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望断奈何处》 引·天涯 望断天涯 初遇你时日薄西山 凉薄的夏夜竟也缠绵 离开你时冷月高悬 宁谧的冬夜独自徘徊 最难熬的是今晚 要将满腔的相思渡到千山万水 将忱忱的爱恋搁置海角天边 踏着破晓的黎明我终于渐行渐远 唱着爱你到 ——永远 别以为我这种人活得多坦然 转身不过是勉强压抑那卑微的 自私和期待 正如此刻我一去不返 美曰:成全你所爱的未来 你的爱情我不配 我越想要虔诚对待越是不敢放手逐爱 我怕它太单纯经不起时间的考验 我怕它太脆弱受不了世俗的批判 亲爱的 请你万万别为我的离别哭泣 你知道我从不懦弱 只因太惧怕一场风花雪月换来对你的伤害 是谁道岁月无情 我偏信它如那溯流定有一次轮回 而我们将于茫茫人海 再次望穿 若彼时 你肯一如从前那般凝眸看我一眼 我会不顾一切拥你萦怀 为你燃尽今世今生所有炽烈的情焰 执子之手望断天涯 无尽头 ——尚良觉留笔 原来,尚良觉竟然是这样离开的,我却无从得知。 在他往了终返的许多年后,我才迟迟地亲睹了这些话,但,仍是太晚,除了伤逝与缅怀,我只剩无可奈何的怯懦。直到关于他的一切早已变成点点回忆,我才一并将这首绝笔诗,连同那些沉淀已久的往事轻轻地深埋心底。 然而,一个故事的黯然终结,往往推波助澜了另一个故事的精彩高潮。 白冰微微眯起他那双癫迷桀骜的桃花眼,将良觉的这封信折叠好,小心翼翼地放回匣子里,我看到他脸上有片刻的静默的沉思,逆行的灯光下,帅气的脸轮廓更加硬朗分明。 他望向我,眼神带有哀求之情却又坚定如火石。他忽的攥住了我的手,动作急切但力气轻柔地把我拉到他怀里,微热的嘴唇贴着我的耳根,轻轻摩擦了一阵。 我听见他说,似是低声呢喃:“蓝蓝,我们结婚吧!” 我将下巴陷在白冰唯一柔软的肩窝里,闭上了眼睛。他凝重的呼吸糅杂着衣领上残留的香烟味道,在我的脸颊上轻漾开来,竟然有种我从未感受过的安谧腾升心底。 于是,顺其自然地,我不由自主地点点头,握紧他的手。 白冰没有回以我热吻,而是更炽烈更用力更紧密的拥抱。我觉得这似乎是倾尽毕生的血液相溶,两个灵魂的合二为一。 引·释然 作者有话要说:下文主要为倒叙写作,与上文“引”无关。 第一章缘·往初 这年,云城的冬天来的分外早。 这一天刮的北风很凉,冷嗖嗖的,好在是个晴天,但下午五点的阳光,昏昏暧暧,已经相当倾斜了,慵懒地照在青石地面上,我能看到自己的影子被长长地拉到墙上,变了形。 我颓然无力地穿过城东的暗街小巷,看着这与几百公里外的擎哲市略有相似的青瓦朱墙。错落的庭院,高大的榆槐,偶尔能听到别处长巷里几声沙哑高亢的叫卖。 突然间,我就会想起在擎哲,我长大后又离开的那条街,隔三差五有人扛着扎满一串串糖葫芦的木把子,挨着街吆喝:“冰糖葫芦儿哩……” 擎哲是我的故乡。 乡情这东西是突如其来的感伤。 三年前我第一次踏上笛鸣呜咽的火车,骤然落泪,只身离开时没带走一撮泥土,也来不及轻轻招手,对它说句“再见”,如今我却在这异地他乡,寻觅那单薄模糊的记忆。 其实,很多时候,我自己心知肚明,却不肯承认——寻觅的也许并不是渐行渐远的故乡,而是当年擦肩而过的那个无缘之人。 我微微裹紧了大衣,把绒毛围巾拢一下,顺着狭长的街道往前走。大概是迷路了,在这条街上我见到同一个抽烟的男人两次。 第一次是在大约半小时前,他从前面的甬巷拐出来,嘴里叼着一支香烟,有一口没一口地抽着。白色的熏圈和他嘴角的哈气缠在一起,袅袅弥散,我看不清他的眼睛,他穿着黑色的大风衣,吊儿郎当地踱着步。他看到我一直在看他,似笑非笑地回我一眼,扔下烟蒂,不急不怒地就走了。 有一瞬,我和他长长的影子在墙上重叠,然后擦过。 这种感觉恰似恍如隔世的离别之后,我们再相遇,然而却认不出了彼此。 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人,一个我刻意忘记但又无法提及的人,尚良觉。我没料想到在这完全陌生的街巷,不仅能觅得故乡的几分相似,竟然还有良觉的影子。 左邻右舍都说良觉是离家出走的,因为他亲妈死了,他又不忍继父,也就是我爸爸的虐待,所以就连夜逃跑了。 邻家的阿婆闲嫂爱嚼舌,于是在良觉走后,关于他的流言还是漫天纷飞。 有人说他走时潜到张家偷了一床新被,到李家杀了那只对眼的母鸡摸了八个蛋,到王家的槐树下刨出来私藏的三千块,又从刘家的茅房顶上拿出来一把尖刀,最后和一起厮混的阿赤干了一架,才坐了辆漏风的大巴,扬尘而去。这些我自然不信。因为那日晚上,我、良觉,他的同学磊子,他的发小蜜朵和幺五,还有阿赤,几乎所有能和他扯上关系的人,一起聚在“金宵ktv”唱了歌,直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和良觉才一起回家。半道上,我们又敲开“三块钱一大碗”的铁门,硬是让胖老板给做了两大碗香辣面。 第二天醒来,良觉已经走了。我才明白,原来,那晚唱的是离歌,吃的是散伙饭。 第一章 缘·往初(1) attentionplease:下文主要为倒叙写作,与上文“引”无关。嘻嘻,罗曼蒂克的初相遇,但却是一段深刻的开始,因为艰难! 第一章缘·往初 这年,云城的冬天来的分外早。 这一天刮的北风很凉,冷嗖嗖的,好在是个晴天,但下午五点的阳光,昏昏暧暧,已经相当倾斜了,慵懒地照在青石地面上,我能看到自己的影子被长长地拉到墙上,变了形。 我颓然无力地穿过城东的暗街小巷,看着这与几百公里外的擎哲市略有相似的青瓦朱墙。错落的庭院,高大的榆槐,偶尔能听到别处长巷里几声沙哑高亢的叫卖。 突然间,我就会想起在擎哲,我长大后又离开的那条街,隔三差五有人扛着扎满一串串糖葫芦的木把子,挨着街吆喝:“冰糖葫芦儿哩……” 擎哲是我的故乡。 乡情这东西是突如其来的感伤。 三年前我第一次踏上笛鸣呜咽的火车,骤然落泪,只身离开时没带走一撮泥土,也来不及轻轻招手,对它说句“再见”,如今我却在这异地他乡,寻觅那单薄模糊的记忆。 其实,很多时候,我自己心知肚明,却不肯承认——寻觅的也许并不是渐行渐远的故乡,而是当年擦肩而过的那个无缘之人。 我微微裹紧了大衣,把绒毛围巾拢一下,顺着狭长的街道往前走。大概是迷路了,在这条街上我见到同一个抽烟的男人两次。 第一次是在大约半小时前,他从前面的甬巷拐出来,嘴里叼着一支香烟,有一口没一口地抽着。白色的熏圈和他嘴角的哈气缠在一起,袅袅弥散,我看不清他的眼睛,他穿着黑色的大风衣,吊儿郎当地踱着步。他看到我一直在看他,似笑非笑地回我一眼,扔下烟蒂,不急不怒地就走了。 有一瞬,我和他长长的影子在墙上重叠,然后擦过。 这种感觉恰似恍如隔世的离别之后,我们再相遇,然而却认不出了彼此。 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人,一个我刻意忘记但又无法提及的人,尚良觉。我没料想到在这完全陌生的街巷,不仅能觅得故乡的几分相似,竟然还有良觉的影子。 左邻右舍都说良觉是离家出走的,因为他亲妈死了,他又不忍继父,也就是我爸爸的虐待,所以就连夜逃跑了。 邻家的阿婆闲嫂爱嚼舌,于是在良觉走后,关于他的流言还是漫天纷飞。 有人说他走时潜到张家偷了一床新被,到李家杀了那只对眼的母鸡摸了八个蛋,到王家的槐树下刨出来私藏的三千块,又从刘家的茅房顶上拿出来一把尖刀,最后和一起厮混的阿赤干了一架,才坐了辆漏风的大巴,扬尘而去。 这些我自然不信。因为那日晚上,我、良觉,他的同学磊子,他的发小蜜朵和幺五,还有阿赤,几乎所有能和他扯上关系的人,一起聚在“金宵ktv”唱了歌,直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和良觉才一起回家。半道上,我们又敲开“三块钱一大碗”的铁门,硬是让胖老板给做了两大碗香辣面。 第二天醒来,良觉已经走了。我才明白,原来,那晚唱的是离歌,吃的是散伙饭。 第一章 缘·往初(2) 看这里,看这里:俗话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看过,嘻嘻,请留评吧!如再爱过,那就留q吧! 看到那个抽烟的男人时,无可否认,我心里忽而一阵窃喜,几乎顿足难行,但转瞬又紧随漫上一阵哀伤。 