 另外车尾留下的一点儿空地,直接弄了个高低床,下床的床底还能放一些杂物,若是有个什么情况,可以让人在这两张床上休息。 这些零碎的设计花费了夏琛很长时间,因为是一次性的,这次弄错了就改不了了,所以他格外小心。 花了半个多时辰才设置完毕,夏琛没有将南瓜马车重新卡牌化,而是直接就带了出来。 因为跟柳家兄妹打得那一场,之后收拾战场又浪费了时间,柳家没跑掉的家僕都杀了,战马留了下来,他们一下子有了十二匹马。 之后没能赶到下一个落脚点,于是找了个空旷处生火,夏琛算着时间南瓜马车要复制好了,等众人生起火,他进空间取复制好的南瓜马车。 「进来看看,里面是我自己弄的。」夏琛带着几分得意朝温束招手,有点儿想像他炫耀。 车门开在靠近车头的位置,朝里推开的,夏琛带着温束进去,打眼一瞧,温束便将车内一切扫进眼里,略带新奇地夸赞:「着实不错,节省空间又不失舒适。」 夏琛被他夸得眉开眼笑,把他往椅子上按:「坐下试试,软不软?舒不舒服。」 温束含笑点头:「极好,元宝真厉害。」 「也没有啦。」夏琛轻咳两声,把一点儿不自在掩藏下去,虽然原设计不是他做得,但是他也花了很大心力的。 「小叔,我也想看!」南哥儿回过神,连蹦带跳地跑过来扒着车门喊。 「进来进来,都进来看看。」夏琛招手让等在外面两眼冒光的众人进来。 南哥儿离得近先蹿进来,立刻眯着眼睛道:「好黑啊,小叔我下去拿个火把?」 夏琛一拍脑袋:「坏了,忘记照明问题了。」 温束四下看了看,安抚道:「无碍,我在车□□个挂钩,将你的小夜灯挂上去即可。」 「好主意!」夏琛立刻将小夜灯拿出来,它的光柔和而明亮,走到中间,整个车厢内都是亮堂的。 温束找了根细铁钎,将尖头烧红一点儿,用力钉进车顶,下部再弯出一个钩,将小夜灯挂上去。 南瓜马车继承了大南瓜的一些特性,外壳超硬,夏琛试过用匕首刮,只留下淡淡的白痕。内里相对而言,硬度就没那么高了,毕竟当初他们搞死大南瓜,就是将轰天雷扔进它嘴里。 小夜灯晃了两下,安稳了,马车里面也是温暖的橘色,将灯光都映成一片暖黄,车厢里明亮儿温暖。 所有人都进来了,上下左右四处看,到处都是惊叫声,萱娘坐在椅子上,红着小脸笑:「娘,这个凳子好舒服啊,软软的。」 「哇这是啥?哎哎掉了掉了……」孙黑狗把小桌板拉下来了,吓得手足无措。 孙黑虎正在打量头顶的置物仓,心中暗自疑惑,这么小的地儿,晚上可咋睡得下,而且那么高,他有点儿不敢上去睡。要不他就坐下面,这椅子真舒服,坐着都是享受。 正琢磨着,听见弟弟的惨叫声,他扭头一看也吓了一跳,冲过去就拍了孙黑狗两下:「手贱个啥,让你手贱!」 「没事,这是个小桌子,还能合上去的。」夏琛走过来给他们演示了一下,其他人都伸着脖子看,看完都稀罕极了,都去扒拉小桌板,跟找着什么好玩意儿一样。 夏琛哭笑不得,索性让他们玩儿去,忘尘试过一遍,眼带惊嘆地过来跟夏琛说话:「这也是神仙手段?真是非我等凡人可想。」 谎话说到这个地步,只能继续圆下去了,他那个不存在的神仙师傅,不知道已经被众人神化成什么样了。 有了南瓜马车,再也不用担心要露宿荒野了,而且南瓜马车的保暖效果比一般的农家土胚房好多了。 大家在南瓜马车里看了好半天,都捨不得出去,生的火也不管了。夏琛无法,只好自己出去,把他们埋的红薯刨出来,有两个都烧成碳了,他加了些柴,又扔了几个进去,将烤好的红薯跟温束分吃了。 激动了好半天,众人才缓过劲儿来,出来埋锅造饭。馒头已经吃光了,得重新做饭,夏琛空间里存的肉拿出来,做一个简略版红烧肉加红烧大排混合,煮了一大锅。 另一个锅蒸一锅米饭,他们胃口都好的很,不存在什么晚上不敢吃油腻。 饭做到一半,有几只殭尸循着血气找过来,都没让夏琛出手,为了不污染他们的地方,孙黑虎带了几个兄弟,远远的就将殭尸斩杀了。 火大饭熟得快,一人一碗米饭,上面浇一大勺浓油赤酱的红烧肉加排骨,肉汁混合着酱汁渗进米饭里,拌一拌吃一大口,香得能把人舌头咬掉。 忘尘不沾荤,夏琛给他拿了点儿清油做的下饭菜和一些小酱菜,他一样吃的很香。
第173页 孙黑虎他们哪吃过这样的饭菜,那些炖肉的调料他们都没怎么见过,一个个饿虎扑食一般,一口下去半碗饭没了,觉得这饭真是好吃得不得了。 红烧肉也是极美味的,五花肉肥而不腻瘦而不柴,香滑软糯,大排直接拿着啃,瘦肉也不塞牙,一口下去肉汁迸溅,满嘴都是肉香。 「这也太好吃了吧!」南哥儿已经添了三碗饭了,料想饭该不够吃,第一锅饭熟了之后就盛出来然后做第二锅饭,之后又被抢光了。 大家都吃的满嘴油光满脸满足,夏琛更喜欢锅底香香脆脆的锅巴,干吃香甜,放在红烧汁里面泡一会儿再吃,锅巴外面被浸满了肉汁,微微发糯,里面还是脆嫩的,味道好极了。 吃饱喝足,用早早打来的水洗漱一番,这才渐次上了南瓜马车,今晚便在车里睡了。 照旧留两人值夜,各自坐在两边窗户旁,窗户开一点儿小缝,既是为了通风也是为了观察外面情况。 「这是什么神仙日子啊!」靠坐在松软宽敞的椅子上,大家都觉得舒服极了。 第90章 中州, 中宁府。 作为一州府城, 中宁府是整个中州最大最繁华的城市, 因贯通南北的商道,一年不管何时, 街面上都是熙熙攘攘的人群。 然而此时, 这座繁华的城市却颓败荒废, 大白天里,街面上也只是有少少的行人,青石板的道路上四处沾染着已经发黑的血迹,路过的老百姓却视而不见毫不在意。 道路两旁的店铺关了十之八九,有的直接铺门大开, 里面的商品早已被哄抢得一干二净。 一家敞开的糕点铺里,后厨突然闪过两个黑影,黑影瘦瘦小小, 一看就不是成人体型, 借着窗边一点儿微弱的光, 可以看出是两个年纪不大的孩子。 大一点儿的不过十二三的样子, 小的估计只有七八岁, 两个孩子身上的棉袄早就破得不成样子了, 脸上黑黢黢的脏得看不出五官。 两人在后厨翻翻捡捡, 年纪小的从灶台角落和墙缝的夹角里扣出一块发黑髮硬的糕点, 高兴地拿给年纪大的孩子看:「井生,看我找到块糕点!」 「嘘,小点儿声。」井生把沾满了灰的糕点拍一拍, 幸亏天气够冷,这糕点还没长毛,他掰下小小的一角塞进小孩嘴里,又把剩下的用一块破布包好揣进自己怀里:「拿回去捣碎了兑点儿水煮,能煮一大碗呢。」 小孩咧着嘴无声地沖井生笑了一下,露出一嘴换了一半的牙,压低声音道:「今天运气好,咱们再多找一找。」 井生从窗户看了看暗沉的天色,自从那日暴雨之后,就再没见过大晴天,偶尔太阳出来一下,不一会儿就被云遮住了。天色始终昏昏沉沉,一天里也就正中午的时候稍微安全一点儿,那些吃人的怪物不会直接冲出来,其他时间,怪物会循着气息找人,将人吃掉,也变成怪物。 「那咱们再找一会儿,就一会儿,一刻钟之后立刻就走。」 小孩点点头,马不停蹄地又开始搜寻起来,他要趁着这难得的机会多找些吃的攒起来。 现在中宁府已经不卖粮食了,好多粮铺都被抢了,还有一些被现存的几家大户给收拢在自己手下,整个城市的人都断粮了,这种时候还出来的人,都是找粮食的。 可惜好运气可能用尽了,这家糕点铺不知道被人来回搜颳了多少回,干净得一粒米都找不到了,那块糕点成了他们唯一的收穫。 再晚就赶不回去住的地方了,两个孩子脚步轻快地往回跑,一路上警惕不已,既要防备随时可能出现的怪物,也要防备那些大人,饿到绝望的人,就会变成披着人皮的怪物。 今天为了出来找食物,两个孩子跑得有些远,战战兢兢躲躲闪闪走了两刻多钟,才到达住的地方附近。 绕过街道拐角就该到他们住的小破屋了,旁边屋子的门突然打开一条缝,探出来一个梳着羊角辫的小脑袋,只见过几回的小女孩用气音沖他们喊:「快跑!」 井生一愣,小姑娘已经被大人抱了回去,木门瞬间关上了,井生二话不说,拉着小孩儿拔腿就跑,身后传来恶声恶气的喊叫:「那两个小崽子在那!快,抓住他们,咱兄弟今晚能吃顿饱饭了。」 两个孩子发了疯一样跑,身后一群人紧追不捨,他们两眼冒着红光,面容扭曲狰狞,看着两个小孩目露垂涎,已经成了吃人的恶鬼。 两个小孩毕竟年纪小,腿短跑不快,而且他们都饿了很久,赶路回来已经花了很多体力,跑着跑着就没劲了。 身后的恶鬼越来越近,井生一把将小孩推远,大喊一声:「跑!活着替我报仇!」转身迎向了那群恶鬼。 小孩嚎啕大哭,眼泪煳满了脸,依旧挣命般地往前跑,身后同时传来井生和男人的惨嚎声,小孩知道,那是井生在用自己的神术打坏人,替他拖延时间。 跑过一条街,小孩正要找地方躲起来,突然见到一个奇奇怪怪的像车又不像车的东西从远处驶过来。 他闪身躲在一扇门后,抹了把泪偷偷打量,那个怪车越来越近,拉车的马后面坐着两个人,一个是满脸笑的胖子,一个竟是个极好看的和尚。 他们这样的孩子,现在已经能分辨出什么样的人吃人,什么样的人不吃人,小孩一眼看出,这两人都是没吃过人的。 不吃人就够了,小孩勐扑出去跪在车前,将头在石板地上砸得砰砰响:「求贵人救救我哥哥,求菩萨救救我哥哥。」
第174页 冯砚山和忘尘立刻拉住缰绳,忘尘顾不得解释不能把叫他菩萨,跳下车拉起小孩:「小施主莫急,你哥哥怎么了?」 小孩的眼泪又忍不住流下来,颠三倒四哭道:「他们吃人,抓小孩来吃,张琪黄那群混子,把我哥哥抓走了。」 忘尘和冯砚山同时大惊失色,吃人?那岂是人所为!听见动静从车厢里打开挡板走到驾驶位的夏琛听见,更是惊怒交加。 「你哥哥在哪儿?」夏琛忙问。 小孩往后一指,冯砚山立刻将小孩抱到驾驶座上坐着,赶着南瓜马车往小孩指的地方跑。 车厢里其他人听了夏琛传递的消息,都义愤填膺,吃人的已经不能算人了,这样的畜生,有多少杀多少。 等他们赶到事发地点,那里已经没人了,地上有新鲜的血迹,还有一点儿……肉烤煳的味道。 夏琛眼一闭,鼻尖的烤肉气息让他泛起噁心,心里难受极了。 小孩儿是个小哭包,眼泪就没停过,见大家都面色难看地站在原地不动了,抽抽噎噎道:「能、能去他们家找吗?」 「走。」夏琛心里现在拱着一团火,非得将那群禽兽杀了才能出气。 马车又跑起来,南瓜马车的减震效果特别好,跑在这样的青石板路上更是有快又不颠簸,他们按照小孩的指示,很快到了那些禽兽的大本营。 那是一个独门独户的小院,周围都没有人住,想来也没人敢住在他们旁边。冯砚山停下马车,孙黑虎等一群壮汉拿着武器气势汹汹地跳下车,一脚将木门踹开,夏琛南哥儿他们紧随其后。 小孩说了,那群人有十来个,领头的张琪黄以前是街面上的混子,手下这群人也不是什么有作为的。孙黑虎他们虽然混得不怎么好,好歹也是山匪出身,身手比这群只会欺压弱小的禽兽好多了,打起来不过砍瓜切菜。 木门一踢开,院中一个年轻男人正在磨刀,旁边躺着两个生死不知的人,一个是个年纪不大的少年,另一个是个成年男人,身上被扎了两个血窟窿。 磨刀的男人听见声音,抬头用猩红的眼睛看过来,见到孙黑虎他们极具威慑力的身板和手上的大刀大斧大棒,过热的脑子清醒了一些,张嘴就叫人。 夏琛根本不怕他叫人,孙黑虎一马当先已经杀将过去,年轻汉子手上还拿着刀,却只知道躲,被孙黑虎一刀噼在后背,倒在地上起不来了。 其他闻声出来的人,迎面就是砍过来的大刀和挥舞的锤子大棒,都不是什么有出息的人,否则也不会只敢找孤寡小孩下手。都没等到夏琛他们出手,一波交手,倒下去三四个。 其他人见势不妙就想逃,可惜身后就是屋子,门被堵着,他们逃能逃到哪儿去,三两下就被收拾了。被刀砍斧噼的直接挂了,倒是被棒子打的捡了一条命,被捆起来问话。 小孩扑到院子里的少年身上哭得快闭气了,忘尘过去看了看,少年被打得皮青脸肿,露在外面的皮肤上也都是上,身上还被划了几刀,好在不致命,人还有气儿。 他手里有夏琛拿水果血兑出来的药水,金疮药外敷水果血内服,双管齐下,很快少年微弱的鼻息平稳许多。 见哥哥的情况稳定下来,小孩终于收了眼泪,但是因为哭得太久,还一抽一抽的。或许是因为忘尘动手救了少年,小孩对他印象十分好,夏琛干脆让他哄小孩说话,问一些这中宁府的情况。 忘尘拿了水让小孩儿喝,这孩子咕咚咚灌一气,才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说起来。 原来他和少年根本不是兄弟,少年井生以前是他家下人,而他是这城中大户人家薛家的小少爷薛广宗。 听见小孩儿自报名号,一直百无聊赖站在一旁的温束蓦然抬头,略带几分惊奇地看向薛广宗。 这中宁府可真够藏龙卧虎的,柳家出了两个名人一个名殭尸,没想到这里还藏了一个。这个薛广宗,他倒不是从那个八卦王那里听来的,而是这个奇葩太有名了,他们两人甚至还打过交道,有过一面之缘。 这个薛广宗,以人类之身,去给那个建立了殭尸国度的殭尸王当了丞相,他明明是人,却对人类怀有极大的恶感,手上人命不计其数。有人说他不杀女人孩子,也有人说他每天都要吃一个小孩儿,众说纷纭传得非常邪乎。 不管是什么说法,有一样是十分统一的,就是薛广宗的赫赫凶名,能止小儿夜啼说得就是他了。 人类虽然惧怕和恨殭尸,但已经不是同一个物种,倒是薛广宗明明是人却给殭尸办事,名声非常差,那时候人类都称唿他为薛鬼,嘲笑他非人非殭尸,如恶鬼一般。 可是鼎鼎大名人憎鬼嫌的薛鬼,小时候竟然是个哭包?生活到底对他做了什么?温束看着薛广宗脸上未干的泪痕陷入沉思。 第91章 那群吃人的禽兽的院子, 夏琛嫌弃太脏, 不肯在那里住,本来打算去隔壁院子住, 反正两边都没人。 但是去看过之后, 隔壁的院子都很脏破,而且仅有的家具桌椅,都被搬走了,连床板都被这群混混砍了当柴烧, 根本没法住。 薛广宗主动主动提出, 可以去他和井生的住处住,他们两个虽然是小孩子, 但住的地方还不错, 有一个单独的小院子, 里面家具俱全。 这都多亏了井生,他是个异人,现在中南宁空房子多得是, 他们住的也不是多好的房子,没必要冒险跟他们抢。
第175页 井生的异能跟柳少炎有些相似, 都是纵火。不同的是, 柳少炎能直接放火扔火球, 井生的火必须跟他的身体有接触。 所以他一般都将火覆在双掌上与人或者殭尸对战, 夏琛他们在案发地点听见的焦煳味儿,就是那个死掉的男人被井生在胸腹出烫了个半死。 但是这个男人并不是井生杀的,而是混混头子张琪黄动的手, 因为这人被井生废掉了,反正也没药治,干脆杀了算了。 这些都是那个侥倖没死的混混吐出的口供,他说,张琪黄说,半死不活只能受罪,兄弟一场,不如早点让他解脱,还能让其他兄弟饱餐一顿。 就是因为这人先被杀了,被打得半死的井生才侥倖留下一命——张琪黄要吃新鲜的,先吃那个男人,吃完了再杀井生。 孙黑虎听完,气得上前就把那个混混暴揍一顿,呸道:「你们这群畜生,配称什么兄弟!」 他孙黑虎虽然是个山匪,好歹也知道什么叫义字当头,有一口吃的从来都是兄弟们分着吃,第一次听见肚子饿了杀掉兄弟吃的。 最后那个混混也杀了了事,这种吃过人肉的人,留下就是祸害。之后尸体被一把火烧掉了,薛广宗说这府城中并不止他们一伙吃人肉,若是将尸体留下,可能会被人吃掉,光想想都觉得噁心。 之后他们便在薛广宗的指路下去了他们的住处,他们住的地方离此处并不远,否则张琪黄也不会盯上他们,附近都是不甚富裕的普通人家。 井生吃完药之后唿吸就平稳了,以现在人的身体素质,水果血的恢復效果十分好,南瓜马车又快又平稳,将他放在车后的床上,一路过去一点儿颠簸不着。 路上遇见三两只殭尸拦路,冯砚山喊了一声,折柳出去几剑把殭尸戳死了,车速只缓了一下,停都没停。 薛广宗坐在驾驶座软软的凳子上,惊叫声还没出口就被堵了回去,看着折柳眼带崇拜,他是真遇见贵人了。 井生醒来时,大傢伙儿都在吃饭,一个个都馋肉,而且异人消耗大,不补充足够能量,就会饿得快。 他们有南瓜马车之后,也不用每天急着赶路怕不能在天黑时到达落脚点了,所以路途中有山或者见着动物,会打些猎物回来存进夏琛空间。 自从上次做过红烧肉之后,大家对夏琛的手艺极度认可,其实他做饭手艺一般,也就是个普通家常菜的水准,关键是菜谱和那些调味料。 夏琛肯定是不乐意一直当大厨的,于是做饭的时候就会招唿有兴趣的人在一边看着边讲边做让他们学着来。 今晚的饭菜便是孙黑虎的一个兄弟,叫文桂喜的年轻汉子做的,这小子极有当大厨的天分,味觉嗅觉都非常灵敏,手上分量掌握得也好,夏琛便放开手,指导他怎么做。 今晚主菜是焖肉,里面加了一些菜干,菜干里吸饱了油汁肉汁,再加上干菜的一点点儿韧劲,比里面大片的五花肉还好吃。 照样是一人一碗饭加一大勺肉菜,给薛广宗也拿了个碗吃着,他本来看见文桂喜开始做饭,就不好意思地躲到一边。井生怀里的大半块糕点被打烂了,只剩一点儿碎末,他没捨得扔收好了。 夏琛最不缺的就是粮食,哪儿会饿着这么个小人儿,让冯砚山端了碗饭给他,小孩到底年纪小,被劝了两句就撑不住了,吃得狼吞虎咽。 井生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躺在熟悉的床上,心中的惊异自不必提,院子里似乎有很多人在说话。他出去一看,自家院子里一堆不认识的人,薛广宗正捧着个碗吃得满嘴油。 要是末日前,饿了这么久再这么勐吃大油的菜,不吃坏肚子才怪,但是现在人的身体素质都加强了,否则萱娘这样的小孩,这么颠簸一路,早该生病了。 看见井生醒过来,薛广宗高兴地端着碗跑过去:「井生,这是好心的贵人给我的,给你吃!」 井生问清楚事情经过后,当场就要给夏琛他们磕头,被拦住了,依旧感激得不得了。 夏琛见他手足无措的样子,找了个藉口道:「我们想在这城中置办一些物资,或换或买皆可,我等是外来人,对这城里的人和事儿不熟悉,若是井生小哥儿方便,不妨指点一番。 他只是随便说说,没想到井生虽然年纪小,竟然将中宁府前后格局说得头头有道。原来他父亲本是薛府的管家,自小跟薛广宗一起长大,薛家打算培养他以后接他爹的班给薛广宗办事的,他从小就跟着他爹跑腿做事,该晓得的都晓得。 起尸之日,薛府运气不好,府里的老爷和管家直接成了殭尸,夫人也被咬了,没有管事的人,薛家乱成一团,等井生找到藏在衣柜里的薛广宗,薛家下人被咬的被咬跑的跑已经没剩下几个。 薛广宗年纪小手下又没什么人,家里的东西都没守住,家中钱财被下仆捲走了,铺子产业被稳定后的其他大户占了。井生见势不妙带着薛广宗跑了,躲到北城区找了个空荡的小院子住下。 之后为了找吃的,他们两个孩子几乎跑遍了大半个城市,对于现在城里的情况也十分了解。 有井生的指点,他们省了好大的事,中宁府这么大的城市,哪家还在做生意,哪家等着客人上门吃客人,哪家卖什么哪家货不好,井生都一清二楚。 夏琛问,他就毫无保留地全说出来,还主动提出可以给他带路。能带路自然是好的,夏琛让他先吃饭,其他是等吃完饭后再慢慢商量。
第176页 此时天已经黑了,没多久就有游荡而来的殭尸四处砸门,进化后的殭尸除了更灵敏,力气也变大了,木门很难承受他们长时间的撞击。 以夏琛他们现在的武力值,除非遇见大规模殭尸群,否则这样的零星的殭尸,倒不如直接杀了了事。 南哥儿和忘尘出去一会儿,轻轻松松结局,吃着饭的井生听见陡然消失的殭尸嘶吼声,心中暗自下了个决定。 吃完饭后,夏琛将所有人都叫到一起商量明天的行程,好不容易找了个地方住下来,要做的事很多。 比如准备干粮,将脏衣服能洗的洗不能洗的扔了,针娘还说想把南瓜马车里面重新洗一遍,他们踩来踩去,地儿都踩脏了。 南瓜马车大家都宝贝得很,多好的车啊,就没坐过这么稳这么舒服的车,又不冷,在里面睡觉吃饭都很舒服。 以前坐马车,针娘从不敢在车上做针线活,因为一不留神就针就戳手指头里去了,她用异能操纵都没法儿。 这么好的车,看见里面的脚印子她都心疼。 于是第二天的行程安排,文贵喜并几个同样懂点儿厨艺的汉子留下做饭,夏琛这回想让他们做红糖馒头。反正他原材料多,这玩意儿甜滋滋的又好吃能量又高,制作方法也不十分困难,揉面这种力气活他们做着正好。 今晚守夜的人守整夜,然后白天留下补觉,另外针娘带着女儿留下,忘尘也留下,作为一部分防御力量。 针娘的异能对付殭尸没什么作用,但是对上人类却能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夏琛还给了她一点儿睡眠花的花露,针在里面泡过之后,就跟麻醉针似的,一针下去人就倒了。 忘尘的防御罩对付殭尸有奇效,哪怕遇见大规模殭尸,开罩子撑到他们回来就好了。 其他人出去搜集物资,人多还是有好处的,像他们以前,哪敢分兵,都是一起行动。 本来打算让薛广宗这小孩也留下的,考虑到井生可能不放心,便带他一起。 商量好之后,夏琛将他们要搜集的物资说出来,问井生意见,井生想了想,先说了那些东西在哪儿,然后给了一个他规划的路线图。 夏琛不小看小孩,看他挺有把握,夏琛直接採用了他的路线,井生小大人一样的脸上终于带了点儿笑。 他犹豫了一下,问起夏琛他们要往何处。 这个没什么好隐瞒的,夏琛直说了大致目的地,说他要回家。 井生听完,抠了抠手指,把手伸到夏琛面前,上面浮起一层火,将他的手变成一只火掌。 「你这是……做什么?」夏琛不明所以。 井生已经知道自己这个叫异能了,一脸坚定道:「夏少爷,这是我的异能,虽然不怎么厉害,但是我能做很多事的,求你们带我和少爷一起走吧,我一定当牛做马报答你们!」 中宁府已经越来越乱了,普通百姓的日子快过不下去了,要么吃人,要么被吃,倒是听说柳府等几家大户人家在收拢人手,有异能的可去投奔。 但是井生不愿意,当初薛家的家业,就是被柳府吞了一大半,要不是他见机快,怕是他们就被害死了。 所以面前的夏琛,是他和薛广宗唯一的出路。 第92章 「这家铺子的银丝炭耐久烧而无烟, 以前城里大户人家都由这家铺子送炭,听说掌柜是帝京某个大官的亲戚。」井生指着半开的铺门介绍道:「年前炭窑那边刚送了一大批新炭过来,现在这家不收银钱只换粮食。」 确切的说, 粮食是硬通货, 基本上什么都能换到, 除了某些脑子不清醒的,现在大部分人已经不用银两来交易了,都是以物易物。 井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恨不得将自己知道都告诉夏琛, 昨晚他恳求夏琛带他们一起走, 其实心中并没有抱太大希望。 他们两个小孩子,在这种世道,实在能力有限。他虽然是个异人, 但是异能弱得很,现在只能在手上覆盖一层薄薄的火焰, 对上殭尸,一掌也打不死,还是得跑。对上人, 就跟打那群混子一样,刚把人烫个半死, 就会被反杀。 他家少爷更是个完完全全的拖油瓶, 虽然他不这么想,然而他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也是夏琛队伍里那个小女孩让他燃起了一丝希望,既然夏琛愿意收留那个小女孩, 或许他和少爷也可以? 至于夏琛要他提供的关于中宁府的信息,井生一点儿没想过用此来作为要挟,夏琛他们是他和少爷的救命恩人,他把自己知道的消息都说出来是应该的。 所以夏琛确认过他们俩真的愿意离开,也说清楚日后可能再难回来,井生和薛广宗依旧坚持后,就答应带他们一起走了。 井生心中感激极了,将今天的出行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出发前信誓旦旦要让夏琛出最少的物资买最多最好的东西。 然而等他见识到夏琛手里仿佛无穷无尽的粮食储备后,除了拜服就是庆幸,真是遇见贵人了。 今天奔波了大半天,先后跑了五家铺子,买下的物资堆积如山,都是先搬到车里再让夏琛收进空间。 他的空间不瞒队友,但是对陌生人还是要留一手,中间也遇见过暗中窥伺的目光,然而他们人多势众,尤其是孙黑虎那群兄弟,一看就不好惹。 在他们砍瓜切菜般清理掉一小群殭尸后,那些尾随的小尾巴就都消失了,大概斟酌之后,觉得啃不下这个硬茬子,选择了放弃。
第177页 这家店是他们最后一个目的地,现在天气怪异得很,太阳不出来之后,每天都阴冷阴冷的,多备些炭总没有坏处。 进店后,店里除了掌柜,还有几个汉子,不像伙计,更像保镖,见有生意上门,掌柜也不十分热络,坐在柜檯后没动,让伙计招待他们。 但是这态度在南哥儿放下两袋白花花的大米之后就变了,现在粮食不好换啊,普通百姓自个儿手下就没有存粮,就算有,这会儿可以不用炭,但不能不吃饭吶。 那些大户人家,且等着他撑不下去将货贱卖给他们,不约而同地断了铺子的生意,别看他守着一屋子的炭,家里都快断顿了。 此时一下见到这么多粮食,掌柜大喜过望,等听到夏琛说有多少换多少,更是激动地差点晕过去。 在确认夏琛他们有能力支付之后,老闆带他们去了库房,足足六千多斤的炭,只用五百斤大米和五百斤面粉就换到了。 掌柜搂着粮食袋子,手都在打哆嗦,店铺也不管了,仓库钥匙直接扔给夏琛,带着几个伙计火急火燎将粮食往回搬。 生意做得爽快顺利,等人走了收炭方便,夏琛也不介意给掌柜一点儿好处,还送了他一大袋土豆。 掌柜心中更加感激,四下看看,也没什么好回赠的,心一横,干脆将自己烧炭的方子默下来给了夏琛。 现在这世道,指不定哪天就活不成了,他死抱着这方子也没什么用,那几家这般逼他,不就是为了方子嘛,他不给就是顶着一口气,现在,还不如给这不相识的好心过路人。 夏琛没想到随手给点儿赠品还有这种好处,他本意是看掌柜顺眼顺便刷任务吶,投桃报李,夏琛干脆又给他送了两袋粮食。 掌柜简直感激涕零,夏琛拿着方子也觉得这次的生意做得舒心,他粮食多,不介意给人一些好处,但得是他主动给,那些坑他的,他反而会十分吝啬。 掌柜一走,夏琛将库房里所有炭收了进去,这些炭不只是一种种类,除了最好的银丝炭,还有带着竹香的竹炭,以及带点儿烟的普通木炭。 不顾夏铜板的抗议,夏琛将空间里堆出一座物资山,他自己每次进空间都有点儿不想看,这些都不能收进仓库,杂七杂八只能一起堆放在空地上,东西多没有合适的存放工具,显得很杂乱,也难怪夏铜板不高兴了。 不听警告换来的是流水般哗啦啦往下掉的财富总额,夏铜板将场地租赁费按照平方来涨,不过还好,他现在缺什么都不缺钱,钱已经花不出去了,每天卖出去的收穫还在不断给他增加收益。 宝石一直缺,但是金子只用拿来给夏铜板付场地租赁费和抽奖,他甚至给夏铜板提议过,要不要开发一下新功能,一百连之类的,十连真的好累哦!然后被夏铜板无情驳回了。 收完炭顺手抽了一发,结果运气不错,给了个巨大无比的三层蛋糕,厚厚的奶油巧克力果酱水果块,暄软香甜的蛋糕坯,夏琛差点儿没忍住自己先来一块。 美滋滋将蛋糕放好,准备今晚拿出去给大家加餐,这么大一个,足够分了。 收完东西,趁着还剩一点点的微弱天光,他们赶着南瓜马车往回走。二阶的黑僵虽然可以白天出现,但是晚上更活跃,力量似乎也更强。 一路急行,平安到家之后,看着屋里多出来的浑身是血的年轻姑娘,夏琛面无表情:「这是怎么回事?」 针娘犹豫了一下,主动站出来道:「是我将人救下的。」 夏琛他们走后,文贵喜带着未来炊事班的一群兄弟,用夏琛留下的食材忙忙碌碌开始蒸红糖馒头,针娘带着萱娘在院子里用异能做针线活,顺便也让萱娘锻鍊异能。夏少爷可说了,异能越用越厉害,针娘就想着,自己和女儿都多练练,忘尘在一边念经看护她们。 萱娘就一边感知一边将小声自己得到的信息告诉她娘,比如东家几个人,西家屋外有殭尸,就这样混过去大半天。 天色渐晚的时候,重复着同样信息的萱娘突然眼睛睁大,告诉针娘有人在朝他们这边跑,后面隔了一段儿还有人。 针娘一听,大概就猜出前面的是在逃命,她犹豫了一下,扒在门缝上往外看,见前面奔逃的是个受了伤的年轻姑娘,后面追的两个人看着眼熟,一想,不就是那柳少爷带的下人嘛,跟着他跑了的。 在针娘心里,夏少爷是顶好顶好的人,跟他作对的都是恶人,当初他们和柳家兄妹,打了一场杀了他们家下人,温束还杀了柳少爷,两边已经是死敌了。就像夏少爷说得,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恶人要追杀的,必然是好人。 针娘就跟忘尘说了一声,又让女儿去把其他人叫出来,严阵以待,等那姑娘跑过去,后面两个人快追到他们门口的时候,针娘操纵着细针,直接从门缝射.出去,刺在那两人脖子上。 针娘的异能也就刚觉醒的时候用过,效果很差,速度慢准头差容易被发现,她一直觉得自己的异能没什么用。 没想到时隔一个多月再出手,经过长期锻鍊,她射.出的细针直接从两人喉咙穿过,两人甚至跑出去一段儿,才轰然倒地。 前面狂奔的姑娘听见动静,愣了一下,见追兵倒在地上,犹豫片刻,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在诈自己。 就这么一会儿,身后被甩开的其他追兵也赶到了,都穿着一样柳府下人的衣服,见到倒在地上的两人,还以为是那姑娘杀的,领头一个冷笑道:「二小姐,您还是随我们回府吧,大少爷和大小姐可吩咐了,一定得带您回去,死活不论。」
第178页 「呸!两个妾生的下.贱.胚子,想要本小姐的命,倒是来拿啊!」这姑娘说话一点儿都不客气,身上的伤还在冒血,骂人的气势倒一点儿不弱。 她见那两人还趴在地上不动,才相信他们真的是死了,也就是说,刚才有人帮了她。但是来抓他足有十来个人,逃是逃不了了,她便干脆认下来,免得牵连恩公。 「你们这些背主的狗,倒是会咬人,不过咬人的狗都是要被打死的。」她抬了抬下巴指向那两个倒霉蛋,轻蔑地吐出两个字:「死狗。」 这一波仇恨拉得稳极了,那群柳府下人都被气得双目赤红,那小姐还不依不饶道:「得志便猖狂的小人,活该踢到铁板,柳少炎也没几天好活了吧,柳妩那个只会装相的贱人,我等着看她怎么死!」 针娘听见柳府下人叫那姑娘二小姐,心中有些后悔救人了,结果听见这话。嗯?柳少炎没死?那咋行啊,得跟温少讲的。 针娘不再犹豫,细针连发,毫无防备的柳府下人齐刷刷倒下一片,剩下的人还没反应过来,针娘的第二波针雨又到了。 因为齐发的数量多,这次有的针准头不好,没有扎到致命处。但是那可是淬过睡眠花花露的麻醉针啊,效果槓槓的,不是死就是晕,反正都倒下了。 一起扒在门边看热闹准备出手救场的文桂喜等人,不敢置信地扭头看向针娘,针娘立刻回了个柔弱无辜的笑容。 一群汉子齐齐打了个寒噤,娘耶,都以为平时没什么存在感只会低头缝缝补补的针娘是朵柔弱小百花,哪晓得是朵吃人的霸王花哟!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殭尸等级(从低到高):紫僵、黑僵、绿僵、白僵、毛僵、跳僵、飞僵、不化骨。 这个新出场的大家都晓得是谁伐。 第93章 文桂喜补充道:「那些柳府的人, 没死的我们都补了一刀, 然后都丢到后街烧干净了。」 后街就是那群混混住的地方, 恶名太盛, 路过的都会绕路, 十分方便处理尸体。直接丢是不敢的, 殭尸虽然不吃死人,但是人吃啊,有时候人心比殭尸还恐怖。 「我把人放倒之后,那姑娘一口血喷出来, 也跟着倒下了。」针娘说起来还有些后怕,她当时还以为自己针飞了,误伤了年轻姑娘。 人就倒在他们家门口不远处,既然已经插手, 总不能看她死在这里。 那姑娘伤得很重, 浑身衣服都快被血泡透了,给她餵了水果血药水,微弱的鼻息才渐渐平稳。 针娘跟夏琛说, 她觉得这姑娘应该也是个异人,否则这么重的伤, 根本撑不了这么久, 还被人追了大半个城市。 听针娘说完, 夏琛看向温束,他既然知道柳少炎和柳妩的身份,想来对柳家情况有所了解。 温束眼神莫名地看着躺在床上羸弱至极的年轻姑娘, 没想到柳娇现在,竟然还活着,他稍一思索,便明白了怎么回事。 前世没有他们经过此处,柳妩收拢了孙黑虎一伙人护送她回家,那夜殭尸群来袭,没有他们,孙黑虎一群兄弟想必死伤惨重。 之后柳少炎接到柳妩,也没有跟他们起冲突受重伤,安然回到家里,柳家的争斗中柳娇败落。而这次,柳少炎重伤,给了柳娇逃出去的机会。 有传闻说柳娇是被家人餵了殭尸,想来就是这对兄妹,他们一定想不到,为了羞辱折磨柳娇才把她餵了殭尸,这浑浑噩噩被吸血本能所驱使的噁心怪物有朝一日竟然能恢復记忆。 至于柳娇的异能,就是温束当初羡慕的那个,分.身,而且分.身也能继承她的一部分能力。 日后中宁府鼎盛之时,可谓强者如云,柳娇单枪匹马硬撼一个大势力,若是没有这个好用的异能,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 没想到他们竟然捡到了还没变成殭尸的柳娇,温束心中升起一股荒谬感,前世的五个不化骨,已经缺了他和柳娇,另外三个,现在还不知是怎样的境况。 思绪良多,面上却依旧平淡,他将柳娇的身份告知,然后又简单介绍了一下柳家的情况,无非是嫡庶之争,庶出生妄想,多是被父亲偏爱。 井生也认识柳家小姐,他晓得的还要更详细一些,只是没想到那位一向不怎么说话的温少爷竟然也知道柳府事。他偷偷瞧了两眼,确认自己并未见过温束,这样出色的相貌,若是见过,他不该记不得的。 「救便救了,我等既然敢来这中宁府,就不怕他柳家,既已结仇,索性一次解决便是。」夏琛也没想到,柳少炎竟然逃过一命。不过仔细想想,那样的劣弓,温束能射那么远已经很不容易了,冬季衣服厚,在外头挡上一挡,加上他还是个体质优异的异人,留一条命倒不意外。 井生这才知道,他们竟然跟柳府结了仇,他连忙小声道:「柳家大少气量狭窄爱记仇,曾有个书生斥责他当街纵马差点伤到孩童,害他被柳老爷训斥一顿,过了两年,他在那个书生赶考之前,派人打断了书生的手。」 夏琛一听,这种睚眦必报的性格,让他活着,就是给他们养一个预备敌人,而且还是个家大业大自身异能也极有发展潜力的敌人,必须得趁他弱小的时候消灭啊! 他看了温束一眼,两人目光相对,忽而一笑,同时道:「那便再杀一次!」 「等着吧,有她在,那对兄妹自会找来。」温束点了点柳娇,柳府是他们的大本营,具体情况他们一无所知,自然不会自投罗网。
第179页 夏琛点点头,他们今天在城里动静不小,柳家或许已经得到消息了,仇人聚在一起,柳少炎不来都不可能。 他便留下针娘照顾柳娇,其他人各自安置,文桂喜见他忙完正事,兴致勃勃请他去尝一尝新蒸好的红糖馒头。 文桂喜于厨事上极有天赋,温束告诉夏琛,他极有可能会觉醒嗅觉或味觉方面的异能,夏琛只大致告诉他怎么做,他自己做出来的红糖馒头香甜暄软,嚼着满口生香。 新出的一锅,被一群人一分而空,夏琛想了想,又教他做糖三角,没有白糖,只能用红糖,掺着碾碎的花生芝麻核桃等坚果做馅儿。 蒸熟的糖三角里面的馅在高温下会化成汁,糖汁裹着坚果碎的清香,外皮的面香又中和了一部分甜不会过腻,简直是甜食爱好者的心头好。 文桂喜听得连连点头,决定明天便试一试,夏琛见他低头琢磨着,便自去洗漱收拾了。 他把井生叫来,少年正跟他家少爷凑在一起美滋滋地啃着红糖馒头,一听他喊,颠颠儿就跑过来,后面还跟了两个小尾巴,一个薛广宗,一个萱娘。 夏琛摸出一包香酥花生扔给他们让他吃着玩儿,然后对井生说:「你把手放这个锅下面,用异能试试。」 他在锅里装了一大锅冷水,想试试能不能让井生给他加热了,若是能成功,以后野外烧热水就方便啦! 井生立刻按照夏琛说得做,他的异能让他在使用异能时耐高温不怕火烧,但是因为火比较小,覆盖面也不广,所以烧得很慢。 他怯怯地看了夏琛一眼,心里有点儿着急,生怕夏琛对他不满。 夏琛摸着下巴想了想,一拍手:「你这样,慢慢试着扩大你能操纵的火焰的范围,把锅底都覆上一层火。」 如果他的想法能成功,那日后井生弄一身火焰铠甲不是梦啊,近战克星了。 井生闭眼试了一下,薛广宗握着小拳头满眼紧张地看着,井生很聪明,火焰立刻从手掌上漫出去一圈,但是范围依旧很小,大概也就成年人巴掌那么大。 见少年面露沮丧,夏琛安慰道:「没事,异能多用用就会越来越厉害的,慢慢来,你还小呢。」 井生见他并不生气还安慰他,心里暖融融的,夏少爷真是个好人,他和少爷跟对人了。 趁着做晚饭的空闲时间,大家轮流去洗了热水澡,蒸馒头烧了很多热水,够他们用了。夏琛今天去屯了超级多各种大小的成衣和布匹,孙黑虎他们终于能把身上脏破的旧衣换下来了。 人太多,一轮没洗完,晚饭已经做好了,大家都想吃新做好的红糖馒头,主食便是这个,不做米饭了,文桂喜烧了一锅肉做菜,夏琛又做了一个西红柿蛋汤。 大安朝并没有西红柿,但是夏琛的空间里有,大家虽然好奇,但是现在一见他拿出什么没见过的植物果实,就自动脑补到老神仙身上,都不用他再废口舌解释。 饱餐一顿后,夏琛正要把蛋糕拿出来分给大家吃,针娘突然出来,说柳娇醒了。 柳娇跟柳妩虽然是姐妹,但是长得一点儿都不像,柳妩柳眉妙目,不暴露真面目的时候,脸上总是带着几分端庄笑意,如果温束不说,夏琛会以为她才是嫡出。 柳娇生了一双剑眉,凭生几分凌厉,凤眼琼鼻,是极大气的长相,可惜现在的男人不吃这一口,他们就喜欢那种柳妩那种柔和的,娇弱的姑娘。 此时这姑娘哪怕靠坐在床边,仰视这夏琛等一群陌生人,背嵴依然挺得笔直,眼神里不见一丝慌乱:「是你们救了我?」 夏琛不居功,指了指针娘:「是她。」 柳娇立刻撑着床板起身,一躬到底:「柳娇多谢这位姐姐救命之恩,日后但有所求,无敢不往。」 夏琛觉得这姑娘挺有意思,挑眉笑道:「你不想报仇吗?」 柳娇一听,便知道他们应该已经晓得自己的身份,也是,柳家的这点儿破事,中宁府早就传遍了,也就她爹装聋作哑,还觉得柳府家风清正名声极好。 「我现在打不过他们。」柳娇极为淡定,语气平淡道:「现在去找他们报仇,不过是平白送命。」 还挺识时务,夏琛对柳娇印象大好,他以前看电视,就很搞不懂,人家千辛万苦救了主角性命,满身都是伤就嚎叫着要去报仇,千拦万拦然后伤势更重,那干嘛要被人家救啊,不浪费功夫嘛。 「你……」夏琛刚想问她日后打算怎么报仇,温束突然道:「有大批人马正往这个方向走,很可能是柳府之人。」 此时萱娘也冲进来,大声道:「糖哥哥,很多很多人过来了!」 夏琛当机立断,把忘尘冯砚山还有几个孩子都叫进来,让他们待在这屋里不要出去。冯砚山和几个孩子没什么战斗力,忘尘是近战,对上大批人手要吃亏的,留下他也是为了防备柳娇。 接着他招唿其他人准备备战,唯一担心的就是怕柳少炎带大批弓箭手过来,他们远程打击能力实在缺乏,防御力量也不足。 只要柳少炎敢带人靠近,夏琛保证他们有去无回,对付这样的大批人马,他有个压箱底的神器,睡眠花。 夏琛试验过,睡眠花的催眠范围只有限的,而且意志坚定者能有一定的抵抗能力。但是没关系,一朵不够他放两朵,今天一定要把这些人都留下。
第180页 先给自己的队友们吃了睡眠花花瓣当做解药,轰隆隆地马蹄声已经越来越近了,温束跳上屋顶观察情况,远远看见柳氏兄妹竟然都来了,身后浩浩荡荡带了一百多号人马。 作者有话要说:  柳娇的异能,不是分.身哦。 第94章 大概因为人带的够多, 柳少炎胆气十足, 直奔目的地。附近两条街上其他住户, 门窗皆紧闭,灯熄无声。 「一百多人,骑者三十余,没看见弓手。」温束跳下屋顶, 将信息告知夏琛。 夏琛本已经招唿了其他人将门板卸下来暂时充作盾牌,一听没有弓手, 心中大定。 柳府中人来得极快, 这么一会儿, 大队人马已经进了街口,离他们小院更近之后, 打头的柳氏兄妹收紧马缰控制马速退到后面, 显然上次夏琛突如其来地一手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屋里的匪徒听着, 快将我府中的二小姐交出来。」柳府一个大嗓门的家僕骑在马上,中气十足地喊道。 夏琛被气笑了,现在这种时候, 还使这种小人手段, 先把他们打成盗匪, 顺便捎带上倒霉的柳娇, 将他们一行人捧成正义使者。 柳娇在屋中坐不住了,不顾其他人的阻拦扶门而出:「他们要抓的是我,我出去拖延一番,你们找机会逃吧, 柳少炎生性多疑,不会轻易放过你们的。」 她好不容易逃出来,自然想活下去,但一点儿都不愿意连累无辜之人,更可况是她的恩人。 夏琛轻笑一声,一向柔和的笑容里竟带上几分凛然杀气:「柳姑娘,我们跟那对兄妹的仇,可不是将你交出去能化解的。」 柳娇微怔,随即反应过来,惊讶道:「柳少炎是你们打伤的?」 夏琛笑着点头:「所以你应该不介意我们先取了你仇人的项上人头吧!」 柳娇不明白他哪来这么大自信,刚才她在屋里都听见了,柳少炎可是带了一百多人。她家中下仆虽多,但并不都是善战之人,家中护卫不过二十来个。 现在这些人,很多都是乱世后柳少炎招揽来的,有仗着一身力气来图前程的,有觉醒了异能被重利收买,甚至还有死牢中的囚犯,因为悍勇敢杀,也被柳少炎收在手下。 这样的一百多号人马,夏琛他们才多少人,而且里面还有异人,打起来哪有什么胜算。 所以在柳娇眼中,夏琛的自信实在有些莫名其妙,但是事已至此,她也只能相信他:「若君真能取那柳少炎狗命,柳娇自当感谢,谈何介意。」 大仇得报,谁还管是不是自己动手,她现在又没本事杀了那对贱人,难道还要拦着不让人家动手给自己留着不成,说不过去啊。 她话说得大气好听,南哥儿甩了甩刀,难得夸了一句:「你比你姐姐人好多了,脑子清醒。」 自从柳妩问他要吃的餵狗,柳妩在南哥儿心中,基本跟脑子有病画上了等号,所以夸这一句,其实也没带多少真心。 但是柳娇还是少有的听见被人觉得她比柳妩好,柳妩惯会装相,在父亲面前装柔弱,在外人面前装大度,偏她又是个不肯吃亏的性格,被坑到死都一定要咬一口出气。所以柳妩名声越来越好,她名声越来越差,尤其是那些瞎了眼的男人们,被柳妩忽悠得跟脖子上顶了个咸菜罐子一样,晃一晃全是酸水。 此时被南哥儿一夸,顿时觉得南哥儿无比顺眼,果然还是有人长了一双慧眼。 「走吧,再不出去,他们该当我们是缩头乌龟了。」夏琛招唿一声,大傢伙儿立刻往外走。他们这小院太小,柳家众人也不是殭尸不懂变通,能堵着门口让他们一个个杀,惹急了柳少炎扔俩火球过来,就够他们受了。 还不如出去,趁着柳府一众还没冲散开,先下手为强送他们都去睡觉。 一出去,对上柳少炎青白的脸色,夏琛笑得格外痞气欠揍,还以为这小子来堵他们,是已经养好伤了,现在看来,分明是拖着病体来报仇了,是该有多恨他们。 柳少炎被夏琛的笑气得双唇发抖,在马上都快坐不住了,他旁边一匹马上是柳妩,她戴了一顶帷帽,遮住面容,但是夏琛依旧能感受到她投射过来的仇恨的目光。 「我看你们死的时候,还笑不笑笑得出来。」柳少炎的话几乎是从牙缝里咬出来的,柳妩也撕去淑女面具,嘶声大吼:「死太便宜他们了,我要让他们生不如死!」 「我好怕啊。」夏琛轻慢地语气差点儿将两人气晕过去。 眼看他们忍不住了,夏琛不再废话,一招手魔法书迅速翻开,柳少炎吃过亏,立刻策马往众人后面躲,同时大声吩咐让手下不要乱,缩紧阵型。 夏琛都快要怀疑柳少炎是不是故意带人来送死了,人缩得越紧,不是越利于他的睡眠花发挥效果嘛。 其实这个真的是冤枉柳少炎了,上次那朵雪绒花,让柳少炎误以为那是夏琛的冰系异能,一见他掏魔法书,就防备着他这一手,他又没见过夏琛这样的,各种奇异功能的植物存了一堆。 所以因为信息不够误解了的柳少炎,眼睁睁看着一朵跟上次一点儿都不一样的花飘落在他们面前,没等他细看,上下眼皮打起瞌睡,头脑昏沉沉差点儿睡过去。 柳少炎本就不是个意志软弱之人,一点儿长处都没有的人,怎么可能在乱世里做出一番成就。他只昏了片刻,就被手下人接连摔下马的声音惊得神智清醒过来。
第181页 一百多号人,除了柳少炎,总有其他意志坚定的,但是睡眠花效果强劲,瞬间放倒一大半,真正清醒的不足十人,还有十多人半晕着要睡不睡。 「针娘!」不待他们反映过来,夏琛一声令下,针娘手上细针连发,她胆大心细,第一批射.出的细针没朝着清醒的的人,而是直冲半晕的人而去,这些人头脑不清楚反应不及时,当即有两三人被穿透喉管,毙命在针娘针下。 「杀了他们!」柳少炎这次没再掉头就跑,两方距离太近,他怕自己一掉头就会落得上一次一样的下场。而且他已经把府中大部分人手都带出来了,若还是没杀死夏琛他们,就算跑回去也是死路一条。 此时针娘已经纵针杀了七八个人,半晕的人里,只有五六个被同伴打醒,一齐朝夏琛等人冲来,他们看出夏琛是领头的,都朝着夏琛招唿。 南哥儿和孙黑虎一众兄弟立刻迎上去,折柳身法灵敏,一柄细剑如灵蛇吐信四处游走支援,针娘躲在后面扣针等机会,温束也拿着一把剑护在夏琛身侧。 他的变异植物最不方便的一点儿,就是敌我不分,在这种打群架缠斗的时候,没办法放出来用。 此时还能战斗的,都是好手,有个人异能是控风,吹了一地沙子灰土往跟他对战的南哥儿脸上扑,气得南哥儿挥着刀追着他砍。 还有个人跟南哥儿一样是力量系,挥舞着一根狼牙棒,砸在墙上墙立刻倒下去一大块,孙黑虎两个兄弟跟他对打,都没撑下去被砸得连连后退。 南哥儿一刀将那个只会放小风吹吹尘土的异能者噼成两半,他噼殭尸噼习惯了,有点儿收不住劲儿,见猎心喜道:「我来!」 「折柳去。」夏琛一声令下,折柳提剑就上,南哥人撇撇嘴,举刀迎上折柳本来的对手。 折柳身法灵活,那个力量系异能者却十分笨重,还用了一根巨大的狼牙棒,根本打不到他,不一会儿就满身都是伤,活生生成了个血人。 柳少炎跟夏琛隔着正在打斗的两拨人马,他的火球经过锻鍊,已经十分大了,这本是他自傲的,但此时却不敢乱用,怕误伤了自己这边仅有的战斗力。 战况在朝着夏琛他们这边倾斜,他们人数占优,还个个都是好手,柳少炎那一方的三个异能者一个束手束脚一个被南哥儿砍死了,还有一个也快被折柳玩儿死了。 夏琛这边虽然有人受伤,但都不致命,等打完一颗水果血下去,保证什么伤都好了。 眼看战局倾颓,柳少炎眼中划过一抹阴狠,夏琛心中暗自警惕,不晓得他还有什么招数。 正在此时,却听见萱娘着急的声音:「糖哥哥,那里有个人正在朝你靠近,但是我看不见。」 小姑娘本来应该在屋里好好待着,然而柳娇跑出来看他们打架了,冯砚山惦记着看管柳娇的活,也跟着出来了,忘尘索性也跟出来,他一走,一群小孩都到院子里,躲在门后从门缝里往外看。 夏琛顾不得追究小姑娘不听话,顺着小姑娘指的方向看过去,一样什么都没看到。 柳少炎脸色剧变,夏琛自然是相信萱娘的,正要扔一朵雪绒花在自己面前,温束突然出剑朝夏琛身侧刺去,明明什么都没有,剑身却被血染红。 「有意思。」温束嘴角微勾,信手出剑,连着命中两剑后,他疾行而出,一剑划过,面前突然出现一个裸身男人,身上被戳了几个血洞,最后一剑抹在脖子上,彻底断送了这个罕见的隐身异人的性命。 柳少炎一见杀手锏废了,登时心头大乱,悽然一笑,火球连出,也不在乎自己人了,不管不顾朝夏琛他们砸来。他存了死志,压榨所有异能,一连发出十多个火球,让人应接不暇。 夏琛一行连连躲闪,其中几个火球或是为了报復,直朝萱娘等人砸去,忘尘袍袖一展,将身旁的小孩护住,合身往外扑。 冯砚山胖,门口挤不下反而在后头,他冲进厨房舀了水出来,柳娇正脱了身上的外袄拼命扑打忘尘身上的火。 「哈哈哈哈你们……」柳少炎最后一句话也没说出口,他的脖子上出现一排细小的红点,那是针娘的针穿透了他的喉咙。 第95章 柳少炎死了, 针娘的一把细针全扎进他喉咙里, 柳妩还在昏睡中,被柳娇一刀了结了。 剩下的那些人, 清醒的或是被柳少炎放火烧死了,或是在战斗中被南哥儿他们斩杀,死的都比较悽惨。反而是那些开场就入睡的人,被一刀解决毫无痛苦。 一百多号人,也不是全都杀了, 其中有一些, 柳娇说是这城中普通良家子, 末日里家破人亡活不下去了,去柳家混口饭吃, 平日也就在柳府巡逻杀殭尸护卫柳府,并没有真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若这些人真如柳娇所说, 罪不至死, 那夏琛不介意放他们一条活路。身在末世,他不得不杀人,但是若是不管不顾一概而论, 他怕自己底线会越来越低,有朝一日再不把人命当回事。 他把井生叫来,让他看看有没有认识的。 柳娇对于夏琛的不信任并没有表示出介意,站在一旁看井生左右打量, 找出几个认识的人, 确实是祖祖辈辈生活在这中宁府, 老实诚恳的人家。 其他的人,趁着人还没醒,都杀了了事。接着夏琛就将那些人拍醒了,一醒来就发现自己在尸体堆里,可想这群人吓成什么样。
第182页 夏琛叫同伴一起观察过,吓得失声尖叫的有,拔腿就想跑的也有,但是心怀恨意想要报仇的,还真没一个。 「喏,你们主子已经死了,想找我报仇吗」夏琛直接问了出来。 包括那两个想跑被抓回来的,通通疯狂摇头,不过是现在城中除了几个大户人家,再找不到吃的,他们才自卖自身,去柳府混口饭吃,具体吃得是谁家米,他们其实并不在意。 这些人大都是普通人,在柳少炎手下待遇并不好,主家死了忧心的是要重新找一家过活,报仇什么的,他们这么多人都还没看清楚咋回事就晕过去了,那般神异的手段,他们报什么仇。 而且旁边躺着的尸体没有挣扎的痕迹,显然是昏睡中被一刀了结,他们这些人,也就是多砍几刀的事儿。没跟着一起死,已经十分庆幸夏琛等人能放他们一条活路,哪个脑瓜坏了会想去报仇。 「那就滚吧,柳家别回去了。」事儿还多着,夏琛懒得跟这些人多纠缠,打发他们离开。 这二十几个人刚跑出去,突然又被叫住「等等。」 一群年轻汉子吓得腿都在发抖,看着夏琛那张俊俏的脸蛋像在看什么恐怖片主角「这位大爷,我们真不想报仇啊」 这群人吓得快哭了,夏琛指了指一地尸体,非常冷酷地压榨劳动力「把尸体搬去后街烧了。」 这么多尸体,他们自己处理得弄到什么时候,同伴里还有人受伤呢,虽然并不严重,但总不好让人家带伤干活。这些壮劳力不用白不用,麻烦就是他们带来的,自然也该他们处理。 不听话是不敢的,一群人默默开始干起活来,夏琛点了冯砚山带了几个兄弟做监工,还让南哥儿和折柳也跟去武力震慑。 这群人一心想着早点儿干完活让大魔王放了他们,格外卖力气,一轮搬过去,后街那边就要开始烧了,冯砚山分了几个人守着,转头回来监督他们搬第二轮。 有这样一群壮劳力,扫尾工作格外轻松,亲眼看着所有尸体包括柳家兄妹都烧成灰了,夏琛才满意地对眼巴巴看着他的一群汉子点了点头表扬道「干得不错。」 毕竟替他干了活的,夏琛考虑到断了人家生路,一人给了一斤米,打发他们走。当即就有几个脑子活的,腿一弯就跪在夏琛面前,说想给他做事。 夏琛有一瞬间心动,他空间里的粮食别说这几个人,养活再多都没问题。可是他心里依旧有个小疙瘩,这些人态度转变的太快了,说他矫情也好,既不想人家念着旧主报復他,又觉得转头就能帮着处理以前主人和同伴的尸体。 他想了想,推说要走远路,将这群人打发走了。 这时候天已经黑透了,刚经歷一场大战,大家都觉得十分疲惫,伤者处理完伤口喝过水果血,已经好得七七八八了。 忘尘的胳膊有轻微烧伤,扑救及时并无大碍,夏琛试着把水果血药水洒在伤处,疗伤效果竟然还不错。 南哥儿拿了两个已经变冷的红糖馒头啃得头都不抬,他的异能消耗大,打完一场就饿了。 文桂喜重新烧水热了锅馒头,让饿了的人再吃一顿,大家热热闹闹去抢馒头,柳娇站在一旁,目露艷羡,却有种无所适从感。 南哥儿啃完冷的又生勐地抢了两个热的出来,刚挤出人群就见到站在一边的柳娇,他对柳娇印象不错,于是一边吃着热乎乎的红糖馒头,一边跟她搭话「你咋不去抢,一会儿没了就得等下一锅了。」 他抱了两个馒头,让人家姑娘跟一堆汉子抢,就没说分人家一个。分吃食是不可能分的,他南哥儿嘴里的肉,哪有让出去的道理。 柳娇听见南哥儿理所当然的觉得她可以跟他们一起吃,心里涌起一股热流,这是接纳她不排斥她的意思吧。 实际上南哥儿想得是他小叔都没赶人走,那总不能把人饿死吧,这姑娘肚子叫的跟打鼓一样,就是有点儿傻,饿成这样都不知道去拿吃的。 柳娇低声跟南哥人道了声谢,谢得南哥儿莫名其妙,摇摇头叼着馒头跑了。 如南哥儿所说,第一锅果然没轮到她,第二锅热好之后,她走过去,针娘笑笑,捡了两个大的给她。 体质增强后,所有人的耐受度都有所提高,尤其是异人,拿着刚出锅的馒头也不至于烫得受不了,一个个都堪称无情铁手。 红糖馒头香甜暄软得让人停不下口,柳娇一气吃完一个,恰看见薛广宗拿着个碗往厨房跑。 这个薛家的小少爷她是认得的,井生她也面熟,看着薛广宗捧着碗对着厨房里收拾锅灶的汉子甜笑着说了什么,似乎提到那位夏少爷。 给他们蒸馒头的面目兇恶的汉子拍拍他的脑袋,拿大勺子从一个罐子里挖了两大勺焦黄色粉状物倒进他的碗里,小孩欢唿一声,叫了萱娘和井生一起,分吃了那半碗糖馅儿。 小孩子的欢笑声给这座小院平添几分温馨,柳娇神色怔怔,突然笑了一下,起身去找那位夏少爷。 「你想跟我们一起走」夏琛惊讶地反问。 毕竟这可是柳家正牌嫡出的小姐,柳少炎兄妹死了,柳家妥妥的就是柳娇的了,这么大的家业说不要了就不要了,跟他一起去乡下 柳娇笑容里带了几分冷意「我娘已经被害死了,仇人也死了,柳家柳老爷不愿给我,我还不想要呢。」
第183页 她孑身一人,到哪儿不是活,尚有恩情未报,而且夏琛他们的队伍让她觉得很舒服,很想成为他们的同伴。 夏琛对她印象不错,这姑娘性格果敢坚毅,恩怨分明脑子好使,带着不亏。 「成吧,你愿意跟着就跟着,今晚先跟针娘一起住。」夏琛简单安排一番,刚想让柳娇离开「对了,柳妩有匹狼,你知道吗」 他挺好奇的,这次柳妩过来,竟然没带她的狼,按照她的性格,夏琛觉得她会想让自己的狼咬死他们。 「知道。」柳娇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被我剥了皮挂在柳妩门口了。」差点儿把她吓疯了,脸上的伤都裂开了呢。 夏琛「」 第二天受伤的人留守修养,夏琛依旧带人出去收集物资,这回又有人跟着他们,不像昨天的散客,夏琛猜是昨晚的大动静惊动了其他大户,来打探消息了。 他当做没注意到,继续按照计划行事,反正他们明日就要走了,以他们表现出来的战斗力,想来那些大户不至于头脑不清楚来踢他们这块铁板。 因为井生这个人肉导航在,夏琛早早完成里大宗物资收集任务,明天就要走了,他懒得再跑,中午回去,下午休息半天。 南瓜马车没办法停进院子里,实在太大了,夏琛本打算收起来,但是针娘说要收拾一番,便停在院子外的街道上,让他们去清理。 大傢伙儿都十分喜欢南瓜马车,一个个都爱护得不得了,见针娘去收拾,大家都去帮忙,几个小傢伙也兴致勃勃跟着跑前跑后。 他们在这住的这几天,闹出这么大动静,把邻居都吓得不轻,连门都不敢开。夏琛问过井生,在这里住的,除了那群混子,其他人都还不错,当初他们俩小孩在这里落脚,街坊邻居也是搭过手的。 夏琛给南哥儿派了个活儿,让他带着几个小孩儿,给邻居院子里扔一袋子米粮,算是扰民的赔礼了。 收拾完后,看着焕然一新连车轮都擦得岑光瓦亮的南瓜马车,大家心里都开心满足极了。 夏琛站在院子里招唿「都进来吃下午茶了」 过了今天又要赶路了,难得安逸的下午,昨天那个蛋糕没来得及吃,夏琛干脆拿出来给大家当下午茶分享了。 虽然不明白下午茶什么意思,但是有好吃的就很开心了,三层的大蛋糕,每人都能分到不小的一块,初次尝到这种奇特的美味,所有人都惊嘆不已。 「太好吃了」南哥儿满嘴的奶油,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像云朵一样化在嘴里了。 他吃得都快顾不上嚼了,本来蛋糕坯也够软不费牙齿,夏琛才刚吃了两三口,先分到手的南哥儿已经吃完了。 「没了」看着光秃秃的纸碟,南哥儿一脸天打雷噼的表情,十分后悔自己吃太快了。 「小叔,还有吗我都没尝到味儿。」他可怜兮兮地向夏琛求助。 然而夏琛非常没有叔侄情的笑起来,自家蠢侄子实在有点儿像猪八戒吃人参果,太好笑了。 南哥儿气得脸都鼓起来了,其他人也哈哈大笑,针娘笑完想把自己的分他一点儿,这么好吃的东西,她尝一口就了不得了,给孩子们分一分。南哥儿平时对萱娘很好,他想吃也分他一些就是了。 夏琛眼疾手快拦住针娘「别给他,说了让他慢点儿吃,不听话吧。」 南哥儿瘪瘪嘴,他虽然护食,但不抢别人的吃食,针娘给他,他也不会要的。 「我下次肯定慢慢吃。」南哥儿把放蛋糕的托盘拿过来,认认真真刮上面的奶油和切蛋糕时掉下来的碎蛋糕。 正颳得起劲,面前突然出现一个人,南哥儿一把护住托盘「我先拿的。」 柳家哭笑不得,举着自己才刚吃了两勺的蛋糕问「介意我吃过的吗」 南哥儿摇头「我不要你的,这东西很稀奇的,除了我小叔这里,别处都吃不到。」 柳娇轻笑一声,笑声里带着几分得意「看。」 她手腕一翻,空着的那只手上出现一盘一模一样的蛋糕。 第96章 南哥儿两眼呆滞地看着面前两块一模一样的蛋糕, 连碟子旁沾的奶油位置大小都完全一样「我是眼花了吗」 他伸手摸了摸碟子,两个碟子的质感都是一样的,顿时更懵了, 其他人也被柳娇这一手吸引, 满眼好奇地看着。 温束眉梢一挑, 原来柳家的异能根本不是分身,而是复制 此时夏琛也反应过来「你的异能」 柳娇点点头,苦恼道「对,按照你们的说法,是叫异能,就是没什么用,只能复制一些小东西。」 她试过, 最大的能复制的物体是她屋里的凳子,可是那又有什么用。 「多好的异能啊」南哥儿两眼放光, 那岂不是好吃的永远吃不完吗 「哪好了。」柳娇失笑「我还羡慕你呢,那么大力气。」她就想有个战斗力强一点儿的异能。 「谁说不好了。」夏琛满心激动, 把自己魔法书拿出来抽了张最低级的嘤嘤草给她「异能还能用吗试着复制一下这个。」 柳娇接过这张质感奇怪的像符咒一样的东西, 熟练地用异能去复制,这么小的东西,她能很快的复制出来。 「咦」柳娇奇怪的轻唿一声, 过了十多秒手上才出现一张一样的卡牌, 她把两张一起还给夏琛, 不好意思道「好像没成功, 我复制的时候, 感觉到一股奇怪的阻力。」
第184页 夏琛拿着两张卡对比一番,乍一看确实一模一样,连上面精细的花纹走向都一致,实际上仔细观看,原版隐隐有种光润感,好像有股能量隐而不发,而复制版就是普通卡牌了。 他试了试,果然,复制出来的没办法收进魔法书里,当然更不能具现出嘤嘤草,只是个徒有其表的冒牌货。 意料之中,如果柳娇的异能直接就能复制他的卡牌,那就有些太逆天了,相当于他这本魔法书的加强版,毕竟柳娇复制一张卡牌才用了那么一会儿功夫。 如果他没猜错,柳家的异能应该是成长型,前期弱,后期变强之后,大概就能复制他的卡牌,甚至是 「能复制吗」夏琛突然问。 柳娇知无不言「我试过复制金鱼,复制出来是死的。」 也就是说生命体也在可以复制的范围类,只是不知道复制体一定没有生命力,还是柳娇的异能不够强。 不过现在想这些没什么用,总得等柳娇异能真正变强,才能知道结果。 「多锻鍊锻鍊,异能多用会越来越强的。」夏琛把这个小技巧告诉柳娇,如果以后柳娇真的能复制他的卡牌了,那就太好了。 「好。」柳娇不是习惯依赖别人的性格,虽然已经被队伍接纳,但心中依旧不安,担心自己无法贡献力量。 「我复制粮食可以吗」柳娇说「其他的东西复制了也没用,对了,我的异能,复制体不能继续复制。」 夏琛把这点儿记在心里,点点头道「可以,你随意。」 南哥儿等他小叔说完话,立刻道「柳娇柳娇,你复制这个蛋糕吧,这个太好吃啦」 其他人也面露期待,柳娇自无不可,复制什么都是复制,还不如复制大家想要的。 她异能用了一圈,把所有人的蛋糕都复制了一份,又单独给南哥儿一口气复制了三份,把南哥儿高兴得不行。 夏琛见她脸色隐隐发白,明显是异能一次性使用过度的样子,连忙拦住她,又让针娘教她怎么恢復。 南哥儿一口气吃了四块大蛋糕,也不觉得齁得慌,心满意足地擦干净嘴,拍拍柳娇肩膀「好兄弟,以后我罩着你,只要你给我复制好吃的就行啦。」 「好啊。」柳娇有些哭笑不得,虽然南哥儿好像孩子气又贪嘴,但是一对比那些眼瞎的觉得柳妩哪哪都好各种献殷勤的蠢男人,南哥儿简直不要太顺眼。 当晚安眠一夜,第二天一早就起床赶路,天色依旧昏沉沉,反正现在殭尸不怕太阳了,天色什么样,也就没那么重要了。 井生跟夏琛要了一包红糖馒头,在经过那个小女孩家门口的时候,从她家院墙外扔了进去。 包袱落地发出轻微的响声,井生抓着驾车的陈黑狗的手跳上南瓜马车,又从驾驶室的门进去车厢里。 他走后,小院大门开了条缝,一个小脑袋钻出来,像那天让他们赶紧跑一样,朝渐行渐远的南瓜马车挥了挥手。 车厢里的座位现在满打满算只剩一个空座了,昨晚值夜的人在后面的床上睡觉,其他人下意识放低声音,锻鍊异能的锻鍊异能,聊天的聊天。 针娘依旧在做针线活儿,但是却空着手,几根针一起来回穿梭。柳娇坐在靠走廊的座位上,旁边放了个干净的垫了布的竹筐,她不停地复制着大家当口粮的红糖馒头,不一会儿就堆了小半框。 坐在前面一点儿的南哥儿,手里捏了个铁疙瘩,这是夏琛给他的,让他拿着练手劲,那铁块儿跟个有点儿干硬的橡皮泥似的被捏地歪七扭八。 萱娘总算有了玩伴儿,三个小孩凑在一起,井生像大哥哥一样照顾弟弟妹妹,薛广宗和萱娘都不娇纵顽劣,三个小孩相处得好极了,时不时有欢快的笑声响起。 如果不看车窗外荒凉的土地,林中偶尔一闪而过的殭尸,车内的世界好像依旧在末日之前,一片岁月静好。 出中宁府之后,一路急行,有南瓜马车在,不用每日操心着找落脚点,行程反而自由许多。 中间夏琛曾经得到的四颗变异南瓜种子全都种出来了,除了南瓜马车和那个吃不完的大南瓜,另外两颗一颗也是吃不完的大南瓜。另一个效果很奇特,它的果实是几个只有成人拳头大的小南瓜,夏琛盯着说明上「使食用过此物的个体失去神智敌我不分」这句话陷入沉思。 后来他把这个失智南瓜使人失去智商理智的南瓜,简称失智南瓜复制之后,试着种在殭尸朝他们扑过来的道路上,然后第一个接触到南瓜的殭尸竟然不由自主地低头把南瓜啃了,转头攻击起其他殭尸来。 感谢大嘴,牺牲它一个,让夏琛一波肥了,不光魔法书升级了,还多了两张特别好用的卡。 所以在行路中再次被夏铜板提醒,附近有变异植物时,夏琛果断抓住机会,绕了点儿路去舔包,不是,去为民除害把变异植物收拾了。 这回的变异植物跟大嘴不一样,纯物理攻击,没有帮手也没有奇葩的长相,但是依旧不好对付。 那是一棵直冲云霄的大树,露在外面的树干上都长着泛着金属光泽的叶子,叶子锋利坚硬如利刃,一旦有人靠近,那些叶片就会疯狂转动像绞肉机一般把靠近的敌人绞成肉沫。 夏琛的各种卡牌根本用不上,就连轰天雷效果都不好,扔一颗过去直接被叶片绞出火光,炸开后只把那一小圈叶片炸烂了,树体一点儿事儿没有,叶片没过多久又长好了。
第185页 此战立功的是孙黑狗,这傻孩子在途中突然觉醒了异能,某天又惹了事儿被他哥追着打的时候,下半身直接钻地里去了。 孙黑虎当时吓了一跳,还以为有人偷袭把他弟砍得只剩一半了,拧着刀就去找仇人,孙黑狗就趴地上哭。 等夏琛被叫过来,看地上没血才说孙黑狗可能是觉醒了异能,不太熟练把自己卡地里了。孙黑虎被吓了一场,气得把人拽出来后暴揍了一顿。 孙黑狗的异能就跟土行孙一样,遁地,目前速度慢距离短,但是多锻鍊锻鍊,日后也是个十分强大的异能。 这次打变异植物,孙黑狗的异能便派上了用场,地面上那树把自己护得滴水不漏,但是地下总不能还长着叶子吧,树断了根,哪还有活头。 夏琛本来想让孙黑狗拿个轰天雷下去把树根炸了,但是他的异能只能让他像有个透明的贴合身体的防护膜包着一样在土里自由行走,前面依旧是土并不是通道。 所以最后是让孙黑狗去探查了一番大树的根系具体位置和范围,孙黑狗领命而去,探查完之后,回到地面上,他自然而然就知道自己刚在哪看的,那是一种跟土地莫名的感应。 大树的根系十分庞大,比叶片能笼罩的范围广多了,他们按照孙黑狗画的范围开始挖地,挖了一个圈,把大树孤立在正中间。等树根全露出来之后,砍得砍烧得烧,大树的叶片转得像最大档的电风扇,可惜只能绞个空气,夏琛他们只在地下折腾,根本不跟它正面交锋。 火系异能的火力比正常的火热度要高一些,随着异能增长会越来越高,井生虽然还不是很强大的火系异人,但是他的火也比一般的火难扑灭。 所以当他把火掌覆盖在饱含水分的大树主脉上时,那粗大的根系被烧得直冒白烟迅速萎缩,小孩难得能立功,卖力得不行,一个人解决了大部分主根系。 一棵以攻代守防御力和杀伤力顶级的大树,就这么被折腾死了。 夏琛假惺惺感嘆了一句这就是智慧的力量,然后乐颠颠带人去收拾战利品了。 这次收穫十分丰厚,大树的根系虽然毁掉了,但是树上那些叶片都还在,从根部轻轻一撇就掉了。 就跟叶子有梗一样,这些叶片也有一个伞柄粗的叶梗,前面的叶片长得也长短不一不尽相同,有的直挺锋利两面开刃,像一柄利剑。有的粗而弯曲一侧厚一侧薄,像一把弯刀,还有的干脆一根叶梗长到底头上一点尖尖锐而利,活脱脱一把长枪,简直就像长了一树兵器一样。 第97章 众人各自选了自己趁手的叶片试用,都觉得好用极了, 叶柄处并不似叶片光滑如金属, 而是硬木材质, 表皮有凹凸感, 防滑防脱手。 而叶片更是锋利极了, 他们把原本的武器拿来对砍,孙黑虎等人手中的劣质刀具, 直接断成两截。从将军府带出来的利器,也崩了个大口子, 可见那叶片材质有多硬。 美滋滋换上新武器,一棵兵器树足有几百上千的叶片,他们好长时间的都不会缺武器使了。 收走所有叶片,夏琛把魔法书拿出来, 照例吸收了兵器树残躯里的异种能量, 再次使魔法书升级。这次夏琛选择缩短复制时间, 所有卡牌的复制时间缩短为原本的三分之一。 被吸收完所有能量的兵器树残体,像当初的大嘴一样,大部分树干都化为飞灰,但是却留下一根手腕粗细,三米多长的树芯。 树芯质地极其坚硬, 密度高,非常重,南哥儿这样的力量系,竟然都费了不少力气才举起来。他们试着用武器砍, 普通刀剑连道痕迹都留不下来,反而震得人手臂发麻,用叶片刀去砍,才勉强留下一道白痕。 此行收穫颇丰,有了趁手的利器,战斗力提升一大截,卡牌复制时间大幅缩短,不久之后夏琛手里得用的卡牌就积累了不少。 之后路途十分顺利,遇见过两次大规模殭尸群,有萱娘的提前通知,他们绕了过去,殭尸群的速度是追不上急行的南瓜马车的。 数日奔行后,到了离别之日。 冯砚山的家乡在另一个方向,接下来的路程跟夏琛回家的方向渐行渐远并不顺路,当初冯砚山要跟他们一起走时,便说好了在此处告别的。 朝夕相处月余,心中颇为不舍,况且让他一人上路,夏琛心中也有些不安。 「夏少,南哥儿,诸位,一路多谢大家看顾了,我老冯没什么本事,能在这乱世与诸位相遇,是我的荣幸,祝各位一路顺风。」 冯砚山沖大家拱了拱手,又对面色游移的夏琛笑道:「夏少,别担心我,你们自去便是,好歹也是跟大傢伙儿一路闯过来的,哪能就一直靠着您。」 冯砚山虽然不是异人,但是也断断续续跟队伍里的其他人学过两手,虽然打不过有特殊能力的异人,但是打几个普通人还是不成问题的。只要不倒霉撞见殭尸群,三五个殭尸能打能跑。 夏琛拿了一把水果血给他,想了想又给了几颗轰天雷和臭果,再三叮嘱轻拿轻放,别磕着碰着了。 即时性卡牌是给不了别人用的,比如睡眠花雪绒花,召唤出来就得用,用完就没了,但是水果血轰天雷这种,虽然卡牌不能给别人,但是他具现化之后,却是能将变异植物给其他人用。 前两者冯砚山都见夏琛用过,之后臭果,他是第一次拿出来,夏琛将功效告诉他,并且说他也没用过,具体效果如何还要再试。
第186页 冯砚山抱着一堆变异植物感动得热泪盈眶,他是真不想跟队伍分开,但是他知道夏少担心家里头呢,否则也不会不要命的往家里赶,他哪来的脸让人家先送他回家。 其他人也十分不舍,几个小孩把平时攒下的夏琛给的小零嘴都给了冯砚山,让他带回家给他家的小孩吃。针娘给他一家人都做了新衣,紧赶慢赶又做了几个棉套子给他装轰天雷,外面续了厚厚的棉花防震。 忘尘把他盘好的串珠给了冯砚山,虽然不如在他手上用处大,但是带着有辟邪作用。 南哥儿默不作声搬了一大筐干粮粮食盐糖调味品,大声道:「老冯,你老说我护食,这次不说了吧,这些都给你。」 冯砚山捂着眼睛点头:「不说了。」 其他人也杂七杂八送了些东西,看着冯砚山脚下堆积的一大堆物资,夏琛扶额:「南瓜马车你要不要?要不给你弄一辆?」 夏琛的南瓜马车,用的时候放出来,不用了还能卡牌化收回去,但是如果给冯砚山用,就只能先把南瓜马车具现出来,然后把车给他,之后就无法卡牌化了。 冯砚山心动一瞬,南瓜马车有多好他是有切身体会的,外壳坚硬车厢舒适,但是也太打眼了,他一个人驾驶南瓜马车,怕自己被人盯上。 「算了,我还是赶马车吧。」冯砚山把自己的顾虑说出来,夏琛只好把当初收起来的两辆马车拿出来让他选。 冯砚山选了那辆小马车,之后南哥儿又挑了两匹好马给他。 帮着冯砚山把所有物资搬上马车,大家默然无语,知道离别的时候到了。 冯砚山跳上马车,强笑两声:「自从咱队伍里人变多,我老冯都好久没赶过车了。」 「走啦,大家一路顺风!」冯砚山扬鞭打马,小马车颠颠儿跑远,大家目送着同行一路的同伴离开。 「我们也走吧。」地平线上已经看不到冯砚山的马车轮廓,夏琛收回目光,招唿大家上车。 冯砚山回家了,而他归家的路也已经走了大半,不知家中现在什么样了,爹娘兄嫂还有东哥儿幼娘都还好吗? * 清河村。 原本安静祥和的小村庄早已经变了副模样,平日里总能见到的四处撒欢的孩子一个都不见踪影,村里寂静无声,连殭尸的嘶吼声都听不见。 临近傍晚,村里一下热闹起来,每家每户都有人拿着碗盆出门,慢吞吞往夏家挪。若是细看,每个人的嘴唇都是干裂的,这是缺水的症状。 清河村之所以叫这个名儿,就是因为村子附近有一条清水河,哪怕最干旱的年月,这条河也不曾干枯过,所以清河村老老少少,从没体验过缺水的感觉。 然而现在,明明清水河里的水依旧奔腾流淌,村里人个个干得快被渴死,也无一人去河边打水。 到了夏家门口,大门早早打开,徐老道师徒俩站在门口的大榕树下,村民们自觉在他们面前排成两队。 两个道士捻着一张符,符纸无火自燃,在他们面前的那个村民手里的盆里,顿时出现小半盆清水。 那个村民感激得鞠了一躬,捧紧了手上的水,这是他们一家一整天的饮用水,可不敢轻忽。 两个道士面前的队伍排出老长,徐老道脸色渐渐发白,徐鹤来停下手上动作,拧眉道:「师傅你先去歇一会儿吧。」 这些清水符倒是不难画,但是数量太多了,整个村子一百多户人家,饮用水全靠他们师徒俩,铁人也撑不住。 徐老道摆摆手,他年纪大了体力不行,小徒弟倒是有天分,道行还是太浅,这回让一个人顶上,他仗着年轻不当回事,压榨狠了,日后道途有碍啊。 两师徒谁也劝不动谁,只好继续给人烧符放水,忙了近一个时辰,才把所有人都送走。 一进夏家大门,幼娘抱着两个冻梨跑过来往他们手上塞,嘴里催促着:「快吃呀,好多甜水儿。」 徐鹤来摸摸小姑娘的脑袋,揭了冻梨顶盖儿,已经化冻的冻梨里面全是清润的梨汁,喝一口,干燥的嗓子立刻得到滋润。 「快坐下歇歇吧。」巧娘搬了两个凳子过来,夏老爷看着两个道士累得不成样子,发愁道:「这样下去不行啊。」 夏大郎发狠道:「要我说就该把那水鬼收拾了,等大傢伙儿都渴得动都动不了了,想打都打不了!」 「说得轻巧。」夏老爷拍了莽撞的大儿子一巴掌,他难道不想把那水鬼给了结吗?可是哪回去有结果的? 说着夏老爷就忍不住嘆气,这世道不知道怎么了,他一把年纪,临老临老,突然就变了个模样。 突然出现的吸血怪物就不提了,因为他们家反应及时,又有符咒在手,还算轻松的渡过了最初所有人都懵懂的时期。 之后凭藉着在村里的威信,组织青壮把村子里的殭尸清理了一遍,避免了没有战斗能力的村民被殭尸咬伤继续变成殭尸,保住了绝大多数村民。 也是因为这件事,他们一家在村里威望愈隆,尤其是这种面对不知名危险的情况下,都将他们家视为领头人。 清水村几个管事的族老,面对殭尸的时候吓得腿软瘫在原地跑都不敢跑,自然也就没勇气跟夏老爷争权。 之后夏老爷安排一番,不晓得这祸事什么时候结束,让大家粮食省着吃,各类物资多多储存,有备无患。
第187页 这些都是很正确的决定,因为担心生活在镇上县城里的老丈人一家和大女儿,在徐老道和徐鹤来下山后,还求了符,让夏大郎带着东哥儿去探过路。 那会儿路上很多殭尸,他们不敢往前走,跑回来了。小道被连着半个月的大雪沤得不成样子,根本走不了了。 夏家一家子整日心都是吊着的,担心在外的亲人,更担心远在帝京的夏琛和南哥儿,夏夫人偷偷哭过好多回,眼睛差点都哭坏了。 清河村情况还算好,一有殭尸游荡过来,就被夏大郎父子带着村里青壮给解决了,村民们有存粮,也不会饿肚子。 然而就在半个多月前,去河边洗衣服的女人被卷进河里,逃回来的人吓得几近崩溃,说有什么东西从河里冒出来,一下子就把人捲走了。 东哥儿带人去查探,那玩意儿根本不出来,但是一有人单独靠近河边,立刻出手,它速度极快,要不是被捲住的男人反应快扒住河边的树,其他藏在一边的人也去帮忙,估计也要在那丢了命去。 第98章 潜伏在清河村的不知名水鬼断了一整个村子的水源, 因为离河近用水方便,村里甚至没有打水井。 他们也想过上山, 山上有山溪,可是徐老道和徐鹤来下山时, 就曾遇见过虬结盘曲的巨大藤蔓,当时便觉得不正常。 等他们在山下住了一段时间, 再想上山, 却发现山中已经盘亘了一株不知名植物, 它的本体具体在何处并不知晓, 但是山中处处可见它的藤蔓。 村人曾见过藤蔓捕食,一只野兔被勒住脖子,藤蔓尖细的触角插.进兔子皮肉里, 须臾便只剩干瘪的骨头和皮毛。 山上有吸血藤,河中有水鬼, 进县城的路又被大群殭尸堵住, 清河村活生生被困在这其中。 普通百姓还只发愁着水源, 如夏老爷这般头脑清醒的,却明白清河村已成困兽之势。 因为水鬼和吸血藤的存在, 殭尸已经很久没有进入清河村,它们既被血气所吸引不愿离开,又摄于变异植物的威胁不敢靠近。 水鬼和吸血藤各有限制,一个离开水便弱点尽显,一个必须有大树缠绕倚靠,三方因此成犄角之势。清河村夹在中间, 短暂的安宁下是汹涌的波涛。 这些夏琛并不知晓,与冯砚山分别后,接下来的路也并不是一路顺畅。 他们遇见过真正的山匪,不同于孙黑虎他们,而是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真正的恶人。 这些人本就是穷凶极恶之徒,末日后又有两人走运觉醒异能,更是猖狂无状,附近的村庄县城被这些山匪所占,做下数不尽的恶事。 经过一场恶战后,大部分山匪被屠戮殆尽,夏琛给救下来的倖存者留下一批物资。 南瓜马车在此战中被刀噼斧砍箭射,外壳留下数不尽的痕迹。好在继承自大嘴的防御力实在是给力,那些痕迹除了给南瓜马车平添一份霸气风采,一点儿没伤害到车体。 让夏琛惊喜的是,温束改造出了稳定性更好的突火.枪,因为材料限制,暂时没办法用金属重新打造。 二月中旬,在经过两个多月的长途跋涉后,夏琛一行终于进入青阳县地界。 南哥儿趴在窗边,目不转睛地看着外面的一切景色,渐暗的天色下什么都昏沉一片,但他却像看见什么美景。 以前在家的时候从不觉得那些见惯了山水有什么好的,离家千里终归来,望见熟悉的乡景,一瞬间竟然有落泪的冲动。 忘尘手指快速捻动佛珠,微微颤动的睫毛却揭露了他忐忑不安的内心,他奔波千里来寻亲,若是姐姐有什么事,他真不知该如何自处。 「小叔,小叔?」南哥儿喊了两声,夏琛才勐然回过神:「怎么了?」 南哥儿搓了搓手,张嘴又不知该说什么,在路上的时候根本不敢想,离得近了又忍不住开始害怕。他们一路见过太多生离死别,末日里生命脆弱的像一个笑话,运气好的一家子都安安全全,运气差的起尸之日就一家子填进去。 「没事。」夏琛勉强笑了一下:「咱们家人一定都没事。」 青阳县城低矮的城墙轮廓已经近在眼前,到了这种时候,自然没人守门了,南瓜马车顺利的驶进县城里。 就跟他们经过的许多个城市一样,路上行人稀少到几乎没有,时不时能遇见游荡的殭尸,被夏琛他们顺手斩杀。 他们先到的是孟先生家,夏琛大舅家要再往前走几条街,熟悉的小院只不过几月时光,竟然已经显得有些破败。 门上的大铜锁还挂在上面,但是木门上却有一个大洞,像是被人拿斧头噼开的,忘尘一见便心中一突。 他冲进院中,不大的小院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家具翻到在地,到处杂乱一片。 夏琛跟着进来,左右环顾后安慰道:「别担心,没有血迹,门是从外面锁的,先生他们应该是自己离开的。」 而且先生一家在县城中并无亲故,只三两好友,学生中最亲近的就是他家,若是要避祸…… 夏琛拉着忘尘跳上马车:「走,去我舅舅家。」 他大舅舅和阿姊一直很感激孟先生对他的教导,若是县城乱起来,孟先生最有可能被他舅舅一家接走。 青阳县不大,他们很快就到地方,当年夏琛给出的滷味方子,让大舅舅一家日渐富足。攒了钱之后,又买了附近的房子,毕竟家中孙儿年纪都大了,在一处住不下也多矛盾。
第188页 马车停在大舅舅家门口,南哥儿先跳下车去敲门:「大舅爷爷,姑姑!你们在家吗?开开门啊!」 他敲了好半晌,里面才有人问:「谁啊?」 南哥儿一听,是三表叔的声音,立刻激动道:「我是南哥儿啊,三表叔快开门。」 「南哥儿?你不是跟元宝去帝京了吗?」姚三郎并没有开门,里面有细碎的说话声,过了一会儿,院墙上探出一个头,姚五郎扒在墙头,一眼看见庞然大物一般的南瓜马车,倒吸一口气。 夏琛听见动静,连忙沖他挥手:「小表哥,是我啊,我跟南哥儿回来了。」 「元宝?!」姚五郎霎时激动起来,扭头跟他哥道:「快去开门,是元宝和南哥儿回来了!」 大门吱呀一声打开,姚三郎一把抱住南哥儿:「好小子,长壮实了。」 又拉着夏琛让他赶紧进去:「咱们担心死了,你说你们两个小娃娃,跑那么远,人生地不熟,也没个照应,你阿姊成天里念叨。」 夏琛停下脚步:「三表哥,我还有一些同伴……」 姚三郎刚要招唿,坐在驾驶室的柳娇连忙摆手:「别管我们,我们今晚就在车上歇了。」 人家亲人久别重逢,他们二十几号人一齐挤进去像什么话,况且看那院子,也住不下,何必给人添麻烦。 夏琛一想也是,舅舅家住不下,不如让大家在车上睡,等明日回了家里,住宿问题就好解决了,实在不行还能盖房子。 其他人都留在车里,温束负手跟在夏琛身旁,大家都习惯了他跟夏琛形影不离,也没人敢说什么,忘尘同样跟着一起进屋,夏琛连忙问:「三表哥,你可知道孟先生一家去哪儿了?」 姚五郎插话道:「在咱家啊,都好好的,你莫担心,那是你先生,咱家能不管?爹能把咱腿给打折。」 忘尘心中一块大石瞬间落地,红着眼眶沖姚家兄弟揖首道谢,姚家兄弟早注意到这个容貌出色的和尚了,心里觉得奇怪没好意思问,又见他这副情态,更是手足无措。 夏琛忙解释道:「这是忘尘师傅,师母的弟弟。」 说着又拉温束给他们介绍:「这是我挚友温束,助我良多。」 面对这样通身气派一看就出身不凡的贵公子,姚氏兄弟不太敢交流,含煳地应了两句,引他们进屋。 姚家住宅是个两进的院子,后来又买了旁边的院子打通了分开住,此时屋里人听见动静迎了出来,见到夏琛和南哥儿,一番亲热自然少不了,夏二姐抱着夏琛哭得差点抽过去。 孟夫人见到忘尘,先是不敢置信,之后也是哭得不成样子,一时间院子迴荡着两个女人的哭声,跟二重奏似的。 之后孟夫人一家和忘尘去一边说话,夏琛这才有心思仔细观察舅舅一家,越看他脸色越灰败。 大舅妈、二表哥夫妻和四表哥都不在,小外甥北哥儿竟然少了一条胳膊! 「小舅舅,我没事的。」北哥儿站在姐姐旁边,见夏琛脸色难看至极,连忙出声安慰:「我现在左手也用得很好了,还能用筷子夹豆子吶。」 细娘低着头:「都怪我。」 夏二姐拍了女儿一把:「胡说什么,让你小舅舅评评理。」 她絮絮叨叨把家里事给夏琛说了个遍,姚二郎夫妻是起尸那夜没的,姚二郎变成了殭尸,同屋的姚二嫂没躲过去。姚四郎是跟家里人一起捉姚二郎夫妻时被咬伤的,惦记着是一家人狠不下心,结果又赔进去一个。 一连死了两个儿子,打击太大,大舅妈悲痛交加一病不起,乱世后连医生都不好找,没多久也跟着去了。 至于北哥儿,就属于**了,夏琛当初考中举人,连带着家中小辈的婚姻市场跟着看涨。细娘到说亲的年纪了,她长得好看性格温顺又有夏琛这个年纪轻轻就考中举人的嫡亲舅舅,来说亲的媒婆把门槛都快踏破了,里面不乏县城里的大户。 夏二姐怕女儿嫁进那样的人家受不住,千挑万选最后选中了同一条街的粮铺罗掌柜家的独子罗进喜,离得近知根知底,罗掌柜是厚道人,罗夫人跟夏二姐很说得上话,罗进喜也是个端端正正的好小伙儿。 这样一门亲事,可谓样样考虑到了,嫁的这么近,也不怕细娘日后被欺负。 谁曾想,就差临门一脚迎亲了,末日来了,罗掌柜夫妻死了,罗进喜觉醒了异能,成了个异人。 县城缺粮食,罗家开粮铺的。殭尸有尸毒,罗进喜的异能是将身体局部金属化,抓咬都不怕。罗进喜学过两手把式,打两个普通人不成问题,再加上异能,更是如虎添翼。 乱世小人得志,曾经掩埋的丑陋嘴脸一朝爆发。罗进喜收留了吴家的孤女,又把落了难的大家小姐带回家,前街的寡妇求上门他也开了门。仿佛一个善心菩萨,可惜他的善心只对漂亮女人发。 有了一屋子各式各样的漂亮女人,罗进喜还惦记着温柔贤惠的未婚妻,拎着半袋米大大咧咧上门迎亲。 他的「好名声」早就传遍了,姚家哪会让他进门,把他家的聘礼扔了回去,言说要解除婚约。 罗进喜就此怀恨在心,他靠着自己的异能和手上的粮食,纠结了一批闲汉,成立了一个什么神龙帮,自认帮主,带着人来姚家抢人,北哥儿的胳膊就是被罗进喜砍掉的。 夏琛听得怒不可遏,南哥儿更是刀都拎起来了:「那个姓罗的在哪儿?我去砍死他!」
第189页 北哥儿嘻嘻笑道:「我姐已经替我报仇啦。」 「嗯?」夏琛疑惑地看向自家柔弱胆小的外甥女,细娘弱弱一笑,突然背后出现一对巨大的雪白羽翅,羽翅扇动,细娘飞了起来。 夏琛:「……」 「小舅舅你还记得小时候你给我讲得野天鹅吗?」细娘轻声细语道:「北哥儿被砍了胳膊,我心里头难受得不行,就觉得自己太没用了,晚上睡不着,想着要是能像那个丽娘一样就好了,也给北哥儿安个翅膀。」 结果北哥儿的翅膀没安上,细娘自己长了一对出来,她提着一兜石头飞到天上,把那个罗进喜活活砸死了。 第99章 末日之后, 城市一般比乡下村子缺粮,农户都是自给自足,秋收后留足一年口粮才会把多余的拿去卖钱——如果有余粮的话。 因为夏琛当年贡献出的水稻良种和高产的土豆玉米,加上近年风调雨顺,百姓生活稍微好过一些, 一般农户家中都多多少少都有存粮。 城市里便不一样了,少有人家会一次备足一年的粮食, 城里有米铺, 什么时候去买米不行。 所以世道一乱, 好不容易活下来的城里百姓,又开始发愁如何填饱肚子。粮食是买不到了, 像姚家这般的, 家境殷实, 家中存粮不少, 可是人口也多,省着省着依旧不够吃, 到了后期,外出寻食物不光难找, 还不安全。常有听说去寻粮食的人一去不回,倒不是被人吃了,而是争夺粮食时被人打死了。 好在县城里还未像中宁府一般出现食人的恶状, 但家家缺粮少米都饿着肚子确实普遍情况,姚家也不例外,哪怕有细娘这个异人, 她性格温善不善争斗,也不知该如何跟人争抢。 大舅舅咳嗽着让儿媳妇把家里存的腊肉拿出来给夏琛他们做点儿好吃的,夏琛已经在跟夏二姐的谈话中知道了县城缺粮的情况,哪能吃舅舅家存的口粮,连忙让南哥儿去车上搬了两袋米下来。 关于小神仙的传说,南哥儿等人经过一次次重复之后,已经有了一个完整详实可信度极高的版本,不用夏琛多言,南哥儿已经背书一样又说了一遍。 明明是看着夏琛长大的,可是大舅舅一家恍恍惚惚觉得,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原先真有个老神仙看中夏琛,要带他去修仙来着。 后来怎么就没去?好像是他妹子捨不得孩子,对,就是这样。大舅舅在脑海中自动补完了前因后果,为夏琛神仙预备役身份又添一有力说明。 一听说夏琛有很多很多粮食,姚家一众都欢喜极了,夏琛问他们要不要跟着一起回清河村去,大家犹豫一阵,都去看当家做主的姚大舅。 姚大舅一拍大腿:「去,元宝有本事,以后你们都要听他的。」 能从帝京那么远的地方跑回来,身边的朋友看着也很不凡,最重要的是,还有个老神仙师傅,他这外甥了不得啊。 听说县城到清河村的路被堵住了,中间聚集了大量殭尸,夏琛十分忧心,他倒是不惧殭尸,以南瓜马车的防御力,沖一冲还是不成问题的,就是担心家里人的情况。 光想也没用,当晚饱餐一顿,姚家一众忙忙碌碌开始收拾行李,姚家上下十几口人,加上孟先生一家,光靠一辆南瓜马车是坐不下的,夏琛又召唤了一辆南瓜马车出来。 因为有空间在,不用考虑大件行李的问题,小件的物品头顶的置物仓完全够用,所以夏琛图方便又弄了一辆内部构造一样的车出来。 第二天一早,两辆南瓜马车驶出县城,考虑到安全问题,两辆车都安排了一部分有战斗力的人员。 前一晚夏琛给了细娘一些粮食,让她给县城里其他人家扔过去,姚家在这里生活了许多年,总有三两相熟,能帮一把是一把,那些积善人家,也该有人相助。 因为无人清理,一路上遇见的殭尸不少,不过这对于夏琛他们而言实在不足为惧,甚至没用夏琛出手,就被其他人清理掉了。 途中先去了镇上其他舅舅家,二舅家一样糟了祸事,一家子就跑出来两个孩子,被小舅舅家收留,三舅舅和小舅舅两家都少了人口。他们更缺粮,饿的快撑不住了,夏琛要带他们走,连行李都不收拾了,二话不说就跟着走。 路上吃了点儿他们当干粮的红糖馒头,柳娇没事就复制,不知道弄了多少出来,其他人都快吃吐了,完全没想到糖和大馒头还能吃到吐的。 又多了这么多人,但是战力再分薄一会儿沖殭尸群不好办,于是先让他们在车里挤一挤,连座的长椅挤一下就能坐更多的人。 还没靠近殭尸群,萱娘就发出预警,夏琛召唤出一朵太阳花在南瓜马车车头前扎根。本来以为殭尸对阳光产生抵抗力之后太阳花会废掉,但是夏琛试验后发现,不愧是空间出品,太阳花的光依旧会对殭尸产生一定的克制作用,虽然没有最初杀伤力那么高那么好用,但是能驱逐殭尸对殭尸造成一定伤害。 夏琛猜想,等日后魔法书再次进化,可以蕴养卡牌的时候,他的变异植物会继续变强,不必担心因为殭尸的进化失去应有的杀伤力。 车头太阳花光芒笼罩范围,殭尸迅速避开,它们有趋利避害的本能,有少数抑制不住对血液渴望忍着灼伤攻击过来的殭尸,被守在驾驶座车门边车窗边的战斗人员迅速解决。 借着南瓜马车狂奔的速度,他们冲出殭尸群,其实这群殭尸没有夏琛想像的那么多,只有数百众,他们在山洞那晚,杀得就有这个数。
第190页 只是这次没有地利而且还要赶路,所以选择冲过去,借着太阳花的便利,也没有费太多力气。 南瓜马车一跑起来,殭尸是跟不上的,尤其是南瓜马车还很稳当,可以放心疾驰,远远把追着嘶吼咆哮的殭尸抛在后面。 清河村离县城并不十分远,步行约莫要一个多时辰,夏琛他们坐车,中间接人和打殭尸耽误了时间,但是也没用多久。 车子冲进清河村,熟悉的道路让夏琛和南哥儿满心激盪,听见动静的其他村民刚偷偷探出头,两辆车子已经到了夏家大门口。 「爹、娘、爷、奶、哥,我们回来了!」南哥儿车都没停稳就跳了下去,冲过去推门,没推开,立刻砰砰砰开始敲门,边敲边又喊了一遍。 「南哥儿?」来开门的是徐鹤来,南哥儿一见到熟人,激动得一把抱住:「小鸟我回来啦,我家里人呢?他们都好吗?」 徐鹤来懵了一瞬,一边点头一边往南哥儿身后看,见到夏琛才松了口气,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元宝,你回来了。」 师傅说了,元宝是天命之人,一定不会有事,但是没见着人,他心中总归不安。 「嗯,我回来了!」见到徐鹤来,夏琛瞬间安心,有他和徐老道在家中,想来家里人不会有事,毕竟当初徐鹤来的符咒可救过他的命。 听见动静的夏家人走出来,看见远在千里之外的孩子出现在面前,当即又是一场带着眼泪的亲热。 「你这孩子,跑那么远,若是有个万一,你让娘怎么活啊!」夏夫人抱着夏琛,一声声哭得夏琛眼圈跟着泛红。 「好了好了,不哭了啊娘,我不是好好的嘛,以后再不走了好不好。」夏琛拍着夏夫人的背轻声哄着,见他娘一时半会儿收不住的样子,怕她哭坏眼睛,藉口肚子饿了哄得他娘去给他做饭。 巧娘跟着去了,幼娘依偎在小叔叔身边听爹和爷爷跟他说话,把家里事简单叙述一番,虽然有那不知来歷的水鬼和山上的变异藤蔓尚未解决,只要看见完完整整的一家人,夏琛就什么都不怕了。 之后便是安顿带来的其他人,做这事夏老爷可比夏琛方便多了,一下子多了这么多人,肯定是住不下的,房子一时半会儿盖不起来,总不能让大家一直住车里,自然得分散到村子里其他人家去。 舅舅家自然不用说,将其他同伴简单介绍给他爹,人太多也就先见个面,日后有的相处,慢慢就会熟悉起来,不必急于一时。 徐鹤来站在一旁,一直等夏琛忙完,才笑着走过来:「元宝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我还没谢谢你呢。」夏琛掏出珍藏的符咒:「多亏你给的符,救了我一命,不然现在就见不着我了。」 徐鹤来眼睛一亮,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能帮到你就好,你走的时候我应该多给你一些的。」 「已经很感谢你了,我……」夏琛正跟徐鹤来聊得火热,温束靠过来,贴着夏琛站着,肩膀挨着肩膀:「元宝,我饿了。」 温束虽然不爱搭理人,但是对夏琛还算尊重,以他的修养,也很少做出打断别人的话这种事,突然喊饿,夏琛奇怪地看他一眼,以为他真的饿了,红糖馒头大家都吃够了,于是连忙让幼娘去厨房里看一看,有没有能吃的东西。 「元宝,这位是……」徐鹤来对上温束带着敌意和审视的目光,看见夏琛毫不别扭的和他站得那样近,心里莫名有些不舒服。 夏琛忙拉着温束给他介绍:「这是温束,我的挚友,他不太爱说话,但是人很好,等你们相处了就知道了。」 又介绍徐鹤来:「这是我一起长大的伙伴,徐鹤来,他性格很好的。」 他这辈子除了家人,最好的朋友就这两个了,把他们介绍给彼此,一心希望他们也能成为朋友。 温束和徐鹤来默默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排斥,徐鹤来性格温和但自有傲气,说不清是因为温束眼中敌意还是他跟夏琛熟稔的态度,徐鹤来心中泛起一阵阵不喜。 而温束也在心中咀嚼着「一起长大」四个字,心口奇怪的酸意让他心情极差,明明是他养大的小花妖,哪知道身边还蹲了一个想偷花的。 两人心中各有心思,但当着夏琛的面,对上他殷殷期盼的目光,温束和徐鹤来同时露出微笑:「幸会。」 第100章 夏家一下子来了好几十号人,家里自是住不下, 好在村里有多余的房子。 当年坑害过夏琛的清河村另一个大户田家, 现在已经彻底败落了, 夏老爷并未使什么手段, 管事的田老爷子年纪大常年卧病, 纨绔子田来宝把家产一点点败光了。吃喝嫖赌无所不干, 又让人设套骗去大笔钱财, 家业田产尽数发卖,老宅子被田老爷子压着硬是留下了。 他们家大宅子比夏家的院子可大多了,毕竟是富裕过几代的,乡下地方地皮不值钱,建了一座三进的豪宅, 那也是田家常年看不起泥腿子夏家的底气。 可惜这么大的家业, 后辈不争气,起尸之日, 田家倒霉,仅剩的家僕变成了殭尸, 田来宝抛下他爷爷逃命,结果还是没逃过去, 被他爷爷变成的殭尸咬死了。 田家的大宅子一下子空了下来,也有人眼馋, 但是都不好张口,现在夏家亲戚和夏琛的同伴没地方住,夏老爷让东哥儿去把那宅子收拾一下。
第191页 东哥儿刚出门, 外面晃晃悠悠进来一个白须老道,夏琛一见,立刻笑着揖首:「徐道长安好。」 徐老道念了声道号,笑眯眯道:「小居士安好,千里之途,小居士安然归来,殊为不易。」 夏琛忙跟徐老道道谢,谢他和徐鹤来给他娘的那些符纸,和他们师徒对他家人的看护。 站在一旁的徐鹤来,因为与温束不太对付,分了一份注意力在他身上,却发现他在看见他师傅时微怔一瞬,心中不解,难道这个帝京来的公子哥儿认识他师傅不成?可是他师傅的表现可不像与人相识。 徐鹤来自然猜不到,温束此刻的无语,他也没想到,在这偏僻的小山村,竟然又遇见了一个前世的熟人。 一时间,他看向夏琛的眼神都带了几分惊嘆,他家元宝这是什么运气,一共五个不化骨,他身边已经聚集了三个! 没错,徐老道就是其中一个,他生前是个道士,还是个很厉害的道士,变成殭尸之后,竟然保留了道士的一部分能力。殭尸能用符咒,这找谁说理去。 不过还是有一定区别的,他的符咒变成了阴符,除此之外,他还会炼器炼丹,给殭尸用的那种。那个建立了殭尸王国的不化骨,就是他的大客户。 然而这一世,看情况柳娇再变成殭尸的可能性已经不大了,徐老道不清楚,但是他自己肯定不会沦落到上一世的境地。 想到此处,温束心中一凝,他一直有一个疑惑,上一世为何从未停过夏琛的名号。以他目前的潜力来看,不可能没有一番成就。 他曾经怀疑过,是因为自己的重生才导致此世一些事情发展与前世不同,但现在看来,更大的变数应该是夏琛才对。 跟他一样?不可能,夏琛对这乱世的陌生感是不作假的。 难不成真是个下凡的小神仙?温束想到夏琛那些说辞,他本不太信的,里面或许有真话,但也有假话,小骗子从小就会骗人,说个谎话真假参半骗了一堆人。 但是现在他动摇了,两世的区别太明显了,以夏琛为中心,几乎已经改变了未来的格局。他的种种奇异能力,也是他平生未见的神异,说是神仙手段,并不夸张。 不过神仙又如何,既然已经来这尘世走一遭,落入他手中,他还能让人再回到天上不成。 温束心思百转,转念间差点把夏琛扒掉一层皮,若不是古代的文娱事业没发展到夏琛前世那个地步,他早该把夏琛的穿越者身份扒出来了。 此时夏琛已经跟徐老道寒暄完了,老道士摸着肚子嚷饿,闻着厨房里饭食的香气摸了过去,顺便把神思不属的小徒弟拉走了。 夏琛拉了拉温束的衣袖:「子笺我找你有点儿事,我们去我房里说。」 温束是不可能跟其他人一起去田家宅子住的,夏琛也没提这茬,反正他家多住一两个人是不成问题的,大不了跟他一起住就是。 一路上他们两个同房甚至同床的次数多了去了,夏琛爱干净,温束洁癖,夏琛睡眠浅,温束睡觉习惯极好不打唿不磨牙,夏琛想进空间,温束给他守着外头,想听睡前故事,温束张嘴就来。 所以让他跟温束一起睡他一点儿都不排斥,虽然偶尔早上起来发现两人挨得太近甚至四肢交缠,有点不好意思,但是古人不说抵足而眠嘛。那谁谁谁,两个大诗人还携手同游咧,他和温束这样也没什么吧? 况且两个月的朝夕相处形影不离,夏琛也习惯了温束跟在他身边,他知道温束不喜欢跟人交流,大概是从小离群索居的原因。 他尊重朋友的个性和习惯,既然温束愿意跟着他,也是看中他这个朋友,而且温束懂得多,他习惯拿不定主意的事跟温束交流,让他帮忙想想。 夏琛一走数月,但是房间依旧干干净净随时可以入住,看得出来经常有人收拾,不是他娘就是他大嫂。 招唿温束在桌前坐下,茶壶里没水,夏琛想了想,进空间装了一些洗好的水果出来,两人边吃边聊。 先说的是目前清河村的情况,山上的吸血藤和那个水鬼是必须解决的,否则村民生活堪忧。 以夏琛的意思,是先解决那个水鬼,目前他们没遇见过鬼,也没遇见过变异动物,他猜水里的十有八九是一株变异植物。 他现在就盼着变异植物了,难打是难打,但是解决一个就发一笔,辛辛苦苦种神奇种子,不如找变异植物,既能升级魔法书,还能收集必定变异的种子。 说到变异植物种子,那颗兵器树大概是因为树根被烧得太狠,只採集到一颗种子,好在种出的变异植物十分有用。 那是一株奇怪的矮树,只到夏琛膝盖那么高,三两枝丫上挂着两种金属色的小儿拳头大的果实。 这两种果子,冶鍊金属时加一点儿它们的萃取液,一种可以提升金属硬度,一种可以增强韧性,都是极好的辅助材料。 以他目前得到的相关信息,那水鬼的战斗力并不十分出众,难就难在它躲在水里占据主场优势,而且速度快神出鬼没难以防备,又不知它本体在何处。 但是夏琛有对付它的办法,雪绒花的冰冻能力在水里能得到一定幅度的增强,只要冻住水鬼的一部分肢体,不怕不能顺藤摸瓜找到它的本体,届时再解决就简单了。 倒是山上那个吸血藤比较难解决,最好的方法是放火,一把火下去什么事都没了。可是山火一旦烧起来,人力难控啊。
第192页 夏琛把自己的想法告诉温束,温束先肯定了他对付水鬼的方法,然后道:「吸血藤你不必担心,我可以解决。」 夏琛毫不怀疑温束的话,他的战力自己至今没有摸清楚上限在哪儿:「嗯?需要我们做什么吗?」 「不用,我一人足以。」温束轻描淡写,不过一株吸血藤罢了,想吸他的血?呵。 「那好。」夏琛想了想,依旧不太放心:「我带人在山下接应,安全为重,如果情况不对,赶紧跑,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夏琛絮絮叨叨说了一堆,虽然对温束很有信心,但不妨碍他担心他,温束一点儿不嫌烦,也不觉得被轻视了,笑着听他说。 等他说完,温束扣了扣桌面,问:「元宝想过日后吗?」 夏琛一怔,这话题转得太快了,随即顺着温束的问题思考起来:「日后……我想在此处建一座城,庇护家人,如果有能力,也护着此处乡邻。」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夏琛没有拯救世界的志向,也不想做什么乱世霸主,他只想打造一个安全的城市,让家人在末日里不用活得颠沛流离提心弔胆。 若是有可能,他当然愿意自己的城市能庇护更多的人,但现在不过是他的一个想法罢了。 「这是你的愿望吗?」温束问。 夏琛沉思片刻,用力点头:「对,这是我的愿望,我正在朝着这个目标努力。」 温束洒然一笑:「既然你想做,那我来帮你。」 他在边关数年,何种城墙可以抵御外敌,再清楚不过,如何建造防御设施,也略知一二。 夏琛虽然没上过战场,但他穿越前看过看过纪录片,心中有个大致的轮廓,不至于一头雾水。 两人就此交流起来,皆对对方的知识储备感到惊嘆,在他们的讨论中,城市构想渐渐成形。 谈到最后,夏琛嘆气道:「可惜咱们人手不足,这样的规模的城市只能先想一想,要是有能帮着建城的异人就好了。」 他见过的土系异人,能起土墙,但是防御力很低,不攻击都自己掉土疙瘩。 「可以先建一些简单的防御设施。」温束帮着出主意:「挖护城河吧,现成的条件,等挖好了你把那水鬼种进去。」他知道夏琛收集变异植物种子后能种出类似功能的植物。 夏琛眼睛一亮,可以欸,建城是技术活,但挖沟不是啊,村民们都能干,到时候把清水河里的水引过去,再种满具有缠绕拉扯效果的水鬼,届时不管是殭尸还是入侵者,想进来都得先去水里泡一泡。 路上那群还未解决的殭尸群,等他们把水鬼和吸血藤都干掉后,肯定会循着血气过来,所以他们得早做打算。 「不知道吸血藤能不能下水,一起种水里效果更好,植物应该没问题吧。」夏琛越说眼睛越亮,殭尸的能量不是在血液里吗?进了水,就别出去了。 第101章 安静沉寂的清河村, 自夏琛一行人回来后, 像是在水滴落入油锅, 一下子沸腾跳脱起来。 考虑到一下子将两株变异植物清理干净之后,会失去天然屏障, 引来别处聚集的殭尸群。所以他们决定先清理一处, 把山上的吸血藤解决掉,水鬼先留着,用来震慑殭尸。 温束主动请缨,夏琛不放心他,带了南哥儿等人在山下等候,又给他塞了好几个轰天雷, 以备不时之需。 约莫一个时辰之后,温束剑身染血的走出来,夏琛连忙迎上去, 见他脸上沾染了点滴血迹,忙用干净的帕子给他擦拭干净:「可有受伤?」 「无事。」温束清浅一笑, 把手上还在不断挣扎扭曲的细小藤蔓递给夏琛:「这个送你。」 「这是什么?」南哥儿好奇伸手,在温束手中被压制得难以动弹的小藤蔓闪电般窜出, 一口叼在南哥儿手指上, 南哥儿惊叫一声,慌忙缩手, 手上已经被扎出一个芝麻粒大小的血洞,正不停往外渗血。 温束慢条斯理地钳制住小藤蔓,又往夏琛面前递了递:「这是从那株吸血藤本体上分裂出来的, 可以当个小玩意儿带着。」 那株巨大的吸血藤被他戳的稀巴烂了,分裂出这一小根想逃命,被他逮了回来,本想解决掉,想起他家元宝好像对这些变异植物很感兴趣,这才留了下来。 以异人的体质,那么点儿大的伤口要不了多久就该自己癒合了,可是南哥儿手上那个小伤口还在渗血珠子,应该是藤蔓刺出的伤口有抑制凝血的作用。 夏琛对这株小藤蔓确实感兴趣,恰此时,他又收到夏铜板提示:发现变异植物幼生体,可用魔法书捕捉。 这不是暗示他,这是一株可以直接卡牌化的变异植物嘛。 夏琛心中大喜,试探着伸手,小藤蔓故技重施想咬他手指,闪电般刚探出头,就被温束以更快的手速镇压。 「欠收拾。」温束冷笑一声,两手拉住小藤蔓两头,用力往两边扯,把半臂长的小藤蔓扯得长了一倍。 夏琛隐约间似乎听见了细小的抽泣声,怕温束真把这株变异植物搞死了,夏琛忙拦住他:「给我看看。」 温束一松手,小藤蔓迅速蜷缩起来,窜到夏琛伸过来的手上,绕着他的手腕把自己缠成一个手环。 「还挺可爱。」夏琛戳了戳扒在他手腕上不敢动的小藤蔓,心情甚好。
第193页 「哪儿可爱了!」南哥儿怪叫一声,把手上那个芝麻粒大的伤口送到他小叔面前:「你看我手啊,都受伤了。」 「叫什么,边儿去。」夏琛一巴掌推开傻侄子,让他自己去涂点儿水果血,然后把魔法书拿出来,照着夏铜板所说,手腕上缠绕的小藤蔓很快被卡牌化。 但是这张卡显示可培养不可复制,夏琛有些摸不着头脑,想来大概是因为直接卡牌化而没有经过系统空间的培育。 别的卡牌能力是固化的,只有魔法书升级后蕴养使卡牌升级,才能提升变异植物能力。但是这株吸血藤,他可以自己培育,至于怎么培育,当然是餵它喝血了。 山上还有一株巨大的吸血藤本体等他的魔法书吸收升级,一想到魔法书升级后的新功能,夏琛就满心激动。 最大的威胁已经被解决,上山就不用带那么多人了,他让其他伙伴先回家去。山下的村民们已经被组织起来,在他们规划好的地方挖沟渠,挖出来的土可以先简单砌一个土墙。 以夏老爷在村里的号召力,让村民们做活是没问题的,但是得提供水,否则缺水的村民怕是不愿意动弹。 夏琛空间里虽然没有大量的饮用水,但他有水果,饱含水分的西瓜椰子梨橘子橙子等等,拿出去当做工酬,村里人抢着去挖沟。 孙黑虎一行已经去帮忙了,早点把护城河挖好早点去解决水鬼,现在这里用不到他们,干脆打发南哥儿也带人去挖沟。 「我才是你侄子,每次都不带我。」南哥儿瘪着嘴一步三回头地走了,不敢找温束麻烦,看着夏琛的眼神十足幽怨。 「别理他,小孩子脾气。」夏琛跟着温束往山上走,途中把小藤蔓又召唤出来缠在手腕上,在温束的指导下用它捕猎。 有个心狠手辣先是打死它本体又活捉了它,后来还差点把它折磨死的大魔王在,夏琛简直太和蔼可亲了,而且被魔法书卡牌化之后,天然跟夏琛产生一丝感应,小藤蔓对夏琛十足依赖。 在温束的提点下,夏琛试着用小藤蔓捕猎,手臂一扬,小藤蔓飞射而出,躲在草丛里的野兔就被吸干血死掉了。 动物的所有血液都被吸干后,肉会绷成一团干缩在一起,根本没法吃了,夏琛又多试几回,终于掌握了诀窍,又添一战力。 小藤蔓细小不起眼,弥补了夏琛近战能力差的弱点,这也是温束为什么会把它带回来的原因。 等见到吸血藤本体,夏琛才感受到温束到底有多强,数人合抱的大树,树身上缠满了粗大的藤蔓,地上全是吸血藤的残体,一脚踩下去,都是吸血藤被打烂后分泌出的汁液,黏煳煳的沾在鞋子上。 嫌弃了一会儿,想到南哥儿手上难以癒合的伤口,夏琛犹豫了一下,搬出几个大桶,装了满满几桶吸血藤的残液。 如果这些液体也有抑制伤口癒合的作用,那收集一些可能会有其他妙效。 他没有问温束是怎么解决吸血藤的,他一个人过来,想来就是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他尊重他的意愿。 照例放出魔法书,因为这次吸血藤本体太大了,花了更多的时间,魔法书清理过的变异植物,干干净净只有飞灰不留痕迹,实乃清洁战场第一选择。 此次吸收的能量使魔法书成功升级,这次终于开启夏琛眼馋已久的蕴养卡牌功能,选定的卡牌经过一定时间蕴养后,有百分之三十的升级可能,失败了卡牌会废掉。 看到又是个看脸的功能,夏琛顿时脸色一垮,而且卡牌一次只能蕴养一张,没错,一张,不是一种。也就是说,他以前复制完成的卡牌,想全部拿来升级,就得全部蕴养一遍,还有高达百分之七十的失败概率。 一瞬间夏琛气得想找夏铜板骂架,幸亏他前两次没选这个看起来很吊的升级方向。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升级版卡牌是能够复制的,复制出来的也是升级版。根据他以往的经歷,魔法书以后应该还能继续升级,提高成功概率是必然的。 再郁闷也不能不用这功能,夏琛选了一张豌豆射手,这个他以前卡牌少的时候覆制了很多而且用的少,就算失败了也不心疼。 山上的吸血藤□□掉之后,哪怕河水依旧没法用,山上却还有山溪水,清河村村民一下子解决用水烦恼,压在心头的大石被搬走,瞬间畅快了。 至于那水鬼,嗨,怕啥,夏家的举人老爷肯定有法子。 夏老爷本就有极高的威望,夏琛又是方圆百里唯一的举人老爷,年纪还这么小,都说是文曲星下凡,村民们一个个心里都敬畏着。现在又一下子解决了一个那么厉害的吸血怪物,夏家在村子里的号召力一时无两。 村民还在挖沟,夏琛和温束回家后,便跟夏老爷商量起日后村里的规章制度来。 他没有想要当什么豪强霸主的意思,只是日后他建了城,总不至于拱手将城市让给其他人做主,自己管理,以后要考虑的问题就比较多。 打个比方,现在这忽冷忽热的天气,肯定会影响今年收成,届时如果他给村民提供粮食,难道要白给? 斗米恩升米仇,他不缺那些粮食,但是怕养出一堆不事劳作坐享其成甚至恩将仇报的废人。 而且现在的情况,金银体系的货币系统基本上已经废了,以物易物又是最麻烦的,所以必须有合适的代币。
第194页 另外,他想要建城,这是一个大工程,光靠他家人和伙伴们,工期太长,发动村民,没有物质奖励难以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哪怕知道建立防御工事是为了防备殭尸,他们也不一定会卖力气。 而且快春耕了,届时村民们的重心肯定放在自家田地里,人手是个大问题。 再有,乡下人虽然大部分生活物资都可以自给自足,但是也有必不可少需要从外界购买的,比如食盐。 夏琛在帝京和中宁府没少收集食盐,然而他不能让自己成为某一必要生活物资的唯一来源,否则等他不在了,难道这里人的就不吃盐了吗?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很多需要考虑的问题,都摆在夏琛面前,他将自己的想法和顾虑给夏老爷摆明车马一一列出,夏老爷听完,长嘆口气:「我儿了不得啊,你自按照你的想法去做,需要爹帮忙的说一声便是。」 夏老爷在夏家说话十分算数,姚家一众长辈也对他十分信服,于是夏琛得到家里人的全力支持后,按照他和温束商量出来的计划开始一一执行。 可以去山里打水后,夏琛提供的水果吸引力就不再那么大了,毕竟挖沟很累,那些水果好吃是好吃,又不饱肚子,干大半天活儿回家,敞开肚皮得吃多少粮食。 家里的存粮是有数的,今年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大傢伙儿宁愿少做点儿活少吃点儿粮食,多花点儿时间去山里挖野菜或者打些小猎物,都比去干那重活强。 所以刚刚解决了一株吸血藤,帮忙监工的东哥儿就跑来找夏琛,说是挖沟的村民们跑了一大半。 第102章 村民们不知道夏琛让他们挖沟是为什么吗?他们当然知道。挖护城河的打算夏琛没瞒着身边亲戚朋友, 这些人一样去做工了,干活的时候随便聊两句, 消息就传遍了全村。 然而哪怕明知道为什么要挖壕沟, 依然有一大部分人跑了,他们想的无非是,这么多人, 我不去做总有其他人去做。 咱们村都多久没见着那怪物殭尸了,光听见说有殭尸群,咱们又没看见。 殭尸不一定会来咱们村,就算来了不还有夏家那举人老爷嘛, 他都能把山上的吸血怪物收拾了, 一两只殭尸怕啥。 清河村的村民其实对末日残酷的感触并没有其他地方的人深刻,村子里刚有殭尸的时候, 趁着数量少被夏老爷带着村里青壮清理了,大部分人甚至没跟殭尸打过照面。 起尸之日后殭尸数量大爆发,开始有规模地朝血气聚集地进发的时候,清河村附近两株变异植物形成的强大威慑力震慑住了朝此处而来的殭尸群。村民们遇见最大的麻烦, 无非是水源断绝没水了,就这还有徐老道师徒俩每天累死累活用清水符召水给他们用。 封闭的环境里,村民们根本没意识到末日的真面目是什么样的,他们不知道,与他们相隔不远的两个村子,甚至已经全村覆灭,否则那些道路上游荡的殭尸群是哪来的。 这样一来, 村民根本认识不到殭尸有多可怕,在他们看来,夏琛他们顺顺利利从帝京那么远的地方跑回来了,说明外面情况也没那么吓人嘛。 孙黑虎他们闲着没事也不会提外面有的地方已经开始吃人的事,说起殭尸都轻描淡写毫不畏惧,本来嘛,他们一个个都是一路拼杀过来的,三两只殭尸真不用看在眼里。 但是这些村民听着听着就错估了殭尸的能力,真以为那些殭尸就跟他们说的一样好对付,仅有的几个杀过殭尸的青壮,也觉得就那么回事,胆子大一点儿跑快点儿,殭尸好杀得很。 完全忘记了那时候的殭尸是最弱的,而且已经过去几个月了,光想着自己身体素质变强了,就没想过殭尸也在进化。 整个村子的村民沉浸在一种虚假的自信心里,对于夏琛让挖沟的提议并不在意甚至觉得他大题小做,要不是他和夏老爷颇有威名,又在缺水的时候提供了那些水果,怕是从一个开始就不会愿意过来干活。 「他们说你吓唬人,还说……」东哥儿满脸气愤,憋得脸都红了。 「说什么?」夏琛饶有兴致地反问。 东哥儿咬咬牙,小声道:「说你想建城,是想自己当皇帝,想造反……」 夏琛忍不住笑出声,气都气不起来,他要想当皇帝,何必回这个穷乡僻壤的乡下地方,帝京那么大,现成的京都,世道正乱,他手上还有大批最紧要的粮食物资,想做什么不行。 「小叔,你别气,大不了咱们自己干。」东哥儿以为夏琛被气昏头了,连声安慰。他肯定是相信他小叔的,他小叔说殭尸群很可怕,那就肯定难对付,哪有村里那些人说得那样简单。 「不,别干了。」夏琛拍拍手,是他想岔了,他和他爹一样的性格,有能力之后都愿意为乡邻们多做一些事,却没想过主动做的和别人求你帮忙,结果会天差地远。 「啊,不干了?」东哥儿挠挠头:「可是那沟挖得还不够深,而且水还没引进去,还有……」 「别管了。」夏琛打断他的话:「让大家都回来,你跟明峻说,让他记录一下剩下的还在做工的村民。」 剩下的少部分还在做工的村民,被离开的那部分当做傻子,正看着笑话。他们中一部分是盲目相信夏老爷和夏琛的话,挖沟是为了自家安全,特别卖力。一部分是夏家佃农,不做怕得罪夏家把地收回去,夏家可来了那么多外人,地再多都不够的。
第195页 还有极少一两个,磨着洋工想占便宜贪那一两个水果。 东哥儿不明所以,但是夏琛让他这么做,他就跑过去叫人,现在留下做工的,大部分都是他们家亲戚和夏琛带回来的同伴。 把人都叫回来,连着那少部分村民一起,在夏家门口的空地上,还有其他听见动静来看热闹的村民。 当着大傢伙儿的面,夏琛满脸笑容:「是我想岔了,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填饱肚子,殭尸什么的,等以后再说吧。那沟大家不愿意挖就不挖了,要春耕了嘛,大家早做准备。」 听见他提春耕,当即就有他家的佃农战战兢兢问:「夏少爷,那地……还给我们种吗?」 「当然,以前什么样以后还什么样,最起码今年不会变。」夏琛大大方方道。 那佃农又问:「那你家那些人种哪个地方的地哦。」 乡下农民,想得简单,这么好几十号人,不种地还能做啥,夏家养得起嘛。 夏琛空间的事,只有最亲近的人知道,但是这些村民是不晓得的,他舅舅家亲戚也只晓得他带了不少粮食回来,具体多少是不清楚的。 「他们不种地。」夏琛回道,他现在那么缺人手,哪儿会让人去种地,要做的事太多了。 「那他们做啥子?」这回问的不是那佃农,而是好奇的村民。 夏琛坦然一下:「修房子。」 他回身看了眼身后的夏家院墙:「我家这院墙太低太薄,我爹娘住着我不放心,重新修一修。」 村民们看着清河村最好的两间大宅之一,默然无语,这都不行,他们住的是啥。 夏琛不管他们,点了个蹲在一旁抽旱菸的老头:「葛三叔,我爹说你木匠手艺好,接活吗?给我家重新做个木门,要够厚够大。」 葛三叔一愣,连忙点头:「接,接。」夏家都是厚道人,做他们家的活亏不了。 「成,那您先做着,最好快点儿。」夏琛跟他说完,话头一转:「这两天我就去把那水鬼给清理了,大家去山里提水也不方便嘛。」 村民纷纷点头:「早就该清理了,管那山上的藤子干啥,咱又不上山。」 夏琛眼中笑意森冷,越发觉得自己做错了,好在现在回头还算及时,都末日了先管好自己才是最正经。至于其他人,吃点儿教训才晓得末日里该怎么过日子。 得了夏琛的话,村民们乐呵呵的回家各忙各的去了,少数几个察觉到不对的,又不知夏琛此举的目的,回家去之后仔细想想,学着夏家加固院墙囤积硬木等防御物资。 村民一走,夏老爷长嘆口气,欲言又止,最终什么都没说。他年纪大了,开始优柔寡断,以后就该把担子给孩子担了。 就这么几天时间,真想建什么高墙大院是不可能的,没那个条件。田家大宅离夏家有点远,把他们分割开来了,短时间住着还行,长期肯定得给大傢伙儿各自建造住处。 一说到基建夏琛就头大,他对这个真不太在行,只知道水泥房砖瓦房肯定比土胚房结实抗造,关键是他不知道怎么烧水泥烧砖啊。空间给了那么多书,都是跟吃有关,一点儿没有别的知识。 土胚房肯定是不合适的,以现在殭尸的攻击力,撑不过两波又得重建,浪费时间又浪费精力。 东哥儿听说他的烦恼,提议可以去採石头修石头房子,以前砸石头是个体力活还危险,但是他们现在体质都加强了,扛石头比以前轻松多了。 夏琛一听,也行,让大家先去砸石头,至于房子盖在哪里,他们都愿意离夏家近点儿,夏家发家晚,盖宅子的时候村里中心位置已经被占了,就选在比较靠山的偏僻地儿,这样一来,周边比较空旷,起几座院子不成问题。 大部分人被打发去採石头,夏琛带着温束南哥儿折柳等人去解决那株变异植物水鬼。 根据东哥儿他们多番试探得出的情报,水鬼强于速度善于隐蔽力量一般,所以他们约定让南哥儿做饵。 南哥儿孤身一人去了河边,其他人在不远处隐蔽,大概是因为太久没人过来,水鬼上钩很快,一条巴掌宽的水色带子缠上南哥儿脚踝,就将他往水里拖。 南哥儿一把抓住那带子,嘿嘿一笑,跟拔河一样往回拉,他是力量系异人,经过不间断的锻鍊,现在不说力顶白牛,一二十号人是没办法跟他在力量上较劲的。 水鬼见势不妙,想往回缩缩不回去,一狠心唰得抽出五六根水带缠上南哥儿四肢和躯体,南哥儿一个千斤坠将自己定在原地,双手紧握那些水带不放开。 「好机会。」夏琛手一招,一连五张雪绒花飞射而出,从缠在南哥儿身上的几根水带起,将河面冻住一大片,那几根缠在南哥儿身上的水带,更是被冻在冰层里。 夏琛跑过去,缠在南哥儿腰上和脚上的水带已经自己松开了,狂乱甩着在冰面上乱砸,砸得冰渣子飞蹦,就是没办法缩回去。 「啧啧,可怜。」夏琛假模假样的感嘆了一句,踩着冰面顺着被冻住的水带一路找下去。 清水河河水清澈,最深的地方也不过两三米,很容易发现水中扭动着带动水波的水带。走到没冰的地方,他就一张雪绒花扔下去冻出一条路来。 为了今天的活动,他特意攒了不少雪绒花,存货快消耗殆尽时,终于在河中心找到向四周发散着巨量水带的水鬼本体。
第196页 第103章 干掉水鬼的第三天, 夏琛种下的变异植物终于长出来了。 那天找到水鬼本体之后,没费多大功夫就把水鬼解决了,这倒霉傢伙, 毕竟只是一株植物, 虽然靠着无处不在的枝条霸占了大半个河道, 但是本体一旦被找到, 跑都没地方跑。 可以用来攻击防御的水带, 被夏琛心狠手辣地全冻住了,只能在原地等着南哥儿腾出手, 跑到它本体上方,连着一大坨冻住的水带, 把可怜的水鬼硬生生从河里拔了出来。 水生植物离开水,会有什么下场当然是任人宰割, 可怜的水鬼被夏琛採集出几颗小苗苗之后,化为魔法书升级的能量, 贡献了自己的全部,成全了夏琛。 从水鬼本体上採集出来的小苗苗, 种出了两种不同变异植物, 一种是水带的肥胖版,扁平的水带变得胖乎乎圆滚滚,里面蕴含大量可饮用水源。只要不一次性把里面的水喝完,放着可以慢慢恢復, 相当于一个可携式可恢復水袋, 夏琛直接命名为水囊。 虽然总水量是有限的, 全部用完后就会变成干瘪的一个长水囊,但是从功能上来讲,对于外出的人是十分方便且必备的物资。 第二种跟水鬼本体类似,在水中可以发散水带,以缠绕拉扯的方式把岸上的人或物拉进水里。但是它的辐射面没有水鬼那么广,速度力量跟水鬼比都稍有逊色。 不过夏琛有魔法书在,完全可以以数量取胜,况且他还能蕴养升级,种一护城河水鬼不是梦想。 「小叔小叔,快出来呀」南哥儿急促的敲门声响起,夏琛把刚拿出来试验的变异植物收好,疾步过去开门「什么事」 南哥儿满脸兴奋地拉着夏琛往外跑「你来看,我们盖的房子。」 夏琛不明所以,他知道孙黑虎他们敲了不少石头下来了,就堆在离他家不远的地方,怎么房子已经盖起来了 跟着南哥儿跑到被众人围起来的一处,挤进去一看,夏琛顿时惊了,这速度也太快了吧,早上出门就垒了两块石头,这转眼就出来两面墙了 要知道砌石头墙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石头形状千奇百怪,手艺好的砌墙师傅,能用不同的石块卡得严丝合缝。否则石墙不但不结实,还容易垮塌。 夏琛凑近仔细看了看,慢慢发现蹊跷,他扭头一找,果然看见柳娇站在不远处,瞬间笑了「柳小姐又立一功。」 柳娇一拱手「过奖过奖,多亏南哥儿脑子灵。」 夏琛惊讶地看了南哥儿一眼,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夸他家傻侄子脑子灵活,南哥儿得意地挺着胸脯,恨不得把下巴翘上天。 他过来帮人砌墙,被那些奇怪的石头折磨的头昏脑涨,旁边姚三郎听见他发牢骚,就说要是这石头都长一样就好办了。 南哥儿一个激灵,想到柳娇的异能,连忙把人拉过来,柳娇试了试,干脆复制他们已经砌好的围墙,一次复制一大块,转眼间一面墙就出来了。 这可把大伙儿乐坏了,柳娇自己也惊奇不已,没想到她自己的异能还能这么用,她每天复制馒头复制的自己都快受不了了,突然被拉来帮忙盖房子,还觉得挺有意思的。 「不错啊。」夏琛唿噜了一把小侄子的脑袋,难得他动脑子,给柳娇的异能开发出这么个用处。 这么一琢磨夏琛一锤手心,招手拉了个孙黑虎的弟兄「黑狗哪儿去了」 那人挠挠头,往石山的方向一指「老大说他个头小就得多练练,把他带去砸石头了。」 夏琛无语片刻,深切怀疑这是不是亲哥「去,把他叫回来,我有其他事要他去做。」 这人一熘烟跑了,没多久灰头土脸的孙黑狗跑回来,急停在夏琛面前「队长,叫我啥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夏琛发现他们背地里居然管他叫夏小仙儿,有次孙黑狗叫顺口了当着夏琛的面叫出来,当时就把夏琛叫炸了。 后来回了清河村,姓夏的太多,夏琛就让他们改了称唿,好歹算一个战队的,叫一声队长不亏。 「黑狗,来,我给你派个任务。」夏琛把孙黑狗叫到一边,让他别去搬石头了,纯粹浪费人力。 「你用你的异能,四处转一转,帮我探探周边的地质。」夏琛打的好主意,清河村除了依山傍水,并没有其他优势,要想发展,还得多开发自然资源。 如果能在附近发现矿类,那就再好不过了,不管什么矿,发展中的城市都是需要的。 一开始没想到,现在一想,孙黑狗的异能简直就是天然的地质勘探仪,还是自动运转的那种。 「地质是啥」孙黑狗一脸茫然,前面听懂了,让他去地底下跑跑,后面就不懂了。 夏琛一噎,心里记下这件事,看样子日后扫盲班也得办起来。 「你看看地下有没有跟泥土不一样的东西,煤铁铜不拘是什么,只要没见过可能有用的,都把地点记住拿点儿样品回来给我看。」 「哦哦,我晓得了。」孙黑狗懂了,就是去地底下找有用的东西。 「去吧,好好干,找到能用的给你记一功。」夏琛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哪些人做了什么事他都记在心里,日后建设起来,肯定会给一些物质奖励的。 虽然是个空头支票,但是孙黑狗还是乐颠颠跑去完成任务了,他哥说了,做人得知足,夏队长有什么好吃的都想着他们,吃穿住都惦记着,他们得用心做事。
第197页 接连发现柳娇和孙黑狗异能妙用之后,夏琛又打起其他人的主意,一时半会儿没想到有什么可开发的,随口问了一句几个孩子跑哪儿去了。 东哥儿正满眼羡慕地看着柳娇用异能盖房子,闻言回道「幼娘那个野丫头,把几个孩子都带河边玩儿去了。」 「河边有人看着吗」几个孩子最大的井生才十二,万一掉河里可怎么办。 「折柳看着,小叔你别操心了。」南哥儿笑嘻嘻道「那几个小毛头皮着呢。」 夏琛想想,温束上山不知道做什么去了,忘尘一个和尚跟徐鹤来那个道士突然交流起佛经道法来,也不知道会不会吵起来。反正闲着没事,他熘达着就去河边了,看看几个孩子在干嘛。 等到了河边,才明白为什么南哥儿一点儿都不担心,还说他们皮几个小孩在祸害鱼呢。 萱娘用异能感应鱼群的位置,井生站在河里手插在水里,幼娘和薛广宗把鱼群往井生身边赶,鱼从井生手边窜过去的时候,他瞬间发动异能把鱼烧晕,岸边的木桶里已经装了大半桶鱼了。 几个小孩配合得还挺默契,萱娘在不停用异能,有危险能提前感知,井生在水里用异能难度提高,但更能锻鍊他异能的强度,又有折柳在一旁看着,夏琛远远看了一眼,悄悄离开了。 所有一切都好像在朝好的方向发展,清河村迎来了难得祥和的日子,那些咬人的殭尸吸血的藤蔓更像一场幻想,现在一切都恢復到了末日前的样子。 村民们已经开始准备春耕了,陆续有人到夏家来商量租借耕牛,就连夏老爷也来问夏琛,家里是不是该准备起来。 他知道么儿手里有粮食,但是再多的粮食也有吃光的时候,家里这么多人,哪能让么儿一个人养着。要不是夏琛开了口说今年的田地租赁不变,他都想收一些田回来自己种,免得粮食不够吃。 地肯定是要种的,具体种什么,他也没想好,晚上回房间的时候跟温束提了一嘴,温束见他发愁,便说「种土豆红薯。」 「水稻小麦高梁玉米都不种吗」这些才是普通农户的主要耕种对象,条件好的能吃点儿糙米,条件不好的把细粮卖出去自家吃粗粮,土豆红薯也有掺着吃的,但是不会全部种这些。 温束点点头,没有解释原因。如果他没记错,末日后几年,天气都古怪难测十分极端,不是连降暴雨就是持久的干旱。 第一年乍看跟往年区别不是十分大,但是在六七月份,连下了五场冰雹,庄稼还未长成,就砸废在地里。 这一年饿死了许多人,那时候温束已经成殭尸了,浑浑噩噩混迹在殭尸群里厮杀争斗,成为不化骨之后所有记忆回归,那些自己不曾经歷过的灾难就只是记忆中的一抹淡痕,若不是夏琛提起,他自己都想不起来。 温束没说原因,夏琛也就没有追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他也有,只要不伤害到别人,其他人谁也没资格探究他人的秘密。 其实他有些怀疑,温束的异能跟时间有关,他说自己的异能是超常的五感,夏琛也听温束详细解释过,战斗时对手的速度会在他眼中变慢。 夏琛觉得这已经涉及到时间流速的问题了,快与慢是时间对比后的一种表现形式,或许就是因此,温束才对未来有隐约的感知。 把温束的提议记下,准备明天告诉他爹,自己家里就这么种,其他村民愿意听就听,不愿意听就算了,他现在也想开了,做太多人家反而是错。 一夜好眠,第二天睁眼看见温束那张近在咫尺的堪称完美的脸,哪怕已经看过很多回,夏琛依旧觉得心脏的跳动好像急促了一瞬。 正捂着胸口发愣,突然有急促的敲门声响起「小叔,出事了,村子外面来了好多殭尸」 第104章 夏琛赶到的时候, 殭尸已经离村子很近了,大早上的,萱娘还在睡觉, 并没有感知到殭尸的到来。还是早起的村人去河边打水,一晃眼好像看见村口路上乌泱泱的什么东西正往村子走,仔细一看,吓得水桶都扔了屁滚尿流往回跑。 挖了一半的水沟,把殭尸的先头部队陷进去了, 因为沟不够深, 殭尸正手脚并用的往外爬。挖沟的时候村民们不经心甚至觉得多余,现在一个个悔得恨不能拍死自己, 哪怕多挖一铲子, 那坑不就更深一点儿,殭尸就更难往上爬。 「咋就挖了一半儿不挖了……」 「殭尸要、要爬起来了。」 「夏少爷, 这可咋办啊?」 「对啊,咋办啊,夏少爷, 你说,我们都听你的。」 这么大一群殭尸,村民们不会傻到以为自家那破屋子挡得住,也有抱头往回窜躲着不出来的, 但是火烧到眉毛了,大部分的当家人还是出来,看看真正能担事的夏家什么打算。 「怎么办?」夏琛轻笑一声:「抱歉, 我也没办法, 大家各自逃命吧!」 村民们一下子炸了:「怎么会没办法?你不是从帝京那么远跑回来的吗?」 「所以呢?」夏琛瞬间收敛脸上所有笑容,面无表情的样子学足了温束的冷漠:「我千里迢迢逃命回来, 难道是为了替你们拼杀搏命的?」 东哥儿愤愤道:「就是,当初我小叔说建城,说挖护城河,你们都怎么说怎么做的,现在又来找我小叔,我小叔能怎么办?连一堵作为屏障的墙都没有,总不能让他去跟这么多殭尸正面拼杀吧。」
第198页 村民被说得哑口无言,心中满满都是悔意,后悔为什么不听夏琛的话,他让挖沟,都是为了大家好啊! 「土胚房挡不住殭尸进攻,最后一句忠告,别躲在屋子里,否则只会被堵在里面瓮中捉鳖。」说完夏琛就带着东哥儿准备离开,反正他们家那加厚过的石头墙肯定能挡一阵,够他们杀了。 一见他要走,村民们顿时急了,有几个连忙表态:「夏少爷,我们跟他们不一样啊,我们都听你的了,是你说不挖了我们才回家去的,你别不管我们啊!」 这些都是挖沟的时候留下的村民,不管原因是什么,表面上确实是支持夏琛的一批。 夏琛停下脚步:「行吧,把你家人带我们家这边来,先说好,打殭尸的时候你们每家都要出人出力,否则就别来了。」 「好好好,都听您的。」这些人拔腿就往家里跑,殭尸来了他们一家子都跑不掉,听夏少爷的好歹还有一条活路。 其他人一见纷纷哀求起来,都想跟夏琛一起,那几个曾经跟着夏大郎杀过几只刚变异紫僵,整天在村里吹嘘的青壮也躲在人群里不敢说话了。他们又不瞎,这些殭尸明显速度快了好多,而且这么多,他们哪打得过。 「我家地方小,容纳不了那么多人。」夏琛摆摆手,扭身就走,要是求两句他就松口了,这些人能长记性? 就这一会儿,殭尸已经越过那条未完成的沟渠进村了,要不是后面的殭尸把爬了一半的殭尸踩回去,互相纠缠拉扯,他们说话的功夫都没有。 因为一早考虑过殭尸袭村的可能,夏琛让舅舅家表哥和孙黑虎他们绕着他家外墙砌了一圈石头墙。这是用来做短期防御工事的,所以考虑的不是好看而是结实实用,石头垒得厚厚的,柳娇复制了一层又一层,保证待在里面的人安全无虞。 夏琛带着东哥儿回到家,所有人已经在围墙后等着了,老弱妇孺被送到夏家待着,包括那些把妻儿父母送过来的村民,他们的家人也送进去,青壮留在围墙后头,等着打殭尸。 夏家已经成了整个村子最安全的地方,身后就是家人,只要围墙后的人没有死光,就绝不会后退让殭尸进到院子里去。 围墙每隔一段特意留了个口子,这是放殭尸进来的地方,他们只要堵着那些口子,就可以慢慢磨着杀,否则一出去,面对的就是铺天盖地的殭尸,陷进殭尸群里岂能讨得到好。 所有准备作战的人都握紧了武器,十来个村民只能拿着锄头镰刀,夏琛也发了一把叶片刀给他们,言明是借的,打完要还。 进化后的黑僵速度很快,进村后直奔血气聚集处而去,现在整个村子聚集的人最多的地方就是夏家这里,但是夏家地偏,殭尸行进过程中撞见其他仓皇逃窜的村民,立刻就会捨弃遥远的捕猎对象先抓眼前的。 村民们被追得满村子跑,脑子灵活一点儿的带着家人拔腿就往夏家跑,一有人领头,其他人就跟着跑,远远看见夏家院子外头突兀而出的高大围墙,村民们来不及惊诧,心中要悔死了。 这才几天就建了这么高的墙,他们当初为啥就不听劝,要是听了夏少爷的,现在就在那围墙后头了,这么厚实的墙,看着就安全得很。 围墙开口处有人堵着不让进,先跑过来的村民扑通一声就给跪下了,一家子跪在外头,头磕得砰砰响,后面的人有学有样,跪下齐声哀求。 夏琛一直不习惯别人给他下跪,但是古代就是这么个习惯,他的根本目的也不是真让殭尸把村里人全咬死了。所以夏老爷出面求个情,夏琛就把人放进来了。 依旧是老弱妇孺送进夏家院子,因为人太多,连坐的地方都没有,所有人都站着。针娘带着井生几个孩子守在夏夫人等人身边,这是夏琛安排的,家人是他的软肋,放了这么多人进自己家,他总得防一手。 好在他们考虑到作战空间得大,围墙砌得够宽够长,每家出一两个男人,围墙后还施展得开。 后面的人就没有叶片刀可以用了,南哥儿把他们淘换下来的兵器搬出来,让他们先用上,又分散开来到每个口子守着。 其实某种程度上讲,夏琛是把这围墙当城墙使了,每个口子他都安排了几个曾经的队友,他家里人舅舅家的表兄以及后来加入的村民,填充进来作为一部分战力。 大部分村民都跑到夏家来了,也有极少几家,往山里跑,引走了几个殭尸,等最后一人进到围墙后,殭尸群已经离他们不足一百米。 「小叔,我守这一段儿吧。」南哥儿刚把武器发完,满头汗地跑过来,这个口子是正对着殭尸群的,肯定是压力最大的一段。 「不用,你去后面,跟折柳说一声,让他游走支援。」夏琛紧盯着越来越近的殭尸群,见南哥儿还要再说,下巴朝旁边一挑:「有子笺在呢,他会保护我的。」 南哥儿撇撇嘴,到底没好意思说温束不行,一路同行,温束的战力有目共睹。 「正好让我试试新卡。」夏琛看着密集的殭尸群露出跃跃欲试的笑容,他填进去的六七张豌豆射手,有一半进化了,从概率上讲,他这次运气还算不错。 不离身的魔法书悬空而起,吸引了周边所有人的目光,夏琛现在能把咒语念得十分清楚又快到让人听不清具体字句,乍一听好像真在念什么让人听不懂的高深咒语。
第199页 魔法书快速翻动,瞬间跳出几十张卡牌,在夏琛意念操纵之下,化为一道道流光飞射而出,落在外面的空地上间隙扎根排成三排。 落地之后,豌豆射手立刻开始高速喷射,几十株豌豆射手共同发力,绿色的弹丸倾泻而出,速度快到仿佛连成一条绿带。 密集的豌豆弹丸打在殭尸腿上,以黑僵的防御力,普通的豌豆射手已经很难破防,对它们造成有效伤害。但是不停打击在膝盖处的力道,却会让殭尸失去平衡,摔倒在地阻碍他们前进。 其中有三株豌豆射手表现格外突出,别的小朋友吐一颗豆子的时间它们能吐两到三颗,而且力道更大,连续射击之后,成功将它们面前的殭尸腿给吐断了。 断腿的殭尸只能在地上蠕动,努力朝着夏琛他们的方向爬过来,或许充足的血气能让它们的断腿再长出来。 可惜殭尸这个族群,十分的不友爱,别说这些断腿站不起的殭尸了,那些走在前面被豌豆射手喷得摔倒的殭尸们,都惨遭同伴踩踏,跟掉沟里的殭尸一样,同伴踩在它们的身体上往前跑。 要不是殭尸皮厚耐造,估计还得再死一波,被踩死的。 夏琛这一出手,前排沖得最快的几十只殭尸几乎全倒下了,后续也有被同伴绊倒的,豌豆射手喷倒的,虽然没打死,但是看着殭尸割麦子一般倒下去一大片,那种画面感依旧震撼到了围观的众人。 夏琛同行的伙伴还好,知道夏琛的手段,但是其他人,包括夏家自家人,都没想到夏琛有这一手。 「元宝,咱冲出去?」姚大郎被安排在离夏琛不远的地方,缺了条胳膊的北哥儿也在,他不愿意跟妇孺一起躲在院子里,单手提刀一样能杀殭尸。 此时父子俩都是一样样的表情,看着夏琛两眼放光,这可是他表弟/舅舅,本事越大他们越高兴。 「不,守着,豌豆射手坚持不了多久。」夏琛话音刚落,已经有殭尸经过艰难跋涉磕磕绊绊走到还在坚持不懈喷豆子的豌豆射手前,嘶吼着合身扑上去对着娇弱的小植物一通抓咬。 其他人心疼地直吸气,夏琛也跟着嘆气,到底是缺了防御性植物,否则怎么也能让他的豌豆射手坚持到喷完所有豆子自己消失。 第105章 震天的厮杀声响彻整个清河村, 围墙后所有人都杀红了眼,那些老实没见过血的村民们,受到周围人的感染,也挥舞着刀子朝面目狰狞的殭尸砍去。 因为提前盖好了厚实可靠的围墙,计划性的把殭尸分成许多股从缺口放进来, 所以一次面对的殭尸并不多, 守着口子的战斗人员甚至比进来的殭尸还多。殭尸一进来,迎面就是刀枪棍棒齐加身, 躲得过左边躲不过右边,第一波进攻没有取得丝毫建树,就被砍得面目全非。 一波取得胜利之后,没见过血的村民们受到鼓励, 不再畏缩后退,一个个举着武器吼叫着朝殭尸冲过去。 其实这几百殭尸,用不着村民们, 光夏琛带回来的队伍就可以自己清干净,豌豆射手挡住殭尸群的时候, 他两个轰天雷下去就能轰倒一片。 放殭尸过来,又把手下人分散开, 是为了让村民们真正体会一番末日挣扎求生,与殭尸正面作战的感受。 这些村民都是他的乡邻, 他们短视、愚昧、安于现状, 但是同时他们朴实、勤劳, 为了一家子也能豁出命去。他们是最普通的老百姓, 是倖存者里最多的芸芸众生。 夏琛自觉不是圣人,但也没办法看着这么多人在他面前去死,他的城市不能只有夏家人和他的亲戚朋友,所以他要让村民们直面末日,见了血,才能在现在的世道活得更好。 当初在山中洞穴遭遇殭尸群的时候,他们轮流作战,杀了整整大半夜。这次差不多数量,因为将殭尸群分割开来,多方位作战,只用了一个多时辰。 地上殭尸的尸体把特意留出的缺口都堵住了,好几组作战队员被迫退到围墙里面,就是因为地上已经没有下脚的地方了。最后一小波殭尸转身想逃,被南哥儿带人追上去砍死之后,此战宣布告捷。 战后整理战况,殭尸全歼,夏琛他们这边没有死亡,但是有受伤的,受伤最重的一个是被同伴砍伤的,村民杀红眼了结果刀子砍到战友身上,差点把人胳膊砍下来了。 这俩人都被送离战场,前者是抓紧时间疗伤保住胳膊,后者是没人敢再跟他共同作战,队友不要他了。 其他出战村民大部分多多少少都受了一些伤,有的是被殭尸抓伤,也有几个被误伤,还好伤的都不重,皮肉伤,养养就好了。 夏琛的同伴里也有两个受伤的,都是轻伤,不碍事,自己涂点儿夏琛给的稀释过的水果血,他们这些人身上都带了一点儿随时取用。 受伤的村民由忘尘一人给涂了一点儿药,稀释到极点的水果血,只比普通的金疮药效果好一点点。上好的疗伤药是重要的战略物资,夏琛还打算日后拿来发展城市。 清理战场这活儿大家已经做得很熟悉了,但是夏琛并没有让刚刚经歷过战斗的人来做这些事,他叫躲在夏家的妇孺们出来,把尸体拖去规划好的地方焚烧。 那些被从院子里叫出来的老弱妇孺们,看见满地殭尸的尸体正抱在一起瑟瑟发抖,下一秒就听见夏琛让她们去拖尸体烧,许多人都接受不了。
第200页 刚下战场身上还带着血的汉子,让他上战场跟殭尸拼杀可以,一见妻儿老母瑟瑟发抖的样子,心先软了「夏少爷,这哪是她们干得了的活,我们自个儿做了就成。」 夏琛微微一笑,他不着急,虽然不想看那么多人死,但也不是非得总护着他们。他下发任务,怎么完成是他们自己的事儿。 「可以。」夏琛淡定道「这些尸体你们按户头分,半个时辰内清理干净就成,我家的地儿借你们躲避,不至于还让我们自己清理吧。东哥儿,带他们去西头儿那片荒地,以后尸体就在那处焚烧了。」 清河村算是个大村子,百来户人家,每户得分四五头殭尸尸体。搬尸一向是个力气活,家里能抗事的男人出来杀了一个多时辰的殭尸,累得不行,还得去搬尸体。 但是刚经歷一场生死之战,如果没有夏琛的收留,他们这些人不知道能不能活下来。况且还见识了夏琛神异的手段,他的威信已经达到顶峰。 男人们默不作声地去搬那些砍得不成样子的尸体,为了不影响村里的环境,焚烧点设的比较远,半个时辰时间很紧。 有心疼自己男人的妇女,想去帮忙,一看见面目全非的尸体,当即控制不住差点吐出来。 最先去搬尸体的女人,让夏琛万万没想到,竟然是他师娘 孟夫人在夏琛眼中,一向是个柔弱的女人,这次作战,孟先生和小师弟孟明峻都坚持要参加。 夏琛特意把他们分在南哥儿那组,后院殭尸分流少受到的压力小,还有南哥儿照看。但是这两个都是文弱书生,战斗中难免磕碰,孟先生伤了胳膊。 夏琛安排搬尸体的人里,本没把他们家算进去,孟先生不知道说了什么,孟明峻就出去了,他一个人,只能倒拖着尸体走。孟夫人咬咬牙,撸起袖子就去帮她儿子了。 她是大家出身的小姐,又嫁了青梅竹马感情甚笃的夫君,就算家道中落,夫君也没让她吃过什么苦受过什么累,更别说去摸尸体。 滑腻难言的触感从手上传来,孟夫人胸口泛起一股噁心,手一抖差点儿把尸体扔出去。 「师娘,你不必如此。」夏琛连忙上前阻拦,孟先生一家对他有恩,小师弟才十五六的年纪,他哪能不照看着。 孟明峻停下脚步「师兄,我爹说了,我们不能事事都依靠你。我是家里的男子汉,日后得撑起咱家。」 他爹说了,他们能在清河村落户,靠的是夏家的名声。以后日子还得自己过,总不能一直住在夏家,那像什么话。所以村里人该干什么,他们就得跟着干,也免得夏琛难做。 孟夫人笑中含泪,是欣慰的「我儿说得对。」要不是因为夏琛,姚家收留了他们,他们一家不是饿死,就是被闯进门的恶人给杀了。 夏琛还待再说,忘尘轻笑着念了声佛号「夏施主,还有小僧在呢。」 他转向孟夫人「阿姊,你且去照看姐夫,我和明峻去搬尸体。」 舅甥俩一人一头抬了一具尸体,跟着东哥儿往焚尸处走,南哥儿把刀一收,吆喝了一声,孙黑狗和几个汉子立刻跟上。 「这几具归孟家是吧,走嘞兄第们,赶紧干完活回家吃饭。」 忘尘哭笑不得「你们这是做什么。」 南哥儿斜了一眼一旁偷偷打量他们的村民,不屑道「咱们可是一路逃命回来的兄弟,兄弟之间互相帮个小忙怎么了。反正我小叔都把任务发派出去了,只要你们能做完,我小叔才不会管你们怎么做的,哪怕出钱请人做也没问题啊」 夏琛默然以示贊成,村民们低头互看几眼,都是没什么家财的农民,只有给别人家打短工的,自家还从未请过人办事。 他们闷头拖尸体,有了孟夫人这个打头的,便有其他女人上前帮自家男人了。乡下农妇,见过的脏污噁心场面不少,也就是初见殭尸尸体被吓着了,忍过那股劲儿就好了。 除了壮实能干的妇人,还有一些半大的孩子也出来帮忙,他们这个年纪正是胆子大的时候,比爹娘接受度还高。 那些一家子出动的,连拖带拽,很快把自家的份额拖走了。死撑着不愿意动手让当家的一个人累死累活的也有,夏琛懒得管,养的活一家人就养呗,像他有本事,就能让他娘安安全全在家里坐着。 当然也有那些孤儿寡母的,人家也在做,只是力气单薄人又少估摸着规定时间干不完,急的眼泪直打转。 孙黑虎一看,就过去问「我们帮你把这活儿干了,你把我们兄弟的脏衣服洗了成不成。」 夏琛爱干净,他们脏了就不爱让他们往眼前凑,老大不爱见你,那是多大的问题。让他们洗衣服吧,一群大男人真没那么勤快。 那寡妇还有老奶奶一听,怎么不行,洗衣服谁不会干,忙不迭的点头,孙黑虎就喊了两个兄弟去帮她们把尸体搬了。 孙黑虎他们跟着夏琛来到清河村有几天了,交流范围也就是夏家、姚家和孟家人,村民们见他们一身匪气,根本不敢打交道。经过这一回,反而跟村里人有了交集,慢慢开始融入这个村子。 村里人被安排去清理战场,留下的人手也被夏琛发派了任务,折柳带队,去村里各处看看,是否还有没清理干净的殭尸。以及那几户跑去山里的,引了殭尸过去,也要看看什么情况。
第201页 没多久折柳就回来了,山上的几家应该有逃过去的,他们找到四散开来的十来只殭尸,有三四只黑僵,大概是追兵。剩下的都是刚变异的紫僵,看样子是被咬伤变异的村民们。 村里有几家没听夏琛的,非要躲在家里,结果被堵着出不去,院墙都被殭尸撞垮了,一家子都成了殭尸。游荡的时候撞上搬尸队的,刚杀完殭尸的男人们一个激灵,随手抄起路边的树枝就打过去了。 他们的武器战斗完都还给夏琛了,靠几根树枝子没什么用,东哥儿一个人撑不住,多亏折柳带人赶到把殭尸清理了,尸体让他们顺路搬走。 这些人的下场更是给他们敲响警钟,要是没有夏琛的收留,这就是他们的下场。顿时心里一阵发紧,连搬尸体的速度都快了不少。 第106章 「当家的,你打听清楚了吗」 「打听清楚啦, 夏老爷亲口说的, 他家一点儿稻子都不种。」 「麦黍豆高梁玉米都不种」 「不种,全种土豆和地瓜, 我看不像玩笑话。」 两口子面面相觑, 同嘆了口气,眼瞅着要春耕了,不知道哪里传来的消息,说夏家只打算种土豆红薯,其他粮食作物都不种。 清河村的村民现在可不敢小瞧夏家传出来的消息,当初夏少爷说殭尸要来,他们不信, 村里空下来的几间院子就是结果。 粮食关系一家子民生大计,村民们更是慎重, 虽然去年秋收算是丰收,但庄户人家,交完各种税赋,剩下的粮食留足大半年口粮, 便是还有剩余,也都拿出去卖钱了。 等到今年收穫季节,若是粮食不够,明年就得挨饿, 哪家敢轻忽对待。 「要、要不, 咱也别种那些了。」妇人停下手上的针线活, 面色沉凝道「人家是有本事的人,咱普普通通老百姓,跟着聪明人做总没错。」 这家汉子闷着头想了一会儿,一拍大腿「成,跟着夏家干,他们种什么咱就种什么。」 前段时间打殭尸的时候,他就在离夏家少爷不远处的一组,亲眼看见夏少爷一招手,殭尸乌泱泱倒下去一大群。世道乱了,他们小老百姓,能靠上一个有本事的人是福气。 这样的场景在清河村很多人家上演,有的跟这家人一样,坚定地选择跟着夏家的步伐走,也有不信邪的,偏要种一些水稻麦子。毕竟这些口粮卖得上价,比起红薯土豆,才是人们正常的主粮。 当然,因为夏琛的一系列表现,这些人家没敢种太多,最多的也不过一半地种水稻小麦一半种红薯土豆。 夏家,孟明峻和东哥儿一起来汇报清河村春耕情况,东哥儿地熟,孟明峻算数不错,两人搭档能做很多事。 消息是夏琛让人放出去的,既然知道收成可能会受影响,他不介意提一嘴,但是听不听,就不管他的事了。 听两人说完,敲敲孟明峻做记录的本子,不再关注这个「那条沟挖得怎么样了」 以他们的工程量,离护城河还差得远,毕竟他们连城都没有,也就是先做个简单的防御工事,若是再有殭尸来袭,在村口就可以先行阻击。 「进度挺快的。」孟明峻翻开详细的记录给夏琛看,现在不用催,每家每户能动弹的都来帮忙了,男人下去铲土挖坑,女人和半大的孩子就用竹筐运土。 夏琛已经不水果了,但是现在也没人嫌累说是闲的找事了,也没人觉得多做了活回家多吃了饭亏了,到时候命都没了,留着这些粮食有什么用。 「现在家家户户都在忙春耕,但是空余时间都没歇着,按照这个进度,预计最迟后天,就能把挖通连接清水河的渠道,把水引过来了。」 孟明峻做事很尽心尽力,他们,包括姚家、夏琛带回来的那些外来人,现在基本算是在清河村安家落户了。 房子先住田宅和空出来的那几家,平时也慢慢盖着,等盖好了就一家一户的搬进去。田地也按照人口分了一些,就是田家原本剩下的一点儿,还有死了的那些人家原本的田地,若是愿意,也可以自己开荒。 分到每家每户并没有多少,夏琛分了他们做种的土豆,口粮每家都直接给了一批,足够他们吃到收穫季节。 其他各方面缺少的安家物资如被褥锅碗瓢盆,能给的夏琛都给了,这些人要么是他家亲近的亲戚,要么是跟着他一路走来的伙伴,要么就是孟家这样有恩与他。既然选在清河村安家,日后怎样不说,眼下他得帮着把家安下来。 孙黑虎一帮子兄弟现下住在田家大宅里,他们一帮子自来熟悉,同吃同住很是和谐,饭食由文桂喜并两个轮流打下手的兄弟来做,衣服包给村里孤寡,给点儿粮食或者肉就够了。 他们能打猎,去趟山上就能带不少肉食回来。 针娘和柳娇带着几个孩子住在离夏家不远处新盖好的房子里,石头瓦房,条件很不错,房子盖好了大家一致同意让大功臣柳娇先住,她跟针娘相处的不错,一个人住这么大的屋子显得空荡,就邀她同住了。 其他姚家孟家人,分散到村里空出来的院子里,忘尘自然是跟孟家一起住,温束和折柳留在夏家。 各家各户都有各自的营生,又有夏琛倾力相助,很快就立住脚了。 孙黑虎一行能打猎,有时候把萱娘借过去帮他们找猎物,自然要分她一份,萱娘小小年纪就担负起了养家的重任。
第202页 柳娇的异能简直不要更好用,谁缺吃的她都不会缺,现在别人找她复制,还得给点儿报酬,活得十分滋润。 姚家虽然是普通人家,但是多年家底儿还在,除了粮食别的都不缺,有了夏琛给的这一批,一家子劳力多,勤劳些,今年收穫之后就更不缺粮食了。虽然不如其他人无牵无挂活得自在,但是也能安稳度日。 唯有孟家一家子,孟夫人体弱多病,孟先生也不是体力方面占优的人,孟明峻还没长成,忘尘是个和尚,没一个擅农事。 单说挖沟这种事,每家每户都有人来,孟家不好意思当看不见,于是孟明峻抢在前头,让他爹娘在家研究怎么种地。 夏琛当然不可能让孟明峻去挖沟,那不是偏袒,是浪费人力,孟明峻能写会算,夏琛把整体工程图给他看,再讲解一遍,他就能做监工了。别个村民,包括南哥儿,谁会这个,所以他每天跑来跑去做记录,大家都心服口服。 「先别急着引水过来。」夏琛把孟明峻的记录本还给他,他的水鬼还没种出来多少,现在把水引过去也没多大作用。 孟明峻点点头,表示记下了,夏琛有别的事,这些都要他去通知挖沟的人。 「对了,过段时间稍微闲一点儿,想请孟先生开个学堂,师弟回家后跟先生商量一番,问他是否愿意。」 他打一开始就没打算让孟先生真去种地,家里的幼娘,舅舅家的小孩,薛广宗萱娘他们,这么多孩子,不读书作什么。 也没打算让他们再学什么四书五经,基本算数得学吧,常用字得认识,否则跟村里那些村民一样,出去卖个米,米铺老闆都要仗着他们不认字不识数剋扣几个铜板。 至于村民们,夏琛还是那个态度,随意,他请孟先生给孩子们启蒙,肯定是要交束修的,村民们想让自家孩子学,也出钱就是。 孟明峻一怔,之后喜出望外「我爹肯定愿意。」 夏琛拍拍他肩膀,笑道「你说了不算,得先生自己点头。对了,回去的时候去厨房,让南哥儿给你拿些肉回去,小师弟还在长个儿,多吃肉才长得高。」 孟明峻微红着脸小声道「我不是小孩了,师兄你不用这样,肉是孙哥儿他们孝敬你的,别老是给我。」 「不是他们给的。」夏琛苦笑连连,孙黑虎他们老往家里送肉就算了,子笺不知道怎么回事,这段时间老往山里跑。 一个人都不带,连折柳都被留下了,偏偏把他的小藤蔓带上了,说是帮他喂喂。小藤根本不想跟他去,但是被温束扭成好几个花之后,藤尖儿勾着夏琛的手腕,依依不捨的离开主人,被带走了。 这一人一藤去了山里,一走就是一整天,回来的时候就带一堆被吸干了血的猎物回来,温束一个人,比孙黑虎他们一群人猎得还多。 他还物尽其用,自己空手在前面走,小藤蔓缠着猎物,自己勾着林子里的树在后面拉猎物。要不是最近吃得多长大一点儿,那小身板真缠不住巨大的野猪麋鹿。 所以夏琛家里的肉是真吃不完,夏夫人和巧娘,忙着做腊肉咸肉,厨房的房樑上都快挂满了,内脏吃不了拿去给大舅舅家做成滷味。 夏琛简单解释了一番,让孟明峻多带一些回去,要是方便的话,最好给针娘他们也送一些去。他娘天天念叨,这么多肉吃不完要坏了,念得他头疼,恨不得全装自己空间里去。 让孟明峻自去厨房拿肉,他跟夏家人也很熟了,不用夏琛带路,夏琛在书房里又待了一会儿,听见他嫂子扯着嗓子喊南哥儿,似乎让他帮忙搬东西。 夏琛记得南哥儿好像去找徐鹤来了,刚想去跟嫂子说一声,一开门看见南哥儿往厨房里沖,不一会儿嘴里叼着一块刚煮好肉片,跟孟明峻一人抱着一个竹筐出来了。 见到夏琛,南哥儿咬着肉含煳不清道「小叔,给你带的东西,放你桌上了。」 夏琛问「什么东西」 南哥儿刚要回答,巧娘拿着擀面杖从厨房冲出来「让你搬个筐你偷吃了半碗蒸肉,你给我」 南哥儿一蹦三尺高,匆匆给夏琛比了个喝水的姿势,连跑带窜抱着筐子跑了。 夏琛哭笑不得,说了几句好话把嫂子哄进去,这才有功夫去看南哥儿给他带了什么。 一进房间,便见他屋里的桌上放了两个竹筒,山上常用这种东西盛水,徐鹤来以前给他送山泉水,就是用这种竹筒装的。 夏琛好奇地拿了一个起来,还没来得及打来,房门突然被推开,温束走进来,不情不愿地趴在他袖子上的小藤蔓飞一般朝夏琛扑来,迅速在他手腕上缠了几圈。 第107章 「这是什么?」温束走近, 略带好奇地看着夏琛手上的竹筒。 夏琛摇了摇,果然听见水声:「我也不知道,小鸟让南哥儿给我带来的, 应该是什么可以喝的水吧。」 说着他拔开木塞,里面果然装了大半筒清水,水色澄澈,近嗅似有异香,香气隐约有些熟悉。 他凑近细闻, 温束却以为他要准备喝, 心中顿生不悦,一把将竹筒夺过去:「不知道什么东西你就敢往肚子里吞, 不怕出事。」 夏琛不在意地笑了笑:「没事, 小鸟给的,总不会是坏东西。」 温束眉头一拧, 舌根泛起一阵酸涩苦意,脸上表情愈冷:「我来试试,到底是什么好东西。」
第203页 说完他仰头喝了一口, 夏琛拦之不及,他一口水已经下肚:「怎么样?」 温束眉头未松:「说不上来,味道有点儿奇怪,带点儿甜, 不像水本身的甜味。」 而且他的身体……温束捂住半张脸,害怕自己转红的瞳色被夏琛看见。 「我来试试。」夏琛好奇心顿起,伸手要拿温束手上的竹筒, 温束不肯给, 侧身躲过:「不行。」 「为什么不行?」夏琛很奇怪他的反应,扑过去扒拉他的手:「你脸怎么了, 过敏了吗?让我看看。」 单比武力夏琛是肯定弄不过温束的,折腾了半天只看见温束露出的脸上染上一层晕红,这可难得,夏琛就没见过温束脸红过,喝酒不上脸,从来不害羞的人还会脸红? 「不给就算了。」夏琛嘿嘿一笑,佯作要夺温束手上的竹筒,趁着他躲闪,把桌上那个未动的竹筒拿起来就跑,边跑边打开喝了一大口:「唔……没什么特别嘛,有点儿像沖水沖多了的混合果汁。」 虽然嫌弃味道寡淡,但是好久没喝过果汁的夏琛边吐槽便边不住又喝了一口,那竹筒并不大,他两口下去,就剩一层底子了。 若不是因为身体不适,温束也不会让夏琛这点儿小计谋得逞,那水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他只喝了一口,竟然就被引出体内的嗜血欲,明明这几日他在山中,早就吸取了足够的血量。 「身体有没有不舒服?」温束嗓音略微低哑,他在努力压抑着身体对鲜血的渴望,离他十分近的夏琛,身上散发出好闻的气息,不停的引诱他。 那是属于他的人,他只要扑过去,很轻松的就能把他控制住,在他的怀里。他可能会挣扎,但是没关系,他力气很大,哪怕只用一只手,也足以压制所有的反抗,然后他可以选一个最好的最适合下口的位置,将犬齿扎进去,甜美的液体会顺着喉管流进他的身体,安抚他所有的躁动。 温束遮脸的手掌下,一双已经变成暗红色的瞳孔闪烁着贪婪残忍的光芒,紧盯着夏琛露出的脖颈。 「没什么不舒服,就是有点儿热。」夏琛毫无所觉,扯了扯衣领,把领口拉开一些,好让热气散发出去:「徐小鸟给的该不是酒吧,道士也能喝酒?这也没酒味儿啊。」 他嘀咕着,把竹筒放下,往温束身边走:「子笺你是不是也觉得热?我看你脸都红了。」 「你……别过来。」温束低喘了口气,捂脸的手下移用力掩住口鼻,甚至不在意暴露在外的赤色双瞳。 「嗯?你怎么了?你眼睛好像有点儿红,让我看看。」夏琛不退反进,担心地靠近温束。 面对殭尸群都一脸淡定半步不退的温束,此时却脚步踉跄地往后退了好几步:「我没事,你别……」 温束话音突停,瞳孔紧缩,鼻翼微微翕动,脚步不由自主地朝夏琛靠近。 夏琛笑了一下,突然觉得嘴唇上沾了什么,他摸了一把,伸手一看,一手的血,顿时吓了一跳:「这、这是怎么回事。」 房间里没镜子,他看不见,只能找屋里另一个人求助:「子笺你帮我看看。」 温束浑身僵硬,垂在身侧的手握成拳,用力到指甲刺破了殭尸王防御力绝佳的皮肤。他嗓音绷成一条线,勉强吐出几个字:「鼻子流血了。」 「哦,吓我一跳。」夏琛一听,不着急了,捂着鼻子转了一圈,想找点儿凉水拍拍后颈,据说这样可以抑制流鼻血。 找了一圈没找着,夏琛又不敢出去,她娘和嫂子都在家,让她们撞见,又要念叨一通了。 于是他一手捂着还在不停流血鼻子,瓮声瓮气道:「子笺,你等我一下,我进空间找点儿水洗一洗。」 他鼻血留得太欢快了,捂都捂不住,顺着指缝往下流,衣襟前都染了不少血。 然而不等他进空间,温束跨步上前扣住他手臂,用力回拉,夏琛撞进他怀里。 夏琛急得不行,连忙把上半身后仰:「欸别动,我一会儿把血煳你衣服上去了。」 温束不言不语,手上的力道却丝毫没有放松,夏琛挣扎不开,又不敢低头,姿势僵硬的在温束怀里跟他说话:「子笺你……咦,你眼睛怎么变这么红。」 他担心得都顾不得自己流个不停的鼻血了,胡乱找了块干净的手帕撕扯两半塞住鼻孔,手在衣服上蹭了蹭,干涸的血迹擦不掉,此时也顾不了了,捧着温束的脸仔细看他的眼睛:「眨眼我看看,是不是进什么东西了,哪里不舒服告诉我啊!」 他以前偶尔也会看见温束眼睛发红,但是过不了多久就会好,他以为是温束眼睛比较敏感,所以一直很注意不要让他受强光刺激。可是这次,温束的眼睛实在红得不正常,一双瞳孔里不见一点儿黑色,赤红的像两颗染了血的琉璃珠。 温束依旧一言不发,夏琛染血的手就在他脸旁,拇指紧挨着他的嘴角,只要他稍一侧首,就能叼住那根指头。 他不敢开口,怕自己一张开嘴,不是说话,而是袭击、吸血、进食。 「你怎么了?」夏琛眉头拧起,凑近了去看,温束忍到表情快要扭曲,夏琛却以为他身体不舒服,不过也差不多了,都是在忍受巨大的痛苦。 「我去找徐小鸟问问,那到底什么玩意儿啊。」夏琛急了,以为是他们喝的水真的有问题。 本来温束就忍得辛苦,他努力提醒自己,这是他家元宝,不能咬,不能暴露自己不同于常人的体质,不能被当成怪物,不能……不能让元宝讨厌他。
第204页 意识与身体的本能在进行拉锯,夏琛各种帮倒忙,捧脸,靠近,每一个举动都是对温束忍耐力的挑衅,他自己都不知道,面前的人是用了多大忍耐力,才忍到现在。 可是徐小鸟三个字,却像一个导.火.索,把温束所有的忍耐全部引爆了。他混沌的头脑没办法很好的分辨夏琛说的话,他只听见他说,他要去找徐小鸟。 我强自伪装,我努力忍耐,结果你要去找那个不知所谓的小道士? 脑海中尚未处理完这条信息,心里的郁闷委屈愤怒尚未彻底爆发,温束的身体快过头脑,他抬手扣住夏琛小臂,微一偏头,叼住脸侧那截白净细瘦的手腕——没咬手指,是因为太细,怕一口下去直接就咬断了。 小藤蔓想保护主人,刚探出头还没来及攻击,就被温束一把抓住用力扔了出去。 「子笺你怎么……唔……」手腕微微的痛感打断了夏琛的话,子笺这是……在吸他的血?! 夏琛震惊地睁大眼睛,犹豫着不知道该怎么办,刚刚还面色痛苦的人,敛眉低目垂首覆在他手腕上,略带急促而小心的吸着他的血,微微翕动的睫毛下,依旧赤红的双瞳里带着满足的快意。 夏琛心中的焦急与担心渐渐沉淀下来,他能清楚地感受到,血液顺着手腕流出身体的感觉,没有太大的痛感,甚至带着轻微的麻痒,让他忍不住想挠一挠。 一直流个不停的鼻血止住了,夏琛乐观的想,反正都是流血,从哪个地方流不是流嘛,最起码让子笺喝了不浪费。 不过他为什么要喝他的血? 夏琛心中一瞬间闪过无数猜测,但是没有一种是对温束有所怀疑的,他们相识已经超过十年,真正相处虽然并不久,但是形影不离艰难与共的日子,让他对温束的信任上升到一个很高地步。 小藤蔓被温束全力一摔,摔得七荤八素差点晕过去,好不容易缓过劲来,蠕动着重新回到主人身边,常待的地方已经被最讨厌的人占据了。 细弱的小藤蔓愤怒着摇晃枝条,气势汹汹一副要找麻烦的样子,缠上夏琛手臂后却不敢再往前靠近,生怕再摔它一回。 「你说说子笺怎么了?是不是你把他传染了?」夏琛空出来的那只手点了点小藤蔓翘起的枝条。 要是小藤蔓能听懂人话,现场就会给夏琛表演一个爆哭,那大魔王还用它教,每天上山都是他捡大魔王的残渣剩菜好不好。 过了约莫三五分钟,夏琛感觉差不多了,再喝下去他就该贫血了,才推了推温束:「子笺,不要吸了。」 手腕上轻微的吮吸感突然停顿片刻,夏琛再接再厉:「我不行了。」 温束所有动作瞬间停住,身体里的饱足感,嘴里鲜甜的血气,面前带着牙印的伤口,都在提醒他刚刚冲动之下做了什么。 两世无所畏惧的人,头一次升起一股想要逃避的心态,他动作僵硬地抬起头,夏琛半张脸上都煳着他还未来得及处理的血迹,鼻子里的布条因为不流血了已经被他拿走了,但是依旧非常狼狈。 作者有话要说: 水不是徐小鸟送的,也不是那个奇奇怪怪的什么药。 写这章的时候很头疼,就怕一不留神放飞了然后就凉了,给基友吐槽。 基友:吸血?身体接触,不能写。 我:殭尸不让人家进食? 基友:可以写掀开头盖骨,喝脑浆,不但在脖子以上,还在髮际线以上。 我:???你认真的?让攻把受杀了? 基友:那就啃头皮,啃到一嘴毛,小受还秃了一块。 我:……是在下输了。 第108章 夏琛很白, 不是温束那种带着冷感的缺乏人气的白,而是奶白色,因为身体好, 血气充足, 脸颊白里透粉, 看着就气色极好。 但是此时那张脸白嫩的小脸却狼狈极了,干涸的血迹煳满了夏琛半张脸,因为短时间失血过多没缓过来,脸上血色尽散,被脸侧的血迹一衬, 显出几分苍白虚弱来。 良久的沉默, 温束面色惨白难看,平息了体内的嗜血欲后,赤红的双瞳重新转为黑色。然而他清楚的知道,哪怕眼睛颜色变回来了, 一切却都已经不一样了。 「变回来了。」夏琛却一副毫无芥蒂的模样, 甚至饶有兴致地伸手摸了摸温束的眼睛, 温束眼睑微阖,任由夏琛温热的手指落在他眼皮上。 「不觉得……害怕吗?」温束嗓音不復往日清冷, 低哑暗沉, 唇边血渍未干, 浑身气势冷凝, 乍一看十分像恐怖片里的吸血大魔头, 满脸血的夏琛就仿佛是受害者。 夏琛忍俊不禁, 一双眼睛弯成月牙:「怕谁?你吗?」 要是刚才叫不醒子笺,他或许还会有几分惧意,但是明显当时人都不太清醒了,他说了一句受不住了,这人就停下了,那他还怕什么。 温束没想到他是这个态度,紧绷的心弦骤然一松,之后又凭生几分期待:「不觉得奇怪?」 夏琛歪头想了想,点点头:「是有点奇怪,你……现在是什么状况,能说吗?」 温束默然颔首,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他的体质应该是重生带来的,那要从前一世说起吗? 夏琛跟他相处久了,哪怕温束不说话,也能从他细微的表情里看出几分情绪,稍一思索,便明白他难点在何处。 「那我问,你答,能说就说,不能说没关系。」其实温束身上有很多反常之处,以往夏琛都没有深究,只是这次他的反应太过激了,似有隐患,若是这次不解决,日后再有这种情况,他甚至不知该如何应对。
第205页 「好。」温束很认同夏琛的方法。 两人面对面坐定,摆出一副要谈话的姿势,夏琛沉思片刻:「你的眼睛,是因为想吸血才会变红吗?」 温束点点头,补充了一句:「受到血气刺激,有时候也会有这种反应。」 夏琛立刻想到数次激战,他好像扫见过温束双瞳带着血色,不过那会儿太多人杀红了眼,温束也就不突出了。 「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夏琛忧心忡忡的问,怎么看都不太正常的样子。 这次温束沉默了一会儿,才道:「很久之前。」 「嗯?多久?」夏琛感到很奇怪,他本以为温束是在末日里遭遇了什么,身体才会有这种奇怪的变化,现在看来不是这样? 「认识你之前。」温束扣了扣桌面,轻笑一声:「大约在我搬到山上去住前后。」 他故意说得含煳,其实在国公府他就已经感受到体质开始变化了,所以刚一重生回来,他顺从着心中暴虐的情绪,将温博狠狠收拾了一通,然后顺势离开。 果然夏琛一听他提起山上,顿时心疼起来,他家子笺多可怜啊,那么点儿大年纪,娘没了,爹偏心,好好的贵公子被撵到山上去住。 那明明是和尚庙的后山,怎么就让他家子笺变成这样了,定是本就有什么不好的东西,和尚们镇压着,偏还把子笺往那里送,害了他。 「那你往日是……是怎么解决的,如果想、想吸血?」夏琛说得吞吞吐吐,生怕子笺误会自己歧视他。 夏琛能看懂温束的情绪,温束怎么可能看不懂更单纯的夏琛,那点儿伤心心疼担忧,温束看得最清楚不过。 他向来是个善于利用人心的,此刻怎么会不抓住机会,一见夏琛改变了态度,立刻调整状态,垂首敛目,神情落寞,悽然一笑:「能怎么办,山上的野兽,随便遇见什么,吸足了血,才不会去伤害其他人,被人……被人当成怪物。」 假的,他去了哪座山,哪座山就会成为他的猎场,只挑最鲜活的猎物下口。反正假话只要不被拆穿,就是真的,那些死在他手里的猎物又不可能站出来反驳他。 至于被当成怪物,除了夏琛,他从来不在意别人的看法,没显露在人前,只是嫌弃麻烦罢了。 果然夏琛更心疼了,他脑补了温束可怜巴巴抓了一只山鸡喝血,还被山鸡扑棱了一脸毛的样子,皱着眉思索片刻:「那你多久要吸一次血?一次要吸多少?」 温束一怔,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问,想了想,试探道:「这个说不定,要看血液的质量。」 其实他现在对于血液的需求量并没有太大,不化骨属于不死不灭的物种,血液已经不是他们生存的必备资源。但是对于殭尸来说,吸血是本能,所以端看他愿不愿意压抑自己,能不能忍得住。 夏琛晃了晃自己已经止住血的手腕:「那我的怎么样?」 「什么?」温束惊诧反问。 「我的血,质量怎么样,你刚才不是喝过嘛。」夏琛估摸着,刚才子笺喝了估摸得有40的血量,抵得上一次献血了。 不过他倒没有感觉到不适,刚才喝完那个水,他浑身发热后背全是汗,感觉血液在血管里飞速流动,迫切的想找一个口子迸发出来。 流鼻血的时候虽然狼狈,但身体反而舒服一些了,后来子笺吸了他的血,他鼻血不流了,身体也没有过度失血的不适感。 这么一想,那个奇怪的水倒像是什么补血的良药?夏琛心里隐隐想起什么,然而没来及细想,就被温束的回答打断了。 「元宝的血,自然是极好的。」口感绝佳,再甜美不过了,两辈子最合他口味最让他沉迷的血液莫过于此。准确的说,以往从没遇见过这般让他欲罢不能的存在。 夏琛摸了摸手腕,心中诡异的升腾起一股骄傲感:「那你刚才喝的那些,能管多久?」 温束瞬间明白了,剎那间有些不敢相信,他迟疑地看向夏琛,欲言又止。 「快说呀。」夏琛推了推他胳膊催他:「要是我供得起,日后不要出去吸血了,吸我的就好。」 他就当献血了,况且他现在的体质,可比穿越前好多了,还有水果血这种补血良药,只要子笺需求量不是太高,他就自己供着了。如果不够,恐怕得找其他血源。 温束目不转睛地盯着夏琛,一颗冷硬的心脏像是泡在温水里,暖得他浑身发热,他曾经设想过许多种身份暴露后夏琛的反应,最后都一次次下定决心,一定要隐瞒好。 他想过的最好的一种可能,都没有现在这种让他这么、这么激动难言,他的元宝,怎么能这么好。 「傻啦,说话呀。」难得见到一向淡定的子笺情绪失控的样子,夏琛知道他在感动,又不擅长面对这种场面,也不想让子笺因此对他有什么愧疚感恩之类的情绪,于是调笑着轻推了把温束的额头。 「为什么呢?」温束想不明白,不管怎么想都想不明白夏琛怎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哪有什么为什么。」夏琛知道温束的难过,吸血,太容易让人联想到殭尸了,也不知道这些年他瞒得多辛苦。 他召唤出魔法书,把喇叭花放出来:「吶,看看这个,我们认识,得有十二年了。」 十二年,他这一世人生的大半时光,准确的说,从他不再是一个小傻子,能跟人正常交流,子笺几乎参与了他所有的人生。
第206页 其他穿越者是怎样他不知道,但是夏琛自己心里清楚,他很孤单,他是来自后世的灵魂,在这个封闭的落后的古代王朝格格不入,他在父母亲人朋友面前小心伪装,生怕让人看出自己是异界来客。 哪怕他是胎穿,可谁让他忘了喝那一碗孟婆汤。夏铜板虽然能跟他交流,但是他是ai,很多人类的感情他并不能理解。 但是子笺不一样,他们结缘的方式奇妙而有趣,套上一层小花妖的马甲之后,他可以肆无忌惮的跟他交流,他不用约束自己的思想拘束自己的语言,他那些在这个时代看来大逆不道天马行空的想法,他所有的郁闷开心烦恼快乐,都可以跟子笺分享。 后来马甲被扒掉,两人已经习惯了那样的交流方式,是子笺,陪他走过了漫长而孤独的时光,让他逐渐适应这个世界。 他称唿他为挚友,其实心底有种矫情的想法,他觉得他和子笺是真正能灵魂交流的朋友。 这些话他只敢在心里想一想,说出来,肯定是不好意思的。 「这么多年的交情,哪有什么为什么。」 温束捂着眼睛,突然笑了,是啊,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你还没说,我的血能管多久呢。」夏琛又问了一遍。 那么美味的血,温束自然是想多吸一些的,可是这是他家元宝,他捨不得,于是犹豫着给出一个数字:「如今日这么多的话,三个月够了。」 夏琛默默算了一下,献血间隔期是六个月,但是他体质好,还有水果血,三个月差不多也行,勉强供得起。 不过一次失血那么多,总感觉有点儿不自在,他想了想,又问:「一定要一次吸那么多吗?分多次,每次少吸一点儿可不可以?」 非常可以!美味能多次品尝,当然是最好不过了。 温束迅速点头,暗搓搓道:「可以,其实每天只要一点儿就可以。」 夏琛苦恼地看着自己手腕,上面被温束犬齿刺破的小血洞虽然已经止血了,但是伤口还在,要是每天都吸,他手腕还能看吗? 「这个……」温束迟疑一瞬,捧起夏琛手腕,见他没有拒绝还满眼好奇的看着他,不再犹豫,低头将唇覆上去。 夏琛只感觉一个湿.滑的触感在手腕轻轻抚过,等温束抬起头,他手腕上的伤口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好了!」夏琛好奇地来回翻看,还用指头搓了搓,确认自己手腕上的咬伤真的没了。 「这样可以吗?」温束温柔地看着夏琛,他现在满心柔情,对夏琛的好感度飙升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 「太可以了。」夏琛乐颠颠地凑近温束,刚想问这是什么原理,欢快的脚步声靠近,之后是急促的敲门声:「小叔,你在吗?」 听见南哥儿的声音,夏琛条件反射答了一句:「在。」 南哥儿推开房门,边往里走边大声道:「忘尘让我把剩下的水果血药水给你带过来,说是你要……小叔你脸怎么了?!」第109章 夏琛揉着发痛的额角, 南哥儿站在他面前小心翼翼地偷瞄他「小叔,我去给你打盆水」 夏琛气得头脑发昏, 这倒霉孩子, 他就说那两竹筒水怎么尝着像混合果汁, 可不就是他的水果血化的药水嘛。 当初因为水果血直接只用,会有治疗溢出, 一些伤势不太重的用一整颗不划算,所以夏琛拿了一些水果血加水稀释化成药水使用。 在归途中, 经过多次试验, 他们发现水果血稀释成药水后, 会有一定保质期要求, 过了时间就变成毫无用处的清水了,瓷瓶和玉瓶两种容器保存效果最好, 为此夏琛收集物资的时候, 还专门去药铺子找过装药的瓶子。 因为忘尘懂一些医术, 在他们队伍中一向担当医生的角色,这些药水都是放在他那里。前几日忘尘找到夏琛,跟他说手上剩下的药水没用完, 快要过保质期失去疗效了, 问他怎么办。 现在环境比较安逸,也没有人受伤需要水果血药水, 夏琛左思右想, 后来想了个法子, 他想试着用这些药水来种神奇种子, 看能不能再种出什么具有治疗效果的变异植物。 恰好忘尘跟着徐鹤来去山上道观不知道做什么去了,这件事就先放下了。 今日南哥儿出门的时候说去找徐鹤来,回来又带了这么两竹筒水,夏琛下意识地以为是徐鹤来给他的。 水果血化水之后又如同清水一般无色,以前夏琛也没尝过味道,而且以前都是用小瓷瓶分装,这次为了给他送来,忘尘直接在徐鹤来那里拿了两个竹筒全给他倒在一起了,这才误会了有了后面这些事。 难怪他喝完鼻血狂飙,好好一个人喝了强力补血药,不流鼻血才奇怪了。 「边儿去,别烦我。」夏琛还在生南哥儿气「送药就送药,你比个喝水的手势干嘛。」 南哥儿要是不比那个手势,他也不会莽撞地就往自己嘴里倒。 南哥儿委委屈屈地说「那个药本来就是喝的,甜甜的味道还挺好」 他越说声音越低,最后在夏琛的死亡射线里逐渐消声,虽然不知道他小叔怎么弄得满脸血,但也大概猜到跟他送来的药有关。 「行了,你出去,给我打盆水」夏琛话未说完,南哥儿进来后未关严的房门被推开一条缝,钻进来一个小脑袋「小叔,娘叫你吃饭啦」 幼娘被打发过来喊饭,一眼却望见自家小叔满脸血,吓得一愣,转身大喊「娘,小叔流血啦」
第207页 这一嗓子惹了事儿,夏琛被亲娘和亲嫂子来回念叨,南哥儿被寻根究底的抓出来之后,被他娘摁在院子里的石桌上用扫帚狠抽屁股。 快二十岁的大小伙子了,当着小妹妹的面被打屁股,简直脸面尽失,羞得连饭都端到房里吃。 流了许多血的夏琛被嘘寒问暖,包括当时衣服上全是夏琛鼻血,嘴边也有血迹的温束,都被夏家人以为受到牵连,收穫了一堆愧疚的问候。 两竹筒水果血只剩下小半筒,还没来及派上用场,夏琛就收到夏铜板传来的好消息,他种的神奇种子,终于又变异了。 末日之后,神奇种子的变异概率大幅度提升,但是自从他开始种植从变异植物上採集的种子之后,间隙时间种植的神奇种子再没有变异过,大概是变异植物种子必定变异拉低了神奇种子变异的概率。 这次变异的神奇种子是他今天早上种下的,现在还看不出个模样,夏琛怀着满心期待,把没变异的那块神奇土地重新种上神奇种子,又把仅剩的水果血药水给它浇上。 中间等待的时间当然没有浪费,期间孟先生上门讨论在村里建立蒙学的事,夏琛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包括教学内容的要求。 孟先生十分理解,他不是那种顽固不化的老古董,当然明白现在的条件下,再让学生们学习四书五经才是不靠谱的。 「如果有有天分的孩子,孟先生不妨教导一番,平日先生如有闲暇,可否将记得的书籍抄录一份以便收藏」夏琛想到在归途中那个驿站里见到的读书人,这个世道并不是没有给读书人活路,但是要想像他们一般,天资努力坚持胆气一样都不能缺。 「这现在学这些,岂不是耽误他们。」孟先生心中是难过的,做了一辈子学问,当初也是闻名帝京的状元郎,如今竟然不敢讲知识传递下去。 夏琛将路途中所见告诉他,又说「这个世道总有一天会恢復和平,若是现在我们完全摒弃那些知识,到时候岂不是会出现文化断层子孙后代,要如何寻根溯源」 孟先生听得心潮澎湃,激动道「我从没想过,读书人,真有那般神力」 夏琛轻笑道「我觉得倒不如说是文气,读书人一身正气,则鬼神不惧。只是我看他们,需得成规模,才可退殭尸辟鬼邪。」 「好、好,这便是极好的」孟先生开心的走了,跟孟明峻一起筹备起蒙学事宜。 东哥儿被夏琛派去给他们帮忙,他是夏家的长子长孙,在村里很说的上话,而且心细机敏又沉稳能担事,这些琐事派他去处理,准能安排好。 果然,没多久蒙学就建起来了,校舍是夏琛划得地儿,特意找了村头僻静处一大片空地,有柳娇在,盖方方正正的石头房再简单不过,现在学生少,只先改了两间大屋子做教室。 桌椅板凳一时半会备不齐相同的,田家原来的桌子、夏家也拿了自家的先顶上,夏琛在村里木匠那里订了一批桌椅,现代小学带桌斗的那种。 至于先生,起先的计划是只有孟先生一个,那些浅显的知识,他一个人足以。 但是夏琛跟忘尘聊过之后,去孟家走了一趟,成功又劝出来一个孟夫人。忘尘懂点儿医术,可也就真的只是一点儿了,真正懂医的是孟夫人,据说她奶娘祖上是名医,一番蹉跎波折之后,那医术传到孟夫人手里。 忘尘会的那一点儿,就是当年孟夫人还未出嫁的时候,他懵懵懂懂跟着学了一些,亏得他聪明记性好,后来在寺里又跟其他师兄学了一些。 夏琛托孟夫人教孩子们一些粗浅的医术,简单的包扎消毒,头疼脑热如何治疗,常见常用药草如何辨认之类,都是一些生存技能。 除此之外,学生们还有武学课,忘尘教。 早前温束就跟夏琛说过,忘尘一身武艺极为正统,应该是武学家族自幼修习,可是据他所知,孟夫人娘家也是书香世家,其中纠葛别人不愿说他不好多问,只当不知道。 忘尘心软好说话,夏琛请他去教小孩子习武练身,他没多推辞就应下了。 学校这边进行顺利,蒙学建立之后,夏琛让东哥儿在村里通知了一声,村民们愿意把孩子送过来上学,跟他们家一样交束修就可以了。 安置好小孩子,夏琛又打起青壮的主意,他知道温束懂兵法,特意选了个晚上,温束噙着他的手腕吸完血,满足地眯着眼睛享受时,求助般地提出让温束帮他训练孙黑虎那帮人和村里的青壮。 孙黑虎他们山匪出身,勇武有余机智不足,其他兵法战法更是一窍不通。这样一帮好汉,让他们日日上山打点儿野鸡野兔是荒废了。 在途中是没时间没机会,现在安定下来,夏琛就想着好好操练一番,将他们训练出个样儿来。 亏得夏琛挑了个好时候,刚吸完血温束十分好说话,夏琛又故意软着嗓子哀求,一副温束不帮他他就没办法的可怜模样,果然把温束说动了。 练兵对温束来说是件再简单不过的小事,他当年在边关的时候,也不是去当小兵的,手下精兵都是他一手带出来的。后来成了不化骨,闲极无聊还给那个当了皇帝的殭尸王练过殭尸军团,神志不清的殭尸他都能练,何况几十个青壮。 不过该要好处的时候还是得要,温束答应是答应了,磨缠着夏琛,换颈侧让他咬了一口。
第208页 事后夏琛捂着麻痒的脖子,心跳如擂鼓,总觉得好像听见什么东西碎掉的声音。 折柳被温束带去打下手,他懒得跟人多交流,折柳就是个现成的梯子。这是夏琛一早就猜到了,所以干脆没给折柳安排任务。 孙黑虎一伙人一听夏琛要让他训练,一个个都十分积极,他们对任何能让自己变强的方法都愿意尝试。 而且温束的武力值是有目共睹的,不愿意搭理人也是所有人都清楚的,所以他愿意来教他们,这些人又意外又感动,想着温少爷人看着冷,其实还挺热心肠的。 除了孙黑虎这些人,其他村里的青壮若是愿意一同训练也是可以的,但是夏琛事先说了,加入之后就不能随便退出,而且日后得听调听宣。 本来就忙着春耕,又有后面两条要求,一些人心动之后,渐渐就退缩回去了,最后只有东哥儿,姚家几个表哥外甥,还有小师弟孟明峻以及村里三个与东哥儿玩儿的好的年轻人加入。 杂七杂八的事解决完,夏琛的变异植物已经长成了,进去空间,看着数米高一人合抱不拢的粗壮树木,夏琛露出惊喜的笑容。 真是让他如愿了,这次长出的变异植物,没有别的功能,就一样,坚硬如铁,扛造耐打,简直是防御利器 第110章 夏琛一直有建城的打算, 可以建城是个很大的工程,单靠他们村里这些人, 闲暇时间慢慢做, 不知道要建到哪年哪月去。 柳娇的异能倒是方便, 但是不能让人家一天到晚做这个,况且建城跟造房子不一样, 城墙对防御力的要求是最高的。以他们目前的条件,最简单的是砌土墙, 材料易得, 挖沟挖出来的土还堆在一边儿没用呢。 但是土墙的防御力就别提了, 夏琛根本看不上, 也就不费那个力气。石头墙倒是坚硬,可是工程量太大。他们採石头的地方离大河村说近不近说远也不太远, 空手走过去不过二十来分钟的路程, 但是担着石头就不一定了。 那路也不好走, 有上下坡还坑坑洼洼,他们盖房子运回来的石头,纯靠一群壮汉还有南哥儿这个力量系异能者硬拖回来的。 思来想去, 夏琛只能一步步慢慢来, 先把路修了,慢慢攒材料建城, 与此同时看能不能刷出什么防御性的变异植物。 天遂人愿, 等了这么久终于有防御性植物了, 因为树身敲击有金属声, 夏琛给这种大树命名为铁树。它的存在方式不是跟豌豆射手一样,几分钟豆子喷完了就没了,而是种在哪儿就是哪儿,除非夏琛重新卡牌化或者被烧成灰,否则就在原地不会消失。 这种特性用来做外层防御设施再好不过了,夏琛都想好了,就种城墙外头,围着城墙种一圈,种几层就是几层的防御墙,只要他供得上,能把村子围成一个铁桶。 美滋滋地把铁树卡牌化之后拿去复制,夏琛干脆没出空间,一边整理空间里的杂物,跟夏铜板闲聊,一边等待另一株变异植物。 他最近欧气爆棚,一连出了两株变异植物,夏铜板提醒他铁树变异那天,他种了一颗浇了水果血的变异种子,结果也变异了。 夏铜板说马上就要成熟了,他干脆在这里等着,看看这次能不能长出来一种新的疗伤植物。 等了有十几分钟,夏琛眼睁睁看着匍匐在地上的变异植物藤蔓上结出一个个拳头大的黑红色果子,果皮薄而透亮,能清楚的看见里面流动着的不知道是什么的红色液体。 一个探查术扔过去,夏琛对着探查结果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简单干脆的先给变异植物命名「叫血包吧。」 顾名思义,这玩意儿真得就是血包,里面全是血,没有别的其他作用。 「板儿,这是什么血动物血还是人血」夏琛将血包卡牌化,又把刚拿过血包的手放在鼻子前面嗅了嗅,生怕有残留的血味儿。 合成血。 「合成血是个什么血」夏琛咕哝了一句,这玩意儿虽然他有点儿嫌弃,但是还挺有用的,他可养着两个吸血大户。 温束他可以把自己的血给点儿出去,总不能让小藤蔓也吸他的血吧,不说他供不供得起,夏琛很怕被抢了口粮的温束会把小藤蔓扯成段段。 可是他又忙得很,没办法经常带小藤蔓外出狩猎,放它一个出去也不放心,怕它野性难驯伤人。 现在有血包就好了,简直就是个备用血库,以后他们想喝多少就喝多少。 另外,血包还可以拿来诱敌,血液对殭尸的吸引力是最强大的,有血包在,很多陷阱也可以用起来。 「对了」夏琛突发奇想,再次向夏铜板确认「这真的不是人血那可以用来吃毛血旺吗」 夏铜板 夏琛「你是不是不知道毛血旺是什么就是一种」 我知道,不是人血。合成血,具有正常血液的一切成分特性,可以用来做毛血旺。哪怕相处这么多年,对于夏琛天马行空神来之笔的想法,偶尔夏铜板依旧会觉得想死机。 一次得到两种得用的变异植物,夏琛简直喜上眉梢,尤其是铁树,对于他的建城计划是一大助力。 既然最要紧的防御问题有重大进展,夏琛觉得有些事可以提前准备了。 他找到柳娇,让她先把手上的活儿停一下,帮他做点儿事。 在计划之初,夏琛就考虑过制作代币的事,在他的想法里,代币最好是本身就具有一定价值,才能长久的保值。
