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剑仙很危险》 第一章 八九不离十 春雨落。 青旗沽酒。 一夜梨花开。 宁十戴着一顶草帽,嘴角叼着青桔梗,噘着嘴,不算太大的脚丫子不住劲儿的踢着路上的碎石子。孟八九一袭白衣,举着一把油纸伞,负手而行,跟在宁十身后。 “你才十三岁,不能吃太多甜食。” “哼!” “吃多了会长胖,就不是帅小伙儿啦。” “哼!” “姑姑不是故意要扔掉你的山楂,瞧瞧这牙,都开始长虫子了。” “你还记得是我的山楂!”宁十停下脚步,恶狠狠地瞪着孟八九,“姑姑,我只是爱吃山楂,过分吗?你自己吃了多少把剑,心里没点数吗,也不怕崩坏了门牙!” “我” “姑姑,你是不是又准备说,这是咱剑门的规矩?食剑九千九,驾鹤成仙人!这种骗人的鬼话,你也信?” “可这是祖训。” “祖训也是人定的,除非咱剑门的祖宗不是人。” 半响无话。 孟八九叹了口气,将油纸伞的伞页朝下压了压:“姑姑还是给你烤个地瓜吧,别饿着赶路,自己走了这么久,脚上肯定起泡了,歇会儿,歇会儿。” 生火。 刨坑。 烤地瓜。 一气呵成。 谁能想到,剑门的九先生,还有厨艺这项绝活,若是修行者看到这一幕,怕是要惊掉下巴。 孟八九很快就拿着几个金灿灿的烤地瓜准备递给宁十求和,小孩子嘛,总是要哄的。可还没等她开口,宁十就一把抢走了地瓜,张口直接咬下去。 “小心!” 孟八九惊呼一声,然后就看到这刚烤好的地瓜,已经把宁十给烫出了眼泪。 “刚烤好的地瓜,很烫的。”孟八九忍着笑说,“你该不会不知道吧?” 宁十别看年纪小,脾气倔得很,自尊心又强,怎么可能承认是自己的失误。 烫破嘴唇都不能承认。 眼眸里含着泪说,“我好的很,你烤的地瓜,一点都不烫。” 孟八九听着宁十的声音都发抖了,赶紧故意转过身,假装整理衣衫上的尘土。 果不其然。 孟八九刚转身,宁十立即就吐出舌头,大口大口的吸凉气,心里想着:“真烫,真烫,烫死了。” 孟八九身为剑门这一代的食剑人,剑修中的执牛耳者,怎么可能听不到身后的动静,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 这笑声让宁十很受伤,小鼻子哼了一声,突然拿起热气腾腾的烤地瓜,一闭眼,三口五口就给吞了下去。 入口柔。 一线喉。 刺激得要死。 山野气候诡变,前山阴雨,后山晴天。 午后的烈日热的正凶,不适合赶路。 宁十跟他姑姑并排躺在老槐树的树荫下,身后是峰峦叠嶂的大山,头顶有雏鹰展翅盘旋,春草已然发芽,各种小兽不时穿梭在树丛山野间。 “翻过这山,那边便是洛阳,听说有个春堂剑会。”孟八九声音中有些激动,跟她冷艳的外表很是不符。 “又要打架?”宁十脸上盖着草帽。 “不是打架,是比剑。”孟八九舔了舔嘴唇。 “比剑?我看是吃剑吧,每天就想着这么一件事儿,不厌吗?”宁十问。 “这一千二百年来,四海神州出过书仙,出过妖仙,出过刀仙,却没出过一个剑仙,姑姑准备办成这件事儿。” “想得真美。”宁十小小年纪说话就成熟的很。 “不是姑姑想得美,是姑姑足够专心,一门心思的吃剑,这才有机会成了这心愿,名垂千古,真正的名垂千古。”孟八九美滋滋的说。 “姑姑,你还不是仙人吧,别做白日梦啊。”宁十嘲讽道。 “快了,快了,我都算过了,这次春堂剑会,只要找到三把有名号的剑,就凑够数了,厉害吧。趁着还有时间,跟我学剑吧,不要喊我姑姑,喊师傅。只要入了剑门,你可就是剑仙的弟子,行走江湖,提师傅我的名,谁敢不服。”孟八九言语中满是兴奋和期许。 “不学。”宁十歪着脑袋看了看孟八九,“我还是喜欢喊姑姑。” “光喜欢有什么用,等我飞升之后,谁来护你周全,江湖险恶,人心叵测啊。”孟八九语重心长的劝说。 “您还知道江湖险恶啊,所以,您可千万别当着其他人面喊我徒弟。您为了成仙,食剑九千九,折了多少人的剑心,毁了多少人的江湖梦,这可都是死仇,我可还不起。”宁十人小鬼大,满嘴的怨念。 “所以才要学剑啊,谁来寻仇,一剑伺候。”孟八九伸出青葱玉指在半空中比划了两下。 有剑气。 指吐青蛇。 傍晚时分,烈日终于慢慢平静下来,光线也变得柔和。宁十的脚底板最终还是起了泡,钻心的疼,走路肯定是走不成了,只能让孟八九背着。 夕阳下。 官道中。 宁十骑在姑姑的脖子上,双手托着腮,胳膊肘架在孟八九的肩膀两侧,下巴搁在她的脑袋顶上,愣愣出神。 “姑姑,你去过洛阳吗?” “当然去过,第一次去就吃了十九把剑,嘎嘣脆。” “咱能不提剑吗?” “那你想提啥?” “听说洛阳有个胭脂坊,听说洛阳的山楂特别甜,据说还有卖蜜饯的。我要吃牡丹楼的烤鸭,我要喝三味戏园子的观音茶,我还要去逛夜市去猜灯谜去坐花船。对了,对了,还有青楼,我都没去过青楼呢,姑姑你可一定要” “其他都行,青楼不行。”孟八九满脑壳的黑线。 “那姑姑陪我看看窑子长什么样吧。”宁十退而求其次。 “这个也不行。”孟八九很困惑,“臭小子,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你都是打哪儿学的。” “书上说的。”宁十趾高气昂的说。 “那些书以后不要看了,学剑是正途。”孟八九咬着牙警告。 “圣人修书,莽夫才学剑呢。”宁十拍了拍孟八九的脑袋,“姑姑生得这么美,为什么非要做莽夫呢,我想不通。” “我莽你大爷,爱学不学。”孟八九放弃了。 “姑姑,你说脏话了。” 一路走。 一路说。 宁十乐此不疲,反正他那小脑瓜里装着十万个为什么:“姑姑,为啥你给我起名叫宁十啊?” “是因为八九不离十吗?” 刚问完话,一抬头,视野前出现了一座巨大无比的城池,黑压压望不到边,骑在孟八九脖子上的宁十使劲挺了挺身子,瞪大眼睛,呢喃道:“这就是天下第一城吗?” 第二章 借问吹箫是何物 洛河映着孤月。 晚霞凌空。 宁十终于从姑姑的脖子上下来,挤进黑漆漆的城门中。 百步的黑暗之后,视野瞬间变得五彩斑斓,头顶恰好有一束烟火腾空,刹那芳华,空气中都弥漫着歌舞升平的盛世景象。 宁十眼眸放光,昂头眺望,烟火如东风吹散的千树繁花,乱落如雨,豪华的马车满路飘香,悠扬的凤箫声四处回荡。路上行人笑语喧哗,川流不息,上百盏孔明灯在空中组成了一条黄色的长河,两队舞动的狮龙连成了一串不灭的流火。 “姑姑,快看,快看,好多人啊,一眼都望不到边。”宁十使劲拍打着孟八九的白色衣衫,“你怎么不早带我来这洛阳。” “还不是怕你迷了双眼,不愿意走。”孟八九小声嘀咕。 “姑姑,我喜欢这儿。”宁十眼眸瞪大,释放出一抹极亮的光。 “明晚你会更喜欢。” “啊?” “天元节到了,如果姑姑没有记错,明晚的夜市会有燃灯放焰喜猜灯谜拉兔子灯耍龙灯耍狮子踩高跷打长生鼓” “还有春堂剑会吧?准备把我支开?” “姑姑不是那个意思。” “姑姑!” “听着呢。” “你早晚会被这剑害死,信不信我的话?” “信” “你根本不信。” “我” “吃饭吧,我饿了。” 落花楼坐落在永宁街的正中央,是洛阳最好的酒楼,楼前有座喜鹊桥,桥下流着的是洛河之水。以喜鹊桥为界,桥东住的多半是达官贵人,桥西住的则是平民商贾贩夫走卒以及数量庞大的赌场酒肆与青楼。 堂前小二一眼就看出孟八九的气质不凡,笑嘻嘻的行了一礼,迎入门中。 宁十稍稍有些拘谨。 孟八九则是坦然受之,找了个靠窗户的位置:“选最好的菜,上最好的酒。” 宁十补充道:“我要一整只的烤鸭。” 小二点头应下,人却没走。 孟八九衣袖中飞出一锭整银,稳稳当当地落在桌前一角。 小二几乎在同时朗声道:“一壶上好杏花酒,六两极品酱牛肉,一盘雪花脆皮儿蜜饯糕,一整只极品烤鸭。” 十个呼吸的时间。 酒菜便已上齐。 孟八九小酌一口杏花酒,嚼两口酱牛肉,宁十一手捏着蜜饯馅的甜糕,一手抓着片好的烤鸭,笑成了一朵花儿。 宁十脚下的酒楼叫落花,街对面的酒楼叫有意。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遥相呼应,不禁让人浮想联翩。 一样是靠窗户的位置,一样是两个人,街对面的一男一女,仅仅两个人,就点了满满一桌子的好酒好菜,山珍海味飞禽走兽,应有尽有。 其中,男人穿了一件淡青色的长衫,腰里绑着一块品相极佳的翠玉,手心里摇着一把名家手绘的八美仕女轻折扇。女人身段如蛇,貌美如妖,丹凤眼,活像一朵盛开的牡丹花,典型的俊男美女。 吸引众人目光的是其中的姑娘,与普通女人不同,这姑娘似乎媚的入骨,几杯酒的间隙,竟然想方设法的撩拨了男人十几次。 一首小曲儿的功夫,满满一桌子的好菜,那是文丝未动,酒,却大半进了男人嘴中。 “婉儿妹妹,今夜良辰美景,春宵一刻,如何?”男人凑近姑娘的耳边,悄悄吹了一口气。 “王公子,妹妹不懂你的意思,春宵?一刻?这是何意?”这名叫做婉儿的女人,白嫩指尖若有若无的点了点男人的心口。 “莫要虚度啊!” 男人眯了眯眼眸,突然起身,伸手搂住婉儿姑娘的蛇柳之腰,大步走出有意楼,穿街而过,直接来到落花楼。 入门便是高声呼喊:“来人,天字一号房。” 停顿了一下,又补充道:“把隔壁饭钱给我结了。” “金宝少爷,房间早给您备好了。”小二弯着腰在前边带路。 落花楼,一楼可饮酒,二楼可住店,天字第一号房便是这落花楼最奢华最宽敞的房间,也最是排场。 短短几节木梯,看着也只有十几步路程,这王金宝竟然死皮赖脸的走了三盏茶的时间。赤裸裸的炫耀,不仅炫耀,咸猪手更是不停在婉儿姑娘的周身游走,游的对方眉眼含春,算是让楼下食客结结实实大饱了眼福。 王金宝一边浪荡,一边风骚至极的吟诗:“借问吹箫向紫烟,曾经学舞度芳年。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 宁十的耳力很好使,咗了咗手指上的蜜饯问:“姑姑,什么是吹箫?” 孟八九刚酌一口酒,差点喷出来,她方才只顾着喝酒计算还差几把剑够飞仙,哪里会注意这些风花雪月,使劲咳嗽了一下,压低声音说:“好好吃饭,不要胡思乱想,你还小。” 宁十挑了挑眉,不置可否:“姑姑,你要有追求,看看人家洛阳人,都不愿意做神仙的,做鸳鸯似乎更好。” 半响。 孟八九竟然无言以对:“这臭小子真的只有十三岁吗?” 最后叹了口气:“成熟的真早。” 耳边传来食客的议论。 “多好的小白菜啊,便宜了王金宝这头色猪。” “有钱你也行,这整座落花楼都是人家的。” “小白菜眼生的很。” “外乡人,听说是要参加剑什么春会。” “呦,还是个女侠。” 落花楼靠近窗户的位置,宁十盯着孟八九。 宁十:“姑姑,那些人为何称呼方才的姐姐为小白菜呢?” 孟八九:“因为白。” 宁十:“可白菜并不白啊。” 孟八九:“好吧,因为他们喜欢白菜。” 宁十:“哦,这些洛阳人的嗜好可真古怪。” 孟八九:“赶紧吃完你的甜糕,别咗手指。” 宁十:“吃着呢。” 孟八九:“够吃吗?” 宁十:“让我尝一杯酒就够。” 孟八九:“会喝醉的。” 宁十:“但我想喝。” 孟八九:“想也不行。” 宁十:“抠门。” 耳边的议论声越来越响。 看来这位落花楼的少东家还是个名人,但谁让人家有钱呢,出手阔绰挥金如土,家姐又是宫里的人,在这桥西的地界儿上,还真是为所欲为。 就在王金宝揽着那个婉儿姑娘消失在二楼的时候,孟八九忽然皱了皱眉:“好露骨的杀气,有点意思,没沾过血腥,不懂得隐匿气息,这就敢出门动手,心可真大。” 第三章 吃剑,嘎嘣脆 孟八九酌一口酒,摇了摇头,抬起手就想着挡住宁十的眼睛。 下一刻。 一道人影就从二楼飞了下来,直接砸在大堂中央,砸坏了一桌酒菜,还砸伤了几个喝酒的客人。 “畜生,敢打婉儿妹妹的主意,拿命来!”一位白衫少年也不知从什么地方爬上的二楼,握着一把长剑飞身横斩。 铛地一声。 金鸣震耳。 白衫少年的长剑被人挡了下来,出手的人是落花楼的掌柜:“少侠,请息怒,这里是落花楼。” 白衫少年大吼一声:“斩的就是落花楼。” 眨眨眼的功夫,前堂已经聚拢来一帮黑衣打手,全都是落花楼的护院,洛阳最大的酒楼,哪里是好惹的。 不等掌柜的发声,躺在地上的王金宝已经怒火中烧,一手捂着胸口,一手指着白衫少年:“给我打,打断他的狗腿,断腿者,赏银百两。敢坏你爷爷好事,活得不耐烦了,这里可是洛阳,臭不要脸的乡巴佬。” 打斗在下一刻直接爆发,食客们纷纷让开场地,躲到一旁,却不离开。盛唐以武立国,崇尚力量,并不禁止民间打斗,就算是在神都洛阳也不例外,大家早就习以为常。一言不合,拔刀相向,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何况是为了女人。 江湖情斗,最是好看。 眼尖者已经寻到了二楼的婀娜身影,方才那位媚骨天成的婉儿姑娘,此时此刻,嘴角含笑,冷眼旁观。 女人的身价,从来都是通过男人战斗来提升的。 醉梦千古,倾尽江山,烽火戏诸侯,只为博红颜一笑,自古便是如此。 富贵公子与侠客少年,刚好凑成一对儿。 战斗从落花楼的大堂打到了永宁街头,一方胜在长剑锋利,一方胜在势众人多。叫好声,起哄声,喝彩声,比比皆是,好不热闹。 没人惊动官府。 因为战斗很快就会结束。 白衫少年仰仗宝剑及一身扎实的正派剑法,最终打趴了十三名黑衣护院,一脸豪气的穿过落花楼大堂,抬脚踩上登楼的木梯。 就在这时候。 耳边突然传来一道声音:“你这剑,有些意思,第一次出门?” 白衫少年侧身望过去,靠窗户的位置上,宁十正在咗着手指上的糕点渣,孟八九则是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剑。 “关你屁事。”白衫少年语气嚣张。 “这剑,是从宗门里偷出来的吧?”孟八九笑着问道,双手都开始轻轻搓起来,似乎很是兴奋。 “宗门是我家的,宗门的剑,自然就是我的。”白衫少年说的理所当然。 “呦,还是位少宗主,敢问尊姓大名?这剑可有名号?”孟八九似乎比获胜的少年都高兴。 “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听雨阁江流云。我这剑名为鹿耳,长山白铁所铸,削铁如泥。”江流云故意把手中长剑举高,话也是冲着二楼说的,说是回答,到不如说是炫耀。 “鹿耳?” “好名字!” “真是不错!” “做我成仙的倒数第三把剑,刚刚好。”孟八九喃喃自语,然后吧嗒了一下嘴,手指忽然朝着江流云点了一下。 宁十叹了口气,然后就发现自己姑姑不再注意自己,直接抓起桌子上的酒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杏花酒。 刚喝了一杯,再看那江流云。 鹿耳剑,原本稳稳当当地攥在手心里,这时候,剑柄突然一动,剑尖直挺挺的移向孟八九。 嗖的一声。 长剑离手,直接落在孟八九的桌前,剑尖,入木三分。 整个落花楼里,鸦雀无声。 “飞剑离身而不坠?” “这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起码都是身怀念力的大修行者啊。” “这是个高手!” 宁十继续叹气,似乎是很不愿意自己姑姑打架,但是又阻止不了,只好喝酒,一杯接着一杯。 “还我鹿耳剑!”江流云大喊一声,便要过来抢夺,紧接着便看到了惊心动魄的一幕。 孟八九抬指轻弹。 方才还锋利无比的鹿耳剑,当即破碎。 剑身从剑柄处直接断开,剑刃剑尖剑背整把剑直接就裂成几十上百枚碎铁,一股若有若无的剑魂飘散而出。 一呼。 一吸。 鹿耳剑的剑魂消失在孟八九的嘴边,然后,酌一口杏花酒,再嚼上最后一口酱牛肉,剑魂嘎嘣嘎嘣的脆响回荡在落花楼的大堂。 包括江流云,落花楼的少东家王金宝,深藏不露一直没有真正出手的掌柜,再加上周围的一众看客,全都看呆了。 傻了。 “这可是有名有号的灵剑,长山白铁所铸的鹿耳剑,一指就给弹碎?一口就给吃了?还是位容貌冷眼的女子!” “我没眼花吧?” “疯了疯了!” 很多人都是这个想法,甚至忍不住揉了揉眼,只有那个落花楼的掌柜眉头越皱越紧,手心里,额头上,全都是汗:“剑门,食剑人,孟八九!” 掌柜的并没有压低声音,江流云自是能听到的。 围观的民众不知道这几个字的意思,正道宗门的修行者,哪里会没听说过,哪里敢没听说过,尤其是江流云这种剑修。 这一刻。 江流云是万般的悔恨,悔自己不该偷偷拿走鹿耳剑,悔自己不该随便将宝剑示人,四海神州的剑修,最近二十年,出门前师尊都会吩咐:“剑,不可以轻易示人,尤其是缀有名号的灵剑,最好用布包好,连着剑鞘一块包好。” 不为别的。 就为了防着被孟八九吃掉。 孟八九,宁十的姑姑,一个人就压了四海神州的所有剑修,不敢张狂,不敢抬头,不敢露剑 食剑人到了落花楼。 鹿耳剑被吃。 都不用等到天亮,一个时辰之间,消息就传遍了大半个洛阳城,原本正在紧张筹备的春堂剑会,当即就改了章程。 一股暗流开始在大街小巷间涌动。 江流云灰溜溜的走了,王金宝被掌柜送去了医馆,大堂很快就收拾妥当,走了一半的食客。 宁十跟孟八九自然没道理走,也无需走,更没人敢驱使他俩走,甚至还免费赠送了一整桌的好酒好菜。 第四章 走入黑夜等人来 戌时过后。 洛阳城开始下起蒙蒙细雨,原本还准备看一场好戏的食客,纷纷躲雨回了家。眨眨眼的功夫,喧闹嘈杂的街道就变得异常冷清,被尘土掩盖的青石板,经过春雨的洗刷泛起一层黝黑的亮光。 宁十偷偷喝了一壶酒,咧着嘴一直在那儿傻笑。 “臭小子,姑姑早跟你说了,你还小,不能喝酒,不能喝酒,会醉的,你怎么就是不听呢?”孟八九长吁短叹,“看,现在醉了吧。” “姑姑,我没醉,我敬你一杯,先干为敬。”宁十抓起酒杯,昂头就倒进了嘴中,一抓一倒间,洒了四分之三。 “你这也算干了?”孟八九小口慢悠悠饮了一杯,吧嗒一下嘴感叹道,“运气真好,喝酒都能遇着送上门的剑。” “快了。” “快了。” “马上就够九千九了。”孟八九不断的喃喃自语,眉眼弯成了桃花,好看极了。 “姑姑,干嘛非要找这些有名有号的剑啊,九千九不少,可真放开了吃,对于您也不是啥难事儿吧。”宁十摇头晃脑的问,这话憋在他心里好久了。 “不一样的。”孟八九使劲摇头,“剑跟剑不一样的,那些没名号没故事的,充其量只能算是铁条,哪里能称作是剑。姑姑修的可是剑仙,不是铁仙,心要诚,不可弄虚作假的,一把都不成,否则这天下早就剑仙如江河之鲤,多如牛毛了。” 二人推杯换盏,少有的放纵。 宁十小小年纪,没想到竟是个酒鬼,一只手拄着脸颊,一只手胡乱的够着酒杯。够着之后就是一口豪饮,饮完深吸一口气,然后还轻轻舔舔嘴唇,似乎是在品这杏花酒的味道,嘴里不时嘟嘟囔囔的自言自语。 楼外的春雨。 越下越急。 淅淅沥沥的雨滴,落在砖瓦屋檐间,滴落下来,溅起一捧水花。 落花楼的小二已经昏昏欲睡,可宁十跟他姑姑还在兴头上,他喝到酒高兴,他姑姑吃到剑更高兴。此时,连下酒菜都懒得吃了,晃着酒杯就着窗外的雨,一盅酒,一口便能饮个一干二净,饮完拿起酒壶晃了晃竟已是酒去壶空。 “来人。” 宁十歪了歪脑袋,少有的高嗓门。 “上酒。” 喊完之后,眯着眼睛看了看自己对面的孟八九,嘴角一撇,手指由一变二。 “两壶。” 刚喊完,小二还没来得及跑过来,他就使劲拍起了桌子:“怎么还不上酒,不想混了吗,知道我是谁吗?我叫宁十,我姑姑叫孟八九,剑门的食剑人,小心把你们的剑全都给折断吃掉,快上酒!” “快!” “上!” “酒!” 宁十使劲拍打着桌子,大喊大叫。 平日里安安静静的少年,喝了酒竟然如此张狂,把孟八九都给逗乐了,只是歪着脑袋呵呵的笑,隐约间露出两个酒窝,不时频频点头:“这才是我剑门的弟子嘛,有个性,够张狂。臭小子,姑姑以前错怪你了,你能学剑的,敢喝酒就能学剑,没理由学不会的。咱剑门要出两位剑仙,姑姑我先成,你跟上。” “光耀宗门啊。” “一门两剑仙,听着就吓人” 宁十别看喝醉了,但只要听到剑这个字,立马就回神儿:“我才不要学剑呢,我不学,就是不学,我也不喊你师傅,我就要喊你姑姑,永远喊你姑姑,姑姑,姑姑。” 酒足饭饱。 孟八九起身,招呼来一位小二:“取两把伞。” 落花楼外的雨,越下越急,雨滴不大,但是如针丝般,打在脸上还有些刺痛。街道上灰沉沉的,只有三三两两的灯笼照射出些许昏暗的火光,视线极差,十米之外几乎什么都看不清楚。 宁十跟孟八九,一人打着一把青竹梗梅花面的油纸伞,漫步走入雨中。 落花楼能住宿,但是孟八九不愿在此处落脚,而且她还存着一些期许:“这洛阳的剑修,应该还有些勇气的。” “毕竟是神都啊。” “总不能全都是缩头乌龟吧。” “我坐在灯火通明的酒楼里,你们不愿意现身,那我就走到黑夜里。月黑风高杀人夜,多好的意境,多充足的条件。” 孟八九领着宁十,望了望喜鹊桥,然后沿着永宁街一路向西。连通城北与城南的长街,原本应该充斥着小摊小贩,还有各种走街串巷的闲杂人等。平日里这儿的喧闹声争吵声嬉戏声吆喝声打闹声,不绝于耳。 此时。 寂寥深沉,静的可怕。 宁十摇晃着身子,很显然还没有醒酒,雨水很快就打湿了衣裳,头发也没能幸免,可就算是冰凉的春雨都没能让宁十清醒过来。 “姑姑,我的酒呢?你怎么全都洒在空中了?”宁十喃喃自语,“这酒不好喝,不香,也不甜。小二,快换酒,换你们家最好的酒,找我姑姑,找我姑姑要银子,我姑姑是孟八九” 一排破旧招牌的阴影中。 忽然出现了一群人。 毡帽压的极低,遮住脸颊,只露出口鼻。 这群人的目光从孟八九出现后便再没有离开过她的喉咙,而孟八九,一如既往的目不斜视,一手打着伞,一手背在身后,身姿挺拔,踱步而行。 “呕!” 宁十忽然弯了弯腰,直接就吐了个稀里哗啦,连眼泪跟鼻涕都吐出来了。 孟八九站在路中央,耐心的等待宁十吐完,隐藏在道旁阴影中的毡帽剑修,逐渐显现身形,腰间用黑布裹着的利刃缓慢出鞘。 远处的石桥上。 两位老人持剑远望。 “师哥,那人便是孟八九?”为首的老姆沉声道。 “师妹,流云不该擅自拿走鹿耳剑,以后要严加管教。”一旁的老头叹了口气,“论修为,论剑境,你我没半分胜她的把握,传说她早已是八荒境的半仙,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传说毕竟是传说,也可以是吹嘘,宗门的蝶尾子母剑威力无穷,再加上如此多的帮手,未尝没有一战之力,若是在春堂剑会上提着她的人头登台,定会名震四海。”老姆眼眸晶亮,“如此,也算不枉一世修行。” 第五章 吓破胆的剑修 宁十弯着腰蹲在街角呕吐。 闷雷滚滚。 电光闪烁。 不知何时,戴毡帽的剑修全部爬上了屋檐,一声怒吼,齐刷刷拔剑下劈,剑光的中心便是孟八九。 “食剑女魔头!” “受死吧!” “杀!” 孟八九孤零零的站在街道中央,一袭白衣,衣角轻轻一振,刚才还温和淡然的神色,骤然间变得杀意凛然,转过头瞅了瞅还在呕吐的宁十:“你看,有些时候真不是姑姑要吃剑,是这些剑自己找上门的,姑姑不吃剑,剑就会吃了姑姑。” “姑姑。” “呕。” “你要杀人吗?” “呕。” “能不能别呕!” 宁十趴在路边,弯着腰不住的呕吐,抬头是满眼的金星,低头是满嘴的酒气,想阻止都阻止不过来:“喝酒误事啊,以后再也不要喝酒了。” 宁十使劲睁了睁眼,半空中出现了很多个摇晃的人影,晃的人眼晕。 屠魔而来的剑修,随着那声厉喝,从屋顶的四面八方冲了下来,占据高空优势,力劈华山。 “剑。” “可不是这么用的。”孟八九看着冲下来的人群说了这么一句话,然后空手探前,两根白皙手指便夺了第一个人的剑,右手握住剑柄,左脚缓慢向前踏出一步。 剑,是唐国标准的翎剑,剑身笔直,剑尖锋锐,剑身有反刃,刃上刻着两条血槽细纹。 经过夜雨的拍打,宁十的酒劲终于醒了一些,眼睛瞪的硕大,一眨不眨地盯着姑姑手中的剑,然后便看到那剑刃笔直地滑向旁人的胸膛。 然而。 鲜血喷涌的场面,始终没有出现。 孟八九在最后时刻,将剑刃与剑身变化了位置。 沉闷的拍击声。 夹杂着清脆的骨裂。 孟八九每一次出剑,剑背都会准确无误的击中来人的胸膛,看不到一丝一毫的剑气,也没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奇特景象,甚至不如穿甲境的菜鸟修行者打斗来的漂亮。 数百人的围攻。 没有一丝惨叫哀嚎,只有重击与骨裂,倒地便是昏迷。 冲在最前面,怒吼着要孟八九受死的青衣汉子,连孟八九的衣角都没有碰到,直接就被击飞。犹如一只断了线的风筝,极其凄惨的落到了十几米之外,好巧不巧的砸在一头石狮子的菱角上。 怒吼声 戛然而止。 很快,跳下屋顶的剑修就全部倒在地上昏迷不省人事了,而那些还未来得及跳下来的人。目光下意识的随着孟八九的剑,还有飞出去的人,画出一道极长的弧线。 恐惧。 顺着眼睛,迅速传遍全身。 人,只有无恐才能做到无惧,看到了,感受到了,就会有所顾虑。 现在,一道难题摆在屋顶剑修的面前:“同伴已经跳下去了,自己呢?跳还是不跳?” 跳。 勇气可嘉,无愧于心,对得起天,对得起义,但很可能要遭受那柄如大锤一般的剑背,裂骨砸胸。 不跳。 自此洛阳城的剑修就算是颜面尽失了,他们这些人也会跟着无地自容,永远在四海神州的修行者面前抬不起头。 输。 可以接受。 但不能不敢输,不能连迎战的勇气都没有。 “杀!” 终于,又有一位满脑子热血,连命都不要的剑修,大喊一声,跳了下去。 紧接着就是一道人影起飞,砰地一声,狠狠的摔在二十米之外,撞到墙角上,胸膛塌陷,头破血流。 雨水冰凉,手也跟着凉了,脚上更凉。 屋顶的剑修终于明白了一个事实:“自从孟八九十六岁仗剑江湖,整整十三年,剑门九先生的传说一直在流传,就是不见她出事,不是大家不屠魔,是魔,太强大啊。” 都说剑门九先生杀人不眨眼。 今夜。 她可还没杀人呢。 街道中央再次陷入寂静,没有一句喊杀声,没有人再敢跳下屋顶,没有人再愿意靠近孟八九,就连看都不愿意再看她一眼。 突然。 孟八九抬头看向屋顶。 屋顶众人,齐刷刷往后退了一步。 孟八九一瞪眼,这群人又往后退了一步。 然后,孟八九猛地举起手中剑,作势预砍。 呼啦啦的一阵瓦片乱飞,眨眨眼的功夫,屋顶上的剑修就消失的一干二净。 远处的石桥上。 两位持剑老人,眉头已经皱到了一起,他们没有接触过孟八九,但是预想过孟八九会很强,可今夜前来围杀的可都是正经的剑修,最差的都是穿甲境啊。 传说中,孟八九的境界大约是箴言境巅峰。 穿甲信剑悟然灵犀破茧箴言箴言已经是六境巅峰,可只要不入化神三境,都是凡人,一个凡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度的。双拳难敌四手,洛阳的春堂剑会就是想用人数的优势战胜孟八九。 现在看来。 岂止是荒唐。 “这个孟八九,对于力量的运用已经到了举重若轻的地步,每一分力,都用的恰到好处。本以为这群剑修会耗费此人些许真元,现在看来,真是个笑话,对方连剑气都没有泄露半分。”两位持剑老人望着依然在屋顶上狂奔而逃的人群,怒其不争。 这些人可以逃,但他俩不能逃,因为宗门的鹿耳剑已经被孟八九吃掉了,他们必须做出回应,做给四海神州的修行者看。 江湖最重颜面。 可杀。 不可辱。 石桥上的持剑老人,手心里已经满是汗珠,蝶尾子母剑越握越紧。 宁十捂着小胸脯艰难的起身,终于止住了呕吐,却发现自己姑姑提剑的手并未放下:“姑姑,战斗还没结束吗?我看人都跑光了啊!” 使劲咳嗽了两声,宁十瞧了瞧周围:“今天表现很好,没杀人。” 孟八九撇撇嘴:“杀人哪有那么简单,再说,姑姑马上就要食剑九千九了,谁知道那仙鹤会不会直接把姑姑带到不可知之地,总不能给你留下太多的烂摊子吧。在洛阳城杀人,姑姑走了,你可走不了。” 孟八九刮了一下宁十的鼻尖。 宁十挑了挑眉:“哼!算你有良心!” 孟八九似乎还有话要说,却忽然转过身去,脸上露出一副惊喜的表情,张了张嘴小声嘀咕道:“就知道这洛阳城不会让人失望,既然鹿耳剑被吃了,那后面没道理销声匿迹的,自然要有人来寻仇,而且这次的剑,比鹿耳更香。” 第六章 晨钟暮鼓满眼桃花 孟八九闻到了蝶尾子母剑的味道,然后便将抢来的剑插到身前,轻轻一跺脚,没有地动山摇,没有轰鸣震颤。 整条街的雨滴却全部静止不动了。 孟八九伸出两根手指,在空中玄之又玄的一划,一滴雨瞬间就漂到她的胸前。然后她凝神看了那雨滴一眼,仿佛是接收到了什么命令,这雨滴马上就活了过来。 嗡的一声。 雨滴开始在空中以一种恐怖的速度旋转震动,或许是速度实在太快,恍惚间,似乎都能看到火花。 孟八九朝不远处的石桥咧嘴一笑,食指跟中指,隔空一弹。 悬于空中的雨滴,咻的一下就消失不见了。 一个呼吸。 从孟八九所在的永宁街口,到两位持剑老人站立的石桥,一道火花划空而过,仿佛是撕裂了空气,又仿佛是刺穿了所有尘埃,直愣愣而来。 夜空中的雨,终于落地。 石桥下是洛水,水花无风自动,水波荡漾。 被孟八九控制的雨滴,划过洛水,河鱼死了一串,划过洛水上的木舟,木桨居中而断。 两位持剑老人看到了孟八九的咧嘴一笑,也看到了孟八九的隔空一指,而且还看到了刚才孟八九战斗的全过程,所以不存在轻敌,而且也不敢轻敌。 第一时间。 两位大修行者,全身的真元就被调动起来,元气外放十米,转眼间就在身前铺设了五道屏障。 蝶尾子剑与蝶尾母剑同时出鞘,两位握剑老人相信:“不管是谁,不管是哪个宗门,不管是什么剑术。此时此刻,在自己有所准备的情况下,都别想占到半点便宜。” 然后。 一息过去了,五息过去了,十息过去了。 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五层元气屏障,一丝波澜都没有荡起。 半响之后,握着蝶尾母剑的老头,转过身一句话没说就走了,费心布置的五层屏障转瞬即破,凝聚在周身的元气也迅速收缩回体内。 身旁的老姆一脸困惑:“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回事,难道战斗已经结束了?” 夜雨。 冰凉。 最先离开的老头,鬓角边的一缕发丝随风飘起,他的头发原本是一根一根的直发,不带丝毫弯曲。而这缕飘到空中的发丝,末端竟然全部打卷,仔细看颜色还略微有些发黄,如果凑近的话能闻到一股淡淡的烧焦味道。 孟八九弹来的雨滴。 急速旋转,犹如火花的雨滴,一直烧掉了老头的鬓角发丝! 匪夷所思的剑术,如果这也可以被称为剑术的话。 “还不走?近身挡不住人家的剑,远战没有人家快,还有什么脸再待下去,自取其辱吗?”老头对着老姆呵斥道。 老姆一时猜不透,可老头已经看清楚了:“那雨滴,看上去是雨,其实内部运转的是剑门的无上剑气。” “喂。”孟八九忽然招呼了一声,“你俩就这么走了?” “老朽认输,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老头看的很开,可是他这般想的,别人可未必这般想。 孟八九很认真的说:“谁说要杀你了?人走!剑留!” 孟八九方才的兴奋就是来自于蝶尾子母剑,她现在没心思杀人,而且,也没那个必要,真没那个必要。 “咣当!” 剑,摔在地上,两位大修行者背身离去。 既然孟八九点到为止,他们就应该懂规矩,识大体,这就是江湖,修行者的江湖 洛阳城西有座寺。 寺庙前的广场上有座楼。 楼的东侧蹲着一尊晨钟,楼的西侧架着一面暮鼓。 夜雨渐渐停歇,城池中弥漫着一层初春的寒气,一轮弯月从阴云中悄然露出身影,三两只黑鸦发出污秽的叫声。 半夜自是没有钟声,却透着无尽的寂寞与清宁。 寺庙的高墙拐角处,有着一排延伸出去的屋檐,高墙挡风,屋檐遮雨。 一位憨厚的中年汉子在这夜雨中依旧出摊,卖的是夜宵,做的是手工馄饨。 宁十跟着孟八九寻着味道找来,收伞坐下,他的酒劲儿还没有完全过去,胃里却早就吐空了,饿的发慌。 孟八九先将衣衫上的雨珠抖干净,擦了擦凳子,这才端端正正的坐下:“老板,两碗馄饨,一碗多放馄饨少放汤,一碗多放汤少放馄饨。葱花香菜都要,多放香油,再来一头蒜。” 中年汉子憨憨的一笑:“得嘞,您稍等,马上就好。” 片刻。 两碗热气腾腾的小馄饨就上了桌,碗很大,量很足。葱花儿伴着香菜,滴上几滴香油,咬一口,唇齿留香,烫呼呼的小馄饨从嗓子眼儿的位置走下去,浑身上下都暖洋洋的。 孟八九自己拿了多馄饨的那一碗,把多汤的推到宁十面前:“醉了难受吧,喝点馄饨汤,暖暖胃。” 宁十拿着筷子眯着眼扒拉了两下,然后抬起头瞅了瞅孟八九:“姑姑,我肚子饿,我要多吃点馄饨。” 孟八九仿佛没有听到,慢条斯理的品尝,吃的香甜至极。 馄饨好。 心情更好。 倒数第二把剑,孟八九吃了蝶尾子母,她已经能闻到剑仙的味道了,兴奋的劲头自然无需多说,甚至哼起了小曲儿。 江南的柔音软语从一名女剑修的嗓子里唱出来,竟多了几分异样的趣味 自晨钟暮鼓楼向东眺望,大约三百步的位置,能看到一栋六层高的阁楼,洛阳第一阁,听雨阁。 昨日的洛阳,阴雨连绵,今日却是个大晴天。 日上三竿。 躺在晨钟下,撅着屁股酣睡的宁十终于悠悠醒来,满身的阳光,他是被晒醒的。 “阿嚏。”刚刚醒来,就打了一个喷嚏,宁十揉了揉鼻尖儿呢喃道,“哪儿来的花香?真刺鼻!” 宁十晃了晃小脑袋,伸了个懒腰,吐出一口浊气,下意识的喊道:“姑姑,什么时辰了?” “姑姑,我饿了,早饭吃什么?” “喂,姑姑,你干嘛呢?” 连喊三声。 没有应答。 宁十疑惑的站起身,揉着惺忪的睡眼,趴到钟楼边缘朝周围望去:“满眼的桃花,满阁楼的剑。” 通往听雨阁的大道上,桃花儿摆出了四个巨大无比的字:“春堂剑会。” 桃树下。 街道中央。 一名冷艳至极的女子,一袭白衣,手中无剑,负手而来。 第七章 听雨阁上喝茶 望着孟八九径直而来的身影,听雨阁的阁主关山月,眉头紧锁。身旁是昨夜铩羽而归的第一长老烟微客与他夫人罗九天,再远的地方是关山月的外甥江流云。 “你说这人到底想做什么,我听雨阁何曾招惹过她。”关山月冷声道。 “剑门的食剑人,目的自然是剑,我们听雨阁的剑被盯上了。”罗九天恨恨地说,丢了蝶尾,这老姆是一肚子的怨气。 “流云不该将鹿耳示人,怀璧其罪。”关山月叹了口气,转头瞪了江流云一眼。 “阁主,食剑女魔头既然出现在洛阳,断没有不出手的道理,跟流云拿不拿鹿耳关系不大。就算不从流云手中得到这灵剑,她也会亲自登门,就像现在这样。”烟微客指了指阁外,“据说,十三年前,这人便来过洛阳,当时吃了十九把灵剑方才离开,这次入城,才吃了两把啊。” “你是说她还要吃?”关山月面露忧愁。 “我们听雨阁是洛阳第一阁,以剑为名,她自然先找我们。更何况,今日有春堂剑会,全都是剑啊。”烟微客很肯定的说。 “她就不怕犯了众怒?”关山月胸中多了一层杀机。 “换个人肯定会怕,她,不怕。”昨夜,烟微客见识了孟八九的剑,心服口服,拥有那样的剑,在洛阳城里,他想不出需要怕什么。 箴言巅峰的剑修,已经不是靠人数可以击杀的了。 强敌来袭。 可宗门毕竟是宗门。 只要听雨阁还想在修行界立足,还想在洛阳城开阁,就必须如期举办春堂剑会。而且必须恭恭敬敬的开门迎客,打碎了牙,朝肚子里咽,祈福孟八九只是上门闲逛吧。 关山月已经打定了主意:“被吃的两把灵剑,不要了,就当是破财免灾。” 他甚至吩咐下去:“所有听雨阁的弟子不得阻拦孟八九,必须敬其为上宾。” 关山月虽然是雨阁的阁主,但他也有难处啊。 如果剑门的弟子千万,那孟八九也不能这般嚣张,做事也要三思而后行,可剑门每一代只有一名弟子,代代单传。 孟八九是独行的剑修,可以满腔热血,他关山月可是一宗之主,必须如履薄冰。 道理就是这么个道理。 “九先生,里面请。” “九先生,请上座。” “九先生,请喝茶。”为了彰显郑重,关山月亲自迎宾,亲自招待孟八九,并且让出了最尊贵的座位。 正午时分。 剑会如期举行,七百三十九名剑修登阁参会,听雨阁近千弟子在阁下舞剑,剑声悦耳,剑意凌空。 孟八九喝了三杯茶,吃了一盘水果。 关山月出了一手的冷汗,心里不断的祈祷:“千万不要出事,无论如何过了今日这春堂剑会,雨阁百年声誉,绝不能断在我的手中。” 整场剑会,气氛诡异到极点,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话,大家全都假装观看舞剑表演,看的是‘聚精会神’。 然而,桌子底下,所有的剑修却悄悄将手中的剑用衣衫整个裹住,心中长叹:“平日里裹剑也就罢了,这参加剑会,剑被裹住,这还怎么剑会?如何会?隔布观剑吗?” 坐在阁楼第六层的剑修,正襟危坐,不动如山,甚至有人干脆闭目养神,一副与我无关,作壁上观的姿态:“我不说话,也不动,剑包裹好,总不能找我的事儿吧。” 阁楼六层以下却已经炸了锅。 “邀请剑门食剑人来参加春堂剑会,我没有看错吧,听雨阁疯了?” “小点声,不想要你的剑了。” “听雨阁不是疯了,是倒霉到家了,祸从天降,听说单单昨夜就被吃了两把灵剑,鹿耳跟蝶尾。” “哎,剑榜上又少了两把灵器。” “看今日这架势,听雨阁是准备跪着办完这春堂剑会了,脸皮可真厚。” “总比撕破了强。” “人家这叫审时度势,大丈夫能屈能伸,宗门可不像散修那般自由无拘束。” 参会的剑修们猜测,今日的孟八九估计是不会闹事了,听雨阁的姿态已经摆的足够低,面子已经给足了。 修行者的江湖,剑,不砍跪地求饶之人。 事实上,如若不是今日,孟八九对于这般作为的听雨阁也是没什么动手的心思。四海神州的剑修称呼她为女魔头,但她真不是魔,她只是修了跟大家不一样的剑道,道不同不相为谋,仅此而已。 吃剑之道。 也是道。 她甚至想着为整个剑修界争一个剑仙的名头。 她从来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 只是全天下的剑修都不懂罢了。 所以,孟八九喝了听雨阁三杯茶,坐了整整两个时辰,微笑了七次,破天荒没有给宁十准备早餐,还错过了午餐。这可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后果很严重,她可能会被宁十冷落好几天的。 当然。 孟八九也没有闲着。 两个时辰,她看遍了整个春堂剑会的剑,最后一把剑,按道理是要好好选一选的,这代表着一种仪式感,不能随随便便吃一把了事。 食剑九千九。 驾鹤成仙人。 “自己将是这一千二百年来,四海神州的第一位剑仙,吃你们听雨阁的剑,那是看得起你们,你们得骄傲,不能怨恨。”孟八九眼眸看向关山月,他的右手里握着一把剑,听雨阁的镇阁灵剑,听雨剑。 “醉卧神都夜听雨。” “这剑的味道,一定很好。” 关山月站在洛阳第一阁的金色匾额下,春风拂面,心里很苦,脸上却笑的如桃花般灿烂。 眼角的余光望了望孟八九,心里庆幸:“还好,没什么异常,听雨阁可以跪着办完这春堂剑会,但是必须不能出事儿,听雨阁这边不能出,请来的剑修宾客同样不能出。” 为此。 关山月可以放弃宗门的灵剑,可以忍气吞声,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剑会按照预定的流程进行。 千人剑舞之后是阁主发言,这时候,关山月自然无法陪在孟八九身边,江流云被要求一步不离的站在孟八九身后。 剑舞收尾。 千把剑齐齐指向阁楼,迎来一阵掌声与欢呼声,只有远处晨钟暮鼓楼上的宁十肚子被饿的咕咕叫,他可不是修行者,靠自己可下不了这么高的楼。 第八章 我只要这一剑 春风拂面。 桃花盛开。 宁十软趴趴地靠在晨钟暮鼓楼上看热闹。 丢了鹿耳剑的江流云,一样在看热闹,只是心境不同。 宁十是放松惬意,最多有些饿,江流云则是目光涣散,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可能还沉浸在他婉儿妹妹的一颦一笑中无法自拔。鹿耳剑?他可没把这剑放在心上,有他师傅烟微客在,有他舅舅关山月在,听雨阁内,没人敢动他。 对于这一点,江流云从始至终都斩钉截铁的相信。 “喂。” 耳边传来一声呼唤。 江流云低头看到孟八九朝自己勾了勾手指。 下意识的弯腰,十分客气的问:“九先生,您有什么吩咐,尽管说。” 孟八九指了指关山月:“去问问你们阁主,方不方便把听雨剑送我。” 江流云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应了一声就走,可没走两步突然停下脚步,惊呼道:“你要听雨剑?你怎么不去死!” 或许是被惊到了,江流云的声音极大。 这时候,剑舞刚好结束,掌声刚好平息,关山月刚好准备讲话,这种情况下,江流云的声音变得很是刺耳。 然而。 已经没了后悔药。 江流云的话,如潮汐一般,分分钟,整座听雨阁的剑修就全部知晓了一个消息:“孟八九此次登阁竟是来吃听雨剑的。” 鹿耳剑可以给你,没问题。 蝶尾剑也可以送你,无伤大雅。 就算你再向听雨阁讨要个把灵剑,在这春堂剑会上,关山月咬咬牙肯定也会答应,一切以大局为重。可听雨剑不行,听雨剑是宗门的镇阁灵器,代表的是听雨阁的尊严,听雨阁的声誉,听雨阁的形象。 士可杀,不可辱。 孟八九要吃听雨剑,相当于当众侮辱听雨阁。 拔剑声。 此起彼伏。 所有听雨阁的弟子面面相觑,并且感到匪夷所思,同时脸颊滚烫:“我听雨阁已经仁至义尽,该低的头低了,该忍的事儿忍了,该跪下的路也跪了,还要怎样?还能怎样?” “听雨阁可以脸皮厚。” “听雨阁可以忍气吞声。” “但听雨阁不能不要脸,不能卖了祖宗,不能让人掘了祖坟。” 关山月更是被气得浑身发抖,他已经有些控制不住手中的剑,但他是阁主,他不能意气用事。 反手一巴掌抽在江流云的脸颊上,生平第一次把最疼爱的外甥抽飞:“混帐东西!胡说八道!九先生是何等身份,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管好你的嘴巴!” 江流云张张嘴,一脸的委屈:“不是我说的,是” 啪地一声。 江流云第二次被抽飞,抽飞十几米,直接从六层阁上飞了出去:“滚下去,面壁三年!” 阁楼下满是舞剑的弟子,自然有人接住江流云。 关山月脸颊微红,朝着孟八九执礼道歉:“山月管教无方,九先生见笑了,容后山月一定带他亲自上门,赔礼道歉。” 最后的努力。 这是关山月最后的努力。 也是雨阁给出的底线,关山月将重音放在礼字上,意思很明显:“请不要在这个时候要听雨剑,春堂剑会之后,我会送上重礼。” 阁内。 阁外。 鸦雀无声。 座位上的孟八九沉思片刻,还是没能忍住,她等这一刻已经太久了。 她三岁习剑,六岁入境,十三岁通灵,十六岁行走人间,比武吃剑九千九,为的就是成为四海神州第一剑仙。 剑仙的名号与听雨阁的尊严相比,孰轻孰重? 孟八九觉得,听雨阁应该感到光荣,然后她就这么说了:“你的弟子没有错,我确实说了要那把听雨剑,只要这一把,给我,我便离开洛阳。” 关山月死死的盯着孟八九:“没得商量?” 孟八九:“我只要听雨剑。” 关山月:“九先生不觉得强人所难吗?” 孟八九:“我有我的道理,你给我,自然就会知道,我的道理肯定比你更有道理。你可以不听,但是不会影响结果,听雨剑让我看到了,那就是我的了。” 关山月无话可说。 因为孟八九不讲道理。 可这种不讲道理,恰好展示了最大的道理:“人家的剑更强,人家的本身就是道理,修行者的江湖,就是这般有理,但又无理。” 关山月权衡自身与孟八九的差距。 土丘群岳之别。 深吸一口气,关山月一字一句的说:“九先生,山月愿以身换听雨,可否?” 关山月是听雨阁阁主,一命换一阁之安宁,修行者的江湖是认可这种方法的。 但是孟八九不认啊,她摇摇头:“我只要听雨剑。” 惨然一笑。 悲从心生。 关山月紧了紧手中的听雨剑,突然转身,朝着阁外朗声道:“我是听雨阁关山月,今日春堂剑会,我关山月代表听雨阁自愿挑战剑门九先生,以听雨剑为注,生死一战。刀剑无眼,生死各安天命,如果我死,阁主由第一长老继任。四海剑修为证,一切后果,我关山月一人独担。” 话终。 关山月,听雨出鞘,剑横于胸前,迎风执礼。 孟八九静静地听完关山月一番言语,却微微摇头:“你也是剑修,应当求大道,不应受世俗礼教夫人影响,人死如灯灭,人若是死了还如何为剑证名?一千二百年来,剑修如果都像你这般,如何成仙?如何与旁道抗衡?” 停顿片刻,孟八九补充了一句:“我要你的听雨,不是羞辱你的宗门,是为四海剑修证名。你不懂,我不解释,比完自然见分晓。” 孟八九想着:“待我吃了这听雨剑,驾鹤成仙人,你们就相信了。你们一直以为的食剑女魔头,只是在修自己的剑道,跟你们不一样的剑道,仅此而已。” 第六层阁楼上。 一共三百六十七人。 下一刻便看到了惊世一幕。 关山月身在自己的宗门,又恰逢春堂剑会,气运算是到了巅峰,近千名弟子借剑阁主,剑雨如柱。 但是。 却抵不过孟八九的一指。 从座位上起身的孟八九,只是轻轻抬起手,刺出了一指。 雨柱停。 听雨丢。 远处的晨钟暮鼓楼上,宁十瞪大眼睛,如彩虹雨柱般的剑气,戛然而止。 第九章 剑碎如雨 孟八九一步未动,轻描淡写的抬抬手,关山月以及听雨阁便败了。 很多人以前只是听说孟八九很厉害,一人便压的四海剑修抬不起头,行走人间连自己的剑都不敢轻易示人。 原来。 真的是很厉害。 传说并非是骗人的。 单论在剑道上的造诣,孟关二人,云泥之别。 在场的剑修,心情很复杂:“这就是剑的巅峰吗?如果自己面对孟八九,能出几剑?或者说,能否拔出剑?如果连剑都拔不出来,自己练剑又是为了什么?” 鸦雀无声。 只剩下孟八九自己慢悠悠的走到关山月面前,抬指一点,听雨阁的镇阁之宝,灵剑听雨就飞到了她的手中,毫无挣扎。 全场的听雨阁弟子全都开始激动起来,脸颊通红,仿佛要遭受无尽的屈辱,然后就看到孟八九比他们还要激动,厉声冷喝:“白痴,全都是一群白痴,让我吃一把剑有那么难以接受吗。我又没吃人,如此心境,何时才能修成剑仙,无知蝼蚁!” 孟八九将听雨阁上的所有剑修都比做是白痴,比做是蝼蚁。 因为,她认为,她的剑道要大成了。 食剑九千九。 驾鹤成仙人。 听雨就是第九千九百把剑。 孟八九心里想着:“让你们这群白痴欣赏本剑仙正道,已经是暴殄天物了,还好,自己心心念念都想收的好徒儿宁十应该能看到,晨钟暮鼓楼可是自己特意选的最佳观赏圣地。” 抬脚轻点地板,直接刺破阁楼屋顶,孟八九来到听雨阁最高的位置。 春日的暖阳照射在她的身上。 头顶有鸿鹄飞过。 清风徐来。 一切都很完美。 周围无数人的目光全都聚焦在孟八九的身上。 这些剑修们自然不知道孟八九要做什么,但是他们知道,听雨阁的灵剑下一刻应该就会被吃掉。 只是。 “吃一把剑,需要飞那么高吗?” “听雨阁是如何招惹到这女魔头的,要遭受这般羞辱!” “是嫌打脸打的不够响亮,要站的再高一些,打的再响一些?” 关山月望着头顶的孟八九,一口鲜血直接就喷了出来,所有听雨阁的弟子全都拔剑相向,下一刻便准备拼尽性命也要保全宗门清誉。 最后时刻,还是被关山月制止:“方才的比试公平公正,愿赌服输,听雨剑是我输给剑门九先生的,与她本人无关,本阁弟子不得放肆。” 仅仅说完这一句话,关山月仿佛就老了十岁:“关山月输掉宗门至宝,罪无可恕,自愿将阁主之位禅让于第一长老。” 这是关山月比试前就想好的话。 赢了自不必说。 输了责任全部由他一人承担。 他不愿听雨阁弟子与孟八九起冲突,那不是热血,是送命。 所以,他在孟八九出手前就将灵剑定成了赌注,这是他给宗门找的台阶,里子面子,不能全都丢了。就算全都丢了,宗门的香火也不能断送,如果真朝孟八九出手,热血是足够热血,但保不准就要被灭宗。 关山月强行咽下第二口涌上心头的鲜血,抬头凝望,心里想着:“都看看吧,好好看看,看看这世间最嚣张的剑修,看看你们需要追逐的方向。以后,听雨阁弟子就以孟八九为目标,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小小的洛阳城可代表不了四海神州,不能永远做井底之蛙。” 这样想着。 关山月觉得,丢一把听雨,未尝不是幸事。 无数目光的凝视下,孟八九,抬指,碎剑,吞噬。 听雨,就此消失。 然后,所有人就看到孟八九缓慢的张开双臂,仿佛是要拥抱整个天地。她的头,微微昂着,眼睛轻轻闭上,一袭白衣,随风飞舞,似乎是在享受,又像是在等待着什么。 这一刻。 天地,静的可怕。 无人说话,无人敢说话。 最多能听到些许吞咽唾沫的声音。 一盏茶的时间过去了。 一顿饭的时间过去了。 半柱香的时间过去了 终于。 听雨阁下有人开始咬着耳朵小声议论。 “女魔头在做什么啊,感觉好傻!” “会不会是什么恐怖仪式,或者邪魔功法?” “好恶心,吃剑都这么享受!” 过了一会儿,议论声开始蔓延到阁楼之中,从第一层一直蔓延到第六层。大家都很奇怪,吃剑就吃剑,您站在屋顶张着手要做什么?要飞吗?箴言巅峰可以飞啊!您到是飞啊! 难道是晒太阳? 吃了剑要消化消化。 饭后晒一晒,活过五百载。 高手的癖好真是让人捉摸不定。 孟八九自然能听到阁楼下的议论声,她又不是耳背,只是没心思搭理这些闲言碎语,下面的人奇怪,她更奇怪:“怎么会没反应呢?祖训上说的清清楚楚,食剑九千九,驾鹤成仙人。剑,自己吃够了,怎么没有成仙呢?”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这成仙的过程到底需要等多久?” “一直等吗?” 孟八九越思索越心急,越心急越胡思乱想:“难道是自己数错了?剑还没有吃够?或者以前吃的剑,有劣质品,没有达到要求?” “不应该啊,自己吃的每一把剑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 “只能是数错了。” “一定是自己数错了。” “剑道是自己擅长的事情,术算自己可不擅长,九千九百把剑,很多的,数错一两把很正常,一定是这里出了问题。” 孟八九这样想着,眼眸忽然就睁开了,紧接着便如饿狼般扫视全场。下一刻,她身形直接出现在阁外,一把很漂亮的剑被生生夺走。 碎剑,吞噬。 孟八九感受了一下,没有反应:“不够数。” 继续寻找,再次夺剑,碎剑,吃剑。 继续感受,依然没有反应:“还是不够数。” 孟八九的脚步不停,春堂剑会,剑,多的是。 她寻剑的速度非常快,没人能阻止她夺剑,剑被夺走,瞬间就会碎裂,紧接着就会被吃掉,无一幸免。 一把,五把,十把 孟八九从阁外,吃到阁内,从第一层吃到第六层,谁都躲不开,只要是好剑。用布裹着?玄铁盒封着都没用! 孟八九就像是着了魔一般。 长发飞舞。 一把一把的剑被她吃掉。 这一日,听雨阁,剑碎如雨。 第十章 抓了一宿的鹤 宁十站在晨钟暮鼓楼上,眼看着孟八九吃尽了春堂剑会上的剑,最终也没能证道剑仙。 听雨阁也倒了。 被孟八九生生撞倒的,阁楼倒塌,砸伤了几十个参会的剑修,也砸烂了听雨阁的荣耀,洛阳守城军士来了千人,无人敢靠近。 孟八九疯了一般指天厉喝:“贼老天,食剑九千九,驾鹤成仙人。剑,姑奶奶吃够了,为何不让我成仙。” 从正午折腾到日落。 映衬着晚霞,孟八九突然就消失了,她终于想起来,宁十还饿着肚子呢。 晨钟暮鼓楼上,宁十看着眼眸血红的姑姑,张张嘴不知道怎么去安慰。 宁十不说话,孟八九自己就开始说了:“姑姑以前是不是数错了,吃了这么多年的剑,很容易数错的。” 宁十饿着肚子问:“姑姑,成仙真那么好?” 孟八九:“姑姑不知道啊,姑姑又不是仙人。” 宁十:“那为啥非要成仙呢?” 孟八九:“学剑不就是为了有一天能成为剑仙,成为四海神州最厉害的剑修吗。” 宁十:“您现在不是最厉害的?” 孟八九:“名不正言不顺,还有人不服。” 宁十:“但他们都怕您。” 孟八九:“怕不是我的追求,我要他们崇拜我。” 宁十:“成了剑仙就有人崇拜您?” 孟八九:“当然。” 宁十:“谁说的?” 孟八九:“我师傅说的。” 宁十:“” 宁十看着孟八九欲言又止。 孟八九冷哼一声:“说吧,你现在说什么姑姑都能承受。” 宁十深吸一口气:“就没想过你师傅会骗您?或者,那祖训本身就是骗人的?” 骗? 宁十童言无忌,会说出骗这个字,孟八九可从来都没想过自己的师傅会骗自己,剑门的祖训会骗自己,一路走来,自己修的就是剑门的道,悟剑寻剑碎剑吃剑 自己能够一直胜,依仗的就是剑门的道,时间证明,没有错啊。这条路,这剑道,确确实实在四海神州,唯我独尊,战无不胜。 孟八九从没遇到过有其他的道可以战胜剑门的道。 当然,她在年少的时候也曾怀疑过:“吃剑,难道真的可以吃出个剑仙?剑仙就没有其他的选择可以走吗?” 因为吃剑真的很痛苦。 有时候吃的牙根儿疼,还要心境如水面带微笑。 怀疑,就要会去验证,孟八九用自己手中的剑不断的试验,剑门的道是不是最接近真理的,有没有更强的道。 结果,不言而喻,她未逢敌手,剑门的道果然就是最强的剑道。 现在。 吃完九千九百把剑,吃到了终点,你跟我说是骗人的? 孟八九无论如何都不会相信这种说法,她也不愿意相信:“师傅不会骗我,祖训更不会骗我,一定是哪里没有弄清楚。食剑九千九,驾鹤成仙人,到底是哪里错了?” 宁十肚子咕咕的响,想提醒姑姑,又有些害怕,只好跟着一起出主意:“如果您吃的剑没问题,数量也够了,那会不会是后半句理解错了?” 宁十提出一个大胆的猜测。 孟八九当即就愣住了:“后半句?” 宁十像模像样地胡说八道:“对啊,驾鹤成仙人,姑姑想想,剑吃够了,您是不是还需要一只鹤啊,没鹤怎么飞升?” 孟八九脑壳儿有些呆滞:“故事里的仙鹤不都是自己从天上飞下来的吗?需要我们亲手去找?” 宁十使劲摇头:“故事里的牛郎还能娶天上的织女呢,这您能相信吗,故事里都是骗人的,骗小孩子的,这话可是您告诉我的。” 孟八九将信将疑的说:“那找只鹤试试?” 宁十重重地点头:“试试。” 下一刻。 晨钟暮鼓楼上,孟八九又消失了。 只留下宁十在风中尴尬的发呆:“姑姑,我话还没说完呢,试试可以,麻烦先给我整点吃的啊,快要饿死了。就算你自己没心情整,把我放下去好不好,这鼓楼十几米高,我又不会飞檐走壁。” “这夜要难熬了。” “这楼顶。” “真冷。” 宁十迎着晚风,差点哭出来,不是伤感的哭,是饿哭了! 一整夜的辗转反侧,字面上的辗转反侧。 整宿无眠。 孟八九回到洛阳时已经是第二日的清晨。 正好赶上春风烂漫,桃花纷飞,满眼的花瓣,满鼻子的花香。近处是雨阁的废墟,远处是鱼肚白映衬下的盛唐洛城,街边人烟稀少,处处都透露着一股子沧桑跟沉寂。此情此景下的孟八九,尤其显得蹒跚颓废,平日里一尘不染的白衣竟然破了好几道口子,头发上甚至还有一些奇奇怪怪的毛。 宁十顶着一双熊猫眼,整个人都不好了,耷拉着脸,丧到不行。 孟八九面容憔悴,嗓音沙哑:“干嘛不睡?” 宁十嗓子也有点哑:“睡不着。” 孟八九目光呆滞:“为啥?” 宁十指着肚子:“饿得发慌。” “哦。” 对话戛然而止。 孟八九自己把话给聊死了,以前可都是宁十来结尾的。 鼓楼上弥漫起一股子臭味,宁十寻了一圈,最后找到孟八九身上:“姑姑,这一晚上你去哪儿了,身上真臭。” 孟八九举起衣袖闻了闻:“抓鹤去了,鹤窝儿里滚了一宿。” 宁十没想到自己姑姑还真听了自己的话:“哪儿有鹤啊?” 孟八九伸出四根手指:“天一观,梅峰顶,万鹤山,暖水湖,唐国养鹤最多的地方,我都去了。” 宁十:“结果呢?” 孟八九一脸的苦笑:“没有一只鹤愿意让我骑,打死都不愿意让我骑。” 孟八九没说细节。 但宁十能想象的到,就凭这一身的臭味儿就能想象到,一夜的时间,他姑姑肯定抓了数不清的鹤。天一观的丹顶鹤几乎被孟八九吓坏了,万鹤山更是被折腾的鸡飞狗跳,孟八九以前只是寻剑,谁能想到,她还有心思寻鹤,她是小孩子吗? 可再小孩子,孟八九总算是得出了一个结论:“驾鹤成仙人,跟这鹤,似乎也没啥子关系,起码这凡间的鹤是没能力驮着自己飞升的,成精的鹤也不行。” 第十一章 比成仙更厉害的事 短短一天一夜。 孟八九在宁十的眼中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目光变得无神,脸色比云朵都苍白,直接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宁十只有十三岁,他不是很清楚自己姑姑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他能感觉出来,姑姑的心气儿好像消失了。 这人啊,心里的念想没了,还怎么活? 破晓时分的星月之光跟天边的鱼肚白,交相辉映,晨钟暮鼓楼的四周没有任何响声,安静得让人心生一丝恐惧。 宁十盘着腿,坐到孟八九的身边,双手托着腮:“姑姑,做不成剑仙就不做,我陪着你走遍四海神州。你想别人崇拜你,没问题,以后我就学那些说书先生,专门说你的故事,把你说成全天下第一的剑仙,最厉害的剑仙。” 宁十能体会到自己姑姑心里的想法,就好比说,他喜欢吃山楂。如果有一天,这全天下的山楂树都被毁了,以后再也没有山楂吃了,你说该有多伤心。 心能伤成饺子馅。 无论是谁。 这心里的念。 一旦种下了啊。 就会生根发芽,总也是摆脱不掉。 宁十这么说着,孟八九就这么听着,一动不动,这绝不是装出的悲伤,哀大莫过于心死,无力反抗。 宁十一直说到快要说不动时。 孟八九终于开口了:“干嘛定这么一条祖训?成不了仙就成不了仙,为什么让人一直吃剑,你知道有多难吃吗?” 宁十小声回答:“我没吃过啊,真不知道。” 孟八九忽然变得歇斯底里起来,猛地翻身站直:“可我知道啊,我吃了九千九百把剑,最少九千九百把剑。恶心,我自己想想都觉得恶心,别人都喊我女魔头,可我是正宗的剑修啊,我也有自己秉承的剑道。我很少杀人,只是吃剑而已,就因为这条祖训,我才吃的剑。我师父没吃够剑,就想让我吃够,他曾信誓旦旦的跟我保证,绝对能成仙。” “放屁!” “全都是屁话!” “现在想想,你师爷根本就不知道真相,他只是把自己的念想转移给了我,让我帮他去终点看看,看看这祖训是不是骗人的。” 孟八九指着自己的鼻子:“我就是个傻子,我还真听你师爷的话,我还真就吃了九千九百把剑,一把都没少吃。这么多年,得罪了多少人,毁了多少把剑,有些剑真的是很好,我自己都稀罕,可没办法啊,我得吃,我得加快速度吃,保证自己在被杀死前吃够。” 孟八九苦笑连连:“我一直都喊别人是白痴,到头来,我自己却成了全天下最大的白痴,这么简单的道理都分辨不清。吃剑,吃剑,如果吃剑能吃出个剑仙,那铸剑的山庄早就剑仙成堆了。” 宁十小声安慰:“姑姑,不一定是祖训错了的,万一是咱们错了呢,别太纠结,路还长。” 孟八九转过头:“路还长?” 宁十赶紧回复:“您说的,这话是您之前告诫我的,做人不能太纠结,山楂吃多了会坏牙。” 孟八九一瞪眼:“山楂能跟成仙比吗?你认为哪个更重要?” 宁十很认真的想了想,小声回答:“山山楂,更重要。” 孟八九恶狠狠的一甩衣袖:“就你,就你也算是剑门的弟子,哎,师门不幸啊,苍天无眼啊。” 宁十噘了噘嘴:“我又没入门,我又没想当你徒弟,这都是你逼我的。再说,是谁规定剑门的弟子就一定要成仙了,师爷不是也没成仙吗,剑门有几个成仙的?好像一个都没有吧,万一我吃山楂吃出一个剑仙呢,都有可能的,这是一个道理。” 看到孟八九脸颊都快气紫了,宁十赶紧抬手求饶:“我是说万一,万一,不作数的,不作数的,姑姑你别生气。” 被宁十这么一气,孟八九到是多了几分活人气儿。 朝阳初生。 又是一个大晴天。 可孟八九知道:“自己已经不是初生的太阳了,她的剑道走偏了,想再转弯是万万都不可能了。这是一条死路,一条绝路,吃再多的剑也没用,她这辈子都不可能修成剑仙了,绝不可能。” 她把一生最好的年华都给了剑。 全心全意的给了剑。 到头来,剑,却跟她开了个玩笑,真的是讽刺,全天下最大的讽刺。 孟八九趴在栏杆边上,问宁十:“臭小子,你说姑姑这辈子做的事情对吗?姑姑是不是特坏,特不是东西。” 宁十不敢接话茬。 孟八九自问自答:“姑姑错了,错的很离谱,又坏又不是东西,怨不得人家都喊我女老魔头呢,都成魔了,还咋成仙。” 孟八九指了指远方:“姑姑选的这条道儿,错了!” 宁十顺着姑姑的手望出去:“错了?那再折回来白,咱俩光来这洛阳不是都走错了好几次吗。” 孟八九揉了揉宁十的碎头发:“臭小子,你傻啊,脚下的路可以折返,人生的路哪儿能说重新开始就重新开始。” 宁十似懂非懂,但他努力表现出一副我很懂的模样。 姑姑出了问题。 自己这时候要顶上事儿。 楼外飞过一群出门觅食的燕雀,孟八九感慨:“臭小子,跟了姑姑这么久,开心吗?” 宁十想都没想就说道:“开心啊,特开心!” 孟八九笑了笑,继续感慨:“骄傲吗?” 宁十:“骄傲?很新鲜的词。” 以前,孟八九从来没问过宁十这个问题,所以,这问题让宁十有些为难,他不是不懂这个词的意思,说书先生那儿经常用,他只是不知道怎么回答。 孟八九瞧了瞧宁十:“没事儿,说真话,姑姑现在就想听真话,千万不要骗姑姑,你师爷已经把姑姑给骗苦了。” 宁十点点头,然后直接开口说:“说书先生那儿称呼咱们剑门为魔,所有的剑修都害怕咱们,可我知道,您没干过坏事。但他们就是那么说,以讹传讹,越传越离谱。后来,我想明白了,主要是咱剑门没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好事,没有斩妖除魔,没有造福苍生,他们看不起咱剑门。” 孟八九有些生气:“看不起?他们有什么资格看不起!” 宁十:“因为他们害怕啊,对剑门,对您,只有恐惧,没有敬重。” 孟八九:“那按照你的意思,剑门应该怎样?” 宁十皱了皱眉头,似乎是在思索,他其实不太擅长这种事情。思索了很久,然后才用他仅有的知识去判断,去给出建议:“我听说书的先生讲,不管是侠客修行者还是读书人,都应该心怀天下,都应该匡扶正义,都应该斩妖除魔,都应该为四海神州的子民做出点什么贡献。” 停顿了一下:“我记得您说过,世间最邪恶的地方是极北的魔山,如果姑姑能铲除那座山,我想全天下的剑修都会崇拜您,崇拜剑门的。” “我觉得,这比成仙更厉害。” 第十二章 魔山矮了三千尺 极北之北有座山,终年黑云笼罩,血光冲天,魔气遮云蔽日。 山高一万三千尺,山名魔,这里是四海神州最神秘最肮脏最邪恶之地,万千正道修行者的噩梦。 千百年来,没有一个人能以非魔之身踏上此山,因为这里是魔的世界,魔的天地,魔的聚集地。 这一日。 魔山迎来了一位女子,单人单剑,一袭白衣,负手登山。 当白衣女子双脚踏上魔山那一刻,无数沙哑尖锐的鬼哭狼嚎从山门中传出,这些鬼哭狼嚎中冲蚀着暴戾阴狠毒辣与邪念 对于白衣女子的到来,他们有些困惑,他们分不清是敌是友。因为在四海神州,很多人都习惯称呼这个人为女魔头,食剑的魔头,毁在她手中的剑,比许多魔山弟子杀的人都多。论破坏力,没有一个魔山弟子能比得上这人,所以,魔山很困惑。 “难道是拜山门?” “这白衣女子想要正式入魔山?” 这样想着,最初便没有任何的攻击落在她身上。 她挺拔的身姿逐渐消失在魔山山道间,一直消失在黑云迷雾之中,紧接着,这些魔山弟子就知道自己错了:“这人根本不是来拜山的。” 一道惊世骇俗的剑气直接刺穿了黑云。 半座魔山跟着震动摇晃。 鬼哭狼嚎变成了嘶吼冲杀。 上百道强大的魔气喷涌而出,围攻白衣女子。 然而。 这魔山,似乎很久很久没有遭受过袭击了,都忘记了应该怎样去战斗。 可白衣女子一直都在战斗,一直都在吃剑,一直都在积攒着能量等待剑劫的降临,等待着斩落飞升雷劫。 这积攒的能量。 无上的剑气。 最后也没能落到雷劫上,反而是全部一股脑儿的落在了魔山。 剑气肆虐了一夜,魔山摇晃了一夜,鬼哭狼嚎持续了一夜,一万三千尺的魔山,生生矮了三千尺! 女人。 一袭白衣,一把剑,让魔山生生矮了三千尺! 就连那遮天蔽日的魔气,仿佛都稀疏了许多,天空中的黑云,满是裂痕。 极北之地,第一次下起了雨,粘稠至极的雨,雨水落到雪地上,都结不成冰。 黑雨下了整整一夜。 一直下到魔主复苏,不得不复苏,因为再不复苏,女人的剑就会断了魔山的传承,年幼的魔种如果都被斩杀了,魔山的未来该走向何方? 毁灭吗? 魔山自然不会因为一个女人就毁灭。 因为,魔山很高,女人很矮,并且女人只是一个人,单枪匹马,再厉害都会力竭。魔主出现的时候,刚好就是女人力竭的时候。 战斗终于结束。 女人被千道魔气封印。 虽未死。 却比死都痛苦。 被封印的女人自然就是孟八九,宁十的姑姑,箴言境的巅峰剑修。 死对于宁十的姑姑很难,但是在魔山,活着可能比死更难。 怒气攻心的魔主,对着孟八九整整咒骂了一炷香的时间,最后颁下魔旨:“将孟八九的剑身悬挂魔顶一百年,日日受魔剑穿刺,刺剑百万,方可解心头之恨!魔山的权威不容撼动,魔山是不败的!” 明面上的魔旨是如此。 暗地里的魔旨却是:“所有谍卫全部出动,全力监视正道宗门,警惕围剿偷袭。所有的寻魔师全部出动,尽快寻找新的魔种,新一代魔种需要成长,魔山需要休养生息。其余魔山弟子,十年之内,不得擅自行走人间,违反禁令者,杀无赦!” 魔山暗旨,几乎无人知晓。 魔山明旨,却在魔主的推动下,迅速传遍四海神州,这是在给魔山争取时间,休养生息的时间。 魔山的消息网是非常惊人的,孟八九被封印的讯息传的极快。 “剑门食剑女魔头被封印了!” “暴晒魔山一百年。” “恶人更有恶人制,大快人心啊!” 重磅消息在三天之后就传到了洛城。 宁十这时候当然不会还在晨钟暮鼓楼上,孟八九离开之前将他安排在一家很破旧的小客栈当中,临行前还特意给他化了妆,好端端的帅小伙变成了黑炭头。主要还是担心他被别人认出来,毕竟之前在落花楼吃过一把鹿耳剑,很多人都看到宁十跟着孟八九,猜也知道是很亲昵的关系。 孟八九临走时付了一个月的房费,宁十就准备在洛城等上一个月。 然后,他就听到了自己姑姑被封印的消息,起初他还认为,肯定是骗人的。这种消息他听过许多次,孟八九经常会被死亡或者被封印,有人就是想借他姑姑的名号,扬名立万,这套路宁十懂,只是觉得很无耻。 “咒我姑姑死的人不得好死。” “咒我姑姑被封印的人都是坏人。” “你们就咒吧,继续咒,越咒,姑姑活得越久。”宁十这样想着,心里就美滋滋起来,他从来都没想过他姑姑会死会被封印,因为孟八九真的很厉害,在他的记忆中,根本就是不可战胜的。 无敌的存在。 宁十平日里最操心的事情,不是孟八九会不会败,而是祈祷姑姑别杀人,别吃剑,息怒。 这就是十三岁的少年最真实的想法。 这样想着。 时间慢慢在等待中度过。 宁十始终没有等来他姑姑,却等来了一场欢庆,庆祝他姑姑终于没办法再祸患江湖了,庆祝四海神州的剑修终于可以肆无忌惮的佩剑出门,再也不用担心有人会吃剑了。 听雨阁的弟子甚至在宗门遗址上举行了盛大的仪式。 醉酒三天。 还将魔山传出的消息中,孟八九被封印那一日定成了听雨阁的复兴日。 这一日。 听雨阁重新开宗纳新。 宁十冷眼看着这满城的欢呼,内心终于有些恐慌:“姑姑难道真的被封印了?她也会败吗?她会死在那个什么魔山?” 越想越害怕:“那自己要去哪儿啊?自己要怎么活下去呢?” 越想越自责:“好像去魔山是自己给姑姑出的主意啊!姑姑是被自己害死的吗?自己竟然害死了自己最亲的姑姑!” 第十三章 八九离开十 宁十开始在洛阳疯狂搜集关于他姑姑的消息。 坊间小道皇榜告示说书戏文酒客闲谈宁十甚至找到一张孟八九在魔山的画卷。 巍峨高耸的魔山上,黑云压顶,冰雪呼啸,极寒之地的陡崖间,数千道黑色邪魔锁链拴着一具女人的身体,山顶每时每刻都会降下魔剑,每一剑都会刺向那具女人的身体。 画卷惟妙惟肖。 仿佛是亲身经历一般。 就连孟八九发丝跟身上的衣服都画的细致入微。 宁十自然认得自己姑姑的相貌跟衣着,没有错,就是他姑姑。 这画出现在落花楼,一位剑修拿出来供大家瞻仰,宁十身无分文,自然买不起,只能凑到旁边,踮着脚,瞪大眼睛看,瞪到眼泪横流。 那一刻,宁十的眼泪,止都止不住,而那持画的剑修却是冷眼旁观:“小伙子,你为何流泪?” 宁十:“我” 剑修:“你是在为食剑女魔头的死而伤心吗?” 宁十:“我” 剑修:“你跟魔头是什么关系?” 话终。 长剑出鞘。 这是宁十第一次真正独自一人的面对剑,他有些害怕的缩了缩脖子,他能感觉出来,如果自己的回答无法让对方满意,这剑,随时都会落到自己身上的某个部位。 结果一定会很疼。 很惨。 宁十的身体开发发抖,最后小声的说:“我是喜极而泣。” 宁十心里滴着血说出这句话,感觉很对不住自己姑姑,可是没有办法啊,他真的有些害怕。以前他从来没觉得剑有多可怕,因为只要站在他姑姑身后,根本没有任何一把剑能够伤害到他。 肩膀被一只粗糙的大手拍了拍,宁十赶紧跑出落花楼,一边跑一边告诫自己:“从今往后,喜怒一定要不形于色。从今往后,再面对剑,一定不能再发抖。” 宁十住的客栈名叫长乐,位置在洛阳城最偏僻的西南角,二层小楼,很窄的地方隔出来几十间客房。 阴面潮湿的小屋里,宁十抱着膝盖蜷缩成一团。 身子很冷。 肚子很饿。 但是宁十已经没钱了,一颗铜板都没有了,连包子都买不起。客栈掌柜已经催了他两次,房费马上就要到期,如果不续,只能走人。 “可是” “去哪儿啊?” 宁十无父无母,他是姑姑从河沟里捡来的,自小就跟着姑姑走南闯北,一个亲人都没有。 红着眼眶自言自语:“姑姑,我以前是不是错了,你让我学剑,学剑,我就是不学。现在好了,你走了,我怎么办?” 抽泣一下,吸溜一下鼻子:“我虽然不喊姑姑师父,可再怎么说也是剑门的弟子啊,竟然被一个不入境的剑修喝斥,我能看出来,落花楼那个剑修,连穿甲境都不是。” 叹了口气,宁十继续自言自语:“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自己还不如人家呢。自己都没摸过剑,只会吃山楂,纯粹就是个废物。” 宁十眼角流出一串泪水。 闭上眼。 满眼都是孟八九被侵蚀的躯体。 魔山的峰顶,他姑姑凄凄惨惨的承受着魔剑穿刺与冰雪侵蚀。 宁十知道,他姑姑不算个好人,可能在很多人眼中,还是个无恶不作的女魔头。可再魔头,孟八九也是他宁十的姑姑啊。 就这么眼睁睁让姑姑困在魔山上? 更可气的是,竟然没有一个人觉得他姑姑很伟大,宁十敢肯定,他姑姑绝对斩杀了很多的妖魔才被封印的,否则魔山不会气愤到将姑姑的身体暴虐一百年。 没有一个人。 没有一条消息。 没有一名剑修为孟八九说话。 仿佛魔山才代表了正义,魔山完成了一次斩妖除魔的伟大行动。 可笑不可笑? 宁十都笑哭了。 “自己真傻。” “自己还给姑姑出主意呢。” “匡扶正义,斩妖除魔,让四海神州都崇拜剑门。” “全都是放屁,全都是骗人的,世人就是贱。你做好事没人知道,但是你做坏事就是不行,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自己真是全天下最失败最没有良心的人了,连姑姑的最后一面都见不到,当着别人的面,为自己姑姑哭都不被允许。” “八九不离十,八九不离十,真是丢尽了姑姑的脸面,丢尽了剑门的脸面,自己还是别叫宁十了,叫宁不要脸多贴切,叫宁丢脸多好听。” 泪水淹没眼眸。 耳边开始回荡起姑姑断断续续的唠叨。 “臭小子,你就跟着姑姑学剑吧,吃山楂可没办法行走江湖。” “臭小子,人心险恶,你太单纯,如果有一天姑姑不在了,你可怎么办。” “臭小子,姑姑不是不给你买山楂,真的是害怕你吃坏了牙。男孩子,牙口要好看,不然会娶不到媳妇儿的。” “臭小子,姑姑其实遇到几个好苗子,要么死脑筋,要么太敦厚,就数你天赋最高,你一眼就能看清楚剑的轨迹,怎么就是不愿意学呢。” “臭小子,姑姑烤的地瓜还可以吧,是不是很香,慢点吃,没人跟你抢,小心烫到嘴。” “臭小子,啥时候等你长大了,姑姑就给你寻摸些美人儿,让她们排成一排,你随便挑,挑上谁,姑姑亲自给你上门提亲,我看谁家敢不同意。” “臭小子,别喝凉水了,多吃点水果,多穿点厚衣服,穿干净衣服。姑姑无所谓,你还小,要学会收拾自己,要心疼自己。” “臭小子,别相信花言巧语,话说的越漂亮,这人啊就越坏。也别随便相信漂亮姑娘,越漂亮,越危险。” “臭小子,姑姑到底欠了你多少根山楂呢?姑姑记不住了,你自己可记得啊,要是忘了你别埋怨姑姑。” “臭小子,路还远着呢,自己走,脚肯定疼,不疼才怪呢。来,来姑姑背上睡会儿,醒了就到地儿了。” “臭小子,姑姑这十三年来最大的骄傲,不是剑。剑是姑姑的使命,是你师爷的念想。姑姑最大的骄傲啊,是有你这么个好孩子。啥?你哪儿好?哪儿都好啊,又乖巧,又懂事,不怕苦,不怕累,还会捏脚捶背,还会讲笑话,会唱小曲儿,会画画,长的又帅气去哪儿找这么好的孩子啊。” “臭小子,姑姑肯定是花光了八辈子的福气,咱俩在这一世才能遇上。” “臭小子,你肯定不记得你小时候的模样了,特可爱。圆圆的小脸儿,每天就是可劲儿的笑,咯咯咯的乐,姑姑都不晓得你乐什么呢。姑姑说你天赋高,你还别不相信,姑姑就没见过像你那么早就能学会走路说话的。抓周的时候,你可是抓了剑的,姑姑真的是很开心,哎,这长大了咋就不乐意学了呢!” “臭小子” 第十四章 别了洛阳 宁十靠墙坐在小屋的阴影中,整个脑袋埋在双膝之间,身体蜷缩在一起,呢喃道:“不应该让姑姑这么冷的,我能感觉到,魔山很冷的。我得把姑姑接下来,不管多难办,这件事情都得办。这是自己的事,躲不开的,而且必须办成,无论如何都得办成” 以前。 宁十从来没觉得,有什么事情是他必须要去做的,他只要每天开开心心的就好,有他姑姑陪着,有山楂吃着,就足够了。 现在不行了,宁十必须要去办一件事情,他不清楚有多难,他甚至不知道魔山在哪儿,魔山有多高,路怎么走。但是,他知道,他必须把自己姑姑从魔山上接下来。 必须接下来。 这是他这个做徒弟的,必须要做的事情。 他没有喊过孟八九师父,但他知道,自己在孟八九心里一直就是徒儿。 无师徒之名,有师徒之实。 所以,接孟八九下魔山,就是他宁十的本分。为此,他可能需要去学剑,可能需要跟人战斗,那没办法,谁让孟八九是他师父,是他姑姑呢。 宁十咬着嘴唇嘀咕道:“不能让人觉得剑门绝种儿了。” 深吸一口气,宁十擦干眼泪:“没有道理让人笑话姑姑的,没人有资格笑话她,她好着呢,她是这世间最好的人。” 宁十知道,他姑姑最在乎面子了,虽然嘴上不说,却真的将剑门的名声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否则也不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拼了命都要吃够九千九百把剑,证道剑仙。 吃剑很累的。 剑很难吃的。 宁十的姑姑又不是傻瓜。 夜色漆黑,只留一束月光穿透墙角的窗户,洒进一片朦胧的银色。 宁十睡不着觉,迷迷糊糊的回忆自己跟着姑姑行走人间的画面,回忆那些惊心动魄的比剑,回忆那些好吃的山楂,回忆那些金灿灿的烤地瓜。 一阵夜风顺着窗户缝儿钻进来。 同时钻进来的还有些断断续续如蚊子聊天般的声音,宁十的耳力很好,这样的声音都能听的清清楚楚。 “掌柜的,真要把那小黑炭给卖喽?” “无父无母,只有个外乡女人照顾,又不知跑去了什么地方,八成了没了,咱不卖他,立马就得流落街头。” “将军府正好缺几个小厮。” “能卖几两是几两。” “啥时候动手?” “你去厨房拿绳子,择日不如撞日,腾出来房间我好租给其他人住,各州来洛阳赏花儿的人越来越多,不愁租不出去。” “那您先在这儿盯着,我取几样家伙事儿。” 对话到此结束。 宁十却瞬间没了睡意,小黑炭是谁? 说的不就是化过妆的自己吗,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神都天子脚下。 竟然有黑店! 宁十虽然年纪小,但是他知道,第一时间最好先报官,让衙门来解决这厮。 可是,转头他就否了这个决定。 夜深人静,去哪儿报官?当务之急是赶紧逃出去啊! 幸好还没脱衣服,宁十赶紧起身,世间紧迫,他觉得自己的心跳都快冒到嗓子眼儿的位置上了。 “逃出去,逃出去,必须赶紧逃出去。”宁十焦急的左右乱看,然后就注意到桌子上的油灯。 想都未多想,宁十直接就悄悄点燃了屋子里的油灯,用手尽量遮住昏暗的光,幸好这客房足够严实,在门口看不到里面的情况。 随手将油灯丢到床上:“黑店害人,敢贩卖人口,那就对不起了,待会儿就看谁跑得快了。” 客房的东西全部都是易燃物品。 一点即着。 火势腾的一下就起来了。 宁十也开始顺着窗户从二楼爬下去。 差不多同时,蹲在门口抽旱烟的掌柜终于闻到一股子烧焦的味道,楼下的伙计也才刚拿着一捆绳子回来。 “不对!” “着火了!” 掌柜的一把踹开门,火焰嗡的一下就烧了过来。 “哎呀!” “小王八蛋竟然敢烧我客房。” “他娘的小杂种,别让我抓住你,看我不宰了你。” “别他娘愣着了,打水去,快去打水啊,废物,全都是废物。” 长乐客栈很快就热闹起来,除了掌柜伙计,其他房间的客人也都起来了。喧闹声,怒骂声,求救声,呼喊声此起彼伏。 宁十从窗户边上爬下来,直接就借着夜色拼命的跑:“卖给将军府当小厮?我卖你个大头鬼,怎么不卖你自己家儿子!” 世道真是乱。 宁十又涨了本事:“以后绝不能轻易相信人,人心隔肚皮,谁知道你对面站的是人是鬼。” 洛阳城肯定是不能再待下去了。 孟八九之前领着宁十在落花楼喝过酒,很多人都见过宁十的样貌,虽然化了妆,但这妆总有不管用的时候。 如果被那些剑修认出来,自己是孟八九的徒弟,那可就惨了。 宁十有一百个理由相信,自己肯定会被碎尸万段,以祭那些碎裂的剑魂。自己才十三岁啊,加起来也没七十斤,都不够他们分的。就算不把自己碎尸万段,肯定也没什么好下场,身为‘剑门余孽’,养虎为患的事情,修行者的世界可不会做。 幸好今夜是天元节,城门不关,宁十得以逃出洛阳城。 核桃镇是距离洛阳城最近的镇子。 宁十逃到核桃镇时已经是半点力气都不剩了。 从昨天中午到现在,宁十就吃了一个馒头,现在胃里是直冒酸水,饿的头晕。即便如此,他也没乞讨的念想,他是剑门的弟子,他姑姑是孟八九,无论如何不能吃嗟来之食,他得要脸。 晃晃悠悠的游荡到一座关帝庙前,抬头瞧了瞧这庙的品相,已是荒废多年,破败不堪,没得半点香火气息。 关帝庙不算太大,起码可以遮风避雨,坐在庙前的高大台阶上,宁十想着:“若天上能自己掉馅饼该多好啊。” 砰的一声。 宁十这样想着,脚边的石头台阶上突然就撞过来一只肥肥大大的兔子,速度极快,径直着就撞在石头上。 兔子直接昏死过去。 宁十使劲揉了揉眼,有些不敢相信:“天上还真会掉馅饼啊!” 都不用动,宁十伸手就把这兔子抓到了手里。 没守株就待到了兔。 第十五章 菜鸟互啄 当宁十抓住那只兔子的时候,耳边也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伴着急促的喘息。 下一刻,宁十的眼前就蹿出来一个人影,比他稍微矮一些。脸上缀着星星点点的雀斑,一身脏不拉几的麻衣,头发都开始打绺,手里拎着一根木棍。 宁十下意识的将兔子藏到自己身后,这可不是嗟来之食,这是老天爷赏给他的,然后就听到这小雀斑尖叫一声:“放手!” “那是我的兔子!” 叫声结束的同时,小雀斑的拳头也跟着砸了过来,朝着宁十的鼻梁。 孟八九说过,宁十的天赋很高,不会剑,但是什么剑都能看的一清二楚,更别说这种直来直去的拳头了。 奈何宁十现在没有力气啊,歪了歪身子,小雀斑的拳头就砸在他的肩头。 第一拳砸完之后,小雀斑的手直接就去抢宁十手里的兔子:“放手,这是我的兔子,我追了它半个核桃镇,累个半死,最后堵在关帝庙,没想到让你给捡了便宜。” 宁十肩头挨了一拳,身子一个踉跄,险些跌倒,却没有撒手,如果真是对方的东西,他可以还人,但是不分青红皂白就动手,那就对不起了:“兔子又不是你家养的,谁先抓到就是谁的,兔子身上写你名字了?” 一路逃跑。 担惊受怕。 宁十心里早就憋了一肚子的火,再加上姑姑的噩耗,这一刻终于爆发:“如果是成年人,自己肯定打不过,小丫头片子难道也准备欺负我吗?” 在台阶上打了个滚儿,躲开小雀斑的第二拳,宁十抬脚就朝对方肚子踹过去。只是力气有些小,踹是踹中了,自己也跟着倒在了地上。小雀斑朝旁边吐出一口唾沫,下一刻,两个人就扭打在一起。 开始的时候还是拳脚相向。 打着打着就没了力气。 你拽着我的头发,我掐着你的脸颊,你盘着我的腰,我卡着你的脖子。 小雀斑:“小偷,知道厉害了吧。” 宁十:“白痴,你还能动吗?” 小雀斑:“我是给关老爷面子,没出全力。” 宁十:“别啊,有本事打晕我,打晕我兔子就是你的。” 小雀斑:“别给脸不要脸。” 宁十:“你咬我啊。” 小雀斑:“说的好像你能动似的,刚才是谁的肚子在叫?你几顿没吃东西了?还有力气?” 宁十:“说的好像你有力气似的。” 小雀斑:“反正比你强。” 宁十:“强个屁。” 小雀斑:“服不服?” 宁十:“谁怂谁是王八蛋。” 继续僵持。 继续撕扯。 菜鸟互啄。 小雀斑:“我们可以一起松手,今天就算是打平了。” 宁十:“你先松。” 小雀斑:“一起松。” 宁十:“松手兔子也是我的。” 小雀斑:“不可能,最多分你一根兔子腿。” 宁十:“那就继续打吧,看谁赢,我保证,就算你赢了也没力气拿走兔子。” 小雀斑:“算你狠,三七分。” 宁十:“继续打,我不怕饿,我有的是力气。” 小雀斑:“四六分?五五分!最多对半!” 宁十:“成交。” 战斗终于结束,好吧,这都不能称之为战斗,最多算是稚童间的厮打,没半点章法,纯粹依靠动物的本能互捶。 太阳已经开始落山,核桃镇上逐渐飘荡起若有若无的饭香。 宁十的脸本来很白嫩,让孟八九化妆给化成了黑炭,这时候经过一阵滚打,变的更黑。身旁的小雀斑自然不用说,俩人不相伯仲,比乞丐都乞丐。你黑我更黑,你脏我也脏,你惨,我比你还惨。 现在。 除了黑脏惨,又得加上一个饿。肚子咕咕叫的声音,此起彼伏,谁都不甘示弱。 “现在就分,还是烤熟了之后再分?”小雀斑问宁十。 “当然是烤熟了,你吃生肉啊?如果你吃生肉,现在就分。”宁十这几天早就学会了人心隔肚皮,不能轻易相信人的道理,兔子是平分了,但分之前还得我拿着。 “我又不是野人。”小雀斑没好气的回答。 “那好,听我的,你去捡些干柴,然后生火。”宁十开始指挥。 “你怎么不去?你是男孩子,不是应该你生火吗?”小雀斑警惕的看了看宁十手里的兔子。 “因为我懂烤肉,我姑姑是厨子。”宁十现在说谎已经不脸红了,被这个乱七八糟的江湖给逼得。 你捡柴生火,我烤肉,因为我家有人是厨子,多充足的理由,小雀斑盯着宁十思考了半天,终于转身出了关帝庙。 她选择相信宁十。 她赌自己的眼光:“这个比自己高一点的少年,不像是言而无信的人,他的眼睛很清澈,很通明。” 天黑之前。 关帝庙里就生好了火,肥肥胖胖的兔子也已经处理好,说实话,这是宁十第一次亲自烤肉,以前都是他姑姑来烤,他只负责吃的。 幸好看的多。 他又爱吃。 剑没学会,吃东西做东西的本事到得了真传。 初春的夜晚还是有些凉的,小雀斑费力的将几块破板子挡在门口,然后盘腿坐在火堆旁,双手托着腮,安安静静的看着宁十烤肉。 关帝庙里自然是没什么佐料的,但是两个人足够饿,兔子足够肥,肉烤的也足够香脆,吃起来还真是有滋有味。 一只兔子从正中间对半撕开,一人一半,公平公正,各吃各的。 宁十烤肉的时候都能听到小雀斑咽唾沫的声音,真到了自己吃的时候,一样管不住口水,差点咬到舌头。 一边吃肉,小雀斑一边嘟嘟囔囔的说:“青鸟,我叫叶青鸟,今年十二岁,不打不相识,以后就是兄弟了。” “兄弟?”宁十抬起头朝叶青鸟翻了个白眼,小丫头片子还挺江湖:“宁十,十三岁。” 这人啊,一旦饿久了,吃东西就会很容易饱,一只兔子足以吃撑俩人。 火。 生的很旺。 一点都不冷,抬头是满眼的星星,就是没有月亮。 叶青鸟舔了舔嘴角的油脂,起身开始活动筋骨:“喂,你的身手很灵活嘛,我打了你那么多拳,没有一拳打中要害,练过?” 第十六章 一把刀还是三把刀 宁十吃到最后吃的很慢,他可不想浪费,肉塞在嘴里,含糊不清的说:“是你太慢了,动作太直接,让我看的太清楚。” 叶青鸟点点头:“我很快就会变强,我已经要准备开始修行了,修行你懂吗?以后我可能会飞天入地,翻江倒海,成为在世仙人的。” 宁十抬起头撇了小丫头一眼:“修行?” 叶青鸟嘴角一笑,微微昂头:“当然,如果你求我,我可以考虑教教你,你是我行走人间遇到的第一个对手,你很幸运。” 菜鸟互啄都能称作是对手吗? 听戏文听多了吧。 他一个剑门的弟子都不敢说成为仙人,你一个满脸雀斑的小姑娘就敢口出狂言,吹牛不打草稿。 宁十直接低下头继续吃肉:“行走人间?什么时候行走人间这么廉价了,就您这身手,就您这年纪,您愿意教我,我敢学吗。” 要知道,宁十的姑姑可是孟八九,他没学过剑,但他懂修行,尤其是剑修。孟八九每天在宁十耳朵边没完没了的唠叨,那可不是在胡说八道,很多知识早就潜移默化的灌输到宁十的脑子里了。 叶青鸟没等到回复,也不强求,自顾自的准备‘修行’。 宁十睡不着,盘膝而坐,呆愣愣的看星星。 期间,叶青鸟一直都在活动‘筋骨’,活动了足足大半个时辰,吃到肚子里的肉估摸着都消化干净了,修行还是没有正式开始。 宁十坐在庙前屋檐下,叶青鸟站在小院子里,都存着提防之心。 宁十如老僧入定,目不斜视,却张口说道:“不用管我,你爱怎样修行就怎样修行。放心,我不会偷师的,没必要像防贼一样防着我。” 叶青鸟人小鬼大,终于稍稍有些尴尬,眼眸中流露出与其年龄不相符的审视表情。 盯着宁十看了半天,叶青鸟这才暗下决心,但是仍然不忘提醒:“看可以,但你最好不要偷学,因为修行是要内外兼修的,小心走火入魔。算了,跟你说多了你也不懂,白费口舌。” 叶青鸟停顿了一下,伸出手指再三告诫:“别偷学。” 宁十回给对方一个死鱼眼,心里却想着:“什么时候剑门的弟子需要偷学其他宗门的功法了?再说,你一个小乞儿,能懂什么功法,多半是在吹牛。还内外兼修?那是普通宗门的法子,剑门的功法可都是一心一意的修剑。” 宁十叹了口气,有些唏嘘:“拿自己的无知当作真理,真是搞笑。” 这样想着。 宁十就瞧见叶青鸟从关老爷的石像后面掏出来三把刀。 三把简陋至极的木刀,做工粗鄙不堪,说是刀,倒不如说是有些许弧度的木条。 有些笨拙的将三把刀全部握在手心里。 那滑稽模样。 差点让宁十笑出声。 宁十是没学过剑,可他看过太多强大的人,见过太多厉害的剑,跟着孟八九走南闯北,他的眼力绝对是宗师级别的,说是见多识广一点都不为过,且毒辣的很。 即便如此,宁十都没见过,有谁会同时拿着三把刀来战斗,确定不是在搞笑? 很快。 宁十就更加确认,这个小雀斑真的是在吹牛,她根本就不懂什么叫修行,更不懂什么叫功法。 因为叶青鸟准备了半天,都没有完成她的‘起手式’。 三把刀。 两只手。 能起手才怪呢。 宁十终于是没忍住,笑出了声。 “你是在嘲笑我吗?”叶青鸟恶狠狠的瞪了宁十一眼。 “哦,没,我在”宁十话都没说完就被打断。 “我知道你在笑我,笑我不该拿三把刀。”叶青鸟索性将刀全部放在地上,从裤兜里掏出来一把小刀,盘腿坐在地上就开始削刀。 “据我所知,用刀的修行者,修的都是一把刀,就连第一刀仙都是一把刀。”宁十看着叶青鸟,“三把刀,不叫修行,叫杂耍。” 叶青鸟低着头。 默不作声。 只是小心翼翼的继续削刀,削的极其认真,神情一丝不苟,仿佛是在制作一件艺术品。 “一把真正的好刀,最基础的东西就是材料,木头是没有杀伤力的,削的再漂亮也无用。”宁十开始了自己的演讲,他本身就话多,今天守株待兔吃了叶青鸟半只兔子,他觉得自己有必要提点一下这位执拗的小雀斑,“不要误入歧途。” “武器在精不在多。” “一把刀,修到极致,足以。” “真正的对战,胜负往往在一瞬之间,哪里会给你耍花哨动作的机会。很多时候你只有出一刀的机会,三把刀,太多了,两把都多余。” “再说了,三把刀,两只手,握都握不住啊。” “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吗?”宁十说着说着就发现,叶青鸟完全没有理会他,一直都在削自己的刀,一刻未停,甚至还翻了个白眼。 翻白眼? 你做错了,你有什么资格翻白眼? 是对我表示不满吗?还是觉得我有哪句话说错了?我这些道理可说剑门的道理,真理,不识货的臭丫头! 叶青鸟终于初步完成了自己的修改,小刀放回裤兜,抬起头瞧了瞧宁十:“你废话真多。” “真啰嗦。” “很烦哎。” “我觉得你还是去里面睡觉吧。” 宁十愣了愣神儿:“自己是被嘲笑了吗?” 然后,就听到叶青鸟继续说:“修行是自己的修行,其他人都修一把刀,那我也要修一把刀吗?” 叶青鸟学着大人的口气说:“真是死脑筋,冥顽不灵,迂腐。如果大家都一样,那还有什么必要修行。修行是什么?修行不就是打破世俗的规矩,逆天而行。连人的规矩都破不了,连一把刀还是三把刀都不敢改变,不如不修行。” 很别扭的道理。 足够简单。 足够直接。 宁十哑口无言,不知道怎么回复,他想要将姑姑从魔山上接下来,他知道这肯定是要学剑的,他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学剑门的剑,走姑姑的路,却从来没想过,是否可以改变一下。 不走其他人的路。 走一条从来没人走过的路。 第十七章 两个根骨奇佳的魔种 一座关帝庙,两个稚童。 宁十无父无母,无家可归,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这叶青鸟多半是离家出走的叛逆少女,说出口的话根本不是一般小乞儿能懂的道理,看来真的是懂修行。 话糙理不糙。 一语惊醒梦中人。 宁十看着眼前极力握稳三把刀的小雀斑,心里突然萌生出一个念头:“自己是否可以走一条特殊的剑道之路呢?不是剑门的路,不是姑姑的路,就是属于我自己的路,修炼自己的剑道。” 宁十姑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有朝一日可以成为剑仙。 如果可以的话,宁十愿意帮着姑姑实现这个心愿,也算是让她心安了。 核桃镇依山傍水。 夜幕中原本应该是安寂祥和,可是就在宁十陷入沉思时,小镇外面的骊山忽然就热闹起来,成群结队的动物从山中四散狂奔,就连老鼠都从地洞里爬了出来。天上是蝙蝠跟黑鸦,地下是一群一群的走兽昆虫。 宁十方才还是盘腿坐着,或许是累了,这时候躺在关帝庙的台阶上,耳朵刚好靠近地面,然后他便听到了微微的震动。 很轻。 但很嘈杂。 “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动静?”宁十直起身子问叶青鸟。 “啊?”叶青鸟练刀练的满头大汗,哪里顾得上这些细节。 “好像有东西过来了。”宁十不太确定的说。 “山狼还是野猪?核桃镇挨着骊山,晚上确实会有些野兽出没,哈哈,刚好多一顿大餐。”叶青鸟竟然摩拳擦掌的准备猎捕食材了。 “声音很杂,脚步声很多,不像是野猪,到像是狼群。”宁十猜测道。 “不可能,从没听说过狼群会攻击镇子的,狼可没那么大的胆子。” 叶青鸟这话刚说完,就听见关帝庙外面传来一阵哒哒哒的声响,宁十直接跳起来,两个人跑到庙前的木门旁边,朝外面张望。 嗖! 第一眼就看到了几只野马,飞一般的跑了过去,然后就是几只红毛的狐狸,狐狸后面跟着几头野猪,旁边还有土狼野兔子老鼠 惊慌! 非常惊慌! 山里的野兽给宁十的第一感觉就是惊慌,仿佛遇到了什么可怕的怪物一般,必须逃离自己的家园。野兽在某些方面比人类更敏感,尤其是面对危险的时候。 “难道是山洪暴发了?” “不对啊,这两天的雨水很小,根本形不成山洪。” “要地震了?姑姑以前说过,地震之前,野兽会很慌张,会四处逃窜。” 宁十望着这些野兽逃跑的方向,好像不是四处。 心头跟着有些慌乱。 心跳的厉害。 宁十没来由的说道:“我们必须离开这里,我有些不太好的预感。” 叶青鸟擦了擦脸上的汗:“大半夜的,往哪里走?不要大惊小怪,野兽害怕的东西,我们未必害怕,我有三把刀,我保护你。” 宁十还想着争辩一下。 然后就看到核桃镇的牌坊下面,忽然出现了一排影子,关帝庙本来就在镇子的最外面,距离牌坊只有几百步的距离,虽然看的不真切,但肯定不是幻觉。 这些影子裹着厚厚的黑色袍子,根本看不清是人是鬼,步伐更是犹如魑魅。 叶青鸟有些愕然。 宁十肩膀有些发抖。 叶青鸟小声的问:“这些影子是山贼还是土匪?有些吓人啊!” 宁十脸色苍白:“山贼土匪可吓不坏方才那群野兽,你不觉得” 话还没说完,宁十就看到一道影子眨眼间钻进了一家农户,眨眼间又钻了出来,一个稚童被影子缠在腰间。 宁十的眼眸直接瞪大。 叶青鸟也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快跑,快跑,从关老爷后面跑。” 一边说,叶青鸟一边拽住宁十的手就准备朝庙里跑,然后就发现宁十的身子一动不动,压低声音焦急的说:“别愣着了,快跑,想死吗?” “你这人怎么怎么”叶青鸟拽了宁十两次都没拽动,转过身子一看,然后就不敢再动了。 因为,一道黑色的影子已经出现在关帝庙的门口,影子被黑色袍子整个遮住,看不清脸颊,周身还缠绕着丝丝缕缕的粘稠气息。 阴冷中夹杂着黑暗与血腥。 恶人! 绝对是恶人! 叶青鸟第一反应就是掏出自己的木刀,一刀劈向黑影的脑门,宁十的第一反应则是朝后面退了一步,就像跟着他姑姑时一样,他习惯往后退。 这是身体的条件反射。 宁十从小到大一直以来都是躲在他姑姑身后的,他习惯躲在背后,从来没有与人正面对敌,就连今天面对叶青鸟的殴斗,也是全然被动的。 如果不是叶青鸟捶了他好几拳,他是不会主动跟人打架的。 叶青鸟的木刀自然无法对黑影造成什么伤害。 眼前一黑。 木刀划出一道弧线飞进了关帝庙内,直直的插在关老爷的胸前,黑袍中伸出一双手,一只手按在叶青鸟的后脑,一只手按在宁十的肩头,两人直接就失去了意识。 两道黑气绕着他俩旋转了一周,黑影发出一阵惊叹之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第一次出手竟然就找到两个根骨奇佳的魔种,真是幸运。” 魔种? 根骨奇佳? 孟八九一袭白衣单人单剑杀上魔山之后,魔主复苏,发过两道魔旨,一道明旨,一道暗旨。其中暗旨中就有要求,要求魔山的寻魔师全部出动,用最快的时间去四海神州寻找魔种。 因为孟八九斩杀了魔山太多的年轻弟子,那些弟子都是魔山的种子,以后会生根发芽,成长为魔山的栋梁,成为魔山的根基。 那些年轻人都是魔山的立足之本。 没了就必须立即补充。 这样看来,宁十今晚遇到的黑影,多半是来自魔山,是下山寻找新一代魔种的寻魔师。如果宁十还清醒着,并且能够知道这黑影的身份,一定会抓狂,咬也要咬下对方一块肉。 他姑姑在魔山遇难,身体还在魔山上受苦,这魔山上的人就是宁十的仇人,不共戴天的仇人。 第十八章 深渊之地 冰凉的风。 漆黑的夜。 宁十再次睁开眼的时候,人已经跑到了半空之中,而且是脚朝上,头朝下,一团黑气拴着他的脚踝。宁十费力地抬了抬自己的脖子,只能看到两只紫黑色的巨大翅膀,叶青鸟跟他只有两步的距离,拴在另外一头。 宁十不知道那些黑影抓着自己飞了多久,他也不知道这是飞向何方,只是觉得周围环境越来越偏僻,越来越人迹罕至。 开始的时候还能闻到树木的味道,越往后味道越枯寂,然后就是恶臭潮湿。因为一直都是头朝下,整个人都开始充血,头晕眼花,根本记不清路线。 恍恍惚惚间。 周围的温度忽然开始升高。 头顶的巨大翅膀也开始减速,飞行的高度一降再降,耳边响起一阵机械扭动的咔咔声,冷风直接消失,鼻尖处飘来淡淡的血腥味儿。 眼角的余光似乎撇到了几个大字,因为是反着看,没看太清楚,只是隐隐约约看到一个剑字,一个庐字,似乎是什么剑什么庐。 紫黑色的巨大翅膀七拐八拐的飞了一刻钟,然后就开始降落。 说是降落,不如说是直接朝地下飞。 宁十借着周围幽暗的光芒看到了一片一片的青铜壁,还有各种各样的诡异雕像,废弃的兵器,巨石机关,索桥 头下仿佛是万丈深渊。 青铜铸成的墙壁,一直延伸到深渊下面,深无尽头。 当宁十闻到一丝淡淡的水气时,紫黑色翅膀终于停止了飞行,四周出现了几团昏暗的篝火。火光照耀下,能看到这里是一处巨大无比的古刹,活似远古时期的帝陵,暗水围绕着青铜与巨石,纵横交错,每一处巨石跟青铜上面都雕刻着复杂的花纹,诡异莫测。 叶青鸟咳嗽了两声,悠悠醒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宁十,刚想出声尖叫,就看到宁十使劲朝她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 宁十伸出手指放在嘴边,然后用口型说:“别叫,小心激怒这些恶人,静观其变,先看看周围的环境。” 叶青鸟眼眸中先是惶恐,呼吸都变得急促了许多,深吸了好几口气,终于是没有叫出声:“这是哪儿?” 宁十摇头。 叶青鸟:“我们昏迷了多久?” 宁十继续摇头。 叶青鸟:“我的刀呢?” 宁十依然是摇头。 他只是比叶青鸟早醒了一会儿,并没有看到太多有用的信息。 滃 “恭迎寻魔师大人驾到。”青铜巨石中间的暗河,忽然钻出来几只鱼首人身的怪物。 “开门。”黑紫色翅膀的上面传来一道低沉的声音,地底古刹的尽头,一道七丈高的青铜巨门缓慢开启。 宁十和叶青鸟瞪大眼睛看着这巨门,心里却想着:“原来抓自己的人叫寻魔师,寻魔师是他的名字还是称谓呢?这里是哪儿?抓我们来做什么?门后通往什么地方?” 门后通往什么地方,很快就有了答案。 那是一座壮阔无比的宫殿,布满了雕梁画壁,美轮美奂,每一件东西都仿佛经历了岁月的打磨,但是仍然难以掩盖他的辉煌气派。 宫殿内恭恭敬敬的站着一排黑衣人,穿着与夜袭核桃镇的黑影如出一辙。 咚的一声。 毫无准备的情况下。 栓着脚踝的黑气直接断裂,宁十跟叶青鸟直接就被从空中扔了下去,宁十手肘着地,听到了一声脆响,叶青鸟则是屁股着地,发出一声惨叫。 几乎就是前后脚的功夫。 又有几只巨大的黑紫色翅膀飞过来,每一只翅膀上都拴着几个稚童,最小的六七岁,最大的看着也不超过十五六岁。 宁十也终于看清楚拴着自己的紫黑色翅膀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了,竟然是一只超大型的蝙蝠。 血眼。 黑翅。 獠牙。 “这些都是根骨奇佳的魔种,好生看护,等凑齐数量之后,我会统一带回山门。”站在最前面的黑袍沉声道。 “大人请放心,一定好生看护。”大殿内的黑衣人低着头回复。 “全部扔进海牢,不用给他们饭吃,先磨磨性子,死不了就行。” 宁十不敢抬头跟这些人对视,他也不知道海牢是什么地方,但既然有个牢字,那就肯定不会是什么好地方。 他能想象出来情况很糟糕,自然也有其他稚童能想象出来。 哇的一声。 几个年纪最小的稚童直接就哭了出来,刚开始是小声哭,分分钟就演变成嚎啕大哭,哭的撕心裂肺。 宁十想劝他们,最好不要这样,这群恶人可不是大家的爹娘,绝对不会惯着大家的。 然后,不等他开口劝阻,一道鞭子就抽在那些哭泣的稚童身上,有一个小男孩直接就被抽飞了,露在外面的胳膊上,瞬间现出一道恐怖的血痕。 “闭嘴。” “我不喜欢听到有人哭。” “如果谁想哭,去海牢深处,捂住嘴,爱怎么哭怎么哭,哭不死就行。这里是深渊,不是你们的家,从今往后,你们都不会再有家了。记住,我只说一遍,魔山将会是你们的师门,我等是你们引路的老师,以后要记得施恩图报。”抓宁十过来的那个寻魔师冷冰冰的说了几句话,吓坏了那几个哭泣的稚童。 同样是这几句话,宁十却愣住了。 “魔山!” “原来抓自己的恶人,来自魔山!” “可恶,真是可恶,自己为什么没学剑呢,如果自己有姑姑三成的本事,一剑刺死这些恶人,哪里会这般被动!” 下一刻。 所有被抓过来的稚童,包括宁十和叶青鸟直接就被抓起来,拎着走入一道黑色的小门,眼前瞬间变的漆黑无比。 宁十没有挣扎,挣扎是没有用的,只会让自己更加被动。 他开始强迫自己记忆这段路程,一共拐了几道弯,是朝上走还是朝下走,一共走了多少步,用了多少时间。 他还不能去魔山,他还没有学剑,他还没有办法为姑姑报仇,接姑姑下山。现在去了魔山就是自投罗网,姑姑毁了魔山二十年传承,肯定会被调查,查出宁十是早晚的事情。 第十九章 海牢 一路走。 一路记忆。 宁十从来没有这般认真过,但是必须认真,以后没人会帮自己了,路只能靠自己来走。他刚刚在黑暗中模拟出一张草图,然后就看到了一束束昏暗的幽光,幽光后面传出断断续续的哀嚎。 每一束幽光后面都是一道石门,这些哀嚎便是从石门后面传出的。 走过一道石门,宁十被拎起来的高度刚好能透过铁栏看到里面的景象,几个黑衣人扭着五道铁索,锁链尽头拴在一个大汉的四肢上。 铁索收紧。 大汉的表情开始狰狞。 景象一闪而过,宁十没有办法看清楚,也不知道里面是在干什么,但是从声音中就能听出来端倪,绝对不好受,堪比五马分尸。 