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代理商》 第一章 楔子 银剑如是说: 天下英雄我辈出, 一入江湖岁月催。 如使豪杰皆下跪, 一夜征战数十回。 银雼也不落后: 长枪在手, 美女我有。 这是极度的世界,没有人知道,现在将会发生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为了回发生什么,我们只是一直在追逐我们的理想,有人为权,有人为钱,有人权钱皆要,但也有不要钱权,要一个正义,要一个公道。 而我呢?我又为了什么?谁能告诉我。江湖,这是谁的江湖?为什么会有江湖?我来自那里,又将去向何地? 请看:断刃无锋。 第二章 断刃出世 轮回,在无穷无尽的轮回中,谁在主宰这个世界,谁又能摆脱这个世界世界的主宰。。。。。。天地凝练,轮回来去,也无法摆脱这个江湖。有人,就有江湖。 断刃锋,自古以来都是人神共祭的地方,没有知道为什么人神都要去这个地方祭奠,只是去的人多了,人神也就跟风一样上前。后来住这里的和尚出来说,这里曾经葬着一位大神,上古大神,所以这里的灵气充沛,前来这里祭奠的人,都会受到它的庇佑。当然,这只是一个传说,一个已经神话了的传说。对于我们这些活在无神论的会社的人来说,这里只是一个风景区,一个游客都向往的地方,这里山清水秀,树茂风轻,是一个难得的休闲去处。 然而,在这个人迹盎然的地方,也许是从未有人踏足过的处女之地:断刃峰的峰刃上约有百亩的平地从悬崖上探出来,形成一个极大的隔绝之地,这里也就是断刃峰形成的原因之一。 寒冬,也无法阻止人流在这个圣地朝拜。 碧树琼枝,雪覆满阶,人流在踏在雪上,发出格叽格叽的声音,哪么的杂乱无章,又富有活力,显示出这里虽远离闹事,却生机勃勃。与此相反的是那个断刃崖上的刃地,此刻全然没有寒冬的气息,倒是春意盎然,生机无限,氤氲的气息,盛开的桃花,无处不显示这个地方的神奇。但即使如此神奇,也少了一些神韵,是的,少了一些神韵。如此美景,竟然没有一个游客,那崖边的墓碑在氤氲气息,显得哪么的孤凉,哪么的沧桑,仿佛在诉说那远去的时光和英雄的荣光。 这里好像生机与死亡的结合体:生是那些氤氲气息以及满地的花草,死是着沧凉的墓碑,压抑而令人心寒。 自古皆有死气灭而生机现,轮回灭而天地生。 这墓碑,每天都这样被氤氲之气浸绕着,一年又一年,仿佛时光就停留在它矗立起的那一天,在也没有向前流逝过。但岁月真的没有流逝过吗? 又是一个黄昏十分,也不知道是第几千万个黄昏十分了,岁月长久的让那些流传的神话都变了样,再不符从前了。但墓碑下,在这个黄昏,多了一束小花。花虽然小,却有人折的痕迹。这里还是有人来祭奠的,不知道是谁来这里祭奠,这里又是埋葬着谁。这样的日子也许千百年来难得一次,这也是千百年来氤氲气息留置不动的时刻,它们也仿佛也在等待这千百年来的献花时刻。 与高大的墓碑相比,墓碑后面的坟墓就有点小的可怜了,好像墓碑不是为坟墓而立,而是坟墓只是它的陪衬罢了,不过坟墓上的花却比墓碑前面多的多,整个坟墓都被花给围了起来,好像是给坟墓戴了一个花环,打理的非常仔细,像是给情人戴上鲜花一样,每一朵都是恰到好处,偏一分太乱,正一分严肃。 黄昏雪霁的阳光无法穿透这层层云雾,使得这里更加的肃穆而又有些诡异。 夜幕慢慢的降临,雪在暗夜中,反射出点点银光,加上呼啸而过的风,吹的山顶酒家的招牌猎猎作响。夜深风高,正是杀人越货的好时机,当然也是其他罪恶发生的高峰期。 也许是传说,也是得到了确切的史料,今夜有人要前往这个长期没有人踏足的地方。他们,是我们这个世界上最神秘的一群人,出入在黑夜之中,发死人之财--我们称之为盗墓贼。是贪婪,让他们今夜走上了灭亡之路。 三个盗墓贼也是高手,在这么高的悬崖峭壁上,来去自如,有惊无险的到达了古墓墓碑前。 “老钱,过来看一下,这些文字是什么文字,我做校尉这么久以来,都没有见到过这种文字,这样扭来扭去的,不像文字,倒像是符,茅山道士们画的符。”一个盗墓贼用手电照着墓碑上的文字对一个正在探墓的盗墓贼说道,语气中带着惊讶。 “是吗?”叫老钱的盗墓贼听到他这么说,放下手中的工具,走了到了墓碑前面,仔细看了看说, “恩,这种文字,我也没有见过。考古界的大佬们,估计也没有几个会认识这些文字,看样子是有点像茅山道士们画的符,老李,你过来看看,你对文字的研究比较深,因该有见过这种文字吧。” 叫老李的盗墓贼听到他们两个都没有见过墓碑上的文字,那肯定是非常稀有的文字,心中不禁想到这次可能是发现新的纪元也说不定,于是放下手中的活,打着手电匆匆的赶过来看他们所说的文字。老李手中的手电光往墓碑上一照,手中立马颤抖了一下,手电差点儿掉地上了,满脸的恐惧。 “怎么了,老李。”发觉老李有点不对劲后,老钱急忙问道。 “快离开这,这个地方不太平,这里有古怪。”老李惊慌失措的对其他两个盗墓贼说道,自己边说边走,也不管其他两个盗墓贼。 “怎么了,老李,把你吓成这个样子,好歹咱们也出生入死几十年了,什么没有见过,生人还怕死鬼呀,如果真那样,这个世界早就乱套了。”老钱是个不怕死主儿,见到这个平常合作的伙伴如此莫样,有些瞧不起它,言语中有些挤兑盗墓贼老李。 “到底怎了,老李,我所见的老李可是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家里的老婆一惊一咋,有什么事情,现说了在走也不迟,有必要这副熊样吗?”一直都在听老李老钱说话的盗墓贼见老李这个样子,知道老李可能认识上面的文字,有可能真的有些古怪。 “这是神邸,传说中的神邸。这墓碑上所刻的都是上古禁忌术,保此地平安的。我们快走吧,这种东西,不是我们能够沾的,就算我们拿到手,被人知道了,也会被灭了,抢走这些东西。与其到头来一场空,连命都搭上,还不如不干这一票,好好在家呆着。” “神邸,你怎么知道这是神邸,难得你也修行过?不要骗我了,上次你对着那个死尸还哭了半个月呢?就你,也知道修炼术,如果真的是修炼术的话,我们肯定发达了,随便修行一下,也是高来高去的高人,那些平民百姓怎么可能是我们的对手。咱们盗墓本来就是玩命的活,你都玩命这么久了,也不在乎多玩一次。早就把脑袋挂在裤腰带上,难得害怕把脑袋放地上?盗墓要有觉悟,觉悟,知道吗?世人都说我们这些人不得好死,但我们什么时候不是吃香的喝辣的。”老钱还是高手,口才素养还是不错的,看样子和做盗墓贼久了有关系,毕竟每次都要和那些文物贩子交锋,口才能不流吗? “老钱,老孙,这是我在我家传的一本通经里看到的一些东西,上面就有这些扭来扭去的文字,说的就是一些神人的传说,传说这些人可以在天上飞来飞去,地上钻来钻去。。。” “天上飞来飞去,现的我们做飞机也能够飞来飞去,地上钻来钻去,那不就是我们这些摸金校尉吗?这不是你所说的什么禁忌术,倒是有点像茅山道士手中用了镇鬼压尸的茅山道术。你看到墓上的那些花了没有,那肯定是这墓主人的亲戚来这里扫墓放上,不过这个地方真是人间仙境,让一个死人给占了,真是可惜了,要是有机会,老子一定在这个地方盖一间别墅,养几个情人,每天裸奔。”盗墓贼老孙对老李的困惑的解释还真是新颖,对生活的意向还是淫荡。 “得了,老孙,你呀,不会死在神鬼上,但迟早死在自己的jb上。”老钱听到老孙说的,就知道这个家伙又扯淡了。 “好了好了,不说了,我说老李老孙,赶快干活吧,这个地方是死人呆的地方,在好在美,我们也没有必要呆太久,干完这一票,又可以找个女人好好耍耍了,钱它妈的王八蛋,给了女人我在赚。”老孙听到老钱这么讲,心里非常不爽,所以打断了老孙继续说教。 老李也被老孙和老钱的一通讲词给说通了,准备继续挖墓盗宝。钱是王八蛋,但那个家伙都想赚。这是这个物质世界的定律,也是这些盗墓的宿命。 盗墓是门技术活,但是对于这些以此为生数十年的老手来说,这就像吃饭一样容易:探墓,挖洞,劈棺,取宝。三人合作几十年了,分工合作那是非常的清晰,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就知道对方要干什么,或者发生了什么。 碑是大碑,墓是小墓。无需探墓,只需去其浮土,即可见墓主人身体。 三个盗墓贼没有想到,这么大的一座墓碑,这么小的一个墓地,笸开墓地,仅一尸骨和半把刀,除此之外,别无他物。三个盗墓贼看着仅有的墓葬品--半把刀,直发愣。 最先发飙的是老孙,他抓着那半把刀使劲往地上一扔,狠狠的吐了一堆口水道:“他奶奶的,我还以为是个肥墓,没有想到是个穷鬼,占据了这木好的一个地方,也不知道他妈的是那个缺德的家伙想到把他给葬到这个鬼地方的,占着一个茅坑,却他妈的不拉屎。” “算了算了,好歹也要尊重死者,死者为大,至少他还是给我提供了一样东西,这半把刀,咱们拿回去忽悠一下别人,说不定能够获得一个不错的价钱,不过这个家伙也真是的,这么大的一个墓碑也树了,怎么弄一个这么小的坟地,这么少的陪葬品,真是他妈的奇怪,不过这墓碑可是大制作呀,既然来了,干脆我们把这墓碑上的文字给拓回去,说不定能够卖给那些个老学究们,还能唬个好价钱。”老李看样子对那墓碑上的东西还是有些期望。 “拓个毛呀,啊,这鬼东西有什么好拓的,干脆,直接把它给对半打断算了,免得贻害我们的后辈小子。” “得,老孙,你人品高,你要把它打断你去打断,啊,我就不碍着你了,我还有事,老李,把这墓地的主人给好好掩埋了,好歹他也供奉了我们一把破刀,埋了,烧几炷香,我去拓墓碑上的鬼画符。”老钱也有些郁闷,没有想到这么偏僻,这么雄伟的墓碑下面,埋葬的却是一个小儿科,对他来说就两个字:晦气。 第三章 带血的骨头带血的断刀 “知道了,这个地方我们也许不该来,或许这里就是我们最后一个盗墓的地方了,我心中有种强烈的感觉,好像这个地方有人盯着我们看,像狼盯着猎物一般,仿佛我们就是死物,没有半点生命痕迹的死物。”老李应答着老钱的同时,还在嘀咕着这些话语。 “你怎么说一些这么晦气的话,他奶奶的的,本来这次就花了大力气,却获得一把烂刀,你还说这种晦气的话,是不是存心想不是。”老孙气愤的说着的同时把那半把到扔向老李。 盗墓贼老李没有注意到刀飞向他,噗的一声,刀贯穿了老李的身体,落到了那具白骨之上,好像又和刚出土的时候一样,刀依旧回到了白骨的胸前。一把钝的可以用了当锤的断刀竟然轻而易举的就穿透了老李的身体,而且还是在没有用力的情况下。由于天黑,加上他们各自之间又有些距离,所以不知道老李怎么,只是听到扑通一声,老李狠狠的栽倒在地上。 老孙老钱听到声音,马上拿着手电往老李的方向照去,只看见老李的双腿抽搐了几下,就不动了。老钱赶上前把老李翻过身来,只见胸口裂开一个大大的口子,血不停的流,只有进气没有出气了,老李肯定完了。这是老孙和老钱两个人第一所想到的。生命没有想到这么的脆弱,说没有就没有了,刚才还有说有笑,你来我往的,转眼间就天人相隔了。 看到那把带血的刀,老钱就气不过,对着老孙吼道:“老孙,你怎么回事,啊,你看老李,你说怎么办,你告诉我怎么办,都叫你必要乱仍东西了,就算是扔到花花草草都好,现在到好了,扔到老李了,你说怎么办。” “人死软朝天,我有什么办法,死了就死了呗,大不了我赔些安家费给老李家那口子,做盗墓贼,本来就要有死亡的觉悟,不是死在墓中,就是死在自己人手里,最不济的是死在国家机器里面,他倒好,死在意外,没有想到一个瘪三的墓就让一个合作数十年的死了,这还真是有点不值得,还有几个好墓,还等着我们共同去开发赚钱呢,他到好,撂下我们两走了。”老孙说的时候,不带半点感情,好像这是很平常的事情一样,对于他们这种拿命赚生活的,对于兄弟的命都看的淡,用他们的话说就是兄弟是用来卖的。 “你。。。。老孙,你怎么说你,你自己好自为之。。你。。。。”老钱突然间觉得自己被针扎了一下,结果整个人都像一个虾米,身体全部缩了起来,他没有想到这个合作几十年的老伙计突然间对自己下手,他以为老孙杀老李只是意外,没有想到自己马上也追随老李而去了。 “他是我不小心给扔死的算他命苦,你呢,不好意思,既然死了一个,也不在乎多死一个,虽然这些年咱们合作的很愉快,但是总要分别的时候,这个时候就是你我分别的最好时机,过了这次,也许走的就是我了,你不要怪我,要怪就怪这些财富害人吧,谁让我们这些积攒下了这么巨大的一笔财富,谁叫我把钱都给耗光了,所以只好借你们的用了。我不狠,我就要穷,我可是一个不愿意穷一辈子的人,上辈子我穷怕了,这辈子,我要好好享受,美女金钱我都要。”看着自己的伙伴熄气,老孙也长长的叹了口气,都是钱害人呀,谁叫我赌输了,谁叫这个墓主人这么穷,否则我也不会出此下策,以后我老孙还能不能够找到这么好的合作伙伴了。 死亡,也许对一个盗墓贼来时是最好的结束,特别是在一个墓地中,所有的尘埃都和墓地中的主人交融了。但老孙和老李的死亡却早就了墓主人的重生。墓主人以精血为引,生于天地,万物之灵。刀浸血,不凝不流,仿佛就像是血长在上面。骨浸血,血随骨脉流,旁边的氤氲气息也疯狂的向这。剩下一个老孙也被这突然其来的变化吓晕了,他走南闯北,到处挖坑,从来没有见到此种景象,难到这里真的是老李所说的神邸吗?如果真的是这样的,那今天老孙的盗墓生涯就此打住了。死亡临近,激发了一个人逃生的欲望。老孙一个转身,撒腿就跑,不过也就那么几步,就被飞来的断刀给刺穿了胸部,撞击力把他钉在了不远处的桃树上,震的桃花飘落,血凝桃花。 死亡来的也快,去的也快。此刻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三个盗墓贼死了,但面容依旧如新。有不解的,有不甘的,也有恐惧的,他们的面容永远定格在了那一刻。在三个盗墓贼死了之后,一切又归于寂静,唯一变化的是那一骨一刀,不知什么时候,刀又回到了骨的手中,此时的骨架多了一丝丝血丝,一簇簇的,围绕着骨架,周围的氤氲气体也在不断向它涌去。 这样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也是时光把这一切都给掩埋了,曾经的三个盗墓贼在风吹雨打中,尸骨无存,他们用来盗墓的工具也只剩下精铁部分了,其他的已经腐朽不堪,或许一丝轻微的风就可以把它们给吹散的无影无中。 小坟墓上的那具尸骨已经变了大摸样了,变不复从前了,那骨架上布满了血丝,骨络也清晰起来了。突然间,一丝嘎嘎的声音响起,如果此刻有人在这里,一定会被这种摸样给吓趴下。竟然是骨架的手指头在动,是的,是它的手指头在动,交叉放在骨胸前的指头咔咔的动了起来,但它动的太涩,好像婴儿一般,对运动从来就没有把握,一不小小心就会把粘在一起的手指头给散下来,看了让人惊心,也让人揪心,如果站在那儿,你一定会忍不住帮他的忙,纠正它运动的方向。 这样晦涩的动作持续了几个小时,它终于掌握了基本的技巧,现在它的手动起来,虽然晦涩,但也还中规中矩的不会让人想到散架这个词。 经历了风风雨雨,它终于在这一刻掌握了自己的新生。骨架在训练了自己手上动作几天后,终于决定站起来。 它用双手支撑着小土坟,用力往上一蹭,不过它这下子太急了点,刚落地,整个骨架就往后仰,整个骨架只靠着右脚骨支撑,在那里跳着天鹅舞,一顶一顶,而左脚却无法落地,不能够掌握平衡。看样子它还没有真正的学会怎么走路,只是学会了手上的几个各种动作,即使手上的动作,也不是哪么的协调,好像机械一般生硬而不连贯。但不管怎么说,它迈出了第一步,这也是它为以后走向外面社会的第一步,这就是一种莫大的成功。 这样子过了几天,它可以像一个正常的骷髅一样行走,只是比那些骷髅们多了一些灵动,特别是它身上的血络,让人觉得这是一种新生。 站起来的它,每天都站在悬崖边,像一个高手一般临风远眺,不过它远眺的眼睛却让人不敢恭维,深邃的眼窝中布满了血丝,没有双眸,但灵动,好像它随时都可以看穿你灵魂一般。 每天临风远眺,使得它身上的血络上像长出了肉丝,这是重生,绝对的重生。如果此刻有人见到,一定会俸这具骷髅为神灵,一年,两年。。。 终于它长完了整个身体,可以感受到自己的感觉了。 第四章 意识回归 我是谁,我为什么会在这里,这里又是那里?感觉到自己的意识,骷髅开始不断的问自己。 这是个极度的世界,没有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就算有人知道了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也无法阻止,它从出现意识开始,就不知道自己谁,来自何方,将去向何处。也许可以问天,但是天此刻明显不会回答,问地,此刻地亦无语。 它仰头长啸不止,但是回答它的也是长啸不止。虽然它无法知道自己是谁,将去向那里,但此刻的天地依然广阔,云雾依旧萦绕,世间的一切依旧随着时光向前流逝,只有它心中毫无着落,空荡了然。 长啸许久,骷髅才慢慢的把深邃的目光收回,它的目光开始打量这个它重生的地方,最终它把目光定格在那巨大的墓碑上,那久远的时光并没有打磨掉墓碑上文字,它记录了骷髅的荣光与耻辱,也寄托了亲朋好友对它的思念,看着墓碑上记录的东西,泪禁不住流个不止。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是那都是未到伤心之处呀,许久,它渐渐的平静了下来。 时光变迁,岁月无情,曾经的沧海桑田,也经历不起岁月的变迁。 我所存在的那个世纪,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为什么会被埋葬在这里,在我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我的心中会感觉的心痛,那揪心的痛。 骷髅仰天长啸:“到底在我身上发生了什么,谁能够告诉我?” 但是没有回答它,有的只是回音:“到底在我身上发生了什么,谁能够告诉我?” 远处的雪漫天飞舞,纷纷扬扬,落雪残花,犹如鬼泣。 大雪初霁,阳光映照着整个大地,雪地上反射的光芒刺眼,天边的云雾透出一丝丝金光,显露出一丝丝暖气。 骷髅收拾好落魄的心情,开始了自己新生之旅,他知道,这个世界没有人会告诉它,在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也没有人能可以告诉它,一切的一切,都要自己去找寻这些答案,有非常多的事情人根本无法选择,只有面对,并且努力的去解决。人生总是一步一步向前走的,走到了尽头,又会来到起点。 它回到自己的墓地,这里曾经是它的家,它曾在这里睡了千百年,里面有它怀念的感觉,有曾经孕育它生命的土壤。