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与雾Ⅰ:斗篷与谎言》 题 记 她站在码头边,在雾气中颤抖,脸色苍白,浑身起了鸡皮疙瘩。手中的缝衣针仿佛在跟她讲悄悄话。第十课,用尖的那端去刺敌人,剑说,还有,无论如何…绝对…不要…告诉…珊莎!剑身有密肯的记号。只不过是把剑。假如她需要剑,神庙底下有上百把。缝衣针太小了,算不上真正的剑,比玩具强不了多少。琼恩让铁匠铸这把剑时,她还是个笨得无可救药的小女孩。“只不过是把剑。”她大声说出来…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缝衣针是罗柏、布兰与瑞肯,是母亲和父亲,甚至是珊莎。缝衣针是临冬城灰色的墙垒,是城中众人的欢乐。它是夏天的雪花,是老奶妈的故事,是心树的红叶和吓人的脸庞,是玻璃花园中温暖的泥土气息,是将她房间的窗户吹得嗒嗒作响的北风。缝衣针是琼恩的微笑。他总爱弄乱我的头发,叫我“我的小妹”,她眼中忽然有了泪水。 魔山的手下抓住她时,波利佛夺走了那柄剑,但当她和猎狗走进十字路口的客栈,它又物归原主。这是诸神给我的东西。不是七神,也不是千面之神,而是她父亲的神祗,北境古老的旧七神。千面之神可以拿走我所有的东西,她心想,但他拿不走这柄剑。 ——————————————————乔治·r·r·马丁———————————————————— 前 言 怎么说呢,其实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哈哈哈。 我平时看网文看得较少,多数都是看实体书, 所以对网上写文章这种事...可能欠缺很多火候,所以需要多多努力,别人多多指点。 完本感言,可能不知道得什么时候才能写出来了... 但是,马丁老爷子还在,我这种年轻人,没有道理不追寻他的步伐。 只能继续努力啦! 初定三部曲是:《血与雾1:斗篷与谎言》《血与雾2:背誓者》《血与雾3:雾中的轮回》 一部庞大的奇幻史诗带给大家~(小乖) 第一卷 《血与雾i:斗篷与谎言》 上万年来,人类遵循着圣地带来的秩序,信仰。 远在一万年前的叠古时代,灭世洪水吞没了米索拉斯。 而西土世界,被预言是人类生存的最后家园。 人类与洪神的战争持续亘古,如今风平浪静。 击败了邪恶的巨人,人类筑起高墙,抗击巨大的野兽, 他们选择在这片大陆中安定的繁衍生息, 直到今天—— 序 曲 “我们是来侦查的,”前方的雾息渐浓,隆德里安放慢脚步,“还是不要再往前走了吧,你们应该知道前面是什么地方。” 说话的是个消瘦的年轻人。他大概十七八岁,瞳孔黄的有些发绿,脸颊狭长,双眼似乎受睡眠的困扰,深深陷入。他的头发遮住眼睛,皮甲之下,隐藏了一副筋虬爆起的肌躯。 艾瑞卡萨是名副其实的“迷雾之邦”,寻兽大队的机动能力,是搜寻食物源地的保证。铁鸦军每隔几个月就要出小队到四周的山林中侦查地域,以确定大型野兽的居住位置。 但最近几年,附近的山脉林谷几乎都很少出现成群结队的生物,或大型物种,原因尚且未知。苦寻无果,军士们猜测动物进行了集体乔迁,但圣庙祭司给出了结论:除了善于飞行的动物,没有物种能轻易离开西土边缘的迷雾之境。 从人类定居此处至今,万年过去,地形地貌发生了数次改变,动物们也需要漫长的岁月去繁衍生息,才能再次成为女神赐予人类的食物。他们被捕杀的已经越来越稀少,军队无法再进行大规模的围猎。 “放心,我们再往前走走。反正怎样也到不了黯水湾,”短发中年人平静地指出,“去黯水湾没意义,得穿过这条路到林地的侧方。那儿骨头堆的跟小山是的,不可能有野兽在那儿安家。” 布瑞士人眼里的天敌只有野兽。他轻吸一口气,想说点什么,但只是摇摇头。隆德里安·奥森入伍仅有四年多,但身经百战,北郡兵团几乎人人都认识他。衣甲上的兽血就像女人的香粉,常伴于身。可现在不同了,他被调到东郡团,里面总能碰上一些趋炎附势之徒。偶尔有几个忠勇之士...他瞪了一眼安德烈,也是一副顽固派的作风。 “哎呀,别那么胆小,奥森先生,好歹你也是个大人啦,我们现在可有四个人哦。”鲁瑟用斧柄轻轻碰了碰面前的年轻人,动作揶揄,“前面只是古代的战场而已,你在怕鬼吗?还是说你在担心巨人呀?别逗了行不行,出来一回好歹弄顿晚饭再回去。明天就是勇士节了,今晚一定热闹,好歹弄几条蛇回去烤啊!走都走这么远了。” 在艾瑞卡萨,孩子们若是在夜里不好好睡觉,啼哭胡闹的时候,父母就会跟他们讲巨人时代的可怕故事。巨人们比城里最高的城堡还高,拆开高山做盾牌,从大地取出燃烧的宝剑,把小孩子当成可口的食物。但隆德里安不是小孩儿,他也不喜欢故事。 薄雾遮住天空,太阳略显黯淡。雾气随着步伐变得发浓了一点。正如那人所说,今夜是勇士节前夕,全兵团的禁酒令废止。每年这样的大日子可不多。如果今夜能带着猎物回去,自然是能赢得弟兄们的眼光,但狡猾地鲁瑟嘴上是这样说,心里并非就是这样想的了。 “嗯,那就当我没说过。”隆德里安有些不悦,但没有再多说,这里的每一位士兵都比自己辈分高。就拿一脸呆滞的艾弗雷来说,他也加入铁鸦军九年了,虽说至今仍是个中士。尤其是最前面的安德烈队长,明天他就会成为铁鸦公爵的副官。凡是公爵的侍卫,最低也是兵长。就从军衔上来讲的话,还要比郡团长还大半个级别,虽说没什么实权。他知道自己在这儿没有讲话的份儿,更劝不住那个爱叽叽喳喳的老兵鲁瑟。 艾弗瑞环顾了四周,回头道:“我们已经兜了一圈儿了,啥都没有。安德烈队长怎么说?” “既是侦查,就不能马马虎虎了事,”安德烈是个沉着稳重的中年汉子,短发精干。他调整了一下头盔,擦掉眉心上的汗珠,“我觉得有必要再往前瞧瞧。领主大人告诉我们止步于此,但去年的地雾还没漫成这个样子,离林子也有很远。今年已经散到林地旁边了,这些树的位置我记得还很清楚。再往前看看,不用走得太远,否则大人回来该找不到我们了。” 安德烈瞥了一眼鲁瑟,好像是在说让他留下。鲁瑟拍拍掉毛的手套,似乎装作什么都没看到。 “领主说让我们来看有没有大型野兽的骸骨,”鲁瑟的口气满不在乎,“这破地方除了泥巴就是雾,什么动物会那么蠢没事儿往这里靠?就算找到什么骸骨,我看多半也是巨人的,哈哈。”最后一句明显有嘲弄之色,他今天可不害怕,也不准备逃跑。 艾弗瑞抓起一把烂泥,闻了闻,“这些土渣没有动物的味道。按理说,如果真有什么大型动物死了,肯定会有腐气——” “对,就像老女人的裤裆,”鲁瑟打掉他手上的土,插嘴道:“洗都洗不掉的味儿,哎呀我知道。” 拔出腰间的长剑,隆德里安在地上划出一条长线,在原地站直。“前辈们,安德烈队长,”他说,“我不会再往前走了,我要留在原地等。大领主亲口吩咐过,让我们遇到迷雾就折返。” “可以,看样子也不会有什么了。我们再往前走三五里就回头,”安德烈回答:“你留下来,以备领主大人回来的太快,结果却找不到我们人。” “得了吧队长,”鲁瑟笑道,“我看领主一直往北面走,我猜他肯定弄死了一大堆山狮,等着我们去抗战利品呢。”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挑衅,“我说奥森大人,你是不是怕蛇啊?怎么,你们北郡团的人不是‘巨兽克星’吗?碰见小蛇就要吓尿啦?” 隆德里安装作没听见。从今天出城开始,鲁瑟就一直在找机会挤兑他。但他知道,只要把长剑架在这家伙的脖子上,此人肯定会老老实实地闭嘴,懦夫一个。 “我觉得隆德里安不会怕蛇,”艾弗雷用肯定的语气说:“而且领主大人也从来不打狮子。” “对!我知道,而且他还不打乌鸦,”鲁瑟嗤之以鼻,“那小鬼在害怕。真搞不懂这种尿裆的小子是怎么混进铁鸦军的,”他掏出东西撒尿,“我敢打赌,这小子一只老兽都没带回去过。”他的声音像一盏子破锣,越说越响。 “暂且不说那小子很有本事。你看他今年有多大?”安德烈平静地问道:“你感觉自己得比他得大多少?” “也就大个十来岁吧。”鲁瑟装作漫不经心,实际上知道他想说啥。 “所以你这十来年都干什么去了?人家十几岁跟你同衔,”安德烈冷冷地泼了一句,“你跟我同岁,鲁瑟,我们都三十三岁。而我,明天就要做副官了。你有那个时间吹牛,不如回去好好砍砍桩子,知道么?” 艾弗雷紧盯着鲁瑟的表情,还有双腿间几寸的丑陋小玩意。鲁瑟从入伍开始一直到现在,十几年的时间还是个上等军士,完全是因为他太聪明。连续几次危急的遭遇战,他总能活到最后全身而退,绝非是勇敢,全都是因为跑得快,而且从不把后背留给野兽。所以没有哪个上司喜欢这样的聪明人。但鲁瑟今天表现的很悠然自得,因为这地方寸草不生,向来抓不着什么东西,也就是偶尔出现个蜥蜴、小蛇之流,打死之后捡都懒得捡。 鲁瑟脸色发青,悻悻然地说:“那谁知道呢,没准是他干过哪个领主的女儿也说不定。” 艾弗雷还是有点害怕,他加入铁鸦军的年头挺久,算上当侍卫的时间已有九年,还从未深入过灰地以外的地方。传说此处是上古战场,人类与巨人为生存搏斗的最初之地。西土只要靠近大海的地方全都满是雾气,此处也不例外,迷迷茫茫的全是白烟。 然而越往深处,白雾越是密集,偶尔沼地里还有白秃秃的石块子,看起来就像腐烂多年的骨头。没人能了解这种地方,因为过于靠近迷雾。傻子都知道,靠近迷雾就等于自取灭亡,洪神想把这儿变成海,这儿就不可能再有土地。 雾越来越浓,起初几米外尚且看得清楚,现在三步以外既不能见人。现在是白天,有雾的地方只是潮湿,但到了晚上,就会变得跟冰雪之境一般寒冷。泥地里散发着土腥味。每走一步,艾弗雷都感觉雾气从耳边吹过去,走的越快飘来得越多。他感觉到脚趾已经粘上了不少泥巴,尽管脚下踩的是厚实的牛皮靴。 继续走了许久,雾气开始转淡,艾弗雷稍微放下心来,因为这代表他们离海湾远了,但同时也意味着那个握着长剑的年轻人离他们已有一段距离,再往外走,就是从未有人踏足过的新地域。 “别担心,艾弗雷老弟,”老队长看得出他的恐惧,“这地方我几年也来过,什么都没有,我们一直走到西面的尼福尔河岸呢。人不应该害怕动物,他们只是聪明的食物。” 这话说得轻巧,但鲁瑟完全不相信。他年轻一点的时候,曾经听一个想做流民的蠢货说过,尼福尔河是一条没有水,只有泥浆的河。那条河里面滚动的全是沼泽,没有一点声音,掉进去就没影儿。往西北一直走的话,在雾里连自己的手都看不见,除非贴到脸上。能找到河岸靠的是运气,传说古代有无数的士兵掉到河里被沼泽淹死,因为他们根本看不见脚下,一脚落空就会被泥流慢慢拉进去。 艾弗雷忍住声音里的颤抖,但忍不住害怕,“我,我听说那边有鳄龙人,它们能用两条腿在水面上奔跑。在雾里无声无息的把人叼走…” “那儿什么都没有,”队长显得有些不耐烦。他有种玉兰节在墓地守夜,听旁人讲鬼故事的感觉,“别老是自己吓唬自己好不好,年轻人。就算是有鳄龙我们三个人也足够干掉了,那东西最怕的就是人类。别听你们同期的士兵胡说八道,鳄龙就是鳄龙,一群用两只脚跑,长得丑一点儿的动物而已。等你经常出城就知道,那东西是最弱小的动物,厉害的都藏在深山里呢。” “队…队长,鲁瑟不见了。”艾弗雷压根没听进去,直吓得双腿打颤,左顾右盼,但身边人影却只有安德烈队长一人。他开始流冷汗,声音隐隐带着哭腔,“他…他是不是…” 安德烈摇摇头,懒得回答,继续往前走。艾弗雷原地愣住,而浓雾之中,一双大手按住了他的肩膀。 “啊!” “啊啊啊啊!——” 鲁瑟狰狞地拌出一副鬼脸,按着艾弗雷的肩膀使劲儿摇晃,这名受惊吓的年轻士兵下意识地抡起了斧子,斧面重重拍在鲁瑟的肩膀上。 “哎呦!”鲁瑟一踉跄,差点摔倒,他恼怒地咆哮,“狗杂种,你他妈的想杀了我啊?” “你,你吓死我了!”艾弗雷已经哭了出来,只是他自己没察觉。鲁瑟踢了艾弗雷几脚,艾弗雷则恨恨地咒骂他。走在前面的安德烈没有理他们,而是蹲下身来仔细看着地面。 “你早晚会死在狼熊的屁股底下,”他哭的满脸鼻涕,用手指着鲁瑟,“让它拍你的肩膀,然后坐到你的身上!杂种!” “那我还得谢谢它呢,”鲁瑟讪讪地说,“幸好没死在你的屁股下面,我看你每次擦屁股都只擦一下哦!” 雾里没有风,只是偶尔有点发闷的感觉。他们再走一会儿的时候,一切还是老样子,艾弗雷走在后面隔着十几步以外能看清前面的轮廓,但鼻子里的土腥味儿却越来越重。他们刚开始是沿着森林一直往前走的,到了这会儿,连大石头都没有了,只有脚下松软的泥土和前面无法视透的迷雾。 雾渐渐淡了,安德烈这会儿的确有点想回头,但他作为一队之长,要是隆德里安跟上来了也罢,偏偏鲁瑟这个大嘴巴没抢着留下。侦查向来都讲究个迷雾前后,倘若此时回头,不用想鲁瑟那张嘴回去会如何诋毁自己。今天已是他任职队长的最后一天,他得给兄弟们留下个一直以来都坚守岗位的印象。但他想错了,鲁瑟心里早已打定了主意。 地面比刚才变得更泞,并且容易打滑,泥汤子里的石块差点绊了鲁瑟一跤。他强忍着走了一路,没有发出一句怨言,所以无论这次探路往前走多远,只要一回城,他就要在营队里大肆宣扬一番安德烈队长是如何怯弱,自己是多么地英勇。 他知道,安德烈队长明天就要滚蛋了,以后会住在大领主的营塔,不可能会管得到自己。所以队长空缺出来的位置,无论如何都要竞争一手,哪怕自己还差一个级别才够尉官的资格。没有得到尉官职位的人也能当上队长,往昔就有先例。 “马上大雾就没了,”安德烈回头安抚艾弗雷,“你看,过了这片雾,我们就回头。今天走得够远的了,你表现地很英勇。要是磨蹭到晚上还没回去,恐怕有性命之忧。” 鲁瑟还在盘算着自己的“计划”,所以牢牢记住了安德烈的这几句话,尤其是最后几个字。 这时,地上几处森白的物事吸引了安德烈的注意力。那东西显然不是石头,而是新鲜的骨头。地上的红色油花洒在泥水里,伴随着残落在旁的一点儿鲜肉。这股腥味儿竟然是来自于此,他早就怀疑不是土的味道。血,这是血,他们全都大意了。 天色渐晚,原本的骄阳已在雾色中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阴灰。艾弗雷走在后面,似乎感觉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地,刚要开口,却发现有人抱住了他的腰。 “地上有血…” 艾弗雷只觉得自己被一根黏糊糊的手抱住了腰,那显然不是鲁瑟。那个爱逃跑的家伙是个很干净的人,而队长就蹲在自己面前说话…当然也不可能是隆德里安。他没来得及尖叫,然后头撞在了什么东西上。血液凝在眼睛里,直到什么都看不清楚,意识消失。 鲁瑟看得清楚那是条尾巴,因为他就站在旁边。他看见艾弗雷的脑袋被那东西的牙齿咬住,一排细而尖的牙齿。这会儿手里本是握着斧子的,直到那根蟒蛇似的尾巴卷起了那蠢孩子,他的武器因惊吓而摔落在地上。 “艾弗雷!”安德烈咆哮一声,长剑拖地,猛冲过去劈出。 它的体型并不巨大,但很宽,轮廓看着大概与猿人相同,上肢健壮,皮肤长满青绿色的恶心鳞片。脑袋就像一只死鱼,嘴巴一直裂到脖子上,眼睛发黄,瞳孔像个扁长的虫子。那条尾巴十分灵活,死死捆着可怜的艾弗雷,直到他的脑袋“咯嘣”一声被吞进肚子,它像喝果汁一样把他的身子往嘴巴里空了空。 鲁瑟坐到地上,别无选择的观看安德烈持剑劈砍着。第一剑落空,第二剑队长跳进一步,紧接着横扫出一道半圆儿,空气里听得见那柄长剑发出“嗡”的呼啸声,正轮中那东西的肚子。只裂开一个小口,下面喷溅出一点儿绿色的液体。它后退惨叫,像只畸形的大蜥蜴一样,双脚站立,用三趾的爪子捂住伤口。安德烈惊惶,但没有发愣,继续补上一剑,正刺在怪物的肩头,刺地极深。 以往的经验告诉自己,他没救了,鲁瑟没等安德烈费劲全力拔出剑,他转身飞快的逃跑。迷雾属于洪神,大地女神不能拯救他,只有他的两条腿能。他似乎听见了身后传来惨叫,双脚平衡不稳,摔倒在泥泞的地上。起身后继续跑,那东西肯定在追他,只要一停步就会掏到自己的心脏。 “隆德里安!隆德里安!你在哪!救我啊,快救救我!”他边跑边哀嚎,完全没想到雾里根本不会有东西看见他,除非是血味和声音。 他这一生,从来没有如此盲目地奔跑过。遭遇了这样的恐怖,他做出了选择,但无法冷静思考。以往狩猎时,他跑到一半儿势必得回头,一旦被追上,他就要用剩余的体力去搏斗,如果没被追上,他也不会用全部的力气去逃跑。动物与人一样消耗体力,与人一样会流血,但那怪物,怎么看都不像是只“动物”。风声在耳边响转,他像一只猎豹,血管里的血液在上涌,胸口闷得像要窒息。地上的石子硌得脚心痛,但他仿佛毫无知觉,依旧死命狂奔着。 迷雾由浓转淡,他听得见身后“嘶啦”、“嘶啦”的喉头响声,方知那怪物紧追不舍,鲁瑟几乎绝望。他脚下的速度加快,直到一个打滑,脸贴着地重重摔滑而出。几块石头孤零零的横在土里,不凑巧的划破他太阳穴旁的肌肤。世界天晕地旋,眼珠不停地向上翻动。恍惚中,他看到一个身影持剑扑了上去,与那张滑稽而惊怖的大下巴怪物交战。他想爬起身来继续跑,但双腿已经不听使唤,连左肩也因为刚才那一斧加之摔覆而整条手臂失去知觉,只能向前用一只手吃力地爬拱。 我不能死,我不能死,鲁瑟的眼前一片模糊,甚至忘记了自己是谁,也忘记了这是何处。只是口中喃喃地往前爬。 第一章 桑利(上) 数千年来,湿谷的夏季,都以难以“承受”的酷热,闻名于人类的书攥中。如同宗卷中叙述的那样,在连日的大雨过后,烈日拨开天穹中的乌云,火烤般的潮湿与蒸热,连久居在谷中的鸟兽也难以忍受。 但“湿谷”的名字,始终是跟白天无关的。这片古老而葱郁的山林已存在万年之久,至于“湿谷”的命名,就算是查阅密有关“巨人时代”所有的珍贵文献,也没有一个确切而权威的考证——它似乎早就存在于巨人时代之前。谷中的林群翠碧而深邃,拥挤的植被竟相攀覆,更无人类所至的径迹。一片片巨大而肥硕的榈叶,宛如巨人的手掌;一丛丛细嫩而尖锐的荆牙,更像是巨人的食牙。这些亘古就存在的巨大植物仿佛是在警示着,敢于进入这片林谷的一切外来生物。 但桑利并不在乎,他是个流着燃烧之血的半巨人。真正的毒热早已失离,现在并非正午时分。他赤着上身,将皮氅子挂在后背,手里握着宽长而粗糙的大铁棍。他足足有六尺高,但这还没什么,重要的是他宽也有三尺。身上隆起不均匀的树皮状肌肉,硕大而坚实的臂膀,看起来更像是一只大猿。 此次西行,他重新感受到自由。但对他来说,自由不能成为影响行程的理由。此行可是重中之重,除了耽搁在酒馆、妓院的时间,几乎是一路奔行。不料,靠近哈特斯山脉地界时,他的马匹被巨鹰啄食,只好靠着双腿艰难地步行穿越群山。 这间老旧的石炉庙已近在眼前。巨石堆起一座高台,台上摆放着一只古老而陈旧的大铜碗。这铜碗意味着“以天为衾,以地为席,饮江河湖雨,食山间肉素”,是供奉“荒野之神”的不二象征。偶尔飞来几只渡鸦在碗里饮水,然后扭动着僵硬地脖子,站在上面发呆。他一点也不喜欢渡鸦。记得少年来此处玩耍,把酒水倒在碗里跟卢斯两个人偷喝。如今岁月流逝,时光荏苒,昔日故交已成为他的血海仇敌。 望着祭坛上的铜碗,桑利默默地想着,“呐,记得这儿有个老修士,如今已经不在人世了吧。” 为了抵达艾瑞卡萨,他直接选择了这片山谷抄近路。白天除了炎日灼肌,剩下的就是恒久不变的绿色。这儿没有大型野兽。其实对于他来说,野兽并不可怕,因为它们不会半夜抹你脖子抢你的东西,或者悄悄拿了东西就跑。虽说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也不怕丢,但他那件皮氅却至关重要。太阳还在的时候,它只是累赘,但到了夜晚,没有它那就是生与死的差别。 荒野之神的住处永远都是破破烂烂的,神坛旁边的一座小庙,千篇一律。他摘下帽子,转起手臂,用大杖猛地敲击了地面一下,发出沉闷的巨响。 “喂,里面有人吗?”桑利吼了一声,往前走了两步。石炉庙大多数是石屋,好似整个庙宇最坚固的地方就是铁门了。铁门和陷阱,用来抵御偶尔出现的野兽最好不过。但实际上,只要有石炉庙盖建的地方基本不会有什么野兽。特别是湿谷,到了夜里要是不在山洞或房屋中避寒,根本没有什么东西活得下去。 “有人在吗?神甫?修士?” 无人应答。他尴尬地站了一会儿,直到小庙门悄悄打开了一个缝儿。门里的人似乎在往外看着,桑利也一脸疑惑在弯腰往里瞅。 “嘿!你好啊!开个门吧,我是来向荒野之神求宿的。”他拍着手,做出逗小狗的手势。 只听“嘭”地一声,门又关上了,里面还能听得见上锁的声音。他吓到了庙里的神甫,不只是他的口气,还有那山一般庞大的身高。 “该死的!”桑利怒气冲冲,巨大的身躯纵上了石阶,用手哐哐地拍着门,“马上就要到晚上了,你想让我睡在树洞里吗?快开门啊,不然我就扒了你的皮!” 林子里惊起几只鸟儿,多数都是乌鸦,还有少数是它们的渡鸦远亲。 他继续用锅子一般大小的拳头猛击门,“杂种,荒野之神就是这样教导你的吗?洪神慈悲,我要是进去了就把你当晚餐烤了,明白吗!知道克洛斯人是怎么吃人的吗?先从眼珠开始烤,最后把蛋蛋也吃掉!” 他叽里咕噜喊了一大堆,可是里面仍然没反应,“该死的,”他气急败坏地咒骂,好不容易走到这儿,晚上死也不想再去钻树洞睡觉了。前几天他在洞里遇到一只狼熊,差点没把他咬死。 “不开门是不是?好,走着瞧!”站在门口寻思了半天,他突然发现了门顶有罅隙。这座大门年久失修,看似坚固,其实门槽上已有松动的痕迹。不过就算它完好如初,其实也没多大关系。他把东西丢到地上,一只手深到门缝,顺着上方的槽石用力往下抠。巨大的力量掰开缝口,直到它弯出一个碗大的洞。咔咔咔,沙子从上面扬落渗下灰尘,他赶紧眯上眼。 “不要!”惊呼从屋里传来,“求求你,别过来!” 能清楚地听见是个女人的声音。桑利立刻停了下来,拍了拍脸上的泥尘,双臂肌肉因为剧烈的发力而变得层叠凸起。 “女人?石炉庙已经轮到女人看持了么...洪神慈悲,”他脸上的肉纠结到一起,喘了几口大气,“荒野之神怎么能放心呀!是不是,你老公是这间破庙的修士,又或者是你老爸啊?” 裂开的门缝里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而那女人似乎欲言又止。 “喂?”里面重归于沉寂,任凭他怎么呼喊,仍然无人应答。桑利变得有些不耐烦,“打开门行不行?我是个好人啊!喂!你再不打开门,我就把你绑在树上!”他威胁道,“先奸后杀,把你扔在地上喂乌鸦,听见了没?嘿!” 他连续几番凶恶地咆哮,吓得里面的修女一声不吭。他越叫越凶,直到里面传来了轻轻的啜泣声。桑利心想,这庙里果真只有一个女人。那道被撕弯的大口子足够塞下半个头,他便把下巴塞进去,冲着里面大喊,“小妹妹,再不开门,我真把你的破门拆开了!我不是在吓唬你!”回声震得他耳膜子疼,把下巴拿出来的时候脑袋还被磕了一下。 如果她不愿意开门,他打算在这里挖个坑睡。他索性坐了下来。暮霭沉沉,若是到了晚上,这样坐在这儿,只怕第二天早晨冻成块儿。果然还是要把这道门扯开。这时候,陈旧的铁门里发出轻微的哐啷声,他回头望去,门被拉开了个缝。 “算你还知道我是荒野来的客人!”他冷哼一声,刚想推开门,只见里面深出了一把颤颤巍巍的餐刀。 这位修女吓得着实不轻。石炉庙罕有人迹,就算来了人,也是从城门里被士兵送出来的。倘若是流放犯人,也从不可能走这个方向。最重要的是,桑利是从谷中走来,很有可能是流匪,但她在此处十年,根本没听说流匪敢靠近城墙。看到面前的人跟房子一样高,跟马匹一样健壮,她不由得惊呆了。 修女大概三十出头,不是什么小妹妹,比桑利还大上几岁。她的头发有些乱蓬蓬的,身材瘦弱,眼神像一只没了魂儿的狐狸。长相也很平凡,鼻子扁平,眼睛虽然不小,但两只眼角一垂一挑。不过她的面颊倒是很干净,可能是因为长期不在太阳光下劳作。她很害怕,上下唇都被咬在口中,双手握着小刀不停地发抖。 门中传来一股山芋的味道,女人仰头望着面前的人,却只能看见他的胸口。直到他蹲了下来,捡起地上的东西,才瞧得见那是一张凶恶的脸,但并不丑陋。只是桑利的眼睛过于狭长,眉毛上还有一道大疤,看起来十分煞人。 “你在干啥呢?追杀松鼠?与晚餐决斗吗?”桑利冷笑,一把就将小刀抢了过来,握在手里揉成一团,然后重新将其捋直。她吓得哼哼唧唧,说不出话只是流泪,差点儿被这股力道拽倒,原地踉跄了两步。只听他恶狠狠的问道:“喂!你这里有没有酒?嗯?” “啊!”她又被吓了一跳,惊魂难定,只能边哭边用力点头。“有!有!就在地窖里…求你别伤害我...” “那还不快去拿!” 这地下室,的确是个中规中矩的酒窖。隔板已经数十年没有打开,他不得不把石板一拳敲碎。这可吓坏了修女,她甚至想拔腿就往城里跑,但又怕他生气把自己追上,说不定会做出来什么。说不定她的脑袋,就像这石板一样。 桑利不知道她在胡思乱想,高兴地抱起一桶酒就走了上来,胸口感觉喘不上气。这些酒是粘酒,他很惊讶这种小破庙里能有如此佳酿。 喝饱之后,他又费了很大的力气把门重新修好,让它看起来要比之前更牢固一些。 神台旁的烛火黯淡,在土墙上映出忽大忽小的影子。她总算放心了,至少这个人不是坏人。她未见过如此高大的人,就算见过,也没有身材这么宽硕的。桑利跪在神台前,向荒野之神祈明心意之后,修女带他来到满布蛛网的旅者房间。这间屋子像个仓房,床上的木板被风化了大半,而且太小,躺下去只到膝盖。这屋子就算被打扫也没用了,像个墓室。修女不禁也有些脸红。 “我想住你的房间,”桑利笑眯眯地将她拥在怀里,“不知你意下如何呢?我已经为我刚才的粗鲁道歉了,美丽的修女。” 她并不美丽,但也为这大个子的态度惊讶。从他进了门以后,就一直在像自己示好,而她比刚开始还心慌意恐。碍于这名男子比自己两倍还大,他提出什么样的要求,自己都没有胆量拒绝。她只能轻轻挣脱他的大手,乖乖打开房间的门,“如您所愿,您是荒野迎来的客人。” 桑利吃了桌上的几个芋头,虽然并不饿。他边吃边盯着修女,时不时用舌头做出舔舐的动作。这让她感觉很窘怕。她并非保守的处女,但也绝非荡妇。修女刚准备跑开,他就从手指弹出一枚金币让她接住,“过来,”他笑了笑,“我给你看好东西哟。”一枚金币,她想着,能买下半个月的粮食,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一看呢。 屋子里有些潮湿,靠近隔室的墙壁上塞有很多大大小小的石块儿,显然是为了堵住老鼠洞的。这间屋子倒是有些许女子的味道。微弱的银莲花香味儿,还有很淡的经血味儿。这张床上的黑棉已经算得上是古旧,但相比树枝,还是要舒适的多。最重要的是床够大。 从地窖搬上来的粘酒让他十分愉悦,特别是后几桶,修女说这些葡萄酒最老的已经有六十多年,是原来的老神甫曾经封酿在这儿的。不过那几年瘟疫流行,他再也没机会品尝了。桑利捡了大便宜,他在心里想:“那个老头成天喝的醉醺醺的,幸亏他死了,否则如此陈酿也轮不到我来喝。”这下好了,罐子里的好东西都是他的。不过,他还想要点儿别的。掏出大袋子里的金币,捧出一大把,然后耸耸肩,问她还想不想要更多。 “我的天!”修女渴望地看着这些明晃晃的金块儿。太多了,她难以置信的想着。这意味着自己后半生可以像贵族一样生活了…最重要的是,不用付出任何代价,盯着那腰带下面,她想着,还可能得到前所未有过的美好呢。 仰起头,她羞怯地盯着面前高大男人的眼睛。无论他是强盗还是土匪,但至少没伤害她,还愿意花百倍的价格买下这些比她父亲还老的土罐子。她神情忸怩地走开,锁好大门,点燃老旧的炉子,心跳不知不觉加快。 “好东西,嗯,真是好东西,那位老神甫可真是没口福。”他一饮而尽,准备再来一杯。修女娇羞地抢过他手中的杯子,跟着喝了两口,但没有完全咽下去,而是留了一部分在嘴里。杯子从桌上碰落了一枚金币,当它掉到地板上的时候,修女默默帮他解开腰带,然后用舌头让他感受跟酒液一样黏稠的舒爽。 黑暗的壁炉里,火焰摇曳,使得她的影子在墙上前后摇摆,他情不自禁的坐到床上。灵巧的嘴儿每次都溢出些许汁液,流淌在腿侧。蓬乱的长头发在上下拂动着,越来越快。他感觉到自己在下沉,然后被吞没,越来越深。他喜欢这样的声音,比亲吻要好听得多。他反抱过她的腰,尽管味道不是那么美好。直到两人美好都释放出来的时候,她的动作也与他一同停止了。 “看得出,您是个善良又慷慨的人,也很温柔…谢谢,”她不好意思再说下去了。