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的荒原》 一:前记 一阵狂风暴雨似世界末日般袭来,在人们心中那片宁静而悠远的草原顿时消失在眼前,取而代之的是漫天的乌云,惊天的炸雷,冲锋陷阵的牧民以及冲破围栏的畜群。草原的夏天暴风雨就是这样突然袭击,打得牧民们措手不及,家家都在竭尽全力抢救自家的财产。畜群是牧民的所有希望,不能让祖辈留下的赖以生存的牛羊付之东流。 在远离蒙古包的山坡上另一个庞大的群体正以冲刺的速度向深山扎去。每一片牧场都有几个庞大的马群,少则几百匹,多达上千匹,马群的行动速度非常快,而且马是非常胆小,谨慎和惊厥的动物,有一点风吹草动都能让它们在瞬间狂奔数十里。这时马倌们都已换上轻装便服,骑着最快的坐骑带上套马杆顺着马群狂奔的方向绝尘而去。这时狂风加上暴雨和跑马的速度使马倌完全睁不开眼睛,已经顾不得方向,只能将马鞭用力的打在马身上才得以不被马群落下。还好胯下的杆子马都知道主人这是去干什么,所以紧紧的咬住马群不放。这群马是方圆几百里最大的马群,已经严重超标,光成年马就有八百多匹,春天生的马驹子也已经能跟得上大马的步伐所以速度非同一般。牧场安排了最能干,最勇敢的四个马倌带着几个年轻马倌倒班轮流二十四小时看管马群,丝毫不敢有半点闪失。幸亏这几个马倌都有着丰富的经验,且在牧场中老牧民的指引下在大雨压山之前把马群赶在了山坡的背风面,计算好了风雨的来势以及马群逃跑的方向,提前放人把守才不至于马倌跟不上瞬间消失的马群导致马群逃至深山或冲出边界线跃至境外,如果到那时再想把马群原封不动的重新聚拢到一起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事了,受惊的马群可以一夜之间疯跑数十里甚至上百里,若是跑散了几个马倌根本挡不住。 在“深挖洞,广积粮”的农垦团没有到达草原之前草原还保持着原生态的生产生活方式。凶猛的蒙古草原狼是不会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的,一定会大肆展开杀戮,那时只有成年儿马子和少数强壮,好斗,有经验的母马和骟马能活下来,那些老弱病残和当年的马驹子将全部死于狼口葬身狼腹。而跑过边境线损失就更大了,那时两国的关系较为紧张,因为马群越境引起风波那可就是政治问题了。 经过了一阵狂风暴雨的洗礼,在黄昏前夕草原又渐渐的恢复了平静。草原的暴风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刚才还狂风大作,一会的功夫就只剩残霞挂于天边了。马群没有被冲散,已经被马倌赶在远离蒙古包的山坡上打着响鼻,悠闲的啃食着草皮,牛群和羊群也已经趴在营盘周围静静的反刍着没来得及消化的青草。刚才的暴风雨大得惊人,好多牧民的蒙古包被风掀翻,羊圈的栅栏被拧麻花一样刮乱了套,勒勒车被风吹出几十米远。各家都在收拾着残局,几条大狗也已吐着舌头和主人要晚饭吃。牧民们仿佛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夏天,至少雨后的清爽能冲刷一下白天那难以忍受的酷热。 骑在马上,手里拿着套马杆,向着夕阳的方向漫步,晚霞映红了马倌的脸庞,后面跟着伸着懒腰的大狗,远处水鸟在作夜晚栖息前的鸣唱,此幅画卷映刻的是草原恬静而浪漫的美丽,让人无限遐想,去寻往自己心灵的家园。 其实这次马群没有出事,不单单是靠老牧民睿智的先见之明和马倌的顽强斗志,最主要的是因为这是一个完整的马群,有着完善的等级制度,马群中的守护神,也是草原人民心中所敬仰,信赖的马群的领袖——儿马子,也就是成年的公马。儿马子具有世界上最勇敢,凶猛,负责的品质,为保护自己家族成员的安全不惜一切代价。一般马群里的儿马子都比一般的马要高大,骨骼粗大,体型高大健壮,线条优美,肌肉发达。一般儿马子马鬃马尾都从不修剪,通常长鬃及地,奔跑迅速,精力旺盛,性格暴躁,为了家族利益战斗的时候从不退缩,但也喜欢惹是生非,想身份地位不被其他儿马子所撼动就要一直战斗。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才能保证种群的素质不被降低。 马本身是非常谨慎的容易惊厥的动物,又喜群居,食草动物没有利爪和獠牙,只能依靠群体的力量来抗击外敌,保护自己。每个马群都有几个甚至十几个家族,每个家族就是一个王国,有明确的等级,地位以及分工,家族中的儿马子就是统治的最高级别,一个家族只有它享有繁殖后代的权利,它能够发号施令,时常行使自己的权利,以巩固自己的地位,震慑天敌以及其它挑战者,同时也有保护家庭成员的责任,不受外来力量的攻击。对于马群来说是个称职的丈夫,父亲以及首领。一旦遇到外界侵袭整群马就会被群体里最强壮最具雄性的儿马子指挥带领下利用团结的力量抗击敌人。儿马子发起怒来就连凶猛的财狼虎豹也不是对手,一旦发现有危险逼近立刻抬头挺胸,耳朵向前直立,打着响鼻,喘着粗气提醒家族成员提高警惕,瞪起那铜铃般的眼睛,一旦侵入者越过了它以为能带来伤害的势力范围便咆哮嘶鸣着冲上前去,前身直立挥舞着铁蹄警告侵犯者。儿马子真正的武器是两只能摧毁一切的后蹄,两只后蹄向后踢的力量足以令任何冒犯的敌人筋断骨折。 就是这样一种动物,它们以勇敢,智慧,责任及在人们心中完美的形象令草原上的狼群和盗马贼以及一切敌人闻风丧胆,这就是充满魅力的草原斗士,守护着那片阳光照射下的纯净。 ——谨以此献给天下所有爱马人,以及这一匹令人尊敬的儿马子,它所统领的马群,和与它朝夕相伴的主人。 二:草原,那即将消失的美丽 马群在远离蒙古包的山上放牧,刚刚下过雨阳光照下来,还能感受到一丝明媚下的清爽。远远望去所有的马都是一个姿势,摇着尾巴低头大口吃草,离得近了只听到齐刷刷口嚼青草和偶尔打响鼻的声音。刚下过雨没有了酷热,被雨水打湿翅膀的蚊群也暂时不会出来捣乱了,这时也是马倌最轻松的时候了,可以几个人凑在一起扯扯淡,打打牌,吹吹牛皮。此时没风草好马群就是赶也不会走,刚下过雨狼群也不会在泥泞没有任何掩护的天气下捕猎,所以几个人找了个小土坡围坐下来掏出香烟抽了起来,互相聊着草原上的一切。 这已经是这个夏天的第三次暴风雨了,每次都是来去匆匆,诡秘的行踪让人们无法预料。这群马大小加起来有上千匹,是个比较大的马群。一共六个马倌管着马群平常时候都是白天三个人晚上两个人剩下一个轮流休息,任务繁重。每一个蒙古草原的马倌都是非常稀少的,就和选飞行员一样要具备过硬的身体素质,敏捷清醒的头脑,勇敢无畏的精神,各方面的软硬件条件缺一不可。所以马倌在蒙古草原的地位与作用也是非同小可的,一到夏天暴风雨频繁到来的时候也是马倌最苦最累的时候,只有在暴风雨过后才有这难得的轻松。 在苍茫的蒙古高原天气瞬息万变,一天当中的天气可能就会是冬与夏的区别。中午酷暑难耐,骄阳似火,到了深夜温度就可能降至冰点。这里的美丽安宁都是短暂的,古代蒙古草原连年征战,厮杀满天,多少个朝代曾在这里大兴虎狼之师,都想踏平草原,把这美丽富饶的地方据为己有,几经易主改朝换代,但都没有压倒顽强的草原和草原人。现如今虽没有战争,草原人民不用遭受战争之苦,但夏天的酷暑,冬日的暴风雪,凶猛的狼群仍经常困扰着这个游牧民族。即使这样也没有使顽强的蒙古人放弃自己的家园,千百年来在蒙古草原所生存生活的人们都保持着最原始的生产生活状态,虽然看似相对来说比较落后但他们并不是蛮荒时代的未进化,而是谨小慎微的遵循着千年草原那在心中顶礼膜拜的草原天条。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现代文明没有进入草原之前这里的人们过着最原始的游牧生活,生活上基本可以自给自足,以现代人的标准这里是不适合人类居住的,虽然环境恶劣,但也就是因为这样才得以让千百年的草原保留至今。现代化机械化等科技发展是人类进步的体现,可以为人类提供太多的便利,现在的人很难想象没有电,没有汽车,没有网络会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样,我可能会疯掉。仿佛所有的科技进步都可以使人类受益,生活的更美好,但往往忽略了一点,看似微不足道,但一旦发生就无法挽回,那就是环境,生态。虽然生活在这里的蒙古草原人说不出那么多冠冕堂皇的大道理,但他们遵循着祖辈们的口口相传言传身教的谆谆教诲,用蒙古草原的智慧来保护他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他们崇尚大自然,以天为大,诚惶诚恐,把自己当做整个生态链条的其中一环。遵循着天下万物相生相克的道理,遏制住自己内心的贪婪。草原上的一草一木,大到马牛羊驼,豺狼虎豹,小到鼠兔蚱蜢,以及一颗卑微且顽强的小草都有存在的意义。这就是生态。在现在我们看来结束游牧生活变成定居对于蒙古人来说是人类进步的一大亮点,终于让蒙古人抓住了现代的尾巴,没有把他们丢弃在蛮荒时代,人类没有忘记你们。殊不知世间万物都有存在的道理,为什么游牧民族的生活形式会持续几千年上万年。那都是我们的祖先在漫长的生活中体会到的生命真谛,是对大自然的理解。也许几千年的沧海桑田不是人类能够改变的,只能够随波逐流,但不争的事实却是,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人类已经尝到了苦果,大片的草地变成荒漠,由绿草茵茵变成了滚滚黄沙。现在人们认识到了,想要去改变,却发现有多难,有多么不靠谱,不知是该为社会进步而拍手称快还是为人类的愚钝而感到羞愧难耐。 现如今的草原已经很少能找到传统意义上的草原了,充其量能算作草地,或者荒原,而绝大多数引以为豪的草原人不得不舍弃他们恒之以千年的游牧生活,开始了定居生活,或者和中国大部分人一样过起了农耕生活,或者外出务工,不是他们厌倦了草原,而是生存了几千年的家园变得越来越拥挤了,不是人口增加,但草原变得越来越稀少了,甚至消失了。 见证了草原兴衰的人们无疑是痛苦的,他们伟大的祖先成吉思汗曾经让全世界人民认识了这个屹立在东方的美丽而神秘的民族,曾让太多人臣服于他的金戈铁马。现如今这一切都已不复存在了,曾经赖以生存的家园已被现代文明的黄沙所湮灭,不知道我们的下一代,再下一代,或者再下几代,他们还能不能有幸目睹曾经美丽辽阔的草原呢,说实话,我有点担心。 三:平凡而伟大的降生 这一幕回到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残酷的三年困难时期过去了,全国人民终于松了一口气,草原的压力也相应的减少了,但那个时代的中国还是太贫穷,太落后,每个人都勒紧裤腰带努力的建设社会主义,都在积极的赶英超美,那个时候的中国人个个都是斗志昂扬,大步踏入社会主义,蒙古草原也在高唱着赞歌,歌唱着伟大的领袖毛主席,伟大的中国gc党。 在新中国刚建立起来的时候我们国家实行的民族政策让各族人民欢欣鼓舞,终于不用再受封建王朝和乱世的剥削了,老百姓终于能够当家作主了。在美丽富饶的科尔沁草原有着这样一家牧民,他们世代都在草原上过着游牧生活,他们的家族也延续了千年,世代守护者他们的家园,据传说他们是孛儿只斤氏的后裔,也就是成吉思汗黄金家族的后代,这一点还只是传说,有待考证。 这家的老主人牧仁的儿媳妇即将临盆,这是他唯一的儿子哈森的第一个孩子。哈森是他们所在大队的马倌,这几天马群有大批骒马生产,马群太大,马倌又少,他们也忙得焦头烂额,哈森已经三天没回家了。刚生下的小马驹最娇气,行动不便,最容易成为狼群攻击的目标,也不能放手扔在马群里,马群里都是成年马容易炸群,行动也非常迅速很容易造成伤亡。得把即将生产的马尽快隔离开留在营盘单独饲养,还要时时留意有没有漏掉的。为了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全力建设国家,马背上的民族就要发挥他们的特点,为祖国尽可能多的提供牛羊肉食,为部队提供战马。现在马倌的任务就是要最大限度的保证马群新生代的成活率,保证质量的情况下也要提高数量,为贫穷落后的中国做最坚强的后盾,所以几个人也都几天没有合眼。哈森更是连即将生产的妻子都顾不上。 父亲牧仁赶紧打发人去马群找哈森。蒙古人对小孩子不像汉人那样娇惯,但毕竟这是他们家的第一个孩子。哈森一路跑马奔回自家的蒙古包,刚拴好马还没进包就听见婴儿的啼哭,声音高亢洪亮,中气十足,一听就是个男孩。蒙古人不像汉人有过多的男尊女卑的思想,但传宗接代的思想也略略有一点,况且草原是个充满雄性,充满力量的国度。哈森异常兴奋,母亲抱着自己的孙子走出了蒙古包,在包外的哈森迫不及待的伸手接过自己的儿子抱在怀中仔细端详。小家伙哭闹着手脚不停的扭动,仿佛在展示他蒙古黄金家族的血性,刚来到这个世界就要大展拳脚,跑马射箭。刚生下的小孩子眼睛还未睁开,刚呼吸几口新鲜空气皮肤的颜色还是青紫的却能看得出比一般的孩子都要强壮,声音异常洪亮,可能蒙古人的血液里面先天就有歌唱蒙古长调的天赋,哈森这时发现孩子的右手紧紧的攥着,他掰开小手的一刹那让每一个在场的人惊愕的事情发生了。 孩子的右手心里攥着一块凝血,每个人的心里都被震惊了。也许汉人或者不了解蒙古的人不以为然,在蒙古族却有着另一种情结。相传伟大的草原霸主成吉思汗出生的时候就是手心里攥着凝血块降生的,他的父亲也速该汗称之为手握苏鲁锭长枪降生的婴儿。苏鲁锭是蒙古人的战神,在蒙古人的心中是草原英雄,不屈的斗士,在人们心中顶礼膜拜,这样的孩子将来一定会成就一番大事业一定会成为这片草原的守护神。其实按现在的科学解释这种现象并不稀奇,只是机缘巧合,这样的几率较低而已。但蒙古民族却不然,这个神秘而伟大的民族总是有太多太多让人捉摸不透,心驰神往的信仰和图腾。在荒凉的蒙古高原地广人稀,有着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有时候骑马走上几十甚至上百公里都见不到一个蒙古包,见不到人烟。虽然人烟稀少但他们的心灵却并不空虚,有着太多太多美丽的传说和心中对生活对未来无限的憧憬与愿望。 蒙古草原是个轻文尚武的国度,以至于好多美丽的传说和故事也只能停止到传说与故事。没有先进的文字文化,著书立传的多是和蒙古民族所对立的政权或者民族,所以有太多太多的东西已经被人们遗忘。哪个蒙古包生了男孩都是一种荣耀的象征预示着人丁兴旺,六畜发达。每个蒙古男子都有驰骋草原的英姿,都有成吉思汗跨越世界的勇猛。哈森双手捧起孩子举过头顶,抬头仰望长生天,感谢长生天赐予的生灵,也把这降生婴儿如湖水般纯洁的身体和灵魂献给伟大的腾格里。 一家人寄予了这个孩子无限的希望。与伟大先祖成吉思汗的降生方式惊人的相似,让这个传统的游牧家庭诚惶诚恐,又惊喜万分。他们坚信这是祖先的化身,千年轮回,圣祖又一次临幸草原,替子孙后代守护着家园。 巴森想给孩子取名为铁木真,却唯恐触怒圣祖神灵,希望他能成为成吉思汗的化身守卫家园,就叫他做“特木尔”,与铁木真同意不同声,胸怀大地,能盛满整片草原。 巴森将自家祖辈传下来的一把大弯弓和插满箭术的箭筒挂在了蒙古包的门前,寓意这是个“引弓之族”的后代,要是女孩就在门口挂快红布或者一朵花,寓意是孕育草原的花朵。蒙古族的男子个个都是弯弓射大雕的勇士,马背上的民族生来就是战士,能千里跑马追逐虎豹豺狼,万里抗敌驱赶一切列强。就是这种民族性格让一个非常渺小的东方小部落能在百年之内横扫欧亚大陆建立了人类历史以来最大的国家版图。当年成吉思汗和他的子孙是怎样办到的至今仍然是个谜。似有神助,但有两样是可以肯定的,勇猛无畏的士兵将领,力挽狂澜的领导力和翻越雪山草地令人闻风丧胆的蒙古铁骑,蒙古人和蒙古战马曾经征服了世界,只可惜到现在只能在回忆和历史中寻找那战马驰骋的草原了。 