慢慢的,像一个艺术家一样,把那一抔抔土堆在小坟墓上,那样的仔细,那样的认真,像情人又像父母轻抚着孕育了它生命的土地。 完成这神圣的仪式后,它走入了桃花林,说它是桃花林,应该是像桃树一样的林子,枝叶相互搀扶,根茎相互盘结,形成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又相互独立。 当粉红的花瓣随风飘落在骷髅勉强的时候,晨雾弥漫了它双眼,尘封的记忆好像被一把钥匙慢慢的打开,那也是一个落花时节,也是这样的花前日下,曾有汝嫣然回眸,而挥之不去。 骷髅想起了那个她,在他灵魂深处滴落过泪水的她。。。。 沧海桑田,物转星移,尘世的她。。。。。”留下的只有悔恨与无奈,如果有如果的话,也许今生就不会那么心痛了。在悔恨与无奈中,骷髅摇了摇头,转生大迈步向前,走向外面的世界了。 “千百年了,千百年终于过去了,他终于活了过来,他还是那么的英武,还是那么的洒脱,不知道我这么做对不对,我逆天而行,让你重生,摆脱六道轮回,皆灭的世道,造就了你的重生,不知道你是否能够逆天命,再造就一个世道轮回。。。。”就在骷髅转身的时候,桃花林里突然现出一个暗淡的影子,但它飘忽不定,是真是假还是梦。 骷髅走到悬崖边,看到四周都是峭壁悬崖,不禁摇了摇头,如果记忆中的前世是真的,那么这对他来说不过小儿科,但对现在的他来说,还真是个问题:崖深千刃,仞高万丈。那久远的荣光已经不属于他,现在的他明白自己的实力,明白自己现在所要面对的一切,明白他现在只是一个新的开始,现在的他只是一个小白而已,白的不能再白的小白。 终于经过千辛万苦,他爬上了上之颠,好在他爬上的时候,已经夜深了,没有什么游客,否则明天天早上的各地的报纸头版全是:断仞峰裸男现身,为爱狂爬千万米。 骷髅爬上峰顶,在一间小旅社找到一身衣服,虽然不是那么合身,却也能够包住自己的肉,不让那匀称而强壮的身体太显摆,否则遇到人,人就上前捏捏,就算是神也要被人捏死:因为他的身体太完美了,完美的是个人都想要拥有,是个人都想要去捏捏是不是真实的。 骷髅穿着那身不合体的衣服,漫无目的的在山峰上行走,脚下是雪,眼前是雾,如果白天,到真的有点像人在云上踏步,踏云而飞。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骷髅后面跟了一个垂老之人,老的用拐杖称着还两脚直打颤,好像两条腿不是他的一样,他不能自主两条腿,不能往前跨步,只能够往前挪,即使这样,他还是能够轻易的跟在骷髅后面,这个时候的骷髅不能够说是骷髅了,应该说是一个美男子,具有东方阳刚之气的美男子。 前世他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亲人朋友都在跟前,今生当他重生,却是地为衣墓为伴,见到的第一个人,没有想到他却已入暮年,一只脚已经踏入坟墓,颤颤巍巍的,仿佛随时可以把坟墓踏穿,把自己葬入。“老人家,你跟我不少距离了,你要不要歇息一下。”虽然没有转身看那个老头,但那骷髅意识比较灵敏,轻而易举的就知道了身后跟着的老人。 “年轻人,我在这里这么久了,从来久没有见到过你,你应该是上山的游客吧,但怎么看也不像是游客,你上身穿的衣服,还是我儿子阿达的,裤子是我儿媳妇阿花的,我看你四肢健全,头脑正常,怎么会想到偷几件衣服裤子呢?好吃懒做,这是非常不对的,这个世界上,随便做点什么,要养活自己还是非常容易的。”合着人家只是看到骷髅偷自己儿子媳妇的衣服,才撑着这暮年之体追来拉,这话说的骷髅哭笑不得,谁叫自己衣不蔽体呢?寄人篱下,也没有办法。 “老人家,我。。。”没等骷髅分辨,老人就打断了他的讲话。 “什么你我的,你偷了就是偷了,我也不怎么惩罚你,这样吧,你帮我做工,我给一个工作养活自己的机会,最近天寒地冻的,上山的人也不是很多,店里的伙计都辞工了,剩下儿子媳妇年纪也大了,在这样下去,那个小店也要关门大吉了,既然你没有工作,那正好,你帮我做事,我供你吃穿住,工钱嘛,视情况而定,好了,就这样吧。”看到骷髅想张口说什么,老人挥了挥手打断他。 骷髅真是郁闷透顶了,不过就算他郁闷透顶,老人也会放过他:“过来,你这个年轻人,怎末这么不懂事呀,没有看到老人家我这么老了,脚打颤的走了那么多路,这会儿都快虚脱了吗?也不知道过来扶一扶,真是没规矩的家伙,也不知道请的这个伙计是不是请对了,希望不是我老眼昏花了看错人了吧。”前面半句是对骷髅说的,后面半句呢,老人只是嘀咕着说的,对骷髅的表现表示非常的不满。 不过大陆的语言经历了时光的变迁,也没有多大的改变,就像刚才,骷髅和老人对话,并没语言上的障碍,有的只是发音上的轻重不同,好像只是地域上的差别而不是年代上的差别。 就这样,骷髅出示的第一天就被人给雇佣压榨了。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小伙子,不介意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吧?”老人可能有点健忘之类的毛病,这个时候才想起问骷髅的名字。 “我的名字,我叫什么名字?我从那里来,又将去向那里?”听到老人问自己的名字,骷髅不住问自己,自己到底是谁,那个前世的我是不是今生的我,今生的我又是不是前世的我,这些东西不断在骷髅头上纠缠着,差点儿把骷髅给逼疯了。 见骷髅长久不回答自己,老人有些生气了:“不就是一个名字吗?有这么金贵,你好歹也是我的伙计,我有权利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吧,搞的那么神神秘秘的,有必要吗?难道你是最近的那个杀人强奸犯,那个不分男女,上到八十下到八岁都不放过的变态强奸犯。” 听到老人这么说,骷髅哭笑不得,不得不解释说:“我也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来自那里,好像我活了很久很久了,有很多东西都无法忘记,又有很多东西都记不起来,好像我不属于这个世界,又好像这个世界属于我,我心中不知道为什么会有无尽的悲伤,你果你真的要给我一个代号的话,那你就叫我--长恨天。” “长恨天,年轻人,你才多大年纪呀,长恨天,滔天的怨气,困苦不甘愤怒伤悲,年轻人,你太执着了,执着的有些偏执,这样不好,要学会舍得放手,才会知道珍惜眼前的一切。”听到骷髅说自己叫长恨天,老人不禁摇了摇头,这个年轻心中到底有什么东西不能放手的,在这个唯美的环境中,或许可以洗涤他心中的怨恨与怒气,疗好心伤。 第五章 老人与小店 放弃,这个词在长恨天脑海中出现不知道多少次,他也为此做多少事,每次放手,每次都心伤不止,这一世,他决定不再放弃,他决定学会拥有,握在自己手中的,才是自己的幸福,才是自己可以珍惜的,如果不是自己手中的,自己怎么珍惜,怎么追逐,都是一场梦,梦醒了,又是一场空。 老人见他不言语,而且目光呆滞,以为他听进了自己所讲的道理,面色也缓和了,还是孺子可教嘛:“这样就对了嘛,这个世界有太多太多的东西,不是什么都可以拥有的,要学会选择性的拥有,不是自己的,怎么强求也不是自己的,是自己的,谁也抢不走,你还年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太多太多的东西可看,可拥有,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关键是要把握现在,掌握未来,这样,还有什么东西是自己把握不住的呢?道家语言,舍得也是一种大自在,得大自在者,得道。” 但是在这番话语下,长恨天还是一脸茫然,老人不由得皱了皱眉头。“这个家伙真是油盐不进,倔强的很。很有我当年的一半风范,如果能够走出自己的心魔,此子将不是池中之物,否则,将偏执一身,痛苦一世。” 长恨天木然的扶着老人,但是心中的那些执着还在不停的纠缠,但直觉告诉他,这里也许是解开自己心中纠缠的最佳去处。 老人将他带到自己的小屋,这个地方并不是长恨天偷衣服的地方。这个地方在小旅馆的前面,不过正好俯瞰旅馆,所以,自己的在这个地方偷衣服的一举一动,全落入老人的眼中,想到这,长恨天不禁苦笑了一下。 老人将他带入屋内,指着小水桶和毛巾道:“去,到屋后打一桶雪来,这个鬼地方,除了雪,就没有水,每次都要耗费大量的柴火融雪,省着点柴火,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人送柴火上了。”老人嘀咕着走入了内屋,不理长恨天了。 “让我去装雪融水?他还真当我是他的小伙计了?这个老头真的可以这样使唤我?”长恨天不觉有些好笑,没有想到,自己这个准神仙,竟然让人当下人使唤,要是传出去,自己怎么在神仙界立足呀。“神仙,自己怎么会认为自己是神呢?为什么自己对自己有这样上意识的举动呢?自己真的就高了这个老人一头,真的就是那些凡人所供奉的神,既然是神,为什么会有这种上位者的感觉,难道神就不可以帮助他人,就不可以在这里装雪融水了?” 当老人再次从内屋走出的时候,发现长恨天还在那里发呆,不禁有些恼怒:“小伙子,你难道要我自己帮你装雪融水给你洗脸差身体呀,我是你的伙计还是你是我的伙计,怎么模样长得英俊,人却这么的邋遢,而且还懒惰。