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呼吸里》 第一章 参加完同事邵永的喜宴,回到家里,简璎觉得头有些晕。也许是喝了点酒,回来的路上又吹了风的缘故吧,其实整个喜宴,简璎就只是喝了几杯啤酒,那杯53度的茅台,在一对新人敬酒的时候,她也只是闻了一闻,沾了沾口,因为她本来就是不善酒的人。 才回到家,手机就响了,那是个熟悉的号码,是文征的。文征一直在追求着她,有他人的场合,文征总是这么介绍简璎:她是我的女朋友。 可是简璎从来都没有承认。因为她总觉得,她对文征,并不是爱。所以每一次她总会说:是女的好朋友。这个时候,文征总会补上一句:就快是了。久而久之,简璎已经懒得再去坚决的表明什么了。 文征出差了,说是要10天才能回来。简璎都忘了今天是这10天里的第几天了,只知道有好几天了,每天早晚都有两通文征的电话。简璎觉得有点累,便告诉文征明天再聊。然后就收线了。 家里现在就她一个,姑姑刚搬了新家,邀简璎的父母过去小住,今天早上,是简璎送两老上的车。哥哥简杰,在与嫂子龚恩结婚半年后,也搬了出去过二人世界。 舒舒服服地泡完了个热水澡,简璎把头发吹了个六成干。她向来都这样,不急于上床休息的时候,她不想太让吹风筒虐待那留了多年的长发。换了宽松的睡袍,简璎给自己泡了杯牛奶。还开了音乐,那碟片,还是丁睿送给她的。第一次听完之后,简璎不得不佩服丁睿,每一首都是她很喜欢的歌。那是丁睿专门替她挑选刻录成碟的。 丁睿与哥哥简杰是好哥们,初中开始,两个人成了同桌,打那之后,两个人就有如简璎奚落他们说的一样:一发不可收拾的“好”上了。丁睿跟简杰,还有文征,三个人一样都是34岁。 大学毕业后,丁睿与简杰又同时在1000多名的应征者中脱颖而出而出,投身同一家在本地较为大型的民兴公司。不到一年,丁睿就炒了自己鱿鱼,说是要出外闯荡。前年,丁睿又回来了,他所在的外资企业被国内的一家大集团收购,这次刚好集团希望在简璎所在的城市开个分公司,丁睿便自愿请缨,回来工作。 而简杰一直在民兴公司工作,多年过去了,他也从那个普通的候补干部做到了今日人事部经理。民兴公司几经易主,今日的主人,便是文征的父亲。文征现任该公司的副总经理。而文征也是因为简杰才认识了简璎的。 简璎正沉醉在音乐里,手机响了,一看,是邵永。 “简璎,到家了没有?今晚人太多,都没有好好地招呼你。文征不在这,也没能送你回家。” “到了一会了,你忘了我做惯独行女侠了吗?这世上还有种交通公具叫的士。你该忙啥忙啥去吧。” “好的,再联系。” 简璎挂了电话,其实晚上有同事要送她回来,可她突然想一个人好好的走走,于是,她花了35分钟的时间,从酒店走回了家。 简璎这会开始觉得脚很酸痛,按摩起自己的脚来,35分钟下来,她觉得她的鞋确实有些对不起她那双35码的小脚。可是没办法,今晚是喜宴,她必须隆重些。而且,30岁的简璎,身材纯属小巧一类,像她办公室里的小妹玲君说的:“简姐,我们必须取长补短。” 今晚的喜宴很热闹。明天就是双休日了,本来喜宴结束后,邵永还开了一个大k房让大家尽兴,可是简璎不想去,她不想去呼吸那种酒后的空气,便替自己找出了一个最好的借口:感冒未愈,无法唱出她美妙的歌声。 今晚也是简璎第一次见到邵永的女朋友王芳。不,应该说是妻子了。邵永原是简璎所在的公司里的客户部经理。就在认识他现在的妻子的一个月后,便辞职,现就职于王芳的舅舅所开的“金顶”珠宝公司,任副总经理。 王芳的舅舅陈语堂今晚是以家长的身份出席喜宴席的。看上去既有威严又不失和善。他膝下无儿无女,王芳自幼便在舅舅身边长大,陈语堂视其如己出,有如掌上明珠般疼爱,并曾对外宣称:王芳将会是他的继承人。王芳也理所当然的入职于舅舅的珠宝公司,任财务经理。 今晚的王芳艳光四射,单单是她今晚所戴的那身珠宝,就足以让在场的许多女宾们眼红羡慕不已。牵着邵永的手,看得出王芳的喜悦与幸福感发自于内心。 当宾客中有人要他们大谈恋爱史,简璎看得出邵永借醉推唐。可是,大方得体的王芳却似乎很想与宾客们分享她那浪温的恋爱史。 “我们的相识从钻石开始,虽然相识只有短短的四个月零五天,可是我坚信我们的婚姻也会有如钻石般恒久。对吗,邵永?”一脸灿烂的笑容,王芳转向身边的邵永。 “是的,今晚在座的每一位都会是最好的见证。谢谢大家,干杯。”邵永举起酒杯,眼中掠过一抹笑意。每一个人都觉得那应该是幸福的笑。只有简璎才知道,那抹笑意背后掠过的伤痛。 简璎与邵永认识在三年前,当简璎第一次来到现在所就职的公司应征的时候,正是邵永接待的她。那时的邵永是人事部的副主任。说是人事部的副主任,可其实干的却不仅是副主任的活,那个时候,公司刚起步没久,无论是从资金上,管理框架上,还是其他许多方面,说白了实质上就是一个小规模的服装小工厂而已。与今日的规模及发展相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壤之别。而那时的邵永,简璎记得他当时之所以留下,邵永的一席话便是原因之一:我们这里说是公司,其实规模上还只是个小工厂,很多方面的配备都无法与人相比,可是我觉得这应该是年轻人最好的磨练基地。有朝一日,我们都为成为“雅思服装”的功臣!在这里找到自己的成就。 而让简璎决定留下的原因之二,便是雅思服装的老板娘赵雅思。那是一个离了婚的女人。今年四十有余,可是婚姻的伤痛并没有在她脸上刻下太多的伤痕。应征那天,她正好在邵永的办公室。所谓的办公室,其实就是一张办公台,几张椅子,一个办公柜,一个电话。连个电脑都没配备。当她听完邵永与简璎的谈话,微笑着对简璎说:“说我是老板,其实我也是在学习当中。我感觉得出你是一个有工作热情的人,我需要像你们这样的人。我很想与你们一起在工作中成长。如果你愿意,欢迎你加入雅思!” 就这样,简璎进入了雅思,一直工作至今。这三年,她确实也为工作付出了许多热情与心血。多少夜加班,多少夜通宵,多少次阻碍,多少次收获后的喜悦,简璎、邵永还有他们的老板娘赵雅思,在共同的工作中也积攒下了深厚的感情。 雅思服装也从三年前的一个连老板及员工在内不足15人的小工厂发展到了今日的拥有一定规模产、销能力的服装公司,员工近三百人。简璎从刚开始的打杂式工作到了今日的总经理助理。所谓的打杂式工作,是因为那时的她只要哪里有需要,就会出现在哪里,哪怕是生产车间,甚至充当第一线的生产工人。办公地点也从那个狭小的办公室里升级到了市中心的一幢专用办公大楼。 在与赵雅思的相处中,简璎知道了她离婚的原因,那就是她所深爱的丈夫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这真的是很可笑的一幕,简璎觉得电视上如此剧情不知翻版了多少了,她有心让婚姻继续,因为她是个聪明且成熟的女人,她说“小璎,爱本来就是很复杂的事情。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一辈子,靠的不仅仅是爱,还有宽容与协调。我们结婚十几年了,与其说我珍惜这份感情,倒不如说我适应这种相处。”可是后来,当她的丈夫提出了“内外共存政策”,她还是毅然离了婚,因为,照她的话说“我无法一心二用,我更无法忍受别人在感情上对我的一心二用,那与背叛有什么区别?”离了婚之后,她就带着她那点微弱的积蓄,开始了她的创业生涯。 赵雅思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都显得从容而坚决!这也正是简璎所欣赏与敬佩的! 简璎比邵永大两岁,三年下来,工作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让她与邵永不仅成了好同事,更成了生活中的好朋友,那是一种姐弟式般的友情关系。邵永许多不为外人知的心事,简璎都非常的清楚。第一次见到邵永,简璎就觉得他是一个很有上进心,很细心且很正直很有斗志的年青人,这也正是两人能成为好朋友的缘故吧。所以,她非常确定的知道:认识了四个月零五天的王芳,并不是邵永心中的至爱。 第二章 四个月零五天之前,也就是邵永与王芳相识的那一天。王芳例行公事般的到公司的珠宝专柜循查业绩,那是下午的三点四十分。之所以记得那么清楚,是因为那天简璎与邵永和一帮同事开完工作会议之后,邵永满脸的笑容: “简璎,我要出去一下,不过我约了陈先生五点,谈合约的事情,我大概一个小时就能回来,要是不能及时回来,陈先生来了,你替我招呼一下。阿明搞他不定的,拜托你了,亲爱的简助理。” 阿明是邵永的助手,而陈先生则是雅思一位颇有份量的客户,陈先生三十开外,一付有点发福的样子,为人颇为严肃,因为他是雅思服装的大客户,再加上一付经常绷得紧紧的脸,“雅思”里一般的行政工作人员总是不太敢也不太乐意面对他。所以,每次与他作任何工作上的接触的时候,除了邵永,便是简璎。几乎所有的人都看得出来,他对简璎有着某种热情,无耐简璎的“抵御术”太好,而简璎也不想公司失去这个一直以来对“雅思”关照有佳的老客户,毕竟在“雅思”有困难的时候,这位陈先生曾在行动上表现出坚决的支持,让“雅思”得以渡过难关。所以一直以来,简璎对陈先生都保持着该有的合作态度,不敢有其他表态,深怕有个不小心,让他误会,会给自己引来麻烦。 看着满脸阳光笑容的邵永,简璎能感觉到此时他内心的开心。这就是简璎与邵永,总能彼此感觉出对方的心里情绪。 “好!喂,约了小甜吗?瞧你美的样子!” “不是,约了她今晚,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小甜看上的一个钻石戒指,我不是说“金顶”珠宝看过并订货了吗?刚才人家通知我货到了,我现在去取。” “哦,瞧你兴奋的样子。去吧,现在三点四十分,快去快回。陈先生那副尊容,我可不想替你顶太久。”简璎看了会议大厅里的那个古董式座钟。 “哈哈,谁叫你是我们雅思的美女加才女呢!他不看上你他才有问题呢!” “好啦,不用哄我开心啦,快点去吧。” “遵命,女皇!。”邵永说完,扬了个手势利,哼着小曲,朝着他的“钻石”前进了。 小甜是邵永幸福的源泉。这是简璎当着小甜与邵永的面说过的一句话。是的,一说起小甜,邵永的脸上总能荡漾起幸福的笑。筠称的五官,高挑的身材,甜美的声线,能歌善舞的小甜,人如其名。 小甜与邵永是高中同学。照邵永说的“小甜第一天进入教室,我就盯上她了。” 小甜五岁那年,父亲在一次意外车祸中丧生。母亲便是靠着那笔付出生命代价的赔偿金独力培养小甜与那小她两岁的弟弟。小甜是个很懂事的女子,所以,在她高中毕业那一年,成绩优异的她就提出了外出打工的建议,让弟弟能有个顺利的求学路。无奈的母亲看着如此懂事的女儿,除了含泪点头,再也无法作出任何的回复。 王芳口中说的与邵永的相识从钻石开始,便是在那一天。邵永终于能把小甜一直梦寐以求的那个价值四万八千八百元的钻石戒指买下来。 邵永永远也不可能忘了那一天---5月18号。因为就在在那一天,他在王芳舅舅的“金顶”珠宝里,买下了那枚想送给至爱小甜的戒指,也认识了王芳。而同一天,这两个女人都深深地影响了他的命运。 当邵永来到“金顶”在本市的第一大门市,把订单交到了柜台服务员的手中,接待他的是这里的柜台经理: “先生,请您稍等一下,因为您这是专门订货的,货物刚到,我这就去替您取。” “没关系,其实你们通知我五点来取的,是我来早了。”邵永不好意思的笑着说。 这个时候,迎面向柜台走来的便是“金顶”大老板视若掌上珠的外甥女,也是“金顶”现任财务经理---王芳。秀丽的脸上戴着一付金丝眼镜,烫着一头卷长的棕红色长发,一身职装打扮。 “朱经理,这是小李要我顺便带过来的至爱系列钻,听说是有客户专门订的,是吗?”王芳微笑着把一个很典雅的紫色盒子连同货物清单一同交到柜台经理朱华的手中。 接过王芳手中的东西,朱华验完签收后把一张回单联交给了王芳。 “谢谢你,王小姐。小李怎么没来,麻烦你带过来啊?” “是啊,小李刚巧有个会要开,我要过来就顺便替他带过来了。对了,他还说这个至爱系列在下个星期有个客户幸运抽奖活动,你记得通知订货的客户,到时准时参加。” “好的,今天就是这位先生来取的这个钻戒。”那位朱经理转向邵永笑着说。 “哦,您好!先生贵姓?感谢您对金顶的信任。欢迎您在本月的5月23号晚21:00出席金顶的至爱列系答谢会。地点是金顶的迎宾大楼。”王芳微笑着向邵永伸出了双手。 “您好,邵永!谢谢,到时我一定准时参回!”邵永简单介绍完并向王芳伸出了回应的双手。 这一握,王芳突然有种异样的感觉。这是一个俊秀的男人,俊秀之中却透视着一种风度。王芳不知道自己为何对他有这么一种感觉。这么些年,围在她身边的称得上优秀的成品男人也不少。可是,谁也给不了她此刻拥有的这一种感觉,也许,这就是别人所说的“触电”的感觉吧。王芳不由自主的从身上拿出名片,递给了邵永。 “哦,是王小姐!失敬!”邵永随即也从身上拿出一张名片。 “至爱系列是我们公司的得意之作,荣获过今年三月的“真情永驻”设计奖的最高奖。这是送给至爱之人的最佳选择。邵先生一定是为您的爱人所选的吧。”接过名片,王芳与邵永聊了起来。 “就当是吧。总会有爱人的,是吧?哈哈” 邵永爽朗的笑声里透露着的是对小甜满满的爱,因为此时此刻,他的脑海里全是他的小甜。而在王芳听来,却不是如此。在她听来,“总会有”就是还没有。她也不知为何此刻的她竟然会如此关心与在意一个陌生男人的这种话。 “到时记得准时光临哦。” “好的。一定。” 就这样,结束了与王芳的第一次见面。邵永紧紧的握着手里的盒子。在他看来,那里面装的不是钻戒,而是他对至爱之人的一个承诺。 “喂,小甜,你今晚几点到,我订了位子,陪你吃晚餐。”邵永没打算先告诉小甜他买了钻戒,因为他准备着今晚给他所爱的人,当然,也是深爱他的人一个惊喜,他准备为他的小甜戴上这枚爱的戒指,向小甜求婚。 待续 第三章 “小甜,我终于替你买了钻戒了。小甜,我来了。”邵永在心里暗暗地说。他和他的小甜已经有两个月不见了,小甜现在在本市一家有名的私办幼儿园工作。正如小甜说的:这是她很喜欢的工作,每天面对着那一群可爱的脸,小甜工作得很开心。也因为小甜出色的工作表现,在两个月前,园里选派两名优秀老师参加省有关部门举办的“优秀幼师交流会”。小甜便是这两名老师中的一名。这一直是小甜的一个小心愿,因为她觉得这是对她工作的最好肯定,对她而言,也是一个见识的机会。 此时的邵永只感觉幸福充拆全身。他在想象着当他的小甜收到这份惊喜的时候,会有怎样的笑容或是幸福的泪水。思绪一下子把邵永拉到了三年前陪着小甜逛珠宝商店的那一天…… 三年前的那一天,正好是星期天。小甜说要去商场买东西,邵永当然形影随身,买完东西,经过了“金顶”,小甜被商店的那张巨大的海报吸引住了:海报里,那一个女子显得是那么的雍容华贵,而这还不是重点,吸引小甜的是那女模特长长玉指上的那枚心形梅扣钻戒! 看到小甜那发亮般的眼神,邵永知道这枚戒指深深地吸引住了他的小甜。于是,他带着小甜走进了“金顶”,在那特殊的柜台里,见到了广告海报中的那枚戒指。一看标价:98888。邵永的眼神复杂了起来。他是多么希望能替小甜买下它。可是他知道:他还做不到。 小甜见状,微笑着对邵永说: “走吧,回去了。这是有钱人的享受,不适合咱们。” “小甜,有一天我一定会给你买的。” “你疯啦,花98888买个戒指戴在手上?有个38888的我就做美梦啦。再说邵慧的病还得花很多钱呢,我知道你负担不轻。而且我们又不是现在要结婚,等要结婚了再说吧。再说了,你就是我独一无二的钻戒。” 邵永一把将小甜拥入怀中,久久不能言语。 邵慧是邵永的妹妹,小邵永两岁,原是本市一家商场的收银员。几年前被检查出得了白血病。这对邵家无疑是个晴天霹雳。邵父是个清洁工人,早已退休在家,每月的退休金还不够老人休养花费的。而邵母是个典型的家庭主妇,更无任何经济收入。一家人就居住在邵父早年分配的单位宿舍楼里。 做为家里的顶梁柱,邵永一肩担起了医救妹妹的责任。几年的时间,小甜知道邵永是如何熬过来的。为了不让父母再雪上加霜,他告诉父母:医药费的事情不用担心,因为他已经今非昔比了,他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负担。可是,小甜当然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要扛起这个家,还要让邵慧有足够的医疗费用。邵永曾经是那么的心力交瘁,为此筑下债台,可是他没有任何的怨言。 终于,还是逃不过坎坷的命运,邵慧在前年的十二月,离开了人世。 “哥,这辈子,我拖累了你和爸妈,如果真有来生,那么,来生再让我偿还。我知道,这几年,你一直把苦默默地埋在心里,你的笑有多少是装出来的,是为了让我们好过些,我还知道,如果不是因为我的病,你已经能买新的房子,从咱那宿舍楼搬出来,娶上小甜姐,一家人过上幸福的日子。可是因为我,你的计划全打破了。可以说,你延迟了幸福,都是因为我。” 这是邵慧在临终前用尽她那微乎其微的气息,流着泪在自己的亲人面前说出的泣语。 “小慧,为了你,哪怕延迟十年的幸福,哥哥都愿意。” 替妹妹盖上那白布,邵永扶住晕死过去的邵母,泪已满面。几年的辛累,他不怕为妹妹筑下债台,以前的日子无论多么艰难,邵永觉得自己都能挺过来。因为他知道:没有什么比一家人和和气气,团团圆圆来得更重要! 也许,幸福并没有延迟十年。也许,当生活已经有了变化,幸福也在变着,哪怕变得已经物是人非。这就叫生活。 为了妹妹,邵永不仅积蓄清光,还花上了两年的时间拆了债台。也推迟了与小甜的婚事。因为他希望,小甜嫁给他的时候,他能够有能力让小甜过上好一些的日子,哪怕不富裕。只要可以,他都希望做得更好。 所以,当他握着那有如希望般的钻戒之时,他怎能不兴奋呢?想象着他的新娘,他怎能不激动呢?于是,拿了戒指,他还在本市最高级最浪漫的酒店订了位子,订了一大束的玫瑰花。这一切,都是为了向小甜求婚。 可是,有太多的幸福有如泡沫…… 七点半,小甜如约而至。当两个人坐定下来,邵永深情的注视着她。 “你瘦了,是不是很辛苦啊?不过很快就会胖回来了,我一定要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哈哈。”邵永开心的笑起来 在往时,每当邵永说出这样的话,小甜除了幸福的笑容,还会嗔怒般地向邵永撒娇艳:“你把我当母猪啊?” 可是今晚的小甜却似乎改了个模样般,只是淡淡的笑了笑。 “我有话跟你说…”两个人异口同声。 邵永哈哈大笑:“怎么你也有话跟我说啊?那你先说吧。我…呵呵。” 挠了挠后头,这是只有在小甜面前,跟他的小甜有情话要说的时候,邵永才会表现出来的可爱之状。邵永觉得脸有些红,他觉得自己可能太兴奋了吧。 “永,我…” 小甜觉得喉咙像是让什么给卡住了,哽咽着不知从何言起。