就在这个孩子出生的几乎同时,在蒙古包外空地马鬃绳上拴着的一匹枣红色骒马产下了一匹小马驹。这匹马是哈森父子在偌大的马群中精心挑选出来的,个头要比普通的蒙古马都要大,通身上下红似火焰,没有一根杂毛,这是很罕见的。传统意义上枣红马都是黑鬃黑尾,但这匹马全身上下都是一个颜色,骨架结实匀称,目光炯炯有神,脖颈高昂,气度不凡。在蒙古草原马是六畜之首,是与蒙古人关系最为密切的生灵。由于这种动物的毛色千变万化无一相同,所以像这样的马被蒙古人当做神灵一样,不让他们拉车,不能宰杀,不能赠予他人,在马群里被另眼看待,不论公马母马与之配种的只能是方圆百余里马群中最优秀的种马。 哈森所在的牧场马群是盟里数一数二的马群,数量质量都是最优的,可能与这片草场水草丰富狼群数量多有关系。蒙古草原的马群除了有几个马倌以外基本上和野马群没什么两样,马倌也就是随着马群移动控制在视线之内。马群的移动速度非常快,一群马奔跑起来在一个小时之内跑出五十公里不成问题,光靠几个马倌是断然管不过来的。草原上诡异的狼群经常寻找机会对马群进行攻击。狼者,诡道,在很多时候狼的智商要高于很多同类哺乳动物,包括人类。也正因为如此,有了狼群的追赶使得马群的生存能力和群体质量大大提高。优胜劣汰,这不是人力所能改变的,只有经过大自然的筛子,留下的才是值得老天眷顾的。蒙古草原上狼群,马群,人类共同战斗了千年,却没有一方灭亡。我们中原所谓的中庸之道不知道可不可以这样解释,不激进,不贪婪,顺应大自然达到平衡,世界才不会颠覆,才能驶得万年船。可是现在这三者却只有人类在欣欣向荣,狼群和马群已经基本退出历史舞台了,但我怎么觉得下一个消失的就是人类。 四:平凡而伟大的降生 家里一天当中两件喜事,让老主人牧仁喜不自禁,夜幕降临各家各户都已收牧回家,一个营盘的牧民都赶来向哈森一家贺喜,也都想看看这两个同一天出生的不平凡的小家伙。哈森招呼长辈们进屋,哈森的妹妹乌兰忙着给客人们倒茶,众人都着急要看看孩子,哈森的蒙古包和父亲的蒙古包挨着,哈森急忙跑去把孩子抱过来。小家伙吃饱了奶正在呼呼大睡,可能是被吵闹声惊醒了声音洪亮的大哭起来。众人喝着奶茶陆续的向主人家道喜,人太多蒙古包里呆不下,外面的人去看那匹小马驹。食草动物的新生儿生长速度很快,一般情况下生下来几分钟就能站起来,几个小时就能跟着大马到处跑,只需几天的时间就能回到马群跟着马群到深山放牧。这时人们来到了马驹跟前,小马驹已经能够跑跑跳跳,还能尥几个蹶子。它继承了它妈妈的优良品质,尤其是出众的一身火红色,就连眼睫毛也是刺眼的火红色,众人赞不绝口,都说这是天赐,不可多得,一时间包里包外热闹非凡。 陆续送走了客人,一家人围坐在蒙古包中间的火炉旁吃手把肉喝奶茶。兴奋过后一切都要恢复平静,明天还要照常出牧,老主人牧仁和儿子喝着马奶酒谈论最近草原上发生的事。此时正值冬末春初,是畜群大批产仔的时候,这个时候也是牧民最累最紧张的时候。牲畜数量大量扩张,增加了大批的新生儿,使得人手骤然变得紧张,畜群中突然增加了那么多新生儿使畜群的机动性,灵活性变得很低。这个时候不仅牧民想到了这一点,而最能占得先机的往往是草原上最残酷,最狡猾,最能打得人们措手不及的草原狼群。这个季节也正是狼群大批增加新成员的时候,冻了一冬天,饿了一冬天的狼群,再加上产子母狼需要更多的营养来喂养狼崽所以这个时候狼群需要更多的猎物来满足那可以吃下整片草原的肚子。每年的这个季节牧场就要出动几乎所有的人手来守卫畜群,即使这样每年草原上的新生仔畜成活率也就在平均百分之五十左右。即便近几年畜群的数量大大提高,已经接近草场所能承受的最底限了,但对于贫穷落后需要大踏步前进的中国来说依然是杯水车薪,但没办法,对于当时中国大部分吃草根啃树皮的地区相比,草原是无比富有。可能只有这些老牧民才知道,万马踏破的草皮背后将是无法回头的滚滚黄沙,到那时恐怕再也见不到那如诗如画的草原春色了。 牧仁告诫儿子一定不能掉以轻心,草原上处处危机四伏,尤其是远离营盘去深山放牧的时候,一定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狼群的厉害是每一个草原人都见识过的,在狼群行猎打围的时候往往能四两拨千斤,以少胜多,运用天时地利,大自然生生相惜,万物相连的理念,把行军打仗的战略运用的恰到好处。还告诉儿子遇到狼群尽量不要开枪,能不杀狼就尽量不杀,狼怕人,草原人世代打狼,即使没见过人,没被人类伤害过的狼也惧怕这种两条腿,直立起来走路的动物,仿佛是基因里面携带了这种因素,但狼就是狼,绝不是逆来顺受的绵羊,狼是记仇的动物,你不伤害它,一般它不会主动攻击人类,对畜群也是,只要有别的食物就不会打畜群的主意。蒙古人与草原狼共享一片草原,虽没有和平相处但千百年来谁也没把谁消灭,到今天依然是这个局面,相互克制,相互依存,老人在草原上生活了一辈子,懂得怎样去平衡草原上狼群,马群,人类和万物的关系。草原是一个完整的生态链条,草原狼和草原人都生活在这个链条的顶端,怎样去平衡两者的关系,怎样去使这一切都能够世代生存下去可能是几千年的蒙古帝王,蒙古人,乃至全人类都在思考的问题,但几乎所有人都偏离了轨道,所有人都没有做到。凡事不能放纵,不能赶尽杀绝,生态就是自然法则,就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而破坏这一切自然之道的只有人类,这个极具贪婪的物种。 哈森是这个牧场马倌的队长,牧场里所有马群它都要照顾到,责任重大,不能有一点闪失,否则为国家造成损失,弄不好还要弄个阶级敌人,破坏生产的帽子扣上。他对父亲说:现在上面把任务压得很紧,不止一次的三令五申一定要在数量上有所增长,不打狼恐怕不行了。前几天在山里放牧突然间打雷把马群惊了,炸了群,大部分儿马子带着马群跑回了营盘,有一个儿马子跑散了带着一小群大小十多匹马跑进了深山,第二天带人去找一匹活的也没剩,包括那匹儿马子都被吃的只剩骨架。您想那可是一群马,将近二十匹,还有儿马子带着,全都被狼群吃掉了,这得多大一群狼啊。后来开会领导点名批评了我们这组马倌,说队长的马群都被狼咬死那么多,别的马群岂不是要损失更多。父亲摇了摇头叹口气,只要求增加数量,牧场就这么多人手,哪管得过来,再说再增加数量草原就要承受不住了,不被狼群全吃掉也得把草原压成沙漠,难道新中国建立起来就要到了草原的末日吗。老人无奈的说着,哈森不说话低头听着,面对父亲的话,他感到不无所适从。 第二天哈森又得回到马群,哈森向牧场建议增加人手,牧场方面就把关内来插队的知青中各方面素质都比较好的挑选了几个分到各个马群,算是实习生,虽然新手到一个能独挡一面的成手马倌需要种种考验,至少也要三五年的时间,但至少也能帮上点忙,总比没有好。 草原上人们过着基本上自给自足的生活。吃的是牛羊肉食,各种具有草原特色的酸奶,黄油,奶酪等奶制品,到现在蒙古的奶茶,马奶酒,已经在生产线上大批产出的各种奶制品依然深受广大民众喜爱。游牧民族每到一片新草场首先要考虑的是水源,水好人畜喝了就不爱生病,有充足的饮水畜群就不会离营盘太远,所以我们在电视媒体上看到的都是蜿蜒的小河如晶莹剔透的玉带一样穿过辽阔的草原,河岸不远处散落着几个蒙古包。蒙古人的家产大部分都是可以移动的畜群,生活用品也相对很简单,但却非常实用。每次搬迁转场一家只需几个牛车即可,蒙古包拆卸下来一车就可以拉走,烹调食物和取暖的燃料则就地取材,就是草食动物的粪便。马牛羊骆驼等动物都是完全素食者,吃的是草,汲取了其中的营养物质之后排泄出来的晾干了以后就是极好的燃料。这样就不必像汉族农村那样,每家门前一个偌大的柴火垛。搬家时只需带够三天用的就行了,到了新草场畜群也跟着过来了,牲畜的肚子就成了草原人永久的“柴火垛”了。蒙古人民生活所需的物品只有少数是需要去外面购买的,大到蒙古包,勒勒车,小到蒙袍,蒙靴,马具炊具都是能够自己生产的。他们使用的都是最原始的工具,最大的功劳就是那一双双灵巧勤劳的双手,每个蒙古男子都是皮匠,木匠,铁匠,每个蒙古族妇女都是裁缝,美食家,用他们的双手创造了一个伟大的民族。 五:燃烧的火焰 那个年代的蒙古族人民普遍文化程度偏低,绝大多数都是子承父业,从事着最古老的游牧事业。 哈森一家在畜群,狼群,草原间不停的周旋着,相互依存,相互斗争,按部就班的从事着周而复始的打猎,放牧,搬家转场。转眼间几年过去了,特木尔已经三四岁了,汉族人的孩子这么大可能还在母亲的怀里哭闹,而蒙古的孩子就能骑上马背驰骋草原了。蒙古的小孩基本上会走路就要会骑马,哈森想给儿子挑选一匹最优秀的坐骑,目标就是长生天送给他的礼物,那匹浑身似火焰的骏马,哈森给了它一个名副其实的名字“火焰”。“火焰”是匹公马,野放状态下的公马是草原上最暴怒的斗士,如果放在马群里放任的让它长到五岁以上就是再高明的驯马师也无法将它驯服,哈森想把这匹难得的尤物送给儿子当他的坐骑,但特木尔毕竟还小,无法驾驭一匹充满雄性的儿马子。所以哈森在“火焰”长到四岁的那年早春召集了几个马群的十几个马倌想把这匹马骟了,去掉了雄性的马就比较容易驯服。一般草原上骟马都选在春天青草刚长出来,马刚长到三岁左右的时候。一是夏天天热容易感染发炎,增加死亡率,二是刚骟过的马很快就能吃到青草,经过一个漫长寒冷的冬天大都基本消耗了体内的脂肪和能量,这时很快就能补上,还有公马一般过了两岁之后雄性荷尔蒙就加速分泌,变得暴躁好斗,为防止不必要的伤亡和提高种群质量把不适合做种用的儿马子全部骟掉,等过了三岁或者过了春天体力未完全恢复的机会再想把儿马子从马群中用套马杆抓住再骟掉就是一项非常困难的事了。哈森之所以选择在这匹马四岁的时候骟是因为它实在舍不得,如果不骟这匹马绝对是一匹最优秀的种马,这同等于曝谴天物,也同时剥夺了一个最勇猛的斗士战斗的权利。但他实在是想让这匹与儿子极其有缘的战马骑在特木尔的胯下。只有这匹稀世之物才配得起儿子,为了使它的雄性基因不至于消失殆尽,又能够在人能够控制的程度,所以就选择在体型性格都基本长成熟的时候进行这项工作,一旦过了五岁就成了一匹真正的野马,那个时候就无能为力了。 这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哈森就把人召集起来。把马群拢到离蒙古包不远的半山坡一片比较平坦的草地,做好了准备工作,接下来就是整个骟马过程中最困难的一个过程,那就是把马从马群里隔离出来用套马杆控制住。之所以说这个过程是最困难的是因为一般骟马都是在马刚满或者未满三岁的时候进行,四岁的儿马子已经基本具备了草原斗士的标准,一般的狼群轻易不敢攻击这样的儿马子,而且“火焰”要明显比其他同年龄的儿马子要强壮。在马群里只有留作种用的儿马子能长到这个年龄,其余的早在三岁以前就骟掉了。成年的儿马子没有一个马倌去套,因为套也套不住。儿马子都要比马倌骑的马要高大强壮的多,速度也快得多,而且桀骜不驯的儿马子能把套马杆拽脱了套,别折套马杆,或者把马倌拖下马背。 “火焰”在马群里一眼就能被认出来,鹤立鸡群的颜色,奔跑时昂头挺胸气势十足,长鬃如火焰瀑布般抖动,尾巴平行于身体,全身的肌肉颤动充满力量,已然长成一个马群的首领。 马倌们都心惊胆战的骑在马上,准备迎接这前所未有的挑战。哈森一声令下几个马倌向马群冲去,瞬间马群炸了锅,每个儿马子带领自己家族的成员向四外散去。“火焰”则带领着其他两三岁的儿马子奔在最前面,其他马家族都有妻儿老小,只有这一票都是能跑死狼群的小儿马子,速度不是一般的快。马倌们骑的都是身经百战经过训练的杆子马,但却不及这群新生代的爆发力,马群看到马倌手中握着套马杆飞奔过来就有一种条件反射般的反应,立刻奔跑起来,就像野狗看到打狗棍一样。平时打鬃,灌药,骟马都是这架势,跟着这一小群跑了一段明显的感觉跟不上。幸亏哈森想到了这一点,开始改变方向,而不是紧跟着马群后面跑,哈森在对面山坡上放了几个马倌准备在那堵截。哈森一打手势,几个人明白了他的意图,开始向一侧转向,方法果然奏效,后面哈森等人穷追不舍,对面几个人利用山坡和树林拦住了它们的去路,马群终于放慢了脚步。这时十几个马倌全都赶到了,瞬间在前后左右都拦住了马群的去路,马群不得已停住了脚步。“火焰”已然成了这个小群的头马,它积极的奔跑着把所有马都围成一个圈,嘶鸣着发出警告,两只前蹄用力的跺着脚下的草地,列好了战斗队形。这群马如果遇到狼群也不怕,个个都是血气方刚,充满了好战分子的火药味,只是有勇无谋,经验差点。马倌们慢慢缩小包围圈,把其他的马一个一个的分离出去,“火焰”几次想“越狱”逃跑,无奈十几个套马杆都盯着它,一次次被打了回来。最后剩下不到十匹马,慢慢的把包围圈扩大了,把距离控制在套马杆能挥到的地方,免得逼得太近了,困兽犹斗,一旦放跑了再想追它就更困难了。 就当“火焰”再次想冲锋的一瞬间,两个套的最准,最有力量的马倌一先一后几乎没有空挡的把套马杆前面的套索套在马脖子上,整个过程只一两秒钟。然而“火焰”丝毫没有就范的意思,顿时暴跳如雷横冲直撞,看左右甩不掉就径直向前跑,杆子手双腿用力夹紧马肚子一只手抓住套马杆用胳膊和身体紧紧固定住,腾出一只手抓住前鞍桥保持身体平衡。两个人和一匹马像拔河一样较量开来。马倌胯下的坐骑已经见惯了这样的场景,背上的主人做出这一系列动作的时候这两匹马自动的向相反方向用力,便于马倌控制套住的马匹。可谁知两匹马两个人竟不是“火焰”的对手,两匹马用力向后坐,脚下趟起大块草皮,“火焰”把脖子勒的伸着舌头大口喘气也不松半分劲。这时只听“啪”“啪”两声,两个套马杆套索的牛皮绳断了,“火焰”向前猛跑几步失去平衡“马失前蹄”摔倒在草地上。哈森等人趁势赶紧催马上前,趁“火焰”刚起身未站稳时又两个套索甩在脖子上,马上拨马转身想再次把它拉倒,哪想“火焰”前身竖起嘶鸣着挣扎,把两个套马杆全都踩在铁蹄之下。套马杆应声而断,脖子上还带着套索连着一小节杆子向马群跑去,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四个套马杆子报销了,人们只能站在原地看着“火焰”“飞”回马群。 六:燃烧的火焰 平时不管是骟马、打鬃还是驯马压生个子都是一个人完成套马过程,众马倌从来没见过这么难套,性子这么烈的马。马倌们都劝哈森放弃吧,哈森的牛脾气上来了说:蒙古人自古好骑烈马,越是性子烈的马训出来越是千里良驹,给你们一个只会拉车耕地的马你们肯要吗。众人执拗不过,只得随他去。不过巴森一想这样总归不是办法,百年不遇的烈马这样肯定套不住,巴森边想边带着人骑着马不紧不慢的向着马群小跑。 刚才冲散的马群又从新聚拢到一起,马是群居动物轻易不会分群,除非有狼群或者风暴打雷等特别恶劣的天气,一般都会由儿马子管着合成一群。这样的特点有利也有弊,利是不必一个一个去管,只要管好头马就行了。弊是要避免两个马群遇到一起,要是两个马群混在一起想把它们分开可不容易。平时在一个群里的儿马子们只要不是骒马发情季节大家都各守本分相安无事。但两群陌生的马碰到一起这两群几十个儿马子就会展开生死大战,各自护卫自己的领地与家族成员。儿马子一旦开战马倌根本插不上手,只能等他们分出胜负再把两群马分开,然后再按照原来的建制把各自群里的马单个拨出来物归原主。这个过程是十分痛苦的,幸亏蒙古马倌都有超强的记忆力,能记得住自己马群里的每一匹马,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几个人稳定住了马群,这次没有直接拎着套马杆冲上去。哈森想了想说:咱们经常在马群里套马,每次拎着杆子向马群里扎马群就知道咱们干什么了,肯定炸群,一般的马很快就套住了,这匹烈马这样可能不行。他看了看在马群中间的“火焰”说:这次它变聪明了,咱们要是还像上次那样肯定连它的边都贴不上。看它脖子上还留着折断的套马杆和牛皮条拧成的套索,巴森一提马缰绳慢步向马群走去,示意布赫跟着他,布赫心领神会的和巴森并排向“火焰”走去。