胃里有些翻滚。 低头再抬头,又是一道石门,又有几个黑衣人,这次的铁索换成了赤红的火烙。 再往后走,依然是石门,这次门中没有黑衣人,但是血腥味却刺鼻的厉害,隐约间能看到一个人影倒在角落里。 继续走。 一直走。 很快,耳边就传来了呕吐声,止不住的呕吐,宁十能看到这些景象,其他少年一样能看到,年纪大些的孩子还只是呕吐,年纪小一些的直接就被吓晕过去。 都是盛世中长大的孩子,何曾见到过这种地狱般的邪恶景象。 “吱吱吱。” 宁十的耳边传来一阵触手摩擦墙壁的声音。 凝神察看,一道石门中爬出来一串串红色的虫子,全是触手,嘴巴很大,头却很小,而且还不时露出獠牙 宁十跟叶青鸟是被同一个黑衣人拎着,所以他能看清楚叶青鸟的表情,包括她的嘴型。看着这个自己才认识一天的小雀斑,宁十莫名其妙就有些心安,仿佛有了支撑一般,或许就是因为在关帝庙的那一刀。 叶青鸟站在宁十前面,面对强敌,不畏生死的劈出了一刀。 似乎是感应到宁十的目光,叶青鸟扭头看过来,嘴唇微动,没有声音,但是宁十知道她在说什么:“宁十,你放心,我会想办法逃出去的,带着你一起逃出去。” 宁十没有回复,只是点了点头,然后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路,越走越远,越走越深,血腥味越来越浓。 宁十甚至看到有一间石门后面挂着一整排的皮,人皮,活剥下来的人皮。 毛骨悚然。 原来人间真的是处处危机,步步惊心,宁十以前经常听姑姑说:“臭小子,人心叵测,江湖路荆棘满地,你一定要学剑,起码可以保证自己的安全。” 以前都觉得姑姑是在吓唬人。 真正轮到自己面对的时候,才晓得,站在自己身前的女人,到底有多么伟大,为自己遮了多少风,避了多少雨。 浓重的潮湿水气,将宁十从回忆中拽了回来。 眼前出现了一片地底河道,河流湍急,甚至可以说是汹涌澎湃,河道上方七八米之处,围成一圈,足足有几十道石门。 宁十和叶青鸟直接就被扔进了石门的后面。 原来这里就是海牢。 黑衣人才不会管宁十这些人疼不疼,舒服不舒服,魔山的种子需要磨练,这只是开始。 都是十三四岁的年纪,还未修行,身子骨根本经不起折腾,宁十和叶青鸟全都是浑身酸痛,宁十的胳膊更是肿起老大一个包。 “我们要想办法出去,不能跟着这群变态走,魔山可不是人去的地方。”叶青鸟坚持着起身,直接就开始查看石门。 叮铃铛锒一阵捣鼓。 门没打开,叶青鸟自己却被累的气喘吁吁。 “歇会儿吧,这石门应该没那么容易弄开,留些力气,以备不时之需。”宁十咳嗽两声说道。 “还留什么力气,这里可是魔山妖孽的洞府,刚才你也听到了,那些黑影全都是来自魔山的寻魔师,如果被他们带到了魔山上,培养成魔种,那就永无出头之日了。”叶青鸟语气有些急躁,“在宗门里的时候,师傅千叮咛万嘱咐,绝对不可以招惹魔山的人,这下好了,直接被掳到魔山上,完蛋了。” “那你有没有什么求救的方法?”宁十问道。 “求救?”叶青鸟表情有些尴尬,抓了抓头发,叹了口气,很是沮丧,沉默了半天才说话,“我是偷着跑出来的,什么都没带,只留了一张字条,我要修出点名堂才能回去,求救是肯定不能求救的。” “好吧,那就只能靠自己了。”宁十也跟着站起身,开始在牢房中寻找线索。 四四方方的海牢。 四步宽。 四步长。 脚下的地面潮湿的恨不得能捏出水,四面的墙壁则是坚固如铁的玄石垒砌而成,石门上的锁链足有手腕粗,想拧开更是不可能。 从石门的缝隙中望出去,地河汹涌澎湃,冰凉的水气席卷而来。 寒冷开始侵袭宁十和叶青鸟两个人,之前吃到肚子里的兔子肉早就消化的差不多了,又开始变饿。 方才一直在活动,还不觉得怎样,现在停下来,很快就感觉到阴冷,冷的渗人。 “阿嚏!” “阿嚏!” 两个人都开始打喷嚏。 “如果我不偷偷的跑出来就好了,现在肯定有烧鹅吃,我师姐最喜欢烧鹅了。”叶青鸟小声唠叨。 “如果我姑姑没走,我也不会来这里,一百个寻魔师都不可能打得过我姑姑。”宁十也跟着附和。 “你的名字真有意思,为啥叫十?”叶青鸟问。 “因为我姑姑叫八九,八九不离十啊。”宁十回答。 “你出生就这么黑吗?”叶青鸟继续问。 “那只是脏,擦干净之后,白着呢。”宁十没好气的说。 “” 宁十和叶青鸟开始小声的说话,嘀嘀咕咕的说个没完,没话都要找话说,因为俩人都知道:“在这里可不能睡着,指不定睡着就醒不过来了。” 然后。 门外就传来一阵脚步声。 海牢的门再次打开。 一个少年直接被丢了进来,人影闪过,差点砸在宁十的身上。 铛的一声,牢门关闭。 三个人面面相觑,宁十刚要开口,最后进来的少年突然抬起手打断了他的问话,猫着腰凑到石门的位置,蹲下身子朝外面张望了片刻,然后从怀里掏出来一根三寸长的短笛。 第二十章 你属鱼的吗 “我叫陈余生,我来自蜀山,别害怕,有我在,你们肯定不会有危险。”最后被关进来的少年,手指在短笛上轻轻一点,一只闪着荧火的飞虫就钻了出去,消失在海牢之中,“嘘,咱们说话小点声,别让那些看守听到了。” 陈余生个子不高,还有些微胖,脸蛋儿圆圆的,皮肤很白,有一种很独特的亲和力,年纪应该也不大,最多十三四岁,现在看来还是个自来熟。 “你好,我叫叶青鸟。” “我叫宁十。” 做自我介绍的时候,宁十也在打量对方,毕竟是蜀山的少侠啊,正义的代表呢。 “你来自蜀山,你怎么”宁十没有把话说完,但意思已经表达的很明显,蜀山的少侠怎么也被抓进来了? “哈哈。”陈余生很尴尬的笑了笑,然后伸出手很认真的说,“因为我年纪小,修行时间短,实力不济,打不过那群寻魔师。” 好吧。 又一位菜鸟。 你菜我也菜,三菜合一啊。 只不过这个胖乎乎的陈余生似乎并没有太多自知之明:“虽然我打不过寻魔师,但是不要担心,这小小的海牢还是困不住我的。作为蜀山的明日之星,哥哥行走人间,那可是救人无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更是手到擒来,你们可能不知道” 救人无数? 手到擒来? 宁十越听越觉得不靠谱:“喂,小胖儿,你才多大啊,确定不是在吹牛?” 心里更是琢磨着:“这家伙该不会是个骗子吧!” 可眼下这种情况,又不好意思拆穿,宁十朝叶青鸟使了一个眼色,然后很婉转的说:“陈余生,你看现在是不是先想办法出去啊,这里可不是人待的地方,咱们出去再聊,出去再聊。” 海牢是牢房。 很危险的。 陈余生抓了抓后脑勺:“好说,好说,我已经施法让虫兽去寻找石门的钥匙了,很快就会有结果,放心。” 宁十心头一凉:“蜀山的弟子,开一扇石门,还需要钥匙吗?不是应该一剑就砍断这些铁栏?” 陈余生放走的虫子去而复返,带回来一个消息,放钥匙的地方找到了。 陈余生很兴奋的说:“看,我就说了,一定会带你们出去的,我可不是在吹牛。” 那根短小的笛子再次被掏出来。 陈余生似乎又准备施法,放出来某些奇怪的东西,八成是要去偷钥匙。 这时候。 宁十的鼻尖一酸,竟然流出一串鼻血,而他刚好跟陈余生面对面站着。 “宁十,你流鼻血了。”叶青鸟提醒了一声。 宁十抬起手擦了擦,赶紧昂头:“可能是最近喝水少,上火了,不碍事,很快就会好。” 一串鼻血。 很普通,很常见,宁十跟叶青鸟谁都没太在意,然而,陈余生的表情却有些古怪:“鼻血?” “你流血了?” 宁十下意识的回答:“对啊。” 砰的一声。 毫无征兆。 这位最后进来的微胖少年,直挺挺的就倒在海牢之中。 宁十:“?” 叶青鸟:“?” “喂。” “喂。” “陈余生,你别吓唬我俩。” “你不是蜀山的弟子吗?” “你可是修行者啊。” “怎么能说晕就晕了呢?” 宁十小心翼翼地踹了陈余生两脚,毫无反应,然后拿手去他鼻子下面试探了一下:“还好,没死。” “神经病啊!”叶青鸟没好气的喊了一声。 “这人,怕是真有病。”宁十也觉得匪夷所思。 “就这样还蜀山弟子啊,就没见过这么弱的蜀山弟子。”叶青鸟说,“我猜这人八成是在吹牛。” “也不一定的” 宁十刚要回答叶青鸟的问题,躺在地上的陈余生突然就醒了过来,晕的匪夷所思,醒的更是惊心动魄,跟诈尸一样。 海牢中的三位。 谁都没说话,呆愣了半天。 最终,还是宁十先开了口:“你没事儿吧?” 陈余生僵硬的转过脖子,看了看宁十:“你谁啊?” 宁十:“?” 叶青鸟:“?” 逗闷子呢? 宁十指了指自己:“我叫宁十,刚才告诉过你。” 陈余生继续问:“这是哪儿?” 宁十:“海牢。” 陈余生:“就我们仨?” 宁十点点头。 陈余生:“我叫陈余生,我来自蜀山,别害怕,有我在,你们肯定不会有危险。” 宁十翻了个死鱼眼,叶青鸟都笑出了声。 确认过眼神。 这是个喜欢自娱自乐的人。 坐在地上的陈余生,自顾自的冥思苦想,终于说了点有用的信息:“我想起来了,这里是漠北铸剑草庐遗址,后来被魔山占据,成了他们的临时洞府,距离唐国北境七十里。” 宁十进来之前确实看到过一个剑字跟一个庐字,原来全称是“铸剑草庐”。 叶青鸟揉了揉自己的额头:“这里是哪儿不重要,怎么出去才重要,你不是蜀山的弟子吗?表演一下你们是蜀山的功法吧,开个石门应该不难吧?” 陈余生抬了抬手:“别急,我有法宝,锁妖笛听说过吗?里面锁着上千只妖怪!它们会帮我们出去的!” 叶青鸟都快崩溃了。 这个陈余生可真是啰嗦,废话又多,就是不干正事。 宁十也很着急:“那就请您费心了。” 陈余生很得意的摆了摆手:“放心,放心,全都包在我身上。” 那根短小的‘锁妖笛’第三次被拿出来。 陈余生十根手指全部放在笛子上,气势很足,然后,忽然转过头看向宁十,说了一句匪夷所思的话:“对了,你叫什么来着?” 一共才几个呼吸的功夫。 陈余生竟然又问宁十的名字。 宁十耷拉着脑袋,瞪着死鱼眼:“我叫什么?我叫逗你玩!你到底是蜀山的弟子,还是猴子派来的逗兵?你属鱼的吗?一个名字只记七秒钟?过后就忘?确定不是在开玩笑?” 宁十感觉自己被戏弄了:“我是年纪小,但你不要骗我,我不是呆瓜。我有充足的理由相信,你现在问我的问题就是在羞辱我,羞辱一个剑门弟子的智商,这样很不好,后果很严重。” 第二十一章 锁妖笛 宁十觉得陈余生在戏弄人,很没有道德。 但陈余生真不是故意的,他也不是属鱼的,更不是猴子派来的逗兵,他有病。 他打小就有一种很奇怪的病。 陈余生说自己是蜀山的弟子,对也不对。 对是因为他曾经确实在蜀山修行过,不对是因为他已经被蜀山除名,除名的原因就是他有病,不适合修行。 陈余生的病很奇怪。 就连蜀山上的大修行者都无能为力,症状古怪,只要陈余生看到血,瞬间就会晕倒,醒过来就成了拥有鱼一般记忆的人,短时间内记忆力骤然下降,只能记住七秒钟之内的事情,一个时辰之后才会恢复正常。 宁十没去过蜀山,自然不知道蜀山有这么个奇葩。 他的一串鼻血直接让陈余生犯了病,短时间内根本记不住太多的事情。 宁十跟叶青鸟瞪大眼睛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陈余生。 看的对方直发毛。 当发现陈余生又想张口说话时。 宁十直接打断,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旁边:“我叫宁十,她叫叶青鸟,你不用再问了,还是快点想办法帮大家出去吧。” 陈余生还想说什么。 宁十一瞪眼:“别废话,开门,立即,马上。” 陈余生叹了口气,很沮丧的说:“好吧,我只有一个办法能迅速开门,这可是你们要求的,别后悔。” 后悔? 能逃出这海牢,有什么好后悔的? 还有什么结果是比被绑到魔山上更差的吗? 只有七秒记忆的陈余生,十根手指全部放到自己的锁妖笛上,舔了舔嘴唇,看了看宁十:“你俩准备好了吗?” 宁十白眼差点翻到天上。 叶青鸟则是伸出拳头想要打人。 陈余生很淡定的点点头,自己回答自己的话:“你们准备好了就行。” 咽了一口唾沫,深吸一口气,连宁十都跟着屏住了呼吸,这笛子该不会爆炸吧。 三个呼吸之后。 海牢里安静异常,陈余生竟然又忘了:“不好意思,我刚才准备要干什么来着?” “滚!” “开不了门就闪开!” “逗我俩玩儿呢?你小子一定是故意的!”宁十跟叶青鸟异口同声的喊道。 “对,对,开门,开门!”陈余生连连讨饶。 终于没有再废话。 十指连动。 一道刺耳的短笛声划破海牢。 仿佛远古的号角,又仿佛是战场的冲锋,一股震撼人心的气息从锁妖笛中猛地冲了出来。 然后,宁十就瞪大了双眸,在他眼前三步远的位置,先是蹿出来一头三只脚的火焰鸟,紧接着就是一只两丈高的巨熊,巨熊后面是一只长着灰色尖角的犀牛,犀牛后面是一只马身麟脚,形状酷似狮子的怪物,通体白毛,还会飞 四步宽,四步长的海牢哪里装得下这些个妖怪。 石门分分钟就被拆烂。 石墙倒塌。 地面都跟着震动起来。 就像是脱困的金丝雀,这些妖兽从锁妖笛中出来之后,发疯一样四处逃窜。再看陈余生,十根手指黏在短笛上,脸色苍白如雪,整个人的精气神似乎都在被这只笛子消耗。 头顶的通道中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那些黑衣人终于发现了这里的紧急情况,都在朝这边赶过来,只不过最先遭遇的肯定是这群脱困的妖兽。 “宁十,快跑!”叶青鸟拽了一下宁十就准备朝妖兽的反方向跑。 “等一下,等一下。”宁十思索片刻,抬起脚直接踹在陈余生的笛子上,终于让他的十根手指远离的短笛。 锁妖笛关闭。 不再有妖兽逃出。 陈余生直接就晕了过去。 “背上他,他救了我们,不能丢下他不管。”宁十压低声音说道。 “带上他谁都走不了,这就是个神经病,骗子,他肯定不是蜀山的弟子。”叶青鸟焦急的喊道。 头顶脱困的妖兽已经跟黑衣人交上了手,不断有尘土飘荡下来,周围石门里的稚童全都挤在铁栏间大声的呼喊,希望宁十能够救他们。 宁十紧锁眉头,突然朝周围深深的鞠了一躬,然后拼尽全身力气扛起昏迷的陈余生,直接就选了一个方向开始狂奔,在他心里是有歉意的:“对不住了,我没本事救你们,我只能救这一个人。” 叶青鸟叹了口气,咒骂般碎了一口,紧紧地跟在宁十身后:“沿着河道跑,朝里面跑,尽量压低身子,别让人看到,被抓回去肯定会生不如死。” 宁十眯着眼,全力观察周围的环境,奈何河道边没有油灯,实在太黑,越朝里面跑,视线越暗,根本看不清楚路。 宁十虽然比一般少年的身子骨稍微结实一些,但他也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背着陈余生根本跑不快。 别说快。 仅仅十几个呼吸,他就开始气喘吁吁,步履维艰。最近消耗太大,吃的东西太少,没有力气了。 脚下一滑。 宁十想控制好身子的平衡,为时已晚,直接就掉进了地河之中,摔倒的那一瞬,脚踝还把身后的叶青鸟给绊倒了。 三个人。 分分钟就被汹涌的暗河之水卷走了 海牢不见天日。 没有白昼黑昼之分。 千里之外的核桃镇却已是晚霞凌空。 镇子不像平日里那般祥和安寂,到处都是走动的人群,还有县丞的捕快,因为昨夜镇子里丢了许多稚童,从七岁到十五岁,足足丢了二十九个孩子。 晚霞中,镇子外面走进来一位姑娘,穿着一整身的白色秀服,单手提着一把细长秀刀,一头乌黑秀丽的齐腰长发。长发如瀑布一般随意的束在身后,白色的秀鞋,裸露出一节白嫩足踝,脸颊冷冽,眼眸晶亮。 清风徐来。 这姑娘的长发随着风舞动起来,露出来的容颜,绝世倾城,随意的拽住一个路人,姑娘展开一幅画:“请问,见过这个女孩儿吗?” 画像中女孩的样貌跟叶青鸟十分相像,只是没有叶青鸟那般黑不用猜,这个姑娘肯定是来找叶青鸟的,而且看穿着跟气质,八成是修行者,而且修为应该不低。 第二十二章 梦境和野参 宁十做了一个梦。 很奇怪的梦。 梦中他身处一片汪洋大海,海中狂风骤雨,海水淹没他的口鼻,呼吸都变的困难。他在大海中一直飘,一直荡,从海中荡到空中,脚下的海变成了一把擎天巨剑。 剑。 直插深渊,仿佛将地心都捅了一个窟窿。 剑的周围不断的冒着热气,断断续续的喝喊声不绝于耳,夹杂着叮叮铛铛的打铁声,剑气环绕,剑胎璀璨,竟是一个铸剑的世外桃源。 宁十没来过这里,也没见过这样的场面,但是没来由的熟悉,止不住的亲近,他觉得自己应该属于这里,这里就像是自己的家。 没有纷争。 没有战乱。 只有一心一意的照顾这些剑,把剑当孩子来照顾。 梦中的宁十对这里流连忘返,极度欣喜的游荡在剑的海洋,活似一个化蝶的精灵。 可美景暂短,前一刻还是祥和,下一刻,画面骤变,望不到尽头的铁蹄踏遍了这座剑的海洋。 一位光着膀子,手握铁锤的汉子,与一位穿着金黄锦衣的少年对峙,嘴里不断的据理力争,少年不为所动,最后挥挥手,铁蹄直接将巨剑铲除,剑的海洋成了一片废墟。 生灵涂炭。 血流成河。 剑胎尽毁,剑气不存,打铁声没了踪迹,这里成了一座亡魂之地,宁十的心口都开始揪着疼。 他眼睁睁看着这片美轮美奂的家园变成废墟,然后又被一群黑衣臭虫据为己有,将剑地变成腌臜肮脏的粪场。他甚至看到了地底的剑心之河成了海牢的刑房。 心疼。 宁十第一感觉不是怨恨,而是心疼。 这里不应该被玷污,这里是剑之圣地,怎能成为万恶之源呢。 心疼着,心疼着,然后就被疼醒了,直挺挺的坐起来,满头的冷汗,大口大口的喘息,紧接着就是剧烈的咳嗽,仿佛要将五脏六腑都给咳出来一般。 扑鼻的芳香馥郁。 浓烈至极的药味儿,宁十撑着地面的手,感觉有些松软,低头一看竟是一株紫红的灵芝,单看个头跟颜色就知道,这灵芝的年份绝对不短。 再往远处看。 奇花异草,灵药珍品,随处可见。 脚边是一滩河水,叶青鸟跟陈余生倒在几米之外。 宁十艰难的起身,先挪到叶青鸟的身边,探了探小丫头的鼻息,还好没被淹死。又探了探陈余生的鼻息,这小子命也挺大。 身上潮湿粘稠,冷的厉害,宁十咬着牙将昏迷的这两位拖出河滩,拽到相对干燥的地方。 短短十几米路程。 宁十歇了二十几次,真心是没了力气。 做完这一切,感觉整个人都要散架了,直接躺到地上,连呼吸都变的费力。这时,鼻子里忽然钻进来一股香味,是那种身体非常需要的香味。 不愿意起身,只是将脸转了转,就在自己脸颊两个拳头的位置,一株人形的野参悄悄从土壤中冒出头来。 宁十没见过。 但是他听姑姑说过很多药理方面的知识,野参,尤其是人形的野参,按道理是不会这般容易找到的。 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情啊。 大补。 特补。 刚好是宁十现在最需要的,小心翼翼的伸出手,生怕惊扰了野参,他手里现在可没什么红丝绸,只能用手。 “阿弥陀佛,老天保佑,眼前的一切不是幻觉,肚子快要饿死了,浑身酸痛的厉害,赐给我一线生机吧。”宁十祈祷着,还真就抓住了这株野参。 轻轻一提。 毫不费力的将其采出来。 过程顺利到不可思议,完全没有任何难度,好像这野参就是他家养的一样。 宁十瞪大眼睛,有些不太真实的盯着眼前的人形野参,他就算再不懂,也能猜到,这种样子的野参绝对算是宝物了。 “吃?” “还是不吃?” “当饭吃,有些暴殄天物啊!” “而且,很容易被补死的,流鼻血流死?多尴尬!” “如果这样死去,怕是没脸见姑姑了,指定被骂个狗血淋头。罪过,罪过,要不,先闻一闻?” 宁十咽了一口唾沫,小心翼翼的将野参放到鼻子下面,嘴巴上边,闭上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沁人心脾的参香。 单单闻一闻气味就觉得舒爽。 “要不,尝一口?就尝一小口!补充一下元气!”宁十开始劝诫自己,然后就伸出舌头,轻轻舔了一下。 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当宁十的舌头接触野参的一瞬间。 整颗野参直接就化为一股粘稠的液体,全部钻进了他的嘴巴里,真的是自己钻进去的。宁十敢发誓,他一点都没有用力,动都没动,这野参自己就钻进了他的肚子。 世界在一刹那安静下来。 然后。 轰的一声。 宁十就感觉自己的身体爆炸了一般,整个人都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灵魂仿佛都飘了起来。 滚烫炙热的暖流发疯一般开始在宁十的四肢百骸流窜。 飘入空中的灵魂,瞬间又堕入体内,撕裂般的疼痛开始侵袭宁十的神经。那种疼痛是他从来没有经历过的,每一块肌肉,每一个细胞,每一条经络,每一根骨头仿佛都在经历捶打锻造。 生不如死。 关键是死都死不了,晕都晕不掉。 宁十能做的只是承受,默默的承受,因为嗓子根本发不出一点声音,嘶吼都做不到。 疼痛一直持续,一直持续到身体的暖流逐渐消失,一直持续到宁十再次接管身体的控制权。 视线中,周围的环境暗淡下来。 不是天黑。 是暗淡。 因为这里似乎是在一座大山之中,或者地底深渊里,头顶根本看不到太阳或者星空,只有巨石,望不到头的巨石。 巨石中镶嵌着一把把巨剑,亮光就是从巨剑上发出来的。 只不过,这些剑,似乎跟太阳星空有着某些奇特的联系,并非一直都犹如白昼。 宁十第一次醒过来的时候,像是白天,周围很亮,这一次醒过来的时候,却像是傍晚,剑光暗淡。 宁十抬起头盯着数百米高的巨石天空,盯了许久,最终确认:“这些剑应该是一座阵法。” 他姑姑跟他讲过阵法。 应该只有阵法才能实现这种奇异的现象吧。 只是不知这里是哪儿?他们掉进了海牢的地河之中,被河水卷走,怎么就来了这里呢? 第二十三章 鱼肉在嘴里跳舞 地河。 水流湍急。 河中有鱼,这河不同,鱼似乎也不同,游的速度飞快。 宁十卷着裤腿,稳稳的站在地河中央,弯着腰,死死地盯着有些泛浑的河水。一道灰影划过,宁十直接下手,‘一爪子’就掐住了这道灰影。 起身,抬手,是一条样貌奇异的河鱼,鱼鳍跟个小翅膀似得。 这一抓一抬,看着简单,可是实打实的徒手捞鱼。放在以前,对于宁十就是不可能完成的动作,绝不可能完成。 可自从吃了那颗人形野参之后,他的身上突然就有了使不完的力气,不管是力量还是速度全部倍增。 宁十的姑姑曾经跟他详细的介绍过各个境界的修行要领。 穿甲是修行者的入门。 是修行的根基。 在穿甲境这个阶段,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充分的了解自己的身体,然后牵引人体之外的天地元气,来浇筑砥砺筋骨皮肉血。 锻筋淬骨铸皮固肉凝血。 这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需要不断的打磨,吃苦,修行。 宁十以前就是不愿意吃苦,怕累怕疼,所以一直就没有开始,只是懂得这些道理,却从未实践过。 现在回想。 那颗野参所带来的剧烈疼痛,跟姑姑形容的锻造筋骨皮肉血,非常的相像,力量与速度也有明显提升。 蹲在地河之中,抓了半个时辰的鱼,宁十确定了一件事情。 贴身肉搏,肉怼肉,拳砸拳,不动用任何招式技巧的情况下,单纯的比拼身体强度,现在的自己应该能打的过一个习武三年的壮汉。 那颗野参是自己的福缘。 如果没有它,宁十多半会饿死在这河滩旁。 宁十抓完鱼,只是稍稍出了一些汗,然后就风风火火的去附近寻来干柴。他的身体彻底恢复了,叶青鸟跟陈余生可还昏迷着呢,得先想办法让他俩舒服些,否则光这满身的湿气就能让人大病一场。 尤其是陈余生。 为了操控锁妖笛,精气神都被吸收了大半,命都在鬼门关走了一圈,宁十不能忘恩负义。 头顶的巨剑,越来越暗淡,仿佛进入了黑夜。 地河边吹来一阵阴冷的寒风,四周幽静安寂,只有一堆摇曳的篝火。宁十将叶青鸟两个人放到篝火旁,想着能暖和一些,他自己则是蹲在地河边上收拾那些捞到的河鱼。 小心翼翼地解剖,清洗干净,每一条都插在找好的木棍上。 叶青鸟的脸色已经开始好转,陈余生却依然是苍白如雪,甚至开始打起了寒颤,身上抖个不停。 宁十只好将火生的更旺,然后咬咬牙,从附近又找来一株他勉强能认出样子的灵芝,不敢喂对方太多,只是掰下来一点点,撬开陈余生的嘴巴:“小子,欠你的人情方才冒死背着你到这儿,已经算是还清了。现在死马当活马医,能不能挺过来就看你自己了,姑姑说过,做人要仁至义尽,我可都全力以赴了。” 喂下陈余生一点点灵芝。 想了想又喂给叶青鸟一点点,喂食的量控制的更少。 宁十可是经历了方才野参的考验,真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那份痛苦,绝不愿意感受第二次,比刮骨疗伤都恐怖。 做完这一切。 后面的事情跟宁十就没什么关系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陌生的环境下,宁十也不可能睡着,只能盯着篝火旁的河鱼,火焰在噼里啪啦的轻响中将河鱼中的水分逐渐烘干。 鱼香开始飘散出来。 这里的鱼跟平日里见到的鱼差距很大,单单香味就要浓烈许多倍,鱼肉在火焰中渐渐转变颜色。从生肉色,变成白色,然后渐渐变成浅黄,最后成了稍稍发焦的金黄色。 最外面的一层鱼皮,微微发一些卷儿,看样子应该会很脆。 普通的鱼是不会有太多油脂的。 这里的鱼却肥嫩异常,鱼皮上都会滴落一层粘稠的油,落在火堆中,篝火瞬间升高。 宁十需要做的事情就是不断的翻转,控制着火候,不让这些鱼肉烤焦。 借着这鱼香。 脸色红润的叶青鸟终于在一阵剧烈的咳嗽声中醒了过来。 “咳咳!” 跟宁十差不多。 足足咳了半天才缓过来。 “醒了吧,刚烤好的鱼,吃一点暖暖身子。”宁十瞧了瞧叶青鸟便将一串烤鱼递了过去。 能看出来,叶青鸟对周围同样很迷茫:“这是逃出海牢了?” “不像啊!” 宁十自然能看出对方的困惑,只能耸耸肩:“别问我,我也不清楚,这里肯定不是海牢,但也肯定不是外界,我猜这里应该还在那个铸剑草庐遗址之内。只是更深入一些,头顶的剑应该是一个法阵,很庞大,很厉害的法阵。” 看到叶青鸟没有接烤鱼,宁十拿木棍戳了戳对方:“先吃饱肚子,有力气才能找出路,咱们肯定不会有事的,掉到河里都淹不死,这就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姑姑说的。” “那先吃饱肚子?”叶青鸟指了指宁十的手中问道。 宁十肯定的点了点头。 手中的烤鱼直接就被夺走。 叶青鸟根本就没管烫不烫,张口就咬了下去,看来是真的饿了。不饿才怪呢,几顿没吃东西了! 宁十笑了笑,伸手准备去拿另一串,然后就看到叶青鸟的眼眸忽然就瞪大了。 一脸匪夷所思的表情。 “怎么了?味道不对?”宁十问道。 “这鱼你吃过吗?”叶青鸟指了指嘴里。 “还没呢,刚要吃你就醒了,有问题吗?没烤熟?”宁十问。 “你吃了就知道。”叶青鸟边说边从篝火旁拽过来第二条,也顾不上烫嘴,吸溜着舌头就开始狂啃。 看着叶青鸟饿死鬼的模样,宁十摇了摇头也拿起一条鱼,仔细瞧了瞧:“只是样子怪了点,鱼鳍像个小翅膀,没毛病啊。” 吹了吹气。 让鱼肉尽量别太烫。 宁十终于张嘴咬了下去,第一感觉就是柔滑鲜嫩,超级美味,火候也是一级棒,刚想着夸赞自己,舌头突然跳了一下,吞到肚子里的鱼肉,也跟着跳了一下 第二十四章 剑阵星空下的许诺 吃到嘴里的鱼肉竟然会跳舞? 宁十细细的品味,那些跳动的鱼肉,每跳一下,都会有一股暖流钻到肌肉筋骨之中,身上的力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饥饿感迅速缓解。 宁十跟叶青鸟一样,眼眸瞬间就瞪大了:“这哪里是鱼,这分明就是灵丹妙药啊。” 人形野参可以淬炼皮肉筋骨血,但是不能充饥,如果单纯的依靠野参,只会迅速消耗自己的生命力,绝不是正途。 可这野参搭上这河鱼。 便是绝配。 宁十再傻都知道这东西的好处,紧跟着就学叶青鸟一般,狼吞虎咽的开始消灭刚刚烤好的鱼肉。 烫不烫? 肯定烫啊! 嘴唇都快烫出泡了! 可是这种极端的美味加上力量在身体里跳动的舒爽,根本不是常人能够抵抗的诱惑,更何况是两个还未踏入修行的少年少女。 吃过灵芝的陈余生,身子终于是不再发抖,宁十又朝篝火中添了一把新柴。或许是这新柴有些潮湿,荡起一股青烟,闻着有些呛鼻。 鱼。 吃完了。 陈余生身上的衣服也烘干了。 头顶的巨剑彻底失去光亮的时候,陈余生终于悠悠醒了过来。 被水浸泡过的陈余生失忆病似乎还没好,瞪着一双圆滚滚的大眼睛,傻萌傻萌的问宁十:“你是谁?这是哪儿?你们把我带到这儿干什么?” 好吧。 记忆力又变鱼了。 幸好,没坚持一会儿便虚弱的晕了过去。 宁十不想跟‘傻子’交流,去地河中继续抓鱼,反正现在有使不完的力气。 抓了十几条鱼再上来时,陈余生终于彻底从昏迷中醒过来,这次没有再犯病,眼神都多了几分狡黠。 这个胖乎乎的前蜀山弟子,除了有病,其实是很有天赋的。 宁十不在的时间里,他三言两语就从叶青鸟嘴里问出了整个事情的始末,并且很认真的解释了自己的病情:“我有病,我晕血,看到血就会记忆力衰退。” 叶青鸟用审视的目光瞧着陈余生:“我看你不仅是有病,还是个骗子,你应该不是蜀山的弟子吧。不要觉得我年纪小,我可是见过大世面的,蜀山弟子可不是那么驱使妖兽的。” 宁十跟着点点头,嘴巴里挤出两个字:“骗子!” 陈余生仿佛被戳中痛点,表情很不自然:“我不是骗子!我可是救过你俩的性命,别恩将仇报啊!我是蜀山弟子,只不过在不久前被除名了,就因为我有病,他们不愿意再收留我,觉得我永远都不可能成为大修行者,留我在蜀山修行,纯属浪费资源。” “你们说,这是我自己的错吗?” “我天生就有病。” “他们接我上蜀山的时候怎么不说浪费资源啊。” “看着我根骨绝佳又想着能治好我的病,最后出尔反尔。” “你俩应该也知道修行一道吧,看过门后的风景,怎么可能还想做一个平凡人呢,不可能的。这是他们蜀山的错,不是我的错。” 有理有据。 心路历程饱满。 不管别人信不信,当下的宁十跟叶青鸟反正是信了,尤其是叶青鸟,似乎也有话说。 “那你恨蜀山吗?”叶青鸟突然问了陈余生一个问题。 “为什么要恨呢?我不恨它,但是我看不起它,我会用自己的能力去证明一件事情,就算是我有病,我也一样可以修行,甚至比大多数的蜀山天才修行的都要好。”陈余生眼眸中满是憧憬,“有朝一日,我会重新踏上蜀山的大门,让全蜀山的人都出门迎接我。” “够嚣张!”叶青鸟一巴掌拍在陈余生的肩头,“你让我刮目相看啊,放心,我不会再鄙视你被蜀山除名了。因为我的宗门也不喜欢我,我更不喜欢自己的宗门,她们太迂腐了,根本不懂得变通,她们逼着我学剑,但是我却更喜欢刀,我会用自己手中的刀去证明,她们是错的。” 停顿了片刻。 叶青鸟望着天空大喊一声:“我也要宗门亲自来迎接我,迎接我手中的刀,我会用三把刀劈出一条修行大道,独一无二的修行大道!” 宁十看着自己身边的一男一女。 一位不被宗门喜欢,从蜀山除名。 一位不喜欢宗门,大概率是离家出走。 年纪都不大。 跟自己差不多。 却都定下了自己修行的道,修行的目标,那自己呢? 自己的道是什么呢? “宁十?”叶青鸟看着宁十挑了挑眉,没说话,但意思很明显,“我俩的事情都交代了,你呢?” 思索了一下。 宁十笑了笑:“你俩一个不被宗门喜欢,一个不喜欢宗门,至于我啊。我自己就是宗门,我的宗门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要为我姑姑报仇。” 宁十的话没有说清楚。 但是叶青鸟跟陈余生都听出了其中的苦涩,全宗只剩下一个人,那可就是被灭宗了,这可是血海深仇,至死方休啊。 还是不要再揭别人的伤疤了。 一只河鱼烤的有些焦。 鱼眼直接被烤爆了,汁水飞溅,吓了三个人一大跳,但也算缓解了压抑的气氛。 宁十深吸一口气,拿起一串烤鱼,直接举了起来:“为了争口气。” 叶青鸟嘴角一笑,也跟着拿起一串烤鱼:“为了自己的道。” 陈余生收起脸颊上的狡黠,表情变得认真严肃:“为了让蜀山刮目相看。” “干了这条鱼!” 三个人异口同声的喊了一声。 三个人都是没心没肺的性格,吃鱼都能吃出美酒的感觉,一边吃还一边笑,笑的比山花儿都烂漫。 巨石剑阵开始闪烁起若有若无的荧光,黑暗中,很像星空。 星光璀璨。 三个人吃完鱼肉,静静的躺在篝火旁,一道剑光划过,宛若流星。 叶青鸟盯着头顶极远的地方,眯着眼眸,忽然开口问道:“宁十,你想过以后自己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吗?” 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好大的问题啊! 宁十一愣,思绪瞬间就飘散开来,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自己姑姑,一袭白衣,单人单剑,压制四海剑修二十年。 第二十五章 学剑 宁十以前跟着他姑姑的时候,吃穿不愁,无拘无束,想做什么做什么,不愿意动就躺在树荫下面晒太阳。他觉得那样的日子很舒服,很惬意,那就是他想要的生活。 姑姑走了。 所有的一切就变了。 他不能再过寄生虫一般的生活,他还要接姑姑下山。 宁十看着剑阵星空,很认真的说:“我要学剑,我要成为四海神州最厉害的剑修,我要成为四海神州一千二百年来第一个剑仙,我要斩尽魔山妖孽。魔山让我姑姑在山顶受苦,所以,什么时候杀光了那些畜生,什么时候这事儿才算了结。” 叶青鸟没想到宁十会说出这样的话,拍了拍他的肩膀:“会有那么一天的,我看好你,你肯定会成为很厉害的剑修。” 陈余生却有不同的意见:“人生的意义,不一定只有打打杀杀吧。” 偷偷瞟了宁十一眼:“现在的少年都这般暴力吗,不能用和平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学学我,只要自己足够优秀,让蜀山刮目相看就行,多好,多直白,多简单。” “呵呵。” 宁十跟叶青鸟一起朝他翻了个白眼。 宁十更是咒骂了一句:“什么时候魔山能让我姑姑下山,能偿还那份苦,什么时候咱再讨论和平吧。血债只能血偿,我还想着挺直身子去接我家姑姑呢,在这儿之前,和平是不可能有和平的。” 叶青鸟说的更狠:“蜀山可一直都在标榜斩妖除魔,你的手不想沾染血腥,怎么让人家蜀山的正牌弟子看得起?没有杀过妖魔的修行者,恐怕境界再高,蜀山都不会有人来迎接你,我敢保证,一个人都不会出来。” 地河的水气有些冷。 头顶的‘星光’却越发清亮。 篝火暖暖的,很舒服,睡意渐浓。 宁十躺在叶青鸟旁边,小声的说:“其实我最早的梦想是画画,画最好的画,画我家姑姑。她的剑很厉害的,而且她并不像外界描述的那般坏,我想用自己的画告诉世人,我姑姑最真实的模样。” “除了画画,我还想飞。” “我想靠自己飞起来,在星空下肆无忌惮的飞。” 叶青鸟小声回复:“想飞,可是要努力修行的。” 宁十:“我知道,以前我觉得成为仙人很简单的,没那么难,我是不是在做白日梦啊?” 叶青鸟咯咯咯的笑了笑,然后说:“我给你唱首歌吧。” 咳嗽一声。 清了清嗓子。 很快,叶青鸟就唱起了小曲儿:“浪荡天涯的孩子,忽晴忽雨的江湖,有梦为马随处可栖,梧叶萧萧莫负韶华,心怀净梦的人儿,何处是你温柔以待故乡,春萤的草,花夏的虫,甜梦啊甜梦” 呢喃的小曲儿悠悠地飘荡在耳边。 三个初见的少年。 醉梦。 逐梦。 这是一个封闭的空间。 铸剑草庐遗址中地底深处的奇异空间。 有鱼,有水,有树应该也有出去的路,只是没那么容易找。 巨石天空的剑,亮如白昼时,宁十已经站在地河中开始逐梦了。 早起的鸟儿有虫。 他说了学剑就一定要学。 宁十单手握着一根胳膊粗的树干,树干与大地平行,笔直不倾斜,宁十手里没有剑,这树干就是假象的剑。 他姑姑曾经说过:“学剑的第一步就是握稳手里的剑。” 地河的水流冰凉,水流的速度时快时慢,有时候水流汹涌如海浪,拍打在身上就像是有铁锤在锤砸身体。 三天。 整整三天时间,宁十终于可以做到,单手挺立,粗壮的树干始终不倾斜,不颤抖,不歪不斜。 每天练完剑上岸后,宁十都会先吃一条地河里的生鱼,然后直接就会累晕过去,这是他第一次开始学剑,拼命的模样吓坏了叶青鸟跟陈余生。 尤其是陈余生,呆呆地望着宁十晕倒后的身子骨:“瘦瘦小小的骨架,哪里来的这般力量?这人啊,真是神奇的动物,狠起来,连自己都虐!可怕!这少年太可怕了!” 头顶的剑阵成了记时的工具。 白昼黑夜循环往复。 三个人开始逐渐适应这个陌生的环境,可喜的是,宁十之前吃到的人形野参,不多时就会冒出来一株,还有那些灵芝呀,甘草呀,血竭呀这里就像是一个天然的药园。 十三岁学剑。 不算晚,但绝对不早,幸好有这些灵药来弥补淬炼筋骨的时光。 宁十很执拗,虽然耳朵里经常会钻出来一些姑姑曾经唠叨的话,但是他并没有完全按照剑门的路去练剑。他是剑门的弟子不假,可他注定是不会去吃剑的,他不能走姑姑的死路,那条路,姑姑用事实证明,吃剑是吃不成剑仙的。 话虽这么说。 但是宁十很清楚,学剑,根基很重要,要想接姑姑下魔山,一定要百倍的努力。 执拗的少年有执拗的好处。 宁十能把枯燥至极的东西毫无怨言的坚持下去,就像是以前坚持不学剑一样。 剑修的十二个基础动作,刺劈挂点崩云压撩截剪抹穿,每一个动作,宁十都会在地河中重复一千遍。 从白昼亮起开始,整整一万两千次。 叶青鸟很擅长削木头,亲自教宁十制作了一把木剑,很宽很长的木剑,后来宁十自己又找到一颗铁树,用这种铁树的木头制成的剑,巨沉无比。 在宁十的刺激下,叶青鸟跟陈余生也开始发愤图强,一个练刀,一个修符,但都没有宁十来的拼命。 时间在汗水中缓慢的流逝。 一年过去了。 陈余生十五岁了。 宁十十四岁了。 叶青鸟十三岁了。 这片封闭的空间也被他们三个一点点探索出来,却是依然触不到尽头。 学剑是枯燥乏味的,叶青鸟有时候跟陈余生打赌,赌宁十到底能坚持多久,是否会知难而退。三个人都知道修行的入门是穿甲,穿甲需要淬炼皮肉筋骨血,没有半分捷径可走,但淬炼身体跟枯燥的练剑,似乎是两码事儿吧。 第二十六章 剑一,止争 一年时间,宁十永远只练习十二个基础动作,从不涉猎那些花哨的招式,叶青鸟猜测宁十是不是根本就不懂啊,拍着胸脯表示自己懂很多厉害的剑术,问宁十愿不愿意学? 答案自然是不愿意。 再厉害的剑术,能有他姑姑的剑术厉害? 剑门的食剑人可是能一个人压着四海神州的剑修不敢露剑的! 宁十在地河边的桑树干上画了三百六十道,一道便是一次昼夜交替。 又是一次春寒过。 封闭的剑阵空间进入了酷暑时节,每日闷热的厉害,就连地河都跟着躁动了不少,汹涌程度越发猖狂。 宁十跟叶青鸟经过地河之水的清洗,早就恢复了原貌。 原本脏兮兮的小雀斑,摇身一变,成了白白嫩嫩的美少女。原本邋里邋遢的小乞丐,摇身一变,成了俊朗少年。 着实把陈余生吓了一大跳。 一整年的淬炼。 宁十的身子长高了不少,皮肤也成了标准的古铜色,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子野性,再加上练剑过程中的伤疤,看一眼就觉得彪悍十足。 这是个厉害的狠角色。 剑阵拂晓,宁十入地河练剑,剑阵暗淡,宁十踉跄归来。剑,一刻不离身,睡觉都是抱着剑入睡的。 期间。 叶青鸟不止一次的与宁十切磋。 可不论叶青鸟使出什么招式,用什么方法,始终没能把木刀斩在宁十身上,但是宁十也从未刺到叶青鸟。 不是刺不到。 是从未刺过。 叶青鸟很困惑:“宁十,你跟我切磋是不是每次都留了后手,没有全力以赴?” 宁十摇头:“不曾留手,切磋点到为止,但肯定是一心一意。” 叶青鸟更困惑:“那为何你的剑从未刺到我,我能感觉到,你的剑比我的三把刀要强,刺到我很容易。” 宁十再次摇头:“你想多了,我还未练习真正的进攻,我的剑道,在这个阶段,重守不重攻。” 叶青鸟:“不对啊,修行者修行,尤其是剑修,不就是为了战胜对手吗?不注重进攻,何来战胜,你的剑道是不是走错了?” 宁十笑了笑:“我见过很多进攻欲超强的剑修,但是他们都死了,或者败了。因为一山更比一山高,不畏生死的剑,很多,但越是不畏生死,你就越容易死。先有命,才能有剑,才能谈胜负,所以我的剑道,首先就是守。” 宁十伸出一根手指。 “这是我的剑一。” “止争!” 剑一,止争 宁十走出了自己剑修的第一步,这是他站在地河中,每日经由湍急的河水淬炼,再加上回忆跟着姑姑行走人间的经历,慢慢领悟出来的。 顿悟,来了。 但是这剑一,还需要不断的练习,不断的改进,能止住叶青鸟的进攻不算骄傲,宁十在每日练剑之余又增加了切磋的项目。 找叶青鸟,找陈余生,后来是车轮战,一对二。 孟八九曾说过:“剑道,最重滴水穿石,先要有持之以恒的耐心。” 地河水在酷暑最热的时候,发生了一次离奇的异变,原本汹涌澎湃的河水忽然静止不动了。 随后水流瞬时逆转。 如一道逆天飞流。 地河卷起千层浪。 澎湃壮阔间,浪花迷人眼,水流逆行而上,直指九重天。 宁十当时刚好没在河水之中,他估摸着,如果自己在,九成会被浪卷走,目送逆天水流飞去远方他没来由的想道:“水流的尽头会不会就是出口呢?自己是从海牢的地河中被带到此处的,那想要出去,还得是海牢。” 逆流水,卷浪一日。 宁十眼眸直直的观浪一日。 白昼逝,黑昼来,宁十提剑挺身一夜,剑一,大成。 吃着河鱼的叶青鸟与陈余生暗暗称奇:“难道这就是天赋?” 叶青鸟吃一口鱼肉:“你说宁十现在是什么境界?入了穿甲没有?” 陈余生很认真的盯着宁十看了半天:“穿甲境,皮肉筋骨血都需要淬炼成形,目的其实是让修行者充分的了解自己的身体,对自己身体的每一块肌肉骨骼都了如指掌,然后用单纯的肉体力量达到一剑穿甲胄。” 停顿了片刻,陈余生问道:“你见过他一剑的威力吗?感觉能不能刺穿甲胄?” 叶青鸟想了半天:“他与我切磋,只守不攻,练剑也只练基础动作,我哪里能分得清。” 陈余生:“这几日我做了一艘木筏,明日一起顺着地河走一圈,去不去?” 叶青鸟:“你看人家宁十多专心,你的蜀山符咒练习的怎么样了?有把握攻破宁十的防守吗?你就知道玩儿!三心二意!” 叶青鸟说着话就伸出手使劲掐了掐陈余生胖乎乎的脸颊,自己跟宁十的脸是越长越有棱角,这陈余生的脸却是越长越胖,越长越圆,已经在朝着球儿的方向发展了! 以后别叫陈余生了。 叫陈球儿多生动形象啊。 陈余生指指周围,又指指头顶:“难道你不想出去吗?一辈子待在这里?我们总要找到出去的路吧,这里是不错,有提高修行的灵药,也没有纷争,但这里只是世外桃源,是虚幻不真实的。” 叶青鸟还想着说点什么。 宁十却已经收剑回身:“青鸟,余生说的对,我们需要找找出去的路,明天乘木筏,顺着地河走,看看尽头到底是什么!” 一夜无眠。 篝火化为碳屑。 抱剑的宁十首先起身,习惯性的来到地河中练习了半个时辰的基础剑术,今日没有完成一万两千次,因为今日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陈余生兴奋的展示了他亲手制作的木筏,很简陋,很笨重,很丑的木筏,好在足够结实,足够避水。 三人端端正正的坐在木筏上。 陈余生小心翼翼的撑篙。 地河之水经过昨日的逆流,河水已经恢复了正常方向,水流速度也降低了许多,连湍急都称不上,只比平静凶了一点点。 宁十猜测:“这地河似乎是在遵循着一个固定的循环,水流的湍急速度会越来越汹涌,当达到顶峰时,水流会逆天而上,流到不可知之地。” 第二十七章 哥,来晚了 逆流之地的终点可能就是海牢,但是宁十没有办法去验证,太危险了。所以,他才同意顺流而下,去看看另外一头的终点是什么。 剑阵空间仿佛辽阔无边,也可能是利用了须臾之术,反正在现阶段,三个人是不可能探究出其内在的规则。 河风阵阵,树海滔滔,峰峦叠嶂间,一条狭小的木筏仿佛闯入了一座杳无人烟的仙境。丝丝缕缕的夏雾缠绕着满眼的翠绿,偶有鸟兽飞驰而过,鼻息间是自然的味道,心胸舒畅。 木筏从白昼走入黑昼,视野终于有了变化。 地河边出现了一丛一丛的坟冢。 很奇怪的坟冢。 像剑。 一把一把的剑。 当地底深处的宁十遇上剑冢时,地上的铸剑草庐遗址,伴着落日,迎来一位青衫白发腰挎酒壶的中年汉子。 此人站在铸剑草庐遗址的入口,脸颊坠下两行清泪,手心里攥着一封发黄的密信,信上写着:“草庐危急,望哥哥速速来救,不求解围,但求宁儿平安,妹。” 中年汉子表情苦闷,嘴中呢喃:“都说贪杯误事儿,一壶醉生梦死,竟能迟来十三年,辜负我妹,千帝悔恨终生。以此壶为誓,不寻回外甥,滴酒不沾。” 青衫白发酒壶千帝! 此人竟是酒仙白千帝,不是仙人,却境界近仙。 唯独就是贪杯,没想到与这铸剑草庐还有着一份渊源,宁儿自然是这剑炉主人对爱儿的称呼。仔细想想,白千帝这位做舅舅的,因着什么醉生梦死,竟然能迟来十三年! 如果了解这段历史的人一定知晓。 十三年前,盛唐的太子,如今的盛唐天子,得知铸剑草庐存有一把百年青鸾,索要无果,率铁骑压境,踏平了铸剑草庐。 草庐的女主人是白千帝的亲妹妹,死境托孤,却托错了人。 故人来。 主却已逝。 曾经熙熙攘攘的铸剑草庐,废墟破败,肮脏恶陋,魔气冲天。 白千帝潸然泪下,两袖无风自动,抬脚跺地,一字一句咬牙喝斥,声音不大,整座遗址内的人却觉得耳膜炸裂:“何人占据我妹草庐,滚出来!” 箴言巅峰之境。 与孟八九相差无几。 自然能感知到这遗址内的气息,是友还是敌,何况魔山弟子的气息实在是太好辨认了,阴暗幽冷如同一坨一坨的冰块。 整座遗址内的黑衣人,包括那些寻魔师,全部头皮发麻。 青铜大门缓缓开启,数百魔山弟子鱼贯而出,之前抓捕宁十的寻魔师站在最前方:“前方何人?此处乃魔山洞府,不迎客。” 白千帝听着这话,竟是笑出了声:“不迎客?” 眯着眼眸,神情越发阴沉:“何时这铸剑草庐成你们魔山的洞府了?你家魔主是失心疯了吗?我白千帝妹妹的家也敢占!” “哼!” 一记冷哼。 数百米之外的寻魔师,当即就吐出一大口血水,脸颊苍白若雪。 深吸一口气,强行压下起伏不定的心脉振颤,寻魔师微微低头:“原来是酒仙前辈,晚辈方才有眼无珠,请您见谅。但我等也是奉命行事,不知此处与您还有此等渊源,再说,铸剑草庐遗址我魔山已经占据了十年,不曾见过外人,您说我可以,说我家魔主失心疯,未免有些” 嘭! 这位在宁十面前神秘莫测的寻魔师,话都没说完,直接就爆成了一团血水。 白千帝自言自语道:“原来我妹妹的家已经被你们霸占了十年,我不知道你们是不是迫害铸剑草庐的凶手,与十三年前的血案有没有关系。但这里不是你们魔山可以玷污的地方,宁家的人就算死光了,还有我呢。” “别觉得谁都好欺负。” “也别觉得谁都好说话。” 酒仙白千帝,性情本就亦正亦邪,行事作风诡异莫测,随心所欲,哪里会听得进区区魔山弟子的解释,他可不像孟八九,还需要修剑心,他修的是随心意:“我想杀你,那我便要杀你,没有理由。” “你霸占过我妹妹的家。” “你就有罪。” “死有余辜。” 遗址前的数百魔山弟子面面相觑:“走不走?这白千帝也太霸道了,不声不响就要了别人性命,比魔头还要魔头。” “魔山洞府,神圣不可侵犯,为我主死战。”另一位寻魔师怒吼一声,已经准备跟白千帝拼命了。 至于白千帝,缓缓的走向铸剑草庐的入口,微微垂着头,表情悲愤自责,满脸都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哀愁。 腰间的酒壶无风自碎。 壶中的酒水化为一道巨大的透明图腾。 一巴掌就扇飞了门口的几十个魔山弟子,扇人犹如扇苍蝇,犹如驱赶蚊虫。 每走近一步,就有人影被扇飞,飞到空中就是被判了死刑,断断没有活下来的可能。白千帝不像孟八九,他的心中没有宗门的底线,他自己就是道,他也不会去追求什么仙人,完成什么祖训:“活的逍遥自在便是真我。” 也正是这个修行信念,才能让他饮酒一醉十三年。 此时此刻的白千帝,比任何时候都清醒,因为心有悲伤,所以无法醉酒入眠。 入青铜门,扫净拦门狗,堕入铸剑池,杀光黑衣人,走下剑心大殿,拆除所有藏污纳垢的海牢 越走,白千帝越后悔。 越走,白千帝的脸色越阴沉。 “这哪里还是自己印象中的铸剑草庐啊!” “曾经这里可是四海神州最有追求的地方,铸四海最强之剑,炼八荒最好之刃,还有自己唯一的亲人,自己最疼爱的妹妹!” 悔! 恨! 悔自己不该无节制的饮酒,恨自己不该无节制的醉梦! 但发生的事情无法逆转,走的人,肯定无法复生,自己能做的事情就是尽力去寻找,寻找当年血案的真相,查找有没有遗漏的人,最重要的是确认自己的外甥还健在不健在! 妹妹最后的心愿就是托孤。 做哥哥的,不能不管,必须要管。 站在当年妹妹出嫁的地方,白千帝清冷的嗓音高声呼喊:“哥” 一个字喊出来,后面的话却憋了许久,最后发出的声音低沉深邃:“来晚了!” 第二十八章 剑冢的领地意识 剑阵空间。 暗淡的夜昼中。 宁十乘着木筏来到一片坟冢前,壮着胆子走近查勘,这哪里是什么坟冢啊,分明就是剑冢。 碑文上详细的记载着这些剑的名号与生平,何时筑造,何时择主,得过怎样的功绩,又在怎样的情况下被毁。 剑冢的剑,自然都是断剑,坏剑,无法使用的剑。但剑冢的剑,又都是凶剑,有怨念的剑,有灵的剑,因为这些剑不是初生之剑,这些剑都见过世面,见过大场面。 丝丝缕缕的剑气飘荡在剑冢周围。 不轻易伤人。 但很有些震慑力。 剑冢碑文上的字,不是盛唐之字,字体不对,这是前朝或更早朝代的字,所以这下面掩埋的剑,全都历经过岁月的打磨淬炼。 放眼望去,密密麻麻,密密麻麻,全都是高高低低的冢。 剑冢 宁十自然不知道白千帝已经清洗了铸剑草庐内所有的魔山弟子,他现在全部的注意力都在眼前的剑冢上面。 叶青鸟比宁十走得快,刚刚靠近那些坟堆,直接就被宁十拽了回来。 几乎就在同时。 一道剑气悄无声息的破空而过。 叶青鸟一缕发丝被拦腰切割开来,吓出一身冷汗。 “别乱动,这里很危险。”宁十对剑气的触觉天生敏感。 呲! 一声轻响。 三个人转头一看,陈余生手工制作的木筏,不知何时,已经被分割成了几十块碎木头,沉入地河河底。 “快走,离开这里。”宁十大喊一声,带头就准备朝剑冢外面跑。 可是,为时已晚。 一瞬间。 所有的剑冢仿佛一下子就全部复苏,一道道剑气从那些坟堆下面钻出来。 宁十下船的位置并非剑冢的最外围,大概处在中央的位置。 背后是能切割木筏的地河,身前左右全都是剑冢,宁十已经能够听到叶青鸟跟陈余生咽唾沫的声音了。 怎么会有如此可怕的东西? 死掉的剑还能发出剑气? 要知道,宁十苦练一年,半只脚踩在穿甲境的门槛上,他都发不出哪怕一寸的剑气。 那么,只有一个原因,这些剑的主人,生前都是大修行者,就算是剑不能用了,常年使用的剑气依然蕴藏在断剑之中。 不可知之地,容易出现不可知之事! 宁十只能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铁树制作的木剑横在身前,眼眸一眨不眨的盯着四周。 铛的一声。 手腕一抖,宁十挡住了一次剑冢的攻击。 叶青鸟跟陈余生下意识朝身后退了两步,宁十眉头一挑,木剑化过一道弧线,挡下第二道剑气攻击,同时叮嘱道:“你俩别乱动,这些剑气似乎有领地意识,只要我们不侵犯它们的领地就没事儿。” 宁十的木剑在空中化出一个圆圈。 有剑气! 两道! “青鸟,你朝我左手边走一步。” “生鱼片,你朝自己身后走一步,然后再往右手边走一步,站着别动。” 宁十开始指挥大家移动。 生鱼片是他给陈余生起的外号,余生,生鱼,发音差不多。而且陈余生有病,晕血变鱼,这称呼多贴切啊。 “我们往哪儿走?不能一直都站在这里吧?”陈余生哭丧着脸说道。 “累也会累死的。”叶青鸟擅长用刀,陈余生擅长蜀山的咒法,她俩都对剑气了解的不多。 只有宁十了解。 只有宁十见的多,不是他自己会剑气,是见的实在太多。 若是换个剑修,就算境界比宁十高,对剑气的感知也不一定有他敏感。 因为宁十的姑姑吃过太多的剑,与太多强大的剑修战斗过,而且他姑姑的剑气就是这十几年来,这座江湖上,最厉害的剑气。 宁十习惯站在姑姑身后看着姑姑去战斗,去使用剑气。 他的脑海中。 剑气并非是陌生的东西,甚至很亲切。 孟八九很早的时候就说过,宁十是天才,是学剑的天才。六岁就能用笔将剑画的惟妙惟肖,将剑的战斗描绘的逼真贴切,让人仿佛身临其境。 宁十脑海中关于姑姑的记忆,就是孟八九剑道的精华。 价值连城。 千金难买。 渐渐的,剑冢安静下来,一丛丛坟堆只是飘荡着些许无主剑气。 宁十开始安安静静地观察,观察这些剑冢。 一边观察,宁十脑海中一边回想姑姑曾经说过的话:“在剑的世界,是不存在共容的,没有哪只剑会愿意跟其他的剑在一起。剑都有自己的尊严,也有自己的领地,并且非常小心眼儿。” “有灵性的剑,是不会允许其他剑入侵自己的空间。” “剑的世界很世故,信奉弱肉强食,并且非常敏感,平时都会好好的隐藏自己,一旦出现变故,迎接你的就会是雷霆之怒,剑的雷霆之怒一定会是酝酿很久的致命一击。” “所以,剑修有孕气一说,将剑气孕养在剑鞘之中。” 剑冢的世界就是剑的世界啊! 宁十忽然抬起手,木剑精准无比的拍在一缕游荡在半空中的剑气侧面。 受力之后的剑气,直接飘到一米之外,偏离了它最初的游荡路线。 宁十盯着这一缕剑气。 无主剑气往前又飘出去三寸,突然就遭到了攻击,毫无征兆的攻击,最近的一尊剑冢直接就将这缕无主剑气撕碎了。 有主的剑气,攻击速度非常快。 一眨眼的瞬间。 就像是蛇吐信子一般。 宁十还好,叶青鸟跟陈余生都愣住了:“怎么回事?内讧了?”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宁十第二次用木剑拍飞一缕无主剑气。 这次剑气是朝另外一个方向飞。 结果。 又是在一瞬间就被撕碎了。 同样是类似蛇吐信子一般,迅猛无比,似乎生怕被这些无主的剑气逃跑或者入侵一般。 叶青鸟跟陈余生倒吸一口凉气:“早知道就不下木筏了,好奇害死猫啊,完蛋了,死定了!” 宁十撇撇嘴:“越危险的地方就越可能隐藏着出口,不搜索整个空间,怎么出去,些许无主剑气,有什么好怕的。” 叶青鸟跟陈余生异口同声的说:“没什么好怕的,就是担心死在这儿。” 第二十九章 三尺之内 宁十方才挡住了两道剑气,但是他不可能挡住所有的剑气,剑冢无尽头,怎么活着出去啊? 宁十紧锁眉头,思索半天,然后说:“青鸟,生鱼片,你俩跟紧我,慢慢走,不要着急。” 叶青鸟一愣:“你准备硬闯?” 宁十:“借刀而已,四两拨千斤之草船借箭,算了,说了你也不懂。” 宁十听过很多道理,都在脑海里存着呢,但是需要慢慢领悟。 他紧紧地攥着铁树木剑,朝前走出一步,木剑直刺,然后迅收剑,不远处的剑冢,一道剑气就被勾引出来。 剑气紧盯宁十的木剑追过来。 宁十的剑,轨迹变向,第二剑刺到隔壁的剑冢。又有一道剑气被勾引出来,两道剑气全都朝着宁十的木剑而来。 宁十原地不动,一个剑花缠绕,两道剑气就跟着纠缠到一起,不同剑冢的剑气自然是敌对的状态,宁十的木剑是敌人,其他的剑气跟他一样,没什么本质区别。 剑气开始与剑气战斗。 剑冢自然就要与剑冢死磕。 身为始作俑者,宁十却退到一边看戏,很认真的看戏。 剑气,长存于世:“剑断,我护你安眠,为曾经允诺的誓言。这是剑气对剑的缠绵,直至消散于虚无。” 宁十看着被自己勾引出来的剑气,为了守护自己的剑冢,拼了命一般战斗,心中一阵唏嘘。 唏嘘不代表伤感。 伤感是对剑气的羞辱,一把剑,孕育出自己的剑气,本就是三生三世的情义。剑守护剑的主人,剑气守护自己的剑,天经地义。 宁十冷眼旁观,静静的欣赏,欣赏这些已经没有灵智的‘精灵’,绽放最后的华彩。 当然。 没人可以不劳而获。 宁十是活人,可以聪明,可人家剑气也不是真的痴傻呆楞,自然有一些特立独行的剑气,会追着他不死不休。 不多。 但足够三个人喝一壶。 叶青鸟的三把刀全部出鞘,陈余生也使出了浑身解数,甚至将锁妖笛放在随手可拿的袖口,以备不时之需。 唯独宁十,半分都不紧张。 不仅是不紧张,他还有心思去练剑,三尺长剑护住身周。 宁十没有剑气,所以他只能尽量将这些剑气驱赶走,不能让其近身。 三个人就这样在剑冢之地渐行渐远。 越走。 剑冢越多。 越走。 剑气越盛。 越走。 宁十对自己‘剑一·止争’的领悟越深刻,没有剑气不重要,剑气只是对剑的延伸,让剑修的攻击距离扩展。 自己现在不求杀敌,只求护住自己,那需要做的,只是关注身前三尺。 三尺之内。 不能出错,不能被攻破,要做到滴水不漏,风雨不侵。 想的很好,真正操作起来却很难,很快,宁十的身上就开始出现一道一道的剑痕伤口。 剑气割伤的口子都很小。 越小越疼。 越疼,宁十越用心,木剑在他的手中,精准度肉眼可见的增强。 三百六十个昼夜不间断的练习,十二个基础动作,每天一万两千次挥剑。之前都是没有对手的练习,现在,终于有了对手。 同样的十二个动作。 要想守护自己的平安,如何去组合?如何去链接?如何寻找角度?如何……一切都是有技巧的,都需要自己去领悟。 宁十对剑的敏感。 在这一刻,彻底爆。 木剑仿佛长了眼睛,不管是哪个方向的剑气攻击,他都有办法阻挡。 每一次的阻挡,他都会寻找到剑气最薄弱的位置,用最小的消耗,消减剑气的能量。 头顶的巨石剑阵,白昼过后是黑昼,暗淡之后又变明亮。 宁十仿佛进入到一种玄之又玄的状态中。 观地河逆流。 引剑冢互斗。 亲身与剑气厮杀。 宁十的‘剑一’逐渐完善,他的‘剑一’非常简单,没有任何花哨的动作,全部都是十二个基础剑术组合而成。 不是连贯的组合。 就是单纯的一个动作,精准到极致的单一动作。 三尺之内无剑气。 叶青鸟和陈余生跟在宁十身后,只要不出三尺,几乎没有任何压力。 一路走过来。 身后的剑冢已经不知道有多少尊,许多剑冢两两厮杀,剑气逐渐消耗干净,成了死冢。 三个人不知道剑冢里面会不会有出口。 但是,已经没有回头路可走,更何况,宁十明显不是单纯的寻路,他将这剑冢当成了一次修行。 淬炼自己剑术的修行。 这种修行本身就是一种天赋,一次福缘。 宁十已经沉醉到其中,完全忽略了身后的小伙伴,也忽略了饥饿,反正这一年来吃的灵药跟河鱼已经足够多。 扛饿! 不骗人,那是真的扛饿! 不知道过去来多久,宁十视线中出现了一个很奇怪的剑冢,没有碑文,只有一把石头剑,很大很宽的石头剑。 这剑的周围也没有其他剑冢,当宁十踩进剑冢三步之内时,一道冷冽刁钻的剑气直接就刺穿了他的肩头。 宁十看到了这缕剑气,但是身体完全跟不上反应,刚想往后面退一步,第二道剑气已经攻过来。 木剑挡在剑气的必经之地。 然后。 手肘就被刺穿。 这剑气竟然还会转弯! 死掉的剑气全凭本能,这缕剑气很古怪啊! 紧接着,宁十眼睁睁看着剑气开始戏耍他,他领悟的‘剑一·止争’很厉害,很有灵性。但宁十的境界毕竟连穿甲都不到,绝对的力量与度,很难突破。 之前遇到的剑冢,虽然有剑气,但是真正算起来,只是唬人,并没有多厉害。不像眼前这尊剑冢,钻出来的剑气跟长了眼睛一般,不下死手,但是剑气割在你身上,痛不欲生。 逃也逃不掉。 只能努力抵挡,很快,宁十就被割的浑身是血。 那些切割宁十的剑气一道一道的开始返回剑冢,仿佛担心浪费一般,一道剑气都不愿意消散在空中。 “你俩待会准备朝身后跑,沿着咱们过来的路线。”宁十很认真的说。 “一起来,一起走。”叶青鸟很坚决。 “别看不起人,死就死,左右不过碗口大的伤疤。”陈余生也没有逃,一起同甘共苦了这么多天,说没感情肯定是骗人的。 第三十章 身世之谜 逃跑,丢人现眼,夜不能寐。 不逃,难道等死吗? 三个人都屏住了呼吸,宁十已经准备拼命了,陈余生的锁妖笛都放在了嘴边,大不了鱼死网破,反正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笛子里到底藏着多少只妖怪。 陈余生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他的笛子根本就不是自己的,这笛子是他从蜀山捡来的。 时间缓慢流逝,等死的感觉,很难受,叶青鸟脸颊都涨红了。 一口气憋了三十多个呼吸。 安静! 死一般安静! 带着宁十鲜血的剑气自从回了那个古怪的剑冢,就没了动静。 然后,又有十几道剑气一起钻出来,没有直接攻击,反而是围着宁十,一点一点的好似海绵一般,吸走他好多鲜血。 一条六丈高的巨蛇。 猛的从剑冢中升腾而起,气势逼人! 蛇,张开口竟然说了人话:“你是谁?你从哪里来?你来这里做什么?” 宁十愣了愣,没回答:“要我命还要侮辱我吗?休想!” 蛇头凑近宁十,死死的盯着他:“你是不是姓宁?” 剑冢里的蛇头问宁十:“你是不是姓宁?” 宁十自然姓宁。 他从小就姓宁。 蛇头继续问宁十:“你来自铸剑草庐?” 宁十:“……” 蛇头:“回答我!你是不是来自铸剑草庐?” 剑气荡漾。 很危险。 宁十皱了皱眉头,最终还是回答了:“我们的确是从铸剑草庐过来的,但我们不属于铸剑草庐。” 这个不是什么秘密,宁十没有必要隐瞒欺骗。 蛇头有些困惑,然后继续问:“那你父母呢?他们总是铸剑草庐的人吧?” 宁十耸耸肩:“我无父无母,从小跟着姑姑长大,我不知道自己父母是做什么的。” 蛇头扭了扭身子:“那我可以告诉你,你父母肯定是铸剑草庐的人,因为你姓宁,你的身体里也流着宁家人的血。当然,这些都不重要,你需要告诉我,铸剑草庐到底生了什么?整整十三年,竟然没有一个人过来接受试炼,也没有一尊新的剑冢形成!” “你们宁家是准备放弃剑冢了吗?” “还是说找到了新的试炼场所?” “难道都不来通知我一下吗?” 宁十身体里流着铸剑草庐的血? 他的父母是铸剑草庐的弟子? 难道这就是他的身世之谜吗? 根本没有听到蛇头后面的话,宁十瞬间有些愣:“你能分辨血液?我的家是铸剑草庐?” 蛇头表情傲慢:“请不要质疑我,我可是草蛇剑的剑灵,灰线,灰大人!整个铸剑草庐千年的历史,最好的两把剑可就是青鸾跟草蛇了!” 蛇头看着宁十呆愣愣的表情:“你们难道没有听说过吗?” 三个人齐刷刷摇头。 “青鸾?草蛇?一把都没听说过?”蛇头又问了一遍。 “没有啊。”叶青鸟跟陈余生异口同声的回答。 “孤陋寡闻!真是孤陋寡闻!铸剑草庐现在都不讲剑史这一课了吗?太懒散了!像你们这样的弟子竟然也被允许进入剑冢!”蛇头歇斯底里的怒吼,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可能您有一件事情没有搞清楚。”陈余生忽然小声说了一句话,“据我所知,铸剑草庐似乎已经不存在了,已经成了一片废墟,现在被魔山改造成了邪魔的临时洞府,一片乌烟瘴气。我们就是从海牢中被地河水冲过来的,我们能来这儿,本身就是意外。” 陈余生的话刚刚说完。 六丈高的巨蛇,忽然就愣住了,蛇眼满是不相信。 铸剑草庐不存在了? 被毁灭了? 成废墟了? 可能吗? 不可能的! 自称灰线大人的巨蛇突然就开始嘶吼起来:“小兔崽子们,少骗你灰爷爷,不要以为耍点手段就能蒙混过关,你们肯定是铸剑草庐这一代的试炼者!” 灰线露出狰狞的獠牙:“差点被你们蒙住了,你的血是宁家人的血,怎么敢说自己家被灭了呢?如果铸剑草庐没了,宁家人肯定也就没了,不存在独活的道理!肯定是这样,你们的话肯定是陷阱。” 宁十看了看叶青鸟,叶青鸟看了看陈余生,三个人不敢逃走,又是无可奈何:“这个草蛇剑的剑灵是不是抑郁了,太久没有人过来,神智不清醒了吧!” 陈余生小心翼翼的解释:“您不要胡思乱想,我们确实没有骗人,如果铸剑草庐还在,您不可能十三年只等到我们三个吧?这就是最好的证据啊!” 叶青鸟使劲点头。 宁十脑子蒙,自己现在十四岁,这个剑灵说十三年没见过铸剑草庐的弟子过来参加试炼。这说明,十三年前铸剑草庐肯定生了变故,自己是侥幸活下来的人。 故事可以骗人。 身体里的血却不能骗人。 肯定没有错,否则姑姑为什么要给自己取名宁十呢。 姑姑叫孟八九,姓孟,自己却要姓宁,姑姑肯定知道自己的身世,但是却不告诉自己,那么问题来了! “铸剑草庐十三年前到底生了什么?” “自己的亲生父母呢?” “他们是怎样的人?” “活着还是死了?” “这一切是谁做的?” “是谁毁了铸剑草庐?” “是不是姑姑亲手毁了这里?铸剑草庐听名字就知道,肯定有很多剑,姑姑喜欢吃剑,这里有剑,没道理不来的,没道理不吃的,这就是矛盾,这就是毁灭这里的理由!” 宁十越想脸色越是苍白,他可不愿意相信是姑姑杀了自己父母! 灰线跟叶青鸟还有陈余生正在进行激烈的讨论,宁十则是呆呆的愣,脑子飞转动。从小到大,跟姑姑在一起的所有细节都被他努力的翻出来,寻找其中的线索,有没有跟铸剑草庐相关的事情。 结果。 没有,完全没有。 姑姑给宁十的解释,一直都是,他是捡来的,无意中捡来的,是上天赐给剑门的弟子。 宁十不相信姑姑会骗自己,因为没那个必要,而且他姑姑也不是那种滥杀无辜的魔头,她只是喜欢吃剑而已。还是被逼无奈的吃剑,姑姑吃剑是师爷逼的啊,她本心并非多喜欢。 剑。 多难吃啊! 第三十一章 一扇门 宁十相信自己姑姑,所以他认为魔山最可疑,因为现在的铸剑草庐就是在魔山占据着,这很符合逻辑,谁是获益的一方,谁就最可疑。 换句话说,他其实对家的概念很模糊,他是孟八九养大的,他姑姑就是他的家。 这般想着宁十就很笃定:“铸剑草庐肯定是魔山毁掉的,如果你对我的血没有看错,那我可能是铸剑草庐侥幸活下来的弟子,可能也是唯一的弟子。但是,我们并不是来参加试炼的,我们要找到出去的路,我们不能一直待在这里。” 宁十的笃定让草蛇剑的剑灵很奇怪:“证据呢?请问有证据吗?一切不能只是你的猜测!” 半响无声。 剑冢死寂,飕飕的夜风吹拂脸颊,冰冰的凉凉的。 灰线巨大无比的身躯,忽然之间就缩小成三寸,巨蛇变成一条细细小小长着翅膀的绿色小蛇:“如果我没有理解错误,你应该就是铸剑草庐最后进来试炼的弟子了,之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不会再有人进来了吧?” 宁十点点头:“再次强调,我不是进来试炼的,我们三个进来是个意外。” 灰线飞到宁十眼前:“那些已经不重要了,既然你们进到了剑冢,那就必须听本大人的安排。” 停顿片刻,灰线很认真的说道:“带本大人出去。” …… 灰线口中的试炼之地,也就是这脚下的剑冢,四季分明,风雷雨雪齐全。盛夏时节自然是多雨,三个昼夜雷声不落。 宁十单剑站在剑冢一地,雨水将地面洗刷成一池墨黑,无伞,雨水打在丝上,一身湿透,清清瘦瘦的身子骨,站的笔直。 在他面前有一道门。 灰线带着他找到的门,按他的说法,后面就是出去的路。门,空洞深邃无尽头,有剑气不时透射而出。 宁十直愣愣就朝此门走过来,这已经是他三个昼夜中第十七次靠近:“想想第一次靠近时,一道剑气就将他逼退了三千米,第二次不知死活的靠近,差点被砍断了一条胳膊,幸好这试炼之地灵药多,结果还是昏迷了整整一宿。” 醒过来,吃一口灵药,宁十再度靠近,依然是一道剑气就给抽了回来,连门是方是圆都没见到。 自此之后,宁十吃灵药就跟吃饭似的。 远处角落里。 一棵芭蕉树下,站着两个人,半空中漂着一条绿色的小蛇,人蛇对话。 叶青鸟:“这就是你找到的出口?” 灰线:“度太慢了。” 陈余生:“你确定这不是黄泉的大门?” 灰线:“好剑。” 叶青鸟:“你最好不要坑我们。” 灰线:“怕什么,我跟你们是一条船上的蚂蚱。” 陈余生:“你是蛇。” 灰线:“都一样。” 叶青鸟:“反正吃苦受累的又不是你。” 灰线:“好好跟本大人说话,你俩也歇着呢,别把黑锅扣在我的头上。” 陈余生:“你也知道这是黑锅!” 灰线:“闭嘴,我得想想办法了,灵药这么个吃法不是个事儿,我得给他出出主意,别门没打开,人就死了,谁死他都不能死啊。” 叶青鸟:“我觉得你就是个骗子。” 灰线:“你见过这么帅的骗子?” 话终。 宁十就倒飞过去,身子骨在半空中划出一道优雅的弧线,人在半空中,直接翻了十几个跟头,转体几千转儿……放在以前,他绝不会想到,自己还能完成这种高难度的动作。 砰地一声。 落地没站稳,直接就是嘴啃泥,雨水混杂着淤泥,糊了一脸。 半天没动静,芭蕉树下的叶青鸟跟陈余生赶紧跑过来,刚要扶,淤泥中直接伸出一只手,示意他们:“别动。” “我好着呢。” 吐出一口黑泥。 宁十翻了个身,这次成躺着的姿势,急促的喘气,眼眸炯炯有神:“真刺激!” 叶青鸟一愣:“啥?你说啥?” 陈余生也跟着说:“啥?你说啥?” 宁十哈哈一笑,指了指远处的门:“这门太刺激了,你们也可以去试试,次次都不一样,攻击千变万化,绝对是练剑绝佳之地,我都有些上瘾了!” 叶青鸟摸了摸宁十的额头:“我看你是疯了。” 宁十身上有血,血迹刚好让陈余生看到。 一瞬间陈余生就傻了。 分分钟犯病。 宁十嘴角一瞥,嫌弃的瞪了陈余生一眼:“我是谁?你在哪儿?你想干什么?” 陈余生眼眸中的焦点散了一下又聚集到一起,晃了晃脑袋,看了看叶青鸟,又看了看宁十,直接陷入纠结沉思之中:“对啊,我是谁?我在哪儿?我要干什么来着?” 陈余生苦恼的抓着头,呆萌呆萌的大胖脸皱成一颗苦瓜:“脑壳儿好疼,我是不是傻子啊?怎么什么都想不起来呢?” 早就被淋成落汤鸡的陈余生,呆愣愣的看着宁十,看了七个呼吸之后,忽然又开口说道:“刚才,你问我什么来着?” 宁十摆摆手:“没人问你话,生鱼片,我看你还是找个地方躲雨吧。” 陈余生眉头舒展:“好的,我最讨厌下雨了。” 越来越肥的小胖子,扭身就走了,走的脚步轻盈,走的没心没肺,气的叶青鸟直想踹人…… 跟一扇大门较劲真不是宁十在自找苦吃,这是他跟剑灵灰线谈好的条件:“各取所需而已。” 灰线当时说的很直白:“我是铸剑草庐的剑灵,这不假,让我看护剑冢也没问题,可现在铸剑草庐都被毁了,那我就没有任何义务在这里待下去了。我要离开这里,离开剑冢,离开铸剑草庐,你们三个人要帮我,带我走。” 灰线的条件不仅直白,还很世故:“我现在自由了,没有任何枷锁,我可以随心所欲,如果你们说自己是试炼弟子。即便走不出这剑冢,也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可是,你们自己说的,一切都是意外。那就由不得你们了,剩下的时间,我灰大人说了算。” 当时灰线还信誓旦旦的说:“一切放心,本大人是不会害你们的,你们只要听话就好,我会告诉你们怎么出去。” 第三十二章 凛冬将至 宁十很清楚,想从这地底绝域中出去一定没那么简单,如果简单,这剑灵早就自己跑了,它的剑气可是很厉害的,最起码在剑冢之内无敌手。 至于出去的路。 剑灵灰线应该是知道的。 用灰线的话说:你们三个小兔崽子真是福大命大,掉进地河里还能活命,要知道,这试炼之地,一年只会开启一次。就是在地河逆流之时,想进来需要勇气,想出去,更需要实力。 这世间,就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在哪儿都一样。地河昨日逆流,距离下一次开启,最少都需要三百六十个昼夜。同时,还要打开一扇门,这门是试炼之地阵法的阵眼。 二者。 缺一不可。 所以,宁十第一个任务就是想办法冲击这扇能释放剑气的大门。 叶青鸟盘腿坐在宁十身边,陪着他一起淋雨:你说咱们不会让那条臭蛇给耍了吧,它自己怎么不来开门? 宁十伸出舌头喝了几口甘甜的雨水:它不是说了吗,它是剑灵,碍于规则,关不了剑阵,只有身体里流着宁家血脉的修行者才可以,连你都不行。 叶青鸟冷哼一声:我看它就是想害死咱们,满嘴跑火车,整天就知道吹牛,没一点剑灵的样子。我在宗门里的时候,见过不少正宗的剑灵,可没有它这副模样的。 雨停了。 宁十吃一口灵药,继续闯门,他感觉自己已经有些上瘾了,每一次被门抽打都是一种领悟:原来剑气还可以这样使用,好厉害,好巧妙。 昼夜不停的交换。 地河的水不停的翻腾汹涌。 河边的桂树开了花,花又谢了,一丛丛菊花开始悄然铺满剑冢两侧。 宁十除了坚持练习剑道的十二个基础动作,吃饭,睡觉,剩下的所有时间都用在这扇诡异莫测的门上面。 菊花开满地的那天,他总算勉强扛下了一道剑气而不退。 凉风至。 白露降。 冬去春来。 花香飘满剑冢,宁十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的与那扇据说是出口的门死磕,上瘾般死磕。 扛下一剑而不倒地,按照灰线的说法:这便意味着宁十的境界已经正式踏入了穿甲之境,皮肉筋骨血上了一个档次。不敢说刀枪不入,可寻常莽夫已不是他的对手,别看只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修行与不修行,天壤之别。 扛下这一剑。 宁十用了三百六十个昼夜的努力。 地河之水再次逆流,门,没有打开,只能继续苦苦的等待。 没人觉得担心,因为年轻就是最大的资本,不管是叶青鸟跟陈余生,还是那条长着翅膀的蛇,都对宁十有信心,这少年认真起来,连他自己都害怕。 这一年,宁十十五岁了,叶青鸟十四岁,陈余生十六岁。 大概也就是差不多的时候。 外面的世界发生了几件大事,惊天动地的大事。 中土盛唐是大陆的中央,北有魔地,南有苗蛮,东有龙宫,西有鬼谷。 鬼谷位于鹄国,寓意:这是一片拥有鸿鹄之志的国家。 宁十在剑冢的试炼之地扛下那一剑时,鹄国有少年下赢了一盘棋。棋子占满棋盘,有龙呼之欲出,然后,鹄国都城偃歌西北方向的一座纯黑山谷中,一座京观堆积的骨山,钻出来一堆瘦骨嶙峋的人。 这些人骑着一团一团的乌鸦,很快就从骨山消失。 这些乌鸦,飞向了四海神州,有的飞向了草原,有的飞向了海洋,有的飞向了荒漠,但绝大多数却落在了中土盛唐。 乌鸦看着飞行速度不快,跟一般飞鸟毫无区别,可眨眨眼就超过了千里传音的飞剑。 神都洛阳城。 太昊国师府。 最大的那只乌鸦就落在国师府的后院。 国师卫青国看着手心里的黑色鹄文,眼眸闪烁,思索了良久,终于沉声道:来人。 备马。 入宫。 卫青国夜入皇宫,直接见到了盛唐的皇帝陛下,一位踌躇满志胸中有丘壑的中年人。 卫青国了解这位盛唐的皇帝,所以单刀直入:陛下,老臣刚刚收到一封飞鸟密函,北地魔山似乎在不久之前受到了不知名的重创,折损严重。北地各个酋长部族出现明显南迁迹象,凛冬将至,他们会发动一场大规模的偷袭,用以掩盖魔山的空虚。 说着话。 卫青国几步走到御书房侧墙的牛皮地图上,抬起手画出一道弧线:用不了多久,这条线上就会出现无数的草原铁骑。 找死!盛唐的皇帝冷喝一声。 对!卫青国跟着喊了一声,陛下英明,这些铁骑就是在找死,但是他们没有办法,他们在赌。赌您会为了盛唐的百姓,选择避退,选择保一时平安,选择让他们带走过冬的粮食,选择不跟他们这些草原的饿狼一般见识。 停顿片刻。 卫青国压低声音说道:老臣推测,他们会倾巢而出,搏命换时间,换取休养生息的时间,给草原,也给北地的魔山。 他们,不了解寡人吗?盛唐的皇帝,声音中有些许的困惑,他可不是一个好说话的人,当年他做太子的时候,都可以为了一把破剑,冲冠一怒。 他们了解年轻的您,但是在他们的印象中,盛唐的皇帝都是瞻前顾后的,因为大局,因为周全。史书告诉他们,盛唐的皇帝,年轻时都很勇猛,但卫青国的话没有说完,意思已经很明显。 你觉得这是一次机会?盛唐的皇帝冷声问道。 臣不知,但臣觉得这消息应该告诉您。 稍稍缓了一口气,卫青国抬了抬头,看着墙上的地图,小声呢喃:我盛唐的边境,其实可以再扩张一些,天下之大,莫非王土啊。 卫青国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没有得到任何具体的答复。 月落乌啼。 第二日的夜。 不同地方的三批人被秘密召进宫中,盛唐皇帝有自己的办法获取消息,他只相信自己,不相信其他人。而且他得到的消息,比卫青国还要详细,魔山到底发生了什么?北地到底怎么了?盛唐内部又如何? 第三十三章 一夜西风一夜凉 很多消息都被放在盛唐皇帝的案头。 事无巨细,甚至包括极北边境的铸剑草庐遗址上,曾经占据此处的魔山弟子,全部消失不见了。 一夜无眠。 这位四海神州最有权势的帝皇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御驾亲征! 亲自率领盛唐精锐铁骑,北上,征伐屠戮! 草原的狼崽子想南下抢粮? 猜测我会不会全力抵抗? 不用猜! 你们根本不了解我,我是不会等着你们进入我的领地的,我会让你们根本出不了门! 这位皇帝陛下竟然比卫青国想象中的还要激进,激进到不可思议的地步。当然,激进中他并不粗心,朝政安排的井井有条,甚至提前宣布了太子人选,国事批阅,太子代劳。 李天意。 盛唐皇帝的第四个儿子,一跃成为四海神州最得意的少年。 好吧,虽然连他自己都知道,这份属于太子的荣誉早晚都是自己的,不想要都不成。 一支庞大的队伍,悄悄北上。 无数支庞大的队伍,悄悄汇聚向盛唐的北境。 风雨欲来。 盛唐的皇帝,御驾亲征前,曾经去看过自己的太子,带着一碗雪参滋补粥,热气腾腾的粥。 意儿,将羹喝了。 儿臣不饿。 在做什么?给父皇看看。 练习书法,儿臣为您写了四个字,旗开得胜。 好词,好字,当赏!只不过 皇帝的话没有说完,斟酌了一下言辞:意儿的书法,小小年纪已是登峰造极,依我看,从今天开始,就不必再在这上面多花费心思了。因为书法只是细枝末节,自古以来,圣明君主都是以德行统治天下。而像书法诗词的造诣,于苍生并无补益,深究反而会沉迷其中引亡国之痛。 锦衣少年,似懂非懂,死死的抓着自己的笔墨,良久,叹一口气,低头道:儿臣领命。 李天意语气有些不情不愿,但是看着自己父皇伟岸的身躯,不敢不从。只是他不知道,这一看,却已是天人相隔。 李天意最后瞧了一眼自己父皇背影的时候,他十五岁。宁十这时候,学了两年的剑,也刚好十五岁。 两个少年相隔万里之遥,怎么看都不像是能有交集的人。 衰荷滚玉闪晶光,一夜西风一夜凉。雁阵声声蚊欲静,枣红点点桂流香。 练剑的日子很苦闷。 最是寂寞。 宁十看剑气看的上瘾,但总也需要换换脑子。 一日,白昼暗淡之时,宁十首次放下木剑:臭蛇,滚过来。 一年多的相处,宁十已经彻底摸清楚这个草蛇剑灵的脾气:完全就是个没脸没皮,吹牛不打草稿的家伙,你越对它客气,它就越上劲,你硬它就软。 果然。 一骂就出来。 宁十修行了一天,喘着粗气说:去找些竹简,再寻些水墨。 灰线纳闷的挥着翅膀:找这些东西作甚? 宁十:画画。 灰线扭了扭身子:你听我的,练剑要紧,分秒必争,千万别分心。出去以后有的是机会画画,干嘛非要这时候画? 宁十眯了眯眼:找不找? 灰线哼了一声:找不着。 宁十:你之前不是说在这试炼之地,你说算吗?竹简都找不着?之前说的都是在吹牛? 灰线很尴尬。 宁十没好气的说:滚吧! 狠话说出口,这灰线,还真就滚了。 不滚不行啊,前几天断成两截的草蛇剑,剑胎本体,也不知犯了什么病,竟然自己沾了宁十的血,自行认主了。 灰线是草蛇的剑灵,剑气虽狰狞恐怖,斩穿甲菜鸟如切豆腐。但也只是剑灵,还超脱不了剑的规则,剑灵要以剑本身为主,严苛来论,宁十现在就是灰线的主人,能决定其生死的主人。别说让它滚,就是让它吃翔,它都没得办法。 头顶的剑阵,星光暗淡。 宁十单手持剑,对着一块大石头愣愣出神,不知为何,就是手痒痒的厉害,想画画快要想疯了。 无简无墨,不要紧,剑为笔,石为纸。 深吸一口气,笔走龙蛇,一气呵成,仿佛剑尖有鬼神。 画毕。 跃然石上:旷野中,一扇门,门内剑气纵横,似虫似山似风似月似江似粲 孟八九曾经说过,宁十有学剑看剑的天赋,其实他画画的天赋也很高,能看清楚的剑就能画出来。 画完的画,宁十看都不再看,石头就扔在剑冢的一角,叶青鸟跟陈余生却来了兴趣,他俩谁都没想到,宁十还有这么个本事。 叶青鸟弯着腰看着石头,赞叹道:好画。 陈余生频频点头附和:好逼真的剑气,真的刺眼。 叶青鸟皱了皱眉:宁十好有才啊,我却只懂刀,会不会显得太笨? 陈余生抓了抓略显长的头发:没觉得,如果你都算笨的话,那我不是更笨了。 叶青鸟死命摇头:不不不,你不是笨,你是傻,见了血就变傻子。我不能跟你比,我得朝前看,我还要向宗门证明自己的刀呢! 陈余生苦笑:不带这么伤人的,我有病,又不是我的错,天生的。 叶青鸟拍拍陈余生的头:生鱼片啊,你生下来总不是这么胖吧,你看你现在,快胖成一头猪了,这算谁的?怪只能怪你自己! 叶青鸟说完就开始费力的搬运这块大石头:别愣着了,帮我把石头搬到芭蕉树底下,别让雨淋到。 陈余生丈二和尚莫不着头脑:人怕雨淋,情有可原,这石头又不怕雨淋! 刚说完话,头顶便是雷声阵阵,黑云滚滚。 宁十戴着一顶蒿草编织的草帽,去而复返,他跟着孟八九经历过很多雨夜,见过很多雨化剑气的剑诀,所以,他不怕雨。 几步路,衣衫便已湿透,剑冢尽头的门可不是草蛇灰线,完全没有灵智可言,只能打起全部的注意力去应付,不能让自己出现丝毫的偏差。 宁十觉得今日是破门的好时候。 所以。 他就来了。 第三十四章 星光指路 夜雨雷声中。 宁十将木剑横于身前,四周的秋菊,雨打落尽。 他没有选择等待,第一次主动进攻,朝着那扇门,抽剑便是一刺。 笔直的刺。 速度极快。 如蛇。 吐信。 这是宁十在剑冢经历几:那就再找找吧,小心驶得万年船。 宁十转身看了看后面的星路,再看看暗淡下去的桥轨:你我都不懂卦术,能找到这里已经是机缘巧合了。是生是死,见机行事吧,一起进来,一起离开! 就连灰线都在说:进去吧,你们肯定能关掉这座剑阵,只要关闭剑阵我们就能一起出去了。 第三十五章 向生而死还是向死而生 宁十带头走在最前面,他决定搏一把。 三个人手拉着手,慢慢朝蛇身洞口移动,宁十先用手试探了一下,担心黑洞后面是悬崖之类的东西,右脚还轻轻踩了踩。 没问题,是硬实的地面。 左脚紧跟着朝前挪了两步,身子一点点消失在蛇身洞口。 飕的一声。 宁十当即就觉察到不对劲,脚底下变成空的了,想要松开手,把叶青鸟推开,可叶青鸟拽着宁十的手却非常非常的紧,仿佛生怕出现危险一般。 连成串儿的糖葫芦。 叶青鸟没有拽住宁十,反而是被其拖了下去,再后面是陈余生。两个人没有拽住一个人,就像背后有什么东西推了一把似得。 而且这蛇身黑洞拥有一种特殊的引力,宁十不到百斤的体重,掉进去却仿若千斤。 三个人分分钟消失在洞口。 灰线是最后进去的,平日里嬉皮笑脸的剑灵,有那么一瞬间,却显现出一丝狡黠。 这是一场超速的坠落体验。 宛若流星。 宁十眼前飞速的飘过各种各样的画面,但速度太快,根本看不清楚,脚下是望不到尽头的闪光隧道,很像管道,反正宁十从来没见过。 坠落仿佛没有停歇。 隧道仿佛没有尽头。 正当宁十快要麻木的时候,视野忽然一亮,整个人就被直接甩了出去,莲,听声辨位是最基础的东西。 风是有声音吗? 风自然是有声音的! 宁十闭上眼,脑海中开始用风模拟一处场景:拐弯的地方是被树木阻挡了,强一点的地方是通道,弱一点的地方是岔口,风刮过草跟风刮过花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短短一炷香的时间,拨云推雾,宁十带着叶青鸟跟陈余生走了出来,眼前又出现了两道门,两道光影之门。 一道门上飘着‘生’。 一道门上飘着‘死’。 生门左边有一座碑,碑文刻着:向生而死。 死门右边有一座碑,碑文刻着:向死而生。 路在这里没了尽头,生死两门直愣愣的杵在身前,两个选择。一条刻生,一条写死,如何选择呢? 这是一个问题! 三个少年,一条蛇,全都皱着眉头站在这里。 我觉得。半响无人说话,只好叶青鸟先说,谁让她是女孩子呢,是不是应该选生门啊?谁都不会想死,道理摆在眼前,白痴才会走死门呢,看着都吓人。 没这么简单吧,我在蜀山参加过好几次试炼,出题的老师绝不会弄这么简单的题目,否则的话,旁边的死门不成了摆设?根本没有意义啊!陈余生据理力争。 蜀山厉害,蜀山牛,你以为就你在修行宗门里学习过吗,我我觉得你肯定不敢选死门,不信你就让我刮目相看。叶青鸟嘴上从来都不会吃亏,只不过依然没有说出自己的宗门名字,就像宁十从来不说自己的姑姑是孟八九一样。 谁都有自己的秘密。 第三十六章 学剑的人要有义 不能把自己活成透明,这是对别人,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生死面前,从来都不是开玩笑的事情,谁都有慎重选择的权利,这其中当然包括宁十,只不过他看的不是生死二字,而是后面的两句话:向生而死?向死而生? 试炼之地的庞大阵法需要关闭,过程自然不会简单,也不会是儿戏。那么,如何选择其实无需纠结,哪扇门应该都能通往终点,唯一的不同就是过程。 生门需要向生而死。 死门需要向死而生。 宁十猜测:生门的后面,大概率是走在生路上面对死亡的袭击,死门的后面,大概率是走在死亡的悬崖边缘拼命搏取生机一线。 宁十的结论是:选生门,担惊受怕;选死门,勇往直前。 看着身旁的叶青鸟跟陈余生,宁十很认真的说:青鸟,生鱼片,生死面前无小事,你俩想选哪个门?我的意见是最好不要分开,一起进来,一起出去。 石头剪刀布吧,谁赢了听谁的。叶青鸟说。 我同意。陈余生附和道。 够简单。 够直接。 一番较量,死门胜出。 宁十使劲攥了攥木剑,甚至将断成半截自行认主的草蛇剑都拿了出来:过了这门,应该会有一场恶战,大家跟紧我,不准掉队,咬牙也要挺过去。 深吸一口气,宁十补充了一句:我姑姑曾经跟我说过一句话,人这一辈子啊,必须要有上马提枪去干他娘的勇气,甭管遇到什么事,绝对不能怂,你越害怕就越容易失败。不管这死门后面是个什么,干他丫的,小爷可不是好欺负的。 陈余生也跟着喊了一声,仿佛想将身体里的郁闷之气消灭。 叶青鸟也想喊一声,给自己壮壮胆子,可嘴巴张开了,声音还没发出来,脸颊忽然被陈余生搂住,狠狠亲了一大口。 陈余生亲完叶青鸟,转头就看宁十,然后他跟宁十身子中间就横了一把剑:你丫亲姑娘我管不着,亲我,你来试试? 叶青鸟眼眸瞪的硕大,抬脚就准备踹,陈余生已经一马当先冲进了死门中,只留下一句话:活着出去,咱们都要活着出去,我陈余生也是个爷们,这次我先来。 迈进死门的那一刻。 陈余生其实已经卯足了劲儿,这段时间修行的咒法全部汇聚在指尖,一旦有危险,他就要拼命了。 在他的猜测中,这死门后面,不是妖魔肯定就是鬼怪。 可事实上呢? 安静! 宁静! 寂静! 安全的不能再安全,完全看不到半分的危险! 好尴尬。 想象跟现实总是南辕北辙。 宁十站在一个四四方方的白色空间中,四个角的位置刻着四个古怪图腾,活灵活现。三个人,一条蛇,谁都不知道应该做什么,这里难道就是阵法的核心部位? 看着也不像啊! 宁十小心翼翼的说:青鸟,生鱼片,你俩先别动,可能我们往前走一步,这鬼地方就会冒出来无数的妖魔鬼怪。大家先喘口气,平复一下,臭蛇,你去探探路。 灰线一愣:为什么是我? 宁十撇了它一眼,那意思仿佛是说:你自己心里没点数吗?出口是你说有的,地方是你选的,道是你指明的方向,你还是小爷的剑灵,你丫剑气无双,你自己说说,不是你去还有谁? 一蛇一人。 没有半点心有灵犀的觉悟。 但是灰线一眼就猜到了宁十的意思:人与人之间是情,人与蛇之间?呵呵,不提也罢。 灰线不情不愿的朝前面飞了几步,本体之剑在宁十手中,蛇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挥着翅膀的小蛇,飞了一整圈,还被宁十要求在地上爬了三丈远,没有丝毫危险。 宁十这就很困惑了:向死而生,不是让我们面对死亡吗?死亡呢? 他自己也抬腿迈出了一步。 安全。 再来一步。 依旧安全。 陈余生小声的说:不会是准备把咱们困死吧?或者,饿死? 走入这扇死门之后,身后就没有门了,单向的。身后什么都没有,没有食物,没有水源,没有阳光,只是一片惨淡的纯白,这可没办法保证人可以活下去。 宁十皱皱眉头:大家都找找,看看有没有机关,向死而生,肯定不是困死人,没道理的,一定有生路。 寻找一圈。 三个人的目光全部落在四角的图腾上面:谁晓得这是什么东西?代表了什么?书上出现过吗? 叶青鸟摇摇头。 陈余生思索之后表示:蜀山没有记载。 宁十只好伸手上去摸,这个摸摸,那个摸摸,当摸到其中一个图腾的眼睛时,白色空间的正中央,凭空冒出来一道门。 宁十手离开图腾。 门瞬间就消失不见了。 手再放上去,门就再次出现。 宁十指指图腾的眼睛:机关找到了,这是一道送分题。 陈余生当即就准备欢呼,都没喊出来呢,叶青鸟一巴掌就扇在他的后脑勺上:有什么好开心的! 叶青鸟这么说,宁十很快也发现了问题所在:这哪里是一道送分题,分明就是送命题。 怎么开心? 通道需要有人按着图腾,手离开,通道消失,这是需要有一个人留下来,送其他人走啊!其他人走了,留下的人怎么办呢?只有等死吧! 宁十皱着眉安抚叶青鸟:先别下定论,大家都想想办法,看看除了用手按着,这通道还能不能用其他办法打开。 一番操作。 完全不行,甚至宁十都想到了让草蛇灰线留下来,可是那图腾对一个剑灵完全没有感应,只对人的手掌有感应。 宁十还试验了自己按着图腾,撒开手能不能依靠速度冲进通道。 结果证明,异想天开了,估计也就孟八九或者白千帝那种大修行者才能实现。三个少年颓然地坐在地上,谁都没有说话,气氛压抑地令人窒息。 不知过去了多久,宁十忽然举起手来:我留下吧,是我打开的这扇门,我就得负责,我姑姑说过,这叫义,学剑的人要有义。 第三十七章 血的梦魇 宁十话音刚落,叶青鸟直接抢断:不行,你不能留下来,你是我们三个人中间实力最强的,只有你达到了穿甲境。谁敢保证这通道后面没有战斗,如果是我俩过去,走不到最后,不是让你白白送死了?死门,向死而生,这是试炼之地啊,走到这里,我们什么都没得到,这不符合逻辑,所以我断定,后面还有东西。 宁十:可 陈余生:青鸟说的有道理,我赞成。 宁十直勾勾的盯着陈余生:你赞成?你赞成的话,谁留下来?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陈余生懂宁十的意思,使劲掐了掐自己肥嘟嘟的大胖脸,又胆大包天的捏了捏叶青鸟粉嫩的小脸蛋儿,眼眸中竟然闪现出一丝柔情:你带着青鸟走吧,我留下来,我给你俩打开通道。别跟我争,我也是老爷们,这事儿就应该我来做,再说了,你如果尽快去关了阵法,说不定我也就跟着出去了。 看着叶青鸟,陈余生努力在脸上挤出一个笑容,比哭都难看的笑:我在蜀山的时候,没人看得起我,都觉得我有病,都觉得我是个白痴。他们才有病呢,他们全家都有病,我一度以为全天下的人都是坏人,没人看得起我,没人愿意跟个病人在一起玩儿,直到我遇上你俩,尤其是青鸟。 宁十诧异的看了看对面这两位。 进入地底空间,整整两年,他只是一心一意的练剑,还真没好好关心过小伙伴的感受跟心理变化。 看来,他俩有故事,十五六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说来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陈余生指指自己:如果这通道后面有血,我跑过去直接犯病了,不成了拖累吗,现在刚刚好,我也做了贡献。 叶青鸟小脸泛红,眼里泛着光,大喊一声:死胖子,就你会逞强?就你想当英雄?你想得美!我不同意!我绝对不会同意的! 陈余生听着叶青鸟的喝斥,突然转过身子,一巴掌拍在图腾上。 通道开了。 他背过身,不看不言不语。 他不帅,更不聪明,也没什么特殊的吸引力,还是个胖子,还有病,动不动就变成一个白痴,什么都想不起来。 可这一刻。 陈余生的背影在宁十跟叶青鸟的眼中,却显得分为高大,比那些宗门里的俊逸少年高了无数倍。因为他愿意舍,因为他愿意用自己最珍贵的生命,去见证别人对他的尊重。 他是蜀山的除名弟子陈余生。 他比蜀山还蜀山。 什么是最浪漫的浪漫? 陈余生不懂,他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他哪里懂这些。 但是他觉得自己今天足够爷们,他觉得值,他背对着叶青鸟,觉得自己从来没这么伟岸过。虽然他很矮,又很胖,但真的好爽。 通道打开又消失,一切陷入平静,纯白色的空间,颜色逐渐暗淡下来。白色慢慢变成了灰色,然后又从灰色变成了黑色,漆黑无比的黑。 黑的犹如噩梦。 噩梦会形成梦魇,梦魇住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人人都恨不得给梦魇加上一把铁锁,将梦魇永远锁在心底,永世不得出现。 人们喜欢阳光,崇尚光明,就是为了驱赶梦魇。 陈余生自然也有独属于他的梦魇,他一直将其牢牢地锁在梦境深处,但是他消灭不了梦魇,甚至还让这梦魇越长越大,越来越恐怖,他的病其实就是这梦魇造成的。 黑暗中。 梦魇再次出现。 陈余生的梦魇形成于一段一段的记忆碎片。 记忆中的陈余生还是个婴儿,记忆中的世界,天寒地冻,冷风呼啸。 鹅毛般的雪一直在下,一眼望去,全是白茫茫的雪花。睁开眼睛是一片惨白,闭上眼睛再睁开,依然是一片惨白,一切的一切都被冰雪所覆盖。 婴儿状态下的陈余生,手上脸上身上,冷到不行,眼皮沉如铁块,只有身前跟后背有着一丝丝的温度,耳边不时传来轻微的呼唤,轻柔暖心:阿生,别睡啊,别睡啊,千万别睡啊,看着妈妈呢。 呼唤再暖心,依然阻挡不住饥恶与严寒,成年人不行,婴儿更不行。然后,一串暖暖的热流就出现在小余生的唇边。 本能驱使下,小余生一口就咗住了那股暖流,拼劲吃奶的力气,使劲的咗,一直咗,一直咗,一直咗 饥恶感消失,身上有了力量,小余生的眼皮儿逐渐睁开,第一眼便看到了一个温柔如水的脸颊。 小余生能感觉到,这个人就是自己的母亲,唇边痒痒的,伸手抓了抓,白皙的手指满是鲜红。 唇边的暖流。 竟是母亲的鲜血! 记忆碎片中的陈余生没有意识,可每次在梦中以仙人视角旁观的陈余生,都会浑身犯呕,并且不断的自责:自己竟然喝了母亲的血,自己畜生不如,畜生不如。 躺在母亲怀抱中的小余生,不再颤抖,甚至发出了咯咯的笑。 笑声中。 画面骤变。 一群疯狗闻着血腥味围了过来,这时候,小余生的母亲才刚刚从怀里掏出半个馒头。半个馒头啊,这就是她一整天的食物,半个馒头怎么可能孕育出乳汁呢?这也是她为什么会喂小余生血喝的原因,没乳汁,只能喝血! 天寒地冻,小余生的母亲被冻得反应都慢了数拍,等那群疯狗围上来时,她才刚刚咬了一小口。 疯狗靠近。 小余生的母亲,全身的肌肉瞬间绷紧,虎视眈眈的盯着这群畜生。 很快,她就有了答案,自己饿着肚子,这群畜生同样是饿着肚子呢。她跟自己的儿子,成了这群疯狗眼中的食物。 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面对一群疯狗,应该如何抉择?如何应对?答案很快揭晓,根本没有半分犹豫,女人直接就行动起来,眼睛跟身子不动,一只手却小心翼翼的将小余生慢慢藏到身后的树洞里。 下一刻。 侧躺在树洞中的小余生,便亲眼目睹了将要纠缠他一生,最黑暗最恶心的画面。 一边是饥肠辘辘的母亲,一边是饥肠辘辘的疯狗。 第三十八章 娘,我冷 女人和狗。 撞到了一起。 瞬间撕咬成一团。 真真正正的撕咬,一边是为了生存去撕咬,一边是为了守护去撕咬,全都拼了命。母爱永远是最伟大的,完全无法用逻辑来解释,你也根本不知道小余生的母亲从哪里爆发出来的能量。头、手、牙、指甲、膝盖……只要能当做武器的,只要能给这群疯狗带来伤害的,这位母亲,无所不用! 雪地上。 开出一朵一朵的血花。 残忍血腥的搏斗,此起彼伏的嘶吼,满眼的血,除了血还是血,哪儿哪儿都是血……这血这一切就成了陈余生儿时的噩梦。 从那一天起,他就不能再看到血了。 天无绝人之路,后来,路过的村民打跑了疯狗,救下了母子,可是陈余生母亲的脸却完全被咬烂了。身上也留了无数的病根儿,单看那张脸,比妖怪都可怕。 说实话,陈余生心里的梦魇,已经很久没出现了。 可今天却来了。 不是陈余生自己的召唤,是这个空间主动唤醒了梦魇,这梦魇才是真正对陈余生的考验,留下的人真正需要面对的‘向死而生’。 最可怕的‘向死而生’,不是面对能看得到的妖魔鬼怪,而是面对你自己的内心。 梦魇中陈余生的母亲早就不在了,受尽了人间的万般疾苦,尝遍了世事的冷暖炎凉。 陈余生母亲经常对他说:“这一切都是命,人各有命,强求不得。” 可笑! 可悲! 可恶! 陈余生偏偏不信这个邪,从小就不信,其实他知道,自己母亲也是不信的。否则她怎么会平白受了十年地狱般的折磨,而不愿意安心死去呢? 那一场灾祸之后,陈余生的母亲没有疯,也没有傻,她得把自己儿子拉扯大啊,起码大一点,再大一点,再大一点,能自己生活了再说。 可是一个‘妖怪’,一个凭借一张脸就能止啼的‘妖怪’,要受尽怎样的磨难,才能安心闭眼呢? 很多人想象不到。 但是,陈余生能想象到,因为他经历过。 他经历过十个铜板生活一个月的日子,他经历过所有的苦难…… 陈余生母亲的手其实很巧,针线活极漂亮,可活儿再好,谁愿意买一个‘妖怪’的东西啊?就算是买,人家又愿意付你多少铜板呢? 其他人卖五个铜板,陈余生家就只能卖两个,吃亏不?吃亏!傻子都知道吃亏,可陈余生的母亲不在乎。只要能活下去,只要能把儿子拉扯大,她什么都不在乎。 眼睛花了。 用针的时候扎了手。 血滴到鞋底儿或者手绢儿上…… 重头再来,不断的重头再来,日子一天一天过。陈余生的母亲,眼睛越来越花,针脚扎到手的次数越来越多,很快连十个铜板都挣不够了。 这个家唯一的收入也断了。 那时候,陈余生还小,家还要继续撑下去,路还要走,不能停。可是一位手无缚鸡之力的丑女人,咋活下去啊? 咋活下去啊? 乞讨吗?这是一条路,可就连小时候的陈余生都能看出来,自己母亲不愿意。日子苦点无所谓,可她想让儿子有尊严的长大,首先他这做母亲的,不能不要脸。 梦魇继续。 陈余生的母亲艰难的扛着,然后便亲眼看到小余生饿晕过去好几次,再然后她就把自己的脸面摔到了泥地上。 这糟心的世道,想活着咋这么难。 自此以后,陈余生家周边的村寨里,经常会出现一个讨饭的‘老妖怪’。破晓时分起床出门,日落前准时回家,这‘老妖怪’从不在陈余生家的村寨里讨饭。就算邻里之间相送,她都不愿意要,这是她最后的遮羞布,一旦丢了,自己是讨饭的,儿子也会成讨饭的。 苦孽,她一个人扛就好。 她儿还小。 陈余生母亲跟所有的母亲都一样,内心里一直都坚信,自己的儿子肯定比别人家的儿子强,以后肯定会有大出息:“我做娘的能看出来,你们看不出来,那是你们眼瞎,仅此而已。” 日子一天一天过。 春去秋来。 秋来冬至。 陈余生母亲风雨无阻,从未偷懒,一天都没有偷懒。不是不愿,是不能,因为只要一天不出门,她跟儿子就要饿着肚子。 记得大约是盛唐玄祎二十九年的时候,又是隆冬腊月,陈余生母亲傍晚讨饭归来,却发现小余生不见了,哪儿都找不到。当时小余生才四岁,天天忍饥挨饿,身子骨又小,没啥子力气,一天到晚都是不出门的。 平日里,无论如何都会安安静静在屋子里等母亲回家,今儿却不见了。 陈余生母亲发疯的找。 歇斯底里的喊。 喊遍了村寨。 最后,是在隔壁张婶儿家的鸡窝里找到的,当时差点没将陈余生的母亲气死。 第一次,这是小余生第一次挨揍,女人以前是从来都不揍儿子的,这一次她恶狠狠的揍了小余生一顿。 揍的手心疼。 回到家,女人问小余生:“为啥子不在家里等娘?为啥子要偷偷地跑到张婶儿家鸡窝里藏着?你是想气死娘吗?” 小余生当时苦成了泪人儿,泣不成声:“娘,我冷!” 哭一阵儿,解释一阵儿:“娘,抱着鸡,暖和!” 那哭声,仿佛无地自容:“娘,我再也不惹您生气了,我再也不偷偷跑出去了,我再也不去鸡窝里取暖了。” 我冷! 抱着鸡暖和! 简单的几句话,让陈余生的母亲伤心欲绝。 就是那天夜里,小余生直接就惹了风寒,浑身上下,烫的跟火炉子一般。女人吓坏了,可是她没得办法,她不是大夫,病了是要找大夫抓药的,可抓药需要银子啊。她身上别说银子了,就连一颗铜板都没有,没有办法,她只好跪着求遍了村寨,天亮时才凑齐请大夫抓药的钱。 这之后。 陈余生的母亲最害怕的事情就再也不是丢脸丢面子了,她最最害怕的事情变成了儿子失踪,儿子生病,还有,去抓药。 第三十九章 一点深情,三分浅土 陈余生的母亲用两年的针线活儿,五年的讨饭,将小余生养到了七岁。 这一年的腊月,陈余生的母亲讨饭回家,一不小心摔了一跤,不算太重,但是仅这一摔就把她摔到了病床上,再也没能起来。 女人这才二十六岁啊。 可是看上去,却活脱脱一个六十二岁的老太太,老巫婆。 陈余生当时趴在病床边上,瘦小的身子骨不像现在这般肥胖,还不如村寨里四五岁的稚童。 母亲病倒了,这个家咋办呢?陈余生的母亲想了一宿,一宿没睡觉,可也没能想出个所以然来,天擦亮儿的时候,门响了一声。 陈余生自己个儿跑了出去,冒着鹅毛般的大雪跑了,跑走了一天,整整一天没回家。天黑的时候才回来,回家的时候整个小脸蛋都冻僵了。