他是个温柔的男人,与他表现出来的不同。长久的孤独,也让她也有许多的渴望。当然,更重要的是那些金子。虽然这个男人完全不以为意,但他给了这么多的钱,足以买下她的下半生。 “也就偶尔吧?”桑利轻轻抱起她,“下次就不一定了,我是最爱杀人越货的哦。” 修女的眼神有些退缩,但还听得出来好赖。她顺了顺头发,乖巧地将灰裙腿下,慢慢蹲下身子扭动起来。真好,桑利感觉自己像坐在温泉上,比想象中要美好得许多。 她不漂亮,但很有味道。看着她左右晃动,桑利笑眯眯地问她,“你叫什么?你有丈夫吗?” “我叫米莉,”她的声音很小,似乎有某种难言之隐,“有过。我们都是流民,但他不愿意回到城里,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了。” “嗯,我猜到了,只有荒野才能长出你这种尤物,嘿嘿。”他将手指伸到能帮她愉悦的部位,“与世界本身相比的话,城市的确有些小,过的辛苦不说,还没自由。不过——”桑利有些好奇的问,“你是怎么当上修女的?大多数流民回到了城市,过得更苦一些。” 流民,既是意味着脱离了律石束缚的人。女神赐予人类七诫,圣地则制定了七禁,将信条和法令刻在巨大的红色律石上,让人类世世代代遵守着戒律。而离开城市的人们都信奉着荒野之神,不必再遵循圣地的教诲。流民们有的聚集成强大的部落,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城市;也有的变成盗匪,袭击那些没有得到庇护的流民。在不愿意离开城市的人们眼中,他们是野蛮的;在渴望自由的人们眼中,他们则是勇敢的。 “我能识别所有的草药,”米莉笑得很好看,不像是个三十岁的女人,“这是流民们人人都必须懂的,但我更精通采摘。城里就不同,这些东西只有神庙的修士们才懂。祭司们可能觉得我还有点儿用处,就把我派到这里来侍奉行路之神。” 圣庙的人只跪拜亚娜女神,从不敬畏荒野。所以,他们把荒野之神又称为“行路之神”,确保他们偶尔离家的使者、行人,能够安全往返。于是祭司就派出她这个会采药的人,独自来侍奉可怜的荒野之神。在许久之前,还有一个老掉牙的神甫能陪陪她,在深夜里偶尔提出索求,她偶尔也会拒绝。说是侍奉神邸,可这里太小了,只有一座小小的石堡,还有数百年前就雕刻好的石塑。历经岁月琢蚀,荒野之神本是一位头顶树枝花环的健壮老人,但现在看来,他更像是个手拿碗碟乞讨的老头儿。 “就像白袍祭司”,他的手指很灵活,“你想成为白袍祭司吗?我听说这一任大祭司就是白袍上任。” “哦,是的,我想,可我不同于普通的农民,我是个比他们更卑微的流民。” “律石上可没说流民比普通人更低贱,”他加快速度,“在贵族们的眼里,无论是种地还是放牧,或者是打铁,都没什么区别,流民也是如此。穷苦又贪婪的人总是幻想着自己能比他人更高贵。” “嗯,是的,哦...”她不得不拿开他的大手,否则无法正常发出声音,“我听说穿上白衣的女祭司要一生禁欲,不可品尝蛇肉,不能因疾病死亡,须一生保持洁净。” “为了证明信仰。任何人都可能成为祭司,但一个女人,最多只能成为白衣祭司。” “这不公平,” 她握住他,“女人能做的事情不比男人更少。” “在布瑞士人的城市里,本来就没有自由与公平一说,” 桑利抚摸着她柔软的头发,“不过,你比很多男人更勇敢,能穿过迷雾来到艾瑞卡萨。有很多流民也尝试过,但他们的下场往往都是被困在沼泽,或者成为鳄龙的食物。” “因为我了无牵挂,” 她似乎不喜欢回忆,“也受够了流民的生活。我听说尼安德萨也是流民们建造的城市,但却繁荣无比。但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艾瑞卡萨的生活更为平静,不会有野蛮人喝醉酒肆意掌掴女性,强行在街巷里让你为他服务。” “是啊,这里的男人懂得服侍女人,” 桑利用手指和舌头安慰她。 “你也是布瑞士人吗?” 她露出一个可爱的表情,“我还没见过城里有你这么高大的人呢,在我的家乡卡邦拉倒是见过,像族长的护卫,就像你这样。” 桑利笑道:“我可不是布瑞士人,但我却在这里度过童年。” “能做你的女人一定是件幸福的事。” “或许吧。”桑利觉得那个女人要是也这样想就好了,“看得出来,你对爱情失望了,对吗?就像我。我曾经也失望过。 ” “我跟他有过一个孩子,”米莉在他的肚脐上用手指画圈儿,“非常可爱的孩子。直到孩子被狼豕吃掉,那年我才十五。失去儿子以后,我坚持要丈夫脱离部落,我们私奔到城里,但他完全不愿意。他觉得高墙会束缚人类的自由。” “自由总是要付出代价的,“他的父亲正是为了自由付出过这样的代价,“当流民更容易被野怪和流寇攻击,不是吗?” 相比最初,女人的恐惧已经没了,她躺在桑利的腋窝里,用膝盖想让他再兴奋起来。而他也意犹未尽,直到再次完事儿以后,两人一同睡去。 半夜的时候,米莉起来填了壁炉里的柴火,独自望着桌上的金币发呆。 清晨已至,老床上唯有昨夜欢愉的痕迹。走之前,他将送予女人的几十枚金币塞到被窝里,与她吻别。女人虽紧闭着眼睛,但压根就一夜无眠。她装作没有醒来,只希望他是真的言而有信。其实就算他把金子拿走也没什么,因为她还偷偷藏了三个。她似乎还有些恋恋不舍。 “再见,米莉。”桑利笑着将两坛酒绑在铁棍上,挑在肩头斜着头颅,从大门离去。 第一章 桑利(下) 沿着山弯道一直走,海雾近在眼前。这里的空气过于熟悉,而且别处的雾色也不会如此若隐若现。海洋深处的雾,是永远不会淡的。烂泥中的鹅卵石,长满绿色漆苔的筏子,清晰而森冷的空气,似乎一切都没变过。 这两桶陈酿,在他的手里轻若无物。岁月带给他痛苦和磨炼,也成就了他强壮双臂的完美考验。那年离开,他经历过父母的横死,兄弟的反目,爱人的背叛。但如今这些不再重要,他已经是一名强大的圣徒,虽然他并不虔诚。湿谷与艾瑞卡萨城只有一湾之隔,很快,他就能回到生养过自己的故乡。 “这里还是老样子啊,一点儿变化都没有。”桑利口中喃喃,不知不觉肚子有些饿。 从这里登上小船,迎面而来的雾气似如泣语,滴水冷如冰。上次离开这里,他还是个在眼泪中等待死亡的蠢孩子。而如今,他化身为让人畏惧的存在。雾未淡,只是那个躺在木头上瑟瑟发抖的孩子已经死了。 他全力划动着木浆,上面的泥藓黏滑很难抓住,只能在上面留下几个深陷的指印。小船迅速的挺进了雾湾,平静的海水被划出白色的泡沫,波澜一圈又一圈从舟下散开。他带着仇恨回来,但见到她呢?除了眷恋和不甘,还能有什么呢?他咬了咬牙。忆徊故景,岁月里唯存斑斓的旧影,那个让他心动的少女已渐渐消失在梦境深处。 短桨越划越快,山林慢慢消失在身后的雾中,小舟像是在水面低翔的燕子。他仿佛听见面前美丽的女人在轻诉那句“对不起”,这也是她留下的最后诀别之言。 一片红绿映入了眼帘,艾瑞卡萨城已至。与波里斯城相同,但它并非瓮城,南郊也没有高大的城墙,除了这些花什么都没有。上次看见这满地的海血花,已是十数年前。就在那个阴冷的拂晓,他最爱的人于此处抛弃了自己。这里没有馥郁之息,唯有腥香的味道。就像死去多时的盛装少女,散发出腐败和幽香的处子气息。潮湿让他的面部发痒,而那道亢长的疤痕正是拜他的瑞文兄弟所赐。 靠了岸能清楚地听见狗叫,破落的建筑旁几乎都有几株橡树。这地方和十几年前,几百年前都一样,只有玩沙子的小孩儿才会过来。本该一路走到瑞文的家堡去,与那个恶战一番,然后抢走他的孩子。 这是圣地交给他的任务,大贤者要求自己用生命作保证,夺回那小孩儿。自己这条被老人救下的,属于他的生命。 打今年开春,他就登上西土了,直到夏天结束他才走到这里。西土除了几座被围墙包起来的大城市,剩下的就是山林河流,还有飞禽走兽。特别是这边儿,野兽比人多得太多了。一路上他吃尽了别人一辈子也尝不完的野味,但他回去的时候可不想再吃一次。 艾瑞卡萨的南郊与往日无异,但此处已不再有他的家。他父亲是人类诸国史为数不多的叛乱者之一,掀起五色的花篮旗帜为自由而战,却被卢斯?瑞文赤手空拳踢死在莱茵大街。他现在恨不得喝完挑在肩头的两桶酒,然后冲过去把瑞文家里的男女老少全拍死,因为那年父亲跟手下的几十名家臣全被瑞文杀的一干二净。卢斯曾经和他是兄弟,直到他发现了自己的母亲是巫族,然后杀了她。最后,她的爱人也抛弃了他投入瑞文的怀抱。血脉,血脉是一切罪恶的根源。 走进城市,没有士兵发现他这个外来的人,除了身高偶尔会被早起的百姓注目。这条街是晨集售卖食物的大街,黑布丁和熏腊肉的味道让他感觉有些饥饿。 “老板,”桑利馋的口水都出来了,这些东西出了艾瑞卡萨就算能吃得到,味道也不尽然,“给我来…十根黑布丁,十条腊肉吧。” 小贩是个中年人,推拉着小篷车来回固定车轮的位置,显然是刚开张不久。他回头望过去,吓了一跳,在城里从未见过这么高的人,“你说啥?十根黑布丁…你确定要,要这么多?” 桑利低头望着他,带着笑意掏出一把金币,“今天你可以收工了,这辆车子也给我了。” “好,好!” 左边的面包店,右边的培根店,他追寻着记忆的脚步,在南集繁华的街道上漫步,一时间忘记了此行的目的。的确,他太久没回过家了,就算这里承载了他的痛苦,但也留下了童年最美好的时光。他大口嚼着香脆地黑牛肉,不知不觉把摆在车上的东西吃干净。然后他继续在香喷喷的摊位上买更多的东西,将这架小车堆得满满的,边吃边喝着大桶里的老酒。那些商贩看见他如此大方之后,争抢着挤上来,向他推销各自的食物。 “先生,来尝尝我这个吧,北镇的奶油茶饼,大兔包香着呢…” “老板,您看这个,大份的肉馅羊肚,咬下去全是油汁…” “我这儿的牛肉土豆饼是全城最有口感的,您尝尝,不好吃我是不会收您钱的!…” “先生!…” “老板!…” 这些卖早餐的地儿已经走到尽头,桑利吃得半饱,小车还剩下不少东西。按月历来算,今天正好是‘勇士节’,他是拼了老命才赶在这一天前到的艾瑞卡萨,今天可是正经的美食盛会。 熟悉的叫声,从天穹掠过。他的视线里从来都不喜欢这种东西。渡鸦展翅从上空盘旋而落,慢慢飞到了一个人的肩膀。晨雾稀薄,远处长街的身影似乎极为熟悉。 “这是…” 桑利一直不清楚他会怎样面对此刻的到来。浮云一别,十年流水,但他从未忘却这个背影。这个杀死自己父母,从小跟他玩到大称兄道弟的人。那匹黑马上的身影没有变,肩膀上总是停着不同的渡鸦,他还是那个他,只是背影更沧桑了许多。 “...十年了,不是冤家不聚头啊,卢斯。”他的眼神里是不羁的怒火,眉宇间流露出残忍与暴虐的杀气。 滚烫的血液在翻腾,蒸汽从上半身缓缓腾入空中。 自由与仇恨,他还是选择平息下来。等卢斯死了,自己还能做什么呢?仇恨就没了,他的女儿也会成为自己的俘虏,然后带回圣地。如果他真的战胜了瑞文,大贤者会让他在秩序大殿平淡地度过一生,没有女人,只有清酒,而他最热爱的东西莫过于自由。只要完成自己的任务就好了,如果他的女儿拥有相当的实力,或许更难。保存实力最重要。 在马背上的人察觉之前,桑利缓缓退步。“白天士兵太多,就算找到她女儿也未必能带得走,”他心想,“大贤者说要找到他的女儿为圣地保存血脉。可真奇怪,那家伙为何只有一个孩子呢?而且还是女孩子…”要是多几个孩子,一定给他杀个片甲不留。 关于如何顺利完成擒获,他苦思冥想,尚未有万全计策。如果这女孩子跟他父亲一样,那恶心的黑雾,只怕没那么容易。一路向西北方的小道慢慢走着,酒喝到只剩下一桶。黑脸变得有些发红,但还未醉。路边几个农夫北镇与十年前相同,第一条街仍然是马场。贯穿城市的两条大道,被中央大剧场分成四整条路,北镇一直延伸到城外,作为牧区。那儿是弗格森的地盘儿了吧,假如他还没死的话。以前他天天给卢斯当狗腿子,还有卢斯那个双胞胎弟弟,更是个蠢货。 横刀夺爱,最后还没有迎娶自己的心上人,每次想到这儿,桑利的妒火就会熊熊燃烧。 离得近了,牛羊的哄叫声听得清楚,几家牧户打开脏兮兮的圈们进去填水。越往里走围栏和马棚越多,地上满是暗黄绿的粪便。他找了一处马厩与牧人交谈,买下一匹最壮硕的公马,顺便还将那辆小贩车送了他。 “我来了,你还好吗?”桑利眼眶有些湿润,一手牵着马,一手拎着酒桶往东边儿走。 东匠城是桑利小时候来得最多的地方,也是艾瑞卡萨最繁华的区域。与北面的牧区和西边的农场不同,此处的所有建筑皆由硬岩堆砌,灰色的石板路散发着布瑞士人的艺术气息。尖顶与圆盖交错的建筑,还有冰冷钢铁的大小房门,将整个东边儿绘成一幅灰铁色的画卷。他孤零零地走在大街上,家家户户紧闭着门窗——东城的人向来都起的晚。 拱堡下面有些发冷,他裸露着胸膛,一股风吹过毛孔竖张。 “我果然还是很害怕吗?” 与其他的建筑不同,眼前的城堡由两座高塔挤成,旁边大大小小的门楼,比之王宫狮心堡毫不逊色。只是相比国王的住处,此地的颜色更为单调。儿时他就站在此处,每日等着她的父亲上朝,然后与她在狭小的胡同中幽会。偶尔会碰到走胡同里路过的居民,他们一眼看得出这两个人的身份,从不多予打搅。那时的岁月真甜蜜啊,南集领主的长子深爱着东匠领主的女儿,直到他母亲被卢斯刺死在家中。 门中的大花坛映入眼中,一切都那么熟悉,甚至毫无变化。最上面的是一盆粉色玫瑰,第二层是五盆绿色蓟花,第三层是三十盆各色的水仙;到了第四层,则是被一圈儿子兰草包围,他们没有用花盆的权利。灰色的岩壁铺满了蔓藤,它们趴在二楼,覆盖着那间熟悉的窗门…可能她已经不在那儿住了,换了更大的屋子也说不定。 “请问…您有什么事吗?”一个年轻的佣人害怕地看着他,就像看见了巨人。她结结巴巴的询问,“你…你是谁呀?咋会长这么高?” 确实,他可能比城里最高的老百姓还要高上那么一点点,也可能没有。但他的胳膊比马腿还粗,所以每次有人问他,他都谎称自己是流民。 “可能因为我是巨人,”桑利神秘地笑笑,“你知道的,我们尼安德萨盛产巨人。”他心想,我的确是巨人,只不过是一半儿,而且是从艾瑞卡萨长大的呢。 “撒谎!巨人才没你这么矮哩!”听他这么说,女佣总算松了一口气,“你是从‘流民之都’来的呀,怪不得长得这么高呢。听说那边儿的人都像你这个样子,挂上犁车都能耕地。你们那儿种田不用牛,是吧?”她的口气好像是在说,只有流民住的地儿才会长出你这种粗枝大叶的老百姓。 “当然,我们还给马配种,”他露出大白牙,将左手握出一个空心,右手伸出两根手指在里面做出搅拌的动作,“偶尔还给牛羊配,对了还有鹿,就是鹿那儿太小了,有时候要用手挖开。想不想试试?” 这么下流的话,女佣还是第一次听到。然而桑利还做着动作,一只手不停的在胯下比量,女佣的嘴巴张得好大,拿着扫把赶紧跑开了。 桑利嫌弃地嘟囔,“别做梦了你,我宁愿去跟牛睡也不找你这样儿的,”嘴上只能喊道,“喂,别走啊,你们家女主人在吗?她欠我钱没还,我是来讨债的!” 如果她真的从里面走出来,会是怎样的光景呢?这些年她变了吗?老了吗?胖了吗?桑利的鼻子一酸,她可能都认不出自己了吧,那会儿他才比她高一头,现在要三个头了。 “做你的梦吧,我们家大小姐会欠你的钱?不看看自己什么怪模样,”女佣害怕地躲在墙角,“赶快离开这儿,否则我就喊铁鸦军的士兵把你抓走!” “呦呵,铁鸦军!”听到这三个字,桑利立刻变得有些暴躁起来,“好啊,你去喊他们来啊!来一个我就杀两个,”这铁门看着虽大,但随着他周身皮肤一红,发出野兽般的咆哮,竟活生生从石柱上被扯了下来,碎裂的石块咔拉拉掉了一地,“来五个我杀他们一个兵团!”怒从心头起,一拳又将另一扇门打弯,就像弄坏一件玩具。女佣人哪里见过这种阵仗,惊恐万状,丢下手中扫把,又哭又喊地跑进了城堡里。 “这下不好,要是被士兵问责,那事情就很难搞定了。”他暗暗思忖着,骑上马便离开。现在,他得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 勇士节是个大日子,桑利突然记起,圣地的修士说她已经做了伯爵。所以她肯定要去分点食物和酒水,以度过盛会。他小时候每年的今天都跟卢斯喝地烂醉,然后被父亲责骂。 时非旧景。故地重游,唯有失意与怅然。 离去时,他希望那扇门里能走出熟悉而美丽的身影,但却一次都没有回头。 第二章 埃德兰(上) 拂晓弄雾,夹杂着本该属于夜色的冰冷,在城郊更显森寒。宽大的房屋中,美丽的妻子躺在床上正熟睡。每天这个时候,埃德兰都会像个小偷一样端起夜壶撒尿,然后蹑手蹑脚掀开爱人的睡袍,在凯拉娜的娇吟下缠绵一番。但今天不行,守备军几百条汉子正在等他主持大队的阅兵仪式,今天他属于武神提昂,而不是自己挚爱的凯拉娜。 在他还不是尊贵的铁鸦公爵时,凯拉娜就成为了他的妻子。他们在尼安德萨相识,历尽岁月,韶华相依。如今他们的孩子也已十四岁,再过几个月即将成年。 卧室里很温暖,壁炉也不需要添柴。埃德兰为妻子盖好被子,亲吻了她的嘴,然后悄悄钻出被窝。进了客厅,他不由自主地一哆嗦。到底是寒意还是潮湿,一直分不清楚。凯拉娜就不会觉得冷,她出身于遥远的尼安德萨城,那里的夜晚要比任何地方都难熬。 壁炉的侧地有几抹血痕。他想起昨夜归来时,脱下了被鲜血染红的链衫。这件链衫与普通的锁甲不同,做工更为细腻,是出自东城的大匠师之手。那是国王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上面的金属环全被渡上金漆,中间的环索最为密集,凸围出一只简易的狮子图案。他平时都穿在氅里,当成衬衫用。昨天被那只大蜥蜴的鲜血弄脏后,就被挂在壁炉旁的衣架上,等着妻子有空的时候去洗拭。这本应是梅丽尔的工作,但妻子向来喜欢帮老佣人分担工作。 他换上了一件羊毛衬衫,在客厅整理好衣服,推开女儿的房间。不出所料,娅妮倒着两条腿在空中,双手撑在地上,脸颊微微发红。他习惯而惊讶地摆弄了一下表情。女儿穿着紧致的内衣,胳膊虽细,但非常结实,肌肉的轮廓在运动过后更为明显。他挤眉弄眼,略显尴尬,娅妮的脸颊很漂亮,但还是穿得厚实一点好看。因为她要比砍柴的西农镇小伙子还壮。 “父亲,您又在偷看‘女士’的房间了吗?”娅妮一脸笑嘻嘻,一只手撑起身体,另一只手掌握平衡,似乎随时要弹到门口去。 “嗯,父亲来索要‘小女士’的早安吻,洪神慈悲,”他开心的笑了,“千万别告诉你妈妈,你现在这么漂亮她可要喝醋了。”你完全就像个儿子,宝贝儿。 “今天是您过节的日子,”她轻轻一压手臂,整个人飞到了父亲的怀里,“您是要出门了吗,领主大人?” 连续四代,瑞文家人丁不旺。瑞文族号,其可追溯到九千年前的巨人时代,从那时起他们就陪伴在布瑞士人的莱茵王身旁。每一代瑞文的领主,都必须独自守护古老而神秘的誓言,从不与外人道来。到了这一代,竟只余埃德兰和女儿。埃德兰二十五岁成为公爵,他的父亲以及两位兄弟死的更早,唯独母亲活的最久;但在娅妮出生前,也因年事已高与世长辞。 娅妮是他唯一的孩子,有一头纯腻的金发,眉目灵巧,鼻梁高耸,还有一张时时刻刻都像在撅着的小嘴儿。她的长相完全不随自己这个父亲,几乎是母亲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但她又与其母不同,母亲凯拉娜是个温婉淑丽的女子,但女儿却不像别人家的孩子那样乖巧,也不爱把头发梳的整整齐齐。去年他曾送娅妮去礼仪庙上过女课,让老本杰冒充她的家长送她去上学。但结果不甚理想,她更喜欢跟老本杰对练兵击术。 “哦!”他像接住了一只顽皮的大猴子,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一步,“是呀,你知道的。今天是勇士节,嗯…武神‘提昂’打败‘高戈’的纪念日。午后,皇卫队的将士们会以最英勇的姿态绕着狮心堡骑马行进,等待着国王和人民的检阅,跟往年一样壮观。怎么样?咱们的捣蛋鬼还要不要去?” 她今年十四岁,往年的勇士节,都未曾错过。那是属于她父亲的节日,以后可能也会属于她。 “哼,看一群包裹在铁桶里的家伙,老实说…我不太想去,父亲。”她故意挑挑眉毛,表情很无趣,但父亲没有看出她的心虚。 但凡阅军之时,父亲作为一军统领,都会骑着黑色的战马行在队伍前端。他身高六尺,面容冷峻,尤其是穿着巨大的鸦翅肩甲时,犹如天神下凡,英姿勃发。但十年如旧,父亲在人群中的伟岸身姿已经不再新鲜,人人都知道他是铁鸦军的领主,荣誉傍身的勋爵;而她,也不再是那个爱看热闹的小孩子了。铁鸦公爵意味着失去自由,还有别的什么她不能承受的东西。但是她年纪还小,父亲觉得瑞文的秘密还不能让她知道。 埃德兰微笑了一下,“的确啊,我自己也觉得挺无聊的。那你今天就在家好好陪妈妈,晚上我在营舍里吃完聚宴就回来。”嘴上虽是这么说,但心里还是希望女儿能去看自己。毕竟作为一个公务繁忙的父亲,能在孩子面前展现自己的机会不多。 娅妮羞涩地亲了一下父亲的侧脸,搓搓他的眼睛,转而又嫌弃地说:“我不喜欢您的卫队,他们的训练大多数都是在偷懒,而且只会躲在盔甲里,打打野兽。倘若是两手空空的话,他们连庙童都未必能打得过…和您比,他们完全就不一样。” 从理想来讲,娅妮更憧憬故事里人人都称颂的“圣徒”。传说,一旦成为圣徒,就能跨越凡人的界限。不过,她从别人口中听闻的父亲更是如此。 圣地以女神之名,维护着世间的秩序、血脉。贤者们遵循着女神的教诲,传布福音,以智慧与学识为人类带来希望,亘古不变。若能成为一名圣徒,就拥有了解全世界的机会。鸟儿不会愿意呆在笼子里,它总要飞上天空。 她虽继承了母亲的容颜,但并非是一个知书答理的贵族小姐。身份的特殊,造就她从小好勇斗狠,认真跟从军队退役的老本杰学习兵击、棍术,总是能打得比他大几岁的男孩儿满街跑。 她想跟父亲一样,独自战胜巨大的怪物,在森林中烤熟香喷喷的肉,听着流民们唱着的歌,走遍全世界。但她的父亲却不让她这样想。 埃德兰已有三十二岁,但没有其他的孩子。或说有朝一日,女儿将继承父亲的衣钵,成为铁鸦卫队的首领。可是成为一群笨手笨脚的剑士头头,一辈子锁在城堡里,这是娅妮根本不情愿的。她只盼母亲能再为她添一个小弟弟,甚至小妹妹也行。 “你流着跟他们不同的血,我的孩子。庙童的锻炼于肢体较多,他们的拳脚强壮有力。等成为庙僧以后,他们就要终身服侍神灵。士兵呢,是为城市的居民还有他们的君主而战。你要知道,那些靠近高墙的野兽更怕的是刀剑,而不是符咒。”父亲刮了刮她的鼻子,“瑞文家族的人,世代为守护艾瑞卡萨而生。将来有一天你可能也要身披黑甲,立像于穴。到那时,你就会明白,你的力量将会成为你最大的负担。”希望那天来了,你能做好准备,好孩子。 “父亲,我觉得您....总是有很多的秘密,就像大海一样。”她不怎么明白,但勉强听得懂。 “将来你也会有,”埃德兰厉色满面,“但它绝对不值得你期待,孩子。‘黑暗会支配你的神经,别让它得逞’。这些‘秘密’会伴随我们一生,直到被埋葬。这是瑞文家的宿命,也我们父女的命运。” 宿命,黑暗。听了父亲这些沉重的话,她总是浑身发凉。每逢玉兰节的时候,她都会跟父母前往卡德勒斯圣庙的墓室祭拜先祖,然后一家人在昏暗的墓穴中默念着祷词。母亲用唇轻吻过属于祖父的石掌,父亲则将她拥入怀中的斗篷。跟着,她会淘气地钻进妈妈的棉裙里。 父亲说,那里埋葬着瑞文家一代又一代的秘密。那里阴冷又诡异,每年都相同,娅妮想想就害怕。风声呼呼从地穴趟过,就像亡者们的低语;永不黯灭的烛火,映出身后狭长而恐怖的背景,宛如鬼影随行。 死者们的塑像并排而立,无尽岁月改变了许多雕塑的模样;有的没了胳膊,有的甚至没了脑袋。但他们并不吓人,最吓人的是完完整整的雕像,栩栩如生,仿佛站在那里仍未安眠。在墓室里每走一步,她都能听见脚步沉闷的回响;当走到墓道的尽头时,就能看得见历代莱茵王的陵寝。父亲说,这是瑞文家族的荣耀,每一代人都能侧卧在君主的身旁。等她成年,倘若父亲还没有其他的孩子,百年之后,父女二人的石像将会一同伫立于此,永夜皆然… “父亲,我可已经长大了呢!您的鬼故事吓不到我啦!晚上要记得早点回来哟!我去叫母亲起床,白天她肯定要拉着我去看您呢。”娅妮笑着亲了他另一侧脸,将高大的父亲往门外推了推,向他摆摆手。父亲摸摸她的头,转身离开。女儿目送,随后满脸坏笑往走廊尽头的卧房走去。 天只是蒙蒙亮,侧院的仆人们甚至才睡醒,淡雾中看得见厨房微弱的火光。埃德兰从马坊牵出了老伙计“黑锋”,为它挂上马鞍。黑锋虽是一匹马,但食住却丝毫不比人差。看它的后颈,也快到了剪鬃毛的时候了。离去时,听见了屋里母女两个吵闹的嬉笑声。 “娅妮?快点把被子还给妈妈,否则今天别想吃甜枣蛋羹…蠢小子!你的口水蹭到我的脸上了!哦!埃德兰,你去哪儿了,快管管你的儿子呀!…” 瑞文的家堡远在南郊,是集市的东南方。除了这一座光秃秃的石堡之外,这里什么都没有。这是他们家族居住的封土,相对安静。瑞文家最需要的正是安静。隔着家门几百米远,就是直通大歌剧院的南集大道。 艾瑞卡萨与西土其他城市基本一样,分成四个不同的区域,分别是:东匠城,北牧场,西农镇,还有南集街。平日上朝,他都要经过集市的大片街区,看着商农带着不同的货物在街区里流动。有的时候,来得早的会争抢较好的摊位,几个贩子和屠夫叫骂在一起,他只装作没见到。但今天是勇士节,摆摊的几乎一个都没有。大家都知道,再过几个时辰整个城里的人都会有肉吃。与往年相同,铁鸦军的西郡团士兵会把狩猎的大批动物分发出来,北牧场的克劳利领主也会奉献大量的猪、鹿、牛、羊等肉类,西镇的领主会拿出鲜牛奶、酒水、点心,供给大家饮尝。 靠近市集的长街就逐渐热闹了起来,各处建筑的房顶俗丽凌乱,像是一颗颗不圆的珍珠,排列在繁华的巷道中。烤肉和面包还有点心散发着诱人的香甜味儿,伴随着蒸雾般的烟滚,闻而腹鸣。人影拉扯牲畜马匹来往熙攘,没骑着马的人,到了路上就得被淹没在人群里;加上今天是每年一度的猎席盛会,要是到了中午,大街更要被围得水泄不通。 他缓缓前行,偶尔为人们让行止步。黑锋看起来只是一匹矫健的大马,身上也没有华丽的装饰,所以没人看得出宽帽下的脸是谁,只要没闹出人命埃德兰就懒得露脸。这一生他从不轻易动怒,也很少流露悲伤。父亲和兄弟如何赴死,往事历历在目。他曾期待的东西,如今留给他的只有满目疮痍,遑论他以为的强大跟荣耀了。长大以后,他牢牢铭记着瑞文古老的家训:黑暗会支配你的神经,别让它得逞。 一只渡鸦从天上盘旋而下,落在埃德兰的肩膀上。他斜过头来,久久注目着它。这只渡鸦的颈羽发白,与一般的乌鸦不同,极为安静。立侧于斯,似乎在用眼神与他交流着。不知过了多久,它终于从埃德兰的肩头飞离。 回过头,望向雾中。感觉到一股凌厉地杀意,转瞬即逝。他摇摇头,或许出门之前应该好好洗洗脸才是。 路上最多见的除了人就是马,看着那些驮着货物的老马,他不禁摸了摸黑锋的鬃毛。岁月当真不饶人,黑锋都已经陪他二十年了,以马的年龄来算,那已算得上是一匹老马;它若是个人,也必然是一条铁血铮铮的好汉子。 走过集市,人群渐渐稀少。不经意间望去,他看见一个年轻的父亲,肩膀上坐着一个一两岁的小女孩儿,非常可爱。小宝宝不停得抓弄着父亲的头发,时不时还用嘴巴咬一口。印象中娅妮小的时候,自己也是这样背着她的。但父女一起玩耍的这种次数,实在是少之又少,他向来早出晚归,很多时候到家躺下就能睡着。他的小女儿长大的也很快,那个在自己膝盖吵着要听故事的小家伙还停留在回忆里;当他回到家,总觉得如今的娅妮,更像是年轻了十几岁的凯拉娜。与娅妮独处的时候,更多的是教她怎么用好手中的武器,而不是带她开开心心的去哪儿逛一逛,或是陪她高高兴兴的去哪玩儿。我是个好老师,但不是个好父亲,埃德兰难受的想着。不过,好在他与女儿的感情一直都很好,她的性格生下来就像她的老爹。 每当思考久了,心情就会复杂,这种时候就必须平复下来。否则到了夜里,有些“东西”会让他难以入睡。 人总会思念少不更事的岁月,尽管或对或错,都值得回忆。如果能回到少年时代,他一定会带着凯拉娜私奔到仲夏森林,成为向往自由的流民。不过,这一生他没有这样的机会了。向西望去,能看见无尽迷雾遮住了寂静的海面。他想到,自己虽是伴随荣誉降生,但一辈子都在自省跟迷惘中度过。就像海上从未散过的迷雾,或稀或浓,却一直都在。艾瑞卡萨是他的家乡,也是他的牢笼;他每天都小心翼翼地对待任何事,自知身后有一片巨大的深渊,不可轻触。