他一连串的恶痞子招式很像良觉,干净的脸上那种不经心的散漫和轻浮,抽烟时微倾的嘴唇,演绎着不屑和漠然,不完全锁住的眉间,还有些许淡淡的阴暗和骇人的邪恶。 然后,我竟然兜兜转转了几条街,又鬼使神差地摸索着退了回来。我给自己一个借口,这巷子歪歪扭扭,错综复杂,于是,我理所当然地迷路了。 再次看到那个人,他倚在一堵老化掉渣的青砖墙上,两条长腿交叉斜站,随意而为,但却是极其桀骜的姿势。 他仍然叼着一支烟,尚未点燃。所以这次,老远,我就看清了他的眼睛,一双扎人的桃花眼,像那柔风骀荡之下的一池春水,涌起粼粼微波,眉目之间流露着风流之情。 此时他已经抬起头,不偏不倚地看向我。怔怔地对上那双媚眼,我才发现,那深邃黑亮的眸子,原来不是和煦荡漾的一江春水,倒更像仲夏夜幽暗无际的黑色冥河,满是望不穿的神秘和寂寞。 “嗨,美眉~”他把那支未燃点的烟随意夹在耳上,轻浮地挑着眉,嘴角微斜,略带笑意,冲我摆摆手:“你对我有兴趣,这样看着我?” 这人大胆热情的调侃,让我顿觉尴尬,但还并不算厌恶。 我觉得自己的脸颊竟然有些发烫,于是我微微蹙了眉,正色道:“对不起,我只是想起……一个久别的朋友,你长得很像他。” 我说完急欲转身离开。把良觉定义为一个久别的朋友,我自己说出来的时候都觉得不可思议,舌头不由自主打拌儿。 “哼,所以你就一直盯着我看,看不够来又拐回来?”身侧的那人眼神极其轻佻不屑,却又冰寒凌厉。 他问我,“像你的老朋友?你是想说我长得太大众?还没有人这样说过我,不过美女,你搭讪的方式太老套了。” 他的语气逐渐变得刻薄傲慢,说话间,阴媚的桃花眼也不由蔑笑地眯成一线,明目张胆地打量我。 可是,我明知被那人看扁了,连带着淡漠的羞辱,可我却愈加顿足难行,意识迷乱,我承认自己贪恋幻觉交错中的良觉,即便是他的影子。 “对不起,我只是觉得,你真的很像我的那个朋友,我无意要打搅你的。” 说话时,我又觉得内心的压抑无助,插针间逢一般在心底漫延,然而那种彻骨的苦涩,我却无处倾吐。 “哼,久别的朋友?他是的你的老情人?” 第一章 缘·往初(3) 他点燃了那支烟,吐出一个白雾眼圈,然后歪着头看我,看我脸上瞬间凝结的黯然和惊异。他竟然笑了,闷声冷笑。 而我全身僵硬地站立,就像一个衣不遮体的傻瓜,轻易便彻彻底底让人偷窥了,只能守着脚下小小的两块青砖,勉力支撑。 他却蜻蜓点水地瞟了我一眼,夹着烟,猛抽一口又轻吐出来。 问:“你抽烟吗?其实你可以试试,烟是好东西,它能牵动你的神经,让你忘我地陶醉其中,然后沉迷上瘾。当你戒不掉烟的时候,你的心就不痛了,因为遗忘了。” 我局促不安地避开他阴冷的视线,却又不甘这么赤裸地给人透视了,于是我故作理直气壮地冲他:“你这人怎么这样奇怪,我和你素不相识,你给我摆什么吸烟的鬼道理给我听。莫名其妙!” 我不满地冷“哼”了一声,再没看他,夹紧大衣匆匆离开。 其实,是那句魔咒般的“旧情人”让我惊慌而逃,那就像是我生命中残酷的禁语,嵌着锋利的铁荆棘,在刀山火海里沸腾,我承受不起,只能远远流着泪回避。 “喂,美女,那边是死胡同。”我听见那人哂笑说,然后闷闷地抽了两口烟,踢踏着大头皮鞋晃晃悠悠走远了。 我没理他,堵着气走到尽头。 果然是死胡同。 暮阳斜下,除却那昏暗橘黄的色泽,柔柔静静地已没了一丝温热。片片微光好像随风轻飏,只在飞檐走壁上打趣地逗留片刻,却映着这郊野村落更加宁和,光与影在这狭长的小道也交织更密。 抬头俯仰间,我看到家雀儿掠过一线之天,结伴归巢,把眼前这道泥墙衬得更高了。 我不由想起马致远的那句“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何处是天涯?你我如今当真是遥遥无期,我没了你的半点音讯,你大概也相忘我于江湖,我们各自流浪的地方,应是天涯,任那情和缘散尽风里。 我看着眼前围挡的泥墙,上面是层层剥落的残阳。我就伫立在墙缘,喟然叹气,上苍一定在警告我,这是绝路,绝我之路。我若执意以血肉之身闯之,必是不自量力,寻死。 回头,转身,我静静踏着青石地,向着前面巷口处的光源走去,那里才是唯一的出口。 佛说:万般随缘过,一切随缘了。 第一章 缘·狭路(1) 看这里,看这里:俗话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看过,嘻嘻,请留评吧!如再爱过,那就留q吧! 第一章缘·狭路(1) 冬天就这样迫近了,却一点儿都不像童话里,那般轻盈寂寥。 第一场雪下得很是高调,纷纷扬扬的鹅绒大雪,铺天盖地,倒还算有三分浪漫七分诗意,好似边疆旷野的垂暮沧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隔天一大早,满眼望去,极目之处尽是银装素裹。雪松成排,冰垣无痕,整个青青校园活像一座仙境雪堡。 来不及吃早饭,各个寝室的男男女女倾巢出动,直奔向操场,和遍地的白雪先来个百分百亲密接触。尤其是那些南方来的小姑娘,没有这样身临其境地见过几次羽落成雪,简直激动地精神抖擞,语无伦次。 韩江雪来自《春天的故事里》,那个随着改革开放首先富起来的中国南海边,这种北方的贵客自然从没有亲临雪境。 她一个踉跄跌坐在地,热泪盈眶地抱着我的腿,大声嚎叫:“姚蓝,我看到雪了。mygod!这是他妈的雪吗?他妈的这是真的雪吗?这真的是他妈的雪吗?” 韩江雪愣是把当年某本风行一时的小说里,叫人大跌眼镜的那段绕口令,造诣到无与伦比的境界,我想以我的智商,这简直是登峰造极了。 我正笑得乐不可支,一个蜜瓜大的雪球不知从哪横飞过来,在我的脖颈上猛地一击,然后碎开,灌进衣领的雪花融化成水,冰凌地顺着皮肤往里滑,凉凉的,痒痒的。 扔雪球的是同班的孙亦哲,他站在不远处的雪野里,明亮清澈的眼睛笑嘻嘻地望着我,一幅奸计得逞的可爱傻样。可是好景不长,他也突然中弹,阳光俊秀的脸上立时盖满了白雪,顷刻不见了笑容。 我扯起嘴得意地抽笑:“老子使的是无影杀,狂妄小徒!” 韩江雪搓了一捧雪,胡乱一揉,拉着我疾跑过去,立即投入了时间最佳的反击战。 我俩都不是弱柳扶风的淑女,撒起野来甚是彪悍。韩江雪一把将孙亦哲推倒在地,然后我相辅相成,姐妹一条心,猛往他衣服里灌雪。 孙亦哲伏在地上,像是给雪埋了,挣扎半天脱不来身,急得左右招呼,寻求援兵。 眼看着和孙亦哲同寝的三个难兄难弟,抱着几个足球大的雪球凶神恶煞地奔过来,我和韩江雪立即心领神会,对望一眼,跳起来撒丫就跑。 韩江雪比较惨,她逃跑的路线偏偏后有追兵,前有来敌,不期然地被围堵其中,必定少不了要在雪里滚打一番,再给灌上几斗花花白雪。 果然,夺路逃脱的我,就站在他们看不见的安全角落,看着韩江雪的狼狈模样,幸灾乐祸地哈哈窃笑。 第一章 缘·狭路(2) 余光一瞥,我看到身旁的角落里,有一对情侣激情热吻。 我不由地往边缘撤。 这雷区敢情都扩散到这儿了,高人口密度的云城雪原,还叫不叫那一大片单身光棍活了?我在心里暗骂,你们矫情也要看场合是吧,大早起就跟打结的麻花小辫儿一样,缠得真他妈难分难舍! 蹑手蹑脚地退了一半,我顿住了脚。 “嗨,美眉,又见面了。” 我猛地回头,笑容僵在脸上。 又是那个男人,那个第一次让我以为见到良觉的“桃花眼”。 我惊讶地看向他,他嘴角噙着笑,仍是那种轻浮浅淡、玩味不恭,叫人不禁毛骨微悚的蔑笑。他的头发长了一些,额前薄薄的碎发,稍稍遮住那双迷倒众生的桃花眼,略微少了几分阴媚,反而显得瞳眸更黑更暗了。 “怎么,这么快就把我忘了?” 我不安地蹙起眉,转身想要走。 我怎么会忘了他?单单就说他那微似良觉的相貌,我也轻易忘不了。可在城东的那次偶遇,我只当是一场糟糕透顶的艳遇,从未料想还有什么下文。 我不知道如何对答,难堪地咬了咬嘴唇,只希望能够立即隐身遁形。 而“桃花眼”却一副玩性大起的流痞模样,他笑着勾起嘴,微长的眼稍斜挑着:“在城东的老区小胡同,你该不会忘了吧!” 调侃之间,他一点儿也不避讳地打量我,大胆的目光甚至在我的胸上逡巡,而怀里却亲昵地搂着一个女孩。那个女孩我认得,是我们学校声乐系的大美女,令c大老少爷们儿摩肩接踵前仆后继,绞尽脑汁献爱谄媚,但几乎总是全军覆灭的徐莎莎。 