是的,要她跟她的邵永说出分手,她的心就象是刀在割钻般,她知道,邵永很爱很爱她,而她也很爱很爱邵永。可是,她已经得这么去做了:那就是和他的邵永分手! “怎么啦小甜?不舒服吗?我看你晚上不大对劲,是不是在外面的这两个月不大适应?要不我先陪你回去休息吧,有什么都等明天再说了。” “不,邵永,不,不用,我没事。邵永,我们、我们----分手吧。” 话未完,小甜泪如雨下…… 第四章 “小甜,你说什么?看来你一定很不舒服,都说糊话了。早知道就该阻止你去,才两个月,你看你累的。还是你生我的气,这两个月都没有去看你?”邵永握着小甜的手,心疼地说。 “不行,我得送你去看看医生,你看看你的手这么冰凉!”邵永拿起大衣,起身准备带小甜离开。 “不,永,我不是不舒服,我也不是说糊话,我、我是真的要跟你分手!我是认真的,不是在生你的气。你看看我现在的样子,是像在跟你说开玩笑吗?” “小甜,你?” “你听我说完,我知道你一直都对我很好,我也知道你很爱我。我还知道,嫁给你,你会尽你的能力让我过得幸福。可是,你就当我对不起你,我、我…我已经和别人定婚了。” 小甜已经无法言语,除了泪水,她拿不出更好的语言。 大衣随着邵永的手垂落下来,掉在地上。邵永一把坐了下来。有种从心凉到脚的感觉,他觉得他要永远失去他的小甜了。 “告诉我,小甜,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要知道真相。他是谁?” “你该知道的,我也不想骗你。他是我们园长的儿子,一直在外经营自己的生意,这次我去,刚好园长安排我们住在他开的酒店里.他对我很好,我…” “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你一定是在骗我,你一定是在生我的气!两个月的时间,我的小甜怎么可能变?我们十几年的感情还抵不过你们两个月的相处?我不相信!”邵永觉得,打死他都不相信小甜会变心。 “是真的!永,我知道,也许在这世上,对我最好的男人就是你了!可是,我不单单是为了我一个人而活,我还有那受了那么多苦的妈妈,还有那希望有大好前程的弟弟,他们是我的亲人!” “我不懂,这与你的妈妈和弟弟有什么关系?”邵永一脸茫然。 “这些年,妈妈一个人养大我与弟弟,我看着她不知流了多少泪,我想让她过上好的日子,可是我做不到。弟弟希望出人头地,他一直都希望出国留学,可是,我也做不到。我真的好恨我自己的你知道吗?我知道你对我的家人很好,我也知道如果我跟你在一起,你会尽力地让他们也过上好日子,可是,可是,那种好日子的希望也是很茫然的,不是吗?小慧走了,让你留下一身债,没错,你是还清了,可是你还得好好地照顾伯父伯母,你一个人的能力,我…”小甜一口气,说出了许多心中藏着的话。 “我会努力的,我会让你们都过上好日子的。我知道,我一个人的能力不能完全满足你们的要求。可是,我相信会有那么一天的。小甜,你要相信我!” “我相信你,我当然相信你,可是,这要等到什么时候?他给我的妈妈买下了一幢小别墅,你不知道,当我的妈妈看到那幢小别墅的时候,她那满脸的幸福。妈妈不是贪图富贵的人,可是,一生辛劳,她对生活有期盼一点也不过份,不是吗?他还替小弟办好了明年初出国留学的手续,他也替我申请了学校,让我继续修学,因为他知道,当老师是我的梦想,但是,我更希望有一天能站在一个更大的舞台上。永,如果有错,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可是,过去的苦日子和现在无力改变的现状,真的让我心灰了,真的让我怕了。如果没有你的爱,我真的不知道会是怎么活过来的。可是,当这一切都有了改变的机会,当这些会都摆在了我的面前,我真的无法将这些都拒于门外,为了我的家人,我…” “我懂了,我懂了,原来,什么爱什么感情,都是假的,都是那么的无力,哈哈。” 就这样,邵永一个人径自走出了酒店,任所有的人用不解或诧异的眼光看着他那几近扭曲的复杂的脸。留下那束火红的玫瑰,还有那个冷冷的钻戒还藏外衣的口袋里,一起落在了地上。还有,早已哭不出声的小甜…… 第二天清早,简璎在邵永酒气冲天的办公室里发现了他。还没来得及叫醒他,便接到了小甜的电话: “简姐,忙吗?我就在对面的咖啡屋,能不能出来一下,我有事点找你?” “好的,我马上下去。” 简璎从来没有见邵永如此宿醉,马上让小明替邵永醒酒,而她也知道,一定是与小甜有关。于是,她放下了手上的工作,直奔办公楼对面那间同事们常去的咖啡屋。她急于知道,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 到了咖啡屋,小甜已经替简璎要了杯果汁。 “简姐,坐,我知道你早上不大喜欢吃东西,所以没替你叫咖啡。” “谢谢!小甜,你和邵永怎么了?昨晚原来他没有回去,在办公室里喝了个大醉。我从来没见他这样过的。”简璎看着眼睛红肿的小甜不解地问。 “简姐,这是他的外衣,还有这个,是昨晚掉到地上我无意中才看到的。麻烦你转交给他。”小甜把握在手里的那个装着钻戒的盒子连同邵永的外衣一起交到了简璎手里。 “这是他替你买的啊!我猜他昨天一定向你求婚了!怎么,你们?” “昨晚,我---跟他分手了!” “什么?分手?”筒璎不由自主的提高了分贝。当她看到其他人向她投来注意的眼光时,她才知道自己的失态。 “是的,是我对不起他!” “他是不是做错什么事了?有什么误会,你们应该找个机会心平气和的坐下来谈谈。不要意气用事。” 拿着邵永的外衣,还有那个几乎象征着邵永幸福的戒指,小甜的话久久在简璎的心里打滚。 “简姐,我与邵永是相爱的,可是,在现实面前,有很多让我无能为力的事情。我爸早逝,我就有责任让我那苦命的妈妈和懂事的弟弟过得更好。如果我与邵永结婚,他的负担会更重。我知道,也许很多人会说我爱慕虚荣,可是,如果这样能换来妈妈与弟弟更好的生活,我愿意!” 筒璎不知道该对小甜说什么,说爱高于一切?说明天会更好?说邵永有能力让他们摆脱他们一直想摆脱的日子,过上幸福的物质生活?斥责小甜就这么为了一幢小别墅、一个出国深造的机会、一个重新开始的舞台而放弃了十几年的爱情? 筒璎总说自己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此刻的她更是迷惑了。筒璎只知道,就一天的时间,便改变了小甜、邵永以后的命运。 第五章 那天过后,所有的人都知道:邵永已经不是以前的邵永了。变得冷漠了,也冷淡了。就连对筒璎,也没了往日的那种熟络。这一切都在筒璎的意料中,可是,有一个在她意料之外的,便是在与小甜分手后的一个月,他把一份辞职信递到了赵雅思的手里。 “怎么了,小邵?跟我开这种玩笑?赵姐哪里做得不好,大家可以坐下来好好聊嘛。要知道,你和小璎就等于是我的左右手。”赵雅思对邵永的举动大为疑惑,而在场的简璎也确实吃惊。 “小璎,你知情不报。”赵雅思转问筒璎。 “雅思姐,我…”筒璎也不知如何回答赵雅思,赵雅思怪得也不无道理,因为,邵永无论是生活上或工作上,任何大的决定筒璎也许不是第一个知道的,但是应该是第二个知道的。 “雅思姐,不关筒璎的事,我并没有告诉她。这是我一个人的决定,也是不会改变的决定。好听的话我不想多说了,但是你对我的好,我会一直记在心里。我会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到离职前的工作安排,对不起!” 邵永说完便头也不回的走出了办公室。留下一时反应不过来的赵雅思与筒璎。 就这样,邵永依足离职规定,离开了他奋斗了几年的雅思。一个星期之后,邵永便进入了“金顶”,任副总经理。这期间,筒璎知道,邵永在刻意地拒绝着与简璎的联系。筒璎几乎出动了她的“骂功”,可是,邵永还是在电话那头任骂。 “筒璎,我知道你担心我,我没事,我现在知道我自己在做什么。过些时候再聊吧。”就这样,筒璎也不想再继续问下去,因为她知道,邵永与她在这方面上是同一类人,不想说的话,任谁也撬不开口。 直到上个月,那天刚好收拾好了要下班。筒璎便接到了邵永的电话: “筒璎,晚上有空吗?” “有,怎么说?” “帮我约上小明他们一班人,晚上九点老地方见。我想和大家聚聚。” “好,我通知他们。” 所谓的老地方,便是筒璎一班同事闲暇或工作压力大之时常去的一家娱乐场所的大k房. 也在这一晚,大家收到了一个更为诧异的消息:邵永要结婚了,新娘便是他现的新同事----金顶大老板最疼爱的外甥女,也是金顶的财务经理王芳!虽然谁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局,可是,邵永还是收到了一班共事多年的朋友们真心的祝福。 歌罢人散,邵永送筒璎回家。 “筒璎,我们走走吧。好久没和你走走了。” “好,我也想走走。”就这样,一对姐弟般的老朋友,一路上,似乎谁的心都不轻松。 “筒璎,我知道你有很多话想问,怎么不问了?” “不知道从何问起。” 长长的叹了一口气,筒璎觉得心中很是郁闷。 “也许这就是命运吧,命运开起玩笑来,谁也抵不住,只有接招的份。”今晚的邵永喝了不少酒,脸已有些开始发红。 “我只想知道,你要和王芳结婚,下这个决定你有多少的清醒度?” “我就知道你担心这个。我只能说这是我可以走或者是说该走的路。王芳是个不错的女人。” “我不是想知道王芳是个怎样的女人,我只是想知道,你爱她吗?你这么做是出于对小甜的报复!你是不是想让她知道,你完全可以找一个比她更有条件的,你是不是想证明你邵永是多么的有魅力与能耐,一份十几年的感情你能说放就放,一转身也来个重新投入?你在伤害你自己伤害那个王芳你知道吗?你会后悔的。”筒璎无法按耐住自己此时的激动。 “我不是意气用事,我也无须向她报复。当她跟我提出分手的时候,是的,我是伤心欲绝,我甚至感到很绝望,要知道,这一辈子,我不可能如爱她那般的去爱上其他女人。可是,她已经在我的生命里成为过去了,知道吗?我知道现在说成为过去是自欺欺人,可是过不 去我也必须让她成为过去。难道你还要我再等待另一个小甜吗?没有可能的,而且我受不起第二次的打击,你知道吗?我的老姐!”这么多年,筒璎第一次听到邵永称她为老姐。 “可是邵永,和一个不爱的人结婚,你们可能相伴一生吗?你们会幸福吗?你是在恨小甜吗?你是想证明没有她你也能幸福吗?” “她抛弃了爱情,选择了他。那个时候,我是真的恨她。她竟然可以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就…可是现在,不恨了,真的,不恨了!我能比她好到哪里去呢?没错,如果说她伤害了我,那就是她让我对爱失去了信心!可是我又对王芳做了什么呢?我让她嫁了我这个不爱她的人,那是因为我的爱累了,我自私得只想休息,而这个时候,她出现了,她知道我现在并不爱她,可是她说她愿意给出一生的时间。她是个既能让我完成婚姻责任,而最重要的是能让我的事业少奋斗十年的女人!筒璎,你可以瞧不起我,以前的我也从来没有想过邵永会是今天的孬样!”邵永无法克制自己此时的情绪。 “可是,我也不得不告诉你,筒璎,这就叫现实!如果我今日功成名就了,我会失去小甜吗?这就是现实的残酷!爱情在冷冰冰的现实面前,是抬不起头的。” 听完邵永的一番话,筒璎也不知何时泪已从眼颊涌了出来。她只觉得内心有种彻骨的痛!她也无法言喻那不由自主的泪水,只是突然间觉得好冷,好冷:这就是她所认识的邵永吗?那个有着阳光般抱负与生活热情的邵永吗?她知道这几年生活对他的磨励并没有让他有如外人眼中看到般的那么风光与轻松,她也知道他不是三年前的他。邵永已经能在世故中打滚自如,可是筒璎也一直以为:这并没有影响到他对生活的积极态度! 但是原来:生活要改变一个人,是可以如此的让人无所适从但又必须适从! 认识这么久,邵永第一次见到筒璎落泪!这让他感到意外!他知道,他的改变让筒璎振憾,可是他自己何尝不是呢! “筒璎,生存其实就是在呼吸!你希望看到我因为失去了小甜而窒息吗?”原来爱竟是如此让人沉重! “我当然不希望,我只希望你做出的是个不让你后悔的决定。”筒璎真的不知该如何去更好的回答邵永。 “我也不知道,谁都不敢替以后的日子打包票的。也许现在,王芳是喜欢我,或者说正如她所说的对我一见钟情,可是说不定哪一天,她会遇到她生命里更完整的爱情,到那个时候,也许…”邵永似乎有些无奈。 “邵永,我只想说:祝你幸福!”筒璎真的无言以对了。 那一夜之后,筒璎再一次见到邵永,便是在邵永的喜宴上了… 第六章 参加完邵永的喜宴,筒璎准备在星期六这一天好好的睡个饱,因为一夜下来,她的思绪总让她无法安眠。可是,当她正在被窝里睡意正浓,门铃却响了,而且来人似乎知道要靠门铃来叫醒筒璎,一直不肯停下来。 “是哪个天杀的啊?”筒璎懒洋洋的不大愿起身,不过她还是让自己脱口而出的“粗话”吓了一跳。可是,她之所以会如此粗口,那是因为她知道来人不可能是她的老爸老妈,也不可能是她的哥嫂。因为老爸老妈去了姑姑家,哥哥嫂子也不可能这么早的来“关心”她。 没办法,筒璎起身,披上外套,想从猫眼中看看来人是谁。这一个,她大呼“大跌眼镜”,因为她口中的“哪个天杀的”正是她的哥嫂。 “小璎,早!让我们吵醒了吧?”龚恩微笑着跟睡意未消的筒璎打招呼。 “我说吧,我们要不是这么按,这只猪不知要到几时才起来开门呢!”说话的是筒杰!他似乎为他的按门铃杰作大为得意。 “两位早!你们可知道今天是星期六,可还知道这会是几点?”筒璎指着墙上的挂钟,,似有意提高嗓门般的回应筒杰夫妇。而此时挂钟上显示的时间是:09:05分. “呵呵,小璎,是这样的,阿睿没打电话给你吗?你哥说好久没去探望丁睿的爸爸妈妈了,这次丁伯母身体不舒服,回老家去休养,你哥觉得更应该去看看他们两老,所以就准备叫上你一起到阿睿老家,当渡两天假都好,你也好久没去海边了,对吧?”龚恩一口气道出了原由。 “哦,怪不得你们还大包袱小包裹的,原来是要去园丁家啊。园丁都没跟我提过。丁妈妈妈应该回去住了有一个月了吧?前天我有打给她,她说人好些了,只是想在老家多住些日子,那里的空气总比这里强。再说了,那里有她的那些老邻居。”筒璎总算明白过来。 龚恩口中的阿睿和筒璎口中的园丁其实是同一个人,就是筒杰的老同学兼好哥们:丁睿!她们口中的丁睿的老家其实就是丁睿出生的地方:这个城市的一个小乡村。丁睿自读初中开始,一家人就搬了出来,可是因为丁家两老住惯了小乡村,又不想离儿子太远,便只有在城市与乡村间来回,时而陪陪儿子,时而回乡村里小住些日子。丁妈妈妈因为患有风湿,天气一不好就会全身不舒服,于是,在这个时候她便常回老家小住。而筒家兄妹也会常常到那里小住,因为那里,有筒璎最喜欢的大海,而丁睿还专门在海边搭起了一个小木屋,那个小木屋,曾经承戴着他们许多共同的欢乐! “是啊,阿睿那臭小子良心发现,说伯父他们回去后他就没回去看过,所以想趁着星期六日回去陪他们住两天。还让一定得叫上你,我以为他有事先跟你说呢!你快准备吧,他就快来接我们了。” 筒杰刚说完,筒璎手机便响了,正是丁睿。 “璎儿,醒了没有?阿杰他们过去找你了没有?我十五分钟后到你楼下等你们。” “十五分钟?好吧好吧,等会见。”才十五分钟的时间,筒璎立马行动了起来,也不理会在整理东西的哥嫂。因为十五分钟的时间,她需要洗脸刷牙整理小行囊。 从丁睿第一次见到筒璎开始,便一直称她“璎儿”。那是在筒璎还在读小学的时候,那一年,筒杰上初二,丁睿便是在那一年从外校调来,插班成为筒杰的同桌的。那时的筒家,还没有搬离旧式老宅。 筒璎也忘了那一年她读小学几年级。只记得那一天下午放了学,筒璎回到家里正在认真的写作业,哥哥筒杰带了一个男同学回家,此人便是丁睿。一进门,见到正在大厅里做作业的筒璎,那时的筒璎便已经留着长头发,读书的时候总是扎成长长的马尾,回到家,她喜欢让她的头发自由的呼吸,从不扎起来。那天的她,穿着一条花点紫色小短裙,那是筒璎最喜欢的裙子,是筒璎的小阿姨替筒璎特别做的。 “小璎,这是我们班新来的同学,叫丁睿,我请他到咱家来一起做作业,他可是我的哥们。阿睿,这是我的妹妹,叫筒璎,王字旁加婴儿的婴!她可是我们家的宝贝。”筒杰同时向身边的两个人做了相互的介绍。 “璎儿!”这是丁睿脱口而出的称呼! “你说什么?”筒璎和筒杰都以为自己听错了,因为从来都没有人如此称呼小筒璎。 “璎儿,你叫璎儿!”丁睿很坚决般的神态让小筒璎兄妹都怔住了。 “不要,这样人家会以为你是叫婴儿!我叫筒—璎!听清楚明没?”筒璎两字,她拖叫得老长老长。 “你不是婴儿,是璎儿!”丁睿再次证明自己没有叫错! 也正是从这一个脱口而出开始,以后的岁月里,丁睿一直都是如此的称呼筒璎,从不改口。不管筒璎如何的反对,都以无效告终!而存有小孩的“报复”心理,筒璎想着:你做初一,我就做十五。于是,在丁睿的丁姓之前加了个“园”字,筒璎也一直称呼丁睿为“园丁”! 这么多年过去了,两人都已到而立之年,可是对彼此的称呼不曾更改。很多次不知情的人听到丁睿“璎儿”长“璎儿”短的叫,总会不解,于是乎,筒璎也曾要丁睿改口“园丁,你就别再叫我璎儿了嘛,我都这么老了,我见很多人听了好象都起鸡皮疙瘩的样子,还以为我们有毛病呢!你就为了他们的耳朵着想,叫小璎也好嘛!” “你管别人干什么,没得商量!还有,以后不许再说这件事!”丁睿似乎有些生气。而从那以后,筒璎就再也不提,任其叫去了。 这些年,不管是丁睿外出读书,还是工作,都与筒璎保持着联系,从原先的信件来往,到后来的电话联络,不曾间断!大学里谁追丁睿,到丁睿伤了哪个女孩子的心。到丁睿参加工作,一起与筒杰进“民兴”,到那一天他突然对筒璎说“ “璎儿,我想辞职,你赞成吗?” “辞职?为什么?做得不开心吗?” “不是,我只是想趁着现在年青,到外面磨励磨励。” “那就去吧!支持你!” “可是,等到我回来,你不会嫁人了吧?” “什么跟什么啊?你嫁了我都还没那么早嫁!” “好,我明天就辞职!” 就这样,丁睿离开了民兴,出外“磨励”去了。出外的这几年,丁睿也几乎每个星期都保持着与筒璎的联系,所以,彼此间生活与工作上的很多事情,都熟若己临。可以说,除了筒璎的家人,丁睿是最了解筒璎的,包括筒璎有什么爱好,或讨厌什么。同样,筒璎比他的哥哥也更了解丁睿。因为丁睿不会告诉筒杰:他的西装扣子掉了,他的手机掉水里了,他的发型改了,他新买的袜子让他冲到厕所里了,他在书店里看到并买了筒璎喜欢看的新书,他升职了…… 而筒璎,只要有什么不开心,也会第一个拨通丁睿的电话。所以,哪怕是分开的那几年,他对筒璎的生活情况也甚为清楚。 这么些年,筒杰看着他们如此,曾经不止一次地问过筒璎:小璎,你是不是和阿睿那小子在拍拖? 每一次,他得到的都是诸如此类的答案:老哥,园丁和我就像是我和你一样,你多想什么?老糊涂啦? 看着妹妹认真的回答,筒杰觉得筒璎不像是在开玩笑,他觉得可能他真的是老糊涂了吧?