给,这是我找的一套衣服,自己换上,不洗就算了,找了这么个伙计,真是不幸。”说着把手中的衣服扔给了长恨天,转身又回到了内屋。 长恨天发现自己有些错怪老人了,老人扔给他的那套衣服还是崭新的,显然老人没有找到合适的衣服,所以把自己的新衣服给了长恨天,不过长恨天发现这套衣服好像挺不是那么的老套,而是中年人喜欢的款式,有点和自己前世的那个时代的模样。 想着想着,长恨天不觉有些脸红,自己用自己的思维去看到他人,总以为别人也和自己一样,处处防着别人,防着人心。 长恨天在大厅的镜子面前看了看,原来自己蓬头垢面,衣服皱着,活脱了的一个好吃懒惰的青年人的样子,浑身脏兮兮,还散发出阵阵泥土的气息。 想着想着,长恨天心中不禁默然,千百年过去了,何曾记得自己有如此窘迫过,想当初,自己是如何的英雄气概,看如今:哎。。。。 一声长叹之后,他默默的拿着毛巾,提起水桶走到屋后。 真气逆转,逼人的寒气顿时不见了。长恨天并没有按照老人嘱咐装雪融水,而是直接用雪搽身体,雪在真气的热度中不断的融化成水珠,继而变成水流。不一会儿,身体上的泥土味就被雪水冲洗的不见踪影了,此刻,他的身体晶莹剔透,肌肉感分明,一身英气顿时上升。 换上了老人给自己的衣服,长恨天在大厅前面的镜子照了照,发现挺合身的,但镜子里的那个人和前世的那个自己有那么点不同,到底那里不同长恨天自己又说不上来。算了,还是不去想了,一切都随缘吧,船到桥头自然直。 “恩,不错,挺合身的。没有想到你穿上这身衣服,还有那么点英气,没有辱没这身衣服。年轻人嘛,就是要注意卫生,这样不是挺好的嘛,刚看见你的时候,我还是那里出来的野人呢?现在顺眼多了,好了,我想你现在肚子饿了,我看你样子也像似长久没有吃饭的人,在这里呢,就不要想那么多了,好好干活,我不会亏待你的,你洗澡的时候,我就叫我儿子起床给你煮了碗面,这可是我店的招牌,传承了三代人了,到我儿子手中,可以说是发扬光大,在这里,吃过了人都说好,可惜,我儿子媳妇也越来越老了,孙子又不喜欢这个行当,传到这,就到头了,以后,有人想吃,可就难喽。”说着老人有些伤感,人生七十古来稀,八十不足矩,这么老了也还是有放不下的东西。 长恨天看到侧屋的桌子上放了一碗面,热气腾腾的,心中感慨万分:两世一轮回,没有想到自己还有机会做在桌子旁边,吃着这香喷喷的面,果然是世事难料呀!古人诚,不欺馀。 腹内空空,难入油水,这碗肉丝清汤面真是恰到好处呀,人老见识多,深知饥腹难受补。吃过面后,天已经放亮,天边已经放出丝丝金光,给云彩镶上金边。太阳出来以后,这个世界依然能散发光芒。 “年轻人,吃饱了吧。看你游荡了一个晚上,先休息一下吧,明天开始,正式到店里当小伙计,给我的儿子媳妇打打下手,他们也老了,需要有个帮手了,留在手里的手艺,也该找个人传下去了,希望我没有看错你。”前面半句是对长恨天说的,后面半句,他嘀咕着,估计只有老人自己可以知道自己说了什么。 “老人家,不要总年轻人年轻人的叫我,你叫我恨天就可以了。” “恨天,恨天恨地,嘿,恨自己当初太随意,年轻人,我还是叫小天吧,恨天这个名字让人觉得有太多的怨气怒气悲伤,好像这个世界都欠你似的,这样不好,非常的不好。走吧,跟我来吧,你后你就住在小旅馆里,厨房后边还有一间小屋,你就住在那里,虽然差了点,好歹也是安生之地。” 长恨天用余光扫了一下房间,一床、一桌、一椅,简洁明了。 虽然简单,但是干净,看得出来房子的主人经常打扫:桌子的黑漆有些脱落,但是没有脱落的地方还是噌亮噌亮的,椅子的把手上也没有落下灰尘,床上的铺盖也是浆洗过没多久的,一切是那么的淡然而又充满温馨。 桌是书桌,但是上面并没摆上一本书,空荡荡的,让人看着少了些什么似的。长恨天走上前,用手轻抚着书桌,像似在感受前世在桌前苦读的样子,沉醉而痴迷。 在那个久远的年代,他在凡世虽然没有显赫的家族,但是有着他建立的赫赫的战功,本身的不平凡,早就了生活圈子的不一样,但是他的书房,永远都是那样:一床、一桌、一椅,唯一和这里不同的是,他的书桌上摆满了各种个样的书籍。外面的争斗,对他来说是包袱,是压力,这样背负着过了几十年苦行者的生活,无时无刻不饱受痛苦的煎熬。早以厌倦了那种所谓的贵族,但是时刻带上面具的生活,要不是舍弃不下那个她,沉睡永远对他来说也许是最好的解脱。 物镜变迁,造化弄人,长眠却又苏醒,虽然不同的时空,身上的沉重的压力已经被摔入太平洋了,但一切都物转星移不复从前了。。。。。。。。 “我恨,我真的好恨,到底在我身上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记忆中会那么的无助,那么的悲伤。”在长恨天心中,这些不断的交织着,亲人、朋友,此刻都已入轮回,只有爱人,那滴泪,滴落在自己的灵魂中,像在挽留,像在述说,更像在期待,期待着重逢。只是如今的他,孤单的面对这个 新世界,面对下一世的轮回,不知道还有谁会为他出生入死,落下泪滴。。。。。 情已殇,难思量。 “小天,你没事吧?看你表情,好像谁欠你几百万似的,老人家我可是给了你一条活路呀,既然来了,那就安心的受我剥削吧,时光短暂,生命匆匆,一世轮回转瞬即逝,笑看红尘,坦然面对,红尘痴狂易受伤!!!!!!” “是呀,红尘痴狂易受伤。”长恨天听到这句,收拾起刚才的心情马上记起来自己好像没有问这个老人的叫谁名什:“老人家,你叫什么名字,和你认识这么久,也受了你这么多帮助,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很久没有叫我名字了,都快要忘记自己是谁了,不过大家都叫我福伯,福伯的福,福伯的伯,记住了吗?小天,以后你就叫我福伯吧。” “福伯,恩,以后我就叫你福伯。这边也没有什么事了,我送你回去吧,休息一下,下午我就正式当你店里的小伙计。” “这样就对了,人生在世,顺其自然,耻辱荣耀不过云烟,转瞬即逝。”福伯嘀咕着转身走了,“你不用送我了,小天,我还没有老死,走路还是不成问题的。”这句话把正想送福伯的长恨天给呛住了,这个老人家还真是有点意思,看着福伯的背影,好像有些朦胧,有些看不清,也许他是高人,那种高来高去的高人。 福伯的背影已经消失了,长恨天收回心神,又看了看身边的环境,不觉感慨:“是我摆脱了轮回,还是轮回摆脱了我,历史淹没了一切,而我又在历史长河中再次重来。” 大雪初霁,艳阳高照,一丝光芒重窗外透过竹影,斑驳的洒落在书桌上面,真有点桌做纸、竹做笔、光做墨的感觉,造就了一幅墨竹图,唯一的区别就是给竹上了金边,让人觉得更灵动韵秀了。 第六章 小伙计 窗外太阳高照,小天却在睡觉,但此时他能睡得着吗? 床上的长恨天,翻来覆去,思绪也不知道云游到了那里:战争,厮杀,背叛,破灭,悔恨;亲人、爱人、朋友,泪水、流血等等,一切的一切不停的在脑海中闪过,最后只剩下两个字:阴谋。 他只是人家手中的一个棋子,一局结束,棋盘毁,人消亡。 长恨天恨老天不公平,但是什么是公平:公平是两个实力对等的人说的话,如果实力相差太远而说公平两字,猪都会笑说:“老兄,你怎么会和我一样蠢,说你和我一样蠢,还有点侮辱猪呢?”博弈的双方只有势均力敌,双方才会说公平,一旦有人势弱,势弱的定将被蹂躏。这是弱肉强食的社会,只有强者才可以说公平二字,弱者,只是强者垫脚石,使用者爱惜,说不定会照顾一下,如果不爱惜,用完就扔,不会在管他死活。 “我要变强,我不会在让任何人主宰我的命运,我命由我不由天!!!”这是长恨天在睡去对自己说的一句话,这也是他对这个极度的世界的一句宣言,告诉天,也告诉地,他,长恨天将要主宰着这个世界,他,长恨天的世纪降临了。 长恨天前世武学天赋惊人,自创逆转神功、天地八法两大神功,最后以一招破天由武入仙,踏破虚空,这个没有任何人指引的小人物以这种方式升入天门,在仙界引起极大的轰动,传言由于他破天升仙,毁灭了两个轮回道,造成仙界东西方十帝联手补天,方使得天地轮回没有破灭。初入仙界,便有弑天称号,一时名声无量,风头直盖十帝,弄得仙界传言,又将是一个封皇时代的降临,而最后的结果竟然是仙死魂灭,堕落轮回。。。。。。 前世我可以创造出如此奇迹,今生我更加可以!! 只须意念,长恨天身体中的真气自动运行,奇经八脉在真气的运行之下,不断修补。毕竟岁月将他的肉体弑灭,将他的经脉荡然无存,灵体初成,更需要不断的修补曾强。 这一觉虽然短暂,但对长恨天来说,已经足够。地下睡了千年,回到人间,他不想在浪费自己的生命。 起床后,长恨天简单的梳洗整理了一下自己,走出了了房间,此时已是下午,天有些昏暗,太阳被云雾遮住了,风也呼呼作响。 “你起来拉,我还以为你要睡到明天晌午才能起床呢?怎么不多睡会?”突然间长恨天后面响起一个声音,不大但是很有穿透力。 “你好,你是?”长恨天没有见过福伯的儿子,黎明十分,他给长恨天做好面汤后又回去睡了。 “哦,我是福伯的儿子,这里的掌柜,也是你的老板。”福伯的笑呵呵的对长恨天说,“你后你就在我手下工作了,具体的任务待会儿我老婆阿花会跟你说。” “知道了,对我,我怎么称呼你呀,老板。”长恨天没有当伙计的经历,所以对这些可以说非常的陌生。 “叫我老板或者达哥都行,我无所谓,最主要的是叫的顺口就行了。不要太紧张,虽然是百年老店,但这里也没有什么事情做可作,每天工作量也不会太大。” “谢谢达哥收留我。” “不用谢,我是雇佣你,你是用自己的劳动力赚生活,我们两不相欠。”