头发上、眉毛上全都是冰碴子,薄薄的一层,晶莹剔透。 女人又发火了。 恶狠狠地臭骂了陈余生一顿。 陈余生安安静静的听完母亲的唠叨,然后交代了实情,还从袖子里掏出来一捧小黄米儿。 原来,他一个人去了山上,砍了一天的柴火,然后把柴背到村寨里,换来了这一捧小黄米儿,当时他是这么说的:“娘,你病了,得吃点好的,以后阿生去给你弄吃的,你好好养病就成。” 一句话。 一家子的重担就砸在一个小孩子的身上。 明日复明日,上山砍柴,下山换粮,小余生长成了大余生。他娘没读过书,他也没读过书,所以,他只能靠自己的年轻,靠这一身子的力气。 万幸。 老天爷对陈余生不薄,赏了他一口饭吃。 瘦瘦小小的陈余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长壮,长胖,长的有力气,喝水都长力气。 力气大了,能砍的柴就多了,能换到的粮就更多了。然后,从砍柴到帮别人家种庄稼,帮村长放牛,帮铁匠打铁,帮酒馆老板酿酒,只要是这个村寨里有的,陈余生从不挑剔,没得挑,也挑不来。 全都干。 干的尽心尽力。 家里的日子越来越好,陈余生母亲的身子骨却越来越差,身上的病根儿太多了,数不胜数,但是,能看出来,她还在努力的熬着。 有时候,陈余生看着都心疼,但是没办法。 他也偷偷请过大夫,可人家都是摇着头说:“心气儿没了,元气儿碎了,除非大罗金仙在世,否则医无可医啊。” 老村长也绕着弯儿劝过他:“你娘就是一口气吊着呢,你是做儿子的,寻思着劝劝吧。太苦了,能安心的走就安心的走,有啥子念想也跟你说道说道,别走的不明不白。你娘这辈子啊,太糟心喽!” 陈余生一宿辗转反侧。 隔天,他黑着眼圈将大夫的诊断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母亲。 陈余生的母亲没太多的惊讶,只是抓着他的手:“阿生,娘这一辈子啊,早就看开了,命苦没办法的,能活到现在已经是老天爷的恩赏,其实本就是应该死去的人。可娘不愿意死啊,娘要看着我儿健健康康的长大,娘不甘心,娘不怕疼,娘怕……” 话没说完。 陈余生的母亲也没安心的走。 只是继续熬着,一直熬到陈余生十一岁的时候,这一年,陈余生的身子骨忽然就长开了,甚至超过了他娘。 仿佛是回光返照一般。 好几年没能起身的母亲,这一天竟然破天荒的出了屋子,手拉着余生走到院子里,当着他的面扔出去一张纸鹤。 纸做的鹤竟然能飞,一溜烟就飞到了空中,消失不见了。 千里之外的蜀山,有个胖子接到了这张纸鹤。 纸鹤拆开的时候,陈余生的母亲抬起手抚摸着她儿的脸颊:“阿生,娘累了,好累好累,真的好累,你能抱抱娘吗?让娘歇一歇,歇一歇……就歇一小会儿。” 这一天的夕阳。 特红。 特别红。 她靠在他的肩膀上,慢悠悠的睡着了。 他的肩膀很宽,很暖和,肉很多,恍恍惚惚间,仿佛回到了很久很久之前。 陈余生在那一天,流干了泪,是哭着被人抱走了。 黑暗中。 梦魇下。 陈余生再一次流泪了。 流的泪眼摩挲,流的好累好累。 泪中有血,血,顺着脸颊浸到了皮肤上…… 人易老, 事多妨, 梦难长。 一点深情, 三分浅土, 半壁的斜阳。 陈余生沉浸梦魇,感受诛心般的向死而生时,宁十跟叶青鸟出现在一棵树跟一口井的中央。树,巨大无比,通天般高,直插云霄,望都望不到顶。井,倒影清澈,水面如镜,镜中有树。 周围是一望无际的黑,粘稠浓重的黑。 猜都猜的到,肯定会有选择,选择肯定会出现在井或者树上。 宁十直接开口:“这次我来,你离开。” 叶青鸟几乎同时开口:“少来,我留,你走。” 宁十:“你在关帝庙的时候,救过我的命,站在我前面砍出了一刀。” 叶青鸟:“我那是本能。” 宁十:“反正我不会提前走,不能把你留下。” 叶青鸟:“你走了可以救我。” 宁十:“你也能。” 争吵无果。 这次灰线学乖了,根本不插嘴,似乎也不想插嘴,蛇瞳中有些古怪,但是没人看到,宁十都没看到。 争不过,吵不赢,只好拼运气。两个人,一个去井边,一个去树边,听天由命,谁走谁留,看老天爷的安排。 井中有水,叶青鸟可以先喝几口水解解渴,脸凑到井水边的时候,宁十的手掌刚好摸到树干上。 井中的水没有呈现出叶青鸟的倒影,赶紧转头,宁十直接就被树吸了进去。 周围的粘稠黑暗开始侵蚀过来。 叶青鸟叹了口气。 紧了紧手心里的三把刀,有些惆怅。 黑暗笼罩住一切,只剩下叶青鸟跟她手边的井,井水波澜不惊,然后就开始出现一个一个的画面。 画面中有个小女孩,跟叶青鸟长的很像,是小时候的她。 小青鸟坐在台阶上,身后是一座雄伟的大殿,大殿上写着‘静斋’二字。静斋二字看着很普通,但是在修行界却如雷贯耳,因为这里是最神秘的修行宗门之一。 第四十章 镜中月,湖中蛇 静斋大殿。 殿前广场上,有一群小姑娘正在练剑,练的浑身湿透,大汗淋漓,此时太阳才刚刚升起,这种练习会一直持续到深夜。 谁偷懒谁就会挨鞭子。 不能反抗,不能提出质疑,甚至没有丝毫选择的余地。 静斋让你学剑,你就只能学剑,至于为何会是剑,那就不是你一个入门弟子需要知道的了,即便你的身份在静斋很高贵。 可再高贵都没用。 这是规矩。 从记事起,叶青鸟就经常问一个问题:“师姐,我们为何只能学剑?不能学别的吗?” 师姐摇摇头:“必须学剑。” 叶青鸟:“为什么?” 师姐回答他:“因为这是宗主的指令,静斋的弟子就是要学剑,没有为什么。” 叶青鸟:“可我喜欢刀,我想学刀,我觉得用刀一样可以修成大道。” 师姐想了很久,然后指了指太阳下面:“去罚站吧。” 烈日当空。 静斋的山很高,离太阳很近,盛夏极晒。 很快,小青鸟就被晒的头昏眼花,这时候的她还不会修行呢,身子骨根本没力气。 从日出到日落,师姐返回:“想清楚了吗?还想学刀吗?” 小青鸟天真的抬起头:“想啊,反正就是不想学剑,师姐们都在学剑,我也学剑,多没意思啊。” 师姐面色复杂地摸着她的碎发:“修行本身就是很无趣的事情。” 叶青鸟:“无趣吗?” 烈日下,小青鸟又想了一整天,等她师姐再来的时候,便很认真的说:“我觉得学剑确实是很无趣,可学刀就不一样了,我握住刀就觉得握住了全世界,浑身上下都在兴奋。” 话闭。 叶青鸟的师姐看了她很久,盯着她的眼睛看了很久,然后就让她回屋了,不用再晒太阳:“你可以不学剑,那是你自己的事情,师姐以后不管了。但是在静斋里,不要让人知道你想学刀,也不要偷偷的去碰刀,那会给你给师姐带来灭顶之灾。” 好多年。 叶青鸟成了静斋里的奇葩,不学剑,不碰剑,但是也不碰其他东西,只是每天蹲在演武场的台阶上看着大家。慢慢的,大家也就习惯了,习惯这个小透明,习惯这个异类。 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啊。 要允许特殊人的存在。 静斋的剑是很厉害的,当叶青鸟过了十二岁生日时,她的那些师姐们,就已经拥有了很强的修为。天赋最高,也最疼她的师霓裳甚至连破两境,而她自己,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透明,永远的小透明。 她很听师姐的话,没有违背当初的誓言,然后她就看着自己师姐被宗门里的人背地里嘲笑,嘲笑她教的人是个白痴,连剑都不敢握,是个没出息的东西。 叶青鸟自己被嘲笑,她觉得无所谓,但是不能让人嘲笑她师姐,只不过,在静斋这个地方,她无所作为,不能也不敢。 然后。 她就偷偷地跑了。 擅自离开了静斋山,离开了师姐,因为她要让这山上的人刮目相看,她要去拿刀,她要学刀,用自己的刀,战胜这座山里的剑。 她还要质问宗主:“为什么要定这么个规矩,剑,有什么了不起的。” 剑。 确实没什么了不起的。 可这剑背后的故事却很了不起,她还小,她见的不一定就是真相。 这是叶青鸟的心结,她想不通就走不出这镜中水月。 另一边的宁十,被大树上的通道直接带到了一座石桥上,头顶是明月高悬,前方是一片宁静的湖泊,湖上停着一艘剑船,长剑模样的船。 一大群黑色乌鸦很慢的飞过,湖水中露出一条蛇,跟草蛇剑的剑灵灰线很像的蛇,蛇眸很空洞,空洞到渗人。 叶青鸟被留在了井水边。 向死而生,难道这就是向死而生? 把自己的同伴推向死亡,然后自己活下去,获得生的机会!或者说,要想活下去,必须有人心甘情愿的拥抱死亡? 惊觉不露! 原来只因以入骨! 湖中蛇看着宁十:“你不应该进来。” 丢下叶青鸟和陈余生,宁十早已是自责愧疚悔恨到了极点,冷着脸说:“我要出去,我就必须先进来。” 湖中蛇语气同样冰冷:“你会毁了这试炼之地。” 宁十嘴角一撇:“放心,我关了剑阵就会出去,如果没有意外,恐怕也不会有人再进来了。这剑阵有跟没有,区别不大,因为试炼已经不需要开启了。” 湖中蛇沉默良久:“可你不该把它也带进来啊,你被骗了。” 它? 它是谁? 此处只有湖中蛇与宁十,还有…… 长着翅膀的灰线一路沉默,一路寡言少语,一路安安静静,跟个乖宝宝似得。此时此刻,却忽然飞过了宁十的肩膀,蛇尾甚至扫了他一巴掌。 不轻不重。 可是很耐人寻味。 灰线不是一直说自己是草蛇剑的剑灵吗?草蛇剑的断剑已经认主,自己是剑的主人,这剑灵自然也要认自己为主人。 宁十从没质疑过这种规则,所以根本没有防备灰线,可刚才,这臭蛇的尾巴竟然扫了自己一下! “你到底是谁?”宁十冷声喝斥,他年纪小,可以允许失败,但不允许背叛。 “我是草蛇剑的剑灵啊,我是你口中的臭蛇啊,你不认识我了?”半空中的灰线古里古怪的说道,边说边飞向湖中蛇,“它也是草蛇剑的剑灵,我俩以前是一体的。” “它很犟,我劝过它,它不听,脑子里只有什么规矩。” 停顿片刻。 飞在半空中的灰线,一口就咬在湖中蛇的七寸上,这湖中蛇看着很凶猛,但似乎根本无法移动。它是这试炼之地剑阵的核心,它动了,阵就毁了。 灰线一边咬,一边吃,一边唠叨:“它傻,但我不能陪着它傻啊,所以我们就分开了,我可以在剑冢里无拘无束,它可以在这里履行它的规矩,它的诺言。” “多好。” “你说是不是很好?” “可是,剑冢没人来就不好了,没意思,无聊,无聊透顶。” 第四十一章 二选一 灰线看着宁十:“你肯定能理解无聊的意思吧,你肯定理解,所以我早就想着离开这里了,我发誓,只要再来一个人,我一定指引它破了这阵法,带着我离开。” 停顿了一下,灰线的蛇瞳眯了眯,很冷:“我没办法破阵,可这阵又被它改了又改,不过没关系,因为我很幸运。 “而且,你很聪明。”灰线看着宁十,“咱俩配合的天衣无缝。” “你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主人,真的很好,如果你不喊我臭蛇的话,那就更好了。” 灰线的蛇瞳越来越冷冽:“我是剑灵,草蛇剑的剑灵,我不是蛇,我从来就不是蛇,而且我一点都不臭,吃了它之后,我就是完整的剑灵了。” 故事结束。 宁十后悔不已。 但只能怪自己经验太少。 他与湖中蛇相距三百米,穿甲境的剑修不会剑气,也无法御剑飞行,只能干着急,只能看着,看着湖中蛇被吃,然后剑阵告破。 完整版的剑灵灰线回过头来:“死门,向死而生,生门,向生而死。这游戏需要继续下去啊,我很好奇,如果让你选择,你是选择向死呢?还是选择而生呢?” 这一刻。 宁十才想清楚,灰线确实是草蛇剑的剑灵,可剑都断了,它也就不再受剑规的影响,这剑灵已经成了一个变态。 一条草蛇模样的剑灵,能给人一种狡黠的感觉,蛇头指着宁十:“你向死,陈余生和叶青鸟向生,你而生,他俩向死。” “二选一。” “选吧。” 原来这就是最后的向死而生。 多简单。 多直白。 多他娘考验人性啊。 让宁十自己选择活着,还是亲手葬送了叶青鸟跟陈余生,这种结果,在走入最初那道门的时候,其实就已经注定了。 一起进来,灰线就没打算让他们三个人一起出去,这是一场独属于它自己的游戏。这条臭蛇在纪念这座试炼之地,这是它留给这试炼之地的最后一场考核。 两个清晰画面出现在宁十眼前。 陈余生蹲在地上痛哭流涕。 叶青鸟坐在井口边缘愣愣出神。 宁十看不出来她俩在经历什么,但肯定不好受,吞掉湖中蛇的灰线,气息非常凝实,只是盯着宁十看就让他很有压迫感。 宁十思考片刻:“无论如何你都不愿意放过我们是吗?” 灰线鄙视的看着宁十:“你想的真美,向死而生,怎么可能只有生没有死呢?你以为这一切都是逗你玩?如果你觉得选择很难,那就都留下,我无所谓的。” 宁十深吸一口气,又深吸一口气,突然拔剑朝灰线刺过去:“去死!” “一条臭蛇还敢阴人。” “以为自己是神仙吗?” “以为自己可以掌管生死?” “小爷什么都不选。” “小爷全都要。” “三个人必须一起出去。” 剑。 刺的很准。 力度与角度拿捏的也很到位。 几乎发挥出一个穿甲境剑修的全部实力,甚至比大多数穿甲境剑修都要强很多,这一剑是宁十最近正在研究的‘剑二’,名字他还没有想好。 这已经是宁十全部的实力了,可这一剑刺出,却没有收获任何的成果,灰线轻飘飘朝身后退了几步,这剑便落空了。 反之。 八道丝丝缕缕,绕指柔般的剑气缠上宁十,却直接让他动弹不得:“菜鸟剑修朝你灰大人出手,胆子真大。” 剑气收紧,骨裂的声音:“你胆子真的很大!你敢喊我臭蛇!还从来没人敢喊我臭蛇呢!这么多年来,铸剑草庐就没有一个弟子敢这么喊,你却喊了,你以为自己是谁?天王老子吗!” 剑气再收紧,宁十的脸颊变的通红:“很疼吧?知道疼就行,你可以惨叫,本大人愿意听那声音。或者说,你就赶快选,放心,选什么都无所谓,留下的人死,出去的人,生不如死,良心会谴责他们一辈子。” “我会特意告诉他俩,是你选择让他们活下来的,够意思吧。” 留下是必死无疑。 宁十还要去接他姑姑呢,可眼睁睁看着叶青鸟和陈余生去死,他又实在不忍心,心里不断的挣扎,最后自言自语道:“姑姑,别怪我,我也没办法的,大不了我陪着您一起去黄泉受苦,就算是十八层地狱,我也愿意陪着您。” “可今儿我得留下啊。” “我不能一个人苟活,不仗义。” 义。 一往而深。 生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与生。梦短梦长俱是梦,年来年去是何年虚幻大千两茫茫,一邂逅,终难忘。 宁十只有十五岁,只是个少年。 但宁十不愿违背心意,他选自己去死,让叶青鸟跟陈余生活着出去。 这是一场游戏。 灰线的游戏,它主宰了全部的过程,叶青鸟和陈余生一个入了梦魇,一个被揭了伤疤,心神全都遭受了重创。 宁十已经给出了自己的选择。 灰线欣然接受。 “叶青鸟还有陈余生,你俩可以离开了,宁十选择替你们去死,你们可以离开试炼之地,走出铸剑草庐。”吞噬了湖中蛇的灰线,解开禁制,放了宁十的小伙伴,“善意的提醒,剑冢不会阻拦你们,可是要想真正离开这试炼之地,记得逆流而上,逆着地河走,一直走回你们口中的海牢,剑阵被毁,地河水马上就会逆流,加油吧。” 灰线的话,宁十能够听到,然后便很是气愤:“你为什么不直接放他们离开试炼之地呢?不讲信用吗?” 灰线扭扭蛇身,很是风骚:“那样会很累,我不愿意,我也没那个义务。” 这蛇,不仅是风骚,还很无趣,它是一条想要有趣的蛇,它可以直接杀死宁十,但是它不愿意。 蛇身飞在湖中央,灰线直勾勾的盯着宁十,竟然开始自言自语:“我观察了你很久,你很执拗,很有毅力,练剑狠,对自己更狠。所以,我很好奇,到底是什么东西在支撑着你呢?让你有勇气这般走下去!” 灰线慢悠悠地飞到宁十眼前:“你相信梦境吗?你相信灵可以入梦吗?” 第四十二章 流血的草原,宁十的梦 灵? 入梦? 宁十回想方才痛哭流涕的陈余生,原来是被入梦了! 梦在心里,从外面看心,隔着肚皮,不知真假。如果从里面看心呢,那看到的便是一个透明的人,没有秘密的人。宁十自然不愿意有东西入侵自己的梦境,可是他知道,阻止不得。 他已经做好咬舌的准备。 他是剑门最后的弟子,可以站着死,但是,不能憋屈窝囊的被玩弄。那样还有什么脸去地下见人啊?宁十跟着孟八九行走人间,他姑姑可从来没有被人羞辱过,更没有让人羞辱过自己的宝贝徒儿,在孟八九心里,宁十就是她徒儿,虽然这臭小子只愿意喊姑姑! 这样想着,宁十就有些委屈,莫名的委屈。 委屈着。 委屈着。 灰线便入了他的梦境。 陈余生被梦魇折磨的伤心欲绝,叶青鸟被镜中月折磨的百思不得其解,那么宁十的内心会是什么呢? …… 灰线入宁十梦的时候,在铸剑草庐三百里之外的盛唐北境,二十万盛唐铁骑与南下的草原狼骑打了一场十分罕见的恶仗。踌躇满志的盛唐皇帝,势在必得,根本不愿意在雄城中防御,在他心里:“帝皇的丰功伟绩都是依靠血和战拼出来的。” 战事在第一次交锋时便进入了白热化。 深秋的暮色中。 红色甲胄的盛唐骑兵已经占领了北地的一片辽阔草原,周围的山头上灰蒙蒙的,落日下全都是一个个剪影,望都望不到边。 被驱逐的草原狼骑退在远方,虎视眈眈的盯着唐军,随时准备依靠马背上的血腥争回家园。血色晚霞逐渐消退,双方依然在死死对峙,没有一方愿意提前撤退,也没有一方会肆意冲杀。 盛唐的皇帝血腥满胸,但对于军事并非不懂,甚至可以说是深有研究。 何时出兵? 何时收兵? 何时乘胜追击? 这位皇帝,了然于胸! 而且,他远比外人想象中的更加冷血,草原上的累累尸骨,在他的眼中,只是一个个数字。 “北地确实如消息中显示的一般,外强中干,一击即溃。” “这场仗,必须争出个胜负,草原的蛮子斩七成,断其百年气运。” “可胜,不可败。” 乌云遮月。 秋风萧瑟。 北地狼骑的伤亡率统计上来,战功可喜,出乎预料的可喜,百年来从未取得过如此战功。 夜幕中,兴奋的唐军逐渐进入无边无际的鼾声,养精蓄锐,准备迎接第二日的胜利,陛下御驾亲征,战无不胜! 没人现战场上飘荡的灰色薄雾,深秋的草原,气候本就阴冷。 有雾,是很稀松平常的事情。 篝火军灯下。 薄雾飘散百里。 第二日。 战斗继续,被斩杀的狼骑越来越多,北地的牧民部落相继被现。杀无赦,盛唐陛下的旨意只有三个字,杀无赦,尤其是男丁。 草原上只要没了男丁,草原就不是北地蛮子的草原,起码百年之内不再是了。 头颅越杀越多,夜幕下的薄雾越扩越远,鼻息间甚至都可以闻到一丢丢的异味。可是没人在意,杀人是会杀上瘾的,杀起来就止不住,没人会勒住荣耀的马缰。 加官进爵已经在战刀的边缘了。 秋霜晶莹。 终于,当战无不胜的唐军屠掉第十七个草原部落时,军士间开始流传一种怪病,病症上吐下泻,高烧不退,无药可解。 李天意的父皇,盛唐的陛下也染上了这种怪病。 不出三日。 唐军的步伐便止住了,然后另外一个可怕的消息传来,西陵鹄国联合残余的北地狼骑,突然开始包围唐军。 坠马草原上。 三军血拼了整整一天一夜。 这草原成了名副其实的绞肉机。 四十万三国亡魂丢在这片草原上,几乎没有将士逃脱,就连盛唐的陛下都在这场疯狂的战斗中暴毙而亡。 最后参战的鹄国成了最大的受益者。 挥军东进…… 消息传回神都洛阳,年仅十五岁的太子李天意,一夜就成了唐皇。 没人征求他的意见,不需要,也不会去询问,他是太子,生来就是要做皇帝的。盛唐有一套严苛的制度,很快就运转正常,内阁、三司、六部各司其职…… 李天意只有十五岁,他对于皇位并没有太多的概念,他的生活也没有太多的变化。他的父皇离开之后,他便已经开始审阅奏折,严格来说是誊抄内阁的草稿。 每一份奏折,都有明确的草稿。 李天意只需要工工整整的抄一遍,便可。 夜深人静时,锦衣黄袍的李天意看着手中的奏折:“我可不可以写自己的意见?” 蟒袍老太监沉声道:“您是皇上,您自然可以写。” 李天意:“那我……” 话都没说完,蟒袍老太监就补充了一句话:“写,可以,但您要想好,这草稿是内阁大臣们给您写的草稿。您不用,就代表您不再相信他们了,他们就必须去死。” 李天意:“……” 盛唐的天子很悲催,宁十同样很悲催。 梦都被人给入了。 可宁十的梦中会有什么呢? 恐怕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可能有满坡的山楂,可能有满眼的蜜饯儿,可能有无数张特美的画儿,可能有无数坛特香的酒,可能有…… 可能有很多东西,但这些东西是属于宁十的,不是谁想看谁就能看。 因为他是有身份的,他是剑门最后的弟子,他有一个姑姑叫孟八九,他姑姑很厉害,眼里不揉沙子。 只因孟八九这三个字,就不是谁想入宁十的梦,谁就能入的。 梦是由记忆组成的,在宁十的记忆里,最多的便是他姑姑孟八九。 灰线是一个剑灵,草蛇剑的剑灵。 草蛇剑是铸剑草庐最厉害的两把剑之一,可再厉害,当年草蛇剑的主人也不是剑仙,不是剑仙就肯定没孟八九厉害。 灰线入了宁十的梦。 梦的门口站着一位女子,手握油纸伞,青竹梗,梅花面。 这灰线仅仅是看到女子的背影,就仿佛见了鬼,整个蛇身都开始颤抖,抖成一团。 第四十三章 姑姑帮你守着梦 宁十梦中的孟八九,看着入梦的灰线,嘴角微微一笑:当年断你剑身,留你剑灵,是看你成灵不易,没想到越活越不济,竟然学会入梦行凶了。 孟八九的笑,孟八九的声音,灰线永远都不会忘记,一切仿佛是一个轮回,当年那些话,那些声音,依稀可辨 剑门,孟八九,草庐借剑。 青鸾草蛇,我要其中之一。 宁家可敢与我一战。 九云下垂。 江河逆流。 那一年,孟八九用了十三剑,宁家家主便败了,草蛇剑也被折断。那时候的孟八九张狂肆意到青云之上,断了草蛇,吃了剑半,潇洒离去。 灰线被扔入剑冢。 十几年如一日,再无出头。 若说这灰线最害怕什么?那一定是孟八九,孟八九便是这剑灵的梦魇,永远摆脱不掉的梦魇。 你你怎么在这里?灰线很困惑,十分困惑。 这梦是我徒弟的梦,你入他的梦,你说会不会见到我。孟八九继续冷冰冰的笑。 他是你徒弟?灰线震惊不已,然后便觉得自己流年不利,好容易等到一个合适的人,竟踢到了铁板上。 说实话,别看它剑气无双,可它连朝孟八九出手的勇气都没有:那那我让他离开便是,我还能继续等,我有时间。 灰线直接就投降了,直接就服软了。 可悲啊。 离开?孟八九仿佛听到了什么笑话,想进就进,想出就出,我这徒儿年纪小,确实有些天真,但做师父的总不能是个白痴,你该不会觉得我傻吧? 不敢。灰线小心翼翼的说。 你不敢,那就要负责任。孟八九说。 我送他们出试炼之地,然后亲自送他们从地河离开,保证分毫不伤。灰线试探孟八九的底线。 你入了宁十的梦,见到了我,你不送他们也能出去,不要想的太美太天真。孟八九语气依然冰冷。 那你想怎样? 草蛇剑配不上我家臭小子,他好不容易才开始学剑,不能被你这种臭虫带坏了。你的存在就是对剑门的侮辱,臭小子是个天才,他会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剑道。孟八九很骄傲的说,草蛇剑配不上宁十,那意思就是你这剑灵更配不上他了,既然这剑无用,自然就不需要存在了。 孟八九对于剑,从来就不曾手软过。 下一刻。 灰线和那把断剑,直接就被孟八九抓在了手心里,方才嚣张至极的剑灵,此时此刻,奋力的挣脱,可越是挣脱,它身上的剑气就越是溢散。 最终。 刚刚认主的断剑加上这个蛇格分裂的剑灵,全部成了宁十灵海经络中的养分,被提炼成最最精纯的剑气。 穿甲境之面是信剑境。 剑气便是这两境的分水岭。 孟八九站在自家臭小子梦境的门口,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站了会儿觉得有些累,然后就盘膝而坐,一坐就开始打盹儿,很快就睡着了,睡着前嘴里还轻轻的嘀咕了一句:臭小子,你放心走自己的路,姑姑帮你守着心海,有姑姑在,谁都别想害你。 很诡异的梦中人。 很诡异的梦中事。 身在魔山顶峰的孟八九,竟然在宁十的梦中留下一道影子。 孟八九的影子睡着时,宁十就苏醒了。 不仅仅是宁十,叶青鸟和陈余生都醒了,醒来就出现在剑冢之地。之前剑气纵横的地方,这时候却哪里还能看到半分剑气,就连头顶的剑阵之光都开始变得越发暗淡,能看出来,这种暗淡不是昼夜交替的暗淡。 阵法被关掉了。 宁十使劲揉了揉有些肿胀的额头:青鸟,生鱼片,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我姑姑了,她好像就守在我梦境的门口,不让别人闯进来。 陈余生同样是揉着头:我也做了一个梦,我梦见了我娘了。 叶青鸟有些尴尬:我好像没做梦,一口井给我出了一道题,好难。 宁十指了指头顶:这阵法应该是破了,一切都是灰线那条臭蛇的陷阱,我们必须尽快离开这里。 轰隆隆 话音刚落。 头顶就飘来一片黑色的雷云。 远处的地河更是汹涌澎湃到极点。 雨。 很快就开始下。 细雨变中雨,中雨变暴雨,暴雨如柱。 雨越下,地河越凶,然后就开始逆流,河水从低处朝高处逆流。 宁十眼眸坚定:走吧,离开这里。 叶青鸟咽了一口唾沫:这水会不会有些太凶了? 宁十:再凶也要走,不离开就是等死,对吧生鱼片? 陈余生被淋了一身的水,整个人都木了:啥?你说啥? 叶青鸟吐出一口雨水,一把搂住陈余生的脖子:生鱼片,咱们肯定淹不死对吧,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拼了。 宁十抱紧自己的木剑。 叶青鸟抱紧自己的三把木刀。 陈余生一手一个,抱紧他俩的大腿。 三个人直接就跳进了地河之中,几百天的修行,三个人都已经算了正式入了门,宁十甚至已经开始朝第二境冲刺,叶青鸟和陈余生也将将入了穿甲,所以,闭气内息是肯定没问题的。 入河便是水,满眼都是水。 地河表面汹涌澎湃,可这地河的下面却是另外一番景致,与平日里见到的什么晨风暖阳落花秋日完全不同,这里的世界,入眼全是湛蓝,身周是荡漾的流波,抬头是飞逝而过的河鱼,耳边寂寥无声,眼眸五彩斑斓。 鼻尖不时划过丝丝缕缕的水草,痒痒的,宁十的头发已经过了眉眼,发丝散开,如一柄柄刺剑。 地河之水逆流,水推着三个人一直朝前走,速度越走越快,一直快到看不清楚景象,然后宁十的身体就飞了起来,仿佛倒流的瀑布。 月下飞天镜, 云生结海楼。 一路逆流而上,三个人终于在快要窒息时回到了海牢。 宁十最先爬出地河,然后赶紧将叶青鸟和陈余生拽上来,随后死死的捂住两个人的嘴巴,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这里可是被魔山占领的海牢,能回来是运气,能逃出去才算是本事。刻意的放缓呼吸节奏,三个人缓了好久才算恢复了正常脸色。 慢点走,别发出声响,如果遇上魔山弟子,尽量一击毙命。宁十压低声音说道。 放心,一定让他们好好尝尝我的三把刀。叶青鸟咬牙切齿的说。 还有我的咒法,弄死他们。陈余生恨恨的嘀咕道。 第四十四章 落雪封山 静悄悄。 落针有声。 宁十在海牢里站了许久,除了水声,其他任何声音都没有听到。 “好安静啊。”叶青鸟小声的说道。 “确实好安静,安静的有些可怕。”陈余生胳膊上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越是恐怖的环境,越是无声胜有声。 宁十的耳力一向好使,可是他用力听,很用力听,却只能听到地河的水声。可这里是魔山控制的海牢啊,他们三个人逃到地底时,周围的牢房里可还关着一大群人呢,还有上百个巡逻的看守。 人呢? 没有哀嚎声? 没有交谈声? 没有走动的脚步声? 什么声音都没有,这里仿佛一处死地! “有问题!”宁十悄悄凑到叶青鸟耳边,“你俩站着别动,我先上去看看,这里有些古怪。” “小心点。”叶青鸟没跟宁十客气,她们三个人当中,宁十的实力境界是最高的。 铸剑草庐遗址很大。 宁十探查一圈下来,半个多时辰就过去了:“这里好像没人了,一个人都没有,没有魔山弟子的看守,也没有囚犯。” “我觉得应该尽快离开,这里很危险,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太对劲儿。”宁十紧锁眉头。 “那就走,现在就走,我一刻都不愿意再待下去,搞不好就是那些魔山弟子把人都送到魔山上了,过段时间还会回来。”叶青鸟附和道。 至于陈余生,他没资格说不同意,青鸟都同意了,他可不敢胡说八道,剑冢之地那一吻可是有后遗症的。 按照叶青鸟的说法:“解释不清楚,这事儿没完。” 铸剑草庐遗址靠近盛唐北境,藏匿在梅山深处,两年前的春末被抓入海牢,出来时已经是第三年的初冬。 宁十站在草庐外的半山腰处朝着远处眺望。 一望无际的冰雪大山。 这里是北境,初冬时节,气温就已经很冷很冷了。 宁十和叶青鸟还有陈余生,三个人全都裹着从铸剑草庐顺出来的厚大棉衣,嘴里吐着一口一口的哈气:“这到底是哪儿啊?” 他们三个人只是十五六岁的少年,对疆域地理全都是一知半解,没人脑海里有清晰的地图,就算他们知道脚下是曾经的铸剑草庐,可是没人知道这铸剑草庐到底在哪儿?距离神都有多远?要如何走? 来的时候是倒吊在寻魔师的黑蝙蝠脚下,宁十尝试着记过路线。 可距离实在太远,时间也过去了两年,眼下这北境又刚刚下过一场大雪,周围的环境跟记忆根本对不上号。 “走吧,先走出这铸剑草庐遗址,离它越远越好。”宁十说道。 “朝哪边走?”叶青鸟问。 “看太阳啊,有太阳的地方就是南。”陈余生总算是想出来一个还算不错的主意。 “可现在到底是早晨呢?还是中午呢?还是傍晚呢?”叶青鸟继续问。 “别管那么多,这儿这么冷,肯定在唐国的北面,咱们朝着太阳走,肯定没错的。”陈余生斩钉截铁的说。 “好吧。” “听生鱼片的。”宁十是个标准的路痴,寻找方向不是他擅长的事情,他决定听陈余生的。 山路难走。 一步一滑。 但再滑也必须这么走,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也要走。 可是。 只要你想的美,老天爷就不会让你过的太美,很快,头顶就开始飘起了雪花。脸颊冰凉,刚开始下的时候还只是细细密密的小冰晶,不一会儿就成了大朵大朵的雪花。 太阳的身影分分钟消失,云层厚的仿佛一层棉被,雪花砸下去,就像是在天穹之上的云层间撕开了一道口子。 雪花儿飞扬。 有些雪拍在脸上,连路都会看不清,又过了一段时间,别说走,地面都被雪直接盖住了。 宁十遥望四周,大山深处,满眼都是雪白,东南西北根本分不清楚。 逃出了魔窟。 总不至于被冻死吧。 使劲裹了裹身上的棉衣,就算是穿甲境的宁十,身体的皮肉筋骨血都经过了淬炼,可是也不能长时间被冰雪摧残啊。 风雪中。 梅山的北侧。 不知何时,竟然闪现出一抹赤红,赤红由远及近,看方向竟是直接朝着宁十这边坠下来。 赤红越来越近,竟是一只独脚的荆棘鸟,只是这荆棘鸟的半边翅膀似乎受了重伤,胸口也有好几处血痕。 荆棘鸟晃晃悠悠,凄厉的哀嚎几声,似乎想着再飞远一点,可伤势不容许,最终还是坠在了距离宁十几步远的地上。 鸟头着地。 当即就没了气息。 不是这鸟没机会救自己,只是似乎很在意自己的背,宁十走近一看,原来背上驮着一个小姑娘。 鸟背上的姑娘,穿着一整身的红色贴身锦衣,一头血红的齐腰长发,长的犹如瀑布。长发很随意的束在身后,一双脚丫白白嫩嫩,没有穿着鞋,此时被冻得通红。小姑娘的脸颊棱角分明,眼眸紧紧的闭着,似乎处在昏迷之中,并且很是痛苦。 宁十费力的踩着雪挪过去,伸手摸了摸红衣姑娘的额头,滚烫。仔细观察,胸口还在微微起伏,嘴唇干裂,浑身上下都在打哆嗦。 宁十:“她受伤了,而且染了风寒。” 叶青鸟:“不能把人丢在这里,她还是个孩子。” 宁十:“那就要赶紧找个避风的地方。” 宁十望了望远方的黑云:“可能会有暴风雪,再往前走就太危险了。” 梅山有很多山坳。 山坳有很多凹进去的山洞。 山坳避风。 山洞避冷。 风雪中,宁十很幸运的找到一处十几米深的山洞,很干净,也很干燥。 将鸟背上救下来的姑娘安置到山洞里,让叶青鸟留下来照顾病人,宁十直接就带着陈余生出去找干柴跟食物了。 风雪刚落,山中还是能找到干柴跟食物的,宁十跟着姑姑行走人间时,看过姑姑怎么找食物。而且陈余生从小就上山砍柴,也知道怎么能找到干燥的柴火,更知道哪些柴可以烧,哪些柴烧着旺。 一炷香的工夫。 陈余生抱回来一整梱干柴,宁十则抓了一只雪中迷路的山猪。 第四十五章 一堆火,四个人 对于穿甲境的剑修来说,钻木取火自然是小菜一碟,天黑了,暴风雪来了,山洞里却暖和和的。 耳边是呼啸的冷风声,眼前是摇曳旺盛的火苗,叶青鸟跟陈余生眼巴巴的看着宁十将山猪开膛破肚。 肥嫩嫩的大肉块串在木棍上。 没有锅。 也没有其他厨具。 只有火跟肉,自然只能烤肉。 宁十很早时候的愿望就是:“游山玩水,浪迹天涯,吃遍天下,所以他不学剑的时候,经常研究食物。虽然很懒,少有操作,但是非常懂,起码比身边这两位懂。” 昏迷的姑娘痛苦的哼了几声,身子还在不住的颤抖,眉眼皱在一起。宁十只好将火堆烧的更大,火苗在干柴上升腾而起,山洞里的温度开始逐渐升高。 山猪肉很肥。 串在木棍上的大肉块在火苗上缓慢的翻滚。 肉块的颜色很快就变成了金黄色,烤肉的过程中,宁十到洞口位置捧了一捧雪,雪在手心里融化,化成一兜清水,用手的温度将水慢慢暖温,最后喂到昏迷女孩的嘴里。 女孩的嘴唇实在是太干裂,干裂到脱水。 猪肉烤好。 肥嫩的肉块跟果冻似的,滴着油脂,光是看看就让叶青鸟跟陈余生直流口水。肉香四溢,包括宁十自己,山洞中响起一阵此起彼伏的咕咕声。 饿坏了。 确实是饿坏了。 根本不用招呼,三个人直接就开始大快朵颐,火堆旁的烤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消灭。 宁十第一次烤了大约三十斤的肉,平均下来,一个人吃了足足十斤,纯肉啊! 都是‘牲口’。 饥饿感终于得到了缓解,吃完肉,叶青鸟跟陈余生还捧了雪塞到嘴里当水喝。红衣女孩依然处在昏迷当中,没有半点苏醒的迹象。 夜。 更加的深沉。 风雪。 更加的猛烈。 女孩嘴巴里不住劲儿的发出断断续续的哼声,很痛,很疼…… 三个人有些苦恼,谁都不是大夫,没人懂医啊。 “风寒咋治?” “没方子又没药,没法子治啊!” “咱们把人带进来,总不能见死不救吧,就这么烧下去,非烧坏了不可。” “那你说咋办?山洞找到了,水也喂了,火也生了,能做的咱们可都做完,只能听天由命,看老天爷给不给她活路了。” 宁十听着叶青鸟跟陈余生的讨论,没有结果,没有个所以然,然后这两位就开始疯狂的打哈欠,打着打着就睡着了。 背靠着背,头枕着头,凑在火堆旁睡着的,睡的死沉死沉。 宁十看看地上的红衣女孩,叹了口气,然后直接将自己从铸剑草庐中顺来的宽大棉衣脱下来,盖到了对方身上。 山洞虽说是避风,可是暴风雪过境,温度肯定是非常冷的。 宁十只能凑在火堆旁取暖,同时眼睛死死的盯着洞口:“不能都睡着了啊,万一有意外呢,总要有人守夜的。” 夜。 很漫长。 最难扛的就是后半夜,寒冷跟困意席卷而来,就算是修行者也需要休息的,宁十可不是大罗金仙。 “咳咳。” “冷,好冷……” 轻微的咳嗽夹杂着断断续续的哼声。 宁十身旁的红衣女孩还是冷,可是,宁十看了看自己身上,脱无可脱了啊,低头皱眉:“难不成还要抱着你吗?” “非亲非故。” “衣服都给你了,仁至义尽了啊。我家姑姑说过,义尽,就足够了,你可别奢求太多,小爷可不是烂好人。” “好,好,别咳嗽了,我再把火给你生旺点,你这姑娘可真麻烦。” 宁十索性将身旁的木柴一股脑全部添了进去,火苗被烧的很旺,但是,于事无补…… 天冷。 就是冷。 除非将人扔进火堆里。 最后,没有办法,宁十看看周围,叶青鸟跟陈余生睡的跟死猪一样:“抱着就抱着吧,情势所迫,我是在救人,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这般想着,宁十就挪到火堆旁,轻轻将红衣女孩从棉衣中掏出来,然后搂到怀里,再将棉衣盖在两个人身上。宁十不胖,女孩也不胖,甚至有些瘦瘦小小,宽大的厚棉衣刚好能将两个人裹住。 两个人的身体刚刚接触。 红衣女孩直接就扭了几下身子,整个人都挤到宁十的怀里,小脑袋更是死命地朝宁十心口位置蹭,仿佛知道只有那里才是最暖和的。 这期间。 女孩还吧嗒了两下嘴,咽了一口唾沫,眉眼皱了皱,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只受了伤的小野猫。 可怜,又可爱,那是真招人疼。 一种哥哥疼爱妹妹的感触油然而生,宁十的眼眸都柔和下来,左手揽住红衣女孩的脑袋,右手放到她的后背上。 一堆火。 一座山洞。 四个少年少女。 洞外是满天的风雪,满世界的苍白,天地都在肆虐,宁十的耳边却只剩下呼吸声。 叶青鸟的呼吸声,陈余生的呼吸声,红衣女孩的呼吸声,还有自己的心跳声:“或许,这就是患难与共的感觉吧。” “真好。” 对于宁十来说,失去了孟八九之后,他的世界其实就什么都不剩了。可是当他遇到了叶青鸟,这个愿意拿着木刀挡在自己身前的女孩。当他遇到陈余生,这个晕血就会失忆,没事就爱吹笛子的死胖子,话唠臭屁鬼……当他们一起经历了剑冢的生死试炼,世界,仿佛一下子就有了色彩。 恍恍惚惚间。 宁十并没有发现,自己怀里的红衣女孩,脸颊竟然浮现出一层鳞甲,很淡很淡的鳞甲。 这一夜,宁十从始至终一刻未眠,睁着眼睛扛到了天亮。 这一夜,宁十在感恩中祈祷,然后暮然发现,自己的经络中竟然多出了一丝剑气,非常精纯的剑气。 梦。 好像是真的。 他姑姑好像真的出现在自己身体里,灭了草蛇剑的剑灵灰线……他姑姑,一直都在,一直都在守护着自己,守护着自己的梦。虽然身体被封印在魔山峰顶,但心还在,影子还在,永远都在。 只要在就好。 有姑姑在,宁十就会心安,就有动力前行,然后便觉出时间紧迫,要更加努力的修行,更加刻苦的学剑,争取早日去魔山。 第四十六章 我叫春夜,我要吃肉 天涯何时有归路? 花尽万劫,沧海一栗,阑珊月落白霜处。 一整夜的风雪,雪未停,却下的更大了,从山洞里朝外面望出去,白茫茫的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除了白就是雪,除了雪就是白。 叶青鸟跟陈余生应该是真的累坏了,直到现在都没有睡醒,唯一的好消息可能就是宁十怀里的红衣女孩,身体的温度终于降了下来,额头也不像昨夜那般滚烫。 练剑的习惯让宁十的手很痒。 一日不练。 骨头都开始发酸。 低头打量,躺在自己怀里的女孩一动不动,甚至连呼吸都没有任何的异常,仿佛一个初生的小婴儿。紧紧地闭着双眼,睫毛眨也不眨,宁十没准备把对方唤醒,这么抱在一起也确实很难解释。 昨日没仔细观察,现在凑近看,这女孩的脸,几近无暇,精致到近乎完美。 轻轻挪开自己的手,将女孩平稳的放到地上,宽厚棉衣盖好,裹紧身子。 转过头。 宁十就开始活动身子骨,一阵噼里啪啦的骨骼轻响,然后拿起自己的木剑,直接走入风雪之中。 在试炼之地时,宁十习惯站在地河中练剑,现在开始尝试着站到风雪中。 雪很轻。 飞舞起来毫无规律。 风又很大,吹的雪花四散翻动。 刺劈挂点崩云压撩截剪抹穿,依然是从十二个剑修的基础动作开始,重复的练习,一遍一遍的练习 紧接着。 宁十开始刺雪。 用木剑去尝试着刺穿空中飞舞的雪花。 剑尖要正中雪花的中心,将其直接刺碎。 听着简单,刺起来却很难,但是宁十愿意去尝试,并且结合自己在试炼之地被剑冢攻击时的感悟,开始准备自己的剑二。 他给剑二起的名字是:“蛇动。” 从草蛇剑的剑灵上找到的灵感,灰线虽然输给了孟八九,但是这条臭蛇对剑气的运用还是非常有借鉴意义的。 剑二蛇动,重在速度跟精准度,这一剑,力求如蛇吐信一般。 风。 越吹越急。 雪。 越下越大。 宁十的‘剑二·蛇动’,越刺越稳,从最开始的刺都刺不到,到现在已经可以碰到目标中的那一点雪了。 当身穿单薄外衣的宁十再次返回山洞时,整个人就仿佛从温泉中捞出来的一般,浑身上下都在冒着热气。 天色阴沉。 没有半缕阳光。 苍白的雪覆盖掉了一切。 宁十第一眼便看到了起身端坐在火堆旁的红衣女孩,宁十的宽大棉衣被对方叠的整整齐齐,放在另一边。 篝火是陈余生又出去捡来的干柴,昨日他做了记号,柴不够还可以再去找,这是他很擅长的事情,手到擒来。 看到宁十进来,红衣女孩微微抬头,眼眸很安静地望过来。 干净。 清澈。 毫无杂质。 这是宁十最先想到的形容词,或许用眼若秋水来形容更贴切一些。 两人隔着十步远的距离,双眸对视,谁都没有躲开,谁都没有惊慌,谁都没有警惕,更没有畏惧或者羞涩只是平静,非常平静,仿佛老友一般的平静。 红衣女孩的神情是有距离感的,但是并非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傲慢,却有着一股子不染尘世的沧桑,仿佛是一个知命的老朽。 十四五岁的女孩,能给人一种知命的感觉。 可怕! 宁十是男孩子,自然要主动示意:“昨日你染了风寒,这衣服是我给你披在身上的,看着旧了些,但是不脏。” 红衣女孩没有回话,只是继续看着宁十。 叶青鸟跟陈余生耸了耸肩,看来他俩方才肯定尝试过沟通了。 宁十只好继续说:“我们是无意中看到一只荆棘鸟坠在雪中,你当时趴在鸟背上,鸟受伤了,你也受伤了,我们是好心,并没有恶意。” 红衣女孩听到荆棘鸟时,眉头皱了皱,看了看洞外。 宁十赶紧解释:“你的荆棘鸟为了保护你已经死了,现在外面风雪很大,你最好先养养身子。” 红衣女孩继续沉默,神情有些沮丧。 然后,宁十就无计可施了,为了缓解尴尬,他只好蹲在山洞外面清理昨日剩下的野猪肉。 一头山猪很大的,足够吃好几顿。 木柴是陈余生新添的,沾了落雪的柴自然不如之前的干燥。火堆中冒起了一股子烟,不算太浓,但是会稍稍有些呛鼻子,大家都朝远处挪了挪。 淡淡的青烟成了天然的屏障。 一边是宁十叶青鸟跟陈余生,一边是那个红衣女孩,她没有再穿宁十的棉衣,能看出来很倔强。 可能是冷,也可能是风寒刚刚痊愈,看上去很疲惫。 随着时间推移,红衣女孩终于不再正襟危坐,反而是换成了两手托腮。 恍惚间。 宁十似乎听到了一声吞咽唾沫的声音,抬起头,刚好跟这个女孩对视,然后便发现她的目光死死的盯着自己手中的烤肉。 “好吧,肯定是饿坏了。”宁十这样想着。 一炷香的时间。 肉香再次弥漫开来,宁十直接开始分肉,叶青鸟跟陈余生自然不会客气,直接大快朵颐,吃的满嘴流油。 宁十没有直接给这个红衣女孩,他可不想热脸贴冷屁股,他骄傲着呢,他以前可是比谁都有脾气呢。 但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宁十边吃肉,边观察对方。 火堆两旁,三步之远,平静对视。 古话说:“没有人是可以战胜饥饿的。” 终于。 红衣女孩第一次开口:“我饿了,我要吃肉,给我。” 很生硬的口气。 宁十愣了愣,心里想:“你饿了我就要给你肉吃吗?你是公主吗?” 抬抬头,没理对方,反而是自顾自的吃起来,吃的满嘴流油,叶青鸟还在一旁故意吧嗒嘴,舔嘴唇。 红衣女孩到是没在意这些,想了想说道:“我叫春夜,我想吃肉,给我。” 这句话比之前的口气好了一些,从‘我要吃肉’变成了‘我想吃肉’,听着好像没那么生硬了,而且还说出了自己的名字,仿佛这已经是一种莫大的尊重,或者说,恩赐? 第四十七章 吃不饱的姑娘 红衣服的女孩想吃肉,但不太会说话。 这让宁十很不舒服。 宁十低着头,心中暗想:“您架子可真大,我们救了你,你说出自己的名字,这本就是最最基本的礼貌。你想吃肉?谁不想吃肉?想吃肉就说点好听的啊,放下你的架子!” 宁十是这样想的,然后就开始等,他可不会去惯着谁。 叶青鸟和宁十任何了两年,叶青鸟也很精致,也很漂亮,你看到宁十惯着她了吗?没有过,从没有过。 在宁十的字典里,就没有惯这个字。 他选择等,等肉吃到一半,也没听到这位叫春夜的女孩再说话。 对方只是很平静地看着宁十吃肉,一直看着,眼睛都没有离开过,但是眼神中却也没有半分祈求,只是在单纯的表达:“我很饿,我需要吃肉” 说实话。 春夜是真的饿了。 她饿坏了,真的饿坏了。 但是再饿她都没有道理去求人的,就算这个人救了她,就算这个人用体温暖了她整整一宿,也万万没有这个道理。 春夜其实比宁十醒的要早,但是她没敢动,因为从未经历过,她不知道要说什么:“拿开你的脏手?别碰我?” 说不出口。 春夜的骄傲让她说不出口,更让她学不会求人,她只是用眼神表达自己很饿,自己需要吃肉,迫切的需要。 这份眼神足够纯粹,所以,刺到了宁十。 “给你。” 宁十认输了。 输给一个眼神。 然后便不声不响地切下来一块最嫩的里脊肉,伸手递过去:“小心烫,慢点吃。” 春夜完全没有害羞,更加没有推辞,非常自然的接过肉。低着头看了看手中焦黄的烤肉,凑到鼻尖处闻了闻肉香,随后张口嘴,一口就把整块肉给吞到了嘴巴里。 看着文文静静的小美女。 吃起肉来。 吓死人。 宁十和叶青鸟包括陈余生,都看愣了,一整块肉丢到嘴巴里,春夜的腮帮子都被撑爆了:“这姑娘咋想的呢?没人跟她抢啊!真是彪!” 春夜奋力的咀嚼,生动形象地再现了什么叫狼吞虎咽。 看春夜吃肉都是一种享受,这个姑娘能把肉吃出一种飞起来的感觉,连宁十都好奇:“自己烤的肉真那么好吃吗?” 一盏茶的工夫。 嘴里的肉就被消灭干净了。 春夜又开始看宁十,直愣愣的看。 宁十秒懂! 肉,再次递过去,这次春夜依然是嘴巴张的硕大,整块肉丢进去,几下就能吞到肚子里。 一口一块肉。 两三口就是一斤。 宁十烤的时候就多烤了一人份的肉,本来觉得无论如何都够吃,可很快就发现,自己错的很严重。 因为完全不够吃。 都不够春夜一个人吃的。 二十斤肉丢进小姑娘肚子里,人家连饱嗝儿都没打。 宁十看了看叶青鸟:“没吃饱?” 叶青鸟摇摇头,她的那份已经被春夜抢先吃光了。 陈余生跟着摇头:“我也没吃饱。” 至于春夜,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很认真的说了句:“好饿。” 宁十:“” 暴风雪中无事可做。 那就展现自己的烹饪技艺吧。 宁十索性将剩余的山猪肉全部收拾出来,一股脑的串在木棍上,准备全部烤掉,篝火旁插了一整排的大肉块。 “青鸟,你先照看一下这些肉,三十个呼吸旋转一次,我出去一下。”宁十裹上自己的宽大棉衣,说完就走进了风雪中。 清晨练剑时,他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地方,应该能有所收获。 叶青鸟转了十圈烤肉。 宁十就踏破风雪归来,手里抓着四只雪鸡,衣袖里藏着七八朵三年生的雪莲。 鸡是梅山特有的肥雪鸡。 莲是梅山特有的梅花雪莲。 放血拔毛去掉内脏塞进去雪莲外面再裹上一层冰雪搅拌过的黄泥巴 宁十在篝火下挖出四个小坑,雪鸡埋进去,上面再用火盖上,雪莲叫花鸡。 静等。 静静地等。 烤肉先好,雪鸡相比起来要等待更长的时间,因为宁十提前已经交代了:“雪鸡会比这山猪要更好吃。” 所以,叶青鸟跟陈余生能等。 可春夜却不能等,也不愿意等,她直接就开始吃起来,剩下的大半头山猪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 上百斤肉啊! 跟闹着玩儿似的! 宁十都看傻了,关键是,人家春夜吃完还一副意犹未尽的架势:“看着挺美,挺文静,挺淑女一姑娘,怎么吃东西跟怪兽似的!” 伴着一股子雪莲的清香。 叫花鸡出炉了。 刨坑挖土破泥四只色泽枣红明亮的雪鸡呈现在眼前,因为肚子里裹着雪莲,所以更加增添了一份芳香,一口咬下去,酥烂肥嫩,香甜可口,瞬间就能炸开你的味蕾。 本来已经不准备再吃的春夜,眼睁睁又吃下去一只鸡,这才打了一个饱嗝儿。 只是。 看看人家的小肚子,扁扁的,跟没吃东西一样。 宁十脑子里直接就开始猜想:“那些肉,都跑哪儿去了?” 春夜摸摸嘴唇上的油脂,吐出一口浊气,抬起头看向宁十:“我吃饱了。” 宁十下意识的点了点头:“哦。” 春夜指指叶青鸟手里没吃完的雪鸡:“肉很好吃,天很冷,我建议你们多吃点,可以补充热量。尤其是这鸡,很香很鲜很嫩,就是太少了,都不够塞牙缝的。” 宁十满脸的匪夷所思:“这人完全是在违背自然规律啊,根本没有遵从天地法则,人,怎么可能吃掉那么多东西呢。” 大千世界。 无奇不有。 很快,宁十就想开了,自己姑姑孟八九还吃剑呢,吃了九千九百把剑,也没见怎样啊。人家春夜只是吃肉而已,只是吃的多而已,不要大惊小怪,会让人笑话的。 山洞外的风雪依旧不停。 大朵大朵的雪花,砸在山坳间,砸出一段美妙的乐章。 宁十用雪打湿几块衣服上扯下来的棉布,递给叶青鸟一块,自己用了一块,最后绕过陈余生,递给春夜,指了指对方的嘴角。 春夜疑惑的看着他,没接。 “油,嘴角全是油。”宁十说。 “油?”春夜一愣,然后直接伸出舌头,转着圈儿舔了舔,舔的干干净净,舔完看看宁十,没说话,但是意思很明显,“不用那么费事,你看,现在干净了吧。” 很简单的一个小动作让原本的那份冷冽,一下子就生动起来,再加上天生丽质的模样,连宁十看着都觉得赏心悦目。 第四十八章 你们相信世间有龙吗 夜。 开始变得深沉。 叶青鸟跟陈余生这次没有再昏睡过去,反而是精神十足,春夜更是精神十足,眼眸亮的都发光了。 四个人围在篝火边,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宁十问春夜:你的伤怎么样了?我们救你的时候,看到你身上有很多伤口。 春夜:多吃点肉就能恢复过来,不碍事。 宁十问叶青鸟:雪停了准备去哪儿? 叶青鸟:随便,我要行走人间,练好我的三把刀。 宁十又问陈余生:生鱼片,你呢? 陈余生似乎在走神儿,抬头,脱口而出:我想我娘。 春夜: 宁十很尴尬的咳嗽了一下:正式认识一下,我叫宁十,她叫叶青鸟,那边的胖子叫陈余生,或者你可以喊他生鱼片,他有病,晕血。 春夜坐正身子:我叫春夜。 叶青鸟:能说说你的故事吗?你从哪里来?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你的伤是怎么回事儿啊? 春夜一愣:我吗?我不会讲故事,我只喜欢吃肉,我还擅长打架。你们说吧,我听着,我喜欢听故事。 四个人当中,宁十去过的地方最多,见过的人最多,听的故事自然也最精彩,然后他就开始讲故事:有一年的中元节,扬州夜市里人声鼎沸,繁花似锦,热闹非凡。挨着护城河边的包子铺里,老板跟伙计却在争吵。 伙计说:老板,我咋总觉得这豆沙包会动不动就少了呢? 老板说:三儿,你别吓我。 伙计说:老板,我数了好几次,千真万确,确实少了。 老板说:三儿,该不是你偷吃了吧。 伙计说:老板,天地良心,不信我给你再放一个。 伙计说着便朝桌子的屉上放了一个豆沙包,良久之后,果然少了,老板跟伙计被吓得面无人色。 正巧,有和尚从旁经过,稍稍沉吟,掐指闭目,睁眼时精光迸发。盯着包子铺前,温和一笑,招了招手,道一句过来。 然后,就有一只猫从桌子下跑出来,跳到了和尚肩头,太平盛世无鬼无妖,莫怕,只是野猫作祟罢了。 说到这里,宁十停顿了片刻,看了看旁边的三个人。 叶青鸟直接就反驳:骗人的,绝对不是猫,谁家的猫会偷吃豆沙包?猫会吃豆子? 陈余生也跟着摇摇头:说不定这猫只是偷着玩儿呢。 就连春夜都在思考,然后很是困惑:豆沙包是什么?好吃吗?比烤肉都好吃? 叶青鸟直接搂住宁十的脖子:快说,快说,这故事肯定没讲完呢,后边呢? 耐不住叶青鸟的无赖劲儿,宁十赶紧讲出结尾:那和尚转身离开时,在他背后跟着一个花猫脸儿的小女孩,脸上有做了坏事被发现的委屈神色,双颊鼓鼓 山洞外面的雪,反正是没有要停歇的意思,天空中的云,厚的仿佛要压塌了一般。 山洞里的四个人,却想着:这雪啊,爱下就下吧,爱下多久就下多久,反正下不死我们,我们就这么聊天讲故事,挺好的。 陈余生负责照顾篝火,把火生的旺旺的。 叶青鸟跟春夜则是盘腿而坐,两个人都是手托着腮,眼睛眨巴眨巴的。 宁十成了香馍馍,一个故事连着一个故事,比说书先生讲的都精彩,他甚至讲了自己的故事:从前有一个小男孩,爱吃山楂,爱画画儿,他有一个不靠谱的姑姑,贼疼他,见不得他受半点委屈 故事从天南讲到海北,讲遍了四海神州:哪个地方的菜最香,哪个地方的胭脂最漂亮,哪个地方的曲儿最动听,哪个地方的桥最适合谈情,哪个地方的庙许愿最灵 宁十懂得可多了,着实让旁边这几位刮目相看,起码在叶青鸟的印象中,一直以为宁十只懂练剑,谁成想,竟是个了,真正的女孩子是不能发出这种古怪声音的,会显得很不矜持。春夜啊春夜,你能不能争点气,饿了就不能忍忍吗? 咕咕的声音又响了好几声。 宁十直接起身:你们坐着别动,我去去就来。 梅山深处。 没有名字的山洞。 确实是一个增进情感的好时光,好地方。 两个美少女,一个小胖子,再加上宁十练剑修行吃饭讲故事聊天 春夜说自己擅长打架,但是却不见她修行,只是隔段时间就会起身活动活动,时不时还会发出几道奇怪的音节,也不晓得是什么民族的语言。 聊的深入,春夜给宁十讲了讲自己的童年:我生在春草复苏的季节,我的家乡信奉黑夜,所以我就叫春夜。据说,我母亲生下我的时候,我的家乡黑云遮日,家乡的河流十七条‘龙出水’,我第一次看到先祖画像时,先祖便显灵,降了百里甘霖。所以,我就成了我族未来的希望 宁十听后很困惑:那你的族群叫什么名字呢? 春夜思考了许久,然后看着宁十三个人,很认真的问道:你们相信世间有妖怪吗? 宁十摇摇头又点点头。 叶青鸟点点头又摇摇头。 陈余生则回答的很肯定:自然有妖怪,我身上就有一根锁妖笛。 春夜继续问:那你们相信世间有龙吗? 第四十九章 白草为路,踏雪出山 相不相信世间有龙? 有与没有,又有什么关系呢? 宁十和叶青鸟包括陈余生,谁都不关心这个事情,因为距离他们太过遥远,十五六岁的少年应该关心一些更接地气的事情。 比如说:女孩子的美貌是美给男孩子看的,每一个女孩子这辈子都要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热恋,爱过才知人间的悲欢离合。 比如说:相忘于江湖不如相濡以沫,温一壶前尘的茶,斟一盏恩怨饮下,刀剑之中合一笑,茶酒之间度生平。 再比如说:谁仗剑,谁逍遥,谁凝望,谁癫狂,寥寥几笔勾画,守风云叱咤道义年华 这,才是四海神州。 这,才是修行者的世界。 这,才是独属于人的人间。 而这雪。 却下了九天九夜。 山洞里的故事持续了九天九夜。 一直到第十日,天色破晓之时,终于放晴,雪停了。站在山洞的洞口朝外面望出去,一望无际的雪白,上山与下山的路全部被大雪所覆盖。 白草为路。 踏雪出山。 下山的路不陡,但是雪很多,雪很厚,可能一脚踩下去你就消失了,平缓的盘山小路步步陷阱。 宁十看着春夜说:我背着你吧。 春夜摇摇头:不用,我自己能走。 陈余生搂住宁十的脖子:春夜妹妹不让你背,我让,你背我吧,雪融化了,地上有水。 宁十翻个死鱼眼:滚。 陈余生转过头:青鸟肯定愿意背我。 叶青鸟:蛋。 一个滚,一个蛋,加起来就是滚蛋。 春夜的外伤已经养好,但是内伤还需要一段时间的休息,所以根本走不快,只是尝试着慢悠悠的溜达:小小的冰雪可难不倒我,我可是 啪的一声。 话都没说完,就听到一个摔跟头的声音,不远处的陈余生真的滚出去十几米,他太胖了,越来越朝球儿发展,摔倒就会滚出去。 宁十跟叶青鸟直接就被那滑稽的模样逗笑了。 春夜想忍,但是没忍住,也跟着笑了,然后笑着笑着脚下一滑,也跟着摔倒在地上。 这雪实在是太光太滑了。 陈余生是滚成了一个雪球。 春夜则是脸颊着地,除了眼睛跟嘴巴,全都是雪,火红的头发都被染成了白色。 宁十跟叶青鸟笑的合不拢嘴,然后陈余生跟春夜就很是生气。再生气都没办法,胖子就是容易摔倒,受伤的人身子就是弱,没办法的事情啊。 春夜撅着嘴说:嘲笑是很没有礼貌的行为。 话都没说完,春夜的鼻尖就流出来一串血,摔破鼻子了。 然后,刚刚起身的陈余生眼眸就有点发呆:好凉,好多雪,咦?你们是谁来着?你们 好吧,这胖子又晕血了,现在成了穿甲境的修行者,晕血不会再昏迷,可该失忆依旧失忆。 没等陈余生唠叨完,叶青鸟就没好气的走过来,一巴掌拍在他的脑门上:别犯傻,起来。 陈余生木纳的皱眉:你干嘛打我? 又是一巴掌。 陈余生有些生气:很疼的,男女授受不亲。 依然是一巴掌。 陈余生脸色有些发红:你再打我,我可生气了。 继续打。 陈余生继续生气:我要还手了啊。 叶青鸟的巴掌停了片刻,作势要招呼过来。 陈余生抬起手挡了挡:好凉,好多雪,咦?你是谁来着?你要干嘛? 恨其不争啊。 叶青鸟叹口气,然后蹲下身子,直接拧住陈余生的耳朵:站起来,我没有心思回答你的问题,你只要记住我是你惹不起的人就行了,喂,你要减肥了啊,你也太重了吧。 陈余生:啥?你说啥?疼,疼,轻点,我起来还不行吗。 叶青鸟:闭嘴。 陈余生:我 叶青鸟:闭嘴。 陈余生:emmm 宁十自然不会像叶青鸟这般霸道,春夜也不像陈余生这般呆傻,只是很倔强,非常倔:我摔倒,这可不能怪我,不是我的问题,应该怪这雪,是雪太光了。 宁十点点头:雪确实很滑。 说完宁十就伸出手,看模样是准备要把春夜拽起来。 春夜很自然的去扶,然后就扶了个空,脸颊第二次栽在雪里。 宁十笑的贼坏:故事里都告诉你了,出了那山洞,就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世俗险恶,人心不古啊,哥哥是在给你上课呢。 说完,宁十还不忘补充了一句:当你摔倒的时候,一定要提高警惕,因为落井下石最容易发生在这个时候。 春夜没听进去那些话。 她很生气。 非常生气,伸出手擦了擦脸颊上的雪花,可这些雪却是越擦越多:春夜生气了! 宁十:哦,生气了吗?没看出来啊! 春夜冷哼一声,立即起身准备朝宁十扑过去,可没扑几步,又是一个跟头。 追宁十? 根本是不可能追得上的。 宁十在风雪中练剑,已经练出了指甲盖大小的剑气,十五岁的二境剑修呢,厉害着呢,一个能打好几个呢! 叶青鸟跟陈余生还在没完没了的斗嘴。 宁十跟春夜却在肆无忌惮的追逐,好吧,说是追逐,不如说是遛猫,春夜当然就是那只被遛的小猫,张牙舞爪的小野猫儿。 一路追。 一路倒。 一路摔。 从山坳摔到山腰。 春夜已经摔的蒙圈了,生平第一次觉得很沮丧,为了走路而感到沮丧,为了自己的身体受伤而感到难过。难过着,难过着,就觉得有些委屈。委屈着,委屈着,就觉得有些想流泪。脸被摔的通红,鼻尖肿成一个胡萝卜,脑门儿上鼓起一个大包,长发披散,满头雪白,鼻子下还挂着两串长长的青鼻涕。 青鼻涕在阳光照耀下。 闪闪发光。 宁十眼睁睁看着春夜使劲的吸溜鼻涕,吸溜一下还朝自己袖子上蹭一下,蹭一下再吸溜一下,时不时还会蹭一下眼角,但就是不服输,还想追宁十,那模样仿佛是在说:你给我等着,我肯定能追上你,有你好看。 宁十盯着春夜看了半响。 春夜不动。 他也不动。 然后宁十突然一个冲刺,吓了春夜一大跳,然后整个人就蹲到雪地里,蹲的屁股疼。 第五十章 梅子酒,炖羊肉 宁十弯下腰看着春夜,忽然抬起手慢慢将她散乱的丝拢到耳朵后面,将脸上的雪蹭干净,走到她身后,将她齐腰的长整整齐齐的扎成一个马尾辫,将她拽起来拍打干净身子上的雪,最后一把背到了后背上。 春夜:“不要你管,走开,放我下来。” 宁十:“喊哥哥。” 春夜:“谁稀罕你的不怀好意。” 宁十:“喊哥哥。” 春夜:“朋友都是王八蛋,故事里都是骗人的。” 宁十:“喊哥哥。” 春夜:“你以为我是真的摔倒?我可是在淬炼皮肉筋骨血呢!” 宁十:“喊哥哥。” 春夜:“你快放我下来,我自己能走,你是在嘲笑我吗?我可是春夜,我可是代表着黑暗呢。” 宁十:“我知道,春夜很牛,哥哥这不是在拍马屁吗,等你真的天下无敌了,我好跟人吹牛,哥哥当年……” 春夜身子骨很小,宁十看一眼就有保护欲。 下山路上。 显现出一连串的脚印。 宁十跟叶青鸟并排走在雪地上,宁十的背上趴着睡着的春夜,叶青鸟的手边拧着哀嚎的陈余生。 春夜睡着觉感觉都是气呼呼的,似乎已经被宁十玩坏了,至于陈余生?叶青鸟就是他命中的克星。 暖暖的阳光刺透云层照耀下来,照耀在春夜身上,小姑娘睡的更香了。 鼾声四起。 颠簸着走了很长一段时间,走到太阳快要落山,宁十终于看到一块碑,巨大无比的石碑,石碑上工工整整的刻着两个字。 上面是梅。 下面是山。 “梅山?原来我们被那个寻魔师抓到了北境,怪不得这么冷呢。”宁十自言自语的说道。 宁十心里没有地图,但是他听孟八九提起过这座山,因为这座山很出名,是盛唐北境最大的风口,常年冰雪不化。 山脚的雪明显要小了很多。 一阵风吹过。 路边的松树上落下来一片雪花,落在春夜的嘴唇边。 雪很凉。 直接就把她凉醒了。 春夜抹了抹嘴,脸色有些尴尬,她以为自己流口水了,然后下意识的便打了宁十的头。 宁十脑门一疼:“下来!” “手痒了是吧!” “你再碰我一下试试……” “……” 傍晚时分,四个人终于走出了梅山。 雪路在这个地方分成了三叉戟,每一个岔路口都望不到尽头,曲曲折折,悠远悠长。三叉戟的位置刚好有一个村寨,寨子看着不大,寨口却挂着一面旗,三角形的旗子。 看旗子的形状,宁十就知道这里有什么。 旗是酒旗。 旗子下面自然就是酒家。 走近了才现,这酒家的生意好像还不错,门口竟然还能看到几匹上好的草原高头马。 宁十有些兴奋的将春夜喊醒:“春夜,生鱼片,青鸟,快看,有好东西了。” 可能是躺在人背上真的很爽,这位小姑奶奶,半天才回过神儿,睁开眼一看,春夜眼眸直接就亮了:“有吃的?” 春夜是属小狗的。 狗鼻子。 灵的很。 春夜:“好香啊?这里面有什么好吃的吗?” 宁十也跟着闻了闻,然后问:“你们喝过酒吗?” 边说,宁十边拍了拍春夜的屁股,示意她下来,别耍赖,小爷快要累死了。 春夜不用说,肯定是没喝过。 叶青鸟摇了摇头:“宗门里的师姐不让喝。” 陈余生也跟着摇了摇头:“喝不起。” 宁十微微昂头,从宽大棉衣里掏出来一个香囊:“这是我从铸剑草庐的棉衣里找到了,全都是碎银子,今儿哥哥开心,请客。这几天你们只是尝了烤肉,独独缺了这酒,不够爽快,都别推辞,这喝酒也是一种修行。” 叶青鸟翻着白眼问:“谁说的?我怎么那么不相信呢。” 宁十斩钉截铁的回答:“我姑姑说的,肯定没错。” 酒家厚厚的门帘上,一半挂着雪,一半却是暖和和的。 宁十带头撩开门帘,张口就喊:“掌柜的,拿你们梅山最烈的酒,煮上一锅最好的羊肉,麻溜的。” 雪天,饮烈酒,喝羊汤,再美不过于此。 酒家不大。 一共也就九张桌子,五张坐了人。 宁十拉着叶青鸟三个人,找了最里面的位置坐下,等着酒肉上桌。 梅山最烈的酒自然是梅子酒,号称冰火两重天,再加上一锅咕嘟咕嘟冒着泡泡的羊骨头汤。下雪不冷,化雪冷,正好适合这种时候喝,一大碗羊肉汤下肚,身子骨都会被暖酥的。 宁十闻着这梅子酒,看着这羊肉汤,口水都要流出来。 根本没有招呼其他人,他自己直接就开动了,酎一口梅子酒,喝一口羊肉汤,吧嗒吧嗒嘴,闭着眼睛感受胃里的美妙。 “酒配肉。” “肉配酒。” “极美,真是极美。” 宁十用丰富的面部表情诠释了舌头跟味蕾的碰撞,自然是馋人的很,叶青鸟和陈余生还有春夜不甘示弱。 尤其是春夜。 别看比宁十还要小一岁,那喝起酒来,就跟喝水一样。 然而。 噗! 第一口就全吐了出来。 春夜伸手扇着舌头:“这是什么鬼东西,这么辣。” 宁十奇怪的说:“酒不辣还是酒吗?笑话!不敢喝就说不敢喝!” 春夜仿佛是生活在世外桃源一般,对世俗的东西果真是知之甚少。 陈余生跟叶青鸟自然不会那般不堪。 只是,陈余生不喜,叶青鸟却非常痴迷,喝一口就迷上了:“真香,原来酒这么好喝啊,宗门里的人果然又在骗我。” 宁十眼眸亮:“我没骗你吧,真的香。” 叶青鸟眼眸弯弯:“确实香。” 春夜:“可……” 话都没说完,宁十跟叶青鸟一起喊道:“闭嘴,没喝没有言权!” 春夜最吃激将法,紧锁眉头,一口就把梅子酒饮了个一干二净,那动作,怎一个漂亮了得。 半响之后。 春夜的眼眸也变成了月牙:“真香,我喜欢,我喜欢喝酒,我要再来一杯。” 好吧。 又一个酒鬼! 宁十加上两个女酒鬼凑到一起会是个什么景致? 酎一口梅子酒,吃一口鲜羊肉,美滋滋的吐一口香气,赛神仙。 第五十一章 行个方便 一番生硬的觥筹交错。 酒壶倒转。 酒去壶空。 宁十拍着桌子大喊:“掌柜的,再来一壶梅子酒。” 叶青鸟跟着伸出两根手指头:“再添两勺炖羊肉。” 春夜眼眸弯成一条缝儿:“三勺。” 陈余生坐在旁边不住劲儿的翻白眼,小声的劝:“三位,少喝点,少喝点,会喝醉的。” 叶青鸟一瞪眼:“要你管,不敢喝酒的怂包儿,吃你的饭吧。” 春夜跟着伸出手指着陈余生的鼻子:“你闭嘴,不许说话。” 酒肉上桌。 三个酒鬼继续畅饮,已经有些拼酒量的意思了。 别说,这酒家虽然不大,生意还真是不错。天黑前又进来几桌客人,其中两桌一瞧就是过路的商贩,另一桌却是位穿貂皮大袄的武夫,自己一个人坐一桌,桌上只要了一碟花生米,一壶茶。 按道理说,这大冷天的,不应该有这么多人啊,就算是有,大家聚在酒家里也应该是热热闹闹的闲聊才对。 可是,宁十无意中瞧了瞧周围的食客,却大多都是愁眉苦脸。 陈余生还在继续劝:“多吃肉,少喝酒,你们喝的太快了,会醉的,会醉的。” 然后陈余生就继续遭受白眼。 春夜现在觉得自己族内的老人都是坏蛋:“世俗的好东西真多,原来还有酒这种神奇的东西,真香。” 至于陈余生说的醉,反正春夜没啥感觉,没有头晕,没有恶心,没有想吐,难不成自己就是故事里说的千杯不醉? 就在这时。 酒家外面传来杂乱的脚步声,似乎又有食客上门。 几个呼吸的工夫,门帘再次被掀起来,八九个彪形大汉闯了进来。 这些人,穿的脏不拉几,身上的棉衣破洞的破洞,开口的开口,有俩人脸上还带着点血。若不是脚底板的唐氏军靴暴露了身份,宁十还以为是群讨饭的叫花子呢。 酒家的掌柜眼力见好,赶紧亲自上前招呼:“几位爷,您看,真不巧,座位已经满了。” 站在最前面的彪形大汉伸手将掌柜的拽住,然后甩到自己身后,没说话,只是摆了摆手。 心领神会。 几个大汉各自分开,分别找了一个桌子坐下,就连春夜身旁都坐了一个人。 这次不用说话,掌柜的都晓得要生什么了,咽了一口唾沫,俩腿儿都开始打颤,心里戚戚然:“真倒霉,遇上逃兵劫财,自己这店怕是要吃官司了。” 掌柜的已经在考虑可能有的损失。 至于旁边准备过来招呼的伙计,身子僵硬的站在原地,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最后只好悄悄的转过身子,闭上眼,全当做没看到。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啊。 再瞧这边。 坐在春夜旁边的彪形大汉,先是不声不响的观察了一下宁十几个人,又看了看满桌子的酒,最后说了一句:“几位,行个方便吧。” 宁十和叶青鸟还有陈余生都没有说话。 春夜却左右瞧了瞧,然后把这位彪形大汉身子前面的羊肉汤朝自己这边拽了拽。 彪形大汉一愣。 皱了皱眉。 然后铛的一声在桌子上放了一把刀:“几位,行个方便。” 一模一样的话,少了个吧,又说了一遍。 刀扔在桌子上。 春夜却视而不见,她竟然也皱了皱眉,然后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把酒壶又挪了挪位置,屁股还动了动,最后继续低头喝酒吃肉。 彪形大汉表情已经有些微怒:“奉劝各位一句话,出门在外,要懂规矩,要有点眼力见儿,还要能忍,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彪形大汉的声音不大,到像是在规劝一般,可是话都没说完,一旁的春夜啪的一声就拍在桌子上,并且直接站起身,大声喊道:“行个方便,行个方便,你这人是得寸进尺吧,已经给你行了两次方便,还要怎样?桌子就这么大,难不成你想全占去?” “不知足?” “臭不要脸是吧!” “我也奉劝你一句话,这人啊,行走江湖,不要太贪婪!” 春夜听宁十讲了很多故事,尤其是女侠的故事,所以就学了很多女侠的行话,今天刚好用出来。 她自己觉得很是应景。 舒服。 春夜心里琢磨着:“自己说话真酷,旁边的人真烦,这么大的地方,干嘛非要跟自己这儿挤?关键是长得还丑,身上还臭!如果不是自己的伤还没好,早一拳砸过去了。” 估计是喝了酒的缘故,春夜的嗓门出奇的高,一句话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邻桌的商贩都看傻了:“小姑娘,您没事儿吧?酒疯也要看个场合啊!自己不想活命也别拽上大家伙啊,没看到桌子上那明晃晃的杀人刀?您可真天真,行个方便是让你让座位吗?人家这是打劫,打劫明白不?抢钱的!” 春夜明白吗? 她哪里会明白,明白才怪呢。 所以,酒家里瞬间就成了落针有声的节奏,安静的吓死人。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群彪形大汉肯定不简单,宁十看出来了,然后很无奈,很尴尬的瞅着春夜,心里想着:“这姑娘咋这么彪呢?” 掌柜的更是恨死了春夜:“如果人家之前只是为了劫财,小姑奶奶,您这一句话可能就要见血了。自家这店八成是开不下去喽,只要出了人命,其他人不好说,自己肯定是吃不了兜着走。” 如果掌柜的眼神可以杀死人,春夜肯定已经被千刀万剐了:“耍横是要分时候的。” 听到春夜的怒喝,进门的彪形大汉脸色都变了,有两个人的刀,已经出鞘。 邻桌的商贩,本来还要观望一下,这时候忽然眼皮子跳了跳,心里想着:“还是破财免灾吧。” 钱袋子工工整整的放到桌子上:“这位爷,钱不多,全当孝敬您的,请一定要收下。” 钱不多。 但起了带头作用。 很快,其它桌子上的商贩都老老实实的掏了钱,半个屁都不敢放,就连掌柜的都从柜上拿了一把碎银子。 一直站在门口没动的那位彪形大汉,看在眼里,然后做了个手势。 第五十二章 我是你们的割草人 钱被一分为二,彪形大汉拿走一半,留下了一半:“对不住了,兄弟们遭了难,需要些银子,给大家添麻烦还请见谅。我们不是打劫的,所以这银子我们只拿走一半,剩下的你们自己收起来。” 这话说的很漂亮,算是个过得去的台阶。 但真没几个人愿意和这些亡命徒死磕,大家都是出钱免灾。 有怕死的,自然就有搞特殊的,宁十这桌没出钱,还有就是坐在角落里穿着貂皮大袄的武夫,也没出钱。 宁十这桌的彪形大汉已经有些不耐烦:“我们大哥已经说的很清楚,我们不是打劫的,只是想行个方便,几位不要做那个搞特殊的人。我们不贪心,多少都行,只要你们身上的一半银子,就算只有两颗铜板,也是要拿走一颗的,这是对其他愿意出银子人的尊重,我们要公平。” 春夜这时候其实还站着呢,瞅瞅邻桌,又瞅瞅这群恶汉,这才回过味儿来:“噢……你们,难道就是故事里的强盗?绿林好汉?你们不是应该劫富济贫吗?你们是冒牌货吗?” 此话一出。 大家已经认定,春夜八成是个初出茅庐的小菜鸟,你听,这还活在故事里呢! 春夜转过头看向宁十:“还傻呆呆的看啥?拔剑啊!扬名立万的机会到了!又不是打不过他们,客气什么?” 春夜这话说出口,宁十没表示,旁边的商贩伙计们先出了一身的冷汗:“姑奶奶啊,您是真傻还是脑子进水了?出点银子会死吗?瞧瞧人家身上的血,再瞅瞅那明晃晃的刀,真以为那是摆设吗?逃兵可都是见过血杀过人的!天高皇帝远,律法可管不到这里。” 其中一位商贩,眼珠子转了转,直接将桌子上的银子全部推到对面:“天寒地冻的,兄弟们也不容易,我留银子没用,请您全部收下吧,放心,这都是我自愿的。” 春夜一句话,吓得大伙儿连剩下的一半银子都不敢留了。 活命要紧啊。 其他都是身外之物。 商贩看到对面的人没收钱,赶紧陪着笑,还轻轻朝嘴上打了一巴掌:“瞧我这张臭嘴,这钱就当我借给兄弟们的,啥时候您手头宽松了再还。” “我的钱也借给兄弟们。” “银子不多,总是个心意。” “还有我的……” 这已经是把肉喂到嘴边了。 大爷们舒舒服服的吃了便是,吃完赶紧走吧。 宁十伸手拽了拽春夜,示意她坐下,稍安勿躁,而他自己则是饶有兴趣的看着这群彪形大汉。宁十的耳朵很灵,眼神儿更尖,这群人脚上的靴子他自然是看到了,跟着孟八九行走人间,他见过很多国家的将士,这些人分明就是唐国的羽林军。 “可是,羽林军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这里可是北境啊。” “而且羽林军实力在四海神州是能排到前三的,怎会如此狼狈?” “奇怪。” 就在宁十困惑之时,酒家的角落里,突然传来一道轻响。 那位穿着貂皮大袄的武夫,也不见做了什么动作,坐在其对面的那个彪形大汉就直愣愣的倒在地上。 心头流血。 伤口穿胸而过,鲜血喷薄而出。 血流一地! 杀人了! 穿貂皮大袄的武夫不声不响直接就动了手,宁十的手指抖了一下,春夜眼眸亮起了光。至于其他桌子旁的彪形大汉,二话不说,全部抽刀起身。 可是。 这些看着很魁梧的大汉,刀都没抬起来,异变再起,距离貂皮大袄最近的大汉额头上突然多出来一根手指头,看上去非常普通的手指,此时此刻却是比那些刀剑都要狠辣。 指点额头。 对手便直愣愣的倒地。 一切都发生在刹那之间。 “找死!” “还我兄弟!” 又有一名彪形大汉怒喝而起,咒骂了两句,刀抬过了肩头,心口却被一指点中,心脏当即炸裂。 三条人命。 身为凶手的貂皮大袄却连半个字都不曾说出口,从自己桌子旁起身,每走一步都是一条人命,每一条人命都只用一指。 貂皮大袄走了八步,冲进酒家的逃兵就只剩下站在门口的一人了。 冷汗。 这个仅剩的领头人,双眸通红,双手死死的握住刀,半蹲着身子,全身的肌肉都在蓄力。碰到硬茬,生死可能就在一刀之间,自己是上过战场杀过人的,可这次面对的却是比自己更狠辣的对手,悄无声息的杀人手段。自己连看都看不清楚,兄弟们全都不明不白的死了,这人是谁? 逃兵的领头大哥沉思片刻:“这位先生,我等只是遭了大难,并非歹人,更不是强盗。方才多有得罪,请先生见谅,桌上的银子我不要了,可否手下留情。” 兄弟们的仇以后可以再报,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啊,保命要紧! 如果不是惜命之人,谁会做逃兵? 貂皮大袄嘴角咧了咧,很古怪的笑了笑,脚步却未做停留,慢悠悠走到这个领头大哥的面前,瞧了瞧他的装束,终于开口:“从坠马草原跑出来的?” 貂皮大袄的面相看着不老,可这声音却嘶哑到极致,仿佛一只被掐住脖颈的黑鸦,还是那种好几天未喝水的黑鸦。 简单的一句话,貂皮大袄说出来,听得人全身发毛。 “坠马草原!” “你怎么知道的?你是谁?你到底是谁?” 领头大哥瞳孔收缩,一股无形的恐惧笼罩住他的双眸,看着魁梧至极的大汉,竟然被一句话吓得浑身打颤起来。 眼看着连刀都要握不稳了。 这可是盛唐的羽林军啊。 貂皮大袄继续笑:“不说话就是默认喽?” 恐惧到极点的领头大哥,终于爆发,双眼通红的嘶吼:“你们到底是谁?你们到底是人是鬼?你们这群畜生!你们做的恶事还不够多吗?我跟你拼了!还我兄弟们的命!” 领头大哥毫无保留的用尽全力挥出一刀。 力劈华山! 刀光凌冽无比,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 可结果依旧是直愣愣的倒下,这刀连貂皮大袄的衣角都没沾到,依然是一根手指就要了他的命,刀也被断成两截,插在地上。 断刀。 入土三分。 貂皮大袄一直都在冷笑,笑的人毛骨悚然,微微低头看了看地上的尸体,自言自语了一句:“我是谁?哼哼,我是你们的割草人啊。” 第五十三章 唐国的雪,来迟了 穿着貂皮大袄的武夫没有故意压低自己的声音,所以割草人这三个字大家都听到了。 割草人是什么人?大家不晓得,但是人家最起码也应该是正义人士吧,再瞧瞧这些打家劫舍的强盗,在人家手里分分钟就灰飞烟灭了。 痛快。 大快人心啊。 只不过是手段有些吓人而已。 不至于全都要了人的性命,罪不至死,罪不至死。 如果死去的彪形大汉们能听到酒家里众人的心声,一定会气的跳起来找人拼命的:“割草人也能被称作是正义的?这些畜生就是恶鬼,他们是专门草菅人命的,割草,割草,割的就是人命啊,他们把活人称作是草!” “我们是逃兵不假,可我们也曾为了国家浴血奋战过,跟草原的狼骑厮杀我们不怕,可是面对恶鬼,我们怕了,人命如野草,怎能不怕?” 可人都死了。 这话谁都听不到。 酒家里,异常的安静,大伙儿不知道该做啥反应,鼓掌?还是尖叫?好像都有些不合时宜。 啪的一拍桌子。 春夜这小妮子竟然大声叫起好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大侠,我敬你一杯。” 梅子酒举过额头,落手,一干而尽。 一旁的宁十皱了皱眉,没有说话,地上惨死的逃兵,打家劫舍算死有余辜。可杀人的貂皮大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出手如此狠辣,这也是现实。弱肉强食,孟八九早就教过宁十,要想不被欺负,你就要变强。 貂皮大袄是一个修行者。 而且最少都是穿甲境以上的修行者,诛杀几个逃兵,是手到擒来的事情,没办法,这是修行者与普通人之间的差距。 宁十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只要不惹他:“爱谁谁,你们各凭本事决斗,生死由天命,谁死了都不为过。” 唯一让宁十感兴趣的是,这位貂皮大袄是怎么完成击杀的,他是修行者无疑,但是他好像不曾修剑,也不修气,更不是阵法大师。似乎,似乎只是淬炼过体魄,将身体淬炼成一件无坚不摧的法宝,淬炼不好,永远都是铁布衫的武夫手段,可若是淬炼的好,那可就是少有的体修了。 修行之道,气修最易,体修最难。 若是剑修,还算能看到成仙的门槛,孟八九甚至做到了半仙的巅峰,可这体修,真的是连门在哪儿都不知道啊。 体修入门最易,出门最难,难如登天。 不过,这个穿貂皮大袄的武夫肯定算是入了门的,举手投足已经颇有些宗师风范。貂皮大袄并没有多做停留,杀了人,连尸体都未多看一眼,直接就掀开门帘,走入了黑夜之中。 一阵松气的叹息声。 包括掌柜的、伙计、商贩还有那些食客,全都长长的松了口气,吃顿酒一波三折,吓死人了。 打劫、逆转、杀人、满地的血……方才没啥感觉,紧张感一放下,好几位直接就吐了,酸臭味加上血腥味直接就弥漫开来。 最头疼的还要数掌柜的:“命苦啊,这一地的尸体可咋办呢?都不知道如何解释,毕竟这群彪形大汉说是打劫,可也没打劫成功啊,报官都不知道怎么报。” 掌柜的看了看还在呕吐的伙计,鼓起勇气走到一位商贩面前,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道:“打扰了,您赶时间吗?” “咋了?” “您看,能不能麻烦您给帮帮忙,这些,这些尸体扔在屋里确实是有些……” “呕……” 抬尸体这话都没说出口,这商贩就吐上了。 就在这人吐出来的时候,掌柜的一不小心就踢到了一具尸体的腿上。 突然! 尸体震了一下,紧接着,一股黑色的火焰直接就从尸体的伤口位置窜出来,分分钟就把尸体烧成了灰烬。 “……” 当宁十在梅山脚下看见一团古怪的黑色火焰时,千里之外的神都洛阳,唐国的新帝李天意刚刚返回寝宫。 这一天是唐国的祭天日,李天意作为唐国皇帝的第一个祭天日,说实话他都不知道什么叫祭天,而且真实的祭天跟书上说的更是南辕北辙。 一整天的木偶。 大臣们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反正他也不懂,但是他觉得最好别反抗,反抗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也没那个必要。 繁琐的仪式。 冗长的祭文。 似乎是在祈祷来年有个好收成,祈祷这一季的瑞雪早降,祈祷唐国的援军可以抵御外敌的入侵。 李天意有些懵懵懂懂:“自己的父皇一向是战无不胜的,这次怎么就败了呢?坠马草原,听说父皇是死在坠马草原的,也不知道尸首找到了没?北地部落打了个翻身仗,西陵的鹄国捡了个大便宜,这其中一定有着某些联系。大臣们争论不休,可是怎么听都觉得是废话,全都是废话,说不到重点,或者不愿意说,欺负我还小是吧。” 李天意觉得身子骨有些发凉,额头有些发烫。 “保不准是惹了风寒。” “这群笨蛋,祭天的台子那么高,就给我穿了件单薄的黄袍,不冻到才怪呢,他们一定是故意的。” “我都听到了,那些小太监们都在议论纷纷,说今年的雪来的太迟,说我这个皇帝没能承了天意,雪都下到北地了。” “笑话。” “真是可笑,老天爷不下雪就赖我是吧?我是叫李天意不假,可我又不是天意。” “这皇帝可真不好当,不下雪就说是皇帝的心不诚,真累。” “又是奏折,又是写好的草稿。” “这群废物点心,奏折你们批阅好了,只是逼着我抄写,有意思吗?” “每次都是这么晚才送过来,故意不让我睡觉是吧,总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会把这些都还回去的。” “气死我了。” “蓝儿,蓝儿,过来,来人啊,给我打点热水。” 李天意大声的呼喊自己的贴身婢女,蓝儿是他祖母自小就给配的婢女,很是贴心,也就只有这么一个贴心的可人儿了。 好半天,穿着大红袍子的老太监才慢悠悠走进来:“主子,热水来了。” 李天意一愣:“蓝旗呢?” 老太监低了低头:“主子,这蓝旗偷梁换柱,犯了大罪,老太后已经把她给赐死了。别生气,明儿个新换的婢女就来了,您还是先批了奏折吧,这才是要紧的事儿。” 第五十四章 鬼修踪迹 梅山脚下。 三岔口村寨酒家。 九具彪形大汉的尸体,分分钟就被黑色火焰烧的尸骨无存。 黑色的火焰将肉身连同鲜血一起烧的干干净净,仿佛这里根本就不曾发生过一场战斗。在场的所有人都开始揉眼睛,全都以为自己眼花了,太诡异了。 掌柜的蹲到地上,还伸出手摸了摸灰烬:“真是活见鬼,怎么可能呢,全都消失不见了,难道是中毒?可人都死了,还下什么毒呢?” 在场的商贩跟食客也都开始小声的议论,得不到结果。 宁十同样很困惑。 然后。 方才还兴奋异常的春夜,忽然就窜到灰烬旁边,蹲下身子,小心翼翼的捏起一点黑色的灰烬,然后放到鼻子下面使劲的闻。 越闻脸色越难看。 越闻身子越开始颤抖。 最后直接起身冲了出去,跑进黑夜当中,咣的一声,直接就摔了一个大跟头,春夜的伤还没有好,路又滑,根本跑不起来。 宁十跟叶青鸟还有陈余生赶紧追了出去,临出门时,宁十朝掌柜的手心里塞了一块碎银子,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声的说了句:“掌柜的,听我的话,赶紧离开这里吧,不太平。” 梅山的雪已经停了。 路却很滑。 “咣!” 听声音就知道,春夜肯定又摔倒了。 宁十叹了口气,走过去直接把小妮子扶起来,拍了拍她身上的雪:“你认得那火焰?” 春夜点点头:“化成灰我都认得。” 宁十:“认识那个穿貂皮大袄的?” 这次春夜没点头:“他隐藏的很好,我一开始没认出来,可是这火焰绝对不会有错,这个穿貂皮大袄的武夫根本不是人,他一定是鬼谷恶人宗的畜生。” 宁十:“鬼谷恶人宗?还有这么个宗门?” 春夜咬牙切齿的说:“鬼谷是西陵鹄国最西端的一处绝死之地,恶人宗是鬼谷最大的宗门,谷内之人全修鬼道,至阴至邪,无恶不作。我的家人,我的族人,很多都是被他们杀死的,我们只能不断的迁徙,不断的躲藏。为了留下种子,族人们不惜将大家的生命之火埋进我一个人的灵海之中。” 春夜停顿片刻,继续说道:“这是一群比魔山还要邪恶的存在,我的使命就是毁掉鬼谷,毁掉恶人宗。” 宁十多问了一句:“你确定没有认错,方才那个貂皮大袄是鬼修?” 春夜斩钉截铁的说:“绝对不会有错,只有鬼修才能在尸体的血液中埋下鬼焰,我从小就被要求记忆那个味道,不会认错的。” 宁十:“记忆味道?” 春夜点点头:“对,就是记忆味道,很难想象吧,可这就是事实,因为这群鬼修经常抓捕我的族人,喝我族人的血,剥我族人的皮,抽我族人的骨头,甚至挖掉我族人的心头肉” 春夜看着宁十和叶青鸟还有陈余生:“我可能需要你们的帮助。” 叶青鸟指指黑夜:“去追杀那个穿貂皮大袄的武夫?” 陈余生本来困顿的神色,一下子就醒了:“听着好刺激,我喜欢,蜀山弟子天生就应该斩杀邪魔。” 叶青鸟撇了他一眼:“前蜀山弟子,注意你的措辞。” 陈余生冷哼一声:“我可是立志要让所有蜀山弟子敬重的人,斩杀邪魔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雪后的夜空。 一片云彩都没有。 硕大的满月高挂天穹,地面上一片雪白,月光下,黑夜清晰可见。 宁十思索片刻,最后开口说:“既然鬼修如此邪恶,又确实在咱们面前杀了人,于情于理都是要追上去看看的。但丑话说在前面,谁都不要鲁莽行事,安全第一,我们还年轻,路,长着呢。” 这话主要是说给春夜听的:“报仇这种事情,不急于一时。” 宁十每天都想着去魔山接他姑姑,可他知道,不能急,再急也不行,现在去就是送死。 夜黑风高。 想,很简单,可是真追起来就难了,往哪儿追啊? 单单这村寨的门口就有三条岔路,分别通向不同的方向,视野范围内根本看不到貂皮大袄的身影。 春夜伸出手在空中煽了煽:“我能闻出他身上的臭味,宁十,你背我,咱们赶紧追。” 这个穿貂皮大袄的肯定用了某些特殊的手法来掩盖鬼修的身份。 可既然鬼焰都暴露出来了,那想要继续掩藏就没那么容易了,春夜是见过对方的。宁十的耳朵跟眼睛好使,春夜的鼻子更好使,她只是内伤,鼻子可好着呢。 梅山的雪路湿滑难走,曲曲折折,崎岖不平,路边的针树又多,针叶落在地上裹上一层冰雪,就跟刺刀一般。 大雪封山,而且这里已经是唐国最北的山脉,人迹罕至,周围的环境难以预料。 幸好,几个人在试炼之地锻炼了两年,对森林间奔跑很是熟练。两个时辰,走错了两次路口,往返了三次,终于在道路的尽头看到了那个穿貂皮大袄的鬼修。 空气中弥散着丝丝缕缕的血腥味。 这鬼修又杀人了。 如果方才在酒家里,他的作为还能称的上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此时此刻可就没什么好狡辩的了。 雪地上横七竖八躺着一堆尸体,应该是刚刚才糟了毒手。 地上的尸体穿着完整的唐军甲胄,手里握着的也是标准的唐刀。 宁十眉头紧锁:“这鬼修为何专门找唐军将士的麻烦?他称呼自己为割草人,难道只割唐军将士的头颅吗?还有,无端杀这么多人,他们要做什么?” 宁十虽然不爱管闲事,可眼下却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可能危害整个四海神州。 他是孟八九的弟子,他是剑门的弟子,他是一个正统的剑修,他要对得起自己手中的剑。 所以,事情他要查清楚。 穿貂皮大袄的鬼修似乎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宁十的到来,也可能是根本就不太在意,有恃无恐。 雪路的中央。 穿貂皮大袄的鬼修从怀里掏出一把灰色的小伞,伞面上绣着一座纯黑的山谷,谷顶有云,云遮谷。 第五十五章 一层雪,三丈风 鬼修手中的灰色小伞无风自动。 雪地上的尸体就跟着这小伞发生了变化。 一群灰色的‘透明小人儿’从尸体中缓慢的钻出来,然后直接就跑到了伞中。‘透明小人儿’刚刚消失,地上的尸体就开始燃烧起一层黑色的鬼焰,几个呼吸之间就把尸体烧的干干净净。 天将暮,枝头雪乱舞,梅山积雪道,灰伞噬死魂。 宁十眼眸已经瞪直了,他家姑姑被称作是吃剑女魔头,可也只不过是吃别人的剑,这个穿貂皮大袄的鬼修却是在吞噬死者的魂魄。 这是要让人永世不得超生啊。 鬼焰烧烬。 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可是几条人命已经被吞噬了,而且还是一群上过战场的悍卒。 狭窄的雪路,悄无声息,不远处的鬼修,将自己沾了些许鲜血的手掌在貂皮大袄上蹭了蹭。 冷风吹过,吹起鬼修的头发,冷冽的面容上挂着一层薄薄的寒霜,双眼灰沉沉的,宛若死物。 宁十拍了拍春夜的大腿:“要准备战斗了,你先下来吧。” 背着小妮子可没办法战斗。 一百步的距离。 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对于普通的武夫来说,这一百步能做的事情不多,可对于修行者,而且最少都是穿甲境以上的鬼修,这段距离已经很长了。 春夜小声的叮嘱:“这个貂皮大袄的应该是个二境鬼修,实力不俗,别太勉强。” 勉强? 宁十挑了挑眉,木剑出鞘。 叶青鸟身前横了三把刀。 陈余生点燃了他的咒火。 在宁十的修行字典中,从来就没有勉强这个词,很奇怪,说要小心的人是他,可真正面对鬼修,战斗欲望最强的依然是他:“春夜啊,你说那人身上的大貂儿会不会很暖和?我喜欢那身貂儿!” 宁十说着话就示意叶青鸟把刀收起来,又让陈余生灭了他的咒火:“你们好像都没见过我在风雪中练的剑,我现在很厉害的,不骗你们,让我先去试试看,试试是鬼修厉害,还是咱这剑修厉害。” 说完话。 宁十还不忘比了比自己的胳膊,好像这动作能显示自己很强壮似的。 十五岁的少年。 只学了两年的剑,能有多强壮? 很搞笑,春夜直接就笑了,笑的很浅,美的不行。 春夜的笑仿佛拥有仙力,一下子就冲淡了雪路上的冷冽阴森,百步之外的鬼修自然是看到了宁十,可这对于他来说,真的是无关痛痒:“几个乳臭未干的小崽子,能翻起什么风浪不成?笑话!自己的时间很有限,没工夫耽误,要知道,这割草可是个力气活儿呢!” 从坠马草原下来。 方圆几百里。 有无数条道路可以让那些唐军四散而逃,一个唐军将士就是一棵草,任务里可是说的明明白白,一棵草都不能活着离开北境。 李天意的父皇从神都洛阳带出来的兵,一个都不允许回家。 这事儿是北地部落魔山西陵鹄国还有鬼谷一起制定的战略,这盘棋不求灭掉唐国,可也必须将唐国打成筛子。 此战之后,四海神州再无第一国,大家平起平坐。 因为足够重视。 所以任务苛刻。 霍千里没有时间可以浪费,否则的话,方才在三岔口酒家,他杀的人就不会只是那九个逃兵了,他会把里面所有的人全部杀个精光。他甚至不愿意浪费时间等待酒家里的鬼焰燃烧干净,只要收取了唐卒死魂,割草就算是成了。 霍千里是鬼谷恶人宗的鬼修,他知轻重缓急。 至于宁十,木剑在握,神情瞬间严肃下来,心里却琢磨着:“有些记不清姑姑跟没跟鬼修战斗过了,看来要靠自己了,只是不知这鬼修是不是真的厉害,别是个吹牛的,不然都没办法检验自己这段时间的学剑成果了。” 宁十看过太多的比试。 所以。 恐惧在他这里是没有的。 常年观赏他姑姑那个级别的‘神仙打架’,哪里还会对蚂蚁厮杀有畏惧之心! 先出手为强。 宁十脚踩地面,整个人直接就冲了出去。 在地河中逆流学剑,在风雪中拼命学剑,每日挥剑一万二,又吃了无数的灵丹妙药,宁十的体魄已经淬炼的很凝实,实打实的穿甲境,甚至已经超越了穿甲。 一脚。 一层雪。 一脚。 三丈风。 宁十看上去是一个人,却跑出了千军万马的气势。 雪在飞舞。 地在震颤。 霍千里冷眼旁观,有些小小的意外,一个穷山僻壤里的少年,没想到竟还是个修行者,还是个标准的剑修,也不知是哪个正道宗门的弟子。 “可惜了。” “小小年纪就要殒命于此。” “玩玩就玩玩,这些个唐卒也是忒差劲,骨头都有些不舒服,活动活动正好。” 霍千里是鬼道中的体修,功法讲究不动如山,所以他任凭宁十冲过来,甚至连询问都没有询问,在他想来:“马上就要被杀死的少年,没资格诉说遗言,狂妄是要付出代价的,初出茅庐可不是犯错的理由。” 宁十是剑修不假。 宁十年纪小也不假。 可宁十是孟八九的弟子啊,宁十是剑门唯一的剑修了,他的剑可不是一般的剑。 在这四海神州,还真没听说过,有谁敢这么大胆,硬扛剑门的剑。 一百步的距离,宁十用了七个呼吸。 木剑直直的刺出。 没有任何花哨的动作。 只有一剑。 他自己的剑二。 蛇动! 霍千里是真的自信,他自信自己的体魄可以直接震飞宁十,然后轻而易举的获胜:“自己是二境的鬼修,这个少年最多是穿甲境的菜鸟,一境之差呢。” 金鸣之声! 紧接着就是一道波纹般的涟漪! 金鸣震落了枝头的雪,涟漪挡住了宁十的剑。 霍千里很自傲,然后是嘲笑,嘲笑宁十的自不量力,最后伸出一指,他准备用在酒家里的方式,一指头戳死宁十,结束这场没有悬念的战斗,心里还想着:“真是无聊,一点惊喜都没有,现在正道的剑修都这般无用吗?” 剑修无用? 霍千里真的是眼瞎了。 第五十六 咫尺之间 莫欺少年尚年幼。 霍千里用出必杀一击,当即就准备自信回头,然后就发现手感不对,自己的指头并没有戳死对方,似乎,只是戳在了对方的剑上。 剑身还带着反震之力。 霍千里:“……” 有点意思。 一指头不行?那就两指!再不行?那就来三指……然后,三十指过去了。 霍千里每一指都打在宁十的木剑上,宁十的木剑就仿佛是长了眼睛。其实,都不算是长了眼睛,只是足够认真和坚固,这是宁十自己悟出来的剑一止争。 剑一之后是剑二。 蛇动接着蛇动。 很直很准的刺。 霍千里托大,每一刺都敢接,因为没觉得有什么伤害,体修本身就有自己的战斗方式,这算是常规操作,没有问题。 蛇动接着蛇动,剑刺接着剑刺,刺刺都能刺到霍千里的身子上。 宁十的剑刺的很直。 一往无前。 第一个交错,霍千里点了宁十四十六指,四十六指全部点在木剑之上。宁十刺出了三十七剑,每一剑都刺在霍千里的四肢百骸,荡起三十七次涟漪,对方看似毫发无伤。 貂皮大袄纹丝不动。 宁十却微微喘息。 霍千里少有的赞许:“小伙子,你的剑很不错,精、准、直、守,是我小看你了。我不晓得你为什么要来跟踪我,还幻想着以卵击石,杀死我。那些都不重要,因为你会死,但我赐给你留下遗言的权利,珍惜吧,你应该感到荣幸。” 宁十嘀咕了一声:“废话真多!” 剑起。 直刺。 战斗继续。 霍千里挑挑眉头,身体忽然惊雷炸响,竟是主动朝宁十攻了过来,掌心黑雾缠绕,雾中带火。 那是鬼修的焰。 宁十的剑,速度再提,雪道间出现了一个无形的旋风,雪随着这风,急速的飞舞。 霍千里淬炼的体魄自然比宁十要强悍,硬抗木剑,近身十步。 宁十比较灵活,可只要让霍千里近身,剑修按道理是打不过鬼道体修的。渐渐地,霍千里似乎适应了宁十的节奏,近了七步之内。 霍千里一边战斗一边用嘶哑的声音扰乱宁十的心神:“小伙子,我看看你这穿甲境能坚持多久时间,没有修成剑气,如何破我金身。十步内你可腾挪,七步呢?七步可以依靠步伐,那五步呢?五步如果还不行,三步呢?” 霍千里想要跟宁十贴身肉搏。 肉搏是他的强项,在他看来,面对一个穿甲境的剑修,肉搏是最快解决战斗的方式。 风雪收缩。 就连远处的叶青鸟跟陈余生都为宁十捏了一把汗,叶青鸟才不会管宁十的警告,三把刀横在身前,已经开始朝宁十那边靠近,陈余生也是咒火点燃,能帮多少算多少。 三步便是咫尺之间。 此处是极限。 霍千里勾起一抹冷笑,战斗就这样结束吧,黑色的鬼焰直接轰向宁十。 可就在霍千里冷笑的时候,发现自己对面的宁十竟然也在冷笑,而且比他笑的还要冷。 宁十不仅是冷笑,还用唇语嘲讽:“三步之内体修能占到便宜吗?你还真是迷之自信!嫌自己死的不够快吧,老家伙,你是不是有些太慢了?” 嘲讽结束。 宁十的木剑依然是笔直的刺出,看不到与方才有什么不同,可确实是有所不同的。木剑还是方才的木剑,蛇动还是剑二的蛇动,但剑尖碰到霍千里身体的时候,却多了一些东西,一道淡淡的青芒。 孟八九很早的时候就说过,自己家徒儿的眼尖,画的剑传神,看一眼就能抓住重点。那这一场雪道间的对决已经持续了两个交错,宁十自然已经看出了霍千里的破绽,甚至试探了一遍。 如果他只是穿甲境的菜鸟,那会很难打。 可是在试炼之地的最后,灰线吞了完整版的草蛇剑剑灵,又入了宁十的梦,在梦境的门口,灰线碰到了孟八九的影子。 草蛇断剑加上完整的剑灵全部被孟八九打碎,揉进了宁十的经络之中。 那可是最精纯的剑气,还是被孟八九留下的神念淬炼过的剑气,宁十在风雪中修炼剑二蛇动,自然是感悟到了灵海经络中蕴藏的剑气。 一境穿甲,他淬炼了皮肉筋骨血。 二境信剑,孕养剑气,将剑气孕养在灵海三十六孕穴,开穴越多,剑气越盛。 孟八九留在宁十梦境门口的神念,借草蛇剑与灰线剑灵,直接就为宁十开了三十六孕穴。 孕养剑气的基础已经打的相当牢固。 这是剑门特有的开穴方式,一般的剑修宗门弟子,孕穴能开十之八九就已经很值得骄傲了。 宁十的孕穴可是开了三十六! 三寸长的剑气自木剑剑尖的位置刺出,直接就刺透了霍千里的身体! 第一道剑气刺入天棱,第二道剑气刺入巨鳄,第三道剑气刺入枕骨,第四道剑气刺入关元,第五道剑气刺入左商,第六道剑气刺入鹤口,第七道剑气刺入涌泉。这七处是宁十找到的破绽,霍千里体修法门的破绽,身体最薄弱的命穴。 三尺之内。 咫尺之间。 这是宁十最初学剑就特别在意的地方。 他的三尺之内必须最强,这是他自己的领地。 七道剑气聚成一线,直接就刺穿了霍千里的四肢百骸五脏六腑。 很清脆的炸裂声,紧接着就是一团浓稠的血雾,已经走到三十步边缘的叶青鸟还有陈余生,当时就看傻眼了:“原来不知不觉中,宁十已经这么厉害,他的木剑竟然可以做到如此强悍,而之前还只是穿甲境,什么时候修成的剑气?” 叶青鸟跟宁十是最早认识的,第一次见宁十的时候他还什么都不懂,面对寻魔师连站出来的勇气都没,仅仅两年的时间,他已经进步到可以单挑鬼修的地步。 天才。 绝对的剑道天才。 宁十在试炼之地学剑时,淬炼自己的皮肉筋骨血,针对修行者身体的每一处部位都做了深入的探究,霍千里此时此刻已经算是半个废人。 然而。 这一切只是发生在刹那之间。 霍千里的全部实力还没有施展出来,战斗却结束了,非常的戏剧化,不可思议。 第五十七章 没有尊严的鬼修 鲜血。 染红了雪道。 霍千里完全无法接受这个现实:“自己怎么可能败呢?自己是鬼谷恶人宗的弟子,自己是鬼修,自己还有很多神奇的功法没有施展,对面只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少年!” 尽管满脑子的疑惑,可时间不等人,生死只在一瞬之间,霍千里直接就作出了抉择:“少侠,饶命!” “万事好商量,我也是奉命行事,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我在酒家里可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还有地上这群逃兵,他们全都违背了律法。对,我是来制裁这些逃兵的,你不能跟国家的律法抗衡。” “你我都是修行者,我最敬重的就是剑修,我们点到为止吧,不要学那些魔头的行事作风,杀人不过头点地,君子不吃剑啊……” 霍千里还在喋喋不休的寻找措辞。 宁十的脸色却变了:“喂,你刚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霍千里:“……?” 宁十:“重复一遍你刚才的话。” 霍千里:“不要学那些魔头的行事作风。” 宁十:“不是这句。” 霍千里:“杀人不过头点地。” 宁十:“也不是这句。” 霍千里:“君子不吃剑啊。” 宁十:“……!” “找死!” “拖延时间嘴巴都这么臭。” 宁十的姑姑经常被人喊做魔头,而且喜好吃剑,这霍千里真是撞到了枪口上。而且宁十虽然是初出茅庐的菜鸟,可他跟着孟八九见了不知多少场决斗。 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该动手,什么时候该落井下石,他,门清儿。 笑眯眯的走到霍千里身前,弯弯腰看着这鬼修:“知道错了?” 霍千里使劲点头:“我错了。” 冷不丁的一剑。 霍千里都没看清楚从哪个方向刺出来的,腰间就被洞穿。 宁十木剑抽出来直接放到霍千里的嘴边:“不许叫,不许喊疼,错了就要接受惩罚。” 霍千里皱皱眉,忍下了,咽一口唾沫说:“不疼,真不疼。” 刺棱! 冷不丁又是一剑。 这次,宁十刺在霍千里的大腿上,他姑姑告诫过他,比试获胜的时候是最危险的时候,你要先确认对方没有还手之力。因为,对方很可能恼羞成怒,直接在背后给你一次致命一击。 刺完这一剑,宁十还故意问:“真的不疼吗?奇怪,难道我这木剑是冒牌货?” 霍千里看到木剑又要刺过来,赶紧解释:“疼,疼,少侠的木剑很锋锐,是不可多得的宝物,绝不是什么冒牌货。” 呲! 又是刁钻的一剑,刺在肩头。 宁十没好气的说:“我最恨骗子了,你方才还说不疼,现在又说疼,你是在侮辱我的智商吗?” 霍千里真想抽自己一个嘴巴子:“我没……” 宁十抬剑抽在霍千里的脸颊上:“你没什么?又要出尔反尔?