布赫是巴森手下的得力干将,比巴森小几岁,力大如牛,勇敢,果断,经验丰富,和哈森在一个马群。这次马群没有一点反应,都在优哉游哉的甩着尾巴低头吃草,“火焰”机警的抬头看看他们两个又低头吃草,仿佛没把两个没拿套马杆的马倌放在眼里。两个人小心翼翼的走近“火焰”,生怕再次惊了它,上过一次当的它可没有上次那么好接近了。越接近“火焰”越频繁的抬头打着响鼻,但是没有逃跑。当两人走到几乎与“火焰”平行的时候只听“火焰”一声嘶鸣甩着脑袋就要转身,说时迟那时快,两人和“火焰”几乎同时行动,一把握住套在马脖子上的牛皮绳,“火焰”奋力挣扎差点把两人拖下马背,“火焰”用尽全力向前奔跑,两人就是不松开。有了上次的教训两个人没有拼命和“火焰”较劲,而是随着它的方向一同奔跑,只是尽量的控制它的速度,不让它狂奔。“火焰”哪肯就范,拼命奔跑,无奈两个人两匹马的力量让它减慢了速度。向前跑了一会消耗了一些体力“火焰”也安静了些。后面几个马倌也拎着套马杆紧紧跟着。巴森回头对马倌说:把绳子拿来。后面没拿套马杆的马倌伸手解开后鞍桥上用细牛皮绳系着的绳子捆,紧跑两步交给哈森,哈森用一只手拉着马脖子上的绳套,腾出一只手来接过绳子。费劲的将绳子的一头绕过马脖子紧紧地打了个死结,又用绳子的另一端做了同样的动作,把绳子的两端都系在马脖子上,这样就变成两根绳子了,把一端交给布赫,另一端自己拽着。慢慢的松开牛皮绳拉着两根长绳子把绳子放长,哈森抽出腰间的蒙古弯刀把绳子割断。两人不敢放松,紧紧地握着,也不敢把绳子缠在身上,万一马失前蹄或者“火焰”突然加速,就凶多吉少了,非被马拖死不可。现在哈森不着急把它控制住,先让它跑一会消耗一下它的体力。 “火焰”今年是四岁,虽然雄性和爆发力极佳但耐力还是不如马倌们骑的马。马倌们骑的马都是整个马群里面最好的坐骑。首先马倌整天管着马群,蒙古草原上不管牛倌羊倌们骑的马都是出自马群,而马倌占据着天时地利,一旦发现马群里有宝马良驹或者有潜力的生个子马肯定是被马倌们据为己用。再有就是马倌的骑马驯马技术在草原上是最好的,宝马良驹都是出自那些性子烈,桀骜不驯,暴跳如雷的烈马,这样的马往往只有马倌能够驯服,所以马倌们的坐骑从来都是竞争上岗,或者后备力量充足,可以同时拥有多匹上等坐骑,让其他人羡慕不已。 为了不让“火焰”跑的离马群太远,哈森和布赫就拉着它围着马群兜大圈。这时奔跑着的几匹马已经被汗水浸透了大半个身子,“火焰”张着鼻孔大口喘气,不时打着响鼻,体力明显跟不上了。这时哈森觉得时机快到了,再跑下去容易出危险。马是非常执着的动物,竞争意识非常强烈,如果几匹马速度不相上下的跑下去就会越跑越快,即使到了身体所能承受的极限也绝不退缩半分。所以经常有跑死的马,在身体长时间高速运转的时候就容易引起体温过高,心动过速,心脏快速跳动导致血管的压力过大引起动脉爆裂,肺泡爆裂,血液都流向飞速奔跑的四肢及呼吸循环系统容易导致大脑缺氧,所以马在狂奔之后最忌讳的就是马上饮水,很容易猝死。 哈森拉紧了马缰绳把马速降下来,“火焰”也跟着慢下来了,但仍然高昂着头嘶嘶叫着表示抗议。慢慢的三匹马停了下来两个人抓紧绳子脱镫下马,慢慢的把手里的绳子收紧靠近“火焰”。此时“火焰”表现的还算安静,并没有先前的那么暴躁不让人靠近。两个人以为这家伙的体力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两人说笑着这就是“小毛驴拉套,没长劲”。可谁知两人就在将要抓住绳套的时候“火焰”猛的向前窜起,两人还没回过神来手中的绳子就已经不见了,只能眼看着一团红色的物体向远处“飘去”。众人互相看看无语了,巴森摇了摇头苦笑着说:我还真小看它了,这家伙是留着体力找机会逃跑呢。哈森无奈的盘腿坐在地上,众人也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没有了刚才的斗志昂扬,席地而坐,巴森掏出烟来给大伙分着,抽了一口烟说着:这真是百年不遇的好马呀,要是骟掉了还真怪可惜的。算了,今天就这样吧,明天再说吧。抽完了烟马倌们各自上马回自己的马群了。 哈森站起身来用蒙袍的马蹄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看着马群中脖子上挂满了绳子的“火焰”,自言自语道,真是匹好马。 晚上回到家,儿子特木尔正在蒙古包外和几个小狗玩耍。哈森把马牵到蒙古包旁的背风处卸掉马鞍子,马被骑了一天终于卸掉了包袱能轻松一下了,在空地上打起了滚,站起来抖掉身上的草叶,伸了伸懒腰。哈森拿起一把旁边的干草在手里卷成一团用力的蹭着马背,不时的拍着马头马背,这匹马仿佛领会了主人的安抚,用头蹭着巴森的肩膀以示感谢。蒙古人被称为马背上的民族,对马的感情胜过任何一个民族。马是他们赖以生存的,生命中最重要的动物。马是草原唯一也是最佳的交通工具,没有了马,蒙古人就像是失去两条腿一样,当年成吉思汗如若没有这般迅猛的骑兵恐怕征服世界也只是黄粱一梦。不论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年代,马都在蒙古人民的生产生活当中扮演者最重要的角色,蒙古游牧民族以肉食为主但却很少有杀马吃肉的,因为蒙古人对马特殊的感情,以及马在蒙古人民的心中是有功之臣。牛皮绳,羊毛毡,牛羊给蒙古人带来的是食物,饮料,以及生产生活用具,而马的作用却是活生生的驰骋疆场,保家卫国。古代将士都以马革裹尸为最高荣誉。不论中外都有战死沙场的战士和战马一同下葬,以此可说明千百年来马都是深受蒙古人乃至全中国全人类所崇敬的生灵。 哈森一家人围坐在蒙古包里吃晚饭,哈森和父亲牧仁说着白天的事,老人皱着眉头说:我早就告诉过你,别打它的主意,你就是不听。这样的骏马百年难得一见,我活了这么大年纪也是第一次见到过这么好的儿马子,这要是在古代这样的马是要献给部落大汗的,平民百姓连碰都不敢碰一手指头,更别说骑了。就是连大汗都舍不得当坐骑,都得当神灵一样供着。你们可倒好,不光要训,还要骟了它。幸亏你们没抓住它,估计你们也抓不住它,这样的儿马子是是腾格里赐福给草原,马群里有了它就能让这群马生生不息,它配出来的马驹子都是宝马良驹,就算遇到狼群也能保护一家老小不受伤害,你们这么做就是作孽啊。 哈森听出了老父亲的不悦,边喝着奶茶边听着不做声。其实他心里也老大的不舍得,只是年轻人可能想不了那么多,更血气方刚,表现欲和占有欲更强一点。蒙古男子自古彪悍强壮,以骑烈马,训烈马为男子汉的标志,谁驯服了最暴烈的骏马谁就在蒙古草原拥有至高无上的荣誉,他是马倌的头自然不能落后,他最初的想法是想骟了这匹马给儿子特木尔找一匹好马,后来是为儿子还是为自己他自己也想不明白了。 哈森和父亲说着,这时特木尔在旁边一边嚼着手把肉一边用稚嫩的声音说:爷爷,爷爷,我要骑那匹马,他们都说那是草原上最好的一匹马,将来我要骑着它帮爸爸去放马。牧仁紧锁的眉头被孙子的话说开了,捋了一下花白的“山羊胡子”笑着对孙子说:等你长的和马一样高的时候再说吧,明天爷爷给你挑一匹小马先骑,等长大了再去驯服它。特木尔撇了撇嘴奶声奶气的说:不用长大,我现在就能骑。牧仁笑着说好样的,这才是蒙古人的子孙。 牧仁逗着孙子尽享天伦之乐,哈森心里却想着一定要驯服这匹烈马。 因为,他是成吉思汗的子孙! 七:燃烧的火焰 第二天每家每户都按部就班,按时出牧,哈森和布赫、巴音、巴图一起赶着马群向深山挺进。快要转场了,营盘附近的草皮已经快啃没了,马群只得远离营盘去更远处放牧。马群庞大,需要的草量巨大,马群是最毁草场的家畜,马群不能连续在一个地方逗留超过三天,否则这片草场就会被马蹄踏平。虽然牧民基本上每个月都会搬家转场,但马蹄的破坏力实在太大,马群的速度快,体力好,所以经常远离蒙古包去深山放牧。那里很少有牛羊会去到,草比别的地方要好,经常几天不回家,马倌们带着简易的帐篷、锅灶以及必要的生活用品和马群一起过着最原始的生活。 哈森在行进中迫不及待的寻找着“火焰”的踪迹,不难看到,这时的火焰已经接近性成熟了,身体也已经长成一个准“首领”的样子,到处惹是生非,向别的儿马子挑战。巴森看到这个时候的“火焰”心里有说不出的感受,真的是被这具有灵性,“集天地之精华,汇日月之光辉”的动物所折服。飘逸洒脱,放荡不羁,自由自在。就在哈森在心底暗自赞美的时候他突然发现“火焰”脖子上层层叠叠的绳子没有了,只剩一根细细的牛皮绳。哈森赶忙问同行的马倌,马倌们也感到惊奇,昨天几根绳子系的那么紧不可能自己脱掉啊,除了人帮它摘掉,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啊,谁有这么大的本事能够碰的了它。正当他们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突然看到了另一匹红似火焰的马,那就是“火焰”的妈妈。这匹马把嘴伸向“火焰”的脖子用铡刀一样的牙咬着牛皮绳,咬着用力向下拽,不消几下就把绳子扯下来了,看到这一幕巴森心里一震。他心里想到了母子情深,感到很温暖,同时也感到一阵心酸,马是最向往自由的动物,为什么人类要让它们臣服在人的脚下,尤其是长生天腾格里赐予的这么优秀,这么百年难得一见的儿马子。巴森有点打消了自己的念头,是不是要让它自由自在的驰骋在自己的广阔天地当中。哈森也不知道他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想,蒙古男子世代都有驯服烈马的传统,谁驯服了最暴躁的烈马就能够完全的彰显自己的力量和勇气。为什么自己这会会这么想,千百年来不都是如此吗,成吉思汗的将士们如果没有驯服那些桀骜不驯的战马又怎么能征服世界,巴森努力地使自己不去那么想,但心底里仿佛还是放不下那些本该自由,本该驰骋在无边草原的骏马。 哈森把自己的心绪打乱,不让自己去想那么多,双腿狠狠地磕了几下马肚子,和其他马倌一同把马群圈在一片较为平坦的草地上。在山里放牧要时刻小心,山沟、灌木丛、树林深处,到处都有可能有狼群的几十只眼睛在盯着马群,幸好现在草没那么高,在开阔地狼群没法隐蔽,所以只要马群在视线内就不会有危险。 哈森把马群聚拢到一起,几个人在离马群不远处选了一块地势较高的地方搭起了简易的帐篷。早春时节虽然青草刚刚冒出嫩芽,但没有夏季的酷热和蚊群,也没有冬天的大雪封山,熬了一冬天的马群没时间分神,都在努力地啃着春天的第一批青草。这个时节的温度也是蒙古高原最舒适的时候,冬天一场暴风雪经常连续下个几天,平地上都有一米厚,在野外经常有人畜被冻死的事情,夏天酷暑难耐,大批的蚊群似乎能把畜群的血吸干。只有在初春乍暖还寒的时候才是人畜都能得到修正的时候。但也有一点是人们最为苦恼的,那就是草原狼群。人畜熬了一冬天终于见到了天日,狼群也已冻饿了整整一个冬季,急需大量的猎物来补充身体里所丢失的脂肪和蛋白质。狼群大都选择在这个季节养育后代。大地回春,万物复苏,畜群也大批产子,各种野生动物也都出来活动,狼群的口粮就不成问题。经过春、夏、秋三个季节的大肆捕猎等到了寒冷的冬季当年的小狼就已经长得和成年狼一样强壮了,也就能熬过这个严寒而漫长的冬季,否则在冬天到来的时候猎物减少,身体没有发育完全,体内没有积蓄足够的脂肪就有可能在冬天冻饿而死。家畜也是一样,每年冬天都会有一批老弱病残的死于严寒和饥饿,这似乎也成了草原上无法改变的自然淘汰法则。 现在的天气很极端,晚上蒙古包外的水槽里还结着一层薄薄的冰碴,到了中午就可能骄阳似火,昼夜温差有的时候能达到二三十度。 哈森带着马倌躲在简易帐篷的阴凉处,聊起了这匹让它欢喜让他忧的“火焰”。 哈森对众人说:草原变绿了,有该到了训马、压生个子的时候了,咱们这群马里有潜力的新马最多,你们赶紧挑,选中了就是自己的,要不然到时候上级领导和牛倌羊倌来选马可就都把好马选走了,到时候可别后悔。 巴音插科打诨的说道:你是我们的“老大”,当然是你先选了,剩下的就都归我们了。 哈森看了众人一眼坏笑着说:我早已经选好了,就是那匹最烈的“火焰”,今年我哪个都不要了,就要它一个,我就不信一个春天我训不出来它。 众人发出“嘘”声,调侃他们的“老大”。 这要是训不出来岂不是没有马骑了,不过你放心,我多训出几匹,到时候分你几个就是了。 别扯淡,我要是训不出来我就跑着去放马。 老大放心,到时候你要是被马摔下来我们是不会说出去的,要不然嫂子该不让你进门了。 到时候就说我们队长为了响应党中央的号召,不辞辛苦跑着去放马,把自己的坐骑都献给人民卫士解放军了。 哈森瞪了他们一眼:你们别说风凉话,我没马骑你们也别想骑,到时候给你们一人发一只大羯羊,骑着去圈马。 哈森走出帐篷,伸了个懒腰,看看群里那些新三岁的小马,个个都是好马胚子。再看那匹“火焰”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在一堆好马当中也显得那么的鹤立鸡群,越看心里越喜欢,他已经彻底打消了要骟了它的念头,一门心思要驯服它。 每年的这个季节都是牧民最忙碌的时候,驯马、打鬃、喂药,还有大批母畜产子。马倌们总是把驯马放在首位,近水楼台先得月,所以这些经验丰富的马倌总是有骑不完的好马,每天泡在马群里想什么时候训就什么时候训,想训多少就训多少,而牛倌羊倌只能在换班的时候才能到马群来挑马,而这个时候往往是已经被马倌挑过一边的了,质量和数量都大打折扣。 八:燃烧的火焰 哈森去招呼大伙:今年开春早,草长的好,要压生个子就抓紧吧,要不然再吃一段时间青草,等膘上来了就压不住了。 众人顿时来了精神,打消了困意,都把目光集中到了马群里,寻找自己心仪的“战马”。其实都已经选好了目标。布赫首先撑杆上马,向马群冲去。他选中了一匹全身似缎子一样纯黑色,只有额头有一块拳头大小菱形白毛,四个银色蹄子的小儿马子。三岁的马还没有完全长成大马的体型,身高已经超过一般的骒马,但是身形较瘦。这个时候的儿马子体力还不是最佳,但爆发力十足,这种颜色的马被称为四蹄踏雪,银色的蹄子要比一般的马脚力都要强劲,是匹有潜力的好马。 布赫骑着马拎着套马杆径直朝这匹马冲过去,快到跟前的时候这匹黑马见势不好拔腿就跑,布赫狠踢了几下马肚子,胯下的杆子马一晃头以冲刺的速度向前奔去,一下子缩短了距离,这匹马也开始加速,这时布赫已经放开缰绳,双手握住套马杆的底端,屁股离开马鞍双脚蹬紧马镫,向前探身,七八米长的杆子加上套索的长度已经能够得到马头了,又向前跑几步当黑马一转身要改变方向的时候顺势将绳索套住马头,一倒手转动套马杆勒紧套索,双脚向前紧蹬马镫,身体后仰,便于发力,蒙古马大都头大,脖子较细所以不太容易脱套,握紧杆子,把马速降下来,前面的黑马也被迫慢下来,但仍不肯就范,四蹄腾空,奋力挣扎,想摆脱束缚,怎奈布赫紧紧握住杆子,终于停下来了。 这时另几个马倌也催马赶到,几个人纷纷跳下马来,布赫也脱镫下马。几个人一起握着杆子一点点靠近,这匹马非常暴躁,怒目圆睁,鼻孔开张,用力跺着前蹄,以示警告,警告人们不要靠近,几个人一匹马开始了拉锯战。黑马不顾脖子上的绳子,梗着脖子只顾向前跑,把几个人拉的也跟着向前移动,直到勒的翻白眼,伸出了舌头才肯停下来缓一缓,几个人趁此机会冲上前去七手八脚的抓住耳朵,,按住马头。这个时候马倌拿出一个“秘密武器”,一个一尺多长的小棍,顶端有一个绳套,把马的上唇套进绳套里用力拧紧,这样再烈的马也像绵羊一样任人摆布,这一招是跟兽医学的,这是在给马检查身体或者治疗时候的工具,就和牛的鼻环一样,再蛮的牛拉着鼻环的时候就乖乖的跟着走了。 不消几分钟几个人用绳子做了个简易的笼头给它带上,又在马背上用绳子紧紧地捆了两道,就是个临时简易的马鞍,便于驯马的人在马背上保持平衡。把缰绳分成两股,左右两个人拉着,把后腿也用绳子兜一下,对于这样的烈马也只能这样全副武装,否则连马都上不去,更别提驯服了。 