因为那里面的东西,比死亡本身还可怕。 狮心堡在北方,路从南面来,蜿蜒穿过大小街巷。这些路他来来回回走了十几年,但每次在路上,都能思考很多不着边际的东西。 太阳自群山缓缓而出,朝霞嫣红,赤光漫地。王宫近在眼前,他摘下了帽子,昂首挺胸,停止了漫无目的思考,露出铁鸦勋爵独有的威严。 “领主大人。”交接巡哨的卫兵们纷纷驻足,向他们的最高长官行礼。 埃德兰目视前方,微微点头。这座古老的狮面大门从里面慢慢敞开。在这儿,他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公爵。权利的斗争或有暗潮汹涌,但世上的凡人,没人愿意得罪象征铁鸦的瑞文。即便是有,这几千年来也无一有人能幸免。 他穿着古典而高雅的锁甲,神情肃穆地注视着王庭,挺起胸膛,绸缎在身后轻荡。黑锋似乎也昂扬起精神来,缓步前进,一人一马足显威风凛凛。领主硕大的眼睛微微合到一半儿,瞳孔里满是严厉和冷漠。 肩头的乌鸦突然拍翅飞离,扶摇着兜上苍穹。 “领主大人,”年轻的士兵恭敬地将右手放在左肩,“按照您的吩咐,凌晨时分东郡大队前往灰地山谷狩猎,捕捉了一只巨颌野猪。” 埃德兰跳下马,漫不经心的问:“野猪?嗯,还不错啊。那其他的猎物呢?都有什么?” “没有了,大人。” “没有了?”他的语气微微一凛,“士兵,我可记得东郡守备队有三千多人,三天的轮宴,你觉得一头猪能供得上一千人吃吗?” 公爵的口气向来如此。士兵面色谨慎的答道:“是的,只不过…这头野猪有九米长,大人。” 第二章 埃德兰(下) “九米?”士兵点点头。吞天蟒有九米长,他倒是不稀奇,但野猪实令人吃惊。他活了一辈子,禽兽杀了无数,但这么大的怪物,用一只手完全能数得过来。 如此巨大的野猪,无疑是个坏兆头。据他所知,灰地山脉从古代就是人类的猎场,如今很难有那种巨大的动物了。他二十岁的时候,有幸见到过一只长有七米的雄巨颌猪,被他哥哥卢斯当场击杀。那么大的家伙要是往城门上撞,后果简直不堪设想。这种巨兽一般都是成双成对出没,如果够巧的话,那年他哥哥徒手格杀的应该是它的配偶。 “洪神慈悲啊,灰地山脉还有这种大家伙…从我二十岁到现在,这还是第一次听说。”灰地森林向来被认为是最安全的地方,所以昨天他才选择去侦查黯水湾和北归林地。黯水湾只是一片狭长的内海,传说在叠古纪元曾是人类和巨人的战场。 这些年光怪陆离的传说倒是不少,总有士兵说那个地方邪门,应该有潜伏起来的巨兽。而事实上根本没有巨兽,只有那些藏在泥巴里的大蜥蜴,或者是鳄龙。想到昨天安德烈被雾里的鳄龙袭击而死,他心痛不已。在迷雾里,如何能看得清敌人?安德烈是位英勇的战士,但也为自己的愚钝而死去。 野兽从古至今一直是人类的天敌,人类虽拥有战争的主导权,但死亡却是在所难免的。 埃德兰肃穆地问道:“伤亡情况怎样?” “共有七人受伤,无一人死亡,大人。” “无人伤亡?带队的是谁?” “是东郡大队的指挥官,凯尔特·博罗队长,大人。” 铁鸦领主笑了笑,说道:“真的假的?是凯尔特那个醉鬼?我倒是挺好奇,你们是如何抓到它的。难道是把壶子里的酒倒进小溪里,把一只九米长的大怪物灌醉了吗?” “大人,我们很走运,”士兵尴尬的挠了挠下巴,“那只大野猪是头母的,正临生产,肚子里还有崽哩。起初我们都很害怕,但博罗队长坚持下令把弓车都推上来,他对我们说:‘快看,这头小猪迷路了,我们来帮帮它’,然后就下令放箭;差不多几十根都射出去以后,就不动了。大伙准备把肉先剁开,不然跟一座小山似的,没法儿运走。可是刚爬上去,那东西竟然又动了几下,因此撞伤了咱们几个弟兄。” “我们胜之不武。它只是想把孩子生下来。”领主叹了口气,“随母猪下生的幼崽共有几头?” “总共有十一头,大人,但都是死胎。” 它要死了,但孩子在腹中却没有降生,哪怕这只动物是以母亲的身份,用尽了她最后的力气。创世神是仁慈的,祂没有把生命从子宫赐予出去;祂知道,它们如果活着,还是会成为人类的食物。对于食物来说,这样的结果或许最好。 “不过,其中有一头好像还能动,后来被大伙用矛刺死了…” “传令下去,“公爵打断了士兵的话,跳下黑锋的背,拍拍它的脖子,“今天可是勇士节,饭前祷告绝不能少,有谁不专心念祷词,就去营楼门口给我啃剩面包。” 埃德兰向来是个恩怨分明,注重品德和道义的人。这一点他从未改变,哪怕是面对将要成为口粮的动物,在其凄绝嚎鸣,欲做困兽之斗时,也会勾起他的敬畏之情。 “挑出五只最干净的,然后洗好送到王宫的厨楼,晚上三位领主跟家眷会在皇堡用餐。嗯,再挑出一只,均分后送到七名负伤士兵的家中,尤其是第五队卫队长安德烈的家。”昨天殉职了两名士兵,一名卫队长,一名中士。那名中士个是孤儿,没有家室,因此没有恤金。埃德兰沉吟着,“哦对了,让你们的酒鬼队长自己留下半只,剩下半只留给我;剩下三只,晚宴的时候下锅。告诉营堡里的厨子,要是谁偷偷留下一条肉,我就赏他一根母猪的肋骨,然后让他当着我的面儿嚼掉。” 今天是个理应开心的日子,但安德烈的死,让他心情变得很烦躁。黯水湾,成了他心头之梗。他临时决定让几个随行的人去侦查,还以为那些烂泥滩子堆寸草不生,别说是鳄龙就连蛇都没有几条,竟成了他最忠实部下的送葬之地。究竟是迷雾里的东西啊,安德烈不应深入迷雾。每名士兵活着的时候都做好了这样的准备,回归大地时,他们留下的只有对来世的期待。 “遵命,大人。” 士兵从爵士的手中接过领主递来的缰绳,但没敢立刻挪步。黑锋深邃的眼睛正盯着他,不寒而栗。它的目光给人的感受,完全不像是一匹马,更像是人。他睁大眼睛,慢慢移动着,好像是在征求这头骄傲野兽的同意,直到它动了蹄子,才放下心来。 狮心堡的南边有些狭长,北边则与大部分建筑一样圆润。城剁上古老的墙道覆遍整个城堡,它们修建于不同的朝代,就像捆在野兽身上的绳子。西边的古城堡大部分已经废弃,到了最热的天,里面总是散发着下水道的臭味儿,平时也闻得出来。埃德兰津了津鼻子,绕过巨大的石屏,径直往议事大厅走去。 这些宫门镀满黄金,处处彰示着属于皇室的尊贵。越是精美的物件,多数都镌刻着图案,大多数都跟狮子有关。议事厅圆顶上面的图案略显不同,但不难看出也是只狮子,不过长了一对翅膀。其年代久远,已不再栩栩如生。 每天这个时候,国王都会跟大祭司一起下水土棋。卡伦三世今年四十有二,大祭司比他年长三岁。国王少年时还称得上英俊,但如今只是个年过四十的胖子;大祭司弥赛也好不了多少,像个女人,但却是个又老又胖的女人。埃德兰一直觉得,他们两者的区别在于:国王的肚子像猪肚子,大祭司的屁股像猪屁股。这屋里坐着两个艾瑞卡萨最尊贵的两个人,同时也是最胖的两个。埃德温心想,幸亏王后不在,否则就是三个。 卡伦还未登基时,与埃德兰曾是从小到大的玩伴。那会儿铁鸦军的领主还是卢斯·瑞文,他的同龄二哥。直到瑞文家的男人除了他以外都死光了,埃德兰跟着披上了他大哥、二哥、父亲都穿过的披风。至于大祭司,卡伦还不是卡伦三世的时候,他还是个英俊偏偏的神仆,而上一任大祭司正巧是个爱好龙阳的老人。 艾瑞卡萨与诸国相同,都是圣地忠诚的仆人。卡德勒斯圣庙,就是圣地的代名词之一。王庭统治着国家,圣庙则控制秩序;国王辖令百姓,祭司掌握知识。祭司既是国王的顾问,也有权否定国王的所作所为。国王与祭司若不能统一意见,就要等待飞鸟渡过迷雾海——圣地自会传达他们的裁决。 圣地,是创世神的故乡,亦是文明的发源地。在古老的洪荒年代,那里的智者将知识传递到人间,引导人类拜向女神的光辉,以其恩泽披覆众生。 “今晚你可以大饱口福了,陛下。”埃德兰象征性的鞠了个躬,他完全没有礼仪可言,也不需要,“东郡大队的士兵抓到了一头大型野猪,还有刚诞下的猪崽。” 他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了几句,然后拿起桌子上的酒杯,一饮而尽。大祭司弥赛不爽地盯着他咕噜的喉咙,却不敢张嘴说话。 “感谢公爵大人的赏赐,今晚开饭前我会好好祷告的,”卡伦三世腔调尖锐,看都没看埃德兰一眼。紧接着,金胡子下的大嘴唇动了动。 “另外,帮我告诉那些蠢厨子,屁股上有刀疤的那只我不要,那可怜的猪是被你们的矛扎死的。我可亲眼见过他们拿长矛杀死大蚯蚓,绿油油的那种。想想吧,老乌鸦才吃虫子。”国王比将军更关心食材。埃德兰还没起床的时候,他就得到了大野猪肚子里还有十多只小乳猪的消息。吃完早膳,就立即喊来了大祭司,二人在议事厅里等半天了。对于这种“国家大事”,这二位向来一拍即合。 勇士节是分予肉食盛宴的节日。在这天,上到国王主祭,下到黎民百姓,全都能分享到鲜美的野味。对于卡伦跟弥赛来说,这种日子每天都在过,但今天可是全城的人陪着他们两个过。 “您不说我还没发现,您这么注意卫生,陛下。”埃德兰忍住笑意,示意自己干了这杯酒,把被子放回原处,并向弥赛点了点头。弥赛跟着摇了摇头。 卡伦拎起肚子又放下,严肃地说:“我向来很注意生活细节,爵士。” “骗子。”弥赛吸引了其他两个人的目光,仍若无其事的盯着棋盘。 “哦对了,埃德兰,”卡伦似乎想到了什么,连忙转移了话题,“我打算把南郊那一大片空地弄成个酒馆街。” “酒馆街?这倒是个不错的想法,可是南郊有什么空地吗?我就住在南集,怎么不知道。” “你当然不知道,你住的地方比那边儿还吓人,”他手指戳了戳西侧,然后又把目光投向弥赛“他不知道,你总该知道,那种了一大堆血海花,你想起来没?就在靠近海岸的位置。” “…我想起来了,那是全城最荒凉的地方,从古至今。”埃德兰一拍额头。 “是啊,没人乐意挨着大海,晚上又冷又潮。不过那儿要是弄一条长长的酒街,你想想…” “那儿是一片海血花田。你是要铲了那些花吗?我劝你最好三思,陛下。”大祭司突然插话,声音也变得很严肃,“那些花是真神赐予我们的礼物,要是没有它们,洪神就会将灾难降临到我们的头上。” 弥赛与卡伦相同,物欲极为旺盛,生活追求奢华与享受,食物追求丰盛和充足。题遇是非之时,这位大祭司往往对信仰更为坚定,他的一生,也都选择奉献给女神娜拉亚。 “对!”每次弥赛露出这种神叨叨的表情,卡伦都会敲桌子,“我要一把火把那些草堆都烧光,洪神慈悲,让他赶紧发大水淹死我吧!” “这不是儿戏!神庙学殿有清楚记载…” 卡伦有些烦了,烦他的信仰,烦他的唠叨,尽管没了这些他们相处的一直很好。“算了吧,老神棍,圣地觉得全世界人都是傻瓜,才能想出这种忽悠人的鬼话。鲜花能拯救世界?水盆里能跳出魔鬼?省省吧,我可不相信那一套。” “凡人所为,皆出于神之授意。人若铸下大错,则难以被宽恕,从而被神惩罚,君王亦在此列…” “难道被老头子玩屁股也是神的授意吗?”卡伦嗤之以鼻,这对他们三个都不是秘密,他每次拿出来挖苦弥赛,弥赛都默不作声。但这次不同,弥赛口气坚定,他觉得这片花草事关神意,神意不可亵渎。 “所以他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他默默注视着国王的眼睛,“人们犯下错行之前,都不知道自己要造就罪孽。南郊的海血花生长了几千年,自是神意之一。神让它们生长,它们就会生长;让它们灭亡,自然也需要神的授意。” “行了,弥赛,别再跟我说你的神了,他比我老爸知道的都多。”卡伦不管祭司的唠叨,继续说道:“告诉你,我还是王子的时候,曾经去过波里斯,夏娜人管那儿叫‘圣城’。知道那边儿是什么样吗?夏娜人挖了一条围绕整个城市的大沟,将海水灌入其中。” 埃德兰继续打哈哈,说道:“他们可能爱吃海水种出来的菜,我感觉味道不错。” “去你的海菜,埃德兰。那时我听雷蒙顿的王子说,他们的城市从未被野兽攻击过,因为野兽惧怕洪神,所以从不靠近大海。他们让海水包围了城市,”他在水土棋盘的中间放上了一枚棋子。“所以才那么安全,可不是什么花花草草的功劳,老伙计。” “波里斯是古国时代的贵族,他们的城市有三十米高的城墙,那是创世以来最完美的建筑。足以抵抗传说中的海啸。他们的庙宇,要比我们十倍之大。”众所周知,大海是没有波澜的。传说,洪神在毁天灭地的时候就会掀起巨大的“海啸”,届时海水会变成一只巨大的魔爪,摧毁陆地上的一切东西。祭司的言下之意也很清楚——整个西土世界只有一个波里斯,那儿,远要比此处繁荣。 “我们只有十米高的城墙,重要的是南面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海血花。这些花不是用来观赏的,因为它的确不好看,陛下。它是为驱逐洪神的邪恶而生,你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我们无权——” “我不管!”卡伦拍案而起,“我们布瑞士人把城市建立在海洋旁边,就是为了证明勇气,因为我们从不惧怕大海!你要是想跟圣地告状就去吧,反正等你的鸟带着信飞过去,我的大街都铺好了。我还真就不相信,圣地会逼着我们再把那些破花再种回去!” 空气中弥漫着紧张的气息。国王若跟祭司不和,往往谁都得不到好果子吃。西土的历史尽是前车之鉴,卡伦自然也清楚。埃德兰使了个眼色,卡伦自知失态,连忙斗转语气道:“老伙计,那只是无聊的传说,智者们自己都不信那些呢。这是我们的国家,我动用自己领土上的一小块儿地,还要经过他们的同意吗?酒馆街要是建成,我就会喊来最有能力的维卡人,到时候我们两个都会尝到‘鱼龙’的滋味儿。哎呀,想想吧,洪神的怀里藏着多少好东西呐…” 长在河里的鱼叫做鱼,长在海里的鱼叫“鱼龙”。在没有迷雾的海岸边,每年都能打捞上来一些鱼,但十分有限,而且大部分只有巴掌大小。海肉的滋味,全世界也只有维卡人清楚。大海永远寂静,只有维卡人愿意掀起它的波澜。数千年来,人类的诸国谨遵圣地的教诲,远离迷雾后面的海洋,但只有维卡人例外。智者们说,维卡人拥有能与洪神搏斗的古老血统。叠古时期,维卡人是女神最强大的战士。但如今,他们一度被认为是喜欢到海里找东西吃的蛮族人。 不过,这条件对大祭司的诱惑是致命的。他的表情动摇,沉吟不决。“依我看,现下圣徒正好在城中…” “对,只是一小块儿地,”埃德兰抢着回答,“我们大可以咨询一下圣徒的意见。” “圣徒”这两个字,让国王的后脑勺一麻。他们不只对人民,对国王的管束也太多了。“哦得了吧,埃德兰,”卡伦不满的嘟囔:“我已经找到了一支维卡人,他们都愿意在这儿安家落户,而且还很乐意经营酒馆。知道吗?那些穿长袍的圣徒比你还吓人,我可不想见他们。再说这种小事有什么好咨询的…” “陛下。”他从祭司的态度都能看得出来,这事已经由不得王权做主。“我会亲自去拜访圣徒。如果圣徒的言下之意,是这些花的存在非常必要,我就绝不会允许您把他们烧掉,您能理解吗?” “就这么办吧,”圣地有权否决一切,他们并不会偏袒、针对,所以卡伦有些担心。但弥赛既然一味否决,他就不能擅自做主。“中午巡阅结束,你就去帮我问。” 勇士节向来热闹。这是统治者向人民展现国力的日子,昭示着每一位百姓都被城邦的羽翼护佑着。巡阅的队伍如同四道钢铁汇聚而成的银色河流,浩浩汤汤地涌向露天大竞技场。北面最前头的是戴维?克劳利领主,他身后的家骑高举着绿底棕马的旗帜;西侧领队的是弗格森?佛伦达领主,他的家族旗帜是黄底的白色镰刀,上面的刀刃被金黄的麦穗所包裹;东方是梅卡斯托家的年轻女伯爵莱娜莎,她才二十五岁就以女伯爵的身份背负起了族旗,那是一把底色银灰的黑锤子。 “快看,那是铁鸦公爵,神的后代!” “我还听说他徒手就能打死跟城墙那么高的野兽!” “嘻嘻,看呐,他可真英俊,虽然有点儿老了。”… 埃德兰没有立起渡鸦旗帜,因为整个艾瑞卡萨城的士兵都属于他的铁鸦军。他从南方行进,街道上挤满了看热闹的老百姓。他从孩子们眼中看见期待;从妇女的眼中看见柔情;从男人们的眼中看到羡艳,这些投来的目光都拥他所有。这个节日是属于提昂·瑞文的,也是属于他的。 但他从未这样觉得。 瑞文的名号带给他的是痛苦、折磨、煎熬、背叛,还有长夜里永无止尽的影子。他生来为艾瑞卡萨而生,也注定要为这个国家而死。将来有一天,她的女儿也会这样,她生下的孩子亦是如此。 “父亲!”长街一侧,娅妮穿着黑色的呢子长袍,站在阁楼上跳来跳去的招手。她有一头浓密的金发,却像马鬃毛一样的凌乱,但不足以遮掩其与生俱来的美丽。 母亲凯拉娜坐在旁边,她用双手托着腮,含情脉脉的注视着丈夫,看起来比实际的三十五岁年轻不少。岁月在这位美丽姑娘的脸上留下了些许皱纹的痕迹,但相比二十年前,妻子的风采姿色,对他来说也绝不减当年。 阳光之下,娅妮眨着跟母亲一样珍珠般的大眼睛,闪动着水灵灵的光芒。“您看起来真威风,我要跳下去亲您的靴子啦!”她并未在意旁人的目光所至,反倒是母亲,硬拉她回凳子上继续吃枣糕。 埃德兰的脸上挂着慈父的笑容。这句话很熟悉,因为凯拉娜年轻的时候也说过,八成是她告诉女儿的。他扬起马鞭示意,目光没有在母女二人身上久留——那是保护她们的最好方法。队伍在行进,酒馆的阁楼消失在视线里,埃德兰微微回过头,但身体不敢摇摆的太明显。 四位领主来自于不同的方向,此时卡伦三世已在城市中央的大剧场外坛等候。他脚下是进入剧场坑地的大门,在高高的台阶前,聚集了一群来自东南西北的布瑞士百姓。 卡伦国王一身金线丝衣和锦缎装饰,腰带上绣着獠牙舞爪的虎狮,头顶金色黄冠,肩披黄色的裘皮——尽管不是狮子毛制成的,但人如其姓。矮胖的王后站在他右边,穿着臃肿的黄白色长裙,腰带上挂着属于卡姆国独有的象牙饰品。她脸上的表情很不自然,似乎自己都觉得这衣服有些滑稽。左侧的是大祭司弥赛,今天他看起来比平日看起来更具威严。他虽跟国王一样肥胖,但厚重的蓝白色祀服,以及合拢的篷衣掩盖了身上大部分的波浪,高垂的蛇冠也遮住了他的肥脸。 民众挤在外围,铁鸦军的士兵们开出四方的路口,三位伯爵与家臣们相继行至。弗格森·佛伦达是个精壮的半百老人,北城的治理者。他年过五十,短发灰亮,至今仍然亲力参与劳作;克劳利家的领主戴维,是一位面色苍白的中年人,他的唇角下翻一脸死气沉沉,从西面骑着瘦马而来;至于莱娜莎·梅卡斯托,她是个身材修长,红发绿眼的大美人儿。尽管穿着十分严实,但硕大的胸脯越藏越挺。每个男人都望着美丽的女伯爵胸口看,幻想把里面的东西占为己有。包括一脸煞白的西领主戴维。女人们的目光自然聚集在铁鸦公爵身上,好像几千年前杀死高戈的不是提昂,而是埃德兰。每年的这个时候,他都会觉得浑身不自在。 “今天是个伟大的日子,”弥赛用浑厚而粗狂的声音喊着,与平日判若两人,“女神赐予我们食物,让我们在这个值得纪念的日子里欢庆。”他双手举过高帽,面目虔诚。“祂的子嗣提昂,战胜了咆哮的蜥龙‘高戈’把这怪物的血肉变成了我们的食物。我们上千年在高墙里与野兽们抗衡,过着富足的日子,是拜女神所赐。今天你们拥有丰盛的食物,希望你们的饭前祷告足够虔诚,不至于让我失望——” 大祭司张开双臂,不再发出声音,全城似乎都安静了下来。卡伦左顾右盼扶了扶王冠,下面仍然没反应。最后,他急躁地往台下扔了几个苹果,被砸到的士兵立即会意。随着隆隆的巨响,地下的巨大洼门打开,里面陆陆续续推出大大小小的轮运车,上面虬绕着被粗绳绑住的各种各样的肉类。那些断裂的骨肢里,散发出好闻的血腥味儿。牛羊奶、葡萄酒、果汁,每个人都有份儿。 “感谢女神赐予我们食物!” “国王万岁!大祭司万岁!” 人群在欢呼雀跃中开始领取食物,各位领主带着属地的百姓们排列队伍,领取到食物的人手臂上都画了几道树汁,以确保他们没有多拿一份食品。人潮拥挤,莱娜莎的手臂被一个老人摸了又摸,她鄙夷地瞪了过去,发现另一边又有人把手伸到了自己的腰上。这些人冒着生命危险做这样的事,是因为抚摸贵族女人本身就是一种荣耀,更何况是性格和善的梅卡斯托女领主。她只会忍气吞声。 莱娜莎推开覆在身上的脏手,雪白的臂膀上留下了几个泥指印。她慌忙站到了埃德兰的身旁,人群没有人敢再挤过来。公爵无意间望了她一眼,递出怀里的手帕,她立刻羞红了脸。 剧场内是一座木质的大舞台,每逢节日都会有话剧演出。个别时候,甚至有贵族青年在这里决斗,但总会遭到禁止。今天场地里面摆满了食物,大多数是肉类和酒桶,行至其中,各种甜香味儿还有肉腥味儿混杂,实在妙不可言。两位伯爵指挥着家臣扔递食物,将饮料和酒水倒进他们带来的罐子里。百万群众拖出长长的队伍,从剧院门口直挤到西镇大道上。一直到太阳落山前,这里都会很热闹。 “梅卡斯托女士,请看——”铁鸦公爵掐起一枚紫菜包着的饭团儿转身,“这是圣庙的修士们做的,没去过圣地的人绝不会品尝到这种美食。修士也是凭着记忆做出来的,您尝尝。” 莱娜莎眨了眨眼,礼貌地从面前的勋爵手中接过食物,象征性的吃了一小口。 “是…鱼肉的味道…爵士。”她盯着埃德兰的脸颊,“还有…海菜,是…难得一见的美食。”她的眼神落下。 “是啊,每年能吃到的次数太少了,”他轻轻捏了莱娜莎的肩膀,“我更喜欢你叫我小叔叔,这样显得没有那么生分。回见了,莱娜莎。” 莱娜莎的神经一震。是啊,她爱的人毕竟已经不在了。她回以一个微笑,低下头来继续吃着手里的饭团,落寞地盯着他的背影。 “大人,”一个高瘦的青年迎面走来,“您找我吗?”他的皮肤是古铜色,瞳孔绿黄,五官好似被刀削过,凹凸分明,尤其眼窝深陷。 “对,隆德里安,”公爵一手提起挂在晒杆上的猪肉,就像猫儿一般轻若无物,“把它送到我家去;洪神慈悲,看看它,明明是只猪崽,长得比艾米还大。这么大一头猪,我们家里算上佣人才五个人怎么吃得完。你要看中了哪一块儿自己剃下来就行。” 猪犊只有半只,但已超过一米半,比起圈里养的公猪差不太多。隆德里安抱住油腻的猪肉,放置在车上,无悲无喜。 他回头淡淡地说了一句:“卑职...再晚一些还有巡逻的任务,大人。我可否命手下过去…” “今晚我给你放假,然后去我家吃一顿,”公爵笑笑,“就当庆祝。以往到我那儿吃饭的部下,都称赞我的厨子手艺好,”他拂了拂手,往大门走去,“如今你要当上我的卫队长了,我还吃过你的‘海龙’,换作别人可没这个口福。我要是不请你吃顿饭,于理不合。晚宴过后你可以回家,或者住在我家的客房。我可能要在营地待到很晚才回去…先祝你上任顺利吧。” “全是猪肉,牛肉,还有山珍,”总司令没有回头,摆摆手,“放心吧,我那儿没有不合你口味的东西。” 随着公爵的步伐,人群中让出一条宽阔的路,无人推挤过来,只是静静注目,站在他的背影旁。就在昨天,隆德里安与那只畸形怪物的战斗中,受了重伤,还是公爵及时赶到救了自己,还将他背回营地。但回到营地中,他对那怪物的样子张口不提,只说是一只成年的鳄龙。他成功骗过了所有人。 根据受伤的鲁瑟所说,那只鳄龙是他与隆德里安共同击杀的,分队长安德烈与中士艾弗雷光荣殉职。 隆德里安楞在原地沉默半晌,用最恭敬地姿态,行了一个完美而标致的军礼。 “遵命…大人。” 第三章 娅妮(上) 娅妮的头发又黏到一起去了。 她缓缓站起身来,擦掉下巴上的泥土,盯着把自己推倒在地的高个男孩儿。细雨将她的呢子长裙浇湿,蓄久的雨滴从她光滑下巴上摔落于地。大个子的男孩儿后面还跟了几个小个子,他们笑嘻嘻地盯着眼前的美人儿。 “我的父亲可是军官,”高个男孩儿露出参差不齐的黄牙,“你只是个屠夫的女儿。乖乖让我亲一口,摸一下,说不定以后还有机会做我的情妇。我告诉你,这可是你八辈子都修不来的福气。” 他越说越兴奋,双手在身体两侧挠抓不停。漂亮的女孩儿能成为一个卑贱的屠户小弟的暗恋对象,但他可不用,他只需要强迫她们就行,他拥有比平民更高贵的出身。 “你们为什么要欺负我?”娅妮强忍住心中的委屈,将声调压低,却更为细腻婉转,比平时还要动听几分,“我根本不认识你们啊,你们非要一直跟着我干嘛?我没有得罪过你们吧?” “因为,”后面的一个胖男孩儿说道,“你穿裤子了,这可是重罪呀。要是不想被抓起来挨鞭子的话,就把屁股给我们瞧瞧。”他吐出大舌头,似乎面前的女孩儿能勾起他的食欲。前面的大男孩儿听了之后,露出惊讶的表情,然后小声嘟囔了几句。随即他们都嘻嘻哈哈地淫笑了起来。 娅妮咬住下唇,一脸愠怒,面红耳赤的往前走了两步。 一名矮个的男孩儿恶狠狠地说:“你们瞧,她的表情多好看!比‘快活街’的那些货色可强得太多啦。看看,她比我还高呢,我发誓城里没有更标致的女孩儿了。马克你就负责按住她,我们帮你把她的裙子扯下来。她还穿裤子呢,我打赌,她腿间的毛肯定跟头发一个颜色哩。” 又有一个矮矮的男孩儿说道:“头发也不错,城里很少见呀。在妓院嫖客都管这个叫‘金发小妞’,等他老爸以后没金子使了,说不定得把她卖个大价钱,倒不如我们先尝个新鲜。”几个人继续哄笑在一起。 地面上的泥土松软,不知不觉,她的轻靴已经陷入其中。 这几个孩子是城里出了名的小流氓,娅妮已经是第二次见到他们了。他们的父亲大多数都在军中任职,对于普通百姓来说,的确身份尊贵。上次看见他们的时候,他们还在茅房偷看妇女如厕。今天她本要赶回家晚宴,而且更不想惹出麻烦。下午跟伙伴在外面玩得脏兮兮的,误被这几人以为她是南集某个邋遢肉贩的女儿。因为她的玩伴就是肉贩的儿子。看这几个卑劣的家伙,好像也没那么容易放过她。 跟娅妮一起爬墙的玩伴是海佛里,他们是在大剧场认识的,那会儿她才十三岁。她没有固定的朋友,即便是在礼仪庙上女课,也很少与其他女孩子沟通。她生来尊贵,但不能在人前暴漏身份。至于理由,父亲总是说,瑞文一族与国家的命运息息相关,为了保护自己,必须隐瞒自己的出身。所以她无论走到何处都自称“阿妮”,这本是母亲对她的昵称。有一次,她穿着自己喜欢的马裤去上课,竟然被修女赶了出来。律石上的法律有严格的规定:女子不能穿裤子。甚至连内裤也不行。从那时起,她再也没有去过女校,也没有学习过属于女士的麻烦礼仪。 海佛里已经十七岁了,比这些男孩儿都大,却只会躲在胡同后面的墙根里瑟瑟发抖。他泪汪汪地对娅妮说“我们真的没法得罪他们”。娅妮真是恨透了这个口口声声说要娶她的胆小男孩儿。 那个叫马克的傻大个儿,总是张口闭口就提他爸爸,也不知道他爸爸到底是谁,但只怕是连给自己父亲提鞋都不配呢,她心里想着。父亲从来不让她对外人透漏自己的身份,而且每次谈论这个话题的时候,父亲都会戴上一副严厉的面具。那些秘密她很快就能知道,距离自己的下个命名日,还有三个月的时间。 这几个少年的目光皆有猥亵之色,娅妮的目光终于沉了下来。她发火的时候,眼睛往往只睁到一半儿。这一点,应该算是从父亲身上遗传的。 “我们经常逛妓院,”短发稀疏的马克搓搓裤裆,“你最好识相点儿,否则就让我爸爸把你全家关起来,再找几个熟人照顾你妈妈。我猜你妈妈肯定比你还漂亮,到时候说不定我还能做你爸爸...” 娅妮双臂摇摆,鞋跟溅起水花,眼神中满是怒火与蔑视。不等他们反应过来,她便闪身向右,一脚蹬上了墙。几个男孩儿从未见过这样的阵仗,就算是他们的老爸也不可能有这样的身手。娅妮的老师是本杰先生,公爵府的老厨子,曾是铁鸦军上一代最强的兵长。 她的右脚凌空朝天,随势踢劈而下。裙下的长腿猛从上方叩落,脚跟直中大个子的脑门。矮个子男孩儿尖叫着后退,不料失去平衡,撞倒了身后的那个更矮的。剩下一个胖子楞在原地,娅妮稳了一下步伐,一记柔美的侧踢再次冲向面门。 “啊!啊啊!”马克捂着脸尖叫,鼻血滴落在稀泥里。他向后爬动,其他两个男孩儿拼命推开他,最后被踢倒的胖男孩儿没有发出叫喊声,只是躺在原地,仿佛天旋地转,已不能辩物。 娅妮愤愤地说道:“作为男孩子,不应该去保护女孩儿的吗?你们这样欺辱女孩子,是不是觉得很有意思?”她握起拳头,恨得牙齿的咯咯响,打算继续教训教训他们。 鸦鸣凄过南方。夕阳如血,昏黄色的天空逐渐发暗,乌云密布。阴霾巨阙,云层被攉开一个弯凛的口子,仿佛来自于洪神的笑容。 这时,不知从何处飞来了一只飞鸦,在空中盘旋几圈落在了娅妮的肩膀上。这是一只渡鸦,脖颈上有一撮淡淡的白色绒毛。它扑动了几下翅膀,似有似无的水珠溅到她的脖子上,微微一凉。鸟儿晃动着脑袋盯着她的眸子,似曾相识地亲近于她。她也不知为什么,竟不由自主地抚摸了鸦儿的颈羽。 刹那间,一道黑色的闪电在脑海中叱过,血红色的河流、深不见底的渊泽、尸横遍野的大地,这些莫名而恐惧的画面一下子被尽收眼底。黑暗中还有一双贪婪的眼睛,正静静的注目着自己。