达哥耸了耸肩膀道,“我们两讫,只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阿花,过来一下。”达哥对着外面大声叫道,转过头来有对长恨天说:“对了,你可以叫我老婆花嫂。” “老婆,这是咱爹给咱们找的伙计,以后前台就有人帮忙做事了,你也不用每天嘀咕着说自己太累,以后大多数活都可以他帮你做了,是吧!”达哥说着说着转过头来对长恨天道。 “是的,花嫂好,我叫长恨天,你可以叫我恨天或者小天。”看到花嫂,长恨天还真有点畏惧,具体为什么,又有点说不上来,莫名的感觉,真不好受。 花嫂打量着长恨天,说了声:“恩,长相还可以,拿的出手就不知道是不是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对于老爷子的眼光,我从来都要对折看,不知道老爷子这回又找了个什么疯子回来,工作半年,上回那个骗了老娘好几百工钱,就跑了,这个不知道可以撑多久。” “老婆,你不要总那事说,这个肯定不一样,不要让老爹听到了你刚才说的话,不然,你又有罪受了。”达哥说着还用手去捂花嫂的嘴。 “行了,瞧你那窝囊样,不就是说了老头子几句嘛,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惹急了老娘,我把他给蒸了。”花嫂打开达哥的手,不屑的说道,眼神中还对达哥表示不满。 “新来的,是吧,小店也没有什么活可以干,前台你也就是扫扫地,抹抹桌子,端端菜,帮客人点点东西递递水,收收桌子,招呼客人等等,除了结账收钱,其他都是你的活,别偷懒,老娘可在旁边监督,老娘发现你一次偷懒的话,扣完当月工钱,第二次,当天不许吃饭,第三次,干完一个月后滚蛋,至于其他的只有六个字:勤快,微笑服务。我的要求不多吧。”花嫂边说边走,“现在你开始到前台去,我给你介绍一些东西的位置,不要弄混了,得罪了客人,那你就倒大霉了。这个地方经常有些达官贵人出没,而且还是微服出行。所以,这里的客人都要用心对待,否则得罪那个大神,你都有罪受。” “谢谢花嫂指点迷津,还有其他吩咐的嘛,没有。。。。” “当然有了,花嫂的事情做完了,达哥我这边的事情还没有着落呢,后院也没有什么事情,也就是劈柴、挑水、烧水、和面,有机会的话,让你客串厨司,恩,我能够想起了的也就这些了,其他的等我想起了再说。”还没有等长恨天说完,达哥就打断了,吩咐他后院要要做的事情。 听到这里,合着这个小店的除了煮菜和收钱,其他的事情都是我做,我纯粹他妈的就一个包身工,他们纯粹就是奴隶主。 “你也不要不爽,说定你学到达哥我的一两招,就能够出去开山立派,成为饮食界的一方大佬,要知道当年我可是统领天下的饮食界的奇才,只是有了花嫂后淡出江湖,在这个断仞峰度过残年。” “难道达哥当年还是笑傲江湖的风雨人物?”长恨天有些奇怪达哥说辞,从他言语中,听起来好像是真的。 “笑傲江湖算不是,但让江湖风起云涌的能力还是有的,想当年。。。” “别想当年了,外面还有客人等着你的面,当年是当年,现在,你是个做面,我是个卖面的。”花嫂捏住达哥的耳朵凶狠狠的对达哥说道,别说,花嫂还真有母夜叉的味道,这个达哥在花嫂面前,什么都提不起。妻管严严重呀。 “疼,我说疼,在外人面前多少给点我面子吧,你这样,我以后还怎么管这个小伙计呀。”达哥被花嫂揪着耳朵,脚不得不踮起来。 “面子,你对老娘说面子,面子不是给的,是挣来的,你挣不来,给你你要要不起,有本事你对你老爹说你的面子去,对着我这个妇道人家说面面子,你寒不寒碜呀,见到你爹,就像老鼠见到猫,见到老娘,每天都要面子,合着,老娘这里面子多,容易得去去不是?”花嫂也不知道那里来的这么多气,对着达哥就是一通说教,就差手指戳达哥的脊梁骨了。 “放手,得、得,我也不跟你这个妇道人家说,我去煮面还不成,难道那碗面还能够揪我的耳朵。”扯开花嫂的手,达哥边嘀咕边往厨房走。 花嫂见达哥走了,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但仅仅是刹那间而已。 “花嫂,我的面呢?你进去催面就催了这个家伙,这是那里的来的,人长得挺俊的,不知道花嫂有没有兴趣转让,最近我家老爷爱好有升级,男女通吃。”刚进前厅,长恨天就听到一个尖刻的声音对花嫂说,那声音让人直打哆嗦。 “哎哟,我说钱二呀,你看到好的就想要,我这里可是做生意的,没有一个人招呼怎么成呢?这是我刚请来的小伙计,是我的远方亲切,就这样让你家老爷给祸害了,我以后还怎么见人呀,得了,今天的面我请客,你要人的事情面谈。”听到钱二这么说,花嫂心里非常气愤,不就是有几个臭钱吗,想当年老娘我的钱多的可以用钱把你给埋了,得瑟。 “花嫂,话可不能这么说,这世界和谁过不去,也别和钱过去呀,我家老爷什么都缺,就不缺钱,你看,我这不是想着法子把钱花出去,你这个主还不接呢?”看样子,这个家伙这辈子跟着一个暴发户,眼中除了钱,其他都的什么都不是。 “钱二,老娘缺钱,可老娘不缺德,啊,你呀,就别打我这伙计的注意了,要买他,也轮不到你家里那个钱老大,这里比他有钱有势的人多着呢?钱二,别特得瑟,说不定过了今晚,你家老爷就是一个穷光蛋,穷的除了他那副臭皮囊之外不剩其他东西了。”花嫂也不秫这个叫钱二的家伙,“记住,小天,这个叫钱二的家伙,你千万别交他,否则,你被人家卖了,还在帮人数钱都不知道,这个世界,谁都可以相信,就不能相信钱二这个家伙,他什么都不缺,就缺德,记住了。” “花老板,你怎么说话的,给你脸叫你花嫂,不要给脸不要脸,想讨贬。”听到花嫂这么不给自己面子,钱二的脸面有些挂不住了。 “是吗?我好怕怕哦,你当老娘是吓大的呀,老娘闯荡江湖的时候,你他妈的还不知道在那里吃奶呢?跟我说狠,你还嫩了点,钱老大见了我,也还要叫声花嫂,你他妈的的跟我说拽,小心老娘阉了你的小jj,跟我抢伙计,不想活了。”花嫂嘴里完全是一副流氓的形象,不,应该说是活脱的母夜叉。 “钱管家,我们还是不要惹这个母夜叉,钱老爷说了,惹谁不能福伯,福伯家最难伺候的就这个母夜叉,今天我来这里是办事的,还是老爷的事情要紧。”钱二的一个跟班小声的对钱二说道,这个家伙看样子是个机灵鬼,识风向。 “行,咱就不跟一个妇道人家见识,老爷的事情重要。”在脑海思量一下,觉得手下的见解不错,于是讲了两句搬回门面的话,面也没吃,气鼓鼓的就走了。 第七章 小甜甜 “小天,以后不要打扮的那么招蜂引蝶,什么人都招惹,瞧,连男人都不放过你,要是女人见了,那还不吃了你?”对于刚才钱二对他的企图,让花嫂有些郁闷,都些什么人呀。 不过长恨天更加郁闷,自己招谁惹谁了,怎么就是莫名其妙的让人看中,而且从钱二的的口气中,好像他还愿意花大价钱来买自己的,这个世界真疯狂,连人也可以买卖,还是前世单纯,买卖人口那是触犯各个国家的法律的,对任何一个人,在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不可避免的要执行死刑。只是他是上流社会,而且是那种孤傲清高的将军,与地方和其他的那些贵族接触不多,其实在他的前世,买卖人口,特别是漂亮的女人,帅气的男人是最抢手的,利润,高额的利润,引得无数人为之折腰。 “小天,去,把钱二那张桌子收拾一下,他妈的,这个王八蛋,喝了茶没给钱,真他妈的便宜他了,下次来,老娘连本带利的给他要回来。小本经营,这点小利也要和老娘强,真他妈的为富不仁呀。”花嫂不停的嘀咕着并且吩咐长恨天做事。 长恨天无语了,默然的走到桌子边收拾残局。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门口传来非常美妙的声音:“老妈,我回来了,出来接驾,真是个鬼天气,冻死我了,叫你们般下山去,每次都给那个老头在阻止,害得我每次上来都受罪。”声音 声音美妙,可是话语不咋的,这点完全传承了花嫂。 “知道了,别鬼叫了,每次来都大呼小叫的,好像别人不知道我有这么个女儿似的,都这么大一个姑娘了,还不知道学会文静,将来怎么嫁得出去,也不知道那个傻小子会娶你。”听到女人的声音,花嫂露出难得的笑容,脸上也温柔了不少,目光慈祥。虽然嘴里不停说着自己的女儿,但是心里却不知道有多疼爱她。 “咦,老妈,你给大姐还是二姐找的女婿,这么帅气,你偏心哦,你都没有跟我说,要是跟我说了,说不定就是我看上他,他可能就成我的老公了哦。”这个小女孩还真是个恶魔,这种话也敢跟自己的母亲这么说。 “你说什么呢?什么女婿,他,就他也能够成为我家的女婿,别逗你老妈我,我家女婿,怎么说也是英雄气十足的大男人,像他,怎么看,都有点你的爹的潜质,我这么做不是害了你们吗?女儿呀,男人不一定要帅,但一定要有才和财,缺少这两个字,他就是神仙下凡,也得老老实实跟我做小伙计,要有其他的想法,我的擀面杖可不是吃素的,那可是真铁白金的御赐擀面杖,打断一双腿还是绰绰有余的。” “妈,你好势力哦,真不知道老爹当初怎么泡到你的,不过你真别说,你请的这个伙计真帅,要不借我两天用用,用两天我就换给你,最近我缺男朋友。” “死丫头,你说什么呢?没大没小的,那有这样的,上次你世伯介绍的那个呢?