几个人控制住了马,布赫紧紧抓住马背上的两根绳子一个利索的上马动作,一气呵成,黑马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坐在马背上了,把后退上绑的绳子一抽,黑马立刻尥了几个橛子,前身刚要竖起,无奈被两个人紧紧拉住,马尥蹶子的速度和力量都是不容小视的,布赫被颠起老高,幸亏手里抓着绳子,要不然非掉下来不可。 刚开始训的小马腰比较软,所以不能在背上加太重的负担,要不然马伤了就可惜了一匹好苗子了,就算养好了也跑不出该有的速度了。这个时候也不能备鞍子,万一马失前蹄很容易造成人马都受伤。新马要先压几天磨一磨性子,等不那么暴躁了,也适应了背上的压力再给它备上专门用来驯马的重鞍,这样的鞍子要比一般的鞍子厚重的多,有将近二三十公斤重,只有逐渐的给它加重量,训练它的背负能力,也让它收敛一下暴躁的脾气。只有这样才能压得住暴跳如雷的儿马子,才能将它们驯服,成为可供人类驾驭的“宝马良驹“。 马为什么难以驯服,是它们桀骜不驯,是它们向往自由,他们只为自己的信仰和使命,不屈一切压迫,不畏惧一切斗争。 马又容易驯服,是它们具有灵性,具有感情,是可塑性极高的动物。烈马和驯马人就像是两个侠客相遇,针锋相对,奋力拼杀。如果实力相当会旷日持久的僵持下去,谁也不愿退出,要是显示出一方的绝对优势另一方就会甘愿臣服于对方,如果驯服了烈马,这匹马一生就会为主人无私奉献,直到生命的尽头,如果没有征服这匹烈马马倌就会不再碰它,让它去追寻自由自在的广阔天地。 布赫已经基本压倒了儿马子的气势,终于不再拼命挣扎了。马都有胜骄败馁的特点,所以不能一味的为了征服而征服,在不被马甩下马背的情况下尽量保持它的野性,让它亢奋,这样日后才有气吞山河的气势。所谓驾驭就是要把马控制在自己的掌控之中,要让它知道你是它的主人。不能一气耗尽它所有的体力,那样就容易让马泄气,在以后的骑乘当中就表现不出优越的爆发力和耐力。要掌握程度,在马匹感到疲惫的时候就要停止,也让它感到意犹未尽,稍息片刻就又能马上飞奔。这个度是不好掌握的,有的训的狠了,一次把马的精气神都消耗殆尽了,再骑上它就跑不出速度了,就成了拉车的傻马了,有的第一次没有控制住局面,被马甩下马背,第二次,第三次,如此反复几次马就会欺负你,变得谁都骑不上了。 九:燃烧的火焰 布赫骑着这匹黑马迈着凌乱的步伐在一圈一圈的跑。蒙古草原所能为牧民所用的马有不同功能,也是不同的训练方法。马倌骑着放牧套马的杆子马身体不能太高大,太大了就会缺少灵活性,身材结实紧凑,具备非常的灵活性,爆发力要强,杆子马的作用最广泛,要求最高,所以选择和训练也最为繁琐,难度颇高,一般套马,围猎等任务都需要灵活的杆子马。儿马子一般不选用做马倌的常用坐骑,因为它们的雄性太强,有的时候很难像杆子马一样任劳任怨,控制起来比较费劲,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在寻找丢失的马群或者需要紧急圈马的时候儿马子就显示出它们的优势了,儿马子会本能的去寻找群体里失散的马匹,把它们聚拢到一起,而马倌只需要让它们斗志昂扬的奔跑就行了。拉车或者老人妇女儿童骑的马多选用性情温顺的骒马或者骟马。 不管用作什么用途,驯马的第一步都应该是在马群里把它们套住,将它们驯服,训练骑乘,等人能够骑上马背,备上鞍子,带上马嚼子的时候再根据它们自身的特点与潜力进行系统的训练。一匹好马训练出来少则一两年多则三四年,马的寿命一般二十几年,体力和精力保持最佳至少也有十年以上,所以马倌们为了驯服一匹好马总是不遗余力。 布赫选择的这匹马真是不错,骑了几圈下来就明显感到这匹马的潜力,日后勤加训练一定是匹不可多得的好马。几次下来黑马已经不那么暴躁了,但还需要别人的帮助才能上马,如此的基本训练要持续好长时间,每天都要骑着它奔跑,不能松懈。一旦开始训练没有完全的训练成一匹出色的骏马的时候就不能把它放回马群,不然野性很快就被召唤回来了。白天骑乘训练,等到晚上要单独饲喂,给予足够的精料,喂马的槽子要逐渐加高,时间长了让它们养成习惯,除了在野外低头吃草的时候其余时间都是高昂着头,这样可以培养高头大马的气质,看着漂亮,也让马匹自身充满自信,在以后的使用过程当中就能出类拔萃。由于游牧状态下没有专用的马厩,就是用勒勒车和栅栏围成个围栏,地上铺上干马粪,或者马匹自己排泄的粪便不去清理,这样马蹄子就会长得坚硬结实,要是马蹄子经常踩着硬地马蹄子就会长得又大又扁,那样的蹄子是跑不出速度的,耐力也不够。长年生活在草原的马一般不去钉马掌,一片好的草地非常松软,常常见不到一块石头。 第二天,布赫直接骑着那匹黑马就来到了马群,脸上洋溢着得意的表情,分明就是一个征服者的神态。用相当得意的口吻向巴哈炫耀:队长,看我选的这匹马,有冲劲,有耐力,外形也漂亮,最重要的是我能骑的上,能训出来,看你选的马,好是好这谁都承认,但抓不住,骑不上,训不出来不就什么都白搭吗。巴森没好气的说:谁告诉你我抓不住,骑不上,训不出来,等我训练出来这匹马就是草原上最好的马,到时候你们可别眼气啊,我看你那匹也不是省油的灯,你可别乐极生悲。布赫满不在乎的说:我这匹宝马良驹已经臣服在我的脚下了。布赫说着用手拍着马脖子,话音刚落只见这匹黑马突然前身高高竖起,嘶鸣着两只前蹄在空中乱舞,打了布赫个措手不及,没有挣扎就“飞”离马背,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重重的落在地上。 幸亏地上都是枯草,对身体有个缓冲,布赫灰头土脸的爬起来,扒拉掉身上的草叶。 哈森等人哈哈大笑:让你说风凉话,遭报应了吧。 布赫看着一溜烟跑远的黑马哭笑不得。这时他对众马倌说:我给它取了个名叫“风暴”,看来真是马如其名啊,连摔人的速度都像风暴一样快。布赫如此的自嘲道。哈森说:歇一会吧,先别追了,估计现在也追不着,弄惊了就更不好抓了,我早说过它没这么简单,骑一天就老实的马也不是什么好马,越优秀的马训练的时间越长,你看哪匹好马几天就训出来了。 到了中午,几个人躲在背阴处找了块平地,各自拿出了手把肉,奶茶,马奶酒,铺了张光板羊皮开始了简单而丰富的午餐,蒙古人的食物以肉和奶为主,虽然原料简单,但却能烹调出多种美味。尤其以奶制品为主,牧民出牧即使不带干粮也要用酒葫芦装满酸奶或者黄油,这些都是蒙古族妇女用最原始的方法纯手工制作的,解饥,解渴,消暑,提神。蒙古人不论男女老少酒量都非常大,尤其壮年男子,简直是无酒不欢,经常喝的东倒西歪,所以现在好多游客到了蒙古草原都被吓到了,热情好客的蒙古人把你当成朋友就会和你喝酒,而你不喝就等于瞧不起他,令内地绝大多数游人都招架不住。 吃饱喝足了,几个人抽着烟解开蒙袍歪斜在草地上歇晌。布赫勒紧腰带左手握住套马杆,把右手拇指和中指扣在一起放进嘴里用力吹气,打出一个响亮的口哨。只见一匹浑身青色的骏马径直向布赫跑来,慢下脚步,咴咴叫着停在了在他身旁,用头蹭着布赫的肩膀,布赫拍着马头安抚着爱驹。蒙古草原上每个马倌都有一匹这样的马,这样的马往往是跟着马倌时间最长的,它们可能不是最优秀的,耐力和爆发力都不是最强的,但对主人是最忠诚的,不论遇到什么危险,陷入任何困境都不会退缩。马倌驯服烈马,惊马炸群经常被坐骑甩下马背,多数的坐骑都跟着马群跑了,把人扔在野外,要是遇到暴风雪或者狼群人可就凶多吉少了。这个时候只要马倌一声召唤,这匹忠实的朋友就会跑过来,带着它的主人走出困境。这样的坐骑马倌会一直养着它们,不会换掉,即使伤了,病了,也不会将它们出售,送人,等它们老了,跑不动了就不让它们跟着马群一起放牧,让它们自由自在,颐养天年。 十:燃烧的火焰 布赫拎着马鞍子就要备马。哈森打趣的说:幸亏你有了它要不然你就真的要跑着去放马了。 先放一放它吧,别一气把它训傻了,今个下午就看我的吧。那“火焰”再不压一压就要烧过头了。 布赫备好了鞍子,带上马嚼子拄着套马杆对哈森说:你那个可是个老大难问题,上次不但没稳住它,一会的功夫毁了四根杆子,那根杆子我前后做了将近半个月,心疼死我了。套马杆是马倌日常生产生活最重要的工具之一,放马,围猎,打狼,一颗也离不开它,马倌没有了套马杆就像苍狼失去钢牙一样,没有了强有力的攻击武器。 哈森想了想也觉得这样不是办法,但要驯服它最起码的是要抓住它,除了套马杆还能有什么办法。他听说有一种麻醉枪,打上了一会就跟死马一样又不会受伤,但这东西只听说过还没见过,更别提用了,能够有什么办法呢。想来想去还得用套马杆,像上次那样套住,只是别跟它较劲,随着它跑,等找合适的机会把它扳倒。 几个人再次骑上马,向“火焰”发起冲锋。这次出乎马倌们的预料,很顺利的套上了,并没有像上次那样,哈森已经做好了殊死搏斗的准备,没想到这么容易,但他一丝一毫也不敢大意,他已经领略到了“火焰”的智商,不知道这家伙打什么主意。 “火焰”仿佛经过上次的事情已经不把人放在眼里了,也没有了上次那样的暴跳如雷,只是不松劲的径直朝前跑,马倌握紧套马杆的手都攥麻了也不敢松懈半分,就怕像上次那样,稍一松懈就让“火焰”钻了空子。哈森在一旁准备他的工具,把一根拇指粗的绳子挽一圈系了个死扣做出个直径半米的绳套,用细牛皮绳系在腰间,又拿了根粗绳让两个马倌拿着,一人拽一头。哈森骑上马去追赶“火焰”和那两个马倌。两个马倌快坚持不住了,催促哈森赶紧想办法,看样子没等把它体力耗尽他就要把马倌拖垮了,都跑了有一会了,这家伙体力好的惊人。哈森告诉两个马倌,一会朝帐篷附近跑,我要给它来个绊马索,一会跑过去你俩尽量勒住马嚼子放慢脚步,把杆子放长,扳倒了赶紧下马按住马头,不要心疼杆子,这次我一定能抓住它。说完哈森一拨马头转身跑向事先安排好的地方。哈森在马倌支起的简易帐篷附近找了一块地势平坦,草厚,地质松软的地方,仔细检查了一遍,把能扎伤硌伤马的石子干苇杆等杂物等都清除干净,扫除一切隐患。 哈森这个决定是冒了很大风险的,大家可能只在电视电影里看过这一场景。几匹战马正飞速狂奔,突然马蹄下出现一道绳索,马失前蹄,一头栽倒,顿时人仰马翻。马的视力不是很好,而且急速奔跑的时候多看向远方,而对于突然出现的小型障碍物通常会视而不见,就是发现了也来不及躲闪,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奔跑时被绊倒,轻者受伤,严重的会废了这匹马或者当场死亡。草原上就经常发生马蹄踩进老鼠洞或者坑洞一类的轻则别折马腿,重则摔断马脖子,摔断中枢神经,都是当场毙命,为了驯服它哈森算是豁出去了,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两个马倌费劲的把“火焰”拉向“陷阱”。两个马倌裹挟着“火焰”跑向哈森设下的“陷阱”。哈森在一旁焦急的等待着,这时已经把腰间的绳子解下来拿在手里。看着三匹马跑近所有人都把弦绷紧了,不知道这一招管不管用。哈森吩咐地上的两个马倌不要正对着“火焰”,要在斜对面拉起绊马索,那样侧着摔倒不会有什么危险,马向前奔跑的时候被正前方的障碍物绊倒往往头和脖子着地,这样就太危险了,弄不好就会把脖子撅折了,那样就无力回天了。 两个拉着“火焰”的马倌用力控制着速度,当到达的那一刹那哈森一声令下:拉! 两个人用力拉紧绳子,“火焰”来不及躲闪,两只前蹄被绳索挡了一下身体失去平衡,“啪”的一声摔了下去,这时几个人几乎同时行动,趁“火焰”挣扎着没等站起来的时候冲上前去,两个骑马的马倌也跳下马来,拉住套马杆按住马头,揪住马耳朵,马被揪住耳朵就掐住了一些气焰。平时草原上给马打针喂药或者点眼药水的时候只要不是性子太烈的马只要两个人就能搞定,根本不需要将它放倒捆绑,一个人双手紧紧拉住耳朵另一个人操作就行了,但对于性子烈的马来说这么做只能是有点作用,但并不能完全将马制服。哈森赶忙把准备好的绳套套在马脖子上,迅速的将绳头绕过马前腿拉紧系了个死结,这样即使它站起来摆脱了人们也跑不了了,马奔跑的时候都是高昂着头四蹄腾飞才能飞奔起来,马低着头就跑不快了,也限制了前腿的活动,头抬起来前腿就放不下。刚刚完成“火焰”就爬起来了,人们赶紧绕到马的两侧,避开后踢,马的两只后蹄是杀伤力最强的武器,只要马感觉到威胁与不友好就会条件反射般的飞身向后猛踢,要是中招了骨折是最轻的。两个人把套马杆收紧在两侧紧紧拉住它。这时的“火焰”一改刚才的温顺,开始了剧烈的挣扎,两个强壮的马倌一人抓着一只马耳朵,搂住脖子,压着它让它蹦不起来,急的“火焰”后蹄直尥蹶子。 僵持了一会,安静下来了,但不敢放松。哈森又拿了一根绳子在马脖子上打了个死结用刚才的方法,又拉紧了一点把两条前腿和脖子栓的紧紧的,把刚刚那根绳子替换下来,给它带上笼头,勒上嚼子,两个人握着嚼子拉着它。这才放松下来,这也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抓住了它。 为防止它挣脱缰绳,又在它的两条后腿用长绳捆了几道这才作罢。几个人长长地舒了口气,但手上丝毫不敢放松,就这样缓了一小。哈森起来趁热打铁在马背上用绳子紧紧地勒了两道,又在马嚼子两头各栓了一根绳子,这样马背上的人拉着缰绳,下面两个人一左一右各拉着一根缰绳,如此武装可谓是万无一失了。哈森把缰绳绕过马头,双手抓住马背上的绳子,左腿屈曲,另一个马倌双手交叉,托住哈森的膝盖,两人同时发力,就像特警队员两人配合翻墙一样,轻松跃上马背。“火焰”顿时摇头摆尾,想要跳起来,几个人同时把手里的绳子拉紧,拉的“火焰”头向后仰把嘴里的铜马嚼子咬的“咔咔”作响,嘴里吐着白沫,不屈不挠。哈森骑在马背上一只手紧紧的抓住马背上的绳子,一只手拉住缰绳,双腿用力夹紧马身。一般的蒙古马身材都比较矮小,可是“火焰”却异常高大后背宽阔,哈森坐在上面就显得腿有点不够长了。哈森两百多斤的体重压在马背上就像驮了一袋面粉一样,丝毫没有感觉,继续蹦跳着。前蹄不住的刨地,向“敌人”挥舞着铁蹄,让人不敢靠近。本来后腿绑着绳子,目的是让它尥不起橛子来,只见“火焰”后躯太高,把后腿紧紧的缩向身体,突然用力向后蹬去,马倌拉着绳子一同发力,哪知一下就被“火焰”把绳子从手里夺过来了,双手反倒被麻绳子剌出一道道口子。没有了束缚更疯狂的尦着蹶子,把背上的哈森颠起老高,“火焰”就像发狂一样低着头怒吼着,用牙齿咬住马嚼子转着圈的蹦跳,不消几下就摆脱了拉着降生的两个马倌。这下就剩哈森一个人能控制它了。蒙古人天生神力,哈森又很强壮,平时两百多斤的牛犊子哈森两手一拎就走,就像拎着一只公鸡一样轻松,但在面对“火焰”的时候却显得那么无能为力。这时“火焰”更加暴躁,有点西部牛仔的感觉。 十一:燃烧的火焰 这种场面就像西方国家骑公牛骑野马比赛一样,这些危险的极限运动都是勇敢者的游戏,又称为死亡游戏,每年因为比赛受伤,落下终生残疾,甚至死亡的人不计其数,但很多国家仍然饶有兴致的每年举办此类比赛,甚至已经演变成像nba,世界杯一样的联赛了。每年都吸引了大量的观众和选手参加。 有专家学者认为像欧美洲很多国家的这种传统,生活习惯都是受了古代蒙古族的影响。当年成吉思汗率大军西征,以及他们的子孙,更是将他统治世界的梦想发扬光大,由此带去了蒙古人的文化,驯野牛,骑烈马,吃牛羊肉,黄油奶酪,这些正经八百的西餐内容在蒙古游牧民族的餐桌上都能够找到,这也是西方社会受东方文化影响的有力证据。再如我国西藏的神犬藏獒,当年也是成吉思汗西征时随军征战,而后撒种于欧洲大陆,所以藏獒被称为最古老的犬种,大型犬的祖先,现在几乎所有大型犬种都有藏獒的血统。这样一个东方小民族对世界的影响却是如此巨大,为什么到了现如今,别说统治世界了,就连他们赖以生存的家园都要消失了,这不得不成为一个让人深思的问题。 几个人都松开了绳子,谁都不敢再靠近,只剩哈森一个人和“火焰”周旋着,大家就像在马戏团看表演一样,任凭一人一马在场地中央折腾。