徐莎莎闻言,明丽水灵的大眼睛望向他,后又不屑地瞟我一眼,我分明听到她娇唇里“哼”得一声嗲媚地冷语:“七哥,她是谁?” “桃花眼”没说话,向我不耐地眯起眼眨一下,我看到他眼里的蔑笑更加浓稠了,他搂紧徐莎莎,在她嘴角轻轻啄了一口,这才不慌不忙地回答她的问题。 他语气轻佻地说:“狭路相逢!没想到我竟然,和这种女人挺有缘分。多好笑!呵呵!” 徐莎莎也很配合地奚鼻嗤笑,娇艳的脸蛋和火辣的身材,跟着花枝乱颤地贴向那个盛气凌人的“桃花眼”。我这种女人和她比起来,自然是云泥之别,可就是“这种女人”四个字,狠狠刺痛了我一向与人为善的大脑神经。 如果说前一秒我还像是尴尬羞怯比卡丘,那么现在的我已经脱变成了聚能环高压电。我心里顿时来气,平时我就看不惯女孩子恃着几分姿色出众就盛气凌人的样子,更看不惯沾花惹草自以为是的花心大萝卜。 在这双重压力下,和经年累月的抑郁里,我终于忍无可忍地,爆发了。 我破口大骂:“你他妈谁呀?我凭什么记得你,你算老几?你爱惹谁就惹谁去,他妈的别在老子眼前碍事!你不就一张会勾引人的小破脸儿,有什么好牛逼的。” 我捎带着把徐莎莎也骂上了,“还有你,长着一张标准的情妇脸,等个把年儿黄土一埋,你他妈就是一骷髅,现在也是一骷髅,带肉骷髅。有本事,有本事你们死了还搞一块儿呀!” 我边恶俗地破骂,还把手里的雪球冲着他脸上扔去,他却轻巧地一躲,擦着大衣避开了。 徐莎莎没听完就气地脸红脖子粗,花容失色,我想我要是再骂两句,估计她张着那纤细的手指就扑抓过来,撕扯我的嘴。 第一章 缘·雪(1) 看这里,看这里:俗话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看过,嘻嘻,请留评吧!如再爱过,那就留q吧! 第一章缘·雪(1) “桃花眼”看着我,脸色微微一顿,却又随即慵懒地眯起眼,似笑非笑地斜睨我,他冰寒凌厉的眼睛里荡着一点儿虚浮的哂笑,就好像无所事事地看人耍戏一样,完全是为了配合我极度丑恶狼狈的形象。 而我,不但骂人的技术低级糜烂,还没能享受到即兴发泄的快感。我怏怏地有些垂头丧气。 每当这个时候,没人哄我开心,没人给我撑腰,没人替我报仇雪恨的时候,我就会想到良觉。 良觉总是板着脸一下将我拉到旁边,捋起袖子就和人干起来,打完了还特豪放地撂句话:“我cao你妈你不长眼,我妹你都敢动,要是再有下次,我打你个他妈的性生活不能自理,滚!” 可是,眼前这个人,不是良觉。 渐渐平息下来,我呆呆地站着,陷入沉寂。 不知道什么时候,大概又开始下雪了,因为我觉得,有丝丝冰凉的东西,轻盈地划过我的脸,剥离去皮表灼热的温度,漂洗着每一个战栗的毛孔。 冬天的雪,片片是晶莹的六瓣花,那么净白无暇,那么轻易就能掩盖掉这世间种种不堪的秽物,涤去层层入眼的尘埃。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这样纯洁的圣物,也如此寒彻? 雪啊!你若真有感情,请别将我的心也冻结。 隐约听到那个男人对徐莎莎低声耳语:“你先回去吧。” 徐莎莎又“冷哼”一声,走了。她走地颇不甘心,一步三回头。 我不觉想笑:傻子,又是一个傻子,你以为你多美貌优越,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其实还是个多情的傻子,因为这个男人,是比你更滥情的高级傻子。 其实,他一支走徐莎莎,我立即恍如大梦初醒一样,惊厥畏惧起来。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是会毫不怜香惜玉地劈头盖脸臭骂我一通,还是结结实实地为心上女友讨回一巴掌?我预测着几乎所有的可能性。 “桃花眼”的脸上面无表情,沉静地站在一旁。 但我沉不过气,于是决定先发制人。我一仰脸横开脖子,故作潇洒地道:“你爱骂什么就只管骂,骂完我们一笔勾销,以后井水不犯河水,谁也别再招惹谁!” 他却不吱声,仍旧冷眼看着我,眼眸略有瞬间微微一颤,但又似是没有什么情绪,就连那一惯的轻蔑也悄然不现。 突然,他一直缩在风衣的口袋里的那只手,慢慢地挪动出来。我想这是要了结了吧。果然是一巴掌,于是,我默然闭上眼睛,凝住了呼吸。 淡漠沙哑的声音,从上至下传来,似远而近地飘渺,萦在耳畔:“擦下泪。” 只轻轻的这三个字。 我的身体顿时无端抖了一下,眼睛也忽的睁开。只见面前一只宽大修长的手心里,托着一包小巧的“心相印”手纸。 此时,他就站在离我只有一米的雪地,我几乎可以看清他轻薄性感的唇角,深邃坚硬的轮廓,还有墨黑色眸子里,若隐若现的撩人的桃花。 第一章 缘·雪(2) 此时,他就站在离我只有一米的雪地,我几乎可以看清他轻薄性感的唇角,深邃坚硬的轮廓,还有墨黑色眸子里,若隐若现的撩人的桃花。 手往脸上一抹,我才发觉自己哭了。记不清这是良觉走后,第几次哭,不知不觉地哭。 我不知道为什么,记忆里我和良觉相处的日子,总归是没心没肺的快乐,可是为什么,三年前我们一别之后,只要一想到他,我就泪流满面?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在那些关于他的饶有趣味的流言里,被子、鸡蛋、尖刀和钱,那些乱七八槽的东西,良觉都没带走,但他还是不小心带走了一样东西——我的心。 我没有接过“桃花眼”递来的手纸。纵然我心痛,但也不是为他,自然不稀罕他那虚伪的怜惜。 我猛地拉起羽绒衣袖,使劲在脸上偕了几下。 这是我和我骄傲的倔强。即便是自欺欺人,也好过被人欺己。 他对我的抵触反应却不以为然,反而又恢复了方才的吊儿郎当。他耸起宽阔的肩膀,一边抛玩着手里的纸,一边弯膝踢着地上的雪,黑色的旧皮鞋在白雪里格外清晰。 “你讨厌我?我,是不是以前得罪过你?可我们以前应该不认识。” 他说话间,手指在额头上抹揉两下,指尖撩拨开遮住眼睛的细发,露出那双摄人心魂的桃花眼。他眉头微皱,凝神盯着我看,迷惑不解,就像喝了酒的人偏想要知道是哪条法律不允许他开自个儿的车。 他揣度了片刻,试探着问:“要不然,我身上有那个人的影子,所以你又害怕我?” 我已经倦了累了,再不想和眼前的这个陌生男人纠缠不清,除此之外,我还想要清清楚楚告诉在自己,告诉那个一直以来,固执懦弱却又总是迷于幻想的女孩,除了在那遥无归期的深梦之处,我和良觉隔在天涯左右。 我把自己的一只手,冰凉的指尖,抵在另一只手心里,彼此取暖。 我望向操场四围缀满雪雾的树木。有些突兀的枝干给雪压得挨到地面,回想春秋之时,它们是何等得瑟得意,花枝招展,如今却又是这幅不堪的模样。 就像我,刚刚还趾高气昂地痛骂,现在倒是泄气的皮囊,气力全无。 我还是忍不住用余光瞥了他一眼,尽量沉着气说:“不要以为你很了解我,其实你对我而言,最多不过是萍水相逢,多看了那么一眼。对不起,是我太自作多情,算我招惹了你,我自不量力!”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干冷的空气里渐渐变得清晰,甚至连疲惫的语气之中都似乎隐有淡淡的兴奋。“桃花眼”还在踢着地上的雪,直到白雪全部翻上来,露出干巴巴的枯草和脏兮兮的泥土。 他抬头看向我,那双深邃的桃花眼里闪过一丝似水柔情,但转瞬消逝,而后是星空一样无边的黑暗,叫人看不透彻。 他斜抿着嘴,挑起微皱的眉尖,一口气抽出几张手纸,俯下身毫无章法地擦掉皮鞋上的雪水和泥土,然后将全部的手纸仍在地上,利落转身,与此同时轻描淡写地丢下一句话:“那好,就此别过。” 我没理他,也转过身,接着看雪景。 漫漫银白飘落十里,已了无方圆,天地万物真真正正融为一体,满眼望去,尽是一片冰清玉洁。 这是今年的第一场雪,虽然下得有些压抑,但也阔绰,想来明年应该是个吉瑞丰年吧。 佛说:相遇是缘分,善缘恶缘,无缘不聚。 第二章 情·黄昏(1) 时光匆匆,眨眼到了春节。 我一直拖到年前二十六才回去。自从良觉“离家出走”后,我越来越想家,却也越来越怕回家。 擎哲的冬天一如既往的寒彻冰冷,那是北方独具特色的干冷,即使阳光明媚如春,天空湛蓝如洗,只要吹着一丁点儿小风,每一缕阳光的温暖里也好像带了锋利的匕首一样,穿衣而过,是凛然剜骨的刺痛,叫人抖得牙疼腿软。 不过,在这样的冬日,市郊小巷里的黄昏落日堪称绝美无伦。 它不像夏天那般炽烈灼人,也不似春秋那样颓然落寞。