第209页 他一开始设想的,是找到合适的金属矿为原料,再用兵器树结的果子为辅料来造币,这种原材料可以添加进兵器里增加兵器硬度和韧性,价值不言而喻。 但是想达成这个目的,比较困难,孙黑狗跑了这么些天,也没找到能用的金属矿。他自己手上留存的兵器树果子,也不足以用来造币。 所以他只能先把这个想法放下日后再提,然而继续用金银本位的货币体系更不行,现行的货币体系在末日混乱的情况下已经崩溃了,重建货币体系是必行之策。 思来想去,要找到不容易被仿制物品作为代币,只能从他抽奖池里抽出来的现代物品里寻主意。 把空间翻了个底朝天,夏琛终于找出来合用的一把瓶盖。 这是他这些年抽奖抽出来的各种饮料留下的纪念品,红蓝绿白,最常见的几种,除了红色的可乐瓶盖是金属的,其他都是塑料的。 这些瓶盖,他把商标标志能磨的都磨掉,然后让柳娇大量复制,白色最多,依次递减,红色最少,按比例兑换。 这个还有个好处,就是对于不识字的村民来说,将面值印在货币上,并不如颜色好分辨,只要不是色盲。 用瓶盖做代币短时间内使用,只要夏琛能保证用它们能兑换到实物,推行出去很简单。 而柳娇是个聪明人,她的异能能让她过得很好,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私下复制货币这种事,只要她还想在清河村继续待下去,就不会去碰。 花了几天时间复制出足够的瓶盖,夏琛抓了一把,混杂着两个数额最大的红瓶盖给柳娇,当做是她这次工作的酬劳。 柳娇笑着接过道了声谢,虽然这些瓶盖还没真如夏琛所说变成能用的钱,但她从不怀疑夏琛会做不到。 在他们消灭进攻的殭尸群之后,村里清净了几天,之后偶尔有零散的殭尸流窜过来,被温束拿来练兵,让他训练的那些人分批次去解决。 每个人的性格习惯不同,相应的作战方式也不一样,有的人胆子大勇气足喜欢正面冲锋,有的人善于蛰伏抓住时机一击必中,还有的人手稳眼利适合远攻。 温束简单给他们分了组进行针对性训练,让他们相互配合机动灵活,使他们共同作战时能发挥出超过百分之百的实力。 最起码,像上次那样被队友砍成重伤的情况,在温束手下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春耕最忙的一段时间过去,温束练兵卓有成效,偶尔夏琛出门遇见成队制在村里四处巡逻的人,能明显的感觉到他们身上的气势不同以往。 学校的教学同样开始逐渐走上正轨,起初什么都勉强将就,校舍是两间新盖的屋子,除了墙,什么都没有,桌椅是胡乱拼凑的,就连先生,除了正经教过书的孟先生,另外两个,一个孟夫人是个女人,一个忘尘是个和尚。 而且现在这世道,做学问有什么用,皇帝老儿都不晓得还活不活着,难不成能去考状元做官 更可况还要交束修,虽然并不怎么贵,但是那也是一份收入啊,以往攒的金银花费不出去了,拿粮食他们又捨不得,所以村里少有人愿意送孩子去学校,只来了一个叫锁头的男孩。 他是早产儿自幼体弱,干不了体力活,以前爹娘想供他念书也供不起,好歹现在有这么个机会,学点儿东西日后总多条出路,要是能学点儿练身之法强健身体,那更好不过,他爹娘这才从口粮里省出一份束修,送他来上学。 这样一来,整个学校只有夏家送去的四个孩子,姚家小辈的八个,连同锁头一起,一共才十三个学生,加上幼娘和萱娘,其中只有三个女孩。 起初夏琛说要送幼娘去念书的时候,家里人都很意外,不是不愿意,而是根本没想过女孩也能去学堂念书,这是固有的观念造成的结果。 好在他家里人很开明,也很愿意孩子多学些东西,幼娘便十分开心的得到了去念书的机会。针娘自己没念过书,听夏琛说可以送萱娘去学堂,只有感激的,没一点儿不愿意。 倒是夏琛舅舅家,明明适龄的女孩还有两个,她们父母却死活不愿意松口,夏琛替她们出束修都不行,说女儿家跟那么多男孩一起厮混,要坏了名声的。 夏琛无奈,只能先这样算了,他嫂子倒是很开心自家小闺女能去念书,开学前翻找着以往存下的布料给幼娘做新衣服,他娘还把他以前用的书箱找出来,说给幼娘用让她沾沾小叔的文气。 夏琛就很尴尬,他可是连续两次大考最后一名,要是幼娘跟他一样,嫂子怕是得哭了。 看着小姑娘背着大书箱,跑都跑不利索的样子,夏琛一合掌,开学怎么能没有新书包呢 幼娘有,萱娘井生薛广宗也该有,舅舅家的孩子都是他晚辈,一个书包,要不了多少布,他空间里囤的多着呢,干脆就当给学生们的开学礼物。 拿了一批耐磨的深蓝色粗布给针娘,又比划了现代小学生书包样式给她,拉链换成几个搭扣,书包里有夹层,两侧有小兜,一模一样的款式大小。 幼娘拿到新书包,开心极了,书本还没发,背着家里给她准备的木板和炭笔在院子里来回走。 炭笔就是粗制滥造版的铅笔,以前夏琛还在孟先生家里念书的时候就用过,图个方便省事快捷。这次孟先生主动提议让学生们改用炭笔,否则笔墨纸张的费用,又是一大笔支出。
第210页 炭笔木板制作都十分简单,磨一根碳条再夹两片木片,实在不行不要木片也行,家里大人随便做做就成了,无非是哪个做的更精緻好用哪个更粗糙。 书包有了,幼娘甜蜜蜜地跟夏琛说了几句好话,「小叔叔」喊得婉转又亲密,夏琛心一软,大手一挥再每人送套校服。 这个款式就不能随便改成现代样式了,审美差异不是那么容易让人接受的,他还盼着以后能有更多的女孩被送进学校来。 跟针娘商量了一番,让她尽量做得方便活动,尤其是女孩,毕竟学生们还有武学课要上。 第111章 阳春三月, 柳树开始抽条,黑褐色的土地披上一层细绒绒的绿衣。 一早夏家便热闹起来了, 巧娘早早做好了早饭, 本来吃完饭便该出门的, 夏大郎去地里检查活计,东哥儿每日去温束手下受训, 其他人也各有各的事做。 但是今日夏琛有事要召集村民宣布,一切活动暂停, 大家便不用赶时间, 消消停停的吃一顿早饭。 「娘你早上怎么没叫我啊」幼娘早上起晚了, 急得手忙脚乱, 髮髻绑得歪歪扭扭地从房间里冲出来,书包斜背在肩膀上, 抓了个包子在手上就要往外跑。 「回来。」巧娘一把揪住女儿「姑娘家家这般邋遢像什么样子。」 幼娘急得直跺脚「我上学要迟到啦」 巧娘把女儿绑歪的髮髻解了重新束好, 戳了戳她额头「急什么, 忘了今日是周休了」 夏琛当初跟孟先生商量过,学校周休一周休息一天,比起双休日当然不如, 但是跟现在旬休的学生比, 还算是幸福的。 幼娘从书包里翻出本子看了看自己记载的日期,这才恍然大悟「对哦, 今天不上学。」 蒙头蒙脑的小侄女憨乎乎的, 夏琛弯起眼睛, 给她盛了碗粥「先坐下吃饭。」 幼娘马上又高兴起来「那我一会儿去叫萱娘萍娘去河边捉鱼, 中午咱们炸小鱼干吃吧。」萍娘是夏琛三舅舅家的小孙女,学校唯三的女学生之一。 对此南哥儿跟小了他十来岁的妹妹很有共同话题,立刻接话道「好呀好呀,多抓点儿,酥炸小鱼干最好吃了。」 夏大郎蒲扇般的大掌煳在南哥儿后脑勺上「就知道吃,没听见你小叔说今个儿有要事要说,不说想着帮忙,还惦记着吃。」 「那我是想着我娘爱吃。」南哥儿狡辩了一句,在他老子扬起的巴掌下,识趣闭嘴,委屈巴巴地低下头喝粥,他就是念叨一句,做事的时候很卖力的好不好 因为早上挨了一巴掌,南哥儿比平日多吃了两个肉包子补身体,吃完饭后,夏琛让东哥儿去通知村里人到学校操场开会,那儿地方大,正好今天不上课,把场地腾出来了。 幼娘吃完饭就想出门玩,又被她娘揪了回来「去把衣服换了,校服弄脏了看你明天穿什么。」 幼娘摸着袖口有些不太情愿,她身上的衣服是她小叔特意找针娘定做的,款式好看穿着舒服,袖口裤口都有设计好的搭扣,练武的时候把搭扣扣紧就显得十分干练,活动起来也方便。平时学习生活为了舒适也可以把搭扣调到最松的位置,宽宽松松就十分舒服。 考虑到小孩子摸爬滚打浅色衣服容易脏,单用黑灰色又太过暗沉不够活泼,所以校服是黑红两色,还有一个同色系的短披风,早晚出门或者天气比较凉的时候可以穿。 一群小孩儿穿着一模一样挺括的新衣服,背着一样特殊别致的书包,别提多精神好看了,走在村子里,大人小孩都忍不住去看。尤其是那些小孩子,一个个眼馋极了,看过来的小眼神里全是羡慕,可把这群小孩得意坏了。 所以这群小孩,包括曾经是富家少爷的薛广宗,平时都十分爱惜自己的校服,不爱穿校服这种事,不存在的,如果衣服被洗了那天不得不穿自己平时的旧衣服,还会十分难过。 为着这套免费的衣服和书包,甚至还有村里人想再把孩子送来念书,毕竟算一算,交那么点儿束修,换一套新衣服和一个新包回去,指不定还赚了呢。 夏琛当然不会让他们占这个便宜,送学生来没问题,束修交了就能去上课,至于校服和书包,那是没有的,这是他送给学生们的开学福利,都开学这么久了,福利发完了,没有了。 也有经不住家里孩子哀求哭闹,想自己给他们做一身的,可惜村里有的就是那种土布,软塌塌的不够挺括。没人会染色,土布本身是那种不够白的那种米黄色,倒也不难看,只是肯定不如黑红撞色亮眼。 还有针娘的手艺,乍一看那校服也就是普通剪裁,光觉得好看,自己也能做,实际上一动手,就不是那么回事,细节处差一点儿成品就天差地别。 有那么三两个自己偷偷照着款式做了衣服的,家里小孩等了个够,最后不好意思穿出去,对比太残酷了,一模一样的款式,他们的连高仿都不如。 不光孩子哭,大人也后悔,那夏家少爷手松的很,跟着他就没有吃亏的,他们怎么就记不住呢。 再后悔校服是别想了,孟先生说了,要么就等下半年,再开学的时候,会重新定做校服,到时候自己交钱买。 因为这个,倒是有好几家经不过孩子磨缠,已经决定下半年若是收成好,攒一攒送孩子去念书了。 夏琛也没想到,突发奇想送的一批校服,竟然还有这么好的招生效果。
第211页 幼娘也很喜欢自己的校服,捨不得脱,但是又怕明天上学穿不上,瘪着嘴准备去换衣服。 夏琛看得不落忍,小姑娘喜欢好看的衣服有什么不对的不就是一件校服嘛,当即大手一挥「小叔给你再做一套。」 幼娘还没来得及欢唿,就被巧娘连着夏琛一块儿镇压了「你别惯着她,皮得不像话。」 夏琛缩缩头,他牢记一点儿,父母管教孩子的时候,只要大方向没错误,做长辈的就不能仗着身份给小孩说话,这很容易降低父母的威信。具体表现在爸妈管教孩子,爷奶护,然后爸妈说话就不管用了。 夏琛虽然不是爷奶,但他在家说话很管用,所以兄嫂教育孩子,他从不插手,除非是错的。 幼娘被训,一个劲儿的拿眼睛去看夏琛,指望着夏琛替她说话,结果夏琛根本不接茬。等巧娘训完,才安慰道「下次考试若是能考前三,便给你再做一套。」 这回巧娘没拦着,幼娘又纠结又期待的走了。 东哥儿出门后,先去找平日一起训练的兄弟们,他们现在习惯了分组活动,也尝到了合作的好处,按照平日的习惯,一组管一片,通知村民们出来开会。 夏琛的原话今天要说的事很重要,家里人可以不用全到,但是必须到一个能当家做主说话算话的,一个没来的就按照默认处理。 东哥儿一伙人老老实实把夏琛的意思传达到,村民有的已经去地里干活了,留在家里的女人孩子一听,忙不迭的去喊当家的回来。 不多时,就有村民陆陆续续到学校操场集合,那里搭了个简单的台子,夏琛站在上面,看着人到得差不多了,又等了一刻钟左右,已经没有村民再过来,才让低声说话讨论的村民安静下来。 「知道大家都很好奇,我找你们来是有什么事。」夏琛扫视了一眼底下的村民,大部分人满脸迷茫,显然确实不知道夏琛要干什么。另外一部分,有的目光躲闪表情抗拒,有的面色坦然淡定以对。 夏琛「大家都有事要忙,我长话短说。早先我就说过,要在此处建城以作防御,当时并未徵求过诸位意见,现在在此处问一句,可有人不愿意,若是不愿,举手提出,此后各项建城活动,均与你无关,不需付出任何劳力财力。」 「夏少爷此话当真不会寻我等麻烦」底下有村民问。 「自然当真。」夏琛道道。 这条件煳涂人听了肯定动心,当即有那懒惰又爱混日子的人想举手,前段日子挖沟,可把人累坏了,听听夏琛说的,建城还要出劳力呢。 手刚举起来,就被家里老人一巴掌拍了下去,低声训斥道「煳涂,人家建的城,你啥事不干,人能让你住吗不把你赶出去不想活了」 那混子一个机灵,当即把手缩了回去,他懒是懒,可不想丢命啊,要是被赶出去,一个人在外头哪有活路。 这话在村民中传了一圈,自然没有敢举手的,夏琛又问了一遍,依旧没有「那好,建城之事,就当我们达成共识,我们来说下一件事。」 「这些时日,偶有殭尸来犯,应该有人见到过,不过都被他们」他指了指巡逻队的人「给消灭了,并未让殭尸攻进村里,保护了村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 村民们立刻向那些人投以感激崇拜的目光,那三个东哥儿的玩伴,更是高高挺起胸膛,他们来训练,家里就少了壮劳力,不是没有意见,难听的话更是听了不少。 但是此时此刻,乡邻感激的目光,家人骄傲的眼神,都像在他们心中点燃了一把火,终于明白了保家卫国是怎样一种情怀。 「我提议,成立护卫队,护卫队有巡查领地、庇护乡邻、消灭来犯之敌的责任。凡护卫队成员,每月应有固定薪资,伤残补贴,此项支出从日后城市税收中出,大家有意见吗」 他这段话里信息量太大,村民们好半天没能消化,成立护卫队,大家肯定是都愿意的,毕竟听听那些职责,都是对他们有好处的。每月拿钱也是应该,杀殭尸,那都是在拿命拼。 可是后面一句话,才是村民们关注的重点,城市税收哪来的税收谁交 好不容易抓住关键点,有村民战战兢兢地问了出来「夏少爷,那个税收」 夏琛勾起嘴角「地税、农税、商税,干什么行业交什么税,以往大家没交过税吗」 第112章 村民们陷入长久的寂静, 过了好一会儿,底下突兀地有人喊道「凭什么给你交税啊, 你又不是皇帝。」 一人出声, 顿时应和声四起, 以前种地要交不少税,世道乱了, 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不用给官家交税了,村民私底下没少谈论这件事。 可是现在夏琛突然说要还要交税这他们哪能接受的了, 若夏琛现在被派了个官儿也就罢了, 底层民众长久以来的习惯, 不敢反抗当官的, 他收也就收了,代表朝廷嘛。 可他虽然中了举人, 但现在还是个白身, 就是个地主家的少爷, 说要建城,大傢伙儿也没看见他城建在哪儿,空口白牙就说要收税, 谁会听他的。 底下闹翻天, 夏老爷几次想上来帮他说话,都被夏琛用眼神制止了。这个场景他早就设想过, 可是他不得不做。 目前的情况是, 最近的大波殭尸被他们一次性清理干净了, 短期内不会应该不会有大批殭尸进犯, 正好是发展的最佳时期。
第212页 但是上次村民们能听他的话站出来杀殭尸,是因为被逼到绝路了,遇见殭尸群,不听他的就是死路一条,只能拿起武器反抗。 事情过了,勇气又缩了回去,尤其是现在游荡过来的殭尸,都是零散的只。若是没人管,夏琛猜这些村民一定会各自打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谁家倒霉撞上被殭尸找上门谁家解决。 真这样放任下去,一家解决不了的变成殭尸,再攻击其他村民,到时候殭尸就会越来越多,越来越难对付。 所以夏琛直接让巡逻队先解决了,一是练兵,二也是为现在这事做铺垫。 不愿意打殭尸,可以,零散的殭尸来袭,让村民们全体戒备确实浪费人力,专人做专事,愿意种田就种田,人家保护你们,让你们安稳种田,你们出钱付薪资总应该吧。 一个城市正常运转,税收肯定是少不了的,说实话,村民们那点儿农税,他真没放在眼里,他又不打算像以前的朝廷一样收那么高的农税,他是为日后商税做打算。 况且他不愿意让村民把一切都当成理所应当,他建城庇护村民是理所应当,巡逻队清理殭尸是理所应当,世上哪有那么多理所应当。 他等了这么久才提起这件事,当然不是为了给村民时间做心里准备,而是他铁树和水鬼没攒够,今天会开完,他就直接去把铁树绕着村口种一圈,再把那沟让人挖深点儿,把水鬼种进去,到时候就可以安安心心修路建城种田搞发展。 当然,虽然说了让村民们出工搞建设,但是也不是白让他们干活,现在不说,是夏琛故意的,这批村民是他目前手下仅有的人力,偏偏总有些眼皮子浅小心思又多的人,一次次敲打管教,他嫌累得慌。多吃几次亏,知道跟他干才有好处,这些就慢慢就学聪明了。 一直等到下面闹了半天,他站在上面一言不发也不给个说法,村民们渐渐安静下来,齐齐望着他,等他说话。 夏琛轻笑一声「对,我不是皇帝,也不是当官的,你们不愿意交当然可以不交。」 「今日便在此说清楚。」他伸手在自己面前一划「愿意信我夏琛的,请往这边站,日后诸令听从,则我愿倾我之力,建安乐之城,护卫尔等安危。」 他停了停,见村民听得认真,又提到他们最关注的的话题「只要勤劳肯干,保证大家不会饿肚子。」 他话音刚落,就有人顺着他刚才指的方向往他左手边站,旁边有人低声询问,那个憨厚汉子闷声道「我家租了夏家这么些年地,甭管年景如何,夏老爷从未涨过租,我信他,跟着他们家干,饿不着。」 陆陆续续有人往夏琛左手边站,有的是真眼明心亮看得清楚,现在这年头,有地有什么用,打不过殭尸死了地就是别人家的。有的是跟最初站过去的汉子一样,因为相信夏家仁厚的名声。还有的,就是亲眼见识过夏琛那天出手,手段太过神异,导致对夏琛有一种莫名的敬畏感。 这么慢慢站过去一小半,剩下的人大部分犹豫不决,有的心里动摇的忍不住问「不站过去就不让我们种地了不成」 「当然不会。」夏琛顿时笑了,一脸轻松「你们的地为什么不让种,随意,只是日后护卫队不会将你们的住处和田地划为巡逻区,商铺不向你们开放,孩子要进学校学费要高一点儿,其他公共设施也不会向你们开放,暂时就这些,其实都不是什么要紧事,不会影响日常生活的。」 他说得轻松,但听着可不是那么回事儿,多收学费不怕,大不了不送孩子去学校,商铺什么的,都没见着影子,谁管那么多。 就是第一句话,明摆着暗示以后护卫队就不管他们了。除了少数几个抱有侥倖心理的,想着哪有那么倒霉殭尸就奔他们家去了,打不过还不能跑吗大部分人顿时心慌起来,殭尸可难对付,他们咋打得过。 已经站到夏琛这边的村民,一见那些人焦急慌乱的脸色,心中不由庆幸起自己的选择,有敏锐一些的,就问「夏少爷,咱村哪有商铺啊」 夏琛往村中心田家宅子一指,那边新搭了一间屋子「那儿,明日就开张,欢迎大家来看看。」 已经选定跟夏琛的村民此时心中安定,关注的重点立刻转移到这还未开张的商铺上来,要知道很多村民,一辈子都没出过村子,外面镇子县城什么样,只听去过的村民们说。 新开的学校,就已经够稀奇了,现在还要开商铺一个个都好奇着呢。 村民们就问「商铺里卖什么」 那可多了,夏琛敢拍着胸脯说一句,他的商铺里的东西,不说跟大城市比,肯定比县城要多。 「也没什么。」夏琛矜持道「油盐酱醋糖酒布,这些肯定是有的,还有一些我从外面带回来的东西。」 村民们顿时譁然,别的可以不在乎,盐啊,谁家不缺,以往村子里时不时有小货郎过来,盐什么的一次买一些,谁家也不会大批量去储存。 从新年大雪到现在,已经有近四个月了,家里的盐再省着吃,也都吃的差不多了,可是买又买不着,货郎不来了,村子是不敢出去的。从姚家得到消息,县城镇上早就乱了,他们就是想结伴出去买盐,都不见得买的着。 「盐如何卖」有心急的村民立刻扬声问道,或许是因为家里的盐吃光了已经等不及了「可能用粮食或者土布换」
第213页 这人还算机灵,现在金银铜钱用不出去,早先有人家种土豆红薯,种不够的时候,找夏家买,他家就不肯收金银铜钱,只记了欠帐,日后要拿粮食还的。 「不能。」夏琛的话立刻让那人陷入失落之中,紧接着又听他说「你们手中的粮食、土布,质量上乘的商铺可以收一些,但是不能直接兑换物资。」 「那咱拿啥买东西」 夏琛解下身上的一个荷包,倒出四种颜色瓶盖,一一举起来给村民们看「红瓶、红币价值最高,货币之间百进位,十枚白币可以兑换二两盐,现阶段,商铺只收此种货币。」他差点说漏嘴来一句红瓶盖。 村民们瞪大眼睛伸长脖子去看他手上的东西,看清楚后纷纷道「我们没有这个东西咋办」 「大家别急。」夏琛双手下按安抚道「明日商铺开张,同时也会有招工告示发出,凡是从上面领取任务并顺利完成的,都有这些货币作为报酬。」 村民们这才懂了,感情是干活挣钱,那就跟以前一样嘛,村里以往也有农闲时去县城打短工的,都接受良好。至于薪资高不高,只要能挣够买盐的钱,多卖点儿力气没啥,乡下汉子,最不值钱的就是一身力气了。 这样一来,村民们反而心生期待,希望那商铺早点开,他们也好见识见识夏少爷从外面大城市带回来的稀奇东西。哪怕买不起,看一眼也是好的。 站在一起的村民,已经顺势跟相熟的人聊起来,互相商量着家里的活计怎么摊派,哪些人出来领任务挣那个白币,其他颜色他们现在是不敢想的。 「大家静静。」夏琛见他们已经完全忘记最初的话题,大声让他们安静下来,扫了眼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全都站在一起的村民们,抿着唇想笑「你们都站这边,是同意税收,日后也不会违背我的命令先说好,现在同意了,以后再反悔,可不是说说就算了,自有惩罚等着。」 村民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有那关系不好的,难免奚落两句「刚你不还站在那头嘛,怎么现在又过来了」 「你管我,人家夏少爷都没说什么」 人都是有从众心理的,盐的诱惑更是坚定了他们的决心,况且以前也要交税,现在不过是换个人交罢了,还有专门的护卫队保护他们。 这么一想,好像也没有吃亏,反而是赚了,以前给官家交税,也没见人来帮他们清理糟蹋田地的野猪。 本来夏琛想得,应该会有几个顽固分子,到时候做个对比让他杀鸡骇猴,没想到这些人这么经不起诱惑,随随便便就站队了。 他也不想想,再顽固的人,前有殭尸后缺盐,不过普普通通的村民,收个税而起,又没给人家逼到绝路上,哪有那么硬气的。 既然全都达成共识,夏琛挥挥手,招唿村民们跟他一起走。村民们不明所以,但也都跟上了。 一下台子,南哥儿就凑过来,真情实感地夸赞「小叔你今天太气派了。」 夏琛不为所动「夸我也没用,想要什么自己接任务挣钱买。」他整理商铺要上的货品时,被南哥儿撞见过。 清河村靠山,准确的说应该是三面环山,只是因为村子没那么大,所以跟另两边山没有靠上,夏琛敢说在这里建城,也是看中了此处的地理位置,日后要发展,地方尽够,入口一堵,空余的地盘还很大,想往哪边发展就往哪边发展。 一直走到村口,夏琛站定,让其他人都离他远一点儿,确保村民听不见他念咒语,才将魔法书召唤出来。攒的十多张铁树卡一次性用出,想想铁树的规模大小,可比那次召唤的几十张豌豆射手还要壮观。 村民们只觉得一晃眼,光线好像都暗了,面前瞬间出现一排高耸的大树,个个长得粗壮又结实,好像已经在此处生长了几十上百年。要不是这是他们日日走过地方,不远处还有他们的田地,他们甚至会怀疑,是不是自己走错了地方。 「神迹啊神仙显灵啦」村里年纪最大的族老腿一软,就跪倒在夏琛身后,上次打殭尸老人家年纪太大了,没见到夏琛使手段,这会儿一见就惊住了。 夏琛连忙让人把老人家扶起来,温束走过去,敲了敲树身,听见金属声,挑眉道「这就是你说的防御性植物好像还不错。」 因为铁树太大目标明显,夏琛只跟他说了却没演示,南哥儿孙黑虎等人也纷纷好奇上前查看铁树硬度防御力。 村民们畏缩着上前,见夏琛没有表示反对,这才激动地伸手去摸,这么高大的树,挡在外头殭尸咋个进的来。就是种得不够密,这还留着缝留着门,都堵上才好。 缝隙当然是夏琛专门留的,把殭尸堵在外头是为了方便杀殭尸,不是让殭尸围城的。至于门,他还打算以后建商队呢,虽然能自己收起来,但总不能有人要出去就找他收一颗树吧。 这一排铁树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就连夏老爷都满脸激动地跟南哥儿对着树身比比划划,他单知道么儿现在本事不小,没想到这么不小。 「怎么样」夏琛用胳膊肘撞了下温束,一脸得意炫耀「这树不错吧,我可盼了好久才出了这么一个,没办法,运气好,连出两样得用的变异植物。」 不提还好,一提温束脸色就变了,那个什么见鬼的血包,凭什么想用那种垃圾玩意儿替换他的口粮他家元宝的血,是这种东西能替换的吗无限量供应呵
第214页 眼睁睁看着温束笑容消失,夏琛意识到说错话了,打着哈哈拉温束去看铁树。他不就是提了一嘴,喝血包能不能行嘛,他也知道合成的玩意儿肯定没天然的好,况且子笺都说了,他的血是最好的 就随便说说,怎么就突然变脸,还换着地方来回咬,硬是喝了半个月的血量,说是怕他剋扣口粮,他是那样的人吗 第113章 一大早, 天还麻麻亮,田家大宅外头新建的房子附近, 就有人影在晃荡。 南哥儿抱着牌匾跟在夏琛身后, 乍一见那漆黑的人影, 条件发射就想摸刀。蹲在一边的村民站起身,微躬着腰一脸讨好地跟夏琛一行问好, 眼神控制不住的往夏琛身后看,跟过来的夏家人, 还有来帮忙的针娘柳娇等人, 手上都抱着东西。 「你怎的没下地干活」东哥儿抱着一桶大米, 他跟村民打交道更多, 说话比较随意。 开口的是个矮瘦的汉子,他憨笑两声道「这不昨个儿琛少爷说有活派给咱, 我来瞅瞅有没有我能干的。」 这汉子叫田大壮, 人不如其名, 打小就生的不够高大,力气也比不上其他同龄人,但脑子有几分灵活。昨个儿一听说夏琛有任务可以领, 他立刻就惦记上了, 他家孩子多进项少,有这个机会就要赶紧抓住, 所以早早赶过来, 就想选个自己能做的。 说着话, 田大壮也没停下, 手脚麻利地给夏琛他们帮忙,他不敢去碰那些货物,就帮着办东西抱牌匾。 夏琛诧异看他一眼,觉得这人还挺机灵,便没拒绝他,先把屋门打开。新盖的屋子也是石头房,不算太大,也就十来平米的样子。 靠门口放了一个高高的木头桌子,这个是从田家老宅搬出来的,堆在库房里没用,夏琛看木料不错还挺结实,就让拿出来用了。 靠墙的地方摆了几排木头架子,这是让村里木匠打的,这东西不需要太复杂的工艺,做起来很简单。 南哥儿踩着凳子去挂牌匾,其他人就把搬来的货物放到木架子上,目前夏琛拿出来的货物种类并不多,所以货架也没摆满,看着有几分空荡。 但对于其他人来说,已经很不错了,田大壮看着地上堆积的大桶白米面粉,都是上好的精米精面,还有那一整罐的盐,结实好看的整匹的布,堆满了罐子的糖块。单只是这些,已经让人田大壮目不暇接心动不已,更别说还有其他他没见过的稀罕东西。 上货这种事田大壮不敢插手,索性打扫起屋子来,门口来来回回扫了好几遍,一边打扫一边心焦,盼着夏琛早点儿发布任务。 一群人齐动手,很快把货物都安置好了,这会儿已经有其他起得早离得近的村民听见动静过来查看了,夏琛看见田大壮眼底藏不住的焦急,招唿他到柜檯前来。 田大壮连忙站过去,夏琛翻开一本册子,上面画着一些他看不懂的格子,还写着字。 夏琛问「识字吗」 田大壮尴尬地摇摇头,村里识字的人才是稀奇,不识字才是常态。 夏琛摊开册子给他指着上面的内容一项项解释「目前我们分派出去的任务,有护卫巡逻、採石、运石、修路、修建城墙、伐木、清扫等任务。每项任务有各自的任务要求,比如採石运石,要求力大体壮。建墙修路,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如果实在招不到,才会降低要求选用。」 田大壮竖起耳朵听完,斟酌一番,护卫巡逻他肯定是做不了的,採石运石他倒是想去,可能不符合要求,清扫听起来很简单,但是田大壮知道,天下没有掉馅饼的好事,简单的活儿肯定有不足之处。 仔细考量之后,他选了自认为最合适的「我以前去县里打短工修过路,我想去修路。」 夏琛点点头,顺手在柜檯上拿了支笔给他记上,然后又摸了块用红颜料画了个长方形的竹牌给他「这个拿好,一会儿派完任务,会有人领你过去干活,今天干完活之后,再到这里来,拿这块牌子换钱。你选的修路,干满一天不偷懒,可以领十五个白币,当天发放。」 十五个那不是干上一天就能买盐回去了田大壮喜上眉梢,夏家少爷果然是厚道人,只要他肯干活,说不定以后还能让妻儿吃上精米饭咧。一时间田大壮满心斗志,恨不得现在就去干活。 田大壮刚领完任务,外面已经热闹起来,村民们聚集在商铺门口,指指点点却没人敢进来。 「这牌匾上写得啥」 「我咋知道,我又不认字。」 南哥儿瘪瘪嘴,没接话,他倒是认字,谁让他小叔偷懒,牌匾上就俩字「商铺。」他想吹一下都没得吹。 夏琛倒觉得很无所谓,他本来就不擅长取名字,而且本来嘛,以后又不打算开分店,就算有别家开始卖东西,他这个官方商铺保证是名头最响的。 「进来,大家都可以进来看看。」东哥儿站在门口招唿村民进来,看到商品才会激发购买慾。 村民们立刻蜂拥而入,对着里面的商品大唿小叫起来,东哥儿南哥儿紧紧盯着,也就是这一回,以后买什么东西就是直接报名称然后让看店的人给他们拿。 本来夏琛准备做个菜单的,后来想想还是得让他们看一看实物,才会有动力努力干活来买东西。 「这米可真好。」 「可不是,面粉也磨得细,一看就是好面粉。」
第215页 「这是糖吧,这么大一罐子,得卖多少银子哦。」这是还没缓过劲儿的。 「啥银子,是那个、那个白币。」 「哦对对,夏少爷,这些东西都咋卖呀」 「来,你们跟他们说。」夏琛让开位置,让他娘和嫂子坐到柜檯后面去,偶尔他娘和嫂子说起孟夫人满眼钦佩,夏琛才意识到让她们一直待在家里是不对的,干脆也给她们找点儿事做,实现一番人生价值,培养一下她们的自信心。 本来这两人死活都不答应,觉得自己干不了,夏琛就哄她们说,这里面的商品都是他攒了很久的家底,交给别人卖他不放心。 他娘和嫂子一听,二话不说就接过来了,考虑到她们的安全问题,夏琛让针娘和柳娇没事就多在这里待待。针娘现在完全能一心多用,一边用异能做针线活一边跟人聊天手上还能干点儿其他的事儿。 虽然在家夏琛已经跟她们讲过很多次,价目表已经背得滚瓜乱熟,此时一对上村民们疑问的模样,又忍不住开始胆怯。 「娘,嫂子,别怕,是咱们卖东西,又不是要买,我还在这儿呢。」夏琛宽慰一句。 巧娘本也不是十分害羞的性格,她暗自给自己鼓了鼓劲儿,按照夏琛教的,大声报了一遍普通商品的价格「土豆地瓜玉米五个白币一斤,上好的精米面粉三十个白币一斤,盐是五个白币一两,糖」 铺子里安安静静的,所有村民仔细听巧娘说完,默记了一遍,没记住的立刻问起其他人,记完了很想掏钱买,可是兜里空荡荡的一个白币都没有,这才急匆匆来问任务。 夏琛早就分好工了,把做记录的本子交给孟明峻,他之前就做个监工的活儿,这次也一併交给他。 孟明峻拿着张纸去贴在商铺外头的墙上,上面写了各个工种和能拿到的报酬,村民们看不懂,他又把夏琛给田大壮讲得话又讲了一遍。 田大壮也混在人群里仔细听,果然根据任务不同,报酬高低也不一样。像採石运石这种活,採石头累且有一定危险,有二十个白币,运石头十八个白币。 建城墙要等石头运到才能开始干,今天不招明天招,根据各自能力不同报酬也不同,有经验的和打下手的,十二到十八个白币不等的报酬。 伐木这种活村里男人都会干,比採石头又轻松一些,只有十二个白币一天。 最低的就是清扫任务,十个白币一天,要打扫整个村子的卫生,土坑水洼拿土填一填,动物粪便堆积处理,枯枝落叶扫到一起。 这个任务都是一些琐碎的活儿,没有太高的体力要求,用点儿心就能干,是夏琛专门给村里孤寡老弱设置的。 所有任务里面,护卫队的巡逻任务,拿到的报酬最高,一天足有三十个白币。 这么高的报酬,何止一个人心动,那三个早先选择去训练,然后顺理成章进了护卫队的年轻人,快被其他村民羡慕嫉妒的眼光给点着了。 他们的家人先是不敢置信,然后就是狂喜,以前孩子去搞什么训炼,一天到晚累得半死回来,身上还有伤,家里一点儿活儿不干,吃得还多,要不是亲生的,爹娘早就把他们赶出去了。 哦,真有一个被赶出家门的,爹娘死了跟兄嫂过的小伙子,这次被抓住把柄直接分家撵了出去,分的口粮还不够吃三天,全靠队友们救济,都快过不下去了。 昨天兄嫂还在看他笑话,今天笑容就僵在脸上,三十个白币啊,大米都能买一斤了,粗粮能买六斤这么个金娃娃,竟然就让他们给赶出去了,兄嫂悔的肠子都快青了。 当即就有人嚷嚷着想进护卫队,目前暂领护卫队的温束冷笑一声,虽然是被他家元宝求着接了这么个活儿,可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当他的手下的。 不用他张嘴,折柳就站出来拒绝了,护卫队暂时不会扩编了,他留了一点儿余地,说以后护卫队再招人,会公开进行选拔,让大家回去多练练。 一听不招了,多数人也就嘆口气,把这个念头扔到脑后,纷纷去接其他任务。东哥儿人头熟,在一旁给孟明峻辅助,选中的人就发一块牌子,每块牌子上都画一个代表不同工种的图形。 村民挑选任务,大都想要报酬高的,但是够不上任务标准,只能往下顺延,眼看着一个跟自己差不多水平的汉子,被挤去伐木,田大壮握紧了手里的竹牌,庆幸自己来得够早。 第114章 「这是我的, 我的牌子。」 「别挤啊,我先来的。」 「大家排好队, 不许喧闹。」孟明峻被吵得焦头烂额, 他的活儿说起来轻松, 其实也累得很,尤其是今天, 早上给村民们发牌子分任务,一句话来来回回要说要说好多遍。要不是有东哥儿帮忙, 他觉得自己可能干不来这活儿了。 村民们都堆挤在商铺门口, 今天是第一天拿新币发的工资, 手里没钱, 商铺一天都没开门。夏琛故意把他们领工资的点放在商铺,方便村民们买东西。 不过等日后彩币真正流通起来, 再把村民们接任务交任务的地点放在商铺就不合适了, 他计划在这里划一片儿功能区, 正好在村中心,方便。 东哥儿喊了几个护卫队的人过来维持秩序,村民们在护卫队成员威严的表情中默默排好队, 一个个伸长脖子, 去看排在前面的人拿牌子换钱。
第216页 孟明峻身后一个竹筐里全是满满的白币,这些是夏琛让柳娇复制了很久积攒的, 柳娇的异能不能复制复制体, 复制完一批后柳娇把原本的那几个瓶盖交还给夏琛, 外面流通的都是复制体, 她的异能也没办法再进行复制。 说起这个,柳娇的复制异能虽然好用,但还有很多地方没有琢磨透。比如她复制瓶盖,塑料的其他颜色瓶盖,比红色的铁瓶盖要难,以一天的总量算,塑料瓶盖比铁瓶盖复制数量少。她帮着盖房子,复制石头,比复制红糖馒头要简单。 不过瓶盖这种小东西,复制起来还是比较容易的,况且柳娇的异能经过这么长时间的锻鍊复制总量已经很高了。夏琛让她一次性复制了足够流通的货币,也给了她高额的报酬,这样好用的万物复制机,属于稀有人才。 这次夏琛拿出来的暂时都是白币,更高额度的其他彩币还没开始用,孟明峻搬了张桌子坐在商铺外面的空地上,面前排队的村民递一块竹牌子,他瞄一眼上面的图形,就知道什么工种,该给多少枚白币。 孟明峻报数记录,东哥儿数钱发工资,两人经过这段时间的合作配合默契,这样一来队伍就前进的很快。 拿到钱的村民,立刻就进了商铺,别的不说,盐先来二两。夏夫人和巧娘早就准备好了,夏琛提前让人给她们做了容器,盛盐的桶勺,一两的二两的五两的一斤的都有,其他调料粮食也有相应的容器。 要买多少,直接用相应的勺子挖平平一勺,就是刚好,方便又快捷。 第一个拿到新币的村民,钱还没在怀里焐热,就想要花出去,巧娘去跟给他装盐,夏夫人问「可带了盐罐子」 这村民一拍脑袋,连忙冲出去,好在这会儿商铺周围热闹得很,很多闲下来的妇人小孩都来看热闹。村民找了个邻居的小孩,让他去让自家媳妇把盐罐子拿来。 排队的村民一听他喊,忙不迭地也找相熟的人带话,不一会儿村里尽是抱着盐罐子往这边跑的妇人小孩。 盐买到手,村民们这才有有一种落到实处的感觉,夏琛说得再天花乱坠,也不如让他们感受到彩币真的能买到东西带来的信心。 村民们领完钱也没有走开,甚至人越聚越多,没来接任务的,没接到任务的,家里有人接到任务的,都来看热闹。 村民们发完护卫队也没落下,三十个白币看着就比其他人多得多,艷羡的目光快把这些人射穿了。护卫队的小伙子们一个个抬头挺胸,孙黑虎他们当山匪的时候,怎么也想不到,有朝一日会被别人这样羡慕。 工资少的买完盐就剩不下什么了,工资多的,买个二两盐够家里吃一段时间,剩余的钱就可以做其他打算。有那精打细算的妇人,惦记着一家的口粮,就想买粮食,五个白币就能买一斤哩,多攒点儿粮食不比什么都实在 因为手头上钱不多,村民们的目标主要集中在紧缺的盐和粮上,像大米面粉这样的细粮,村民们也就看看,没一个人打算买。有的吃就不错了,乡户人家,吃什么细粮。 不过夏琛准备的其他东西也不是卖不出去了,孙黑虎这群人都是护卫队的,高工资,单身汉,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干得还是卖命的活儿,自然是缺什么不会缺一张嘴。 白天要训练要巡逻,没时间上山打猎了,商铺里腌的咸肉灌的香肠,粮食还有不用买,一倒手刚到手的工资就花了个七七八八。他们一向是一起吃饭,文桂喜现在是大厨了,管着这一群人的嘴。 手上剩下的那点儿币他们也留不住,看见罐子里的糖块,就忍不住想掏钱,别说小孩才爱吃糖,缺糖的年代,人人都嗜甜。 糖是夏琛自己做的粗制糖块,空间里种了太多甘蔗甜菜,他以前闲的没事就弄了很多糖出来。 商铺里的糖两种卖法,一个按斤秤,四十个白币一斤,还有一种散卖的,都是差不多指节大小的糖块儿,两个白币一颗,五个币三颗。 没错,这样卖就是诱惑小朋友的,超便宜欸,两个币就能买一块糖,哭闹打滚要两个币,就能吃糖啦 他是没想到,小朋友的钱没骗、不是,没赚到,先给他开张是孙黑虎这群彪形大汉,一个个手上剩的那点儿币,有多少算多少,全买了糖。 南哥儿还给他们出主意,让他们把币凑在一起买,那样能多买一点儿,以前在学堂,也没见他算术这么好过。 那三个村里的年轻人是不敢像他们这么花的,没分家那两个,老老实实把钱交给父母,老人家笑得见牙不见眼,特意拿了个土布袋来装钱,一边看着儿子把币往里放,一边咧着嘴夸道「还是这个白币好,轻巧,咱老太太拿着也不累人。」 拿了钱,再气势汹汹地走到柜檯前,一袋子白币换盐换粮食,也没知道既然要花出去,干嘛还往袋子里装,可能是为了那个仪式感吧。 剩下那个被迫分家的不知是倒霉还是幸运的年轻人,现在跟孙黑虎这群光棍一样,管自己一张嘴就行了。不过人家小伙子比孙黑虎他们会打算,兄嫂踢他出家门没给什么家底儿,他得攒点儿钱,以后也好娶个媳妇儿。 不过也不好太剋扣自己,这小伙子买了两个红糖馒头,以前没饭吃饿着肚子训练的时候,夏家兄弟俩偶尔会给他带点儿这个馒头。他哪吃过这个,香甜暄软的大馒头,吃一回就一直惦记着,又不好问人家讨,这回自己有钱了,还能买,可不得圆个梦。
第217页 因为回来的路上柳娇实在复制了太多红糖馒头,全堆在夏琛空间里,其他人开始还抢着吃,后来就有点儿吃伤了,也不是说不爱了吧,毕竟是甜的,还是上好的白面粉做的,就是有其他选择的时候,不会再想吃这个了。 夏琛就把红糖馒头也拿了一些放在商铺里卖,卖得还挺贵,一个红糖馒头五个白币,抵得上一斤最便宜的粗粮了。 这小伙子买了两个红糖馒头,又买了一点儿粮食回去,他兄嫂站在外头眼巴巴看着,看他大手大脚花钱,跟花的是自己的一样,觉得心都在滴血。 俩侄子还有小师弟孟明峻自然也是有工资的,孟明峻当初是想跟南哥儿他们一起训练,但是他一个读书人,体能有点儿跟不上,而且夏琛这边很多事让他做,于是就从那边退了出来,护卫队也没参加。 虽然没加入护卫队,但是夏琛给他开的薪酬可不低,文化人难寻啊,他一天也是三十个币。 两个小侄子也是第一次自己赚钱,那感觉挺新奇,东哥儿学着两个伙伴,抱着自己的币堆到柜檯上,手一扒分成两堆,老老实实道「奶,娘,我挣的钱,给你们一人一半。」 夏老爷和夏大郎在一边吹鬍子瞪眼,他们担心家里的女人处理不了这种场面,特意来帮忙,结果啥都没帮上,还眼看着她们收小辈的孝敬。 南哥儿去货柜拿饼干的手偷偷缩了回来,装在小木盆里其貌不扬的小饼干,一点儿没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力,散称跟糖一个价。远远看着模样也普通,干巴巴的跟现在都没人吃的蒸饼一样,但是南哥儿知道它有多好吃,那叫一个脆香可口,他小叔整理货物的时候,就给他吃了一块 可惜他哥手快,赚的钱全都上交了,南哥儿恋恋不捨地看了眼可爱诱人的小饼干,艰难地把自己挣得钱也全部上交了。 夏夫人和巧娘都高兴得很,她们都不是那种非要把持家里所有钱的女人,意思意思拿了两个,就想把币再还给他们。 南哥儿还没来得及高兴,夏琛跨步过去,手指拨弄了一下柜檯上的几十个白币,笑眯眯道「真不错,咱家孩子都能挣钱了,还知道孝敬长辈。娘,嫂子,你们要是不收,不是伤了孩子们的孝心嘛,来来来,爹、哥,你们也来,咱们都分一分,这可是东哥儿和南哥人的孝心啊」 东哥儿勐点头,虽然这钱也是他小叔给发的,但是是自己挣的,感觉就是不一样,特别自豪,很想给家里人买点儿啥,就是家里什么都不缺,他就干脆把钱分一分。 南哥儿丧着脸看着他小叔带领一家人瓜分了他所有的工资,一个币都没给他留。他最后又看了一眼始终没吃上的小饼干,垂头丧气地走出商铺。 远远看着南哥儿低着头往家走,东哥儿忍不住笑「小叔,你做什么欺负他,吃不着饼干,他今晚该睡不着了。」 夏琛把揽到自己面前的一堆瓶盖堆到他嫂子面前,拍拍手站直身体,也跟着笑「傻小子就知道吃,第一天挣钱,孝敬长辈不该吗」 东哥儿笑着摇摇头,搞不懂明明小时候一样长大的,怎么弟弟就缺嘴上那一口。 眼看这会儿要买东西的村民都买得差不多了,夏琛又待了一会儿就准备先回去,东哥儿和夏老爷夏大郎留下帮着看铺子了。 早先就知道他要来干什么,温束嫌人多气味儿不好,没跟着来,等他回家,见他正拿了把刻刀在雕竹牌,倒是提前回来的南哥儿不见踪影。 夏琛凑上去就一顿勐夸,他家子笺真是多才多艺有颜值又有能力,商铺的牌匾,给村民们发任务的竹牌,都是他做的。 殷勤地给人倒杯茶水,见他停下手上的活儿,又连忙把手拿过来捏一捏「累坏了吧,我给你捏捏,怎么样这个力道行不行」 温束一边享受一边矜持地点了点头「还行。」 夏琛边给他捏手边絮絮叨叨讲今天遇见的事儿,毫不掩饰地把自己坑侄子的事讲给温束听,说完还是忍不住笑「你是没见着南哥儿那个失落的样子,今晚还是给他送点儿饼干算了,不然真跟东哥儿说得一样,该睡不着了。」 他嘴上说得嫌弃,其实惯着南哥儿的就有他一个。 温束听完,默不作声地把茶杯放下,看着夏琛不说话。 夏琛给他捏手的动作越来越慢,忍不住摸了摸脸「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吗」 「我的呢」温束声音里有一丝不可查的委屈「折柳今天都领了四十个。」折柳算教官之一,薪资还要高一些,压根就没往张贴出来的任务表上写。 夏琛失笑「我给你让你拿着玩儿,是你自己不要的。」 他跟子笺可以说形影不离,从柳娇那里接收瓶盖的时候他也在,柳娇走了他见子笺好奇,就抓了一把让他拿着玩儿。反正平时子笺缺什么都是直接跟他说,花钱的地方基本没有,拿那把瓶盖,真的就是拿着玩儿了。 当时温束拨弄了两下就放下了,一点儿兴趣都没有的样子,夏琛问过他,他说不要,就自己收起来了。 结果现在又要了要就要吧,夏琛扔下一句「等着。」 进了空间就抓了一大把出来,特别豪气地堆进温束怀里「给,拿去花。」虽然只有一把,但是里面没有白的只有一堆红蓝绿,从购买力上讲,确实是很大一笔钱了。 温束缓和了神色,收拢了怀里那捧巨款,轻声道「多了。」
第218页 夏琛大手一挥,玩笑道「没事,就当我包养你了。」 温束眨眨眼,好奇道「什么是包养」 夏琛一时语塞,不知道怎么把这个有点儿邪恶的词教给自家纯洁的子笺,他想了想,尽量组织好语言「就是指朋友之间很好的一种关系,就、就像咱俩这样的,一起吃住,你缺什么可以直接跟我说,我的钱都给你花,大概、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温束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那我和你就是包养关系我觉得挺好的,那元宝以后要一直包养我。」 夏琛尴尬地捂住脸,深深后悔不该皮那么一句,现在一个人羞耻得满脸通红,始作俑者还一脸疑惑地看着他。 第115章 日头高照, 初春的阳光,暖而不晒, 但是干着活的人们却耐不住这日头, 一个个早脱了薄袄, 只着一身单衣。那採石夯路的汉子,更有的连上衣都脱了去, 光着膀子卖力干活。 自当日夏琛将彩币推行出去之后,借着建城修路的活, 用以工代赈的方式让彩币在村民间流通起来。各司其职各行其是, 清河村整个村子进入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 因着今天春耕, 村民种下的大都是土豆红薯, 这些东西倒是比水稻小麦好侍弄,空出的人力, 全被夏琛用新发的钱币勾着去卖力气做基建的活儿。 採石处离清河村有一刻多钟的脚程, 去採石的汉子每日一早就得起床, 迅速吃过早饭,然后就要去商铺旁边新建的任务处领牌子接取当天的任务。 一般情况,如採石这种须得赶路的, 不到辰时就得出发, 若过了辰正还未去,当日就只能算半日的工, 其他工种也差不多。 当然也有那惫懒的, 领了牌子故意拖拖拉拉不去上工, 或者干脆就磨洋工, 吝惜着力气,别个采三块石头或是夯一米的地,他采一块,干了半日夯锤还在脚下没挪地儿。 这样的,第一次抓住,扣当日工资,公示警告。第二次,就直接开除了,短期内别想再接到活儿。 夏琛这里没什么再一再二不再三,他压根就不会给你第三次机会,反正他现在是整个清河村唯一的包工头,所有的活都是他发派出去的,都是人抢着做,就没有招不到人的情况。实在不成,他将工期拖慢一些便是,总之是不会惯着这些人的坏毛病。 当然,做得好的肯卖力气的,也不是没有奖励,护卫队每日会在村中各处巡逻,採石场那块也安排了两组人,一是为了防备突然窜出的殭尸,二也能监察各处做工情况。 通过他们,那些老实肯干的,虽然不至于直接涨工资,却会给他们发些奖励。 夏琛上辈子的爹妈都是做生意的,他耳濡目染也沾染了一些习气,给个奖励不但不发钱,还惦记着村民手上的钱。 他不直接发钱,而是给实物奖励,或一个红糖馒头,或三两个糖块,又或几块饼干,都是村民们拿了钱也捨不得买的稀罕东西。 这些东西又都在商铺里标了价的,一换算白币,这些得了奖的村民都觉得夏少爷着实仁厚大方。 东西拿回家,又不能换钱,家里小孩馋的不行,平日捨不得花钱买,但是这可是当爹的卖力干活得的奖,吃用起来,便心安理得了。 一家子分享了这些吃食,既是不花钱的,还贵得很,本身味道又不差,吃在嘴里那滋味便又上升了一个层次,个个都觉得美味无比,不怪卖那么贵。 没尝过味儿还好,一尝过,可不就惦记着下一回,当爹的下定决心要更加努力,争取再挣奖励回来。孩子们吃了难免出去说嘴炫耀,勾的一群玩伴回去哭闹质问,自家爹怎就没能去干活,没领到这奖励。 这就扎心了,其他没领到活儿的,没得到奖的心里又嫉又羡。没领到活的暗恨那些领了活儿还不肯好好干的,若是自己领到,肯定不会偷懒,一样也能得奖,领到活的后悔那一时惫懒,竟让那些憨货占了这么大便宜。 那奖励也不是日日都发每人都发,每隔三日选中间干活最卖力的几人,捨出去的不过是一些零散货物,总价值不足一个绿币,却大大提高了村民们的积极性。 这般恩威并施,村里的工程进展极快,从採石场到村口的路,已经夯实了一大半。夏琛隐约记得一种独轮车的大致结构,跟村里的木匠商讨过之后,他琢磨出一种差不离的车子来,领着几个小徒弟日日赶工。 石头运到村口,该搭建城墙了,夏琛央了好久,好话不要钱一样往外抛,才哄得温束去做了个监工。 好不容易哄得人去干活,夏琛暗自嘀咕,他这包养人的金主做得还真是心累,自家子笺这脾性,却是越养越娇了,以往多好说话,温柔和善有求必应,哪里像现在,就得哄着供着。 不过夏琛也乐在其中,以前子笺好说话是好说话,可不知哪儿戳到他,立刻就变了天,整个人沉郁阴鸷得仿佛下一秒就要拔剑杀人一般,心思忒阴晴不定。 现在或是跟他相处久了感染到乐观的情绪,心性放开许多,虽然时有傲娇,但他顺毛捋,好好哄一哄,便摆着一副自矜的姿态,很轻易地遂了他的意。 话说回来,建城墙不是个简单的活儿,从挖地基到砌墙,都有其学问在里头。温束虽然自己不干活,但什么都能说得头头是道,连讽带嘲的,手底下人干活倒是不慢。 另外经过一番清扫,整个村子也大变样。虽然还是原先的土路,但水坑泥洼被填起来了,厚厚的浮灰被扫过一遍,杂乱的枯枝败叶和粪便被清理一空,连空气都清新了几分。
第219页 知道夏琛爱干净,还专门请人干洒扫的活儿,村里人也不敢放着鸡鸭满村子跑,随处大小便的小孩被薛广宗带着一群学生围观嘲笑过一回之后,终于懂得了羞耻心这种东西,慢慢开始改变这些不好的习惯。 经过一番整治,整个村子风貌一新,以往看惯了不觉得,但是被夏琛让人这么一弄,慢慢就觉出好来。 东哥儿还提议,要不给村里舖上石板路,就如县城里那条主干道一样,被夏琛否了。 一是人手不够,现在修路的那边还在夯运石头的路,二是夏琛手里的很多卡,要土壤不要石头。 不过现在这还不是最要紧的,可以先往后放,反正他一直没停下复制卡牌和把卡牌拿去进化,虽然失败率高的让他心疼,但进化过的卡牌确实能力大增,指不定以后使用就没有那么多限制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整个清河村呈现蓬勃向上的状态,各项事务都走向正轨,凸显出来的问题也不少,首要的就是,缺人。 因为要搞基建,种地的活都被尽量交给家里的女人老人还有大点儿的孩子了,可是人手依旧不够。 还没等夏琛发愁怎么招人回来,修城墙的那边先传来消息,树墙后头来了很多人。 树墙就是夏琛种的那一排铁树,本来还留了一块儿准备打个足够厚重的大门,可是村里唯一的木匠近段时间忙着做独轮车腾不出手来,夏琛琢磨着空着也不是个事儿,又种了一颗铁树把那处空缺堵上了,等以后门做好了再把那树收回来。 因着有这树墙在,在不远处建墙的村民都十分安心。先头几日听见铁树外传来的殭尸嘶吼声,缝隙里瞄见殭尸狰狞的模样还吓得不行,随行的护卫队成员,当时就如狼似虎的扑过去,隔着那半人宽的缝隙毫不留情一通戳刺,他们配了短枪,就是专为了在这种屏障下作战的。 现在建墙的村民再听见殭尸叫声,手都不抖一下,依旧各忙个忙的,反正那些殭尸有护卫队的解决,他们还得努力干活争取奖励呢。 可今个儿倒是奇了,来的不是殭尸,而是一群衣衫褴褛瘦骨嶙峋人,那些人形容极其狼狈,饿的颧骨外突状若骷髅,比殭尸也不差了。 夏琛得到消息被叫过去的时候,已经有人从铁树缝隙里挤了进来,正跪在挡成一排的护卫队成员面前低声哭泣哀求。 铁树中间的缝隙是夏琛算过的宽度,正常人侧着身子会被卡住,可是这些人实在太瘦了,硬是从中间毫不困难的挤了进来。 夏琛一到,严阵以待的护卫队成员顿时松了口气,让他们打殭尸没问题,可这些人光看着就惨的让人侧目,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今天在这里轮值的护卫队小组组长是董大牛,就是当初在山洞里被变异殭尸抓伤差点死掉的那个,他一见夏琛,便走过来把情况简单汇报一遍,然后带着护卫队其他成员一起站在夏琛身侧,把那些要扑过来哀求的人挡在前面。 夏琛大致看了一眼,还在树外头的人看不清楚具体数目,已经挤进来的几个,确实惨得很,四月份天气已经暖和起来了,这些人穿得却是破破烂烂的旧袄,露出的手脚和皮肤上可以看见大片冻疮溃烂的痕迹,烂得都能看见骨头了。 一个个黑污得看不出面容就罢了,还瘦,像是一层皮裹在骨头架子上,比殭尸也好看不到哪去。 夏琛一看就是能做主的,当即那些人就在他面前跪下,他们连磕头的力气都没了,趴伏在地上低低呜咽,眼泪也似流不出,干哑的哭声从嗓子眼里憋出来,凄哀悲惨。 「先别哭了,找个能回话的出来。」夏琛听得头疼,虽然知道末日普通倖存者必定会过的悽惨,但真亲眼看见,该难受还是得难受。 跪在地上的人立刻扭头去看树墙外头,缝隙里趴了一个高瘦的人影,脸太脏看不清年岁,但骨架颇大,应该是个正在壮年的汉子。 那人进不来,隔着树墙给夏琛跪下,哑声道「夏少爷,我等是附近河源镇、榕树村、后山村等地的逃民,现在已无处可去,求夏少爷可怜可怜我们,救我们一命吧,为奴为仆,只求夏少爷给一口饭吃。」 夏琛还未说话,正在建城墙的人却譁然大惊,这几个村子都是附近有交往的,甚至互相通婚。末日之后,只听说外面乱起来了,路上又堵了那般多的殭尸,没人敢提去别村看看。 只是他们村虽有动盪但未伤其根本,就以为别各村跟他们差不离,谁曾想现在才知道,竟然已经成了这般模样。 逃民,好几个村子,还有一个镇子,就逃出来这么些人,那没逃出来的人呢这些村民一瞬间只觉得心底陡然升起一股凉气儿,从头顶灌到脚底。 第116章 本县治下, 共有十八个村子,清河村规模只算中等, 如榕树村, 因靠近县城, 是远近闻名的富裕村落,人口也比清河村要多上数百人。 附近几个村子加起来, 足有数千人,可是据这群逃民所言, 活下来的, 大部分皆在此处, 不过几十人。 据那领头的季敏瑜所言, 村里其他人大部分都变成了殭尸,起尸之日, 村人没能及时警醒, 导致尸变的几户全家都成了殭尸。之后又咬伤听见动静来查看的邻居, 其他人越发不敢出门,被殭尸们一家家撞开房门,咬死吸血。 大部分村子都是这般沦陷的, 好在最初殭尸白日不敢出来, 才给了下定决心外逃的村人一条活路。他们收拾了行李,仓皇逃出, 第一个想到的地方, 自然是县城。
第220页 可是县城也已经沦陷了, 带去的粮食被抢光吃光, 病的病死,饿的饿死,眼看在县里已经没有活路了,饿到极致的一群人,决定回家。他们走得急,还有一些不好带的粮食留在家里,哪怕被殭尸咬死,也想做个饱死鬼。 想是这么想,远远看见盘踞在村里的殭尸群,这群逃民又挣扎着跑开了,想着去别的村子看看,或许没有殭尸,或者殭尸少一点儿,能容他们去搜寻一些粮食回来。 在到清河村之前,他们已经走过两个村子,路上又饿死了两个人,远远看见清河村外竖起的高大树木,这些人恍惚间还以为走错了路。 等从树墙的缝隙里看见那些巡逻的护卫队,建墙的民工,一个个都是健康的,他们脸上看不见末日倖存者常见的仓皇不安、绝望麻木,好像仍旧活在末日之前。 这群逃民当即便撑不住了,原以为这世道已经彻底变了,所有人都活在地狱里,没想到却能有人活得这般安然,就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 他们哭求哀泣,只要能收留他们,不要让他们日日活在惧怕中,担忧下一秒就被殭尸杀死,因为没有食物饿死,他们愿意当牛做马,干什么都行。 这般惨状,夏琛心中颇为不忍,建墙的村民们心绪大乱早已停下了手上的活儿,夏琛找了个人去村里带话,先让他爹煮一锅粥来。这些逃民再不吃东西,怕是撑不了多久了。 之后让村民里有认识外村人的,来认一认人,逃民们生怕脸太黑认不出来,拼命地擦自己的脸,便是不相识,也一定要说说自己原先的村子里有谁跟清河村人有交情。 等夏老爷带着夏大郎担了一桶煮好的粥过来,夏琛已经把这些人大致清点过一遍,一共三十一个人,其中小孩子有三个,女人五个,剩下的皆是壮年男子。 夏老爷刚将粥桶放下,这群人便眼巴巴看过来,夏琛硬着心肠站在桶边,板着脸道「今日这粥不是白与你们的,日后都得干活还回来,你们可愿意」 逃民们忙不迭的点头,干活就有吃的,这种好事谁会拒绝。 夏琛让开身子,夏大郎给他们盛粥,黑黢黢干瘦的手捧过粥碗,眼泪一滴滴砸在碗里。他们带来的碗不够,这些人便你一口我一口,几人分食一碗。 有个小孩已经饿晕了,似是他娘的女人呜咽着抿一点儿粥水,餵到孩子嘴巴里。 所有人沉默地看着这群逃民,尤其是清河村原本的那些村民,他们心里像是压上了一块大石,望向夏琛的目光不自觉得带上了几分感激和敬畏。 一桶粥分食殆尽,这些人肚子里有了点儿垫底的,夏琛留下建墙的村民继续干活,董大牛陪同他们一起,将人带进村子。 逃民们你搀我扶,他们有的曾经来过清河村,当时不过是个普通村子,不见得哪里出奇,但现在再看,竟似变了副模样。 依旧是乡下的小村庄,但是好像、怎么说,突然光亮了许多,不再有那种灰扑扑的感觉。 这还不是最让他们惊奇的,这村里竟然十分安逸,一路上经过田地,女人们跟往年一样在种地干活,老太太端着木盆去河边洗衣服,路上还遇见一群小孩,吵吵闹闹地跑过,中间被簇拥着的孩子手里抓着一个褐红色的馒头。 逃民们神情恍惚,整个清河村氛围太好了,好得让他们怀疑,是不是这个地方从未有那怪物出现,是不是这根本不是清河村,而是一处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 夏琛将他们带到村里空闲的屋子里,这是当初尸变还有殭尸群来袭时死掉的几家的屋子,屋里能用的东西被村民们拿得差不多了,就剩一些没人要的垫床的麦秸散在地面上。 「你们可以先住在此处,不要乱跑,粮食我让人给你们送来,等修养几日,便开始做工还债吧。」夏琛不会白养着这些人,但现在就让他们去干活,那是在催命。 这些人慌忙点头应下,有吃的还安全,这地方简直再好不过了,就算让他们乱跑,他们都不愿意跑。 夏琛拧眉看了几眼,他们实在是脏的厉害,他琢磨着一会儿让人过来带着这些人收拾一番,一个个身上都有伤,体弱的人最易感染。 临要走时,夏琛想了想又回头「你们会点儿什么手艺的,找个人统计好一起报上来。」 打头的那个季敏瑜看了一路,这会儿神情依旧有些激动,连忙点头应是「好的,夏少爷。」 夏琛瞥他一眼「刚忘了问了,你怎么知道我是谁」 这人见他第一面就直接叫他夏少爷,可他看着这人却十分面生,名字也没什么印象,应该是不认识的。 季敏瑜略带几分讨好道「县里年纪最小的少年举子,就算是我这等小人物,也是听过夏少爷名号的。」 夏琛不为所动,他在这方土地上确实有几分薄名,可是听过他名字的人多,真正见过的却没几个。 季敏瑜便解释道「我跑商时,曾跟夏少爷有过一面之缘。」 他本是榕树村普通农户人家的孩子,因为从小有几分机灵,被一个远方的亲戚看中进了商行跟着跑腿,十多岁就常年奔波在外。 干的是跟人打交道伺候人的活儿,便练出几分认脸的本事。况且夏琛这副相貌实在让人难忘,便是只见过一次,他也记住了这个顶俊俏的少年才子。 「你跑商的」夏琛心中一动「行程是哪一块儿的」
第221页 季敏瑜虽然不明白他为什么问这个,但还是老老实实回答了,县里的商行是府城某个中等规模商行的分行,所以他跑商的地点也并未离此处太远,多是去临近的两个州府。 听他说完,夏琛暗自在心中思量起来,旁边两个州府没什么主意好打,但是再往西跑一段儿,他们隔壁的隔壁的州府,却是产盐的大户。 夏琛把此事先记下,本地不产盐,日后总要组织商队去运盐回来,这个季敏瑜再观察一番,如果能用,再好不过。 夏琛回去之后就把东哥儿召回来,让他拿了一些粮食去给那群逃民,带人打些水回来,给他们都清洗一番。 到了傍晚,做工的村民都回到村子里,此时逃民们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整个村子,在任务处等着交任务的村民都在讨论这件事。 有那亲戚在外村的,早等不及去打听消息了,不说见到这些逃民的惨样,村民们有多震惊,总之听到的都不是什么好消息。 没人了,村子里死绝了,都成了殭尸,饿死了,病死了,吃了观音土活活撑死的,活不下去上吊的、跳河的。 这些悲惨的事情,那些逃民本来已经麻木了,因为这就是他们未来的命运,但是现在到了这个安逸的环境里,再被人问起提起,一个个悲从中来,嚎啕大哭。 那些死了亲人的,忍不住跟着哭,哭完了就庆幸,多亏他们村子里有夏家人,有夏少爷在,否则定会落到相同的境地里,光想一想,都让人不寒而慄。 唯一认了亲的,是一个年轻姑娘,她娘是村里木匠葛三儿媳妇的姨表妹,跟夏琛报备过之后,被接到葛三家里去了。 这群逃民的到来对清河村村民不亚于一场大地震,他们第一次通过这些逃民的惨状,间接认识到末日真正的面目。 自那以后,再没有人说过抱怨夏琛的话,就算有那脑子不清醒的,刚开个头,就被自家人一巴掌拍了回去「好日子不想过了就滚出去,自己不想活了别连累家里人。」 万一夏少爷不愿意庇护他们了,将他们赶出去,他们岂不是会跟那些逃民一样惨 之后不用夏琛催促,所有人都卖了死力气的干活,夏家人出个门,村民也都是笑脸相迎恨不得背着他们走,弄得夏老爷别扭的不行,躲着好几天没出门。 那些逃民休养了几日,每天都能吃饱饭,夏琛还送了一些鸡蛋肉类过去,让他们补身体。当然,这些都是要记帐日后还的。 将养得差不多了,最起码不会风吹着就要倒的样子,季敏瑜来找夏琛,按照他当日要求,汇报逃民们的情况。 除去三个小孩,剩下的二十八个人里女人们没什么特殊手艺,非要说,有个妇人会接生。 夏琛一哽,会接生也行,现在用不着以后说不定,也算是个人才了。 男人大都是农民,种地是一把好手,但乡下男人,哪个不会种地,实在没什么好说的。唯一值得说道的,一个会点儿打铁的手艺,还有一个会打井。 第117章 打井可不是个简单的活, 在现代社会,有各种科学工具可以利用, 但是在古代,从探测何处有地下水源,到深入地下打水,都不是一个容易的活儿。 探测水源,全凭打井人的经验和眼力判断, 一旦选错地方, 花费的功夫就全部白费。再说打井, 因为井深而窄, 打井过程中时有意外发生,非常不安全。 也正是因此,清河村有了旁边清水河的便利之后,便没想过去费那个劲儿去打井。 可是水鬼那事儿给夏琛提了个醒, 万一再有个什么意外,影响到清水河的水源, 那他们一个村子的用水又要受限制。 不是他杞人忧天,因为他定下的规矩,村里的护卫队每次杀完殭尸,都会再运去焚烧场将殭尸尸体焚烧干净,但是别人可不一定会费这个力气。 清水河上游,可是大安朝最大的河流的主干道, 沿河有数个繁茂的城市, 若是有人抛尸河中, 日后那河水还能不能饮用都是一个问题。 所以夏琛一听有人会打井,难免心动,有备无患居安思危,先把水井打上再说。 心中思量完毕,夏琛让季敏瑜给那些逃民传个话儿,那个会打铁的,手艺莫荒废了,平时也可以给村民修理农具。 会打井的,探一探村里何处可打井,等探出来后,他再派人去干活。 至于其他人,村里的熟地都有主了,夏琛也不可能让村民们给他们让出来,所以要想种地,只能去开荒。 农具种子夏琛说都可以借给他们,税收跟其他村民一样,开出来的荒地以后也可以归他们自己。 这条件已经十分优越了,开荒虽然辛苦,但只要熬过头两年,后面地慢慢耕熟养好,日子就能慢慢过起来了。 季敏瑜不是不识好歹的人,相反,因为少年起就走南闯北跟人打交道,见识颇为不俗,知道这是夏琛是为他们考虑之后的办法,已经十分周全,当即代其他逃民谢过夏琛。 这几日他们在村里休养,季敏瑜一直在观察村里情况,对于清河村现状了解了个大概,便又问起做工的事。 村里现在唯一能挣彩币的方法,就是接任务,或者从夏琛这边接私活儿,季敏瑜他们两手空空,自然就想着挣钱,可是他又担心这活儿不会给他们这些外来人。 他没有隐藏自己的想法,夏琛便直言道「只要满足任务条件,任何人都可以做。」
第222页 季敏瑜这才安下心来,跟夏琛道别,回逃民住处跟同伴们回话。 季敏瑜走后,夏琛去找了一趟针娘,他想着既然学生们有校服,不如给护卫队也做一身队服。 别小看了这一身衣服,相同的制服能增强人的集体荣誉感,看那群小孩就知道了,穿上校服,连在村子里打闹都要收敛几分,端着些架子。 把布给针娘送去,至于款式,夏琛就不多插言了,这方面针娘才是行家。 让针娘做这些衣服,夏琛是给了报酬的,按件计酬。 把活儿交完,夏琛刚回到家,他娘来敲他的门,夏琛出去一看,竟是外甥女细娘。 自回到村里之后,夏琛琐事缠身一直不得闲,几个舅舅家中都是他爹娘送的粮食物资帮忙安置,有什么事他爹娘也都拦着,没让找到他面前来,怕他一个小辈不好说话。 「坐。」他也没想到细娘会找他来,给她倒了杯茶水,让细娘坐下说话。 细娘站在原地没动,两只手交握,手指搅在一起,显然是有心事。 夏琛自己喝了口茶,心平气和劝道「细娘,我是你舅舅,有什么话,你直说便是。」 细娘犹豫半晌,小声道「小舅舅,我想进护卫队。」 夏琛一怔,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他这小外甥女儿打小性格腼腆柔顺,跟人吵嘴都不会,自来最狠的一次,就是把那个渣渣前未婚夫用石头给砸死了,那也是被逼到极处,北哥儿失了一条胳膊才爆发的。 说起来,细娘虽然是个异人,但是她的异能用的很少,大概是因为每次翅膀长出来都会戳破衣服,一个女孩子家,动不动衣服破两个大洞,实在不好看。 她自己用得少,异能锻鍊强度不大,现在也就不强,飞得不够高也不够持久。夏琛见她没那个意思,也就没提让她多练练。 倒是没想到,细娘竟然会自己找上来,还说要进护卫队,这实在太不符合她的性格了。 「小舅舅,我、我想进护卫队,我不要薪酬,就跟他们一同训练,日后,等再要招人,我自去参加考核。」细娘说话依旧细声细气,但是语气却十分坚定。 她来找夏琛,也是鼓足了勇气的,现在虽然是末日了,但亘古的习俗、人的思想变化还是不怎么大。那护卫队可全是男人,她一个未嫁的小姑娘整日同他们一起,名声算是彻底不要了。 夏琛静静凝视细娘半晌,看得小姑娘扭头躲闪,才慢悠悠问「为何突然想去护卫队」 细娘低头不语,夏琛又道「护卫队现在不收人了,你来找我求情,总要跟我说实话,对不对」 细娘依旧低着头,好一会儿,才哽着嗓子道「北哥儿、北哥儿他很想去护卫队,我想去学学如何训练,回家后教给他,他练着,心情会好一些。」 若是可以,细娘真愿意拿自己的胳膊去换弟弟的胳膊回来,她弟弟从小性格活泼侠义心肠,让他断一只手当个残废,对于北哥儿的打击不可谓不大。 当初还在县城的时候,一家子挣扎求生,北哥儿心里有再多难受也得放一边去,否则岂不是在危难中还要父母家人去操心他。 等跟着小舅舅到了清河村安家,这里环境安逸,几个堂兄弟还有叔爷家的兄弟都在小舅舅的示意下去参加训练,后来又顺理成章进了护卫队,享受着别的年轻人羡慕的目光。 那会儿小舅舅组织人手训练的时候,北哥儿就想参加的,只是他不好意思说,觉得自己去了,别人也是碍于他小舅舅的面子才收他,他一个残疾人,给他小舅舅丢人。 正常人一朝少一只胳膊,可不是生活不便那么简单,身体的平衡无法掌握,不注意平地摔都是有可能的,更别说训练作战。 北哥儿压抑了心底的渴望,跟着父母一同老老实实种田,可是细娘怎么会看不见弟弟望向其他兄弟时艷羡的眼神和黯然的神色,她心里日日受着折磨,最终下定决心,为弟弟做些什么。 夏琛听完,心中同样不好受,断肢再生何等艰难,他当初刚得知消息的时候,就问过夏铜板儿有没有法子。 夏铜板虽然是个外星黑科技,但他的资料库在夏琛抽取完职业后就已经锁定了,给他的唯一希望,就是日后可能会有变异植物,能重塑肢体。 但是夏琛空间里两块神奇土地从没有空闲过,变异植物出现的概率在末日后已经大大提升,却也没有达到那种心想事成次次变异。 北哥儿的手他暂时无能为力,只能在生活中多多看顾他们一家,现在听细娘这么一讲,夏琛才觉得,或许一直避而不谈并不是个正确的办法。 「如果你进护卫队,训练内容大概跟其他人不会一样。」夏琛边想边说「你是女孩子,天生体能不如男人,这是劣势,虽然有提高体能以弥补短处的必要,但你的主要训练项目不该在体能上。」 细娘最大的优势,是她能飞,只要上了天,飞的足够高,那地面的敌人就奈何不得她。所以细娘要训练的是,如何飞得快飞得高飞得灵活。 靠着她的飞行优势,不管是打策应还是千里诛敌首,都有得可能。 细娘一听,顿时有些慌,她是想让弟弟也能训练,若她的训练方法不一样,可怎么教给弟弟。 「别着急。」夏琛轻声安抚道「你有这个心很好,细娘,我问你,如果北哥儿那边,我来找人帮他锻鍊,你还愿意参加护卫队吗」
第223页 细娘没回答这个问题,急道「不行的,娘说了,小舅舅你是办大事的,我们不能拖你后腿,让人家说你滥用职权偏袒自家人。娘要是知道我来求你,给北哥儿训练,不会答应的。」 夏琛忍不住笑了,心里暖暖的,细娘还在着急,声音也压低了些「况且,若是小舅舅你帮了我们,堂嫂她们来找你办事,就不好推据了。」 人多了,总会有其他的小心思,几个舅舅家里倒没有心思格外坏的,但是难免有想借他的势占些便宜的。 比如前几日,三舅舅家就有个表嫂来求他娘,想接那打扫卫生的活儿。现在村里都收拾的差不多了,还没撤岗,纯粹是照顾村里孤寡。 「小舅舅你别光笑啊,我是认真的。」细娘急得不行。 夏琛止住笑「细娘,你们是我的亲人,我是你们的长辈,帮你们提升自己的能力,这不叫徇私。」 他不是圣人,也不求名声,心肯定是偏向自家人的,譬如他娘和嫂子,商铺掌柜这活儿,直接就能交给她们,只是为了提升她们的自信心。若是她们不愿意做了,甩手一扔,他再找人接替。 没什么竞争上岗的要求,那是他嫂子他娘,有什么好说的。 他爹这边虽然没亲戚了,但是几个舅舅家里人不少,他能帮就帮,但是也有个度,不会太过偏颇。他们愿意上进,夏琛自然是欣然扶持,比如招人训练,他给几个舅舅家都通知了,来的表兄侄儿,只有三四个,他也不强求。 细娘担心他被人说嘴,夏琛却觉得十分无所谓,北哥儿是他外甥,他亲姐姐的儿子,他没求着让夏琛给他谋个什么职位,就想着锻鍊提高自己,那夏琛有什么不帮忙的。 第118章 夏琛抱了一盘水灵灵的车厘子去找温束, 这是温束最喜欢的水果,有求于人,总得送点儿好吃的,把人哄开心了,才好说话。 本来最好的时机应该是温束每晚挑挑拣拣在他身上找个中意的位置,牙齿摩挲着皮肤轻咬一口, 咂摸一点儿沁出的血迹, 享受留恋片刻,再小心癒合咬痕,满脸餍足的时候。 可是夏琛隐约觉得, 总是大晚上的在床上谈话,好像有点儿不太对劲,所以他这次才换了个场景,特意挑大白天去找温束, 好像这样就能驱散他心底的异样似的。 「元宝有求与我」温束似笑非笑, 捻了一颗殷红的果子,慢慢送进嘴里,空间出品的水果品质上佳果汁丰沛,被牙齿碾碎后,一点点果汁沾染上温束艷色的唇。 夏琛被突如其来的美色攻击震慑一瞬,之后强行压下满心的不自在, 哈哈笑道「干嘛说这种话嘛, 咱俩谁跟谁。」 温束但笑不语, 慢慢捻着盘子里夏琛洗好的车厘子吃起来, 慢条斯理优雅从容的模样,真是说不出的好看。 夏琛咽了咽口水,胡乱抓了一把果子塞进嘴里,让略有些干渴的喉咙得到果汁滋润「好嘛,就是来找你帮忙的,那你帮不帮」 「帮,怎么不帮。」温束语调调笑,语气却还算正经「我什么时候拒绝过你说说什么事。」 夏琛一听他松口,立刻喜笑颜开,殷勤地将果盘往温束面前推了推「就我外甥女细娘,你见过的,我想让你给她特训一下。」 温束稍一回想,在记忆里抓出那个不显山不露水的羞怯小姑娘「会飞的那个怎么想起找我特训。」 细娘的异能是夏琛告诉他的,虽然飞翔能力在温束看来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从殭尸进化到跳僵开始,它们的机动性就会有一个突破性的提高。而所有的飞僵,都有短距离飞行的能力,灵活到很难抓住它们。 所以细娘的异能,在前期算是一个很不错的能力,如果好好开发,后期也可能会成为主要战力。 但是明显当事人和夏琛都没有这个意愿,细娘的异人身份被隐瞒了下来,除了自家亲戚,估计没几个人知道细娘也是异人。甚至连自家人,在刻意忽略下,估计都已经快忘记她的异能了。 所以夏琛突然提起,总不能是让他训练别的方面,温束难免疑惑。 夏琛嘆口气,简单把细娘姐弟俩的事儿跟温束说了一下,然后道「我希望你能帮我教教她射术。」 能飞的弓箭手,只要射得准一点儿,那简直是悬在敌人头顶的利器。如果他们能研发出对殭尸造成伤害的箭枝或者弹药,或者干脆让细娘带着轰天雷上天,细娘一个人就是一支空军。 温束当初射柳少炎那一箭,给夏琛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一想到细娘的发展计划,他就先想到温束,这才来跟他说好话请他帮忙。 温束对小姑娘的心理转变没什么兴趣,跟夏琛确认了所有训练计划由他说了算,便应下了这个请求。反正现在护卫队的训练已经走上正轨,不用他一直盯着,况且还有折柳在,腾出手教教射术,就当打发时间了。 这边安排好细娘,夏琛又去学校找了一趟忘尘。 小和尚在村子里应该过得还算不错,他性格温和包容,对待小孩子也不带什么架子,所以学生都十分喜欢他,夏琛几次见他,他被孩子们围在中间,眉眼间沉沉的郁色已经散去不少,整个人都似开朗许多。 忘尘很擅长因材施教,就连幼娘她们几个小姑娘,都学了几套灵活的身法,夏琛偶尔也会好奇一下,到底是怎样的经歷,才会让文官家庭出身后来又当了和尚的忘尘,会这么多种不同的基础武学。
第224页 但也只是好奇一下,他不会随意打探别人的**,这次来,也是考虑到忘尘教学生的本事,请他帮忙教一教北哥儿。 北哥儿断了一臂后,心思郁结,对此难免在意,夏琛是不敢把他往温束手里交的。虽然他家子笺对他挺温柔,可对其他人,那叫一个狠,刚开始训练那几天,那些小年轻见着温束就腿发软脸发白,恨不得绕路走。 北哥儿锻鍊的过程,也算是一个心理復建的过程,交给温束,只怕会把小外甥给活活憋死。 忘尘没有推辞,仔细跟夏琛打听了北哥儿的一些消息,之后便接下此事。 两边约好人,夏琛去了趟大舅舅家,把两个晚辈捞出来,分别送到温束和忘尘手里。 自此之后,两人正式开始训练,温束先让细娘练的是她的飞行能力,耐力这个要靠她自己锻鍊,温束只让她去飞,不让她下地,一次次累到翅膀动不了了差点从天上摔下来。 至于灵活性,他可一点儿都不怜惜细娘是个柔弱的女孩子,自己制了把弓,又削了一些没有箭头的箭枝,然后让细娘在天上飞,他在地上射。 有回夏琛恰巧路过,亲眼看见温束跟射鸟一样,一箭把他外甥女从天上射了下来,幸亏下面是树林,树枝缓冲了一下,才没让细娘摔个结实。 即使如此,细娘身上也全是划伤,还有被箭头击打留下的青紫淤痕,每天恨不能爬着回家,翅膀累得张都张不开了。 夏琛也是没想到,细娘这样的女孩子,一旦下定决心,便有超乎寻常的坚韧。温束的各种残酷手段她都忍下来了,没有抱怨,也没有找夏琛求饶或者想结束训练,反而咬牙坚持了下来。 她的努力是有回报的,经过温束的魔鬼训练,细娘的异能以极快的速度提高,耐力速度灵活度,都有了突破性的进展。虽然还是会被温束用箭射得满身伤,最起码能够躲过一些,不至于被当个靶子打得惨兮兮。 而北哥儿那边也有进步,忘尘根据他的情况,慢慢调整他的锻鍊计划。北哥儿很珍惜这个机会,一直很努力,虽然因为身体限制比不上正常人提高快,但比起最初,确实有所提升。 与此同时,整个村子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期,运石头的路夯实之后,修路队本担心接不到任务了,夏琛又让他们来夯实村里的路,顺便把其他干道也修一修。 另外那个会打井的逃民找到几个可能有水的地方,来找夏琛要人手打井,于是任务表上不但没有缩减,反而增加了招工人数,又引发了一波抢接风潮。 而夏琛自己这边,也接连有好消息,他又种出了几种变异植物。 其中一种,是一种小叶藤蔓类植物,夏琛给它取名爬山虎,因为这种植物跟爬山虎习性相似,会沿着墙壁攀延生长,覆盖面积广。 作为变异植物,它跟真正的爬山虎相比自然有特殊之处,变异爬山虎本身的柔韧性伸展性都比普通爬山虎强。另外它还具有很强的缠绕性,这让变异爬山虎成了很好的防御性植物。 夏琛计划是,等城墙盖好,他复制一批爬山虎种在城墙上,以爬山虎的缠绕能力,就算有人突破了护城河里的水鬼,又破开铁树放线,爬个墙还有变异爬山虎拖后腿。 如果说爬山虎是意外之喜,增强的是整体防御能力,那另两种变异植物,来的就很巧妙,功能方便,增加的也是个人战斗力。 这两种变异植物,都是夏琛找人「借」来的。 话说某天,他找柳娇复制东西的时候,不由感慨,柳家的异能实在是太好用了,简直居家旅行必备。 然后那次他突发奇想,虽然他的卡牌柳娇还复制不了,但是柳娇的异能已经有了很大提高了,不如试试别的。 他就拿了一颗神奇种子给柳娇,让她试着复制一下。 那次柳娇说不上是成功还是没成功,她努力了很久,才憋得满头汗把手里胖了一圈的神奇种子还给夏琛,自己也搞不清楚成功没成功。 夏琛怀着满腔好奇把这个大号种子种下去,结果果然出了变异植物,这植物很有意思,长得有点儿像水晶版的水仙花,能力也跟复制有一点儿联繫。 它能复制使用者本身,但是复制体没有其他能力,大概就相当于复制一个夏琛的等身娃娃,被攻击后会碎掉,真碎掉,一地水晶碎片的那种碎,场面说不上唯美还是恐怖。 不过如果是在战场,夏琛觉得开发一下能当个影分身术使用,干扰敌人视线保卫自身安全。 因为柳娇这个意外,夏琛满心激动的把神奇种子给他身边所有异人都发了一遍,让他们努力一下,把他的种子变大,说不定能开发出一条收集异能的道路。 可惜除了南哥儿,所有人的神奇种子都没有变化,南哥儿手里的神奇种子,也不是变大了,而是变小了。因为夏琛说了要努力,他就很用力的努力,然后把握在手里的神奇种子硬生生捏小了一圈。 行叭,夏琛看着瘪着的神奇种子,很怀疑这种子还能不能用,不过就算没变异,普通植物用不了多久就种出来了,于是他怀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把这颗种子也种了下去。 让他惊喜的是,这颗可怜的小种子也变异了,而且出了一种非常有用的辅助性植物。 那是一颗大蘑菇,卡牌化之后,夏琛可以控制它落到别人的头顶,然后那个人在蘑菇存续期间内,就会变得力大无比,相当于给人加了一个强效力量buff。
第225页 第119章 五月初的时候, 徐鹤来终于闭关完毕, 从山上道观下来。 前段时间, 徐老道不知道想起什么, 突然把徒弟拉到山上闭关, 吃用都是夏家送上山去的。夏琛也借着送粮食的机会往山上跑了两趟, 可是都没见到人, 只好把东西放下离开。 连着一个月没出门, 徐老道做饭手艺差得没法说,可把徐鹤来折腾的不轻。 他一出关, 夏夫人就张罗了一桌饭食请他们师徒来家里吃饭,徐老道不忌嘴,所以徐鹤来跟着他师傅一起吃肉,一桌子鸡鸭鱼肉俱全,十分丰盛。 吃饱喝足, 夏琛兴致勃勃地向徐鹤来打听,他闭关有没有什么成效, 是不是功力大涨之类的, 书里都是这么说的。 「功力大涨倒没有。」徐鹤来笑笑,他也不知道元宝哪来那么多稀奇古怪的话,听着就十分有趣「只是跟师傅学了几手道家功夫。」 「能看看吗」夏琛兴致更高了, 想当初他还想跟徐老道学道法呢, 可惜老道士不收他。 徐鹤来一口应下, 出去找空旷之地给他演示, 南哥儿等人也饶有兴致地跟了上去, 温束沉着脸坐了一会儿,眼瞅着夏琛已经兴高采烈的跟着徐鹤来走了,他脸色更差,闷不做声地也跟出去。 徐鹤来新练的几项技能,一个是一种步法,能增加使用者的灵活度,这个单看没什么花哨,对敌的时候才能觉出好。 他挑好看的,有意思的给夏琛来了一个,其中一个,手印一结,天降落雷,把面前的沙土地面轰出一个坑。虽然没夏琛的轰天雷动静大威力足,但也十分厉害。 夏琛啪啦啦直鼓掌,徐小鸟的技能着实炫酷,他羡慕的不要不要的,哪像他的魔法书,就喜欢整一些花瓣闪光之类花里胡哨的东西,一点儿都不爷们。 东哥儿等人也跟着鼓掌叫好,温束站在人群后暗自撇嘴,就这么点儿小落雷,连不化骨的皮肤都伤不了,也不知道这小道士嘚瑟个什么劲儿。 徐鹤来见夏琛喜欢,又一连展示了几个不同的手印,他还说徐老道本打算教他御剑术,可惜道观祖传的千年桃木剑法器已经丢了。 夏琛跟着惋惜嘆气,御剑术啊,这才是真正的神仙手段,他单知道老道士是个深藏不露的,没想到他竟然藏得这么深。 不过他还是把这件事记在心里,他空间里容易出各种植物,水果这种东西,也不是收穫一次树就没用了,只是到了一定年限,老树就不结果了,他就把老树收了重新种。 听徐鹤来提起,夏琛决定多种一些桃树,哪怕不结果子了,树放在那里慢慢长着,按照系统空间的异常流速,大概能养一些千年桃木出来,到时候就送给徐鹤来,看能不能再给他弄一柄桃木剑出来。 这两师徒下山后,只在夏家待了没两天,徐老道就告辞要离开,让徐鹤来留在夏家。 夏琛不明所以还是问了一句,老道士洒然一笑,说去寻一寻故人。 徐鹤来低声在一边跟夏琛解释,他师傅以前似乎是什么有名的大道观出来的,也不知道为什么被撵了出来,一个人来到这偏僻的小山村里建了个没名气的小道观。 这回天下生变,徐老道表面上嘻嘻哈哈好像万事不在心,实际上一直心有所牵挂,所以才拎着徐鹤来上山,把该教的本领都教一教,然后准备自己出去一解心结。 这些当然不是徐老道告诉徐鹤来的,而是他通过自己的观察推测出来的,估计**不离十。 现在清河村的防御设施已经逐渐建立起来了,待在这里肯定比出去跑来得安全,但是夏琛不好拦着徐老道。就像当初他一定要千里迢迢赶回家一样,每个人都有自己必须要去做的事,他不能打着为别人好的立场干预别人的决定,只能尽力帮助。 他召唤了一辆经过进化的南瓜马车出来,进化后的南瓜马车不光行驶里程加强了,大小也可以自己调控。 夏琛跟徐老道说明之后,根据他的要求,弄了一个只有原先三分之一大的南瓜马车,给他出行做交通工具。 徐老道绕着南瓜马车走了一圈,嬉笑着赞嘆「难怪都说你拜了个神仙师傅,果然是神仙手段。」 夏琛脸红了一瞬,别人不知道徐老道还能不清楚吗他们师徒就住在山上,夏琛只要上山,就是去找徐鹤来,哪来的老神仙给他偶遇。 看徐老道的样子不是想拆穿他,只是调笑一句,夏琛便含煳过去。 徐老道本来打算让徐鹤来留下,外面不安全谁都晓得,徒弟年纪还小,不必陪他这把老骨头去冒那个险。 徐鹤来沉默地看了看并肩而立的温束和夏琛,他们站在一起的姿势极自然亲近,肩膀挨着肩膀,就连站在夏琛另一边的南哥儿都没有离夏琛那么近。 他直觉在他闭关的这段时间,元宝跟那个让人讨厌的温束更亲近了,他心里隐隐不舒服,觉得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好像要被抢走了一样。 可是这种想法很奇怪,人有不止一个朋友很正常,元宝并没有因为有了新朋友就冷落他,对待他还是一样热情友好。 要是那个温束不出现就好了,有时候徐鹤来会有这样不太好的想法,但是他知道这是不对的,于是只能把这些心思都隐藏起来。 这回师傅让他留下,就跟师傅不想让跟着冒险一样,他也不放心师傅一个人出去。
第226页 所以明知道这次离开,可能会让讨厌的温束趁虚而入跟元宝相处更加亲近,徐鹤来还是选择跟师傅一起出去。 没关系的,徐鹤来在心里安慰自己,元宝不是有了新朋友就忘了旧朋友的人,等他陪师傅找完人回来,他日日陪着元宝,他的脾气比那个总是冷脸的温束好,也会对元宝很好,元宝一定会发现,他才是最好的朋友。 下定决心后,徐鹤来便坚持要跟徐老道一起走,徐老道拗不过他,他这小徒儿平日倒是好说话,只是一旦做了决定,就谁也劝不动,他不让跟,这小子能自己追在他后头,倒不如一起走。 刚见着就要送别,夏琛有点儿伤感,只好在南瓜马车里给他们装了足够的粮食和日用品,水带也带了不少。另外水果血还有轰天雷这些能给别人用的东西,都准备了一堆。 徐老道行动很迅速,夏琛给他们备好行李,第二天一早他们师徒就出发了,夏琛去送行,看着南瓜马车远去,心中怅然若失。 在没有手机没有各种通讯工具的古代,也许一次道别就要很久才能见面,他送走了徐小鸟,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经过这么久的修整,整个村子已经完全变了个风貌,城墙已经修建得初具规模,道路夯实得平整干净,修完路的村民又被夏琛分配去修水利工程,总之不会让他们闲着。 村民们手里多多少少也积攒了一些彩币,夏琛慢慢把更高一级的绿币放出去方便使用,村民们交易也开始使用彩币,以前的金银,都已经不认帐了。 比如以前孙黑虎他们雇村里的妇人帮着洗衣服,就随便给些吃食,不拘粮食还是肉,就看他们那里有什么。 现在就直接给彩币,几枚白币就能僱人洗他们一堆人的衣服,十分方便划算。 大舅舅来问过夏琛之后,就在村里干起老本行,在家做了滷味来卖,因为现在肉类不好收,而且受众少,他们做得不多,就每日带着做一点儿。但销路不错,那群护卫有钱,喜欢买来打牙祭,村民偶尔有了什么值得庆祝的事,荤的买不起,也会买点儿素卤回去。 与此同时,商铺里也多了一些其他的商品。 吃不完的大南瓜,夏琛南瓜秧子,可以移植回家自己栽种,不分季节,一周就能长好,可以结三次。 这个南瓜秧子只要五十个白币,种出来的南瓜加在一起足有二三十斤,比买粗粮划算。有那嫌贵的,就几家关系好的一起买,结了南瓜再分一分,既能多一些可入口的吃食,还能改换口味,所以卖的还不错。 另外其他种类粮食也上了一些,高梁玉米黄豆小米之类的,定价不一,丰富了商铺的粮食种类。 除了这些基础物资,夏琛还拿出一些新鲜玩意儿,各类水果,果脯肉脯水果糖牛奶糖,糕点薯片小鱼干等等。 因为这些包装纸都是不能拿出来见人的,夏琛都是重新包装拿去给柳娇复制,然后存在空间里,每天商铺里只放一点儿,定价虚高,卖得完就卖,卖不完拿回家自己吃。 南哥儿因为这个,简直恨不得长在商铺里,要不是护卫队要巡逻,很想跟他娘换一换,自己留下看店算了。 夏琛恶趣味,就喜欢逗弄馋嘴的侄子,越是馋越是让他吃不着,有次逗得很了,南哥儿气鼓鼓就跑了,扬言夏琛要是不给他十块蛋糕,就不回家了。 连着巧娘一起,都被他的宣言给弄得哭笑不得,一家子回了家,等到晚上,南哥儿自己抱着一桶豆浆,啃着一块蛋糕回来了。 不等夏琛问他,他先理直气壮道「这可不是你给的,柳娇给我的。」 夏琛震惊了「不分人家吃的就算了,女孩子的蛋糕你都要,还连吃带拿。」 南哥儿不满道「这可是我自己挣的,我给她推了半天磨呢,蛋糕是柳娇复制的,我才没有跟女孩子抢吃的。」 夏琛沉默一瞬,问「你看见她复制的」 南哥儿摇头「没有啊,她说她复制的,还有好多呢。」 柳娇手里的复制品,根本不能二次复制,夏琛眼神古怪地打量自家傻侄子,就是个憨憨,还嘴馋,柳娇好好一姑娘,怎么就眼睛瘸成这样。 第120章 一大早, 天刚麻麻亮, 田大壮一家就已经起床了, 媳妇刘桂芝用老南瓜切块,加玉米煮了一锅粥,整个院子里都瀰漫着一股南瓜玉米的甜香。 田大壮洗漱完, 坐到桌子前, 端起妻子给他盛好晾着的的粥,唏哩唿噜喝起来, 大早上喝这样一碗粥,舒服又惬意。 刘桂芝是家里起得最早的, 已经早早吃过早饭, 这会儿也不得闲,一边吩咐家里稍大的两个孩子去拿农具, 一边给田大壮准备要带的水囊, 干体力活的易流汗,不带点儿水可不好熬。 刚把水囊放到田大壮手边,她一转头又想起来「你牌子可带了」 田大壮腾出一只手在腰间拍了拍「带了,这东西我咋敢乱放。」 最初的时候,他们每日接任务,都要当天去领牌子然后做活, 后来做熟了,一些表现好信誉好的村民, 连续的工期, 比如田大壮要修十天路, 就可以领一个十天的牌子,不用每天替换。至于薪资,可以做完一天领一天,也可以做完十天一起去领。 这样不仅方面,而且不耽误事儿,他们做活,除了做清扫工作的,都要出村子,每天早上去领任务还得绕路。
第227页 省下早上这些时间,田大壮也没有偷懒,照样起得很早,吃完早饭就去上工,争取当上每三天一次的劳模,领一份奖励回来给妻儿们尝尝鲜。 家里两个大点儿的孩子已经把农具准备好了,刘桂芝一边收碗,一边催促田大壮赶紧去上工,等他要走了,又着急忙慌想起来「他爹,家里锄头不好使了,你晚上去领些工资,咱得去姚铁匠那儿修一修。」 田大壮应了一声,先出了门,没过多久刘桂芝也领着家里两个大点儿的孩子下地干活去了。 路上遇见几个穿着红黑校服的孩子你追我赶往学校跑,短披风迎着风飞起来,像一只小翅膀。 田家两个孩子目露艷羡,停下脚步目光远远地追随他们,一直到他们跑远。 刘桂芝摸摸孩子的头,轻声宽慰道「你爹说了,等下次学校再招人,就送你们都去念书。」 两个孩子两眼亮起,心里顿生期盼,恨不得学校早点招收新学生,他们村里的孩子都去学校外面偷看过,那些学生在操场打拳,看着威风极了。他们也想穿那样气派的衣服,学武艺,日后考进护卫队,拿三十个白币一日的高工资。 母子三人的脚步只略停了一小会儿,又朝着自家田地去,早走的田大壮并不知道后来发生的这件事,他跟几个一同修水渠的同伴,在路上遇见,便相约一起走。 路过村东头的树林子,远远看见有什么拔地而起直冲天际,以前他们还会惊一下,现在见的多了,早就淡定了。 几个汉子边走路边仰头去看在天空自由翱翔的细娘,她穿一件黑色劲装,外罩一件大披风。衣服都是针娘给她特制的,背后开了两个口子,又用加缝了一边的一片布片挡住,不妨碍翅膀伸出来,等翅膀收回,那两个布片挡住破开的地方,就不会露出肌肤显得尴尬了。 一个叫孙柱头的汉子仰头看了一会儿,酸熘熘道「要是咱也能有这异能就好了,你瞅瞅,这么个女娃娃,一下子就招进护卫队了。」 护卫队的工作可是村里人人都羡慕的金饭碗,工资高,待遇好,除了日常工资,每人发两套队服,听说以后换季还会发新的。 这还不算,每次殭尸来犯,消灭殭尸的或者表现突出的小组会记功,一个月统计一次,功劳最高的小组还有额外的奖励。 夏琛向来喜欢用萝蔔钓驴,相同的没什么新意的奖励机制,督促得护卫队成员一个个看见殭尸激动得不行,争着抢着去杀殭尸。 以前护卫队工作没人想干,老老实实种地,或者领任务做工有什么不好,难度低又安全。现在稍微有点儿理想有点儿进取心的人,都不这么想了。 尤其是村里的年轻人,还有小孩子们,自发的开始锻鍊起来,巴不得护卫队早点开始招新,自己也能进去。那黑制服穿在身上,可太气派了,走在村子里收到的都是羡慕的目光。 细娘是特招进护卫队的,但是夏琛只是让护卫队成员给她一个考核机会,其他多余的事儿一点儿没做。 细娘没有单分小组,她暂时承担着护卫队的巡逻工作,每天的任务就是绕着村子飞,既能锻鍊异能,又能巡视村子周围环境。 眼看着细娘翅膀扇动朝村口飞过去,田大壮等人收回仰得有些酸痛的脖子,顺着刚才的话题开始谈论起护卫队的好待遇。 这个说看见护卫队的人去买那商铺里的高价零食,酸丢丢的表示要是自己有这个钱,攒着买粮食多好。 那个说他媳妇的娘家妈在给护卫队的洗衣服,听说他们还在定做靴子,问以后靴子能不能帮洗。 于是一群人又开始酸护卫队的好待遇,他们这些人在村里已经过得很不错了,但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说起日子更好过的护卫队,一个个恨不得以身代之。 田大壮闷不吭声没接话,他不是不羡慕,可是说酸话有啥用,还不如多干活攒些钱,送家里的孩子去学本事,以后才有机会进护卫队领那好工作。 说话间就到了他们工作的地方,这里靠山,离村子比较远,几人停下脚步,埋头开始做工,太阳渐渐升起,晒在背上像是要把衣服点着一样,不一会儿就都汗流浃背。 一连苦干了一个多时辰,田大壮才停下手上的活计,把自家带的水囊打开,正仰头喝水,余光却瞥见旁边孙柱头的影子似乎有些不对。 太阳太大晒得他有些头昏,田大壮一时没反应过来,身体还在条件发射的喝完水收好水囊,眼角余光却亲眼看见孙柱头的影子勐蹿了一下,到了另一个同伴的脚下。 刚喝下的水好像裹了冰,瞬间冻得田大壮五脏六腑都升起一股寒气,他的牙齿不自觉的打着颤发出轻微的磕碰声,额上大汗淋漓,手上的动作却不敢停,继续机械地做着活儿。 村里的异人他都是见过的,也听那个能钻地的孙黑狗说过,什么样的异能都有,他们也不知道有多少种。 但是孙柱头不可能是异人,他们两个打小一起长大,再熟悉不过,以孙柱头的性格,如果是异人,早就宣扬得天下皆知,好找机会进护卫队了。 田大壮不着痕迹得扫了眼一起干活的同伴,都是很相熟的村人,每一个人都很自然,没有一个像是突然觉醒了异能的异人。 而那个诡异的影子,已经窜到在一边休息的两人脚下,这两人也是累得狠了,现在停下歇一会儿,顺便聊两句,内容不外乎护卫队、商铺、还有学校,这些都离不开一个人,夏琛。
第228页 听见夏琛的名字在同伴口中提及,田大壮勐地呛咳出声,他咳得很用力,脸憋得通红,好像要把肺都咳出来。 这下把其他人吓了一跳,慌忙跑来询问怎么回事,田大壮弯着腰,眼睁睁看着那道影子窜到自己脚下。人都聚集在一起,影子也在一起,如果不是他正好看见,谁会发现自己脚下的影子自己跑了。 「我没事,可能是昨晚着了凉了。」田大壮满头的汗,嘴唇发白,看起来确实一副病容,几个相熟的同伴就劝他休息半日,养好病再来上工。 田大壮扶着孙柱头的手,无力地点头道「刚那会儿做活儿太勐了,我实在有些撑不住,现下去找夏少爷说一声,请个假便是。」 其他人有些奇怪,请假这种事,找各个小组的组长做个记录,再去孟明峻那里报备一下就行了,干嘛拿这种小事去劳烦夏少爷。 他们刚要说话,田大壮又迸发出一阵勐烈的咳嗽,成功转了其他人的注意力。本打算让人送他回去,田大壮坚持说他没事,村里的路又是走惯的,大家便没有坚持。 他干活的傢伙什,孙柱头说晚上帮他拿回去,田大壮便空着手往村子里走,那道诡异的影子,也一直缩在他脚下,随着田大壮的脚步移动。 田大壮也不知道自己胆子怎么会这么大,实际上这会儿他背后全是汗,脑子发沉,腿肚子都在打颤。 一直快走到家,田大壮都没遇见一个护卫队成员,心里暗叫倒霉,却只能僵着步伐继续走。 快到夏家大宅的时候,恰巧遇见孟夫人带学生去採药,他们学这个得自己学着认药採药。 见着田大壮脸色不好,孟夫人犹豫片刻,还是上前问了两句。 田大壮一直留了两分神在那道影子上,于是他看见自己的影子晃动了一下,似乎犹豫是不是要换到孟夫人脚下,最后又收了回来。 田大壮心一下提到嗓子眼,见那影子回来才把心落回原地,孟夫人身体可不好,出什么问题他哪担待的起。 于是田大壮慌忙摇头,却见孟夫人身后一个小姑娘正好奇地盯着他看,那小姑娘他认识,是夏少爷带回来的寡妇针娘的女儿,不怎么爱说话,但是跟夏家的小姐关系极好。 他沖小姑娘笑了一下,小姑娘似害羞般低下头,他随便说了几句话煳弄走孟夫人,琢磨着是不是在村里绕个路,看能不能碰到护卫队的。 田大壮并不知道,在他走远之后,萱娘突然停下脚步,跟孟夫人说了一声,拔腿往夏家跑。 第121章 田大壮磨磨蹭蹭绕了段儿路, 中间还假装身体不适支撑不住休憩片刻, 眼瞅着脚底下的影子等之不及跃跃欲试想跑,他不敢再拖延,往夏家走去。 还未走到夏家门口, 远远便见着夏少爷并他那个朋友一同往外走,似是有事的样子。 他慌忙上前拦住二人, 夏少那朋友没搭理他, 夏少爷一脸笑倒是十分和煦,田大壮憋着口气, 支支吾吾说自个病了想请假,脸上表情跟抽筋了似得, 眼睛一个劲儿斜着往脚底下挤,硬生生把一张憨厚朴实的脸纠结成一团。 素日灵醒的夏少爷却好似没看到他奇怪的表情, 眼睛看也不看他拼命暗示的影子,依旧笑眯眯地应了声, 让他只管去休息,莫想其他。 田大壮一口气哽在嗓子眼, 却见那影子趁着两人站得近, 已经窜到了夏琛脚下, 他顿时急得不成,虽然暂时还不知道这影子落到人脚下有没有坏处,但这般诡异的情境, 难免让人多想。 他满头汗脸色煞白的模样着实有些惨, 夏琛似乎心有不忍, 怜悯道「你这病似是有些严重,我这书里恰恰存有一副灵药,我拿给你,你回去吃上一次便好。」 夏琛的魔法书村里见过的人不少,田大壮也是见过的,大家都知道他能从书里变出各种神异的植物,刚才在做工的地方,就有人说过,不晓得夏少爷书里到底存了多少神植,那定是仙家的宝书。 一听夏琛要拿书出来用,田大壮是又激动又恐惧,夏少爷真是心善,可他并非真生了病,这宝贝东西,可别叫那影子抢了去。 而他脚下的影子,也悄悄晃动了一下,似是有些激动不可耐。 不待他拒绝,夏琛已经含混地念了句咒语,速度极快地召唤出魔法书。书页翻动间,一张精緻的卡牌跳出来,书本和卡牌都笼罩着一层微光,看起来便是十分珍贵的宝物。 田大壮一时看愣了,他从未离得如此近去看这本宝书,长大了嘴巴看着那张卡牌化作一束光落在地面上,瞬间长成一朵大脑袋花,散发出强烈的光芒。 他似乎听见一声尖锐地叫声,像是人被烫伤的惨叫嘶鸣,下意识低头去寻,却见那影子被光照射到的地方,像是放在锅里加热的糖块,一下子融化了。 田大壮骇了一跳,也顾不得掩饰,瞪大眼睛看着那扭曲变化想要逃窜的影子,他来的路上已经观察过了,这影子只能通过影子移动,比如他跟人站在一起,两人的影子相接,这影子才能窜到另一人脚下。 此时影子在夏琛脚下被那花的光芒烫的扭动挣扎,可是夏琛早早不动声色退开两步,躲开了温束和田大壮的影子,那影子现在已经无处可窜。 他立在原地不动,落在他脚边的太阳花的光芒,笼罩了他周身的地面,夏琛自己的影子都只剩脚边一小片,那外来的影子简直无处可躲。
第229页 只听一声尖啸,夏琛脚下的影子突然顺着空气往上攀延,立出一个人形,不待那人影真正成型,旁边一直未动也不曾说过话的温束,袖刀出鞘,勐地朝那黑乎乎的人影刺去。 夏琛只来得及叫一声「留活口」 弹指间温束连刺几刀,那褪去一身黑灰的人影惨叫一声摔倒在地,腿上胳膊上多了几个血窟窿,俨然一副站都站都不起来的悽惨模样。 夏琛喊了一声,旁边的屋子里立刻窜出几个护卫队成员,拿着绳子利索地将躺倒在地上的人捆起来。 田大壮的嘴自从张开起就没合上,一脸茫然地看着影子变成了人,然后又被温束三两下戳成个血葫芦,现在沦为阶下囚。 他运转过度的大脑,隐约察觉到夏少爷应该早有准备,这影子是自投罗网,只是想不明白原因,这夏少爷难道是能预知不成。 夏琛自然不会预知,只不过有萱娘先去报信而已,这影子应该是个能力特殊的异人,跟当初在中宁府遇见的那个隐形人一般,都是极隐蔽的异能,用来潜入刺探消息甚至是刺杀,都再好不过。 也算他倒霉,正好撞见萱娘,萱娘的异能向来不靠眼睛,而是似乎虚无的精神力,专门就克制他们这一类。 萱娘当时遇见田大壮,明明眼睛看见的只有一个人,但是在她的感知里,却有两个人在那里。 小姑娘也是一路跟夏琛千里奔波回来的,极其灵醒警惕,当即就察觉不对,田大壮一走,二话不说转身就跑来找夏琛了。 大河村三面环山,夏琛又在唯一能进来的入口弄了两层防护,城墙和还没种的爬山虎是第三层,再想不到有人能混进来。 但是萱娘不会骗他,那田大壮必然有异,夏琛决定主动出击,便带上个体武力值超高的温束,一同出门寻人。 等跟田大壮撞见,这汉子挤眉弄眼一通暗示,夏琛稍一留意,还有什么想不通的。 影子这种异能虽然稀奇,他也不明白是人远程操控还是异人化成影子,于他而言都不过是一朵太阳花的事儿,有什么阴影是阳光应付不了的呢 只是没想到进化过的太阳花这般给力,直接把那影子异人给灼伤了,烧得他受不住,自然就变了回去,被温束抓个正着。 夏琛拍了拍田大壮的肩膀,笑眯眯叮嘱道「这次记你一功,你先回去,今日事就当未发生过,一切等尘埃落定,再给你论功劳,你明白吗」 影子这种潜伏行为,不太像个体行动,他目标性极强,身后很有可能有一个团体。现在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还有这样的异人,不让田大壮出头,是为了保护他。 田大壮能察觉异常,并且沉着冷静地演一场戏,壮着胆子把影子带出来,就已经说明这个看似憨厚的汉子是个很有脑子的人,当即忙不迭地点头,保证自己啥都不说。 夏琛点点头让他先回去,既然病了,就要病得像一些,回家休息便是,然后又私底下嘱咐护卫队,让他们多去田家附近转一转。 至于那个影子,被带回去之后,见识了孙黑虎等人粗暴的踢打恐吓手段,夏琛一脸纠结得准备自己想法子刑讯。 还没等他动手,知道他苦恼原因的温束,轻笑两声,叫来折柳。相貌清秀如少年,存在感总是不强的折柳进囚室不到两刻钟,就干干净净地出来了,夏琛探头看了一眼,那影子缩在墙角涕泪横流直打哆嗦,宛如刚遭遇了一场惨烈的折磨。 折柳不带停顿地把他从影子那里挖出来的消息一一告知,夏琛越听神色越凝重。 据影子所说,他身后确实如夏琛猜测那般,有一个团队,而且是个十分巨大的团队,足有七八百人,快抵得上清河村总人口了。 而这七八百人,其中真正属于战斗成员的不到三百,其他都是他们的奴隶。不是大安朝以前那种犯重罪的官奴或者自卖身的私奴,而是强掠良民甚至官家子富家子为奴隶。 这群团伙的领头人,原是他们隔壁州府驻军处一个小校官,起尸之日军中大乱,许多高级将领死在动乱中,军中将士也死伤众多。 这姓罗的校官脑生反骨,此情此状不但不忧心恐惧,反而大喜,称时势造英雄,该是他出头的机会来了。 这罗校官平日很会装好人,手底下有一群笼络来的兄弟,趁此机会聚在一起,保命的同时聚集散乱奔逃的其他士兵。 这般聚集起一百多人,算是拉起了班底,之后又在当地州府,搜集粮食招募手下。他们驻地本有存粮,够吃一段时间,之后又搜集了府城里的大部分粮食囤在驻地内。 他们人多而且皆是受过训的士兵,一般人抢不过他们,这样一来,府城内的粮食被搜颳得一干二净,包括存活的百姓家中都被抢劫一空。 都说匪过如梳兵过如筛,府城里的百姓彻底走到了绝路,要么家中有异人,能拖家带口投奔他们,当他们的手下,或者是家里有孩子生的漂亮好看,献上去能换一些粮食得短暂喘息。 在太平盛世,这里的驻军护卫一方百姓安宁,末日一来,这群人竟然撕下人皮,瞬间化身吃人的野兽,将他们曾经守护的百姓吃肉吮血,敲骨吸髓,光听就让人不寒而慄。 当然守军里并不是没有忠良,只是要么死在动乱之中,要么便是道不同被罗校官或暗算或强杀或威胁利诱给清理了个干净。
第230页 府城残留的百姓,要么饿死,要么被抓走当成奴隶,漂亮好看的女人男人甚至少年孩童都沦为玩物,整个府城沦为地狱。 这群魔鬼在他们州府的府城逍遥自在,本不该到夏琛他们这里来,只是他们手段太恶,有个被抢来的被他们害得家破人亡的女人,突然觉醒了异能,反杀不成一把火烧了他们的粮草。 他们惯来看不起女人,这才掉以轻心没将她们放在心上,没想到在女人身上吃了个大亏。 粮草没了,那放火的女人自知逃无可逃,落在他们手中定是生不如死,索性一刀了结了自己,这群恶徒将她鞭尸,也难消一口恶气。 更重要的是,粮食没了,他们没吃的了,府城已经被他们搜刮干净,附近也筛过一遍,十来个村子都已经屠了,再驻扎在这里,没得搞头。 这群恶徒干脆迁营,夏琛他们府城运气不好,在相邻的三个州府里被挑中,这群恶徒便迁徙了过来。 第122章 因为地理方位的原因, 那群恶徒奔袭过来的方向并没有经过本州府城,而是先屠了青阳县附近的一个稍大的城市, 然后路过青阳县,再往府城方向前进。 至于清河村这么个窝在山脚下的小村子怎么被盯上的, 还要从当时夏琛将姚大舅一家接走说起。 那日夏琛驾驶南瓜马车去了县城,虽然没怎么见着人,但实际上倖存者都躲在家里偷偷往外看。而当晚因为姚大舅家住不下,南瓜马车停在院子外头当做临时住宿处给孙黑虎他们休息, 更是吸引了不知道多少目光。 当时夏琛他们一行人的武力值, 并不需要接个人还偷偷摸摸,自然无所顾忌。之后临走前,又让细娘偷偷给关系好的、帮过忙的人家扔了一些粮食。 这本没什么, 患难里见真情,那些人家都是品性好的, 夏琛觉得给些米粮是应该。 但是他不晓得,姚大舅旁边有一家卖肉饼的,竟然将这件事看在眼里, 而且怀恨在心。 在末日没来之前, 这家卖肉饼的跟一条街上其他邻居一样, 看着面上和和气气, 好像是很好的邻居。实际上,他们家一直对姚大舅家有怨, 因为姚大舅家开始卖滷肉, 影响了他们家肉饼生意, 普通的蒸肉饼,哪有滷味来的有滋味。 细娘那个渣渣前未婚夫搞事,要强娶细娘,这家的女人竟然还上门帮着劝说,话里话外贬低细娘,说那个未婚夫现在这么有本事,细娘早就配不上了,人家愿意要,是细娘的福气。 最后结果可想而知,这女人直接被夏二姐打了出去,之后又是她在姚家准备送细娘去镇上其他舅舅家避风头时通风报信,渣渣来堵门,害得北哥儿胳膊被砍掉。 所以两家结下了怨,细娘砸死那个渣渣之后,姚大舅家的男人去她家打砸一通,要不是那家的女儿跟细娘从小一起长大关系极好,又有几个小孩子跪地哭求,加上那会儿还狠不下心直接杀人,所以便打折了她一条腿,从此两家再不往来。 之后细娘送粮食,自然不会给这家送,偏她拎不清,把自己当个角色,觉得细娘看不起她,暗自怀恨在心。 这般只会使些小手段的小人,根本没有跟夏琛正面硬撼的实力,甚至连记恨的眼神,都只敢等人走了,才偷偷发射出去,哪会让人放在心上。 但是就是这样的小人,又坑了他们一回,那伙子恶徒进入县城行兇,因为县城境况不好,基本没什么存粮,这些恶徒随意打杀了一些,挑看得上眼的掳为奴隶。 这等恶人,那卖肉饼的妇人不想着躲着避着,反而主动凑上去,言说知道哪里有粮食,还把当初细娘送粮的事拿出来说,直接就祸害了仅剩的那些邻居。 领头的罗校官听卖肉饼的将夏琛一行人的事详细讲完,不光看上了夏琛的粮食,还看上了他的南瓜马车,当即派人去打听,先是去了镇上,发现被那妇人指认的姚家其他几家亲戚都已经离开了,这才把目光转向清河村。 他们中间有一个异人,异能类似于千里眼,眼神极好,罗校官先派他去看,结果发现本没放在心上的小村子,竟然建起了一层层防御工事。 那成排的,怎么看都不像自然生长的高大树墙,还有透过树墙缝隙里正在建设的城墙,建墙的村民面色红润脸上有肉,一看就不缺粮食。 因为那千里眼从很远的地方就能看过来,只要中间没有遮蔽物,所以在村口巡逻的护卫队并没有发现他们的踪迹。 清河村的情况上报之后,引起罗校官的重视,他虽然心肠黑,但很有几分见识,知道清河村里有能人,而且异人可能不止一人。 于是他没有像往常经过那些小村子一样,直接派兵强势碾压清河村这个防御,他们也碾不动,而是先派了异能非常隐蔽的影子异人混进去打听消息。 影子的异能虽然隐蔽,但是有限制,只能通过影子移动,铁树外面一大片空地,还有铁树后面那个已经灌了水的护城河,他根本过不去,只能另闢蹊径。 夏琛之所以堵住村口就放心了,就是因为其他三面基本过不来,连绵的大山,除非绕不知道多少路才能爬山过来,就算如此,一旦人数稍微多一点儿,就会被发现。 而且山路异常陡峭,常人难行,但是影子不一样,难走的地方他化成影子,从树影下移动便可。 靠着异能,影子找了条山路混了进来,但是那条山路大部队根本走不了,他的任务就是尽量收集清河村里的各种信息,最好找机会挟持一个重要人物,让他打开防御放他们进来。
第231页 正是因为从山头翻过来的,这才撞上在那修水利的田大壮等人,刚遇见人,影子想偷听消息,他没把这些普普通通只会卖苦力的农家汉子看在眼里,于是就翻了跟头。 听完全部,夏琛面色凝重,既然他们已经被盯上,那群恶徒定然不会轻易罢休。 恶徒人数众多,光战力就有近三百,而他们护卫队所有成员,加起来也不足三十。其他百姓,打一打没什么脑子的殭尸还能拉来充个人数,对上这群训练有素的士兵,就是送菜的命。 更可况他们中间还有不少异人,据影子交代,里面比较突出的,除了那个千里眼,还有一个他们首领罗校官的把兄弟万熊。原也是个士兵,因出身贫贱且样貌丑陋脑子不太好,曾经被人欺负,被罗校官帮过几次后,就死心塌地跟着他。 万熊的异能是能自愈,他本身是个身高过两米且力大无比的壮汉,经过军队训练更是将一身武力开发出来。 因为异能加持,他无惧伤痛,反正对冲过去,一般人都被他的巨力击倒,就算打起来,伤了他他的伤口转瞬即可痊癒,就算断手断脚,只要把手脚拼上,还能再长起来。 所以这是个极其难对付的人,一波打不死他,持久战又没人扛得住。 另外,影子还说了,罗校官手下还藏了个能瞬移的异人,这个异人的异能只有极少数人知道,本来影子作为后加入的,不该知道这种私密的消息,但是因为他异能的特性,不小心探听到。 也不敢跟人说,更不敢让罗校官知道,就装什么都不知道,但是被折柳折磨得昏了头,所有消息都跟竹筒倒豆子一样全倒了出来。 除了这些异人,罗校官手下还有不少能人,听得夏琛心里颇酸,这么多人才竟然就被这样一个恶徒给笼络了,可惜了。 光听两边的力量对比,夏琛他们简直毫无胜算,其实不然,此战虽然艰难,但并不是打不了。 首先,因为他们抓住影子,提前得知了对方的战力消息,这对他们是一大优势,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其次,影子刚混进来就被抓了,那边应该还在等着,他们有时间提前做一些准备,不至于被人打到面前才反应过来。 另外,他手上很多卡牌打群战的时候很好用,尤其是催眠花,要知道当初在中宁府,就是靠这张卡放倒了柳家一众人。 这张卡对战殭尸虽然没用,但是跟人对战时再好用不过。 时间紧迫,夏琛招来众人,把将有强敌来犯的消息告知,然后一一部署。 萱娘去村口,尽力将异能辐射面积放到最大,一旦那群人攻来,可以及时反应。 护卫队各有任务,除了修城墙的村民要留着迷惑那个千里眼,其他干活的村民全部召回全村警戒。 站前动员大会,夏琛将敌人的恶形恶状提前告知,又将村里的青壮召集起来发放武器,如果有个万一,是拼死护卫家园还是在恶人脚下当狗,端看他们自己选择。 回去之后,夏琛又将魔法书里的卡牌翻检一遍,空间里能用的物资拿出来,然后把自己这边主要战力召集起来分配任务。 催眠花好用,但也要做好二手准备,当初柳家的队伍就有人不受花朵催眠,士兵的意志力按道理说更强,虽然他已经有了进化版,但人的体质也在进化。 那些难对付的人物,夏琛一一安排,千里眼,夏琛肯定要废掉他,这种异能简直是天然的斥候。 哪怕他不上战场,夏琛也有法子,他不是眼睛好使吗那就让他去看好了,细娘能飞,夏琛给了她一面镜子。 不是现在常用的黄铜镜,而是夏琛抽奖抽出来的,一面略女性化的梳妆镜,约莫有八开的书本大。 最近每天都是烈日高悬,只要细娘飞上天,不怕那个千里眼不去看,到时候就让细娘用镜子去反射阳光,越是眼神好的人,对光线越敏感,这般刺激来一下,啧,最起码好一会儿眼睛不能用吧。 那个能自愈的万熊,夏琛本打算让温束去对付他,其他人他怕撑不住,但是温束不同意,他惦记着那个能瞬移的异人,担心那人盯上夏琛。 南哥儿倒是跃跃欲试,夏琛虽然不放心,只好同意了,想好了到时候给他加个蘑菇。又跟温束商量好,万一南哥儿扛不住,定要去帮他。 其他棘手的人物,也被大家接了过去,并商量好各种应对的策略。当然,这都是备用之策,如果夏琛的催眠花一击得手,就好办多了。 他们紧紧张张备战,一连等了四五日,都毫无消息,就在夏琛以为,他们是不是改变了主意时,每日一早就去村口蹲守的萱娘派人来传消息,来了。 第123章 清河村村口, 两方对峙。 夏琛领人站在城墙上,经过近两个月的赶工, 此处城墙已经初具规模,因为夏琛的严格要求,城墙完全按照温束提供的方法,以边关要塞为蓝本进行建设, 虽然规模大大不如,但如今已有六七米高的城墙, 耸立在那里也十分气派。 城墙用了糯米石灰浆粘合,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古法粘合剂, 使古城墙歷经千年而不倾颓, 刚建成时防御力更是一等一的好。 城楼之上, 隔着只比城墙稍矮一线的树墙,是身穿甲冑的来犯之敌。他们已经抛弃了作为军人的职责与荣耀,却还穿着一身军装,简直是莫大的讽刺。
第232页 立在最前头的, 是一个二三十岁容貌颇有几分俊美的年轻人, 只是脸有些长, 破坏了整体的美感。 单从位置看, 这人似是领头人,夏琛也没想到, 那个恶徒之首罗校官竟然长这副模样。 在他旁边, 是非常打眼的一座肉山, 不是肥肉, 而是满身横肉,他还很壮,坐在马上比旁边的罗校官硬生生高出大半截,胯.下的马儿都被压得似乎有些承受不住。 他们的身后,有个人被层层护卫,正探头探脑往他们这边看,时不时跟罗校官说上两句话,这应该就是那个千里眼,他本身只是个普通人,武力值不高,所以只能躲在后头被护着。 罗校官军旅出身,都已经打到人家门口了,还要装模作样弄个阵前喊话。他知道影子好几日没有消息,应该已经被捉住了,心中暗骂他无用的同时,知道夏琛他们不好对付。 所以他也没有虚情假意地多做隐瞒,而是试图利诱夏琛,说光躲在这穷乡僻壤的小村子有什么意思,以夏琛的本事,倒不如跟他一起,去做一番大事业。 夏琛连假笑都懒得挂一个,实在是道不同不相为谋,这群人犯下的恶事,已经不配称之为人。 他估测了一下距离,城墙和树墙之间隔了一条不甚宽广的护城河,同时这个地方也可以起到瓮城的作用,所以面积稍广。 他的变异植物经过进化后,可控制的距离也增加了,但是还没达到直接落在树墙外的程度,而催眠花如果距离离得太远,会十分影响效果。 夏琛犹豫了一下,他现在下去是十分不安全的,况且催眠花是否管用还不好说,于是他大手一挥,废话不多说,打就是。 当初吃了没有远程的亏,回来之后就有意加强过这方面的能力,温束从制弓到射箭,都十分精通,他带护卫队,当然不可能只教点儿假把式。他要求可高着呢,就算不能十八般武艺精通,最起码也要有各种武器粗通一二,还得有个拿手的。 护卫队成员被折磨的欲生欲死,但效果也是极好的,射术优秀的弓手培养出几个,其他人也不至于射空靶,因为跟殭尸对战用不着,所以他们的弓用的挺少。 但用得少不代表射不中,他们每日的训练里都有射术训练,夏琛手臂刚挥下,二十多人持弓一轮齐射。 因为村口的道路本就不甚宽广,罗校官一方又来了两百多人,大部分战力都带过来了,加上战马,将村口的道路堵得满满当当。 箭雨落下,闭着眼睛也能射中,罗校官他们不愧军人出身,反应极快上盾防御。但是因为罗校官刚还在跟夏琛谈判,没想到他说打就打,一时不查反应慢了一步,接连的惨叫声响起,已经有人受了伤。 罗校官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咬牙冷笑,说夏琛没规矩不讲究。 万熊那座肉山,举着一把铁锤直指夏琛,发出震雷般的吼声:「兀那小儿,你且等着,爷爷定要将你的头拧下来,把你那张小白脸给踩烂。」 夏琛还好,这种垃圾话对于经歷过网络大战的他来说,实在不痛不痒,但是他身后的人皆是色变,护卫队一向尊敬他,听他被侮辱,恨不得立刻去将那莽汉杀了。而站在一旁的温束,看万熊的眼神已经像在看一个死人。 夏琛单方便开战,罗校官自然不可能不应战,他手下的建制依照的是军中规矩,手下看令旗行动,发出沖阵的讯号后,手下人训练有素的结阵,开始往前沖。 夏琛忍不住笑:「让他们沖,大家只管射。」 他们前方是一排铁树墙,铁树乍看跟普通树木并无区别,这些人没见识过夏琛手里的各种变异植物,只以为这是他们移植过来的当做简单防御的普通树木。 树嘛,砍断锯断就成,有千里眼的消息,他们也算有备而来,斧头锯子都带了,先头冲过去的人逮住一颗铁树就准备使劲,旁边有人持盾护卫他们。 在这期间,箭雨一直不曾停过,他们带来的护盾并不足以挡住所有人,倒是想回射反击,他们也有弓手的,只是离得太近铁树太高挡住了射程。 罗校官本想着早点冲破这树墙,进去之后就好解决了,至于箭雨,能挡就挡,挡不住硬挨几下也无碍,反正他们用的是木箭,连箭头也只是石头的,只要不伤到要害,死不了人。 谁曾想斧头砍上去,锯子伸过去,一使劲,传来的却不是木头声,而是刺耳难听的金属摩擦声,那个用了大力去砍树的,直接把斧头崩出个豁口。 一群人不敢置信地看着面前毫不起眼的树,这是什么鬼玩意儿,哪有树是这个鬼样子的! 南哥儿笑得一箭射歪,歪打正着射中了盾牌间隙,里面传来一声惨唿,显然又有人倒霉了。 负责开路的人不信邪的又试了一遍,所有树都是这样的,一点儿都没有树的本分,根本砍不动锯不断。 本来还有些担心的人,此时甚至有心思说闲话,南哥儿别别扭扭的拿着弓,眼睛紧盯着目标极大的万熊:「小叔,他们不会打不过就跑吧。」 他还想跟那个万熊大战一场,把他锤飞,让他侮辱他小叔。 夏琛也没想到铁树效果这么好,不过他倒不觉得这群人会就这么退了,战士打仗的时候砍不动城墙,难道就不打了吗?铁树跟城墙也差不离,他们之所以会起意硬破,不过是瞧不起这排树罢了。
第233页 「你们盯好了。」他吩咐几个神弓手:「一会儿他们从树上爬过来,你们抓住机会,多杀几个。」 铁树能起到城墙的作用,但是爬上去可不容易下来,又不像城墙有立脚的地儿,这正是他们的好时机。 这几人一听,立刻换上杀伤力更大的箭枝,搭弓瞄准,就连温束也拿了张弓。果不其然,没一会儿铁树上就有人爬过来,他们后背特意背了一块盾,是下树时做防御用的。 但是没等到他们转过身,刚冒头温束就一箭射了过去,直接射中一人眼睛,那人惨叫一声跌落下去。 其他弓手也多有建功,杀伤几人,但是他们人太多了,而且动作十分迅速,所以很快熘进来许多人。 外面的人在往里爬,已经进来的就迫不及待地往城墙沖,那条所谓的护城河他们根本没放在心里,两三米宽的小河沟,随随便便就过去了。 况且这群人确实训练有素很有本事,他们带着的盾,既可以做防御又可以再过河的时候当做浮木抱着。 第一个人扑进河里,刚觉着河水有些深想提醒同伴,便觉得脚腕一紧,有什么东西在拉扯他。 这人来不及惊唿,就被拖进河里,护城河不甚干净的河水没过头顶,一串小气泡冒出来,水下盪起一阵波纹,似乎有人在挣扎,但没过多久就没了动静。 其他先后跳下去的人,也都是刚一进水便同样的下场,有那刚探进一只脚的,忙不迭往后躲,水里却突然蹿出一条透明的带子,扯着他的脚腕便往水里拉。 他的同伴慌忙前去帮忙,两边拔河一般,夏琛在城墙上乐得不行,让弓手们抓紧机会,同时心里后悔不该嫌麻烦把□□给搁置了,否则现在用起来更爽。 趁着他们被水鬼缠住分身乏术,弓手们再建功,凡是爬进来的,除了跑得快被水鬼拉进河底的几个,其他的人多多少少身上都带伤,伤重的一些已经彻底废了。 因为铁树间留下的缝隙,外面的人都能看见进去是个什么下场,罗校官一张脸扭曲如恶鬼,遥望夏琛的眼神充满了歹毒的恶意。 这些人都是他一路带出的手下,是他争霸的资本,今天这一战,不知道要折多少去,怎么能让他不恨。 「阿熊!」罗校官大喝一声,那肉山一样的壮汉立刻跟他上前,听令抱住一颗铁树,用力往上拔。 夏琛一时间被他们这操作给震惊了,鲁智深倒拔垂杨柳他是晓得的,不过那柳树多大这铁树多大,这人也真敢。 他下意识紧盯着他们的动作,总觉得没这么简单,果然,下一刻,被万熊抱着的那棵铁树,树下的泥土开始松动,不是树被拔出的那种松动,而是流沙一般涌动,显然是有个土系异人在帮忙。 夏琛略显惊奇,这土系异人藏得还真够深的,那个瞬移的都被影子给挖出来了,这土系异能也不是像瞬移那般出其不意的,何必藏着掖着。 他再一看,发现土系异能者竟然就是罗校官,也难怪了,这人心思深心眼多,身边有忠心耿耿的万熊武力威慑,不用担心震慑不住手下,他自己的异能藏着,有个万一,还能反杀一套。 今日被逼到绝处,他既不甘心就此撤退,只能憋着气使出自己藏着的异能,心里更是将夏琛恨了个毒。 第124章 万熊的巨力配合罗校官的土系异能, 成功将一颗巨大的铁树连根拔起, 夏琛忍不住咋舌, 这般力气, 比力量系异人也不差了, 再加上他的自愈异能,难怪说他不好对付。 南哥儿撇了撇嘴, 拔树跟抱树可不是一个意思, 换了是他, 一样能把树抱起来。 战场情况瞬息万变, 一棵铁树的缺口加上夏琛种树时留下的缝隙,足够让入侵者蜂拥而入。 因为水鬼的阻拦, 先进来的人也不急着渡河了,一边持盾护卫同伴一边收缩阵型, 冲进来的弓手开始反击,他们人更多,军队里的制式箭枝杀伤力十分大,城楼上众人纷纷躲避, 有那反应不及时的,甚至被射伤,一时间遭到压制。 夏琛躲在墙垛后低声嘱咐, 他准备拿出催眠花,就算不能让他们睡着, 也能造成短时间的精神恍惚, 届时其他人抓紧时间, 可以反打一波。 还不等他探出头,温束一把拦住他将要动作的身体:「那个千里眼,在盯你的位置,已经有射手在瞄准了。」 千里眼因为其异能的特殊性,身边一直没离过人,被一层层守卫牢牢护着,所以现在依旧毫髮无伤。 这会儿估计是姓罗的恨对夏琛生了杀意,不再打算招揽他,所以让千里眼找他的位置,又安排了神射手,只要他一冒头,就当场狙杀。 虽然逃过一劫,夏琛还是惊了一下,他往下缩了缩身体,小声问温束:「对面的射手射术如何?」 就算要让细娘去废了千里眼,也得先把对面的远程解决掉,否则细娘一上天,被瞄准可就糟了。 温束的异能自开战起就没停过,对面的各种命令对策,简直像是在他耳边说的,他想听不见都难,简直是料敌先机。 此时见夏琛有些担心的模样,他轻笑一声:「无事,大部分人只是能把箭射出去,算什么射术,就那三两个略有些本事,你只管让细娘去。」 他的超强五感反应在眼睛上虽然不如千里眼看得远,但是极大的增加了他的动态视力,对于射术更是有很大的提升,细娘能在他手下坚持一段时间,躲区区几个普通人里的神射手不在话下。
第234页 夏琛犹豫一阵,他倒不是不信温束,而是这人向来眼界高要求高,他嘴里的略有些本事,怕是很有本事。 细娘一直在夏琛身后待命,见状主动请命道:「我可以的,让我去吧。」 小姑娘眼神坚定,一点儿不见曾经胆怯腼腆的模样,夏琛心中一动,摸了摸她的头髮:「去吧,注意安全。」 细娘点点头,抱着包了一层厚布的镜子,展翅上天。 城墙上飞起一个人,不光吸引了千里眼的视线,还吸引了其他大部分的目光,罗校官眯着眼睛看见细娘手上抱着什么,当机立断道:「神射手转移目标,先将人射下来。」 同时又吩咐千里眼,看清楚细娘手上拿的是什么。 三个神射手从盾牌后同时探身拉弓,射出去的却只有两箭,其中一人拉弓的手还未来得及松开,已经被温束一箭贯穿喉咙死不瞑目地倒下。 其他人悚然大惊,下一秒又一个神射手大睁双眼仰面倒下,仅剩的一个匆忙躲避,身边的盾手也立刻举盾,却眼睁睁看着箭枝从盾边擦过,将第三个神射手心脏洞穿。 这一切发生在极短的时间内,短到那两支射上天的箭,在主人全都死掉后,才毫无建树的掉落下来。 细娘在经歷过温束的魔鬼训练后,躲避像她射来的物体都快成了本能,那两支力度速度都大有不如的箭,被她轻易躲过了。 而千里眼受到罗校官的命令去看细娘手上的东西,连死几个人都没让他侧目,反正他身边护卫多的是,不会让他出事,完不成首领交代的任务才会更可怕。 于是他看见细娘拉扯表面包裹的黑布时,更是睁大了双眼,却在下一秒感受到无比刺眼的光线,好像太阳就在他眼前一般。一瞬间他控制不住的泪流满面,两眼刺痛无比,两只眼球像是在被火烧灼,他捧着脸惨叫起来。 短短几分钟,罗校官连折几个好手,好不容易培养的神射手全军覆没,仅有的几个异人,现在几乎被废了异能,也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痊癒。 而到现在为止,他们甚至还没摸到城墙,只伤了几个普通战士。来时的轻松与势在必得,和此时悽惨的境况相对比,罗校官只觉得一股血涌上喉咙。 他用充满恨意的眼神瞪视着死了神射手就立刻探出头的夏琛,夏琛还对他笑了一下,罗校官胸口的那股血没忍住,一口喷了出来。 「大哥!」万熊发出震雷般的吼声,扭头怒视夏琛:「有本事你下来,跟爷爷单挑!」 「呵,我一个脆皮法师,跟你一个肉坦单挑打近战,疯了不成。」夏琛嘟囔了一句,没好气道:「急什么,这就送你去跟我爷爷作伴。」 说着他召唤魔法书,放出催眠花,花朵落地生根,罗校官声嘶力竭地让人后退不要碰到那朵花,可惜这花根本不用碰到他们。 奇妙的香气徐徐扩散,城墙上吃过花瓣的人都神色清明,罗校官一方却觉得精神一阵恍惚。 他们刚经歷了连续的恶战,还受了伤,身体非常疲惫,紧绷的精神像是突然被抚慰了一般,顿时心生倦怠,眼皮开始打架想睡觉。 手上的武器握不紧了,举盾的手好像累了一样不断下垂,那些意志力弱的,甚至已经松开兵器瘫倒在原地唿唿大睡起来。 夏琛这边的弓手早就准备好了,抓住机会一轮连射,他们瞄准的都是那些精神恍惚的,睡着了的就让他们先睡着吧。 没有防御,敌人不知道躲避,就像打靶子,距离又不算远,于是这一波成绩不菲,直接带走了对面十几号人。 罗校官已经快站不住了,他甚至开始想,现在强硬得想要继续进攻是不是正确的,他一共才不到三百的弟兄,各个都是身经百战的精英,带出来的两百二三十人,现在已经折了快三分之一,剩下的也都大部分带伤。 可是退的话,那些弟兄岂不是白死了?况且还有这么多睡着的,难道不管他们了? 他的眼神往身边护卫里不起眼的一人斜了斜,不,他还有杀手锏,城墙上那个小少爷模样的少年,明显是重要人物,只要挟持或是杀了他,就算这次无法攻进城,也能出口气。 想到夏琛被杀死的样子,罗校官露出残忍又畅快的笑意,他心一横,大声开始安排行动,传令官已经死了,又没有喊杀声,身边这些人不至于听不清他的命令。 他手底下的人立刻行动起来,弓手反击压制对面箭雨,一部分人去弄醒睡着的人,一部分继续往前沖。 他们将盾牌绑在一起,架在护城河上,就是一座短桥,接连踩着盾牌冲过河。夏琛种下的水鬼毕竟有限,而且所谓的护城河挖的也不够宽不够深,要不是有水鬼不断将人往下拉扯,掉下去也不一定会出事。 靠着同伴的命去填水鬼,大部分人都冲过护城河,那个万熊踩断了盾牌,甚至是踩在同伴上体上爬过去的。 一到城墙下,万熊看着并不太厚实的城门露出一丝狞笑,他甚至不用撞门的柱子,侧着身体像颗炮.弹一样沖了过去。 木门发出难以承受的吱呀声,其他人根本不敢去帮忙,怕被误伤。 夏琛知道城门守不住,条件有限,现在这个世道,一扇木门真不顶什么事儿。 抓着最后这群人聚集在一起而他们离得远安全无忧的机会,夏琛把轰天雷分给其他人,接连朝着人堆里丢过去。要不是离得远怕他们都被吓跑了,而且飞的太低太近不安全,夏琛就让细娘去天上丢了。
第235页 几声震天响,残肢乱飞,尸横遍野,场景堪称血腥,只有靠近城墙的一些人因为夏琛他们顾忌城墙躲过一劫。 罗校官已经完全懵了,他的身上甚至还有不知道从何处飞溅过来的血肉,耳边是重伤的手下的哀嚎声,身边还能战斗的成员,竟然只剩下不到二十个。 两百多个人啊,竟然全没了! 完了。 万熊也不撞门了,护卫在罗校官身边:「大哥,要不咱撤吧。」 他虽然想拧掉那些人的头,但是怕他大哥出事。 罗校官悽然一笑,退?!他罗恆天还没吃过这么大的亏,现在粮草没了,就连人也没了,他的称霸路一下子几乎断绝,他怎能甘心! 「不退!」罗校官一声厉呵,勉强咽下快要呕出的一口血,咬牙道:「今日就算死,也得拉几个陪着咱兄弟!」 他说的几个当然不是普通人,他瞄准的是夏琛和夏琛身边的温束南哥儿等人,而到现在他依旧不肯退,不过是那个能瞬移的异人跟在他身边好运活着。 留着这么一张底牌,他怎么也得打出去才甘心。 万熊从不质疑罗校官的决定,他大哥说不退,他立刻就去撞门,夏琛见状,留了一些人在城墙上守着免得他们爬上来两路包抄,带着其他人下去迎敌。 他们下去的时候,许多村里的汉子都堵在城门后,用身体抵挡一次又一次的冲击。 夏琛比了个手势,让他们在万熊又一次蓄力的时候赶紧撤离,他们刚跑光,万熊又一次撞击过来,城门不堪重负被撞开,万熊收势不及冲进来。 夏琛及时在城门后丢了一张雪绒花,万熊一脚踩上去,摔得地面都震动了一下。 第125章 「你、你敢戏弄我」万熊趴在地上发出一阵怒吼, 咆哮着像夏琛冲来。 「你的对手是我」南哥儿拎着刀冲过去, 夏琛立刻给他加个大力buff,大蘑菇蹦蹦跶跶落在南哥儿脑袋上, 别说,还挺萌。 两边正式短兵相接,经过连续几轮的消耗, 现在入侵者一方的人数已经跟夏琛他们相差无几。虽然他们战士都是经过长期训练且身经百战, 但是因为身上有伤, 反而是夏琛他们这边略占上风。 按照当初的布置, 几个好手各自选择了对手捉对厮杀, 南哥儿对上万熊,折柳挑了罗校官, 他的土系异能弄出来地陷非常影响活动, 折柳身法够灵活, 对上他不至于太吃亏。 罗校官身边一直有几个护卫不曾离身,东哥儿跟另几个好手缠斗过去, 孙黑狗也在其中,姓罗的到处弄坑,他就在地下四处游走, 拎着把短刀到处骚扰打游击。 所有人都被缠住, 如果无法快速取得战绩, 再拖下去, 已经受伤的人会越来越体力不支。 罗校官拼着一口气带人冲进来, 可不是跟人对打的, 他拼命带人想往夏琛身边靠近,可是温束死守在夏琛身旁,一把细剑如灵蛇吐信,刁钻无比,凡是靠近的人无不是身上多个窟窿。 罗校官恨得咬牙,这人不是个神弓手吗怎的又换了兵器。现在看来,只能靠万熊先打出优势,才能找机会放出他的杀手锏。 万熊果然没有辜负罗校官的信任,他的战斗力太强了,南哥儿头顶大蘑菇,力量得到提升,万熊根本拼不过。 但是他一点儿也不介意,他的打法是完全放弃防御的,南哥儿砍他一刀,紧实的肌肉甚至能把刀刃夹在肉里,哪怕伤口深可见骨,他也毫不在乎不管不顾的反击,宁愿以伤换伤。 这样的打法谁扛得住,他受了伤可以自愈,南哥儿体质虽然已经经过加强,可是跟自愈异能没得比,万一断手断脚,就是夏琛也没法给他治。 南哥儿没有后退,一刀不行他砍两刀,两刀不行砍十刀,他就不信这人死不了。两人都是拼命的打法,短短几分钟,万熊浑身上下已经多了十数道伤口,但是南哥儿周身也多了几道伤,不算特别严重,但流了不少血。 「简直是个战争机器。」夏琛盯着受了伤后狂性大发越打越上头的万熊,心里升起一丝担忧,万熊的伤口已经开始癒合了,肉眼可见的流血速度在减弱,但是南哥儿活动中将伤口撕裂的更大,衣服已经快被血泡透了。 有几个对手受伤比较重,已经取得胜利的护卫队成员抽身去给南哥儿帮忙,可是万熊打法太莽了,两把大刀舞得虎虎生风,其他人竟不是他一合之敌。 夏琛淡定不了了,催促温束去帮忙,温束站着没动,夏琛沖他挤了挤眼睛,暗示自己自有护身的法子。 温束犹豫一瞬,扔掉细剑换了把长刀,再强的自愈能力也是有极限的,只要短时间内受到的伤超过自愈的极限,他被异能强行修復维护正常的身体就会崩溃掉。 万熊对付南哥儿,只是靠着强大的异能稍占优势,但是加上一个温束,就完全不是一回事了。 温束的速度太快了,万熊所用的大刀本来就影响速度,而温束的身法能快出残影。万熊的大刀每每噼空,甚至他砍出一刀的功夫,温束能在他身上同一个地点连砍两到三刀。 与此同时,南哥儿抓住机会,连连进攻,他力气极大,手上的刀又是兵器树出产的锋锐武器,一刀砍中便会给万熊造成不小的伤害。 这般往来,万熊渐渐落入下风,浑身遍布伤口,切开的肌肉豁着口子还没长好,又伤上加伤更加严重。
第236页 万熊一向是罗校官一方的顶级战力,虽然正是打着让万熊牵制温束的主意,但也没想到温束如此难缠。 不能多等,罗校官抓住机会,沖身边一个护卫使了个眼色,正跟那护卫对战的人只觉得眼前一闪,人不见了。 下一秒,这人突兀的出现在夏琛身后不远处。 君子还不立危墙之下呢,夏琛好歹清楚自己定位,明知道对面有个能瞬移的异人,还一点儿防护不做,那是傻。 温束去帮南哥儿了,他的身边立刻围过来几个抽身而出的护卫队成员。 瞬移异人打得就是一个出其不意,他瞬移到夏琛身后,手上长刀穿过护卫队成员身体间的缝隙,朝夏琛砍去。 长刀穿过夏琛的身体,瞬移异人脸上的喜意还未完全绽开,便凝固在脸上他的刀并没有砍到实体的感觉。 与此同时,反应过来的护卫队成员举刀反击,瞬移异人迅速发动异能躲避,他换了个方向,一眼看去,竟然发现人堆里站了三个一模一样的夏琛,而他刚刚捅死的那个,已经碎成一地亮晶晶的碎片。 别说这个瞬移异人,就连罗校官也懵了,他还在跟人对战呢,哪会一直盯着夏琛,转眼功夫这人就多出来好几个。 瞬移异人一咬牙,在其他人攻上来之前再次瞬移,管他几个,全杀了就是 下一刀,又是刺空的感觉,瞬移异人刚要再次瞬移,旁边的夏琛身上突然蹿出来什么,瞬间缠上他的脖子。 他只觉得脖间一痛,像是有绳索捆在他脖子上收紧,窒息感和血液流失感同时传来。 他的异能虽然很有用,但是也难控制,必须精力集中,这种缺氧又失血过多的情况,他只进行了一次瞬移躲到一边,便再也坚持不住了。 「抓活的。」夏琛一声令下,护卫队成员一拥而上将他捆起来。 夏琛沖缠在他脖子上的小藤蔓招了招手,小藤蔓依依不捨地又吸了一口,才飞射回来,缠到主人的手腕上。 最后的底牌被打爆,罗校官面如死灰,一时不查,被钻到他脚下的孙黑狗一刀戳在咳咳上,惨嚎着捂着屁股倒下。 「大哥」万熊怒嚎一声,浑身浴血地想往罗校官身边沖,却被温束追上去,接连几刀砍在他左腿同一处伤口上,将他整条腿都卸了下来。 两位结拜兄弟隔着五六米远的距离,双双瘫倒在地。罗校官一瞬间想起,很多时候都是别人这个姿势仰视他的,那些人像狗一样匍匐在地向他哀求,最开始他还会挑有趣的戏耍一番,后来连这个兴致都没有了,直接一脚踢开,还会嫌弃那些人挡了他的路,脏了他的鞋。 报应吗罗校官惨然一笑,他从不相信什么报应,不过是成王败寇罢了。 两个首领先后落败,其他人心思涣散很快也败下阵来,将人全部捆起来,又安排人出去将外头还睡着的人也都捆起来。 温束用刀尖点了点罗校官和万熊「要留活口吗」 夏琛歪头想了想,掏出一把神奇种子塞进包括千里眼在内的四个异人捆在背后的手里「努把力,把你们的异能努力放出来,干得好就给你们一个痛快。」 放过他们是不可能的,这些人,每一个,手上都沾染了不止一个无辜者的鲜血,他们杀人甚至可以只是为了取乐。 为了防止瞬移异人逃跑,他的两只脚筋已经被挑断了,千里眼的眼睛还睁不开,两人一瘸一瞎,求生欲竟然还很旺盛,哀求着说愿意给夏琛办事,求他饶他们一命。 作为首领的罗校官此时倒是淡定,除了身下不可说的地方传来的伤痛让他控制不住的抽搐身体,他躺在地上面无表情的样子,显然已经不打算再挣扎了。 万熊身下的血已经把地面都浇湿了,身上的伤太多,多到异能已经没办法癒合,断掉的腿更是一点儿癒合的迹象都没有,但他还在努力往罗校官身边爬。 「都不配合啊。」见他们手上的神奇种子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夏琛遗憾地嘆了口气,他也只是试一下,不行的话只能杀了算了。 刚要让人动手,温束突然上前,一脚踩在万熊脸上「你开战之前,说了什么」 万熊冷笑一声「爷爷说要拧掉那个小白脸的脑袋,踩烂他的脸这样的小白脸,不过是爷爷脚下一条狗,想怎么踢就怎么踢。怎的要找我算帐来啊,爷爷不怕你」 温束点点头「记性不错。」 他脸上一点儿不见怒色,但夏琛知道他现在火大了,连忙上前想安慰两句,温束挥开他,提刀走到一个俘虏面前「给你两个选择,听我的,被我一刀砍死,不听我的,被我千刀万剐,选哪个」 谁不想活,这不是没得选嘛,这人苦兮兮的选了一,温束一刀挑开他身上的绳索,让他去把万熊被砍掉的那只腿捡起来,又指了指罗校官「用这只脚去碾他的脸,碾到烂为止。」 万熊像是被戳到伤口的狼一样嚎叫起来「有种你沖我来」 温束勾起嘴角,一脸皮笑肉不笑「我沖你来做什么,皮糙肉厚的,怪没意思的,你。」 他点了个看愣的护卫队成员,指着万熊说「去把他搬动一下,挑个最佳观看地点。」 「哦哦。」被点名的被他训惯了,条件反射去搬动万熊,被捆起四肢还在努力挣扎的万熊差点拽一跟头。 啪啪啪的踩脸声响起,伴随着万熊的怒骂声,温束踱步到夏琛身边,慢悠悠问「怎么样,解不解气」
第237页 夏琛「其实我也没那么生气。」 温束一脸无所谓「我知道。」 夏琛深感他家子笺着实记仇的同时,不由疑惑道「那你这是」 「我生气。」温束很认真地说「所以我得出口气。」 第126章 青阳县最大的富户老爷姓方, 家里的大宅子比县太爷的府衙还要气派,家中僕从众多, 院子里还有花园假山池塘, 一派富贵气息。 但是此时这往日收拾得齐整漂亮的院子,却透出几分颓败,屋舍里住着的也不是讲究好面子的方老爷一家,而是一群外来的恶徒。 花园里的草木早已被践踏得不能看了, 里面挨挨挤挤坐着一群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人, 他们都无精打采地瘫坐在屁股下那巴掌大的一块地儿上,连动都懒得动弹一下。 不算太大的院子里, 硬生生容纳了数百人, 打眼望去, 全是黑压压挨挤在一起的人头,但是这么多人, 却几乎没发出一点儿声音,就连唿吸声, 都微弱到极点。 某个角落里突然爆出一阵短促的哀泣声, 其他人甚至连看都没看一眼,这个世道,人命太轻贱了,尤其是他们这些人,死亡如影随形。 以前死的人就多, 这几天更多, 粮食不够, 他们这些奴隶就饿着肚子,春日早晚寒凉,他们晚上没有住的地方,只能在这花园里互相挨挤着取暖。 但是寒冷和飢饿还是每天都在带走坚持不下去的人的性命,死亡已经司空见惯,人们早就失去了应有的同情心与怜悯心,因为谁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下一个。 躲在亭子里看管奴隶的人听见动静,掀了下眼皮子,很快又叫来一个人,两人骂骂咧咧的走过去准备把死掉的人的尸体往外拖。 因为坐的太挤过不去,这两人一边叫骂一边伸脚踹人,下脚毫不留情,挡在前面的人慌忙翻身躲避,旁边的人被压在下面也不敢吭声。 这两人跟这些奴隶一样,本也是被抓来的普通百姓,想投奔姓罗的,人家嫌弃他们战斗能力差,被安排着打杂管理奴隶,这些人却像领了皇命一般,狗仗人势欺压其他人。 看着别人在他们脚下慌张躲闪,这两人面上出现一丝得色,甚至故意伸脚吓唬戏弄人,看见他们滚做一堆,便哈哈大笑。 玩乐够了,这两人才拖着刚死去那人的尸体,倒拖着往外走,死者还有亲人活着,却只能眼睁睁看着,不敢多说一句话。 经过一处人堆,看管者眼角扫到一个高瘦的汉子搂着一个皮耷拉在身上,看起来又丑又老的男人,他顿时嫌恶地吐了口口水,沖汉子喊道「喂,这老头子是不是死了」 汉子脸黑黢黢得看不太清楚,个头也不十分高,一身衣服空荡荡地挂在身上,依旧把那满脸褶子皮的老男人搂紧了,紧张道「没有,大人,他还活着。」声音粗嘎难听。 这两人旁边还有三个孩子,一个是个十三四岁的半大少年,脸上有一道差点贯穿整张脸的伤疤,另两个是年纪相仿只有七八岁的小孩,两个孩子都紧紧依偎在大人身边。 看管者啐了一口,也不想多添一点儿事儿,便略过这两人,继续拖着尸体出去。 看管者一走,余下的人立刻松了口气,躲闪开的人爬回原位,被踢伤的撞疼的,轻声吸着气。 恐是因为看管者刚才那句话,坐在那一家五口身边的人脸色难看的想要挪开一点儿,因为万一这人死了,看管者来拖尸,他们这些堵在路上的,便要平白遭一回罪。 一个小点儿的孩子怕是吓着了,往大人身边又靠了靠,紧张地抓住瘦弱男人的衣袖,小声哼唧道「爹爹怎么还不醒」 单看昏迷不醒的男人脸上的褶子,绝想不到他竟然是这么小孩子的父亲,看管者刚才便以为,他是瘦弱男人的爹,几个孩子的祖父。 瘦弱男人的嗓子好像是坏的,嗓音非常粗嘎,他压低了声音哄孩子「莫怕,爹爹很快就会醒的。」 小孩眨了眨眼,想叫一声「娘」,但是看看四周,硬生生把那个字含在喉咙里没敢叫出来。他虽然年纪小,但是也知道,娘不能叫娘,姐姐也不能叫姐姐,要叫叔叔,要叫哥哥,否则就会被抓走再也回不来了。 瘦弱男人其实是扮成男人的女人,她说是这么说,搂着男人的手却在微微发抖,丈夫已经昏迷好几天了,其实早在来这里的路上,自家男人就在发烧,整个人昏昏沉沉的,走路都是靠她和大女儿搀扶着。他们躲在人堆里尽量不让看管者发现,才没让丈夫跟其他病患一样被拖出去扔掉或者直接餵殭尸。 靠着大女儿的异能偷偷给丈夫降温,好不容易才把烧降下来,但是人一直没醒,女人心里清楚,这是身体太虚了。她丈夫原本胖的很,一下子暴瘦成现在这副模样,身体早就不成了,争夺口粮的时候,为了护着她和孩子,被人踢打了一顿,当时就不太好。 要不是当初恩人给的神药还剩一些,她偷偷餵给丈夫吃了,恐怕根本挺不到现在。 可是那药已经彻底吃完了,他们一家子能齐齐全全的活到现在,全靠这些药和偷偷藏着的食物撑着。 现在他们什么都没有了,丈夫还昏迷着,女人望着天,心里顿生凄凉,他们一家子,怕是走到绝路了。 刀疤脸少女看见母亲眼角的泪痕,犹豫了一下,凑到她耳边小声道「要不我」
第238页 女人浑身哀意一收,不待她说完,敛容正色道「不行,不许去」 她知道女儿想做什么,只要她爆出自己是异人,家里的人待遇立刻会发生改变。但是她是个女孩子啊,那群人根本不把女人当人看,哪怕女儿是个异人,在两个首领还有其他异人眼里,或许只是更高级的玩物。 尤其是出现当初那个女异人的报復事件后,女儿的身份一旦暴露,迎接她的恐怕不会是什么好下场。为了不让女儿沦落到其他年轻少女的悽惨下场,丈夫狠心毁了女儿的脸,现在她绝不能放孩子出去。 况且这群恶徒,根本不能称之为人,绝不能让女儿替他们做事。 两人说话间,一直昏迷不醒的男人眼皮突然颤动了一下,慢悠悠醒转来,他耷拉着眼皮子,眼珠转动先四下扫视一眼,见妻儿俱在,才放心地低喘了口气。 女人见丈夫醒来,顿时大喜,几个孩子瘦弱的脸上也露出笑容,男人露出一个有气无力的笑容,低声询问现在的处境。 女人将声音压得极低「咱们现在已经过州府了,在一个叫青阳县的小县城,两个首领今日带了很多人,要去攻打什么地方,这会儿也快回来了。」 她说着心里有些嘆息,被打下来的地方老百姓是要遭殃的,他们身边又会多很多同伴,但是如果能抢到很多粮食,或许会给他们吃一口。一时间,她又为自己生出这种念头暗自唾弃。 男人病太久了,脑子昏昏沉沉不太清醒,听见青阳县,总觉得这名字有点儿耳熟,他有气无力地问「可知道去攻打何处」 那些看管者素来不将他们当人看,聊天谈话的时候也不会避着他们,女人想了想,道「好像是个小村子,叫什么河,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了不得的人物,首领带了两百多人呢,二首领也跟着去了。」 河青阳县清河村 电光火石间,男人,也就是当初跟夏琛等人分道扬镳的冯砚山,突然明白了自己身在何处。 说来可笑,他当初一心想带妻儿逃出魔掌去投奔夏琛,一直没能成功,没想到兜兜转转,竟然被裹挟着到了这里。 想起妻子刚才的话,冯砚山心中升起几分焦急,虽然他对小神仙夏少有盲目的信心,但是二首领有多强,他可是亲眼看见过的,以一敌百绝不是个虚词。 况且姓罗的手下能人不少,夏少身边就那几个人,打起来可不是得吃亏 冯砚山急得不行,但是却又束手无策,他们被困在这里,饿得跑都跑不动,想要报个信都没办法。 正心焦着,几个壮实的汉子边聊着天边朝这边走来,两个看守者弓着腰满脸谄笑地跟在后面。 其中一人道「首领他们已经走了大半日了,还没有回来,咱们现在来挑两脚羊乐呵,不太合适吧。」 另一人脸上有颗大痣的男人道「怕甚,定是攻下的那处颇为肥美,首领留在那里享受了,咱们运气不好没被选中同去,喝不到头汤在家嚼些干菜,谁还说得」 其他人纷纷点头附和,几个男人便大笑着朝奴隶们走来,所有人都低头含胸,恨不能将自己隐身藏起来。这些人手段一个比一个残暴,这么久没吃饭,再被折腾一顿,真箇叫有去无回了。 几个男人一点儿不在乎奴隶们的躲避,骂骂咧咧说着荤话踢打着让他们抬头,很快就挑出好几个女人,这些人吓得直打哆嗦。 最后剩下那个说话的大痣男人,他站在场边转悠一圈,朝着冯砚山一家走去,边走边得意道「你们挑的都是被玩烂了的货色,倒不如选些小的,胜在鲜嫩。」 其他人哈哈大笑,还有个被他说得动心,也去捉小孩子。 冯砚山的妻子像只抱窝的老母鸡一样,伸开瘦弱的手臂徒劳地将三个孩子挡在身后,眼眶憋得通红,眼珠子都快瞪出去。 冯砚山一口接一口的喘着粗气,两只手无力的抓着孩子,最大的女孩下压的手掌下,已经扣上了一枚冰刃。 他们反抗地姿态好似娱乐了大痣男人,他像猫戏老鼠一般,故意放慢了步伐,想给这群可怜的小老鼠更多的惊吓。 但是路就那么点儿远,很快他就走到了冯砚山面前,他狞笑着伸手去抓最小的那个孩子,手刚探出,一声突兀地惨叫声从前院传来。 第127章 「鬼叫什么」大痣男人被这悽厉的声音吓得手一抖, 反应过来后觉得面子上过不去,黑着脸道。 其他人也不甚在意,因为一路来顺风顺水, 连府城都被他们打下来过,这么个小破地方, 根本没放在眼里,无非是那些不服管教的贱民又闹出事儿了。 留在前院守门的, 是跟奴隶看管者一样的普通狗腿子, 他们这些留守的战力,都在里面吃吃喝喝。 「没用的东西, 看个门都看不好, 晦气。」大痣男人啐了一口, 歪着嘴打发两个看管者去前面看看什么情况,自个儿动作不停,去抓冯家的小儿子。 两个狗腿子互看一眼,心里有点发慌,但是又不敢不去, 战战兢兢往前院跑。这几人虽然没去, 但一时间也没了玩乐的心思, 站在原处等消息。 因为这一出,大痣男人自觉兴致被败坏,去捉人的动作不免急促粗暴, 然而不等他碰到那个小孩, 旁边的孩子已经扑过去一口咬在他手上。 「嘿, 小鳖崽子,敢咬你爷爷。」大痣男人一把掐住小孩的脖子,将他拎起来就要往地上摔,疤脸少女瞳孔一缩,合身扑上去将冰刃往大痣男人裸露在外的脖子上插。
第239页 大痣男人也算身经百战,条件反射后仰躲过这一下,但脖子上依旧被划出一道血痕。 他看着疤脸少女手中滴血的冰刃,大惊之下恨声道「女异人兄弟们,来活儿了,先抓起来,咱尝个鲜,等首领回来,再交给他处置。」 另几个人也已经过来,几人将冯家五口包围在中间,其他坐在地上的奴隶四处爬滚躲避,生怕他们打斗的时候波及到自己。 疤脸少女握着冰刃的手都在发抖,但是依旧挡在父母兄弟面前,黑丑的脸上唯一露出的一双眼睛,闪着坚韧的光。 几个壮汉狞笑着朝她走近,就在这危急时刻,刚刚出去探查消息的一个看管者,浑身是血连滚带爬地跑进来,语无伦次道「不、不好了,打进来了,都、都死了,死了,大人救命啊」 「怎么回事」一个壮汉大跨步走过去,一把将这瘫在地上的人拎起来,恶声恶气道「把话说清楚」 不久前还在耀武扬威的看管者泪水混着溅在脸上的鲜血一起流下来,颤抖的手指指向前院,嘶声道「全死啦,首领和二首领,他们的头都被砍、砍下来了,那些人已经打过来了,要死了,我、我们都活不了了」 「不可能」在场所有人,包括奴隶们都是不敢相信,首领有无数好手贴身保护,二首领的武力值多强他们都是见过的,怎么可能有人能杀死他们。 唯有冯砚山,一双黯淡的眼睛越来越亮,他就知道,夏少才是不可战胜的,二首领再强,还强的过神仙外面打过来的,难道是夏少 一时间他虚弱无力的身体好像被注入了一股能量,让他的精神亢奋起来,他很想出去看一看,但是那些恶徒还在,他不敢随意动弹。 他不敢动,却有人做了他想做的事,大汉将看管者用力惯在地上,拔出佩刀,色厉内荏道「走,出去看看,若是假的,就回来将你剁成肉酱。」 由不得他们不信,就这一会儿,外面已经喊杀声震天,这么大的动静,显然不可能是几个无用的狗腿子能做到的,应该是留守的战力全都出去了。 但是喊杀声没响多久,蓦地沉寂了一大半,好像瞬间少了很多人一样,几人快步往外走,远远便看见一根竹竿上挑着的两个人头,其中一个烂了一半,另一个双眼暴突,但是很明显能认出是他们无人可敌的二首领。 地上躺倒了一片兄弟,仅剩的几个都是精神萎靡的样子,跟一些穿着一样黑色衣服的人战斗,落败只是时间问题。 一个狗腿子点头哈腰的站在一个长相十分俊秀的少年面前,手指指着他们的方向说着什么,俊秀少年微微颔首,点了几个人,那些人便拿着武器朝他们这边走来。 这几个大汉一见情况不妙,转身就想逃,但是那些人已经看见他们了,立刻追砍过来,两方一边逃一边追,慌不择路跑到花园,被挨挨挤挤的奴隶们挡住去路。 大汉们想再换路,却已经被后面的人追上,反应慢的被一刀砍在背部,反应及时的挥刀抵挡,兵器相交,只一轮,他们的武器上就崩出个口子。 这几人已经不止是心惊了,首领不是去攻打一个小山村吗带那么多人出去,他们私底下还说首领杀鸡用牛刀,结果这都是什么怪物,战斗力跟他们这些久经训练的人比也不差,武器更是锋锐精良,哪像一个普通小山村应该有的武力水平。 一方痛打落水狗,一方心中怯战束手束脚,没打多久,这些人就投降试图换一条活路。 黑衣人里一个黑脸汉子大约是个头领,让其他人将俘虏捆起来,大致看了眼惊恐地缩成一团不敢发出一点儿声音的奴隶们,让人牵着俘虏出去,准备换别人进来处理这些人。 他刚迈出几步,身后突然出来微弱低哑的唿唤声「虎子」 黑脸汉子,也就是孙黑虎诧异扭头,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却看见一个并不认识的丑老头「你认识我」 冯砚山苦笑出声「我是冯砚山啊」 孙黑虎大惊,其他人也纷纷凑过去,仔细一看,虽然一下子暴瘦太多脱了相,但隐约还是有些熟悉感的。 「老冯你咋成这样了」几人大惊,七手八脚地将他从人堆里扒拉出来,那些奴隶见状,纷纷往一边躲避,不敢挨着碰着他们。 一人已经跑出去叫夏琛了,没多久,夏琛带着其他人过来,一见到冯砚山的模样,均是大惊失色,赶忙让忘尘给他看看。 忘尘给他做了个简单的检查,脸上忧色渐缓「病后未加调理,又收了伤,身体亏空太过,慢慢养着就好了。」 简单来说,就是饿得嘛,当初接纳逃民的时候,逃民中间有不少人就是这种状况,夏琛还蛮熟悉的。 现在临时煮粥来不及,他空间里都是一些干硬的食物,便让人去寻了一些热水,放点儿糖块进去沖糖水给他们喝,又让人去煮粥。 直到端上冒着甜热气息的瓷碗,冯家其他人依旧有些回不过神来,刚才还在生死关头,怎么一下子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冯砚山的手已经无力到端不了碗,他妻子本打算餵他,冯砚山摆摆手,让她自己喝,自己笑眯眯喝了一口孙黑虎端着碗餵过来的红糖水。他们可也是一路奔袭过命的兄弟,关系好着呢。 一口热乎的糖水下肚,整个人好像活过来了,其他奴隶们伸长了脖子,鼻尖耸动着眼巴巴看着,夏琛让煮粥的多煮点儿,一人分一些,最起码别让人在他面前饿死了,至于其他事,押后再说。
第240页 眼瞅着几个孩子脸埋进碗里,小猫舔奶一样唿哧唿哧小口喝着糖水,冯砚山长舒口气,给两方做起介绍。 先介绍夏琛,只提一句「夏少爷」或者「小神仙」,冯家人立刻露出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显然冯砚山已经跟他们说过很多次夏琛的存在了。 两个小孩,还有一脸冷漠的疤脸少女,都满眼崇拜的看着夏琛,在爹爹的故事里,夏少爷是顶好顶有本事的人,他们之前吃的好吃的,还有药,都是夏少爷给的。 现在这个故事里的恩人,再一次出现在他们面前,杀死了欺负他们的大坏蛋,还给他们好喝的糖水,几个小孩立刻对他的好感度翻了个几倍。 几个小孩瘦巴巴的样子看得夏琛有点儿难受,他们村条件好,哪怕是最穷的村民家的小孩,也不至于饿得像这些孩子一样脱了相。老冯当初提起自家妻儿的时候,满心欢喜的样子还在眼前,结果现在成了这样。 冯砚山见着自家孩子崇拜夏琛也很开心,小孩子有个好的目标,才会越长越好。 他又给夏琛介绍自家人「这是内人,芸娘。」芸娘感激地沖夏琛露出一个微笑,低声道谢。 又分别摸了摸三个孩子的脑袋「这是我大女儿,阿淼,小儿子,林哥儿,这个是我好友家的幼子,付坤,坤哥儿。」 他没有提付坤的父母,但是大家心里都明白,若是人还活着,也不至于让孩子跟着他们一家。 他们一家人的经歷也简单说了一下,当初他回家之后,发现府城已经整个儿乱了。他家里妻儿虽然还活着,但是又是女人又是小孩的,难免活得艰难,多亏好友付老爷多有看护。 靠着他带回去的物资,家里人好过一点儿,冯砚山冷眼旁观府城乱状,觉得在这里待不长久,便准备带妻儿来投奔夏琛,还劝说了好友一家。 然而不幸的是,就在他们准备离开的前一天,姓罗的把军中不服他的人都收拾了,领着一群手下朝府城攻来。 他们封锁了府城出口,烧杀抢掠,付家算是府城比较有名的富户,不幸被盯上,尤其是他们家还有一个长得花容月貌的小姐。之后发生了什么不多赘述,付家除了付坤,无一人倖存,付家小儿子藏在家里假山石洞里才逃过一劫。 等冯砚山得到消息,冒死赶过去,只来得及匆匆给付家人收尸,然后把已经吓得不会说话的付坤带回家。 第128章 末日之后,悽惨难言的事每一天都在发生, 但是这并不能让夏琛习惯从而将一颗心磨得冷硬, 再听见这样的事, 他一样感觉心口发紧十分不舒服。 之后发生的事冯砚山没有多做描述, 整个府城的倖存人口几乎都沦为奴隶,很多人因为缺衣少食没有药物在折磨中死去,冯砚山一家靠着当初偷偷藏下来粮食和水果血, 硬生生撑到现在, 身体也已经虚弱到极点。 南哥儿默默地把自己装零食的小袋子塞给冯家小儿子林哥儿, 冯砚山笑得脸上皮都在抖,摸摸儿子的脑袋「吃吧,能分南哥儿一口吃食, 不容易吶。」 南哥儿撇撇嘴, 想顶他两句, 但是见他说一句喘半天的模样,又把话咽了回去。 聊了这么会儿,粥已经煮好了, 夏琛带来的其他人,也将其他事处理完毕, 一部分反抗激烈的已经杀了, 剩下的俘虏都捆了起来。 煮好的粥用两个大桶盛出来,那些奴隶为了抢粥, 差点儿打起来, 夏琛看得眉头直皱。冯砚山见状, 告诉夏琛,以往给奴隶投食的看管者,就喜欢看他们为了挣一块烂饼打得头破血流,每次供给他们的食物都非常少,不抢就只能饿肚子。 不过这也不是很难解决的问题,分粥的护卫队成员敲了敲粥桶,大喊一声谁再动手不排队,就不许吃,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懵懵懂懂地按照指示排起长队。 第一个分到粥的人,顾不得粥水刚出锅还很滚烫,仰着脖子不管不顾就往嘴里倒,生怕下一秒那些人就会改变主意夺走他手上的碗,或是其他人会来抢他的粥。 「一人一碗,不许争抢。」孟明峻也跟来了,夏琛听说这里有很多奴隶,就把他带来做人口统计工作,他见有个男人去抢一个妇人的粥,立刻上前阻拦。 那男人早就饿红了眼,排的位置又在后面,生怕到了自己就没有了,那妇人排到粥后想端去给孩子喝,被他噼手夺了过去,妇人死命地抱住粥碗不放,顾不得粥水泼洒在手上将皮肤烫得通红。 孟明峻走过去,刚说了一句,就被男人一把推开,捧着剩下的半碗粥狼吞虎咽地灌下肚,然后伸长了舌头去舔碗里的残粥。 妇人哀哀哭泣起来,边哭边把因为太瘦显得脑袋出奇大的孩子抱起来,把手凑到他嘴边,让他吸泼到自己手上的一点儿粥水和混杂的米粒。 「孟先生你没事吧」站在一边的护卫队连忙搀了孟明峻一把,之后噼手将那男人手里的碗夺过来,反手推搡了他一把。 那男人好像这会儿才反应过来,立刻跪地求饶,言说自己只是饿昏头了,求孟明峻饶过他,表情凄凉,样子可怜至极。 冯家大女儿冯淼愤愤不平道「他是装的,平时经常欺负比他弱的人,还抢人家吃的,谁饿昏头他也不会饿昏头」 数百个奴隶,各有各的性格,有的人如那些看管者一般媚上讨好换取微薄的权利欺压其他奴隶,是最让人厌恶的。有的人如这个男人一般,想媚上没找到门路,仗着自己年轻身强体壮欺负更弱的人,也十分让人讨厌。
第241页 大部分人如冯家人一般,只求一条活路,每日挣扎求生,他们也会争夺口粮跟人打斗,但不会主动去伤害别人。 夏琛好奇地看了冯淼一眼,小姑娘脸虽然毁了,但一双眼睛却透出勃勃生机,他饶有兴致地问「那你觉得应该怎么办」 冯淼一下子愣住了,她想了想,攥起小拳头「打他一顿」 夏琛轻笑出声「嗯,打一顿出气没问题,这样的人应该经常挨揍吧,大约已经习惯了。」 冯淼贊同地点头,欺负别人一不留神也会踢到铁板的,这人确实挨过不少揍,都打皮实了。 她见夏琛很好说话,便小声问「那该怎么办」 夏琛招手叫来孟明峻「你准备怎么处理。」 孟明峻不明所以,不知道这种小事夏琛为什么会过问,但还是老老实实回答道「他喝了人家的粥,当然是把他粥给那妇人。」 夏琛点点头,看向冯淼,小姑娘张大嘴巴,随后露出一个畅快的笑容。对于他们这些经歷了巨大苦难的人来说,挨打不算什么,饿肚子才可怕,一顿打换一碗粥,再划算不过了。 打他一顿他不痛不痒,但是让他赔一碗粥,能心疼死他。 果然,等孟明峻让人把属于那个男人的粥盛出来分给那个妇人,并告知男人不用再排队了,男人先是一愣,之后发出不敢置信地惨叫声。 他想故技重施再抢,被几个护卫队拎到一边揍了一顿捆起来,只能看着别人吃。 经过这一遭,再没人敢打其他人的主意,老老实实喝自己的。一碗热粥下肚,这些人勉强有了一点儿精神,偷偷拿眼去看夏琛等几个领头的,不知道他们会如何处置自己这些人。 也有一些跟冯家人相识的,十分后悔没打好关系,看看他们家,喝粥都不用排队,喝完了还能去盛,还有糖水喝,真是走大运了。 夏琛确实在烦心这些奴隶的后续处理问题,他本来是打算收拢这批人的,毕竟现在村里一直缺少人手,等夏收的时候,大部分工程都得停下来为夏收让路。 而且这次战斗之后,城墙前的土地被轰天雷炸烂了,要找人重新夯平,护城河太浅太窄了,他还想把规模再扩大一些,零零散散的事,人手实在不够用。 但是来了之后他发现,这批奴隶的素质良莠不齐,五六百号人,都快赶得上整个清河村三分之二的人口了,一下子放进村子里,若是乱起来,他好不容易弄出来的局面被毁了就太伤了。 但是不管吧,这么多人,在他缺人手的时候白白放走,真是不甘心。 他得尽快想到解决办法,走之前为了把子笺留下镇宅,可是说了不少好话的,若是今晚赶不回去,真怕这人直接跑来找他。 他思量半晌,终于有了个主意,召集了手下人走到前头,先对这些奴隶简单做了一下自我介绍,当然不能说他是清河村的夏家少爷,说了也没人知道。 他就说是今天他们首领去攻打的地方的领头人,然后又说了一下现在的情况,大致就是姓罗的他们已经死了,没人再能束缚他们了,若是想离开,可自行离去,他们不做阻拦。 自我介绍是为了展示强大的武力值,有罗校官和万熊这两个倒霉蛋的人头做背书,这些奴隶就会想,连两个首领那样的强者都会被打败,可见他们有多强。 之后夏琛又说,他们的城市城墙都建起来了,离城市也不远了,正在做各种基础建设,缺少大量劳动力,表露出招揽人手的意向。 不等奴隶们作出表示,夏琛紧接着道,他们招人也是有要求的,不是什么样的人都要,但是只要被选中了,便会有种种福利。 他简单列举了一下,也没有说的很夸张,无非就是一个普通採石工人每天挣到的白币能换多少粮食,还有那些逃民现在的待遇。 单只是能做工挣粮食,就让这些奴隶心动不已,他们的家已经被毁了,现在又到了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回去的路上重重危险阻隔。就算有别处的亲友可投奔,这混乱的世道,说句不好听的,也不知道人是否还活着。 至于夏琛是不是骗他们,想让他们继续当奴隶,说实话,这些人并不太在乎,他们也是有眼睛的。那个抢粥的男人,得罪的若是以前那些恶徒,哪怕是个看管者,都不会是不轻不重的一顿揍能解决的。 况且以夏琛他们的武力值,也没必要骗他们,能给他们这些奴隶分这么多的白粥,说明他也不缺粮食。 这就够了,只要有吃的,哪怕继续做奴隶,他们也无所谓了,一路走来,他们见到太多饿死的人,不光是他们,路过的地方甚至有易子而食。 而且夏琛话里透出来一点儿能招到人就招,招不到也无所谓的感觉,大不了活儿做慢点儿,姿态摆的很高。 这些人便十分心动,男人们纷纷表示很想做工,女人面露担忧,怕夏琛嫌弃她们是女人不愿招收,有那带着孩子的,也十分忧心,怕夏琛嫌弃孩子是拖累。 对此夏琛表示只要愿意去都可以去,他已经想好了,不打算直接放他们进村子,先让他们在铁树墙外头的地方安营扎寨,根据个人表现挑人进去,以后的外来人口都这么办,相当于建设一个外城。 至于安全问题,再种一排铁树就行了,他这段时间又攒了一批,按照第一排的格局,殭尸进不去,一般的危险还是可以防御的。
第242页 这样一来,相当于把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的挑选甄别工作押后,让时间来检验,有第一层树墙和城墙,不怕这些人有坏心思对他们的城市造成危险。 做好决定,眼看着时间不早,夏琛召唤出几辆最大号的南瓜马车,让所有人都进去,又引来一众惊唿。 每辆南瓜马车里都塞满了人,座位挤着坐,孩子坐在大人腿上,走廊还有后面的休息处都占满坐满了人。 幸好来之前夏琛就考虑到人可能会多,特意将村里所有的马都带了出来,这些马还是他们当初带出来的,一直由夏琛他爹帮忙养着。 一行七八辆南瓜马车连在一起向县城外面驶出去,还未到城门口,路中间忽然多了很多人,从街道两旁的屋子里窜出来,齐齐挡在马车前。 第129章 「天快黑了, 元宝他们还没回来吗?」夏老爷站在城墙上, 满脸忧心忡忡。 东哥儿跟几个留守的护卫队成员一起, 正安排村民清理战场, 跑上跑下累得满头是汗。 这跟殭尸作战不同,是有战利品可以收缴的, 尸体身上的铠甲武器,还有战马, 有的人还会随身携带一些值钱的玩意儿。 另外尸体要拖去焚烧, 他们把运石头的独轮车拉来运尸体, 拖到焚烧点集中焚烧,幸亏路已经修好了,处理得还算快。 刚跑完一趟, 东哥儿口渴难耐,见他爷站在城墙上, 便上来讨口水喝。 听见夏老爷的话,东哥儿安慰道:「听说他们的据点没剩几个能打的,小叔带了那么多人去,不会有事的。」 要不是担心罗校官久未归去县城里留下的入侵者会察觉到不对, 夏琛也不会刚打完一仗便带人奔袭而去, 怎么也得修整一日。 夏老爷白了大孙子一眼,眼风往另一边斜了斜,他哪是怕么儿出事, 他家么儿不晓得多有本身, 这么多人都打败了, 剩下一点儿散兵游勇怕个啥。 他是觉着,么儿再不回来,他那个朋友,都要把这个城墙给冻垮了。这个朋友哦,虽然人傲气了一点儿,但是有本事,而且对他家元宝掏心掏肺的好,所以夏老爷很支持他们交往。 唯一让老爷子搞不懂的,就是这俩人未免也黏得太紧了,同吃同睡同出入,又不是小姑娘搞个手帕交喜欢说些小秘密,哪个男娃这么黏煳哦。 况且,这个朋友,生的也太好看了些,他家元宝已经是难得的好相貌,这位一点儿不落下风。他以前在军中,虽然自个儿没经歷过,但也听过一些契兄契弟的,时间久了难免有些忧虑。 但是单看这两人相处,黏煳是黏煳,又没有那种心意完全相同的亲密感,夏老爷就把这事儿压在了心里,准备找个机会问一问。 人是最近不起念叨的,说曹操曹操到,远远看见排成一长排的南瓜马车驶过来,得到消息的留守战斗成员和清理战场的村民都欢唿起来。 不知不觉,夏琛已经成了他们的精神领袖定海神针,只要夏琛还在,好像什么事都不用担心。 站在城墙上的温束,脚尖一点儿纵身跃下,吓得夏老爷大叫一声,扑过去探头看,却见他已经安稳落地。 「这、这什么人啊……」老爷子年纪大了,吓出一身冷汗,被东哥儿搀扶着老老实实从后面下去去接夏琛。 马车行驶至树墙前便停了下来,夏琛先下车,按照之前的想法,让这次来的人先留在树墙之外。 夏琛收了一棵铁树,打开通道温束立刻站到他身边,不悦道:「你回来迟了。」 夏琛走的时候,必须留一个强大的武力镇守他的大本营,温束再合适不过。夏琛说了半天好话哄他,还约好了回程时间,才勉强安抚住。 「出了点意外嘛。」夏琛讨好地沖他笑笑。 此时夏老爷和东哥儿也到了,眼看着南瓜马车里不断有人下来,已经远超了正常载客量,夏老爷惊道:「怎的这么多人?」 这会儿已经下来三四百人了,但是从车门往里看,里面还是挤满了人,也不知道是怎么挤上去的。 夏琛抬起下巴朝几个面熟的点了点:「吶,县城里的倖存者,我们回来的路上把我们的车给拦了,非要跟我们一起回来。」 罗校官一行到县城没有太久,因为太缺粮食,没心思抓奴隶,主要是在县城已经周边乡镇搜颳了一遍,所以倖存者还没被他们祸害光。 如果今天他们打下了清河村得到大批粮食,下一步自然是收拢县城所有残民化为奴隶,日后挑选到好的地方建立根据地,这些奴隶便是最廉价的劳动力。 但是即便如此,那些人在县城里这几天也没干什么好事,所有的粮食都被搜刮一空,倖存者基本上就是等死。 还有一些稍微能看的姑娘妇人,也被祸害了不少,还杀了很多人,他们屠杀手无寸铁的百姓,就跟杀鸡宰鹅一样轻松散漫毫不在意,冷血的样子让所有目睹的正常人心中发寒。 所以夏琛一行一攻进他们的据点,就吸引了许多倖存者的注意力,他的南瓜马车还是比较有标识性的,长成这种模样的车子,也就当初夏琛来接人的时候看见过一回。 因为夏琛的举人身份,在青阳县附近略有薄名,再有罗校官这些凶神恶煞的入侵者作对比,立刻就显出夏琛的好来。 等他带人征服据点显示出强大的武力值,倖存者能活到现在没几个没眼色的,纷纷聚在一起想要投奔他。
第243页 人太多了,加上倖存者一起,足有□□百人,夏琛又具现出两辆南瓜马车,每辆车里面都是挤了又挤,还从里面挑了会骑马的,把姓罗的他们的留下的马都骑回来。 途中因为大量聚齐的血气引来小波殭尸袭击,这种只有十几只的小规模殭尸,已经轮不到夏琛动手,护卫队直接就跳下车解决了。孟明峻还给他们记了一笔,权当出外勤了,没赶上动手的人还挺遗憾。 话说回来,这么多人的安置是个大问题,夏琛将自己的方案告知奴隶和倖存者们,奴隶们早就知道要经过挑选,没什么太大反应,一个个都盯着高大的铁树墙和远远能看见轮廓的城墙看,这么强大的防御力,如果能待在里面,一定安全极了。 倖存者里有人有些不忿,自认为跟奴隶待遇应该是不一样的,全然忘记了人家现在已经不是奴隶了。 但是夏琛表现得十分强硬,愿意留下就留,不愿意就离开,这些人最后还是低头,乖乖听从安排。 夏琛让他们先按照各自的家庭单位或者找相熟的人,组成八到十二人的小组,然后以租借或者贷款购买的方式,把库存的一些毛皮毯子按照小组分给他们晚间取暖,现在临时再给他们搭建住所已经来不及了。 如果有村民家里有多余的铺盖被褥也可以以此种方式交易,可以找孟明峻做登记,他快忙昏头了,干脆把已经放学了的学生们都抓了壮丁,过来帮他登记。 这些孩子学了这么久,简单登记一下名称数量的借记还是没有问题的,就是格式比较混乱,得等之后孟明峻重新誊写。 至于事后不认帐?只要他们还想留在这里,就不会做这种不明智的事。 把这些琐事都交给孟明峻处理,夏琛规划了一下范围,圈出一大块地,又种了一圈铁树墙。 因为到这里,两边已经是连绵的树林,夏琛便将两边也圈了起来,防止有殭尸从树林里出来袭击人。 他把两边的铁树种得稍微稀疏一些,殭尸不会侧着身子进来,但是里面的人能侧着身子出去,方便他们去砍些柴什么的,毕竟也不能一直把他们圈在里面。 再一次目睹夏琛空手变树,哪怕已经看过的村民,依旧目露惊嘆欢唿阵阵,第一次见到的奴隶和倖存者们,都是目瞪口呆,敬畏的更加敬畏,有点儿小心思的彻底熄灭了。 护卫队的人手也派出去维持秩序和帮忙安置,他们习惯了小组分工合作,夏琛让这些人分组时,他们就猜到了原因。 于是迅速让他们分好之后,每个组留着一两个人登记领取取暖用具,剩下的或是收拾整理他们选好的地盘,或是去不远处的树林捡一些干柴回来晚上生火,一组人生一个火堆取暖正好。 有护卫队看着,附近的殭尸又被他们清理过一遍又一遍,安全问题暂时不需要担心,捡柴这种活,哪怕是小孩子也能干,于是很快就弄回来不少,不用夏琛再另外安排给他们弄柴火。 待天色越来越暗,基本上大部分的小组都领到了属于他们的取暖用具,夏琛早就让人回去弄食物了,依旧是一人一碗白粥加一个土豆或者红薯。白粥是是因为这些人身体还太差要喝点儿粥养着,土豆红薯都是直接给他们,埋在火里就能烤熟,怎么吃自己决定。 这些东西都是提前说好,算是借贷的,所有人都没有异议,或者说也不敢有异议,那些奴隶很想得开,反正他们一穷二白身无三两肉,欠点儿债怕啥,反正夏少爷说了可以做工还。 他们巴不得一直这样,给他们吃的,只让他们做工就行了。当然,要是能住进那城里就更好了。 在封闭一层铁树墙之前,夏琛特意严正声明,他不希望在这里有欺凌弱小以及偷抢事件发生,一旦发现,立刻收回所有租借物品赶出去。 他这番话颇是镇住了一些心怀不轨的人,他们也不是想搞什么大动作,只是夏琛发出去的红薯土豆,有些人捨不得一下子吃完收起来了,这些人就打上了这个主意。 夏琛的话一出,他们难免开始在心中衡量,为了一个土豆或者红薯得罪夏琛被赶出去值不值得,答案是否定的,于是这些人只好按捺住自己蠢蠢欲动的心思。 大致安置好这些难民——现在管他们叫奴隶已经不合适了,又安排了两个护卫队小组在城墙值夜,夏琛才有时间家去。 冯砚山一家先去跟孙黑虎他们一起住,夏琛跟当初安排其他同伴一样,给了足够的粮食和一些必要的生存物资,现在没有地可以分配给他们,而且这个时间也不合适种地。夏琛让他们先养养身体,养好了再想以后的事。 家里准备好的晚饭匆匆吃过,夏琛去泡了个澡洗去一身疲乏,回屋时床上已经躺了一个眉目如画的美人。 夏琛扑上床横压在温束腿上,脸闷在被子里笑:「今个儿我爹还问我,怎的不给你盖间屋子,还说要是找不到人手,让我大哥去给你盖。」 他说着话,把手腕递到温束面前,温束习惯性地侧头叼住,尖锐的犬齿轻轻划破肌肤,牙齿里分泌的某种元素带着轻微的麻醉感极大的降低了疼痛感。 嘴唇微抿,轻吸一口,瞬间弯起地眼睛显示出主人现在极度愉悦的心情,然后迅速癒合伤口,夏琛收回手腕。 今天太累了,夏琛趴着就有些不想动,他头髮还半湿着,拿了条毛巾有一下没一下的擦着。
第244页 温束见状,干脆接过手给他慢慢擦头髮,边擦边道:「他也问过我。」 「嗯?什么?」夏琛有些犯困,温束手上的动作很温柔,一点儿不会扯到他头髮。 温束:「问过我,要不要给我盖房子。」 夏琛的声音越来越低:「哦,你怎么说的……」 温束:「我说我们是包养关系,得一起睡。」 夏琛:「???!!!!!!!」 瞬间清醒了,难怪晚上吃饭的时候,我爹看我的眼神有点儿怪怪的。 第130章 刚进行完一场战斗, 又一次性接收了数百难民, 夏琛这段时间本该很忙碌。但是早上去外城区域看了一圈,解决了一系列琐事, 他依旧抽出时间, 单独去见自家老爹。 夏老爷很好找,他年纪不小了, 腿上还有伤,重活干不了,又不愿意闲着,徵求了他个人意见之后,安排他去养马。 他多年的行伍经歷, 对马很有感情,也愿意去做这些事,之前只有夏琛回来的时候带回的十来匹马本来有更多的,但是归途太长种种意外, 减员至只剩这些。 盖几个马棚子让老爷养马,重活累活夏大郎会帮着做, 不碍什么事儿还能让他活动活动,免得老爷子在家闲着不开心。 这次战后, 一次性收缴了近百匹战马,这可是个大数目,直接杀了吃肉肯定是最不明智的。但是如果要养起来, 场地可以想法子, 清河村出去骑马跑个十来分钟有片山谷, 正好可以放养马匹。 要考虑的是饲料问题,草料单靠天然的是供不起来的,夏琛空间里倒是有苜蓿草种子,成品也有一些,但是数量很少,真要养马完全不够消耗,毕竟这东西又不能吃,当初一心科举的他从没想过自家还会发展畜牧业。 而且也不能老靠他一个人来饲料,最好的方法是能开垦出土地专门种植牧草,一个城市的发展,光有农业是不够的,尤其是他们这种末日里孤岛般的城市,方方面面都要考虑到。 本来他找夏老爷是有其他事要说的,结果远远看见规模陡然扩大的马群,夏琛的思维一下子跑远了,走到马棚边上的时候,还在想如何推动牧草种植的事。 夏老爷刚刷完一匹马,见到么儿过来,感觉意外又在情理之中,他把刷子扔给一边帮忙的大儿子,打发他去别处。 等只剩他们两个人了,夏老爷闷声问「怎的,找你告状了」 夏琛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温束,连忙道「不是,那什么」 他说了一半,又卡住了,怎么说呢他来找他爹,确实是解释包养问题的,昨晚被温束炸了一下,夏琛骇得魂都掉了半个,要是还在现代,当场就得发个帖子求助不皮的时候很万能的网友们老父亲误会我和铁哥们是gay该怎么办 可惜现在没有这种能让他匿名求助的方式,所以夏琛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谁让他当初要嘴贱皮那么一下把他家乖乖牌子笺给误导了。 但是这个事儿也不能这么放着,他爹误会什么的,他倒是没什么,大约是小时候受父母影响太深,他自小对情爱这种东西看得蛮淡,青春期小男生小女生们一个个蠢蠢欲动的时候,漂亮姑娘的邀约甚至抵不上游戏对夏琛的吸引力。 所以对他来说,被误会是断袖,对他自己本身而言是没什么影响的,他也不会觉得难堪困扰之类,唯一担心的就是他爹想多了会不会影响身体健康,还有对子笺的态度会不会因此变得恶劣。 要真是这样,子笺可就太委屈了,夏琛也很不愿意让家人和朋友之间产生隔阂,一旦有矛盾凸显,应该提早解决,免得矛盾扩大日后更难解决。 但是他万万没想到,他爹会是这么个反应,他仔细想了想,感觉有点像有点像跟儿媳妇闹了矛盾第二天被儿子找上门谈心然后觉得儿子偏心媳妇的吃醋婆婆 夏琛被自己这个心灵福至的比喻雷了一下,他摇摇头想把这个念头抛到,但是再一看他爹表情,因为他支支吾吾的回答,老爷子的表情更加生动形象贴合比喻了。 夏琛「」 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来之前想好的说辞全都作废,夏琛抹了把脸,无力道「他没跟我告状。」 显然他的语气很没有说服力,而且这个被带偏的回答反而证实了夏老爷对他们关系的猜测。 老爷子偏过头,用一种故意装出来的很不在乎的语气说「你跟我说这个做什么,我又没说什么,你们你们小两口以后的日子怎么过,是你们自己的事。你不要觉得你爹我刻薄你心上人,你又不跟我说清楚,哪个知道你们俩是那个关系,我也不是故意要赶他走,你得跟人家好好说说,别让人心里有疙瘩,还有你娘那头」 老爷子絮絮叨叨说了个不停,夏琛却被他话里巨大的信息量砸得晕头转向,怎么就小两口了,怎么就心上人了,还有那个关系是哪个关系您还打算跟我娘说 夏琛捧着脑袋,两眼都是晕乎乎的小圆圈,不都说古人很固执古板的吗他爹这个脑补程度,跟这两个词搭边 其实人夏老爷也是经歷过很漫长艰难的心路歷程的好吧,没看见老爷子眼睛下面一圈黑么,昨个儿一整夜老爷子就没合眼,翻来覆去就在想这个了。 昨个儿乍一听,那帝京来的公子说他家元宝跟他是包养关系,夏老爷当时差点就炸了,这个词虽然有点儿新鲜,但是听着就不是什么好意思,他家虽然不是什么大富,但是也不是任由人糟践的。