西方的骑野马比赛就是用三四岁的野放状态下的儿马子,把它们抓住,带上嚼子,备上鞍子,人骑在它们背上,打开闸门,任凭儿马子在场地里折腾,在规定的时间内人没有被马甩下马背就算胜利,有的技高一筹能在马背上多坚持一会,但几乎没有把马驯服的,虽然总会决出冠亚季军,但最终胜利的还是儿马子,人类只能在自己的规则中自娱自乐。 这是的哈森已经顾不得拽马嚼子了,只能两只手紧紧的抓住马背上的绳子,仿佛救命稻草一样,尽量的保持身体平衡。“火焰”尥着蹶子,前蹄扬起,不停地蹦跳,眼看哈森身体像一方倾斜,想要调整一下,“火焰”根本不给他这个空挡。“火焰”最后使出了必杀技,四蹄同时腾空,旋转身体,哈森那庞大的身躯随着惯性被甩出去几米远,只听“砰”地一声,哈森重重的摔在草地上,“火焰”带着嚼子头也不回的跑回马群。 这次“火焰”真的是一去不复返了,事不过三,它已经上过两次当了,这样天生的尤物也是时候回归自然了。 众人急忙跑过去查看哈森的有没有受伤,哈森在原地躺了十几秒钟才在布赫的搀扶下坐起身来,慢慢的站起来活动一下全身关节确定没有骨折。地上刚刚冒出头的青草都被压扁了,仿佛地都被砸了一个坑,哈森摸着后背,揉着腰,觉得浑身上下没有不疼的地方。 看着“火焰”飞一般的跑回马群马倌们不对它抱任何希望了。在草原上没人驯这样的儿马子。哈森血气方刚,也可谓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了,只是下场有点惨。哈森还不死心,但摸着自己肿胀的胳膊只好暂时放弃了。太阳快落山了哈森勉强骑在马背上和几个马倌往回赶着马群,马群走过去在草地上扔着一个马笼头,带着嚼子,捡起来一看正是“火焰”带的那副。不用问肯定是它妈妈干的,远远的看到“火焰”身上绑的绳子也不见了,背上被勒出两道深深的痕迹,哈森心想这家伙真是野性难驯。 哈森回到家,吃晚饭的时候又和父亲说起了白天他们抓住“火焰”驯马的事。牧仁看着儿子肿的老高的胳膊说:肯定是被摔下来了,摔得还不轻,我就说过这样的儿马子能让你们抓住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还想驯服它,这样的儿马子要是能让你们驯服等遇到狼群还不掉头就跑。草原上的儿马子敢和野兽打架就是因为它们野性难驯,在草原上就是公黄羊遇到野兽逼急了也敢较量一二,更别说连狼群都害怕的儿马子了。你要是一次把它压住没准还能有点希望,要是被它甩下来了下次我保证你们连它的边都碰不着。 之后的几天还真让牧仁给说中了,哈森几个人骑马试着接近“火焰”,可它远远的看到骑马的马倌就溜得远远地。随着时间的过去,“火焰”吃了一春天的青草身体更加强壮起来,哈森也就彻底的打消了驯马的念头,就像父亲说的一样,把它放在马群里,让它做个自由自在,真正的马群的守护者吧,其实这也是哈森的本意,他也想让这匹不寻常的儿马子能够成为一匹真正的草原斗士,它需要守护的是整个马群,整片草原,而不是属于某个人的,他只是一种征服的欲望和可恶的虚荣心在作祟。 就这样“火焰”没有沦为人类的坐骑,而布赫驯的那匹“风暴”在他精心调教下已经被彻底驯服了,几年的光景已经成为草原上不可多得的优秀坐骑。而“火焰”当初没有被驯服,现如今也已经成为了一匹真正的战士。 “火焰”的个头在整个马群中斗士最大的,一身火红色的皮毛,让人一眼就能认出它,一眼就能记住,周身肌肉发达,奔跑起来更是行云流水,齐膝的长鬃倾泻而下,如熊熊燃烧的烈火。“火焰”经过“连年征战”,在马群中已经巩固了老大的地位,别的儿马子都不敢冒犯它,它拥有最大的家族,最多的成员,在马群中积极地奔跑着,遇到任何危险也都是首当其冲,好战,好斗,到处惹是生非,用暴力打压一切不肯归顺它臣服它的同类。 十二:在马群和狼群中穿梭 一转眼十年过去了,草原还是那片草原,马群还是那个马群,只是马群的数量增加了,草场变得有些拥挤,青草变矮了。新中国需要建设,物质匮乏的年代举步维艰,全中国都在大炼钢铁,大搞四化,用肩挑背扛建设起一个新中国。蒙古人民就要用自己的方式来资源国家,那就是无限多的贡献产量。殊不知“挖地三尺找宝藏”的方式不适用于草原,甭说三尺,草地只有薄薄一层,不消几寸深,草根下面就是黄沙,就是戈壁,是永远无法回头的荒原。 几个老牧民看到这如火如荼的场面不禁有些许担忧。千百年的草原啊,中国经历了多少个朝代,蒙古草原人没有被打垮,蒙古草原没有被踏破,蒙古草原的儿马子也没有被驯服。现如今是新中国,新社会,和平年代老人不担心侵略者会来占领他们的草场,老人们对gc党是怀着无上崇高的敬意和信任,但老人开始担心,有一天会看不到儿马子奔驰的草场,他们担心草原和儿马子未来的命运。 这一年的特木尔十岁,天高凭鸟飞,海阔任鱼跃,在孩子们的眼里草原依然美丽,依然是他们尽情驰骋的乐园。 特木尔虽小小的年纪却拥有草原上少有的优秀的战马,一匹浑身雪白英武挺拔,长着灰色马鬃马尾的八岁骟马,这匹马个头高大,虽不及儿马子般威武雄壮,暴烈成性,但明显超出其它骟马,一看就知道这是在马群中精挑细选出来的,经过精心照料,严格的训练,去掉不容易驯服的雄性细胞,多了一份尽职尽责,任劳任怨。 蒙古人驯马有一套自己的方法,也是老祖宗口传身教所遗留下来的宝贵的财富。 首先选种,要上看三代,它们的父母是否优秀,有无遗传缺陷,基因是否稳定。在他们长到二岁左右进入青春期还没有成熟的时候从马群中拨出来单独饲养,要是放任的在马群里长到四五岁那就成了没人训得了的野马了。蒙古马群除了有几个马倌看管之外本就和野马群差不多,马倌只是在“大政方针上”对马群进行干预,如若遇到狼群风暴等恶劣事件凭几个马倌根本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只能靠儿马子带着自己的家族各自为营,殊死作战。可能就是因为这样才造就了蒙古马强悍的体力耐力,而令当年的蒙古大军所到之处无不闻风丧胆。 这个时候的小马一个成年的蒙古男人就能控制的住,还要时不时的把它们放回马群释放一下野性,要不然就要养成只会拉车耕地的役马了。平时在马厩里排泄的粪尿不要经常去清理,而是铺垫沙土和干马粪,要不然马蹄就会长得变了形,或者因为常年潮湿得风湿病,战马铁蹄,好的优秀的坐骑要有一副踏破一切的铁蹄,才能日行千里,才能作为最有力的武器,捍卫马群,驱逐敌人。蹄壳要定期休整,草原上很少有砂石路,戈壁滩,所以所有的马都不用钉马掌。野外马群里的马都是低头吃草,坐骑的备用马匹都是单独饲喂,随着年龄的增长个头长高就要把马槽子不断加高,让它们时刻保持高昂着头,这样训出来的马雄纠纠气昂昂会提高马匹自身的气质与自信。这样长到三岁多将近四岁的时候才开始骑乘训练,这个时候马的体型差不多已经和成年马没什么区别了,力量胆气与气势也达到了一定的水平,训的太早了没有完全成熟容易扭伤腰,蒙古人体重大多偏重也容易造成马训出来有“塌腰”的毛病,严重影响形象,这样的马追求完美的蒙古人也就只好忍痛放弃了。 草原上训出一匹好马要从选种饲养训练层层把关,到骑着它驰骋疆场要经过五六年的时间,所以在蒙古草原一匹好马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不仅仅是金钱的问题,它代表着一个人所付出的精力,体力,所倾注的心血,一匹好马更代表一个人在草原上的地位,追求,民族文化,乃至信仰。骑着一匹可以秒杀一切的战马,扬鞭启程,呼啸而过,所过之处无不肃然起敬,赞叹之声四起,真的是另旁人有“羡慕,嫉妒,恨”之心。 蒙古人世代过着游牧生活,经营一辈子也没有多少家当,搬次家几个勒勒车就搞定了,其他的就是马牛羊群了,牛羊是提供肉食奶食以及羊毛牛皮,这些都是草原生存所必须的条件,牧民大部分的生活必须品都来自牛羊,牛羊的产量高,繁殖快,羊群的数量一年就能翻倍,马从出生到能够使用需要五到六年,马似乎不能提供多少皮革,一头好的奶牛的产奶量超过多匹马,就连最低级的燃料问题,马群满山遍野的跑,甚至马粪都不能为人所用,但蒙古人一直被称为马背上的民族。为什么成吉思汗能够横扫欧亚大陆无人能敌,蒙古草原具有最辽阔的疆域,最丰美的水草,最优秀的战马,以及最勇猛坚毅的蒙古人。 蒙古人对马的感情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的明白的,蒙古人大都热情,豪放,慷慨,但如果是自己心爱的坐骑就变得吝啬了,蒙古人只有两样东西不能送人,一是女人,再就是自己的坐骑。如若能够将自己的坐骑赠予他人,那这两个人的关系肯定是非同一般的。马给人的印象就是君子,英俊挺拔,自由奔放,有担当,知恩图报。这也确实,马是很有灵性,很忠心的动物,无论古代现代就有太多的例子了,良驹护主,为了自己的家族,同伴,为了自己的主人身先士卒,从无畏惧。优良的品格,独特的魅力,让多少人为它们所倾倒。 特木尔骑着父亲和爷爷为他精心打造的战马混迹草原,已然成为了同龄孩子们的首领,果然有当年也速该,铁木真的风范,只是时代不同了,他不能带领十万铁骑开疆拓土了。二十世纪是工业时代,刀剑如梦的时代一去不返了,这时的蒙古高原没有了部落的纷争,只剩跑马放牧,进行着千年不变的游牧循环。殊不知在地球的另一端已经开动机器改变世界,几十年后的中国也加入了其中,在不久的将来也会席卷草原。 十三:在马群和狼群中穿梭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中国经历了建国,文化大革命。使得变得一塌糊涂的五千年深沉厚重的文化从新组成,开始发展。百废待兴,各族人民勒紧裤腰带,大干革命。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一副热情洋溢的发展场面。这时的教育程度相对较低,当时需要人才,更需要劳动力。尤其是蒙古草原,这里是个重武轻文的国度。千百年来,他们的祖先都是靠武力打天下,刀里来,马上去,过着最原始的生活。他们不了解也不需要文化知识,科学。绝大部分牧民都是文盲,保住了千年长青的草原,代价就是没有新科技,社会没有质的发展,只是一代又一代。 过去草原地广人稀,交通闭塞,和外界几乎没有什么往来,除却商队的进入,把牛羊运出去,把牧民所必须二不能自己生产的物品运进来,基本上没有多少人造访草原。新中国伊始,我党政府把对少数民族的政策频频不断的传到草原,牧民利用当时最先进的半导体收音机可以时时收听社会主义的动向。哈森和父亲牧仁逐渐的意识到了草原的落后,国家要发展社会要进步是大势所趋,任凭任何人也无法改变。草原老人虽没有文化却有着高瞻远瞩的思想和神秘草原所赋予的无与伦比的洞察力。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经过太多太多的朝代,各个民族更换过一批又一批的统治者,他们无一不是以武力夺取天下,而能够长治久安,达到鼎盛的却很少。大唐盛世,康乾盛世,当年都是横扫千军,建立政权。俗话说打江山容易,坐江山难,治理国家就要发展,就要文化,就要各司其职,文臣提笔安天下,武将上马定乾坤。自己的老祖宗成吉思汗创造了伟大的历史也不过区区数百年。每个王朝的落寞谁能说不与闭关锁国科技落后有关呢。当我们男尊女卑,裹小脚,留辫子,骑马射箭的时候西方世界早就已经创造汽车火枪等先进文明了。要知道四大发明都是中国的啊,居功自傲,藐视四方,没有把祖辈的智慧结晶发扬光大,那就只有走向衰落。 老人经历过了压迫,反抗,从建立新中国到物质匮乏,到大炼钢铁,老人相信gc党能让中国再次变得强大起来,再次站在世界之巅,果然,老人所期待的并没有失望,只是他忽略了一点,一个国家高速发展急功近利所带来的后遗症就是对环境的影响,生态的破坏,而这一影响对于陆地屏障的草原来说当然是首当其冲。 在农垦团和“现代化”没有大批量进入草原的时候牧民和草原上畜群的最大敌人仍然是狼群,这一诡异的物种。从古至今,草原狼群没有离开过草原,畜群和人也没有,相互依存,相互斗争直到现在,也许不能说现在,当时的现在。 蒙古草原上的一切生灵仿佛都充满狼性,蒙古马,蒙古人,就连温驯的山羊在与狼群狭路相逢的时候都敢抵角而冲之。蒙古人的游牧生活里面有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那就是狩猎。每年都有颇具规模的众人参加的围猎活动。几十人甚至上百人骑上快马,古时用弓箭,弯刀,现在用猎枪,马棒,当然还有套马杆,这一看似没有多少力度却作用强打的武器去围捕狼群,黄羊等野生动物,其中打黄羊或者其他食草动物是打猎,打狼就算是战斗了,因为狼群的智商至少要比你想象的更高。古时草原经常以部落为联盟集体出猎,一起分享战利品,见者有份,不管处理多少都能分一杯羹,即使是路遇的陌生人热情好客的蒙古人也会邀请其共享大餐。每年几次的大型围猎活动就如同在蒙古高原召开的盛会,男女老少都热衷于此。除了这些大规模的围猎之外,牧民在放牧的时候都要随身携带马棒,马刀。尤其是马倌,要随身携带猎枪,套马杆,随时准备和猛兽作斗争。蒙古草原上的一切就生活在这样一种环境下,一条完整的链条,前面有追逐的目标,后面有天敌在追逐,周而复始往复无尽头。每一个链条上的零件都是组成运转所必须的条件,如若缺损,链条就会散了,没了,消失了,最后又回到了蛮荒时代,从新开始。 草原上的猎物都是四条腿走路,奔跑迅速,只有人类是两条腿走路,所以人类若想靠速度取胜几乎是不可能的,幸好人类有智慧,这个时候就需要另一个主角了,美错那就是马,蒙古人的脚,他们的无敌战舰。 蒙古猎人胯下的马都是全能战士,既是追逐猎物的战马,又是马倌圈马套马的杆子马,这样的马大多跟随主人多年,知道在什么时机出手,不用马背上的主人太多的指令,若主人扬鞭呐喊则死死的咬住猎物不放,用最快的速度冲刺。蒙古人的猎马不只是只会奔跑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产物,他们能随猎人隐蔽,不发出一点声响,就如同隐藏在草丛中伺机捕猎的猎豹一样。猎人骑在马背上单脚脱镫,马在人的示意下慢慢的双膝跪倒,再侧身躺倒,时机成熟在猎人的示意下能以最快的速度站起身来,追击猎物。这种场景也许从现如今的影视剧中能够看到,大家都以为是用特技,用镜头,用计算机才能做得出来,其实真的可以做到,只是现在已经没有骑马打猎的事情出现了,似乎只能够在回忆中找寻那壮观的场面了。 十四:在马群和狼群中穿梭 哈森这群马经过几年的高速发展已经严重超标,不得已只能分群放牧,这个时候蒙古草原的马主要是供应军队的骑兵部队,再有就是销往内地农区,用作耕地驾车。蒙古马的特性属高原马种,身材矮小,骨骼粗大,形体粗糙,耐粗饲,耐力极强,能适应各种极恶劣的环境。由于从小不是圈养,而是和野马一样生活在那片充满凶险与“猎手”的草场,生来不受束缚,优秀者被选作战马,个体较小,性格比较温顺的则做了农民的帮手。这些马大都流入东北地区的汉族生产队,那些“车老板子”都喜欢接收蒙古马,训出来不管做什么都是上等的好马。东北地区和蒙古草原接壤,环境气候比较接近,冬天的暴风雪时常会冻死人畜,而蒙古马的耐寒能力超强。不像国外的纯血马,长得高大威猛,线条流畅,爆发力强,速度快,但它们都是人为培育出来的,在温室里长大,饲养的环境要求很高。在欧洲骑马式项贵族运动,因为购买及饲养一匹纯血马是需要一笔不菲的价钱的。和纯血马相比蒙古马可谓是马中的侏儒,但就是这样的“廉价品”随着成吉思汗征服了世界。 马的成熟期较其它家畜都要晚,性成熟和体成熟要到四五岁左右,再加上训练到能够骑乘和使役就要将近六岁才能算是真正上岗。哈森这个马群的马倌可以说是附近几个牧场的最强阵容。哈森、布赫、巴音、巴图都是远近闻名的猎手,马倌,三十多岁正值壮年,有勇气,技术过硬,经验丰富。