她吓得颤动了一下,那只渡鸟也在轻鸣中展翅离开了。 “这是什么?什么东西!”那根本不是她的感觉,却能清楚的感受到。那是什么?我刚才看见了什么? 一条无尽的长河,从光明直通黑暗,河水红得发黑,怒涛滚滚,横无际涯。娅妮闭紧上双眸,一时间惊惧得犹如窒息。她惶惶不安地顾视左右,但地上除了这几个坏蛋,并无其它任何的物异。 几个男孩儿都惊愕万分,他们的目光齐唰唰地甩去,看着阴森天穹上跃离的渡鸦,每个人都瞪大眼睛。这景象,意味着面前美丽少女的身份。 “你!你,”名叫马克的小子张大了嘴巴,瞳孔越缩越小。“原来你是,是是,是…”恐惧像一把利剑刺破他们的意志,他们好像知道自己得罪了什么人。其他几个男孩儿玩命的往胡同后面跑,坐在地上发呆的马克也突然像电击一般向后扑腾起身,头也不回的发飙狂奔。 娅妮一脸惊讶不解,抬头望向天空,象征着家徽的那只渡鸦不知飞去何处,只留一片灰蒙蒙的苍穹高悬。不管这幻觉到底是什么,现在都无从得知了。她瞟了那边一眼,确定海佛里仍然躲在墙角。那个递给他玫瑰花索吻的漂亮男孩儿,就在那儿。 “阿妮!你,你还好吗?你没事吧?”一直躲在角落的海佛里跑了出来,脸颊上还挂着方才残留的惊恐。这惊恐更多是来自于娅妮本身。他穿着务农的白色衬衫,被雨淋了半透,却跟他的脸颊一样,仍然很干净。“对不起,对不起!我,我是个...” “你就是个懦夫!胆小鬼!骗子!”娅妮失望极了,双眼红红地望着这张俊逸的脸。她用力推开他的肩膀,“别再跟着我啦,否则我会把你打得鼻青脸肿。”他真的没有再跟过来,娅妮揉了揉眼睛,伤心得直跺脚。 他只是楞在原地失落的看着她的背影,并未再挽留。 娅妮踩着微小的雨苗往家走着,心里默默的不是滋味儿。天色逐渐黯淡了下来,这会儿母亲肯定还在厨房七嘴八舌的教老梅丽怎么烧肉汤呢。临走的时候,母亲对她说“阿妮,今天你可要听话一次,家里有客人来,不要到处乱跑”,但她还是当成了耳旁风,去找了海佛里。刚才那几个愚蠢的小流氓并没有让她感觉多难受,只有海佛里懦弱的表情和反应,当真让她失望透顶。他一定吓坏了,还以为我是个爬墙都吃力的笨女孩儿呢,娅妮苦涩地一笑。伪装终究是欺骗。 南集市大路上的巷弄深处,传来几声狗叫。刺耳的吼叫声在小巷的缝隙间飘悬,如同嘲笑着她失意的初恋。 小雨持续未停,雨点掉落在她金黄的长发上,头皮里面混着些许汗液,微微发痒。她的裙子湿漉漉的,肌肤在里面愈感窒闷。狗叫声越来越近,嚎得她头昏脑涨。今天家家户户的老百姓都很高兴,分发到的美味酒肉足够吃到明天早晨。从这条街最后一个巷弄里,同时传来男人与男人碰杯的大笑声。他们在亮光中喧哗着,时不时吼叫几声,粗野而欢快。这不像是聚宴,更像是吵架。娅妮抻起裙子,又松手放下。反正也这么脏了,左右都会被母亲训责。 雨苗渐高,在水洼里拍出高高的根子,就像小草一样,但晃动个不停,看得娅妮眼睛累。娅妮知道自己漂亮,所以很少穿这些精美的裙子,因为她知道对于女孩子来说,“漂亮”两个字只会带来灾祸。但即使是这样,她也没能变得丑陋,就算把乱蓬蓬的头发绑成一团儿塞在颈后,那双美丽的眼睛也会将她彻底出卖。 真想不到,那个信誓旦旦说愿意为了自己付出一切的海佛里,碰到了几个小混混竟吓得差点钻到地缝里。胆小如鼠的懦夫,懦夫!她本来也没有对这个白皮肤的青年抱有太大希望,但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温柔…自己很后悔亲吻了他。她喜欢的人不应该是这种胆小鬼!只可惜的是她竟然没能早点儿看出来。 把我的吻还给我,雨水顺着脸蛋儿留了下来,就像哭泣。 孤独,伴随着这位领主之女一路成长。 她不喜欢这样的生活,但从不怨恨。她突然想起了父亲,骄傲的父亲,跟母亲在阁楼上年年看着走过长街的父亲,那也是她见过父亲最威风的样子啦。盖华丽的披风之下,是忠诚和荣耀支撑起了他的一切,她全心全意地敬爱着他。可这会儿,她想到的却是父亲在黑暗中无助地挣扎着,投以女儿最后一个疼痛的微笑。她痛苦地哆嗦了起来。假的,这是假的,我何必害怕。 瑞文家堡孤立在南集东侧的一片大空地上。它是由蓝灰色的巨石堆砌而成,主堡旁边连接着厨室,右侧是厕所和狗舍,院后是废弃多年的酒窖。尽管千年之前这座小城堡可能不是这个颜色,但如今它留给人的印象只有陈旧和古老。家里在王宫西边本有一处别苑,但在她小的时候,那就发生了坍塌,所以这些年来就一直住在这里。 相比王宫,父亲更喜欢这儿,因为安静。这里最常见的动物是乌鸦,它们经常会飞到小城堡最高的石塔上面,为灰暗的夜色点缀出几分孤寂。可它们从未飞到过她的肩膀上,娅妮心惊肉跳地想着,刚才那几个浑小子的眼神,莫非是看见了什么怪物。 以往溜出去玩儿,晚上回家都能看见矮矮的城垛上发出微弱光亮,但今天没有。想起父亲平时回到家,总会把母亲当成一只小兔子一样抱在怀里,然后悄悄吹灭客厅的蜡烛。待到卧室的门关上以后,只能听到激烈的亲吻声。她想着,自己真是个坏孩子,羡慕父母的感情偶尔还会喝醋。父亲可没那么温柔地抱着她睡过觉,从十二三岁往后。 “梅丽尔夫人?本杰先生?” 脚步越近,娅妮越是惶恐。不只是城堡内没有火光,就连外厅也没有,唯独厨楼里有灶火的晃影。女佣和管家都没有应答,这幽暗的气息让她呼吸不稳。 走进大门,她看见了一个人躺在地上。娅妮几乎要喊了出来,但眼前的画面又让她哑然失声。那正是老佣人梅丽尔,独自躺在血泊中。巨大的腥臊味儿在暗夜里化身为一只巨大的恐魔,撕咬着她的神经,毛孔逐渐纠结到一起。 老妇人半边脸溺在鲜血中,眼睛睁得巨大,与平日里的慈眉善目完全不同。苍老的唇角凸出,那是死前哀嚎的象征。死去未久,脸上还看得见最后的表情——满是对死亡的惊恐。厨坊里还躺着一个人,他的身旁还有食材和散落在地上的柴火。无疑是本杰·布朗,她的玩伴,兵术老师。这两个从小看着她长大的人,都死了。 “母…母亲?”眼泪顺着眼睑流出,但她的表情仍然很镇定,只是下唇已经被牙齿咬得生疼。母亲一定不会有事,她一直都很会保护自己,我今天不应该跑出去见海佛里的...泪在眼眶中绝堤,倾泻如洪。 娅妮捡起庭院中劈柴的短斧,仔细搜索着四周,极力保持清醒。直到听见屋庭内传来一阵阵奇怪的声音。像是某种动物发出的声音,细细如丝。她握住斧柄垂立胸前,踩过溅有血迹的石板,一步步走进长厅,我是铁鸦领主的女儿,我是战神的后嗣,娅妮继续流着泪,眼中燃烧着恐惧和愤怒。 细碎的声音仍然不止,离自己越来越近。屋里黑压压一片,她的眼睛好似被迷雾包围。拐角处的地毯清晰的能看见几道血迹,母亲的脚从墙边儿依稀可见。正是这双鞋子,母亲最喜欢的白鼹鼠皮靴,上面有几滴血。那只脚贴着墙,顺伸出来,但墙的那个位置完全容不下一个身子。 她跨过断裂的肢体,一声不发,直到前面坐着一个金发女人。凯拉娜的面色苍白,奄奄一息。她的怀中有什么东西一直在动。离得更近些,看得见是个奇怪而丑陋的生物。 “母亲...” 无论这东西是什么,它都太恐怖,仿佛是从鬼故事里走出的生物;身子犹如放倒的木桶,两只滑稽的眼睛比碗还要大。头部像一头长角的青蛙,裂开的嘴占了身体一半儿,前肢比后肢还长。它用尖锐的牙齿它啃食着她母亲的腹部,将内脏掏扯一空,喉咙里不时发出“咔唧”的恶心声响。畸形的爪子握住凯拉娜血淋淋的肠脏,大口大口的往嘴巴里塞。 母亲那张跟自己一样俊俏的脸,因为绝望而扭曲,美目中只余挣扎失败的不甘。突然,那四脚的鳞怪物似乎注意到了那双漂亮的眼睛,它好奇地看了看。突然,它伸出青蛙一样的舌头甩过去,只留下一个空洞的血窟窿。 “呜啊啊啊!——”嘶声凄绝。她从未这么快过,从未这么愤怒过,从未这么绝望过,也从未这么害怕过。她的咆哮声竟如利刃般尖锐,在石壁间回荡,好似古老的房屋在与她悲鸣呼应! 斩出的斧刃,本来距离怪物还有半米的距离,但她毫无所觉,一挥竟连空气都切裂,在它的身上留下了一道巨大的深痕。绿色而黏稠的液体从那畸怪的身躯溅出,怪物疼痛的发出“咕啦咕啦”的嘶鸣,在地上翻滚了几圈,飞蹦到她的房间里。这一刻,她的勇气已失,如同坍塌的巨塔。最后她凭着本能冲过去,重重关上了房间的木门。 “母亲,母亲,”她声嘶力竭的哭喊着,这副养育她,拥抱她,带给她无尽关怀的美丽躯体,此刻已经残缺不全。腿,腿…她捡起身侧断裂的肢体,试图把母亲拼接完整,这样还有救,有救,她麻木地想着。但另一条腿除了几根被嚼碎的骨头之外,什么都没了。脏腑中的碎肉仍从凯拉娜的身体涌出,伴随着粘稠的鲜血,染红娅妮的双手。 “为什么,为什么?发生了什么?不要死,我求您了,我以后再也不缠着您了。我会特别听话,好好学习礼仪,我…”唯留悲嚎哀哭。她从未见过那样丑陋的怪物。它谋杀了老女佣,杀了她的妈妈,杀了她最爱的母亲,吃掉了她的身体。 “阿妮,”凯拉娜用尽一生最后的力量,用完好手掌抓住了女儿的手腕。她用右眼望着女儿,作为一个母亲,如今能做的,只有期待她能好好活下去。 “乖孩子,听妈妈的话...”随着两只眼睛同时溢出血与泪,凯拉娜忍着漫长的剧痛,“跑——”喉咙里的血呛住了呼吸,终于松下最后一口气,撒手人寰。 第三章 娅妮(下) 凯拉娜紧紧闭上了右眼,泪水穿过血痕淌在娅妮的手上。 “母亲?”呼吸停了下来,娅妮也不再哭泣。能感受到的只有冰冷。她的表情定住,拿起斧子转身冲入自己的房间。不管那丑陋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她都要把它砍成稀巴烂。剁去它的四肢,弄瞎它的眼睛,把它装在罐子里折磨到死! 又有什么用呢。斯人已去,不会再有人逼着她梳头发,在夜里为她讲故事,裁出漂亮的裙子,轻唱动听的歌曲。无论生命有多漫长,母亲都已经离去,这个世界由她带来的美好,也全部消散而终。 “滚出来!你这狗东西!”当她踢开木门时,房间里已经没了那怪物的踪影。地上和床上满是绿色的液体,一直洒到窗沿。它从窗户逃跑了。这只肮脏的小畜生受伤了,逃到林子里去了。她必须要找到它,找到它的同类,当着它的面杀死它的爸爸妈妈,把这些恶心的东西全部屠戮殆尽!仇恨在她的胸腔燃烧,双目几乎眦开了眼眶。 “我要杀了你们,杀了你们,杀了你们!啊啊!”娅妮绝望地咆哮着,泪水再次蔓延开来。她已不敢再回头。因为那个最爱自己的母亲,躺在地上已经死去。 父亲,父亲!她从窗户跳了出去,头也不回的往家门外跑。 这回,她没有像刚才那么怕了。她告诉自己,这两位老人还有母亲其实都没死,只要找到爸爸,他肯定有什么主意。父亲会用出拯救生命的魔法,这是她亲耳从城里听见的。“梅丽尔女士,”她小声说,“我等等就回来啦,你跟本杰先生别怕。”她紧紧握着手里的斧子,四周除了空气和风,什么都没有。 “父亲,父亲。”父亲在东郡营地,今天他的副官来过,他亲口说过:父亲在那儿参加军团的聚宴。我得立刻找到父亲。她绕过老梅丽的尸体,发了狂似得奔跑。 夜色灰沉,道路仍然还清晰。街上的火光仍然明亮,老百姓们依然在庆祝,甚至还有孩子们玩耍的声音。地欢笑声从宽敞的南集大道传来,听得见几个汉子在吹嘘不清不楚的东西。这些声音就像事先准备好了一样,摧毁她的神经。上的淤泥把裙子弄的更脏,她越跑越快。 一声响彻天际的巨鸣传来,像似雷声,更像是地震,只有一瞬。娅妮的脚下一滑,但完全没有注意发生了什么事,也没有缓下脚步。 火光黯淡,狗吠声传来,越叫越响。巷弄越来越多,坑洼里的泥水把世界映成了灰白,泥巴散发出来的味道像鲜血。她有些喘不过气,但丝毫没有放慢速度。她跑的够快,但这条路像被施加了魔法,不管怎么跑也到不了尽头。她本不怕狗,但这些叫声此时更像鬼林里的怪兽怒吼。它们磕响獠牙冲过来,无休止地在身后追赶着。这些怪物是一伙儿的,她想着,它们打算阻止我去找父亲,想在路上把我吃掉,让母亲还有两个老佣人都无法得救。它们不会得逞的,我会杀了它们,她擦了擦眼泪。 大剧场就在眼前,东匠大道也近在咫尺。只要再往前一直跑,就能看见铁鸦军的营堡。 她放慢了脚步。汗水跟泪水布满面颊,剧烈的奔跑让她涨红了脸。妈妈死了,然后她就这样跑过去告诉父亲…告诉父亲,那个挚爱您的妻子,已经被一只丑陋的畸形怪物杀死了吗?心脏似乎停止抽搐,只余疼痛。她蹲下身来哭,苗条的少女身子好像路边枯萎的弯橡树。 “快点儿!收队了!”伴随着号令,东方传来一阵急促的靴踏声。脚步声急促,伴随而来的还有盔甲的叮叮当当声。娅妮再靠近时,隐约能看见大队的士兵涌入营堡,看样子是出动归来。士兵们三队一组,清一色的银色铁甲还有整齐的步伐,显然是发生了什么事。交头接耳地议论声从身后传来。 今夜是士兵欢醉的节日,而他们却全副武装出行。娅妮有不详的预感。难道是父亲也出什么事了吗?她的双腿在原地打颤,下颚也不停地在抖动,敲打着牙齿。不,不会的,父亲并非普通人,怎么会出事?她再次擦干眼泪,揉了揉发肿的双眼。 “恕我冒昧的打扰,”她平静而礼貌地询问着,从未如此知书达礼过,“我是…大领主的家眷,他的妻妹。”她个子高挑,看起来像十六七岁了。况且这种话也没人敢乱说出口,她鼓足了勇气。你要隐藏你的身份,娅妮,父亲曾如是说。 黑暗会支配你的神经,别让它得逞。父亲不止一次说过这句话,但此时脑海里出现的是那个在圣庙地下的父亲,他静静地看着墓雕上的人,细语如丝。她一直默念着这句话。这一切都让她感觉不安、害怕,在见到父亲之前,她谁都不能相信。 听到了她的声音,后面几个围在一起议论的军士都楞在原地。他们的神情很严肃,其中几个脸色疑问、惊讶,还有的在观摩她的美貌。人群里一个稍具礼仪的卫队长走过来,大概三十多岁,有一头乱蓬蓬的头发,象征着队长身份的交叉剑正印在胸前。 他举止绅士地问道:“尊贵的小姐,您是要找领主大人吗?” 娅妮点点头,说道:“我来找我的…姐夫,他错过了晚饭的时间,我的姐姐…很伤心。”母亲跟她一起到外面的时候,总说自己是她的“姐姐”,这样能显得更年轻。母亲您一定要好起来,我们去吃甜甜的枣糕。 “抱歉,小姐,刚才发生了点意外。有一头巨型野猪撞上了城门,把固在城门五尺的钢钉都震脱了,差点没让它闯进来,”老兵摘下头盔,露出狭长的眼角,“您的姐夫带领士兵击毙了那只大家伙,这会儿还在城门口指挥补救措施,防止等会儿再有什么突发情况。今早我们捕获了一只母的,比这个还大,八成是它的配偶…” “巨型野猪?”不能,绝不能。父亲的副官说过,他们的晚餐是野猪,野猪只是晚餐而已。“他没有受伤吧?”娅妮向女神乞怜着,希望能听到满意的答案。 “当然没有,美丽的小姐,”老兵笑了笑,然后敬重地说:“他可是我们布瑞士人最英勇的战士,神的后代。那头大野猪选择在今天撒野,实为不明智。它挨了大人几拳头就死了。”他将头盔抱在一侧,鞠了一躬,“很荣幸认识您,小姐,我叫加里?格林。您可以到领主的营塔里等候,稍等一会儿。” “谢谢您,我叫阿妮?雷蒙娜德。”雷蒙娜德是母亲的姓,而她正躺在血泊里。娅妮微微有些鼻酸,但强行忍住了。 “大领主的营塔在这边,”加里将手势打向后方,“请跟我来,雷蒙娜德家的美丽小姐。” 这里她来过很多次,但一次也没进去过。泥泞的街道被她甩在身后,前方耸立着营堡的最高塔,可以看到两侧的营院中有火光飘动,士兵们正各自回到值夜的宿舍。 她原本以为这些士兵会质疑她的身份,逼她说出自己是领主之女的事实。但思来想去,如果谎称自己是领主的亲属,他们都不能相信,更何况是领主的女儿呢?眼见这番光景,她只盼望父亲能早点儿回来,然后告诉他母亲受了伤,让他赶紧回去救母亲。是很严重的伤,但是还有救。 营塔传来几声异样的嘶鸣,似马非马。这声音过于熟悉,她不禁脱口而出:“黑锋?” “您认识它?”走在前面的加里一愣,然后拍拍额头,“哦当然,它是领主的宝驹‘黑爵士’…您自然认识。从我入伍那天,就看见大人骑它了。它的叫声很雄壮,对吧?我们骑的马可不会这样吼。” 堡垒门口,几个士兵用绳索捆住了黑锋的身子,这匹高大而强壮的马愤怒地想挣脱绑在石柱上的两条铁索。链的一端已经被扯断,很难想象它究竟有多大的力气,只是一匹马。它张口咆哮着,发出比马鸣更狂野的吼叫,士兵们都一脸恐慌。谁都知道这匹马是大领主的心头肉,吃的都不是草料,而是青菜。就连睡的地方,都比他们好。稍有什么怠慢,被责怪下来谁也担待不住。 “住手!住手!”娅妮悲伤地看着黑锋。她从小跟这匹黑马长大,它就像她的家人一样,“你们这是在做什么呀!”她冲了过去,推开几个士兵挡在他们的身前,搂住它的脖子。这时,黑锋把玛瑙般的眸子转向了她。这匹比地龙还高上一头的巨兽,前一秒还在暴怒地嘶鸣,这会儿竟然立刻安静了下来。 马儿直直站在原地,娅妮心疼地摸摸它的鬃毛,用脸颊贴着它的脖子。黑锋也是她的家人,为什么这些人要欺负她的家人?母亲还在那儿等她,还有老梅丽,本杰先生…她又想哭了,仍然忍住泪意。 士兵们还在一脸发懵,没来得及开口,加里使个眼色,示意让他们退下,“这是大领主的家眷,与大人的爱马很是熟悉,你们暂且先退下吧。” 一股巨大的暗流,从裂开的虚空中涌出,就像血液裹上了一层浓浓的黑雾。黑暗似乎要将她淹没,让她无法喘气。 “不许走!”她尖锐而低沉的声调犹如怒狼的嗥鸣,划破长空。惊住了在场所有人。“你们,要给它跪下道歉!”她的眼睛猛然睁大,“否则你们都要死!我要让父亲吊死你们!死!” 黑暗会支配你的神经,别让它得逞。她控制不住了。深渊里有人在轻轻呼唤她的名字,细腻而温柔。这会儿,她美丽的眸子突然变得满是杀意,牙齿被咬的嘎嘣响。 昏暗的天空又开始流泪,几滴雨点落在她的脸上。 几个士兵听到她的嚎叫全都吓得面无血色,就连加里也直哆嗦。这位大领主的“妻妹”嘴中所说的“父亲”,说不定就是国王了。可国王有女儿吗?他不知道啊。但铁鸦公爵历来都会隐匿家室,人尽所知。他很少与人交往过密,谁也不敢询问关于大领主的事。军中一度盛传,瑞文家族的人已经不在艾瑞卡萨生活,搬到繁荣的波里斯去了。但她姐姐是能嫁给大领主的女子,说不定是其他王国的公主。这女孩儿可尊贵着呢,他抹了一把额上的冷汗。 “对不起!对不起!请原谅我们!” “夫人,请饶命!” “我们不敢怠慢‘黑爵士’,您要相信我们!” 目瞪口呆之后,士兵们暴风用骤雨般的哭音致歉。 怒意不再上涌,娅妮冷静了许多,表情丝毫不亚于这些人惊讶,对自己刚才的话有些难以置信。她在院子里看见老梅丽的尸体,在厨厅看见本杰先生的尸体,然后在厅堂里看见母亲死去,然后把怨气发泄在这群可怜人的头上。不,他们都没死,只是受伤了。 加里主动解释道:“女士,这些链锁都是领主亲自绑上的,我们自己哪敢呐!今天城哨响的时候,部队集结得很快,因为两长声代表着巨兽来袭。您也应该知道,领主大人是那些怪物的克星,往往要第一个赶到事发地点。”他吞了口唾沫,“但今天,‘黑爵士’也不知道是怎么了,硬生生把大人从鞍座上甩了下来,连续几次。时间仓促,领主大人只能换了匹马再走。” 胡说八道,娅妮伤心的想着,父亲不可能给黑锋绑起来。黑锋什么都懂,它也从不惹别人生气,也不像其他的马那样脏。 “父…有意思,”娅妮慌忙改口,摸了摸伙伴的鬃毛,“黑锋以前从来不会这样的,它怎么了?” “大人说它正处于发情期,”加里说,“因此性情有些不太稳定,毕竟它也只是个动物。您得小心,别让它伤到你。” 骗子!黑锋才不是那种野兽,他不会伤到我,也不可能因为想念母马而把父亲摔到地上。这是谎话,娅妮不想再跟他们费唇舌。“格林先生,让您的属下去忙自己的事吧,我从小就跟黑锋一起长大,我保证它会安静下来的。” 惹不起当然躲得起,他拍拍几个傻跪在地上的士兵,然后朝她鞠躬,“那请您多加小心,在下告退。” 他们走后,四周也安静了下来,脚步声和铁皮撞击的声音通通不见了。领主的营塔院变得静悄悄的。她痴痴地抚摸着黑锋的鬃毛,美丽的脸庞挂满了忧伤。她要在原地等着父亲回来。 “走,离开这里。”一个声音传来,不知源于何处。 娅妮惊恐地向四周寻望。 第四章 桑利(上) 夜色灰沉,外面的马蹄和脚步声轰踏。司令堡里的火盆燃烧着,但空无一人。四壁上的石砖因为反潮渗出黑漆漆的脏涸。墙上挂着不同人的画像,年代久远的已经发黄,最下面的一排是一位短胡子的白发老人,画像的右下方书写着“第一千一百四十任一总司令,铁鸦公爵,塔伦?卢斯”几个明显的字母。 木窗外能听见嘈杂的声音。桑利在宽大的鹿皮椅上坐下,回忆着此处的点点滴滴,那时的塔伦爵士还是他的叔叔,直到他死去,儿子卢斯顺理成章的成为了铁鸦军一千一百四十二任总司令。 后来,到卢斯受爵那天,还专门带他来此处转过,并宣布这个屋子里的一切都是他的。他是桑利唯一的朋友,甚至是兄弟。除此之外,他的世界只有三个人:他的父亲母亲还有美丽的小妹戴珊。父亲艾布特是个雄壮高大的男人,腰间永远挂着一柄中看不中用的宝剑,小妹说那是他的护身护。至于母亲,他只知道母亲是世上最温柔最善良的女人,然后卢斯杀了她。他至今记得那个下午,血泊里母亲紧紧握住他的手,对他说,离开这儿,好孩子,他们会把你当成恶魔。他的眼睛不知何时模糊成了一团,院里传来一阵喧哗声。桑利心头一紧,卢斯已经回来了吗?得走了。 营堡的门是一条小小的甬道,距离院子大概有四五米的距离。桑利站在内门一侧,头颅正好顶到石板。夜风中飘荡着争论声,他听见了一声来自于女孩儿嗓音的尖锐叫喊。 “怎么是个女孩儿?军营里有女孩子?”桑利听着外面的对话,那个嗓音细腻的男人说出一句“这是大领主的家眷”,他的心脏仿佛一震。女孩子的声音听起来十分柔弱,但她的话语下似乎掩藏着某种不安。她在责备这几个士兵虐待了领主的黑马,难道是那匹黑马么?那它的叫声可真狂野。 他还在沉思,只听见外面的女孩儿在吼着,“….否则你们都要死!我要让父亲吊死你们!死!”这让他更怀疑了,硕大的心脏砰砰跳。如果是卢斯的女儿,那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 外面的求饶声哭天喊地,那匹马已经停止了嘶吼和咆哮。 “这孩子莫非是卢斯的女儿?”他正在迟疑着。离开艾瑞卡萨城已有十三年,如果是他的孩子,那她最大也就十三岁的样子。 “谁?谁在那儿!”女孩儿在暗夜中大声叫唤,“快出来!” 这声音是凭空而来,娅妮简直害怕极了。她像一个在迷宫里摸索道路的盲人一样,前后左右来回踱步。四周除了灰暗的夜色,粗糙的地板,古旧的石楼,什么都没有。 “你是公爵的女儿,”桑利从门洞里走来。那低沉的语气不是询问,而是肯定,“对吧?小姑娘?你很有一个领主之女的气势哦。” 营塔的门洞前,有一幢巨大的身影。身影的头几乎比门高,身子也跟门一样宽。阴影覆盖在他庞大的身躯下,手握在腰间明显是一把兵器似得长东西。院中并无火炬和光亮,声音在门里回响,腔调平缓,却似从深渊传来的威吓。娅妮看着他一直走下台阶,早已吓得说不出话。 当他走近娅妮的时候,娅妮仰起头来,注视着面前比她高三个头的人。站在这片阴影之下她有些发抖。父亲本是她印象里最高的人,可这人竟比父亲还高一头。 “我在问你话呢,可爱的小姑娘,”桑利用马腿似的手臂轻轻按在她的肩膀上,“你最好老实回答。”如果真的是,要感谢卢斯的女儿有个接父亲回家的好习惯。 一轮半月高悬在营堡的上方,又似乎就在他的耳旁。灰色的月光照在他的脸上,娅妮已惊恐地说不出话。这人藏在父亲的营堡里,必是不怀好意。他如此高大,简直像床边故事里的邪恶巨人… “你…你是谁?我根本不认识你,”恐惧导致迟疑,娅妮几乎不敢直视他的目光,只是忧心忡忡地看着地面。她只有一种感觉,就是这道目光能杀死自己心中的希望。 除了恐惧,桑利能从她的眼睛里看出那种固执,任性,以及…些许忧伤。不知道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但首先要确定这个女孩儿是不是卢斯的女儿。 “哦?”夜色里,桑利狭长的双眼睁得大大的,死死注目着她。 她身上是一袭黑色的斗篷,穿着华丽的黑呢子束腰外衣,尽管有点脏。那秀出完美腿型的马裤…虽说不是女孩子的服饰,但穿在她身上却恰到好处。一头浅金长发,棕如玛瑙的眸子,因为害怕而有些喘息起伏的胸口…她真漂亮,不会错的,就连头发的颜色也和卢斯相同——亮眼的金白色。 “到底,有什么事...”他可能是想杀掉我,娅妮盯着他握刀走来,完全看不出这目光是男人在欣赏女人,只是在暗夜里觉得发冷。他太高太巨大了,还有那把刀,就像恶魔故事里的巨人刽子手。她故作镇定,但身体已经瑟瑟发抖,不知觉后退了几步。 他知道她在想什么。她看着比十三岁更大,高耸的瑶鼻,腮部微微泛红,娇艳欲滴的小唇,美丽的下巴。高大的桑利有些脸红,夜色替他遮掩住了表情。这样去想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儿,理应羞愧。 “我父亲马上就会回来,”娅妮无辜而恐惧地望着他,“你是谁?你到底想怎么样?你是想要钱吗?” “不,我只是要把你掳走,”桑利抢着说,“而且你敢大声说话,引来你父亲的那些小朋友,”他将一柄巨大而可怕的长刀从那棍子里拔了出来,在月光下闪耀得犹如一道冰河。“我就一刀杀了你!反正是死是活都无所谓。” 害怕顶不了任何用,黑锋就在旁边。看似柔弱的女孩儿已经拿定了主意,扭头就要上马背。但巨大的身影抢先抓住了她的脖子。 “你松手,你放开我!”她一边将双手伸到脑后拍打,一边扭动着身躯挣扎,她哭喊道:“我求你,你放了我。我要等我的父亲,我要救妈妈!” “放手?”桑利的声音平淡地好像一杯水,“我万里迢迢赶到这儿,目的就是来找你,卢斯的女儿。”他一只手将她像一只小兔子一样夹在腰间,娅妮用头撞他的肚子,两腿不住的扑腾着。 乌云积久,雨点从天上突然飞泻,刹那间雷声大作。雨不大,但也不小,滴落在身上犹如针刺。长街有几十米宽,对面既是通分南集的大道,这场雨下得很及时。连续响了几个雷,闪得他眼睛有些花。夜风冰冷,此时再不找个落脚的地方,这女孩儿必定会受寒。 看他毫不费力地跨上黑锋的背,娅妮哭泣着训斥黑锋,“黑锋!你怎么能让他骑上去,你背叛我!”她转而继续问,“什么‘卢斯’?你放了我!你根本就抓错人了!我不是什么卢斯的女儿!我父亲是铁鸦公爵埃德兰!我要救我的母亲,你…” “哦?你是给你亲爱的老爸起了个新名字么?”桑利冷哼一声,怕她叫的声音太大,会惹出不必要的麻烦。他用事先准备好的毛巾堵住她的嘴。娅妮绝望地哼哼着,像个暴躁的男孩儿来回用头撞马上的人,甚至是马。桑利左手夹好她的身躯,用大氅盖住,只留下一个愤怒地脸在外面。他右手抓起缰绳。刚想把缰绳荡起来,黑锋已经踏飞马蹄,像一柄利剑冲出营地。 娅妮在他的大氅里像个粽子,感觉脏腑里要被他勒出血来。黑锋在雨中的夜路里狂奔,道路上的街景迅速被甩在身后,桑利俯身紧紧握着缰绳,发现这匹马完全就没在理他,只是自己跑着。家家户户都亮着火光,有得直接在院子的雨棚下里燃起篝火取暖,也为他们的脚下映来一丝微弱的光。但黑锋完全不需要。 “这马,简直跑得比豹子都快。”他在心中暗暗惊叹,世间真有如此骏驹。这才一个打眼儿的功夫,它就穿过了好几条街。这匹黑马的蹄下不停地响起“嗒嗒嗒”的闷声,听起来甚至不像是蹄铁。这是从未有过的感觉,头上的发际好像从后面被人用手抓住,风在耳边呼响得跟雷声差不多。又是一道白光,大雨拍打在脸上,湿在脑门儿上凉得却是全身。马儿纵身一跃,跨过积水的坑洼,落地之时桑利感觉自己要摔下去。它到底要去哪儿?这条路与前面不同,又有宽大华丽的尖顶石屋,还有长院儿的小土坊。 他突然想起来,卢斯家就在南集靠近匠城的位置,以前离他的家堡不远。如今那个被自己称为家的地方,早已被夷为平地。他冷冷地望向前方,这匹马是要带她跑回家么?有何不可呢,他正准备一把火烧了那里,反正尊贵的铁鸦公爵现在又不在家。他冷笑一声,至于杀不杀他家的人,那就要看自己的心情了。 南集大道是一条直通南面的大路,马儿疾穿过一条短巷,在偏窄的道路里踏上一处被雨水淹没的荒地,又再拐到一条新的泥泞大道。夹在腰间的女孩儿仍在“呜呜呜”个不停,这马的速度实在太快,雨打在脸上让桑利烦的想动怒。 “别再淘气了,小姑娘!不然我就给你扔下去,只带着你漂亮的脑袋瓜走。”他低下头,狠狠的威胁娅妮。 可他后悔了。那是怎样的一张脸!美丽而委屈地大眼睛可怜地盯着自己,好像会说话。睫毛下面分不清雨水还是泪水,只是可怜兮兮地斜着脸看他。