第245页 好不容易压下心头那点儿惊怒,夏老爷用勉强找回来的理智想了想,平日两人的相处,怎的也不像有个从属关系的,非要说,不如说这温少爷听他家元宝的。 于是夏老爷多嘴问了几句两人的相处,温束皆一一答了,顿时酸掉老爷子一嘴牙,想当初他跟夫人新婚的时候,也没这么黏煳吶。 这么一对,那包养关系就有点儿谈不上,他便详细问了问,才晓得这关系竟然是他儿子定下来的,小兔崽子还想包养人家,什么最好的朋友要同吃同住,听听那说的什么话,不就是男人常用的哄骗人的手段嘛。 夏老爷那个臊得呀,像是面对被混混儿子骗了的单纯小姑娘一样,恨不得掩面而逃,支吾了几句,就让温束离开了。 夏琛是完全不知道,他爹跟他家「单纯」的子笺进行了这么全面细緻的交流,夏老爷也不晓得,温束回去只说了那么一句话。 两边信息都不对等,牛头不对马嘴说完一通,一致认为温束是最无辜最单纯的,一个觉得他是被自己儿子骗了,一个觉得是自己嘴贱引来误会牵连了他。 话说回来,夏老爷回过头按个愁啊,要是没有他家儿子哄骗别人儿子这个事儿,他还能想法子掰一掰他儿子的念头,看能不能把人劝回来。 但是现在都祸害完人家了,看温少爷对他家元宝那个在意样儿,显然是情根深种了,他再棒打鸳鸯,可不就是欺负人家孩子嘛。 夏老爷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愁得头髮都白了一根半,夏夫人被他吵得不成,爬起来摸摸他的腿,问是不是腿疾又犯了。 夏老爷心里一暖,要不怎么说少年夫妻老来伴,还是他媳妇心疼他。 他也是愁很了,就问他媳妇「要是咱元宝他不想说媳妇咋办」 夏夫人正困呢,闭着眼睛就说「能咋办,咱又不能替他娶,他小时候脑子还没好的时候,咱也没想过给他娶媳妇吶,他现在脑子好了,娶不娶媳妇还不能自己决定」 「可是」 夏老爷还想再说,被夏夫人轻踢了一脚「儿孙自有儿孙福,你一大把年纪了操那么多心干啥,睡觉」 夏老爷看看旁边睡着的媳妇,再想想估计正抱着自己媳妇睡得香的儿子,得,最后留在身边的,不还是那个少年时跟你相恋相伴的人。 于是夏老爷一下子想通了,想通之后把两人关系确定了再考虑其他问题,顿时发现 小时候我儿子是个傻子,我以为他娶不到媳妇,现在已经娶到啦,虽然是个男的。 去年我儿子提起娶亲,还一副敬谢不敏的样子,现在已经有意中人啦,虽然是个男的。 一直担心我儿子脾气软会被媳妇拿捏欺负,现在已经有个对我儿子百依百顺的对象啦,虽然是个男的。 综上所述,除了是个男的,哪哪儿都好,夏老爷就这么把自己说服了,自己给自己做好了心理工作。 之后还没来得及高兴,他一下子想起今天找儿媳妇谈话的事儿,心又揪起来了,他、他这不是特像村里那种专门找儿媳妇麻烦的恶婆婆嘛。 专门找儿子不在家的时候单独谈话,询问小两口私事,还想让儿媳妇搬出去跟儿子分房住。 夏老爷好不容易解决了一个大问题,又来了另一个,于是这一夜是彻底没法睡了,第二天也不知道怎么开口,一直到夏琛找上门来。 等儿子找来了,夏老爷心里又有点儿泛酸,这才有了开头那句似是抱怨的话。 「您要跟我娘说什么」夏琛略有些惊恐的问。 「当然是说你们两个的事。」夏老爷一副被叛逆儿子惹的祸弄得身心俱疲的老父亲口吻「你娘见识少,可能没你爹我开明,得慢慢跟她说,你可不许莽莽撞撞地捅出去,晓得不」 夏琛下意识点了点头,之后又勐地摇头「不是,我们」 「对了,还有小温那头。」夏老爷可操心了「你得跟人家好好说说,别让人误会是咱家不待见他,那肯定不会的。还有啊,昨个儿爹真没想撵他走,你帮爹解释解释,别让人心里有疙瘩」 第131章 夏琛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离开马棚子的, 明明是来找他爹解释清楚的,但是只要他一表露出否认他和子笺有那种关系的意思, 他爹就一脸:没想到我儿子竟然是个玩弄感情的渣男的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在被老爷子教训了好几顿之后, 夏琛被迫放弃了解释, 只是勉强让夏老爷同意, 不要把他们的关系告诉夏夫人,就算要说,也让他自己说——亲爹误会已经够难受了,再来个亲娘, 夏琛真有些承受不来。 告别夏老爷, 夏琛独自坐在河边吹了会儿风冷静冷静, 他现在应该去找温束说清楚, 提前给他做个心理准备,免得日后他爹态度有异。 但是夏琛这会儿真有些不想面对, 他能怎么说呢?我爹觉得我俩有不正当的男男关系?那子笺会怎么看他?会不会觉得他也有这个心思才会让老爷子误会?那以后两人还能正常相处吗? 夏琛成功继承了夏老爷的满腔愁绪,硬生生喝了一肚子风, 还是没想出个万全之策,最后一拍大腿, 得, 走一步看一步,以后的事儿再说吧! 他实在忙得很, 夏老爷大概是怕吓到温束, 虽说态度陡然和善许多, 但是他本来对待温束就不差, 只是让家里人有些奇怪,并没有引起太大关注,夏琛就自然而然把这事抛到脑后了。
第246页 唯一有些不和谐的,就是夏琛晚上再跟温束同床共枕的时候,偶尔会心虚一小下,觉得他们这样,是不是真的太过亲密了。 他也尝试过跟温束提议分房或者分床睡,结果都被温束以「不是你说包养关系的朋友就该同吃同睡」为藉口给拒绝了。 弄得夏琛上不去下不来,况且天气开始转热,温束天生体表温度要稍微低一点儿,晚上抱着睡特别舒服。哪怕睡前夏琛想尽办法离他远一点儿,不知不觉就穿过了自己制造的重重阻碍跟八爪鱼一样缠在温束身上,把人家当个大抱枕用。 得亏他不流口水,否则每天早起温束肩膀脖颈留一滩口水,羞都能羞死他。 这是之后的事,且说当前,夏琛大战当日,俘虏了不少人,几个异人也被他们给生擒了。 普通的俘虏,夏琛在留下劳动改造和直接杀了之间,最终选择杀了。现在虽然非常缺人手,尤其是这些俘虏,可以派他们去干最苦最累还有危险的活,可以不计算消耗的那种。 但是这些人都是手中沾满了无辜者鲜血的罪犯,不是说夏琛有资格审判他们,而是他根本不敢放心留下这些人。 派这些人去干活,他得安排足够数量的有一定战斗力的监工防止这些人闹事,反而需要大量人手,就算将他们弄残废了再去,万一里面有人突然觉醒成了异人。 异能的觉醒很多都是悄无声息的,他们防不胜防,只要出现一个,就会对他们这个还在建设中的基地造成极大的危害。 反正夏琛是不放心留下这样一批对他们心怀恨意的恶人在身边的,哪怕他们再好用劳动力再廉价,他宁愿辛苦一点儿慢慢从难民里挑选合适的人手。 所以这批人最后都杀了,但也不是直接杀的,而是充分利用了最后价值。 考虑到这次大战人手不足的问题,况且多了难民之后,需要完成巡逻和安全维护的任务也更多了,护卫队急需要扩展规模,于是在村里展开了第一次公开招聘。 除了必要的体格检查入队思想考试等等,最后的一项测试,就是跟那些俘虏打一场,以杀死敌人为最终目的,也是想让这些未来的护卫队成员见见血。 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挑选对手,可以选已经挑断手筋或者脚筋的,可以选身体健康赤手空拳的,甚至想跟拿刀的拼也行,只要你觉得自己不会被砍死。 夏琛甩手把护卫队招生的事全扔给温束了,能者多劳嘛,反正他家子笺最近不晓得遇到什么好事了,心情一直很好,都不用他费劲去哄,随便求了一下就接下任务了。 护卫队的待遇是有目共睹的,村里基本上符合条件的青壮都来报名了,前面的基础选拔暂且不说,光最后这项考试,刷下去的人可着实不少。 有的人打赢了,温束嫌弃人家胆小怯战故意挑选弱小的对手还恨不得对手双手双脚皆残废。有的人直接按照最高标准,温束又觉得这人太过自大看不清自身实力纯属找死。 当然也有表现好的,惨胜的,智取的,输了但是拼尽全力发挥良好的,温束放低标准收了一批——不放低的话一个都收不了,没法跟夏琛交代。 这些人的对战还引来很多村人和护卫队成员的围观,这样一对一的战斗,对于娱乐活动贫乏的人们来说还挺有意思的。 当然,他们敢豁出去打这一场,也是因为夏琛提供了充足的后勤保障,伤了有药残了甚至能断肢再生! 说到这里,夏琛就得感谢一下千里送的罗校官和万熊同志,对了,还有那个通风报信故意陷害他们的恶邻居。 那妇人也算是恶有恶报,她为了构陷夏家和姚家,将消息出卖给姓罗的,也不想想跟这般恶徒打交道会有什么好下场。 她家中女儿,跟细娘一般年纪,生的颇为秀丽,本已经嫁人,因为末日成了寡妇,带着一个才两岁的孩儿回了娘家。 结果这可怜的小寡妇被姓罗的手下一个战士看上强占了,孩子哭闹不停被活活摔死,小寡妇当天就上吊了。 这妇人还妄想找姓罗的给她女儿报仇,她觉着自己举报夏家姚家是立功了,谁曾想姓罗的根本没将她看在眼里,直接撵了出去。 那个害死她女儿和外孙的男人,恨她乱说话,一气将她家里剩下的孩子当着她的面全给杀了,这妇人受不了刺激,一头碰死在自家门前了。 这祸事本就是那妇人有了坏心才招来家里的,夏琛听到这消息的时候,除了唏嘘两声,再无其他了。 再说姓罗的和万熊,他们是真的给夏琛送了不少好东西,那些盔甲武器就不用提了,近百匹上好的战马,还有一些他们搜刮来的粮食布匹种子等等各种物资,夏琛还让人建了个仓库专门存放战利品。 送来的人口算是意外之喜,除此之外,他们带来的异人才是最大的礼物。 当时夏琛将几粒神奇种子塞进他们几个异人手里,试图复制当初柳娇和南哥儿达成的成就,再把他们的异能也弄来。 影子不知道在折柳手里遭遇了什么,精神好似崩溃了,异能用不出来,神奇种子也就没能发生变化。 千里眼和瞬移被温束恐吓了一通,又亲眼见他折磨姓罗的,吓得不行,拼命按照夏琛的要求去弄。结果还是只有瞬移成功了,把种子差点变没了,透明得几乎看不见,只能用手摸着感受存在。
第247页 万熊是根本不配合,要不是他的手被捆得死紧扔都扔不掉,他是肯定不会握着种子的。 但是他也没打算按照夏琛说的做,然而他的异能根本不是自主型的。这是夏琛后来分析的,比如萱娘、井生那样的异能,可以由主体自己决定是否释放,就是自主型。 万熊和南哥儿那种,一旦拥有就完全覆盖自身,南哥儿的力气不会因为他想变回以前就变回以前,万熊只要一受伤身体就会自动开始自愈。 加上当时他眼看温束让人用他的脚去踩他尊敬的大哥,情绪太过激动,异能释放更加快速,直接就把神奇种子给撑满了。 这些异人后来都杀了,夏琛也不敢留着他们,也就用起新出的两种变异植物时,会唏嘘一句,感谢他们的奉献。 来自异人的变异植物,变异方向似乎会跟原本的异能来源有关,这让夏琛难免生起一丝希望。 这次合该他走运,或者说北哥儿走运,万熊灌注的神奇种子,长出的变异植物是一株树,可以分泌一种胶质,将这种胶抹在断肢的残缺处,会渐渐将残缺的肢体长出来。 万熊的自愈是种极其强大的异能,最后只出了一个断肢再生,但夏琛已经十分满意了,在确定功效之后,他就将这种命名为再生胶的变异植物给北哥儿用上了。 再生胶效果极其显着,目前它的生长周期是一周,于是每一天,都能看见北哥儿的胳膊长出来一截,最初颜色是如胶质一样半透明的,里面甚至能看见血管和骨头缓慢增长的样子。 直到第七天手长出来,胳膊就完全长好了,除了相比别的地方更白一些,就连接口都看不到,而且非常灵活,跟原装的没什么两样。 夏二姐一家几乎喜极而泣,北哥儿哪怕残疾也没有放弃锻鍊,抓住这次考核机会成功进入了护卫队。 这算是解决了夏琛一桩心事,而瞬移异人给他的变异植物,就是十足的惊喜了。 起初他也猜过,瞬移异人会给什么样功能的变异植物,约莫应该是速度方面的,但是万万没想到,竟然是空间储存类的变异植物。 他种出了一串葫芦,从大到小七个,赤橙红绿青蓝紫,最小只有半个指节大小可以当挂坠,最大的也不过成人巴掌大。 根据大小不同,拥有的储存空间也不同,而且还有一定的时限,并不是能永久使用的。但这已经让夏琛非常惊喜了,在夏铜板「放了我爷爷」的嘲讽中,他亲切地给这些葫芦命名为葫芦娃。 第132章 种出葫芦娃之后, 夏琛沉浸在难言的快乐中,不管夏铜板怎么嘲笑他,他看着葫芦藤上的一串小葫芦的眼神都是爷爷般慈爱。 这可是空间储存类植物啊, 他也就做梦的时候敢往这个方向想一想,就算有系统空间在, 每次拿东西都要真身进出十分不方便, 地方还是跟夏铜板租借的。就很没有夏琛曾经看过的末日文或者修真文里, 那种主角一挥手山一般物资瞬间消失的云淡风轻感。 更妙的是, 这些小葫芦是可以给其他人用的, 夏琛研究了一下, 他作为具现者, 可以设定葫芦的使用者,只能一人使用、多人使用, 或者完全开放使用权限。 打个比方,他给他爹一个葫芦, 在给的时候可以设定只给他爹一个人用,也可以他家里人用, 或者干脆拿去卖, 购买者愿意给谁用给谁用。 而设定的方法, 若是限定使用者, 便取使用者的一滴血让葫芦吸收, 有点儿滴血认主的感觉。 另外, 越是容积大的葫芦存在时间越短, 比如容积最小的紫葫芦, 它的储存空间只有半个立方米那么大,顶多装点儿私房钱小零食之类的,但是存在时限最长,有半年之久。 而红葫芦它的储存空间是最大的,足有一间小屋子那么大,但是相应的,它的存在时间就很短,还不到一个月。 到了存在日期,这些葫芦就会变成没有空间储存能力的普通葫芦,颜色也会变成普通葫芦那种黄白色。里面储存的物资如果不提前拿出来,要么会被空间吞噬掉,要么直接给你喷出来。 比较好的是,在接近存在日期倒计时的那几天,葫芦会逐渐变色,提醒主人。 当然,虽然现在葫芦娃们的使用还有一些弊端,但是夏琛有魔法书啊,不管是嫌空间小还是存在时间短,只要卡牌化之后再拿去升级,总能提高它们的容积和存在时间的。 种出葫芦娃之后,夏琛很想拿出去给家人朋友献宝,但是考虑到完整的母本才能复制出完整的复制体,夏琛忍了忍,先把葫芦娃卡拿去复制,准备等攒多一些再拿出来用。 而这段时间,外城难民的生活逐渐走上了正轨。 在确定短期内无法进入城墙内,而且还要在这里生活一段时间之后,有些脑子灵活一点儿的人,便捡来合适的树枝石块,问村民讨一些不要的稻草,慢慢搭建起简陋的屋子。 其他人有学有样,虽然待在铁树墙里头很安全,但是能有个遮身处总比席地而睡来得强。至于不愿意干活的真正的懒汉根本活不了这么就,就算靠欺负别人抢别人东西,好歹也得动弹吧。 于是在第二层铁树墙圈起来的外城,便建起一座座简陋破旧的小屋,有了安身之所,这些难民眼里渐渐有了希望,脸上有了笑容。 他们来这里的时候,身体都太差了,根本干不了什么活儿,还有很多人在生病,夏琛只能让他们先养着,每日一些很简陋的食物,甚至没办法让人填饱肚子的食物他当然不缺粮食,但不能让这些人习惯了被施予,哪怕夏琛说了是借的以后要还,这不还没能力换嘛,万一他们习惯了一直欠债呢
第248页 有的人浑浑噩噩的活着,有的吃就吃,吃不饱就少动弹一点儿,也有的人更聪明,知道谋求更多的食物。 他们先是试探着询问来巡逻的护卫队成员,能不能跟城里的人做交易,护卫队当然不敢随便回答,先是报给折柳折柳相当于他们的副队长,这种事他们是不敢去找顶头上司温束的。 折柳跟夏琛汇报了一声,夏琛觉得挺有意思,便应了,这也是他甄选人才的一种渠道嘛。 得到肯定的答覆之后,那最先询问的人没多久就跟在第一排树墙后夯地的村民搭上话,试图将他们打的柴卖出去。 他们现在的情况,唯一能获得的免费资源,就是林子里的柴火了,当然还有一些野菜野果之类的,一般都被吃掉了,村民们也不会稀罕这点儿东西,那两边的林子不密,少有能猎到的动物。 柴火虽然也不稀罕,但是万一就有人不愿意打柴或者家里富裕想买柴用呢他们的柴火卖得便宜极了,晒得干干的,捆好的一大捆,随便换点儿吃食就成。 不知是这人会说话,还是那村民动了恻隐之心,他们虽然不需要柴火,但还真跟他介绍了一个客户。 孟大舅家一直在做滷味,做滷味费柴火,他们家人口虽然不少,但是都有事做,孩子们训练的训练上学的上学,男人种地女人操持家务还要煮滷味,都不得闲。又不像别人家,用的柴少随便弄些回来就够用很久,他们只能做完活儿再去打柴,十分累人。 买柴用就方便多了,虽然要多出一些钱财,但是他们家因为做滷味,而且还有几个孩子在护卫队,家境可以说非常不错,这点儿柴火钱真不算啥。 况且这些难民也不像村人一般,现在只愿意收彩币,他们什么都要,杂粮熟食调料布匹锅碗瓦罐甚至旧衣服,都能换柴。 起初就孟大舅一家去换,他们人厚道,虽然听难民说什么都要,拿去的依旧都是他们最缺的粮食。 后来还是难民主动提出,想要一些旧衣服,因为他们这边有小孩的衣服实在穿不了了。 等村民发现万物皆可换柴,他们纷纷心动了,哪家没攒着一些破烂,豁口子的瓦罐儿,做家具剩下的木板子,剥烂了又捨不得扔的烂皮子,哪怕是地里摘两个茄子一把豆子,都能换回柴火来。 于是全村老少齐齐行动,隔着一排树墙,两边的人就跟探监似的,从那缝隙里来回递东西。 说起来那缝隙也不算十分小,小孩子和瘦弱一些的人很容易就能穿过去,但是至今没人敢越雷池一步。 村里的人隐约有一种优越感,他们知道外面的人很想进来加入他们,但是夏少爷不让,还要经过挑选。 他们很乐意保持这种让人羡慕嚮往的状态,甚至在与难民交往中,都会有一点儿高高在上的心态,这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他们的幸福感,他们并不愿意主动打破这种界限。 而难民的心思更加直白,村民们什么样的生活,从他们的吃穿和一些故意透露出来的话语中可窥一斑,简直让他们羡慕的红了眼。要是能让他们住进城里,也过上这样有房有地有吃有喝的生活,让他们干什么都行。 所以他们哪敢违背夏琛的意思,他不让进,就没人敢跨过去一步,就连不懂事的孩子,都被家长再三教育,不能偷偷往里跑。 在这场交易里,看似村民是占便宜了,用一堆用不上的破烂儿换回了一定能用上的柴火,实际上难民才是靠这个方法慢慢立足。 这些村民们看不上的东西,对于一无所有的难民来说,都是急需品,有了瓦罐,他们可以自己煮热乎的食物。有了木板,再寻几块石头一垫便是张床,不用睡在有潮气的地上。烂皮子洗一洗缝一缝,还能给小孩儿做条兜裆裤。 至于那些粮食蔬菜,一锅煮了更加丰盛,也能更好的养身体,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也都能找到合理的用处。 夏琛冷眼旁观,觉得提出换柴这个主意的人真是个能人,别的不说,光跟村民搭上关系让他们帮忙介绍客户就不容易。 开了这个头,他得供上足够的柴火,另外在最初只有姚大舅家一个客户的时候,压制住其他人不让他们形成不良竞争柴价已经够低了,再压价竞争这摊子就砸了。 与此同时得保证柴火质量,要不是他们的柴收拾的干净好烧,也不会有回头客。 夏琛让巡逻的护卫队观察过,那人将人分组,有力气的男人去打柴运柴,女人照顾孩子翻检晾晒捆绑柴火,换来的物资合理分配。 他是最先起头的人,说服了自己所在的小组之后慢慢搞起来,等在姚家人手里换到粮食之后,很多人动心想插一手,但此时村民们已经加入进来,不用担心供大于求太多人去分他的好处。 然而这也不是个长久生意,两边林子柴火是有限的,村民们烧柴也烧不了那么快。眼瞅着生意一天不如一天,许多难民都唉声嘆气,很不愿意放弃这个唯一能换到物资的活计。 孟明峻很看好这人,他打听过,这个叫易杉的男人,是个识字的,他就喜欢识字的,能帮他分担点儿工作就再好不过了。 夏琛却想再看看这人还有没有其他主意,在柴火卖不出去之后。 易杉果然是个有成算看得长远的人,在柴火生意热度消退后,他又组织人手,开始卖其他东西。
第249页 难民里有个老头,有一手非常出色的编织手艺,干枯的草,砍来的竹条,连着叶子的树枝,在他手里可以化为各种有用或者精巧的东西。好看又结实的竹筐竹篾竹蓆子,可爱精緻的草编小动物,就连幼娘都拿夏琛给她的零花钱去买了只草编的小狐狸回来。 夏琛相信,如果难民里还有其他人才,一定也会被易杉渐渐挖掘出来,只是那些人的手艺不像老头的需求低,所以才不显。 在孟明峻再三要求之后,夏琛终于松口,可以把易杉调进来给他打下手,当然,这人的背景都是提前做过调查的。 然而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易杉竟然没同意,反而希望把自己进城的名额换给别人。 第133章 易杉想要送进城的,是他的契兄巫奇, 两人虽然以兄弟相称, 但据冯家林哥儿说, 曾见过易杉亲吻巫奇。如果真是兄弟, 这般年纪,哪怕是亲脸, 都会让人觉得十分奇怪。 夏琛在调查易杉的背景信息时,便已经查到巫奇的存在,跟白净斯文的易杉不同,巫奇是个沉默寡言面色黧黑的高大汉子,他一只脚似乎有些问题,走路有些跛。 巫奇擅使匕首之类的短器,姓罗的一伙儿不给奴隶留任何武器, 巫奇便将一块长石磨成匕首形制,用这一把石匕,数次从身强体壮的奴隶们手中抢到食物分给易杉。 两人一路走来, 可以说是相依为命,夏琛有想过易杉或许会将进城的机会给巫奇, 只是不确定,毕竟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有时候在艰难的环境下能够互相扶持, 等安逸后却开始离心, 也就是常说的只能共患难不能同富贵。 不是说进城就富贵了, 但确实会拥有一个相对而言安逸稳定的生活环境。 于是夏琛主动去见了易杉一面, 问他是否知道,放弃这个机会的含义。 易杉一脸坚定地跟夏琛说,他能得到第一次机会,就一定能得到第二次,他相信夏少爷能看出他的价值。 夏琛忍不住笑了,这是个很自信的人,他的自信心来源于对自身能力的信任。 夏琛相信,如果他愿意,他可以在姓罗的手下混得不错,最起码会比那些只会阿谀奉承的狗腿子混得好。但他宁愿隐藏自身能力,也不想给姓罗的卖命,这说明他心里有自己的底线。 有牵挂有底线的人,比毫无牵挂毫无底线的人让人更容易放心,夏琛同意了他的要求,将入城的机会给了巫奇,巫奇成了难民里第一个进城的人。 也不知道易杉跟巫奇说了什么,巫奇沉着脸,揣着两个煮熟的土豆,穿过夏琛收起的铁树墙,在所有难民的注视下走进去。 夏琛分了一间茅草屋给他,是原本村里村民的屋子,算是租借的,跟他讲好了租金。 毕竟现在村里也腾不出人手来盖房子,总不能放进来一个人就分一间房,夏琛的打算是盖一批廉租房出来,等日后放人进来,先租房子给他们,往后的住宿问题他们自己解决。 不知道是不是易杉跟他叮嘱过,巫奇只闷声点头,也不怎么说话,揣着仅有的两个土豆站再茅草屋里四下看过一圈后,终于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他问孟明峻:「可有我能做的活?」 他们难民,平时跟村民交易,会打听村里的一些消息,重要的事夏琛不会让这些村民知道,让他们知道的就不怕他们说出去。 于是难民都知道他们在用新的货币,知道他们接了任务做才能赚到彩币,还知道村里有个商铺,能买到他们想的到的想不到的各种东西。 孟明峻立刻扭头去看夏琛,这他可做不了主,他想要的是易杉,进来个巫奇,夏琛喊他来帮忙安置,但他也不晓得能给他个什么活计。 夏琛问:「你擅长什么?」 巫奇沉默片刻,低声道:「杀人。」 夏琛还挺想看看这个擅长杀人的巫奇到底有多擅长,不过俘虏都让他折腾光了,也不好让人家随便挑个当目标,便按捺下这个心思,跟他说:「既然进来了,就跟村民们一个待遇,他们什么标准接任务,你也什么标准。」 他是故意的,他想看看易杉把他这个似乎只会杀人的契兄送进来准备怎么办。虽然他给了巫奇跟村民一样的标准,但是接那些活一个身体健全是要的,扫撒的活儿他大概抢不过村里老弱。 之后夏琛没再多关注巫奇,他还有很多事要做,自然有人将巫奇的消息汇报给他。 据说巫奇进来是带了几枚白币的,大约是难民们仅有的积蓄,他去商铺全部换了盐,给外头的难民送去。 当晚易杉让人将粮食野菜混在一起加盐煮了乱炖,所有人聚在一起吃了一顿,有相熟的村民,还给他们送了一些菜。 有难民开始进入城中,夏琛更新了一下商铺里的商品,加上了许多日用品,另外他在考虑要不要组织人手出去搜集物资。 粮食虽然暂时不缺,但是铁器还有其他物资,供给突然多出来的□□百难民,还是有些困难,光靠柳娇复制,太不稳定。 别的不说,就说锅,一家总该有个能做饭的大铁锅,光靠瓦罐可没法子过日子。还有农具,日后再要开垦荒地,没有足够的农具可不行。 清河村村民自家是不缺,但是也没有多余的可以分给其他人。 加上护卫队扩招了,敢过来的殭尸反而少了,偶尔窜来一小群,一起遇见的两个小组还会争夺一番。
第250页 夏琛也不想永远将他们困在这城中,太过安逸的环境在末日并不是什么好事情。 下定决心后,他召集护卫队成员,将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可以允许他们外出搜集各类物资,外出当天不算出勤,不算工资,南瓜马车可以租借给他们。而且他们的搜集回来的各类物资,要抽两成,剩下可以选择自己用,也可以选择按照一定价格出售给商铺回收。 最初一些人想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的,要扣工资要出钱租车,甚至找到的东西还要被抽成,怎么想都不划算。 等夏琛将能列出来的各类物资收购价放出来,他们一个个便心动了,光一个铁锅就一个绿币,他们每日工资才三十个白币,加上奖金,最多也就五十个白币。 搬一个锅回来就够两天工资了,他们有车,总不至于出去只搬一个锅回来吧。 更让他们疯狂心动的是,他们还能租借夏琛提供的彩色葫芦,据说那就跟仙家的袖里干坤、芥子纳须弥一样,可以容纳比葫芦打很多倍的物体。 葫芦娃夏琛已经复制了一些出来,他最先便拿了一串去分给自家人,他们各自挑选自己喜欢的颜色和大小,哪怕最大的红葫芦,挂在腰间也只显别致不觉臃肿。 夏琛知道温束喜欢红色,也晓得他大约不耐烦挂个葫芦在身上,便自己串了个手串,将最小的紫葫芦做成坠子给他,也好方便他放些小玩意儿。 因是他送的,手串还是他亲手串的,温束十分喜爱,戴上后便不曾摘。 言归正传,葫芦娃们的租借费用十分高昂,护卫队的成员暂时都不打算租借。 而且动心是动心,也不是所有人都想出去,外面什么样他们上次去县城都看见了,哪有自家这城里好。 于是第一次外出的小队,是几个不同的护卫队小组成员组成的,不过大家训练巡逻都在一处,都十分相熟,不存在磨合不好的问题。 说走就走,当天他们准备了一番,第二天就跟夏琛租借了一辆南瓜马车,又去夏老爷那里租了两匹马。 外出的南瓜马车跟坐人的大客不同,夏琛将内部设置的更类似货车车厢,座位减少,剩余空间用来装收集到的物资。 第一次外出的小队里,有孙黑虎兄弟、文桂喜、东哥儿南哥儿、还有姚家的一个表侄儿和另两个护卫队成员一共八人。 第一支搜寻队,外出前跟夏琛汇报过目的地以及大约回归时间,以防万一夏琛能及时派人出去营救。 他们没有好高骛远,而是将目标定在了里清河村不远的一个小村子里,这个村子规模不如清河村大,总共也就几十户人口,村里还有小媳妇是从那个村子嫁进来的,他们走之前还特意去打听过村子的情况。 这样规模的村子,就算整个村子的人都变成殭尸了,有防御力强悍的南瓜马车在,他们也足够全身而退。 况且这些人经过这么久的锻鍊,都是护卫队里的好手,一般小规模的殭尸群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所以夏琛并没有太担心。 果然,半下午的时候,他们就回来了,在村民好奇的目光中,这些人红光满面地卸下满车的货物。 那村子里的人果然已经死光了,村里还有几十只殭尸游荡,为了抢时间搬东西,他们并没有花费太多功夫去杀殭尸,能杀就杀太多了就引到一边去,打游击一般囫囵搜集了半个村子。 光大锅都有十几个,叠在一起搬下来,夏琛怀疑他们是不是每家去了先砸人家灶台撬人家的锅。 另外还有紧缺的农具,不说那些还没见到东西的难民了,很多村民都想买一些回去。 其他还有一些菜刀陶器油灯木箱子之类乱七八糟的东西,普通农户家,也就是这些东西了。 以前只用按照定价售出,夏夫人和巧娘看个店不成问题,现在搞收购,这两人就有些玩不来。 夏琛干脆将冯砚山找来,他不耐烦给这些杂物一件件定价,日后还不知会搜集回什么东西呢。于是给了一个大概的标准,让冯砚山来帮忙做收购工作,老冯的人品和能力,他还是很相信的。 冯砚山好吃好喝养了一段时日,总算养回来一些,身上多了些肉,依稀能看出竟然长得不差,只是依旧一副见人就笑的和气模样。 他很愿意做这个活儿,尽心尽力替夏琛谋算,低价收高价卖,又压在孙黑虎他们心里的底线上。 当然,他也没有太黑,出去一趟依旧让这第一支搜集队赚翻了,刨除租车租马抽成等等费用,他们一人分到了三百多白币,一趟出去就赚了一个月的工钱。 一直等在旁边,看热闹或者想买东西的村民们,眼红了。 第134章 随着夏日临近, 天亮得越来越早。一辆圆头圆脑的南瓜马车唿啦啦穿过村子, 引来一众艷羡的目光。 一伙早起做工的汉子目送南瓜马车驶远, 干瘦的孙柱头咂咂嘴, 语带暗示:「这齣去一趟, 可真不少捞钱。」 其他人纷纷附和,话语里皆是羡慕,畅想着若是自个儿出去, 找点儿什么东西回来,能换多少多少钱,甚至连那些钱能买什么东西, 都盘算好了。 他们是去修水渠的一个工作小组, 惯常在一块儿做工,彼此都十分熟悉, 说起话来也少了几分顾忌, 白日梦做起来,也不怕有人嘲笑。 孙柱头心中念头愈发耸动, 他轻咳一声, 道:「要不,咱也租个车出去吧。」
第251页 第一支搜寻队的丰厚报酬,让所有人都眼红不已,后来不知是谁提了一句,说是只有护卫队能出去不公平。 这话传到夏少爷耳朵里, 他不但没寻那个乱说话的, 反而直接将政策开放了。不光是护卫队, 谁想出去都成,其他条件也跟护卫队一样,先花钱租马租车,收穫抽两成。 另外又补了两条,一是外出安全不由护卫队负责,若是发生事故需要援救,需支付援救费用。 二是若出租的南瓜马车和马匹有损伤,需足额赔付相关费用。如果租借人发生意外根本没回来,这笔债务由其家人支付。 他甚至干脆将两层树墙中间的那颗铁树收了起来,让人安了个门上去,免得一回回找他去收树。 这消息一放出,本来有些躁动的村民反而安静了,谁都知道出去能捞到钱回来,同样的谁都知道外头不安全。他们也就是看见人家拿到丰厚的报酬忍不住眼红心动,回头冷静一想,那点儿心动就被现实打败了。 于是眼看着第二支第三支搜寻队出去,带回来的物资有多有少,最少的时候刨除成本,一人也能赚回一两百枚白币。 一次两次的,也没见他们出事,最严重的一次也就是有个人受了轻伤,于是村民们压抑地那点儿念头,又开始泛滥。 昨个儿就有个搜寻队,是村里几个年轻小伙儿组成的,他们租了最小的南瓜马车,也没敢跑远,在前几支搜寻队已经搜刮过的村子里跑了一遍。 他们的打算是,这些地方被那些护卫队出身的人清理过一遍,相对比较安全,缺点是收穫不会很多,但仔细找找,多跑点儿地儿,应该能有收穫。 想法没错,大件的容易兑换的东西,已经被搜走了,他们只运回来一车零碎,几把铁菜刀,某两家漏下的农具,为了省地方,他们把锄头柄都卸了,只带回来一个锄头。 另外还有破铁锅烂布头之类的,甚至还有两缸腌好的咸菜,冯砚山捏着鼻子给他们报价,收了一堆破烂儿回去,还有一些死活不肯要,比如那两缸咸菜。 这群年轻人将换来的钱分一分,每人分了七十多个白币,另外还有一些换不出去的东西,他们也分一分带回家,都是能用上的。 虽然比不上那些护卫队,但是收益也很不少了,村里公认的高收入护卫队,一天也才三十白币,这些钱光买粮食,够一家子吃半个月。 经这一回,村里动心的人更多了,今天早上眼看着又走了一辆车,出来干活的孙柱头忍不住开始给工友敲边鼓,想拉他们一同租车出去。 刚刚还在畅想的一众汉子,瞬间都沉默了。他们不是不心动,但是也就是想想,他们跟那群敢冒险的年轻人不同,这里做工的,大都是三十来岁的中年人,家里有妻儿老小,自己就是一家子的顶樑柱。 出去搜寻物资确实能捞钱,但只要有个万一,他们一家老小可怎么活。 见大家都不接茬,孙柱头急了,他跟田大壮一样,都是自小身体素质比不上同龄人,所以有点儿急躁贪功喜欢走捷径。 在他看来,这搜寻队就是个很好的机会,护卫队对身体素质要求很高,他是没指望了,倒是这个搜寻队,没什么要求,关键看运气。运气好出去一趟个把月不愁吃喝,运气不好……他相信他运气不会那么差,所以再没有比这更好的路子了。 「怎么就不说话了?!」孙柱头劝道:「你们看看那些小年轻儿,出去一趟挣咱们好几天的工钱,还带回家那老些东西,咱们难道比不过他们?」 「不是,咱们……家里……」有人支支吾吾。 孙柱头忙道:「就是为了家里啊,出去一趟,家里缺啥不都添置起来了。那商铺里的糖块、精米、糕点还有那些新鲜果子,你们不想给家里娃娃买点儿尝尝?」 这番话确实十分打动人心,这群汉子脸上出现几分犹豫和心动。 孙柱头趁热打铁道:「我都去问过了,那群小年轻都说了,他们就是在护卫队去过的村子又颳了一遍,根本没遇见过两个殭尸。」 其实殭尸是遇见了,只是只有几只,他们驾车飞快的跑了。孙柱头怕说出来动摇他们的念头,就瞒着没说。 「那他们都搜刮两遍了,还轮得到咱?」有人问。 问出这话,就是已经在考虑这件事了,孙柱头忙道:「那群小年轻也才去了两个村子,还有他们没去的,所以咱们得趁早,越到后头,附近越难搜寻到东西。」 众人一想也是,他们这些能出来做工的,日日有工资领,多多少少都有些积蓄,拿出来付个租金还是没问题的。只要干这么一回,找到个大件儿,那可就发达了。 越说越兴奋,加上有孙柱头在里头煽风点火,危险都被最小化,说得兴起,这群人恨不能现在就租辆车出去。 唯有最矮瘦的田大壮一直闷不吭声,孙柱头刚跟人畅想完换来的钱买啥,一扭头看见自己这个老伙计闷头干活一句话不接。 他腆着点儿笑凑上来,胳膊肘戳戳田大壮:「你准备买点儿啥给家里?」 田大壮闷声道:「我不去。」 孙柱头眼睛一瞪:「咋的,你不相信兄弟?」 其他人已经被他拉成了一伙,正是上头的时候,纷纷来劝。 田大壮依旧咬死了不松口:「我不去。」
第252页 上次他协助夏少爷捉住影子,打完仗之后,夏少爷兑现承诺要给他奖励,问他是公开给他发奖,还是私底下给。 田大壮选择闷声发大财,拿到了夏少爷奖励的一大笔钱,还说如果以后家里有人受伤或者断手断脚需要治疗,可以给一次免费的治疗机会。 田大壮十分满意,那治疗机会有多珍贵不用说了,光那些钱,就足够他将家里三个孩子都送去学校念书,还够家里花用。 如果没有这笔钱,他或许还会拼一把,但是现在既然不用冒险,他就不想去赌那个万一。 而且吧,田大壮隐隐觉得,夏少爷似乎并不十分支持他们都组建搜寻队出去搜集物资。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是他相信夏少爷反对的一定是不好的。 所以不管孙柱头和其他人怎么劝,甚至惹得孙柱头差点儿跟他翻脸,他都咬死了不同意,就是不去。 于是当天做工的时候,其他人都是聚在一起边干活边商量,独他一个被隔在一边儿没人搭理。 田大壮不为所动,晚上下工,其他人又去商量明天的出行,他一个人孤零零回家。 媳妇儿问了一句,他将事情说了,媳妇儿点头道:「不去也好。」 第二天,或许是因为连着两天外出的普通人都没有出事,今天一下子有好几组去申请租车租马。 夏琛只放了三辆南瓜马车出去,被孙柱头他们抢先租到一辆,另两辆一辆被护卫队成员组成的搜寻队租了,还有一辆被首先外出的那组年轻人租去,没租到的都垂头丧气。 孙柱头得意极了,马车从孤零零一个人上工的田大壮身边驶过时,他还大声跟田大壮说,下次有机会再带他一起。 田大壮一点儿都不后悔,因为他们工作组就剩他一个人了,孟明峻临时将他编到另一个工作组先做着,都是一样的修水渠的活儿,在哪儿干都一样。 闷头干了一天活儿,午饭都是家里小孩儿送来的,一直到晚上下工,田大壮才边走边跟新工友聊着天往回走。 还没走到家,就听见一阵阵的哭声,他心里一惊,朝着哭声来源跑去,其他人也一样往那边跑。 等去了才知道,今天出去的三组搜寻队,在回来的路上遇见了小波殭尸群,说是小波,也有好几十只。 最先遇到的是孙柱头他们,一下子死了两个人,还有一个脚被殭尸咬了,他运气不好,殭尸病毒没抵抗住,眼看着毒素要蔓延,为了保命只好把脚砍了。 另外几个人也多多少少有伤,后来年轻人那组也撞上来,同样死了一个。要不是后来护卫队那组赶来救人,他们两组恐怕会全军覆没。 就连那个断脚的,也是护卫队用随身带的金疮药给他做了处理才救下命来。 死人的几家,家里妻儿还有老父母,抱着尸体哭得天昏地暗,为了不让被咬死的人变成殭尸,他们将尸体的心脏都捣烂了,现在还要拖去焚烧。 田大壮远远看着浑身是血瘫软在地眼神呆滞的孙柱头,其他几人也是差不多的形容,这大概是他们离死亡最近的一次。 「我们去找夏少爷,是他放人出去的,得给个说法。」 「对,去找他!」 人群里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痛失亲人放声哭嚎的人顿时仿佛找到了出路,当即就有人抹着泪站起来。 田大壮目瞪口呆,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夏少爷那么容易松口放他们出去,他看看四周,出了这么大的事儿,村里能主事的人,一个都没出来。 他看看义愤填膺的几家,慢慢后退几步,这些人是很惨,但是他们的行为,只会将自己推上绝路。 第135章 夏家院子里, 小石桌旁围坐了一圈人。 喧譁声哭闹声越来越近, 南哥儿连蹦带跳地跑过来:「小叔小叔, 那些人真的找来了。」 他瞪圆了眼睛,颇感不可思议。 前段时间村里有流言,说他小叔对村里人有意见,偏帮孙黑虎那群外来人和他们家亲戚,所以才把好活儿都给了那些人, 现在还想法子帮他们捞钱。 南哥儿当时就想, 小叔招护卫队的时候,是全村通知的, 他们自己不愿意来, 怪谁?那三个报名的年轻人, 现在有一个都已经当上小组长了。 而且后来扩招,也有很多村里上进的年轻人进了护卫队,怎么就变成他小叔偏帮了?! 他本来很生气,想把污衊他小叔的人都抓出来, 好好收拾一顿。 没想到他小叔一点儿都不生气,不但不生气, 还顺势开放了城市, 让他们随意组建搜寻队。 要知道,就算在护卫队内部,他们想组队出去, 也得是队内考核排名前列的。稍微动点儿脑子想一想, 就知道一群没怎么经歷过战斗的人贸然往外跑有多危险。 可是那些人就跟瞎了聋了脑子坏了一样, 只看得见他们带回来的钱,看不见他们衣服上沾染的血迹。 当时他小叔怎么说来着:「人要找死,谁都拉不住。」 南哥儿这才明白,小叔是故意给这些人吃个教训,要他说,也是应该的,村里虽然大部分人还不错,但总有那么几个,时不时就要传几句酸话,癞□□落脚背,不咬人噁心人。 只是他没想到,这些人竟然还敢来找他小叔,小叔说的时候,他根本不敢相信。靠着他小叔的庇护在这里生活得这么安逸,自己作死,还敢来找他小叔麻烦?
第253页 事实证明,是他小瞧了人的脸皮厚度,这些人还真来了。 「小叔,你坐着别动,我去收拾他们。」南哥儿义愤填膺,拳头都握紧了,几个莽一些的汉子,也是一副要打架的样子。 「暴力虽然能解决问题,但是最不可取的。」夏琛拦住南哥儿,慢条斯理喝完茶,想了想又补充一句:「偶尔会非常管用。」 怎么说,今天发生的一切都在他预料之中,所以南哥儿气成那样,他反而能心平气和地思量这件事的得失。 清河村总体而言,算是一个民风淳朴的小村子,但总有一些性格恶劣贪婪短视的小人存在。 当初决定建城收税的时候,他本来打算清理一批人出去的,不过大概是他当时定下的规则不够严苛,又或者是这些村民的从众心理太强,最后都选择妥协。 他也不好再找藉口赶人出去,加上城市建设缺少人手,他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得那些老鼠屎混了一阵子。 但是老鼠屎终究是老鼠屎,不可能因为泡在粥里就变成粥,只会将粥也变臭。 这回一下子来了这么多难民,只要夏琛愿意放开收人,人手短期内肯定不会缺了。况且就算他不收人,只将工作承包出去,也会有人愿意给他做。 加上有难民们的艰难生活做对比,有些人便飘了,要他说,这些人实在不怎么聪明,都看见难民过得什么样了,不缩着头来讨好他,还来给他找事?果然还是他太好说话了。 至于组建搜寻队,这个真是夏琛故意的,不管什么时候,贫富差距都是存在的。尤其是末日这种不太平的世道,越是有本事的人越容易积累财富,以后贫富差距甚至会越来越大。 因为他们这个生活环境相对封闭,这种贫富差距还不太明显,但他不能抑制这种大趋势,与其等以后那些没什么本事的人压抑久了爆发,不如他先把火给点了。 他有心剔除一些不合格的领民,时机也正合适,既能搜集物资,又能激发刚刚扩招的护卫队训练积极性,还能藉此机会杀鸡骇猴,一举三得。 说话间,几个死者的家属,还有那个断了脚的村民一家,以及许多围观的人,都聚到了夏家的大门外。 一群人来势汹汹,等见着夏家大门,又突然怂了,一个个立在门外的空地上,没人敢主动去敲门。 夏琛慢悠悠将杯里的水喝尽,才带人出去,温束不耐烦应对这些人,夏琛也怕他一个脾气没压住,当场打死两个就不好收场了,所以只带了两个侄子并一些护卫队成员,连他爹和大哥都没让露面。 他一出现,本来已经低下去的哭声立刻又高昂起来,夏琛让他们哭得头疼,作势转身要走,惊得他们哭都忘了,慌忙去拦。 平时夏琛挺爱笑的,但是什么场合用什么表情,此时他便一点儿笑模样都没有,摆出一副严肃脸:「你们来我家作甚?」 一个刚死了男人的新寡妇哀哀哭道:「夏少爷呀,我家老葛死得惨啊,我家里三个娃呀,我……」她哭得时候调子拖得长长的,一哭三嘆,抑扬顿挫。 夏琛面无表情地看了眼被人拖来的尸体,点点头道:「我看见了。」 众人等了一会儿,不见他有要再说话的意思,都愣住了,新寡妇眼泪还挂在脸上,吶吶道:「我男人死了……」 夏琛依旧面无表情:「我看见了,你说了两遍了。」 新寡妇急了,哭都忘了:「我男人死了,他死了,我们娘四个怎么活,我们……」 「你男人是我杀的吗?」夏琛打断她的话,大声质问。 「不是,他……我……」新寡妇支支吾吾半天,不知道该怎么答夏琛,求助地看向其他人。 三个死者,其实只来了两家,那个死掉的年轻人家属没来,除了这个新寡妇,另一家是个老太太领着人来闹,断脚的那家也是一家老小齐上阵。 眼瞅着新寡妇败下阵,老太太小声道:「我儿子他们都是听你的话出去,才死得咧……」 夏琛冷笑一声:「是我逼他们出去的?」 他招了招手,孟明峻从人群外挤进来,把刚从任务处外墙上撕下来的告示递给他。这是夏琛的习惯,有什么决定或者新规,都会贴在任务处外墙上公示一段时间。 夏琛将告示举起来面对众人:「这上面写什么你们应该都晓得吧,毕竟当时我让人给你们念了好多遍的。出城与否自行决定,凡自行组建搜寻队者,生死自负。」 他抖了抖手上的告示,瞥了眼地上的尸体,偏头一笑:「吶,所以真是自负了,你们来找我,又有什么用呢。」 全场陷入一片寂静,当初这告示夏琛确实让人读过很多遍,就算她们没有亲耳听过,也听其他知道的人讲过。 有围观村民小声嘀咕:「还不是为了来讹钱呗。」顿时引来一片附和声。 冷静想一想,这件事确实找不到夏琛头上,只是家里的顶樑柱倒了,她们迫切的想寻找一条出路,将家人的死归责与夏琛,最好让他给补偿,就成了最好的出路。 这些人当然不愿意承认自己是抱着这样低劣的想法,让她们就这么撤回去,她们也是不愿意的。人已经得罪了,要是好处还没弄到手,岂不是太亏了。 只是她们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便愣在那里。 那个断脚的家属却抓住机会,跪下哀求道:「夏少爷,我们不是来讨说法的,只是我们当家的脚没了,求您赐些神药,给他治治吧。」
第254页 夏琛看了眼趴在别人背上,下肢少了一截白仓促包起来的面色惨白的男人,冷淡道:「我的药是补血的,这么大的伤口,用药会大出血。你们非要用的话,可以给药效最低版本的。」 他掏出一个小瓶子,里面是稀释的水果血:「这一瓶就够了,诚惠两个绿币。」 两百个白币卖水果血,真不是夏琛黑,别处再找不到疗效这么好的补血药,他卖护卫队也是这个价。平时根本不对外出售,要不是这人腿断了,他都不会拿出来。 那女人要接药的手一顿,睁大眼睛,差点儿蹦出一句:「还要钱?」 她咽了咽口水,勉强笑了一下,摆手道:「不是这个药,是让断腿能长出来的,就姚家北哥儿那样的……」 北哥儿胳膊长好,是村里人皆知的稀罕事,毕竟断肢再生这种事,在哪儿都十分引人注目。 夏琛定定看她一眼,突然一笑:「也行,断肢再生的药我本不对外出售,你非要要,先付钱,我这就给你。」 「多、多少?」 夏琛随口喊了个高价:「一百个绿币。」现在流通的最高币值,也就是绿币了。 「你怎么不去抢!」女人脱口而出,口不择言道:「北哥儿凭啥就给治,我男人不给治?!」现在谁家会有一万个白币啊,想想都不可能。 夏琛轻笑一声:「北哥儿是我外甥,你男人是我什么人?」 女人哑口无言,人群中突然有人扬声道:「收我们的税还区别对待,就知道给自家人谋好处。」 「对,人家腿断了连点儿药都捨不得给!」 「死了人也不管,人家孤儿寡母的连点儿同情心都没有……」 夏琛眼神一凝:「抓起来!」 几个听候命令在暗中观察的护卫队立刻窜出来,冲进人群中将喊话的人全都抓了出来,反扭双手押到夏琛面前。 夏琛打眼一瞧,有小时候跟田来宝一起推他下水的两个,有村里的两个混子,还有一个竟然是护卫队最初招的那个年轻人的兄长。 年轻人被兄嫂嫌弃被迫分家,后来挣了钱也不愿意让他们占一点儿便宜,引来兄嫂一家嫉恨,此时他就守在夏琛身边,低着头满脸地羞愧。 这些人先是喊冤,说夏琛抓错人了,他们喊话的时候都可以压了下嗓子,就是想挑事。 夏琛连个眼神都没给他们,冷酷地说:「我说是你们,就是你们,不服气憋着。」 不等其他人反应过来,他一改往日温和作风,雷厉风行地下令道:「将这几家全部驱逐出去,本城范围内,不许他们继续居住。」 恍若一个惊天大雷落在人群中,当事人已经被炸懵了,围观的村民也议论纷纷。 有个被押着的汉子喊道:「你凭什么驱逐我们?!这城市又不是你的!」 他扭过头沖人群喊:「城墙是你们修的,石头是你们挖的,怎么能让他做主。」 南哥儿气道:「工钱还是我小叔出的呢,有本事你让他们把工钱还回来!」 此话一出,围观村民纷纷后退两步,谁愿意退工钱啊,都买了粮食吃进肚子里了。再说这本来就不关他们的事儿,他们又没想讹夏家的钱,也没想当什么城主,不是那块料儿就别揽那个事儿。 夏琛已经下定决心,也不管他们再说什么,让护卫队行动起来,去帮这些人搬家。凡有违抗者,直接武力镇压。 第136章 「放开我, 凭什么赶我们出去?!」 「我知道错了,求求你, 放我进去跟夏少爷求求情吧, 我们真的知错了……」 「不是我自己要去的, 我是被骗了, 是他们说夏少爷会给我们补偿,我没想去的……」 「可怜可怜我们吧, 我们孤儿寡母的,被赶出去可怎么活啊!」 「这样欺辱我们这些孤寡老弱, 夏琛你会遭报应的!」 「小二、小二我是你亲哥哥啊,你帮我跟夏少爷求求情吧,你就原谅哥这一回吧, 看在死去的爹娘的份上……」 哭喊声、求饶声、痛骂声交织在一起, 八户人家一齐被撵出去,老老少少加起来足有三十来人。这次夏琛弄了个连坐, 来找事的连着家人一齐撵了。 这个家人是指小家庭里的全部成员, 像已经分家单过的兄弟,如果想给他们出头, 可以跟着一起走,不想出头, 就老老实实缩着。 让他们自己搬家,他们肯定是不乐意的,所以夏琛将护卫队派出去帮他们搬家,傢伙什用床单一包, 往大开的铁树墙外一扔,赖着不走的直接架起来扔墙外头去。 至于他们种的地,那就没法了,总不能把地给他们打包带走,况且他们的种子还是借的夏家的。准确来说,夏琛是整个村大多数村民们的债主,借的种子都要等收货之后才能还的。 两层树墙中间的外城居民,从村里闹嚷起来时,就有人趴在第一层铁树墙上听动静。等见到竟然有人被撵出来,所有人都静默地注视着,眼神既好奇又胆怯。 在他们看来,城里的生活是顶好的,夏少爷也是个极和善好说话的主家,不知这几家做错了什么,竟然惹怒夏少爷被撵了出去。 他们竖起耳朵努力从这些人的哭骂声中提取信息,可惜这些人都已经陷入癫狂,说话颠三倒四词不达意,话语里尽是各种负面情绪,让人摸不着头脑。
第255页 很快所有人都被扔了出去,有夏琛的口令在,胆敢攻击护卫队的,这些来「帮忙」搬家的护卫队成员便不再留手,随手在不起眼的地方来几下,就让人疼得满地打滚。 要论武力值,这些普通农民农妇哪比得上日日锻鍊的护卫队,真是脑子坏掉了才会选择武力反抗,然后被无情镇压。 这些护卫队成员心里都憋着火儿呢,老队员都是夏琛一手提拔的,可以说是夏琛的心腹,对他极度信仰,非常见不得这种恩将仇报来找夏琛麻烦的人。 而新队员也是经过艰难的锻鍊和严苛的选拔才进入护卫队,他们千辛万苦达成的目标,这些人嘴一张一合,便成了夏琛任人唯亲给他们走后门,他们能服气吗? 所以这些人完全没留手,该摔摔该揍揍,将人整治了一通发泄完心头郁气后,用力合上了连着树墙的大门,将人全部关在门外。 将门栓好,领头的几个小组长还喊了几个外城居民,让他们搬几块大石头来,将门堵严实了。 一边堵门,他们一边顺势给好奇又不敢问的难民们解释了一番这些人为什么会被撵出去。 难民们口口相传,很快都知道了原因,一个个都觉得十分不可思议,议论纷纷,看向铁树墙外面的视线像是在看疯子傻子。 「那么好的日子,有吃有喝还安全,为啥要折腾?」一个抱孩子的妇人满脸不可思议。 「对啊,就算人没了,那也是自己要出去的,咋能怨到夏少爷头上,这不是故意讹人嘛!」会编织的老头说话的时候手都没停,眨眼间编出一只活灵活现的小兔子。 搜寻队进出城必然会经过外城,从一些大嘴巴的村民口中,他们也知道村里的各项新制度,自然知道搜寻队是怎么回事。 一个少年满脸的忿忿不平:「要是我能进城,我肯定把夏少爷给供起来,让我干啥就干啥,这些人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他小小年纪,说话老气横秋,旁边的人不但不觉得可笑,还纷纷应和。 他们都是吃过苦受过罪的,知道外面现在是什么样的环境,所以也知道清河村的待遇有多好,说一句乐土也不为过。 他们知道那些人被撵出去,基本等于没活路了,但是没有一个人同情他们,就连那些自私自利喜欢持强凌弱的人,都会叱骂一声脑子坏了好日子不过,然后畅想一番要是自己在里面,肯定不会像他们一样作死。 护卫队扔完人,又传完话,跟易杉和另几个在难民里说得上话的领头人叮嘱了一声,让他们注意别让外面那些人进来以及破坏外门,便撤退回城里復命了。 等护卫队的人全部离开,议论声一下子大起来,都在谈论这件事,以前大部分村民在他们面前,姿态都有些高高在上。 因为他们确实过得好,所以难民们也乐得捧着他们,但是直到今天有人被撵出来,他们才意识到,地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久前这些人还是有地有房有家产的城市居民,现在眨眼间就沦落在外连外城都住不上。 而他们经过努力,却可以更近一步,取代他们的位置,过上那让他们羡慕的好生活。 易杉站在当初跟契兄巫奇一起搭建的破草屋前,遥望着高大的城墙,眼底闪过一丝希冀。 一口气撵走几家子,村里人终于意识到,爱笑和善的夏少爷,并不是没有脾气的软柿子。村里虚浮的风气,立刻沉淀了下去几分。 那几家被撵出去的,当天晚上就起了内讧,互相埋怨,又因为黑灯瞎火看不见被贪墨了行李,甚至大打出手。 他们运气还算不错,当天晚上没有殭尸来袭,但是席天慕地的露宿野外,这经歷也够难得了。好在天气已经转热了,否则这一个晚上他们都熬不过去。 虽然夏琛让人把家里的东西都给他们扔出去,但是因为他们的极度不配合,护卫队收拾东西的时候,便没有那么尽心尽力,只胡乱收捡了一番。脸盆跟尿罐子包在一起,粮食洒得衣服里都是,锅是没有的,好好的瓦罐摔出条缝眼看用不了了。 一朝落难,连顿热饭都吃不上,一大早的,隔着树墙,连外城的难民都开始生活烧水做饭,这群人却还在互相推诿着谁去捡柴火。 饿极了的小孩穿过树墙缝隙,冲上去就去抢难民小孩手里的烤土豆,然后被大人一把抓住。 这几家也顾不得吵架了,叫嚷着让抓人的难民放人。现在难民们可不怕他们,恰恰相反,拥有丰厚家资的被驱逐者,在一些难民眼中宛如一头头毫无反抗能力的肥羊。 要不是他们不能私自打开外墙门,这群人的东西早就被难民抢光了,反正他们已经得罪了夏少爷被驱逐出去,不再受夏少爷保护。 现在他们自己撞过来,似乎还没明白自身的处境,说话依旧像以前一样颐指气使。 难民们痛快地给了他们一个教训,讹了他们数倍的粮食,才把几个偷嘴的孩子放回去,还笑谈说让他们也尝尝被讹的滋味,将这群被驱逐者气个半死。 夏琛收到这些汇报的消息,也只是轻笑一声,便这样过去了,他将人驱逐出去,就已经将他们当成死人。昨夜没出事,是他们运气好,聚集了大量人口的清河村,可是经常有殭尸循着血气过来的。 果不其然,这些人甚至没撑过第二天,仅仅一小队五六只殭尸,便将他们三十多人追撵得四处乱窜互相推搡,最后纷纷惨死在殭尸嘴下,变成新的殭尸。
第256页 当天负责此处巡逻的护卫队钻出来,趁着刚变异的殭尸正是最弱的时候,砍瓜切菜一般都收拾了。 那些散落一地的物资,被难民用带叉的树枝勾了过去,跟捡宝一样互相分了。 这些人的死讯并没有激起太大的水花,末日里,人们早就习惯了死亡和离别,村民们也仅仅是私下嘆一句不识好歹,心中对夏琛敬畏更深。 此后一段时间,搜寻队再没有前几日紧俏,隔个三五日,才有一队护卫队组成的搜寻队外出搜集物资,村民是再没有敢外出的。 与此同时,夏琛开始在已经将养得差不多的外城居民里招工,待遇等同与村民,所有参与招工人员,择优录取。 这相当于将城市对外城居民半开放,毕竟他们做工是要进城里来的,只是不能住在这里面 与招工启事同时发出的,还有一项新的制度,所有居民,不管内城外城,将开始计算贡献值。贡献值可由对城市做出贡献如参加城市建设性工作获得,但是独立于他们的薪资,也就是说工资照开,贡献值根据你工作的努力程度以及完成度等等来计算。 对于内城居民来说,贡献值更像是以前劳模评比的一个数据量化,往后的各项奖励都是根据贡献值来发放,变化并不太大。 但是对外城居民来说,贡献值却关乎他们的前程,因为夏琛宣布,付清所有物品租赁欠款,且贡献值达到一定数值的外城居民,将获得内城的准入资格。 此消息一经宣布,引起轩然大波,村民们紧迫感陡升,毕竟以后会有大批量的人来跟他们竞争工作岗位。 而外城难民,更是陷入疯狂之中,他们于黑暗中看见曙光,明确的,只要努力工作就能进入内城,这条平等的晋升通道,让他们所有人爆发出难以想像的工作热情。 第137章 夏琛开始从外城招人, 并且开放进入内城的选拔资格,并不是一拍脑袋决定的。 从城市建设上来讲,目前城墙已经基本修建完毕,六米多高的城墙虽然不算特别高大, 但这个高度差不多也够用了, 再往高处修,难度会越来越大。 刨除了城墙这个用石大户, 还剩下许多採集好的石料没用完, 这并不意味着採石工人们可以宣布下岗了。 村里的道路以及到採石场的路虽然全部夯平,但是距离夏琛想要的城市环境还有很大距离。以他的意思,最好是能修建水泥路,不然泥巴路夯得再实,雨水一泡就完蛋了。 说到水泥, 夏琛不是工科生, 但是他以前看的时候, 看见过一个土水泥制法, 大致记得一点儿制作过程,好像需要用到石灰,跟乱七八糟的煤渣子碎瓷器一起高温烧制, 就能烧出水泥来。 后者好说,问题是他们这里不是喀斯特地貌, 没怎么见着石灰石,想烧水泥,肯定需要大量石灰石作为原材料, 他也不知道其他法子,所以只能先把这个放下。 但是水泥烧不成,瓷器陶器还有砖头是可以考虑一下的,不说别的,如果将外城居民招揽进来,他们生活中所需的水缸瓦罐种种用具,目前都处于稀缺状态。总不能只靠搜寻队从外面辛辛苦苦搬水缸回来,那成本可就高了,恐怕这些新来的居民难以负担。 况且这些东西虽然不算消耗品,但坏了也没法修补,还是需要一个稳定的来源,所以不如自己修个窑开始烧东西。 技术方面,他可以找一找有没有相关方面人才,能找到最好,找不到就慢慢摸索,路都是人走出来的,最起码他好歹晓得一点儿大概流程。 光建窑烧陶这一块儿,就需要大量人手,另外还要修房子。现在的天气实在太诡异了,入夏以来,一场雨都没有下过,现在才五月中旬,气温已经十分高了,去干活的人,短褂子都快穿不住了。 村里很多老农都说,幸亏今年没中水稻,否则这一点儿水不下的样子,收成是个大问题。就算现在,他们每天也要花大量时间打水浇地。 水渠虽然还在修,但是水利工程是个长期工程,现在还派不上用场,旁边的清水河水位都下降了一截,村里当初打得几口井现在已经用上了。 异乎寻常的天气,春天短到几乎让人感觉不到,夏琛不得不往坏处想,极热之后,会不会是极寒?又或者就这么一直热下去? 前者还好,若是后者,恐怕是真不给普通人活路,他好歹还有水带,靠自己的产出供给自己一家再接济朋友不成问题,再多就有点儿难以为继了。 这些他也只是自己想想,最多憋得不行了跟温束讨论一下,其他人他根本不敢讲,怕他们愁得觉都睡不着。 跟温束说过后,从他话语间不经意流露出的偏向,夏琛隐约觉得第一种可能性更大,也就是说极热之后会有极寒,他得提前做好保暖工作。 保暖这一块儿,能做的就太多了,首先房子问题,房子得结实保暖。想想当初连续半个多月的大雪,听他爹说村里好几家屋子都塌了,当时还压死了人的。 想来如果是极寒天气,极大概率会伴随大雪,而且说不定时间会更久,所以房子一定得结实。 他们家还好,青砖瓦房,他爹当初盖房子的时候也是花了大价钱的,盖得十分结实耐用。不过屋头的瓦片有些松动,还有些坏掉了,他想重新铺一层瓦。 这是小问题,先想法子把瓦片烧出来,反正陶器要烧,瓦片也要烧,都要用窑,那先把窑盖出来再说。
第257页 另外他手里还有一份烧炭的方子,是当初那个卖炭的老闆送他的,可以把炭也烧上。 这样一来,就需要大量的土和木材,要安排人去挖土砍树,还得留人烧窑,简直太缺人手了。 辛亏他们周边有适合烧陶的黏土,不然这件事又得暂时搁置或者另想法子。 说回房子,盖房子也得要人手,村里的大都是土胚房,好一点儿的就是不用茅草盖屋顶而是用瓦片。但是这种屋子怎么抗得住风雪,到时候大雪连绵,屋子一个接一个被压塌,他坐在屋里,救还是不救? 让他们盖石头房吧,总不能夏琛自己给他们找人手出钱,他还得重新想办法,真是想想就头疼。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很多事要做,以前马少,他爹一个人能行,现在马这么多,每天光草料就是一个大问题,肯定得找人帮忙了。 放马养马得招人,种植苜蓿草需要开荒、需要种植。村里人口陡增,现有的土地肯定不够,也得开荒种粮,又是缺人。 光发展农业也不行,还有养殖业,总不能只吃素的,没油水的饭菜可满足不了异人们巨大的能量需求。不说南哥儿,就细娘这样以前饭量不大的小姑娘,如果不吃高能量的食物,光吃米饭一顿最起码得三大碗,海碗。 山林外围的野兔野鸡都快让他们给打光了,这么多人,光靠那点儿野味哪撑得住。 养殖这个东西夏琛是真没什么经验,他在家里问过一圈,他爹也不懂,他娘和嫂子倒是能说上两句。 牛羊之类的,他们村没人养肉牛,准确的说,这会儿牛大都是耕牛,而且随意宰杀耕牛是犯法的。当然,现在宰了也没人找你,但是现在根本没牛可宰,他们村一共才两头牛,一头是某家比较富裕的曾经买的一头牛,已经很老了,另一头就是夏琛家的。 羊的话,倒是有家原来养过羊,规模不算大,好处是他们家可以自己配种,不用想法子寻小羊崽回来。 结果夏琛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听他嫂子说,那家的羊已经被吃光了…… 罪魁祸首就是孙黑虎他们那群人,还有他家南哥儿,嗯,孟先生家也买了一只。那家正好缺粮食,觉得这世道养不起羊了,他们出得价够高,就把羊全卖了。 面对夏琛的黑脸,南哥儿小声嘀咕:「我买回来的羊腿,你也吃了,还说烤得香……」 夏琛:「……」 行叭,怪我计划做得太迟了,牛羊暂时不用想了,猪的话,以前村里没人养,用嫂子的话说,臭、埋汰、肉骚,肉难养还卖不上价。 这题我会!夏琛心里的小人激动地举起手,好多穿越的、种田的里面都有,骟猪嘛。 据说割掉小猪猪的蛋蛋之后,它们的脾气就会变得十分温顺,架也不爱打了,肉也长得多了,味道也不骚了,反正就是各种好处,搞生猪养殖一定要,割蛋蛋! 猪苗可以先抓小野猪,反正现在的养殖猪素质,估计跟野猪差不多,还不如自己驯养。 这个可以搞,夏琛在心里记下一笔,决定赶紧弄起来,不然等山里的野猪也被吃光了就凉了。 除了这些,还有禽类,养鸡场必须有,鸡蛋的营养价值高,吃法多种多样,鸡也是。 这个问题不大,村里有妇人很擅长养鸡,据说以前每年都要孵很多小鸡卖给村里别的人家,还有别的村的人来她家捉小鸡仔。 只是每家养的规模不大,夏琛她娘说以前有人鸡养的太多,不知道咋回事一下子全死了,那家人捨不得扔,把死鸡煮了吃了,还吃死了人的,后来就没人敢养那么多鸡了。 听得夏琛目瞪口呆,瘟鸡还敢吃,真是勇士。不过他倒是晓得一点儿,大概率是发鸡瘟了,但是知道也没用,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防治,顶多晓得要注意卫生问题。 其他禽类如鸭子大鹅之类,村里有几家有养,如果想扩大规模,不是能一蹴而就的,动物也不是一天就能长成。 哎?不对,他可以找长得快的,据说兔子繁殖特别快,而且一窝下很多崽,所以其实兔子也可以养。 总的来说,目前的现状就是:缺人,十分缺人,非常缺人。 夏琛脑子里规划一大堆,就是缺人去实施,外城那么多人手,不用简直浪费。 开始内外城同时招工之后,本来村里人和外城居民还担心没有活儿给他们,结果第二天任务单瞬间刷新,一下子多了好几张。 放在最上面的是特殊人才招聘,识字的,有手艺的,优先录取,薪资丰厚。 採石工人、伐木工人、运输工人继续扩招,还要挖泥巴的,这个工作比採石伐木稍微轻松一点儿,力气大的妇人也可以做,当然工资也低一筹。 挖泥巴运泥巴需要工具,搜寻队带回来的一些破铜烂铁,夏琛都给铁匠让他打成合适的採集工具。会编织的老头被夏琛叫去带徒弟,别的不用教,最起码得教会编大竹筐,结实耐用是唯一要求。 另外还找人先盖了猪圈,让老头抽时间给他编一些笼子,等弄好之后就可以去捉小猪仔小兔崽子回来养。 鸡的话,他心里也有点儿担心鸡瘟,干脆先不集中养,而是努力扩大每家每户的养殖规模。 他没有强制性地出台规定,而是让冯砚山在商铺挂上新告示,收各类禽蛋。 以前想挣彩币,只能通过做工,偶尔能从其他人手里挣少许,现在多了一个挣钱的渠道,而且养鸡养鸭,农妇们才是主力军,瞬间激发起她们的斗志。
第258页 告示放出去不久,那个特别擅长孵小鸡养小鸡的妇人,家里的门槛都快被踏破了。 第138章 也是夏琛运气到了,外城收拢的居民里, 还真有不少技术人才。 想想也是, 这些人原本大都是城市居民, 能在城市里定居的,大部分都是小商业者或者手艺人,反而是像清河村这样的乡下小村子,才会大部分是农民。 招工告示里明确表示,技术工种优先录取,而且夏琛也没有限制是哪些技术, 所以有技术的积极报名登记。 夏琛担心他们有什么特殊才能不好意思说或者自己没有意识到,便特意提了一句, 有什么擅长的也可以报上来, 指不定就能寻出个人才。 于是来报名登记的人排出长队,孟明峻做记录做到崩溃,顾不得今天是上课日,把他爹他舅舅还有那帮学生都拉来帮忙。 他们以前也做过一些简单的登记工作,现在认识的字越来越多,这种事拉个壮丁不成问题。 连桌子都是搬了学生们的课桌,排成一长排, 在瓮城处那一大块平地上做登记。 夏琛去看了一圈, 见他们做的不错,干脆让孟明峻顺便做个人口普查登记,趁此机会将外城居民具体情况做个记录,回头他弄个户口本出来。 他张嘴一说的事儿, 却瞬间增加了巨大的工作量,孟师弟差点攥断了笔桿子。自从到夏琛手下工作,他以前的和气模样快被磨光了,工作永远做不完,天天处于想喷火的状态。 面对小师弟强行压抑的怒火,夏琛缩了缩脖子找了个藉口立刻遁走。 等幼娘被派来找他要纸,并告知库房里的纸张已经用光,夏琛一拍脑袋,真是忙煳涂了,连造纸这回事都忘了。 回程的路上,他收集了不少纸张,各种类型价格都有,后来商铺任务处还有学校都有用纸需求,他就拿了一大批堆放在库房里,要用了直接去取便是。 商铺和任务处还好,学校是用纸大户,以前库房库存充足,没人来找他,夏琛就把这件事给忘了,现在一想,可不得赶紧造纸。 他空间里倒是还有一些,能支持一段时间,但是也不多了,他避开人回屋用葫芦娃装了一葫芦的纸,让幼娘给孟明峻送去,然后自己拿了张纸,开始回忆造纸法。 造纸作为华夏四大发明之一,就算没见过也一定听过,夏琛拼命在记忆里搜索,翻找出来一些零零碎碎的知识。 他知道可以用竹子造纸、树皮草料造纸、还有稻草也能造纸,竹子造纸需要将竹材经过长时间浸泡洗去竹子上的青皮,暂时不考虑。 后两者,稻草制作的纸大多是毛冰纸、黄板纸之类,比较粗糙不适合书写,但是用处不小,取材也方便,值得一做。 树皮草料造纸,工序夏琛知道的稍微多一点儿,虽然细节不清楚,但是大致流程还是晓得的,是目前最可行的方法。 伐木工作一直在进行中,木匠家里余下的废弃边角料,都可以用来造纸,也不怕浪费。 这么一规划,还是缺人,只能等小师弟那边做完统计,才好开始招工。 当天晚上,忙碌了一整天的孟明峻黑着张脸给夏琛送来厚厚几摞纸,并且告知明天一早他就要重新写招工告示,希望他早点看完把需要的人手告诉他。 夏琛摸了摸鼻子,明白这是来自小师弟的报復,你给我加工作,那就陪我一起熬夜。 想想人家确实辛苦了,夏琛好声好气把人送走,然后立刻看起当天记录的资料来。 因为记录人不同,这些纸张上混杂着各种狗爬字,有的记录得还比较混乱,夏琛看得眼睛疼,决定给孟先生提议一下,以后考试再加个卷面分。 那些人口登记大致看一下就行了,按照他的要求记录了姓名、性别、年龄、外貌特徵的类似身份证的东西,可以押后慢慢处理,他先要看的,是技能登记那一块儿。 这些人里人才还真不少,有现在村里紧缺的铁匠木匠篾匠,他一心想要的瓦匠也有,还是父子俩。 另外还有会硝皮子的,会织布的会刺绣的,会箍桶的,会扎灯笼的,甚至还有会接生的。 夏琛看得心中大喜,越发感激起罗校官一行,简直是千里送礼,还是个大礼包。要让他自己找人,这么多手艺人得花多大功夫去搜集。 其他会做各种小买卖的,会做豆腐、糖人、糖葫芦、小混沌等等小吃食的也很多。 因为他提了一嘴擅长什么也记上,于是看见了一大堆五花八门让人哭笑不得的特长。 有个妇人的记录是特别会说亲,自称做过一百多次媒。有个人说他特别能吃,最多一次吃过二十三个蒸饼。还有个人说他放屁特别臭,曾经把人熏晕过去…… 夏琛笑得满床打滚,一时间竟然想见见这位奇葩,后来想想,万一见面的时候人家放个屁,那他就倒霉了,顿时打消了这个念头。 其他会唱歌会跳舞会唱戏比起来,就显得不那么突出了。 当然,也有些人特长很突出,有个人说他跑得快,记录上还有备註,这人当场跑了一圈,在场的五个护卫队队员,没一个能追上他。这还是一方吃饱喝足另一方身体虚亏的情况下,说明人家真是个飞毛腿。 还有个人会口技,学人说话学动物叫声都行,学什么像什么,虽然现在还没找到合适用处,但夏琛觉得这个技能以后可能会用得上。
第259页 当晚连夜看完所有资料,夏琛跟温束一边商量一边对照他做的计划开始列各种招工人数。他说温束记录,配合得十分默契。 前一天只有一部分自认没什么特殊技能只有一身力气的壮年汉子被招去做各种苦力,当天晚上就拿到了薪资,每人最起码能买两斤以上粗粮,高兴地整个外城营地都沸反盈天。 第二天除了招工,还有具体的工作安排,几个识字的包括易杉跟孟明峻,算是给他配了几个手下。 木匠铁匠各自安排去跟村里原有的木匠铁匠一起干活,村里那些是按照工作量记钱,他们暂时是按天算钱,以后根据情况再进行适当变更。 其他匠人也各自安排去做他们的手艺活儿,材料可以从库房提,目前都是按天算钱。不过他们现在都是积极表现争取进入内城的时候,不用担心他们磨洋工不好好干活。 暂时没有多余的场地,便将箍桶匠、皮匠还有做灯笼的先安排在一起工作,有个空院子给他们做工坊。 瓦匠现在还没法上工,因为瓦窑还没盖好,窑也不是随随便便盖的,会烧瓦也应该对瓦窑有一定了解,夏琛便让他们先去领人盖瓦窑。 另外除了以前那些工种,他另外招了一批人准备开始造纸,造纸除了舂臼很花力气,其他的活妇人也能做,而且某些环节,灵巧的女性更容易做好,所以他干脆多招了一些妇女,村民和外城居民都有。 别的活儿都可以外派出去,像採石挖泥伐木这些,工序简单不用人盯着,其他稍微繁杂一些的他交给孟明峻,护卫队随时协助。但是造纸这个活儿,非得他自己去盯,别人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造纸的地方选在清水河下游不远的一片空地上,先将材料简单处理,比如树皮弄小块儿一些,下锅煮的时候也更容易煮烂。 这些活儿把步骤分开,都很简单,夏琛说造纸工人做,一个个非常用心,很快准备好一批材料。 然后夏琛按照记忆中的流程,让他们把这些材料下锅煮,煮到一定程度弄出来漂洗再煮,来回几次,直到把植物纤维分离出来。 然后就是舂臼砸烂,忙了一天,中午饭都是夏琛让人送过来直接在这里吃的。 做到这一步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看着面前煳成一团的不知名物品,造纸工人们都露出惶恐的神色。 她们并不知道自己被叫来具体是要做什么工作的,只是夏琛让做什么她们就做什么,但是一天就弄出个这不知道什么东西,她们心中都很担心,会不会只干了一天就失去工作了。 夏琛倒是挺满意进度,摸索着做成这样不错了,安抚了几句让她们先离开,明天照常来上工,这句话顿时安了造纸工们的心,一伙人欢欢喜喜地拿着竹牌子去领工钱。 接下来几天,夏琛都在带人造纸,中间猪圈盖好了,兔笼子也编好了,夏琛让孙黑虎领人往山林去跑了一趟,捉了一些兔子还有小野猪崽儿回来。 他们捅了两个兔子窝,连大带小捉回来十来只兔子,有三只吓死了,直接杀了吃肉,皮交给皮匠处理之后,还能做个暖手筒。 劁猪这活儿夏琛找了他舅,他外公可是顶有名的屠户,几个舅舅都干这个,劁猪应该也难不倒他们,大概。 听说夏琛想养猪,其他人没说什么,毕竟他现在积威渐重,就算觉得他瞎搞,除了他爹娘,也没人敢说他。 结果他找上门,让他舅去给小猪割蛋蛋?! 光听一听,男人们都觉得下半身一凉,几个舅舅都表示我们年纪大了干不来这种事,纷纷把儿子们推出去。 表哥们一脸无奈地提着尖刀去猪圈,几个舅舅又忍不住跟上去看热闹。 等到了地方,夏琛如此这般一说,小舅舅又来了兴致,抢了小辈儿的活,利索地抓了只小肥猪出来。 让儿子和侄儿将小猪按住,拿着刀来回比划了一下,又听夏琛说了一遍,一咬牙,手起刀落,再一挤,再手起刀落,再一挤,小猪只来得及奋力挣扎了一下,然后就成了一头温顺的肉猪。 第139章 其实劁猪这种活儿, 对于做了多年屠户的人来说真算不得难, 也就是需要一个心理适应过程, 技术难度要求不高。 劁完第一只小肥猪, 刚学了门手艺的小舅舅正是手热的时候,瞅了瞅小肥猪除了蔫巴一点儿,并无大碍, 他便不等夏琛说话,主动拎起剩下的小猪动起手来。 小野猪并不好抓,带崽的大野猪凶得很,一般猎户都不敢碰的, 也就是孙黑虎他们艺高人胆大,一伙人往林子深处钻, 才抓回来四五只小野猪, 还有几只大猪都已经杀了准备吃肉。 几只小猪没一会儿就全部劁完,小舅舅竟然还有些意犹未尽, 夏琛巴不得有人愿意做这个,当即许诺等再抓到小猪,还叫他来劁。 其他人本是来看热闹的, 结果见小舅舅做的起劲的样子, 另几个舅舅都有些后悔没自己动手试一试,割蛋蛋这种事, 这辈子也就才遇见这一回哩。 为了养猪和兔子,夏琛挑了两个自称有养殖经验的人出来,是两个外城的妇人, 这两人也跟僱工一样,按天付酬劳。 她们活儿不算重,现在小猪才五只,兔子也只有不到十只,夏琛略问了一下她们的养殖计划,确认她们确实有一定经验,然后把自己仅有的一点儿养殖知识,比如猪食要煮过之后再喂,猪圈兔笼要注意卫生之类的告知她们,给她们提供一些参考。
第260页 外城居民,尤其是女人们,能得到工作机会都十分珍惜,夏琛所说的每一句话她们都诚惶诚恐地用心记着,生怕遗漏了一点儿。 那些小猪仔小兔子,她们也都十分尽心尽力地照顾,一点儿都不敢轻忽大意。 养殖这边暂时不用夏琛多费心,只叮嘱逮到的小猪小兔都送去圈养处,要劁猪的话就去找他舅舅。 护卫队交给温束他很放心,新招的一批队员的训练已经走上正轨,其他杂项交给孟明峻,商铺那边冯砚山会帮着打理,而他自己整日泡在造纸处,希望早日造出能用的纸来。 不得不夸赞一句当初在里详细描写了造纸流程的作者,夏琛也只是囫囵看了一遍,记了个大概,靠着这点儿微薄的知识,第一次做出来的纸竟然不算太坏。 因为造纸工人抄纸不够熟练,做出来的纸厚薄不匀,有的中间太薄直接破掉了,有的太厚捏着就是一大坨,根本没办法书写算是废了。 大部分纸虽然不怎么好看,却还是能用的,就算不能做正经帐本,给学生们当草稿纸却是没问题。他们平时虽然也学毛笔字,但是炭笔用得更多一些,毕竟方便,这种纸用毛笔书写字迹容易洇开,炭笔却是无碍的。 这些造纸工发现他们竟然造出纸来,满心惶恐甚至不敢相信。在古代,读书一向都是高成本的活动,其中除了高昂的学费,各类学习用具,尤其是纸张,对于贫家子来说是最大的负担。 而造纸的法子也跟秘方一般,掌握在几个高门大族手里,普通人别说自己造,想都不敢想。 现在纸造出来了,这些人又处于无所适从的情绪中,既高兴自己竟然造出纸来,又担心她们晓得了这种秘法让夏琛对他们心存芥蒂。更现实一点儿的,看看那些造废的纸,她们也很担心夏琛会因此责难她们。 这个倒是她们想多了,这些造纸工人非常勤奋卖力,舂臼还有抄纸这些活儿,都非常累人,不必採石头那些重体力活轻松。夏琛还考虑过要不要多招一些人,这些造纸工,包括那些妇人,硬是轮换着将煮好的几大锅纸浆给抄完了。 况且第一次就能造出能用的纸实在是个意外之喜,他本来以为最起码要试个两三回才能见成效的。 于是夏琛大手一挥,除了应有的工资的,还额外给这些造纸工发了一些奖励。也不是多贵重的东西,就是一些粮食杂物,都是他们极紧缺的,个个欢喜得跟什么似的。 让造纸工人按照最初的流程继续造纸,中间欠缺的地方慢慢改进弥补,夏琛将新造出的纸拿去给家人还有朋友献宝。 拿给温束,温束万能人设一点儿不崩,连造纸这回事都能说出个一二三四,倒不是定国公府名下有纸坊,而是前世他跟着老师游学的时候学过一些杂术,其中就有制纸。 不过他这个制纸,不是像夏琛这般弄个土作坊大批量制作一些普通纸张,而是世家公子或者小姐,带着一群下人做帮手,选取最好的材料,忙碌许久弄出来的三两张带着香味暗纹的特制纸笺。 夏琛听得直咋舌,这人力物力他暂时是支持不了的,但是温束诉说的详细的制造过程,却能吸收归纳一部分给他的小纸坊用,毕竟造纸这种技术,大层面上是相通的。 而家里人那头,虽然也对他能造出纸来很赞赏,但是或许是他弄出来的稀罕东西太多了,拔高了自身地位的同时,也让家人对他的期待高了一大截。 用他大哥的话说,放别人身上会造纸是个稀罕事,但是放他身上,好像就是理所应当了。 而且他们更关注的,是劁猪。 在夏琛忙碌着带人造纸的时候,养小猪的猪圈,日日都有人去参观,就连村民们听说了,也会特意绕了去看看这些可怜的失去蛋蛋的小猪。 后续孙黑虎他们又送来几头,都被劁过之后精心养着,有两只大约是伤口发炎或者环境不适应死掉了,被做成了烤乳猪祭了五脏庙,其他小猪都活得好好的。 而且在养猪人一天三顿熟食不懈努力的餵养下,小猪肉眼可见的圆滚胖乎起来了,伤口长好之后,偶尔会捣腾着小短腿在圈里转两圈,其他一切都好,这就是养成了。 所以就连他家里人也跟着好奇起来,别的他都懂还好说,怎么养猪他也会,还是这么个奇特的法门。 夏大郎就问:「这也是你那神仙师傅教你的?」 夏琛:「……对、对啊,师傅他老人家,万事皆通呢。」 夏老爷和夏大郎顿时满心感慨,这当神仙也挺不容易的,连养猪都会。 虽然经歷了一点儿小小的尴尬,但是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后续捉回来的兔子里有两只母兔子揣着崽儿,养了没几天就生了,一下子生了十几只小兔子,还好笼子备得多。 瓦窑已经修建好了,第一批瓦片正在制作中,夏琛还让人捏了几个罐子放进去,看这个窑能不能用来烧陶。 另外他又让瓦匠帮着盖了个砖窑,用来烧青砖盖房子,不光是即将获得入城资格的外城居民需要房子住,村民们也需要换结实的新房子。 当然这些房子都不是白住的,新居民先租房,而后若是攒够钱,可以优先购买他们居住的房子。 至于村民们,这个也不算难办,以前村里只有两户住着青砖瓦房,其他人都住茅草屋,他们不觉得有什么,毕竟穷人总比富人多。
第261页 但是如果村里大多数的屋子都变成青砖瓦房,连那些后来的外来民都住着好房子,哪怕夏琛不说,村民的心态也会渐渐发生改变。 届时不管是从夏琛这边的砖窑瓦窑里买砖瓦回去自己盖,还是直接买成品房,抑或是选择跟新居民一样的先租后买的方式,最终结果都是换上新房。 在夏琛的规划里,这批新盖的房子在格局和设计上应该是统一的,基本规制相同,但是细分又有区别。 现在到处都在发展,各种建设用地面积大大增加,虽然还能继续往外圈地,但是习惯了前世高楼大厦的夏琛,一提到建房就想盖高层。 而且以前村民都喜欢在屋子前后重点儿菜,一家就要占去不少地,如果新来的居民都这样分房子,现有的地可真不够用,所以还是盖楼房好。 以现在的建筑手段来说,太高的楼建不了,难度也太大,夏琛考虑了一下,又徵询了一番其他人的意见,决定还是盖楼房。 楼房主要是盖单身宿舍,一共也才两层,所有房间规格相同,不设厨房厕所——室内卫生间目前建造难度太大,只留卧室书房,卧室睡觉书房用来看书写字或者待客。 单身宿舍聚集区开设大厨房,专门提供各类饭食。建造公共厕所,公共澡堂,演武场等。 这些夏琛都提前问过孙黑虎他们那些单身汉的意见,他们都觉得这样很方便,反正平时他们吃饭也是轮流煮了一起吃的,如果有现成的饭食,那就再好不过了。 至于住宿条件,本来就是糙着活了小半辈子的单身汉们,真没那么多的追求,而且他们对高层房子还挺感兴趣。 除了单身宿舍,还有家庭套件,根据每家每户的人口不同,可以选择不同户型的房子,也有带厨房的,但是厕所就只能安排公共的。 这些都是夏琛做好的计划书,建筑工人都是现成的,修城墙的工人刚被派去做别的活,召回来盖房子就很合适。 虽然没有水泥,但是以糯米为底材制成的粘合剂也相当好用,想想城墙千年不倒,就知道这玩意儿粘合度多高了。 所以用来盖个楼,问题不大,除了费糯米,反正夏琛空间里多的是,还供应得上。 盖房的事不可一蹴而就,毕竟青砖还没烧出来,但是另一件事,夏琛却计划已久准备实施了。 他打算派一支小队出去,开一条商道出来,最重要的,是开一条盐道,能把盐源源不断地运过来。 第140章 很早之前, 夏琛就考虑过盐的来源问题。 他空间本身不产盐, 库存都是当初回乡路上刻意收集的,但是只出不进供应一个村子——马上居民人数还要翻倍, 短期内没问题,时间久了就撑不住了。 再说就算他空间产盐,他也不能让他的空间成为这种必需品的唯一来源,所以开拓盐道是必行之策。 之前因为人手不够、现有的基地不够安稳、运输困难等等问题, 他将此事暂时押后。 目前整体大环境还算不错, 防御设施建造起来了,小波殭尸护卫队能轻易解决, 各项建设都如火如荼。 运输的话, 现在有了葫芦娃,用魔法书进化过之后的葫芦娃,空间虽然没有扩大, 但是存续时间延长了一倍,大不了多带几个大娃, 一次就能带回来足够吃很久的盐。 安全问题, 他手上还有压箱底的臭果,安稳之后,他找机会实验了一番——当然不是他自己用的,找了南哥儿试的,臭是真臭,臭得他都不想靠近,但是殭尸也嫌弃! 他们特意抓来的一只殭尸, 遇见用过臭果之后的南哥儿都避着走,更别说攻击他了,效果十分拔群。 还有就是,趁着还没到最热的时候,赶紧出发跑一趟,否则等热到没办法出行,或者过了夏天直接到冬天大雪封路走都走不了,那就更难办了。 夏琛唯一犹豫的,是他要不要跟着一起去。 他是很想亲自去的,毕竟策划得再周全,总有想不到的未知情况发生。况且他也想出去看看,带条商队出来,要是能遇见变异植物把魔法书再升级一下最好。 但是现在城市发展正在高速期,这一走也不知道要多久,很多事都需要他留下处理。 而且这是他们的大本营,现在又一下子多了这么多外来人口,如果他要离开,温束肯定会选择跟他一起,最强战力一走,他就很不放心自家已经初具规模的基地。 综合考虑之后,夏琛忍痛放弃这次出行机会,召集人手告知开拓商道的计划,并让他们主动报名,再根据报名情况筛选合适的出行人选。 这次出行是算作执行任务的,按照任务标的,给的报酬很不少,夏琛也承诺,各种后勤补给他会供应充足,让出行的人无后顾之忧。 以夏琛的意思,这次出行不必要太多人手,因为他们的物资都可以装在葫芦娃里,人少一些反而方便行动。大波殭尸躲避绕行,小波殭尸足以轻松解决是最好的队伍配置。 虽然现在还没到吃不到盐的时候,但大家都知道此次任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上夏琛给出的丰厚报酬,报名的人还挺不少。 当初逃民里那个做过行商的季敏瑜,之前一直在村里接散活儿顺便学点儿木匠手艺,他年纪很小的时候就跟着跑商,最擅长的也就是这个。这次一见到机会,哪怕有危险,也压抑着激动与些许胆怯报了名。
第262页 夏琛知道他路熟,这会儿可没有各种导航和地图,带个认路的人是必须的,就算他自己不报名,夏琛也要问一问的。 战斗人员也是必不可少的,让夏琛没想到的是,他们家东南西北全报了名。 北哥儿这孩子一向有冲劲儿,胳膊长好之后,训练一直无比勤奋,每次的队内考核,在新人中都是数一数二的。 其他三个,细娘平和东哥儿稳重南哥儿向吃而行,这齣去一趟前途未知,也不知道这三个为什么会报名。 夏琛私下问了一嘴,细娘表示,经过上次那一仗,她觉得自己在战斗方便还有很多欠缺,想外出多实践一番。 细娘的异能可以用来侦查策应,外出小队带上她,配置上确实更合理。实际上萱娘的异能是最合适的,但是她年纪太小了,这种开拓性活动,不敢放小孩随意出去。 没有萱娘,细娘跟着确实可以补足小队在侦查方面的短缺,所以夏琛没多做考虑,确认她真的想去之后,就同意了。 南哥儿这倒霉孩子,纯粹就是为了夏琛给出的大笔任务奖金了,出不出去他无所谓,就是想着跑一趟能赚很多钱买吃的…… 至于东哥儿,在夏琛找过去之后,已经长成一个沉稳的青年人,比夏琛这个小叔叔还要高壮的年轻人轻轻笑了一下,说:「小叔叔,我也想出去看看,看看外面的世界。」哪怕现在已经不復繁华。 夏琛微怔,恍惚间想起,他几次赶考,前一两次两个侄儿年纪都还小,是他爹或者大哥陪他去的。 去帝京那次,南哥儿吵着闹着要跟去,夏琛无所谓地同意了,但是东哥儿,他应该也是想去的吧。 大约因为是家里最大的孩子,东哥儿小时候还能见着几分活泼,越长大性子越稳,明明只比南哥儿大不了几岁,兄弟俩单看性格,都快像两辈人了。 回乡之后,夏琛初期缺人手很多事交给东哥儿去处理,他不声不响地就做好了,不一定能做到多突出多优秀,但绝不会出漏子。 后来组建护卫队,东哥儿也去了,平时队里的训练考核,虽然没拿过第一,但是前几名也是常拿的。他自己在家里从不说,夏琛跟人问起,也只得个还不错的评价。 都说爱哭的孩子有糖吃,这会儿夏琛才意识到,或许他有些疏忽东哥儿这个侄子了。 他拍了拍东哥儿的肩膀,想说什么,张了张嘴,面对东哥儿温和的笑脸,又觉得那些话都说不出口了。 「想去就去吧,男孩子多出去见见世面也挺好。」最终也只有这一句支持的话,南哥儿作为家里长子长孙,一直对自己要求太过严格,这次主动说出自己的想法,也是难得。 除了家里几个,幼娘她们一群小学生,学了两手简单的把式,个个以为自己是未来之星,也嚷嚷着要去,被夏琛丢给护卫队经歷了一番挫折教育。 护卫队的成员大部分都报名了,能进护卫队,拼搏精神是少不了的,尤其是那些新人,整天被灌输一些保家卫城的思想,难免产生一些英雄情结,心里头都盼着能做出点儿成绩想,像他们的前辈们一般,打一场大胜仗好让乡邻们刮目相看。 然而夏琛可不敢放这些才训练没多久的新兵蛋子们出去,自己死了没关系,万一冒进牵连到其他人,隔得这么远,他想救都救不了。 于是这次出行开拓盐道的小队伍,暂定一共七人,除了季敏瑜这个非战斗成员,其他人都是护卫队里的老人。 他们家东南西北,南哥儿就不让他去凑热闹了,北哥儿训练时间短也没通过,细娘作为特殊战斗人员入选,东哥儿的实力在老队员里也算顶尖的一波,完全靠自己的实力被选中。 除了这三个,还有四人分别是孙黑虎、文桂喜、孙志和齐小二,前三者都是当初跟夏琛一起从外面回来的同伴,只有齐小二,是第一批选进护卫队的三个村里年轻人之一。 这四个人,孙黑虎不用说,他是护卫队里除了几个异人,武力值最高的人之一。本身战斗天赋就不差,不然当初也不会成为那群山匪的首领,干强盗行业的,光靠一点儿义气可不够,还得把人打服。 现在经过系统训练,战斗力更是十分不俗,折柳跟他打,都要僵持半天。 文桂喜嗅觉味觉十分突出,以前夏琛听温束说过,他有可能会觉醒这方面的异能。现在虽然没觉醒,但是能力却一直在加强,带上他或许会有用。 孙志也是队里的好手之一,他擅用盾刀,跟罗校官打得那一仗,缴获的一把大盾就给了他,换了武器之后防御力瞬间拔高一截,一刀一盾,攻防兼备,队内测试的时候让很多对手头疼。 齐小二喜欢用匕首,而且他特别擅长收集情报,是个天生的情报人员。 这些人都是夏琛仔细考虑过,又参考了温束给出的意见之后精心挑选出来的人手,配置上不说尽善尽美,但基本上也算考虑周全。 后勤补给由夏琛提供,出门在外,自然是尽量准备充足一些。 南瓜马车不用提,自然是要安排的,葫芦娃这种储物神器,夏琛的意思是能不曝光就不要曝光,万一让人盯上,还会引来危险。 除了专门用来装货物的大娃,他还每人给了一个五娃,五娃是青色的,不到人手指长,乍一看就是普通的还没长好的小葫芦。
第263页 这些小葫芦夏琛都设置成只有他们彼此和夏琛自己可以开启,每个葫芦里都装了一些米面和即食的干粮,还有金疮药水果血再生胶,水带臭果轰天雷。 他是恨不能将这些人武装到牙齿,每一个五娃里的物资,都保证万一有人走失了,可以靠着这些东西存活下来。 另外还让他们带了一些粗粮掺杂着少许细粮放在南瓜马车里掩人耳目,金银也准备了很多,虽然他们现在不使用这些东西了,万一外面还在用呢? 再甄选人手的时候,夏琛就已经开始准备物资,人挑出来了,也没能给他们留太多时间跟家人告别,再拖下去,天气越来越热就走不了了。 于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很多反应慢的人刚刚开始关注这件事,第一支外出探索开拓盐道的商队,就已经整装待发了。 临走前,孙黑虎嘟囔了一句,说打着清河村的旗号有些不够霸气。 夏琛这才想起,他的城市都建起来了,却还没有起个正经名字。 送别的道路上,夏琛回头看了眼高耸的城墙,正色道:「叫望乡吧,望乡城,你们回来的时候,看见城墙,就知道回家了。」 第141章 送别之后, 夏琛对自己刚起的城名上心起来。名字起都起了,不能不用。 在挂牌匾和刻字中间, 夏琛犹豫了很久, 最后心血来潮,问他家子笺能不能用剑在石头上刻字。 得到肯定的答覆之后, 夏琛亲眼看见温束一手提剑一手攀着城墙, 剑光游动间脚尖在外墙上连点, 连梯子都没用, 笔走蛇龙刻好瞭望乡城三个大字, 简直牛到没朋友。 这一幕被许多没有被招工的外城居民远远看见了, 之后口口相传,很多人都去城墙外观看那笔锋凌厉气势凛然的三个大字。 以前虽然分内外城, 但是原有的村民言谈间,都是清河村, 而那些外城居民,却没一个统一的说法。 现在所有人都知道了,他们正在努力建设的城市, 叫做望乡城,而他们所有人, 都会是望乡城的城民。 这让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再次提高, 漂浮不定的心逐渐安稳下来, 对于这座崭新的城市,渐渐升起越来越强的归属感。 五月末,第一批青砖和瓦片出窑了, 出乎夏琛的意料,瓦片烧得漂亮就算了,毕竟瓦匠可是少了几十年的瓦,青砖竟然意外地也十分不错,不比他们家当初买来盖房子的上好的青砖差。 等夏琛问起,瓦匠才带着几分隐晦地自豪跟夏琛解释,原来烧砖那块儿是他那才十七八岁的小儿子盯着的。 他原本有三个儿子,都跟他学了烧瓦的手艺,前两个都烧得一手好瓦,唯有小儿子心不定喜欢到处跑,在各个工坊窑灶间乱钻。 可惜他两个大儿子,陆陆续续或饿死或病死都死在了跟着罗校官一行迁移的路上,唯独留了这么个不务正业的小儿子在身边。 当初夏琛招工匠,为了多挣一份工资,瓦匠把儿子也报了上去,想着基础知识他儿子是晓得的,大不了他多盯一些,再让儿子赶紧学。 没想到夏琛直接将他们父子分到一处,又让他们试着建砖窑烧砖,小瓦匠就说,他看人烧过砖,想试试。 瓦匠这手艺是祖传的,打小惦记得就是怎么提高烧瓦的技术,压根没关注过别的,小儿子想试,他自己又没什么思路,便满心忐忑地看他折腾。 结果这小子大约是有几分天赋,而且他们这地儿的土也好,特别适合烧砖。所以第一次烧出来的青砖,虽然还是因为技术不够熟练废品率比较高,但是好砖头也不少,质量也十分不错。 夏琛毫不吝啬地给小瓦匠、不对,现在应该叫砖匠发了奖励,喜得小少年一蹦三尺高,指天发誓下次肯定能烧出来更多更好的转头。 对于有干劲的年轻人,夏琛是十分支持的,人手材料任他调用,只一条,尽量安全快速的烧制出足够保质保量的青砖出来。 外城居民们干活积极,贡献点攒得快,他得尽快安排将房子盖出来,免得到时候人进来了没地方住。 有了夏琛的大力支持,小砖匠一口气让人盖了三座砖窑同时烧砖,运过来的泥土也先紧着他这边用,连他老爹都排在后面,毕竟瓦片的需求量,还是要比转头少一些的。 因为他这边进度陡然加快,人手一下子显得短缺了,制砖胚这活儿不算特别重,体弱的妇人勉强也能做,哪怕做慢点儿。 于是整个城市运作起来,除了年纪特别小的孩子和身体特别差的老人家——稍大一点儿的孩子都去割草帮夏老爷放马了,其他所有人基本都有了自己的工作。 在此期间,易杉来找过夏琛,他问夏琛,前段时间允许随意组建搜寻队的制度是否还在通行,外城居民是否也能组建搜寻队,享有同样的租借南瓜马车和马的福利。 夏琛挺意外的,他本来以为,有了那起死亡事件之后,短期内不会再有普通人想要组建搜寻队了。 尤其是外城这些居民,他们经歷过,所以应该比内城居民更加清楚外面有多危险。 而且现在城里正是缺人手的时候,能组建搜寻队出城的人,基本都是孔武有力的壮年汉子,每天赚十几二十个白币不成问题,总比出城拿命来拼更加安全可靠。 怀着几分好奇,夏琛点了点头,在他的计划里,搜寻队本来就应该是以民间人员组成为主,护卫队的本职还是巡逻和护卫城市安全。
第264页 只是现在普通人的整体武力值上不去,所以才会是现在这个局面,他设想的情况,在中后期,普通人也有了应对低级殭尸的能力,并且适应末日环境后才会普及。 易杉是个聪明人,他主动提起这件事,想来利弊已经想清楚了,不需他再多说。 见夏琛点头,易杉犹豫片刻,又道:「我们暂时没有足够的钱支付租金,能不能先欠着,等回来之后从收益里扣。」 他们本来一穷二白,好不容易攒下来的一点儿钱还要维持生活,确实凑不齐那些租金。 但是时间不等人,夏琛能发现天气的异常,易杉也发现了,他想要在天气更加恶劣之前,多攒一点儿钱。 「我没有收你们押金已经算是给你们的福利了,连租金也不给,万一外出的人回不来,那怎么办?」夏琛还是挺好奇他想法的,言谈间无所顾忌多了几分试探:「现在城里工作机会那么多,你们为什么会想要冒着危险出城呢?」 易杉一脸镇定,显然早就想好了说辞:「我留下,如果他们没回来,所有欠下的钱,我来还。」 他识字,工作能力还很强,孟明峻数次在夏琛面前夸奖他,分给小师弟的几个文书,就数他表现最突出,夏琛都已经给他涨过一次工资了。 以他表现出的能力,确实有资格说这种话。 他顿了顿,继续道:「比起安安稳稳卖力气挣钱,总有人想靠自己的能力创造更大的价值,哪怕会冒险。您开放这项制度的时候,不也是这么想的吗?」 他的契兄是天生的战士,只是他们来得不凑巧,已经错过了护卫队招人的机会,下次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外出的商队倒是个好机会,可惜夏琛挑人的标准苛刻又慎重,像他们这种才来的新人,忠诚度没经受过考验,就算报了名,大约也不会通过。 前段时间,内城那几个年轻人还没自行组建搜寻队的时候,巫奇就已经有过这个想法,他甚至想自己一个人去,被易杉给劝住了。 现在易杉终于凑够了人手,也攒下了一些钱,不至于让巫奇空着肚子,甚至连块干粮也带不起的出城去冒险。 夏琛略带诧异地看了易杉一眼,没想到他会这么直白的说出来,不过想想这个年轻人的性格,确实有一份掩藏不住的锐气,也就不觉得意外了。 经过夏琛同意后,这支由望乡城内外城居民共同组成的搜寻队就在短暂的筹备工作后出发了,除了巫奇,还有外城另外三个男人。 他们同样租借了最小的马车,眼看他们拿着胡乱拼凑的武器实在不像样,连割麦子的镰刀都有,估计是从哪个内城居民那里借的,于是夏琛又借了几把兵器给他们。 这群人的出行虽然也引起了一番议论,但是关注的人并不太多,外城居民满脑子努力干活进内城,内城居民觉得是穷疯了的外城人孤注一掷。 当天晚上,这支搜寻队安全归来,几人身上都有血,沉默寡言的巫奇一脸杀气,据说他们遇见了一小波七八只殭尸,巫奇一人就杀了一大半。 受了一点儿小伤,以现在人的身体素质,要不了多久就会癒合,想快一点儿就敷些药,不敷也能慢慢自己长好。 不知道是易杉提前叮嘱过,还是他们心思够细腻,带回来的一车东西都是「值钱」玩意儿。 他们把人家家里的盐罐子都给搬回来了,有的盐被挖空了,但是里面还有不少盐滷,不卖给商铺自己拿回去用都很合适的。 另外剪刀、女人家的针线、大门上的铜锁甚至别人家积攒的铜钱,能拿的都拿回来,还有旧衣服被褥、存的菜种粮种、油灯碗碟等等,就算没办法换钱,也能自己用。 因为他们收集的物资很多都偏向日常生活中的旧物,商铺是不收的,所以最终换来的钱并不多,扣除租借费用和抽成,剩下是没人也就才分了不到五十个白币。 但这些人已经十分满足了,这些钱全部买粗粮,省着点儿吃,能吃小半个月。 而且带回来的那些物资,都是生活中非常紧缺的,商铺虽然不收,在外城跟人换一些其他东西却是不成问题的。 一次满载而归併没有这些人自满起来,之后他们老老实实留在城里养伤,顺便接一些稍轻一点儿的活计慢慢做着赚钱,反正没有让自己闲下来。 等他们伤养好了,便再次来找夏琛租借南瓜马车和马匹,这次不用连租借费都要先欠着,他们好歹攒够了租借费用,大大方方地来把马车借走了。 在这期间,第二次烧砖也获得圆满成功,三个砖窑先后开窑,其中两个窑里的青砖都烧得十分漂亮结实。唯有一个不知道是窑没盖好还是中间火候没加够,烧出来的砖颜色斑驳不一,质量也比较脆,当做次品被拉去扩建因为小猪仔数量增多而紧急增盖的猪圈。 有了最关键的基础建材,二层居民楼的建设也可以提上日程了,夏琛一边让小砖匠继续烧砖,一边组织起建筑队,开始筹备房屋建设工作。 第142章 建房子这事儿夏琛早有规划, 连大致的设计图他都画好了,当然不是他画的, 他也不是专业的设计师,只有个概念图, 知道房子盖出来应该是什么样的, 具体怎么盖,他就是个门外汉了。 不过他有万事皆通的子笺啊, 夏琛算是发现了,不管他问什么,他家子笺都是「略懂一二」,这一二是很谦逊的说法,很多技能温束研习得都十分精进, 有些比专门从事那一行业的也不差什么。
第265页 建筑这种事儿, 以前建城墙的时候他就找过温束帮忙, 建城墙虽然跟建屋子不同, 但是温束没让夏琛失望, 他确实晓得一些相关知识, 也懂得怎么画图。 前世他年少聪慧心气儿高,对自己要求严苛, 什么都要懂什么都想学, 偏他天赋又好,不说过目不忘,一般书籍看个两三遍,也能记得**不离十。 若是对什么感兴趣, 便一定要研习一番,当时作为定国公府世子,资源又十分丰富,杂七杂八叫他学了不少东西。 如温束这般世家子,必定从小培养审美情趣,很多私家园林,都是主人自己设计建造的。完全按照大家族继承人模式培养出来的温束,自然对这方面不会短缺。 之后跟老师游学,老师也是博才多艺之人,言传身教,他掌握的技能越发广阔。 及至去边疆从军,又是另一番际遇,三段完全不同的经歷,使得温束对各行各业涉猎极广,也造就了他现在几乎万事皆通的人设。 虽然觉得夏琛描述出来的建筑太过规整侷促,缺乏灵动的美感,但是稍一思量,他便明白夏琛为什么会想要建造这样的居民楼,也看出了这种房子的便捷之处。 一个说一个画,两人配合默契,很快画好了图纸。 建筑工人也是现成的,当初拉去建造城墙的人也算是有一定建筑经验了,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讲,六七米高的城墙,建造起来可比两层小楼难多了。 乡下人家的男人,大都会一点儿建筑活儿,别的不说,自家若是盖房子,总不能还请人去做吧,哪有那个闲钱。 早在青砖还在烧制中,夏琛便让人开始打地基,这些来盖房子的建筑工人,除了当初修建城墙的那一批,还有一些是从外城选进来的曾经有过建筑经验的人。 知道这房子以后会给他们住,哪怕是租借的,这些人心里头也都火热得很,干起活来又卖力又精心。 等消息从这些人口中传到其他外城居民耳朵里,更是让众人对夏琛都生出几分爱戴和尊敬,毕竟不是每一个身居高位的首领,都能想着他们,为他们这些普通居民的生活考虑。 居民楼建设如火如荼进行中,其他各处也都处于高速运转状态,做砖胚的人每天就没停下来过,一批批烧好的青砖被运输队拉去建造处。 纸坊里工人们渐渐熟练,做出来的纸张质量越来越好,废品率也越来越低,新出的纸厚度上不如宣纸纤薄,但光滑平整,色泽光润,书写流畅,得到孟先生这些读书人的一致好评。 养殖方面,小猪崽儿又添了两只,猪圈规模扩大了,在精细化的养殖技术下,经过阉割的小猪长势非常不错。 这才不到一个月,肉眼可见的小猪大了不止一圈,这般养下去,肯定比以前养的没阉过的黑猪肉多油水多,就是不知道吃起来味道怎么样了。 兔子的繁殖要更快一些,一个月左右就能生一轮儿小兔子,一次能生很多只,现在已经有不少母兔揣上崽儿了,过不了多久,整个兔子的族群的规模就会扩大一倍以上。 因为商铺开始收鸡蛋,几乎每家每户都养起小鸡,多的不敢养或者养不起,一家三两只总是有的。 听夏琛说可以捉地龙餵鸡,鸡吃了更容易生蛋,他的话城民们可不敢轻忽,况且多吃地龙还能少餵一点儿粮食和青菜。 于是一个个都将家里的小孩都派出去捉地龙回来餵鸡,到处都能看见挎着篮子拎着竹筒的小孩儿。 房子在建设中,但是总不能盖好了就让人空荡荡地搬进去,于是夏琛又在木匠那里定制了大批家具。 那些桌椅什么的可以让后来的居住者根据自身需求和喜好自行购买添加,但是像床铺衣柜这些大件儿,夏琛便直接按照房间格局定下了一批相同制式的家具,到时候直接放进去,大不了多收一点儿租金。 忙碌中,天气越来越热,做着苦力活儿的人已经晒得黑了一大圈,老篾匠编了一批草帽出来卖,一个只要三个白币,两个五个白币,很多人来买。 这是夏琛允许的,一个城市的商业要运转起来,财务多流通才是正道,光靠他一个商铺卖多买少,不是回事。所以居民靠着自己的手艺挣些钱,他是非常支持的。 因为他这种态度,城市里小买卖渐渐发展起来,像他大舅家里卖点儿滷味,篾匠卖草帽竹筐小编制玩具,还有的妇人将家里织的土布拿出去卖。 就连冯砚山家的阿淼,都支了个小摊,让她阿娘煮了绿豆汤,用她的异能冰镇过,炎热的天气里卖的十分好,不愧是商人家的孩子了。 转眼间到了六月下旬,天气已经热得有些让人招架不住,干活的人也开始昼伏夜出,每天早早上工的,等中午太阳正大的时候就停下来回家休息,晚上再多做一会儿。 炎热的天气,难免让人心浮气躁,越是忙乱,越是容易出事。 两个採石工人因为一点儿摩擦发生口角,之后打起来,採石场那种地方,到处都是堆积的石头块儿,稜角尖锐的,差点儿就出事了。被打倒在地的那个工人,据说后脑勺距离一块尖石只差不到两寸的距离,十分惊险吓人。 此次事故自然不能轻忽,该罚的罚,之后考虑到连续的做工会使人的精神和身体都疲乏到一定程度后崩溃,但是缺人手的情况下放他们轮休又不太现实,就算夏琛愿意,这些工人怕是也不会同意,毕竟少干一天就少一天的工钱。
第266页 最后决定给他们弄一些娱乐活动,时下的人喜欢听戏,但是乡下农户大都没这个闲钱和时间,于是夏琛找了两个口吃伶俐的来说书。 说书这种活动成本很低,环境要求也不高,可以在工人们下工之后去听,也不用担心天黑了看不见,反正都是要出来纳凉的,顺便听个故事还能消遣一番。 至于话本子,这几个说书先生可以说一说自己以前听过的,夏琛空下来也会给他们讲一些故事让他们去说。 有了这点儿排遣,好歹精神上不在那么紧绷,加上努力工作之后,攒的钱多了,生活水平提高了。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看着也让人心潮澎湃的,那点子火气慢慢自己就消磨掉了。 事故是解决了,该热还是得热,而且这个天气,热的简直不正常,夏琛偷偷拿他抽奖抽到的温度计测量过,中午的最高温,都已经超过四十摄氏度了。 往常这个时候,三十七八度顶天了,但是现在还有变得更热的趋势。 外出的商队还没有消息,各种事情又多,夏琛身体好火气壮,天天热得心浮气躁,只有进到温度恆定的空间里才能喘口气。 但是他现在的身份,太多人盯着,又不能一直待空间里不出来,于是一进去就念念叨叨让夏铜板给他抽个空调出来。 巨额的抽奖数量砸下去,这回夏铜板如他所愿了,然后夏琛对着空调光秃秃的插头欲哭无泪。 唯一有点儿安慰的是,又收穫了两株变异植物,这次没异人给他刷经验,全靠他运气用神奇种子种出来的。 一种枝条弯曲,叶片像小翅膀一样的草,可以缠在脚腕上,能增加人的弹跳能力。 夏琛试了一下,用上这种草,他原地起跳都能跳三米高,运动速度也有小幅度提升,他给这种草命名为跳跳草。 还有一种是他盼了很久的一种变异植物,解毒类植物。那是一种长得细白幼嫩的植物,枝条舒展如同品种上佳的兰草,但是却能将人身体里的毒素吸附出来。 新出的两种变异植物,他照例拿去跟温束分享,说话的时候跟没骨头一样靠在人家身上。 真不是他惫懒,实在是太热了,他家子笺浑身凉悠悠的,简直像个人形制冷柜,贴着特别舒服。 而且子笺也不嫌弃他热,由着他抱,他嚷嚷着热的时候,还会用冰凉凉地手掌贴着他后腰的皮肤给他降温,一开始夏琛还觉得尴尬不适应,后来就完全败在这种舒适的触感里了。 晚上要不是有这么个冰抱枕□□,夏琛都恨不得睡到空间里去,每天早上起来手脚并用地缠在人家身上也就不意外了。 甚至因为嫌弃寝衣碍事,很多次夏琛醒来,都是衣襟大敞,可能是他睡梦中嫌热将寝衣的带子解开了。 好在他家子笺够单纯,不会因此想歪,否则被亲爹洗脑过思想已经有点儿跑歪的夏少爷,真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的至交好友了。 唯一发愁的,就是年轻人火力壮,早晨起来难免遇见尴尬的情况,冬天还好,有厚被子挡着,夏天这连衣服都恨不能不穿的情况下,很多东西都无所遁形。 在又一次醒来发现自家小弟弟非常不礼貌的戳在好友的大腿上,夏琛吓得倒吸一口凉气。 迅速抬头,确认唿吸平稳的好友尚未醒来,他才长舒一口气,悄悄往后挪了挪自己的身体,又翻了个身,背对着好友偷偷平復心情。 背过身的夏琛却没发现,刚才还在熟睡中的人,在他翻身时已经睁开双眼,眼底清明不见一丝睡意。 第143章 因着夏琛从温束那里得来的消息, 城里现有的土地上栽种的作物都是几乎红薯和土豆,红薯离成熟期还远, 但是土豆已经快到了收穫的季节。 收穫季忙乱而累人,光靠家里的女人孩子肯定支撑不下来, 夏琛适时缩减工程进度, 准备到时候放工人们回家收土豆。 哪怕天气越来越热,即将收穫得喜悦也让人脸上不自觉的带上笑容, 聊天谈话的内容也都围绕着即将收穫的庄稼进行。 然而不等真正开始收穫,一场突如其来的冰雹砸得人措手不及,打乱了所有的收穫计划。 那是六月下旬的某天,正是下午两三点钟最热的时候,炙热的阳光将地面烤得都能煎鸡蛋了, 以往夏天光着脚丫子就能四处乱窜的小孩子们压根不敢再赤脚乱跑, 否则脚板底都能烫成烧猪蹄。 吃过午饭的居民们在家里歇晌, 也有睡不着的小孩, 跟家长缠磨着要几枚白币, 去冯家买冰镇过的糖水。 便是这时, 天边突然一声闷响,雷声轰隆隆紧随其后, 大家惊诧又欣喜地冲出屋子抬头看天。从入夏以来, 几乎没下过一滴雨水,要不是他们村临近河道,又提前打了好几口水井,现在连吃水都成问题。 「要下雨了……」走出院子的人刚跟邻人开了个话头, 头顶就像被人扔了块石头砸中一般突兀一疼。 被砸的人还没来得及露出怒容,头上肩膀上接二连三传来痛感,邻人仰头看了一眼,捂着头往院子里跑,边跑边沖自家在院子里玩耍的孩子喊:「快进屋,下冰雹了!」 下冰雹了,特别大的冰雹,最小的都有黄豆大小,大的快有桌球那么大了,幸亏这会儿大家都还没上工,往屋子里一钻就能躲起来。 但是冰雹实在太大了,来的密集又迅勐,好几家房屋破旧的,屋顶都被砸塌了。
第267页 外城的居民更惨,他们的屋子都是临时拼凑的,建材凑不齐,许多都只是树枝烂布撑起的一块遮身之地,根本挡不住这般来势汹汹的冰雹。 他们只能将木板当成盾牌顶在头上,因为木板不够,所有人缩在一起,听见冰雹击打在木板上发出响亮的撞击声,支撑木板的人,都能感觉到手被连续不断落下的冰雹震的发麻。 有那有经验的老农,遇见这种天灾,首先想到的就是地里的庄稼。 这会儿他们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夏家不愿意种水稻小麦这些作物,若是种的这些,这一场冰雹下来,庄稼都得砸烂在地里,大半年的辛苦就白费了。 土豆就不怕了,冰雹再凶,顶多把地上的枝叶打坏,不会祸害到地底下的土豆果实。就是生长中的红薯秧子恐怕会遭殃,待到收穫季节,十有八九会影响收成,但对比颗粒无收,这个结果已经很好了。 浪费点儿人力不算什么,但是庄稼没了,接下来可是要饿肚子的,一家老小可怎么活。 「神仙啊!」当即就有老人,不顾还在将屋顶砸得砰砰响的冰雹,面对着夏家的方向跪下磕起头来。 他们感激给予庇护的夏琛,但是对于种了一辈子地的老农民来说,这样能看天时预测天灾的人,才能让他们发自内心的产生敬佩之情。 冰雹来得快去的也快,约莫过了一刻多钟,就想它来得那般突兀一样,正在噼里啪啦往下砸的冰珠子突然消失了。 夏琛深深地看了眼一脸淡然的温束,顾不得探究他隐藏的秘密,招唿了人手去救灾。 受灾最严重的莫过于外城区,几乎没一家房子能保住,夏琛过去的时候,远远便听见了呜咽声。 哭声并不大,但是因为哭得人太多,就显得这声音既压抑又响亮,到处都是走动的人影,就连几岁大的小孩儿,都跟着父母围绕着自己家倒塌的窝棚寻找被埋在里面的物资。 气氛太沉重,夏琛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人生多艰,尤其是活在末日的人类,不光要面对突然变异的杀伤性物种,还要防备因为律法崩坏而撕下面具的同类。好不容易熬下来了,还有让他们难以预料的天灾来找麻烦。 他让手下给外城区送来一些建材和粮食,算是一点儿赈灾款。 内城的受灾情况要好很多,毕竟房子是正经盖出来的,结实。除了几家年久失修的,半个屋顶被砸塌了,其他顶多屋顶被砸破洞。 最倒霉的是个仰头看冰雹的,结果正好被一块冰雹砸在鼻子上,砸得鼻血直流。 就连夏琛家,都被砸坏了不少瓦片儿,好在他本来就打算将瓦片重新铺一遍。只是新烧的瓦要先紧着居民楼那边用,他便没伸手,准备等烧出更多的瓦之后,再拉一批回来。 现在屋顶被砸得乱七八糟,干脆不等了,先让人拉瓦回来重铺,他大哥就会这个,连帮手都不用请。 至于居民楼那边,等需要铺瓦的时候,新的瓦片应该早就烧好了。 家里的事不需要他操心,大哥和大嫂会处理好,大致了解了一番受灾情况后,夏琛发现,很多人看向他的眼神,增添了许多敬畏。 不是那种对于权力者的敬畏,而是……像是看寺庙道观离的佛像道像那般,带着些距离感的敬畏。 夏琛稍一思索,便猜到原因,只是他不能讲子笺供出来,预知这种事,对于当事人来说并不一定会是件好事,他宁愿让别人将其中缘由归纳于他那个不知名的神仙师傅。 因为这一场突如其来的天灾,很多人生怕出现其他意外,赶忙去地里挖土豆,毕竟这是他们下半年的口粮,还是挖出来比较放心。 土豆本就是六月底到七月初收穫的,现在挖虽然早了几天,但土豆也都长成了。 因为长期没下过雨,哪怕农户们已经尽量挑水来浇,干旱还是影响了一部分收成,挖出来的土豆薯块儿并不太大,产量也十分一般,跟往年比要低上一截。 但是再考虑一下现在环境,能有这个收成已经很不错了,而且土豆本身产量高,少这么一些,影响不是很大,还完夏家当初借出的作种的芽块儿,剩下的收穫自家吃是尽够的。 况且现在城市高速建设中,一般人家基本都有人在做工,有的人家甚至不止一个人,拿着工资,缺粮了还能去买,生活水平反而还提高了。 有些耕地面积广的人家,收穫的土豆甚至吃不完,毕竟总不能一天三顿只吃土豆,如果没得选那没办法,有可能的话,谁也不想这么吃。 商铺适时挂出收土豆的牌子,收粮的价格比卖出的价格要低一些,大部分人一看收购价就捨不得卖了,但是少部分存粮多又想攒钱买点儿其他东西的,便将土豆卖出一部分。 夏家的地很不少,除了大部分租出去的,自家也种了一些,照样收穫了大批土豆,而那些佃农交来的租子,因为今年都种的是一样的品种,所以夏家收穫的土豆几乎堆积如山。 连夏老爷都发起愁来,这么多土豆,得吃到什么时候,放在商铺里卖吧,也就外城居民会攒钱买一些,但是人家也会选其他粗粮买,没谁会只盯着土豆下手。 夏琛忙过劲儿,一听他爹在愁什么,立刻就把这事儿揽下了。 若是别的他可能也得跟着发愁,但是在他攒下巨额金钱没地方花之后,他就把空间商城里的所有书籍,不论价格全都买下来了。
第268页 这些书大都是各种植物的延伸使用方法,比如土豆,就有土豆粉的制作方法,甚至还有很多相关食谱,连小吃什么炸薯条薯片薯塔的制作方法都有。 其他的他暂时没想法,但是土豆粉却是可以弄出来,土豆粉的制作方法并不十分困难,反正夏琛看过书里的详细流程之后,觉得操作难度不大。 土豆粉是可以当做主食的,而且吃法多样,作为粉类,吃起来口感顺滑,想来应该会受到大家的欢迎。 为了验证,夏琛弄了些土豆准备先在自己家做一回,夏夫人和巧娘一见他笨手笨脚的烧柴火就皱眉,把他撵起来,他说,他嫂子做。 系统出品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还是非常贴心且靠谱的,比如制作土豆粉的方法,就给得非常详细,夏琛哪怕没做过,照着步骤来,最终也见到了成品。 他按照记忆中的吃法,做了一锅酸辣粉,其实按照他的口味,酸辣粉用红薯粉煮最好吃,土豆粉他喜欢吃干锅的。 但是对于没吃过的人来说,土豆粉爽滑q弹的口感,实在让人慾罢不能,这种新奇的食物,一下子赢得全家上下的好评。 南哥儿这个吃货,一口气吃了三大碗,一边吃一边暗自庆幸,幸亏没被选上外出,否则这种好吃的粉条他就吃不上了。 果然还是跟着他小叔有肉吃,别看他小叔自己厨艺一般,但总能弄出来一些稀奇古怪又美味的食物,或许这就是神仙吃的东西吧。 考虑到家里现在尽是大胃王,每天做饭都是往多了做,只有多的没有不够的。等到大家都吃完,锅里还剩下一碗多的粉条,巧娘就想盛起来等下午谁饿了吃。 夏琛一边收碗一边提醒了一句:「粉条泡胀了就不好吃了。」 巧娘捂着吃撑的肚子发愁:「那咋办?」 「给我给我。」南哥儿寻了个干净的汤盆,将粉条全部盛出来。 巧娘脸一板:「你不许吃了。」她家南哥儿要是能吃,早就吃了,现在都吃不下了硬撑,不是想把肚子撑破嘛。 南哥儿委屈道:「才不是我吃,我给柳娇送去。」 昨个儿他才吃了柳娇分他的几块夹心糖,商铺里卖的老贵了,他总吃人家的也有点儿不好意思,反正他吃不下了,借花献佛送点儿粉条给柳娇,以后她才会给他更多好吃的。 夏琛和巧娘:「……」 巧娘倒抽一口凉气,夭寿了,她家光知道吃的猪崽子晓得拱人家小白菜了! 第144章 那一碗粉背后的故事柳娇并不知道,她只是发现, 夏家人对她的态度莫名和善了许多。 不是说以前对她不好, 以前她一个单身姑娘, 除了跟夏夫人和巧娘偶尔遇见会多说两句话,跟夏家其他人相处平平,也就是跟南哥儿和夏琛因为交集多更熟一些。 但是现在,夏家所有人对她都好像都转变了态度, 看她的眼神里混杂着几分怜惜几分歉意几分感激还有几分疑惑, 总之十分复杂, 弄得柳娇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她也找机会问过南哥儿,可惜南哥儿完全说不出个所以然,甚至一点儿都没察觉到柳娇所说的差别。 于是柳娇只能当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反正态度又不是变恶劣了, 能跟作为领导者的夏琛的家人处好关系, 对她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这是后话, 暂且不提, 只说当前。 夏琛找了几个妇人来帮忙制作土豆粉,本来制成土豆淀粉是最方便的, 考虑到居民们对这种新品种不了解,他干脆直接一步到位, 做成粉条放在商铺里卖。 作为新上架的主食, 还是完全没吃过的,土豆粉一出现就受到众人关注。定价方面,按照出粉率, 夏琛将单位定价定的比粗粮高但是比米面低,算是一个中档价位。 这个价格对比粗粮有点儿小贵的,但是白腻光滑的土豆粉外表看起来就很高级,家里条件稍微好一点儿的,都愿意买来尝一尝,反正也不是特别贵。 这一尝就尝到好儿了,夏琛特意让人在商铺的公示板上写了一份土豆粉的几种家常吃法,哪怕家里调料不那么充足的,光凭藉土豆粉滑熘的口感,就赢得了不少喜欢这一口的人的心。 顺利将堆积的土豆加工售出,后续红薯丰收的时候,还能再做红薯粉,算是又开发了一条产业链。 当然也不都是好事在发生,七月初,一支外出砍柴的外城小队遭遇殭尸袭击,巡逻的护卫队小组及时赶到。 但是他们遇见的殭尸里,有两只周身皮肤像是发霉腐烂一般,长着很稀疏的白毛,还有绿油油的不明液体渗出。 这些液体一旦碰到,就会将人的皮肤腐蚀出一个噁心的伤口,然后毒素开始朝着人身体里蔓延。 与殭尸们作战的护卫队队员还察觉到,这些殭尸的防御力又变强了,普通的武器越来越难对它们产生伤害,唯有当初从兵器树上取下的刀剑,还是一样锋利好用。 本来经过这么久的适应,末日里的倖存者已经进化出一定抗体,殭尸毒素的感染性已经降低很多,战斗中被抓伤咬伤的人,很少会有人再变成殭尸。 就算有变异的迹象,及时切去伤口处的腐肉,或者干脆断掉受伤的肢体,只要不是伤在躯干处,还是有机会活下来的。 但是新出现的毒素,却大大提高了感染率,一旦中了尸毒,过不了多久就会有变异倾向。
第269页 而且这种殭尸极为噁心,它们本身防御力极强,浑身的毒液还很充沛,一刀砍下去,不小心飞溅而出的毒液沾染到皮肤上,都有可能造成感染。 这种被称唿为毒僵的新进化殭尸,普一出现,就带走了两个外城居民的姓命,护卫队里还有个队员一时不查中毒受伤。 幸亏夏琛收到消息及时赶到,用解毒草吸走他身体里的毒素,才保住了他一条命。 在发现毒僵的踪迹后,夏琛心里沉甸甸的,立刻安排人手外出探查,毒僵的出现概率高不高。 如果这两只毒僵不是特殊变异种,那就意味着这是殭尸普遍的进化路径,这种毒僵太难防备,本来已经趋于平稳的殭尸与倖存者对峙的结构,这次怕是会被再次打破,不知道会有多少倖存者在这次殭尸的进化中落败,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探查小队很快给了夏琛回復,非常不好的结果,毒僵的数量虽然不如黑僵多,但是十只黑僵里也有那么一两只毒僵,显然不是个例,而是殭尸再次进化了。 这个结果让夏琛非常揪心,他倒不是害怕殭尸进化,殭尸进化是必然结果,他早就考虑过,何况还有解毒草这种天克毒僵的变异植物。 他担心的,是已经离开一个多月,现在还毫无消息地商队。 按照当初规划的路线,他们要去的城市,在隔壁的隔壁的洲府下某个盐产业极度发达的城市,按照南瓜马车的速度,如果顺利的话,这会儿也该在返程途中了。 但是这突然进化的殭尸,给外出的商队成员增加的未知的危险,他们走的时候,夏琛将能带的物资都给他们带上了。但是万万没想到,殭尸进化了,而他空间里种出的变异植物解毒草,是在他们走之后才出现的。 这让夏琛有些后悔,是不是他太心急了,食盐的储存量虽然不那么丰沛了,但也还没到吃不上的地步,况且搜寻队还能带一些回来,他是不是不该这么心急的派遣商队出去开拓盐道。 * 盐城。 盐城本不叫盐城,只是因为这座城市有十多口上好的盐井,盛产井盐而出名,之后再提起这座城,人们大都以盐城来称唿,时间久了,就连本地人也这么叫。 起尸之日后,许多城市都因为缺少粮食物资或者战斗力不够而沦陷,倖存者要么耗死在城中,要么逃亡。 盐城情况要稍微好一点儿,这里因为盐业发达,有许多身高体壮的採盐工人,物资方面因为经济流通快,各类储备物资充足。 所以末日之后,盐城成了附近几个城市最大的基地,就连州府都有许多倖存者逃至此处,使得原本人流涌动的盐城,在末日里依旧不显荒凉。 盐城基地现在的首领,既不是当初的一城之长,也不是当地有名望的有名望的名宿,而是一个採盐工人。因此现在的盐城基地,行政中心并不是当初的知府衙门,就连内城也已经迁移。 盐城基地基本上是围绕着盐场建立的,所以能住宿的地方并不太多,除了原本的盐场管理的院子,也就是盐工们的家,条件非常简陋。 投奔而来的倖存者大都另外建起数量众多凌乱的窝棚,哪怕半日的路程之外就是空闲房屋众多的大城市,也没人会选择住在那里。 没有经过清理的城市四处藏着殭尸,而盐城基地却有有组织的护卫人员每日清理周边殭尸。虽然不一定能清理干净,时常有漏网之鱼,但也比在城市里睡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殭尸破门而入咬死来得强。 前段时间一场突如其来的冰雹,将许多屋子都砸坏了,这些破烂地窝棚都是重新大件起来的,透过窝棚板缝间巨大的缝隙,能看见窝棚里蜷缩着的骨瘦如柴的孩子。 四处可见□□着上身肌肉隆起的壮汉,他们身上都佩戴着武器,来去匆匆。其他倖存者见着这些人,大都避让开来生怕冲撞了,偶尔有一两个神色悠闲的壮汉特意晃过来,立刻就会有几个略有姿色的女人迎上去。 盐城基地某个单独的小院儿,这里原本是某个盐场小管理的家,虽然不能跟城内青砖黑瓦收拾规整的独门小院相比,但是在盐场新基地这片,已经算很不错的住处。 院子里,被夏琛记挂着的东哥儿一行人,正聚集在屋子里小声交谈着。 齐小二将自己近几天收集到信息告诉同伴们,他天生一张路人脸,长得也不差,就是普通,不好看也不难看,没什么特别突出的地方,很容易被人忽略。 偏他打小就喜欢往人堆里钻,听村人说东家长道西家短,甚至无师自通地学会通过话术套出自己想要的消息。 以前没分家的时候,他哥哥嫂子以此为藉口攻讦他,说他一个大男人成天不干正事就往女人堆儿里钻,后来进了护卫队,被温束髮掘出来他这方便的天赋,干脆让他往情报人员方面发展。 这次外出执行任务,齐小二确实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他们一行人来到盐城基地,人生地不熟,基地领导层对他们有防备,就差没让人跟着他们了,全靠齐小二混迹城中,将基地情况摸了个七七八八。 盐城基地的人口比他们望乡城要多得多,但是其他方面,不是他们自夸,真是处处都比不上他们的城市。也是出来这一趟,他们才意识到外面的环境已经严峻到什么地步。 防御设施就用不提了,因为放弃了原有的城市基础改在城郊的大型盐场处新建基地,现有的人力物资,只够用木头石块堆积起简陋的围墙以作防御。说是防御设施,倒不如说是圈定基地面积的边界。
第270页 基地现有的防护力量基本来自于首领赵有生统率虎威军——虎威军是他们给自己的护卫队伍起的名字,队伍里大半人手,都是原本盐场的盐工,少部分来自后来投奔被选拔进去的勇武之士。 基地首领是个叫赵有生的盐工,三十来岁,跟南哥儿一样力量系异人,但是据齐小二探听到的消息,他的异能强度应该不如南哥儿。 赵有生当上首领,靠的可不止是自己的异能,他本来因为工作能力强处事公正,末日前在盐工中间就颇有威望,末日后因为种种意外,赶鸭子上架当上了盐工们的首领,后来又建立了现在的盐城基地。 盐城基地人口多,这么大的人口基数,相应的异人也就稍微多一些,光他们知道的,就有十来个。 第145章 齐小二探听出来的异人, 大都是摆在明面上的,他们本身不愿意或者没办法隐藏自己的异能。 这些异人大部分的异能都是他们知道或者走之前夏琛提前预知,可能会出现的异能, 比如有人能放火有人能变水, 还有个会颳风的, 甚至还有个能打雷, 就是雷光比较小,顶多把地上炸个小坑。 大部分异能表现都很明显, 他们收集信息的同时,也着重收集相关资料,这是夏琛给的附加任务, 多收集一些情报总是有用的。 这里面让他们非常注意的异人有两个,一个是赵有生的女儿赵兰, 才十二岁的小姑娘,看着不怎么起眼, 但她的异能是抽走植物的生命力。 这个异能乍看好像没什么用, 盐城基地的人也没把她的异能放在眼里,毕竟她这个异能既没办法打殭尸,也没办法杀人, 连做些辅助工作都不成。 现在正是缺粮的时候, 要是能催发植物还好点儿,她这个异能,偏偏反着来,在盐城基地的人看来, 简直跟没有没什么两样,除了能让她的身体素质比普通人稍微好一点儿,就是废物能力。 但是在东哥儿等人眼里,这个小姑娘简直太危险了,她的异能天克木系异人,夏琛虽然不是木系异人,他的许多攻击防御辅助手段,都要依靠各类变异植物来进行的。 别的不说,就他们用作防御的铁树墙,如果被吸走了生命力,也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 唯一让他们稍微感到安慰的是,这个小姑娘大约是也没意识到自己异能的强大之处,加上没少听风言风语,对自己的异能有些排斥不喜,很少使用异能。 锻鍊得少了,异能一直得不到加强,能力就很弱,齐小二探听到的消息,她现在顶多能一次抽走一棵胳膊粗的小树的生命力,再多就不行了。 他们望乡城的铁树墙,一棵树可是要人合抱的,而且想来神仙种下的树,跟一般树不一样,应该不会那么容易被抽走生命力,像遭遇过赵兰异能的其他植物一样,干枯到一碰就碎。 除了赵兰,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异人叫杜铁锤,他原本是个打铁的,他的异能是能够提鍊金属。 赵有生以及几个虎威军高层手里的武器,就是杜铁锤用提炼出来的特殊金属打造而成的。东哥儿找藉口哄来试过,虽然比不上兵器树上取下的武器,但是也比一般的兵器锋锐坚韧许多,可以算在神兵利器的范畴里。 盐城基地这么多人,或许还隐藏着其他异人,目前他们探知到的,就是这么多。 这些人能作战的,全部加入了虎威军,虎威军人数众多,足有近千人,这一千人的部队,承担的任务跟望乡城的护卫队差不多,也肩负着巡逻领地清理游荡过来的殭尸的任务。 不过这些人的战斗力比起望乡城护卫队,就差远了,他们本身大都是盐工出身,除了一把子力气,其他地方并不突出。 战斗力也没有温束这样的战术大家专门训练,都是在实战中磨鍊出来的,或许好用,但是难免有很多缺漏和弊端。 加上他们的基地范围大又缺乏有效的防御设施,很难将所有殭尸都拦在基地外面,经常有漏网之鱼混进基地发生伤人事件。 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就是基地外围的倖存者,几乎可以说朝不保夕,所以有条件有能力的倖存者都想往里面住。 其实在东哥儿等人看来,哪怕是盐城基地的中高层们,生活水平也不怎么样。 他们基地附近没有离得很近的大型山林,没有地方能进行狩猎,除非去一天路程之外的某座大山,否则逮不到大猎物,顶多在附近的小林子里捉些野兔野鸡。 盐城本地盐业发达但农业不发达,虽然有农田,但粮食多靠从外地买入,这也造成城内粮铺众多,若不是有这些粮铺里的存粮,盐城基地也建立不起来,建起来了也撑不到现在。 但是粮铺里的粮食总有吃光的一天,盐城基地虽然已经收拢了城内的大部分粮食,但没有后续粮食来源,光靠这些粮食根本撑不了多久。 所以就连首领赵有生,也就是能带着家人都吃饱的地步,偶尔能从城里搜寻出一些新鲜玩意儿像肉脯果干,就算是好东西了,像他们商铺里卖的新鲜水果和糕点,简直想都不要想。 这些东西他们收入高的狠一狠心,不说天天吃,隔几天吃一次完全不成问题。就连普通居民,攒一攒钱也能买点儿回去尝鲜。 盐城中高层都过成这样,可想而知处于下层的普通倖存者们活得有多艰难了。他们来了这几天,经常到处跑探听消息的齐小二,已经听到过好几次饿死人的事儿。
第271页 盐城基地不发放粮食,也是安排工作,工作只有一项,开荒种粮,当做报酬发放的粮食数量也非常少,堪堪够一个人每天吃个半饱不会饿死。 这样的环境,七个人带着粮食过来交易,简直可以说是兇险。 所以一开始他们就没有把粮食拿出来,在离盐城基地还有一段儿距离的时候,他们就将带来的物资连着南瓜马车一起收进了葫芦娃里。 马匹没办法,就直接骑着过来,经过的时候,那些倖存者看他们马的眼神,都是绿的。 之后他们找上门来,也只是说他们是另一个城市派过来换盐的,至于是哪个城市的,带了多少粮食,全都避而不谈。 要不是他们随身还带了一些上好的精米面粉当做展示品,或许早就被当做骗子撵出去了,但就算如此,盐城基地的人也不大看重他们,将他们一晾就是好几天。 东哥儿他们也不着急,赵有生这个人,并没有表现出很明显的攻击倾向,他当上首领以来,努力发展基地尽量使手下人和来投奔的倖存者活下来。 所有外来的倖存者,不会遭受虎威军的盘剥,光这一项,就比他们路过的很多小基地强多了。 基地里秩序比起望乡城堪称混乱,抢劫偷盗□□都有,除了当街杀人会被看见的虎威军制止,其他很多恶劣行为,就像掩藏在河底的暗流,时时涌动。 东哥儿性格沉稳可靠,是这只小队的队长,听完齐小二汇报的新消息后,他拧眉思索片刻,道:「咱们得准备准备,赵有生估计要见我们了。」 他们来了这几天,只在最初见了赵有生一面,没说上两句话就让人送他们离开了,之后就好像将他们忘记一般,除了给他们安排了个院子,吃的喝的都是他们自己带来的。 「怎么说?咱们可以回去了?再不见老子都不想伺候了。」孙黑虎满脸急躁,他光着膀子,天气太热了,衣服根本穿不住。 担心这里会有类似千里眼顺风耳那种能偷听的异人,他们平时说话都小心翼翼,不敢透露出任何私密消息。 环境又很差,他也不像齐小二,擅长跟人打交道,在这里待得烦透了,一心想回去。现在想想护卫队每天的巡逻任务,都觉得有意思。 东哥儿跟夏琛待久了,连他习惯性的动作都沾染上了,手指扣了扣桌面,轻声道:「小二刚不是说了嘛,这几天他们抽调了大量人手去东边儿,我听说,那边是他们种粮的地方。」 「收粮?这时候收……」他说到这里一愣,对啊,前几天那场冰雹! 其他人也已经反应过来,互相对视一眼,眼中暗藏着庆幸与惊惧。 哪怕没有亲眼看见,但亲身经歷了几天前那场冰雹的人,都应该想到还未长成的庄稼会变成什么样。 盐城基地花费了大把力气让人去种地,甚至还新开了许多荒地,为了那些地,不知道填进去多少人命,很多人都是在种地的时候被游荡过来的殭尸杀死的。 但是现在,他们忙碌了半年,防住了殭尸,却被一场天灾毁了个一干二净。 地里即将长成的庄稼毁了,可想而知他们现在有多么缺粮食,他们这支号称粮换盐的小队,终于不用继续坐冷板凳了。 与此同时,他们不由庆幸起来,幸亏他们有小叔/夏少这个神仙在,预知到这场天灾,让他们提前种了土豆和红薯,不至于半年心血白费。 果不其然,几人的小会还没开完,就有人通知他们,说是首领有请。 赵有山是个情商颇高的人,他出身低微文化水平低,如果没有天生的高情商,也混不到现在的地位。 见面之后,他的态度热情又熟稔,好像之前的冷遇完全不存在一般。 东哥儿淡定平和的心态在此时发挥出很好的作用,配合着赵有山,赵兄夏弟叫的一声比一声亲热。 一番寒暄,两边进入正题,赵有山开始打探他们的情况。 他们来了这几天,赵有山虽然晾着他们,但肯定找人摸过他们的消息,然而其他人都不怎么出门,喜欢在外面晃的齐小二和东哥儿,嘴又严得很,派过去的人基本没探听出什么有用的情报,反而被套出去不少消息。 不过光看这些人的穿着和精神面貌,就知道他们基地应该相当富裕,赵有山倒是不排斥跟人交易。毕竟他们这里,别的不多,就是盐多,但是人又不能光吃盐不吃饭,能用盐换粮,那再好不过了。 晾着他们,也只是为了给人一个下马威,好压一压价格,最好等他们种的粮食收穫了,谈起价格来也更有底气。 谁想到这一等就等来一场天灾,种的大片田地,几乎可以说颗粒无收,买粮这事儿,已经到了不得不谈的地步。 第146章 盐城基地发生的事夏琛并不知晓, 他也没想到,这场让人头疼的冰雹,会给他们的换盐小队带来一些便利。 当然, 就算知道了, 他也不会因此感到高兴, 末日倖存者生活已经足够艰难, 惟愿这种灾难不再出现,多一点儿粮食可能就能多活一人, 能多活一人是一人。 突入起来的毒僵让夏琛忧心了几日,温束看他每日忧心忡忡,难得出言安慰:「真若有事, 若是连一人都逃不出,所有护卫队, 就该回炉重炼了。」 夏琛哭笑不得,不过再想想, 温束说得也是, 这些人都是他精挑细选出来的,除了季敏瑜,个个能力都不弱, 身上也带足了各种物资。
第272页 说句不好听的, 哪怕真出了什么事,细娘也该能跑掉,她的异能想抓住她可不容易。 这么一想,夏琛稍稍安下心来, 在收完了土豆,又补种了一些短期作物比如绿豆芝麻。本来考虑过要不要种冬小麦,但夏琛担心今年冬季温度太低雪太大。 另外还留了大片田地用来种植苜蓿,苜蓿两个月左右就能收割一次,待到冬天缺乏牧草的时候,可以用储存的苜蓿来餵马。 而且苜蓿还能肥田,早先开出来的荒地,因为地不肥收穫很少,夏琛让他们最好也种一茬苜蓿,收穫的牧草可以卖给商铺,还能养一养地。 经过这场冰雹,夏琛说的话再没人敢怀疑了,当初还有一些原本的村民怀着侥倖种了水稻或者其他长在地面的农作物,这一场冰雹都给砸没了。 所以哪怕苜蓿这种作物他们以前并没有种过,夏琛说能肥田,他们便都信了,纷纷去商铺或租或买了苜蓿种子,准备跟着夏家的脚步进行种植。 这么多田地种上苜蓿,不光能够供应夏老爷养得那些马,估计还有剩余。夏琛便琢磨着,再养点儿什么大型牲畜。 他还在为这事儿发愁,某天组队外出的巫奇小队和另一个小队一起,带回了几只羊。 自从上次冰雹砸塌了屋子,外城居民好像有些人触底反弹了,之后陆陆续续又组织起两只搜寻队,选择搏一把,外出搜集物资。 也出现过伤亡,但是经歷过太多伤痛的外城居民,虽然依旧悲痛,但已经将生死看得有些淡。 这次的几只羊,是外城另一个小队在某个村子搜集物资的时候,听见附近的小山头里有羊叫,摸过去看发现的。 这羊大概是村子里哪家养的,末日之后不知道怎么跑了出去,幸运的活了下来。他们费了很大力气,把羊都抓住了,想运回来卖钱。 结果回程的路上遇见殭尸,还有两只毒僵,只好发了求救信号——从夏琛那里买的窜天猴,两只队伍如果离得近还是能发现的。 算他们命不该绝,当天巫奇小队正好在附近,连忙赶过去,两队人合在一起,将那一小队殭尸杀了。 那队人里有一个不幸被毒僵所伤,他的兄长也在队伍里,还是队长,亲眼看着弟弟去死,简直痛不欲生。 巫奇小队恰好有一株解毒草,是易杉花了自己所有积蓄买下来送给巫奇的,人命在前,巫奇用那株解毒草救了那个受伤的人。 那个小队也不是忘恩负义的,便直接将他们带回来的羊共享给巫奇小队,当作两队共同的战利品。 夏琛正好在寻摸这些牲畜,商铺里也挂了高价收,这几只羊里公羊母羊都有,用来繁殖再好不过。 这一小群活羊彻底肥了两个小队,找到羊的那只小队,被人似羡似妒的戏称为山羊小队,他们小队的人不以为杵,反而接受了这个称号。 另一只私人搜寻队或许是羡慕他们的运气,转头给自己起了个水牛队的名字,野心可以说是昭然若揭了。 夏琛知道的时候,笑得不行,人家起名字,哪个不想着威武霸气,这一个个起的,跟动物园似的。 认识到解毒草的作用后,基本上每个外出的搜寻队,都会买一两株当做压箱底的保险。 这种植物虽然不像铁树,具现后不被毁掉就能永久存续,但是单体存续三个月左右还是没问题的,谁也不能保证自己出去跑三个月一次都不受伤,所以买一株带在身边非常必要。 目前夏琛放出去在商铺售卖的变异植物,大部分治疗类,比如稀释的水果血、解毒草还有再生胶,后续他计划放出跳跳草、水带等辅助性植物。 当然,这些标价都不低,葫芦娃暂时没有售出的意向,现有的不是在他家里人手里,就是工作或者任务需要开放的公共葫芦。 话说回来,这几只新带回来的羊可算让夏琛高兴了几天,他把村里原来养羊的那家叫来专门养羊,让他们一定养好了,尽量多繁衍,扩大羊群规模。 与此同时,经过一个多月的高强度建设,因为不用铺水电不用考虑装修节省了大批时间,第一批二层居民楼初步宣告落成。 新盖好的二层居民楼仿照的是夏琛穿越前那个世界□□十年代职工宿舍或者家属楼的样式,整体格局呈缺一横的口字形。 每层分割出十个套间,口字两边各两间,中间一横留六套,上下加起来一共二十套。 每一层一个公共卫生间,放恭桶,再安排两个倒夜香的,卫生问题解决。 澡堂和食堂都还在建设中,夏琛的意思是建造大一点儿食堂澡堂,尤其是澡堂,排水得好好安排一下。 新房建好,在夏琛看来还很简陋,尤其是内墙壁,光秃秃的露着青砖,怎么看怎么粗糙。 其他人却对这房子都很满意,虽然太过齐整有些不符合现在主流建筑风格,但看久了也别有意趣,规规整整的,看着整齐舒服。 而且这房子可是标准的青砖瓦房,还是二层小楼,内城居民早就知道新盖的房子是给外面的人住的,哪怕也听说了前期是租住,没见着成品的时候还能不当回事,等见着了,一个个心里酸丢丢的。 这么好的房子,他们都没住上,那些后来的倒是先住上了。 唯一能安慰他们的,就是这房子并不属于那些租客,所有权还在夏琛手里,他们好歹住的是自己的房子。
第273页 想是这么想,该酸还得酸,恰好外城居民里有一部分人贡献值也攒够了。 贡献值不光计算每天上工的工分,他们售卖给商铺的商品,也会根据价值以及需求度给予数量不等的贡献值。 比如上次带回来的羊,说实话商铺的回收价确实高,但也没有高到让人侧目的地步。最让外城居民心动的,是这个商品附带大量的贡献值,就这一回,换到的贡献值几乎就够两个人获得内城进入资格。 这些小队平时活儿也没少干,攒了一些,加上每次出去搜集到的物资拿回来零零散散换到的贡献值,巫奇小队和山羊小队,一下子进来好几个人。 巫奇小队五人,只有一个贡献度差一点儿,哪怕不出去跑任务,在城里做工攒小半个月也够了。 山羊小队六人,只有两人够,不过其他人离目标也不远了,都是近在眼前的希望。 除了他们,还有几个外城居民也获得准入资格,比如易杉,他实实在在是处理各项杂事的一把好手,孟明峻的能力比较偏向整理统计方面,他最烦去处理那些杂七杂八的事,经常弄得头昏脑涨。 易杉就很擅长做这些细碎的安排,孟明峻从夏琛那里拿到一个大致任务目标,他自己制定计划和需要的人手,其他小细节以及详细配置,就交给手下几个文书处理。 当初分到他手下的几个人,有的迂腐不知变通,有的数学不好也就能做个登记工作,还有个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直接被开了。唯有易杉,事事处理妥当细緻,遇见意外也能及时找到补救法子,着实减轻了孟明峻的工作压力。 因为上司的无限好评,所以易杉的薪资水平虽然跟另几个文书多不了多少,贡献值可算得不低,所有他参与的各项小任务,都会给他计算一些贡献值。 积攒起来,正如他当初所说,靠着自己的能力,刷够了贡献值,也获得第一批内城准入资格。 除了易杉,新来的木匠和砖瓦匠父子俩也攒够了贡献值,木匠是因为这段时间没日没夜的做活儿,还帮着带了两个徒弟出来,表现格外突出。 瓦匠按理说贡献值还差一点儿,架不住有个争气的儿子,小砖匠烧砖的水平越来越好,到后面,每一次开窑,废砖率低到可以忽略。 而且他在夏琛的要求下,已经开始琢磨着烧陶,弄得有模有样的,所以他的贡献值一下子攒了很多,除了够自己进城,还能分一些给他爹把他爹欠缺的那点儿补足。 当然,这种补足贡献值的政策,是为了方便一家人,比如男人做工挣了贡献值,总不能老婆孩子都丢城外吧。 但是为了防止买卖贡献值这种事发生,补足贡献值只允许亲人之间进行,当然这种规定还是有漏洞,后续会慢慢补全。 第一批准入的十个人,夏琛挑了个好日子,让他们收拾了行李,准备搬进来。 高大的城门口,以往他们进来,只是为了做工,到了晚上,就得乖乖离开城市,回到瓮城简陋的临时住所里去居住, 但是这次,他们踏进去,就是属于这个城市的城民,他们再也不用下工后拖着疲惫的身体离开。 第147章 夏琛守在城门口, 给进入的新城民发一个精緻小本本, 这小本子是他抽奖抽出来的小记事本, 深蓝色素色软封皮, 巴掌大小, 约莫是十多页厚。 他自己躲在空间里, 用中性笔套着直尺画了表格, 基本参考户口本格式,只是加了一些单页上主人的形貌特徵一项。 他把画好了表格的小本子找柳娇复制了很多, 准备陆续下发下去,用来做人口统计工作。 正好第一批准入者很受关注, 他藉此机会将户口本推出去, 这些外来民正是寻求认同感的时候,这样一本象徵身份的小本子,既能安他们的心, 也能让户口本更容易被大家所认同和接受。 户口本自然不是一人一本, 砖瓦匠父子俩肯定是在一个户口本上,易杉巫奇这样的契兄弟,在徵求过他们自己的意见之后,也将他们归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其他人都是单身汉, 一人一个户口本,不过夏琛也叮嘱了,如果以后再娶或者有了小孩,必须及时去行政大厅——新盖的处理政务的房子,把户口本上的信息更新。 领取户口本, 一行人怀着激动地心情去选房子,居民楼在盖的时候,他们就知道这是他们将要住的房子,有机会就会绕过来看一看,畅想一番住进来的场景。 如今美梦成真,甚至有些不真实感,新盖的楼房看着看着就比低矮的小院气派,许多来围观的内外城居民,看着这十人都是又羡又妒。 等进了屋子,那点儿酸涩的心情更是翻涌上来,本以为这种房子住着会促狭,进来一个套间两间房,因为只放了床和衣柜,看着还是十分开阔。 而且这可是一个人住的,一个人住这么大两间青砖大瓦房,哎哟真是大老爷都没这么过日子的。 小砖匠眼睛都不够用了,他光忙着烧砖,房子盖成什么样他也不晓得。 逛了一圈,背过身偷偷沖他爹得意:「这都是我烧的砖盖的。」 瓦匠白眼朝天一翻:「你头顶铺的瓦还是我烧的呢!」 两父子互怼一句,又笑眯眯四下打量,只觉得这房子哪哪都好,好得不得了,甚至已经想好了怎么布置。 房子的租金并不便宜,一个月要一个绿币,夏琛想过要不要定便宜一些,但是考虑到现在房子还不够住,若是定得太低,有存款的内城居民搞不好会先把仅剩的房子给定下。
第274页 而且现在很多外城居民都快攒够贡献值了,这二十套房子怕是不够分,所以他定价高一点,是为了尽量让他们合租。 果不其然,虽然房租有点儿小贵,但这些攒够了贡献值的人赚钱能力也不差,手上都有些积蓄,他们都愿意租这里的新房子。 不过也不是人人都单独租套间,易杉和巫奇这对契兄弟就只租了一个套件,巫奇原本那间茅草屋退掉了,显然准备搬来跟易杉一起住。 巫奇小队另外三个成员,有两个人租了一个套件,还有一个租了个单独的,夏琛估计他是在等剩下那个队员攒够贡献值搬进来跟他合住。 山羊小队的两个人本来只打算租一个套间,商量了一番之后,果断掏钱一人租了一个,大概也是给队友预留了位置。 他们这种做法十足明智,围观的人里已经有人在计算自己还差多少贡献值,随着他们定下自己要租的房子,还有人高声询问,等攒够了贡献值进来,房子没有了怎么办。 能怎么办,继续盖呗。建筑队伍在盖好了这栋居民楼之后,马不停蹄地又在对面不远处盖新楼,这会儿才刚打好地基,房子盖好还有的等。 而这仅有的二十套房,易杉两人占去一套,两个搜寻队占去四套,木匠一个人一套,他的薪资是计件儿算钱,这段时间光夏琛在他那里下的订单,就没少挣,不缺这点儿房租钱。 倒是砖瓦匠父子,竟然占了两套,有人愤愤不平在人群里沖瓦匠喊,干啥多占一套。 瓦匠乐滋滋地说,安定下来了就给儿子寻摸个媳妇儿,总不能让小两口跟他住一套吧。 这话引起众人的一阵闹笑,小砖匠涨红了脸,扭头看着墙壁不吭声。 这么一算,只剩下十二套房,来晚的可就没有了,得先去租茅草屋。哪怕茅草屋便宜,但是看了这么好的青砖大瓦房,谁还想去住茅草屋呢。 约莫是觉得稀奇,除了腿脚不便不想爬楼梯的木匠,其他人都选了二楼。选好房子,当天就搬了进来。 他们本来行李就不多,东西少的包袱一打就过来了,多的随便借个运输队的小推车,也很方便。 因为食堂还没盖起来,便先在居民楼围出来的那片空地上砌了两个灶让他们先用着。 第一批准入者搬进新居所后,整个城市再次涌动着强烈的工作热情,外城居民恨不能不眠不休干活好早点儿攒够贡献值,内城的心里羡慕嫉妒,更不愿被他们比下去。 与此同时,建设工作的速度再次加快,城墙修建好之后,用石大户没了,就水渠那边还需要石头,但现在积蓄的石块暂时够用。 夏琛便将採石工人全部抽调回来盖房子,原本的建设队伍打散,老带新,几处建设同时进行。 在做过调查之后,夏琛决定新盖的楼可以做一些修改,大格局不变,增添一些可供多人居住的单身宿舍。 外城里很多都是独身一人的单身汉,一个人租两间房的套件负担不起,也觉得浪费。 而且根据调查结果反应,很多人、尤其是单身汉,都觉得书房有些浪费,一间房就够住了,甚至有人问能不能在书房放床,跟人一起合租。 这样一来,套件显然更适合以家庭为单位居住,数量众多的单身汉需要的是个床位。 夏琛干脆去木匠那里,如此这般比划一番,定下一大批架子床。就是跟大学宿舍里那样的上下床,桌子放两张意思一下就行了。 在他忙着做新的建筑计划的时候,孟明峻领着他安排的任务,挨家挨户做人口登记,发放户口本。 为了让城民们认识的到户口本的重要性,行政大厅贴出了新公告,不定期进行人口抽查,户口本丢失要及时补办(当然要交补办费用),有人死亡要去註销户口,新生儿出生也要及时添加。 抽查中发现户口本丢失或者家中人口与户口本不符合的,第一次罚款,第二次加倍罚,第三次收回户口本驱逐出城。 光这些惩罚措施就听得城民心惊胆战,每一个不当回事,领到之后都将户口本藏得严严实实的。 夏琛惯常喜欢打一棒子给一颗甜枣,先是吓一吓,后面继续公布好处。 春节的时候,可以凭藉户口本领取年礼,东西不多,但总归是白来的,再经歷了前头的恐吓之后,大家再看这奖励,就跟捡了便宜似的。 第一批新居民入住后不久,不少外城居民陆陆续续攒够贡献值搬了进来,剩下的十二间套间被一抢而空,负担起来觉得吃力的,就跟人合租。 来得早的住楼房,来得晚的就只能住茅草房,天天眼巴巴看着正在忙碌施工的新楼,恨不得眨个眼楼房就拔地而起,明天就能住进去。 七月下旬,天气热到白天已经没办法干活儿,炙热的太阳能把人背上的皮肤晒裂,旁边的清水河水位再次下降,河床边露出许多鱼,拎着桶下去,要不了多久就能捡大半桶回来。 所有人彻底改变了生活作息,昼伏夜出,建筑工人甚至宁愿晚上举着火把干活儿。 这些都不是夏琛最烦心的,最让他担心的是,已经走了两个月的东哥儿等人,还没有回来。 两个月,他从帝京老远赶回来,也才用了两个多月,东哥儿他们的目的地并不太远,两个月足够跑个来回还有余。 可是到现在,他们都还没有消息,家里人嘴上不说,但是夏琛知道,都在担心着东哥儿细娘。
第275页 夏琛也急,他甚至在想,这个月是最后期限,如果到了八月东哥儿他们还没回来,他就带人出去找一找。 心急如焚地等到七月底,夏琛都已经开始安排城内各项事务,东哥儿一行终于回来了。 回来的七人形容极其狼狈,当初带出去的四匹马只剩两匹就算了,南瓜马车被灰尘裹了厚厚的一层,他们一个个从车里钻出来,一股扑鼻而来的酸臭味让激动迎上去的夏琛表情扭曲了一瞬。 都是功臣,夏琛不好意思嫌弃他们,出门在外没办法洗澡,天气又这么热,臭一点儿很正常。 归来的几人一下车,就用干哑的嗓音要水,夏琛连忙递了几条水带过去,他们接过就不歇气儿的喝光一条水带,然后才一副活命的表情。 夏琛有些好奇,走之前他就想到了,这么热的天气水资源肯定会越来越短缺,给他们都带了足够的水带,怎么一个个渴成这样。 东哥儿两只眼睛里都是红血丝,其他人也不遑多让,孙志半边胳膊显然用了再生胶,手掌还没长出来。 其他人身上虽然没看到明显的伤口,但从衣服的破损程度上来看,在外面没少受罪。 当着众人的面,很多事不好说,而且他们看起来也疲累得很,夏琛便让他们先去休息。 约莫实在是累狠了,夏琛一发话,东哥儿让细娘把牢牢系在她腰上的一圈红葫芦给夏琛,然后一群人回家倒头就睡。 第148章 「这……这是什么?」夏琛看着面前摊开一大片, 像是给地面铺上了一层厚厚红毯的不知名物品, 神情难得地有些呆滞。 「是变异植物残体, 我做主跟人换的。」东哥儿话语间难掩忐忑:「拿水带还有一点儿再生胶跟人换的……」 他们拿出去作为商品跟人换盐或者其他物资的, 以粮食为主,另外还带了一些糖和金疮药,药都是孟夫人带着学校里学生自己配置的,效果虽然比不上水果血, 但也是上好的疗伤药品。 而他拿去交换变异植物残体的, 都是夏琛担心他们给他们预备的私人物资,并没有准备拿来做交换。所以他有些拿不准,擅自暴露这些功效神奇的物品, 会不会引来麻烦。 但是他记得, 他小叔提过一次很想要变异植物,他也知道,护城河里曾经立过大功的水鬼,就是在他小叔解决了清水河里是水鬼之后出现的, 想来两者之间应该有一定的联繫。 所以这次难得遇见, 他就尽可能的将作为便利品被拖回盐城基地的变异植物给换了过来。 「太好了!」夏琛激动地拍了拍侄儿的肩膀,夸奖道:「干得漂亮。」 他是不想太早对外界暴露手里的变异植物,但也没打算一直瞒着,能换来可以升级魔法书的变异植物残体, 夏琛觉得再划算不过了。 他走过去摸了摸地上的厚软的大花瓣,饶有兴致道:「跟我详细说说,你们这一趟出去情况怎么样?还有这东西, 怎么来的。」 这会儿其他人都还在修整中,东哥儿也是刚睡醒饱餐了一顿,惦记着这份特殊的商品,先来跟夏琛汇报情况。 他稍微组织了一下语言,然后简单陈述起这一路的经歷来。 途中的困难就不用多说了,遇见过大波殭尸群,被追赶得直接跑岔了道儿,好在季敏瑜这个嚮导够靠谱,又把他们带了回去。 小波殭尸群还有劫道的遭遇过不止一回,都被他们齐心协力打退了,好不容易到了盐城基地,小心试探又遭遇冷待。 中间东哥儿还详细描述了一番外界尤其是盐城基地现在的情况,引得夏琛一阵唏嘘,这大概才是末日常态,只是光听就让人心生悲凉。 之后就是冰雹毁了盐城基地前半年种下的作物,首领赵有生找东哥儿他们买粮,东哥儿藉口他们的粮食放置在别处,准备找个机会把粮食运过来。 赵有生这人还算正派,是真心想跟他们做生意,没打算搞什么歪门邪道,就放他们出去运粮了。 结果他们出去就撞见了殭尸群,规模不大,当时他们准备开战的,文桂喜耸动了几下鼻子,拧着眉说好像不对劲,那些殭尸臭得格外突出。 这一句话让他们上了心,开战后多了些防备心,这才发现殭尸真的变了,殭尸群里混着三只全身都是毒液的殭尸,如果不是文桂喜提醒,他们按照以往的经验贸然打起来,肯定会吃亏。 也就是这一回,文桂喜的异能突然就觉醒了,他的异能正如温束当初猜测的那般,是异常突出的嗅觉。更奇葩的是,别人的鼻子能闻味儿,他的还能辩毒,十分优秀了。 之后他们按照最初的计划,找了个合适地点扎营待了一天,再把葫芦娃里的粮食都放进马车里,再拖着粮食去跟盐城基地换盐。 赵有生估计没想像到他们有这么多粮食,大喜过望,盐城基地高层上下对东哥儿一行人的态度也有了非常大的改变,让他们深刻理解了夏琛当初说的那句话:「在末日,粮食就是硬通货。」 两方都有交易意向,盐城基地这边缺粮,对多到泛滥的盐也不是那么看中,所以在交换价格上就没有扣得太紧,双方很快商量好了一个彼此都满意的价格。 之后赵有生迅速让人给东哥儿他们准备好了盐,还帮他们装了车,态度非常好,也很有以后继续交易的想法。
第276页 东哥儿知道夏琛有意开闢商道,所以对于盐城基地给出的试探也作出了一定回应,两方心照不宣,知道以后还会有合作机会,态度更加热情。 在整车装盐的等待期间,齐小二习惯性地到处乱逛收集消息,这一回就抓住条大鱼:盐城基地的虎威军在基地不远处某水源处发现一株奇异的植物,目前正派人探查中。 东哥儿刚一听见这个消息,第一反应就是他小叔心心念念的变异植物,当即找了个藉口多留了两天,想打探一番变异植物的消息。 或许是看在他们运来的粮食的份上,盐城基地方面对他们诸多宽容,加上接连遭遇横祸,上上下下都心焦忙碌得很,没空搭理他们。 有齐小二这个收集信息小达人在,其他人只用待在小院子里接收消息就够了,于是他们接二连三地听到了各种关键信息。 盐城基地这段时间确实在走背运,先是一场冰雹将大半年的收成给砸得稀烂,接下来的口粮还没有着落,殭尸突然又进化了。 他们甚至还没反应过来,找到应对进化毒僵的方法,又在基地附近的一处主要水源点发现变异植物。 变异植物一般都是圈定地盘,只要不离得太近主动招惹它们,打不过跑还是有希望跑掉的,毕竟大部分植物都不会把根抽出来追着人跑。 如果这株变异植物长在别处,他们也就不管了,偏偏在主要水源点旁边。 自从入夏以来,因为一直不下雨,天气越来越干燥,难得的几个水源点,水量都少了很多,变异植物盘踞的,是盐城基地附近最大的一个水源点。 更让人糟心的是,根据侦查人员汇报,这东西虽然生长在水边,偏偏不是水属植物,巨大的花朵每天中午都会烧起来,发出剧烈的高温,将水源点的水分蒸发去一大截。 这样搞下去,这处水源点就会被废掉,而已经出现供水短缺情况的盐城基地,面临的只有一条道路——放弃现在已经建设出的大好局面,整体搬迁。 不光盐城基地高层不乐意,下层民众也不乐意,这种天气,缺粮少水,往不知道什么地方赶路,路途中还有可能遇见殭尸,光想一想都让人心里打起退堂鼓来。 赵有生也是个有决断的,既然不愿意迁移,那就打吧。 他纠结了人手,准备去将变异植物清理掉,东哥儿早就在盯着这株变异植物了,他找了个机会,想将自己这边的几个好手塞进去并肩作战,也好在分配战利品的时候插一脚。 不知道是不是他表现得太过积极,让基地高层起了疑心,否决了他的提议,东哥儿只好跟同伴一起静候消息。 那株长在水边的变异植物,是一朵巨大的,两三米高的火红色花朵。花瓣层层叠叠不知道有多少层,完全绽开的时候,遮天蔽地,能将方圆几十米的空气都变得燥热难耐,一般人光是走近,都觉得唿吸困难。 这样一株变异植物,想要消灭它首先需要的不是超强的攻击力,而是防御力,最起码得安安全全靠近它。 不是没想过远攻,木箭射过去在空气中就会烧起来,铁箭能飞得远一点儿,但也只是一点儿,融化扭曲的箭头,准度会大幅度下降。 更何况这火红色的花防御力也不差,尤其是花瓣,软是软,但是软而韧,还十分厚实。 具体战况东哥儿他们没能看见,只知道十分惨烈,盐城基地几乎是拿人命去填,才将这株火焰花的根系给摧毁掉。 此一役盐城基地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不光虎威军伤亡惨重,异人也死了两个,赵有生的亲弟弟,几乎被烧掉了半边身子。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好不容易抢下来的水源水量大减就算了,剩下的几处水源被污染,喝了水的倖存者直接变异了。 不是所有人都有夏琛的环保意识,杀完殭尸之后再处理尸体,对很多人来说是多此一举的事,简直浪费人力物力。 于是盐城基地就栽在了这个细节上,新进化出来的毒僵浑身毒液,死去之后如果不及时处理,毒液甚至会渗进土里污染土壤。 虎威军杀完毒僵没有处理尸体,某一具离水源比较近的毒僵毒液慢慢渗进水里,直接导致在那处水源取水的倖存者摄入了殭尸毒素,变出一大批新生殭尸。 水资源进一步短缺,更远一些的水资源点,有的太远,水源也太小不足以供应这么多人,大一点儿的,路程太远,运水困难。 盐城基地在遭遇这接连的打击之后,陷入了巨大的困境之中。 唯一的弟弟半死不活,跟着他相信他的兄弟们死的死伤的伤,活着的连口干净的水都快喝不到了,赵有生整个人像是被拉到极致的弓弦,再多一点儿压力就要崩断了。 东哥儿就是趁此机会找上他的,他根据盐城基地现在面临的种种困难,拿出了赵有生绝对无法拒绝的物品,来交换他们当做战利品拖回来的火焰花。 赵有生不是不知道火焰花是好东西,虽然不知道该怎么用,现在还堆放在库房里,但是光那防御力十足的花瓣,当护甲用就差不了。 然而再好的东西,也得有命去用,人都活不下去了,留着这东西能干啥。 而且东哥儿拿出来的东西诱惑力都太大了,那能喝很久,源源不断地生产着绝对干净的清水的水带就不说了,正是他们最紧缺的。
第277页 最关键的是那个再生胶,赵有生亲眼盯着东哥儿给他弟弟用了一点儿,然后断肢开始慢慢生长,心如死灰的赵有生弟弟,都惊讶地瞪大眼睛,双眼里爆发出希望的光芒。 第149章 夏琛不知道其他人得到变异植物是否有用, 对他而言, 变异植物确实是增强战力的重要资源。 东哥儿为了换回完整的一株火焰花,几乎将小队里所有的水带都给了出去。盐城基地其他高层可以不在意再生胶, 但没办法在极度缺水的情况下经受住水带的诱惑。 只是这样一来,他们本来充足的水源储备一下子短缺了, 仅有的一点儿水资源,在回城途中勉强供应了他们一行人,将将支撑着他们回到望乡城。 除了意外之喜的变异植物火焰花, 东哥儿一行人的主要目标也算圆满完成, 带过去的几个大娃, 都装满了上好的井盐回来。只供应望乡城现有的不到两千居民的话, 近几年都不会缺盐了。 当然, 东哥儿他们此行的目的, 也不只是为了盐。 在夏琛的计划里,最好是能就此开闢出一条可以长久使用的商道,日后可以与别的城市互通有无。 根据东哥儿给出的信息, 盐城基地是个不错的交往对象, 整体风气没有特别败坏, 高层凝聚力比较强, 作为首领的赵有生有头脑重情义。 而且他们占据了盐场那一大片盐业资源,若是能好好经营起来,以后可以成为一个商业流转基地,可以汇聚八方物资。 东哥儿走后,夏琛迫不及待地先扔採集术, 然后把魔法书召唤出来,尝试着去收集火焰花上的能量。 让他感到惊喜的是,这株变异植物果然有用,种子只採集到两粒,但是能量非常充足。 虽然因为已经过了一段时间,能量有少许散溢,好在葫芦娃的封闭效果够好,散溢的能量很少,而且火焰花完整度相当高,这也跟盐城基地战斗人员没有破坏性大的杀伤手段有关。 再加上这株火焰花跟他们最初遇见的变异植物相比,生长的时间更久,蕴含的能量也更充足,成功让夏琛的魔法书升了一级还有一点点溢出能量。 魔法书升级方向,夏琛选择了蕴养卡牌,小型战事用不到他,他已经攒了很多卡牌了,现在需要的是提高卡牌质量。 成功升级魔法书,被抽走所有能量的火焰花,跟当初的大南瓜一样,留下了一点儿纪念品——最中间最小的几片花瓣。 说是稍小,也只是对比外层花瓣而言,火焰花外层的花瓣足有三四平米,中间最小的几片花瓣,也有两平米有余。 花瓣因为其特性,颜色亮眼得像是下一秒就要烧灼起来一般,红得晃眼。被抽走能量后,这几片花瓣反而没那么刺眼了,通体的红光沉淀了下来,依旧是好看的,但是更加柔和。 夏琛试着摸了摸扯了扯,这花瓣极其柔软顺滑,比最好的丝绸摸着还要舒服。而且还暖融融的,天然自带热度。 韧性虽然不如之前,但也比一般布料好得多,他试着用刀子划了一下,普通的小刀一下子竟然没划破! 这简直就是天然的内甲材料,各方面条件太优越了,就是现在用不太上,天气太热了穿不住。 而且这几片花瓣太不经用,夏琛看向刚才採集出来的两粒种子的目光里满含期待。 将从火焰花上种子分别种下,待出行小队其他人休息好,夏琛将人召集起来开了一个小小的表彰会,兑现了当初约定的各项奖励,丰厚的金钱物资让小队诸人一下子都成了小富翁,引来一众艷羡的目光。 之后的收尾工作,夏琛叫了孟明峻和易杉来共同协理,换来的大批食盐入库收藏,后续储存防潮工作怎么处理都由他们来解决。 季敏瑜根据此行经歷画了一份简略的地图,包括路途中遇见的水源点、物资点、还有小型基地情况等等,这些都是重要的战略信息。 如果以后再有队伍外出,这张地图上的内容会越来越广泛详实,重要性也就越来越高。 八月,气温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夏琛眼睁睁看着温度计上的刻度朝着四十五度往上走,整天恨不能长在温束身上。 所有人的作息全部颠倒,白天根本不能在室外活动,哪怕在室内,温度也高得让人难以安睡。 出现过好几起中暑事件后,孟夫人开始带着学生制作祛暑的药汤,夏琛闻着那个味儿,就想到藿香正气水,一脸敬谢不敏。 温度太高,不光人遭罪,动物也受不住。其他地方的工作还能在夜间进行,养殖处算是倒了大霉,接连发生牲畜热死的情况。 先是兔子被热死了几只,养兔子的妇人和几个孩子,哭得肝肠寸断,她们养得多精心啊,草都挑的干干净净地餵它们。 夏琛头疼不已,让它们将兔子的毛剪一部分去,然后又弄了一些冰块儿,放在兔子笼旁边。 这边的麻烦刚刚缓解,猪圈那边又热死一头猪,这回轮到养猪的哭了,养羊的吓得拿了把大蒲扇冲进羊圈给羊扇风,吓得几只羊咩咩咩直叫唤。 夏琛干脆让羊倌把羊毛也剪一剪,之后给本来半开放的羊圈猪圈都搭建了遮阳的顶棚。 冯淼每天生产出来的冰块已经供不应求了,夏琛干脆让孙黑狗给他弄了些硝石回来,这小子被夏琛安排着到处穿地,都快成半个地质专家了。
第278页 正好领了户口本的居民还没发福利,夏琛就按照人头下发冰块儿,他捏着温度计,只有气温在四十度以上才发。 而外城的居民,也不能不管,夏琛将冰块价格儿定的很低,意思意思收一点儿钱,让他们买冰回去用。 因为高温的影响,各项建设活动的进程都受到了影响,造纸坊已经暂停了活动,好在前段时间加班加点造出来的纸,已经够用一段时间了。 造纸工人也不用担心失业,砖窑那边时时刻刻都缺人,现在城里正是大搞建设的时候,砖烧再多都不嫌多,各个流程都缺人手,只要愿意卖力气干活,只有人不够用的,没有找不到工作的。 不过烧砖也是个辛苦活儿,这种天气,砖窑那边的温度就别提了,夏琛只能绿豆汤冰块全力供给,生怕这些工人直接倒在砖窑旁。 盖房子的倒还好一点儿,活儿做熟了,手上功夫上去了,晚上天色暗一点儿,影响不十分大。 虽然依旧影响进度,但是因为建筑工人增加,而且他们都有了经验越来越熟练,进度也没慢到哪儿去。 新的单身宿舍楼一天一个样儿,同时建造中的大厨房和大澡堂看着也初具规模,这种肉眼可见的变化,让拥有了准入资格却还没住上好房子的新居民满心期盼。 在这期间,夏琛种下去的两颗火焰花种子也成熟了。 这次运气非常好,虽然数量没跟上,但是质量却一点儿不差。新长出的两株变异植物,变异方向完全不同。 其中一株如夏琛所愿,性质有点儿像兵器树的果实,更适合当作辅助性的材料使用。 这种植物外观乍一看有点像笋子,不过是加长加厚加大版的,可以一层层剥开,剥开就是触感柔软顺滑的整片跟布匹一样的材料,还自带保暖功能,天然的护甲素材。 这变异植物哪哪都好,唯一让夏琛无语的,是它的颜色,可能是为了表明没有本体优秀,它的颜色不如本体靓丽耀眼,是……是可可爱爱的粉色。 只长出来这一株,夏琛也不晓得如果有多余的种子,会不会有其他跟容易让人接受的颜色,毕竟他是打算拿这被他命名为火棉的料子去给护卫队做护甲的。 现在嘛,护甲还是得做,就是这个颜色,想想一群人高马大的大老爷们穿上粉红色的小马甲…… 噫,住脑! 把火棉卡牌化,然后拿去复制,夏琛顺便藏好了仅有的几片火焰花花瓣。 他本来打算如果种出来类似的植物,再一起拿出去给大家使用的,到时候就把这几片花瓣给他家子笺,子笺最喜欢红色了。 现在他是不敢光明正大给了,他娘和嫂嫂大概能接受粉色的火棉,也许还挺喜欢,他爹和大哥大概接受度不会太高。 不过没关系,只要他将火棉的好处告诉他娘和嫂嫂,她们会有办法让他爹和大哥接受的。 至于东哥儿南哥儿?这两个在家里没有话语权。 悄咪咪做好了坑爹坑哥坑侄子的准备,竟然有点期待起家里男人被摁头穿粉色衣服的样子了呢。 尤其是南哥儿,没少偷偷笑话他的魔法书不够有男子汉气概,别以为他不知道! 另一株变异植物,变异方向也在夏琛意料之中,它继承了本体的高温,手掌大的花朵,使用后火红的花瓣会像蒲公英一样飞散开来,非常唯美。 但是它落下的后果就一点儿都不唯美了,每一片落下的花瓣就像跳动的火焰,能点燃它们碰到的任何物体。 又是一株杀伤力极大的变异植物,而且给夏琛开闢出另一种攻击手段。 其实夏琛魔法书里现有的变异植物中,辅助性植物占绝大多数,仅有的几种攻击性植物,太阳花只能克制殭尸,水鬼只能长在水里,豌豆射手敌我不分防御力差还只能攻击直线上的敌人,都有非常大的局限性。 唯一最好用的就是轰天雷,可惜卡牌级别高复制时间长,还是一次性的,夏琛辛辛苦苦攒一堆,随便打一张轰隆隆扔下去就嚯嚯光了。 用的时候很爽,用完就很心痛了。 现在多了一种小火焰花,简直是瞌睡来了送枕头,而且这个火焰花用起来十足炫酷,想想以后,挥手间火焰飞舞,弹指间敌人化为飞灰。 他再也不是夏.魔法少年.琛,而是大魔法师夏琛啦! 第150章 十月, 往年的这个时候,深秋季节的来临伴随着场场秋雨, 天气一天凉过一天。 但是今年, 秋季好似根本不存在, **月份持续高温, 晒死饿死不知道多少人之后, 九月下旬的某天,天气瞬变。 只是一夜,夜间被突然冻醒的人不在少数,第二日一早起来,却发现日日高悬的太阳不见踪迹,温度骤降几十度, 瞬间从炎热难耐的夏天横跳到寒凉的冬日,作为过渡的秋季好像只是夜间的一场梦。 自那日后,天气一天冷过一天, 干旱了几个月之后, 突然连下了小半个月的暴雨,这样接踵而至的天灾,不晓得毁去多少人生存的希望。 好不容易暴雨停歇,雨不曾下了, 便是下也只是细雨绵绵, 但是大风又时常而至。 便如此时,唿啸的寒风发出尖锐刺耳的啸声,单听声音就知道这风定是如刀子般锐利, 才能将空气切割出如此声音。 这种天气,谁都不会想顶着寒风出行,偏偏在僻静的大路上,却有一行人互相搀扶着颤颤巍巍赶着路。
第279页 这行人都穿着破旧看不出原本颜色的黑黢黢的衣服,裸露在外的脸上、手上、脚上遍布冻疮,寒风颳得他们一个个缩头缩脑,却依旧脚步蹒跚地往前走。 突然,一个人倒下了,他的同伴像是连思维都冻僵了,僵硬地往前走了几步,才反应过来,踉踉跄跄地跑回去想抱他起来。 走在这人旁边的女人愣了一会儿,张着嘴无声地哭起来,她没有眼泪,也没有声音,只能从她看不清面目的脸上读出巨大的悲痛。 一个鬍鬚虬结的汉子探了探鼻息,哑声道:「还有气儿。」 其他人都松了口气,紧接着又都眉头皱起,人没死,这是好事,但是现在怎么办?他们谁都没有力气再去背着一个人继续赶路。 现在天黑的早,如果他们不能赶快找到下一个可以避风挡寒的住宿点,别说去寻找那个传说中的望乡城,明天这个时候他们可能都撑不下去。 但是把人扔下也不可能,他们一行人虽然不是亲人,但相互扶持走到现在,彼此间都有救命之恩,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我背着,你们先走。」鬍鬚大汉言简意赅:「你们去找住宿点,给我留个标记。」 其他人都不肯,哭泣的女人也连连摇头,这种鬼天气,他们一起走,都要防备着被风沙迷眼走错路,让他一个人走,还背着个昏迷不醒的人,简直是送他去死。 僵持不下,最终他们决定两人架着昏迷的男人走,走一段儿就轮换。 一行人又重新上路,跟迁徙的鹿群一般,孩子走在人群中间,然后是女人和伤者,成年男人走在最外围,时时警惕可能冲出来的殭尸。 天色越来越暗,唿啸的风声也越来越尖锐刺耳,这群路人幸运的在天色彻底黑下去之前找到了一出破旧颓败的小村庄。 他们没有急着欢唿,很有经验的在村庄外停下脚步,一个男人满脸心疼地拿出一个水囊远远地朝村庄扔出去,摔出老远的破旧水囊经不住冲力炸裂开来,里面储存的血液顺着裂缝流出来。 寒风将血腥气送出去,他们等了一会儿,没见着村里有殭尸出来,顿时稍稍松了口气。 依旧是安排了两个男人打头阵,其他人紧随其后进了村子,找了间看起来不那么破的房间钻进去。 土胚房没办法完全挡住刺骨的寒风,细小的风刃穿过破败的墙体扎在人身上,但是对比起刚才无遮无拦立在寒风中,现在已经好太多了。 一进屋,几人立刻默契的行动起来,一个男人去将刚才染了血的土重新掩埋,免得将别处的殭尸吸引过来。 其他人也各自有分工,搜集物资生活烧水做饭,就连几个小孩也迈动着小短腿四下寻摸着可用的东西,他们个头小,能钻的地方多,有时候搜集到的物资比大人还多。 可惜这屋子似乎已经被人搜刮过了,干干净净除了灰尘什么都没有,老鼠洞都空掉了。 两个女人在厨房找了一圈,只找到一些柴火,灶台上连锅都被人撬走了,其他油盐之类的,放容器的地方空空荡荡,被搜颳得很干净。 他们去别家看了一圈,也都是这种情况,显然整个村子都被搜刮干净了。 最后他们只能抱了一些柴火开始生活,又将被扔下的稻草收集起来,准备在火堆旁铺上厚厚一层,晚上好睡觉。 至于离火太近会不会烧着,他们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晚上如果没有持续保持温度的火堆,他们一定会在睡梦中就被冻死。 用自带的容器煮了半罐稀得能照见人影的汤水,分一分算是晚饭,那汤里加的是他们能寻得的各种能入口的东西,包括但不限于麦穗、野菜干、树皮、草根等。 碗不够,他们轮流喝,这样一碗汤,最小的孩子都吃不饱,更别说大人们,但是他们还是小心翼翼将自己分到的一碗汤灌进肚子里,最起码这能让他们肚子里有点东西不至于饿死。 最小的孩子看起来只有四五岁或者更小,他喝完自己的一碗汤,将碗底残留的一点儿水渍也舔干净,然后把碗给其他人用。 刚喝完,小肚子又发出咕噜噜的腹鸣声,提醒主人它又饿了。 小孩小大人一般拍拍肚皮,拧着眉想忍耐,但是飢饿的滋味太难受了,小孩干咽了一阵口水,无济于事,趁着大人没注意,偷偷摸摸抓了几根当床铺的稻草往嘴里塞。 晒干的稻草十分韧,凭小孩那一口营养不良的乳牙,当然嚼不烂,他越嚼越饿,梗着脖子往下吞,却被搅和成一团的稻草堵住了喉咙眼儿。 等大人发现不对时,这孩子已经噎得直翻白眼差点闭过气去。一个女人勐地伸手戳进他嘴里,硬生生将那一团稻草糰子给扣了出来,又勐拍了几下小孩的背,看他一阵勐咳,才算是救回来了。 大人想骂,待见到小孩双眼含着泪眼巴巴看着扔在地上的一团煳乱的稻草糰子,心里又不落忍。如果不是饿极了,孩子怎么会吃这个东西,就是他们大人,晚上睡着了饿的不行,早上起来嘴里都嚼着几根稻草。 气氛一下子沉凝起来,本就愁苦的众人心上又压上一层阴影,有人低声啜泣,活着太难了,每一天都看不到希望。有时候他们觉得,他们活得还不如那些丑陋无意识的殭尸,最起码它们不知道饿,遇见人群,就能饱餐一顿。 这样一天天的熬,就像是死神如影随形,不知道哪天哪一刻,就会带走他们。
第280页 「哭什么?!人还没死,有什么好哭的。」鬍鬚大汉低声呵斥了一句,随后又安慰道:「等到瞭望乡城,咱们找份工来做,日子就好过了。」 有人用带着哭腔的声音绝望地问:「真的有望乡城吗?真的会有没有殭尸,只要好好做工就能吃饱穿暖的地方吗?」 鬍鬚大汉沉默了片刻,开口时的语气无比坚定:「有的,商队的人说过,那是个最好的城市,有神树做城墙,将所有殭尸都挡在外面。他们的城主是个下凡的小仙人,能看天时,教导城民如何种植粮食。他们有吃不完的粮食,商铺里堆积如山,只要挣了钱就能去买,没有人会饿死冻死……」 所有人都安安静静的认真听着,实际上这些话他们已经听过不止一遍,但是每一次听到,他们依旧会像第一次听见那般满心惊嘆又不敢置信。 这些话如同一粒火种,落在他们绝望灰暗的心田上,重新燃起一丝丝希望。 刚被救活的小孩仔细听完,确定鬍鬚大汉没打算继续说下去,忙补充道:「还有糖!他们的商铺还有糖和点心,甜甜的可好吃啦!」 他舔了舔唇,垂涎的小模样好像刚刚才吃了一块儿一样。 其他人都被逗笑了,另外两个小孩也纷纷接口: 「还有兔兔毛做的衣服,暖和!」 「还能上学,我也去上学,学本事!」 孩子们的童言稚语驱散了人们心头的阴影,是啊,还没走到绝路呢,他们得坚持下去,坚持到看到那个商队口中最好的城市。 经过这一番精神鼓励,众人精神稍稍振奋,又说了几句话畅想了一番到达望乡城之后的美好生活,然后带着笑收拾东西准备睡觉。 柴火是要多备一些的,晚上火不能灭,这么能的天,火一灭他们就完蛋了。 这家的柴火不够用,三两个男人结伴,准备去邻居家抱些柴火回来。 天色太暗,其中一人举了一支自制的火把在一旁照路,刚走出屋子,凛冽的寒风就将火把上的火苗吹得东倒西歪,旁边的男人往前挪了一步,挡住风才让那点儿火光不再张牙舞爪。 剩下那人顺势走上前去开门,他还沉浸在刚刚的话题中,心头火热:「等日后去瞭望乡城,我就去卖灯笼,我家几辈子做灯笼,亮堂……」 他的话还没说完,便再没有了后续,身后的两个同伴只听见一声短促的闷哼,借着火把微弱的火光,他们看见男人背后突兀的伸出一只带血的指甲尖锐的干枯手掌,那只手掌洞穿了男人的身体。 似喜似哀的古怪叫声从男人身前传来,瞬间失去生命的男人身体控制不住地像一旁歪倒,却在下一秒被一只同样干枯难看的手掌扣住脖颈。 第151章 蕴含着巨大悲痛的惨叫声刺破黑暗的夜幕, 屋里听见动静的众人闻声行动起来,女人小孩迅速将仅有的一点食物带上,男人拿着简陋的武器冲出门。 火把的光晕不停摇晃, 只能照亮周围一小片区域, 借着这点儿微弱的光源, 这些人眼睁睁看着出门寻柴火的三个同伴, 被一只特别高大模样古怪的殭尸当场击杀。 他们出来的时候,地上已经倒下两个,剩下的一个正用燃烧的火把用力挥打在殭尸身上,火焰烧着殭尸身体表层的毒液, 发出噁心的声音,被毒液包裹的火把火光越来越小, 最终完全消失。 这人也只来得及做出这一下攻击,就跟另外两个同伴一样,被殭尸尖锐的指甲洞穿了身体,腥臭的殭尸气息扑面而来,脖颈处大血管被撕咬开,他已经察觉不到痛苦了, 汩汩冒血的喉咙最后咕咙了一句什么, 然后无力地阖上了眼皮。 「……跑, 快跑!」鬍鬚大汉双目赤红,这殭尸跟他们以往见过的殭尸都不同,如果只是普通殭尸,就这么一只, 他们还能拼一拼。 但是刚才,他分明看见,这殭尸的速度和力量,都远超他们遇见的那些殭尸。而在传闻中,有一种变异殭尸,拥有特殊的能力,超常的速度力量和防御,一般人根本难以抗衡,唯有同样拥有特殊能力的异人能跟它们一战。 如果没有猜错,这只殭尸十有八九就是变异殭尸,否则三个同伴不至于一点儿反抗都没有就被轻易杀死,他们一路行来,拼命搏杀之下,都已经有了不算弱的战斗力。 鬍鬚大汉喊完,拎着刀带着另几个男人沖了出去,一身破釜沉舟的气势,他们都知道,此行很有可能有去无回,唯一盼着的,是能给女人和孩子争取机会逃出去。 女人们红着眼眶,迅速行动起来,变异殭尸堵在了门口,她们出不去,好在农户的房子院墙低矮,又经过这大半天各种奇怪天气的摧残,颓败不堪。有的地方只用随便找块石头垫脚,就能轻松地爬出去。 此时男人们已经跟变异殭尸正面交锋,几个男人都是经过长时间在战斗中磨合,配合默契,短时间内竟然招架住这只变异殭尸。 也是交手之后,他们才发现这只殭尸的特殊能力是什么,就是它那一身怎么都砍不动的皮肤。 这殭尸力量和速度虽然比他们遇见过的最可怕的毒僵还要强一截,但是也没有强到完全不可战胜,唯有它这一身带毛的皮肤,防御力极其强悍,铁刀砍上去,没两下就崩出口子。 偏他们的武器还非常简陋,也就鬍鬚大汉和另一人手中是正常的刀具,其他人手上拿什么的都有,菜刀镰刀甚至钉耙,都非常不趁手。
第281页 这样一来,更加难以给殭尸造成有效伤害,短期内还能靠着他们配合无间的战斗拖延一会儿时间,但是再拖下去,久饿缺乏能量的身体根本支撑不下去,届时等待他们的,只有死路一条。 当然,如果这只变异殭尸的特殊能力不是一身铜皮,他们可能根本撑不了两回合就被杀死了。 战斗一下子僵持住,最后一个女人从矮墙的缺口处爬出去,鬍鬚大汉看了眼被他们困住正愤怒嚎叫的变异殭尸,心里又多了点儿奢望—— 这殭尸的能力不是攻击型的,或许他们可以多跑掉两个。 想到这里,他当机立断:「小云,你也撤。」 小云是他们中间最小的,十六七岁的半大少年,已经当个成人使唤了,如果能跑,还是让着孩子也跟着走吧。 小云愣了一下,年纪最大的老吴挥舞着镰刀,也催促起来:「云小子,快走吧,追上前面的人,她们几个女人,带着几个娃娃能顶什么事儿。」 小云一咬牙,抓住其他人给他创造的机会,抽身退出战场就想跑。 殭尸进化之后,智商也会有一定的提高,这个等级的变异殭尸,虽然不至于恢復为人时的头脑,但跟个三五岁小孩已经差不多了。 方才女人孩子跑掉的时候,它就很愤怒,现在到嘴的食物又跑了一个,这变异殭尸顿时大怒。 它干脆完全不防御了,仗着自己一身超强的防御力,不管不顾的攻击起来。 鬍鬚大汉几人的战斗节奏瞬间被打乱,有人反应不及时受了伤,虽然不严重,但是毒尸造成的伤害不及时处理是会死人的。 一人受伤,其他人心绪一乱,手上的动作也慌乱起来,刚刚只能勉强抵抗住殭尸的防势被打破,接连有人手上。 刚跑到矮墙处的小云见状,一咬牙又跑了回来,变异殭尸正盯这个马上要飞走的食物盯得紧,见他回来了,立刻惊喜的尖啸一声,撞开其他人朝小云扑去。 小云避之不及挥刀抵抗,但他手上拿的是把菜刀,基本发挥不出什么作用,被变异殭尸扑倒在地,腥臭的殭尸大嘴朝着他脖颈咬来。 恰此时,一把大刀横亘而出,硬插在一人一殭尸中间,刀刃翻转,朝着殭尸毫无防备的面门噼去。 这殭尸一身铜皮铁骨,反而是用来进食的口腔没那么硬,被一刀拉出老长一条口子。 挥出这一刀的鬍鬚大汉拉足了仇恨,受了这么严重的伤,殭尸彻底被激怒了,放弃唾手可得的食物,朝着他扑过去。 鬍鬚大汉冷静躲避反击,但是殭尸盯紧了他,其他人跟不上他们的节奏,眼睁睁看着殭尸压着他打。 电光火石间,两方已经对招十多次,鬍鬚大汉手中的铁刀经不住这般频繁的摧残,发出一声脆响宣告寿命终结。 屋漏偏逢连夜雨,武器坏了,鬍鬚大汉措手不及,被殭尸一击击中倒飞出去。 摔倒在地的小云见势不妙,忍着噁心扑过去抱住殭尸两条腿,大喊道:「李大哥快跑!」 鬍鬚大汉翻身趁机翻身而起,不退反进,断刀再次朝着殭尸面门插去。 可惜这次攻击未能奏效,殭尸扁头躲过,下肢用力,一脚踢断了小云的手臂,双腿一蹬,朝着鬍鬚大汉虎扑而去。 鬍鬚大汉避无可避,眼里划过一丝厉色,合身前扑,握着断刃的手指崩得指节几乎要凸出皮肤。 「大哥!」小云一声惨叫,其他人皆是目眦欲裂,这般对撞,谁都知道结果。 千钧一髮之际,一支从天而降的羽箭以流星般的飞速疾射而来,贯穿殭尸大张的嘴巴,势头不减,把殭尸带着后退两步。 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又是一支羽箭以同样的姿势射.进殭尸大嘴,要害处连受两箭,殭尸痛嚎出声,疯一般摇摆头颅,想要将两支箭甩出去。 鬍鬚大汉扑了个空,差点收势不住摔一跤,他稳住身体时,殭尸已经被突如其来的两支箭搞疯了。 他连忙招唿其他伙伴一起,将双臂尽折的小云搀扶起来,这才有心思抬头去看。 茫茫夜色中,伴随着唿啸的风声,天空中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双巨大的羽翼。 在他们注视中,羽翼扇动间,主人慢慢降落在他们面前。 那竟是个极好看的年轻姑娘,皮肤白皙五官秀丽,气质也极温和,唯有眉眼间透出的几分坚毅,才让她一身黑色劲装和手上的大弓不显得那么违和。 小云简直看呆了,这是什么神仙,难道他已经死了,现在看到的只是幻觉? 其他人也不遑多让,这种情境,一个从天而降的美丽姑娘,简直让人觉得自己眼睛是不是出了问题。 「姑娘你……」鬍鬚大汉先反应过来,他迟疑着开口,姑娘刚要说话,那殭尸大约是发现仇人,勐扑了过来。 「退后!」姑娘的声音也是极好听的,她手臂一挥,也不见怎么动作,手上的大弓已经消失,高高扬起的披风露出猩红的内衬。 姑娘反手抽出腰间一把细长的刀,那刀的模样也十足古怪,刀柄如同树枝般透着碧色,刀身细长,泛着粼粼的光,一看就是把好刀。 鬍鬚大汉眉头紧蹙,见那姑娘想用长刀抵抗,忙提醒一句:「姑娘,那殭尸皮肤有古怪,小心你的刀……」断掉。 他话未说完,姑娘的长刀已经砍在了殭尸身上,发出刺耳的剐蹭铁器的声音。他们砍了半天没一点损伤的变异殭尸,皮肤上竟然破了一个小口!