所以牧场把一些年富力强,正值壮年,勇猛好斗的成年马都拨出去另组一群,在全组抽调马倌,另起炉灶,把一些老弱病残,怀孕的骒马,二三岁的马驹子都留在马群里。这样的马群防御能力最弱。半大马驹子精力旺盛,调皮捣蛋,无组织无纪律,又没有足够的力量和经验对付野兽,所以这群马虽不算大,但绝对是个危险系数超高的群体。 已长成大小伙子的特木尔也加入了马倌的队伍,不在编制,属于挂职。当时的草原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学校,牧仁就让特木尔经常和从汉族移民蒙古高原的老先生们在一起,经常听老人们讲一些过去的事情。从古至今,从远古的中国到蒙古人统治世界,从成吉思汗到中国的历代皇帝。特木尔经常听的入神。他对蒙汉的历史都很感兴趣,逐渐的跟老人们学了一些汉族文化,还学着写汉字,只是中华的文化太漫长,太深远了,没有时间去洞穿这五千年的迷雾。草原实在不是一个学习的好地方,毕竟还是个孩子,一看到马群飞奔就心痒痒的,没一会就窜上马背一溜烟随着马群跑远了。 马群分开了,为防止新马恋旧群,牧场的干部特意把两群马分开放牧,相互间隔数十里,不让两群马靠近。冬末春初正是狼患横行的季节,所有人的重心都偏向原来的那一群马,因为那群马里面小马,老马,怀孕的骒马最多。狼者诡道,肯定会抓住这个机会偷袭马群。这边这群虽是刚分出的,但都是空怀骒马,骟马,还有刚成熟的儿马子,大都精力充沛,身强体壮,战斗力很强,所以谁都没拿这匹马当回事。都以为即使没有马倌这群马也能从狼口幸免,谁都不会想到狼群会对它们下手。 这时,原来的那一群马虽然减员了三分之一左右,但马倌一个也没少,反而加班加点看管马群,唯恐出事。马倌们战战兢兢的过了十几天,竟然出奇的安静,没什么事发生,甚至连一匹马驹子都没有被狼群咬伤。即使这样众人也不敢懈怠,越是没事发生人们越担心,暴风雨总是要来的,积聚的久了,力量会更强大。 这边的新马群则没有那么紧张,“马照跑,舞照跳”,清一色的壮年马,有恃无恐。马倌则是由特木尔般大小的童子军组成。少年不知愁滋味,自然不会对狼群偷袭太理会,牧场对于这群多出来的马群已经拍不出马倌了,所以不得已只能让这帮生力军顶上。牧仁在清早出牧之前都要叮嘱孩子们不要离营盘太远,要控制好马群,不要任马群奔跑,还要随时注意天气,一旦阴天起风就赶紧把马群聚拢到一起返回营盘。牧场方面就忽略了这一点,在风和日丽的大白天狼群确实不敢冒犯这样的马群,但遇到恶劣天气可就不好说了。对于爷爷的话特木尔在策马飞奔在蓝天白云绿草中间的时候也就随风飘远了。也确实,在一望无际且艳阳高照的草原上谁也不会想到背后还会有什么风险。 此时天高云淡,水丰草密,马群只顾低头吃草,移动缓慢。特木尔和几个小马倌们骑着马四处闲逛,一会追逐野兔,一会围捕旱獭,完全不像另一群“重兵把守”的马群那样紧张的护卫着,这几个童子军策马狂奔,一个个都是马技了得。蒙古的小孩会走路就要会骑马,这是他们草原生活最基本也是最重要,最荣耀的一部分。从温驯的小马开始,一般小孩子骑的第一匹马都是父亲等长辈骑了多年即将退役的坐骑。这样的马通人性,了解人类在马上的各种肢体语言,和上天赋予这种动物无与伦比的灵性,它们仿佛是侍奉两代君主的顾命大臣,在辅佐幼主,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特木尔骑的那匹白马在几个小马倌当中显得鹤立鸡群,也难怪,爷爷牧仁是草原上受人尊敬的老阿爸,父亲哈森是马倌队长,他们家三代单传,他骑的马肯定是万里挑一的,特木尔小小年纪就显示出了超凡的领导力,这与胯下的骏马有着很大关系。 特木尔一马当先,其他小伙伴全都跟在后面,几个人一会跑马,一会摔跤,不知不觉天色暗了下来。几个人意识到了不对劲,转眼间一大片乌云仿佛从天边冒出来乘着风势向草原飘来。这时马群也显得骚动不安,顾不上低头吃草,左顾右盼,耳朵直立露出惊恐的表情,全都打着响鼻,儿马子嘶鸣着,镇压“民众”。几个人赶紧滚鞍上马,特木尔沉着冷静,指挥着几个人形成一个半包围圈,把靠近营盘的那一面空出来,这么大的马群几个人怎么控制得住,只有不让它们往远离营盘的深山方向跑。它们刚刚摆好阵型,暴风雨瞬间降落,豆大的雨点打在手上、脸上疼的不行,原来雨里面还夹杂着绿豆粒大小的冰雹,这下马群炸了窝了,乱作一团,横冲直撞。几个马倌也都骑在马上低着头,弓着腰,双手紧紧抓住前鞍桥仿佛一松手就要掉下马背,胯下的马也被风吹得左右摇晃。他们手上没有套马杆,只有一个长马鞭子。这么恶劣的天气马鞭打在马身上没有感觉,几个人奋力的把马群往营盘方向赶,混乱的马群缓慢的移动着,随时有爆发的危险,骑在马身上抬不起头,睁不开眼,转了几圈就分不清东南西北了,特木尔挣扎着抬起头寻找不远处的小河,可睁开眼睛满眼都是白茫茫的一片,什么都看不见。现在只能凭着感觉走了,几个人控制着坐骑赶着惊恐的马群战战兢兢的走着。他们果然走错了方向,向着营盘的反方向跑去。马群仿佛也在寻找家的方向,特木尔以为马群会自己往蒙古包移动,和以前的马群会合,马是不会迷失方向的。可谁知这群马大都是儿马子,骟马和空怀骒马,这样的马群不会那么恋群,也不喜欢被控制,就这样离营盘越来越远。暴风雨没有一点减弱的意思,此时正值春末夏初,几个人都没有穿羔羊皮的蒙袍,只是一层单衣服,早已湿透了。冰冷的雨水和冰雹已经把手、脸等落在外面的部位打得麻木了。没有临阵脱逃的,都在坚持着,蒙古人都有一副铜皮铁骨的体魄和坚毅的性格,哪怕是十几岁的孩子,第一次接受任务,虽稚嫩但信念十足,就是不能让马群跑散,偌大的马群若如鸟兽散只是瞬间的事,但想再次归拢到一起就难了,几个小马倌咬着牙挺着。勇气可嘉经验不足,离营盘越来越远,马群慢慢的没那么暴躁了,奔跑的速度也加快了,暴风雨仿佛也更猛烈了。 十五:在马群和狼群中穿梭 另一群马裹挟着老弱病残倒是没那么大的反应,躲在山坡背风的地方哈森等人死死的把守着。其实马倌们主要还是害怕狼群趁着暴风雨偷袭马群,几个人把猎枪都端在手里,子弹上膛巡视着每一处可能出现狼群的地方,他们都知道狼是机会主义者,这次暴风雨来的太突然了,之前一点征兆都没有,但狼群对于这样的天气肯定会有所察觉,会不会提前做好准备,一点也不敢松懈,所有人都绷紧了神经,这个时候不能出事,出了事就算是生产事故,他这个队长难逃干系。 哈森突然想到了另一群马,几个孩子能不能顶住这么大的暴风雨,他们可是第一次上岗接受正式的任务,现在他也鞭长莫及,只能祈祷长生天护佑马群和孩子们了。 跑了一段路特木尔觉得差不多离营盘应该很近了,他努力的抬起头顺着跑动的方向寻找草地上醒目的蒙古包,可怎么也找不到,连一点模糊的痕迹也没有。又向前跑了一段不近的路程,还是没有看到蒙古包的踪迹,这时他看到了不远处在大雨的冲刷下上涨的河水,突然意识到方向错了。他立即拉住马嚼子,扯起嗓子喊几个同伴,声音立即被风雨吞没,马群继续前行。特木尔狠踢了几下马肚子,大白马梗着脖子几步赶上前去,特木尔用马鞭很抽同伴的马靴,几个人这才把马停住。特木尔胯下的大白马打着响鼻精力充沛的想要径直往前冲,其它几匹坐骑则显得疲惫和惊恐,不听驾驭,几个人努力的控制着马嚼子,尽量保持镇静。他们想把马群往回赶,但是谈何容易,不知何故,马群就是不往他们赶的方向走,拼命的往深山跑,仿佛被一股强大的力量驱赶着一样。特木尔想到刚才好像也是马群自己往这个方向跑,他心里咯噔一下,会不会有狼。特木尔没遇见过狼偷袭马群,但经常听长辈们讲过在冬天暴风雪和夏天雷鸣闪电大雨瓢泼的时候最容易遭到狼群偷袭,特木尔想着不禁打了个寒颤,不是因为雨水浸透了身体,而是想到狼群偷袭马群的场景就不寒而栗。 本来他们是要把马群赶往营盘,现在只能是挡住马群的脚步,让它们远离营盘的脚步慢一点,这时雨好像小了一点了,能看清马踏积水溅起的水花。跑了这么远就没有好好睁开眼睛看看四周,就在他们抬起头睁开眼睛准备扫视一下地形的时候马群突然间爆发了,所有儿马子都嘶鸣着抬起前蹄,一副复仇的架势。几个人定睛一看差点没吓得一头栽下马背,刚才的暴雨在地下形成了一条条小溪,整个草原都是白茫茫的一片,从马群奔跑的后方向飞奔过来一个个黑色的毛茸茸长得像大狗一样的不明物体,移动飞快,没有一点声音,这能是什么,错不了,肯定是狼群,顿时马群像炸开了锅一样嘶鸣,怒吼,马蹄错乱。几个人骑的马也都梗着脖子不顾被紧紧拉住的马嚼子,四处逃窜。特木尔的大白马也没有了优雅的身段和气势,但还顶得住,没有逃跑,特木尔也明显感到了大白马的恐惧,耳朵直立伸向前方,瞪着铜铃般的眼睛打着响鼻。特木尔的脸色不知道是因为雨水还是冷汗显得特别苍白。长这么大第一次陷在马群和狼群中间,这不是玩,不是训练,不是听故事,而是身临其境,且他是首领,任何人都能退缩,只有他不能,不论马群是否被狼群消灭,或者驱散他必须坚持到最后,与马群共存亡,因为这是爷爷和父亲以及牧场领导交给他的任务,即使不能完成也要战斗到最后,不会轻易屈服,因为他是成吉思汗的子孙。 想到这里特木尔感到一股热血从胯下的白马上升到身体,随着血液蔓延到全身,顿时感觉热血沸腾,浑身充满了力量。不知是否是他的热情感染了胯下的大白马,一人一马顿时变得镇定自若,特木尔狠踢了几下马肚子,大白马绷紧肌肉像发射的弓箭一样弹射出去,用冲刺的速度追上马群的先头部队,挥着稚嫩的臂膀举起马鞭压制着马群,胯下的大白马也连踢带咬的不让马群前进。然而特木尔和大白马的振奋并没有带动整个马群群起抗争,抵抗外敌,正当他们快要崩溃的时候特木尔听到了草原上最具有震撼力,最令敌人心惊胆寒,最悦耳动听的声音,儿马子的嘶鸣声。特木尔此时听到了这个声音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慌乱中他都忘了这个马群的战斗力非凡,有三分之一左右都是英勇好战的正当年的儿马子。特木尔转过头循着声音望去正是那匹草原的斗士“火焰”。即使在暴风雨的天气里“火焰”那一身红似火的“礼服”也显得格外扎眼。很显然“火焰”这一声嘶吼就如同古代君王的“众将听令”。接着几十匹儿马子揭竿而起,纷纷回应,扬起前蹄发出冲锋时的怒吼,马群其它的马听到声音后瞬间没有了慌乱,恐惧与躁动,几十匹儿马子怒目圆睁,张开大大的鼻孔把耳朵背向身后,前蹄刨地跃跃欲试,溅起的水花仿佛给一匹匹雄壮的斗士安上了银色的翅膀。 “火焰”首先站出来统领雄马大军对抗狼群,其实在这样的天气是马群占上风,狼群则不好施展他们的优势,狼和马相比体型小大风本就把他们吹得东倒西歪,地上的雨水湿滑,而对马则没有太大影响,但有一点最重要的,马的性格谨慎,机警,怕惊,敏感,狂风雷暴的天气很容易望风逃窜,狼群则不然,仿佛一切都在它们的掌控之中,它们深知马的性格,趁这样的天气打马群一个措手不及,当马群三五成群各自逃命的时候狼群就会蜂拥而上,彻底撕毁马群的防线,但这次狼群的计划可能要落空了,狼群可能只看到了这是一群刚刚组建的马群,只有几个十几岁的孩子看管,却没有想到最重要的一点,这是一群有着超强战斗力的王牌军团,人无头不走,蛇无头不行,马群也一样,只要有一个头马站出来统领群雄,这群马就是无人能破的铜墙铁壁。 火焰一声嘶吼仿佛把所有马被暴风雨吹散的魂都叫回来了,几十匹儿马子在马群的外围跑动,警戒,马群也从刚刚的杂乱无章变成了战斗队形。这群马不同于一般马群,没有老弱病残,清一色都是青壮年,强壮的儿马子在四周检查队形的完整,缩小马群覆盖范围,全都头朝里,后蹄朝外,一个挨着一个,紧紧贴在一起,不让狼群冲散队伍,这样狼群就不敢贸然进攻马群。草原狼个个都身经百战,都尝过蒙古马铁蹄的厉害。狼群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弄懵了。儿马子的叫声对于有经验的草原狼来说具有相当的震慑力,蒙古老人几乎都见过几条狼被儿马子追着逃命的场景,儿马子的后蹄踢出来的力量足以杀死任何一条前来冒犯的恶狼。 狼群没有找到机会,这时马群的防守更加严密了,但狼群并没有就此散去,只因为它们是蒙古狼,草原狼群是不会那么容易屈服的,它们不达目的是绝对不会罢休的,狼群迂回到马群的上风口,似乎不着急冲散马群杀死猎物饮血噬肉。这个狼群很大,有几十条,它们的胃口很大,不仅仅为了几个猎物用以裹腹,它们想吞下整个马群,想借着风势把马群赶进深山,到了山里就是狼群的天下了,它们可以步步为营,各个击破,这将是一顿无比丰富的大餐,够整个狼群饱餐数月了。老狼王的胃口真是大的惊人,不过这也将是狼群最艰难的战斗。 十六:在马群和狼群中穿梭 这时的马群已经不是一帮乌合之众了,有了“火焰”的冲锋陷阵所有的马都绷紧了神经,绷紧了肌肉随时准备战斗,两方对峙,马群丝毫没有后退的意思。这时一条腰身和个头都明显比其它狼大出一圈的大狼首先冲向马群。这条一定是这次行动的首领,身先士卒会给其他的狼一种振奋,更加无所顾忌。它张着嘴露出四颗钢牙和一条血红的舌头,皱起上唇斜吊着的眼睛露出凶光显得阴森恐怖。其它大狼紧随其后全都朝马群冲来,马群也马上改变队形,所有儿马子挡在马群的前面,“火焰”首当其冲,咆哮着朝那条头狼冲去。“火焰”晃着脑袋长过膝盖的瀑布一样的马鬃如同群魔乱舞一样在暴风雨中挺立,马的身体已经被雨水打透,雨水随着马匹跑动带来的震颤全都甩出身体,整个马身如同被晶莹剔透的露珠包裹,如果能把这样的画面定格真是宛若梦幻。“火焰”没有停顿,扬起前蹄狠狠的跺下去,狼王一侧身躲过马蹄滑倒在地上,“火焰”见势掉转马身用它最致命的武器,那能踢爆狼头的后蹄用力向后踢去,一下接着一下,正中头狼的后腿,狼被踢得飞起老高,疼得头狼张着嘴发出撕心裂肺的吼声,顿时被踢中的那条腿鲜血横流,断裂的骨头刺穿皮肉,整条腿以及地上的水洼都被染红了。这条狼必死无疑,即使不是因为失血过多,即便没有踢中要害,在狼的世界里从来都是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后腿是奔跑时的发动机,没有了速度草原狼是没办法在环境恶劣,竞争激烈的草原上生存的,狼群是没办法容忍一个没有战斗能力的成员的,食肉动物的生存法则都是弱肉强食,都有攻击受伤同类的传统,为的是提高种群素质,虽残忍却是发展的硬道理。 众狼看到头狼败下阵来都不敢轻举妄动,却仍在死守着阵地,在外围试探着进攻。“火焰”高昂着头怒吼着宣扬着胜利。 马群此时非常镇定,所有的儿马子几乎全都参加战斗,在“火焰”的指挥下奋勇抗敌。本来马群被狼群追逐奔跑,现在情况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所有的儿马子全都虎视眈眈。这些儿马子几乎都遇到过狼群,都和狼有过正面冲突,但在这种恶劣的天气和这么大的狼群对峙恐怕还是第一次,动物界都有胜骄败馁的特性,两方的实力稍有差距占下风的一方就要仓皇逃窜,在危机四伏的大自然中,所有的生命都只有一次,所有的生灵都会爱惜自己的生命。几十条狼和几百匹马,阵容相差甚大,狼是食肉动物,马是食草动物,按说应该是狼群占上风,但这不是一群羚羊和角马,也不是一般的马群,是充满了雄性气息一群好勇斗狠的儿马子。相信大家都看过动物世界中的场景,一群狮子在对峙一群野牛时的场景,称霸草原的雄狮在面对大群凶狠的食草动物的时候都会望风而逃,何况儿马子要比野牛勇猛善战的多,狼和狮子简直就是巨人和侏儒,狼群本该夹着尾巴逃跑,但是并没有。狼群虽然不敢再贸然进攻但一点也没有表现出惧怕,要逃跑的架势,这就是狼,就是狼群。 这群魔鬼军团是一群不怕死的野战部队,为了猎物不惜任何代价,不计任何后果,这样的敌人是最可怕的,战斗力最强的,最能在几番战斗之后摧毁对手战斗意志的,不知道特木尔和“火焰”能不能抵挡住这样的狼群。 特木尔小小年纪虽和父亲爷爷在野外见到过不止一次的狼群,但这次不一样,以前都是坐山观虎斗,跟着大人们玩的,而现在是独自面对,没有依靠,别的小伙伴都在以他为主心骨,握着马棒的手还是有些颤抖。