而且,那是只属于寒冬腊月迟暮天的灵韵与安谧,夹带在着点点迷离浪漫的光斑,触手可及,着实是车水马龙的繁华都市所罕见的。 下午赶早吃了点儿饭,我一个人在巷道里漫步。 循着街道,我一直走到村末的七星坡,登高远眺,这时的擎哲,悄然躺在一片和煦的晚阳之中,枕着苍穹之际涂红抹紫的层层彩云,倾吐浅眠。而那些向来肃穆静默的泥石小道,古香古色的砖房老宅,也好似淡淡诉说着年复一年的离愁别绪。 原来,我的乡情是这般深厚凝重,以致于那些在年少青葱时,嬉戏玩耍的通幽曲径,黄土操场,颓垣断壁……再次触目,便如陡然苏醒,连带着随风渐远的悲喜往事一起复活。 第一次见到良觉那年我十三岁,他十五岁。 那天,他放下行李就夺门而出。我跟出来,远远望见他就坐在这七星坡上,静静吸着一支烟,欣赏落日。 夕阳洒在他灰白的衬衫上,晚风悠悠拂过他的短发,他顺着风吹的方向轻轻撩拨一下头发,动作又帅又酷。 后来,直到我也渐渐长大,远走他乡,我才骤然觉得那个黄昏的那一刻,夕阳西落所独有的——苍白的色泽、昏暗的光晕,和单薄的落寞,不应是那样的年龄,那样的青春。 他见我气喘吁吁地爬上去,嫌弃地看我一眼,剑眉深锁,然后狠狠掐掉烟,自顾自地躺下来,应和着满山遍野的青草绿柳和山外斜阳,他舒展开颀长的身体,仿佛拥抱着天与地,而辽阔的天地亦然为他所有。 “哥哥……我们回家吃晚饭吧。”我小心翼翼地说,心里却生出一种朦胧的敬畏,“你,你怎么抽烟啊?未成年不能……不能抽烟的。” 新来的尚阿姨说这个哥哥怪癖,脾气不好。但我那时候还不懂,或者还不会看人眼色,从小仗着爸妈宠爱,就经常横行霸道,撒娇泼野。 可是尚良觉当真是怪异,他凶神恶煞地瞪我一眼,不耐地翻个身,背对着我冷言冷语:“不用你管,哪凉快哪呆着去,别烦我。我警告你啊,我不是你哥,我根本就没有妹妹,别叫我哥。” 他又摸出一支烟,夹在鼻尖,用力地抽吸两口,奚落地高声道,“黄毛丫头,你懂个屁!” 我不敢再说话,悻悻地坐在一边的石头上,偷偷看他。 第二章 情·黄昏(2) 那个年龄的孩子都叛逆,我也叛逆,但只限于撒娇耍性子,良觉确是货真价实的叛逆,他吸烟喝酒,打架早恋,聚众闹事,简直是无所不为。 我曾见过他拦着小学生要钱。他故意拿了根细木棒,吓唬一个二年级的孩子:“快拿钱,要不我揍你个性生活不能自理。” 他逢人都说这句,很久之后,我才明白这句低俗的口头禅,只是因过分压抑而发泄的语言,就像我们骂“他妈的”一样,却从不曾有钻研的雅兴,甚至把它当成一门冷学问。 这次,他说完偏头想想,一丁点儿大的根本孩子不懂,于是,又蔑笑着说,“靠,‘对牛谈情’,小屁孩儿,你怎么可能懂。” 他偏头的那一霎,看到了我,竟然微微皱起眉,但随后又轻浮地瞥我,哂道:“黄毛丫头,你懂吗?” 那个年龄,我似懂非懂,但这完全不是我所关注的。我惊讶地拖着下巴,怯声道:“你,你怎么……抢,抢人家钱?爸爸和阿姨知道了……” 我不敢叫他“哥”,因为我每叫一次,他就会骂我一通,然后再郑重其事地警告一遍。 那时,我不懂他为什么讨厌我,只是惊讶于这冷酷陌生,没有血缘而又日日同一屋檐下的——所谓——亲情。他从不许我提爸爸和阿姨,我知道他恨他们,就像最初,我对尚阿姨也是怀有抵触态度的一样。 并且那时,我想良觉也是恨我的,否则,他不会即使和我偶遇街角,也懒得招一下手。 “你哪来这么多事儿,赶紧走,别让我再看见你!” 他没再搭理我,而是转向那个小学生,声音煞是骇人:“小屁孩儿,赶紧着,利索点儿,哥我不想叫人说欺凌弱小!” 我撅撅嘴,转身欲走,良觉又突然叫道:“喂,黄毛丫头,有人欺负你吗?比如说,劫钱。” 我惊恐地摇头:“没,没有。” 在良觉穷凶极恶的压迫下,这件事,我当然没有胆子告诉爸爸和阿姨,我害怕他们吵架。所以,良觉愈加叛逆,叛逆到了一定的程度,便是超越从前,达到另一种别开生面的境界。 我和良觉的关系真正改善是五年前的冬天,那年我十六岁,良觉十八岁。 那是个飘雪的夜晚,天寒地冻得冷,星辰隐没,小巷里四下漆黑。 我提着一盒饺子去送给临街的瞎婆婆,一出大门,便听到门口一阵闷痛的呻吟声,我吓得直往后缩,手里的提盒也差点掉在地上。 “别……别叫……”是良觉。 我看不清他的脸,只模糊见他伏在地上,靠着泥墙。 第二章 情·黄昏 (3) 他的声音明显沙哑无力,断断续续凝重的呼吸夹在其中:“是我,别叫,别告诉他们……就当没看见,知道吗……哭什么,别哭,没事儿,我躺一会儿……你给我那个手电出来。” 我已经害怕地泣不成声,尽管听着良觉的“微声细语”,我想这大概是有史以来,他对我说话最柔和的一次。 我偷偷拿了一件干净的棉服,止血药和手电出来,一下照在他脸上,他皱着眉伸出一只手遮拦眼睛,他脸上满是细密的汗珠,强光之下,消瘦的脸显得苍白憔悴。 他另一只手压在锁骨下方,然后我就看到了血,印染他胸腔和手指的血,刺目的鲜红,成为黑夜里唯一灼人眼球的颜色。 他一把抓过我的手,死死地攥着,力气大得让我有种断骨的生痛。他的手渐渐由凉变热,牙齿也紧紧咬在一起,但还是轻颤。 他轻声说:“打好了灯,你就闭上眼睛,最好别看。” 这个漫长的过程,但我并没有看到多少血腥的场景,良觉偶尔掰动我的手腕,调整一下光源。 但这恰像是瞎子作画,辽阔的黑暗给与了我无尽的想象空间:那会是怎样深邃的伤口,抽筋断骨,血肉模糊,嵌在一具健壮完美的身体上? 鼻息里全是浓郁粘稠的腥味,耳畔则是深浅不匀的急促呼吸,我僵持着身体,一动不动,感觉到自己微颤的睫毛下挤出了胆怯的泪珠,就像良觉身上的血液无声地流出,但泪水到了嘴角,顿觉咸涩。 突然,一只略带温意的手覆上我的脸,轻轻一抹,柔声传来:“别哭,好了,蓝蓝,你别再哭了。” 我受宠若惊地睁开眼,薄薄的雪幕里,良觉的嘴角噙着浅浅的微笑,他的眼睛明亮似水,温柔地不可思议。 他忽然轻抚一下我的唇,怔怔地看着我,又好像低声喃喃自语:“我害怕死在外面,特别害怕,死在没有一个亲人的角落。” 良觉的目光轻柔却又疲倦,与平日的沉默冷酷相比,这是一种我从没见过的眼神。而他话语里的“死”和“亲人”,又陡然让我觉得。眼前的这个风华正茂的少年增了几分沧桑,对,就是沧桑,不合年龄的沧桑! 我的心绪也突然复杂起来,那“死”令我心神不宁,而那“亲人”又让我满心欢喜,他手指抚过的嘴唇更是火辣辣的不自在,那种感觉还无法自抑地向着心底扩散,就想小时候误食了朝天椒,全身都在沸腾。 我哽咽着说了一句话,一句与相逢时相似的话:“哥哥,我们回家吧!” 后来我才知道,良觉和附近的黑社会干上了,那一架打得极为高调惨烈,竟然轰动了擎哲的几个黑帮头目。良觉也自此踏上了通向那个别开生面的境界的道路,需鲜血浇灌荆棘,荆棘刺出鲜血的崎岖道路。 有时候,人就是这么执着,或者傻得可悲。明知是飞蛾扑火,也要赴那火焰之山;明知是蝴蝶博浪,也要渡那汪洋之海。 而我又何曾不是一个固执的傻瓜,一只扑火的飞蛾,一只渺小的蝴蝶。 而良觉,对十六岁的我来说,不知不觉间,悄悄成为一座山。 诗曰: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第二章 情·夜(1) 第二章情·夜 我坐在七星坡上,看着暮夜渐黑。 羞赧的云朵绯红到极限,才趁着落日,悄然隐去,然后换了寥寥辰星,三两颗聚头密语,好像一颗颗夜明珠,悬在一张浅薄的纱网上。 北方的古巷入夜之后,便是另一番奇景。 袅袅炊烟掠过泥墙屋顶和枯藤老树,巷子里传出着阵阵犬吠,和小孩子的欢声笑语,昏黄的街灯招惹了蛾虫,它们兴奋地占据着那些,在大片黑影包围之下微不足道的光亮,兴奋地跳舞。 偶尔街角有几个行人,也是朝着家的方向,各自匆匆而去,绝不打搅这夜天籁般的安宁。 除夕夜,归家团圆之夜。 思念的人儿不免有点小寂寞。 我闭着眼,躺在七星坡上,任那包围大地的星空渐渐浩繁。手机里一遍又一遍,重复着一首老歌——水木年华的《中学时代》。 “穿过云洞成了雨/淋湿我羞涩的你/和身边的孤寂/躲在墙角里偷偷哭泣/我忧郁的你/有谁会懂你/爱是什么我不知道/我不懂永远/我不懂自己……” 我的中学时代,全是良觉的影子。 终于,我合上手机,跳下山坡,踏着乡村的夜色,回家。 爸爸拌了饺子馅,我们俩一起包。 这样的大年三十儿,早已经没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年味。