第282页 虽然只是一个小口,但是他们对战过,所以知道那殭尸的防御有多强,而姑娘那把看起来非常细的刀,竟然一点儿事都没有。 几人惊诧地瞪大眼睛,然后鬍鬚大汉发现,这姑娘虽然武器非常神异锋利,但似乎并不太擅长近战,而且力气不足,才交手几轮,已经落了下风。 鬍鬚大汉犹豫一瞬,如果那把刀给他用,他可以自信的说,未必没有一战之力。但是现在好武器太珍贵了,人家的武器,他不好意思说出口,于是他一咬牙,提着断刀准备冲上去帮忙。 刚踏出去两步,轰隆隆的车轮声和马蹄声急促接近,他扭头一看,一辆形状奇怪的马车已经停在院外。 不等车停稳,车上跳下一个提着刀的年轻人直冲而来,朝着姑娘喊了一声:「姐,你退,我来!」 年轻人接过殭尸让姑娘退开,紧接着,车上又接连跳下好几个人,他们都穿着一样的黑色劲装,个个武力值不低,配着精良的武器,彼此间作战配合度也十分高。 那殭尸本就受了伤,两支箭现在还插在嘴巴里,又遇上这样一支精良的队伍。它防御高,这些人的武器个个锋利无比,砍一次砍不动就砍两次,生生将这只难得的变异殭尸活活磨死。 第152章 最后一刀砍在变异殭尸已经断了大半截的脖子上, 彻底将这只殭尸的生机斩断,高大的殭尸尸体轰然倒地。 持长刀的少年归刀入鞘,动作间披风高高扬起,姿势干净利索,着实显得英姿飒爽。 「这位……」鬍鬚大汉抱拳躬身,刚想问一问这群人的来路, 那马车上又接连跳下一群女人孩子,脚步忙乱地朝他们跑来。 鬍鬚大汉一众人扭头一看,皆是大喜过望,这可不就是他们刚刚逃走的同伴。 为首的妇人不待他问, 先行解释了一番。 原来她们仓促奔逃, 却在路上遇见了这队人马,抱着万分之一的侥倖,她们拦车求救,竟真搬来了救兵。 鬍鬚大汉连忙道谢,出于礼节,先自我介绍道:「在下李锐, 我等乃是宁州府流民, 途经此地遭此不测, 幸得诸位相救,必铭记在心, 敢问诸位恩公尊姓大名?」 宁州府也是隔壁的隔壁的州府,只是跟盐城基地不在同一个方向,而现在逃离家乡无处可去流离失所的百姓, 皆自称流民。 持刀少年,也就是北哥儿,扭头看向他姐,他们小组,他姐才是组长。 细娘早已收起羽翼,她的所有衣服都是针娘特制的,羽翼一旦收起,从外面看不出一点儿特殊。 经过数月历练,细娘早已不是当初怯懦的小姑娘,她性格依旧温顺平和,却平添了几分锋芒,甚至在开拓完盐道后,单独领了一只小队。 「我等乃是望乡城搜寻队。」细娘曼声道。 她们虽然都是护卫队的成员,但是此行执行的却是搜寻队的任务,自然不能报护卫队的名号。 没想到,话音刚落,刚才还安静听他们交流的一众逃民,顿时惊喜地喧譁出声: 「望乡城?!」 「真的有望乡城!」 「太好了我们没走错路……」 甚至有人喜极而泣,掩面大哭起来。 陡然来这么一遭,细娘等人有些懵:「这是……」 李锐被鬍鬚遮挡大半的脸上同样划过一丝惊喜,作为头领,他到底沉稳许多,忙解释道:「是我等失态了,我等此行,便是为寻望乡城而来。」 接着他又将他们一行人结伴寻找安身之所,路遇商队,听商队中人说起望乡城,便顺着指引往这边寻来的事详细解释了一通。 在叙述中,李锐刻意将商队描述过的望乡城种种福利掺杂在其中,边说边观察细娘脸色,想从这个女队长的反应里验证一番商队所说的话的真假。 细娘神情始终平淡沉稳,这得归功于一手将她教出来的温束,那才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祖宗,除了她家小舅舅,就没人能让他变下脸。 细娘先是在温束手下练异能,等飞行术练得差不多了,又被她小舅舅送去学箭,师傅是个狠人,从不因为她是个姑娘手下留情,疼了累了哭了,都跟没看见一样,时间久了,细娘表情硬生生给磨没了,尤其对着外人,特别端得起来。 况且李锐所说,确实没有让她觉得惊讶的内容,无非是稍稍感嘆一番,她小舅舅真是有先见之明,知道让商队帮着打广告。 当初城里突然来了一只外来的商队,他们还挺惊奇,那商队是从北方某个基地来的,那个基地是几个大商行共同组成,所以稍稍安稳后又继续开始跑商,这支商队的货物大都是药材和各种皮子。 那会儿天气还热得很,要不是他们队伍里有人能调控温度,那些皮子和药材早就捂烂了。 即便如此,那些东西也十分卖不上价,药材还好,皮子真是没什么人要。 闲聊的时候,商队的人跟他们抱怨,说路上遇见抢劫的,看见他们运的皮子,都不想抢了。 听着着实有些惨,但也就是听听,谁也不会当那个冤大头去买那些皮子。那么热的天,那些厚毛皮,光看着都觉得热。 结果她小舅舅一个人给包圆了。 当时他们都觉得奇怪,但是她小舅舅可是神仙下凡,谁都不敢多说什么,甚至城里开始有传言,是不是要冷起来了,没看见人家夏少爷都开始收皮子了嘛。
第283页 果不其然,商队走后没多久,气温骤降,冻得人摸不着头脑,大家后知后觉地感嘆起来,真不愧是神仙,天时一看一个准儿。 至于那些贱卖了皮子换了粮食的商队会不会后悔,他们就不得而知了,想来应该是没有的,否则也不会遵守约定,帮他们跟流民宣传望乡城,好多招揽一些人手回去。 从回忆中回过神来,细娘对李锐道:「即是如此,你们便同我们一起走吧,此处离我们望乡城已经不远,今晚暂且在此歇一晚,明日早些出发,不到中午便可到达。」 李锐一行自然是乐意之至,慌忙道谢,然后引他们进屋子,这院子好歹简单收拾过,比别处干净。 细娘摆摆手:「别忙,我们还有一队同伴,此处怕是住不下……」 她说到这里,见那些女人小孩都偷偷看着他们,神色间难掩悽惶,知道她们是被这只变异殭尸吓破了胆子,不敢单独住一个院。 她想了想,在队伍里点了两个人:「小何,六子,你们两个去隔壁看看,将院子清理出来,一会儿给巫奇他们住,咱们今晚便歇在此处。」 她说的清理院子当然不是做打扫工作,而是看有没有隐藏的殭尸。 本来搜寻队都是单独行动的,他们今天白天在路上遇见了巫奇小队,恰好都有搜寻任务,便分开了,约好今晚一起在这个村子扎营,明日一起返城。 小何跟六子两个领命而去,其他人也立刻行动起来,先将马车停好,取出自备的草料餵马,然后开始生火准备做饭。 若还是天气热的时候,他们出来,随便啃一口干粮喝点儿水便能对付过去,但是现在天气冷成这样,还是吃点儿热乎的舒服一些。 他们停车餵马,李锐一行人不敢插手,见他们开始生火,立刻给他们抱了柴火,又从他们那堆烧着的火堆里引了火过去。 一般外出的搜寻小队配置是五到七个人,少数会超过七个,细娘小队是六人的标准配置,防御攻坚侦查远程后勤医疗一个不缺。 借了人家的火,细娘便让队伍里的医疗人员去帮那群流民看看伤。 等回了家,这群人会在外城住一段时间,之后攒够贡献值,就能进内城。这套流程他们早就走熟了,现在外城住的,大都不是第一批难民,那些人早就攒够贡献值搬进去了。 这群流民几乎个个带伤,长期流离失所朝不保夕,哪怕是小孩子身上都有一些擦伤冻伤。幸好末日后倖存者的体质逐渐加强,否则体弱的孩子可能根本撑不了这么久早就病死了。 小伤暂时可以不管,主要是刚刚跟殭尸作战的几人身上受的伤,他们有跟殭尸作战的经验,伤处已经割去腐肉,为了不让毒素蔓延,下手极狠,连皮带肉削走一大块。 只是缺少好的止血药,勉强用布条包扎了一下,此时还在渗血。 医疗人员其实也并不是什么正统医疗兵,就是跟孟夫人学了一些常见的草药用法,又跟夏琛学了一点儿急救包扎,本身人家还是靠战斗力吃饭的。 他按照当初跟夏琛学得,割肉的匕首和包扎用的绷带都要消毒,火烤暴晒之类的,还有伤口也要清理干净,才能上药。 他也不懂为什么这样做,只是按照这个做法,确实很少有人会在受伤后又突然死去,那些伤口也没有噁心的气味。 包扎好了伤口,又顺手将那个断了胳膊的打上夹板,医疗人员满足地收起医疗箱。队友战斗力太强,基本没有用到的时候。 此时他们的晚饭也做好了,自带的锅吊在火堆上,把水带里的水倒进去煮开——现在外头的水他们都不敢随便乱喝,谁知道里面有没有泡着一具殭尸尸体。 木头做的饭盒里有做好的面条,天气太冷早就冻成一团了,他们也不在乎这个,直接倒进锅里去煮。 之后又各自掏了一些其他东西加进去,什么肉干蔬菜的,简直一锅大乱炖。 即便如此,面香肉香菜香混合在一起,也引得流民们频频咽口水,他们是彻底相信了,望乡城真的是个世外桃源,粮食多的吃不完。 「等等。」北哥儿拦住同伴准备加盐的手,小心掏出一罐膏体倒进去:「咱这趟收穫不斐,给兄弟们也开开荤。」 「哟,你小子哪儿弄得这玩意儿。」那膏体倒进去就化开来,一股浓郁的鲜香扑鼻而来,在一旁的流民们,咽口水都咽不过来了。 北哥儿搅了搅锅子:「你管我哪儿来的,有的吃就不错了。」 这什么浓汤宝,是他小舅舅让大食堂里的师傅熬制的,刚开始做,废材料且数量少,但是外出带上确实方便又美味,他撒娇卖痴才跟他小舅舅讨来的。 屋里弥散的食物香气味道霸道极了,几个小孩咽口水的声音大得像唱歌,细娘找了只大碗,打了一碗食物让北哥儿送过去。 李锐带着一群流民齐声道谢,满怀珍惜地分食起这碗难得的食物,他们已经很久没吃过正经粮食了,每个人喝下第一口时,几乎捨不得咽下去。 小云手臂受了伤,只能让同伴餵他,他含了一口烫唿唿的食物,偷偷拿眼去看坐在火堆旁慢条斯理吃着面条的细娘。 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姑娘,又好看又威风,像是仙女一般,就连吃东西的样子都好看极了。 正出着神,门外突然又传来一阵喧譁声,李锐警觉得一跃而起,细娘等人也迅速放下碗拿起武器。
第284页 北哥儿和六子开门看了一眼,回头比了个安全的手势:「巫奇他们来了。」 一听是同伴,高高提起的心立刻放下了,三言两语讨论起来: 「怎么来这么晚,夜间赶路太不安全了。」 「艺高人胆大呗,巫奇那小子真够厉害的,上次跟咱虎哥对打,差点儿打赢了。」 「估计下次护卫队招新,他就是咱们队友了。」 他们随口闲聊,李锐却竖起耳朵,仔细将他们说的每一句话都记住,人生地不熟的,多一点儿信息总是好的,哪怕不明白,也总有用得到的时候。 说话间,已经有人进来,打头的是个高大壮实的汉子,闷沉着脸,不苟言笑的样子。 李锐暗自猜测,这应该就是那个很厉害的巫奇,他身后跟进来几个年轻人,都穿着厚实的袄子,虽然看着都挺新,但明显跟细娘她们的制式衣服不同。 这会儿李锐才反应过来,细娘一队人穿得有些略单薄了些,劲装似是加了绒,但看着一点儿不臃肿,应该是不厚的,再罩一层披风,这么冷的天气,竟然不见他们觉得冷。 思量间,巫奇开口解释了一句:「遇见人,要去我们城市。」 细娘以为他也遇到了流民,顺着他身后望去,只看见一个陌生面孔。 「一个人?」 巫奇闷闷地点头。 那是个个头很高的年轻人,身形有些瘦削,风尘僕僕的模样,俊朗的面容上未打理干净的青色胡茬,不显邋遢,反而增添了几分沧桑的魅力。 年轻人站立的时候腰板儿挺得很直,这种姿势细娘隐隐觉得熟悉,却记不起来了在哪见过。 「在下傅瞻,来此寻人,叨扰各位了,请见谅。」年轻人拱手行礼,垂首间脖颈里挂着的平安扣从破旧的棉袄里露出来。 细娘瞳孔一阵紧缩,她在她小舅舅脖子上,也看见过一样的平安扣。 第153章 巫奇小队与细娘小队会过面后, 从他们这里拿了一些引燃的柴火用来引火, 然后便去隔壁院子安营扎寨。 细娘思忖片刻, 叫来北哥儿, 低声耳语一阵。 北哥儿不明所以,但依旧领命而去,不久后回来, 将他从巫奇小队队员里探来的关于傅瞻的消息一一叙述出来: 「是在路上遇见的,据说是个异人,身手极厉害, 一人灭了小波殭尸。」 「异能是身体强化方面的,他们说看见那人的指骨间长出金属尖刺。」 「来此寻人, 具体寻谁并未听他讲, 到咱们望乡城, 似是想换些补给。」 这些信息都是北哥儿偷偷告诉细娘的, 她听完也想不出个所以然, 不过这人有跟她小舅舅一样的平安扣,想来应该是认识的人吧。 当晚一夜寂静,再无事发生, 或许是那只变异殭尸威慑力太强, 方圆再没有别的殭尸寻过来。 第二天天光熹微,安眠一夜的人纷纷起身收拾行李准备出发, 两支小队的队员在门口碰面,脸上都带着喜色。 以往搜寻队出来寻找物资,都是当日去当日回, 不用在外面歇夜。后来附近的物资被搜刮的一干二净,他们只能往远处跑,再想当天去当天回便不可能了。 外出的小队若是遇见,白日会分开行动以免发生争抢,但晚间一般会相约共同扎寨相互策应。 在城里待久了,出来才知道家中有多安逸,这回出来好几天,大傢伙儿都想家了,个个归心似箭。 北哥儿刚刚给半熄的火堆添上柴火,就见隔壁小队已经整装待发准备走了,他扬声问:「早饭你们不吃了?」 巫奇小队一人回:「不吃了,跑快点儿回去,还能赶上食堂最后一波。」 不久前他们城里的第一间大食堂盖好了,就在新盖的几栋居民楼附近,里面供应各类面食米饭炒饭炒菜馄饨水饺等等,做饭的师傅有的是本就干这一行的,原先就在城里卖这类吃食,有的是夏少爷挑选了厨艺好的又调.教了一番,才送去食堂做菜。 食堂里吃食种类丰富,味道也很不错,价钱有便宜有贵,端看你想吃什么,给足了钱人大师傅能给你整治一桌席面出来,没钱来两个包子馒头也便宜得很。 他们这些外出搏命的,不吝惜那几个进嘴的钱,很是乐意在食堂点些好东西吃。这齣来一趟好几天冷锅冷灶,想着食堂里热乎丰盛的食物,谁还想吃一顿冷馒头。 现在早早赶回去,去食堂里饱餐一顿,再去澡堂子泡个澡,回头往被窝一钻,简直美滋滋,要是能有个媳妇就更好了。 巫奇小队都是单身汉,个个想法差不离,北哥儿一听,也不想吃烤馒头了,他想吃食堂里的酸辣粉,这种天气连汤带水来上一碗,再舒服不过了。 「姐,要不咱也走吧。」 细娘看了看自己的队员们,一个个都归心似箭的样子,干脆顺了他们的意:「你去问问,巫奇小队能不能帮着带些人回去。」 南瓜马车跑起来可快了,这些流民身体虚弱可能跟不上,他们的马车里装了许多物资,这么多人有些坐不下。 北哥儿很快跑了个来回:「说是能帮我们带一半。」 细娘便让李锐挑出一半人去坐巫奇他们的车子,剩下的人上他们的南瓜马车。 流民们跟巫奇小队不相熟,有些畏惧这个不苟言笑的大汉,李锐便把妇孺留在这边,带着其他人去了另一辆南瓜马车。
第285页 这种小队形式的搜寻队,外出时租借的南瓜马车一般是小型号的,有些像个胖鼓鼓的圆房子,前面小半截有六到八张座椅,驾驶室也能坐两个,后面的全是用来拉货的车厢。 这些流民上去,本就堆积了很多物资的车子一下子拥挤起来,好在他们没将后厢堆满,让流民坐挤一点儿,勉强是可以坐下的。 即便如此,这已经让流民们感到万分惊奇,他们中也有人家中曾富裕过,有过牛车或者马车。 但是都没有这奇特的车子平稳舒适,哪怕坐在地上,几乎感受不到什么震盪晃动。 而且车子里极暖和,一点儿冷风都吹不进来,光这一辆车子,便似一个舒适的安乐窝。 拉车的马儿歇息一晚,又餵足了草料,或许是也知道要归家了,跑起来飞一般快。 远远看见望乡城标志性的高大树墙,驾车的人脸上都忍不住露出笑容,心中骤然一松。 负责此处巡逻的护卫队成员远远看见这两辆车,招手挥停,马车便停在树墙外,所有队员下车接受检查,以防外出的搜寻队遭遇不测丢了马车被人混进来。 那些流民也跟着一起下了车,战战兢兢又满怀期待,两眼放光地望着高耸的树墙,还有远处更加高大的城墙,心里欢喜得不行。 这可真是个好地方,若是能住在里面,不晓得会有多安全,那商队果然没忽悠人,不枉他们千里奔走而来。 只是可惜了倒在路上的那些同伴,若是能再坚持一下就好了。 「还带了人回来?」检查的护卫队成员跟他们两队都很相熟,其中一队还是队友,便一边检查一边闲聊起来。 巫奇依旧不吭声,大家都习以为常,他队伍里一个队员接话道:「不是我们,北哥儿他们遇见的,听了商队的话,知道我们望乡城好,来投我们。」 他们现在说话时,已经很习惯说我们望乡城,话语间满满的都是作为主人公的自豪感。 「那是,咱们望乡城可是最好的城市,夏少爷可是神仙下凡。」护卫队一水儿的夏吹,而且这个趋势还在城里不断扩大。 两只搜寻队也纷纷点头称是,北哥儿细娘更是与有荣焉,夏家的小辈儿对夏琛都有一种迷之崇拜感,觉得他们小舅舅/叔叔干啥都是好的。 流民们不敢插话,竖起耳朵听,睁大眼睛看,眼前的一切都让他们心头火热热的。 检查完了,打开树墙大门放行,树墙与城墙间的瓮城处依旧住着一些人,但已经不是最初的那批了,这都是后来慢慢从县城或者周边来投奔的,先住在这里。 这儿也不是只有窝棚了,渐渐搭盖起一些茅草屋,虽然不如新盖的居民楼,但也是个避风挡雨的地儿。 「你们先住在这儿,空房子都能住,你们刚来,前三天会有人给你们送吃的,三天后如果还是一个贡献值都没有,就得离开了。」 看在同行一路的份上,细娘多说了一句。 李锐一直很仔细的在听他们说话,也发现了细娘她们的衣服跟那些来检查的人身上的一模一样,想来身份不简单,大概就是他们所说的什么护卫队。 进得这城中,他想要留下的心思更加迫切,虽然只是一处外城,但是这般条件,比之他们以往,已经不知道好到哪里了。 他刚刚打眼一看,那些茅草屋里进进出出的人,虽然看着依旧瘦弱,但没有饿到骨瘦如柴的,而且眼中都充满了希望,说明现在的生活让他们觉得有盼头。 更让他没想到的是,竟然还会给他们送粮食,虽然只有三天,但他们可有二十来人,这城主莫非真是神仙下凡,生就一副菩萨心肠不成? 万般心思都在转念间,李锐抓住了细娘话中一个关键词:「请问,那贡献值是何物?可要如何挣得?」 细娘探头一看,城门口的小亭子里坐着个半大小孩,笼着个兔毛袖筒,整张脸半埋在围脖里,似睡非睡的打着瞌睡。 「嘿,这小子偷懒吶!」北哥儿也瞧见了,细娘拦之不及,他随手扔了个小石子过去,打在小亭子前的地面上,把小孩惊醒了。 乍醒的小孩还有些懵懂,惊慌失措地四下看看,待看到两支车队,尴尬地笑了笑,小跑过来。 「夏姐姐,夏哥哥,巫奇大哥……」薛广宗叫了一圈的人,脸上的红晕还未褪去,显然是觉着刚才打瞌睡被抓个正着,有些不好意思。 「今日只你一人在此值班?」细娘很善解人意的略过小孩尴尬的地方,还帮他拢了拢脖间有些歪的围脖。 九月间,学校开始下半年招生,攒下了钱财和家底儿的人们,都尽量将孩子送去学校。 因为细娘、柳娇还有冯淼这几个女性异人的出彩表现,加上夏家的幼娘和姚家的女孩也被送去学校,大家对送女孩读书不再那般排斥。 学校规模一下子扩大许多,校舍能找人盖,老师却是一时半会儿寻不到那么多,总不能让孟先生一家累死在学校。 实在无法,只能让能上的都上,夏琛自个儿都去教过几节,就连温束都被夏琛求着去上了一段时间的课,把学生们吓得跟小鹌鹑似的。 而他们这第一批学生,经过半年的学习,也算有了点儿基础。夏琛偶尔会丢些小任务出来给学生们接去做,小孩儿都挺喜欢,还抢着做,大概小孩子都喜欢这种自己能挣钱的感觉。
第286页 在此处执勤做登记就是任务中的一项,接了任务的学生,需要按照要求给新来的流民做一个基础信息登记,之后才好根据这个信息发放接下来三天的米粮。 与此同时,还得给流民讲解一些基础信息,大致就是个嚮导的活儿,不算困难。 只是这天寒地冻的,好几天没人来了,薛广宗坐在小亭子里看了会儿书,困劲儿上来没忍住睡着了,还被抓了个正着,可把小孩尴尬坏了。 第154章 薛广宗穿的是学校的冬季校服, 从上到下从内到外, 包括帽子围巾手套靴子一整套,夏琛订好了款式提供材料, 外包给针娘领导的一个专做针线活尤其是制服的制衣小组。 这个制衣小组成员都是针娘从大几百名竞争者中挑选出来的针线好手,这会儿的女人, 哪个不会几手针线活儿, 能从这么多人中脱颖而出,说明人家的手艺确实有过人之处。 材料方面,夏琛当然不可能把破料子给学生穿,他当初搜刮来的巨量的布匹, 都是挑了结实又好看的料子, 拿来给学生和护卫队作制服。 况且寒冬来临, 还得往里面絮棉花,之前是没料着冬天会冷成这样,加上就算种了棉花, 冰雹砸下来也没法收穫, 所以今天只能靠夏琛掏自己的储存。 好在棉花因为还挺能卖钱,他当初专门种了不少, 空间里都不知道存了多少, 最起码今冬的供应是没问题的。 早在天气转凉的时候, 夏琛就在商铺上架了一批粗棉布和棉花, 当然也有做好的棉袄成衣,销量相当不错。 家里有女人能自己做的,宁愿买原材料回去自己做。那些单身汉, 就干脆买成衣来穿,冯砚山收货也是很精心的,做得不好的衣服他都不收。 再说还有那支北方商队卖的大批皮料,他们千里迢迢运来的,都是好料子。夏琛挑其中顶好的,托针娘给做了几件衣服,一般好的就放在商铺里卖,因为价格不便宜,买的人没几个。 话说回来,学生们的校服用了好工艺好料子,价格当然也不便宜——新校服不免费发放了,得另外出钱买。 这可不是夏琛坑钱,他也不缺这点儿,实际上那些皮料棉花,哪怕是看起来很贵的皮毛做的帽子手套靴子,成本都不算特别高。 他们的兔子养殖发展得很不错,最热的时候为了不让兔子热死,剪了它们的毛,后来就利用上了。 而且经过几个月繁殖,现在兔肉已经成了食堂主要供应肉类之一,兔肉干锅卖的特别好。 这剥下来的兔皮,大件的衣服做不了,正好可以给学生们做这些帽子手套什么的。 所以这些成本压缩了下来,棉花布料全是夏琛自己掏,他都只收了成本价,整套衣服里最贵的,是穿在里面的一个火棉做的小背心。 火棉实在是寒冬一大利器,自从种出这种变异植物,魔法书里两个卡牌复制位,一个被留着用来复制各种需要大量复制堆积数量用来变异的重要卡牌,另一个就留着复制火棉了。 但是火棉每次产出的数量很少,就算复制周期不算长,依旧不够用,他好不容易攒了一批给护卫队换新装,通通给他们换了一件火棉制成的单衣穿在里面。 既能保暖还能增强防御力,要不是这是他的嫡系部队,他才不会费这么大力气。 偏偏当初衣服拿出去的时候,除了细娘,所有人都是一脸想死的表情,要不是夏琛一贯以来的威信,他怀疑会不会有人当场给他来个叛逃。 后来在夏琛的解释下接受了新制服,一向大大咧咧的一群汉子,难得扭捏起来,都各自找了地方换衣服。 新衣服当然是舒服的,量体剪裁,自带保暖属性,手感也无比好,如果不是粉红色,那简直完美。 在围观了一群黑脸、多毛、肌肉虬结的大汉身着芭比粉之后,夏琛忍着双眼遭受暴击的痛楚,火速将冬装外袍发放下去,这才免于一死。 他完全忘记了自己是怀着看热闹的心情故意将外袍扣下晚发的呢。 从抽出粉色魔法书的时候他就看明白了,夏铜板内心住着一个小公主,都享受了空间的福利,怎么能不一起分担一点儿小困难呢。 当然,火棉也试过拿去进化,进化后也只扩大了一次生长出来的面积和保暖效果,并没有改变颜色。 所以家里的男人都被摁头穿了粉色的衣服,东哥儿南哥儿他还能仗着长辈身份观看并给予嘲笑,他爹和大哥就没能偷看成功了,还差点儿被他爹暴揍一顿,要知道,自从他七岁以后,可就再没挨过亲爹的巴掌了。 言归正传,火棉料子难得,紧着护卫队先供应之后,剩下的一点儿边角料,夏琛扣扣索索,让针娘给学生们做成小背心穿着。 因为料子不够,有的学生的小背心甚至是几块碎步拼成的。 哪怕它看着不体面,但只要穿上,就知道这东西有多好,那群护卫队的大汉,当初还嫌弃不肯穿,后来简直捨不得脱。 可惜只有一件没有轮换的,只能轮值休息的时候赶紧洗了,等执勤的时候好穿,就这一件,再随便穿件薄袄,比套两身大棉袄来得暖和,而且还灵活,不妨碍行动。 学生们也差不离,天刚冷的时候一个个冻得跟小鸡仔儿似的,恨不能把头埋在翅膀下面。 这小背心一穿上,个个活蹦乱跳,之前还心疼校服贵的家长,再也不提这话了,一个个咧着嘴得意。
第287页 有那嫌贵没定校服的,悔得肠子都青了,这么好的东西,也就是夏少爷心疼娃娃们,给他们行了个方便,真想买,这个价儿还买不了呢。 薛广宗家没大人了,他和井生一直都跟针娘母女住,不是亲人,胜似亲人,针娘也把他们当自己孩子看待。 他们的学费校服,都是针娘出的钱,两个孩子都记在心里,也没说什么不读书的话,读书才能学本事,学了本事才能挣更多的钱报答干娘。 但是平时,这两个孩子都会尽量想法子挣些钱。 井生的异能一直在锻鍊,他现在已经能甩出一条火鞭了,就是控制得还不是很如意,偶尔忘尘会带他去实习一番,消灭了殭尸,那一片巡逻的小队会把奖励算在他头上,也算照顾着小孩。 薛广宗没有异能,但这孩子脑瓜很灵,几次抽调学生做记录工作,他都是做的最好的几个之一,不然也接不到这个来城门处单独坐登记的任务。 今日周休,学校不上课,薛广宗里面的衣服拿去换洗了,外面还穿着校服一整套——基本所有的学生能穿校服的情况下,就不会选择穿别的衣服。 针娘心疼孩子,手头上也宽裕,给他们都做了换洗的,别个学生放假的时候可捨不得还套着校服。 薛广宗还没到抽条的年纪,吃得好睡得好,脸颊圆圆的,看着还是一团孩儿气。 北哥儿被姐姐瞪了一眼,不好再欺负小朋友,略过刚才的话题不谈,将李锐一行交给他。 因为断断续续有流民来投,薛广宗做登记讲解的任务已经很熟悉的,大家也很放心,把人带给他之后就准备进城去,还等着去吃早饭呢。 而打算来此补充一些供给的傅瞻,现在除了一匹马一桿长.枪,也是身无长物,金银倒是有一些,听说这里不收,只好先想法子挣些钱再走,便留下同李锐等人一起了。 两支搜寻小队火速进城,车子往商铺前一停,都来不及清点收穫,就朝食堂飞奔而去。只有细娘,拐了个弯直奔夏府,去找夏琛说一说那个平安扣。 外城,李锐等人还有些懵,怎么就把他们交给一个小孩,就走了呢。 这小孩也没多大,他们队伍里最大的一个孩子,估计还要比他大一两岁呢。 薛广宗倒是淡定得很,这样的目光他遇见的多了,现在住在外城的,可有不少是他登记住下的,当时还有人直接出声质疑的。 至于安全问题,反正这里有巡逻的护卫队,有什么事喊一声就行了。 「来来来,排个队我给你们做个登记。」他把人招唿到小亭子前,从桌洞里掏出一本厚厚的登记本。 李锐那群人迟疑了一瞬,倒让傅瞻抢了先,先站到队伍前头,他个子高眼神好,一眼看出这订成本子的纸不似寻常宣纸,要更厚实一些,小孩用的笔也很奇特,似是在木头里嵌了墨条,很是方便。 「这纸张是特制的?」 「这是我们望乡城自己造的纸。」薛广宗知道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城里有造纸坊的是所有人都知道,没什么好隐瞒的。 傅瞻略感惊讶地挑了挑眉,他出身世家,自然知道造纸术被垄断在几大家族手中,这成品纸质量均衡,说明这里的造纸术已经十分成熟,难道这望乡城有什么落难的世家子? 还待再问,薛广宗却已经开始登记,照着需要登记的信息一一询问,越问傅瞻心中越是惊奇。 登记完了,薛广宗让他在一边先等着,给剩下的人全登记完,才开始讲述一些望乡城的规矩,比如现行的货币,贡献值制度,任务模式等等,中间不乏各种带着得意炫耀口吻的吹捧和彩虹屁,通通贡献给神仙夏少爷。 李锐这些流民一心想安家落户,听见这等完善的制度,只有开心的,个个都跟打鸡血似的,盼望赶紧能开始工作,好攒够贡献值进内城去住青砖瓦房。 傅瞻这个接受过良好教育的世家子,却从薛广宗的讲述里听出不少东西,再次确定望乡城的首领是世家出身,否则接触不到这么精妙的治城之道。 他是不知道,夏琛这辈子虽然是个地主家儿子,上辈子可是生在一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别说他从小接受的所谓精英教育,普通人家的孩子抱着键盘都能给你说个一二三四出来。 本来打算攒够补给就走的傅瞻,突然兴起了想见见城主的心思。 而他并不知道,此时夏少爷也在听细娘说他。 第155章 「什么?一样的平安扣?傅瞻?」 夏琛可不会自恋到以为这位一面都没见过的义兄是来寻他的, 那、那就是来寻忘尘小和尚的? 见夏琛神色由迷惑到恍然再到凝重, 细娘也不由地摆正了姿态:「怎么?这人有问题吗?他还是个异人,能力十分不弱。」 「没事, 你先去休息吧。」夏琛还没想好这人怎么对待,只能先让细娘离开:「对了, 这件事你先不要告诉别人。」 细娘点点头:「那要不要让人盯着他?」 夏琛想了想, 傅将军一家都十分正派,他这个义兄虽然感情上是个渣,但品性方便并没有其他瑕疵,还是比较值得信任的。 「不用了, 就当做普通流民对待。」 细娘汇报完之后, 就离开了, 她还有很多事要做,先去吃个饭,吃完了要去商铺清点战利品, 给队员们分发红利, 然后才能回去休息。
第288页 细娘走后,夏琛坐在原地捧着脸发愁, 原本打算继续看的近段时间的财政报表也看不下去了。 傅瞻的到来是个意外, 在他的计划里, 以后望乡城的商道是能开到帝京的, 届时自然会再跟将军府联繫起来,但不是现在。 他也没想到傅瞻会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他们当初从帝京返乡, 还是在殭尸变异最弱的时候,现在那种最低级的刚变异的紫僵,不是他吹,他家幼娘都能单杀。 好吧,就算现在殭尸进化了,倖存者也变强了,但是那个击杀困难度也提高了。 而且那会儿各地资源还很丰富,他们一路跑回来,除了糯米,不但没怎么动用他空间里的物资,还补充进去一大批。 但是现在可不一样,大宗物资早就被搜刮干净了,还存有大量物资的地点,必定有大群殭尸。尤其是食物,耐不住存放,越来越难从外界获取。 再有,傅瞻可不是从帝京直接过来的,末日来临的时候,他在边疆,那地方死尸太多了,光想一想都觉得可怕。 他能从尸群中拼杀出来,回到帝京家中,再找来此处,路程比单单从帝京过来远了三倍不止。 一人一马一桿枪,真不知道这人是怎么活下来的。 若是不知道也就罢了,既然人找到门上来,他总得见一面,问一问将军府现在的现状,给这位义兄一些物资上的援助。 毕竟当初傅将军待他们家可不差,他去帝京赶考,也是将军府处处帮衬,王刘二位师傅,还是东哥儿和南哥儿武师傅,这份情谊总不能扔了。 可是把人领进来,忘尘该怎么办?虽然他是从第三方得知的事情经过,具体情形并不清楚,但结果摆在眼前的,婚约确实有,未婚妻也有,忘尘出家了。 说实话,因为原生家庭影响,夏琛对感情的看法有些极端,要么不开始,要么一辈子,分手后还能做朋友?不存在的。 他接受不了试一试、玩一玩的恋爱方式,那会让他无所适从,他不知道该不该投入感情,吝啬于情感的释放对恋人不公平,但是毫无保留的交付自己的情感,万一那人抽身而去,伤害到的却会是自己。 所以夏琛在感情方面实际上慢热而迟钝的,必须别人先对他表达好感,他才会根据情况作出一定的反馈。 但是相应的,他十分看重感情,记得别人对他的点点滴滴付出,并竭力回报。 而一旦被他完全接受,划入自己的保护圈,就会掏心掏肺,恨不能把自己所有好东西都分享一遍。 以己度人,夏琛觉得,忘尘大概不会想见到傅瞻,那太难为性子柔软的小和尚了。 「又在愁什么?」房门被推开,温束一身飒飒红衣,款步而来,见着夏琛眉头深锁,伸出纤长有力的手指,按在他眉心轻轻揉了揉。 「这些东西不想看就别看了,手下那么多人难道养着白吃饭的?」温束从来都是一副剥削资本家的嘴脸。 「不是这个。」夏琛把手上的报表扔下,往温束身边靠了靠。 他这一身红衣可是夏琛用仅有的几片火焰花花瓣给他做的,一共没做出几件,特别暖和。 他娘和嫂子觉得颜色太艷不喜欢,他爹本来还想要来着,觉得总比粉红色强,见着温束穿了一回,再没提过这话。 夏琛还记得,他第一次见温束,他就穿一身红衣服,也是冬天,好看的不得了。 明明极清冷的长相气质,偏偏能压得住这种艷色,不但不觉得怪异,反而相得益彰。 尤其是这人叼着他手指,唇边染血的时候,简直像个要人命的妖怪——自己把命给他,还心甘情愿的那种。 夏琛自己也有一套,也是针娘给做的,但是他不怎么爱穿。 当初把材料给针娘,说明了料子贵重让她亲手做,针娘问清楚给谁裁剪好尺寸后,夏琛就没管了,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针娘的手艺他十分信得过。 针娘确实没有辜负他的信任,几套衣服都做得出彩极了,温束的衣服整体色调不变,衣摆袖摆还有腰带这些地方绣上了深红浅红或者黑色暗纹,素净又华丽,非常衬托温束的气质。 但是夏琛那件,基本变了个色调,针娘用了大量金线——真金线,金子制成的线,她跟某个专门给布庄做这个的绣娘学的,在衣服上绣了大片花海,还用了很多宝石做点缀,然后给夏琛做了一件金光闪闪的衣服。 夏琛:被光淹没不知所措。 衣服好看,真的好看,针娘审美绝对在线,夏琛自己穿也是好看的,他的长相气质本就是富贵人家小公子那一挂,完全压得住金闪闪,穿上这一身,简直就是个长在钟鸣鼎食之家受尽宠爱的人家富贵花。 虽然……但是…… 衣服是好看,然而夏琛实在有些不适应这种风格,就很怕跑两步身上歘歘歘往下掉金粉掉宝石,虽然针娘再三保证质量,夏琛依旧把这件衣服小心收好,暂时不打算让它重见天日了。 至于为什么只给自己做了一件,而给温束做了好几件。 夏琛给出的说法,是他家子笺实在不会照顾自己,总喜欢大冬天穿薄薄一层到处跑,还特别爱干净,一套两套不够他换。 背地里,夏琛暗搓搓的想,他才不到十九,身高还有发展余地哒,以后肯定能长到子笺一样高,到时候大不了就穿他的呗。
第289页 话说回来,长到温束那么高暂时还达不到,夏琛又不愿意穿那件金闪闪,只能给自己也弄了件小粉先穿着,反正穿在里面,谁也看不着。 除了子笺。 小粉的保暖效果不如火焰花本体花瓣,温束一走近,夏琛就想往他身边靠,暖烘烘的跟个小火炉一样,离近了只会觉得温暖,一点儿都不烤人。 「对了,你……有没有想过,你家里……」见到温束,夏琛突然想起来,他家也是帝京的,傅瞻从帝京来,他或许会想知道一些那边的消息。 「我家?」温束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你说定国公府?」 夏琛见他一脸不在意,提着的心稍稍放下,他和温束基本上无话不说,而且温束嘴巴很严,他还想让温束帮他拿主意,就把将军府和他们家,傅瞻和忘尘的事挑挑拣拣说了个大概,然后询问温束的意见。 温束:「……」 温束也没想到,傅瞻竟然来这里了,在他上一世可没有这回事,他开始回想起上一世知晓的信息,记忆碎片一点点提取出来。 上一世的这个时候,他当然已经变成殭尸了,不人不鬼的正在跟自己的同类厮杀,傅瞻还有傅家的事都是后来听说的。 前世跟今生,傅家最大的变化莫过于两点,一是傅眕活下来了,二是傅瞻的未婚妻换人了。 前者他猜跟他家元宝有关,这小骗子身上秘密多得很,应该是他送的水果血,让重伤的傅眕活了下来。 后者却跟他有点关系,当初他调查将军府的时候发现这处不同,顺便让人查了查,然后啼笑皆非的发现,傅瞻上一世的妻子,已经成了他那个废物庶长兄温博的妾室。 高门嫁女低门娶妇,将军府更加不看重出身,只看人品德行,傅家前面几个儿子取的妻子,门第都十分普通。 傅瞻上一世的妻子,也只是个四品小官的嫡女,在帝京那种遍地豪门的地方着实不起眼。 只是当初傅瞻娶妻也是个老大难,基本上所有人都知道,傅小将军喜欢男人,还有个一起长大感情深厚的竹马未婚夫。而且傅瞻是要上战场的,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死了,心疼女儿的人家都不会把孩子嫁过去。 就算有那种父母贪图将军府权势强逼的,将军府也会先问姑娘家自己的意愿,姑娘家只要有一丝不情愿,他们也不会同意,如果愿意嫁过来,自然该有的尊荣荣华富贵都不会少。 怎么说,就是个你情我愿的买卖,将军府怎么也是传世的家族,家族底蕴丰厚,换句话说就是有权有钱。 而且傅瞻长得英挺俊美,待自家小竹马那副深情款款的样子,不知道怎么就把一群小姑娘给迷花了眼,最后却娶了各方面都不甚出彩只有一张脸能看的女人。 结果这一世,这女人直接成了温博的妾,从将军府的四少夫人变成国公府庶子的妾室,这落差可真够大的。 温束找人一查,发现是这么回事:上一世他在府中,嫡长子身份稳如泰山,温博只是个不起眼的庶子,妻子娘家背景不小,他成亲头两年就算在外面乱来,也不敢明着往家里带人。 温博跟傅瞻他前妻(前一世妻子简称前妻)早就眉来眼去了,那会儿他也没注意,大约是因为温博身份不够又不敢给她名分,那姑娘有了更好的选择之后就嫁给了傅瞻。 这一世,他早早离开国公府,温博和温卓争得不可开交,一人占长一人占嫡,一人有爹一人有娘,温博有定国公支持,赢面还大一些。 所以温博这一世更加张扬跋扈,妻子虽然没变,但是态度可没前世那么好,香的臭的都往家里带,傅瞻他前妻就美滋滋地一台小轿进了国公府。 而傅瞻那边,因为傅眕没死,将军府逼婚和忘尘出家的事,都往后推了一段时间。 就在这段时间里,傅瞻的前妻给温博做了妾,这一世傅瞻后来定亲的姑娘,是他大伯母娘家的外甥女,一表三千里的表妹,也就是夏琛和南哥儿在帝京看见的那个。 前世夏琛跟傅瞻做过几年袍泽,对他们家事多多少少也算了解,这些信息却是他当初因为突然出现的玉米和土豆调查将军府的时候顺便查出来的。 至于末日之后,将军府一家子虽然老弱,但忠心耿耿的家将众多,在初期稳住了局势。 □□之夜之后发生的事,是他打听来的,听说内部出了问题,被人趁火打劫,死伤惨重,只有一个小女孩被家将护着逃出去,后来下落不明。 而远在边疆的傅将军和傅瞻,傅将军为了救助边疆百姓被殭尸围困致死,边疆仅存的军队几乎死伤殆尽,傅瞻带着不到十人的队伍死里逃生。 回到帝京,才发现家中亲人皆已亡逝,甚至连仇人都死得差不多了。 之后傅瞻遣散队伍,有家的送他归家,无家的便跟他一起流浪,他四处寻找着下落不明的小侄女和据说去寻亲的忘尘,最终只寻到两人的死讯。 傅瞻怎么死的温束也不知道,反正他恢復记忆成为不化骨的时候,这人已经销声匿迹很久了。 第156章 前尘往事早已如过眼烟云, 消散无迹, 更何况是前世之事。 虽然两世稍有差别,但傅瞻另娶却是不可辩驳的事实,虽说有同袍之泽,但傅瞻对于感情的处理,温束着实看不上眼。 当然,他也体会不到夏琛对忘尘的担忧, 若换了是他是忘尘,变心?另娶?呵,真的欢喜那人,既然舍不下, 不如打断了腿,捆在自己身边好了。
第290页 想到这里, 温束眼神不由漂移到身边正挨着他小声絮叨的夏琛身上。 他不是傻子, 哪怕没动过心没爱过人,也知道自己对于夏琛越来越强烈的占有欲并不正常。 最初他当夏琛是他重生以来最大的变数,两人披着马甲日日交流, 夏琛肆无忌惮地释放本性的同时, 温束又何尝掩藏过自己。 十年相伴,一朝会面, 那个曾无数次在脑海里勾勒的形象渐渐清晰起来。 他的小花妖,生的真好看,清灵俊秀,比他心中最好的模样还要完美。 他陪他千里迢迢来到这个小山村, 帮他一点点建设起城市,看着他威仪日重,却又会在他面前撒着娇喊累。 相知相伴,不知什么时候,他早已移不开自己的眼睛。 他笑的时候翘起的嘴角,哭的时候濡湿的眼睫,发愁时微拧的双眉,害羞时透红的耳垂,所有的表情都刻在他心里,一点点占据他所有视线,所有心神。 前世,他跟傅瞻喝酒,那时的他从不曾动心,也不明白为什么离开一个男人会让傅瞻这样流血不流泪的人夜夜痛苦难眠。 傅瞻说:「不一样的,跟他在一起,你会觉得做什么都有意思,哪怕只是两个人什么都不做待在一起,心里也是欢喜的。」 「他笑的时候你也会开心,他哭的时候你会跟着难受,见不着他,就惦记着,见着了,就不想分开。」 「若他待你也是一般心情,那就更妙了,你的所有欢欣都会是双倍的,再没有比两情相悦,更好的事了……」 傅瞻醉后又哭又笑闹了一夜,第二日又是沉肃端凝,值得信赖的傅小将军。 那些话温束听过就忘,却在遇见夏琛之后又想了起来。 起初他也分不清,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了夏琛,他是喜欢跟夏琛相处的,他喜欢看他笑,但也愿意看他被自己欺负得泪盈于睫。 夏琛一口一个挚友,恨不得将友谊天长地久做成一个牌匾挂在他们卧室门口。 当有一日,他趴在夏琛颈间,唇齿流连细腻的肌肤,犬齿下的血管里流淌着的甜美血液,诱惑力却不如夏琛微微抿起的唇瓣时,温束僵住了。 他不会对自己的朋友有欲.望。 他动心了。 他没有贸然行动,相处这么久,他对夏琛足够了解,这人看似心软好说话,却将自己一颗心藏得严严实实。 细数曾经的交流,凡是涉及爱情,夏琛的态度皆是悲观中又抱有期待。 他不明白,在夏家这样环境下长大的夏琛,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爱情观,但这并不妨碍温束就此制定对策。 幸而歷经十多年,他已经被夏琛纳入了自己的小圈子,虽然是个朋友的身份,但对待夏琛,潜移默化好过激情表白,温水煮青蛙,总有一天能把人哄到手。 「你看我作甚,我问你怎么想的。」夏琛见温束盯着他发愣,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我怎么想不重要,重要的是忘尘怎么想。」温束很快回答,好像刚才的出神根本不存在。 同时心里暗暗嘆息,看得到吃不到,着实折磨人。前世他博览群书,避火图也是看过一些的,里面许多有趣致的知识,还未曾实施过。 夏琛可不知道,身边这人看他这一会儿,脑海里的车已经飙得看不清影子了。 他犹豫了一下,道:「那先去问问忘尘?」 温束:「总归是他的事,如何抉择端看他自己。」那小和尚可没你想得那么脆弱。 「行叭,我去问问。」 夏琛站起身,今个儿学校没课,忘尘应该在家中。 温束想跟着,夏琛觉得这种私事忘尘或许不想有太多人在场,会觉得难堪,便将他拦下了。 他一个人熘达到孟家,路上一直在思考措辞,毕竟忘尘应该不知道他知道自己曾经的感情经歷。 孟家的小院子离夏家不远,没一会儿就到了,夏琛敲门进去,家中只有忘尘一人,正在屋中念经。 没有其他人正好,方便谈话,夏琛看着小和尚盈满笑意的桃花眼,心里犹豫一阵,索性开了口:「那什么,有个叫傅瞻的,来了咱们城市,你……」 忘尘给他端茶的手一顿,眼底浮现复杂的情感,似茫然似痛苦,随着记忆翻涌,又添了几分欢喜,最后沉寂无声。 他张了张唇,半晌才用近乎气音的声音道:「傅瞻?」 夏琛心有不忍,但说都说了,长痛不如短痛,他狠了狠心,一股脑说了出来:「对,将军府的傅瞻,他一个人来的,说是寻人,现在就在外城借住。」 忘尘手上的佛珠骤然绷紧,珠子摩擦发出轻微的响声,他像是突然被惊醒,轻念了一句佛号,眼睫低垂,所有感情尽数收敛:「多谢元宝提醒,他千里来寻,我去见见他便是。」 夏琛不想插手他们之间的感情,但是又很怕忘尘被哄骗了去,硬着心肠道:「我和南哥儿去将军府拜访时,见过傅小将军的妻子。」 忘尘又道了声谢,眉眼舒展,尽是一派云淡风轻:「小僧已皈依我佛,此去不过是做个了断。」 他没有问夏琛是怎么知道他和傅瞻之间关系,夏琛脖颈间挂着的平安扣,细娘能看见,他自然也能看见。 「元宝若是担心,不若同小僧一同前去,也好壮个声势。」忘尘见他依旧担心,笑着打趣。
第291页 夏琛一口应下,傅瞻武力值那么高,他倒是不怕傅瞻对忘尘动手,就是有点担心这人会不会抢了人就跑。 爱情使人盲目且智商下降,干出什么奇葩事儿都不意外。 他以为忘尘怎么也得做个心理建设什么的,没想到两人刚商量完他就准备出发了,夏琛自然是捨命陪君子。 两人出门,正遇上从外面回来的孟先生夫妻,孟夫人好好将养了一段时间,又经常带学生做些活动,身体健康许多。 她见着弟弟同夏琛一起出去,先是跟夏琛打了声招唿,之后随口询问忘尘是否有事,中午可回家用饭。 忘尘犹豫片刻,他约莫是不晓得当初他出家的时候,孟夫人大病一场的,但是也知道,姐姐现在不待见傅瞻。 他说是跟傅瞻做个了断,但是傅瞻的性格他是知道的,若是下定了决心,谁也说不动他。 他自是可以冷待,但傅瞻不走,迟早会让姐姐撞见,届时没个缓冲,更不好收场。 于是忘尘老老实实将傅瞻到来的消息告诉孟夫人,孟夫人果然大怒,一把攥住弟弟的手不肯放开:「你去见那负心薄情的人作甚!」 说完又扭头去求夏琛:「元宝,你赶他走好不好?那是个狠心人,莫让他进城来。」 她家阿清多好的孩子,怎么能让那傅家小子再三糟践。 忘尘大致知道一点儿夏家跟将军府有关系,自然不会让他为难,慌忙对孟夫人解释道:「姐姐,我只是去同他说清楚,你莫要着急。」 孟先生也在一旁跟着劝:「正是如此,若是避而不见,倒显得我们家阿清心有亏欠。此事是那傅家不占理,傅瞻找来,听他如何说,再将他打发了便是。」 孟夫人在丈夫的安抚下勉强收敛情绪,声音却依旧有些发抖:「我同你一起去。」 傅家毁亲时她不在,只能任由当时还年幼的阿清独自承受,这次她必定要去看看,那傅家小子能说出个花儿来。 她意志坚定不肯动摇,忘尘无奈,只好带她一起,孟先生担心妻子,也跟着,一行四人,神色各异地往外城走。 路遇孟明峻抱了一摞书册跟人说话,小师弟还没来得及跟家人和上司打招唿,就被他娘拉到一边如此这般说了一通,一身文气的少年将书册往同行人手一放,板着脸气势汹汹地去给他小舅舅讨公道去了。 忘尘哭笑不得,心中又升起一丝暖意,其实他一直觉得有些对不起姐姐,他为了个男人,不顾一切出了家,当时只顾得自己心中悲痛,却忘了考虑姐姐的心情。 夏琛也没想到,这人越来越多,他本来只打算找忘尘,去跟傅瞻单独谈谈的。 看看孟家人一副去找场子的架势,衡量一番他们这边的武力值,夏琛招手叫了个小孩,让他去他家传个信,把温束喊来镇场子。 外城,傅瞻跟流民们听完薛广宗的讲解,各自去寻了空闲的屋子准备收拾收拾先住下来。 那些屋子都是搬进内层的居民曾经住过的,基本上所有东西都被搬空了,仅留了个床板和一些铺床的稻草。 李锐将流民们分配了一下合住,彼此也可以互相照看,傅瞻自然是一个人住一间屋子。 刚给他们做登记的小孩说中午会有人给他们送吃的,他自己的口粮暂且不用操心,就算没送来饿一两顿也不成问题。 只是他的马,得想法子弄些口粮来喂,他床板上这些稻草,就算全给马儿吃,顶多够两顿的,他得先找到后续的草料。 周围的邻居看马的眼神都带着垂涎,傅瞻不敢将马单独留在屋内,只好牵着去找那个小孩儿,准备问一问何处可换草料,需要如何换。 穿过层次不齐的旧屋,城门口那小孩正仰着头跟一个锦衣少年说话,傅瞻一眼望去,眼神掠过领头的锦衣少年,落在他身旁一身棉袍手持佛珠的人身上,再也移不开视线。 第157章 时值冬季, 寒风凛冽。 孟家有夏琛送去的火棉制成的单衣,自然不用跟其他人一般裹得太过臃肿, 内里穿上这样一件保暖衣,外面再穿一件棉袍便可。 忘尘戴了一顶帽子, 浅灰色的棉布制成, 内里蓄了厚厚的棉絮, 护住了头脸耳朵, 露出的一双桃花瞳透着水灵灵的光。 他只安安静静立在那里, 便吸引了傅瞻所有的视线。 恍惚间,傅瞻好像看见幼时的小阿清, 精緻漂亮得像个女孩子,颠颠得跟在少年的他身后, 奶声奶气地唤他:「小哥哥, 你慢些呀, 阿清跟不上啦!」 少年总会停下来, 牵起小孩胖乎乎的手, 或者背起他,就这样一步步走着, 少年和孩童的身影都渐渐拉长。 他们长大了。 他把他弄丢了。 灼灼的目光惊动了城门前的一行人, 夏琛扭头看去, 远远看见一个身姿笔挺的男人立在不远处,怔怔地看着他们这边,或者说,是他身边的忘尘。 多年未见, 再见时已物是人非,忘尘眼底一阵恍惚,片刻后又恢復平静,唇角微勾,一个淡然的笑容。 夏琛拍拍薛广宗的头,让两眼咕噜噜直转的小孩先回去,孟先生也拉住了神色愤愤的孟夫人,看着忘尘上前,他们不远不近地站着。 两人行至相隔一米处,默契地停了下来,忘尘双手合十宣了一声佛号。 傅瞻神色一黯,眼神瞥过忘尘手上的佛珠,张了张嘴,半晌才发出声音:「你……过得可好?」
第292页 忘尘眼睛弯起,脸上是极温和满足的笑容:「多谢傅施主挂念,小僧在此处事事顺遂。」 他真的觉得现在的生活非常好,每一天都过得无比幸福充实。 傅瞻定定地看着忘尘,他的表情一点儿不作假,他的笑容真挚而温暖,就像,不曾被他伤害的少年阿清。 良久,傅瞻突然绽开笑容,爽朗的模样好像没有丝毫阴霾:「那就好。」 看见你过得好,我就放心了。 忘尘心中悄悄松了一口气,他说得坚决,但很怕傅瞻依旧放不下,他剃去三千烦恼丝,但曾经的感情不是剃去头髮就能一併消散的。 时至今日,说再多都是妄言,只盼傅瞻能忘了他,日后同那位姑娘好好过日子。 既然见了面,总要问问家中长辈,当初将军府的诸位长辈,对他也是极疼爱的。 忘尘问完,傅瞻挂着温和的笑容一一作答:「都好,大家都很挂念你,安顿好家里后,我便来寻你。」 说完似是怕忘尘误会,连忙又补充道:「奶奶知晓此事,也是允了的,让我来寻到你——」 带你回家。 「让我寻到你,看看你过得好不好。」 傅瞻长相英朗俊气,笑起来是却带着一股子勃发的少年气,他同忘尘说话,总是带着笑,好似他仍是那个策马扬鞭的天之骄子傅瞻。 「那你……」忘尘不是成心要撵傅瞻走,而是现在的环境下,傅瞻不可能扔下家人不管留在望乡城,哪怕府中有傅大将军和傅眕照看。 「我……我略作修整,便需返程了。」傅瞻依旧笑着,但笑容你却含着意思苦涩,他想留下,能多看阿清一眼,都是好的。 可是他依旧有他抛不下的责任,家中并没有他跟阿清说的那般好,父亲在边疆受了重伤,险些没救回来,现在虽然活着,但失了条腿不良于行。 他从边疆归来,才知道阿清已经离开帝京去寻他姐姐一家,山穷水恶,他一路走来更知道这混乱的世道路途中有多少艰辛,他多怕阿清死在他不知道的什么地方,从此再无相见之日。 奶奶年纪大了,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内事还能由大伯母和嫂嫂们处理,但缺粮少米,却不是她们能解决的。 他横下心来寻阿清,将一家子全扔给了二哥,他对自己说,就这一次,他只要见到阿清,只要看他还活着就好。 忘尘想起夏琛跟他说的傅瞻的情况,见他一身狼狈,心中也是不忍。 外城条件差,他有心想让傅瞻住进内城,却不好开口,担心坏了规矩让夏琛作难,也怕他阿姊会误会,对傅瞻成见更深。 索性不再想,引傅瞻去见他家人还有夏琛。 前者不用他介绍,甫一见面傅瞻便认出来了,孟先生一家离京时,他年岁已经不小了,自然还记得他们的形貌,当即躬身行礼:「见过傅家阿姊,姐夫。」 孟夫人一向礼数周全,对着傅瞻却没个好脸,孟先生虚扶一把,随口说了几句场面话打了个圆场,又拉过孟明峻,给他们做介绍。 孟明峻跟他娘同仇敌忾,傅瞻也不气,反而很高兴阿清的家人这般在乎他。 轮到夏琛,孟先生刚介绍了个名字,傅瞻拧眉道:「似是有些熟悉……你、你是父亲收下的义子?!」 夏琛笑着拱手:「正是在下,初次相见,傅四哥请多多指教。」 孟先生也没想到他们竟有如此渊源,夏琛简单介绍了一下两家的关系,孟夫人虽然讨厌傅瞻,但不至于迁怒夏琛。 甚至她对于将军府其他人,也是并没有太多怨气,只是气他们,既然要傅瞻娶妻生子,当初何必耽误她弟弟,让阿清越陷越深最后情伤出家。 既认了亲,自然不会让傅瞻再住在外城的窝棚里,夏琛要领他进城,傅瞻知晓他便是此处城主后,先是夸赞,之后便说,不好为了他破了规矩。 夏琛便将当初一家人可互赠贡献值的规矩搬出来,言说义兄也是兄,他将自己的贡献是给他便是。 傅瞻见他态度诚恳,又听他说想跟打听一些帝京的事,这才跟他们进了城。 一行人一走,外城的居民们便议论起来,觉得这看似落魄的男人真是好运,竟然与城主相识。 刚进城没走多远,便撞上往这边急行的温束,那报信的小孩胆子小,在夏家门口徘徊半晌,才遇见幼娘从外头回来,让她转了个手带话。 「子笺。」夏琛拉过温束,跟他介绍了傅瞻的身份,又跟傅瞻介绍了温束,只说是自己挚友。 温束一身风採气度太过摄人,怎么看都像是世家精心培养出来的公子,这名字听着也似曾相识,傅瞻却想不起在哪听过。 实在是温束消失在帝京贵族圈子太久,别人提起他时,多是「那个避居养病的世子」,久而久之,他的名字也就被大家淡忘了。 温束不提,夏琛自然也不会揭露他的身份,一行人又加上温束,一起往回走。 得先给傅瞻安排住处,他家里现在没有单独的空房,也不知道傅瞻习不习惯与人合住,若不然只能让东哥儿和南哥儿挤一挤,腾出一间来。 至于借住,孟家肯定是有空屋子的,但是孟夫人肯定不愿意让他住过去,夏琛虽然对傅瞻没有过多纠缠的态度还算满意,但仍是不放心他跟忘尘相处。 他问了一下傅瞻的意见,傅瞻便说,他自己住哪都行,只是他这马得找个地方存放。
第293页 傅瞻牵着的是一匹黑马,极为神骏,一看便是一匹好马,只是毛色有些暗淡,看起来吃了不少苦。 「你这马可能与别的马混养?」夏琛问。 「自是可以。」傅瞻摸了摸老伙计的头:「乌云虽然不太爱理人,但不会随便发脾气。」 夏琛便先带他去马棚,孟夫人藉口不顺路,拉走了忘尘,傅瞻沉默地看了他一眼,安安静静地笑着,没多说话,只是目送着忘尘的背影远去。 马棚建在比较偏僻的地方,中途穿过了大半个城市,忘尘走后,傅瞻总算有心思多看看这个已经初具规模的,透着勃勃生机的新城。 干净整洁的街道,新奇古怪的方方正正的两层小楼,顶着寒风忙建设的工人,脸上带笑的行人…… 这一切在末日前,顶多是那屋子的样式有些稀奇,但放在现在,却让傅瞻对夏琛升起巨大的好奇。 他还记得不久前,自己从那个给他做介绍的小孩口中,从其他外城居民的谈话里听来的对夏琛的吹捧。 开始并没有太当回事,但是现在再想想夏家献出的水稻良种和两种高产作物,傅瞻不由开始怀疑,难道他这义弟,当初真拜了个老神仙师傅? 夏琛见他看得认真,也不吝介绍:「这边是居民区,里面那是食堂,早中晚三个时段供应各种饭食,那边是澡堂……」 边走边说,待行至马棚处,远远能闻见动物和草料混杂在一起的气息,这不是经常清理就能完全去除的,傅瞻常待在军营里,倒也习惯了这种气味。 因为马多,马棚也建得多,傅瞻一眼望去,颇有些吃惊,他本以为这新建的城市不会有太多马匹,但单看这马棚,马就少不了。 此时马棚空荡荡的,只留了几匹小马驹,今日天气尚算可以,夏老爷带着几个人出去放马了,马儿不能一直关在棚子里,时不时得放出去跑跑。 见着夏琛过来,留守的马倌立刻迎上来,夏琛让他给傅瞻的马寻个好位置,好好餵养。 马倌伸手去牵马,那匹叫乌云的黑马甩着头不配合,傅瞻安抚下自己的老伙计,在马倌的带领下,自己将马拴了起来。 「这马饿久嘞。」马倌抱了一捆牧草出来,都是收割好晒干的新鲜牧草,傅瞻更加惊讶,这山脚下的中原地带,哪来这么多丰盛的牧草,就算草原上,这会儿的牧草都所剩无几。 第158章 安置好傅瞻的战马, 夏琛带傅瞻去宿舍楼。 来的路上,夏琛简单描述了一下那些建筑的作用,傅瞻很感兴趣, 提出如果可以,想住进去试试。 新盖的单身宿舍倒是还有床位, 不过不是单人间, 最好的是四人间, 还有大通铺, 傅瞻好歹也是将军府里的少公子,不知道住不住得习惯。 夏琛委婉地表示出自己的担忧, 傅瞻立刻笑着道:「在军营中我曾与数十将士同睡一间帐篷。」 行叭, 既然人家不介意,夏琛便不再多说,带他去空余的床位。 新盖的宿舍楼不止一栋, 跟最初那栋两层小楼整体规制形状相似, 只是那边都是套间, 新盖都是单间, 房间数多出了一倍。 所有单间内部空间大小一致, 按照夏琛的设想,这么大的空间一间屋子最多住六个人,最好的配置四人间或者二人间,超过六个就显得太促狭了。 但是天气冷得太快,人又太多,他们这边除去最初的那栋, 才盖好三栋新楼,六人一间才够七百二人,根本不够住。 而最初的那批外城居民,皆已经攒够了贡献值搬进内城,且一个个急着搬进新楼里去。 除了这些人,也有手里有钱的原本的居民眼红新盖的房子,让他们租吧,一是现在房子不够,二是这些人捨不得,自家的房子还能住呢,花这个冤枉钱。 夏琛考虑的是继续盖套间供家庭居住,原本的旧茅草屋推掉,用他们本来的宅基地按照一定比例换购新的砖瓦小楼。 这样既利于城市规划,也能让那些捨不得出钱的居民能住上新房。 不过这都是后续的事,他现在夏琛头疼的是,他定的家具供应也跟不上,村里两个木匠带着十来个学徒工日夜赶工,也供不上近千人的床铺,就算放人进去,也只能打地铺。 打地铺?打地铺他们也愿意,那些新搬进来的居民,看着先来的一个个住上青砖瓦房,羡慕得做梦都想换一换。 于是夏琛只好让他们先住进去,地底寒气重,打出来的床优先供应一楼,二楼先打地铺,木匠那边制作出了新床再替换。 瓦片的需求量不如砖块,经过一段时间不停的烧制后,瓦片储量已经够用一段时间了,砖块也存了不少。 那边多余的烧瓦烧砖工人,被抽调去给木匠帮忙,反正架子床这种东西,制作难度并不是太大,两个木匠带一段时间,光做这一种的话,十多个学徒都学得差不多了,这批人正好送去给他们打下手。 至于衣柜书桌什么的,更是往后面排了,怎么也得等到全部床铺都配齐之后,再考虑这些。 夏琛带傅瞻去的,是丁号楼的四人间,之所以还有床铺空出来,是因为房间的租金不同,很多还睡着大通铺的想多攒一些钱,用来买其他东西,晚一点儿搬也没关系。 四人间里已经住了两个,还剩两个床位,他们进去的时候,房间里有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正躺在床上。听见动静抬了下头,一看见夏琛,差点从床上一头栽下来。
第294页 「夏、夏少……」年轻人从床上直接跳下来,以现在人的身体素质,架子床这种高度根本不算事儿,很多房间的床梯都是摆设。 「没事,你躺着。」这会儿正是半上午的时候,一般情况下大家都在做工,这个年轻人却在宿舍里,夏琛一看他手上包扎的纱布就明白了。 年轻人不敢不听夏琛的话,老老实实爬回去,直挺挺地躺下。但是也不敢睡觉,支棱着耳朵听他们讲话。 傅瞻进来之后四处打量了一番,这种架得高高的床铺,他以前从没见过,但稍一思考,就明白是为了节省空间。 床铺下面还是空的,本来是应该摆放组合衣柜和桌子的地方,只是床铺紧缺,就先做床了,这个后期再拼上去。 六人间倒是有上下铺,桌子全拼在中间,当然如果四人间不想留单独的桌子,也可以床下只放衣柜和储存柜。 两张床铺夏琛让傅瞻随意挑,其实也没什么好挑选的,都差不多。 傅瞻选了一个离窗户近的,没有玻璃,窗户上煳得是半透明的纸,被大风颳破好几回之后,夏琛就懒得让人补了,窗户都关上,人不在的时候打开通风。 「先把东西放下,我带你去吃饭。」马都饿成那样,想必人更惨。 傅瞻便十分信赖地将自己随身携带的包袱和□□放在光秃秃的床板上,寝具是没有的,都是住户自备,商铺里很多二手货,都是搜寻队从外面搜集回来的。 新居民买回去清洗一番,铺上就能用,世道已经这样了,没谁会讲究这个。 傅瞻那包袱皮一看就装不了多少东西,夏琛瞥了眼记下来,准备等会给他送套被褥过来,还有衣服和其他生活用具。 临出门,他瞥了眼半掩的木门,一拍脑袋:「对了,你有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最好随身带着。」 他都忘记了,现在大部分宿舍没锁啊,锁头这种东西也是很贵的,搜寻队倒是带回来不少,可是他们都是当废铜烂铁带回来按斤卖的,没有配套的钥匙。 夏琛思虑再周全,也难免有缺漏,在发现缺锁之后,就更改了商铺的收购价格,带配套钥匙的整套锁具,价格是单独锁头的几倍。 收购价提高了,售价当然也高了,一套锁的价格,不比整套的厚被褥低,大部分人都捨不得买这么一套锁,自然就只能先想法子做了个木头插栓,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 柳娇倒是能复制一些,但是金属制品现在收购价摆在那里,夏琛不能随意降价,只能用严刑峻法来限制。 凡发现入室偷窃者,第一次,需以赃物三倍的价格赔偿;第二次,十倍;第三次,驱逐出内城。 这倒是遏制住了一些人的贪念,但是总有敢冒险的,定罪不也得先把犯人抓住。 所以偶尔还是会听说有人失窃,丢失的大都是一些食物,偷到手直接吃掉。 傅瞻听他这么一说,也看向没有锁的门,顿时瞭然,返身回去把长.枪拿起来。 夏琛哭笑不得:「这个不用拿,这么大一桿枪,没人敢偷。」 傅瞻便又将枪放回去:「那没有了。」他的包袱里只有一套换洗的衣物,再无其他重要物品。 夏琛想了想,走到另一个室友窗前,那年轻人再次吓得一坐而起。 「不用,你躺着吧,我就跟你说句话。」 年轻人「咚」得一声又倒了下去,把床板砸得一震,声音都在发抖:「夏、夏少,您说……」 「别紧张,这位是我义兄,他在这里住段时间,你们好好相处,你跟另一位室友也认识吧?帮我跟他说说。」夏琛仿佛一个送孩子上学的老父亲,尽心尽力为孩子处好同寝关系着想。 站在一旁的傅瞻略有些诧异地愣了一下,随即轻笑出声,他去军营,他爹都是把他往新兵营里一丢,从不多说一句话,也不许人帮他,这种被关照的感觉,倒是蛮新奇。 一直没说话的温束看不惯他对傅瞻这副事无巨细的模样,冷嘲道:「他又不是小孩子,你……」 夏琛勐拉了一下他的衣袖,止住他下面的话,然后对傅瞻笑了笑:「傅四哥,他这人说性子直,其实人很好的,您别跟他计较。」 帮忙道歉还要说句温束的好话,傅瞻饶有兴致地瞥了眼被牵住衣袖后就闭口不言的温束,这人一身藏得极深的戾气与杀气,不是他这般刚从死人堆里泡出来的,根本闻不到。 这样一个人,竟然被他这看起来脾性柔软和善的义弟吃得死死的,就像一只收敛了爪牙的被驯服的大猫。 要说这两人没点儿什么,他还真不信,光从两个人的站姿就能看出问题,离得太近了,肩膀挨着肩膀,正常的朋友根本不会这么紧挨着。 只有热恋中的情人,才会恨不得每时每刻都黏在彼此身边。 看破不说破,既然义弟是把他当朋友介绍,傅瞻就把他当义弟的朋友。 随口表示了一句不介意,三人陆续出门往食堂去。 他们走后,房间里的年轻人再次坐起来,用敬畏的眼神看了眼跟自己床铺隔了个过道的空床,上面那杆□□泛着黝黑的光。 出了宿舍楼,夏琛带着傅瞻直奔食堂,这会儿食堂已经不卖吃食了,大师傅们都在后堂准备中午的午饭。 夏琛叫了个人出来,给傅瞻煮面。
第295页 饿的时候能撑着,嗅到食物的香气,傅瞻的肚子控制不住得发出飢饿的吶喊,他略有些羞窘地捂住腹部,没说他已经快三天未进食了。 夏琛安抚地笑了笑,转了个话题:「咱们食堂的大师傅手艺都不错,你可以都来尝一尝。」 说完又跟正在拉面的大师傅说:「闻着这味儿我也有点儿饿了,有没有现就能吃的,给我来点儿。」 「有有,还有肉包子,在笼屉上热着呢。」大师傅赶忙包了几个出来,夏琛自己拿了一个,又分给傅瞻和温束。 肉包子香气扑鼻,一口咬下去,丰沛的肉汁烫得人直想吸气,又捨不得这到嘴的美味,只能忍着烫一边哈气一边继续吃。 傅瞻已经记不起来,他有多久没吃过这么正经美味的食物了,一个包子三两口下肚,他扭头看了眼正一边鼓着脸吹气一边坑包子的夏琛,微微勾起嘴角。 父亲这次,真是给他收了个好弟弟呢。 阿清留在他身边,自己也能放心了。 第159章 在食堂吃过两大碗麻辣兔丁面,傅瞻先去澡堂沖个澡然后去休息, 他一路急行, 又是独身一人, 着实累得不轻。 夏琛回家找他嫂子帮忙收拾了一套被褥,又拿了两套东哥儿去岁的旧袄, 他和傅瞻身高仿佛,衣服傅瞻能穿。 这旧袄虽然不是新的,但也是去年新做的,只是今年有了火棉,东哥儿又在护卫队长期穿队服。 那些厚厚的旧袄反而派不上用场,贤惠的巧娘早早趁着太阳还好的时候将他们的冬衣都翻出来清洗暴晒过, 然后好好收起来。 将这些打包装好, 给傅瞻送了去,并邀请他晚间来家中作客。 以将军府和他们家的关系,傅瞻来此, 必然是要招待一番的, 不独是他的关系, 还有他爹当初跟傅将军的一番情谊。 另外他还想跟傅瞻打听一番帝京的情况,毕竟是曾经的一国之都, 现在世道虽然乱了,但日后怎么发展还不好说,多知道一些消息便多一些准备。 傅瞻饱餐了一顿,躺在铺了厚厚褥子的木板床上,身上的被子里塞了足够的棉花, 重量带来的是让人心安的温暖。 白天的宿舍楼没什么人,现在早晚温差十分大,夜间极度寒凉,所以大家尽量白天多赶工,下午好早些休息。 中午在食堂吃过饭稍作歇息,便一个个都去工作了,房间里只有那个不敢吭声的病号,傅瞻结结实实地睡了个好觉。 一觉睡醒,已经是半下午,温暖的床铺惹人流连,但长期以来的警觉让傅瞻很快清醒过来。 他难得地坐在床上发了会儿愣,风餐露宿数月,他已经忘了有多久没有这么安稳地睡过觉了。 身处危险中,精神时时紧绷,一点儿风吹草动就会让他惊醒,有时候找不着合适的住宿点,甚至有过连续几夜没合眼。 他整个人就像一张被拉到极致的弓,若是找不着忘尘,迟早有被崩断的一天。 这一觉虽然时间不是很长,但是足够踏实安稳,又因为找到了忘尘,看见他平平安安地活在这个世界,心中一直坠着的大石骤然放下,傅瞻整个人都轻松许多。 他换上夏琛给他送来的东哥儿的旧袄,厚厚的棉袄穿着有些臃肿,用的也不是多好的布,颜色更是灰扑扑的。 但是傅瞻一点儿也不嫌弃,这棉袄暖和极了,他小心翼翼地系好衣带,免得将人家衣服弄坏了。 巧娘细心,还送来了新的足衣和棉靴,傅瞻踩进去试了试,鞋子稍微有点儿大,但不碍事,一样很舒服。 受伤的室友艷羡地目光不离左右,像他们这些新来的,没有家底,想攒齐这么一套可不容易,现在棉花可贵了。 就他现在垫的褥子,还是商铺你淘的二手货,里面的棉花已经有些硬了,看着就没有人家的厚实,真不愧是跟城主大人有关系,待遇可真好。 傅瞻对人的目光很敏感,被盯得久了,他顺着视线来源看过去,吓得偷窥的年轻人勐一缩头,差点扭了脖子。 室友好像胆子有点小,傅瞻默默收回视线,然后就听见旁边传来挺小的一道声音:「你、你好,我叫王二力。」 傅瞻随口道:「你是不是还有个兄长叫王大力?」 王二力惊喜道:「你咋知道?!你认识我哥?」 傅瞻:「……不认识。」 「哦。」王二力嘆了口气,不等傅瞻问,就自顾自给他解释起来:「听说我哥出生的时候力气就很大,一脚把接生婆的牙差点踹掉了,我爹就给他取名大力,后来我出生了,就叫二力,其实我力气一点儿也不大。」 「不过我哥很厉害的,下次护卫队招考,他准能考进去。」 王二力提起兄长,满满的都是崇拜,傅瞻恍惚间想起自己的几个哥哥,怅然一笑。 傅家的男人,马革裹尸就如同宿命一般,大哥三哥战死,好歹不用看大好河山沦陷至此。 「那什么,夏少才是最厉害的……」王二力发现傅瞻情绪低落,连忙出言安慰。 傅瞻也就是突然被勾起心思,稍稍沉湎片刻,很快缓过神来,问:「护卫队就是那些穿黑衣的人吗?」 王二力点点头,傅瞻又问:「那些赶车外出的人,他们是专门搜集物资的?我怎的看见有些人没穿黑衣?」 王二力便又将搜寻队的制度跟他解释一番,然后颇为自豪地说:「我兄长便组建了一支搜寻队,他的队伍约莫明日就能回来。」
第296页 他在上次的外出中受了伤,割去了手臂上一大块肉,现在还没长好,这四人间便是他哥给他租的,怕大通铺碰来挤去,不利于他养伤。 傅瞻这才明白同他一起回来的两支小队为什么不太一样,他又跟王二力闲聊了几句,问了一些城中的情况。 王二力虽然好奇,他作为夏琛义兄,怎么什么都不知道,但毕竟身份放在这里,还是夏琛亲自领过来的,便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不过他本身也只是个普通的居民,知道的消息都是放在明面上的,还掺杂了大量小道消息。 一直说到临近傍晚,傅瞻要去夏家,王二力听他说要去吃饭,从床上翻下来:「走,我跟你一起去,我跟你说,食堂里好吃的东西可太多了,保准你以前没吃过。」 傅瞻:「那个,我不去食堂。」 王二力:「那你去哪儿?」 傅瞻:「我去夏家吃。」 王二力:「……那什么,我现在还不太饿,要不你先去吃吧。」 王二力包着一只胳膊,重新爬上床,直挺挺躺下,完好的那只手挥了挥:「你快去吧。」 时间已经不早了,傅瞻便不在耽搁,按照夏琛所说的路线找去。 夏家早早备好了一桌盛宴,见面之后,难免一阵寒暄,夏老爷子当初在傅将军手下时年纪尚轻,傅瞻与他爹又长得很有几分相似。 看见傅瞻,就仿佛看见当年尚在英年的傅将军,让夏老爷好一阵唏嘘。 傅瞻待夏老爷十分尊敬,口称伯父,见之行礼,待其他夏家人也颇有几分亲近。 之后在席间,傅瞻陪夏老爷回忆了一番往昔,夏老爷问起他家中情况,他也是尽量捡好的说,不愿让这个提起他父亲时便满目崇拜的伯父知道当初英勇无比的傅大将军已经站不起来了。 最后夏老爷喝醉了,含煳地哼着一首悠扬苍凉的小调,傅瞻久坐桌旁,一口饮尽杯中酒水。 东哥儿将夏老爷背回房,夏大郎帮着巧娘收拾桌椅碗筷,夏琛陪着傅瞻在院中坐下,今日难得的是个无风的夜晚,但依旧冷,干冷。 「你那个好友呢?」傅瞻似是酒水喝多了,嗓音有些低哑,气质也更加放纵。 夏琛扔了个手炉到傅瞻怀里,这东西简直是古代版暖手宝:「子笺?他去洗澡了。」 嫌弃自己一身饭菜酒水气息,吃过饭温束就自去洗漱换衣了,夏琛才抽了个空闲单独来见傅瞻。 傅瞻捧着暖烘烘的手炉,沉默片刻,才开口问道:「你找我有事?」 夏琛点点头,开门见山道:「想跟你打听一下帝京的情况。」 傅瞻没问他,隔着这么远何必打听那边的消息,稍微组织了一番语言,然后事无巨细地讲解起来。 前面的情况跟傅瞻前世差不多,先是封城门,派出禁卫军清理城内殭尸。 若上述任务完成,则可以帝京为据点,派出军队搜集物资以图后效。 若是普通的灾难,这种做法并无错误,宫内能及时反应做出如此决策,也全赖熙元帝还算个明君,而且幸运地躲过了第一波变异。 只是这场灾难来得太过突然,缺乏远见的百姓看不到当政者做出的努力,又有人浑水摸鱼,加上兵力不足种种原因。 帝京城门如傅瞻前世一般,在第三个月被冲破,城门外聚集的无数殭尸,包括很多进化的黑僵,直冲城内,造成大量伤亡。 熙元帝觉醒异能,可以龙气放出屏障,驱逐殭尸庇护百姓。 他的异能局乍看比忘尘厉害多了,毕竟忘尘那罩子才多大,他这个直接把皇宫都笼罩了进去。 实际上忘尘的异能可扛可打,可攻可守,而熙元帝的这个,只能防御,而且必须人家承认他真龙天子的身份。 这个使用条件有些玄乎,承认并不是口头上承认的,而是有人发自内心的认为他就是天子,有真龙之气,他才能使用这种类似于信仰或者说信念的力量开启屏障。 而且信仰他的人越多,他的屏障范围就越大越强,这也是为什么他甫一开启异能,便那么厉害。 除了身边的人,天下万民,倖存者大多数心中还对天子的威严不敢有怀疑,这些人的信念汇聚成力量,让熙元帝有能力庇护百姓。 可惜信念无距离,人却有,所有信仰熙元帝的百姓遍布大江南北,根本得不到他们的天子的庇佑,便在这场灾难中大批大批死去。 而活下来的人,在经歷了丧亲之痛,流离之苦后,没有得到任何来自王室的帮助,自然而然丧失信念。 这造成的后果,就是熙元帝能制造出的屏障一日比一日小,而得到消息涌过来的百姓却越来越多。 终有一日,在屏蔽了殭尸的屏障中,发生了大规模的流血事件,这些人没有死在异族殭尸手中,反而死在同胞手里。 靠着熙元帝的屏障刚刚安稳下来的帝京局势再次紧张起来,甚至有流言甚嚣尘上,说是当今天子无德,才引来如此灾祸。 第160章 熙元帝死在末世来临的第五个月, 他的防护罩只能抵挡殭尸, 却挡不住想要杀他的乱臣贼子。 而这些人之所以敢痛下杀手,是因为他们发现其他皇室成员陆续觉醒了相似的异能, 只是远不如熙元帝厉害。 其中最突出的是熙元帝的嫡子,出生时便被立为太子的小孩, 他的异能虽不如熙元帝, 但撑起的防御罩也有一个宫殿那么大。
第297页 太子尚且年幼, 比年富力强又英明果决的熙元帝好控制多了,这群人打着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主意,趁着熙元帝耗尽异能的时候,找机会杀了他。 那段时间帝京乱成一团,剩下的皇室成员、保皇党、反叛者、中立者, 还有无处不在的殭尸,几乎天天都有小规模战争爆发。 将军府因为只剩一屋子老弱妇孺,闭守大门不出, 家将拱卫府内,反而躲过一劫。 等傅瞻父子三人带着一队人马到达帝京时,城中势力基本已经划分完毕, 世家、勛贵、王族三足鼎立,正对着始终置身事外的将军府虎视眈眈。 小太子已经在争斗中死了, 现在的王族只是旁支血脉,纠结了一群保皇党,世家勛贵树大根深,各有各的势力。 皇城护卫以及皇宫侍从, 前者在多次战乱中消耗太多,剩下的战力大都被王族握在手中。后者被勛贵子弟渗透,转化为勛贵一方的战力。 世家经营多年,但朝中经营多不注重武力,在此次变乱中措手不及损失惨重,幸而年轻子弟中接连有人觉醒异能,稳定住局势,等调集了人手,实力一下子鼎盛起来。 傅瞻等人回去的真是时候,将军府本身属于勛贵一方的势力,准确的说,世家和勛贵的界限并没有那么清楚,很多世家也都是有爵位的。 世家和勛贵,更准确一点来说,应该是文臣和武将之争,勛贵之中,大都是武将靠军功晋身,而将军府就是其中最大的一个勛贵。 将军府只剩一群没什么战斗力的老弱妇孺,家将中还有两人觉醒成为异人,只要拉拢了将军府,那些忠心耿耿的家将就是他们手下最锋利好用的刀。 三方实力都对这块肥肉垂涎欲滴,勛贵把他们当自己盘中肉,王族认为他们才是正统,傅家若不想坏了祖辈的名声,就该支持他们,世家则打着得不到就毁掉的主意。 不是没人睁眼看看已经彻底坏掉的世界,只是斗了太多年,就算有人想先顾一顾百姓,一个人的声音在自己的势力中也没什么用,更多的人都想着先把对手按下去再说。 幸好此时傅瞻他们回来了,不光自己回来了,还带回来一支近百人的队伍。可别小看了这百人,这都是沙场百战之兵,又跟着傅瞻父子三人,从边疆千里迢迢赶回来,跟殭尸作战的经验也不缺。 本来弱势的将军府,瞬间成了一大势力,再没人敢打主意,都怕崩了自己的牙。甚至勛贵中许多人开始动摇,想要投奔将军府一方。 在前世,将军府可没有这么好的局势,傅眕是个极为机变且统率力很强的人,前世他早早战死,没能发挥作用,今生却和父亲弟弟一起收拢了残兵。 傅将军前世死在边疆,今生却保下一条命。 这些傅瞻都不知晓,他和父兄一起稳定住局势后,便心急如焚地想要去找忘尘。 当初,忘尘执意要去寻他姐姐一家,老夫人是想拦的,但她没了立场。 傅瞻提出要去寻人后,家中人便没有阻拦他,还想让他带上一些人手。但是傅瞻不肯,担心他带走了人会让府中战力短缺,单人匹马的上了路。 傅瞻:「帝京局势大致如此,我走之后发生的事,便不知道了。」 「所以你们没有接受王族的招揽?」夏琛气道:「无意冒犯,只是我听说,将军府世代忠良……」 否则那些王族的人也不敢那般叫嚣。 傅瞻冷笑一声,傲然道:「我傅家守卫的是这大安朝的河山,是这千千万万的百姓,与他李氏有何干系,若是一心为民的熙元帝还活着,我们投了也就罢了,这群人,呵!」 李是当今王族的姓氏,所以傅瞻的意思是,他们打仗只是为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的人民,跟谁当皇帝没关系。 他们忠于皇族,只是人家皇上是个为民的好皇帝,若出了昏君,搞不好傅家自己就反了。 夏琛语塞一阵,然后对傅家的好感度更高了。 「对了,我听说京中有一豪门定国公府,他家……」 夏琛问完大局势,又想起自家小伙伴,子笺嘴上说不在意,但是夏琛想着,好歹问一问,万一以后他想知道了,傅瞻又走了,那咋办。 「定国公府?」傅瞻没想到夏琛竟然会关註定国公府,这家子难道有什么突出?他立刻回想了一番,确定这家子已经基本没落了,没有势力,也没什么出彩的人物。 等等,定国公温海,姓温,他这义弟身边那位「好友」,也姓温,这个姓可不是什么大众姓氏…… 想到此处,傅瞻没再多细究,将定国公府的情况详细告知:「起尸之日,定国公府有个小公子尸变,填进去不少人命,后来控制不住局势,只好放火,差点儿将整个府邸烧了个干净。」 「不知是何人,趁乱废了定国公夫人两只手,幸而温三公子是个孝顺的,一直护着他母亲。」 然后傅瞻又简单说了一下定国公府的关系网,定国公府本身属于勛贵那一列,早年也是军功起家,祖辈是跟大安朝始皇帝打江山的英雄人物。 只是这些年,定国公府子弟很少有人再选择从军,而且多与世家联姻,现在的定国公温海,死去的原配正是世家林家的嫡女,继室小林氏也是林家的女儿,两个儿媳也分别来自世家和勛贵。 所以他们家关系错综复杂,定国公府被烧后,仅剩的地方根本住不了那么多主子,而且缺米少粮的,也住不下去。
第298页 他们先是去了温家支脉,但是这几家曾多次被主枝打压,早就怀恨在心,将他们羞辱一番撵了出去。 之后去往何处也没个统一意见,于是各自投奔,温海带着一众姬和最喜欢的庶子温博,以及温博的一众姬妾,去了世交周家也就是他舅舅家。 继夫人带着嫡子温卓回了娘家,温博的妻子也带着女儿回了娘家。 傅瞻并没有太过多关註定国公府的情况,只是在回到将军府后了解了一番各势力之间的信息,就这些还是他努力回想出来的。 「之后的情况我不太了解,周家似乎在内战中败落了,听说定国公又去了他岳家……」 这混乱的关系网听得夏琛脑袋都晕了,他冷静了一会儿,问:「他们中有人成为异人吗?」 傅瞻果断摇头:「没有。」如果有他肯定知道。 所以那些人现在过得应该都不怎么好,毕竟寄人篱下嘛,如果是在末日前还好说,都是高门大户,谁家也不缺那一口吃的。 但是现在可是末日了,谁家都缺粮食,这么多人养着,啧啧,日子不好过哦。 夏琛毫不掩饰自己的幸灾乐祸,他记得子笺跟家里关系不好,这些人将他家子笺一个人丢在山里十年,自己吃香的喝辣的让他家子笺粗茶淡饭听和尚念经,一个个都坏透了。 而且当初还给子笺办葬礼来着,人还活着他们就咒人死,这是当爹的能干出的事儿吗? 所以这些人过得越惨,夏琛越觉得开心。 如果哪天子笺不开心了,或许还能把这些人的倒霉事拿出来说说让子笺开心开心。 见夏琛抿着嘴笑,傅瞻突然道:「你是替你那好友打听的?」 「不——好吧,没错。」夏琛条件反射想反驳,怕暴露了子笺的身份,但对上傅瞻瞭然的眼神,就知道隐瞒没什么意思。 「你喜欢他?」夏琛还在想怎么跟子笺解释不小心暴露他身份的事,突然听见这么一句,差点咬了舌头。 「怎、怎么可能?!」他吓得声音都变调了,发现自己不自觉地提高了音量,连忙又压低了嗓音:「你开什么玩笑,我和子笺是兄弟!」 傅瞻不置可否地笑了笑,他和阿清还是兄弟呢,契兄弟。 「你别笑,我是认真的。」夏琛很着急,他们清清白白的兄弟情分,怎么这一个个的,思想就不能纯洁点儿。 「好好好,兄弟。」傅瞻俯首认输,看夏琛松了口气地样子,实在忍不住:「你觉得他也这么想的?」 他实在搞不懂,他这义弟脑子这么聪明,怎么感情方面迟钝成这样。 「当然!」夏琛义正言辞道:「子笺可单纯了,他就把我当他最好的朋友。」 他觉得傅瞻就是腐眼看人基,前世他那些狐朋狗友,一个个开起玩笑来,gay到让人没眼看,其实一个个都是直男。 「单纯?」已经基本确定了温束身份的傅瞻,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儿不理解这两个字了,帝京那些大家族子弟,哪个不是十四五岁就通晓人事,有的甚至更早。 夏琛觉得他跟傅瞻快聊不下去了,强行转换了个话题,跟傅瞻又聊了两句闲话,眼看天色已经晚了,而且开始起风,傅瞻便起身告辞,准备回宿舍休息。 夏琛给他找了个灯笼,送出去一段儿,确定他认识路,才转回去。 灯笼给傅瞻拿走了,寒风刺骨,夏琛也懒得把小夜灯拿出来,借着点儿微弱的月光,袖着手往家走。 快走到时,远远看见自家门前立了个人,夏琛眯着眼睛看了一下,温束提了盏灯笼,正站在门前等他。 一口热气从胸口涌出,说不上来什么滋味,他加快步伐,越走越快,最后跑了起来。 温束提着灯笼迎上来,夏琛收势不急,差点一头撞进他怀里。 「你怎么来了?」夏琛仰起头,不知道自己脸上的笑容有多灿烂。 温束伸手摸了摸夏琛冻得冰凉的小脸,抖开挂在手臂上的斗篷,将夏琛整个罩住:「我来接你回家。」 夜风将两人的衣摆高高吹起,又纠缠在一起。 心跳得像是要从胸口蹦出来,在宽大的斗篷得遮挡下,夏琛偷偷用手按了按自己的胸口,生怕自己身旁的人听见他这不正常的心跳声。 他觉得自己可能是被傅瞻误导了,刚才看见子笺提灯候在门前,竟然有一种心动的感觉,导致他心跳过快,现在还没法平息。 第161章 翌日, 夏琛遣东哥儿去寻傅瞻, 这几日在城中给傅瞻做个嚮导,还特批了一笔经费, 用来招待客人。 南哥儿对兄长这份工作羡慕不已,嘟囔着说小叔偏心, 让他哥陪吃陪玩儿。 夏琛一个冷眼睇过去:「若是让你招待客人, 你是不是就带着人家住在食堂了?!」 「也不一定。」南哥儿小声嘀咕:「还能去商铺转转……」 夏琛气结, 这种混吃混喝的性子,竟然还能骗到小姑娘?那柳娇莫不是脑子坏了。 东哥儿领了任务,往宿舍楼跑了一趟,回来却跟夏琛说,傅瞻被孟家请去了。 「孟家?」夏琛心中大感惊奇, 先生还好,师母对傅瞻的排斥,几乎就写在了脸上。 昨个一同出去见傅瞻, 夏琛很担心他们见面会打起来,后来虽然没有发生肢体冲突,但是师母也早早拉走了忘尘, 不愿意让他们二人有过多接触,怎的会突然请傅瞻去他们家?
第299页 「你确定是孟家, 不是忘尘?」夏琛忍不住又确认了一遍,或许是忘尘找傅瞻有事,单独相邀。 「不都一样吗?」东哥儿一脸迷茫,见他小叔满脸的不认同, 他仔细回想了一番,道:「跟他同屋的人说,是小孟先生来请的人。」 夏琛年纪小辈分大,孟明峻是他师弟,算他一辈,但年纪比很多人都小,他们便干脆叫他小孟先生,以区别他父亲。 「这就怪了……」夏琛心中更奇,小师弟可是站在他娘那头的,昨个儿还想跟傅瞻打架来着,不可能随随便便就变了心意。 坏了,难道是想把傅瞻骗出去打一顿?可他打不过傅瞻啊! 夏琛心惊肉跳,虽然之前嫌弃这个便宜义兄太渣,但是接触之后发现,这人好像不像他想的那样,跟忘尘错过,还挺可惜的。 当然,他也没有想撮合两人什么的,就是觉得,别让两人的关系继续恶化下去了。如果傅瞻打伤了小师弟,一准要完蛋。 温束猜夏琛的心思,一猜一个准,一见他转着眼珠子满脸惊恐,就知道他想歪了。 本来再见傅瞻,他没打算跟这个上一世的同袍多打交道,没曾想竟意外承了他一份情。 以他的耳力,昨夜檐下那两人的谈话,他听了个一清二楚。 他想靠着日久天长的陪伴慢慢消磨夏琛的意志,让他逐渐习惯自己离不开自己,最后将人拢在掌心,一点点吞吃入腹。 至于如何让他家迟钝的小骗子明白他的感情,他多次暗示,却都被硬邦邦地挡了回来,温束摸不清他的想法,不敢贸然行动。 前世尚为人的时候,他习惯谋定而后动,成为不化骨之后,反而肆意许多,想到什么就去做什么,彻底放纵起来。 但是对夏琛,他一点儿都不敢轻慢,他捡起自己所有的耐心,编织了一张巨大的网,将人困在里面,慢慢收紧绳子,生怕惊动了他。 傅瞻说了那么多定国公府之事,温束听着只觉得乏味,刚重生时执着的復仇,那种恨不能毁天灭地的心情早已淡去。 甚至如果夏琛不问,他早已忘了这么一家子。 傅瞻突如其来的一问,他也是未曾想到的,当时他不自觉地屏住了唿吸,努力想要听清楚答案。 意料之中的反驳,但或许是太过期待,那一刻突然袭来的巨大失落感,让温束差点控制不住情绪。 他听着夏琛一句句反驳傅瞻,不光否定自己的感情,还否定他的。 他多想冲出去,告诉他,谁特么把你当兄弟?!单纯?你知不知道,每日每夜,每时每刻,我都在心中如何畅想,将你软化了教乖了,一点点尽情享用。 幸而长久以来的锻鍊让他控制住了自己,他听懂了傅瞻话语里的暗示,在冷静下来后,也咂摸出了夏琛焦急态度下的忐忑与不确定。 越是大声,越是心虚。 越是重复,越是畏怯。 温束沉寂的心脏开始剧烈地跳动,他一动不动地坐在屋里,听着夏琛开门送傅瞻。 他几乎机械地站起身,在原地怔愣了一会儿,才勐地醒神,去拿了件斗篷,想想又寻了盏灯笼。 料峭的寒风吹不散他心头的火热,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来路,黑夜遮蔽不了他的视线,他清楚地看见,在看见他的那一刻,夏琛脸上绽开的巨大的喜悦。 好似一切尘埃落定,温束听见自己心中有道声音说:「他是你的了。」 两人并肩而行,耳边是夏琛急促的心跳声,眼角余光里,他家小骗子将脸挡在兜帽下,偷偷地拿眼看他。 「不着急。」温束心中对自己说,人已经到手了,这是世间只有一件的珍惜宝物,值得他用尽所有心思,他得慢慢来,不能吓到他。 至于傅瞻,看在他勉强算帮了忙的份上,温束决定不给他使绊子了。 「或许是孟家邀请他去做客也说不定。」温束说。 「怎么可能?!」傅瞻真要上门,孟夫人不拿扫帚撵他出去就是好的了,怎么可能主动邀请他。 温束笑笑,没跟他争论,反而出了个主意:「让人去孟家看看就知道了。」 「对。」夏琛一想也是,把南哥儿叫来,让他去孟家看一看,万一打起来,南哥儿皮糙肉厚拉起架来不怕被误伤。 孟家离得不远,南哥儿很快跑了个来回,回来说傅瞻确实在孟家。 夏琛问:「没打架吧?」 南哥儿摇头:「没有,就坐着说话。」 夏琛把南哥儿打发走,心中的疑惑更深,昨个儿师母还那般态度,今天怎的就变了。 实际上,人与人的关系哪是那么容易说清楚的,孟夫人娘家季家跟傅家是世交,傅瞻的母亲跟孟夫人曾是手帕交,两家关系极亲近,孟夫人年长,感触应该更深,否则当初也不会同意将幼弟一人单独留在将军府。 只是忘尘落得如此下场,她心中怨愤难解,但傅瞻昨日情状着实狼狈,愤怒之下也就罢了,回过头来,难免会有些后悔。 说到底,当初她季家落难,将军府不但没有落井下石,也算鼎力相助,否则她一家子下场只会更悽惨。 当初一同落难的几家,不是抄家灭门,就是发配,成年男丁发配边疆,女眷以及未成年子嗣没入教坊司,那可是官奴,连赎身都是不成的。 这份恩情,她一直记在心里,也正是因为,季家落难傅家都不曾转变态度,她才会觉得傅瞻堪为良配。
第300页 昨个儿回家后,忘尘同孟夫人祥谈了一番,将当初发生的事一一告知,也言说了傅家长辈的难处,最后道:「婚约被毁,非傅瞻所愿,我出家为僧,是我自己的选择,造化弄人,我并不怨恨,只求阿姊也不要被诸般苦恼所迷。」 忘尘说完,回过头来孟先生私底下又同夫人说:「现在这世道,谁能说得到未来?咱们幸得元宝庇护,尚有一处安稳的容身之所,那傅家的情况尚且未知,若是他们都遭了难,你难道心里能痛快?」 他是季老先生的弟子,跟孟夫人青梅竹马,自然知晓两家的关系,也知道夫人心中是没别过劲儿来。 万一人真出了事儿,他这心软的媳妇儿,估计又得后悔难过好一阵儿。 孟夫人被弟弟和夫君接连劝说,自个儿又想了一夜,最后想明白了,悔婚之事是傅家不对,但她季家不能忘恩,该报的还得报。 这才有了今日小师弟去邀请傅瞻之事。 夏琛只知道傅瞻与忘尘之间的旧事,其他却不知晓,信息缺失,自然想不明白。 不过只要没打起来就是好事,他也不打算插手人家的感□□,小和尚一心向佛,傅瞻过不了多久就要离开,隔着这千山万水,说不上日后相见都难。 此间事了,夏琛又顾起其他事儿来,天气一日冷过一日,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大雪,但这大风天气也够让人头疼。 现在整个城市都在赶工,得在大雪来临之前将房子盖出来,另外他已经在安排人烧炭,否则冬天的取暖可能会成问题。 他也考虑过要不要盘炕,说实在的,大炕在没有空调电暖气的时代,真的是取暖神器。但问题是:一,他不会,他就只听说没用过;二,房子真建不过来,楼房都不够住,更别说平房。 如果他预料的没错,真有大雪,冷还有其他法子取暖,但房子塌了那就真压死人了。 所以现在就,建房建房建房,以此为第一要务,另外炭也要烧起来了,正好他手上有完整的方子,成功率不会低。 夏琛将孟明峻和易杉找来商量抽调人手去烧炭的事,现在处处人手短缺,两人头疼得很,但也知道这事儿放不得。 待到傍晚,忽听有人喧譁,夏琛正奇怪,东哥儿冲进来道:「小叔,外出的一支搜寻队出事了,遇见了变异殭尸,死伤惨重。」 夏琛跟着出门,一辆南瓜马车已经停在他家门外,车门一打开,上面淌着一层血,车上搬下来的,就没一个囫囵人,个个缺胳膊少腿,出气儿多进气儿少,眼看着不成了。 一个年轻人跪在夏琛面前哭求道:「夏少爷,您救救我哥,救救他们,药我买,我写欠条,我一定能还,我能还,你救救他们,求你了……」 「你想别急。」夏琛顾不得安抚这年轻人,左右环顾一圈,正巧看见忘尘跑来,正往人群里挤。 「忘尘,来!」他连忙招手,让围观者给忘尘让出路来。 作者有话要说:  日后表白: 夏琛:我喜欢你(#^.^#) 温束:我知道(*^▽^*) 夏爹:我也知道。 夏娘:我也知道。 东西南北:我也! 众人:我们也! 第162章 经过这段时间的锻鍊, 忘尘处理急救伤已经颇有心得,夏琛尽量提供自己所有药物, 希望能把人救回来。 一般的搜寻小队最起码会有五人, 人再少, 这支小队回来的只有三个,个个缺胳膊少腿, 甚至不是只少一样。最严重的的那个, 两条腿都从膝盖下没了,还少了条胳膊, 也不知道他怎么活下来的, 现在只剩下一口气了。 忘尘最先处理的就是这人的伤,清理掉挂在伤口处的衣服残渣,伤口处的皮肤呈撕裂状, 像是有什么东西, 硬生生扯掉了他们的手脚。 伤处简单做过止血处理,但效果很不理想,就这么一会儿,流出的血已经把他身下的土地洇湿了。 夏琛拿了三颗水果血先一人餵一颗, 这种大伤口出血的情况,水果血的疗伤效果其实没那么好, 而且会加速血液流失。 但是又不能不喂,再这么流下去,这几个直接就失血过多死掉了,水果血好歹能吊命。 因为夏琛的要求, 孟夫人一直在研发疗效好的金疮药用来止血,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已经有了成果。 现在研究出来的最好的金疮药,止血效果非常优秀,比市面上以往的金疮药效果好多了。 药粉撒上去,已经昏迷的人不自觉地抽搐了一下,眼看着血流的速度减缓了,忘尘又撒了一些药,将伤口包扎起来。 重伤的人吃太多水果血反而不好,夏琛拿了一些药水慢慢餵给他,看着这人脸上的灰败之色渐渐消退,才停下动作。 将这人交给其他人看顾,又按照上述程序给其他两人处理好伤口。至于癒合情况,暂且不用管,伤口稍微长好一些,就能用再生胶让肢体重新长出来,断口处如何并不用做太多的精细处理。 另两人伤得不如那人重,受伤最轻的一个只丢了一条腿,伤口处理完,失血过多的人便幽幽醒来。 一看见夏琛,他立刻朝夏琛伸出手,惊恐道:「夏少,它们跟来了,它们一直跟着我们!」 「你说什么?!」夏琛急问:「谁跟来了?」 正在这时,人群外传来急促的唿喊声,围观的人被打散开,两个护卫队成员各背着一人跑过来:「城主,我们遭到突袭,阿勇和小肖受了重伤。」
第301页 夏琛朝他们身后探头一看,两个伤者胳膊腿耷拉着,明显不是正常状态。 他仔细一看,外层的黑色棉衣从关节处已经被扯烂,露出里面粉色的火棉单衣,也被抠出了几个洞,可能是火棉衣服挡了一下,这两人胳膊没直接断掉,但被拉扯得不成样子,皮肤撕裂,里面骨头也可能出了问题。 夏琛脸色一凛,忘尘已经过去帮伤者处理伤处,夏琛问:「敌人是谁?其他人呢?」 「是一只变异殭尸,其他人正在树墙出阻拦。」 「忘尘这些人交给你,你处理好后过来帮我,缺什么东西只管去库房拿。」 忘尘头都不抬的应了一声,手上动作不停,夏琛刚想让人去帮他叫温束,扭头却见他已经跟在他身后:「走吧,我跟你一起。」 夏琛心中一动,拉着温束就要离开,已经被人搬到马车上的伤者突然叫住了他:「城主,我觉得,变异殭尸不止一只。」 刚给夏琛磕头的年轻人在一旁搀扶着他,夏琛这会儿才发现他就是傅瞻的室友,那受伤的似乎是他哥哥。 「怎么说?」夏琛问。 「我们最初遇见变异殭尸,是在东林县。」这人伤重,说话有气无力。 东林县夏琛知道,离他们这里不算近,南瓜马车急行,要跑一整天。 「我们遇见变异殭尸后,六子的手被殭尸扯断了,我们知道不敌,便驾车逃跑,我们没敢停,跑了大半日,确定将殭尸甩掉,才停下修整。」 这人叙述的时候面带惊恐,显然回忆当时的场景让他感觉很恐惧:「可是那只变异殭尸又出现了,它好像知道我们在何处,一直跟着我们,追了上来,戏弄一般,不伤我们的躯干,一点点撕掉我们的手脚,当着我们的面吃下……」 在场众人都被他的描述吓得一身冷汗,很多人忍不住心中泛起噁心。 「那只变异殭尸,长了一双鸟的爪子,极其锋利,扣住人的胳膊,便会扎进肉里,生生撕扯下来。」 「它的速度和力量如何?」夏琛忍着噁心问。 「力量很大,尤其是那两只爪子,速度跟普通殭尸差不多,好像稍微强一些。」 夏琛懂了,南瓜马车全力跑起来的速度,一般殭尸是追不上的,他们跑过大半天之后,就算有人受伤,那个距离变异殭尸也嗅不到伤者的血气。 但是它却追了上来,说明它有一定的追踪手段,但如果这就是它的异能,那两只鸟爪又解释不了。 所以要么这只殭尸双系异能,要么就是它身边跟了一直能追踪的变异殭尸,不管是哪种情况,都不好对付。 「你给的情报很重要,安心养伤。」夏琛安抚了一句,解下南瓜马车上的马跳了上去,朝城门跑去。 城门处,外城的居民已经暂时被放了进来,一层树墙已经失守,护卫队成员在二层树墙后与那只变异殭尸周旋。 夏琛一眼望过去,城门处躺下十多个伤者,有护卫队有外城居民,普通人皆是缺胳膊少腿,护卫队跟里面两个一样,被闻讯赶来的城民照看着。 「情况怎么样了?」夏琛一边掏出水果血药水,一人餵了一点儿,一边打听情况。 「那殭尸太刁钻了。」齐小二受了伤,胳膊无力地耷拉在身旁。 他说:「殭尸的两只鸟爪十分锋利坚硬,而且灵活,我们的攻击被它用爪子架住,差点砍不动。鸟爪隔着树墙,从缝隙里突击出来,专挑关节处,抓住胳膊腿就没了。」 夏琛拧起眉,护卫队配置的,可是他当初沖兵器树上弄下来的异种兵器,锋利度十足,至今未曾遇见敌手,现在竟然砍不动两只鸟爪子?! 树墙没守着他倒是不意外,为了方面外城居民进来做工,还有让搜寻队的马车进出,树墙上都安了一道门,并不是很大,就算有敌来犯,也来得及先将里层树墙的门替换成铁树。 只是没想到这两只变异殭尸来的太快,那木门在它面前就跟纸煳的一样,三两爪就烂掉了,护卫队就是在守卫第一层树墙的时候受伤众多。 齐小二说:「幸亏夏少你的义兄来帮忙,顶住了变异殭尸,否则我们撤退的时候会有很多人受伤。」 夏琛上城墙观看,果然看见了那只模样古怪的变异殭尸,该长着手臂的位置空荡荡,反而是胸前长着两只鸟爪。 那两只鸟爪很长而且灵活,不是直挺挺的一长条,而是可摺叠的,这让它两只爪子几乎可以三百六十度突击。 这个等级的变异殭尸,已经有了一定智力,它似乎知道什么地方防守薄弱,不停地攻击着木门,若是有人从旁边的铁树缝隙来攻击它,它又会迅速反击。 现在定在最前面的是傅瞻,他不知道怎么过来了,那杆不离身的□□断成了几节,枪头都断了,现在用的是护卫队不知道谁的长刀。 这是夏琛第一次亲眼看见傅瞻的异能,他的异能跟夏琛曾经听说过的,帝京那个石肤禁卫军有点儿像,但是又有区别,他似乎是能将身体局部金属化。 所以变异殭尸攻击他的关节处想撕掉他的手脚时,抓到的就是一层厚厚的金属,那殭尸虽然有一定智力,但智力并不高,在傅瞻的金属皮肤上留下几个洞之后她就会放弃。 「子笺!」眼看着傅瞻和其他护卫队成员险象环生,夏琛急忙求助。
第302页 「别急。」温束平稳的声音稍稍安抚了夏琛急躁的内心,他从夏琛给他的葫芦娃里拿出一张大弓,这是他自己做的,弓弦里掺了一些变异植物大嘴的枯藤,强度非常高,但相应的射程和力度也很强。 「勾引一下!」夏琛冲下面的人喊。 温束射术好,但这里的视野不行,铁树墙挡住了视线,变异殭尸攻击的时候,缝隙处往往又有战斗人员。 底下的人听见他的喊声,抬头看见搭箭拉弓的温束,立刻反应过来。 身形最灵活的一个二话不说往缝隙处靠近了一下,感觉到袭来的劲风后急速后撤。与此同时一只羽箭从他耳侧擦过,带起的风刃在他耳廓出留下一小道伤痕。 一声悽厉地惨叫声响起,羽箭正正地射在了变异殭尸胸口连接鸟爪的地方的稍上处,力道之大将这只进两米高的变异殭尸带得后退了几步。 不待它作出反应,温束已经变换了位置,第二支箭如影而至。 这次变异殭尸稍微躲避了一下,那支箭扎在了靠近肩膀的地方,而此时第三支箭也射了过来。 「杀!」眼看着变异殭尸被温束的远程打击压制住,傅瞻抓住时机打开残破的木门冲出去,一刀砍在正用鸟爪击打箭枝的变异殭尸身上。 温束能看出这只变异殭尸的弱点,傅瞻这种善战之人当然也能看出,他这一刀极其刁钻,正砍在温束第一箭射中的地方另一边。 变异殭尸胸口连接鸟爪的地方,一边插了只羽箭,一边被傅瞻重重砍了一刀,它的躯体并没有鸟爪强悍的防御力,这一刀入骨三分,刀拔出时带出大蓬血花。 变异殭尸悽惨地嚎叫了一声,返身想跑,傅瞻提刀要追,突觉心口发紧,立刻发动异能将金属裹遍全身。 与此同时,夏琛一声「小心」刚刚喊出声,一旁窜出的另一只变异殭尸狠狠地抓在傅瞻脖颈处。 第163章 一阵闷痛从脖颈处传来, 面前腥风扫过,傅瞻忍着痛抽刀反击。殭尸皮肤有一定防御力, 刀刃砍入,仿佛在剁一块吸饱了水的木头。 幸而傅瞻反应及时,用异能防御住,偷袭的殭尸也没有鸟爪殭尸那般锐利的爪子, 否则傅瞻的半个脖子都能被抓断。 但是殭尸的爪子本就是它们的武器,哪怕是普通的殭尸,这一击下去,也让傅瞻受了伤。 但傅瞻也没让它好过,那一刀正噼在殭尸前胸,由上至下斜拉出几乎贯穿了半个身体的伤口。 与此同时,反应过来的护卫队成员过来接应,悽厉的嚎叫声从偷袭的变异殭尸口中发出, 它一击得手后,立即遁走。 鸟爪殭尸趁着偷袭殭尸阻挡的这一瞬, 已经窜出去老远,温束被树墙和下面的战斗人员挡住射道,只能调转方向,一箭射向紧随其后想跑的偷袭殭尸。 出乎预料, 这支箭竟然射空了, 那正仓皇逃窜的变异殭尸,像是背后长了眼睛一般,突然往旁边斜跳一步, 险险躲过了温束射来的箭。 「怎么回事?」夏琛惊讶地问。 温束没答,搭弓瞄准,抢在那只殭尸跑出最外成树墙之前又是一箭,仿佛不久前的情境重演,这支箭又被躲过。 但温束早有准备,第二支箭紧随其后,那殭尸就像是将身体送上去一样,看似射偏的箭枝,正正地命中了奔逃的偷袭殭尸。 偷袭殭尸被一箭射中背心,脚步踉跄了一下,哀嚎一声,头都没敢回地追着同伴跑走了。 「别追,回来!」夏琛叫住差点追出树墙的护卫队成员,握拳在墙垛上砸了一下:「让它们跑了。」 温束将弓收起,跟夏琛一起往下走:「跑不了。」 普通殭尸就罢,变异殭尸,尤其是高等级的变异殭尸,大都记仇,等级再高一点儿,或许会记住伤它的人,躲着找时机报仇。 但现在这个等级的变异殭尸,还没有聪明到学会积蓄实力,必然躲在城外不远处,时刻找机会报復。 夏琛听完他的话,也没问他为什么会知道殭尸的习性,立刻在心中思索起如何应对。 「那只殭尸是怎么回事?」夏琛问。 温束知道他问的是那只偷袭殭尸,想了想,道:「应该是听力方面的异能,箭带出的风声会被感知到。」 夏琛想起手上的搜寻队成员的话,他说殭尸一直跟着他们,如果真是听力方面的异能,倒也对得上,或许就是靠着南瓜马车发出的声音一直吊在他们身后。 说话间两人已经走到城下,其他人还好,傅瞻正捂着脖子。 「我看看,伤的严重吗?」夏琛拧着眉走上前,脖颈处可是要害,傅瞻这次实在太惊险了。 「没事……」傅瞻刚张开口说话,就忍不住咳了一声,一口血吐了出来,吓了夏琛一跳。 「我看看。」忘尘此时也赶过来了,他没看到傅瞻受伤的场景,只看见傅瞻吐血,也吓得不清。 忘尘突然靠近,傅瞻的身体僵硬了一瞬,随后便放松下来,他微微撇开头,不敢正视离他太近的忘尘,眼角余光却控制不住的去看他。 忘尘没注意到傅瞻的小动作,拨开他捂着脖颈的手,手下的皮肤高高肿起,泛着淤紫,看着十分可怖。 当时变异殭尸袭来,傅瞻及时用异能将表层皮肤金属化,这才扛住那一击。殭尸的爪子没有抓透他的金属皮肤,但那力道可一点儿不小,异能撤去,皮肤便成了这副模样。
第303页 忘尘皱眉将手掌贴在傅瞻咽喉处,轻声道:「说句话试试。」 微弱的药香和檀香交织的气息萦绕在鼻间,傅瞻的喉结滚动了几下,心跳地越来越快,他已经很久没跟阿清这么靠近了,身体的反应有些不受控制。 「说不了吗?」见他没有动静,只怔怔地站在那里,忘尘眉头皱得更紧。 「不,没事。」傅瞻慌忙道,声音嘶哑。 能说话就好,忘尘松了口气,将手放下来,对傅瞻道:「喉管受伤了,等会再仔细检查一下。」 温热的手掌突然移开,凉气好像从皮肤渗进心底,傅瞻努力挥走那一丝丝失落,笑着道:「好。」 「你先别说话了,嗓子得养着。」忘尘叮嘱一句,傅瞻忙不迭地点头。 傅瞻这边问题解决,忘尘便去看其他伤者,傅瞻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转身去捡他断成几截的□□。 这会儿夏琛已经让人把两处树墙的大门残体都卸了下来,外层种上铁树,内层找人重新来安门。 既然那两只殭尸要伺机復仇,近段时间就不能再让人随意出去了,还好最后一支搜寻队已经回来了,先做好防御工作,回头思考如何对付这两只变异殭尸。 傅瞻的武器被毁了,虽然他没说什么,但夏琛想着,毕竟是为了帮助他们守卫城市,才毁了武器。 当时傅瞻从孟家出来,遇见听到信号去帮忙的其他区域护卫队小组,听说有敌来犯,二话不说跑回去拿了武器就去帮忙了。 兵器树上弄下来的各种武器,恰好没有傅瞻擅用的□□,夏琛想了想,去找傅瞻将他那杆□□的残体要了过去。 当初兵器树种出来的变异植物,结出来的果子可以用来打造兵器,只是当时没有铁匠能干这个,后来流民里来的那个技术不行,只能修补一下农具。 那果子难得,夏琛不想给他拿去糟蹋,加上武器暂时够用,就先搁置了。 后来倒有了合适的铁匠,但一直在做各种建设工具,夏琛想让铁匠试试,能不能加点儿兵器果,将傅瞻的□□重新打造一遍。 变异殭尸来袭之后,行政厅发布全城戒严令,严禁随意外出,外城居民暂时迁居内城,护卫队加强巡逻,建设工作不停。 之后几天,在外巡逻的护卫队来报,数次看见变异殭尸在城外徘徊的影子,显然被温束说中了,这两只殭尸没走,在伺机报復。 家门口堵着这么个祸患,怎么能安心,夏琛日思夜想,又跟温束讨论了一番,终于想出个可行法子。 依照殭尸记仇的性格,仇恨拉得最稳的,莫过于射了它们几箭的温束和砍了两刀的傅瞻,鸟爪殭尸的爪子太灵活,近战对己方不利,所以温束的远程压制不能缺。 唯一能去诱敌的,就只剩下傅瞻了。 夏琛去找傅瞻说了一番自己的计划,并告知了可能遇见的危险,傅瞻一口应下,毫不推脱。 翌日,夏琛整好队伍,温束带着夏琛跳上里层铁树墙,两人在上面盘腿坐下,这里视线比城墙上好,最起码不会被这层树墙挡住。 其他精心挑选出来的好手都埋伏好,细娘展翅上天,傅瞻提着把刀,夏琛收起一棵外层铁树,露出一个口子。 傅瞻慢慢走出去,他没有走远,就在树墙边徘徊,其他人严阵以待。 没过多久,树墙外的道路旁的小树林里,一道迅疾的影子窜出,傅瞻返身便逃,立刻跑进树墙里。 追过来的是鸟爪殭尸,它的左胸还插着一支断箭,温束的箭枝箭头是特制的,射进去就会挂在肉里,要想□□,能撕烂一大块肉。 殭尸修补身体,需要蕴含巨大能量的血液,偏偏这两只殭尸为了復仇,守在城外不愿离开。 这周边附近已经没有其他人烟,它们只能捉些平时根本不屑去吃的动物,伤口自然癒合的不佳。 右胸的刀伤也还没完全癒合,看着比左胸的伤要眼中,实际上拖下去,左边的箭头一直埋在身体里,哪怕是殭尸也受不了。 它速度要比傅瞻快一点儿,眼看着要追上了,殭尸狰狞的面孔上显露出一个古怪扭曲的笑容,收在胸前的鸟爪骤然前伸,想从背后掏出猎物的心脏。 鸟爪离傅瞻的背只有不到两厘米,鸟爪殭尸前扑的动作戛然而止,它的脚下不知何时蔓延出一层冰层,冻住了它的双脚,顺着下肢蔓延,已经冻到了小腿。 不远处的树墙上,夏琛的魔法书飘在身前,雪绒花经过两次进化,已经不是只能弄块冰将人滑倒了。 它的身体还在前扑,脚下却被冻住,平衡难以把控,收势不急摔倒在地。 刚刚还在逃跑的傅瞻立刻转身,一朵胖嘟嘟的大蘑菇从天而降落在他头顶,他一刀戳下去,将鸟爪殭尸穿胸而过钉在了地上。 埋伏着的众人趁机冲出来,南哥儿一马当先,一刀砍在鸟爪殭尸后颈,几乎将它的脑袋剁下来。 变异殭尸的生命力也比普通殭尸强悍,这都没死,鸟爪殭尸发出悽厉的嚎叫,另一只变异殭尸闻声来袭。 温束持弓连射,阻住变异殭尸冲击的步伐,夏琛面前的魔法书中飘出一张卡,落在地上立刻长成一株圆嘟嘟的草。 这株草个头小小,不足人的膝盖高,落地后,立刻发出巨大的「嘤嘤嘤」声,哪怕傅瞻等人早就被提醒堵住了耳朵,都被这穿透力极强的声音刺激得头脑发胀。
第304页 而那只被温束猜测是听力方面异能的变异殭尸,就像是被人凌空一脚踢在脸上一般,突然发出悽厉的惨嚎声。 躲避的动作一停,温束的箭接二连三地射在它身上,这只殭尸却像感受不到身上的伤一样,摔倒在地后,双手抱头在地上翻滚起来,活像一个撒泼打滚的两百斤的熊孩子。 趁它病要它命,傅瞻等人冲上去,三两下将这只放弃了所有抵抗的殭尸砍死了,那只被钉在地上半死不活的殭尸也顺势处理掉了。 第164章 傅瞻的伤刚刚养好,便告辞准备离开。 夏琛有心挽留, 近日天气越发恶劣, 大风颳起来就没个停, 屋子外面风声嘶鸣, 肆虐的大风颳飞了不知道多少人家的茅草屋顶。 因为这, 最顽固的人也不想着死守着自家的茅草屋过了, 夏琛当初提出的房屋置换方案,本来同意的人就不少,现在几乎是全票通过。 但是大风同样影响了建设工作的进行, 大风唿啸的时候,砖头子都能掀飞出去, 工地上其他轻点的东西, 被吹得四处乱飞。 一群建筑工人只能跟打游击似的, 风来了就停找地方躲着,风稍微小一点儿就抢着开始工作。 这样的天, 夏琛实在不敢放傅瞻单独上路, 况且若是下了大雪, 怕是要被堵在路上。 他苦口婆心劝了一通, 结果傅瞻一听他说可能会下大雪, 更加坚定决心要离开。 夏琛无法,只好帮他准备起行装来。 这一准备,就想到现在还没有音讯的徐鹤来和徐老道,这两人也走了有几个月了,也不知道找没找到他们要找的人, 什么时候能回来。 「放心,他们两个道士,保命的能力还是有的,一般殭尸奈何不了他们。」温束难得的给徐鹤来说了句好话,只盼着夏琛赶紧别惦记这两人了,尤其是那个小道士。 夏琛不知道他的小心思,但也觉得安慰,附和道:「对,小鸟很厉害的。」 温束恨得磨牙,夏琛没听见他接话,扭头就见这人沉着张脸,闷不吭声地盯着他。 「怎么了……」夏琛突然福至心灵,大声夸赞道:「当然,我家子笺最厉害,最最厉害。」 温束脸上的寒冰立刻融化了,眉眼也染上丝丝笑意,夏琛被他那春水乍破一般的笑给剎了一下,心口麻酥酥的,心跳又开始失衡。 完蛋! 夏琛心中发出哀嚎,再这么下去,他好像真得要弯了! 他弯了不要紧,可是他家子笺好好一个单纯的年轻人,人家把他当兄弟,他却想…… 我真不是个东西!夏琛心中大声唾弃自己。 温束好哄得很,夏琛随便说两句好话,他就眉开眼笑的,一点儿不赌气,还帮着夏琛收拾东西。 别看他少爷身子少爷命,但人家可一点儿不娇气,手脚麻利得很,比夏琛能干多了。 夏琛把可能会用到的东西全翻出来堆在桌子上,温束就帮着归置好,摊着的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东西,没一会儿就井井有条了,特别贤惠。 夏琛看他手腕翻动几下,几块形状不规整的皮子就四四方方地叠放在一起,纤长的手指在皮毛间穿梭,看得夏琛入了神。 「怎么?累了吗?」温束收拾好桌上的东西,扭头见夏琛怔怔地看着他,心里泛着隐秘的欢喜,面上却不动声色,拉着他到一旁的椅子上坐下。 「累了就歇会儿,我来收拾。」他把桌上专门清理出来一块,又把装着肉干点心之类东西的食盒拿过来放到夏琛面前。 「吃点儿点心。」说着伸手摸了摸茶壶,凉的,他提着就往外走:「我去给你倒点儿热水来,你慢点吃别噎着。」 人一出门,夏琛捂着砰砰直跳的胸口,喃喃道:「长得好看,对我还这么体贴,就连生气的样子都可爱,这谁顶得住的……」 傅瞻说要走,没多久就准备出发,临走前去见了夏琛,难得开口求他,想要一点儿再生胶。 他之前并不知道夏琛有这种神奇的东西,后来他室友王二力的哥哥,伤口开始癒合之后用了夏琛给的再生胶,断肢慢慢生长。 傅瞻又惊又喜,问清楚再生胶的适用范围后,知道他爹的腿有救了,这才来找了夏琛。 他以前瞒着不说,是想着大家鞭长莫及,知道了也是平白担心,现在有机会治癒,便跟夏琛说了实话。 夏琛也是这会儿才知道他义父腿断了,好歹叫了一声义父,当初也没少用人家寄过来的东西,这点儿再生胶当然不会不愿意给 再说就算傅瞻不提,他给傅瞻准备的物资里,就有再生胶。除了再生胶,其他各种物资,当初给徐鹤来的,全给傅瞻备了一份。 傅瞻来的时候光秃秃的一匹马,什么都没有,夏琛总不能让他顶着风再这么骑回去,南瓜马车肯定要给的。 除此之外,他还准备了足足装满好几个大娃的食物,盐帝京暂时不缺,据说有稳定的来源,但是粮食是十足短缺。 虽然比其他小地方好一点儿,但是没几个人能吃饱,将军府家大业大,还养着几百号家将和士兵,一个个都是耗粮大户,特别能吃。 傅家人也不是那种心狠的主家,自家人吃饱让手底下人饿着,傅将军的性子是宁愿自己不吃也要让士兵们有口吃的。 傅瞻虽然没多说,但夏琛想着粮食肯定是不嫌多,便给他装了不少。
第305页 葫芦娃经过两次进化,现在大娃也能存续半年以上,足够时间让傅瞻把东西带回家,而且里面的空间更是扩大了两倍。 这么多粮食,大部分是夏琛空间里的存货,米面土豆玉米高梁都有,掺杂在一起,尽量让人看着觉得是筹集起来的。 另外他还装了不少粉条肉干菜干之类的,这些一部分是自家的存货,一部分是仓库里的,夏琛填补了一部分粮食进去,算是兑换的。 除了这些,还有两个稍微小一点儿的葫芦娃,一个夏琛在里面装了一些糖、饼干点心、油之类的东西,另一个装的就是压得很实的棉花、布匹还有皮毛。 火棉他也给傅瞻准备了一些,但不多,这东西只能靠着他的魔法书慢慢复制,本来也没多少,这还是他才攒出来的。 普通物资不用多说,那些特殊的东西,夏琛都一一告知用法,以前的使用经验也都说了。 把葫芦娃给傅瞻的时候,更是再三叮嘱,大娃存续期只有半年,要提前找地方将里面的物资弄出来。 几个葫芦娃都滴了傅瞻的血,设定完成后,作为主人,傅瞻自然而然能感知到里面的东西有多少。 看着堆积成山的各类物资,傅瞻难得地说不出话来,他在望乡城待的这段时间,知道城里不缺粮食,夏琛给了他一些钱,在食堂里每天都能吃到不重样的美食,哪怕是普通城民,家里也存的有余粮。 但他也知道,这里能有现在这样的结果,全靠夏琛带领大家努力发展,他没脸让夏琛周济他们全家,更何况他家还有那么多人。 他唯一提出的请求,只有一点儿再生胶,他父亲那样的人,让他当个残废比让他死更难受。 没想到,夏琛不光给他准备了再生胶,其他那些神异的物品,全都给他准备了,甚至还有这么多的粮食。 望乡城不缺粮食,但几乎跑遍了大半个国家的傅瞻却知道这个世道粮食有多珍贵,多的是人为了一口吃的愿意卖命。 夏琛絮絮叨叨说完,最后犹豫了一下,道:「虽然说这个有点儿不合适,我就提一句,那些东西,像火棉那些吧,我是真没多少,老太太年纪大了,义父常年征战,身体里也有不少旧伤,经不住冻,就别让给其他人用了……」 他不知道听他爹说了多少傅将军爱兵如子的故事,如果不是这样的,那是大兵也不会死心塌地地跟着傅家人。 爱兵是好事,但是这些东西真是他为傅家人准备的,按理说东西给出去了人家怎么处理他不应该过问,就是怎么说,说句不好听的,其他人出了什么事,他虽然会遗憾难过,但也就那样了,毕竟是不认识的人。 他准备这些东西,就是不想让他认识的,且有好感的傅家人出事。 人的心总是偏的,他不是多善心的人,给出这些东西也没想着人家回报,求自己一个心安而已。 当然,他也就提这么一句,再多就没有了。 「多谢!」傅瞻突然深鞠了一躬:「大恩不言谢,此等厚赠,在下铭记在心,日后但有用处,义不容辞。」 他严肃道谢,夏琛反而不自在起来,慌忙把人扶起来,摆摆手表示不在意,然后转着眼珠子找了个话题岔开:「对了,还有你的枪,我已经找人修好了。」 那铁匠本就是他们州府城官造司专门铸造兵器的,手艺十分精湛,傅瞻断掉的□□融入兵器果,坚硬度和韧性都提升了不止一个等级。 傅瞻试了试手,满意地不得了,爱不释手的样子。 东西收得太多,傅瞻也不好意思了,刚谢过一遍,再说一次,好像显得不太有诚意。 他长这么大,还没有这样白吃白拿的经歷,有心回报,但实在身无长物。 夏琛看出他的不自在,找了个藉口说有事,然后就走了。 他走没多久,温束突然来找他。 傅瞻颇为讶异,在这待得这段时间,他也渐渐了解到温束是个什么性格,对所有人都爱答不理,除了他那个义弟。 而他们两个,几乎没有说过几句话,温束单独来找他,着实让他想不通。 一时间,傅瞻思绪跑远,想到夏琛当初偷偷跟他打听帝京定国公府一家,顿时瞭然,难道温束也是来问那一家子消息的?怎么夏琛没跟他说吗? 正想着,温束开门见山道:「我在帝京郊外有个庄子,地方比较偏,应该还没被人发现,里面存了一些物资,送你了。」 傅瞻:「……谢谢?不过为什么?」 温束似是想到什么,唇角勾出笑意:「算是……谢媒礼吧。」 傅瞻:「……」 第165章 傅瞻走的那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 大风只天刚亮的时候颳了一阵, 待到天色彻底亮透, 突然就停了。 虽然依旧冷, 但没了刺骨的寒风,总会让人感觉好受一点儿。 夏家一家子来给傅瞻送行, 孟家人也都来了, 上次傅瞻去过孟家之后, 双方关系缓和了一些,这些日子傅瞻在城里待着, 偶尔孟家会邀请他去家中吃饭做客。 傅瞻的南瓜马车里, 堆积的不少物资都是孟家准备的, 他们一家子工资都不低,平时夏琛或者其他夏家人,有什么好东西也会给孟家送去一份。 所以他们家一向衣食无忧, 这大半年下来, 攒下了一份家底, 尽量都换成了粮食,给傅瞻让他带上。
第306页 太过恶劣的天气,连搜寻队都停止了外出活动,最外层树墙的门还没修整, 夏琛干脆没有再将铁树收起,只等来年天暖再做打算。 送傅瞻的时候,夏琛收起一棵铁树, 傅瞻牵着南瓜马车,众人送出铁树墙外,傅瞻停下脚步。 他来回巡视了一圈送行的人,拱手道:「诸位请回吧,山高路远,后会有期。」 众人纷纷说了一些诸如「保重」、「一路顺风」之类送别的话,傅瞻颔首感谢,跳上马车,最后看了眼站在人群中的忘尘。 他安安静静地立在那里,眼神清澈如水,曾经蕴藏的绵绵情意已无处可寻。 傅瞻心中怅惘,眼神流连片刻,默念一句:「阿清,保重。」 旋而挥鞭上路。 夏琛等人一直到马车从道路的拐角消失,才返身回家。 夏琛再将刚刚收起的铁树放回去,变异殭尸处理掉了,外城的居民又搬了回来,见到夏琛,纷纷低头问好。 夏琛颔首示意,衣角带风的离开了。 被他抛在身后的外城居民艷羡的目光追随着夏琛的身影消失在门口,当初跟傅瞻一同来到望乡的流民,小声跟同伴议论:「锐哥,咱望乡城多好啊,那个姓傅的真是不会享福,城主给房子给粮食,他咋还要走哩。」 李锐道:「人家跟咱是不一样的人,身上担着责任,哪能就顾着自己享福。」 「啥责任?!」说话的年轻人阅歷浅性子莽,直来直去不会绕弯子:「现在这世道,还有比吃饱穿暖有个安全的地方住更重要的吗?」 李锐一时语塞,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他,挠了挠头皮,催促道:「赶紧干活去,好好干活早点攒够贡献值,咱们也能进内城享福。」 「对对对。」其他人纷纷附和起来,一个个开始算自己已经攒了多少贡献值,还得干多久才能得到进内城的资格。 他们在一日日的积极劳动建设城市换取贡献值的过程中,逐渐建立起了对望乡城的归属感,都已经跟其他人一般将搬进内城,拿到户口本当作目标奋斗。 傅瞻的离开并没有让大家的生活发生太大的变化,只偶尔会提起一句,也不知道走到哪了。 城市的建设按部就班,重中之重的是房屋的建造,已经成为熟手的建筑工人效率越来越高,加上人力资源的倾斜,一栋栋居民楼拔地而起,真正的居民区初具规模。 当初夏琛提出的房屋置换工作也进行的很顺利,其实乡下虽然土地广阔,建房子方便,但并不是家家户户住房都宽裕。 很多人家的孩子,长到成年,一样是兄弟或者姐妹挤着住一间屋子,盖房子也不是家家都盖的起的,一般都是攒着钱,在儿子定亲前将准备一间新房,或者女儿嫁出去把屋子腾出来。 夏琛提出的置换方案,是有几间住房换几间住房,没有算院子还有厨房这些,不过想想,他们的茅草屋换砖瓦房,哪个都知道占了便宜的。 尤其是这大风颳得邪性,很多人屋顶都掀飞了,每天在家里冻得抖抖嗖嗖的时候,就忍不住羡慕人家住楼房的,又安稳又舒服。 考虑到这些后来搬进去的大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单人宿舍住起来不方便,所以新盖的楼大部分是套间。 这个时代讲究父母在不分家,所以一个大家庭往往子孙三代都住在一起,人口很多。 套间只有两个房间,一大家子住不下,但是可以多分两个连在一起的套间,小夫妻可以带着孩子住,旁边住着老人和兄弟姐妹。 如果还是觉得不方便,套间安个门也行,只要不改变主体构造,房子里面怎么收拾,管理人员不会过多干涉。 至于一些人惦记的自家菜园子,夏琛也考虑到这个问题,乡下农户有种菜园子的习惯,自给自足。 不让种了不太合适,而且还有好些人家养着鸡鸭呢,这都是问题。 不过好在夏琛手底下有人了,不是个光杆司令,这些麻烦都可以抛给手下人想主意。 最后大家集思广益,每两个居民楼附近划大块地出来专门当菜地,每多少人可分得一块菜地。 像那种住单身宿舍本来没有地的,如果愿意种,就像租赁一般,种出来的菜要交一部分税。 而本来就有地的本地人,也要交税,但税金会比那些没地的低一些,就是个意思。 外来者早就习惯了吃食堂,而且他们每天都要领任务做活儿,大部分都是单身汉,没那个心思去种菜。 所以只有少部分家庭完整的,愿意租一块菜地,种的菜自家能吃,吃不完的还能卖到食堂去,也是一份收益。 菜地的税金微薄,收穫的时候随便卖点儿菜就有了,那些原清河村人也没有太过排斥,各自选了自家中意的地,先侍弄起来,等原本菜地里的萝蔔白菜收穫了,来年就在这里种了。 那些养鸡养鸭的,尽量分在一层,因为楼房的是个缺一的口字型,中间围起来的其实是个挺大的院子,虽然是公用的,让那几家子好好顾着便是。 还有就是,这些人家大都习惯自家做饭,在他们看来,吃食堂就是下馆子,天天顿顿下馆子,太奢侈了。 这些人也就偶尔有个什么要庆祝的事,才会一家子去食堂吃一顿,或者买两样肉菜回去加菜。 这还是他们现在日子越过越好才敢干出这样的事,要是搁在以前,去县城里打工的人,都是自带干粮,要是没带,就饿着,两文钱一碗的阳春面都是捨不得的。
第307页 所以他们还得有厨房,好在这些大都是一大家子一起做饭,所以每层楼安置一个厨房,打两个灶让他们公用就够了。 居民楼盖好之后,原本的村民也陆陆续续搬了进去,他们本身有家具,床柜子什么的不一定多好,但肯定是不缺的,直接搬进新家就成。 怀着点儿新奇兴奋住进去,之后个个都说好,老人家一辈子就没住过这么好的房子,自己家的茅草屋又矮又黑,地面是泥巴的,住久了坑坑洼洼,腿脚不利索的,自个儿屋里崴脚的都有。 这砖瓦房多好啊,平平整整,走着特别踏实,而且屋子也宽阔敞亮,也不漏风,晚上睡觉也不会被墙缝的冷风冻醒了。 年轻人更开心,那些小夫妻,原本跟父母还有兄弟姐妹住一起,土胚房隔音差,想干点啥都偷偷摸摸的。 跟父母妯娌,难免有个摩擦磕碰,小矛盾多了,心里攒着气儿。 新房子好啊,白天各自出门做工,饭轮流做,除了吃饭时间,晚上回家房门一关,就是自家的小日子,这可比住在一个院儿要畅快多了。 老人开心,年轻人高兴,小孩子也喜欢热热闹闹地楼上楼下跑,青砖大瓦的新房子谁不喜欢。 换了好房子,再看看自家破破烂烂的床板子、短腿桌子,看不出原色的旧衣柜,一下子就觉得跟这屋子不搭了。 他们也去看过那些租客的房子,里面配的家具新潮好看还实用,不过那房子和家具都是租的,若是搬走了,家具都得留下,弄坏了还得赔。 说是这么说,人家好家具也用上了,这些心里有些小优越感的原住民,默默盘算起打新家具来。 现在日子好过,新房子也有了,粮食有存粮,那攒的钱,是不是能用来打家具?家具是大件,能用老久呢,打了亏不了。 于是一个个去找木匠,这才晓得就算他们愿意打家具,也得往后排,夏琛定的架子床还没做完呢,一个个都快忙上天了。 夏琛当初安排的时候,只想着不用给他们配家具真是省事了,倒没想到还有这么一着。 这是好事,钱只有流通起来,经济才能更加活跃稳健的发展。 十一月中旬,室外温度已经降到零下,所有的原住民已经住进了新的居民楼,最后一批外城居民也搬进内城。 天气冷得不像话,整天就是颳风,唿唿的风声从早到晚没个停歇,但既不下雨也不下雪,就是干冷。 夏琛脸皮薄,出去跑了两趟,脸上刮出风口子,回来疼得嗷嗷叫。 他还好面子,当着家里人装作不在意的样子,他娘要给他抹猪油,他还不答应,回了房间钻进空间,不计投入的勐砸了一堆金子,终于抽出来一瓶擦脸霜,还是草莓味的。 擦完脸香喷喷的夏琛,挤了一坨擦脸霜就往温束脸上煳,这么好看的脸,要是吹裂了就太暴殄天物了。 温束哭笑不得,任由他趴在自己身上,两只手在自己脸上作乱,蹭得他一身香甜的草莓气息。 一直干冷到十一月下旬,就在夏琛以为,他猜错了,今年不会下雪了,大雪突然而至。 第166章 雪花飘飘洒洒, 初落时还只是小雪籽, 待下了有半日, 便成了鹅毛大雪, 铺天盖地,一眼望去白茫茫一片。 这雪来得突然, 当时还有很多人在做工,顶着雪抢着抢着把手上的活儿忙完,然后立刻开始收拾整理,将那经不住雨雪浸泡的物件收好贮藏起来。 这雪一下起来就没停过, 只有大雪和小雪的区别。 起初几天,雪积得不厚, 每天还能安排人扫一条能过人的道儿出来,有些事情没做完的。比如正在烧的一窑炭, 还没出窑,又不能扔在那儿, 工人们硬是顶着大雪又干了几天活儿, 将这一窑的炭烧出来才算完。 炭也怕潮,常用的运货的小推车在积雪路上难以行走,夏琛干脆批了一辆南瓜马车,将所有的炭都拉到仓库储存好, 这点儿活计才算收了尾。 雪越积越厚, 出门扫雪的人,前脚刚铲走一片,扭头又覆盖上厚厚的一层雪, 前一天清出来的路,睡一觉起来便寻不到一点儿踪迹。 这种天气,便是想做什么也是不成的,夏琛干脆便放了冬假,暂停所有的建筑活动。 他早先预料到冬天可能会冷,提前让烧了不少炭,放在商铺里卖,售价很平民,家家户户都屯了不少。 那些一家子住在一起的,便一起买了堆在门边的楼道里,屋子里放上一个陶盆,再燃上炭火,整个屋子的温度都能暖和几度。 那炭是夏琛从卖炭商那里得来的方子烧的好炭,无烟、耐烧,因着是自家开窑烧的,原材也是山上自取的,成本压下来了,价格就定的不高,天天烧也是烧得起的。 那些单身宿舍里住着的,就跟室友一起合买,奢侈一点的屋子里多放两个炭盆,往被子里一窝,不知道多惬意。 唯一要出去的,就是早中晚三顿饭,单身宿舍没有厨房,吃饭还是得去食堂吃。 好在食堂离得十分近,走过去不到五分钟,就是这雪越来越厚,出去一趟半条腿都是湿的。 便有那贪便宜的,买一些包子馒头之类的,存在屋子里,早晚不去食堂,把包子馒头在炭盆上烤一烤,外壳烤得焦黄酥脆,内里暄软。 会吃的人,还会买一些小咸菜,夹一点儿在馒头里,滋味十分不错。
第308页 或者干脆埋几个红薯土豆在炭盆里,晚上把火瓮起来的时候埋,早上从炭灰里扒拉出来正好吃。 这样的日子□□逸了,以前想都不敢想,末日前有家底的还好说,虽然还得干活做生意谋生计,但好歹能吃饱穿暖。 那些原本的清河村村民和其他穷苦人家,冬天都是缩在自家的破屋子里,因为不干活,每天只吃少少的一点儿粮食。 土胚房茅草屋,旧了破了就不挡风,缩在床上还是冻得瑟瑟发抖,若是下雨下雪,那就更倒霉了,屋子里又潮又冷,漏雨漏雪,冻死的都不在少数。 有的穷人家,家里没有足够的棉衣棉裤,小孩子就穿着身单衣一起挤在床上,谁要下床上厕所,谁就穿那一身棉衣棉裤,回来了再脱下来。 城里第一间茅草屋被压塌的时候,好多人都顶着雪去看了,尤其是那家原主人,更是心有戚戚,回来之后摸着新房子粗糙冰凉的墙砖,心里一声声念着夏琛的好。 唯一辛苦的,就是食堂的大师傅了,他们是唯一没有休假的。 不过食堂待遇一向好,管吃管喝,厨房里一直烧着火,干活的时候不会太冷,加上来吃饭的人少了,他们的活儿也轻一些。 工资照拿,每天上下班时间都早,也就中午忙一点儿,这些大师傅都觉着捡了大便宜了,没一个不乐意的。 但是让人就这么让人闲在屋里也不成,这雪还不知道要下多久,难道就让大家在屋里吃了睡睡了吃? 夏琛琢磨了一下,又跟平时管事儿的几个文化人还有孟先生夫妻商量了一番,决定冬天里给大家扫扫盲,另外也可以开展一些其他文化活动,丰富城民们的精神生活。 地点定在食堂,地方大,离居民区近,方便。 上课时间定在半上午的时候,学一会儿知识,正好在食堂吃午饭,吃完了进行一些其他娱乐活动,然后再学一会儿,就可以回家。 这样一来每天还是跟以前一样跑一个来回,不用多淌雪。 扫盲的内容,主要是基础算数和常用字,上过学的孩子可以不来,原本识字或者算数可以不来,年纪超过六十岁的老人家若是不愿意,也可以不来,但是其他人必须都参加扫盲。 也是因为下雪,原本张贴在行政厅外告示牌上的告示,被贴在各个居民楼下,来往进出的都能看见,左邻右舍再一交流,这消息便传出去了。 对此虽然很多人担心觉得自己学不会,但都没什么反对意见,夏琛的威信已经建立起来了,下层民众知道听他的才有好日子过,习惯性听从决定。 老师不光由孟先生夫妻担任,所有识字的人都可以报名,那些前半期,学习好成绩优异的学生也可以报名参加。 比如薛广宗,这孩子算数特别好,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他想来教算数,就通过了。 来教书是有工资拿的,干一天拿一天的工资,那些小学生,一个个都心动地不得了,哪个孩子小时候没幻想过自己挣钱,要是能挣到,简直牛气到不行,更别说是教大人们念书识字。 不过选拔要求太过严苛,平时不好好学,或者考试马虎大意的,成绩比不上别人,就只能看着同学去当小老师挣工钱,简直后悔得要哭了。 因为教学内容只是简单的数字和常用字,连课本都不用,当天所有来上课的人发一个小本子,一支铅笔。本子是四开大的纸摺叠裁剪成巴掌大小,拿粗线一缝就成了,铅笔也只有十来厘米长,都是大批量制作中的残次品。 冬季扫盲班开学第一天,所有人早早的便过来了,从发布任务开始,之后的各项活动,夏琛就有意识的培养众人的守时意识。 未在规定时间之前到达的领不到任务,未按时完成工作的评不了优秀拿不到奖品,上学迟到的学生要接受惩罚…… 时间久了,大家就知道守时的重要性,没有钟錶,那就是宁愿早到也不能去晚了。 反正冬天没什么事儿,扫盲班上课时间也挺晚,早上赖个床,悠悠闲闲起来洗漱完再吃个早饭,熘达过来不嫌晚。 要是馋了,干脆再来早一点儿,还能在食堂吃上热乎新鲜的早饭,烤馒头包子吃多了上火,带汤的饺子面条来一碗,连汤带水吃下去,整个身上都热乎起来了。 临到上课时间,把桌子收拾干净了,就开始上课。 因为人太多,食堂建得又大,干脆划成几截,分成几个班一起上课,内容都一样,也不怕听串了。 原本卖饭的窗口,旁边的墙上钉个钉子,挂上一块黑板,第一天就学数字一到五。 别觉得太简单,对于当了一辈子文盲的人来说,脑子基本上都养迂了,不求他们学的多好,只希望能把学的东西记住。 之后再挑几个人,写他们的名字,乡户人家,名字一般都取得简单质朴贴近生活,从这些字开始教,既能提升他们学习的兴趣,也方便理解。 这是暂定的教学计划,至于饭后的娱乐活动,夏琛努力回想自己所知道的各种游戏,排除了扑克牌麻将这些有可能引发赌瘾的活动,各类需要动脑的桌游也排除,最后留在纸上的只有桌球、象棋、跳绳、踢毽子…… 冬天只能在室内活动,食堂的桌子可以移动,倒是可以腾出活动场地,但地方也不太大,所以顶多支两个台子让他们打打桌球跳个绳,把身体活动热,其他的体育活动等以后有机会了可以慢慢举行起来。
第309页 象棋可以自己制作,村里的木匠都闲下来了,做个棋盘刻点儿棋子,分分钟钟的事儿。 说到象棋,夏琛又想到五子棋也行,围棋不好学,五子棋却简单好上手,棋盘自己做,棋子用原木制作好之后,其中一半染下色就好。 跳绳和毽子就更简单了,这些道具都可以自己制作,桌球夏琛本来犹豫过要不要弄出来,他原先抽到过球,但是没球拍。 为了抽球拍,他又砸了一堆金子进去,结果还抽了一些桌游出来,什么大富翁狼人杀之类的,弄得夏琛心痒难耐。 他穿越前可是个玩咖,会玩爱玩喜欢热闹,这些桌游什么的都挺精通,结果穿越这么些年,他都快忘记自己的宝贝游戏机长什么样了。 他把这些游戏道具都收好,准备找机会聚一波人来陪他玩游戏,好好过把瘾。 也是琢磨娱乐活动的时候,夏琛想起来连环画这种东西,想要连环画,得有人会画,还得有故事题材。 题材他多的是,他能从盘古开天讲到封神榜,从西游记讲到红楼梦。 会画画的人也有,他家子笺会,他小师弟也会,还有易杉和另几个人都会,就连他自己也能画两笔,就是画的很一般,这都是当初跟先生学习的时候,孟先生教的。 但是全靠人一本本手绘可不成,那谁画的过来,所以印刷术该想法子弄出来了。 大安朝这会儿还没有印刷术,书籍基本靠手抄,很多家贫的书生就是靠抄书来赚钱。 夏琛知道印刷术大致的原理,总体而言操作难度不是很高,反着写字画画,雕成活字排版,然后涂墨盖纸印刷。 会刻章的基本就会反着写字,还是那句话,他家子笺就会。 第167章 田大壮早上是被自家小儿子给闹醒的, 小孩子精力旺盛, 昨个儿白天玩累了睡得早,今天一早就醒了。 刚醒那会儿, 小孩儿还能自己起床, 去把歪在火盆上的半罐温水倒一点儿出来洗漱,然后从火盆里刨出个烧熟的红薯, 剥掉皮香喷喷地啃起来。 红薯香甜的气息瀰漫在屋子里, 田家另外两个孩子被弟弟吃的烤红薯的气息勾起馋虫, 迷迷瞪瞪醒来, 重复了一遍小弟的操作,也在火盆里挖起红薯来。 火盆并不太大, 还要装炭, 一个盆里只能埋两个红薯,再多就烧不熟了。 挖出来的那个红薯,田家大儿子田大安和二女儿英娘各自分吃了一半,田大安皮都没剥干净, 囫囵地把半个烤红薯塞嘴里, 然后去存放木炭的地方装了一些炭回来,把瓮得半灭的火炭挖出来,架上新炭, 过一会儿就能烧起来。 英娘把瓦罐里重新装上水, 放回火盆边儿上,用炭火慢慢烧着,然后又拿了炭去爹娘屋里, 准备把他们的火盆也点起来。 她进去的时候,刘桂芝已经醒了,约莫是听见了旁边孩子的屋里有动静。 她见丈夫还在睡,轻手轻脚地穿好衣服下床,又将女儿重新添了炭的火盆往床边放了点儿,然后拉着女儿去了隔壁。 「你们爹还没醒,让他多睡会儿,别吵着他了。」刘桂芝叮嘱几个孩子道,她男人这半年多来,就请过一回假,其他日子都是整天整天的忙,起早贪黑没个停歇。这冬天没活儿,正好让他好好歇歇。 几个孩子都懂事地点点头,小儿子田小安小声道:「娘,我饿。」 田大安道:「你不是吃了个烤红薯吗?咋还饿。」 田小安瘪了瘪嘴,肚子饿他有什么法子。 「那娘给你们烤馒头。」刘桂芝道,又问另外两个孩子吃不吃。 两个孩子都要,显然那半个红薯没顶事儿,刘桂芝去拿了几根削干净的树枝,把馒头串上架在火盆上烤。 英娘闲着没事,把自己的小黑板拿出来写字,下半年学校招生的时候,田大壮一口气给家里三个孩子都报名了,加上给孩子买校服的钱,花了不少积蓄。 原先有些认识的村里人,背地里说他傻,三个孩子都送去念书,咋个供得起。英娘还是个女娃娃,都十一了,过不了几年就得嫁人,能学出个啥。 还不如把钱留着,先让大儿子念几年,学点儿本事好寻摸个好活计,然后再供小儿子,反正小的年纪小,晚几年读书也不碍事。 有些跟田大壮关系亲近的,听着还觉得很有道理,跑到田家来劝田大壮,田大壮当面支吾过去,转头毫不动摇的把三个孩子都送去了学校。 都是他的娃,咋个就能像夏少爷说得那个、那个什么重男轻女呢?女娃娃学出来,一样能干大事,护卫队的细娘,学校的季先生(孟夫人),哪个不是有本事的? 他家孩子能学出个什么样他不知道,但有这个机会,他这个当爹的总得让孩子去试一试。若真不是那个料,学不出来,那也不怕,两个儿子卖力气也能活,英娘手脚勤快,肯干活就不怕没饭吃。 这是夏少爷给他们的底气,田大壮无数次在心里感谢夏琛,感谢夏家一家子。 英娘知道自己差点就没学上了,那些自认为好心劝诫的人,说话的时候根本不会避讳她,甚至拉着她一起劝,说她念书没用。 英娘心里是不情愿的,她想去学校,学那些本事,她不想以后只能做一些家务活,种地缝补。 所以她爹送她去学校后,英娘十分珍惜这个机会,她上课认真,回家之后也时时复习,她不一定是班上天赋最好的,但绝对是最努力的几个学生之一。
第310页 下雪之后学校放下,老师们是布置了作业的,英娘早就写完了,这会儿正拿着属于她的小黑板默写她记下的知识。 刘桂芝这段时间去扫盲班,已经学会了她男人的名字,还有两个儿子的名字,她自己的名字还没学到。 见女儿在写字,没开门窗的屋里有些阴暗,她点了一盏煤油灯放在女儿面前。 英娘小声道:「娘,别点灯了,费油。」 刘桂芝不贊同道:「学校上次开家长会都说了,光线暗的地方看东西,会把眼睛看坏。」 白天点灯,刘桂芝心里还是心疼,她想了想,叫两个儿子也来,一起学习,别浪费了这灯。 比起学习文化知识,田大安更喜欢习武,他挠挠头,腆着脸笑:「娘,我先练会儿拳。」 说着就在屋子中央的空地上摆出架势,准备练一套忘尘教得基础拳法,田小安也站在哥哥身后,两兄弟准备一起练。 刘桂芝一把将两个儿子揪到桌边,压低声音道:「吵醒你爹咋办,先写字!」 两个男孩苦着脸拿出自己的小黑板开始默写,刘桂芝在一旁给他们烤馒头,烤好了馒头,把自家腌的小菜夹一些出来,配着馒头吃。 趁着孩子们吃馒头,刘桂芝用田小安的小黑板,别扭的捏着粉笔,一笔一划写着她仅会的几个字。 把家里人的名字都写了一遍,小黑板被她大小不一的字占满了,看着小黑板上的字,刘桂芝心里升起一股满足感。 英娘凑过来,小声夸奖:「娘,你写的真好,我刚学的时候,写的都没你好。」 「瞎说,季先生说了,我们英娘聪明,有天分呢,娘哪比得过你。」刘桂芝这么说着,眼里却满是笑意。 她又端详了一遍自己写的字,挑出写的好的,又觉得有两个字没发挥好,便擦掉,准备重新写。 边写边想,今个儿说不定就轮到教她的名字了,她一定得好好学,学会写自己的名儿。 田小安吃完了馒头,又被按着写了会儿字,心里开始痒痒,他见他娘正跟姐姐凑在一起学字,轻轻用胳膊肘拐了拐他哥:「哥,我想去听故事。」 「我还想去打球呢!」田大安也急道:「去晚了球桌就被占了,轮不到我摸拍子,我昨个儿才打了一句。」 最开始,除了那些去吃早饭的,其他人都是临到要上课再过去。 后来夏琛弄出一些新奇有趣的活动,下棋跳绳踢毽子桌球,甚至还放了几朵花给他们讲故事,那些故事都有意思极了,每天讲一段儿,所有人都不想错过。 那讲故事的花,其实是夏琛后来种出来的变异植物,本身功能是窃听神器,将一粒芝麻大的种子放在他需要窃听的地方或者人身上,就能自动将那边的动静转录到他手上配套的花朵里。 反正现在没有想窃听的人,夏琛干脆开发了一下功能,把这窃听花当录音机用,每天讲一段儿故事存着。 最原始版的窃听花能录三个小时,夏琛每天讲一会儿,讲完了就把窃听花卡牌化重新收起来,录满三个小时,这朵窃听花就没办法再继续收录声音了。 但是已经录下来的还能继续播放,目前看来次数没有限制,所以当个录音机用,简直太方便了。 不光小孩,很多大人每天都巴巴地等着听故事,因为夏琛每天能讲的有限,每天的新故事也不长,但是所有人都听得如痴如醉,没有新的听原来的也行,重复听都不觉得腻。 新故事只在吃完午饭的时候放,那些来得早的,就听原来的,或者去玩儿别的。少年人还有一些年轻男人喜欢打桌球,每天拍着长队才能摸一摸球拍,赢的继续打,输得排半天队,可能没一分钟就下场了,但一个个依旧乐此不疲。 女孩子喜欢跳绳踢毽子,那些妇人放不开,更愿意听故事下五子棋,男人们更喜欢下象棋,总之都能找到自己喜欢的活动。 所以一开始只赶着上课时间的,后来越去越早,很多人甚至不为去吃早饭,就是想去下棋打球听故事。 原本不用去的很多老头老太太,听说之后都撑着伞蹚着雪被家人搀扶着去听故事,上课的时候他们听不懂就坐在人群中打瞌睡,一放故事立刻就清醒了,很多老头老太太听得都快会讲了还要重复听。 田小安也爱听故事,尤其喜欢孙大圣,他还偷藏了一根烧火棍,假装是金箍棒,整天不离身,像他这样的小孩还不少。 不说还好,越说越心痒难耐,田大安从开了一条缝的窗户往外看,已经有不少人在往外走了,他偷偷给弟弟使眼色。 田小安跳下凳子,跑到爹娘的房间里,跳上床把手塞进被窝里,没一会儿田大壮就被弄醒了。 「爹,快起来,要去听故事啦!」 田大壮从被窝里爬起来,被冷空气激得打了个寒噤,赶紧将厚厚的棉衣穿起来。 「爹,快点快点,大家都走了。」田小安心急地催促。 「小毛猴,急啥?!一会儿爹扛着你,咱一下就跑过去了。」田大壮把小儿子拎下床,心情如往常一样愉快。 能不开心吗?大冬天住在宽敞结实又暖和的房间里,暖和的被窝一夜睡到大天亮都不担心被冻醒。 醒了就有热水洗漱,还有吃的填饱肚子,这在以往,是想都不敢想的好生活啊!