但他不能表现出来,不能让其他的小马倌看到自己害怕的样子,不能让胯下的坐骑感到自己的恐惧,那样恐惧就会像传染病一样瞬间传遍整个马群,使这支有战斗力的不对不战而退。特木尔定了定神一眼看到了不停跺蹄奔跑的“火焰”,心里仿佛有了依靠,这时他单手提着马棒,另一只手紧紧拉住缰绳,大白马顿时昂头挺胸,仰天长啸。特木尔高举手中的马棒大喝一声,用稍显稚嫩的声音呼喊“兄弟们,不要害怕,不要退缩,有长生天保佑着我们,蒙古人的子孙是不怕恶狼的”。特木尔的一声呼喊果然奏效,几个小马倌全都振奋起来,挥舞着手里的马棒马鞭,一边不让狼群靠近一边把马群往回驱赶,几个人没有猎枪,没有武器,消灭或者赶跑一群狼似乎不现实,唯一的办法就是把马群赶到离营盘离大队近的地方,或者等待别人救援,但这种恶劣的天气,又在荒郊野外,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人人都在和暴风雨战斗,有人来支援他们似乎更不现实,只有靠自己。 这个时候马群聚拢到一起,每匹马都紧紧的贴在一起,没有一点缝隙,身材高大,勇猛好斗的儿马子都在外围,怒目圆睁等待狼群来进攻,好来个完美的防守反击战。马群在“火焰”的带领下似乎明白马倌的意图,用不快不慢的速度向蒙古包的方向移动,时时保持警惕,防止狼群突然袭击,然而狼群也没有放弃,仍紧紧跟着,伺机发起攻击。特木尔他们几个在后面赶着马群,“火焰”也在后面驱赶着掉队的队员,使马群随时保持完整的队形,这时这群马似乎都已经认清了回家的路,脚步也没那么乱了。但狼群好像跟的更紧了。除了被“火焰”掀翻的第一只头狼以外狼群没有发动进攻,只是紧紧的跟住马群,这样让特木尔有些放松,没有注意到狼群的变化,等他回头观察狼群的时候忽然发现只剩一小半狼了,其它的狼跑哪去了,难道知难而退了,正当他暗自庆幸的时候忽然听到马群的前面传来马的惨叫声,顿时整群马骚动起来。原来狼群看马群和马倌放松了警惕就加速跑到了马群的侧前方,两三个一组开始攻击马群。看到这特木尔仿佛被定住了,他没有呼喊着催马上前挥起马棒勇斗恶狼。他看到两只大狼从马的侧方咬住马前腿根部腋下部位皮肤较松弛的部位,马的后腿向后踢的力量非常强大,但这个部位后腿踢得到却力度不大,不起作用,前腿更是够不着,想回头咬狼狼却死死咬住不松口随着马原地打转,马想向前跑甩掉狼却疼痛难忍不得不停下来,另一条狼则趁势一口咬住马的喉咙,高头大马应声倒地,鲜血飞溅,咬住了喉咙马连声音都发不出来,挣扎几下便不动弹了。这时几条狼并不急于扯皮嗜肉,而是奔于下一个目标,特木尔知道狼群嗜血成性,狼的胃口要比任何一种食肉动物都要大,和狮子老虎比起来狼的身材实在渺小,但不同的是,狼群仿佛更高级,智商更高,它们并不满足于温饱,对于几十条狼的狼群来说可能两匹大马就够它们饱餐一顿了,特木尔曾听爷爷和草原上的老牧民说过,狼群是最贪婪的动物,它们逮到机会就会把战果扩张到最大,狼的肚子可能按比例来说是最能装食物的了,但整群马的大餐对它们来说仍然是太大了,但是它们不管这些,只管杀戮。 十七:在马群和狼群中穿梭 倒地的马脖子上的伤口喷着血混合着地上的雨水,这是真正的血流成河。特木尔愣神的一霎那就已经有几匹马倒地,忽然特木尔听到一声震耳欲聋的声音,这声音仿佛把他出走的魂魄召唤了回来,这声音曾萦绕在他的心头一生不曾散去,没错,正是“火焰”的嘶鸣声,“火焰”怒吼着四蹄腾飞般的冲向狼群,速度快的令狼群都没有反应的时间,张开大嘴露出那麻将般的牙齿,一口咬住一条狼的脖子,晃开脑袋左右甩动,一松嘴把这条狼甩向半空,一条完美的抛物线,狼重重的摔向地面,地面的水花溅起老高,随着一声惨叫,那条狼再也没有站起来。这时狼群已经杀红眼了,没有任何一条狼理会刚刚的惨剧,继续着战场上的杀伐。“火焰”也没时间庆祝这短暂的胜利,继续下一个目标。狼群虽杀红了眼却没有失去理智,它们不向儿马子下手,只挑选马群中相对来说不那么暴躁的骒马和骟马,有些骒马和骟马虽身材高大却不像儿马子般凶猛好斗,力量和胆气相对来说都要差一些,基本上不敢和狼正面交锋。“火焰”又踢飞了一条狼的脑袋,这时马群里占马群将近一半的所有儿马子似乎都被狼群激怒,被“火焰”唤起了战斗的欲望,全部参加战斗,迅速形成包围圈,把骒马和骟马围在圈里,裹挟着狼群,马群迅速靠拢这下狼群完全丧失了自身的优势它们跳不起来,扑不上去,把身体完全陷在马蹄之下,一下子踩死了十几条狼,混在马群中间的狼几乎无一幸免。 此时的狼群突然之间由主宰生命变成了马群的蹄下之鬼,再也没有一条狼敢贸然进攻了,几个回合下来马群中倒下了几匹马,儿马子一匹也没受伤,狼群也折损严重,死的有头狼,有猛狼,都是战斗力超强的家伙。剩下所有的狼都退出了马群的包围圈,在外围躲躲闪闪想要再次进攻,这个时候儿马子们开始反攻了,“火焰”首当其冲,低着头,四蹄有力的向狼群冲去,其它儿马子紧随其后,狼群望风而逃,追了几百米“火焰”就带领儿马子返回马群,防止狼群迂回到马群,继续屠杀。整个过程不过几分钟,特木尔和几个马倌仿佛在看电影一样,而自己只能在一旁当一个看客,想要参加战斗,却不知从何下手,在这场世纪大战当中只能做个无动于衷的旁观者。马群继续向营盘方向跑去,马群四周是暴跳如雷的儿马子,狼群面对几十匹儿马子的阵营显得无可奈何,吃了亏的马群再也不会让狼群冲破包围圈了。 几番大战之后慢慢的风雨小了,天也放晴了,仿佛一下子天亮了,四周的景物历历在目。特木尔抬起头睁大眼睛环顾四周,这才看清整个形势。当他第一次看清狼群的时候心中不禁感到一丝恐惧,不是因为黑暗二感到恐惧,而正是因为看清楚了,刚刚乌云笼罩,又加上暴风雨让人睁不开眼睛,抬不起头,看不见自然会减少一点内心的慌乱,现在他看到的是浑身湿漉漉个头高大吐着血红的舌头,眼露凶光的超级大狼群,特木尔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和狼群短兵相接,而且是独自面对,还要与之战斗,以前就算和父亲爷爷去打狼也没有见到这么多狼,这群狼足有四五十条,而且刚刚还死在马蹄下那么多,真是天降魔鬼,特木尔暗自庆幸幸亏有“火焰”,幸亏有这么多儿马子,要不然自己现在就在狼肚子里了。 跑在前面的几条狼还在试探的跳起来咬马的后腿,狼真是疯了,马最不能碰的地方就是后腿尤其在奔跑的时候,不需要减速,不需要摆架势,只需要本能的用力向后踢去一条狼就飞起来了,只要中了马蹄就别想完好无损,轻则骨折,重则当场丧命。 草原上的暴风雨来得快去得也快,转眼间天放晴了,特木尔从没见过这么大的狼群在青天白日下攻击猎物,一切都看得这么真切,他也没有想到过叱咤草原,令人谈狼色变的狼群会这么狼狈,马吃草,狼吃肉,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可是这群儿马子却让狼群一败涂地。天色放晴狼群的优势就变得更小了,看不见的恐惧是最令人胆寒的,而狼群则更擅长夜间活动,仿佛在月圆之夜头狼会借日月光辉变成不可一世的魔鬼,吞没所有的生灵。在白天人和马则更容易辨别方向,感知危险,看清前方的路况,积极组织应对的措施和逃离的路线。特木尔看清了暴怒的“火焰”和一班杀狼儿马子的飒爽英姿,此刻他由衷的迷恋上了这一种生灵,不畏强权,奋勇抗敌,实为万里草原的守护者。儿马子们更是信心百倍,护送着马群转移,打着响鼻宣告着胜利。这确实能让人振奋,几个小毛孩子,和一群本是狼口猎物的食草动物,竟然能够和这么大的狼群对抗,而且还没有吃亏,这在草原上可谓是太不可思议了。 更不可思议的是狼群没有夹着尾巴逃走,没有就此散去,而是不屈不挠的继续紧跟着马群,这时的人马都已经不把狼群放在眼里了,特木尔吩咐其他马倌让马群奔跑起来,以最快速度赶回营地,不用管马群,只需要管好几个领头的儿马子就行了,这时马群井然有序,以大型食草动物迁徙时遇到猛兽袭击时撤退的队形向家的方向飞奔,儿马子跑在外围,弱马,骒马在中间,上百匹马结群狂奔,踏着地上的积水马蹄声,水声混成一片,声势浩大,如同古代战场上冲锋陷阵的骑兵部队。渐渐地特木尔感觉前方隐约出现了几个白点,像是羊群,像是落在草地上的洁白的哈达,慢慢的近了看清楚了,是蒙古包,快到家了。特木尔兴奋的双脚蹬踏马镫在马背上站起身来,挥舞着手中的马棒“伙计们,加把劲啊,我们到家了,我们到家了”。几个小马倌全都兴奋起来,用脚后跟狠磕马肚子,催马狂奔。 十八:在马群和狼群中穿梭 这时他们完全忘了后面还有狼群在紧随着,马群全速前进,正当离蒙古包越来越近的时候,特木尔忽然感觉有几个黑影超过他的马,径直朝前跑去,定睛一看吓了他一大跳,原来是狼群,真是阴魂不散,这是一群怎样的动物啊,这样都不能让它们放弃,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简直是魔鬼。不知道是狼群听懂了他们的喊话感觉他们要到家了,还是觉得机会来了,他知道狼群要发起最后的总攻了,这群狼至死都不会放弃这到嘴的肥肉。没想到狼群的速度这么快,全速前进的马群已经差不多达到草原上四蹄动物的顶峰了,狼群却轻松的赶上前来迅速的包围马群。特木尔骑在马上感觉这次进攻和前几次不一样,难道狼群吃了前两次的亏要改变战术,特木尔紧张的不行,这时他恨不得一下子长大,正式做一个马倌,那样就能够拥有猎枪和无数发子弹,就不会惧怕狼群,就不会在马群和狼群战斗的时候无所适从,无处下手了。但是想这些没有用,他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把马棒重重的打在坐骑的屁股上,加快速度让狼群在急速中没有机会下口。一眨眼的功夫狼群已经超过马群跑在马群的前面,一下子拖住了马群的速度。特木尔明白了狼群在干什么,这次狼群并没有挑选那些弱势群体下手,而是集体攻击那些优秀战士,儿马子,它们不再惧怕儿马子凶狠的后蹄,几条狼甚至是几条狼群起而攻,攻击马群里战斗力最强的几匹儿马子,当然也包括“火焰”,这匹十足的头马。其中一条体型硕大的大狼纵身一跃窜上火焰的后背,张嘴就咬,“火焰”四蹄腾空玩命转身,没几下就把这条大狼甩掉了,紧接着挺起腰身后蹄向弹簧一样向后踢去,没等这条大狼落地两只如大锤一样的马蹄落在了大狼的头上,准确度可谓是五星级,特木尔敢打包票狼头肯定碎了,大狼就向一个麻袋一样重重的砸向草地,软软的没有一丝挣扎。其它狼没有在乎它的死亡,仿佛没有看到一样,前赴后继的冲上前去。特木尔没时间发愣,顾不得那么多了,不能让马群停住,继续向前,等到了蒙古包狼群就不敢造次,留在家里的牧民会全都赶来把狼群赶跑,一个营盘的几百条大狗也都会冲出来和狼群决战到底。马群没有被狼群纠缠继续向前,跑了一会特木尔发现一条狼都没有了,往后一看,只有十几匹儿马子和几十条狼留在原地打的不可开交,特木尔担心“火焰”,把马群交给其他几个马倌,让他们什么都不要管,一直向前,把马群赶回蒙古包。特木尔双脚蹬住马镫身体后倾死死拉住马嚼子,大白马不明意图梗着脖子挣着缰绳停了下来,特木尔赶紧拨转马头往回返,等他回到战场的时候看到地下躺着几条狼尸,十几匹儿马子也不同程度的负伤了,“火焰”火红的身体被狼咬翻皮肉明晃晃的伤口滴着鲜血,鲜血流在马身上看不到血迹,反而显得“火焰”更加红似火焰。所有的儿马子围成一个小圈,头朝里尾朝外,把无坚不摧的马蹄留给了狼群。虽然和狼群战斗的这十几匹儿马子是整个马群里最具雄性,最高大威猛,战斗力最强的,但没有了数量上的优势,和狼群的数量相差三四倍之多,完全陷入了狼群的包围,而狼群是抱着视死如归的心态在进攻,战场上谁不怕死往往就不会死。特木尔这才明白狼群的意图,狼群并没有去追赶奔跑中的马群,他们现在不是在捕猎,不是在为了果腹的肉食而猎杀,而是在复仇。它们疯了,彻底疯狂了。几十条狼和十几匹儿马子可谓是实力相当,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双方激战下去只有两败俱伤,儿马子为了马群的成员,为了自己的家族,为了守卫这片宁静而残酷的草原在战斗。狼群为了生存,为了赖以生存的食物,现在是为了复仇,为了战死疆场的同伴,疯狂的想要与儿马子同归于尽。特木尔看到这样的场景汗毛都竖起来了,那几十条狼的灵魂仿佛顺着他的汗毛孔飞进他的体内,令他魂飞魄散。他抬眼看到十几匹儿马子满身鲜血的挤在一起,挺胸昂头,从它们的眼神里面看不到一点恐惧与退缩。这群战士点燃了特木尔内心的斗志,他不顾一切催马向狼群跑去,可快到包围圈的时候大白马突然一个急刹车,昂起头前蹄竖起发出撕心裂肺的吼声,特木尔扬起马棒用力砸向大白马的后身,大白马伸缩着鼻孔喘着粗气在原地转圈,就是不往前去。特木尔骑在马上感到了大白马的恐惧。想要往回跑,特木尔紧紧地拉住缰绳拨转马头,不让它逃跑。这也难怪大白马已经骟过,虽身强体壮,奔跑如飞,但却和儿马子有着最重要的区别,被骟掉了雄性,就缺乏敢和猛兽战斗的胆量和信心,在草原上,成年的儿马子轻易不会受到猛兽的袭击,除非饥饿的狼群或者像今天这种情形,狼群在疯狂的复仇,即使猛兽冒险攻击儿马子往往伤亡惨重。但骟马和骒马却没有这份胆量和魄力,见到狼群猛兽只能本能的进行反击,或者望风而逃。无奈的特木尔只能在远处观战,亲眼目睹这一惊心动魄的厮杀。 狼群又一波冲锋彻底打乱了儿马子的防线,狼群化整为零,各个击破的战术得逞了,每匹马身后都有几条狼在追咬,战场上不时发出狼的惨叫声,特木尔知道又有一条狼归西了,远远看去,还没有一匹马倒下,狼牙死死咬在马身上,马疼的跳起来用力转身把狼甩掉,在狼马分离的一瞬间特木尔看到一股鲜血喷涌而出,儿马子顾不得疼痛,转身前蹄向狼刨过去。特木尔远远的看着却无能为力,骑在马上他流下了泪水。 十九:在马群和狼群中穿梭 他感到了草原的残酷,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消失在眼前,这片宁静而悠远的草原顷刻间变成了血雨腥风的战场。曾经那美丽而安详的草原此刻却变得那么的苍白,没有一丝温暖,连同脚下的青草也被死亡笼罩着。这时的狼群已经不是一个猎手,而是视死如归的战士,每一个都是抱着必死的态度与马群决一死战,它们不再挑选一个群体中最弱的一个下手,将对方杀死,饮血食肉,而是要与马群同归于尽,要把杀死它们同伴最多的儿马子赶尽杀绝。这时有一半以上的狼把“火焰”从群体中分离了出来,把它团团围住,双拳难敌四手,群狼前赴后继,慢慢的“火焰”有点支持不住了。特木尔骑在马上,紧紧的握着马棒,心里纠结着,暗暗的为“火焰”加油,千万要挺住,千万不能倒下。食肉动物在捕猎的时候都要千方百计的将猎物扳倒,没有倒下就有机会逃跑,就能施展后蹄和利角对抗敌人,一旦倒下就失去了所有的武器和生存的权利,喉咙和腹部这些最脆弱的地方就会暴露在狼口之下,群狼一拥而上就只能剩下一具冰冷的尸体。这时的狼群变成了凶恶的厉鬼,它们要摧毁一切。“火焰”浑身布满了鲜血,仍在不屈的战斗着,又一条咬住“火焰”后腿的狼被踢翻,躺在地上喷着血抽搐着,被踢回的狼没有受伤就再次扑上去。“火焰”不堪重负慢慢的身体开始倾斜了,大狼还在不停的向上扑咬。特木尔眼看着“火焰”一点点倒下去,这时他的心都要碎了,他跳下马背,握着马棒,疯了一样朝狼群跑去,完全不顾已经陷入狼阵。他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因为他没见过,也没听说过任何倒下的猎物能够从狼群的嘴里逃脱,再次站起来。正当他心急如焚的时候,他再次听到了儿马子那高亢雄壮的吼声,那十几匹还在和群狼纠缠的儿马子摆脱了余下的几十条狼如旋风一样全都冲向被压倒的“火焰”说时迟那时快,没等特木尔靠近战场“火焰”的救兵就已经杀到,扑倒“火焰”还没来得及咬住喉咙的狼群识相的散开了,“火焰”一骨碌爬起来发出震耳欲聋的嘶吼,仿佛在向狼群叫嚣。短短的几秒钟,特木尔从大悲大喜中度过,幼小的心灵仿佛有些吃不消了。