然而,虽然过得清净但也足够温馨,因为爸爸很高兴,他不停地微笑,不停地给我讲小时候的故事。 无声的流年,它究竟带走了太多匆匆的时光。 除夕之后,2月12日,是良觉的生日。 记忆深处的那年,是他十九岁生日。 那天傍晚,我抱着刚借的物理笔记,喜滋滋地,走到家门口,看到良觉也正正一腿跨向大门。 他越来越像个猫科动物,总是傍晚出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回来,他有时甚至夜不归宿,当然这样的情况还比较少。 他突然停下来,盯着我手里的本子看:“你去哪了?今天不上课吧!” 我笑着告诉他,我去了同学家,借来我们班物理委员赵新东的总结笔记,赵新东家就在临街,偶尔上学碰见了我们还一起走。 良觉听了,只是抖一下大衣,颇为不悦地冷“哼”一声,若无其事地接着往外走。 刚走了几步,他又折回来,皱眉看着我,他手里拧着根一直未点燃的烟,语气冷淡而强硬:“今天我生日,你还有事吗?和我一块儿出去。” 坐上出租车,我们一路飙向市区中心最繁华的娱乐城。 彼时,华灯初上,隔着狭小的玻璃车窗,我看到高楼大厦立于浮光掠影之中,霓虹门面应接不暇,耳畔则是阵阵狂热劲爆的音乐,和澜翻絮涌般的银铃笑语。 这是我不曾见过的景象,所以,我以为眼前流光溢彩的城市,便是良觉的世界。 他一路上都沉默不言,直到我们一起走进一间酒吧,他突然伸手搂着我的肩,把我往里带。 第二章 情·夜(2) 穿过觥筹交错的酒水和陶醉劲舞的人群,我看到一个穿着大领低胸紧身毛衣的女孩冲我们挥挥手,袅娜地走过来。她脸上涂着明丽的艳妆,一双眼睛凸显得大得离谱,但我看不清她眼里的神情。 她先看了看我,又瞟向良觉,张口红唇,语气中略带奚落和不满:“喂,你小子越混胃口越好啊,连人家这种嫩皮细肉的清纯女娃都不忌了,你也不怕天打雷劈,良心坏掉。” 我本来想开口解释,但良觉在我肩上使劲搂了一把,微微疼痛,我吓得不敢吭声,切切地抬头看向他。他一双眼睛黑亮如玉,脸上轮廓深硬而清晰。 他眯了一下眼,挑着浓眉,帅气而又一本正经地说:“蜜朵,今儿我过生儿,总得弄得像样点儿。” 这时候旁边蹿出一颗嚣张的红色脑袋,阴阳怪气道:“哎呦,蜜朵儿,这叫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靓。万花丛中过,以良子这条件,当然是越看越有品位儿。是吧!” 插话这人叫磊子,我认识他,他是良觉的高中同学,后来也辍学了,跟着良觉一起混。他故意冲我笑嘻嘻地挤眉弄眼两下,似乎在杀那个叫“蜜朵”的焰气。 我只能看看良觉,不说话,毕竟他们各自意有所指,但磊子的那番话,我听得明白。而良觉呢?他是出于怎样的心思,我也在霎那间恍然大悟。 良觉也没再说什么,他竟然低头亲昵地揉揉我的脸,冲我微微一笑,露出几颗白牙。好吧,那时我就想,不就是一出戏么,我甘心做个优秀的配角。 果然,蜜朵的脸上霍然几分愠怒之色,她白了我一眼,扭着腰走了。其实蜜朵倒是个美人胚子,只是那份人为的浓妆艳抹,掩盖了原本的天生丽质,纵是倾城之貌,也多了三分妖娆七分俗气。 我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免不了紧张,良觉始终轻拉着我的手。我能感觉到手心慢慢沁出了细汗,他看向我,然后不动声色地用手指给我抹掉了汗珠。 霎那间,我突然心跳如雷,脸也涨得滚烫,赶紧抓起一杯酒罐下,谁知一急又给呛得猛咳起来,良觉微皱着眉头看我,然后轻轻拍打我的背,他的嘴也不由抿紧,但什么也没说。 那是我平生第一次喝酒,并且至今印象深刻。 “哎呦,良觉,疼媳妇也看看场合,是吧。今儿都是打光棍的,咱们晚上孤枕难眠不说,白天还要看你们小两口合唱黄梅戏呀?兄弟们,也太他妈没天理了,是不是!” 一个狭长眼睛的男孩打量我一阵,喝着酒说。他们叫他幺五,也是良觉的发小。后来我才知道,他以前也和蜜朵谈过恋爱,确切地说,幺五至今仍旧矢志不渝地喜欢着蜜朵。 但复杂的三角关系,始终是众类感情中最混乱难解的。这次,同样无疑,它像一个封闭的生物链,围困其中的每个人,兼是捕食者和被捕食者,无所适从。 其实,在场的,也就除了这一组纠结的三角和磊子,其他都是带女朋友的。 第二章 情·吻(1) 第二章情·吻 幺五的话让我倍感尴尬,有那么一瞬,我似乎看到良觉的脸上也出现猝不及防的红晕。 良觉灌了一杯酒,冷淡轻狂地说:“满大街都是两条跑的女人,寂寞自个儿找去,谁叫你他妈非喜欢在一棵树上吊死。” 幺五似乎有点恼了,他看了看我,又狠狠瞪了良觉一眼:“敢情你他妈混出名堂了,真不当老朋友和旧情人是哥们儿了,主要我是没你长得招人,没你会装酷,还没你多情,可哥们儿也不待你作践吧。” 两个曾是至铁兄弟的男孩,因为一个女孩心生罅隙,即便不会走到情敌的对立位置,这种事情,无论放在谁身上,都是无法一如从前,诚心相待,发自肺腑呼兄唤弟的。 坐在一旁的蜜朵倒是沉不住气了,她厌烦地摆着手咒骂:“你们男人真不是东西,捎带着连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也骂。得了,我算是看出来,长脸的男人不长心,赶明儿我就该嫁一书呆子,心里才能踏实!” 她又扭头看向我,施着厚粉的脸上,半掩着笑意,“姚蓝,听姐一句劝,你别看良觉平时人模狗样,帅得跟一大卫一样,越是这样的人越不可靠。他是冷血,好多女孩子一哭二闹三上吊,全不管用,就是死在他面前,也不干他屁事。” 我没想到蜜朵的敌意这样直截了当,忍不住看向良觉。那一瞬间,我竟然出奇地在意良觉的反映。 然而良觉没有自辩反驳,只是默默喝着酒,我又看不清他的想法。 也许真的像蜜朵说的那样子,他对女生性冷血,所以今天,他会毫不顾忌地带我来,不提前串台搭词,甚至不在乎我是否会当场揭穿这场假戏。 后来,在良觉生日几天后,他告诉我,他们混社会的,大多只是跟女孩子玩玩,感情却像是身外之事。而那时我只有十七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龄。 那晚,我们在酒吧喝了一会酒,待人来齐,就十来个人浩浩荡荡地杀到了附近一个ktv。 少时,包间里就已烟酒迷荡,几首当下的流行音乐,歌词略微俗气,空气里也到处弥散着暧昧的气息。几个喝了酒的女孩子,壮胆和男友公然倒在沙发地板上,打情骂俏,甚至抚摸亲吻。 我一直缩在少儿不宜的角落,迷迷瞪瞪只记得良觉唱了一首经典的奥斯卡金曲《rightherewaiting》。当时,我也只记得里面的一句歌词“ifiseeyounexttonever,howcanisayforever?”(如果再也不能与你相见,又怎能说我们到永远?) 他的声线很好,略微沙哑低沉,恰是男性特有的磁性。他唱得很认真很投入,几分痴迷,几分陶醉,好像周围的嘈杂与他全然无关,更像是一场无人的演唱会,孤芳自赏,亦能尽兴。 那也是我第一次发现,良觉天生有一副唱歌的好嗓子,而他的声音,也早已经褪去男孩子的青涩,变得低沉沙哑,浑厚有力。 这大概就是成熟男性的声音。“成熟”,我记得,我第一次用这种青春期敏感的词汇来形容良觉。 第二章 情·吻(2) 这大概就是成熟男性的声音。“成熟”,我记得,我第一次有这种青春期敏感的词汇来形容良觉。 后来,一行人唱歌唱的没劲了,磊子提议玩纸牌,大家一致通过,输者甘愿受罚。 我和良觉一组,我对纸牌一窍不通,手笨脑愚,自然是一直输,尽管一旁有良觉使劲浑身解数力挽狂澜,但我和他还是不停地输,不停地被他们灌酒,于是,良觉一杯一杯地给我挡着。 那一刻,我内心升出一点小小的甜蜜,就像之前他悄悄抹掉我手心的汗。只是那时,我还不明白,这样的甜蜜,究竟是出于什么。 我和良觉又输了,幺五夺过良觉手里的酒杯,皱着眉头骂道:“别喝了,再喝你他妈今儿回不去了,老子可不管送你。”他又看了看我,“算了,叫你轻松一点儿,给哥们儿亲一个,亲你‘媳妇’一口。” 这样的提议不能算过分,男女之间公开化的亲吻,于这些人,早已是家常便饭,不值一提。于是,大家立马跟着起哄。 幺五的话,以及周围燥乱的尖叫,使我顿时紧张,我怔怔地看着良觉,他也愣愣地看了我片刻,也许他是真得喝多了,他竟然真的栖身过来,而我盯着他越来越大的脸,僵持地动弹不得。 