又吹了,你到底想怎么样,每天都这么折腾,你就不能安静两天,老妈年纪大了,经不起几下折腾了。” “老妈,你的年纪才不大呢,要是你和我一起去逛街,别人准会说,这姐妹两真靓,特别是姐姐,身体丰满,面容秀丽,皮肤白的都挤的出水来,那真是个万人迷。” “你这个小丫头,也不知道你从那里学到的油嘴滑舌,鬼灵精怪的。老妈说不过你,你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不过有一点,千万别被你爷爷逮到,否则,老妈也救不了你。” “知道了,就知道老妈最疼慧慧了。老妈,我说真的,你这个小伙计借我几天,几天后我就还你。”这个丫头也不知道打什么注意,眼睛一直打转。 “慧慧呀,不是老妈我不借给你呀,是这个家伙有点特殊,你爷爷介绍过来的,你敢借吗?如果你敢的话,那你就带走,不过出了事,别说我借你的就成。”看样子花嫂还是比较了解自己女儿的死穴,一点即中。 “爷爷的人,那还是算了。”小丫头吐了吐舌头,眨了眨眼睛,不知道又想到什么鬼主意。 “咦,我怎么看这个人都有点像一个明星,妈,你看他像不像小甜甜呀。” “什么小甜甜大甜甜的,人家叫小天,你可以叫他天叔,小天,过来一下,介绍三小姐给你认识,不过你千万不要打她的主意,这可是我的宝贝女儿,如果我知道你打的主意,花嫂会恨生气,后果会很严重。” “你好,三小姐,我叫长恨天,你可以叫我恨天。”长恨天面无表情的走了过来,刚才的话,他全部落入耳中,知道这个小丫头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古怪精灵的。 “啧啧,可惜了,没有做我姐夫,这么帅气,老妈,我现在反悔还来的急吗?我要他做我老公!”长恨天被这个小丫头的话给呛了一下,没有想到这个丫头这么大胆,表白还真是露骨。 “丫头,你今天是怎么了,一直在说这个话题,再说,老妈可真的生气了,老妈生气,后果会很眼中的,你不知道吗?” “知道,可是,你没有发现,他真的很像小甜甜,我的偶像也,我偶像做我老公,难道有错吗?” “偶像偶像,每天就知道追星,难道你不会干些其他的东西,人生不是用来追星的,人生要有追求,瞧你,啊,都追求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一大堆,怎么不像我们那个时候呢?激情四射的时代,到了你们身上,什么都变了样了。” “老妈,你怎么又翻老黄历,你们的时代和我们的时代怎么会一样呢?时代永远都在变,你们那个时代有我们这个时代繁华吗?没有,你们那个时代有我们这个时代有知识吗?没有,我们见识阅历都比你那个时代多得多,怎么能够比呀,老妈,你那个时代经济过时了,要服老。” “丫头,有你这么说话的吗?老妈是老了,但是我吃的盐都比你吃的米多,在那个时代,人生都不能丧失追求!” “知道了,老妈,我知道了。有追求是吗?人生总会有那么点追求的,比如我想那个小甜甜从女人变成男人,结果,老妈你看到了,神真的响应了我祈祷,你看,我眼前就一个像小甜甜的男人。真应了那句话,真心祈祷,神会降临人间的。” “你,真是气死我了,我不管你了,你爱咋的咋的,等下你自己跟你爷爷,那个老顽固答应你的话,你就借走他,如果老顽固不答应,那你想都别想。” “老妈,你帮我跟爷爷说吧,你就说我要远行,需要一个保镖,而这个家伙牛高马大的,做个跟班还是可以的,好不好嘛。”小丫头对花嫂撒娇,看样子她以前用这个方式求什么,什么都会答应。 “这次,不行,你不知道,老妈跟你爹生气,跟你爷爷生气,还有那个钱二,钱大的管家也得罪了,在用这个家伙做美女卫士,我不是诚心给自己找麻烦吗?慧慧,要借他,也要过一段时间,这个时候不行。” “老妈,你怎么油盐都不进,我跟老爹说去,老爹最疼我,哼,我就不行,这个小甜甜能够逃的出我的手心。” “小丫片子,你爹要是敢答应这事,老娘我直接把他扔外面去。”花嫂见女儿想走老爹路线,立马使出杀手锏。 “老妈,也就爹这么惯着你,要是换了别人,早就把你给休了。”小丫头说着,转身就跑了。 “你说什么,你敢唆使你爹休我,反了天了,你。”但小丫头显然不会会自己的老妈纠缠,立马跑到厨房去了,留下老妈一个独自生闷气。 吃面的客人见到这一幕,都会心的笑了,不过他们的笑容很快就压下去,只能憋在心里笑。 “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老娘怎么可能被他休了,我休了他还差不多,哼,小丫头片子,不知道死活,敢挑唆我们俩的感情,等下有你好受,皮痒痒,三天不打,你还真上房揭瓦。” “那个谁,小甜甜,啊,不对,小天,手脚麻利点,像没有吃饭似的,这么点活也要干这么久,记得下次,穿着打扮要符合一个伙计,而不是老板,哪有穿成这个样子做伙计的,比老娘还穿的好,你当你这里的老板的儿子呀。”怨气不知道往那里发,只好对着这个新来的伙计一通指责。 第八章 疯癫佛道 “老板,来一碗素面,多加些牛肉,最好放几个大大的鸡腿!这鬼天气,上个山也这么难,雪积了一地,也没有一个人扫一下雪,整个上山的路都被雪给淹没了,下山,他妈的,怎么下山,看样子要在这里待上十天半个月了。”一个衣裳褴褛,分不清是道士还是和尚的家伙,说是道士,穿着一身袈裟,说是和尚,他偏偏又没有剃度,带着一个道观帽。 “师父,你到底是素面还是荤面,你这样说会让我很迷茫的。”花嫂见这个邋遢的异类,知道不是缠的主,只好亲自出马。 “你看不见吗?咱是出家人,知道什么是出家人吗?就是不能见荤腥,你说我是素面还是荤面,当然是素面了,只是在叫你加了点佐料,大惊小怪的,真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乡巴佬。”见老板不识趣,这个出家人言语中有些恼怒了。 “老娘什么人没有伺候过,你没有见到你这种要求的,你那也叫佐料,面倒是快成佐料了,我看你呀,纯粹是个酒肉和尚,而且还是骗吃骗喝的主,先交钱,后上面,没钱,一个字:免谈。”花嫂也有些生气,这要求怪就算了,看看自己穿的什么样子,浑身上下,我看也不值一碗面的钱,还加佐料呢? “花嫂,你好像说了两个字:面谈,不是一个字。”长恨天不合时宜的指出花嫂的错误。 “啊,你脑子进水了,这么有创意的笑话,你也当错误指出来,不要用脑子想,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我在说笑,是不。”花嫂非常生气,后果有点严重。 “打断一下,好像现在是老衲在叫东西吃,不是你们内战,不知道我的要求能不能实现,你们雇主和雇佣者之间的事情我不想听,别再我面前讨论这些无关边界的话。” “我说和尚,我这里对和尚道士和那些所谓的出家人都是先收费,后上菜,你所点的也不多,就那么五十几块而已,打个折,算五十好了。钱,拿来,面,马上上。” “你不要太过分,给你脸你不要脸,不可不介意贬你,知道吗,佛爷很生气,后果是很眼中的,不要挑战我耐心底线。”和尚看样子有些生气,话语都有些歇斯底里了。 “原来是疯癫佛道驾到了,老朽有失远迎呀,不知道佛道屈降我处,有何贵干?”福伯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门口,这个老的都快走不动的家伙,还真是神秘。 “你是谁,怎么知道我叫什么,老衲很久没有行走江湖了,我想那些只有那些老人还记得我这个疯癫佛道。”疯癫佛道有些吃惊,这里竟然有人认识他,看他样子,没有什么真气波动,不像是高手。 “老朽福伯,是个快要入土的人了。”福伯双手放在拄着拐杖,右手的手指头还不停的敲打左手的手背。 “原来是推演天地棋局的福伯,失敬失敬,没有想到,你这个老家伙还停留在人间,真不知道那个巡天者是做什么用的,万载之前的那个以武踏破虚空的破天,万载之后,你这个推演天地棋局的福伯,为什么天地之间巡天者都不能发现你们踪迹,将你们纳入天庭,受天地所限呢?” 疯癫佛道在说话之前就把这个地方用法力禁锢起来,很多东西不是这些凡夫俗子所能够知道的东西。 “世事如棋局,你我皆在棋盘中,你来我往的博弈,说不定,我只是一枚棋子,一枚重要的棋子,也许是这个原因让我能够残留人间,继续推演这残局吧。”福伯有些闷气,随时都有可能倒下的可能。 “世事如棋局,我也是棋中子,也许我不该来这个地方,断仞峰,当年刀钝仞折的地方,有太多太多的东西掩埋在这里了。”说完,疯癫佛道用手一挥,解除了自己对那些平凡人的禁锢,时间好像就停留在福伯进门的那一刻,什么都没有发生。 “爹,你怎么了来了,这风大雪大的,要是摔了跤怎么般。”花嫂背后虽然对福伯言辞激励,但是真正面对他了,又不敢放肆。 “没事,过来看个老朋友,那个和尚的饭钱全免了,出家人在外,不容易。”福伯指了指疯癫佛道的方向道。 “可是这个和尚荤腥不忌,而且还是以荤打底。” “高人的思维永远都是洒脱的,不为世俗的方圆所禁锢,酒肉穿肠过,佛在心中留,不要用世俗的眼光去看待这一类高人。”说着福伯咳个不停,好像生命之能已经燃烧殆尽了。 “爹,你没事吧。”花嫂见福伯此种模样,非常的担心。 “我没事,暂时死不了。老友,如果我出了什么问题,还望对我这个小友照顾一二,他可是个有缘人呀。”福伯有些深意的对疯癫佛道看了一眼,说道。 “既然是你老所托,那我定当竭尽全力。”