第311页 得亏他时时牢记听夏少爷的没错,一听说要换房子,第一个就同意了,早早去做了登记,房子一盖好就先搬进来了住了,那会儿先前犹豫的,还在住他们漏风的破茅草屋呢! 媳妇已经把热水给他端进来了,田大壮笑着去洗漱。 田小安听见他爹喊他小毛猴,不但不生气还挺高兴,孙大圣也是猴儿呢,还是猴王,他是小毛猴,那就是跟孙大圣一班的。 可惜他不姓孙,那个孙小虎,还说要改名叫孙大圣,被他哥捶了一顿,把名字抢过去了,他就说他叫孙小圣,不许人家喊他孙小虎了。 第168章 田大壮一家撑着伞走到大食堂的时候, 离上课时间已经不远了, 大部分人都来了,各自寻了喜欢的娱乐项目,正玩得开心。 田大壮的几个棋友,聚在一张棋盘旁下棋, 两个人下,旁边的人也没什么观棋不语真君子的想法,一会儿帮这边看一会儿给那边出主意, 恨不能自己上手去挪棋子。 田大安和田小安兄弟,进了屋就没影了,田家夫妻也不着急, 总归是在这屋子里,丢不了。 几个跟刘桂芝交情好的妇人见她来了,招手让她过去, 还专门在旁边给她占了个位置。 刘桂芝抿了下头髮, 笑眯眯地走过去跟人交谈起来,边说着话边伸长脖子去看正在下五子棋的棋盘。 英娘也寻了自己相熟的小伙伴, 凑在一起说话踢毽子, 后来进屋的人,放好伞之后,也跟他们一般,迅速融入人群里。 离上课开始还有十分钟的时候,食堂里的铜盆被敲了几下,还在嬉戏玩闹的众人, 立刻放下手上的游戏,球拍放下,棋盘收好,跳绳毽子放入墙角的竹筐里,然后迅速回到座位上坐好。 第一天来的时候,他们所有人都简单的分了个班,现在各个班级的范围都是随便坐,但是不能窜到别的班去,因为现在每个班的进度已经不统一了。 没一会儿,所有人都坐好安静下来,今日给他们上课的老师走到各个班级前,让他们诧异的是,夏琛和孟先生等人跟在后面都来了。 扫盲班不用一直让人盯着,护卫队除了例行的执勤人员,其他人也轮流在里面上课,不用担心治安问题。夏琛也就是前两天来看了看,后面没怎么去,他家子笺不喜欢人多,他留在家里陪他。 所有人齐刷刷盯着夏琛,望乡城建起来了,虽然夏琛没有特意让人改口,但有不少人都开始管他叫城主,也有些人依旧叫夏少爷,混着叫,反正大家都晓得他是说话最管用的。 「今日有事,大家的课稍微推后一点儿。」 被人看习惯了,夏琛现在淡定得很,他站在最前面扫视一圈,让出身后的人:「师弟,你来。」 孟明峻点点头,拿着几张纸走上前,朗声道:「我念到名字的人,到我这边来。」 他照着手上的名单,开始念名,底下的人不敢吱声,安安静静地听他念了几个,发现都是学校的学生,大部分是一期的,新开的二期学生开学没多久,刚学了个基础,只有三两个人的名字被念到。 田大壮家的英娘也被叫出去了,夫妻俩都紧张地看着前面站着的一群孩子,这些孩子被叫出去之后,孟先生夫妻、忘尘等人,就领着他们出去了,夏琛和孟明峻随后也离开了。 老师开始上课,底下的人却都有些心不在焉,尤其是家里孩子被叫走了的。 田大壮见妻子满脸担忧,小声劝慰道:「别担心,我觉得是好事。」 「怎么说?」刘桂芝问。 田大壮小声道:「你刚没见着吗?夏家的幼娘也在里头,咋可能是坏事呢?」 刘桂芝顿时安心不少,他们一家子都是夏琛的忠实信徒,夏少爷既然敢把外甥女也放进去,说明不是坏事。 今天恰好轮到学刘桂芝的名字,放下心后,刘桂芝很快投入到学习中,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学会了读写自己的名字,还听老师讲解了名字的意思。 刘桂芝这个名儿,是她奶奶取的,她家院子里有颗桂花树,她出生的时候桂花正开。 本来准备给她取名叫刘桂花,可她有个堂姐已经叫这个名儿了,恰好她娘怀她的时候喜欢吃一种土名叫白芝的菌子,就给她取了这个名儿。 以往她也没觉着自己名字如何,今个儿听老师一讲,才知道桂和芝都有很好的寓意,那些具体意思她也没听太懂,总之就晓得,她的名取得好。 刘桂芝心里高兴极了,她活了半辈子,才知道自己名字什么意思。 平时关系好的几个妇人,她们有的名字取得很不走心,什么大妮二妮三妮,一听就晓得是爹娘按照兄弟姊妹的排行随意取的。 起初老师教的时候,她们还觉得自己的名字好写,等听了别个的名字,尤其是刘桂芝这样老师都夸的,心里一个个就不是滋味起来。 有些给孩子也取了这样名字的,更是后悔,想着趁着孩子还小,赶紧把名字给他们改了,不然光名字都矮别家孩子一截儿。 学了一个时辰,中间休息了一会儿,然后就该吃午饭了,大师傅们也是要参加扫盲班的,他们还要工作,为了跟上进度,早晚在家里还得找家人补课。 不过能多挣一份工资,他们也就不在意这点儿辛苦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那些被叫走的孩子们终于回来了,父母还有其他好事者纷纷打听起来,叫他们去做什么去。
第312页 孩子们都说是参加特训去了,老师们是这么说的。 大人又问特训是什么,如何特训。 这些孩子你一言我一语,大家才弄清楚是怎么回事。 他们上午被叫走之后,并没有在一处学习,分别跟着几个先生学习不同的知识去了。 田大壮家的英娘,就是跟着季先生学药理还有急救等知识。 这是易杉提出来的,他天生对数字敏感,现在很多统计方面的行政工作,都交给他处理。 但是他手下人,算数都很差,也因为现在的科举对算学这一块儿并不是十分重视,如孟先生这样的进士出身还好,学得稍微深一些,孟明峻作为他的儿子从小教,数学也只是勉强够用。 但是他手上的事儿不比易杉少,没工夫帮他做这些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的计算工作。 后来他发现,手底下的人做统计工作,效率竟然比不上来帮忙的薛广宗。 易杉找作为校长的孟先生要了学生们的成绩单还有考试卷子,发现这批从头开始学习夏琛给数学教材的孩子,有几个计算能力竟然很不错。 他便去找夏琛,想把那些孩子要过去。 夏琛自然不答应,剔除了他小时候那些副科,这些孩子课程主要分文化课和实践课,文化课又分语文和数学,其中数学的比重甚至要更重一些,语文要求听说读写,以日常用语为主。 实践课分别是药理和武学,这所有的课程中,武学课时间最长,大环境所迫,孩子们可以不认识字不识数,但一定要有自保能力。 数学课和语文其次,药理最少,所有孩子只用学会辨认常用药还有常见毒药即可,因为这个课程可能会有一定危险,学生都是分批上课,每批不超过十个人,保证孟夫人能照顾到每一个学生。 从开学到现在,学习时间最长的学生,也没上完一年的课,哪怕他们的进度要比夏琛前世那个时候的小学生要快很多,像薛广宗这样的数学天才,小学数学早就学完了,那也没道理让这么小的孩子直接去工作。 易杉要人可不是像以前那样旬休的时候学生接个小任务去做一做,他说的是正正经经上班。 夏琛不答应,易杉也没有轻易放弃,每天找一次,夏琛烦不胜烦,跑去找温束诉苦。 温束难得发表意见,道:「你把他们保护的太好了。」 夏琛一向重视他的话:「那些孩子吗?他们还小……」 温束道:「萱娘比幼娘年纪小,你觉得她们一样吗?若是发生危险,你不在,你觉得她们谁能活下来?」 夏琛不说话了,萱娘比幼娘小好几岁,但是两个小姑娘相处,明显年纪更小的萱娘更懂事更沉稳。 他想说是因为家境,但是村里也有家境困苦的小姑娘,甚至男孩子,跟萱娘比,若是遇到危险,萱娘存活的机率绝对更大。 他想起上次罗校官一行来袭,派了影子异人先行探查,萱娘机敏地察觉到异常,然后不动声色地跑来找他汇报。 这样的能力和习惯,是她在跟着夏琛一行人从帝京千里迢迢,经过重重危险才逐渐养成的,最初的萱娘,也是个见到殭尸会腿软会害怕会吓得话都说不清的小姑娘。 夏琛被温束说服了,谁也预测不到未来会发生什么,他将望乡城打造得铁桶一般,是在尽自己的能力保护大家,但是末日这个环境,太过完善的保护反而不是什么好事。 他细细思量一番,直接让那些孩子不上学了也是不成的,正好冬季下雪,学校停课,大家都有闲。 他让各科老师,挑选了那一科目里最有天赋的学生,趁此机会开始特训。 如果训练效果好,孟夫人可以带一批学生组建医疗室,大的医院现在建不起来,小诊所得弄起来了,再遇见上次变异殭尸那种情况,好歹能有人帮忘尘分担。 数学班的学生进行拔高训练,易杉没处理完的不太重要的统计工作可以拿去给这群学生当作业练手。 前两个班好歹还有二期的学生入选,武学特训班就只要一期的了,就算是有练武天赋的孩子,也得把基础先打牢。 这批入选武学特训班的学生,有天赋肯努力,平时也经常锻鍊,以往都是以拳法为主,这次特训,慢慢开始给他们发放武器,让他们挑选学习善用的武器。 等训练一段时间后,这群学生分批跟着执勤的护卫队去巡逻。 冬天超低的气温似乎会影响殭尸的活动,护卫队遇见殭尸的频率已经变低很多,这些孩子有的甚至没见过殭尸长什么样。 不是要让他们现在就能跟殭尸作战,最起码得见到殭尸的时候不会腿软的跑都不敢跑。 这些特训班背后的事,夏琛并没有告知众人,毕竟能训练成什么样还不知道。 听说只是去上课后,大家便没了兴趣,只有一些家长疑惑自家孩子怎么没被叫去。 吃完饭后,所有人立刻眼巴巴地等着东哥儿把长得像个带座的喇叭的窃听花搬出来,大家不知道夏琛给它命名窃听花,一个个都叫故事花,好像是专门给他们讲故事的。 窃听花跟铁树一样,放出来可以持续存在,直到被损毁或者重新被夏琛卡牌化,他懒得每天往大食堂跑,就把录完了故事的窃听花交给东哥儿,让他到时间了就给大家放。 听完一段新故事,大家意犹未尽地又让东哥调回去重听一遍,有些觉得不过瘾的,还要听以前的。
第313页 等歇够了,下午继续开始上课,老师组织着复习上午和前几天的课程,这段时间不长,约莫半个多时辰,然后就是自由活动时间。 想留下娱乐也可以,想回家去也行,基本上所有人都留下了,各自寻了喜欢的娱乐项目玩起来,他们可以一直在这里待到晚饭时间,顺便吃完晚饭,然后再回家。 第169章 夏琛推门进来的时候, 温束正在桌前刻活字印刷的字模, 他不喜欢跟其他人打交道,夏琛便将自己的书桌腾出来,在自己屋子里给他置了一个工作檯,让人将制作好的字模模体送来,温束只管刻。 「你兄嫂还没和好?」 温束手上动作不停, 刀光闪动间,一个字模就雕刻好了,他抬眼瞥了眼夏琛, 见他皱着一张脸, 便知道他在愁什么。 夏琛走过来, 将他刻好扔在桌边的字模收捡起来放到一边的竹盒里,字体朝上放好。 「对啊, 还在冷战呢。」夏琛苦着脸道。 说来这事儿还跟他有关系,他让人办的那个特训班, 数学和药理还好, 以后一个拿笔一个看病,学出来就有个正经出路。 前者情况如何还不好说,但医疗处肯定是要建立的, 这件事夏琛也没有刻意隐瞒,特训班开办了一段时间之后, 基本上所有人都知道这个特训班是做什么的了。 一时间入选的孩子受到各方关注,大人们自己能接到什么样的活儿还不一定呢,他们不怕吃苦受累, 只怕没苦给他们吃,没累给他们受,很多人都在担心,开年之后没有足够的活儿给他们做。 今年为了加快建房,建筑工人占比极高,现在基本上所有人都有新房住了,这些人难免担心,开年天气变暖之后,接不到建筑的活儿,就得跟人抢工钱更低的任务,还不一定抢的到。 然而这些孩子,小小年纪,以后可就是当大夫和当官的,吃官家饭,铁饭碗。 起初城里最受欢迎最让人期待的工作,是护卫队,工资高福利好,时不时组成搜寻队外出一趟,还能赚点儿外快,简直是大傢伙儿最理想的工作。 后来城里生活逐渐安稳,护卫队在一日日巡逻执行任务以及外出中,难免出现意外,第二期招收的新队员里,就有两个因为贪功莽撞,救治不及死在来袭的殭尸手里。 虽然给了家属丰厚的死亡补贴,但是人到底是没了,这会儿就显出孟明峻他们这些行政官员的好来。 工资不比护卫队低,福利和外快虽然没他们那么好,但胜在安稳安全,而且手上还有权力,现在大事夏琛拿主意,但那些具体的安排,都是放手给其他人处理。 平时城民们不管是接任务交任务还是领取奖励福利,更多的是跟这些行政官员打交道,心里难免有点儿期盼。 以往家里没这个条件也就罢了,这些行政官员最基本的要求是识字,像孟明峻易杉这样的,还得能写会算能出主意能管事儿。 现在他们家小孩也识字了呀,那算数特训班,听说以后能去行政厅帮大人们处理工作呢,药理特训班的,以后也不差,学一门手艺,不愁没饭吃。 这两个班的出路已经明了,剩下那个武学班,自然就是走护卫队的路子。 若是没有另外两个班的对比,小孩以后能被选进护卫队,那真是顶好的出路。 夏琛他们这些个例不用说,其他人家庭,能被送来上学的,一般都是家里最受宠爱的孩子,能提笔写字当大人,谁愿意让孩子去拿命换前程。 尤其是夏琛透露出训练一段时间之后,这些武学班的学生就要跟着执勤的护卫队去参与巡逻,这更是让许多心疼孩子的人家接受不了。 夏琛听说后,没说多余的话,跟忘尘和折柳说了一声——因为教武器,折柳和忘尘同为武学班老师,直接让武学班的孩子带回去一份知情同意书。 所有参加武学特训班的孩子,必定会参与护卫队的巡逻实践活动,活动期间听从指挥,若实践过程中发生意外,按照护卫队成员标准补发伤亡补贴。若是因自己违反规定造成伤亡,则后果自负。 知情同意书需家长签字,签完字后交付学校留存,不签也可以,但是不能再继续参加特训班的课程。 此项公告一出,立刻引起广泛关注,那些家里孩子根本没被选上的,觉着这些人真是捡了便宜还要卖乖。 大部分家长在思量过后,都觉得可以接受,他们也打听了,这特训班可不好进,里面的孩子都是这方面表现优异的。 他们的孩子,其他课程成绩一般甚至很差,唯有武学方面成绩优异,但综合一比,每次总成绩就中等偏下。 能进这种特训班很不容易,既然别的成绩不好,专心武学以后当护卫队也是一条好出路。 但也有少部分人,心疼孩子,不愿意让自家孩子去卖命。 虽然不太想让孩子退出特训班,毕竟自家孩子能被挑进去,是很光彩很值得夸耀的事,说明自家孩子优秀。 而且这种特训班,大家就感觉像师傅教独门绝技一样,传授的肯定都是了不得的东西,自家孩子有机会学,多难得啊。 但现在没谁敢置喙夏琛的决定,犹豫一番后,一部分孩子在家长的坚持下退出特训班。 另两个班倒是没人退,但这两个班不是所有孩子都能提前得到工作机会,他们以后都会进行考试,优中选优。
第314页 这些外人好解决,别人家孩子的未来不用夏琛负责,他是没想到,自家也能因此引发矛盾。 他家小侄女幼娘,这孩子跟两个哥哥一模一样,书念不进去,就喜欢以武服人。 年纪还小的时候,别个小姑娘绣个帕子编个络子,幼娘揣着夏琛给她的小弹弓,爬树掏鸟窝,下河摸鱼。 夏家教育方面比较自由开放,也就大嫂巧娘偶尔会发愁一下,小姑娘这般皮实,以后可怎么是好。 那会儿她年纪小,撒个娇,家里其他人再护一护,就过去了。 可是现在幼娘都十岁出头了,家里送她去读书,她除了武学,门门功课考倒数,拎着树枝能把欺负女孩子的男同学抽得满学校的跑。 碍着夏琛的面子,那些家长不敢来夏家找麻烦,私底下没少说不好听的话。 夏琛问清楚小姑娘动手的原因,知道她没有无故欺负同学之后,就放任不管了,那些男孩子欺负人被反杀,有什么好说的。 这次特训班挑人,夏琛是让各科老师选各自科目的优等生,忘尘老老实实把幼娘的名字写了上去,小姑娘的武学考试,每次都在前列。 夏琛没有给自家侄女开后门,她自己凭实力被选中的,家里长辈也十分骄傲自豪。 待知道夏琛的打算之后,家里人也犹豫过,幼娘到底是个小姑娘,护卫队干的都是打打杀杀的活儿,甚至因为要处理掉尸体,时不时要搬运尸体。 夏夫人和巧娘至今还记得,夏琛没回来的时候,起尸之夜她们遇见面目狰狞可怖的殭尸时有多惊恐害怕,让才十多岁的小姑娘去拿着刀子砍这些殭尸,她们光想想都觉得心惊胆战。 后来夏琛跟家里人深谈了一番,包括温束当初跟他说的那些话,都稍微换了下说法讲给大家听。 夏夫人和巧娘对夏琛盲目信任,觉得自家么儿/小叔子这么做一定是有道理的,不会害幼娘,加上幼娘自己坚决要求继续去上特训班,这两人便同意了。 谁也没想到,坚决反对的会是夏大郎。 前头大家都担心的时候,还没显出他来,待到夏夫人和巧娘都同意了,夏大郎却突然反对,怎么说都不行,就是不同意小闺女去上这个什么特训班,以后加入护卫队。 或者说去上课行,不能去护卫队。 夏琛发布公告,为此还撵走了一批学生,转头就为了自家侄女破例,要这样还不如请老师在家单独给幼娘补课。 但夏大郎说死了就是不同意,夏老爷气得要揍他,两个儿子都已经长成人的夏大郎梗着脖子道:「咱家就这一个小闺女,她是个女娃娃,何必让她去受这份罪,我这当爹的还没死呢,就算有啥事,也有我这个当爹的给她撑着。我撑不住她还有俩哥,还有个小叔叔!」 这事儿闹成这样,夏琛反而不好说话了,巧娘私底下跟丈夫谈话,不知道说了什么,两人直接为此闹翻了。 幼娘虽然成功去了特训班,但夏大郎夫妻却陷入冷战中,准确说,巧娘不搭理自家男人了,好悬没把他撵出房间。 因着这事儿跟夏琛有点关系,他不好问也不好劝,夏老爷和夏夫人懒得管,东哥儿南哥儿是小辈不敢管,夏琛一出房间,见着他哥老大一个人,蹲在厨房门口,可怜巴巴地瞅着媳妇的样子,又觉得怪可怜的。 「也不知道我大哥说了什么不中听的话,把大嫂气成那样。」夏琛趴在桌子上看温束雕字模,嘆了口气道。 「你想知道?」温束漫不经心问。 夏琛一听他这个口气,顿时来了劲儿,点了点头,问:「子笺你知道?」 温束应了一声,道:「听见了。」 两人吵架没压住声音,温束不想听见某些不和谐的事儿,已经尽量压制自己的能力,但是那晚巧娘气急说话声音大了,他就听见了。 大致就是因为细娘的事儿,巧娘劝说夏大郎,结果没谈拢,夏大郎被妻子说到没话说,直接来了句「女人头髮长见识短」。 巧娘跟大部分妇人一般,是很温顺的性格,平日不说以夫为天,但对夏大郎也十分尊重。 但是这半年来,夏琛给巧娘安排了一些外头的任务来做,还管了一段时间商铺的事儿,巧娘慢慢开始觉醒一些女性自强的意识,否则也不会那般容易被说动,同意女儿去特训班。 结果吵架的时候夏大郎来了这么一句,本来就在争执,一下子把巧娘压抑的火给点着了,当即就想,难怪你不愿意女儿以后进护卫队,就是看不起女人! 夏大郎说出口之后也自知失言,但拉不下脸来道歉,夏夫人后来倒是问了一嘴,知道咋回事之后直接站在儿媳妇一边了。 夏琛听温束说完,又无语又好笑,他家大哥向来不会说话,难为他能记住这么一句。 他家兄长的性格夏琛还算了解,有点儿大男子主义,也是这个时代男人的通病,但并没有真正瞧不起女性,对妻子一向很爱重,估计就是一时说秃噜嘴了。 日久见人心,大嫂跟大哥成婚多年,不会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跟他冷战,估计是想治治他这口没遮拦的毛病。 想清楚之后,夏琛就不担心了,把这件事抛到脑后,立刻又发现其他问题。 他住西厢房,哥嫂住东厢房,两边离得可不近,子笺能听见两人在房中的谈话,那岂不是也能听见……那啥嘛……
第315页 夏琛光想想都觉得尴尬,看着温束一脸欲言又止。 温束哪能不明白他在想什么,他如果什么都不做,单靠耳力,这个小院儿的各种动静都逃不过他耳朵。 但这对他而言并不是件舒服的事,这也是他不喜欢人多的地方的原因之一。 所以温束平时甚至会花费力气,来特意压制自己的能力,让自己的五感,也就是比普通人稍微优异一点儿,尤其是晚上,他可没心思听别人的春宫戏,都是将能力压制到最低,跟普通人无异。 这些他没跟夏琛仔细说,只简单说了一下,平时会压制能力,反正不会听见那些不该听的。 夏琛哦了一声,红着耳朵趴在桌子上,也不知道信没信。 温束心里有点不舒服,心思一转,故意拉长声音道:「不过也听见一些有趣的话,元宝或许想知道。」 夏琛果然上钩,下巴枕在胳膊上歪头看他:「什么话?」 温束说:「你哥嫂说要多请柳娇来家里吃饭,傻儿子能骗个姑娘回来不容易,早点儿把他们的事儿定下。」 夏琛捂嘴窃笑:「上回我还看见南哥儿跟柳娇一起烤兔子吃呢?这俩人也挺有意思,在一起不是吃就是在寻摸吃,难为柳娇一个姑娘不怕胖陪着南哥儿吃。」 听见喜事总归是开心的,说完夏琛又道:「说不定今年冬天就能把他们俩的事儿办了,以后生了小宝宝,我就是当爷爷的人了。」 南哥儿的孩子,应该管他喊叔爷爷。 「也不一定。」温束说。 夏琛奇道:「不喊爷爷喊什么?」 温束看他一眼,放下手上的工具,似笑非笑道:「你嫂子说,让南哥儿和柳娇多生两个孩子,给你过继一个,免得你以后跟我结契,两个男人生不出孩子。」 夏琛:「??????!!!!!!」 第170章 夏琛心慌。 夏琛意乱。 夏琛失眠。 躺在床上的夏城主捂着心跳失衡的胸口, 久久难以入睡。 他轻轻侧头,身旁子笺正闭眼安眠, 浓长的睫毛乖巧地在眼睑上投下一小片阴影,双手紧紧环抱着他的身体, 用力到好像生怕他跑掉。 夏琛心里涌起一股心酸,就是这个罪魁祸首,乱了他的心绪,自个倒是躺下就睡,一场好眠。 嘴唇有轻微的刺痛感, 夏琛努力忽视这点儿略显怪异的感受,心底隐约泛起一丝丝甜意。 回想不久前,他听见子笺的话,简直惊呆了好嘛! 什么叫他们俩结契,什么过继南哥儿的孩子, 他觉得自己好像失忆了,什么时候发生的这些事, 他全不知道! 还有, 他爹误会就算了, 为什么他哥嫂都是一副他跟子笺是一对并且理所当然好像他们已经在一起很久了的样子。 现在的古人, 都对男男关系接受度这么高的吗?他本来还想过,万一真能把子笺追到手,要怎么说服家人,所以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而且子笺说起这些话,未免太过淡定了吧。 夏琛战战兢兢地问:「你知道结契是什么意思吗?」 温束答:「当然知道, 就是易杉和巫奇那样,互相结为契兄弟,共同生活。」 说完他又加了一句:「好像跟我们差不多。」 夏琛差点一口水喷出来,差不多?差太多了!白天跟咱们差不多,晚上人家可是要酱酱酿酿的! 温束见他一脸噎得说不出话的表情,疑问:「难道我说错了吗?」 错大方了!夏琛心里疯狂吶喊,但是却不敢说,他很怕自己说了之后,子笺会问,有什么不一样? 那他要怎么跟他家单纯的子笺解释,光想一想都觉得头秃。 于是夏琛咬着牙点了点头,一口老血哽在喉咙:「对,没错。」 当即温束就露出一个极灿烂的笑容:「那我们是不是也要结契?」 夏琛:「……」 我觉得不太行。 夏琛觉得自己本质上还算个正直的好人,不能因为子笺单纯,就这样欺骗人家感情。结契在他看来,就相当于结婚,许下一生之约,不能就这么随随便便,煳弄着答应了。 如果他们真的要结契,也得让子笺明白结契的具体含义,并且心甘情愿才行。 夏琛长久的沉默是无声的回答,温束脸上的笑容渐渐褪去,他眼里的光也暗了下去,抿着唇在原处愣了一会儿,扭头去摆弄那堆字模。 一连刻坏好几个字模,看着刻刀用力地戳在模体上,夏琛在一旁看得心惊胆战,就怕他一刀下去戳自己手上了。 在温束又刻坏一个之后,夏琛趁着他去拿下一个,一把拉住他的手:「子笺,你、你先停一停。」 温束手上的动作停住,但刻刀却没放下,也没扭过身子面对夏琛,依旧侧对着他。 不面对面也好,夏琛舔了舔有些干涩的唇,犹豫半晌,小声问:「子笺,你觉得,易杉和巫奇那样,好吗?」 温束掀了掀眼皮,斜他一眼,声调冷淡:「我觉得挺好的。」 只有他们两个人,彼此相依为命,再好不过了。 夏琛咬咬牙,继续道:「那你知道,他们不光是你看到的那样,他们还……」 「还什么?」温束终于捨得转过身,面对夏琛,好奇地问。 还亲亲抱抱。
第316页 还这样那样。 你都不知道。 夏琛语塞,眼见温束嘴角一撇,又要生气,他心一横,伸手捧着温束的脸,闭着眼睛亲过去。 然后,嘴唇撞在了温束鼻子上。 温束:「……」 夏琛:「……」 让我死了算了。 温束脸上的冷淡像是被暖风吹化了,他眉眼都漾起一层笑意,摸了摸刚才被亲的鼻樑,笑吟吟道:「他们也这样?」 夏琛捂着被撞疼的嘴唇,半天说不出话,又羞又窘,觉得再没有比现在更难堪的时候了。 「我看看,是不是撞疼了。」好歹温束还有点儿人性,戏弄够了,见面前的少年两眼含着一包泪,下垂的眼角看起来分外委屈,捂着唇可怜巴巴地样子,心里又有点心疼。 夏琛被他拉开两只手,他用力太勐了,嘴唇磕了一下,被自己牙齿把内侧的唇肉刮破了一个小口,渗出点点殷红的血迹。 温束眼神顷刻间变得幽深,犬齿不受控制地开始发痒,他舌尖在尖锐的犬齿上扫过,身体前倾:「呀,受伤了,我看看。」 他手指捏着夏琛两颊,让他张开嘴,红润的小舌头无处可躲,害羞地蜷缩起来。温束心口燥热,面前的人对他的吸引力大到不可思议,他控制不住地想狠狠地咬住他,让他在自己的唇齿下求饶。 「别动,吹一吹就不疼了。」温束甚至不敢去碰那处伤口,很怕自己只要尝到味道,就再也不会松口。 他俯身凑近,轻轻地在那微小的伤口上吹了几下。 温束的气息喷洒在脸上,他太冷了,吹出来的风都是冷的,但是夏琛的脸颊却像是热极了一般,迅速染上一层红晕,并以极快的速度朝耳后蔓延。 「好、好了,我不疼了。」夏琛迅速推开他的手扭开脸,不敢面对温束,只留下一只红得要滴血的耳朵。 温束心痒难耐,手指攀上那红玉般的耳垂,轻轻揉搓两下。 夏琛像只被揪了耳朵的兔子一般,一跳而起,捂着耳朵惊恐地瞪着罪魁祸首:「你、你做什么?」 温束将手背在身后,手指捻动,似在回味刚才柔软的触感。 被夏琛质问了,他依旧笑眯眯的,心情实在太好了,好到想把面前的小可爱一口口吞下肚子去。 「我、你、我们……」夏琛语无伦次,脑子已经不够用了,他再聪明能干,感情方面也只是个空有理论毫无实践经验的小白兔,被随便撩拨两下,就直接把自己烧晕了。 偏偏他的对手还是个臭不要脸的,温束摸了摸被亲过的地方,一脸无辜道:「元宝刚才先亲我的。」 他顿了顿,见夏琛脸上的红晕又深了一层,心里的满足感无与伦比,才继续慢吞吞道:「公平起见,我得亲回来。」 夏琛:「……」 我觉得你不如打我一顿。 「等等等等!」眼见着温束靠过来,夏琛慌忙伸手挡住他:「先别动嘴,咱们有话好好说。」 没亲到,温束心里有些不满:「你说。」 夏琛憋了一会儿,深吸口气,突然正色问:「你喜欢我吗?真的愿意跟我结契吗?」 不待温束回答,他继续道:「我喜欢你,不是朋友跟朋友,是易杉和巫奇那样,是我爹娘兄嫂那样,是孟先生孟夫人那样,恋人之间的喜欢,想要跟你相约白首,一辈子都不分开的那种喜欢。」 似是怕温束不明白或者理解错了,夏琛又很详细地加了一句:「这种喜欢是具有排他性的,只有我们两个,谁也不能喜欢上第三个人,你……愿意吗?」 愿意吗? 请把「吗」去掉好吗?! 温束快疯了。 他单知道自己温水煮青蛙,早晚有一天能收穫到美味的果实,但没想到还没吃到嘴,就已经甜的让他受不了了。 他的眼神里藏着一丝丝的疯狂,心里身体都在叫嚣着,吃掉他,他是你的,他可以亲吻他,对他做任何你想做的事。 唯一的一点儿理智,压抑住了温束快要疯掉的心,他嗓音干哑:「……愿意,我喜欢你,最喜欢你,只喜欢你。」 直白又甜蜜的表白让满心忐忑的夏琛愣在原地,他抬头,刚刚被他告白过的男人,眼神热烈地看着他。 刚刚退下去一点儿的热度又攀了上来,夏琛心里像是刚吃了一块甜津津的棉花糖,又软又甜。 他咽了口口水,努力让自己显得不那么不矜持,结结巴巴道:「那、那你知道,恋人要、要做什么吗?」 说完想想不对,赶紧补充一句:「我是说男人和男人……」 话音刚落,嘴唇被温软的触感覆盖,下一秒,激烈地亲吻夺走夏琛所有的神智。 太过了。 被亲的晕乎乎的夏琛完全失去身体的控制权,耳边是奇怪的让人脸红心跳的声音,他的喉咙里控制不住的发出小声呜咽,像是小动物被欺负惨了。 他腰肢发软,全靠着揽在后背的手臂才没摔下去。 这亲吻跟他想像的一点儿都不一样! 刚刚表白,不应该是,亲一下就好吗? 怎么能这样…… 一直到温束稍稍离开,夏琛好半晌都没缓过劲儿,温束的手轻轻拍抚着他的背,像在哄一个小宝宝,依旧恋恋不捨地在夏琛脸颊、耳侧落下一个个亲吻。
第317页 「是这样吗?」温束的嗓音带着一股靡丽的暗哑。 「什、什么?」 「男人和男人之间。」此时的温束有无尽的耐心,他抱着怀里人的动作无比温柔:「元宝告诉我,做得对不对,如果不对,元宝来教我好不好,我会好好学的,一定……会让你满意。」 夏琛:「……」 夏琛一脸恍惚,你都已经自学成才了,我还有事什么可教你的?! 他无话可说,温束却不肯放过他,轻轻晃了一下,柔声道:「是不是我做的不好?抱歉,我是第一次,可能弄疼你了,要不我再试一次,这次绝对会让元宝舒服呢。」 「不用不用!」夏琛再也不敢沉默了,疯狂拒绝。 今晚冲击太大了,夏琛推开温束,一头栽进被子里,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逃避现实道:「我困了,我要睡了,你别吵我。」 温束立在原地,轻轻笑了一声,啊,好像吓坏了。 不过也不能怪他嘛,实在太美味了,所以他才会控制不住呀。 第171章 夏家没有搬去居民楼, 依旧住着原本的小院。 不过居民区本就离他们家不远,平时时常在家中做饭,若是图方便, 也可以去食堂吃。 清早,巧娘煮了一锅甜滋滋的红薯粥, 家里男人个个饭量不小, 光喝粥不顶饱, 又热了几个包子, 再加上两样下粥的小菜,整治了一顿丰盛的早饭。 现在天气太冷, 饭食端出去就凉了, 做好之后,粥和包子都在锅里温着, 巧娘收拾了一番, 出门去叫人来吃饭。 刚一转身, 就被蹲在厨房门口的夏大郎骇了一跳,冬天天亮得晚, 这会儿天才麻麻亮, 门口蹲着那么一大坨,乍一看怪吓人的。 「起开,别碍事。」巧娘白了他一眼, 端了装着小菜的碟子去堂屋。 夏大郎被媳妇儿晾了这好几天,难受得不行,实在憋不住了, 一早堵门口来求和。 「媳妇儿,我错……」 他不会说话,想了一晚上,终于想了几句软话,臊眉耷眼的刚开了个头,西厢房窜出来个人影。 好面子的夏大郎勐咳一声,腰板立刻挺得笔直,大声道:「我就站着儿了。」 巧娘气不打一处来,出门的时候胳膊肘子拐了他一下,没好气儿道:「那你就站着吧!」 转脸对上刚从屋里出来的夏琛,巧娘立刻换上一副笑脸:「元宝起了?快洗洗来吃饭。哟,脸怎么这么红,可是冻着了?」 「没、没有……嫂子我先去洗漱了。」夏琛几乎掩面而逃,就很怕跑慢了,让他大嫂看见自己不光脸红,嘴唇还有些肿。 他家子笺好像坏掉了,那么单纯一人,昨晚好像被开启了什么奇怪的按钮,刚刚表白的时候,摁着他亲得过分就算了,他当他心情激动。 结果今天一早醒来,就被讨了一个极度暧昧的早安吻,仅有昨晚那么一点儿接吻经验的夏琛再次被亲迷煳了。 在夏琛的想像中,他就算要谈恋爱,也是从牵手拥抱开始,这……这真的是太快了。 夏琛撞开温束,仓皇而逃,谁知一出屋子便遇见他兄嫂,刚才两人的谈话他一个字都没听清楚,夏大郎那番好面子的死撑的话,也完全没过耳。 铜壶里有烧好的热水,夏琛没有用,直接倒了杯冰水噙在嘴里,好一会儿才觉得脸上燥热的温度下去一点儿。 他吐掉嘴里已经变温的水,刚准备洗漱,却见放在一旁的牙刷已经挤好了牙膏,——别问牙具怎么来的,问就是抽奖,漱口杯里装了水,杯口裊裊的热气显示冰水已经被换掉了。 扭头,温束不知什么什么站在他身后,静静地看着他,两人目光一对上,立刻展露出一个极温柔的笑容。 「你、你别站我背后。」夏琛觉得有点慌,不太敢看他。 匆匆洗漱完毕,夏琛拉住要跟着他的温束,正色道:「我一会儿要跟大嫂说话,你不许跟来。」 想了想,他又加了一句:「也不许偷听。」 既然他跟子笺已经……已经这样了,那家里人的误会他得弄清楚,怎么也得让子笺的身份过个明路。 他爹就算了,已经谈过了,兄嫂的误会感觉挺奇怪,夏琛想先打听清楚。 温束从昨晚到现在,心情极度愉悦,恐怕现在夏琛跟他说什么,他都会点头答应,这点儿小事自然不在话下。 只是食髓知味,他家小骗子又太过害羞,温束一颗心得不到满足,便时时想占些便宜。 「亲一下,我就答应。」此人厚颜无耻的提出要求。 大冬天的,夏琛一张小白脸上的红晕就没怎么消退过,很没有经验的夏少爷强自装出一副很有经验的淡定模样,勾着温束的脖子让他微微低头,然后迅速在他唇上亲了一下。 「可以了吗?」夏琛耳垂红红。 尝了点儿甜头的温束舔了舔唇,心里不太满足,但好歹这次是夏琛主动,低头迅速在夏琛唇上点了一下,轻笑道:「回礼。」 温束心情实在太好了,整个人都显得容光焕发,注视着夏琛的目光满是深情,一张俊脸越发勾人。 夏琛暂时有点儿接受不了太过狂放的亲吻,但是这样亲密的小动作却很是喜欢,心里涌起一股蜜意,真是黏人的小男朋友,谈恋爱好像真的挺让人愉快的。 两人你来我往,用一个吻哄好自家新上任的恋人,待夏琛要出门去找巧娘,家里人却已经都起了。
第318页 于是谈话只能暂且押后,先一起去吃早饭。 刚刚确定关系的恋人黏煳得简直没眼看,夏琛还算稳得住,他脸皮薄,不好意思当着家人做什么亲密举动。 但温束现在真是恨不能将自家小骗子捧在手心里揣进怀里,非得时时挨着他,看着碰着,心里才能痛快。 好不容易吃完艰难的一餐,夏琛挤眉弄眼地让温束遵守约定,赶紧找个地方避开,然后去寻了巧娘,小声道:「嫂嫂,我有点事儿想问下您。」 夏老爷沉迷养马,这大冬天的,哪怕马场那边一直有马倌看着,他时不时的也要亲去看一眼。 雪路不好走,夏大郎送他过去,夏夫人拿了块小黑板,自个儿复习昨天学得字——她也是参加了扫盲班的,凡是么儿的主意,她都支持,准备歇会儿再去大食堂。 夏琛将来帮忙洗碗的东哥儿撵出去,边帮巧娘干活边小声询问:「大嫂,您……您为何说要让我跟子笺过继南哥儿的孩子?」 巧娘手上的动作一顿,她干笑了一下,说:「你都知道啦。」 不待夏琛回答,她又道:「我晓得你们年轻人,都有自己的主意,你年纪还小,不想养孩子咱也能理解,可是等你们老了可咋整啊,谁照顾你们?」 「元宝你也别着急,南哥儿跟娇娘的娃娃还没影儿呢,等你再长几岁,就想着要娃娃了。要是不喜欢南哥儿家的,以后东哥儿家的抱一个也成。」 夏琛被她说煳涂了:「不是,我……」 「是你家那谁儿不乐意?」巧娘却误会了,打断他道:「不然你问问他,家里要是还有人,从他家抱一个回来也成,这世道,多少孩子没爹娘了,你们收养一个,也算积德行善了。」 「他家没人了。」夏琛说,就算有子笺也不会想收养定国公府的小孩。 说完觉得不对:「不是,我不是问你过继收养的事儿。」 「那问啥?」 夏琛干脆不绕弯子了,直言道:「你们怎么晓得我和子笺……是那种关系?」 他和子笺昨晚儿才确定关系,他兄嫂怎么就那么早就晓得了呢? 巧娘一脸奇怪:「当然是娘跟我说的啊,难道你不知道吗?我还以为是你让娘跟我说的。」 「娘?!」夏琛惊呆了,他想过是兄嫂想多了误会了,也想过他爹说漏嘴,怎么都没想到还有他娘的事儿。 「娘怎么跟你说的?」好半晌,夏琛才找回自己的声音问。 巧娘老老实实回道:「娘说你跟那个温少爷以后要结契,那温少爷千里迢迢背井离乡地跟你到咱这儿,咱得对人家好一些,让我平时多照顾照顾。」 一定是爹说漏嘴了!夏琛悲愤地想,亏他爹还叮嘱他,别跟他娘说漏了,他自己把他给卖了。 然而下一秒,巧娘的话就还了平白背锅的夏老爷清白:「对了,娘还说让我们注意一点儿,别让爹晓得了,他……他老人家性子直,怕你们闹矛盾。」 巧娘这点儿停顿被夏琛抓住了,他猜他娘的原话大概是他爹这个老顽固。 不过现在不是深究这个的时候,夏琛就很不理解,他问:「那你们不觉得难以接受吗?我们两个男人……」 就算搁在现代,他那个总裁爸爸都不大管他,要是晓得他搞基,绝对能掰了他的卡打断他的腿。 巧娘嘆了口气:「不接受能怎么办呢?你欢喜他,我和你大哥,还有娘,总归盼着你过得开心快活。」 「我……欢喜他?」夏琛怔怔道,巧娘误会的时候,他明明还没有跟子笺确定关系啊? 巧娘斜他一眼,笑道:「你们这些少年人,那点儿心思哪藏得住,你呀,从小就是个稳重聪慧的孩子,比个大人都不差。现在更是有本事,威势一日重过一日,偏偏对着那温少爷,撒娇卖乖讨好,不是欢喜他,那还能是什么?」 「还有那温少爷,看着人冷冷淡淡,待你倒是真心,处处护着你,否则咱能放心让你们相处?」 夏琛愣在原地,原来在家人眼里,他和子笺,是这样的吗? 好像,又没什么问题。 真好似旁观者清了。 所以,他其实早就喜欢上子笺了? 那子笺对他呢? 是了,如果不是早已情根深种,昨晚他也不会那般轻易地接受他的告白……不会激动成那样。 夏琛脑子里一团浆煳,既开心又有些不知所措,他一直以为他跟子笺是好兄弟,子笺单单纯纯清清白白,所以根本就是他想错了? 他现在既想去找子笺问清楚,又有些不敢面对他,被好兄弟惦记了很久什么的,他没有经验呀。 纠结半晌,决定还是先把这边的疑惑弄明白。 「大嫂,那娘是怎么知道的,你晓得吗?」夏琛问。 巧娘尴尬地笑了一下,小声道:「娘说有一日去寻你,看见你睡在那温少爷怀里……」 夏琛:「……」 夏琛重重地咳了一声,以往信誓旦旦的说他们是兄弟关系的时候,干出什么暧昧的事他都能说是兄弟情,想歪的人是思想有问题。 现在两人真在一起了,回想一下以前的相处……突然觉得自己当时真的是头铁嘴硬呢。 在发现家里人竟然大部分都具有一双慧眼之后,夏琛突然想到,难道家里所有人都知道了?
第319页 被这个惊天猜想吓了一跳,夏琛战战兢兢问:「嫂子,咱家还有其他人晓得吗?」 巧娘见他小脸煞白,以为他是怕公公知道了会生气,毕竟她公公一般不动怒,真要教训儿子,那就是大棍子上,夏大郎就被收拾过不少回。 于是巧娘温声安抚道:「别担心,爹不晓得的,娘和我都没说过,你大哥我也盯着他,不让他说。」 「那东哥儿和南哥儿呢?」夏琛追问。 巧娘顿了一下,干笑道:「他们两个是晓得的,嫂嫂想给你过继孩子,也得问问他们的意见是不是?而且你们结了契,温少爷就是这俩小子的长辈,得让他放尊重一点儿。」 夏琛:「……」 人生真是刺激,他昨晚才找了个男朋友,今天就知道在全家人眼里,他们都快结婚了呢。 第172章 帝京, 将军府。 昔日高大巍峨宽绰敞亮的将军府在经过一年来末日的摧残后,也显出几分颓败。 这一年来,府中死伤不菲,虽然后来傅将军父子带了不少人回来, 但许多院子都已经废弃了。 尤其是冬日来临之后, 缺衣少炭,哪怕有空余的地方, 大傢伙儿也宁愿挤着住。 寿喜堂, 将军府一众女眷大都在这屋中,这是老夫人的住处,她倚在塌上, 身上盖了一条厚毯子,正眯着眼睛昏昏欲睡。 她年纪大了, 身上的伤病本就不少, 这一年来也没少受罪, 现在身子更是一日不如一日。 屋子里放了一盆炭火, 其他人围坐在一起, 手上都在做着针线活儿。 今年冬天出奇地冷, 幸亏傅眕反应及时, 带人去搜罗了一些炭和布匹回来, 只是城里的物资早就被搜刮的差不多了, 勉强寻回来的这些,质量都十分一般。 不过现在这世道,有的用就不错了, 她们这些妇人还好,将军府虽然过得不算特别奢华,但换季的新衣是少不了的,以往冬天的旧衣服不少,这时候也顾不上什么新旧款式,穿着暖和就行。 家僕和家将住在此处,家当也在这里,棉衣翻找出来也能继续穿,但是傅将军他们带回来百多将士,就难办了。 他们一路疾驰回来时,正是越来越热的时候,身上的单衣都恨不能扒了去。待到天气陡然变冷,一下子就没衣服穿了。 老夫人当机立断,让家中女眷每人留两套厚衣服,其他的全拆剪了,给将士们缝制御寒的衣物。 棉被垫褥之类的,也让大家紧着用,腾出来一些把棉花掏了给将士们做棉衣。 家里炭火也不够,就是老夫人这里,每日也只有少少的几根,她便将其他人都叫来自己屋子,好歹暖和一点儿。 「娘,我饿。」傅眕的女儿瑛娘趴在母亲怀里,小声喊饿,小姑娘才六七岁,早上只吃了小半碗稀薄的糙米粥,这会儿实在饿得受不住了。 傅二嫂放下手上缝了一半的棉鞋,拍了拍女儿的背,轻声哄道:「瑛娘乖啊,爹爹出去给瑛娘找吃的,咱们再忍一忍好不好?」 小姑娘乖乖地点点头,小手拍了拍自己的小肚子,小声说:「肚肚不要叫,忍一忍。」 傅二嫂鼻子一酸,忙低下头掩饰住自己涨红得眼眶,拿针的手都有些控制不住的发抖。 她家中虽然不是豪富,但也是家境殷实,嫁到将军府来,除了丈夫常年在外打仗有些寂寞,财物方面从未缺乏过,更别说一口吃的。 女儿本是将军府千娇万贵的小姐,现在竟然要日日饿肚子,去年这个时候,她还因为瑛娘贪食,怕小姑娘长得太胖不好看给她安排节食,现在连饭都吃不饱了。 白白嫩嫩的小姑娘饿的脸色蜡黄,身子骨瘦巴巴的,她抱着女儿的时候,心都在疼。 「瑛娘,来,到太奶奶这儿来。」老太太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声音无力地把瑛娘叫过去,然后从旁边的小屉里摸出一个油纸包,拿出一块干硬的米糕:「给,吃。」 瑛娘扭头看向自己母亲,傅二嫂忙走过去将女儿拉开:「奶奶,您快收起来,这……」 「给你就拿着。」老太太强硬地打断她,把米糕塞进瑛娘手里,嘆了口气道:「我这老太婆,活着就是拖累你们。」 她一个半截身子入土的老太太,吃的喝的都是优先给她,小辈们饿成那样,她喝一口粥都觉得堵嗓子咽不下去。 可她不敢死啊! 儿子残了,日日还需要人照顾,整个人不说完全没了斗志,但确实心态不太平稳。 若是她自尽了,万一让儿子也跟她一般,怕连累小辈心生死志,那可怎么是好。 还有她家小四儿和清哥儿,这两个孩子也不知道怎么样了,不知道小四儿找没找到清哥儿。 她有时候会想,当初是不是做错了,早知道世道会变成这样,何必做那恶人,毁了两个孩子大好的姻缘。 「娘您别这么说。」傅家大夫人忙上前将老夫人扶起来,背后垫上一个垫子让她靠坐着。 她是傅将军的大嫂,寡居多年,丈夫在二十多年就已经死了,好不容易将两个儿子带大,又先后战死在边疆。 接连遭受丧夫丧子之痛,几乎打垮了她,但也将这位夫人磨砺得分外坚韧,小儿子死后,她便在家中建了一个佛堂,常年吃斋念佛。 忘尘小时候住在将军府,时常是大夫人照看的,后来起意出家,也跟从小接触佛经不无关系。
第320页 「要怪,就怪这世道。」大夫人声音冷淡,说起话来也没个热乎气儿:「咱们一家子无愧于心,老天爷不给活路,咱们也得挣一条出来。」 末日之前她常年阿弥陀佛万事不过心,末日之后却再没求过神佛。 「对,好歹咱们家人都还在,现在有衣穿有粮吃,总不算太差。」傅二嫂接道,虽然粮食一直不够,但总归有口吃的,不至于饿死。 「可不是,听说外面又饿死人了。」傅将军行三,说话的是二房的夫人。 「还有冻死的。」 「雪太大了,咱们院儿里的花儿都给埋了。」 「你还想着花儿呢?」 「嗨,就是这么个说法……」 屋里的女眷你一言我一语的将话岔开了,瑛娘把一块指长的米糕掰成小块儿,每个长辈都分了一小块儿,隔房的堂姐也给了一块儿。 大人们都不肯要,最后两个小姑娘将一块小小的米糕分了,米糕冻得很硬,而且放的时间太长了,味道有点儿变。 但是两个小姑娘却像是在吃什么绝世美味,小心翼翼地将米糕嚼碎了咽进肚子里,连掉下来的渣渣都没放过。 做了一上午针线活儿,大夫人将已经做好的棉鞋帽子等收起来,底下士兵们大部分都穿上棉衣了,她们挤出来的一些布和棉花,也只能做一些这种小件儿。 到了中午,外出搜集物资的人还没回来,傅二嫂和几个婶子一起,先去库房取粮食,再去做饭。 以往这些东西都是随意堆在厨房的,尤其是米面这些常见的粮食,但现在所有的粮食都锁在库房,每到要做饭的时候再按照人头取当顿的份例出来,大锅煮了分食——柴火也是要省着用的,只烧一个锅能省些柴火。 到了库房,看着缸底薄薄的一层掺着糠的碎米,傅二嫂几人面面相觑,最后沉默着将米缸翻转,把里面的粮食都倒出来。 家里除了她们这些女眷,还有留守护卫将军府的家将下仆和士兵,大家都要吃饭,这点儿米下锅,怕是只能一人喝一碗清水粥。 煮饭的时候,她们添了比平时还多的水,最后煮出来的粥,清亮得能看见人影,只有碗底少少的米粒和水里漂浮着的糠皮,昭示着这是一碗粥而不是白水。 盛饭的大夫人给那些脸冻得红通通的执勤士兵盛粥时,勺子尽量从锅底捞,虽然还是稀,好歹米粒能多一点儿。 大家一人喝了一碗,那些士兵一个个都是大个子,这点儿东西下肚,跟没吃一样。 待到最后,轮到她们的时候,锅里真的只剩下清水,连糠皮都没有多少。 沉默地吃完午饭,屋里的气氛有些低沉,大家都知道库房已经没粮了,若是外出的人带不回粮食,今晚就要断顿了。 傍晚时分,傅眕一行终于回来了,他们所有人身上都盖了一层厚厚的雪,几乎成了雪人。 瑛娘叫着「爹」想往他怀里扑,被傅眕挡住,怕身上的雪冻到女儿。 进了屋子,大家将自己马背上的袋子都解下来,往缸里倒粮食,碎米、发霉的面粉、一些黑乎乎的菜干,还有傅眕倒出来的半截干硬的燻肉。 「先把这些东西给大家煮了。」傅眕眉眼间尽是疲倦,他已经知道家里存粮耗尽了:「明日我们早些出去。」 雪太大了,跑一天人倦马疲,但是不骑马,这么厚的积雪,连行走都困难,更难过的是,跑一天都寻不到一点儿粮食。 「不成,都煮了,你们明日出去带什么?」傅二嫂急道,每次外出寻粮,其他士兵还会换岗,傅眕却经常一连出去好几日,本就冷得很,若是连吃的都不带,怎熬得住。 傅眕刚要说话,一个士兵却进来报告道:「少将军,咱们的马……又饿死了一匹。」 傅眕苦笑道:「这下有吃的了。」 他们带回来的马,已经只剩下不到十匹了,都是上好的战马,没有战死在沙场上,却被活活饿死了。 饿死的马被宰杀了,杀马的士兵眼眶通红,第一次吃战马的时候,有士兵不肯吃,也有人边吃边哭。 晚上的饭里有肉,但是吃饭的人却不怎么高兴,就连不知事的小孩,也感受到大人们低落的气氛不敢说话。 第二日,傅眕早早起来,昨晚安排好今天跟着外出的士兵们也已经准备好了,大家一起吃了顿无比简陋的早饭,又一人带上一块巴掌大的煮熟的马肉当做午饭,然后就准备出发。 守门的士兵打开大门,傅眕牵马走到大门口,刚要上马,白茫茫的落雪中,突见一抹亮色。 傅眕的动作立刻定住,将军府高门大户,占了半条街,那个奇怪的影子,正是朝着将军府直奔而来的。 影子越来越近,傅眕脸上难得的露出一抹茫然,那竟然是一辆马车,就是长得有些奇怪,圆头圆脑,还是橙黄色的。 车顶被厚厚的积雪覆盖住,车身却还能看见本色,前面驾车的地方竟然有透明的琉璃挡着风,一看就十分暖和。 第173章 「怎么回来了?」傅二嫂刚刚将丈夫送出门,正准备带着女儿去老太太屋里, 听见外头一阵喧譁, 出去一看,傅眕一行人竟然又回来了。 「可是忘了什么东西?」 傅二嫂迎上去, 走近了才发现丈夫脸上竟挂着笑,现在这艰苦的境况, 他都多久没笑过了。
第321页 「这是……」傅二嫂满脸疑惑, 正要细问, 便见丈夫身后跟着一个熟悉的人影。 「小四儿?!」小叔子竟然回来了, 傅二嫂大喜过望, 忙把女儿瑛娘拉过来,激动道:「快看看谁回来了。」 瑛娘这个年纪, 已经记事了,她还记得这个虽然没相处多久, 但对她十分疼爱的小叔叔,当即扑过去抱住傅瞻的腿,开心道:「四叔你回来啦,你去哪了,我好想你呀!」 瘦巴巴的小姑娘趴在腿上, 轻轻软软的一小团, 傅瞻看着侄女儿巴掌大的瘦黄小脸心里一阵难受, 家里的小闺女都饿成这样,可想而知其他人过得什么样的日子。 南瓜马车的驾驶室自带挡风玻璃,单用缰绳的话, 不必把玻璃降下去换成半开放的样式,傅瞻坐在里面,身上并没有沾染太多寒气,便伸手将小姑娘抱了起来。 随手颠了颠,小半年未见,小姑娘不但没胖,还瘦了不少,身上没几两肉。 「快下来,别累着你叔叔了。」傅二嫂要把瑛娘抱下来,傅瞻侧身让开,抱着瑛娘往老太太屋里走,边走边说:「不累,瑛娘轻得很,二哥二嫂,你们都来,我带了些东西回来。」 他空着手,傅眕自然以为他带的东西都在南瓜马车里,跟傅瞻说过后,他和两个亲兵去将傅瞻马车里的东西都搬了下来,一齐放进了屋子里。 老太太已经听见人说傅瞻回来了,高兴得不得了,只是她腿脚不太行了,大夫人刚把她搀起来,傅瞻已经抱着瑛娘进来了。 「奶奶!」傅瞻放下瑛娘,先给老太太磕了个头,现在这种乱世,他作为家里的顶樑柱,抛下家人远走,心里不是不煎熬。 「快起来!」老太太上下打量孙儿,虽然面带风霜之色,但脸色红润,显然没有吃太多苦,也没有受伤,顿时老怀大慰。 又想起他此去的目的,忙问:「清哥儿呢?可找着他了?」 提起季临清,傅瞻便忍不住露出笑容,微笑道:「找着了,他过得很好,季阿姊一家也都好好的。」 「那就好那就好。」老夫人总算宽了心,靠回榻上,又问:「怎么不带他们回来?」 傅瞻说:「他们在的那处很好,比帝京好。」 「哦?那是何处?」屋里众人,包括傅眕都好奇起来。 女眷们虽然不大出门,但是也是晓得外头局势的,傅眕每每打听了什么消息回来,都会一一告知,也将外面的情况说给她们听。 帝京在末日之初,被禁卫军清理过一遍,城里的殭尸不说完全清除干净,但确实减少很多。 后来□□那日,城外的大量殭尸涌进城中,造成巨大伤亡,死伤人口迅速变异成新殭尸,帝京差点就此覆灭。 熙元帝的异能给了帝京倖存者一个缓冲时间,以皇宫为界限树起屏障,慢慢清理城内殭尸,渐渐将局势稳定住。 再之后就是熙元帝和太子身死,帝京势力分裂,各个势力占据一块地盘,清理自己所在地的殭尸。 帝京城内依旧有殭尸游荡,但比起外面,已经好很多了,这些大势力曾经组织人手外探过,帝京外的县城村庄几乎全军覆没,整个村里都是游荡的殭尸。 有几大势力坐镇,哪怕是人数最少的将军府一派,手底下也有几百号战力,帝京总体上还是比其他地方要安全。 别的势力传来的消息,很多小型基地经常存在不了多久,就因为种种灾祸覆灭了。 不久前殭尸再次变异,突然出现的大量毒僵不知道又害死多少倖存者。 帝京虽然分裂,但实际上战斗力并不弱,遇见殭尸潮来袭的时候,几大势力也会联手,所以算得上有数的大型基地。 傅瞻想起在望乡城的生活,实在说不出帝京比那里好的话来,若不是亲眼见过亲身经歷过,别人要是跟他说,末日里还有那样一处桃源,他未必会信。 「爹呢?」他的经歷实在太曲折复杂了,说起来要说好久,得把父亲也叫来一起听,而且还有他藏得严严实实的再生胶,要早些给父亲用上。 巧的是,在发现是他回来以后,傅眕就已经让人去推傅将军过来了,这会儿刚好进门。 傅将军坐在轮椅上,他残了腿,又缺少有营养的食物好好调养,看着瘦了一大截,整个人显得十分憔悴。 他进屋后,同样打量了幼子一番,哑声道:「回来了就好。」 傅瞻抹了把脸,在傅将军面前蹲下身,掀开下半身盖着的毯子,露出一条残腿。 傅将军说他这副身子穿完整的裤子浪费,让人将棉裤裤腿截了去,棉花掏出来,给将士们做棉鞋。 所以傅瞻连裤腿都不用挽,稍微把只剩短短一截的棉裤往上推了一下,傅将军那条断到大腿处的残肢便露在外面。 「你这是做什么?」屋里的女眷已经扭过头去,傅眕大惊,但没有贸然阻止他,他和惊过之后恢復平静的傅将军一样,知道傅瞻不会无的放矢。 傅瞻掀开进屋后也不曾解下的厚裘衣,露出腰间挂着的一串葫芦,在傅将军和傅眕疑惑的视线里,拿着一个黄葫芦,下一秒,傅瞻手上突然出现一个细瘦的瓷瓶。 傅将军父子皆是满目惊奇,他们看得清清楚楚,那瓷瓶是突然出现在傅瞻手里的。 不待他们发问,傅瞻已经将瓷瓶打开,从里面倒出一些透明的膏体,然后小心翼翼地涂抹在傅将军的断腿上。
第322页 紧接着,傅将军便感觉自己经常隐隐作痛的断腿出,传来一丝丝清凉,还有一点儿麻痒,但并不十分难受,完全可以忍耐。 而作为旁观者的傅眕,看得更清楚,那透明的膏体煳满断腿处之后,竟然往外蔓延了一点儿,像是长出了透明了一截腿? 「这是?」傅眕和傅将军都忍不住了,疑惑的目光看向傅瞻。 眼看着再生胶真的起效,傅瞻长舒口气,满脸笑容道:「这是再生胶,用过这个,父亲的腿就会慢慢长出来,跟原来一样。」 不光是傅将军,屋里其他人听到这个消息,皆是不敢置信,女眷们不好去看傅将军的断腿,便都来找傅瞻确认。 傅瞻差点拍胸脯保证,再生胶的效果,是他亲眼所见,同宿舍王二力的哥哥,用过再生胶之后,他走的时候,残肢都已经快长好了。 所有人大喜过望,傅将军更是难得地怔愣在那里,半晌反应不过来,他本以为,自己下半辈子就要这样窝窝囊囊的活着,哪天悄无声息的死去,没想到还有重新站起来的一天。 「小四儿,这、这再生胶是如何得来的?」傅将军问,屋里其他人也一脸好奇的看着他。 傅瞻难得见威严的父亲这般激动的样子,加上再生胶有效,他心里轻松了一大截,于是调侃道:「这是您儿子孝敬您的。」 「我儿子?」傅将军自然知道他说的不是他们兄弟俩,可是他四个儿子,老大和老三已经战死在边疆了,他哪来的其他……不对,还真有一个! 傅将军眼睛一亮:「是夏家的小元宝?」 「可不是。」傅瞻笑道:「爹,您可是收了个了不得的义子,我这个弟弟,是个小神仙吶!」 他在望乡城没少听人吹捧夏琛,那套子说辞听多了也学会了,而且见多瞭望乡城的种种,心中不免觉得,恐怕夏琛真是神仙下凡,才能庇护一方平安。 他将自己一路而去,巧遇望乡城搜寻队,然后被带到望乡城见到忘尘和夏琛的事一一道来。 路途中的艰辛一笔带过,重点描述他在望乡城的经歷,听得屋里的人都呆住了,不敢相信这个世道,真的有那么好的地方。 就连瑛娘,都听得张大小嘴巴,扒着傅瞻的胳膊急道:「四叔,真的有那么多好吃的吗?他们都不会饿肚子吗?」 傅瞻摸了摸小姑娘的头,从葫芦娃里拿出一包糖块儿和点心给她:「这是你夏叔叔给你和璇娘的,他说上次来见过你们,瑛娘还请他吃了点心。」 瑛娘见到这么多吃的,「哇」了一声,然后皱着小眉头想了一会儿,大声道:「我记得那个好看的叔叔,他还送我和姐姐好漂亮的琉璃珠。」 说完瑛娘开开心心地捧着糖和点心跟堂姐还有其他人分享,一大包点心和糖,大家却都捨不得吃,互相推让着。 傅瞻心里说不出的滋味,他低声问身旁的傅眕:「二哥,家里……」 傅眕苦笑一声,说:「是我没用,家里都快断顿了。」 傅瞻四下环顾了一圈,老太太这屋子不小,但人太多了,他带回来的东西怕是放不下。 「二哥,我们去库房。」傅瞻突然道:「我带了粮食回来。」 刚才的叙述中,大傢伙儿已经知道他回来时夏家还有孟家都给他准备了行李,心中十分感激他们对傅瞻的照顾,但是只听他说,也不知道有多少东西。 他要去库房,傅眕和傅将军从他刚才取再生胶的动作中,已经大致猜到他腰间的葫芦的作用,又见他要换地方,心里隐隐有些激动。 他们人太多,老太太行动也不方便,最后只有傅眕推着傅将军,还有大夫人和傅二嫂一起跟过去。 库房里,盛放米粮的大缸已经空荡荡,傅瞻把葫芦娃都解下来,先挑了全装粮食的一个红色大娃,将葫芦口对准大缸,顷刻间缸里堆满了白花花的大米,差点溢出来。 傅将军和傅眕还好,大夫人和傅二嫂互相搀扶着,用力揉了揉眼睛,惊得说不出话来。 她们发呆的时候,傅瞻已经装满了空着的好几个大缸,有米有面有杂粮,但都是干干净净不发霉没掺杂物石头的好粮食。 库房里空着的缸都用完了,他扭头问大夫人:「伯娘,还有装粮食的容器吗?」 「有、有……」大夫人一边答着,一边忍不住走过去,抓了一把大米摸了摸,又凑到鼻子前闻一闻,恨不得直接吃两颗,看是不是真的大米。 将军府的库房不止一个,这个库房原本是老太太院子里的私库,末日一来,那些珍贵的珠宝首饰反而成了废物,干脆腾出块地方用来存粮食。 旁边的空房间里,有收拢的各类杂物,傅眕叫个几个士兵,很快清理出一些大缸、箱子、竹筐还有各种匣子。 然后他们就跟看傅瞻使仙法一样,变出成堆的粮食、肉类、布匹、捆得结结实实的棉花、一堆糖块儿点心、肉干燻肉蛋类、看着就很好的炭,还有一起其他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是极紧缺的物资。 在场的几人已经惊得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傅二嫂看着傅瞻手里的葫芦,两眼亮得像是在看什么宝贝。 傅瞻顺便给他们介绍了一下这几个葫芦的来源和用法,听得几人都一脸惊嘆,直夸是个好宝贝,夏家少爷真是神仙手段。 傅眕看着突然被各种物资填满的库房,又开心又纠结地说:「怎的不干脆放在那宝葫里,也免得糟蹋了这些好东西。」
第323页 这大雪天潮得很,而且每天米缸空荡荡,突然多了这么多物资,见惯了大场面的傅少将军,一时间竟然有些担心弄丢了。 傅瞻又将夏琛叮嘱他的葫芦娃的时限告诉他们,然后嘆道:「可惜只能我一人用。」 夏琛把葫芦娃给他的时候,用他的血做了标记,只他和夏琛这个卡牌主人能将葫芦娃打开,要是能给其他人用,最起码在葫芦娃存续期内,他们出去搜集物资也方便一些。 其他人今天受到的惊吓和惊喜已经够多了,听他说完,倒也不觉得这是缺陷,反而觉得仙家的宝物,留存不久也是应该的,他们能用上,已经很值得庆幸了。 傅瞻倒空了几个葫芦,最后从小一点儿的黄葫芦里拿出一大包种子给大夫人,说:「伯娘,这是夏家弟弟给我的南瓜种子,不挑地儿,熟得很快,而且种一颗能来回摘五次,你拿去找人种了,咱们也好添些口粮。」 这是当初变异南瓜结的种子,作为变异植物,优良的适应性是必不可少的特性。夏琛找人试验过,哪怕是这种天寒地冻的天气,在地里它也能生长,就是长得比以往慢,但也比普通南瓜快多了。 若是弄个竹筐或者大盆,装些土种在比较温暖的室内,那长势更快,尤其是夏琛将吃不完的大南瓜卡牌拿去进化过之后,不光能反覆採摘的次数增加了,生长时间也缩短了一点儿,在室内好好养着,不到十天就能长一轮儿,摘完了第二天就长出来了。 授人鱼不如授人以渔,他给傅瞻带了这么多粮食回来,但总有吃完的一天,所以又给他装了很多南瓜种子,这么多种子,够他们吃很久了。 当然其他粮食和蔬菜种子也有一些,看来年天气暖和了能不能想法子种上。 大夫人小心接过种子,她现在是对傅瞻的话深信不疑,细緻地问清楚这南瓜如何种之后,恨不能现在就实验一番。 尤其是听说这南瓜还能摘好几回,大夫人看这些种子的眼神,活像在看什么宝贝疙瘩一般。 第174章 当天, 将军府一众难得的吃了一顿饱饭。 其实也说不上饱, 只是比起平日每人一碗清汤寡水看不见多少米粒的粥, 今次的午饭, 好歹是结结实实一碗干饭。 煮饭的时候,厨房里的下仆拿着粮食的手都在发抖,厨娘几次问将粮食送过来的傅二嫂, 这真的是今日一顿的粮食吗? 傅二嫂心中既高兴又纠结,饿了那么久,现在帝京又是极度缺粮, 哪怕小叔子一次性带回来那许多粮食,她和大夫人也是想省着慢慢吃。 可是傅瞻说,大家这段时间都饿狠了,今天这顿, 稍微丰盛一点儿不为过。 傅眕也同意了, 现在家中就他们兄弟做主,既然两人都决定了, 大夫人和傅二嫂便按量去了粮食, 然后送去厨房。 因为傅瞻带回来的粮食种类繁多, 里面精米精面虽然不少, 但比起其他粗粮, 又不是那么多, 这些又比粗粮要养人。 所以这二人取粮食的时候,就没有捡着米面取,而是掺杂了一些其他东西, 比如粗玉米面红薯之类的。 送去厨房后,这些粮食都一锅煮了,本打算煮一大锅杂粮饭,但是厨房的人习惯了饭里多添水,哪怕这次说好了是要做干饭,最后煮出来的依旧不像杂粮饭,而像杂粮粥。 不过是很稠的那种粥,里面放了大米、高梁米、粗磨的玉米,还有切成小块的红薯,又香又甜,热乎乎的一大碗,吃进肚子里,长久以来饿到快麻木的胃得到安抚,整个人的身体都轻快起来。 府里所有人的脸上都是喜气洋洋的,现在这世道,再没有什么能比吃饱饭更让人觉得愉快开心的了。 大夫人谨记着傅瞻跟她说的话,吃完饭就开始忙碌起来,恰好府中女眷那些针线活儿干的差不多了,便将人一起拉来种南瓜。 她们本来打算种在花盆里,原先都是养尊处优的人,会点儿园艺的基本都是种花,就没人种过菜。 后来傅瞻一见她们找来那小花盆,便忍不住想笑,他见过种在望乡城百姓家菜地里的大南瓜,足有手臂那么长,老大的一个横在地里。 这么一个小花盆,怕是不等南瓜长熟,就能被坠倒了。 大夫人等人听他笑完,个个脸色讪讪,将军府高门大户,再不讲究门第,娶进来的也是富裕人家的小姐,哪个下过菜地,她们怕是连完整的南瓜长什么样都没见过 平日上的那些南瓜做的小点心,一个个小巧精緻,哪能想得到整个儿的南瓜会有那么大。 好歹是长辈,而且都是女眷,傅瞻笑完得帮着解决问题,他去库房挑了个竹筐,专门拣大的挑,这个竹筐也不知道原来是做什么的,装个瑛娘这么大的小孩儿都不成问题。 大夫人与一众女眷,把花园里的积雪刨开,然后挖土装筐。 这些粗活儿她们以前从未做过,就算是末日之后,先有家将和忠僕,后有傅眕傅瞻兄弟与士兵,没什么战斗力的女眷们被护得好好的。 但是她们也在做着力所能及的事,后勤方面全靠这些娘子军,因为她们的任务比较轻松,粮食也都先紧着士兵和家将们吃。 这大雪天去挖土,也不是个轻松的活儿,积雪太深,雪花还在不断往下落,不光清理困难,地底下的土都被冻结实了,挖起来跟挖石头一样。
第324页 有士兵想来帮忙,被她们拒绝了,傅瞻把这活儿交给她们,大夫人就想着带人做好,她们不能作战杀敌,种个南瓜总不能还指望着男人们。 况且傅瞻带回来的还有其他种子,现在这种情况,缺粮食肯定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儿,以后她们得自己想法子种地,这次就当练练手积累经验了。 大傢伙儿一起努力,待到天黑的时候,终于挖了半框土回来,土被冻得太硬了,她们怕种子放进去不能活,特意将装土的竹筐子搬到屋子里,放在炭火旁边。 这边傅瞻也没闲着,他将几匹珍贵的火棉给了老夫人,告诉她火棉的用处,并把夏琛当初说的话讲给老夫人听。 老太太摸着手底下光滑绵软的料子,老年人气血衰败,怕冷畏寒,光是这么放在腿上,都觉得半个身子暖烘烘的,可见是多好的东西。 「我当初见着,就知道是个好孩子,人家大方,你们也得记着这份恩啊!」 老太太语重心长地叮嘱孙子,随后又嘆道:「元宝是个纯善的孩子,清哥儿同他在一处,总归吃不了亏,我这老婆子,也算安心了。」 傅瞻垂眸不语,他自然知道阿清待在望乡城会过的更好,否则当初也不会提都不提让他跟自己走。 但是心里说不难受是假的,他自幼优秀,骨子里总是自傲的,幼时同阿清相处,向来以保护者自居,也想过靠自己的能力让阿清过上好日子。 结果到头来,反而是他伤得阿清最深,乱世来临,他也丝毫没能给阿清庇护,甚至还受了他们家不少东西,这让傅瞻心里有些挫败。 好在傅瞻心志坚定,不是自怨自艾之人,他虽然不如夏琛有各种神异的手段,但一身武力还算不错,他会努力发展实力,日后说不得还有帮上阿清,帮上夏琛的一日。 老太太见孙儿低着头不说话,心中怅惘,她犹豫半晌,吞吞吐吐道:「你这回来,薇娘那头……」 傅瞻抬头,语气坚定道:「奶奶,就算我和阿清没了缘分,我跟薇娘也没可能的。」 谢薇是他大伯娘的娘家外甥女,说来也是个命苦的,自小没了娘,后母又是个面善心毒的,磕磕绊绊长到及笄。 谢薇貌美,后母打算将她送给一个有特殊癖好的大官做妾,那府中已经死了不知道多少美貌女子。 恰好那段时日将军府在给傅瞻相看,谢薇得知后,寻了个机会求到大夫人面前,想要嫁给傅瞻,做妾也可以。 傅瞻那时便见过谢薇,对于谢薇的哭求,他十分同情,但并没有松口。 谢薇确实可怜,但她的不幸并不是他造成的,天下可怜人那么多,他不会因为一个女子可怜,就赔上自己的姻缘。 看在大夫人的面子上,他可以帮帮这个可怜的姑娘,不管是给她寻个出路还是帮她找个和善的人家嫁了,反正不可能自己娶。 那会儿他和阿清刚刚私奔失败,阿清离开了将军府,住在以前孟家留下的一个宅子里。 他尚未死心,只想着先让阿清在外面住着,他自己想办法改变家中长辈的想法,然后好带阿清回来。 结果没等他劝动家里人,两家已经互换了庚帖,订下亲事,随后便是阿清出家,傅瞻一怒之下直接奔赴边疆。 眼看着要成亲了,男人跑了,谢薇的继母不知道是不是为了羞辱谢薇,直接将她送来将军府,哭说家里穷困养不起傅小将军的未婚妻,手段十分粗暴低俗。 但这妇人本就是个粗鄙之人,谢家也早就败落成破落户了,时不时还会来将军府打秋风。 谢薇被撵出来,除了一身衣服什么都没有,好歹还挂着傅瞻未婚妻的名号,老太太只好让人将她带进来,又收拾了个院子给她住下。 谢薇倒不是个惹事的性格,在将军府一直谨小慎微,只把自己当做来借住的客人,从不提自己跟傅瞻的婚约。 傅瞻回来后,她也没有往上凑,经常悄无声息的,很没有存在感。 末日来临,谢薇侥倖活了下来,平时就跟其他女眷一起活动,帮着做针线活和各类杂事儿。 今早傅瞻进屋,她其实也在的,只是一直缩在角落里没说话,傅瞻不知道该如何跟她相处,便也顺势当作没发现。 老太太突然提起,傅瞻以为她又要旧事重提,当即果断拒绝,他放在心里的人,就算现在已经没有可能了,他也不愿意妥协将就。 「唉,你这孩子,说什么呢!」老太太早就后悔了,她一心想着傅家的传承不能断,否则就是死了都没脸见傅家的列祖列宗,硬生生拆散了一对有情人,害苦了自家的两个孩子。 结果没几年,世道就变成了这样,有今日无明朝,谁也不上什么时候人就没了,人算不如天算,就算小四儿当初已经成亲还生了孩子,谁说得上起尸之日,那孩子会不会变成殭尸? 老太太可是亲眼看见,在她身边伺候了十多年的大丫鬟突然就变成了面目狰狞的怪物。 就算没变成殭尸,那么小的孩子,也不晓得能不能活下来,他们将军府说起来气派,那能比得上皇族吗?太子都被人给害了,这世道,谁说得准。 早知道今日,还不如让两个孩子高高兴兴结亲。 「我是想啊,你既然不打算跟薇娘成亲,就也别拖着人家了。」老太太嘆气道:「趁着我这把老骨头还活着,你们把婚约毁了,咱们再认个干亲,以后薇娘就是你妹子,若是她想嫁人,以后你们给她找个好人家。」
第325页 这法子简直说到傅瞻心坎上,虽然在他心里,跟他定下婚约的只有阿清一个人,但是当初家里给他和谢薇交换了庚帖是事实。 能把这个名不副实的婚约断掉最好,至于认干亲,老太太是为谢薇着想,想给她一个留在将军府的名头。 不然她这样一个美貌小姑娘,出了将军府,那下场可就不好说了。 傅瞻当即应下来,老夫人也累了,挥手打发他出去,自个儿盘算起解除婚约和认干亲的事儿。 没有这恼人的婚约束缚,傅瞻心里轻松一大截,想着还有事儿没做,又去找了傅眕,告诉他一个消息:「城外可能还有一批物资,得想法子取回来。」 温束告诉他的那个地方,虽然在帝京郊外,但并不在他回来的路线上,他在半路就遇见大雪,担心家里出事,就先回家了,还没去温束的庄子上查看。 虽然温束说那个地方十分隐蔽,但是东西放在外面,总是难以安心,能运回来最好。 傅眕听完又惊又喜,傅瞻带回来那么多物资,已经让他十分高兴了,没想到还有。 只是傅瞻带回来的那些,是夏家弟弟给的,那这些藏在帝京郊外的,又是哪来的? 夏家弟弟不是本地人,怎么可能会在帝京置办地产,储藏物资。 傅瞻尴尬地笑了两声,怎么说,温束给的东西他拿就拿了。看他的样子,是决定在望乡城扎根,从此不回帝京了,那帝京郊外的物资放那也没用,只会白白放坏掉或者被别人拿去,所以温束才干脆拿来做个顺水人情。 清楚归清楚,一提来源,傅瞻难免想到温束那句「谢媒礼」,真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傅小将军活到这么大,还是第一给人做媒,温束那个口气,总感觉他像是把义弟给卖了似的。 温束的身份有些不好说,从当初夏琛和温束本人的态度来看,他是不太乐意跟定国公府有太多牵扯,毕竟是人家的私事,傅瞻也不好跟兄长说太多,不然就显得太碎嘴了。 于是他含煳道:「你就当是夏家弟弟送给咱们的吧。」 这可是夏家弟弟的卖身钱啊,而且夫夫一体,温束送的跟夏琛送的,也没太大却别吧。 傅眕不明所以,但是傅瞻既然这样说了,他便不再寻根究底,把这份恩情也记在夏琛身上。 随后兄弟俩便商计起如何去取那批物资,以及哪些人去比较合适,以及该什么时候去。 时间的话,肯定是越早越好,迟则生变。 去的人,傅瞻肯定得去,一是他最清楚位置,二是葫芦娃只有他能用,不知道傅瞻在那里存的物资有多少,葫芦娃这种空间储存神器,用在这里再方便不过了。 傅眕本想同他一起去,但是家里肯定得留个能主事的人坐镇,所以他走不开。而且底下的士兵,一次也不能带走太多,得防着其他势力作乱,还得每日清理周边的殭尸。 最后决定拨出七八个好手跟傅瞻一起去,傅眕本想让他多带些人,傅瞻藉口南瓜马车坐不下拒绝了。 他带回来的那辆南瓜马车,挑的虽然不是最小型号的,但也不大,是搜寻队外出常用的那种,坐五六个人正好,七八个也不嫌挤,后厢还能放很多物资。 出发时间宜早不宜迟,但今天肯定来不及了,虽然就在帝京郊外,但帝京作为京都可不小,而且现在天亮得晚黑得早,夜里殭尸更加活跃。 傅瞻跟傅眕商量好,明天一早出发,他带挑选好的士兵们去郊外,将那批物资取回来。 第175章 出了帝京往西南方向走出十来里路, 是一片连绵的群山, 原先有消息说此处山上有汤泉,许多高门大户纷纷买了山地, 准备再次建立别庄。 后来不知怎的, 那才开出来的汤泉莫名出了问题,汤泉池子你泡死了一个勛贵家的子弟, 又有消息说那汤泉有毒,也有说此处风水不吉。 众说纷纭, 也没个确切消息,但是最后这片山地荒废了是真的。 傅瞻领着几个士兵, 按照温束给的路线,一路往上。 山林已经被皑皑白雪覆盖住, 马车上不去, 傅瞻将南瓜马车收入葫芦娃内,与士兵们一起步行上山。 原本的山路因为久无人踩踏, 已经长满荒草, 又落了这许多积雪,如不是有温束给出的路线图,傅瞻也相信他不会无端拿自己开涮, 单看这白茫茫的一片,谁能想到脚下有上山的路。 一行人跋涉前行, 山里积雪太后,一脚踩下去,半条腿都在雪里, 途中偶能见到修建了一半的破败的建筑,约莫是那些勛贵们建了一半的别庄。 被选来跟傅瞻同行的,都是身体素质上佳的好手,出发之前又做了顿好饭给他们吃,大家养足了精神体力。 他们没有在中途停留,憋足了劲儿往山上爬,温束给的地方藏在山窝窝里头,还很偏僻,一行人走了足足小半天,才找到那座几乎完全被白雪掩埋住的小别庄。 别庄修建的颇为精緻,这是当初温束备下,准备邀请夏琛一起住的据点之一,不光储存了足够的物资,屋后还有一处热泉泉眼,修了个汤泉池子。 花大力气建造的庄子,哪怕一年没人照管,也没有破败到哪去儿,依旧是个很不错的过冬取暖胜地。 傅瞻按照温束所说,找到储存物资的地窖,说是地窖,不如说是地下室,面积很大,还铺了一层石砖。
第326页 举着火把下到地下室,傅瞻和他同行的士兵全都惊呆了,隔成好几间的地下室里,堆积了各种物资,粮食腌肉布匹盐各类调料,还有整筐整筐的菜干笋干菌干之类的干货。 各种物资分门别类的储存好,每种数量都十分多,尤其是粮食,装满了一整间屋子。 「少将军,这……」士兵们转了一圈回来,已经话都说不利索了,傅瞻回来之后,他们的伙食变好了,大家都知道他带了吃的回来。 但是库房里的存粮除了傅眕几人,其他人都没亲眼见到,现在这里这么多粮食,别说是这末日之后物资紧缺的情况,就是在末日之前,除了军营粮仓,也一次难见到这么多物资。 傅眕心中也是又惊又喜,夏琛给他带回来的物资,省点儿用,今冬是可以撑过去的,他们自己再想想办法搜集一些物资,南瓜也种起来,甚至还能有盈余。 温束跟他说这里存放的有物资的时候,他以为顶多是百十斤粮食,再加一些其他物资,毕竟这片荒山的名头他也晓得,谁会没事儿在这里存太多东西。 但是有粮食就不错了,现在傅眕他们外出,在帝京城里跑一天都不一定能寻回来十斤粮,不管这里藏了多少东西,都值得他们跑这一趟。 只是万万没想到,温束竟然在这里藏了这么多东西。 傅瞻心中升起一丝丝疑惑,以温束的身份,哪怕再不受待见,也不至于在吃穿上被慢待,他何必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存放如此多的东西。 倒好似他知道会有这场灾难似的。 这个念头在脑海里闪过,傅瞻顿时一个激灵,他细细思索,将曾经听到的有关定国公府的消息全部从脑海深处扒拉出来,想从这些零碎的信息里串出一条主线。 他记得,以前温束这个定国公府小公爷,似乎声名斐然,听说是自幼聪慧,早熟稳重,年少时便有才名传出。 后来某一年,突然就没了消息,好像是生了重病被送去养病,但养着养着也没见好,从此以后逐渐消失在众人的视线里。 傅瞻虽然记不起具体是哪年,温束突然销声匿迹,但怎么想都觉得不太正常。 他是国公府嫡长子,外家还是颇有名望的世家,有外家庇护着,只要平平安安长大,定国公府迟早是他的。 如果说他是遭人陷害,这也说不通,真有这么回事,那人一开始就不会让他传出名声去,引起其他家族的注意。 再有,就算他出了事儿,当时林家也不会不管他,定国公府的嫡长子,怎么也不至于一直流落在外。 除非,是他自己不愿意回去。 那,又是什么,让温束放弃了唾手可得的富贵?就算他不慕名利,以他了解的温束的性格,也不会将属于他的东西白送给关系并不亲和的庶兄和嫡弟。 或许是因为,他知道这些富贵荣华,早晚有一日会如过眼云烟,所谓国公府嫡子的身份,甚至抵不上一袋大米? 他突然想起在望乡城的时候,听城民们吹捧夏琛,其中有一条便是春种的时候,大家都听了夏琛的,才保住半年的收成。 以傅瞻的了解,他家这个义弟,似乎并没有预测天时的能力,起初他以为是夏琛没有展现出的某种变异植物的能力,现在想来,也许是因为有人提示他? 所以,温束,是可以预知未来? 傅瞻盯着堆了好几件地下室的物资呆立良久,只觉得自己猜测的这一切,若是真的,简直可怕。 乱世已至,他跋涉千里,早就见过不知道多少各种各样的异人异能,但预知未来这种,却从未听说过。 天机不可泄露,自古以来,能知天机者,有几个会有好下场? 傅瞻忍不住想,温束为什么会告诉他这个地点,如果他能预知未来,那就该知道自己一定能看出不妥,就算不能预知,也不至于这般疏忽。 是因为相信他,还是因为「看到」他不会背叛他? 这些傅瞻都想不明白,温束这个人身上的秘密太多了,唯一值得庆幸的事,这样深不可测又邪正难辨的人,将一颗心都放在他那义弟身上,他那义弟又是个正派的。 不管如何,温束愿意送他这么多东西,这份恩情他都记在心里,日后若有机会,定会有所回报。 想清楚之后,傅瞻不再犹豫,拿出葫芦娃开始收东西。 幸好他想着葫芦娃没其他人可以用,留下也没用,就全带在了自己身上,否则这么多东西,他们几个人根本搬运不回去。 几个士兵第一次见到这般神异的手段,一个个惊讶不已,不过他们都是傅眕精心挑选出来的可靠之人,傅瞻用葫芦娃的时候倒不必避开他们。 用葫芦娃储存物资,不是想一想就行,使用者还得接触到需要装存的物资,东西太多,傅瞻花了好一会儿才全部装完。 今天走了长路,还爬了半天山,在地下室又耽误了一会儿,现在天色已经有些晚了,如果这时候下山,走到半道上天就黑了,万一遇见殭尸就糟了。 傅瞻当机立断,让士兵在别庄里清理出一件屋子,今晚先在此处住下,待明日天明再下山归家。 或许是因为深山少见人烟,没有血气引不来殭尸,此处倒是清净。温束准备的物资里什么都有,他们收拾一番,随意弄了点儿东西吃,然后又安排了人守夜,随后便各自休息去了。
第327页 * 与此同时,千里之外的望乡城,夏家一家子正在聚在正房的堂屋,气氛沉默而尴尬。 夏老爷夫妻上座,左右两侧,一边坐了夏大郎一家和夏琛跟温束,另一边,空荡荡的只有两个人,南哥儿和柳娇。 柳娇一向开朗带笑的脸上,此时也挂着几分尴尬,旁边的南哥儿却还是一脸茫然不知事的样子,看得他老子夏大郎手直犯痒。 夏琛也有几分无语,还有一丝丝庆幸,在意外发现,全家人都已经连他未来和子笺过继谁的孩子以及孩子叫什么都快想好之后,他就知道他和子笺的关系瞒不住了——虽然也没瞒过,但好歹还是得正正经经跟家里人说一声。 结果还没等他做好准备开口,他家南哥儿跟柳娇的事儿先发了。 城里有人看见南哥儿跟柳娇牵手,柳娇还穿戴着南哥儿的围巾帽子! 这可不是夏琛前世那个风气开放的社会,哪怕在那个社会,年轻的没有血缘关系的男孩女孩互相牵手戴另一人的取暖用品,也会让人知道他们关系不一般。 更别说现在了,在保守的古代,就算成了婚的年轻小夫妻,一起出门也不会牵手,显得……太暧昧了。 所以南哥儿和柳娇被撞见的这一幕,简直是在活生生向大家预告:我们俩关系不一般! 这种情况下,如果没个正经说法,日后柳娇难免面对各种不太好听的流言蜚语。哪怕她是个异人,人家私底下说,她也拦不住。 所以夏家人一听见这个消息,着急忙慌地就赶紧把柳娇给叫到家里来,想听听这姑娘是什么意思,也是想把她跟南哥儿的事先定下来。 有侄子顶在前头,好歹他和子笺确定关系的消息放出来,不会让全家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他们身上。 夏琛就很担心,他一跟家人坦白,爹娘机会给他和子笺办结契礼,毕竟在他们眼里,恐怕他们两个早就是老夫老夫了。 现在南哥儿捨身而出,他也多一些跟子笺相处磨合的时间,用来适应两人突然变化的关系。 第176章 「那什么, 娇娘啊。」巧娘面带尴尬地开口:「这事儿本该由我们同你长辈来谈, 只是你一个小姑娘独身一人,只能跟你说了。」 巧娘对柳娇本就没什么意见,甚至早就当作自己的儿媳妇来看待了,只是自家儿子不开窍,每次提起都是一副「我和柳娇是兄弟」的表情, 气得巧娘真想揍儿子。 大儿子一心扑在训练和公事上, 身边连个关系好点儿的女性朋友都没有,为了不让二儿子跟他哥一样继续打光棍,巧娘真是操碎了心。 她本来打算趁着冬日大家都闲,多邀请柳娇来家里做客, 同时让小叔子好好给自家蠢儿子上上课,好让他开窍。 想到这里巧娘就气,明明是一个祖宗, 怎么小叔子就处处聪明处处好, 就连亲事,人家看上了人, 立刻就哄到身边慢慢培养感情, 轮到自家儿子,就跟个棒槌一样。 柳娇再冷静成熟,也只是个年轻的小姑娘, 感情方面的事儿,经歷的真不多。 她自小身处的环境,身边的人一个个心眼子多得跟马蜂窝似的, 心眼少的根本就活不下来。 当初遇见夏琛一行人,因为她的身份,大家对她多有防备,只有南哥儿,只要不抢他吃的,就能开开心心跟人好,再简单不过的性子。 柳娇就喜欢跟这样单纯的人打交道,心不累。 说话也不用再三思索才敢说出口,说错了话南哥儿也根本不会放在心上,他一般不会生气,就算生气了,也很容易哄好。 他性格单纯但不蠢,城里有年轻姑娘看中他的身份,想嫁进夏家享福,用手段勾引南哥儿,结果被南哥儿毫不客气的拆穿了。 这些事南哥儿都不在意,也不曾跟家里人说过,他每天都开开心心的,认真工作,挣了钱就买好吃的,伤心失落生气愤怒这些坏情绪,好像在他身上永远存留不久。 柳娇越发喜欢跟南哥儿相处,跟他一起的时候,好似生活都变得轻松起来,没有什么事儿是一顿好吃的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顿。 至于南哥儿喜不喜欢她,柳娇自己也不敢肯定,但她想,应该是有一点儿喜欢的吧,毕竟她是除了南哥儿家人,唯一能从他手上分享到食物的人呢。 巧娘继续说道:「娇娘啊,你和南哥儿……若是你愿意,咱们就把你们俩的事儿定下来,好歹先有个名分,免得那些碎嘴的婆子们背后说闲话,你觉得如何?」 要她想,最好早点办喜事,只是人家姑娘脸皮薄,她不好直接说,先订婚下聘,其他的再慢慢商量。 柳娇慢慢地红了脸,低着头偷偷看了身旁的南哥儿一眼。 南哥儿虽然还是一脸茫然,但也感觉到他娘的话有些不对,忙道:「娘,什么事儿啊?!」 巧娘要气死了,她瞪了自家傻儿子一眼,见柳娇已经羞的头都不抬了,恨声道:「当然是你和娇娘的喜事。」 南哥儿大惊失色:「什么喜事?我和娇娘哪来的喜事?!」 不待巧娘说话,夏大郎忽地一下站起来了,厉声道:「你不检点,牵人家姑娘的手,毁人家清白,现在还敢说这种话,看我今个儿不好好练练你这身皮!」 「我没啊!」南哥儿吓得一蹦三尺远,几乎要抱头鼠窜了:「柳娇忘了戴手套帽子,我把自己的给她,咋就成牵手了?!」
第328页 冬天商铺不怎么开张,南哥儿买不到零嘴可馋坏了,今个儿柳娇说给他送点儿吃的,他拿了东西,两人站一起说话。 他见柳娇没戴帽子手套,冻得瑟瑟发抖,想着自己皮厚,冻一冻也没关系,柳娇这样的小姑娘都娇得很,不禁冻,就把自己的帽子和手套摘下来给柳娇。 他个高手大,手套也大,柳娇手小,戴上一只,手套要掉不掉地拢在手上,另一只戴起来更不方便。 南哥儿见了,也没想太多,把柳娇给他带的零嘴儿往衣兜里一塞,然后帮着柳娇把手套戴好。 结果让别人看见,就是南哥儿捧着柳娇的手放在胸前,别提多亲密了。 「你闭嘴!」巧娘大喝一声打断南哥儿的话,不管南哥儿是不是真的给柳娇戴手套,两个孩子交往过密是真的,柳娇的名声出现瑕疵也是真的。 而且看柳娇的意思,是喜欢南哥儿,就算南哥儿不愿意,也不能当着人家姑娘面这般下面子。 可是南哥儿该说的已经说完了,柳娇脸色一白,勉强笑了一下,挡在夏大郎面前不让他动手,低声道:「夏伯父,夏伯母,南哥儿说的没错,他只是好心借我手套,并没有做错什么,你们不要责怪他。」 「对啊对啊,你们看柳娇都这样说啦!」南哥儿站在柳娇背后,看不到她脸上的表情,以为柳娇只是单纯地在维护他,顿时开心起来。 柳娇脸色更加难看,脸上的笑已经维持不住了,夏夫人捂住额头,巧娘更是气得话都说不出来。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她们继续说合,到好像是在逼着南哥儿低头似的,柳娇是个骄傲的姑娘,必不能接受。 柳娇白着脸,礼貌地跟屋里众人打了声招唿,然后就告退要走。 南哥儿偷偷打量了一番长辈们的脸色,总觉得柳娇走了自己要倒霉,于是殷勤地说:「都这么晚了,留下吃顿饭吧,我娘下午还去买了只肥鸡回来,炖汤喝最鲜了。」 柳娇怎么可能会留下吃饭,她刚要拒绝,一直沉默的夏琛突然叫住她:「请等等。」 他身份超然,不说话也就罢了,一旦开口,柳娇怎么也得给个面子。 南哥儿还以为小叔是在帮他,刚要笑,就听夏琛说:「你觉得,我小师弟如何?」 不光屋里其他人,就连当事人柳娇都一脸茫然:「什么?」 夏琛微笑道:「是这么回事,我那小师弟,你也认识,长相俊美为人正派性格温和,有才华有能力,而且他跟孟先生一样,都只打算一生一世一双人,不纳妾不二心。」 他这副赤.裸裸地做媒口吻,惊得大家下巴都快掉了,今天找柳娇过来,不是商量她跟南哥儿的事儿吗?怎的突然就换人了?! 唯有南哥儿还一脸茫然地看着夏琛,不知道他小叔突然提孟明峻做什么。 柳娇也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一招给打蒙了,不等她反应过来,夏琛已经继续道:「师娘一直发愁师弟的婚事,恰好我问过师弟,他对你的印象很好,还跟我夸你来着。」 「不是,我……」柳娇懵完了,哭笑不得地想拒绝,夏琛却不给她机会,抢着道:「要不你跟他多相处相处,就知道了,也不用做别的,小师弟也挺爱吃东西,你就跟对南哥儿一样,平时多给他送点儿吃的……」 「不行!」不待他说完,南哥儿着急地打断他。 柳娇怎么能给别人送吃的呢?她每次攒的好吃的,除了给那几个小崽子,都是给自己的,那么多好吃的,给了别人他不是没有了吗? 「为什么不行?」夏琛斜他一眼,不客气道:「柳娇愿意送好吃的给你,是人家姑娘好心,你还赖上人家了?」 南哥儿又气又急,大声道:「我也给她送吃的了!」 「吃不完的就给人家,你还好意思说。」 「我没有!」南哥儿吼得超大声:「我最喜欢吃的牛奶糖我都没捨得吃,我也给她了!」 他也不是真不知好心只进不出,柳娇对他好,送了他那么多好吃的,他觉得好的东西,也会给柳娇留着。 夏琛愣了一下,他是真不知道有这回事,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故作不屑地哼了一声,说:「你那几颗糖值什么,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吃了人家柳娇多少东西。」 「我、我……」南哥儿气得说不出话来,又不敢跟夏琛动手,把地跺得闷响,两脚下去把地砖踩裂了。 夏大郎一蹦而起,冲上去就锤他:「你个败家子儿,你想干啥,拆屋子啊!」 其他人这会儿也反应过来了,夏夫人巧娘他们就看戏,柳娇怔怔地看了眼被打得嗷嗷叫的南哥儿,嘴角控制不住地上翘。 办法奏效,夏琛怀着死活说不通这榆木疙瘩的怨气,火上浇油道:「对了,你日后别老是去找柳娇了,自个儿去钓鱼捉兔子,人家姑娘以后嫁了人,哪能跟你到处跑,不像话。」 正转圈挨揍的南哥儿突然不躲了,夏大郎收手不及,一巴掌拍在他背上,「砰」得一声闷响,巧娘当时脸就变了,打儿子是一回事儿,下狠手又是另一回事,咋能没个轻重。 好在这会儿还有更重要的事儿,她才没爆发,夏大郎讪讪地收回手,悄莫坐回去,夏夫人一巴掌拍在他胳膊上,算是替孙儿报报仇,巧娘也气哼哼地拧了他一下。 「你不跟我出去玩儿了吗?」南哥儿怔怔地看着柳娇,眼眶有点儿红:「我下次不抢你的鱼了,兔子腿给你吃,要是、要是你不想捉鱼逮兔子,我们去玩儿别的啊,你上次不是说我小叔堆的那个雪人好看吗?我给你也堆一个行不行……」
第329页 柳娇眼眶也跟着红了,她脸上的表情似哭似笑,刚要说话,夏琛冷酷无情地替她回答了:「不行,你看看嫁了人的姑娘,哪个会跟别的男人出去玩儿,你可别害人家。」 「对了,平时也要保持距离,别动不动就去找人家。」 南哥儿急了,用力抹了把脸,急声道:「柳娇,你别嫁人啊!」 作者有话要说:  南哥儿:过来,我们打一架!敌视.jpg 孟小师弟:哈喽,你有事吗?看见我头上的锅了吗? 第177章 这次不用夏琛说话, 巧娘这个亲妈亲自补刀:「凭啥啊,你凭啥要人家姑娘别嫁人, 欠你的啊?!」 说完好似自言自语一般愤愤不平道:「我也觉得人家小孟先生比你好, 幸亏没给你们俩定亲, 不然多耽误人家娇娘。」 南哥儿已经顾不得生气了, 他脑中灵光一闪,大声道:「柳娇, 我娶你,你嫁给我吧!」 只要柳娇嫁给他,他们一起干什么都可以, 不管他是真的给柳娇戴手套还是牵她的手, 都没人能再说什么闲话。 他可以天天同柳娇在一起,就像他小叔和他那个大少爷一样。 傻儿子终于开窍了, 巧娘都快老泪纵横了,好好一儿媳妇都差点儿让儿子作没了,她气得差点儿没晕过去。 幸亏小叔子靠谱,三言两语将局面拯救回来。 巧娘激动地朝柳娇看去, 见着姑娘虽然红着眼眶,但脸上却带着笑,就知道有门,当即心中大喜。 这儿媳妇, 到手了! 然而夏琛好像入戏太深,棒打鸳鸯上了瘾,对着南哥儿穷追勐打:「嫁什么嫁, 你有啥啊张口就要人家姑娘嫁你。房子有吗?积蓄有吗?聘礼拿的出来吗?」 南哥儿:「……」 都没有,他的钱都拿来买吃的了。 把侄儿打击得蔫头巴脑,夏琛又去劝柳娇:「小姑娘眼睛可得放亮点儿,别轻易被骗了去,宁信世上真有鬼,莫信男人一张嘴。他随便说说你就随便听听,千万别往心里去。」 夏琛宛若拯救被骗失足少女的正义人士,甚至不惜将自己也骂进去。 南哥儿急得满头大汗,委屈地快哭出来了:「小叔,你是我亲小叔吗?」 哪有这样的,不帮他就算了,还老是拆他的台。 夏琛冷笑一声:「我是不是你亲小叔,你问问你爷爷啊!」 南哥儿一个激灵,扭头一看,他爷正虎视眈眈地看着他,大有客人一走就让他知道知道自己姓啥的意思。 南哥儿那点儿火气瞬间萎了,他偷偷看了眼柳娇,柳娇安安静静地立在那里,没有反驳他小叔的话,但也没有认同。 「我、我能攒钱。」南哥儿不是笨,他只是懒得想,这会儿下定决心,他开始积极思索解决的办法。 他转身走到柳娇面前,难得一脸正色:「你等等我好不好?最多一年,我肯定能攒够聘礼。」 以前他的快乐是每天都有好吃的,现在他的快乐是能够和柳娇一起吃好吃的,如果少了柳娇,那份快乐好像一下子变得单薄了。 所以南哥儿想,他可以先忍一忍,不买好吃的了,把自己的工资全都攒起来,护卫队收入不低,他多接些巡逻任务,等天气暖了雪化了,找个搜寻队加入,再赚一些外快,很快就能攒够聘礼钱的。 柳娇捂着脸哭起来,她喜欢南哥儿单纯和孩子气,但是她不知道,一个男人太过孩子气,喜欢他的女人会有多辛苦。 刚刚南哥儿反驳他们的关系,甚至笑嘻嘻一点儿都没感知到她难过的情绪的时候,柳娇有一剎那,真的差点哭出来。 幸好。 幸好夏少爷帮她点醒了南哥儿,否则就算他们真的在一起了,她不知道她会不会有一天因为感受不到南哥儿的在乎而放弃这份喜欢,他们会不会成为一对怨偶。 「你、你别哭啊!」南哥儿慌了,他第一次见柳娇哭,他不喜欢女孩子娇娇弱弱动不动就哭,柳娇从来都是飒爽开朗的,所以他喜欢跟柳娇相处。 可是现在柳娇哭起来,他不但没有看见别的女孩儿哭的时候那种厌烦和想要躲避的感觉,反而觉得心口一抽一抽的疼,特别难受。 「柳、娇娘,你不要哭,我、我这些都给你……」南哥儿以前都是柳娇柳娇的叫着,这会儿却鬼使神差地跟着他娘一起叫了一声「娇娘」,还慌手慌脚的把自己兜里揣着藏着的小零嘴都拿了出来往柳娇面前送。 坐而看戏的巧娘瓜子都快嗑不下去了,她是真没想到,这辈子还能看见自家这不开窍的傻儿子哄小姑娘哟。 唏嘘完了又有点儿酸,养这么大的一儿子,也没从他手里得过点儿他攒的小吃食,真是白养了。 小叔子说的真对,就该让这小子自己攒钱出聘礼,她这个当娘的把儿子拉扯到这么大,已经很尽心了,顶多帮他周全一下婚事,其他的,就让这小子自己准备。 柳娇哭得呜呜咽咽不能言语,南哥儿在一旁忙着哄,夏琛歪头看了会儿,挑起嘴角笑了笑,觉得自己真是个十分称职优秀的长辈,特别擅长调.教熊孩子。 为了侄儿未来的幸福生活,他应该一次给他整明白了。 于是夏琛一把拽过南哥儿,语重心长道:「光有钱可不够,求亲之前,你可得想清楚,娶了人家姑娘,以后就得敬她重她爱她护她,不让她受委屈,让她过好日子,你觉得你能做到吗?」
第330页 南哥儿觉得自己也想哭了,他把头点的下巴都快出残影了:「能啊,我肯定能,娇娘,我一定会让你过好日子的。」 所以小叔我可求求你了,快闭嘴吧! 柳娇被感动得不行,她都顾不上夏琛给她使的眼色了,哽咽着道:「我等你,等你多久都行,我可以不要聘礼……」 「不行不行,得要的。」南哥儿一旦开窍,脑瓜就灵活得不得了,抢在所有人之前先开口道:「别的姑娘有的,我都应该给你。」 完了又讨好地对夏琛说:「我得向我小叔学习,像他对温、温叔叔一样对你好,是吧小叔。」 他还顺口改了一下称唿,成功换来温束一个难得的赞赏加鼓励的笑容,当即心中大定,觉得自己这回表现超好,他小叔肯定不会再继续为难他了。 夏琛:「……」 我觉得你在报復我,而且我有证据。 「说你的事儿,别扯些有的没的。」 夏琛不敢去看旁边的温束,也不敢去看屋里其他人的脸色,强撑着一副淡定模样安排道:「人姑娘既然答应了,那就先定个亲,什么时候你攒够钱娶媳妇了再说成婚的事儿,要是你一年还没攒够,人家姑娘有别个追求者,你也不许拦。」 「我肯定能攒够!」南哥儿攥着拳头大声道:「柳娇会嫁给我!」 「跟我嚷嚷没用,看你自己表现。」夏琛冷着脸道。 巧娘看够了热闹,这会儿也该轮到她出场了,连忙走过去亲热地挽着柳娇胳膊,留她在家里用饭。 转脸对上自家蠢儿子,又冷下脸道:「没点儿眼力见儿,还不去打盆热水来给娇娘擦擦脸。」 「唉。」南哥儿应了一声,转身就跑出去了。 巧娘拉着柳娇坐下,夏琛也坐回自己的位置,心累无比地端起茶盅准备喝口茶水。 「冷了。」 刚碰到杯子,手就被抓住,温束将他杯里的残茶泼掉,从茶壶里倒了杯温热的茶水塞进他手里。 夏琛匆匆道了声谢,捧着杯子低头喝茶,掩饰自己不太自然的表情。 「我也能做到。」温束却突然开口道。 「什么?」夏琛不明所以。 温束轻笑一声,学着夏琛刚才的语气一字一句重复道:「敬你重你爱你护你,不让你受委屈,让……」 夏琛一口茶差点喷出来,扑过去捂住温束的嘴,不让他继续说下去。 温束虽然没用太大的声音,但也没有可以压低声音,这么近的距离,旁边坐着的夏家人和柳娇这个半个夏家人,几乎都听见了他说的话。 夏琛已经窘得快抬不起头了,他教训南哥儿的时候一套一套的,轮到自己身上,特别容易害羞不好意思。 他只顾着害羞了,忘了自己准备跟家里人坦白关系但还没说出口。 于是屋里其他人同时露出担忧的表情,夏夫人和巧娘怕夏老爷生气,夏老爷怕老妻接受不了,等眼神一对上,哦豁,你们怎么都知道。 大傢伙儿一下子都有些懵,搞不清楚怎么回事,难道是元宝他已经做好其他人的工作了? 还是夏老爷最先回过神,他觉得自己作为见过大场面的人,应该比其他人能担事儿。 「你给我起来,看把人家子笺压的,多大人了像什么话?!」 风水轮流转,刚才夏琛坑侄子坑得风生水起,转头被自家老爹训得灰头土脸。 夏琛跟温束亲密惯了,扑过去压在他身上也没觉得不对,温束还伸着手臂护在他身侧怕他撞到桌子,但在老爷子看来就有些欺负人了。 夏琛连忙坐直了,一眼看过去,他娘他嫂子脸上的表情都有些纠结,他立时反应过来,露馅了。 也就是慌了那么一瞬间,夏琛便冷静了下来,反正本来就要说的,趁此机会坦白了也好。 他握住温束的手,郑重道:「爹、娘、大哥、嫂子,我和子笺在一起了。」 夏大郎自从失手把儿子打响了,被媳妇强势镇压不许说话,这会儿没忍住接了一句:「你们不是早就在一起了?这是准备结契?」 夏琛:「……」 嫂子你下手真的太轻了,太轻了! 「我有积蓄,结契礼需要什么,我明日便去准备。」 结契跟成婚不同,没有男方跟女方下聘的环节,而是结契双方互换结契礼,通常都是给对方准备的礼物。 温束脸上的笑简直不要太灿烂,要不是现在外面漆黑一片,他恨不得现在就去把结契礼准备好。其实他早就想准备了,只是现在世道变了,以前规制里的东西可能不适用,他想先问问夏琛的意见。 作者有话要说:  採访一下连看两场却始终没有台词的东哥儿,您对这两场定亲活动有什么看法吗? 东哥儿(精神恍惚):有…… 首先,感谢各位长辈对我的忽视,这是对我最真切的爱护。 其次,没房、没车、没积蓄、没女朋友,不打算成亲。 最后,祝小叔和温叔叔结契快乐,白头偕老! 第178章 屋子里一片寂静, 任谁都能看出温束脸上的笑容有多开心多期待。 夏琛同样能看见,他甚至还能感受到扶在自己腰后的那只大手正克制不住地微微收紧, 轻易暴露了主人紧张的心情。 他微微垂下眼睫,子笺此刻的表现,一点儿都不像一个刚刚了解到自己心情的开始恋情的人, 反而像是期盼已久, 久到他难以压抑自己内心的渴盼。
第331页 这般矛盾的情态,让夏琛不免深思, 子笺是否真的如他所以为的那般单纯,他曾经那些亲密暧昧的话语言行, 是否真的只是无意, 抑或根本就是他自己自导自演。 作为当事人,他久不开口, 夏家其他人也隐隐察觉出不对, 个个都沉默着不敢说话。 温束脸上灿烂的笑容渐渐转淡,熠熠生辉的眼眸染上一层暗红血色,他手指用力, 手臂牢牢锁在夏琛腰背上, 声音低哑微喃:「怎的, 元宝不愿同我结契?」 「你抓疼我了。」夏琛拧眉出声。 温束立刻松了手劲儿,尔后轻柔地在他后腰处揉按片刻。 夏琛扭头看去, 身旁之人眼睑低垂,脸上的表情恢復了往日寡淡冷漠的样子,眼里氤着一层血色, 显然主人在竭力压抑那些不好的情绪,但是手上的动作却无比温柔。 夏琛的心一下子软了,他知道这人有多桀骜不驯,偏偏在他面前卸下所有防备,恨不能将他护在羽翼下,不让他收到丝毫伤害。 他长嘆口气,罢了,便是真的骗他,总归那一颗心是真的,他既已经收下,便该细心呵护好生珍藏,不叫他伤心难过。 这般想着,夏琛反握住温束的手,轻声道:「我也有积蓄,只是我的结契礼还未备好。」 温束蓦然抬头,眼底是不容错辨的欣喜:「元宝,你……」 夏琛沖他笑了一下,转头对夏夫人和巧娘说:「娘,大嫂,我不太清楚结契礼应该备下哪些东西,烦劳你们帮我列个单子,我好去准备。」 他以前从未想过自己会跟一个男人结契,自然不会去了解这方便的信息,此时只能求助于两位长辈。 「欸,保准给你列好。」夏夫人和巧娘皆一口应下,喜笑颜开,她们心中早就接受了温束的身份,既然如此,两人能正式结契,便是喜事一件,家里也算是添丁进口了。 「请也给我一份。」温束出声恳求,夏夫人和巧娘自无不应,看着两个孩子交握在一起的手,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他们今日本来是打算敲定南哥儿的婚事,没想到这小子死不开窍差点儿把媳妇气跑了,虽然最后结果是好的,但看样子两人的婚期怕是得往后推一推。 好在阴差阳错的,先把夏琛和温束的事儿定了下来,他们两情相悦,也没有其他方面阻碍,备好结契礼之后,就可以办喜事了。 至于结契礼,对于其他人可能会比较花费功夫,或者根本凑不齐,但对于夏琛和温束来说,却都不算事儿。 夏琛不用说了,整个城市的物资都尽他取用,空间里还有各种库存的好东西,实在想要点儿稀奇的,为了自己的终身大事,他也不吝于砸下巨额金子去抽奖池刷礼品。 而温束这边,他虽然孑然一身,但不代表他没钱,望乡城建设至今,他帮夏琛做的事儿可不少,不管是城墙设计督建还是训练护卫队,夏琛都是给他计算了工资的。 只是他平时吃用都是夏琛备好的,也懒得去领那份钱,于是夏琛便将他的工资单独存起来,只等他要用的时候拿给他。 这是夏琛自己记着的,也跟温束说过了,不过温束并没有放在心上,也没打算管夏琛要。 他既然知晓会有末日,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告诉傅瞻的那个物资点,只是他囤积物资的数个据点之一。 温束有手段有谋略有身份有人手有钱财,想弄些据点出来,简直不要太容易,而且为了隐蔽性,他选择的都是荒僻的地方,既不容易被发现,买下土地的时候还十分便宜。 现在这世道,他随便去掏个物资点,拿到的物资能换到他想换到的任何东西,以前是夏琛什么都不缺,他懒得跑,也不想离开他,如果真用得上,他自然是愿意走这么一趟的。 经过这一遭,夏琛和温束的关系算是定下来了,只等两人备好结契礼,便可正式结契。 屋里的夏家人都是喜气洋洋,柳娇这个半个夏家人,刚还哭得直抽抽,就这么一会儿,情势变得她都没反应过来。 等醒过神,她眼泪都忘了,忙不迭地先跟夏琛和温束道了声「恭喜」。 她是真的感激夏琛,不管是当初同意带她一起来望乡城,给她一个容身之所,还是刚才出言帮他说话。 她自己能与心悦之人共结连理,也很替夏琛欢喜,他能与相爱之人共度余生。 夏琛微带着点儿羞意跟柳娇道谢,温束也难得地对外人有个好脸色,笑容温和地跟柳娇点了点头,很客气的说:「也恭喜你。」 未来的一家人能相处融洽,夏家人都十分开心,乐完了,巧娘忽然想到夏琛开始跟南哥儿说的话,一拍大腿,小心询问道:「元宝啊,你先头说的,小孟先生他……」 他们两家关系好,若是小孟先生真对柳娇有点儿意思,他们倒不至于有什么想法,就是觉得怪尴尬的,得把这是了解了,免得以后年轻人相处不自在。 柳娇听见这个问题,也将目光投向夏琛,她跟孟明峻打过交道,尤其是城市建设之初,毕竟那会儿什么都缺,经常需要她的异能,孟明峻又总理各项杂事,时常需要请她去帮忙。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孟明峻会对她有什么想法,明明平时也没见他对自己有什么特殊表示。 非要说的话,态度比较和善就是了,不过他本就是性格温和的人,也说明不了什么。
第332页 夏琛听见巧娘的询问,愣了一下才反应她问的是什么,当即笑起来。 巧娘不明所以,问:「你笑什么?」 夏琛轻咳一声,道:「师弟确实跟我夸过柳娇,说她异能极好用,希望调她去行政厅帮忙。」 这他可没说谎,被巨额工作忙昏了头的小孟先生,对任何能帮他减轻工作任务的人都抱有极大好感。 夏家人这才明白,感情是这种夸奖,夏琛说话说一半藏一半,故意诈南哥儿呢! 「你这个坏小子。」夏夫人哭笑不得,拿指头点点他:「有你这么坑侄子的吗?」 夏琛义正言辞道:「我这是挫折教育。」 要是没他,南哥儿的媳妇儿早就跑了。 大家于是都笑起来,就连柳家也红着脸偷笑,屋里充满了快活的气氛。 恰此时,房门突然被撞开,南哥儿一手拎着个壶口还冒烟的大铜壶,一手提着铜盆夹着毛巾,满头汗的走进来,边走边嚷嚷着:「你们笑啥,那么大声,我走门外都听见了。没热水了,我现烧的,柳、娇娘你来洗洗脸。」 「自然是有开心的事才笑。」巧娘瞥了眼蠢儿子,这么傻,幸亏有个聪明的小叔子照看着。 屋里其他人喝茶的喝茶嗑瓜子的嗑瓜子,没一个拆巧娘的台,只有东哥儿同情的看了弟弟一眼,心中越发坚定了抱紧小叔大腿的决心。 待客的屋子里并没有放用来洗漱的用具,脸盆还是南哥儿去自己屋里拿的,他将盆子放在桌上,就想倒水喊柳娇来洗。 巧娘快被他蠢哭了,哪个年轻姑娘好意思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梳洗的,她一把推开傻儿子,拉起有些无措的柳娇,和善道:「走,先去我屋里梳洗。」 说完又白一眼南哥儿,没好气道:「把水拎上。」 「哦。」南哥儿听话地拎起水壶跟上,走出两步,又跑了回来,凑到夏琛身边腆着脸道:「小叔,把你擦脸的那个东西给我点儿呗。」 第一瓶擦脸霜已经用完,只能用后来抽到的宝宝擦脸霜的夏琛老脸一红:「什么擦脸的东西,我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用那种东西,你去问娘要。」 南哥儿今天的脑子大概在哄媳妇的时候已经用完了,直挺挺地怼了回去:「就是你每天擦脸的那个奶白奶白的,还香喷喷的东西,你给我点儿嘛。」我好给我媳妇儿用。 夏琛又气又羞,面红耳赤道:「没有,赶紧走!」 「有!我看见了,那次你没涂好,还是温、温叔叔给你擦的!」南哥儿说着转头向温束求助:「是吧温叔叔。」 夏琛眼前一黑,恨不得将这个不孝顺的熊侄子给灭口了。 偏南哥儿极没有眼色地还看着温束,等他给自己作证,屋里其他人,长辈们看热闹,东哥儿捂脸嘆息一声,觉得这弟弟怕是救不了了。 只有柳娇心有不忍,想去拉南哥儿离开,被看戏上瘾的巧娘一把拉住。 夏琛着火的眼眸朝着温束瞪去,大有你敢说是我就连你一起收拾了的气势。 温束抿唇忍笑,虽然自家小孩这副羞怒的小模样挺好看的,但是为了不在自己的亲事上凭添阻碍,他捏了捏夏琛的手以示安抚,然后对南哥儿说:「那是我给你小叔调制的乳膏,你若是想要,我将方子给你,你自去自己调配了便是。」 言下之意,我给你小叔做的东西你就别要了,真想讨好媳妇儿,跟我学学,自己去做。 南哥儿信以为真,既然是温束送给他小叔的,那他确实不太好意思要,便挠挠头走了。 南哥儿一走,看戏的夏家人为免对上明显在气头上准备找事儿的夏琛,一个个打着哈哈都说有事,忙不迭地跑了。 人都跑了,夏琛气没处发,恨恨地捶了下桌子。 温束张开手掌包住他的拳头,举到自己唇边亲了亲,嗓音含笑道:「真生气,我帮你把他收拾一顿,做什么糟蹋自己。」 「算了吧。」夏琛拒绝了,到底是自己亲侄子,万一真被子笺打残了咋办,反正他想收拾这小子,有的是办法。 说完他想起刚才温束的话,挑眉看他:「你还是先想想,万一南哥儿来管你要方子,你给他什么。」 温束将夏琛的手包在自己手里,一边揉捏着一边漫不经心道:「那就给他写一张。」 夏琛惊讶道:「你真的会?」 温束点点头,不甚在意道:「嗯,以前看过,我母亲的嫁妆里,也有一些不错的方子。」 这些都是大家族女眷的秘方,温束他娘出身世家,自然也有这样的方子。 「好用吗?都有什么功能?防冻防晒?」夏琛来了兴趣,奖池里奖品种类繁多,对应的就是想特定去抽什么就比较困难了。 如果温束能自己做这些东西,他就不用费劲去抽奖了。 「都有,应该效果还不错。」温束一边回忆一边答道,他记得林家那些女人保养得都十分精细。 而且除了防冻防晒,还有沐浴后涂抹在身体上使皮肤嫩滑的,长期食用使身体含香的,甚至是……助兴的。 想到这里,温束眸光微闪,突然想起自己好像没有最重要的一种方子,毕竟他以前从未想过,会同男人结契。 他将此事记在心里,默默标了个重要标志,面上却一派淡定,十分温和地对夏琛说:「等我寻了材料,想要什么我给你做。」
第333页 对温束心思一无所知的夏琛,只顾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语气惊奇道:「子笺你太厉害了吧,你还有什么不会的吗?!」 第179章 在夏琛和温束、南哥儿和柳娇的婚事宣布之前, 望乡城先后有几对年轻人结成伴侣。 本来一般人家结亲,不会选在冬日,尤其是这样积雪深厚寒风肆虐的天气, 光走一遍礼就能把人折腾得不行。 但是前一年大傢伙儿几乎忙碌了一整年, 没谁有个空闲的时候, 年轻人想谈个恋爱都没工夫, 更别说费事费力的婚事。 这冬天一闲下来, 除了必须继续工作的少数人,大部分人都十分清闲, 后来夏琛又开放了大食堂给他们作为活动场所, 更是促进了年轻人的交流。 有那么几对, 慢慢看对眼, 互相有点儿意思,这个时代不讲究先谈个恋爱,不合适了就分手, 一般互相有好感,年岁又合适, 就可以商量婚事了。 加上现在的世道不如从前,婚礼好多步骤都要变, 不说别的,就说那下聘, 往日那些惹人眼馋的聘礼,现在很多都不合用了,甚至不如一袋米一匹布更受人欢迎。 而年轻男孩在婚姻市场上的受欢迎程度, 也是根据他们各自的能力、工作发生了改变。 最受欢迎的肯定是异人,不晓得哪来的说法,说异人生的小孩,很有可能也是异人,因此城里的异人都受欢迎极了。 只是普通人自知配不上,不敢妄想,顶多有那么些生的漂亮的姑娘和俊秀的少年,往他们面前多凑一凑,指望能用美色打动异人。 孟明峻易杉这种行政人员跟护卫队成员的受欢迎程度不相上下,家长们看中行政人员工作稳定安全,手里还有权力,年轻的小姑娘们崇拜威武英挺的护卫队,觉得有安全感。 异人不敢随便攀附,这两者在冬日倒是多了不少人说亲,原先干媒婆的那个老婶子,又重拾自己的饭碗,整个冬天几乎跑遍了所有的住宿区。 就连夏家和孟家,也没逃过去,夏家是来给东哥儿说亲的,孟家自然是孟明峻。 除了这两类,原本的清河村的年轻男孩,在婚姻市场上也占有一大优势——他们有房。 后来的城民住房是租住,按照夏琛的意思,后期会开放住房购买,但是现在,大部分后来的单身小伙儿,都住的是四人间。反正一个单身汉也要不了那么多地方,还不如把钱攒着买点儿其他得用的东西。 然而要结婚就不成了,别的不说,总不能让新娘跟他一起挤四人间的单人架子床吧。 所以要么是家里本就有房,结婚后家里人自行调配出给新人住的地方,要么就是手里有积蓄,能自己租一间屋子,就算租不起套件,一个单人宿舍也够年轻的小夫妻先住着了。 一旦有这种人情交往,难免发生矛盾,以前没关注的时候,好像都不存在,等自己要结契了,耳边好像出现的都是这方面的八卦。 于是夏琛听到了诸如: #本地有房独生女看上一穷二白外来打工仔,父母不同意棒打鸳鸯# #好兄弟喜欢上同一个姑娘,姑娘嫁给了另一个男人,这俩好兄弟在一起了(?)# #姑娘倒追某护卫队成员,谁知这位兄弟看上了姑娘的哥哥(??)# 夏琛:「……」迷茫.jpg 「所以现在结契其实这么普遍的吗?」他对着跟他分享八卦的巧娘发出疑问,听了三个八卦竟然一半都是讲男男关系。 巧娘正在做一件红棉袄,是准备送给自己准儿媳的,闻言道:「嗨,这不是姑娘少嘛,那么多单身汉,娶不着媳妇也想找个伴儿,可不就朝自己兄弟下手了。」 话糙理不糙,因为古代社会的重男轻女思想,其实从某种程度上,男女比例一直是失调的,高门大户三妻四妾,乡下穷苦人家可能一屋子光棍。 军营里的那些老兵,更是从小光棍熬成老光棍,得亏夏琛他爹年轻的时候长得俊,把夏夫人骗到手了才被征去当兵,否则等他退伍回乡,照样是个老光棍。 也就是国家常年征战,且多有战败的时候,才会因死亡的战士过多,女性比例提高。 末日一来,女性作为体力上的弱者,往往很难在殭尸爪下逃生,而且因为殭尸对血气的敏感,自带生理期debuff的女性,更是在末日里活得举步维艰。 这就算了,好不容易从殭尸爪下逃生,那些在无序社会释放所以恶念的人,往往会朝着出于弱势地位的人下手,女性和孩童首当其冲。 当初从罗校官那里带回来的八百余俘虏,其中女性占比不到五分之一,孩童更少,其他多是年轻力壮的男子,否则也活不下来。 后来陆陆续续收拢的人手,女性也比男性要少很多,这样一来,未婚女性有更多选择,会优先选择更优秀更有能力的人,剩下的年轻人其实也不差,就是找不着媳妇…… 想明白后的夏琛陷入惊恐,以前听说过什么光棍乡光棍村,再这么发展下去,难不成以后别人会管他们望乡城叫光棍城? 不行不行,光棍城城主什么的,这个称号完全接受不了,他立刻在心中将城市建设和城市开放的进度再次加快,同时准备鼓励生育,尤其是女孩,一定要好好养。 话说回来,春节后,夏琛接连参加了好几场喜事。 有成婚礼,有结契礼,大家的适应能力还是很强的,各种习俗也顺应时事发生变化。
第334页 比如以前的聘礼嫁妆,富裕人家暂且不提,平常的小户和农户,一般都是给多少银钱,还有一些首饰、茶叶、京果、三牲等。 也有那贫困些的,姑娘嫁过去可能就一身衣裳,顶多再带一床铺盖或者一个箱子,便算是家具了。 现在自然发生了变化,比如金银这些用不了了,就换成彩币,因为白色在古人的思想里不太吉利,所以一般是绿币或者蓝币,后者是可是富裕人家才捨得给的。 首饰现在不值钱了,就撤掉了换成粮食,这个最实在。 茶叶的话,附近山上有老茶树,原本的清河村村民家里一般会存一些粗茶,勉强也能够用。 其他凑不齐的东西,皆都删除,另外姑娘出嫁,家里人还会专门去买南瓜种子当作陪嫁,寓意以后吃食源源不绝,真的是非常顺应潮流了。 男性结契的话,一对同心佩、一对髮簪、一对印章是比较常规的结契礼,讲究一点儿会要求玉佩、髮簪、印章皆各自取材相同,一般家庭的没那个条件,也会选择相同的款式。 某些地方,比如巧娘打听来的,还会给对方绣一条腰带,这个也不是当地风俗里强制要求的,而是如果是真心恋慕,自会做了送给夫郎。 因为这种活儿一般是女性做,所以这种风俗里,默认送腰带的是……咳咳,是断袖里压人家袖子的那个。 另一方如果也真心恋慕,则会在结契礼时戴上这条腰带。 巧娘说这个风俗的时候,是当着夏琛和温束的面一起说的,一边说一边偷偷打量这两人的脸色,试图判断出他们谁是压袖子的谁是断袖子的。 这两人都同床共枕快一年了,整天黏煳的不行,巧娘她们各自心里也猜想过,到底谁压得谁。 温束一身气势,各自还比夏琛高半个头,但是夏琛他也不弱啊! 这种事她们只敢在心里想想,问是不可能问的,所以巧娘得知这个风俗的时候,才会暗搓搓地把他们俩都叫来说,看看他们谁会去绣那个腰带。 要知道,他们本地根本就没有这种风俗的。 夏琛和温束互相对视一眼,温束微微一笑,夏琛先行移开视线,除了这一眼,再没有其他任何表示。 说回结契礼,常规的这些东西他们都是能备齐的,除了同心佩,其他两样现在都还用得上,自然得备着。 温束不愿意把同心佩去掉,他喜欢这个名字,便主动提出这三样都可以他来准备,夏琛不愿意,结契礼哪能让温束一个人去办。 但是他当初收集物资的时候,根本没去关注那些价值已经完全跌落的玉石首饰,现在能搜集到的材料都十分一般。 最后两人协商,温束出材料,两人一起制作,他心里默默惦记着,得给温束送点儿别的什么东西。 思来想去,他决定给温束打造一把新武器,用他存下来的兵器果,重新设计,最好是那种能变形,变成各种不同兵器的。 温束精通各种兵器,夏琛也没见他有什么常用的,经常见他更换,有什么用什么,他便想送他一把趁手的兵器。 这件事一时半会儿估计完不成,他不会画设计图,还得想想办法。 转过头去,夏琛纠结良久,避开家里人和温束,偷偷去找了针娘,请她教自己裁制腰带。 他可不是觉得自己是个受,他这样的,肯定是个强攻,他家子笺虽然比他高一点儿,但是看着就是个冷淡不爱动的,还是躺着比较好。 他就是觉得既然是真心恋慕的人送,也别在乎这个体位问题,他喜欢子笺,自然想把最好的都给他。 至于为什么去找针娘,一是因为针娘手艺好,二是不想让家里人看笑话。 别以为嫂嫂那偷偷打量的眼神他没感受到。 跟针娘学着打了个样,然后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要将此事告诉任何人后,夏琛才将刚刚裁剪开的布料藏进空间里,悄悄摸摸绕道离开。 他刚走没多久,温束第一次踏进针娘家门,惊得针娘差点以为看错人了。 待听到跟刚走的夏琛一模一样的请求,连保密的话都差不离后—— 针娘:「……」 这是什么年轻人的情趣? 作者有话要说:  断袖典故(虽然你们都知道,我还是想bb一下): 汉哀帝和董贤这俩同床共枕形影不离,董贤睡着了压了汉哀帝的袖子,汉哀帝捨不得叫醒他,就把袖子割断了(为啥不换件衣服?)。 压袖子的是董贤,应该是受吧…… 第180章 这年冬天的积雪, 陆陆续续下了足有半年,一直到来年三月份,才有消停的迹象。 大雪就跟它突然到来的时候一样,又在某天突然就停了,整个冬天没露过面的太阳,穿透阴云,将阳光洒向这片久未曾看顾的土地。 化雪时先是气温陡降, 随后突然炙热起来的阳光又将温度拔高,大傢伙儿还没来得及高兴雪停, 就被这冷热交替的气温打懵了头。 紧接着,夏琛并一干行政人员, 组织人手紧急开始防洪扛洪, 大量积雪的急速融化,使附近的清水河水位暴涨。 幸亏在去年, 只要人手稍有富余, 夏琛就会安排人去修建水利设施, 不但有好几个巨大的储水池, 还修建了水渠排水引水。 虽然因为后期抽调人手去建砖窑瓦窑盖房子, 水利并没有完全修好, 但目前已经完成的部分,也为他们的防洪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第335页 休憩了整个冬天的城民们彻底忙碌起来, 男人们去做防洪工作,女人们要清理积雪,还要将自己的土地田地都清理出来。 这时候都已经过了合适的春耕时间, 而且土地长期被积雪掩埋,后来又被化开的雪水泡过,地里简直一片狼藉,不好好收拾一番,根本没办法种植。 不光如此,就算土地清理好了,以现在的天气状况,可能也会影响收成。 但是没办法,影响收成总比没收成好,尤其是那些外来的,他们太清楚现在外界是个什么状况了。 粮食极度稀缺,很多土地都已经荒芜,更有一些土地,被长久无人处理的殭尸尸体污染,变成再也无法生长植物的不毛之地。 也亏得夏琛早有远见,所有的殭尸尸体都焚烧后掩埋,殭尸尸体被点燃后,不会像人的尸体一样难以烧干净,而是会很轻易的变成一小堆灰烬,那片焚烧厂目前也没有被污染的倾向。 因为有夏琛提供的后备粮食供应,整个冬天,哪怕是家里存粮不够的人家,也能从商铺买到粮食,最起码不用担心被活活饿死。 但这并不意味着大家不知道粮食的重要性,手里有粮心不慌,凡是家里有地的,都尽量将土地种上,不管收穫多少,有的收就是好的。 在种地之前,大家都去问了夏家,看他们今年种什么,想跟着一起种——这是被去年那场冰雹给吓的。 夏老爷管着马场,家里的地都归夏大郎管,他来问夏琛,夏琛哪晓得,但是他也没去找温束。 温束明面上的异能并不是预知,目前为止夏琛也没听说过双异能,他不清楚这种预知能力会不会给温束造成危害,毕竟自古以来,窥探天机的人就没几个有好下场。 末日天灾,这个世道什么都有可能发生,城民们想通过预知的能力规避风险,这并没有错,但是如果这种能力可能会给温束造成伤害,夏琛宁愿不用。 他知道城里很多人因此崇拜敬服他,最初他也只是为了保护温束,才将一切揽在自己身上。但他不会为了自己的名声,做出伤害温束的事。 于是夏琛跟他哥直言,没有对策,不知道今年是否会有天灾。至于自己家种什么,就根据实际情况规划。 夏大郎的性格不能主事,但夏琛吩咐好的话他却记得十分牢靠,对来询问的百姓们一一告知,并再三强调,自家的地是随便种的,请勿随意跟风。 说是这么说,还是有很多人学着夏家的地去种。 不过今年夏家的地种下的东西品种繁杂,除了基础的粮食作物,还种了棉花、芝麻、油菜和各种豆类等等。 有些作物根本不是这个时节种的,但是现在天气已经变异成这样,说不得后面又会怎么变,趁着能种的时候,都先种下了。 前一年种植了苜蓿草的荒地,被养了一年后变成可以耕种的肥地,土地註定减产,为了增加产量,开荒势在必行。 这些新养好的地,根据百姓们的需求租赁给他们,另外又开出一批荒地出来继续种植苜蓿草,以供应养殖场和马场,同时还能养地。 除了忙碌于种植的城民,还有一部分没有租到地的人——这部分多是单身的青壮年男人,也没能继续闲着。 冬天的时候有些建筑工人担心开年找不到活干,完全是想多了,夏琛列出的城市建设规划,长长的后续还没来得实施,只会嫌人手不够,绝不会没有任务。 城里许多建筑都需要扩建重修,宿舍楼现在虽然够用,但也是堪堪够用,还有一部分人住着大通铺,这些人攒够了钱,肯定会选择换更好的房间,这样一来,宿舍楼还得继续建造。 现在的学校也太小了,以前只有那么十多个学生,两间屋子绰绰有余,但是下半学期一下子招收了几十个新学生,学校一下子就不够用了。 只是那会儿建造宿舍楼是重中之重,孟先生就只是跟夏琛提了一嘴,说明需求,随后就跟孟夫人自己想法子了,有时候甚至会把学生带回自己家教。 现在有了时间,学校扩建需要提上日程,除了教室,还要有专门的实验室,给孟夫人上医药课用,演武场也需要扩大,还要有个储藏室,另外还让人在操场修了两个桌球檯,给学生们娱乐活动用。 除了学校,行政厅也需要扩建,起初这里只是发布任务领取工资的地方,后来城市建成事务繁多,又招收了一批行政人员,都挤在这么一间小屋子里办公,别提多促狭了。 夏琛打算让人把行政厅也修成两层,上层分给各行政人员,下层以后就当做行政大厅用,发布任务、领取奖励、甚至可以提供可供其他城民发布任务的地方,由另外的人领取完成,并得到奖励。 这种类似于佣兵任务的模式,目前大概还开展不起来,等望乡城再扩大一些,跟其他城市有了交流,估计会发展得比较快。 另外,还有养殖场需要扩建,今冬太冷,有些动物没熬过来被冻死了,或直接被吃掉,或被制成燻肉腊肉香肠,总有一天也会被吃掉。 但是精心养了半年多,养殖场的规模早已经扩大不少,猪倌们对于生猪养殖也有了一定心得,甚至找到夏琛,让人去捉了一头公猪回来,给母猪配种,生下了不少小猪仔。 生下的小猪仔一部分继承了父亲的野性,比较折腾,被去掉蛋蛋后变成了跟母亲一样乖顺的性格,老老实实吃猪草长肉。
第336页 另一部分发展就比较顺心了,能吃能睡不爱动弹,长肉也比上一辈儿快,虽然还没到夏琛上辈子知道的那种上等肉猪的程度,但比起这个时代的猪,依旧非常优秀,而且肉质也更好。 他们挑了两头比较温顺的公猪留种,兴沖沖地准备继续繁殖小猪,小猪长大了,猪圈就不够用,要是建筑队再不去,猪倌们都快准备自己盖猪圈了。 羊因为生长期没有猪短,而且数量少,养得慢且精细,夏琛自己都不怎么捨得吃羊肉,让羊倌好好养着,两头刚出生的小羊跟宝贝一样照看着。 兔子那边的繁殖就很快了,一个月左右就能生一胎,一胎最起码生三只以上小兔子,七八只也很常见。 目前食堂里供应最多的肉就是兔肉,为此夏琛还特意给大厨提供了一些兔肉食谱,变着花样的去做。 作为副产品的兔毛制品,如手套手筒帽子围巾耳罩等等,价格不算贵,保暖性也很不错,几乎是每家每户的标配。 养殖场扩建迫在眉睫,活动室和医疗室的建设倒是可以稍微往后放一点儿。 活动室的作用不用说了,基本就是给大家娱乐活动的地方,冬天大家一起聚在食堂娱乐学习,不但促进了城民之间的和谐,还大大丰富了大家的精神生活,那种对生活充满期待的劲头,从脸上就能看出来。 活动室安置了各种娱乐设施,球类棋类跳绳毽子,还有大家最期待的故事花——窃听花这名儿除了夏琛根本没人晓得,大家都这么叫。 医疗系统是城市建设必不可少的一环,以前没建,是没有专业的医疗人员,就算建起来了也只是空房子。 而且末日之后,所有人的身体素质都有了极大的提高,往常一些小病小痛少了很多。 还有就是很多人,尤其是清河村本地村民,并没有看病的习惯,好在现在身体素质加强了,就算得了病受了伤,只要好好休息将养一阵,也能好个七七八八。 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没人生病受伤了,以前全靠孟夫人和忘尘撑着,还有夏琛的水果血支援,才没闹出太大问题,但以后城市人口越来越多,光靠他们两个肯定不行。 再说夏琛的水果血,主要疗效是补血,很多伤病都不对症,用了也是浪费。 冬天的时候,孟夫人主持开展的那个医药学拔高班,效果十分不错,被选中的都是有天赋且勤奋的孩子,有机会学习,个个都拼了命的学。 半年下来,不说直接出师了,普通的一些小病症能分辨,知道怎么配药,简单的伤口处理包扎也学会了,最起码可以给孟夫人打给下手。 这些被挑选出来的医疗预备役,课程根据他们的技能掌握情况有所改变,武学和文化课都还在上,但强度不如普通学生,算是专门培养的技术人才。 雪一化就是这么多的事儿,夏琛忙的脚后跟打后脑勺,天天早出晚归没个安稳时候。 温束帮他处理完一些琐事,做好的雕版也开始使用并运行良好,他跟夏琛要了一辆南瓜马车,准备往外跑一趟。 第181章 温束外出, 是为着去掏一个物资点, 好准备一份丰富的结契礼。 夏琛本不放心他一人外出, 只是实在事忙抽不开身, 派人与他同往, 温束尚且嫌弃别人拖累。 夏琛只能将各类物资都给他备好, 千叮咛万嘱咐, 万事安全第一,人回来就好。 为此不惜说了几句好听话儿哄他,什么「只要你在便好, 那些虚物要不要都不要紧」之类的, 哄得温束差点儿都不想走了。 便是如此, 临走的前一夜,也将人好一番折腾,除了没做到最后一步, 两人几乎是该做的不该做的全做了。 事后,夏琛敞着衣襟斜躺在榻上低低喘气, 温束半靠在他身旁,一直手臂牢牢地揽着自己的心尖儿捨不得撒手。 好容易胸腹间的紧促感平復下来,夏琛仰头斜了眼同样衣衫不整的未婚夫, 随手扒拉开散落在颈间的长髮, 嗓音略显低哑:「吸吧。」 自他知道温束这个毛病, 已经当了他快一年的血袋,起初温束说一日一次,每次也只是少少的吮一口, 如果不是他动作极慢,连时间都用不了多久。 后来渐渐的,温束从他身上摄取的血液越来越少,有时候甚至感受不到他吸过自己的血。 尤其是两人确定关系以后,这人干脆不再遮掩,能将他脖子亲个遍,最后装模作样的轻咬一口就当作吸过了。 夏琛被他弄得不好意思,不让他碰吧,他又一副两眼赤红要发病的样子,夏琛只好牺牲小我,安抚住自家一言不合就闹的幼稚恋人。 但是夏琛心知肚明,温束对血液确实有需求,只是这人对他越来越心软,捨不得动他,连以前不愿喝的血包都喝过。 为了不让他发现,还是抢的他家小藤蔓的,可把这小东西委屈坏了,连着几天偷偷跟夏琛哭唧唧。 这次温束外出,一走不晓得要多久,想着自家恋人在外头喝血包,也怪可怜的,便主动献身,让他先饱餐一顿。 温束微怔,尔后眉眼间溢散开温柔笑意,他俯身,一个个吻落在夏琛脸上、脖颈间,那雪白细瘦的脖颈上还留着桃花瓣似的吻痕,又被始作俑者细细密密地覆盖了一层。 夏琛被他弄得浑身发痒,好歹记着他明个儿就要走了,没狠心把他推开,只又催促了一遍。
第337页 温束嘴上答得痛快,动作却愈发温柔,温柔得都快不像他了。 这人明明一副高冷凛然不可侵的贵公子模样,做些私密事儿的时候,却兇勐若恶匪,常常弄得夏琛经受不住羞窘难耐。 夏琛活了两辈子,也就谈了这一回恋爱,也不晓得该怎么跟恋人相处,只是顺从心意的宠着护着努力迎合,他想要的都给他,自己觉着好的也给他留着。 就他自己而言,更喜欢温柔恬淡一些的相处,比如两人靠在一起或看书或做其他的事儿,亲吻他也更喜欢如温束现在这般的,轻柔细密,让他觉得舒适有安全感。 温束一边亲吻着恋人,宽大的手掌在夏琛后背轻轻拍抚,像是在哄小宝宝睡觉。 夏琛本就累了,他这般动作,没一会儿就没哄得昏昏欲睡,眼皮耷拉下来,唿吸也渐渐平稳。 温束手上动作愈发轻柔,将唇凑到他耳边轻吻,声音轻而缓:「睡吧,我会早日归来……」 第二天夏琛醒来,温束已经走了,枕边还残留着恋人身上的气息,但是人早已经离开望乡城。 夏琛坐在床上发了会儿呆,一个人洗漱完出了门,站在院子里竟有些茫然。 待到巧娘唤他去吃饭,他坐在桌旁,拿了个包子咬了一口,见是自己不喜欢的馅儿料,随手往身旁递去:「子笺,我不想吃这个。」 无人接他咬了一口的包子,夏琛扭头看了眼身旁空荡荡的座位,心口好似也空荡荡的,突然明白了何谓情思。 闷闷不乐地吃完早饭,幸而他忙得很,事儿一多,就没空去想连道别都没有就跑了的人。 城市建设,就没有不缺人的时候,不光缺各类专业人才,就是普通的劳力都缺。 路稍微好走一点儿之后,原本惯常往外跑的几只搜寻队又出发了,他们这次还接了个别的任务,若是遇见倖存者,多宣传一番他们望乡城,尽量收拢流民。 南哥儿以前懒得往外跑,护卫队丰厚的基础工资就够他自己花用了,现在要攒钱娶媳妇,自然不能再像昨年一般懒散。 他加入了细娘他们的搜寻队,这一队本身实力不弱,再来南哥儿这样一个强援,更是实力大增,有信心再往稍远一点儿的方向跑一跑。 这期间,也时不时有外来的流民跋涉而来,投奔望乡城。 他们多是附近县镇的倖存者,早在去年便遇见过望乡城外出的搜寻队,也听路过的商队提过望乡城,只是世道太乱,自来人离乡贱,活下来的人不敢轻信他人言,凡在原驻地还能活下去,便不会选择换个地方住。 然而今冬的大雪实在下了太久,活生生冻死饿死的人不计其数,便是雪停了,这些艰难存活的人找不到能入口的食物,照样是死路一条。 死马当活马医,这些人便陆陆续续往望乡城而来,希望望乡城真如商队所言,能收留他们这般的流民。 望乡城正是确认收到时候,哪会不收,去岁收拢流民的流程也已经基本成熟,现在按照原先的路子照做便是。 外城的那些茅草屋和窝棚,在大雪中早就被压垮压塌了,城里的那些也不例外。开年后重新大搞建筑,首先要做的就是讲这些塌了的屋子清理了,不知道有多少人一次次庆幸夏城主盖了结实的新房,让他们住进去。 话说回来,外城的屋子垮塌了,早先积雪还不十分深厚的时候,易杉提出可以先将那些木板茅草收拢起来,哪怕是用来烧火,也比放在雪里沤烂了强。 这主意不错,都不用报给夏琛,孟明峻就直接安排人去做了,现在流民又至,便将一些还能用的板材和茅草给他们,让他们自己盖个容身之所,先住在外城。 新来的流民惯例先将养三天,等身体缓过劲儿来,就可以接一些比较轻省的活计,一边做工一边赚钱赚贡献值。 更让夏琛惊喜的是,某次细娘他们小队外出,带回来一个好消息,有个近千人的小型基地,决定整体迁移至望乡城,希望望乡城能够接纳他们。 这个小型地基在距离望乡城有两天多路程的一个县城,末日之前就是方圆有名的富裕县,那里有个极出名的书院,山长是颇有名气的大儒,青阳县也有学子去那个县城求学。 夏琛当初若不是拜了孟先生为师,夏老爷甚至想过要不要将他送去宁大儒那里。 末日之后,大儒宁智渊偶然发现文气的存在和用途,立时收拢了书院弟子,他有名望,书生们都信服他,在真的把殭尸驱逐后,更加坚定了信心。 县城里的倖存者得知消息,纷纷前来投奔,宁智渊一代大儒,心怀天下,怜贫惜弱,自然不会拒绝。 于是便以书院为中心,向周边辐射,建立起一处小型地基,不光收留本县的倖存者,周边村镇得知消息的人皆来投奔。 然而宁智渊擅治学,却不善管理,一味的容留倖存者,又以身作则率领众弟子扛阻殭尸,却并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粮食物资也是平分给众人,不论功绩。 书生的文气起初只能阻挡殭尸而不能杀死殭尸,这些殭尸盘横不去,且等着书生们哪天撑不下去了就一拥而上,将这堆新鲜的血肉分食殆尽。 后来粮食短缺,一些被庇护的人也不愿意离开书院去搜集粮食,甚至有人说,书生们不怕殭尸,就应该让他们去寻粮,让他们这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去,岂不是让他们去送死。
第338页 宁大儒虽然不善庶务,但也不至于煳涂到这个程度,按照他的想法,这些人危难时他们伸出援手,并未想过回报,日后也该同心同力,共同搜寻物资,然后共同分享。 不得不说这位老先生是十足的理想主义者,也难怪没当上大官儿,修了一辈子的书,晚年回乡继续做教书做学问。 宁大儒好心劝诫,那些混人却说不通,最后他心灰意冷,将管理之事全交给自己的一个学生处理。 这学生名王正业,以往在书院里才名不显,学问做的普普通通,但是对于这些庶务却颇有心得。 更难得的是,这学生心气儿很正,准确的说,宁大儒收学生,看中品性重过学问,所以他书院里的书生,大都是品行端正之人。 王正业当即制定数条规定,日后不再分发口粮是肯定的,还有按劳分配,入住书院庇护范围需要交纳一定物资等等。 这些规矩虽然简陋,但确实是当时必行且可行的良策。 但是因为宁大儒之前的放纵行为,养肥了这些人的胃口,将别人的庇护当做理所当然,不但不肯接受这些规定,还大闹起来,叫嚣着说书生们压迫良民,有造反之心。 书生们大怒,当即准备驱逐这些闹事之人,这些人自然不肯走,与书生们以及明事理的其他倖存者发生了一场巨大的冲突,书生们的文气虽然能阻隔殭尸,对人却没什么用,好几个书生差点儿被活活打死。 宁大儒老泪纵横,心中愧悔难当,自此心灰意冷,差点儿一病不起。 第182章 幸而宁大儒收了些好学生, 有个叫林宜民的, 有远谋, 早早猜到可能会有动乱,去找了另一个叫安信厚的学生, 请他帮忙。 这个安信厚是附近安家村出来的农家学子,安家村顾名思义, 同宗同族, 一个村都是姓安的, 全村老少都是亲戚。 他们那里地势环境跟清河村有些类似,除了没那条清水河,山林也不如这里广袤。 但是位置不错,加上村人团结,积极帮助他人, 难得的在末日里保存了大部分人口。 安信厚受师兄所託,带了几个可靠的人手回乡搬救兵, 一口气带回来好几十青壮, 都是他的亲戚,把那群黑了心肝的混子打得抱头乱窜。 此次之后, 几个有能力的书生好好将基地整顿了一番, 因他们处事公允,且大都声名在外,附近有不少倖存者都聚拢而去,基地规模一度扩大到数千人。 那个叫安信厚的,甚至意外觉醒异能, 他的异能跟盐城基地首领的女儿恰恰相反,那小姑娘是能抽走植物的生命力,他是能促进植物生长。 这能力用来种地再好不过了,只是人单力薄,一次性能催生的植物并不多。 他回到村里,用异能帮乡亲种地,虽然并不能让庄稼直接成熟,却能使庄稼长得更好。 可惜去年实在是个大灾年,天灾**不断,半年酷暑半年风雪,还有六七月份那场大冰雹,安家村的老农们也想不多,眼看着就要收穫了,怎么就突然来了这一场冰雹。 要知道,那时候缺雨少水,安家村附近又没有河流,灌溉的水源全靠村民们打的井水和山泉水,井水水位低浅,人喝都不够,还得匀出来浇地。 山泉水离得远,他们那里的山还没望乡城这边离得近,山泉也在转过头的山另一边,挑一趟水来回得走半个多时辰,路还不好走,头顶烈日跑这么一趟,回来的时候水桶里的水甚至只剩一半。 辛辛苦苦种的粮食,差点儿叫这一场冰雹毁了个干净,安家村的人顶着大冰雹抢收,很多村人都被砸伤,甚至有个倒霉砸死的。 就算如此,抢下来的粮食也不足十之一二,村里哭声四起。 再后来就是冬季大学,陡降的气温和连绵的大雪来得猝不及防,林宜民想到去岁下了十多天的雪,便跟安信厚传了个信儿,说明房屋可能会被压塌的问题。 安家村也就是普通的村子,甚至还没有清河村富裕,一个村子都没两间砖瓦房,那些茅草屋子自然破旧不堪,经不得这般连绵的大雪。 安信厚得了提醒,虽然早早跟乡民们一起加固了房屋,但房子基础太差,茅草的屋顶是如何也承受不住积雪的。 在村里的住房先后垮塌后,安家村一众迫于无奈搬往县城,与书院一众结为同盟互帮互助。 对殭尸,他们有一众书生以文气驱逐,对来犯之人,又有乡勇助拳,还有头脑清醒的决策层,按理说这样一个基地,继续发展下去,前途不说不可限量,肯定也不会太差。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林宜民单猜到可能会下雪,但没想到会下小半年的雪,粮食炭火御寒衣物,简直处处短缺。 他们挖开书院的内院整治出一块田地,安信厚每日用尽所有异能来催生粮食种子,但是光靠他一个人,想供应数千人的口粮,简直是痴心妄想。 早先还有他们的一些库存,越往后粮食越少,库存吃光,只能吃安信厚催生出来的那些。 一批批百姓饿死冻死,也有人外出寻粮,却少有能回来的。 及至雪停,数千人的基地,只剩下不足千人,个个饿得不成人形,全靠安信厚的异能勉力支撑。 在此之前,因为离得不是太远,这些人也知道望乡城的存在,只是作为一个末日后新建起来的城市,原身还只是一个小村庄,偏偏有那些神乎其神的传说,自然难以取信于人。
第339页 但是现在他们已经走到了绝路,没有足够粮食,再这样下去饿死的人会越来越多。 细娘他们的搜寻队这次跑得远,路过时发现这里有大量倖存者,想着临走前夏琛三令五申地让多带人回来,他们便派了两人去打听消息。 经过一番交流,这些快饿死的倖存者们纷纷心动不已,实在是细娘他们的外表太有说服力。 他们中间虽然没有胖子,但一个个都脸色红润气血充足的样子,一看就没怎么受过饿。 加上小半年没太阳,捂了一个冬天,跟面黄肌瘦皮包骨的倖存者们一对比,简直可以称得上白白胖胖了。 但是也因为他们口中的望乡城太好了,反而让人不敢相信,那些疑心重一点儿,甚至联想到曾经流窜过来的食人者,毕竟现在这个世道,人肉甚至比粮食好到手多了。 宁大儒倒是难得地发表了一下自己的看法——自那场动乱之后,他就很少掺和管理方面的事,他说他觉得细娘一行人眼神清正,跟食人者那般混沌疯狂邪恶的眼神完全不同。 宁大儒处事煳涂,但看人还是不错的,否则也收不来这一干品性端正的弟子。 主事的林宜民等人,商量了一番,最后决定派几个人跟细娘他们回去一起去看看,望乡城是不是真如他们所说那般美好。 便是细娘他们夸大其词,只要没吹得太过分,不过于压迫,且能让他们这些人不至于饿死,那些城规他们觉得都能接受。 细娘等人此行出来,尚且需要搜集物资,此处已经被人占据,他们本打算去别处收集一遍,然后回来顺道将林宜民派出的先行团捎带上。 后来林宜民听过他们的打算后,主动提出可以跟他们交换物资,一个偌大的县城,只余他们这不足千人,粮食吃得精光,取暖的衣物也早被搜刮干净,但其他的东西可还剩下不少。 细娘等人外出,各类物资都是准备齐全,甚至为了防止发生意外,南瓜种子和水带,是必备的物品。 若是有突发情况一时回不去,水带可以提供水源,南瓜种子有土就能种,两次进化后,七天左右便能成熟,熟一次足够他们吃上半月。 细娘他们带的干粮,自己小队的人吃是绰绰有余的,拿来换物资,就有些不够用了。 于是细娘做主,拿南瓜种子跟他们换,她也是怕没等到带人去望乡城,这些看着就奄奄一息的人直接被饿死了。 有安信厚在,七天的生长期,单一催生一颗种子,他甚至用不了一刻钟,但是催生完之后,安信厚说催生这个南瓜种子,比催生其他的种子费力很多。 新长出来的大南瓜当着林宜民等人面被摘下来,没过多久藤蔓上又长出新的南瓜,在众人的视线里由小变大,最后停止生长,又变成一个横卧在地上的敦实的老南瓜。 这些第一次见到这种变异植物的倖存者们都惊呆了,林宜民亲自动手又摘一次,那南瓜再次长出来,一直摘下第五颗,光秃秃的南瓜藤上才没有继续长出南瓜。 这些摘下的南瓜,他们当即送进厨房,连皮都没削,简单清洗过后切块上锅蒸熟,蒸好的南瓜众人分食,口感面甜,滋味十足,比之他们为了活命吃的烂谷子霉面粉不知道好到哪去了。 众人皆是大受震动,如果有这般神异的植物存在,也难怪人家不会饿肚子了。 细娘他们拿自己身上的南瓜种子换了满满一车各类物资回去,尽挑的兑换价值高的东西选,加上带回去的倖存者消息,这一趟可以说是满载而归。 林宜民安排的先行团的成员,原本是以机灵、武力值高为主,希望他们多打听一些消息报回来。 经过这一遭,他便觉得没这个必要了,说实话,他们这些人,真没什么好被骗的,除了这骨架子上的几两肉。 既然望乡城的人不吃人,那他们就没什么好怕的,直接跟细娘商量,想所有人都投过去。 但是他们人数众多,里面还有不少体弱生病的,战斗力差的,细娘他们驾驶南瓜马车过来,一路急行,只花了一天多的时间,但是要靠这些饿得没力气的倖存者们的两条腿,最起码得走个五六天。 雪化后殭尸也活跃起来,聚集在一起的人群会对殭尸有巨大的吸引力,这一路走过去,行程缓慢,不遇见殭尸的可能性极小。 若是数量少就罢了,最怕遇见殭尸群,这些书生们锻鍊到现在,已经能使用文气帮助战斗人员增加一定的战斗力,但是只能起个辅助作用,并没有什么杀伤力。 最后商量了一番,细娘便说让他们先收拾行装,她们回望乡城求助。 她知道城里现在缺人,汇报回去,小舅舅会想法子解决的。 夏琛自然是有法子的,他听见细娘的汇报,简直喜出望外,一下子多千把人,工程进度能提高多少啊! 至于路途远有危险,这都不是事儿。 他将最初用过的那几辆大型南瓜马车放出来,这几辆南瓜马车在去县城拉过人后,因为太大了没人用,就被夏琛卡牌化收了起来放在魔法书里。 这几辆车挤着坐,一辆车最起码可以塞进好几十人,他又将原先攒的南瓜马车卡具现了几辆相同规模的。 这样一来,这一批专门拉客的南瓜马车,一次就能拉几百人,再抽调一些护卫队成员做随行护卫,分两次或者三次——再分多次,最后留下的一批人可能会有危险,便可以将那近千人手尽数带回来。
第340页 第183章 「这、这便是那望乡城吗?」林宜民搀扶着老师宁智渊, 两人跟身边其他倖存者一样, 抬头仰望着高耸的树墙和树墙后更加高大巍峨的城墙, 眼底皆是惊嘆。 他们是最后一批迁移而来的倖存者,原本他们基地只有九百余人,准备分两次过来,安家村一众本打算雪停后就回安家村修整,重建家园。 后来他们听了安信厚传回去的消息, 又见识到神奇的南瓜种子,加上回村的人发现很多耕地已经被雪水沤烂了,要想重新种植得花费大力气整治。 于是改变了注意,在细娘带着一众护卫队成员去接人的时候, 提出想跟他们一起走。 细娘自然不会拒绝, 这些都是种地的老把式, 他们望乡城, 开荒的人手还缺着呢,只有嫌人少的。 因为多了安家村一众数百人,需要迁移的总人口一下子增加到一千三百多人, 两次肯定是走不了的, 最后只能分三次。 林宜民作为基地主事人,坚持留到最后一批, 宁大儒要陪着学生一起,也跟着留下了。 南瓜马车底盘高而稳,跑起来比一般的更马车平稳舒适,速度也快, 就算遇见殭尸群,只要不是迎头撞进去,全力跑起来殭尸也追不上。 第一批倖存者运回来,此次接受护送任务的护卫队成员留下修整,第二批接收任务的立刻驾驶马车出发去接人。 细娘那支搜寻小队的成员轮流做嚮导为他们带路,前两次都十分顺利,只有最后一次迁移的过程中不幸连续遭遇两波殭尸,后面的几十只殭尸还没完全甩开,迎头又撞见另一小波殭尸群。 不过随行的护卫队成员可不是吃素的,他们现在对付殭尸已经是熟练工,了解殭尸的习性与弱点,队友之间配合默契,武器也都是兵器树上摘下来的神兵利器。 林宜民他们这批倖存者素质也十分高,遇见危险的时候,缺乏战斗力的女人小孩儿会蜷缩起来在南瓜马车里不出声,虽然帮不上忙,但也不会拖后腿。 青壮年们手持武器守在车门车窗旁边,书生们挺身而出,齐声吟诵诗词文章,正在作战的护卫队成员瞬间感觉身体被灌注了一股力量,让他们的速度更敏捷,力量更强大。 这股增幅虽然不是特别大,但是个人的肢体力量锻鍊到一定程度后,想再有进步便十分困难,所以这一丝丝的提升,也让他们的战斗力有了一个小幅度的提高。 更可况,这不是一人的战斗力提高,而是作战的所有人。 护卫队里作为此行任务头领的东哥儿,眼里异彩连连,心中直唿捡到宝了。 在大家的同行协力下,顺利将殭尸消灭,东哥儿渐周围情况尚算安全,招唿了队友们将殭尸尸体焚烧掉,才整队出发。 因为耽误了这小半天,他们比前两队要稍微晚一点儿回到望乡城,到达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了。 南瓜马车不能直接行驶入城,树墙外所有人就得下车,步行进城。 树墙上冬天封起来的那个门,现在已经重新打开,收起了一棵铁树的地方,可容几人并肩同行。 树墙门口两边,有两个负责检查的护卫队成员,只需要简单看一下有没有人身上有被感染的伤口,或者出现变异反应。 树墙里外城范围,原本空荡的外城这几日一下子热闹起来了,一座座简陋的窝棚茅草屋拔地而起,来回穿梭的都是新迁移来的倖存者。 虽然这住的房子比他们之前在县城住得差远了,还需要自己搭建,但是没一个人有怨言,他们一来,城里就有人送上热乎乎的杂粮粥,里面加了甜滋滋的红薯块儿,可香甜可顺滑。 哪怕那几个来跟他们做介绍的小孩子已经说明了,这些粮食都是借的,以后都要做工还,但是这些饿怕的倖存者跟以前来的所有流民一样,只要有吃的,别说做工了,卖命也成啊! 这世道,谁不是为了一口吃的拿命在拼。 东哥儿等人把人安全带回来,就该去交任务了,他打算去跟夏琛汇报一下路上的经歷。 将人交给在外城巡逻的护卫队,几个领了讲解任务的小学生颠颠地跑过来,他跟林宜民和宁大儒道了声别,便带队离开了。 东哥儿一走,前两批先过来的倖存者们立刻迎了上去,他们这些人一起在末日里抱团求生一年有余,对于宁大儒这位德高望重的老者和林宜民这个首领,都十分尊敬。 小学生们又将望乡城的规矩讲解一遍,先来的人哪怕已经听过了,此时也忍不住停下动作仔细再听一遍,以确认自己得到的消息是真实的,这个城市不但没有苛待压榨他们的意思,反而是一个真正的桃花源。 宁大儒听完,两眼放光,长嘆道:「城主有大才啊!」 林宜民心中也暗生佩服,他一向自负,自认为自己将能做的都做完了,这才能保存下那么多百姓。若不是这场天灾,他们定不会落到如此境地。 但是直到到瞭望乡城,亲眼看见巍峨的城池,哪怕还没能进去,光听这些规章制度,看挺拔精悍的护卫队,机灵大方的小讲解者,就知道这个城市里的百姓生活的有多好。 与此同时,东哥儿已经领着队伍到了行政厅交接任务,他们的任务完成很高。 这种护送任务,完成度一般根据被护送人员损伤比和花费时间来计算,他们将所有人安全送到,虽然路上耽误了一会儿,但并没有超出限定时间,还顺利击杀了两小波殭尸,算是完美完成,可以领最高档的奖励。
第341页 一楼大厅的任务登记处专员将他们各自的信息先登记下来,奖励会在月末领工资的时候统一发放。 做完登记,其他人各回各家修整,东哥儿直接上了二楼,去了夏琛办公室,将此行途中遇见的种种一一告知。 夏琛听完,突然想起他回乡途中路过的那个驿站,曾亲眼看见一群赶考的书生们齐心协力驱逐殭尸。 后来他也跟孟先生提过此事,想试试是不是所有读书人都有如此能力。 孟先生兴致勃勃实验一番,毫无效果,黯然放弃,加上望乡城读书人着实不多,他便没将此事再放在心上。 如东哥儿所说,他大胆猜想,这种能力——暂且称之为文气,需要大量书生聚集才有用。 而且经过这么久的发展,就如同异人们的异能在使用过程中逐渐强大一般,书生们的文气,也在能驱逐殭尸这一作用之后,又有了辅助战斗的新能力。 如果真是如此,这批新来的书生,甚至可以编入护卫队,让望乡城的城防力量再次得到提高。 不过现在一切都急不得,护卫队身但重任,吸纳新人不可轻忽,更可况是一次吸收这么多人。 这些人刚来,哪怕以前风评不错,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总要先看看他们是否可性再说。 不过也不能就这么扔着不管了,别人暂且不提,宁大儒这样有名望有德行有学问的老者,身体也不好,让老人家跟着去种地,似乎不太合适。 但是直接开口门也不太行,规矩破坏的次数多了,就不叫规矩了。 夏琛想了想,去学校找了一趟孟先生,都是科举进士出身的学者,两人离得也不远,不晓得以前有没有交流。 孟先生给了夏琛一个肯定的答覆,他父亲曾经跟宁大儒相识,他们一家搬到青阳县的时候,他确实跟宁大儒通过信。 既如此,事情就简单了,以孟先生的名义给宁大儒送了一床厚被褥并一些粮食过去。 现在天气虽然已经回暖,但夜间还是十分寒凉,这些东西在末日前可能十分拿不出手,但在末日之后,就算是十分珍贵的礼物了。 宁大儒收到东西如何感慨动容暂且不提,他们最后一批到来的尚在修养,前两批迁移者已经开始做工了。 凡是进了内城的,没有一个不嚮往内城的生活,那座高耸的城墙,能给人以无尽的安全感,光是走进去,就觉得心头的阴翳感被驱逐了一大半。 因为刚来,他们接到的活儿大多十分简单,商铺是他们最喜欢去的地方,每日拿到的工资,换算成商铺里的粮食,光看一看,都觉得日子有盼头了。 干净整洁的街道、整齐气派的建筑、精神饱满的行人,还有那些穿得漂漂亮亮安安心心念书的孩子,这一切一切,是他们之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 现在,只要他们努力干活,用不了太久就能攒够贡献值也过上这样的日子,哪个敢懈怠?! 每一批新来的外城居民,在进城之后工作热情都会陡然拔高到一个极高的水平,夏琛以及其他行政管理人员都已经习惯了,并没有放在心上,依旧按照原定计划忙建设。 不过多的这些人手确实是帮了大忙,不再处处人手短缺捉襟见肘,各办事处的管理人员脸上也都消去愁容带上了笑。 尝了甜头,夏琛恨不能外出的搜寻小队能再挖一个基地回来,不过这种事可遇不可求,之后搜寻队虽然零零散散也带了一些流民回来,但人数都很少,几个十几个的,最多的一次也才三十多个。 若是宁大儒等人没来,这就是很不少了,但是一对比这千人规模,小几十就不够看了。 不过仔细想想,新来的人口需要缓慢吸收同化,考察品性提高城市认同感,再来一大批反而会加重负担,他也就慢慢释然了。 待到这批人里第一个攒够贡献值拿到内城户口本的人出现,望乡城也迎来了远行的归人。 第184章 第一个得到内城户口的人是安信厚。 异人的身体素质本就超出平常人一截, 哪怕是普通的劳力活动, 都能选择更重的活儿,赚取更高的贡献值。 更可况安信厚的异能还是植物系, 在大傢伙儿忙着开荒种田的时候,他这能力简直是得天独厚。 赚足了贡献值之后, 安信厚将本次准入机会, 让给了老师宁大儒, 老先生年纪大了,一直住简陋的茅草房身子受不住。 正好在他进城之前,一栋新的宿舍楼盖好,建筑工人熟练了,再做这些活儿就快得很,而且这时候的天气, 可比那大风天好干事儿多了。 老先生腿脚没年轻人利索,在一楼租了个双人间的床位,现在屋子里只他一个人, 也就是相当于单间了。 他进城那日, 去领户口簿,夏琛在行政厅见了他一面, 老先生满怀感慨, 不住口的夸他。 跟他一起来的林宜民还有另几个学生, 当即脸色尴尬,偷偷打量夏琛,生怕他会觉得不满。 毕竟现在已经不是末日前了, 那会儿老先生德高望重,夸奖一个小辈自然是好事。 但是现在夏琛是一城之主,宁大儒只是个普通老人,还在他手底下讨生活,再用那种长辈夸奖小辈的口气说话,心眼儿小的就该有芥蒂了。 夏琛微微颔首,含笑领受,老先生是真觉得他干得好,庇护了一方百姓,当然不会介意,反而客客气气问他,愿不愿意在学校当个先生。
第342页 因为现在危险的大环境,学校的课程跟以往相比已经发生了极大的改变,那些旧日典籍虽然被好好保存了起来,但是现在学生们学习的更多的是方便生活的技能。 他知道,有的孩子其实更擅长一些文学方面的东西,但是没办法,他们首先要学着怎么提高自己的生存机率,才能考虑这些现在只能当作兴趣来学习的知识。 然而宁大儒等人的到来,让他看到另一个方向,这批书生有辅助战斗的能力,而且他们的能力跟异人那种完全靠运气的随机能力来源不同,是可以靠培养学习得到。 这让他心中升起一丝丝野望,书生们有一天会老去会受伤会死亡,但是如果培养出来接班人,那文气便可薪火相传,永远庇护着这座城市。 宁大儒喜出望外,连学校的薪资都没问,便一口答应了。 老先生自启蒙起,大半辈子都在念书教书做学问,他才气纵横,有能力的人哪怕性格再谦和,内心也是骄傲的。 可是末日之后,他的一身本事突然大打折扣,及至到瞭望乡城,甚至得靠学生们养着。 现在他们这些人才刚来,重要的工作自然不可能交给他们来做,包括林宜民在内的众书生,干的都是体力活儿,宁大儒是做不成的。 所以夏琛一说给他一份工作,还是他最喜欢最擅长的教书育人,老先生高兴坏了,二话不说便应了下来。 不过现在学生们的课程已经安排好,重新更改要让孟先生去协调,而且不是所有孩子都擅长适合跟着宁大儒做学问,教授的学生还需要进行一个甄选。 听说一时还不能去上课,老先生虽然能理解,但眼底的失落还是挺明显的,又巴巴地问能不能去学堂旁听。 学校的事儿夏琛基本不怎么插手,这些得跟孟先生说,他想了想,看出老爷子挺想找点儿事儿做的,便问他会不会刻章。 老先生不明所以,老老实实道:「会是会,就是老夫年纪大了,手不稳,刻刀用不好。」 刻章是个精细活儿,得手上力道掌握精准才行,不过夏琛找他也不是刻章的。 冬季的时候,他家子笺忙了大半个冬天,给他刻了一套活字字模,现在已经用上了,千字文这种以往得手抄的书籍,现在都能自己印了,孟先生他们都说方便好用。 但是字模这种东西,并不是一个字刻一个就够了,千字文暂不提,印别的东西,有些常用字一页往往有好几个,就得多刻几个。 另外,因为只有一套字模,所以只能慢慢印,而且连替换的都没有。 夏琛就想着,宁大儒不能刻,但他能写啊! 倒字写好之后,再找个木匠刻,也许刻不了子笺那么好,但现阶段够用了。 他将这份工作跟宁大儒一说,老先生又对他说的活字印刷感兴趣起来,满口应下差事,他虽然用不好刻刀,但写个字儿还是没问题的。 这边刚把宁大儒安置好,南哥儿就兴沖沖地跑进来跟他说,徐鹤来和徐老道回来了。 南哥儿前段时间跟细娘他们外出,不但换回来很多值钱的物资,还挖了一个基地的人手回来,他们整个小队都得到一笔无比丰厚的奖金。 南哥儿的聘礼钱都快一下子攒出来了,大约是尝到了甜头,之后的护送任务他也接了,歇了两天护送的是第二波的倖存者。 任务圆满完成,又得一笔奖励,夏琛本以为这懒散的小子攒够了聘礼,该又变回去了,没想到他跟变了个人似的,接任务接的特别勤快。 夏琛好奇问了一嘴,南哥儿振振有词:「聘礼钱是攒够了,我不得给娇娘租个好点儿的房子?以后小叔你要是让买房了,那我还得攒钱买房是不?而且我娶了娇娘,得给她买好吃的,可不得多挣钱。」 夏琛:「……」 难怪有人说男人结了婚就会变成熟,这简直跟吃了特效化肥一样,直接被催熟透了啊! 傻侄子突然上进了,还有点怪不习惯的,不过也不能一直放他往外跑,现在外面可不安稳。 今个儿他正好在城门那块儿巡逻,老远看见南瓜马车标志性的身影渐渐靠近,本以为是外出的搜寻队,再一想,不对啊,因为新来了太多迁移者,护卫队巡逻压力陡增,最近可没有人外出。 那几支私人搜寻队,最近也在城里忙着,没人外出。 直到徐鹤来在树墙外跳下马车,南哥儿一眼认出这小伙伴儿,连招唿都没来得及打,撒腿跑回去给他小叔报信。 小伙伴儿终于回来了,夏琛同样喜不自胜,当即同南哥儿一起,出去迎他。 走到城门口,正看见他们站在今日领了讲解任务的小学生面前,正听他说话。 夏琛打眼一瞧,除了徐老道和徐鹤来这师徒俩,他们身边还跟了几个陌生人,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一个年轻人一个少年人,还有两个小孩子,最小的那个看起来只有四五岁的样子。 他们几个,包括徐鹤来师徒都没有穿常穿的道袍,身上的衣服都又脏又旧,那个少年人还有两个小孩,身上的衣服明显不合身,可能是大人的衣服改的。 徐鹤来师徒离开的时候,夏琛给他们准备了充足的物资,可惜那会儿还没有葫芦娃,只能尽量往南瓜马车上塞。 看他们现在的情况,在外面过得大约不太好,不过人回来就好了,其他的夏琛觉得都无所谓了。
第343页 见到夏琛,徐鹤来那张瘦了许多,越发稜角分明的脸上立刻绽放出极灿烂的笑容:「元宝,我回来了。」 「欢迎回家!」夏琛也跟着笑起来,小伙伴一走大半年毫无声息,说不担心是假的,幸亏他平安回来了。 两人稍微叙了会儿旧,徐老道就凑过来,笑眯眯跟夏琛介绍了一下其他人。 那些少年人和小孩子,是那个中年人的徒弟和徒孙辈儿,这些夏琛都猜到了,他还猜徐老道跟那个中年人,应该是师兄弟。 只是万万没想到,徐老道竟然介绍说,那是他的师兄凌云子。 夏琛:「……」 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更大的疑惑。 他看了看鬚髮皆白,完全一副小老头模样的徐老道,再看看虽然眼神沧桑脸上也有了皱纹但依旧一头乌髮的凌云子,深刻怀疑,徐老道是不是在忽悠他。 「小元宝,你是觉得老道士骗你?」徐老道故作生气道。 夏琛将目光转向徐鹤来,小鸟肯定是不会骗他的! 徐鹤来轻咳一声,努力压住上翘唇角,点了点头道:「师傅说的是真的,凌云子师伯……入门比师傅更早。」 夏琛恍然大悟,那肯定是徐老道入门的时候,凌云子年纪很小,而他年纪已经很大了。 一直没吭声的凌云子突然对夏琛说:「多谢夏居士收留,此等大恩我师徒必将报之。」 夏琛摆摆手,就算来的是普通人,他一眼会收留,更别说这都是道士啊!哪怕只有一个人,能跟徐老道和徐鹤来一眼会画符,他就算赚了。 在他来之前,凌云子一行听小朋友讲解瞭望乡城的规矩,也没想着借着徐老道师徒的面子直接进内城,而是打算跟其他人一眼,老老实实攒贡献度。 徐老道师徒同样没提,只打算等安置好之后,给他们送些东西过来。 他们师徒走的时候,宿舍区还没盖起来,夏琛直接送了他们一个人一个套间,毕竟这师徒俩是他家人的救命恩人,当初也是有房子的,只是人家房子在山上,现在回来了,他送套房,也是应该的。 师徒俩看见变化极大的城市,眼底皆是惊嘆,走到食堂的时候,徐老道闻着里面的香气走不动道儿了。 夏琛便带着他们进去吃东西,南哥儿一见,更不想走了,硬生生跟着蹭了一顿饭。 饱餐了一顿之后,徐老道揣了几个肉包子,想给凌云子他们送去,夏琛打发南哥儿送他。 徐鹤来久不见夏琛,有些捨不得离开,张了张嘴,又不晓得该说什么从哪说起,憋了半天,来了一句:「你那个朋友怎么没跟着你?」 第185章 徐鹤来性格温和待人和气, 说话也十分注意分寸,「你那个朋友」这种略有些微妙的称唿, 却反映出他对温束的排斥。 就像天生有人就是不对盘, 哪怕温束并没有对他做过什么说过什么, 他就是看他不顺眼。 当然, 温束也一样,两人心知肚明, 只是没在夏琛面前表现出来罢了。 不过讨厌不等于无视,徐鹤来清楚的记得, 他特别烦温束的一点,就是他干什么都黏着元宝, 老大一个人了,还像没断奶的孩子一样。 而且特别没眼力见儿,只要元宝一来找他, 准能看见他寸步不离地跟在身边,碍眼得不行。 所以今天没看到温束, 徐鹤来还挺奇怪的,只是开头那会儿他心里高兴, 不想提这个让自己不开心的人, 就自然而然略过了。 这会儿突然想找个话题, 一时半会儿没想起来说什么好, 脑子一昏,嘴上就出熘出来这么一句。 说完徐鹤来就后悔了,真的闲的没事提他干嘛! 但是话已经问出口, 再想收回去已经不可能了,而且夏琛已经给了回復,他犹豫了一下,含煳道:「子笺……他外出有点儿事。」 去准备结契礼什么的,虽然他们一家人都已经心知肚明,甚至亲近的朋友也隐约知道一点儿消息,但是当着眼神单纯的小伙伴的面儿,总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说出口呢。 他不好意思说,却有人替他说,南哥儿被他打发着去送徐老道,老道士不知道是不是没看出来徒弟不想走,硬是站在原地等他,南哥儿便也没动,两人看着徐鹤来笨拙地跟夏琛搭话。 搭话就搭话吧,还选了这么个话题,老道士都想嘆气了。 南哥儿求婚那天的机灵也好似灵光一闪,闪过了就没了,甚至可能那天一下子消耗了太多的智商,夏琛觉得他变得更蠢了。 夏琛刚含蓄地回答完,这小子就一脸「我知道个秘密快来问我问我」的表情,笑呵呵地对徐鹤来说:「你猜温叔、师父干啥去了?」 温束当初做过护卫队的教练,现在还担着队长的职务,只是不怎么管事儿而已,南哥儿叫他一声师父也没问题。 谢谢,并不想知道呢。 要不是徐鹤来秉性醇厚,他甚至想盼着温束不要回来了,看不到他的每一天,都觉得天更蓝水更请心情更好。 暗自唾弃了一番自己卑劣的小心思,徐鹤来勉强笑了一下,问:「他去做什么了?」 夏琛已经想捂脸了,还想把自家这个倒霉侄子锤一顿。 常年惹祸常年挨锤的南哥儿感受到小叔不善的目光,多年的经验让他敏锐地察觉出自己好像又要倒霉了。 他缩了缩脖子,眼神游移,目光落在一旁悄无声息看戏的徐老道身上,立刻有了主意。
第344页 他一把拉住老道士,急道:「走走走,我跟你说,这个包子冷了就不好吃了,咱们快去跟他们送去。」 说完发挥出自己身为异人的超强体力和速度,拉着徐老道转眼就跑没影了。 夏琛:「……」 徐鹤来:「……」 本来徐鹤来是一点儿都不好奇的,他为什么要关心自己讨厌的人的下落呢?可是南哥儿这样说一半藏一半,神神秘秘的样子,反而勾起了他的好奇心。 「温公子他……」 「他……」 夏琛的耳垂悄悄地红了,话说到这个地步,再隐瞒也没什么意思了,他轻咳一声,努力让自己的语气显得淡定一些。 「他去准备结契礼了。」 「哦哦……结、结契?」 徐鹤来懵了一瞬,甚至觉得是不是自己听错了,他心里升起一股说不出的复杂感觉,怅然若失酸涩难言。 「嗯,对啊,结契。」夏琛眼神闪烁,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脸颊,感觉自己像是在跟直男朋友出柜。 不过现在的社会大环境,其实比他前世那个时候还要好一点儿呢,毕竟他们这可是合法婚姻。 这样想来,小鸟应该不会因为他喜欢男人就对他有什么看法吧,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他也不想因为自己的性向就失去一个友人。 徐鹤来喉头梗塞,心里的苦涩让他没办法再保持微笑,艰难挣扎道:「跟谁结契?」 不是元宝不是元宝一定不是元宝…… 夏琛:「……」 夏琛耳垂上的血色已经染上脸颊,嗨呀他这个小伙伴儿,以前不是挺会说话嘛,现在怎么就、就非要他说那么清楚呢?! 「跟我啊。」夏琛努力让自己的表情淡然且风度十足,好像他和温束结契是理所当然。 「子笺最喜欢的人就是我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夏琛微微仰着小下巴,脸上不经意带上了几分得意和欢喜。 心里的苦好像从喉咙里漫了上来,嘴里都开始发苦,徐鹤来一双温柔的笑眼里藏起深深的压抑,他口不择言质问道:「你不是说你们是朋友是兄弟吗?」 夏琛:「……」 扎心了老铁,自打脸这种事,作为朋友难道就不能帮他掩藏一下吗?为什么要戳他痛处啊! 「那个……人的关系不可能一成不变的嘛,以前是朋友,后来、后来慢慢喜欢上彼此,自然就想更亲近一些了。」 夏琛不太想跟人剖析自己的心理转变和情感歷程,但是见小伙伴一副大受打击的样子,他难免有些不忍。 唉…… 小鸟可能是那种不太能接受男男关系的钢铁直男吧! 「喜欢上……彼此?」 徐鹤来觉得这简单的话他理解起来竟然有点困难,所以不是温束一厢情愿,而是两情相悦吗? 是了,若不是两情相悦,谁又能逼元宝跟他结契。 「你怎么了?」 小伙伴两眼发直脸色惨白,好像听到什么可怕的消息一样,夏琛伸手在他面前挥了挥,满脸担心。 不是吧,难道小鸟还恐同?! 「没、没事……」 徐鹤来白着脸,努力勾起嘴角,让自己脸上的表情不要那么难看。 如果现在还看不懂自己的心,那他就真的是个傻子了,可惜太晚了,他明白的太晚,行动的也太晚了。 他从自己身上摸出一个藏得严严实实的荷包,小心倒出几粒似乎是种子的东西,递给夏琛:「这个是送你的,祝元宝……万事顺遂。」 他实在说不出祝他新婚快乐这种话,只好这么含煳过去。 好在夏琛也没在意,将东西接过来,放在手心拨弄了两下,好奇道:「这是什么啊?」 徐鹤来垂眼看他,低声解释道:「是我们在路上遇见的一株变异植物,被符咒烧成灰之后,留下了这几粒种子,我记得,你一直喜欢积攒各种种子。」 「变异植物?」夏琛惊喜交加,因为没能离开望乡城,他已经很久没遇见过变异植物了,魔法书也办法升级,虽然现在也够用了,但是武器这种东西,升级不升满岂不是逼死强迫症? 而且他已经很久没有收穫到强力的变异植物了,这段时间里除了窃听花,就只有一些说不上能干嘛的奇怪植物。 比如一种染色能力很强的彩色花,夏琛自己作死偷偷试过,连头髮都能染,顶着一头斑驳的红毛连门都不敢出,后来用黑的花瓣染回去才算罢。 还有一种能提升皮肤敏感度的植物液体,产量极其稀少,夏琛也不知道这玩意儿有什么用,他试过抹在太阳穴,感觉跟清凉油有点儿类似,但没那么刺激。 夏琛猜,可能是因为他现在生活环境比较安逸,没有经歷战斗,所以空间里变异出来的植物属性都比较平和。 甚至就连夏铜板出现得也越来越少,夏琛因为太忙,本来进空间的时间就大大减少,进去之后叫他,三次有两次他都不在。 夏琛问起,他就刺刺拉拉的响,说什么能量储蓄中,需要休眠减少能量消耗。 吓得夏琛以为他能量又不充足了,连声问怎么给他补充能量,生怕这个带他来到这个时空的伙伴儿突然哪天就不行了。 现在夏铜板对他而言,已经不仅仅是一个金手指,还是陪伴他帮助他的好朋友,如果让夏琛选,空间和夏铜板只能留一个,他会选择夏铜板。
第345页 后来夏铜板就说,他没事,也不会突然消失,但是具体储存能量做什么,他却没说。 不过夏琛相信夏铜板不会害他,也不会做什么危害这个世界的事儿,从他发布的种种任务就可以看出来了,夏铜板虽然是个ai,但拿的绝对不是反派剧本。 话说回来,能收到小鸟送的变异种子,夏琛真挺开心的,就是听说变异植物本体被烧了,有点儿小可惜,不然给魔法书吸收了还能再升级。 不过能拿到种子也已经很好了,毕竟小鸟他们没有空间储存工具,变异植物本体一般都很大,让他们带着太难为他们了。 夏琛开开心心把种子收起来放好,准备回去就种上,还有收了人家这么贵重的东西,总得给点儿回礼。 房子还有各种生存资源不算,这本来就是他该给救命恩人准备的,除此之外,他还打算送两个葫芦娃给徐鹤来,其他有用的火棉之类的,都送一些过去。 在心里盘算好之后,夏琛又问起种子的事儿来,变异植物种子种出来的变异植物,一般跟本体有一定联繫,他想知道那株变异植物是什么样的形态什么样的能力。 徐鹤来知无不言:「是一株巨大的桃树,开了一树繁花,花香醉人,漂亮极了。」 第186章 温束这次出行, 时间出乎意料的久。 他走之前跟夏琛说过,少则半月多则二十天, 便会回来,但是眼看着时间逼近他许下的最高期限, 人依旧没有回来。 担忧是难免的, 夏琛本就想他,以往还能想着,他本事大,事儿办完了就回来了。 想着归期已近,人却还没回, 他心里就开始发慌,忍不住地胡思乱想,怕他是出了什么事儿, 又后悔不该让他一个人外出,结契礼什么的, 他本就不是十分在意。 然而这事儿急也没用,温束走的时候并没有告知他的具体去向,夏琛便是想出城寻人,都没个方向。 他心里装着事儿, 手头的工作却依旧不能懈怠,林宜民那批人具是有本事的, 没比安信厚这个异人慢多少,接二连三有人攒够贡献值搬进内城。 按照流程给他们办好户口簿分配好住房后,他们的工作也应该经过一部分调整。 让他们这些文化人去做体力活, 实在是暴殄天物,夏琛至今任记得当初刚建城的时候,整个城市找不到几个识字的,忙得孟明峻差点儿掀桌子不干了。 但是目前行政厅暂且忙得过来,农耕的活儿却拖不得,只能先让这些读书人去种地,也顺便观察一番他们的情况,后期再重新整编。 除了他们,凌云子等几个道士,攒起贡献值来也快得很,他们倒不是出卖体力,而是画符。 凌云子不愧是徐老道的师兄,一身本事不必老道士差,徐老道能画的那些五雷符烈火符辟邪符清心符什么的,凌云子都能画,而且效果不菲。 而且末日一年有余,据徐老道说,他们的符咒蕴含的力量也变强了。 但是末日之初,那些符咒不曾挑人,普通人也能使用,这些效果加强后的符咒去发生了变化。 如攻击性的五雷符烈火符,只有异人或者有特殊能力的人能使用,譬如道士和尚,夏琛也能用,那些成功催动过文气的书生们也能用。 如辟邪符清心符之类的被动或者辅助类符咒,便是普通人也是可以用的。 说不上利弊,夏琛想这也是符合发展趋势的,符咒里蕴含的力量变强了,牵引力量爆发出来的引子要求自然也变高了。 夏琛也是后来才知道,剩下的四个小道士,并不全是凌云子的徒弟,那个年轻道士,道号玄微的,是道观另一道长的徒弟。 那个叫玄朴的少年人和稍大一点儿叫玄纯的孩子,才是凌云子的弟子,最小的那个叫静圆的,甚至还要小一辈儿。 这几个道士,只有凌云子跟徐老道一样能画各种用途的符咒,玄微和玄朴都要差一截,一些攻击力极强的符咒现在还难以掌握,但其他譬如清心符辟邪符都画得不错。 两个小的就更别说了,最小的静圆符笔都还拿的不怎么稳当。 符咒的效果不光看制符人的能力,还看符纸、符墨以及符笔的材质,徐老道他们身上的符纸早就用得差不多了,他来问过夏琛,有没有符纸可卖。 夏琛以前搜集物资的时候,乱七八糟装了一些符纸,而且给他一些时间,城里的造纸坊自己也能造,就是质量可能没那么好。 他要送,徐老道不肯白收,夏琛干脆将符纸上架商铺,徐老道卖了几张制作好的符咒,换了一大堆符纸,给他师兄送一些去。 凌云子领着师侄和徒弟兢兢业业画符,很快就靠着卖符攒够了贡献值,先把两个小孩送了进来,选了个跟徐老道师徒相邻的房间住下。 那些从道士们手上流出的符纸,夏琛挑了几张感兴趣的,其他的全部在商铺上架。 冯砚山是个会做生意的,还给符咒分了等级,像徐老道凌云子这样的老道士画出符效果更好,当然就是上品,价格更高。 根据符咒的效果不同,价格也不同,东哥儿南哥儿等一些见识过符咒威力的,能用攻击符咒就买攻击符咒,不能用的也会买一张辟邪符带上。 在某个护卫队成员,与游荡而来的殭尸作战时,差一点儿被殭尸抓伤,却又被辟邪符挡了一下安全脱身后,辟邪符一下子遭到了的哄抢,供不应求。
第346页 虽然他被抓那一下子也不一定会死,而且辟邪符也只是让殭尸的爪子僵硬迟缓片刻,但是在战斗中,这片刻就是生机。 况且,能平平安安谁愿意受伤,若是倒霉被殭尸毒感染,还得花钱去买吸毒草,价格可比辟邪符还要高呢。 也因此,本来不怎么有存在感的道士们,一下子受到城民们的追捧欢迎,还有请他们去写镇宅符的。 夏琛琢磨了一下,又去跟凌云子还有徐老道商量了一番,希望他们如果可以的话,多收几个徒弟,教教画符的本事。 对此,凌云子和徐老道都没什么意见,只是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给他们建一个道观,他们得供奉道祖;二是徒弟得他们自己挑,没天赋的不收。 这两点夏琛都没意见,他尊重人家的信仰,总不能一边压榨人家的画符能力,一边逼着人家非得在家里修道。 徒弟什么的,当初徐老道连他都不肯收,那再挑剔都不为过了。 不过他也说了,现在城里正是忙建设的时候,一时半会儿腾不出手来建道观,让他们先等等。 凌云子和徐老道都表示理解,准备待安稳一些后,在城里寻摸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修道的苗子。 解决了道士这边,夏琛转头想起忘尘。 说起来,忘尘这些日子也盘出来一些法器,大都是串珠之类的,被他当作礼物送给了家人朋友,夏家人都是一人一串,连温束都有。 他这个跟道士画符不一样,日日念经,佛珠不离手,也需要很久才能将一串普通的珠子练成法器。 效果跟辟邪符有些类似,但是不像辟邪符用一次就失效了,他的珠串能用挺久,不光能防御,就跟他当初一样,缠在手上当武器使,拿拳头砸殭尸,杀伤力也十分不错,就是特别危险。 夏琛想着道观都答应建了,不能厚此薄彼,就问忘尘要不要建个寺庙,也收些小和尚什么的。 忘尘笑着拒绝了,他说心中有佛,在哪儿念经都一样。 至于徒弟,和尚跟道士不一样,像徐老道他们教派,是可以娶妻生子结契的,玄纯他爹原来也是个道士。 但是和尚都是要断尘缘,不光不能娶妻生子结契,见了父母都得叫一声施主,有爹娘的肯定捨不得孩子受这个苦,没爹娘的年纪小经事儿少,忘尘也不会提。 况且,他觉得在学校里教孩子们基础锻身法挺好的。 他自己不乐意,夏琛自然不会逼他,忘尘觉得现在的日子很好,那就是很好。 徐鹤来送的几粒种子全都长出来的时候,温束还没回来。 他给了夏琛三粒种子,其中一粒长成一株小小的桃树,夏琛扔了个探查术,显示这株小桃树竟然是百年(?)桃树,具体功效没有写。 也不知道百年怎么才长这么一株小树苗,不过系统里想不明白的事儿多了,他也就不想了。 夏琛将这株小桃树拿去给徐鹤来看过,他说这桃树是制作桃木剑的好材料,主干刚好够制作一柄桃木剑,也能加工制作成桃符,比符纸写的符咒要好一些。 当然,如果桃树年份再久一些就更好了,百年桃树制作的桃木剑,杀低级殭尸不比利器差,但是对于现在已经越来越多的毒僵杀伤力不太够,不知道能不能破防。 夏琛觉得这不是问题,这只是最初版的桃木卡,等他用魔法书蕴养后,年份肯定是能增加的。 另外两粒种子,一粒也长出一株小桃树,不过这株桃树比百年桃木还要矮小,上面结了三个拳头大的桃子,看起来水润润的,非常诱人。 夏琛一个探查术拍下去,然后发现这桃子就厉害了,效果跟辟谷丹差不多,吃一个能让人一整天不用吃东西也不用喝水,肚子也不会饿。 这是个很有用的变异植物,夏琛美滋滋地将辟谷桃卡牌化然后拿去复制,准备等复制出来就给自家亲爱的小侄子尝尝鲜,让他感受一下不想吃东西的美好。 最后一粒种子,种出来的就比较奇怪了,是一个个硕大的合拢的花苞,里面都是上好的桃花酒,哪怕没有将花苞打开,夏琛都闻到了清甜醉人的香气。 他想起徐鹤来说的,那株变异桃树,一树繁花香气瀰漫,人离得近了,就会像喝多了酒一般晕乎乎地,昏昏欲睡。 他和师傅师伯还是师兄们,每人都捏了一大把清心符,不断往自己身上拍,才能靠近桃树用烈火符将它给烧了。 而在此之前,醉倒在桃树下的尸骨,已经积累了厚厚的一层。 夏琛对酒没什么特别喜好,但是这桃花酒确实不凡,闻着虽然醉人,但是那香气也清得很,既醇又清,夏琛这般不爱喝酒的人,都被勾起一丝丝馋意。 复制复制。 夏琛将桃花酒也拿去复制,甚至打算别的不管了,先多多复制一些桃花酒出来。 他和子笺结契的时候,肯定要大宴宾客,届时不光得准备美食,还得准备美酒。 他空间里本来存了不少酒水,其中不乏佳酿陈酿,但是那些酒跟桃花酒一比,好像就差点儿感觉了。 夏琛打算等子笺回来,就跟他商量一下,结契的时候,要不就用这桃花酒当宴宾酒。 毕竟这可是小鸟送他,用他送的酒在对自己非常重要的活动时使用,小鸟一定会感受到自己对这份友谊的珍重吧!