他一手把着我的侧颈,下一秒,带着烟酒气息的薄唇就轻轻地落在了我的嘴角,柔软无声,他脑袋微偏着,以致从众人的角度看,那就是一个唇齿交缠的热吻。 可我的脸还是红了,这样轻柔的碰触,毕竟带着肌肤相亲的特殊含义。所以那个吻,在我脸上燎起了一层火焰。 而当良觉的唇靠近我时,我似乎看到他眼中有股压抑的炙热,如幻影一般,转顺消弭。 我茫然地呆坐着,直到众人哄笑着开始下一局,他才碰了碰我的手,就像说悄悄话一样,轻盈。我也如梦初醒扭头看他,他深眸里那浓浓的淡漠,在烟雾缭绕之中无异寻常。 之后,我们没在输过,良觉和我专心致志,尽管牌打得很吃力。再后来没几盘,夜入阑珊,大活儿就都散场了。 打的回家的路上了,良觉倚着靠背睡觉,我则依旧看着车窗外斑斓华美的城市夜景。 仍然没有对话。 那晚是个晴夜,透过薄明的玻璃,我看到满天星汉,枕着苍天,映着流云,精心雕饰着琼宇之下这霓虹流转的不夜之城。 而直到渐渐远离了笙歌深处,我才终于回归平静。 记得高中时,我的摘抄本上有一段话,出自《傲慢与偏见》里的男主人公达西:“女人的想象很迅速,它一下就从仰慕跳到爱情,又从爱情跳到结婚。” 对于一个十六岁不成熟的女人,我一下从崇拜跳到了爱慕,我把它当成一个吻,甜美的初吻。于是,轻刹之间,我颠覆了爱恨,然后开启了情愁。 只是我没能想到,有些东西,于命运,根本就是死结。 诗曰: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善。 第三章 梦·酒吧(1) 第三章梦·酒吧 人生似那梦中的天书,尽是读不完的随笔,听不断的弦音。场场未了的悲欢离合,不过是命里注定的际遇,而偏偏是那种亦真亦幻的感觉,让人魂牵梦绕,欲罢不能。 待到这部天书墨尽笔顿,结之以局,酣睡者也如大梦初醒,终才彻悟了这一生。 我想,我如梦的人生大概就是从这里开始像本书,如果说上帝是那个舞文弄墨的执笔者,我的故事应该是他老人家体力不支,精神不济的瑕疵之作。 春节过后,大约到了农历初十,我回到了云城,按部就班地继续着大学生涯。在擎哲度过的短短的两个星期,就好像在梦里走了一场寂寞的古道西风,梦醒之后,却仍旧是繁华的都市,匆匆的步履。 云城的春天不是很明显。走在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的街市,偶尔能够觅得一两处突兀的花明柳媚,却也是绿肥红瘦,叫人不堪多看几眼。 但这样的日子也正如飞梭,骤然有一天,当我把毛衫换成了单衣时,才发现原来却是春意阑珊,一江春水已经了无冰封雪痕。而在那些灯红酒绿的娱乐之城,早就经历了春回人间,直奔着盛夏光年的热情激荡。 从阳春三月开始,我在市中心的一家酒吧做兼职,就是一个看似光鲜,其实俗不可耐的酒吧歌手。这份活儿是同寝室的姐妹靳澄澄托熟人买面子,才给我介绍的,一言以蔽之,来之不易。 过年回家那几天,我无意得知爸爸患了胃病,已经拖了有整整一年,他自己忍了一年,更瞒了我一年。 于是这样,才有了我在酒吧驻唱的下文。 四月中旬,天空已经晴朗明媚到干裂的程度,而在high劲十足的酒吧,更是,朝朝如春,夜夜似夏。 我抱着一把夕阳色的民谣吉他,翘着腿坐在舞台中央的一把旋椅上,五光十色的彩灯掠影而过,偶尔汇聚在我身上的,但也只是些昏暗无力的黄晕。 我调好吉他,惯性使然地眯起眼睛,开始自弹自唱: 窗外不知什么时候变的天 一场梨花大雪落人间 我轻轻地点了烟 伫立雪间 原来又是一年冬天 是谁堆的雪人它冲我眨眼 是谁画的白猫它跑过来 是谁在我的记忆里往了又返 是谁,是谁在那场大雪里悄然不现 这雪下得几分寂寞几许欢 不闻相爱之人隔两端 我静静地闭了眼 踏雪流连 可惜你却已经走远 是谁唱的情歌它荡我耳边 是谁许的誓言它如昨天 是谁在我的掌纹间写下永远 是谁,是谁在那样的夜晚与我缠绵 我望穿了这雪海却怎么也望不到你的眼 曾经温柔似水的桃花眼 而你熟悉的声音 犹然在我梦里徘徊 温柔地轻唤: 嘿!我的白雪,我为你归来 第三章 梦·酒吧(2) 是谁唱的情歌它荡我耳边 是谁许的誓言它如昨天 是谁在我的掌纹间写下永远 是谁,是谁在那样的夜晚与我缠绵 我望穿了这雪海却怎么也望不到你的眼 曾经温柔似水的桃花眼 而你熟悉的声音 犹然在我梦里徘徊 温柔地轻唤: 嘿!我的白雪,我为你归来 这是学校摇滚乐队里的吉他手,一个高我两年级、才华横溢的师兄,呕心沥血的原创歌曲,名字叫《雪》。 记得那一次,我不小心撞掉了他的曲目夹,在一地支离破碎的白纸和纷飞错杂的黑字里,我一眼便看到了这首词。怀着顶礼膜拜的心情,我细细读完,甚是喜欢那忧伤而深情的文字,爱不释手,于是我死皮赖脸地缠着他,硬是要来了歌谱,仔细地学习弹唱。 一曲完毕,我仍沉浸在忧伤的歌词中,深陷在绵长的回忆里,迷迷糊糊地走下舞台。 突然一只浑圆肥硕的手拉着我的胳膊,恶臭的酒气扑鼻而来:“来……来,小美女,陪哥哥喝……喝一杯,你唱得好,强哥我赏你一杯。” 一个烂醉如泥的胖男人,左手里举着一杯七彩虹,右手死死地拽着我的小臂,把我往他身上拉。 我陡然清醒,吓得连怀里的宝贝吉他都差点摔在地上,我使着劲往后撤,还不忘反抗地骂上几句:“你放来,你他妈给我放手!” 无奈于女人与男人的天性使然,体力着实悬殊,挣扎的结果仍是无济于事。我和他的距离反而越拉越近,情急之下,我一口飞沫毫不留情地淬到了那个胖男人的脸上。 胖男人仍留有最后几分清醒,那是一个男性在大庭广众之下,维护自个儿脸面的清醒。他攥着我胳膊的肥手一下松开,在沾着唾液的脸上一抹,然后凶狠地瞪开眼,我看到他眼角一道蜿蜒的疤痕,还略带血色。 “臭娘儿,别他妈给你脸不要脸,你他妈眼瞎,不识皇帝老子,今儿我就叫你见识见识。不把你做了,我他妈也不在云城混了!” 他狠狠地了撂完话,带着唾液的那只手已经高高举起,从上而下劈将过来。我没有躲,反而坦然地闭上了眼睛,因为以前,良觉总是能在这样千钧一发的关键时刻,现身,然后把我紧紧地护在怀里,或者挡在身后。 这一次,我只希望能用一巴掌换回曾经熟悉的幻想。 “啪!”剧烈的声响,不是抽打的巴掌,而是酒杯落地。 我睁开眼,面前多了一个男人——桃花眼,此时他的眼睛凌厉冰寒,消瘦的脸上几乎能看到骨骼的轮廓。他斜咧着嘴角,声音冷淡低沉,冲着喝醉的胖男人只吐出一个字,但足见分量:“滚!” 第三章 梦·酒吧(3) 我睁开眼,面前多了一个男人——桃花眼,此时他的眼睛凌厉冰寒,消瘦的脸上几乎能看到骨骼的轮廓。他斜咧着嘴角,声音冷淡低沉,冲着喝醉的胖男人只吐出一个字,但足见分量:“滚!” 有时候,一个人的表情就是这么奇特。在我闭眼睁眼的一瞬间,我见证了那个胖男人两副截然不同的嘴脸,前一刻还是趾高气昂、怒发冲冠,后一秒却是低眉顺眼、忍气吞声。 而这也恰恰反映了“桃花眼”不同寻常的身份,可是我完全没有兴趣细究,因为,那心存侥幸的幻想,随着酒杯的一声铿锵落地,彻底灰飞烟灭了。 “谢谢你。”无论如何,我还是应该感谢他。 他却只看我一眼,面无表情,就连那黑眸也看不出半厘喜怒哀乐。他把胳膊上的外套往肩上随意一甩,修长的双腿大步跨过一群远远围观的寻欢男女,向着门口走去。 我呆呆站在原地,望着他的后背,v字形宽肩细腰,我竟然第一次觉得,他走路的样子其实很潇洒,并不是印象里那么离谱的吊儿郎当。 他后脚刚一踏出门,鸦雀无声的人群顿时就炸开了锅,由切切私语,逐渐演变成经久不衰的高谈阔论。我听见许多人低声叫他“七哥”,但没有直呼其姓名的,好像他的名字是个禁忌。 接下来的弹唱,颇为难耐,我接受了来自四面八方、各式各样的目光洗礼,有的是凝重的好奇,有的是满腔的困惑……当然还有恶毒的怨恨——徐莎莎,我竟然看到了徐莎莎,那样深沉的愤怒,我觉得她简直要自燃了。 好在徐莎莎并没有给我制造什么麻烦,否则,我估计我这会儿就要把今晚跌荡起伏的梦全部都做完了。 不过,这一切真是如戏如梦。 我一个无名小卒,竟能与这么几个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同台出演,还有众多陪衬烘托的群众演员,就连一直深居幕后的酒吧老板也登台亮相,一个多月以来第一次,对我轻声细语地嘘寒问暖。 我没想到的是,这么一桩我自认早已看烂的挑衅,竟然能够引起如此惊天动地的蝴蝶效应,呵呵,我干笑,真他妈讽刺! 