特木尔颤抖着伸手擦着额头上的冷汗,如果再晚哪怕零点几秒钟,四颗狼牙插进喉咙就等于宣告一个生命的结束。 惊魂未定的特木尔还在想着下一步怎么办,耳边又响起了万马奔腾的声音,马蹄声震耳欲聋,马的嘶吼,和马倌的呐喊,他以为自己因为太紧张所以幻听了,回过身不禁大吃一惊。原来是真的一大群马向这边奔来,在马群的前方几十匹儿马子和十几个人率先冲来,跑的近了特木尔分辨出来了,正是父亲哈森和布赫、巴音、巴图几个人连同别组马倌,自己的几个小伙伴,几个大马倌全部端着猎枪,全副武装,已然是草原上的特种部队。狼群也停止攻击了,静立不动,耳朵朝向马群奔跑的方向,可能它们被眼前的情景弄懵了,一时有点不知所措,就这样狼群,儿马子,特木尔仿佛都被时间定住了,只有马群向这边移动。当双方距离不足五百米的时候哈森松开缰绳双手抬起猎枪,枪口朝向天空,“啪”的一声清脆的枪声划破了短暂的寂静,狼群仿佛触电一样浑身激灵一下,紧接着第二枪响起来了,狼群像一股旋风一样消失在雨后的草场。 特木尔终于松了一口气,整个人瘫软在地上,不知道是因为紧张过度还是心里绷着的那根弦顿时松懈。 以前那个大马群分开的两群马又汇成了一群,这十几匹儿马子像凯旋归来的英雄一样昂首阔步在马群里奔跑,寻找着自己所属的臣民。哈森扶起特木尔看着他不说话,特木尔感觉得到父亲的脸上闪烁着欣喜的表情,仿佛在说,不愧是成吉思汗的子孙,临危不惧,没有逃跑,没有害怕,没有置马群于不顾独自逃命。 哈森和几个马倌本来已经准备好了和狼群有一场恶战,但迟迟没有动静,他突然想到狼群有可能避开戒备森严的这群马去冒险攻击另一群马,哈森就和几个人赶着马群赶来,食草动物对抗猎食者的唯一有效的方法就是依靠群体的力量,如果离开集体就意味着死亡,食肉动物就算再大的猎物,再难对付的对手都敢挑战,只是要把它从集体中分离出来,就会一拥而上把它撕碎。当哈森看到这一场景感到无比惊叹,深深的被这群儿马子所折服 二十:在马群和狼群中穿梭 当哈森看到这一场景感到无比惊叹,深深的被这群儿马子所折服,在这样大的狼群中能够脱险,能够战斗到最后,这需要什么样的品质啊。蒙古草原上的狼群是一群能够让所有生灵闻风丧胆的魔鬼,它们成群结队能够摧毁一切,山里的野生食草动物不用说,是狼群四季的口粮,在大雪封山,野外找不到食物的时候牧民的畜群是狼群的唯一食物,狼群最大最难对付的群体就是人类,除了人类再没有哪种动物的智力能够和狼相比,人有枪,有马刀,有一整套抓狼,打狼,防狼的方法,即使这样,狼群也能在人类的手中夺得猎物。狼群一旦盯上一群羊就会找机会进入羊群大肆杀戮,羊群不敢有一丝反抗,就连重达上千斤有着锋利的角,身披厚厚铠甲的牤牛如果脱离群体狼群也能耗尽它的体力,一拥而上将它扑倒。只有公马群是狼群轻易不敢尝试的攻击对象,人们都不清楚老狼王为什么会集结这么大的狼群冒着这么大的风险猎杀这群马。 狼群已经不见踪影了,本是一个群体的两群马再次汇成一群,每个儿马子都回到群里寻找自己的家族成员,虽然满身的伤痕,但仍旧保持着斗志昂扬的姿态,挺胸抬头,不停奔跑,把自己的家族成员划分出来,整个儿马子群体中伤的最重的“火焰”整个身体已经被鲜血浸透,使得浑身上下更加耀眼,特木尔看着奔跑的“火焰”随着身体的震动滴下来的鲜血心里流着泪。 哈森赶紧招呼人手把马群赶往营盘。一路上众人无语,稍显沉重。是啊,蒙古人爱马,心疼马,尤其是马倌,一次伤了这么多马,而且都是英勇善战不可一世的儿马子,大家心里都有些难受。 在靠近蒙古包的山坡上马群也放松下来了,打着响鼻开始低头吃草,马倌们纷纷下马,向蒙古包走去,紧张的心终于可以放一放了。这时牧仁正在蒙古包门口张望,看到整群马和所有马倌都回来了也松了一口气,赶紧招呼老伴沏上奶茶,端出手把肉。牧仁看到远处的马群里有几匹雪白的儿马子都变成花的了,身上白一块红一块的就知道怎么回事了,肯定是遇到狼群了。马倌们都走到包前和老人打招呼,老人看到没有人受伤,就闭上眼张开双臂,口中念念有词,“感谢长生天,伟大的腾格里,保佑草原”。人们来不及进蒙古包端起碗大口的喝起奶茶,特木尔和几个小马倌已经饥肠辘辘,再加上紧张过度,抓起盆里的手把肉大嚼起来。 不等人们吃完喝完,牧仁急切的走向马群,他要看看是哪些马受伤了。老人在草原上呆了一辈子,放了一辈子马,骑了一辈子马,也训了一辈子马,这群马里面有老人年轻时候马群里头马的后代,有老人第一次训出的生个子的后代,甚至老人在二十几年前骑的马现在也在这个群里,尽管已经很老了,但老人每天都看着它们,心里记挂着草原上的马群,草原的过去,现在,和将来。 特木尔见爷爷向马群走去也跟了过去,老人关切的问特木尔马群有什么损失。 大概有将近十匹马让狼咬死了,差不多所有的儿马子都受伤了。 那个“火焰”怎么样。老人不等特木尔说完急切的问着。 “火焰”伤的最重,它是整个马群的头马,开始它踢死了好几条狼一点都没受伤,后来狼群像疯了一样,大狼,头狼都冲着“火焰”去了,要不是阿爸他们来的及时估计它就回不来了。 老人不再问了,快步朝马群走去。这真不愧是草原上的特种部队,刚刚经历过狼群大战,这会完全没有了大战过后的惊恐,还和平常一样,低头吃草,打着响鼻,儿马子们虽身上或重或轻都带着伤但一个个精神饱满,昂首阔步,仍然尽职尽责的奔跑在马群边缘保卫自己的种群。 牧仁走近马群首先看到了浑身鲜红的“火焰”,在远处看没什么,走近了一看浑身上下十几处伤口,还在不停的淌着血,大腿上的皮肉向外翻着,肚子上,后背,前腿,脖子上全都是伤口,老人看到这皱起眉头,回头对孙子说:快回去叫你阿爸他们来,伤了这么多马,这血再流下去就要流干了。老人心疼这些马,尤其是这群儿马子。在草原上马群最重要的就是儿马子,一个优秀的儿马子能够提高种群的质量,防范敌人偷袭,今天的遭遇足以说明一切,如果今天这群马没有儿马子不说全军覆没也得损伤一大半,在草原上每年都有一大批三岁左右的小儿马子被骟掉,那些个头较小,斗心不足,缺乏当马群领袖的儿马子都会被骟掉,否则这些小马就会被其它成年或者年龄相仿体型高大暴跳如雷的儿马子赶出马群,或者咬死,踢死。骟马则生存在马群的边缘,被马群所接受但只能做头马手下的顺民。能够留下来的都是马倌和老牧民们精心挑选,精心培育出来的,都是牧民的宝贝,一下子这么多儿马子都受了伤,老人非常着急。特木尔看出了爷爷的心情跑向马群拉出一匹马,蹬着马腿爬上马背,没有备鞍子,没有马镫,也没有笼头,用马鞭轻拨马头一溜烟朝蒙古包跑去。哈森布赫几个人看到特木尔骑着光背马跑回来也大概知道怎么回事了,放下手里的茶碗站起身来。特木尔跑回来跟哈森说爷爷叫他们过去,给马治伤,几个人起来整了整腰带提上套马杆骑上马向马群跑去。 二十一:在马群和狼群中穿梭 几个人到了马群纷纷下马,牧仁正在查看马的伤情,统计伤马的数量。牧仁叹了口气和儿子说:有几十匹马伤了,这匹“火焰”最重,得赶紧给它把血止住,要不然这匹马就要保不住了。哈森说是啊,刚才我也看了,这匹马伤的最重, 哈森和特木尔等一行人催马来到马群近前,纷纷下马。众人在刚刚的慌乱中只看到马群中有几匹马受了伤浑身是血,却没有来得及仔细查看伤情。这次马群静下来几个人都近距离的看到了这几匹受伤的儿马子,几个身经百战多次狼口逃生的马倌们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几个人嘀咕道:从没见过伤的这么重的马能从狼群中活下来。几个人觉得奇怪,这都是马群里敢斗狼,杀狼,凶狠亡命的头马,按说一般的狼群不能拿它们怎么样,怎么会伤的这么厉害。几个人在马群边上走了走,看了看明白了怎么回事。整群马除了那几匹全群最威猛的儿马子别的马没什么大伤。这能说明两个问题,一是狼群只把那些最弱,最笨的大马咬死了,而却不在那些壮丁上下功夫,全力攻击头马,马群的保护者,意在复仇。每一匹马家族的首领都曾与草原上的狼群进行过殊死搏斗,为了果腹,为了活命,也许还是为了尊严,互相厮杀。狼群和儿马子之间的仇恨绝不是好勇斗狠和吵架拌嘴,这两种草原上的生灵在这片古老的草原上已经争斗了几千甚至上万年,绝对是世仇,在各自的血液与灵魂中已经形成了见则杀之的条件反射。 几个人开始商量着怎么样治伤。平时给马打鬃喂药很容易,用杆子套住马几个人就能把马按住,强壮的蒙古汉子一个人就能把一匹成年的骒马撂倒。但这些伤马可都是儿马子,个体高大,精力充沛,脾气爆裂。虽然都已经受伤但个个还是精神抖擞,奔跑在马群边缘,尽职尽责。几个人都犯难了,尤其是这个“火焰”。当年压生个子哈森训它的场景还历历在目。这是人类无法接近的野马。 哈森把套马杆握在手中,轻轻跨上马背慢慢的接近一匹看似脾气好点不是太暴躁的儿马子。开始没什么动静,当他的马离那匹儿马子十米开外的时候那匹马竖起前蹄长嘶一声原地一百八十度转弯,甩着头跑到马群中间。哈森也没有去追,追也没用。马群又一阵骚动,所有的儿马子都警惕的看着哈森,看来没戏了。 马群中的儿马子可以说没什么惧怕的东西,却对马倌手里的套马杆敬而远之,因为现存马群中的成年儿马子都是物竞天择的产物,强者生存,不具备条件的都在成熟之前被阉掉了,只有最强壮,最有勇气的儿马子才被马倌留下来繁殖后代,保卫马群。在这些经过精挑细选留下来非常有潜质的小儿马子没有成熟之前就成了马倌和草原男人们争相训骑的对象,只是成功率很低。儿马子很少有人能训出来,草原人其实也知道一个称职的儿马子是不能够被驯服的,能被驯服的儿马子就不是草原人心中神,就不能够守护草原,保护马群。但草原汉子仍孜孜不倦的乐在其中。游牧民族自古以来勇猛彪悍,重武轻文。杀恶狼,训烈马,是每个草原英雄训练体魄,显示勇气的游戏,每个草原男子都钟情于此。 这可怎么办才好,几个马倌都犯难了,连在草原上生活了一辈子,与狼和马陪伴战斗了一辈子的牧仁也皱起了眉头。这么些年从来没见过这么多儿马子同时伤的这么严重的。牧仁环顾四周对马倌说:人为的给儿马子治伤看来是不可能了,只能让它们吃饱了草,饮足了水,靠自己恢复了。多派人手一天二十四小时守卫马群,不要让马群奔跑,同时防止狼群再次袭扰,牧仁再次强调一定不要掉以轻心,狼群要是再来一次可就有全军覆没的危险了,整个牧场最好的马都在这个群里,幸亏这次损失不大,否则就全完了。 牧场抽调了别的马群里的马倌,十几个人日夜看守这群马,唯恐再出点什么事。特木尔也已筋疲力尽,双腿像灌了铅一样,连马都上不去了,一步三摇的走回蒙古包,整整睡了一天一夜,起来后吃足了手把肉,喝饱了奶茶,又生龙活虎了。狼群没有像人们担心的那样卷土重来,十天过去了,草原上安静的很,晚上就连狗叫声都很少,牧民知道狼群走远了,不知道是惧怕了儿马子的威力还是报了仇就闪。草原上的一切都是天生地养,所有儿马子的伤竟奇迹般的全都好了。蒙古高原上的一切生物都是物竞天择的产物,只有最强悍,最顽强的才能够活下来。 这次事件轰动了草原,邻近牧场的人都知道这群凶猛彪悍的儿马子,尤其是“火焰”,大难不死,在群狼围攻中胜出,信心倍增,平时几个跃跃欲试想挑战它权威的几个儿马子也不敢太岁头上动土了。成了名副其实的头领,所有马倌心中草原的保护神。 二十二:在马群和狼群中穿梭 七十年代的草原还很落后,蒙古草原地广人稀,没有学校,特木尔和其他草原上的孩子一样,只和蒙古老人学一些简单的文化,认些字,对上学,学习兴趣不大。热衷于游牧民族千百年来重复坚持的事业,骑马,放牧,打猎。可牧仁却并不十分乐观,因为他看到了今日的草原和他年轻时的差别。那时候草原上的人畜更加稀少,所以有足够的草地养活牛羊,使骏马肥壮,野生动物欣欣向荣,繁衍生息。牧民虽以放牧为生但打猎是游牧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项活动,而那个年代草原,牲畜,以及一切生产的财富都是属于国家的,属于集体的,所以牧民的大部分收入都是靠打猎来获取。用打来的猎物来换取白酒,茶砖,烟草,以及草原上自己不能生产的简单的生活必需品。 从上古时代蒙古草原上开始有人类活动的时候人们就是以打猎为生,后来才慢慢的发展为以放牧为主,打猎为辅的生活状态。在这个年代什么都是按需分配,各家的劳动所得都要集中起来,经国家统一调配,只有打猎所得才能归到自己的名下。每一个蒙古男人都热衷于此,这并不仅仅是单纯的为了俘获猎物换取金钱,还有更为让人振奋的精神。大蒙古国建立的成吉思汗年代草原上的每一个男人是牧民,是猎人,也是战士,当年成吉思汗的蒙古骑兵所向披靡,战无不胜,令敌人闻声胆寒,铁蹄踏过再无生灵,以极少数的兵力征服了几乎整个亚洲和欧洲,致使此后几百年的欧洲一提到成吉思汗,提到蒙古人,都会感到不寒而栗,蒙古骑兵对西方国家的征服被成为“上帝的鞭挞“。八百年前的蒙古西征现如今被全世界的史学界推到了巅峰,都在研究,却都没有一个强有力的说服证明来证实成吉思汗的部队为什么能以数量极少的兵力打败世界上众多最强大的国家,军队。人们还在孜孜不倦的在想象中还原当年的情形,但没一个结果都令人惊叹,让人不可思议。这也就证明为什么成吉思汗的子孙在八百年后仍然没有忘记他,没有一丝淡忘,时间愈久,祖先征战沙场的记忆在蒙古人心中的印记越深。 成吉思汗的大军为何能在不足百年的时间内从一个受尽欺辱的小部落统治世界,现今的史学家们众说纷纭,但蒙古人民心中仍然相信他们伟大的祖先,那个手握苏鲁锭战神出生的孩子是腾格里派来保护草原的神。就是到如今,二十一世纪,不少蒙古人的家里厅堂正中依然还悬挂着成吉思汗的画像,这个伟大的先祖无处不在。就在我们伟大的无产阶级领袖毛泽东在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慢慢走下神坛的时候,这位蒙古高原的精神领袖却一直没有离开。从古至今蒙古人世代生活在草原上,骑马射箭是一项技能,既是生活生存的基本,也是上阵杀敌的法宝。历代的蒙古大汗都热衷于跑马打猎,既是娱乐,也是劳动,但更为重大的意义是打猎不同于农业,工业,商业,而是集众所之长。一个好的猎手在战争时代就是一个勇猛的战士。他们不用每天操练,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在战斗。游牧民族生活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蒙古草原地广人稀,环境恶劣,威胁他们的有敌人,有狼群,有夏天酷热如火的烈日炙烤,有冬天日夜不停的暴风雪。不像内地汉族属地的人们,不同于农业部落,土地就在那里,生生世世也不会移动半步,但游牧不一样,草原不一样,逐水草迁徙。虽然也是以部落联合作业为主,但他们不能像农区的农民一样几百户居民门挨门户挤户,盖一片房子,那样就可以实行集中策略抵御外敌,可以协同劳作。总之那样好处很多,但游牧却不允许,游牧就是要四处游荡,能够移动的家,所以才有了蒙古包,有了神秘而深远的蒙古草原文化。草原上四季的草场都有不同的要求,也有不同的作用,如果草原上没有了蒙古包,而是用砖瓦房代替那草原的末日就要到了,长满绿色青草的大地就要被黄沙代替,再也不能放牧牛羊,再也不能驯马熬鹰,纵马奔驰了。 现如今已经实现了,在我国内蒙古境内已经找不到一片像样的草原了,取而代之的是垦荒,开矿,可能一年的收入比传统放牧的十年还多。好多人把这当成是社会的进步,资源的有效利用。殊不知这样无异于杀鸡取卵,为什么草原能够养育人们几千年,而现在才几十年就变得斑驳不堪。透支,严重的透支,改革开放给中国的经济带来了希望,一部分人因此富了起来。但快速发展带来的副作用却久久不能平复,或许,人们还没有意识到这是贻害千古的行径。可是即使从现在开始全力的抢救所剩下的为数不多的绿色都很困难,可能需要几十甚至上百年的时间,更何况人们还没有觉醒,还在继续祸害自己的家园。唉,人类就是个茶几,上面摆满了“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