也或者,他这个亲哥哥没有那么大的魅力,很多筒璎的事情他这个亲哥哥都是从那个非亲哥哥的丁睿口中得知的。 第七章 就这样,四个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的向丁睿的老家进发! 看着大大小小的一袋袋东西,丁睿皱起了眉头: “拜托,你们兄妹俩又干什么好事了?去一次就大包小包的,你们想把整个商场都搬到我家去啊?” 是的,每一次去丁睿的老家小住,筒杰兄妹总会买上许多的东西,比如像筒璎调皮说的替丁父买的“研究研究---烟酒烟酒”,还有替丁母挑的茶叶等等。 “错,这回不关我的事,我是临时才知,连上次替丁妈妈选好的两包茶叶都忘在家里了。这回全是老哥和嫂子干的好事!”筒璎马上澄清“事实真相”。 “难得去看望伯父伯母,应该的。”龚恩这是第一次与筒璎兄妹一起到丁睿老家小住,显得有些紧张。 “嫂子,不用紧张的。丁爸爸丁妈妈很好的,这么多年了,两老把我们都当儿女一样的,在他们面前,我和老哥就是学不会客气两个字该怎么写,哈哈。”观察入微的筒璎马上替龚恩“减压”。 “是啊,他们何止把你当女儿?我这亲生儿子都不如你,小楠啊,他们都没那么宝贝她,真不知你给他们吃了什么蜜。”丁睿语带醋意。 小楠是丁睿的妹妹,去年3月结的婚,与丈夫共同共作于省某中心医院。 “冬天当然就是冬蜜啦!”筒璎调皮的回道。 轻松愉快间,四个人来到了小乡村。这里真的是一片美景,是的,在筒璎心里正是如此:有乡间小道、有朴朴实实的人、有山,还有海,每每在这里,见到炊烟升起,筒璎的心里总能涌起一种感动!习惯了城市的节奏,也许人总渴望找到一个平复点,让疲惫的身心得以休息! 而丁父丁母对这四个年青人,都疼爱有如己出。就这么,忙忙碌碌,男人们忙着聊社会、谈工作、讲经济;女人们忙着唠家常、聊三餐等等,很快吃过了两餐,来到了晚上。 “小璎,去海边走走吧。”丁睿看着吃饱喝足在洗碗的筒璎。 “好的,大哥大嫂呢?叫上他们。” “他们在等你了。” “好的,马上来。” 穿过小石道,十几分钟的时间,四个人慢慢步行,终于见到了软软的沙滩,还有沙滩尽头的海! 见到海,筒璎总有些忘形,顾不得矜持,她脱下了鞋,尽情的让脚享受那柔软的沙子。龚恩见状,也自由放纵起来。就这样,四个人在沙滩、蓝天与大海之间嬉戏起来,是那么自由,那么自得,那么享受… 跑累了,筒璎与龚恩便相拥而坐,私语起来。而此时的筒璎,开始循着沙滩走近小木屋。这一走近,让筒璎又有了一个惊喜:原本白色的小木屋此时此刻竟是紫色的! 看着筒璎又惊又呆又喜的表情,丁睿的脸上露出的是满足的笑! “喜欢吗?这是你最喜欢的颜色!”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我上次来的时候还是白色的。”筒璎确实有些不解,因为自从那一次几个人一起到海边之后,丁睿唯一一次回来便是两个月前送丁父丁母回来休养,而那天丁睿是晚上回来的,第二天一大早就又回去上班了。他哪来的时间去做“如此杰作”? “你…这是那晚通宵的杰作吧?”除此之外,筒璎想不出更好的理由。因为与小木屋有关的一切,丁睿从不假手他人。 “嘻,还让你知道了!”此时的丁睿,表情就像个孩子。 筒璎迫不及待,打开小木门,因为她知道,里面一定还有惊喜! 果然,以前空空的小木屋,现在多了一张小床,一套座椅子、茶几,还有仙人掌。 这一切,都让筒璎心中似有暖暖的感动在涌动着。这让她回忆起了第一次来到这个海边的时候… 那一年,筒璎上初中了,放假里,有一天,在丁睿的陪同下,与哥哥一起来到了这个海边。筒璎也不知道自己为何那么的喜欢大海,那一次,她捡了满满一大袋的贝壳,也是那一次,她见到从海上漂来的一块白色木板,随意说了句:要是这里有个白色小木屋多好!就算是下雨天,也能好好地看海!累了,也有个休息的地方! 于是,当他们第二次去到海边,那里就真的多了一个小木屋!那是丁睿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做成的。对于一个不善手工活的人而言,这是一件多么不筒单的事情! 后来,很多次来到丁睿家,筒璎也忘了有多少次是看海过的夜,在小木屋里看的海,听海唱歌,向大海诉说。在这里,她只觉得那是 完全的释放。 待续 第八章 从小木屋里,筒璎远远望去,望着筒杰夫妻相拥的背影,筒璎嘴角不禁扬起微微的笑。 “笑什么,每次来到海面,总能见到不一样的你。要是在工作中也这样,我看你威信全无,十足一个小女孩!”丁睿笑着道。 “你没看到大哥大嫂的样子吗?看到他们这样,我开心啊!虽然他们是搬出去住了,但是一家人的关系却能更和谐,我真的觉得很温暖嘛。” 龚恩是一位北方女子,十几岁的时候,父母因工作调动来到本市,龚恩与两个哥哥也一起转到本市就读,现龚恩于本市一家中学任教。她为人爽朗,性格上稍有些固执。刚与筒杰结婚的时候,因一些生活上的习惯等问题曾与筒母发生过相处不愉快的事情。后来,贤惠的筒母无间中得知龚恩很想好好的过两人世界,便向筒杰提出:让他们夫妇俩一起到龚恩学校分的两房一厅。于是,结婚半年后,筒杰两夫妻就搬出去过二人世界了。 “你生他们的气吗?一结了婚就搬出去。”丁睿一直很想知道筒璎的心里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因为他了解,筒璎一向痛恨不孝之人。 “刚开始的时候,有点怪哥,可是当老妈提此建议的时候,哥也不答应,因为他知道妈好不容易盼到他成家了,哪个父母不希望一家人在一起过日子?嫂子也是个孝顺的人,其实我懂,她独立惯了,之所以希望和哥单独生活,这也是她的见地。毕竟,一家人过日子,谁没有个磕磕碰碰?与其因为一些小矛盾影响了正常的家人感情,倒不如选择适当的分开,这样反而能减少磨擦。老妈那老思想都能做出如此明智的决定了,我有什么好想不开的。而且,每个星期他们都有固定的时候陪两老,我觉得这样反而两全其美。每个人都该有自己的空间,不是吗?在我看来,这是艺术,相处的艺术!”筒璎一口气道出心中所想。 “璎儿,你越来越成熟了!” “倒不如说是我对人情世故看得越来越通透了,哈哈!”筒璎笑着回答。 “说什么说得这么好笑啊?”循声望去,原来筒杰夫妇已来到他们面前。 “在羡慕你们的恩爱呢!”丁睿回道。 “你们也一样可以啊!而且更幸福。”龚恩不假思索的回答。 “小璎,我们到那边走走吧。”龚恩牵起了筒璎的手,姑嫂俩把两个大男人留在了小木屋里。 “回来一年多了,你和小璎怎么样了?”虽然常相聚,可筒杰也难得有机会与丁睿谈起筒璎的事。 “说真的,我不明白你为什么突然间又想回来,在外面发展一定比在这里强,而且你在那边已经有了一定的根基。”筒杰继续他的疑问。 “想你们了,就回来了。”这是丁睿的回答。 “你小子,别跟我打马虎眼,你会那么好,好到想我们了就回来?放下你的大好前程?打死我吧,看我能不能信!”筒杰一副打死都不信的模样。 “没什么,可能这些年在外面觉得累了吧。没错,男人是应该以事业为重,可是,除了事业,还有其他。我不想让自己把一切都抛在钱眼里。而且,小楠嫁了,老爸老妈在家里,虽然两老可以互相照顾,可我始终不放心。” “这倒也是,那就快点成个家,好了却他们的心愿啊!”筒杰一语道出两老最期盼的心愿。 丁睿沉默不语。 “别死鸭子了,你小子,要回来连亲生爹妈都不告诉,反而请示我们家小璎,还有什么不能承认的?” 是的,就在丁睿调回来工作的前一个星期,筒璎便接到了他的电话,那天正好是筒璎忙得晕天黑地的时候。 “璎儿,想不想我回家?” 筒璎正看着文件,边忙边回应着: “你要回家啦,好啊,快回来吧。” “我们公司决定在咱家那设公司,我想回去,你觉得如何。” “哦,原来是这样,那---回来也不错啊。”就这样,丁睿便回来了。 而丁睿回来的第二天,刚好就是筒璎的生日。所以,筒杰说的“请示”不无道理。只是糊涂的筒璎从来不如此想。 “你别告诉我,你也当小璎是妹妹!要真这样,那你现在就真的把我往死里打吧,哈哈。” “我承认,外面的环境能让我有足够发展的空间,可是,这里有我牵挂、想念的人…”望着一望无际的海,丁睿觉得,这就像是他与筒璎这么些年来积累起来的感情。 “那么,你应该知道你该怎么做了吧?别让小璎一直觉得你得她就像我和她一样。我们是兄妹,你们不是。” 丁睿的心有如海水,起伏不定。 天慢慢变得更蓝,蓝透了,远处,尽是海浪声。回首,沙滩上留下的两个女子长长的脚印。 “小璎,我们好久没有好好谈谈了。你和文征怎么样了?” “嫂子,我对他没怎么,真的。” “可是看得出文征对你是真的。你们认识也两年了吧,他开始行动也有一段日子了吧?” “呵,怎么?嫌我烦啦?想快点把我嫁出去啊?”筒璎调皮的笑起来。 龚恩不理筒璎转移话题,又开始了“盘问”。 “小璎,别怪我直话直说,你三十了,为什么我就没见你对爱情热火过?” “热火?爱情的耐热点是多少度?哈哈”筒璎半玩笑半回答。 待续 第九章 四个对生命有着各自理解,在生活中又有着许多共同的年青人,放下城市的喧嚣,夜幕中,蓝天下,大海前,听潮涨潮落。渡过了海边生活的第一天。 第二天清早,筒璎就决定去看赵婆婆。这是筒璎每次到丁家的“必做功课”。所以,筒璎还没说出想去看望赵奶奶,丁母便早已经备好了“手信”让筒璎带过去,丁睿更是早就准备好了在等筒璎。 “璎儿,吃完早餐我们就过去看赵婆婆吧,今天星期天,小梅应该也在家。”丁睿边吃边说。 “好,哥他们还在休息,就不叫醒他们了。丁妈妈和老爷子呢?出去晨运啦?”筒璎一向称丁母为丁妈妈,又和丁睿一样称丁父为老爷子。 “是的,他们可能呆会顺便上市场,我们不用等他们了。”这么多年,两老一直保持着晨运的习惯。 赵婆婆是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家,是丁家的老邻居,一直与丁家胜似亲人。赵婆婆是一个孤单的人,可又不是一个孤单的人,这是这些年筒璎给她下的结论。说赵婆婆不孤单,是因为赵婆婆儿女成群,一生一共育有五子三女,儿女早已成家。一个个都离开了小乡村,出外安家落户。赵爷爷在八年前过世了。于是,小乡村便只留下赵婆婆一个人。她的那些儿女们出外当官当官,发财的也发了财,但是,赵爷爷过世后,就没听谁说过想要接老人家去住,好好孝敬,尽儿女之道,只是除了每月派人送来生活费,放下就走,老人有个头晕脑热的,也幸好有邻里们帮着照看。所以每次看望赵婆婆,筒璎从不问及她的儿女们,怕老人家提起反而伤心。 小梅也是在这个村里土生土长的女孩子。母亲在生下她的北弟之后便难产而死了。留下小梅的父亲还有小梅及一个小她三岁的弟弟。幸福也许本来就是不完整的。如果老天能让这一家三口相依为命下去,那也算是一种善待,可是就在她快要毕业的那一年,她的父亲及弟弟在一次出海中遇难了!于是,本来也有一个完整之家的小梅便成了孤儿!小梅以优秀的成绩师专毕业,毕业后放弃了可以在外任教的机会,回到了小乡村,在小乡村的一所小学里教着那一群小乡村里的孩子。 乡干部看到赵婆婆与小梅这两个特殊的人物,便与她们商量,让小梅也一起住进了赵婆婆家,让两颗孤独的心灵彼此找到一丝家的温暖。这些年来,一老一少互相扶持,日子过得倒也热闹了不少。 一进门,见小梅手上正拿着热水袋。小梅见到筒璎与丁睿,笑着走出大厅。 “婆婆,璎儿姐和丁大哥来看您了!”小梅顺着丁睿对筒璎的称呼,一直叫筒璎为璎儿姐。 正坐在里屋摇椅上的是一位银丝白发的老人家,这便是赵婆婆,一脸慈祥,给人很舒服的感觉,听到小梅的声音,老人家便从摇椅上站了起来,向房门外走出来。 “谁?是璎子和小睿吗?昨天就听小梅说你们来了,老太婆就知道,今天你们一定会来,我老早就在这里等了。”赵婆婆虽然年已老迈,却中气十足。 “呵呵,赵婆婆,您风湿又犯了吧?”筒璎一看小梅拿着个热水袋就知道这是为犯了风湿的赵婆婆准备的。 “赵婆婆,您这点动作都让璎儿知道了。”丁睿接着筒璎的话与老人家聊了起来。 “那是,都逃不过小璎子的那双眼。来,让老太婆看看,小闰女长胖些了没?”赵婆婆牵过筒璎的手,仔细端详了起来。 “婆婆,您说她长胖啊?她可不高兴了,现在的女孩子都兴苗条。”丁睿笑道。 小梅则接过筒璎从丁家拿过去的一些食品,从里屋沏了茶出来。 “璎儿姐,丁大哥,喝茶。知道你们昨天回来,婆婆就催着我备好茶叶了。” “谢谢,小梅,你越来越漂亮了!”丁睿接过茶。 “小梅本来就是美女嘛!我总是说为什么不出生在海边,婆婆,海边是不是胜产美女啊,我看您年轻的时候也铁定是个美女!”是的,小梅五官秀丽,秀丽中透着一种水灵,而赵婆婆虽然年过七旬,可从她容颜的轮廓依然可以看得出来,她年青的时候也是个美人胚子。 “瞧瞧,瞧瞧,这小璎子,你一来就能把我老人家逗乐!小璎子啊,你三餐是不是还是没吃多少啊,跟上次见都没什么变化,多吃点,长胖那才是福气知道吗?孩子!小睿这小子,也老长不胖,不过,就是帅气了,哈哈。”老人家一见到年青人,也跟着开朗了起来。 “婆婆,丁大哥本来就是好看的嘛!”小梅在筒璎的身边坐下,看着丁睿,腼腆地说。 “也是也是,美女和帅哥,咱村有福气哦。两个小娃子,什么时候办喜事啊?”在赵婆婆的眼里,眼前的这一男一女,就是她心目中的一对。 “是啊,什么时候能吃到丁大哥的喜糖?婆婆都催上了。”小梅似有些不自然的回着。 “就是就是,再不快点,我老太婆哪天一进了棺材,就吃不到了啊, 老人家,可是过一天少一天啊。” “婆婆,您说的什么话呢?胡说!”筒璎最听不得老人家说死之类的话,听起来就觉得心酸。虽然生死是人生自然规律,可是眼前的这位老人家,筒璎希望她真的能开开心心,长命百岁。 “哈哈,小璎子心疼我老人家了,那你们就快点。”赵婆波似在下着命令一般。这让筒璎与丁睿都不知如何去回应。最后还是丁睿开了口: “婆婆,您也得替小梅操操心嘛,她也老大不小了。” 一听丁睿如此话语,小梅脸上的神情复杂了许多。 “我…我没有璎儿姐那么好,没人会看上我的,我愿意陪着婆婆过。” “小梅,你很好,你会遇上让你幸福的人的。真的!”同是女人,筒璎看得出小梅的心思。 这些年,筒璎看得出来,小梅喜欢、不,应该说是深深地爱着她的丁大哥。只是,她以自己的身世自卑,从不敢向丁睿作出任何的表达。在她的心里,丁睿是那么的优秀,那么的高高在上。可是,不知道丁睿是否是真的当局者迷,像个糊涂虫似的。所以筒璎总希望有机会,好好地“敲敲”那只糊涂虫。 待续 第十章 从赵婆婆家出来,筒璎心情有说不出的复杂。 “怎么啦,看你一脸的复杂。”丁睿感觉得出来筒璎的心情。 “没什么,你没看出来,赵婆婆的身体一次不如一次吗?我在想,她的心里一定很清楚,也很希望她的儿女们能在她的身边。可是…” “你啊,我就怕你来看赵婆婆,每次看完你都是这样。想点开心的,至少你今天来看她,你不见她心情也真的很好吗?”丁睿开解似的跟筒璎说。 “这些我都知道啦,只是看到赵婆婆,我就真的质疑中华传统的多子多福!小梅比他们强多了,子欲养而亲不在的那种伤痛,反而让她和赵婆婆相处得更好,两个不是亲人的人胜似亲人。因为小梅懂得珍惜!让这两个人有机缘凑到一起,可能这是老天爷给这一老一少的另一种方式的弥补吧!”筒璎抬头看着丁睿,似在征徇着他的同意。 摸着筒璎的头,丁睿笑着说: “你都看通透了就不该再皱着眉头,小傻瓜!” “园丁,你说社会是进步了,人的日子也越过越好了,小的时候,咱哪里敢想有现在的好日子可以过,可是为什么日子好过些了,人的感情却反而越来越疏离了,这真的是有点悲哀啊!”筒璎有感而发。 “人生就是这样,有得有失,社会也是如此,你就当这是人类进程中的一个必带的副作用吧。” “也是,那小梅呢?”筒璎眨眨眼睛,看着丁睿。 “小梅怎么啦?”丁睿一头雾水的样子。 “小梅喜欢你,甚至---不止是喜欢!”筒璎单刀直入。 “什么?你这调皮鬼,开什么玩笑?小梅喜欢我?还不止是喜欢?难不成是爱?你别那么大的想象力!”丁睿睁大眼睛看着筒璎,不相信这些话是从筒璎口中说出来的。 “我不是想象力啦,白痴都看得出来。可是,我知道她觉得她配不上你,其实,她是个好女孩子。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放弃在外面任教反而选择回这里的小学校?” “那她怎么回答?”丁睿问。 “她说,她的家人都在这里,哪怕一个个都已经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可是,她还是想回到这里来,这样,她不会太想念她的家人,因为她感觉一家人还是在一起。而且,清明过节什么的,她想自己为家人们除除坟上草,添添土。”这是筒璎在一次现小梅的聊天中谈到的。 “小梅真的很孝顺。”丁睿由衷地道。 “可是我知道,这只是理由之一,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那就是这里有你!”筒璎真的很善于观察,从小梅的日常举动,她就能深深地感觉到这一点。 “璎儿啊,你怎么越说越离谱?你怎么不说,我回来也是因为这里有你!!”丁睿似假却真般的说着心里话。 “唉呀,园丁,你就信我嘛,女人对女人的感觉是不会错的。”筒璎停下脚步,用很坚决的眼神与丁睿面对面,她要丁睿知道她此时说的话是真真确确的。 看着筒璎如此认真的眼神,丁睿也停下了脚步。思索了大约三秒,对着筒璎说: “璎儿,那你要我怎么做?接受她?和她交往?还是…” 丁睿不接着往下说,他在等待筒璎的回应。 “我…那是你的事。我不知道。”筒璎听了丁睿的回答,她的心怔了一下,丁睿和小梅交往?她为什么就从来没有这么去联想过呢?她觉得她只是想告诉丁睿:小梅喜欢他!可是她却从来没想过丁睿与小梅交往。那会是一种怎样的情形。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不愿意想象下去。 筒璎说完话,觉得心有些乱,不知不觉地又朝着向大海的路走去。 见状,丁睿加大步伐,追了上来。 “璎儿,等等我。”筒璎本来就步履不快,只是一时情急才快了两步,很快丁睿便追上她,拉住了她的手。筒璎不得不停下脚步。 “璎儿,你听我说:我跟小梅从小在这里一起长大,她对我怎么样我会完全不知道吗?我没你那么白痴!如果你希望我跟她交往,那我就听你的,我跟她交往可以了吧?”丁睿才说完,就后悔了。 “什么,你骂我白痴?我不想跟你说话了。”筒璎突然觉得好生气,甩甩头想走人。筒璎也不知为什么,她从来不随便对人生气,特别是异性,可是在丁睿面前,她就是这么按耐不住自己的情绪。她知道她不会因为丁睿骂一句白痴就真的生气,可是此刻她又真的有生气的感觉。也许是因为丁睿说的“她对我怎么样我会完全不知道吗?”照此说来:丁睿是明白小梅的心意的。筒璎也觉得糊涂了,她也不知自己到底生的是哪门子的气。 “不行,不说也得说。”