第347页 第187章 锦山府, 曾以秀美的山水闻名天下的城市,如今在末日也成了一片荒芜凄凉之地。 外城东北城区交汇处,靠近墙角的一片地盘, 突兀地搭建起一些简陋的窝棚,穿插在原本就有的房屋中间, 凌乱而无序。 这小小的一片地方, 以两面城墙为屏障, 相对的通向城市内部的两个方位, 被堆积了一些栅栏之类的防御设施, 俨然一个被圈出来的小型基地。 这基地看着不大, 但倖存者人数却不少,一眼扫过去, 挨挨挤挤尽是人头, 不知几何,毕竟锦山府在末日前, 也是有数的大城市。 末日降临已经一年有余,便是末日前的王孙公子, 此时也很难过得畅快如意,这锦山基地里不乏富贵人家娇养的少爷小姐,却也难免灰头土脸, 见不着以前光彩照人的模样。 这样一片灰突突的场景中, 却夹杂着一抹罕见的亮色,一辆橙黄色的圆头圆脑的怪异马车,停在靠近出口处, 特意辟出的空地上,周旁不时有人投去窥视的目光,但无一人敢上前。 一行刚从外面搜寻物资回来的小队,恰好从此处路过,领头的大汉一眼瞥见这辆干净气派,拉车的马也十分神骏的马车,立刻两眼一亮,顿住脚步。 「大哥?」走在前头的领头人一停下,后面的人纷纷也停住脚步,顺着大汉的视线看过去,一个个顿时来了精神。 「哟,这马可真是神骏!」 「可不是,看看这肉,多紧实,便是咱们兄弟,也够饱餐一顿了。」 「就知道吃,我看这马车也不错,你看那车轮子,看着就是耐跑的。」 这队人嬉嬉笑笑着,便朝着南瓜马车走去,那个说要吃马肉的,更是忍不住就伸手朝马背上摸去。 领头的大汉同样对这辆马车心动不已,但他还算有点儿头脑,知道这样一辆马车并一匹上好的骏马,不可能无缘无故停在这里。 若是没个厉害的主人,别说等到他们回来撞见,早就被基地里这群饿红了眼的人给活吞了。 「等等,先问问情况。」 领头大汉拦住伸手乱摸的同伴,朝不远处一个窝棚招了招手:「过来。」 那窝棚里蜷缩着的干瘦少年,瑟缩了一下,战战兢兢地走过来,腰背弯成一道弓,声音发抖的说:「董爷,您叫我?」 被称唿为董爷的大汉朝南瓜马车点了点,说:「说说这马车,看来咱爷几个儿走这几天,来了新爷啊!」 少年不敢接他的话,赔笑两声,腰弯得更低,小声将自己知道的一切都讲出来:「是昨天来的一位年轻公子,听说本是路过,遇上那些个外逃的,听说了梦魔的事儿,就上咱这儿来了。」 董爷和一众弟兄皆诧异不已:「还有人听了消息往咱这头钻的?来找死来了?」 不怪他们奇怪,实在是他们这处,眼瞅着就要变成一块死地了,一批一批的人不管不顾地往外跑,就是为了逃离此处。 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不是末日里神出鬼没人人憎恶害怕的殭尸,而是他们口中的梦魔。 说来锦山府能活下如此多的人,也有这梦魔一份功劳。 末日之初,城中殭尸四处游荡伤人的时候,有人偶然发现,府城西南方向,殭尸格外稀少,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大量人流往府城西南涌去,短短时间内几乎聚集了整个府城活下来的大半人口。 但是与此同时,他们也发现,殭尸稀少的地域并不大,越往西南方向靠近的地方,殭尸越是稀少,某一个区域,甚至一只殭尸也不见,也没有殭尸往此处游荡。 反之,殭尸便越来越多,超过某个界限,殭尸好像全部堆积在那里,朝着聚集在西南城区的倖存者们咆哮嘶吼,跃跃欲试。 这下就是傻子也晓得,那块儿地要么有什么宝物,要么就是风水奇特,总之能驱逐殭尸就是宝地。 为了争夺那片地盘,当初不知道发生了多少流血事件,很多倖存者不是死在殭尸手里,而是死在与其他倖存者的争斗中。 此后过了一段时间,大家慢慢发现,那片宝地的面积竟然在扩大,这也就意味着能容纳更多的倖存者。 大家还没来得及开心,抢住在最靠近宝地核心区域的豪族,却着急忙慌地开始往外搬迁。 不久之后便有消息传出,那宝地并不是白住的,每夜都会有人在梦中一睡不醒,被宝地所吞噬,只留下一具尸体。 起初那些豪族想着,与殭尸争斗要死人,待在此处也是死,每夜只死那么一两个,也不是死不起。 便是捨不得自家下人,外头的贱民多的是,抓几个来献祭给宝地,便可庇护自己一家平安,简直是再划算不过的买卖了。 谁想到,这宝地的胃口越来越大,从一夜一两个,到三四个,再到四五个,死的人越来越多,在接连有豪族家中主子中招后,剩下的人顿时懵了。 这宝地忒不讲理,人牲都给你献上了,还非得吃咱家的主子,哪来这样的道理。 可是他们也不晓得该跟谁讲理啊,于是这些豪族打算跑,不在这儿待了,要吃就吃外头的那些贱民吧。 但是他们东西多,得花时间收拾,结果还没跑出去,有一家难得的一个异人少爷,成了当晚的牺牲品,睡了一觉就再没醒来。 那家子怎么难过就不提了,这些人再不敢耽搁,一个个跑得比谁都快,便是家产没能一下带走,就留下家僕收拾好了再搬过去。
第348页 这群人跑的时候隐瞒了宝地吃人的消息,他们一跑,余下的人便糟了难,越是离西南方向近,越是身强体壮精力旺盛的人越容易出事。 死的人多了,倖存者中间便传开了,知道这所谓的宝地其实并不是宝地,它虽然能驱逐殭尸,但也会将得到庇护的人一一吃掉。 就像圈养了一群食物的勐兽,会驱逐来夺去他食物的其他兽类,但食物到底是食物,养一养都是要吃掉的。 这些倖存者自然不甘心当作被圈养的人牲,追在先跑的豪族后头,纷纷撤离此处。 但是跑也没办法跑太远,城内城外都有大批殭尸,遇见就是一个死,死得还更难看。 倖存者里有聪明的,慢慢摸索出一个大致的界限,比宝地——他们已经改口叫梦魔,因为总是在睡梦中将人杀死,能够辐射的范围稍微广一点儿的区域,在此处安营扎寨。 这里虽然还是会有殭尸,但却比城中其他地方好很多,而且离梦魔也够远。 不知道怎么回事,梦魔好像只在一定区域内杀人,好像不能离开那里。 这个方法是有效的,倖存者们艰难求生,但很快,梦魔的狩猎范围又变大了,他们不得不继续往东北方向移动。 整整一年,从最初的府城西南,倖存者们被逼到东北角,紧挨着城墙居住。 虽然有两面城墙省了他们防御殭尸的功夫,但是他们的生存面积也在压迫中不断变小。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梦魔白天不会出现,而且冬天的时候梦魔好像不怎么活跃,他们才能趁着白天去搜寻一些物资。 那些胆子大的,如董爷这群人,便是一些有把子力气或者有点儿本事的,组成小队外出搜寻物资,能过的比大多数靠拾荒的人来得好。 然而不久之前,这处最后的容身之所也不再安全了,靠近西南方向的最外围的地方,一夜之间死了数十人。 所有人都往城墙侧挤,但是梦魔依旧在逐渐蚕食他们仅剩的安身之地。 有那挤不到内侧的,只能逃离此处,出城博一条活命的路。 而留下的这些人,也并不是真的就愿意留下,如瘦弱少年这般,是一点儿储备物资都没有,也没什么武力值,出去就是死路一条。 另外一些人,如董爷这般稍有能力的,是想多攒一些东西,带着好上路另寻一出容身之地。 少年人这一类,他们打算等董爷等人离开的时候,同他们一起走,人多一些,好歹稍微安全一点儿。 言归正传,也正是因为如此,董爷听见有人听到梦魔的名号,不但不躲着点儿,还自投罗网,自然就觉得奇怪又好笑了。 「那个傻……新来的,去哪了?」董爷问。 少年说:「刘五爷派人带他去西南边儿了,说去看看白天的情况。」 刘五是这城中的另一伙势力,队伍人数比董爷这边多一些,但是董爷这边个个都是好手,刘五那边人员的能力层次不齐,总体而言整体实力差不多。 董爷的手下嗤笑一声,咧着嘴高兴道:「大哥,这傻子绝活不过今晚,梦魔爷爷要是懒得吃他,咱们正好送他上路,这马车,就当是咱们的辛苦费了。」 说着他就要伸手去牵马,董爷正拧眉思索,拦之不及,只觉得一道细长的影子从眼前闪过,下一秒,便听见手下兄弟的惨叫声。 他扭头一看,却见是一根如藤蔓似的植物,缠在兄弟的脖子上绕了几圈,好似戴了一条绿色的项圈。 而这项圈,完全看不见接口,因为藤蔓首尾,早已经插.进了这人的脖子里。 「老四!」 这些汉子大叫一声,都伸手去帮忙,有伸手拔的,有拿刀割的,结果越拔那藤蔓绞得越紧,刀子割了半天,才划破点儿皮。 没一会儿,一个高高壮壮的汉子就倒下了,那藤蔓歘的一下飞了回去,缠在马车车辕上又不动了。 第188章 跟老四关系最好的一个汉子双目赤红,一把薅过正瑟瑟发抖的少年, 怒声道:「你小子竟然敢坑我们?!马车上有这怪玩意儿你竟然不说!」 「我、我没有, 没有啊大爷, 我也不知道啊……」少年吓得浑身发抖, 差点哭出来。 转眼间死了一个弟兄, 董爷面目狰狞, 他冷笑一声, 问:「不知道?那为何你们这些人都没人敢碰这辆马车?」 他原本想着, 是那刘老五放了话,罩着这个醒来的傻子, 万没想到, 这马车上还藏了个杀招。 少年一边发抖一边说:「因、因为, 那位公、公子,昨晚在西、西南城区待了一晚上……」 「西南城区?」董爷和身边一群大汉都耸然一惊, 皆是不敢相信。 这都一年了,他们就没听说过晚上待在梦魔的地盘上,还能有活着的人。 「你说的可是真的?」董爷追问道。 少年忙不迭地点头, 一头枯黄的乱发被甩得更乱了:「真的, 千真万确,小的哪儿敢骗您啊董爷,那位少爷真的在那边儿待了一晚,今天早上回来的时候,小的亲眼看见的。」 董爷和一众手下都沉默了,本以为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傻蛋, 谁想到其实是艺高人胆大,能在梦魔手底下活命的厉害人物,也难怪这样一辆马车停在这人来人往的地方,却没人敢碰了。 「将老四尸体收殓了。」董爷垂着眼低声吩咐,其他汉子也泄了气,没人说什么报仇的话。
第349页 末日里活到现在,大家都清楚怎样才能活得长,什么样的人惹不起他们心里一清二楚。 老四是在一堆难民里待久了,被吹捧得飘了起来,其实他们兄弟也就是比普通人强那么一些,跟那些老天赏饭吃的异人没得比。 那个新来的公子,十有八九是个异人,还得是个十分厉害的异人,也不知道这马车上怪异的藤蔓,是不是就是他的异能。 董爷作为一行人的首领,心头涌上一股忧虑,今个儿踢了铁板得罪了人,不知道那位公子性情如何,会不会因此报復他们。 想着想着他又后悔不该挑这个时候出城,被刘老五那伙子跟他们不对付的抢了先,指不定就得在背后说他们坏话。 这些他们只敢在心里揣测,在这大庭广众之下,不敢交谈也不敢再随便说什么话,几个汉子蹲下身将老四的尸体抬起来,准备找个地方焚烧安埋。 末日之前,烧人家尸体叫挫骨扬灰,那非得是有大仇大恨才能下这样的狠手。 但在末日之后,真正关系好才会帮着处理尸体,为的是不让人死后还被打扰,或是被饿疯了的人挖出来吃掉,或是被野兽刨出分尸。 一行人正要离开,面前突然堵上来一伙人,领头的瘦高个男人嬉皮笑脸道:「哟,这不是董爷吗?」 这瘦高个是刘五的得力手下周灿,平时大家都叫他阿灿,脸上总在笑,实际上一肚子坏水儿。 一看见阿灿,董爷脸色一黑,他脑子不笨,就是反应有点儿慢,这会儿终于想明白了,刘五那老小子都亲自带那位公子去西南城区了,怎么可能不留人在这里替那位守着马车。 阿灿这贼小子,准时发现他们回来了,把看守的人给撤了,故意等着他们上套,想让他们得罪那位公子。 想明白之后,董爷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老四这条命,是被周灿给坑死的! 「你想如何?」董爷咬着牙问。 哪怕再恨,他也得忍着,本来他跟刘五就是势均力敌,现在刘五多了个外援,他更是打不过了。 「我想……」阿灿刚眯着眼睛露出一个得意讥讽的表情,话说了一半,却好似看见什么,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变了,嘴巴大大咧开,笑得极其谄媚。 董爷立刻扭头,他的一众兄弟纷纷跟着他朝后看去,便见远处走来一行人,领头的是个锦衣公子。 破败倾颓的城市,灰头土脸的倖存者,偏偏这人却一身干净簇新的锦衣,跟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嘶,这人生的可真……」 耳边刚响起弟兄的嘀咕声,董爷一个激灵,一巴掌扇过去,打断了下面要命的话。 那锦衣公子看似步履从容不急不缓,实际上速度却十分不慢,眨眼间就行至马车前。 他好似没看见车旁的这些人,将车门推开,就想上车。 阿灿眼珠子一转,立刻弯着腰走近两步,光明正大地告起状来:「温公子,这群恶汉竟然趁您不在,想抢您的马车,小的们人单力薄,差点被他们得了手,多亏您放在车上的神物,将恶人惩治了。」 董爷气得差点儿背过气去,急眉赤脸地想反驳,那温公子却不甚在意地摆了摆手,冷漠道:「我来此只为梦魔,你们的恩怨与我无关。」 他早就看见了被人抬着的那具尸体,失血过多而死的模样,一看就是知道是谁下的手。 想到此处,他冰冷的神色稍稍融化些许,朝一旁伸出手。 缠绕在车辕上的小藤蔓立刻飞射而出,董爷一行条件反射齐齐后缩捂着脖子,那藤蔓却没给他们一点儿眼神,直接朝车门旁的温束弹去。 温束一把将小藤蔓抓住,从手腕上串着的小葫芦娃里拿出一个血包餵它,小藤蔓现在胃口大得很,刚吸了一个人,又来一个血包也不嫌多,一头扎进去咕嘟咕嘟喝起来。 临走时,温束一个人,夏琛如何都不能放心,最后好说歹说,将他养了快一年的小藤蔓给温束带上了。 小藤蔓自来怕他,温束对它也一向不怎么好,不过两者都抵不过夏琛,纷纷妥协。 夏琛还特意给他们准备了巨量的血包,就是怕这俩在外头饿着了,活像一个送爸爸和儿子外出郊游的操心妈妈。 而温束也确实没那么多闲心思管这两伙人的官司,阿灿这点儿小心眼儿,在他面前还不够使。 空无一物的手上突然出现一件物品,哪怕是已经看过几次的刘五和阿灿等人,都眼神闪烁满心贪婪敬畏,董爷这些根本没见识的人,更是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敢置信。 阿灿被挑破心思,讪讪地不敢再说话,温束也懒得追究,直接打开车门坐进去,不打算再搭理他们。 马车外的人站了一会儿,不敢打扰温束,各自离开了。 温束闭眼靠坐在马车上,一清闲下来,便满心烦躁,本来这个时候,他都该已经回家了,抱着他家元宝卿卿我我,不知道多快活。 之所以耽误了时间,是他先去的第一个离望乡城最近的物资点,竟然被人发现了。 不过似乎那些人没能守住,他到的时候,里面还剩三分之二的物资和一院子的殭尸。 他把殭尸清理干净,里面的物资挑挑拣拣收起来,想着这些东西被人用过了,有点儿拿不出手,干脆换了个地方。 掏完第二个物资点,他突然想起附近某个州府有个兵器库,于是干脆绕了点儿路,去把兵器库连着一仓库的铁矿铜矿都给搬空了。
第350页 也是因为绕了这个路,他才会从锦山府附近路过,然后就听见了那群逃命的人讨论府城里的梦魔。 温束猜想,梦魔应该是某种变异植物,他家元宝好像一直挺缺这玩意儿,想像了一下元宝拿到他送的礼物开心的样子,温束二话不说调头就往锦山府来了。 昨天下午到达锦山府之后,从地头蛇刘五爷那里了解了一下梦魔的情况,温束当晚便去了所谓梦魔的地盘,想早点儿把这株变异植物解决了整个儿带回去讨心上人欢心。 没想到这梦魔还真有几分特别,怎么说,别的变异植物攻击的是□□,梦魔攻击的是精神,或者说是灵魂。 如果是普通人,哪怕是夏琛,或许都只能想法保命,无法反击,因为他连梦魔在哪儿都找不到。 这锦山府的倖存者,在这里待了一年多了,跟梦魔打了这么久交到,没一个人见过梦魔长什么样。 但是温束能看见。 殭尸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人类的一个变种,因为他们都是从人类变异而成的。 一般情况下,人死亡之后,魂魄离体,此世断绝,不管是魂魄消散还是投胎转世,这一世算完了。 然而此方天地不知为何发生异变,感染殭尸毒素的人类,死后魂魄不会完全离体,而是被禁锢在体内。 但是因为□□本身已无生机,那种怪异的变种力量却重新赋予殭尸生机,使他们能够进行活动。 这种力量蕴含在血液里,是支持殭尸活下去的动力,缺乏这种力量,他们就会越来越虚弱,直至彻底死去。 于是本能驱使着他们寻找人类、同类吸血补充能量。 在这个过程中,殭尸的力量越来越强大,逐渐污染禁锢在体内的魂魄,这也是为什么所有的不化骨哪怕恢復了记忆,一个个也都有点儿精神不正常的根本原因。 而浸染了变种力量的魂魄随着□□力量增长渐渐甦醒强大,直到彻底与身体融合,便成了殭尸王,不化骨,不老不死,不死不灭。 温束在昨晚与梦魔的交手中发现,梦魔的攻击类似一种灵魂冲击,将人类的灵魂冲散,然后吸收,壮大己身。 这种毫无痕迹可循的手段,对付普通人类没问题,可温束他不是人啊! 两世不化骨,他的灵魂厚重凝实到什么程度,他自己都不知道,而且殭尸的灵魂,都包裹着天地间的异种能量,宛如一个厚厚的屏障。 温束这一世虽然身体没有完全变异成殭尸,可灵魂还是他上一世的,或者说,他此生身体发生异变,就是被不化骨的巨大灵魂能量逐渐改变了。 梦魔能够驱赶殭尸,就跟不化骨对低级殭尸具有强大的威慑力一般。但是也有不同,毕竟不是同一物种,它只能驱赶,殭尸的灵魂杂质太多它吸收不了,吃完了消化不良,还得闹肚子。 昨晚温束跟梦魔交手,乍一看,这是个人,梦魔好久没感受到如此磅礴的灵魂了,一头撞过来想把温束的灵魂撞碎,结果就跟撞上钢板一样,多大力气撞上去的,就多大力量反弹回来,差点儿没把自己撞散了。 更倒霉的是,温束还能看见它,准确的说,所有殭尸都能看见它,就跟那个死过一次的人能看见鬼的说法一样,殭尸可不都是半死不活的么。 只不过别的殭尸看见跟看不见没区别,温束能看见就有法子干掉它,只是梦魔反弹地太远了,吃了亏二话不说就熘了。 第189章 没有形体跑得就是快,穿墙过洞的, 温束愣是没追上。 梦魔现在活动的范围几乎已经扩大到整个儿锦山府城, 就剩倖存者们窝着的那一小疙瘩地方还勉强算安全 这么大的地盘儿,温束一跟丢, 就找不着它了,他在西南城区逛了一圈, 那梦魔大概是看出他是个硬茬子, 藏得严严实实, 就是不出来。 温束没耐心跟它耗,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这要是个其他别个什么物种可能还有点儿麻烦, 直接跑了就是,或者躲一阵再回来,温束急着回去结契成亲抱自家心上人, 哪有心思在这儿守它。 可这梦魔是个变异植物啊, 它再牛逼,能力再强,它也是个植物,植物最大的特点之一, 就是没法长腿自己跑。 梦魔释放出来的攻击力量,是虚无的能量波,并不是它的本体, 它的本体必然在这个城市的某一处隐藏潜伏着。 温束耽误了一晚,心中已然十分不悦,第二天也懒得休息, 借着白天梦魔不敢出来,让熟悉地形的刘老五带他去探查情况。 跑了大半天,他基本已经摸清楚西南城区的大致情况,推测了一番梦魔本体可能的藏身之处,只等着晚上去逮个正着。 至于为什么非要等晚上,因为白天梦魔的能量收敛的太干净,温束也没找着在哪儿。 还有就是他不清楚梦魔在白天被收走,会不会影响质量,万一白天捉到的,就是个废物,那岂不是白浪费力气。 温束一个人待着的时候,不爱笑也不爱动,没一点儿人气儿。 小藤蔓喝完了自己的血包,蜷起枝条小心翼翼地揪了一下温束的衣摆,温束睁开眼,以为它没喝饱,又拿了一个出来放在旁边的椅子上让它吸。 然而小藤蔓这次并没有急不可耐地冲上去,它捲起血包往温束腿边推了推,长长的枝条扭曲着,圈成一个元宝的图形。
第351页 温束嘴角抽动了一下,伸手在它身上弹了一记:「元宝也是你叫的?!」 小藤蔓一阵扭曲,胡乱扭动身体想重新摆个形状出来,然而不管是「爹」还是「爸」,对于一个幼生期的小藤蔓来说都太难了,它扭来扭去,最后差点儿把自己打成死结。 温束被它的蠢得没话说了,好歹看在它是记着元宝的叮嘱提醒自己吃饭,才将它解救出来,把它打了那个结给解了。 约莫是感受到温束比以往好太多的态度,小藤蔓刚刚得到自由,立刻卷着血包扔到温束怀里。 温束轻嗤一声,不耐烦地将血包扔进手串上的葫芦挂坠里,吸惯了他家元宝香甜的血,这血包有个什么滋味儿。 不过不喝血包,就得吃饭了,否则回头让元宝知道他在外面不好好吃东西,一准儿得跟他生气。 元宝就是爱操心,不过也是因为心疼他,在乎他。 温束这般想着,再看看葫芦娃里一堆整理好的各类物资,心里涌上一股甜蜜,心情也好了许多。 他跳下马车,朝周围扫了一眼,立刻有个刘五的手下小跑过来,弓着腰问他有什么吩咐。 「生个火。」 温束扔下几个字,转身又回了马车。 接到任务的男人茫然地挠了挠头,生火?生啥火?在哪儿生?是火盆还是火堆?要多大的火? 虽然不清楚这位爷的具体要求,但他也不敢去问,更不敢耽误时间。 他立刻在旁边叫了个人去给他跑腿,让他给老大传话,然后自己先去找了一些柴火。 他把柴放好,刘五已经得到消息,领着周灿和另几个小弟一起过来了,还抬了一个大火盆,抱了两个小暖炉。 昨个儿温束刚来的时候,他们就跟今天的董爷一样,一头撞上去,好悬没撞个头破血流。 不过刘五是个能屈能伸脸皮厚的,发现踢了铁板之后,二话不说跪地求饶,爷爷爹的喊了一通。 温束有正事要办,懒得与他们多做纠缠,恰好他们有人手还是本地地头蛇,有点儿用处,就放过了他们。 刘五等人立刻像侍奉祖宗一样捧着温束,可惜这位爷实在冷得够呛,除了问梦魔的事儿,跟谁都不搭腔,回来就往车里一钻,晚上去了梦魔的地盘,他们也不敢跟着。 刘五还让人给他送了吃的,玉米面蒸的饼,一点儿没发霉,这可是难得的好食物,他自己都捨不得吃,这位爷看都没看一眼,就让人拿回去了。 要不是他有神智,看着也不像殭尸,刘五都快怀疑他是不是人了。 不过他那一手凭空变物的本事也够惊人的,刘五就想着先打好关系,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能抱个大腿,让这位也收下他们当个小弟。 就算够不上人家,好歹别得罪了,平平安安把这位爷送走也成,要是能解决梦魔,那就真是再好不过了。 刘五一心想做点儿什么讨好温束,可惜这位不配合,好不容易开口提了要求,刘五可不得准备周全了。 于是温束一下车,看见的就是摆了一地的火盆炉子手炉还有生起来的大大小小三个火堆。 温束:「……」 饶是他见多识广,也无语了一瞬,他刚才难道说的不是「生个火」吗?这群人莫不是不识数? 他懒得跟蠢货多费口舌,迳自走向一个不大不小正合适的火堆,掏出元宝给他准备的锅,看了眼自己手里干净好看不知道什么金属(不锈钢)的小锅,再看看火堆上张牙舞爪的火苗,转头把锅放在旁边摆着的炉子上。 他锅一掏出来,大家便看明白了,这是要做饭呀! 刘五连忙招唿自己小弟:「去给温公子拿点儿粮食过来。」 温束头都没抬,冷漠道:「不用了。」 他家元宝给他准备了可多吃的,还用得着吃别人的东西? 他走的时候,元宝生怕他在外面受苦,什么吃的用的都给他准备好了。 就说吃的,不光有方便一些的包子馒头酥饼,还有各种点心饼干小吃糖果,他平时很少拿出来的方便面都拆了包装给他装了几包,还有火锅底料,连涮火锅的肉和配菜都给准备好了。 对了,除了这些,还有各种水果,榨好的果汁,水带更是装了不少。 当然,粮食也是少不了的。 温束回忆了一番元宝勤勤恳恳给他收拾行李的样子,心里甜滋滋的,扫了眼空间里的物资,想着就吃个火锅吧,不然这么多东西,元宝岂不是白准备了。 他拿了个水带,把里面的水倒进锅里,于是刘五一行人,眼睁睁看着并不怎么大的一个奇怪水囊,倒了半锅的水竟然还是鼓囊囊的,眼睛都快瞪瞎了。 夏琛虽然没南哥儿那般好吃,但也是个爱吃的,他喜欢吃辣,偶尔会跟温束一起开小灶,两个人煮小火锅吃,所以温束也知道怎么做。 下火锅底料,等汤开的时候,把各种配菜拿出来,夏琛特意找老篾匠给他编小竹盒子,里面放个盘子,装各种收拾好的肉类清洗干净的蔬菜,有的里面还加了冰块,找冯淼帮忙做的。 配菜刚拿出来,温束想起,元宝好像没给他准备桌椅。 不过刘五是个有眼色的,一推身边看呆了的弟兄,几个男人火速去搬了最好的一套桌椅过来,又擦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的给温束放好。
第352页 温束被人伺候惯了,径直坐下,慢条斯理地开始涮火锅。 火锅那个香味儿就别提了,单他拿出的那些新鲜的肉菜,就让周围所有人红了眼。 这些倖存者,别说新鲜蔬菜和肉了,连粮食都吃不饱,乍一看温束这吃饭的架势,真好似还是末日之前,富贵人家的公子野游来了。 咽口水的声音接二连三的香气,在温束又掏出一竹筒果汁,并拿出一盒水果后,周灿忍不住小声说了一句:「这也太丰盛了吧,神仙日子啊!」 他是羡慕得狠了,才忍不住说了这么一句,刘五当即拐了他一肘子,生怕那喜怒无常的温公子把自己这个得力手下给宰了。 没想到,一直不搭理他们的温束,竟然难得地勾起嘴角,露出些微笑意,用一种似抱怨似炫耀的口吻道:「是我契弟给我备下的,自个儿年纪不大,总是□□的心。」 虽然他跟元宝还没结契,但是两人都已经约定好了,还见了父母,四捨五入相当于已经结契了,叫一声契弟也不算错。 刘五和周灿都迷茫了片刻,搞不清楚这位爷说这个是什么意思。 刘五想了想,壮着胆子试探道:「您的契弟待您可真好……」 眼见着温束嘴角的笑容扩大,刘五福至心灵,恭维话不要钱的往外甩:「这得是把您放在心坎上,才会什么好东西都给您备上啊,他定是极其心悦您。」 温束难得地给了他一个眼色,觉得刘五虽然没什么本事,但眼力见儿不错,说话也还算中听。 他心情一好,随手抛了一袋食物过去,这是他另一个葫芦里面的,忘记什么时候塞进去的了,反正不是元宝给他准备的,那些他可捨不得给别人。 刘五接到小布袋,疑惑地打开一看,顿时倒吸一口凉气,满满一袋的馒头和包子,足有十多个,都是好面粉做的,哪怕是冷的,都能闻见一股面食的香气。 离他最近的周灿稍愣片刻,两眼亮得吓人,迅速道:「温公子您和您契弟感情一定特别好,您有本事,您契弟会心疼人,真是天作之合啊!」 说完眼巴巴看着温束,温束也没让他失望,照样扔了一袋食物过去。 周灿打开一看,跟刘五的差不多,他这袋里还有两个馒头是掺了红糖的,闻着就香甜得很。 刘五一见,一手紧紧攥着装食物的小布袋,一拍大腿,惊嘆道:「嗨呀,感情这么好的契兄弟,我老刘活了三十几年,就不曾见到过,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白头偕老!对,白头偕老!」 一个纸包扔过来,不是馒头包子?是肉干! 刘五的一众手下都疯了,连旁处缩着的其他人都壮着胆子凑过来,好听话抢着说: 「天生一对!」 「喜结连理!」 「恩爱百年!」这个多得了一小袋糖。 「佳偶天成!」 「琴瑟之欢!」这是个有文化的,也多的了一袋点心。 「早生贵子!」这是个急红了眼口不择言的。 温束仿佛一个刚结了婚正派发喜糖的傻新郎,熟食都给完了,他还有自己从物资点掏的。 那个被人发现的物资点,本来就还剩不少粮食,这些被人动过他不打算送给夏琛,干脆就用来散财了。 一顿饭的功夫,这一块儿差点儿都被包围了,所有人都在拼命想好听的祝福话,重复的是拿不到奖励的。 刘五那个恨啊,恨自己带过来的人太少了,他的手下们都挤不进来了,当着温束的面,也不敢对那些普通倖存者们动粗。 这么多人,能说的祝福语没一会儿就说完了,其他人急死了,周灿灵机一动,开始拼命夸夏琛,虽然他不知道名字也不知道长什么样什么性格,他就拼命夸他们感情好。 于是一群人又开始跟着夸,愣是夸得温束和夏琛好像天上一对地上一双,如果这两人不在一起,那就是天理难容,老天爷瞎了眼。 他们一个个都夸的真心实意,怎么可能不真心啊,白花花的粮食放在面前,别说真心了,他们恨不得这两个人原地结契,办一场轰轰烈烈的结契礼—— 肯定有更多的好处可拿吧! 最后温束都是整袋的粮食堆在面前,谁夸得好听就让谁过来装一些,得他心意的多装,夸得一般的少装。 装得没人家多的人,从没有哪一刻像现在一般,痛恨自己笨嘴拙舌不会说话。 送出去大批粮食,那些人已经夸无可夸之后,温束觉得听得差不多了,反正他记性好,这些话他都记下了,回去一定要告诉元宝,把这些话重复给他听,让他听听民众的心声。 温束简单收拾了一下东西,刘五腰带上拴了一圈布袋子,坠得裤子都快掉了,还要殷勤地冲过来帮温束收拾东西。 火锅底汤不好处理,锅也不好洗,温束也不会留着吃第二顿,就让刘五给他清洗干净。 刘五听他说要把汤底倒掉,心痛得不行,这可是煮过肉的,那就是肉汤啊,咋能倒肉汤呢? 「这都是您契弟的心意啊!」刘五已经摸着窍门了。 温束似笑非笑的看他一眼,他这会儿心情实在不错,于是摆摆手,道:「随你们处理,别动我的东西,洗干净了送过来。」 刘五自然是不敢动他的厨具的,立刻让手下人找来一个大锅,把「肉汤」都倒进去,再倒水把锅涮一涮,油水全部倒进去。
第353页 发现冷水涮不掉油,他们又烧了热水来涮,涮的油水一点儿没浪费。 最后锅里一点儿油星都不见了,又好好清洗几遍,才给温束送过去。 至于那一锅「肉汤」,自然是被刘五一众兄弟分食了,还有他们今天得到的「赏钱」,许多汉子一边吃一边哭,他们都多级没吃过这么好的东西了。 董爷得到消息时候已经晚了,根本挤不进去,只能眼睁睁看着刘五一众弟兄,甚至那些普通人都拿回去那么多粮食,看得他们眼睛都红了。 然而有温束镇着,摸不清他的心思,他们都不敢动手。 刘五的弟兄们还吃香的喝辣的,馒头蘸着肉汤吃,那个香味儿哟,董爷觉得他跟刘五的梁子结大了! 这些后续温束没了解,他吃饱喝足会车上休息了一会儿,等到天色晚了,吩咐小藤蔓看好车,自己去捉「聘礼」。 梦魔以人的灵魂为食,说明它缺这个,昨晚被温束横插一脚没吃上,饿了肚子,今晚跃跃欲试又跑出来。 毕竟是植物,本能会压过理智,它简单的思维想着,打不过那个找事儿的,大不了不吃他,去吃别的不那么肥美的灵魂。 可惜人就是冲着它来得,不是他不招惹就没事儿,刚刚冒出个头,就撞上寻过来的温束。 攻击,失败,逃跑,追逐。 梦魔绕了个大圈,一头扎进自己本体,以为跟昨天一样把温束甩掉了,结果刚躲好没一会儿,长在井壁的梦魔舒展了一下躯体,便看见井口正冷眼看着它的恶徒。 因为特殊的攻击手段,梦魔从诞生之初,就从没遇见过敌手,只有它吃别人把人撵得到处跑,第一次撞见个铁板,铁板就要把它拍死。 可怜见的,打人家,打不动,温束连点儿反应都没给它,任它攻击,自己跳下这口老井,把已经攀附了整个的梦魔本体当着它的面小心翼翼一点一点全部刮下来。 这可是他的聘礼,再小心都不为过。 第190章 锦山城外的大道上, 正上演一出长亭送别。 虽然仅仅认识不到两天, 但所有人都是真心实意的捨不得, 这么大方这么好说话的金大腿, 跑了这个还能去哪儿找啊! 刘五一众更是丧着脸耷着肩,恨不能跪下来抱着温束的大腿求他不要走。 普通人顶多是有点儿遗憾,但心里更多的是开心,毕竟他们的心头大患已经被温公子给解决了, 以后他们再也不用害怕睡一觉就醒不过来了,也不用背井离乡寻一个不知在何处的安身之所。 然而刘五能组建起一波小势力, 发展得还不错,他本人当然是有能力的。 他想得更远一些, 梦魔被除掉了自然是好事,但是那些被梦魔所威慑不敢靠近的殭尸,岂不是会涌入城中? 末日里哪有安全的地方, 没了梦魔, 他们同样要面对危险, 只不过梦魔的攻击他们看不见摸不着,防不胜防, 殭尸好歹还能反抗一下,是死是活最起码拼过一场。 想是这么想,如果能过安逸的日子,谁想拿命去拼。 而且刘五很清楚自己兄弟们的能力,跟那位手段莫测的温公子,简直没法比。 「要是温公子愿意收下他们就好了。」刘五再一次这样想道。 眼看着温束已经跳上马车, 打马准备离开,刘五脑子一热,一个健步冲过去,跪在马车旁磕了个头,扬声道:「小的愿追随公子,求公子收下小的。」 周灿是他的手下里脑子最灵活的一个,二话不说跟着冲过去跪在刘五旁边,说出同样的恳求。 其他弟兄一见老大都跪了,纷纷在车旁跪了一圈,他们心中也是十分佩服温束的战斗力,越是这样混乱的世道,人们越是慕强,温束能干掉让他们那般恐惧的梦魔,武力值有多高他们甚至想像不出来。 温束拉住马,隐隐有些心动。 这些人着实会说话,那些好听的祝福话,光靠他转述,效果可能没那么好。 如果让这些人自己说给元宝听,那就再好不过了。 而且他和元宝结契礼还没办,若是这些人能参加,定是能让所有来观礼的人感受到他和元宝之间的情比金坚,天作之合。 可是这些人太多了,光刘五的弟兄们,就有好几十人,他的南瓜马车装不下,他不可能留在这里,等这些人一起慢慢回去。 他侧身往后看了看,已经有脑子比较聪明的人想到了梦魔被解决之后的状况,刘五这些能打能战的人都想跑,他们这些普通人,岂不是更没有活路? 就这么一会儿,温束马车边已经跪下了乌泱泱一大片。 他垂眸思考片刻,元宝说过,他的城市缺人手,如果能把这些人带回去,他应该会开心吧。 能让元宝开心的事,他都愿意去做。 「你过来。」温束沖刘五招招手,男人立刻连滚带爬地跑过来,弯着腰腆着脸,十分恭敬地听温束吩咐。 「知道青阳县吗?」 望乡城所在的州府,就在锦山府隔壁,从此处去青阳县,南瓜马车要跑五六日,步行需要更久。 但是毕竟是隔壁州府,离得不算十分远,或许有人晓得。 刘五自己是不知道的,他反应很快,跟温束说了一声后,迅速扭头询问自己手底下的弟兄。 这群汉子皆摇头,只有一个说听说过,但是不知道怎么走。
第354页 这就很头疼了,温束不确定自己给他们画个地图他们认不认识。 这时有个跪在外圈的中年男人,壮着胆子开口道:「小的知道青阳县,也曾去过两回,认得路。」 温束让他简单说了一下路线,确定他是真的知道后,便跟刘五说:「从青阳县西门出去,沿着大路走,第一个岔道右转,第二个左转,可见一片树墙,那处有个望乡城,我便住在城中,若是你们真心想投奔我,可去望乡城寻我,自会给你们一处安身之所。」 刘五竖起耳朵将他说的话都记下来,一边听一边点头。 回想一下他家元宝缺人手时着急上火的样子,温束难得多说了两句:「望乡城不缺粮食,只要你们肯干活,就能吃饱饭,去不去自己决定。」 他从葫芦娃里拿了几袋玉米土豆红薯之类的杂粮扔在刘五面前,说:「若是有普通人想去,你们带上他们,这些便当做路途中的口粮。」 刘五万万没想到,这都要走了,还给他们送粮食,这是什么神仙大佬啊! 他忙不迭地点头:「一定,一定带上。」 能做到这一步,已经是温束看在夏琛的面子上了,再让他周周全全地为这数不清的倖存者打算,实在不是他的性格。 说完这些,他不再管身后的人怎么做怎么想,扬鞭赶马,归心似箭。 一直到南瓜马车的影子消失在路上,余下的人才敢动。 刘五迅速招唿了几个弟兄将粮食收起来,一个手下凑过来问:「大哥,咱们真的要去那什么乡城吗?都没有听说过……」 反正梦魔都□□掉了,在哪儿过不是过呢? 刘五一巴掌拍他头上:「你小子脑子笨,就听聪明人的,没听见主子说他那望乡城不缺粮食吗?咱们在这儿,等着饿死?!」 刘五已经被温束的大气征服了,「主子」喊得格外顺口。 小弟摸了摸脑袋,委屈道:「谁知道他说的真的假的,现在这世道,怎么会有地方不缺粮食?」 刘五又是一巴掌拍过去:「咱们普通人能跟神仙比吗?你没瞅见人家变粮食跟变戏法似的。」 周灿也凑过来小声道:「我刚去问过莫汉生了,他说以前没听说过青阳县附近有个望乡城,说明是新建的城市,这世道能自己建座城市,恐怕有本事的人不少,咱背靠大树好乘凉,去了不亏。」 莫汉生就是那个能认路的中年汉子。 刘五一听,去意更加坚决,立刻吩咐手下:「你们去找那些人问问,有哪些愿意一起走的,咱们收拾一番,明个儿就出发。」 既然已经定下要去投奔主子,那主子吩咐的任务一定得做好,他要尽量多的带人过去。 远在百里之外的望乡城,夏琛心焦得已经快坐不住了,已经快一个月了,子笺还没回来,要不是他能感知到小藤蔓还好好的,现在早就出去找人了。 他是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家未婚夫不但带了巨额聘礼,甚至还新拉了一批人手过来。 他现在是又忙又急,心里担心子笺,城里的事务还特别多。 因为一下子多了千余人手,整个城市正以一个极快的速度在发展,几乎是每一天都有变化。 成片的新开出来的田地被栽种上苜蓿草,新盖的居民楼逐渐被获得准入资格的新居民们填满,新的居民楼还在建设中。 食堂澡堂都不够用了,又重新建了二食堂和二号澡堂。 养殖场的兔子进入繁殖期,小兔崽子多得简直装不下,一批批养大的兔子被送到厨房。 医疗室已经初见规模,还处于实习期的小大夫们收费很低,城民有个头疼脑热的,花三两个白币就能看。 新来的倖存者里有两个人曾经是县城小有名气的坐堂大夫,夏琛让人观察一阵后,让他们去医疗室工作,一些重病大病他们来看,同时也要盯着实习生们,以防这些孩子看错了病治坏了人。 在进医疗室之前,夏琛就提出过要求,要他们教这些孩子学医,当然,是有学费的。 孟夫人更擅长制药,医疗室需要能力更全面的医生,光靠这两个大夫和那些只有天赋没什么经验的学生,可撑不起这一整个城市的医疗系统,他需要尽快把孩子们培养出来。 护卫队人手也不够用了,他们的巡逻任务本就不轻松,还兼任着维护城市治安的责任,加上一下子多了这么多人,还新开了许多田地,他们的巡逻范围也变大了。 温束不在,折柳暂管着护卫队,他过来找夏琛汇报。 护卫队责任重大,是万万轻忽不得的,一听说他们缺人,夏琛二话不说,让折柳筹备一下,准备再次扩招。 林宜民他们那些书生,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确实个个品行不错,夏琛决定等温束回来,就跟他商量一下,看能不能把书生们打散了塞进各个护卫队小队。 他问过林宜民,最少需要三个人一起,才能发挥出文气的作用,可以每三个书生塞进一个小队,平时跟护卫队一起接一些巡逻护卫的任务,磨合一下,培养一些默契。 待学校那边协调好了,抽几个学问好的去帮忙教书,两边都不耽误。 他实在太忙了,每天一睁眼就是事儿,白天忙一天,回家洗漱完躺床上,困意上涌,身体乏累得很,可身旁空荡荡的,又让他担心挂念起孤身在外的恋人,难受的睡不着。
第355页 没过多久,夏琛就瘦了一大圈,原本因为脸颊圆润还带着的几分少年气,一下子就没了,加上他一年来掌权管事,威仪日重,看起来突然成熟了许多。 夏夫人和巧娘心疼坏了,一个劲儿地给他补,夏琛哭笑不得,他缺什么都不会缺吃的,每天躲他娘的爱心鸡汤都快不敢回家了。 夏夫人和巧娘私底下说,幸亏当初元宝和子笺要结契,她们都没拦着,看看这人才走了多久,自家孩子就挂念成这样,真拆散了她们,怕是元宝的命都得去半条。 私底下这么说说,完了她们也发愁,怎么子笺还没回来,也替他担心,怕他一个人出什么事。 好在没过几天,温束终于回来了。 第191章 四月二十九日, 天气晴朗, 微风。 会算日子的老人仔仔细细看过, 说今天是个难得的良辰吉日,宜嫁娶、动土、迁宅。 一大早, 整个城市都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大家都穿上了自己最好看最光鲜的衣服,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除了不能离岗的护卫队和必须留人的地方, 其他活计儿今天都停了下来,预备着参加这场望乡城建城以来最大的一场婚礼。 夏琛虽然没有正式任职城主, 但干的一直都是城主的活儿, 城民们也十分信服他, 夏家可以说是望乡城第一家族。 这一家子却都十分低调, 东哥儿南哥儿在护卫队,考核成绩一直都是上等, 在队里人缘也好,不仗势欺人不抢功。 夏家两个妇人,闲时在商铺帮着卖些杂货, 待人也十分和善,一点儿没有架子。 夏琛的大哥作为他们这一辈儿的长子,管得却是夏家田地的农活儿,城里其他行政事务,他一点儿不沾手。 就连夏琛的老父亲,管得也是养马的活儿,虽然比一般的体力活儿挣得多, 但也不是顶好顶清闲的活计。 一家子低调成这样,那些想找门路走后门的都不好意思开口,从上到下风气清正,就没个敢在夏琛手底下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的。 甚至就连去岁夏老爷过寿,也只是邀请自家亲戚朋友吃了顿饭,夏琛手下那些人,和一些感念他们的城民,自发想送礼,都没能送出去。 本来这个结契礼,夏琛不想大办,准备只邀请亲戚朋友们便够了。 可他娘难得地提出反对意见,用老太太的话来说,结契是一辈子的大事儿,就算夏琛不是城主,只是夏家的小少爷,他成婚的时候,她和老爷子也是打算办上一场流水席的。 巧娘也拉了夏琛,偷偷跟他讲,结契这种事儿,轻忽不得,场面小了,万一子笺觉得夏家不看重他怎么办? 夏琛一想也是,哪个新娘不想要一场盛大的婚礼,他们的结契礼跟婚礼也没区别了,既然要同子笺结契,便不该亏待他,别人有的,他都要给他。 于是夏琛筹划了一番,提前发出通告,他们结契这天,除了护卫队,所有人都可以不用工作,工资照发,参与巡逻的护卫队当天薪酬翻五倍。 夏家开流水宴,所有城民都可以来参加,食堂的大师傅被他请过来做宴席,鸡鸭鱼肉蔬菜水果应有尽有。 他还准备了很多喜糖,特意让造纸坊提前帮他做了一批红纸,用来包喜糖做红封包了一些小红包。 这些花费,全都从他的私库里出,让小师弟帮他单独作帐。 他想这一天,普天同庆,所有人都为他和子笺结契感到高兴。 大家高兴是高兴,夏琛却听见有人私底下说子笺真是好命,就连舅舅家,都有亲戚过来跟他娘说小话,说他手松,让他娘多帮他看着点儿,别让人占他便宜。 这些夏琛听见了就要生气,子笺待他,有多真心实意他心里清楚。 别的不讲,就这次准备结契礼,夏琛一想到子笺回来的时候,他看见他仿佛掏不完的,占了他好几个仓库的所谓结契礼,就控制不住地想吸气。 他本以为子笺只是去寻几块做玉佩雕印章的材料,没想到他带了这么多东西回来。 那些粮食布匹干货之类的就算了,虽然品种多且质量好,但他不缺食物,就那些干海货,拿来尝尝鲜不错。 可是那堆满了整个仓库的金属,还有大批成品的武器,让夏琛忍不住怀疑,他家子笺是不是打劫了那个军队的装备库了。 这些东西可真是一场及时雨,望乡城地理位置不错,唯一缺乏的资源就是金属矿产,靠着他的兵器果和原本兵器树上的巨量兵器,城里的武器暂且不是那么缺乏,但是农具缺啊! 今春开荒的时候,好不容易凑够了人手,拖累进度的就变成了农具,好几个人才能共用一把锄头或铲子,没农具的人为了不耽误工作,恨不得用手刨。 犁头就更别提了,得好几伙人抢着用。 温束带回来的这批金属真是太及时了,第二天夏琛就送了一批到铁匠那里,让他们赶紧把农具打出来。 这还没完,夏琛看见那株完整的变异植物时,都快给自己男朋友跪了。 他还捉了一个活的! 至于夏琛为什么知道,是夏铜板告诉他的,掉线好久的夏铜板突然出现,把夏琛吓了一跳。 温束拿出的变异植物,乍一看像是已经死掉的苔藓,当时温束能找到它,是因为感知到刚刚逃入井里,还未完全收敛赶紧的能量。
第356页 否则依附在井壁上,薄薄的一层,就算探头去看,也什么都看不到,谁能想到霸占了一座城的梦魔竟然长这样。 温束将它全部刮下来之后,就塞进了葫芦娃里,他试过,白天的时候将它拿出来,就像普通的苔藓,也没有办法发出那种攻击人灵魂的能量,夜晚却会变成散发着朦朦萤光的,仿佛银毯一般的奇特植物。 他试过好几次,确认梦魔白天没办法攻击人,才敢带回来给夏琛,否则就先打死了再带回来,免得这破玩意儿伤了他家元宝。 结果东西一到手,夏铜板突然上线,发出通知: [发现特种变异植物活性成熟体,是否完全吸收?] 夏琛高兴坏了,夏铜板都好久没出现过了,都顾不得别的,跟温束说了一声,一头钻进空间,先喜滋滋跟夏铜板分享好消息:「板儿,我有喜欢的人啦,我要跟他结契,你能不能先别下线,来参加我的婚礼。」 夏铜板刺啦了两声,过了片刻,才发出正常的声音: [是你身边的个体?] 夏琛被他不伦不类的形容词逗笑了,笑完跟夏铜板确认道:「对,是他,这株变异植物也是他送我的,是结契礼呢。」 夏铜板沉默片刻,随后给了夏琛一个大惊喜: [系统空间存在伴侣系统,是否确认绑定伴侣?绑定后伴侣可共享除主系统以外的其他所有空间权利。] 夏琛又惊又喜,系统是他最大的秘密,他一直以为他会带着这个秘密进棺材,不光因为难以解释,也因为除了他以外,没人能进他的系统空间。 可是听夏铜板的意思,他的伴侣也能用他的空间? 他想了一下,问:「主系统是你吗?伴侣要怎么绑定?有没有什么限制?」 夏铜板回道: [主系统是我,我是属于你的专属系统,除你之外,无人可对我有控制权。] [伴侣绑定需要宿主与伴侣结合,结合后经过伴侣同意,即可绑定。] [绑定后伴侣可随时随地进入空间,取用空间物资,进行种植、买卖、抽奖等活动。] [伴侣可协助宿主完成任务,伴侣完成任务,同样可推进任务进度。] [伴侣具有唯一性,宿主一生只可绑定一名伴侣,请谨慎决定。] 「等、等等!」夏琛从夏铜板一大串话语中,抓出一个关键词:「结合?!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吗?」 夏铜板停顿了一下,平静道: [用你们人类的说法,做*,交*,上*……] 「你不要说了!我懂了懂了!」 夏琛崩溃大叫:「你到底都学了什么啊,都被消音了,你已经不是个纯洁的系统了!」 夏铜板永远淡定: [是否绑定伴侣,请宿主谨慎决定。] 「否否否。」夏琛含煳道:「必要条件没达成,绑定什么啊,先等等。」 其实两人好几回差点擦枪走火,尤其是子笺刚回来的时候,小别胜新婚,这人洗着澡,哄他去帮忙拿换洗的衣服,将人摁在浴桶边亲,差点把他拉进水里。 夏琛这种小初哥儿,还有点儿少男心思,就想着洞房花烛夜再做,应该会更圆满,硬是逼着温束憋回去了。 为了不让夏铜板再提起那个羞羞的话题,夏琛把话头转回最初,问夏铜板为什么这次的变异植物他专门提示,**的跟以往有什么不同吗? 夏铜板解释了一通,一堆专业名词听得夏琛头昏脑涨,简单总结一下,就是这株植物本身很特殊,还是罕见的成熟体,甚至还是活的,特别特别难得。 于是夏琛立刻开心地说:「那就吸收啊!」 这么厉害的植物,也许能让他的魔法书多升几级?採集出的种子一定能种出特别厉害的变异植物吧! 「对了,是先吸收再採集种子,还是先採集再吸收?」夏琛问。 以前那些变异植物都是被锤死,然后採集、吸收,这次的是个活的,他也不确定该怎么做,幸好夏铜板正好在。 结果夏铜板给了一个出乎意料的答案:[完全吸收无法採集种子。] 「不能採集?」夏琛惊了,不能採集就意味着这株植物只能提供能量让他的魔法书升级,别的变异植物不要想了。 夏铜板的建议一向都是为他好,夏琛想了想,问:「完全吸收有什么好处吗?」 [完全吸收可完整转化变异植物能量,得到最优结果。] 「那你觉得我要不要选择完全吸收?」 [建议宿主选择完全吸收。] 夏琛不再犹豫,拍板定下:「那就完全吸收。」 他拿出魔法书,把温束给他的葫芦拿出来,将变异植物放出来,这株始终在白天装死的植物,突然开始蠕动扭曲,发出刺眼的光。 魔法书不为所动,悬空在变异植物上方,光束将它完全笼罩,变异植物散发的光与光束融合在一起,连成一条光带从下自上流向魔法书。 不过片刻,那株铺开来面积不小的变异植物就消失得一干二净。 第192章 白光随着变异植物被魔法书完全吸收, 逐渐消失, 夏琛面前弹出魔法书升级的提示框,他随手勾选了蕴养卡牌的升级方向, 目光完全被魔法书面前突兀出现的金色卡牌吸引。 拥有魔法书这么久, 添加复制卡牌不计其数,这是夏琛第一次看见金色卡面的卡牌。
第357页 这张卡漂亮极了,卡面整体呈亮眼华贵的金色, 边缘以银色线条勾勒出繁复的花纹,卡面中心却比较素雅,一团团银光拖着尾巴如流星般坠落, 最中心一颗球形的图案闪着微微的萤光。 "寄魂"夏琛喃喃念出这张卡牌的名称,它自诞生之初, 便直接拥有了自己的名称,而不像其他变异植物卡牌,是夏琛先取名再卡牌化。 "板儿, 这张卡有什么用它不能复制吗"夏琛向自己的小伙伴询问。 【卡牌作用如名称所述:寄魂】 【此卡牌具有唯一性, 不可复制,不可进化】 夏琛翻看了一番这张难得一见的金色卡牌, 还是没搞懂这张卡牌要怎么用。 寄魂他懂, 顾名思义,寄养魂魄嘛,可是寄谁的魂怎么寄寄了会怎样,一点儿提示都没有,他实在弄不明白。 子笺跟他说过这株变异植物的能力, 确实挺邪乎的,还能吸收别人的灵魂,说实话他有点儿不敢试,怕这张卡牌也把人家的魂给吸了。 实在搞不明白,夏琛只好先把这张金色卡牌收进魔法书里放好,准备等跟子笺结为伴侣之后,他能进空间了,两人再好好商量一番,他跟那株变异植物打过交道,想来了解的情况会更多一些。 结契当日,所有人脸上都带着笑容,一些勤快的、跟夏家关系不错的妇人,早早的便去帮忙。 流水席夏家的院子是摆不下的,现在城里这么多人口,就算在加上门外的空地也摆不下,于是干脆将席面放在食堂,把桌子拼一拼,四张长桌便是一席。 今个儿细娘特意跟人换了班,没参与巡逻和执勤,空出时间来参加她小舅舅的结契礼。 她跟她娘一早就去了夏家,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帮忙的。 夏家今天确实忙,酒席需要的食材,一早就运去了大食堂,需要提前处理的,更是早几天就送了过去,夏老爷在家招唿男客,夏大郎在食堂盯着。 细娘她们到的时候,夏夫人和巧娘还在检查今天要散出去的喜糖和红封。 她们这里有婚礼的时候准备喜糖的风俗,但一般都是称个几斤,给跟着大人来参加婚礼的小孩子一人装一两颗。 但是夏琛足足准备了几大筐! 别人他不管,成婚哪有不备喜糖的 以前他觉得这只是走个形式,前世去参加婚礼,那些喜糖都没什么人稀罕了。 但是等轮到自己,便事事想着周全,真上了心,连准备送个糖果,他都嫌弃白糖颜色不好不吉利,专门挑的红糖。 他自个儿在空间里倒腾了一晚上,差点儿吧存货都掏空了,还砸了不少金子在奖池里,抽了很多别的稀罕的糖果。 水果糖牛奶糖软糖什么的,保准大人小孩儿们都没见识过。 他把这些糖,和红糖块儿一起,用红纸包起来,当做彩蛋,到时候就看哪个运气好了。 就连这些红纸,都是城里造纸坊为了他的婚事特别制作的。 夏夫人和巧娘帮他一起包糖果的时候,都忍不住心惊她们单知道自家儿子/小叔子家底儿丰厚,没想到这般厚,光这要散出去的糖果,都快堆成一座小山了。 虽然有些心疼,但这些东西都是夏琛自己掏出来的,温束奔波一场带回来多少东西她们隐约也知道一点,当时夏琛甚至腾空了好几个仓库给他,温束当着夏家一众的面说,这些东西都是送给夏琛的。 夏夫人她们倒不是在乎这些东西,而是温束愿意给这些,也证明了他对夏琛的心意,夏家人当然更加认可接受他。 话说回来,夏二姐领着女儿进屋,见她娘和大嫂正搬着几个装满红色纸包的大竹筐,脸连忙过去帮忙。 细娘自从觉醒异能,体力好了不止一点儿半点儿,外婆大舅妈还有她娘一人搬一个,她见还剩两个,干脆叠放在一起,抱着下面的竹筐,轻轻松松将两筐都搬起来。 "娘,这些东西往哪搬啊咋这么多红封闻着还怪甜的。"夏二姐边走边问。 夏夫人回道:"搬去前院,都是糖,能不甜嘛!一会儿要散出去的。" "啥!"夏二姐手一软,差点儿把筐子摔了:"都是糖这五筐全都是这是把城里的糖都陶干净了吧!" "哪儿啊!这都是元宝自个儿掏的腰包,入了库的东西他碰都没碰。" 在夏夫人看来,自家儿子要是当了官儿,那保准是个为民请愿的大清官,瞧瞧这公私分明的,平时帐面也是一点都不含煳。 "这也太多了……"夏二姐喃喃道,她参加的所有婚礼加起来,发的糖可能都没有这五分之一多。 "再多也是他自个儿准备的,再说了,子笺那孩子待我们元宝也好,咱们也不能亏待人家。" "乖乖,咱家元宝,可真是个会疼人的。"夏二姐听得直咋舌,她家么弟打小一家子宠着护着,第一次这般对人掏心掏肺事事在意,可见是真的上心了。 几人边说着话,没一会儿就到了前院,夏家办喜事,整个屋子张灯结彩,大门外还挂着红灯笼,客人们熙熙攘攘挤在前厅和院子里。 夏夫人和夏二姐一起留下招待女客,巧娘叫来东哥儿,将这几筐喜糖交给他让他看好,她得回去看顾着家里那头,两个年轻人都是头一回经歷这种事,不知道会出现什么状况,得有个经验人回去盯着。 刚转回后院,就看见南哥儿在院子里坐着,巧娘气的一巴掌拍过去:"让你去看看你小叔那边有没有要帮忙的,你在这儿躲懒!"
第358页 南哥儿捂着头跳起来,委屈巴巴道:"我去了啊,小叔不让我进屋!" 巧娘想了想,朝西厢夏琛的屋子走去,站在门口敲了敲门:"元宝" 屋里传来一阵桌椅碰撞的响动,随后是夏琛略有些慌张急促的声音:"快好、好了,大嫂我们很快就出来!" 巧娘面容古怪,走远一点儿后小声问自家蠢儿子:"子笺是不是也在你小叔屋里" 以前温束都是跟夏琛一个屋住着,但是结契之前,两人没名没分的住在一起,说起来有些不好听。 温束自己不在意,但是夏琛不行,他知道城里有些人私底下说些闲言碎语,无非是觉得子笺出卖色相勾引了他。 好吧,他承认他喜欢子笺的脸,但是他愿意跟子笺结契,绝不只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这顶多只能算一个加分项,他喜欢的是整个儿的子笺,他的脸他的人他的好的坏的。 子笺有多好,夏琛觉得再没有人比他更有发言权,但是他又不能跑出去一个个拉着人解释。 他不想让人再误会子笺,尤其是这种情况,子笺住在他家里,他明面上的又比子笺有权有势,所有恶意的揣度,只会朝着子笺去。 他好说歹说,撒娇缠磨,终于哄的人同意,在结契之前暂且分开住。 居民区人多嘴杂,夏琛去找了孟先生,让子笺先在孟家住几天。 本来今天应该是夏琛去孟家将温束接过来,两人一起在夏家行结契礼,但是时间还没到,温束自己跑过来了。 南哥儿挠挠头,眼神闪烁:"我没看见温小叔。" 得,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新人熬不住相思苦,在屋里幽会呢,还找了个守门的。 巧娘和夏夫人对视一眼,都有些忍俊不禁,可规矩不能坏,巧娘故意重重咳了一声,大声说:"快到吉时了,元宝你赶紧弄好了出来,别误了吉时!我们再去看看酒席。" 说完几人拉着南哥儿一起去了前院。 屋里夏琛竖着耳朵听见脚步声远去,终于松了口气,反手在温束肩膀上轻锤了一下:"都怪你,今个儿就结契了,你这么着急做什么!" 好身手全被他用来翻墙了,明明是未婚夫夫,搞的好像偷情一样,好悬被他娘和大嫂堵在屋子里,要是真被撞破,哪真箇没脸见人了。 温束抱着人捨不得撒手,目光灼灼地盯着夏琛看,听见他抱怨的话,一点儿不吸取教训,凑过去又亲了亲他的唇角,哑声道:"元宝太好看了,我忍不住。" 夏琛好气又好笑,斜他一眼:"怪我咯!" 温束将脸埋在他颈间,贪念着丝丝暖香,轻笑道:"怪我,怪我自制力太弱,抵抗不了……诱惑。" 耳鬓厮磨,夏琛真的体会到了这是个多么暧昧的词。 屋里的空气好像莫名上升了好几度,他红着脸推了推温束:"你、你先回去啊,吉时要到了,你还结不结契了" "结!"都快等不住想直接把人劫走了,怎么可能不结。 "那你还不放手,看把我衣服弄的。" 夏琛一把将他推开,抚着自己被弄皱的衣服蹙眉埋怨。 温束弯下腰小心将他被弄皱的衣摆整理好,然后退开两步,端详片刻,眉眼含笑:"我家元宝真好看。" 少年今日一身红色锦衣,金线做绣,富丽堂皇,正是当初针娘给他做的那件被压箱底的火焰花花瓣长袍,衬得少年眉眼灼灼,越发光彩照人。 火焰花花瓣世无仅有,材质比现有的任何布料都要好,就连进化过的火棉都比之不上。 结契这种重要的日子,夏琛恨不能所有东西都用最好的,更别说婚服。 这件衣服他起初嫌弃太过华丽喧嚣,只试了一下,几乎未上过身,而且上面的图案都十分吉祥,用来做婚服再合适不过。 温束那边,也是挑了件没穿过的火焰花花瓣做得长袍,重新请针娘刺绣,图案与夏琛身上的相辅相成,一看就是配套的。 "子笺也很好看。" 夏琛嘴角噙着笑,非常诚恳的回贊了一句。 他家子笺自来适合穿红色,这一身金红,不但不会觉得太过花哨,反而更加展现出一身王孙公子的矜贵气质。 温束轻笑出声,他走到夏琛身边,手指勾过他的腰带,不待夏琛反应过来,已经抽走了他系好的腰带。 "哎,你做什么……" 夏琛以为他又要胡闹,现在时间可耽误不起了,忙伸手去夺。 温束随手将腰带放进手串上挂着的葫芦娃里,夏琛正要生气,却见他手上多了一条红色的腰带。 虽然都是红色,但明显不太一样,那条针娘绣好的,图案繁复,这条却只用金线简单锁了边。 "这……"夏琛心里升起一个念头,不由地睁大眼睛,不太敢相信地看着温束。 温束眉眼间皆是温柔笑意,抚了抚自己的腰带,柔声道:"元宝送我的心意,我已经领受,我的心意,元宝愿意收下吗" 他腰上繫着的,正是夏琛给他做的腰带,温束外出的那段时间,他一有空就去寻针娘,他在这方面好像还算有点儿天赋,做坏了几条之后就摸到一点儿窍门,最后送给温束的那条,还像模像样地绣了两条金龙。 他送得早,温束回来没多久,他就将腰带送过去了,温束当即表示结契的时候一定会用这条腰带,但是一点儿没提起,他也给夏琛做了一条。
第359页 本来夏琛也没怎么在意,送温束腰带是他自己决定的,他能给的,他都愿意给他。 "抱歉,我手笨,绣不出好看的图案,元宝勿怪。" 温束也很无奈,他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偏偏奈何不了一根小小的绣花针,不知道废了多少布料,才勉强做出这样一件还能看的过眼的成品。 当时夏琛给他送腰带的时候,他手里刚做好的实在拿不出手,所以一点儿消息不敢透露。 "好看的!" 夏琛脸上绽开大大的笑容,小心接过温束手上亲自缝制刺绣的腰带,想给自己繫上。 "我来。" 温束环着他的腰,动作温柔地将腰带给他系好,又从葫芦娃里拿出三个锦盒,打开,里面分别放着一对玉簪,一对同心佩,一对印章。 这些都是他这几天赶工制好的,玉簪取自同一块上好的玉石,雕刻着一般的并蒂莲纹。 同心佩也是用了同一块上等碧玉,雕刻的时候他用了点巧思,两块玉佩单独看,只是雕刻着鸳鸯戏水的图案,两块合在一起,却能合成一副鸳鸯交颈图。 温束将玉佩拿出来,给夏琛戴上,青碧玉坠垂落在正红色的婚服上,有着别样的和谐。 夏琛乖乖抬起手,让他把玉佩系好,然后拿起另一块,学着温束的样子,给他佩上。 髮簪抽出,换上新的玉簪,一模一样的动作,一模一样的步骤,两人都没有说话,却有一丝难言的默契。 不远处的铜镜里,映出这对璧人的身影,分明没有太过亲密的动作,却好似有万千情丝牵引,将两人紧紧联繫在一起。 "吉时到了,元宝快出来!" 急促的敲门声想起,夏琛勐然回神,才发现他们已经耽误了太久。 "我去把我娘支走,你从后面出去" "不用了,直接出去吧。" 温束倒是淡定的很,他本来就是个不在乎世俗礼法的性格,这会儿他满心满眼都是身旁的少年,一刻也离不得他,根本不愿意撒手,再去等他过来接他。 "可是他们会说你……" "我不在乎。" 温束握紧了他的手,声音无比坚定:"我只在乎你的看法。" "行叭。" 夏琛洒然一笑,回握住温束的手,两人十指紧扣:"我们一起出去。" "出来了出来了!" "走喽,去接新人喽!" "哎,怎么是两个人" "已经接过来了" 牵着手并肩而立的一对新人一起从屋里出来,震得大傢伙儿一时半会都没反应过来。 "新郎官真好看!" 有不知事的孩童被两人容光所摄,拍着手掌欢叫起来。 众人立刻被引转注意力,纷纷赞嘆起来: "真是俊俏的一对新人!" "般配极了。" 巧娘抓住机会,赶紧给当唱礼人的孟先生使了个眼色。 "迎新人!" 孟先生一声高喝,打断了大家的赞嘆,东哥儿在他娘的吩咐下,扬手抓了一把红封甩了出去:"新人请大家吃喜糖!" 这下更没人关注为什么温束会跟夏琛一起从屋子里出来了,一个个都跳起来去抢抛洒出来的包了喜糖的红封。 抢到手的,打开一看,豁!好大的糖块儿! 心急嘴馋的小孩儿已经迫不及待地剥了糖塞进嘴里,大人们也乐呵呵地把红封揣进怀里,这一大块红糖,拿回家沖水喝都能喝好久哩! 同时心里暗自惊嘆,这得多大的手笔啊! 除了此处,夏家门外,也有人在撒红封,只听人说新人已经进去了,这些人抢红封抢昏了头,就没想着他们堵着大门口,人是怎么进去的。 热热闹闹抢了一会儿红封,每个人都有收穫,手脚快一点儿的,能抢好几个。 那些抢到稀罕糖果的,更是迎来众人艷羡的目光,看着那些漂亮好看的糖果垂涎不已。 这会儿已经到了举行结契礼的时间,夏老爷和夏夫人在上位坐定,场地有限,观礼人都是夏家的亲戚朋友还有夏琛信重的手下。 "一拜天地!"孟先生唱礼。 夏琛和温束一起鞠躬。 "二拜高堂!" 两人对着夏老爷和夏夫人弯下腰。 "互契!" 夏琛和温束将那对刻着彼此名字的印章交传,孟先生拿过一张写有喜词的红纸,将印章盖在上面,封好,递还给他们。 "契成!" 第193章 正厅对着的院子里, 挤满了观礼的人群,人头挨挨挤挤, 站在后面的一个个都垫着脚往里看。 人群最后, 靠近门口处, 徐鹤来跟徐老道站在一起, 两人遥望着正厅里正在行礼的一对新人, 皆默然无语。 他没有颜色喜气的衣服, 但也没有如往常一般一身蓝白道袍, 而是换了一身宝蓝色的新衣,清俊挺拔,如一棵山松立在那里。 随着孟先生一身「契成」, 人群里爆发出一阵欢唿声, 徐鹤来脸上的表情空白片刻,随后缓慢地如身旁的其他人一样,露出一个浅淡的笑容。 徐老道偷偷瞄了几眼自家徒弟,心里长嘆口气,想安慰他, 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东哥儿抱着空掉的竹筐从一边挤过来, 悄悄掏出几个红封往徐鹤来跟徐老道怀里塞,一边塞一边挤眉弄眼,让他们赶紧藏好。 徐老道借着袖子遮挡,开了红包瞥了一眼,看见亮灿灿透明纸包着的彩色糖果,顿时笑眯了眼, 朝东哥儿小声道了声谢。
第360页 东哥儿摆摆手表示小事一桩,他发了一筐的喜糖,光凭手感也能估摸出哪些红包里包着的是稀罕糖果,徐鹤来和徐老道来晚了,没挤到前头去,东哥儿就给他们偷偷留了几个。 徐鹤来攥紧了手上东哥儿塞过来的两个红封,打开一个看都没看,摸了颗糖塞进嘴里。 糖果在嘴里化开,跟他以前吃过的糖一点儿都不一样,口感软软的,酸酸甜甜,有水果的味道。 嘴里的糖果香甜可口,徐鹤来心中却一片苦涩,他眼睫低垂,一颗颗将红封里包着的糖全部吃完。 东哥儿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没想到你还挺喜欢吃糖。」 说着转头四处看了看,凑过去小声道:「回头我再给你要几个。」 他偷偷昧下几个红封,其他几个发红包的肯定也有藏私,到时候再给小鸟要几个就是。 就算要不到,凭他小叔跟小鸟的关系,他跟小叔说一声,小叔肯定会给他一大包。 「谢谢。」徐鹤来咽下嘴里的糖,轻声道谢。 东哥儿爽朗笑道:「嗨,打小一起长大的交情,跟我们客气个啥。」 这边走完礼,该开婚宴了,夏老爷和夏夫人张罗着让大家都去大食堂,准备开宴席。 观礼的人纷纷拥挤着往外走,东哥儿几人被裹挟着也往院外退去,眼见徐鹤来低着头好像在想什么,被挤得东倒西歪,东哥儿一把拽住他。 「走走,吃席去,我跟你说,今个儿我小叔可是大出血,还有我师、温小叔,他带回来好多稀罕玩意儿,那什么海货,咱都没见识过,今个儿吃个新鲜。」 「哦,对了!」东哥儿一合掌,高兴地说:「今个儿婚宴的酒,小叔说还是你送的呢!那叫一个香,我爷还想偷喝来着,一会儿让我小叔和温小叔多敬你几杯。」 徐鹤来脚步一顿,想起夏琛兴沖沖地来找他,告诉他那几颗变异种子种出了什么植物时开心的模样,心中酸涩难言。 「我有点儿事,就不过去了。」徐鹤来匆匆扔下一句话,几乎是落荒而逃。 来之前,他给自己拍了一摞的静心符,也做好了心理准备,他以为自己能微笑着祝福自己的小竹马幸福,但现在才知道,他并没有自己想像得那般坚强。 他愿意看见元宝开心快乐,看他笑,但是那幸福是别人给他的,跟他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 光想一想,徐鹤来就觉得心中痛悔交加,他不想破坏他的幸福,也怕自己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于是只能先行离开。 「唉,怎么走了……」东哥儿不明所以,满脸疑惑地看着徐鹤来跑远。 徐老道尴尬地笑了两声,给徒弟打圆场:「他正修闭关修新道法哩,今个儿是抽了空闲出来观礼。」 东哥儿对有本事的人一向敬佩,而且他记得以前这俩道士也经常闭关,一闭关就好久,他娘还让他们去送过吃食,怕这两个道士把自己饿死了。 「哦哦,那道长你替小鸟多吃点儿。」 众人到了大食堂,丰盛的菜餚已经上桌了,香味溢满了整个食堂,在门外都能闻见。 夏家人安排着大家坐下,桌上鸡鸭鱼肉俱全,还有稀罕的海货,干果点心样样不缺。 便是在末日前,这样的婚宴也称得上奢华丰富,更别说是在物资短缺的末日。 两个大食堂都坐满了,众人吃得头都不抬,有那懵懂的孩童吃得过瘾,童言稚语道:「要是城主天天都结契就好啦!」 顿时引来众人大笑,家长也赶紧堵住孩子的嘴,他们虽然心里都是这样想,可不管这样说哦! 结契礼跟男女成婚不同,不需要有新娘子在新房等着,夏琛和温束一起来席间敬酒。 桃花酒虽好,但喝多了可不成,况且……咳咳,夏琛还惦记着洞房花烛夜,大好的日子睡过去算怎么回事。 所以他一早就找了一堆帮着挡酒的人,自家两个侄子就算了,东哥儿酒量一般还得帮着做事儿,南哥儿本来就不稳重,夏琛怕他喝多了再来个酒后吐真言,说出什么他不想听的话,一早就把他排除在外。 请来帮着挡酒的,多是护卫队里挑的好小伙儿,专门找的酒量大的,一个赛一个能喝。 加上他现在身份贵重,众人不敢闹他太过,让他煳弄过去不少,反倒是平时气质冷淡不搭理人的温束,今个儿好说话得很。 大家柿子挑软的捏,不敢闹夏琛,就可着劲得灌温束,夏琛一个没瞧住,身旁的人就已经面泛桃花。 夏琛被他来者不拒的姿态吓着了,偷偷扯他衣袖,待温束靠过来,耳语道:「别喝多了。」 温束眉间笑意融融,学着他的样子将唇附在他耳侧,嗓音靡哑:「好,听元宝的。」 明明很正常的话,夏琛却觉得脸颊一热,耳朵跟着烧起来了。 旁观了两人说亲密话的人顿时笑开来:「瞧瞧这对儿感情多好啊!」 夏琛瞬间觉得脸颊更烫,慌忙拉着温束去下一席,随后温束果然如他所说,不再敞开了喝,只稍微抿一些。 但尽管如此,因为人太多了,到最后两人还是喝了不少,相互搀扶着去新房的时候,夏琛的眼神都已经迷离了。 两人都一身酒气,巧娘心细,早早回来他们烧好了热水,灶里和炉子上都留着火,直接提水去用便是。
第361页 温束让夏琛先坐着,自己去厨房提水,夏琛本要跟着,走出两步脚步踉跄差点摔倒,被温束掐着腰抱回去。 温束兑好了洗澡水,夏琛灌了一杯冷茶,终于稍微清醒一点儿,摆手让温束先去洗。 温束劝了两句,他趴在桌子上不动,只好自己先去洗。 喜服一件件脱下,扔在屏风上挂着,夏琛侧脸压在自己手臂上,歪着头看着只能隐约透出人影的屏风,脸上红晕愈盛,心中却既欢喜又期待。 这么好的子笺,以后就是他的了呢! 「元宝?」 久未听见外头有声音,温束忍不住扬声唤了一句。 「嗯?」夏琛现在处于微醺的状态,懒懒地应了一声,尾音拖得很长,像是把小勾子,平日清朗的少年音透着几分别样诱人。 泡在浴桶里的温束喉结滚动了一下,他闭了闭眼,放缓声音,让自己显得分外无害:「元宝,帮我擦擦背好不好?」 他静静地等待着,过了好一会儿,屏风外才传来夏琛慢吞吞的声音:「好呀。」 椅子挪动的声音,夏琛慢慢走过来,他走到浴桶边,怔怔地盯着温束看了一会儿。 平日清冷淡漠的人,眼含笑意,皮肤透着一层粉色,眼尾更是晕出一抹红,在水中沖他笑的模样,活脱脱一只莲花妖。 「你真好看。」夏琛俯身趴在浴桶边上,凑过去在温束眼睛上亲了一下,嘿嘿笑起来,小声嘟囔:「我的。」 温束眉眼间笑意愈发灿烂,顺着他的话说:「对,我是你的,你也是我的。」 「当然,我们结契了。」夏琛重重地点了下头,他还惦记着自己的任务,把毛巾捞过来,给温束擦背。 他有点儿醉,倒没有完全煳涂,就是反应有点儿慢,手上的动作也又轻又慢,擦背擦得很不成样子。 不过温束本就居心不良,叫他来也不是为了擦背,趁着他这会儿不清醒,一句句逗他说话,哄他说些甜言蜜语。 夏琛说着,想起自己之前做过的功课,非常温柔的对温束说:「我查过书了,知道该怎么做,子笺你不要怕,我不会弄疼你的。」 温束怔愣片刻,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什么,顿时笑出声来。 但见夏琛一脸认真的模样,他煞有其事地点点头,抿着唇强忍笑意道:「真是多亏元宝了,我什么都不知道,心里头慌得很,元宝一定要好好教我。」 夏琛顿觉责任重大,他有些混沌的大脑艰难地从不知道何处扒拉出一点儿回忆,好像听说有一对同性伴侣,因为那什么不和谐,结果留下心理阴影,好好儿的一对就那么散了。 「是不是在水里会稍微好一点儿?」温束一脸谦虚求教的表情。 有吗?好像是有的,夏琛愣愣地点了下头。 「那你先下来。」水花声响起,温束成功把人骗下水,湿漉漉的衣服被剥下来扔了出去。 「是不是要用点儿什么药?」 温束一边说着,一边已经从葫芦娃里拿出自己早早调配好的膏体。 「要在上面……」这是头脑已经完全迷煳的夏琛最后的坚持。 「好,在上面……」 温束的轻笑声在夏琛耳边溢散,他说话算话地将夏琛抱起来。 水花四溅,屏风后人影晃动,最后归于沉寂。 第194章 辰时已过, 平时的这个时候,夏琛早已经起床吃过早饭, 去行政厅开始工作了。 可是今天,他还懒懒散散地趴在床上, 鼓着脸颊对着身旁连睡觉都带着笑的人运气。 其实他也没有太在乎体位问题,只是从一开始,子笺表现的就太过单纯,夏琛甚至怀疑, 他知不知道两个男人洞房是怎么回事。 哪怕后来慢慢发现,子笺并没有他表现的那般单纯无害,夏琛也习惯性得多考虑一些。 他想, 两个人总不能都是小白,他可是从信息大爆炸时代过来的穿越者啊,跟子笺这种消息闭塞的古人相比,怎么也该担负起更多的科普责任吧! 可是万万没想到,理论再丰富, 实践起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他的理论, 全用来指导子笺在他自己身上实验了。 想到昨晚子笺带着带着笑意的诚恳求教,夏琛忍不住捂脸呻.吟。 啊!!! 他为什么要喝酒啊! 他不是找了那么多挡酒的人吗?! 搭在他腰间的手臂紧了紧, 身旁的人眼睛都没睁开, 已经凑过来在他唇边亲了一下,温声道:「怎么了?身体不舒服?」 「没有不舒服……」除了腰有点儿酸软,还有点儿不适应的感觉, 其他都还好。 夏琛不太自在地翻了个身,将脸埋进枕头里,挡住脸上羞赧的表情。 他家子笺可真是个好学生,举一反三推陈出新,准备得比他还齐全,再说他单纯,夏琛自己都不信了。 「嗯?是吗?我看看。」温束笑着倾身,扣住他腰部的手就要动作。 夏琛吓得一脚把他踹开,结结巴巴道:「该、该起床了,对,起床,好晚了,娘要叫我们了。」 被踹了一脚,温束一点儿都不在意,随手将因为动作过大被掀开的薄被给夏琛盖好,不甚在意道:「不会,娘说了,让我们好好睡,不让来找。」 「你怎么知道?」 「早上幼娘过来敲门,我听见的。」
第362页 夏琛:「……」 无语半晌,他艰难地问:「你不是睡着了吗?」 「嗯,那会儿醒了,又睡了一会儿。」 他听觉灵敏,有点儿动静就醒了,幼娘来敲门,元宝睡得熟没醒,他慌忙给他捂住耳朵,随后就听见小姑娘被她奶奶领走了,连着两个没搞事的哥哥一起教训了一顿。 完了看怀里的人睡得香甜,他盯着看了一会儿,被传染了困意,干脆抱着自家大宝贝儿又睡了一觉。 「那、那……」 夏琛揪着手指头,就很怕子笺一言不合拉他白日那啥,虽然也没有很难受,甚至还挺舒服,就是大白天的,他还有点儿害羞。 「对了,跟你说个事儿。」 夏琛终于想起来一件重要的事,可以转移一下子笺的注意力。 他先在脑海里唿唤了一下夏铜板,没一会儿就得到了回应: [新婚快乐。] 「谢谢。」夏琛先道了谢,随后追问:「板儿,你说的那个绑定伴侣,现在可以了吗?」 [其他条件皆已具备,需要得到伴侣同意。] 「好的,我问问。」 夏琛刚刚正经严肃地说了句话,然后就一副出神的表情,温束倒没有很奇怪,他跟夏琛相处时间长,偶尔会碰见他这般,问他,他也只说是在看空间。 「子笺,你想看看我的空间吗?」夏琛披了件衣服坐起来。 温束眉梢一挑,反问道:「你那个神仙师傅给的桃花源?」 夏琛稍微红了下脸,当初编瞎话的时候,也没想到有一天要自己揭穿。 他轻咳一声,道:「不是,是……算了,你自己看了就知道了,你想看吗?」 「当然,我能进去了吗?」 温束早就对他那个空间不满了,他反感一切会让元宝从他视线里消失的人和物,尤其是这种他掌控不了的。 「可以的,你是我的伴侣,我的空间可以跟你共享,你得先同意跟我绑定。」 「怎么同意?」 「你不要动。」夏琛捧着温束的脸,按照夏铜板的指示,将自己的额头贴上温束的额头。 下一秒,温束听见自己脑海里传来一个腔调奇怪的声音: [是否愿意与夏琛绑定为唯一伴侣,绑定后不可解除,不可有伤害夏琛的行为,不可与其他物种发生关系,不可在未经夏琛同意的情况下透露系统空间的相关消息。] 温束瞳孔一阵紧缩,这突兀出现在他脑海里的声音,让他有一种被侵犯的不悦感。 「绑定好了吗?」 夏琛不明所以,也不知道温束听见的内容跟他知道的几乎差了八百里。 他只知道子笺若是愿意跟他绑定,可以用他的空间和他的物资,却不知道后面的那些限制。 「刚刚我脑子里出现一个声音……」 「那是夏铜板啦!」夏琛抓住他的手,很开心的介绍自己的小伙伴儿给他:「是我的系统,虽然是ai,但我一直把他当弟弟看的。」 他又简单跟温束解释了一下什么是ai,以现在时空的科技水平,着实有点儿困难,最后温束自行理解了一下,元宝的那个空间相当于一个神器,而这个夏铜板就是器灵? 他这般形容,夏琛歪头想了想,觉得好像还挺合适,于是点头道:「差不多吧……」 知道夏铜板不是真人,温束态度为之一缓,不慌不忙地在脑海里默念了一声同意,接受度十分良好。 同意后夏铜板又让他确认了一遍,温束再次给出肯定地答覆后,突觉大脑一阵清凉,随后心中出现一种莫名的感觉,像是知道一个地方,只要想一想就能进去。 「好了吗?我们去看看?」 一个人种地一个人规划一个人的空间,时间久了也有点儿无聊,夏琛还挺想展示一下自己的成果。 温束点点头,下一刻眼前光线流转,已经换了一个地方。 一望无际的旷野,种植着各种他认识的不认识的作物,不远处有一片果树,空气中隐约飘动着阵阵扑鼻的果香。 旁边一大块空地上,堆放着各种奇奇怪怪的物品。 一进空间,夏琛条件反射就想拉开主界面收穫种植,随后反应过来,这次他不是一个人进来的。 他想起夏铜板说的,子笺能使用空间里的各种物资,他想了想,拉开主界面问他:「能看见这个吗?」 面前突然出现的悬空的半透明屏幕,还有刚才看到的一切,都是温束两辈子都不曾遇见也不曾听说过的。 不过他自来稳得住,一边暗自观察这块奇怪的屏幕,一边点了点头。 「来,试试。」 夏琛握着温束的手指,戳了一下土地列表,成功拉开列表。 「可以!」 夏琛高兴地一拊掌,夏铜板说子笺不能使用系统,他也搞不清楚这个主界面属不属于夏铜板的系统范畴。 于是接下来夏琛兴沖沖地指导着温束把空间里能试的都试了一遍,包括种植、收穫、抽奖、购买、领取任务奖励等等。 他还试着让温束把仓库里储存的物资拿出来,再拿到空间外,一切都很顺利。 最让夏琛惊喜的是,温束竟然能使用他的卡牌! 他不能用魔法书,但是夏琛把卡牌交给他,他却是能用出去的。 这简直是给温束的战斗力又提升了好几个台阶,以前全靠一身硬本事,现在就跟夏琛一样,什么花里胡哨的手段都能用了。
第363页 夏琛把唯一的那张金色卡牌拿给他看:「这是你送我的,金卡呢,板儿说这个特别珍贵特别好,只有这一张,就是我不知道怎么用。」 温束把梦魔给他后,没见他种出来什么变异植物,还以为没用,就没有多问,没想到变成了这样一张卡。 他来回翻看了一番,也看不出个所以然,就把卡还给夏琛,看他重新放回魔法书里。 知道子笺能用他的卡,夏琛高兴坏了,把各种卡牌杂七杂八地每种都给温束抽了几张塞给他,让他留着防身,还特别豪气特别大方的说:「随便用,用完了再来找我拿。」 很像一个挣钱养家给媳妇零花钱的丈夫了。 温束笑吟吟地把卡牌收进葫芦娃里,夏琛摸着下巴想了一下,说:「感觉你也缺一本魔法书,要不我让柳娇帮你复制一本?」 柳娇复制的魔法书,肯定没办法像他的魔法书一样有那么多功能,但是单纯用来装卡牌,当个卡包,应该是可以的。 温束脸上的表情凝固了一瞬,元宝那粉红色的书,他会觉得很有趣很可爱,但是自己…… 温束脑补了一下那个场景,顿时后背一寒,忙摇头拒绝:「不用了,卡牌我用的不多,不用这么麻烦。」 夏琛敏感地从他看向自己魔法书的眼神里捕捉到一丝丝嫌弃,顿时回忆起当初自己被笑话的咒语,恼羞成怒道:「你是不是嫌弃我的书了?!你是不是在心里偷偷笑话我?!」 这种送命题怎么可能答是,温束迅速调整好表情,一脸被冤枉后的迷茫震惊难过:「你怎么会这么想?我是那样的人吗?」 没错,我是。 「真的?」 「真的,我怎么会骗你呢?」 真正单纯的夏琛看不透这种心脏的人的内心,怀疑地打量温束两眼,成功被他逼真的表情骗了过去。 温束怕他还惦记着给他复制一本粉色魔法书的事,迅速找了个话题转移注意力:「元宝饿不饿?咱们是不是该去吃早饭了?」 「这是午饭吧……」 夏琛嘀咕了一句,跟温束一起出了空间,两人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洗漱完出去。 厨房里给他们留着饭,粥温在锅里,两人将饭盛出来慢慢吃,刚吃到一半,孟明峻火急火燎地找了过来。 第195章 夏琛在休婚假, 按理说只要没什么特别重要的事,孟明峻他们都不会上门来打扰他。 只是今个儿真是不凑巧, 一大早就迎了一支外来的队伍——盐城派遣商队和外交人员过来了。 这是两个基地建交的大事儿,去年虽然也有个商队从望乡城经过,还买卖了一些货物。 但那支商队本就是北边某个大商号下属的远行商队,因为突然爆发的末日之乱滞留在这边, 外界情况稍微稳定一些后,这群人便踏上归途,顺便把那些皮子野货之类的货物给销了。 严格来说,盐城基地是第一个跟望乡城互相派遣过商队,并表达出想建交的意愿的基地。 夏琛没有侵略别的基地的想法, 除非是别的基地先行攻打望乡城, 既然如此, 走和平发展道路,跟别的基地建立友好互助的关系就是十分必要的。 就细娘一行去过盐城后反馈回来的信息, 盐城基地是个不错的建交对象, 首领性格豁达讲义气,脑子也清楚,中上层管理虽小有龃龉,但大体上都还算靠得住。 盐城缺粮,但是盐也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资,坐拥数额众多的盐井的盐城基地,可以拿盐换取各类物资。 而且盐城基地在末日之前就名声响亮,比起望乡城的名不见经传, 盐城基地更容易吸引其他基地来往贸易。 「他们雪刚化的时候就出发了,不是每一个基地都能像咱们望乡城一样,让百姓都能吃饱饭。」 孟明峻谈及盐城基地的时候,话语里难掩得意,他虽然没出过城,从陆续搬来的新居民口中,也知道外面是个什么状况。 准确的说,凡是在望乡城待过一段时间,在从外城居民慢慢晋升到内城的过程中,这些人都会逐渐提炼出对望乡城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每一次见到苦不堪言生不如死地外来者,都会一次次提醒他们,现在的生活有多美好,谁要是敢破坏现在的好日子,那真是会被民众群起而攻之。 如孟明峻这般从一开始就加入城市,在城市建设中付出过巨大努力和贡献的人,更是将望乡城看得无比重要,一心一意为城市谋发展。 「来的人我找齐小二看过了,他说领头的是盐城基地的二首领唐强,跟首领赵有生是把兄弟,队伍里大部分成员,是他们的主要武装力量虎威军里抽调的。」 「他们在路上遭遇殭尸群围堵,死了不少人,还有几个缺胳膊断腿的,里面有个跟齐小二打过交道,我准备让他找个藉口,把再生胶给那人用上。」 孟明峻来之前已经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信息收集、人员安排等等。 夏琛听完,赞许地点点头:「做的不错,他们态度如何?」 孟明峻嘴角一挑,笑了:「师兄说笑了,进了咱们望乡城,难不成还能有什么摆出高姿态的底气?」 夏琛笑着点了点他,说:「那就先不着急,你先招待着,当初去盐城的那支小队抽调出来,专门做接待工作,让小二多跟他们接触,尽量打探一些盐城基地的现状。」
第364页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他虽然有心跟盐城基地和平建交,也挺看好他们,但是并不意味着他就一点儿防备心都没有。 而且他是建交,不是做慈善,现在明显是盐城基地上赶着要求他们,他作为一城之主,不至于立刻巴巴地凑上去。 孟明峻领命而去,夏琛摸着下巴思考,是不是该开始着手组建外交部门了,小师弟管得事儿多,总不能以后再有外来的队伍,次次都让他去接待。 将这件事记下,夏琛决定就这次机会先考察一番,尽量找几个擅长外交工作的人出来,如果找不到,也得赶紧培养了。 有孟明峻和手底下已经逐渐形成规模建制的专业行政人员在,夏琛放心地把事情交付出去,美滋滋躲在家里休他的婚假。 许是为了给这对新人腾地方,每天夏家其他人都不在家里多待,各自找事就出去了,只在吃饭睡觉的时候能见着人。 夏琛跟新婚丈夫黏煳了好几日,正是热恋中的人,怎么亲近都嫌不够,在一处哪怕都不说话,各自拿着书看,只要一回头一抬手,能看见他碰着他,心里就觉得暖融融的软成一团。 夏琛也开始逐渐习惯两人更加亲密的肢体动作,对于契兄时不时落下的亲吻接受良好,每次都被亲得腰软腿软眼泛水光,就是对于白日那啥,还是有点儿接受不能。 温束知道不能逼得太过,他调慢自己的步调,配合夏琛的性格习惯,用比较温和的拥抱亲吻来慢慢软化夏琛的态度,鲸吞蚕食,一点点压低他的底线。 或许是因为他表现的太过顺从退让,夏琛这种容易心软的年轻人,便忍不住在某些时候更纵容他一些。 温束愉快地接受了这些好处,将自己特意打探学习到的知识尽数赋予实践,他尤其爱看自家小朋友被他欺负得呜呜咽咽求饶,还因为怕人听见不敢大声的委屈模样。 他甚至试过在少年最快乐的时候叼着他的脖子咬开皮肤,一点点儿轻微的带有麻痹刺激效果的毒素通过他的牙齿注入少年身体,平时只用来止痛的毒液,此时却发挥出更加巧妙的作用,刺激得少年崩溃失声。 温束只试过那一次,便再不敢重复,不光是夏琛接受不了这种刺激,更多的是他怕控制不住自己。 那次他只轻轻地吮了一口,那一口血液甜美得让他差点儿发狂。 为了不伤害到自己的爱人,温束只能选择放弃这种美好的体验,将这唯一的一次美妙经歷深藏脑海,时时回味。 婚假结束,夏琛几乎是迫不及待地赶去上班了。 他觉得他自家子笺可能真是个妖精,会将人榨干的那种,明明他是躺着的那个,可是每天都累得腰酸腿软,而子笺就像个吸饱了精气的妖,容光焕发光彩照人。 他去上班那天,生怕子笺不管不顾地追过来,到时候影响他工作事小,万一做点儿什么,那他这个城主的面子还要不要? 所以他不但自己去上班,还把老公也打包送去工作了,正好上次护卫队扩建的事儿就是他主管的,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上次那批人挑的着实不错,一事不劳二主,这次还归他管。 温束结结实实饱餐几天,正是惬意的时候,工作?那肯定是不想的,不过为了自家恋人,还是得有所妥协,于是老老实实去护卫队,找折柳要名单打算早点儿把事儿办完了,回去还能邀功讨个赏。 这边夏琛刚到行政厅,恰好遇见孟明峻找他汇报工作。 他休假这几日,孟明峻就按照当初商量好的,先晾着他们,该招待招待,房子是新改好的套间,一应设施俱全,吃饭给他们发了代餐券,能在食堂免费用餐,可以说是十分周到了。 除了一些重要地点如行政厅、学校、工坊等地不能随意进入,也没有限制他们的活动。 有些商队成员用随身携带的盐跟城民做交易,他们也不曾阻止,可以说除了没有让管事的人正经谈过话,其他的一切都合情合理。 对比一下望乡城派去盐城基地的小队当时得到的待遇,便是唐强这个领队,都没什么意见好提的,反而十分心虚,再面对齐小二他们这几个专门派来作陪的人时,态度好了一大截。 作为领队的唐强,肯定是想早点儿见到夏琛,做完官方交易,完成首领交代的任务,好回乡去的。 下面的人就不这么想了,这望乡城的日子未免也太好了吧! 为了保证旅途安全,被挑选出来的商队成员,其实大部分都是盐城基地的战斗人员组成,这些人在盐城基地,已经属于生活水平中等偏上的人群。 但是跟望乡城一比,他们甚至连个搬砖的老百姓都不如! 人家还吃糖呢!他们都多久没尝过甜味了?! 这些人真心实意地酸了,尤其是跟身份和他们类似的望乡城护卫队相比,人家护卫队发放队服武器,衣服好看又精神,武器也都特别好使。 他们只有表现特别好的人才能拿到他们基地异能者打造的神兵利器,其他人都只能用普通的兵器,跟殭尸作战太费劲了。 护卫队有专门的高手教导,学习本事儿,他们都是自己在战斗中磨鍊,一个不留神磨掉的就是自己的命。 护卫队工资高就算了,还有各种奖金,那些钱他们以前虽然没用过,但对照着商铺的价目表换算一下,也能知道人家收入有多丰厚了。
第365页 而他们朝不保夕,城里情况好的时候稍微多发一点儿粮食,情况不好就少发一点儿,至于吃什么,那得看有什么,发霉的粮食也是没少吃的。 以前光看那些活活饿死的普通人,他们还沾沾自喜觉得自己过得不错,现在一对比,真是一腔辛酸泪。 那些城民们已经觉得是标配的东西,如青砖大瓦房、大食堂、澡堂子、娱乐室、医疗室、学校,他们简直想都不敢想。 都是人,为啥差别就这么大呢?! 底下人人心浮动,唐强不是不知道,但是他什么都不能做,人家望乡城又没有私底下做什么手脚,光明正大的让他们看。 别说是手底下的兄弟,唐强这个盐城基地的二把手,自己都羡慕得不行,来之前那点儿心里那点儿小傲气,早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他只能一次次去找孟明峻,急着把正事先办了,然后赶紧带人回去,再不走他觉得自己得一个人回去了。 第196章 然而孟明峻是有正当理由的, 城主刚刚大婚,不见客不管事儿。 这事儿是真的,随便拉个老百姓都能给你讲半天昨天城主大婚有多热闹多气派, 那宴席有多丰盛,城主有多豪气。 光听一听,都让这些盐城基地的人羡慕的两眼发红, 更别说那些个抢了红封没捨得一下子把喜糖吃完的, 还会将红封掏出来给他们看,特别得意地炫耀。 「看, 这就是昨个儿宴会上发的喜糖。」 「好几大筐哩, 咱第一次见着喜糖用竹筐子装。」 「随便撒随便抢,抢着了就是你的,我这还算少的,手脚最快的那个娃子,听说抢了六七个红封哩!」 「嗨,你们来晚了,昨个儿外城的也被放进来参加结契礼,咱城主大气得很,你们要是早来一天, 也能见识见识。」 痛心疾首! 盐城一众捂着胸口差点喘不过气来。 他们怎么就慢了这一步,这么好的事儿,白吃宴席白拿喜糖,就因为慢了一天,错过了! 这种情绪在他们吃了几天大食堂之后到达顶峰。 盐城基地的人, 每天吃饭都特别积极,快到饭点儿的时候,不管在做什么,都会提前赶往食堂,然后站到自己早早看看的想吃的窗口排队,等着大师傅开始卖饭。 他们有望乡城官方给的代餐券,但这个代餐券也不是让他们随便吃的,基本上是荤素搭配的正常成年男人的饭量标准。 可是好吃的东西太多啦,每天光选择吃什么都要犹豫好久,这真是一个非常幸福的烦恼。 在他们看来已经特别丰盛美味的食物,在望乡城百姓眼里,跟城主大婚时的宴席根本没得比。 可是这些出身非常一般的原盐工现野生战士们,实在想像不出那宴席有好,只在一次次听本地城民的吹嘘中满心怅惘憧憬。 私底下聊这个话题聊多了,主题难免跑偏,有人提起,望乡城城主捨得花这么大手笔办婚宴,与他结契的那个男人,定然生的十分美貌。 他们不敢跟望乡城的人讨论他们的城主夫人,自己人在一起,却会畅想一下到底是多好看的人,会把城主迷得晕头转向,不但耗费巨资举行结契礼,还抛下一众事务,直接去休了婚假。 在贪念望乡城美好生活和想念朋友的纠结中,城主终于休完婚假,要接见他们了。 唐强高兴不已,再见不到城主,连他都快被糖衣炮弹给腐蚀了,到时候没人回去,义兄岂不是要以为他们在路上就全军覆没了。 他去见夏琛的时候带了两个比较机灵的手下人,三人在行政人员带领下来到会客厅,夏琛和孟明峻、易杉、还有季敏瑜等人都在这里等着。 后几人唐强他们都见过,唯有夏琛是个生面孔,刚进门的时候,这三人都有些紧张。 望乡城的实力他们这几日已经摸清楚一些,对于能把一座城市建造成这样的城主,自然是心怀敬畏。 乍看见夏琛,这三人都愣了一下,按理说他们来见城主,这屋里他们不认识的人,自然就该是城主了。 但是这个城主的形象,实在太出乎他们的意料了! 哪有城主长这样的?! 这么俊俏年轻的少年郎,说他是城主夫人还差不多。 那么厉害的城主,就算不像他们首领一样威武雄壮,怎么也他们其他几个首领一样,年过而立,经验丰富。 几人看着夏琛,神色纠结变幻,精彩极了。 孟明峻跟夏琛私交甚深,还顶着一个师兄弟的名分,说起话来也更肆无忌惮放得开。 这几人脸色都十分好懂,孟明峻扭头看了眼自家小师兄那张俊俏的脸蛋,开玩笑道:「这位就是我们刚刚新婚的城主大人,我们城主的实力可不比脸差。」 「说什么呢!」夏琛笑着轻斥一声,并不生气,随后抬手,示意唐强落座。 他虽然外表看起来年轻且充满迷惑性,但也是有真才实学的,随便说了两句,便引得唐强几人好感大增,觉得他沉稳有度又态度亲和,不愧是大基地的首领。 两方交流了一些场面话,便开始谈起正经事。 这次唐强带人过来,是有交易要跟望乡城谈的,他们这些人,不光带了本地产的几千斤上好井盐,还带了一些其他的货物,比如皮毛药材。 实际上现在的情况,能有价值拿出来作为交换的物资,也就是这些了,粮食倒是硬通货,不过基本上处处都缺粮,盐城基地希望能够换到的商品,正是可以果腹的各类粮食。
第366页 而且其他的货物,数量还都很少,盐城基地可以说除了盐,什么都缺,皮毛药材等等,都是死命抠下来的,这些东西虽然也重要,但是跟粮食一比,就得往后排了。 本来唐强他们过来,还挺有底气,他们盐城名气大,之前除瞭望乡城派遣过商队,还有别的基地也有商队过去,盐能换到他们想换到的大部分物资。 但是到瞭望乡城,他们才知道自己以前眼界有多狭窄,那商铺里琳琅满目的商品,让他们恍惚间以为自己回到了末日之前,凡是想要的,几乎应有尽有。 他们基地最缺乏的粮食,堆了一地,不光有各种粗粮,还有精米精面,所有的粮食都是新鲜完好的,顶多因为挖掘的时候不慎碰上带个疤,发霉沤烂的粮食,根本看不见。 其他那些皮毛布匹调料油盐糖果点心什么的,他们简直想都不敢想。 那个据说吃不完的大南瓜,真是好,唐强去看过城民自家种的之后,已经决定要换了。 那些效用奇特的符咒,一个个都眼馋的要死。 他们那个马车也好得很啊!跑得又快又稳,要是他们有这样一辆马车,来得时候怎么也不会耽误那么久,还错过了婚礼的宴席。 还有那些据说只卖给护卫队和外出的搜寻队的解毒草、金疮药补血药等等,后者他们没见识过效力,只听人说好用,但是解毒草据说能结毒僵的毒,这就了不得了。 他们多少战友,就是因为中了毒僵的毒,为了不变成殭尸,只能自裁。 不光如此,还有根本没在商铺里放出来的再生胶,他们队伍里有个人当初跟那望乡城商队的齐小二关系不错,这次来的路上被殭尸抓伤,为了抑制毒素,狠心砍了一只胳膊。 本以为这辈子就这般毫无指望,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活不下去了,没想到那齐小二看他可怜,又记着当初那点儿交情,给他用了一点儿那什么再生胶,结果他的胳膊长出来! 虽然现在才长了一半,但那效果,是个人就能看见,剩下那些断胳膊断腿的都疯了,哀求他一定要换到再生胶。 他们虽然没有明说,但那个态度,恐怕他换不到的话,这些人就不走了。 唐强倒是想换,这种稀罕东西,怎么可能不想要。 可是这也不是他想换就能换的,他们带来的这些盐,要换粮食,这些珍贵的东西,价值肯定更贵,他们哪换的起。 唐强天天发愁,一直到跟夏琛正式开始交谈,他心里都没能定下到底怎么换。 他们的货物价值倒是没有什么争议,当初望乡城商队去换盐的时候,就进行过一次盐粮交易,那个定价是望乡城内部商量好的,夏琛也没打算再给他们压价。 而且因为他们是送货上门,盐价还稍微有点儿上浮,夏琛也表示理解,并且同意了。 少量其他物资,对比粮食也有一个基本的兑换比例,物资数量不多,很快就谈妥了,没什么争议。 夏琛这边一切好说,到唐强这边,就纠结的不行了。 粮食肯定要换的,细粮吃不起,换最便宜的粗粮,不光是粗粮,他们还要了一些麦秸杆子,打碎了和到粮食里一起做粗粮饼子,能撑更久。 变异南瓜种子也要换的,这个实在太划算了,他自己都打算私人换一些,准备拿回去让他婆娘种了自家吃。 不过变异南瓜种子,全靠夏琛魔法书复制,他还要复制别的卡牌,变异南瓜种子之前还给傅瞻带走了一批,存量不是很充足。 在保证望乡城稳定供给的情况下,能出售给他们的并不多,也就是限购了。 限购也买,本来唐强还没打算买那么多的,毕竟他也有点儿怕,这东西万一到了他们盐城种不出来咋办。 一听限购,他反而不纠结了,能买多少买多少,光这两样,一下子就把他们带过来的商品兑换完了。 唐强更纠结了,还有那么多好东西没换到手呢,可他没资本了呀! 夏琛一点儿不着急,慢条斯理地喝着茶水,齐小二跟这些人混了好几天,连再生胶都送出去了,可不是一点消息都没打探出来。 盐城基地能从去岁的寒冬熬过来,自然是有他们的资本,夏琛没打算强取豪夺,但是人家自己愿意交换,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唐强犹豫许久,试探着提出想用赊欠的方式从望乡城购买一些再生胶解毒草和符咒,然后用盐来付款。 被夏琛拒绝后,他沉默良久。 最后,唐强终于下定决心,让跟他过来的一个手下去他住处拿了一个小箱子过来。 他小心地打开上了锁的箱子,先掏出一个布包,打开放在夏琛面前,里面是一些圆润的米粒大小的珠子状物体。 「这是我们跟另外一个基地交易得来的种子,他们说这种种子能种出来长着巨大的,可以果腹的果实的树。」 第197章 盐城基地作为末日之前就颇有名气的城市, 如同当初吸引望乡城商队一样,同样吸引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其他的缺盐的基地派遣商队前往换盐。 望乡城安定下来得早,所以是最早派商队过去的,之后才陆陆续续有别的基地的商队到达盐城,他们有的是诚心做交易, 也有的打的是做无本买卖的主意。 不过盐城基地整体实力不弱,又占据本土优势,外来的队伍除非倾巢而出, 否则根本打不过他们,贸然动手只能给盐城基地送菜。
第367页 而这些有能力组织商队外出换盐的,往往是各地的大势力,各有各的底牌, 否则也撑不起那么大的势力。 总而言之,接待过几个基地的商队后,盐城基地靠着贩盐, 换到不少资源,让他们撑过一个寒冬的食物和御寒物资,就是这么来的。 这些换到的物资里, 除了常见的普通物品, 还有一些末日之后出现的稀罕玩意儿。 比如唐强拿出来的这包种子。 这是南边某个基地跟他交换的, 与种子同时做交换的还有一些成品果实, 那是一种半个人头大的、棕黄色果实。 没有什么味道,口感非常干噎,就算捣成粉兑上水也很难化开, 煳成一坨照样黏嗓子,很难下咽。 但是好处是,这种果子吃完很容易产生饱腹感,一个完全成熟的半个人头大小的果子,够一个正常壮年男人吃一天,就是吃的同时需要喝大量的水。 因为这种果子的种种特性,那个基地的人给果子取名饱果,就是这个果子除了能让人吃饱,再没有其他可以称道的地方了。 不过现在这个世道,能让人吃饱就是很大的优点了,所以当初盐城基地的人十分动心,不光换了大批饱果,还换了很多饱果种子想在基地里种饱果树,这可比换一些过不了多久就能吃完的果实划算多了。 据那个基地的人说,饱果树一年可以结两次果子,一棵树上最起码能结百多颗果实。 唐强介绍了一番饱果种子的特性,然后偷眼打量了一番夏琛的脸色,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不显得那么心虚:「这种子的好处显而易见,现在这世道,怎么也不会嫌弃食物多,所以我想拿这些种子,换一些解毒草、再生胶和各类符咒。」 夏琛盯着面前的小布包看了一会儿,那布包不大,但种子本就小,黄豆大小的一颗颗,一包里足有几十颗。 如果唐强说的都是真的,那光这几十颗饱果树种出来,就够保证一个小型基地的人不会被饿死了。 他久不说话,唐强心里直打鼓,自己先退了两步:「具体兑换数量,咱们可以再商议……」 夏琛终于收回看着种子的目光,他刚敲了一下夏铜板,夏铜板说这种种子虽然也是一种变异植物的种子,却是异能产物,无法卡牌化,无法复制。 他心里暗自感慨一番,到现在真不知道还有多少种没见识过的异人,他对这个能弄出变异植物的异人还蛮感兴趣的,不知道以后能不能见到。 将布包推回唐强面前,夏琛微微一笑,表情温和话语却十分不客气:「既然是重要的食物来源,我们望乡城就不跟盐城基地抢了。」 唐强脸一下子就白了,对上夏琛瞭然淡定的表情,他颓丧地垂下头,把布包推了回去:「夏城主勿怪,这些种子不值什么,怎么换,您定就是。」 夏琛叉手放在膝上,面上笑容不变,下巴点点布包:「唐首领介绍没说完?」 唐强抹了把脸,一五一十将饱果里的坑自己给暴露出来了。 当初那个基地拿饱果和种子换盐的时候,盐城基地也不是随随便便就相信了,然后拿大批盐去换不知道有没有用的种子。 饱果能试,种子可没法试。 他们的盐也是辛辛苦苦从盐井里打滷水然后造盐,人力物力都都少不得。 可是他们确实缺粮食,而且那个基地的人为了取信他们,还当着他们的面在盐城种下了几棵饱果树,那饱果树长得可快,种下去才十来天,就发了芽长成小树苗,还慢慢结了小果子。 赵有山跟一众盐城高层一激动,开了个小会商量了一番后,直接种下了几十棵饱果树,都是他们自己人种的,没让那个基地的人经手。 这批饱果树虽然没先头那几棵长得快,但也很快长成小树苗,跟前头那几颗生长过程一模一样。 盐城高层一看,可行! 于是便换了。 那个基地的人说,他们离得太远,想一次多换一些盐,所以用大量的饱果树种子换了盐城基地的大量盐,几乎把他们的库存都掏走大半。 结果等这些人走了,盐城基地的人才发现被骗了,饱果是真的,饱果树也是真的,可饱果树的生长速度,根本没这个快。 先头那几颗都已经结了果的饱果树还好,在那个基地的人离开之后,果子慢慢长大,虽然长得十分缓慢,但好歹是在长。 他们后来自己种的那批,人走后就再没有变化了,基地里懂这行的人去看过,说按照他们的经验,这种树估计最起码要有个两三年,才能挂果。 两三年! 两三年还不知道他们这些人是不是还活着! 盐城基地高层气得差点儿吐血,他们这是被人坑了啊,可人已经跑了,原本报的地名儿估计都是假的,他们想追都没得追。 能怎么办?认栽吧。 好歹还换了不少饱果,饱果是没问题的。 那些饱果树种子,后来又种下一批,长得比之前那几十棵还慢,盐城基地上下彻底死心了。 这次唐强出来,赵有生让他带了一包饱果种子,能换就换,不能换算了。 结果唐强被望乡城的富饶勾得动了歪心思,他倒是一心向着盐城基地,想着别人坑他们,他就在夏琛这找补一点儿回来。 可惜夏琛不上当,还戳破了他的心思,那些解毒草那些物资又不能不换,他只能示弱,把主动权交还给夏琛。
第368页 孟明峻立刻开口,作不忿状:「唐首领,您这就不厚道了吧,难道是我们望乡城哪里招待不周,得罪您了?」 他连敲带打,说得唐强几人面红耳赤,低着头吶吶不敢言。 夏琛面色倒是淡然,未见半点儿怒色,他拨弄了一下那堆饱果种子,漫不经心道:「唐首领应该看见了,我们望乡城发展的还算不错,食物不是特别缺乏,所以这种收穫期漫长的植物,似乎没有什么交换的必要呢。」 唐强虽然已经成了一个大基地的二把手,实际上跟他义兄赵有生一样,也是盐工出身,有点儿小精明,但跟屋里坐着的一众望乡城高层,就没得看了。 孟明峻和夏琛轮番拿话打压,唐强头都抬不起来了,要是那些种子他能做主,他都想直接送给望乡城赔罪算了。 可他还担着事儿,东西没换到手,不能就这么算了。 他把那个小木箱再次打开,直接推到夏琛面前,底气不足道:「夏城主再看看这些?」 不用夏琛动手,季敏瑜在他的示意下把箱子里的东西都翻了出来,是几块深红色的好似风干过的肉块,还有一些保存的十分完好的植物。 看见肉块的时候,夏琛面色还没什么变化,实际上饱果和这些肉的消息,齐小二都已经打探出来了,但是这植物,是真没听说过。 唐强这回不敢刷花腔了,老老实实做介绍。 两样都是他们跟别的基地交换的,那肉块是异人专门养殖的的变异兽类,他的异能很奇特,经他手养殖出的动物,那肉普通人吃了能增强体质,虽然幅度很弱,体质越好的人吃了效果越差,异人吃了基本没用。 但这个世界普通人可比异人多多了,就连夏琛,听说这种肉的作用后,也会想着给家里人弄些来吃。 至于那植物,就更牛逼了,能帮助异人恢復异能。 异人的异能并不是随便用用不尽的,像南哥儿这样的力量系,如果保持长时间的高强度作战,也会在一段时间后出现脱力的现象。 像柳娇那样的,如果异能用尽,真就是什么都复制不了了。 而这几棵植物,用唐强的话说,异能用尽之后,用一棵这种药草,就能恢復一定的异能,根据个人的异能等级强度,恢復程度不定,有的能恢復三分之一,有的能恢復二分之一。 但并不是说三分之一的用三棵就能把异能补满,用过一次后如果短时间内再用,补充的异能会逐次递减。 至于药草怎么用,唐强说:「直接嚼。」 他还给夏琛比划了一个往嘴里塞然后咀嚼的姿势。 看了眼保存十分完好,还带着根须泥巴的药草。 夏琛:「……」 行叭,虽然这个使用方式他有点儿接受不能,但是这些东西不管是异兽肉还是充能药草,效果他都十分满意,就是数量有点儿少。 他朝着孟明峻点了点头,之后的谈判主场就交给了易杉,怎么换他来谈,夏琛最后拍板就行。 夏琛回自己办公室处理了一会儿累积的工作,会客厅那边就叫他过去,已经谈好了。 易杉不负期待,不但用一个很低的成本拿下了唐强带来的所有饱果树种子、异兽肉和充能药草,甚至还得到唐强许诺,回盐城后会给他们补发一批这三种物资。 而他们需要多付出一辆中型南瓜马车,和两匹拉车的马。 第198章 南瓜马车夏琛不介意给,一辆车而已, 不是什么重要的战略物资, 作为合作伙伴, 而且还有后续的异兽肉和充能草没送来,他也希望两城之间的商道能更通畅快捷。 不光南瓜马车, 他还主动拿出了另一种变异植物。 魔法书在上次吸收了温束带回来的梦魔后又升了一级, 夏琛选择了蕴养卡牌的升级方向,而喇叭花在经过数次进化后, 终于突破了最大的藩篱——可以指定绑定对讲花朵了,实用性可以说有了突破性的提高。 可以指定绑定对讲花朵的喇叭花, 就相当于单线电话, 还是太阳能的哟。 而且前几次进化中,喇叭花的进化能力都体现在蓄能和通话时间延长,现在已经不用一天一充了,一次充足了电, 通话总时长能延长到三个时辰。 在通讯非常不方便且传递速度极慢的现在, 喇叭花的这一功能, 简直是惊人的好用。 不光可以用来作为两个基地的联繫通道, 外出的人员带上一朵,途中万一遇见什么情况,还能及时向城市求援,大大提高了外出人员出行的安全性。 夏琛将一对喇叭花拿出来,这张喇叭花卡他指定绑定的也是普通的喇叭花,而且他打算以后所有喇叭花都只绑定喇叭花, 他家子笺的那株山茶得是独一无二。 听他说完喇叭花的用法用途,唐强吃惊地张大嘴巴,他在望乡城已经见识过很多种奇特的植物了,比如城外那高大坚韧的铁树墙、他换了不少的吃不完的大南瓜,还有他一心想换的解毒草等等,没想到竟然还有这般神奇的植物未曾见过。 他想起打探消息时听到的望乡城城民们的话,这夏城主,怕不真是个神仙下凡。 唐强已经一点儿小心思都不敢有了,态度无比端正,还透着几分小心:「请问这株神、喇叭花,我们需要如何交易?」 夏琛将从葫芦娃里掏出的已经栽种好的喇叭花放在他面前,微笑道:「这株花是为了我们两个城市友好建交,也是为了方便后续的合作,交易就不用了,唐首领只需要帮个小忙就成。」
第369页 唐强:「您说。」 「我们望乡城,秉持着互帮互助的原则,愿意接纳更多的流民,以保存人类的有生力量,共同抵抗殭尸。」 夏琛张嘴就是一通光冕堂皇正气凛然的话,震得一屋子的人一愣一愣的。 「唐首领只需要帮我们宣传一下望乡城的理念,那些倖存者,不管老少,只要遵循规则,不违法不作恶,我们望乡城皆愿意接纳。」 夏琛心里算盘珠子拨得叮噹响,盐城多有名气啊,光去年细娘他们去的时候,那边就聚集了近万人的倖存者,还陆陆续续有人过去。 盐城养不活那么多人,望乡城可以啊! 虽然现在城里种植的粮食其实并不够吃,毕竟之前的土地供给的是原清河村村民,但他空间里不知道还攒了多少,他陆陆续续的将粮食放出来,那些数不尽的田地每天还在收穫,库存不但没减少,还在缓慢增长,只是没以前涨的那么快了。 而且在他掏库存填补城市粮食空缺的过程中,他的主线任务进度条也一直在往前推进,速度不是很快,但确实进展顺利。 所以夏琛是真不担心养不起人,望乡城的建设已经走上正轨,吸纳外来人口的能力大大增强,在后续的发展计划中,望乡城会随着人口的增多规模越来越大,成为更加强大繁盛的人类倖存者基地。 唐强哪知道夏琛这些想法,一个又高又壮的大老爷们,被夏琛三两句话忽悠得眼眶都红了。 他没什么文化,说不出来夏琛这样一听就很高大上很激动人心的话,但是他知道夏琛这是在做好事。 别的不说,就他们基地,他觉得他们已经算是很有良心了,那些来投奔的倖存者,老弱虽然不是很欢迎,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让他们住下了。 不像有的基地,只接纳能打敢拼的壮年男人,或者会再留一些貌美的女人,老人小孩儿是万万不会要的。 可是望乡城竟然愿意接纳那些没什么能力只能干吃饭的人! 现在哪个基地不缺粮呀,给大人吃好歹能跟殭尸拼一拼,给小孩子吃那真就是白扔。 他们不是不知道那些娃娃可怜,可有什么办法,自个儿都活不下来,谁还能想着别人家的孩子。 也就是父母活着且有本事的,孩子稍微能好过一点儿。 「真要?都是娃娃,要吗?」唐强问。 「要啊,不管什么年纪,都要。」夏琛答得斩钉截铁。 孩子更好,孩子是什么?孩子就是希望! 他还发愁呢,城里男女比例过大,出生率屡创新低,他把城市规模弄得再大,没有后续,还不是一样玩完。 而且小孩子从小教,更容易培养对城市的归属感,从小在望乡城长大,受着望乡城的教育,成才了就是望乡城的顶樑柱。 唐强一拍胸脯,信誓旦旦道:「这活儿肯定给您办好!」 不就是说一下望乡城的情况嘛,要不是他欠义兄的命,他都想留在望乡城了。 这么好的地方,宣传一下,谁不想来。 还有他们基地的那群娃娃,大大小小一百多个哩,都是孤儿,看他们饿死,不忍心,隔段时间给些个饱果儿,一群孩子活得跌跌撞撞,跟流浪的小狗儿一样,艰难地活下来了。 盐城养不起他们,望乡城既然愿意收留,那大不了他们做个好人,把那群孩子送过来。 他一说,夏琛更加动心了,当即跟孟明峻易杉等人商量了一番,干脆派支队伍跟着盐城的人回去,把商议好的那批货物带回来,顺便还能把人接回来。 孟明峻几人都表示没意见,季敏瑜更是兴致勃勃的主动表示,他想再次加入外出的商队。 唐强也很愿意带他们一起走,望乡城的实力有目共睹,带上他们还更安全,而且还省的他们还得跑一趟送人过来。 两方商定好之后,气氛更加和谐起来,就一些细节问题,孟明峻和易杉留下跟唐强继续商议,夏琛回去处理其他事务。 刚坐稳没一会儿,底下有人来报,说突然来了大批倖存者,足有一千多人。 夏琛也吃了一惊,这是谁又给他们宣传了? 他见来报信的人面色古怪,问:「怎么了?」 这人脸上的表情十分纠结,吭吭哧哧道:「他们说是来投奔温公子的,还说要给温公子贺结契礼……」 夏琛:「……」 城里姓温的人不止一个,但真正能被人称一声「公子」的,估计就温束一个了。 而且结契……这个指向性太明显了。 不过夏琛实在想像不来子笺帮他吆喝招人的场景,他连护卫队那点儿人都不想管! 也难怪报信的人这般神色了,他懒得管事的态度普通民众可能不太清楚,行政厅这些在夏琛手底下做事的,可见识过不少。 更何况这不是十几二十人,这可是足足一千多人! 就连林宜民他们,也是无路可走又经过再三斟酌,才动了心迁移过来。 就他家子笺那个态度,怎么就忽悠了这么一大群倖存者? 夏琛怎么都想不明白,不过有人来是好事,他吩咐来报信的人:「去护卫队叫子笺过来。」 等了没一会儿,温束就过来了,夏琛简单把事情说了一下,然后好奇道:「怎么这次这么积极?也是给我的结契礼?」
第370页 春风得意地度了个婚假,温束都把那群人工彩虹屁机器忘到脑后了,这会儿人找上门来,他才重新想起来。 「他们算什么结契礼。」 温束轻嗤一声,本来看这群人还挺会说话,指望着他们过来在他的结契礼上说点儿好听的热闹热闹气氛。 结果他婚假都度完了,人才过来,真是没什么用。 「好歹是投奔你来的,咱们去看看。」 夏琛颇有兴致,拉着温束往城门走,边走边催着温束讲讲过程,为什么会突然有兴致主动宣传招人。 温束直言不讳:「这群人还算会说话,就顺便报了个地址,来不来随意。」 「这么简单?」夏琛心中好奇更甚,他家子笺待外人那般冷的性格,都说这群人会说话,那该多会说啊!难不成是有什么特殊的异能? 「详细说说,这群人怎么回事。」 夏琛要详细说,温束就从听说梦魔消息开始讲,两人边走边说,中间插科打诨,走到城门口的时候,刚刚讲完他一战无功而返,白天探查一天如何寻到踪迹,回到基地后开始发现争端,他没管,自己埋锅造饭。 顺便表了下功,说自己很听话,又夸奖夏琛细心体贴,让他一个人奔波在外也吃的很好。 而这头刘五等人简直等得望眼欲穿了,温公子果然没骗他们,这望乡城可真是个好地方! 他们一定要留下来! 在来的路上,这些享受过彩虹屁好处的人,因为无数次后悔那天发挥的不够好,一边赶路一边在思考如何夸人,甚至彼此间还交流过心得。 攒了一路的夸奖,因为人太多,重复的太多,他们花了好大劲儿协商好,几个人分一句,到时候一起喊,更有气势更真诚。 老远看见温束,他这副长相着实扎眼,走在他身边跟他姿态亲密的少年,同样一副好相貌。 这群专业彩虹屁人员还有什么想不到的,这不就是温公子那个神仙契弟嘛! 吹! 给我使劲儿吹! 夏琛刚走到城门口,一句话没说出口,就被迎面而来的彩虹屁差点儿沖个跟头。 第199章 夏琛躲在自己房间缓解心情。 实在太羞耻了! 当着外城居民以及巡逻的护卫队那么多人的面, 铺天盖地络绎不绝的彩虹屁吹得夏琛晕头转向, 差点儿当场去世。 他简直不敢回想围观者们震惊到失语的表情。 「这、这就是你说的会说话?」夏琛气息微弱, 奄奄一息。 想他夏城主, 闯过殭尸群杀过变异植物, 却被一群莫得感情的彩虹屁机器吹得望风而逃。 匆匆吩咐执勤的守门人介绍城规后, 夏琛头也不回地离开城门这个是非之地, 然后一头扎进自己房间, 默默消化刚才受到的彩虹屁冲击。 「你不喜欢吗?我觉得他们说得挺好的。」 温束盘腿坐在他面前,一手撑着下巴,歪头看他两颊羞红的模样。 「啊……就是……」夏琛烦躁地揉乱头髮,被人夸奖是很值得开心,收到祝福当然也会觉得欣喜, 但是这种上千人突然勐吹一阵, 而且还都是特别夸张的那种。 真的是让人承受不来啊! 「所以这些人到底怎么回事?」夏琛扯着温束的衣袖, 表情有些崩溃。 温束顺手将人牵进怀里, 安抚地亲了亲他的眼睛,笑眯眯把锦山府的事讲了个完整。 夏琛:「……所以就是一群靠着彩虹屁混到饭吃的倖存者以为找到了靠吹彩虹屁发家致富的道路?!」 温束虽然没听过彩虹屁这个词, 但不妨碍他理解夏琛的话,稍一思索,觉得形容挺贴切,于是点了点头表示贊同。 夏琛又好气又好笑,一巴掌把他推开:「这些人你去说,不许随便给他们送物资,只能跟其他来投奔的倖存者一个待遇。」 这种靠吹彩虹屁换取物资的歪风邪气不能助长, 望乡城还得搞剑身呢,人人都想着去吹彩虹屁,那谁还会卖力气干活? 「好,不给。」 温束从不在这些无所谓的小事上跟夏琛为难,他轻易答应下来,但也没起身离开,冲着夏琛就笑:「他们夸得好不好?」 夏琛:「……」 所以为什么你还要提这个啊! 其实……夸得还蛮有新意的嘿,他恍惚间都要以为,他和子笺真的是天生一对情定三生了。 谁招的谁解决,把温束扔去教导新来的倖存者,务必掰正他们的思想,让他们懂得,干活才有饭吃,劳动最光荣的道理。 第二天,趁着昨天外城那场大热闹还没传到盐城商队人的耳朵里,夏琛连着新组建的望乡城商队一起,将他们送出城去。 这回去盐城的望乡城商队规扩大了不少,除了原本的小队成员,另外增加了一批身手不错的护卫队成员。 毕竟回来的时候要带走一百多个孩子,安全需要可靠的保障。 夏琛同样给他们取了一朵喇叭花,交由细娘保管,方便随时联繫,汇报情况。 也不知道温束怎么跟那些人说得,里面领头的几个见着夏琛,虽然还是过于谄媚,但没再说什么让人头皮发麻的吹捧了。 他们很快适应瞭望乡城的各项规则,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夏琛对此也不意外,目前为止还没有遇见过来到望乡城之后还想离开的倖存者。
第371页 有了这群生力军的加入,城市建设的步伐大步迈进,一座座建筑拔地而起,功能区越来越完善。 盐城基地交易的那批饱果树种子,已经在望乡城划了一块地专门种下。 其实从跟唐强谈判之前,夏琛就已经从齐小二打探的消息里知道了饱果树的利弊,对于盐城基地而言是被骗了,但对望乡城来说,饱果树缓慢的生长期却不是什么大难题。 夏琛叫来安信厚,让他试着催生种下的饱果树。 安信厚的异能经过一年多不间断的锻鍊,比起最初已经有了长足的进展,这几十棵饱果树,他没办法一次性催生,花了十来天时间,让所有的饱果树都结了果。 进入挂果期的饱果树就不用操那么多心了,如果是在盐城基地,平时稍微照看着,等一年两次的收穫就行了。 但是在望乡城,安信厚还能继续催生。 饱果接二连三成熟,夏琛分了一部分去大食堂,让那些大师傅们努力开发一下各种吃法,尽量把饱果利用起来。 另一部分,夏琛送去了新成立的药剂院。 因为人手稍微充裕了一些,夏琛终于能腾出手干一些早就想做的事,比如这个药剂所。 他手上握着多种变异植物,除了太阳花雪绒花那种触髮型的,还有水果血再生胶轰天雷等延时型,前者具现完了就要用暂且不提,后者他却觉得试不试能深入研发一下。 就比如水果血,从一开始的整颗使用,到加水化成药水,就是对于水果血功效最简单的一种开发。 夏琛想成立一个部门,专门研究这些变异植物,最好能把各种植物的利用率扩大化。 轰天雷这种危险性比较大的可以暂且搁置,其他的只要有想法都可以立项,交过去的变异植物,不但有他自己的变异植物,还有饱果和充能草。 说到这个充能草,唐强解释用法的时候夏琛就想吐槽,从古到今从游戏到,他所了解到的常识都是,药植直接下嘴啃是最蠢的做法。 殊不知里多少吃了不明植物直接暴毙的,没死还功力大涨的都是主角命。 当然这种已经确定功效的药草直接吃是吃不死人,但是也很难发挥出最大作用吧。 修仙者人家炼丹,魔法师炼药剂,追求的都是药植功效的最大化,就没有听说直接吃的,还得带着泥巴吃。 当然,这只是他自己的想法,万一这个世界不走寻常路怎么办? 不过夏琛觉得,这个想法还是值得试一试的,若是成功了,收穫肯定比投入大,他暂时还赔得起。 充能草留了一部分,剩下的全部交给现名药剂院,后续不知道会不会改名的科研机构。 夏琛挂名院长,副院长是有些不情不愿一心想留在大食堂发光发热的文桂喜。 这位大兄弟从一年之前就处于异能要觉醒但还未觉醒的状态,一年过去了,他的嗅觉已经无限逼近一个成熟的异能者,但是就是没有彻底觉醒,体质也没有达到异人的变化,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自从回程的路上跟夏琛学了几手之后,这位农户出身当过几年山匪的汉子,就将厨艺当成了自己毕生的追求,而且确实做的不错,是城里有数的大厨,夏琛结契礼的宴席就有这位掌勺。 但是夏琛偶然发现,这位大哥更有天赋的,竟然是在药剂方面。 他的鼻子实在太灵敏了,只要他认识药材,一副药随便闻闻,就能闻出药方。 夏琛让他去跟孟夫人学了一段时间,别的不学,就只学制药,靠着出众的嗅觉和还算不错的记忆力,文桂喜竟然学得相当不错,而且在配药方面极有天赋。 这样的人才,让他去当厨师实在太浪费了,不是说吃不重要,可是大厨没了他文桂喜还能有别人,优秀的药剂师整个城市也寻不出几个啊! 被夏琛约谈,并告知药剂院的重要性之后,文桂喜只能挥泪告别自己热爱的厨师事业,投向药剂研究。 但他说什么也不肯当那个院长,他觉得自己就不是当官的料,夏琛想让孟夫人来,被先生追着训斥了一顿,说师娘又得上课又得带着医疗室那边,现在还兼任药剂院? 哪怕夏琛当了城主,先生训斥也得洗耳恭听,听完了还得想法子解决问题。 药剂院这块儿还挺重要的,他找不到人暂代,只好自己先管着了,反正大部分材料是他提供的,也还算名副其实。 望乡城商队刚刚到达盐城的时候,夏琛突然收到了一个包裹。 包裹是从帝京寄来的,信使是一只极威武的苍鹰。 包裹里有傅瞻写的两封信,信里先是写了将军府一家对夏家和孟家人的问候,然后简单说了一下帝京的情况,着重说明他送的物资帮了大忙,对他和温束表示感谢。 夏琛:「???」关子笺什么事? 还有一封信是给忘尘的,夏琛没打开。 随信寄来的,还有一些礼物,是给夏家和孟家人的。 因为苍鹰要长时间飞行,包裹绑在它身上,太大会妨碍它捕猎,所以能寄来的东西不多。 里面数量最多的,是一大盒墨蓝色表皮粗糙的婴儿拳头大的果子。 傅瞻在信里详细说了果子的来源和作用,这果子是帝京郊外一颗变异大树上生长的,食用后能为异人冲破瓶颈添加助力。
第372页 夏琛自己不是真正的异人,他感觉不到,但是他身边有不少异人。 比如南哥儿,据他所知,南哥儿的力气长到一定程度后,已经很久没有变化了。 南哥儿自己的说法,就好像有一层罩子,他手脚伸展不开打不破,如果打破了,估计力量还能再增长。 除了这盒果子,还有一小包种子,傅瞻在望乡城的那段时间,没少打听各种消息,不知从哪儿听说夏琛收集种子。 种子有两种,一种是他跟帝京一个植物系异人换的,据说能种出带着电光的植物,颇为神异。 还有一种是帝京几大势力合理围剿一株变异植物的战利品,变异植物本体呈宽叶状,缠绕性束缚性极强,且刀割不断火烧不透,很难对付。 傅瞻没有说他怎么拿到这几粒种子,想来也不容易,几大势力同时出手,战利品分割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自己选的。 夏琛高高兴兴地收下礼物,把那个果实分了一半,连着那封信一起,给忘尘送去,种子自己留下。 又拿了一盆喇叭花,准备了几个塞满物资的葫芦娃,写了封回信,一起装进盒子里封好,给信使饱餐了一顿,然后让它带着回礼回程。 第200章 轰隆隆的马蹄声混杂着车轮快速滚动的轱辘声, 宛如一阵惊雷, 越来越近。 树墙前的大路早已经被拓宽许多, 车碾马踏, 路面夯实,只是近日不曾下雨,浮灰积了厚厚的一层,被马蹄车轮掀起, 又悠悠飘落。 「警戒!」 城门巡逻的护卫队成员一声高呵, 附近的守备力量迅速集结起来。 高高的城墙上有人拿一个圆圆的手腕粗细的筒子放在眼睛前看了一下,随后高兴道:「是咱们的人,队长回来了!」 当即有个领头的扭头吩咐了一句:「快去叫城主过来。」 其他已经摆好防御架势的人面上的紧张消失,但并没有完全放松, 只等着真正见到人。 树墙外正等着接受检查而后进城的一支商队被隔离到一旁,几个带刀巡逻不离左右, 隐隐带着几分戒备。 商队里年纪比较小的一个少年,年轻气盛压不住脾气,面上显出几分不满。 他们可是从北通城来的商队, 整个北方地界儿,就没有比他们北通城更大的基地了, 光异人就有十多个。 这个望乡城一个山窝窝里的基地,也就是不知道从哪传出来一些名气,好吧是有不少好东西。 但是他们北通城可也是大基地,这些人竟然敢看犯人一样对待他们,真是岂有此理。 少年叫杨繁, 有个兄长杨茂是个异人,而且还是武力值很高的那种,靠着兄长,在整个北通城几乎人人捧着,硬生生养出心高气傲一点儿受不得气的脾气。 商队里的人知道他的脾气,早早有那机灵的,看他脸色不对,连忙凑过去挡在他面前,又好声好气安抚,就怕这祖宗一时冲动,得罪瞭望乡城这个大势力。 杨繁虽然脾性骄纵,但还算听得进话,同伴好声好气劝说,他便忍着心里那点儿气,探头朝外看去,同时咬牙道:「我到要看看,有什么厉害人物,要让我们给他让路。」 急行的队伍速度很快,就这么一会儿,已经离树墙越来越近。 刚才听声音,只觉得人数应该不少,等打头的一人一马停在树墙前,才知道这是只多么庞大的队伍。 光骑兵便有数百人,骑兵后面跟着一辆辆造型奇怪的马车,粗略一数,也有几十之数,里面隐隐可见人影,整支队伍加起来,绝对超过一千人。 杨繁抿了抿唇,他知道,这马车叫南瓜马车,是望乡城的特产之一,奔走稳定且防御力强,比普通马车好用许多,几乎跟望乡城有过交易的基地,都会选择购买,只是看买的是少是多了。 南瓜马车价格不便宜就算了,还限购,若是去的不凑巧没赶上被买完了,只能等着。 他们北通城离得远,得到消息也晚,派了商队过来,一共也才买了不到七八辆,平时有重要的出行活动大首领才会让用。 就连这次行商,也才给了两辆,商队里的人都宝贝的不行。 可是这里一次就出现了这么多辆,杨繁就算脾气再大,也知道这些人是惹不起的。 同时心底又升起一股股愤怒,说什么没有了,其实就是不愿意卖给他们。 他们商队规模不算小,护卫人员加商队成员,足有百多人,还有那些货车,检查了一半已经进去的人被堵在树墙里,剩下他们被隔离到一边。 这好几十人连着货车挤在一边好大一坨,那群骑兵也只是谈谈的瞥了一眼,便没什么兴趣地扭过头,打头的那个男人,更是看都没看他们一眼。 杨繁被同伴护在后面,伸长了脖子看了一眼,顿时愣住了。 领头的那个男人二十多岁,跟他兄长差不多的年纪,朗眉星目,英挺俊美,明明穿了一身红色劲装,气质却冷得很。 杨繁觉得自己从未看过这么好看的人,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所有人进城需下马下车接受检查,这是望乡城的规矩,哪怕是温束也不会例外。 他长腿一掀,已经从马上一跃而下,刚刚还戒备着的护卫队,已经有人殷勤的去给温束牵马。 「队长,您先等会儿?我已经让人去叫城主了。」
第373页 小队长当初是从温束的魔鬼训练下活下来的老队员,跟他还算熟悉,越过不敢吱声的其他队员,走到温束面前小心请示。 温束冷漠的表情稍稍缓和,他点了点头以示同意,退开两步,让其他人接受检查。 这是末日降临第五年,现在外头已经有了飞僵出现,只是数量还不是很多。 飞僵之下,跳僵毛僵虽然不如低阶殭尸那般多,但已经不是小数,这种高阶殭尸的尸毒,传染性极强。 被抓伤感染还罢,进阶过的解毒草尚且能吸收毒性,救下一条小命,但是伤者也会大伤元气,须得好好休整调养。 若是被咬伤,连解毒草都救不得,只有死路一条。 更可怕的是,高阶殭尸的尸毒,竟然会有潜伏期! 这个时间具体怎么界定,现在也没太弄明白,有的被抓伤立刻就变异了,连用解毒草的时间都没有。 有的却像是不曾感染尸毒一般,伤口也不会泛黑流脓血,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突然变异了。 有个小基地就是这么一朝覆灭的。 好在这个还能排查,身体里潜伏有殭尸病毒的人,身上的伤口不会癒合,而且糯米撒上去,虽然不再能起到拔毒的作用,却会变成淡灰色。 这法子倒是管用,就是糯米难寻哦。 现在人类的主食,各地各有各的不同,但基本上都以产量大易种植生命力强的农作物为主,水稻糯米这种需要精细侍弄的,哪怕是在望乡城,售价也一日高过一日,成了典型的精品高价粮。 糯米已经快要从食物中被移除出去,转而成为鑑定排查尸毒潜伏者的战略物资了。 话归正题,温束他们这支队伍出行数月而归,去的是帝京,做的是外援,跟殭尸潮作战,里面夹杂着数量众多的高阶殭尸。 一千多人的队伍,虽然都是经受过考验的,但面对死亡,心生胆怯故而隐瞒伤情也不是不可能,所以检查是必须的。 他又是领队,怎么也得等到整体检查完毕。 温束下马后,其他人纷纷跟着一起下马,马车上的人也都跳下来。 跟大都穿着制式骑装的骑兵们不同,马车上下来的还有一些穿长袍面相斯文的读书人,穿道袍束道髻的道士。 这些人下来后很快分成两队,一队是自爆身上有伤的人,一队是没伤的。 两个负责检查的护卫队队员走上前,没伤的那队,守卫用一根棍头缠绕了一小节绿色藤蔓的木棍在接受检查的人周身上下扫了一圈。 这是夏琛想的法子,安全检查首先得检查人身上有没有伤口,可是伤口什么的,衣服一遮谁看得见,又不能让人脱光了检查,不光效率低速度慢,还羞辱人。 折腾了一段时间之后,悉心养大的小藤蔓终于晓得回报老父亲了,自己催生了几截没有意识的功能非常低下的藤蔓分支给他。 这些分出来的藤蔓枝条没有别的作用,就是对伤口散发的浓郁血气敏感,将藤蔓缠绕在棍子上,一旦接受检查的人受伤,趴着不动的藤蔓就会有反应。 哪处有伤藤蔓就会动得越激烈,简直跟夏琛的灵感来源金属探测仪一样好用。 通过检查的跟温束站到一边,有伤的那队先洒糯米,撒完了再跟另一队一样扫一遍,看看有没有其他伤口。 他们回程跑了半个多月,就算大战的时候受了伤,这会儿也好得差不多了,所有有伤的那队人很少,徐鹤来就站在头一个。 他是回程途中跟遭遇的殭尸群作战时不慎受伤的,本来不该他受伤,毕竟作为辅助加buff的书生和作为法爷远程符咒轰炸的道士,都被战士们牢牢地护在中间。 但是徐鹤来是个不走寻常路的道士,他从小跟着徐老道,不光学道术还练身手,作战的时候一手桃木剑一手符箓,对着殭尸贴脸砸。 别个人劝不动他,唯一能说上话的领队温束根本懒得管,只要人没死就算跟他家元宝交差了。 至于为什么两看相厌的两个人会出现在同一支队伍里,是因为温束的强烈要求,手段尽出,硬是把徐鹤来一起带走了。 笑话。 一走两个月,宁愿跟情敌两看相厌,也绝不会把他留在望乡城。 徐鹤来伤在手臂,不严重,伤口已经癒合得差不多了,很快通过了检查。 他不愿意跟温束站在一起,往旁边走了几步,反而更靠近被隔离开的商队。 杨繁是个颜控,刚看见一个难得一见的美人,这会儿又看见一个同样俊美出众的年轻道士,忍不住也多看了几眼。 心里暗想,这道士看着倒是比那个队长可亲许多。 被盯久了,徐鹤来察觉到注视的目光,扭头看了一眼。 偷看被人发现,杨繁一缩脖子,垂下头假装无事发生。 徐鹤来见是个年纪不大的少年人,没作他想,又将头转回去。 余光瞥见温束悠闲地站在一边,不知想到什么,唇角微翘,他心里又是一阵不得劲儿。 虽然他现在已经把对元宝的心思都收敛起来,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跟温束就和解了,两人总会互相找茬。 徐鹤来脸一沉,冷声问:「他不用检查?」 正在给人检查的守卫手一抖,充满怨念地看了徐鹤来一眼,求助地看向小队长。 谁敢给他做检查啊!