骗子!” 霍千里只觉得火辣辣的疼,脑子都有些不听使唤,他是鬼修不假,可他也是人啊。而且他虽然是从鬼谷恶人宗出来的,可是能接下这割草的任务,那就说明他肯定是最低级的弟子,做的是最不招人喜欢的活儿,实力也是最差劲的。 霍千里没敢再说话。 然后,脸颊上就又挨了一剑,不算太大的脸,直接就肿成了两朵花儿。 宁十剑不离手:“不说话就等于是默认了,做骗子还这么理直气壮,你真是让我长见识了。” 霍千里只觉得一连串的问号在脑门上盘旋:“我该说什么?我该怎么应对?他到底想把我怎样?还有完没完?我是不是个骗子?我好像是个骗子!那我疼不疼啊?我是该疼还是不该疼呢?” “可,确实是疼啊!” 一盏茶的功夫,霍千里的脸颊上就被木剑抽打的皮开肉绽。 这时候,叶青鸟跟陈余生还有春夜也走了过来,霍千里终于可以喘口气儿。 叶青鸟有些不忍直视:“宁十,得饶人处且饶人。” 陈余生看到血,又晕了,晕完就傻掉,可以忽略不计了。 只有春夜没说话,用眼神盯着霍千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宁十举了举木剑,其实没准备再抽霍千里。 可是已经站不稳的霍千里,却像是条件反射一般:“我错了,剑刺在身上真疼,少侠的木剑是一等一的宝物,我没有出尔反尔,我也不是骗子,我不会沉默,你还想问我什么,给个痛快,别再折磨人了。” 霍千里这一连串的说辞,如同倒豆子一般,语速极快,啪啪啪的就说完了,这嘴皮子,嘶哑了还能这么利索。 人的求生欲真是强大。 不服气不行啊。 这是一个没有尊严的鬼修,输了就求饶,为了活命什么话都敢说,什么话都愿意说,怪不得只能来做最底层的割草任务。 标准的欺软怕硬。 春夜看着自己眼前的霍千里,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位,也能称作是鬼修?这位真的是从鬼谷里走出来的吗?真是让人笑掉大牙!” 春夜冷冰冰的看着霍千里,然后问宁十:“你对他感兴趣吗?如果不敢兴趣,那就交给我吧。” 春夜的话是当着霍千里的面说出来的,他没有避讳,反正在他看来,结果都一样。 简单的一句话,就算霍千里再傻,他都知道是个什么意思。一直低着头假装很可怜,将整个身子都蜷缩在貂皮大袄里,忽然就抬头看了春夜一眼,背对着宁十,面朝春夜。 霍千里这一眼,很凶,很煞,很诡,很吓人,满满的都是威胁,若是普通小姑娘,就这一眼,估计就能给吓尿了。 可是。 春夜怎么可能是普通女孩! 一脚就踹在霍千里的脑门上。 春夜直接开始咒骂:“臭不要脸的畜生,你刚才是什么意思?威胁我吗?你死定了!你绝对死定了!以为我好欺负是吧?姑奶奶只是受了伤,不然你早死了一百遍!你再瞪我一眼试试?” 春夜原本是个很单纯,很白纸的小姑娘。 自从听了宁十的故事,算是彻底入了迷,而且特崇拜世俗界的侠客,觉得侠客都应该特酷,从说话上就应该很有性格。 这么想着,春夜就这么学了,学了无数乌七八糟的戏文黑话。 有时候说出来的驴唇不对马嘴,宁十想想都好笑,可又不好意思反驳,也就随了小妮子的心意。 爱咋爱地吧。 行走人间,不就是求个心安气顺吗。 第五十八章 婆萨的温柔 春夜喊得越响,霍千里看她的眼神就越是嘲弄,然后,剑光闪过,宁十直接就砍掉了他的一根胳膊:“既然都求饶了,就别再想着要尊严,杀了那么多人,你还有什么资格嘲弄别人?下一剑可就是嘴了,胳膊是让你长长记性,真以为我们是菜鸟?修行界什么时候开始以年纪做定论了?” 一条胳膊被砍断,钻心的疼,霍千里额头的汗珠直接就开始一颗一颗的往下掉,连成串儿的往下掉。 宁十朝地上碎了一口痰,雪道起风了,痰,不偏不正的被吹到霍千里的脸颊上。这可是莫大的羞辱,但是霍千里没有任何的动作,他是从恶人宗里出来的,更恶心的东西他都见过,无所谓,只要能活命就成。 胳膊断掉可以重新接起来。 费点事儿而已。 春夜看了看宁十:“帮我封了他的周身大穴,我有事情要问他。” 宁十点点头:“可以,这人本来就是我帮你抓的,你想怎样都成,我不拦着。” 春夜的族人遭受过鬼修的迫害。 所以,在春夜心里,所有鬼修全都是嘴硬心毒的家伙,他们的心思坏着呢:“我可能要上点手段,你们不会愿意看到,我去去就来。” 春夜跟宁十打了个招呼,直接就拽着废人般的霍千里走入雪道的树林之中,原本趾高气昂的鬼修,此时此刻落魄凄惨到极致。 春夜边走边嘀咕:“族里的先生们说过,世俗的生灵都有恐惧,谁都有,是魔是恶是邪都一样,谁都躲不开,鬼修一样的,都一样的。” 梅山的不知名雪道上。 黑夜当中。 又开始淅淅索索的下起雪,很小,很细,很凉。 雪道旁忽然就传出一阵歇斯底里的惨叫,惨叫撕心裂肺,杀猪一般,然后这惨叫突然就戛然而止,换成了颤抖般的抽搐,揪心的抽搐…… 叶青鸟不忍心听,然后就开始心软:“宁十,会不会太残忍了?” 宁十直接打断她的话:“不会!如果是我输了,被折磨的人就是我,弱肉强食,这就是真实的修行世界,我们要适应。” 陈余生胖乎乎的脸颊有些微颤,也不知是兴奋,还是恐惧,会不会后悔来到这个雪道上。 不管陈余生后悔不后悔,反正霍千里是真的后悔了,如果他之前就知道春夜是谁,他一定不会手软,就算是打不过也会第一时间逃跑。 鬼谷恶人宗与春夜这一族,那可是死敌。 虽然到目前为止,春夜都没有跟宁十说过她的族群到底是什么! 鬼修懂怎样折磨春夜。 春夜一样懂怎么折磨鬼修。 短短半柱香的工夫,霍千里就见识了什么叫人间地狱,什么是生不如死,什么是凶残很辣,什么是不死不休的仇怨。 惨绝人寰。 霍千里感觉自己今夜的经历便是惨绝人寰。 春夜回来的时候,是拖着霍千里的后腿回来的,霍千里已经成了一滩烂泥一般,眼瞳呆滞,仿佛见了世界上最恐怖的东西,全身都在瑟瑟发抖,再也不敢正眼看春夜。 宁十没问春夜做了什么,只是问了有什么收获。 春夜整理了一下思路:“他之前称呼自己是割草人,这草便是指的唐军将士。在坠马草原上,鹄国、鬼谷、北地部落联合起来击杀了御驾亲征的唐皇,他们要斩草除根,不让一个将士返回洛阳。” “他确实是鬼谷恶人宗的弟子,任务便是在最快的时间内收割野草,梅山是坠马草原南下的必经之地,所以很多鬼修都进入了梅山。” 宁十想了想:“方才他拿的灰色小伞是怎么回事儿?” 春夜直接回答:“那伞叫摄魂幡,是专门收取死者魂魄的,具体做什么用途,他不晓得。” 宁十又问:“坠马草原死了很多人?” 春夜:“按照他的说法,唐军、北地部落跟鹄国将士,加起来死了差不多四十万人,只有少数人逃了出来。” “四十万!” 宁十倒吸一口凉气。 就连旁边的叶青鸟与陈余生都惊呼出声。 他们年纪再小,对数字还是有些概念的,这可不是四十人,这可是整整四十万人啊,一座城才多少人?一国才多少人? 血流成河。 尸横遍野。 枯骨如山。 这么形容一点都不夸张,甚至真实的画面更加恐怖。 宁十是唐人,他姑姑也是唐人,剑门更是唐国的修行宗门,所以他天然站队唐国,心里直接就提出了质疑:“不可能,唐军骑步四海第一,只是北地部落跟鹄国不可能击败如此多的唐军,绝不可能。” 一直躺在地上的霍千里忽然凄厉的笑了笑:“因为诅咒啊,因为你们唐人遭受了诅咒,你们是必将被灭亡的,唐国必亡!” “只有我主是天选的圣者……只有我主……” “哈哈!” “哈哈!” “我主!” “咳咳!” 刚刚还在惨笑的霍千里,忽然就开始咳嗽,咳嗽着咳嗽着,他的瞳孔突然就开始涣散。紧接着,他的嘴巴里竟然开始长出一株黑色的花,黑的发紫,紫中透着一股子灰。 这花,刚刚遇到空气便盛开绽放,一个呼吸之后便凋零。 花,凋零了。 霍千里的身子竟然也跟着‘枯萎’下去,真的就是枯萎,仿佛时间在他的身体上迅速走过了几十年,眨眨眼就成了枯骨朽木。 死了! 就这么死了? 宁十下意识将叶青鸟几个人拽到自己身后,皱着眉头盯着地上的人骨头,心里有些吃惊:“这是什么鬼东西?这么邪性!” 春夜没动,甚至蹲下身子看了看,然后直接开口解释:“不用怕,这东西已经死了。” 陈余生胖乎乎的脸颊抖了抖:“你认识?” 春夜点点头,沉声道:“婆萨的温柔,这花的名字叫婆萨的温柔,传说是只开在婆萨鬼间的恶灵之花,象征着咒怨与追杀。是三途河的接引之花,据说鬼修死亡之后不下阴曹地府,只去婆萨鬼间。” 低着头看了看地上的枯骨:“在鬼谷恶人宗里,有一种血蛊咒,一旦立下此咒,如果违背咒文,便会被婆萨的温柔接走。地上这人一定不知,他早就被种下了此咒,泄露了割草人的任务,最后被咒文杀死。” 第五十九章 鸿鹄的野心 春夜说的很清楚。 宁十看了看她,没有问为何你都知道,谁都有自己的秘密,如果对方是你在乎的人,就不要尝试着去揭开那些秘密,除非对方自愿与你分享。 这是一种尊重。 就像宁十尊重自己的剑一般。 雪还在悉悉嗦嗦的下着,四个少年站在雪道间,一时都有些恍惚。 宁十跟叶青鸟还有春夜都喝了不少的酒,虽说早就醒了,可此时此刻却真的希望一切都是在醉梦中。因为方才听到的消息实在是太多震撼,四十万人死在几百里之外的坠马草原,可能鹄国跟北地部落的军队还在逼近北境,多少人要遭受生灵涂炭的危机啊。 唯一让宁十很困惑的是,四十万人怎么就能全死了呢?这些将士都不会逃跑的吗? 宁十不懂兵法都很困惑,远在神都洛阳城中的李天意其实更困惑,他是唐国的新帝,他知道的事情自然比宁十要多,所以他的困惑更多:“唐军的二十万将士怎么就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损失殆尽了呢?连父皇都死了?这其中一定有阴谋,一定有人在暗中作梗!” 山风静。 雪落凝。 栈道指路,宁十依旧是背着春夜,四个人连夜离开了梅山,既然知道这里会出现许多割草人,那就没理由再待下去了。 面对单独的鬼修还有胜算,如果面对一群鬼修,那可就是找死了。 天光破晓之前,宁十赶到了距离梅山最近的边境城池,幽州城,唐国北境幽云十六州,幽州是距离坠马草原最近的州府。 一路走来,宁十心事重重:“你们说那些被摄魂幡抓走的魂魄,还有机会再入轮回吗?那可都是唐国的将士啊!他们为国家浴血奋战有什么错?” 趴在宁十背上的春夜,拿下巴蹭了蹭宁十:“他们没有错,错的是那些挑起争端的恶人,至于那些亡魂,我听族中的老人说,被鬼修沾染过的亡魂,入阴曹地府走奈何桥时,会从桥上摔下去,他们是不被允许过桥的。” 宁十叹了口气。 春夜眼眸复杂:“我的祖母曾经告诉过我,天地万物都是有着特定的因果关联,今生这些将士为国家浴血奋战,可谁又知道他们的前世呢?说不定就是十恶不赦的邪魔。” 宁十将春夜朝背上拖了拖:“你懂得还挺多。” 春夜微微昂头:“那是,你会讲故事,但我也看过许多典籍呢,都是很古老很古老的典籍,以后有时间背给你听。” 忽然有些痒。 宁十轻轻朝自己脸颊上打了一巴掌。 刚刚有些困意的春夜,迷迷糊糊的呢喃:“怎么了宁哥哥?” 从梅山出来之后,也不知道为啥,春夜就开始称呼宁十哥哥,而且喊的还特别亲热。 还没等宁十反应过来呢,春夜的巴掌就落了下来:“你走路,我帮哥哥打。” 啪地一声。 火辣辣的疼。 然后春夜就发现自己手掌心里多了一丝血。 揉了揉眼睛,春夜疑惑的问:“哪儿来的血?” 手指捏了捏,似乎像是蚊子? 抬头看了看四周,天寒地冻,冰雪呼啸,这里可能会有蚊子吗? 紧接着,宁十就停下了脚步,叶青鸟跟陈余生也不敢再往前走了,因为大家都闻到了一股子气味儿。 很刺鼻。 很浓重的气味儿,血腥味。 这时候宁十刚好翻过一个小土包,远处便是幽州城,拨开积雪跟松木,极目眺望。第一眼便看到一队身披黑色甲胄,手握西陵长枪的骑兵,策马扬鞭疾驰而过。 骑兵两个呼吸便追赶上一群幽州守城的步卒,长枪破空而过…… 再远的地方,已经能够看到火光冲天,西陵鹄国的军队已经攻到了幽州城下,洛阳的援军还没有赶到,城池眼看着已经被攻破。 谁能想到会是这个结果呢? 唐国已经多少年没有被攻入腹地了? 可这就是现实,唐国最精锐的二十万铁骑被屠杀干净,西陵,北地,鬼谷,草原部落,加起来的损失都没有唐国多,而且死的还不是精锐,这种破天荒的好时机,怎么可能会放过。 唐国的百姓似乎都不知道应该怎样面对外敌的入侵了? 养尊处优的守城步卒逃到了城外,城池谁来防守?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吗? 开玩笑! 西陵鹄国幅员辽阔,民风彪悍,本身就极擅长骑射,野心更是滔天般大,听听这国名:“燕雀安知鸿鹄之志,鹄国将四海神州的其余国家都比做是燕雀,将自己比做是鸿鹄。” 可是曾经就算鹄国再野心勃勃,也从来不敢入侵唐国的,因为战争打的是消耗,打的是财力,打的是资源,打的是人。而这些,鹄国跟唐国相比,就是天壤之别,只是不知道这次为何鹄国会下这么大的决心,他们真的以为击杀一位唐国的皇帝就能击败一个国家吗? 想归想。 宁十知道,战争,还是爆发了。 看过无数的决斗,看过无数的高手对决,可真正的战争,四个少年,谁都没有经历过,一时之间都有些发蒙。 幸好天色还未大亮,山包足够隐蔽,距离幽州城又是不远不近,足够腾挪。厮杀声开始逐渐高涨,山包这边都能听到了。鹄国的大军应该是从幽州城的西北侧发起攻击的,宁十他们几个则是趴在东南角的位置。 幽州城的南大门已经彻底敞开。 一群一群的平民百姓从城中涌出来,破晓时分大多数人还没从梦乡中苏醒过来,所以多半衣衫不整,可为了活命,哪里管得了那么多。 尖叫声此起彼伏。 已经有骑兵绕了过来,长枪刺过,必定是鲜血横流。 屠杀。 真正的屠杀。 鹄国对幽州城进行了一次丧尽天良的屠杀,最终也没人能真正从幽州跑出去。叶青鸟直接就捂住了嘴,眼眶湿润,宁十的气息更是沉重无比。 但是他们四个谁都没动。 不是不敢动,是不知道要怎么办?跑下山坡去救人吗?就算是再狂妄,他们也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下去了就是个送死。 宁十知道下去是送死。 叶青鸟也知道下去是送死。 陈余生就更不用说了,就他那肥猪般的身材,必死无疑。 春夜?好吧,春夜不是唐人,她不用为了唐国而去拼命厮杀,没这个道理。 这是事实,无可争议的事实,但,就是有人要尝试,有人不信邪,或者心里根本就没有生死的概念。 因为。 幽州城的城墙上竖起了一面旗。 第六十章 我要拔了那面旗 鹄国在幽州城头竖了一面鸿鹄飞鸟旗! 以前这座城墙上的旗,可一直都是唐国的五爪金龙旗啊! 不信邪的人,是一群少年,比宁十年长几岁,人人手握长剑,就趴在几百米之外的山石后面。 幽州城有唐国的守军,幽州城自然就有唐国的修行宗门。 地火风雷阁便是距离幽州最近的宗门,以剑修为主,宗门的名字非常高大上,但整个宗门的实力却十分的稀松平常,只能算是九流宗门,跟那些江湖帮派只有一线之差。 林竖横是地火风雷阁年轻一代的大师兄。 在他身后的三十一名少年,是地火风雷阁年轻一代的所有弟子,实力最强的他也不过是开了八穴的信剑境,其余弟子清一色的穿甲境。 要知道,林竖横这群人可比宁十大了好几岁,并且是自小学剑。 沉重的喘息声。 地火风雷阁的弟子们从未见过大师兄如此愤怒,印象中的大师兄可是一个绝顶的好脾气呢。谁要是与他发生矛盾,多数都是一笑置之,不会放在心上。 说好听点,林竖横这叫好脾气。 说难听点,那就是窝囊。 这时候,一向好脾气的林竖横,忽然说了一句话:“我要去拔了那面旗。” “……” 幽州是唐国的幽州。 鸿鹄飞鸟旗却是鹄国的纛旗。 在唐国自己的领土上,绝对不能插着鹄国的旗,这是对所有唐人的羞辱,林竖横是唐人,他学剑,所以他不能忍。 林竖横很认真的跟自己的师弟们说:“我要去拔了那面旗。” 旁边的少年直接就开始反对:“大师兄,你疯了?现在过去就是送死,必死无疑,你没看到幽州的守军都逃出来了吗?” 林竖横看看朝阳下的城池:“我只看到幽州城上挂着鹄国的纛旗。” 身旁的少年:“你又不是军人。” 林竖横看着远方的城池:“可我是唐人。” 身旁的少年:“唐人也是人啊,有可为,有可不为。” 林竖横一愣:“阿尽,你要认真读书了,这话你说错了。” 林竖横口中的阿尽全名高飞尽,是林竖横最疼爱的师弟:“错了也好,对了也罢,反正你不能过去。” 林竖横揉了揉高飞尽的头发:“不过去,我们来这里做什么呢?不就是要做点事情吗,我们可是修行者,我们可是地火风雷阁的剑修,你忘了我们入阁时读的祖训了?我们要做四海神州最牛的剑修,拔旗都不敢,还做什么最牛,吹牛吧。” 高飞尽压低声音:“在小小的幽州都能排名倒数,祖训就是骗人的,当初就不该进这个地火风雷阁。” 林竖横冷声喝斥:“阿尽!” 高飞尽连忙低头:“大师兄,我错了。” 林竖横冷着脸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旁边的师弟们:“我们地火风雷阁是九流的宗门,排名低,功法差,法宝也少,可我们也是剑修啊!我们手中的剑是假的吗?” “我知道,你们肯定以为我疯了,或者以为我是想出风头。没错,我就是要出风头,我要让全幽州的百姓,全幽州的宗门都看看。幽州被入侵了,鹄国的纛旗插在了唐国的城池上,是地火风雷阁的弟子第一个冲上去拔掉的旗子。” “排名低不要紧,实力差也不要紧,但心气儿不能丢。” “手里的剑要握的紧。” “身子骨要站的直。” “要勇于去做剑修该做的事情。” 血红的朝阳映衬下。 古老的幽州城墙,一面鹄国的鸿鹄飞鸟纛旗,迎风招展,仿佛是在嘲笑,嘲笑这面土地上长大的人。 林竖横身后的三十个少年,全都沉默了,眼眸中多出来一些不一样的东西,仿佛是天边的血色朝阳掉进了他们的眼眸中。 有火在燃烧。 剑修该做的事情? 那什么才是剑修该做的事情呢? 林竖横还在继续唠叨着,仿佛要将自己这辈子想说的话全都说完:“你们,是不是很不爽?” “应该会很不爽吧。” “记得去年在北境比武中,咱们地火风雷阁连海选都没进去,被称作是去郊游的,白瞎了这么好听的宗门名字。” “盛元节公布宗门排名的时候,你们也很不爽,不爽咱们排进了倒数。年年倒数,不管啥事儿都跟咱们没关系,好像咱们不是修行界的宗门一样。” “凭什么啊。” “凭什么这么对咱们,咱们也是剑修,咱们也是每天辛辛苦苦的练剑,兢兢业业的修行,难道是因为咱们没做过什么大事儿吗?” “我有时候就在想,他们是不是根本就不知道幽州还有个地火风雷阁呢?” “他们不知道,咱们就得让他们知道,别人不敢做,没做的事情,咱们就要去做,不能怕危险。没危险的事情会轮不到咱们?” “咱们没声望啊!” “这咱得认。” “别怕,不就是拔个旗吗?” “师兄再怎么说也是二境的剑修。” “还有,一直没告诉你们,师兄我可是幽州本地人,这些杂碎来我家门口撒野,我可不能不管,老乡都看着呢,不管就是孬种,就不配做你们的大师兄……” 压抑。 局促。 呼吸不畅。 一阵阵的难受冲击着三十个小伙子,林竖横的每一句话都仿佛是利剑一般,发出的是声音,刺的却是人心。 剑剑穿心。 有几个少年的脸色已经开始变得通红,臊的。 有几个少年的脸色则开始变得急躁,不停的咽唾沫。 还有几个少年明显是想说点什么,话憋在嗓子眼就是发不出来。 这种古怪的情绪快速的蔓延,憋闷,憋闷,还是憋闷。没人知道应该怎样才能驱赶这种憋闷,胸口仿佛有一团火在燃烧,而且是越烧越旺,将整个人都烧的通红。 话终。 林竖横将自己雪白的袍子一扎。 攥紧手中三尺长剑,转身就迎着朝阳冲下了山坡。 地火风雷阁冬季的服饰跟雪地仿佛能融合到一起,不仔细看可能都会看错:“这里是幽州,我来自幽州地火风雷阁,我要去拔旗,我要弄死这群够娘养的鹄国垃圾。” 第六十一章 血,可以热起来 林竖横走的时候说的话,声音并不大,也没有什么冲锋的嘶吼,但就这么一句话,却炸在身后少年的耳边。 “弄死鹄国的垃圾!” “对啊,我们就应该弄死他们!” “我们为什么不弄死他们呢?他们侵占了我们的城池,杀害了我们的亲人!” “这人啊,一辈子就应该有这么一次,上马提枪奋不顾身,犯浑不要命的时候。” 高飞尽一拳砸在雪堆上,大声喊道:“跟着大师兄,弄死鹄国的垃圾,拔了鸿鹄飞鸟旗。” “呼呼。” “呼呼。” 所有少年的呼吸都开始急促起来,然后下一刻齐刷刷地吼道:“上,跟上大师兄,弄死鹄国的垃圾,拔了鸿鹄飞鸟旗。” “告诉他们,谁才是幽州的主人。” “地火风雷阁不是垫底儿的。” “凭什么每年都嘲笑我们。” “老子才不是最菜的呢。” “爷爷要给孙贼上一课。” 林竖横冲出去之后,很快,又有三十个穿着白袍的少年冲了出去。 幽州是北境出了名的风口,风将这几日的雪刮起来,吹到这群少年的脸上,多出来一些奇怪的东西。 林竖横看着追上来的师弟们:“阿尽,鼻尖怎么红了?” 高飞尽赶紧揉揉鼻子:“刚才跑得太快,摔了个跟头。” “你哭了?” “放屁,是风迷了眼。” “跟紧我。” “跟着呢。” “握紧剑。” “握着呢。” “别手软。” “小爷宰牲口的时候,从不手软。” “……” 当一群发疯的少年偷偷潜向幽州城时。 距离他们藏身之地仅仅几百步的山坡上,宁十都看傻了。 “这是一群疯子吗?不知死活吗?” “现在冲过去就是找死啊。” “双拳难敌四手,修行者境界再高,也害怕被围杀啊。” 叶青鸟也看傻了:“我没看错吧,这群人难道是准备去幽州城救人?看装扮应该是唐人。” 陈余生同样看傻了:“应该是修行者,普通人跑不了那么快,手中持剑,多半是剑修。” 宁十眉头紧锁,手心有些痒:“跑出去的人是剑修,这些人全都是剑修,他们要干什么?” 幽州城的战斗已经结束,到了打扫战场的时刻,鹄国的士卒也有死伤。 朝阳拂面。 照耀在脸颊上让人有些疲惫,精神头明显不像方才冲杀时集中。 风雪很大。 视线受阻。 还真没多少人注意到,有三十几个少年猫到了城墙下面。 地火风雷阁处在幽州地界上,林竖横这些人自然最熟悉幽州的环境,最熟悉幽州城。他们是修行者,有时候是不会真的理会什么宵禁的规矩,黑夜里入城,黑夜里出城,全靠自身的本事。 尤其是玩心最大的少年郎。 冬季的城墙早就被一层厚厚的冰雪所覆盖,一片雪白,刚好跟林竖横他们的袍子融合到一起。 人手两柄短匕首。 找最隐蔽的角落处登城。 一刀一刀刺进城墙的冰雪上,三十一个少年如同三十一只爬墙虎,还真就悄无声息的爬到了城墙边缘。 宁十眼力极好,他能够隐约看清楚城池附近的动静,手掌忽然就攥紧了,似乎是在为林竖横他们加把劲儿。 至于准备登城拔旗的林竖横,此时此刻,正在布置最后的任务:“所有人,登上城头之后,全力朝鸿鹄飞鸟旗冲刺,不管是谁拔到了旗。拔旗就走,如果看到附近有五爪金龙旗,记得顺手插上。” “都别恋战。” “拔旗是关键。” “谁都不要逞强,这可不是咱平时的点到为止,这是生死之争,手别软,想想城里被屠杀的老百姓。” “上!” 林竖横一马当先,翻身跃起,直接就上了城头,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满地的鲜血跟横七竖八的尸体,此处在破晓时分经历了一场血战。 十步远的地方,背对林竖横,有一鹄国士卒,手握长枪,走几步就会刺出一枪,刺的是地上的‘尸体’,幽州城,守城士卒的‘尸体’。 地上的尸体肯定已经战死,可这些鹄国的士卒不放心啊,他们为了确认是不是死透了,打扫战场的时候就会补上一刀。 战争就是这么血腥。 鹄国没有资源来优待俘虏。 那便不要俘虏,一个唐卒的俘虏都不要。 林竖横强行压下涌上心头的恶心,一步便冲到这个鹄国士卒的背后,长剑直刺其后心。 这是林竖横这辈子第一次背后偷袭。 剑修本不应该这样。 但是,林竖横就是这般做了,做的心安理得。 一剑毙命。 然后抬头,迅速确认鸿鹄飞鸟纛旗的位置,目测有三百步距离,身后有脚步声,师弟们也上来了。 “嗡……” “敌袭……” 几乎就是林竖横刺死那名打扫战场士卒的同时,不远处便传来呼喊,仿佛一滴水掉进了油锅中,刹那之间,城头便沸腾了。 四面八方的鹄国士卒挥舞着兵器,全部朝这个方向涌过来。 “拔旗!” 两个地火风雷阁的少年红着眼睛,嚎叫着便冲杀上去,不管是谁,看到脚底下的血腥,要不被吓晕,要不就会被激怒,发狂。 “鹄国的畜生,拿命来。” 修行第一境,被世人称作‘穿甲’。 何为穿甲? 一剑可穿甲胄,便为穿甲。 最先冲杀上去的少年,自然是达到了穿甲境,一人一剑,一剑便刺穿了鹄国士卒的甲胄:“敢来我唐国的土地上杀人,我日你八辈儿祖宗,记住了,小爷是地火风雷阁的剑修。” 这少年狂吼之后,在对面士卒的眼中看到了畏惧。 畏惧? 在修行界里,可从来没人用畏惧的眼神来看地火风雷阁的弟子,平日里他们最常见的便是嘲笑。 痛快! 原来身体里的血,热起来,是这个感觉! “拔旗,赶紧去拔旗!”林竖横作为大师兄,自然没有被热血冲昏头脑,他的脑子里一直都绷着一根弦,就是三百步外的那面旗。 鹄国的士卒自然也听到了这吼声,做了几个手势,城墙上的士卒明显变换了阵型。 鸿鹄飞鸟纛旗下面的士卒明显开始增多。 第六十二章 三百步,三十人 林竖横他们是剑修,不是将军,兵法肯定是没有学过的,只能靠一腔热血。 “师弟们,帮我护住两侧!”林竖横看到了对面士卒的变化,当下便有些焦急。 “交给我了,大师兄你尽管超前冲便是!”高飞尽紧紧地跟在林竖横的身后。 锥字形。 林竖横站在最前面。 三十个少年站在他的两侧跟身后。 三十一把剑,灵海经络中蕴藏的天地能量,不要命的被抽取出来,没有后手,没有点到为止,招招要命。 穿甲境的剑可以刺穿对方的甲胄,可鹄国的士卒都是在鲜血中打着滚儿才活下来的,自然有应对的办法。 拿命去夺剑。 很快就有一名地火风雷阁的少年,剑刺进鹄国士卒的身体里,却没能第一时间拔出来,队伍在朝前冲,一个眨眼的工夫,剑就没了。 剑没了。 直接就是短暂的手足无措,因为在平日里,这时候就算是点到为止了,决斗就算是输了,下一步应该弯腰承让。 可战场上,哪里会给你这个分神的机会。 足足七把长枪刺在这少年的胸膛上,长枪上的槽钩一个扭转就将人拽出了冲锋的队伍。 下一秒便是乱刀砍成肉泥,死的不能再死。 死亡在一盏茶的适应之后便开始接连发生,三百步,每十步就会有一个少年被击杀。 一个人。 换取前进十步的距离。 林竖横能听到身后有师弟死亡的声音,可是骑虎难下,根本没有退路与商量的余地。 只能硬着头皮朝前走:“拔旗,必须拔了那面旗,这旗不该插在幽州城的城头上。” …… “傲骨多少,风雪几勺,化入几分自在逍遥。” “磊落心肠,玲珑风貌,义挂眉梢。” “勇字为刀,侠字为鞘,饮热血一瓢。” “烹悲喜,尝味道,癫狂何妨趁年少,怕只是嫌这长生太过无聊。” 宁十很久之前听过这样一首小曲儿,当时听的时候没什么感觉,也不知这曲调到底在讲些什么,在唱些什么,只是觉得词很美,意境很足,可美在哪儿,足在哪儿,又想不通。 趴在山坡的雪松后面,望着远处城墙上纷飞的血跟雪,宁十好像一下子就明白了,然后身子就有些颤抖,手心里的剑更是颤抖。 “我要过去接人。”宁十忽然开口说了这么一句话。 “接人?”叶青鸟觉得自己是不是听错了,难道发疯还会传染不成。 “对,我觉得他们会成功。”宁十斩钉截铁的说道。 “成功?”叶青鸟都不知道那些人要干什么,眼看着已经被包围了,还有什么生还的希望吗? “虽然我也不知道他们要做什么,但我必须过去看看,我要过去,我应该过去,我必须过去。”宁十说的很肯定,然后他便起身了。 “你太鲁莽了。”叶青鸟劝诫道。 “你这样是不对的。”陈余生也劝诫道。 “祖母告诉过我,无论何时,要珍惜生命,懂珍惜才能活得长久。”就连春夜都在劝诫宁十。 可宁十是那种能被劝诫的人吗? 孟八九都劝不了他。 孟八九直到被魔山封印都没能见到自家徒儿摸一摸剑。 宁十就是这般执拗,他认定的事儿,他就要去做。他不想学剑的时候,谁劝都没用,他想学的时候,他可以拼了命的虐自己。 驴脾气的少年! 很早之前,孟八九就这么评价过宁十,那时候他才多大啊! 叶青鸟焦急地劝说:“会死人的。” 宁十:“死就死吧。” 叶青鸟:“你过去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 宁十:“不试试怎么知道。” 叶青鸟:“试了也白试。” 宁十:“你说了不算。” 叶青鸟:“你就是个不可理喻的疯子。” 宁十:“不,我只是一个剑修。” 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开眼,这幽州城外的天,说变就变,方才还能看到朝霞满天,眨眨眼就突降大雪。 风急。 雪大。 风雪中。 宁十晃眼之间就不见了。 风雪落在幽州城头,破晓时分的血被很快覆盖,然后鸿鹄飞鸟旗附近的血又飞溅而来。从林竖横爬上城头的位置望过去,这一条热血之路刚好三百步,就仿佛是一把扩大了十倍的长剑。 三十一名地火风雷阁的少年。 此时此刻,只剩下两人,林竖横还有高飞尽,而鸿鹄飞鸟旗就在咫尺之间,高飞尽已经满身是伤,左臂也被砍断了,林竖横同样是满身伤痕。幸好,他是二境的剑修,他拥有剑气,他的剑并不会轻易被夺走。 “大师兄,我助你一臂之力,拔旗。” “阿尽,你去拔旗,然后赶紧走。” “我走不动了。” “走不动也要走,我是大师兄,我命令你去拔旗。” “少废话,我才不要听你的呢。” 高飞尽最后一句话声音压的很低:“大师兄有什么了不起的,烂好人一个,脾气好到窝囊,实力也不行,年年都打不进幽州海选,我们都不服你的,我也不服……可,可我们就是愿意让你来当我们的大师兄,我们愿意跟着你发疯,我也愿意替你去死,我知道这样会显得很傻,但我就是愿意,我自愿的,我乐意,我……” 高飞尽抬手。 助林竖横一臂之力。 然后回首。 拦下四面八方的长枪。 林竖横持剑‘飞’到鸿鹄飞鸟旗边上,这大纛旗真是刺眼,丑陋不堪,看着都恶心。 直接挥剑劈砍。 整面大旗被林竖横从上到下笔直的砍了下来,随手抓在掌心里,感觉自己满手都是鲜血。 身子下面是高高竖起的长枪。 长枪旁边是正在被乱枪刺死的高飞尽。 再远一点的地方,二十九具白袍少年的尸体,风雪中,依稀可见。 林竖横的眼眶已经湿润,忽然就觉得:“这一行到底对是不对?师弟们的热血是自己亲手点燃的,路是自己帮他们选的,旗子现在拔下来了,可很快就会有新的旗子竖起来。城破了,再努力,也是枉然,守城的士卒逃的逃,死的死,一个武夫还在这里较个什么劲呢。” 第六十三章 放我下来,废话真多 林竖横浑身上下都有些乏力,孕穴开了八个,剑气匮乏了。 “自己真的不是天才,自己不配做地火风雷阁的大师兄,就这样走了也不错,将位子让给更有天赋的师弟,挺好。” “应该是挺好的。” “今儿自己应该没给宗门丢脸。” “瞧瞧,这鹄国的鸿鹄飞鸟旗可是让咱地火风雷阁第一个拔下来的。” “我敢打赌,这次肯定为宗门在修行界争了个第一,起码在咱唐国是第一,起码在这场战争中,是第一。” “心满意足喽。” 林竖横想着最后看一眼自己手里的长剑。 “看了十八年。” “咋就是看不够呢?” “这剑。” “真好看。” 这样感叹着,林竖横忽然就觉得侧腰一疼,似乎是被一个硬物怼了一下,借着这一怼之力,整个人的身子在半空中就侧翻了一个跟头。 纛旗从来都是插在城墙边上的。 林竖横这一个跟头,直接就朝城墙外面翻出去,然后便躲过了身子下面刺来的长枪。 “开城门。” “剁碎了他。” “不用留活口。” 城墙上一个将士大声嘶吼着,然后刚刚被关上的幽州城门便又一次打开了,至于林竖横? 林竖横现在有些发蒙。 有人救了自己? 竟然有人会在这种时刻救自己? 落下来之前,他就看到了城墙外面一个瘦瘦小小的身影,穿着破破烂烂,身上的厚棉衣都不知道是哪一年的款式,丑到不能直视,跟地火风雷阁的白袍根本没法子比。 那个瘦小的身影,刚刚直起腰,手心里有些脏,另外一只手还握着一杆枪,似乎还准备抛出去。 看来方才怼自己的硬物应该便是长枪的枪柄位置。 林竖横心里想着:“扔的还挺准。” 这样想着,就看到那瘦小的身影竟然朝自己伸出手:“还要接住自己吗?” 下一刻:“好吧,还真就接住了。” 抬头:“咦?是个挺清秀的少年!” …… 杀唐皇。 侵北境。 屠二十万唐卒。 围剿唐国这一战,在鬼谷的谋划中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烟花。 烟花当然不是恶人宗出的注意,世人只知鬼谷有个强横无比的宗门,宗内恶人横行,却不知这恶人宗不过是鬼谷的打手,上不得台面的外谷。 内谷才是鬼谷的核心。 风雪中的幽州城头,宁十救走林竖横的时候,就有一名来自内谷的姑娘,站在很远的地方,冷眼旁观。 姑娘身后背着一个匣子,身旁跟着一个婢女,婢女举着一把很大的伞,伞是为了遮风挡雪,因为伞下的姑娘正在作画。 姑娘画的很认真,寥寥几笔便将这城头上的事情画的惟妙惟肖。 破晓时的屠城。 朝霞下的拔旗。 风雪中的少年。 姑娘已经画完第三张画,微微昂头瞧了瞧城下的风雪,常人的视线自然无法穿透风雪,可这姑娘并非常人,所以她能看到常人看不到的东西。 她能看到狂奔的宁十。 她也能看到紧追不舍的鹄国士卒。 姑娘神色自若:“还会有什么惊喜吗?这唐国确实是唐国,有趣的人,真多!” 鬼谷年青一代的领军人物有六人,号称鬼谷六闲,颜花、三月、夏扬州、易江、春水、项东流。 六个人的名字组成了两句不同的诗:“烟花三月下扬州,一江春水向东流。” 此时站在幽州城头的姑娘便是六人中的画痴,三月。 三月的画笔握在左手中,眼睛看着城外,第四张画纸小婢女已经工工整整的铺好。 宁十使出了全力奔跑,右手拽着林竖横的腰,因为根本没有时间背起来,身后的士卒已经越来越近了,若不是风雪遮挡了战马的视线,宁十早就被追上了。 “你是谁?” “为什么要救我?” “我自己能走,你可以把我放下来了。”林竖横顶着风雪大声的呼喊。 再怎么说他也是地火风雷阁的大师兄,让别人这么拽着跑,不雅观,有失风度。 宁十瞥了瞥嘴,没说话,但是表情已经诠释了他的意思:“你能走个屁,放你下来就是让你送死,别吹牛,老实点别动。” 林竖横看着宁十嘲弄的眼神,很是尴尬,可自己现在的身子确实很乏力,都没办法挣脱宁十的控制。 脸颊有些红。 难道自己害羞了? 真是丢人啊! 风雪中有些睁不开眼,林竖横只能努力去看清楚宁十的样子,到底是怎样一个少年,这么大胆! 眼睛被吹得生疼,好想流泪,可还是没看清,心里想着:“算了,看不清就看不清吧。” 嗖! 一支箭矢擦着耳朵飞驰而过。 鹄国铁骑已经追到了弓箭的射程范围之内。 林竖横又开始试着指挥:“喂,往左边跑,那边地势更平缓一些,听我的,我对这边熟。” 片刻之后:“喂,你怎么不听劝呢,这边不对,会被追上的。” 两个呼吸之后:“这山坡太陡了,爬起来太累,咱俩会被当成活靶子的。” 林竖横唠叨了半天,宁十半句话都没有回复。 可林竖横也有一股子锲而不舍的精神,你越不搭理我,我越来劲。 终于。 宁十恶狠狠瞪了比自己大了好几岁的林竖横一眼:“好好待着,别乱晃,叽叽喳喳的有完没完,废话真多!” 看到林竖横还想说话。 宁十直接就作势要将他丢出去:“再说一句,就把你扔回去,自生自灭。” “我……” 嗖! “疼!” 又是一只箭矢射过来,这次射中了,直直的射在林竖横的屁股上,疼的他直想流泪。 “躲着点啊,有箭!”林竖横倒吸一口凉气。 “又没射到我,躲什么?”宁十故意说道。 “可射到我了。”林竖横没好气的说道。 “射两箭又不会死人,忍忍,我可没精力去躲身后的箭。”宁十跑的路线笔直,已经开始攀爬山坡。 身后的箭矢开始明显增多。 这一队追击而来的鹄国骑兵可是领了死命令,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尤其是要夺回来鸿鹄飞鸟旗。 几个乳臭未干的少年郎就拔了旗。 是可忍孰不可忍,绝对是不能够接受的耻辱,必须立即找回面子,参与拔旗的,负责接应的,必须全部碎尸万段,吊在幽州城的城头。 第六十四章 三月,园丁 宁十听马蹄声就知道,身后最少都有百骑以上,如果被追上来,自己肯定是无法应付的。就算拼了命斩杀了这一百骑,后面肯定还会有更多的士卒围杀过来。 至于听林竖横的? 宁十从来都没有听别人意见的习惯,再说,明摆着那边是林竖横他们方才冲下去的路线,多半是没有接应的。 身后的箭矢越来越密集,幸好有风雪遮挡了视线,影响了箭的准头,否则宁十跟林竖横早就被射成筛子了。 林竖横已经任命。 死就死吧。 方才在城头上就应该死了。 最后摸了摸怀里的鸿鹄飞鸟旗,有些遗憾啊,没能把这旗拿回宗门,没来得及昭告四海神州。 “喂,你叫什么名字,临死前总要有个称呼的,黄泉路上结伴而行,莫要认错了人。”这也算林竖横的心病。 方才被宁十怼的不轻。 宁十还是没告诉他,没功夫搭理他。 瞪大眼睛寻找方才藏身的地方,这雪下的太急,下的太大,风都迷了眼。 耳边是林竖横啰里吧嗦的唠叨。 宁十真想一拳头打晕他:“生死时刻就不能不废话?” “拔旗的时候看着挺果断啊。” “这就准备放弃了?” 翻了不下十个白眼之后,宁十终于找到了那颗松树。 扯着嗓子就喊:“生鱼片,锁妖笛!” 林竖横以为自己听错了。 这是什么鬼东西? 生鱼片? 锁妖笛? 这就是你在找的救命稻草?还是说这是什么法宝的开启箴言? 逗我呢? 毫无回应! 林竖横给了一个奇怪的表情,然后就听到宁十又喊了一遍。 极速的奔跑,就算宁十是二境的剑修,也需要喘口气,他的气息还没那么长。 嗖! 林竖横胳膊上又挨了一箭。 刚要骂街,只听见头顶的山坡上传来一声震响! …… 三月端坐在幽州城头。 第四张画终于开始落笔,一群凶神恶煞的鹄国铁骑眼看着就要追上宁十,风雪覆盖的山坡上,忽然窜出来一群更加凶神恶煞的妖兽。 画。 惟妙惟肖。 第一排的追兵,表情已经变成了惊悚,后面的追兵却还在低着头猛冲。 画终。 三月收起画笔,起身,拍打干净身上的落雪,撑开另外一把伞直接就准备走下城头。 婢女不声不响的收拾好主人画完的画。 十步之外,一位鹄国的将军急忙上前:“月先生,围剿拔旗者的士卒一定不会让您失望,您不再等等?” 三月的伞撑开,伸出手接了一点雪:“不必了,你的士卒不会传来什么好消息,那人已经跑了。” 这位攻城的悍将皱了皱眉:“那我加派人手,风雪这么大,跑不远。” 三月很认真的看了看这位将军,然后摇了摇头:“你抓不住他们,攻城略地是你的强项,这些琐事就交给三月吧。” 这悍将其实年纪并不大,赶紧推辞:“怎敢劳烦先生!” 三月笑了笑,上前几步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已经劳烦了,还提什么敢不敢,守好这座城就是将功补过。” 停顿片刻,又是一句话:“否则那面丢掉的飞鸟旗,便是你的亡命书。” 在战场上悍勇非凡的将士,只是被三月拍了拍肩膀,整个人的后背就湿透了,低着头半响没能抬起来,脑海里只剩下四个字:“将功补过!” …… 地火风雷阁建在幽州城的东南方向,三侧傍山,一侧临水,主阁建在三山交汇的半山腰,仿佛一杆三叉戟的尖头。 林竖横得知消息从阁内带着年轻弟子悄悄潜入幽州城时,宗门里其实也发生了一场动荡。 鬼谷对唐国北境的入侵计划,不仅仅是城池领地,自然会涉及修行宗门,就好比是黑白两道。既然要将唐国打穿,台面上的光景肯定是要做足的,蚊子腿儿再小也是肉。 尤其像地火风雷阁这样的九流宗门。 鬼谷的计划就是诏安策反为主,屠宗为辅。 早在入侵开始前几个月,鬼谷的渗透就已经悄无声息的开始,所以当林竖横带走了所有的年轻弟子,阁内的夺权之战直接就爆发了。 幸好林竖横的师父宋雷嗅觉敏锐,第一时间开启了宗主大阵,这才免于被一击必杀。 地火风雷殿。 宋雷的师妹钟篱箩一脸的激愤,单手持剑,另一只手扶着自己的师哥:“无耻至极,当真是无耻至极,这群背弃祖师的败类,我一定要杀了他们。” 殿外广场上,几十位二代弟子,在一位宗门客卿的带领下,好整以暇的看着倒在大阵中苟延残喘的宋雷。 顾长空是宗门的客卿,也是此处夺权的幕后黑手,现在想想,他的出现本身就很可疑:“与宋雷无意间偶遇,无意间暴露修为,巧合至极的嗜好,理所当然的入宗充当客卿。” 境界比宋雷都高的修行者会屈尊加入一个九流宗门? 自然是有所图谋。 半年的蛊惑,晓之以情,动之以礼,重金重宝贿赂,这个距离幽州城最近的宗门其实早就被顾长空控制了。 当然,这在顾长空看来,都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别说是控制,就是屠了这个地火风雷阁,也不过是举手之劳。 他是鬼谷派出的‘园丁’,自然不是霍千里那种‘割草人’能够相提并论的。 因为心大,因为有恃无恐,所以打心眼里傲慢。 顾长空根本看不上林竖横那群乳臭未干的小崽子,小崽子的师父他都是捏着鼻子才拉拢的,难道还要犯着恶心去跟一群小屁孩低头? 不可能的。 刚刚起风落雪的时候,顾长空就已经清扫干净战场,除了地火风雷殿拥有阵法守护,整个宗门其他地方已经再没有半分抵抗。 谁若是不服。 就想办法让他服。 再不服? 杀了便是。 ‘园丁’的任务是在唐国埋下种子,可没说不准杀人,他顾长空早就憋坏了,半年的闷气一股脑得撒出来,满手都是血。 凛冽的风雪中,殿外的人群如饿狼般凝视着大阵中的宋雷,仿佛在看一个懦弱的死人。 第六十五章 叛徒和蠢蛋 地火风雷阁。 宋雷的师妹钟篱箩还在不停的谩骂,无数恶毒的词汇泼向殿外,如果这话能杀人,外面的人早就被千刀万剐了,但是没用,咒骂永远只能是咒骂。 弱者才会骂人,强者都是直接用拳头捶人的。 宋雷捂着剧痛的心口,咳嗽着质问顾长空:“为什么?我阁待你可不薄!” “哼哼!” 顾长空冷笑两声,仿佛听到了什么笑话:“为什么?因为我来你地火风雷阁就是为了今天啊,因为我愿意来地火风雷阁便已经是你们的荣幸,我不是给你们带来灾难的,我是赐予你们腾飞的机会。” 挥手指指自己身旁:“看看你的弟子吧,他们为什么会选择与你背道而驰?因为你的懦弱,因为你的无能,因为你无法给宗门带来荣耀,你能给他们的只有无尽的屈辱。难道你就没有好好反思一下?为何宗门年年都是倒数?宗门的排名不是应该宗主来负责的头等大事吗?” 顾长空耸耸肩,摊开手:“可你在干什么?整天无所事事,你身为宗主竟然可以做到心无杂念的无所事事,单单这一点,我很服气啊!” “不思进取能到你这种地步也算是境界。” “这里已经烂掉根儿了。” “等死不如由我来亲自动手。” “毁灭便是重生。” “鬼谷的光芒会带着他们走向成功。” 宋雷一愣:“鬼谷?鬼谷是西陵鹄国的宗门,跟我唐国有什么干系!” 脸色忽然骤变,因为宋雷发现,殿外那些平日里熟悉的宗门弟子,竟然没有一个露出惊讶的神色,一股子伤感油然而生:“原来你们都知道啊,原来你们宁愿做叛徒,背叛这片生你们养你们的土地,都不愿意起来反抗吗?” 忽然。 殿外一个中年人大喊了一声:“反抗就等于找死,幽州城已经被攻破了,我们的选择是正确的,北境今后就是鹄国的天下,修行者应挟气运而行,不能逆天,你不配做我们的宗主,你不配!” “我呸!” “臭不要脸的家伙!” “什么时候你连祖宗都不要了,鹄国?你爹你娘是鹄国人吗?”宋雷没说话,扶着他的钟篱箩一口浓痰就碎了出去。 紧接着。 争论进入白热化。 宋雷:“鬼谷给了你们什么?” 叛徒:“看得见摸得着的尊严。” 宋雷:“身为地火风雷阁的弟子就没有尊严吗?” 叛徒:“跟着你这样的宗主混日子,没有尊严。” 宋雷:“排名只是攀比,都是欲望。” 叛徒:“没欲望就成仙了,我们都是凡人。” 宋雷:“那也要有追求,不能自甘堕落啊。” 叛徒:“你也好意思说这样的话?” 宋雷:“我是你们的宗主。” 叛徒:“就你也配!” 宋雷:“……” 被顾长空蛊惑最严重的是二代弟子,这时候,忽然扯着嗓子喊起来:“宋雷身边的师兄弟们,不要再执迷不悟了,历史的齿轮辗过之后会证明,他就是一个错误,我们要为地火风雷阁的未来着想。” 钟篱箩跺着脚回应:“背叛宗门的败类,还有脸吆喝,你们真是给咱祖宗长脸。” 带头蛊惑煽动的叛徒叫宫四海,是宋雷的师弟,当年就曾以一招之败,痛失宗主之位,内心深处视宋雷为死仇。宫四海一直认为,这地火风雷阁的宗主就应该是他的,钟篱箩也应该是他的,这里的一切都应该是他的。” 因着这份恨,所以,宫四海是最早也是最快答应顾长空条件的人。 杀宗主。 灭宗门。 带着地火风雷阁投奔鬼谷。 宫四海脸色有些发红,也不知是气愤,还是有些被戳到痛处:“男人说话,女人莫要插嘴,宋雷,你这辈子就只敢躲在女人身后吗?若不是钟篱箩喜欢你,师父会答应让你做这宗主之位?他是为自己的女儿着想而已!说白了,这地火风雷阁只不过是送给钟篱箩的嫁妆。” 宋雷眼中忧伤更浓。 钟篱箩则是满脸通红:“宫四海,我真的好想掰开你的臭嘴瞧一瞧,那满嘴的牙是不是假的。” 宫四海有些没反应过来。 钟篱箩冷哼一声:“你是不是天生就没长牙啊。” 没长牙便是没牙,没牙就是无齿,钟篱箩在羞辱宫四海无耻。 永远都不要跟女人对骂。 因为你永远都赢不了。 宫四海脸色青一阵紫一阵,然后顾长空就等得不耐烦了:“谁杀了宋雷打开大阵,谁就是地火风雷阁的宗主。” 宫四海一愣:“顾先生,这宗主之位让予我不是都说好了吗?” 说好了? 说好的事情多着呢。 你学艺的时候还说过永远不背叛宗门呢。 驴蛋臭狗屎。 …… 顶着风雪,狂奔十数里,宁十将林竖横安安全全地送回了家。 一路上,林竖横千恩万谢:“放心,到了我们地火风雷阁,就当是到了自己家,哥哥一定好酒好肉伺候着。” “救人绝不让你们白救,一定给哥哥一次尽地主之谊的机会。” “你看,这天寒地冻的,去哪儿都不方便啊。” “你们就放一百个心,哥哥肯定不是坏人。” 宁十没说话,旁边的叶青鸟却接过话茬:“确实不是坏人,只不过,有些蠢而已。” 林竖横很尴尬:“青鸟妹妹,怎么说话呢。” 叶青鸟翻了个白眼:“你自己说你蠢不蠢,什么时候不好,非要天亮了再去拔旗,三十一个人出来,就你一个人回去,我真怀疑你是不是故意拉着师弟们去送死的。” 陈余生点点头,附和道:“确实有点笨。” 春夜也跟着点点头:“反正不聪明,比故事里的大英雄差远了。” 停顿片刻,春夜又补充了一句:“除了衣服好看点,长得也不帅。” 林竖横感觉被怼的有些窒息,掏出怀里的鸿鹄飞鸟旗:“可我确实拔了这面旗,就问你们服不服气。” 宁十继续沉默,撇了撇嘴。 叶青鸟都被逗笑了。 陈余生的大胖脸更是夸张的抖了抖,张张嘴又闭上了,没好意思补刀。 最后还是春夜说了句实话:“没有我家宁哥哥,这旗子,你可拔不走,只是摸了摸而已,然后你就得死,被乱枪刺死。” 林竖横还想狡辩:“可……” 话都没说完,宁十就松开手,直接就将他扔到了雪地上:“下去,自己走。” 林竖横被摔了个嘴啃泥,地都没撑住,有一句说一句,他确实是脱力了,这个真没骗人。 第六十六章 睁着眼欺骗 林竖横是土生土长的幽州人,风雪中甩开追兵是很容易的事情。 被风雪笼罩的地火风雷阁,景色优美,古树参天,涧深谷幽,石崖悬雕,纵越绯红,虽有些清冷,却并不乏味。 林竖横拄着一根破木棍气喘吁吁的爬上崖阁,迈过最后的石阶,视野中出现了两块巨大无比的石碑。 左手地火。 右手风雷。 很是气派。 林竖横转过身子,微微昂起头,透过郁郁葱葱的雪松,看着负手前行的宁十,嘴角笑的灿烂无比。 宁十只有十五岁,虽说修为已经到了信剑二境,但毕竟还未长开,观感上有些许瘦弱,但气质已经逐渐开始向他姑姑靠拢,就连走路都是学着孟八九的模样,负手而行。 林竖横伸手朝里一指:“请进,到家了。” 宁十抬头瞧了瞧:“你家还真安静,修行宗门怎么连个人影都看不到呢?” 侧耳倾听。 林竖横也很奇怪,按道理说,这个时辰应该有人出来扫雪了。 落雪堆山门。 成何体统。 这时候。 淅淅索索的风从阁内深处刮出来。 所有人的脸色都有些变化。 砰的一声! 几个人还没做出什么反应,从风雷阁的高处就倒飞出来一个人影。 人影在半空中就止不住的疯狂吐血,整个人也以一种抛物线的姿势坠到阁前。 后脑着地。 身子直接砸在石碑上。 被落雪覆盖的地火二字,瞬间就被染红。 春夜刚好就在旁边,蹲下身子摸了摸,又闻了闻:“人已经死了,血液里有鬼修的气息。” 抬起头看看林竖横:“你家可能出事了。” 而这个时候刚好是顾长空清扫反抗弟子,将宋雷逼到阵法之中的时候,几个少年赶紧收起嬉皮笑脸的模样,小心翼翼的开始朝阁内移动。 林竖横是地火风雷阁年青一代的大师兄,他的师父就是宋雷,他自然知道一些普通弟子不知道的隐秘通道。 仅仅从通道的观察口探查,林竖横就心惊不已:“宗门遭遇了袭击,死了很多人,大殿的阵法已经启动,我要去救我师父。” 地火风雷大殿的阵法有隐匿的生门。 林竖横便是从地底的生门中悄悄潜进来的。 为了获得宗主之位,宫四海正在做最后的努力,他必须向顾长空证明,自己是有能力控制场面的。 宫四海站在大阵外面,表情平静,一副胜券在握的模样:“师兄,你就不要再执迷不悟了,宗门需要进步,进步就需要流血,这是大势所趋,没人能反抗,你难道不觉得这是一次机会,一次革新的机会吗?” 宋雷原本只是浑浑噩噩的神情,当意识到大阵的生门开了一下之后,忽然就回光返照,脸色都红润了许多:“我是宗主,我自然不会反对进步,只是我想问问师弟。蛊惑宗门弟子,偷袭宗主,背叛师祖,这些就是你口中的进步吗?谁给了你这么大的胆子!谁给了你这么大的权利!这算哪门子的革新!分明就是叛徒!是唐国修行界的耻辱!” 宋雷说的义正言辞。 身旁的拥护者直接就开始高声呼喊:“宗主说的对,你们就是地火风雷阁的败类,为虎作伥的臭狗屎。” 群情激愤。 慷慨激昂。 然后就看到宫四海满脸的嘲讽:“白痴,傻瓜,一群脑子进水的榆木疙瘩,你们难道就没长眼睛吗?不知道看看当下的形势?喊得再好听,都不如活着。” 宫四海指指远方:“一步错,便是万丈深渊,粉身碎骨。” 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宫四海的声音逐渐冷冽下来:“坠马草原上的消息,我想很多人都知道了吧,唐军二十万的亡魂就是血淋淋的教训,选择放在这里,你们自己看着办。” 威胁之后宫四海的表情故意缓和下来:“我是你们的师兄,我是你们的亲人,我会害你们吗?这都是逼不得已,都是权宜之计,我只是想保全宗门。” 一番话下来。 似乎已经有人要松动。 宫四海继续蛊惑:“看看你们周围,年轻的孩子们已经做出了他们的选择,你们这些做师父的,应该紧跟形势啊。” “未来是属于年轻人的。” “我们都是半截腿埋进土里的老家伙了,认命吧。” 林竖横他们是偷跑出去的。 没人发现。 没人知道他们是去拔旗了。 宫四海这也是情急之下的狡辩,他在赌林竖横不会出现。 可事实上呢,地火风雷阁的年轻弟子,一大半确实不见了,死无对证,真的可能就是投奔了鬼谷,没脸来见师父。 因为不知道真相,所以大阵里面的人,无力反驳,然后就有些唏嘘。 只有宋雷平静的说:“我不信孩子们会行那种丑陋之事。” 宫四海正色反驳:“就是你那好徒弟带的头。” 宋雷沉默半响:“那你让他出来。” 宫四海摇摇头:“竖横不愿意,谁都强求不得。” 好吧,真的是睁眼说瞎话。 宫四海这样说的时候,刚好被林竖横听到,他差点以为自己幻听了,平日里高高在上,和蔼可亲的宫师叔,竟是这样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就连旁边的宁十都愣了愣,小声嘀咕道:“你这宗门没名气,是有原因的啊。” 林竖横冷哼一声:“他已经不是我师叔了。” 就这两句话的工夫,宫四海已经机关枪般说了一箩筐的话,大概的意思就是:“只要大阵里的人杀了宋雷,就可以将功补过,地火风雷阁还是以前的地火风雷阁,未来是年轻弟子的。跟着唐国,还是跟着鬼谷,其实没什么两样,自己强大了才是正途。成王败寇,历史永远都是胜利者书写的。” 话说了很多。 当然,这一切都要建立在一个基础之上。 宋雷必须死,大阵必须解除,里面的人要自己出来。 “哼!” “哼哼!” “可笑!” “真是太可笑了!” “最后再喊您一声宫师叔,您真是让竖横见识了!” “您老人家不去唱戏,可惜了了,睁着眼说瞎话,您是这个!” 地火风雷大殿,一个隐秘的角落里,林竖横竖着大拇指走了出来。走的踉踉跄跄,身子上更是脏兮兮的,白袍都被染成了血袍,有自己的血,有鹄国士卒的血,也有师弟们的血。 第六十七章 三十个响头,咚咚咚! 林竖横的脸色很难看,脱力是一方面,被气到则是另外一方面。 “林竖横?”宫四海有些吃惊,没想到这时候会看到他。 “竖横回来了。”宋雷到是没有太多惊讶,大阵是跟宗主心心相映的,阵破之前,自然能够洞悉阵内的一切。 林竖横赶紧跑到宋雷身边,蹲下身子,看着即将油尽灯枯的师父,差点哭出来:“师父,竖横错了。” 宋雷揉揉他的头发:“傻孩子,哪里有错。” 林竖横:“竖横不该偷偷跑出去,竖横应该陪着您,寸步不离的陪着您。” 宋雷笑了笑:“宗门又不是监狱,你们爱去哪儿就去哪儿,师父何曾责罚过?” 远处的宫四海,脸色青一阵紫一阵,当面被打脸的感觉,真心不爽。 没有办法。 只能硬着头皮上,宫四海怒喝一声:“林竖横,你这个混帐东西,墙头草,收了顾先生的重金,又准备去蛊惑你师父?宋雷啊宋雷,好好看看吧,这就是你教出来的好徒儿!” 林竖横低着头在跟宋雷小声的说着什么,根本没将注意力放在宫四海这边。 可宁十耳朵好使啊。 他听的清清楚楚,然后就觉得:“不能沉默了,剑修要有剑修的立场。” “要行得正。” “要站得直。” 然后,他便走出阴影,上前几步,再上前几步,一直走到距离宫四海三步远的位置,只隔着大阵的边缘,眼眸凝视着眼眸。 宁十很认真的问道:“喂,老家伙,你是人吗?” 宫四海不认识宁十,自然不会将一个少年放在眼中:“滚开。” 宁十挑挑眉:“嘴巴真臭,你是吃屎长大的?” 宫四海脸色一变:“找死!” 宁十耸耸肩:“有本事打我啊。” 宫四海怒目而视:“阵法破了之后,你会死的很难看。” 宁十冷笑:“爷爷是吓大的。” 宫四海:“没大没小的野种。” 宁十:“没羞没臊的臭虫。” 宫四海:“看来是你蛊惑了林竖横那个崽子,小小年纪就知道鬼混,不会有什么大出息。” 宁十:“原来你以为拔旗是鬼混啊,怪不得呢,你肯定是没读过书。” 宫四海一愣:“拔旗?” 宁十转身走回林竖横身边,一把从他怀里拽出来那面鸿鹄飞鸟大纛旗,唰的一下子展开,溅着血迹的旗子直接‘晃瞎了’众人的眼。 这可是一国的大纛旗。 这可是精神的象征。 这可是鹄国军士的命。 可……这鸿鹄飞鸟大纛旗怎么会出现在林竖横的身上呢? 一直在旁边看戏的顾长空都有些愕然,满眼的不相信,这可是一个国家的大纛旗,不是什么地方都能找到的。 私自生产者死。 擅自辱旗者死。 无故藏匿者死。 这旗便是一国的象征。 顾长空冷着脸上前一步:“这旗,你们是从什么地方得到的?” 宁十耸耸肩:“幽州城的城头啊!” 顾长空:“不可能,幽州刚刚被攻占,你们现在去幽州,不可能活着回来。” 宁十笑了笑,活动了一个筋骨:“我们可不是鬼,我们是活人,幽州自然是被你们这群趁火打劫的无赖侵占了,否则林竖横那群傻瓜少年郎怎么可能去拔旗呢!” 林竖横? 那群少年? 刚刚有些松动,准备投降的人,忽然就愣住了,扪心自问:“自己的徒弟,那群不着调的小兔崽子,竟然有胆子去千万敌军中拔旗?可能吗?他们不怕死吗?好像不太可能吧,怎么想都匪夷所思!” 高腾云是高飞尽的爹,也算是地火风雷阁的老人儿,这时候走到林竖横身旁:“小子,我家阿尽呢?” 林竖横听声音就知道是谁。 想说话,但说不出口,微微低着头,深呼吸了好几口气才说:“阿尽,阿尽被鹄国的士卒乱枪刺死了,高师叔,都怨我,是我没有照顾好阿尽。” 高腾云脸色铁青,身子晃了晃没倒下:“他也参与了拔旗?” 林竖横:“我能拔下这面旗,阿尽的功劳最大,他托了我一把,又完成了断后,这旗才被砍掉的。” 停顿片刻。 林竖横继续说:“我们是第一个拔旗的宗门,整个幽州只有我们地火风雷阁拔掉了鹄国的大纛旗。我们不是鲁莽,我们是不愿意看到在这片土地上插着外来人的旗子,这是对我们的羞辱。” 林竖横站起身:“我们是剑修,我们要对得起手中的剑。” 听完林竖横的诉说。 半响。 高腾云没有说话。 十个呼吸之后,高腾云忽然长叹一声:“我儿……死的,不屈。” 一声长叹之后便是一声高呼:“我儿,飞尽,对得起老高家的列祖列宗,当爹的高兴,当爹的……为你感到自豪。” 高腾云的呼喊声很大,地火风雷大殿全都能听得到:“阿尽,你比爹强,你比你爹强了一百倍。” 如果高飞尽现在能够听到他爹的话,一定会惊呆的,打小他就不是个听话的孩子,没少挨揍,或者说就是被打到大的。大点了还好,前几年的时候,几乎隔段时间就能看到高腾云抡着胳膊粗的木棍,满山的痛揍高飞尽。 爱之深。 责之切啊。 哪个当爹的不望子成龙? 高腾云当然想,可是以前也就是想想,从没像现在这般喊出来,不敢也害臊,可是今天,他觉得应该喊出来,应该喊给泉下的儿子听:“老爹佩服你,老爹服气,一等一的服气!” 高腾云喊着喊着就哭了。 哭的伤心欲绝。 然后林竖横就被另外一个中年汉子给拽住,没等对方问话,林竖横就自己说了:“岳明,阿海,田罗儿,石头……我们一共去了三十一个人,就我一个活着回来了,师弟们全都是好样儿的,没一个孬种,要怪就怪我这个大师兄,是我没有照顾好他们。” 林竖横说着话,忽然就跪倒在地上,郑重其事的朝那群师叔们磕起了响头,咚咚咚的声音,砸在地板上,同样也砸在大伙儿的心头。 没人拦着林竖横,就算他的额头磕破了,一样没人拦着,这事儿是他应该做的。 三十个响头,林竖横替他的兄弟们磕给爹、磕给娘、磕给师父。 咚咚咚的磕头声。 磕地这些老辈人面红耳赤,磕的大殿外的叛逃者无地自容。 孩子们尚且可以一腔热血洒在城头,他们这群老人竟然选择了苟且偷生。 丢脸啊。 第六十八章 行,无人敢行之事 宫四海将这一切看在眼里,直接就开始歇斯底里的怒喝:“你们都不要听这个兔崽子的妄言,他们一群乳臭未干的少年郎,能拔了人家大军把守的纛旗?肯定是骗人的,肯定是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捡到的!” “平日里,全都是不着调的顽劣之徒,生死时刻会开窍?” “谁信啊!” “我们应该多为以后想想,我们的眼光要放长远,要惜命!” “还有,我可以向你们保证……” 宫四海还在不住劲儿的劝说着,可这话都没说完,腰间忽然就是一凉,再低头的时候,一把黑色的匕首竟然直愣愣的刺穿了他的腰腹。 匕首拔出来。 第二下就刺在了心口。 然后是第三下…… 剧痛传遍全身。 宫四海侧过身子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刺自己的人是自己的亲信,宗门里最崇拜自己的追随者,所以走到自己一尺之内都不会防备。 “为什么?” “为什么会是你?” “你是不是疯了?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你……” 刺杀宫四海的人,声音有些发冷:“为什么?因为我不同意你的说法!” 这人扶着宫四海,没让他倒下:“因为你刚才说的兔崽子,里面就有我儿子,我是他爹,我不能让你羞辱他,我不能让儿子死不瞑目啊!你不相信的事情,我相信!” 这人的声音很固执:“我是田罗儿的爹,我儿平日里是很顽劣,可我儿懂大是大非,我儿手里握的是剑,不是杀人的凶器。” 这人的声音很亢奋:“以前我觉得田罗儿这辈子都不会有啥子大出息,所以,当爹的就瞎了眼,想着给孩子留条贱命,好死不如赖活着。” 这人的声音有些哭腔:“可我这当爹的错了,我儿是好样的,我儿做了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当爹的不能陪着,但当爹的也不能拖后腿,不能死了没脸见人吧。” 说道这里,田罗儿的爹又刺了宫四海一匕首,仿佛害怕他会挣脱一般:“这里是我儿的家,你这妖言惑众的叛徒,容不得你在这里撒野。” “扪心自问,你是不是地火风雷阁培养的弟子?” “扪心自问,你手中的剑可曾斩过妖魔,可曾守过家园?” “扪心自问,你这一身的修为,对不对得起这天这地吗?” 一个问题。 刺一下。 宫四海被活生生刺死。 然后,这人便怒喊着冲向了顾长空,紧随其后,大殿外好多人都调转矛头开始跟顾长空拼命。 这一刻,所有人都代表了地火风雷阁! 这一次,儿子给老子上了一课! 这时候,林竖横跟他师父宋雷也有一番交谈。 宋雷:“师父其实不怪你的。” 林竖横:“可我害死了师弟们。” 宋雷:“死有很多种,是人就会死,你只是给了他们一个机会,死的更有价值,修行者,要看淡生死。” 林竖横:“竖横给宗门闯祸了,外面那人是不是来寻大纛旗的?” 宋雷:“不是啊,时间对不上,对了,给师父看看那旗。” 林竖横:“有点脏。” 宋雷:“干干净净的旗子,谁爱看啊,这血都是见证,见证我地火风雷阁的未来。” 林竖横:“没听懂。” 宋雷:“以后会懂得。” 林竖横:“竖横带您出去,宗门里不安全,阵法只能守一时。” 宋雷:“你走吧,师父要留下来。” 林竖横:“可您受伤了。” 宋雷:“受伤了也是宗主,师父肯定不能走。” 林竖横:“可您留下来,宗门就没了。” 宋雷:“怎么会呢,有你,宗门就不会没了。这些房子只是死物,瞧瞧,鸿鹄飞鸟旗都让你小子给拔下来了,师父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以后,以后啊,你就是咱地火风雷阁的宗主。” 看到林竖横还想劝说,宋雷抬起手打断:“你这做徒弟的都不怕死,师父难道是孬种吗?你准备让师父名誉扫地,做那贪生怕死的苟且之徒?” 一直站在旁边扶着宋雷的钟篱箩,仿佛知道自己师哥想做什么,推了推林竖横:“快走吧,别惹你师父生气,你活着,就是对你师父最大的孝敬。” “师娘!”林竖横泣不成声。 “这称呼真好听。”钟篱箩揉了揉林竖横的头发,又使劲推了他一把,顺便将宁十也拽了回来。 “大纛旗不大纛旗的,师娘不懂,但师娘能看出来,这旗子让你师父很开心,他这辈子都没这么开心过。”末了,钟篱箩还是不忘叮嘱林竖横,“以后的路好好走,别丢了你师父,你师娘的脸,别丢了咱地火风雷阁的脸。” 覆盖地火风雷大殿的阵法直接消失。 宋雷扶着钟篱箩的手轻声道:“师妹,对不住了。” 钟篱箩摇摇头:“爱,便要生死相依。” 宋雷嘴角动了动:“当年……” 钟篱箩:“地火风雷阁不是嫁妆,当年,若不是我一哭二闹三上吊,我爹是不会舍得让他宝贝徒弟娶我这种刁蛮姑娘的,他说他有愧,他对不住你。” 宋雷:“……” 借着宋雷惊诧的空隙,钟篱箩看着殿外满手血腥的顾长空,忽然朗声道:“地火风雷阁的弟子。” “都他娘给我拔剑!” “弄死这群畜生!” 顾长空本意不是要屠灭这个九流宗门,灭一宗很简单,可问题是这跟鬼谷的计划相悖。 鹄国战力强横,可鹄国地广人稀啊。 鬼谷修行天才众多,可鬼谷一样是神秘有余,人数不足。 这一场战争。 鹄国、鬼谷、北地魔山、草原部落,占的是诡谲与天时,可唐国占的却是地利跟人和。入侵地火风雷阁便是要做一个范例,与唐国抢夺地利人和。 顾长空的脸色变得很难看,沉声道:“宋雷、钟篱箩,你们到底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吗?难道你们要毁了祖宗的百年基业?放手真有那么难吗?” 宋雷忍着伤痛,艰难的拔出剑,看着这个修为高深的客卿,很认真的说:“祖宗的百年基业,我徒儿会延续下去,你们鹄国的大纛旗都被我徒儿拿回了宗门,我有什么不放心的?地火风雷阁在我徒儿手里,肯定会更上一层楼,我坚信。” 宋雷的剑,指向周围残存的弟子:“我辈修行,便是逆天而上,要行无人敢行之事,做无人敢做之人。我们以前没做好,愧对祖师爷。” “今儿!” “补上了!” 第六十九章 愿地火永存 “世人不知幽州有一处地火风雷阁。” “世人不知幽州有一处热血沸腾之地。” “世人只会嘲弄那倒数垫底的排位排名。” “既然世人这般世故,那就让世人无话可说吧,咱也做点让世人震惊的事儿。” 宋雷深吸一口气,脸色有些怪异的潮红:“可愿陪师哥赴死?” 钟篱箩微微一笑很倾城:“你愿意,我便愿意,我的剑便是为你才学的。” 顾长空看着眼前这群虎视眈眈的地火风雷弟子,抬手,一掌就轰飞了冲过来寻死的人,心情有些复杂,神情却渐趋冷峻:“想死就去死,多你地火风雷一个不多,少你地火风雷一个不少,只是亏了我这半年的光景,一群喂不熟的白眼狼。” 战斗在顾长空拔剑的时候正式开始。 密集的剑锋交错,震耳欲聋,剑光闪动,剑气飞扬,鲜血遍洒地火风雷大殿,可这一次,没人感觉到恐惧。 冲锋的弟子满脸热血。 死亡的弟子满脸骄傲。 当然。 热血增加不了修为。 骄傲更杀不死鬼修。 宋雷这边残存的弟子,被屠杀的所剩无几,战斗也从殿外被迫转移到了殿内。 顾长空是鬼谷派出来的精英,是比割草人还高了一个等阶的园丁,自然不怕这些平均只有二境的九流剑修。 虽然在战斗的场面上,地火风雷阁这边不曾落了下风,但明眼人一看便知,战斗很快就要结束了。 就连钟篱箩都被轰飞,吐着血砸在宋雷的怀里。 宋雷盯着顾长空,环视自己的家,最后看了一眼大殿正中央的巨大牌匾,上书地火风雷四字,心底默念:“列祖列宗,不孝弟子宋雷,求一死,愿地火永存,愿风雷遮天!” “愿地火永存!” “愿风雷遮天!” “轰!” 毫无征兆! 宋雷念完这地火永存风雷遮天之后,整个大殿忽然就被引爆了,地火喷发,风雷肆虐…… 百年的宗门啊。 自然有他百年的道行。 求不得活。 难道还求不得死吗。 宋雷有一句糟话没说出口:“顾长空,我日你祖宗,老子杀不了你,老子炸死你,一拍两散,陪老子一块去走黄泉路吧。你丫只是个客卿,还真以为咱地火风雷阁的名字只是叫起来好听?” 刚刚从大殿密道中逃出来的宁十等人,转身就看到了冲天的火光。 林竖横脸色凄凉。 他想留下来,可他不能让师父死不瞑目,他懂他师父的意思,他得活下去,为了整个地火风雷阁的未来活下去,不为别的,只因他还年轻,他还有盼头。 宁十默默地看着身后的天火:“这是你师父弄的?” 林竖横沉默的点了点头。 宁十竖起一个大拇指:“你师父是好样的,你这宗门,不孬!佩服!” …… 佛告诉过世人:“当你闭上眼睛的时候,太阳跟月亮就不存在了。” 有没有月亮不好说,反正宁十南下的路上,遇到了一个问题:“一个关于吃的问题。” 宁十从神都洛阳跑出来的时候,只有他自己一个人,后来在核桃镇上认识了叶青鸟,在铸剑草炉地底海牢中认识了陈余生,在梅山风雪中又救了春夜,最后在幽州城下背走了林竖横。 从一个人。 变成五个人。 虽说不再寂寞,可这事儿,也变多了,很多时候都由不得他自己了。 宁十走过一处村庄,村寨里安安静静,仿佛一个人都没有:“春夜,饿了没?” 春夜伤势逐渐好转,背着小手,使劲点头:“饿了,饿了,春夜快要饿死了,饿了都要走不动了” 旁边的叶青鸟一屁股坐到村口的老槐树底下,嚷嚷着说:“生鱼片,去找些吃的。” 陈余生很胖,所以饿得更快:“我没力气了,你不会自己去找吗?为什么每次都要我去!” 林竖横冷不丁插了一句话:“听说你亲过青鸟?” 宁十刚刚准备深吸一口气,感受感受晚霞的美,直接就被这口气给噎到了,止不住的咳嗽。 陈余生以为自己听错了。 可林竖横又像是很认真的模样:“亲过就要负责的,你不能饿着人家青鸟,晚饭你应该去找,责无旁贷,反正如果是我,我就自觉去找。” 叶青鸟满脸通红。 陈余生瞪着眼抗议:“亲一口就有罪吗?亲一口就要无限被使唤?老子又不是毛驴。” 叶青鸟忽然双手叉腰,脚丫子都抬起来了。 陈余生背对着叶青鸟,根本没看到:“要不这样,你们挨个儿亲我一口,然后我在这里等着,你们去找吃的。” 春夜瞧瞧陈余生的大胖脸,差点吐出来。 宁十继续咳嗽,已经顾不上看晚霞了。 林竖横这次没说话,甚至抬起手,遮了遮眼睛。 紧接着,陈余生就感觉自己的屁股被恶狠狠踹了一脚,叶青鸟大吼着说:“让你去你就去,哪来那么多废话,亲你?见过人吃猪,你见过人亲猪吗?” 这一脚还真把陈余生踢出了脾气,指着林竖横怒目而视:“他年纪最大,不是应该照顾我们吗?脏活应该他去干,咱们五个人,可不是只有我一个男生。” 宁十默默地走到陈余生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生鱼片啊生鱼片,去吧,去吧,最后一次。你也理解一下,人家林竖横不是刚没了师父吗,心情很忧伤,容人家缓缓。” 五个少年,三个懒,一个笨,一个心里苦。 陈余生不去,谁去? “你们都是大爷!”陈余生终于站起身,“我去给你们找吃的,我好好伺候你们,真是想不明白,上辈子肯定是欠了你们的。” “赶紧走,磨磨唧唧的,天都快黑了。”叶青鸟还不忘在身后发牢骚,真的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晚霞当空。 温度越发清冷。 老槐树整个树干被从中间劈开,也不知道是不是遭了雷击。 陈余生匆匆而去,匆匆而回,身后跟了一个比他还小的男孩,男孩没有穿鞋子,脚上长满了冻疮。 陈余生空着手:“别这么看我,村子里没吃的,除了这个小男孩,一个人都没有。” 宁十低头看了看男孩的脚,皱皱眉头,然后直接脱下自己的鞋,蹲下身子没问对方话就给换上了。 他是修成剑气的二境剑修,皮肉筋骨血经过了两次质变的淬炼,抵抗些许严寒还是不成问题的。 不穿鞋对于现在的宁十。 最多算是一种修行。 第七十章 三分雪煮七分茶 宁十盯着眼前的小男孩,越看越觉得有些古怪,鼻尖嗅了嗅,眉头一皱。 他闻到了一股味道,一股死尸的味道,味道是从小男孩背后的竹筐里传出来的,框里死气沉沉,看男孩弯腰的程度,框里应该藏着什么东西。 当然。 眼下这世道,唐国的北境遭了大劫,哪里能好过啊。 揉了揉小男孩的头,宁十随口问道:“你们村子叫啥?” 小男孩低头动了动脚趾头,感受着脚底板的温暖,然后就抬起头很认真的回答宁十的问题:“我们这儿叫鹿家寨。” 宁十:“村里的人呢?” 小男孩:“昨天有骑高头大马的士卒路过,死了好多人,剩下的都跑了。” 宁十:“你咋不走?” 小男孩眉眼间显出一抹忧伤:“妹妹病了,我得留下来照顾,我把妹妹藏在地窖里,那些兵没发现。” 宁十愣了愣,又瞧了瞧他背后的小框:“那现在呢?准备咋办?以后路过的坏人会越来越多的。” 小男孩点点头:“我知道,所以,我要离开村子了。我也是正要离开的时候,才碰上的这位胖哥哥。” 宁十:“想好去哪儿了?” 小男孩不假思索的说:“禅山慈济寺啊,老村长都说了,大家可以先去附近的禅山上,寺庙里的大师会庇护我们。” 宁十重复了一遍,然后从脑海里搜索记忆,想想姑姑是否提起过这样一个佛家宗门,答案是:“没有,一点印象都没有,不过这禅山到是听说过。” 宁十是个吃货,他姑姑也是个吃货,宁十印象中的禅山,就是一种茶。孟八九曾跟他说过,禅山最出名的就是茶,尤其适合雪后采摘,算是茶中的极品。 佛宗喜好行善积德。 想来是不缺几口饭吃的。 如果这慈济寺距离此处很近,那今夜不如就去这寺庙里借宿一宿,宁十是这样考虑的,然后问了小男孩:“慈济寺远吗?” 小男孩想了一下:“不算远,但也不近,天黑前应该是到不了的,但一个时辰肯定能走到。” 宁十:“那我们跟你一起去吧。” 小男孩:“可以。” 宁十:“我叫宁十,你叫什么?” 小男孩:“鹿严,鹿家寨的鹿,严寒的严。” 宁十跟鹿严交谈的时候,一旁的春夜不知怎么了,一直打喷嚏,一个喷嚏接着一个喷嚏,打个不停。 春夜的鼻子很灵,比小狗的鼻子都灵,然后她就嗅到了鹿严背后竹筐里的不同寻常,伸手将竹筐猛的拽开。 一个冰冷的尸体,赫然出现在众人眼前! 竹筐里,躺着一个脸色紫青的小女孩,蜷缩着身子,已经死透。 这造孽的世道啊。 …… 晚霞中。 鹿严步履稳健的走向他心里的禅山。 背后竹筐里躺着他的妹妹,他知道自己妹妹已经死了,否则他不会走出家门,他是哥哥,他要保护自己的妹妹。 鹄国骑兵路过的时候,妹妹受了伤,生了病,虽然他将妹妹藏起来,可妹妹最终也没能活下来。他自责,但他不能倒下,他要将妹妹背上慈济寺,因为他希望妹妹在那边能荣登极乐。 鹿严不懂什么叫极乐。 总之,应该是很好很快乐的地方,他没去过,但他听说慈济寺的师父们可以送人去极乐世界。 他去禅山可不是去避难的。 他在妹妹闭上眼的时候就发誓,总有一天要宰了那群高头大马的坏人,他都记着呢,每一个人的样子,每一把兵器的样子,每一件甲胄的样子,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你要是问鹿严,能不能放下?你还小,背负这么重的包袱,会压垮你的。 鹿严肯定不会同意,用他自己的话说:“你要是能让村子后山新坟里的人起死回生,你要是能把我妹妹找回来,那我就听你的。你肯定做不到,所以,谁都不要劝我,这事儿没得商量。” 鹿严走路的步伐很直。 笔直。 因为不想拐弯,连心思都不要拐弯。 宁十知道禅山有一种茶很出名,但是他不记得这茶的名字,其实这茶跟他们的目的地慈济寺还颇有渊源。 在有唐国之前,慈济寺其实不叫慈济寺,慈济寺只是寺庙为了随波逐流,应大势所趋改的名字,因为历代唐王都希望寺庙可以慈悲为怀,救济世事。 禅山上的寺庙之前的名字叫煮雪。 禅山上最有名的茶也叫煮雪。 在老辈人的口口相传中,有这么一个故事。 据说,很久之前,禅山是非常非常冷的,比梅山风口都冷。因为年久天寒地冻,不管是谁,只要一张口说话,很容易就会结冰。 两个人面对面的站着,可能都听不到对方说了什么,怎么办呢?只能回到家中,沏上一杯茶,慢慢煮来听。 故事出自禅山深处的寺庙,久而久之,故事里的寺庙就被大家称呼为煮雪寺,这座山上最好的茶也就被称呼为煮雪茶。 宁十就着落日攀登禅山时,山腰处的慈济寺发生了一件事情。 寺庙正中央的大雄宝殿威武肃穆,大殿分开三门,大殿里蹲着三尊佛像。左手阿难尊者,右手迦叶尊者,中间释加牟尼。 佛像前铺着一个灰色的蒲团。 这时候的蒲团上无人。 平日里,这个位置,这个时候,住持怀藏大师应该在参禅的。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禅山细细嗦嗦飘起了雪花,这雪已经不知道是这个冬天下的第几场了。整个唐国,除了北境,哪儿都不下雪,仿佛一国的雪都集中到了一处,下个没完没了。 大殿旁边一个禅房中。 房中央摆着一个小火炉,火炉上摆着一个紫砂壶,壶中新添了茶,壶头荡漾着一团一团的白色雾气,壶嘴儿冒着咕嘟咕嘟的水泡儿。 原来怀藏大师没去参禅,竟是躲在此处参茶。 怀藏穿着厚厚的佛袍,满脸皱纹,手掌干枯,但是人很精神,手也很有力量。 茶壶响了三十三声的时候,怀藏端起来给自己倒了半杯,吹了吹杯檐的热气儿,把茶水慢慢送到嘴边,小小的抿了一口。 茶有些寡淡,有些太清。 怀藏盯着茶壶里的水,又用手捏了捏旁边的茶,叹了口气:“今年这煮雪茶好像没了往年的滋味,三分雪煮七分茶,雪色伴茶香……好像找不到了。” 第七十一章 香火钱拜到了狗身上 三分雪色? 煮七分茶香? 瞧瞧这境界,喝茶都喝出人生感悟了。 怀藏将一杯茶静静的品完,然后又叹了口气,起身走出禅房。站在门口,迎面就有雪砸过来,怀藏下意识的躲避开,但是也没让这雪落进屋子里。 “是慈悲为怀慈济救世?” “还是听风煮雪参禅悟道呢?” 两个选择。 怀藏很是苦恼。 “雪夜客来茶当酒,竹炉汤沸火除红。”这话是怀藏的师父的师父说的。 客来茶当酒?寺庙外可是来了好几百个客呢!可寺里的茶哪里够喝啊! 问题很简单。 选择却很难。 山下的村民来山上避世,祈求慈济寺慈悲为怀,开山门让大家入寺躲藏,山门好开,可往后呢? 战端已起,入了世,再想出,可就难了,比登天都难。 怀藏觉得自己还是要再想想,再参一参。雪,迎着风,卷进大雄宝殿,大殿里的烛火摇曳飘荡,十几个小沙弥正在夜诵佛经,听声音就知道,心思也没在佛经上。 平日里都是顽劣至极的性子,今夜怎么就开窍了?看看那支棱起来的耳朵,还不是在听门外的动静。 怀藏揣着手,静静的站在大殿中,目光盯着佛像,真希望佛祖能给他一些启示。半响之后,这佛像真就给了他启示,三尊佛像,眼角的位置全都流出来一串猩红的血泪,仿佛是在预示着某些不好的征兆。 “佛流血泪!” 怀藏脸色一下子就冰冷到极点,揣起来的手,快的波动手心里的佛珠,最终深深的叹了口气。 半炷香之后。 慈济寺就下了怀藏的住持佛谕,下给全寺僧者:“自今日起,慈济寺关寺封山,不再迎客,任何人不得入寺,任何人不得出寺。所有慈济寺弟子,入定闭关,潜心修佛,解禁前慈济不再参与任何修行界或者世俗的纷争与事宜。” 这是慈济寺最严苛的禁封令。 谁都不得违悖。 就连怀藏自己都不能违悖。 怀藏自言自语:“也不知这封山能不能避开这次的祸乱,战争是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与我等佛修有什么关系呢!” 佛谕下达。 很快。 寺庙最外面的那一处入山大门就传来了敲门声,声音从断断续续到砸门,越来越响。 砸门的人全都是禅山附近的村民,他们世世代代供养着寺庙,他们全心全意的信奉着他们心中的佛。 他们很笃定:“这里就是避难所,这里就是世外桃源,安身之处。” 然后。 他们的笃定就被敲碎了,碎成了渣渣…… 宁十其实一直都不太笃定,但鹿严很笃定,所以他们也跟着来了,然后就很是尴尬,用叶青鸟的话说就是:“本小姐都累成狗了,这破寺庙,连门都不开吗?” 佛修最重因果。 怀藏不想慈济寺沾染因果,不想慈济寺卷入纷争,所以他就下了封山令,谁都不让入山,谁都不让出山。 在他心里,慈济寺的千秋基业是位的,供养寺庙的百姓是次位的。 他的理由也很充分:“你瞧瞧,大雄宝殿的佛像可都给了警示,不要将佛祖卷入万劫不复的战争之中,佛就是佛,佛是需要高高在上俯瞰俗世的。” 雪落满山。 封山的指令悄悄扩散,被雪‘覆盖’的百姓,心寒意冷,忽然之间就没了支柱。 “慈悲为怀的大师怎么就抛弃咱们了?” “这封山令肯定是假的。” “就算是封山也应该先让咱们这些人进去吧,都在山门前等一整天了。” “谁不是从天亮等到天黑的?可这门就是不开,你能咋办?” “慈济寺必须给咱一个说法,每年我们村儿都是给足了香火钱的,他们不能不认账。” “敲门,大伙儿一起敲门,敲不开就砸。” “可,可这里是佛门圣地啊,佛祖都看着呢,不好吧。” “既然是佛门圣地为啥子不庇护咱们?佛祖看着才好呢!他老人家肯定是睡着了,咱们得把他喊醒喽。” “……” 法不责众,一个人平日里不敢做的事情,一群人就敢做,他们又不是修行者,胆子就那么大,一场血腥就能给吓破胆子。他们需要有人保护,城池已经被破,将士们没法子保护大家的安全,他们只能寄希望于寺庙,寄希望于这些平日里法力无边的大师。 再说。 佛,不就是普度众生,救苦救难的吗? 咱们都不用等到来世,现在渡一渡大家就好,救一救大家就好。再不济,总也要开门给些吃喝,给个遮风避雪的地方吧。 天都黑了,百姓里那些个带着娃娃的,已经开始嗷嗷大哭,又冷又饿,不哭才怪呢。 一旁瑟瑟抖的老人们也开始长吁短叹,眼眸里全是困惑,上百年不曾遇上的事儿,真要是遇上了,咋就都变了呢:“自己个儿初一十五可从来没缺了佛祖的斋饭,隔三差五的拜佛烧香,都是骗人的?” 香火钱拜到了狗身上? 官老爷的天塌了,这不为怪,戏文里到处都是,大家躲一躲就好。 可这佛祖的天竟然也能塌! 黑夜里。 风雪中。 大家去哪儿? 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家拄着拐杖,费力的爬到山门前,使出浑身力气祈求:“慈悲为怀的大师,请给大伙儿开开门吧,我是山下鹿家寨的鹿有为,我们村儿保证只住一宿,天亮就离开,风雪太大,天儿太冷,娃娃们受不了啊,看在娃娃们的面子上您就行行好吧。” 夜深人静。 砸门声传的极远。 就连山脚的宁十都能隐约听到些。 宁十这一行,刚好六人,鹿严背着那个装他妹妹的竹筐,走在最前面,春夜则是又‘恬不知耻’的爬上了宁十的后背,美其名继续养伤,实际情况是犯困,又懒,不愿意自己走路。 宁十到也没说什么,他是真的喜欢小春夜,真心将春夜看成是自己妹妹,当哥哥的心疼妹妹,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吗。 只不过宁十有预感,春夜的伤应该是快要好了,这小妮子怕是在装病,听故事听的多,小妮子都听出套路了,越学越精。 第七十二章 敲不开的门 叶青鸟扛着从不离身的三把刀,已经开始抱怨:“还要多久才能到,天都黑透了,不会是走错路了吧?” 陈余生也很累:“你们快听,什么声音?好瘆人!” 林竖横依然是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还是没从伤心中走出来,毕竟是生养自己的家,生养自己的宗门,被彻彻底底的炸没了,师父也没了,这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走出来的。 宁十神经大条算是个例外,他只是想着一门心思的学剑,早日上魔山,接姑姑下来。 伤心? 宁十可没时间伤心! 鹿严是负责带路的,小小年纪竟然没喊一句累,还不忘安慰大伙儿:“哥哥姐姐,大家再坚持一下,翻过这个山腰就到慈济寺了。雪夜路滑,千万要注意脚下,不要摔倒了。” 旷野寂静。 夜色撩人。 只有淡淡的喘息声。 还有更淡的沉闷砸门声。 当春夜趴在宁十肩头终于睡醒的时候,一座古色古香的庞大寺院出现在眼前,白茫茫的落雪覆盖着寺院,让这慈济寺更显得庄重肃穆,甚至还能感觉到一股淡淡的威压。 宁十、叶青鸟、陈余生还有林竖横以及宁十背上的春夜,全都多了份小心:“果然是远近闻名的佛宗,这里面一定住着大修行者,起码突破了三境。” 鹿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衫,让自己看上去尽量顺眼些,然后转身看了看宁十:“我要去请慈济寺的大师给妹妹做个法事,送她去极乐世界。” 宁十点点头:“去吧。” 鹿严微微弯腰,没说话,但宁十知道这男孩是在谢他的一鞋之恩。谢完转身就走向了寺庙大门位置,那里隐约间能看到好像聚集了不少人。 叶青鸟拿手拽了拽宁十:“就这样让鹿严去求人?听说寺庙可都要收香火钱,没听过可以免费做法事的。” 宁十:“我知道,可是你觉得鹿严会有钱吗?再说,这里是佛修重地,可能跟平日里的寺庙不太一样,人家鹿严是这附近的人,村子里每年都交着香火钱呢,估计都包含在内了。” 林竖横这时候忽然问了一句:“修佛真的能送人去极乐世界?” 春夜翻了个白眼。 叶青鸟揉了揉额头。 陈余生想了想,不知道咋回答。 只有宁十很认真的说:“你是剑修,你师父应该告诉过你吧,修剑也好,修佛也罢,都只是修行,修的是自己,怎么会帮别人入极乐呢。再说,这极乐都只是佛门故事里才会出现的地方,你真认为会有啊?别多想了,好好修你的剑,修好了剑,你师父也就泉下有知了,这点道理你应该能想明白。” “铛铛铛!” 不远处。 鹿严很认真的来到慈济寺大门前敲门,他的个子很小,手掌被冻得青,根本就敲不了太大声音,而且他有求于人,也不敢敲太大声。 三下。 鹿严很有礼貌的敲了三下。 鹿严的敲门声轻不可闻,自然无人应答。 禅山的雪越来越大,就连寺庙的大门都变得很是光滑。 村民们早就敲累了,这时候刚好歇着,有几个人抬了抬头,瞧了瞧鹿严,叹了口气。想劝,然后又觉得试试也好,说不定就开了呢。 天真。 试一百次都不会开的。 宁十这时候也凑了过来,他们还不知道慈济寺已经封山,周围全是瑟瑟抖的村民,好几百号人,大家以为他们是知道的,只是不信邪。 叶青鸟看了眼紧闭的大门,然后就说:“用点力气敲,据说佛修都是聋子,诵经诵多了,耳朵不好使。” 鹿严有些犯难。 然后叶青鸟直接就上前几步,抬手就砸在大门上,巨大的砸门声比方才五六个庄稼汉子加起来都响亮。叶青鸟早就被冻得受不了了,上来就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根本没有寻思着礼貌不礼貌,都快要饿晕了,谁还顾得上那些俗礼。 刺耳的砸门声,连这风雪都吸不尽,直接就钻进寺庙深处。 陈余生将耳朵贴在寺门上,仿佛是想要确认里面有没有脚步声。 结果让宁十很诧异。 这样的砸门都能石沉大海。 当然是石沉大海,怀藏都下了封山令,哪个不开眼的弟子敢过去开门? 春夜从宁十背上下来,也走到大门边上,扒着门缝说:“这寺庙里的和尚耳朵还真是聋了啊,这么大的敲门声,难道听不到?总不至于是睡着了吧!” 林竖横毕竟曾是地火风雷阁的大师兄,说话还讲究个分寸:“会不会都入定修行了?雪夜漫漫,正是参禅悟道的好时光。” “哼。” 这下就连宁十都冷哼了一声:“入定又不是闭死关,耳朵还是能听到声音的,怕就怕有的人听到了,却装作听不到。” 风雪越来越大。 雪拍在脸颊上,生疼。 老百姓们都是最普通的庄稼汉,会冷,会怕冻,肯定是不能跟宁十这样的修行者相比。尤其是那些妇女跟小娃娃,早就给冻透了,浑身上下打哆嗦,就连来回跺脚的力气都快没了。再加上这无缘无故的雪,真是想死的心都有。 鹿有为是鹿家寨子的村长,这时候自然要站出来,可也没多大的办法,只好尽力将大家招呼到慈济寺的大门前。人挨着人,人挤着人,大家凑在一起取暖。青壮汉子站在最外面,老人跟小娃娃站在最里面,依靠着这面关闭的大门跟冷冰冰的高墙,总算是好受了一点点。 真的只是一点点。 鹿严这时候依然站在大门中间,不断的小声敲门,嘴里不住劲儿的哀求:“大师,请开开门吧,我想给妹妹做个法事,我想要妹妹去那极乐世界,求您了,求您了,您就开一下门吧……” 叶青鸟越听越心烦,一把拉住鹿严:“别求了,这些修佛的都是面善心寒,修佛都修到狗肚子里了,还什么普度众生,我看就是骗人的把戏。” 宁十叹了口气:“我姑姑说过,佛修最看重因果,估计是这寺庙里的和尚害怕因果缠身吧。” 开门就是将劫难迎进来。 关门就是要想问世事。 这选择。 够世故。 第七十三章 莫是尘埃遮佛眼 站在慈济寺的大门前。 叶青鸟气不过,一把抽出自己的木刀,刀背直接砸在大门上。 每一刀都能传出去老远,咣咣的砸门声就像是耳光。 一巴掌一巴掌的抽在慈济寺的脸颊上。 林竖横站在叶青鸟旁边,终于有些看不下去:“慈济寺的大师,我是幽州地火风雷阁的林竖横,同为修行中人,希望大师能开方便之门。” 村民不让进。 同道一样是不让进。 死寂。 大雄宝殿前,怀藏揣着手,一动不动,身边有个穿枣红袈裟的和尚,微微低头:“住持师兄,真的不要开门吗?不如,明日再封山。” 怀藏摇摇头。 枣红袈裟:“我是担心这些敲门声会变成弟子门的心病,救苦救难以后可就不能再说了,这心病恐怕会成为他们日后修行的魔障,再想破,难上加难。” 怀藏叹一口气:“这些我都知道,可我不能因为这些就将咱慈济寺推到血海深渊里,外面这群人身上都沾染着血腥呢,放他们进来,一定会给寺里招来杀身之祸。知道咱慈济寺为何几百年都能屹立不倒吗?这其中可是饱含着数朝数代师父们的努力啊!” “要学会躲。” “要懂得避。” “要时刻想着,寺里还有几百号佛家弟子呢,不能让孩子们去送死。” 枣红袈裟,听完这些就知道,不可能劝阻怀藏,只好说:“那我安排人去大门那边说说,让他们都走吧,等再久都没意义,早点另谋出路,别冻死在大门外,那就难看了。” 怀藏点点头,挥挥手,算是同意了。 很快。 宁十就听到了一阵细碎的脚步声:“有人来了。” 宁十的话声音不大,但是直接就让旁边的老人们喜极而泣,甚至有老人已经念叨:“心诚则灵,心诚则灵,慈济寺的师父们被咱们感动了,咱们有救喽。” 话是这样说。 然后。 靠近大门的人就听到了一个小沙弥稚嫩的声音:“施主,请不要再敲门了,方才已经有师兄跟大家说过,咱慈济寺已经封山谢客,不能开门的。” 宁十皱皱眉,站到门前,尽量让自己的话柔和一些:“慈济寺的大师,深夜叨扰多有得罪,给师父们清修带来的不便,我们先行道歉。如果有办法,大家是不愿意麻烦咱慈济寺的,你看风雪这么大,就算是封山,也给大家行个方便吧。” 小沙弥:“抱歉,封山就是封山,没法子行方便的。” 宁十:“没得商量?” 小沙弥:“没法子商量。” 宁十:“上天有好生之德,修佛可不是这么修的,不开门可就是修魔了,会把门外的人都害死的。” 小沙弥:“咱慈济寺只是一座小小的寺庙,不敢跟上天相比的,施主严重了。” 好一个牙尖嘴利。 年纪不大,怼人的毒禅到修的利索。 宁十心中一阵唏嘘:“未见我佛心生怜,莫是尘埃遮佛眼。” …… 山腰的佛被遮了眼。 山顶却走下来一个小道士,好吧,说是走,不如说是滚下来的,下山的路实在是太滑了。 禅山属于幽云二州交界之地,禅山最有名的自然是煮雪茶跟慈济寺,但很多人不知道,在禅山慈济寺的上头,靠近山顶的位置,还有一座道观,很破很破的道观。 道观没有名字,认识这里的都习惯称呼它破道观,道观前有山泉水,道观后有一块平缓的耕田,道观里住着一个中年道人带着一个小徒弟,据说是在此处修行悟道。 当然。 只是据说。 因为没人相信,真的没人相信,周边经常上山拜佛的村民到是都见过这个中年道人,可每每见到,不是给人算命,就是给人求签。 命,算的不准。 签,时好时坏。 反正啥子时候都随不了心愿。 久而久之,大家都以为这中年道人就是个骗子,实在是看模样没半点仙风道骨的气势,虽然不怎么邋里邋遢,但也就是很平常很平常的一个人,平常到扔进人堆儿里都能丢了。 中年道人叫夏山,深夜从山顶跑下来的是他徒儿,有人记得,好像是叫夏平凡,长得跟他师父一样,平凡到不能再平凡。 因为是从山上滚下来的,夏平凡浑身上下都沾满了雪,脸上也是脏兮兮的,这时候气喘吁吁的跑过来,或许是跑的实在太赶,都说不成话了。 鹿有为认得夏平凡:“喘口气孩子,不着急,大半夜的,你咋来了?你师父呢?” 夏平凡使劲的咳嗽,然后好一会儿才说利索:“鹿大爷,我师父在观里呢,他刚才补了一卦,说老乡们今晚可能会碰上点难处,就让我下来瞧瞧。” 鹿有为一愣:“你师父?” 夏平凡脸色有些发红,这孩子打小就不会说谎:“那个,那个,其实是你们敲门的声音太大了,我师父他睡不着。” 鹿有为恍然大悟,这才对嘛。 夏平凡扒着头朝里面瞧了瞧,有些受冻的小娃娃都快哭岔气儿了,然后抬头又看了看慈济寺紧闭的大门,好像是下了什么决心:“鹿大爷,要不,要不你们先去我们观里避避风雪,这天儿太冷了,人会冻坏的。” 鹿有为听着这话,有些尴尬,他们村儿年年给慈济寺香火钱,可却从未照顾过山顶的道观,遭了难才上门,待会儿说啥子啊,有苦说不出啊。 想想那个平日里尖酸刻薄的中年道人,可能正因为自己这些人的敲门声着急上火呢,这不是上门找羞吗。 鹿有为叹了口气,连连摆手:“还,还是算了,我们敲门小点声,人家慈济寺的师父兴许很快就给开门了,拜佛都要讲究个诚心,这是考验,这是在考验我们的心呢。” 这是不是考验不晓得。 反正宁十已经很气愤了,老早的时候,他记得姑姑曾经评价过一次四海神州的佛宗:“这世人就是愚昧,你心中有佛,怎么不问问人家佛的心中有没有你呢?佛若是不贪,为何要人供奉呢?佛若是不爱慕虚荣,为何要人跪拜呢?如果有一天,灾难来临,你去问佛,佛一定会说一切都是定数。” 宁十抬脚踹在门框上,朝门后的小沙弥说了一句:“既然你们佛门不愿意帮老百姓,那为何要人拜你家的佛像?拜了有何用?屁用没有!” 说完,宁十又补充了一句:“无事要香火,有事独善其身,你们活得可真明白!” 第七十四章 师父给徒弟长长脸 今夜这慈济寺,算是给宁十又上了一课。 平安盛世,寺庙享尽世人参拜,受尽人间香火,可一旦世人需要他们的时候,封山了?这岂不是在愚弄世人吗?把大家都当作是傻子对待。 宁十已经不愿意再敲门了:“走吧,和尚要封山,就算是敲烂了手,这门肯定也是不会打开的,欺世盗名的假佛!” 鹿有为就站在宁十身旁,赶紧拽了拽他:“孩子,莫要妄言,莫要妄言,人在屋檐下啊。” 宁十才不会害怕呢,而且他还存了些激将的心思:“我就是骂它假佛了,怎样?有本事让里面的臭和尚出来啊!也让大家瞧一瞧他们肮脏的嘴脸!” 叶青鸟也不是个嘴上吃亏的主儿:“对,就应该骂骂这些掩耳盗铃的东西。” 咒骂自然不是一扇门可以阻挡的。 恶毒的谩骂,门后小沙弥肯定能听到:“几位施主,不用再骂了,省些力气,没用的。” “雪夜天寒,留点体力取暖吧。” “小心冻坏了身子骨。” “对了,听说禅山的雪会吃人,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小沙弥的话没有带半个脏字,可听在宁十的耳朵里,就是很刺耳:“小和尚,你是在恐吓我吗?禅山的雪会吃人?你认为我会让这雪冻死?这就是你们佛修的道理吗?” 小沙弥语气不变:“小僧只是善意的提醒,没有其他意思,至于施主会不会被冻到,身子骨冷不冷,那都是您自己个儿的事情,跟小僧可没啥子关系,小僧不在意的。” 或许是知道宁十还有话说,这小沙弥直接就抢过话茬:“天寒地冻,夜也深了,小僧就不陪施主们在这里闲聊了,好走,不送。” “禅房里暖和。” “小僧要回屋诵经了。” 脚步声远去。 这小沙弥真的就离开了。 一旁的叶青鸟气得差点直接拔刀拼命,然后小道士夏平凡敢忙拉住她:“别冲动,这里的住持可是大修行者,不就是找个遮风避雪的地方,干嘛非要跟人家慈济寺较劲,去我们道观一样的。” 去不去? 不去也得去啊。 幸好路并不算太远,除了偏僻一些,路滑一些,总算是在这几百号人冻晕前到了道观门口。 相比山腰的慈济寺,夏平凡住的道观真的是寒酸到家,也就仅仅是地方大点,有围墙,有屋顶,能遮风避雪。 杂乱的脚步夹杂着娃娃的啼哭声,直接就把刚准备睡下的中年道人夏山给吵醒了,披着自己的破道袍,蜷缩着身子来到道观门前:“小凡啊小凡,你可真是师父的好徒儿,让你去瞧瞧是谁在砸门,扰了师父清梦,你可好,把敲门的人都带回来了。” 夏平凡很尴尬,然后就急的直跺脚。 中年道人叹一口气,摆摆手,将自己徒儿拽到身边,侧过身子压低声音说:“谁让我是你师父呢,外人面前,这次师父给足你面子,下不为例啊。” 转过头,懒洋洋地招呼:“进去吧,进去吧,别冻坏了身子埋怨咱道观不挡风。” 夏平凡也跟着往里走。 中年道人一瞪眼:“你干啥?擦屁股的事情难道要为师亲自动手?” 夏平凡呆愣地瞅着师父:“咋了?” 中年道人没好气地说:“去地窖里扛些白菜出来,把厨房的冬瓜都削了,对了,后院茅房里的猪太不老实。” 夏平凡有些为难:“干活成,那猪可不听我的话。” 中年道人:“不听话?那就宰了吧。” 夏平凡:“……” …… 宁十曾经很困惑,寺庙为何都要建在山腰上,而道观却建在山顶。 这一次,宁十总算是想明白了,寺庙建在山腰那是为了方便人来拜佛烧香捐钱。所以,很多寺庙里的和尚,全都是肥头大耳,一脸笑眯眯的模样,那是因为油水足,吃的好。 再看那些山顶的道观,常年少有人攀登,没啥子人气儿,最多就是方便清修,可也少了供养,所以那些修道之人多数都是清清瘦瘦。 夏平凡很清瘦。 他师父一样很清瘦。 平日里师徒二人都是过的粗茶淡饭的生活,按照夏平凡的理解,这次自己擅自将老乡们带回道观,不挨揍就是幸运的了。他师父哪里会给什么好脸色,在他眼里,师父可是相当抠门的。 谁承想,师父竟然让他把地窖里过冬的菜全都取出来,还把那头养了一整年的肥猪给宰了。 这头猪是有些不老实,可也罪不至死吧。 无量天尊。 罪过。 罪过啊。 “猪肉、白菜、冬瓜,这是要干啥?” “冬瓜白菜肉丸汤?” “又不是过年。” “会有这样的好事儿?”夏平凡嘀咕的时候,后脑勺就被师父扇了一巴掌,“傻小子,愣着干嘛?还不快去!” 夏平凡依然是傻萌傻萌的样子:“啊?” 他师父终于是看不下去了,凑近他的耳朵边小声的说:“你小子有福气,瞧瞧这群人里面,可是有不少好看的小妮子呢,你也不小了,师父得给你长长脸,争取寻个好人家。” 夏平凡惊呼一声:“啥?” 他师父一脚丫子揣在他屁股上:“干活去!榆木疙瘩!” 给徒弟长脸? 中年道人天天虐徒弟,啥时候想着给徒弟长脸了?要是真想长脸,他会把道观经营成眼下这副光景?破的都快烂掉了! 当然。 破是破了点,遮风挡雪的功效还是不错的。 山风终于不再呼啸,终于没有刀子一般的雪割在脸上了。 眨眨眼的工夫,破道观里就塞满了人,幸好这里够大够宽敞。 夏平凡开始了没完没了的忙碌。 先是去地窖里把过冬的白菜跟冬瓜全都搬出来,又去后院把那头大肥猪给宰了,杀猪、放血、去毛、切肉……他师父嚷嚷了一句都剁成肉馅,夏平凡好一番折腾。 食材配好。 夏平凡又忙着将道观里所有的火盆都取出来,木柴烧着,丢火盆里,十几个破破烂烂的火盆放到堂屋,终于暖和了点。 娃娃们兴许是暖和了,兴许是哭累了,大多睡了过去,老乡们身子骨健壮的还好,弱一点的都开始咳嗽或者打喷嚏。 第七十五章 香火钱到底算谁的 为了躲避战乱,老乡们出来时都很着急,夜里盖的被褥都没有。 道观里刚好有一口超大的锅,宁十闻着香味走过去的时候,锅,刚刚刷干净。 中年道人一副不情不愿的模样,嘴巴里嘟嘟囔囔的说个不停,也听不清在说些什么,可手里的活儿没停下。 猪肉已经剁碎,大葱、生姜切段儿放到一个很大的铁盆里,放上一些道观里仅有的香料,搅拌均匀。锅里放上猪油爆一个锅底儿,加水,火出奇的旺,等水烧开了,放上冬瓜跟白菜,然后中年道人就开始飞速的将一大盆肉馅挤成一个个小肉丸子。 小火慢炖。 冬瓜的爽口,白菜的清香,再加上嫩滑的小肉丸,还有那大锅里一层浓浓地油脂,整个道观里都飘起浓郁的香味。 餐具肯定是不够用的。 待会儿睡觉的被褥也不够用。 夏平凡有些犯愁。 然后他师父就出了一趟门,走的悄无声息,回来的也悄无声息,谁都不知道他去了哪儿,反正回来的时候,道观里就多出来很多床暖和和的棉被,还有足够老乡们使用的餐具。 宁十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心里笃定:“这个中年道人,不简单啊,妥妥的高人,还是那种很高很高的高人,真的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叶青鸟拿着手里的瓷碗,瞅了瞅碗底儿,拽了拽宁十:“快看,这些碗好像是慈济寺的。” 碗是订制的。 碗底儿有印。 宁十又瞅了瞅那些床棉被,好吧,虽然没写着名字,可仔细看也能瞧出来,多半也是慈济寺的棉被。 叶青鸟悄悄地说:“这中年道人不会是把慈济寺给劫了吧?咱们都盖了棉被,用了碗筷,那寺庙咋办?” 宁十想了想,然后说:“咋办?该咋办咋办!我们又不是和尚,替和尚操哪门子的闲心啊。” 一刻钟之前。 封山闭门的慈济寺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一个中年道人翻墙进了寺庙,没人发现,就连怀藏都没有感知到。要知道,刚刚封山闭门,怀藏这一宿都是不准备睡觉的,他要盯着整个寺庙。 可他没盯住。 中年道人很自然的走遍了寺庙,他先是去了斋房,把慈济寺里所有的餐具全都打包扔进了自己腰间的一个香囊里。从斋房出来,他又去了睡觉休息的禅房,一间禅房一间禅房的搜刮过去,竟然没一个和尚发现他,甚至连怀藏的禅房都没放过,几百条棉被凭空消失。 静悄悄的来。 静悄悄的走。 感觉能用到的,统统带走。 什么东西都没给慈济寺留下,连块老姜都没舍得留下:“你不是封山闭门吗?那就封山闭门吧,没被子盖看看你们冷不冷,没餐具用看看你们拿什么东西吃饭。” 迎着雪离开,迎着雪回来,中年道人让夏平凡一条被子一条被子,亲自发给老乡们。沧海一粟是道家手段,还是不要当面展示的好,解释起来太麻烦。 最重要的是,中年道人不擅长说那些客套话,用他自己的说法就是:“太矫情,张不开口,师父老了,长脸的事儿给徒弟就成。” 送完棉被,夏平凡又赶紧跑回厨房。 蹲在厨房的地上,夏平凡欲言又止,他当然能看出来,这些东西就是从山腰慈济寺拿过来的,忍了半天,有些犹豫的说:“师父,这样不好吧。” 中年道人掀开大锅的锅盖,瞧了瞧火候:“怎么了?” 夏平凡:“您不应该去偷东西。” 偷东西? 中年道人听到自己徒弟的话,刚夹起来的丸子直接就烫到了嘴! 中年道人:“你说师父偷东西?” 夏平凡:“嗯。” 中年道人:“师父很伤心啊。” 夏平凡:“那也不能偷东西。” 中年道人:“好,师父问你,慈济寺是不是常年收着老百姓的香火钱?” 夏平凡:“对啊。” 中年道人:“那慈济寺的东西是不是这些香火钱买的?” 夏平凡:“我怎么知道。” 中年道人:“师父知道就行,既然是香火钱买的,这些东西是不是可以理解成老乡们自己的。” 