负罪感席卷而来,他没办法,只能扯掉她嘴上的麻木。“该死,你到底想怎样?” 他又后悔了。 “救命!救命啊!啊啊呜呜呜——”尖叫声刺破寂静,周边的百姓都放下了手里的食物跟酒杯,纷纷互相询问刚才的声音。桑利的动作很快,他黑着脸重新把麻木塞回她的嘴里,这回就不再盯着她的脸看。黑锋在黑夜里飞驰,跳过无数坑地、石头,桑利从未见过这种自己会往胡同里钻还能分辨方位的马。嫉妒就像毒药,他却吃起来没完。 “反正这马是我的了,还有他女儿。”他边想着,边低头瞧了一眼。娅妮已经不再挣扎,眼神只是停留在黑锋的鬃毛上,眸子里没有害怕,没有恐惧,只剩下空洞。 他摘下娅妮嘴里的布,“又怎么了,小姑娘!别想你老爸了,”他在风里低下头,感觉眼睛被风携地雨迷湿,“他不要你了,要把你扔在船上飘进大海。”然而他的话并没有效果,女孩只是因为冷得有些发抖。 黑锋渐渐放慢了步子,那座黑压压的石堡近在眼前。桑利自然认得出,他小时候到这里来玩儿过。四周是旷地,左边是斜坡,右边是老旧的废弃大马圈。很久之前他就嘲笑过卢斯,说这里住的都是死气沉沉的家伙。结果被卢斯打的鼻青脸肿。马儿缓步行过小桥,几颗身姿诡异的老树稍稍遮挡了风雨,离着几十米远,屋里一丝火光都没有。 “喂,小姑娘,你家里没人吗?”桑利跳下马,从怀里把她放在地上,“拿上你的衣服,我要带你离开,至少要几年之后才能回来。”要是屋里有人拦着他,正好解解气。 娅妮没有扯下嘴里那块抹布,只是低下头。 桑利忍不住瞧了她一眼,“嘿?到底怎么了啊你?”娅妮毫无表情,但从那双漂亮的眼睛里看得出惊惶万状。 “走吧,进去拿点什么,”桑利轻轻推了她一下,“路途很遥远,你最好跟你妈妈道个别——”他也很好奇,卢斯另外娶了一个什么样的老婆。时间完全来得及,只是不知道那匹大黑马会不会游泳。不会也没事,他决心抱着它从海河湾游过去。 娅妮拼命地向后跑,寒冷、痛苦,那道门像一张血盆大口,正等着她进去将她吞噬。 “别跑了!”桑利抓住她,不耐烦地吼了一句,“跟我进去,卷好你的铺盖,然后我们出发,否则——” “我不进去!我不进去!我要去找父亲,你放开我,你放开!”她声嘶力竭地呼喊着,就像一头受伤的小野兽。桑利重新用臂膀扣住她,她就继续用头撞他的下巴。“放了我!放了我!父亲会杀了你,你这个蠢货。” “他曾经的确想那么做,”桑利把她夹立在身侧,直视少女的眸子,“只是没成功而已。如果这次没有大贤者的命令,我一定找你老爸报仇。”娅妮听不懂他奇奇怪怪在说什么,只是死命挣扎。 “这是?”院中横卧一人,雨水将血液汇成一个小流,脸部已经淹没在雨中,勉强能辩出是个死去的老妇人。“发生什么事了...” 第四章 桑利(下) 血与死亡的气息,覆盖住这间古老的庭院。娅妮不再挣扎,而是一言不发地望向城堡深处。桑利将她禁锢在怀里,看着她的样子,颇有些同情之色。 “是刚死么?”桑利的声音明显有几分紧张,真是始料未及,“这不是瑞文家的城堡吗,到底出了什么事?”谁会袭击铁鸦公爵的城堡? 这将是一场惊闻全城的谋杀。院内死了两个人,看起来都像是佣人。躺在院里的是一位老妇人,大概五十多岁,绝非塔丽沙夫人。可能公爵夫人很早就去逝了。而躺在厨屋里这个人,他好像还认识。 “这…这是布朗兵长。”仔细搜索着回忆,他的确认识此人。本杰·布朗曾是塔伦叔叔的副官,桑利甚至还记得这个家伙最喜欢做亚娜人的菜肴。虽然对此人不甚熟悉,但至少记得他是铁鸦军总司令的副官。就算如今他是个老人,也没有普通人可以随随便便在其身上掏个大洞。这恐怖的痕迹,不知为何又有些熟悉。 瑞文家就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从巨人时代结束以后,就得到圣地认可。谋杀?按理来说不可能。桑利不禁联想,是不是跟自己的到来有什么关系。艾瑞卡萨极少有人敢触犯法律,几千年来皆是如此,偏偏这个时候有人袭击了铁鸦公爵的府邸。桑利看了一眼臂弯里的女孩儿,似乎有点儿想通了。一定是有人想杀这个孩子。但会是谁呢?难道是背誓者。 除了两个死去的佣人,大院拥有的只有灰蒙蒙的夜色。桑利心想,那个支撑起一城之邦的瑞文家,真的已经寞败了。 他的嘴角苦涩地扭了扭,“可怜的小姑娘,看来你已经知道了,”他将刀柄用力竖进土里,拔出长刀,缓缓走进门内,“是什么人袭击了你的家?你看见了,对吗?” 雨水顺着她的头发滴落于地,女孩儿没有了任何应答。他提刀走进堡门,穿梭于漆黑的长廊,被巨大的腥臊味熏得直呛眼睛。女孩儿在他的怀里不发一声。客厅的壁炉依稀可辨,古旧的吊灯台像一把巨大的叉子,仿佛随时准备坠下。他隐匿脚步,用刀隔开挡在身前的长椅。这股气味儿,不单单是人血的气息,在黑暗里散发着别的什么味道,让人莫名的感觉恐惧。 雨已经小了,但雷鸣未止。闪电带来转瞬即逝的光明,那具可怕的尸体骤然映在桑利眼前。那是个年轻的女子,原本的右眼处只剩一个模糊的空洞,地上满是脏腑里溢出的血浆。她斜靠在墙上,只剩下一条腿,另一条腿横放在身侧,胸口往下被掏出一个血糊淋剌的大窟窿。 他放下了手中的娅妮,不知用什么方法搓燃了桌上的一根烛火。 微弱的亮光,促使娅妮发出惶恐的惊呼,双手掩在了苍白的脸上。倚在墙上的女人死去未久,遗体残败不堪,很难想象什么人竟会如此凶恶。她生前应是个美貌的女子,穿着红黄相间的华丽长裙,金黄色的长发一半儿凌乱,一部分血污,腹部和下身的遗体几乎消失不见。剩下的一只眼睛,嵌在保存完好的一侧脸颊上,临终时的恐惧仍刻在其中。她很漂亮,哪怕只是一半儿脸,也看得出是和娅妮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这是你母亲,公爵夫人…”桑利转头望向娅妮,声音冷峻,“晓得是谁杀了你母亲吗?洪神慈悲,你的母亲一定是个善良的女人,她不应遭受…” “不!”没有凄厉的悲泣。娅妮的声音很冷静,她把脸埋在膝盖里,因为寒冷而不停的发抖,“母亲根本没死,我父亲回来一定会救她的,一定。” 这句话像一把锥子扎在桑利的胸口,不知是愤怒还是悲伤,通通涌上心头。他的仇人马上就要跟自己一样,成为孤家寡人。但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得意,反倒为这个女孩儿没了母亲而悲哀。更多的是愤怒,用如此残忍的死亡对待一个美丽的女人,实在过于卑劣。 蜡油滴在虎口,桑利全然无觉,而是起身盯在了桌上那件染血的锁甲上。地上的一处血迹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大小的血点儿一直延伸到紧闭的门前,屋里传来稀稀疏疏的微音。 他蹲下身,用手捻起地上的血迹,才发现这东西是绿色的。他划起那绿色的液体观察,手指变得有些发抖。 “这是,这…”恐惧从他的双眼传递到全身,这种感觉原以为一辈子都不会有了。那名老副官的伤口,满地支离破碎的脏腑…一切都说得通了,他对这东西是再了解不过。 “不可能,这不可能,”他猛然起身,踢开那间屋门,但屋里除了一张小床、一架柜子,还有肮脏的地毯之外什么都没有。绿色的污迹从毛毯一直到床、窗户上。木窗被推开,一眼可见外面的湿暗石墙,微风将它拍打得上下乱动。从房檐流下的雨水,传来微弱的滴答声。“洪神慈悲!它们怎么会在这种地方出现…” 遍体鳞伤的记忆浮现在眼前,那股熟悉的气味儿也说得通了。半巨人的眸色惴惴不安,他知道此地已不宜久留。 “小姑娘,我们走吧,”他伸出宽大的手掌来,“别试图逃跑了,只要你肯听话,我就不会欺负你。” “我要去找我父亲,”娅妮的金发遮住了双眼,声音平静,“不然母亲就没救了…你带我去找父亲好吗?如果你是流盗的话,他能给你好多…” “救?她已经死了!”桑利猛地咆哮起来,抓过她后心上衣服,将她扯到尸体的身前,“看清楚!你老妈已经死了,被怪物杀死了!救不活了!” 那熟悉的人距离她不过几尺,昏暗的烛光里,看得见那张不同于往日的遗容。母亲是一个曾经活生生的人,现在却不再拥有生命。这儿本是她最温馨的家,坐在那里的人,是她最温柔、可敬的母亲,可现在却成了血淋漓的悲惨尸体。这里成了她的地狱。她摸向母亲的脸颊,没有温度,只有难以承受的冰冷。父亲能让她醒过来吗? “是你!是你拦着我去找爸爸,不然母亲肯定还…”答案是否定的,她早就清楚。泪水从白嫩的手指间流出,记不清哭了多少次,她只是想更坚强一点。泪水不能帮她复仇。 “生命之神本身就是没有怜悯之心的,”他经历过同样的惨痛,“现在我们要离开了,赶在你父亲回来之前。”他不愿谈及仇恨,或许遗忘本身,就是复仇与宽恕。 “你要带我去哪儿?”娅妮终于哭了,她抱过母亲的脸,任凭湿粘的血液印在脸上,“求求你放了我吧,求你!我想我的父亲,我再也没有母亲了,再也没有了!” “你真的想去找你父亲吗?”他像拎起一只小兔子一样,把她从母亲的身边拉开,目光相交在眼前,“哪怕,知道你父亲的下场最后也会如此么?” “什么…意思?你到底在胡说什么?”娅妮抽噎着,不得不直视他的眼睛。 “在不久的将来,就连你父亲也会死掉。” “谎话!我父亲是铁鸦公爵,”娅妮哭喊着拽着他颈口上的衣服,“他是拥有神力的人类,他不会死的!他能徒手击毙野兽和怪物!” “我也能,”他边说着话,边把她夹在腰上,“所以父亲的那两个兄弟,他们都是怎么死的呢?” 娅妮顾不上肩膀的疼痛,厉声地追问道:“什么?什么兄弟?你说清楚!什么兄弟…” “你爷爷塔伦爵士,和你奶奶塔丽莎夫人生下的是三胞胎,如今只有你父亲一个人还活着。” “三胞胎?”娅妮可从未听说过这样的事,“不…你根本是在说谎,我父亲哪里有什么兄弟!” “你没出生的时候,他们就死干净了,”桑利将她往脸上抬了抬,“想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吗?” “我不相信你!我要找到父亲,”她又开始用头顶他的腰,“你在胡说八道!胡说八道!” “当你面对痛苦时,会逐渐同你的遭遇混为一体,”桑利把她的反应,理解为一种默认。他站起身,轻轻把女孩儿的头从腰上推开,“你的处境如何,其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应该如何思考。没有比思考更复杂的感受了,孩子。” 厅内唯一的声响,只剩火烛里的焰苗轻微的呼啦声。母亲离奇的死亡,高大的劫匪从天而降,单靠一件事,不至于让她对自己的生活怀疑或者动摇。面前的巨大男人,或许根本没有欺骗自己的立场。父亲常对她说的“家族的秘密”,难道就是这个吗?父亲也会死掉吗?种种疑窦围绕着心田,恐惧、悲伤、迷惘,化身成为魔鬼,蚕食着她薄弱的意志。然而,她只想让母亲活过来。 “我要带你离开,至于为什么,我也会让你弄个清楚。你会心甘情愿的离开,孩子。”桑利将她放下身来,“想知道属于瑞文家族的秘密吗?” “父亲自然会告诉我,”娅妮紧握五指,咬着嘴唇,“我不会跟你走的,我哪儿也不想去,我只想要我爸爸。” “是啊,孩子,我也想,”他将刀尖点地,“如果人生还有一次选择,我一定离我老爸远远的,跟我老妈在尼安德萨过一辈子。嗯,在肚子里告诉我的糊涂老妈千万别跟他走。但你跟我不同,至少你有得选择。” 十四年前,他的父亲艾布特召集家臣和士兵造反,狮心堡几乎被攻破,外堡的吊桥拉都拉不上去。艾瑞卡萨从未发生过如此大规模的叛乱,艾布特伯爵也因此被载入神庙的史册,成为最凶恶的叛逆教材。但在他心中,父亲是个英雄。 那天他的父亲极为英勇,亲手刺死轮车里的大祭司,也算报了仇。直到他的好兄弟卢斯一骑当先赶来,带着城门连同他父亲一击粉碎。时隔多年,桑利再去看狮心堡时,巨大狮子头城门是新铸的,比以往更牢固,哨兵的门堡也替换成了两座巨大的哨塔;那座吊桥变成了石桥,王宫大道被占据一大部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狭长的瓮城。 一场注定不会成功的叛乱。倘若他的父亲占据了莱茵王座,圣地则会派出最强的圣徒,把脆弱的凡人撕碎在自然的魔法里。这个世界的统治者并非是国王和主教,而是亘古长存的圣地。但他明白,老爹掀起的叛旗,并非为了王权,而是为了爱情、尊严、自由而战。 桑利向她身前走动,可以嗅到娅妮完美五官下隐藏的恐惧。跟少年时代的自己相比,她还是个情窦未开的小女孩儿。现在,他必须要带她去那个被石头掩埋在深处的破屋子里才行。事不宜迟。 “谋害你母亲的东西,你不想知道是什么吗?”他走到门外,故意用听不见的声调问她,“我可以告诉你,但是你要听话。”桑利面容有些纠结地问,“你想报仇吗,小姑娘?” “我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娅妮冷声回答,“我看见它了,它一定是住在附近的树林里…” “那是来自大海的东西,”桑利打断她,目色沉寂如冰,“像魔鬼一样,不是么?看着像一只该死的癞蛤蟆,或者毒蜥蜴,总它的样子还是还没长大,不然也不会跑到人类的家里。” “你,”娅妮站在他的面前,仰头看着半巨人的下巴,“你怎么知道?你是谁?”她用力地哭了出来,“那该死的怪物是你养的宠物对不对?”插在后腰的斧子终于有机会拿了出来,她垫脚用斧子指着桑利的下巴,“你说!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何知道那个怪物是什么东西!就是你杀了我母亲,对吗?你还想抓走我…”他比最矮的房子还要高,一个怪物。怪物会养奇奇怪怪的动物,她小的时候就见过流浪汉养着比蛇还大的蜈蚣。 “它们天生就以人类的血肉为食,”半巨人漫不经心地夺过她的小斧子,像一张纸捏成一团,木制的柄把被捏的“噶唧”做响,“那是来自洪神的永恒诅咒,孩子。那种怪物可不会杂耍。但我知道,如果你还有机会遇到它,就一定能认得出来。” “谎言,谎言!我怎么会相信你说的?”听他说“洪神”,娅妮怀疑他会跟自己讲故事。他是骗子,跟海佛里一样,以为自己是个蠢女孩儿。 可无论他说什么,那柄斧子本是坚硬的钢铁做成,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铁球。这并非是大力士能做到的,普通人不可能把钢铁揉成面团儿。所以,如果他真是凶手,完全没有必要放一只宠物来。 对,她要找到那个丑东西的老窝。 “你已经相信我了,孩子,”桑利把她推进屋,“卷上你的铺盖,带上你能带的东西,现在跟我走。”他盯着女孩儿的眼睛,“我带你去个地方,在那之后,你还坚持去找你老爸的话,我立刻送你回去见他。” 第五章 隆德里安(上) 这场雨下得太不温暖。 就算是夜晚,如此温度也冻得让人难以承受。风从东方吹来,北郡大营外的树枝轻轻拂动,像是耄耋老者在微微抬手。或许寒冷本身与风无关。隆德里安?奥森裹上熊皮大氅,从墙梯登上塔楼。 “队长!”一名年轻的守卫夹好弓箭,向他敬礼。 隆德里安微微点头,所幸军团有通传,今夜所有人都穿的很厚实。 就在昨天下午,他还是寻兽大队的上士,今天竟成了第五大队的士官长。晋位的功勋是来自于格杀一只咬死前任队长安德烈的鳄龙。但他杀死的东西却并非鳄龙,而是一只长着鱼脑袋的蜥蜴。他从那怪物的嘴底下救下了瑟瑟发抖的鲁瑟,半路却因为失血过多而休克。鲁瑟?泰戈把他扔在地上等死,幸亏领主大人骑着那匹雄壮的黑马发现了他,才得以活下来。戏剧性的是,领主将他驮在肩头,遇上了同样满身是伤的鲁瑟。 鲁瑟向来能言善辩,用他的话来讲,活下来一个,总比两个人一起死好得多。三个人回到城中的时候,白袍神官帮他们两个处理了伤口,他看见大量的血液浸红了公爵的衣衫。神官对总司令说他的伤不重,只是有点贫血。躺在旁边的鲁瑟床上跟看鬼一样盯着他,他真是后悔当时出手把这个蠢货救下来。 到了今天早晨,寻兽大队倾巢出动,回收了安德烈队长、艾弗雷上士的遗体。不过,那只尾巴比蛇还长的鱼脸怪物已经消失不见,同时在原地竟多出了一条成年鳄龙的尸体。 都怪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死也死得也恰到好处。任凭鲁瑟如何唾沫横飞地说那是一只“真正的魔鬼蜥蜴人”,帐篷里的其他弟兄都不喜欢这个新故事。隆德里安对此只装作不知,鲁瑟也没有胆子来叫他帮忙证明一下“真相”。 结局就是:通过此役,埃德兰总司令破格提拔他当上了第五大队的代理队长,授士官长衔,来填补安德烈死后的空缺。就连秃顶的鲁瑟,也晋升成了尉官。这会儿,鲁瑟正洋洋得意地跟新兵炫耀着他的大花纹臂章。隆德里安本想祝贺他几句,但不知为什么,那家伙一看到他,就畏畏缩缩地往茅房洞里躲。 在那片永雾里,鲁瑟最大的恐惧并非来自于杀死两个同伴的鱼嘴畸形怪物,而是来自于徒手将它撕杀的隆德里安。 东郡城门紧闭,几个士兵吃力地将门闩挂好。塔楼之上夜色灰白,隐隐散发着让人不安的气息。艾瑞萨卡地处沿海高地,在西土世界被称为“雾都之里”。站在城垛之上,远方的雾气仿似一锅煮沸的开水。不同的是,那里面的温度不是热,而是人类无法抵御的冰冷。 灰地森林的方向传来几声异样的狼嗥。 走上城门,轮哨的士兵已经聚集在高墙上,准备交接。隆德里安的目色平淡,披着宽大的氅袍,里面穿着锃亮的锁片甲,正在检查入夜时的巡墙工作。他不想穿这种显眼的衣饰,但副队是个老尉官,提醒他新上任一定要注意着装,只能披上这件大大的氅袖风衣。这些年轻的新兵们都视他为偶像,眼神里闪动着羡慕的光芒。 “看见没,那就是奥森士官长,他才十九岁!…” “可不是嘛,我听说他身手特别好,赤手空拳就打死了一只成年鳄龙呢!…” “人家是总司令的亲戚,搞不好也是神的血脉呢,你们比个啥?…” 对于老兵们来说,尤其是那些有着漫长兵龄的尉官,这简直是一件让他们眼红不已的事。今天一整天,他们都在隆德里安的背后指指点点个不停。 “听说了没,那小子之前还是个上士,摇身一变成队长啦!…” “小毛孩子一个,什么本事都没有,全靠裙带关系爬上位,穿上这身衣服可真不害臊啊!…” 他走过城门上的巡道,挂着花纹剑章的尉官们不时瞪过来几眼,有的甚至明目张胆地往地下吐口水,议论着各种各样属于他的“裙带关系”。 “我听说他老妈当了总司令的情妇,契书上写得是每月九枚狮币呢!” “你那是道听途说,”一个上士跑来补充,“他其实是大领主的女婿!” “大领主有女儿吗?我只听说他有一个儿子呀!…” “哎呀,谁知道呢。再说了,儿子也可以找男人啊…” “呸,什么东西啊,看他大摇大摆的样儿!…” 我老妈还在海里呢,隆德里安告诉自己,我应该缴了你们的械。可他向来不擅于欺凌弱小。从入伍时起,他就少言寡语,在必要的时候才会彰显武力。让闲人们闭嘴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其看见何为天壤之别。可我必须更低调一点,何必想着与他人争长短…我跟他们又不一样。 深陷的目光扫视到士兵们的身上,他冷声淡淡,“我知道,今夜是勇士节,”他盯着一名手持铳矛的老兵,“各位都想早点回来把酒言欢!但我更希望你们能好好完成自己的分内之事,别给他人添麻烦。年长的人,别把你们的工作堆压给新兵;新兵绝不能躲在塔楼里打瞌睡。否则半夜要是被我撞见了,你们就要在城窟里过夜!” 他的声音不大,但伴随其淡漠的表情,还有那只差不多从来没有完全睁开过,总是半开半闭的眼睛,实在是太像埃德兰总司令。以往总司令也是这样处罚值勤时喝醉的士兵,这方法他当真屡试不爽,在场这些痞里痞气的人深有体会。 所谓城窟,实际上就是城墙里的厕所。每逢雨夜之际,冷风怒嚎,坐在厕所里待一夜的感觉,那可真是永生难忘。没人愿意闻着屎尿的骚臭挨冻。他们不敢不听话,毕竟刚猎的鲜嫩乳猪肉,还有陈酿的红果酒还在营舍里等着下肚呢。这些老兵油子嘴上说着不服,等到这位目色低沉的年轻人站到队列的面前,却个个都不敢吭声。 今夜他本应该前往总司令的家中赴宴,但最后还是拒绝了大领主的好意。他从未与达官贵人们在一张桌上吃过饭,因为不确定桌上的食物都有什么。 “全是猪肉,牛肉,还有山珍,”大领主仿佛在他耳旁又说了一次,“放心吧,没有不合你口味的东西。”这句话细思极恐,想起来就一身冷汗。 交替哨位的戍队已经开拔,他们分成两排,兵龄未满五年的负责站岗,五年往上的负责巡逻。每个队伍之间负责的区域不同,尉长们负责监督勤务。隆德里安对大部分尉官的所作所为,实在鄙夷。这些人都是拿从军的年头来当做他们吃喝玩乐的资本,有的甚至将情妇和妓女带上城墙,大部分卫队长也都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逢年过节份例别少。隆德里安下定决心要杜绝这类蠢事。他希望这些自诩资历的家伙,在自己督勤的时候别被逮到。他望着远去的队列,直到行至城墙的北面,两排身影在炬火中难辨。 “哎哟!奥森队长,”城梯走上来一道高大的人影,“真是抱歉哟,今天我交接来迟了,”这人大概三十多岁,身着银白的铁鸦军甲,披风斜系在右肩。他把头盔抱在右肩,看着隆德里安,目光里满是赞许。 “哈哈,”他的身材高大粗壮,一脸笑嘻嘻,“我跟队里的兄弟们多喝了几杯,耽误了一小会儿,你快去忙你的事吧。”这名男子是总司令亲卫队的队长,身份特殊,军衔上要比隆德里安多了一把弓箭。 “巴维斯兵长,”隆德里安礼貌地向他敬礼,双腿打出一个合响,“东郡守夜小队应到四十人,实到三十七,其中三名仍在圣庙诊治。他们昨天在捕猎行动里受伤,暂不能行动自如。” “辛苦你了,奥森队长,”魁梧的巴维斯将手臂放在肩头回礼,收起了笑意,“我来晚一步,没赶上交接,实在有些不好意思。今天是你任职第一天,希望你今后就任顺利!” “兵长您客气了,”他一直都是隆德里安尊敬的人,“那卑职就先行告退了。” “慢走,”巴维斯卸下披风交与侍卫,回头露出笑容,“好好享用晚宴啊!这种上好的嫩肉可不是什么时候都能吃上的!多跟弟兄们喝点酒,不要害羞!” 当年,隆德里安刚参军的时候,还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兵。被分划到北郡猎兽大队之后,他有幸和巴维斯兵长同在一个营檐下,他对自己的照料实为悉心,几乎把他当成亲弟弟。兵长把布置陷阱、打磨铳矛、兵击弓箭的技术全无吝啬的教给了他,可谓关怀备至。 那时,他第一次外出随军捕猎,就独自击杀了一只三米多长的马陆。几年内,就成为了北郡团最出色士兵之一。后来,隆德里安被调离北郡团的时候,恳求过这位恩师,但老师的回答却是“营如长河,兵如流水。大领主对你有别的看法”,他才知道总司令是有意想培养自己。 走下城梯时,几只乌鸦从城门外的深林中飞起,隆德里安觉得非常不安。身后随行的几名尉官只想着赶紧脱岗回去参加宴会,对他的磨磨蹭蹭似乎十分不满。 个子最高的尉长名叫撒缪尔,天生一副恐怖的笑脸。他有些不耐烦的叫道:“喂!队长?我们还不回去?今天有烤乳猪跟浓汁蜜肉汤,一年到头可没几次啊,再等一会儿连骨头都没得啃了!” “就是,听说那些猪肉是刚下生的大猪崽,我还是头一次见呢。”旁边的一个士兵起哄。 今夜没有枭声,乌鸦频频往城中飞来,就连狼嗥都与往常不同,凄长的声音满含着痛苦、愤怒与渴望。这些庸人无法感受到冥冥中的恶意,但隆德里安不一样。他的脸色一凛,狼的渴望还能有什么呢? “你们先回去,”隆德里安变得不太冷静,脱下氅衣,交到年轻的侍兵手中,“去旁边的马棚找最快的马,第一时间通知总司令,他还在营堡,”他拔出腰间的折弓,在膝盖上顺好弦,“告知东郡全团,有异兽来袭!” 几个士兵还在面面相觑,好像没听清他说什么。几个人明明是站在城下,城门紧闭,四周除了大树跟房子别无其他,“异兽来袭”是什么意思? 城外的狼嗥越发凄凌,隆德里安的目光陡然间变得狰狞起来,“你们是聋了吗?听不见我说什么吗?” 撒缪尔是个久经战场的老尉,见到这位新队长的两道眉毛竖成了剑,那双睁不开的眼睛已经瞪成了铜铃,这表情可绝非儿戏。没几手绝活儿的人可当不上队长。 就在这时,一阵紧似一阵的猛犸号角在头顶响了起来。一声,两声,三声,四声,一声代表集合,两声代表出入城门,三声代表有野兽靠近城门,四声代表巨兽来袭,五声…只能代表过于执角兵过于紧张,多吹了一下。伴随着悲嘹的号声传来,巴维斯兵长的咆哮声从上面传来:“快!快点!所有人拉动闸绳!竖起城门长钉还有地刺!” 大地发出轻微的震颤,耳听得“呼咚”、“呼咚”的声音从坡下的森林深处传来,越来越近。城墙上的士兵一个个早已吓傻,包括城内石梯下站在隆德里安旁边的几个新兵。 “快走!”隆德里安猛拳击在侍官的胸口,怒目而视,“去!去找总司令啊,还在看什么!” 这时地响更重,除了撒缪尔,其他人尽是往马棚抱头鼠窜,连隆德里安的汗毛都有些发麻。漫天响彻地尽是轰隆隆的“呼咚”声。 “呼咚”、“呼咚”越来越近,城墙之上已是一片混乱,巴维斯的口令根本没几个人听得进去,好几个大肚子尉长直接吓坐在原地,愣愣得望着密林深处的路口。这种巨兽他们只吃过肉,要说是冲到城门口,当真是一辈子也没有一次。 巴维斯兵长怒吼,“你们这些蠢货,别在那儿发傻啊!那东西马上要撞到城门了!去竖起门钉刺啊!都在等着死吗!?” 门上静静卧立着四排半米长的粗钢刺,城门口正前方还有塌在地上的钉排,拉起时能阻挡野兽的冲撞,让它们的躯体划伤。只要从侧上方石室拉动起粗重的钢绳即可。但此时城门上已乱成锅粥,监察的哨兵趴在原地紧紧抱住石剁,正好挡住了闸盘室。隆德里安认出这是刚才诋毁自己的尉官之一,他奔上城门,正巧看到了这家伙如此惊惧地副样子,当真是气得双眼欲出,一脚将他踢得不省人事。撒缪尔紧随其后,一人首先托拽闸盘上的钢绳。 浓密的树林口子里,那两只森白的獠牙和庞大的身躯,道入众人的视野。它越跑越快,树木被撞飞断裂的声音咔吱作响,伴随着其他动物的惨叫,在夜里弄声如雷。 巴维斯见众人跌坐在地,惊怒无比,此时万分关头,这些蠢货让他杀心骤起。他只能跑进侧边的门洞,玩命的扯动着盘绳,“快站起来拉起地刺陷阱!快,快来人啊!”可旁边除了撒缪尔之外,并无一人过来。 “已经来不及了!”隆德里安伏在城垛,冷静地搭起了叠弓,拉握长箭,呐喊着:“还能动的人给我听好!用箭射它的眼睛!不想死的就给我站起来!否则战后,一律从这里给我跳下去!” 第五章 隆德里安(下) 闸盘室里的巴维斯兵长和撒缪尔二人不足以拉动闸绳,他们只能硬着头皮向外跑,靠近城墙搭弓。这东西能被射死吗,撒缪尔觉得不能。城门坡下的树林剧烈的晃动着,大地浮震如波浪。一名士兵探出石窗,脚下不稳,掉下塔楼摔得粉碎而死。 巴维斯兵长站起身,银白的肩甲在暗夜的火光中锃亮如芒,“蠢材!你们平时接受的训练都到哪儿去了?布瑞士人不会惧怕畜生!系好腰绳,拉弓!”他的锁靴踏在城墙上,威严而庄重地带上自己的头盔,“放箭!——” 乌云密布,今夜注定有一场反复无厌的绵雨。 一声咆哮结束,箭未稳弦,那道小山似得巨影就从林子里扑了出来,两条巨大的獠牙顶在鼻子两侧,稳稳撞在十米高的城门大门口。 天地间传来轰隆巨响,几千米长的岩壁城墙随之一震,连远在北城的士兵也感觉身子倾斜。在城里,沉浸在节庆中的百姓们听起来只觉得是雷声。 数个人影跌落城楼,失去反应。还有没摔死的,他们在地上痛苦地滚动、哀嚎着。巴维斯也不巧被震落到城下,但腰间的绳子保住了命,他拼命往上攀爬,直到隆德里安拉了他一把。 “真是有意思,这么大的怪物,他娘的比三尾龙跑的还快!简直是闻所未闻...”兵长的头盔摔落到了城下,他气喘吁吁地扶正肩甲,松开隆德里安的手,“要不是城门上的狼牙刺没放下来,这会儿那家伙的脑浆早洒地上了!狼牙刺和大陷阱简直成了摆设!” 撒缪尔呸了一声,“那东西几十年都用不上一次,这群新兵早把入伍的训练抛在脑后了!咱们就几条火铳矛,对这种东西根本没用...得想个什么办法阻止它,弓箭根本射不中。” “对,”兵长苦笑一声,“我的神弓这下没了用武之地。” 巨兽的左獠牙捅破了铁梁中的木头,把城门戳出一个难看的攉口,右边的獠牙将梁铁撞出一个锥型的深瘪。毫无疑问,城门要被毁了。 “它跑得太快了,跟山洪一样,根本来不及,”撒缪尔抹去脸上的汗水,难以置信得看着发呆的隆德里安,“大伙都吓傻了,幸亏队长提前派人通知了总司令...能当上队长的人果然不一样...”他亲眼看见年轻的队长提前在城墙下就预测了巨兽的动向,不由心生敬恐。他靠着城垛坐在地上,“希望那几个蠢货能及时赶过去。妈的,除了总司令可没人能治得了这种大家伙,怎么办!” “它是白天那只母野猪的配偶,”隆德里安有条不紊地解开怀里的绳子,“这些巨兽,应该是迁徙至灰地森林不久。寻兽大队一直没发现过他们的踪迹,”这种巨大的生物,留下的粪便通常会很明显。 “十几年前也有过类似大的巨颌猪怪,”巴维斯摸到身边的弓,“女神在上,它们肯定是从仲夏森林那边跑过来的。” 隆德里安没有吭声,他把绳子抓在收上,蹲在城垛冷静地向外瞅着。城门外,巨型猪怪好像十分赫怒,哼喘声随着獠牙从铁门中拔出时,变得更为粗重。四个宽蹄子不安分地踏在原地,不停地观察着四周。但愿它不知道它的丑老婆已经变成晚餐了,隆德里安心想。 与普通的野猪不同,它不仅仅是大,还有一张削平的下巴,野牛一样的脸。但身材与猪无异,除了大,腿显得更为长壮。它身上的鬃毛犹如枯萎的草丛,大小的旧伤疤遍布身体。高约有城门的四分之三,跟那只已经成为晚饭的母猪体型相近,可能还要稍小一些。但如此活生生出现在视野中的怪物,对于未见过巨兽的士兵们来说,无异于一场活生生的噩梦。 捕捉巨兽是每个士兵的梦想,他不光是个士兵,现在还是个队长。他应该打爆它的头,或者钻到它的嘴里也行,但怎样才能避开他人的目光才是个大问题。隆德里安不知应当如何决策,哪怕是脑海里上演过无数次类似的场景。他要是真的把这家伙当场弄死,那接下来就会有人弄死他,毫无疑问。 “不要,不要啊!啊——”那几名被摔落下墙的士兵,成了猪怪口中的食物。这几个可怜人没有及时绑好腰绳,从高处跌落,就算没摔死的也丧失了行动能力,虽生犹死。 城门正下方的士兵哭声最大,他先被恐猪叼进几米长的口中,撕留下一条血淋淋的腿骨。隆德里安不得不原谅他刚刚对自己的恶语冒犯。 庞大的野兽嚼动着嘴里的食物,通往森林的长坡被它蹒跚出满泞坑陷的大蹄印。两架火盆被它的尾巴扫倒一个,旁边打滚的士兵不巧被点燃了衣衫起来,连脱下盔甲灭火的力气都没有。猪怪享用着几个掉下来的美餐,空中满是尖叫和哀嚎。 “用箭掩护我一下,巴维斯老师,撒缪尔前辈,”隆德里安的神色冰冷,“我得下去搬开地刺陷阱的闸口。让其他有反应的人一起去拉盘闸,动作要快。要是它再撞一次城门,非得破门不可。”铁鸦公爵还未抵达,他们只有用生命守住这里,否则让这头野兽冲入城门,后果难以料计。 “根本不行!”巴维斯心知肚明,他蹲起身,“你下去完全就是在送死,知道吗?”他拽住隆德里安的衣袖,“我看到城门已被损坏,它冲进来也是在所难免的,更何况总司令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不,”总司令会骑马跳过来,一拳打碎它的脑袋,真不公平。他指前方,“你们看好,它要是想再冲锋一次,这片城墙就保不住了,”坡下无数双明亮的眼睛闪烁在丛林里,就像闪闪发光的萤火虫,“而那些短牙的家伙,是跟在它后面来的,一个个都聪明的很。” 原来,真正的恐怖不是这头该死的大野猪,而是那些藏在树丛里的恐狼群。更糟的是,与这头大猪怪不同,那些雌性恐狼的育袋里还装着不小的狼崽。一旦城门被破开,这些成千上百的畜生带着怀里的小可爱冲入城中,足以横扫整个东郡。恐怕到时候铁鸦军就算全体出动,短时间内也难以料理。无数的老人小孩儿会丧命于它们尖锐的爪牙之下。 “洪神慈悲啊!得把它拖在陷阱中央,想尽一切办法!”事已至此,别无选择。巴维斯拉开长弓,双臂发酸,“该死的!你们几个,赶紧去拉动闸绳啊!“他狠盯着一名列兵,“听到你们新队长刚才的话了没有?畏战者当场杀无赦!”城墙上的最后几名士兵似乎勇气未尽,他们瞪着惊恐的双眼一窝蜂地冲进石室,玩儿命扯动绳子。 隆德里安将绳子扔向城门下,身形灵敏地从上面爬下平地,这头巨兽正徘徊在地刺陷阱的附近,将漆黑的眼睛对准了他身后的城门。那是一道门,野兽的直觉就是闯过去,因为那儿不够坚硬,它也不想拿头砸石头墙。东城的巧匠把机关布置的过于庞大,除非十人同时拉动盘闸才会触动。事发突然,这会儿只有寄托于下面草丛里的手板闸。可跳下去吸引它的注意力,无异于去送死。 “尉长,帮我一起吸引那家伙的注意力!”距间大概五十米,巴维斯胸有成竹,“看好,我要射瞎这狗东西的眼睛!” 隆德里安将目光瞥向门顶,一支羽箭划破夜空,见弦而发。来不及犹豫,他狂奔向正门左侧空地的大岩石旁,那儿有块儿石板,掀起来就是用来抵御巨兽的陷阱开关。 “嘿!往这儿看,”隆德里安对自己的能力不予以否认。只要势头不妙,他就一定要摘下这双该死的手套。在不暴露自己的情况下,又能杀掉这畜生的唯一方法,就是克服手套里的恐惧。“快来让我活动活动筋骨,你这头蠢猪!” 听见这声呼喊传来,猪怪的大脑袋一愣,发现身后多了一个活蹦乱跳的小东西。而巴维斯这一箭,正好射中它的眼皮上方。它吃痛大吼一声,挑起獠牙,掉头冲向隆德里安。 隆德里安熟知巨兽的习性,快步往右侧的土丘移动,眼看着那只野猪冲来,然后又向前疾步奔跑;身子迅速闪向猪怪的左侧,直到它刹不住蹄步撞进了丛林,獠牙深深地扎进土里。 “只差那么几公分,洪神慈悲啊!”巴维斯把弓摔在地上。要是把它瞎了,只要别扑到城门,随便往城墙上怎么撞也无所谓…只要能拖到总司令来的时候就行。 “它的牙齿拔不出来了,”撒缪尔又补上两箭,虽用尽了全力,但射在它的后臀上,只有一箭稍稍穿透了皮毛,“快他妈的把机关扳起来,队长!”那座肉山三米多长的牙齿勾锁在土堆里,还在费力地蠕动着。 “这太考验箭术了,那蠢猪全身都硬得跟石头一样,”巴维斯对撒缪尔说,“我猜,也只有眼睛跟鼻子会受伤。” “是啊,”撒缪尔置之一笑,“由此可见咱们的厨子有多辛苦。”他热血沸腾,盯着下面还在掏洞的隆德里安,“我们的新队长不会死掉吧?他在下面跟个可爱的蛐蛐儿一样。跟你们这样有胆子的人并肩作战是我的荣幸...” “我跟你一样荣幸,”巴维斯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认真地说道,“隆德里安是我认识的最英勇的人,兄弟。我从未有过他那种勇气,或是睿智与冷静。”尉官深有同感,若换作是别人,谁敢站在那东西的面前骗它往土丘上撞呢?或许...总司令能,但他不用,毕竟他是铁鸦公爵。 “真是该死,”隆德里安愤懑地敲打着洞里的铁撬棍,回头望了一眼城墙,又看了一眼牙插在土堆里的猪怪。这头猪比他住的营房还高,但创世神总算是公平的,越大的东西越蠢。 开关的扳手被锈得死死,隆德里安咒骂着用尽全力往上拉,只能听见一点微弱地磨铁声。洪神慈悲,祂反正也不是第一次诅咒我了。崭新的锁甲衣满是泥土,他跪在地上全力拽动着铁柄,铁柄依旧纹丝不动。 天上好像往下掉雨点儿了,正合他意。 “我只想做个普通人,”隆德里安打开系在腰间的瓶子,大摇大摆地走到城中间。他打开瓶子喝了一大口,红红的葡萄酒,里面还搀着他最喜欢的味道。 “队长!你干什么呢?”撒缪尔惊愕不已,“快他妈躲开,那家伙就要出来了!” 猪怪猛蹬着前肢,从土里哼哧哼哧地爬出来,两只井眼儿大的眼睛里满是愤怒。隆德里安没有理会,他从死去多时的士兵身上摘下斗篷,从容不迫地披在了身上,“我感觉有点冷,想穿件衣服!” 撒缪尔愕然,对上了兵长的目光发现他也是如此,“跑,跑啊!你在搞什么!”兵长连声咆哮,连射几箭,全被硬皮弹在了地上。 大地重新颤动,猪怪抖动着后退,猛烈地冲撞过来。距离十米,他仍然在慢慢前进,走向那个石板旁边的小坑;八米,两只森白的獠牙贴在地表,冲撞来的风吹动着他的衣服;五米,他摘下左手的手套,楼上的巴维斯跟撒缪尔已经屏住了呼吸;一米,他蹲下身来,将手伸进触发陷阱的老旧开关里。 “喂!倒是躲开啊你!”撒缪尔忍不住跟着一起喊。 血如溪流,溅撒在空中。砰的一声响,猪怪被地面刺出地巨大刚枪戳穿下颚,用四肢不停划动着周围的泥土,发出“嗷呜”的凄声悲鸣。盘闸室里的几个士兵挤在狭小的区域里,被钢绳脱开的冲力倒在一起,他们争先恐后往外面跑,全都看着城墙下方。他们成功了,大陷阱困住了牛脸猪怪,但没有人欢呼。 雨伴随着巨兽的鲜血,在夜空里散发着凝重的腥气,城头上的人全部惊呆住。 那畜生数米长的獠牙尖儿正好刺中了前方的人影。大氅盖住了斗篷下的人,他们看不清隆德里安是否受了伤。他背对着人群,那根白长的巨大獠齿,正好伸在他的斗篷下,如果真的碰到了这年轻人的身体,只怕是凶多吉少。 斗篷之下,他的手臂在獠牙下方钻出了一个深洞,阻断了它的冲击。碎裂的骨渣从掌心滑落在地上。他缓缓拔出手臂,那一抹白色,再次被隐藏在手套里。 总司令还未到,这场毫无意义的狩猎好像就结束了。 猪怪被刺在数十根钢枪里,就像马上要上烤肉架的乳猪一样。血从陷阱下面淌出,这蠢货被开膛破肚,幸亏如此。野兽的眼神里是愤怒、不甘、还有屈辱。 “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他被獠牙戳中了,”巴维斯躺在地上。 雨点变大了,顺着撒缪尔的头上迷失眼睛,“我们这位队长是总司令的儿子吧?”他将脑袋冲向躺在地上出汗的巴维斯。 “当然不是,”巴维斯笑了,“他姓奥森,只是一名比所有士兵都勇敢的队长,”也包括兵长,他想着。 “也有可能是庶出的私生子?” “谁知道呢?反正我以后也想生个这样的儿子。” 撒缪尔躺在他旁边,“我们只负责放了几箭,真是没意思。”躺在地上的两个人一起笑了起来。 就在众人都以为这场惨烈的屠杀结束的时候,被钉在陷阱里的猪怪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拼命地想挣脱这些扎痛它的钢枪。固定住下巴的粗刺被折断,老旧的陷阱已经生锈,纵然刮开了它的肠子,也没能让它放弃。值得欣慰的是,它并不聪明。 “还没死?”巴维斯的眼睛里像塞了一个鸡蛋,他梳好的鞭子已经凌乱,“真的,要是没在城墙上,我是不会跟这种东西拼命的,今天伤亡惨重,女神啊...” “它就是在垂死挣扎呢,指不定会干出什么,”撒缪尔起身,用火把点燃箭头,“必须尽快击杀它,它在往城门处移动,城门已经破损了!” 尉长的火箭烧掉了猪怪头上的几根毛。这种时候应该是别无选择了。隆德里安抬起头,城墙上的人全部探头下来,有的盯着那头猪,有的在盯着自己。他们定是在惊愕于他的毫发无伤。 是的,如果他出手,一切都会暴露在他人的眼睛里,但如果他不阻止,今夜的艾瑞卡萨就会成为野兽的屠宰场。值得他害怕的东西,不是面前空有体积的动物,而是从城墙上往地下张望的人。 放下目光,惆怅地搓了搓脸,“这算是无奈之举,”他准备摘下手套,“终我一生,还是会做错事啊…”他自言自语着属于自己的悲哀,还有恐惧。 看来是躲过去了。一阵恶心的声音传来,猪怪慢慢停止了动作。更多的鲜血从腹下溢出,伴随着肠子跟红肉泥挤在他的脚下。它死了。 隆德里安跪在了地上。他摸索着找到了掉在地上的酒瓶,仰头灌个干净。在这个寒冷的夜晚,每滴点落在身上的雨点都使他感到刺骨的疼痛。 “对不起,”他看着地上死去的伙伴们,忘记了祷词,心中唯余苦涩。 第六章 娅妮(上) 黑锋孤傲地站在冷风中,丝毫没有畏惧之色。但娅妮不同,她咬紧下唇的一半,将两个小拳头抱在胸前,面无血色。 美丽的眸子里涓着泪花,她再也不会喜欢格斗术了。 半巨人愤怒的用拳头砸向那名死去的士兵,一次又一次猛击他的脑袋,直到头骨被碾的粉碎,就像一只摔碎的西瓜。他的肩头印刻着属于上士的弓箭标志,银白的盔甲凹成了无用的废铁。骨头和鲜血铺洒在幽暗的小径中。桑利身上膨起的肌肉就像军营里的惠比特犬,胸肩鼓胀,面目狰狞。 “不要啊...”他简直是个杀人狂!她早就觉得他是个满口谎言的跋扈狂徒,却没有料到他如此残忍嗜血。死亡再次支配着她的恐惧。这些活生生的人在她的眼前被杀死,而她无能为力。她只能念出那些记不完全的祷词。不知道礼仪庙的修女们见到这样的场面会如何,也会静静地为他们超渡灵念吗? “好了,全死透啦,死人最能保守秘密——”桑利擦干净手上的血,“你是害怕了吗,可爱的小妹妹?嗯,害怕就要乖乖听话,不然我就敲开你漂亮的小脑壳,像他们这样!”威胁,对小孩儿来说总是很管用,但这也是无奈之举。 凶器是一根藏在铁棍子里的直刀,只有一边儿有刃锋。未出鞘时,它只是一根其貌不扬的铁棍,见刃之时,便成了吟唱地狱挽歌的使者。半巨人的第一刀削掉了那个年轻士兵的脑袋,第二刀将另一名大鼻子的士兵从头顶一直劈到了牙齿。白花花的脑浆还有血,弄脏了她原本就不干净的靴子。最后一名士兵在死之后,还被他疯狂地砸爆了脑袋。 “不,不!你为什么要这样...他们根本不会泄露你的...你的秘密…”一、二、三,一共死了三个士兵。他们可能只是很平常的在巡夜,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前来搭救,结果死于非命。可她并没有大声呼喊呀,只是坐在马上哭泣而已。 当他们三个骑着马出现在夜色里的时候,娅妮一度认为是父亲派来的勇士。他们有三个人,杀人狂只有独自一人,虽然他很高。还有黑锋,她头一次觉得黑锋是只胆小而愚蠢的马,与陪伴自己长大的那只父亲的英武坐骑不同,就跟躲在墙角的海佛里一样。除了父亲,她还没见过它在他人面前这么听过话。它现在已经叛变了,它的新主人叫它去哪它就去哪。 “杀人狂…”不知怎的,这三个字终于从喉咙里跳了出来。 “谢谢夸奖啊,”桑利想摸摸她的头,看她极为厌恶的用手拍开,“你的身上好香,小妹妹。我打赌你已经到了生孩子的年纪,对把?有跟中意的男孩子亲热过吗?” 他是个高大的杀人狂变态混蛋。娅妮根本不敢哭出来,只是安静地畏缩在墙边。不过,她明白这个强盗若是想伤害她,就不会特意跑来抓住自己,所以她现在还很安全。他不敢杀我,我很值钱,他更害怕我的父亲,而父亲迟早会找到我的。 可她忍不住。泪水涌出,“为什么?你难道总是这么残忍么?他们只是普通的士兵,你完全可以打晕他们…”说到最后她的眼泪已经挤了出来,他们比母亲死的还惨。母亲已经死了,她又该何去何从。 “当然不是啊,”桑利背好身后鼓鼓的大袋子,把娅妮抱起了来,跳上黑锋的背,“他们并非是我所杀,我只是毁了他们的尸首。”他似乎说的理所当然,就像在大道上踩了几只虫子那么自然。 “你毫无人性,一定会被律石制裁的!” “但愿吧,希望律石能砸爆我的脑袋哦。” 黑锋打起蹄子,往前继续走。她用力扯着一撮浓密的鬃毛,黑锋似乎不以为意,并未发出声响,甚至任何反应。她痛苦地扭过头,那名最先死去的士兵了无生气的躺在地上,胸口有个殷红的大洞,正是被杀人狂的手掏出来的。 她觉得自己胸口似乎也有这样一个洞。从前,那里面装的是善良的母亲,现在有一只丑陋的鱼脸蛤蟆怪。我要报仇,她僵硬地想着,母亲已经死了,就是这个杀人狂毁灭了她原本的一线生机。 小路很僻静,在北城的大小牧场中间。这是个空荡的地方。靠近脏水河,通往狮心堡垒的王宫。夜色半深,灰蒙蒙的天空沉寂无语。这个时间,除了偶尔在路上巡视的守夜骑兵,不会有其他人出现。桑利右手把着缰绳,左手把小姑娘抱在怀里,同时将娅妮的两双手按在她的肚子上,以防她做出什么调皮地举动。娅妮觉得这只大手很恶心。又粗糙又热,上面还沾着无辜的士兵的鲜血。 “你到底要带我去哪儿?”娅妮假装无意扭头,故意甩动头发拍在他的脸上,“不放了我,你一定会后悔的。”狮心堡露出了塔影,她心想着,说不定是这混蛋杀人狂迷路了,要是他不小心走到王宫,自己准能得救。那里有北郡兵团驻扎在王门外,营舍有成百上千的士兵。 “是吗?可我觉得,抱着你这么可爱的小姑娘骑马,怎么样也不会后悔,”他故意把她搂的更紧,“这条路你不认识吗,我们要去王宫了哟,小妹妹。” 他的话大大出乎娅妮的意料。“你?”娅妮惊愕的问,“为什么要去王宫?” “去找国王陛下讨点东西吃,”桑利得意地笑了,“或者大开杀戒,把卡伦国王的脑袋塞在夜壶上。你老爸离那儿可有很远哦,除了他,没人能制得住我,你说对吗?” 绝不能让杀人狂得逞。“你不能,”娅妮冷静下来,“国王的寝宫有大祭司指派的圣殿军护卫,他们人数众多,你无法取胜。他们可不是普通的士兵,都是经过‘特殊训练’,为信仰而生的勇士。” “连你都知道,我能不知道吗?”为信仰而生的不假,但“勇士”可就言过其实了。论虔诚,他们比不过圣徒,论战斗力,他们更是渺小如尘埃。凡人的刀剑,能力终究有限,而圣徒们就更不可能向他下手。桑利摸摸她的头发,“我骗你的呀,咱们其实只是路过罢了。到时候你只要乖乖地别乱哭闹,没人会死掉,明白了吗?” 杀人狂,骗子,父亲找到他一定会打断他的腿。娅妮狠狠挣开他的手,用后脑用力撞他的胸口,然后头晕目眩地倒在他的怀里。 “哈哈哈,”桑利揉揉她的头,“是不是很疼啊!” 她吸取了数次教训,不再做多余的反抗,而是犹疑地凝望着远方。我该怎么办,我只是个女孩子,如果不呼救,他会把我带到哪儿去呢?娅妮突然想起白天南集大道上遇见的几个小混混的话,心里一阵恶寒。难道他是想把我卖掉换金子吗?那样的话,我只需要跟别人亮明自己的身份就行了。没人敢欺负铁鸦公爵的女儿。不,他根本不想要金子,她看见那个口袋里有大把的金币。 “求你,”从脏水河前往狮心堡的街道中,她恳求着高大的桑利,“不要再杀人了,我会听话的。你想要什么我父亲都能给你。”可他到底想要什么?她根本不知道。 “哦,是真的吗?”桑利装作期待的问。 “我父亲乃是王国之拳,”娅妮连忙转过身,尝试说服他,“真的!不止是金子,你想要什么东西他都能给你。大房子,甚至是农场,还有牛羊马匹…”可他想要的一定不是这些。 我想让他脱光衣服自杀,可他没说出口。桑利摸摸下巴,郑重地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提出我的要求了。” “不管什么要求,”她见到了事情的转机,杀人狂说不定会放她走,“你知道我爸爸是谁,不是吗?” “艾瑞卡萨的大领主,铁鸦公爵,铁鸦军总司令。” “几千年来都是如此,”娅妮抢白,“就连祭司们都管我们瑞文人叫‘西土的守门人’。我们的族人伴随着荣誉降生,且与荣誉长眠。”这些话每次从父亲嘴里听,来她都觉得又闷又古板,想不到自己也念叨了一遍。 桑利摇头叹笑,“西土的守门人”到底是什么意思,你一个小女孩儿怎么能懂呢?“哦!我懂了,那我就说出我的要求吧,我的要求是——” 我父亲都会满足,娅妮回过头期待地盯着他,眸子无辜而清澈。希望他能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复。 “亲我一下,”他凑到了娅妮的金鬓旁,指着脸,“亲这儿就行,怎么样?” “什么?”娅妮又惊讶又羞怒,根本不敢直视那淫恶而狎亵的目光。她只被海佛里吻过,还是他主动前来,趁其不备,而她连忙就推开了那个胆小的屠户男孩儿。 他...他是在戏弄我吗?他会信守承诺吗?亲吻...只是亲吻而已,没什么,只要我闭上眼睛就好了。 她本来心中不敢抱任何希望,但现在她有了。 娅妮抬起头,唇齿轻启,“你…你会说话算话吗?让我去找我的父亲?你有任何…其他想要的东西,我父亲都会满足你,只要你放了我,我发誓我绝不会刁难于你。”我不会刁难你,但我父亲一定会抓住你。 “当然,”她听见大个子用严肃的声音回答,“我以人类的尊严发誓。” 他说的很郑重,声音也像个谦卑的绅士。这回一定不是骗人的吧,她姑且相信他一次。她鼓起勇气盯着他看了一眼。 原来他并不是那么丑,狭长的眼睛像鹰一样锐利,眉毛像两把剑,鼻子狭窄但高挺…但无论怎样,他都是个无恶不作的杀人狂,卑劣的说谎者,残忍地强盗。 娅妮慢慢闭上眼睛,又不敢闭紧,犹犹豫豫地向他额头靠去。 桑利是个不愿等待的人,他轻轻推过小姑娘的后脑,娅妮本还想开口说一句什么,但语声未尽,都被淹没在柔软的唇瓣里,碰在他的额头上。吻去之后,娅妮急切地想把他推开,但被那双大手牢牢扣住头,慌乱之下,她只能胡乱地拍动着他的脑袋,发出怨恨地呜呜声。 “哈哈哈,孩子你可真好骗,”他轻轻放开女孩子的头,坐在马背上笑的前仰后合,栖息在树上的小鸟都飞了起来,“就算你再亲我一次,我不会放你走的!我在拉娜女神像前许下了圣徒的血誓,必须要带你回去。我要是真的没完成,那我也得在神像面前沥尽鲜血而去。” 娅妮失望透了,“你这个骗子,”她忘却疼痛,用拳头用力锤打他握着缰绳的手,“你说过以‘人’的名誉发誓,你说过的!” “你看我的样子像个人类吗?好孩子,”桑利抓住她的手腕,才发现她真的还是个孩子。哪怕是个美人胚子,身材也没那么娇小,皮肤却嫩得跟刚挤出来的牛奶似的,“我是‘焚血一族’的‘巨人’,你…你爸爸难道没有跟你讲过床边故事吗,小宝贝?”他想说的是她妈妈,但她那个漂亮的母亲已经去逝了,他才记起来。 “什么圣地?”娅妮真的被他气哭了,“你到底要带我去哪儿呀?圣地在哪?抓我能做什么?求求您放我回家吧,大人。” 他只是个杀人狂,不是什么巨人,娅妮恨恨地想着。她不相信他口中的“圣地”,是那个故事里的“圣地”。说不好是哪个可怕的小黑屋,或者是什么监牢也没准儿。祭司们口中的圣地,远在洪神怀抱的尽头之处,岂是想去就去的地方。 “大人?”他语带调笑,“我成了你的‘大人’了吗?得了吧,说的我好像跟坐在狮心堡里的那个混蛋似得。”他咒骂着,“全世界有十几个城市,像卡伦那样昏庸的国王没有第二个。愚蠢、残忍无知,除了吃肉就是喝酒,”他把脸贴到她的金发旁边,“听说他不好色的原因是那个不行哟!哈哈哈!”桑利厚着脸皮抱着金发少女,任凭她怎么折腾也不松怀。 大地女神娜瓦拉娜,她的居所被称为“圣地”,又被称作“沙巴拉尔之心”。祂与塞伊隆同为创世之神,塞伊隆用大海填满世界,被称为“洪神”,统领着冰洋中的海兽军队;娜瓦拉娜在大海中升起土地,祂用泥土创造了人类,被人们称为“大地女神”,帮助人类对抗着洪神带来的灾祸与邪恶。他们进行着永无止尽的斗争。 但这些都是故事,就算圣地是真的,那也是从祭司们的嘴里说出来的。相比大部分人类所信仰的七尾女神,娅妮更喜欢穿行于天地之间的自由与荒野之神——法兰奈尔。她喜欢那个健壮老人的雕塑,和他头上五彩斑斓的花环;那些流浪在荒野中的流民,他们手持木杖、剥皮弯刀还有饮水的铜碗,成为天地间的客人,还有他们一身紧贴肌腱的野性兽皮衣衫。 当然,如果大地女神愿意在今天拯救她,她一定会用一生的全身心去敬畏信仰祂。 快到脏水河的尽头时,黑锋缓下了脚步,狮心堡的圆顶拱形已在夜色中清晰可见。城堡的门楼塔上点燃火光,映得黄色岩墙犹如金子一般耀眼夺目。城堡的西处已经荒废多年,下水道从堡下叉流通过,但王室一直没有派过石匠修理,以至于恶臭漫天。 有人来了。娅妮用力搓着手指,从她离开家门那一刻起,一路走来,除了那三个死在杀人狂手里的倒霉蛋,所有地方都是黑夜与径泥。 大地女神的使者来拯救她了。 狮心堡正门外向西走来一队军马,大概六七人,整编一个小队。并非是她父亲手下那群穿银甲的“小动物杀手”,而是每名成员都是大祭司亲自施洗的“圣殿卫士”。他们胯下的马匹都很雄壮,比农场里的那些杂色马足足高半头。但要是跟黑锋比就很无趣了,黑锋倒不比它们高多少,却比他们最壮的还要宽一个半以上。 一伙圣殿军的骑兵。领头的大枣马带着铜帘面甲和金漆片围颈,脖子下面系着一条黄线红绳,四条马腿外面围着金光闪闪的铁锁毯;马脚掌加垫了几寸,像个巨大的铁鞋子,走起路来前后呼应着沉重的叮当响。 其余的几匹马也不例外,只是领队的马儿毛色更配主人的盔甲,与铁鸦军的款式相同,只是肩甲更高,头盔更亮,铁质更厚,胸前凸起的圆镜像只金碗。他们的后背是火铳矛,左腰挂着长剑,右腰系着半尺长的宽匕,长弓挂在蹬子和马鞍之间。七个圣殿士兵意味着七把锋利的守誓之剑,我会得救的,他们可不像那群抓松鼠的银盔兵。 可我宁愿不要得救,也不要让他们都死掉。娅妮抓住了半巨人的衣角,我得阻止他,她想着一切可能的蠢笨方法。 “小姐?”骑在前头的圣殿军士手擎在腰间的长剑上,慢慢行来,“请问有什么能帮上忙的吗?” 不,娅妮下意识地回过头,听见自己因为紧张而剧烈抽气的声音。 第六章 娅妮(下) 骑兵们已距离很近,娅妮能看见领队铁盔之下的警惕面容。她想起刚才那三个士兵的死相,不禁浑身一哆嗦。他们都还是年轻的小伙子,摘下面罩会对着心怡的姑娘傻笑,或者像海佛里那样递上一束娇艳的玫瑰花。但无论怎样,在这座以安宁闻名的城市,他们不该得到如此可怜的下场。 夜色灰朦,月儿弯弯。脏水河床里堆积着腐败的秽物,伴随着结块蠕动的污泥浊水,一丝丝恶臭的气味儿飘进空气中。那些尸体会掀起这座城市前所未有的轩然大波。而这些“精锐护卫”又会如何呢?他们也会躺在冰冷的石板路上吗?娅妮不敢想。 桑利用拇指将直刀悄悄推出鞘,磨音窸窸有声。一场杀戮的盛宴即将开席。可就在这时候,马背上的女孩儿转身了向后,突然环住他的脖子。 “喂?你…你在干什么呢?”桑利目瞪口呆,停止了动作,看着她把自己的脚扣在他宽大的后腰上。 “不要,”她讨厌这个人,但别无他法。无限靠近他的脸,闻着他嘴里发出的浓重酒气,“求你放过他们,行行好,可以吗?不要再杀人了…我,我保证会听你的话!”她几乎忘记了自己都是怎么跟母亲撒娇的,也忘记了母亲完完整整的样子。 她的眼神天真无邪,半巨人不由得愕住,直刀变得有几万斤那么重。两条洁白的手臂紧贴着他的脖子,妙曼的双腿夹紧了他的腰。桑利五尺长的宽刀只从鞘里拔出了几寸,手臂僵硬地顿在半空中。娅妮没见过他这样的表情,惊讶、恼怒,甚至是羞愤,没了那种凶恶,甚至是讨人厌的自鸣得意。 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想做什么,趁着他还在发呆,又用力地亲了他的脸。每天早晨她都这样亲老爹…还有母亲,母亲总是边亲吻她边呵腰上的痒,她记起来了。 “求你…”口水粘在他的脸上。娅妮就像小婴儿一样被抱在半巨人的怀里,用鼻子贴着他的鼻子,意图挡住他的视线,还用两只手捧住他的脸,“我…我们走吧,我们走,不要再杀人了,女神肯定会赞誉你的慈悲…”他想往那边看,她勾回半巨人的脸,“不,不要!”他会把我扔下马的,娅妮害怕极了。她用脚不住地踢着黑锋,但黑锋只是充耳不闻。 “别这样!”酥软的唇瓣对桑利来说更像一把锋利的匕首,把他刺得周身发钝,“快醒醒!你这蠢孩子,你的怜悯无法施予他们,他们已不再是活人了!” 为首的骑兵策动马匹,剑扬而出,重重朝着面前劈落而下。娅妮看得见,那种表情并非是警惕,而是扭曲。黑锋警觉,蹄下漾步,但圣殿武士终究不同于等闲,重剑准狠落下,桑利避无可避。 但他终于反应了过来,抬起右手隔住重剑。他怀中的娅妮也觉得身体一震。 猛烈的痛觉撕扯着他的神经,刃下的皮肤激起斑驳的血点。另一个幻影冲来,向他前胸扫出一剑;第三个人用火铳矛刺向他的腰;第四个一剑刺中他的腿。他展开手臂将娅妮抓在左手,平放在身侧,就像野兔被抓住了耳朵,傻傻悬在空中。 女孩儿尖锐的嘶鸣着,但未哭喊,只是尾音哀哀欲绝,她为他而害怕。第五个人的剑结结实实砍在桑利的后脑,他左手握稳娅妮的后衣领,人差点从马鞍上摔下去。黑锋没有被吓到,只是踉跄了几步。冰冷的剑锋再次袭来,等第六个人凑过来的时候,他不能再等。 长刀如冰,未现寒刃已溅血影,拔出时快,数不清的胳膊还有头颅“呼哧”几下,纷纷砸落在地上,鲜血再次染红了他的袖口。 “好剑术,不愧是圣殿军。”桑利抖了抖脑袋上的血,“幸亏你们没砍中我的包袱,我还真是谢谢你们。”他把血淋淋的长刀挥甩天空,示意着休止。血如雾雨,纷繁坠落。地上还在燃烧的火炬疯狂摇曳,嘶嘶噼啪,直到橙色的烈焰越来越小,将地上零零碎碎的血肉映成漆黑。 火光照亮桑利的脸,那些无主的马儿受到了惊吓而奔离,“事已至此,”他问,“小孩儿,你看出什么问题来了吗?”血流顺着褐色的衣领染红他的胸膛,不仅仅是他的血,还有地上分辨不清的肉堆碎裂时飞洒的污点。 他仿佛来自地狱。 娅妮流着眼泪,没有应声,也没有勇气转过头,只是瞟了一眼伤痕累累的桑利,那种复杂的歉意难以言表。