第374页 他们这些人哪个没在他手下吃过苦,谁敢把这检测杆朝他身上扫?! 站那么近多可怕啊! 手不想要了吗? 小队长沉稳地笑了一下,小徐道长跟队长不和,城里大部分人都知道,幸好他早已经想到对策了。 「这个……队长的检查不着急,等城主来了亲自给他检查,一定比我们检查的更细緻周到。」 第201章 温束努力按捺住想要给小队长点儿什么奖赏的念头, 赞许地看了他一眼。 训练的时候差点儿累趴下都没有得到过队长一次好脸, 突然被这么看了一眼,小队长受宠若惊地挺了挺胸脯。 还没来得及高兴两分钟, 就接收到从另一侧传来的死亡射线。 小队长一扭头, 正对上徐鹤来一张黑沉沉的脸,顿时收敛了所有的得意, 缩了缩脖子减小存在感。 太难了。 他真的太难了。 一边是顶头上司, 一边是道士们的领头人。 得罪了顶头上司死路一条, 得罪了道士们,想买个什么稀缺符咒,岂不是求之无门? 这两人一对上, 其他人立刻不敢说话了, 刚才还说说笑笑的队伍,安静地闭上嘴巴静静排队等待检查。 千余人的地盘,竟然一片寂静。 幸而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此地的沉静, 温束耳力出众,别人还没反应的时候,他已经忘城门处迎去。 城里不允许纵马, 他得到消息心中着急,直接拍了两张神行符在腿上,一路跑过来,后面的人都没能跟上。 跑得太快收势不急,夏琛一头撞进温束怀里被他搀扶住。 温束抱着了就不肯撒手,结契三年, 两人从没分开过这么久,一走两个多月,温束实在是想得狠了。 把脸埋在夏琛颈间,温束深吸了口气,唿吸间全是熟悉的暖甜的气息,那颗躁动不安的心脏一点点平復安稳。 大庭广众之下这般亲密,对于性格保守一点儿不像现代人的夏琛来说,真有些不好意思。 但是分别这么久,他也一直想着自家恋人,这会儿见他这副眷恋不已的情态,哪捨得拒绝,索性厚着脸皮,安抚地在他脸侧亲了亲。 温束周身气息更暖,好像一瞬间从寒冬到了春暖花开的时节。 「行了行了,有事回去说。」 夏琛红着脸推了推温束,不远处偷看的视线太多,哪怕那些人假装自己没注意,可是这么多人,装都装的不像。 虽然有心再讨点儿好处,但是温束清楚自家元宝的性格,刚才那个亲吻已经是他的回应,再不放手,该把人惹急了。 于是他顺从的松开手臂,下滑握住夏琛的手,两人手牵手肩并肩走回去。 「欢迎回家,大家辛苦了。」 面对着一众远归的战士,夏琛表情严肃中带着可亲,赞赏中夹杂着骄傲,如果不看他被温束牢牢握着的手,十分有大领导的派头和气势。 战士们齐声高唿:「不辛苦!保家卫城,我等使命!」 说完正式的场面话,夏琛气势缓和,笑道:「今日暂且由得大家修整,明日城中为尔等开庆功宴,祝贺大家凯旋而归。」 众人立刻欢唿起来,连着巡逻的护卫队小组和守卫们都面带喜色,检测的动作都快了几分。 杨繁站在商队中间,听见身边的同伴也在小声欢唿,不由道:「人家庆功,你们高兴什么?」 商队里一个来过两次望乡城的老人说:「二少不知道,这望乡城但凡有庆祝活动,城中人皆可参加。」 白吃宴席,谁不高兴啊,更可况这望乡城的宴席水准,可比别处高多了。 商队一管事也兴奋道:「而且节日和庆典,望乡城的商铺会上一部分平时不出售或者限购的特殊商品,就算没上新,部分商品也会有折扣。」 都是商队里的人,一说起打折上新都来了兴致,你一言我一语说起来。 杨繁也被他们的话题勾起兴致,好奇道:「都有哪些节日和庆典?」 因为末日来临,过节好像已经成了遥不可及的事,杨繁还记得自己幼时过年的时候,家里丰盛的年宴,门框上新换的桃符,身上的新衣,炮竹的脆响。 五年过去,再回想竟然恍如隔世。 「那可不少哩!大部分节日他们都过,听说元宵节的时候会卖元宵,端午的时候有粽子,中秋时还有月饼。」 「城主结契礼那天,所有糖类都半价!」 「还有个什么双十一,也不晓得这是个什么节日,商铺里好多商品都参加满减活动,就是你买够多少钱,就减一部分去,可划算了。」 「对对对,我也听说过,可惜那会儿正下雪,就他们望乡城自个儿搞活动,外人都没法参加。」 「双五双六不好吗?为啥要双十一,不行双八也很吉利啊!」 商队诸人一个个说得激动不已,深恨这个双十一日子定得太奇怪,他们怎么都赶不上。 说的人多了,不自觉说话的声音就大了,夏琛刚问候完这边的战士,就听见旁边不认识的一群人在痛心疾首的吐槽双十一。 夏琛忍俊不禁,忍不住扭头看了一眼,里面一个满脸大鬍子的男人正拍着大腿说得唾沫横飞,旁边一个清秀的少年凝神听着。 感受到注视,少年一抬头,对上他的视线,夏琛弯了下眼睛以示友好,少年跟受惊的兔子一般,歘的就把头扭回去了,快得夏琛很怕他把脖子扭了。
第375页 「那边是什么人?」夏琛问守卫。 守卫答:「北通城的商队。」 夏琛扭头看了眼被树墙分割成两半的队伍,知道人家是检查了一般撞上回城的部队。 夏琛:「记得做好安抚工作,住宿费可以给他们减免一部分,或者发点儿餐券。」 一旁的小队长点头记下,夏琛又跟相熟的一些人说了会儿话,见徐鹤来受了伤,还关心地问了几句,让小道士脸上的表情缓和不少。 这边高兴了,旁边牵着手充当人形挂件儿的温子笺又忍不住想搞事儿,他朝着小队长使了个眼色。 小队长很想装作没看见,但是他不敢。 「城、城主大人,队长他还没有接受检查……」 夏琛诧异地看他一眼,又瞥了眼正在兢兢业业给排队的战士们做检查的两名守卫。 两个守卫手一抖,齐齐将检测杆送到夏琛面前,小队长腆笑道:「您请,您请……」 夏琛这才明白过来,心头一阵好笑,接过检测杆,白了温束一眼,轻声笑道:「看你把人吓的。」 「抬手。」他用手背拍了一下温束的手臂,举着检测杆来回在温束身上扫了一遍。 温束配合地接受检查,实际上他的体质可以说是早已经完全免疫尸毒,毕竟现在再没有比他等级更高的殭尸了。 「好了。」检查完后,夏琛把检测杆还给守卫。 温束趁着夏琛不注意,扔给徐鹤来一个得意地眼神,气得小道士狠狠瞪他一眼。 眼不见为净,匆匆跟夏琛道了声别,转身便走。 平时有两个检测杆就够用了,毕竟为了安全,城门和树墙门都只开了一个,护卫人员比检测人员多。 但是今天一下子需要检查的人太多,夏琛敲了敲手腕上缠着的小藤蔓,轻声道:「再给爸爸分几根出来。」 小藤蔓乖乖的分出几条细枝丫,夏琛从葫芦娃里摸出几根桃木枝递给温束,温束抽出匕首,刷刷几下把桃木枝修成圆润光滑的木棍。 夏琛将刚分出的藤蔓缠上,转眼间几个检测杆又做好了。 恰好此时其他得知消息的人已经赶过来,孟明峻过来主持大局,折柳带了几支完整的护卫小队帮忙维持秩序。 这种检测下,要防备自觉走投无路的尸毒潜伏者突然爆发造成伤亡,需要强大的武力镇压,所以温束才一直没走。 有他们在,夏琛和温束就不必留在这里,跟孟明峻和折柳交代了一下情况,把新做好的检测杆交给他们处理,便双双携手离开。 有了这多出来的检测杆,加上人手充足,检测速度一下子加快了。 孟明峻还专门开了一队,给北通城商队的人。 商队诸人从刚才就眼都不眨,看得都呆住了,他们基地也有那检测杆,花了大价钱从望乡城买的,好用得很,就是不好买,限购,得抢。 只是他们万万没想到,检测杆是这么来的啊! 他们一直以为,那上头缠着的绿色植物,是什么精心培养出来的神秘植物,怎么就这么随随便便,一下子拿出这么多呢?! 北通城商队一个个像恰了柠檬,心里酸得要死,实际上每次来望乡城,他们就一个个都会变成柠檬精,这也羡慕那也嫉妒,要不是家在北通,而且现在望乡城内城的申请资格越来越严格,真想搬来望乡城算了。 孟明峻作为城里主事儿的二把手,商队的人也都认识他,听他安排,立刻受宠若惊的过去排队。 商队里两个管事藉机跟他搭话,想弄些优惠,或者多买一些限购产品。 孟明峻经过这么些年历练,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会因为爹娘吵架在夏琛面前哭鼻子的小师弟了,他生起气来,可是连夏城主都要避其锋芒。 也因为身在此位,单纯的读书人磨鍊成了一个合格的政客,冠冕堂皇的话一大堆,实际上的好处一点儿没得。 好在小队长还记得夏琛的嘱咐,悄悄说给他听,城主的面子还是要给的,孟师弟立刻又换了一副更热情的表情,给人家的房价打了点儿折扣,哄得人以为占了多大便宜。 顺利搞定这帮外来客,孟明峻将注意力转向战士这边,这会儿陆陆续续检查了不少人,那些人都迫不及待地回家去了。 今天好好休息,明天才有精力参加庆功宴啊! 孟明峻站在检测人员身旁,随口跟几个相熟的人聊了几句,说一些城中琐事。 刚送走一个,面前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打眼一瞧,正接受检查的竟然是东哥儿。 他愣了一下,问:「你怎么躲这后面?没跟你小叔一起走?」 东哥儿幽幽地嘆了口气,这话说得,好像他真能出来当个大蜡烛似的,难怪你现在还是个光棍。 第202章 北通城的商队总共也才百余人, 起先又已经检查了一半, 剩下的人开始接受检查后,没多久就全部通过检测,可以进城了。 如果是初次来的商队, 会给他们安排一个嚮导,不收费, 但是多余的话也不会说,只是介绍一下望乡城的基础情况和必须遵守的规定。 当然, 也可以选择花钱找人买消息。 望乡城这几年发展迅速, 自那年从盐城接来百多名失怙少年儿童, 之后又有盐城基地的大肆宣扬,望乡城在那一年吸纳了上万人口。
第376页 之后与更多的基地建交后,又接连接收了多个过不下去的小基地的倖存者,人口膨胀速度极快,如今总人口近十万,是中部地区远近闻名的大基地。 与人口数勐增相对应的, 是速度跟上的护卫队人数,甚至因为护卫队选拔训练进度慢, 一度放缓了接纳外来人口的速度。 而望乡城的护卫队,说是队, 其实战斗人员早已经超过万人,这还是只正式役。 再加上道士团和书生团,以及初初通过基础选拔的后备役,总人数两万余人。 这个战斗人员占比着实有点儿高, 但是没办法,现在这世道,安全、平稳不是靠嘴说说的,没有大量的战斗人员,光靠夏琛的变异植物,也没办法护这一方安宁。 这个人数,再叫队已经很不合适了,早在两年多前,护卫队已经正式更名为望乡城守卫军团,温束任军团长,副军团长数人,下设多个大队、中队、小队。 不过私底下,尤其是原来的老人,还是喜欢称唿自己为护卫队,平时这么叫,大家也都清楚是怎么回事。 另外,望乡城人口骤增,城市规模当然也扩大了好几倍,外面道路拓宽后,树墙范围也更广了。 最外层的城墙重新加厚加高,内里还又修建了一层内城墙,外城居民也不再是住在树墙和外城墙之间,而是外城墙和内城墙中间。 除此之外,城市内部的变化也很大,整个望乡城的规模,不比末世前一个繁华地界儿的大城市小。 这么大的城,如果是外来人,没个嚮导可真不行,尤其是来经商的,消息晓得的少了,就要吃亏,所以大部分第一次来的人,也会另外花钱找一个本地嚮导。 北通城商队早已经来过望乡城,倒不用再花这个钱,商队领队昌瑞广走在前头,脸上的笑容不似往常的客套,带着几分真心实意的喜气。 这次来的巧,不但赶上望乡城办庆功宴,房费还能打折,一来就是好事,能不开心吗? 杨繁走在队伍中间,身边跟了个商队老人叫董大的,专门给这位小少爷解惑,边走边给他介绍。 颜控小少爷还惦记着刚才见到的那几个容貌出众的人,向董大询问:「刚才牵着那个队长手的人就是城主?他也太年轻了吧!」 而且生的也太好看了,还冲他笑,哪有城主这么不庄重的。 董大小声介绍了一下那几个重点人物的身份,千叮咛万嘱咐,小爷千万压着点儿脾气,别去得罪这些人,这不是北通城,他们得罪不起。 杨繁撇撇嘴,心想董大想得太多了,那个城主,还有小道士,一看脾气就是极好的,他怎的会平白无故得罪人家。 进到内城后,眼前一下豁然开朗,早有得到消息的人守在此处,询问要不要嚮导。 昌瑞广挥手拒了,这些人也不纠缠,三三两两散去,言谈间也没将这个活儿当回事,都在议论着明日的庆功宴,脸上皆是兴奋期待的笑容。 越往里走,越能感受到这个城市的活力,百姓们虽说穿得不是多好,但最起码一身衣服是齐整的,精神气儿也十分充足。 偶尔能见到一些面黄肌瘦的人,但是也不多,而且末日这样的形貌才是常态,那些看着面色红润的人才应该少见。 杨繁心里那点骄傲已经慢慢消磨下去了,他虽然被兄长护着宠着,但城中什么样子还是晓得的,大部分人也是只勉强混个温饱,还有许多底层百姓艰难求生,靠偶尔的一点儿食物吊着命。 就算这样,他们北通城已经是北地最大最好的基地了,远比那些活在外面朝不保夕的小基地和流民好多了。 「您看那边。」 董大没注意到小少年突然低沉的情绪,还在喋喋不休的做介绍,他指着远处直升上天的浓烟道:「那边是望乡城的厂区,他们的砖瓦厂、木材厂、家具厂、造纸厂、印刷厂等等都在那边,不让外人过去的,小少爷您可千万别走错了。」 杨繁抬头看了一眼,那边应该在城市另一头了,离得很远,他逛不到那去的。 商队今天刚进城,要先找地方安置下来,昌瑞广轻车熟路地带队往客栈走,那处是专门用来接待他们这些商队的。 途中经过商业区,大块石板青砖铺就的宽敞街道,连着几条街都是商铺,熙熙攘攘尽是行人,乍一看仿佛是在末日之前的一个普通繁华街道,热闹极了。 董大边走边指着给杨繁介绍: 「这家是卖调料的,酱油醋都卖。」 「这几家是卖豆制品的,豆腐豆油豆浆腐乳啥的,好多咱北通都没有。还有那个新做出来的豆腐脑,撒点糖,哎呦美死了,少爷您一定得尝尝。」 旁边听见他说话的一人立刻不服气的说:「瞎说,豆腐脑一定得吃咸的,加点儿咸菜碎它不香吗?」 董大差点儿跳起来:「胡说,豆腐脑怎么能吃咸的!」 战斗瞬间席捲了旁边的人,大家七嘴八舌的争论起来,豆腐脑到底该吃咸的还是甜的。 不管咸的还是甜的,杨繁都没吃过,他吃过一回豆干,是那种放了很久混杂了泥沙已经长毛髮霉的,那会儿他兄长的异能还没有现在这么强,北通城也没有现在这么安定,他们找不到食物,有什么吃什么。 那豆干难吃极了,吃完后杨繁肚子疼了很久,从那以后他再没吃过豆制品。
第377页 可是这会儿嗅到的气息里,除了豆腥气,还有一股奇特的香气,并没有他记忆中那种噁心的感觉。 路过店门口的时候,杨繁探头看了一眼,正看见店主从一个大桶里舀出一勺白花花嫩生生的东西,倒进碗里,撒了一点儿糖,旁边立刻有人接过去,迫不及待地吃起来,烫得直唿气都捨不得停。 杨繁嘴里不由自主地分泌出唾液,他觉得这东西看起来好像还不错,等安顿下来后就来尝尝。 走出老远,董大终于记起来自己的职责,连忙一抹嘴暂时休战,跑到杨繁跟前,生怕这小少爷生气,说话声音都小了几分。 「那家您看,卖家具的,不过咱用不着,倒是可以看看款式,有喜欢的回去找木匠给您照着样式打。」 「那边是卖布的,还有成衣铺,不过大多是棉布和麻布,望乡城不卖丝绸。」 「棉麻?」杨繁眉头一蹙:「不是说望乡城有那个什么火棉吗?」 他这次来,主要就是为了买那个火棉,听说那东西极其保暖,冬天穿了再合适不过了。 他兄长腿上有旧伤,一到冬天就特别受罪,他想买些火棉给兄长制成下装,再不济做个护膝也是要的。 以前商队倒是买回去一些,不过数量太少,大首领换回去给他老娘用了,他哥没轮上。 「嗨,我的少爷啊,火棉哪会在这些商铺卖。」 董大随手点了点,说:「这些商铺卖的都是普通物资,店主大都是城里普通百姓。货品虽然齐全,质量也好,但是咱也就尝个鲜,大部分东西咱北通城都有。」 杨繁问:「那火棉在哪卖?你们不都说商铺吗?」 董大道:「咱们说的是望乡城商铺,城主名下的,就那一个,瞧,那边!」 杨繁顺着他指的地方看过去,远远能看见一个三层的建筑远高于周边的铺子立在隔壁街上。 「那才是咱们主要的购买地儿,这些……」他顺手拍了拍身后的货车,说:「咱们的货,大部分得去那儿卖了,然后再买,也能去摆摊,在另一个区,租个摊位就成,或许能卖的比商铺价高,但是太零碎了费时间,少少的出点儿货差不多。」 董大又说:「听说起初没这几条商业街的时候,这望乡城只有那一个商铺,铺子里什么东西都卖,吃的喝的用的,啥都有。」 「后来城里人越来越多,他们夏城主就做主,把大部分普通货物日用品什么的,除了粮食,都移出商铺,新造了这条商业街,凡城中百姓皆可租了铺子做生意。」 旁边刚跟董大争论过豆腐脑的人插话道:「我还听说,就连很多人开店,那秘方都是从商铺买的。比如那卖调料的,酱油和醋的方子都是买的,好几家以前也做调料生意做出来的都没他们的好,说是方子没人家好,那方子可是城主给的。」 「他们城主怎么连这都会?!」杨繁怎么也没办法把刚才看到的那个俊秀爱笑的年轻城主跟卖酱油的联繫起来。 「我晓得我晓得!」董大被抢了先,也生出点儿急迫感,急忙把曾经偶然听到的消息爆出来:「他们望乡城有传说,说城主是神仙下凡,神仙可不是啥都会嘛!」 其他人顿时笑了,说夏城主有本事他们认,怎么还扯上神仙了,真有神仙,这世道能变成这样? 董大见他不信,气愤的辩驳几句,只是他拿不出证据,这消息也只是某次不小心听见两个城民说的,现在又不能随便拉个人问,你们城主是不是神仙。 杨繁没管这几个又吵起来的,他心想,单看长相,还真是个神仙哥哥。 第203章 北通城商队一行前往住宿处的时候, 早走的神仙哥哥早就跟自家夫君双宿双栖去了。 都说小别胜新婚,以前夏琛不怎么信, 毕竟他家这个黏人的厉害, 两人结契三年, 怎么说感情也该趋于平淡,但是他们不一样,天天都跟新婚似的,如胶似漆,感情好的不得了。 在外面有夏琛压着,温束不能太放肆, 但在家里, 两人黏煳的简直没眼看,其他人被刺激的受不了。 最后夏家长辈忍无可忍,加上南哥儿跟柳娇结婚后, 家里的屋子显得有些促狭,夏老爷干脆分了家,直接把么儿和已经成婚的南哥儿给分了出去,只留了东哥儿这个老光棍在家孝敬父母长辈。 南哥儿和柳娇在住宿区租了一个大套间儿, 夫妻俩都是高收入人群, 完全供得起这样一套屋子。 两人手上有钱收入又高, 平时想做饭就在楼下的公共厨房里烧两个小菜, 不想做饭就去吃食堂,偶尔夏家老宅那边有什么好吃的,也会叫夫妻俩过去。 南哥儿爱吃, 柳娇遇见什么他特别喜欢的,就给他复制,小夫妻俩越过感情越好,小日子美滋滋。 夏琛记得他家子笺的异能影响,住宿区人多嘴杂,太难为子笺这样耳聪目明的异人。 而且他现在毕竟身份不一般,跟人混住问题多多。 于是夏琛自己掏钱请建筑队在离夏家老宅不远的地方起了一栋小楼,格局是他按照记忆中那种乡间小别墅的规制盖的,上下两层六百多平,顶楼还有个半层是个小阁楼。 他和子笺两个人住尽够了,家里留足了客房,如果家人想来住,也是可以的。 新家一楼主要是客厅餐厅和休闲室和活动室,夏琛和温束住在二楼,以往两个人的时候不觉得,温束这次外出,他一个人在屋里,经常会感受到一种难言的孤独。
第378页 这回温束回来,两人进了屋,夏琛还没来得及跟他说一说自己这段时间的心情,就被人摁在玄关处的墙壁上,被迫用嘴唇感受了一番来自恋人的思念与渴求。 背后的墙壁透着砖石的冰凉,胸前的躯体却仿佛燃烧着莫名的热度,夏琛被亲的红了眼软了腰,倚靠在温束怀里低低喘气。 「想不想我?」亲吻间隙,温束一边用唇摩挲着恋人的脸颊唇角,一边轻声询问。 「想的。」夏琛的眼睛水润润的,眼角透着几分靡红,仰着头看温束的时候,那荡漾着情丝的眼神看得他心神跟着一盪。 温束唿吸一阵急促,迫不及待地又亲了上去,边亲边含煳问:「有多想?」 结契三年,怎么也算老夫老夫了,两人相处再熟稔和谐不过,只是床笫之间,夏琛本性还是有些害羞放不开,多是以温束为主导,哄着劝着玩些儿新花样。 可是这回,或许是真的思念太浓熬得人心焦,又或许是夏少爷被美色迷昏了头。 他没有急着回答温束的问题,喉间溢出几声极轻极散的笑声,下一秒,温束便觉得周身一紧。 「这么想。」夏少爷理直气壮。 温束低下头,却见自己四肢已经被不知何时出现的变异植物束缚住,这是当初傅瞻送来的种子,夏琛取名缠藤,以极强的束缚性着称,以往都是他用来捆敌人的。 他诧异地看向夏琛,倒是没有急着挣脱,眼神里难得带上了几分迷茫。 夏琛挑眉一笑,故意作出垂涎的表情,摸着下巴调笑道:「这位美人真好看,今个儿就由你给本城主侍寝吧!」 温束一时间不知道该作出什么表情,随机反应过来后,乖乖收敛了一身力量生怕不小心把植物挣断了,微垂着头眼神幽幽地看着夏琛,语气柔弱堪怜:「求城主怜惜……」 …… 霸道夏城主好好怜惜了一番他的小娇妻,事后两人靠在一起,听小娇妻讲此行经歷。 说到此次出兵援助,就得从半年前望乡城那次殭尸潮说起。 望乡城建城五年,经歷过大大小小的战役不计其数,殭尸群来袭也遇见过几次,规模有大有小,小的几支巡逻队就能解决了,大一点儿也很少有能突破防御力超强的树墙,被据守城池的守卫军们活生生磨死,连伤亡都小的可以忽略不计。 规模最大的两次,因为殭尸实在太多,铁树都硬生生被抓断两根,夏琛离得太远来不及重新放置,殭尸群从中突破,护城河里的水鬼拉下去不少,但是殭尸是淹不死的,最后掉下去的殭尸几乎填满了护城河,攻到城墙下。 城墙上覆盖有变异爬山虎,阻碍了有基础智力的高级殭尸爬上去,可是那会儿殭尸已经进化出跳僵了,还有数量不少的毛僵,防御力超强,一般人甚至砍都砍不动,远程武器杀伤力十分有限,只能进行白刃战。 这两战虽然赢了,但是守卫军伤亡也不小,夏琛痛定思痛,把因为事务繁忙已经抛到脑后的火.枪重新捡起来。 他完全没有造枪的经验,火药配比也只是晓得个大概,只能把思路给了温束,让他帮忙想想办法。 结果他家恋人真是人设不倒,虽然因为这个时代科技进程缓慢缺乏了一大截关键知识,但是人家另闢蹊径,把火.枪跟道士们的符咒结合起来。 这次合作可以说是跨时代的合作,因为合作双方是温束和以徐鹤来为代表的道士团体啊! 为了让这俩能和平共处共同进步,夏琛简直操碎了心,好长时间都把这两人关在自己办公室里,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时刻准备在他们吵起来的时候去劝架。 后来温束跟道士们一起弄出两种枪,一种是以符咒为弹药,可以将符咒射出去的射符枪,这种枪的好处在于方便好用,适用于大部分符咒,且什么人都能用。 缺点是符咒威力越强对枪体磨损越大,用不了多久整只枪就废了,属于高奢消耗品。 还有一种是将符咒画刻在枪体上的刻符枪,直接射出去的就是能量团。 这种枪缺点和优点一样突出,威力大,比正常的符咒威力还要大一点儿,损耗小,比射符枪损耗小多了。 可是这种枪,一把只能刻一种符咒,也就是说刻什么射什么,刻烈焰符就射火球,刻五雷符就射雷。 这还不算,这枪普通人用不了,造价还特别高! 材料难寻,每种符咒适配的枪体材料不一样,制作时报废率高,枪体上的符咒得道士们自己手刻,就算是几个能力最强的道士出手,也时不时就会做废。 所以刻符枪难以普及,射符枪用起来就是烧钱。 烧钱也得做,打仗哪有不烧钱的,比起死人,他宁愿烧钱。 夏琛让工坊的人制作了大量射符枪用作战略储备,果然在半年前的超大殭尸潮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然而那次殭尸潮,他们也没想到带队的竟然不是明面上那几只跳僵,而是隐藏起来的两只飞僵。 飞僵作为不化骨之下最高级的殭尸,除了没有为人时的记忆,智力比起人类一点儿不差,甚至因为异种的兽性,更加阴狠毒辣。 这两只飞僵不知藏了多久,看着手下的殭尸被大片大片消灭,依旧沉住气藏得严严实实。 因为那次殭尸实在太多了,高级殭尸极难对付,温束上了战场,一人对上两只跳僵。
第379页 而夏琛被严严实实地护在人群中,不停用自己的变异植物给予战士帮助或者攻击殭尸。 潜伏许久的两只飞僵,从夏琛身边的层层护卫,还有他一出手就杀伤一大片的能力上,判断出这是个重要人物。 两只飞僵一齐突袭了夏琛,夏琛身边的护卫拼死阻拦,但飞僵这种高阶殭尸,速度快力量强防御力更强,单体战斗力爆表,几乎没有弱点。 护卫死伤大半,夏琛及时甩卡反击,手腕上的小藤蔓也冲过去缠住飞僵,想给他拖延时间。 战场上温束察觉不对,也甩开跳僵沖了过来。 如果只是一只也就罢了,但是两只飞僵一起,而且夏琛还是个正统法爷,拉开距离他就是爷,被敌人近身就完蛋的那种,这么短时间,他卡都扔不了几张。 最终也只拦住一只,另一只冲破重重阻碍,差点儿让夏琛命丧当场。 幸而温束赶来的及时,或者说,因为他第一次完全放开了自己周身的气势,来自不化骨的威压,让两只飞僵动作一滞。 他活掏了那只被小藤蔓缠住的飞僵的心脏,伤了夏琛的那只,却趁机跑了。 温束本来想追,可是夏琛受了伤,毒素直接蔓延了。 如果是别人,这会儿已经可以宣布死亡了,温束直接对着伤口,把毒血全给他吸了出来,比解毒草吸的还干净。 那会儿情况太紧急了,温束根本放弃了一切掩饰,好在当时孟明峻也在,发现不对后第一时间叫了可靠的人挡住其他人视线,之后又说夏琛是用了解毒草才好的。 之后大家虽然对温束秒杀飞僵感到震惊,也只是震惊他的武力值,不化骨威压什么的,他们不是殭尸也感受不到。 况且谁能想到,他敢去吸毒血,吸完还活下来了,碰一下就可能感染的玩意儿,吸进嘴里岂不是死路一条? 而能让温束离开夏琛身边,远赴帝京,正是因为傅瞻传来的消息,那只伤了夏琛的飞僵游荡到了帝京附近。 温束记仇,超级记仇。 更别说这次受伤的是夏琛,这跟在他心口上捅刀子有什么区别? 跑了?跑得了嘛你! 温束二话不说,点齐人马,搞不死那只飞僵算他输。 第204章 那只跑得快的飞僵最后怎么死的, 温束没有具体形容,只轻描淡写说了一句, 已经解决了。 夏琛想起那只被活掏了心脏了飞僵, 缩了缩脖子没敢深问,他家子笺平日温温和和万事不上心,真动了怒,连他都不敢轻易招惹。 关于寻仇这件事,夏琛看得反而没有温束那般重,他会同意温束带兵前往帝京,主要目的也不是那只流窜过去的飞僵。 末日五年, 天下格局初定, 倖存者几大基地中, 北方有北通城,帝京占据中原腹地偏北大块土地, 西北盐城靠着盐业资源立身一地, 东南海原基地相隔甚远, 望乡城称霸整个中部。 这五大基地中间,又夹杂散落着一些中小型基地,因为种种原因未曾跟大基地合併。 与倖存者联合成势相对应的, 殭尸多次进化后,自毛僵开始便有驱动下级殭尸的能力,跳僵飞僵等高阶殭尸,对中低级殭尸天然具有威慑力,只要它们有意愿, 便能纠结大批殭尸形成殭尸潮。 高阶殭尸多靠彼此吞噬进化己身,而规模众多的殭尸手下它们力量构成的来源之一,因此几乎每一个高阶殭尸,都拥有数量众多的殭尸军团。 如此数目的殭尸大规模集结在一起,其中中低级殭尸占绝大多数,对人类血气的具有极大的需求。 正是因为如此,两年前开始,大大小小数目众多的殭尸群袭击倖存者基地的事时有发生,几个大基地还好,小基地经常一着不慎便整个儿覆灭。 之后随着跳僵增多,飞僵诞生,殭尸群之间也发生过几次内部混战,中高级殭尸数量增加,殭尸群融合在一起,形成规模更大的殭尸潮。 可能是因为望乡城人口太多血气旺盛,第一次殭尸潮来袭便发生在此处,虽然打赢了,但死伤不少,好悬连城主都死在飞僵的偷袭下。 而且这还是他们占据了地利,凭藉着防御设施和其他手段先行灭杀了大量殭尸的情况下。 望乡城遭袭不久,海原基地同样遭遇殭尸潮。 他们的基地建在海边城市,倖存者多善水,靠海吃海,是几个基地中除瞭望乡城饿死人最少,规模也最大的基地。 但是此次殭尸潮来袭,海原基地防御连破,被殭尸攻进基地腹地,仅此一役,死伤数万人,整个基地人口少了三分之一还多。 紧接着傅瞻通过喇叭花传来消息,帝京外有殭尸潮集结现象,下一个遭袭的基地恐怕就是帝京。 这些年来,因为有喇叭花的存在,几大基地也算是互有交往,彼此间相处虽然不至于亲如一家,但也算和谐友爱。 毕竟都面临着殭尸这一共同敌人,能活到现在的势力首领,不至于没这点儿头脑,唇亡齿寒的道理大家都懂。 更可况将军府与夏家还有那一层关系,海原基地那个是根本来不及,遇见这种情况,能帮还是会伸把手的。 况且温束带兵过去,也不是白白帮忙的,夏琛也没有那么傻,再怎么想着守望相助,也不会拿自己人的命去填别人的基地,而且帝京基地还不是将军府一家独大。
第380页 在温束去之前,夏琛就已经通过傅瞻,让望乡城专门养出来的谈判团队,跟帝京一众势力首脑商谈出了一个合理的军费补偿。 也就是说,他们这次出兵,是拿钱办事,帝京几大势力一起掏钱掏物资请他们去共御殭尸潮。 温束边讲边把装满了物资的几个葫芦娃拿给夏琛看,大基地能活到现在,都各有各的本事,大势力攒下的好东西着实不少。 望乡城的谈判团队下手够狠,还有傅瞻傅眕在背后悄悄递消息告诉他们,另外几个势力有什么压箱底的好东西,温束直接用强悍的武力值威慑,让这些人不敢轻易赖帐。 都说贼不走空,温束是不出门则以,但凡出去,必定满载而归,跑这一趟,差点儿把帝京几个大势力给搜刮哭了。 就连夏琛这样见惯了好东西的,看见葫芦娃里海量的物资,也不由得倒吸一口气。 那些普通东西也就罢了,连完整的变异植物,都有两棵,还有几棵残缺的。 只是看样子死去已久,已经丧失了活性,他不死心的扔了几个採集术,果然没能採集出种子,只好拿出魔法书吸收。 好在能量还是可以升级的,只是魔法书后期需要的能量越来越多,这么多变异植物,也才升了一级。 其他还有一些异能产物,功能稀奇古怪,暂时没什么用处,被夏琛归置到一边。 剩下数量最多的,是帝京特产的节节果,也是现在帝京基地倖存者们的主要粮食来源。 这片大地经过这几年的摧残,很多土地都已经荒废,变化无常的天气,每年漫长的夏冬季节,都让作物的生长变得无比艰难。 各大基地都有在基地附近开垦农田种植高产耐旱的作物,但是他们能看顾过来的土地,生长出来的粮食远远没办法供给整个基地的人口。 就跟当初盐城基地得到的饱果一样,节节果也是一种异常高产,且生命力极其顽强的异能产物。 节节果是一种藤蔓生,一节一节连在一起的长型果子,外皮呈黑褐色,表皮坚硬,内里果肉脆口,带着水分,口感有点儿像红薯,生长期短,只要一两个月,便能长出一大片。 这么好的口粮,它偏偏有个超级大的缺点,它苦。 如果只是一点儿苦,饿狠了的倖存者不至于忍不了,它的苦是那种连绵不绝的,吃完之后嘴里还一个劲儿的泛着苦,喝再多的水都沖刷不下去那种苦味儿,好像那种苦全部黏在舌苔上一样。 曾经生活水平最高的帝京倖存者,反而成了末世里吃苦吃得最多的一群人。 这也就导致了帝京最走俏的商品是糖,带甜味儿的食物价格都高居不下,帝京商队每次来望乡城,必买的物资之一就是糖。 不过再怎么苦,能填饱肚子才是最重要的,望乡城这些年虽然一直在垦荒,但城市发展到现在这个规模,土地种植面积也很难再扩大了。 而且每年只能种一季,水稻这种娇贵的作物是不敢想,除非让安信厚专职伺候着。 大都种的是耐寒抗造的作物,土豆红薯玉米这些,都不能再当粗粮卖了。 望乡城现在最廉价的粮食,是饱果粉,饱果经过粗加工制成的粉,用途用法跟面粉差不多,但是远没有面粉好吃,加再多水,那种干噎难以下咽的感觉都难以去除。 稍微高级一点儿的是饱果和其他粮食掺和在一起制成的杂粮粉,干噎感会稍微降低一些,口感也不是很好,但它能填饱肚子,不苦,价格也比较平价,大部分望乡城城民的日常粮食储备就是这种饱果杂粮粉,偶尔会花点儿钱买些其他食物打打牙祭。 其实望乡城的研究院,还给饱果开发出另一种用途,将饱果制粉和夏琛提供的辟谷桃按照一定比例调和,制成的饼干状口粮,两指长宽的一小块,能顶三天不饿。 而一颗辟谷桃,最起码可以做五块这样的饼干,比直接吃划算多了。 这种饼干一直没有对外开放,在望乡城是当作重要时候的军粮来储备的,除了文桂喜带领的研究团队,就夏琛温束还有几个高层知道,连夏家人都不晓得。 这次收过来海量节节果,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光靠那些稀罕东西,抵偿不了这次谈好的军费,大米面粉这些粮食作物倒是价高,夏琛不稀罕,帝京的大势力也捨不得,他干脆要了节节果。 而且温束带人过去的时候也不是空着手去的,他装了好几个葫芦娃的商品,拿去帝京卖了。 因为急着回来,甩给了傅瞻处理,虽然少赚点儿,但省事。 这些东西换节节果,简直不知道能换多少,连他们一直不肯拿出来交换的节节果种子都换来不少。 节节果是帝京世家那一派里某个异人的异能变异出来的,他们把控了种子,只卖节节果,因为苦,卖不上价,但也死把着种子不放。 这次终归是没抗住,把种子给瞭望乡城。 夏琛美滋滋地把葫芦娃收好,准备拿去给研究院的人研究研究,怎么把苦味去除或者变淡,那以后望乡城又多一种高产粮食来源。 别的大基地从来不会有这个思维,反正这种苦的没法吃的东西,轮不到真正有权力的大势力首领们来吃,手下人和百姓会不会受不了这个苦,不在他们考虑范围内,不让他们饿死就不错了。
第381页 但是夏琛不一样,他坚信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好吧,虽然现在科学不了,但研究不能放下,多想想办法,总能让找到让百姓不用吃苦,过得更好的法子。 温束看着他乐呵呵地收起一堆他看不上眼的东西,眉飞色舞的跟他描述自己的想法,畅想着更加美好的未来,那神采飞扬的模样,迷得他移不开眼。 他一直都知道,夏琛跟他是不一样的人,他冷漠厌世,夏琛积极乐观,他冷眼游离于人群之外,夏琛背负着沉重的责任感。 他不由想到这次在帝京见到的那些所谓的血亲,明明重生之初,支撑着他没有彻底发狂的念头,就是看那些人沦落地狱生不如死。 可是这次再见,他竟然恍惚了一阵,才想着这些人的身份。 而往昔那些疯狂恶毒的执念,不知何时早已烟消云散不知所踪。 他满心满眼,都装满了眼前人的纯然笑颜,再容不下一丝丝不相干的人。 第205章 温束久不说话, 眼神空茫似在回忆,夏琛伸手在他面前挥了挥,小心试探问:「想什么呢?」 他一直没有忘记, 子笺那糟糕的原生家庭,这次去帝京之前, 他偷偷跟傅瞻打听过定国公府那些人的消息, 也私底下拜託傅瞻, 多看着那些人, 别让他们伤害到子笺。 对于他的请求,傅瞻沉默良久, 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夏琛会觉得那些人能伤害到温束。 随后夏琛又加了一句, 若是子笺想报復, 希望他能提供一些帮助, 就算不帮他,也请袖手旁观。 夏琛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不管如何,子笺为人子,那些人才不会管温家的人对子笺做过什么,只会对他报復父兄的行为横加指责。 傅瞻虽然孝顺, 但并不是迂腐之人,父慈子孝, 父不慈凭什么指望着孩子孝顺。 温束的家事他本就没打算掺和,夏琛郑重提出,他便也将此记在心上, 当温束重新遇见父族和母族的人时,将情况全部告知了夏琛。 温家现在已经败落了,当初那一把大火烧得太干净,定国公府一脉如丧家野犬四处投奔。 温束的庶兄温博本随着妻子温余氏投奔他岳父,后来老岳父死了,几个舅兄和嫂子都不是好相与的。 温博花心,宠妾灭妻,跟妻子感情也不好,要不是有了孩子,估计连妻子都巴不上。 他拖着条断腿,活得像狗一样,在余家随便谁都能踢一脚骂几句。 就算这样他也不敢走,定国公府没了,疼爱他的父亲还得扒着温卓这个嫡次子,才能在林家待着。 温博和温卓为了争夺定国公的爵位,早就撕破了脸,明刀暗箭互相陷害了不知道多少回,结的是死仇。 温博根本不敢跟着他们去林家,怕温卓直接把自己弄死。 实际上温卓确实记恨着他,林家的情况要比余家好一些,在世家一派算是个中等势力,只是温卓毕竟是外孙,比不得正统的林家少爷。 但即便如此,收拾温博这样一个没靠山的废物也轻松得很。 温卓时不时就会找温博的麻烦,当初温束废了温博一条腿,让他当了十多年的瘸子,温卓就废了温博一条胳膊,让他又残又瘸。 望乡城势大,温束带兵到达帝京后,被几派势力奉为贵宾,温博根本没有机会接触他,倒是林家现在的主事人,温束的舅舅混在接待欢迎的人群里见了一面。 只是这位林二爷,压根没认出来这位威风八面冷漠不近人情的大人物,竟然是自己大妹妹的儿子,他的亲外甥。 温束也没有跟他们认亲的意思,他自认前世对这些所谓的亲人已经仁至义尽,这一世他不讨债已经算放过他们了。 跟这些人纠缠着实没意思,不如早点儿办完事回去抱自家契弟。 他难得发善心,这些人偏偏自己撞了上来,温束来自帝京的事,很多望乡城的老人都知道。 这次他带来的千余战士,不知道是谁说漏了嘴,让那些一心想跟温束搭关系的几大势力探听了去。 温束这样的品貌,末日之前也不可能是普通人家教出来的,若是富贵出身,不管是勛贵还是世家,甚至是皇族,往上攀扯一番,总能攀上点儿亲来。 温束可是望乡城城主的契兄,掌管着守卫军团数万战力,这样的人物,打好关系,那好处得有多少。 结果不查还好,一查就懵了,曾经大勛贵的继承人,世家这边的外孙,声名斐然的定国公府嫡长子,只是多年前就已经在帝京权贵圈子销声匿迹。 就连得到消息的温家人和林家人,也才刚刚想起,甚至他们早已经将温束的存在忘得一干二净,完全没想过他竟然还活着。 林二爷这才恍然大悟,难怪当时见到温束,觉得他长得有些面熟,竟是自家的外甥。 温海高兴死了,他堂堂定国公,在妻子娘家吃软饭,起初还能摆点儿派头,后来明里暗里被刁难过几回吃了亏,就夹起尾巴做人了。 他年纪大了,也没什么本事,林家不可能把重要的事交给他管,打殭尸上战场他更是不行,只靠着妻子儿子,还能在林家有一处遮身之地,混口吃的。 林家在末日之前,倒是世家一派的领头羊之一,但是末日后各大势力重新洗牌,林家没出什么厉害人物,地位一降再降,现在已经沦为中等世家里的末流。
第382页 林家也只堪堪能吃饱饭,不至于饿着肚子而已,这个吃饱不是指末日前那种一大桌山珍海味随便胡吃海塞,而是给什么吃什么,一顿吃个六七分饱就算吃饱了。 当然,身份不同吃的东西也不一样,林家的主子们吃的最好,温卓和小林氏这样的外嫁女外姓子孙,偶尔能吃点儿正常粮食,大部分情况下节节果维生。 温海这样吃软饭的,就节节果了,天天吃顿顿吃,吃得整个人都泛着苦味,胃口一降再降,闻到节节果味道就想吐,还得忍着往嘴里塞。 勉强吃下去,吃完就吐,还得忍着,不然就挨饿,甚至因为他胃口变小,连提供给他的节节果都越来越少。 曾经养尊处优,因为温束带走他娘的嫁妆,斥责他满身铜臭没有大家气象的温国公爷,偏心庶子疼爱幼子,将嫡长子流放多年不闻不问的温国公爷,在得知温束如今的地位后,欢喜得嚎啕大哭。 那是他的儿子啊! 他儿子是城主(的男人)啊! 他要被儿子接出去享福啦,以后再也不用吃苦得要命的节节果了! 温海又哭又笑的将今日份送来的节节果摔在地上拼命踩。 望乡城啊,那是个多富裕的地方,帝京每年买的糖,可都是从望乡城来的。 等他去了,别的不说,糖得先吃够,涮一涮自己嘴里这股苦味儿。 至于父子俩关系不好? 温还选择性忽略了这个问题。 父子哪有隔夜仇的,他可是温束的亲爹,他就算比较偏心温博,这不是因为博儿是庶子,身份有碍,最容易被人瞧不起受委屈,他当爹的自然得多疼疼他。 温束是定国公府的承重孙,自小就被他爷爷带去教养,性子养得太横,容不下兄弟,他这才冷他一冷,让他学会宽待尊敬兄长。 当初把他送往寺里,还不是因为他下手太狠,不过是兄弟间打闹,他不小心摔进湖里,竟然下狠手废了庶兄一条腿。 他做父亲的,如何能不教育他? 况且若不是他留在寺里,恐怕起尸之日都活不过去,那夜定国公府可是死了不少人的,更别说有今日的地位。 实际上,不光温海高兴,林家一众、小林氏还有温卓,心中皆是又欢喜又期待。 在温束还是定国公府继承人的时候,林家还有小林氏对他都还算不错的,林家希望自己的外孙掌国公府权势,小林氏则是因为温束太过优秀,自己的儿子没有竞争的能力。 他们印象中的温束,还是十多岁的那个性格沉稳才华横溢的少年,殊不知重生而来的温束,早已经完全变态。 怀着日后就是望乡城外戚终于攀上一个大靠山他们林家又要起来了好日子终于来了的种种复杂兴奋的心情,以温海为首的林家一众去求见了温束。 林家还好,还能稍稍稳得住,只是满脸激动地跟温束攀交情,念叨着以前那短短相处的经歷,说着旧事指望温束能回忆起曾经的温情。 温海是真的苦够了,上来就管温束要好吃的好喝,就差痛斥温束不孝顺,自己过着好日子,也不想想亲爹。 温束:「……」 他面无表情地欣赏了一会儿这群人的各种作态,一眼便看穿他们的心思,只觉得可笑不已。 凭什么呢? 他看着苍老落魄宛如乞丐的温海,弓着腰满脸讨好的小林氏和温卓,明明只比他小两三岁,却沧桑好似中年人的,还有那些装出来的温情脉脉的林家人。 突然觉得这一切都没意思透了,他连报復都懒得动手。 这些人已经活得够惨了,而且就像元宝说的,他只要过得越来越好,就能让讨厌他记恨他的人,永远生活在水深火热里,心被嫉妒充满,日日不得安宁,被自己活生生折磨死。 温束冷酷地告知翻旧事的林家人,他离家时年纪太小,那时的事已经记不清了。 随后又对自我感觉良好的温海说,他是入赘进的夏家,自个儿还得靠契弟养着,所有资产都归他契弟,自己平时拿零花钱。 养老的事不归他管,反正你还有两个儿子,温卓养不起你,你去找温博啊。 温海和林家人都惊呆了! 受命「保护」温束的东哥儿和傅瞻也被他无耻的言论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你这不是没在望乡城吗?!你拿点儿好东西孝敬孝敬你爹怎么了?」温海一脸恨铁不成钢,一个大男人竟然被管成这样。 温束转头看了震惊中的东哥儿一眼,慢吞吞给他们介绍:「这是我夫君的侄子,夏家长孙,夫君不放心我,让他看着我。」 他说的时候心里是美的,他见林家人和温海,东哥儿巴巴的跟过来,只能是他家元宝放心不下他,才特意嘱託了东哥儿。 但是林家人和温海听来,自然觉得是那夏城主性格霸道又刻薄,男人出来办事,竟然还派人盯着,简直再小心眼不过了。 东哥儿就反应慢了一点儿,自家小叔便风评被害了。 他倒是想反驳,温束一个微笑看过来,东哥儿战战兢兢的给他打了个配合:「你、你是我小叔娶进门的!敢拿我们夏家的钱养外人,看、看我小叔怎么收拾你!」 娘耶! 他竟然训斥了魔鬼队长,真鸡儿刺激! 东哥儿兴奋得脸都红了,看起来倒像是气得,他身份一暴露,人家听说他是夏城主的侄子,更不敢得罪他。
第383页 大腿抱不上,只能灰熘熘的走了。 转头傅瞻便通过喇叭花将这一切告知了夏琛,听得夏琛迷茫又好笑。 这么些年相处,他早就摸清自家子笺的性格了,本以为这次温家的人不死也得脱层皮,没想到子笺竟然转了性子一般的放过他们了。 还有就是,他还真没听过子笺叫他夫君,当着别人的他倒是好意思,怎的就不愿意当面叫一叫。 事实证明,夏琛真没看错温束,他是没有动手报復,可是正因为没动手,才更可怕。 林家和温家上门攀亲戚的事儿,几乎帝京整个高层都关注着,最后怎么样去的怎么样出来,之后也不见两方有什么交流。 温束什么态度,简直一目了然。 那些其他的势力,也不都是盼着林家和温家能攀上去的,毕竟他们抱了大腿发达了,就会有别的势力被压下去。 仔细想一想温束的经歷,就该知道原因了,好好的国公府继承人突然被送出去养病,里头没点儿名堂谁信。 最后林家不但没跟望乡城攀上亲,还被暗中打压孤立。 温束现在地位太高了,高到他们已经碰不到惹不起的地步,林家人不敢将愤恨投向温束,转而记恨起温海来。 如果不是温海偏心庶子打压嫡子,现在至于变成这样吗?或许就是因为温海,温束才不愿意搭理他们的。 温海在林家的日子越发难过,连讨厌的节节果都没得吃了,饿得狠了跑到望乡城驻军处发疯,大骂温束不孝。 温束立刻让人把温博温卓都抓来,当着温海的面打了个半死,说替他出气,打死两个不孝子。 若是他不满意,可以把温博和温卓的孩子也带来一起揍,儿子不孝孙儿该替上的。 儿子浑身伤的被抬回来,小林氏差点哭晕过去,冲上去就跟温海拼命。 她是不敢找温束的,都怪温海这没用的男人,若是他不去发疯,也不会把儿子害成这样。 她想把温海赶出去,但是温束不让。 温束说了,虽然他没办法孝敬父亲,但是庶兄和弟弟都该侍奉左右,不孝的人,可是要挨打的,他还逼着温博也去伺候温海。 温束在帝京的一个月,温家父子过得苦不堪言。 因为温海,温博和温卓挨了打,心里不可能不恨,怎么会精心侍奉温海。 而且他们都没吃的,一点儿口粮抢着吃,抢着抢着就得闹矛盾,温海年纪大了抢不过,就骂他们不孝。 骂完这两个就挨打,挨完打恨意越发浓重,变着法儿的整温海,温海吃了亏就搞他们,曾经相亲相爱的三父子,活生生成了巴不得对方去死的仇人。 第206章 大军返城的第二天, 城里举行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庆功宴。 按照以往的惯例,但凡有这种重大的庆祝性活动,全城百姓都可以参加,吃吃喝喝还有各种节目观看, 可以说是举城欢庆。 只是现在望乡城人口太多了, 敞开了让大家吃喝不太现实,所以凡是愿意参加庆典的,按照户口本来, 每家只用按人头少少的交一点儿份子钱钱或者粮食, 剩下的物资缺口公库出一部分,夏琛自己再贴补一些。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参加,当天还有需要执勤的护卫队, 一些离不了人的岗位也得安排员工值守,尤其是护卫队, 越是这种时候越需要大量人手维持秩序。 不过这是没办法的事儿,届时自然会有人给他们送吃的喝的过去。 至于那些外来商人, 好歹来者是客, 遇见这种好事也都是凑巧, 加上他们人也不多,便直接邀请了,入场券送到,来不来随意。 来是肯定来的,商队众人前一天便开始期待, 他们也是运气好,恰好赶上了,修整一天养足了精神正好去参加庆典。 因着夏琛早早便提过要办庆功宴的事儿,物资之前便准备好了,此时直接提出来用便是。 活动的筹备主管部门也早有经验,直接按照以往的程序来即可,人员安排到位便提前开始准备,整个城市洋溢着欢庆的气氛。 庆典是从早上开始举行的,先是由温束领着出兵作外援的战士们进行了一场简单但肃穆的阅兵仪式。 专门建造出来举办各大活动的市中心广场上,城民们为接受检阅的战士高声欢唿喝彩,夏琛给战士们颁发奖章、奖品。 自从军团建制,夏琛便跟高层们商量着定下了军功和奖章等级,积累的军功会换算成特殊贡献值,这个贡献值可以用来兑换一些不对外或者限量出售的变异植物跟珍稀物品。 如果贡献值一直没用,累积到一定程度,哪怕战士们老了,只要夏琛还是这个城主,只要望乡城还在,就由望乡城府衙拨款给他们养老。 此政策一出,战士们简直对望乡城抱了效死的心,战斗越发勇勐,打起仗来特别积极。 夏琛用扩音植物,简述了一番战士们此行的功绩,什么斩杀多少殭尸啊,帮助帝京基地守卫领土啊,为人类和平安宁做出巨大贡献之类的,反正将此次出兵描绘得无比正义无比高尚,好像他们真的只是去帮忙的。 至于那些报酬…… 嗨,说什么报酬,咱们出兵帮忙,帝京基地哪好意思让咱们吃亏,那不是补偿的军费嘛。 讲完了话,给表现突出的战士颁发奖章,其他参与战斗的也都根据各自的战绩计算了一定的军功,战死的更是早就做好了安抚和慰问工作,死亡补偿金髮放至他们提前登记的受益人手中。
第384页 上午开完表彰会,夏琛宣布庆祝活动开始,人群一下子沸腾起来。 他退下礼台,立刻有工作人员上来搭台子,一会儿这里会有人上来唱戏。 广场旁边的街道,有人在屋门口搭了水铺子,卖茶的、卖糖水的、卖果子汁的什么都有,这是望乡城的百姓趁此机会做点儿小生意。 说书先生更是一下子出来了一大串,因着夏琛给的那些故事,还有后来出的各种绘本,望乡城百姓早就养成了听故事的习惯,那些外头的老调子他们都不爱听,就喜欢听城主让人写的那些有趣的故事。 这些故事养活了一大堆说书先生,就连听多瞭望乡城百姓,口舌伶俐的都能随时讲上两段儿。 有些家里本就开着店的,捨不得今个儿的好生意,大傢伙儿都正乐呵着,手一松钱就花出去了,可不正是挣钱的好时候嘛。 那些卖衣服卖调料卖家具的就罢了,今个儿怕是不会有人有心思买这些东西,干脆关了铺子好好玩玩儿。 那些卖吃食的可不愿意错过这个机会,干脆弄个小推车在广场上搭个小铺子,各种各样的吃食一下子卖起来了。 这些都是私人的,大家随意逛随意买,但是得给钱。 广场中间会留出一大块地儿,点起篝火,整只的羊和整只的猪架上去烤,凡是交了份子钱拿到入场券的,都能用入场券换一大块香喷喷的烤肉。 要知道,这几年来不知为何,野外各种动物越来越少,偶尔还会出现一些长相畸形形容可怕战斗力超强的变异动物,肉类早就跟细粮一样,成了人们生活中的奢侈品。 幸亏望乡城早有准备,提前搞了个养殖场,后期虽然时常发生动物突然变异的情况,但普通的肉食种还是养下来一些,保证了城里的肉食供给。 其他基地反应过来也想弄养殖的时候,原先的家禽家畜基本上已经死光或者被吃光了,野外已经很难找到合适的种牛种羊。 甚至还有基地专门到望乡城来买小羊羔和小猪仔,不过他们再怎么折腾,一步慢步步慢,运回去那三两只根本不顶什么事儿。 所以烤肉一架上去,周围的百姓就已经垂涎三尺围了过去,眼巴巴地看着大师傅给烤全猪烤全羊抹调味料,一个馋的口水直流。 肉食这么紧俏,自然不能敞开了让他们吃,拿交份子钱的时候领的入场券换肉,每个人都能领挺大的一块儿,光这一大块儿肉,就是他们交出去的好几倍了。 这还不算,望乡城公家还有其他的摊位,烤红薯烤土豆烤玉米的,提供杂粮粉的,甚至还有糖葫芦的摊位。 这些摊位都不收钱,不过糖葫芦只提供给小孩子。 这些摊位旁边都有盛满了骨头汤的大锅,热腾腾香喷喷的骨头汤随便喝,大骨熬煮得骨髓都完全融入汤里,加点儿盐,一口下去就一个鲜。 那些捨不得花钱的,连吃带喝能靠着交的份子钱在公家摊位吃饱,然后就拿个烤玉米或者烤红薯,一边听说书看戏一边慢悠悠吃着。 有些条件好点儿的,不会在这几个摊儿上直接吃饱,他们还想吃些别的,今个儿好吃的可太多了,忍不住地就想花钱。 反正好长时间才热闹这一回,抱着这样的心里,大家掏钱都掏的蛮痛快。 杨繁早就跟商队的人走散了,不过他不怕,他记得回去的路,等一会儿逛完了,他自个儿回去就是。 广场上人实在太多了,周边的几条街也全都是人,尤其是几个篝火旁边,挤着数不清的等着领烤肉的百姓。 空气中瀰漫的烤肉香气确实诱人,比杨繁以前吃过的烤肉多了一股说不出来的香气,光闻着就让人口水直流。 那十多个大篝火堆已经烤完好几轮了,还有宰杀好的猪羊被送过来架上火堆。 至于为什么没有牛,城里的牛养的晚,数量少,还得耕地干活儿,一般很少宰杀。 杨繁咽了咽口水,看了下太过拥挤的人群,决定自己等晚点儿再来,反正活动举行一整天,离结束还有好久,总能吃到的。 杨繁先去自己早就看好的豆腐摊,买豆腐脑,他记着昨天董大跟人吵的那一架,特意买了两碗,一碗咸的一碗甜的。 豆花儿热腾腾得正好吃,入口滑嫩,豆香四溢,甜的清香爽口,咸的滋味十足,各有各的好。 杨繁一口气儿吃完两碗,觉得咸甜都好吃,以后董大他们再争论,他就当个和事佬给他们说和说和好了。 吃完了豆腐脑,杨繁刚起身想走,有个顾客过来买臭豆腐。 这个奇怪的名字引起了杨繁的兴趣,他站着看了一会儿,见老闆娘从木盒子里捡出几块黑黢黢的颜色诡异的小方块儿,放进油锅里炸了起来,一股古怪的气味儿顿时弥散开来。 看见那颜色的时候杨繁已经觉得不好,再闻见这味道,他立刻想起曾经吃过的长毛髮霉的豆干,顿时捂着鼻子落荒而逃。 跑出去老远,直到鼻间再没有那股臭味儿,其他的食物的气息充斥周围的空气,杨繁才觉得缓过一口气儿。 他恰好跑到一个糖葫芦摊旁边,见许多小孩儿来领糖葫芦,便凑上去瞧了瞧。 这东西以前他哥给他买过,酸酸甜甜的味道很不错。 糖葫芦摊主是领了任务来干活儿的,杨繁站在一边,他还以为他也想要,可是这糖葫芦只给小孩子,这人看着是个半大的少年郎了,拿不准该不该给。
第385页 其实杨繁今年已经十七了,只是他天生脸嫩,加上生长发育期又撞上倒霉的末日,吃了不少苦,个头没跟上,看着还跟十三四的半大小子差不多。 摊主犹豫了一下,问:「你多大了?」 杨繁不明所以,但依旧老老实实报了岁数,怕人家小瞧他,他还特意报的虚岁。 摊主一听,嘿,都十八了,那你来凑什么热闹,就笑说糖葫芦只发给小孩子。 杨繁不晓得,人家讲的时候,他就随便听了听,一低头,一大堆小萝蔔头笑嘻嘻地看着他,小少年一下子脸红了。 「我没要这个,我就是看看……」 杨繁低着头就想走,身旁突然有人道:「给我一根糖葫芦。」 是成年男性的声音,杨繁循声看去,却见是昨天见过的那个长相俊美的道士。 虽然糖葫芦是给小孩子的,但是徐鹤来身份可不一般,不光是道士院的领头人,还跟城主关系极好。 摊主立刻拿了一根最大最红糖浆最多的给他,徐鹤来接过糖葫芦道了声谢,把红通通的一串送到杨繁面前。 杨繁愣了一下,傻乎乎指着自己问:「给我的吗?」 徐鹤来笑了一下,把糖葫芦塞他手上,说:「你是北通城商队的吧,来者是客,请你吃。」 说完他也没想着跟这个一面之缘的少年过多交流,牵着师侄静圆小道士去别处闲逛。 杨繁怔怔地看他走远,举起糖葫芦要了一口,糖衣脆甜,咬开后里面的山楂果肉崩出一股酸味儿,混着脆皮糖衣咬碎,便是酸酸甜甜的味道。 一个接一个的把糖葫芦全吃完了,杨繁舔舔唇,觉得这望乡城的糖葫芦也挺好吃的,可惜带不回去,不然能让他哥也尝尝。 之后他又去吃了酥饼、材料不太全的简易版杏仁茶、各种糕点,尤其是南瓜做的点心,竟然有上十种不同做法。 中间被说书人讲的故事吸引了注意力,站在一边一口气听完了一整段儿还嫌没过瘾,又换了个说书人继续听。 结果两个故事都没听完,不上不下吊着更难受了。 站久了又饿了,他去烤红薯的摊,领了两个烤的冒糖汁儿的红薯,唿着热气儿吃完。 觉着口干,顺便喝了一碗大骨汤,鲜得他没忍住,又添了一碗,旁边还有人拿骨头汤泡酥饼吃,吃得香的不得了。 临到晚饭的时候,杨繁去领了一块烤肉,是一块羊肋排,有的人觉得这地方太瘦不想要,杨繁吃着倒觉得很好,烤肉焦香,有点点辣,外面不知道什么调料,洒在羊肉上特别好吃。 吃完羊肉又去喝了茶,有家卖他没喝过的奶茶,据说加了奶,杨繁去尝了尝,觉得味道有点点怪,但不讨厌。 吃饱喝足,又看了会儿其他的杂耍戏剧,听了一段儿书,杨繁慢悠悠的往回走,只觉得这一天过得实在太过惬意,简直安逸得跟城外像像两个世界。 「要是能跟哥哥一起在这里生活,好像也不错啊!」 小少年抬头看了看跟北通城没什么区别的月亮,轻声嘀咕道:「可是哥哥一定不愿意离开北通城……」 第207章 庆功宴举行完的第二天, 望乡城又恢復了往日的生活秩序, 该上工的上工, 该种地的种地,该干活的干活。 北通城商队一行有任务在身, 耽误不得, 加上一般这种活动举办前后几天, 都会有一些优惠,他们也不愿意错过这个好机会。 所以一大早,领队昌瑞广就吆喝让人把带来的货物拉整理好拉去商铺, 他们有经验, 挑出一些好出手的货留着,派几个人去租了个摊位零散卖着。 剩下的大宗货物, 全部拉去商铺卖掉,换来的钱才好买他们需要的物资。 杨繁惦记着给他哥买火棉, 跟着昌瑞广一起去商铺。 北通城地处北方, 基地东南方向有连绵的山脉,里面盛产各类稀缺药材,夏琛私库里藏了一根近千年的老参,就是之前北通城商队拿来换的。 虽说望乡城地理位置好, 北通城也不差, 他们还有两个矿,一个铁矿一个铜矿,铁矿离得近些,铜矿稍微有点儿远, 距离北通城骑马得一天才能跑个来回。 夏琛从还没开始建城的时候,就想着找矿,孙黑狗把方圆百里都翻遍了,也没找到矿, 后来又跑出去几百里,才找到一个小铁矿,贫矿,开採困难,矿石杂质还多。 这么远,开採的时候安全很难顾及,跟鸡肋一样,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望乡城人口井喷的时候,金属资源极度短缺,要不是有温束带回来的那一仓库金属和各类兵器,守卫军团都建不起来。 但相对于需求来说,这也只是九牛一毛,望乡城行政厅后来安排矿工和护卫队一起去开过这个贫矿,事倍功半,但好歹缓解了一下资源短缺的压力。 后来跟北通城建交后,发现人家两个矿,质量还特别好,他们就干脆不费那个劲儿了,直接跟北通城交易。 为了方便运输金属矿石,夏琛甚至不惜卖出去大号葫芦娃,但同时也要求了每次交易矿石的最低数量。 大娃的存在时间现在已经延长九个月,卖给北通城的葫芦娃都换了两波。 现在望乡城的金属已经没那么短缺,但是夏琛习惯了囤积物资,没矿让他很难受,总想着得把几个大仓库填满才好。
第386页 这次北通城商队照例带来大量矿石资源,这是他们兑换各种物资的底气,有矿就有钱,他们北通城可以说是望乡城最大的客户。 除了矿石,他们还带了很多北通城特产的粮食。 好像这是老天给倖存者留下的希望,各大基地都有不那么完美但足以不让人饿死的变异植物。 北通城的是一种半个拳头大小的,像放大版的黄豆一样的东西,比起饱果噎死人,节节果苦死人,这种名为豆果的果实缺点好像也就不那么明显了。 它官方名称叫豆果,但是很多北地倖存者,却更喜欢称唿它为屁果。 当然,不是吃着像屁,豆果淡而无味,煮熟之后口感绵软,沾点儿佐料或者糖吃,其实味道还不错。 就是这东西不能一次吃太多,吃多了肚子会特别胀,不是吃饱的那张胀,是完全不消化的胀。 另外就是吃了豆果就容易放屁,不受人的意志控制,你吃完之后的一整天,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可能出现一连串的屁声,十分没得脸面。 吃惯了豆果的北地倖存者,甚至时有那种睡到半夜被自己的屁崩醒的体验。 不过据去过北通城的望乡城商队人员说,那里的倖存者已经很习惯了,毕竟一个人放屁很尴尬,大家一起放好像就没什么问题了呢。 这种奇闻异事听起来又尴尬又好笑,反正夏琛是没见过的,北通城商队的人大约是为了脸面,在望乡城的时候是不会吃豆果的。 言归正传,北通城带来的大宗货物主要是这几样,其他还有一些零零散散其他的物资,数量都不大,有的摆摊零卖了,其余都大包直接卖给商铺。 望乡城最初的那个商铺,现在勉强算是公私合营。 公,望乡城,私,夏琛。 铺子里两本帐,夏琛出的商品收益进他私库,其余的进公库。 商铺的规模也从最初那小小的一间石头屋子,变成了现在三层的小楼,后面还有两个不小的临时仓库。 商铺一楼售卖普通物品,如各种粮食,杨繁见过的没见过的,吃过的没吃过的都有。 望乡城允许城民售卖加工过的小食或者极少量的粮食,但是大宗粮食交易,只能在商铺进行,或者说,也只有商铺有进行大宗粮食交易的能力。 除了粮食,还有盐、糖、油等等,商铺里放的其实不多,但是需要的话,分分钟能从仓库里调足够的货物出来。 另外还有一些加工好的半成品,比如各种粉条、饱果杂粮粉、耐储存的干菜、皮蛋等等。 杂七杂八的东西摆满了一层的柜檯,除了进来的北通城商队一行,时不时还有望乡城的百姓进来买东西。 二楼去的人就少多了,那里售卖各种兵器,生活和农业方面的技术类书籍,还有普通的一些诸如清心符辟邪符之类的普通人能用的符咒都有卖。 至于三楼,去的人就更少了,那里售卖的都是特殊物品,夏琛提供的大部分变异植物都在这里卖,只有南瓜种子在一楼对民众限量售卖。 除了夏琛的变异植物,还有其他的一些功能神异的物品,比如用充能草制作出的补充异能的蓝药——夏琛取的名字,大家也不明白为什么他要取这个名,明明药剂是淡青色,跟蓝色一点儿都不像。 商铺规模扩大,招收的工作人员当然也不止冯砚山一个,老冯现在是商铺的店长之一,和另一个选聘的店长包兴平一起管理商铺。 他主要分管夏琛这边的商品经营,当然其他的事儿也会管的,只是两人侧重方向不同。 北通城商队到来,冯砚山和包兴平当然也听到了消息,早早的便候着了,见他们进来,立刻打发了个人去行政厅叫个主事人过来。 这种两个基地的大型物资交易,光靠他们两个管事的店长可拿不定主意。 两人都是商人出身,不摆架子,直接迎了下去。 两方以前打过交,这回再见,客套的话也不用多少,先把他们带来的货物运到后面的仓库验货检收计算价值。 这些他们都有价格标准,顶多在一些小数额上扯扯皮,两个店长在权限范围类放松一点儿,昌瑞广便笑眯眯地点了头。 货物入库,行政厅那边易杉已经到了,正好跟着北通城的人一起去挑选他们要买的货物。 商队的购买目标,当然不是昌瑞广能决定的,来之前几个首领商讨出了一份清单,他只用照着上面购买就好了。 根据实际情况,清单上的物资会发生一些变化,昌瑞广也有权利稍作变动。 比如他们这次来得巧,饱果杂粮粉和糖九折,守卫军团成员购买武器八折,三楼还上新了好几样物品。 昌瑞广逛了一圈,二话不说把原定的粮食购买计划里,其他粮食的数量挪了一部分给饱果杂粮粉,糖的数量也加了一些。 武器他们享受不了优惠,不过还好,他们有矿,对于武器的渴求没那么大,北通城不是很缺武器,就是质量没有望乡城出品的好就是了。 三楼上新的竟然有射符枪! 买买买! 昌瑞广东挪西凑,把新出的十把射符枪全部购入,之后又不得不购买大量符咒以作弹药储备。 光这一样,就把他仅有的那点儿可自由支配份额花用的差不多了,东拼西凑又买了几颗以前从没对外出售过的轰天雷,剩下的都只能望洋兴嘆了。
第387页 昌瑞广觉得好难受,看什么都想要,什么都想买,可是他没钱了。 那张购物清单已经被他写写画画改的不成样子,怎么算钱都是不够用的。 杨繁本来只打算买火棉的,等逛完一圈之后,他又觉得,这什么再生胶解毒草,特效止血药蓝药,都特别好,要是都能给他哥买上一些备着就好了。 他计算了一下自己带来的东西可以换多少钱,他不光带了自己的积蓄,还有他哥给他贴补的。 但是好像依旧不够,杨繁摸了摸自己的荷包,掏出一块泛着金属光泽但是摸着软乎乎的东西。 「能不能帮我看看,这个东西值多少钱?」 冯砚山小心接过,杨繁解释道:「这是从一株变异植物的根上弄下来的,打造兵器的时候添加进去,可以让兵器变换各种形状。」 这东西听着很神异,其实实用性不大,毕竟正常人一般熟练的顶多也就那几种武器,有本事拿到这东西的人不至于缺几把兵器,没本事的人那就更不用想了。 这东西本是杨茂分到的,他想着弟弟还没有一把趁手的兵器,而且也不知道他喜欢什么,就给了杨繁让他以后找到好材料打自己兵器的时候用。 可是杨繁太想买那些功效好用的物品了,有了这些,他哥的安全等级一准得有个大提高。 就是不知道,这东西到底值不值钱,能卖多少,能不能让他把看中的商品都买到手。 冯砚山一听他说功能,眼睛就亮了,别人不知道,他可晓得,夏少一直想给温少爷打造一把合适顺手的兵器,因为一直没找到这样的材料,搁置好久了,夏少还叮嘱他来着,让他平时多注意。 「这位少爷您先等等。」冯砚山倒是想直接收了,可这东西他也不好定价,干脆喊了个店员去把消息告诉夏琛。 夏琛得到消息喜出望外,连忙赶过来,跟杨繁确认功效后,他不占人家小孩儿便宜,大手一挥给了个漂亮的价钱买下来了。 杨繁本就对这个爱笑的年轻城主印象很好,现在又发现他还超级大方,好感更是加倍的往上升。 卖东西换的钱,还没焐热,就被杨繁全部花了出去,看中的东西买买买,火棉不用扣扣索索买一小块儿了,能给他哥做一整套的衣服! 摸着热乎乎的软滑布匹,杨繁想像着兄长穿上这一套暖和的样子,满足极了。 夏琛听他说这些东西都是给他哥哥买的,对这个脸上还带着稚气的小少年顿生好感。 于是他难得主动给人出主意道:「你要不要再买点儿羽绒?我们望乡城的特产,在火棉做的衣服里蓄上薄薄的一层,保证冬天就这样穿出去都不会冷。」 杨繁瞬间心动了,勐点头:「买!我这些钱够吗?」 夏琛忍不住笑:「够的,你记得你哥哥的尺码吗?要是记得我可以给你介绍几个针线好的,你们那边的绣娘可能不会蓄羽绒。」 这个城主人可真好。 杨繁抿着唇笑了一下,说:「我记得,麻烦您了。」 乖巧懂礼貌的小少年谁不喜欢? 这跟自家那糟心的侄子可太不一样了,夏琛都想摸摸他脑袋。 两人交流得正和谐,行政厅一个办事员突然冲上楼,对夏琛说:「城主,北通城来讯,说是遭遇殭尸潮。」 第208章 北通城遭遇丧尸潮, 这件事在夏琛的意料之中。 正如倖存者根据地理位置形成了五大基地, 强大的高阶殭尸之间更不可能长时间共处一地, 有数的几只飞僵分散开来,手底下聚集的聚集着大群殭尸, 不断向人类基地发起冲击, 增强自己的团体数量。 在望乡城、海源城、帝京先后遭遇殭尸潮后, 北通城和盐城早早便做好了准备,时刻防备着殭尸群的进攻。 而几大基地中,人数最多防御力最强的当数望乡城, 但若论平均战斗力, 北通城才是第一。 北地民风彪悍,如杨繁这样的富家少爷, 幼时也跟着武师傅学过些把式,平民中的孩童, 更是从小便将摔跤打闹当成家常便饭, 女人们提起刀也是能砍人的。 已经有三个基地平安撑了过去,北通城虽然警惕心十足,但信心同样不缺,论打架他们就没怂过, 没道理其他基地能撑过去, 他们就打不赢。 昌瑞广和杨繁等人心中虽然担忧,但并没有太过害怕,末日五年,大大小小的战斗经歷过太多, 他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只是暗自为亲人祈祷。 昌瑞广作为商队领队,想得多一点儿,他问来报信的人:「请问首领是否有给我们带话?」 报信人道:「有的,说是要调整一下购买清单。」 昌瑞广瞭然,这么一场大战,药品和粮食肯定是越多越好,至于删除哪些物品,得等首领的消息。 人家基地在打仗,能帮一点儿是一点儿,秉着友好互助的心态,夏琛让人带着昌瑞广去跟北通城通话。 反正他们的货物不愁卖,北通城不管买什么,总价值不会变,给人行个方便也没什么。 杨繁很想问问自己哥哥怎么样,但他没好意思开口,商队里不少人的亲朋好友都在战斗团里,他平时耍点儿脾气没什么,这种时候不好太特殊了。 因为要调整购买清单,他们可能需要滞留更长的时间,杨繁趁机去买了夏城主所说的羽绒,然后又去找了城里最好的绣娘。
第388页 城里有一批手艺不错的女人,专门接一些缝补清洗的活儿,一般有大活儿比如守卫军团换军服、学校换校服,她们都会聚集起来,形成一个制衣流水线,把这些活儿赶完。 平时闲着的时候,也会接一些小活儿做着,她们这些能被挑选进来做军服,手艺和人品都是经过考验的,不会贪人家的材料,做的也好。 不过这些人里,手艺最好的还是针娘,她本身有天赋,还有异能相助,这些绣娘,也都是她来总管。 针娘平时已经不太接外面的活儿了,她平时做的一些衣服,都是给亲近的几家做的,这次是夏琛帮忙说了话,针娘才答应给杨繁拿火棉做一整套衣服。 北通城开战后,夏琛一直关注着那边的战况,这场大战一连打了快三天,跟末日前动辄几个月几年的战斗好像没法比,但其实并不是。 末日前跟人打,中间大部分时间在对峙在进行小规模的爆发战,但殭尸潮来袭,就是一拥而上日夜不停,反正殭尸本来也没有视力。 而且越是夜晚,殭尸的战斗力越强,反而是北通城这边,因为视线不好战力降低一大截。 好在最终还是打赢了,伤亡不可避免,战斗力损耗也极大,给昌瑞广的消息,把大部分物资都去掉了,包括那十把让昌瑞广眼热不已的射符枪,都换成了再生胶。 从这点看,北通城的管理层还算不错,没有放弃这些在战斗中残疾的人。 于是夏琛也行了个方便,本来再生胶也是限购的,他现在卡牌那么多,复制槽也才三个(后来魔法书升级又开了一个),再生胶并不在长期复制的第一序列。 这次出售给北通城的,还是夏琛自己掏的库存。 仗打完了,货物筹备好了,基地等着用,商队里的人也都归心似箭没心思多待了,张罗着准备出发回去。 他们已经问过战况,有的亲友战死,有的受伤,大家心里都惦记着。 杨繁还算比较幸运,他哥哥受了点儿轻伤,养几天就好了。 他的那套衣服也做好了,针娘手艺好,不但火棉羽绒服做的好看又结实,余下的边角料还给他做了两双手套和几双足衣。 手套一大一小,杨繁一双他哥哥一双,足衣的全是给他哥哥的,反正他冬天都在家,以后想要了再自己挣钱买。 为了这套衣服,他这几天没少往针娘这儿跑,也遇见过几次萱娘。 小姑娘如今已经十一二岁了,曾经瘦弱的小姑娘成了个亭亭玉立的小少女,她现在在武学高级班念书,再大一点儿就能去接受考核加入守卫军团了。 这些年守卫军团也招收了一些女兵,不过大都是医疗兵,真正的女战士只有两三百人,全归细娘管。 杨繁来这几次,多见萱娘穿一身黑红制服,他在城里见过其他少年小孩儿穿这样的衣服,听人说这是学校的校服。 望乡城现在有三个学校,小学接收所有初入学的学生,教授各种基础文化知识。 升班不是根据就读时间,而是根据每月没季度的考核成绩。 小学升到最高一级后,可以根据自身的天赋和学习情况,选择一个方向进入初级中学的各个不同班级,升班方式与小学相同。 这中间如果觉得所学不适应,可以随时选择换班,但一个人只有三次机会。 再之后就是高级中学,这个学校的学生一般都是在各自的领域已经学得差不多了,平时也经常会有老师带他们参加各种跟所学相关的实践活动。 比如萱娘,她们班就经常会进入巡逻小队参与巡逻,班级里老师很多都是守卫军团的军官,会鼓励他们组建战斗小组,从学生时代培养默契,以后进入守卫军团后,彼此都是可以交付后背的战友。 杨繁听说瞭望乡城学校的模式后,觉得这种培养人才的方法很好,非常心动,偶尔会跟萱娘搭两句话问一些无关紧要的规矩,准备回去后跟他哥说说,让他哥问问首领,能不能北通城也这样办。 临走前他来拿衣服,除了付工钱,还额外拿了一些北通城的特产送给针娘,谢谢她把衣服做的这么好,还额外做了手套和足衣,而且萱娘对待他这个外来人也很和善。 这段时间在望乡城,过得事事顺心,除了想念兄长。 杨繁对望乡城这个曾经只听过名字的城市有了极深的印象和好感,想着以后有机会了,最好能带着哥哥也来看看,带他去吃吃他觉得好吃的那几家小店。 他们离开那天,夏琛还去送了一程,本来按照他的身份,倒不必做到如此地步,只不过这几天跟杨繁打交道,听喜欢这个有点儿小傲娇但其实很懂事的少年,也算是认识了个小朋友。 商队众人像来得时候一样,离开瞭望乡城,杨繁回头看了一眼,没见到送他糖葫芦的小道士,心里隐约有点儿小遗憾。 送完人之后,夏琛回行政厅处理公务,约莫工作了一个多时辰,急促的敲门声响起。 夏琛让人进来,冲进来的办事员满脸惊慌,结结巴巴道:「城、城主,北通城出事了!」 「怎么回事?」夏琛连忙站起来,往放置喇叭花的房间疾步走去。 那房间离得不远,没几步就走到了,还在门口就听见里面忙乱的动静和急促的说话声。 「城主来了,快让开!」
第389页 围在桌子前的几人立刻散开,夏琛走上前,跟送去北通城的喇叭花绑定的那朵花,正闪着代表通话的光芒。 孟明峻易杉等人都得到消息赶过来,齐齐站在夏琛身边,听着喇叭花里传来的充满恨意悲伤和绝望的声音: 「蛮族入侵,趁虚而入,北通城告急!城防已破,我大军损失惨重!」 「我城百姓四散突围,恳求望乡城收留我城残民。」 夏琛等人被这个消息炸得差点儿没反应过来。 蛮族他们都知道,是草原上诸多胡人的总称,从大安朝之前的几个朝代起,就一直是世仇,两边经年的在打仗,曾经有过蛮族铁骑踏入中原腹地,也有如傅将军这样的名将带兵攻入王庭。 只是一直都没能彻底消灭对方,稍微发展起来一点儿又要打。 这些年傅氏镇守边关,将蛮族打压得只能苟延残喘,已经多年没有爆发过大型战役,顶多有活不下去的小部族冒死来边关劫掠。 末日爆发后,蛮族那边同样也出现了殭尸,傅瞻父子决定离开边关,除了因为手底下士兵死亡过多,大量殭尸聚集无法生存,还提前冒死去探过,蛮族那边早就乱成一团,无暇他顾。 蛮族那边的生存环境十分恶劣,食物更是短缺,大安朝这般富裕,都饿死冻死无数人,蛮族五年不曾有动静,他们甚至以为人都已经死光了。 便是没死,这种情况下,已经从民族矛盾上升到种族矛盾,有殭尸这个大敌在,不说联手,合该先抵抗殭尸。 未曾想蛮族不出现便罢,一出现便瞄准了倖存者基地,而且专门等在殭尸潮之后,显然谋划已久。 来不及多想,夏琛对着喇叭花大声道:「撤!告诉你们首领,别管基地了,你们都跑,来望乡城!」 「首领已经战死了,来不及了,他们打进来了……」 喇叭花那边传来嘈杂的声音,另一个嘶哑嗓音吼道:「五哥,他们杀来了!」 「其他人呢?」 「死了,都死了!狗.日的蛮族,爷爷今儿个非得取你们的狗命!」 第209章 喇叭花里传来纷杂的争吵声怒骂声, 没有结束通话的喇叭花依旧闪着微光, 但另一边通话的人的已经上了战场。 他没有回答夏琛那句让他们撤退的话, 大家都明白,他们撤了, 百姓逃亡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 多拖一会儿, 才有可能让更多的人跑出去。 夏琛双拳紧握,死盯着闪光的喇叭花,心中涌现一股无力感。 明明能听见能联繫, 却束手无策只能让北通城的倖存者惨遭杀戮。 他咬紧了牙, 连下几条命令: 「传令,细娘带队, 挑选脚程最快的战士,去将北通城商队一行追回来。」 「去叫子笺, 说我找他。」 「联繫另外几大基地, 告知北通城情况。」 他一边说着,一边找到连通帝京的喇叭花,亲自拨了过去。 各个基地都安排了专人守着通讯喇叭花,夏琛这边一拨通, 那边就有人接了, 他让传讯去叫管事的人过来。 帝京是距离北通城最近的一个大基地,如果实施救援,帝京的出兵速度最快。 但他现在不敢完全相信帝京另外几个势力,北通城破, 但一城的积累不一定会全部被搜刮干净,他担心另几个势力会藉机发难财。 好在还有将军府在,傅家人的品行还是值得信赖的,有他们看着,最起码另几家就算要搞什么小动作,也得悄悄的搞,哪怕是装个面子,也得出兵救些北通城残民。 传讯室作为重要的信息地,一向是各大势力都安排了人手在里面,一有事就会通知各家领头人。 他语气严肃,传讯人员不敢轻忽,很快那边就来了话事儿人。 傅家来的是傅眕,顾不得寒暄,夏琛把蛮族入关,北通城破的事简单叙述了一遍,那边皆是一片愤怒。 蛮族跟大安朝世世代代的仇,若是相安无事便罢,大敌当前不是不能和平共处,可看看他们干的什么事儿! 这一下子让那些大人物想起来曾经收到过的各种蛮族血洗边关,屠村屠城,烧杀抢掠的消息时的愤怒。 尤其是傅眕,一口气堵在胸口,两眼恨得通红。 若说谁跟蛮族仇恨最深,他们傅家可以说是首当其冲,他兄长和弟弟都死在蛮族手里,叔伯也多战死,这可是血海深仇。 不过现在殭尸才是头号大患,他们家才先把这仇放下,结果他们竟然还敢偷袭! 他忍着心口那股愤怒,冷声问:「夏城主有什么计划?」 夏琛说:「现在最重要的是救援北通城倖存者。」 联繫其他两个基地的人的已经说完了,那边关系比较简单,不用等到几方势力都到场。 孟明峻和易杉朝夏琛比划了个完成的手势,夏琛点点头,对着喇叭花道:「盐城和海源城我们这边已经跟他们说好了,还有我们望乡城,都会派援兵去收拢北通城残民,先安置好他们,再图后事。」 「你们帝京离得最近,所以要麻烦你们先出兵,最好快点儿。」 「好。」傅眕一口应下,没有丝毫犹豫。 遇见这种惨事,另外几大势力也不好意思再跟夏琛攀扯什么利益交易,见傅眕已经离开,也跟夏琛告别后匆匆走了。 他跟帝京联繫的这会儿,温束已经过来了,静静地等他。
第390页 夏琛眉头紧锁,从听见这个不好的消息起,他的神经就崩的紧紧的: 「子笺,你应该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现在情况危急,咱们必须得派兵出去,此行兇险,别人我不放心,你……你带兵走一趟好不好?」 按照蛮族兇残的个性,很有可能会派兵追击逃跑的倖存者,援兵有很大概率跟他们撞上,没有强大的战力,实在太过危险。 温束伸手揉了揉他拧着的眉心,语气平和:「好,我去,你不要担心。」 他一答应下来,夏琛心中立刻松了一口气,说:「现在时间很急,最好赶快出发,你现在去点兵,此行以救援为主,带多少人带哪些人你定,我让人去准备物资?」 温束点点头,摸了摸他的头髮,转身去了守卫军团驻扎地。 夏琛扭头,易杉立刻道:「我去筹备物资。」 夏琛:「救人如救火,库存的神行符留一成,其余的都给他们带上。」 易杉领命而去,夏琛和孟明峻留在这里,跟盐城和海源城的人商量出兵后续。 这两个基地,尤其是海源基地,离得实在太远,几乎横跨了整个大安朝。 他们商量过后,觉得海源基地这次可以先不出兵了,不然等他们的人跑到,黄花菜都凉了。 但是海源基地的人表示,可以支援一部分物资,用来安置北通城残民。 盐城基地距离也不算近,他们也表示会出兵,能救人便救人,赶不上的话也会出一部分物资。 言谈间,两基地的首领都对蛮族的行径表达出了极大的愤慨和痛恨。 他们能表这个态,夏琛心下稍安,以蛮族这个作态和吃相,必然不能跟他们和睦相处,此后必定会有一战。 这一战不打便罢,只要动手,势必要把他们给打趴下再也起不来,否则北通城就是他们的前车之鑑。 他们剩余的四大基地联手,胜算极大,而且一起出兵,损失也不会太过难以接受。 怕就怕有人怯战,以殭尸为藉口,图短暂的安宁,不愿跟蛮族起冲突。 世道艰难,如果倖存者能不内战,夏琛自然是愿意的,可是蛮族摆明了没有这份意识。 不要说什么先除外患再安内乱,就蛮族这样躲在殭尸潮背后捅刀子的行事风格,真不管他们,那所有倖存者都得提心弔胆,防着一旦跟殭尸开战,是不是会被他们偷袭。 趁着两城首领都正在气头上的时候,夏琛稍稍暗示了共同出兵对付蛮族的意思,两边都表示贊同。 至于帝京那边,有将军府在,不可能不愿意出兵,另几大势力,虽说各有各的毛病,最起码的一点儿,他们听见蛮族偷袭北通城的消息时,那份愤怒是真切的。 除了几个大基地,孟明峻也联繫了跟北通城有贸易往来且交换过喇叭花的其他中小基地。 夏琛的喇叭花定价很低,基本等于白送,但不是所有基地都会卖,他们会简单做一个考察,能拿到喇叭花的基本上都不是什么大奸大恶的基地。 他们先联繫的是北地的基地,让他们小心防备,并请求在有余力的情况下,帮一帮北通城的残民。 得到消息的基地有多震惊愤怒不一一赘述,连接北通城的喇叭花因为一直没有关闭,所以一直保持着连接状态。 只是那边通话的人已经不在了,所以除了隐约的厮杀声,什么声音也听不见,后来连厮杀声也没有了。 过了大约半个多时辰,突然有踉跄的脚步声和急促的喘息声响起,一个虚弱的男声传过来:「我是杨茂,我弟弟叫杨繁,请转告他,不要回来……」 他或许是担心这边没人,又急促重复了一遍,夏琛想起少年提起哥哥时亮晶晶的眼睛,胸口一闷。 「你……」 他后面的话被嘈杂的听不懂的声音盖住,哪怕听不懂,夏琛也猜到来的是什么人。 蛮族追过来的人不止一个,喇叭花那边再次传来打斗声,杨茂最后又高喊了一句:「让他不要回来!」 喇叭花收音极好,兵器刺入□□的声音,血液喷溅的声音,全都清晰可闻。 整间屋子寂静得可怕,杨茂的声音完全消失了,蛮族人的笑声和说话声接连响起,他们似乎注意到这朵发着光的植物,嬉笑着走过来查看。 林宜民能听懂蛮族语,他在纸上写,那些蛮族人觉得喇叭花是个宝物,想献给首领。 夏琛表情冷得吓人,他让林宜民留下,记录那边传来的消息,如果这株喇叭花真能被送给蛮族首领,或许能听到一些有用的消息。 只留了个人给林宜民打下手,其他人都在他的暗示下,放轻脚步退出房间,并且派人在门外守着,不让别的声音传过来被那边发现。 这会儿那些蛮族人已经抱着喇叭花出去了,他们这边可以听见各种惨嚎声哭叫声,简直让人心头髮麻。 他们这些微弱的脚步声,被掩藏在种种杀戮声里,丝毫没有被发现。 夏琛退出传讯室,马不停蹄地又去后勤处查看物资筹备情况,除了后勤等级在册的,他还自己掏了许多紧缺物品填补进去。 之后又把魔法书里的卡牌整理了一遍,因为子笺现在能用他的卡,他给了他很多卡牌防身,这次又额外拿了许多水果血解毒草再生胶还有南瓜马车,准备都给他带上。
第391页 刚把这一切准备好,便有人来报,说北通城商队带回来了。 细娘收到命令就点了一队人马骑快马出发,北通城商队离开不久,行进速度也不十分快,没多久就被追上了。 北通城破的消息,暂时只有行政厅高层以及传讯室的几个传讯员知道,细娘只知道要带人回来,并不知晓原因。 好在两个基地关系不错,昌瑞广没瞎想什么望乡城要扣他们,以为有什么事儿,跟着老老实实回来了。 结果一回来就听到这个噩耗,商队诸人皆是不敢置信悲愤交加,纷纷询问情况。 但是夏琛得到的消息都是坏消息,他们又询问各自亲朋好友是否有消息,夏琛一一摇头。 最后对上杨繁充满紧张担忧的眼睛,夏琛顿住了。 杨茂死了,你哥哥死了。 这话卡在他喉咙里,怎么也说不出口。 第210章 夏琛不同与对待其他人的长久沉默, 让杨繁心中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一股气憋得胸口胀疼, 他扯了扯嘴角, 小心问:「我、我哥,他是受伤了吗?」 或许是受了什么重伤, 否则夏城主脸色不会这么沉重。 杨繁在心里盘算, 买望乡城商铺那些好药需要多少钱。 而且他哥受伤了的话, 肯定不能再出去奔波挣钱养家了,他得把这个家撑起来,好在他这几年锻鍊没偷过懒。 他哥说过, 他的身手比起那些战士也不差, 只不过缺少对敌经验,没经验不怕, 经验都是对敌练出来的。 以前都是哥哥照顾,以后他也能照顾好他哥。 「杨繁, 你哥哥他……」 夏琛纠结许久, 最终还是决定告诉他实话,他心疼这个少年,但却不能剥夺他知道真相的资格。 「我哥哥怎么了?」杨繁自己都不知道,他的脸色有多苍白, 眼眶更是通红一片。 夏琛哽了哽, 轻声道:「他死了。」 杨繁的瞳孔蓦地紧缩,脸上的表情一片空白,眼泪不自觉地顺着脸颊往下留,他手足无措地站在夏琛面前, 好像一个迷路找不到家的孩子。 好一会儿,他眼神里的茫然被痛苦覆盖,他嘶声道:「不可能,你骗我的,你怎么会知道呢?我哥哥在北通城活得好好的,他活得好好的,他等我回家,我得回去找他……」 他甚至提都不敢提那个死字,只是一遍遍重复着,他哥哥还活着,他要回家,说着转身就想跑。 夏琛条件反射喊了一声:「拦住他!」 立刻有护卫队成员扑过去阻拦,杨繁胡乱反击,很快被训练有素配合默契的护卫队反剪双手推送到夏琛面前。 「放开我!我不是望乡城的人,你凭什么抓我!放开!」 杨繁不停挣扎大声责问,一副凶到不行的样子,然而夏琛看着他满脸眼泪,且泪水还在顺着眼眶不停往下流的狼狈模样,心里也跟着难受起来。 他不能放杨繁走,世道并不安稳,身负仇恨的少年,正处于强烈的悲痛中,让他一个人离开望乡城,可能甚至到不了北通城见不到仇人,就死在遥远路途中。 「是你哥哥说的。」 夏琛把杨茂的遗言告诉他:「你哥哥让你不要回去。」 一直不停挣扎的杨繁,在听见第一句话的时候就停下了动作,怔怔地看着夏琛,等他说完,才睁着一双泪眼反问:「我哥说的?那他还活着对不对?」 夏琛不答反问:「你知道传讯喇叭花吗?」 杨繁点头,传讯喇叭花不是所有基地倖存者都知道,但是他哥哥是望乡城高层之一,他当然听哥哥说过。 夏琛一口气把事情始末都讲了出来:「我们就是通过喇叭花得知北通城遇袭的消息,你哥哥他……他说完这句话,就被追击来的蛮族人给杀了。」 杨繁一张脸血色尽失,夏琛没理由骗他,他没办法再欺骗自己了。 他哥死了。 他哥被人害死了。 他没有哥哥了。 以后……就剩下他一个人了。 他觉得胸口有点儿闷疼,不过不严重,因为心里实在太疼了,撕心裂肺的疼,什么难受都能盖过去。 他嗓子有点儿痒,没忍住咳了一下。 站在他面前的夏城主突然面露惊恐,大声说着什么,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好像什么都听不见。 他头也开始疼了,浑身上下好像都在疼,他的眼睛也出问题了,周边很多东西突然飞了起来。 他后颈一痛,立刻失去意识软到下去,被人搀扶住。 杨繁一晕过去,周边悬浮的桌椅绿植等都「砰」的一声掉下去,桌椅还好,绿植噼里啪啦摔了一地,其他零零碎碎的小东西更是滚得满地都是。 屋里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一遭吓得不轻,夏琛冲上去在他鼻下探了探,感受到唿吸才松了口气。 他擦了擦手指上沾的血,头疼不已:「去叫医疗室的人过来。」 这孩子太吓人了,突然就开始吐血,然后眼睛鼻子耳朵嘴巴都开始流血,再然后屋子里的东西都飞了起来,有两个体重稍微轻一点儿的,也突然升了空。 就连夏琛自己,一时不妨,也感觉到突然有股力道托着他往上飘,脚离地几厘米,他一慌,挣扎了一下就降下来了,另几人也是。 这头杨繁还没安置好,那边又有人找过来,林宜民让助手把一张写满字的纸给夏琛拿了过来。
第392页 夏琛连忙接过,他知道,如果不是要紧消息,林宜民不会这么快让人传消息过来。 果然,看完之后,夏琛勃然大怒。 估计追杀杨茂的几个蛮人不是普通满足士兵,他们很轻易的就见到了蛮族首领,将喇叭花献了上去。 蛮族自来习惯了从中原抢掠,有什么好东西抢来就是自己的,见到这样发光的奇异花朵,也只是当个稀罕的宝贝,直接就留下了。 北通城高层基本上死光了,战士也只剩下寥寥几个在城里打着游击,其他百姓逃的逃死的死,战斗已经进入尾声。 蛮族首领也就没有继续去追那么几个游兵,而是坐在北通城最好的房子里,享用着抢来的食物,已经开始庆功了。 蛮族没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习惯,蛮族首领和手下几个大将以及部落首领边吃东西边畅快地庆祝。 他们夸耀食物,欣喜于这里广阔的土地和坚固的城墙,有人遗憾地惋惜城墙损毁太过严重。 蛮族首领不在意地道:「这有什么?这座城毁了,我们就去抢下一座,鹰告诉我,大安人的帝京在不久前也遇到过殭尸潮,我们早点儿赶过去,正好再杀一遍,像今天一样,把他们的帝京也抢过来!」 纸上还有一些其他人的话,有恭维蛮族首领的,也有询问后续出兵的,林宜民大约是怕遗漏了关键信息,尽量把这些人的话都简要记了下来。 夏琛迅速从里面提炼出了最关键的两点,一是蛮族有偷袭帝京的打算,虽然不知道具体时间,但肯定不会很晚。 二是蛮族首领说的那个鹰,夏琛不清楚是动物还是人,这应该是他们的消息来源,否则没办法解释他们如何时机这么精准的赶在北通城跟殭尸打完不久趁机偷袭。 这两条信息都很重要,既然知道他们有打探消息的手段,就得提前做防备。 还有帝京那边,也得赶紧通知到,让他们不要掉以轻心,步上北通城后尘。 夏琛心中隐约还有个想法,蛮族想偷袭,那他们也可以打伏击。既然开战已经迫在眉睫,此战不可避腿,干脆一次将他们打服打残打死打到再也爬不起来,这样他们才能安心对付越来越强的殭尸。 不过这个计划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当务之急是先把消息给帝京那边传过去。 他当即安排人去联繫帝京方面,为了给林宜民腾出安静的场所,其他的喇叭花在他们出去的时候已经都搬到其他房间了。 传讯员去联繫帝京后,得到消息,傅眕竟然已经带兵出发了。 好在傅瞻刚好回来了,把消息告诉他也一样,他很郑重的道了谢,夏琛没急着说他设想中的伏击计划,只说这几天保持联繫。 今天实在突发状况太多,这会儿午餐时间都过了,夏琛还没来得及吃口饭。 孟明峻让人给他送了份简餐过来,夏琛随便扒拉了两口,听说医疗室的人已经给杨繁看完了,就叫人过来询问情况。 大夫说,杨繁气血两虚,看他的体格,应该是个健康的小伙子,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身体好像受到很大损害,估计要养一段时间才能养回来,如果想好的快点儿,就多补补。 夏琛点点头,让大夫给杨繁开了份温补的药,诊金和药费从他帐上走。 刚送走大夫,温束过来了,他刚点完兵,过来接收物资,顺便跟夏琛道个别。 趁着人还没走,他把杨繁的情况跟温束说了一下,问他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温束听完后,略有些惊讶道:「是觉醒了。」 夏琛更惊讶,他也算见过听过不少异人了,异人们觉醒根本不会像里一样有那些发烧啊或者其他反应,悄无声息的就觉醒了。 有的异能比较平常不突兀的,比如南哥儿,他就是动起手来才发现自己力气变大了。 那些觉醒其他异能的,因为自己不知道也没办法控制,一不留神就会用出异能,从而发现自己觉醒成了异人。 但是像杨繁这么大动静的,还真是没有,他这个倒更像里写的那种。 而且杨繁的异能未免也太强了,一般正常异人觉醒,异能都很弱的,哪会像杨繁这样,一来差点儿把整个屋子的人和物都给飞了。 他将自己的疑问通通倒出来,最后总结:「真没见过这样的。」 「你知道的,异人觉醒靠的是天赋,没有天赋再怎么想办法也没用。杨繁属于那种有天赋且早就该觉醒,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未能觉醒成功。」 温束说:「你没见过很正常,异人万里挑一,这种人比异人还少,而且一旦觉醒,异能就会直接爆发直升高阶。」 夏琛还没来得及替杨繁高兴,就听温束补充道:「对应的,这么强的异能突然爆发,身体承受不了的,九死一生。」 夏琛想到杨繁七窍流血的样子心里一阵心惊,他勉强安慰自己道:「大夫说他只是亏了气血……」 温束道:「听你的描述,我觉得他的异能应该是这里。」 他指了指自己脑子,说:「如果没撑过去,大概会直接爆掉吧,或者变成一个傻子。」 第211章 夏琛被温束的话吓得不轻, 生怕一不留神, 好好的一个少年就废了傻了。 这对兄弟实在可怜,他难免多关注几分, 叫了几个医者在旁边守着,为了防备他异能再次爆发,还安排了好几个身手好的护卫队在一旁。
第393页 当然, 末日里可怜人多的是, 只是杨繁是他接触过的, 且他对这个少年挺有好感,就有点儿感同身受,为这个自此失去最后一个亲人的少年感到痛心。 杨繁这边危险,但是夏琛也不能只关注着他,安排了人手看着他之后, 夏琛匆忙送走温束一行。 临走前, 他私下叮嘱温束,计划可能有变, 他们救了人,先别急着带回来, 可以找个安全点儿地方先安置着, 等他的信号。 夏琛这是惦记着从蛮族首领那里听来的偷袭消息, 他想着若是近期蛮族有围攻帝京的计划,那温束带兵留在外面,或许可以充当一支从后突袭的奇兵。 温束把他的山茶带走了,夏琛还给他们准备了巨量的物资, 幸亏有葫芦娃,这个空间神器的出现,大大节省了行军时间,提高了行进速度。 因为时间紧任务重,温束挑选大都是骑兵,还带了多余的马用来替换,南瓜马车全部卡牌化被他收了起来,遇到突发状况时随时可以拿出来使用。 送走温束之后,夏琛又回到行政厅,他得赶紧跟其他基地联繫,商讨共伐蛮族的事。 这种关系生死存亡的大事,他作为城主不在不行,孟明峻易杉等人只能参与商讨,没有最后的决策权。 刚回行政厅,被他安排去照顾杨繁的医者就一瘸一拐地从房间里沖了出来。 夏琛头疼不已,问:「怎么了?」 医者苦着脸道:「又发疯了,七窍流血,屋里东西都飞起来了。」 他倒霉,浮起来半尺才反应过来,掉下去的时候没踩准,把脚给崴了。 夏琛听他说完,走进去看了一眼,杨繁已经被他安排来的好手跟按在床上捆起来了,但依旧在拼命挣扎。 他力气好像变大了,几个壮汉差点儿没摁住他。 夏琛走过去问:「怎么样?」 领头的苦恼道:「好像意识不清醒,没办法沟通,咱们又不能老是敲晕他。」 夏琛想了想,从空间里掏出一张清心符,顺手拍在杨繁脑门上。 杨繁剧烈挣扎的动作迟缓了一瞬,之后又开始了,但是幅度倒是没开始那么大了。 夏琛眼睛一亮:「有门,去道士院找两个厉害点的道士来。对了,看看忘尘在哪儿,要是他不忙的话,也请他过来一趟。」 他刚给杨繁用的,只是最普通的清心符,跟厉害的道士现场画的高级符咒并且亲手使用的效果没法比。 而且清心符有用的话,他延伸一下,或许道士跟和尚念经也有用呢? 他看杨繁这个情况,倒是跟走火入魔有点儿像,想法子让他清心静心,也许就能熬过去了。 给他跑腿的人不敢怠慢,没一会儿徐鹤来就急沖沖地跑了过来,问他有什么事。 夏琛没想到来的会是他,不过徐鹤来是道士院里除了两个老道士修为最高深的,他来倒也更周全一些。 他带着徐鹤来去看被捆起来,旁边还有人不停在往他身上拍清心符的杨繁,徐鹤来诧异地扬眉,这不是那个馋糖葫芦的小孩儿吗? 「这孩子怎么成这样了?」徐鹤来皱着眉问。 杨繁脸上还有没擦干净的血渍,因为被捆得太紧,他又一个劲儿地挣扎,露在外面的手都已经充血发紫了,看着属实狼狈。 徐鹤来是可信之人,接下来他们出兵围剿蛮族,消息总会散发出去,就算是为了师出有名,激发大家的斗志,北通城惨遭屠戮的情况也会告知给民众知道,所以提前告诉徐鹤来也没什么。 于是夏琛三言两语把这件惨事讲完,然后道:「杨繁的哥哥也战死了,兄弟俩相依为命,感情很深,听完哥哥死讯,就被刺激得异能失控,成这样了。」 「你也看到了,清心符有一点儿作用,我叫你来,是想看看你们有没有什么更强力一些的办法。」夏琛说。 「我试试。」徐鹤来从夏琛送他的葫芦娃里掏出随身携带的符笔符墨,直接在杨繁额上画了个加强版清心符。 符成,光芒流转,杨繁眼底的血红渐渐褪去,整个人都安稳许多。 闹起来的时候力大无比,这会儿安静了,又好像完全卸去力道,瘫在床上,眼睫低垂似睡非睡,没一会儿就真的昏睡了过去。 徐鹤来知道发生这种事,夏琛肯定忙得很,便跟他说:「你先去忙吧,这边儿有我看着。」 夏琛确实没什么时间,小鸟一向让人放心,他便把杨繁託付给了他:「好,那麻烦你了,这孩子挺可怜的,咱们帮把手,好歹把眼前这难关给他度过去吧。」 他说完就去忙了,徐鹤来留下,他见杨繁昏睡中都眉头紧皱睡得极不安稳的样子,干脆拖了把椅子过来,坐在床边给他念能让人清心静气的道经。 念了一会儿,杨繁眉头渐渐舒缓,脸上的表情也平静下来,徐鹤来看他被反绑着手的样子实在可怜,就喊人先把绳子解了。 杨繁的双手手腕上留下深深的勒痕,有的地方已经磨破皮了,可是没办法,他醒来的时候实在太疯狂了,杀伤力又特别大。 屋里的桌椅还有其他东西都已经搬出去了,徐鹤来坐的那把还是他从外面走廊搬回来的。 他让在一边等候的医者给杨繁的手腕上了药,自己继续给杨繁念道经,从杨繁的表现来看,这样是有作用的。 过了一会儿,忘尘也来了,刚才夏琛让人去叫他的时候,他正好不在,回来听见传话,就赶紧过来了。
第394页 他已经从夏琛那里了解了大致情况,他本就是个容易心软的性子,哪怕没跟杨繁打过交道,见他躺在那里的悽惨模样,心就先软了。 跟徐鹤来小声交流了一番,自己也试着念了会儿佛经,效果也还不错。 他把自己手腕上戴了一段时间的佛珠手串给杨繁套上,杨繁手腕上有伤,他便把手串松松地挂在他手掌上。 两人齐心协力,忙碌了一整个下午,一直到晚上,杨繁才真正清醒过来。 他失血太多,今天又折腾得狠了,整张脸苍白无比毫无血色,眼神也空茫茫的,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整个人都被抽走了精神气儿。 忘尘跟他不熟,想安慰也不好开口,求助地看向徐鹤来。 两人都没想去找夏琛,从下午连通另外几个大基地后,各城的喇叭花便一直开着,望乡城高层和其他基地高层一起,已经商讨了一下午,现在还没从通讯室里出来。 因为他们在加班,整个行政厅大部分工作人员都在跟着加班,忘尘和徐鹤来当然不好去打扰他。 「你想吃糖葫芦吗?」过了好一会儿,徐鹤来才试探的问道。 总这么不说话也不行,他记得好像是小时候,元宝跟他说过,真正难过的伤心事憋在心里,就会越来越难过,闷成一道内里溃烂的伤疤,时间久了,戳不得碰不得,挨一下就伤筋动骨。 这孩子才这么小,还没成年呢,这样看着,怪可怜的。 不知道他的话戳到杨繁哪跟神经,一直没什么反应的少年突然哭了起来。 先是默默流泪,泪水从他脸上的血渍流过,像是一行行血泪。 接着他哭出了声,小声呜咽,哭声极哀,渐渐越哭声音越大,从嗓子里憋出几声闷嚎。 他哭得丑极了,大张着嘴巴,一声声嚎哭着,很像孩子那种无所顾忌的哭法,但是他的哭声其实并没有那么大,全憋在嗓子里,发出断断续续的哀鸣。 最后直接哭抽了过去,蜷缩成一团,哭得一抽一抽的,整个人不受控制得打着哆嗦。 徐鹤来看得心惊,他从没见人能哭成这样,光看着就能感受到他的痛苦和绝望。 他怕杨繁真的哭出个好歹,走近两步,犹豫了一下,伸手在他背上轻轻拍了拍。 他不知道这时候提杨繁的哥哥合不合适,但是总得先让他控制一下情绪,于是他劝道:「别哭了,你哥哥要是知道你这么伤心,他该多难过啊!」 杨繁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一把攥紧徐鹤来的衣袖,发出破碎的呜咽声:「我、我哥哥死了,他死了,我没有哥哥了……」 徐鹤来长嘆口气,他自有记忆起,就是在各处流浪,没有父母没有亲人,直到被他师傅捡回去。 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他师傅被人害死了,他肯定也会痛不欲生,尤其是这孩子年纪还这么小,哪经受得住这种打击。 但是末日里的倖存者,哪有软弱的资格,尤其是,给他遮风挡雨的人已经死了。 徐鹤来声音依旧温和,他拍着杨繁的背说:「哭吧,这次哭够了,以后就不要轻易流泪了,你哥哥的仇还没有报,如果你一直这么哭下去,他能走得安心吗?」 杨繁的哭声戛然而止,甚至因为收得太快,被呛得打了个嗝,然后就不受控制地开始一个接一个的打嗝。 杨繁并没有与在意,他胡乱用袖子抹了抹脸上的泪,用哭哑的嗓音跟徐鹤来和忘尘道了声谢,然后从床上跳下去就想往外跑。 徐鹤来一把捞住他,问:「你去哪儿?」 杨繁一边打着哭嗝一边道:「去找夏城主。」 他得问清楚他哥被害的经过,那些害死他哥的人,他一个也不会放过! 第212章 北地。 羊肠小道上, 一行人正在急速奔逃, 他们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个个面色苦郁, 埋头只管赶路。 路边林中突然闪出几只被血气吸引的殭尸,虽然没有太过高阶的,但也混杂着两只毒僵。 队伍里立刻走出几个带伤的男人,冲过去挡住殭尸, 领头的那个只匆匆跟同伴说一句:「你们先走, 我们一会儿去追你们。」 留在队伍中的人眼神里藏着几分悲痛,但最后什么都没说,抛下这群断后的同伴, 忍着难过继续赶路。 他们不能停, 一停下来,就可能会被蛮族的骑兵追上, 届时,死的就不只是几个人了。 他们又急行了一个多时辰,队伍里的老弱实在是走不动了,领头的男人只好下令,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 他们寻了块隐蔽的林地,周围有树木灌木丛遮挡, 又将身后留下的痕迹打扫干净,如果不走进来,只站在外面, 是看不到这里面有人的。 不停歇地跑了这么久,大家都累得不行了,一有休息的机会儿,就直接找了个地儿先坐下,将自带的干粮拿出来,抓紧时间吃起来。 队伍的领头人是个脸上覆盖着纵横交错的疤痕的的彪形大汉,乍一看,着实不像好人。 他本也不是什么好出身,幼时便被卖为奴隶,在斗场跟人跟兽厮杀,像只野兽一样活到大。 他没名字,因为幼时同个房间的小奴隶里他编号三,就被喊阿三、小三之类的,后来打出了名气,因为脸上的疤痕,又被人喊作疤三。 除了疤三,还有其他几个一看便气质不同于普通人,身上带着杀气的大汉四散开来警戒。
第395页 一个头略有些大的精瘦汉子凑到疤三身边,小声道:「三哥,你真的不跟咱一起走?首领说了,让咱们直接去投奔帝京或者望乡城,傅家和望乡城城主都是可信之人。」 听见首领,疤三脸色更冷:「武大头,你话太多了,你们先走,我随后跟上。」 武大头就听不得这话,说这话的同伴只追上来两个,他们跑出来的时候一百多人,现在只剩下四十多了,路上还遇见过从其他方向逃出去的同伴的尸体,都是被蛮族骑兵追上惨遭屠戮,连两三岁的娃娃都没放过。 「不行,你跟我们一起走。」 武大头苦口婆心劝道:「我晓得,首领是您的恩人,你想报仇,咱们谁不想报仇啊!可是那些蛮族人,最起码也有好几万吧,我瞧着还不止。咱们这点儿人,那不是去送死吗?咱们怎么对得起首领他们死战不退,为我们争来的活命机会。」 疤三脸色愈发难看,要不是首领严令他带百姓撤离,他怎么也不会当逃兵,哪怕是死,也是跟首领一起战死在北通城。 「三哥,我说真的,咱们……」 武大头还待再劝,疤三突然打断了他:「你放心,我不会犯傻。」 他犹豫了一下,武大头还算可信,干脆将自己的打算告诉他,万一自己失败了,还能留个后路。 于是他压低声音,说;「我不会直接去找蛮族,我去矿山。」 武大头蓦地瞪大眼睛:「你去那干啥?命都快没了还要矿?」 疤三从怀里掏出个葫芦娃给他看了一眼,说:「知道这是什么吧?」 武大头点点头,他兄弟在北通城军队里是个级别不低的军官,接过几次护送矿石运输队的任务,他自己本事不太行,在兄弟手下混口饭吃,也算了解一些底下人不知道的消息。 疤三把葫芦娃塞回怀里放好,把自己的谋算告诉他:「我打算去把那边的储存矿全部带走,不管是哪个基地,只要愿意给咱北通城报仇,我就把矿石给他,那两座矿也拱手送上。」 他这话可不算虚,其他基地都知道北通城有矿,具体在哪儿,可没办法知道。 就连北通城内部,知道两座矿具体位置的人也没有多少,矿工们每次去都是被蒙了眼的。 而那些知道两座矿位置的,这次大都战死在北通城,少有几个逃出来的,也不知道能不能躲过追杀。 当然,那些大基地也可以自己来找,两座矿山又不会跑,长时间找下去,总能找到。 可是现在北地已经被蛮族占领,蛮族可不会让他们直接带兵进自己的地盘,他们若是知道这两座矿的消息,定会想法子自己先占了。 而且因为离基地远运送不方便,他们都是一次攒够了大量矿石直接运回去的,之前因为殭尸潮突然来袭,存在两座矿山的挖好的矿石还没来得及运回去。 这都是看得见的好处,疤三想拿利益,诱惑那些大基地,让他们为北通城报仇,为首领报仇,被战死的兄弟们报仇。 武大头听他说完,也想明白了他的意思,心里有点儿认可他的想法。 他们这些逃民,哪个不是恨不得生撕了蛮族人,可是打不过啊!要是能报仇,别说两座矿了,他们自己的命都能填上去。 「那、那我跟你一起去?」武大头说:「你一个人太危险了。」 这片地盘不光有四处巡逻追击北通城逃民的蛮族骑兵,还有殭尸潮中溃逃的殭尸。 说不上幸运还是不幸,要不是那场殭尸潮,他们消灭了大量殭尸,这些逃出来的人会死的更多。 可也因为那场殭尸潮,他们才会在伤亡惨重、人倦马疲、防御设施损毁严重的情况下,被蛮族偷袭,未能迅速建立有效防线,被蛮族杀入城中。 「不用,我自己去。」他顿了顿,说:「要是我没成功,你试试直接拿两座矿的位置换。」 武大头点了点自己的大头,心里依旧沉甸甸地放心不下。 众人又休息了一会儿,疤三喊他们起来,继续赶路。 所有人都听话地站起来准备出发,就连不懂事的小孩子,也没有哭一声喊一句。 末日里长大的孩子,首先学会的就是乖巧听话,怎么让自己活下去。 他们走了盏茶的时间,队伍里一个耳朵很尖的人突然停下脚步,叫住大家,小声说:「我好像听见了厮杀声。」 疤三问:「在哪儿?」 那人又听了一会儿,指着斜前方说:「那边。」 疤三叫了两个人,放轻脚步走过去偷看,不看便罢,一看便气得七窍生烟,牙齿咬得咯咯直响,恨声骂道:「这群畜生!」 原来前面正是一队不幸被蛮族骑兵追上的北通城逃民,那些蛮族骑兵骑着马在人群中来回冲撞,肆意甩着马鞭抽打试图反击的人。 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为了躲避卷向孩子的鞭子,背过身挡住孩子,却被一鞭抽在脖子上,捲起一块皮肉,女人惨叫一声跌倒在地。 「三哥,上吗?!」其他人也恨得不行,咬牙问疤三。 疤三回过头,跟武大头说:「你跟阿山带他们先走。」 他们的同伴还在被人欺辱凌虐,没有能耽误的时间,武大头迅速带着其他人离开,留下的都是身强体壮的男人。 疤三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丝狞笑:「兄弟们,上吧,打爆那些畜生的头!」
第396页 几个男人眼含怒火,如狼似虎地沖了出去。 他们人数少,打法却极其兇勐不留后路,宁愿自己受伤,也要撕下蛮族骑兵一块肉来。 疤三和一个同伴合伙将一个蛮族骑兵从马上掀下来,扑过去一刀捅穿他的喉咙,自己却被后面的蛮族骑兵一刀砍在背上。 他就像不知道痛一样,反手抓住那个蛮族人的胳膊,硬生生将他从马上拽了下来,扭着他的刀想砍他。 可是又有其他蛮族骑兵来攻击他,□□朝疤三后心刺去,疤三一个懒驴打滚躲过去,那个被他拽下马的蛮族骑兵刚刚坐起身,刚被抽到在一旁的妇女举起石头砸在他后脑上。 见他倒下,女人又举着石头勐砸几下,直接将这个蛮族人砸得面目全非。 疤三等人突如其来的攻势打乱了蛮族骑兵的阵脚,又因为他们不要命的打法连杀几人。然而这些人也个个带伤,还死了一个。 可是蛮族骑兵足有好几十人,他们这群逃民里真正能打的不足十个,剩下的都是普通百姓,跟低级殭尸还能拼一拼,对上这些训练有素的骑兵,就是死路一条。 战况逐渐朝着对北通城残民不利的一边倾斜,死的人也来越多,疤三的几个同伴,只剩下他和一个被砍断条胳膊的兄弟还站着。 蛮族骑兵发出畅快的吼叫声,说着他们听不懂的话,嘴角勾着残忍狰狞的笑容。 疤三身中数刀,失血过多让他眼前开始发晕,他攥紧了刀柄,奋力躲开朝他挥来的马鞭,可是他的动作已经不如之前灵敏了,他被鞭梢挂了一下,从脖子到下巴拉出一条凸起的鞭痕。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疤三觉得他好像听见了马蹄声,急促,越来越近。 很快,他就知道不是错觉了,刚还在漫不经心戏弄他们的蛮族骑兵,整顿阵型警戒起来。 疤三趁机朝马蹄声传来的方向看过去,高高飘扬的傅字旗让他眼睛一亮。 北地何人不曾听过傅氏威名! 角色瞬间交换,北通城残民发出欢唿,蛮族骑兵二话不说打马便逃,他们都是跟傅氏交过手的,比任何人都了解他们手下的军队有多可怕。 疤三眼神一狠,精神瞬间振奋,提起被杀死的蛮族骑兵掉落的马刀,朝着奔逃的蛮族骑兵掷去。 最后一个蛮族骑兵被他一刀插在背上,从马背上跌落下去,其他人却头都不回,挣命般的往前跑。 第213章 将最后一个蛮族骑兵斩于刀下, 傅眕并未收刀入鞘,提着还在滴血的刀从马上跳了下来, 游走在满地蛮族骑兵的尸体中, 若是看见伤处不在要害的,便毫不犹豫地在脖子上补上一刀。 这么一来, 倒是发现了两个装死的蛮族人,只不过傅眕下手太快太狠,他们还没来得及做出有效反应,就被傅眕一刀砍了。 被他留下收拢帮扶北通城难民的手下走过来, 报告道:「少将军,已经全清点安抚好了,他们都愿意同我们回帝京, 只是还有几十名同伴不久前离开,想去追他们。」 自从得到蛮族突袭,北通城破的消息, 傅眕的心情就一直不好。 这几天出来, 又见多了北通城残民被屠戮的惨状, 杀掉了的蛮族骑兵也不止这一支,心情更加糟糕。 听手下人说完, 他脸上的有些过于冷酷的表情也没什么变化, 直接下令道:「走,先把人追上,你们安排人手护送他们去帝京。」 他们将蛮族的战马瓜分一空,分给被救的人, 有些不会骑马的,就让会骑的人带着。 因为有不少伤者,他们稍微控制了一下马速,但比起全靠两条腿的逃民,骑马可快多了,没多久就追上了先走的武大头等人。 这群人一开始听见马蹄声,还以为是蛮族骑兵追过来了,吓得一个个疯了般往林子里窜,武大头和仅剩的几个战士都已经做好断后赴死的准备,才发现来的竟然是傅家的队伍。 被吓得不轻的逃民腿一软,直接就瘫下了,等傅字旗到了眼前,再看见骑兵们完全不同于蛮族人的熟悉相貌,所有人才算真正松了口气。 傅眕用他们带来的伤药给受伤的人处理了一下,之后安排了一支队伍,让他们先护送这些北通城残民去帝京安置,他们还得继续去救其他人。 被救的人感激不已,对于傅眕的安排没有丝毫意见,老老实实听从安排。 疤三因为浑身是伤,半个身子都被裹了药,这药粉似乎有补血的作用,疤三觉得自己头都不怎么晕了。 他一直在偷偷观察着傅家年轻的少将军,傅氏的大名,哪怕他还只是斗场一个奴隶的时候,就已经听人提起过。 所有提起傅家的人,哪怕是那些不着四五的混混,也会面露崇敬,说不出什么不好听的话来。 疤三想起他离开北通城时首领交代的话,他说傅氏和望乡城夏城主都是可信之人。 他说的是傅氏,而不是帝京基地。 傅眕手下的队伍行动很迅速,他命令一下,很快就分好了队,一队骑兵分列而出,走到逃民们身旁,准备带他们回帝京。 想到之后可能发生的诸多变数,还有情况不明的未来,疤三心一横,去找了个离得近的士兵,将自己有消息想告诉傅眕的话传了出去。 不久之后,疤三有了一个单独和傅眕谈话的机会,单独是指他一个人,傅眕身边带了好几个亲卫。
第397页 疤三对此倒没有什么意见,如果傅眕真的毫不怀疑一点儿防御措施都不做的单独跟他密探,他才要怀疑傅家是不是被传得太神了。 「你要说什么?」傅眕问。 疤三既已下定决心,便不再犹豫,按照自己的计划,提出愿意拿两座矿换他们为北通城报仇。 疤三说:「我知晓这不是一时半刻能办成的事儿,我只要你傅氏一个承诺。」 他愿意赌这一把,赌傅家数辈的英名。 傅眕没想到他提起的竟然是这事儿,他颇为讶异地挑了挑眉,没告诉他,他们几个大基地,已经在北通城的组织下,做好了跟蛮族全面开战的准备。 这事现在还是机密,各个基地只有极少数的高层知道,倒不是不信任本城的人。 就拿他们帝京基地来讲,几大势力之间早就嫌隙暗生,经常彼此坑害拖后腿,但一旦对上蛮族,不说齐心协力,最起码不会有人去帮蛮族。 他们真正防备的,是蛮族目前情况不明的信息来源,夏琛早已经将「鹰」的存在告知了另外几个基地。 念头几度转换,也不过剎那,傅眕脸上诧异的表情只维持了一小会儿,就消失得一干二净。 「你确定,只要我们愿意同蛮族作战,积极消灭蛮族势力,便将两座矿给我们?」 傅眕这话实际上暗藏陷阱,不管有没有这两座矿,他们跟蛮族都是要打的,很有可能还是不死不休的那种,这两座矿简直就算白送了。 不过他拿的一点儿都不心虚,北通城已经没了,就凭剩下的这点儿残民,顶多只够自保,连个中型基地都不一定建立得起来,这两座矿便是他傅家不动,其他人也不会放过。 既然如此,送到嘴边的馅饼,不吃白不吃,况且他又不是准备干拿好处不干事,跟蛮族作战,他们傅家就没有怂过。 当然,这么大的饼,光靠他傅家,怕是吃不安稳,所以他打算拉望乡城一起,分润这份资源。 这些想法只是傅眕在听完疤三的话后,简单的构想,具体的实施,还有得商量完善。 而疤三这边,见他答应得痛快,心里颇为满意,两人很快达成口头协议,为表诚意,疤三先将其中一座矿的地址告诉了傅眕。 傅眕默默记下,又看了眼面前这个看似普通的大汉,要不是疤三伤得太重,他都想把疤三带着一起走了。 最后他只好叮嘱了一番护送的人,让他们给傅瞻传话,对待疤三客气点儿,若是有事也多多照顾。 这般耽误了一小会儿,两队人马告别,分向不同的方向出发。 轰隆隆的马蹄声渐行渐远,只留下满地蛮族人的尸体,不知是会餵了野兽,还是慢慢腐烂,与灰尘泥土烂叶混成一团。 这样的场景,在北地其他地方一一上演。 北通城破之初,外逃的人因为跑不了太远,被追上屠戮的最多。 之后帝京和北地其他中型基地,甚至是小型基地,都在得到消息后组织起人手展开救援。 被派出去追杀逃民们的蛮族骑兵,渐渐从优势转为劣势,越来越多的骑兵小队被反杀,被救下的流民们感激不尽,救人的却为了日后的大战,不敢将真正帮了大忙的望乡城的存在告知。 因为帝京和北地各个中小型基地的援手,原本一边倒的大逃杀角色突然调换。 刚刚打了一场大胜仗正志得意满的蛮族首领和各部落首领、将军,在北通城欢庆了好几天,才从逃回来的骑兵口中发现了不对。 他们一点兵,竟然发现外出的骑兵小队很多都没有回来,起初他们只以为是追得太远,反正那些无能的大安人会带着口粮,杀了他们,连补给都有了。 但是听说他们竟然有援兵,他们首先怀疑的,便是帝京基地知道了消息。 蛮族首领当即大发雷霆,若真是被帝京知道了,他们不久之后的攻打帝京计划,还能顺利进行吗? 但随即从逃回来的骑兵口中问出,救人的似乎只是北地的小基地的人,战斗力一般,全靠人数优势才打败了他们。 蛮族首领发出桀桀怪笑,眼中闪过狰狞残酷的光,他说:「本打算先灭了帝京基地,再收拾这些羊羔崽子,既然他们找死,那就先送他们上路吧!」 「我蛮族的勇士们,你们何人愿意出战!」 在场的人轰然而应,几个蛮族大将争着抢着要出战,在他们看来,那些小基地就像刚出生的小羊羔,没有丝毫攻击力防御力,他们轻而易举就能撕碎他们的身子,活吞了他们。 蛮族首领喝着酒看他们争得面红耳赤差点儿打起来,才慢悠悠点了几个明里暗里归顺了他的将领,想把这个白送的军功赏给他们。 屋里的蛮族众高层嬉笑中定下了北地诸多中小基地的命运,他们并没有发现,被首领当作奇珍放在案几边把玩的花朵,正散发着幽幽的光芒。 很快,几个领了命令的蛮族将军点齐兵马,向不同的方向奔袭而去。 与此同时,已经进入北地境内,刚刚帮着一个小基地截杀了一队蛮族骑兵的温束等人,收到瞭望乡城传来的急讯。 因为到达目的地,本来已经放慢速度的一行人,立刻又用上神行符,朝着离北通城最近的几个基地赶去。 而北地的诸多基地,也同样收到望乡城来讯,小基地二话不说收拾了行李整个基地开始转移,自持有一拼之力的中型基地,也不敢轻忽地加强了防御。
第398页 如果来的是蛮族大军,他们肯定二话不说就撤了,但来的只是规模不很大的蛮族军队,他们坐拥地利,占据人和,也不像北通城一样刚刚经歷过大战,总不至于连这点儿对战的勇气都没有。 望乡城的传讯室在短时间内增加了大量工作人员,以望乡城为总联络站,各基地将信息全部发往望乡城,再由他们根据情况告知提醒其他需要的基地。 靠着当初散出去的喇叭花,夏琛硬生生搞出一个北地联网的通讯系统,消息传播的无比迅速。 也正因为如此,蛮族的部队接连扑空几个小基地,好不容易找到几个没跑的中型基地。 其中一个,温束已经提前得到消息带兵埋伏在附近,配合着基地战斗人员,前后夹击将这支蛮族军队包了饺子,活生生剁成了饺子馅。 另一个那边提前找了曾经路过的傅眕和勛贵派出的救援人手,请他们帮忙,同样打了蛮族军队一个措手不及。 战败后仓皇逃窜的蛮族士兵,被两支救援队伍撵狗一样追出去老远,最后跟那些被追杀的北通城残民一样,惨死路边。 甚至还有一个基地,本身很擅长设置陷阱,基地周围遍陷阱,他们还有个用毒的异人,靠着陷阱和毒,将来袭的蛮族军队全部坑杀。 第214章 杨繁正在训练。 他的老师是井生, 当初夏琛从吃人的恶徒手中救出的孩子,如今已经长成了翩翩少年郎。 实际上, 他们这一批最早入学的孩子, 现在虽说还没彻底离开学校,但也只是挂了个名头。 他们都是高级中学毕业班的学生,平时更多的是在目标工作岗位实习。 如井生、萱娘和幼娘,都是守卫军团的后备役,也都参与过一些正式的战斗,积累了不少经验。 他们中井生和萱娘, 都是天赋极佳的异人, 有异能加成, 萱娘的异能偏向辅助, 更多的执行的是侦查工作。井生却是标准的战斗人员,他的一手火鞭, 便是在守卫军团,也小有名气。 而唯一的普通人幼娘,靠的是这些年来坚持不懈地锻鍊, 夏家最小的闺女, 千娇万宠的小姑娘, 硬生生靠着一股信念,把自己打磨成了一个合格的战士。 连当初支持她去参加武学提高班的夏琛都没想到, 曾经摔一跤都要哭半天的小姑娘,能坚持到这个地步。 当然,夏琛也尽自己所能, 给她提供一些帮助。 比如那种能提高普通人体质的异兽肉,他给家里人吃了不少,尤其是幼娘,几乎把她的体质堆到了比异人只差一线的地步。 小姑娘也没让他失望,同期生里,除了他们三个,本还有几个孩子选择了武学方向,为进入守卫军团做准备。 因为从小由忘尘带着进行系统的锻鍊,后期也有更合适的老师精心教导,这批孩子学得都还算不错,经过考核都能顺利进入守卫军团。 但是这批孩子里,最优秀的便是幼娘三人,萱娘且不提,她的偏重方向不在实战。 幼娘和井生,作为朋友作为队友,是彼此最常切磋的对象,井生有异能相助,幼娘竟也能跟他打得有声有色,两人的胜率虽然井生更高一些,但一不留神就会败在幼娘手中。 这三个孩子,还有薛广宗,自小关系就特别好,薛广宗天赋不在武学,早早被孟明峻发话要走,如今虽然还没正式入职,但孟明峻手下很多事都是他来处理的。 那日杨繁醒来后,似乎因为心中有了要为兄长报仇的信念支持,少年不再像之前那般绝望疯狂死气沉沉。 他本来打算在行政厅一直等到夏琛忙完,再向他询问兄长被害的情况。 但是徐鹤来劝他说,夏琛已经忙了一整天了,现在连晚饭都没来得及吃,等忙完,也该休息了,让他明天再来。 杨繁虽然心急,却也知道他说得在理,便忍着满心的心焦,跟北通城商队的其他人一起回到上午才离开的客栈,各自回了原本的房间。 当天晚上,客栈里不知多少人夜不能寐,他们虽然没有得到亲朋确切的消息,但覆巢之下焉有完卵,整个北通城都没了,谁能知道亲朋是否幸运的逃过这一劫呢? 杨繁睁眼躺到天亮,第二天一早便急着去找夏琛,被提前找上门来的徐鹤来硬拉去先吃了顿饭。 或许是昨天少年抱着他的袖子哭泣的样子太过悲戚,徐鹤来隐隐有些心软,不自觉地就多管了点儿闲事儿。 吃完饭,杨繁在夏琛那里,听到了哥哥通过喇叭花传话的完整经过。 杨茂说了什么话,说了几遍,脚步声什么样倒地声什么样,杨繁都问了个一清二楚。 要不是夏琛不会说蛮族语言,杨繁能求他把那几个蛮族人的对话也说一遍。 听完后,杨繁礼貌地跟夏琛道谢,背过头又大哭一场,他心里一直抱着一丝丝渺茫的希望,希望哥哥没死。 现在希望彻底破灭了,杨繁哭过之后立刻振作起来,开始关注起自身的变化。 他的异能因为不知名的原因压抑太久,一爆发便达到了目前已知等级中的中等偏上级别,如果再进行系统的锻鍊,将异能彻底开发出来,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可是他的异能非常不好控制,别的异能者都是从最初很低的等级,很少的异能能量开始,慢慢熟悉着使用着,在这个过程中对异能越来越熟悉,逐渐达到如臂使指的境界。
第399页 杨繁不一样,他的异能不爆发便罢,一爆发便是巨额的能量,差点儿连他自己的头给爆了,可见这能量有多狂暴不受控制。 这种情况下,要想靠他自己慢慢摸索,不知道要多久,而且还十分危险。 他自己又急着变强好给兄长报仇,越是心急越容易出岔子,再又经歷过一次「走火入魔」后,夏琛给他找了个老师。 井生因为异能特性,对控制度要求特别高,不管是火焰铠甲还是火焰鞭子,抑或者是他最初的火焰掌,都需要极好的控制力,才能让他的火焰异能随着他的心意或覆盖手掌或形成鞭形。 而杨繁现在,缺的就是控制力,让井生来教他,再合适不过。 两人是同龄人,杨繁倒是没有什么小少爷脾性,对井生十分尊敬,学习态度也很认真。 井生本就是个软和朴实的性子,又隐约听到一点儿消息,知道他相依为命的亲人不幸遇难,不禁联想到自己和薛广宗,对他越发和善,有时见他拼了命的训练,也会劝上两句,师徒两个倒是相处的十分和谐。 考虑到杨繁异能的不稳定性,夏琛安排,让道士院出个道士,帮忙盯着些,以防止他再次出事。 本来这种费时不讨好的小活儿,轮不到徐鹤来,但因着心底那点儿怜惜,他便主动接了这个任务,时不时去看着杨繁训练。 这边杨繁日以继夜的努力提高自己的实力,那边夏琛也忙得飞起。 北通城遭袭被害的消息,一开始隐约有流传,毕竟商队的人都走了,又被追回来,之后一百多号人个个哭丧着脸垂头丧气。 说是货物被抢了吧,也不是,好好地停在那儿,也没人动。 后来就有客栈的小二跟人说,听见他们抱头哭,似乎是亲人死了。 再后来,官方这边定下全面开战的决策,不打算再瞒着民众,便出台了正式公告,之前被当做小道消息流传的信息被证实,一时间群情激奋,请战声四起。 当然也有一些不太和谐的声音,比如现在他们的敌人是殭尸,何必跟同为人类的蛮族死磕;比如蛮族只占了北地,反正离得那么远,又不会过来攻打望乡城,何必发兵奔袭千里去跟他们打。 人口多了,总有一些贪图安逸缺乏胆气也没有脑子的人。 好在这些人并不多,大多数人都不是傻的,非常支持把蛮族这种害群之马先干掉。 也因为这些年望乡城的军事力量的强势,望乡城的百姓都十足自信,根本没想过会吃败仗这种事儿,他们想得都是希望大胜而归,甚至提前想到了,这次庆功宴定然比上次更隆重。 夏琛苦笑不得,心中又有隐隐的自豪感,民众积极向上的态度,可见他这个城主当得还不算差。 因着是几个基地联合作战,物资调动人员安排都要时时协调,温束这个守卫军团团长又被夏琛调去北地,底下几个副团长对于会议结果偶有争执,时常会闹到夏琛这里。 与此同时,打仗的后勤储备要跟上,各个工厂,尤其是军.工厂,加足了马力干活儿。 魔法书里的卡牌数量,夏琛清了好几遍,短缺的、数量不够充足的卡牌,迅速加入复制序列,尽量在开战之前刷够。 之后北地捷报频传,连连击败三支蛮族军队的消息传来,大家皆是喜不自胜。 这说明蛮族的军队并不是不可战胜的,说实话,北通城那么大个基地说没了就没了,哪怕有殭尸潮围攻在前,大家对于蛮族的实力,也有一个很高的保留态度。 这次蛮族虽然没有直接派出大军,但加起来也有一万多人人马,被他们分批击破,可以说一下子消灭了蛮族万余战力。 整个望乡城也才三万多的正规军,蛮族就算有十万人,全民皆兵,这一下子也干掉了十分之一,不说战功卓着,也算小有成绩了。 不得不说,杨茂临死前把人引到通讯室,实在是干了件大好事。 如果不是他,喇叭花不会那么快被发现,如果是其他来搜集战利品的普通蛮族小兵看见,可能就当个稀罕玩意儿自己留着了,或许就到不了蛮族首领手里,他们也就没办法提前知道这么多的消息。 也多亏了夏琛送去北通城的喇叭花,是多次进化版本的,超长待机,不用直接经受阳光暴晒,只要有阳光,它自己就能吸收储能。 于是喇叭花就在蛮族首领的桌子上,兢兢业业的为它的原主人传递信息。 在各个基地火热备战的时候,蛮族终于发现了派出去的军队竟然已经全部失去消息。 他们这才意识到有问题,蛮族首领大发雷霆,以北地留下的中小基地的实力,就算能组织起反击,也不至于将他的蛮族勇士杀得一干二净。 他们怎么也想不到,这一切都跟首领桌案上那朵柔柔弱弱散发着好看光芒的花朵有关,它只是一朵除了好看别无它用的可怜的花儿啊! 首领派出了自己的杀手锏「鹰」,几乎住在通讯室的林宜民,终于从「鹰」的答话中,判断这是个人,还是个女人。 但是他无从得知这个女人的其他信息,鹰领命前去侦查,不久之后带回消息,北地有大批骑兵出没,其中便有傅家军。 没办法,哪怕他们蛮族不认识大安朝的文字,「傅」字旗看得太多了,当画儿看也能认出来。
第400页 第215章 得知傅氏铁骑已经踏入北地的消息, 蛮族首领惊怒交加,被叫来听会的众部落首领与将军,更是大惊失色惶恐不安。 不怨他们突然就怂了,实在是这些年跟傅氏一族打交道, 就没讨着过好。 是,他们确实也打赢过,傅屹山的两个儿子都死在战场死在蛮族人手中, 可是他们也让蛮族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以血还血以牙还牙,傅家的男人骨头硬得能扎死人,傅屹山死了两个儿子, 蛮族的部落首领不知道死了多少个。 当年傅屹山带兵一路打到草原王庭,当时的蛮族大首领,是现在首领的堂兄, 按照亲疏远近, 怎么也轮不到他来继承堂兄的位置,毕竟堂兄儿子都有好几个, 再不济还有自己亲兄弟。 可傅屹山的兵马几乎屠了首领整个家族, 凡有反抗皆不放过, 只留了个跪地求饶的首领之子活捉回帝京请功。 这一战,他们从大安朝边界出发,穿过大半个草原,直袭王庭。 为了隐瞒消息,途中遇见的小部族全杀了个干净,唯一留下来的只有被掳掠去当做人畜, 关在羊圈里饲养的大安朝百姓。 其手段之狠辣果决,震慑住蛮族,之后休战多年,蛮族才渐渐积蓄起力量,又重新活跃起来,撕毁当年定下的盟约,再次犯边。 但傅屹山便是老了,他的儿子们却渐渐长大了,蛮族付出巨大代价坑死傅氏长子和三子,傅眕和傅瞻在边疆,用蛮族的人头换来赫赫战功,傅字旗再次成为令蛮族闻风丧胆的存在。 攻下北通城后,蛮族首领趁着众人气焰正高,提出攻打帝京的计划。 他们当然知道将军府在帝京,可那又如何,如今他们蛮族陈兵十万,傅氏上下才多少人?! 这些蛮族人早就在畅想着,等活捉了傅家人,定要让他们受尽折磨,才能让他们去死。 攻打北通城的成功,给了他们底气,却没想到,这底气如此虚浮,只听说傅氏铁骑出现的消息,便让他们乱了阵脚。 众部落首领议论纷纷,如何就让傅家人知晓了?傅家的骑兵为何会出现在北地? 他们已经知道了派出去的一万多兵马全灭的消息,毕竟大安人可没那么好心,替蛮族的士兵收尸,鹰能看到傅家的骑兵,自然也能看见蛮族士兵的尸体。 鹰的消息来源有局限性,她只能看见已经发生的结果,却不知道经过,自然也就不知道,蛮族军队的败亡,不止傅氏铁骑一支人马出了力。 他们把此役的战绩,全部归于傅氏,从而忽略了那些没被他们看在眼里的北地各中小基地,和那支行动如风的望乡城军队。 蛮族先遣军覆灭第五日,鹰受命外出探听消息。 第七日,鹰带回傅氏铁骑出现在北地的情报,蛮族高层震惊。 同日,望乡城得到消息,蛮族更改决定,搁浅偷袭帝京计划,发兵两万,先行剿灭北地这支傅氏军队。 由此可见,傅家真是蛮族的心头大患,什么都可以搁置,得先把眼前的傅家人给干掉。 因为蛮族计划改变,夏琛与其他基地首领商议后定下的帝京埋伏围剿计划,也必须相应做出改变。 以目前的情况,蛮族势要先消灭傅眕带出的这支千人骑兵队伍,甚至不惜派出两万兵马,决心昭然若揭。 如果此战傅眕胜了,蛮族必然不敢再贸然发兵帝京,甚至非常有可能会退出北通城回到草原。 就跟傅氏了解蛮族残暴的脾性一般,蛮族也非常清楚傅家军穷追勐打死记仇的个性,他们屠了北通城,傅氏必然不肯如此轻易了结。 届时他们若是往草原里一钻,和平世道尚且没法子将他们全灭了,现在有殭尸这把利刃在头顶高悬,气候也变化无常大大影响战士们的战斗力,哪有人力物力去那么大的草原里搜寻蛮族的踪迹。 他们躲个几年,再来一回北通城这样的事儿,现在仅存的这些倖存者,够他们折腾几回? 所以这一次必须将他们打残了打废了,再无东山再起的可能性,夏琛和其他基地首领们才能安心。 当然,若是傅眕等人败了,蛮族人或许会重整旗鼓再提攻打帝京的计划,届时就回到夏琛他们原定的轨道上。 但是他们怎么能拿傅眕等人的命去拼?! 北通城那么多条人命已经记在蛮族人头上,他们哪配得上这么多英勇战士以命为饵诱他们上钩! 夏琛连夜沟通另几个基地首领,重新商定计划。 夏琛的小夜灯在通讯室亮了整夜,他一夜没合眼,第二日一早,行政厅诸高层、留守的几个副军团长,皆被召去开会。 昨夜夏琛不光连线了另外几个基地首领,还找了温束、傅眕傅瞻兄弟,北地几个可靠的中型基地首领也在后期参与了一部分计划的制定。 众人经过商议后决定,更改在帝京围剿蛮族的计划,改为强攻北通城,势要在此处,在这个他们犯下滔天罪行的城市,将蛮族灭族! 此行只可成功不可失败,且时间极度紧张,不说海源城和盐城,望乡城派遣大军过去都需要不少时间。 傅眕主动接下拖延时间的重任,他会带领手下骑兵,在北地绕着圈子遛蛮族的军队,拖住他们,给其他基地派兵的时间。 这其中兇险难以言表,傅眕只带了千余骑兵,遛整整两万蛮族军队,一不留神就是全军覆没的结局。
第401页 好在温束也在北地,夏琛让他去策应傅眕,北地的其他基地也会为他提供帮助,大大提高了傅眕一行的安全性。 夏琛这边,会议进行得却不太顺利,大家对于立刻派兵都没有意见,唯一的意见就是,夏琛决定自己领兵出征。 整个会议室,没有一个人贊同,没有一个人站在夏琛那边。 他是望乡城的城主啊! 他怎么能自己带兵去北地呢?万一出了什么事儿,谁担待的起?! 因为长久以来的上下级关系,对待夏琛越来越尊重的孟明峻难得地当面诘问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城主如此行事,可曾将望乡城放在心中?」 夏琛的视线一一扫过会议室的众人,问:「你们也是这么想的吗?」 有孟明峻这个城主的师弟先开头,而且也不见夏琛因为他的话生气,其他人的胆子顿时大了起来,七嘴八舌地劝道: 「孟大人说得不错,望乡城离不开城主,请城主三思啊!」 「此行危机重重,城主身份贵重,切不可以身犯险。」 就连副军团长之一孙黑虎都粗着嗓子说:「城主您要杀蛮族人,咱这些粗人替您杀了,绝对不让他们跑一个,您还是留下吧,您一走,这城里不得乱起来?您和咱团长也没个娃娃……」 他性子憨直,跟夏琛交情也深,言语间少了许多顾忌。 夏琛听得哭笑不得,扫一眼会议室里其他人,竟然没一人觉得他的话有问题,夏琛心里的忧虑愈发浓重。 他当然不是脑子一拍,就想着也去参与战斗。 如果他是孟明峻、易杉这样的纯文职人员也就罢了,他身负空间、魔法书和变异植物,本身具有极强的战斗力。 只是因为城主身份所禁锢,他更多的是辅助战斗,平时小型战役,根本不会打到他眼前来,更不会让他出战。 当年从帝京归家,他也是一路杀回来的,后来望乡城初建的过程中,殭尸群袭村、罗校官摔兵攻城,当时他们才只有几十个真正能打的人,夏琛也都是作为战斗人员正面迎战。 望乡城规模越来越大,军事力量越来越强盛,夏琛出手的机会也越来越少,直到现在,除了那场规模浩大全城备战的殭尸潮,夏琛已经很久未曾出现在战场了。 就连那次殭尸潮,夏琛也是躲在后方,身边守着重重护卫。 后来他意外受伤,整个望乡城震动,南哥儿在外头跟人打了几架,被抓去罚义务劳动,夏琛才知道城中流传的消息。 那时候夏琛觉得自己已经被过度神化了,他不光是望乡城的城主,还是百姓们的精神领袖,好像只要有他在,望乡城必然屹立不倒安全无忧,他们的好日子就能延续下去。 起初只是那个神仙下凡的传言四处流传,后来因为夏琛为城市贡献了太多,百姓发自内心的敬仰他。 而一个有能力有凝聚力的众望所归的城主,是所有人乐见的,行政厅放任甚至推动了流言的发展。 这样一来,夏琛对于望乡城,就成了不可或缺的。他不受伤还好,一受伤,知晓具体情况的高层还稳得住,百姓甚至中层官员都开始替他担心。 担心他是跟人结契,也没个孩子,望乡城的下一代可咋办? 他们是没人敢给夏琛送女人的,几条命啊敢这么作?可是不妨碍他们畅想一下。 既然夏琛没有亲生的,那肯定会抱养啊! 夏家下一代里头,东哥儿和南哥儿都在守卫军团,完全不接触行政厅事务,而且他们跟夏琛差不多大,想也不可能是他们。 那就再下一代,东哥儿没结婚,南哥儿有两个娃,还都是男孩儿,可不就被盯上了嘛。 南哥儿听见有人用羡慕嫉妒的口吻问他,打算送哪个儿子去当少城主,被暴脾气的奶爸摁在地上摩擦摩擦,把厚脸皮都磨掉了一层。 后来夏琛主动找南哥儿夫妻谈了一回,两边都表示没有这个想法,也没留下什么嫌隙。 但是夏琛因此却记在心中,他可没打算把望乡城城主的位置跟皇位一样祖传父父传子,他们夏家也不是什么皇族,没有皇位要继承。 第216章 夏琛自己并没有当一辈子城主的打算,在他看来, 建设望乡城, 是为了给家人朋友, 在末日打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存之地。 他愿意接下城主之位, 也因为他确实为城市建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且他的声望够高,说句不太客气的话,当时没人比他更合适当这个城主, 现在也没有。 但是不管城主之位再怎么尊崇,夏琛也只将它看做一份职业, 一份工作, 既然是工作,就有退休的时候。 城主从来不是个轻松的活儿,夏琛想,年轻的时候也就罢了,等他年纪大了, 或者局势变好了, 他一定会找个合适的人继任城主,然后去过养花钓鱼的悠闲退休生活。 至于什么的传给他的下一代, 他根本想都没想过,不说他不可能有孩子,也没打算抱养东哥儿南哥儿幼娘的小孩儿,就说那什么世袭制,除了少少的几个例外, 大多数皇帝可都是死在皇位上的。 他这虽然不是皇位,但也没有在城主位置上干到死的打算,这是多有奉献精神的人才能干出的事儿啊,反正夏琛自认是没这个情怀。 所以他有意识开始改变手下人的思想,直接说出他的想法大概不能行,单看这次他提出出征时,众人的态度就晓得了。一个个仿佛随时准备死谏的忠臣,拦着他这个昏了头的皇帝不要作妖。
第402页 可是这次夏琛是铁了心的要出征,他好歹也是个能打能辅的超级战士,总被人重重保护在大后方,时间久了,他就真被黏在这个位置上,走都走不了了。 看着众人一副绝不妥协的表情,夏琛倒是淡定得很,他问:「你们不让我去,只是因为觉得不安全?」 孟明峻微微眯起眼睛,心中隐隐觉得不对,他念头急转,已经找好了新理由——望乡城得留人坐镇。 但是孙黑虎却抢先点了头,老实道:「可不是,战场刀剑无眼,多危险啊,您还是待在城里,安全。」 夏琛瞬间笑开了,说:「既然如此,诸位实在不用担心,我此行已经与子笺商议过,他说会确保我的安全。」 昨晚他提前跟温束替过要带兵出征的消息,温束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支持,反正在他家子笺看来,他自己身边才是最安全的。 孙黑虎张大了嘴巴,孟明峻脸一黑,其他人也察觉出不妙。 夏琛笑吟吟道:「难道诸位觉得,子笺无法保护好我?」 众人:「……」 所有人安静如鸡,这谁敢接话?! 普通民众接触不到也就罢了,他们可是见识过温束的身手。 飞僵啊!等级那么高的殭尸,他一打二!一招搞死一个,还追着另一个跑了上千里把人殭尸活活锤死了。 守卫军团正规军三万余人,里面好手无数,还有不少异人,没一个敢在温束面前轻狂,偶尔有脑子不清醒的,被打个半死之后脑子里的水就清干净了。 质疑温束的武力值? 他们这小身板经得住几下啊! 惹不起惹不起。 把自家超凶的爱人拎出来恐吓了众人一番,夏琛「劝说」成功,扔下一屋子面面相觑的人,火速回家收拾行李清点物资告别家人预备出发了。 北地战事紧急,时间耽误不得,上午行政厅会议结束,所有人都忙碌了起来。 留守的几个副军团长根据温束髮来的指示,点兵的点兵,留守的重新布防守卫城池维护治安。 宣传部门贴出告示,告知即将派兵出征的消息,警示民众在此期间注意安全,做好防卫工作,凡有寻衅滋事或者其他违反望乡城城防条例者,皆加重处罚。 外交部门再次与其他基地进行最后协商确认,有关出兵安排和物资供给方面,可以相应的提供配合。 后勤部和军需部门忙得飞起,一下子调动这么多物资,光核算清点就需要花费大量时间。 可是谁都不敢懈怠,他们知道,现在所有时间都是傅眕领着手下战士拿命在拖延,他们耽误不起。 好在望乡城的行政机构和军事部门,完全没有那些僵化的条例冗慢的程序,夏琛一声令下,全都高速运转起来。 当天上午会议后定下出兵决策,半个时辰后宣传公告发出,两个时辰后守卫军团上报出兵数量,后勤处在已经列好的物资清单上做出轻微调整。 夏琛回家收拾了一下东西,其实他需要收拾的东西也不多,有空间和葫芦娃在,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塞,出行简直不要太方便。 他回了一趟夏家老宅,跟家人说了一下要带兵出征的消息,娘和嫂子虽然不舍,但也能理解。 蛮族屠杀北通城的行径太恶劣了,还有杨繁这个苦主,被夏琛带着回来吃过几顿饭,夏家人,尤其是夏夫人和巧娘,都特别怜惜这个失去唯一亲人的少年,对蛮族人更是深恶痛绝。 夏老爷似乎是想起自己曾经当兵的日子,拉着么儿的手细细叮嘱,蛮族残忍无人性,全族皆兵,切不可轻易心软,哪怕是对着女人和孩子。 蛮族有饲养人牲的习惯,人牲都是被掳去的大安朝百姓,蛮族的孩子从会走路会放牧起,手里的鞭子抽向人牲比抽自家的羊还多。 夏老爷难得详细描述这些不好的事儿,他很担心么儿会对那些兇残无状的蛮人心软。 毕竟再怎么看,他们都还是人,不是已经变异无知无觉的殭尸,那些女人孩子,又看着那么柔弱无辜。 夏琛把这些都记在心里,没有一点儿觉得他爹想多了的意思。 他从小受到的教育,塑造他人格三观的那一世,告诉他要保护弱势群体,包括但不限于女性和孩子。 哪怕在新闻上,那些战区,炮火波及到孩子的时候,都会受到国际各方面的谴责。 可是现在,他们要做的,是将蛮族阖族灭亡,其中必然包括女人和孩子。 但是夏琛也清楚得知晓,他没有心软的资格,他已经不是一个人,他身上担负着望乡城十万余人的身家性命,他首先要保障的,是自己城民的人身安全。 「爹,我都明白,你放心吧。」 夏琛回握住夏老爷满是皱纹的手,心里微微发酸,但是信念却更加坚定了。 他没在家中待太久,当时开完会决定先回家,是腾出时间给其他人消化,这会儿他们也该接受现实了,他得回行政厅把接下来的城市管理安排好。 他亲自带兵出征,必然要有人暂待城主之职,昨夜他跟温束单线联繫,就人员安排问题商议出了一个章程。 行政厅这边,孟师弟和易杉因为入职早,可以说是夏琛最信任也最得力的助手,除了各种管理类事务,他们还分别兼任了财务部和外交部的管理人。
第403页 其他各部门也有相应的比较出色的人才负责,都是这些年慢慢甄选出来的,经过重重考验,忠诚度能够得到一定的保证。 有这些人在,夏琛出行倒还算放心,但因为从职位上讲,他们这些行政厅高层级别相差不大,所以他得留个总管事做代理城主之职。 最后定下孟明峻代管,易杉协理,他出具了一份书面的任职书,盖了城主大印,确保孟明峻在他离开期间,能够政令通行。 军事方面,最得他信任的孙黑虎被留下了,本来他还有些不愿意,夏琛私下找他谈了个话,说是信任他才把父母家人交给他,也请他守卫好望乡城。 感动得他把胸脯拍得砰砰作响,指天发誓一定会保护好夏琛的家人,绝不辜负他的信任。 除了孙黑虎,夏琛还特意请针娘去自家住一段时间,南哥儿夫妻也回了老宅。 针娘的异能动静小且不易察觉,她锻鍊也不像其他异人动静那么大,所以望乡城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她是个异人。 当初那些知情者,夏琛特意叮嘱了一番,让他们不要往外说,加上针娘不曾在外面出过手,渐渐地连这些人都快遗忘了,针娘也是个异人。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望乡城大部分百姓都是好的,但人心易变,夏琛不敢拿家人去赌,他既然要离开,总得把家里的安全防护做好,以防万一。 当天点兵,第二日一早便整装出发。 望乡城守卫军团正式役士兵共三万七千余人,温束离开的时候,因为走的急,而且执行的是救援任务,只带了三千人。 夏琛点足了一万二千兵马,加上温束那边的三千,能凑足一万五千人,足足占瞭望乡城近一半的兵力。 不过望乡城还有两万多的预备役,加起来人手不算短缺,不怕防卫力量空虚。 另外几个基地,盐城基地也愿意出兵一万五,海源基地因为上次殭尸潮损失太过惨重,只能出兵一万。 帝京几大势力关系不睦,夏琛本来还担心他们会在出兵问题上扯皮,结果傅氏兄弟一个唱白脸一个□□脸,连嘲带讽,激将吹捧一起用,硬是逼着另几大势力发话,将军府出多少人,他们就出多少。 傅家是练兵的好手,特别擅长训练大型队伍,将军府不是帝京规模最大的势力,却是战斗力最强的势力,傅家下属有一万多的兵力。 最后将军府出兵四千,其他势力比着来,帝京总出兵一万六。 不是将军府不愿意多出人,再多的话,其他势力捨不得,直接反悔就得不偿失了。 四大基地一共出兵五万六,散落各地愿意出战的中小型基地,人多的出千把人,少的几百,也有异人愿意单独加入。 林林总总加起来,这些中小基地也派出了近万人。 这些人会加入往北行军的大部队,一起北上伐蛮。 第217章 北地。 官道旁的密林中,影影幢幢闪过许多人影, 轰隆隆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 越来越近,藏在林中的人迅速往密林深处钻去, 只留了少少几个善于隐藏的气息的人。 官道尽头的骑兵队伍渐渐靠近, 飘扬的傅字旗上沾染着斑斑血迹, 藏匿着的人没有急着动作,一直到可以看清骑兵们的脸, 确认了他们的身份, 才从藏身之处跑出来。 打头的傅眕拉马停下, 两方互一拱手,废话不多说, 这些人先自报家门:「我们是昌武基地的, 收到夏城主消息,得知傅将军或许会从我处附近经过,特来相助。」 傅眕客气地道了声谢,他们身后还追着蛮族的一万多兵马,没时间废话,昌武基地便迅速将他们的计划告知。 昌武基地中有一异人,他的异能是沙, 他们计划在此处设置陷进,可以打个埋伏,消耗掉蛮族一部分兵力后就立刻撤退。 蛮族人多势众,先锋军一万余人因为分兵被分别击杀后, 这支追击傅氏骑兵的队伍,一直咬在他们身后,从不肯分兵。 他们无法跟蛮族正面交战,便选择用种种手段切割消磨他们的人手,原本的两万人就是这样被他们磨死了两千多,现在只剩不到一万七了。 傅眕稍一思索,详细问了一下那位能化沙的异人的异能,听说如果是单纯地将土壤化沙,可以一次性化很多之后,傅眕有了新的主意。 昌武基地的人立刻叫来话事人,双方进行了短暂的会谈,很快达成共识。 他们将此处停留的痕迹清理干净,傅眕留下一个人,带领剩下的骑兵队伍继续向前跑出去一段,随后在不远处隐藏起来,派遣了斥候远远地观察着。 昌武基地那位能化沙的异人确实能力不错,他将官道上约有二十多米距离的一段路,地下半尺沙化出巨大的坑洞。 为了不让地面塌陷下去,每隔半米他还特意留了一点儿未曾沙化,用来支撑土层,但这薄薄的土层是绝对无法承受住战马和骑兵加起来数百公斤的重量轰然而过。 做好陷阱后,昌武基地的人迅速隐蔽起来,静待猎物入坑。 他们刚刚藏好,过了约莫半刻钟,便听见了比方才更加混乱响亮的马蹄声,显然目标已经越来越近了。 果然,没过多久,官道上出现了大批黑压压的蛮族士兵,跑在前面的是数千蛮族骑兵,后面的全都是跟着马跑的步兵。
第404页 蛮族本是以骑兵着称,草原上的战马也名声赫赫,可惜前些年日子太难过,草原上的环境比中原恶劣多了,粮食物资也十分贫瘠,迫于无奈下,许多战马变成了口粮,蛮族的一下子多出来很多失去战马的步兵。 也正是因为多了这么多步兵,他们才没办法追上全是骑兵的傅眕的队伍,只能不远不近的吊着。 其实傅眕手上还有温束给他的神行符,真要逃跑,他们把符咒拍在战马身上,蛮族可追不上。 但这不是要吊着他们拖延时间嘛,真跑丢了才是糟糕,他们得控制着速度,不让蛮族追上,也不能让他们追丢。 平时在路上遇见的其他基地的帮助下,来一个回首掏,打掉蛮族一些兵马。 这些蛮族经过几次小型遭遇战后,已经有所警惕,但也没有太放在心上,毕竟他们人数上还占据着大优势。 而现在这个地方,并不适合埋伏,道路两旁虽然有林子,但周围地势宽阔,藏不了太多人,正面交战他们蛮族毫不畏惧。 所以蛮族骑兵连眼神都没往路旁那些普普通通的树林里瞄,一门心思地追着路上傅眕等人留下的马蹄印往前追。 骑兵沖速不减,沖在最前面的突觉身子一沉,战马嘶鸣一声,已经摔倒在一个巨大的坑里。 后面的骑兵收势不及,也跟着沖了进去,最初掉下去的几个蛮族骑兵甚至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后掉下去的战马和战友给踏死砸死了。 他们速度太快了,眨眼间最前面的二十多骑已经连人带马把坑填满,最下面的人就是没被砸死,也被砸成重伤,压在下面奄奄一息。 后头发现不对的骑兵迅速强拉马缰,没拉住的战马往前疾沖被掉坑里的骑兵绊倒,拉住的战马高高扬起前蹄,又摔下去几个。 倒是步兵们停的及时又稳当,但是北地官道并不十分宽敞,顶多只容四马并行,数千骑兵蜿蜒,步兵还在特别远的地方,不知道前面发生了什么状况。 这突发事件说起来情况不少,其实只在顷刻间。 与此同时,蛮族骑兵丝毫未曾注意过的密林中,钻出来一群弓箭手,一轮齐射带走数十名蛮族战士的生命。 愤怒的蛮族骑兵刚要反击,突然颳起一阵怪异的大风。 这风说起来也不十分大,只是方向特别奇怪,围着他们刮。 若只是这点儿风,自然没什么,穿着后皮甲足有百十公斤的蛮族骑兵,可不会被这点儿风给刮跑。 但是地上可还有无数的沙子! 眨眼间,这些蛮族骑兵就没办法眨眼了。 怪异的龙捲风卷着沙子扑了蛮族骑兵满脸满眼,他们根本没办法睁开眼睛,沙子冲进眼睛里的感觉太难受了。 昌武基地的弓箭手趁机接连开弓,而收到斥候消息的傅眕也带着战士们杀了回来。 这些被迷了眼的蛮族骑兵反而成了阻挡后面战友前进的屏障,被昌武基地和傅家骑兵堵着一通连射带砍,一下子干掉不少人。 眼看着更后面的骑兵和步兵反应过来,绕过官道从两旁的林子里包抄过来,傅眕连忙下令,让昌武基地的人像撤,他们殿后。 昌武基地的人且战且退,刚退开没多远,远处的蛮族步兵队伍里,竟然也传来了砍杀声和惨叫声。 傅眕一刀砍翻一个蛮族骑兵,远远看去,见到一桿飘扬的夏字旗,顿时挑眉一笑,大声道:「兄弟们,援兵来了,抓紧机会多杀几个!」 傅眕知道,来的可不是夏琛,望乡城的大军虽然已经出发,但这才多久,不到七天,怎么也不可赶过来。 后面那是温束的队伍,他本来连军旗都懒得撑,后来为了表明身份,让人做了一面,却做的是夏字旗。 夏琛让他策应傅眕的队伍,他就干脆吊在蛮族部队的后面,一旦打起来,他会随意挑选蛮族的一段儿队伍进行突袭。 可能是在中段,可能是队尾,反正会打蛮族军队一个措手不及。 他们有加快移动速度的神行符,温束手上还有夏琛给的大量卡牌,增加弹跳力的跳跳草、可以用来拦截敌人的缠藤。 总而言之,温束的队伍是一支机动性很强的队伍,可突袭可策应可游击,跟傅眕的骑兵一前一后,遛得蛮族军队找不着北。 前面有傅眕和昌武基地的人联手打头,先刮龙捲风,刮瞎一段儿后就换后面的刮,前头看不见的被一通勐砍。 后面温束带着速度极快的骑兵冲击步兵队伍,夏琛当初送他那把百变武器,被他变为一桿长.枪,枪尖所指,无所匹敌。 但这并不是长久之计,毕竟蛮族士兵实在太多,他们能够限制拖住人数的有限,待到混乱的蛮族士兵开始组织起有效的反击,傅眕和温束二话不说,齐齐召唤队伍撤退。 那个能颳风的异人是傅眕队伍里的,他和化沙异人相互配合拖延了一下,成功让傅家骑兵和昌武基地的人甩掉了蛮族大部队,而温束的队伍,早就跑得看不见人影了。 干掉追得太远跟大部队脱了节的十多个蛮族骑兵后,傅眕叫停了队伍。 经过此次合作,他们与昌武基地的人也算战友了,傅眕再次郑重道谢,昌武基地队伍领头人敞怀大笑,直说不用客气,此战他们打得着实痛快。 他们都是北地的原住民,曾经没少受过蛮族的欺凌,能压着蛮族把他们痛打一顿,一个个都开心兴奋的不得了。
第405页 那个能化沙的异人跟头领商量了几句,便兴沖沖地去问傅眕,能不能跟他们的队伍一起走。 他的异能单独用起来,杀伤力有限,比如这次,如果没有控风的异人配合,顶多只能坑杀十几二十的骑兵,但加上另一人,作用一下子大多了。 傅眕也很愿意带上他,这两个异人加起来,能力可不止一加一那么简单,不管是攻击的时候打控制还是撤退的时候拖延敌军脚步,都好用极了。 见他已经跟原本的队伍商量好,傅眕欣然接收一大战力。 昌武基地的人又问,刚才帮忙的是不是望乡城的队伍,得到确切的答覆后,留下话来,待到决战时请务必带上他们,便迅速撤退回基地。 傅眕回头看了眼远处扬起的烟尘,那是蛮族军队追击而来的方向,他勾了勾唇角,笑容冰冷。 「走!」 傅眕一声高喝,扬鞭打马,选了个方向带领队伍急行而去,抛下一地尸首分离的尸体。 他们不会给蛮族士兵收敛尸身,但是为了不让他们的尸体尸变,干脆砍下他们的头颅,以绝后患。 至于蛮族骑兵的战马,当然是被收缴为了战力品,靠着蛮族骑兵们的无私奉献,傅眕的骑兵队伍,每个人都有两匹战马,可替换着使用呢。 收缴的多余的战马、盔甲、皮甲、武器还有军粮,被他们送给了来帮忙的各个基地。 这些物资里,不知道多少原本是属于北通城的,他们抢回来,一点儿都不觉得亏心。 甚至在看见蛮族骑兵身上的大安朝制式盔甲时,傅眕心中的怒火愈加旺盛,等着吧,等大军到来,便是你们的死期! 第218章 北通城。 蛮族大首领正暴跳如雷地发着脾气, 他面前的地上趴着两个遍体鳞伤的奴僕, 这两个倒霉的傢伙, 送茶水食物进来的时候,正撞上大首领接到新的战报, 被怒火上头的大首领当作出气的工具, 狠抽了一通。 「废物, 一群废物!」 大首领一脚踹翻面前的案几, 茶水点心泼洒了一地,被叫过来的部落首领和大将们不敢言语,垂着头互相使眼色。 「两万蛮族勇士, 两万!竟然被不足两千人的骑兵给灭了,你们……你们简直是我蛮族之耻!」 大首领像是一头受伤的雄狮,发出愤怒的吼叫声, 他的牙齿咬得咯咯直响, 要是傅眕在他面前,他一定会将他活活咬死。 没人敢在这时候出头, 底下所有人都假装不存在,不想在大首领怒火正盛的时候顶上去。 然而单纯的摔打东西和鞭笞奴隶,显然无法让大首领发泄痛失两万兵力的愤怒, 他点了两个部落首领的名字, 恶声恶气地要他们将手下的战士交归大帐。 这两人都是被派出去追击傅家骑兵的领军将领所属的部落,本来以为是送上门的战功,谁曾想抢来的根本就是块毒饼,不但一下子损失了大量战士, 剩下的兵权还要被剥夺。 「大首领,大首领!」 其中一个部落首领立刻冲到大首领面前跪下,大声辩解道:「是那些卑劣的大安人在背后偷袭!」 另一个首领也跟着申诉:「对,那支夏旗队伍,我已经问出来了,是另一个大基地的标志,大首领,一定是傅氏请来的援兵!」 「另一个大基地?」大首领迅速抓住重点。 见扔锅有门儿,这个部落首领顿时长舒口气,小心翼翼将他打听出来的消息全说了出来。 之前蛮族龟缩在草原上,虽然有鹰这个能化鹰唤鹰的异人帮着探听消息,但因为鹰驭使其他鹰类的距离有限,从草原顶多只能够得上北地这块儿,帝京也只能勉强靠近,更别说位于中部的望乡城和更远的盐城、海源城了。 北通城破后,蛮族在城内肆意残杀原本的倖存者,大部分倖存者哪怕畏惧死亡,也不会向蛮族人乞怜。 但数万人里,总有那么些软骨头,为了活下来,他们不惜转投向蛮族。 这些人有的被杀了,有的却被留了下来,被蛮族用来戏耍取乐,同时也从他们口中,知道了一些消息。 比如五大基地,北地一些跟北通城交好的基地,甚至那两座矿,他们只知道北通城有矿,具体位置在哪儿,是不晓得的,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将这些消息曝出来换取自身更好的待遇。 蛮族大首领本没有将北通城的残民放在眼中,当初攻打北通城的时候,他下的命令是屠城。 手底下的部落首领留下一些俘虏,他并不会当回事,也没有想要关注的想法,身为整个蛮族最高领袖,他极度自傲,尤其是在打下北通城,完成了父辈也无法达成的成就后,已经达到了目空一切的地步。 而那些部落首领,在得知两座矿山的存在后,更加刻意的隐瞒了北通城奴隶的消息,想从中谋取一些利益。 但是现在不说已经不行了,如果手下的战士全部被大首领调走,那他们两个部,就彻底败落了,女人孩子很快会成为其他部族的战利品被抢夺一空,别说首领之位,他们连命都保不住。 不过他们还是藏了个心眼,只说瞭望乡城等几个大基地的情况,依旧藏下了矿山的事儿没说。 大首领沉吟片刻,转向一直待在他身旁悄无声息的鹰:「你看见过那支队伍吗?」 鹰从头听到尾,自然知道他说的是哪只队伍,她点了点头,说:「见过,战斗力很强,队伍中有很强大的神射手,无法靠近。」
第406页 大首领脸上郁色更深,底下的部落首领有的多少了解过一些大安朝其他地方的情况,有的根本就跟大首领一样,始终盯着的是曾经的一国之都帝京。 这是所有蛮族人的心病,在他们看来,帝京是大安朝最大最繁华象徵意义最高的城市,只要占据了帝京,其他的都无所畏惧。 谁也不知道这个莫名其妙,甚至听都没听过的望乡城是哪来的。 至于夏琛他们担心的,这些人会因为派出去追击傅氏铁骑的队伍被消灭,仓皇之下逃窜回草原,实际上根本没有任何一个蛮族人会这么想。 这是因为他们未曾去过草原,接连的寒冬烈日,草原上的环境实在太恶劣了。 北通城还能种点儿屁果,草原上连草都快长不起来了,最缺粮食的时候,蛮族人连草根都挖出来吃了。 居住环境更是别提了,帐篷哪有屋子暖和,更何况他们引火取暖的燃料也不足,很多蛮人都是在漫长的冬季被冻死的。 等他们占领北通城之后,立刻就把这个建设完备的城市当成了囊中之物,城里的房屋,都已经分给了蛮族人居住。 让他们退回草原,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大首领,咱们现在该怎么办?」一个忠于大首领的将领主动道:「我愿带兵,替大首领杀了傅氏的骑兵!」 「不。」大首领举手制止,他冷笑道:「不就是一支骑兵吗?我便是不管他们,他们又能如何?」 是他想岔了,他们已经不是深居草原,抢掠一番就撤的时候了,他们现在有了自己的城池,只要他们守着这座城,那区区一千多的骑兵,难道敢来攻城不成? 他可还记得,当初他们蛮族为了攻打傅氏父子守卫的城池,发出了多大的代价。 其他人顿时也回过神来,纷纷恭维道:「首领英名!」 以前都是他们辛辛苦苦攻城,现在终于轮到他们守城了! 他们还有数万蛮族战士,而攻城,可自来要比守城困难,需要更多的军力。 找到了应对的方法,大首领的怒火总算平息了一些,但是一想到那支始终没能消灭的傅氏骑兵,他心底依旧压抑着丝丝郁气。 不过没关系,总有一日,他们会像攻破北通城一样,将帝京也攻打下来! 彻底放弃追击后,蛮族干脆紧闭城门,愉快地在城中吃吃喝喝享乐起来,北通城别的不多,屁果库存还算挺充足的,这些蛮族人草根啃多了,吃点儿屁果就当成好东西,放屁啥的,本来蛮族人体味儿就重,他们也就更加不在意了。 大首领倒是下了命令,让他们修葺被破坏的城墙城门,但是蛮族以前根本没有城池,他们都住帐篷,没人会修,被派去的蛮族人,都磨磨蹭蹭磨洋工,混吃混喝不当回事。 这样又过了半个多月,只出不进,城里的物资被消耗了一大截,首领将鹰派出去,并没有看见傅家的队伍,他们便以为,傅眕已经带人回帝京了。 「干活儿了!把那些胆敢偷袭我们的大安人都抓起来,抢走他们的粮食和女人!」 这就是蛮族的习性,他们打算去攻打那些中小基地,掠夺女人粮食,杀死男人和孩子。 说到打谷草这种活动,蛮族人可太熟悉了,每年缺粮的时候,他们都会来大安朝边境来这么一遭。 因为抢到的女人和粮草都是战利品,各个部落首领都十分积极,不需要大首领安排,他们自己就抢着出兵。 每个部族都安排了队伍出去,少的一千多人,多的数千人,其实攻打那些小基地用不了这么多人,不过是担心万一不小心撞见傅氏的队伍罢了。 这些队伍都各自挑好了目标,鹰早早的将那些中小基地的情报送了回去,一些比较富庶的基地,甚至引来好几支队伍的抢夺。 大首领和部落首领们毫不担忧地在城里等着战士们凯旋,十来只队伍,就算有倒霉的出了事儿,总不至于一支都回不来,所以他们一点儿都不担心。 一天、两天、三天…… 所有的队伍都毫无消息,大首领顿觉不妙,立刻下令让鹰前去探查。 只过了半日,手下人仓皇撞进屋子,跌倒在大首领面前:「大、大首领,打……打来了……」 大首领一把将他揪起:「你说什么,说清楚,谁打来了?」 「傅、傅……」 「滚!」大首领一脚将这连话都说不清的废物踹倒,健步往外走,很快从其他人那里得知具体情况。 「大军围城?!」 大首领觉得不敢相信,帝京大概情况,他已经派鹰去探查过了,哪来他们说得那么多人,难道帝京还能倾全城之力来攻打他们?他们的基地不要了? 就这么一会儿,从得到消息到骑马赶到城墙处,不到半刻钟,守城的蛮族士兵已经死伤惨重。 一眼看去乌泱泱看不到尽头的人头,让蛮族大首领终于清醒地认识到,他们的敌人,好像真的比他想像的多。 「怎、怎么会这么多人……」听到消息赶来的其他部落首领,额头的汗已经冒出来了。 「鹰呢?!」大首领虎着脸环视一圈,急怒吼道。 鹰被他派出去探听消息,这么多敌人,竟然没有回来给他汇报! 「大首领,你看!」旁边的一个部落首领突然指着天上说。
第407页 大首领循声抬头,却见天空中有一道翱翔着的飒爽身影,巨大的白色羽翼展开,阳光下仿佛一对光翼。 「那不是鹰……」大首领脸色漆黑,天空是鹰的领地,现在多了一个不明异人,那鹰呢? 第219章 蛮族大首领没有太多时间关注下落不明的异人下属, 城外的大军中, 突然被推出几辆投石车。 这是大安人的攻城器械,可以投掷巨大的石块, 砸进敌军中, 将人砸死砸伤。 大首领迅速下令道:「散开, 注意躲避!」 投石车杀伤力是还不错, 如果用来打人的话, 可惜精度难以掌握,曾经他们蛮族也缴获过几辆,用着不顺手,便扔去一旁了。 听见首领命令的蛮族士兵立刻四散开来, 不知为何,攻城的大安人竟然也攻势一缓, 靠近城墙的战士, 纷纷往后撤。 蛮族大首领顿觉摸不着头脑,难不成这些大安人并不是一伙儿的?他们是怕被误伤? 还没等他想个明白, 投石车已经启动, 抛掷出几块并不大的黑黢黢的「圆石头」。 大首领心中更是奇怪, 这石头这般小,能砸得中…… 巨大的轰响声,伴随着城墙垮塌的声音接连响起,脚下一阵震动,大首领靠着出色的平衡能力稳住身体,一双牛眼瞪得圆鼓鼓的, 满眼的不敢置信—— 他的城墙,垮了?! 就那么几颗不算大的黑石头,直接炸掉了一半还多的城墙,上面站着的蛮族士兵都摔了下去,有的被埋在城墙砖下,可能已经砸死了。 战场上发呆最要不得,就这么愣了一会儿,第二轮投石车已经开始投掷了,大首领躲之不及,合身扑向拐角处,抱头护住脑袋。 下一秒,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响起——当然,大首领是不知道这是爆炸声的,他只觉得像是雷声炸在了耳边,险些把耳朵震聋了。 不光大首领不知道这是夏琛派人投掷的轰天雷炸了,其他蛮族士兵也不知道,这声音太像落雷了,不怕人类而恐惧天罚的蛮族士兵顿时慌成一片,拥挤着推搡着,甚至有人直接跪下开始祈祷。 轰天雷依旧无情落下,不管是逃跑的还是跪地求饶的蛮族士兵,通通被轰上了天。 掀起的碎石块砸落在大首领的身上,城墙垮塌,他摔了下去。 随即听见有人从他身旁爬起,叫喊着让人保护他,边喊边往城里跑,听声音是某个刚才跟在他身旁的部落首领。 常年养成的做战经验让大首领没有急着跑出来,他趴伏着没动,心里默念了几个数,还没数到十,又是接连的爆炸声。 不知道过了多久,耳边轰隆声不停,大首领觉得耳朵嗡嗡直响,不知道是是不是他的耳朵出了问题,后来除了爆炸声,他完全听不见其他声音。 没有他蛮族勇士的战斗声,连说话声逃跑声都没有,只有突然响起的震天的喊杀声,但那是大安人的声音。 大首领更加不敢动了,他被埋在碎砖石下,透过缝隙,看见大队的人马从他面前身旁,甚至是踩着他跑过,他一动不动,假装自己跟旁边被炸成几截的部落首领一样,已经死得透透的了。 他装得非常认真,可是倒霉的是,一只脚正好踩在他头上,一脚把他的脑袋踩了下去,磕在下面的碎砖头上。 他顿觉鼻子一痛,鼻骨好像歪了,鼻血横流。 即便如此,他依旧一动不敢动,装死地等所有大安人全部冲进城去,他才有机会逃跑。 一直等到鼻子被踩断了,背上被踩了不知道多少脚,肋骨好像也断了两根,耳边的马蹄声脚步声才越来越少,离他越来越远。 大首领悄悄松了口气,刚想找机会爬起来逃跑,却听见有大安人的说话声,他吓得一个激灵,又老老实实趴了回去。 他听不懂大安人的话,趴在坍塌碎砖下也只能看见眼前的一小块儿地面,自然也就不知道,现在北通城外还留着近万的兵马,将北通城层层围住,势要将所有蛮族人围杀在此。 而此处留守的将领,恰好是曾经傅将军从边关带回的守将之一,他熟谙战场套路,眼看着同伴们冲进城中斩杀敌人,心痒难耐,干脆点了两队士兵,让他们看看有没有没死的漏网之鱼。 这两队士兵便在城墙废墟中翻找起来,看见蛮族人的尸体,只要脑袋还在,不管手脚是不是炸飞了,立刻补上一刀,还真发现了好几个跟大首领一样装死的人。 一路搜查到大首领这里,眼看着逃不过去了,大首领悄悄拔出随身携带的短匕,眼神阴狠,在一个士兵翻找过来的时候,突然冲出去,从上往下,匕尖上撩,朝着他喉咙捅去。 这一刀若是捅实了,这个小战士必死无疑,可大约今日真是大首领的必亡日,散落了一地碎砖石的地面凹凸不平,大首领飞身而起时,恰好踩中了一块石头,脚下不稳,匕首偏了两分。 而小战士身旁的战友,用尽全力撞了他一下。 但是大首领这拼死一击,力道十足,哪怕没捅中脖子,也从胸口拉到肩膀,扯出一条巨大的伤口。 立刻有人冲过来扶住伤者,也有战士举着刀剑朝大首领砍来,蛮族好战,能当上大首领的人,武力值便是在整个族群中,也属于高端水平。 他以一敌众,临死前倒是战出了作为一族首领的风采,可惜到这时,不过是垂死挣扎罢了。
第408页 双拳难敌四手,蛮族大首领再骁勇善战,也抗不过一群配合默契的战士,在连伤几人后,他被砍翻在地。 一个士兵举刀要朝着他脖子砍去,却被领兵的将领喊住:「等等。」 战士们一脸不解,将领上下打量了一番满脸是血,鼻歪眼青狼狈不已的大首领,冷笑道:「这可是条大鱼,最起码是部落首领往上的级别,就这样杀了,便宜他了。」 他以前就是边关的守将,见多了蛮族人,哪怕不认识大首领,却认得他身上的衣服配饰,这样的一身,可不是普通蛮族人能穿得起的。 于是大首领立刻被捆了个结结实实,为了防止他咬舌自尽,战士们不知道从哪摸出来一块臭熏熏的布把他的嘴塞了起来。 这边活捉了敌方头领,城里却还打得热火朝天。 不得不说,夏琛给出的那十多颗轰天雷效果实在太好了,不但把城墙给轰塌了,省了攻城的力气,还把蛮族战士的军心给打散了。 此次大战傅眕傅瞻兄弟都来了,帝京有傅将军坐镇,也算无后顾之忧。 这两兄弟都是善战之将,见机行事,立刻安排了一些会说蛮族话的士兵,大喊着「天谴、天罚」之类的话,吓得蛮族士兵更加畏惧,根本无法组织起有效的抵抗。 更倒霉的是,当时很多部落首领和大将,都跟着大首领一起上了城墙,然后被炸死在了城墙上。 缺少了有效的领导,蛮族士兵变成了一盘散沙,联军们从城门大量涌入,看见蛮族人便杀。 蛮族人倒也彪悍,害怕是害怕,被打到头上,还是会拔刀反击。 他们天生体壮善战,尤擅骑射,可惜这城里根本没有给他们骑兵施展的余地,倒是围攻而来的联军,互相配合,以多打一,战果斐然。 蛮族大军本有十万出头,然而先是轻敌,分兵后被几个基地坑掉一万多,后来派去追击傅眕队伍的两万兵马,被傅眕联合温束还有其他北地的基地,在拖延时间的过程中慢慢消耗掉了。 之前以为傅氏骑兵已经离开,派出去到各个基地打谷草的一万多兵马,直接被联军给杀了个片甲不留。 也就是说大战还未开始,蛮族已经少了近一半的兵力,现在城中只剩不到六万的战士。 而联军这边,几大基地加上各个基地送过来的人手,足有近八万人。 虽说是以多打少,但蛮族据城而守,且战士多英勇善战,联军方并不具优势。 偏偏他们那边有个天选之子夏城主,开局炮轰,城墙上的守军死伤殆尽,别说城门了,城墙都垮了。 也是因为本来北通城的城墙就坏了,换瞭望乡城,这些轰天雷下去,城墙不一定扛得住,但绝对不会塌成这样。 没了地利,因为首领死的死抓的抓,人和也没了,联军们气势如虹,追在蛮族士兵身后杀。 这中间也有一些极亮眼的人物,比如傅氏兄弟的战阵,他们手下的队伍尤其擅长配合,冲击围剿分割,只要被盯上,很快就会被鲸吞蚕食,少掉一大片人。 还有各个基地派出来的异人,那对风沙组合不敢随意刮龙捲风,怕误伤友军,干脆只在刚刚遭遇蛮族队伍的时候用,先煳眼睛,然后旁边的士兵趁机就冲上去一通勐砍。 还有用毒的异人,一挥手倒下去一大片,不过这位的异能大约不能持久,放到一波后就被战友们护着到后方调养去了。 打得最畅快的要数望乡城的队伍了,尤其是夏琛身边的护卫队。 所有望乡城的队伍,每个大队都配有夏琛分发的昏睡包。 这是研究所根据夏琛提供的催眠花开发出的新型战略物资,效果不如睡眠花强势,使用方法也不同。 它像一个沙包一样,投掷在人群中,以投掷中心为圆心,向周围散发使人头脑昏沉想睡觉的气味。 这种昏睡包不像催眠花一样能让敌人直接倒地,但是头脑昏沉反应变慢已经是非常强力的debuff了,尤其是在战场上,晃一下神就是死。 而且昏睡包也不像催眠花需要专门提前服用花瓣,薄荷之类提神醒脑的东西提前在鼻下抹一点儿,便能让望乡城自己的士兵们轻松防备不小心中招。 第220章 先扔昏睡包, 把敌人搞迷煳, 然后再冲上去打,就像打游戏的时候欺负网速跟不上掉线的敌人一样痛快。 这还不算,敌方挂着减速晕眩, 望乡城这边,每个大队还配着书生道士。 书生们高念诗词文章给战友们增加士气, 以文气增强他们的战斗力, 道士们符咒狂甩,烈火符寒冰符五雷符换着来, 敌军一会儿被烧一会儿被冻还有的直接被电成爆炸头。 这还算好的,最起码蛮族战士还有机会跟敌人过上两招,夏琛那边,简直快成了真空地带。 温束说到做到,他把总指挥权扔给了傅氏兄弟,自己带了一队精英守在夏琛身边。 夏琛实在是憋得狠了, 魔法书在面前哗啦啦直翻,卡牌不断飞出,他周围的战士, 不管是不是望乡城的,先通通给种上一个大蘑菇,让战士们力气大增。 雪绒花已经不止是只能在地面铺一层薄冰了, 几张最高级进化卡一起扔出去,直接把一群蛮族士兵脚给冻在地上,无法移动, 立刻成了活靶子。 除了雪绒花,还有缠藤,被他控制着捆绑骚扰蛮族战士,搞得这群彪形大汉烦不胜烦,暴躁得恨不得冲过来砍死他。