夏平凡:“好像……” 中年道人:“看,这不就对了,师父只是帮他们拿回了自己的东西,这哪里是偷?” 夏平凡:“强词夺理,你总是有理!” 中年道人:“要不说我是师父,你是徒弟呢,你有理你就是师父了。” 中年道人尝了尝肉丸,又尝了尝白菜,还有冬瓜,最后点点头。 “好了!” “出锅!” 刚刚帮着夏平凡发完棉被的宁十,转身就溜回厨房,一进门就说:“好香啊,能让我尝一口吗?” 春夜早就成了宁十的跟屁虫:“我也想吃。” 叶青鸟紧随其后:“还有我,小凡啊,你师父烧的菜真香,我都流口水了,真羡慕你,有这么好的师父。” 陈余生使劲点头:“你师父真棒。” 林竖横也说:“你师父宅心仁厚,大家都很佩服。” 鹿严是一直站在门口,没进来,鼓了好几次勇气才说:“道长师父,您,您会做法事吗?我,我想给我妹妹求个法事。” 今夜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雪下的太大,鹿严又不爱说话。 直到这时候,大家才想起来,鹿严背后的竹筐里,还藏着他妹妹的尸体呢。 中年道人瞧了瞧站在门口的鹿严,男孩站在雪地里,站的笔直,腰身没有一点弯曲,眉眼很是通透,很正:“法事啊?会一些,可能做的不如山腰好看,你要是不介意的话……” 鹿严使劲摇头:“我不介意,不介意的,道长师父愿意做,鹿严就已经很感激了。” 中年道人放下筷子,拿手在道袍上擦了擦:“你叫鹿严?哪个严?” 鹿严:“严寒的严,我爷爷给起的。” 中年道人点点头:“好名字。” 路过宁十的时候,拍了拍他的肩膀:“你们几个小馋鬼,别急着尝,先给老乡们端过去,让他们吃点肉丸汤暖暖身子,告诉他们汤里放了中药,把汤喝干净,驱寒。” “别浪费了。” “挺贵的。” 宁十咧开嘴笑了笑:“成,这活儿交给我们几个了,您就瞧好吧。” “出锅!” “盛饭!” 第七十六章 桂花,香 道观的堂屋早就让被褥给塞满了,因为人太多,肯定是没有炕的。 被褥堆积在一起,盖在老人娃娃女人的身上,火盆中炭火烧的很旺,虽然外面依然下着雪,但是破道观里的温度已经渐渐暖和起来。慈济寺的被褥很厚、很干燥、用的棉花很多,盖起来自然舒服,舒服极了,很多老乡直接就进入了梦乡,还能坚持不闭眼的,只剩下那些青壮汉子,一家人的顶梁柱。 宁十送过来冬瓜肉丸汤时,这些汉子们不住劲儿的感谢。 宁十指指忙前忙后的夏平凡:“别谢我啊,谢他,他叫夏平凡,他师父叫夏山,这道观是我见过最棒的道观。” 夏平凡听到这话,当即就有些脸红。 他可没觉得做了多么了不起的事情,让大家来避避风雪,这不是很稀松平常的事情吗,他甚至害怕做的不够好,没有招待好大家。 几个少年轻手轻脚的穿梭在堂屋之间。 “大爷,这是夏平凡跟他师父为大伙儿做的冬瓜肉丸汤,您趁热吃,汤也喝了,里面放了驱寒的药材,很补的。” “小妹妹,端好了,别洒出来,慢点吃,小心烫,吃完了喊哥哥,哥哥再给你去盛。” “婶儿,先别睡,吃点东西再睡,睡的时候记得给娃娃盖好被褥,如果还冷您就说话,我把火盆烧的再旺些。” 宁十还好,夏平凡就有些招架不住了,这小道长脸皮儿忒薄。 “小凡啊,跟你家师父带声好,这饭真香。” “小凡啊,坐爷爷这边歇会儿,忙前忙后,瞧瞧这一脑门子的汗。” “小凡啊,多大了?属啥的?” “小凡啊,你们道观让不让成亲啊?” “小凡啊,你看我们村儿桂花咋样?” 夏平凡不知道如何应对,只好咧开嘴笑,脸颊都快笑僵了:“桂花?咱们村儿有桂花吗?挺好的,应该是挺好的。我喜欢吗?我喜欢的,我喜欢桂花,肯定特香。” “那婶儿给你说个媒,成不?” “你师父呢?” 夏平凡一听:“不对啊,我喜欢桂花跟说媒有啥子关系?” 宁十从一旁经过,凑到他耳朵边上小声说:“桂花是一姑娘,不是真的花儿,你真是个头呆鹅。” 夏平凡脸颊更红,赶紧转过头解释:“婶儿,婶儿,我不喜欢桂花的,刚才是我说错了,我没听清楚。” “咦?” “人呢?” 夏平凡拽住宁十:“刚才那个,那个问我喜欢不喜欢桂花的婶子呢?” 宁十指了指堂屋外面:“出去了啊,你不是说喜欢吗。” 夏平凡急的直跺脚:“我喜欢花儿,不是喜欢桂花,这能一样吗,这不行的,真不行。那婶子出去干啥了?你知道不?” 宁十止不住的乐:“我猜应该是去找你师父了,嗯,肯定是找你师父了,给你说媒呢,对了,用不用我替你先去瞅瞅那桂花长的好看吗?” 夏平凡使劲抓了抓头发,一把拽住宁十:“别!” “不行。” “我得去找找我师父,太可怕了。” “师父他以前真没骗我,山下的女人猛如虎!” 夏平凡不敢在堂屋里待着了,宁十也跟了出去,堂屋很暖和,外面却是寒风凛冽,冰雪刺骨。 夏平凡知道师父带着鹿严去了后院,说是后院,不如说是一处陡崖,这里已经是禅山的山顶了。 中年道人方才已经问过了鹿严,问他:“想要火葬还是土葬。” 鹿严的家不是禅山,虽然他还小,但他懂道理:“妹妹还是不要葬在禅山的山顶了,太冷。” 鹿严担心这里会冻到妹妹:“道长师父,还是火葬吧。” 一堆四四方方的木柴,鹿严的妹妹被放到正中央,也不见中年道人如何动作,风雪中,这木柴就开始燃烧。 火。 烧的很旺。 鹿严就那么直愣愣的站在火堆旁,站的笔直,紧咬着有些发青的嘴唇,一动不动的看着不远处的火焰,一直站着看到火焰熄灭。 …… 当山顶众人开始吃冬瓜肉丸汤时,山腰的慈济寺早已经炸开了锅。 怀藏很生气的站在禅房门口:“到底是谁潜入了寺院,好大的胆子,连我慈济寺的被褥都敢偷。” 站在身旁的小沙弥欲言又止。 怀藏冷哼一声:“说吧,还有什么事情。” 小沙弥低着头小声的说:“斋房的餐具也丢了,还丢了很多过冬的食物。” 怀藏一愣:“餐具?” 小沙弥也很困惑:“对,就是餐具,连一双筷子都没留下,全都丢了。” 怀藏紧锁眉头:“这是报复,这一定是报复,有人在故意搞破坏,偷了被褥,又偷了碗筷,真是用心良苦啊。天亮就去买,多买些回来。” 小沙弥:“可……” 怀藏:“吞吞吐吐,有话快说。” 小沙弥声音更小:“可住持您不是已经封山闭门了吗,让谁去啊?” 慈济寺有着数百年的沉淀,自然有些宝贝,大雄宝殿后身,隔着两座大殿,就有一处藏经阁,阁里堆满了佛经跟佛宗功法。 怀藏大发雷霆的时候。 一道影子悄然钻进了经阁。 影子披着一整身的灰袍,遮着头跟脸,看不清样貌。灰袍走的不算太快,眼眸不断的扫视周边经架上的书籍,寻到感兴趣的就会抽出来,沾着口水,快速的翻阅。 翻三本就会往袖子里藏一本。 也不知道这灰袍的袖子是什么做的,感觉藏多少本书都不会满。 藏经阁很大,好几层楼高,上万本经书,这灰袍看的是聚精会神,然后再走上三层楼的时候,耳朵边忽然传来一道声音:“站住,你是哪个禅堂的,法号是何?这么晚不睡觉来藏经阁干什么?有经阁长老的法谕吗?” 灰袍扭过身子,一个肥头大耳朵的胖和尚从书架的角落里钻出来。 灰袍撇了一眼然后找了个地方就继续看书,理都不理,就连翻书的速度都不曾改变。 胖和尚瞧了瞧,本来严肃的面容忽然就变得嬉皮笑脸起来,甚至从身后掏出来一根油腻腻的鸡腿儿:“兄弟,偷书就偷书,着什么急啊,这么晚,不会有人过来查探的。” 鸡腿儿递过去:“吃不?特香!” 第七十七章 捕风者,红劫 灰袍的脚步朝边上挪了挪,让自己跟鸡腿儿隔开一段距离。 胖和尚仿佛没意识到灰袍的反感,竟然还想着凑近瞧瞧人家在看什么,然后灰袍就将手里的经书抬高了一点。 胖和尚撇撇嘴:“易禅三意经有什么好看的,晦涩的很,看看这本,参语心经,这本比那本好看多了。” 灰袍依然没有搭理胖和尚。 但是这胖和尚似乎也不在意,甚至好心的提醒:“别着急,慢慢看,看不完就拿回去,反正这几年来藏经阁的师兄弟越来越少了,寺院都封山了,来的人就更少了。” 灰袍翻书的动作停顿了一下。 胖和尚吃着鸡腿儿自言自语:“修行是为了扬名立万,不管是剑修也好,佛修也罢,都一样。现在寺院都封山了,那就是不用再跟修行界比试了,没了动力,谁还愿意吃苦,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灰袍总算是抬了抬头,似乎是撇了一眼胖和尚。 紧接着。 这胖和尚竟然故作热络的将手臂搭在灰袍的肩头,真是个自来熟:“兄弟,你要是真对这些经书感兴趣,找哥哥啊,哥哥对这里熟悉的很,哥哥带你找。” 胖和尚的动作很突然,灰袍没有躲开,然后浑身都抖了抖:“闪开!” 灰袍的声音很闷,声响也不大,听不出是男是女。 胖和尚呵呵一笑:“哥哥不骗你的,我对这边真的很熟。” 灰袍帽檐下边似乎射出来一个眼刀,剐了胖和尚一眼:“起开你的脏手!” 胖和尚还在笑,然后就以为是自己拿着鸡腿儿的手,太油了,使劲在佛袍上蹭了蹭。 蹭完还想去搭灰袍的肩膀。 手还没搭到灰袍的身上,整个人就有些僵硬,仿佛触电了一般,浑身都是一麻。 耳朵边响起一声:“滚!” 胖和尚这下才意识到,这灰袍似乎很反感自己,心里想着:“偷书的小贼,站在藏经阁里还这么嚣张,我可是经阁长老的亲传弟子,没点眼力见儿吗?新来的?” 正准备要教训一下这个不开眼的师弟。 胖和尚忽然就发现,自己方才搭灰袍的手臂竟然齐肩断掉了。 灰袍的手心里多出一把匕首。 神出鬼没的一刀。 胖和尚张嘴就要呼喊,灵海里的佛灵同时开始疯狂的翻涌,然而,为时已晚,这灰袍的第二刀已经来了,就割在他的脖颈处。 声带被毁。 呼喊声,戛然而止。 胖和尚剩下的那条手臂,使劲捂住脖颈:“你,你是?” 灰袍抬起头,露出一张秀满纹身的妖艳面庞:“鬼谷,捕风者。” 胖和尚表情很意外,但是再意外,瞳孔都开始涣散。 灰袍不男不女的声音回荡在他耳边:“我讨厌肉,我讨厌肥猪,我讨厌话唠。” “你全占。” “你得死。” “不冤吧?” 灰袍杀完胖和尚就继续在经阁里翻书,怀藏依然是没有任何发现。他自然是无法发现的,如果他能发现这个捕风者,在大雄宝殿的时候他就应该发现。 佛像流血泪,看着是佛祖的启示,可真相是什么?其实就是这名灰袍做的手脚,她是捕风者,她接到的任务自然就是捕风捉影。 鹄国的大军需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占领唐国的北境,幽云十六州,鬼谷的‘烟花计划’最少要在春节前拿下幽云二州,这是底线。 为了配合烟花,鬼谷自然谋划了很多,禅山处在幽云二州的交界处,地理位置敏感,自是不能出差错的。 慈济寺坐落在禅山上。 这种佛宗,弟子多,口号又是慈悲为怀,肯定要重点照顾,只是这捕风者没有想到,她只用了一招,慈济寺竟然就封山闭门了。 用她的话说:“佛修这胆子真是太小了,比芝麻粒都小,佛门住持的脑子也太木,佛像流泪都相信,鬼都不信!” 一个时辰的时间,灰袍就扫完了这座经阁,拿走了几百本书,最后,她钻进了怀藏的禅房…… 钻入怀藏禅房的灰袍叫卜红笺,鬼谷六闲老大的贴身婢女,修为深不可测,鬼谷最厉害的捕风者之一。 怀藏自喻得道高僧,可若真是得道高僧怎会不开山门?可若真是得道高僧怎会容许寺院里有吃鸡腿的胖和尚?可若真是得道高僧就一定可以抵抗卜红笺的诱惑。 短短一个时辰,慈济寺住持禅房中就呈现出一抹诡异的粉红。 香艳的粉红。 卜红笺修的是幻魅之道。 堕入色海的高僧哪里还能称之为高僧,一番云雨之后,怀藏再睁开眼,心境直接就被攻破了,彻底沉浸到自责与崩溃的边缘。 这一夜。 怀藏跪倒在大雄宝殿的佛像前,希望佛祖可以给他指一条明路,然后‘佛像’便将他拽入了无边杀戮之中。 “身为慈济寺住持,你已经破了色戒,铸成大错。” “错了便是错了,要懂得弥补。” “如何弥补呢?” “只要没人知道,只要没人听到,只要这件事情没有传出去,那就不会有人发现,错,就只会藏在自己心底。” 怀藏不清楚寺院里有谁发现了自己的秘密,感知飘散出去,整座慈济寺院三百多号佛修弟子谁都有可能。 放下屠刀可以立地成佛。 那我先举起屠刀,然后再放下,是不是也能成佛呢? 作恶其实不可怕,只要我能悔改,只要我可能放下,佛祖一样会接收我的,要相信自己的佛根足够聪慧。 怀藏的弟子刚好起夜,看到大雄宝殿还亮着烛光:“师父,夜已深,您怎么还不休息呢,是不是有什么事情?” “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怀藏听着这句话,神经一下子就绷紧了,“他是不是看到了什么?对!他一定是发现了!” “过来,师父有话要问你。”怀藏朝大殿外招了招手。 小沙弥很听话的走进来,走到怀藏身前,下一刻,他的心口直接就挨了一拳,慈济寺的贴身金刚拳。 金刚一怒。 血溅五步。 鲜血溅在怀藏的眉眼之间,血,遮蔽了他的眼眸:“必须让所有知道自己丑事的人闭嘴,只有死亡才是最信守承诺的。” 第七十八章 野火燎原 风雪可以覆盖很多事情。 风雪也可以覆盖血腥。 慈济寺刚刚封山闭门,当夜就遭遇了一次灭门之祸,此祸,起于院墙之内,以欲为支撑,杀人于无形……卜红笺站在大雄宝殿的屋顶,隐于雪雾之中,嘴角含笑地欣赏完自己一手促成的好戏。 仅仅一个时辰,怀藏就完成了对自己内心的‘救赎’,一边喘息一边凄惨的笑,嘴里念念有词:“都得死,都得死,死了就不能说话了,死人才会保守秘密,师父会给你们诵经的,会的,一定会的,师父最擅长诵经了……” 卜红笺脚尖一点,飞身从大殿屋顶落下来,脚步轻盈的走近怀藏:“大师,春宵一刻值千金,做了,就要负责,现在人都死了,不会有人知道了。我真的很佩服你啊,三百多名弟子,你杀起来一点都没有手软,厉害。” 怀藏猛的抬头,眼眸通红,身躯颤抖:“你!” 卜红笺白嫩的手指从灰袍袖子中伸出来,慢慢的在怀藏脸颊处划过:“原来佛修也懂偷袭啊,原来佛修的拳,杀人比杀魔更厉害。” 怀藏微微低头,沾满血腥的手掌缩回佛袍袈裟之中:“你到底是谁?你就是一个魔鬼!你走吧,我不想再看到你!” 卜红笺是怀藏的第一个女人。 年过半百的佛修,生平第一次体验人伦之事,在他心里,卜红笺再魅惑自己,那也是自己的女人了。杀谁,不能杀她,他以为,这种事情女人是不会自己说出口的。 “哼哼。” “不想看到我?” “那可要看你自己的定力了,我很期待,记住啊,我叫卜红笺,我是鬼谷的捕风者。” 山腰的慈济寺一片血腥时。 山顶的破道观却透露着无尽的温馨。 中年道人将慈济寺的棉被全都取了过来,温暖的棉被裹着大伙儿的身子,人挨着人,火盆里的火也很旺盛,自然是温暖如春。 春夜蹭到宁十身旁,又开始缠着他给自己讲故事,听故事已经成了春夜最大的爱好。 幸好宁十跟着他姑姑去的地方够多,听的戏文够杂,记性够好。 中年道人早就回自己的床上睡觉去了,夏平凡却凑到宁十他们这边,道观里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他睡不着觉。 宁十轻声细语的讲述一个剑客纵横江湖的故事。 故事很俗套。 但宁十讲的声情并茂,周围睡不着的人都被吸引过来,大家全都跟着宁十的思绪起伏。 厨房的大锅里,所有的冬瓜肉丸汤被吃的一干二净,老人们经历一整天的颠簸全都入了梦乡。有几个哺乳期的女人喝了汤之后终于来了奶,小娃娃们也可以饱餐一顿了。青壮汉子们挨个查看了自己村儿的情况,确保不出什么大问题,然后三三两两的凑到火堆旁,低声交流着什么,大抵就是今后要咋办?去哪儿生活?哪儿安全? 再苦,日子都要过下去。 雪夜按道理不算长,但是今夜注定不是一个平安夜,当宁十讲到剑客仗剑入魔窟,拯救仙子时,他没来由的朝道观外面瞧了瞧,心头有些发怵。 此时的禅山,风雪交加,一个单刀赤脚的双瞳少年,穿透风雪而来,方向正是禅山山顶。 少年叫李梧桐,是闻着味道过来的。 李梧桐跟卜红笺一样,都是鬼谷的人,都是捕风者。 卜红笺的目标是慈济寺,李梧桐的目标却是这些幽云二州的逃脱之人,该死的没死,那就要喂了他的刀。 李梧桐的刀叫屠狗,在他眼里,所有的唐人都是狗,因为唐人以前也将他看作是狗。他是被唐国丢弃的稚童,他是回来复仇的,他的仇敌是所有唐人。 …… 千里之外的鬼谷。 有两个人在对弈,一老一少。 方方正正的棋盘,半黑半白。 棋盘上的线条是一道道的血红丝线,棋盘很大,三丈有余。 老人盯着星罗棋布的棋子,仿佛陷入一场长时间的思索,少年盘腿坐在对面,一只手拄着下巴,有些兴趣缺缺。 黑子原本占少数,此时却成了一条黑龙出洞,白子占多数,却安于现状,步步为营。 鬼谷的这一局棋下的是乱唐之战。 执白子的老人瞧着棋盘上的黑龙,感叹道:“百年蛰伏,一朝出世,不同凡响啊。” 执黑子的少年摇摇头:“谈不上蛰伏,百年之间很多人都在做事,时间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性格,时间也能改变一个人的信仰,这人间不是没有能人,想单靠一颗野草就掀翻大树,太过乐观了,后面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老人捋一捋胡须:“只要允许变,总有办法推倒大树。” 少年捏起一颗黑子:“您说如果种的野草多了,会不会多过庄稼啊?如果野草比庄稼都多,那还会有收成吗?” 老人沉默半响:“野草跟庄稼都生活在土地上,自然是可以的,而且野草比庄稼的生命力更加旺盛,头年如果你敢在草原上种一把火,来年会发生什么呢?” 少年咧开嘴一笑:“野火燎原!” 话音刚落。 棋盘上的棋子忽然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很多白子一下子就翻了个身,摇身一变成了黑子,有的虽然没变黑,但是却成了灰色,还有一些半黑半白的棋子。 纵观全局。 黑子杀机肆意。 四海神州已经沉默了太久,安逸了太久,这块土地上的人,好像都快要淡忘了鲜血的味道。 现在的唐国神都,最出名的东西是什么? 牡丹花! 一朵花竟然会成为一座城池,一个帝国的象征,那这个帝国就距离灭亡不远了。 坠马草原的几十万亡魂只是导火索。 战火会从北方开始。 一路南下。 一路烧。 …… 通往禅山山顶的雪路上。 李梧桐走的不算太快,衣着也很是单薄,将将遮住眉眼的头发上落了一层的霜雪,屠狗刀握在右手中,刀身不沾一片雪,刀刃四周,雾气弥漫。 夜深人静的破道观里,一群人围在宁十身边听他讲故事,两个青壮汉子悄悄起身蜷缩着身子走出道观,肉丸汤喝的有些多了,需要出来方便方便。俩人谁都对破道观不熟悉,一时半会儿竟是找不到茅房,又不好在院子里,只得迎着风雪走出院子,想着找个避风的地方解决。 第七十九章 煮酒斩头颅 寒风凛冽中尿尿讲究个速战速决,否则都有可能给你冻坏喽,想想多可怕啊。 出了破道观三十几步的地方,刚好有个大石头,大石避风,位置隐蔽,道观里肯定是看不到的。 两个青壮汉子夹着腿猫到大石头后面,裤子还没脱下来,就看到有一少年穿透风雪而来。 “喂,你也是从慈济寺过来的吧?也没给你开门?快点进去,这么冷的天儿就穿了一件外衣,可怜的孩子啊。”青壮汉子大声的喊道。 “可怜的孩子?” “你是在鄙视我吗?”李梧桐微微抬头,然后一刀劈出。 刀过。 两个青壮汉子直接就被分尸。 血从伤口的位置涌出来,分分钟就被风雪冻结。 杀完人,李梧桐朝风雪中吐出一口痰:“你才可怜人呢,你们全唐国都是可怜人!” 李梧桐的身世很可怜,所以他最反感有人说他可怜,尤其是唐人,他杀唐人的时候更是从未手软,老弱妇孺皆杀。 当然,他也有反感的东西,比如走了很远的路来到这禅山山顶,如果只是这种手起刀落,只是毫无意义的喂食屠狗刀,那会很无趣。李梧桐不想把事情搞得很无趣,所以他不会直接走进破道观偷袭,就像卜红笺不会亲自动手杀那些小沙弥一样。 捕风者不是割草人,捕风者在鬼谷已经有了一定的地位,他们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寻求自己的个性。 有趣就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屠狗刀朝地下一戳,李梧桐直接喊了一声:“道观的唐人!” “出来!” “受死!” 吼声穿破风雪钻进堂屋,宁十第一个抬起头,正在讲着的故事,戛然而止。 有些老乡被这吼声吵醒,浑身都是一哆嗦,他们以为是鹄国的追兵来了:“这是要赶尽杀绝吗?追到禅山山顶都要杀了我们?” 春夜不急不躁,只是瞪大眼睛瞧了瞧屋外,又皱了皱鼻子:“声音是从道观门口传来的,有血腥味儿,非常浓非常浓的血腥味儿,有两道很新鲜。” 宁十沉声问道:“方才有人出去吗?” 半响:“我们村儿铁柱跟三黑子出去了。” 叶青鸟没说话,直接拿着自己的三把刀就准备朝外面走。 陈余生也不知从哪儿找来一顶厚帽子,把自己裹的严严实实:“你要出去?” 叶青鸟瞅了陈余生一眼:“当然。” 陈余生:“又没喊你。” 叶青鸟:“我不是唐人?” 陈余生:“我是害怕有陷阱。” 林竖横跟了一句:“确实可能有埋伏,要小心一些的,小心驶得万年船。” 夏平凡这时候也站了起来,想出去看看,可又有些不敢,只好说道:“我去喊我师父。” 叶青鸟:“胆小鬼!啥陷阱这么快能布置完?我可是修行者,我可是很厉害的刀修呢,我倒要去看看,屠杀百姓的鹄国士卒有多凶残,幽州城墙太高太凶险,上去是送死,难道这禅山上的道观还会有成千上万的士卒?你们信吗?” 没人说话。 然后宁十就摇了摇头:“我不信。” 春夜跟着摇头:“应该只有一个人。” 陈余生很认真的问:“一个人?” 春夜点点头:“如果我没有感知错,应该只有一个人。” 一个呼吸的安静。 陈余生这小胖子忽然就变得满脸潮红:“他娘的太特么嚣张了,觉得咱唐人没好汉是吗?看我不捶死这龟孙子,你们都别拦着我啊,小爷去去就来。” 陈余生很兴奋的大喊一声:“宁十,给哥哥煮一杯酒!” 紧接着又喊了一声:“青鸟,等哥哥斩一颗大好的头颅!” 陈余生喊得很响亮,似乎故意要让堂屋的人都听到,一个人冲杀上禅山山顶,就算是再厉害的战场悍卒,难道他一个前蜀山弟子还胜不了? 这两年多的时间,宁十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成长为二境的剑修,吃了很多苦,每日勤加练习,兢兢业业,流的汗或许都能盛满几十个水缸。可他陈余生也没有偷懒啊,在试炼之地,宁十每日学剑,他也在修行的,他只是缺一个证明的机会,尤其是在叶青鸟面前,他得证明:“自己不只是一个会失忆的生鱼片,自己爷们儿着呢!” …… 煮酒? 斩一颗大好头颅? 陈余生将自己比做是那关二爷了! 可陈余生确实曾经是蜀山弟子,修为还是可以的,叶青鸟肯定是不会拦着他,其他人也就没有再拦着他。 宁十左眼跳了跳:“有些不放心啊,生鱼片不是晕血吗?怎么跟对方死磕?” 叶青鸟摇摇头:“不清楚,该不会是打算蒙着眼盲打吧。” 陈余生没有盲打,但也差不多了,出门前就把自己裹的严严实实,还打了一把伞,似乎是担心雪太大了。 然后宁十就更加不放心,想着还是跟出去看看吧。 宁十站起来,春夜也跟着站起来了,紧接着是叶青鸟和林竖横,夏平凡去找他师父了,最后站起来的竟然是鹿严。 中年道人给鹿严找了个骨灰匣子,按照鹿严的说法是:“他妹妹从小就没去过南方,没见过花海,他要把妹妹埋在唐国最美的地方。” 鹿严站起来肯定不是准备出门拼命,他很执拗,但他有自知之明,他要变强之后再去找那些鹄国士卒的麻烦。 他只是把自己的靴子脱了下来,递还给宁十:“外面雪大,地滑,风冷,我还是把靴子还给你吧。” 宁十在鹿家寨把靴子借给鹿严之后,直到现在他都是光着脚呢,冷是冷了些,但不是忍受不了,只不过看看鹿严的表情,宁十没再坚持:“这已经是个男子汉了,有自己的坚持跟尊严。” 最后出门的时候,一共有五个人,宁十、叶青鸟、春夜、林竖横,还有光着脚跟在最后的鹿严。 一番交谈,大约迟疑了三十个呼吸的功夫。 然后宁十就在道观门口遇上了被砸飞回来的‘一坨肉’。 大喊着要煮酒斩头颅的胖子,都没坚持到大家出门,就败了。 第八十章 嚣张的少年 被砸飞回来的陈余生,肩膀上多了一道深可见骨的刀伤,鼻梁被砸的有些趴,眼圈红肿,感觉快要哭出来了。那模样,要多滑稽有多滑稽,让人止不住的想笑。 叶青鸟接住陈余生,连退了五六步才站稳:“呦,这不是喊着要给我斩一颗大好头颅的人吗,这是咋了?被人给揍了?瞧瞧这模样,可真别致!” 说着话,叶青鸟还伸出手故意摸了摸陈余生的鼻梁。 陈余生:“疼!” 叶青鸟:“敢吹牛就别怕疼!” 陈余生:“谁吹牛了?” 叶青鸟:“那头颅呢?你的猪头吗?” 陈余生:“这是意外。” 叶青鸟:“呵呵,你可真行,有锁妖笛都能被揍成这样。” 陈余生:“现在没了。” 叶青鸟:“你说什么?” 陈余生:“笛子被抢了。” 叶青鸟:“你可真是蠢到家了。” 陈余生:“你行你上啊。” 叶青鸟:“上就上,好好学着点。” 透过风雪,叶青鸟已经看到道观外的李梧桐,这让她很兴奋,因为李梧桐手里握着的是刀,而且年纪不大。 都是修行者,都是刀修,叶青鸟希望瞧一瞧别人的刀是什么样子的。 叶青鸟本身就不是磨叽的人,知道陈余生没什么生命危险,直接就将人扔在了雪地里,自己翻身越过人群,双臂一抖,两把刀出窍。 刀身震开风雪。 一刀就斩向李梧桐。 叶青鸟已经是妥妥的穿甲境,皮肉筋骨血早已打磨的相当坚实,这一刀如果是普通悍卒,就算是身穿玄铁甲胄,一样得死。 当然,陈余生被揍成了猪头,连锁妖笛都被抢走了,那就足以证明,风雪中的少年一定很厉害。叶青鸟敢冲上去,就存着磨砺刀心的意思,她已经打算开刀穴了,这次是一个契机。 借着地势之优。 叶青鸟的刀有些势不可挡。 兴许是被叶青鸟激出了火气,也兴许是来了性质,李梧桐重重的冷哼一声。然后这冷哼便格外的刺耳,仿佛连周边的风雪都被刺到了,直接卷起一层涌向叶青鸟。 叶青鸟看到了李梧桐,看到了插在雪地上的刀,然后很气愤:“无声的鄙视吗?拿起你的刀。” 木刀斩在卷起的雪。 雪破。 木刀斩开迎面的风。 风,没有停。 因为李梧桐抓住了叶青鸟的木刀,能一刀劈开甲胄的刀,又夹杂着力劈华山的气势,依然是被抓住了。 唯一的改变,可能就是李梧桐的脚陷入雪中一分。 刀被抓住,叶青鸟没有慌乱,因为她有三把刀,右手刀丢开,左手刀直接斩向李梧桐腰间,迎接这第二刀的是两根手指以及一连串的火星。 火星摩擦到刀身中央。 李梧桐的手指快速的弹了两下。 嘎嘣! 木刀应声而断。 粗暴不讲理的手法,蛮横霸道的对决,这是想着杀人又诛心啊,要把叶青鸟对刀的信心都打破。 一刀被夺,一刀被断,叶青鸟反手就从背后抽出第三把刀,眼眸非但没有黯淡,甚至越发清亮,遇强则强,要想磨砺自己还是要找厉害的对手。 失败不要紧。 要敢于出刀才行。 叶青鸟在这一方面自是不用多说,她在没有修行的时候就敢拿着刀迎向寻魔师,现在已经是迈入修行者的行列之中了,怎会不敢出刀? 砰的一声。 叶青鸟的第三刀砍在了被夺走的第一刀上面。 两把刀身同时亮起一道刀气,李梧桐的刀气汹涌澎湃,叶青鸟的刀气微弱黯淡,可再黯淡,那也是刀气。 有刀气便是入了二境。 心满意足的被砍飞,叶青鸟人在半空中,嘴角都在笑,甚至不忘朝李梧桐做了一个口型:“谢谢你的刀!” 李梧桐没有追过去,只是站在原地不动:“不用谢,因为早晚都要死,今晚这道观里的人都要死,只要是唐人就得死,早死晚死都一样。我允许你出尽三刀,只是让我登山更有价值一些,你的刀会让我来的不那么无趣。” 抬手甩飞叶青鸟的第一把木刀,李梧桐轻轻一跺地面:“还有谁?” “别让我瞧不起你们唐人。” “早死晚死都是死,换成我,我一定不选择憋屈的死。” 陈余生被打成猪头。 叶青鸟丢了两把刀。 鹿严咬着嘴唇,心里想:“原来自己未来要杀的人这么厉害!” 林竖横深吸一口气,神情无比凝重,他已经是出门的人当中年龄最大的,纯境界最高的,他还是地火风雷阁的大师兄,不,现在已经是阁主了,好像下一个就要轮到他了。 然后,林竖横便朝前面踏出一步,紧接着,他就被一只手给拽回来三步:“伤都没好,逞什么强,老实待着。” 宁十将林竖横拽回来,一是因为对方确实有伤,二是因为他的手心确实很痒。 不学剑的时候,特讨厌姑姑跟人比试,心里想着:“这些人真是无趣,打来打去,杀来杀去,有什么意思?就不能坐下来吃点山楂,喝喝茶,聊聊天?” 学了剑才知道:“真不能喝茶、聊天、吃山楂,那些都是身体上的愉悦,握住剑,刺出剑,胜了,这才是精神层面的愉悦。” 更何况,宁十真的是土生土长的唐人,他可能比大多数的人看唐国看的都多,几乎走遍了唐国。现在,有人羞辱唐人,叫嚣着要唐人受死,还大刺刺的站在那边,好像一人可挡千军万马的样子。 欠不欠打? 能不能揍? 捶死他有没有人管? 宁十真的很想说:“孙贼,当你宁爷爷不存在吗?一把刀插在雪地里就穷横穷横的!瞧瞧你那模样,欠揍,真的是欠揍啊!” 宁十拿起自己的木剑,竟然鬼使神差的也说了一句:“生鱼片,煮一壶酒,等我斩一颗大好的头颅。” 陈余生脸颊通红:“没酒。” 然后便感觉好丢人,只好说:“我等你的头颅。” 宁十往前迈出几步,盯着李梧桐:“我就是唐人,拿起你的刀,我不占你便宜。” 风雪拍打李梧桐的身子,刀却没有拿起来:“看来你们唐人不行啊,只会逞口舌之快,拔不拔刀我自己会看着办,你出剑便是。” 第八十一章 一个标准唐人的心思 剑拔弩张之下。 李梧桐觉得自己很酷:“让你们唐人觉得自己优秀,让你们唐人傲慢,让你们唐人欺负我,丢弃我。现在我回来了,我就要羞辱你们唐人,你们能怎样?” 能怎样? 说实话,宁十觉得真是天上掉馅饼啊,一句激将法,这人还真就不打算拿刀了。 孟八九很早的时候就叮嘱过宁十:“江湖险恶,修行者的世界尤其险恶,四海神州中,唐国修行者的世界最险恶。” 唐,能屹立在四海神州许多年不倒,自是有原因的。 唐的修行者,敢自认为是最厉害的修行者,那自然也是有原因。 足够审视适度,足够变通,足够想方设法。说白了,足够猥琐不要脸,肚子里的弯弯绕绕足够多。 山路十八弯。 说的便是唐人的心思。 别觉得唐国多牛,牛是打下来的:“站得直,是曾经弯的次数够多。” 反过来想:“这几年弯的少了,腰杆子绷得直了,就容易折,就容易让人钻空子。” 宁十跟着姑姑行走人间,打心眼里知道,要想活的久,要想活的明白,不能太在乎脸面,弄死别人之后再重新看,有的是办法制造脸面:“不拿刀可是你自己选的,没人逼你啊。” 林竖横的境界最高,可真要论起战斗力,道观门口这些人,宁十绝对是第一,尤其是这种生死之战。 因为他看的足够多。 因为他天生不要脸。 因为他的姑姑叫孟八九。 因为他嘴角有酒窝,却装了满肚子的腹黑坏水。 你跟宁十好,那肯定没事儿,你若是敌人,宁十有的是办法制服你。想当年,宁十还没学剑时,只是靠鬼点子就能……好吧,往事不堪回首,都是伤心事儿。 宁十木剑出窍。 一手直刺,占了先机再说。 李梧桐看着眼前平平淡淡的一剑,真的是有些索然无味:“苦修这么多年,第一次出谷,第一次来唐国寻仇,难道就没有点挑战性吗?无趣啊,真的是无趣!” “夺了这剑?” “还是一掌拍飞这人?” “要让这些唐人知道恐惧,要让他们求饶!” 李梧桐这样想着,空手就去接宁十的木剑:“一把木剑而已,手指都能掰断它。” 不远处的春夜有些吃惊:“这少年是哪国人啊?” 叶青鸟吐出一口血水:“鹄国人吧,要不就是北地部落的狼崽子。” 春夜:“这人的刀很锋利,但脑壳儿不太好使。” 陈余生好奇的问:“什么意思?” 春夜翻个白眼:“跟你一样傻。” 李梧桐确实有些傻了,当宁十的剑刚刚碰到他的指尖时,他就有些傻,因为这木剑上喷薄而发的剑气差点斩断了他的手指。 扮猪吃老虎,这木剑不是穿甲境的剑! 李梧桐第一次后退半步,变掌为刀,掌心刀气凌厉。 可掌刀毕竟短,剑气却很长,宁十的‘剑二,蛇动’直接就开始连刺李梧桐的手腕。 刀修重腕力,手腕如果被刺伤,战力肯定要折半。 远处观战的春夜很是雀跃:“瞧瞧我家宁哥哥,再看看你俩,故事里怎么说来着。” 陈余生很尴尬:“故事里没说。” 陈余生话才说了半句,后脑勺就被叶青鸟使劲拍了一巴掌:“别说话,好好看,学着点,这可都是经验,比你在蜀山上可实用多了。” 确实很实用。 因为是死战,招招要命,宁十的剑,跟毒蛇一般,缠上李梧桐就不准备撒口,木剑上的剑气不长,只有寸许,可割在身上一样疼。 当然,李梧桐也不是吃素的。 一个恍惚。 拼着手腕被刺了一剑,终于拉开三尺的距离:“真是个狗皮膏药。” 刀终于到了李梧桐的手中,他胸口的闷气也被宁十撩拨到了极点,在他心里已经给宁十下了定义:“这是一个死缠烂打的二境剑修,剑气不强,但很凝练,应该是开了很多孕穴,却不曾在孕穴中养剑气。” 当下的修行界给修行者分了修世六境,化神三境,可真正对敌时,不一定高境就能杀了低境,因为在大境界之中,是有很多区分的。 比如二境,剑修是信剑,佛修是信佛,刀修是信刀。 ‘信’很简单。 ‘孕’却很难。 从二境开始,每一境都分九品,你可以选择修满九品再破境,也可以直接尝试去破境。 就像慈济寺的怀藏,他虽然是三境的佛修,可他就是打不过二境的卜红笺,因为怀藏在二境的时候佛品修的很低,只是机缘巧合直接入了三境。 境界高,战力却很低。 像越境杀人,高境碾压,在这个修行时代都不是什么难事儿。越境杀人比比皆是,高境虐杀成海的低境也屡见不鲜。像孟八九,二境的时候可是孕满了三十六个孕穴,又修满了九品的信剑,才慢悠悠破的境。 孟八九可以一人压四海神州剑修一头,就是从淬炼皮肉筋骨血开始,每一境都修满,每一品都砸实。她走了一条武道巅峰之路,加上剑门的吃剑,一切就理所当然了。 宁十走的是另外一条路,但他肚子里装的是剑门的功法,他的吐气纳新,他的凝神聚气都是从剑门一道提炼出来的。 剑门的二境,自然是要修满九品,剑门的三十六孕穴,自然也要开满,并且孕足了剑气。 宁十很幸运,他的孕穴是孟八九碎了草蛇灰线帮他开的,三十六穴全开。不幸的是,孕穴开满,他自始至终都没机会养剑气。 一个穴都没养满。 没满就要养,如何养呢? 宁十在道观门口盯着李梧桐已经看了许久,他的出手,动机本身就不纯:“你的刀气,很足,方便借一些吗?” 这是宁十的真实想法。 一个标准唐人的心思想法。 很简单,但很多唐人都快要忘记了,因为安逸的太久,因为觉得自己已经举世无敌,优越感太足。 优越感这么足,唐人不吃亏谁吃亏? 李天意的父皇被杀,二十万唐军死于坠马草原,这就是优越感太足的下场。 扪心自问,有什么好优越的:“人家孟八九走南闯北,可从来没觉得自己比其他剑修牛多少,人家什么时候出手都是全力以赴,这才是宗师,这才是……够谨慎。不谨慎不行啊,剑门一共才几个人,一个?两个?死一双可就灭门了。” 第八十二章 借气 战斗在李梧桐刀气全开时,直接就进入到白热化。 宁十转攻为守,一剑都没有再刺出去,木剑舞成一个圆,死命的防守。 在李梧桐的眼中,宁十的剑有破绽,而且他可以抓住这个破绽。只是破绽太小,变换的太快,只能尝试用刀气去突破那个点。 宁十仿佛是大海中的一叶扁舟,风雨飘摇,似乎无时无刻都可能翻船损毁,可就是不毁。 李梧桐的刀气越来越浓,靠的宁十越来越近,近到肉搏的距离。 然后宁十忽然就开口说话了:“我是唐人啊,你怎么不杀我呢?” 李梧桐冷着脸:“你很快就会死。” 宁十用讥讽的眼神看着对方:“吹牛谁不会。” 李梧桐刀气更浓:“你在找死,你真的在找死。” 宁十冷哼一声:“说的好像你输了不会死一样,你觉得唐人杀狗会手软?” 李梧桐脸色骤变:“你说我是狗?” 宁十:“我没说。” 李梧桐:“你说了。” 宁十:“好吧,你是狗还不行吗。” 争吵于打斗毫无意义,但宁十跟李梧桐都觉得有必要,因为宁十需要时间消化从李梧桐身上借来的刀气,将刀气转化为剑气,而李梧桐需要时间来寻找宁十的破绽,一击毙命。 借气。 这是剑门独有的功法,四海神州独一份:“借他人之气归自用,何其霸道。” 宁十孕穴开了三十六,李梧桐的孕穴其实才开了十八,李梧桐唯一比宁十厉害的就是二境的品级更高一些。可宁十并不进攻啊,他只是靠着自己的剑一止争去防守。 守中借气。 一位被仇恨蒙蔽双眼的捕风者。 这一刻。 在禅山山顶,彻底中了宁十这个典型唐国腹黑少年的套路。 多简单直白的激将法啊。 你想要在唐人面前显摆,那我就给你显摆的机会,你继续显摆,我让你显摆个够。 当铁树做成的木剑与屠狗刀一齐被甩飞,宁十与李梧桐真正贴身肉搏,拳头对拳头的对轰时。 李梧桐的嘴角裂开笑了,他认为自己终于击飞宁十的剑,贴身肉搏他必胜。 宁十的嘴角也裂开笑了,他的笑仿佛是在看一只猴子,被戏耍的猴子。 半个时辰的借气。 宁十的孕穴有些臌胀。 一粒雪花朝这边飘荡过来,落在宁十的指尖上,雪花瞬间融化,仿佛遇到了火。一拳对轰结束,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拳,李梧桐的拳头快要形成一种习惯,脑子里也形成一种惯性:“我要用拳头捶死对方,我要打服这个唐人。” 雪花忽然静止。 从李梧桐的视野看过去,毫无异常,但宁十的拳头在马上对轰上时,忽然变拳为指,两指点在李梧桐的手腕。 指为剑。 指尖含剑气。 剑气突然暴涨,出乎预料的暴涨,剑气炸开,就在李梧桐的手腕处炸开。这一指的轨迹很刁钻,不像剑一那么周正,自然就是剑二,如蛇吞腕。 前一眼还在拼命般刚正面的少年,后一眼忽然就身形诡异起来,一脚踩中李梧桐的胸口,一脚之后又是一脚,他的位置在上,李梧桐在下。 风雪在禅山覆盖了厚厚的一层。 地面很松软。 宁十连续的踢踹,每一脚都踹在李梧桐灵海心河的位置,他的眼力是一绝,看了这么久,如果有画笔,李梧桐的破绽早就被他画出来了。 脑壳儿不会转弯的持刀少年,脑壳儿就被宁十生生踩进了雪里,最后一脚,宁十将借来的气,包裹住一圈风雪,一股脑的砸向地面。 “轰!” 风雪如波纹般散开。 一道清晰无比的骨裂声钻进大家的耳朵里。 宁十喘着粗气,浑身酸疼,身上的棉衣被切割出上百道口子。 春夜紧接着说了一声:“这人废了!” 旁边的叶青鸟跟着说:“真惨!” 陈余生则是觉得后背有些发凉:“自己认识的宁十,面相和善的俊朗少年,真的只有十五岁吗?咋这么凶!” 凶? 下一刻,陈余生才见识到什么叫凶! 宁十面不改色,弯腰从旁边捡起自己的木剑,一剑刺在身后的雪地上,剑尖有剑气,剑气入雪地,一刺之后又是一刺,刺完又刺……一直刺到觉得万无一失为止。 宁十时刻都谨记姑姑的教诲:“战斗结束时最危险,小心驶得万年船,一定要确保万无一失。” 林竖横咽了一口唾沫。 鹿严却眼眸精亮起来:“鹄国入侵唐国,一路烧杀掠夺,该死!” 他甚至上前几步想要扒开雪看看,他想亲眼看看这些坏人的下场。 宁十皱了皱眉:“我劝你最好别看。” 鹿严:“我早晚都要看的。” 宁十:“会很恶心。” 鹿严:“我妹死的时候,我更恶心,所以,我不能让自己再恶心了。” 鹿严扒开雪的时候,夏平凡刚好拽着中年道人出来。 中年道人估计是还没睡醒,伸着懒腰打哈欠:“大半夜不睡觉,折腾啥?” 夏平凡满脸焦急:“有,有……呕!” 夏平凡话都没说完,就看到鹿严扒开的雪,雪下是李梧桐被刺到稀烂的身子……然后他就吐的稀里哗啦,差点将苦胆吐出来。 破道观的门口。 夏平凡抓住师父的手,吐到胃疼。 中年道士一副很嫌弃的样子:“别这样,都看着呢,注意咱道门的形象。” 夏平凡深吸一口气:“太,太残忍了,你们竟然杀,杀人,呕……” 宁十有些愕然:“你不杀他,他就会杀你,他会杀光道观里所有的唐人,我们是自卫啊。” “呕!” 夏平凡继续呕吐,吐完继续说:“那也不好这样的,无量天尊,罪过,罪过。” 刚说完,后脑勺就被中年道人不轻不重的扇了一个巴掌:“什么罪过不罪过的,你是道门的弟子,又不是佛修。” 停顿片刻,中年道人忽然问道:“你是不是偷偷去过山腰的慈济寺?” 夏平凡一边呕吐一边说:“我只是去上了一炷香。” 中年道人:“给佛像上香?” 夏平凡:“嗯,呕……” 中年道人:“现在知道恶心了?师父真替你丢人!” 夏平凡:“可我是给师父上的啊。” 中年道人脸色一冷:“你小子坑师父!” 夏平凡:“我……呕!” 第八十三章 云雾中飞出一条雪蛇 风雪能掩盖住呕吐的酸臭味儿,但是却掩盖不住血腥味儿,中年道人嘴里很厌烦山腰的慈济寺,但是当他闻到从山腰飘散过来的血腥时,眉眼很是愣了一愣,有些诧异。 没有言语。 也没有交代。 中年道人直接走进风雪之中,去了山腰,急匆匆的走,冷着脸返回:“小凡,招呼所有老乡,赶紧收拾东西,道观不能再待着了。” 夏平凡一边呕吐一边说:“啥?” 中年道人:“搬家!离开禅山!” 一旁的宁十也很意外:“您准备现在就走吗?” 中年道人脸色很冷,声音很直:“不是我,是你们所有人都要走,谁都不能在这里待着了。” 夏平凡猛地直起身子,深吸一口气,压下胸口的呕吐感:“为啥啊!” 中年道人一把拧住夏平凡的耳朵:“哪儿那么多为啥,会死人的,再不走就会死很多的人!” 春夜反应要比中年道人慢一些,这时候也悄悄拽了拽宁十的袖子,朝山腰方向努了努嘴。 宁十直接问中年道人:“您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中年道人沉思片刻:“你们不会想知道的,走吧,叫醒大家,一起走。” 宁十瞧着这禅山的风雪:“怎么走?大伙儿折腾了一天,哪里还有力气,上山容易,下山难啊。” 夏平凡背过身子不看李梧桐的尸体,对着他师父说:“能不能天亮了再走?” 中年道人摇摇头:“没时间了。” 几百个老乡从睡梦中被喊醒,中年道人没告诉大家真实情况,只是要求大家趁着天亮前启程。 宁十很困惑,这么多人要如何下山? 然后就看到夏平凡被他师父勒令去整理那些被褥,两条被褥头尾相接,慈济寺的被褥自然都是成套的,大小宽度一模一样。 宁十没什么好收拾的,本来就没睡着,跟着过去帮忙。 “把被褥绑在一起干什么?”叶青鸟很是好奇。 “下山。”夏平凡回答。 “被褥又不是法宝,又不会自己飞,滚下去吗?”叶青鸟更疑惑。 “我师父说这样可以下山,那就肯定行,我师父从来都不吹牛的。”夏平凡捂着胸口,终于算是缓了过来。 破晓前的禅山。 风雪依旧很大。 在禅山山顶的破道观里,二百多条被褥前后相接,连在一起,堆在道观的另外一个方向。夏平凡的师父似乎写了一张纸条,然后将纸条折成一个蜻蜓。纸蜻蜓,眨眼飞入空中,然后就消失不见了,也不知这纸条是写给谁的。 夏平凡整理的行礼很多,甚至将锅碗瓢盆都整理出来。 他师父看了很生气:“你当真是要搬家?” 夏平凡:“不是您说的吗!” 中年道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我怎么就摊上你这么个笨徒弟了。” 搬家只是说给外人听的。 慈济寺已经被灭宗,再不走道观也要危险了,李梧桐是捕风者,他死在禅山山顶,鬼谷肯定是要调查的。 中年道人很厉害。 但他只有一个人,最多带上自己徒弟,双拳难敌四手,这就是现实。 再说。 和尚乱世封山,道士乱世是要下山的,中年道人本名就叫夏山,就更要下山了。 来时的路不能再走。 最好翻过禅山走另外一个方向,中年道人选的是稍稍陡峭点的东南峰面,因为这个峰面风雪更大,雪覆盖侧峰,下了厚厚的一层。 中年道人指指雪地上的被褥:“都坐上去,抓稳了。” 宁十微微一愣:“坐到被褥上?干嘛?滑雪吗?从禅山山顶带着几百人滑下去?要不要这么刺激!老弱妇孺比比皆是,能承受的了吗?” 宁十有这样的困惑,大家都有,你一嘴,我一嘴,很快就乱成了一锅粥。 破晓的光从山顶已经依稀可以窥到。 中年道人越发焦急,最后皱着眉头说:“山腰慈济寺的和尚已经被屠杀干净,满寺院的血,如果你们还想活命,就听我的,靠腿走下山要走到什么时候,不要命了!” 慈济寺被灭门! 几个时辰前大家才从那里离开的啊! 仅仅一句话,所有人就不再议论了,全都安安静静的坐到被褥上。摔死总比被虐死强,起码死的有尊严。女人死死的抱住自己的孩子,老人咬紧牙关,男人一只手拽住女人,一只手拽住爹娘。 宁十几个少年被中年道人安排在最后:“你们都是修行者,帮我照看好最后,可能有些颠簸,都忍着点。” 宁十打着包票说没问题。 然后他就后悔了。 因为,真的是太颠了! 不过,还算安全,中年道人不知道用了什么道家手段,几百米的被褥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护着,并不会将人甩飞出去。 被褥下面早就结了一层薄薄的冰,冰与雪之间的摩擦力非常小,禅山的雪又厚,还真就滑了起来。 陡峰间出现了一条长长的‘雪蛇’。 陈余生死死的抓住身前的叶青鸟,然后被不断的扇手:“生鱼片,不就是滑雪吗,至于这么紧张,撒开手!抓被子去!你撒不撒?” 然后陈余生就抓的更紧。 叶青鸟没办法,只好大声喊道:“宁十,帮我踹他一脚。” 破晓的光已经能隐约看到。 周边的雪景飞速后退。 中年道人踩在最前面的被褥上,指尖处闪着一抹乳白色的荧光。 雪。 越滑越快,有一种飞起来的感觉,滑雪自然不会是一条直线,弯弯曲曲相当刺激,然后禅山上就传来一阵一阵的尖叫声。 此起彼伏…… 禅山东南侧峰紧挨着太平河。 太平河自北向南几乎贯穿了整个唐国,与东南向的洛水并称为唐国的爹娘河,洛水是娘,哺育了中原文明,太平是爹,打通了中原的商路。 中年道人的纸蜻蜓就是飞到了太平河的一处小岛,然后最靠近禅山的一艘龙船就调转了航向。 刺透清晨的曙光。 自云雾中‘飞’出来的‘雪蛇’,刚刚安稳的落地,远方的太平河里就钻出来一艘巨大无比的龙船,还是唐国河运中块头最大的铁甲龙船。 第八十四章 龙船上有爷肾虚 宁十看到龙船的时候,中年道人已经先行一步,踏河而上,直接去了甲板。宁十在河岸边遥望,中年道人似乎是在跟甲板上的人做着某些商量。 不一会儿。 龙船靠岸,二十几米长的木檐伸到岸边,七八个身穿棉质锦衣的仆从自船上鱼贯而出:“请快些上船,莫要耽误了时辰。” 有人问:“船是开往什么地方的?” 仆从答:“自然是开往神都洛阳,兵荒马乱,也只有神都才安全。” 老乡们拍拍身上的雪:“那可真是要谢谢您了。” 仆从笑:“不用谢我,你们应该谢夏先生的,他是我们宗主的贵客。” 宁十刚好从一旁踏上木檐:“贵客?” 仆从继续笑:“不然呢?不是贵客,这龙船会来接你们?船票很贵的!你瞧瞧这甲板上都是些什么人。” 宁十顺着仆从的手指望过去,清晨的甲板上,已经聚集了一群早起呼吸新鲜空气的男男女女,各个衣着华贵,谈吐优雅,一看便是名门望族权贵人家。再瞧瞧自己个儿,瞧瞧身旁的老乡,包括叶青鸟几个,身上的衣服破烂的连自己都快看不下去了,也就林竖横的衣服稍稍好一些,可也是脏的不行。 有些尴尬的拽了拽自己的宽大棉衣,然后发现,拽比不拽更尴尬,掉出来的花毛都能拉成丝儿了。 夏平凡自然是听到了这番交谈,然后就开始招呼大家:“这船是开往神都洛阳的,大伙儿快上船,上船就安全了,我们去神都。” “抓紧时间,快上船。” “铺盖卷儿都结冰了,丢了吧,别弄脏人家的船。” 人挨着人,脚挨着脚,人群快步走上船板。 宁十是最后才上的船,他走的不算太快,边走边左右观望,然后就看到了船侧的两行字:“一船一剑走江湖,千古情愁酒一壶。两脚踏遍太平路,以天为盖地为炉。” 字的落款缀着铁甲宗。 搜索孟八九在耳边唠叨的记忆,传说这铁甲宗已经有数百年的历史,最早是以漕运帮派起家,专门走水路过活,财力雄厚。后来势力扩增,帮里又出了几个少年天才,竟是入了修行之路,然后就开始朝修行界发展,从水路货运发展为经营一些修行界的奇珍异宝。 后来,铁甲宗又出了几位美若天仙的女子,入了皇宫,紧接着甚至出了几个可测天机断龙脉的鬼才,皇亲国戚加上国师谋士,算是彻底发展成黑白两道,俗世修行都受人尊敬的超级大宗。 既然这龙船上有铁甲宗的落款,那这船多半便是铁甲宗的船。 龙船虽然足够大,但肯定不能让老乡们在甲板上待着,不是个事儿,也忒难看。 困、累、乏到极致的老乡,最后被安排到龙船甲板的下层,虽然昏暗一些,起码足够暖和,这艘船可是顶配的豪华龙船,下层的环境也是非常奢侈的。 宁十最后钻进甲板下面时,夏平凡似乎被他师父喊到了一旁,从不与师父顶嘴的少年,看模样竟是在跟中年道人吵架。 宁十的耳朵好使,隐隐约约听到,中年道人要去一个地方,履行一个承诺,不能带着夏平凡,让夏平凡跟着龙船先去神都,过后自己会去找他。 下山就是离别。 夏平凡才多大,自然是不愿意的,可再不愿意,也得忍着啊:“只有大人才有选择的权利,小孩子只能默默承受,没得办法,没得商量。” 夏平凡回了船舱之后,倒头就睡,脸颊埋在下面,后脑勺朝上。不用想都知道,肯定是伤心了,保不准还哭了鼻子。 龙船上的铁甲宗,没有因为众人衣着破烂而嫌弃,该有的都有,该提供的都提供,只要你需要,告诉那些仆从,很快就会给你拿下来。看来中年道人在铁甲宗的眼里,非常有分量。 威胁消除,困意来袭,虽然是天亮,但刚好周围很昏暗。很快,四周便是鼾声四起,就连宁十都睡了过去。 龙船行驶的不快也不慢,晃晃悠悠的一路南下,当宁十再次醒过来的时候,船外已经是星光璀璨。 龙船出了幽云二州,风雪便停了,就连空气中的冷冽也随之消失的一干二净。 宁十伸着懒腰走出船舱,走上甲板,这艘龙船是依据王舟所建,船舱上有四层。 夜色中。 船楼灯火辉煌。 从宁十的角度望过去,第一眼就看到二楼临窗的位置坐着一位身穿锦袍的男人,一整身的衣服华贵无比,手里拿着一把纯装饰用的折扇,慵懒的靠在一把软塌上,眼眸意兴阑珊。 男人身旁萎着四名娇滴滴的女子。 身前最汹涌澎湃的那位,捏起一颗冰葡萄塞到男人嘴里:“殿下,雅儿腰都直不起来了,您可真坏,以后莫要在白日里便那么粗鲁,晚上都依你。” 二楼大厅里,人头攒动,都是唐国北境有头有脸的人物,耳朵比狗都灵。 闻言。 身子齐刷刷一震,耳朵竖的老高。 这位话音刚落,旁边那位抱白猫的女子就接过了话茬:“妹妹问萱儿为何睡到了响午……实话实说,只因昨晚伺候殿下,实在太累了嘛。” 人群中又是齐刷刷的一震。 男子扶着软塌的手指稍稍动了动。 紧接着,男人身后那位穿着黑貂绒,弯腰给他捶背的女子,有些害羞的浅浅一笑:“那天殿下找大夫给萌儿开的药,效果很好,虽然每次都很疼,但萌儿喜欢。” 人群再次齐刷刷的一震。 男子另外一只手赶紧扶住了额头。 最后说话的这位,白衣长发,温文尔雅,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可这说出口的话却着实诛心:“各位姐姐,劳烦你们下次小点声,动静太大了,敏儿好几天都睡不安稳了呢。” 终于。 男人的脸颊泛起一层红晕,周围的人群更是努力的忍着,不让自己笑出来,这四位女子说的很含蓄,但意思足够清楚明白了。 奈何,大家都是北境人啊:“谁不知道咱们北境住着一位七王爷,而这位爷,肾虚啊!” 第八十五章 霓裳羽衣桑落酒 肾虚的七王爷全名李七夜,是李天意的亲叔叔,唐国硕果仅存的王爷,因为是李天意父皇一奶同胞的弟弟,所以保住了性命。 只是。 自小就没啥‘尊严’。 一个男人,肾虚啊,想想得有多凄凉,身旁说那番话的女子都是李七夜的心腹,贴身婢女。为了在外人面前给主人找点面子,也算是煞费苦心了,真的是费了好多的苦心。 可这些苦心,每一次都像是刀子般刺进李七夜的胸膛,奈何李七夜还没办法发火。 这些人都是为了讨好他啊,都是为了给他争点面子:“男性的雄风啊,这个对男人是多重要的事情啊!” “只是,这些话听着,脑壳儿真特么疼!” 李七夜在苦恼不堪时,宁十跟叶青鸟几个人已经开始登上船楼,每走一个台阶,几个人之中就会发出一阵惊呼。 “快看那朵花,冬天竟能开放。” “栏杆都是香的呢。” “我好像闻到猪蹄儿的味道了。” “……” 宁十走在最前面,一阵叮叮咚咚的古曲自二楼中央传来,伴着这曲调,一个穿红衣的少女长袖凌空,翩跹起舞。 红衣少女身后坐着七名穿粉衣服的姑娘,各持一件乐器,笙、筝、磬、笛、箫、筚篥、箜篌。 七件乐器齐鸣,跳珠撼玉,金石丝竹,令人陶醉,当真是:“天阙沉沉夜未央,碧云仙曲舞霓裳。一声玉笛向空尽,月满骊山宫漏长。” 这里自然是没有骊山的,可龙船也足够精彩,一曲,一舞,一人,将这羽衣霓裳演绎的绝伦精妙。 红衣少女的身旁摆着一个小竹篮,竹篮旁摆着一块木牌,木牌上写着‘白羽’二字。这时候,竹篮里已是盛满了花,每一朵花都娇艳欲滴,不时还有人从座位上起身,朝白羽走过去。 宁十左右瞧了瞧,这些送出去的花全都是从进二楼侧面的一位仆从手中买去的,一锭银子一朵花。 真贵! 霓裳羽衣舞结束之后,又有其他女子陆续登台,每一位都会博得一些人的掌声跟鲜花。 叶青鸟和春夜还好,毕竟是女孩子。像宁十、陈余生、鹿严和夏平凡都看傻了,林竖横估计是见过这种场面,稍稍有些定力。 “真漂亮。”宁十和陈余生肩并着肩,摸着鼻子,不自觉的夸赞。 “嗯嗯。”鹿严跟夏平凡使劲地点头。 “偷得浮生半日闲,俗世的声色犬马而已。”林竖横故作姿态的说,眼角的余光却不曾离开中央的舞台。 “丑陋!”春夜鄙视的翻了个白眼。 “流氓!”叶青鸟朝陈余生脚丫子上使劲跺了一脚。 “不堪啊……你们,没救了。”春夜背过手,一副大人的口气。 鹿严跟夏平凡的脸颊瞬间通红,想跑,然后直接就被宁十给拽住了:“别听她们的,这是欣赏,这是技艺。再说,我们都是男人,是不是啊林大哥。” 林竖横挑了挑眉,点点头:“必须是男人。” 然后。 五个‘贼眉鼠眼’的‘小男人’直接就在二楼侧面蹲点了,蹲成一整排,一动不动,目不转睛。 最后还是春夜气不过,非得拽着宁十拉上叶青鸟,去了三楼参观。 其中有个小插曲,三个人在上三楼的时候直接被楼梯旁的仆人拦了一次:“三位应该是夏先生的朋友吧,睡的可好?” 宁十点点头:“挺好。” 仆人一脸微笑的说:“我帮三位换身衣服吧。” 说完话,这人指了指楼上:“想上去,穿成这样,不太好。当然,我可不是拦着几位,夏先生的朋友在咱们铁甲宗的船上,想上哪儿上哪儿,什么地方都能去。我只是为咱们考虑,不想让几位平白遭了旁人的白眼,不是谁都能跟咱铁甲宗一样平易近人的。” 停顿片刻,这人凑到宁十耳边,小声说:“有些人,特世故,眼神儿都是长在脑瓜子顶上的。” 有理有据。 话,听着也顺耳。 宁十没道理不从,只不过这人在中间插了一句嘴:“船上贴身的衣服不多,这几件都是我们平日里穿的,丑是丑了点,但肯定是干净的,您放心穿。这三件脱下来的我会找人给您修补一下,明早送到您住的船舱。” 宁十点点头:“劳烦您了。” 换完衣服。 确实神清气爽,三个人迈步就上了三楼。 入眼便是一水儿的美食,烤鸭、烧鹅、猪蹄儿、红烧肉、佛跳墙、冰镇的果蔬、咕嘟咕嘟冒着泡的肉汤……直接就让三位吃货挪不动步子。 叶青鸟小心翼翼的询问:“这些东西怎么卖?” 一旁的人微笑着回答:“随便吃。” 免费的! 随便吃! 真是贴心啊! 世界在一瞬间就只剩下身前的吃物,三个人甩开膀子就胡吃海喝起来,吃的满嘴流油,吃的肆意妄为…… 一直吃到二楼传来一阵欢呼声。 宁十这才第一个抹抹嘴唇,走向栏杆。 正当宁十扶着栏杆准备朝楼下瞧一瞧,发生什么了时,身侧忽然伸出来一只芊芊玉手。 手心里是一盏翠绿色的酒杯。 耳边传来一声:“给我盛一杯桑落。” 芊芊玉手的主人同样是一位姑娘,十五六岁的年纪,一只手给自己递着酒杯,腰身微微扭着还在跟另一边的人说话:“这桑落可是前朝的名酒,岭南桑叶落时取桑井之水酿造,有‘千日醉不醒,蠕渌胜桑生。十年味不败,翠涛过落薤。’的美名。姐姐可要好好尝尝,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铁甲宗出手就是不凡。” 旁边的妇人恭维的说:“少庄主真是女中豪侠,知之甚广。” 被称呼为少庄主的姑娘,得了夸赞眼角都笑开了花:“家父爱饮美酒,受老爷子熏陶而已,略知一二,只是略知一二。” 妇人:“据说老庄主已经入了三境?” 姑娘:“有些时日了。” 妇人:“可喜可贺,等回了洛阳,媚儿一定代姐姐向老庄主问好啊。” 姑娘:“一定。” 恭维告一段落,可这位妇人口中的少庄主却没有拿到自己点名要的酒,稍稍皱眉:“给我盛一杯桑落,没听到吗?” 第八十六章 脸面 宁十顺着这姑娘的目光,瞧了瞧周围,很快就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跟上楼那位仆从的衣服很像,很朴素,而周围这些人的衣服却非常奢华。这个节骨眼上,从北境南下,又能上了铁甲宗的龙船,自然是非富即贵。 被称呼为少庄主的姑娘,用命令的口吻又重复了一遍:“你去给我盛一杯桑落。” 宁十笑了笑:“我不是铁甲龙船的仆人,如果你想饮酒,麻烦自取,或者找其他人帮忙。” 姑娘一愣:“不是铁甲宗的人?那你是谁家的?主子呢?去告诉他,申家剑炉申媚儿,借他仆人一用。” 宁十张了张口,只说了半句话:“我不是……” 申媚儿一瞪眼:“盛一杯酒有那么难吗?现在的仆人真是不懂事,拿着,这是十两银子,够了吧。斟一杯桑落,别斟错了酒,记得斟满。” 宁十没有接扔到地上的银子,也没有接这个申媚儿手中的翠绿酒杯,无知者无罪,在他看来,这姑娘也不是有意要冒犯他,自己的解释也已经很清楚了。 唯一让宁十有些不舒服的就是,这个申媚儿的表情实在是高傲到了极点,自己对别人提出了很无理的要求,却像是家常便饭一般。 可申媚儿旁边的妇人却觉得这就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因为申媚儿是申家剑炉的少庄主。 因为申媚儿的父亲叫申虎豹。 因为申媚儿马上就会成为将军府的儿媳妇。 北境一战之后,唐国皇位易主,李天意虽然坐着皇位,却无实权。整个唐国的大权几乎就落到了大将军的头上,因为战乱之时以将为贵,而且斐大将军可是皇太后的亲哥哥。 将军府与皇太后把持着朝政,权利几乎滔天。 至于李天意,他可不是太后的亲儿子。 这样算下来申媚儿自然有高傲的资本,他足够有资格高傲。 可你再高贵,宁十又不懂,他的眼里只有剑,所以他觉得跟自己已经没关系了,应该说的我都说了,心里还想着:“你这姑娘长得不赖,就是太没礼貌,不对脾气,各走各的阳关道吧。” 宁十转身离开。 申媚儿的脸色瞬间就冷了下来。 一旁的妇人,横眉微跳,怒喝一声:“放肆!谁让你走的!太没规矩了!” 一边说,妇人一边故意瞧了一眼申媚儿,很意味深长的一眼,这一眼仿佛是在说:“申媚儿啊,你可是申家剑炉的少庄主,将军府未来的儿媳妇,刚才话说的那么厉害,咋一个仆人就敢顶撞你呢?倒杯酒都不给你倒!这可不行,换我,肯定忍不了!”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男人有男人的热血厮杀江湖,女人也有女人的勾心斗角,杀人不见血。 妇人说完,停顿了一下,又补了一句话:“这种没规矩的人,决不能轻饶了,必须给他点教训,让他明白明白道理。” 阴阳怪气的拱火。 但低级,但是很成功。 申媚儿的无名火,腾腾地就烧到了心口,本身就不是个温文尔雅的大家闺秀,她申家剑炉可是靠着走黑货起的家,你指望申媚儿通情达理?倒不如指望豺狼吃草来的容易。 反正都是做白日梦! 在申媚儿看来,宁十这是让她在大庭广众之下丢脸,没了面子,这是挑衅,这是对她,对申家剑炉,对将军府无声的羞辱。 是可忍孰不可忍! 而且申媚儿看到宁十转身走的时候那个微表情了。 宁十撇了一下嘴。 是那种很不屑的撇嘴。 申媚儿心里想:“你一个下等的仆人,有什么资格在那里笑?嘲笑谁呢?你也敢嘲笑人!” 心里这样想,申媚儿直接就有些愤怒,然后就准备教训一下宁十。眼眸盯着宁十的背影,一步一步就朝宁十走过去,背在身子后面的手掌已经开始蓄力。 申媚儿生在申家剑炉,自然懂修行,而且她父亲还隔三差五的帮她调理经络,实力早就是稳稳当当的穿甲境,若不是有些懒,二境那也是妥妥的事情。 可即便是穿甲境,在申媚儿看来,教训一个下等的仆人也是足够了,她还担心自己一会儿收不住手,把人给打死了呢。 “哼!就算是打死了又能怎样,在这太平河上一扔,谁知道!这艘船上还没她惹不起的人呢!” 七步的距离。 申媚儿盯着宁十背后三个死穴,只要一根指头,她自信可以让这个不懂规矩的野小子在病床上卧半年。 杀人,不至于。 但这口恶气,必须要找回来。 决不能让人嘲笑她,因为她现在的脸面不仅关乎自己,还关乎未来的婆家。 申媚儿指尖蓄力完成,嘴角念念有词:“悬枢穴?风池穴?还是身柱穴呢?” 七步之间,申媚儿的脑海里已经演练了一遍,她的想法是,身体从宁十右肩穿过,食指跟中指刺穿身柱穴。力道控制在三成,这种身子骨比较弱的仆人,应该会在三秒之间晕眩,足够自己拽过来一把椅子。 最终的结果,宁十就跟睡着了一样。 申媚儿出手前又思索了一下:“三成力,足够他卧床半年了吧,算了,还是两成吧,在铁甲宗的龙船若是弄出了人命,总归是麻烦一些。” 深吸一口气,申媚儿总算是想起父亲出门前的交代:“想做将军府的儿媳妇,以后出门在外,就不要给夫君家惹事,要淑女,别动不动就打人。” 这样想着,申媚儿便又收了一成力:“算你走运,若是以前,姑奶奶非打死你不可。” 右肩穿过。 食指跟中指对准宁十的身柱穴。 左手朝旁边的椅子移动过去,静等宁十晕倒。 想象应该是这个画面,现实却不曾出现,因为手感不对。 申媚儿心头微愣:“刺空了?” 她想过宁十会提前晕倒,她想过会有挣扎,她甚至想过,一指头刺死这个野小子。可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竟会失手:“本小姐可是穿甲境的修行者,申家剑炉的少庄主,偷袭一个野小子,会失手?没有这个道理的!” 第八十七章 成年人的黑白颠倒 申媚儿依着本能站定,重新审视宁十,然后就看到了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很让人生气,很招人烦的表情。 申媚儿被彻底激怒了:“找死!” 手指上的力道直接暴增到七成,只留了三成的后手。 上到龙船的三楼,申媚儿手里肯定是没有武器的,可申家剑炉的‘绕指柔’,无剑,一样可以伤人。 申媚儿耍了一套很标准的‘绕指柔’,每一指都寻着宁十的要害命门,一套‘绕指柔’没有结束,她就已经很惊讶了。 四十九招,耍到最后,竟是连宁十的身子都没有刺到,还想着让人家卧床半年呢,真是自己打自己的脸。 啪啪地打脸。 这是个高手! 这是个自己打不过的高手!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申媚儿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青蛙,井底之蛙。她算是彻底回过味儿来:“为啥子人家对自己不理不睬,还对自己做出嘲讽的表情,因为人家有底气啊,这哪里是什么仆人,分明就是扮猪吃老虎的行家,小小年纪就如此腹黑,真是坏到家了。” 再仔细看,越看越觉得宁十深不可测,甚至有了一点宗师的架势:“怕不是什么超级宗门的天才吧。” 想想自己,还让人家去倒酒,申媚儿的脸颊有些发红,发烫。怎么看都觉得围观的人在嘲笑自己,如果脚下有个地缝儿,她肯定选择立马钻进去,臊得慌。 当然,地缝儿是肯定没有的,申媚儿只能在心中狂吼:“无耻之人,真的是无耻之人,小小年纪就学会了脏套路。修为这么高,却故意穿成仆人的模样,他想干什么?” 申媚儿越想越觉得可疑:“这人是不是故意的,他什么时候站到自己身旁的?他该不会是在等着自己让他倒酒,然后激怒自己,最后在大庭广众之下打败自己,羞辱自己,给申家剑炉,给将军府难堪!一定是这样,一定的,没错!好狠毒的少年,可恨!” 申媚儿靠臆想就‘断了案’,并且给宁十贴了标签‘恶毒的腹黑少年’! 就在申媚儿脸色青一阵紫一阵时,一旁忽然传来一道声音:“媚儿,住手!” 来人,星目剑眉,锦衣持刀:“你的伤还没好,怎么能随便出手呢,要爱惜自己的身体,否则师兄怎么跟师父交代。” “卢师兄!” 申媚儿口中的卢师兄是申家剑炉这一代的大师兄卢飞,在见到卢飞的那一刻,申媚儿脸上的表情瞬间就变了个模样。哪里还能看到什么凶狠泼辣,完完全全就是一副小鸟依人,娇柔可亲的样子,一颦一笑,眉眼儿都弯成了一条缝儿,媚到酥麻。 卢飞朝申媚儿点点头,然后就看向宁十:“敢问这位公子可是铁甲宗的内门弟子?” 宁十摇摇头,实话实说:“不是。” 卢飞:“师从何处?” 宁十沉默不语。 出身剑门可不能随便说,他姑姑有多少仇家宁十清楚的很。 说出来会死的很惨。 卢飞旁边一个小厮凑上来悄悄说了几句话,然后他便点点头:“原来是禅山道观的弟子,夏山道人与铁甲宗交好,龙船都可以调头去接你们,还想怎样?上了船要仗势欺人吗?” 卢飞根本不给宁十解释的机会,直接质问旁边闻声赶来的两个铁甲宗执事:“请问,这铁甲宗的规矩,是不是上了龙船就一视同仁?难不成还有区别对待的道理?” 本来准备息事宁人的执事,皱皱眉头:“上了龙船就是铁甲的贵客,不论贫富贵贱,铁甲宗肯定一视同仁。” 卢飞微微一笑:“那就好。” 再次看向宁十:“我想问问这位公子,您修为高深,为何要欺负我师妹有伤在身呢?” 宁十觉得莫名其妙,自始至终,都是申媚儿在动手,自己还没有主动出过一招呢:“怎么就成自己欺负人了呢?” 宁十是这样想的,然后就这样说了:“你的师妹并没有受伤。” 卢飞:“没受伤?所以这就是你仗着修为高深,欺负我师妹,戏耍她的理由吗?非要打伤人才算羞辱?” 强词夺理啊。 睁着眼睛说瞎话。 申媚儿有没有伤,她自己知道,卢飞知道,宁十也能感觉出来,但是围观的人不知道啊,他们只看到申媚儿拿宁十没有办法。 原本这是一次申媚儿对自己的羞辱,自己打自己的脸,可卢飞的一席话,直接就改变了大家的理解:“申媚儿成了受伤的弱者,宁十成了持强凌弱,扮猪吃虎,戏耍女孩子的恶霸!” 不佩服不行。 卢飞不仅给申媚儿解了围,还保全了申家剑炉的颜面,将军府的颜面,宁十在旁边听着,他自己都想给卢飞竖个大拇指:“江湖人就是江湖人,真江湖啊,佩服佩服,学到了。” 说完这些话,卢飞便不再看宁十,反而是转过脸看着申媚儿:“师妹,我们走,不要与这人一般见识,他修为是高,可不见得懂什么是桑落,这种人都是很无趣的,恐怕连桑落是什么都不知道吧,走,师兄亲自给你斟酒。” 经过人群时,卢飞故意说道:“跟受伤的人比试有什么了不起的,天外有天,这世间厉害的人多的是。” 紧接着。 宁十就见识了口舌的威力。 一群宾客你一嘴,我一嘴,对着他是指指点点,全都是指责,关键是他还什么事情都没有做。 宁十有些愕然,又仿佛明白了一些道理:“原来这就是成年人的世俗世界,原来这就是真正的修行,黑白颠倒在一言之间,涨见识了!” 也就是宁十的神经足够大条,若是心境差一点,真有可能被活活气晕过去。 宁十生气吗? 傻子才不会生气,他是正常人。 可是让他用嘴巴跟卢飞这种老油条争吵,那也是万万不可能的,没那份闲心,换成孟八九的话说:“如果你被狗咬到了,难不成还要咬回来?人就是人,狗就是狗,这就是本质的区别。” 第八十八章 下套坑人 可宁十不咬人,却挡不住人家主动凑过来,卢飞拉着申媚儿前脚走出人群,后脚就跟旁边几个人使了个眼色,并且凑到申媚儿耳边轻声说:“师妹莫着急,人前咱们要占了理儿,人后师兄有的是法子给你出气,稍等片刻。” 冲突发生跟结束的都很快。 众人散去。 叶青鸟跟春夜甚至没发现什么异常,两个小妮子始终埋头扎在美食堆里狼吞虎咽,估计是真的饿坏了,而且这龙船上的大厨也是讲究的很,烧的菜忒香。 宁十心安理得的在船楼上转了一整圈。 下到二楼的时候,忽然就发现陈余生几个人竟是跟人吵了起来,鹿严跟夏平凡满脸通红,林竖横更是努力的解释着什么。 “这花是你们自己选的,这茶是你们亲口喝的,牌子举了几次你们心中有数,整个过程没人胁迫,都是你们自愿的。” “钱,花出去了。” “是男人的话,就得认。” “没钱不要紧啊,从龙船上跳下去就行,脱光了在太平河上打个来回,这事儿就算是了了……” 陈余生是个没脑子的胖子,第一次出山门的前蜀山有病弟子。夏平凡是禅山道观的弟子,基本没下过山,常年游荡在寺院道观山野之间。鹿严不用想,脑子就是一根筋,没见过什么世面。唯一能指望的林竖横,还没从伤心中走出来,就算是正常状态,他这人也是个死脑筋,心眼儿少的可怜。 这样的组合,四个纯种的傻小子,卢飞有心骗,真的是手到擒来。 林竖横被一个陌生人骗走,去了一趟四楼。 剩下的三个少年就被二楼眼花缭乱的花魁美姬迷了双眼,旁人都在送花,有人让他们也选几朵,送来茶让他们喝,又递给他们几块木牌子,拱着火让他们跟着举。 杂乱热闹的气氛下,一会儿功夫就‘花’出去海量的银子。 铁甲宗来收钱,他们谁能拿出来? 拿不出来,旁边竟有好心人要借给他们,都不等他们同意,这钱就交上了。林竖横迷迷糊糊的从四楼下来时,陈余生已经跟对方吵了起来,鹿严跟夏平凡甚至被扣押住,按在了地上。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没钱也不要紧,脱光了去太平河里游一圈。” “这事儿我们占着理,说破大天都没用,要么还钱,要么跳河。” 宁十站在旁边听了半响就明白过来:“有人在背后下黑手,这是故意给做了个套啊。” 环顾四周,人群中,卢飞跟申媚儿一脸的微笑,窃窃私语,甚至还不时跟那几位‘债主’交谈着什么。 很快。 宁十的眼神穿透人群就跟卢飞对视到一起,然后他就看到卢飞用口语对着自己说:“欠债还钱,没钱就去甲板上跳河,你不跳,他们几个就得一起跳。天寒地冻,太平河里这水可是会吃人的,好好想想吧。” 林竖横这时候正在努力的跟几个铁甲宗的执事解释:“我这三个弟弟,不懂规矩,胡乱送出去的花是无心的,那些茶他们并不知道要收费,还有给花魁押的注根本不是本意,他们都不知道那木牌子是什么意思,您看,能不能免了他们的费用?” 虽说夏平凡是禅山道观的弟子,可规矩就是规矩,没了规矩,铁甲宗的招牌就毁了。 这是天大的事儿! 更何况,现在根本不是铁甲宗与陈余生三个人的纠葛,钱是卢飞安排人借出去的,铁甲宗的账目上没有任何差错。 还钱也是还卢飞的。 林竖横找债主都找错了人。 而且卢飞拿捏的分寸很到位:“我给铁甲宗面子,钱,一分不少的出,人我也不会伤害。提前保证,不杀人不见血,最多丢丢面子。太平河是很冷,但如果跳下去的人是宁十这样的剑修,安全是肯定不用担心的。” 很简单,很直白,甚至有些简陋并且极其粗糙的套路。 卢飞就是欺负陈余生几个少年是初出茅庐的菜鸟,套路的对象是他们三个,目标却直指宁十,明摆着就是让宁十出来背锅,他已经调查清楚了,宁十和陈余生他们是一伙儿的。 卢飞的想法很单纯:“你不是打架很厉害吗,你再打一个我看看,这修行界不是只有打架一条欺负人的法子。脑子,动脑子,杀人不见血才是最狠的。” 冷笑、讥讽、嘲弄,卢飞等着宁十来求他,他准备好好给这宁十上一课,告诉他:“什么是规矩。” 宁十看着卢飞,然后很快就想清楚问题的关键所在:“这是冲自己来的。” 一步一步走到卢飞跟申媚儿面前:“放了他们,跟他们没关系,有事冲我来。” 卢飞皮笑肉不笑。 申媚儿肉笑皮不笑。 假笑,笑得假到不行。 卢飞看着宁十的态度,嘴角翘了一下,朝身后挥挥手,一个持剑的壮汉直接走出来:“申家剑炉弟子向公子讨教一二,点到为止。” 这人刚说完,刷的一下,整整齐齐十七个持剑的壮汉走出来:“申家剑炉弟子向公子讨教一二,点到为止。” 最后,齐声道:“请公子先出剑。” 话音刚落,一把剑就抛了过来,十八个衣着整齐划一的壮汉,剑身都是一震,三尺长的剑气凭空出现,全都是信剑二境的修行者。申家剑炉不愧是申家剑炉,这排场,这阵势,够嚣张。 卢飞也不愧是申家剑炉的大师兄,短短时间就导演出这么一场好戏,而目的只是给他师妹出口恶气。 坑钱。 做套。 比剑。 诛理诛人诛心,不留半分余地,就连龙船的铁甲宗执事都不好多说什么。人家给了铁甲宗面子,铁甲宗不能不收着,禅山道观是宗主的好友,可申家剑炉本身就是个大宗门啊,后面站在的又是将军府跟唐国皇太后,现在谁不清楚这两位的势力? 最主要的是,卢飞已经私下暗示过了,绝不会为难夏平凡,只是想给宁十个教训。 这让宁十很烦躁,非常的烦躁,他不喜欢麻烦,可麻烦总会自己找上门。只因没给申媚儿倒酒,跟着自己上楼的陈余生几个人就被下了套,坑钱又被押,文斗就去跳河,武斗就要跟十八个二境剑修‘点到为止’。 “点到为止?” “鬼才信真的会点到为止!” “车轮战八成会点死宁十,瞧瞧那些人的眼神就知道。” 第八十九章 太平河我游完了,两清 很久以前,孟八九就曾告诫过宁十:“有人的地方就有修行,人在修行,身不由已。” 学剑以后,宁十就在想:“真正的修行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呢?什么才是修行界的规矩呢?” 慢慢的,宁十似乎琢磨出点味道:“故事里果然都是骗人的,什么狗屁的长剑英雄,什么狗屁的柔情侠士,都是传说,都是口口相传的说辞。都是为了吸引一茬又一茬的少年郎,傻乎乎的摔进去,用性命去补充这个冷酷世界的新鲜血液。” 仔细想想:“修行者的世界,本身就是个覆满了积雪的荒原,荒原里扎满了一地的秩序跟套路,哪里会容得下菜鸟的热血跟虚幻的冲动啊。” “那些美好的故事,全都是用来欺骗菜鸟的。” “血,洒多了,可是会死人的。” “可这就是规矩吗。” “没了这些,金字塔上面的人怎么享受故事,享受他们共同打造的冷酷世界呢,多无趣啊。” 宁十瞧了瞧一言不发的铁甲宗执事,又瞧了瞧皮笑肉不笑的卢飞和申媚儿,最后瞧了瞧满脸通红的林竖横跟陈余生,还有不知所措的鹿言和夏平凡,再没有说话,只是嘴角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 申媚儿想让宁十出丑,卢飞想让宁十求饶:“求我啊,低下头,跪在地上求情,这事情就能解决。否则你自己就去选择,所有的东西都摆在明面上,就是欺负你懂的少,没经验。” 宁十会求饶吗? 打死他都不会求饶的! 可以动手吗?自然可以动手,对方把剑都给自己准备好了!可是能打赢吗?能打赢才怪呢! 先不说自己能不能扛下来这车轮战,就算自己侥幸胜了,陈余生跟鹿严就能安全?会这么轻易被放过? 押着陈余生他们仨人,就是在威胁宁十。 如果宁十拿起来剑就是选择被痛殴一顿。 又不能不救。 左右为难。 宁十嘴角保持着灿烂的笑容,看了申媚儿一眼,又看了卢飞一眼,最后指了指甲板方向。 一个翻身就从船楼跳到甲板上。 第二个翻身就跳到了太平河当中。 扑通一声。 溅起一朵水花。 围观的宾客全都倒吸一口凉气,要知道,现在可是隆冬时节,天寒地冻,这太平河的水绝对能将人给冻透了。 别人只是这么猜想。 宁十跳进去就感受到了真实的刺骨和冰凉,每一根毛孔都竖起来了,身体周围仿佛有无穷无尽的细针在扎他。宁十跟着姑姑走南闯北肯定不是旱鸭子,一个猛子扎进去,不往前游就先露出水面。 对方清算债务的要求是去太平河里游一个来回。 不露出水面怎么让他们看到呢,看不到,对方就不爽,不爽就白游了。 林竖横咬着嘴唇,不再与铁甲宗的执事争吵,陈余生胖成一个球的脸蛋儿使劲的抖动,鹿严跟夏平凡双眼通红,感觉都要哭出来了,只是在强行忍着,不想让外人看到,给宁十丢了脸。 太平河蜿蜒绵长,横跨唐国南北,河很长,河道自然很宽。 宁十从龙船上游到左岸,然后又斜着游到右岸,最后又游回龙船。 河是不动的,船却在往前开,说是游一个来回,真正游下来,三个来回的路程都不止。也就是宁十,若换个普通人,肯定是追不上船的。 甲板上围了一大群看热闹的船客,有些人交头接耳的讥笑,话里话外都在嘲弄宁十的狼狈。有些人听着话像是在鼓励,说什么游的真快,都能追上龙船了,宁十又不是河里的臭鱼烂虾,这有什么好鼓掌的。 谁要是高兴,自己跳河里游一圈试试?不知道现在隆冬腊月吗?冻掉你的蛋蛋…… 攀谈骚乱之中。 宁十从河里慢慢爬回龙船。 甲板上,人群的目光全部汇聚到他一个人的身上,从太平河的左岸游到右岸,整个人的皮肤都被冻成了紫青色,浑身上下湿的透透的,比之前略长点的头发被河水打成了绺,发丝间夹杂着一些奇怪的绿色水草,水草跟头发交织在一起,出了水就开始结起一层冰霜。 黑夜里的太平河,温度比白日里低了好几度,有冰霜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除了头发上,他全身的衣服都缩到了一起,棉衣吸水,肉眼都能看出来沉甸甸的,衣服上还挂着一层薄薄的冰碴子,光用眼睛看都觉得冷。 上了岸。 就算宁十是二境的剑修,浑身都止不住的打着哆嗦,直接抵抗寒风跟身子沾着冰水抵抗寒风,绝对不是一个级别的。 从甲板上走到卢飞跟申媚儿的面前,一共只有一百多步,可宁十却走的很慢。甲板上,出现了一条长长的水渍,水渍摊开就成了一层薄冰。 路,走的很痛苦。 人,看上去无比的凄凉。 可是,你越惨,围观的人就越兴奋,强权又一次战胜了个性,这是他们这群权贵的胜利。 他们欣赏宁十的惨,就像是在欣赏自己的作品。 刺激。 痛快。 很多人忍不住笑出了声,对着宁十指指点点,宁十知道自己现在一定很狼狈,很丑,这些人在嘲笑自己。他的耳朵很灵,那些笑声想不听都难,还有那些嘲笑,每一句他都能听清楚。 但是,宁十不能离开,他还有事情没有做完,面对世界的冷漠,面对世界的耻笑,这都可以忍受。 他霍然抬头,终于走到卢飞跟申媚儿的面前:“这太平河我游完了,该满意了吧,他们仨欠的债,两清。” 申媚儿看着宁十,下巴高高的昂着,活像一只斗胜的小母鸡。 卢飞看着宁十,鼓了鼓掌:“游的不错,很好。” 停顿一下,卢飞继续说:“可我记得方才说的可不是穿着棉衣游一圈,你说我打断他们的腿赔钱,再把人还给你,你要吗?你肯定不同意吧?” 林竖横一把冲到卢飞身前,心头涌起无法遏制的愤怒,大声吼道:“戏弄人是有个度的,难道这样还不够吗?你到底想怎样?” 卢飞撇了一眼林竖横,然后指指宁十:“让他去给我师妹斟一杯酒。” “桑落。” “斟满了。” “双手送过来。” “亲口跟我师妹说,我错了。” “大点声,让所有人都听到,就这么简单。” 第九十章 你咋不上天呢 气氛变得很是凝重。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准备看看宁十怎么选择。 沉默。 良久的沉默。 铁甲宗的执事叹了一口气:“卢先生,申小姐,这龙船是带大家回神都的商船,不是打架斗殴的比武场。隆冬腊月去太平河里游一圈,已属不易,我看就这么算了,铁甲宗过后会献上一份薄礼,就到此为止吧。” 卢飞瞧了瞧申媚儿。 申媚儿没有应答。 没应答那便是不同意。 卢飞耸耸肩,表示这并不是自己能左右的,自己能做的就是不出格,不出人命:“斟杯酒,道个歉,不算过分吧?不道歉也行,欠债还钱啊,我们申家剑炉可是最讲道理的,可别过后说我们欺负人!” 这话是准备打死都要给宁十难堪了。 铁甲宗的执事最后努力道:“得饶人处且饶人。” 卢飞阴笑着说:“卢某是个粗人,没读过书,不懂什么大道理,只懂得不能让人污蔑了师门,不能让人欺负了师妹。所以,还是请您,闭嘴吧。” 这时候。 宁十还是满身冰水的站在甲板上,寒风刺骨,说不出的凄凉。只是,如果有细心的人就会发现,他的手已经准备蓄力了,右脚甚至朝申媚儿的方向挪了挪。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 龙船二楼传出一道声音:“好大的胆子,好大的排场,好他娘嚣张啊,你咋不上天呢?” 话终。 一人,从软塌上,懒洋洋的站了起来。 说话的人是李七夜,唐国的七王爷,北境最有权势的贵人。 肾虚的李七夜懒洋洋的从龙船二楼上走下来,一直走到甲板上,身上裹着厚厚的锦衣。 李七夜靠近申媚儿:“你就是斐南徽选的儿媳妇?” 在李七夜面前,申媚儿早就站正了身子,装出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媚儿见过七王爷。” 李七夜冷哼一声,转过头又看向卢飞:“你是?” 卢飞微微低头:“申虎豹是我师父。” 李七夜挑挑眉头:“申家剑炉的弟子啊,你也是皇亲国戚?” 卢飞一愣,急忙回复:“草民不敢。” 李七夜:“既然不是皇亲国戚,那谁给了你这么大的胆子,敢动我的人!” 卢飞又是一愣:“您的人?” 李七夜指指宁十,立即就有一个身姿婀娜的女子过去给他披了一件厚厚的大棉衣。 盯着宁十身上的衣服,卢飞脸色数变,最后沉声道:“七王爷,草民只记得这人是从禅山道观下来的,不记得是您的人,大家都看到了,他是后来上的龙船。” 卢飞姿态摆的极低,话却说的很强硬。 “哼哼。” 李七夜忽然就笑了:“难道我喜欢谁,还要分时候吗?我说他是我的人,他就是我的人,你有意见?” 卢飞低声道:“您是大人物,您要讲道理。” 李七夜伸出手给卢飞整理了一下衣服领子:“我现在就是在跟你讲道理啊,否则,你动了我的人,我会只跟你说几句不轻不重的话吗?” 卢飞声音压的更低:“您要保这个人?如果是这样,卢飞给七王爷这个面子,两清了。” 申媚儿还想说点什么。 卢飞直接拽了拽她的袖子,摇了摇头。 李七夜转过头又盯上旁边的两位铁甲宗执事:“你们是瞎子吗?还是说我的人缺了你的船票?” 站在一旁的铁甲宗执事看到李七夜出面,已经有些头疼,这位爷在北境就是出了名的嚣张跋扈,平日里只看到过为姑娘出头,今日怎么会为一个少年站出来呢?难道咱们这位肾虚的王爷,口味变了? 不敢想,不敢想啊,细思极恐! 话说回来,那卢飞只能算是‘阴险’。 这李七夜那可就是‘明骚’了。 但只要铁甲宗还在吃唐国的饭,就必须要尊重唐国的王爷,必须尊重,别管这位爷有没有实权。 尴尬的是,宁十还真就没买船票。 执事凑近两步,小声道:“这位公子,确实没买船票,他是禅山道观夏山道人的朋友,我家宗主……” 这人话都没说完,李七夜忽然就指着对方的鼻子喊起来:“没买船票?” 李七夜伸手朝后面勾了勾指头,一沓船票就递了过来,然后直接就甩在这个执事的脸上:“吃什么饭就干什么事,怕惹祸就别跟船,你真是给铁甲宗丢脸了,还好意思提你家宗主,说出来是准备把他的脸也丢尽?” 李七夜都快要气笑了,指着对方的鼻子骂道:“我要是你家宗主,今晚就要打断你的狗腿,客人就是客人,该灭火的时候就要灭火。站着不动,不是和事佬,是白痴,白吃饭的痴呆傻瓜!连看门狗都不如,要你何用?你自己说说,你有什么用?” 这维持秩序的执事已经被骂晕了,一句话都不敢说。 李七夜得理不饶人:“船票够了吗?不够我还有,缺几张,你告诉我,这种东西,你七爷爷要多少有多少。你也不打听打听,爷爷在你铁甲宗花过多少银子。” 别说是被骂的执事,就连旁边围观的人都被李七夜的气势给震住了:“这还是他们印象中的肾虚王爷吗?” “男人气概也太足了点吧!” “不太正常啊!” 事情已经进展到这种地步,卢飞很清楚,自己根本不能拿宁十怎样了。出丑是肯定不可能出丑了,只能再找机会给师妹出气,使了个眼色就要拉着申媚儿离开。 步子还没迈开。 身后忽然传来一声厉喝:“等等!” 又是李七夜:“谁让你走的?那三个男孩跟你的债两清了,这边呢?我的人可是去太平河里游了整整一圈!” 卢飞深吸一口气,即便他猜到李七夜是故意找茬,但他也不能顶撞对方:“七王爷想怎样?” 李七夜努努嘴:“给我的人道歉,赔罪,斟一杯酒,桑落酒,斟满了,双手端过来,说你错了,弯下腰去说。” 一模一样的话。 一模一样的说辞。 卢飞脸色骤变,思索片刻,压住怒火,给李七夜弯了弯腰,行了个礼:“七王爷,打人不打脸,如果卢飞哪里得罪您了,我给您赔罪。斟酒,我看就免了吧,非常时期,卢飞代表的不是自己一个人,还请您见谅。” 非常时期? 第九十一章 最擅长仗势欺人的人 非常时期? 申家剑炉的大小姐马上要进将军府的门,将军府的触手不仅遮住了唐部,还准备朝修行界进发。卢飞是申家剑炉的大师兄,他丢脸,就是申家剑炉丢脸,就是给将军府抹黑。 打死卢飞,他都不敢让这种事情发生。 李七夜似乎早就料到卢飞的说辞:“机会我可给你了,现在道歉,斟一杯酒,事情就算是一笔勾销,如果你不愿意,那待会儿可就不是道歉赔罪那么简单了。” 卢飞脸色清冷,再次鞠躬,然后抬脚就走。 他懒得跟李七夜这个肾虚王爷一般见识:“您是爷,可咱们不是一个阵营的,您跟皇太后,跟将军府不是一条心,您跟龙椅上那位才是真亲人,我卢飞不傻。” 卢飞刚走出去三步,李七夜就笑眯眯的说出一句话:“北境三州兵器店铺一年的批文。” 一句话,卢飞脚步就是一顿。 李七夜继续笑,继续说:“我是北境的封王,州郡里允许哪些铺子出现,我能说了算,你可以不相信,咱们试试,反正我不怕。” 若是丢了三个州郡的兵器买卖,那对申家剑炉的影响,不可估量。更何况,现在北境战乱四起,正是兵器生意最紧俏的时候。 孰轻孰重? 卢飞咬着牙,一句话不说,他选择沉默。 李七夜忍不住鼓了鼓掌:“不愧是申家剑炉这一代的大师兄啊,有骨气,一年不行?那三年怎么样?” “三年不行?” “那五年呢?” 卢飞脚步忽的就沉重许多。 李七夜盯着卢飞的背影:“幽云二州丢了,那我来算算,北境还剩多少个州郡?幽云十六州,应该还剩下十四州吧,战乱时期的兵器铺子听说生意很不错啊。三州不行那就十四州全停了吧,这唐国能铸兵器的又不是只有你们一家……” 卢飞:“……” …… 星船解语,若光似暖,予心安。 当李七夜和卢飞较劲时,宁十的处境很凄凉,微微低着头,满身湿透的站在甲板上,就像一只受伤的小狼狗。 这是卢飞以势压人的结果。 可风水轮流转,现在同样的压力转嫁到他自己的身上,如果因为他的失误,让申家剑炉丢掉整个北境的生意,那后果不堪设想。 卢飞不清楚北境一年能给宗门赚多少银子,但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越是动乱的地方,越是靠近边境,兵器生意才越好。 李七夜笑嘻嘻的站在一旁,自言自语:“你猜猜北境十四州明年的兵器生意会挣多少银子?对了,你们申家剑炉在整个唐国养了多少弟子呢?承包官府的矿山还交得起租金吗?听说青城山、云剑山庄、熔炉谷,这几家的刀剑可一点都不比你们家的差,价格好像还更便宜一些。” 李七夜越这么说,卢飞的脸色越差。 终于。 卢飞面目狰狞的深吸了好几口气:“算你狠!” 吐出一口气,咬了咬牙,几步跨到宁十面前:“喂,方才对不住了,算我有眼无珠,请见谅。” 道歉的声音,不算太大,但也不小,说完话卢飞直接就走。高傲如他,能说出这番话,就已经是很难得了,他现在恨不得寻个地缝儿一头扎进去。可他不能那么做,因为他是申家剑炉这一代的大师兄,申媚儿可以任性,他不能任性,若是让师父知道因为他的错误举动,整个宗门的生意损失惨重,他有一千个理由相信,申虎豹肯定会打死他的。 卢飞比任何人都了解申虎豹。 虽然他是关门弟子,可在师父的心里,宗门永远高于一切,比他自己的性命都重要。别说打死一个徒弟,就是打死申媚儿,他师父都不会眨眼。 对于卢飞来说,本来漫漫长夜,想着寻个乐子。 没想到,竟是这么糟糕的夜晚。 糟糕吗? 糟糕的事情还没有结束呢,因为李七夜并没有让卢飞这么走:“站住,我还没让你走呢。” 卢飞的怒火腾地一下就冒到了脑瓜顶,他一直都很尊重李七夜,不敢大声顶撞,他也觉得自己方才足够低头,足够卑躬屈膝:“难道这样还不行?” 卢飞怒目而视:“七王爷,您到底想怎样?难道羞辱我,羞辱的还不够吗?” 李七夜收起笑容,慢悠悠的说:“我好像跟你说过,机会只给你一次,错过就不是道歉可以解决的了。如果道歉这么管用,那你家这小妮儿急着嫁到将军府做什么,要官府做什么,要银子做什么,要陛下做什么?” 卢飞眼神变得冷漠:“杀人不过头点地,您虽然是王爷,可风水轮流转,就不怕什么时候这两个字被摘掉吗?” 李七夜:“威胁我?觉得申家剑炉找到个主子就了不起了?我得提醒你一句,我是王爷,而你不是你家主子,你确定自己可以代表他们吗?你这么说话,申虎豹知道吗?” 句句戳人心窝子。 卢飞哑口无言。 因为心有畏惧,所以他不能为所欲为,他只能选择继续低头,就像宁十不能冒险,将陈余生三个人丢到危险边缘一样。 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不能说丢就丢了。 卢飞不再高傲,表情不再冷漠,反而是像个泄了气的皮球:“说吧,您还想我做什么?” 李七夜终于开心的笑了,伸出手拍了拍卢飞的肩膀,两人严格算起来是同龄人,却作出长辈的姿态,最后,手指一点太平河:“跳下去吧,滚出龙船,去太平河里游一个来回让我看看。” 李七夜本身就是整个唐国最嚣张最跋扈的纨绔。 再没有人像他一样纨绔了。 若非如此。 怎能肾虚? 他最擅长的事情就是仗势欺人,他也最会仗势欺人,一盏茶的功夫,一波三折,两次跳河,戏文里都没这么精彩的。 至于那几个铁甲宗的执事,他们本身的权限就不高,方才没有阻止,现在就更不会阻止了。 围观的宾客? 他们巴不得多几个人跳河呢,反正挨冻的人又不是自己,漫漫长夜,权当是看戏了。而且这么精彩的戏,可是茶余饭后的谈资呢,下次喝酒的话题都有了,何乐而不为。 第九十二章 我杀个人,你能担吗 水花。 翻腾的身影。 湿漉漉的衣服,打绺的头,冰碴子,霜雾……跳进太平河游了一圈的卢飞,跟宁十的模样如出一辙,狼狈到不行。 李七夜走到宁十身边,微微弯腰,手搭在他的肩头,嘴巴凑近他的耳朵:“兄弟,还满意吗?” 宁十微微抬头,瞅了李七夜一眼:“你认识我?” 李七夜耸耸肩:“现在不是认识了吗。” 宁十:“为什么要帮我?我可不是你的人。” 李七夜笑了笑:“觉得我在占你便宜?” 宁十看了看李七夜的手:“不然呢?你的手心儿很湿,你有病吧?” 跟在李七夜旁边身姿婀娜的女子,忽然笑了笑:“公子,你就放心吧,我家王爷是不会占你便宜的,全龙船的人都相信,肯定不会。” 宁十疑惑的看了这女子一眼。 身姿婀娜的女子半遮着嘴巴,悄悄用唇语说了一句:“我家王爷只喜欢姑娘,不喜欢少年郎的,而且,他身子不舒服,不能占便宜。” 李七夜自然能看到这些小动作,无奈的翻个白眼,心里想:“自己是不是把这几个小妮子给宠坏了,竟然敢在外面说自己坏话!” 宁十点点头,撇了撇嘴,冷不丁说了一句:“不舒服?那就是肾虚喽,我说手心里为什么那么湿!” 停顿片刻,宁十补充了一句:“我不喜欢欠人情,你的病我可以帮你治好,我看过一个偏方。” 李七夜:“……” 宁十一本正经的说:“放心,治肾虚,很管用。” 李七夜咳嗽一声,感觉脑壳儿好疼,好想掐死他! “我肾虚。” “我知道。” “能不能不要这么宣扬!” 李七夜不断深呼吸,小声地给自己做心理安慰:“杀人是不对的,做事情要讲良心,自己帮这个少年是有私心,这不假。可也是为了打压申家剑炉,为了给将军府敲敲警钟啊。童言无忌,他还是个孩子,嘴毒一些可以理解,千万要忍住,就算再想掐死他也 (本章未完,请翻页) 要忍住……已经被逼着跳进太平河虐了一圈,就当惩罚了吧。” 李七夜心里这样想着,然后就很敷衍的拍了拍宁十的脑袋:“小弟弟,不冷吗?我劝你还是回船舱里换身衣服吧,小心冻坏了身子。” 抖一抖身上的冰碴子,宁十挺直腰杆,朝着李七夜很认真的说:“无论如何,都是要感谢你的。我不擅长说话,也怕麻烦,不太懂这种事情的处理方式,你能用嘴解决,已经很厉害了,我会记住这份人情。” 李七夜很尴尬的摆摆手,意思是:“不用谢,各取所需。” 这时候,卢飞已经走上甲板,低着头准备回到船舱,他一刻都不愿意在这里待着了。因为很狼狈,所以他拒绝了同门的照顾,身为申家剑炉的大师兄,他可不愿意其他人看到自己这副模样,走的路线都是背对所有人,绝不能让人瞧见自己的正脸。 然后。 宁十就凑近李七夜问了一句话,声音很小:“他们都喊你七王爷,你在这龙船上很有权势?” 这话李七夜爱听,很理所当然的点点头。 宁十:“如果别人以为我是你的人,那我在这船上杀个人,你能担住?” 李七夜嘴角一翘:“当然。” 宁十:“好,那今晚我欠你一条人命。” 这个时节的太平河,水势并不湍急,虽说北境下了几场雪,可流到此处水位已经正常。龙船行驶在河中,平平稳稳,完全不会摇晃。 船很大,河很深,过冬的鱼群跟龙船游的方向一样,都是一路南下。 夜空清冷。 头顶有一轮明月,明月旁有几颗若隐若现的星星。 太平河的河岸上边,能看到一丛一丛的深冬芦苇,苇梗上凝结着一层露霜。极目眺望,夜空是永远宁静的河水,河水是永远透彻的夜空,然后,起风了…… “喂。” “你是剑修吧?” “你的剑,落在甲板上了。” 宁十跳河之前,申家剑炉曾经有十八个剑修向他讨教,说点到为止时抛给过他一把剑。 这 (本章未完,请翻页) 时候,宁十将这剑原封不动的抛还给卢飞。 转身接住剑,卢飞有些皱眉,紧接着,眼眸中便闪过一抹异色,因为他看到宁十的嘴唇在动。 卢飞在船楼上曾经朝宁十说过一段嘲讽的唇语。 现在,宁十同样对着卢飞说了一段唇语:“我叫宁十,我并不是禅山道观的弟子,我来自剑的故乡,我有一个姑姑。” 话,说出口。 宁十甩飞身上的干燥棉衣,浸透太平河水,裹着冰碴子的湿衣服,突然掉下来一层薄冰。 冰。 裹挟着一股剑气,刹那之间,汇聚到宁十的手心里。 脚尖点在甲板,身子先是微微半蹲,然后瞬间暴起,众人耳中都听到了嗡地一声剑鸣,那些包裹在宁十手心里的冰碴子就开始以恐怖的度震动。 这些冰,在宁十手中便是剑。 咻! 人与剑合二为一,化成一道淡淡的影子,撕裂夜色,裂碎这十几步的距离,直接便刺向卢飞的心头,刺的笔直! 这剑不是宁十自己琢磨出来的剑二蛇动,这一剑是他姑姑曾经用过的剑门法诀,宁十是剑门的弟子,受了委屈就要自己找回来,他从始至终就没打算让卢飞活着进船舱。 卢飞是二境的剑修。 宁十也是二境的剑修。 可能卢飞的剑品要高一些,可宁十孕穴开的多啊,并且已经蓄了许久的力,若是李七夜不出现还麻烦一些,现在好了,精气神刚好巅峰。 宁十已经观察了许久,他看了卢飞走路的步伐,看了卢飞举手投足的习惯,甚至看着卢飞游了一个来回的太平河。 李七夜的出现跟卢飞抹平了冲突。 他二人都觉得两清了。 钱不用还。 错也道了歉。 卢飞确实是丢脸了,他很愤怒,也很尴尬,但他并不觉得危险,他知道李七夜不会杀自己,铁甲宗也不会动自己。至于宁十?一个野小子,就算是个入了修行的剑修,又幸运被李七夜看上,可终究是个外乡人,是个无根基的菜鸟。 (本章完) 第九十三章 我是你惹不起的人 羁危万里,乱山,残雪…… 这个冷酷的世界是属于权贵的,他们把事情敲定,那便是结束了。 卢飞自始至终都没有想到过,宁十敢向自己出剑,还有,他方才的唇语是什么意思? 他来自剑的故乡? 他有一个姑姑? 这话是什么意思? 卢飞下意识的提剑防守,一道剑花夹杂着浓厚的剑气,他的眼睛看着来剑的轨迹,看的很准,然后神念告诉他:“这一剑可以挡下来。” 结果呢。 宁十的冰碴子剑,剑锋所过,直接无视了卢飞的剑花,紧接着就刺破了那把剑的剑身。冰碴子穿过碎剑,剑气贯穿肌肤,极旋转的冰,瞬间搅碎卢飞肌肤下面的血跟骨骼,最后包裹住那颗还在跳动的心脏。 宁十的人凑到卢飞三尺之内,最后一刻,凶相毕露,喃喃自语:“你不该惹我的,你更不该欺负我兄弟,你找错人了。” “我!” “是你惹不起的人!” 澎! 数不清的冰碴子,仿佛万箭穿心一般,下一刻就刺碎了卢飞的心脏。 到死这一刻,卢飞都没回过味儿来,自己怎么就死了呢?自己只是给师妹出头捏一个没多大背景的软柿子,怎么就捏到了火炉上,还把自己给烫死了呢! 看着眉宇清秀的少年。 杀起人来怎会如此淡然! 因为宁十本身就不是君子啊,他是剑门的弟子,剑门的弟子最擅长的事情就是不讲规矩,不讲道理。 剑门的剑就是规矩,就是道理。 想当初,宁十刚会说话的时候就给孟八九出过主意:“姑姑,你要吃够九千九百把剑,为啥要一把一把的选呢,找个铸剑的地方,舒舒服服的吃不就行了,又快又不费事。” 规矩是给那些心有畏惧的人定的,可限制不住宁十这样心无畏惧的少年。 卢飞以为宁十抛给他的剑是想要公平比试。 那把剑,宁十在李七夜训斥卢飞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做手脚。 剑门本身就是亦正亦邪的宗门,没什么束手束脚的门规,对于剑门这种一代单传的破地方,能活下来,就是剑门弟子对得起祖宗了。 破坏你的剑? 孟八九还吃剑呢! 胜了才有人畏惧你,输了就是一堆白骨,随风而逝,片叶不留……孟八九在飞升无望的时候斩妖除魔了一把,你瞧瞧,这四海神州有一个人领情吗?身子骨到现在还被扔在魔山山顶挨冻呢。 宁十才不会犯傻呢! 弄死卢飞是第一位的,怎么弄,他自己说了算。 拍拍手,宁十转身看了看身后围观的船客,咧开嘴浅浅的一笑,一脚踢飞那些碎剑,第二脚就踢飞了卢飞的尸体。 隆冬时节的太平河,谁想看看方才生了什么:“好啊,没问题,跳河里捞尸体去吧。” 夜风吹龙船。 冷的刺骨。 身子冷,心更冷。 谁都没有想到,眨眨眼的功夫,卢飞就死了,连尸体都被踹进了太平河。 “这杀人的少年叫什么来着?”船客们到现在连宁十叫什么都不知道。 “真的是胆大包天啊。” “就不怕被申家剑炉碎尸万段吗!” 就连一旁的李七夜都揉了揉额头,内心做了一番深刻的反省:“自己是不是看走眼了?” 宁十收回脚:“你说了,我杀人,你来担,担吧。” 李七夜:“……” 宁十:“身上湿的很,我先换身衣服去,累的要死。” 李七夜:“……” 走出几步,宁十回头:“你的房间怎么走?我答应要给你治病的,我说话算话。” 李七夜开始做深呼吸。 宁十却一把拽住方才悄悄给自己做唇语的婀娜女子:“姐姐给我带路吧。” 路过陈余生时,宁十左手一把就拧住了他的耳朵,然后恶狠狠瞪了林竖横一眼,紧接着就朝鹿严跟夏平凡一人屁股上踹了一脚,最后努了努嘴,意思是:“还站在这里傻愣着干嘛?” “找死啊!” “跟我走!” “别回头!” 李七夜在这硕大的龙船上自然是有独立房间的,也自然是最奢华,最大的房间。 给宁十带路的女子是萎在李七夜软塌上,身前最汹涌澎湃,捏着冰葡萄说自己腰都快直不起来,怪李七夜白日里不要再万般粗鲁,晚上都依着他的雅儿。 雅、萱、萌、敏是李七夜的四位贴身婢女,自小养大,最是得宠,也最是贴心,据说各自都练就了一项过人的本事,并非看上去那般花瓶。也各自都有着一些小癖好,一人喜欢吃木瓜,一人喜欢抱白猫,一人喜欢穿貂绒,一人喜欢棋画。 给宁十带路的雅儿就喜欢吃木瓜,所以吃的身前汹涌澎湃。 这时候,雅儿边带路边问:“弟弟怎么称呼?” 危险解除,宁十也是下意识的观察对方,然后眼眸就落在对方胸前,咽了一口唾沫:“我叫宁十,姐姐真漂亮。” 雅儿嘴角微微一笑:“弟弟的剑法真厉害,申家剑炉的大师兄都能一剑刺死。” 宁十摇摇头:“哪里是剑法厉害,我做了手脚的,抛给他的剑,本身就是碎剑。” 雅儿愣了愣,然后不自觉的竖起大拇指。 宁十是直脾气,有些事情想不明白,于是直接就问:“你家王爷确实有病吧?” 雅儿使劲咳嗽了两声,很疑惑的瞧了瞧宁十:“全北境的人都知道啊,我家王爷肾虚。” 停顿了一下,雅儿捂着嘴笑了笑,还伸出手揉了揉宁十的湿头:“所以,你最好不要拿这个怼我家王爷,他会很生气的。不过,今天你杀了卢飞,灭了申家剑炉的威风,他肯定高兴坏了。” 去李七夜的房间,会经过三楼,在三楼的角落里摆着满满一排食物,宁十第一次上三楼的时候,叶青鸟跟春夜就上来了,然后这俩小妮子就一头扎进食物里。 宁十再次走上三楼,往角落里一瞧,直接就翻了个白眼。雅儿捂着嘴,强忍着不让自己笑出声,陈余生瞪大眼睛,使劲揉了揉。 只见,叶青鸟看到宁十上来了,费力的撑起身子,小肚子圆圆滚滚,旁边的春夜也是,吃的连站都站不起来了。两个人全都扶着墙,昂着头,轻轻的踮脚,似乎是想让肚里的食物往下走一走。 第九十四章 岁月的烙印 宁十嫌弃的撇开眼,直接走过去。 叶青鸟招招手:“宁十,快来扶我一下,走不动了。” “咦?” “你掉河里了?身上咋那么湿呢?” 刚说完,手就捂住嘴巴,似乎是撑的想吐。 春夜站在旁边,摸摸肚子,打了个饱嗝,咧开嘴:“好饱啊!都走不动啦!” 陈余生看着叶青鸟的模样,连他自己都觉得胃里有酸水往上冒,心里想着:“姑奶奶,您是有多饿啊,没吃过东西?” 叹了口气,上前几步,左右瞧了瞧。整排的食物,只剩下空盘子,连一颗冰镇葡萄都没剩下,吃的是干干净净,有些盘子似乎都被舔过,刷都不用刷了。 陈余生小声的说:“至于吗,就不能少吃点?” 叶青鸟捂着嘴:“饿了,好吃。” 春夜使劲点头:“真好吃!” 叶青鸟伸伸手:“生鱼片,过来些,扶着我,走不动了。” 陈余生学着宁十的样子,使劲翻白眼:“又不是没吃过东西,瞧你那点出息。” 叶青鸟冷哼一声,一把拧住陈余生的耳朵:“瞧不起谁呢,谁没出息?一天不打上房揭瓦是吧,看把你能耐的,看姑娘看够了?” 