他替她挨下了那一剑,肚子上有一条比她胳膊还宽长的伤痕,却未溢出多少鲜血。慢慢地,她看见那些伤口正在缓慢地愈合。 她明明看见那把长剑砍向他的脑袋…可他毫无痛色。他是个怪物吗?普通人一定会死的...“你,你受伤了…你没事吧?伤口在流血...”声音里隐藏不住的是颤抖,因为那些伤口已经没那么清晰。 “按理说,”桑利没有回答,而是冷静地陈述,“一个整编小队的士兵,在发现威胁之后的流程是仗剑责问,而不是拔剑相向,”他把娅妮重新拉回怀里,撺动缰绳,“如果情况不妙,或说敌势难抵,衔位最低的人必须暂时脱离战斗,前往郡队敲响大营的集钟,”他手指东侧,“这是巡夜人的规矩,千百年来如此,但他们没有,”他收起了腥红的长刀,“知道为什么吗,口水小妹?” “我,我…我不知道!”她非常羞愧,而且自责。他还没有把话说完,但心里已经一清二楚。第二名骑士那一剑是砍向自己来的,想把她从中间劈成两半。他们是金甲卫士,暗影中的黎明,妇孺的守护神,他们理应保护女士,不是吗?可那人却想杀了她。 他救了我。她记得他说过自己是巨人。巨人,故事里的巨人。她看着那些皮肤上的裂口慢慢合拢,想不出别的合理解释。从母亲死亡的那一刹积累揉藏的恐惧,变成大片的乌云笼罩在她的身后。她不明白这些灾祸起之为何。还有这些堆覆在地上的肢体,破碎的衣甲和刀剑,伴着他们零散的躯体永远回归于大地。 桑利不高兴地搓搓后脑,“你可真是个蠢妞,这些人是‘失心者’,早就死去很久了。我告诉过你,我杀掉的只是他们的尸首。我承认这些人是可怜的家伙,但他们早就死了。任何人只要中了背誓者的‘幻音之触’,都会变成脑袋里空有幻觉的尸体,不管你如何去怜悯他们,都不会改变他们想杀死你的欲望。他们是‘失心者’!唯一的办法就是敲开他们的脑袋,因为脑袋会号令他们肢体的行动。这也是我唯一能为他们做的,埋葬他们的痛苦。” 火光之下,这些人死得透彻,脸色却与新死之人不同。他们的皮肤苍白如羊脂,皮表下的血管,更像是黑潭中的涟漪。他们在腐败中行走,只要肉体还未灭却,就不会停止步伐。 “你说他们是‘失心者’?这…这难道是魔法吗?”一定是假的,她根本就不信。可她明白这并非是夸夸其谈,乃是亲眼可见。腐烂的肉体可不会撒谎。 “逆转自然的力量,”桑利并不否认,“这些‘失心者’只是被人操纵的提线木偶而已,就算这是魔法,也是实实在在的‘死术’。好了,这下你全都明白了?我们走,在你老爹发现之前尽快离开这儿。否则我不确定你再‘叛变’的时候,我还有没有命在,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我不懂,也不明白…她用力绞住自己的喉咙防止吐出来,但眼神却不离开那团脚下最近的模糊肉球。那双眸子,迷蒙而斑驳的颜色,足以说明一切。梦,这只是一场噩梦。但娅妮心想,假如是梦的话,为何胃里会不住地翻腾呢? 黑锋好像懂了,它没等桑利拉缰就开始往前奔跑。半巨人的身躯有四十石,娅妮至少也有十多石多重,但并未影响黑马的速度。蹄声急促而沉闷,身边的屋檐仿似永无止尽地在往后退。 “他们…他们为什么会被‘操纵’?是谁在操纵他们?”黑锋跑得太快了,她按住胸口,想让里面的东西停止抽搐,“究竟是谁?而我,我呢?我犯了什么错?他们为什么会想杀掉我?为什么?” “犯错的并不是你。”他稍微勒动了缰绳,放慢了马匹的速度。他想着,是你的出生,但他根本说不出口。“能对人施下‘心蛊’,或者‘幻音’的人,往往都是‘精神力量’非常强大的家伙…而这种能力,本是源自于‘圣地’的传授,”他闻了闻娅妮的头发,“嗯…圣地是世界秩序的轴心,从创世之初就一直存在。圣地的神职们又被称为‘贤者’,而每位贤者都有属于自己的传人,他们被称为‘圣徒’。在贤者们死去的时候,他们的圣徒则会继承师辈的衣钵,成为新的贤者。” “我知道‘圣徒’...可我一直以为那是故事里才有的东西,法兰奈尔曾经就是一名圣徒…”荒野与道路之神,法兰奈尔。在他成为神之前,歌谣里咏唱着他曾作为人类的故事。“那是…是‘圣徒’杀了这…这些士兵,是吗?”血腥的气味儿,混杂着脏水河里的气息,令人作呕。方才散落在地上的肢体,像一副诡异的拼画印刻在脑海里。母亲就躺在这幅画的中间。她并未直视他们的死亡,但那些血与骨,让娅妮心有余悸。 “你这么讲也没错,”桑利眼中掠过一丝寒芒,“但身为‘圣徒’,违逆了自然与生命的古老禁忌,把自己奉献给黑暗,就不配为‘圣徒’。他们堕落成了‘背誓者’,成为一群游曳在暗影中的小丑。背弃誓言的人,要面对秩序的制裁,因为他们选择背离女神,藏匿在西土世界的暗影里,操弄着血腥与恐惧。他们的存在就是对所有人的罪恶…那群家伙,总是在毁灭他人所爱的东西。” “他们杀死了许多的士兵…”当她直视死亡,脑海中总是出现着母亲的样子。这些人呢?他们也有亲人,母亲、妻子,甚至还有孩子。他们的亲人又会怎样面对他们的离去?“他们好残忍啊!这些‘背誓者’都在什么地方?他们长什么样子?为什么不抓住他们呢?” “什么地方?”他愁容满面,下意识地摸摸刀,“任何地方啊...他们一向善于隐藏。可能在哪个农场收地,或者是在哪个酒馆喂驴…他们会穿华丽或者粗糙的衣服,甚至是趾高气扬的铁鸦军甲呢。背誓者善于伪装。他们在暗影中编织痛苦,从不为他人所知。唯一能分辨他们的方式,就是手指。” “手指?” “对,这是永远不能改变的东西。”桑利伸出了粗大的拇指,上面环绕着一条蛇似的图案。 娅妮不解,“只有圣徒才能变成‘背誓者’吗?那‘背誓者’不能自己教出新的‘背誓者’吗?” “绝无可能。”桑利的回答很肯定。 “为什么?我也会成为圣徒吗?”桑利只是温柔地笑笑,没有回答她。 “你也是一位圣徒吗?”她又问。 “我啊,”桑利爽朗地笑了,“我这一辈子做什么都是‘一半儿一半儿’,只能算是半个圣徒吧?” “为什么呀…” “就算你这样问我,我也不知道…嗯,可能是我六根未净吧…” “可我呢?他们为什么想加害我?我什么都没做过…”她只想躲进父亲的怀抱,挠着他的胡子茬,“我好思念父亲。这么说,父亲也是一名圣徒吗?父亲也能保护我,你放我走,好不好?” “你父亲永远不可能成为圣徒…他跟你不一样。”他只是你们“诅咒世家”的唯一传人罢了。可为什么她是卢斯的女儿,为什么总是有人会选择卢斯呢?他自言自语,口中喃喃,“是吗,你也厌倦我了,对吗?” 不,不是这样。可她不知怎么回答才好,“不,不是的!”娅妮神色愧疚,“是我…我误会了你,你救了我,我应该感激你才对…” “追杀你的人在应该这儿潜伏很久了,”桑利撇撇嘴,看来他已经变成“好人”了,他的人生总是在习惯这样的过程,“但他们感受不到你的存在,除非是跟着我找到你。但他们又不愿意跟我硬碰硬,只能用这种毫无意义的手段来试探。正如你所见,这些人都是无辜的人,不应受到如此恶毒的诅咒,灵魂的折磨。” 娅妮已经没那么讨厌他了。“为什么呢?他们到底想抓住我做什么呀?” 对于这个问题,到底用什么样的方式开口,成了他的难题。“除了你父亲,你就是最后的瑞文。只要能抓住你,‘沙巴拉尔’就不再是秘密。” “你说过我的父亲还有兄弟...是什么样的兄弟?他们到底去了哪里?为什么我不知道?”或许母亲知道,但母亲已经死了。父亲会亲手埋葬她。她哭了。 “因为你老爸不想告诉你,”桑利有点儿不想回答她的问题,“是孪生兄弟,他们都死光了!” 她止住泪,“可是...为什么?父亲说过,我族之人都是勇猛的战士。我如果有叔叔的话,他们也是勇士...” “勇猛?你们只会和愚蠢的动物打架,然后剥下它们的皮,把这事当成荣誉...” “不,我父亲就不一样!”她打断他。 “你父亲当然也一样!”桑利突然勒住缰绳,娅妮撞在他的怀里,头晕眼花,“你想知道他兄弟的秘密吗?过不了多久你就知道了。我会带你去‘沙巴拉尔’,你错过了收拾行李的机会。” 她揉揉太阳穴,问道:“什么是‘沙巴拉尔’?那是哪儿?又是我们家族的‘秘密’吗?我从未听说过…”有太多东西她不知道。包括他所说的“诅咒的家族”,到底是什么诅咒?她撅着嘴,在马背上轻轻荡起腿,“他们为什么一定要来抓我呢?是不敢去抓父亲吧…” “他们当然得抓你!难道去地窖里挖你的叔叔们吗?”桑利露出一抹愠怒之色,“那种东西…为何不问问你的父亲呢?问问他,接二连三地做出愚不可及的事是什么感觉?” “我...我只是不明白…”她看着桑利有些生气的脸,不知所措。 “你当然不明白,”她的问题会越来越多的,怎么回答的完呢?桑利望着侧坐在马背上的美丽女孩儿,语气变得像个老人,“你迟早都会懂的,放心吧,我会保护你的。” “那...我就不能去见父亲了吗?他不能保护我吗?城市里已经不安全了吗?”娅妮隐隐有些不甘。 “我说过,我带你去个地方,”他目视东方,“在那之后你还想回去找你老爸,我绝对不拦着你。” 他没有必要欺骗我,他救了我的命,娅妮相信他。“你叫什么名字?” “桑利...我的姓氏你无从知晓。说了你也没听过,”他将捆在背上的包袱拿了下来,“那你呢?小妹妹。你叫什么?” “我叫娅妮…”至于姓氏,她想着,我对这个姓氏可能还没你了解的多。 “你跟你的名字一样不可爱,”桑利跳下马,“咱们走一条古老的大道,它很长,”他轻轻抱过娅妮,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气——只属于小女孩的香味儿,“又旧又长,而你呢,已经错过了带上零食的机会。” “我知道是哪条路,”娅妮眨眨眼,这座城市的建筑对她来说没有秘密,“是北城到圣庙的路,对吗?” 半巨人不想说话,也没有回答。他们并肩行走在街道上,各自沉默不语。娅妮还有很多问题想问,可他一言不发。一直走到狮心堡,娅妮严肃地要求他不许欺负士兵。他承诺,如果真碰到卫兵就打晕他们,这原本也是自己的初衷。 但“失心者”除外。 墨色卷过苍穹,今夜注定有暴雨。父亲现在在做什么呢?娅妮不再凝望堡门上的火光。不管是谁想杀我,我都不能死,她想着,我还要找到那些蠢笨的怪物,它们杀了我妈妈。 第七章 乔森玛尔(上) “莱尔修士,您说这些花在此处生长了几百年,”高温使双手发烫,罗西将火把丢在焰深处,“怎么说烧光就烧光了?这本是一片美丽的花海啊。” 火海一眼望不到尽头,从布瑞士的城门口一直蔓延到秩序神殿外。夜已经深了,但天仍亮,本是灰腾腾的夜色被大火映得如同白昼。 莱尔修士吸了吸鼻子。他三十多岁,脑袋扁平,样貌倒是不丑,就是有些矮小。灼热把腋臭从宽大的袍子里熏出来,他往后退了退,边拍弄衣服边说:“谁知道呢?可能贵族们觉得这里种菜更好一些,又或者国王封了哪个奸佞小人做官儿,没有额外的土地再赏赐给他了?不过,这跟你又毫无干系,你只是个捡粪的料,偶尔能劈劈柴。祭司们让你做什么,你就得做什么。” 你还不是一样,罗西满不在乎地挠挠脸,根本不想再理他。 “看见了没?圣殿卫队的人正赶着老百姓往岸口点火呢,就像春耕一样。”他嘲弄地指向远处大火后的人影,“瞧他们呐,只会在一旁指指点点,双手却置身事外,活像国王养的狗一样吠吠不休。我打赌,你要是穿上那身衣服,绝对比他们更人模人样,是吧?” 他为葬身火海的花朵们祈祷,我可真是个刽子手,罗西想着。一路点燃花丛,出了不少汗,往前走一步觉得太热,往后退一步又感觉有些冷。莱尔修士跟在他后面一路叨叨个不停,但并未伸手帮忙点火,罗西虽然很烦,但也习惯了。 热风带过,一股焦草味儿混合着脚臭,钻进鼻子。莱尔嫌恶地摆摆手,“罗西!睡觉的时候记得把脚洗干净,顺便擦干净你的屁股。记得把窗子关上,别让火星飞上你的狗窝,不然第二天早晨你的臭脚就会被烤糊,啃起来就像烧焦的猪蹄。”真想不通,他费劲心思挤兑了这家伙这么久,还是赖着不肯走。 我应该把脚趾塞到你的鼻子里,罗西低下头心想,我可不愿意做狗,狗的鼻子灵,站到你旁边一定会熏死,你比我臭多了。更重要的是,莱尔修士每天都有机会洗澡,他从不洗澡。 “只有蛐蛐儿才吃自己的脚,”后面一个声音传来,二人望去,看见山坡上有只驴子的糊影,“哈,带着它们的腿毛一起吃,连跟脚趾头都不会剩。”听起来像是在唱歌,罗西心想。 那驴子走的很慢,近了些看得清:上面坐着的是个大胡子老头儿。他上唇的胡子直往上翘,胡子上有一颗光滑的大鼻子,脸部饱满,活像个树袋熊。按理说,这么白的须发,应是八旬老人没错。可他肤色红润,两只眼睛圆溜溜的,还有一团鼓鼓囊塞的大肚子,胖乎乎的,很难辨出确切的年龄。 “火焰啊!啊焰火!长天漫烟黑滚滚,滚滚黑烟漫天长——” 他是从迦叶之南的小路过来的,那边猛兽横行,连流民都不愿意靠近,这人竟然骑着一头驴子从南边过来。 最扎眼的是驴子,还有老头手里粗长的大鞭绳。驴子的身材又瘦又小,头部却大的出奇,一直盯着马鞭上挂着的玉米小跑,完全看不出累。鞍子上的人起码有二十石重。罗西舔了舔龅牙,他要是驴子,肯定拉不动这老头。他在这儿做了三年多的伙夫了,进城的必经之路来来往往地见过许多奇怪的人,但这样奇异的老爷子还是头一遭见到。 火势狰狞,在天空中发出咆哮的呼声,在地面上甩落庞大的焰影。黑滚滚的浓烟,灰白的余烬,若不小心吹到脸上,必会呛得涕泪直流。 “为什么?难道它的腿很好吃吗?”罗西擦了擦脸上的油,忍不住问。他盯着那只驴鞍上大大小小的皮袋、瓶子、罐子,各种颜色都有,看得直眼花缭乱。 “哦,当然不是!你想想也就知道了,咋可能好吃,”老者动了动嘴唇,胡子滑稽的一翘,“那是因为饥饿!夜晚到来,就不得不吃脚,吃脚脚,我真的不爱吃脚!可是没有东西吃让我吃什么呢?还是要吃脚,脚脚脚…”他每哼哼一句,眉毛就动一下,罗西在一旁边笑边情不自禁的鼓掌。 “老伯,您唱的真好,您是游唱歌手吗?能…教我学学吗?”罗西用渴望而崇拜的眼神盯着他。 “当然可以,小伙子!有无数人都跟我学过唱歌,听过我的故事;我周游四方,经常在篝火旁与流民们一起跳舞;夜色降临时,住在森林深处与猛兽们同眠。不过——”大胡子露出了和蔼而憨厚的笑容,把手里的马鞭在空中摇成圈儿。“我可不是什么歌手,而是来自‘北地的诗人’。”声音不显苍老,友善而欢快,笑起来嘴里一颗牙都没有。 “啊?”罗西张大了嘴巴,惊讶之极。他经常听说北地诗人的故事,据说他们是来自比圣地更神秘的地方,拥有着与大贤者们同样丰富的见识;他们为人乐善好施,帮助穷人跟小孩儿,把经历过的稀奇古怪的事都用笔记录在皮纸上,最后编成歌谣留给后世传唱。听说他们当中甚至还有先知,对历史跟未来都了如指掌。 “北地…诗人?想不到您竟然是‘北地诗人’!那您,那您一定要教我,我想学很多东西…”他激动的语无伦次,激动地像一只看到萝卜的兔子。 老人摸摸胡子,刚想张嘴说话,莱尔修士却嗤笑了一声,怪声怪气地讥讽:“对呀!反正是坑蒙拐骗,你想学什么都行。他可以在鬼火上面变戏法;还能在袖子里多出一只兔子,或者小鸟。但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骗点儿面包吃。什么‘北地诗人’?他只是个老乞丐。醒醒吧罗西,我劝你离他远点,因为你已经够脏了。” 在成为侍僧以前,莱尔曾经做过游唱歌手。但不同于那些会讲故事会变戏法的吟游诗人,他只是个会骗人的乞丐。当年他在埃蒙坦城郊附近骗小孩子的时候,当真是得心应手,直到被小孩儿的父母逮个正着。那一天,他不仅没骗到饼子还赔了一袋黑面包干儿。后来他在酒馆靠着两瓣嘴儿把一位布瑞尔的贵族妇女哄骗的团团转,终于被她靠着丈夫的关系偷偷帮他争取了打扫、看管这所老庙的资格。如此一来,他不仅拥有了修士的身份,更意味着他一生都不会因为温饱发愁。打那时起,他就瞧不起任何流民还有游唱人,总想着有一天再遇上那个小男孩儿跟他的父母,一定要把他的面包抢回来。 “你妈妈没教你怎么对待远方来的客人吗,扁脑袋瓜的小眼睛神棍?”老诗人对着空气吸了吸鼻子,把脸往矮小的修士身上贴,用鼻子搜索着空气里的异味儿。 “什么?”莱尔恼怒地斜视着他,狭窄的脸颊憋的通红,推搡着从驴背上凑过来的胡子脸。老诗人拱了拱嘴,身子像皮球似得一缩,灵活地跳下了驴子。他撅起屁股,扭来扭去地哼哼了几句,然后转着身子学小鸡,上下抖着双只胖手,唱道:“我很脏,可我不臭。你却很臭,还很脏。十米远就能闻到你不擦屁股的味道,真难闻,真难闻!” 这完全触到了莱尔的逆鳞,他最恨别人说他臭,因为他每天都洗澡。提起拳头就要打,“杂种老头!你会为此得到教训的!” “是吗?难道你是个会法术的圣徒么?”白发老头从容不迫,拧开了不知何时从鞍上卸下的酒袋盖子——像是山羊的膀胱皮制成的。他挪步张开嘴,猛灌上了一大口,鼓起腮帮全喷了出去。 “噗”的一声,莱尔感觉眼睛、鼻子、嘴巴,甚至耳朵全都发凉,味道闻着看起来更是酒。紧接着脚下发软,昏厥在地。“看来,咱们的‘圣徒’要睡着了。” 这时,一声凌厉的嘶吼从天地间传来,乔森玛尔只觉得两双被震的老耳发闷。听着像是狼熊... 但明显是个更大的家伙。看来传说是真的,这座城市矗立在飞禽走兽们的眼皮底下。他下意识地按住了动促不安的小毛驴,环顾四周。 “离咱们还远着哩。山上除了我们没有别的东西,”罗西帮忙稳住驴子,轻描淡写的说,“只是小动物而已,咱们的艾瑞卡萨城附近都是狼啊、狗啊,每天晚上都叫个没完 。” 我不是东西。“我听得出来... 嗯,这里满山都是乌头草,难道是闹了狼灾吗?” 这些植物是恐狼的天敌,一片又一片绿得发黑的茂密草丛,满山遍野。 “不知道,” 罗西傻笑,“莱尔修士说这片乌头草几千年前就有了。”他反应好像有些迟钝,用上唇刮了刮门牙,“你…你刚才做了什么?莱尔修士这是怎么了?” “宁酊大醉而已,”白胡子老头笑眯眯地伸出手,“乔恩玛尔·丁顿,一名来自北地的诗人。很高兴认识你,年轻人,今天可真不赖,就是有点热。” “哦,您好!我也很高兴…我叫罗西,一名…”他想了半天,“一名来自石炉庙的烧火工。” “不,你看起来像个祭司才对。”乔恩玛尔严肃地说。 “可是,石炉庙供奉的都是‘荒野之神’,这里太小不会有祭司的... 最多只有修士。” “哦,那就像‘圣徒’,这个总行吧,他们总是无处不在。”圣徒比祭司还厉害,反正你也听不懂。“洪神慈悲,让我们先把这位修士抬进去,他是个贪杯的家伙,估计要睡到明天,可别让他着凉了。” 夜深,艾瑞卡萨城门紧闭,唯有火势仍在高墙外肆虐。艾瑞卡萨有三四处石炉庙,其中一处已经荒废。它们难以称得上是真正的庙堂,纯粹是用石头块儿乱堆起来的,然后上面再铺一些茅草和木枝。但这里也算半个神邸,虽说有点冷。流民们不会这样对待自己的神。这些居住在城中的人向来憎恶流民,所以根本也不可能去敬畏荒野。 “我沙漠中的故乡,女神美丽的脸庞就是你的模样,大地赐予我生命,而您赐予我强健的体魄…” 莱尔修士在墙角打着呼噜,罗西在炕下面边烧火边跟着学唱歌,尽管那声音听起来像鸭子笑,但乔恩玛尔坚持说他有表演的天分。他教的都是些简单的歌谣,比如《女神颂》、《红土的尽头》,但罗西总是唱了几句就忘词,然后就问下句怎么唱的来着?幸亏他填完柴以后没哼哒几句就睡着了,不然乔森玛尔只恐今夜无眠。 月稀群星明,他走到庭院中间,惆怅地望着城门远处的红光。苍老而明亮的眸子里映出的并非是熊熊绕城的火焰,而是苍茫无尽的雾海。他的注意力从不在这片耀眼的火光里,而是远洋深处。火烧光了这片坚韧的血海花。再怎么去看,也难以改变它们灰飞烟灭的残景。 他来晚了一步。愚蠢的权贵们无知而蒙昧,竟用一把火就焚毁了这片传承万载的珍贵智慧。这片海血花,可不是用来装饰大地这么简单。这场大火将是一个危险的信号,让老人觉得十分不安。他不禁想到了自己的故乡,那里的血海花终年茂盛,就算到了最冷的夜晚也不会枯萎。他生长的故土与此处不同,因为北地拥有自己的知识、书籍,亦从未被圣地管辖过。所以,北地人更不能愚蠢到把自家门前的海血花烧光。 没了这些红彤彤的植物,究竟意味着什么他再清楚不过了。所以他有义务走一趟,让这里的统治者明白他们到底做了何等愚行。眼睛一亮,他掏出胸前口袋里的小册子,写了几笔,“惭愧惭愧,‘乔恩玛尔的诗集’今天仍然不能添笔新的故事,但我发誓这次不是帮老奶奶收南瓜,而是去拯救世界。” 明天肯定会更忙碌,说不定还很危险,哪会有时间写字呢?过了一会儿,他打起比驴子还响的呼噜。 梦里的小朋友们管他要画册跟糖果,没办法他只能起床。天还早,走出门,站在山腰,乔恩玛尔找到他的驴子,顺了顺自己它的毛。驴子正在爱理不理的盯着他看。晨雾稀薄,空气虽然很清新,但夜里的寒意未尽,脸上能感觉到丝丝冷意。 “伙计,别这样看着我,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为了你的玉米。”茅屋内熟睡的罗西拿着写满密密麻麻小字的诗歌手抄本,此刻仍梦在异乡。乔恩玛尔小声跟他告了别,牵着驴悄悄离开了这所小小的石路庙,床上的另外一人还未醒酒。 艾瑞卡萨固然是一座伟大的城市,但论建筑跟城墙与波里斯城比量起来,那可真就跟流民的石堡一个档次。高墙上看得见侍卫巡逻的身影,侍卫也看得到他。 城门口一片狼藉,靠近林地的土丘已经塌陷。这是野兽近城的痕迹,大型地刺陷阱也被重新埋好,一切都重归于旧。泥土掩埋鲜血,柩舟横渡雾湾,轮回永续。 “喂,那边那个骑驴子的,做什么的啊?”哨兵长扶了扶头盔,警惕的问。 “如您所见!我只是一个看望女儿的老头子,”身形从雾中清晰,没什么比一个老人更有说服力,“年纪大啦,女儿来信说添了娃娃,让我来帮忙照顾一段时间。你知道,从尼安德萨一路到这边可真不容易。” 最不容易的还是渡过尼福尔河,这些士兵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老的人独自上路。 “你倒是轻车熟路,”哨兵队长笑着竖起大拇指,“在雾里迷路的人太多啦,连流民都会迷路。我还是第一次见你这样独行的老头呢!” “我年轻的时候往返过多次,”他眼珠转了转,“跟着你们商使的马车队!” 布瑞士人最敌视流民,他们觉得流民带来的皆是瘟疫。但布瑞士人更尊重价值。尼安德萨是流民们数百年之前建立的城市,如今也是世上为数不多的富庶之地之一。 他所说的从尼安德萨过来,根本是顺嘴瞎胡扯,年轻的时候倒是去那旅行过。况且他也没有女儿,儿子倒是有一个。 哨兵队长点头摆手,示意打开大门上的拱洞放行。 这些布瑞士人果然好糊弄。乔森玛尔高兴地掏出几个糖果,递给那几个穿着半甲的士兵。士兵面面相觑,他们纷纷笑着推让,倒是让哨兵长拿去吃了一个。 “快去找你女儿吧,老头儿,看你也不像是有‘流疫’的样子。”他拍打了一下驴腚,“我们不吃糖,那东西会变胖。嗯,也只有尼安德萨那种吃喝玩乐的地方,才敢养出你这样‘神奇’的身材!”旁边的人跟着一阵哄笑。 “那当然啦,长寿是有秘诀的。”他满意的揪揪胡子。 “什么秘诀?”一个士兵饶有趣味的问。 “吃喝玩乐!” 第七章 乔森玛尔(下) 艾瑞卡萨很难用宏伟来形容,但它的华丽毋庸置疑。与尼安德萨不同,这里的砖块并非是单一的土黄色,而是由浅灰、红黄、棕色构成,美丽的宫殿保持着古国时代庙宇神秘而古典的建筑风格,城市干道和建筑墙壁都有熠熠闪光的装饰;甚至连大道都是青色的方正石板,只是略显陈旧。几万米的城墙环绕了这座璀璨的城市,在海口处留下一个缺口。城墙大部分无须修缮,中庭的两条大道分别通往城市的另一面尽头,每个街角都有渗流脏物的排水管道。 进城之后,乔森玛尔觉得这里很冷清,与其他吟游诗人们所言不同。城市里看不见人,咋能叫城市。人不知道都藏哪儿去了。 大路干道上分布着无数个狭窄曲折的小巷,里面是坑坑洼洼的鹅卵石路,神庙坐落在最高处;花丛分布在路旁,五颜六色点缀街道,中间是城市最低的地方,那座建筑像是一所大斗技场,里面排列着高低起伏的看台。但他知道,那不是斗技场。艾瑞卡萨不与他国征战,外界也很难进入这里,所以这儿是没有奴隶的。就算有罪犯,其下场也是在脸上刻上记号被流放出城。这里的演出,出了名的没血腥,所以那一定是传闻中的“大剧场”。 乔森玛尔边抠着大耳朵,从神奇的口袋里掏出一块奶酪,再从驴背上拿下一瓶甜酒,又仔细盯盯自己拿没拿错。酒是没拿错,但是乳酪已经放得发硬,他也懒得掏那副假牙。 迷雾里的城市,乔森玛尔想着。城门口的地势较高,能看见墙外延绵无尽的灰地,城坡下面是空洞洞的森林,遗弃的城市旧址,以及绿茫茫的谷地。再往外就是雾,像云一样绵长的雾,望不到边儿。真是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他现在要去找国王聊聊天,不知道这位狮子先生会不会赏他一顿王家宴席呢。要是吃不了,一定要兜着走。 他想起了家乡,也靠着海。但不同的是,这儿是山靠着海,家乡是荒漠绿洲靠着海,还有大大小小的湖泊。他六年没回家了。沙漠、海洋,左手不是天堂,右手也不是地狱。蓝色的咸水湖躺在沙子里,翠绿的树枝,是长颈驼的最爱;滚烫的沙子,用热度扭曲空气。他用老胖手掏出了假齿,上面有四十四颗牙,正是来自长颈驼。聪明的动物从来不去湖边瞎凑,河鼠张开大嘴巴进食的时候,可不会提前汪两声。 布瑞士人的城市可不同,这是个终年迷雾缭绕的地方。刨去优雅的建筑不说,在城外,不看地图很容易迷路。这里虽能看见海,但并非是靠着真正的大海,而是坐落在海河的峡湾里。此地四面环林,有百米参天的冷杉树,也有半米高的松球树,最多的是龙血树。 传说,黑龙神尼德里西与禽神维多弗决斗后受伤,伤口洒落了无数的血液,沥在普普通通的血树上,从而变成了“龙血树”。这里的食物大多数是黑色的,黑牛肉、黑布丁、黑面包,反正都好吃,因为他的肚子不是白长的。这里是个不冷不热的地方,下雨的时候空气闷得让人发晕。乔森玛尔走的很慢,倒不是年迈体衰,他仍是个步履轻盈的老叟,只是来路的时候在山道摔坐了屁股,至今臀骨仍然肿痛。罪魁祸首是潮湿。每逢雨天,他手脚上的老关节,多多少少会变得有点儿淘气。 难道我的老花眼又变重了?他左右盯着巷弄,却瞧不见一个人。终于找到了问路的人,乔森玛尔还未开口,身后响起“咯嘣”的声音。“你干了什么?”他冲那头驴夸张地喊道,“你咋把你的玉米吃了!”他想了想,“不对,是我的玉米!”抢过驴嘴里的玉米,把剩下一半儿也喂了它。 “嘿,”倒脏水的农民注意到了他,他擦擦手上的油,“这位老人家,你是从‘外面’来的吧?” 难不成我像是从底下来的?“是啊!这位朋友,你的眼光可真够锐利。”他习惯性地抓住自己的两搓儿胡子,上下摇晃着。 农民盯着他的肚子,“城里以前也有个像你这样的胖子,后来他死了,”他笑笑,“是我们东匠区的梅卡斯托伯爵。” 可能是黑牛肉吃多了,肚子里长出来个牛。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哦,真不幸,”他每说一句话,就上下撺掇着胡子,“我想请问一下,城里住的人都去哪儿了?这条街上怎地都没人了?” “有热闹看,”农民咧开大嘴,“我刚才在拉屎嘞,这会儿也要去。” 乔森玛尔不解问道:“是什么热闹啊?” “有‘船’!”农民神神秘秘地掩住嘴,“听说过吗?就是在洪神怀里跑的那个,要比木筏要大很多呢。我打赌,你白活这么久了,肯定没瞧见过。” 老诗人有点儿不想跟他说话了。“哦!厉害,原来是‘船’呐!”他故意装作很惊讶,“哎呀呀!那种东西,我也是第一次听说呀!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像一只大马陆,”农民做出虫子在爬的手势,但神情严肃,“我儿子在圣庙的书本里见过。你绝对想象不到,真的,那东西是用魔法做成的,在海里能咬死怪物!”他手指南边,“就在那边儿,从小巷穿过去很快就到了,有许多‘只’。” “应该是‘艘’…”听他说得活像只沧鱼...老丁顿想着,我活了一把岁数,还没见过这样的船呢,“哎呀,那多谢转告,那我得赶紧去看看啦,可真是太稀奇了。”乔森玛尔赶紧骑上可怜的小驴子开溜。 径巷中的建筑灰黄相见,看着很舒坦,唯独路面上全是泥巴。幸亏不是自己走,不然脚趾又要弄脏了。他一点儿都不想浪费时间去洗。路上又问了几个人皇宫的方向,养猪的、种菜的、打铁的,他们都是巧在赶往南边儿的路上。