疯癫佛道没有半点推迟就应承了福伯的请求。 不过此时的长恨天还停留在刚才疯癫佛道施法当中,那种感觉非常熟悉,好像一个熟悉之人在他脑海中下了一种禁忌,记忆中的很多东西都被抹去了,此刻的他,虽然有仙骨铸体,但怎么说,也是肉体凡身,对疯癫佛道的无上神通还是没有免疫力的。 “小天,过来一下,见见这位疯癫老友,如果你有事,可以找他。”还深陷疯癫佛道神通的长恨天此刻才转醒过来。 “疯癫前辈好,我叫长恨天,你可以叫我恨天,也可以叫我小天,我是福伯店里的小伙计。”长恨天走到疯癫佛道面前鞠了一躬。 “好,好,好。”疯癫佛道连说了三个好字,还用他那鸡爪般的手捏着他那稀疏的胡渣子,“没想到,没想到,此子竟有如此福缘,将来前途定不可限量呀。” “是吗?你还请疯癫老友多多提携此子。”福伯也非常高兴,只是他也没有看穿长恨天,在他的推演之中,好像并没有此号人物,这个世界上难道还有超出三界之外,跳出五行之中的神,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是神功盖世的神呀。 “此子有天地神韵,却无天地之象,难怪我进来的时候,都没有发现他,他日,此子定将大放异彩呀,福伯,你真是福伯呀。”说着疯癫佛道大笑起来,像似捡到宝贝一般。 这个老家伙又发什么神经,老娘欠谁钱了,竟然遇到这么一个疯子,一个人疯还好,自己的公爹也跟着疯,这个世界到底怎么。花嫂看着这老少莫名奇妙的对话,觉得自己都快要疯了。 “爷爷,你怎么了来了。”慧慧不知道从那里跑了出来,一把抱住福伯的手摇个不停。 “小丫头,你想吧爷爷给摇散架呀,我这把老骨头可经不起你几下折腾的。”看到自己的小孙女,福伯那布满皱纹的脸上难得见到一丝笑容,对这个小孙女,福伯最是疼爱了。 “爷爷,丫头像你借一样东西,不知道爷爷肯不肯?”看样子,小丫头是不达目的不罢休,求老妈不行,找老爹,老爹不行,直接找最大的boss,福伯。 “你得先让我知道你要借什么东西,我才知道我肯不肯借呀,你个小丫头,鬼灵精怪的,每次爷爷都中招,这回爷爷可要多一个心眼了。”福伯用手轻抚着小丫头的头,慈祥的说。 “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要出外面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老爹老妈又不放心我,哥哥们又忙,只好像你借一个用当保镖用用,不会多久,也就几天,我乐呵乐呵完了,我就把他给送回来。”小丫头在说的时候,还不怀好意的看了几眼长恨天,心中想到:“长这么英俊,还跑来当小伙计,这样的小白,还挺好玩的,咱弄个木头下山,好好玩玩。”想着想着,不禁得意的笑了起来。 “这个。。。”不过福伯还没有说完,小丫头的笑声就打断了福伯话声,“有什么好笑,说出来也让爷爷笑一笑。” “没什么,嘿嘿。。,爷爷你就答应我吧。”小丫头说的时候还不停的摇福伯。 福伯被小丫头摇的晕了,只好说道:“行了,行了,我答应你就得了,再摇,我这把老骨头就要散架了。” “耶,还是爷爷疼慧慧,爷爷最好了。”说着在福伯脸上啵了一个,高兴的跳了起来。 此时的长恨天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进入小丫头的算计之中了,深陷‘险地’了。 “爷爷”突然间,小丫头注意到了疯癫佛道,“那个和尚还是道士很有形耶,穿着袈裟,戴着道观帽,他是和尚还是道士?” “他呀,是和尚也是道士,据说先入道,所以头戴道观帽,后入佛,所以身穿袈裟,他佛道双修,却又超脱于佛道,是个不折不扣的奇人呀。” “这么牛叉呀,爷爷,你能不能够把他借给我当几天保镖,几天就行。”这个小丫头还真是不知死活,连疯癫佛道也干用做保镖,普天之下,除此女之外,再也找不到有这种豪情壮语的了。 “啊,乖孙女,你可不要折杀我这把老骨头了,就是人家叫我当保镖,我都乐的屁颠屁颠的,还让我叫他当你的保镖,真是不知道死活,对不起,小孙女人小不懂事,你疯癫佛道不要和这她这个小女孩计较。”听到自己的孙女的要求,福伯差点儿都要吓趴了,这那里是要求,简直就是催命符嘛。 “没事,我就喜欢这种不做作的女侠,啊,以后有机会,跟着我混,本老道保你平安还是没有问题的。”疯癫佛道笑呵呵的对着周紫惠道,对这个小女孩,疯癫佛道还是挺喜欢的,有股子灵劲,虽然比不上长恨天,但是也是不可多得修炼之人,稍加指点,他日飞升也不是没有的可能。 “是吗?小惠,还不赶快谢谢疯癫佛道,这可是你命中的机缘,得他青睐,今后富缘不浅呐。”听到疯癫佛道这么说,福伯的眼睛都快笑眯了,这个疯癫佛道,可是虽然不是什么上古禁忌大神,但是在仙界的影响力,那可是无与伦比的,他要是跺跺脚,天庭也要震三震。 “爷爷,有什么好谢,不就穿着打扮有些怪异,比较前卫吗?这中人虽然不能说满大街都是,但只要你上街一瞧,服装怪异的家伙,也是一抓一大把,值得你这么推崇吗?命中机缘,青睐,你当他是神呀,这个断仞峰上的传说流传了千万年,可是千万年来,你见到过神吗?每天只会研究你的周易八怪,我看你的脑子越来越木了,爷爷,你也该多到山下去走走,看看上下的变化了,每天神神秘秘的,让我这个孙女也感觉怪怪的。” “福伯,你教育的不成功呀,你的子女都不相信这个世界存在鬼神,想当年你施展大神通的时候,是何等意气风发,现如今,连自己的孙女都不相信你的世界呀。”疯癫佛道笑哈哈的对福伯道,这个老头看样子什么都没有传给后人呀,可惜他一身本事,直通天地,却没有半个传人。福伯只能够讪讪的笑了笑,道:“这个子孙自有子孙福,不能够强求,也许平淡的一身,对他们来说就是最大的福,我的卦中乾坤无法推演他们的命运,所以只好听之任之。” 疯癫佛道一听就知道他在说瞎话,他一身功力,可以推演天地,却不能够推演自己子孙后代的命运,说出来谁信,他不爱说,就算了,与自己有什么关系,现在最主要的是把这个长恨天带回自己的修炼之所,教他练就无上神功,也算自己后继有人了。 “福伯,我想带长恨天离开这里,给他一个修炼的场所,让他追随我修炼。”想到长恨天的天资,疯癫佛道也有些期待了,在短时间内,他想看到这个天才在自己手下诞生传奇。 “道长还是不要心急,现在还不是他离开的时候,等到时机成熟了,他自然会随道长离去,他还有他的福缘。” “疯癫佛道,他现在是我的内定保镖,你敢跟我抢人,不怕我贬你。”听到疯癫佛道要带走长恨天,周紫惠有些着急了,好不容易逮到一个自己顺眼的,怎么也不能够让他离开自己的视线。 “不得无礼,小惠,哪有你这样对长辈的,还不赶快给道长道歉。”福伯听到小丫头造次,马上喝止她。 周紫惠吐了吐舌头,就不再出声了。 长久以来,周紫惠都认为自己的爷爷虽然古板,但还是通人情,至少他对自己就非常的溺爱,什么事情都会网开一面,没有想到自己的爷爷多次喝止自己,心中有些气愤,不过他气全往疯癫佛道身上撒,谁叫她一对他发表见解,爷爷就大声叱喝她,要怪就怪这个穿着打扮怪异的家伙,虽然自己承认他有些个性,但不代表自己的这口怨气不能出呀。 可惜疯癫佛道不知道现在有人对他的那稀疏的胡渣子东了心思,这神也不能时刻提防着人的心思呀。 “福伯,和你说这么多,我的肚子早饿了,我的面怎么还不上来呀,我可是来吃面的,不是陪着你说话,要知道我很忙,没有那么多时间闲逛。”突然间,疯癫佛道的肚子咕嘟一下,想起自己来这里的目的了。 “对不起,对不起,你瞧我这记性,阿花,快点把道长的面端上来,道长饿了,分量给我加足了,啊。”听到疯癫佛道说道面的事情,福伯有些脸红,不过他那满脸的皱纹,如果不仔细看,红晕完全被掩饰在皱纹底下,无法轻易见道。 “切,不是说有大神通吗?不吃饭也会饿死??真是奇怪,我看电视里的那些神仙都是高来高去的,哪有几个会吃饭喝酒的,他们吃的都是什么仙桃,喝的都是琼浆玉露,这人世间的面也可以让这神仙肚子咕噜咕噜。”周紫惠嘀咕着,不过她的声音恰好可以让小店里的其他人听个清楚明了,这个小丫头明白着在损疯癫佛道。 “丫头,你说什么呢?那有这样说话的,去,到后边去,再在这里捣乱的话,可别怪爷爷收拾你了。”福伯知道,这人好神也罢,一次两次还好说,多了,神也会怒,神怒,那就是天怨,那之后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小天,你去后边叫阿达炒几个素的下酒菜,不过叫他多放些鱼呀肉呀什么的佐料在上边,我和疯癫佛道喝两铢,好久没有痛快的喝过了,丫头,告诉客人们,今天打烊了,生意明天在做,今天,咱们只招待客人,招了一个好伙计,结识一个高人,都是值得庆祝的。” 今天对福伯来说是个幸运日,好像推演中不明了的部分突然间清晰了,但有更加模糊了,清晰之处是福伯对未来走向的预测,肯定未来更美好,模糊是未来究竟怎么个好法,如何走向,都变得那么的琢磨不定了,耗费自己一生的精力,得到的结果确实如此的不真实。这也许就是天意不可测。 在达哥和花嫂的忙碌中,今天,长恨天发现生活是如此的平淡但真实,不像前世,那么的飘忽不定。 第九章 疯癫赐书 夜已经降临,但是黑夜并不能掩盖雪色。 长恨天在自己的小房间内,听着前周小惠与其他人高声的交谈声,她永远都是个乐天者,虽然精灵古怪,但她快乐满足。 风吹着竹叶沙沙作响,曾经也是此种夜下,心中的那个她与自己在小园围炉小憩,听风声,和小酒,畅谈人生,相互倾述,而如今:风景依旧在,佳人何处寻。 