叶青鸟拧陈余生,那可是下死手的,拧的陈余生呲牙咧嘴:“疼!” 越喊疼,叶青鸟越用力:“你也知道疼?二楼的姑娘好看吗?” 陈余生哪里敢放肆:“不好看,一点都不好看,丑的要死。” 叶青鸟手指使劲,直接多转了半圈:“骗子,满嘴瞎话,那你跟我说说人家哪里丑了。” 陈余生当即惨叫:“疼,疼,快松手,好看,好看还不行吗。” 叶青鸟:“还敢说好看!” 陈余生耳朵都快被拧肿了,实在疼的难受,只好伸出手,轻轻一按叶青鸟圆嘟嘟的小肚子。 “呕!” 立竿见影。 叶青鸟直接松手,捂住嘴巴,昂起头,深吸好几口气:“生鱼片,你完了,你死定了……呕!” 李七夜的房间比船楼其他地方都要暖和许多,推门就能闻到一股淡雅的檀香,房间厅堂是两排极高的书架,书架横平竖直,样式极为普通简单,用料却很是名贵。清一色的黄花梨,书架上密密麻麻,陈列着各式书籍参差不齐,下面还摆着好多大木箱子。书架旁边是书桌,书桌上笔墨纸砚齐全,笔是狼嚎,墨是沉墨,纸是喧纸,砚是红泥,全是百中挑一的极品。 宁十喜好画画,自然懂这些文房四宝,顾不得脱衣服下意识摸了摸那些极品喧纸,这纸应该是贡品,一般人有钱都买不到:“铁甲宗的龙船还提供这样的服务?” 雅儿一愣,看看宁十在抚摸李七夜的纸,赶紧上前几步,拽住他的手:“弟弟,这些东西可是王爷的宝贝,都是从北境运去神都的,这书,这纸,可是不敢碰的。” 宁十撇撇嘴:“肾虚的王爷还会有时间看书写字?” …… 满盆的热水。 一层的牡丹花。 宁十泡在花香四溢的环境中,全身的肌肉都舒展开来,印象中跟着姑姑走南闯北,好像都没享受过这种奢侈的行为,隆冬腊月会有鲜花?也不知这铁甲宗是如何储存的。 手指逗弄一下飘飘荡荡的花瓣,心里琢磨的却是:“那个肾虚的王爷,也会洗花澡吗?” 心思一转:“好像,好像自己也是男生啊。” 细思极恐。 宁十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不过,这花澡,真的是香,好舒服。 没有多浪费时间,宁十迅速洗完澡朝着外面喊了一声。 之前的衣服肯定是没办法穿的,湿的透透的,雅儿说是去给宁十找一身得体的。 半响之后。 两身风格截然不同的衣服放在了木架上,一身是厚厚的裘貂,臃肿但是暖和。另外一身是白色的锦衣剑服,很江湖,很干练,很剑侠。 想都没想,宁十抓起那身锦衣剑服,三下五除二就套到了身上,还别说,这雅儿的眼睛就是毒,看一眼就能大概估算出宁十的尺寸。 移步厅堂。 众人抬头,全都惊讶的瞪大了眼睛。 宁十春雨时节跟着孟八九去的洛阳,这次再回神都已是两年后的隆冬腊月,将近三年的光景,岁月在他身上留下了非常明显的烙印。 身子骨已经逐渐长开,个头比之前高了小半头,头发从短短的碎发长到了过耳齐肩。由于每日坚持练剑,浑身的肌肉都充满了爆发力,皮肤也从白白嫩嫩变成了小麦色,眼睛似乎更大了一些,更多几分野性。跟着姑姑时总不愿意自己走路,不是趴在肩头就是骑在脖子上,脊柱软的跟面条一般,现在腰杆可挺直了不少,当然,嘴角的酒窝还在,笑起来依旧很阳光。 不说旁人,叶青鸟这几年算是跟宁十寸步未离,就差穿一条裤子了,可即便是她也没太留意宁十样貌上的变化。 因为顾不上。 也看不清。 一路走过来,不是遇险,就是修行,谁会在意穿着打扮啊。大多时候还是脏兮兮的,脸是个什么颜色都看不透彻,更不用说其他的了。 人靠衣装马靠鞍。 稍稍一收拾,果真是震惊四座。 叶青鸟一本正经的说:“宁十,你比方才二楼的那些公子哥要好看。” 陈余生使劲点头,圆滚滚的大胖脸抖了好几下:“真好看。” 林竖横竖起大拇指:“这衣服很适合你,剑修穿剑服,配套。” 春夜腾的一下站起来:“宁哥哥,我也要洗澡,我也要穿这个衣服。” 几步跑过去,跑到屋子门口时忽然转身:“宁哥哥,水还热吗?我不用换水,用你剩下的就行。” 一旁的雅儿赶紧接过话茬:“热水有的是,让龙船给换新的就好,交了银子就要享受交银子的待遇。” 可春夜哪里管这些:“不用换,不用换,我就喜欢跟我家宁哥哥用一盆水,对了,我不喜欢白色,给我找件红色的剑服。” 春夜说完,叶青鸟也坐不住了,这世间,就没哪个女子不爱美的,而且,这美啊就怕对比,有对比就有伤害…… 第九十五章 宁十的故事,李七夜的病 春夜和叶青鸟可以选择洗澡。 剩下的四位这时候可不敢多说话,本身就是他们惹出来的祸端,最后差点让宁十出了事儿,现在躲还来不及呢,全都扎着头,一声不吭。 宁十睡了一整天,天黑才醒过来,洗完了澡肯定是不困的,李七夜更不困,他想什么时候睡就什么时候睡。 处理完甲板上的善后事宜。 李七夜头疼的回到房间,宁十这时候端端正正的坐在厅堂的火炉旁烤火,雅、萱、萌、敏全都围在一旁,林竖横、陈余生、鹿严、夏平凡坐在稍远一些的木塌上。 火炉旁不时传来小声的惊呼跟浅笑。 李七夜凑近倾听。 原来是宁十在讲故事。 故事说到了南延州,那里有个关吏,有段时间很缺钱,即便是空手人过关,也要纳税,除非长十只脚的人才可免税。 开始时,有个人过关没钱,说:“我是江浙龙牛州人,龙是四脚,牛是四脚,人两脚,难道不是十只脚吗?”关吏允许他过了关。 又有一人请求免税,说:“我是蟹客,蟹八只脚,我是两只脚,难道不是十只脚吗?”关吏一听也免了他的税。 最后一个徽商过关,竟然不想纳税,关吏大怒要打他,那人回答说:“小人我虽然是两只脚,其实身上的脚还有八只。”关吏问:“在哪里?”那人回答说:“小的徽人,叫做徽獭猫,猫是四脚,獭是四脚,小的两脚,岂不是一共十只脚?” 听完这故事,旁人都是浅浅一笑,当作戏谈,李七夜却来了兴致,有些生气的说:“这故事不好,南延州是唐国的州郡,这故事是在诋毁唐吏的清白,以后不要再讲了,不好。” 宁十抬起头:“诋毁?这可不是故事,这是我亲身经历的,就因为我跟姑姑都没想出来怎么解释这十只脚,我俩还是夜里爬的城墙,偷偷翻进去的。” 李七夜紧锁眉头:“真有此事?” 宁十:“多的很,你是王爷,肯定没人会拦你,老百姓可就不好说了。” 瞧见李七夜还想往下说,雅、萱、萌、敏四个婢女全都开始拿出幽怨的眼神盯着他看:“爷,您能不打岔吗。” 转头又朝宁十谄媚的笑:“宁公子,您继续讲,多讲几个故事,我们可喜欢听了。您不知道,跟着我家爷,特没意思,他看的书哪本都没你讲的故事有趣。” 李七夜:“……” 宁十毕竟是受了人家的恩惠,又在人家的屋檐下,自然不好太嚣张,自己往旁边挪了挪,给李七夜腾出一个位子:“坐这儿吧。” 李七夜冷哼一声,大刺刺的坐下,然后宁十的手就轻轻搭在了他的脉搏上,李七夜没阻止,只是冷眼旁观:“好了没?” 宁十只懂一点点的医术,不过治肾虚的方子他确实见过,把脉只是走个形式,故作高深的摇头晃脑,频频点头:“没想到你人高马大,身子这么虚。” 李七夜:“你不是能治吗?” 宁十:“那也需要你的配合,我这方子可是很猛的。” 李七夜:“那就算了。” 宁十:“难道你就不想体验一下阴阳之乐?” 李七夜淡淡的抬起头:“体验过了。” 宁十曾经问过孟八九很多类似吹箫、白菜的问题。 问,自然是因为好奇,姑姑没跟他讲,他有的是办法知道,哪个朝代还没几本小黄书呢,行走江湖的剑侠,肯定要什么都懂一些的。 所以,宁十能问出阴阳之乐的问题。 至于李七夜的回答,肯定是情理之中啊,不然这肾虚是怎么得的?不就是体验过头了嘛。 宁十不想欠李七夜的人情,这治病的方子又需要本人配合,当然要苦口婆心一些,反正有的是时间,他也不困:“看到美女,你难道就不心动吗?不想做点什么?有心无力的感觉,多痛苦啊!你回忆一下曾经的冲动,是不是很刺激?” 李七夜冷哼一声:“什么都不想,自然不会痛苦。” 宁十转转眼珠子,指指雅儿,对方很配合的挺了挺胸:“总归是要想的吧。” 李七夜一副看腻的表情:“你还小,你不懂,肉看多了,剩下的就是精神追求。” 宁十瞪大眼睛:“我不懂,但有人懂,书上可不是这么说的。” 李七夜有些想笑:“讲这种事情的书,你也敢信?” 宁十有些尴尬:“写出来,印成书,自然有一定的道理。” 李七夜一副好奇的表情:“剑修不是只信自己的道理吗?你难道是个冒牌货?” 宁十瓮里翁气地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不能只考虑自己!” 听到这句话,李七夜很淡然的笑了,指指自己:“我如果有后,那才是真的不孝呢,不懂就不要乱说。” 世人都知李七夜纵情声色,纸醉金迷,自己把自己纵成了肾虚。否则李天意怎会轻易就坐到龙椅上呢,否则为何李天意就剩了这么一个叔叔呢? 肾虚就不能行房事,肾虚就不会有后,无后就没有威胁。 所以,李七夜可以去幽云十六州。 原本可以做一世的逍遥王爷,只是比较倒霉而已,唐国被卷入战乱,新帝年幼,他就被人想起来了。 皇太后的一封信将他从北境召回神都,说是许久不见甚是思念,又恰好遇了位神医,给他瞧瞧病。 若李七夜只是普通人家,或许心思单纯,可能会信。生在皇家?哼!只是有人不想放过他罢了,召他回神都,一是北境易主,二是确认他是否真的肾虚!若真的不举,无法有子嗣,就不再是个威胁了。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宁十不懂,李七夜不会说,有些烦躁的挥挥手:“治病的事情以后再说,可以先欠着。我累了,你们今晚就在这里睡觉,我去别处。” 宁十瞧了瞧李七夜的表情,思索片刻说道:“杀人的事情如果担不住,可以告诉我,我可以自己扛。” 李七夜有一种被羞辱的感觉。 似乎被瞧不起了。 第九十六章 新皇大婚 李七夜指指自己,很认真的说:“我是唐国唯一的王爷,卢飞他一个武夫,就算是修行者,杀了便是杀了,我有必要放在心上?” 走出两步。 李七夜一转身:“记住,以后如果有人问起,就说你是我的人,他卢飞羞辱了你。羞辱你就是羞辱我,就是羞辱皇室,当杀。” 李七夜都走到了门口,他的四位贴身婢女却一个都没有起身,这让他更加烦躁:“想造反吗?宠你们都要宠坏了!” 雅儿抬起头可怜巴巴的小声说:“爷,我不困,要不,您先去休息?雅儿想听会儿故事。” 说完这些,雅儿又嘀咕了一句:“反正爷又不是真的需要。” 李七夜:“……” 紧接着,萱、萌、敏三位女子也开始可怜巴巴的看着李七夜,那小眼神,满满的全是撒娇。 李七夜挥一挥衣袍:“受不了你们这群小妖精,一群夜猫子,听吧,听吧,反正都是骗人的东西,听多了小心以后连人都被骗了去。” 残月西沉。 冰雾满天。 冷风凄凄,寒气逼人。 太平河两岸的水汽在岸边凝华成白色的小冰晶,点点渔火之光,与月晖交相呼应。 烛火剪影中,一群眼眸精亮的姑娘听故事听到入迷,几个懒洋洋的少年靠在一起打盹儿。有个肾虚的青年看了一整夜的书,不曾真的入睡,有个媚到骨子里的女人摔碎了十几只茶杯…… 月落日升,晨光破晓,朝霞照耀龙船,终于驶出了北境。 彩云缭绕着远山,如坠云间,两岸的景色绚丽非凡,千里之遥的神都,顺流直下一日可达。不知名的雀鸟,鸣声不断,日上三竿,龙船进了神州拐入洛水,夕阳西斜时龙船便到了神都码头。 北境的战事惨烈,自然有许多逃难的人群,只要能逃到神都,就有专门的衙门管理,可毕竟人数众多,只能保证最基本的生活必须。 宁十这群人跟着李七夜,那肯定不用担心这些,只有鹿严跟夏平凡去跟乡亲们告了个别。都是小孩子,没能力管太多,能管自己就不错了。 一行人。 轻车简从,自码头一路朝东,终于在天黑前见到了神都洛阳的城池。 似乎是远离战场,此处的马儿脚步都很悠闲,速度并不快,宁十没有坐在马车上,反而是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马。 呼吸着洛阳迷醉般的空气,宁十拽扯缰绳,来到李七夜的马车车帘旁,抬手瞧了瞧车框。 李七夜掀开帘子:“怎么?还要给我治病?皇宫里有的是御医,不用你操心的。” 宁十摇摇头,反而是很认真的说:“大恩不言谢,一路照拂,我们都记在心上了。说过欠你一条人命,什么时候想我还,随叫随到。” 李七夜撇撇嘴:“照拂谈不上,算是顺路而已,人命也不妨,各取所需。” 宁十:“我眼睛不瞎,我说过的话也算话。” 李七夜不愿意再打嘴仗:“在洛阳有住的地方吗?需不需要我送你们一处宅子?别客气,我可是王爷,有的是钱。” 宁十:“那还是客气客气吧,我可是很厉害的剑修,你瞧见哪个修行者会缺钱?” 李七夜:“嘴真犟!” 宁十抬抬手:“人间路远,有缘再见吧。” 落日余晖下,入神都的车队马队依然是络绎不绝,有押镖的车队,有远行的商队,有送货的,也有踏青归来的俊男美女……喧哗的景象冲散了空气中的刺骨寒流,耳边已经隐隐约约能听到断断续续的吆喝声。 “人真多!” “城真大!” “这里就是唐国神都啊!” 宁十神情有些唏嘘,除了他,包括叶青鸟跟陈余生在内,春夜、鹿严、夏平凡都没来过洛阳,就连林竖横都是第一次来。 夕阳下,春夜遮了遮远山的余晖,瞧了瞧一眼望不到头的城墙,发现每个人都像是蚂蚁。鼻子嗅了嗅,似乎闻到一股甜甜的味道,紧跟着就觉得脚下的地面开始微微发颤。 片刻之后。 耳边就传来一道急促的马蹄声。 一队穿着红色甲胄的骑兵极速奔来,全队上千人,人人手持红色绸缎,绵延成长长的红海,红色仿佛没个尽头。 红色甲胄一边狂奔,一边高声呼喊:“三日后,陛下,大婚!” 一千骑兵齐刷刷的高呼。 呼声高亢嘹亮,声嘶力竭。 枣红色战马一路狂奔到城墙之下。 齐刷刷停步。 齐刷刷下马。 标准的动作,如出一辙。 红色的绸缎沿着城头一字摆开,灰色的城头很快就被绸缎缠满,喜庆非凡。 洛阳城下,贩卖糖葫芦的小摊贩停止了吆喝,巡游归来的俊男美女不再嬉戏打闹,远行跋涉的商队驻足不前,押镖的队伍也站直了身子,空气都被眼前的画面给镇住了。 “陛下大婚?” “三日后?” “不会是开玩笑吧?” “老皇帝才刚刚龙御归天啊,这是要做什么?给战事注入强心针?未免有些儿戏了吧!” 宁十没什么太多的想法,只是很好奇:“这位唐王陛下,多大了?” 宁十好奇,自然也有旁人好奇,很快大家就得来消息:“唐王十五岁,过了春节十六,不小了,若是战事再激烈一些,唐国总要有后啊。” 宁十在城头下愣了一小会儿,也就是这片刻的功夫,城门口的盘查就严格了数倍不止。不管你是出城还是要入城,都要经过一套很繁琐的手续,甚至连每个人携带的行李物品都要查探一番,过往的商队更是不会有丝毫遗漏,每辆车都要翻一遍。 虽然陛下大婚是喜事,可现在毕竟是战乱时节,大婚是给唐人勇气,是要冲散慌乱的人心,所以这婚事绝对不能出任何的差错。 眨眨眼的功夫。 洛阳城门前就排起了长长的队伍,没人咒骂,没人反抗,大家都懂道理,而且这可是一个攀谈的好机会。 新皇大婚,皇后是谁?谁家的姑娘?怎么认识的?这其中会有什么故事?陛下和皇后有感情吗?是不是政治婚姻?那座皇宫看着漂亮,可也不会比金丝笼舒服多少吧! 第九十七章 游荡洛阳城 宁十来过洛阳,还算有抵抗力,像叶青鸟陈余生几个人自然是看哪儿都新鲜,春夜的眼睛都看花了,夏平凡更是一脸的兴奋,这里可是整个四海神州最繁华,最奢侈的神都呢。 一路走。 一路看。 一路嬉戏游闹。 越往城内走,喜庆的气氛越浓重,森严只局限在城门位置,入了城就是神都信任的人。当然,洛阳的百姓,那可都是见过大世面的,陛下大婚算是大事,可也不算是天大的事,该咋生活还是咋生活。 银子还要挣。 饭还是要吃。 只不过酒楼的食客很快就满了座,赌场提前开门,青楼的灯笼早早的就升了起来,就连那书院跟讲堂也破天荒的点起了烛火。更不用说那些王公大臣,权贵富商了,他们这群人恐怕早就在私底下运作起来。 这座城的天,怕是要换一换了,瞧瞧那将军府,跟皇宫同时贴起了喜字。看来入住那座后宫,将要母仪天下的女子,应该就是斐大将军的掌上明珠了。 仔细想想啊,也就只能是那家的姑娘了。 谁还能有资格比得上斐南徽的权势,谁还能比得上斐南秀的家世? 七个少年就这么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小巷里。 过了最繁华的永宁大街,迎面就是宽阔热闹的十字路口,东、南、西、北四条宽巷的两侧皆是店铺行肆。绢布店、铁器店、瓷器店、布粮铺、珠宝铺子、乐器行一应俱全。这些店铺一看就是寸土寸金的地界儿,入眼全是堆积如山的货物跟琳琅满目的稀罕物件儿。 宁十第一次跟姑姑来洛阳,其实没怎么好好逛过街,主要是没有时间,他姑姑也没心气儿,能逛街才怪呢。那时候宁十他姑姑的内心,装的满满全是剑,根本没欣赏闲逛的心思。 这次不一样。 宁十他们有的是时间。 东瞧瞧,西逛逛,一直逛到华灯初上,满街全是红灯笼,想想就知道,肯定是为陛下大婚庆祝的。婚礼是三天后才举办,可这喜庆劲头早就冲天而起了。 “这神都啊,一共三百六十坊,坊外有道,坊间有墙。无论吃喝玩乐全都要去坊里头,寻常人,寻常时候,夜里可不能出来。不过,陛下大婚,宵禁取消了,真好……” “羡慕吧,也不知道那将军府的斐小姐该有多漂亮。” “那肯定是极美极美的。” “……” 春夜早就骑到了宁十的肩头,用小妮子的话说:“这样看着,视野好,瞧的远。” 宁十比几年前高了大半头,力气更是不可同日而语,驮一个小妮子自然手到擒来。宁十现在是标准的领头人,七个人的一切都要他来操心,就连春夜的头都是他给扎起来的,虽然扎的马尾辫很是古怪。但春夜喜欢的紧呢,喜欢就好,形式不重要。 废寝忘食的游荡玩闹,也不知怎么的,宁十几个人就走到了城西。 城西有一座寺,寺庙广场边上有一座楼,楼东蹲着一尊晨钟,楼西架着一面暮鼓。 寺庙高墙拐角处,有一排延伸出去的高屋檐,一个憨厚的中年汉子站在屋檐下,卖的是夜宵,做的是手工馄饨。 宁十眼眸有些恍惚,这地儿,他来过,这地儿是他跟姑姑最后一次一起吃饭的地方。 根本没管其他人,宁十自己直接就走了过去,擦了擦凳子,端端正正的坐下:“老板,来碗馄饨,多放馄饨少放汤,葱花香菜都要,放点香油,再来一头蒜。” 春夜从宁十脖子上下来,也跟着说道:“我也要,跟他一样的,你们呢?” 不等其他人说话,春夜自己就给决定了:“六碗!” 中年汉子憨憨一笑:“得嘞,您稍等,马上就好……” 热气腾腾的小馄饨。 碗依旧很大,量依旧很足,葱花儿伴着香菜,面上撒着几滴香油,看着就好吃,吃着更好吃。 几个人吃的唇齿留香,叶青鸟还被烫到了嘴唇,可宁十却吃的鼻尖酸,使劲的低着头,不让别人看到自己的表情。 每吃一口都有东西掉进碗里,所有的馄饨吃完,宁十双手捧起大碗,一口一口的把汤都吃干净了。 这里不算太热闹,灯笼也少,所以很暗,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宁十眼圈红。 吃馄饨的过程中,大家都没闲着,聊神都的小吃,聊神都的热闹,聊神都的大气,聊神都的人,满满的全是兴奋。 只有宁十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中年汉子的旁边攀谈起来。 宁十:“大叔,这是七碗馄饨的钱,您收好了,多出来的不用找了,天寒地冻还要出摊,您也不容易。” 中年汉子:“能找开的,能找开的,该多少就是多少,叔儿可不能多收你们的钱。” 宁十没有坚持:“大叔,您这馄饨真好吃。” 中年汉子:“哪有,就是最普通的皮儿,最普通的馅儿,只是赶上这天气冷,你们肚子又饿,吃着才香。” 宁十:“您太谦虚了,以后天天来吃您的馄饨,感觉都吃不腻呢。” 中年汉子:“天天啊……那恐怕是不行喽,赶明儿我就不在这儿出摊了。” 宁十:“去别地儿吗?” 中年汉子:“不出摊了,回家。” 宁十:“您不是洛阳人啊?” 中年汉子:“我老家幽州的,前些天听说被鹄人给占了,好几天睡不着觉。虽然没啥子亲戚在那儿,可总觉得心里沉,趁着还有把子力气,打算去看看。” 宁十:“很危险的。” 中年汉子:“总比睡不着强,再说,我这可有一技之长,可以给将士们烧火做饭呢。” 宁十:“不回来了?” 中年汉子:“啥时候把那些鹄国蛮子赶出老家,啥时候再回来。” 宁十:“那真是可惜了这馄饨摊儿,以后没口福了。” 闲聊到此为止,旁边又来了两三个夜里觅食的老馋虫,宁十就没再叨扰中年汉子,反而是坐回了板凳上。 春夜这时候又添了一碗汤,正吸溜着舌头喝汤呢,原汤化原食儿,养胃。 春夜边吸溜边问:“宁哥哥,今天晚上睡哪儿啊?” 上架感言 1o月1o日中午上架,有十全十美的寓意,这天于我个人也有特殊的纪念。 保底五章,vip状态更改之后就会上传,看成绩加更,1oo均订加一更,1oo元打赏加一更,上不封顶。 说说故事吧。 这个故事其实不算一个大男主的故事,不会全部围绕主角展开,我心中的仙侠世界本身就不应该是太阳中心论的,应该是百花齐放,单独个体都应该是有血有肉有情怀的。 以孟八九和宁十展开,八九不离十,他心中的姑姑。姑姑这个称呼在我心里一直都觉得,金先生用的最传神,于此致敬。 宁十的姑姑是一个极端向内的修行者,修的是独剑,见的是自我。而这个故事的核心其实是见自我,见天地,见众生,这个过程会由宁十来完成,完成一条极特殊的剑道之路,于苍生不知有益无益,但是应该相对公平,终点将会是为万民开修行之门。 姑姑为自我开门。 宁十为万民开门。 因为这个天地不应该被单独的个体绑架,或者被极少数的宗门绑架,这不公平。 这个故事不会是一个标准的仙侠无敌流,主角也不会是世界的中心,他更像是一双眼睛。 以宁十的视角去看遍仙侠世界的风景,看众生,看众生之相,看男女之情,看兄弟之情,看义气之情,看君子之情,看君臣之情,看忠孝,看抉择,看自由,看热血,看侠义,看善恶,看勾心斗角,看尔虞我诈,看那些中华大地上憋在骨子里的好东西。 故事从洛阳开始,兜兜转转,风雪晨光中回到洛阳,于此会有一段起伏,为卷一画上一个句号,至于好与坏,故事中见吧…… (本章完) 1o月1o日中午上架,有十全十美的寓意,这天于我个人也有特殊的纪念。 保底五章,vip状态更改之后就会上传,看成绩加更,1oo均订加一更,1oo元打赏加一更,上不封顶。 说说故事吧。 这个故事其实不算一个大男主的故事,不会全部围绕主角展开,我心中的仙侠世界本身就不应该是太阳中心论的,应该是百花齐放,单独个体都应该是有血有肉有情怀的。 以孟八九和宁十展开,八九不离十,他心中的姑姑。姑姑这个称呼在我心里一直都觉得,金先生用的最传神,于此致敬。 宁十的姑姑是一个极端向内的修行者,修的是独剑,见的是自我。而这个故事的核心其实是见自我,见天地,见众生,这个过程会由宁十来完成,完成一条极特殊的剑道之路,于苍生不知有益无益,但是应该相对公平,终点将会是为万民开修行之门。 姑姑为自我开门。 宁十为万民开门。 因为这个天地不应该被单独的个体绑架,或者被极少数的宗门绑架,这不公平。 这个故事不会是一个标准的仙侠无敌流,主角也不会是世界的中心,他更像是一双眼睛。 以宁十的视角去看遍仙侠世界的风景,看众生,看众生之相,看男女之情,看兄弟之情,看义气之情,看君子之情,看君臣之情,看忠孝,看抉择,看自由,看热血,看侠义,看善恶,看勾心斗角,看尔虞我诈,看那些中华大地上憋在骨子里的好东西。 故事从洛阳开始,兜兜转转,风雪晨光中回到洛阳,于此会有一段起伏,为卷一画上一个句号,至于好与坏,故事中见吧…… (本章完) 1o月1o日中午上架,有十全十美的寓意,这天于我个人也有特殊的纪念。 保底五章,vip状态更改之后就会上传,看成绩加更,1oo均订加一更,1oo元打赏加一更,上不封顶。 说说故事吧。 这个故事其实不算一个大男主的故事,不会全部围绕主角展开,我心中的仙侠世界本身就不应该是太阳中心论的,应该是百花齐放,单独个体都应该是有血有肉有情怀的。 以孟八九和宁十展开,八九不离十,他心中的姑姑。姑姑这个称呼在我心里一直都觉得,金先生用的最传神,于此致敬。 宁十的姑姑是一个极端向内的修行者,修的是独剑,见的是自我。而这个故事的核心其实是见自我,见天地,见众生,这个过程会由宁十来完成,完成一条极特殊的剑道之路,于苍生不知有益无益,但是应该相对公平,终点将会是为万民开修行之门。 姑姑为自我开门。 宁十为万民开门。 因为这个天地不应该被单独的个体绑架,或者被极少数的宗门绑架,这不公平。 这个故事不会是一个标准的仙侠无敌流,主角也不会是世界的中心,他更像是一双眼睛。 以宁十的视角去看遍仙侠世界的风景,看众生,看众生之相,看男女之情,看兄弟之情,看义气之情,看君子之情,看君臣之情,看忠孝,看抉择,看自由,看热血,看侠义,看善恶,看勾心斗角,看尔虞我诈,看那些中华大地上憋在骨子里的好东西。 故事从洛阳开始,兜兜转转,风雪晨光中回到洛阳,于此会有一段起伏,为卷一画上一个句号,至于好与坏,故事中见吧…… (本章完) 第九十八章 永欢访里做馄饨 晚上睡哪儿? 这是一个问题。 林竖横吃的快,这时候已经吃完了,摸了摸身上,最后掏出来一块碎银子:“从宗门里出来时太急,身上就这点银子了,看看够不够找个客栈。” 陈余生瞧了瞧桌子上的碎银子,拽了拽林竖横的衣袖,小声说:“你好歹也是地火风雷阁的大师兄,这一代的阁主,就没啥子值钱的物件儿?” 林竖横很尴尬,他除了这点碎银子就只剩下那面沾着血的鸿鹄飞鸟大纛旗了。 叶青鸟算了算:“好像不够住店吧。” 夏平凡喝完汤,伸手就从身上掏出两枚铜板,很郑重的放到桌子上:“我只有这些,师父走的急,没给我留东西。” 鹿严看了看大家,然后鼓起勇气说:“在洛阳城里住店太贵了,要不我们还是出去吧,外面肯定要便宜一些。” 夏平凡使劲摇头:“我可不能走,我还要等我师父呢。” 这也不能,那也不能,总不能睡大街吧,明儿还要吃饭呢。 吃。 又成了摆在几个少年面前的第二个问题。 先不要去讲什么上魔山接姑姑,杀鹄国士卒,让蜀山弟子崇拜,练好三把刀,创造地火风雷阁的辉煌……先能活下来,再说这些吧。 “会有办法的。” 一直没说话的宁十,终于抬头说了这么一句。 馄饨吃完,汤喝饱,本来是要离开的时候了,宁十却一直坐在摊子旁,一直等,等到中年汉子收摊。 起身,帮着中年汉子收摊,然后端端正正的站直身子,很认真的说:“大叔,您如果真要离开,能把这摊子送给我吗?我肯定帮你保管好,等着您回来,然后再还给您。” 宁十很少求人,所以很生疏:“我会把这些家伙事儿都擦得干干净净,保存的漂漂亮亮,请您相信我。” 中年汉子有些意外,又上下瞧了瞧宁十:“出摊很辛苦的,刮风下雨,风吹日晒,能赚的钱 (本章未完,请翻页) 却很少。” 宁十指指自己,又指指身后的小伙伴:“我们什么都没有,只有一身使不完的力气,年轻有精力,都不爱睡觉的,您放心,肯定不会砸了您的招牌。” 中年汉子摇摇头:“不会砸了招牌,摊子给了你,你就要把名字改了的,随便起个什么名字都成,但不能再用我的了。” 宁十微微一愣:“大叔,您答应了?” 中年汉子拍拍手,憨憨的笑了笑:“这摊子也不值咋子钱,送给你还能再用用,放起来,怕是就要烂掉了。” 说完这些,中年汉子侧过身子又看了看宁十的身后:“人还真不少,那可是要多卖些力气了,洛阳啥都贵,可这洛阳的人也不缺钱。寸金寸土的地方,只要勤快些,肯定是饿不着的,今儿太晚了,你们几个娃娃要是不嫌弃,就先去我那儿凑合一宿。” 宁十还没说话,叶青鸟到是先给应下来了:“叔儿,不嫌弃的,不嫌弃的,那真是要谢谢您了。” 晨钟暮鼓楼刚好就挨着永欢坊,中年汉子的家就在永欢坊里面,这里已经是整个洛阳城人口密度最大最集中的地方。 为何叫永欢坊呢? 就是寓意此处能让百姓永久欢乐的意思,可真实情况却是自娱自乐,因为这里的人最穷,三教九流,啥样子的人都有。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所以也最乱,就连衙门都不太愿意管,算是洛阳的鸡肋之地。 如果把洛阳比作是一朵盛开的娇艳牡丹,那这永乐坊就是牡丹花梗上的刺儿,有它容易刺到人,没它又觉得缺点东西。 或许因为唐王要大婚,深夜的永乐坊都没个消停,走到哪儿都能听到喧闹声,有些屋子里摇骰子的声音都能传到大街上。 中年汉子憨憨的说:“别觉得奇怪,自从有了咱洛阳,据说这永欢坊就是这个样子了,乱是乱了些,但只要你守规矩,住着还是挺舒服的。” 想要继承中年汉子的馄饨摊,起码要懂怎么做馄饨,宁十不耻下问,缠着中年汉子给自己演示了好几遍。 (本章未完,请翻页) 清水和面做皮儿,皮儿里面包上菜、或肉、或糖、或蜂蜜等馅料,用水煮熟。 把馄饨做熟很简单,可做好吃却很难,馄饨的皮儿要做成一寸八分长的正方形,皮儿要做的很薄,煮熟后要有透明感,煮的过程要加三次凉水,让馄饨经历三沉三浮,这才算地道。 饺子重蘸料,而这馄饨却是重汤料,中年汉子教给宁十的汤是用大骨头小火熬制的浓汤。 师父领进门,修行靠个人,能告诉宁十的,中年汉子都告诉了。至于最后做的好不好吃,那就只能靠勤奋跟天赋,一个厨子一个味儿,强求不来。 中年汉子归乡心切,第二日就要启程,眼下住的宅子他也给卖了,买家这几日就会来收房。收房前,宁十几个人可以暂住在这里,至于往后要如何,那就不是中年汉子愿意操心的事情了。 萍水相逢。 已算是仁至义尽。 …… 一轮明月跑过枝头。 夜色下的永欢坊终于逐渐安静下来,引入城内的洛河看上去黑漆漆的,稍微反射一点月光,更显深邃阴暗。 满城的红灯笼,照亮了夜空,却总有照不到的地方,这个时辰还敢出门活动的人,不是醉汉便是在黑暗中讨生活的人。 两匹黑色凉马拉着一车用黑布包裹着的货车,马蹄缠着隔声的棉布,就连车轮都是经过特殊处理的,一路行驶过来几乎听不到什么声音。 马车旁边跟着七八个黑衣皮甲的镖师,嘴里不断的诅咒着什么,似乎是在诉说这一路的不太平。 屋檐上的阴影中,一个影子一动不动的贴在墙壁上,眼眸死寂般盯着这货车。 货车从城门位置被悄悄放进来,一路七拐八拐,眼看就要进入永欢坊。突然,阴影中蹿出来两个鼠目寸光的汉子,两只眼睛滴溜溜的扫视了一遍,一副紧张警惕的模样。 镖师的头儿不动声色的上前两步,从腰间取出一块腰牌,又从另外一侧取出一个不轻不重的香囊。 (本章完) 第九十九章 乱夜,寒晨 两个鼠目寸光的汉子熟练的接过香囊,又瞟了一眼腰牌,然后一句话没说,直接就消失在坊口。 中间年纪稍小的镖师低声咒骂一声:“一群不要脸的吸血虫,屁事儿不做,就会坑钱。” 话刚说完,后脑勺就被扇了一巴掌:“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这都是规矩,做一行就要守一行的规矩。” 小镖师冷哼一声:“他们说是规矩就是规矩了?” 话音刚落。 一把冷冰冰的匕首忽然就贴在了小镖师的脖颈上边,下一刻,数把刀剑出鞘。 匕首的主人就是那个鼠目寸光的干瘦汉子,他慢悠悠的凑到小镖师的耳朵边上:“小杂种,说话长点脑子,不是什么人都能惹的,也不是什么话都能说的,老子今天心情好,若下次再听到你满嘴喷粪,小心你的舌头。” 寒光闪过。 小镖师额前就被斩落了一缕发丝:“滚吧!” 匕首消失,镖师们的刀剑又收到鞘中,小镖师的脸色已经成了猪肝色,但是包括他的领路师父,谁都没有来安慰他。吃这口饭,有些东西早晚都要经历,这点难处都忍不了,那活该一辈子走不了镖。 小镖师的领路师父,当年第一次出镖,差点就丢了性命,最后还是喝了一位刀客的尿才被放走的。 镖局要的不是义气,镖局求的是钱财,和气,才能生财。 进入永欢坊之后,这马车又拐了好几道弯,最后才停在一条非常深邃的巷子入口,这些镖师需要一人抱起一个木箱,八个人,七个木箱。 箱子还没搬下马车。 突然。 “呕!” 也不知从哪里走出来一个衣衫不整浓妆艳抹的女子,满身的酒气,一口就吐在马车上。 估计是酒气熏到了马儿,这两匹原本安安静静的凉马竟然没来由的开始自己朝远处狂奔。 似乎是被马儿惊扰到了,醉酒的女子一个翻身就倒向镖头儿,嘴里还不高不低的惊呼了一声。 镖头儿眉头一皱:“追马!” 自己没有去扶倒过来的女子,很灵巧的朝身后退了三步,事出巧合必有妖,走镖的要时刻警惕。 “兹!” 下一刻,巷子的墙壁里却刺出来一把细剑,剑尖直接就刺穿了镖头儿的喉咙。 那位还在气头上的小镖师是唯一一个去扶醉酒女的人,然后就愕然的发现,这个倒在自己怀里的娇柔女子,眼眸是那般清晰,又满是浓重的杀气:“你……” 只能说出一个字,因为为时已晚,小镖师的心脏直接就被捏碎了。 几乎就在同时。 数道连弩扣动机关的轻响传来。 三个呼吸的功夫,八个镖师就被击杀,死的透透的。下一刻,一群灰衣服的挑夫就出现在巷子口,尸体被扔进扁担里,地面上的血迹也被擦拭的干干净净,一切仿佛根本就没有发生过。 一道口哨声从醉酒的女子嘴里发出,刚刚跑远的两匹凉马竟然就乖乖的折返回来。 完美的刺杀,干净利落的劫镖。 醉酒女扭动着柳腰很妩媚的伸手去拍了拍车里的木箱子:“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似乎是一点都不担心被人看到,这醉酒女直接就掀开了木箱盖子,一个一个掀开,脸色却慢慢变得冰冷:“有人动了我的箱子!” 眉头紧锁,白皙的手指直接就开始在木箱子里摸来摸去,最后指尖停在一个两指宽的空洞间:“被调包了?” 从镖队进入永欢坊,到此时,满打满算都没有半炷香,一切都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不可能有遗漏! 除非! 醉酒女望了望方才马儿奔跑的路线,只有这几步路,马车是脱离自己视线的…… 她没有看到,就在那一晃眼的功夫,有一个影子从屋檐的阴影中掉到了地上,然后钻到了马车下面,朝木箱子里刺了一剑,然后拿走了一件东西。 天亮前。 有一处府邸大发雷霆,有一座阁楼摔碎了酒杯。 …… 次日的洛阳城,万里无云,清清爽爽。 七个少年早早的就起了床,再困都要起床,不勤快点,可是要饿肚子的,按照宁十的说法:“想修行,先吃饱肚子,挣钱也是修行的一种。” 宁十之前跟李七夜吹牛,剑修哪里有没钱的。 这话对,也不对。 剑修挣钱确实很容易,但孟八九没教过宁十啊。 宁十根本就不懂这里面的门道,所以要慢慢琢磨,慢慢学,急不得。再说,卖东西对于他们这群少年也算是个新鲜事儿,就连春夜都有些期待呢。 刚刚破晓。 神都洛阳便热闹起来,唐王大婚的喜庆,经过一日酝酿已经彻底弥散开来。 清风徐来,早起铺子的幡旗有节奏的飞舞,冬日的雾气,让整座城池,仿若仙境。 精致的坊门飞檐被蒙上一层淡淡的湿润,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满脸微笑的打着招呼,再冷的风都挡不住人们火热的心情,叫卖声,此起彼伏,沿街的早摊旁已经开始聚满了排队的人。 宁十昨天夜里就想好了,去晨钟暮鼓楼,不如就在这永欢坊,这里三教九流的人多,吃馄饨的人自然就多。 几个少年原本觉得自己来的已经足够早,可瞧瞧这满街的摊位,当即就有些傻眼,只能一直把摊位拉到坊街的最里面。 位置差点就差点,酒香不怕巷子深。 做面皮儿,调馅,生火,烧水……坐等客人上门。 旁边就是一处做包子的,一水的猪肉大葱,一笼一笼的往外卖,几乎没有闲下来的时候。 再瞧宁十这边,除了他们几个嗷嗷待哺的,开张都没开张。 叶青鸟凑到宁十身旁:“咱们是不是吆喝一下?瞧瞧对面卖炊饼的,嘴巴就没个停歇的时候。” 宁十眉头跳了跳,然后说:“你来喊?” 叶青鸟想都不想就拒绝:“我不行,我刀法还行,嘴巴不行。” 宁十转过身,下意识的招呼陈余生:“生鱼片,你帮着吆喝两句,吸引一下客人。” 陈余生大胖脸使劲的抖:“不行,不行,我底气不足,效果肯定差,找林竖横吧,人家是地火风雷阁的大师兄,肯定懂得多。” 第一百章 生财有道 林竖横事儿少,但脸皮儿比宁十都薄,耷拉着脑袋使劲瞪陈余生:“放屁,我现在可是阁主,你见过谁家的宗主吆喝着卖馄饨?以后我还要不要脸去其它宗门登门拜访了?” 陈余生哼哼一乐:“一宗一个人,也算宗门?你可别逗我了!” 话刚说完,屁股就被宁十踹了一脚,剑门可也只有一个人。 夏平凡不用说,这小道士在禅山道观时,被老乡们夸了两句就能脸红,还不如林竖横呢。 春夜跟鹿严到是无所谓。 可这两位试着喊了两声,根本不是那个味道,一个没啥感情,一个像是鹌鹑在叫。 宁十叹了口气:“总要想些办法吧,我们要生存下去,要站稳脚跟,得先填饱肚子,先要有银子啊。” 经历过北境战乱的历练,宁十深刻明白了活着的不易,越不易越要努力。当然,他是个剑修,他的追求不是富甲天下,所以即便是卖馄饨,他都不忘修行。他擀的面皮儿要四四方方,精准的一寸八分长,他剁的肉馅要匀匀称称,肉碎的要恰到好处。 可再精致,也不能给他带来客人,因为人们对几个少年更多的是好奇,哪有这么小的孩子就出来自己卖馄饨的? 能好吃吗? 陈余生尿遁跑走了半炷香的时间。 弥漫神都的冬雾开始逐渐散去,朝阳穿透浓雾遍洒尘寰,浮尘如一枚枚狭小的‘飞蛾’,‘飞蛾’中一个小胖子忽然兴高采烈的跑了过来,一边跑,浑身的赘肉一边哆嗦。 叶青鸟满脸嫌弃:“掉茅房里了?如果不想干活就说话,把你午饭的份额让出来,大家兴许能多吃点。反正银子只有那么多,不挣钱很快就得饿着。” 陈余生喘了半响,才兴奋的说道:“我知道怎么吸引人了。” 叶青鸟:“就你?” 陈余生一拍胸脯:“就是我,你不懂,跟你说也没用。宁十,昨天林竖横给你的碎银子呢,我用用。” 别说叶青鸟不信,宁十也不信,手上擀面皮儿的动作不停:“干嘛?” 叶青鸟冷哼一声:“肯定是偷偷去买吃的,早晚被撑死,瞧瞧那一身的肥肉,就这样以后还想娶媳妇儿?” 陈余生一副苦瓜脸:“姑奶奶,您能不给我添堵吗?我真有办法,你就信我一回吧!” 宁十转过头看了看其它人。 春夜耸耸肩:“我无所谓,反正就是从今天挨饿,还是从明天挨饿的区别。” 林竖横:“反正我不会吆喝。” 鹿严跟夏平凡没说话,也真没什么话好说。 “接着。” “如果乱花钱,我就从你屁股上切下来一两肉。”宁十恶狠狠的说。 “做成人肉馄饨!”叶青鸟时刻不忘损陈余生。 接过钱。 陈余生转身就跑,跑的比兔子都快。 “生鱼片不会拿着钱跑了吧?”叶青鸟猜测道。 “为了不到一两银子?他傻?”宁十摇摇头。 陈余生自然不傻,除了有个怪病之外,他聪明着呢,否则当年也不会被蜀山破格收纳。 陈余生跟宁十要钱,是去买符纸、朱砂跟毛笔了。 腊月过完就是春节,这街坊间已经能看到有卖福字儿春联的了,陈余生是蜀山弟子,咒法放一边不说,辟邪驱虫的符文还是能写的,而且别看陈余生是个胖子,那一手字可是漂亮的紧。 神都洛阳自然是什么都有的卖,不消片刻,陈余生就跑了回来,一手夹着一摞符纸,一手举着朱砂罐与一根细长的毛笔。 根本没有搭理叶青鸟困惑的眼神,陈余生站到吃饭的桌子旁,卷起袖子,挥手就写了一张辟邪的符文。 很工整。 很漂亮。 纸不算是好纸,可这符文添上去,怎么看怎么顺眼。 陈余生有意炫耀:“怎么样?我就问问你们,见过这么正统漂亮的符文吗?而且这里面我可是注入了符力,货真价实的辟邪。” 陈余生很兴奋,其他人却很疑惑,眼神里满满的都是:“你准备做啥?符文再漂亮也不能给大家招来顾客吧。” “笨啊!” “马上就要春节了,家家户户肯定都需要些符文的,买符文不得货比三家,走过来不就是人气儿啊。” “买了符文,坐下来吃碗混沌,多惬意。”陈余生很笃定的说道 这话刚说完,就有个老太太从旁边走过,冷不丁瞧见陈余生的符文:“小伙子,这么漂亮的符文,从哪儿买的啊?” 陈余生转过头咧开嘴就笑:“阿婆,这是我写的,货真价实的符文,其它家我都问过了,一张要十文钱,我只收您五文。” 阿婆听完就是喜笑颜开,拿出五文钱就买走了陈余生的符,那模样似乎生怕反悔一般。 开张了。 这一开也算是提醒了众人。 很快。 大家就开始各显神通。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一支签测吉凶祸福,一文钱一支签。”夏平凡的师父在禅山的主要收入就是给人算命,小道士耳濡目染自然懂得,再说,这测命本身就是禅山道观的传承。 一文钱一支签,又是个小道士,好多人都是寻个稀奇。 说来也怪,这夏平凡的签,出奇的准,婚丧嫁娶没法子现场验证,可丢个东西什么的,这夏平凡的挂相竟然八九不离十。 夏平凡测命很生疏。 但很兴奋。 陈余生都能赚钱,他肯定也能,谁都没想到,最先开张的竟会是陈余生,一个看上去就像打酱油的胖墩儿。 兴许是受了刺激,一直都很少多嘴的夏平凡竟然也朝宁十要了几个铜板,又求陈余生给写了‘挂测’两个字。 这人啊,就是喜欢凑热闹。 很快,大家就听说在永欢坊的最里面有个小道士挂签很准,有个小胖墩儿写的符文賊漂亮。 “小伙子,给大娘来碗馄饨,我等会儿让小师父给算上一卦。”一个早起买菜的大婶儿笑呵呵的说道。 “您吃什么馅儿的?”宁十问。 “都行,你看着做吧,管饱就成。”这大婶儿心思就不在吃饭上面。 叶青鸟一边端碗一边嘀咕,看表情就知道很生气,不是气自己,是气陈余生,这气来的很没有道理,但她就是生气。 第一百零一章 我想去看看这夜色狂欢下的神 叶青鸟站在宁十身旁,很是生气:“不成,我绝不能让生鱼片给比下去,宁十你还是自己卖馄饨吧。” 宁十抬起头:“你想干什么?” 叶青鸟回答地斩钉截铁:“刻东西。” 宁十第一次见到叶青鸟时,叶青鸟就在刻一把木刀,后来还教给他怎样刻剑。叶青鸟的裤兜里有一把小刀,刀不离身,就连睡觉都贴着身子。那把刀看着很丑,却是削铁如泥,削铁树的树干,就跟削豆腐一样。 叶青鸟不仅会刻刀,刻其他东西一样惟妙惟肖,而且速度非常的快。 洛阳城里树很多,恰好这永欢坊有一处宅子动工,院子里刨掉一颗腰身粗的枣树,叶青鸟悄悄取了一截树根。 这时候,求签的队伍里,有一位穿裘衣的女子,叶青鸟围着女子转了三圈,然后就席地而坐。手心里刀锋翻转,不多时,一个优雅中略微带着些愁思的女像木雕就完工了。 叶青鸟很满意。 然后起身,走到女子身边,几句攀谈,这木雕就被女子自己买走了。 鹿严一大早来了就蹲在馄饨摊下面生火,他是从鹿家寨里出来的,打小就会这个活儿,虽然弄的满脸黝黑,但是这火生的却是一丝不苟。 林竖横拽着春夜出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抱着一堆奇奇怪怪的物件儿,当叶青鸟刻完三个木雕时,他这边竟然做出来一排烟花,很漂亮很漂亮的烟花,漂亮的都能成艺术品了。 当然,春夜只是帮着打了个下手,林竖横才是关键,毕竟是地火风雷阁的阁主,除了剑,地火风雷阁最出名的便是制作烟花火药。 宁十可是亲眼看着整座地火风雷阁被炸上了天的。 林竖横给宁十的碎银子被花的干干净净,春夜原本都做好了饿肚子的准备,可眨眨眼的功夫,一文一文的铜板就入了账。 永欢坊的最里面,整条街巷位置最差的摊位,却成了生意最红火的据点。 男女老少都能从这里买到欢喜的物件儿,顺便吃上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初来吃到嘴里,跟一般的馄饨区别也不大。可每嚼一下,这馄饨的汤汁跟馅料就连那层薄薄的面皮儿都在嘴里开始刺激你的味蕾,可以说是回味无穷。 剑修剁的肉馅,那肯定是见功夫,一般的厨子可做不来。 整整三天。 洛阳城里的喜庆气氛愈来愈浓,永欢坊最里面的人气儿也是愈来愈高。 “永欢坊里有个馄饨摊,味道特好,吃了忘不了。” “有个叫夏平凡的小师父,挂签很灵,就是吉凶难料。” “瞧瞧这木雕,真有些大师的风范呢。” “符文跟烟花也很漂亮的。” “那七个少年不像是咱洛阳的本地人,也不知是谁家的崽子,再看看咱家的,真是不能比啊!” “轰隆!” “轰隆!” “轰隆!” 正当大伙儿议论纷纷的时候,天空中突然传来一阵炸裂般的轰鸣,震天响的炮声。 陛下的大婚典礼开始了! 长龙般的马匹、甲胄、丝昂在特命的使节带队下,自太庙中出发,一路浩浩荡荡来到将军府。 斐南徽大将军带着自己的妻儿兄妹,亲自站在府邸门口迎候,恭恭敬敬的叩头谢恩。礼单分了两份,一份是送予将军府的彩礼,一份是册封皇后的‘名份’。册封仪式在婚礼之后,要入了皇宫才能举行,但颁给皇后的金印与金册已经随着送亲的队伍到了将军府。 李七夜亲自拿着金印,向斐南徽宣读了册文,他是当今唐王李天意的亲叔叔,理应他来带这接亲的队伍,或许这也是皇太后让他从北境回城的原因之一,再偏向娘家,这皇家的面子也不能丢,礼数不能少。 接亲队伍启程前,整个皇宫内城,前、中、后三殿全部用大红绸缎搭起彩架,大红喜字、吉祥联语、吉祥图案、剪纸窗花…… 从朱雀门到承天门,再到太和殿,青白石龙御道上,早就铺满了红毯子,仿佛红色的鹊桥。 钦天监早就推算好了吉日吉时,文臣武将鱼贯而入,红色甲胄的御林军列队而立。 下轿。 迈火盆。 祭五谷。 奉宝瓶。 祭祖拜天地…… 将军府的掌上明珠,貌可倾城的斐文秀,端庄大气一丝不苟的走完了所有的流程。最后出现的李天意,却仿佛一个木偶般,眼眸不喜不悲,同样一丝不苟的走完了流程。 入夜。 洞房花烛。 李天意与斐文秀端端正正的吃完长寿面,喝完春宵酒,所有的宫女宦官自觉离去。皇城外的热闹逐渐进入鼎盛,为了他们的王,洛阳的百姓肯定要彻夜狂欢,而皇城内却逐渐安静下来,仿佛生怕打扰了王的春宵。 斐文秀的盖头是李天意亲自掀下来的,然后两人各自端坐龙床一头。 沉默了许久。 斐文秀最终先开口:“陛下很厌烦批阅奏折?” 李天意回答的不假思索:“厌烦。” 斐文秀:“臣妾可以为陛下分忧解难。” 李天意:“你懂?” 斐文秀:“臣妾自小习字,尤其擅长模仿各种字体,誊抄三省六部的草稿,不需要脑子。” 李天意:“会很枯燥。” 斐文秀:“臣妾只有习字这么一个兴趣,不会觉得枯燥。” 李天意:“今夜就有很多奏折。” 斐文秀:“那陛下先歇息?” 李天意侧耳听了听殿外隐约传来的喧闹声:“我想出宫瞧瞧。” 斐文秀有些意外:“现在?” 李天意:“这夜,是为我而狂欢,我想去看看。” “我真的想去看看……” 洞房花烛夜。 李天意锦衣夜行游神都,斐文秀霞袍凤冠批奏折。 两人初次见面,相敬如宾,都在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职责。 两人都是权利政治的牺牲品。 斐文秀虽然贵为皇后,却如金丝笼里的雀鸟,享人间富贵却失了自由。 李天意更悲催,堂堂一国之君连最基本的权利都被架空了,方才斐文秀问他的话。话虽然是从斐文秀嘴里问出来的,可那出处,却绝不是斐文秀的本意。 李天意懂,所以他很配合,反正就算是不配合,他也不过是誊抄的角色。唯一出自他本意的,就是他确实想出来走走看看,瞧一瞧这夜色狂欢下的神都。 第一百零二章 天子的怨念 斐文秀同意了。 她能同意那便是她身后那两位同意了,没理由不同意的,李天意都如此配合了,还想怎样?就算是奖励也应该奖励他出来放放风吧。 可能有些人还巴不得他不学无术,沉迷风花雪月呢。 李天意独自一人,穿一身厚厚的锦衣,双手插在裤兜里,额前的丝遮着眉眼。看不到眼睛里的情绪,只是微微缩着脖颈,明明是个少年,走起路来却沉重无比,仿佛肩膀上扛着一座大山。 他不是没有偷偷地跑出过皇宫,可自从父皇归天之后,李天意就再没离开过一步,千头万绪的事情一股脑全部涌进他的生活里。 他有些措手不及。 他有些无所适从。 说没有想过继承那张龙椅肯定是骗人的,可万万没想到会这么快,而且根本没人教他。李天意小时候,一直觉得父皇一点都不疼自己,整天忙的团团转,都已经是四海神州最有权势的人了,难道还会被其他人左右? 上一次被父皇抱在怀里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一点都记不得了。 那个自己不是很熟悉,甚至有些讨厌的男人,活着的时候没有丝毫感觉,可真当失去了才现。 自己的天。 好像塌了。 思绪恍惚,有记忆涌上心头。 “他人即地狱。” “少年不识愁滋味,老来方知行路难。” “花生米与豆干同时嚼,会有核桃的滋味。” “大丈夫在世,面子是自己挣得,不是人家给的。” “监狱里有一群犯人,有父皇在的一天,不许你去看他们。” “任何人答应你的事都不算数,包括父皇的话,君无戏言是说给臣子们听的,只有自己能做主的才算数……” 一席一席的话,以前听着云里雾里,没往心里去,现在想找人问,都无从下手。 大丈夫的面子? 李天意现在连少年郎的面子都快要丢尽了。 说是一个人出宫走走,但李天意敢保证,在他身后一定有无数 (本章未完,请翻页) 人监视着呢:“监视就监视吧,反正自己也没打算做什么小动作。” 兴许是接到了指令,李天意一路走出来,没有受到丝毫的阻拦,连询问的人都没有,畅通无阻。 出了朱雀门。 入眼便是一团灿烂的烟花,晃的李天意稍稍眯了眯眼。 各坊各市都开着门,比圣元节都热闹,李天意走到一堆灯谜当中,抬眼也跟着猜了猜,一连十盏灯,一盏都没有猜对,还不如旁边一个小丫头呢。 “读了那么多书,脑子不会读傻了吧,根本不会拐弯。”李天意很尴尬的离开灯谜夜市。 引入城中的洛水,一条条花枝招展的船舫游荡,船里传来一阵阵嬉闹声:“听着真稀罕,宫里现在可听不到这种声音了。” 道旁酒馆能看到一桌一桌的食客在划拳,面红耳赤,店小二忙前忙后,就连掌柜都是一头的汗。走到一处青楼的下面,或许是时辰太晚,也许是姑娘们都接了客,门口已听不到招呼的声音。 李天意其实打心眼里想进去瞧瞧。 脚都抬起来了,最后又叹了口气,苦笑一下离开了,心里想着:“还是算了吧,就这样走走,挺好。” 深吸一口气:“宫外的空气真新鲜,吸到嘴里都是甜的。” 虽然是洞房花烛夜,但李天意准备一直游荡到天亮,反正斐文秀需要批改的奏折,到天亮应该也批不完吧。 李天意故意留下很多:“你不是说自小习字吗,你不是说写字是乐趣吗,那你就写吧,一宿一宿的写,累死你!” “过几天是不是应该调戏几个宫女呢?” “斐家的陪嫁丫头长得就不错。” “再选一批秀女。”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这龙椅不好做,你斐文秀就以为皇后好当?” “治不了你爹,我还收拾不了你一个黄毛丫头吗,我到是要看看,将军府里养出来的大小姐,跟其他女子有什么不同。” 李天意能利用的也只有一些老祖宗定下的规矩了,他以前最讨厌的东西,现在却成了他唯一可以依靠的武器。 (本章未完,请翻页) 仔细想想,老祖宗真是有先见之明。 佩服。 但这些东西,他只能想,真正的实施,任重道远,李天意不断的告诫自己:“急不得,急不得,得有耐心。” 一路走。 一路想。 无数个恶毒的法子不住劲儿的冒出来,李天意忽然现:“自己似乎不是一个好皇帝,明君哪有如此恶毒的?” “恶毒就恶毒吧,无毒不丈夫,书上就是这么说的。” “哎,好像还是有些难。” “咕咕……” 肚子开始叫起来。 李天意是真的有些饿,这一整天的繁琐礼节,根本就没给他用膳的机会,唯一吃到嘴里的还是那几杯酒:“都不够烧心的。” “真后悔没有拿几块点心。” 估计御膳房已经琢磨了好长时间,大典上绝不能出错,要好看又好吃,还要符合陛下跟皇后的口味:“屁!那些一桌子一桌子的美味佳肴,有一口是能放到我嘴里的吗?我够得着吗?” “还不是全被那一帮子文武大臣给吃掉了,浪费,真的是浪费,暴殄天物啊。” “咕咕……” 李天意的肚子饿的越来越凶。 宫里的规矩就是多,从来都不让李天意吃饱,管用膳的孙貂寺每每等到李天意吃到七分饱,就会让宫女们把膳食撤走,还说什么:“皇上要是不能先天下之忧而忧,所有伺候您的人,全家就只能后天下之乐而乐了。” 李天意哪里愿意。 孙貂寺就会劝:“奴才知道皇上没吃饱,可这都是为了您好啊,身为天子,您就应当随时注意天下臣民的衣食,饮食起居更加不能奢靡铺张。膳,最好吃到七分饱,这都是老祖宗定下的规矩。” 规矩,是传承千年的古训。 李天意被要求,饭不能多吃,觉不能多睡,女人不能多碰。 他不可能知道百姓家的孩子是怎样长大的,因为他是一个特殊的人,甚至他都不能称之为人,他是一个要自称为朕的‘天子’。 上天的孩子啊。 (本章完) 第一百零三章 初次见面 天子! 老天爷的孩子! 听着是不是特牛气?全天下的人都羡慕,做梦都想跟李天意换换位子。可谁能知道他的苦呢?围在他身边,像孙貂寺这样的人,话说的很漂亮,能说的李天意哑口无言。 幸好。 任你是高墙深锁的宫中,窗外的春风总是会吹进来的,李天意并不是一个白痴,他有眼,有耳,有心,他爱读书,他能知道一些别人不想他知道的事情。 所以。 李天意虽然表面客气,可他心里早就想碎这群人一脸的唾沫:“你们家孩子长身体的时候,都不让吃饱肚子吗?没你们这么变着法儿虐待人的,我可是朕,堂堂的唐国皇帝。” “咕咕……” 好吧。 真是一个好厉害的皇帝。 李天意倍感羞愧:“儿臣愧对父皇啊,愧对祖宗,一个皇帝,把这龙椅坐成这副窝囊模样,也是没谁了。” 人在饥饿的时候,鼻子就会特别灵,隔着老远的距离就闻到一股子清香:“猪肉、小葱、香菜、香油、醋、蒜……好像是小馄饨,没了孙貂寺,这顿夜宵一定要吃饱。” 寻着香味。 李天意慢悠悠拐进永欢坊。 深夜的洛阳城不知何时起了一层薄薄的雾气,城内的喧闹终于开始降温,人流逐渐往家里移动,很快,大街小巷里就变得安静下来。 冬日的夜,仿佛比平时更加厚重。 宁十站在馄饨摊边上,不紧不慢的擀着面皮儿,眼睛眨也不眨,眼神非常干净,似乎能穿透这空气中的雾,比空灵的水更淡更净。鹿严依旧蹲在火炉旁照顾摊子的火,他没什么强项,就是执拗有耐心。陈余生趴在桌子上,夏平凡跟叶青鸟一左一右靠着陈余生的肩膀上,三个人鼾声四起,流了一兜子的口水。 林竖横也在不住劲儿的打哈欠,唯独春夜,白天无精打采,这天黑了,却来了精神,瞪着硕大的眼睛,正在那边数数。一颗一颗的铜板,让小妮子颠过来倒过去的数,数了十遍都没觉出烦。 (本章未完,请翻页) 若是有高境界的剑修站在一旁,定会惊奇,这小小的馄饨摊,竟然会有如此浓稠的剑气。丝丝缕缕,粘稠不化,仿佛粘到一起的糖稀。 糖的一头是空中的雾气,另一头便连接着宁十。 三十六个孕穴,这次终于有时间好好的打磨,安安静静的孕养剑气。又是在四海神州的中心,唐国的神都洛阳,天下气运聚集之地。 剑修不是道修,剑修不需要寻找洞天福地,却讲究一个气运,虽然气运看不见摸不着,可就是实实在在的存在,无法感悟到,只是境界不足而已。 宁十的手摸着的是面,可感悟的却是整条街道,整个永欢坊,整座神都……当然,距离越远,念力的感知越薄,画面越模糊。 这时候。 模模糊糊的画面中,忽然闯进来一个少年,锦衣夜行。 就如一滴墨掉入了净湖,宁十眼眸中的雾气也跟着消退干净,一抬头,耳边就传来这少年的声音:“能给我做一碗馄饨吗?” 少年自然是李天意,他的声音略微有些沙哑,面相青涩,语气却异常的沉稳,单单听这一句话就知道少年心里藏着无数的心事。 宁十少有的愣了愣神儿,仿佛没听到对方的话:“你说什么?” 李天意微微抬头:“我说,能给我做一碗馄饨吗?” 宁十:“哦。” 李天意点点头,就准备在旁边等着。 宁十熟练的捏起一个面皮儿,却不知道要放什么馅儿:“想吃什么样子的馄饨?” 李天意微微挑眉:“馄饨就是馄饨,不是都一样吗?” 宁十摇摇头:“猪跟羊能一样?牛跟虾味道也不同吧?” 李天意明显是理会错了宁十的意思,肚子饿,脑子就不会太好用,而且他的思维本身就与旁人不同。御膳房可从来没问过这种问题,吃什么就是吃什么,天子想不想吃,只能去猜,不能直接去问。 宁十似乎看出来李天意的困惑,心里想:“难道这少年没吃过馄饨?” 瞧了瞧李天意的穿着打 (本章未完,请翻页) 扮:“估计是哪家豪门大宅的少爷,姑姑曾说过,不要用咱们的眼光去看那些不知道的事情,乡村里的姑娘以为宫里的娘娘天天吃烙饼,顿顿嚼大葱,自然是不可能的。” 李天意不说话。 宁十也就没再为难他:“轻口一点,还是重口一点?” 这个问题李天意懂:“重一点。” 他现在需要刺激。 宁十抬头观察了一下站在自己身旁的李天意:“有心事?” 李天意抿着嘴没说话。 宁十撇了撇嘴角,心里想:“不说就以为别人看不出来?小爷在这永欢坊大街上卖了三天馄饨,什么食客没见过,装什么装。” 心里这样想,嘴上却说:“有忌口吗?” 李天意摇摇头,依然没怎么说话。 这让宁十有些微怒:“好心给你排解,不识好人心啊……” 带着很古怪的情绪,宁十这一碗馄饨就包了些奇怪的馅儿,这馅儿是今天傍晚准备的,想着研究研究,宁十自己都没尝过,就先给李天意做了。 现包现煮的馄饨,刚出锅,蹲在地上生火的鹿严就打了个喷嚏,很少见的抬了抬头,看了看宁十,张张嘴,想说话又没好意思说。 宁十端着热气腾腾的馄饨,看着李天意:“坐哪儿?” 李天意的肚子恰如其分的叫了叫,然后开口:“随便。” 馄饨放到单独的桌子上。 宁十甚至亲自给他擦了擦板凳。 最后,李天意才坐下来,坐的很书生气,一看便知家教严苛。 挑了两根相比较更工整的筷子,李天意低头就夹了一枚馄饨,轻轻送到嘴里,这动作跟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虽然李天意贵为天子,但说好的看看这洛阳城,他本意是不想搞特殊的,吃东西也一样,洛阳的百姓怎么吃,他便怎么吃。 然后。 “咳!” 李天意第一口吃下去,眼泪就止不住的流了出来,嗓子里更是蹿出来一道火:“咳咳……这馄饨?” (本章完) 第一百零四章 做人不能忘本 宁十故意站到李天意身旁:“很好吃吧,大家都说好吃。” 李天意费力的咽下这口馄饨:“辣椒馅儿的馄饨?” 宁十理所当然的点头:“洛阳最流行的馄饨,你不会没吃过吧!” 李天意继续咳嗽,然后便无力吐槽:“原来连御膳房都在骗朕!该死的贼臣!” 宁十:“好吃吧?” 李天意含着泪点头:“好吃啊。” 宁十:“那就多吃点。” 李天意:“能给我盛一碗清汤吗?” 宁十:“你吃不了辣椒?洛阳人都能吃辣椒的!” 李天意:“你听错了,我是说,等我吃完之后,能给我盛一碗清汤吗?” 宁十:“那你快吃啊。” 李天意:“吃着呢,好吃的紧。” 宁十:“也不用这么着急,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李天意:“……” 吃辣椒还慢点吃? 什么时候洛阳人这么凶了? 眼睛好疼! 想流泪! 似乎很久很久没有流过泪了! 李天意是天子,无数双眼睛时时刻刻都在盯着他,他哪里敢轻易流泪,他也不允许自己随便流泪。 可心里的苦,肩头的重,却无处发泄。 现在好了。 自己吃了辣椒。 吃辣椒流泪,是不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呢?不流泪才不正常呢!应该要流泪的! 李天意这样想着,整个人就低下头去,大口大口的吃起馄饨来,边吃边说:“这种洛阳人都喜欢吃的馄饨,再来一碗。” “不!” “两碗!” 宁十:“……?” …… 宁十给李天意包了三碗辣椒馅儿的馄饨,李天意吃的泪流满面,吃的酣畅淋漓,印象中已经好久没有吃过这么饱了。 宁十是故意的,他都不知道为何自己会这么做,可能是有那么一丝丝的‘怜悯’,吃馄饨的少年仿佛背负了千斤重担。 看着是少年,如果闭上眼,分明就是个老头儿嘛:“辣哭了也好,他得谢谢我,这辣椒馅儿的馄饨,自己可是第一个包给他吃的。” 李天意走的时候自然是抹干净眼泪的,并且迅速恢复到冷冰冰的面容,只是走出去几步之后回了个头:“你每天都在这里卖馄饨?” 宁十点点头,思索了一下,补充道:“起码最近不会有变化。” 李天意应了一声:“那我明天还来吃,这辣椒馅儿的馄饨,劲儿真大,我喜欢。” 宁十有些意外,原来这少年还真信了自己的话:“他还真以为这辣椒馅儿的馄饨是洛阳百姓的最爱啊!好单纯!” 这样想着,宁十就有些负罪感:“平时自己是说话直,还学了一肚子的腹黑坏水,今天是不是嘴欠了?会不会有些过分呢?” 是不是嘴欠不知道。 反正蹲在地上的鹿严看到李天意已经走远,终于抬起头问了宁十一句:“宁哥,辣椒馅儿的馄饨真那么好吃吗?我只是闻着都呛嗓子啊!” 宁十摸摸鼻尖,嘟囔了一句:“你闻着都难受,他吃着能好吃?只是刚好合适罢了。” 微雾中。 李天意将锦衣的帽檐戴到头上,慢悠悠的在街巷中行走,胃里有些撑,三碗馄饨似乎是吃多了,还有些发烫,这辣椒真的是辣。 走过一座石桥,险些被打更的衙役撞个满怀,幸好他扶了一把,否则非得摔进河里不行。 扑鼻的酒味。 李天意皱了皱眉头:“值夜班的衙役什么时候可以喝酒了?” 这衙役也是胆大,竟然伸出手拍了拍李天意的胸脯,道了声谢,嘴里说着:“谢谢小兄弟,老哥哥喝的有些多,陛下大婚,咱唐国有了主心骨。心里高兴啊,醉了,醉了,看你都带重影儿的。这么晚了,赶紧回家吧,小心媳妇儿不让你上炕喽。” 不让上炕? 这全天下的女人,谁敢不让李天意上炕? 摇摇头,苦笑一下,紧了紧帽檐,继续向雾气中走去。 从永欢坊,一直沿着护城河,李天意走遍了大半个洛阳城,一路的风景,模模糊糊,除了雾,还是雾,他都有些怪念:“那些监视自己的高手,会不会跟丢了呢?” 破晓之前,李天意老老实实的回了皇城,然后一路走向后宫。承天门中门大开,但是没人守着,估计是斐文秀给他留的门。 有些沉重的抬了抬头。 耳边传来一声奇怪的猫叫。 李天意有些意外,但还是下意识的张开了手,下一刻,一团毛茸茸的肉球就钻进了他的怀里。 这猫是李天意父皇的猫,从他记事儿起就有了这只猫,可自从唐王北伐,这猫就不见了,没想到会在这时候看到。 使劲揉着猫的脑袋:“你去哪儿了?” 猫:“喵!” 李天意的手哆嗦了一下,因为他摸到了一处伤口:“你受伤了?” 猫:“喵!” 李天意有些紧张的给他查看,然后猫却直接挣脱了他的束缚,这猫的身子很肥大,一身亮黄色的毛,稍稍有些发干,后腿儿能看到一条伤疤,肚子上有一个血洞,走在承天门的甬道上,整个猫身的脊柱还有些侧弯,一瘸一拐。 虽然有伤病,可这猫却走的很快,眨眨眼就消失不见了。 李天意追了几步,然后雾气中就迷失了猫的踪影,使劲揉揉眼,心里有些悲伤:“难道是自己眼花了?” 叹了口气。 李天意拍了拍身子上的霜雾,整了一下衣衫,终于走回寝宫。毕竟是洞房花烛夜,天亮之后还要去见斐南衾,也就是大将军斐南徽的亲妹妹,唐国的皇太后。 …… 天亮之前。 雾气没有消散,反而是越发浓重,在皇城边上有一处隐秘的衙门,是神都最神秘的锦衣卫所。锦衣卫所最深处是指挥使徐帘幕的住所,李天意的父皇龙御归天时,他被直接提拔成指挥使。 浓雾中,有一猫推开了徐帘幕的房门。 猫站在雾气中,张口竟说了人话:“徐帘幕,你需要给我一个交代。” 徐帘幕侧卧在房屋内,穿一身刺绣大牡丹,闭口不言。 猫一瘸一拐的进屋:“徐帘幕,做人不能忘本。” 徐帘幕直起身子,伸手支着下巴,不悲不喜。 第一百零五章 宫里多了只猫,宫外多了双眼 猫一个跃起跳到桌子上,猫眼跟徐帘幕平起平视:“好歹受过李家的恩惠,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为了飞上枝头,连过命的朋友都不要了。” 徐帘幕眉眼动了动,似乎有些生气,随后恶狠狠的瞪了猫一眼。 如果李天意在此一定会惊掉下巴,在他印象中,这肥猫什么时候都是一副不屑一顾的猫样儿,何曾这样苦口婆心,活像个话唠。 “徐帘幕啊,你可真有福气,瞧瞧现在这打扮,日子过的一定很舒服吧。” “真香,你的袖子里都是香的,真是活的比姑娘家都漂亮。” “别动,难道你还想打我?” “阿嚏!” “这是谁给你化的妆啊,粉儿是不是扑得太厚了?” “画皮的技术有长进,佩服!” “你就朝这个路子继续往下走吧,我保证你能很成功的把你们老徐家的脸给丢尽了!” “锦衣徐家出了个娘炮,还是个贪生怕死的娘炮,徐帘幕啊徐帘幕,你可真是条好汉!” “是我天真了,那恶毒的女人毕竟是你的初恋,还给你发了俸禄,真好奇她出了多大的好处,人都送你了?让你这般捧她的臭脚!” “别以为不说话就显得多壮烈,你就是个缩头乌龟!” “……” 这猫扭着猫屁股,站在徐帘幕的眼巴前儿,张牙舞爪的唠叨了一炷香的功夫,终于将徐帘幕给惹烦了。 拽过一张纸。 刷刷刷的写下一行字:“锦衣死于话多。” 猫个翻白眼:“你要做一辈子的王八?” 徐帘幕继续写字:“不要侮辱我,老徐家没有孬种。” 猫继续翻白眼:“那这指挥使怎么来的?” 徐帘幕一阵无力,只能继续写字:“活了一百八十岁的猫妖,不懂得韬光养晦?” 猫愣了愣,一爪子拍在徐帘幕的脸颊上,呵呵一笑:“早知道你小子不是叛徒。” 肥猫心满意足的离开了锦衣卫所。 留下一地莫名其妙的躁动与不安。 这躁动是徐帘幕心底的躁动,不安慌乱在黑夜中持续的弥漫加重,一直延续到天亮前,然后他就背着一个大箱子离开了锦衣卫所,悄悄入了后宫。 先帝在世的时候,徐帘幕就能自由的出入后宫,现在宫里的主人换成了皇太后斐南衾,他一样可以自由出入,锦衣卫的指挥使如果这点本事都没有,那他都不配肥猫的一顿挖苦。 李天意终究是不愿意再去寝宫见斐文秀,反而是躲到了侧宫的书房中等待,反正那位皇太后也知道自己的动向,洞房花烛夜是做给天下人看的幌子,去给她请安一样是做给文武大臣们看的幌子。 御书房烛火通明。 李天意站在一张羊皮地图前愣愣出神。 徐帘幕来的悄无声息,来的有些让李天意诧异,递上一张纸,上面写着:“见过陛下。” 李天意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脖颈:“见过陛下?你是谁?你见过我?” 徐帘幕递上第二张纸条:“我是锦衣卫所新上任的指挥使,我叫徐帘幕。” 李天意看完便没了兴趣,这种职务,想来早就让那个恶毒的女人收买了,还是新上任的,看来是手刃了自己的老上司。 只是,这时候来找自己,做什么? 苦肉计? 贴身的眼线? 试探自己内心的想法? 李天意都有些想笑:“真当自己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小子?还是想瞧瞧自己的演技有没有进步?真是闲情雅致的紧啊!” 摇摇头,李天意装作很友善的模样:“徐指挥使找我何事?” 徐帘幕看着李天意的微笑,挺了挺身子骨,又抽出一张纸条,继续介绍自己:“我叫徐帘幕,是那只肥猫喊我来的。” 一行字。 李天意的脸色都微微变了变。 没有说话。 李天意沉默不言。 徐帘幕同样是闭口不言。 两个人,眼睛对视着眼睛,良久的对视,一直到李天意的眼珠发酸,他才眨了眨眼,咽了一口唾沫:“徐指挥使找我何事?” 同样的问题,问了两遍,意思自然不同。 徐帘幕没有再递上纸条,直接将自己背后的大箱子咚的一声放到地上,从声音上就能听出来,大箱子里的东西很沉,非常沉。 李天意没有犹豫,伸手打开箱子,入眼全是一本一本的册子。 “书?” “这个到是有些出乎预料。”他现在需要的可不是书啊。 有些无奈的拿起一本,李天意随手翻开:“御林军第十七骁骑营花名册……” 往后翻,全部都是一个一个的名字,名字后面是简短的户籍介绍:“这是?” 徐帘幕恭敬的抱了抱拳,没有再打扰,直接就离开了御书房。徐帘幕离开的同时,李天意的身后就出现了一只肥猫,虽然走路一瘸一拐,可走的怎么看怎么霸气,这是一只走路带风的肥猫。 这个破晓的清晨,深冬暮雪,天寒地躁,可李天意第一次觉得打心底里多了一丝暖意。因为,宫里来了一只肥猫,宫外多了一只眼……他,终于不再是一个人‘战斗’。 清晨的神都还是颇有些凉意的,尤其是霜雾下的神都,早晚时分的凉风非常的寒冷,能凉到刺人的骨头。 时辰已经不早。 可宁十他们暂住的小院里,除了他之外,所有人都没有起床,因为太累了,连续三天清晨出门,深夜回家,铁打的身子都要吃不消的。 天,亮的又晚。 从窗户缝儿里都能感觉到屋子外面的寒意。 宁十也实在不忍心再折腾他们,霜雾又重,多半也不会有几个人出门吃早点,心里想着:“那就再晚些出去,让他们多睡会儿。” 三天的孕养,宁十终于填满了一个孕穴的剑气,养的晚不一定就养的慢,厚积薄发,宁十从来都是相信奇迹的。 木剑在手。 十二个基础动作,连续练习了一千遍,一直练到日上三竿,练到满头大汗。紧接着就是自己独创的剑一止争,剑二蛇动…… 剑三在宁十的心里已经有了些模糊的目标,但不是太真切,需要再打磨思索。 上魔山的路很长,急不得,也没人能帮他,只能一步一步慢慢走。 第一百零六章 冬雨连绵生活难 天边有闷雷掠过。 洛阳不似北境的严寒,雪是很少的,多是冬雨。 宁十抬头与霜雾中的苍天对视,隐隐电闪,细密的冰雨打在屋檐窗棱上啪啪作响,如万虫食谷,如清风过竹。 宁十眼眸亮。 大步跨出,木剑平平的横斩冬雨,云厚天低,洛阳城在冬雨中忽然就变得天黑下来,万籁俱寂,唯有天地间无边无际的雨声。 这雨声,不急不缓不密不疏不间不断,非常舒缓又非常舒展的撒开,如一副细沙般覆盖了整座城池。 这冬雨很凉,打的洛阳人的身子更凉,只是不知道这心里凉不凉。 都说润雪兆丰年,冬雨可没这个功效,甚至这冬雨还会坏了耕地,因为它连地皮都冲刷不开,对来年的春耕半分用途都没有。 李天意头一天才大婚。 第二天这洛阳便下了一场冬雨。 加上之前他心悦诚服的祭天,却没有祭来润雪,百姓间没人说,心里却都开始嘀咕:“这陛下是不是心不诚啊?老天爷怎么也没给咱洛阳人下场雪呢?只顾着洞房花烛可不成,沉迷后宫女色不是好皇帝!” 宁十在冬雨中舞了一整天的剑,剑三有了些眉目。 一直到冬雨停歇,这才带着大伙儿出摊,说好的每天出摊,那就要每天出来,一文钱也是钱,七个人的生计可都是靠着这些辛苦钱支撑的。 天地苍茫。 昼夜交替。 又是一个夜。 永欢坊的最里面,宁十依旧是安安静静的包馄饨,不吆喝,也不生张。 夜走到最深,宁十几乎就要收摊子的时候,一个少年带着一只肥猫就出现了:“来一碗馄饨,还跟昨天一样,辣椒馅儿的。” 宁十听声音就知道是昨天的少年,有些不好意思,但又不愿意说昨天是骗他的,只好说:“不尝一尝其他馅儿的?洛阳人可不是只喜欢一种馅儿呢!” 李天意:“我不喜欢换口味,就辣椒的吧。” 宁十:“……” …… 一连七天。 李天意每天夜里都 (本章未完,请翻页) 会带着那只肥猫来吃宁十的馄饨,每次都会要辣椒馅儿的,仿佛怎么吃都吃不腻。 那只肥猫不会吃馄饨,可每次都会盯着宁十看,看的他浑身毛,明明只是一只瘸了腿儿的猫,可宁十却觉得仿佛面对一个修行大能,整个人身体里孕养的剑气都开始跳动不安,似乎随时都要喷涌而出。 宁十告诫自己:“这是一只很危险的猫。” 那当然是一只很危险的猫! 自从有了这只猫,李天意就不再担心被监视了,更不用担心自己在宫里的安全。 烛火通明的御书房,此时如果有人去看,那里也有一个‘李天意’,幻境制造的‘李天意’。 第八天吃完馄饨回宫的时候,肥猫开口告诉李天意:“做馄饨的小子是一名剑修,很有天赋的剑修,二境孕穴开了三十六,可交。” 最近的神都,时常下雨,冬雨连绵。 永欢坊的一处破旧宅子,大门被叩响。 宁十去开的门,然后被告知,是这宅子的主人,明日便会来收房,你们有一天的时间收拾行李。 中年汉子临走时确实说过,自己的宅子已经卖人,宁十只能住到人家来收房的时候。 七个少年,这段时间挣了一些钱,可那都是小钱,满打满算足够维持生计,购买宅子却是肯定不足的。 住,又成了摆在桌面上的难题。 还是要有个家啊。 冬雨霏霏。 神都上空又聚集了黑沉沉厚腾腾的乌云。 “啪啪啪。” 狭窄陋巷中的破旧宅子,再一次被叩响,叶青鸟嘟囔了一句:“收房就收房,又不是不腾地方,还来敲门,烦不烦!” 没人愿意去招呼,宁十只好自己去瞧瞧。 这次叩门的声音不轻不重,很有节奏,应该跟方才不是一路人。 地面有些湿滑,宁十走的并不快,轻轻打开门,抬头看过去,一把黑色的油纸伞,一只瘸了腿儿的肥猫。 打伞的人自然是李天意,他身后还跟着一辆马车,驾车的人是徐帘幕,穿一身刺绣牡丹,车里放着一个大木箱子,木箱子 (本章未完,请翻页) 里摆满了书册。 宁十有些惊讶。 李天意把伞页稍稍抬高,看了看他:“今天怎么没去出摊?” 宁十朝门口走了一步,他可没打伞,淋着雨呢,指指天:“这种天谁会出门吃夜宵啊。” 李天意拍了拍肚子:“有些想吃你做的馄饨呢,方便吗?” 吃馄饨都吃上门了。 这让宁十有些骄傲,他本身就是个吃货,爱吃,更爱给人做吃的,自己研制的新型馄饨有了忠实食客,那是再欢喜不过的事情了。 稍微让了让身子,宁十朝院子里一指:“如果真想吃,可能要等一会儿,进来吧。” 烧火、和面、调馅儿、煮水、包馄饨、下锅……热气腾腾的馄饨很快就出锅了,徐帘幕跟肥猫都没进来,只有李天意打着伞进了院子。 宁十没邀请李天意进屋,李天意也没兴趣进屋,就靠在厨房的门边上看宁十包馄饨。 馄饨出锅,宁十盛了满满一大碗,递过去:“屋子里地方小,人也多,就在这儿吃吧。” 给李天意让出一点位置,油纸伞收起伞页放到厨房门口,李天意吃的满头大汗,吃完馄饨又要了一碗馄饨汤:“这宅子不是你家的吧?” 李天意问的很突兀,宁十没多想,直接就说:“不是。” 李天意喝一口汤,继续问:“卖馄饨卖到深夜,缺钱?” 宁十耸耸肩:“不是缺钱,是没钱,是穷得想上吊,人总是要吃饭的吧。” 李天意朝堂屋里努了努嘴:“那么多人,那么多嘴,只是靠你们这种方式可不成,赚不来钱的。” 宁十:“能吃饱肚子。” 李天意:“但买不来宅子。” 宁十:“你认识买这宅子的主家?” 李天意:“没有宅子,在洛阳城就是没有家,家都没,其他就不用多想了。” 宁十:“你是来吃馄饨还是来挤兑人的?” 李天意有了徐帘幕这双眼,自然很简单就能查清楚宁十来洛阳之后的信息,问出这些个问题。可这些问题宁十并不想听,他跟李天意又不熟,关他鸟事儿? (本章完) 第一百零七章 接了一单刻字的买卖 没有回答宁十的问题,李天意直接了当的说:“我想请你办一件事,我会付足够的报酬,买宅子绰绰有余。” 不等宁十拒绝,李天意继续说:“我知道你是一名剑修,这几天我看过一次你写字,我想请你帮我写二十万个名字。” “准确的说,应该是刻字,在石头上刻字。” “一个字,十文钱。” “二十万个名字,保守估计五十万字左右,刻完可以赚到五千贯铜钱,折合五千两白银。” “今天是腊月初十,除夕刻完。” “做不做?” 李天意一口气把自己的要求,可以给的报酬,还有时限,全部说的清清楚楚。 宁十自然能计算出这其中的难度,但这不是最重要的,他问:“名字是谁的名字?” 李天意没有隐瞒:“死在坠马草原的唐国将士。” 宁十愣一愣,又问:“去什么地方刻?” 李天意也没有隐瞒:“岁山,皇陵。” 宁十继续问:“给死人刻墓碑?一个人一尊碑?那就不止是刻字了。” 李天意摇摇头:“二十万人刻在一起,地方我会帮你选好。” 将士战死沙场,这是常事,是将士的天职。可谁家人死了,谁家就去立碑啊,给他人立碑,立二十万人的碑,这还是很少见的。 可不立又如何? 徐帘幕给李天意的书册是锦衣卫所私下谋到的,没有公诸于众的书册,百姓知道坠马草原死了许多将士,可自然有将士能幸免于难,谁家都希望是自己家幸运。 这花名册,军部也有一份,可大将军斐南徽不同意公布,皇太后也不同意,就没人能看到。 没人看到,就没人会立碑,没有碑就是鬼魂野鬼,连个‘家’都没有。李天意是唐国的王,他没有能力阻止,那他就自己想办法刻。 宁十思索片刻,最后问了一句:“你拿什么保证自己不是个骗子?” 李天意微微一笑:“我带来了一箱书册,还有一千两的定金,按时刻完,自然会将剩余的四千两给你。” “真金白银就是我给你的保证。” …… 生命是由一连串的无常连结而成,没有人会是相同的命运,可也没人会是单独的命运,世俗便是由无数条命运的线条纠缠交织在一起,最终形成了这个炫彩缤纷的世间。 谁都不会想到,宁十只是在永欢坊的最里面卖了几次馄饨,他的命运之线就与李天意有了交集,然后开始纠缠。 宁十几个少年住的宅子要被收走。 他们极有可能露宿街头。 他们需要钱。 然后,李天意就深夜叩响了门,送来了一桩买卖,刻字,一个字十文钱,刻五十万个字,五千两白银,还给了他一千两的定金。 宁十现在一穷二白,他很清楚自己没什么好骗的,除了他是一个还算不错的剑修,可那只猫不比自己强? 李天意敢直接给自己一千两,不就是觉得自己跑不了吗! 这桩买卖,接不接? 宁十想过,可答案只有一个啊,缺钱,那是真缺钱啊。这送上门的钱,没有道理不收的,又不是杀人放火。 徐帘幕将木箱子跟一千两白银留下了,还给了宁十一张地图,关于岁山皇陵的地图,图上清楚的标注了如何进?如何出?去什么地方刻字? 标注的清清楚楚。 李天意走了之后,宁十将木箱子搬到堂屋,然后将那一小箱子的白银放到桌子上:“青鸟、生鱼片还有春夜,明天你仨陪我一起去找宅子。” 叶青鸟打着哈欠:“租宅子住?” 宁十:“不租,买,买一处咱们的家。” 陈余生睡眼惺忪:“咱们可没那么多钱,买宅子少说都要百八十两的,在永欢坊就是这个价,其他坊更贵。” 宁十:“一千两够不够?” 陈余生:“够啊,关键是没……” 话还没说完,宁十抬手就把那个小箱子掀开,亮澄澄的大银锭码的整整齐齐。 陈余生眼睛瞬间瞪大:“钱!” 叶青鸟的哈欠也没了:“钱!” 林竖横毕竟大几岁,皱皱眉头:“你打劫去了?” 宁十瞪了林竖横一眼:“你才打劫呢,我接了一桩买卖,给人刻字,一个字十文钱,除夕前刻完五十万字,五千两白银就能到手,这是定金。” 陈余生不服气的说:“怎么不找我,我的字可比你的漂亮。” 宁十:“不是写字,是刻字,在石头上刻字。我是剑修,你却精通符咒,你确定自己能刻完五十万个字?” 陈余生瞧了瞧自己细皮嫩肉的手掌,没再说话,单论身体的力量,还有手腕的精准度,他确实不如宁十。 在石头上刻字可是个力气活儿。 保守估计,五十万个字,起码得刻坏五十把铁剑。 住的问题有了着落,七个少年睡的很香,第二日,收拾行囊,搬着馄饨摊,几个少年就离开了中年汉子给他们暂住的宅子,临走时宁十还给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 办事要有讲究,要有始有终。 馄饨摊还是要出,林竖横带着鹿严跟夏平凡照料,三个少年打包票,肯定没问题,宁十则带着剩下的人去洛阳城里转转,找找有没有合适的地方。 北境的战事据说已经打的不可开交,幽云十六州丢了三州,无数的黎民百姓从北面一路南下,神都洛阳自然也有许多人涌进来。 从北面南下的人,有穷人,自然也有富人,都是拖家带口,肯定需要宅子居住。不询问不知道,一问才发现,也就这半旬有余,单单神都的宅价就翻了好几番。 平日里百两就能拿下的宅子,现在几百两都要用抢的。 人多宅子少啊。 神都洛阳的宅子都成了香馍馍。 宁十跟着他姑姑时就养成了抠门的习惯,一千两银子不少,足够买一处宅子,可他不愿意被坑啊,兜兜转转了大半天,都没找到合适的地方。 最后,一抬头。 竟然到了一处破败的客栈门口,能看到这客栈的牌子是长乐,二层的临街阁楼,位置是洛阳城的西南角,距离永欢坊不算太远,封起来的门板上写着一个卖字,下面写着一行地址。 记忆涌上心头。 第一百零八章 被遗忘的木匣子 两年半以前,孟被魔山封印,离开洛阳时就是把宁十安排在这处客栈。后来宁十把钱花干净了,却发现这客栈竟然是一处黑店,掌柜的想伙同店小二将自己卖掉。 幸好宁十耳朵灵,提前跳窗户跑了,那一夜,他还在客栈了放了火。 时过境迁。 这黑店竟然倒闭了,还要卖掉,鬼使神差的,宁十竟然记下这地址寻到了一处人家。 叶青鸟方才就发现宁十不对劲儿:“你想买那处客栈?” 宁十点点头。 叶青鸟:“我不同意,那客栈也太破了吧。” 陈余生在旁边添油加醋:“我刚才算了算,那客栈晦气的很,估计是死过人,不吉利。” 宁十:“小凡是道士,他懂挂测,你也懂?蜀山还教这门功课?” 陈余生:“反正我会算。” 就连春夜也跟着点头:“那个客栈里很难闻,很臭,我也不喜欢。” 宁十脚步不停:“那你们说怎么办?银子就这么多,逛了一天,洛阳城的宅子什么价钱,你们也听到了,不能让他们坑咱们钱吧,至于那个客栈,买不买先问问再说!” 长乐客栈门板上的地址是一处还算不错的大宅子,门口种了两颗大槐树,蹲着两尊大狮子。 宁十上前敲门。 门,很快就开了,是一个老头儿开的门。 问明原因,老头儿就把宁十让进了宅子的堂屋,不多时,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就走了出来。 宁十行了个礼:“我们想问问,城南的长乐客栈是不是要转让?多少银子呢?我们有兴趣。” 老太太抬眼瞧了瞧宁十,一个不算太大的小伙子,叹了口气:“孩子,奶奶也不瞒你,那客栈的地契跟房契确实是咱家的,地段还算可以,只是之前出了事儿,上一个租客在客栈里胡搞,闹出了人命,咱家也跟着吃了官司,你要是不嫌晦气,八百两就能拿走,地契房契都是你的,要买就得一起买走。” 叶青鸟拽拽宁十的袖子, 本章未完,请翻页 小声的说:“八百两啊,太贵了!” 对面的老太太看着和善,说话也直,可却是很强硬:“不贵的,客栈那么大。” 叶青鸟:“可是死过人。” 老太太:“所以才这么便宜,我要是不告诉你,你怎么知道死过人。” 叶青鸟:“你不说,邻居也知道,这种事情怎么可能瞒得了。” “” 宁十在旁边听着两位砍价,冷不丁的问了一句:“客栈里的东西您还留着吗?” 这话问的很没有道理,因为宁十方才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他姑姑去魔山时,走了一个月,走之前丢在客栈里一个木匣子。宁十那时候因为实在太思念,闲暇时画过很多副画,那些画后来就塞在木匣子里扔到了客栈后院的角落,放火逃出客栈时根本就没有想起来,现在思绪飘忽就回忆起这么一件事儿。 老太太看了看身旁的老管家。 老管家点点头:“都留着呢。” 距离长乐客栈不算太远的一座破旧仓库,两侧的门板墙壁被枯藤灰尘覆盖,冬日阳光留下斑驳浅影。老管家拿着一把铜钥匙费力的打开铜锁,仓库里荡起一层粉尘。 宁十捂住口鼻,皱着眉头走进去,入眼全是破桌子烂板凳,能用的不多。烟尘渐敛,角落里的木匣子终于落入他的眼中。 顾不得脏乱,宁十几步走过去,推开旁边的杂物,如获至宝:“青鸟,付银子,那家客栈,还有这仓库里的东西,我全要了。” 木匣子不算啥稀罕玩意儿。 但这匣子是孟最后留给宁十的念想了。 宁十很清楚自己短时间内根本去不了魔山,想姑姑的时候看看木匣子,也算是睹物思人了。 签字画押,一手交钱,一手过户。 返回永欢坊的时候,宁十背了一个木匣子,春夜跟叶青鸟撅着嘴,陈余生在旁边劝着。一千两银子,本来是买宅子用的,现在却买了个死过人的破客栈,手头只剩下二百两,怎么可能不生气。 叶青 本章未完,请翻页 鸟越想越来气。 然后,让她来气的事情还在后面呢。 黄昏中返回永欢坊,本来想着能喝一口馄饨汤,暖暖胃,可到了原本摊子的位置,却只看到一片狼藉,林竖横、鹿严跟夏平凡全都不见个人影。 叶青鸟刚要爆粗口,陈余生赶紧去旁边问了问:“人被官府的衙役带走了。” 叶青鸟深深的吐出一口气:“卖个馄饨衙门也管?是破坏洛阳治安了,还是扰乱百姓生活了?欺负咱们是外乡人吗!不行,走,找他们去理论理论!” 宁十盯着地上的狼藉,仔细看了看,甚至还捏起一块木头瞧了瞧,木头刚放到手心里就碎了:“青鸟,消停会儿,搞清楚事情的始末再说不迟,先去衙门问问情况。” 京兆府距离永欢坊隔着七条街。 宁十领着叶青鸟、陈余生还有春夜,一路走过去,天已经快要黑了。 刚好有衙役从府内出来,宁十不敢让叶青鸟上去问,只好自己过去,一番攀谈,甚至塞给对方一点碎银子,这才得到确切的消息。 人,确实就在京兆府里面。 抓过来的原由是打架斗殴,破坏了名例律,律法规定:“相争为斗,相击为殴,见血为伤。用拳脚打人,不管是否致伤,笞四十。用拳脚将人打伤,或者以物打人而未伤,杖六十。用器物将人打伤或拔掉他人方寸以上头发,杖八十。致耳鼻出血或吐血,加二等。” 按照那名衙役的说法:“林竖横三个人跟人斗殴,动了拳脚,动了武器,也将对方一个人鼻梁打出了血,三个人全部杖八十,加二等。” 若想提前离开,缴纳一百两的保释金就可以将人领走。 叶青鸟一听就更来气了:“鹿严只是鹿家寨没见过世面的少年,夏平凡虽然有个厉害师父,可是年纪小不懂事,你林竖横好歹也做过地火风雷阁的大师兄吧,现在又是硕果仅存的阁主,你丫就这样还想着复兴宗门?狗屁!一天不见就上房揭瓦!亏了大家还以为你没从伤心中走出来,什么事情都让着你,我看是白年长那两岁了!” 本章完 第一百零九章 人间处处是陷阱 因为多花了银子,所以叶青鸟很生气。 陈余生也在旁边符合:“确实不像话,林竖横是修行者,殴打普通人,肯定给人打坏了,就算是遇上个地痞流氓,好好说话不行吗,至于连馄饨摊都给拆掉?” 只有春夜没落井下石,拽拽宁十:“好像不止一个修行者,我能闻到最少三个以上。” 宁十点点头,他检查过被打烂的馄饨摊,如果是林竖横欺负地痞恶霸,绝对不会将摊子拆成那副模样,连木头中都是剑气。要知道,林竖横就算功法再九流,孕穴开的再少,那也是二境的剑修呢:“先救人,把人保出来再说。” 说是一百两,其实比一百两要多出一些碎银子。 京兆府这么大,天又快黑了,没个熟人领着,你连办手续的门都找不到。 继续贿赂那名衙役,缴纳保释金,签字办好手续,又等了半炷香的功夫,宁十才见到三位少年。 第一眼看上去,就连叶青鸟都有些发愣。 按道理,林竖横的修为是最高的,可是短短半日不见,整个人的脸色都成了雪白,嘴唇干裂,脸颊上带着好几道伤口,身上也是脏兮兮的,走路一瘸一拐,后背的棉衣也被打开裂了。 夏平凡跟鹿严相对要好一些,可浑身上下也是破烂不堪,后背也能看到杖刑的痕迹,夏平凡的脸蛋上还肿起一个老大的巴掌印儿,鹿严的指甲坏了仨,一看就知道是让人给踩的。 叶青鸟脱口而出:“你们到底是打人了,还是被打了?这,这也太……” 叶青鸟话没有说完,一旁送犯的衙役就不耐烦的催促道:“这里是京兆府,不要大喊大叫,没规矩,保了人就赶紧走,还想着挨板子吗?瞧瞧你们的模样,一看就是缺少管教,现在的少年郎啊,就是欠收拾。以后老实点,眼睛放亮了,做什么事情都掂量掂量,这里是神都洛阳城,不是你们乡下的狗窝。” 鹿严满脸通红。 夏平凡低着头不说话。 林竖横更是脖颈的青筋突突的往外冒。 傻子都能看出来,这三个少年根本不是欺负了人,肯定是受了莫大的委屈,还是那种哑巴吃黄连,有口说不出的委屈。 可这里确实是京兆府,皇城根下的衙门,别说是林竖横这种九流宗门的落魄阁主,就算是一流的宗门弟子都不敢真的惹事儿,朝廷有的是法子治你。 别以为衙门里只有一些会粗浅功夫的衙役,那只是明面上的,哪一年各宗各门不往朝廷里输送一大批优秀弟子? 修行宗门占的是国家的土地,吃的是国家的资源,做的又是各种灰色的买卖,当真以为能超脱俗世? 又不是真正的仙人! 暮色苍茫。 夕阳照在京兆府衙前的甬道上。 宁十背着鹿严,叶青鸟背着夏平凡,陈余生扶着林竖横,春夜跟在宁十身边抱着孟留下的木匣子。陈余生很胖,但个子不高,林竖横身材消瘦,但是比陈余生高了半个头,刚好可以把胳膊搂在他的脖子后面。 三个少年的屁股都被打开了花,就算是林竖横都有些吃不消,而且他伤的不仅是皮肉,就连心神灵海都受了极大震荡。 伤,疼在身上,可委屈却疼在心里,林竖横一瘸一拐的走,第一次唠唠叨叨个没完没了。 “你们走了之后,我们三个本来就是安安生生的卖馄饨,不惹事,不生非,谁能想到却来了一群不速之客。整条街不见收摊位费,单单找到我们头上,若是要的少,给了也就给了,可他们却狮子大开口,要拿走咱一半的营收,怎么可能给他们。” “原本还想着讲讲道理,谁知对方直接就动了手。咱是修行者,心里想着不能下太重的手,对付地痞流氓教训教训也就算了,谁成想,十几个人,只有叫嚣最厉害的三个人是地痞,其他人全都是货真价实的高手,最弱的一个都是穿甲境,粗略估计,二境的有五个。” “双拳难敌四手,我们三个被狠狠揍了一顿,馄饨摊给砸了,铜钱也给全部抢走了。本来以为杀人不过头点地,权当是个教训,可对方恶人先告状,打了人还报了官。” “衙役们不问青红皂白,直接就把我们带到了京兆府,定的罪名是斗殴,我们将对方打伤,杖八十。我不知道对方有没有被杖刑,可这罪名安在我们头上,实在是委屈,我们招谁惹谁了?分明就是欺负人……” 一路走回永欢坊,坊间已经闭市,大伙儿都收了摊。地上的一片狼藉没人敢收拾,都怕惹火上身吃官司。 白天那番打斗,傻子都能看出来对方不好惹,个顶个的狠角色。 宁十将鹿严放到地上,拿起一把破扫帚就扫了起来,地方是自己占的地方,不能让旁人看了笑话。既然京兆府没给出公正的判决,那对方就是跟官府有勾结,留着证据也没用,不如打扫干净。 体面一些。 叶青鸟越看越生气:“不能就这么算了。” 宁十扫干净地面抬起头问:“你知道是谁做的?” 叶青鸟冷哼一声:“肯定有人知道。” 宁十:“我们才来多长时间,人家凭什么告诉咱们?不怕惹祸上身?” 叶青鸟:“总有仗义执言的好人。” 宁十指指地上的垃圾:“有那样的人,当时就出手阻拦了,对这个俗世别太天真。” 陈余生换了个胳膊扶林竖横:“低头不见抬头见,这些人也好意思?” 宁十:“人家可能想着,说不定以后就见不着咱们了,还有什么低头抬头的机会。” 陈余生:“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还不如蜀山纯洁。” 翻了个白眼。 宁十转头问林竖横:“看清楚对方的样貌了?” 林竖横点点头:“看是看清了,但没见过,不知道是谁。” 宁十没再多问:“我买了个客栈,咱们先回客栈,馄饨摊停一停,从长计议。” 原本和和气气的神都,这才几天,就给少年们上了生动的一课。 人间处处是陷阱,这年头,好人太少,坏人太多,做事情要多长个心眼。你不惹事,不一定别人就不惹你,这,就是江湖啊。 第一百一十章 梦里星光灿烂 长乐客栈。 听名字就有寓意,长长久久的欢乐。 可真要是站在客栈里面,心里可一点都欢乐不起来,处处都是灰尘,哪哪都是蜘蛛网,满地的杂物,四顾的茫然。 就连林竖横都有些愕然:“八百两,就买了这么个客栈?” 夏平凡自从进来就有些皱眉,悄悄掐指算了算,然后小声说:“这里死过人,很晦气,不适合长久居住的,做生意也不会太好。” 叶青鸟总算是找到了帮手:“宁十,我当时是怎么劝你的?就是不听,根本不与大家商量,我都不知道你买这里做什么!” 宁十想都没想:“做家。” 让鹿严自己站好,宁十伸出手指了指周围:“你们仔细看看,这客栈的面积,比普通客栈最少大了三成都不止,又是临街的铺子,虽然位置偏了点,可周围没有竞争对手啊。一楼这里如果好好收拾一下,完全可以做成酒肆,二楼可以分成两个区域,我们一人一间房,剩下的对外营业。” 宁十走到夏平凡身边:“你师父是大修行者,你是他的关门弟子,你既然能看出来这里的晦气,自然懂怎么破解。风水不好,我们可以重新布置,改造风水,这很难吗?比我们逃出北境还难?” 说完这些,又盯住叶青鸟的眼睛:“青鸟啊,你可是要修成三把刀的女侠,这点苦都受不了?宅子是用来住的,客栈不仅可以住,还可以增加收入,有了这客栈,咱们在洛阳城就算是有了家,有了家就有了稳定。你可以好好练你的刀,生鱼片可以好好练习符法,林竖横可以静下心来修行,筹谋复兴地火风雷阁,夏平凡也可以安安心心的等他师父。” 揉了揉鹿严的头发,宁十蹲下身子,很认真的说:“我知道你心里一直惦记着妹妹的仇,如果你愿意,哥哥可以教你修行。虽然不敢说多厉害,但砍死几个鹄国蛮子还是不成问题的。” 宁十到是没有提春夜。 因为根本不用提。 春夜对宅子没什么感觉,这小妮子就喜欢吃,把长乐客栈改造成酒肆加客栈的模样,她是一百个同意的。 有酒,有肉,有床……夫复何求? 客栈外只剩下一丝落日的余晖。 光线有些昏暗,梁柱与门窗上漆皮剥落,七个少年开始尽力收拾,一个晚上的时间收拾好不太现实,大家尽量去收拾出来几个能住的客房,先保证今天晚上能睡觉再说。 宁十自己收拾了一间屋子,他选了之前就睡过的那一间,姑姑留下来的木匣子工工整整的放在桌子上。林竖横、鹿严、夏平凡受了伤,其他人就多照顾一下。 长乐客栈亮起几盏昏黄的烛火。 隔着几条街的安平坊。 一座奢华府邸的内院,一个媚骨天成的女子,嘴角含着笑听完旁人的汇报,这人跟宁十有过一面之缘。 龙船上她让宁十给她斟过一杯酒,然后她师兄就被杀死了,都说女人记仇,申媚儿比一般女人还要记仇:“进了洛阳城,就算是李七夜的人,也得给我趴着,从小到大,没人能欺负我,绝没有人能。” …… “你若当垆卖酒,我愿在你身后,为你勾兑温柔。” “青竹板凳,老酒几杯,只等故人归。” 宁十做梦都想梦到他姑姑。 木匣子是宁十的念想,是寄托,其实也是一把钥匙。 这一夜,他的手就没离开过木匣子,最后是趴在木匣子上面睡着的,手,紧紧的搂着,就像是搂着他家姑姑。 在铸剑草庐地底的试炼之地,孟曾经守护过宁十的梦境,并且蹲在自家徒儿梦境的门口,懒洋洋的打着哈欠,然后就躺下了,一躺就开始打盹儿,最后鼾声四起,睡着了。 宁十抱住木匣子,他梦里的孟就醒了。 梦里星光灿烂。 萤火满天。 孟瞅瞅自己徒儿:“小宁子啊,这么晚还不睡觉,来找姑姑做什么?” 宁十鼻尖发酸:“姑姑,我,我睡不着。” 孟假装不耐烦:“多大了,真是不让姑姑省心,来,姑姑给你讲个故事。” 宁十瞪大眼睛,生怕姑姑突然消失,也不敢乱动,怕眼前的景象是那镜花水月,然后瞪着瞪着就瞪出了泪花。 孟拍了拍身上的土:“哭鼻子了?” 宁十哼了一声:“才没有。” 孟:“只要是鱼哭了,水就一定会知道。” 宁十:“那我哭了,谁知道?” 孟:“姑姑知道啊。” 宁十屁颠屁颠的跑到孟跟前,盘腿坐到一旁:“姑姑,你讲故事吧,我听着呢。” 孟微微低头,做沉思状:“那是哪一年的事情呢?好像是神武二十三年,大雪纷飞,我去了蜀地,那时候啊,姑姑看上了一把剑,琢磨了许久,是非要吃到嘴里不可的……” 故事很新奇。 这梦更新奇。 孟一边讲,在宁十身前的半空中,竟然还出现了一个清晰的画面,画面中有年轻时候的孟。 白衣长剑。 踏雪登山。 雪夜中与蜀地剑修鏖战,终于得尝夙愿,吃了那把‘处暑’。 一个故事讲完,就会接着出现另外一个故事,半空中的画面也会跟着变幻。故事从孟年轻时,一直讲到有了宁十,画面中甚至还出现了小宁十抱着一个画架子蹲在角落里画画儿的场景。 孟的故事全都跟剑有关,全都是一场一场的比试,几乎涵盖了四海神州的大部分地方。只要有剑修有剑的地方,她都会去,直到有了宁十,那些环境太过恶劣的地方才去的少了。 木匣子见证了这些关于剑的故事。 有些宁十知道,甚至画过,有些他听过,但当时年纪小,忘了,这一次,全都清清楚楚的看了一遍。 这些故事跟画面是孟最宝贵的财富,所以她很早之前就在宁十的梦境里留了一道影子。 她知道宁十不爱学剑,可万一哪天又爱学了呢?做姑姑做师父的不能不想周全喽! 得负责啊! 第一百一十一章 剑三,冬雨凉 那些关于剑的画面开始在宁十的心神灵海中排列组合,重叠相连,画面交织成一条条线,线又溶固成剑心。 宁十盯着这些画面,安安静静,目不转睛的盯着,然后举起手,轻轻拨弄画面的边缘,这些可都是姑姑的记忆啊。他第一次如此真切的窥探姑姑的一生,原来真的是只有剑呢。 梦境迷离。 闭眼是天黑,睁眼星光灿烂。 三十六孕穴的中心线上多出了一柄透明的小剑,剑心通透,通体赤红。二境信剑可走两条路,一条孕穴,一条修剑心、凝剑品。 宁十在上一次梦见姑姑的时候开了孕穴三十六,这一次梦见姑姑又凝了剑心。 赤橙黄绿青蓝紫,七品剑心,已算是入了第一品。 这种感觉很美,很震感,他甚至觉得夜空中的星辰都与身体里的剑心有了联系。 这时候,宁十依然是保持着怀抱木匣的姿势,闭着双眼,物我两忘。整座长乐客栈大堂里的尘埃仿佛遇到了吸铁磁,唰的一下就荡到半空之中,肉眼无法看到的剑气,缠绕着这些尘埃缓慢旋转。 尘埃,宛若舞动的飞蛾。 夜已深。 有人睡的沉,自然有人睡的轻。 春夜是第一个睁开眼的,猛地直起身子,看向宁十所在的房间,喃喃自语:“好浓郁的剑气!开了三十六孕穴,还要凝剑心铸剑品。记得族里的长老们说过,这条路可不好走啊,要不要去劝劝宁哥哥?” 朱雀门是整座神都最高的门,石柱上趴着一只瘸腿儿的肥猫,本来是在打盹儿,可头顶的星光忽然亮了亮,一道不算太强的无形剑气刺透一间客栈,刺向苍穹。 肥猫有些意外,它认得那气息:“出自一个少年,很不错的剑修,很有天赋。” 喵了一声,猫尾巴骚了骚胡须,肥猫耐不住性子,顺着屋檐就渡了过去:“这么好的苗子,不能让洛阳城的牛鬼蛇神骚扰,馄饨做的那么好吃,肯定不是坏人,坏人可引不来星光。” 而且肥猫颇有些佩服:“二境就敢孕穴与剑品双修,不是傻就是极度的自信,放着坦途不走,非要一路荆棘,自己给自己找虐。” 梦醒时分。 画终于到了尾声。 承载孟八九记忆的木匣子忽然开始剧烈的震颤起来! 那把宁十亲自刻的木剑,跟着这震颤抖动,铁木做的剑身已经有了不少缺口,越震缺口越大,终于震成了碎片。 木匣子也开始肢解,每一块碎木都漂浮在半空之中,铁木碎片与木匣子的碎片先是试探性的碰了一下,随后纠结在一起,剑气纵横中,一把全新的木剑慢慢成型。 剑,依然是之前的模样,只是颜色变得通体黝黑,跟孟八九留下的木匣子颜色一模一样,剑身上还多出来一些稀奇古怪的花纹。 下一刻。 宁十便睁开了眼睛。 第一眼便是剑气横生,木剑直接落在他的手心里,不见丝毫动作,屋里飘荡起来的‘尘埃’与‘飞蛾’就被剑气斩碎。 这一剑如冬雨破夜凉。 剑非前剑。 招也非前招。 这应该就是宁十的想要的剑三,如冬如雨如凉…… 剑三。 冬雨凉。 于梦中成。 刚刚渡到长乐客栈屋檐旁的肥猫,被惊的胡须微摆:“此剑,此子,可扛四海剑旗!” …… 腊月十二,微冷,略寒。 买客栈已经浪费了一天,宁十答应李天意除夕刻完二十万个名字,敢应下,就要说到做到。长乐客栈买下了,自然要开张,宁十也给了叶青鸟六个人期限,除夕前布置妥当。 岁山坐落在神都以北,不算太高,但是隐隐有龙脉之相,宁十提着自己的新剑,背着一箱子的书册就入了山。 徐帘幕留下的地图标注着入口与刻石的地点。 隆冬腊月,岁山上却松柏常青,郁郁葱葱,虽有霜露却别有一番风味。按说皇陵重地,寻常人自是无法轻易进入的,可也不知徐帘幕动了什么手脚,按着这图走过来,竟没有遇到丝毫阻拦。 松柏成荫,愈走愈幽深,愈走愈安静,脚下的路也开始变得蜿蜒曲折。 愈朝山中走,宁十的心情愈是沉重,此处是唐国帝皇的定陵,代表的是整个唐国的精气神。 奇石遍布,怪岩耸立,却不见有雀鸟鸣叫之声。 宁十不急不缓的在岁山中游荡,盯着地图游荡,然后就游迷路了。是真的迷路,他原本对路就很痴,越认真越会走错,明明画画很厉害,但是地图却怎么都看不懂。 松柏愈走愈多,可怎么都走不到地图上的目的地。 破晓出门。 日头爬过山腰,宁十还在岁山里闲逛,最神奇的是,他并不觉得自己走错了,还在很认真的盯着地图寻找路线,手指抓着地图,眼睛时而抬起时而落下,嘴巴里念念有词。 迷路迷的煞有介事。 耳边传来轰轰的流水声。 宁十抬头遥望,只见一条银色的瀑布,自一条白色的陡崖倾泻而出,瀑布飞流直下成一道白练,砸在崖底一滩小湖。湖水澄净,水流四溅,白练成了百道水花。 脸颊隐隐袭来一抹水雾,冰冰凉。 宁十缩了缩脖子,颠了颠背后的书箱,紧了紧手心里的新剑,嘀咕一声:“好像走错路了?” “肚子有些饿啊。” “湖里会不会有冬鱼呢?” 上前几步,走到湖边,低头就准备查看湖泊中有无湖鱼。 “噗!” 一道水花自湖泊中飞出,直接轰向飞流而下的瀑布,与瀑布相交的是一个拳头,一只臂膀,一个人。 这人赤裸着胸膛,下身穿一条锦裤,黑发微长,遮眼。 拳头砸在瀑布之中,瀑布被分成一朵白色的‘花儿’,一拳之后又是一拳,一拳再接一拳。 跟宁十练剑有的一拼,这人练拳,心无旁骛,用心执拗,并且已有成就,那萦绕不散的‘气’便是少年的信之道,宁十是信剑,这少年是信拳。 宁十看着这少年,再次确认:“自己确实是迷路了。” 微微思索:“靠自己肯定是不可能走到目的地了,自己需要帮助。” 眼前刚好有人:“那就等等吧。” 第一百一十二章 将军府的少将军 宁十在湖旁数了七千七百拳。 少年在瀑布中打了七千七百拳。 拳终。 少年忽然飞身落到湖边,赤裸的胸膛距离宁十仅有一尺,眼眸盯着他:“看够了吗?” 宁十的眼眸没有丝毫躲闪:“七千七百拳,打的不算多。” 少年微愣,全神都的年轻人,不管男女看到自己这般俊朗帅气的模样,谁还会关注拳法呢? 少年想了想,觉得有必要说些什么,然后,一张牛皮纸就糊到了他的眼前:“看得懂地图吗?” 少年再愣:“地图?” 唐国最年轻的少将军斐惊蛰,会看不懂地图?别人家孩子和尿泥儿的时候,他就会看地图了。 宁十撤回手:“不懂就算了,白等了你一炷香。” 