最后他决定改变方向,因为王宫在北边。 布瑞士人有自己的木筏,有时候西城与南城通货的时候就会用上。但布瑞士人向来敬畏海洋,哪怕是去海边取水酿盐,都要诚心祈祷,念叨着海上是洪神的地盘儿,求大地女神护佑。传说,在叠古纪元之前,洪神发怒的时候海会动漾起来,张开大嘴淹没庄稼和田地。 毫无疑问,能开船航行的必然是维卡族人。他们是生活在海上的人类,世代与大海搏斗的强悍民族。群不畏惧洪神的人类,坐在“船”上迎风破浪而来,无疑让这里的居民们惊讶、震撼不已。 维卡人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征服大海的民族”,他绝不能眼看着那些可怕的传说成真。昨夜的那把大火,烧光的可是古人的智慧。 他非得让这里的统治者明白,所谓的“海血花”到底是什么!至于蛊惑国王的人,也应当为自己犯下的罪行负责。 对乔森玛尔来说,大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来自海上的“东西”。他从小在海边游泳长大,今年快七十岁了还能到海边捞鱼。这里的人不仅怕海,而且一辈子都没吃过鱼。乔森玛尔想着,这真是人生最不幸的事。圣庙里的侍僧简直把老百姓当成猪,他心酸地放下胡子又拨弄一下。至于,那种没吃过鱼的痛苦反正他是感受不到了。 一人一驴行进着,不到两个时辰,大名鼎鼎的狮心堡仿佛已向他招手。狮心堡,堡如其名…真像一只趴在地上撒娇的大橘猫,不愧是王家宫殿。与其他建筑不同,狮心堡并非是土黄色,而是由金漆涂镀,里面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喷泉跟花园。城门前的塔楼像是猫爪,内庭的堡楼像是猫脑袋,两个塔尖是猫耳朵。喷泉像是猫食盆。此行不虚,一篇糊弄小朋友的故事又有着落了。 拦桥上,两个金盔侍卫站得跟木头似得,见他走来生硬地拦下。“外邦人,”圣殿侍卫质问,“此处乃是王家之地,你至此有何贵干?” “我是卡拉姆坦城派来的使者,”他撒谎,“谨代表我国君主来此传递一个重要的信息给贵国国王。” “国王尚在处理政事。你要觐见,只能等明天。而且嘛...我从没听说过什么‘卡拉姆坦城’,”侍卫讥声反问,“什么样的国家会派出一个老头来当使者啊?” 另外一名侍卫面带善意,“老人家,你是来这里做生意吧?我听说‘卡拉姆坦’是东方的富庶之地,那边儿有不少好东西呢。来这边儿做买卖,肯定能大赚一笔。” 这问题明显是个陷阱,艾瑞卡萨只和尼安德萨有贸易往来。至于东方,布瑞士人从未出过仲夏森林,也不关心那边有多少国家。只要尼福尔河的天险还在,这里就是世上最安全的城市。艾瑞卡萨地处极北,偶尔会有他国使者觐见国王,带上礼品表达敬意,但绝不允许贩卖物品,否则按走私罪处理。 想抓我,你还得再读几年书。“鄙人乃以国王之名至此,”乔森玛尔坚持初衷,“传达一个重要的消息,绝非儿戏。请立即转达国王,此事十万火急,不容耽搁!” “在这儿等着!”见他口气严厉,侍卫虽对他的话将信将疑,但别无他法。“他国使臣”这四个字对站岗的士兵来说,分量极大。他不敢拖沓,只能前去通报。 过了一会儿,一名佣人牵过他的驴子,侍卫说国王已经允许他觐见。通往大厅的金狮外门敞开,威严的狮面被分成左右脸。乔森玛尔扶着墙,踏上王厅的台阶,两名高大的守卫打开厚重的金门,里面道出不同的人影,他缓步走进去。王庭里,国王、大祭司、贵族们正在处理政事。按照礼仪,这些觐见国王的人需要排好队伍,等待王室的召唤。但这些人手里抱着小鸡、毛席、匠锤,甚至还有人牵了一匹马,看着净是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来的。相比世界末日,这些家伙还真是悠闲。 卡伦三世倾听着堂下之人的倾诉。他年迂四十五,身材肥胖,双目明亮,须发稍金白。纵然背部略驼,却不难看出他年轻时曾是个壮硕而优雅的男子。头发在太阳穴的附近有几缕灰丝,眼睛眯起来的时候能看见脸颊上清晰而成熟的纹路。他穿着一件缝剪考究的红色袍子,底蕴上绣着闪亮的金丝线,在金碧辉煌的王殿映衬下闪闪发光。 他的左手边儿是王后,她穿着一件黄而发白的优雅长裙。王后长相平凡,身材肥胖,看起来与国王极为不般配。她一言不发,坐在那里就是个陪衬。右边的无疑是笃顿十一世,大祭司弥赛。他全身裹着厚厚地白素布,头上戴着镶有绿色宝石的高帽。脖颈、腕部和手上都戴满了阿帕契黑宝石,象征着对大地女神的敬仰。这三人的共通点是肥胖,但与乔森玛尔比起来,就是小胖见大胖了。 跪在地上的人向王权诉说:他的公马被邻居拉去配种,而他本人并不知道。现在母马产下了马崽,他要求邻居将马崽分一半儿给自己。国王扬扬手,“那就回去,让你的公马再跟你邻居的母马生一只,下一只就归你!”第二个人是个老木匠,他谴责邻居偷了他的凳子,但那年轻人却说自己是他儿子,只是他老爸记不清了;第三个人是个老妪,责怪昨天晚上东城外面的歌声太大她睡不好。 国王阴着一张胖脸,“宣礼官,你跟这位老婆婆说,昨天晚上没人唱歌。那是山兽入侵!死了那么多人,她竟然以为谁在外面唱歌跳舞吗?” 第四个、第五个,马上就轮到乔森玛尔。他站在马屁股旁边,倾听着国王处理“国家大事”,感觉腰疼。 “昨日事毕,有请‘卡拉姆坦国使者’上前——”宣礼官是一名年轻的修士。他岁数不大,却有一副洪亮的嗓子。“我王会聆听你的声音。” 王厅里大多数都是金甲侍卫,他们与其他诸国的圣殿军无异。这些人的眼神盯在乔森玛尔的身上,好像王家尊严已被他的身材冒犯。几个贵族模样的人分坐红毯两侧,最前面坐着的是一个披着棕色连衣袍的光头男子。他坐在光滑的石墩上,是个光头。 圣徒。乔森玛尔感觉到脖颈一凉。那棕袍子和光头,他一眼就认出了这是个“圣徒”。这下可不好…但既然他是圣徒,怎么还能纵容国王放火烧光海血花呢? 袍子是棕色的,代表着博闻多学...幸亏不是红袍子。这圣徒不知道这国王烧了海血花?还是他在打什么主意...况且,圣徒不会随意莅临人间,莫非是出什么大事了吗? 别让他看出来我来自什么地方就行,乔森玛尔想着,反正我不是来唱歌的。 “陛下。”乔森玛尔笨拙地学着辛萨林人行礼,将右手平端在胸前。辛萨林人一定能装得像,因为他家乡离卡拉姆坦城本就不远。 “平身,”卡伦三世的语气满是疑虑,“你远从他乡而来,这位老先生。可我的侍卫说你有‘要事’向我禀告?我并非是你的国王,你能对我说什么‘要事’呢?除了尼安德萨,我国从不与外国贸易,也不关心他国的生死存亡,如果你没别的事,我还要去迎接我的贵宾呢...” “陛下,”他扭扭胡子,瞥了一眼光头圣徒,“鄙人从卡拉姆坦至此,足足花了五年的时间。我正是奉王命周游诸国,此次前来...” “哦?”国王打断他的话音,“我总是看书上说,卡拉姆坦城跟我们艾瑞卡萨一样古老。我还听说你们的语言仍是以‘古语’为尊,并且从不讲通用语,对吗?” “是的,陛下。”他在怀疑我,老丁顿轻轻撇嘴,可能是我通用语说得太好了,“但是老身做为君王的使臣,自然要将通用语学习好,不然如何与诸国之人畅谈?”他撒谎。 “嗯,看得出来,老人家很像个饱学之士,想必是在圣庙受教已久?” “在我们的国度,女神的神位居于宏伟的‘玉兰寺’,而不是狭小的庙堂!”这向来是辛萨林人挂在嘴边的事,我们的“大地母亲”住在玉兰寺。这废话居然也能派上一次用场。 “神邸的大小并不能证明信仰!”坐在旁边的大祭司有些不悦,“我记得你们的僧侣经常说一句话…” “?????????????????,”乔森玛尔用流利地用古语补充,“??????????????。” “这是什么意思?”国王把头转向大祭司,又看了一眼坐在石台上的圣徒。 圣徒面无表情,平声说道:“他说的是卡拉姆坦神诫,‘沧海化作桑田,金银终归尘土’,”他站起身来,“陛下,在下还想亲自询问他几个问题。” 国王连忙回答,“当然,当然,尊者请自便。” 圣徒带好兜帽,将面目隐藏在斗篷之下,“请问老人家的名字?” “鄙人身为神子,名为乔森玛尔·丁顿。”辛萨林人认为,人类住在大地上,都是女神的孩子。第一个问题他算躲过去了。 “神子乔森玛尔。”圣徒僵硬地展示了一个笑容,“真神娜瓦拉娜共有七尾,七尾承名各有不同。在艾瑞卡萨,祂名为莫勒菲。我想问问,在卡拉姆坦,神主的名讳为何?” “祂是‘凯亚’,”这个问题更没有难度,“大地之母是我们唯一的真神,在卡拉姆坦时,祂被唤作‘凯亚’。” 还没完,棕袍人又问,“卡拉姆坦的誓夜之语为何?” “万物非主,惟有真神。我等生于苦地,大地之母赐予我等净土。长夜与苦难,非我所厌;黄金与美酒,难予我欢。诸生负罪,唯有信仰应坚定于心。” “那么,愿大地女神能护佑你,神子乔森玛尔。”他比乔森玛尔高半个头,长着一双跟他衣服一样颜色的棕眼睛,口气听着很难说不是傲慢。 乔森玛尔避开他的目光,结束了这个话题,便朗声道:“陛下,昨夜城外燃起了我前所未见过的大火。” 他一开口,几位贵族就互相面视,纷纷注视着国王的脸色。果不其然,国王显得很不悦,他瞪了一眼旁边的大祭司,以为是他故意从中作梗。 “只是烧了一些杂草,”国王的胖脸发凶,活像一只狮子,“你难道是因为那些火光睡不着吗?据我所知,今天早晨火势就熄灭了吧?” “并非如此,”他义正言辞,“我想说的是,那些海血花可是无价之宝,您根本不该把他们付之一炬!” “哦!是吗?我怎么听说那东西既不能入药,也不方便观赏,何为无价之宝啊?”国王语气嘲弄,“我们有漫山遍野的龙血树。哪怕砍一株过去,你们沙漠里的人都能当成宝贝,”不少走私犯因此事被他流放,“哼,还无价之宝...你万里迢迢跑来就是跟我说这个的?没出家门就知道我想烧了这些该死的花?你是专门来戏弄我的?” 假如他们见过我所见过的东西,一定不敢这样干。棕袍圣徒对你们来说是博学之人,但对我来说只是年轻傲慢的神棍。我需要冷静,乔森玛尔一时语钝。这国王能做出这样的事,那一定是圣徒默许了。不对...圣徒怎么能这么愚蠢? 乔森玛尔思考着该怎么回答,刚想张嘴,王殿外面突然闯进来一个人影。 人影当庭跪下,沉重的金属撞击声回响在长厅,“陛下!大祭司!” 大祭司对他的失礼很不满,“怎么了?” “骑兵来报…说王堡的西侧有士兵被杀死。” “你说什么?”国王失色离坐,“你是说‘有士兵被杀死’?” “是的,陛下…” 这种事情并不多见。别说是艾瑞卡萨,就算是治安一向不好的尼安德萨,死了士兵也是一件大事,“哪个郡团的士兵?死因是什么查到了吗?是血蚊?毒蛇?”国王咽下唾沫,“还是谋杀?” “不是的,是…”士兵几乎不敢张嘴,“一共是死了八个人。” 几位贵族哗然,面面相觑。王后吓得紧紧抓住扶手,鼻孔突地张大,大祭司赶紧闭眼念祷,似乎在祈求莫勒菲女神保佑。乔森玛尔倒吸了一口凉气,盯着坐在石台上的圣徒。 圣徒波澜不惊,在兜帽下回以乔森玛尔一个眼神,那眸子里饱含着冰冷的杀意。糟了,有什么事情不对。 “八个人?…”国王仿佛觉得自己聋了,“你说八个人?” 士兵脸色发铁,支支吾吾的说:“是的,他们的尸体…被砍成了大大小小的烂肉抛在大街上…” 听到这话,王后轻声尖叫了起来,大祭司也睁开眼睛,嘴巴停止了蠕动。这事儿一定跟那个坐在石头上的家伙有关,老丁顿感觉头皮发麻。这是什么阴谋?一名圣徒还坐在王庭里,城市里发生了命案? “我的王国里怎么会出现这样的事…”国王失魂落魄地跌坐在王椅,“你们…你们的总司令何在?” “…还未见找到公爵,”士兵回答,“据公爵的亲兵来报,他现在还未至营地。” “快,快去找到他啊!告诉他我的家门口死了八个人,全被切成了腌肉…”国王自言自语着,突然又大叫,“去啊,去!速速把他叫来!去找你们那个倒霉的总司令大人!” “难以置信,这…”大祭司不禁瞟过去一眼,王座下面的圣徒仍然面不改色。 “…是波德隆家的余孽,一定是!”国王瑟瑟发抖,“通知所有圣殿军保护狮心堡,命令各郡团的铁鸦军保护他们的领主…派出一支大队镇守尼福尔河渡口,告诉他们要快!连鸟都不要放出去!绝对不能让杀人犯跑了!” 听到这话,王后用肥手掩面哭泣,“真,真是太可怕了,这种事几十年来…还是第一次听说。”确实,从波德隆家族发起叛乱伊始,这样的血祸还是第一次出现。 这种时候我该说点儿什么?乔森玛尔站在一旁老脚都发酸了,他想着,这样的事发生在艾瑞卡萨这种小国家,那可真是举国轰动。听说这里几百年都没有什么战争冲突,为何偏偏今天出了这么大的事? 他的目光没离开过圣徒。这是个可疑的家伙,至少他见过的大多数圣徒都是如此。定然是他!此人蛊惑了国王放火烧光那片花野,然后... 圣徒默念着祷语,然后起身开口,“陛下!我在此请求您,将凶手立即缉拿归案。” “凶…凶手?”大厅内又安静了下来,唯有国王一人颤声发问。 圣徒指出,“这位老人便是凶手。” “什么?”厅内的所有人几乎都异口同声,乔森玛尔突然老脸一沉,心想果然事有蹊跷。这该死的圣徒猜出了我的身份,想至我于死地。但我并非是凶手,有什么好怕的呢? “他只是个老头子而已,”王后尖叫了起来,“不可能杀死士兵的!” 圣徒没有回应王后,而是盯着国王,“您得把他抓起来,他是凶手的同伙,身怀巫术。” “这…他说自己是卡拉姆坦国来的使者,如果我们没有证据不能…”国王也不敢相信,这简直是凭空投祸,但他根本就不敢当面违悖圣徒。 圣徒眨眨眼,面带轻浅地笑意,“相信我,陛下。他并非卡拉姆坦人,而是来自一个邪恶的地方。辛萨林人向来尊敬亡者,不可能听闻他人死讯而无动于衷。” “不不不,你搞错了!我只是个局外人!我旅行来此…我…”乔森玛尔面色通红,大声抗议,“这真是可悲的诬陷!我明明好好的站在这里,怎么可能是杀人犯?” 辛萨林人的坏毛病那么多,我怎么能一一学得过来,这简直是刁难老人... “把他抓起来,陛下。”圣徒的口气明显不是建议,而是命令。 国王并非犹豫不决,而是吓得呆住。王后捻住丈夫的衣角,王庭一时静默。大祭司弥赛见状,只能硬着头皮拍案而起,“士兵!你们还在等什么呢?把这老头收押进狱堂!” 他听见殿内士兵身上铁甲晃动的声音,以及长剑离鞘的嚯嚯声。 可悲的骗子,他居然说我会“巫术”...乔森玛尔边冷静地想着对策,边掏开上衣的口袋,摸出里面的小酒瓶,然后拼命地往厅门外跑。 第八章 隆德里安(上) 巡夜归来,隆德里安带着沉重的思绪入眠。他梦见那些死在城门的士兵,梦见大地与海洋,森林与白骨。最后,他梦见了那头死在自己面前的山怪。 左手仍然冰冷。女神赐予恩泽众生的光芒,洪神带来冰冷无尽的夜晚。洪神带来的是毁灭,是希望的终结。 凶悍的恐面巨颌猪并非是梦境,从他第一次醒来就知道。即便是带着手套,凉意也不会随着温度改变。 公鸡打鸣,营中亮起炊火。他在睡下二十几人的大石床中间首先醒来。推开身边潮得发烂的被子,骚臭的马裤,还有谁的毛脚。这群人昨夜喝了太多得酒,还雇来了一个妓女,这会儿也睡在床上。他习惯和衣而睡,手套更是从不摘下。这些人似乎没这个习惯,全都光着屁股。 女孩儿是个胖姑娘,唯一值得称赞的就是胸脯。她是戴蒙从妓馆找来的,他口口声声说是他的情妇。就算他被安东尼揭穿,也坚持要求每个想上她的人都得拿出几枚铜板。结果这张床上除了鲁瑟,差不多全都掏了腰包,用过的羊肠和鱼泡丢落的到处都是,里面的东西不可名状。 这些白痴,竟以为我是同性恋。整个夜晚,他都要忍受着嬉笑的淫声荡语,等这些邋遢汉闹够了才能睡着。隆德里安无话可说,但心里非常恼怒。死者的模样伴随他入眠,他的黑眼圈似乎又重了。这并非是在执勤,要讲究军规,况且昨个儿还是勇士节。这些家伙都是尉长,除了昨晚死在城墙上的,他的部下就只剩下这些。还有可怜的撒缪尔,那家伙还住在圣庙里,手掌上的皮肤全被磨碎。 他们还在呼呼大睡。隆德里安闭着眼睛咬牙,肮脏的混蛋们,要是昨晚你们有幸跟我在一起,只怕你们的命根子得藏在肚子里不敢出来。 只有鲁瑟拒绝了戴蒙,理由是“真正的男人从不与别人分享女人”,隆德里安本来对他还有点刮目相看。破晓时,屋外的寒意让他感觉浑身像被冷水浇透。到屋里躺下,在黑暗中迅速盖上破棉被,他就再也没睡着。从小解完事,他就发现——鲁瑟弄她的时间比这群人加起来都多。鲁瑟捂住她嘴巴不让她出声,结果她想撒尿却无法言明。最后尿得床上到处都是。 隆德里安感觉脚上凉凉的,睁眼看到那女人跟鲁瑟连在一起,边颤动着边沿着床上的墙走着,两人的腿上不停的滴流着尿液,均匀洒在整堵床墙。隆德里安没敢缩脚,旁边的人被淋了一脸都没醒。老杂毛,我要是真的起来,一定要打得你满地找牙。 尿味儿,酒味儿,体臭味儿,他甚至想起了自己出生的地方。终于明白那些当上队长就搬离宿舍的人是什么感受了。酒杯、“小兄弟的衣服”、烂衣裳,甚至还有头盔,那是鲁瑟的,里面被他们尿满了。我前天就应该把你丢给它当晚餐,你个老混球,鲁瑟。 起床后,他的第一件事就去洗了脚。昨夜那头山怪死了之后,总司令没有多说什么。根据布瑞士人的传统,总司令告诉他们:夜晚时,圣庙会举行追悼仪式。修士们认为人死后灵魂会持续徘徊在暗夜里,只有祈祷才能将他们超渡。他们是死于自己的恐惧,隆德里安想着。 “奥森,”在他蹲在马厩的食槽上倒水洗脚的空,有人朝他打招呼,“起的很早啊。” 是莱戈尔队长,他来干什么。隆德里安一向不怎么喜欢这个人,“嗯,我也想赖床...但无论你是否愿意,清晨总会来临,不是么?” “哦,你还是那么爱干净哟,像个小妹妹。” 他在挖苦我。“嗯,我习惯了,”隆德里安盯着面前的圆脸男子,“就跟你一样,而你不像小妹妹,倒像个蠢婊子。”我应该一拳打断你的鼻子。 莱戈尔是个三十二三岁的老兵,三年前当上的队长。他的下巴尖的像铁锥子,嘴唇薄得像纸,两只眼睛死气沉沉,又小又圆。最难看的是那只受过伤的左耳朵,只剩下一半儿。 “你跟我可不一样,”莱戈尔耸耸肩,“你是个不够敏锐的人,胆子也很小。我像你这么大年纪的时候可没这么张扬。” “而我并未把这当成挑衅,”隆德里安紧盯着他的眼睛,青色瞳孔,与我不同,我是黄得发绿。“这么早,我能帮上什么忙吗?莱戈尔队长?” “那就来帮忙收拾垃圾吧,”他盯着隆德里安的胸章,“我听说你当上队长了,”薄嘴咧出一个难看的弧度,“你不够低调,孩子。你还未满二十吧?” “我不是孩子,”嫉妒我也没用,“我跟你不一样。作为一个队长,我既不收拾垃圾,也不削萝卜皮。如果你被哪个帐篷里的小狗咬到了,我倒是愿意帮帮忙。” “宰一只狗,估计这就是你全部的能耐,”莱戈尔指指他腰上的酒缸,“嗯,我以前也见过那样的小罐子,小男孩们的选择,不是吗?” 寒意袭身。这瓶子里装着的不是酒,而是他的秘密,他的恐惧。 不可能...事关生死,这座城市——整个城邦除了祭司娜娜,根本没有第二个人知道我秘密。他怀疑了我的酒缸…有谁会没事瞧着别人的酒缸?还是说,他只是无心之语... 那他无心的次数也太多了。他一定知道些什么,隆德里安想着。还在东郡兵团的时候,他们住过同一个营,晚上换哨的时候他总是盯着自己笑。那时候他担任过轮流夜卫队的大队长,在别人面前是一副长官的模样儿,到自己面前却总像个同性恋似得,任谁也难以忘记。 那种恶心到极处的笑,好像看破了你全身的秘密。隆德里安几乎喘不过气,吓得惊魂不定。就算他被认出来了也没什么,但他觉得不应该被威胁。他想跑,没人拦得住。 莱戈尔用手指弹了弹小酒壶。“小男孩儿的秘密。” 他揪住莱戈尔的脖子,“哦,是吗?说说看,你他妈到底是谁?”他声音嘶哑。隆德里安轻蔑地扯过他的衣领,有本事就放马过来啊?我根本就不怕你这种笑嘻嘻的蠢货。雾漫群山,隆德里安的脸上阴霾不散。 “你问我是谁?”莱戈尔狰狞地笑意露了出来,“你的心里没有答案么?小子?”他扯开隆德里安的手,真的把他像小男孩儿一样推开。 早餐是浓萝卜汤,还有昨夜宴会剩下的甜食、酒肉。哪怕是昨天士兵们已经吃的很饱,但到了第二天这些东西依旧显得很可口。总司令的小侍从吉米昨夜为隆德里安留了几份乳猪肉,但他一口未动。 到了白天,隆德里安在用于集会的石堡里,教着新兵们捆刃索。这是专门对付恐狼的。恐狼是森林中最危险的生物,它们虽然长得只有猎獒大小,但往往都是成千上万只聚在一起。在寒夜中,它们扫荡森林中不团结的动物,哪怕是冬眠的巨怪,也难逃狼群们的爪心。 一把风干的海血花插在满布灰尘的长罐里,衬托着窗外暗淡的天空。年纪最小的是吉米,他笨拙地将乌头草汁倒在绳头的弯刃上,罐盂中溅起的绿液弄了他一脸。 “小心点儿,吉米,”隆德里安帮他擦掉,“这东西珍贵的很,”他从男孩里拿过绳子,“除了白袍祭司谁也不会勾兑,这些东西对你们新兵来说很重要,而且稀少。把他们编好,”他示范着动作,“多缠几次,确保绳头的重量,你们不想被恐狼叼走吧?” “不想,”新兵之中最大的少年开口。少年十六岁,他的父亲是一名退役的老兵,他加入铁鸦军也有两年,这帮毛孩子都以他为首,叫他“贝拉特老大”。“我的父亲说过,恐狼是夜行动物,白天要睡觉。到了晚上的时候,城门都关的很严实。我们根本遇不着恐狼。” 父亲,每个男孩儿都有个骄傲的父亲,我却没有。隆德里安心中苦涩。 “你的父亲说的没错,”隆德里安不动声色,从墙挂上取下一件毛氅,慢慢放在桌上。“告诉我,贝拉特,你觉得这些绳索的用处到底是什么呢?” 皮氅厚长的黑黄色长领拍在桌上,像一只死去多时的黄鼠狼。小吉米被吓得一哆嗦,不仅仅是它古怪的衣样,还有散发出来的那股陈旧、腐败的气息。 “可能…”贝拉特看得出军长的脸色不好,他泯了泯唇角,“可能…是用来对付刃牙虎,它们总是独自出没…恐狼都是成群结队的。” 白天越热,晚上就越冷。在夜里,人类必须靠着壁炉取暖,永夜不会熄灭火焰。但恐狼并非如此。夜深之时,他们用幽绿的眼睛,眈眈而视那些高墙上的哨兵。有的时候城上会射下几箭,它们总能灵巧地避开。 隆德里安摇摇头,目视窗外,“刃牙虎也好,洞虎也罢,它们都惧怕成群结队的人类。但独狼不怕。” “我父亲说过,狼没有虎大…”贝拉特不敢直视桌上的皮氅,“因为它们太弱小,所以才会住在一起。” “独狼不会畏惧狮子,也不会畏惧老虎。对它来说,那无非是一顿难啃的骨头而已。”隆德里安回过头,眼窝里道出深邃的寒芒,“记住,离开狼群的狼,都是曾经的‘狼王’。老狼为避开族群,只能在白天生存。哪怕它们已经年老,但生命不到最后一刻,它仍然是无与伦比的猎手。” 他将皮氅重新挂好,“当你们长大之后,会有大把机会到城外猎杀动物。祈祷自己别遇上独狼。到那时你就会明白,这根小绳子上面的刀片儿有多重要。几十、几百人,对它来说毫无意义,它远远要比山怪更可怕。” 我要是有孩子,肯定会有很多床边故事讲,隆德里安想笑,但笑不出来。故事成为故事之前,根本就不是什么故事。 日出东方,雾色没有散尽,营门外聚集不少人影,甚至比昨天还热闹。士兵们围成一团,沸声响彻铁鸦堡,就连哨兵也挤了过去,他们本该去城墙上把自己的兄弟们换下来。隆德里安穿着锁甲走过去,发现其他四名军长已经到齐。最年长的军长是玛迪萨斯·奥古斯丁,他在人群中鹤立——最矮的士兵只有他的肩窝高。 “真是造孽。”帕德维迪·贝基表示,他声音里携藏着怒火。方脸大汉卡里安·莱德也赞同。 “这是一场可耻的谋杀,”蓄着大胡子的玛里萨斯傲然道,“凶手难逃铁鸦军的制裁!”他是东郡兵团最富有经验的军长,在任已二三十年。 营门口聚集了数百军士,观睹着地上的血腥肢体。空中的气味十分难闻。围在这里的人不少年轻士兵都没有见过这样惨烈的景象,他们个个显得局促不安。 “出什么事了吗?”隆德里安走进人堆,出声询问。他的声音不大,但听见了他说话的人纷纷闭上了嘴巴,包括其他军长们。我现在也是军长,隆德里安面对着他们的目光毫无惧意,哪个蠢货敢以为我是小娃娃,我就踢爆他的头。 人群寂静了下来,注意力集中在这个未满二十的人身上。隆德里安的眼睛沉成一条线,年轻点的士兵甚至不敢直视他的目光。 玛里萨斯军长打破沉寂,先开了口,“奥森军长,”他灰白相间的大胡子动了动,“我们都听说了昨晚的事!” “小子,你孤身击毙了‘山怪’,”抢白的是另一名军长,达斯玛·兰泽,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青年,“我还从未听说…能有历代总司令以外的人弄死那种大家伙...真有你的!” “只不过是一头猪,”隆德理安双手背后,只想尽快结束这个话题,“而且是它不小心踩中了陷阱。这种事在我们东军反正也不是第一次,没什么稀奇。”他故作轻松,双手背在后面逐一按响指关节。 “咱们的团长那只‘山怪’,纯粹是‘捡’来的,”达斯玛拍拍他的肩,“当时那母猪正生崽,叫凯尔森捡了个大便宜。要不然的话,还不知道得死多少人呢!我跟他混了十来年,他有几斤几两我太清楚了。就让他再年轻二十岁,也没你这个胆气。” “听北军的人说,是你亲自触动了城下的机关,就在山怪的眼皮底下,”玛里萨斯将大拳头锤在胸口,“你做了只有英雄才会做的事!愿勇气与你同在,奥森军长!” “勇气与你同在…”其他士兵纷纷拳锤胸口,声音像闷雷击在耳旁,隆德里安一时愣住。无数个梦境里他遇到过这样的场面,但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早晨。从小他就想成为一个被人们认可的人,哪怕自己有着各种各样恐惧的理由。但他还是做到了。 “我用谦卑回应你们的祝福,”他换下病恹恹的面具,双眼睁大,一改平日的神色,“用荣誉回应你们的敬意,用正直回应你们的期待,用牺牲回应荒野!”这是他的誓言,也是决心。 “嗯,年轻的军长,咱们本来应该跟你讨论讨论山怪...”帕德维迪军长眼带怒意,他是个强壮的胖子,“但是你看——”他指向被人群挡住的地面,“有三个兄弟被谋杀了…洪神慈悲,我从没听说过有这么疯狂的杀人犯...死了三个人!” “除了咱们的兄弟,不只三个。一共死了九个人,”玛里萨斯打断他,“还有六名圣殿军。对,你们没听错。老实说,十年前的‘狮门之战’我有幸参加,波德隆家五十多个人攻进了狮心堡,也没死上五个‘黄皮’。那时候每家领主都养着侍卫呢,尤其是波德隆伯爵,他自己也是个勇猛的战士,独战刃牙虎...可就算是他,一个人也难抵三名圣殿侍卫。” “九个...”帕德维迪一脸焦虑,他抢过达斯玛军长手中的酒缸,“我得清醒一下。” “那些金甲兵都是被圣庙训练出来的,由咱们的总司令亲自督训,”卡里安怀抱双臂,跟隆德里安差不多高,“我亲眼见过他们跟西郡的人打架,就像猫欺负老鼠...不是我长他人志气,人家三个人能打咱十几个了。” “咱们还有加里呢。”达斯玛此言一出,人群里有人忍不住笑声。 “所以说,暴徒不可能只有一个,”另一名军长卡里安补充到,“至少是一个编队,而且装备齐全…”他很难想象凶手拿着什么样的武器。 杂乱的碎尸已经分不清原有的面貌,就连铁甲也辄作一团。隆德里安立刻明白,这些人是带着自己的盔甲被切成了碎块儿。他的目色再次凛下来,蹲下身来仔细观察,发现那些搅成一团的脏腑已经腐烂。难不成是死后被砍成这样的么?木轮车上没有多少血液,显然不是新死之人。 隆德里安寒音问道:“尸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今天早晨,”人群里一名年轻的士兵回答,“我们...我们巡路的时候发现的。” “上一次巡路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大概几个时辰前,”士兵放慢语气,“相信各位军长知道,脏水河的味道一直很难闻,行队往往都是最后才绕过去。他们是上一班的哨兵,三个都是咱们东军的。不过…他们的军长现在…” “现在还在团长的床上舔蛋蛋,”帕德维迪一脸不屑,“加里·格林是个好军长,凯尔森是咱们的好领袖...但他们跟咱们喜欢的玩意儿不一样,都爱拿棍子戳男人,或者被戳。”人群哄笑,卡里安用手背拍了他的肩膀,贴近他的耳朵,“祸从口出。” “总司令怎么说?”隆德里安蹲在地上,严色不安。 人群半晌无语,几位军长面面相觑。卡里安犹豫了一下,说道:“北军的人先通知了王宫。这事本来应该先汇报给公爵的…但我们现在还没找到总司令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