但有一点无可否认,“桃花眼”在我心里潜移默化地打下了属于他自己的阵地,而不再是良觉的幻影。 也许,当一个人占据了你的眼球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偷偷向你的心蚕食,只是愚笨的你并不知道。 第三章 梦·听众(1) 我听着,忽的全身震颤,连血液都凝结不动。 我记得,我牢牢地铭记着,就是这首歌,就是这,良觉离开前唱的最后一首歌——流浪。 霎那间,时光仿佛开始倒错,我又回到了那一晚。 我安静地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前的良觉。他微微含着笑,身上一件白色的羽绒夹克,衬托着他的脸,极其干净清新,就连那双黑亮的眼睛也好似流芳异彩,温柔如水。 唱到最后几句时,他转身看我,笑意浓郁地在脸上荡开: 过尽千帆,你才出现 未游天涯,我却望断 oh,mysweet iloveyousomuch,buti’llleaveyou 我没有想到的是,这几句话轻轻地穿过我的心,却打下了一个结,然后随风渐散,只留下我一人独自无可救药地回忆。 原来,那不仅是告白,更是告别。 我爱你,爱到我将离你而去! 不知何时,在酒吧循序渐进的气氛里,终于迎来第二轮高潮。轰鸣震耳的重金属悍然火爆,乐队的成员在台上酣畅淋漓地摇头晃脑,台下舞池里的男女也伴着节奏扭腰劲舞。 一场狂欢,一群迷醉。 原来疯狂也是有轨可循的,要由浅入深,要有始有终,要千回百转,要如希腊神话里的西西弗斯,日复一日地忍耐生不如死。 而眼前这样通宵达旦的狂欢,又有多少人真正乐得其所,多少人正真放手解脱? 我转身走向吧台,要了几杯酒,然后痛快地灌肠而下。 只想放纵一回,尽管我明知自己不胜酒力。 嘿,一个大帅哥过来搭讪,有人陪酒我干嘛拒绝。我拉着他的胳膊,一下将自己要的白兰地蹲在他面前,豪言壮语:“来,陪姐姐喝两杯,这酒,酒我请。” “这么高浓度的白兰地你也敢喝,不想站着出去了是不是?”那人的声音有点熟悉,他深锁着眉头,用嫌弃的眼光盯着我,嘴角没有笑,却是淡淡的奚落和责备:“别喝了,走吧!” “你……你是我谁,凭什么管我?姐姐我,我发慈心赏你一杯,你不解风情就算了,还敢给我脸色,多少钱一杯你……你知道吗,你买得起吗?” 我白他一眼,端起酒杯又往嘴里猛灌。 “兄弟,结账!”那人眉间突现几分愠怒,他从黑色的中长外套衣兜里掏出钱包,快速抽出一张卡,递给服务员。 我急忙拦他:“别,别,我这就是激将法,懂……吗?没钱别打脸充胖子,死要面子……面子活受罪。” 我说“面子”两字的时候,忍不住打了一个酒嗝,所以听起来的效果就像是强调语气。 我觉得大帅哥听完这话,一张俊脸大概定要给气得褶子连天,于是低下头自顾自地啜饮。 突然他一只大手横插过来,一把攥住我的手腕,试图托起我往外走。而我的双腿还没站起来,身子已经倾倒一个宽大的怀抱里,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醉了,喝醉了。 第三章 梦·听众(2) 我听着,忽的全身震颤,连血液都凝结不动。 我记得,我牢牢地铭记着,就是这首歌,就是这,良觉离开前唱的最后一首歌——流浪。 霎那间,时光仿佛开始倒错,我又回到了那一晚。 我安静地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前的良觉。他微微含着笑,身上一件白色的羽绒夹克,衬托着他的脸,极其干净清新,就连那双黑亮的眼睛也好似流芳异彩,温柔如水。 唱到最后几句时,他转身看我,笑意浓郁地在脸上荡开: 过尽千帆,你才出现 未游天涯,我却望断 oh,mysweet iloveyousomuch,buti’llleaveyou 我没有想到的是,这几句话轻轻地穿过我的心,却打下了一个结,然后随风渐散,只留下我一人独自无可救药地回忆。 原来,那不仅是告白,更是告别。 我爱你,爱到我将离你而去! 不知何时,在酒吧循序渐进的气氛里,终于迎来第二轮高潮。轰鸣震耳的重金属悍然火爆,乐队的成员在台上酣畅淋漓地摇头晃脑,台下舞池里的男女也伴着节奏扭腰劲舞。 一场狂欢,一群迷醉。 原来疯狂也是有轨可循的,要由浅入深,要有始有终,要千回百转,要如希腊神话里的西西弗斯,日复一日地忍耐生不如死。 而眼前这样通宵达旦的狂欢,又有多少人真正乐得其所,多少人正真放手解脱? 我转身走向吧台,要了几杯酒,然后痛快地灌肠而下。 只想放纵一回,尽管我明知自己不胜酒力。 嘿,一个大帅哥过来搭讪,有人陪酒我干嘛拒绝。我拉着他的胳膊,一下将自己要的白兰地蹲在他面前,豪言壮语:“来,陪姐姐喝两杯,这酒,酒我请。” “这么高浓度的白兰地你也敢喝,不想站着出去了是不是?”那人的声音有点熟悉,他深锁着眉头,用嫌弃的眼光盯着我,嘴角没有笑,却是淡淡的奚落和责备:“别喝了,走吧!” “你……你是我谁,凭什么管我?姐姐我,我发慈心赏你一杯,你不解风情就算了,还敢给我脸色,多少钱一杯你……你知道吗,你买得起吗?” 我白他一眼,端起酒杯又往嘴里猛灌。 “兄弟,结账!”那人眉间突现几分愠怒,他从黑色的中长外套衣兜里掏出钱包,快速抽出一张卡,递给服务员。 我急忙拦他:“别,别,我这就是激将法,懂……吗?没钱别打脸充胖子,死要面子……面子活受罪。” 我说“面子”两字的时候,忍不住打了一个酒嗝,所以听起来的效果就像是强调语气。 我觉得大帅哥听完这话,一张俊脸大概定要给气得褶子连天,于是低下头自顾自地啜饮。 突然他一只大手横插过来,一把攥住我的手腕,试图托起我往外走。而我的双腿还没站起来,身子已经倾倒一个宽大的怀抱里,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醉了,喝醉了。 第三章 梦·听众(3) 我竟然真的醉了,第一次醉酒,原来是这样沉醉的感觉。 我想我应该可以回到三年前了。我要弹钢琴,弹肖邦的《夜曲》,弹贝多芬的《月光曲》,弹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我要缠着良觉让他给我唱流行歌,唱周杰伦的《娘子》,唱水木年华的《一生有你》,唱李圣杰的《痴心绝对》…… 我使劲掰着手腕上的那只手,看着他,似哄似求地道:“你别捣乱,我要去弹钢琴。” 他阴沉的脸上闪过一瞬错愕,但仍没说话,只是更加用力地钳制着我的肩,连搂带抱地把我拖了出去。 酒吧外面的空气微冷,丝丝凉意钻到我的衣领里,我不禁冷得颤抖。 我伸出手,急切地去摸他的脸,却被他一下支开。 他皱着眉,抿着嘴,一副被欺负的臭脸,就连声音也颇为烦躁厌恶:“你干嘛呢?” 我气急了,撅着嘴,冲他骂道:“我干嘛?你干嘛还回来?你都走三年了,干嘛还回来,你不是要流浪吗?” 我开始拧他的衬衣,就像以前耍赖一样:“尚良觉,你他妈混蛋!你说走就走,说回就回,你走不吱声,回来也偷偷摸摸。尚良觉,你是胆小鬼,你他妈的就是一懦夫!” 他扶着我的肩膀,也微微一颤,然后愣愣地看着我。他的身体一晃一晃,似乎在对我的质问刻意躲闪。 “你哑巴了你,怎么?你良心发现了心怀愧疚,还是你移情别恋了,还是,还是你从来就没喜欢过我?你说呀!” 所有埋在心里的苦水一经开闸,便如那倾泻的洪流来势汹汹。 他拧着眉沉默了半天,终于开口,语气一如既往地冷淡微怒:“你……喝醉了,我不是尚良觉。” “不是尚良觉”,这种话他也能说出口,我气得大喘,就抬起右手想给他一巴掌,但下一秒我又改变了主意,还是下不了手,我破口大骂:“那好,你滚!你他妈滚,现在就滚,有多远滚多远,滚了就再也别回来!” 不知不觉我又哭了,因为泪水淌进了嘴角,夹杂在酒精里,这是一种独特的难受滋味,苦涩而浓烈。 他的声音终于有些轻柔低缓:“别疯了,我送你回去。”他边说边抹掉我脸颊上的泪,“上次你也是这么哭,难道没有感觉吗?” 在c大西门的合欢树下,接我的是靳澄澄,确切地说她是我等的人,因为我躺在他怀里时,模模糊糊看到靳澄澄从另一个方向打的过来。 “交给你了,回去劝劝她,不会喝酒还傻兮兮地猛灌。那种地方……” “七哥!你放心好了,明儿姚蓝醒了,我再赶着她去给你亲自致谢。” “随便!” “姚蓝是有点倔,但是……” “就这样吧,我走了!” 