转身就走。 宁十仿佛没看到眼前的完美健硕身躯,甚至还嘀咕了一句:“胸不错,拳打的,一般。” 斐惊蛰耳朵又没聋,自然能听清宁十的嘲讽,虽然话语间用的是陈述,可怎么听都像是羞辱:“你给我站住!” 宁十会听旁人的指挥? 开玩笑。 自然是继续走。 斐惊蛰更气:“你是谁?你从哪里来?到岁山皇陵做什么?老实交代!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宁十听着这话就想笑,心里想着:“这人有病吧,问这种蠢问题。” 偶有山风吹过。 瀑布的水花被带到湖泊岸边,带到斐惊蛰的身子上,让他很是尴尬。为了撇清这种尴尬,斐惊蛰决定小小的教训一下宁十,伸手就准备攻击,目标是宁十的肩膀。 然后。 斐惊蛰眼中的宁十忽然就扭过身子:“我叫宁十,我从神都来,我来这里刻字。” 斐惊蛰的拳仿佛打到了棉花上。 收手。 胸口好疼。 斐惊蛰:“你!” 宁十:“我怎么?我不能来这里?一路走过来,可没有人阻拦我!” 入皇陵没人阻拦,在斐惊蛰下意识的理解中,这便是说宁十有通行令,是被允许在皇陵中行走的:“既然人家已经清楚的告诉了自己原由,那还有什么好阻拦的呢?” 宁十:“我可以走了吧?” 斐惊蛰有些气闷的用鼻腔应了一声。 宁十第二次转身,嘴巴里依旧在嘀咕:“拳头真的不怎么样。” 斐惊蛰这次是忍无可忍了,冷声道:“如此清晰的地图,将岁山标注的明明白白,目的地是岁山的东陵,你竟然能走到西陵,佩服。” 宁十脚步一顿,低头瞧瞧地图:“东陵?西陵?怎么看出来的?” 斐惊蛰继续冷声道,并且学着宁十的口气:“脸蛋儿不错,脑子,一般。” 停顿了一下,斐惊蛰改了自己的话:“不对,应该说,屁股挺圆,脑子缺弦。” 脸蛋和屁股一般都是形容女孩子的,斐惊蛰是在激怒宁十。 然后宁十就真的怒了,微微一笑:“找死吗?” 斐惊蛰不卑不亢:“在这唐国,还没人敢这么跟我说话。” 宁十活动活动手指:“现在有了。” 说完话,宁十放下背后的书箱,把地图塞到箱子缝儿之间,指指对方:“你先穿上衣服。” 斐惊蛰刚刚提起来的气儿,瞬间一泄:“打架还管这个?” 宁十翻个白眼:“辣眼睛。” 斐惊蛰一阵气闷,感觉胸口有一团火,不发不痛快:“你给我等着。” 宁十摆摆手,像是赶小鸡崽子:“快去快去,爷爷还赶时间呢……” …… …… 比试来得诡异,结束的飞快。 冬梅折半,雪雨落岁山,骤然而来的雨夹雪将斐惊蛰浑身上下淋地透湿。 他独自一人坐在镜水湖畔岸边的石头上,腊月里的凉风飒飒,风雪入寒,却也不及他心底的半分凉意。 胸膛三个血洞,不深不浅,也没有多疼,身子不疼,心里疼啊。他斐惊蛰竟然会败在一个野小子的手中,而且是以那种压倒性的方式,都不能说是败。 可能用殴打来形容更合适。 将军府的少将军,当今皇后斐文秀的弟弟,唐国军部的青年才俊,神都无数少女的白马王子,就这么被殴打了,堂堂正正的殴打。 这让斐惊蛰很是诧异,然后第一次开始怀疑自己的拳头,怀疑教自己拳法的人,还有曾经跟自己比试过的人:“那些王八蛋是不是全都在骗自己。” 斐惊蛰看不起神都那些纨绔子弟,甚至看不上他爹,特立独行的躲到岁山深处修行,这本来是他很自傲的事情。 他用行动证明:“他与那些纨绔子弟不一样。” 可事实上呢,好像只是心高了些,气傲了些。 多年以后,有人问过斐惊蛰,影响你一生的那个画面发生在什么地方,他每次都会脱口而出:“岁山,皇陵,镜水湖畔。” 一直到宁十的身影快要消失看不见的时候,斐惊蛰才突然起身,一路狂奔追了上去。 他心里有满肚子的疑问:“你是二境,我也是二境,为何差距这般大?” “你剑气萦绕,应该是剑修,可不用剑,单单两根手指就比我的拳头强,这是为何?” “戳在我胸膛的三指是什么剑决?” “还有,你说我拳打的一般,你是很强,可我这一般要以何改进?” “你不能打完人就走啊,话必须说清楚,不能不负责。” “喂,你给我站住。” “你,你,你确定自己能看懂地图?” “岁山这么大,按你这种乱闯的架势,天黑都到不了目的地。” “……” …… 白日里的洛阳城,车水马龙,人流如织。 有临街拼命吆喝叫卖的小摊小贩,有坐着娇子大腹便便的权贵富商,有隆冬腊月依然摇着折扇臭显摆的风流公子哥儿,有拎着刀剑肌肉壮硕唯恐别人不知他是走江湖的莽夫,还有一些花枝招展娇声细语香气扑鼻的女子……俗世的烟火气扑面而来,这是一座繁华的城池,这是一座如诗如画的城池,这也是一座糜烂的城池。 糜烂中满是腐朽,腐朽里夹杂着肮脏,还有铜臭跟恶毒。 长乐客栈距离这些糜烂腐朽很近,仅仅隔着一条街,街那头就是永欢坊,再远点是夜市坊,再远就是安宁坊、长吉坊等等。 门板已经被揭开,所有的窗户都在通风,冬日的暖阳晒进去,六个少年全都起床了,就连挨了板子的那三位都一瘸一拐的打扫起卫生来。 第一百一十三章 老天爷下粪雨了 按照宁十的想法,客栈会被分成上下两个区域,一楼大堂整个开辟出来,全部用来招待酒徒食客,二楼除了他们自己的房间,剩下的布置成精致些的套房,供给住宿之用。 从清早一直忙到正午,整个长乐客栈的门面终于打扫干净,里面不说,如果只是从街上望过去,已经算是能入眼了,虽有些陈旧,可是干干净净。 林竖横、夏平凡跟鹿严挨了板子,重活自然不能做,所以大部分登高爬低都让陈余生承包了。原本就是个圆滚滚的小胖子,这时候满头大汗,蹲在地上直喘粗气,他可不是剑修,严格来算,他的肉体力量可能都完不成穿甲,他最强的是符咒,以符力致敌。 中午的饭是夏平凡烧的,小葱拌面,管够。 客栈里太脏,这会儿洛阳城的太阳又挺好,街面上一点都不冷,说来也怪,北面的岁山雨夹雪,南面的洛阳却是个大晴天。 六个少年,叶青鸟跟春夜端着碗蹲在门口吃,其余四个男生全都站着吃。 好吧,陈余生是太胖蹲不下,另外三位是屁股太疼,蹲在地上,估计会扯着伤口。 人若是累了,吃啥都香,也就是猪油爆了点小葱,伴着面条却贼拉香,几个人吃的也是吧嗒吧嗒响。 长乐客栈本来就有些偏僻,这时候原本是不该有啥行人的,可当春夜吃完第一碗准备起身时。街角的地方忽然跑出来几个人,手里挥舞着棒子,嘴里吆喝着,也听不清说了个啥。 几个人刚出来,街角又涌出来一群人,人群后面还是人,若是从高处俯瞰,少说也要有上百人,从服饰上看,应该是分别属于两个势力。 连绵不绝的咒骂声。 此起彼伏的呼喊声。 “似乎是?” “斗殴?” “呵,人还真不少,两个帮派血拼吗?” “光天化日之下这么互砍,瞧瞧人家神都洛阳城的帮派,果真是气派。” 陈余生抖了抖自己胖脸上的肉,还起哄般吹了个口哨。 春夜的伤早就好了,虽然大家没见过她出手,可谁都知道,这小妮子绝对不好惹,此时此刻也是眼眸放光:“打架呢!” 春夜说完就起身去盛第二碗面:“看打架,下饭,胃口都跟着上来了。” 也就是春夜刚刚去了厨房,街面上的人群已经打到了长乐客栈门口,一方疯狂逃窜,一方死命追赶,打的是好不热闹。 上百人横冲直撞,也就是在这偏僻的地方,若是闹市坊,早就鸡飞狗跳了。 虽然看着热闹,可你如果仔细瞧,真没几个受伤的。 打着打着,也不知是哪个王八羔子使诈,一大兜子辣椒面跟胡椒粉就抛到了空中,下一秒打架的人群全部从兜里掏出面罩遮住口鼻。 “阿嚏!” 叶青鸟一口辣椒吸到鼻腔里直接就打了一个喷嚏。 “闪开!” 一道吼声之后。 一盆狗血直接就泼到了长乐客栈的门面上。 紧接着,方才这群看似心狠手辣的地痞,全部从裤兜里掏出来一把鸡蛋,看似是砸向对方,可最后这鸡蛋好巧不巧,都砸在了长乐客栈的门面上。 鸡蛋砸完之后又冲过来一群挑着水桶的‘农夫’,‘水桶’到了客栈门边上恰好摔倒,十几桶泔水、粪汁几乎溢到客栈里…… 春夜盛一碗面的功夫,再回到门口,已经是臭气熏天。 “咦?” “老天爷下粪雨了?” 事出突然,林竖横伤还没好,陈余生直接被一盆狗血给浇傻了,当即犯病,都不知道自己姓谁名谁了。只剩一个叶青鸟,照顾四个病人,哪里能抽手去抵抗,大半天的成果,分分钟荡然无存。 那群地痞流氓,分工有序,完成自己的任务,眨眼就作鸟兽散,你都搞不清是谁出的手。 远处一座临街的阁楼上,申媚儿穿一身纯白色狐狸貂袍子,手里举着一串糖葫芦。吃一口糖葫芦,瞧一眼远处的戏,瞧一眼戏,吃一口糖葫芦,嘴角止不住的笑,心里美的冒泡泡。 “谁惹本小姐谁就得倒霉。” “你们几个就别想在洛阳城里好过。” “骑驴看唱本走着瞧,这才刚刚开始,好戏还在后面呢。” 别说是申媚儿这种蜜罐儿里长大的千金小姐,就算是普通人家,亲眼看着自己师兄被宁十杀死,心里的仇恨也不可能轻易消散。 申媚儿早就憋着一股气儿呢。 必须发泄出来。 一次不行,就得两次,两次不行就得三次,什么时候心里舒服了,什么时候才给宁十他们这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一个痛快。 在那龙船上,申媚儿说了不算。 可这到了洛阳城,就由不得其他人指手画脚了,没看到连皇后都是从将军府里出来的吗? 对于自己这位将军府的准儿媳妇:“谁敢多嘴?” 京兆府管着洛阳城的治安,可他们敢过来制止吗?申媚儿打了一声招呼,半个衙役都不敢朝这边走。 狗血淋门只是一个前菜。 糖葫芦吃了不到一半,申媚儿直接扔掉,拍拍手:“回府,给他们时间,让他们把这破客栈再打扫打扫,太着急会吓坏人的,你们给我盯好了,别让人给跑了。” 长乐客栈臭气熏天,叶青鸟六个少年眉头紧锁,愁容惨淡。 差不多是同一个时间,宁十也很发愁。 徐帘幕给他的地图,刻字的位置他已经找到了,确实有一块非常大的石头。可问题是,这石头的表面非常不均匀,疙疙瘩瘩完全无法写字,买客栈浪费了一天,入山又浪费了半天,就算宁十对自己的速度有信心,也有些着急。 一整箱子的书册,整整二十万个名字,五十万个字,全部刻完都是一个大工程,若是连这刻字的石头都需要自己来修整打磨,那可真是……亏钱了! 宁十第一感觉就是:“银子,似乎要少了。” 瞅着这石头,宁十自言自语:“一个字,十文钱?应该跟他要一百文的!” 山风四起。 雪雨交加。 宁十叹了口气,谁让自己没经验呢,谈生意是应该提前来看看的:“全当买个教训吧。” 第一百一十四章 岁山灼灼风雪夜,饮茶吃酒 宁十将装满书册的木箱子扔到一旁,黑色木剑插到地上,伸出手就放到巨石的最左边。 最初,巨石只落风雪。 随后,那掌间,剑气纵横,剑气切割石面,碎石纷飞。 “咳咳。” “原来你是个石匠啊!” “什么时候咱洛阳城的石匠都懂修行了?”斐惊蛰其实一直都站在宁十的身旁,没他带路,宁十指定还在岁山里闲逛呢。 开始工作的宁十,哪里还会搭理斐惊蛰,目不转睛,调动心神灵海孕穴中的剑气,精准平整的切割打磨巨石。 “那个叫什么十的,是谁让你来岁山的?” “你这些书册是什么内容啊?” “下雪还要工作?” “石匠都这么敬业吗?” “他们给了你多少银子,这么卖命!” “要不这样,我买你一天,你出个价钱,陪我打拳吧,我想知道自己输在何处。” 雨雪越下越大,地面上变得泥泞不堪,普通人在此处,怕是连站都站不稳。幸好,宁十不是普通人,斐惊蛰同样不是普通人。 天黑前,五百丈的巨石终于让宁十给切割完整。 孕穴与剑品双修的宁十,都感觉一阵吃不消,脚下都有些不稳。身子骨更是有些发冷,这雪怕是不准备停了。 头顶忽然一阴。 宁十抬了抬头,是一扇超大的油纸伞,伞面纯黑,缀几朵梅花。 来人自然是斐惊蛰,他可没跟着宁十傻站在这里刻石头,这时候已经换了一身干净衣服,还多加了一件厚袍子:“切完了?” 宁十吐出一口气,点点头。 斐惊蛰将伞页压低一些:“请你吃酒,去不去?雪夜吃酒,越吃越有。” 宁十抬头,挑眉,不言不语。 斐惊蛰用鼻子哼一声:“怕了?你殴打我的时候可没觉出怕!该不会以为我要在酒里下毒吧?放心,我还没那么无耻。” 宁十:“你可以试一试。” 斐惊蛰:“激我?小爷这辈子最不怕的事情就是……” 宁十:“我会提前打断你的三条腿。” 斐惊蛰:“……” 这雨夹雪似乎是故意针对宁十,他刻石头的时候风大雪急,现在不做了,风停雪停雨停。 天边甚至还露出一抹残阳与晚霞。 晚霞烧着了半片天。 背对着晚霞,宁十背着书箱,提着黑木剑,跟着斐惊蛰来到一处草舍阁楼。 篱笆围起来的小院子,院子里栽着几棵冬梅,冬梅刚好盛开,满枝的梅花。草舍分上下两层,外面看着简陋,里面却内有乾坤,卧榻、火炉、熏木、书架、煮好的热水,摆放整齐的香茶…… 斐惊蛰收起油纸伞,指了指楼上的草屋:“咱俩身材差不多,应该有你能穿的衣服,时间紧迫,也不知合不合身,你凑合着穿,换好衣服就下来,请你喝茶吃酒。” 宁十手臂一震,衣衫上的风雪尽落,他不是第一次在雪中做事,经验很丰富,剑气早有防备。 没与斐惊蛰客气,盘膝落座:“沏你的茶,上你说的酒。” 斐惊蛰一愣,已经到了嘴边的劝词,生生给噎住了。 宁十轻轻敲敲桌子:“有没有吃食?若是有酒无肉,我可不会陪着你,烧心。” 斐惊蛰:“啊?” 宁十抬起头,像看傻子一般看着斐惊蛰:“我饿了?听不懂话?看来你不仅是拳打的一般,脑子还缺根弦啊。” 岁山灼灼。 烛光袅袅。 冬雨淋淋。 晚风慢慢。 本是极美的画卷,宁十的横眉冷对却破坏了一切。 因素不相识,宁十没道理笑脸相迎,何况这斐惊蛰一看便不是什么善念之人:“打你一顿是教你做人的道理,你到好,还赖上了,竟然一路跟着小爷。嘴巴里说是要请教拳法的缺陷,谁知道你卖的是什么药!” “不过。” “这茶还算不错,这酒也挺香。” “就是炖羊肉稍稍差了些火候,不够完美啊。” 宁十酒足饭饱,抹抹嘴便要起身,一旁陪着吃喝的斐惊蛰很是尴尬,心里想:“兄弟,你就不打算说点什么?不厚道啊!” 顿了顿足,宁十终于算是开了口,他本身就擅长观察,小时候还擅长画画儿,尤其擅长抓核心重点。他站在镜水湖畔看斐惊蛰打了七千七百拳,没道理会输给他的,何况本身的硬实力自己就要更强一些。 咳嗽一声,宁十准备还斐惊蛰带路与吃喝之惠:“你的拳,阳刚有余,血气不足,这拳是沙场之拳,但你没经历过沙场,所以这拳你发挥不出效果。而且你对自己的拳信心十足,却无法承受最开始我的攻击,一拳没有见效,你的信心便会动摇,后续之拳,差劲的很。” 斐惊蛰默默记下。 觉得很有道理。 然后便听到宁十说:“更重要的是,打拳不是耍帅,以后记得穿上衣服,不雅观。而且,你那副模样,很容易让人产生殴打你的冲动。” 停顿片刻,宁十继续说:“头发太长,容易遮住眼眉,影响视线,最好还是剪掉一些。” 宁十伸出手指很缓慢的朝斐惊蛰戳过去,先慢后快,空中带过一阵风:“你的拳是在瀑布之下炼的,力量尚可,精准跟平稳略有不足,高手过招,往往都是毫厘之争。” 收回手指:“最后一点,你输给我其实不用太沮丧,因为这与你关系不大,只因你找的对手,天赋太强,我以后可是会成为剑仙的存在。” 面对斐惊蛰这种貌似很上进,但骨子里不会把旁人看在眼里的豪门公子哥,宁十觉得:“自己有必要臭屁一下,杀杀他的威风。” “还算上道,没顶嘴!” 茶酒已尽。 风雪夜。 对坐。 宁十:“我去楼上,你在楼下。” 斐惊蛰:“你想在哪儿都行。” 宁十:“我要休息,你就别休息了,好好消化一下我的话,对你有好处。” 斐惊蛰:“受教了。” 宁十:“对了,我不叫什么十,我叫宁十,宁缺毋滥的宁,八九不离十的十。” 斐惊蛰:“我叫斐惊蛰,万物出乎震,震为雷,蛰虫惊而走的惊蛰。” 宁十:“少给自己脸上贴金,不就是二十四节气嘛,你叫惊蛰,你哥或你姐不会是叫立春吧?或者雨水?你在家排行老三?” 第一百一十五章 声震岁山,余音回荡 宁十不知斐惊蛰是将军府的少将军,就算知道他也不在乎,他现在吃饱喝足需要的是休息。将五百丈的巨石打磨平整,饶是他三十六孕穴全开,又入了剑品,依然感觉吃不消。 草舍二楼同样很奢华。 满书架的兵书,屋子里也很暖和,火盆木炭齐全,还飘散着淡淡的檀香。 宁十拖掉鞋,盘腿坐到卧榻之上,闭眼便开始聚气修行。剑心吸收皇陵间的灵力,孕穴开始孕养自然中的氤氲化为剑气。 楼下的斐惊蛰摇摇头,嘴角有些想笑,可又觉得甚是有趣,像宁十这样的少年,他还是第一次遇到。洛阳城里那些纨绔子弟,谁见了他不是恭恭敬敬,相比于那些垃圾,宁十可真实太多了。 要不说,有时候有些男人,就是贱。 你低眉顺眼,他说你垃圾,你骂他训他,他却觉得你有趣。 真是奇怪的动物。 修行讲究的是闻鸡起舞,斐惊蛰一贯对自己要求严苛,可睡觉总还是需要睡觉的。 岁山的鸡,站的高,自然比洛阳城的鸡要早一些看到太阳,所以本身打鸣就早。 鸡都没叫呢,宁十就开始拍斐惊蛰的房门。 天色只是有一些淡淡的亮光。 斐惊蛰睡眼蓬松,开门。 宁十已经穿戴整齐:“不用这么看着我,我不是故意来喊你起床的。” 斐惊蛰:“可你已经喊了。” 宁十:“把我送回昨天的巨石旁。” 斐惊蛰:“昨天挨打的是我,你又没受伤,这么厉害的剑修,以后要做剑仙的人,该不会怕黑吧!” 宁十:“鬼才怕黑,我不认识路。” 斐惊蛰:“路痴?” 宁十:“是只把心思放在关键的地方,一心一意,哪里像你,练拳就练拳,屋子里放那么多兵书做什么?做大将军吗?” 斐惊蛰很认真的点头:“对啊。” 宁十翻白眼:“吹牛。” 说完伸出手指:“走不走?” 对有些人就不能太客气,宁十牢牢记得他姑姑的教诲。 岁山山顶透过一丝鱼肚白的时候,宁十气定神闲的站到巨石前,黑木剑提在手中,一手持剑,一手持书。 书册没有顺序,全部都是一个一个的名字。 宁十早就卷起了袖口,深吸一口气,剑尖凑近巨石,却久久没有落笔题字。 斐惊蛰并不知道宁十要刻什么字,本来想着把人送到,自己就去继续练拳,可看到宁十的架势又觉得:“瞧瞧也好,剑修刻字,应当会有所不同吧。” 木剑平举身前。 一动不动。 斐惊蛰都要等的睡着了,宁十还是没有落笔,画画儿落笔讲究意境情景,刻字也一样,宁十可不想自己刻的字只是刻字。 这些书册是花名册,是唐国战死沙场的将士。 悲壮。 英武。 守护。 宁十在心里默念了三个词。 表情凝重,一丝不苟,宁十第一剑就仿佛是金戈铁马入梦来,声震岁山,余音回荡…… 这字。 是墓文。 青石白字,碎石飞舞,余音回荡。 宁十横剑笔直,大滴大滴的汗水随着手腕的抖动从额头飞溅出去,眼眸冷峻,字迹刚毅。有那么一刻,他觉得自己仿佛不是在刻字,反而是在一剑一剑的把那些客死他乡的将士拽回来,然后将他们刻到石碑上,给他们一个黄泉的家。 一剑接着一剑。 木剑上飞舞着一抹细小的剑气,宁十将力度控制的极佳。 他不是书法大师,也不是绝世工匠,可他的眼,见过无数的血,跟着孟八九看过无数的山河,他的心里满是热血,他的字激昂澎湃。 宁十不是唐王,他也不曾为唐国血战,可也不知道为何,站在这岁山皇陵,刻这二十万个名字,握着这阴间的花名册,他有些想哭。 泪腺这种东西,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 从鱼肚白到暮色苍茫,宁十的剑未曾离手,刻了一万零一百个名字,两万八千三百二十二个字,剑气不曾收敛,虎口都崩裂了口子。 咬着牙。 宁十一直刻到伸手不见五指。 今夜没有明月,也没有星辰,一片漆黑。 宁十刻了一整天的字,斐惊蛰就看了一整天,这时候,终于开口说话:“这些字,刻的是什么?” 宁十收剑回身:“死人。” 斐惊蛰好奇的问:“因何而死?” 宁十指指北面:“因战而死?” 斐惊蛰一愣。 宁十仿佛能看清斐惊蛰的表情:“你的屋里满是兵书,应该能猜到吧。” 斐惊蛰正容:“北境?” 宁十摇摇头:“请我刻字的人没有说清楚,可我知道,在坠马草原上有二十万唐国亡魂,这书册中也刚好是二十万人的花名册。” 能修入二境,怎么会是真的痴呆憨傻,宁十点到,斐惊蛰当即领悟。李天意虽然没有告诉宁十真相,可李天意也不知道,宁十在梅山深处曾抓了一位割草人。 那割草人告诉过宁十:“坠马草原的二十万唐军已经全部战死,残余逃兵还会经历一茬一茬的收割,真正能逃回洛阳城的,少之又少。” 旁人不知。 从北境回来的肥猫应知。 锦衣卫所的徐帘幕不会不知。 一大箱子的书册放到李天意的手中,他自然也知。 李天意心里痛,但他不能表达出来啊,他想哭,只能吃辣椒馅儿的馄饨假装被辣哭。他想给自己父皇,想给那些将士们做些什么,可他无能为力。 这事儿肥猫不会去做,徐帘幕不适合去做,锦衣卫的人都不合适,他们只能去做李天意身后的影子。 所以,刻墓碑冥文成了一桩买卖,李天意一个字十文钱请了宁十这个不起眼的剑修。 肥猫说:“宁十有天赋,修为不错,刻字,绰绰有余。” 不仅是绰绰有余,还是洪福齐天。 宁十第一次进岁山就遇上了斐惊蛰,这岁山,徐帘幕调查过,按照地图悄无声里的来,自然可以,但谁能想到宁十会是个路痴呢。 一路上早就惊动了守卫。 本来宁十肯定是不可能好好刻字的,但有了斐惊蛰的出现,一切就不是问题了,将军府的少将军,那是真的没人会出来阻拦的。 别说是刻字。 就算是在这岁山上放火,只要斐惊蛰开心,随便放,大不了找人再灭。在官场上吃饭的人,眼眸跟心思都是通透的,谁能惹,谁不能惹,门清儿。 第一百一十六章 两个人刻字 斐惊蛰看不清巨石上的名字,但是他的心里知道,自己想做什么:“明天我帮你一起刻字。” 宁十摇摇头:“不用,我自己能行。” 斐惊蛰坚持:“我愿意刻字,不是帮你。” 宁十:“那你去别的地方刻,这青石是我打磨出来的,你别动。” 斐惊蛰:“我也是唐国的将士,我有理由为这些名字做些什么。” 宁十:“你想做,随便,可是不要碰我的石头。” 斐惊蛰一阵无力,这小子怎么油盐不进呢:“刻墓文,人人有责。” 宁十:“墓文?我可不知道那是什么,在我这里就是一桩买卖,一个字,十文钱。” 斐惊蛰:“你不要铜臭气太重。” 宁十:“那是因为你有钱。” 斐惊蛰:“好,你跟我讲买卖,那咱们就谈买卖,这字,我非刻不可,一个字,十文钱。” 宁十:“我可没钱。” 斐惊蛰冷哼一声,瞪着眼睛,指着自己:“我出钱,我出钱,我给你钱。十文钱,我在石碑上买一个字的位置。” 宁十再次摇头,然后很认真的思索片刻:“二十文,你给我二十文,我许你刻一个字。” 斐惊蛰:“不行,就十文。” 宁十:“二十五文。” 斐惊蛰:“怎么还涨价啊!” 宁十:“三十文。” 斐惊蛰:“停停停,成交,成交还不成吗!” 斐惊蛰都被自己蠢哭了:“你可真会做生意,你做剑修真是亏了,你应该去做商人啊,你肯定能富可敌国。” 宁十眉眼弯成了一条缝儿,嘴角都露出了酒窝:“生意本来就是我谈成的,我不给你看花名册,你知道刻什么吗?我猜你肯定是有军职的吧,刻成这二十万的墓文,指不定能在军部大老爷那里谋个好印象。一个字,三十文,不贵的,对吧,真不贵的!” 斐惊蛰伸手,指着自己,深吸一口气,心里想着:“军部大老爷?军部那帮龟孙子,有一个算一个,谁他娘敢给自己定印象?吓死他们!反过来说还差不多!” 心里这样想,斐惊蛰却不会这样说:“宁十这么有趣的少年,遇到一个,多不容易,告诉他自己的身世,万一又变成那些纨绔子弟的模样,多没意思啊。” 赔钱就赔钱吧。 一个字三十文,一共能有几两银子。 …… …… 岁山谷坳间生出一阵清风,卷来一抹霜露参半的白草,拂动松柏针叶上的青芽,传出哗哗如雨的脆鸣。 又是新的一天。 宁十依然起的很早,这让斐惊蛰有些不适应:“你是属鸡的吗?刻字不求于一时,你一个人可以刻完那些字,卖我一半,只会更快,所以是有时间再休息一会儿的。” 斐惊蛰自然不是因为懒,才不想起床,是真的太早了,他的生物钟已经被彻底打乱。 宁十满脸鄙夷:“就你这样,还想做大将军?” 斐惊蛰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起得早不一定就能成事,你这是谬论。” 是不是谬论暂且不管,反正宁十立马就出了门,然后回来时手里捧着一大团冰水,挥手就抛到斐惊蛰的床上:“孺子不可教,爱起不起。” 没有什么事情是宁十做不成的,他犯起贱来自己都怕。 擦黑赶路。 斐惊蛰一肚子怨气:“兄弟,你的血是不是冷的啊。” 宁十冷哼一声:“这血啊,还是冷点比较好,不容易发烧,更不容易激动,做事情会理智,百利无一害。” 斐惊蛰朝手心里哈一口热气:“不怼人会死?真不知道你父母是怎么教育的。” 宁十停步转身:“我没有父母。” 斐惊蛰一愣,有些尴尬:“你是剑修,总该有师父吧,一日为师终生为父。” 宁十鼻腔哼一声:“我也没师父,我只有姑姑,而且从不怼人。” 斐惊蛰:“啥意思?” 宁十:“我姑姑都是直接拿剑砍人。” 斐惊蛰无言以对。 一路走。 青石可见。 斐惊蛰伸伸懒腰,活动了一下筋骨:“我好像,饿了。” 宁十根本不再搭理这人,持剑便开始一天的工作,很长时间之后才慢悠悠说:“饭饱思欲,饿着肚子刻字更有效率,这饭还是晚上再吃吧,记好自己刻了几个字,最后算钱。” 刻墓文本来是很严肃很压抑的过程。 宁十昨日刻了一天。 他发现这很影响自己的心境,他是剑门弟子,剑门的剑要顺着自己的心意,所以他宁愿将这个过程说的铜臭气重一些,也不愿将这种沉重转嫁给旁人。 斐惊蛰并不坏。 没必要害人。 在宁十眼中,这少年本来拳打的就一般,若是心境再重一些,怕是就毁掉了。修行,要让自己时刻保持着清醒,心意不能受外界的扰乱,那些故事里说的:“什么持家国大恨,助修为一飞冲天,全他娘是骗人的,可是不能轻信的。” 宁十不再思索这些名字背后的故事,反而是将注意力全部放到刻字本身,剑气的操控,孕穴的调取,剑心的转念…… 岁山青石的余音从一道变成了两道。 太阳爬过山沿,宁十转身,瞧了瞧远处,斐惊蛰已经刻了一大片工工整整的楷体小字。估计是瞧见了宁十的目光,斐惊蛰微微昂头:“没想到我的字居然也能这么漂亮?” 宁十想了想,发现确实出乎预料,不过,他怎么可能承认呢:“字漂亮,有什么好骄傲的,姑娘写字才会说漂亮。” 一人刻字变成两人刻字,速度确实快了不少,只不过气氛依然沉默,宁十持剑与不持剑的时候,判若两人,只要有剑在手,宁十就会变得非常认真,非常严肃,因为他是剑门的弟子,对于剑,他一直都是敬畏并且认真的。 …… 滴答滴答的雨滴声,砸在洛阳城的青石路上,夜市的菜摊旁,夏平凡穿一身微湿的道袍:“大婶儿,您这菜怎么卖啊?” 卖菜大婶儿:“二十文一斤。” 夏平凡吃惊的说:“这么贵?清早的菜新鲜,贵些有理,这晚上的菜也这么贵?” 卖菜大婶儿:“不是晚上贵,是卖给你贵,你买,就是二十文,你不买,就赶紧离开。” 第一百一十七章 山中会不会很寂寞 白日刻字。 暮色时回草屋。 字,越刻越多,宁十与斐惊蛰的交流终于稍稍有些改观,或许是因为太无聊吧。 斐惊蛰时刻都在观察宁十:“你的剑气似乎凝练了许多。” 宁十全当没听到。 斐惊蛰一心二用:“你似乎不习惯跟人说话?这可不好!” 宁十微微侧头:“是不习惯跟陌生人说话。” 斐惊蛰一刀差点刻歪:“兄弟,一个草屋住了这么多天,五百丈的青石墓文快要刻完,你告诉我咱俩是陌生人?” 清幽寂静的岁山松柏间,两个甲胄裹身的汉子撇撇嘴,全都下意识的摇头,其中靠树的人叹一口气:“少将军什么都好,就是这心思未免有些太……” 另一人呵呵一笑:“热血少年兄弟情怀,谁没年轻过啊。” 靠树的甲胄汉子:“嗨,就怕是剃头担子一头热。” 回:“需不需要上报给将军?” 靠树的甲胄汉子:“将军日理万机,这种小事,少将军自己会处理好的。” 墓文五十万。 青石五百丈。 距离除夕还有两日之时,终于算是刻好了。最后两个字,宁十在左,斐惊蛰在右,一人持剑,一人握刀,一人剑字,一人楷文。 碎石飞溅。 墓碑成形。 宁十的三十六孕穴盈盈焯栎,剑品由赤转橙,半旬有余,算是入了第二剑品。 天色尚早,斐惊蛰下意识的说:“先回草屋吧,我给兄弟沏茶上酒,明日再回洛阳城不迟。” 宁十收起木剑,背起放书的木箱:“洛阳都能听到鞭炮的声音了,你都不回家吗?你也没父母?做人要孝顺啊,做事要知轻重!” 斐惊蛰:“我爹娘很忙的,顾不上我,再说,这离除夕不是还有两天时间吗,不急的。” 宁十伸出手:“我急!” 话都说绝了,斐惊蛰只好把他手里拿着的那本花名册递过来:“不差这一日吧,天快黑了。” 宁十没有接书册,反而是搓了搓手指:“你是不是忘了些什么?” 斐惊蛰:“啥意思?” 宁十收回手指,转身就走,留下一句话:“不要让我瞧不起,十八万三千二百七十六个字,一个字,三十文钱,凑齐了送到长乐客栈。” 精确到个位数字。 这让斐惊蛰震惊无比:“你还真数着数儿呢!” …… …… 岁山草舍中。 斐惊蛰返回时,院子外面站着一群持剑的汉子,草舍里多了一位姑娘,满眼春色,媚骨天成。 申媚儿是将军府早就定下的儿媳妇,斐南徽就一个儿子,自然就是斐惊蛰。 斐惊蛰还没进屋,一阵香风便袭了过来,申媚儿一头便扎进他的怀里,桃花儿般的脸颊轻轻蹭了蹭,活似一只小母猫:“惊蛰哥哥,媚儿来接你回家了。” 斐惊蛰没推开申媚儿,但是双手下垂,也没抱对方:“你怎么来了?” 申媚儿头扎的更紧:“是斐伯伯告诉媚儿的,说惊蛰哥哥在岁山闭关修行,可春节快到了啊,不管怎样都是要一家团聚的……” 头,扎的紧,自然能闻得通透,女人有时候,鼻子比狗都灵,申媚儿的眉头忽然就皱了皱。 味道不对! 申媚儿很清楚斐惊蛰身上的味道,现在,她闻到了第二个人的味道。 使劲嗅了嗅:“香草味的!” 女人对很多事都可以不在乎,唯独有些事儿却在乎的紧,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 申媚儿是女人,甚至可以说是女人中的女人,他在斐惊蛰身上闻到了一点点奇怪的味道,不应该出现的味道。申媚儿很早就认识了斐惊蛰,两家早早就定了这门亲事,所以申媚儿可以肆无忌惮的往斐惊蛰怀里扎。 扎得多,闻得多,就记住了。 一个人的味道是特定的。 可如果这人身边多了其他人,就算是不接触,那味道也会变。 斐惊蛰常年独居,就连那些豪门世子都不愿接触,一贯是独来独往的。 申媚儿不动声色的从斐惊蛰怀里离开:“惊蛰哥哥修行的如何?” 斐惊蛰打了个哈欠:“挺好。” 申媚儿边说边往草舍里走:“那媚儿给惊蛰哥哥收拾一下行礼吧,斐伯伯还等着你呢,别让他等急了。” 草舍就这么大,上下只有两层,申媚儿找到了两间用过的卧房,床单子整齐,可低头轻轻闻一闻,味道大相径庭。 楼下是斐惊蛰的味道。 可这楼上,却是另外一个味道,将军府的仆从可是没资格住到少将军的头上的,除非? 申媚儿不动声色的下楼,脸上带着微笑:“惊蛰哥哥,修行很累吧?” 斐惊蛰点点头:“还好。” 申媚儿走到斐惊蛰的身前,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会不会很寂寞?” 斐惊蛰下意识的说:“不会啊。” 申媚儿眼眸一眨不眨:“媚儿应该陪着惊蛰哥哥的,是媚儿的错。” 斐惊蛰连连摆手:“不用那么麻烦,我自己修行就行,又不是小孩子。” 落霞为暮色中的草舍勾勒出一层绚丽的金边。 有风吹过。 微微凉。 申媚儿继续微笑,看不出半点恼怒的模样:“惊蛰哥哥可不是小孩子,小孩子不会娶妻的,大人才会。” 斐惊蛰:“申家妹子……” 申媚儿微微低头:“惊蛰哥哥说不用那么麻烦,原来我都成麻烦了,你还说自己修行就行,这楼上楼下加起来可不是一个在修行。” 斐惊蛰想解释,楼上那位可是我刚认识的好兄弟啊,你想多了吧! 可申媚儿却没给他机会:“惊蛰哥哥以前都是喊媚儿的,怎么就变成申家妹子了?媚儿只有一个,申家妹子可有好多呢!” 斐惊蛰:“……” 撩了撩额前的发丝,申媚儿露出一抹看着都伤心的笑:“媚儿刚刚想起来,家里还有些事情没有处理完呢,院子里是媚儿给斐伯伯准备的礼物,还有文秀姐姐的。礼物,媚儿全都备了两份儿,你拿回家,看着也好看,修行很重要,可这些礼数也不能丢了。” 盈盈一拜。 申媚儿头也不回得就离开了草舍。 斐惊蛰伸伸手,觉得自己应该说些什么,拦一下申媚儿。可话到了嘴边却觉得说什么似乎都不合适,话都让申媚儿说了,听着好听,可哪里有半分余地啊! 第一百一十八章 臭蛋狗血熏腊肠 站在院子外面的持剑汉子,跟着申媚儿来,又跟着申媚儿走了,留下一大堆礼物。 出了草舍。 走出去五百丈。 申媚儿的脸色表情瞬间就从我见犹怜换成了冷峻寒霜,眉眼阴狠,咬牙切齿的说:“给我查清楚,到底是谁住进了草舍。” 走出两步:“不要只查这几日,所有进过草舍的人,不管男女老少都给我查一遍,尤其是跟惊蛰哥哥有过接触的。” 沉默半响,似乎是生怕有遗漏:“查的时候仔细核对样貌,听说这段时日洛阳城有女扮男装的风气。” 如果此时此刻斐惊蛰站在此处,一定会震惊不已,在他印象中申媚儿可从来都是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狠辣了,就跟画皮一样。 在斐惊蛰面前,是一个人,不在他面前,就成了另外一个人。 细思极恐! 可怕啊…… 腊月十二,宁十入了岁山,再回洛阳城的时候,已经是腊月二十八。 宁十回到洛阳城时,天色早就黑透了,幸好,现在已经算是入了春节的范畴,整个神都宵禁解除,一直到正月十五,就连城门都是不关的。 城门口挂着巨大的红灯笼,鼻尖处满满都是馒头的清香。 腊月二十八,把面发,腊月二十八,打糕蒸馍贴花花……一路走过来,家家户户都贴了年画、春联还有各种各样好看的窗花,有钱人家还贴了桃符。 宁十心里琢磨着:“十几天不见,青鸟他们肯定已经买好了肉,做好了菜,会不会把过节的鞭炮都买好了呢?以前都是跟姑姑两个人过节,不是说姑姑不好,就是忒没意思,没啥过节的气氛,今年小伙伴们一起过,肯定热闹,想想心里就美。” 在一块儿的时候,耳边叽叽喳喳,还觉得烦,真要是有段时候不见,还怪想的。 这样想着,又看到自己两手空空,多少心里有些愧疚。掏了掏裤兜,衣服是后来斐惊蛰给准备的,总不能十几天穿一件衣服不换吧,没条件的时候自然不用说,有条件的话,该讲究还是要讲究的。毕竟是剑修,太邋遢了,丢人。 手指摸到一点冰冰凉。 宁十面色一喜,还真有碎银子啊:“算那小子没抠门到家!” 拐个弯,绕到夜市里,闻着味道买了七份儿蜜枣馅儿的甜糕,算上自己,一人一份儿,刚刚好。 流着口水,美滋滋的朝长乐客栈走过去。 嘈杂跟热闹随之渐渐消失,就连路边的烛火灯笼都少之又少:“确实偏僻了一点。” 宁十撇了撇嘴,然后紧接着就劝自己:“怕什么,酒香不怕巷子深。” 快能看到客栈的时候,宁十心跳甚至都加快了一些,小小的激动了一把,心里琢磨着,是不是要寻摸个牛叉叉的方式回家呢? 飞身跃起,扑进去? 偷偷溜进去? 还是? 还真是冷清啊! 宁十刚琢磨了没一会儿,远远望过去,自己买的长乐客栈,黑灯瞎火,连一点烛光都没有,门口没有红灯笼,好像也没贴年画跟窗花,暗暗骂了一声:“省钱可以,春联总还是要贴的吧!这才什么时辰啊,就睡觉了?还是说去夜市里疯了?就算去疯,总要留个人看家吧!” 宁十离开神都的时候,长乐客栈很破很旧尘土飞扬。 十几天过去了,非但没有收拾干净,隔着五十步,他就能闻到了一股子刺鼻的恶臭。 是那种腐烂的臭鸡蛋混合着腥气的狗血,似乎还掺杂了辣椒面跟胡椒粉,确定不是在做黑暗料理? 臭蛋狗血熏腊肠? 别说是住了人的客栈,就是没住人,也不至于给糟蹋成这副模样啊。 原本的思念,瞬间化为怒火:“这群不着调的家伙,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啊,这是准备做什么?迎接除夕的惊喜?这不是你们家啊!” 带着满腔的怨念与愤怒,宁十冷着脸就朝客栈走过来。 人未到。 耳朵里先听到了一阵争吵声。 “宁十留下的银子,可是已经花的一干二净了,明天就要断粮,你们想想办法。” “想什么办法?绝对有人在背后捣鬼,满洛阳转遍,所有卖东西的都给咱们抬高价钱,三文钱的蔬菜卖三十文,他们怎么不去抢钱呢。” “不是打架就是火拼,受损失的总是我们,这么大的洛阳城,单单挑咱们客栈门口打,你告诉我这是巧合?” “京兆府也有问题,全都是一群吃干饭的家伙。” “咱们不能坐以待毙了,下次再有人来,就给我往死里打,我看谁还敢朝咱们客栈泼脏水。” “不能冲动,没看到衙役就在远处看着呢?还有,这些地痞流氓可不是单纯的地痞流氓,每次都能察觉到修行者的气息。”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等死吗?” “等宁十,这是他花钱买的,咱们起码不能让客栈毁在咱们手里吧。” “这年没法过了……” 客栈大堂里的争吵讨论还在继续,门外却传来一阵脚步声,紧接着就是宁十的声音。 已经没了怨念跟怒火,反而是轻松的调侃,他在强行压制自己的情绪,让自己理智一些,再理智一些:“吆,都在呢,夜宵,夜宵,蜜枣儿馅儿的甜糕。谁想吃,自己拿啊,一人一份儿。” 宁十跨过门槛,糕点随手抛给叶青鸟:“门面设计的很新颖,就是这味道有些冲,赶明儿我给你们改改,咱是卖酒的,不是卖臭豆腐的。” 伸手朝林竖横胸口锤了一拳:“辛苦你了,他们肯定特闹,不好管吧。” 林竖横虽然年纪比宁十大两岁,可这一瞬间,似乎宁十才是所有人的大哥,张张嘴,只说了一句:“他们挺好,从不惹事儿。” 宁十咧开嘴笑了笑,抬手揉了揉夏平凡跟鹿严的头发:“你俩瘦了啊,平时都不吃饭吗。” 往前走一步,使劲掐了掐陈余生的大胖脸:“生鱼片,肉是不是都让你给吃了?怎么不见你瘦呢?” 一把抱起春夜:“晚上给你讲故事。” 最后一个看向叶青鸟:“你的三把刀,练的怎么样了?我的剑可是另有感悟!” 其他人都没说话,唯独叶青鸟皱着眉头,握着刀,噘着嘴:“刀,练的不怎么样,心里憋屈,手心痒,想砍人。” 第一百一十九章 饥饿如影随行 叶青鸟想砍人,宁十就问:“那你砍了吗?” 叶青鸟摇摇头:“他们不让。” 宁十:“没砍就是进步,修行要学会克制,动不动就砍人,那与邪魔有何区别。” 叶青鸟闭上嘴,其他人的表情就更低落了,宁十一直在岁山里,他听到了方才的争吵,但他没经历这段时日的委屈。 人,因为委屈,所以才愤怒。 叶青鸟能克制住,是他相信宁十回来之后会解决的更好,而且这客栈是宁十赚来的,不能给弄丢了。 沉默。 闭嘴。 没有人愿意再说话。 过了好久,春夜才没心没肺的说了一句:“要不,宁哥哥给我们讲个故事?” 讲故事? 心情好的时候才有人愿意听故事,心里面全是委屈,谁能听的进去故事啊。 兜兜转转,宁十瞧瞧这个,看看那个,全都像是受了欺负的小媳妇儿,就连老实巴交的夏平凡都满脸通红,想说话,却又不敢。 宁十咧开嘴笑了笑,就跟他姑姑孟八九去比剑前笑的一模一样:“你们啊。” “是不是理解错我的意思了?” “不砍人,可不代表要委曲求全呢。” “这客栈啊,是咱们的客栈,那就是咱们的家,有人践踏了咱们的家,怎么能说说就过去了。” “邪魔没脑子,所以邪魔才会去直接砍人,我们不是邪魔,我们要用我们自己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这话刚说完。 叶青鸟立马就来了精神,眼睛都亮了,修三把刀的姑娘,怎么可能真的克制! 宁十将手里的蜜枣儿馅儿甜糕分给大家:“你们刚才的争吵,我都听到了,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这是有人不想咱们在洛阳城里待下去。他们越不想,咱们就越不能如了他们的意,欺负人不是这么欺负的,真把咱们当成什么都不懂的阿猫阿狗了?” 宁十是剑门的弟子。 未来还要做剑仙,拆了魔山的剑仙。 他很危险的。 他从小就没受过委屈,以前只信孟八九,后来好不容易有了几个小伙伴,他心里可珍惜着呢。累死累活的去岁山刻字,不就是为了多挣些银子,让大家可以无忧无虑的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吗! 苦,宁十自己一个人受着,这就足够了。 宁十心里一直在想:“我都不舍得欺负的人,竟然有人就给欺负了,真的是,好气啊!剑门的剑,可从来都不是窝囊剑,千百年来,从来都不是!” 其实申媚儿如果单独针对宁十,说不定他还能忍,可错就错在,她把来洛阳城的这些少年,全部当成了自己手心里的‘玩物’。 申媚儿要在背后将这些少年,玩弄于股掌之中。 想的很美。 到目前为止,也确实很美。 可现在不一样了,这群‘玩物’准备反抗了。 距离除夕夜还有不到两天,神都洛阳城灯火辉煌美轮美奂,城南角落里的长乐客栈却是黑灯瞎火,恶臭满屋。 时间走到午夜。 三个人影从客栈的茅房位置溜了出去,剩下的四个人开始在大堂里大声争吵,咒骂声大到似乎生怕旁人听不到似的…… 孟八九在宁十耳朵边唠叨过很多话,有些忘了,有些就记下了,这些话有些只说过一遍,有些却反复唠叨,似乎生怕宁十会忘掉,其中就有一条法则,孟八九唠叨过不下百遍:“修行界有一条饥饿法则,也叫宗门第一法则。” “所有能在修行界活下来的修行者或是宗门,都是一条一条的饿狼,永远都是处于饥饿的状态中,永远都在觅食。每一条饿狼都潜行在山林草原风雪之间,它们会用利爪拨开挡路的树枝,并且竭力不让自己的脚步发出一丁点儿的声音,连呼吸都必须要小心翼翼。” “再强大的宗门或者修行者,都必须小心翼翼,因为山林中到处都是跟它一样前行的敌人,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谁都不敢保证自己会永远无敌?” “如果发现了食物,这些饿狼只会做一件事情,那就是,用最快的速度扑上去,抢走食物,然后迅速躲起来,消灭干净痕迹。” “一切都必须谨小慎微,走错一步,可能就是灭亡。” “这不是危言耸听。” “因为。” “威胁无处不在!” “饥饿如影随行!” 这些话。 宁十记住了,记得清清楚楚,只不过以前认识的不深刻,自从离开了姑姑的保护,越来越觉得,这话说的真好。 夜色中的宁十,嘴角笑的很灿烂,看上很阳光,人畜无害,可内里思索的狠辣却让他自己都觉得毛骨悚然。 月末无月。 黑云压城。 宁十带着春夜与叶青鸟一路朝永欢坊西侧的三九坊潜行。 白日里的永欢坊与黑夜里的三九坊,那绝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宁十卖馄饨的时候就听说过了,永欢坊西边是整个洛阳城三教九流的聚集地,赌坊、商贩、青楼、酒家、乞丐、脚夫、杂耍艺人、穷酸书生,还有密度最高的地痞流氓。 入夜之后的三九坊是洛阳城最肮脏最恶毒的地方。 斗殴打架,抢劫勒索,在这里就是家常便饭,别说是京兆府,就连大理寺的神捕轻易都不愿意去这里办案。因为,就算是办成了案子,到头来也不会有什么油水儿,都是一群死穷死穷的烂人。可这种地方又有存在的必然,比如,上面的贵人需要找个替死鬼什么的,这里可是最好的去处。 夜黑风高杀个人,装起来直接带走,个把月出去都不会有人去报官的。 洛阳城那些个娇滴滴的千金大小姐,对这里那可是禁地,只要出门,家里边定会吩咐,去哪儿都成,三九坊那是万万都不能去的。 这就是洛阳的毒瘤,又丑又脏,但不能伸手割掉,这里割掉,别处就会再长出来。 长乐客栈每天都有地痞去门口约架,这些地痞自然不是幕后的主使,可却是最容易寻到的人。 去哪儿寻? 宁十第一个想到的地方就是三九坊。 不用去甄别谁真的去了长乐客栈,宁十相信,只要撕开一个口子,自然会有人告诉他。 第一百二十章 私盐贩子 兜兜转转。 宁十最后把目光落到一处地方。 那是一条狭窄破旧的小巷子,七拐八拐的巷子里,搭着一个破仓库,门板上歪歪扭扭的画了一个‘盐’字,画的比虫子都丑。 站在破仓库的外面听了听,里面全是喝酒划拳的声音。 叶青鸟握紧刀就准备进去,却被宁十直接拽住,眼睛狠狠瞪了那三把刀一眼,意思不言而喻:“手痒,可以,别动刀子。” 很快。 破仓库里面就传出一阵叮叮铛铛的打斗声,打斗开始的突然,结束的更突然,一盏茶都没用掉,就安静下来。 宁十没动手。 春夜懒得动手。 全都是叶青鸟的功劳,这小妮子需要发泄一下。 进屋,拽过来一把椅子,宁十安安稳稳的坐下,叶青鸟脚丫子踩着一个醉汉,春夜却看上了旁边的一坛子好酒。 被踩着胸口的醉汉,旁边还躺着七八个人,高矮胖瘦,各不相同,只不过,这时候全都呲牙咧嘴的喊疼。 宁十朝里边望了望,一袋子一袋子的私盐,码放的整整齐齐,他今晚可没时间废话,直接敲了敲椅子的把手:“你们谁是这儿的老大?” 除了喊疼,没有一个人回话。 宁十撇撇嘴,没觉得意外,不紧不慢的说:“够义气,佩服,没喝醉的就听好了。方才是手下留情,谁要是想死,可以继续讲义气,继续嘴硬。” 拿起酒桌上的一把刀,轻轻磨了磨指甲:“也不知道这刀子够不够快,我帮你们数三个数,如果没人说话,就对不住了。” 没有再磨叽。 宁十直接开始报数。 “三。” 地上喊疼的声音非但没减小,反而更大了。 “二。” 有两个人悄悄睁开眼缝儿,看了看情况,继续喊疼。 “一。” 好吧,数数结束,没人说话,这些地痞流氓全都是从小打到大的,谁还会真的害怕数数呢,哪一个都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主。 他们这些人都在赌,赌宁十不敢下死手,赌宁十心有畏惧,赌宁十天性善良。 然后。 他们赌输了。 一阵冷风吹过。 方才叫喊最厉害的三个大汉,前一刻还在演戏般呻饮,后一刻整个人四肢百骸就是一阵钻心的刺痛,想喊疼,却发现嗓子眼根本发不出声音,豆大的汗珠刷刷的往外冒。 宁十没动刀子,他只是伸了伸手,发了三道剑气,剑气在普通人身子里游走,比凌迟处死还爽…… 三个数,三个人。 无声胜有声。 傻子都知道这三位没了声音的汉子在受罪,而且是一种酷刑,隐隐约约能看到皮肤下面有东西在动。 “蛊虫吗?” “好恶心!” 未知的才是最恐怖的。 宁十露出酒窝浅浅的笑,又准备开始数数,可这次,第一个数都没开始数,地上就有人开口了:“我们老大是蛇头三,出门取货了,半个时辰之后肯定回来。” 地痞流氓不是死士,别看他们整日里打打杀杀,看似不畏生死,其实最怕死的就是他们。 蛇头三,十七岁,土生土长的洛阳人,爹是个赌徒,娘是个屠户。打小就没人管教,斗殴打架几乎就是家常便饭的事情,十三岁认了本地一个盐贩子做师父,走南闯北,十五岁师父跟外来的盐枭争地盘被害,这小子一个人,一把砍刀,夜闯盐枭老巢,亲手给师父报了仇。 顺理成章,他就接了师父的买卖,成了这片的老大,占据三个私盐铺子,手底下二十几号人马。 年轻,心狠手辣,讲义气,这是宁十听完信息之后的结论。 夜。 越来越深沉。 巷子里的私盐仓库,气氛越来越诡异,尤其是地上那个最先开口说话的大汉,他说蛇头三半个时辰肯定回来,时间眼看着可就到了。 被剑气入侵的三个汉子早就疼晕过去,所以,没有人敢站起来,也没有人敢再喊疼,谁喊疼,谁就得真的疼一疼。 春夜跟叶青鸟坐在桌子旁喝起了小酒。 宁十则是端端正正的坐在仓库正中央,神色淡然,面带微笑,这笑,如饿狼,看着都渗人。 阳光或狠辣,都是心境,面对藏匿在社会最底层的地痞流氓,就要用流氓的方式,他们信奉弱肉强食,他们信奉拳头,他们怕死。 很现实。 很简单。 很直接。 时间,弹指而过,当巷子里传来一阵脚步声时,宁十明显感觉到躺在地上的大汉全都松了一口气,他们是真怕蛇头三不回来了,那样极有可能会激怒宁十。 马上就要推开门时,蛇头三忽然从腰间拔出来一把砍刀,仿佛神经质一般,可就是这个神经质,救了他无数回,包括今天。 一下子,蛇头三全身的肌肉都绷紧了。 紧接着他就发现了不同寻常。 平日里,走到这处,肯定能听到喝酒划拳的争吵声,眼下太安静了,安静的有些吓人。 “有外人来过!” “没闻到血腥味,没有死人。” “难道是大理寺的捕头?不应该啊!过节这种日子还有人惦记咱这破铺子?是准备收来年的好处费吗?吃相未免太难看些吧!” 这些都是蛇头三的本能反应,贩卖私盐本身就是见不得光的买卖,各条各道都要打点好,不能单靠拳头。 走肯定是不能走的,身家性命都在这铺子里,而且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啊。 背过手,将刀子藏到身后,以防万一,蛇头三悄悄打开仓库的门。第一眼就瞧见躺在地上的大汉,全都是自己的小弟,一个不落的被放倒了,然后就看到了坐在中间的宁十,一个很年轻的少年。 调整呼吸。 蛇头三没有立即出手,刀,依然是背在身后,他有些拿不准宁十是什么角色,但可以肯定,绝对不会是普通人。 宁十没有起身,很平静的问:“你是蛇头三?” 没有得到答复。 蛇头三指指宁十,又指了指地上晕倒的手下,最后指了指自己的仓库:“你是谁?为什么下此狠手?来我这里做什么?” 宁十微笑,然后说:“问你一些事情,知道长乐客栈吧?” 第一百二十一章 嘎嘣脆 长乐客栈? 蛇头三听到这四个字立马就猜出来宁十是谁。 申家剑炉的大小姐要玩死一家客栈,点名要客栈里的七个少年不得好死,半旬有余,见了六位,还差一位。 “您说,我知道的一定告诉您,要说这询问消息,您算是问对人了,在这方圆……”蛇头三边说边朝宁十慢慢走过去,不经意间已经走到了十步之内,突然,背在身后的刀直接挥出,脚下一个冲刺,笔直的就朝宁十砍过来。 说话是为了扰乱对方。 攻击是为了先下手为强。 蛇头三是混街面儿的,他在打架的时候,无论何时都是全力以赴,力求一击毙命,再多的花哨都是多余的。 刀,很突然。 表演的分寸也很到位。 可宁十的眼睛不是一般的眼睛,他早就察觉到蛇头三肌肉的变化,木剑握在手心里没动,两根手指就抵住了刀刃,紧接着,一脚便踢在蛇头三的胸口。 砰地一声。 破仓库的门板都被撞碎了。 蛇头三嘴巴里吐着血,身子化为一条优美的弧线,没有晕倒,因为宁十还要问他问题呢。 拍拍身上的尘土,宁十起身,慢悠悠走到蛇头三的面前,低着头俯瞰对方:“知道长乐客栈吗?” 蛇头三咧开嘴一笑,满嘴的血水,然后嘴巴里蹦出两个字:“我呸!” 宁十歪歪脑袋躲过这口浓痰,不怒不喜:“有骨气啊,不愧是他们老大,可有些时候,骨气这种东西是要量力而为的。” “过头了。” “脊梁骨就会断。” 慢慢走到一名还算清醒的大汉身旁,宁十活动了一下手指:“书上都说,做大哥,要有担当,你是他们大哥吧?” 一个响指。 一道剑气。 宁十身前这名清醒的大汉,身子骨就开始扭曲,仿佛是被一条无形的锁链勒紧一般。 骨头摩擦的声音传来。 没有惨叫。 因为叫不出来。 但这大汉的表情比惨叫更精彩。 “咔!” “嘣!” 肋骨断裂的脆响。 宁十没有再搭理蛇头三,一个小混混,连修行者都不算,没资格跟他讲道理。 只有‘狮子’‘老虎’才有资格跟‘饿狼’坐而论道。 破仓库里,一共八个人,蛇头三回来之前已经有三位被折磨晕了,然后就是第四位,第五位…… 整个过程没有一点惨叫声。 仓库里只有骨头摩擦跟春夜喝酒的声音。 蛇头三的眼睛已经瞪直、充血,怒气仿佛随时都要喷涌而出,可是他现在不能动,他也不能跑,跑也跑不了。可就这么让他出卖情报,后果一样是凄惨无比。 “老大。” “救命!” “疼……” “嘎嘣!” 真正的恐惧,永远不是一刀毙命。 静待死神,慢慢感受死亡的靠近,却又无能为力,反抗不得,那才是真的恐怖。 蛇头三的倒三角眼瞪成一个圆:“我一定会弄死你的,你死定了,你惹了不该惹的人,你死定了,我要杀了你!” 仿佛是听到了什么笑话,宁十转过身:“杀我?你这辈子都不会有机会的!” 宁十很认真的看着蛇头三:“人这一辈子会面临很多次选择,有时对,有时错,一旦错了,就需要改正。可机会就那么多,如果把握不住,后悔都来不及,瞧瞧你还有几个弟兄,够你坚持多久啊?” 持着木剑,用剑身在蛇头三的脸颊上拍打了一下:“我知道你很害怕,害怕有人会报复你,可你就没有想过自己眼下的处境?可能你们连今晚这道坎都过不去。” 木剑抬起又落下。 啪地一声耳光。 宁十淡定的说:“我很年轻,所以别指望我能多理智,也别考验我的耐心,你可能会后悔。” 木剑继续抬起,继续落下,继续抽耳光:“我脾气很差的,那长乐客栈是我买的客栈,如果是你,自己家被糟蹋成那副模样,你是不是很委屈?” 木剑第三次抬起,第三次落下,蛇头三的脸颊已经被抽肿:“这委屈啊,一旦积攒的多了,就容易出事,会控制不住自己的,心不受控制,手更加不受控制,至于手里的剑……” 木剑指了指蛇头三,然后突然刺向另外一个人。 “住手!” “住手!” “我说!” 蛇头三终于开口了! 然而这位私盐贩子的下一个动作却让宁十愣了愣,只见,蛇头三撑起身子,直接走到唯一还清醒的汉子身旁,二话不说,一拳就砸了下去。 汉子被直接砸晕。 蛇头三起身,挨个查验了一番,八个手下全都晕倒过去,没有人清醒。 “呸!” 朝地上吐出一口带血的浓痰,蛇头三抓起桌子上一坛子老酒,昂头就灌了三大口,喝完酒,深吸一口气,最后把脸一横,眼睛一闭:“你问吧,我知道的肯定告诉你,我这些兄弟就当全被你打晕了,以后有事全算我一个人头上。” …… 隆冬腊月。 春节将至。 整座洛阳城彻夜不眠,唯一尴尬的就是,依然没有下雪,近在咫尺的岁山都飘过了雪花,神都就是不下。气温有点冷,不过陈余生几个人却跟疯了一样,大半夜的趴在门墙外擦洗。 隔着一条道,一间铺子的后面,门缝中露出一双眼:“神经病啊,大半夜不睡觉,擦墙?” 旁边的门缝中也有一双眼:“估计是想趁着没人捣乱赶紧收拾好。” 一双眼缩回来:“白痴,今晚擦干净,明天还会脏,这几个傻孩子啊。” 留下的眼睛,不时看一看:“年少无知,年少无知,这才刚刚踏进江湖,怕是要摔个大跟头喽。” “谁让他们惹了不该惹的贵人呢,要怨就只能怨自己有眼无珠吧……” 大概跟这边有个四五条街的距离,宁十拎着蛇头三,带着春夜跟叶青鸟来了柳街,醉香楼。 没走正门。 翻墙入院。 在蛇头三的引导下,宁十找到一栋独立的小楼,三五个混混靠在楼下的避风角落,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什么。 阁楼上,红烛点点,香风扑鼻。 蛇头三张着嘴巴,用唇语说:“乔二爷每晚都来这儿,楼上是他的相好翠屏儿,在长乐客栈门口围堵斗殴的领头人就是他。” 第一百二十二章 双眸剪秋水,一手弹春风 蛇头三从小道消息中猜到是申媚儿在找长乐客栈的麻烦,但是他却只供出来一个乔老二,在宁十这里他能交代,风险也被降到了最小,起码他没全部骗人,这乔老二确实是蛇头三的上线。 小混混有小混混的心思,他蛇头三觉得,自己挨打不能白挨打,宁十厉不厉害他估计不了,他也没办法跟申家剑炉做对比。但起码应该能收拾掉乔老二,这么算来,这还是一次借刀杀人的好机会呢。 各有各的打算。 宁十不懂读心术,所以他没有办法看清楚蛇头三的内心,但是无所谓,只要抓住了绳子,顺着线找便是,总有捋顺清楚的时候。 路过那群靠在角落里的小混混时,刚好听到那边在议论:“知道这是什么吗?仙丹灵药!只要一粒,保管让你雄风拂槛,威不可当,夜夜十七郎,还能让老木回春,枯藤发芽……这可是西域流传过来的神药,千金难求,兄弟我可是费了老鼻子劲才搞到手的……” 粉红色的小药瓶子。 有些淡淡的迷醉清香。 宁十愣了愣,然后就绕了个远,去那拐角阴影里走了一遭,离开时,衣袖里多了两瓶小药丸。 阁楼不高,几步就能走上去,可就是这几步路,宁十的耳朵却被搞了个通红。 一个能把人叫酥的声音,柔声细语的说:“二爷,屏儿好热。” “天干地燥,让屏儿瞧瞧爷的身子。” “二爷的胸肌好伟大,若是久经沙场的将士看到了,肯定也要自愧不如的。” “屏儿昨日学了个新东西,二爷想不想看?若是想,那可要先答应了屏儿,不准太粗鲁,要轻点,会疼……” 宁十可是二境的剑修,孕穴开了三十六,更是入了第二剑品,够厉害吧,可就是这一番话,差点让他一脚踩空。 深吸了好几口气,宁十才轻轻推开门。 入眼,满是香艳,扑鼻的醉香,那酥麻声音的主人果真是肤若凝脂,容貌可人,身材可是,汹涌那个澎湃…… 宁十下意识瞧了瞧那个乔老二,然后,就对翠屏儿身旁那堆肉,很是恶心。 恶心,就不会愿意让其脏了自己的眼,闭眼前行,一剑拍出,剑身拍在乔二爷的脸颊上。 剑身回转,剑刃落在翠屏儿的脖颈间。 宁十伸出手指放到嘴唇边,做了个嘘的动作:“这位姐姐,别说话,只要你配合,不会有危险,不配合你能猜到会发生什么吧。” 翠屏儿拼命点头,活像一只小鸡崽子。 冷静片刻。 宁十拿出衣袖中的小药瓶,丢给翠屏儿:“喂他吃。” 翠屏儿:“啊?” 宁十动了动剑。 翠屏儿立马爬过去,费力的掰开乔老二的嘴巴,塞进去一颗粉色小药丸。 宁十:“不够,多放几颗。” 翠屏儿又塞了两颗。 宁十:“这药又不用你来掏钱,给谁省着呢?” 翠屏儿小声说:“不能多吃的,真不能多吃。” 宁十又动了动翠屏儿脖颈间的剑:“把这一瓶全塞他嘴里。” 听到这命令,翠屏儿脸色都变了,心里想:“会死人的……真会死人的。” …… 双眸剪秋水,一手弹春风。 歌尽琵琶怨,醉来入梦中。 乔老二做了一个梦,春梦,梦刚刚开始自己就掉进了火焰山,全身都开始燃烧起来,嗓子更是冒了火。火才冒起来,头顶就袭来一把剑,恶狠狠抽打在脸颊上,直接将他从梦中抽醒。 迷迷糊糊的睁开眼,脖颈间横着一把冰凉的黑色木剑,对面坐着翠屏儿,床边站着宁十。 “谋财还是害命?”乔老二小心翼翼的扭转脖子,“好热啊!” 宁十嘴角露出一抹讥讽,看了翠屏儿一眼,然后这姑娘就把上衣全部脱掉了,连肚兜都扯到了床边。 乔老二直接咳嗽两声,胸口腾腾的火往脑袋顶上冒。 宁十拿剑身在乔老二脸颊上拍了拍,直截了当的问:“是谁在找长乐客栈的麻烦?” 乔老二很诧异的多看了宁十一眼,然后反应过来,嘴巴闭紧,一句话不敢多说,紧接着全身就开始泛红:“你,你给我吃了什么?” 边说边朝翠屏儿不动声色的挤眉弄眼。 宁十冷哼一声,又看了翠屏儿一眼,这姑娘立即把下衣也脱了,一丝不挂的瘫在乔老二身前,甚至朝对方抛了个媚眼,舔了舔舌头。 青楼女子多薄命,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翠屏儿可不会想以后,她要先保证自己今夜不会香消玉损,所以,宁十让她做什么,她就一定会做什么。 阁屋的温度开始升高。 燥热袭击乔老二。 很快他便意识到自己被做了什么手脚,心底一阵冰凉,心口火焰燃烧。 宁十问了第二遍,乔老二依旧没敢说,并且撇过眼睛,轻轻咬了咬舌头。可是,不怎么管用啊,大脑指挥了眼睛,眼睛自己却用余光看翠屏儿。 宁十撤回木剑,三道剑气发出,直接将乔老二捆住,转身坐到桌子旁:“屏儿姑娘,开始你的表演吧,好好伺候伺候你家乔二爷。” 伺候? 此伺候非彼伺候,说是勾引可能更合适。 下一刻,翠屏儿便开始使出浑身解数,犹如一条美女蛇一般,游走在乔老二身边,百般挑逗。 乔老二欲念焚身,不用挑逗都要喷出火,这么一来,鼻孔差点流出血,脑子朝身体释放信号,嘴巴里不住的求翠屏儿,可一个地痞莽夫,怎么可能挣脱宁十的剑气呢! 宁十在一旁自言自语:“嘴巴还挺硬,只是不知道能不能扛住这火,忘了告诉你,方才手抖,喂了你一瓶,乔二爷可以好好享受一番。” “一瓶?” “……” 乔老二听完之后就是心口疼:“你刺我一剑吧,给个痛快!” 宁十哼哼两声:“别啊,那多没意思,瞧瞧你给我家客栈画的外墙,也没见你一把火将客栈烧掉啊!你都能想出来这么新颖的玩法,我自然要奉陪到底的。夜很长,不急,二爷继续享受。” 乔老二咽下一口唾沫,开始不住劲儿的喘粗气。 美女就在眼前,可是没办法享用,气啊。 耳朵里传来一阵柔软。 “真特么痒!” “骚娘们儿,你特么就不能老实点?” “平日里给你钱,都不见你这么卖命,这是想要了你二爷的命吗?” 柔软从耳朵渡到脸颊,然后是鼻尖、嘴唇、脖颈,一路向下…… 乔老二心底狂吼。 当柔软对上火热,然后柔软迅速撤回…… 乔老二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了,好死不如赖活着,狗命一条,丢了就算是丢了,及时行乐吧! 爽死总比被打死强! 第一百二十三章 烛火花红子夜 乔老二都没有用宁十问,直接就交代了:“是申家剑炉的大小姐申媚儿要搞你们长乐客栈,咱们都是收了银子办事儿的,绝不是故意找茬,冤有头债有主,你应该去找申家剑炉的麻烦。” 宁十默念了一遍申媚儿的名字,然后觉得:“女人还真是记仇啊。” 转过头看着乔老二:“告诉我,都有谁收了申家剑炉的银子,每个人的底细说清楚。” 申媚儿都被供了出来,其他地痞流氓那自然不需要隐瞒:“要死一起死吧。” 一连串的名字从乔老二的嘴巴里蹦出来,鬼使神差的,乔老二甚至还将自己的几个死对头给加了上去:“阎王路上找个伴儿,对不住了兄弟们……” 宁十继续问:“后面有什么计划?” 乔老二老老实实的回答:“申家大小姐这几天似乎很忙,没什么具体的交代,让我们看着办就成。” 宁十:“很忙?忙什么?” 乔老二:“具体的小的不知,但肯定跟将军府或者宫里有关,全洛阳城都知道,人家马上要嫁到将军府了,春节将至,她申家剑炉不得走走关系吗?过节的礼物怎么都是要好好准备一下的,这是大事儿,肯定比您的客栈重要。” 宁十:“还有送到宫里的礼物?” 乔老二:“斐大将军的妹妹是皇太后,斐大将军的女儿是皇后。” 一盏茶的功夫,乔老二已经开始头晕目眩起来。 宁十:“你还知道些什么?” 乔老二张张嘴,又使劲摇头。 宁十:“你是这洛阳城的地头蛇,你肯定知道一些不为人知的消息,申家剑炉的礼物不会是一趟运进来的,对不对?” 乔老二喘着粗气:“洛阳城里那么多地头蛇,为什么只找我的麻烦?” 宁十咧开嘴一笑:“对啊,我又不认识你,你说我是怎么来找你麻烦的?你都能给我说出那么多个人名,你猜我找过几个人?你是第几个?对了,楼下就有个蛇头三,你好像认识,喊上来叙叙旧?” 宁十笑的很坏。 乔老二却听出了其中的深意,咬牙切齿的咒骂道:“蛇头三你个王八羔子,敢害老子!我日你八辈儿祖宗!” 宁十继续笑:“所以,你不说,你会死,你都告诉了我那么多人名,总有知道的吧,无非就是浪费些功夫。你也不用怕,背锅的人多的是,申家剑炉的怒火不一定会落到你头上,怕什么?我要是你,我就说,这屋子里多热啊!烧坏了脑子,可就真成白痴了!” 乔老二想了又想,最后看了翠屏儿一眼,嘴角一撇,当着这姑娘的面就说:“子时三刻,青阳驿站。” 这句话,翠屏儿不应该听,可她没反应过来,脸都绿了! 此时的乔老二已如饿狼。 床边的翠屏儿看着都害怕,而且她还听了不该听的话,心头更是恨,然后她便拒绝伺候。 可怜的女人惹人怜爱。 宁十欣然接受。 乔老二拼了命的挣扎:“该说的都说了,快放开我!” 宁十耸耸肩:“没问题,等着。” 用眼神让翠屏儿穿好衣服,转身走出阁屋,然后喊了叶青鸟,一起去了趟拐角的阴影处,给楼上背过去两个大汉。 乔老二晕晕乎乎的,似乎瞧见床边丢过来几团肉,眼神儿已经开始模糊。 剑气解除。 宁十朝床上晕倒的另外两位,一人踹了一脚,直接将人踹醒。 狼吼一声,乔老二朝那团肉扑了过去。 刚刚苏醒的大汉,睁开眼就瞧见自己老大:“二爷,二爷。” “您这是干什么?” “别脱我衣服啊!” “二爷,您这是怎么了?” “二爷,您克制一下,您是不是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 “二爷,你特么疯了!” “走开,走开,你他娘……疼!” “……” 阁楼下抬头仰望,能瞧见楼上的窗花儿,烛火花红,剪影儿里隐约能看到三个黑影。乔老二本身就有功夫,否则也做不到老大的位子上,吃了那么多粉色药丸,更是暴躁,两个手下怎么可能挣脱的了! 画面辣眼睛啊! 隐约还能听到哀嚎,伴着奇怪的哭声! 据说,这哀嚎一直持续到天亮,阁楼上的三位全都是扶着墙下来的。后来,乔老二吐了整整三天三夜,把苦胆都快吐干,再没去过青楼,再没喝过花酒,他的两个手下,一个含着泪上吊自杀,一个发着疯跑出了洛阳…… 夜。 子时。 城外官道,青阳驿站。 神都前半夜还是晴空万里,后半夜却成了乌云密布,青阳二州通往神都的官道上,很快就成了烟雨朦胧。淅淅沥沥的冰雨打在驿站的砖瓦屋檐间,掉落在地,溅起一大蓬水花,这个时节的冰雨多寒气,后半夜更显得清冷,视野望出去全都是灰蒙蒙的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 虽至年末,按理官道会比较忙碌,可这毕竟是雨夜,车马自然稀少。 官道旁多是青松树林,遮挡身子很方便,黑漆漆的,深邃阴暗。这个时辰,能出现在这里的,绝非常人,反正肯定不是老百姓。 子时三刻。 通往青阳驿站的官道上,一群人疾驰而过,人群各个头戴斗笠,身穿黑色蓑衣,骑黑色大凉马,马队中间有一辆轻车。 冰雨拍打斗笠。 马蹄踏溅水花。 疾驰。 而过。 树林中其实有两伙人,各自一方,谁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 宁十自然是其中一拨人。 另外还有两个人,一个穿灰袍子的姑娘,一个双眸血红的和尚,姑娘叫卜红笺,是鬼谷的捕风者,和尚叫怀藏,来自禅山慈济寺,心佛已入邪魔道。 卜红笺还没有入洛阳就接到一只纸鹤,纸鹤上写了一行字,然后他就在这官道上等了整整一天。 马队飞驰而过,卜红笺随后便领着怀藏跟了上去,步行居然不比马队慢上多少,远远的吊在马队的尾巴后面。 青阳驿站是入洛阳最后一个驿站,穿斗笠蓑衣的马队必须在这里换马,舟车劳顿,人能坚持,马却不能坚持了。 第一百二十四章 小鬼最难缠 田大海是马队的领头人,申家剑炉最年轻的长老,刚好要来洛阳城办事,索性就跟了这趟小活儿,替他们大小姐送一趟礼。 马队驶入驿站,最前面一个戴斗笠的申家剑炉弟子下马上前,用佩刀在驿站的门钟上不轻不重的敲了两声。 半响之后。 驿站里走出来一个兵役。 打着伞,举着灯笼,瞧了瞧黑夜里的人群,没说话。 田大海冷哼一声,有些不高兴,然后从怀里掏出一枚令牌,朝兵役晃了一眼:“申家剑炉令,八百里加急,必须连夜送到神都将军府,望配合。” 兵役斜着眼,瞧了瞧令牌,又抬起灯笼照了照田大海这些人的脸,嘴角勾了勾,慢条斯理的摸了摸劳累不堪的大凉马。最后回过身子,蹭了蹭鼻尖,咳嗽一下:“申家剑炉的马队啊,按理说,咱们是应该积极配合的,不对,怎么说呢,必须尽全力配合。” 申家剑炉马上要跟将军府联姻,世人皆知,没什么不能说的。 停顿一下,这兵役的脸上却露出一副无奈的表情:“可咱青阳驿站毕竟是官家驿站,年末快马紧缺,傍晚刚有兵部的千里传书,替换下来的马儿还没缓过神儿来呢,怕是要让诸位失望了。” 说完,兵役搓了搓手,小声说:“要不,咱们再坚持坚持,我瞧着你们的马还行,从这里到神都,二十里,跑快些,应该可以跑到的。” 拱拱手。 又搓搓手。 兵役把灯笼朝前面送了送:“对不住喽。” 田大海看到了兵役的动作,暗骂一声,他怎么能看不出这兵役是故意勒索,搓手都搓成那副模样,除非是瞎子,才会看不到。 驿站没马? 没马还能叫驿站吗? 更何况距离洛阳城这么近! 若是普通活计,田大海也就忍了,可这一趟他送的东西是给宫里的,小小的兵役还想撸一层钱? 活得不耐烦了? 田大海压下怒火,沉声道:“我这些马已经连续跑了大半天,如果可以坚持,我们不会沿途换马,浪费时间,若是按时到不了地方,谁来负责?你方才是不是没有看清楚,我们是申家剑炉的马队,东西送给谁,你好好想想,耽误了小心掉脑袋!” 兵役岁数不大,可脾气也不小:“哼哼,爷是在开笑话吧,我也再说一遍,这儿是官家驿站,你是申家剑炉,有马给你是情分,没马给你是规矩。皇城边的驿站,哪天不见八百里加急,若都拿一句话来压我们,这驿站还能叫驿站吗?从咱手里过的东西,谁加急,谁不急,你说了可不算。” 撇了一眼田大海的穿着。 兵役翻了个白眼:“话说回来,你们申家剑炉弟子数万,谁的面子都要给吗?你家小姐还没嫁到将军府吧?” “嗝儿……” 说完话,兵役打了个酒嗝儿,原来是喝了酒,酒壮怂人胆,啥话也敢说啊:“打开天窗说亮话,你们啊,懂规矩,有马。 朝黑夜里摆摆手:“不懂规矩,请便……” 乱世小鬼最难缠,皇城根儿下的小鬼尤其难缠,何况是喝醉酒的小鬼。 青阳驿站算是入洛阳的最后一个驿站,哪天不见几个八百里加急,马是驿站的宝贝,物以希为贵,都想要快点入神都,这马啊,可就有说头了。不能空口说白话,谁想要马就要马,还是这种没有任何府衙文书的江湖人。 做梦呢吧。 就算是兵部的文书都没这个特权。 短暂的安静。 这份安静让田大海很难堪,他是申家剑炉的长老,旁边可还跟着一堆剑炉弟子呢。 下一刻,田大海身旁忽然跑出去一个少年,摘下斗笠,露出一张阳光帅气的脸,笑眯眯的凑近兵役:“这位小哥,大冷天的,都不容易,行个方便,行个方便,换马这种小事情,您肯定有法子的。” 不动声色见,一小袋子碎银就被塞到了兵役手中。 颠颠重量,兵役立马变出个笑脸,变脸就跟变戏法似的:“瞧我这脑子,咱申家剑炉来换马,哪能没有呢,不看僧面看佛面,就算是没有,也得挤出来几匹。” 银子开路。 畅通无阻。 最多一盏茶的功夫,马队再次启程,驿站恢复了平静。 田大海骑着新马脸色很难看,虽然是成功换了马,可这并不是看在他的面子上,是看在银子的面子上。 塞银子的少年就跟在田大海旁边:“师父,您别生气了,跟这种小兵役犯不上着急上火的,伤身子。” 田大海重重的哼了一声。 他不是反对送银子,只是方才那兵役的话实在太难听了。 少年压低声音:“师父,我得先给您认个错。” 田大海再次冷哼:“你错哪儿了?” 少年声音压的更低:“徒儿往方才那袋碎银子里加了些料。” 田大海:“……” 少年停顿了一下,瞧了瞧自己师父的脸色继续说:“那兵役的嘴巴实在太臭,说徒儿可以,但不能说我师父,他说了,那就必须为他的话负责。徒儿以为,他以后就没必要再说话了,除非……” 田大海:“除非什么?” 少年:“除非那人不贪财,不去摸银子。” 田大海沉吟片刻:“修行者,心不可太狠,下不为例。” 少年:“谨遵师父教诲。” 田大海刚走没多久,宁十独自一人就进了青阳驿站,叶青鸟跟春夜被他派到了其他地方,乔老二说了很多名字,都需要一一印证,查清楚行踪。 深更半夜的青阳驿站,依旧亮着几盏昏黄的烛光,宁十刚刚进门就看到,方才那个傲慢无礼的兵役,此时此刻,已经是昏倒在地,一脸的紫黑,手心里抓着一袋碎银子,碎银子上隐约亮着一层渗人的荧光。 银子有毒! 几乎就是同一时间。 刚刚跑出去不到一里,田大海的马队,跑在最前面的一匹快马,忽然一头栽倒在地上。 夜雨中的黑暗官道,阴沉深邃,一张杀人的网铺开。 “警戒!” “有埋伏!” 田大海大喊一声,佩刀出鞘,所有的马儿全部被勒住了马缰。 第一百二十五章 搏杀 一位穿着血色袈裟,满眼血红的和尚一句话不说,直接就冲进了马队,手里握着一根禅杖,一杖就砸在一匹马儿的马头上。同时,禅杖回身,杖杆敲在马主人的太阳穴上,人死马翻。 怀藏虽然不像孟八九是全品入境,可毕竟是三境,佛力充沛。 田大海的徒儿,那名心狠手辣的少年一脚夹住马腹,抽刀便朝怀藏冲过去,空出来的手指一阵捏动法诀,嘴里念念有词:“野火不尽火又生。” 申家剑炉擅长铸剑,自然也擅长剑,只不过申家的剑,重气重决不重剑。 田大海的徒儿,手里握的是刀,嘴里低吟的却是烽火剑诀,三道冒着火的小剑藏在身后。 当所有人的注意力全部放在怀藏身上时,借着这冰雨,一道极细的蛛丝悄无声息的刺入马队最后一个斗笠蓑衣的喉咙。 被袭击的申家剑炉弟子,想开口叫,但是为时已晚,一只柔嫩的手抓住他的后身,用力一甩,这人便如稻草一般被抛飞出去。落地前,身子跟头就分了家,手的主人是一位穿着灰袍子的女子,鬼谷捕风者卜红笺。 马队有些骚乱。 田大海脸色冰冷,心头的火早就开始攻心了,这是在给他难堪吗?跟一个小活,天下雨,小鬼找茬,路上又遇袭击……哼!找死啊! 卜红笺袍子遮着脸,仿佛毒蝎子一般,扭动一个身子,就跳到下一个马匹上面,一手便掐死对方,最后还伸出舌头舔了舔喷涌而出的鲜血:“丢下武器,留你们一个全尸。” 卜红笺的声音非常沙哑渗人,直接就吸引了田大海的注意力,而就是这转头的一瞬间,他的徒儿竟然被怀藏分了尸。 怀藏是佛修,最强的便是金刚不坏。 卜红笺呵呵一笑,低吟一声:“这和尚还真是好用。” 话音刚落,满手鲜血的怀藏,原本已经将身前的人分了尸,‘四肢骨头’都掉了一地,可就是这一地的碎尸却忽然爆炸了! 火红的剑气。 炙热的火焰。 田大海的徒儿,从来都是留一手,就算是没有料到对手是三境的佛修,可他一样会阴对方一下,烽火剑诀与火毒剑决同时刺在怀藏的身子上。 不是满品跨境的金刚不坏,自然不会是完全的金刚不坏……越境杀敌可是这个时代常有的事情。 田大海暗骂一声,虽然他的徒儿很多,但这一个却最是懂他心。 卜红笺也跟着愣了愣:“该死的杂碎,好毒辣的剑修!” 田大海又等了片刻,确认卜红笺再没有后手,只有一个被破了金身的怀藏跟她自己:“装神弄鬼的家伙,不敢露脸见人的东西,想要你爷爷的命,那要看你有没有本事了。” “受死吧!” 田大海元气灌注佩刀,踏雨而行,破风砍向卜红笺。 卜红笺瞧着远处被暗算的怀藏,又瞧了瞧元气充沛最少都是二境又入品的田大海:“该死的,运送几个破礼物,竟然出动这么多修行者,申家剑炉的弟子都不要钱吗?” 卜红笺灰袍一抖:“今天就到此为止吧,那和尚留给你,就当是偿命了。” 田大海冷漠说道:“当我申家剑炉是讨饭的?杀人偿命,你还想走?” 卜红笺身形急退,田大海身形急追,马队的下面,有土在动…… 卜红笺就这样逃跑了?捕风者确实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可那不代表怂! 满身鲜血的怀藏一言不发,已经跟剩下那些申家剑炉的弟子血拼到一起,但是被破了金身,又近了身,一个只有境界的佛修早晚会被‘乱棍打死’。 田大海其实是想找个人打架发泄一下,可刚刚做好准备,对手却逃跑了! 这让他目瞪口呆,并且很气氛。 不可饶恕! 都将我当做猴儿耍吗? 郁闷让田大海短暂丧失了判断力,并没有察觉到地下,有土在动。 当田大海马上要靠近卜红笺时,身后的马队中央,一道黑色的影子破土而出,第一剑就刺穿了一名申家剑炉的弟子,第二剑就划破了另外一名弟子的大动脉,第三剑刺穿了一个人的眼睛。 影子的境界其实不高,但是出现的很突然,三剑得手,根本未做停留,卷起满身伤痕的怀藏,低吟一声就飞身进了树丛,临走之时还不忘朝马队中间抛洒了一团黑色的粉末。 “有暗器!” “不好!” “有毒!” 中毒的申家剑炉弟子也顾不上追击,立即盘腿坐下,连点数道脉穴,强行催动体内的灵力去对抗入体的毒物。 仅仅这片刻的功夫。 原本疯狂逃窜的卜红笺却诡谲至极的停步转身,拼尽全力朝田大海释放了一次幻境之术。 怀藏会中幻境被蛊惑,那是天时地利人和相加的结果,卜红笺为了蛊惑怀藏更是早有布局,所以,这幻境并不能直接将田大海击倒。 若是平常时日,田大海就算中了幻境,也不会使用太过激的方式反抗,严防死守再图破境是最保守的方式,但是卜红笺没有料到田大海今日的心情,他也不知道田大海的徒儿刚刚被击杀。 然后。 幻境中的田大海竟然想都未想,直接就跟卜红笺硬拼,不惜拼着神念受损,都要留下卜红笺。 卜红笺:“你疯了?” 田大海:“这就是惹我申家剑炉的代价!” 卜红笺:“自不量力!” 田大海:“找死!” 卜红笺:“是你死!” 神念肉搏。 非死即伤啊。 这是修行界的铁律,不到万不得已,没人会用这个法子。 片刻分出胜负,卜红笺吐出一大口鲜血,逐路而逃,百丈之后被一道影子接走,应该也是鬼谷的捕风者。田大海同样吐出一大口鲜血,走了两步直接跪倒在地,费力的盘腿而坐,直接开始安抚神念恢复灵力。 另一边。 仅仅在青阳驿站多逗留了一盏茶的功夫。 宁十就看了一场好戏,并且一阵胆寒:“幸好来晚了,多亏来晚了。” 谨慎起见,宁十在远处等了片刻,这才慢悠悠靠近马队。 入眼,一片浪迹,满地的鲜血。 第一百二十六章 我可是你家小姐的故交 夜空中的冰雨拍打下来。 凄惨无比啊。 田大海最先察觉到宁十的出现,睁开眼,看到是一位年纪轻轻的少年,不像是心狠手辣的角色,这才费力的说:“小伙子,我是申家剑炉的长老,我家马队遭遇邪魔袭击,劳烦你跑一趟洛阳城,给将军府捎一个口信,必有重谢。” 宁十走到田大海身旁,蹲下身子,瞧了瞧他的伤势:“申家剑炉?申媚儿是您?” 田大海咳嗽一声:“媚儿是我家小姐,你们认识?” 宁十点点头:“认识啊,前几天我们还一同乘船自北境而归,多日不见,甚是想念呢。” 田大海面色微喜:“既然是小姐故交,那就拜托了,如果方便,请先瞧瞧我家弟子,还有几人可……” 田大海话都没说完,突然发现自己心神灵海处多了一把木剑,都没来得及抵抗,紧接着一股怪异的力量就开始吞噬他全身的灵力跟孕穴中的剑气。他越发动剑气抵抗,木剑吞噬的越快,神念受损,重伤之中,剑气被制约,田大海连半分抵抗的法子都没了:“你?” 宁十脸颊上依然挂着一抹淡淡的微笑,凑近些,小声的说:“你好像搞错了,我确实认得申媚儿,但我俩可真不是什么故交。你家小姐估计做梦都想弄死我呢,你让我救你?那可不行,我的良心会痛的!” 融合了孟八九木匣子的黑色木剑仿佛是一只吃不饱肚子的饕餮。 大口大口的吞噬田大海的剑气。 田大海满眼惊恐:“你到底是谁?你的剑怎么会?” 宁十心里其实也很诧异,然后他就不准备让田大海再诧异下去。 拔剑。 刺心门。 再拔剑。 一剑穿喉。 为了以防万一,宁十又多补了一剑:“他看过姑姑与人比试,也听过很多关于战斗的故事,还画过很多画,所以他非常清楚,越是关键时刻,越不能多废话。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事情之后,先出剑再说。逆袭,反杀,这种故事,年年都有,真的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 未作停留。 宁十下一步就走入那些盘腿逼毒的申家剑炉弟子当中。 有人闭耳不知外事,有人知道但无法反击,也有人能说话:“兄弟,我等只是申家剑炉的普通弟子,上有老,下有小,放我一马,我保证离开申家剑炉,绝不再为虎作伥,我还可以给你……” 这人先说话,话也最多。 然后,他便得了宁十的全尸一剑:“求生欲这么强,但故事编的很差劲啊,离开申家剑炉?这话谁会信?宗门又不是茶馆!说走就走?不过,费这么多口舌,不容易,赠你全尸!” 一人一剑。 不多不少。 刺出第七剑的时候,宁十手中的黑色木剑刺穿一个人的身体,然后这人刚好背后背着一把剑,入了品有名号的灵剑。 结果,人死,剑碎,剑魂剑气全部让黑色木剑给吞噬的半点不剩。 虽有诧异,宁十却没在这时候多想,检查现场,确认没有活口之后,这才走到马队中央的轻车旁,掀开雨布,后车上绑着一个瓷缸,缸中有鱼。 鱼。 通体火红。 撇撇嘴,宁十自言自语道:“这就是送到宫里的礼物?一条鱼而已,至于如此舟车劳顿?” 一剑刺进水缸。 火鱼瞬死。 雨布包裹住火鱼,凝神静听,观测了一下四周的情况,最后又查勘一番,这才消失在夜雨之中…… 夜,黑的可怕。 冰雨,落的无声无息。 宁十提着一兜遮雨布回来之后,陈余生终于不用再擦墙了,随手把鱼丢给夏平凡:“小凡,把这鱼给我剁头、开剥、去鳞,再去烧些水,待会儿给你们做顿宵夜。” 转过头扫了一遍:“青鸟跟春夜还没回来吗?” 正说着话,后院就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 未见人,先闻声,叶青鸟几步走到大堂:“生鱼片,给姐姐倒杯水,渴死了,放点生姜,驱驱寒。” 陈余生:“夜里吃姜,赛过蚍霜,你也不怕毒死自己?” 叶青鸟:“要你管,姐姐爱吃,少废话。” 宁十敲敲桌子。 叶青鸟赶紧扭过头:“放心,全都查清楚了,还别说,有蛇头三这个家伙,其他地痞流氓真是好找,一共二十三个地痞头子,全都摸清楚住所了。” 宁十看了看春夜。 春夜擦擦手,从裤兜里掏出来一张牛皮纸:“记下了,错不了。” 宁十点点头,看了看陈余生几个还蒙在鼓里的人,指指厨房:“是申家剑炉的大小姐申媚儿在找咱们的麻烦,估计是报龙船杀他师兄之仇,洛阳城地面上的痞子都收了她的银子,包括京兆府。不过,不用怕,总有办法对付她,待会儿吃鱼的时候别客气,那东西应该是她家打算送给宫里的贡品。” 陈余生一愣:“那鱼是贡品?” 林竖横皱了皱眉:“丢了,会不会杀头?” 叶青鸟搓搓手,很是开心:“最好能杀头,省的咱们再动刀子。” 鱼肉红烧。 鱼头做汤。 嫩豆腐化成小块,鱼头斩半,生姜切片,香菜大蒜切碎,葱切段。烧油爆香,放入鱼头稍稍煎一下,煎到鱼头双面金黄。倒入热水,盖过鱼头,大火片刻,改小火一刻钟,直至鱼汤乳白。最后放入豆腐,焖煮…… 一锅鱼头豆腐汤鲜嫩可口,看着普普通通的火鱼,吃到嘴里却是美味至极,甚至能感觉到一股暖洋洋的热流在身体里游走。 极品。 要不说是给宫里送的鱼呢。 能不美味吗,人家申家剑炉,整座炉火汤池一年也就能养出来十条成年的火鱼。这鱼不仅仅是好吃,而且是大补,普通江湖莽夫吃了这鱼,少说能增加半年功力,更是能延年益寿,防止衰老。 蛇头三也跟着叶青鸟来了长乐客栈,当然,他肯定是没资格上桌吃鱼的。 闻着鱼香。 蛇头三的肚子开始咕咕的叫,然后他蹲在门板后面朝街对面瞧了好一会儿:“给我喝一碗鱼汤,我告诉你们监视客栈人的位置。” 第一百二十七章 夜深方独卧,谁为拂尘床 鱼汤换情报。 宁十扭过身子看蛇头三,原本以为这个私盐贩子就是个普普通通的流氓头子,谁想到年纪不大,肚子里知道的事情却真是不少,整个洛阳城地界儿上的事,他门儿清。 蛇头三说完话,可能是害怕宁十误会,又补充了一句:“我这可不是要胁啊,是真的饿了,天又这么冷,喝碗汤暖暖胃。” 叶青鸟冷哼一声:“你到是会心疼自己。” 蛇头三:“瞧您说的,自己不心疼自己个儿,难不成等着别人?” 话是这么说,蛇头三的眼神却瞧着宁十。 宁十低着头,吃了两口鱼肉,又吃了一块豆腐,喝了三口汤,这才说道:“想不想换个活法?” 蛇头三:“怎么说?” 宁十:“你自己去把外面的眼睛拔了,然后收拾干净,再回来,我教你怎么换个活法,当一辈子小混混可没啥子前途。” “这人啊。” “啥时候都不能没了梦想。” 夜雨不大,就是下的急,是那种很细很细的毛毛雨,可隆冬腊月不是盛夏,这雨下的越细,越像针,刺在脸上身上,疼的厉害。 蛇头三没有第一时间答应,反而是蹲在地上望着门外,想了半炷香,然后一句话都没说,转身就朝后院里走去。 鱼汤剩的不多。 肉剩的更少。 春夜还想着再盛一碗,然后就被宁十给制止了:“给那小子留一点,咱说话要算话,剩点鱼头肉,一碗汤,若是还有,你就随便吃。” 春夜撅了撅嘴:“可我想全吃了。” 宁十拿起筷子敲了春夜一下:“别太贪心。” 春夜冷哼一声:“宁哥哥。” 宁十:“好了,听话,以后鱼头多的是,我给你单独熬汤。” 蛇头三想了半柱香的时间,然后又离开了半柱香的时间,回来的时候嘴角流着血,右胳膊耷拉着。 他没说出去之后发生了什么。 宁十也没问。 一碗鱼汤加肉,很认真的放到蛇头三面前:“趁热吃,刚给你回了趟锅。” 蛇头三用剩下那只完好的胳膊拿起一个勺子,撇了一口汤,有些烫嘴。 宁十笑了笑:“别急,慢点吃,吃完跟我出去一趟。” 蛇头三一愣。 宁十解释道:“你对洛阳城熟,带个路,去找几个人,问他们些问题,来咱长乐客栈闹事,总是要给个交代的。” 差不多就是宁十带着蛇头三离开客栈的时候。 泰丰坊。 申家大宅。 这宅子是申家剑炉在洛阳城置办的府邸,申媚儿从岁山回来之后其实没回剑炉,反而是一直待在此处。 夜已经很深,但是申媚儿却没有睡觉,反而是一脸阴沉的坐在正厅的主座上,不可能不阴沉啊,这都什么时辰了,原本早就应该送过来的剑炉火鱼,到现在连个影子都没有。 这鱼可不是给申媚儿他自己吃的,这是送到宫里,给皇太后,给斐惊蛰的亲姑姑吃的。 明天就是除夕,申家剑炉的鱼肯定没资格上桌,所以只有今天一天的时间,剑炉火鱼要趁新鲜才味美,离了剑炉最多活十二个时辰。所以申媚儿才让他爹派人这个时候送来,想着讨好讨好皇太后斐南衾。 越等。 申媚儿越焦躁,终于忍无可忍,大喊一声:“来人,给我出去找,沿着官道找,看看这几个白痴是迷路了,还是睡着了。都什么时辰了,这点事情都办不好,送条鱼很为难吗?” “人无所谓。” “我的鱼!” “绝对不能丢!” …… …… 湿云不动溪桥冷,嫩寒初透东风影,桥下水声长,无月香。 夜深方独卧,谁为拂尘床。 这人啊,何时独卧,睡的最沉? 寅时左右。 冷夜中。 宁十带着蛇头三开始在洛阳城的大街小巷游走,去的都是那最阴暗肮脏丑陋的地方。 夜深人困,只有春夜最精神,这小妮子甚至还朝叶青鸟借了一把木刀,按照她的说法,好久好久没活动身子骨了,都已经不能用手痒来形容,骨头缝儿都有些发酸。 找那些流氓头子,讲究的是一个顺藤摸瓜,蛇头三领着宁十先去了一个赌坊,不用宁十动手,他自己就拽住一个瘦猴儿的衣服领子把人给踹了出来。 不等瘦猴儿开口询问,春夜抬起木刀,刀背一把就砸在瘦猴儿的膝盖上,蛇头三配合着捂住对方的嘴巴:“闭嘴,要是敢喊,另外一个膝盖也给你敲碎了。” 瘦猴儿拼命点头,疼的眼泪都要冒出来。 蛇头三凑近身子压低声音:“带我去见你们老大。” 瘦猴儿只是喊疼,不回答。 蛇头三冷哼一声:“有批货谈价钱,你可耽搁不起。” 这话讲规矩,可怎么听都像是借口,谈价钱至于敲碎我膝盖吗?瘦猴儿冒着冷汗,叹一口气,总算是有个台阶:“成,我带你们去,三哥,我是不是什么地方惹到你了,下手这么重!” 蛇头三看都不看瘦猴儿:“你自己心里明白,别问我,膝盖碎了自己养,又不是丢了命,怕什么。” 一瘸一拐的走进阴影中。 宁十拍了一下蛇头三的肩膀,朝他耷拉着的胳膊努了努嘴。 蛇头三呲牙一笑,摇摇头,表示无妨,不碍事,谁还没脱过臼啊。 下一刻。 也不见宁十怎么动作,手掌搭了一下蛇头三的肩膀,卡地一声,错位的胳膊就给矫正了。 只是,真特么疼,差点喊出来。 瘦猴儿听到身后的动静,刚想回头,春夜直接就踹出去一脚:“走你的路,还想挨刀?” 窑水胡同是瘦猴儿的老大,萧老疤子的地盘,主要经营的就是赌坊,手底下大概三四十个弟兄,心狠手辣,浑身上下全是刀疤,所以被人叫做萧老疤子。 瘦猴儿是被一脚踹进赌坊里面的。 大门都被砸碎了。 这么大的动静,肯定惊动了所有人,萧老疤子也从人群中走了出来,满嘴的熏臭,穿着肥大至极的棉袄。 瘦猴儿被春夜这一脚直接就给踹吐血了。 萧老疤子撇了一眼地上的瘦猴儿,抬起头看了看门外面的三个人,两个认识,注意力放到蛇头三跟春夜身上:“蛇头三,你啥时候跟长乐客栈的小妞混在一起的?滚被窝了?脸蛋儿是挺漂亮,可你没觉得年纪太小吗?胆儿真肥,这种脏水都敢蹚,要女人不要命啊!” 第一百二十八章 生命不应该被无辜的亵渎 在萧老疤子的眼里,估计是觉得蛇头三看上了春夜,这才过来找麻烦的,至于宁十,半旬都在岁山上刻字,洛阳城这些小混混们还真没见过他。 蛇头三皱皱眉:“嘴巴放干净些,小心……” 话还没说完,对面的萧老疤子一巴掌就拍在赌桌上,七八颗骰子都被震到地上:“你个小瘪三,臭卖盐的,有几个钱,杀过几个人,真以为自己就是老大了?我呸!给我弄死他!” 先下手为强,萧老疤子对付蛇头三这种人,还真没什么心理负担。 就在这时,蛇头三耳边传来宁十的声音:“你杀过人?” 蛇头三点点头。 宁十继续问:“在这里,杀人不犯法?” 蛇头三撇撇嘴:“杀别人不行,但是杀我们这种人,真没人管,死了就是死了。刀口上舔血,听天由命,没谁觉得委屈。” 宁十若有所思,然后就揉了揉春夜的红色长发:“你不是要活动活动身子吗,活动吧。” 春夜兴奋的扭过头:“随便活动?” 宁十:“别真打死人就行,意思意思,对了,那个人除外。” 话音刚落。 萧老疤子的手下已经冲到了眼前。 红色发丝荡起,春夜双手握着木刀,刀刃对着自己,刀背向外,右脚一蹬地面,身影翻飞。 下一刻。 赌坊里就传来一阵阵骨头断裂的声音。 能够很清晰的听出来,全部都是木头敲击骨头,然后导致的骨头碎裂,声音很清脆,并且很有节奏。 不同的骨头被同一把木头敲击,声音会不一样,所以,每一块骨头都会被敲三下,手臂一下,大腿一下,肋骨一下。 胳膊碎裂,大腿骨折,肋骨断开,人不会真的死,但却最疼,真正的浑身疼。 春夜如风。 风过骨头断。 宁十这还是第一次见春夜出手,连他自己都有些惊诧,真的很快,真的很准,真的很暴力。 同样一把木刀,在叶青鸟手里是刀,在春夜手里完全就是凶器。 可春夜还是一个小姑娘啊,模样可人,呆萌呆萌,漂亮的犹如瓷娃娃,巨大的反差,透着一股子不真实。 萧老疤子揉揉眼,赌坊里就只剩下他一个人还站着了。 春夜反手提着木刀,一脸微笑的朝萧老疤子走过来,木刀横在身前,刀尖点在他的胸口上:“你叫萧老疤子?记住了,我叫春夜,宁十是我哥哥,长乐客栈是我家,你惹了不该惹的人。” 怒吼一声。 萧老疤子拼尽全力尝试着躲开这木刀,看着架势是准备跟春夜拼命,可吼声都没落地,人就开始急退,想着夺路而逃。 逃? 可能吗? 怎么可能! 春夜反手没动刀,一个折步跨到萧老疤子身后,拳头攥紧,后撤,然后猛的砸出。 轰地一声。 萧老疤子整个身子活似那油锅里的龙虾,屈成了一个半圆形,落地就没了气息。 拍拍手。 春夜上前几步,一脚就将萧老疤子踢到蛇头三的脚边:“你来处理啊,这人的血忒脏,别把青鸟姐姐的木刀给污染了。” 赌坊里前一刻还是哀嚎遍地,随着萧老疤子的死,所有人全部闭上了嘴,忍着疼也不敢再发声。多数人更是死死的闭着双眼,生怕惹来春夜的注意,这小妮子看着精致,动起手来比猛兽都凶! 春夜走回宁十的身边,吐了吐舌头:“宁哥哥,我下手会不会太重了?” 都没用宁十回答。 倒在地上的人,突然看过来,齐刷刷的说:“不重,不重,真不重,一点都不重!” 从窑水胡同出来,蛇头三带着宁十又去了瓦砌坊的三观庙,洛阳扒手的聚集地。 进庙的时候,宁十右手拖着一个人的后腿,这人已经被打的浑身血迹斑斑,嘴巴里的牙齿被掰掉了一半,手指有些扭曲。 带路的丢在门口,春夜拎着木刀便进了屋,出来的时候刀身上竟然带着血:“我呸!真是恶心!这哪里是扒手的聚集地,分明是人贩子的聚集地,这些垃圾,不仅偷东西,还偷人!” 芙蓉苑北面的敦月楼,一个大胡子刚刚从一个少女身上起来,后背忽然就斩来一刀,一刀穿心,鲜血喷洒在少女的脸颊上,没有恐惧,反而是一脸的解脱与感恩。 “第十三个。”春夜掏出牛皮纸,跟蛇头三对了对地上死人的样貌。 “这人交给你处理怎么样?我们赶时间。”宁十瞧了床上少女一眼。 “我?”原本看着已经心如死灰的姑娘,迷茫的眼神中瞬间竟迸发出一股怪异的光芒。 用力点点头。 “那就辛苦了,人这一辈子啊,总会遇到些冷心冷肺的恶人,谁的身边不隐藏几只魔鬼呢。”宁十脱下自己的外衣扔给床上的少女,转身就走了。 出了门。 春夜有些奇怪:“宁哥哥,他好像没什么办法处理尸体吧?咱们这是多此一举。” 宁十脚步不停:“怎么能说是多此一举呢,我们杀了这些人,早晚会有人知道的,冤有头债有主,会算到咱们身上。就这样走了,我们无所谓,可那姑娘就废了,生命有时候很无奈,但生命不应该被无辜的亵渎。” 长寿坊里,宁十一剑刺死一个醉酒的大汉,春夜在牛皮纸上标注了第十八个人,旁边是二三十个吓破胆的小混混。 宁十狰狞一笑:“管好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眼,管好自己的耳朵,不该说的不要说,不该问的不要问,否则,你们老大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这话能明白吗?” 最靠近宁十的一个小混混,眼珠子滴溜溜的转,张口就回答:“少侠放心,我们肯定给您保守秘密,我们什么都没看到,我们老大是自己喝酒喝死的,跟您半点关系都没有。” 蛇头三看了这个小混混一眼,想提醒宁十,可话到了嘴边又给咽了回去。 也就是这吞咽的过程中,宁十忽然出剑,最先求饶的小混混直接身首异处:“你大哥血还没凉,这就翻脸不认人了,我能相信你的话?真当老子是白痴?” 黑色木剑,丝毫不沾血,宁十提着剑朝外面走,边走边说:“老大死了,地盘还在,你们谁当老大,我没兴趣,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第一百二十九章 不容有失 一夜未眠。 宁十用了半宿的时间,走遍了洛阳城最肮脏的角落,趁着夜深人静又下雨,将所有能够找到的流氓头子,全部杀死了。 整个过程可以用雷霆万钧来形容。 只要能找到的,没有放过一人,都是一些手里沾满鲜血的垃圾,宁十杀起来半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一夜的时间很长,但也很短,找到人,杀死人就已经很紧张,根本没有时间做其他的安排。 所以,宁十直接就挑拨那些地痞流氓内斗。 老大死了。 下一任大哥谁来当? 能者居之?还是谁背景大谁说了算? 明日便是除夕夜,神都洛阳城最底层的地下势力却整个乱了套,当然,这个‘地下势力’是那种最不招人稀罕,最招人烦的群体,并非鬼谷、魔山、邪妖这种真真正正的超级黑暗势力。 说好听了是‘地下势力’,说难听了就是一群垃圾、蛀虫、毒瘤、老鼠、小混混……这也从另外一方面说明,为什么宁十只带着春夜,两个修行者,就能毫发无损的收拾掉名单上的所有人。 因为,没有真正的大势力看得上这些‘老鼠’! 可就是这群没人喜欢的‘老鼠’,差点把申家剑炉的大小姐申媚儿给活活气晕。 天色蒙蒙亮的时候,申媚儿宅子里就送来了一整排的尸体,还有一辆没了鱼的马车。 尸体全都是申家剑炉的弟子,甚至还有一位长老田大海。 申媚儿一脸的不可思议,跳着脚咒骂:“你们可真能耐啊,都看看,都看看,我让你们去把火鱼找回来,你们可好,给我带回来一堆尸体,是嫌不够晦气吗?” 旁边最年长的一位老者咳嗽一声:“媚儿,这些都咱家的弟子,事情不一般,有人在找咱们麻烦。” 申媚儿怒气冲冲的吼道:“云飞鹤,云长老,你觉得我眼睛瞎吗?我会看不出来有人在找我家麻烦?可这是主要问题吗?剑炉哪个月不死人?咱们做的是兵器生意啊,多少人眼红呢,仇家海了去了,你能猜出来是谁动的手?” 停顿片刻,申媚儿指指自己:“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火鱼,我家剑炉汤池养的火鱼去哪儿了?这鱼可是要送给宫里的,我要亲手送给姑姑皇太后,这件事情如果办砸了,你觉得我爹会让多少人去死?” 云飞鹤脸色铁青,身为长老被一个黄毛丫头指着鼻子骂,换谁能受得了,可……可申媚儿说的确实是实话,这个节骨眼儿上,与将军府与宫里的关系才是最重要的。 这是申家剑炉的百年大计。 不容有失。 申媚儿一脚踹在放鱼缸的马车上:“半天时间,你们有半天时间,必须在午饭前找到我家的鱼。拿银子去砸,我就不相信有什么事情是银子解决不了的,告诉洛阳城的那些垃圾,谁找到了火鱼,赏银千两!” 云飞鹤没说话。 他身边另外一个年轻的男人微微低头,弯着腰,小声的提醒:“大小姐,您之前说了,让那些地痞流氓都去找长乐客栈的麻烦,这时间上,似乎……” 申媚儿几步走到男人身边,一巴掌扇在其脑袋顶上:“你是傻子吗?你告诉我,你是不是傻?你是不是傻!玩物重要还是火鱼重要?那几个小瘪三跟将军府跟宫里,谁对我家重要?谁对我重要?” 男人腰弯的更低:“自然是将军府,自然是宫里,小的这就去找鱼,这就去!” 申媚儿一把拽住男人的衣服领子:“把尸体处理了,看着碍眼!” 尸体是云飞鹤亲自抬走的。 他在申家剑炉待了大半辈子,大多数弟子都认识,这些尸体中很多都曾喊过他师叔、叔伯,可就因为一条鱼,全都被杀死了。 这些人的死,可能是意外,也可能就是因为鱼,云飞鹤一时半刻并不能看出端倪,所以,尸体他不愿意掩埋。申家剑炉在洛阳城里又不是只有一处宅子,有钱好办事,宅子多的是。 至于说报官,申媚儿没想过,云飞鹤也没想过,打心眼儿里就没装着这根弦儿。 四海神州的修行宗门,没谁真的缺银子。 为啥不缺银子呢? 因为都干着些不为人知的买卖,包括像蜀山这种名门正派。这些生意大多数都游走在律法的规则之外,所以,修行者的生死,从来都是各安天命。你可以自己去追查,去报仇,但别去做掉脸面的事情,除非你有把握权倾天下,强的让人无话可说。 一栋破旧小宅子的门堂,云飞鹤蹲在一整排的尸体前面,仔仔细细的看,翻过来倒过去的看,然后他发现了三种不同的伤口。 一种是类似禅杖的砸击伤。 一种是丝线般的割裂伤。 还有一种剑伤。 最少有三个杀手。 在这个过程中,有申家剑炉的弟子来找过云飞鹤,告诉他:“青阳驿站的兵役昨晚也被杀了,死因是毒杀,毒源只有田大海这一脉懂如何制作。” 云飞鹤眉头紧锁,昨夜洛阳城落雨,很多线索都被冲刷干净,让整个事件纠缠成一团乱麻,连驿站的兵役都掺和进去了。 思索片刻,云飞鹤道:“跟京兆府沟通一下,先把兵役的死因压一压,剑炉会有表示,会给他们一个交代。” 云飞鹤一心求稳,奈何他摊上一个飞扬跋扈的大小姐,申媚儿可不会在乎那些细节,她需要的是顺顺利利嫁入将军府,嫁给斐惊蛰,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她必须事无巨细,把每个人都考虑到位。 排在首位的便是宫里那位皇太后斐文衾。 皇太后爱吃鱼,所以申媚儿才要舟车劳顿送剑炉火鱼,想着博取斐惊蛰姑姑的开心。 原本这事情并不难查,真要是发动所有的小混混,再加上京兆府的配合,肯定能找出些蛛丝马迹。 可难就难在这里了。 除夕夜临近,京兆府自己个儿的事情都要忙不开了,他得保证洛阳城不出事情啊:“您申家剑炉有面子,可您的面子总不是天大的吧,总要分个轻重缓急吧。面子重要,还是乌纱帽重要,京兆府尹分的很清楚。” 再瞧瞧那些平日里吊儿郎当的小混混们,一夜之间就翻了天。 第一百三十章 巧合 沈素素是申媚儿的贴身婢女,带着申家剑炉的弟子跟银子,直接就去找各街各坊的流氓头子。之前就找过一次,所以熟门熟路,可这第一站就吃了闭门羹。 窑水胡同是萧老疤子的地盘,好几个赌坊,全都死死的关着门,虽说天刚蒙蒙亮,也不至于啊。 沈素素朝身边摆摆手,立即就有弟子冲上去敲门,对待这些个地痞流氓,申家剑炉可没啥好脾气。 咣咣的砸门声,越砸越响,声音回档在胡同口,余音不绝。 可是不管用大多的力气,就是没人出来,到是把巷子口买油条的大婶儿给砸过来了:“小伙子,别砸了,里面没人,都去医馆了。” 沈素素皱皱眉头:“医馆?” 卖油条的大婶儿点点头:“听说昨儿晚上这里的赌坊被人给砸了,还死了一个人,没死的也被打断了手筋脚筋,惨得很。” 沈素素:“死了人?谁死了?” 卖油条的大婶儿似乎不太愿意说,然后被沈素素恶狠狠瞪了一眼,赶忙脱口而出:“听说是萧老疤子,我只是听说啊,我可没真的看到。” 沈素素暗骂一声:“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用着你们的时候竟然掉链子了,走!” 离开窑水胡同,沈素素去了瓦砌坊的三观庙,扒手们全都是鬼精鬼精的妙人儿,消息灵通的很,心眼子也多,打架不成,查个消息还是很在行的。 这次,庙到是进来了,可一样没见着人,地上到是发现了不少血迹,虽然是干了,但是能看出来,这些血很新鲜,绝不会超过一天。 沈素素喊了两声,没人答应:“难不成也被人打了?” “成心的吗?” “屋漏偏逢连夜雨?” “这么巧?” 按着心底的名单去寻找,沈素素一圈转下来,只找到一个活着的流氓头子,万寿坊的秦淮,秦老四,这人似乎也是刚得了消息,吓出了一身的冷汗,心里庆幸:“幸好自己昨晚临时起意,换了个地方潇洒,否则肯定也会遭毒手。” 秦老四一瞧见沈素素,还以为她是来找自己麻烦的,腿脚一软,直接就跪倒在地上:“沈小姐,沈姑奶奶,我老秦办事情可是尽心尽力,收了咱申家剑炉的银子,每天起早贪黑的去盯着那长乐客栈,一刻都不敢懈怠。您交代的人,这半旬之间,咱可是给折磨的快要疯了,那客栈别说是开张,活人都是躲着走的。” 沈素素冷哼一声,眼眸转了转:“你昨儿晚上去哪儿了?现在准备去哪儿?其它坊的老大是怎么回事?把你知道的事情全都给我说清楚。” 秦老四跪在地上,本来是冷汗直流,可这话听完,猛地一抬头,瞧了瞧四周,压低声音问:“不是您给……那啥的?” 一边说,秦老四一边在自己脖子上抹了抹,做出一副砍头的模样。 沈素素直翻白眼:“我会有那份闲心?杀你们干嘛?包饺子吗?” 秦老四不放心,又问了一遍:“真不是您?” 沈素素懒得回答。 沉吟片刻。 秦老四终于相信了,赶紧起身,拍拍膝盖上的土,凑近沈素素的耳边,小声的说:“我刚才问了一圈,就在昨天晚上,咱洛阳城地面儿上的老大们,全都给人扫了一遍,死伤惨重啊。那人,下手很黑,狠辣无比,几乎都是一刀或者一剑毙命。” 沈素素:“全都死了?” 