第409页 砍是砍不到他的,温束把自己的如意棒——夏琛取的名字,说是能随心意变成想要的武器,所以叫如意,他一边取名一边笑,温束也不知道他在笑什么,但见他开心,便由着他了。 他把如意棒变成一桿长.枪,枪尖笼罩的范围内,没有一个蛮人可以踏足。 蛮人便是再善战,一身**凡胎,哪比得上殭尸的铜皮铁骨。 温束连殭尸都能一枪捅个对穿,更别说几个蛮族战士,根本没人是他的一合之敌。 他将夏琛护得严严实实,凡是敢靠近的通通一枪了结,夏琛毫无顾忌地甩着卡牌,两人配合得默契无间,杀伤力惊人。 因为卡牌特效,夏琛出手就显得举重若轻仙气十足,又好看又神异。 而他不远处的杨繁,就跟他是完全相反的画风了。 杨繁的异能,类别上讲可以说是精神力,也可以说是念力,跟萱娘的异能是一个种类,只是侧重方向不同,功能也不一样。 萱娘的异能是侦查辅助向,杨繁是能纵物,用自己的精神力操纵人或物品。 他的异能往辅助方向开发也可以,使用方法要比萱娘更多样化,但这显然不是他的意愿,他想要的是变强,能给他哥哥报仇。 光靠他爆发之初那样,把人浮空,实在没办法造成太大伤害,就跟那个没站稳的大夫一样,顶多崴下脚。 后来夏琛根据自己以往看的各种电视电影,给他出了个主意,弄了一堆刀片让他操纵。 果然有用。 只是这种方法,对人精神要求极高,起初杨繁控制力不够,只能从一个刀片开始,后来跟着井生锻鍊了一段时间,学习使用自己异能的同时,加强对控制力的锻鍊。 他勤奋又有天赋,很快取得了不斐的成绩,从一片刀片慢慢增加,现在已经能一次操纵五六片。 夏琛还特意拿了一些兵器果,加上盐城送来的特种合金,让兵工厂给他打造了一些专属的武器,形制上有点儿像迴旋镖,成人掌心大,轻薄锋利。 因为个头小,打了十多把迴旋镖也没用到一把正常刀剑那么多的材料。 这种武器一般人用危险且不方便,又短又小,不方便拿捏,近战吃亏,扔出去的话,怎么回收是个问题。 可是对于杨繁来说,这武器就再合适不过了。 体积小重量轻,对于他的精神力来说负担小,限制他能操纵的迴旋镖数量的不是他异能不足,而是控制力不够,每多一个迴旋镖就得多分一份精神,这对杨繁来说也是一个考验。 对于心怀仇恨的少年来说,报仇是他促使他变强的巨大动力,尤其是在来北地的路上,杨繁几乎除了每天短暂的睡眠时间,连吃饭都不忘操纵着他的迴旋镖。 有时候练得狠了,精神力消耗殆尽,别的异能者比如南哥儿,用光了异能顶多身体酸软无力,他就头疼。 一张小脸儿疼得卡白卡白,咬牙忍着,忍过了疼劲儿继续练,他哥的仇还没报,他不能停。 付出是有回报的,高强度锻鍊换来的是可操纵的迴旋镖数量增加到九枚,夏琛见过杨繁训练,一串迴旋镖绕着少年来迴旋转飞舞,速度迅疾无比,飞射出去时宛如一道银光。 而此时,这一道道银光仿佛死神的镰刀,银光闪过,正作战的蛮族士兵只觉得喉间一凉,甚至连痛感都没多少,喉管已经被切开,大股大股的鲜血伸着被割开一条大口子的喉咙里流出来,没一会儿人就不行了。 九枚迴旋镖在蛮族战士里来回穿梭,肆意收割着蛮族战士的生命,而刀光的主人,一脸冷漠的站在远处,眼神里不见喜悦亦不见恐惧,只有深深的悲痛。 他杀再多的蛮人,他哥也回不来了。 这场战斗,除了杨繁,还有许许多多的北通城残民参加。 有跟杨繁一样商队里的成员,所有的护卫人员都跟着夏琛的大军一起开拔,有当初被傅眕温束还有其他基地人救下的逃民。 他们的当初仓皇逃出,被追杀被欺凌,如今回到自己的城池自己的家,举起刀剑,刺进入侵者的胸膛。 细娘在北通城上空盘旋着,居高临下,她看见被打蒙的蛮族人往一起聚集试图突围,便低飞过去,往人堆里扔一颗轰天雷。 几次下来,蛮族人终于发现了,但凡他们聚集在一起的人数多了,便会被炸飞,反而是跟大安人作战的地方安全一些。 可是那些手段繁多的大安人,他们根本打不过,聚在一起是死,单独冲杀也是死,一下子就没了活路了。 倒是有小队人马趁机出逃,不想城外竟已经被层层包围,他们冲出去,正好一头撞上等的心焦的围城士兵。 大傢伙儿听着里头战友们打得热火朝天,正手痒心痒,这些想跑的蛮人,被一哄而上,争抢一般地瞬间撂倒。 打到最后,蛮族战士发现身边战友越打越少,敌人越打越多,孤军奋战最消磨斗志,胆气一消,手上的动作就慢了,反而死得更快了。 尤其是当他们发现,自己好不容易砍伤了敌人,受伤的人瞬间被战友掩护着撤退,从随身带的荷包里或者怀里掏出点儿什么药粉,往伤口上一撒,血不流了! 他们呢?什么都没有,受了伤顶着,别说药了,连撤退休息都不可能。 更惨的是,没药就算了,他们的武器还拼不过人家,两刀对砍,明明是他们蛮族勇士力气更大,偏偏武器不给力,直接被敌人的刀给崩断了。
第410页 蛮族战士越打越没劲儿,联军们却越战越勇,受了伤的撒点儿药,完了继续往前沖。 那些异人本来杀伤力就大,夏琛还给他们提供瞭望乡城特产的蓝药,算是此次围剿望乡城贡献的物资之一。 蓝药名字不起眼,但是好用啊,异能耗尽磕一瓶,不说异能补满,补个大半儿是有的,异人们立刻又风风火火的冲上去再狂甩一波异能,收割机一样打下去一大片。 其实夏琛还觉得挺奇怪的,按照比例来讲,蛮族怎么也不止那一个异人,就算他们的异人比较少,也不至于只有一个啊。 所以攻城之前,他还特意叮嘱过,一旦发现有搞不定的杀伤力极高的异人,立刻撤退去喊能对付的人,比如傅瞻温束等等。 普通人对上异人有多吃亏大家都知道,既然如此,当然不能拿普通士兵的命去填,他们这边高端战力可一点儿不缺,没带怕的。 可是一直打到蛮族消极抵抗差点儿跪地求饶,都没见到一个多出来的异人。 夏琛是不知道,蛮族当然不止鹰一个异人,他们异能超强的异人还挺不少。 可是蛮族跟大安人不一样,他们对武力极度崇拜,奉行强者为尊——当然,大安人也是强者为尊,不过不光看武力值,头脑才学能力出身都能影响其地位。 蛮族只看武力,打的赢的就上位,输者臣服。 蛮族大首领好不容易死了伯父全家老小,又靠着王族里面顶尖的身手当上了大首领,还没来得及建功立业创造辉煌盛世,末日来了。 手底下出现好些特别厉害能打的异人,偏偏大首领是个普通人,幸好那会儿秩序还没彻底混乱,他手下还有忠于他的勇士,刚刚觉醒的异人们也没有直接挑衅大首领的勇气。 于是他干脆找了个由头,让这些异人互相比斗,胜者晋升高位,给封赏给地位,激得这些没什么头脑的异人拼死厮杀,最后就直接互相拼死了。 也有一些小部落的异人来晚了没赶上这送死的机会,可是后来局势越来越混乱,大首领地位不稳,干脆把这些人也坑死了。 蛮族人大部分不读书不识字,大首领作为难得的一个有头脑的人,成功坑死了会动摇他地位的异人们,坐稳了王位。 只留了一个没什么战斗力只能搞搞侦查的鹰,这还因为鹰是个女人,蛮族女人地位低下,是绝无可能成为首领的。 夏琛是怎么也想不到,此战如此顺利,还得归功一部分于已经成为俘虏的大首领。 这位做好事不留名,自行清理掉了本来应该最难打的异人,让联军们欺凌弱小一般,将号称善战之族的蛮族人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第221章 夕阳如血, 薄红的余晖洒在残破的城池上, 将刚刚经歷过一场大战的城市笼上一层血红的光晕。 夏琛骑在马上,脸色有些苍白,鼻间是挥之不散的血腥气,昭示着这一战有多激烈。 身旁有战士在收拾战场,北通城原就是北地的守城, 城墙虽建得高, 城里头的设施却很一般, 街道也不像望乡城一样铺了青砖或者石板,就是普普通通夯实的土路。 路面被血水浸泡了一整天,又被来回踩踏, 已经煳成一团,厚底的靴子踩在上面,带出轻微的吧唧声,混杂着血水的泥水向四周溅射。 温束看出夏琛的不适, 驱马向他靠近, 想伸手探一探他额头, 突觉自己手上不知何时也溅了几滴血。 他背过手, 拿出一个水带, 倒出清水洗手,边洗边说:「是不是受不了血腥气?那边的房子已经清理过一遍了, 先去歇歇?」 夏琛摇摇头,他其实没那么娇气,战争也经歷过几回, 只是没一次见着这么多死人,稍微有点儿不适应罢了。 他见温束一只手洗手别得慌,干脆把水带拿过来,侧着身子,慢慢倒水给他洗手。 旁边有一队认识他的战士经过,嬉皮笑脸的向他讨水喝,夏琛顺手把只用了一点儿的水带扔过去。 那战士接过,大声道了声谢,仰着脖子勐灌了几口,然后递给战友,一人喝两口再传给下一人,没一会儿那水带就不见踪影了。 夏琛也没在意,本就是消耗品,他干脆从自己空间里掏出一些水和即食口粮,分给连续战斗七八个小时的战士们。 他此行虽然没带孟明峻和易杉,但带了一个叫冯良才的,是后勤部门的主管,一个三十来岁的普通人,加入望乡城的时间也很晚,却能后来居上成为行政厅高层之一,得到这个油水丰厚的职位,可见这个人的本事。 除了冯良才这个文员,守卫军团里他还带了易杉的契兄巫奇,这是个天生的战士,现在已经是守卫军团的副团长之一。 这一文一武两位,都极为能干,夏琛刚散完一轮水,冯良才已经安排人送来了吃的喝的,让战士们轮着先吃点儿喝点儿垫一垫。 夏琛在战场上没转悠多大一会儿,就有人来喊,说其他几个主事人找他有事。 夏琛和温束打马赶去,其实也不是其他人找他,而是仗打完了,几个领头人约着碰个头交流一下情况。 此战傅氏兄弟为总指挥,他们本来就是这一行里的顶尖人物,唯一能跟他们争上一争的温束,只顾做夏琛的私人护卫,连着手下的兵一起扔给他们了,其他大基地小基地更没有争夺的资格,乖乖交出指挥权。
第411页 傅瞻因为有异能,冲杀在前,前锋军还能看着点儿,大军全交给他二哥了。 傅眕总领全局,从打完一直忙到现在,终于有时间坐下跟其他领头人说一说战后情况。 此役歼灭蛮人战士六万余人,有几百蛮人冲破围军逃了出去,但被细娘盯住了,傅瞻领了两千骑兵跟了上去,定能将这支残兵消灭殆尽。 联军伤亡较之蛮人不算太多,但也战死近万,重伤轻伤不计其数。 对此,夏琛主动提出,望乡城可负担一部分伤药,另外各个基地若要购买再生胶,皆可半价而售,唯一的要求便是,这些再生胶必须用在因此战而残的战士身上。 其他几个基地来的都不是城主,跟夏琛说话的时候天然矮一头,但是这种事他们也是能做主的,而且是自己占便宜的事儿,他们当然不会不同意,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报完战损,傅眕又提了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除了那些直接被杀死的蛮族战士,他们还抓获了很多蛮族女人和孩子,加起来也有近万人。 有的女人和孩子在抓捕过程中反抗激烈,被受到「凡有反抗就地格杀」命令的战士们直接杀了。 便是如此,还剩下好几千人,蛮族少年十岁出头就能骑马射箭,十三四岁就能成为正式的战士,这剩下的孩子,年龄都很小。 至于那些女人,大约是因为末日里女人死的太多,蛮族聚在一起后,所有的女人也都被收拢了。 除了那些被首领和部落首领们看上,单独带走的,其他女人都住在一起,洗衣做饭什么的都归她们,同时还是蛮族战士洩慾的对象。 这样的两类人,怎么说呢,蛮族屠村屠城干得多了,不知道杀了多少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孩童,并且从未感到愧疚后悔,甚至以此为谈资。 对待这样的族群,以血还血以牙还牙,杀掉他们的女人和孩子,甚至连报復都谈不上。 但是正因为傅眕夏琛还有联军的领导层以及战士们,都心存良知,反而会在下手时狠不下心,受到良心的谴责和折磨。 然而不杀他们,那就是给蛮族留下根,难道等这些孩子长大了,再来报復他们吗? 一谈起这种话题,杀说不出口,放了肯定不行,在座的都纠结不已。 傅眕早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按照他的意思,都杀了了事。 他的家族跟蛮族战斗了太多年,实在太了解这个种族兇残的特性,他们记仇且善于隐忍,一旦放过这群小崽子,过个十来年,又是一场灾祸。 不过毕竟是几个大基地一起出兵,这种事总不能自己直接做决定,所以才拿出来询问其他人的意见。 傅眕简单说了一下自己这方的意见,他没有说太多,以免给众人造成一种他想要报私仇,所以极力劝说其他人灭杀蛮族全族的印象。 夏琛记得临走前他爹的叮嘱,虽然心中还是不舒服,但也表态,站在傅眕这边。 盐城和海源基地,以及大大小小基地代表,有贊同有反对。 几千条人命,也不是说直接投个票就能决定,夏琛听他们争论了半天,出声打断他们:「我觉得,怎么处置这些俘虏,我们说了不算,应该交给北通城的倖存者们,大家觉得呢?」 众人皆沉默了一阵,最后都认同了夏琛的办法。 毕竟,北通城残民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原不原谅的,他们没资格替他们做决定。 北通城活下来的人不多,他们主要的领头人有两个,一个是疤三,一个是杨繁,这两个之前虽然不是北通城能说得上话的高层,但一个是很得大首领信任的下属,一个的哥哥是高层之一,其余人都很信服他们。 本来这次开会,也叫了他们的,可这两个都忙着没来。 于是大家决定之后把这些人交给他们处理,转而讨论起下一个话题。 傅眕说,除了这些蛮族的女人孩子,他们还抓到很多原北通城的倖存者,里面大多数是女人,蛮族没有杀死她们的原因不言而喻。 傅眕含煳略过了这些,在座的都是男人,不管是同情或者其他,再谈起这些话题总归不太好,他主要想说的也不是这个。 这些女人里,有一些人主动投奔了蛮族人,或是为了活命或是为了其他目的,总归有些难辨真心。 除了这些女人,还有一些明确投敌当了奸人的北通城倖存者,他们本来想混在联军战士里,结果被揭发了,全扣了下来。 这些肯定是要杀的,大家都没什么意见,想来疤三和杨繁也不至于会原谅一群背叛者。 最后又商量了物资置换的问题,都是各个基地间商讨的,花了一些时间,但没什么大矛盾需要公开讨论。 夏琛趁着其他人正聊着,拉着傅眕到一边问:「那些女人在哪?」 傅眕疑惑:「哪些女人?」 夏琛有些尴尬:「就北通城那些……」 不待傅眕发问,他主动道:「你也晓得,我这次带了医疗兵的,里面有女孩子,让她们去帮着看看。」 因为夏琛的一力支持,望乡城的女孩子也有了学习的机会,下一代里面,涌现了很多优秀的女孩儿。 当初早早筹备起来的医疗室,现在已经扩大了好几倍,除了城属的医疗院,还有专门培养的医疗兵。 医疗兵有男有女,起先也有看不起女孩子欺负女医疗兵的兵痞,皆遭到重罚,有个试图对女医疗兵不轨的,直接被判了死刑,夏琛亲自签的判书。
第412页 当时也有人对此不满觉得判罚太重的,夏琛二话不说全撵了出去,强压之下,哪怕再不老实的也得憋着,渐渐就没人敢打坏主意了。 仗打得多了,见到医疗兵们不顾脏污兢兢业业替他们治伤包扎伤口,渐渐也对医疗兵改观,好些战士动了心,主动追求起医疗兵来,还真凑成了几对儿。 话说回来,这次夏琛也是带了医疗兵过来的,那些女人糟了难,受了伤也没法治,好不容易把人救下来了,总不能再让人病死。 傅眕一听,顿觉他这个想法很好,就将地址告诉他。 夏琛记下来,打算自己直接去找医疗女兵们说一下情况,少转一道口也少些是非。 他急着办这件事,就喊温束一起先离开了。 两人刚出院子,一个士兵着急忙慌地跑过来,一见到夏琛,就急得不行道:「夏城主,杀人了!」 夏琛:「……」 「你说清楚,谁杀人了?杀谁了?」 士兵急道:「就那些俘虏,傅将军派我们看守俘虏,那些北通城的倖存者,冲过去杀了好多人,还有那个使飞刀的少年郎,他都快把那个啥首领给切片啦!」 第222章 傅眕夏琛他们开会讨论了好久的问题, 算是白讨论了,等夏琛他们赶到的时候, 那些俘虏已经被杀的没剩几个了。 动手的不光是那些参战的北通城残民, 还有同样沦为蛮人俘虏的北通城的那些女人们。 她们拖着满是伤痕的残破的身体,用能找到的一切工具,不管是石头、棍子,甚至是用自己的指甲牙齿, 疯了一般去对付那些被抓来的俘虏。 夏琛过去的时候,正看见一个蛮族女人要护着孩子,被疤三一脚踢开, 一个跛着脚满身鞭痕的女人杀死了那个孩子, 石头落下,女人放声大哭:「你们杀了我的孩子, 凭什么让我放过你的孩子!」 夏琛和听到消息赶来的傅眕等人皆默然无语,就连方才反对将俘虏全部杀掉的人,此时都说不出什么话来。 他们沉默地看着这场復仇行动,那些原本满怀怨恨的男人们,或许是在战争中已经发泄出了心中的恨,此时倒是能稍微平静一些。 他们不再主动出手,只护在那些发狂的女人们身旁,不让她们被反击的蛮人俘虏伤害到,看着她们通过杀死这些蛮人俘虏,渐渐从麻木中甦醒过来。 最后所有俘虏都被杀死了,满身血污的男人女人们, 跪坐在原地,任由血水浸透褴褛的衣衫,压抑的放肆的痛苦的悲伤的哭声响彻这片城市的上空。 夏琛心头憋闷不已,胸口胀疼得难受,那是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儿,斯人已逝,留下的人却沉浸在痛苦中久久难以走出。 原本末日里,大家都已经看淡了生死,习惯了离别,可是这种明明扛过了天灾,却没躲过**的死亡,才更叫人惋惜并难以接受。 夏琛别过头,不忍再看,稍微缓和了一会儿心里难受的情绪,叫来冯良才,让他给这些北通城的残民准备一些吃的用的。 他注意到,很多女人的衣服已经破得不成样子,有的只披了一件明显是从男人身上扒下来的衣服,可以说是衣不蔽体。 他让冯良才准备一些衣服送过去,要是没有合适的,就去医疗女兵那里问问,匀一些换洗的衣服出来。 说着他又想到叫医疗兵来给她们看伤的事儿,只是现在她们明显情绪过于激动,恐怕不会太好接近,便只找了女兵里管事的叮嘱了两句,让她们找合适的时间去帮着看看。 医疗女兵都是望乡城精心培养出来的优秀人才,虽然是女孩子,但也没少上战场,见过的伤和血比一般战士多多了。 但是看见这些女人,但看她们裸露在外的伤痕,就已经让人觉得心惊不已。 她们都是女人,更加同情怜惜这些糟了大难的可怜人,纷纷贡献出她们用得上的生活用品,衣服也挑好的给她们送去。 联军里除瞭望乡城有女兵和医疗兵,其他都是大男人,让他们去接触这些现在还很敏感的女人不太合适,夏琛干脆就把交流的任务交给女兵们了。 转回这头,跟女兵队长说完,夏琛想起那个来报信的小战士,似乎提起了杨繁。 可这会儿在这也没见着人,他把那个小战士叫来,问他具体情况。 小战士引他去隔壁院子,蛮族大首领因为身份特殊,是单独关押的。 夏琛还没走进去,就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气,温束虽然跟在他旁边,但个头比他高眼神比他好,老远看见情况不对,抬手就捂住了他的眼睛。 「怎么了?」夏琛没有急着去拨温束的手,子笺不让他看,肯定有他的道理。 温束抿了抿唇,院子里那人已经不成人形了,元宝看见准得害怕难受。 他眼神凌厉地瞪了带路的小战士一眼,看得人脖子一缩不敢说话。 「俘虏死了,杨繁不在这。」温束没有回答夏琛的问题,也没想给他描述院子里的场景,不然他蒙他眼睛干嘛。 这里血腥气太浓,哪怕看不见,夏琛也猜到不会是什么有意思的场景,他也没想找虐。 既然杨繁不在,他去别处找找就是了。 问了一下带路的小战士,年轻人不敢再把他随便带,低声嘟囔道:「我也不晓得,刚还在这……」片人呢。
第413页 夏琛让小战士先走了,又问了几个在这边巡逻的士兵,总算问出了杨繁的去向。 原来杨繁也不是平白无故来折磨蛮族大首领的,他从傅眕的队伍里找了个懂点儿蛮族语言的老兵,带着一起过来,逼问是哪些人把北通城的那盆喇叭花献给他的。 因为按照夏琛当时的描述,杀死他哥的直接兇手,就是那几个献花的人。 蛮族大首领也就是这会儿,才晓得自己当做奇珍留下赏玩的发光的花不一般,难怪他一直觉得那些大安人太过料事如神,原来根底在这里! 他如何悔恨就不用提了,连带着也怨恨起把花献给他的那几个蛮人。 恨是恨,但他更恨俘虏了他又灭了他族群的大安人,当然不愿意遂了杨繁的意,把那几个人的消息告诉他。 然后杨繁就直接给他上刑了,他没学过这个,干脆就拿自己最顺手的来,那些迴旋镖他正使得熘的不行,说割皮绝不切肉。 以前被兄长庇护得严严实实毫无忧虑的少年,一拿起武器,手段冷酷残忍得让来帮忙的老兵都有点儿承受不住,可这能怨谁呢?若大首领当初不带领族人掀起这场战争,也不会有现在失去血亲后心性大变的杨繁,他更不会在杨繁手里受这个罪。 最终那几人的信息还是逼问出来了,其实大首领自己都记不太清了,他作为一族首领,想讨好谄媚他的人可太多了。 不过杨繁的疼痛记忆法着实管用,大首领从脑海深处挖出一丝丝信息,因为没办法确定,他干脆把所有有可能的人都报了出来。 也是巧了,这些人里恰好有一个是部落首领之子,投降后被俘虏了还没死。 这个人可没大首领那么硬气,杨繁的九把刀还没转到一圈,就帮着这个瘫在地上瑟瑟发抖的蛮族官二代记忆起死在他手上的杨茂。 「不、不是我杀、杀的,是普力砍的那一刀,尸体、尸体我不知道,好像全都丢去城外餵殭尸了……」 他声音越说越小,显然知道这个回答不会让他有好下场,但是对着杨繁的刀片也不敢说谎,说到最后已经一边说一边哭求起来。 杨繁双目赤红,心脏像是小刀来回切割一样,光想一想兄长惨死,连尸身都被抛弃,他就心疼得喘不过气来。 夏琛找来的时候,他正靠在原本属于他和兄长的家的院墙上,眼神悲伤落不到实处。 温束跟杨繁不熟,夏琛让他先不要过来,自己走过去,站在他身旁,静静地没有说话。 杨繁手里攥着一个做工粗糙的小猴子木雕,他是属猴的,那是小时候哥哥雕来哄他玩儿的。 他的家早就被蛮人占了去,里面属于他和哥哥的东西也早已经面目全非,他在自己房间的床底找到这个小木雕,拿在手里就没撑住,差点儿疼得站不稳。 「我家没了,我哥哥没了。」杨繁像是在对夏琛说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夏琛没接话,就安静地听着。 杨繁吸了吸鼻子,说:「我得谢谢你,真的,都说大恩不言谢,哪能真就不说呢?我哥从来都不是这样教我的,我记得你的好,也得说出来让你知道,我肯定会报答你。我现在什么都没有,就我自己,你要是看得上,就带上我,随便让我做什么,我都能行……」 夏琛嘆了口气,摸了摸他头髮,这孩子成长得太快了,代价也太大了。 「别想这么多,你哥哥一定希望你能过得好,以后跟我回望乡城吧,你很优秀,能做的事也很多,不要妄自菲薄。」 感受到头顶温柔的触碰,杨繁眼眶一热,他想对夏琛笑一下,但是失败了。 他胡乱抹了把眼睛,有些哽咽:「你是个好城主。」 他有时候会忍不住想,如果他和哥哥当初是生活在望乡城,是不是就不会有这样的惨事了?他哥哥是不是就不会死了? 但也只是想想罢了,一切都已经回不去了。 「走吧,先回营地,事情还多着呢,你可别躲懒,得多帮帮忙。」 夏琛揽着杨繁的肩膀往外走,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轻松一些,他打算给杨繁多安排点儿事儿,也好让他分散一下心思。 温束在不远处等他,见着两人这个姿势走过来,很不满地把夏琛搭在杨繁肩膀上的手拿了下去,攥进自己掌心。 夏琛哭笑不得,略有些尴尬地看了不知所措的杨繁一眼,轻轻推了温束一下,嗔怪道:「安慰一下小朋友,这醋你都吃,醋缸吗?」 温束不以为杵反以为荣,瞥了杨繁一眼,淡定道:「怎么不吃?你是我契弟,牵着我便是了,他日后总会有喜欢的人关心他安慰他,你就别多事抢人家恋人的差事了。」 「说什么呢!」他看杨繁就是个没长大突然失去亲人的小孩儿罢了,夏琛没好气地捶了他一下,被牵着的那只手却没挣开。 被温束打了下岔,杨繁心里的郁气反而莫名地散了一些,他知道这两人关系,也没有觉得温束的话太过冒犯。 他偷偷看了眼两人牵着的手,心里隐约有点儿羡慕,羡慕这样亲密无间的感情。 三人并肩走在街道上,两人挨得很近,肩膀碰着肩膀,杨繁一个要稍微隔开一点儿,他最后回头看了眼自己住了好几年的家。 没有哥哥,那已经不是他的家了。 他攥紧了手里的小木雕,快步跟上走在前面的夏琛。
第414页 夏城主说,他可以跟他去望乡城。 哥哥说,让他不要回来。 他回来了,报完仇,就再也不回来了。 第223章 末世第五年, 北通城遭蛮族突袭破城,两月后,四大基地带领其他中小基地组成联军, 大破蛮族,歼敌十万, 报北通城屠城之仇。 然而亡人已逝, 北通城连续遭遇三场大战, 最后一次连城墙都被炸塌了,再想重建, 需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 可惜剩下的北通城残民实在不多,光靠他们完全撑不起这么大一个基地,而且很多女人小孩儿被救下后,收拢在帝京或者其他北地基地中,再赶过来,途中又多变数。 最后徵求过这些人意见后, 最终决定将这些北通城残民散入其他基地, 只要两方皆有意愿, 一个愿去一个愿留,这次便可直接跟着联军一起回基地。 仗打完了, 脑子转得快的难免想到那两座矿,现成的大馅儿饼,不肯一口亏得慌。 于是那些北通城残民一下子成了抢手货,尤其是像杨繁和疤三这样本身有点儿地位的,更是受到多方拉拢。 当然, 也不是所有人都有这个心思。 那些中小基地,尤其是北地以外地方来的,距离远势力小,自认啃不动这块儿大饼,便也没多积极掺和,就跟着前头的大佬一起混,能喝点儿汤喝点儿汤,喝不上也没啥。 几个大基地,盐城和海源城有点儿想法,但念头不是很强烈,他们实在是离得太远了,没有开发的能力,主要目的是讨点儿好处,对于两座矿的归属倒没太过热切。 其中最有想头的,莫过于帝京另几大势力了。 他们地理位置优越,几个基地中属帝京离得最近,那矿本就在北通城去往帝京的方向,稍一盘算,开发起来比起北通城当初也难不到哪去。 而且对比一下,其他三个大基地都是一家独大,大首领/城主说一不二,哪怕话语权没那么强,最起码名头上是老大。 就帝京不一样,分裂成好几个势力,虽然每个都不弱吧,但是谁也不服谁,到现在还是分裂状态,平时多有内斗。 傅家人还算稳得住,他们专心练兵专心扩展势力,外有望乡城这个忠实盟友,内有整个帝京战斗力最强的队伍,发展得稳定又快速。 另几个势力不甘居于将军府之下,可也没什么好办法好机会改变这种状态,打打不过,拼资源比不上望乡城的强力输出,眼瞅着将军府一天天势大,另几个势力首领快愁死了。 这回机会终于来了! 两座矿啊!有了这两座矿,不管是拿来打造兵器武装自己的军队,还是跟别的基地换资源,都是顶好的出路。 他们这次派兵这么积极,也不乏因为这两座矿的原因。 那些送去帝京的北通城残民,早就被问得一清二楚了,提起那两座矿,北通城的人都知道,可就是没问出来两座矿的具体位置。 这回仗打完了,他们又盯上一直没能接触到的疤三和杨繁等人,开出一大堆诱人的条件,指望着能哄得这些人投了他们,献上两座矿的位置。 不过他们真是想多了,这些人能跟来战场,抱着必死之心復仇,都是心志坚定不会被轻易诱惑的人,况且他们早就有了想去的地方。 傅眕救下的疤三那些人,大都愿意去帝京,投在将军府门下。 疤三本就对傅家人有好感,之后又被傅眕救了,这次大战也是傅眕做得总指挥。 总之,疤三是极佩服傅少将军,既然北通城重建不了,那他就带着兄弟投了傅眕。 他们这些人这段时间一直在傅眕手下效力,彼此间已经有了默契,自然就接收了,连带着他们的亲人,都接纳到将军府门下。 而杨繁还有商队那些人,是坚定地要去望乡城。 仇报完了,杨繁惦记着报恩呢,怎么可能去别的基地,而商队那些人,当初去望乡城就特别喜欢那里,现在要选一个地方,当然会选自己想去的。 除了他们这些逃出去的,那些被救下来的女人,除了少少的几个找到家人的跟家人一起走,其他人或许是因为跟女兵们接触比较多,听多了她们吹捧望乡城,又见她们这些女兵优秀又独立,心中十分欣羡佩服,俱都选择瞭望乡城。 这会儿可不是末日之初,女人体弱跑不快,生理期的血气还容易吸引殭尸,遭到众人嫌弃的时候了。 男女比例差距过大,是每个基地都面临的问题,有些小基地,因为女人实在太少了,已经出现了几个男人娶一个女人的情况。 望乡城虽然还不至于到这个地步,但光棍也不少,一下子多了一千多长得好看又年轻的女人,只有高兴的份儿。 当然,夏琛没有强制逼人家结婚的意思。 把人接回去,好好养一段时间,给她们安排一些工作先做着,望乡城底子厚待遇好,哪怕做最低级的体力劳动,得到的食物也够养活自己。 至于日后怎么打算,端看她们自己,惦念着亡人愿意守着的,就让人守着,被追求者打动了愿意结婚的,那就成婚,以后好好过日子。 反正末日这种情况,二婚三婚的多了去了,大都是死了前任。 这些女人愿意去望乡城,夏琛就高高兴兴地接收了,担心她们因为之前的事心有芥蒂,还特意叮嘱细娘和女兵队长,让她们平时多照顾着一些,等回去的时候,让这些女人跟她们一起走一起扎营。
第415页 走之前,那两座矿还是得解决一下的。 那两座矿本是属于北通城的,现在北通城没了,剩下的人也不好意思说什么不让人碰的话,各凭本事罢了。 那两座矿的位置,杨繁也知道,疤三告诉了傅眕,他就告诉夏琛。 巧的是,这两人都没有独吞的打算,且都打算找对方一起合作。 傅眕是因为身旁有另外几大势力虎视眈眈,自觉一家守不住两座矿,干脆拉望乡城入伙一起发财,宁愿找外援也不带一个基地的其他势力一起玩儿。 夏琛纯粹是嫌离得太远,那地方出了矿啥都没有,想建个分基地什么的都不成,单派矿工过去,世道又不太平容易出事,不如找离得更近的傅家合作开发。 两边本来关系就好,见面夏琛还得喊声二哥,私底下稍微透露了点儿口风,彼此心里就清楚了。 他们两个都是大气的,矿是打算占下了,但也没想着闷声吃大饼。 他们找作为代表的疤三和杨繁谈了谈,对两座矿日后的处理开发情况简单跟他们说了一下,也算是个了解。 另外,这次围剿蛮族,联军都是出了力的,战损每个基地都有,虽然已经把从蛮族那里缴获的战力品都分发了下去,但比起两座矿,也不算什么了。 于是商量了一番后,从疤三那里得知有一批已经入库的矿石还没搬回来,他们决定,干脆将这批矿石,按照出兵的比例和战损情况,分发给联军。 反正有这两座矿山在,矿石多的是,这两个矿都是富矿,开採年限还很久,把这一小批矿石拿出来,也算是替北通城的亡人感谢联军们的出兵了。 疤三和杨繁对于他们的这个决定,都非常满意,他们两个都头脑清醒不自以为是,不会觉得联军出兵是应该的。 说实话,围剿蛮族是众望所归,但最想报仇的肯定是北通城的倖存者们,疤三当初也没想过别人会免费替他们报仇,还想着拿矿做诱饵和报酬来着。 对于联军的其他人,他们心中都满怀感激,只是矿已经给出去了,他们也不好再做其他安排,傅眕和夏琛愿意把矿石分一些出去,他们便觉得更加妥帖了。 这两人商量好,就没其他人什么事儿了,盐城和海源基地因为出兵多,分到的矿石也多,那点儿小念想达成了,美滋滋地就当起了旁观者。 那些中小基地更是完全没想到还有自己的份儿,分到矿石之后,高兴得不行,对决策的傅眕和夏琛赞不绝口,对他们两家合作开矿一点儿意见都没有。 唯一有意见的那几家帝京的势力,转了一圈一个盟友都没找到,可他们捆一块儿也搞不过傅眕和夏琛联手啊。 要是他们先找到矿石还好说,他们连矿在哪都不知道,武力威胁更是不敢,本来就打不过傅家人,还添上一个温束。 因为之前那场帝京的殭尸潮,他们跟温束打过交道,对这个心狠手黑还武力值超强的原帝京世家子,现望乡城城主夫君记忆深刻,谁都不想重蹈温家父子的覆辙。 怎么办?怂着吧,反正怂得也不止这一会儿,早就习惯了,好歹他们也分了不少矿石呢,也不算白来。 这么一想,也没那么难过了。 所以说,长期处于被压迫地位的人,总要学会自我安慰自我排解。 这场大战算是圆满结束,分完了矿石,跟傅眕商量好开矿协议,之后便各回各家了。 也亏得几次殭尸潮,路上的殭尸少了许多,而且他们大部队一起走,大波殭尸有高阶殭尸带着根本不敢跟他们碰面,小波殭尸没什么智商的,直接就被大军推平了。 回到望乡城后,夏琛没急着让一心报恩的杨繁做什么工作,先送他去学校待了一段时间。 杨繁很聪明,加上他本来就是富家子,上过学堂,基础知识学得很快,过一遍就行了。 本来因为他的异人身份,大家都默认了他会朝着武学方向发展,以后跟他的小老师井生一样进守卫军团。 没想到的是,在学习过程中,老师发现他的文化课学得也很不错,他脑子灵活,处事机辩,或许是因为跟着他哥哥耳濡目染,大局观也不缺。 除了因为年纪轻,手段还有些稚嫩,其他各方面都比同龄人优秀很多。 之前因为被兄长保护得太好,还有点儿小傲气,但经歷这次变故,一下子成熟许多,有些轻浮的性子也沉淀下来了,俨然一个未来的青年才俊。 夏琛大喜过望,说实话,杨繁的异能确实很强,好好培养能成为一个特别厉害的战士,说不定以后还能成为军团长级别的大人物。 但是望乡城现在缺的不是高武力人才,缺的恰恰是行政人才,怎么说呢,谁让末日爆发的时候,那些靠脑子吃饭的人跑不过靠体力吃饭的人呢? 也不是说活下来的人都没脑子,只是有时候面对殭尸,脑子再好也不管用,本来古代这种教育制度培养能办实事的高级人才就不容易,大比例下,活下来的更少。 所以当杨繁表现出来两方面才能后,夏琛立刻问他有没有意嚮往文职方面发展。 杨繁自己无所谓,他其实更偏向当个战士,但是他看出夏琛希望他能进行政厅,于是顺着他的心意说自己想干文职,不想打打杀杀。 作者有话要说:  杨繁是当继承人培养的,所以戏份才这么多啊
第416页 第224章 末日第七年, 海源城传来消息,新的进化种殭尸出现,除了眼瞳为赤红色,形貌与常人无异。 自两年多前飞僵诞生至今,殭尸的进化之路好像触摸到一个顶层,只偶尔听说多了几只从同类中厮杀出来的飞僵, 再高一级的殭尸却从未听说过。 很多人都觉得, 飞僵已经是殭尸进化的终途,因为它们不但拥有强韧的体魄,智慧也不输人类。 就连外形, 都与刚变异时那副恐怖骇人的样子大不相同。 飞僵除了体态要比为人的时候高壮一些,皮肤青白, 犬齿外露, 其他地方几乎与人类无异。 这已经很让倖存者们恐惧了, 他们可以与长相恐怖如怪物, 嗜血无意识的殭尸作战,杀起来也毫不手软。 可是飞僵从外形上,跟人类已然很接近了, 尤其是它们还有智慧,能思考。 甚至在飞僵刚出现的那段时间,隐约有流言在底层民众间流传, 说殭尸这个进化方向,明明是在回归人类,或许他们再进化下去, 就变回自己了。 毕竟,所有的殭尸都是人类变成的啊! 当望乡城宣传部的舆情监督部门发现这种流言后,迅速上报,引起了夏琛等人的重视。 谁家里还没两个变成殭尸的亲人,就连夏琛,他二舅舅一家也是成了殭尸。 如果这种流言继续传播下去,会动摇民众们对待殭尸的态度,战士们也是从民众中选□□的,万一有一两个脑子不清醒的,觉得那些殭尸都是未来可能变回人的亲人同伴,狠不下心下手,到时死的可不止那一两个人。 好在还没等宣传部下场控制舆论,殭尸潮爆发,汹涌而来的殭尸瞬间扑灭了民众心中那点儿侥倖的小火苗,加上大战中出现的伤亡,变成殭尸的亲人还不一定能变回来,眼前亲人的安危才是最重要的。 之后夏琛被两只飞僵打伤,他对于望乡城来说多重要啊,谁这时候还敢惦记什么变成殭尸的亲人,要不是那只没跑掉的殭尸被温束直接掏了心,望乡城的百姓都能活活把它打死。 经歷了这一遭,大家也意识到,哪怕殭尸外貌跟人越来越接近,它们也不是人,变不回曾经的模样。 后来飞僵再没进化过,众人更是将这种想法扔到脑后,飞僵跟人类,还是挺好区别的。 谁曾想,安安稳稳过了两三年,殭尸再次进化了。 海源城发消息的通讯员声音都有些不稳,他实在是吓坏了,因为常年跟望乡城联络,和这边的通讯员关系不错,说完上层要求传递的消息后,硬是没忍住,絮絮叨叨跟这边的通讯员诉苦: 「你是不晓得啊,那个殭尸王长得跟人一样一样的,就眼睛有点儿红,他跟我们说是因为得了病没好,就成那样了,我们都信了,我还跟他说没事儿,红眼睛还挺好看的……」 能混成通讯员的基本都是高层亲信,海源城的通讯员好像是城主的什么亲戚,说话也少些顾忌。 这么重要的信息,汇报的时候,两边领导都在的,他当着海源城城主的面说这些,没遭到阻止,是因为海源城城主不介意他把详细情况告知。 这边没等通讯员接话,夏琛自个儿凑上去了,惊讶不已道:「你们还跟他接触了?」 海源城通讯员崩溃道:「他混进我们城主府了!跟我们共事了两个月!」 夏琛:「……」 这殭尸还挺有想法。 他一时间有点儿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海源城的城主府就相当于望乡城的行政厅,招人不一定有他们严苛,但肯定也不简单。 那殭尸不但混进去了,还在那里工作了两个月都没暴露,平时肯定没少跟人接触,说不定还跟人勾肩搭背去吃个饭什么的。 也难怪小通讯员要疯,想想自己跟个殭尸勾肩搭背聊天共事,回想起来就跟把头伸到老虎嘴里没啥区别,就看人家合不合嘴了。 夏琛又问了一些殭尸王——殭尸王是海源城的称唿,说是已经进化到这种程度了,不知道还能进化成啥样,这种级别大约就是殭尸王了。 他问了一些殭尸王的情况,得知殭尸王能正常与人类交流,嗜血,能少量摄取一些正常食物,也有可能吃完吐了。 武力值极高,有异能,可迷惑人心。 因为只有这一个个例,他们得到的消息也不一定十分准确。 海源城将此消息传递出来,是希望其他基地提高警惕,这只殭尸王在海源城没有表现出太强的攻击性,莫名其妙在海源城打了两个月工,又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自己暴了身份,吓晕一大片后冲出重围跑掉了。 夏琛让通讯员将新出现的殭尸王的消息整理完备后发送其他各个基地,顺手拿了一份整理好的资料带回自己办公室。 跟其他高层交涉完新殭尸王的情况后,夏琛独自坐在办公室里,看着纸上记载的信息: ——嗜血、赤瞳、力大、防御力强。 这些信息组合在一起,真是该死的眼熟呢。 夏琛揉了揉额角,将被他不小心揉皱的纸扔进系统空间。 那个小通讯员因为跟殭尸王共事过,吓得整个人都要不行了。 他说不定还睡了个殭尸王,这么一想,他胆子还挺大的。 当天晚上,夏琛和温束进行完不允许详细描写的活动后,温束摸了摸怀里人汗湿的脸颊,亲了亲他的唇角,弯着眼睛问:「今天怎么这么激动?」
第417页 毕竟是老夫老夫了,彼此之间太过习惯,这种事虽然没有厌烦,但也没有最初那种青涩和尝试新知识时的兴奋。 可是夏琛不知道怎么了,好像受了什么刺激,整个过程中一直反应都很大。 夏琛:「……」 夏琛:「你听说了吗?殭尸又进化了。」 这个消息还没有正式公告,但高层基本上都晓得了,温束应当也听到了风声。 果然,温束毫不意外地点了点头,他不但知道,还从那些信息里推测出是哪个不化骨了。 夏琛把空间里那张纸找出来,反手拍温束脸上:「看看。」 屋里的烛光并不怎么亮,但温束能夜视,一眼扫过去就将纸上并不多的信息看完了。 「你有什么要说的吗?」夏琛盯着他问。 温束表情不变,随手将那张暴露他身份的纸扔到一旁,挑眉道:「你不都猜到了吗?」 夏琛没想到,他一点儿辩解的话都没有,还这么坦然,好像他是殭尸的事儿,根本不值一提一样。 「你……你真的是殭尸王?」 温束点点头,直接承认了,甚至勾起唇角露出一个邪气满满的笑容,凑到夏琛耳边调笑道:「难怪今天这么激动,跟殭尸王……」 「你闭嘴!」夏琛面红耳赤地捂住他的嘴,坚决不肯让他把后面的话说完。 被捂住嘴,温束就只笑,边笑边亲吻夏琛的手心。 他心情很好,虽然一向自信,但身份问题就是个定时.炸.弹,哪怕他相信自家恋人不会因此离开他,但难免心忧,怕夏琛知道后会心怀芥蒂。 可是夏琛今晚的反应,几乎明确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两人相处还像以前一样和谐自然,甚至因为坦白了身份,更肆意坦然了。 被亲了记下,夏琛不好意思地挪开手,问:「你这是什么情况?」 人家殭尸王都是一级一级进化来的,子笺从末日起,基本上一直跟他在一起,也没见他被殭尸咬过,除了吸血,还有末日刚开始那会儿,偶尔会控制不住情绪眼睛变红,其他跟正常人无异,否则也藏不了这么多年。 身份都已经暴露了,而且温束也不想骗夏琛,同时也觉得,自己重来一回的事儿,没什么好隐瞒的,便轻描淡写地把自己的经歷大致讲了一遍。 夏琛瞠目结舌,他觉得自己穿越而来已经够离奇了,结果找了个男朋友还是重生的! 难怪了,当初他还以为子笺有预知方面的异能呢,有些消息来源他一直觉得奇怪,原来如此。 温束老老实实坦白完,忍不住抛出自己疑惑了很久的问题:「为什么我的上一世,没见过你呢?」 就算他上一世因为没去寺庙,错过了那朵绑定喇叭花的山茶,夏琛也不该是个寂寂无名的人物。 夏琛摸了摸鼻子,子笺都已经把重生这种事告诉他了,那他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 温束理解能力很强,当他告知自己是从另一个世界穿越而来的,温束很快就理清楚了:「跟我差不多,我是重生在自己身上,你是换了个世界,在别人身上。」 「铜板儿说这就是平行世界的我。」夏琛不太贊成他的说法,搞得像他抢了原本夏琛的身体,不是他爹娘的孩子一样。 「你上一世,我没有穿越过来,夏琛就一直是个傻子。」 没有他弄出来良种,他们家不会再跟将军府联繫上,不会有那两个武师傅,东哥儿和南哥儿读不来书,到了年纪继承些田地家产,当个普普通通的小地主。 这样的家庭,和平时候当然过得平淡幸福,但末日来临,保全全家的希望太小了。 夏琛没有继续往下说,也不想去想,更不愿意跟温束打听前一世夏家的情况,他怕听到不好的消息。 温束太了解他,当然不会说些不开心的让他难受,摸了摸夏琛的头髮,他挑了个夏琛会感兴趣的话题:「想不想知道那个殭尸王的情况?」 第225章 在温束的前世,他死之前, 包括他世上一共有五个不化骨。 这几僵中, 柳娇惦记着生前的仇恨, 独来独往, 跟柳少炎兄妹死磕,最后毁了偌大一个基地。 徐老道神出鬼没, 心思难猜, 他从殭尸手上救人,也从人手上救殭尸,不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 这两僵他都没什么交集,跟剩下两个倒是打过几回交道, 其中一个就是这次混入海源基地的不化骨。 「他叫灵歌, 原是个不怎么出名的戏子。」 温束说起这僵时神情古怪, 说实话, 他觉得所有的不化骨都不太正常, 包括他自己。 「戏子?」夏琛颇为惊讶, 他穿过来二十多年, 对这个时代也算了解,正如他前世的歷史里记载那般, 戏子在古代, 地位可不怎么高, 基本等同于贱籍。 这样的出身,绝对不可能接受过什么良好的教育,目不识丁才是常态, 可从海源城传来的消息,能混进城主府当了两个月行政人员,怎么也不可能是个大字不识的戏子。 前世温束为了寻仇,找灵歌买过消息,结果引起他的兴趣,硬是追在温束屁股后头,把他的经歷都摸了个一清二楚,才丧失兴趣去找别人玩儿了。 所以几个不化骨中,温束反而跟灵歌相处时间最长,了解得也最多。 「对,戏子。」温束说:「他娘是楼子里的姑娘,被恩客骗身骗财,瞒着生下他,结果发现是一场骗局,差点儿活活气死。」
第418页 「他在楼子里长到六七岁,他娘病死了,临死前把儿子託付给相熟的一个戏班班主。」 灵歌她娘赎不了身,儿子是在楼子里生的,也没法送去好人家,戏子虽然也是贱籍,但总比楼子里好,她怕自己走了,没人护着,灵歌就被卖去小倌馆了。 温束之所以知道的这么清楚,是因为灵歌对自己的过去从来没有隐瞒过,温束觉得他脑子有问题,就是因为这殭尸还把他娘当初的遭遇排成戏,邀请他们来看。 他自己演他娘,他爹被抓来本色出演,结局是直接二十多年后,长大成人的孩子回来復仇,抓他来演戏,活脱脱展示了什么叫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他比温束幸运,最起码仇人没死,活着让他逮着了。 他爹一把年纪被逼着演忘恩负义的风流公子,演的不像就得挨打,被扔到殭尸群里,灵歌不让殭尸咬他,但是被一群面目丑恶的低级殭尸垂涎欲滴地盯着,真是生不如死。 那时候温束有求与他,被迫观看了好几场相同的戏,一直看着他爹演得越来越好,后来直接演疯了,分不清是戏中还是现实。 灵歌发现他疯了之后,遗憾得觉得乐趣减少了一大半,疯子都不知道害怕的,抱着殭尸还能喊鹂娘——鹂娘就是灵歌他娘,气得灵歌直接把他丢进殭尸群里餵殭尸了。 夏琛听得唏嘘不已,问温束:「那他怎么学的识字?他的异能是什么?」 「自学。」温束不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识字而已,又不是学什么多艰深的学问。 实际上灵歌是真的比一般小孩儿聪明,戏子都要学戏词,他们不识字,全靠硬背,灵歌喜欢听书,四处磨着说书先生或者其他识字的好心人帮他写一两句他的戏文,自己对照着比划着名就这么学下来了。 他脑子聪明,名字还叫灵歌,戏唱得却不怎么样,就是演得挺好。 可这时候,唱戏唱戏,唱在前头吶,人家听戏的都是先听嗓子,隔那老远你脸上表情再生动,大油墨一画,人家也看不清楚。 灵歌就这么不温不火地在戏班混日子,要不是戏班班主受过他娘的恩,早把他撵出去或者卖给好这口的有钱人了,毕竟灵歌生了一副好相貌。 本来这么混着,以后年纪大了不唱戏了在戏班子里打打杂也成,结果老班主在末日前那场大雪里病死了,新班主见钱眼开把灵歌给卖了。 巧得很,人还没送过去,末日来了,一个戏班子里就灵歌一个人觉醒了。 不知道该说他倒霉还是幸运,灵歌的异能,怎么说,就跟海源基地透露的那样,迷惑人心,准确点儿描述,心里暗示方面的异能。 这异能其实挺厉害的,他在海源城待了两个月,难道没有一个人怀疑他吗?当然不可能,谁怀疑他他就给人家心里催眠,瞪谁谁相信。 可再怎么牛逼能坑人的异能,他得能用得上啊,殭尸连意识都没得,他有劲儿也没处使。 然后他就凉了,千人中也不见得有一个的异人,刚刚觉醒异能还没来得及用,就被殭尸给咬死了。 他成了殭尸之后,异能倒是开始对殭尸起作用,能少量控制一些殭尸的行动,比如在升级争夺战中控制别的殭尸帮他,这才靠着前期废柴的异能从一众战斗力极强的人类和同类中活下来晋升成殭尸王。 灵歌除了对他那渣爹,其他方面没有表现出什么攻击性,唯一的执着是演戏和听八卦,用他话来说是取材,为他新戏编剧本。 温束前世人类倖存者活得特别惨,所谓的大基地规模大致也就现在的中型基地那么大,数量还少,就这灵歌也变换过身份混进去演戏。 先给自己设定一个什么身份,然后演,如果被人看出来了,他还会给发现的人送点儿吃的,算是人家认真看戏的嘉奖。 温束一直觉得他这种行为极其神经病,在灵歌用他的身份背景做人设演戏的时候,还把他暴揍过一顿。 夏琛听得倒是乐得不行,觉得这只殭尸王挺有意思的,如果他真的像子笺说的那样,危险性可就大大降低了。 笑完了夏琛想起他话语中那个名词:「不化骨?这是个什么等级划分?你说有五个不化骨,除了你还有谁?对了,你不是说不化骨不死不灭吗?那你……」 温束撇过头掩饰住脸上尴尬的表情,看得夏琛惊奇不已,他家子笺还会有觉得尴尬的时候?! 「不化骨是徐老道提出的,他从道家典籍里翻出来这么个名词,觉得跟我们有点儿像,就用了,上一世他就是不化骨之一。」 温束试图转移话题让夏琛不要再关注他无意露出的尴尬表情,毕竟捉人烧自己用来自杀这种事,对于上一世厌世的他来说很正常,但现在说起来就显得他脑子有病。 听说徐老道竟然是不化骨之一,夏琛确实大吃一惊,忙问:「那小鸟呢?」 「死了。」温束尽量不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幸灾乐祸,笃定道:「肯定死了,灵歌跟我说的,老道士师门上下都死了个精光。」 夏琛愣了愣,哪怕是前世,听见相熟的人这个下场,心里也有点儿不舒服。 见他眼中染上郁色,温束又有点儿后悔自己说的太过直白,念头急转,忙安慰道:「因为你的到来,已经救了太多人,这一世他们都好好的,你应该开心才是。」
第419页 夏琛也就是稍微有点儿难过,毕竟徐老道徐鹤来他们都还活着,缓过一会儿就好了,又听温束安慰,以为他说的是望乡城的百姓,心中隐约也为自己所做的事自豪。 结果温束立刻砸下一个大惊喜:「比如柳娇,要不是你,这会儿她还在中州跟柳少炎兄妹死磕,天天把自己复制好几个,被砍死了就躲起来养伤,惨的不得了。」 夏琛:「……」 夏琛:「柳娇?!!」 温束点头:「对啊,柳娇,她也是不化骨。」 夏琛:「……」 夏琛依旧觉得不敢相信。 柳娇啊!他侄媳妇儿啊! 娶一个不化骨回来就够了,他侄儿还娶了一个! 不是他瞧不起自家侄子,就突然觉得,南哥儿连不化骨都能骗到手,可能真是被小看了。 再想想温束刚才的话,人家当不化骨的时候,复制自己硬撼一个人类大基地,结果现在在望乡城给他搞后勤工作,复制各种稀缺物资。 就连他的卡牌,柳娇虽然不能直接复制,但变异植物能复制弱化版的。 他还觉得柳娇的异能厉害,感情根本没把人家的异能彻底开发出来。 夏琛被震惊得半天没回过神,抓着温束的手道:「你别告诉我最后一个不化骨也是我身边认识的人!」 要这么算,岂不是他把除了灵歌以外的不化骨都收集完了?搞得他像个人类和平大使一样,削弱了殭尸方实力,就是在维护人类和平嘛。 「那倒不是,最后一个……」 温束话没说完,眼神突然一凝,低声道:「有人来了。」 话音刚落,楼下传来急促地拍门声,如果不是急事,绝不会有人这时候来叫他。 夏琛立刻穿好衣服跑下去,来的是行政厅通讯室的值班人员,他一脸惊慌道:「大人,帝京发来急讯,有大批殭尸朝帝京附近聚集,怀疑是殭尸潮。」 「怎么会?」夏琛惊唿一声,自从两年前殭尸潮爆发后,这几年人类和殭尸可以说是相安无事,只偶尔会有低阶殭尸汇集成群冲击基地,中高阶殭尸更偏向内部厮杀晋升等级。 正因为殭尸们打内战,人类迎来了一段和平的发展期,这两年多各个基地发展得都很不错,人口也出现一个良性增长趋势。 可是现在殭尸又大规模在基地附近汇聚,难道是因为不化骨诞生后,它们打算停止内战攻打人类基地,再发展一些下线低级殭尸? 如果真是这样,不光帝京面临大战,他们这些暂时无事的基地也要注意起来,早做防备了。 跟着通讯员一路急行,到了通讯室,里面正跟帝京方面交流的通讯员面色有点儿奇怪。 夏琛问:「怎么了?那边现在什么情况?」 通讯员一脸茫然道:「它们好像没打算攻城。」 「谁?殭尸?那它们聚集起来干什么?」 通讯员脸上的迷茫愈发浓重:「帝京方面说,他们派遣了能够夜视的战士去探测消息,结果发现那些殭尸聚集起来……在盖房子?」 夏琛:「……」 夏琛怀疑自己在听笑话,规模大到可以称之为殭尸潮的殭尸们,大半夜在帝京这个属于人类的大型基地附近聚集,然后,盖房子?! 盖房子! 殭尸盖房子!就不说哪来的材料,殭尸为什么会盖房子了,它们盖给谁住啊! 夏琛揉了揉额头,自己凑到喇叭花旁边跟帝京的通讯员确认消息。 那边的通讯员显然也处于迷茫状态,说话的声音都打飘,倒是告诉了夏琛一条新消息:「殭尸群中发现人类,也在盖房子,似乎是被迫的。」 夏琛:「……」 勐然间想到什么,他迅速扭头,把温束拉到一边:「是不是最后那个不化骨?」 温束正在感嘆自己曾经的同类真是脑内有疾,闻言点头道:「对,你不认识,但估计听说过,他叫李承泽,曾经的大安朝太子。」 第226章 末日之前的大安朝,可以说是一个朝代发展的鼎盛时期。 熙元帝年少继位, 除了刚临朝的那几年跟把持朝政的世家勛贵有过势均力敌的交锋, 后期靠着身份地位上的天然优势,配以帝王心术和成熟的驭下手段, 多方制衡, 将权力牢牢把控在自己手中。 如果他是个昏君暴君, 那将是整个天下的巨大灾难,幸运的是, 熙元帝是个难得的明君。 内修明政, 察纳雅言。 外御强敌, 坚守国门。 文臣武将各司其政,又有良种出世, 大大增加了粮食产量, 提高了底层民众的生活水平。 而作为当朝太子的李承泽, 是熙元帝嫡长子, 熙元帝登基后便将他封为太子,身份地位极其稳固。 太子承泽年虽幼,但敏而好学, 太子太傅称赞其沉稳有度,有皇家风范。 换句话说, 就是这孩子特别聪明还爱学习,平时跟个小大人儿似的。 如果没有这场天降末日,熙元帝註定会成史书留名的一代明君,皇位传承到太子承泽手中之后, 再由这位收到一众称赞的小太子继承熙元帝遗志,将大安朝带向更加辉煌的盛世。 可惜天不留情,**尚可补救,天灾防无可防,还是这种世界性质的天灾。 大安朝一朝覆灭,熙元帝有心力挽狂澜而不得,惨死多方势力阴谋之手,太子承泽不久后步上他爹的老路,被殭尸「意外」咬伤变异。
第420页 那些害死他的人假惺惺的说着什么要给太子留个全尸的话,没有砍了变成殭尸的小太子的头,放任他混入殭尸群中,万万没想到,他还有恢復记忆的一天。 「他是不是回来报仇的?」夏琛拉着温束在他的办公室说小话,偷偷打听小太子的消息。 毕竟当初熙元帝父子被坑死,跟帝京另外几大势力脱不了干系,皇室现在的头领,还是李承泽的堂伯父呢。 「应该不是。」 温束去李承泽的殭尸国度做过客,见过他分封的飞僵将军,还有大臣们,当时接待他和灵歌的,就是薛广宗。 李承泽跟当初众大臣们期待的一样,是个好皇帝,殭尸国度发展得有模有样,可惜他的臣民大部分都是殭尸,低级殭尸没有意识,想管理都管不上。 约莫是打小的执念,也或许是从小听同样的话听多了,李承泽从成为不化骨起,就在为建立他的殭尸国度努力,加上他们其他几个不化骨,都没什么争权夺利的心,成功让他聚集起数量庞大的殭尸,建立起一个属于殭尸的王国。 殭尸王国缺乏活力,没什么发展前景,小太子登基之后,就跟泄了劲儿似的,开始琢磨起吃喝玩乐的事儿。 不化骨不需要进食,对人类食物很挑剔,但能吃能喝也有味觉,打小处处被严格要求的小太子一下子放飞了,好美酒好美色,那时殭尸王国甚至是很多长相出色的年轻人嚮往的地方。 夏琛听故事听得津津有味,闻言震惊不已:「殭尸他们也敢献身?不害怕吗?」 温束捏了下不说好听话的恋人,没好气道:「你害怕?」 夏琛腆着脸笑,讨好地拉着温束的手摇了摇:「你不一样嘛,我家子笺长得好看人又温柔大度,别的不化骨怎么比得上?」 哪怕知道他在哄人,温束还是轻易的被取悦了,他矜持地点了点头,对夏琛的话表示贊同。 「他们敢去当然是有原因的。」温束说:「你知道李承泽多大吗?」 夏琛一愣,摸着脑袋想了一会儿,他虽然对皇室的事没什么了解,但也记得熙元帝正值壮年,太子即便是他的嫡长子,年纪也不会很大。 温束抿着唇忍笑道:「尸变那年,李承泽尚未过十二岁生日。」 夏琛:「……」 如果他没弄错的话,人变成殭尸之后,身体大约是不会再长了。 「所以小太子现在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 「算不得孩子,按照年纪算,他今年都快要加冠了,就是外表还是个小孩罢了。」 温束脸上的笑容扩大,无比庆幸自己早出生了那么些年,没有像倒霉的小太子一般,註定要顶着个小孩儿的皮囊活下去。 夏琛忍不住露出同情的表情,太惨了,真的,有能力有地位,还养了一堆美人儿,他还以为这位殿下是憋狠了,一朝得势便暴露色狼本性,感情人家是真的纯欣赏美色。 嗨,都怪他这成年人的思想太污秽。 夏琛反思的微笑中隐含丝丝得意,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体会不到大人的快乐。 「那他去帝京干嘛?盖房子?难不成要盖个城出来建国?」 夏琛抛出一连串的问题,他就很搞不懂,荒废掉的大城市那么多,小太子随便选哪个都能轻松占下,不比靠着殭尸们僵硬的肢体重新建城来得快捷方便? 而且还选在帝京基地旁边,帝京基地的人难道会容忍殭尸们在自家附近安营扎寨? 温束笑道:「这可不能怪他,真论起来,帝京该归李承泽才是,尤其是皇宫,那可是他家。」 上一世小太子的殭尸王国,就是建立在帝京,他还住在皇宫里,就跟他没死之前一样,住在熟悉的宫殿中。 这一世家被占了,还不允许人家在自家附近重盖咋滴?! 夏琛哭笑不得,这么一想人小太子还真挺委屈,就是帝京基地的人,这下可有的头疼了。 知道不是殭尸潮爆发,一时半会儿打不起来,夏琛就安心地回去睡觉了,临走前叮嘱通讯员好好记录消息,多跟帝京方面交流。 通讯员一脸郑重地接了任务,势要搞清楚殭尸们又在谋划什么阴谋,一定要将他们的行动提前扼杀,保卫望乡城的安全。 夏琛安安稳稳睡了一觉,值班的通讯员一夜没合眼,把记录下的消息呈上去,困得熬不住交班回家休息了,梦里都是殭尸在盖房子。 夏琛召集高层开了个会,没敢直接把温束告诉他的消息说出来,毕竟来源不好解释,以前他还能仗着自己的威信胡编个藉口了事,现在知道了子笺的真实身份,反而不敢再肆意乱说,怕他引起怀疑。 他们这边顶多是通讯员熬了一夜,帝京却是整个城市都处于备战状态,天黑不利于跟殭尸作战,他们没敢派士兵靠近,免得徒送性命。 等天亮了,才发现这殭尸真的多啊,密密麻麻望不到边际,上一次看见这么多殭尸的时候,还是两年多前的殭尸潮攻城,这次甚至感觉比那次还多。 可是这次殭尸的行为实在太古怪了,完全没有包围城市做出攻击态势,它们只选定了一个方向,在那一片聚集,然后,盖房子。 帝京方面有人怀疑,殭尸要跟他们打持久战。 先扎个营,然后磨死他们。 提出此观点的是皇室一派某个宗室子弟,从辈分上讲还是小太子的堂兄弟,这位平时毫不出彩的宗室子,不知道哪根神经没搭对,在众人一筹莫展的时候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向傅氏兄弟询问以求认可。
第421页 傅眕好歹年长几岁,容忍度要高一些,尚且能保持微笑。 傅瞻就没那么好的脾气了,要不是被他哥阻止,绝对能喷得这位睿智的公子半年没脸见人。 还持久战,殭尸打持久战,跟盖房子有什么关系?难道殭尸还怕风吹日晒,晚上需要躺倒休息吗? 夏琛知道原因不敢说,开完例会,在跟帝京的通讯中重提混进海源城的殭尸王,成功引起傅瞻注意。 不知道帝京基地是不是又开过会议,最后得出结论,只要殭尸群没有表现出攻击倾向,先按兵不动,静观其变。 他们也怀疑,是不是有殭尸王作怪,从海源城的那个案例中,可以看出这些殭尸王……都挺有性格的。 等着等着,外头房子墙都垒起来了,就是殭尸确实不适合干这种细緻活儿,石头墙垒得歪歪扭扭,乍一看像个石碓。 老大很不满意,来视察的小太子气得一脚把好不容易盖了一半的房子踹成了碎石堆。 他要的是皇宫! 这是什么破玩意儿?! 时刻注意着殭尸群动静的帝京基地,通过从望乡城高价购买的千里眼(望远镜),看见了被众殭尸拱卫着的,太子李承泽。 帝京基地所有势力首领集体沉默。 大部分人跟夏琛那会儿一个想法,小殿下是回来寻仇的,尤其是那几个罪魁祸首,简直整个心都提起来了。 这么多殭尸啊,万一太子殿下铁了心要找他们偿命,那他们有九条命都不够赔的。 唯一比较淡定的就是将军府了,宫乱的时候,傅将军父子都不在帝京,将军府的老弱妇孺没有话语权,不被欺负就算好的,更别说面圣。 所以将军府上下清清白白,太子殿下便是要寻仇,也寻不到他们头上。 另几个势力做贼心虚,跳着脚想先下手为强,鼓动将军府一起发兵杀了李承泽,甚至还想让其他几个基地出兵。 然而不管是将军府,还是望乡城,都没搭理他们,傅家人商量过后,觉得可以跟小太子交流一下,看看他的具体诉求是什么。 另几方势力都觉得傅家人疯了,夏琛倒是蛮支持他们。 子笺说了,想杀死不化骨太难了,真把他们得罪狠了,就会像中州府一样,被柳娇一个人活活耗死。 傅眕派人去接触小太子,太子殿下果然能交流,他表示,他的要求只有一个,滚出他的家,把皇宫还给他。 作者有话要说:  小太子:想回家,有错吗? 小太子是真的小,还是个崽呢。 第227章 太子殿下想回宫, 满帝京上下谁也说不出错来。 本来就是人家家, 还不让回了咋地?那些住在皇宫里的皇室子弟, 哪个有小太子名正言顺? 不敢拦, 也拦不住。 那可是殭尸王啊,光看着他抡着小拳头把几个威勐兇狠的飞僵砸得砰砰响嗷嗷叫,那点儿「欺小」的心思就彻底灭了。 消息传到其他基地, 已经被殭尸王玩弄过一遭的海源城顿生同病相怜之感,同时又暗自庆幸, 来他们这儿的那殭尸王,对他们的基地没什么兴趣。 帝京基地的话事人个个愁得睡不好觉。 不让吧,太子殿下率领数量众多的殭尸在他们基地附近不走了,整个基地人天天都得提心弔胆, 跟殭尸做邻居,日子可怎么过啊。 让吧,皇宫在帝京中心, 把皇宫让出去就意味着以后他们在自家基地最中间圈养了一堆殭尸, 还是不受控制随时可能把他们当储备粮吃掉的那种。 进退两难, 这两种他们都不想选,最好是想法子把小太子赶走,能直接杀了那就再好不过了。 可海源城已经用自己的切身经歷, 告诉大家殭尸王有多难对付,近乎刀枪不入的皮肤,在数名异人以及大军包围下从容突围,未伤及毫髮。 这还只是他一只殭尸, 小太子手下可还有数只飞僵,跳僵毛僵更多。 帝京几大势力心也不齐,害死熙元帝父子的罪魁祸首害怕小太子寻仇,坚定决心站在对立面,绝不妥协,极力怂恿其他人选择武力解决。 将军府偏向友好协商,以前殭尸没意识,肆意冲击基地,他们打也就也打了。 可现在太子殿下明显是能够交流的,他能束缚手下的低级殭尸,现在又是人类高速发展期,一场大战损失的元气,要好久才能缓回来。 而且他们傅家,要脸要皮,虽然没打算继续如末日前一半效忠李氏皇族,但对于熙元帝父子,还算有一份香火情,不愿与小太子为难。 小太子看着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以前当低级殭尸的时候,混得差点儿要裸奔,等恢復记忆了,却还是连件好点儿的衣服都没有。 这么些年过去,除了人类的大基地,那些死城里留下的华贵衣物没有好好保存早已经陈腐不堪。 小太子穿的约莫是什么成人的衣服剪裁而成,松松垮垮挂在身上,傅将军这些见过小太子的人,想想以前金尊玉贵锦衣华服的太子殿下,都替他委屈得慌。 过得这么惨的太子殿下想回家,他们有脸拦吗?没脸。 不想打仗,没脸打仗,可能还打不过。 那怎么办? 撤退,换个基地。 将军府三个话事的男人,关在屋里商量了一番,立刻就下了决定。
第422页 至于换哪儿,现在有两个选择。 一是挑个没人的死城清理一番,搬过去,自立门户,以后就是个单独的基地。 这个选择好处很明显,自由,自己做主,以后想怎么发展怎么发展。 缺点也很明显,数年无人的死城,大都残破不堪,而且地理位置比较优越的,基本已经被占据,那些中型基地便是无法占据一城,也会尽自己所能在城内划一块地盘做好防御设施。 还有就是这些年在帝京打下的根基,比如他们领下的百姓开垦的田地,虽然现在收成越来越少,但那也是粮食,谁捨得扔? 老百姓们辛辛苦苦积攒的家底儿,一把凳子一个瓦罐,都来之不易,一旦搬家,这些东西没办法全部带走。 他们无所谓,可对于生活困难的底层民众来说,就是伤筋动骨了。 第二个选择,选个能接纳他们的大基地加入。 谈到这个选择方向,屋里的男人不约而同沉默片刻,最后一对眼,俱都笑了。 哪有什么选的,若是要加入别的基地,除瞭望乡城,他们还会选择去别处吗? 他们自己没有争权夺利的心,可别的基地不一定信,自带规模庞大战力强盛的大军,去哪个基地,当权者都不会太放心。 作为外来人,一旦当权者不是全心接纳,他们在新基地必将过得比较艰难,若是那样,还不如辛苦些找个死城重建基地。 望乡城就不一样了,两家交情好,他们兄弟对夏琛这个城主非常佩服,也相信他不会亏待他们手下的人,愿意替他办事。 而且望乡城的交通运输是出了名的方便,南瓜马车加葫芦娃,如果两方达成协定,他们可以借一批南瓜马车和葫芦娃,再搬家就容易多了。 「现在就看咱们那义弟,是不是愿意接收咱们了。」傅眕开玩笑道:「要不爹你去说吧,你是长辈,元宝他不好意思拒绝。」 「不去,元宝不要你们,是你们自己不成器。」 傅将军喝着茶懒洋洋地不搭理儿子,他的腿虽然靠着再生胶重新长出来了,但早年伤病加身,近些年年纪大了便多有病痛,好在儿子争气,两兄弟齐心协力撑起将军府上下,他平时帮着管些杂事练练新兵,日子过得悠闲惬意。 傅眕又看向弟弟,本想调笑两句,让他去找阿清说说情,忽然想起自家兄弟这几年心如止水,不似和尚胜似和尚的模样,话到嘴边转了个样:「那只能我去问问了。」 傅眕当着父亲和弟弟的面肆意说笑,真跟夏琛谈论正事的时候,便端起正经模样。 他没有直接提出想加入望乡城的事,免得夏琛那边不能接收又不好拒绝,弄得太难看。 他把自家商量出来的路子跟夏琛提了一下,开口试探了一番。 夏琛闻弦歌而知雅意,立刻发出邀请:「来望乡城啊,望乡城欢迎你们!」 强大的训练有素的军队,安分守己的百姓,都有各自的家底儿,他们接收过来,需要的只是提供住处,立刻就能将城市的防卫力量提高一个等级,城市的规模也能再次扩大。 还有傅氏兄弟,皆是文武双全的人才,不管放在哪儿,都是得力干将。 至于夺权什么的,夏琛更是一点儿都不担心,他本来就对城主这个位置没什么眷恋,又不是皇位,能者居之,如果傅家兄弟有本事带领望乡城走向更加辉煌的未来,他退位让贤都成。 而且傅家人的人品也有保障,他们真有想当权的心,夏琛还乐得高兴,愿意多培养培养呢。 另外几个势力还在揪着头皮想法子,将军府这边已经雷厉风行连去处都找好了。 等他们告知其他势力,要搬去望乡城的消息,那几家都快气哭了。 说好是一个战壕的战友,你们怎么就跑啦? 拦是拦不住的,本来关系也不太好,走之前跟你们说一声,已经算仁至义尽了。 傅瞻亲自去跟小太子商谈,他们一派会撤出帝京,只是收拾行李需要一段时间,请太子殿下担待。 小太子以前见过傅瞻,要不是傅瞻年纪大,按照身份,他应该是小太子伴读的。 难得见到一个以前认识,还不讨厌没仇的人,对他也恭恭敬敬,小太子高兴得不得了,当即答应了傅瞻的请求。 还学着他父皇的架势,客客气气地称唿「爱卿」,对傅瞻说,其实他们家可以不走,要是愿意留下,等他登基了,再封他个大将军。 傅瞻:「……」 傅瞻实在没忍住,问:「您打算什么时候登基?」 小太子说:「等本殿下回宫,命人挑个黄道吉日。」 好吧,留下是不可能留下的,小太子看着再正常,也是只殭尸,他不可能把全族性命託付于他。 将军府上下,包括在他们地盘上居住的百姓,都收到要搬去望乡城的消息。 种植的作物能带走的带走,带不走也没办法了,傅眕跟关系尚还算不错的两家商谈一番,好歹把地匀出去,换回来一些物资。 因为有望乡城派人送来的南瓜马车和葫芦娃,百姓们的东西都能带走,先登记清楚即可,因此抗拒心大大降低。 其实他们都是依附将军府而生,就算要抛家舍业,也不会愿意自己留下,能把攒下的家当带走,那就再没什么不愿意了。
第423页 临走前,傅瞻还去给小太子送了两套好点儿衣服,是将军府的女眷做的。 投桃报李,太子殿下通融达理给他们留足了搬家的时间,他们好歹让殿下登基的时候,穿得不那么寒酸。 太子殿下十分感动,龙心大悦,差点儿没捨得放他们走。 傅瞻吓出一头冷汗,幸好因为他们意志坚定,小太子忍痛放手,并承诺,大将军的位置会一直给他留着。 将军府跑了。 最强战力没有了。 帝京留下的人兵荒马乱了一阵子,只能各找出路了。 有的决定自立门户,有的打算也找个基地投奔过去,然而他们这些势力都是许多家族组合而成,话音太多更加谈不拢。 将军府数万人都在望乡城安家了,这边还吵吵闹闹谈不拢,等着急了的小太子大怒之下,直接带领自己的殭尸臣民们攻城了。 这下没谁敢拖延了,小半年没商量好的事儿,半天全谈好了,趁着殭尸还不吃人,麻熘的收拾行李滚了。 因为走得太急,东西就没办法带齐全,落下不少,也不敢回头去找。 太子殿下才不管他们丢没丢东西,高高兴兴回了家,给手下有意识有思维的高阶殭尸都封了官儿,然后让抓来的人给他找良辰吉日,预备登记大典。 还派手下的飞僵,去给各个基地都送了请柬,邀请他们来观礼。 第228章 飞僵送请帖, 那叫一个有排面。 被堵大门的基地都严阵以待, 人家是两军交战不斩来使, 他们是怕来使直接张嘴把接请帖的人给吸干了。 不过这些飞僵都被小太子摁着脑袋爆锤锤老实了,不敢起什么歪心思,恭恭敬敬送了请帖就走, 连垂涎食物的小眼神都藏得好好的。 请帖是不可能不收的, 但是收下了人家的请帖, 那总不好不去观礼吧。 去观看殭尸王的登基大典,妥妥地得跟小太子的殭尸臣民们共处一地,光想一想都觉得贼刺激。 因着几年前那场围剿蛮族的行动,各个基地之间也算有了战友情, 彼此间联繫更加密切, 有些关系特别好的基地, 还专门跟望乡城买了整套的喇叭花,互相建立了联繫。 望乡城发展至今,倒是不惧怕这些小基地联合起来有什么危害,夏琛也没有一家独大只准望乡城高速发展的想法, 便将喇叭花卖给他们, 现在别的基地,便不是只能跟望乡城单线联繫了。 遇见这种大事,基地的首领们便齐聚通讯室, 各个喇叭花都开着,就跟通过电话开大会一般,只是因为见不着人有些吵闹, 偶尔还会有脾气急关系不睦的,直接骂起来。 小太子约莫是秉持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想法,把这些基地首领都当成了分封的诸侯国,又或者是年纪小图个热闹,凡是有点儿名号的基地,通通发了请帖,把手底下的飞僵们累了个够呛。 关于去不去参加典礼,大小基地首领们众说纷纭,各有各的想法,不想去的占大多数,尤其是那些中小基地的,战力弱胆气虚。 可是不去吧,万一小太子记恨上他们,岂不是更惨,他们这些基地,可经不住一个殭尸王的折腾。 有人出主意说,可以派遣使臣前往,这就是打着送几个不重要的人物过去,死就死了的主意。 可这个法子也不完善,谁也不晓得小太子会不会觉得被慢待。 于是跟小太子打过交道的傅家人大受欢迎,被各个首领们点名提问,从小太子的长相问到性格,当初谈话内容,恨不得让他们一字一句重复一遍。 傅家到望乡城之后,确实如他们所想一般,过得很不错,准确的说,比他们想像的还要好。 望乡城自建设之处,夏琛便开始做城市规划,因此比之那些慢慢扩建的城市,设计更加合理,各方面设施也更完备。 这两年环境安稳,人口有增长趋势后,行政厅早早便开始规划扩建城区,之前各个居民区附近都预留下了可供扩建的荒地,为了不浪费,建造了一些临时仓库,现在直接将这些仓库推掉,便可以再建居民区。 而夏琛他们家,和原本夏家,以及最初兴建的居民区,因为夏琛的特殊地位,加上行政厅商铺等重要机构离得比较近,被百姓们称为中心城区。 此处居住的多是夏家故旧,还有天然占据优势的异人们,以及望乡城的中高层。 这里之后又比照着夏琛家的小别墅建造了一些类似的屋子,供给一大家子一起住的人。 其他各个方向,都另外扩建了居民区,配套设施完善。 其中工厂聚集区多为各厂工人和家属居住,学校也多是工人子弟入读。 靠近守卫军团的西城区,家中多有亲人参军,甚至有一家男人皆在守卫军团任职的情况,这一区小学,学生选择武学班的最多,好武之风尤盛。 另外两个区,则是各种职业的居民混住,有做小生意的,没去工厂做工接点儿散碎手艺活儿的,还有随着世道安宁发展起来的民间搜寻队等等。 傅家带人来投,他们一大家子,自然是入住中心城区,夏琛早早让人给他们家收拾好了住所。 考虑到他们家人口多,且多是寡居的女眷,特意送了联排的两栋别墅,任他们自己安排。 而傅家带来的人,当然不可能全塞进同一个居民区,根据自身情况,分散放入各个区内。
第424页 这些情况傅家主事的两兄弟都表示理解,又没有让人家一家人分开,只是把所有人打散居住,他们也没想搞什么事,没必要让底下百姓聚在一起。 望乡城之前的百姓早就习惯了时不时有新来的加入,对这些人的到来接受良好,而新来的帝京百姓,发现望乡城的居住环境,比之原本在帝京也不差,而且物资更丰富,可供选择的工作更多,甚至还能送孩子念书识字学本事,对这个地方便十二分的满意,很愿意在此定居。 至于傅家带来的军队,守卫军团本就分为好几个团,由各个副军团长带领,由温束总领。 夏琛直接给将傅家军算一个团,傅家兄弟皆给了副军团长的职位。 望乡城战士和傅家军数次并肩作战,对他们的战力再清楚不过,傅家兄弟的本事也是看得见的,大家都没什么意见。 有那么几个不熟的副军团长,觉得他们升得太快,带兵比过一场后,就再无二话了。 数万人就这么被轻而易举未起丝毫波澜地融入瞭望乡城,望乡城规模再次扩大,成为当之无愧的末日第一基地。 话说回来,傅家加入望乡城后,一心为望乡城的发展图谋,这次小太子广发邀请函事件,傅瞻更是早就跟望乡城报备过小太子要登基之事,告知了小太子的性格。 夏琛自打从温束那听了一些关于不化骨们的消息,对仅存的两只不化骨都极有兴趣,很想见一见。 有温束在,不用担心安全问题,所以对于这次是否去观礼,夏琛反而是偏向去参加。 当然,他也不是去玩的,通过傅瞻的描述,小太子显然可以交流,如果他的殭尸王国真的建立起来,能跟他达成共识,保证双方和平最好。 否则凭两边天然种族对立的立场,迟早还有一场大战。 别看小太子长得可可爱爱一脸稚气,能成为不化骨的殭尸,都是从万千殭尸中厮杀出来的,绝不可小觑。 况且他手下还有数只战斗力超强的飞僵,一旦打起来,必将是一场你死我活的大战。 人类好不容易能有一个短暂的和平发展期,夏琛实在不想打破,说句不好听的,就算要开打,他也希望这个时间尽量延后。 想想,殭尸可是不能生育的,现在的人类倖存者,已经基本免疫大部分低级殭尸的毒素,而中高阶殭尸也不多,望乡城还在不断输出解毒草。 就算有人感染,也是从最低级的紫僵开始变异,现在随便一个有点儿战斗力的人,都能把跑得慢动作迟缓防御力也很一般紫僵给砍了。 殭尸想扩大规模,越来越困难,而人类就不一样了,只要没有大战,粮食足够,那生起孩子来可太快了,他们争取一段发展时间,孩子们长大,到时候万一要打,光靠人山人海,都能把殭尸们堆死。 所以在夏琛想来,这次最好是能够跟小太子见一面,看看能不能争取来一个和平协定。 唯一让他有些发愁的,是温束的身份。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身体发生变化的途径跟别的殭尸不一样,他能够轻易的收敛自身气息,就算跟飞僵面对面,也不会感知到他是同类。 上次夏琛遇袭,要不是他心急之下放出威压,那两只飞僵从头到尾都不会知道他是殭尸王。 但是小太子就不一样了,作为同级别的同类,因为殭尸互相残杀的进化途径,他们天然会对对方有一种警惕感和排斥感,想在他面前隐瞒身份,基本不可能。 可撇开温束一个人去观礼,不说能不能说通温束,这回小师弟准得以死相拦。 没等夏琛想出个万全之策,温束先给他逮了只不化骨回来——灵歌故技重施,想混进望乡城,被抓了个正着。 温束知道夏琛对不化骨感兴趣,捉了僵就喊夏琛去看,可怜灵歌,好好一个殭尸王,便是对上小太子,也可全身而退,偏偏撞到温束手里。 便是算上前世,五个不化骨里,灵歌也是最不能打的一个,反而温束,是五僵里战力最强。 也因为他只是困住灵歌,所以灵歌没有太过挣扎,后来甚至配合起温束的行动来,他对温束很好奇,好奇他一个不化骨,是怎么在人类基地活得这么自在,地位好像还很高。 屋子里只有温束和灵歌两人,夏琛一脸莫名地跑过来,一见到灵歌那双赤瞳,便明白温束叫他来做什么了。 他满眼好奇地上下打量一番,灵歌死时尚未及冠,约莫十八九岁的模样,五官精緻轮廓柔和,略有些男生女相,但举止落落不带娘气,忽略那双异瞳,乍一看仿佛一个俊秀的少年公子。 夏琛在打量灵歌,灵歌也在打量他,他被温束抓住,满肚子疑问,叽叽喳喳问了半天,温束连个眼神都没给他,被问烦了,还威胁他说,要是再多话,就把他的牙拔了。 刚被抓的时候,温束手段可一点儿都不温柔,听见这话,灵歌吓得犬齿都露出来了,捂着嘴巴不敢再说话。 话是不敢说了,可这眼睛不是还能看嘛,他打小练就的看眼色的本事,从夏琛一进门,温束瞬间柔和的眉眼,便看出这两人关系不一般。 两人互相看了一会儿,夏琛光明正大的看,灵歌偷偷看,完了大眼瞪小眼,夏琛的目光落在灵歌唯一暴露出来的不同上。 「这眼睛还挺好看的。」
第425页 夏琛喃喃道,他本来以为殭尸的赤瞳会很可怕,没想到红得剔透,灿若琉璃,比美瞳自然好看多了。 第229章 欣赏了一会儿异瞳瑰色, 夏琛勐然发现不对, 海源城那边得来的殭尸王的消息早已经下发下去,防止再有殭尸王混进基地, 所有的百姓都该知道,殭尸王生一双赤瞳。 抓了一只殭尸王, 怎么外头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被派去叫他过来的小兵面上也无一点儿异色。 面对他的疑问,温束下巴朝灵歌一抬, 冷笑道:「刚怎么演的, 再来一个。」 灵歌眨巴着一双潋滟的桃花眼,对于温束不客气的态度没一点儿不虞, 按照他的吩咐, 两眼一翻, 把一双好看的眼睛翻成白内障。 夏琛:「……」 厉害了, 这瞎子装的,连瞳孔都翻没了。 「就这样行吗?我能进城吗?」灵歌老老实实地玩着角色扮演, 倒是把他抓来的温束, 更像欺压残疾人的恶势力。 夏琛哭笑不得:「你是殭尸王, 进人类的基地做什么?」 他又不是闲得慌, 身边留一只不化骨还不够, 再招一只。 「我想进去,我喜欢这个地方,求求您。」身为此世顶级战力之一的不化骨,可怜巴巴说着哀求的话。 夏琛铁石心肠不为所动:「我也喜欢, 所以不能放你进去。」 灵歌长嘆口气,问:「你就不怕我把他的身份说出去吗?」 话音刚落,他背嵴上升起一股寒意,灵歌犬齿又吓出来了,捂着嘴巴嘟囔:「我瞎说的,别拔我牙齿。」 夏琛被逗笑了,笑完摸着下巴道:「你随便说啊,看看大家信不信。」 这些年他在望乡城可不是白混的,当了这么些年城主,总不至于连自己枕边人都护不住,只要不是在天下人面前被抓个现行,夏琛就把握把消息压下去。 但是能不暴露还是不暴露的好。 他这么说,也是为了表现出自己的不在意,免得这只不化骨以后有什么小心思,妄图以此来钳制他。 软硬不吃,灵歌彻底萎了,本来只是听说这个基地很厉害,有好多新鲜玩意儿,他才想混进来玩玩儿。 结果刚进城门,就被逮了个正着,还是个打不过也跑不掉的厉害角色下的手。 他倒是不怎么担心自己的安全,不化骨皮厚,站着不动让人家打,一时半会都打不死,没到那个份上,他不想打架。 可现在主事人不让他进去,他反而越发感情去,不光对这个城市感兴趣,还对面前这一对儿情侣感兴趣。 多新鲜啊,一个人类,和一个殭尸,是一对儿,还共同生活在人类的基地里。 他太好奇这两人之间的故事了。 特别想知道,想得心痒难耐。 可惜他也只能想想了,夏琛稀罕够了野生不化骨,觉得还是家养的好,不愿意把这个定时.炸.弹留在望乡城,要赶他出去。 灵歌不想走,可是有个大魔王给夏琛撑腰,动不动威胁要拔他牙齿,灵歌吓得捂嘴的手都不敢放下去,可怜巴巴地被撵了出去。 温束扔完僵回来,夏琛问:「你说他会走吗?」 「不会。」温束摇头道:「他脸皮厚,肯定会赖在外头,找机会再进来。」 夏琛耸耸肩,他虽然把灵歌撵了出去,但并没打算彻底撕破脸,否则就不是这么柔和的手段了。 得罪一只目前没有恶感不化骨非明智之举,但明知道他的身份还将他留下,那日后万一有个什么,可太难说清楚了。 他让温束把灵歌赶出去,以后他若能混进来不被发现,那是他的本事,跟夏琛和温束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走,咱们再去商量一下小太子……呵!」 夏琛吓得倒退两步,而后又迅速靠近,伸手去摸温束的眼睛:「你眼睛怎么红了?」 温束面沉如水,声音冷得像冻过:「我吓着你了是吧?看见别的不化骨就夸人家眼睛好看,看见我的就吓成这样?!」 「不是……」夏琛哭笑不得,他是一扭头对上子笺突然变色的眼睛,没反应过来。 「色衰而爱驰,家花不如野花香,只见新人笑……」 醋缸翻了,说是说不过的,夏琛勾着温束在脖颈,让他低下头,啾啾两下,在温束眼角亲了两口。 「好了吗?」夏琛笑眯眯问。 自家爱人自家清楚,虽然是个大醋缸,但也好哄得很,如果一个亲亲解决不了,那就两个,实在不行,还有床头打架床位和嘛。 之后果然如温束所说,灵歌并没有离开望乡城附近,时时找机会往里混。 可他那双眼睛实在是个大问题,没有美瞳的世界,除了装瞎子,他没有别的办法遮住一双异瞳。 温束盯了一阵,确认他一直在想办法,也用过异能影响守门的士兵,但没有伤人之举,便将他抛在一边,懒得搭理。 眼看着小太子登基日期临近,再不出发就赶不上时间了,数次会议之后,终于有了最终决定。 因夏琛提出跟小太子签订和平协定谋求发展时间,此项提议得到绝大多数基地贊同,为了这项计划,各个基地都决定派人去观礼。 不过派人也不是随便派的,如果真得要订约,派去的人最起码得在本基地有一定话事权,才能代表整个基地。 望乡城这边,傅瞻主动请缨,他跟小太子打过交道,小太子貌似对他印象还不错,他个人武力值也够高,身份地位不缺,所以各方面情况是最合适的。
第426页 为表诚意,夏琛还让去观礼的队伍带了一些贺礼,按照傅瞻和温束提供的信息,华服衣饰、美食美酒皆备,夏琛还从自己空间里寻摸出几个抽奖抽出来的小玩意儿,比如一个撒雪花的水晶球,除了好看点儿没啥稀奇,正好拿去哄小朋友。 其他各个基地派出的领队,也多是基地高层,大家想法都一样,去观礼嘛,多多少少都带了些礼物。 观礼的队伍在众人的担忧中出发了,傅瞻随身带了一朵喇叭花,时时通报情况。 好在这一世的小太子如上一世一般,一心惦记着自己的天下自己的皇位,没有什么侵略心。 这么多人来观礼,他高兴得很,欢欢喜喜收了礼物,尤其是夏琛送得水晶球,特别得小太子欢心,登基大典的时候,还特意让望乡城的队伍站在最前面,旁边就是一排数只飞僵,一场典礼下来,跟飞僵挨着站的士兵好悬没腿软。 没有专业的人员主持,小太子的登基大典极为粗糙,不过他也不怎么在乎,就是个形式,登基完了他就像完成了一件什么大事儿似的,整个人都轻松起来。 见着小太子心情好,傅瞻等人趁机提出和平共处的协约。 当然,殭尸和人类天然对立,说他们人类以后不杀殭尸了,或者殭尸不吃人了,都不可能。 望乡城的意思是,希望小太子能约束他属国内的殭尸臣民,不要攻打人类基地,就算有少量低级殭尸不受管束,那他们可以自行击杀,但是不希望有大战爆发。 天下间零散的殭尸还多的是,又不只是小太子一个国的,夏琛想着,只要没有大战爆发就够了,那些零零碎碎的小波殭尸,对基地难造成危害,还能警醒世人,不要放松警惕。 小太子对他说的和平协约一点儿兴趣都没有,他到底年纪还不大,熙元帝虽然一直在培养太子,但他自己正值壮年,没有想让年幼的儿子提前接触朝政的想法,小太子之前学习的文化知识治国良策为君之道,在臣民变成殭尸之后,已经不适用了。 所以他提不起劲儿来管理国家,但是看在傅瞻送来的大批礼物,都极合他心意的份上,就答应了他的要求。 不过他也顺势提出,这样的礼物以后每年都要给他送,不能比今年少。 小太子想,这就是岁贡。 他父皇说了,英名的君主才能让别的国家和诸侯为他们献上岁贡,他一定是个极其英名的皇帝了。 傅瞻都不用问夏琛,自己就答应了。 他们送给小太子的都是什么啊,一些华丽的衣服,好看不顶用的饰品,这些在人类基地都卖不上价,根本不值什么。 其中最贵重的大约就是那些吃的和酒了,不过望乡城底子厚,这些东西真不算什么,数量也不多,拿出来一点儿都不吃力。 换来和平发展的时机,简直再划算不过了。 其他基地送来的也不是什么要紧的物资,粮食武器异能产物这些紧俏货,可没谁会给殭尸王送,那些普通物资,大家真没放在心上。 两边都觉得占了便宜,于是和平协定就这么顺利的签订了下来。 之后几年,小太子果然如约定一般,只要按时将岁贡给他送过去,他就压着手底下的高阶殭尸们不准动弹。 那些野生的殭尸他是不管的,不过野生殭尸难成规模,聚集起的殭尸没办法对基地形成威胁,就算是小型基地,倚借地势之优,遇见较大殭尸群时也能拖到援兵过来。 在帝京待烦了,小太子就带着手底下的几个飞僵去别的基地做客,美其名曰「微服私访」。 最先招待他的基地可吓了个够呛,好在小太子不难招待,让人对他恭敬一些,再好吃好喝的招待着,送他好看的衣服饰品,他吃拿卡要一波,就回他的皇宫去了。 他也来过望乡城,把夏琛吓了一跳,生怕小孩子口无遮拦,把温束的身份给爆了出来。 还是温束提前半路拦截了小太子一行,不知道跟他说了什么,他提都没提过温束,在望乡城见了也跟没看见一样。 夏琛看见过他偷偷冲着温束扮鬼脸,被发现后吓得差点儿跳起来,好似对温束讨厌又惧怕。 第230章 时光如水, 眨眼间已是十年光阴。 当年与小太子定下的和平契约, 给人类争取了数年和平,可人类与殭尸终归立场对立,中低阶殭尸袭击人类吸食人血是本能。 而高阶殭尸在小太子的强势弹压下缺乏进阶机会, 渐渐心生不满, 蛰伏数年,一朝爆发, 险些将小太子活捉分食。 殭尸一身能量以心脏为泵, 融于血液,只要将小太子的一身血吸干, 足够飞僵晋级成不化骨。 幸而温束在夏琛的要求下出手帮了一把, 两大不化骨联手, 活撕了反叛的飞僵, 殭尸的高阶战力, 竟在内讧中消灭殆尽。 夏琛帮小太子,一是念在这些年相交, 有些情分,对小太子印象不错, 不忍他落得如此下场。 二是只有小太子这个万事不管的殭尸王,才会愿意压制殭尸群不攻击人类基地,换了那几只野心勃勃飞僵, 一旦他们上位,下一件事定是纠集殭尸,围攻人类基地, 扩大殭尸规模。 殭尸过内乱,上层动盪,底下没什么智商的低级殭尸不受管制,凭着本能朝附近的基地进攻。 没有高级殭尸在,中低阶殭尸不成气候,被分割消灭掉,等小太子平定内乱,他的臣民只剩下小猫三两只了。
第427页 然而当年签订和平协约时说好了,若是殭尸主动攻击人类基地,可自由反击,生死不论。 小太子是个讲诚信的好孩子,所以哪怕再憋气,也忍下了。 空荡荡的帝京一点儿都不好玩儿,手底下能交流的高阶殭尸都死了,小太子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于是熘熘达达,去他的「诸侯封地」里混吃混喝。 只要能将这只小杀器安抚住,供着他一点儿问题都没有,夏琛把血包拿去研究院,让他们开发出各种口味的血包,成功用人造粮哄住了没什么见识的小太子。 哄一个是哄,哄两个也是哄,反正普天之下也就小太子和灵歌这两只不化骨——温束的身份没有暴露。 处于对立的殭尸和人类,一方发展起来后,另一方必将走向衰亡。 殭尸的不可繁殖性使得它们的数量并不是无限的,在人类势力越来越强大之后,荒野中时常能看见的游荡殭尸越来越少,殭尸和人类的身份掉了个个儿,再不是殭尸追着人类,而是人类到处搜寻殭尸的身影,势要将它们消灭得一干二净。 十多年前的殭尸天灾,仿佛已经过去很久,生活在基地中城市中的人,甚至已经忘记了殭尸的模样。 这十多年里出生的孩子,只在长辈的口中听说过这种狰狞可怖的吸血怪物,那是他们顽皮不听话,夜晚不肯睡觉时父母恐吓他们的怪谈。 这十年里,随着殭尸的威胁渐渐变小,人类基地陆续有其他动盪发生。 人类总是善于斗争,当外敌已去,内部的争权夺利开始爆发,数个基地因权利斗争发生小规模内斗,甚至连大基地硕果仅存的三大基地,也捲入其中。 盐城海源城皆发生过政坛动盪,唯有望乡城,鼓足了劲儿谋发展,内斗根本斗不起来。 原因无他,夏琛威望太高,契兄是整个望乡城最强武力,手下管着数万人的守卫军团,高层不是受过他的恩惠,就是跟他交情不浅,没谁觉得自己能扳倒他上位。 当然,稳定发展的望乡城也有不谐之处。 随着时间的发展,人们发现,异人的衰老速度,仿佛比正常人慢了好几个节拍。 望乡城作为几十万人口的大基地,异人数量数百来人,成长时期还好,一旦步入成年,他们好像被时间遗忘,同龄人长起皱纹,他们依旧是青春的模样。 行政厅调查大数据发现,普通人的寿命较之末日前有所增加,但是相比于异人,依旧少了一截,而道士书生这种,介于两者之间。 这在民众间引发过热议,谁不想活更久的时间,但是异人觉醒这种事,乃是天定,这些年依旧偶尔有人觉醒,只是数量极少,谁也说不出觉醒的原因。 不过因着前些年的战斗,异人在对抗殭尸中出力不少,加上作为城主的夏琛明面上也是异人,异人本身地位比较高且数量少,大部分民众只是羡慕一阵,倒没引起什么动乱。 只是道士院和文院一时大热,超过武学班,成了小学生升学报名的首选。 真正因为异人寿命不同受到影响的,反而是他们亲近的人。 寿命过长,意味着他们要目睹亲人老去死亡,爱人变老,而自己被时间遗忘,依旧是最好的模样。 那些异人与异人的结合尚罢,比如南哥儿和柳娇,虽然孩子已经十多岁了,两人都还是二十多岁的模样,夫妻都老的慢,相爱的人只会庆幸有更多的时光相处。 可薛广宗和井生这般异人与普通人的结合,却能明显看出两人的差距。 他们二人是在薛广宗加冠那年,在夏琛的主持下结的契。 井生本来比薛广宗大上几岁,可是因为他是异人,时间久了,反而是薛广宗看着要比他大。 现在年轻还算好,就算看着有年龄差,也差不到哪去。 然而可预见的未来,却不是那么理想,待到爱人满面皱纹白髮斑斑,自己却容颜依旧,光想一想,就让人觉得难过。 如他们这般感情甚笃的,私底下也因此发生过几回小矛盾,那些不够坚定的,甚至直接拆伙儿了好几对。 夏琛对此也无法,他本来不是异人,可不知为什么,他的身体老化速度,跟异人差不多。 问过夏铜板,夏铜板儿的解释是,他的灵魂穿越时空,身体里容纳系统,早就在不知不觉间接受了改造,否则也用不了系统空间,驱策不了那些变异植物。 这是好事,最起码他不用再编藉口,解释为什么他作为一个「异人」,会跟普通人一样的速度变老。 而且他能够陪伴子笺更长的时间,偶尔夏琛也会害怕,哪怕他是异人,寿命也不会超脱人类的范畴,可子笺是不化骨,不死不灭,等他死了,子笺该怎么办? 这些担忧他都深藏心底,不敢说出来,因为每当他有意提起这个话题,子笺就会显得极为暴躁,甚至有次直接情绪失控。 时间越走越快,当有一天,荒野中再难寻到殭尸的身影时,人类恍惚意识到,这场殭尸天灾,已经真正过去了。 这时曾经只在私底下流传的言论被光明正大的提出,数个基地联合起来,要求杀死小太子和灵歌,彻底消灭殭尸这一族群。 夏琛理智上认同他们,但是情感上,多年的相处,让他难以对这两只不化骨下手。 又或者是因为他不够大公无私,作为一城之主,他想的却是,这是子笺唯二的同类,若是他们都死了,子笺就真的孑然一身。
第428页 那么等到他百年之后,他的子笺该怎么办,他会有多孤单。 于是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跑了这两只不化骨,又假装受伤,将子笺留在身边。 「人类」的最强战力是温束,除了他,只有包括傅瞻在内的有数的几个异人与殭尸王有一战之力。 但是飞僵都能短暂低空飞行,殭尸王同样能御空,他们铁了心想跑,人类的大军真追不上。 那些口口声声叫嚣着要彻底消灭殭尸的人,其实并没有想自己出兵,藉口望乡城是人类最大基地,肩负着维护人类和平的使任,把追杀两只殭尸王的责任全推给他们。 夏琛又不是傻子,如果真是人类组织联军追击两只殭尸王,望乡城不出兵说不过去。 但是只靠他们? 不化骨什么战斗力再没人比他更清楚,对上一整支大军都不见得会落于下风,要知道,殭尸王的毒素可不是那么好屏蔽的,把他们逼急了,望乡城好不容易培养出来战士,被感染成殭尸,冤不冤枉? 夏琛的态度代表望乡城的态度,如果要出兵那就大家一起出兵,不出兵那就算了。 别的基地拖拖拉拉定不下主意,还没等商量出对策,两只不化骨已经跑得没踪影了,出兵的事就成了个笑话,直接被搁置了。 又过数年,夏老爷在睡梦中病逝,享年八十九岁,生前儿孙绕膝,满城敬重,是为喜丧。 同年,夏夫人追随亡夫而去。 接连丧父丧母,对夏琛打击极大,这一世父母对他宠爱万分,他对家人感情极深。 办完葬礼后,夏琛大病一场,随后辞去城主一职,众官员与百姓皆多次挽留,甚至有百姓聚集在他家门前跪求请愿,求他不要卸任。 夏琛决心已定,不为所动,坚持卸任,最后做的一件事是主持下任城主的选举。 继任者是当年哭鼻子的少年杨繁,几个候选人中,孟明峻过于稳重失之灵活,易杉大局观不够,林宜民书生气太重政治意识不足,另几个候选人也各有各的不足。 杨繁或许在他们的特长处比不过他们,但是他没有特别的短板,少年时因仇恨差点跑偏的性格,也在这些年慢慢扳了回来。 最重要的,他是个异人,寿命在百岁以上,今年也才三十多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一旦继位,望乡城高层最起码二十年不会动盪。 有夏琛支持,孟明峻等高层承认,杨繁顺利继任望乡城第二任城主之职。 夏琛卸任后,没有留在望乡城,他藉口要趁着还能走,看看大好河山,跟温束一起,架着南瓜马车离开瞭望乡城。 不走不行了,他今年四十多岁,虽然跟异人一样衰老缓慢,但一般的异人到了这个年纪,也该有普通人三十岁的模样。 夏琛仗着一副好皮囊,加上平时衣着刻意往年轻了打扮,看着依旧是个二十多岁的英俊年轻人。 可他家子笺,这些年是真的一点儿都没变过,他见到他时是什么样,现在依旧是什么样。 因为有他在一旁故意扮嫩,使得众人只以为他们夫夫天生得老天钟爱,长得好看就罢了,还不容易老。 但是这法子用不了多久,再拖下去,总有人会发现子笺永远也不会老。 所以夏琛以寄情山水之名,带着子笺离开瞭望乡城,离开人群聚集处,不愿让人发现他异常。 子笺在人类歷史中,合该是帮助人类渡过大灾,立下盖世奇功的英雄,而不是混入人类中间的狡诈殭尸,被喊打喊杀。 古代的交通和旅游业虽然不发达,但是夏琛和温束的全国游却玩得极惬意舒心。 这个世界没有高科技,但有各种效用奇特的变异植物。 夏琛一本魔法书里积累的变异植物,已经多到他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少种,他和子笺合力,用各种变异植物,将南瓜马车改造成了一辆飞车。 飞不了多高,但车轮最高能悬空一米多,足够他们的马车穿过种种坎坷的路途。 南瓜马车里面的构造以舒适为主,各种设施齐全,不比现代的房车差。 温束遍读古籍,记忆中有哪个地方景色美妙,两人便驾车过去,路途中若是遇到奇景,也可能随时改道,非常随心所欲。 他们看过大漠孤烟,也曾见过云蒸霞蔚,曾对月临风,也曾踩着雪畅游梅林。 行得累了,随便找个风清水秀的地方置一座树屋(变异植物),悠悠闲闲歇一段时间,什么时候厌了,就再去别处。 他们曾先后遇见过灵歌和小太子,这两僵可没他们过得这么舒服,同行过一段儿,温束嫌弃他们打扰两人的私人时光,但是看在夏琛挺高兴能多个旅伴的份上,捏着鼻子忍了。 不过这两僵也没同行太久,他们都是爱玩爱闹的性格,经常会脱离队伍混进人类基地。 脱离人群太久,夏琛偶尔也会寂寞,于是他开始学化妆,给自己和温束乔装打扮后,去人类基地游玩。 两人一起打打闹闹,互坑的时候,都坑得对方换过女装,甚至有两人一起穿女装,还遇见过调戏他们的登徒子。 夏琛的前半生,一半是年少成名受尽宠爱的夏家幼子,一半是众望攸归赫赫之光的望乡城城主。 而他的后半生,只是温束的爱人,伴侣。 两人相伴走过数十年,踏遍山河万里。
第429页 夏大郎和巧娘夫妻、夏二姐还有东哥儿夫妻年老病重的时候,夏琛回过望乡城,但都没有待多久。 很多很多年以后,人类已经再次繁盛起来,更多的城市建立,杨繁跟夏琛一样,没有眷恋权势,到一定年纪后,选择了合适的接班人,从城主之位上卸任。 而离开太久的第一任城主夏琛,只有老人们还记得他的存在,会在给孙儿讲古时,用充满怀念的语气提起那个光风霁月芝兰玉树,给他们带来希望的年轻城主。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就此完结,其实本来打算写到夏琛死的时候,因为那张金卡还没用呀,不过觉得有点儿不好衔接,就放番外算了,明天写。 在此郑重感谢,一路走来陪伴我的大可爱小可爱们,作为一个新手作者,写文时经常有不足之处,更惨的是,有的我还不知道怎么改,希望下一本能有所进步吧。 诸位的陪伴是我坚持的动力,每一个评论每一句夸奖都能让我开心半天,也很高兴我写的故事,能给你们带来一些些快乐。 最后,推一下我的预收,这本番外更完了,存几天就稿就开,点进专栏可见。 《被抱错后我走上了人生巅峰》 重生后的阮北知道,十七岁的时候,他的富豪亲生父母会来接他回家,然后在陆家当了几年人憎狗嫌的「外人」,卷进陆家养子跟他的几个男人们的纠纷,被牵连致死。 这一世,阮北只想多多赚钱,带养父母过上好日子。 可是……重生还附带开天眼的吗?怕鬼的阮北怂成一个球。 投资大佬鬼:想赚钱?帮我给我老婆寄封情书,我教你炒股。 爱美女鬼:没有化妆品我活不下去!给我烧一套最好的,我把我的首饰全给你。 高考状元鬼:学弟,私人辅导要伐,把新出的五三烧给我就好,没题刷伐开心。 阮北:原来重生不是我的金手指,这些鬼才是:) 天师竹马攻x软萌怕鬼受。 第231章 番外一(上) 清幽的竹林小筑里, 不间断的低咳声中夹杂着声声嘆息。 屋中二人一坐一卧,卧者垂垂老矣, 白髮苍目,一双眼睛却依旧如少年人般清澈。 坐者眉眼如画俊美非常, 浑身的气质却冷如寒冰。 夏琛已经很老很老了, 他的身体开始有很多种病痛, 跟自己依旧年轻的恋人待在一处,绝不会有人觉得他们是同龄人。 可他依旧捨不得离开,也不敢离开,哪怕拖着一身的病痛, 也要努力活着。 但是他实在坚持不下去了, 岁月无情,他的人生已经走到了尽头。 他努力往门外看去,早在半个多月前,他就已经通过喇叭花联繫了小太子和灵歌,希望临死之前, 能跟他们见上一面。 「不用看了, 他们不会来的。」温束不错眼地看着夏琛, 没有错过他期盼的表情。 「为……咳、咳咳……」 轻轻地替咳个不停的夏琛抚胸顺气,温束冷凝的眉眼渐渐染上悲伤, 他宁愿将他的寿命分给爱人,或者陪他一起变老一起去死,也好过如现在这般,自己依旧年轻, 恋人带着一身病痛,无多少时日好活。 他知道,自家爱人想见那两只不化骨,是怕他走了,自己会寻短见。 可这世上如果只剩他一个,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元宝,让我咬你好不好?」 温束放低了身段,再次提出这个被驳回多次的请求,希望夏琛在濒死之际,能改变主意。 温束从不习惯坐以待毙,早在很久之前,他就在为夏琛的寿命问题操心,这就是他最终想出的对策。 他是殭尸王,他能感染他想感染的任何人,以往吸血时,是他刻意收敛了毒素。 只要他将毒素注入爱人的身体,就能将他变成殭尸。 躺在床上浑身无力的夏琛奋力摇头,用尽了自己最大的力气,也只是让头摆动的幅度稍微大一点儿。 「不……咳咳、不要……」 夏琛的拒绝与以往一样坚定,子笺的打算早就跟他说过,如果他能进化成不化骨,自然可以相伴长长久久。 但是不管是被什么级别的殭尸咬伤感染,变异殭尸都是从最低级的紫僵开始的,若想晋级,就需要足够的血液。 夏琛有血包,可血包毕竟不是真血,它能让殭尸饱腹,降低它们对鲜血的需求,却无法满足殭尸晋级需要的能量。 温束也试过用自己血餵养殭尸,他千辛万苦从深山老林中找到几只迷路的低级殭尸,实验后发现,低级殭尸根本无法承受不化骨血液里狂暴的能量,直接被活活撑爆了。 好像是等级的天然压制,不管如何稀释,这几只殭尸都是一样的下场。 这意味着,如果夏琛要成为不化骨,首先得吸食大量人血,他变成殭尸后,就会失去意识,谁也不能保证会不会把被吸食者感染或者杀死。 夏琛自认不是什么大善人,可也做不出这种事,他无法接受自己靠这种方法活下来,这会让他有一种掠夺别人的生命的罪恶感。 被拒绝后,温束的双眼瞬间赤红,随着夏琛身体越来越虚弱,他是情绪也越来越暴躁。 「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不让我去死,自己又不肯活!」 「对不起……」 夏琛眼角溢出泪水,滑落在软枕上,他的声音已不復年少时的清朗,充满沉沉暮气,一声道歉也说得有气无力。
第430页 温束别过头,大口大口的喘气,努力压抑住即将爆发的情绪。 夏琛满眼悲伤的看着他,整个人陷入无助绝望之中,他能怎么办呢?他活不了了,可他怎么捨得本有无尽寿命的爱人自杀陪他殉情。 况且不化骨就连自杀,都困难得很。 超强的防御力和自愈能力,意味着如果想死,必须经受不间断的巨大折磨。 他简直不敢想像,一心求死的子笺会如何折腾自己。 两人像是陷入困境中的兽,走投无路,周身皆是荆棘,不管往哪个方向走,都会被扎得浑身是伤,鲜血淋漓。 [或许我有办法。] 突兀响起的声音打破僵局,屋中两人具是一愣,夏琛脸上露出狂喜的表情:「铜板儿?!」 他已经太久没联繫上自己的系统了,最后一次好像是他卸任望乡城城主不久,那次夏铜板只匆匆跟他说了一句系统更新维护,需要长久待机,之后就下了线,不管夏琛怎么叫他,都没反应。 之前夏琛身体开始变差,唯二担心的,一是子笺,另一个就是夏铜板,他不知道自己死后,他的系统会怎样。 现在夏铜板儿终于出来了,夏琛喜出望外,他有很多话想跟他说,也有很多问题要问他,可长久的失联,让他已经忘了意识交流这回事儿,苍老病弱的身体又没办法支持他说那么多话。 「别急。」 温束虽然也惊讶了一下突然出现的系统,但他更关注的是夏琛的身体,见他急得额上冒汗,忙安抚几句,又问夏铜板:「你说的有办法是什么意思?」 夏铜板说:[我可以让你长眠。] 他虽然一直没出来,但好似很清楚两人面临的困境和纠结的问题。 「长眠……」 夏铜板说得长眠一定就是字面意义上的长眠,夏琛有些微犹豫,他没有奢望要夏铜板想法子让他继续活下去,只是忍不住考虑以后,若是子笺醒来如何是好。 不过这大约是目前最好的办法了,夏琛看向子笺,他好似在思考什么,接收到他的目光,立刻点头道:「好,谢谢你。」 解决了最大的矛盾,气氛一下子融洽许多,因为夏铜板儿的出现,夏琛有太多话想说。 交流了一会儿后,他便能再次熟练的使用意识交流,絮絮叨叨跟许久未见的老朋友说了半天话,说他的一生,说他对夏铜板的感谢,如果没有他,这一世的夏琛哪怕穿过来,可能也活不久,更不可能在末日中保护好家人朋友。 温束在一旁安静的陪伴,夏琛年纪大了,精力不济,说着说着,便睡着了。 不知睡了多久,夏琛再次醒来,屋里只有微薄的月色透过窗户照进来。 温束靠在床边,似乎在闭目养神,夏琛没有惊动他,轻声唿唤自己的系统,他有太多的话要说,很怕自己还没说完就死了,所以要抓紧时间。 他说:「板儿,我死了你还在吗?要是能走,你去再找个宿主也行,就别陪着我待在棺材里啦!」 「让子笺睡久一点儿吧,最好睡到他醒来,就能把我忘了。」 说完他嘆了口气,难过道:「偶尔能想起我就好了。」 「板儿啊,你看我的主线任务,卡在百分之九十九不动了,我努力了一辈子,奖励都没拿到,你们这系统有bug……」 [宿主此世宣告死亡后,系统会自动脱离,宿主是否愿意将空间物资捐赠?若同意,主线任务自动完成。] 夏琛愣了一下,问:「脱离之后,你会去哪儿?」 夏铜板儿沉默片刻,道:[返回。] 「你要回家了吗?那也挺好的。」 夏琛还记得夏铜板来自于一个高科技星球,如果能回去,有更多的ai同伴,应该不会孤单。 知道小伙伴有归宿,夏琛这才把心思放到别处,他问:「你说捐赠空间里的物资,捐给谁?要怎么捐?」 这么多年下来,他空间里的物资已经不知道积攒了多少,夏琛用掉的只是沧海一粟,因为记得最初夏铜板一直无法开机,要他种地收穫植物积攒能量。 他联繫不上夏铜板之后,就想着是不是又缺能量了,这么些年都不曾懈怠,一直坚持把地种满收穫。 后来钱越来越多,他收穫的作物就全都不卖了,反正同种类仓库无上限,一键收穫后自动归仓,因为数量实在太多,他连看都不看了。 他身体不好后,委託了子笺帮他,总之空间土地一直在运作中。 夏铜板:[捐赠给我,具体操作过程不可告知,宿主同意即可。] 「好,我同意。」夏琛没有犹豫,直接答应了。 他不贪图主线任务的奖励,反正不管什么奖励,他都用不着了,既然夏铜板想要,那就给他好了。 夏铜板只要空间里种出来的那些东西,夏琛抽奖抽出来的,现实世界储存的,还有变异植物之类的,都给夏琛留下了。 夏琛已经想好了,他的魔法书留给子笺,虽然子笺不能用魔法书复制卡牌,但是里面积累的卡已经够他用了——如果有朝一日他从沉眠中甦醒,需要的话。 三天后,夏琛在温束的怀里合上眼睛。 这几天温束情绪一直很平和,好像已经接受了爱人即将死去的事实,可等到夏琛真正失去唿吸,他依旧瞬间红了眼睛,心脏剧痛难忍。
第431页 [你要快一点儿,太久了灵魂会溢散。] 温束迅速拿出夏琛的魔法书,翻到最后,那里有一张放进去后从未用过,也无法复制的金色卡牌。 那是他当初送给夏琛的,唯一金卡,寄魂。 他使用了卡牌,一道跟夏琛极为相似的透明身影被收入卡牌之中,卡牌上流光闪过,整张卡度上一层莹润的光。 温束小心翼翼捧着卡牌根本不敢用力,他的声音里难得有一丝紧张:「真的……会有转世吗?」 [会,你不是已经见过了吗?] 「需要多久?」 [不清楚,或许很久。] 温束长舒口气,他不怕等待,不化骨有足够的时间让他浪费,只要能再见到爱人,等多久他都可以。 「最后一个问题,你是谁?」 [……我是,这个世界。] 第232章 番外一(中) 末日第十二年, 四大不化骨在深山老观中齐聚一堂。 徐老道盘膝坐在天尊像下,眼睑微阖, 好似跟头顶泥塑的雕像一般,不言不语,无声无息。 小太子性子最急, 一进来便咋咋唿唿道:「老道士, 叫本殿下来做什么?我最近刚收罗到半坛好酒, 还没来得及好好品尝。」 徐老道掀了下眼皮, 整个人透着一股半死不活的气质:「太子殿下, 您这坛酒还是省着点儿喝吧,下一口还不一定在哪儿。」 小太子登时大怒道:「本殿、朕已经登基了, 你不许再叫我太子殿下!」 徐老道不为所动, 屋里另外两只不化骨也毫不在意, 殭尸王国的皇帝,不就是殭尸王嘛, 在座的谁还不是了? 小太子一只僵来回跳脚, 没人搭理, 最后气鼓鼓地叉腰道:「老道士,赶紧说找我们什么事儿,本殿下有一个国家要管理,可是很忙的, 跟你们这些闲散殭尸不一样。」 柳娇和灵歌也将目光转向老道士,他们其实同样好奇老道士寻他们来做什么,只是时间对于不老不死的不化骨来说, 是最不怕浪费的东西,所以他们都习惯了散漫。 徐老道看向空荡荡的道观院子,长嘆口气,问:「你们有多久,没见过人类了。」 几只不化骨被他问的一愣,时间对于不化骨来说没有意义,自然也就不会刻意去记,但是他们好像,确实很久没见到过人类了。 对于他们这个等级的殭尸来说,人类那点儿血液已经补充不了多少能量了,靠着月华,就能完成体内的能量循环,日復一日,长久的维持身体现有的状态。 所以他们不会刻意去抓捕人类,偶尔来了兴致,或许会尝尝人血,也不过是当作换口味的点心。 不过他们几个各有各的爱好,对人血兴趣都不大,比如小太子,比起鲜血,他更喜欢各种美酒。 这就意味着,他们就算跟人类正面撞上,也不会刻意去伤害他们。 殭尸王,跟普通人类已经不是一个级别的存在了,好比一个人走在路边,看见一只蚂蚁,会故意用脚去踩它吗? 可是这么一回想,他们才发现,真的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过人类了。 灵歌和柳娇对视了一眼,他们两个习惯了四处游荡,按理说最容易遇见人类,可是却是很久没见到过了。 「大约有一年?」灵歌说。 柳娇接上:「我有两年没见过。」 自从三年前灭了中州基地,将柳少炎兄妹杀死后餵给殭尸,等他们变异后再杀一回,出了心口的恶气,完成了多年来的目标,她就浑浑噩噩,没有目标地到处闲逛。 「我!我九个月前还见过!」小太子一听,觉得自己比过他们了,兴沖沖道:「我宫殿里养着的人类,最后一个死在九个月前。」 灵歌好奇问:「怎么死的?」 他们都知道小太子喜欢美人,总不可能是年纪大到老死的,难道是被哪只殭尸给吃了? 小太子垮下脸,闷闷不乐道:「我也不知道,宫殿里养着的美人越来越少,一个个都死了,我明明叫殭尸给他们准备了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衣服也给他们,他们却越来越丑,我都没嫌弃他们,他们自己就死了。」 「最后这一个,我特意让好几只飞僵守着他,结果他还是死了。」 小太子丧气道:「人类真是太脆弱太难养了。」 「那是你养的方法不对……」灵歌饶有兴致的跟小太子交流起人类饲养办法,说着说着话题就跑偏了。 柳娇皱眉,没管那两个幼稚的傢伙,对徐老道说:「你的意思是,人类……死光了?」 自从进化成不化骨恢復记忆后,徐老道就没有笑过,跟末日前随和爱胡闹的老道士判若两人。 他眉间蹙起深深的摺痕,冷声道:「我也希望是我想错了,我让殭尸找过,没找到人类的踪迹。」 小太子刚从灵歌那里了解到一些人类的习性,自信心满满,自认为下次饲养人类肯定能养的更好,正想回去让手下的飞僵抓一些人类回来再养着试试,就听见徐老道和柳娇谈话说人类死光了。 他顿时大失所望,不愿意放弃:「是不是躲进山里了?我让我的大将军们去找,你们手底下的僵太少了,能找多大地儿啊!」 徐老道心中还存着一丝希望,于是点头道:「好,尽快,如果找到,不要伤害他们。」 这些自以为成熟的大人们难得有求到他的时候,小太子心中激动难耐,小胸脯挺得老高,两只手无处安放,恨不得插个腰:「放心吧,肯定能找到。」
第432页 他把陪他来的飞僵都叫来,下令让下属的所有殭尸都去寻找人类。 徐老道们跟他不一样,虽然不化骨天然能够控制殭尸,但是一旦分心不管,殭尸就会不再接受控制,所以他们能控制的殭尸有限,全看耗费多少心力。 除非是控制飞僵这种有意识的殭尸,通过殭尸王的身份下命令让它们不敢违抗,而这些飞僵控制的跳僵就间接受不化骨控制。 小太子大致就是这样建立起他的殭尸王国的,他给每个飞僵都封了个将军身份,又说当将军的不能没兵马,让它们自己去招兵,把队伍人数填满,填不满的就揍它们。 有的飞僵被他抓住的时候,手底下本来就控制着一大堆低级殭尸,他就把殭尸群整个儿收编了。 加上小太子身为皇族的龙气在他成为殭尸后好像变异了,对不化骨以下的殭尸威慑力和控制力比其他不化骨高很多,让他能轻易的控制更多的殭尸。 几只不化骨留在徐老道的道观里等消息,小太子惦记着自己藏在宫殿里的酒,心痒难耐,但是他又太久没跟别人交流过了,手底下的几只飞僵都特别没意思,好不容易能遇见同类,能说说话也好。 可徐老道整天不是看道经就是装雕像,柳娇那个暴力女复制出两个自己出来自己打自己,不晓得什么毛病。 只有灵歌还算有意思,拉他一起演戏,可就他们两个,排戏都排得不尽兴。 一僵分饰三角再次弄混后,小太子一把扔下风流公子的道具摺扇,捧着脸道:「你说说温束是不是脑子有病啊?竟然自杀?我们可是不死不灭的不化骨,他到底有什么想不开?」 灵歌表情一僵,半晌没有说话,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开口道:「可能,是觉得寂寞吧,没有什么牵挂,也没什么在乎的人或者物,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搞不懂。」小太子嘟囔道:「美酒不好喝还是美人不好看?活着多好。」 灵歌摸了摸他的头,胸中涌起一股闷气,也没什么心思再排戏了,跟小太子一起,坐在道观的屋檐下发呆。 不知道过了多久,小太子派出去的大量殭尸,一直没有找到人类的踪迹。 他在道观待得厌烦了,跑去找徐老道道别:「我要回家啦,你还要找人类吗?我把我手下的殭尸借给你吧,或者等我找到了,就给你送两个过来。」 静止不动的老道士好像活动的雕像,他慢吞吞嘆了口气,说:「算了,不用找了。」 小太子问:「为什么?你不想养人类了吗?虽然人类很脆弱容易死,但是还挺有意思的,放两个在住的地方,会很热闹。」 徐老道眼中似有悲伤,他摇了摇头,说:「没有人类了,也没有以后了……」 小太子一脸茫然,又问,老道士却已经闭上眼睛继续当他的雕塑。 撇了撇嘴,小太子问站在一旁听他们谈话的灵歌:「老道士什么意思?怎么神神道道,人类没就没了呗,干嘛一副世界要毁灭了的样子。」 灵歌就算反应再慢,这会儿也知道老道士在想什么了,他苦笑一声,对因为死亡时太小,连思维也固定了的小太子解释道:「殭尸没有繁衍的能力,人类死光了,这个世界,确实完了。」 小太子不服气道:「还有那么多殭尸呢,我手底下就有好多好多,人类死了就死了,我们不还活着吗?」 灵歌摇摇头:「不一样的。」 「有什么不一样?」小太子想到那些死在宫殿里的美人,心中烦躁不已,那么脆弱的人类,有什么好在意的。 他生气道:「我要回家了,你们自己去找人类吧!」 又过了很多年,四只不化骨再次聚集在徐老道的道观里。 道观已经很破了,不化骨们沉默以对,最活泼的小太子也没了往日的活跃劲儿。 还是徐老道开口,他好像习惯了说话前先嘆一口气:「只剩下我们四个啦。」 其他三只不化骨都没说话,是的,这个世界,只剩下他们四个了,连殭尸都死光了。 低级殭尸几乎吸光了陆地上所有能被吸血的动物,中高级殭尸为了进阶互相残杀,飞僵为了晋级,袭击不化骨,被反杀。 整个世界,人类没了,动物没了,就连殭尸,都只剩他们四个。 太可怕了,这个世界安静得太可怕了。 小太子脸色苍白,他终于明白,为什么那年他跟灵歌争论,说人类不重要的时候,灵歌会那样反驳他。 他也明白了,为什么温束会义无反顾的选择去死,或许在他眼中,世界早已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你们杀了我吧。」小太子发起抖来,一双赤瞳红得要滴血,殭尸没有眼泪,可他的表情像是在哭。 多可怕,就连自杀,都要抢着来,现在能杀死他们的,只有彼此,而最后留下的那个人,註定孤零零的一个人活在这世上。 他承认他胆小,他不想留在最后,他不想一个人在这个空荡荡的世界生活。 那样活着,比死了还可怕。 灵歌和柳娇也意识到这个问题,脸色同样变得难看起来。 徐老道轻咳一声,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后,缓声道:「你们,真的愿意去死吗?」 三只不化骨同时点头,留下的结局,实在太可怕了,他们都接受不了。
第433页 「我做了个梦。」徐老道突然换了个话题,他伸手指了指天空,说:「祂跟我说,如果我们愿意,可以让一切重来。」 三只不化骨齐齐露出茫然脸,不明白那个祂到底是谁。 徐老道也说不明白,他就是知道是祂,但是怎么形容,他也说不好。 「我们要怎么做?」柳娇最先冷静下来,问出一个关键问题。 徐老道说:「合我们五个之力,将时间回溯,祂会选择合适的人救世。」 「五个?」柳娇皱眉反问。 小太子揉着眼睛道:「可温子笺不是已经死了吗?」 徐老道说:「温束的异能是时间,只有以他的身体做载体,容纳我们四个的能量,才能打开时空通道。」 说完补充了一句:「是祂告诉我的。」 小太子急道:「那怎么办?」 这似乎是可以让他们四个同时解脱的唯一办法,他一点儿都不想留在这个世界像孤魂野鬼一样活着。 徐老道看向低着头面色纠结的灵歌,沉沉道:「灵歌,这是唯一的办法了。」 灵歌将下唇咬得泛白,他哑声道:「我知道了,我去带他过来。」 小太子和柳娇皆奇怪道:「难道温束没死?」 老道士摇了摇头,静静等着灵歌回来。 不化骨全力赶路,速度是很快的,不久之后,他扛了一个还占满了土的棺材回来。 将棺材放下,灵歌推开盖子,露出里面安静沉眠的不化骨。 不化骨不老不死,所以棺材里的温束,已经是死前的模样,眉眼生动,好像下一秒就会睁开眼睛。 可他心脏处那个大洞,却提醒着围观的不化骨们,他的心脏被整个儿掏出,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小太子惊讶道:「不是说他是被异人烧死的吗?」 倒是柳娇一脸恍然:「我就说,柳少炎那个废物,怎么可能烧得死他。」 灵歌苦笑道:「对,柳少炎烧不死他,反而会让他承受巨大的痛苦折磨,所以,我杀了他。」 他能杀温束,当然是因为温束没有反抗,他掏出他的心脏,尽量让他走得不要那么痛苦。 「只要身体的话,这样可以吗?」灵歌问。 徐老道绕着棺材转了一圈,点了点头:「身体保存的很完整,力量留存足够,可以。」 在进行周密的准备后,几只不化骨按照徐老道所说步骤,将所有能量灌注于温束的尸身之中。 巨大的黑洞在温束上方出现,黑洞越来越大,逐渐靠近几只不化骨。 随着体内能量输出殆尽,防护能力也开始下降,黑洞接触到不化骨后,他们的身体逐渐湮灭。 最后,黑洞将容纳了五只不化骨能量的温束完全包裹,温束身上绽发出刺眼的光芒,黑洞被撕扯开来,整个世界好像一张被扯烂的画布,光芒笼罩万物,一切重新开始。 第233章 番外一(下) 偏僻的小巷里, 阴影几乎将狭窄的巷道完全遮蔽,可却挡不住里面传来的声音。 拳脚踢打□□的闷响,少年们充满恶意的嘲笑,还有微弱的痛哼, 后者若不可闻, 渐渐声音越来越小, 最终消失得一干二净。 直到感觉到脚下的人好似已经没有反应,肆意欺辱凌虐的少年们才略有些惊慌的停下动作。 「怎么回事?不会死了吧?」 其中最高壮的少年不在意道:「怕什么?瘦猴, 照个亮儿。」 叫瘦猴的少年又瘦又细, 手长脚长,看着确实像只猴子。 听见高壮少年的吩咐,瘦猴不知道怎么动作了一下,一本灰色封皮, 看起来像是廉价批发笔记本的薄册子出现他面前。 瘦猴翻开册子,里面只有少少的几页,每一页上都一张花纹简单卡面普通的卡牌, 他有些心疼的抽出一张卡面是带着萤光的小草的卡牌。 将卡牌夹在指间, 凝神调动自己微弱的精神力灌注进卡牌,光芒闪过,卡牌消失,卡面上画着的萤光草出现在瘦猴手中。 萤光草是最低级的卡牌, 除了好看,只有照明一个功能,而且光线还不怎么亮, 且范围也不广,并不受外出探险的搜集者们欢迎,他们从来不愿意用这种废卡浪费自己伴生书的卡位。 相比而言,光照持久范围广阔的灯笼果,或者更高一级的,对阴属性变异动植物有杀伤力的太阳花,都比萤光草好用得多。 这种最低级最普遍的卡牌,只有瘦猴这样还没从学校毕业的天赋不怎么好的学生,才会因为缺少卡牌,为了填充卡位将它收进自己的伴生书里。 尽管是搜集者们瞧不上的废卡,用来照亮小巷这一片儿也够用了,瘦猴握着萤光草靠近侧卧在地上双手抱着头的少年。 莹莹暖光下,可以清楚的看见,少年俊秀的眉眼早已变得青肿不堪,头上不知道伤了哪儿,血液已经将他身下的地面染红一片。 打人的少年们齐齐后退一步,胆子小的已经开始慌起来了,战战兢兢问:「大熊哥,咋办啊,这小子好、好像死了……」 大熊,也就是高壮少年也慌了一瞬,他将手指凑近少年的鼻下,等了一会儿,没感受到唿吸。 收回手,大熊将手指藏在背后用力在衣服上蹭了蹭,恶声恶气道:「死就死了,我们不说,谁会知道,反正他就是个没人管的废物,说不定他父母还要感谢我们呢。」
第434页 说着好似为了说服自己,他用力点了下头:「就是这样,像他这种连伴生书都没有的废材,还不如死了算了,我们也是帮他一把。」 为了减轻心中的恐惧和负罪感,参与围殴的少年杀人犯们纷纷附和起大熊来:「没错,他连结业实践考试都过不了,出去会被变异兽咬死,好歹咱们还给他留了个全尸。」 「对,像他这种废物,要不是中央城区规定了义务教育,未成年学生必须入学,学校甚至不会收他。」 几人你一言我一语,将失手杀人的罪责推得一干二净,反而好似做了什么好事,抢着夸耀起来。 说着说着,大熊想起什么,弯下腰去抽少年手上紧紧攥着的一张卡牌,因为少年攥得太紧,一下子竟没抽出来。 他不耐烦地用力掰开少年手指,把卡牌抢了过来,美滋滋地看了两眼。 刚准备把卡牌收进自己的伴生书,却对上其他人虎视眈眈的眼神,大熊犹豫了一下。 要是平常,这张宝贵的食物卡他就独占了,反正只有他才有攻击卡,这些人不敢跟他抢。 可今天他们一起打死了人,大熊只能忍痛说:「等回去了咱们一起分。」 众少年顿时开心得笑起来,瘦猴握着的萤光草发出微弱萤光,在阴暗的小巷中圈出一小片光明,分散站开的少年们半张脸映着光,半张脸笼罩在阴影中,光阴交界,他们脸上的笑容扭曲宛如恶鬼。 最后几个少年商量好,互相保证今天的事谁也不会说出去,他们根本没见过脚下已经死去的同学,他们今天也没有来过这里。 达成共识后,几人跑出小巷,将已经没有声息的少年留在小巷深处。 这群人走后没多久,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少年忽然动了一下手指,紧接着,他轻咳一声,缓缓睁开眼睛。 少年的眼神虽然依旧清澈,却没有丝毫少年人的懵懂好奇,反而平静如海,那是一种经歷过世事沉稳却不世故的眼神。 可他眼神中的平静很快被打破了,身体上的疼痛感,头上的伤口传来的刺痛,以及脑海中迅速流过的属于原主的记忆,让夏琛应接不暇,差点儿疼晕过去。 他趴在地上缓了好一会儿,才凭藉着强大的精神力归纳整理好原主的记忆。 「真是……艹了。」养尊处优身份贵重的夏城主,实在难以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情,甚至忍不住爆了一声粗口。 刚才还没缓过来那会儿,他疼得还以为子笺真的把他变成殭尸了。 他是真的死了,可又活过来了,这一世应该是他的转世。 现在,是他死后的一千多年,也就是说,如果他家子笺还睡着,已经睡了一千多年了,真.千年老僵。 他现在这个身体,也姓夏,但不叫夏琛,叫夏一。 事实上,夏琛是个禁用名,因为这是歷史书上中央城区第一城主的名字,是人类的英雄,早期这个禁令还没出的时候,凡是姓夏的,就喜欢给孩子取名叫夏琛。 就是不姓夏,也会取名叫某夏琛,大街上喊一声夏琛,十个孩子里最起码有两三个会应声。 后来之所以会出这个禁令,是因为叫的人多了,里面难免会出一些不怎么成器的孩子,长大了作奸犯科,法律院宣布罪行的时候,夏琛犯某某罪、某某罪的,多侮辱人家夏城主啊! 所以才有了这条禁令,「夏琛」这个名字,成了禁取的名儿,只能指代一个人,人类英雄夏琛。 歷史上名人那么多,夏琛离得又远,为什么近代更有名气的英雄没这么受欢迎呢?这就要从一百多年前的第二次天灾说起。 一千多年前,这片土地上发生了一场异变,行尸遍地,殭尸横行,人类濒临毁灭边缘,史称行尸天灾。 但是在人类英雄们的带领下,建立起基地,与殭尸顽强战斗,最终打败殭尸,重建人类文明。 之后人类过了一千年安稳的生活,文明发展越来越完善,生活越来越好,整个人类文明再次走向繁荣昌盛。 行尸天灾中最大的基地望乡城后来发展成第一大城,扩容周边领域,因继承第一任夏城主遗志,望乡城城主有能者居之,完备的行政系统使有□□之心的城主也无法改制称帝。 或者说,后来再没有出现过如夏琛般威望甚重百官拜服的领袖,望乡城始终维持原有的行政制度。 在后来的发展中,望乡城凭藉着行尸天灾中奠定的强大基础,和后期良好的发展,并纳其他大小基地,形成类似于联邦制的国家。 望乡城城名虽然未变,但整个内外城区,被合称为中央城区,其他各个基地,分列为不同城区,由中央城区统一管辖,但平时行政事务自理。 不幸的是,一百多年前,第二次天灾爆发。 此次天灾与行尸天灾不同,是动植物齐齐发生异变,粮食作物难以生长,人类开始缺少食物,变异的动植物具有极强的攻击性,且变异出很多强大特殊的能力。 一千年过去,安逸的生活使得人们忘记了灾难前的无助与绝望,曾经一度极为繁盛的武学衰退败落,因为战争的减少,军队不断遭到裁剪,除了中央城区,很多小城区只留了维持日常治安的警备力量。 一朝天变,人类重新感受到千年前祖宗们的绝望。 飢饿、伤痛、死亡如影随形,很多小城区还没来得及对突降的天灾做出反应,整个城市就已经被变异动植物彻底摧毁。
第435页 各个城区领导人开始想办法应对灾难,但是变异动植物杀伤力巨大,军警部门人手极度短缺,得不到有效保护的民众死伤惨重。 动植物繁殖都极快,短时间内对人类造成重大打击,所有倖存者一度被逼得躲进地下防空洞,但是依旧会有变异鼠或者变异蚯蚓之类的变异动物群袭击人类躲藏地。 就在人们绝望之际,天边不知何处爆发出巨大的光芒,光芒四射,散入天地间。 紧接着,一个十岁的孩童身边出现一本书,他用书里出现的卡牌,烧死了袭击而来的变异植物,成功保护了家人和自己。 这个孩子不是唯一的意外,接连有十到十八岁的孩子身边出现厚薄颜色花纹不一的书,里面或多或少都有几张卡牌。 官方研究发现,这些孩子们书里的卡牌,一般都是同一类型,他们大致划分为攻击、防御、辅助、特殊四大类。 根据每个人的卡牌类型,官方将这些孩子组织起来,配合训练成作战小队。 靠着那些奇异的卡牌,他们渐渐夺回失地,为人类重新争取一些些生存环境。 因为伴生书出现的蹊跷神异,加上歷史上夏城主的异能实在太具有代表性了,很容易就让人联想到他。 于绝望中赋予人类新的战斗力量,处于灾难中的民众一下子将夏琛神化了,当初那些吹他是神仙下凡的记载又被翻了出来,人们深信夏城主是真的神仙,再次普度众生来了。 这也就是为什么夏琛这个名字那么受欢迎的原因之一。 变异动植物天灾与殭尸天灾不同,它们能够自主繁衍,因此这场灾难持续了很久,直到现在,人类的生存环境也不足灾难前的十分之一,其他地方全都被变异动植物占据。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后来出生的孩子,几乎每个都会有一本伴生书,根据天赋好坏,决定伴生书里的卡位数量,卡位数量,往往映照孩子的精神力天赋。 据说最顶级的天才,生下来伴生书便有九个卡位,而且卡牌也是齐全的。 经过锻鍊,提高自己的精神力,杀死的变异植物和动物的变异核,可以用来提升伴生书等级,增加卡位。 有传言说,伴生书升到最高级别,甚至可以蕴养卡牌,提高卡牌的等级! 而卡牌的来源,父母亲人朋友自愿赠送的不算,目前已知的有三种。 一是伴生书自带,并不是有几个卡位就带几张卡牌,卡牌数量是不一定的,有可能比卡位少,也有可能比卡位多,这往往意味着有重复卡。 这种伴生卡的好处是,主人使用这几种卡牌的时候,花费的精神力更少,卡牌的效果也有一定的加成。 二是捕捉变异动植物,驯服后可卡牌化收入伴生书化为己用,这是卡牌的主要来源,只是非常危险,经常需要深入异变区。 三是寻找野生卡牌,最被民众接受的说法是,那年爆发的天光,飞射而去的便是各种野生卡牌,可能藏在任何地方在任何时候出现。 或许你走过某条街道的时候还没出现,当你走过就突然出现了,这种卡牌的获取方式纯靠运气。 不过野生卡一向很受欢迎,因为驯服卡不但需要同属性才能驯服,驯服后经常会出现只有驯服者自己才能使用的情况。 野生卡就没这个问题了,可以随意转赠、买卖,相当于不记名未绑定的卡,很容易在市面上流通。 还有就是,只有野生卡才会出现食物卡,那些促进作物生长的辅助卡不算,食物卡就是单纯的能具现出食物。 自从变异动植物天灾爆发后,土地好像也发生了异变,原本的粮种都长不出来了,后来从种子库调取了行尸天灾时留存的特殊粮种,种出来一大堆干噎死人吃了放屁苦得人想哭的,能填报肚子但极其难吃的食物。 可食物卡具现出来的食物,都是灾难前的那些大米小麦土豆红薯等等,甚至还有各种水果! 食物卡是消耗型卡牌,具现完食物后就没了,具现出来的食物数量也不一,但是对于已经上百年没吃过正常食物的人类来说,食物卡可太珍贵了。 而夏琛这个倒霉的转世,就是因为一张食物卡丧的命。 这倒霉孩子,从小就不怎么走运,别的孩子出生的时候父母期待有个好天赋,伴生书多一些卡位,他出生的时候连伴生书都没有。 这种情况极其少见,一万个孩子里也不见得有一个,这种一般被认为是天残,天生残疾。 残疾还能治,可没有伴生书,是真的无路可走,下半生几乎没有希望了,这个孩子註定不会有什么大成就,甚至连普通人都比不上。 从满怀期待到满心失望,从他这简单的名儿就可以看出夏一的父母对他是什么态度了。 这一世的父母仿佛是夏琛第一世的翻版,因为生出来一个天残儿子,夫妻俩反目,互相指责,都认为是对方的基因拖了后腿。 就在两夫妻彻底闹翻要去离婚的时候,夏母发现她又怀孕了。 翻看记忆夏琛就很搞不明白,闹成那副模样竟然还有心思滚床单! 女方处于妊娠期时,法律是不支持离婚的,而且因为艰难的生存环境,每一个孩子都是希望,打胎也是严令禁止的事。 夏父夏母因为这个意外,又拖延了一段时间,直到孩子生下来。
第436页 只比天残夏一小一岁的弟弟,跟哥哥是完全两个极端,哥哥天残,弟弟却天赋极高,伴生书七个卡位,是非常优秀的顶级天赋。 本来打算孩子生下来就离婚的夫妻俩,一下子和好了,仿佛曾经差点杀了对方的仇恨都不存在了,两夫妻欢欢喜喜恩恩爱爱的一起抚养起自家的小天才。 两个孩子只相差一岁,可从小待遇却天差地别,夏一的弟弟叫夏丞,不能叫「夏琛」也可以用谐音蹭一下夏城主的神仙气质嘛,毕竟都是天才,夏家夫妻如是想。 夏一的成长经歷不一一赘述,反正就跟小白菜似的,爹娘有还不如没有,全家都很嫌弃他这个天残,弟弟跟他一个学校,嫌他丢人,不但当做不认识他,同学欺负「天残」的时候,他还会去凑个热闹。 倒霉蛋夏一短暂的一生唯一幸运的就是今天,或者说他今天倒霉到了极致。 他发现一张野生食物卡,但是在大熊那群人欺负他的时候不小心掉下来了,那些人抢他的卡牌。 没有伴生书,也从来没有拥有过卡牌的夏一,誓死不肯交出这张自己唯一拥有的卡牌,然后就被堵在巷子里殴打致死,卡牌也被抢走了。 夏琛非常怀疑,这些食物卡都是他捐给夏铜板儿的那些。 中间具体过程他搞不清楚,不过这着实有点儿冤枉,他没记错的话,夏一找到的那张野生卡是两个红薯,因为两个红薯送了命。 身娇肉贵的夏城主躺在地上,疼得一个劲儿吸气,他前后两辈子,哪受过这种罪啊,要是让子笺看见了,非得心疼死。 想到子笺,深切的思念瞬间溢满心房,他忍着痛爬起来。 算了,先把伤养好再说其他吧,可惜他的魔法书不在身边,否则…… 熟悉的大书突然出现,夏琛先是一愣,继而狂喜的抱住自己的魔法书。 与此同时,被大量高级变异动植物占据的深山地穴中,躺在玉床上的不化骨蓦地睁开双眼…… 第234章 番外二(1) 「病人摔倒时后脑遭受撞击, 有轻微脑震盪的症状……」 陌生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头脑昏昏沉沉传来一阵阵闷痛,夏琛满心疑惑地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 是陌生又熟悉的医院病房装饰。 夏琛盯着正对着病床的挂壁电视,满心惊慌,久久回不过神来, 要不是脑袋上不停歇的疼痛提醒, 他简直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明明上一刻他还在跟子笺和灵歌小太子几个, 煮了锅子,喝着自酿的梅子酒, 赏着梅林雪景。 他酒量一般,喝到微醺的时候, 子笺担心他翌日早起会头疼,不许他喝了。 他便趴在小几上, 看着灵歌拉了小太子演他新排的戏,看着看着睡着了。 他睡得安稳,料想子笺会抱他回去,谁曾想一睁眼, 却到了这里。 「哟, 你醒了?」刚在外面说话的医生领着护士进来,和他一起进来的还有两个年轻女孩儿,正躲在医生背后偷偷打量他。 夏琛应了一声,问:「我怎么在这儿?」 他刚醒, 头也很疼,还有点儿弄不清楚状况,不敢说太多 「你……摔倒了,磕到头晕了过去,是这两个小姑娘把你送到医院来的。」 医生说着没忍住笑了一下,补充道:「为了躲掉下来的广告牌,摔倒的。」 这年轻人说不好是倒霉还是幸运,那么大的广告牌掉下来,正好砸他身边,人一点儿事儿没有,还帮着抬广告牌救压在下面的伤者。 结果救护车刚把伤者拉走,他离开的时候绊了一下,一头磕在马路牙子上,直接摔晕了过去。 这年头倒在地上的人,路人也不敢随便扶,还是这两个小姑娘好心,又打了120把他送医院来。 随着医生的讲述,埋藏在脑海深处的久远记忆被挖掘出来,夏琛立刻在身上摸了摸,没找到自己的钱包手机。 医生见状,从床头柜拿出他的手机和钱包,解释道:「我们想联繫你的家人,所以看了你的私人物品,对了,你的医药费是这两个小姑娘垫付的,你看……」 结果什么人都没联繫到,他只能让这两个小姑娘先留在这里,等他醒来再说。 夏琛忙向好心的女孩道了谢,两个小姑娘红着脸直摆手。 手上的钱包和手机夏琛都已经没什么印象了,不过钱包里的身份证确实是他本人,这让夏琛稍稍松了口气,回到自己身体上总比又穿了强。 因为行动支付的盛行,夏琛钱包里没多少现金,只有一两千的样子,两个小姑娘给他叫了救护车,加上挂号检查乱七八糟的费用,他钱包里的现金不够。 手机开机密码当然是不记得,好在他的手和脸都还在,解了锁给两个女孩把垫付的医药费转过去,又在其中一个女孩的小声要求下加了微信。 这个医生约莫很闲,笑呵呵看着他哄走两个年轻女孩,才开口道:「你的症状不算严重,不需要住院,回家休息几天就好了,最好让你家人或者朋友来接你。」 夏琛轻声给医生道了谢,说休息一会儿就走,医生便抱着病历本离开了,走时还嘀咕道:「真是个幸运的小伙子……」 他大约还在感嘆夏琛躲过一劫,毕竟当时走在夏琛身边不幸被砸的几个路人,有的离他还不到半米,整个脑袋都被砸扁了。
第437页 夏琛闻言苦笑,他哪是幸运,在他记忆中,这次他明明没有躲过从天而降的广告牌,和其他几个倒霉蛋一起送了命。 真正幸运的是他遇见了夏铜板儿,带着他灵魂到了另一个世界的自己身上,重活了一世,收穫了他梦寐以求的亲情爱情和友情。 父母已经离去,可朋友和爱人都还在那个世界,一瞬间情绪崩溃,他躺倒在病床上,伸手挡着眼睛,任由泪水横流。 一边发泄着心中的恐惧和难过,一边在脑海里拼命唿叫夏铜板,寄希望这只是一场意外,夏铜板还能把他带回去。 是的,回去,那个世界才是他心之所属,这个他最初的世界,孤独得让人不想停留。 然而不管他怎么叫,夏铜板那标志性的机械音都没有响起。 躺着缓和了一会儿情绪,夏琛擦干眼泪,去卫生间洗了把脸。 镜子里印出的是他未穿越前的模样,他两世长相都一样,只是这一世是短髮,不久前他还赶时髦把头髮染成了奶奶灰,衬着一张俊俏的脸蛋儿,走在路上经常被误会是准备出道的小明星。 打理好仪容后,夏琛将随身用品带好,就准备先离开医院。 走出病房,正好之前遇见跟医生一起过来护士,见他一个人,忙道:「刘医生让你喊人来接,你怎么一个人走啦?」 夏琛沖她笑了笑,说:「没事,我已经好了。」 他哪有人来接,能接他人根本不在这个世界,这个世界的父母,绝对不会因为他区区脑震盪来看他,至于朋友,真正能信任的没两个,时间过去太久,他连他们的脸都快记不清了,没必要在这时候叫他们。 不太熟练地打了辆车,满心抑郁的坐上车,直到司机问他地址,夏琛才苦笑起来,他把自家地址都给忘了。 含煳报了一个他记得的大致地址,计程车司机自动从他的模煳关键字里提取出搜索结果,反问了一句:「锦绣华苑?」 听到熟悉的地名,夏琛连忙点了点头。 离开太久,记忆缺失太多,顾不得放任消极情绪,夏琛埋头翻看起自己手机里的内容,提取有用的信息。 正在看微信聊天记录,刚刚加的女孩突然给他发来消息。 夏琛点开一看,顿时有些莫名。 原来刚才他在事故发生地晕倒,正在做伤亡记录的警察顺便把他名字和身份证号也做了个登记,因为他昏着没醒,当时登记的手机号是那两个女孩留下的。 可这会儿女孩子突然发消息给他,说警察找他有事,让他发个手机号过去,或者直接去警察局。 按理说这种事故,追究责任的话应该找悬挂广告牌的负责人,他不过是个路人,不知道警察找他有什么事儿。 心中疑惑,夏琛问了一下那两个小姑娘,她们也说不清楚情况。 夏琛只好拨打了她们发过来的警方电话,电话接通后,是个年轻的女声。 夏琛先自报身份,然后问:「不知道你们找我是……」 电话那边的女警客气道:「夏先生您好,是这么回事,我们这里有个走失的小孩儿,他说他认识的人里有个叫夏琛的,我们跟他形容了一下你的长相和外貌特徵,他确认是你,您看能不能来趟警局,把孩子接回去。」 「孩子?」夏琛一脸懵,他哪儿认识什么小孩儿,他的异母弟妹都十七八了,也算不上孩子。 「您不认识吗?」女警从他语气里听出疑问,立刻补充道:「是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儿,长得很好看,留长髮,好像还戴了红色的美瞳。」 她越说夏琛眼睛睁得越大,这、这不是小太子吗?! 小太子也穿过来了?那他家子笺…… 夏琛顿时激动得难以自抑,急忙道:「是,我认识,是我……弟弟,警察同志,麻烦你们照看一会儿,我马上过来。」 「师傅,调下头,去警察局。」 在夏琛的催促下,司机师傅压着限速标准一路飙车到警局,幸亏这会儿不是早晚高峰,路上不怎么堵车。 直到看见坐在接待室椅子上,抱着泡面吃得正香的小太子,夏琛高高吊起的心脏才算放下去。 「小太、小泽……」夏琛走过去,有很多话想问小太子,可此时环境不合适,他将所有问题都憋回肚子里。 「小朋友,你看看,这是不是你认识的人?」给夏琛打电话的女警大约很喜欢小太子,不但给他吃的,说话时也十分柔和。 小太子一看见夏琛,立刻放下泡面碗,那些突然来到一个陌生世界的恐慌感袭上心头,他扑过去抓住夏琛胳膊,不满道:「你怎么才来啊?你去哪儿了?灵歌和温子笺呢?这里又是哪儿啊?」 夏琛安抚地摸了摸他的头髮,对满脸关切的女警道了声谢,然后解释道:「我弟弟不是本市的,他喜欢cospy,和我另两个朋友一起出去参加活动,结果不小心走丢了。」 他这是在描补小太子一身古装,扎着高马尾,还有那双赤瞳。 「警察同志,请问你们在附近有看到我另外两个朋友吗?他们也穿着cos服戴美瞳,都不认路,我担心他们也走丢了。」 女警察哭笑不得:「没看见,我说你也真够心大的,放三个都不认路的人一起出去玩儿,我跟你说,今天可差点儿出事,你弟弟被人贩子盯上,险些被拐走了!」
第438页 夏琛惊了一下,脱口而出:「人贩子还活着吗?」 他不担心小太子被拐走,能欺负他的人这世上没两个,他怕小太子一怒之下把人贩子活撕了。 当然,人贩子确实该死,但是杀了他们后续麻烦可太多了。 女警察:「???」 夏琛尴尬地笑了一下,迅速找了个合理的藉口:「我弟弟他从小习武,嫉恶如仇,小孩子嘛,下手没个轻重的,我怕他把人打坏了……」 女警察恍然大悟:「难怪了,小朋友挺厉害啊,我正要跟你说,你弟弟把人贩子腿打断了,肋骨也断了两根,已经送去医院了。」 夏琛:「……」 第235章 番外二(2) 夏琛很不愿意给人贩子出医药费,说句不好听的, 这些钱不管拿去干点什么, 哪怕是扔水里听响儿, 都比给人贩子治伤来的舒畅。 可人是小太子打伤的,他不能不闻不问,把治疗费全推给警察局。 于是只能吭吭哧哧不太情愿地问了一下人贩子的治疗情况, 顺便告知出医药费的事儿。 女警察也看出了他的不情愿, 实际上这种情况搁在哪个家长头上都没办法接受,在她看来, 面前这个俊俏的年轻人脾气还算软的, 遇见那种暴脾气的家长,这会儿可不会管人贩子是不是躺医院起不来, 准得把胳膊也给打折了不可。 「这你就别管了。」女警察压低声音, 悄咪咪跟他说:「人贩子身上有钱呢, 我们直接用他们带着的钱付的医药费。」 夏琛顿时开心了, 再次跟女警察道了谢,又给警局留了个电话,希望他们万一有子笺和灵歌消息,能给他打个电话, 然后夏琛就带着小太子回家了。 乘计程车回家, 一路上小太子有太多问题要问, 碍于司机在,夏琛压着他没让他多说话,小太子趴在车窗上看了一路。 到了小区大门外, 夏琛凭着自己稀薄的记忆找到自己居住的单元楼,好在他的公寓是一梯一户,直接刷卡上楼,否则他还得想法子弄清楚自己具体住在哪层。 小太子眼睛都快不够用了,夏琛不让问,他一直忍到进了家门,张嘴想说话,发现问题太多,已经不知道该从哪儿问起了。 夏琛把他拉到沙发上坐下,准备跟他谈谈心,从某种程度上讲,因为有共同的秘密,他们算是可以交心的伙伴。 既然小太子已经跟着他穿来这个世界了,他曾经的经歷也不用再瞒着他,夏琛简单讲了一下两个世界的区别,然后把自己两世的情况说了一下。 这个世界具体什么样,他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倒不如让小太子自己看。 说完他这边,夏琛忍不住问:「你知道子笺和灵歌的情况吗?你穿过来之前什么情况?穿过来之后有看见他们吗?」 小太子摸着头,同样一脸茫然:「我也不知道,你睡着了,温子笺让我们别吵着你,他抱你回去睡觉,我和灵歌喝酒来着,不知道怎么就到这里了,我也没看见他们两个。」 夏琛闻言心中有些失望,但是既然小太子能来,那子笺和灵歌也很有可能穿过来了,他得打起精神,早点儿找到他们。 为了以后的安全,得先把小太子安排好,夏琛正色道:「小太、小泽,我们这个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皇帝是不存在的,所以以后不能再叫你小太子,以后我叫你小泽,你得叫我哥哥,如果不小心叫岔了,就跟人说你的外号叫太子,记住了吗?」 小太子闻言脸色一垮,他的王国没了已经很惨了,现在连太子的位子都保不住了吗? 小孩儿鼓着脸的样子有点儿可怜,夏琛想了想,去冰箱里拿了一瓶可乐,拧开给他:「尝尝这个。」 「这什么呀?怎么黑乎乎的……」 小太子一脸的嫌弃中夹杂着几分好奇,他把瓶子凑到鼻子前嗅了嗅,刚打开的冰可乐瓶口迸射着小股气泡,冰甜的水汽直接扑到鼻子上。 他试探着喝了一口,肥宅快乐水的魅力瞬间征服了没什么见识的小古董,捧着瓶子咕咚咕咚勐灌一气,舒服得哈出一口气,美滋滋道:「这个黑水好喝,比酒好喝!」 「这叫可乐。」夏琛说。 小太子是不化骨,那体质槓槓的,随便造,否则他也不敢在三四月份的天气让这个年纪的孩子随便喝冰可乐。 「这个世界有很多很多好吃的好玩的,我也不清楚咱们还能不能回去,但是在这里的这段时间,我会尽力照顾好你,相应的,你也要听我的话,不能给我惹麻烦,行不行?」 「我能惹什么麻烦……」小太子嘀咕了一句,不过他也知道夏琛是为他好,别别扭扭的答应了。 「好,那咱先说说必须注意的事项。」 夏琛立刻把之前在路上就想好的一些禁令列出来,比如不能随便咬人,动物也不能咬,要喝血了牙痒了都得回家来找他,他会想办法——倒霉催的,夏琛的魔法书也不见了,好在现代社会的他是个小富翁,钞能力能解决大部分问题。 另外他打算去买一些黑色的美瞳回来,不光小太子,等找到子笺和灵歌,他们也要用。 他叮嘱小太子,如果有人问起他的红眼睛,就说戴了美瞳,再不行就说生病了。 还有,不许随便使用武力,除非是对方先对他有不轨行为,下手时也要注意,一定不能直接把人打死了。
第439页 最后,没完全适应这个世界之前,少说多听,有不明白的私底下来问他,千万不要当着别人的面就问出来了。 零零碎碎一大堆叮嘱,小太子听得嘴巴都撅起来了,抱着喝空的可乐瓶子不满道:「知道啦知道啦,太多了我得再喝一、两瓶这个可乐才记得住!」 夏琛忍俊不禁,直接领着他到冰箱前,教他从冰箱里拿东西,顺便教他认识冰箱里的东西。 最后小太子美滋滋地抱了一堆冰淇淋酸奶饮料之类杂七杂八的东西,夏琛又给他拿了一些零食,把电视打开给他调了一个幼儿早教频道让他看电视。 安置好这个小祖宗,夏琛才有功夫长舒口气,揉着还没痊癒隐隐作痛的脑袋,瘫在沙发上缓了一会儿。 现在当务之急,是找到子笺和灵歌,放他们两个在外头,既要担心这两僵人生地不熟,遇见小太子这样的情况被人欺负,又要担心他们把坏人给打死了直接变成通缉犯。 更担心拖得时间久了,再弄出个什么都市异闻吸血鬼重现什么的,以往活在普通人世界里的夏琛也不清楚到底有没有龙组之类的组织,万一他们被官方盯上了,以后安稳日子可就没了。 光想想都觉得前景堪忧,夏琛一点儿时间都不敢浪费,他一边刷着手机一边想办法,照他的想法,以子笺跟灵歌出众的外貌,加上特异的打扮,很有可能会被人拍下照片,所以他才一直看着手机,时不时输入「盛世美颜」之类的关键词搜索。 他琢磨着,是不是可以发个寻人启事,赤瞳这种外貌特徵,还挺好辨认的,不过子笺和灵歌的身份本来就有问题,他不敢闹得太大,以后不好收场。 因为担心的问题太多,难免束手束脚,最后他勉强想到一个可行的办法。 他先联繫了自己一个关系很不错的朋友,夏琛作为富n代,哪怕父母离婚都不怎么管他,他从小上的学校接触的圈子交的朋友,差不离都是一个阶层的。 只不过大部分是泛泛之交,少有能两肋插刀的。 夏琛联繫的朋友勉强属于后者,因为他实在混不吝,大部分情况需要夏琛帮他两肋插刀。 景烨,一点儿都不敬业的景家二少爷,景家的集团是非常有名气的大企业,比之夏琛父族母族要高不止一个级别,主要产业在文娱方面,景氏下属的光影传媒,是整个华国最大的娱乐公司之一,加上其他的纸媒网媒产业,可以说占据了华国文娱行业的半壁江山。 当然,在集团发展越来越多元化的当今,景氏也涉及有其他行业,靠着深厚的底蕴和主要产业链的支持,涉及的大部分行业都发展得很不错。 不过这跟景烨没什么关系,作为家里的幼子,头上有一个比他大六七岁,从小被当成继承人培养且各方面都非常优秀的兄长,景烨混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纨绔子弟,吃喝玩乐无所不精,尤其贪花好色。 夏琛跟景烨从幼儿园起就是同学,见证了景二少一路从幼儿园花到大学,五岁有第一个女朋友,高中差点儿当了爸爸,前女友数都数不清。 不过这位风流是风流,追女孩都是你情我愿,而且对朋友确实不错,否则夏琛也不会跟他当了这么多年朋友。 夏琛给景烨打了个电话,电话一接通,就听见里面传来的音乐声和女孩子的娇笑声。 「小二,帮个忙。」 为了不被占便宜,夏琛他们这些亲近的朋友从来不会喊他名字,加上知道他性格,就直接开门见山道:「给我找个靠谱的画手,再借我两个营销号。」 「见我景爷!」景烨不轻不重地反驳了一句,也没问他要干嘛,直接就应下了:「等着,十分钟之后发你联繫方式。」说完挂了电话。 得到朋友毫不犹豫的帮助,夏琛心里一暖。 他没有子笺和灵歌的照片,打算找个画手画几张图,弄成二次元风格,再找营销号炒一炒,说看见两个盛世美颜的coser,一见难忘,寻求他们的信息,热度炒起来,届时广大的网友都会成为他的眼线为他寻找两人下落,这样也让他们两个的穿着和赤瞳合理化。 另一头景烨挂了夏琛电话,立刻打了个电话给他哥的助理,让帮忙找夏琛要的人。 本来这种小事,惊动不了景大少,助理直接就能给二少办了,巧的是,景烨打电话过去的时候,景炀刚好从办公室里出来,听见助理对着电话说了一声:「好的二少,我这就给您找人。」 景炀一听头就疼起来,又回忆起自家的垃圾弟弟被拖来公司上班时,半个月换了三个女朋友还都是他们公司精心培养准备出道的女团成员。 「你又要什么人?兔子都不吃窝边草你知不知道?你连个兔子都不如!」景大少口不择言。 景烨被骂得一脸懵,这回可不是他的错,他壮着胆子吼了回去:「谁要吃你家草了?夏琛找我帮忙,我帮我哥们儿找两个营销号用用咋了?你是不是我哥啊,我是兔子你是啥玩意儿啊!」 景炀知道冤枉他之后,那点儿愧疚还没来得及出现,就被狗胆包天的弟弟气笑了,咬牙道:「景小二,你皮痒是吧?」 景烨小声叨叨:「就是你瞎冤枉人还不让说。」 景炀:「你卡没了。」 「唉哥!哥我错了!别停我卡啊!哥你别挂…… 「这回亏大了。」惨遭制裁的景二少把手机一扔,打算等给夏琛发消息的时候敲一笔弥补一下自己的损失,总不能让他连请美女吃饭的钱都没有了。
第440页 景炀挂了电话后,对助理说:「二少要的人给他安排好。」 夏琛是他弟弟多年好友,景炀自然是认识的,而且他对夏琛印象很不错,所以这点儿小事儿顺手就帮了。 助理连忙应下,立刻就开始找人,景炀一个人出了公司,他有点儿私事要办,直接去车库取车准备离开。 到了他的车旁,景炀开了车锁拉开车门,侧身坐进去,刚要启动,突然觉得不对劲。 他迅速转身,目光紧锁正坐在自己后车座上的年轻人:「你是谁?为什么在我车上?你怎么上来的?」 他走的时候车明明是锁好的,而且刚才也确实正常开锁了。 他一边说一边暗暗打量这个身份蹊跷的青年,长得倒是挺好看的,眉眼风流缱倦,轮廓秀美,五官是很有辨识度的那种好看。 以他作为娱乐公司老闆的职业素养,这种长相很有红的潜质。 就是打扮有点儿奇怪,一身古风,偏还戴了红色美瞳,难道是演员?可他们光影的影视基地也不在这儿啊! 第236章 番外二(3) 灵歌在接受打量的同时, 正目不转睛地看着这个突然上车的男人——他坐过很多次夏琛的南瓜马车, 里面的布置不似普通马车, 倒是跟这车子有些类似。 也正是因此, 在突然出现在这个陌生地方后,他没有惊慌失措, 也没有把这个开不了车门的奇怪马车给暴力砸破。 当然,他本身身为不化骨的强大武力值给了他十足的底气。 面前的男人穿一身剪裁奇怪的衣服, 但是看着却极为妥帖贴身,给人一种端正挺拔的感觉。 他的头髮很短, 轮廓深刻,剑眉星目,薄唇微抿显得颇为严肃,是极出色的相貌,但是更出众的是他身上的气质, 灵歌一眼便看出, 这是个久居高位的人。 最重要的是,这个男人虽然眼带怀疑,但脸上表情没有丝毫畏惧害怕。 灵歌顿时心生好奇,整个大安朝,大大小小的那么多人类基地, 哪怕是夏琛管理的望乡城, 人类看到他们,无不恐惧厌恶。 因为他们是不化骨,是殭尸王, 赤瞳太具有代表性了没人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灵歌隐隐怀疑,这里可能是夏琛偶尔给他讲故事时说得三千世界或者什么秘境,他刚才趴在那奇怪的琉璃窗户上往外看,这里的建筑样式,还有数不清的奇奇怪怪的没马的车,都是从未见过的。 「说话。」景炀拧眉怒斥。 他说一不二惯了,已经很久没遇见过这种不把他的话当回事的人,面前的青年只呆呆看着他,却一言不发,也不理会他的诘问,这让景炀心中很是不悦。 然而他只是语气严厉了些,青年却像被吓到似的,害怕得缩起肩膀,一双眼睛满含水意,红瞳似泡在清澈溪水里的宝石,更显剔透,潋滟的桃花眼眼尾染上薄红,可怜兮兮的表情活像他欺负了他。 「对、对不起,我什么都不、不知道,别打我……」灵歌举手护着头,小声呜呜,宽大的袖子落下来,露出细瘦白皙的两截腕子。 唱戏的对身板儿很有要求,灵歌虽然唱功不行,但从小打下的底子,整个人偏瘦,腰肢细而柔韧,手腕也细凌凌的透着几分孱弱。 若是夏琛小太子温束在这里,定能明白灵歌这是戏瘾犯了又开始演上了,顶多拿点儿瓜子炒货沏壶茶给他捧捧场。 可现场只有景炀这个不了解他的人在,性格强硬手腕同样强硬的景大少,还没遇见过敢在他面前哭唧唧的人,上一个在他面前哭的是他那垃圾弟弟,被他解了皮带抽的满屋子乱跑。 若是灵歌长得丑也就罢了,偏他生的精緻秀美,哭起来时更是楚楚动人。 饶是景大少身为娱乐公司总裁,见惯了各种美色,也不由得晃了晃神,稍微有那么一丝心软。 不过景炀见多了使各种手段想攀上他走捷径的人,因此对灵歌依旧心存戒备,那一丝丝心软也被他忽略了个彻底。 「不许哭。」景炀冷酷无情地说:「再哭就把你扔下去。」 因为信息太少没办法丰满人设的灵歌只能靠自己临场发挥,这种高难度挑战激起了他的斗志,他维持着高超演技,在景炀「恐吓」他的时候,装作害怕地抖了一下,带着哭音哀求道:「我不哭,求你别赶我走。」 灵歌唱功不好,并不意味着他声音不好听,恰恰相反,从他名字就能知道,他有一管好嗓子,当初班主买他,也存了好好培养他的心思。 可他天生找不着调儿,再怎么训练,顶多让他不跑调,唱功如何都比不上班里其他人。 但是多年的训练,灵歌很懂如何拿捏腔调转换气息,也很懂如何利用自己的嗓音,这一声求,真叫个靡靡婉转。 景炀只觉得耳朵一阵麻痒,差点儿忍不住伸手揉一揉。 这种不符合常理的身体反应,让景炀颇为不自在,他眉头拧得更紧,看上去面色更加不善:「身份证拿来我看看。」 灵歌一脸没有丝毫伪装的茫然:「什么身份证?」 景炀气笑了:「给我在这装是吧?身份证你都不知道?没成年?」 灵歌撇嘴:「我成年了,我都……十九、快加冠了。」 真实年龄当然不能讲,不然得把这人吓晕过去,他死的那年刚刚十九,这么说也不算骗人。
第441页 景炀一怔,因着灵歌天生风流长相,加上自幼生活困苦而早熟,少了几分少年稚气,景炀本以为他二十多岁,没想到竟然这么小,比他弟弟还两三岁。 这么一想,景炀心头的火气倒是下去一点儿,还是个刚成年的孩子呢,他跟这么个不懂事的小孩子计较什么。 「算了,你下去吧,以后好好努力,你条件不错,没必要走这种路子。」 景炀自认为已经很宽容了,以往这种敢在他身上打歪脑筋的,早被他收拾得头脑清醒重新做人。 可今天这个偏偏不领情,一听说让他走,抱住他的座椅靠背不松手,眼圈一红又要哭:「少爷,您别赶我走,班主要把我卖去罗家,那家光去年就抬出去好几具尸体。我会唱小曲儿,还能给您暖床,您就收下我吧!」 景炀:「……」 灵歌哭得呜呜咽咽好不可怜,他实在不知道现在是个什么情况,人设不好做,干脆把自己原本的遭遇拎出来哭。 景炀却听得一头雾水,什么班主,什么抬出去几具尸体,法制社会还能有这么猖狂的存在? 还有后面……景炀心里一阵不自在,这小孩儿年纪轻轻不知羞,暖床,他知道暖床是什么意思吗?! 「不许哭。」景炀从来不擅长哄人,当然也没人敢让他哄,唯一一个有资格的景二少,敢在他面前哭他就能让他哭得更惨。 他声音一紧,灵歌就收了哭声,只小声抽噎着,模样极其可怜。 景炀轻咳一声,问:「你叫什么?」 「灵歌。」 「哪两个字?」 灵歌答了,景烨默念一遍,心想这名字倒是挺好听,跟人也很符合。 他又问:「你说的班主是谁?那罗家又是怎么回事?」 灵歌眨眨眼,一脸无辜:「班主就是班主呀,我们戏班子的主人,罗家是帝京的大户,听说他们有亲戚在朝里当大官哩。」 现在还有戏班子存在吗?这个疑问一闪而过,景炀没有细究,抓住了里面的关键词:「帝京?」 灵歌点头:「嗯,帝京,你不晓得吗?帝京可是咱们大安朝最大的城市,皇帝都住这儿。」 景炀盯着灵歌不挪眼的看了一会儿,灵歌眼神里只有好奇没有心虚躲闪。 「我没听说过大安朝。」景炀说:「再详细说说你的情况,还有,怎么到我车上来的。」 灵歌有问必答,他从来不曾迴避自己的身世,景炀问,他就说了,最后稍微改了一点儿:「我不想被卖去罗家,就趁着班主不注意想跑,不知道怎么就到这里。」 他趴在景炀座椅靠背上,脸颊上的肉挤得鼓起来一点儿,倒显出几分稚气,再听他说的那些话,景炀心里隐隐有些心疼。 此时他倒宁愿灵歌是骗他,这样的身世,光听着就让人心生怜惜。 「那你先跟着我。」景炀不再纠结,教灵歌系好安全带,然后驾车离开。 他想得很清楚,如果灵歌说的是真的,把他撵走他不忍心。如果是假的,他难得发一回善心还被骗,这小崽子和他背后的人就等死算了。 他约了人要谈事,已经耽误了一会儿,现在没时间安置灵歌,也不放心其他人,只好先带灵歌去了约定地点。 本来打算让灵歌跟他一起进去,给他开个单独的包厢点点儿吃的,但是再一看灵歌一身衣服,顿时打消了这个念头。 「你在车里等我一会儿,不要乱跑。」 灵歌乖乖点头,乖巧得模样让景炀心头一软,他还没反应过来,手已经摸上了灵歌的头。 两人皆愣了一下,景炀轻咳一声,迅速把手拿开,扯平嘴角那一丝弧度,声音冷淡道:「等我回来。」 他把车窗留了缝隙,然后锁了车,上楼的时候给助理打了个电话:「让安保部们把今天地下停车场的监控视频发我一份。」 跟人谈完正事,道别离开的时候,景炀想起这里有道茶点还不错,于是打包了一份。 拎着打包好的茶点回到车上,拉开车门,就见趴在车座上无所事事的少年两眼一亮,眉开眼笑道:「你回来了!」 被他眼巴巴的眼神看得心软,景炀心想,难怪那么多喜欢养宠物,有个小乖乖一直等着你,见到你就开心,真是让人心情愉快。 不过景炀向来不习惯表露情绪,心里高兴,他面上依旧没声表情,只嘴角的弧度稍微大了一点儿。 「给。」景炀把盒子递给灵歌,看他打开,又捏了一块小巧的点心嗅了嗅,然后小声问:「我能吃吗?这个好像很好吃。」 「吃吧,本来就是给你买的。」景炀完全忘记了自己的洁癖,也忘了上一个在他车上吃东西的景二少被他直接踹下车,答应得特别痛快大方。 「真好吃,少爷你真好!」灵歌吃得两颊鼓鼓,他虽然不像小太子一样贪嘴,但是好吃的东西谁不喜欢? 长得好看乖巧听话嘴还甜,景炀不自觉地心已经偏了,觉得灵歌应该没有骗他,等他看了录像,确认之后,定会想法子安置好他,不让这可怜的孩子再被人欺负。 第237章 番外二(4) 操着老父亲心的夏琛, 完全没想到自己要找的人之一, 还没在人前出现过, 就已经被好友的兄长给捡走了。 有景炀发话,助理给景烨找人的效率特别高, 他身为大老闆的特助,办这点事儿不过是一个电话的功夫, 底下自然有人把画手和营销号都给他安排好。
第442页 三人的联繫方式转了几道手传到夏琛手机上,微信里景烨一边表功一边上蹿下跳要他赔偿损失,夏琛随手发了两个大红包过去。 虽然他家世比不上景烨, 但说实话,他手里的钱可比景烨多多了, 毕竟从小到大因为父母都不管他, 唯一能给的就是钱了, 成年后他又接管了自己的基金,加上他也没什么特别费钱的爱好,可不就攒下大笔积蓄嘛。 景烨就不一样了,现在还领着父母给的零花钱,并且时常因为各种原因惨遭父兄制裁,一年到头银行卡有一半时间都刷不了,曾经还干过酒吧包场结果没钱付帐让夏琛去救场的壮举。 总而言之, 这一世的夏琛是个不缺钱的主儿,最起码养三只不化骨是没问题的。 当然,首先得把自家走丢的不化骨找回来。 按照原定计划,夏琛先联繫了那个画手, 景氏总裁特助在这么大的娱乐帝国里找人,这个画手当然不会是普通水平。 哪怕夏琛连照片都没有,靠着视频连线一人说一人画,这位太太硬是画了个七八成像,最起码主要特徵出来了,只要看过这两幅画,再看到真人,一眼就能辨认出来。 这让夏琛非常满意,能这样已经很不错了,他也不想把灵歌和温束炒得太出名,影响以后的生活。 相貌描画出来了,画手太太又按照夏琛的要求进行微调,使图片看上去更加二次元化,衣服髮饰也是夏琛根据穿过来之前他们本人的衣服復原的。 初稿只画了个大概,不能直接用,画手太太还要继续完善,夏琛给她发了个大红包,赢得一串感谢后,关了微信。 小太子抱着薯片咔嚓咔嚓,夏琛忙的这会儿,电视早就被他换了个台,从早教调到动画片,正看得津津有味。 夏琛看着他一头长髮古装,头疼地想,得先给这娃换身装扮:「你这头髮能剪吗?」 「头髮?」小太子抓起自己头髮捏了捏,歪头道:「能吧,反正我想长就能长出来。」 听他这么说,夏琛顿时放心了,他去自己衣帽间翻了翻,找了身码数稍小的运动装,让小太子试试。 夏琛的衣服,哪怕是最小的,小太子穿着也嫌大,好在运动款的衣服,松松垮垮也能当嘻哈风来穿。 衣服勉强能穿,鞋子就真的大了,夏琛裁了点泡沫垫子给他塞鞋里,让穿戴一新的小太子在他面前转了一圈。 「帅!」举起大拇指夸赞,小太子得意地扬起下巴,夏琛揽着他的肩膀往外走:「先带你去买些换洗的衣服鞋子,头髮也剪短可以吗?」 「行。」小太子痛快地答应了,反正他们不化骨全身上下连指甲都是可控的,只要月华充足,随时随地都能长起来。 太久没开车,夏琛不敢随便上路,依旧是叫出租,带着小太子去了附近一个商圈。 先去囤了一堆黑色美瞳,找了个卫生间给小太子换上,小太子摸摸眼睛,又对着镜子照了照,感觉很是新奇。 「可以吗?难不难受?」夏琛担心地问。 小太子说:「没什么感觉,就是我觉得这个东西可能撑不了太久,会坏掉。」 「坏?」夏琛懵了一瞬,问小太子,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夏琛想,大概是殭尸的毒会腐蚀瞳片吧。 「没事,我买了很多,坏了你就换新的。」手握巨款的夏琛底气十足。 考虑到小太子还穿着不合脚的鞋,夏琛先带他去买衣服鞋子,他有钱有品位,买起东西来就很快乐,很快给小太子置办了一身合适的行头。 这会儿正值初春,春装正热销,夏琛一口气给他买了许多套换洗的,路过一个大牌男装店的时候,夏琛想起自家下落不明的恋人,脚步一转进去了。 灵歌跟他个头身材差不多,就算找到了也能穿他的衣服,可子笺比他高大半个头,看着瘦,其实衣服一脱都是肌肉,穿他的衣服肯定穿不了。 两人朝夕相处这么多年,温束的尺码夏琛再清楚不过,挑着自己心水的和符合温束风格的,又买了一堆。 这一通大採购,幸亏能送货上门,否则夏琛和小太子两个都拿不下。 忙活了这么久,小太子还好,夏琛是真的饿了,就在商圈附近找了家口碑不错的店请小太子大吃一顿。 吃完了去剪头髮,夏琛徵求了小太子的意见给他选好髮型,髮型师摸着光滑黝黑的头髮爱不释手,再三确认他们真的要剪,然后一剪子下去,剪刀崩了。 夏琛:「……」 理髮师:「……???!!!」 理髮师陷入了深切的迷茫,他举起剪刀看了看,又茫然地去看那一把头髮,不敢置信地拿起剪刀想再试一次。 夏琛已经反应过来了,一把拉起小太子,板着脸道:「你又恶作剧是吧,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 说完扔下两张大钞赔人家的剪刀,拉着小太子落荒而逃。 「恶作剧是什么?你为什么要收拾我?」小太子谨记夏琛的嘱咐,一直跑到没人的地方才问。 夏琛无奈地解释了恶作剧的意思,然后抓了一把小太子的头髮摸了摸,整张脸都垮了下来。 他怎么就忘记了,不化骨铜皮铁骨,看着摸着都跟人没两样,但是只要一攻击,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哪怕是看似普通的头髮,都坚韧得不得了,哪是普普通通的剪刀能剪得动的。
第443页 「算了,走吧,你这头髮是剪不了了,根本剪不动。」夏琛苦着脸说。 「可以呀,用我的剑。」小太子说着抽出一把剑递给他,这还是夏琛依旧是望乡城城主的时候,让最好的匠人用兵器果给他打造的,比一般的剑稍短,正适合他的身量。 夏琛大惊,一把摁住他的手侧身挡住那把剑,急道:「你怎么拿出来的?」 小太子奇怪道:「从葫芦娃里拿出来的啊。」 夏琛:「……你的葫芦娃还在?」 小太子撸起衣袖,把手串上挂着的小葫芦给他看:「诺,一直都在。」 夏琛:「……」 夏琛崩溃了,明明葫芦娃是他送出去的,结果现在送出去的还在,他自己的没了! 哪怕稍微想一下就明白,是因为他魂穿小太子身穿,但依旧有点儿难以接受,他的葫芦娃里囤了多少好东西啊! 就好像辛辛苦苦存了满满一仓库的物资什么都捨不得卖,结果数据丢失啥都没了,那种心灰意冷。 自己气了一会儿,夏琛自我调节道:往好处想,最起码灵歌和子笺不至于两手空荡荡除了衣服一无所有。 啊!还是好气啊! 气归气,该做的事还是得做,让小太子把剑收回去,在禁令里加了一条不许当着别人的面从空间里存取物资后,又去了超市採购生活用品。 所有的东西都买三份,还补充了很多零食饮料。 回家后画手太太已经把图给他发来了,两个红眼睛的小人儿神态抓得极准,夏琛一高兴给神仙太太又发了个大红包。 之后夏琛联繫了那两个营销号,这两人早就被上头的人敲打过,知道这是能直达天听的人物,不敢怠慢,迅速把他发过去的图放了出去,配套彩虹屁也吹得特别真心实意。 满意地看着自己的计划顺利进行,夏琛时刻盯紧了手机,也吩咐了那两个营销号,要是有关于这两人的消息迅速告诉他,接下来就是等神通广大的网友们帮他找人了。 自以为计划完美无缺的夏琛并不知道,此时他要找的两僵,一个已经被景炀带回自己家,从头到尾除了景炀之外,没一个人见过他。 景炀回家之后,查看了安保部门发来的停车场录像,里面确实没有出现过灵歌的身影,也就是说,他真的是突然出现在自己车里的。 这让景炀隐隐松了口气,大约他也很不希望这个得他眼缘的年轻人真是个心机深沉想借他上位的骗子。 不过灵歌身份澄清之后,再回想起他的身世,景炀不由为自己对他的怀疑感到一丝丝愧疚。 再看看乖乖跟着他,眼巴巴看着他等他说话的少年,景炀心中油然而生一股责任感:这小孩儿人生地不熟的从古代穿过来,掉在他车里,就该归他管,他得保护好他。 于是夏琛给小太子做的那些,景炀基本也做了一遍,给灵歌置办了新衣服鞋子,从里到外都买齐全。 不过作为大老闆,可以直接让人买好了给他送到家里来,完全没让灵歌外出见人,他想着灵歌作为一个古人,得先教教他基础常识。 保护欲空前膨胀的景大少,几乎是手把手的教导着灵歌,家用电器的使用,没见过的各种物品,甚至手机等电子产品,他都一点点慢慢教。 要是让景烨看见这一幕,非得委屈到上天,他哥什么时候有这种耐心细心,小时候连他功课都懒得教嫌他笨,现在教人怎么开空调开冰箱? 其实景炀不过是想着灵歌是个古人,没接触过什么都不懂,希望抱得低,所以耐心十足,结果灵歌的表现超出他的预料,十分聪明灵慧,教什么基本上都是一遍就会,让人十分有成就感。 而且灵歌还特别会捧场,「好厉害啊」「少爷你懂得真多」之类的话说个不停,一方面是他有意讨好景炀,另一方面他也确实觉得这个世界的这些东西很棒,夸得真心实意。 再配上敬仰的小眼神,嫩生生的嗓子不停说着好听话,一向宠辱不惊的景大少硬是被夸得心都飘了,对灵歌好感度不断飙升。 这边灵歌落地坐豪车,平平安安被「好心人」领养,那头温束却直接砸进深山老林里,好巧不巧,还掉在正打得热火朝天的战场中间。 打斗双方是一老一少两个道士几只恶鬼,旁边还抖抖索索躲了几个人,温束掉下去的时候,小道士摔倒在地,那只恶鬼正要一击夺命,老道士被其他恶鬼纠缠,救之不及目眦欲裂,小道士面前突然出现一个人。 厉鬼都是本性已经被恶念和杀意浸染缺乏理智的存在,哪会管刚出现的人无不无辜,毫不留手的朝温束攻击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