丁睿拉住想走的筒璎,因为每次筒璎一说出“不想跟你说话了”,那就是个不好的征兆:筒璎真的会不理他。而这真的让他很难受。虽然筒璎很少很少如此。 筒璎嘟着嘴,真的一语不发。 “璎儿,你听我说嘛。就算是法官,也总得给我一个上诉的机会嘛!我不知道你跟我说小梅喜欢我到底是要我怎么做?如果说因为她喜欢我就得我也喜欢她,那我做不到。你杀了我吧,法官。”丁睿说完,闭上了眼睛,拿起筒璎的小手,放在自己的脖劲上,似乎在等待着“被处理”的命运。 筒璎不由地扑嗤地笑了出来,看着丁睿很委屈的表情,她也觉得自己有些不可理喻: “对不起啦,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发什么脾气。”筒璎说完,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子,低下了头。 “呵,我知道璎儿最深明大义了。”这么多年了,丁睿了解筒璎,她不是个是非不分的人。 待续 第十一章 赵婆婆家离海边更近,沿着那条小石路,说着说着,两个人又来到了大海前。筒璎也不知道为何会如此喜欢大海。 “前天去喝邵永的喜酒了吧?听说他娶的是他老板的外甥女,看样子他很快就坐稳金顶的第一把交椅了。”丁睿问道。 “是的,那女的叫王芳。我也是第一次见到。”筒璎提起此事,心就有些不是滋味。 “那小甜呢?”邵永曾带小甜一起到筒璎家中做客,那一天丁睿也正好在筒家。 “前几天小甜打过电话给我,说她跟她园长的儿子结婚了,全家人都搬了!”筒璎无力的回道。 “什么?这两个人是怎么回事?”于是筒璎粗略地把小甜与邵永分手的事说了一遍。 “哦,所以也影响了你的心情,是吧?”丁睿听完,问筒璎。也许他真的对筒璎太了解了。 “唉,他曾经问过我是否希望看到他因为失去小甜而窒息,也许王芳是他的另一种生活呼吸吧。人的感情真的很脆弱,在很多活生生的现实面前竟是这么不堪一击。”筒璎回答得很无奈。 “呼吸?比喻得好!璎儿,其实人活着就是这样。为了活着,就得让自己好好的呼吸,选择适合自己的空气。珠姆郎玛峰为什么只能成为许多攀登着的梦想,因为峰高处、云深处,让我们无法呼吸!邵永最终也许就是这么想的吧。” “可是不能因为这件事就影响你对爱的看法知道吗?”丁睿似乎能看穿筒璎的心。是的,筒璎确实因为邵永的事情而动摇了对爱的看法。一直以来,她都对人与人之间的爱抱着积极乐观的态度。可是,这一次,筒璎觉得:不得不重新思量爱的价值。 海风阵阵,两个人来到那块熟悉的海滩大石上,坐了下来。丁睿脱下了自己身上的大衣,披在了筒璎的身上。 阳光也懒懒的散在了他们身上,远处有海欧在与海水嬉戏,也许是星期天吧,多了些孩子在海滩上尽情地玩耍。望着一望无际的海,望着那一张张单纯的稚脸,筒璎傻笑着。 “你说要是天天这样过,那日子该多美!”筒璎用手轻轻地在沙滩上画了一个心形,丁睿接着这个心形画下了连接的另一个心形。潮水涨起,轻轻地掠过,两个心形的图案在水里渐渐地淡去。 “璎儿,觉得很累吗?只要你希望,就能过这样的日子。”丁睿希望筒璎能快乐,希望她的日子过得快乐! “我想每个人都会有累的时候吧。哪能天天过这样的日子?知道吗,这样的生活对于我来说,就像是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能有这样的日子做生活的调节剂,我就满足了。呵呵!”筒璎陶醉着。 “小傻瓜,你总是如此容易知足。其实,你什么时候想来,什么时候都能来。我就在这等你。”丁睿承诺般地说着。 “知足不好吗?看到大海没有?人的欲望该有多深,能深得过它吗?记得吗?我们投过多少玻璃樽在大海里?还埋过多少在沙滩里?”筒璎回忆着。 “海鸥翔,轻风扬,远眺处:碧水晴天一线边。且看我,海上弄潮,朝天阕,双飞舞!”丁睿随口而出。 “呵,你当诗人啦?”筒璎逗乐着。 “你忘啦?这是你写的,那一次你把这诗写在纸巾上,放进玻璃樽里还埋在这石头旁,硬是不让我看,还说要等十年后再取出来。结果那晚等你回家我就一个人跑到这里,把玻璃樽找出来了,把它藏在小木屋里了。我要是没记错的话,那一年你该有十八岁了。”丁睿回忆着。 “呵,那么多年了,你就不要让我记住了吧?”可是,当听到丁睿说出这番话,筒璎的心中有种莫名的感动,内心深处也有种不知名的情绪在流淌着。 “我记性好嘛!还有多少玻璃樽是我帮你投替你埋的呢!每次埋在沙里你还说下次回来要把它出土,那时我老妈还特意把平常用过的玻璃樽都洗干净了保存起来,像宝似的,我要拿她都不给,说是替你留着的。”丁睿一下子回忆起了好多,笑容也灿烂了起来。 “嗯,丁妈妈真的很疼我!”筒璎说不出更好的语言来表达对丁母的感情。 “何止疼你,她说第一次你来我们家,她就觉得和你是一家人。” “真的啊?那我得问问她收不收我当女儿?你说这么多年我怎么就没想到这点上呢?”筒璎一下子兴奋了起来。 “不行,她有女儿了。”丁睿回答得很坚决。 “你又不是她,怎么知道她不想多要个女儿,再说了,我这女儿也不赖的,可比你乖多了。”此时的筒璎,真的就像个小孩子。 “不行就不行!我不要多一个妹妹!咱们回家吧,老爷子他们可能回来了。看看中午有没有你爱吃的热炒芋泥。还有,我让老妈买了肉,我要吃你包的饺子,好久都没吃了。” “又让我做饺子?不行,要你包!”筒璎抗议着。 “我包?那肯定露馅!”丁睿哈哈大笑起来 “那好吧!可是我想吃丁妈妈做的菜,跟我老妈做的一样香。” “那我们回去吧,吃完我妈做的,回去就上你家吃阿姨做的。”丁睿趁势又给自己订下了免费餐。 丁睿马上结束了这个“认妹话题”,而筒璎也不想和他争下去,她心里自有算盘:自己请示丁妈妈不是更直接。而且她很有自信:像她这样的“女儿”,丁妈妈一定很希望能多一个的。 待续 第十二章 目送着两个走走停停,说说笑笑的背影,小梅突然觉得很落寞。其实从赵婆婆家送丁睿与筒璎出来,她就一直还没回去,此时的小梅也很想去海边散散心,可是却那么巧,丁睿与筒璎也来到了海边。于是,她没有打扰他们,只是一个人静静地站在一个他们看不到的角落。 是的,正如她的璎儿姐说的那般,她回到这个小乡村,是因为这里有她的丁大哥!从小到大,丁大哥一直是她心目中的偶像,在她的心里:她的丁大哥就是那真真正正的男子汉!从小她就知道,她的丁大哥一定是一个有出息的人。丁睿出外工作的那些年,她总在这里想象着:丁大哥一定开始闯他自己的天下了。虽然那几年,她并不知道丁睿在外面发展得如何,只能偶尔从回乡村小住的丁家两老口中得知那么一些信息,但她觉得那就满足了。可是,她却不知道为何丁大哥会放弃外面的天地而回来。但是,当她从丁家两老那里得知丁大哥回来了的时候,她兴奋得一夜没睡。她终于可以再见到她的丁大哥了。她之所以回到这里的小学校任教,就是因为她总相信:丁大哥一定会回来! 虽然如今的他们,一个个都已非往日的少年与女孩,可是一个人的时候,小梅还是总会回忆起那小时候的点滴。那个时候,她的丁大哥,还有史毅哥,是这个小乡村里所有小伙伴中待她最好的。 在她十四岁那一年,史毅全家都搬离了小乡村,史毅说:他们要搬到一个叫香港的地方。此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他走的那一天,是丁睿与小梅送他到村口的。 “小梅,我不想走,要不你跟我一起走吧?”史毅不舍小梅,傻傻地道。 “那怎么行呢,小毅哥?丁大哥也搬到城里了,难道我也跟着他去啊?”小梅嬉嬉地笑着。 “可是,我不想离开你们”。看着在一旁的丁睿,史毅也很舍不得这个好伙伴。 “那你可以跟我一样嘛,有机会就回来看小梅啊!”丁睿提出自己的意见。 “可是,真他妈的麻烦,听说香港那个地方来回得搭飞机,我怕我不知道有没有钱买票回来看你们。”史毅开始担心起来。 “没关系的,我们在这里等你,等你长大了赚钱了不就能买到票回来了吗?”小梅似在解开他的担扰。 “那你会等我回来吗?我一定会回来的。还有,阿睿哥,你能帮我照顾小梅吗?我怕我不在这里,我怕小胖会欺负她。” 小胖是小梅的同班同学,平常老爱欺负小梅。 “你放心吧,丁大哥不会让人欺负我的,是吧,丁大哥?”小梅自信的转问丁睿。“放心吧,阿毅,我会的!”丁睿看着一脸愁容的史毅。 “那你答应我,一定要让她快乐!要让她幸福!” “知道了,我会的。” 就这样,三个小伙伴自从那次分离后,就再也没有重聚过。 而史毅,自十六岁那一年跟着父母一起到了香港,便过起了另一种与小乡村截然不同的生活。如今的他,已在商海有了自己的一足之地。他想过要回来,他想丁睿,更想小梅,可是他总是在想着:小梅一定嫁给丁睿了,有了个幸福的家庭,甚至还有自己的孩子了。因为他曾在无意中看过小梅写的日记,哪怕他知道看别人的日记是不对的,可是,那是小梅的日记,平常看小梅总很宝贝她的那本日记,他更加渴望知道:小梅在那里面都写了什么。 终于那一次与小梅一起写作业,无意中看到了那本日记。他忘了里面到底写了多少,他只记住了以下这一段:史毅哥今天为我打架了,看到他的脸肿了,我真的很伤心,不过还好,丁大哥没事,要不然,我一定会更心痛,如果丁大哥有什么事,我一定跟小胖拼命。 一向文弱的小梅竟用上了拼命这两个字,那时的史毅就知道:小梅喜欢丁睿。哪怕他也深深地喜欢着他的小梅。可是,他在小梅心目中的地位远不及丁睿来得重要。所以,他怕,怕回来,怕看到小梅与丁睿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所以,他宁愿选择想念。 可是小梅却从来没有想过:史毅对自己就象是她对她的丁大哥一样。她只记得,从她第一次见到她的丁大哥那么认真的做着小木屋,那么认真的上漆的时候,她在一旁,甚至还当着丁大哥的下手,帮他的忙。她以为,这是丁大哥为村里的小伙伴们做的,甚至是为她做的。可是她错了,丁大哥告诉她: “那是为璎儿做的,她喜欢海,可是如果一整夜看海,会着凉的,有了小木屋,她就既能看大海又不会着凉。我得保护好她。” “她是林妹妹吗?那么娇弱吗?”小梅想象着。因为在海边生长的人是不会怕海风的,相反,她们只会觉得海风是大自然的恩赐。 “不,她不是林妹妹,她是璎儿!她才不娇弱呢!可是我想保护她。小梅,见到她,你也会喜欢她的,她没有你长得那么美,可是,她就是不一样,不过,她老是不服我。”丁睿很有挫败感。 “我哪有长得美啊?丁大哥这么厉害,她还不服你?”被丁睿一赞,小梅觉得小脸慢慢地红了起来,可是小梅又很替丁睿不值:是什么样的人能让她的丁大哥这么委屈? “不过没关系,我是园丁,她是璎儿,我就得保护她。呵呵。” 从那个时候开始,她就留意起了丁大哥口中的那个“璎儿”。就像她的丁大哥说的:他口中的璎儿确实没她长得那么好看。可是,小梅觉得,筒璎很特别。至于怎么特别法,她就是无法用言语说出来。她觉得筒璎总能让丁大哥的情绪跟着起变化。看到筒璎笑,丁大哥也会傻傻的笑,看到筒璎一个人在海边发呆,丁大哥也会静静地在一旁,像是在守护着她一般。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以为丁大哥对筒璎就只是小时候的一个梦,可是随着年华的逝去,她的丁大哥,还是从来没有像对璎儿般的对她,看着她的眼神也从来没有像他看着筒璎般的深邃与热切。丁大哥是回来了,可当她后来从丁母口中听到“小睿一定是因为小璎才回来的”,那一刻,她又是多么的失望! 然而璎儿姐似乎却从来没有任何异样的反应。也许,真正糊涂的人,不是她自己,也不是她的丁大哥,而是她的璎儿姐。 第十三章 从海边回到家,筒璎和丁睿才刚进门,就听到了从厨房里传出来热闹的笑声:原来是丁家两老回来了。筒杰夫妇正在与两老聊天。看着厨房里的大袋小袋,筒璎就知道两老顺便上了菜市场。 “小璎回来啦?有没有看到赵婆婆?”丁母笑着从厨房走出来。 “有哦,她把婆婆逗得可开心了!”丁睿替筒璎回应了丁母。 “小璎啊,最讨老人们喜欢了。哈哈”丁父说完,哈哈大笑了起来。 “哪有啊?呵呵,是婆婆疼我啦!老爷子,你们上菜市场买了什么好东西?”筒璎直盯着那些厨房里的大袋小袋。 “好吃鬼,是不是又想你的甜炒芋泥啦?”不用说,这是筒杰的声音。 “有啊,今天中午都有你们想吃的,有小璎的甜炒芋泥,有阿杰爱吃的鱼丸豆腐汤,还要包饺子。”丁母像报菜谱似的。 “看到没有,丁妈妈可没偏心!”筒璎马上对哥哥的话表示抗议。 “偏心,她怎么不偏心,她就对我不好,不让我抽烟!”老爷子对着他的老伴提出了意见。 “老爷子,妈那也是为你好!是吧,璎儿?”丁睿知道,要让老爷子放下跟了自己几十年的手中烟,确是难事。也只有筒璎出话,老爷子才不会有那么大的意见。所以只有“拖”筒璎“下水”。 这么多年了,筒璎当然了解老爷子,所以有时当见到老爷子几天没抽了那难受的样,反而会悄悄地拿上那么一根,让他“解解馋”,当然,这些年筒璎的“保密功夫”做得很好,从来没让丁母知道,除了有一次让丁睿来了个现场“抓获”。不过丁睿并没有“揭发”这一老一少。因为,正如筒璎所说:“几十年的习惯,你让一个老人家如何去抹掉?”对于筒璎的细心与对两老的关心,丁睿除了开心,已无话可说。 “是啊,丁妈妈其实心里最疼的是您啦,您就别跟我们一班小的吃醋啦?”筒璎哈哈笑地逗着丁爷。筒璎的笑声也感染了屋子里的每一个人,于是,一片笑声连连。 而这个时候,筒杰手机响了,一看,原来是姑姑家的电话,还没等筒杰出声,电话那头就开始了一连串的问话: “阿杰啊,你们几个是不是在阿睿家啊?小璎呢?海边风大,有没有让她和阿恩都多带件大衣啊?丁老爷子呢?丁妈妈的风湿好点没有啊?姑姑说她这有好的药酒,要不我们回去的时候给捎些回去让她试试?还有啊,我们得多住几天,小璎那丫头又不吃早餐的了,你看着她点啊,她什么都好,就这点不好,叫她小心她的胃啊!阿睿呢?”这长长的一串话,正是电话那头的筒母说的。 “老妈,知道啦,您老人家的指示我们都照办!你们就好好在姑姑那聚聚吧。”筒杰用最筒单的话回筒母。 “好吧,那你让小璎听电话。”筒母说着。 筒璎接过电话,走出屋外,与母亲电聊了起来…… 与母亲聊完,回到屋里,筒璎见到几个人一个个都在开始包饺子了,于是也加入了包饺子行列。 “小璎,你妈想你了吧?女儿在身边就是好,小楠啊,现在要见上一面也难哦。”丁母想起已经嫁人了的女儿。 “不会啦,小楠不也常打电话回来吗?她一有时间就会回来看你的。再说了,小楠嫁了,我还没嫁嘛,我陪您!”筒璎笑着说。 “好啊,有你陪着老太婆,她不知多高兴了。”丁父知道,丁母真的很疼爱筒璎,不亚于自己的亲生女儿。 “对啊,我刚才还跟园丁说要您收我当女儿呢!”筒璎眨着眼,一下子想起了这件事。 “不行!我都跟你说了,不行!”丁睿一听筒璎提起此话题,第一个大声吼了起来。 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被丁睿的这一吼怔住了。还是龚恩先开了口: “小璎,看来阿睿怕你跟他争宠哦!”龚恩的话终于让气氛有了些缓和。 “你们啊,一个个我都疼!”最后还是丁母结束了这个话题。 丁母才说完,筒璎的手机就响了。筒璎想不出此时会是谁给她来电话。原来是文征: “小璎,是我,文征。对不起,这两天忙,到现在才有空给你打电话。” “哦,没关系。”筒璎被丁睿刚才那一吼,情绪显得有些不大好。 “你怎么啦?有事吗?心情不好?”文征似乎听出筒璎的语气有些不自然。 “没什么。这次去有收获吧?”筒璎开始问候起文征来。 就这样,筒璎与文征聊了有一会。 而这一会,丁睿似乎坐立不安! “阿睿,你这包的是饺子还是粽子?”筒杰看着丁睿包的“杰作”,大笑出声!丁父丁母与龚恩见状,也跟着笑了起来。 筒璎结束了与文征的电话,回到包饺子的行列,见到丁睿所包的“饺子馅的粽子,也跟着笑了起来。 “是文征吗?他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这次他谈的那个合作计划,不知成了没有?”筒杰问起了妹妹。 “是的,他说明天回来,听他说应该顺利。”筒璎回答。 “文征?小璎,是你的男、朋友?”丁母也问得很不自然,边问还看了丁睿一眼。 丁睿被丁母这么一望,神色有些黯然。他抬头望着筒璎,在等待着她的回答。 “文征是对小璎有意思,白痴都看得出来。不过我们家小璎是个慢半拍,没什么反应,所以应该说文征还没得手,是吧小璎?”筒杰知道丁睿心里不好受,也知道自己的妹妹不知该如何回答法,作为哥哥,他替筒璎做出了回答。 “什么叫得手啊?嫂子,你看看他,你该好好训训他,说话如此不雅!”筒璎与哥哥打闹了起来。 “哦,原来是这样啊?”丁母似乎觉得这个答案不尽人意,可又不好意思再问下去。整个包饺子过程,神情最不自然,最不悦的人便是丁睿,黑着的那张脸,十足就像个升堂的包青天。 丁母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她觉得,她有必要做些什么…… 待续 第十四章 吃完午饭后,龚恩很想在乡里四处再转转,于是丁睿与阿杰便当起了向导,而丁母则把筒璎留了下来: “小璎,他们出去转转,你就留下来帮我卷毛线吧。”其实丁母是希望能与筒璎单独好好聊聊。 “好的,您在织什么?紫色的哦。”筒璎拿起丁母正在织的毛织品,一看,这应该是要织一条围巾。 “应该是围巾,好漂亮哦。”筒璎道。 “是的,反正闲着也没什么事,织着给将来的儿媳妇吧,哈哈。”丁母边织边与筒璎聊着。 “儿媳妇?园丁、园丁他---他要结婚了吗?”筒璎一听此话,不知为何心中一沉。 “他总要结婚的,是吗?我倒希望他能快点,找个人管住他,省得我操心。”确实,丁睿年纪也不小了,丁母有此心愿,也是平常事。 “小璎啊,别怪丁妈妈多事,你也三十了,我知道你爸妈也盼着你能早日找个归宿,成个家,是吧?” “我知道,他们虽然没说什么,可我知道现在他们最放在心上的就是这件事了。”筒璎怎么会不知父母的心事呢。 “那么,你和那个文征是怎么回事呢?虽然阿杰那么说,可是,你的意思呢?。”丁母直接地问。 “丁妈妈,我知道,文征对我很好,可是…” “可是怎么啦?说吧,看丁妈妈能不能帮你出出主意?我知道,你有独力处事的能力,我也知道,这些年啊,围在你身边的男孩子是一个又一个,可是你还是这样子,那可不行哦小璎。想想看,丁妈妈像你这么大啊,阿睿都好几岁了。” “丁妈妈,这些道理我都懂,文征是不错,可是在我的心里,我只能把他当成是好朋友。没错,我是不小了,到了这个年纪,已经没什么可能去海誓山盟,去轰轰烈烈,我是女人,只想找个人来好好依靠,平平淡淡的过日子。能有共同的语言,能让我有踏实的感觉。” “小璎,你的要求一点都不过份,你觉得文征不能给你这些吗?”丁母确实很想知道文征在筒璎心中的份量。 “文征是很优秀,可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到现在,我还是始终无法把他和那个要与我共渡一生的人联想到一起。