天已暗淡,灯光昏涩,这里虽然有了家的样子,却没有家的感觉,漂泊,自己只是在这个人时间漂泊,何处才是自己停泊的港湾。 突然,远处传来阵阵箫声,如泣如诉,像似情人在等待自己丈夫归来,又像似在催促远离的游子归家,吹箫人也应该是个断肠人吧。 门吱嘎的一声开了,门外路出半个脑袋,不用看,长恨天就知道是周紫惠。 “有什么事吗?鬼头鬼脑的,有事的话进来,外面天寒地冻的。”长恨天看着昏暗的灯光,都也不回的对周紫惠道。 “没什么事了,就是明天,你跟我下山,怎么样,这里又冷又冻,而且还没有电,每天都对着这些油灯,不知道痴女长伴青丝灯,苦恨谁人省。也不知道景区的开发者怎么想的,复古,一切都要复古,搞得诺大的一个风景区,没有电视电话不说,连电也不通,这里都快赶上侏罗纪了。” “能长伴青丝灯过一世,也是种幸福,许多人挣扎着一世,却不得一丝宁静。” “你有像我爷爷进化的潜质,说起话来都是那样的无厘头,不要搞的那么深奥,行不行,人生简单也是种活法,为什么总要想那么复杂的,像我,多好,爱就是爱,恨就是恨,该什么就是什么。” “算了,我不和你争执,我有些困了,想要休息。”突然间,长恨天觉得自己有些看懂这个天真的女孩,她说的话也许就是人世间另一种境界的表达。 “就知道敷衍我,不答应就算了。”说着周紫惠气鼓鼓的转身就走了。 而长恨天在周紫惠走后,就陷入了沉思:前世,自己以武入道,破空升天,今生,对疯癫佛道来说不过是骨骼奇佳罢了,他看不穿自己,那又有谁能够看穿自己。在疯癫佛道进入小店的时候,长恨天就感觉到了一股强大的气息,虽然只是那么短暂的一下,可以肯定的是,这个疯癫佛道绝对是功力超群,在长恨天记忆中,就算是前世功力最顶尖的时候,也没有如此强大,而他不仅功力超群,而且收发自如。这等功力足以萧傲天地了。他究竟是谁,为什么会在自己重生的时候出现在这里,他来这里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他和福伯谈了些什么,为什么他们谈话那段时间自己的记忆是空白的,好像自己在那一刻沉睡很久,许许多多的问题堆积在长恨天的脑海中,想着想着,长恨天就这么昏昏睡去了,明天也许是个好天气,太阳依旧从东方升起。 雄鸡一鸣天下亮。 清晨,福伯早早的就到了小店里面了等着疯癫佛道。 疯癫佛道从二楼睡眼惺惺走下来,发现福伯在大厅里道:“没事,你起这么早干什么?福伯。” “人老觉少,那里能和你的大神通比呀。”福伯嘿嘿的笑了一下,不过奸笑成分多一些。 “少跟我绕弯子,到底有什么事,没事不早起,这点道理我还是懂。” “疯癫老友今天就要走了,你不是说我的孙女小惠资质不错,不知道有没有兴趣收她为徒?”看样子福伯也想自己的孙女攀上个大佬,以后的发展就顺利多了。 “这个倒是没有打算,我看她福缘不浅,不过我可以给一本筑基秘籍给她,为她以后打下根基,她能发展到什么程度,要看她自己福缘和资质了。”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本洗脚录扔给福伯。 福伯接过书,看了一下封面:洗脚录,不禁为之气结。 “那个,这个,疯癫老友,那个洗脚录是什么神功,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福伯想问又害怕疯癫佛道生气,不过为了自己的孙女,最终还是鼓起勇气问了一下。 “洗脚录,什么洗脚录,没听过。” “就是这本。”福伯扬了一下手中的书道。 “你手中的那本,给我看看。”说着从福伯手中抢过来一看,老脸也禁不住红了起来,“嘿嘿,这是我的养生书,不好意思,拿错了,拿错了。”说着把书放进怀里,又从怀中掏出另一本书:洗髓录,扔给福伯。 “这本书虽然不是什么奇门异宝,但也不可多得移筋洗髓,脱胎换骨,延年益寿是不成问题,如果有缘,就是凌空升仙也不是没有可能,你拿给你的孙女,叫她好好练,自会收获不少。” 福伯接过疯癫佛道扔过的书,一看:洗髓录。书是好书,可是要孙女小惠练它,恐怕比登天还难,那个死丫头哪有心思看这东西,又难又晦涩,说不定她直接把它当古董给卖了换糖吃。哎,自己老了,无法督促她了,要是自己在年轻一点,问题或许就简单多了。 “恩,书也给了,这样吧,你帮我弄些食物,我路上吃,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回去之后,不知道又要多久才能够品尝这人间美味了。真是留恋这尘世呀。”他说的时候还闭上眼睛,好像在回味食物的味道。 “这个疯癫老友放心,我吩咐我儿子阿达给你弄上一些食物在路上吃,保证你可以吃的愉快。” “那,我就多谢了。” 过了半晌,阿达在福伯的吩咐下,准备了不少食物,从烤全羊到油炸小鱼,从素食到荤食无所不包。疯癫佛道看到如此丰盛的食物,乐的两只眼中就快眯住了。 “这么多食物,我怎么带走?福伯,你不是给我出难题吗?”看到如此多的美食,疯癫佛道有些郁闷,不知道怎么抗走它们。 “老友说笑了,这点东西还难得住你吗?只要使点小神通,就可以解决问题了。” 使点小神通,你说的容易,我他妈的是奉命公干,也不知道那个王八蛋规定的,下人间要封住法力,一天只能够使一次,如果老子带走这但食物就使用一次,那我见了妖呀什么的,不是直接就让它们给秒了,不公干不知道法力珍贵呀。不过这么多食物,怎么办?想着想着,疯癫佛道笑了起来,我怎么这么笨,老子我有的是法宝,害怕装不下这些食物。 只见疯癫佛道手一扫,桌子上的食物全部都被装入乾坤袋中了。不知道什么时候,疯癫佛道手中多了一个小袋子,他摇了摇道:“不愧是打家劫舍的好东西呀。”转头又对目瞪口呆的小惠道:“请记住,打家劫舍要带它,他好你也好。” “哇塞,好厉害呀,能不能借我看看,要是我有这么个袋子,那不是酷毙了,疯癫老道,多少钱,你开个价,小女子我买下了。”说着上前去抢疯癫佛道手中的乾坤袋。 “住手,没一点规矩。”福伯看到周小惠放肆,有些恼怒了,这东西可是好法宝,怎么可能随便就给你了,还买呢?有多少钱,人家也不会卖你。 小惠被福伯的吼声给吓了一跳,吐了吐舌头,灰溜溜的站到了福伯的后面。 “不好意思,这丫头少了教养,给疯癫老友带来不小的困惑,还望见谅。” “算了,这东西虽然算是给法宝,但对我来说也是稀疏平常,既然我给这个小丫头有缘,那送她一个也未尝不可,给把,好好收着,它对我来说稀疏平常,但对你们来说,可是宝贝中的宝贝,其璧无罪,怀玉有罪,不要给自己带来大麻烦就可以了。”说着扔给周小惠一个乾坤袋,“还有,这个东西不是平常人可以打开的,你要练习洗髓录,里面会告诉你怎么打开它,还有,那里边还有不少好东西,练习好了洗髓录,会有不小的惊喜。”说完,人就不见了,凭空消失在众人眼前。还好,这里面都是福伯的家人和长恨天,并没有其他客人,否则,又要传的沸沸扬扬了。 “今天的事,谁也不许说出去,小惠,特别是你,记住疯癫佛道的话:起璧无罪,怀玉有罪,这个世界上贪婪的人太多了,小心自己被人设计,这是疯癫佛道给你的书,自己好好看,好好学,说不定那一天,你也和他一样,可以来去无踪了。” 周小惠此时吃惊,不停的说:“哇塞,这个世界还真有神仙也,可以来去无踪。”她不停的说的同时还不断摇晃达哥的手臂。 “好了好了,有必要那么吃惊吗?这里叫断仞峰,传说了万年的的神仙出现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呀。”达哥好像对此不是太吃惊,冷静的有些过分。 “老爹,神仙呐,你都不觉得自己很幸运,你沾了你女儿我的光也,说不定你一后就是神仙的爸爸哦。” “小丫头片子,想多了,老爹告诉你一句话,不管到那里,这个世界还是还是是神仙的世界,都是弱肉强食,实力才是决定一切,既然这个疯癫佛道看上你了,那你就好好的研习这本洗髓录,希望他不是下一届的巡天者。” “阿达,你还是不能够忘记过去,你还在怪爹。”听到这些达哥这么说,福伯叹了口气道。 “阿达不敢,只是我不甘,为什么我的命运要别人来决定,为什么?” “哎,因为你是我福伯的儿子,纵使你天纵奇才只要你是我儿子,就逃脱不了这个命运。”福伯摇了摇头,转身走了。在他转身的一刹那,他好像老了更多,颤颤巍巍。 “你又让你爹伤心了,你能不能少让你爹伤心。”看到福伯的样子,花嫂揪着达哥的耳朵气狠狠的道。 也不知道阿达那里来的勇气,用力狠狠一甩,甩开花嫂的手道:“说好说坏都是你。”转身就走了。 留下花嫂愣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 “老妈,老爹怎么了,他今天怎么发这么大脾气。”周小惠第一次看到父亲生气,还没有转过弯来。 “没事,小孩子不要管那么多。”说着哽噎着走上楼去了。 看到爷爷爸爸妈妈都在伤心生气,周小惠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转身看到长恨天矗在那里,气也不打一处来道:“还站那个干什么,你没有看到店里那么脏乱,也不知道打扫,这个样子今天怎么做生意呀。”说完咚咚的跑上楼去了。 这一天,就在冷战中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