靳澄澄望着扬尘而去的汽车,把我往上使劲拽了一拽,语气听上去既好奇又羡慕:“姚蓝,我怎么不知道白冰认识你?你丫该不会招上这朵千年霸王巨桃花了吧!” 原来,这是我和他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原来,我又做了一场白日梦,还好不至于梦醒后太过失望,因为这次,毕竟有搭戏的对手。 第三章 梦·姐妹(1) 友情这东西:wearesisters,everorforever?我们四个性格迥异的女孩儿曾爬滚在一张床上讲述自己的初恋,幻想梦中的情人,调侃帅哥学长,破骂变态老师。。。我们也曾哭笑不得地相互拥抱,群魔乱舞般纵情狂欢,我们有过争执吵拌,也会冷眼相看,我们活得真实而坦率,可为什么诚恳总那么脆弱那么短暂,伤害过后不能彼此宽容以待? 姐妹,曾经?还是永远! 第三章梦·姐妹 第二天起来,已经是日上三竿。 灼眼的阳光穿过窗子,直面射来。我之所以猛然睁开惺忪的睡眼,是因为听到一个要命的关键词——高数。 我一下从床上弹坐起来,拉起被单,翻下床找衣服。 “姚蓝,你干嘛呢?大早起的精神抖擞!”靳澄澄从洗漱间走出来,一面搓着一百五一支的防晒霜,一面在我面前正襟危坐。 “这是大早起吗?太阳公公可比你勤快多了。”我翻出一件印着大红大粉蝴蝶图案的白色t恤衫,转头看她:“我当然是上课去,高数额,大姐!小凡怎么不叫我,这个没义气的!” 我不敢说“韩江雪怎么没叫我”,因为她们两个有矛盾。大概是因为两个人都太个性鲜明了,所以才水火不容。靳澄澄像火,性子刚烈,风风火火;韩江雪像水,清明如镜,不容杂质。 “你看看你那副模样,别出去吓人了。”靳澄澄已经擦完了脸,开始往手指上涂防晒霜。 她的手白皙纤长,冰洁如玉。应该说,她不止手好看,更是人面桃花实打实不可多见的古典美人一个。微瘦的鹅蛋脸上,一双细长的丹凤眼,却偏偏还有风情万种的妩媚。 记得大二时,有一个新来的学弟给她写的情书,全然是风骚肉麻的溢美之词,其中有一段是说“你那蛾眉螓首,朱唇皓齿,是我梦里最美的风姿”。 可是靳澄澄却全然不顾小学弟脆弱的心肝儿,毫不留情地给了人家当头一棒:“拜托,原创情书,拒绝抄袭,尤其这种是偷梁换柱的。” 不过那个小师弟倒是意志坚强,不但没给她打击地脸红脖子粗,反而不折不挠地自我振奋后卷土重来,楞是又整了一篇全英的浪漫情诗。 孟小凡眼最尖,仍是发现了其中引用名家斯宾塞的诗句:“myloveisliketoice,anditofire!”(我的情人像冰,而我却是一堆火!) 看来,小师弟是打算以烈火之情,来融化靳澄澄那颗冰雪之心了。 当时,靳澄澄一边笑如春风地说“这辈子还没见人待我这样用心良苦”,另一边却直骂地痴情的小师弟灰头土脸。 此时,她正拖着楚楚动人的脸蛋,仰头看我:“看你那黑眼圈肿得,都成国宝了。” 我沮丧地拿出小镜子翻来覆去地照,酒醉醒来,除了头晕脑胀四肢无力,就属这张脸最难看,眼圈黑肿,皮肤暗淡,好像一夜之间苍老了十岁。 “不过你今儿还真的去吓一个人。赶紧穿衣服,一会儿我给你收拾收拾。”靳澄澄一语惊醒梦中人。 我一个趔趄跌坐在凳子上:“澄澄,你要干嘛?不是带我去和糟老头相亲吧!” 第三章 梦·姐妹(2) “姚蓝,你该不会现在还梦游呢吧?人家送你回来,你总得谢谢人家。”靳澄澄白我一眼。 “谢谁啊?不是你接我回来的?昨天晚上,我们还给看门的大妈塞了两百大洋呢!你忘了?”我瞪大眼睛看向她。 “这你记得怪清。其他的呢?” 我摇头,一摊手:“没了。” 靳澄澄立马坐直,愕然地盯着我,一本正经地发话:“姚蓝,我问你话,别给我装傻啊!白——冰——,白冰你认识吗?他送你回来的。” 我挠头搔耳地仔细想,却满脑子都是那首犹在耳畔的《流浪》,那句深沉而忧伤的“iloveyou,buti’llleaveyou”,然后,记忆就直接过渡到了今天早上。 我也觉得缺点什么,但是我想不起来,迷迷糊糊记得似乎有一件黑色的衣衫,却怎么也记不起他的脸。 “好像有一点点印象了,他谁呀?我不认识。你说他干嘛要送我回来,他认识我吗?”我姚蓝,对天发誓,我不认识那个叫白冰的。 “你问我,我还想问你呢!”靳澄澄瞪开一双丹凤眼,脸上却是我没见过的奇异表情,似是疑虑,又像窃喜。 “我只是在校门口接你回寝室。送你回来的是个男人……你别那副吃噎的二愣子样儿!人家没对你怎么……” 我彻底傻了眼,这不就是一酒后艳遇么,还没有乱七八槽的意乱情迷,这种千年不遇的好事也能让我碰上,哈哈,只可惜没看清那人的脸。 “他要是把你怎么了,昨儿晚就该姐姐我去替你丫收尸了;况且,人家也看不上你这样的,他可不缺女人。他叫白冰,至于他怎么送你回来,我不知道,不过你有必要谢谢人家。” 靳澄澄说地有点儿悬乎,我又一阵惊悚,怎么感觉像遇到了流氓,但是人家对我这种货色的女人,都不感兴趣。那你他妈干嘛送我回来呀! 说实话,我对于那个人的好奇,已经远远超出了事后的那点儿恐惧。 “澄澄,你确定你不是骗我,我怎么觉得自己跟做梦一样,比拍戏还过瘾。”我有些沉不住气地傻笑起来:“哎,那个白冰他帅吗?你看我去演一女版虚竹怎么样?酒后艳遇,梦中调情!” “那收视率肯定不高,强奸率倍儿增!处女全疯,男人成精。”靳澄澄哂笑,她的眼神忽而扑朔迷离起来,我看不清:“人什么样你都给忘了,谢天谢地,没把你给卖了!” 我嘻嘻一笑,正拉着那件红蝴蝶t恤衫,往身上套。 “这是去欣赏成熟的魅力男人,别打扮地跟个高中生一样,寒碜死了!”靳澄澄把一件碎花粉红色吊带短裙扔过来。 “我又不是去相亲,有必要吗?”我撇着嘴,扯开那件裙子,前后加起来没有半米长:“大姐,这件超短也太招摇了,我不敢过市。” 第三章 梦·姐妹(3) “我又不是去相亲,有必要吗?”我撇着嘴,扯开那件裙子,前后加起来没有半米长:“大姐,这件超短也太招摇了,我不敢过市。” 最后,我挑了一件细格子遮住膝盖的米色长裙,而靳澄澄只吝惜地吐了两个字“装嫩”。她还要给我化浓妆,我以皮肤过敏为由抵死不从,不过我也没说谎,我确实皮肤过敏。 靳澄澄没有恶意,我知道。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这并不是一时片刻的兴奋激情,纵然青春太短暂,而漫长的一生却是悄无声息地前行。 是谁说命运无常?我却相信因果报应! 以前,靳澄澄总是在周末时浓妆艳抹,穿着华丽的奇装异服走出校园,然后午夜醉酒而归,甚至到后来时常夜不归宿。渐渐地,学校里关于她的流言四起,人多乱嚼舌,有人在背后骂她“婊子”,言辞刻薄污秽。 先开始她只当过耳轻风,没听见,后来就偶尔开始有点破罐子破摔,直接对骂回去:“你他妈嘴贱!我招你惹你了?我是挑拨你家老头子了,还是勾引你男朋友了?你丫有种一辈子当个老处女!没人要的次品货!” 韩江雪就是因为这事儿看不惯她。闹得最僵的那会儿,韩江雪几乎每句话都针锋相对:“没人要总好过是人都能要!女人长得漂亮点儿就更该珍惜自己,心疼自己,要不简直是暴殄天物。” 靳澄澄倒不像对其他人那样骂她,只是斜眼哂道:“大小姐自然是有资本居高临下,一片冰心,哪知人间疾苦?哼!不过也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根本就不用考虑自力更生这种琐事。” 我们寝室四个女孩,就数韩江雪家里最有钱。除了她,我们三人都干过大学生兼职,只是大家的方式不同。 关于这种讨论,我向来闭口不谈。谋生之路,本就不同。更何况有个尚良觉成已为先例,所以,对靳澄澄的事情,无论真假,我都能坦然以姐妹对她。 而韩江雪就如那江雪一般,自视清高,但我也愿意相信,靳澄澄人如其名,一样清澄自持。 我打心眼里当她俩都是我的好姐妹。只是为什么,一个屋檐下的两颗心就不能宽容以待呢? 那时,我问靳澄澄,她点了一支香浓的黑魔,吞云吐雾片刻,才板脸皱眉地说:“姚蓝,你二十年风平浪静,有些事儿,你根本就不懂!” 韩江雪也是一脸厌恶兼半天诱劝:“你要是想做那个和事老,最后肯定是成为人人唾骂的烟灰缸。省省劲儿吧!” 再后来,靳澄澄直接在外面租房子自己住,没事也不回来。所以,今天她能坐这儿和我瞎掰乱扯,是个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