我不想因为他的优秀或者是他对我好而勉强自己做出任何决定。丁妈妈,也许这就是缘份吧。”筒璎说出了心里话。 “是啊,世上最强求不得的,就是人与人的感情。既然这样,我相信你能处理好与文征的关系。” 筒璎拿起丁母正在织着的围巾,突然很想知道这是为谁而织: “丁妈妈,这是织给谁的呢?园丁他…”话未完,可筒璎已不知如何问下去。 “小璎,你觉得阿睿怎么样呢?” “什么?怎么样?”筒璎觉得,她的丁妈妈今天问的问题都是她很难以回答的。 “丁妈妈不想拐弯抹角,你、阿杰、阿睿,你们三个认识也十几二十年了吧?我知道你们三个都是好孩子,也都很珍惜彼此之间的这种感情,或者说缘份。知子莫若母,阿睿这孩子跟阿杰,那是比亲兄弟还亲,可是对你,你知道他为什么刚才你一说要当我的女儿,那小子就一脸不悦吗?他哟,不想你当他的妹妹。他原本和你哥哥在民兴公司做得好好的,你知道他为什么又突然说要出去闯闯吗?没错,他是觉得男子汉是该有所作为,趁着年青多多励练,所以我和他爸支持他去,可是他还有一个原因你知道吗?” “什么原因?他没说。”丁睿确实从来没有跟他说过。 “这孩子,什么都藏在心里!他说,你曾经跟他说过,希望哪一天能到外面的世界也去考验一下自己,所以他得先出去,他先站稳脚了,等你想出去的时候,他也好在你身边。可是后来,你在这里做得不错,他觉得你似乎想在这里稳定下来,所以又回来了。小璎,我是他的妈妈,我从来没有见过那小子对一个人如此的用心,你能明白丁妈妈想说什么吗?” 听完丁母的一席话,筒璎的心像是被什么炸开了一样。 “我有跟他说过,如果他再不把心里该说的话对你说,可能他就会失去你了。可是他说,如果你真的把他和阿杰一样当成哥哥,那么说出来才是真的会失去你。小璎,你真的把他当成哥哥吗?还是说,就如丁妈妈心里想的一样:这么些年,你习惯了与他这样的关系,从来没有好好地考虑过你们这些年的感情,如果走下去,该往哪个方向走?这么多年了,没人能和你走到一起,是不是因为阿睿呢?” 丁母接着说出了心里一直想对筒璎说的话。 “作为父母,我们真的很庆幸,这些年,看着你们没被外面的花花世界迷糊了自己对感情的那点纯度,所以我们不想给你们任何压力,因为我们这一辈很多人都是家庭包办婚姻,可是,一代不同一代,你们啊,该有你们自己的生活要求,我想你爸你妈呀,也是这么想的。 “丁妈妈,我…”筒璎觉得心乱如麻。是的,她现在也不知道,该如何去说出她对丁睿的感情。 “小璎啊,好好想想丁妈妈的话。丁妈妈不想你在感情上犯糊涂。” 第十五章 结束了两天的海边生活,筒璎又投入了紧张的工作中。可是丁妈妈的那席话却一直在她的内心里盘旋着,以致差点在今日的公司月总结会上出错,而更让她惊讶的是,一向谨慎有序,从来不将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的“雅思”总经理---赵雅思,今天不仅开会时心不在焉,甚至还在会议中途离开了会议厅,把会议交给了筒璎: “不好意思,各位,接下来的会议由小璎主持,小璎,会后你再把报告给我就好了。”说完就离开了会议室。 筒璎觉得赵雅思一定是有什么事情发生。于是,会议一结束,她就来到了赵雅思的总经理办公室。 “小璎,辛苦你了,会议结束了?”赵雅思半途离开会议室,可并没有外出,而是一个人单独留在了办公室,对着窗外的那片天空。看着办公室里烟灰缸那满满的烟头,筒璎有些诧异:许久未曾吸烟的赵雅思,今日竟然如此反常,筒璎不免担心了起来: “雅思姐,怎么啦?”筒璎没有直接汇报会议情况,而是直接地问起赵雅思,她很想知道是什么让赵雅思情绪如此反常。 而赵雅思,工作上,筒璎除了是她最得力的助手,她一直还把筒璎当成是生活中的朋友、姐妹。 “小璎,我的心绪很乱。”对筒璎,她没有打算隐藏自己的心事。 “和罗先生吵架了?”筒璎问。 罗先生是近半年出现在赵雅思身边的。罗先生也是婚姻不幸之人。几年前与小他将近十五岁的女子结婚,肓有一女,而当他们的女儿才只有三岁的时候,女儿的妈妈因初恋情人的出现,而上演了为爱情抛夫弃女的生活剧。罗先生的婚姻宣告结束。 半年前,在一次友人的聚会上,赵雅思认识了罗先生,赵雅思欣赏罗先生的稳重与成熟,而罗先生也折服于赵雅思的识大体与女人味。于是,两个遭遇着同样不幸婚姻的人更加惺惺相惜,相见恨晚。两人也因此,在感情上也早已放下了那种只为男欢女爱而热烈的坚持,更多的是心灵上的相互扶持,生活上的相互照应。这让两颗受伤的心在彼此的身上多少也看到了新生活的希望,所以近半年来,赵雅思几乎把公司里的事都交给了筒璎,与罗先生过起了她自己渴望的日子,享受着新的生活。两个人连婚期都定了。可是今天赵雅思的情绪如此之反常,不得不让筒璎一下子就联想到始作俑者便是罗先生。因为,今日而言,事业上,对赵雅思而言,她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价值与能力,她总说“小璎,你我都不是贪心之人,在这个浊世里,我们只想拥有自己的一点清流,证明过了,也就值了,至于什么留名及得利,都不是你我最终的追求。人来到这世上,哪个不是赤条条地来,赤条条地走?”所以,现在对于赵雅思来说,能让她重拾失意烟的也就只有那位罗先生了。可是这一次,却出乎筒璎的意料: “不是,他对我很好。”赵雅思的回答让筒璎如坠雾里,难道还有什么人什么事让赵雅思似变了个样? 看了看墙上的钟,离下班还有十五分钟。筒璎觉得,就算只上班十五分钟,照赵雅思今日的状态,是无法工作下去的。于是,她说: “雅思姐,好久没一起吃饭了,一起出去吃饭吧,我们好好喝两杯。” “好吧。”赵雅思也觉得自己这样的状态不宜留在公司,更不宜办公。 于是,筒璎以最快的速度打通了她与赵雅思常去的那间餐馆,由于是熟客,筒璎很快就订到了房。 餐馆虽小,可是生意很好,那是因为这里与喧嚣的闹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对于想偷得浮生半日闲,又能好好享受一餐饭的人而言,真的是个好地方。 两个人坐下来,点了瓶红酒。由于是熟客,也许由于了解她们的口味, 餐馆的女主人亲自为两人人点了菜。两杯入口,筒璎便关心起令赵雅思心烦的根源: “雅思姐,到底怎么啦?”筒璎与赵雅思就是如此,虽然是上下级老板与伙计的关系,但是两个人之间,在私人感情上去不受这些关系的影响。 “小璎,我真的很乱。前几天我回老家的时候,见到了那个女人。”雅思一口气又喝下了那杯红酒。 “那个女人?是你前夫外面的那个?”筒璎脑子一闪,觉得该是此人,而她也直接地问了赵雅思。 “是的。” “她应该有说什么,不然以你现在的心态,不可能受她影响。”筒璎觉得,赵雅思应该已经走出那段婚姻带给她的心里阴影,所以那个女人应该不可能再对她有任何的伤害力。 赵雅思又倒了一杯酒,她的眼神中透露着迷茫: “是的,我的前夫去世了。是肝癌。小璎,你知不知道我突然觉得我该下地狱!你知道他为什么和我离婚吗?就是因为他知道他自己活不长了,怕以后没有他的日子里,我只能活在对他的想念里,他怕我这样,所以,找到了那个女人,那是他的同学,他求她帮忙,一起演戏欺骗我,他知道,如果我知道他有外遇,也许我会给他回头的机会,可我绝不会容忍他同时拥有两个女人,所以说出内外共存的话,他知道,唯有这样,我才会与他离婚。他宁愿我这样恨他,或者说不爱他了,也不愿我以后的日子因为没有他而难过。” 筒璎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回答赵雅思,她就这么静静地听赵雅思说着,筒璎知道,赵雅思唯有将心中的话吐露出来,才能一减心中的愁思。 “事实证明他是做对了,这些年,我带着对他的误会,在失败与挫折里让自己咬紧牙关,走到了今日,我开始有了自己的收获,我能在这社会上独立,我能活在没有他的世界里,可是,可是…”赵雅思已经泣不成声。这是筒璎第一次见到赵雅思流泪哭泣。 “可是他知道吗?在刚与他离婚的那段日子,我每晚做梦都会梦见他,多少次我几乎拨通他的电话,可是,我又告诉自己:赵雅思,他不爱你了,或者说他已经背叛了我与他的爱,我就不该再让自己再活在对他的幻想里!我是这么咬着牙,我是这么忍着痛过来的,他知道吗?他怎么能这样?怎么能欺骗我?这几日,当我想象着他最后的人生路是一个人走完的,我的心几乎都碎了,他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不让我陪他走完人生最后的路呢?为什么?” 筒璎想递纸巾给赵雅思,可是她想:这纸巾有用吗?能擦得了赵雅思的泪水,可能抹去她心中此时此刻的伤痛吗? 待续 第十六章 筒璎完全能理解赵雅思心中的痛与矛盾。当赵雅思把人生的希望与寄托完全放在自己的家庭、自己的爱人身上的时候,她是那么的无悔,也是那么无求,后来的她,总是回忆以前的日子是那么的平淡无奇,是的,一个家庭主妇的日子,我们能想象到一日里所围绕就是锅碗瓢盆,围绕着家庭转,围着自己所爱的人转,特别是赵雅思那种在六十年代出生的女子。丈夫的外遇,就是她生命里遭受的第一个严重打击。可是,那么多年的夫妻生活与夫妻感情,让她退下了这一步,那就是容忍与包容,没想到,包容无效,容忍也没有用,当她觉得她的丈夫会为她的包容而感动,会因她的容忍而回头的时候,遭受到的,或者说换来的却是更进一层的伤害:那便是他的丈夫要她与外面的女人“共存”。 筒璎总在想着,如果赵雅思活在古代的那种男女关系的社会中,也许她真的能接受“共存”,可是,赵雅思的性格里却有着一种傲气,这种傲气让她无法容忍背叛。她的性格里又有着一种韧性,这种韧性让她可以忍受生活中的某些不公待遇或遭遇,可是一旦达到了她的容忍底线,那么她的爆发力又是惊人的。赵雅思的毅然离婚及艰苦创业, 时至今日,她走过的路程便是最好的证明。筒璎深信:她的前夫一定是最了解赵雅思的人,所以才会用这样的方式来激起赵雅思对他的痛恨。这是一种怎样的良苦用心?这又是一种何等样的爱?宁愿自己艰难地走完自己最后的人生路,也不愿因为自己生命的结束而带给所爱的人无穷尽的痛苦! 这些年,当赵雅思孤独一人熬过了离婚的痛及创业的苦,当她在心里终于可以骄傲地告诉自己:没有她的前夫,她能活得更好,活得更有自我,活得更有价值,当她告诉自己放下昨日的伤痛,放下他的前夫带给他的伤害的时候,生活却给了她一个这么大的玩笑:她的前夫是因为爱她才会选择欺骗! 这个时候的赵雅思,心里、脑海里、甚至身体里的每个情感细胞,浮现的完全是她前夫的爱与好,还有她那源源不断的自责,她突然觉得自己这么些年所做的完全就像一个笑话。而更为重要的是,当她遇上了罗先生,以为命运之神终于向她打开了幸福之门,一时之间,她觉得,真正背叛的人是她!她不知该如何去形容此时对前夫的那种深深自责与深深的悼念,也不知该如何去面对现在就在她的生活里的罗先生。 “小璎,你知道吗?我现在真的很想知道,我到底该怎么去呼吸?” 呼吸---原本不是很筒单的事情吗?这不是人一生下来就有的本能吗?不会呼吸,我们还能活吗?可为什么邵永、赵雅思一个接一个地都在生活里让这本能为难住了呢?一个人,一旦在情感的世界里失去了呼吸的本能,那么生存将背负着多少沉重? 所以,她一时之间真的不知该如何去开解赵雅思,整个用餐过程,都是赵雅思在诉说,筒璎就这么静静地当一个倾听者。爱没有形态,能有的只是爱者与不爱者的心态。整个晚餐,小璎与赵雅思一样,只有红酒入胃。看着近乎憔悴的赵雅思,筒璎觉得自己的情感神经也崩得是那么的紧。送赵雅思回家,因为筒璎实在不敢相信在精神如此混乱下并喝了那么多酒的赵雅思此时此刻的驾车技术。 接下来的近一个星期里,赵雅思都不曾在公司露面,她只给了筒璎一个电话: “小璎,我会离开一阵子,公司你帮我看着吧,辛苦你了。” 就这样,接下来将近半个月的日子里,什么新产品展示会,什么新生产工厂的运作问题,筒璎几乎忙得团团转。文征还没有回来,因为计划有变,他告诉筒璎必须多呆半个月至二十天的时间。还好筒父筒母已经从筒璎的姑姑家回来,每天忙得不可开交的筒璎总算免除了下班之后回家再一个人用饭的孤单。筒杰夫妻、还有丁睿也各自忙于自己的工作。日子在一片忙碌中渡过。 直到这一天晚上,筒璎正抛下繁忙的工作,筒杰夫妻也回家吃晚餐,一家五口正在家中共享温馨家庭晚餐,一家正聊得起兴,电话响了,是筒璎接的电话,原来是丁睿: “璎儿吗?是我啊!” “园丁?你吃饭没有啊?我们正在吃饭,要不要过来一起吃?”筒璎也觉得有几天没见到丁睿了。 “还没,璎儿,我要回家一趟。赵婆婆昨天晚上去世了!” “什么?赵婆婆她?”要不是拿得稳,筒璎手中的电话可能会因为她受的这一惊而掉下来。 “是的,老爷子刚才打电话给我,小梅也刚好打来,她哭得好伤心!我想回去看看。” “我也去,你顺便过来接我。给我十五分钟时间!在楼下等我。” “好!”丁睿说完,匆匆挂线。 “什么事,阿睿吗?”筒父看筒璎脸色一下子变了,以为丁睿出了什么事。 “赵婆婆昨天晚上去世了,园丁现在要回去,我想跟他一起去,送送赵婆婆最后一程。”筒璎眼眶有些红。 “什么?赵婆婆去世了?这才几天啊?那天你们和她聊不是还好好的吗?怎么可能?”筒杰与龚恩一听此消息,都放下了手中的碗筷,无心用餐。 “人老了,有几天没几天的,谁也说不准的,孩子!”筒母此话一出,筒璎更觉得有些伤感。 “你们吃吧,我和园丁一起去,可能明天不回来了。”筒母边说边替筒璎收拾东西,筒璎话说完,一些该带的东西筒母已经替她收拾好了。 “小璎,我明天有会,去不了,龚恩明天也有课,请不了假,你就代表我们去吧。安慰安慰小梅,失去赵婆婆,小梅等于失去了亲人!” “我知道,我会的。我走了。”筒璎说完,拎起筒母帮她收拾好的东丁,匆匆直奔楼下。到了楼下,丁睿的车刚好到。上了车,两个人直奔丁睿那海边的家…… 第十七章 车子进入村子,筒璎看到平日里平静的小村子今夜显得人头涌动,特别是赵婆婆家,车子排了满满的一排。远远望去,白色的灯笼,白色的对联…看着这一片素色,筒璎已经忍不住滑下了眼中泪。 到了丁家,首先见到的是眼眶泛红的丁母: “你们回来了?真是想不到啊,她老人家就这么走了!”丁母才说着,又落泪了。也许,女人真的是水做的吧。总比男人更易落泪。 “丁妈妈,赵婆婆走得安详吗?”筒璎问。 “她老人家走得很安详,就是、就是没一个真正的亲人在她身边。临走的时候,只有小梅和我们。昨天她还让小梅陪着她到海边晒了晒太阳,还到咱这唠了会话,谁知昨晚七点多的时候小梅就觉得不对劲,打电话过来,我们和村长过去的时候,老人家的气息已经很弱了。一个一个的念着她的儿女们,说怎么好久了也不来看看她。对了,赵婆婆还说起你们了,临终的时候,她把她手上一直戴着的那个她陪嫁的玉镯送给了小梅,她还让我把这个交给你们。说是她一直想送给你们的礼物。”说到此处,丁母几乎快说不出话来。 而接到丁母手上的东西,筒璎更是伏在了丁睿的身上,大哭起来。筒璎没有想到,临终前的赵婆婆,还记挂着她与丁睿,令她更加想不到的是,赵婆婆送给她与丁睿的那件礼物,竟是一个红色的同心结! “丁妈妈,我想去看看她老人家最后一面。”筒璎擦干脸上的泪水。,她真的好想再好好地看看这位老人家。 “好的,孩子,我陪你们一起去。”丁母、丁睿、筒璎三人朝着赵家走去。 到了赵家,筒璎看到了赵婆婆的那几个儿女,还有几个小孩子,应该是赵婆婆婆子孙。几个孩子只顾着在院子里玩,而赵婆婆的那些儿女媳妇亲戚们则在那里指点着什么,在安排着老人家的丧事。似乎,从他们的脸上,看不到什么泪光闪烁,他们只当是在办一件事。除了一直跪在赵婆婆身边的小梅。 村里的一些长者们也来了,都想来最后看看赵婆婆,帮着赵婆婆的儿女们料理她老人家的身后事。 丁睿与筒璎在赵婆婆灵前深深地鞠了三个躬。筒璎来到小梅身边,小梅一看是筒璎,又忍不住大哭了起来。 “璎儿姐,丁大哥,婆婆她…”看着小梅那红肿的眼睛,筒璎知道小梅一定一夜没停地哭。 “赵婆婆临终时交待了,她希望把她的骨灰洒在大海上。”丁母补充着告诉筒璎与丁睿。 “也不知她是怎么想的?洒在大海上?给她找个好的位子安葬不是更好,我们又不是花不出这点钱。”边说边走进来的是一位五十开外的妇女。 “还有,她的那个玉镯呢?那可是老太婆的陪嫁品!我怎么没见她戴在身上,大嫂,你看到了没有?”原来说话的是赵婆婆婆二媳妇。 小梅一听赵婆婆的家人在找玉镯,便从手上把赵婆婆替她戴上的玉镯拿了下来,交到那位大嫂手里。 大嫂见状,一个巴掌便向小梅脸上掴去。众人见状,都呆住了。 “没经我们同意,你就偷老太太的东西,你要不要脸?”那位大嫂不仅手上不饶人,连嘴上也不饶人。小梅似乎顾不得脸上的疼痛,马上解释说: “这是婆婆临终前给我戴上的,不是我偷的。” “你们几个过来听听,婆婆婆婆地叫,还说是老太太替她戴上的,凭什么她替你戴上的,你知道这个玉镯的价值吗?要戴也轮不到你!” 原来赵婆婆原是镇上地主的独生女儿,因为下嫁穷苦的赵爷爷,被父亲赶了出来,赵婆婆的母亲不忍见女儿如此,也割舍不下母女情深,便把手上戴着的家传之宝---玉镯悄悄的送给了女儿。听说此玉镯价值不菲,难怪她们如此激动。赵婆婆从那天起就一直戴着,她说:这是她对母亲的想念。 “是啊,这是家传之宝,就该归赵家子孙,你是什么东西?轮得到你这乡下妹?”赵婆婆的那些儿媳女儿们此时此刻的行径有如泼妇骂街般。 小梅觉得此时的委屈不知该如何去说,她只是一语不发的依旧跪在赵婆婆灵前。而赵婆婆的那几个儿子们也任由他们的女人骂着,说着。筒璎扶起小梅,此时的她真的很生气。她只是淡淡地说了句: “赵婆婆刚刚走,你们作为她的子孙,此时此刻最该做的、最该惦记的就只是她老人家的玉镯吗?” 这个时候,村长也站了出来: “玉镯确实是老人家临终前亲自替小梅戴上的。老人家临终前还把一个同心结送给了小璎和阿睿。这些我都可以做证。她还交待,要你们把她的骨灰洒到咱这片大海上。不知我这乡下人说的话能不能算是话?”村长此话一出,那几个女人们似乎还有话要说,但是被婆婆的大儿子喝住了。毕竟,他们都出生在这里,村长是个德高望众的长者。 “不好意思,村长,她们都不会说话,您别生气!”赵婆婆的大儿子向村长认起不是。 “而且,小璎说得没错,你们现在最该惦记的是什么?小梅虽然不是你们赵家人,可是这些年,是谁在老人家身边嘘寒问暖,冷了添衣,热了扇风?老人家病的时候,你们一个个都在哪?小梅怎么啦?谁敢说她是乡下妹?她比你们孝顺多了!就凭她对一个外姓人可以做到这一点,你们就该惭愧!老人家把她当什么?当亲人,当闰女!这么些年,你们一个个,臭小子在外面发了,阔达了,把你们老娘留在这,连个照顾的人都没有,你们对得起谁啊你们?小子,有几个臭钱有个屁用啊?你们也养儿肓女,我倒看看你们将来咋个老法?”村长越说越气,拎着的那个水烟袋一直指着赵婆婆的那群儿女们,指得他们一个个哑口无言! “村长,婆婆的玉镯我就不要了。这些年,与其说是我陪着婆婆,不如说也是婆婆陪着我。我无亲无故,是婆婆把我当自家人一样,如今她都走了,一个玉镯对我有什么用?”小梅说完,哭着向往跑去。丁睿与筒璎都跟着追了出去。 第十八章 小梅来到了海边,放声大哭起来,丁睿走过去,小梅再也忍不住,哭倒在丁睿的怀里: “丁大哥,为什么?为什么我这么命苦?为什么我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我而去?为什么我爱的人一个人都舍我而去呢?为什么?老天爷,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小梅,别这样!我们都会陪着你的。”说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是,把小梅紧紧的拥在怀里,对着这个有着亲人般情感的女子,丁睿眼眶也红了。 “回去吧,好好休息休息,什么也别想。”丁睿扶着哭咽得不能言语的小梅回去休息。 看着两人渐渐远去的背影,筒璎的心里涌动着的是连她自己也说不清的思绪。也许是晚上了,海风越来越大,海浪今天也似乎在嘶吼着一般。 赵婆婆走了,终于能在另一个世界与她所爱的人---赵爷他团圆了!看着赵婆婆的那些儿女们,筒璎心里就又泛起这样的念头:这就是中华传统的多子多福吗?赵婆婆该是多么的心痛哦!她的一生,为了所爱的人而失去了父母亲情。如果赵婆婆在失去赵爷爷之后,能过上温暖而筒单的儿女绕膝的生活,那她该有多么满足。可是,她只能带着这样的遗憾离去了! 而小梅的话也这么一直在她的耳边回响着、重复着。她是多么心疼小梅的种种遭遇,可是,她不能对小梅说出同情的话来,因为她知道:小梅不接受任何人的同情!命运是什么?筒璎突然好疑惑! 这个时候,远远地,筒璎看到有个人向她走来。---是丁睿! “园丁,小梅怎么样了?”丁睿在筒璎的旁边坐下,把刚从家里拿来的外衣披在了筒璎的身上。 “可能真的累了,她睡着了。”丁睿陪小梅一回去,没一会,小梅就在哭咽声中睡去。 “真没想到婆婆就这么去了!小梅她…” “生老病死,这是人生难免的,我们都不要太伤心!唯一让人放心不下的,就是小梅,这些年,她与婆婆就像亲人一样,再一次让她尝到失去亲人的痛,我真担心她能不能受得了!”丁睿说出心中的担忧。 “是啊,园丁,我觉得现在的小梅真的很需要你!”筒璎说出此话的时候,心中有种酸酸的感觉,可是这又是事实。 “我就是要和你谈这个问题。璎儿,我们认识到现在这么多年了,难道你还不明白我的心吗?我对小梅,就象是自己的妹妹,可是你不一样。你知道当我看到赵婆婆送给我们的同心结的时候,我的心里对她是一种怎么样的感激!连她老人家都明白我对你的感情,你不可能不懂,是吧?”丁睿觉得,他真的必须与筒璎好好的谈谈。 “园丁,我…” “听我说完,璎儿,看到赵婆婆和小梅这样,你不觉得我们很幸运吗?我们有亲人,有朋友,还有彼此,而最重要的,是我们都是真心对待着彼此,真心对待着身边人,这比什么都重要!我们都不小了,难道还有什么不好意思说,还有什么不敢承认的吗?现在,我很认真的问你---在你的心里,有没有我的存在?除了你的父亲、你的老哥之外,可有任何一个异性在你的心里比我更有份量?当你接过那个同心结的时候,你的心里可有任何抵触的感觉?” 筒璎皱起眉头,她觉得她此时的神情一定像个傻傻的孩子。这么些年,她似乎习惯了生命中有丁睿的存在,习惯了他的关怀,习惯了他的照顾,习惯了有他的种种,她从来没有想过,哪一天,当丁睿走了,真真正正的从她的生命里离开她了,她会是怎么样的? “璎儿,你听懂我的话了吗?怎么不说话?难道真的如阿杰说的那般,你什么都好,就是感情不开窍!好,你听着,璎儿,我爱你!我也不知道自己爱了你多少年!我只知道,这辈子,我不能没有你!”说完,丁睿一把将筒璎紧紧地拥入怀中。 海风变得轻柔了,夜色已深,星星在这个时候,一闪一闪地点缀着这夜色。筒璎只觉得丁睿的这一拥好紧好紧,紧得她似乎透不过气。这些话,园丁从来没有对她说过。自从那天丁母跟她说过那番话之后,她也一直在思考着这么一个问题:她对丁睿的感情难道就只是多年的挚友吗?或是什么时下社会正兴的红颜或蓝颜吗? 其实都不是,她比较过,所以她知道,她对丁睿的感情与其他任何的异性都不一样。只是,这么些年,谁也没有说过什么,她也就更没去深究这段感情的根源。 “璎儿,难道真的有如我所担心的,你的心里有了别人吗?是那个文征吗?是吗?告诉我!”看到依然没有任何话语回应的筒璎,丁睿开始不安,深深地不安,而且,明显地,身体也跟着有微微地颤抖。 “园丁,丁睿!”一瞬间,筒璎就像顿悟般:只有丁睿的怀抱才是她最熟悉的,也才是最能让她感到温暖与安全的!于是,她紧紧的回拥了丁睿: “其实一直以来,没有谁,谁也没有!”筒璎很坚信地回答了丁睿。 丁睿听懂了筒璎的话,从衣服的口袋里拿出那个红色的同心结,交到了筒璎的手里! “晚了,回去吧,我该把这好消息告诉老爷子和我妈,我想他们一定替我高兴。”此时的丁睿觉得是那么的精神,那么的精力充沛!“你不是吧?赵婆婆刚刚去世,你说什么啊?有什么好说的?”筒璎还一直沉浸在赵婆婆逝去的伤痛中。 “那是两回事!你不知道老妈一直怕你成了别人家的媳妇呢,哈哈!” “园丁!”筒璎喊了一声,推开他,她实在不解丁睿在转眼间情绪的变化竟是如此之大。 “好吧,什么都不说!不过,我该好好地去感谢婆婆!”丁睿很诚恳地说。 “可是,我还是担心小梅…”筒璎说。 “不会的,璎儿,每个人都在经历中长大,小梅经过那么多,今日的她已经比我们想象中坚强。现在我们所要做、所能做的,是珍惜,懂吗?珍惜现在,不要等将来老了才来后悔,这才是最重要的!” 筒璎隐隐总有种不安的感觉,这种不安的感觉来源于小梅!她不知该如何去跟丁睿说清她此时的这种感觉,因为丁睿可能觉得筒璎的不安感只是怕小梅会受不了失去赵婆婆的打击。可是,筒璎觉得,没有那么筒单… 第十九章 赵婆婆的骨灰终于在蔚蓝的天空中,在深情的海风中洒向了无际的大海!而最终,那个价值不菲的玉镯也因赵婆婆婆临终之语而归小梅所有。可是,就在赵婆婆骨灰洒向大海的那一天,当一切仪式结束的时候,小梅拿出了那个玉镯,在众人的面前,把那个玉镯抛向了深海!,她说: “这是婆婆的随身之物,最好的归宿便是跟着婆婆一起归于大海!至于对婆婆的怀念,应该在每个人各自的心里!” 婆婆的那些儿女们眼睁睁地看着小梅把玉镯抛向大海,可是谁也找不出好的理由去反驳她。至于那个同心结,也许因为在价值上并不值什么钱,所以从头到尾并没有引起任何的争议。 生老病死其实只是一个人生规律,这是谁也避免不了的。只不过有一种叫“感情”的因素在作怪,让我们的情绪或生活因此而受到影响,可是这种影响力始终总是有个限度的,谁也不能把自己只埋在感情堆里而不让生活继续。要活着,就得过日子。而过日子,该干什么还是得去干什么。尽管筒璎很难接受赵婆婆逝去的现实,可是她也是个理智之人,心伤过了,泪流过了,有些感情只能藏在心里。所以,参加完赵婆婆的丧事,她又让自己进入了正常的生活状态。公司由于赵雅思的渡假,让筒璎也一直忙得忘乎所以。 虽然筒璎很希望赵雅思能尽快回来并肩作战,但是她知道:这个时候的赵雅思更需要时间去理清自己的感情,决定自己以后该走的路。 而这一天,当筒璎正与同事一起巡视新落成的厂房,便接到了文征的电话: “小璎,是我,文征!我回来了,晚上有空吗?一起吃饭吧。我订了位子了。”文征回来了,在出差将近一个月后。 “好的。”筒璎也想见见他。自从那天海边与丁睿的谈话之后,她就觉得她必须跟文征说清楚,不能让文征误会下去,因为她不想伤害文征。 晚上,刚一下班,筒璎才走出办公大楼,便看到了已在楼下等待的文征,手里捧着一束火红的玫瑰。 “小璎,送给你的。”文征走上前,一束花捧到了筒璎面前。 “谢谢!”筒璎边说边接过花束,接着便上了文征的车。 “你今天回来?事情还顺利吗?”筒璎问着。 “是的,下午四点多才到。这次很顺利,一举拿下了两个客户一个季度的合同。”文征有点踌躇满志。 “哦,那恭喜你了!文伯伯也真能放心退休了!”文征的父亲早有退休之意,只是担心文征一个人暂时还不能掌管全局,可是其实文征是一个很有上进心的人,也是一个很有事业心的人。 “是啊,他说这次他真的能退休,等着在家抱孙子了!”文征说得开怀大笑,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小璎,这些日子我不在这,你过得还好吧?”文征关心起筒璎这将近一个月的日子是如何过的。 筒璎也不知该如何回答。从邵永的婚礼到赵婆婆的丧礼,赵雅思的事还有丁睿的表白以及小梅带给她的带着隐忧的不安感,这些---筒璎都无从说起。于是淡淡的回答: “还好,只是忙了些。” 到了饭店,原来文征订的是一个情侣座,这让筒璎有些无所适从。两个人吃过了情侣餐,聊了工作,聊了一些无关痛痒的他人事,也许是喝了酒的缘故,筒璎的脸觉得有些红,而此时的文征却一副情深款款,这让筒璎觉得更不自然,她的思路正在脑子里打转,正想着如何跟文征说清楚的时候,文征却先开了口,打破了这个沉默: “小璎,我有话跟你说。” 筒璎很庆幸沉默终于解除,这让她的那点不自在也有所消除。可是她没想到文征有话对她说,而且还一付隆重其事的样子。 “什么事?”筒璎决定还是先让文征说完再说。 “小璎,能遇到你,我真的觉得这是命运给予我的最大的眷顾!我不否认,以前的我是一个别人看起来很花心的人,可是小璎,我对你是认真的!”文征的眼神是那么明亮,这让筒璎更为不安。 “文征,你听我说,其实我也有话想跟你说,我…”筒璎显得有点急,可是话很快就被文征打断了: “你听我说小璎,我们都不小了,其实没什么可以拐弯抹角的,我们不是那些十几二十的人,坦白说,你不是我的初恋,可是,却是我一直希望寻找的。我们认识快两年了,刚开始的时候我并没有想过要让你成为我以后生命中唯一的女人。老实说,我想找的不仅仅是能给予我生活激情的女人。一直以来,我都觉得我不可能遇到我梦想中这一类型的女人。那就是既不是柔弱的小女人又不是强悍的女强人。你懂得怎样去更好的生活,你也懂得珍惜现实的生活。我真的很庆幸在你未婚我未娶之时遇到你!我要找寻的不仅仅是一份自己渴望的爱,更重要的是由这份爱衍生出来的一种协调与互补的实实在在的两人生活关系。”文征似乎想把心中的想法全都在此时告诉筒璎。 “文征,你听我说,我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好,我…”话未完,又让文征打断了。 “小璎,自从决定追求你的那一天起,我就把你放在了我的未来。今天我和你说这番话,是拿出我十二万分的诚意!因为我不仅希望与你相爱,我更希望我未来的生活里有你!如果你需要我的保护,那我会承诺:尽我最大的心力给你最大最周全的保护!如果你想要独立,我会给你最大的空间与自由!出差的这一个月,我想得很清楚:如果让你从我的生命中走掉,那将会是我这一生最大的损失!”文征说得是那么的坚决,更是那么的诚恳! “所以,下午一回到家,我便告诉家里人,我想结婚了。小璎,我希望你能---”筒璎马上打断文征的话: “对不起文征,我不能!”筒璎几乎是用尽了自己内心的那点力度推出了这句话! “小璎,是不是我太唐突了,让你一下子难以接受?没关系,我会给你时间考虑的。你只要不告诉我连考虑都不用考虑了就好!”文征是那么的自信,她以为筒璎就像很多女人一样,面对如此的表白一定会反应不过来,一时难以接受。 “不是的文征,我从来都没想过你会把我想得这么好,我也从来没想过因为我的不坚持而让你有更深的误会。如果一开始我就很清楚自己的感情,也许我就不会伤害到你。”此时的筒璎真的不知该向文征说些什么。可是,她知道,此时不说清,伤害会更大。 “小璎,你说什么?什么你的不坚持?什么很清楚自己的感情?”文征听了筒璎的话,觉得一头雾水。 “这么些年,在我的生命里一直存在着一份感情,直到最近,我才明白,这份感情便是我最终的情感归宿,而那个人,不是你!你明白吗?文征。” 文征陷入了沉寂,而筒璎觉得心中是那么的难受!一直以来,她都不希望在感情上去伤害任何人,她知道,这一次她是真的伤了文征! “对方条件比我优越吗?是哪家的太子?如果我决意加入竟争呢?”此时的文征,筒璎觉得他就像是个无助的孩子!可是筒璎还是很残忍般的摇了摇头!而文征也很快觉得自己说错话了: “对不起,我不应该说这样的话的!我应该知道你在意的不是这些!我只想知道,这是你最后的决定吗?” 是的,筒璎从来都没有去想过哪个优秀,哪个优越,哪个更能配得起自己,或者哪个更能让自己以后的日子过得更富足些,无可质疑,文征对待感情的态度是成熟的。可是,她更在意的,是与丁睿一路走来的感情!那是任何财富也无可替代的! 面对文征,筒璎点了点头,这一点,是那么的有力!也是这一点头,让文征显得是那么的无力! 第二十章 拒绝了文征,筒璎的心有些沉重。不是因为婉惜失去了这个优秀的追求者,而是深深的感叹:人世间总有那么多无法周全的情感! 当文征送她回家,她突然之间是那么的想见丁睿。这种感觉让她觉得很奇怪,两个人不是在同一个城市吗?她拿起手机,开始拨动丁睿的号码,可是看着外面的天气,雷鸣电闪,滂沱大雨,拨到一半,就停下了。因为她知道,如果她告诉丁睿她想见他,那么这场雨是拦不住丁睿的。但是,明天就是周六了,丁睿向她发出了邀请,说他要亲自下厨,让筒璎尝尝他新学的菜,至于是什么菜,答案为保密。 于是,关了手机,筒璎就这么任着自己傻傻地想着丁睿,听着外面的雨声,想着听着,不自觉便入睡了…… 灿烂的阳光透过紫色的窗帘暖暖的洒在了筒璎的睡床上,床头的闹钟准八点便响了起来。筒璎懒懒的伸了伸腰,想起今天要看丁睿下厨的样子,不由自主的发出了开心的笑容,是的,丁睿为她下过厨,可是下来下去,最终能入口的不是蛋炒饭,便是饭炒蛋。可是筒璎每次还是吃得很开心,哪怕有的时候蛋是不熟的,饭是糊的。而每次,筒璎总是不忍,反过来为丁睿做上可口的饭菜。所以,每次丁睿说下厨,享受的是丁睿的胃,筒璎的胃可就难受了。也因此,筒璎决定,今天一定不让丁睿一个人下厨,不管他要做的是什么所谓色香味俱全的新菜式,因为她必须为自己的胃着想! 起床梳洗,刚走出房门,就听到龚恩的声音,原来是筒杰与龚恩回来过家庭日。 “老哥,你们这么早啊?”走出房门,筒璎边跟哥嫂打招呼,边向厕所走去。 “是啊,我想早点,可以陪妈一起上菜市场。”回答的是龚恩。 “对了,小璎,你问问阿睿用不用买什么,反正我和阿恩要上菜市场,顺便买回来,你拿过去就好了,不用你们跑市场。要不,让他过来吃也一样嘛。”说话的是筒母。 “我说老婆,人家两个孩子要过过他们的烛光世界,你这老婆子就别瞎建议了!”筒父心有成竹的说。 “对啊,还是老爸厉害!不过不是烛光世界,是烛光餐!哈哈”筒杰说完哈哈大笑起来。 “我说你们啊,拿我开什么玩笑?大白天的什么烛光餐嘛,太阳光餐还差不多。”筒璎边刷牙边抗议! “好好好,什么餐都好,你问问阿睿吧,要买什么,我和你嫂子要出去了哦。”筒母催着。 筒璎梳洗完,开了机,拨通了丁睿的电话: “园丁,醒了没有?” “璎儿…”筒璎听着丁睿的声音,很是嘶哑,以为丁睿还在睡梦中: “还没醒啊?我妈问…” “璎儿,我在医院!小梅昨晚出车祸了!” “什么?小梅?车祸?怎么回事?”筒璎一下子心有种冰凉的感觉。 “我昨晚打你手机,你关机了。你过来再说吧。你现在过来吗?我在中心医院。”丁睿的声音显得很无力。 “好,我就过去。严重吗?” “不知道,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璎儿,你来吧,我现在真的很乱。” 筒杰陪筒璎匆匆赶到医院,看到了满脸焦急的丁父丁母,还有几近憔悴的丁睿。筒璎从没有见丁睿如此慌乱如此憔悴过,她的心突然也隐隐作痛。 握着丁睿的手,筒璎竟觉得丁睿的手传来一阵寒意: “园丁,小梅怎么样了?” “她在加护病房,这苦命的孩子!”丁母说完,大哭起来。 “园丁,你说话啊,到底怎么回事?”筒璎见状,更加不安起来。 “小璎,事情是这样的,杭州有间学校聘请她过去任教,小梅本来今天就要离开村里的,可她说有些东西要亲自给阿睿,所以昨晚在我家吃完饭后就要到这里找阿睿,昨晚那天气,我们好说歹说,让她别来,可孩子说一定要来,因为她不仅要还阿睿东西,还有话要自己对阿睿说。我们说不过她,就让她来了,谁知道…”丁父向筒璎说着小梅出事的原委,可说到一半,也说不下去了。 “谁知道,有辆小货车因为刹车失灵,撞向了小梅,可怜的小梅,刚刚做完六个小时的手术!医生说,她醒来的机会很渺茫很渺茫!知道吗?璎儿,很渺茫就意味着小梅有可能一辈子就这样再也不醒来,就这样成为、成为植物人!她是为了要来找我,要找我!!为什么?为什么?老天为什么要这样对她?”丁睿此时情绪显得是那么的激动与不安。他的心里充满了深深的自责。 透过玻璃窗望着病房里的小梅,如果不是她知道躺在那里的就是小梅,那么筒璎也许会认不出那个满头已被白纱布包着的人是谁。她就这么静静地躺着,血袋里的血透过滴管一点一点地滴入她的身体,而能证明她依然还有呼吸的,便是氧气管里的氧气! 看到眼前的这一切,筒璎似乎觉得全身像是被什么冻僵了一般。这种感觉,是那么的令人寒栗! 这时,去找完主治医生的筒杰回来了,他给筒璎带来了个更不好的消息: “小璎,医生说能不能醒过来还要靠病者的意志,可是小梅的求生意志似乎很弱,这更麻烦。医生说,以前曾经有过像小梅这样能醒来的例子,可是,那就像是奇迹!” 奇迹?筒璎听到这两个字,她当然知道奇迹代表着什么!奇迹的一端是希望,而另一端便是绝望。一直以来小梅带给她的不安感似乎就在这一时刻得到了应验!可是,这是多么残酷的应验! “小梅,你要坚强些,你要好好活下去,你不是有话要亲自对我说的吗?你醒过来,你醒过来才能对丁大哥说!”丁睿几乎用尽全身力气的吼着。可是,隔离病房里的小梅又怎么能够听得到呢?而丁睿不理会这样,他的手一直用力地捶打着墙壁,也不管手已经流血了。此时此刻,他心中更痛。 “园丁,你别这样,冷静些好吗?现在只有我们是小梅的亲人,小梅需要我们照顾,她更需要你!谁也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可是,发生了,我们就该面对,不是吗?”筒璎用自己的手紧紧的握着丁睿的手,不让他的手再捶打墙壁。 “璎儿,你不知道,这种愧疚感,足以让我死上千百次!我真的真的…”丁睿再也说不下去了,他抱着筒璎,似乎想着筒璎身上得到坚强的力量! “我懂,我真的懂,可是要小梅醒来,一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你如果不让自己冷静下来,我们怎么陪小梅走下去呢?”筒璎一语说出要的。 “丁妈妈,老爷子,你们一夜没休息了,回去休息吧。这里有我们呢!”看着两位很疲惫的老人家,筒璎不得不作出安排。 “小璎,这是警察在出事现场找到的,就是小梅要交给阿睿的东西,等阿睿冷静下来,再交给他吧。” “好的,我会的。”从丁母手中接过用塑料袋包得很紧的一个包裹,筒璎的心觉得比这包裹还沉重…… 第二十一章 接下来的一个月,筒璎几乎只奔走于医院与公司之间,明显的消瘦了,而丁睿更是瘦了一圈。他几乎只要一走出办公室,便直奔医院,这整整一个月的时间,除了回家梳洗,连睡着都是在医院陪着小梅。筒璎知道如此下去,丁睿会吃不消,可是她更了解,只有这样做,丁睿才能减轻心中的那种痛与对小梅的亏欠。所以,她并没有打算劝说丁睿。可是,一个月过去了,小梅依然没有任何起色。 医生建议:最好能寻找到能刺激她求生意志的根源,这也许会有那么一丝丝的机会。当然,这机会也只能说是等待奇迹。 这个时候,筒璎跟丁睿商量,要回到小梅的家看看,丁睿明白:筒璎是希望在小梅的家中找到任何能唤起小梅求生意志的线索,以此来帮到小梅。而这一去,筒璎遇到了一个人,应该说小村庄是他的故乡,可如今的他又是这个城市的陌生客,此人便是那个早年随着父母移居香港,丁睿与小梅儿时的好伙伴---史毅! 筒璎是在小梅的家中见到史毅的,史毅的身边是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 “小璎,多年不见,你好!思梅,叫阿姨!这是我的女儿!”史毅一边伸出手,一边介绍着他身边的小女孩。 “你好!多年不见!” 多年前,两个人都还是孩子,可是,今日事,已非昨日人。在谈话中,筒璎得知了史毅离开家乡后的人生际遇…… 当年的史毅到了香港之后,便开始了香港的求学生涯,父亲也开始在香港拼搏着自己的事业,一家人并没有因为离乡背井而生活惨淡,反之是是以勤劳与不怕吃苦、不怕吃亏的毅力使得生活与事业日日趋上。也许史毅的性格中继承了其父不屈不挠的因子,故而学业上一路成绩领先,毕业后也进入其父自创的超级商场工作。从父亲的手中接过接力棒,史毅全力以赴,在他的努力下,事业几乎如日中天。今日的他,已经是近百家连锁超市的老总。而在六年前,他在一个公司的宴会上,认识了一个女子,两个月后便与这位女子结了婚,后来便生下了一个女儿,但是一年多前,他们便离婚了,因为他知道,他之所以在两个月内便娶这位女子,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这个女子长得太像小梅了!可是,他也知道,像小梅,但始终还不是小梅。几年不幸福的婚姻生活,苦了他自己,也苦了那个女人。于是,他选择了让两个不相爱的人解脱。所以,他决定回到这里,回到久违了的家乡,不止是在经济上为这个生他的地方尽点力,更为重要的是,他要再见到小梅。 听完了史毅的故事,筒璎深为感动!原来这世上,爱可以让人如此坚持! “我是昨天回来的,该知道能知道的,我想昨晚我都从丁伯父伯母那里得知了。一直以来,我都以为我这次回来,看到的小梅应该已是丁家妇,没想到会是这样一种情况。本来早上就想去医院的,可伯母说你一早会过来,希望找到能帮到小梅的任何东西,所以我想我还是等等你,看能否帮到什么。”史毅说的时候,脸上有说不出的复杂表情。 “希望老天真的能最终善待小梅。”筒璎已经不知道怎样的言语能表达她此时的心情了。她突然想:如果没有她进入丁睿的生活,那么此时的小梅是否就能避开此种命运呢?可是,事情又已经无可避免的发生了,她只希望,一切都能好起来! 于是,筒璎与史毅一起来到小梅的房间。这是一个很筒洁的房子,一张筒洁的单人床,一个书柜,一个衣柜,一张写字台,墙上唯一挂着的是一张小梅的全家福。这就是小梅的生活!筒璎突然觉得小梅的生活竟是如此筒单! 看到这里,筒璎与史毅都不约而同的走向了书柜,因为这房里的一切,最能盛载小梅的内心世界的,便只有这书柜里的东西了。看得出来,书柜应该是刚被整理过,里面多的是小梅一些与工作有关的教科书。还有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一套《四大名著》,一本《茶花女》。拿起了这本〈〈茶花女〉〉,筒璎便想了起来,这是在她初二那年,无意中说起同学在看这本书,想借很难,后来丁睿便买了这本书。筒璎看完后交还丁睿,当时的小梅刚好在场: “丁大哥,这书好看吗?我也想看。能送给我看吗?” 就这样,这本书便属于小梅的了。 几乎翻完了书柜上的书,筒璎与史毅都觉得没什么收获。这个时候,两个人的眼光都落在了书柜下的一个小锁头上。这书柜上层是玻璃层,下面有个小柜却不是玻璃的,而是厚实的木门,而且,小梅还在木门上加了一把小锁。由此可见,这个小木拒里锁着的一定是小梅认为最重要的东西。这个时候,筒璎犹豫了。 史毅看出了筒璎的矛盾: “小璎,我知道你不想打开这个锁,因为谁都知道窥探他人隐私是不道德的。可是这个时候是非常时期,我们也是为了小梅。我相信如果有一天小梅能醒过来,她知道了也不会怪我们的,再说了,小梅能醒过来,我们还要去计较这些吗?” “你说得对,史毅!”就这样,打开了那个小锁,而让两人惊讶的是,里面一本一本的,竟全都是小梅的日记! 筒璎把小梅的日记全带了回来,总共是厚厚的六本。而当筒璎把史毅带到小梅病房的时候,史毅女儿的反应更是让在场的人吃了一惊:当小女孩第一眼见到病床上的小梅时,便按耐不住自己的喜悦: “妈妈,是妈妈!爸爸你看,是妈妈!妈妈怎么啦?她怎么躺在床上,妈妈睡着了吗?妈妈,妈妈,我是小思梅,妈妈你怎么啦?妈妈我想你你知道吗?妈妈你为什么不理我?” 一说完,小思梅便哭了起来。 进入病房的那一刻,史毅的眼神就没有离开过小梅,他已经忘了该跟久违了的朋友打声招呼,听到思梅的哭声,他轻轻的说了声: “思梅,这不是妈妈,这就是爸爸跟你说过的,要带你一起来找的人,这是小梅阿姨。小思梅乖,叫阿姨!” 小思梅似乎还没弄懂这个长得本来就跟妈妈一样的女人怎么就不是妈妈呢?可是她还是很听话般的,听从史毅的话: “小梅阿姨好。我是小思梅!爸爸,阿姨的名字和我一样,都有一个梅字哦。” 听完小梅的话,筒璎忍不住留下了泪水。而筒璎也用最筒要的言语向丁睿介绍了史毅这些年的情况。 第二十二章 牵起小梅的手,史毅再也掩藏不住自己的情感: “小梅,我回来了,我是史毅,记得吗?你的史毅哥!还记得小时候吗?我、你、丁大哥,我们一起玩耍的情景,你记得吗?记得海边堆城堡吗?记得海边打水战吗?记得你第一次下水游泳吗?记得我给你买的你最喜欢吃的葱油菜饼吗?记得我和丁大哥为了你和那个老是要欺负你的胖子打了多少次架吗?” 此时的史毅越说情绪越激动。丁睿想上前去劝住他,可是让筒璎阻拦了下来。 “我们出去吧,这么多年了,他应该有很多很多话想对小梅说。小思梅,来,叔叔阿姨带你去吃东西,让爸爸和小梅阿姨好好谈谈话,好不好?” 筒璎想让史毅好好的倾诉这些年的思念之苦。如果这份真情能对小梅有所刺激,那是最好。如果不能,那至少让史毅能一吐心中积压的情感。而思梅也很听话,跟着筒璎与丁睿出了病房。 病房里,留下了特殊的久违的两个人。 “小梅,你知道这些年我有多么的想念你吗?多少次梦里醒来,全是你的影子。我曾经想过,要回来找你,可是我怕,我怕回来之后,我连那么一点希望都没有了。我怕,回来之后见到你已经有了自己的归宿,见到你和丁大哥在一起。所以这些年来,我宁愿留着那么一点希望,一颗心孤独地在外流浪着。你知道吗?当我刚才踏入这里,见到你的第一眼,我突然觉得我的心不再漂流了。我知道,我离开后的这些年,你过得很辛苦,很累。我真的恨我自己为什么不快点回来,至少有我在你身边,你能多一份支持。虽然我知道,在你的心里,我永远也比不了丁大哥,可是小梅,丁大哥与小璎今生已是事实,已非人力能离了你知道吗?他们两个人的感情,经过了那么多年,在我看来,除了不离不异,我找不出更好的词来形容他们两个人。所以小梅,我懂,我懂现在的你就好象把自己藏在一个黑匣子里不愿出来!让我们帮你好吗?你必须醒过来,你甘愿你的人生就此藏身在黑暗中吗?…..” 就这样,史毅也加入了守候与照顾小梅的行列。 “丁大哥,咱哥俩这么多年不见,可没想到见了面却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不瞒你说,我现在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照顾小梅,希望正如医生所说的,有奇迹发生。所以,照顾小梅的责任就交给我吧。这些日子你和小璎都辛苦了。只是要麻烦小璎,小思梅得暂时让她帮我照顾着,这里始终是医院,留她一个人在宾馆里我也不放心。小璎又那么疼爱孩子,思梅也很喜欢她。”史毅说出了自己的请求。“别这么说,小梅在这世上已经没有亲人了,我们全是她的亲人。都有照顾她的责任。你来了,我真的很开心。希望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希望小梅能快点醒过来。至于小思梅,你就交给小璎吧,她能照顾好的。你嘛,一个人就别住什么宾馆了,住到我家来吧。别说什么客气话,咱两兄弟还需要说这些吗?”丁睿也替史毅作出了安排。 “好,那听你的。只是,你该忙什么就忙什么,小梅你可以放心交给我。还有,我希望小璎能从小梅的日记里发现什么,只要对小梅有帮助的。”史毅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好,我想小璎会的。我们一起努力吧。” 这一夜,小璎哄完小思梅睡觉,便拿出了小梅的日记。可是,也是这一看,让筒璎陷入了深深的沉痛: “今天,坐在我后面的胖子又欺负我了。下课后,丁大哥见到我的手被划破了,在家里拿了止血贴给我。看到丁大哥心疼的样子,小梅觉得好幸福。其实老天爷对我真的还是很好的,虽然让我不能跟其他的女孩子一样享受到父母的疼爱,可是我还有丁大哥!” “今天,我见到丁大哥在海边盖那个白屋子,我还以为他是为我或者是为村里的小伙伴们盖的,可是他却是为一个叫筒璎的女孩子盖的。我讨厌那个女孩子,虽然我并没有见过她。可是,她一出现,丁大哥就变了,变得跟我不那么亲。总是璎儿前璎儿后的。我讨厌她。” “今天,我终于见到了那个叫筒璎的女孩子,她比我大,今天的她穿着一件紫色的裙子,真好看。长长的头发。怪不得丁大哥喜欢她,我真后悔,为什么自己要把长头发剪了呢?是不是因为这样,丁大哥才不跟我那么亲了呢?和她一起在海边玩了一天,很开心。其实丁大哥 那么喜欢她,我如果讨厌她,那丁大哥知道了是不是会讨厌我了呢?那我该怎么办呢?其实,她也不错。好吧,为了丁大哥,我一定要好好跟那个筒璎的女孩子做朋友。” “今天,是爸爸和弟弟的头七。他们真狠心,在妈妈走后,也抛下我走了。史毅哥说我眼睛哭得都快掉出来了,他好心疼。可是,就算哭瞎了,他们还是再也不回来了。我觉得好孤单,好冷。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亲人了。爸爸、弟弟、妈妈,你们在哪里?为什么不带上我一起走?为什么要留我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我该怎么办?我很想去陪你们。要不,你们来陪我吧。小梅真的好怕,好怕。你们知道吗?昨天晚上我到海边,突然好想就这么走向大海,我总在想着,就这样走下去就能见到你们了,就能和你们在一起了,那小梅就再也不是孤单一个人了。可是,史毅哥和丁大哥却把我拉了回来。他们说:不准我想不开!我是想不开吗?我只是想和你们在一起。璎儿姐姐也来了。昨晚她陪了我一整夜,我想我一定哭得太厉害了,把她的睡衣都弄湿了…” “…丁大哥发烧了,请了医生,可是他就是不吃药。看他大热天的盖着个大棉被,一定很难受。老天爷,求求你让丁大哥的烧快点退,如果可以,小梅愿意替他病。…丁叔说得没错,全天底下就只有一个人能让丁大哥乖乖地把药吃下去,那个人就是璎儿姐。璎儿姐真有办法!我好羡慕她…” “今天,史毅哥走了,说是要去一个叫香港的地方。其实我真的很舍不得他,他对我是那么好。不过我想,他在那个香港的地方一定能过得很开心的。再说了,将来我赚了钱,也可以和丁大哥一起坐飞机去看他。他要丁大哥好好照顾我,丁大哥答应了,我真的好开心好开心!有丁大哥照顾我,我已经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了。是吧,丁大哥?呵呵…” 第二十三章 筒璎合上日记,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可是她又怕吓到睡着了的小思梅,于是,替小思梅盖好被子,便离开了睡房,拿上那厚厚的日记本,一个人来到了书房。任着泪水就这么往下流。她的心突然觉得好痛。一直以来她都为小梅的遭遇叫憾,可是看了以上那些日记,那多数是小梅未成年之前写的,从文字里,筒璎就深深地体会出了小梅在生活的进与退之间,在失望与希望之间挣扎的那矛盾的内心世界,而更多的是对丁睿的情感依赖。 筒璎翻开了另外一本日记本: “我又回来了,回到这个地方,这生我养我的地方,这个让我快乐过也深深地伤痛过的地方。老校长说谢谢我,其实他不用谢的,放弃外面好的就教机会,是我自己的选择。如丁大哥所说:每个人都不该为自己的选择后悔。我想我不会的。因为我喜欢这里的孩子们,他们更拥有一份纯真与善良,回来几天了,可是还没见到丁大哥。好想他!不知他双休日回来不?不知他是否知道,我的回来,是因为这里有他!其实我知道我自己这么做很傻,可是,唉,想不了这么多了。正如他说的:一个人做一件事就只该为一个理由!我回来了,理由就是这里是我的家,这里有丁大哥。这就够了,不是吗?还有点记挂史毅哥,前两年的时候,曾在学校的那次外商扶助贫困生会议上见过他,他就站在史伯伯的身边,他变了,变得比以前刚毅,高大,神情中还带着一些高傲。我想他一定没有想到,我会是他们扶助的贫困生中的一员。本想散会后去见见他,可惜会议散后,就再也没有见到他了。人生真是玩笑,那么多的错过。希望以后还能再见到他吧。到那时,我,他还有丁大哥,不知会是一种怎样的相遇呢?…” “…丁妈妈在织围巾,紫色的,很漂亮。她说是为未来的媳妇织的,还说璎儿姐应该会喜欢。其实我应该想到的,璎儿姐一直都是丁家心目中的媳妇。可是我多么希望这是为我而织的,或者说我多么渴望我是璎儿姐!命运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让我与璎儿姐有着那么大的天壤之别?她有疼爱她的家人,她还拥有着丁大哥深深的爱,她活得是那么的自如,可是我呢?有的时候,我真的很害怕,害怕自己会因此而恨她,所以我总提醒自己:璎儿姐是好人。可是每当见到她,我的心中又有着一种她要掠夺去我幸福般的感觉。我这是怎么啦?…” “…我现在突然有些后悔当初回来到底是对是错?赵婆婆走了,我又失去了一个亲人!老天爷,你知道吗?我已不知泪水是什么滋味了!回来这里,是赵婆婆给了我意外的亲情般的温暖,我还那么感激你,赐给了我新的亲人,可为什么又是这么对我?老天爷,你真的是在捉弄我这苦命人吗?…” “今天,我向老校长辞行了,答应了x校的应邀,到那边去任教。所以,从今天起,我就要好好的完成这条围巾了。因为我想,这也许是我最后为丁大哥做的一件事了。我知道,他不喜欢围白色的围巾,可是这白色代表着我对他情感的纯洁度。我想他也许不会想到这一点吧。不过没关系了,这已经不重要了。也许我永远也代替不了璎儿姐。那天,当我看到赵婆婆临终前送给他们的同心结,我的心彻底的凉了,就连赵婆婆都那么清楚的知道的事实,我为何还要自欺欺人呢?为什么我还会傻傻地想着:如果没有璎儿姐的出现,那么我和丁大哥一定会在一起?因为我相信:这世上最爱丁大哥的人一定是我!可是,难道这就是命吗?注定每一个我深爱的人最终都会离我远去,注定我此一生都要孤守着这份爱?再见了,我的家乡,再见了,我的亲人,再见了,我的爱!可是我好茫然,离开了这里,离开了丁大哥,我该用什么支撑自己?作为自己活下去的力量?…” 看到这里,筒璎再也看不下去了!她突然记起丁母在医院的时候交给她的包裹,那是小梅出事当晚要交给丁睿的。于是,她找出那个包裹:果然,那里面整齐的放着那条白色的围巾!筒璎终于明白:小梅为何要在那个下雨夜去见丁睿---因为她是在那一晚才将这白色围巾织完,而第二天她就要离开小乡村了! 而洁白的围巾下面还摆放着两本书。那全是三毛的书---《稻草人手记》和《梦里花落知多少》!那又是两本丁睿为筒璎而买,后让小梅借去的书! 这一切的一切,让筒璎的心几乎痛到了极点。这一夜,筒璎尝到了海水般的泪水,那种味道筒直让她窒息。 第二天,筒璎没上班,因为她病倒了。 见到眼睛哭得红肿的筒璎,筒母吓住了:自懂事以来,筒璎便不再如此!是什么让她那开朗的女儿流了整整一夜的泪? “小璎,爸爸打电话给林叔了,让他过来看看你。怎么啦孩子?别吓妈哦。我让阿睿过来了。有什么事你跟妈说,是阿睿欺负你了吗?”筒母口中的林叔是与筒家是世交,他的职业是医生。一般而言,筒家人有什么不舒服,都是由林叔诊治的。 “不是的,妈,不关园丁的事。是我自己!” “你怎么啦?说吧,妈好担心啊!” “妈,你说爱到底是什么?” “好端端的,你怎么问这个?是不是和阿睿真出了什么事?还是,还是因为那个小梅?”筒母是那么的了解自己的女儿。 “我也说不清楚,妈,昨晚我看了小梅的日记。我没有想到小梅对园丁的爱是那么的深。看着她的日记,既是看到了她对园丁的爱,也是看到了园丁对我的爱,我真的好混乱,我…” “所以,你觉得园丁为你付出的比你为园丁付出的多?你又觉得因为阿睿爱的是你而伤害了小梅?”筒母一语道出筒璎心病。 “难道不是吗?妈,看完了小梅的日记,我完全证实了自己心中的猜想:园丁便是小梅活下去的力量!我真的不知接下去该怎么做?”筒璎心中混乱无比。 “孩子,先让自己静下来。妈可给不了你答案,你该和阿睿好好谈谈知道吗?你也可以这么想:小梅真的存在你和阿睿的感情之间吗?还是她只是一厢情愿?说这话是不好听,可你是我女儿,妈妈总是自私的,当然希望我的女儿幸福,所以不好听也得说。如果阿睿对她不是爱情,那你就不该钻牛角尖,知道吗?” “老妈,谢谢你。你比林叔厉害多了!让我好好想想吧。林叔来了叫我,还有,小思梅就交给你了。我想好好睡会。” “好,我给你弄点粥,等会吃一点。” 闭上眼,筒璎想着:其实小梅说自己幸福真的一点也不假。有一个这么了解自己的母亲真的是很幸福! 第二十四章 筒璎还没睡着,林叔来了,丁睿也来了。替筒璎把完脉,开完药方,林叔就与筒父在大厅里聊起了家常,留下了筒璎与丁睿在房间: “眼睛这么肿?接到电话说你病了,还像是哭了一整夜,我都不敢相信,一路上在琢磨着到底是什么事?怎么啦?哪不舒服?好好的怎么就病了?是不是累的?我想也是,最近这段时间,你也忙于照顾小梅。累坏了吧?这样吧,等我忙完了这阵子,我陪你出去走走,到外面玩几天,放松一下。不然的话,我怕你会顶不住了。你不是一直都想去看看外面的山山水水吗?想去哪?桂林怎么样?”丁睿一脸的焦急,因为他知道筒璎从来就不是轻易掉泪的女子,当筒母说筒璎眼眼哭得红肿,他真的非常担心! “你怎么老对我这么好啊?宠坏我怎么办?”筒璎心中一暖,一下子伏在了丁睿肩膀上。 “你这说的是什么傻话啊?我不对你好对谁好啊?你不也是这么对我的吗?你是宠而不坏的,我怕什么?你还没说你怎么了呢?怎么好好的会哭啊?”丁睿拥着靠在自己怀里的筒璎,他的心里也有说不出的温暖。 这个时候,筒璎拿出了那条白色的围巾,也翻出了小梅日记本的最后一段。 “园丁,刚才老妈有开导我,她是怕我看了这些后会钻牛角尖,把你让给小梅。我不会这么做,爱不是让,而是争取。可是,小梅的苏醒一样也须要我们去争取,不是吗?而能创造这个奇迹的,只能是你对她的爱。因为你几乎就是她活下去的力量与支撑点。所以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做?”筒璎不想回避,更不想逃避,她向丁睿道出了自己心中的隐忧。 丁睿也因此而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筒璎休息了两天,便又投入了繁忙的工作,丁睿也一样。只是因为有史毅在,也因为史毅的再三要求,照顾小梅的主要责任就落在了他身上。可是小梅依然安静地睡着,没有任何的起色。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明白,谁也不知小梅哪天能醒来,也或者这一辈子再也醒不来。只是在感情上,总是这么告诉自己:一定会有一个奇迹发生在小梅身上。 而这天上班,筒璎打开办公室的门,便见到了已经在里面等候着她的赵雅思。这让她有些惊喜: “雅思姐,你怎么来了?” “我再不来,那我这老板就该让员工们炒鱿鱼了!这段时间辛苦你了,小璎!谢谢你!”赵雅思呵呵的笑着。 “那你…近况如何?”其实这才是筒璎最关心的问题。她确实很希望经过一段时间恢复情绪的赵雅思能把自己的情感问题想得清楚,看得长远。 “恭喜我吧,小璎,我要结婚了!”赵雅思说完,满脸的微笑。 “祝福你,雅思姐!” “谢谢,做了一阵子的逃兵,可是该面对的还是始终要面对。而且,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对也好,错也好,人总该往前走。已经离开的人带着遗憾走了,活着的总不该在遗憾中活下去。”赵雅思意味深长般的说着。 “雅思姐,真的要恭喜你,你从感情的桎梏中走了出来,这比什么都重要。”筒璎从心里替赵雅思高兴。 “谢谢,那你呢?前些天我遇到文征,还一起吃了餐饭。他说被你拒绝了。看上去他真的很伤心。是因为丁睿吧?” “我也觉得对他很抱歉,希望他能遇到更适合他的吧。我最近也是很烦恼。”筒璎一提起丁睿,便想起小梅的事。 “我也是这么劝他的,可他说,也许要遇到比你更合适的,或者说,能让他愿意结束浪子生活的,怕是很难了。怎么啦?都明白自己的心了,还烦些什么?”赵雅思带有不解。 于是筒璎便把小梅的事告诉了赵雅思。 “原来这么复杂,怪不得你烦恼。可是事情总该有个了断。看来那个史毅确实对小梅用情至深。这对于小梅而言,其实也是上天的厚待,不是吗?小璎,不要被眼前的烦扰遮住自己的视线,现在的你要看得长远知道吗?你心中最大的矛盾便是丁睿是小梅活下去的力量,或许也是创造小梅醒来这个奇迹的源头。可你想过没有?既然说是奇迹,那么,是否会发生?就算发生,是在何年何月?难道你们就这样一直下去吗?你和丁睿经过了这么多年,才把这份感情定下来,说得自私些,你们还能有多少时间去等待小梅的醒来?”赵雅思说出了心中的想法。 “我知道,可是我们确实是给小梅带来的伤害,不管是直接也好,间接也好,更或者说是无意也好,可这是事实。更何况小梅这次出事,是为了要来见丁睿,这在我们两个人的心里,不得不说是一个阴影,或者说是一个结,这个结不打开,我们两的内心谁都不舒服,就算我们如何相爱,也无法跨越这个障碍。”筒璎确实很苦恼,她知道丁睿与她也有着一样的想法。 “我明白,也许你们需要多一点的时间去对小梅的事放开怀抱。” “雅思姐,有时我也很矛盾,到底是我们在安排自己的命运?还是命运在安排着我们?”今年对于筒璎而言,确实是情感变化最大的一年,让她有些许的措手不及。 “怎么说呢?前些天罗先生带我去一个寺里参佛,在那里我见到了一位老师傅:每个人的人生其实都在自己心里,你的心是怎么想的,你的人生只是照你的心中所想而演了出来。我觉得这句话真的很好。有兴趣吗?过两天我正准备去呢,你也去参参佛,也许会有收获。”赵雅思觉得此时的筒璎就象前段日子的她,迷茫在感情的雾里。 “好的,一起去。顺便替小梅祈祈福。” 第二十五章 于是,两天后,刚好是星期六,赵雅思与筒璎一起驱车来到了接近山边的这座古刹。虽是接近山边,但是一路过来却是平坦的公路,成荫的绿林。古刹傍山而立,依水而建,古刹内佛像尊严,也许是因为两人到来时刚好是午饭时间,所以整个古刹,显得那么的安静,这让筒璎的心觉得是那么的平静与无染。筒璎很少到这些寺庙拜佛求神的,所以整个上香过程,都是在赵雅思的指点下完成。上完香,替小梅祈完福,筒璎便在赵雅思的带领下来到了寺里老住持的禅房。 来到禅房,筒璎觉得这有点象电视剧中演的那般,古香清幽,禅房中,一个苍劲有力的“佛”字似乎便将一切了然。此时的老住持刚做完午课,见到筒璎两人,便放下了手中的佛书: “赵施主,你来啦?”如果不是因为他的住持身份,那么此时筒璎看到的,就完全只是一个和蔼慈善的老者。老住持见到她们,先发出了和善的招呼。 “是的,您好!这位是筒璎!小璎,这位就是我跟你提起的住持师傅!”赵雅思分别向两人作了筒单的介绍。 “您好!老师傅!希望我们现在来没有打扰到您的午课。”筒璎先向老住持发出了礼物性的问候。 “筒施主是吧?快请坐吧。不会,午课刚完。早上有个法事会,这会许多施主们都去斋堂用饭了。坐下来吧,也一起来品品茶。”原来老住持边看佛书边在泡着工夫茶。 “老师傅也是爱茶之人啊?其实我也爱喝工夫茶,只是在这方面却没有什么高深的认识。喝茶就是喝茶,喝了就满足了。”筒璎笑着回答。 “好!喝茶就是喝茶,喝了就满足了!这话好!宁向直中取,莫向曲中求。我见过很多施主,一喝起工夫茶就会跟我大谈茶道,论人生道。可是筒施主,不,我还是跟赵施主一样,叫你小璎吧。我还是觉得你的喝茶之道与众不同。”老住持说完,向筒璎递过一杯茶。赵雅思也品起了这淡香缭绕,入口留香的茶。 “是啊,上次我也是在这里喝过了老住持的茶,心怀开放了许多。应该说,喝一杯茶,老师傅让我也明白了很多。”赵雅思回想起上次与住持聊天的情景。 “嗯,希望有时间你们能常来看看我这老人家。哈哈”老住持似乎对第一次见面的筒璎显得很熟络。 “可是我看小璎似乎心有不解结。是为姻缘?”老住持一语道破。 “老师傅,我想请教,姻缘因何而来?因何而往?”筒璎此话一出,也让自己怔住了,她也不知自己为何就随口而出,问了此话。 老住持看了看筒璎,浅浅的笑意挂在了脸上: “你的姻缘已然在你心里,何须问旁人呢?” “在她心里?这是…”赵雅思不解的发问。 “其实任何人都是一样的。佛说姻缘天定,又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小璎,你认为这就是答案吗?我不想说什么佛文经语,那样很多年青人都会说是在卖弄佛家文字,咱今天就只论论平常事。”老住持反过来反问筒璎。 其实一直以来,筒璎对算命卜卦之事都只听其三,不言十足。可是她也不知道今天为何到了这里,心中竟会不由自主的涌现出这些想法。老住持又看了看筒璎,只是继续泡着他的工夫茶: “茶好喝,只在适时,如果把它摆放着,到了明天,怕就不是这味了,是吧?这是铁观音茶,如果你喜欢喝的是大红袍或其他,那么你就一定会认为因为大红袍的味道比铁观音的味道要香郁,是吧?”老住持说完,又递给筒璎一杯茶。 赵雅思觉得自己听得有些犯糊涂了,她看了看筒璎,似乎在问筒璎是否听明白了。 “老师傅的意思就是:有的时候,表相其实就是真相。莫太深究,是吧?”筒璎似悟非悟般的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好!说得好!其实人生很多道理都很筒单的,只不过是世俗之人受世俗牵拌,无法让自己跳跃出来,置身于另一个高度去看,去理解,所以才有那么多的苦乐嗔痴怨恨想,才会有那么多的心结。”老住持接着补充: “每天在这里看着那么多的善信,有多少是有求而来,又有多少得悟而返呢?” “其实,人生在世,最难的是什么?就是活着!”筒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望了望窗外的蓝天。 “是的,活着都不惧,人生还该何所惧?”赵雅思语重心长的说。 “可是,人性总有弱点,总有不足,无所惧?谈何容易?如果如此,那岂不真的是人人皆是佛了?”筒璎也道出了自己的疑惑。 “所以,人生需要修为。就好比我老和尚在参禅!道理是一样的。有人能解脱,有的人临了临了才知道,其实困住自己一生的就是自己。小璎,你今天都向佛祖求了什么?姻缘?”老住持笑问身边的筒璎。 “我替一位在生死边缘徘徊的朋友祈了福。”筒璎回答。 “就这些?”老住持问道。 “是的,这就够了。”筒璎点点头。 “这证明,目前对你而言,就只有此一件事是你无力解决的,也正是你困惑的根源。”老住持的话一针见血般的道出了筒璎的心事。 “而处于生死边缘,真正能有能力去解决的,便是医生与病者的意志。所谓尽人事,听天命,这不是消极,而是事实。所以,当为的还是须去为。你不应该让这些而蒙住了自己的心智。种善因,得善果。不要把生活裹成一个重重的包袱,拎都拎不起。生活应该是一个过程,一个不断取舍的过程。”老住持的一番话,筒璎连连点头。 离开了古刹,告别了老住持。临走前,老住持给了筒璎两样东西。一件是给小梅的平安符,另一件则是送给筒璎的一串佛珠。拿着这两样东西,筒璎显得有些沉默。 “小璎,可有收获?老住持说得没错,你虽然不是那些手持三柱香,早晚莫拜的善男信女,可是你却用自己的方式在生活中不知不觉地悟着许多禅理。”赵雅思看着有些沉黩的筒璎,与她谈了起来。 “其实我从来没去想过自己要在生活中去悟出什么禅理,这可能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吧。在我看来,那更多的是人生道理。收获肯定是有的,至少在心灵上找到一种平静,平静了下来,就能让自己看得更开阔,是吧,雅思姐?” “这倒也是,所以说,人总该为自己寻找一个心灵上的归依。” 一路上,筒璎的内心是思绪万千。她告诉自己:回去的第一件事,便是去见小梅,因为她有话要对小梅说,不管小梅能不能听得到… 第二十六章 第二天早上十点多,筒璎就带着小思梅来到了医院。史毅出去了,这些天他不仅忙于照顾小梅,也忙于为那个生他养他的小乡村做点事:他以小梅的名义准备扩建小乡村的学村与乡村小路。 病房里,只有小梅依然那么安静的睡着,现在的她依然需要氧气管的帮助。每回看到此景,筒璎总觉得心像是被什么揪得紧紧的,连自己呼吸都是那么的困难。 “小璎阿姨,小梅妈妈为什么还不醒呢?爸爸说他一定会醒的,可她都睡了这么久了,以前我赖床不上学的时候爸爸跟我说过:赖床的孩子不是好孩子。那赖床的大人也不乖了,是吧?” 天真的小思梅自从第一次见到与自己的妈妈长得几乎无异的小梅之后,便开始以“小梅妈妈”称呼小梅。筒璎不知道如果有一天小梅醒来了,听到这一声称呼,该是怎样的感想? “小思梅,小梅妈妈不是赖床,她病了。” “病了?那很辛苦的,以前我不舒服的时候,爸爸妈妈都会陪着我,喂我吃药,可是药太苦了,我都不愿吃,都要爸爸和我一起吃。每一次都是爸爸吃一半我吃一半,然后我就好起来了。小梅妈妈的爸爸妈妈呢?怎么没有陪她?怎么不和她一起吃药?他们不希望小梅妈妈快点好起来吗?” 面对如此天真无邪的孩子,筒璎眼眶一瞬间便红了。她不愿意告诉眼前的孩子,那个睡着的小梅妈妈那孤苦的命运,她不愿眼前这个父母离异的孩子幼小的心灵上又增添任何的伤感。如此年纪,该拥有的是灿烂的笑脸,无染的心灵,大人们的世界不应该给她多加压力与不快乐。 “那是因为小梅妈妈的父母都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现在不能照顾她了,而且人长大了,就不能做任何事情都要靠爸爸妈妈,都要别人陪着,小思梅明白吗?”对于一个尚未为人母的女子而言,筒璎也不知这样的回答是对是错。 “哦,我明白了,长大了就要照顾自己,不能让爸爸妈妈操心,我说得对吗?”小思梅眨着她那圆圆的大眼睛,望着筒璎,很认真的回答着。 “小思梅真是又聪明又乖!这是对的,可是小梅妈妈现在不仅是吃药就能好的,她还需要我们的呼唤,需要我们的鼓励!”筒璎越来越觉得眼前的这孩子是那么的懂事。 “对!那我们怎么才能帮到小梅妈妈呢?我很想小梅妈妈快点醒过来。爸爸说,等小梅妈妈醒了,如果她愿意,我们就和她回家,一起快快乐乐的过日子。” 听完此话,筒璎的内心涌起更多的感动。拿出平安符,筒璎帮小梅戴在了胸前,她握起了小梅的手,此时的她真的觉得有很多话对小梅说: “小梅,听到了吗?听到小思梅的话了吗?我想现在的你虽然还不能醒来,可一定能感觉到身边人对你的关怀与爱意。小思梅是史毅的女儿,从他替自己女儿取的名字---思梅,就可以看得出他这些年对你的思念。史毅说,哪怕是尽此一生,他都要努力的帮你,帮你打开那个黑匣子,让你重生。这是他的愿望,可也是我和阿睿最大的心愿。对不起,我不得不请你原谅,我看了你的日记。这些年来,我知道你对他有着很深的感情,可是看了你的日记,我却被你的这份爱深深地震憾了。我总在想,如果我与丁睿没有今生注定的缘,那么你一定是这世上最爱丁睿的。你知道吗?这段日子我一直活在深深的自责里,我总在问我自己,为什么要经过这么长的年华才明白自己对阿睿的感情?如果我们两能彼此早些让该有的关系明朗化,也许你就能少受些伤害。至少,能让自己从这份感情里早些抽身出来。我不知道我这么想是对是错。我也不想去评价你对阿睿的爱,因为谁都没有资格去评论一份真感情的是与非。可是,我也想告诉你:我不会为了你而放弃阿睿,放弃这份感情。我知道我这样说很残忍,但是,我不想、也不能放弃自己的幸福,我知道你之所以要离开,也是因为相信我与他的感情是牢固的,是吧?每个人,都该有自己活着的价值,这种价值不是别人给的,而是自己活出来的。过去,你经历了那么多,难道你就甘心带着那些伤痛就此离去,或者就这么让自己这样活在那些苦难的回忆里,靠着这两颗小小的管来供你呼吸?昨天,我替你求了个平安符,在老住持那里,我真的得到了启示,所以我现在很想与你分享这种启示:不要让自己活在自己的包袱里,让自己窒息。舍得舍得,其实,我们这一生,就活在舍与得之间。活着,就该自由的呼吸。小梅,我、丁睿、史毅,甚至小思梅,我们都在为以后的幸福而努力,可是,我们的幸福里有你的一份!知道吗?有你,我们的幸福才是完整的,所以,你一定要醒过来!” 而在门外看着这一幕的丁睿,也不由自主的流下了泪水。这泪水里,带着幸福的喜悦,也带着无尽的期盼…他也是来看小梅的,可是在门口,见到这一幕,他便舍不得去打扰,他知道,从小梅出事至今,心里最矛盾与最多挣扎的其实是他的璎儿:人性的善良让她很想成全小梅,成全她的幸福;可是,该有的理智又让她明白:这种成全其实是一个错误,而这一个错误,会让他、筒璎、小梅,包括史毅,以后都得活在错误的痛苦里。 第二十七章(完结篇) 以小梅的名义捐建的学校今天举行了奠基仪式。学校的选址还是在原来的地方,只是面积是原先的三倍。史毅说:要把这学校建成一个配套齐全,教学先进的好学校,让这里的孩子们都能有一个更好的求学空间。他还说,有一天,当小梅醒来,看到这一切,一定会很开心的。参加完奠基仪式,史毅便带着小思梅,赶回了医院。为了学样的事情,他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好好陪小梅说说话了,他说:再不回去,小梅会怪他的。 照顾小梅,与小梅谈话,这些日子,史毅做着这一切,做得乐此不彼。所以,丁睿与筒璎也把更多的时间留给他与小梅。所以,仪式结束了,筒璎与丁睿并不急于回去。两人手牵手,来到了海边。 “好久没有来了。自从赵婆婆走后,每次来到海边,我总觉得是来看赵婆婆。”看着潮起潮落,每次来到海边,筒璎总会有放松的感觉。 “是啊。”丁睿筒单的回答。 “怎么?不想说话?”听到丁睿只是一句筒单的回应,筒璎回过头来,看了看他。 “就这么静静的享受一下不好吗?今年这一年,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从现在起,我只想好好的享受和你在一起的时光。”握紧筒璎的手,丁睿还是脸朝蓝天。 两个人就这么静静的坐在沙滩上,看潮涨潮退,观碧空万里。夕阳映红了半边天,海水也跟着有如渡上了一层淡淡的金黄色: “海鸥翔,轻风扬,远眺处:碧水晴天一线边。且看我,海上弄潮,朝天阕,双飞舞!”望着远处的海鸥,丁睿又想起了筒璎当年写下的句子。 回过头来,许是疲累了,筒璎已经靠在他的肩膀上睡着了。轻轻地,在她的脸颊落下了淡淡的一吻,丁睿的脸上满是幸福与满足: “睡吧,做个好梦,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是的,筒璎确实是做了一个好梦:梦里有她,有丁睿,有小思梅,有史毅,还有小梅。 对了,还有赵婆婆!赵婆婆手上正像在织着什么东西 。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大大的同心结。筒璎不解,便问赵婆婆: “您这是为谁织的啊?您织的那个不是已经送给我和丁睿了吗?” “是啊,拥有同心结的人,相传就会拥有幸福,相伴一生。而这个啊,是为史毅和小梅织的!”赵婆婆满脸的笑容。 “史毅和小梅?可是小梅她…”筒璎似乎想告诉赵婆婆,小梅还在安静的睡着,可话未完,便被赵婆婆打断了: “你看,他们不是来了吗?”赵婆婆说完,向沙滩的远处一指。 筒璎朝着赵婆婆指的方向望去:那不是史毅和小思梅吗?还有,史毅推着的,那个坐在轮椅里的人,那不正是小梅吗?阳光下,她正朝着大家笑,那笑容,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生动,那么的真实…… 完结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