秦老四瞧瞧周围,有些尴尬的指指自己:“这不是还剩我一个吗!不然,我也不能见了您就害怕啊!我以为我是最后一个呢!” 听完秦老四的分析,沈素素似乎抓住了一些端倪,可是这跟她眼下最想办的事情不是一回事儿啊。再说了,死一堆流氓头子,跟她有半毛钱关系,她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给她家大小姐找回那条鱼啊! 沈素素:“帮我找个东西,发动你手底下所有的兄弟,有重赏。” 秦老四:“能不做吗?” 沈素素:“你在害怕什么?” 秦老四:“各家各坊的老大都被杀了,就剩我一个,这个时候我出来找东西,那不成了活靶子?” 沈素素:“不找东西也成,那你现在就去长乐客栈,收了我申家剑炉的银子,可不能半途而废,你该不会以为我们申家剑炉是吃干饭的吧?” 秦老四:“不敢,绝对不敢,可……” 沈素素:“一条鱼,我家昨晚在青阳驿站附近丢了一条鱼,剑炉火鱼,午饭前找到,赏银千两。” 秦老四:“午饭前!姑奶奶啊,您还是杀了我吧!” 沈素素:“你还有两个时辰,若是找不到,哼!自然会有人杀你!” 沈素素冷着脸丢下秦老四,转身离开了,可她就这个样子,是真的不敢回府。只好带着几个剑炉弟子开始在洛阳城里游荡,死马当活马医,万一运气好,被她找到了呢。 这当然是个笑话。 昨晚那条鱼早就进了宁十几个人的肚子里,除非还有一条,否则就是把洛阳城翻个底儿朝天,也变不出来。 这就是现实。 申媚儿现在捧着银子都没地方花,各坊的流氓头子都被杀了,小混混地痞流氓们群龙无首,人心惶惶,根本没心思做别的事情。 没有主心骨啊! …… 雨后的洛阳城,格外的清冷,长乐客栈依然是恶臭满屋,不过没关系,关上门,躺到自己床上,睡着了也就闻不到了。 宁十刚刚睡了一小会儿,就被一股子热流给烫醒了。 如猫般跳到床下。 宁十拍打着手心儿,定睛一看,竟然是自己的黑色木剑。热流就是从木剑的剑身上传过来的,再看自己的手心,隐隐约约能瞧见一道浅浅的伤口。 屋子里很安静。 木剑脱离宁十的手,直接就悬浮到空中,剑身上散发着荧荧星光。 宁十知道这木剑早就不是自己在试炼之地刻的那把剑了,严格来说,应该是孟八九留在客栈里的木匣子。 这木匣子跟了孟八九多久,或者说在剑门里待了多久,宁十不清楚,有些奇特的地方,也算是常情,回想一下:“昨晚这剑偷偷吃了田大海孕穴的剑气,又咬碎了一把灵剑的剑魂。” 木匣子有这么个臭毛病,宁十是真的很理解,毕竟是随了他姑姑嘛。 第一百三十一章 一人一猫看晚霞 吃剑的姑姑养吃剑的法宝,一脉相承,情理之中。 可现在呢,这木剑似乎是吃了一口自己的血,还擅自朝自己身体里输送了奇怪的‘热流’,它想干什么?造反吗? 一人一剑。 僵持着。 过了大约半炷香的功夫,半空中的木剑忽然动了动,‘小心翼翼’的靠近宁十,讨好一般在他指尖上蹭了蹭。 宁十指尖一弹,木剑被弹飞七尺:“别来这套,你到底想干嘛?你爱吃剑,我管不着,也不想管,别在我身上搞事情。咱俩井水不犯河水,还能做朋友,若是得寸进尺,那就一拍两散。” 木剑仿佛是被吓到了。 抖了抖剑身,没敢再动。 过了好半天才,又‘偷偷摸摸’的围着宁十开始转圈,一边转圈一边发出清亮的剑鸣。最后,竟然又‘死皮赖脸’的朝宁十身边靠过来,继续蹭,继续尝试着给他输送‘热流’。 宁十没好气的抬手就弹。 “……” 结果。 一个灵巧的扭动,竟然被这木剑躲过去了。 这让宁十很生气:“长本事了是吧!” 指尖,化指成剑,直接朝木剑点过去。然后,继续被躲开,继续输送‘热流’。 宁十现在的剑品是橙色,三十六孕穴全开,但是剑气并未孕满。随着这热流的侵入,虽然很烫,很难受,可剑品的颜色竟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加深,孕穴的剑气也开始变得充盈。 一人一剑,攻守交替。 木剑输送的‘热流’时快时慢,时强时弱,这让宁十仿佛置身于刑牢之中。有时候烫的宁十直打哆嗦。 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就像是,就像是……姑娘的痛经? 热流传输强的时候,宁十的身子就会跟着一颤一颤,弱的时候,就赶紧喘口气。 整个拉扯的过程持续了一炷香。 最后一下,格外的刺激,烫的宁十直接昂起头,挺起胸,双拳攥紧,嘴里发不出声音,心里却在想:“嘶……真特么疼!” 刺激结束。 疼痛与灼烧的感觉逐渐消退,三十六孕穴与剑品的充盈却让宁十欣喜不已:“这木匣子该不会是姑姑故意留给我的宝贝吧?” 皱着眉头,仔细把黑色木剑抓到手心里:“藏的够深啊!” 一来一回之间,时间走的飞快,沈素素在洛阳城里游荡了一天不敢回府,怕被打断腿。秦老四提心吊胆的找了一天鱼,然后天就黑了,其实没到天黑,秦老四就偷偷跑出了洛阳城,谁都没告诉,直接逃回了乡下。 惹了不该惹的‘杀手’,又没完成申家剑炉交代的任务,他琢磨着,就算是不死也要掉层皮,还是走为上策吧。 日落西山。 窗户外边蒙上了一层暗红的晚霞。 喵! 一只瘸腿儿的肥猫影子从宁十的窗户边上爬过去。 宁十腾的一下就跳下了床,翻身出屋,飞速跑到外面,没人?然后又跑回后院,跳到屋顶上,还是没人? 皱皱眉头,暗骂一声:“说好的刻完字就给剩下的四千两,说话不算数啊!奸商!” 骂完又自己补充了一句:“一千两银子刻五十万字,亏大了!” 想起这五十万字,宁十就来气,立即就想到了斐惊蛰。李天意欠他银子,但起码给了一千两订金,斐惊蛰说好的给钱,字刻完了,一两银子没给! 话又说回来,宁十起码知道斐惊蛰叫斐惊蛰,可李天意叫啥,他是真没问啊。 喵! 又是一声猫叫。 宁十猛的转身,屋檐边站着一只猫,三只腿站立,受伤的一只腿轻轻搭在客栈屋顶的瓦片上,猫眼睛盯着宁十,胡须微微上翘,神气的很。 这猫站立的位置刚好跟落日重合,从宁十的角度看过去,跟……跟只妖怪似的! 真的。 不骗人。 宁十此时此刻就觉得这猫,妖的厉害,那眼瞳中的神色仿佛能察觉到自己内心的想法,而且给自己一种极强的压迫感。 飕! 破风声划过! 忘在屋里的木剑,忽然刺破屋顶,直接落到宁十的手心里,剑吐青蛇! 晚霞中,黑色木剑,剑身透出一寸,剑气蓬勃而发。 本以为接下来便会是一场人猫恶战,没想到,下一刻,屋檐边上的肥猫,胡须一抖,竟然扭了扭屁股,直接转过身去,只留给宁十一个猫背,瘸了的后腿甚至抬起来挠了挠痒痒。 瞬间破功。 青蛇消失。 宁十没敢往前走,他是真有些害怕这猫在跟他耍心眼儿:“沉住气,沉住气,小心驶得万年船。” 肥猫也没敢乱动,心里一阵唏嘘:“这特么是什么鬼剑啊!这么凶!吓死宝宝了!” 晚霞中,一人一猫,仿佛石像,全都呆立不动,你看着我的猫背,我看着夕阳,那模样似乎是在说:“谁先动谁就输了。” “来啊,一二三,木头人。” 僵持着僵持着,天就黑了,众人睡醒,屋檐下传来春夜的喊声:“宁哥哥,有人找你。” 宁十没动,屋檐边上的猫动了,慢悠悠的扭过头,瞧了宁十一眼,从竖起来的猫瞳中,宁十读出来意思:“今天到此为止,散了。” 宁十瞪回去:“你先走。” 肥猫:“有人找你。” 宁十:“我不在乎。” 肥猫:“我要晒太阳。” 宁十:“日落西山,哪里还有太阳。” 肥猫:“夕阳也是阳,我乐意。” 客栈下边,又传来一声呼喊,这次是叶青鸟:“宁十,有人找你,嫌弃臭,不进来,你自己出去看看。” 话音刚落,陈余生又喊了一嗓子:“宁十,你没事儿跑到屋顶上做什么?看晚霞?很美吗?又不是阿猫阿狗,赶快下来吧,小凡把晚饭都做好了,炖的鱼汤加烙饼。” 只有阿猫阿狗跟猴子才会看晚霞。 宁十眨眨眼,那猫就跳走了,跳的老高,仿佛跳进了晚霞之中。 骚的很! 长松一口气,宁十擦擦额头的汗珠,将木剑收起来,这才翻身下了屋顶,从正厅的留白中望出去,门外站着位锦衣少年。 是雇宁十去岁山刻字的李天意,这位小爷终于想起来,自己还有一份买卖没结账呢。 第一百三十二章 欠债还钱 宁十看到李天意,面色一喜,几步来到门口,然后走出客栈,走到李天意身边,伸出手,朝着他抬了抬。 穿一身黑色锦衣的李天意,脸色依然清冷,根本没搭理宁十的手,反而是朝客栈的门墙上努了努嘴:“这狗血配鸡蛋也是咱洛阳人最新的嗜好?” 捂了捂鼻子,打了个喷嚏:“味儿真大!” 不等宁十说话,李天意继续说:“昨儿晚上去了永欢坊,没见着你的馄饨摊,还以为你没从岁山回来呢,原来是准备自己开客栈,这想法好,起码遮风挡雨。” 宁十继续抬手。 李天意继续说:“我还没顾得上去岁山,不过,既然你回了洛阳,那字肯定是刻好了,抽时间我会去看的。” 宁十表情有些僵硬。 李天意却背着手继续说:“我不懂经营客栈,可我还是要建议一下,这外墙最好还是擦干净些,实在是有些,有些不太雅观。” 李天意一只手捂住鼻子,一只手很自然的压下宁十抬起来的手:“我肚子饿了,给我包些馄饨吧,还是辣椒馅儿的,有段时日没吃了,怪想的。” “哼哼!” 宁十感觉自己被套路了,是不是自己有什么地方没表达清楚呢? 眼睛瞧着李天意四平八稳的走进客栈:“当这里是哪儿?普天之下,全是你家?” 李天意走路的姿态让宁十很生气。 装什么装? 还银子就还银子。 还要讹诈一顿馄饨吗? 不给银子就想好吃好喝的被招待?想多了吧! 宁十是这样想的,他自然就会做出自己的反应,伸手一把就拽住了李天意的后领子,右手一用力,朝门外一甩。 背着手进来的李天意,沙包一般就飞了出去。 人在半空中飞,耳边就传来宁十的声音:“还钱,四千两,少一两都不成!” 说完又补充道:“概不赊账!” 宁十刚将李天意甩飞,就觉察到方才那只猫的气息,然后,本该摔倒在地的李天意,仿佛一片鹅毛,飞出去的时候有些狼狈,落地却轻飘飘的,但还是打了一个踉跄。 被宁十甩出门,这让李天意很是意外,甚至有些诧异,因为从未经历过,从他出生起,就没人这么对待过他,就连那个恶毒的女人都不敢。 李天意站稳脚跟,看不出生气,反而是很好奇:“你很缺钱吗?一位剑修把银子看的这般重,对你的修行可不好!” 宁十哼了一声:“少废话,先给银子再聊天,你以为五十万字刻起来很轻松吗?还有,那地图是谁画的?真是太粗糙了,害老子差点迷了路!” 李天意没说话。 宁十上下打量,然后说:“你该不会是没银子吧?” 没银子? 李天意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我怎么可能没银子呢!而且是区区四千两!” 心里这样想,李天意却说:“出门着急,银子太重,下次肯定给你带过来。” 宁十冷哼一声:“我信你个鬼,奸商啊,你这次来是故意看我笑话的吗?还是想再占一碗馄饨的便宜?我说为什么给订金那么爽快,原来是想赊账啊。” 李天意:“信不信由你,没带钱就是没带钱,四千两很重的,谁没事儿带那么多银子在身上。” 宁十:“找人回家拿。” 李天意:“没人可找。” 宁十挑了挑眉毛:“让你那只猫回去拿。” 李天意:“猫?” 宁十:“你该不会以为自己的猫,只是一只普通的猫吧?它的力气可比你的大,让它替你去取银子,我知道它就在附近。” 客栈买下了,银子花光了,看到李天意,宁十自然先想到的就是银子,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老祖宗的话,说的真好! 很快。 那只肥猫,一瘸一拐的就从阴影中走了出来,瞥了宁十一眼,没说话,但意思宁十懂了:“等着,银子自然有人送过来,男子汉大丈夫,如此财迷,真没出息!” 宁十:“……” …… 宁十有时候很大方,但有时候却非常抠门,馄饨早早的包好,但是不见银子就是不下锅。 天色彻底黑下来的时候,锦衣卫所的指挥使徐帘幕,亲自抱着一个箱子走进长乐客栈,箱子放下,不言不语。 李天意平日里是不生气的,他脾气很好,忍受的委屈多了,一般事情真的可以说是无所谓,但今儿在宁十这里,他却有些郁闷:“银子不会少了你的,至于如此市侩吗?连杯茶水都不给上!” 看到徐帘幕进屋,李天意指指那箱子:“需不需要点点数目?可别过后说我短了你的银子。” 宁十立即起身:“自然是要点清楚的,江湖险恶,还是清清白白的好。” 说完他还真就打开箱子,认认真真的点了点。 四千两。 一两不多,一两不少。 没等李天意说话,宁十就嘟囔了一句:“还真是抠门,一两都不多给,我可是多给你刻了好几百个字呢。” “你!” 李天意都被气笑了:“谁还有碎银子,给他补上,别让人背后说咱做买卖不实诚。” 那只肥猫,猫眼睛使劲翻了个白眼,直接跳出了长乐客栈。 徐帘幕则是动都未动。 李天意一愣:“没银子吗?” 徐帘幕很负责的点点头。 李天意:“一两都没有?” 徐帘幕从怀里掏出来一张纸,从袖子里掏出来一支笔,蘸了蘸唾沫,随手写道:“出门匆忙,一颗铜板都没多带。” 这时候,宁十刚好端进来一大碗馄饨,眼角的余光瞥见徐帘幕写的字,然后这碗直接就拐了个弯,端给了叶青鸟。 转过身又去厨房盛了一小碗。 李天意瞧着手边的小碗,立即就想到宫里那些貂寺经常不让自己吃饱饭,克扣自己的口粮。火气,腾腾地就朝胸口处冒,但他毕竟是李天意啊,肯定是不能骂脏话爆粗口的,只能咬牙切齿的说:“我怎么都算是你的老顾客吧,五千两银子就换这么一小碗?” 这话宁十就不爱听了,抬头就怼:“您这也算老顾客吗?请问您叫什么啊?您好像连自我介绍都没介绍过吧!” 第一百三十三章 给土狗武装牙齿 宁十盯着李天意使劲的吐槽:“您可别提那五千两银子啊,其中的一千两是我应得的订金,剩下四千两是我刻字的报酬,仔细算起来,我还给你多刻了几百个字呢!” 说完停顿了片刻,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紧接着就说:“你不提醒我还忘了,说好刻字的地方你们找,可你自己是眼瞎还是怎么了,那种破石头也能刻字?表面完全不平整!坑坑洼洼!如果最早知道刻字的青石都需要自己打磨,肯定不会只收你五千两。” 宁十的意思很明确:“这笔买卖,老子赔钱了,老子亏本了!” 既然是赔钱,自然说明物超所值,他宁十提供的服务超过了你李天意给的银子。 “你赚到了。” “就这还想多吃馄饨?” “想的美!” “送你一小碗,已经算是情份了!” 没银子就没馄饨,就是这么现实,李天意这一顿饭吃的很难受,自然不想就这么离开。有徐帘幕这双眼睛,洛阳城地面上的事情,他想知道什么,肯定就能知道什么。 昨夜各坊各市的流氓头子被杀死了大半,锦衣卫是有责任暗中调查清楚的,很多线索汇聚在一起,都指向了长乐客栈。 死一些地痞流氓,不要紧,反正徐帘幕这位指挥使是不在意的。 可若是全部的流氓头子都换了人,那就要琢磨一下这其中的利弊,这群老鼠单独的力量很弱小,但聚集在一起,绝对是一股不小的势力。 平日里没人瞧得上眼。 这次,似乎不太一样了。 徐帘幕静静地瞧着宁十,按资料显示,这少年过了节,虚岁十六。师从剑门孟八九,登记的户籍是北境幽云十六州的幽州,一直跟着孟八九行走人间。 这是宁十第二次入洛阳,前一次来的时候,刚好是孟八九出事之时,后来就消失了。两年半之后又入洛阳,修为已入二境,孕穴起码开了三十以上,并且是孕穴剑品双休。 这是要走巅峰武夫的剑修之路啊! 徐帘幕知道很多常人不知的事情,握着全唐最神秘的卫所,孟八九的身体现在吊在魔山峰顶,自然瞒不过他的耳目:“弟子为师父报仇,接师父下山,情理之中!” “呵!任重道远啊!” 时间飞速流逝。 李天意没走,宁十自己却带着蛇头三离开了一阵儿,后来又回来了。 子时。 李天意准备离开的时候,客栈外面忽然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 蛇头三一个人悄悄走到客栈里边,一直凑到宁十耳朵边:“老大,方才您吩咐的事情,办妥了。四百个大小伙子,全都是能打能战的狠角色,人,我可一个不少的给你找来了,下一步咋办?” 宁十看了一眼蛇头三。 蛇头三咽一口唾沫赶紧解释:“这些人我可管不了,穷横穷横的,又都是死脑筋,不通人情世故,若是好管,各坊各市的老大还不早就给笼络到手心儿里了。” 琢磨了片刻。 蛇头三压低声音说:“这群人,您要是想把他们当枪使唤,很难,真的很难!” 宁十冷哼一声:“我什么时候说要把人家当枪使唤了?” 拍拍蛇头三的肩膀,宁十朝桌子上的箱子指了指:“搬出来吧,拿稳了。” 四千两银子。 稳稳当当的摆在长乐客栈门口。 宁十单手提着黑色木剑,挺胸,站的笔直。 四百个眼眸凶狠的少年瞧着宁十,就像是瞧一只小绵羊。 宁十半句废话不说,朝着这些少年,轻蔑的一笑,单腿轻轻抬起,朝地上一跺! 轰! 剑气刺透大地。 一个均匀的圆形裂痕,半径都有三丈。 四百个少年,倒吸一口凉气,再没人觉得宁十是个小绵羊,这分明就是一头披着绵羊皮的饿狼啊! 冷哼一声。 宁十开口道:“昨夜,洛阳城各坊各市的老大全都被干掉了,你们有什么想法?” 四百个少年,没人说话。 宁十面露讥讽:“可能你们没理解我的意思,这么说吧,你们想不想要银子?” 这次有了回应:“屁话,谁不想要银子,除非是傻子。” 宁十:“好,我可以给你们银子,这里有四千两,平均下来,一人十两,若是种地,两年都种不出这么多吧。” 哪里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 立即就有人说:“白给吗?” 宁十:“白给,不仅白给,我还送你们地盘,当然,这地盘不会从天而降,需要你们自己动手去抢,能抢多少是多少。十两银子给你们,你们可以自己去找人帮忙,也可以几个人搭伙,随你们的心愿。我只有一个要求,十两银子,全都要花出去,过了今晚,这洛阳城的地面上,必须是你们说了算!” …… 在唐国,一两银子等于一千文铜钱,十两银子就是一万文铜钱。 一万铜钱对于权贵可能无足轻重,但对于生活在最阴暗角落里的底层百姓,却至关重要,一文铜钱难倒英雄汉,何况是一万铜钱。 腊月二十九。 焚天香于户外,别岁归来,火树零星渐熄。 一股暗流,悄然涌入洛阳城的肮脏‘老鼠窝’中。 蛇头三找来的打手,清一色的愣头青,有热血有冲劲,就是穷。宁十给他们钱,让他们想办法买兵器雇人,给他们发挥的空间,让他们自己去抢地盘,就像是给土狗武装了牙齿。 凶的很。 宁十自己也没闲着,长乐客栈除了留下鹿严看家之外,其他少年谁都没闲着,全部出动。 李天意大概能猜出来宁十准备做什么,然后瞬间就没了困意,他准备跟着宁十去瞧一瞧。 思索片刻,宁十给出答复:“跟着可以,看一个坊,一百两银子。” 李天意很诧异:“神经病啊,这都要收钱?你怎么不去打劫呢!” 宁十耸耸肩,说:“你去听曲儿,听戏,听书,不收钱吗?跟着我就是去看戏,我出钱出人出力气,流血流汗的抢地盘,你想亲身观看,自然要付钱,天经地义啊,不想出钱,可以不看,又没人逼你。” 第一百三十四章 瓜妖小海棠 宁十从小跟着姑姑,本身对钱看的就重,现在身后跟着这么多张口,就更重了。 李天意无言以对,并且觉得很悲哀,身为唐国的王,他‘体察民勤’‘微服私访’竟然还要给宁十交钱? 真的是‘天理难容’! 似乎是看出了李天意的愤怒,宁十摆摆手:“知道你今天没带银子,看戏可以赊账,我给你记下,下次吃馄饨的时候还上就好。” 徐帘幕是锦衣卫所的指挥使,境界自然很高深,那只肥猫的境界实力同样很高深,他们都见过血,可李天意没有啊,他想看看。 各坊各市的流氓头子都死掉了,入夜后的地盘上满是火药味,谁都想取而代之。 借着黑夜,宁十亲自看着那群穷横穷横的少年涌进肮脏中。 流血。 拼杀。 争夺。 生,或者死…… 四千两银子花出去,收了银子的少年又找来了更多的人,其他流氓还会担心有没有暗地里的杀手取他们性命,宁十可没有这个顾虑。 疯狂的扩张,疯狂的争抢地盘,赌坊、酒楼、私盐仓库、娼妓坊、脚夫房、扒手庙……在洛阳城这种金贵的地方,从来没人在意的三教九流,这下被一次性扫荡干净。 不到天亮,京兆府就察觉到异常,原本是要出动制止的,可京兆府尹的门房边上却来了位不速之客。 修不言道的徐帘幕,拿着一张纸条送给京兆府尹。 锦衣卫所是唐国的黑暗之眼。 眼睛想要看的远,看的深,自然触手要长,没人稀罕搭理的三教九流,被锦衣卫所看上了。 这在京兆府尹看来:“哼,是这群小混混的福分。” 一夜之间。 宁十抢夺了地面上九成的‘肮脏老鼠窝’。 李天意跟在宁十身旁,看的是热血沸腾,他的父皇走得早,他还没开始经历血的试炼就登上了皇位。 血,让李天意有一种很古怪的错觉,然后他就没来由的问了宁十句话:“你懂烧菜吗?四千两买一道独一无二的菜!这买卖接不接?” 宁十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李天意。 然后李天意就说:“银子可以提前给,你要是接,银子明日就能送来。” “哼哼!” “这就是传说中的人傻银子多吗?” “一道菜出价四千两,饕餮盛宴也用不了这么多银子吧!”宁十是这样想的,可他自然不会这么说,“菜是做给谁吃的?” 李天意:“一个很自傲的女人,不对,是全天下最自傲的女人。” 宁十:“有什么具体要求?” 李天意:“明晚,我家会举办一次盛宴,你的菜必须做到让这个女子只吃你的,或者不吃别的菜。” 宁十想了想:“她爱吃什么?平日里最常吃什么?” 李天意:“她一年的菜肴不重样,什么都吃过,不清楚爱什么,所以,做什么菜你自己发挥!” 鼻尖处飘来一股子酥甜的清香。 夜已经如此深,竟然还有人卖东西吃,这几日不宵禁,看来生意很不错啊。 争夺早已入了尾声,林竖横亲自去各坊各市里查看,修行宗门的大师兄,地火风雷阁仅剩的阁主,调教几个地痞流氓还是大材小用了。 酥甜的香味是从一处烤木瓜的摊位上传来的。 巨大的火炉旁。 堆着稀稀拉拉一小摊暗黄色的木瓜,火炉的炭火呈现出一抹暗红色,不愧是神都洛阳,隆冬腊月都有鲜蔬吃。 不过,烤木瓜?又不是烤山药蛋!这能好吃? 李天意看看天色,没心思再陪宁十瞎逛,带着他的肥猫紧了紧衣服就走入夜色之中。 只剩宁十一个人,慢悠悠的溜达到火炉旁,那是一位眼睛不太好使的白胡子老大爷,手指干裂,佝偻驼背,甚是可怜。 没有询问。 宁十直接扔过去一把碎银子:“大爷,天不早了,这瓜就全卖给我吧,早点回家休息。” 接住碎银子,老大爷连连摆手:“用不了这么多,真用不了这么多……” 可宁十哪里会管这些。 弯腰提起地上的破布袋,直接将所有的木瓜全部拢进去。 长乐客栈很安静,鹿严站在门口一动不动的守着家,瞧见宁十回来,眉宇间有些沮丧,然后仿佛是鼓足了勇气才说:“宁哥,我想学着修行,请您一定要教我,我会很认真的学习。” 宁十将装满木瓜的破袋子递给鹿严,整整一袋子木瓜,差点将鹿严带倒:“想跟着我修行?” 鹿严使劲点头。 宁十:“会很累的。” 鹿严:“我不怕!” 宁十:“学成了,给妹妹报仇?” 鹿严愣了愣,不敢回答,不知道怎么回答。 宁十笑了笑,伸出手揉了揉鹿严的头发:“报仇不丢人,你哥哥我也有执念的,别听那些戏文里胡说八道,修行不用无欲无求,有念想的修行,心路才更明亮。” 宁十上楼睡觉。 鹿严将木瓜袋子丢到厨房,继续回到门口等待,既然是他守家,那就有义务等所有人回来。 厨房的角落里。 袋子,忽然动了动,露出一个蜡黄色,丑不垃几的木瓜蛋。 这世间,有人可以搬山倒海,有人可以断江摧城,有人可以飞天入地,自然有妖怪可以发言。 李天意身边的肥猫是妖。 驮着春夜落到梅山的独脚荆棘鸟是妖。 三万里昆仑,满山都是妖,妖不稀奇,一点都不稀奇,可长成木瓜蛋模样的妖,就有些稀奇了。 小海棠便是一只木瓜妖,植物吸天地灵气养成的妖。 长乐客栈的厨房里,这只差点被丢进火炉中烧死的瓜妖,很费力的从破布袋里挣脱出来,心里一阵后怕:“自己在长山埋了五十年,又在崖角吹了五十年,好不容易见了天日,差点被烤死,这俗世真可怕。” 扭了扭胖乎乎的身子,小海棠傲娇的睥睨周围:“自己跟这些毫无灵性的木瓜蛋儿可不一样,自己是木瓜中最高贵的存在。” 两只胖乎乎的小爪子合十:“赐我一位俊美少年吧!” 左扭。 右扭。 伸伸胳膊,踢踢腿儿,小海棠玩儿的是不亦乐乎。 然后。 她就被一只强有力的手给抓了起来。 第一百三十五章 情诗 宁十将小海棠凑到自己眼前,一双惺忪的睡眼,半只眼睛睁着,半只眼睛闭着:“成了精的木瓜吗?我说怎么听到厨房里有动静,还以为是老鼠呢!” 被抓住的瓜妖,小短腿儿费力的蹬踹,小爪子张牙舞爪,稚嫩的声音嘶吼:“放开我,丑八怪!” “哼哼!” 揉着惺忪眼睛的人自然是宁十,他刚要睡着就听到厨房里有动静,这时候瞪大眼睛查看,一颗育不良、面色蜡黄、满身褶子、丑不垃几的烂木瓜,确实当得起丑八怪这三个字。 宁十有些想笑:“你说自己是丑八怪,让我放开你,还是说我是丑八怪?想好再说,我现在饿了,听说木瓜切丝儿裹上面粉煎炸,外酥里嫩,很好吃呢!” 小海棠瞬间停手,吓得浑身都抖动起来,心里想:“天啊,俗世太可怕,为什么上来就要吃我呢?” “宝宝委屈!” “宝宝想哭!” 入夜已经很久。 宁十算算时间,大家估计都要回来了,如果这时候有一碗木瓜粥放在桌子上,肯定是极美的事情。 冰凉凉的案板上。 左右各自一把菜刀。 小海棠的心里拔凉拔凉的,两把刀摆在身子边上,想动都不敢动啊。灶台已经开始烧油,旁边热水快要开了,冒出来一团一团的云雾水气。 宁十悠闲自得的磨刀,杀人他都没心里负担,砍瓜当然更没有了,一边磨刀,一边对着瓜妖笑。 擦擦的磨刀声,在这夜色灶台上,异常恐怖。 倒在案板上的小海棠,哭都哭不出来,只能小心翼翼的说:“大人,您能不吃小海棠吗?您看,我其实挺丑的,瓜肉很难吃的,我长了五十年,又被山风吹了五十年,没有半点水分,又苦又涩还粘牙,难吃的要死。” 宁十:“听说吃了成精的妖怪,延年益寿,我没试过,今天想试试。” 得了十几处地盘,宁十心情大好,心情好,胃口就好,自然想吃东西,他也没骗这瓜妖,他是真没吃过成了精的木瓜。 想试试。 热水烧开。 油锅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泡。 (本章未完,请翻页) 小海棠心脏剧烈的跳动,忽然来了勇气,不顾生死的跳起身,猛的开始扭动身子。 生死绝境迸出来的求生欲啊。 瓜妖跳舞! 为了博宁十的欢心,小海棠甚至将自己的木瓜朝外翻了个皮儿,露出里面黄澄澄的瓤…… 好吧,真的是辣眼睛啊! 宁十抬起眼,悠哉悠哉的说:“我似乎想错了,不应该油炸,剥皮清蒸是不是更甜呢?” 小海棠,舞跳到一半,听着这话,直接就崴了脚,心里狂吼:“我去你个二大爷!” “贱男人!” “姑奶奶与你势不两立!” 心里这般想,嘴里却说的低三下四:“大人,如果您不喜欢舞蹈,没关系,小海棠会的东西多着呢,漫漫长夜,吃甜食伤牙又伤胃。当然,我不是不能吃,我完全是为了您的健康着想!” 宁十朝门口望了望,鹿严依然站在门口守着呢,人还没回来,有时间。伸伸懒腰,确实有些无聊:“那你还会什么?” 小海棠眼眸一亮。 有戏! 绝处逢生,是时候展示自己的逆行力了! 翻身滚到灶台下面,慌里慌张的在厨房里翻腾了好一阵,边翻边解释:“大人,您稍等,我马上就好,马上就好!” 两盏茶之后。 小海棠大喊一声:“大人!第一个节目,变,戏,法!” 一块橙色的破抹布,抬手一抖,反手披在身上:“大人,您看,我方才是木瓜,现在是胡萝卜了!” 宁十:“……” 小海棠尴尬的笑,笑声渐小:“稳住,稳住,生死时刻啊!” 戏法不行,那就? 小海棠在炉火下面一阵倒腾,再抬头的时候,一身的炉灰:“大人,您看,像不像梅花鹿?” 宁十:“……” 小海棠:“大人,您可能不喜欢梅花鹿,我给您再换一个!” 生姜插在脑门上,大葱怼在屁股后面,生嚼干辣椒,鼻孔里塞大蒜……瓜妖小海棠算是拿出了看家的本领,厨房里能用上的东西,她觉得能逗宁十开心 (本章未完,请翻页) 的,全部都用上了。 不能不上心啊。 会不会被吃掉,就看自己的造化了,小海棠的感觉很准的,宁十是个修行者,不是普通人,她就算长了一百条腿,也不可能就这么逃出去的。 腊月二十九的夜。 注定不会是一个普通的夜。 宁十捡来一个小木瓜。 唐国后宫里爬进来一只青色螳螂。 这只螳螂,个头很小,通体湛青,直接就爬上皇后斐文秀的书桌。 灯火通明的养神殿,斐文秀将身子埋进奏折文海之中,周正无比的楷体小字跟李天意的笔体一模一样,根本区别不出真伪。 从来喜怒不留于色的斐文秀,瞧见书桌上的螳螂,面色骤变,手指忽然就折断了那只名贵的毛笔。 螳螂似乎知道这里不能大声说话,故而小心翼翼的挡住嘴巴,压低声音说:“文秀小姐,文秀小姐,主人托我给您传封信。” 停顿片刻,螳螂从身上变出一张纸条,按着纸条上的字默念:“暮春三月风日妍,乱折花枝送酒船。西岭山光青浸水,南池柳色绿生烟。” 诗中提到了‘三月’。 宁十之前就遇到过一位‘三月’,那姑娘,出自鬼谷,遮雪,打伞,作画,屠幽州! 唐宫养神殿。 斐文秀听着那纸条上的诗,默默沉思,换一支笔,落字三行:“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 这字已不是学着李天意的正楷,反而是钟灵毓秀的女书,纸,叠成信封状交予青色螳螂。 信是诗信。 诗是信诗。 没人能想到,唐国的皇后竟然与鬼谷的闲人是诗友,诗中更是意境满满,情深一片…… 螳螂是传信的小妖,以前只是往来将军府,这是第一次入唐宫,满眼的华贵,当即迷了眼。 路过御膳房,闻着房中香气,还偷偷吃了几口给贵人连夜熬制的汤羹。 隆冬的户外甚是清冷萧条,可这里却满目雍容,比黑漆漆的鬼谷可好了太多,螳螂觉得,自己总算明白过来,为何小主们会拼了命都想来这里,真的是很好,极好。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六章 知足常乐楼 螳螂这般想。 脚步就稍显迟缓,有些恋恋不舍,天色未亮,若是再游玩片刻,应该也不会误了小主的诗信吧:“那就,再走走?” 螳螂自己劝自己,真的是舒服,然后就美滋滋开始左顾右盼,绿色的小眼睛都美成了一条缝儿,心里想着:“会不会很快这里就归了自家小主?那自己可就金贵了,还不是爱怎样就怎样?” 摆出一副趾高气昂的模样。 这螳螂走出来的步伐,好一个欠揍! 欠揍的东西,总不会有什么好运气,下一刻,这螳螂就觉得头顶忽然传来一阵烈风。 啪地一声! 醍醐灌顶的重击! 都没有作出丝毫反应,这只青色的螳螂就被一只瘸了腿儿的肥猫,一巴掌给唬死了。 抬起猫爪子,肥猫轻喵一声:“炭烤还是油炸?肚子饿了啊!” 爪尖儿一挑,肥猫没打算费事,直接一口就给吞掉了。 青色螳螂身子在半空中,一张纸条就掉了下来,吧嗒吧嗒嘴,打一个饱嗝儿,肥猫捡起纸条,瞧了瞧螳螂来时的路:“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情诗吗?” “将军府的丫头偷汉子?” “你那暴脾气的老爹知道吗?” “哼哼!” “有些意思!” 纸条捏在爪子里,肥猫扭着屁股,一瘸一拐的走入唐宫黑暗中。 这猫很骚,但他不是最骚的,宁十眼巴前儿这只瓜妖才是真的骚。为了活命,已经丢了妖怪的底线,竟然‘不知廉耻’的给宁十表演变装戏法秀,累死累活半炷香,总算是让宁十笑了笑。 揉了揉被脏了半天的眼,宁十大手一挥:“好了,今天不吃你,明晚跟我去个地方,表现的好就放了你。” 李天意出四千两朝宁十买一道菜,要求让一个女人不得不吃,或者啥菜都不愿意吃。 听着简单。 仔细想,却是难上加难,不过,小海棠的出现却让宁十眼前一亮:“这不是天上掉下 (本章未完,请翻页) 来的菜吗!四千两到手!美滋滋!” 再瞧这只瓜妖,被宁十拎着后腿,倒提着上楼,都是一副解脱的模样,心里不断的嘀咕:“俗世真累啊,不过,有付出就有收获,本瓜活下来了!” 上楼。 开房。 小海棠随手就被甩了出去,精准无比的挂在木架上,原本欢呼雀跃的表情忽然愣了愣。 木架对面摆着一面铜镜子,木瓜小海棠望着铜镜,表情直接就变得惊恐万分:“妈蛋,这铜镜里的丑八怪是谁?四海神州竟然还有这么丑的木瓜!天上地下独一份啊……” 宁十没心思真的研究一道菜。 既然李天意的要求中说到,这菜如果可以让人一看就对所有菜都没了胃口,小海棠真的可以做到。 如果还有胃口,那就再跳上一段舞蹈,辣死众人的眼睛。 星月交替。 当清晨的第一缕曙光照亮洛阳城时,西南角落里的长乐客栈,门外忽然迎来一群人。 人群浩浩荡荡,领头的少年有八十七个人,大多数身上带着伤,可精气神却饱满的很,仿佛有使不完的劲儿。 这些少年全都是昨晚宁十托蛇头三找来的人,四千两银子扔出去,四百个少年,当即就有二百多人拿了银子跑路。你若是指望他们全都留下来,那才是真的痴心妄想,留一半已经是幸运了。 二百个少年喊来上千的帮手,一股脑涌进肮脏的‘老鼠窝’里,死了很多人,领头的只活下来八十七个,银子花的干干净净,地盘夺下来大半。 地盘拿下,这些人又不是傻子,自然会询问自己地盘上的消息,然后与长乐客栈的纠缠就被挖出来。就算不问,昨晚大家眼睛又不瞎,客栈的外墙脏成啥样,心里没点数? 根本没与宁十交代,八十七个少年,带着几百个汉子,大清早就热火朝天的干起来。 客栈很脏。 客栈很旧。 活儿很多。 可抵不住人多力量大啊,为了表现自己,这些少年差点打起来,干着干 (本章未完,请翻页) 着就存了一份比试的心思,你把那块擦的干干净净,我就能把这边擦的照出人影儿。 鹿严起的最早,大门打开,刚开门一大群人就涌了进来,二话不说就‘抢占地盘’。不算太小的一层大堂,直接就被分割成一块一块的区域,大家也没什么交流,上来就是干活儿。 地方就这么大,肯定有人抢不到地方。 有个脑瓜子灵光的少年,眼珠子一转,招呼了几个人就跑走了。不多时,几张崭新的八仙桌就搬了过来。有人开了头,大家现学现卖,有力气的出力气,没机会出力气的就出东西,抢了那么多地盘,上一任老大肯定留下不少好东西,桌椅板凳、各式餐具、好酒…… 当众人睡醒下楼,整个长乐客栈已经是焕然一新,完全瞧不出之前的模样,李天意买一道菜的银子跟昨晚看戏的银子已经全部送了过来,还凑了个整数,五千两。 宁十拍拍手,让大家聚拢到一起,嘴角一笑:“大年三十儿,都别走,剁肉包饺子,想喝酒的管够。现在每个人过来领一个红包,五两银子,见者有份,雨露均沾,都别嫌少。” 大堂里齐刷刷的回应:“谢老大!老大威武!” 大年三十。 月穷岁尽。 整座洛阳城满满的饺子味儿,烧金纸放爆竹贴春联,新年新地儿新气象,宁十索性将招牌也换了,刻了五十万个字,他已经刻出了经验。 左手,天地不仁万物刍狗。 右手,命由己造福由己求。 横匾,知足常乐楼。 不管别人怎么看,宁十自己挺喜欢,整个知足常乐楼满满都是人,就连楼前的街道上也摆满了酒席。 宁十亲自操刀灶台,七八个懂烧菜的少年打下手,还有瓜妖小海棠。 洛阳人见多识广,唐国包容天下,妖怪并非什么稀罕物件儿,再说,自己老大拥有妖怪,不管强弱都是特有面子的事情。 小海棠尽己所能的帮忙,但表情很凄凉,这只木瓜小妖琢磨了一晚上,然后就觉得事情似乎不像自己想象的轻松。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七章 传修行之法门 又是一道菜上桌。 小海棠忽然凑到宁十耳边:“大人,您不会是准备把我卖了吧?” 宁十满脸疑惑:“有人会买你?疯了?” 小海棠:“那大人晚上要去做什么?小海棠似乎帮不上忙啊!” 宁十板起脸:“说好的事情,想变卦,你是打算进蒸笼了?” 小海棠心肝微颤,急忙陪笑:“大人,小海棠错了,您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宁十微笑:“乖,上菜去。” 小海棠赶紧扭着胖乎乎的身子,双手端着盘子,小心翼翼的朝大堂方向走。 刚刚撩起门帘,迎面就撞在一座‘肉山’上面,被撞的一屁股坐到地上,盘子都摔出去老远。揉着屁股瓜妖小海棠抬头眺望,刚要道歉,眼眸忽然就亮了,因为他瞧见了这座‘肉山’的胸脯。 两座‘伟岸’的胸脯! 宁十现在手底下的人,可不全是少年郎,也有几个彪悍凶残的女人,身子骨彪悍,打起架来更彪悍,胸脯自然也很彪悍! 小海棠瞪大眼睛看着这伟岸的胸脯,然后猛的转身撩起门帘望了望大堂中与人拼酒的叶青鸟,已经喝倒一桌人的春夜。 商机啊! 绝对可以换来自由的商机! 顾不得上菜,小海棠赶紧跑回宁十的脚下面,费力的跳到灶台上,用力过猛差点掉进油锅里。 宁十拿起炒菜的铁勺,一勺子就敲在瓜妖小海棠的脑门上:“闪开!” 小海棠伸出爪子:“大人,大人,你听我说,我想到了一个绝佳的商机,可以赚银子的好法子。” 宁十最烦人打扰自己烧菜:“滚!” 小海棠语加快:“大人,您瞧一瞧身后那个女人,瞧瞧他的胸脯,是不是很伟大?唐国肯定有许多女人希望自己也可以很伟大,您说是不是?” 宁十下意识的扭头,然后愣了愣:“那又如何?” 小海棠使劲指自己:“我有法子啊,我有法子可以让女人变得伟大!” 说 (本章未完,请翻页) 到这里,小海棠还努力挺了挺胸,反正她本来就是个胖球,哪里都胖。胸脯?宁十不晓得一只木瓜的胸脯长在哪里! 木瓜丰胸吗? 听着是个好法子! 可谁敢保证有效果啊,还是近在眼前的银子拿着靠谱。 知足常乐楼这顿酒局,足足吃到天黑,吃到爆竹连天,烟火凌空……宁十、叶青鸟、春夜,这三位是真真正正的酒缸,喝了一桌又一桌,酒桌上交心,交的就是一个爽快,大口吃酒,大口吃肉。 能入大堂坐席的,全都是昨夜剩下的少年,人穷志不短。原本心里还存了一份被利用的心思,可宁十表现出来的仗义跟豪爽,很快就感染了他们:“人家宁老大可是绝口未提地盘之事,全都在为咱们考虑,给钱给人,还想怎样?” 还想怎样? 宁十喝一大口酒,然后忽然走到最中央的一张巨大八仙桌旁,大手一挥:“撤菜,清干净这张桌子!” 旁边的少年一愣:“宁老大,您这是?” 宁十一瞪眼:“少废话,让你清就清!” 说完转头看向四周,大声喊道:“都看我,把堂外的兄弟也喊进来,睡着的叫醒,喝醉的扇自己耳光醒醒神儿。咱这知足常乐楼,今日开张大吉,你们都是我宁十的兄弟。” “能来。” “我高兴!” “昨夜。” “辛苦了!” 停顿片刻,瞧见门外的人也6续走进来,宁十的声音更大了些,尽量让大家都能听到:“这洛阳城啊,很大,很美,但也很残酷。美是给别人的,我们要的是生存,有吃的,有穿的,有念想,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可是,这很难,因为我们无权无势无钱,只能睡最肮脏的老鼠洞,你们乐意吗?你们真的知足吗?” 宁十指了指门外的匾:“这楼虽然叫知足常乐,可是想要常乐,你得先明白,这天地不仁,这万物刍狗,这命由己造,这福由己求!” “命运。” “永远都是攥在自己的手中。” 长桌清 (本章未完,请翻页) 理干净。 周围清出一片空场。 宁十轻点地面,飞身站到八仙桌的中间,烧完菜的时候宁十换了一整身的白衣,此时此刻,稳稳的站定:“什么关乎于命运呢?拳头、力量、勇气、信仰……在洛阳城这地界儿上立足,我们昨夜抢来的只是一次机会,那些地盘只是一次开口说话的机会,所以,谁都不要得意忘形,天外有天,人外有人,都要给我努力。” “银子,以后我不会再送,但我可以给你们力量,或者可以说,送你们争取力量的机会,谁能学会,看造化。” 宁十静了静心神。 表情瞬间变得严肃无比。 大堂中,所有人都不再议论攀谈,眼眸直勾勾的盯着宁十。 深深的吐出一口气,宁十开口道:“我会传授你们一道口诀,关于修行的口诀,不算是多神秘多高深的秘籍,但却是我对大道的理解。” 宁十身着白衣,由静至动,似简亦繁,嘴中念念有词:“天地万物,道法自然,人人生而平等,皆可修行。修行之事,不分高低贵贱,需要的是耐心与坚持。” 指尖为剑:“道者,天地万物之通理,修者,择善而从,博学于文,约之以礼。” 剑走龙蛇:“行者,水月道场,梦中佛事……剑一止争,剑二蛇动,剑三冬雨凉……” …… …… 大唐除夕盛宴最后定的位置是神都芙蓉园,按照皇太后斐南衾的说法:“皇家要与民同乐,不可久居深宫,会无法体会到百姓疾苦。” 可事实上呢,你瞧瞧这芙蓉园,跟将军府也就隔着一条街,这心思为何,世人皆知啊。但能有什么办法,斐南徽是如今大唐最有权势的大将军,他妹妹斐南衾是当朝皇太后,他女儿斐文秀是皇后,他是皇亲国戚又把持兵权,自然是先想着他。 天色渐黑。 整座神都洛阳城就进入了欢腾之中,锣鼓喧天,酒香四溢,与那夜空中的烟火花红相应,芙蓉园上空飘荡着连片的红雾,游人幄帐成片,彩绸飘扬无边无际仿若直接青云。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八章 浓稠不化的迷雾 芙蓉阙下,千官入会,紫禁朱樱出于上兰,盛满美酒的玉杯连续敬献,装有各种新鲜樱桃瓜果的丝笼盘不断送来,冬日难见的芳草铺地,樱花落瓣缤纷……轰隆隆的车辇声传来,还能隐约闻见大批宫女贵人留下的阵阵清香。 将军府的大门一直都是关着的,只是听到车辇声才缓缓打开。 斐家大多数人都早早的去了芙蓉园,今夜对他家可以说是荣幸倍宠,绝不能出什么差错。不过,斐南徽大将军却不用提前去,也不会提前去,皇宫的车辇快到将军府时,行进的速度就开始减缓。 内堂的斐南徽起身,不紧不慢的让婢女伺候穿衣,一整身的青蟒金逸大袍,六个婢女才能抖整齐,或许是受了车辇声音的干扰,婢女略微有些慌乱。 斐南徽沉声道:“不急,慢些穿。” 这青蟒金逸大袍穿的愈慢,外面的车子走的愈慢,整座将军府灯火通明,或许是烧着什么暖冬的稀罕物件儿,整座府邸上空颤动着似雾非雾的白气儿,瞧着都暖和。 车辇以龟速爬到将军府门口时,面容威严,身材高大,站姿挺拔的大将军斐南徽刚好走出门。 皇家的车辇,自古都不能让外人靠近,就连这些驱车的扈从都是几代伺候皇家,很多都是先帝留下的禁卫。多年的秉性韵养就算是面对大将军也不会真的落低,可斐南徽依然是漫步走入皇太后的车辇旁五步之内。 披金甲的扈从认得大将军,可大将军就是大将军,不是先帝,再有权势也要尊重皇家,所以他默默横矛:“皇太后车辇,请大将军自重。” 整个大唐的将士,包括大半个修行界,有实力在斐南徽面前横矛的人,半只手都数不过来,这金甲扈从在亲身展示一个笑话。 但职责与家风所在,扈从必须横矛,横的视死如归。 然后,他便听到身后传来一道雍容之声:“不可对大将军无礼。” 金甲扈从长出一口气,后背冷汗已经浸透衣襟。 斐南徽撩开衣摆,作势要行礼,只不过动作很缓慢,话却先开口:“斐南徽恭迎皇太后,给您请安。” 斐南徽的衣摆刚撩开,话音未落,车辇中就传出话来:“哥哥不用如此见外,上车陪南衾说说话。” 车辇再次启程。 从始至终。 斐南徽都未向后车中的李天意请安,也未跟后车中的女儿打招呼,同样,后车也未出声,半句话都未出,只是有只猫不轻不重的喵了一声。 皇太后的车辇自然很宽大,内部设计奢华无比。 斐南徽正襟危坐,正视前方,根本不与自己这位凤仪两朝,可谓最尊贵的女人对视。 最后,还是皇太后斐南衾先开的口:“哥哥不用如此拘谨。” 斐南徽沉吟:“您是皇太后,微臣只是一介武夫,登不得大雅之堂。” 斐南衾浅笑:“十五年前,你可不是这般说的。” 斐南徽呼出一口气,淡淡的说:“微臣年事已高,许多事情都记不得了,一年的事情都记不住,更不用说十五年前的事情了。” 斐南衾冷哼一声:“可妹妹记得。” 车辇轻轻晃动。 斐南衾的声音有些略大,斐南徽皱皱眉头,手掌轻抬,一道无形的气息笼罩住车辇。有些事情,虽不怕隔墙有耳,但绝不能出了两人之外。 斐南衾继续说:“如今,在这洛阳城里,你还会害怕吗?” 斐南徽沉默不语。 斐南衾声音变冷:“哥哥,我再喊您一声哥哥,可谁会想到,当今的皇太后与你这位大将军并非亲生兄妹啊?” 看到斐南徽还是不言不语,斐南衾言语不停:“你让我做的我都做了,你许的也都兑现了,一切尘埃落定,还在顾虑什么?难道你夜里还在做噩梦吗?梦到十五年前,梦到我们的骨肉?梦到陛下?” 终于。 斐南徽不再沉默:“皇太后,您口误了,是您的骨肉,不是我们的!” 斐南衾冷笑:“如果是我的,那为何今日坐在皇位上的是天意?陛下当年虽只是太子,可眼睛雪亮,你懂,所以你下了手!我不怪你,我理解,我比你自己都理解这其中的利害!所以我很耐心,我耐心的等,一直等,都已经等到文秀入了宫,坐上我坐过的位置!” 眼眸中有些雾气,斐南衾甚至笑了笑:“多年不见,文秀咋一下子就变成大姑娘了?昨日我看过她批改的奏折,那一手字,呵,跟你,可真不像啊!” “轰!” “轰!” “轰!” 远方的芙蓉园估计是得了什么消息,隔着几千步就开始燃放烟花,迎接这长长车辇队伍的到来。 斐南徽眼眸瞧着布帘,仿佛能瞧见外面的烟火:“微臣自小学武,不曾握笔,文秀随了他的母亲,字,自然是极好的。” 斐南衾凤袍中的手,忽然攥紧,咬牙道:“再好,也死了,你不该再念着。” 斐南徽吐出一口气,从未有过的哀伤:“有人走了,有人就会跟着走,你也不该念着。” 斐南衾声音忽然提高:“那你做这一切又是为何?” 斐南徽不语,良久,低吟道:“为了为了!” 为何? 为了为了! 全是纠缠到一起的迷雾,浓稠不化的迷雾。 烟火一声接着一声,炸裂了半座夜空,仿佛也炸裂了一些人的心房,也可能没有炸裂,或者都是伪装,谁能说得清呢? …… 将军府门前,斐南徽上了斐南衾的车辇,皇宫禁城侧门深处,一位面甲女走入了锦衣卫所内堂。 徐帘幕依旧是刺绣牡丹花袍,比女人都艳,面甲女却是整身的紧甲,一丝肌肤都不外露。 徐帘幕似乎没有料到这人会来找自己,微微抬了抬头,很诧异。 面甲女入屋,关门,上前两步:“你不该为小皇帝织网,那网挡得住飞蛾,却扑不灭圣火。我知你修不言道,既然你悟透了影子活于不说,为何要这样?” 停顿片刻,面甲女道:“太子妃很生气,他对你的选择很困惑,你不应该知恩不图报,这锦衣卫所的网更不是属于你一人的!” 第一百三十九章 有人忘了有人没忘面甲冰凉 徐帘幕眼眸盯着面甲女,起身,伸出手,似乎想要抚摸一下那冰冷的面甲,瞧一瞧那面甲后的容颜,可手伸出去了,面甲却退了一步:“太子妃说了,你回头,我就是你的!” 徐帘幕皱了皱眉。 面甲女:“太子妃也说了,你若不回头,你与我,早晚只能活一个。锦衣卫所与东蝶卫所,唐国只需要一个,主母念旧情,才许你选。” 听完这些话,徐帘幕也后退了半步,坐回正椅,手边早就备着纸笔:“这些年,帘幕从未忘却太子妃的恩情,所以,锦衣卫所才会沉网藏蛛,我才会去修这不言道,影子活于不说,可我若想死呢?” 落笔不停,徐帘幕单手落字,眼眸却看着面甲女:“这锦衣卫所的网确实不属于我,可也不属于太子妃,这一切都是属于太子的。那些年,那些恩,也全都属于太子,没有太子,哪里有太子妃呢?你的面甲是太子妃戴上的,可你的人又是从何处来的?你该不会忘了吧!” 手指微抖:“我回头,你就是我的?难道在我徐帘幕的心中,你是可以用来交换的吗?你一直都在我这里,不管你人在何处!主母念旧情?她的旧情念到了何处?她的心,将太子放在了何处?” 面甲女冷声打断:“太子已经龙御归天了。” 徐帘幕与面甲女口中的太子,自然是唐国的先帝,李天意的父皇李玄民,无论是锦衣卫所还是东蝶卫所,最早都是李玄民创建的。徐帘幕与面甲女也是他一手扶持起来,所以这两位从来都是称呼太子、太子妃,虽然后来这两处都交给了斐南衾。 可是这追本溯源在何处? 有些人忘了! 有些人却没忘! 徐帘幕的纸上出现了几行字:“太子的猫,回宫了,太子唯一的儿子受了委屈,太子妃却过的很好。我的网,从未伤过太子妃,有何错?哪一点违背了锦衣成立的初衷?若太子能见到,你觉得他会怪谁?还是说你真的以为所有的锦衣都只听我一个人的话?他们自然有他们的想法,或者说有太子的安排,我做的对,他们才会不言。” 久久无言。 阴暗的堂屋中,两人对视,一人坐着,一人站着,一人牡丹锦袍加身,一人紧甲裹面。 面甲女终于还是不以为意,也不知是真的听不懂,还是懂了却装作不懂,反正是转移了话题:“城南多了一座知足常乐楼,是你的手笔?主母知道了这事!” 徐帘幕落笔:“陛下需要些零花钱,他想刻几个字都要变卖太子送他的礼物,你觉得这合适吗?” 面甲女:“你喊那孩子陛下?” 徐帘幕:“自然是陛下,天意是太子的亲儿子,难不成你……” 面甲女:“我不会!” 徐帘幕:“随你,但那楼,你最好不要动。” 面甲女沉思片刻,最后应下:“那就止于老鼠窝,想来,应该也够了。” 徐帘幕望着面甲女,字,依然写的冷静沉稳:“只是收敛些无足轻重的地痞流氓小混混,对洛阳城的百姓,百利而无一害。况且,这些肮脏丑陋的东西,太子妃不是一直都很厌恶吗?既然厌恶,那就不要再看了吧,至于其他的,太子妃多虑了。” 看看时辰。 徐帘幕起身。 面甲女直接问:“你去何处?” 徐帘幕开始收拾东西。 面甲女的声音忽然降下来,少有的婉转:“我出宫不易,就不能陪陪我?” 徐帘幕平静的继续收拾。 面甲女沉默片刻,似乎是在查探周围的动静,这里有没有人监视,然后忽然上前,从背后轻轻搂住徐帘幕的腰身,面甲贴在男人的后背。 徐帘幕的身子忽而一震,腰有些僵硬,不愿意动,却觉得那面甲,冰凉! 凉,便是没有温度。 死物才没有温度,活人有体温。 伸手挣脱面甲女的搂抱,徐帘幕静悄悄的离开了堂屋,留下面甲女一人。 屋内变得阴冷,冷的阴森,这种冰凉中,面甲女机械的拿起徐帘幕留在桌子上的纸,纸上有字。 有些字,面甲女看过了,有些字,方才却没看到,最下面一张:“我还是我,你还是你吗?你的面甲,真的很凉!” 徐帘幕走出锦衣卫所自然是有事要做,李天意之前跟宁十有一桩四千两的买卖,他得帮他的陛下将那道菜送去芙蓉园,没有他,今夜闲杂人等可入不了园,修行者也很难。 知足常乐楼中。 热闹还在继续,所有人都在议论方才宁十传授大家的功法跟剑诀,越讨论越觉得高深,越欣喜。 这可是修行者的法门! 往日生活在‘老鼠窝’里的‘臭虫’竟然也有资格接触!怎能不惊喜! 沉浸在这惊喜的氛围中,宁十有些忘记自己还有一桩买卖,他还要赴一菜之约。 忘了,所以喝酒就没怎么约束,修为再高,该醉还是会醉,当徐帘幕来了知足常乐楼,看到这副模样的宁十,也是皱眉不止。 宁十瞧见了徐帘幕,然后才记起这一桩买卖,没推脱,悄悄带上瓜妖小海棠就跟着徐帘幕出了门。 做道菜而已。 能多难? 去去就回。 宁十这样想,小海棠可不敢这样想:“大人,您这是带小海棠去哪儿啊?” 宁十打着酒嗝儿:“去做一道菜。” 小海棠:“用木瓜?” 宁十摇摇头:“用你!” 小海棠哭丧着脸:“我不好吃的。” 宁十:“不用好吃。” 小海棠:“我很丑。” 宁十:“丑就对了。” 小海棠:“大人,你还是要蒸了小海棠吗?” 宁十摆摆手:“不用,装在果盘里就好,你这么丑,那女人肯定没胃口吃,若是真吃,你就再跳一段舞,就是那种特辣眼睛的舞。总之,一个要求,不能让人吃了你,也不能让人吃别的菜,四千两啊,咱要让人家觉得物有所值!” 除夕夜。 神都芙蓉园烛火通明雕廊玉砌,自园外到紫云楼,铺一路的波斯云毯,毯边撒着碎花瓣,宁十从园边角落里望过去都啧啧感叹:“真是太奢华了,你家少爷可以啊,够资格来此处赴宴,怕不是什么皇亲国戚吧!” 第一百四十章 除夕盛宴 徐帘幕听一路宁十与小海棠的争吵,早就听的心烦意乱,今夜本就事多,将他带到膳房,交给另外一个胖乎乎的大厨,叮嘱好:“此人是陛下钦点的厨师,会做一道菜,记得盛给皇太后。” 紫云楼是芙蓉园第一等的阁楼,占地面积极大,装潢摆设精致奢华,为迎接这除夕盛宴,更是精心筹备。隆冬时节都能营造出一种春暖草长的氛围,层层帷幔,雾里看花,让本就有些微醉的宁十看不清阁内的情形,只是觉得极美。 上千名俊男美女或微笑凭栏,或轻笑掀纱而行,宴会开始前,将此变成了一处妙地。 宁十的菜早已备好,就在他的衣袖中,所以一点都不着急,这时候靠在膳房的门边,随手抓来一根脆甜的黄瓜,边醒酒边瞧着远处那些个男男女女,心里想着:“似乎都是些达官贵人,也不知道那小子是谁家的公子哥儿,这道菜该不会是恶作剧吧?” 可转念又一想:“四千两的恶作剧啊,就算被呵斥一顿,也值了。估计就是想博取个关注,说不准私下里还会压些彩头呢。” “酒,喝的有些多呢。” “头晕!” “回头一定找找,是哪个王八羔子选的酒,不行啊!” “上完菜就撤,似乎也没啥好看的。” 过了好一阵子,那些个闲谈交际的人忽然全都落座,阁楼渐渐安静下来,有一行人坐上了主位。 楼外灯火忽的一暗,自天外落下几十把剑,每把剑后都缀着一女子,落剑如雨,剑女如花。剑落便是起舞,剑舞忽而柔情,忽而飒爽,忽而快,忽而慢,剑上灼着剑气,刃上泛着荧光,美轮美奂,让人大开眼界。 宁十眯了眯眼,脑海中飘过一段记忆碎片,这种模样的剑自己似乎见过:“哦,想起来了,听雨阁。那个姑姑梦想着吃掉最后一把剑就能成仙的地方,后来没成了,吃了人家宗主的听雨剑,还把人家的雨阁给拆掉了。” 看着这些美艳的舞剑女,宁十感叹:“姑姑,瞧瞧人家这宗门,楼被拆了,剑被吃了,没几天就能缓过劲儿。这剑舞的,真是给咱剑修们长脸啊,真他娘的长脸。” “学剑啥时候开始成舞娘了?” “用剑气做逗人开心的荧光?” “亏丫想得出来!” 叹一口气:“可,谁让人家有人有银子啊,瞧瞧吧姑姑,咱那剑门就是吃了这个亏,你若是有个几十万的弟子,那魔山敢动你?他若是动你,宁十立马带人荡平了那山头!” 宁十再感慨也无用,听雨阁就是凭借这一手漂亮的剑舞,生生夺下了除夕盛宴的开场节目,博了个满堂掌声的好彩头。 剑舞结束,各色瓜果流水般奉上,餐前的贺岁节目依次亮相,膳房也彻底忙碌起来,唯独徐帘幕临走时攀谈过的胖大厨似乎无事可做,只是静静地站在宁十身旁。 膳房热闹处愈热闹,宁十安静处愈安静,胖大厨或许实在是寂寞,终于按捺不住,朝前面走了几步,走到宁十的身旁,顺着他的目光望出去,然后小声说道:“大人,您不用羡慕,若是待会儿您准备的东西出彩,这热闹便是属于您的。” 说完这话,见宁十不为所动,但也没显出烦躁,胖大厨就自顾自的继续说:“大人,时间不早了,您看,是不是先准备准备,这再过三个节目可就轮到咱登场了。” 半响之后,宁十才一愣,回过神儿:“啊?你说什么?” 宁十看着远处听雨阁的那一撮人群,隐隐约约竟然瞧见个认识的,然后就开始思绪万千,根本没察觉胖大厨说了什么。他跟着孟八九第一次来洛阳时,当晚去了一家叫牡丹楼的酒肆,吃了很多壶杏花酒,还尝了雪花脆皮儿蜜饯糕,落花楼的少东家王金宝调戏了位神秘的姑娘,然后招来了雨阁的年轻剑修江流云,鹿耳剑还被姑姑给吃了。 这除夕盛宴,听雨阁的带队人便是江流云,一年未见,更显英俊,眉宇间还多了份神气,被一群莺莺燕燕围在中间,着实让人羡慕。 胖大厨也看出了宁十走神,同样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然后,宁十说:“还有三个节目啊,那不急的,至于说出彩不出彩,我可说不准。” 胖大厨表情控制的相当客气:“大人,您真的是太谦虚了,给徐爷办差,又夺了这头菜的机会,小的以后说不定还要指望大人栽培呢。” 宁十嘴上不说,心里却嘀咕:“指望我?你怕是想多了,小爷备的这道菜,若是上了桌,还指不定是个啥子结果呢!你这胖子,马屁拍的有些早啊!” 胖大厨站在宁十耳朵边,自顾自的感慨:“除夕团圆夜,啥都好,花好,夜好,宴会热闹,可这热闹总还是人家的热闹,与我们关系不大,咱们就是这幕后累死累活的厨子。” “厨子?” 多新鲜的名词儿啊。 宁十特想告诉这胖子:“自己跟厨子可是大不一样的,烧菜自己确实会,可烧菜只是自己的兴趣,自己未来可是要成为剑仙存在的牛人,你现在有机会巴结,可比看剑舞来的实惠。” 话到嘴边,宁十就觉得,还是别说了,反正就算是说,这胖厨子多半也不会相信。 一曲霓裳结束。 芙蓉园外,走来一群穿剑服的女子,抬一面巨大餐盘,自侧门穿过幽深小路绕到了紫云楼外,都是申家剑炉的剑修,训练有素,没有半分低声窃语。 申媚儿站在这群女子的最前面,穿一身的紫红大貂,夜风吹拂发丝,脸颊精致的妆容绝美艳丽,再加上修行者的气质,宛若一根紫竹,亭亭玉立,夺目光华。 剑舞开始的时候,皇太后斐南衾一行人就入了紫云楼,她自己一人独坐最尊处,另一边是面无表情的李天意与端庄大气的斐文秀。 厅堂下座,左右各一边,文武大臣分列两旁,武臣以大将军斐南徽为首,文臣坐在第一位的却是北境王李七夜。 第一百四十一章 宴会上的讲究 一夜连双岁,五更分二年。 宴会是庆祝除夕的宴会,为的是辞旧迎新守岁,可真正的宴却并非如此,暗地里的争斗虽不见刀枪剑戟,却同样金铭火花。一堂的人看似热络的攀谈,可眼睛看的东西,心思跟余光落的位置,可讲究着呢。不仅这些东西讲究,就连这每一道节目,每一道菜,都是有说法的。 听雨阁能夺了头彩,谁不知那新任的阁主早早就投奔了斐南徽,成了将军府不见其人却实至名归的客僚。 第二段霓裳飞天舞则是由东宫亲自编排的,领舞的女子更是斐南衾的贴身婢女 宁十其实对这膳房里的菜肴还是颇感兴趣的,就在他站的位置不远处,一位帅气的年轻厨师,用花刀将黄鱼切成十字,下到油锅里炸熟,调料飞舞,一勾,一淋,一道年年有余就成了形,短短时间里,这厨师已经做了不下百条年年有余,端是厉害。 黄鱼旁边是过了油的红年糕,锅里是勾的刚刚好的糖水,待糖融化时勾芡到年糕之上。年糕旁是十锦太平燕,用的是鹌鹑蛋跟肉燕,再远处瞧是八生火锅、龙凤呈祥、凤尾鱼翅、红海珠香、八宝野鸭子、花菇熊掌、生烤狍肉 茶是信阳州的毛尖儿,点心是杏仁做的佛手,干果是雪山的落梅,膳汤是龙井的竹荪跟一品的官燕,粥是彗仁的绒粥,宁十一会儿功夫就被膳房给彻底吸引了,一直到耳朵边传来一阵惊呼。 转头朝紫云楼望去。 隐约能瞧见申媚儿站在大堂一旁,中厅腾出来一块空地,一个巨大的方盘摆在上面,方盘中间似乎是一只怪鸟。 申媚儿对着自己身后的申家长老云飞鹤轻轻打了个手势,一道赤红的火焰就从方盘中冒起来。怪鸟闭合的尾巴猛的张开,与那传说中的凤凰也就仅差那颜色之别,这怪鸟是蓝绿相间,凤凰应是火红。 众人惊呼的时候,怪鸟已被火焰吞没,火焰中的怪鸟奇异的没有哀鸣,仿佛是很享受这火焰。 火焰升腾摇曳中。 本章未完,请翻页 怪鸟如凤。 火焰收拢,怪鸟也跟着消失,方盘中出现了一盘热气腾腾冒着红焰的菜肴。 申媚儿站在大厅中央,盈盈一拜,脆声道:“一品火凤朝天,媚儿祝姑姑容颜永驻,万寿无疆。” 皇太后斐南衾微笑,抬手:“申家的娃娃生的就是俊俏,透着股英武之气,与惊蛰真是天生良配。” 停顿片刻,扭头转向李天意:“陛下,应赏。” 李天意入座之后便是一脸的笑,机械般的笑,公式化的笑,没有丝毫开心的笑,就着这笑,他很合适宜的回道:“火凤吉祥,确实应赏。” 菜肴呈上。 申媚儿这道菜本来就是说好了斐南衾品尝的第一道菜,她吃谁家的菜,每道菜会吃多少,全场的文武大臣可都看着呢。 剑舞送了听雨阁,这头菜她是准备赐给申家剑炉的,这两个宗门都是斐南徽在修行界中很重要的布局,她心知肚明。 菜,呈送需要一段距离,大约五十多步,然后李天意就说了今晚第一句主动说的话:“母后,儿臣近日在这洛阳城中也给您搜罗了一道菜,不如,一起呈上来?” 斐南衾微微一愣:“陛下出宫了?” 李天意回答:“寻菜不一定要出宫的,您难道不想尝一尝?” 那火凤吞焰的时候,胖厨子就招呼宁十出了膳房,边走边问:“您确定只需要这么一个青盘?” 宁十不耐烦的回:“一个盘子还不够吗?绰绰有余!放心吧,我早已备好。” 胖厨子嗡嗡的嘟囔:“我可没见着。” 宁十指指刚刚成行的火凤朝天:“那道菜不也是变出来的?眼睛看到的可未必就是真的。” 穿着白色剑服的宁十,直到此时也不知,找他做菜的人是唐国的陛下,吃他这道凉拌木瓜的人是唐国的皇太后,因为他对这些都不太关心。 无心则无念。 袖子里的手轻轻安抚有些紧张的小海 本章未完,请翻页 棠,宁十走的颇为小心翼翼,不是心思变了,是那紫云楼中有几股渗人的气息。 普通人感受的不真切。 入了道的修真者,能吓破胆,尤其是大将军斐南徽那处,仿若一把可斩鬼逐神的天刀! 宁十暗暗平息跳动的心神:“这是什么鬼宴会!这么强的修行者!差不多都可以跟姑姑相提并论了!” 宁十在人群外围朝紫云楼走来的时候,申媚儿已经退到斐南徽的身后,坐到第二排的斐惊蛰身旁,抬头弯着眉浅笑着说:“惊蛰哥哥,媚儿给姑姑的礼物可得体?” 坐在紫云楼中的斐惊蛰,一脸的面无表情,屁股似乎都坐疼了,敷衍的点点头:“甚是得体,姑姑肯定欢喜。” 申媚儿悄悄挪动位置,凑近斐惊蛰:“那惊蛰哥哥可欢喜?” 斐惊蛰的脸颊从面无表情演变成生无可恋:“能不欢喜?” 主尊之位上端坐的皇后斐文秀微微侧头,似乎对李天意有菜呈上略显惊诧,伸手轻轻拽了拽其衣袖,没说话,但询问的意思表达的很清楚,并且似乎还带着些斥责之意:“你有菜,为何我不知?洛阳城寻来的菜?难道是我许你出宫的结果?你不尊重我!” 李天意依旧是回了一个人畜无害的微笑,阳光如白昼,笑的如傻瓜。 李天意的声音不大,但足够下座的人听到,虽无实权,可毕竟是皇帝。你皇太后想给将军府的脸上贴足了金,也确实要考虑某些人的脸面,或许人家唐王只是想表达对皇太后您的尊崇呢! 规矩就是规矩。 除夕盛宴更要讲规矩。 菜,这是怎样都要呈上的。 李天意笑的更阳光,心底却在不断嘀咕:“我才是唐国的王啊,我还在这里坐着呢,你们可真得意,是不是瞧着我像瞧着一只猴儿?你们是不是忘了,猴子不是傻子,大不了都难受!都别过了!反正我就一个人!反正也没什么人在乎我!反正也没什么人记得,我才是你们的陛下!”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二章 同桌而坐,初见不识 紫云楼大厅主尊位上的博弈持续了许久,然后两道菜呈送到皇太后斐南衾的面前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宁十早早就站在了上千人同宴的角落里,百无聊赖的等待。 入芙蓉园参加除夕盛宴的人有很多,能进大堂入座的人同样很多,可目的却大相径庭,就在宁十站立的旁边,便坐着一个中年汉子。 青衫、白发、腰间挎着碎成十三瓣的酒壶。 中年汉子不认识宁十,宁十同样不认识中年汉子,可他俩今年都去过北境的铸剑草庐。 中年汉子有一个响亮的名字,白千帝,有一个更响亮的绰号,酒仙。只不过,很多年过去了,白千帝这名字恐怕很多人都不记得了,至于酒仙,他都戒酒了,还仙什么仙。 宁十或许实在站的无聊,很不客气的席地而坐,就坐在白千帝的桌子旁“大叔,借个地儿,坐坐就走。” 这白千帝瞧着比宁十还要无聊,不断的打哈欠,然后摆摆手“坐,可以,别占我太多地儿啊。” 眼角的余光瞥过来,发现是个乳臭未干的少年,白千帝下意识的说“肉,随便吃,点心别动。” 白千帝说话的功夫,宁十的爪子已经伸到半空中,朝一块绿豆枣糕而去,然后就被不知从什么地方钻出来的筷子狠狠敲了一下“说了别动,这是我的!” 宁十很诧异,以自己的手速会被一个看似普普通通的中年汉子敲到“肯定是因为酒还没醒。” 转念又一想“这点心是宴会上免费的,又不属于你个人,凭什么不让我吃!” 这样想着,宁十第二次伸出爪子,这次可是用了十成的速度,他对甜食,天生就没什么抵抗力。 啪的一声! 精准无比的敲中! 宁十现在是二境剑修,孕穴开了三十六,剑品深橙,这样都觉得手指一麻。 宁十有些微怒“你这大叔,老是敲我做什么?” 白千帝翻个白眼“你这臭小子,爪子不老实,说了别动我的点心。” 宁十朝桌子边又凑了凑“大叔,你这岁数,点心吃多了可不好,瞧瞧这一头的白发,我告诉你啊,就是甜食吃多了。” 白千帝抓抓头发“不用你管,管好自己的手就行。” 宁十撇了撇嘴“我若是非吃不可呢?” 白千帝莫名其妙的来了些性质“你可以试试,小心爪子被敲烂。” 感受着手指间的酸麻,权衡利弊,宁十没敢轻易出手,就算是喝醉了,人还是能感觉到疼的。再说,宁十又不傻,这位大叔,看着普普通通,但是能跟上自己的手速,怎么可能是真的普通呢。 这是个高手啊! 白千帝坐在案桌前,伸手捏起一块精致的小点心,放到嘴巴里,慢慢的咀嚼,不一会儿整盘的糕点就被吃的连渣渣都不剩。 白千帝全程没有理睬宁十,自顾自的吃,似乎猜出来他也极喜欢吃糕点,然后就把那一盘盘的肥肉推到宁十身前。 这种恶劣的,吃独食的行为,让宁十很是生气,而且是生闷气,生的毫无来由,似乎只是坐在这中年汉子身旁就很生气。但打心底里又不愿意离开,脑子抗拒,身体贱呼呼的朝人家凑过来,这让宁十自己更是气闷。 一个糟臭汉子,又不是绝世美女。 因坐的位置靠近侧窗,楼外吹进丝丝缕缕的凉风,凉风没能让宁十变得清醒,甚至还把白千帝吹拂的昏昏欲睡。 大堂中央。 宴会的节目无聊透顶。 别说是白千帝,就是宁十都看不下去,上眼皮打下眼皮。耳边回荡着钟鸣鼎食的奏乐,荡着荡着,宁十竟然脖子一歪就靠在了白千帝的肩膀上,从中午喝酒喝到傍晚,酒劲儿终于上头了。 宁十第一次没任何防备心态的靠在一个陌生汉子身上,靠的匪夷所思,然后就把白千帝给靠醒了。 瞧着无所拘束的酒仙,谁能想到会是个洁癖,宁十这一靠,就像是烫到了白千帝,在他看来“自己能容忍一个臭小子坐在自己身旁三尺之内,已经是破天荒的恩赐了,竟然打蛇随棒上,还贴过来了,属狗皮膏药的吗?” 白千帝的眼界自然高,第一眼就能瞧出来宁十的深浅,下意识的道“挺好一个苗子,孕穴剑品双休,怎么没羞没臊的。你爹娘是怎么教你的?出门在外,随意往别人怀里蹭吗?” 宁十只是有些醉,本来就没睡熟,迷迷糊糊,晃晃悠悠的听了个大概,跟说梦话似得回道“爹娘教啥?我都没见过我爹娘长什么样子!我也不知道自己多大了,我姑姑就能估计个大概,过了今天,就十六了。” 白千帝一愣“你是孤儿?你姑姑谁啊?” 白千帝有些好奇是谁能调教出这么好的剑胚。 宁十下意识的回怼“你才是孤儿呢,说不准我爹娘只是不小心丢了我呢,我姑姑自然就是我姑姑啊,天底下最好的姑姑!” 白千帝使劲推了推有些烂醉的宁十“底子不错,脾气稀烂,能教出你这副模样的徒弟,哼哼,师父也好不到哪里去!” 一句话。 宁十就像是一只老鼠被夹到了尾巴,一激灵就醒了过来,横着脑袋就朝白千帝锤去一头,并且愤然呵斥“不准说我姑姑坏话!” 砰的一声。 宁十只觉得自己脑袋撞到了大山,嗡嗡的响,天旋地转。 白千帝可是接近半仙的境界,与孟八九相差无几,哪里是宁十说撞就能撞的。 这一撞是真的撞到铁板上,疼的宁十龇牙咧嘴。 白千帝才不会管他疼不疼呢,嘴角勾起一抹笑。 宁十则是冷声道“你必须跟我道歉!否则……” “呜……” 话都没说完,嘴巴里就被白千帝塞进来一大块新上桌的点心“尊敬师长的臭小子,心眼儿总不会太坏,赏你一块杏仁佛手糕,甜不甜?” 嘴巴不受控制的咀嚼。 美滋滋的甜,美到了嗓子眼儿,可吃完这糕,宁十依然是不依不饶,甚至少有的张牙舞爪“甜个屁!别以为一块甜糕就能收买我,说错的话你得负责!” 白千帝看着眼前活似愤怒小狼狗的少年,看着看着就有些愣神儿,思绪都开始飘忽……这少年的模样有些眼熟啊,奇怪。 第一百四十三章 掌勺的人 同桌而坐的两位,一大一小,终于得以分享食物,说来也奇怪,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人却都极喜欢吃甜食,而且是那种甜到?嗓子的甜食。 分享食物便是交了朋友。 是朋友就能聊天,只是聊的有一搭没一搭。 宁十吃人嘴短就先开了口“大叔,怎么称呼?” 白千帝思索了一下,觉得没必要骗个小孩子“白千帝,听过吗?” 宁十直接摇头“没听过啊,只听过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 白千帝翻个白眼“当我没说。” 宁十一边吃一边??种福?拱舌?欤?馊冒浊y塾行┠咽埽?读硕肚嗌莱?员吲擦税敫銎u桑骸澳阏獬粜∽樱?远?骶秃煤贸裕?笸ス阒谥?拢?桓隼袷?! “哼哼!” 宁十很奇怪的瞧着白千帝“吃东西没声音,那能好吃?还有,我叫宁十,不叫臭小子,你看我哪里小?” 白千帝捂着额头,无言以对。 然后他发现,自己越是无奈,对面这少年就越是来劲,宁十似乎天生就对白千帝很好奇“大叔,你来这里做什么?” 无言的沉默。 宁十“蹭饭吃?” 没有反应。 宁十“刺客?” 一个白眼。 宁十“相亲?” 白千帝开始剧烈的咳嗽! 宁十“都不是啊,总不是路过吧?” “不是!”白千帝终于回答了,他感觉再不回答,宁十指不定会想到哪里去。 “不是路过那就是特意而来喽。”宁十伸手指着白千帝,饶有兴趣的说,“让我来猜猜,我肯定能猜到。” “找人,我来你们这破宴会找人。”白千帝有些颓废的说道。 “那你找啊,坐着可找不到人。”宁十伸手就推了白千帝一把,自然是推不动。 “这么多人怎么找?你来找吗?”白千帝像看傻子一样看着宁十,“我在等一个人,等他忙完了,我找他帮忙,他在你们唐国很有势力,找个人对他来说应该很容易。” 宁十撇撇嘴,有些不相信。 沉默。 再次冷场。 这次宁十有了经验,直接先挑起话茬“我来这里给一个女人烧菜吃,四千两一道菜,你说买这道菜的人是不是傻,人傻银子多。” 白千帝轻蔑的瞧了宁十一眼“你还会烧菜?” 宁十抬头浅笑“我姑姑教我的。” 白千帝愣了一下,哈哈大笑“你姑姑到底是剑修还是厨子?” 宁十很认真的说“自然是天底下第一利害的剑修,烧菜是我姑姑的兴趣,她喜欢吃,我也喜欢吃。” 白千帝沉吟半响,忽然回过味来,收留一个孤儿做徒弟,自然是又当师父又当爹娘,可怜天下师父心啊“你有一个好姑姑好师父,以后记得多孝敬。” 一直口若悬河的宁十,听了这话,忽然就闭了嘴,半句话不再说,情绪也瞬间跌落到谷底。 白千帝一愣“我是不是说错了什么?” 这次换宁十不说话了。 白千帝觉得跟年轻人说话,真是累“我若是说错了什么,你不用往心里去。” “哼!” 白千帝被这一声哼给逗乐了,一个少年咋这么娘们唧唧的呢!然后他便鬼使神差的伸出手,使劲抓了抓宁十的头发,把他本来就不是太整齐的发型,搞的更乱。 换来宁十恶狠狠的回眸。 宁十回眸的时候刚好背对整个紫云楼的大堂,然后他就看到白千帝指了指他的身后,用嘴形告诉他,好像大家在找他,换来宁十更凶狠的眼眸“少骗人!我信你个鬼!” 宁十平日里都是腹黑耍贱的模样,今天不知为什么,在白千帝的面前就像个没长大的孩子,情绪非常不稳定。 白千帝只能说出声“他们好像真的在看你,都在看你。” 眼角的余光瞟了一眼周围。 方才还在瞧表演的人群忽然就开始直愣愣的看着宁十。 宁十撇过头,气呼呼的回瞪“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 哒哒哒的急促脚步声。 一个满头大汗的胖厨子跑到宁十身旁,浑身打着哆嗦拽了拽他“小祖宗,您怎么还能坐得住呢!” 宁十指指自己“什么意思?” 边说边转头,眯着眼睛瞧了瞧最远处,除夕盛宴的主尊位上,皇太后斐南衾一脸的铁青,旁边的皇后斐文秀一脸的惊诧,唐王李天意一脸的面无表情。 在斐南衾的面前,放着两盘菜肴,一盘是申媚儿呈上来的火烧孔雀,那怪鸟已经有人认出来就是西域贡送来的孔雀。另外一盘竟然就是宁十送上的青盘,盘子不大,与现场呈送瓜果的盘子很相似,其实里面的东西也差不多,这是一盘价值四千两的菜肴。 一只丑到没朋友的烂木瓜,一只会跳舞表情搞怪的瓜妖小海棠。 就在宁十与白千帝斗嘴,其他菜肴依次上桌的时候,皇太后命人打开了这两个盘子,烧孔雀自不必说,色香味俱全,可这会跳舞的丑木瓜……真的是,一言难尽啊! 原本心情大好,正在微笑着欣赏歌舞的斐南衾,冷不丁低头一瞧,宁十都能辣到眼睛,更不用说咱们养尊处优的皇太后了。 更可气的是,小海棠看到斐南衾表情不太对,真的就听了宁十的话,生生跳完了一段更辣眼睛的扭屁股舞。 舞的斐南衾直咳嗽,话的说不出来。 瞬间就没了胃口。 斐南衾看着李天意,冷声道“陛下,这菜?” 李天意旁若无人,就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似的,不言不语,木愣愣的笑。 一旁的斐文秀却坐不住了,不动声色的接住话茬,朝着那呈上菜肴的紫袍貂寺道“公公,这道菜是不是上错了,中间肯定是出了纰漏,把烧菜的厨子找过来。” 一句话,黑锅就甩给了厨子。 分分钟,陪着宁十出膳房的胖厨子就被叫到前面,三言两语,手指就指向了宁十,全场侧目。 说来也是宁十神经大条,也确实是傍晚喝酒喝的有些多,直到此时他都没察觉出来,今晚这宴会是给皇家办的宴会,只当是什么达官贵人们的寻常聚餐。 恶狠狠瞪一眼白千帝,然后朝旁边尴尬的笑一笑,宁十很干脆的起身,走到大堂中央。 胖厨子一把跪倒在地“皇太后饶命,这菜确实不是小人做的,掌勺的人是这位少年。” “少年?” 全场的目光都聚焦在宁十身上,然后坐在第二排的申媚儿忽然惊呼一声“宁十!” 第一百四十四章 草原尸骨如山北境屠城连绵 紫云楼的大堂,主尊位前方大约十五步的位置,宁十端端正正的站着,眼眸抬起瞧了瞧周围,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这宴会是给皇家办的。这位吃他呈上菜肴的女人是皇太后,那旁边这位服饰相似的应该便是皇后了,中间这位呢? 瞧着真眼熟。 服饰差异太大,第一眼没认出来,第二眼才搞清楚,原来就是吃自己辣椒馄饨的李天意,怪不得从来不介绍自己的姓名,竟然是皇帝。 难怪会出四千两买一道奇怪的菜! 人家不是富可敌国,人家是生来就有一国啊! 斐南衾脸色铁青。 只好斐文秀充当问话的角色,只不过她没有第一个问宁十,反而是看了看方才惊呼的申媚儿:“申家妹妹,出来一下。” 不顾斐惊蛰私下的暗示,申媚儿直接就站起身,几步走到宁十身旁。 斐文秀沉声道:“这人你认识?” 申媚儿点头:“皇后姐姐,这人我认识,自北境乘铁甲龙船来的洛阳,看着人模人样,您可千万不要被他的外表所蒙蔽。这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凶残杀手,在龙船上不问青红皂白就杀了我师兄,现在还要拿一盘恶心的菜污秽了除夕盛宴,真的是罪无可恕。” 最毒妇人心啊! 宁十看着眼前申媚儿的表演,不禁要竖个大拇指。 申媚儿今夜很美,从妆容到服饰,全部都是精挑细选,就连嘴唇的胭脂跟皮肤上的香熏都是特意备好的。 紫色的貂袍跟白色的单薄剑服,一相比较,显得宁十很是土气,然后这土气中就冒出来一股淡淡的火鱼味儿。 申家剑炉的汤池火鱼是鱼类中的珍品,自然有其特殊的地方,食鱼肉者数日味道不散。申媚儿近水楼台,打小就吃火鱼,对这味道那是一闻便知。 眉眼一皱:“原来我申家剑炉的汤池火鱼也是你抢走的!也就是说,八条剑炉弟子的性命全是葬送在你的手中了?可以啊,真的是可以,你这人是属疯狗的吗?盯上我申家剑炉就不松口了!” 杀人。 抢鱼。 (本章未完,请翻页) 又夺命。 申媚儿几句话就将宁十描述成一个邪魔般的凶徒,罪该万死。 宁十安安静静,不闹不喊的听完申媚儿的控诉,然后脸上看不出有任何情绪的波动,最多就是有些微微烫。 酒劲儿没那么容易散下去。 感觉耳朵边有只苍蝇在嗡嗡嗡的叫个不停。 真是烦人啊。 烦人归烦人,该做的事情,自己还是要做,宁十站正身子朝正前方的斐南衾抱拳行礼,很认真的说:“这菜确实是我做的,与这位胖厨子没什么关系,您可以让他离开了。” 脸颊微微有些尴尬,宁十抓了抓头:“真的是很抱歉,原本是不知道这菜是要给您做的,若是知道,怎样都不会用一只木瓜来恶搞。不过,这木瓜,丑是丑了些,舞,跳的确实不错,很好笑的。除夕守岁宴,图个吉祥,也算是应景儿。” 瞧见斐南衾脸色没有丝毫变化,宁十有些笑不出来:“您若是实在看不了,我这就将她带走,再去膳房里给您认认真真做一道菜,保准好吃又好看,绝不会比旁边这只烧麻雀差。” 说完。 没人回应。 宁十料到不会有人回应,换做自己也不会给自己好脸色看的。 眼睛瞟到旁边的李天意,下意识的伸出手招呼了一下:“喂,你不解释解释吗?买菜的?” 宁十已经等了半天,李天意坐的稳稳当当,半分要给他周旋的意思都没有:“果真是,君王自古不仗义啊!” 李天意全当没听到。 宁十继续招呼:“这样不好吧?出了事情,我一个人背黑锅?你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 李天意眼睛都不带眨的。 宁十尴尬的呵呵一笑:“算你牛,算我瞎,你是皇帝,你可真仗义,要不怎么说坠马草原尸骨如山,北境屠城连绵呢!” “住口!” “大胆!” “找死!” 方才就算宁十再胡说八道,也没人会当回事儿,都以为是宴会里常见的打脸戏码。 (本章未完,请翻页) 结果,无非是宁十被恶狠狠训斥一顿,或者降旨打入天牢,最多不过是一刀落下。 这是常理。 这也是规矩。 没人会坏了规矩。 然后,宁十竟然在这时候说出一句绝对不应该说的话,李天意身为名义上的唐王,都只敢私下里偷偷的刻几个名字,他宁十竟然在这种场合,这种时候,说出北境的战事。 在场的,谁不知道北境死了人?谁不清楚北境有战乱?谁不担心战火南延?可知道的再多,除夕盛宴也没人敢说出来,场合不对,说给谁看呢? 说出住口的人是文臣位的李七夜。 喊出大胆的人是武将位的斐南徽。 最后一声找死,声音不大,但却是李天意身旁的斐文秀说出来的,她是唐朝此时批改奏折的人,她比任何人知道的都多,而且她看似端庄大气,可内里是个什么样子,没人清楚,就连她父亲斐南徽也看不清楚。 紫云楼的气氛瞬间低到了极点。 一直趴在地上的胖厨子,浑身上下早就被冷汗浸透,方才是不敢动弹,此时此刻,索性直接一头磕在地板上,自己把自己磕晕了。 实在太刺激。 身为一个厨子,这胖子的小心脏有些承受不起,趴在这么多权贵中央,承受这么多目光的注视,压力山大啊。 还是晕倒了舒服,天地,瞬间就安静下来。 申媚儿距离宁十最近。 连她都很诧异,然后小声道:“宁十啊宁十,你可真是不知死活,什么话都敢说,我都有些佩服你了!” 宁十承受这么多目光,表情也不再微笑,转而成了淡漠:“你早该佩服我。” 申媚儿继续压低声音:“莫要蹬鼻子上脸,小心被碎尸万段。” 宁十依旧漠然:“你师兄也说过这样的话,你猜猜他现在怎么了?还能不能笑的出来?听说黄泉路很长,要走很久,你是不是想他了?我看你跟你师兄的关系不一般啊,在龙船就勾肩搭背,该不会是……呵呵,我可听说你的夫君叫斐惊蛰,是将军府的人。”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五章 特别的胆小,有他娘的去 在宁十的世界观中,他一直都不明白申媚儿为何会对自己那么大的敌意,萍水相逢,一杯酒的怨念,至于这么大吗? 想不通,他就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既然旁人不理自己,那他就先跟申媚儿说清楚的好:“杀你师兄,不算是我的过错,他是修行者,我也是修行者,剑修对决,生死相各安天命。唐国的律法似乎也不禁止决斗,你师兄学艺不精,死在我的剑下,你若是不服,可以拿着自己的剑来找我啊,我奉陪到底。” 申媚儿:“你!” 宁十打断申媚儿的话:“我什么我,我说错了吗?不要以为我不知道谁在洛阳城里背后捣鬼,花银子找些地痞流氓来我家客栈搞破坏,你可真给申家剑炉长脸,那么大的宗门,怎么会生出你这般白痴的女人。” 申媚儿:“混蛋,你!” 宁十自小跟着孟八九走南闯北,可从没在嘴巴这方面输给过谁:“我混蛋?我哪里混蛋了?要我找来那些小混混当场作证吗?你还是给你爹留些脸面的好,听说他可是个很利害很厉害的修行者,一炉之主,莫要自砸了招牌。” 停顿片刻,宁十似乎想起了什么:“对了,你家的火鱼,确实是我吃的,但可不是我先动的手,有其他杀手袭击了你家的车队,从尸体的伤口上,你们应该可以察觉出来,我只是过去捡了一条鱼。当时,夜黑风高,冷雨连绵,我怕把鱼给冻坏了。” 最后。 宁十瞧了瞧尊位餐桌上可怜兮兮、瑟瑟抖的瓜妖小海棠:“你说我拿一盘恶心的菜污秽这除夕宴,你可错怪我了,我来之前都不知道这宴是给谁的宴,这盘菜,就是一桩买卖,价值四千两的买卖。” 宁十朝前方挑了挑眉:“是不是?” 这次,李天意没有逃避,点点头:“是买卖,可做什么菜,我可没教你。” 宁十冷哼一声:“胆小如鼠,亏了我还拿你当兄弟。” 李天意回:“银子一文钱都没有缺了你,跟胆小胆大有什么关系?做了菜就要有承认的权利,你真以为那些辣椒馅儿的馄饨很好吃?” (本章未完,请翻页) 宁十没回话。 他跟李天意之间确实是谁都不欠着谁的,一直以来都是公平公正,或许只是为人处世的价值观不同,罢了。 其实,这满场的人,大多数都跟宁十的价值观不同吧,朝堂跟江湖,毕竟是两个世界。 一旁的斐文秀冷声道:“原来那些时日你每晚出宫,是去吃这少年做的馄饨了,我怎么说呢,膳房好大的胆子,敢给陛下做辣椒馅儿包的馄饨。” 眼眸盯着宁十,斐文秀语气清冷的道:“你这少年,真是该死啊!” 话音落。 皇太后斐南衾就接了一句:“除夕宴妖言惑众,扰乱前方战事,罪大恶极,打入天牢,节后问斩。” 一句话,直接把宁十听愣了,皱皱眉头,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呢。 擦亮眼睛,又瞧了瞧前方的斐南衾,忽然问道:“妖言惑众?我哪里妖言惑众了?” 申媚儿冷笑着提醒:“你说北边死了很多人。” 宁十瞪了一眼申媚儿:“我说错了吗?” 宁十忽然转过头,扫视了一遍在座的人群,然后就在人群中瞧见了申媚儿方才的位置,位置旁边坐着一位少年郎,使劲低着头。 能坐到第二排,肯定不是普通人。 宁十伸手一指:“那个谁,你说说,我有错吗?你刻字的时候,我看不是挺用心,挺有感触吗?” 斐惊蛰没说话,他爹斐南徽就坐在自己前面,打死他都不敢说话啊,就跟李天意坐在斐南衾身旁不敢说话是一个道理。 申媚儿一直都在关注着宁十,这时候顺着他的手指,就看到了表情很不自然的斐惊蛰,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 宁十皱着眉:“要我点名吗?斐惊蛰!” 一直低着头的斐惊蛰,叹一口气,不大不小的应道:“啊?” 宁十重重的冷哼一声:“还钱!” 斐南徽没想到宁十会点自己儿子的名,坐在上面的斐南衾跟斐文秀也没想到,全场的文武百官权贵富贾都没想到。这少年到底 (本章未完,请翻页) 是何来路啊?前边跟陛下有些买卖上说不清道不明的联系,这后脚又让将军府的少爷还钱! 精彩啊! 这人比除夕宴可精彩多了! 这一刻,整个紫云楼没有一个人再昏昏欲睡,所有人都竖起耳朵听,生怕漏掉什么关键的词语,而且所有人都看准了宁十,把他的样貌仔仔细细的瞧了一遍。 周围人瞧的越仔细,站在宁十身旁的申媚儿,脸色越是通红,那种感觉,就像是,就像是自己的老公跟一个男人偷偷摸摸私会被捉了个现行,或者说光天化日下打情骂俏,然后自己被所有人指指点点一个样子。 近些年的洛阳盛起一股龙阳之风,申媚儿结合自己调查的结果,尤其是岁山的消息,脑子直接就走进了死胡同:“怪不得斐惊蛰对自己的态度一直很奇怪呢!” 申媚儿几步跑回座位上,低头怒视斐惊蛰:“惊蛰哥哥,怎么回事儿?那人为什么会让你还钱?” 这问题让斐惊蛰更加尴尬,张开口想解释,却现,说什么都不对。说真话就是承认自己为前方的将士刻墓碑,可朝廷还隐瞒着战况呢,这话说出来就是打自己爹的脸。可说其他的,自己更是左右为难,关键是他不擅长编故事骗人啊…… 斐惊蛰越是左右为难,申媚儿的脸色越是难看,心里已经在暗示自己:“他的惊蛰哥哥怕是跟宁十真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一方答应了给银子了事,可是却言而无信,现在被拿出来说事儿,要还钱。” “两个人少年在一起的勾当,想想就恶心啊!” 回忆前几日去岁山草舍时,两间屋子,有一间屋子里明显有旁人的痕迹,那神秘的人,应该便是眼前的宁十无疑了。 不管申媚儿怎样想。 宁十站在大堂中央,只觉得自己就是个傻瓜。 瞧一眼李天意,他原本以为吃自己辣椒馄饨的少年很特别,现在看来,确实很特别,特别的胆小。 再瞧一眼斐惊蛰,他原本以为跟自己一起刻字的少年很有趣,现在看来,确实很有趣,有他娘的去。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六章 我就是故意的 宁十再一次觉得,他姑姑说的真好:“在这俗世中行走,什么时候都别惦念别人,尤其是关键时刻,只能靠自己。不管是男人女人,老想着让别人帮忙,有什么意思啊,没骨气,丢人!” 这样想着,宁十的表情开始变得很骨气。 这份骨气让在场的人都很好奇,你一个无根无基的少年郎,凭什么骨气?你有什么资格骨气?大家都在看,远处听雨阁的弟子也在看,舞娘中央的江流云也在看,然后就觉得宁十很眼熟,自己似乎在哪里见到过! 三年前,宁十跟着孟八九来洛阳时,在落花楼吃过一次酒,遇到王金宝吟过一借问吹箫的诗,遇到江流云拿来一把叫鹿耳的剑。所以,江流云认识宁十,而且他跟王金宝不一样,他是修行者,而且是剑修,他知道孟八九这个名字代表了什么。 当时,雨阁,剑碎如雨,江流云就站在距离孟八九几步远的地方。 虽说三年未见,宁十身上的变化很大,可再大也能瞧出些轮廓端倪,然后,江流云就下意识的喊了一声:“他是吃剑女魔头孟八九的徒弟!” “他是魔头!”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整个紫云楼都安静下来,那些个达官贵人们可能不太清楚这个名字的意义。可是那些修行者,或者与修行相关的人,全都倒吸一口凉气,包括大将军斐南徽都重新审视了一遍宁十。 这其中当然也包括申媚儿,申家剑炉铸剑、学剑、修剑,没有道理不知孟八九,然后她便恍然大悟:“原来这便是你的依仗,原来你师父是孟八九,原来你以为这样就有资格站的骨气。” “真的是!” 申媚儿用一种古怪的目光瞧着宁十:“真的是,好天真啊!” 说完这话,申媚儿静静地看着宁十忽然就笑了:“小宗门就是小宗门,散修就是散修,再厉害又能如何呢?永远都难登大雅之堂。起起落落太过于心跳,如果你师父现在能出现,我申媚儿马上给你弯腰鞠躬赔礼道歉,你剑门牛,你师父更牛,我申家剑炉佩服,真心的服气。” 无 (本章未完,请翻页) 奈的耸耸肩,申媚儿说道:“可是,你师父不在了啊,听说魔山终年积雪,听说那里冷风不断。身子骨再硬朗,你猜猜多少年能风干死透?我要是你啊,我可没心思在这里做菜,我还要脸呢,我不能给宗门丢人吧,再小的宗门也是宗门啊!” “你说,这话对不对?” “我有半句委屈你了吗?” “在那铁甲龙船上,我让你倒杯酒,我就没觉得有啥不错,那时候不觉得,今天更不觉得。” “因为,我叫申媚儿,我是申家剑炉三万弟子的少主,我是将军府斐惊蛰没过门的媳妇,我能抬着头在除夕宴上吃东西。而你,只配去做一道菜,只为了区区四千两的银子,真替你师父感到害臊啊。” “剑门的弟子给人烧菜吃!” “滑天下之大稽!” “剑门?” “我看以后还是叫菜门吧。” 申媚儿的话,句句诛心。 可比利剑锋锐了太多。 紫云楼里方才那些个倒吸一口凉气的人,这下也反映过来,对啊,孟八九早就被封印在魔山上了,有什么好怕的。申家丫头说的话真解气,不仅仅是解气,申媚儿还要激怒宁十,让他在这除夕盛宴上丢尽脸面,让剑门丢尽颜面。 宁十是孟八九的徒弟。 他越丢脸,就显得申媚儿越厉害,这便是声誉啊,送上门的声誉。 四海神州,打今儿晚上以后,就知道:“申家剑炉有个特出息的少主,帮天下剑修出了一口恶气。” 至于宁十,此时此刻,忽然就有些沉默。他眼眸瞧着在场的上千人头,没一个人可以依靠,是真的没有一个人可以帮他。他比那些桌子上的菜都难堪,就仿佛是一个面人儿,被拿出来扔到台子上观赏。 楼外。 有冬日的夜风,吹拂。 可再吹拂,宁十也觉察不出哪怕一丁点的舒服,喃喃自语:“这俗世,真的是没有良心,这人啊,怎能生的如此冰冷,又他娘不是畜生。” (本章未完,请翻页) 眼睛看着申媚儿,心里想着:“我烧不烧菜,跟你这女人有什么关系吗?真的是不可理喻!” 真的想抽丫一个大嘴巴子:“我姑姑是被魔山封印了,可我姑姑永远都是我姑姑,好不好,不是你们说了算,得我来说。” 宁十其实很清楚,这俗世间,很多时候,都是实力代表一切。你强大,自然有人尊重你,你弱小,就会有人想方设法的把你踩在脚底下,使劲儿的踩,一直到踩死为止。 道理。 他懂。 可他也想试着找找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替代实力,然后,今天申媚儿给他上了一课。 背景跟靠山。 剑门的招牌再响亮,可人家张口就是三万弟子:“瞧瞧,瞧瞧,多神气啊。” 对了,人家还找了个好大的靠山,唐国将军府,更是名正言顺,脸不红气不喘的喊出来:“我就是申媚儿,我就是要做斐惊蛰的媳妇儿。” 喊得声音真是大。 喊得真他娘不要脸。 姑娘家家的,就那么想男人?自己一个人晚上睡不着觉吗? 再瞧瞧那腰扭的,那衣服穿的,骚气不骚气?臭显摆什么呢?想借小爷博个声誉?名扬四海神州? 真棒! 我都想替你给自己竖个大拇指! 宁十知道申媚儿的眼神里有什么,宁十也很清楚,为啥直到现在都没有人上来抓自己。在这些权贵眼中,自己就是一个助兴的节目,要表演完了才能走。 想继续? 宁十微笑着看向申媚儿,很认真的说:“你师兄是我亲手杀的,你家的火鱼是我亲手宰的,亲口吃的,你那未婚夫我当劳力用了十几天,那道恶心的菜也是我亲手做的,我就是要给你们添堵,我就是要让你难堪。” 指指自己,宁十一字一句的说:“我,就是故意的。” 抬手朝半空中招招手。 嗖的一声。 有剑。 破空而来。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七章 剑四,除夕夜 宁十持剑而立:“拿剑吧,为你的师兄报仇,为你的火鱼伸冤,证明给你的未婚夫看,你值得他拥有。” “这可是一次机会。” “打倒我,你可就打倒了整个剑门。” “放眼四海神州,可从来没有剑修完成过这种事情。” 宁十说这些话的时候,芙蓉园外来了一群少年,男男女女都有,瞧着各个都喝了些酒,最前面的叶青鸟皱了皱眉:“你瞧见宁十进了这里?” “千真万确啊,这片儿可没有我们不知道的。” “里面在办除夕宴?” “听说是给皇家办的。” “不仗义,一声不响就走,吃夜宵都不喊一声的吗?” 宁十是剑门弟子,唯一的剑门弟子,他可以容忍别人羞辱自己,陷害自己,可对方不能羞辱他姑姑,不能换着法子羞辱他的宗门。 于情于理。 他宁十都要拔剑。 二境的剑修按道理是无法隔空御剑的,可谁让这木匣子变的剑是剑门唯一留给宁十的实物呢,自然有些不一样的地方。 反正这一手剑来。 震惊四座。 剑鸣清脆,剑意饱满,宁十持剑看着申媚儿:“拔剑吧,代表你们申家剑炉,咱俩来一场对决。你说生死也行,你说点到为止也可,奉陪到底,如你所愿,够意思吧。” 申媚儿面色不变,沉默的计算其中的得失,然后就稍稍有些犹豫。她是那种看着很傻,但心思非常深沉的姑娘,她说每一句话的时候,都不是凭空捏造,她都会给自己想着后手。 此处可以说让她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她的胜算很大,她早就安排申家剑炉的长老云飞鹤站到自己身后,暗地里帮助自己,就算旁人发觉也无所谓,没人会点破。 只不过,现在她有些犹豫,心底里忽然觉得:“云飞鹤靠不靠的住呢?这毕竟是与剑门的弟子对决,宁十毕竟有个师父叫孟八九,在铁甲龙船上,一剑就杀了卢飞,自己可不能有什么闪失。” 申媚儿这样不言不语。 宁十就开口了:“放心,我可以保证不打你的脸,你都是快要成为将军府儿媳妇的人了,我心里有数。” 宁十越‘有数’,申媚儿越犹豫,空气中仿佛多了一根无形的弦,宁十的脸颊上,嘲讽与轻蔑愈重。 “媚儿,剑门弟子要与你申家剑炉对决,答应便是,无妨。”一直都不曾说话的大将军斐南徽,这时候竟然开口了,而且是很直接的应下。 将军府有将军府的图谋。 申家剑炉跟听雨阁只是入主修行界的第一步而已:“若是自家儿媳妇能胜了剑门的弟子,百利无一害啊,好事情。” 有了斐南徽的支持,申媚儿自然腰杆挺直,错了错位置,从云飞鹤的身子前面挪到了斐南徽的前面。 宁十微笑持剑:“请。” 申媚儿比宁十笑的更甜:“请。” 话音落。 剑。 瞬间便到了眼前。 宁十可从来没觉得不客气有什么不对,你让我请我便请,何况你都占了那么多便宜,还想着用剑门的声誉扬自己的名。 自然是我先出剑。 剑二蛇动! 宁十第一剑便掠至申媚儿三尺之间,他身法光明正大,堂堂正正,飘然而来,剑意沉稳如山。 他的木剑,剑色纯黑,不会反射任何烛光之光,这是宁十今晚第一次出手,出手就不曾留情,神情更是无比凝重。出剑便是最强的手段,蛇动后面紧接着便是剑三冬雨凉,因为他很清楚自己的处境,他也感受到自己敌人的强大。 申媚儿本身不足为虑。 关键在他的身后,那个端坐桌后的大将军,不动如山,抬指便断了蛇动,暖了冬雨,凉了宁十的手心。 破剑的人是申媚儿,可破剑的申媚儿看上去比宁十都惊诧,只是那份惊诧一闪而过,这女人比谁都懂得应该怎样控制自己的表情,在该笑的时候笑,在该高傲的时候尽量的高傲。 微微抬头,笑呵呵的说:“剑门的剑,不过如此。” 不过? 如此? 宁十的白色剑服荡起涟漪。 剑势再起。 步伐前行的很寻常,脚步落地很随意,甚至没有什么声音,然后整个宴会上的烛火忽然就明亮了许多。 深夜中的芙蓉园仿佛都多了一份亮度,只是这亮,未曾来自天空,反而是来自一个少年手中的剑。 这一剑满是烟火气息。 又夹杂着无尽的惆怅和愤懑。 这是宁十的剑四。 这也是他对整个晚上的感悟,他感悟的这一夜,这一夜里的人,这一夜里的事情,这一夜里的情绪。 宁十给这一剑起的名字叫除夕夜。 剑四,除夕夜! …… 芙蓉园的围墙边。 叶青鸟领着一群少年郎,刚刚费力的翻过墙头,落地就望到一片扎眼的光,比漫天的星辰都绚丽,嘴巴嘀咕道:“不愧是皇家的宴会,瞧瞧这节目,真是不错。” 宁十这一手剑四用出来,一步便走到申媚儿身前,三十六孕穴中的剑气几乎出了半数,剑品甚至都跟着从橙色渡到了金黄,赤橙黄绿青蓝紫,这剑品算是走到了第三阶。 宴会角落里的白千帝好整以暇的瞧着远处,略微显出一丝丝的震撼,下意识的点点头:“这个年纪,就能使出这一剑,真的是不错,孟八九的徒弟,没堕了他师父的名号。” 只是,白千帝望着宁十剑气光芒后的脸庞,有那么一丝丝的间隙,竟然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妹妹。一样的执拗,一样的天赋着重,一样的……倔强! 这样想着就自己摇摇头:“孟八九的徒弟怎么会是自己外甥呢,嗯,如果是也不错,哼,就是吃东西太独,脾气太躁,一点都不安静。” 宁十的剑四除夕夜,看在外人眼里很躁动,甚至看在白千帝眼里都很躁动。 因为这一夜的除夕,本身就很躁动。 可同样是这一剑,看在申媚儿的眼中,躁动中还多了一份决绝,是那种义无反顾的决绝,拼了命的决绝。 这份决绝,绝不应该出现在点到为止的对决中。 宁十在这宴会上感受到的本来就是无助与羞辱,没人帮助的除夕夜,自然要决绝:“我这一剑,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你敢不敢接呢?” 第一百四十八章 剑门,承让 宁十的脚步已经进了三尺。 申媚儿从对决开始就将身体的控制权放开,任凭身后的斐南徽操控,她是一万个相信斐南徽的,没有理由不相信。 然后,宁十就给了她一个理由,嘴唇微动,口型快速的表述:“我在岁山与斐惊蛰同吃住。” 宁十住过斐惊蛰的草舍,他其实听过斐惊蛰的烦恼,全洛阳都知道申媚儿的心思,宁十就是利用这一点,而且洛阳城的龙阳之气他也听过,住在三教九流混杂的永欢坊,什么东西没听过。 我说我跟你男人同吃同睡,我自己恶心,但我知道,你肯定更恶心。 逆向思考一下,若是宁十在这一剑中杀死了申媚儿,然后他借着剑门在修行界的地位,与斐惊蛰交好,将军府与斐南徽会不会考虑呢? 硕大的声望啊。 剑门就是一把双刃剑,利弊都是天大。 似乎? 有那么一些几率吧! 并非妄言! 心里这般想,申媚儿就下意识的想要拿回自己身体的控制权:“自己这般金贵的身子,没道理鱼死网破,让他一剑又何方。” 剑。 因为无恐,所以无惧。 因为无忧,所以直行。 申媚儿心中有了顾虑,自然无法全心全意的让别人操控自己的身体,用剑者,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楼外,斜风细溯,寒意浓浓。 宁十的剑四除夕夜,申媚儿最终也没有完成破剑,反而是极别扭的闪了一下身子,这让申媚儿背后端坐的大将军斐南徽皱了皱眉,原本安安稳稳放在桌子上的手,也抬了起来。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斐南徽是不在意这种对决的,十六岁的少年,就算是孟八九的徒弟又如何?他也教过徒弟,对于这个时代长大的孩子,他自觉看的还算清楚,就比如自己的儿子,不爱权利,一心琢磨着修行上阵杀敌,也算用心刻苦。但,真的不行,比起他们那个时代的强者,差的还很远,远远不够。 他儿子他都看不上,就更不用说其他少年了。 可宁十这一剑却让他微微惊诧,然后就感叹:“不愧是剑门的弟子,不愧是孟八九的徒弟,剑门每一代的传人都是惊才绝艳,单人单剑横压半个修行界,确实有横压的资格啊。瞧瞧人家这徒弟,小小年纪,剑已经有了些宗师的影子,而且灵性充裕,个性十足,这剑不是前人的剑,就是少年自己的剑。” 剑四,除夕夜。 刺穿了申媚儿的肩头衣衫。 要知道,这可不是申媚儿本人,这其实是与斐南徽的指尖对决。 说好的点到为止。 点到了。 宁十很讲信用的为止。 然后,他眼眸灿烂,张嘴,声音清亮如星光:“剑门宁十,承让。” 一眨眼啊。 这就承让了吗? 宴会左右,一片安静,那些权贵富贾都瞪大眼睛看着宁十,有些少年郎眼眸深处已经开始迸发一些奇奇怪怪的火花,包括斐惊蛰。他原本就觉得宁十很特别,非常的特别,没想到真的很特别,拿来做兄弟,一点都不为过。 宁十的特别不似洛阳城的那些莺莺燕燕,这座城是牡丹芬芳盛放的城,城里的人自然如花。 很美。 很香。 很甜。 但真的不够热血。 这座城已经忘记应该怎样热血了。 然后,宁十就不再看申媚儿,握剑在手,深吸一口气,忽然就提高了声调:“剑门弟子宁十,讨教洛阳城!” “谁来?” 方才是权贵富贾安静下来,这一句话之后,那些懂修行的也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带着一丝愕然看向宁十。 “这少年是疯了吗?” “一个人啊。” “讨教一城!” “找死吗!” “真当咱洛阳没有剑修了!” 宁十的声音很大,整座宴会上千人,人人都能听的清清楚楚:“既然你们要治我的罪,还要看我的笑话,那就用见血的方法来吧。” 心里有一句话没说出口:“你们不是想看我表演吗?那我就随了你们的心意,我表演给你们看。你们好好看,看好了,别眨眼,也别后悔。” 这话说出口。 很古怪的,宴会上仿佛一下子就多了些色彩,就连主尊位上的皇太后斐南衾都没了恶心的模样,端端正正的坐好。 楼外膳房流水般端上来一连串的新菜,角落里奏乐的技师似乎都换了一波人,有的桌子上竟然还上了一些瓜子花生。 片刻的功夫,除夕盛宴就进入到了另外一番景致,紫云楼大堂的中央,眨眨眼就腾出来一方空地。而这一切,宁十自然不会清楚是因为什么,但已经有人看到了,大将军的手抬了抬。 原来皇太后斐南衾看到小海棠,并非真的恶心啊,现实便是如此。你永远不知道谁真谁假,谁是谁非,谁是真的看客,谁是被当做猴子耍的傻瓜。 但。 那又如何呢? 该宁十说的话,他说也得说,不说也会有人逼着他说,从他出现那一刻起,很多事情就由不得他说了算了。 人生如戏。 角落里的白千帝瞧着周围的变化,低声沉吟:“有些过分了啊,这么多人欺负一个少年?” 捏起一块新上桌的点心:“想不出来他要怎么应对啊,总也不会直接投降吧?会怎么做呢?” 白千帝想不出宁十会怎样做。 可斐南徽却早就考虑好他要怎样做了,扭过头看了一眼远处,那里坐着一群剑修,方才这群剑修跳了一段舞。此时,需要他们再耍上一次剑了,听雨阁既然跟了将军府,那就要有跟着的觉悟。 江流云有觉悟,并且有野心,更有一股子气。 面对宁十,所有的听雨阁弟子都有气,因为宁十的姑姑碎了他们听雨阁的剑,还拆了他们的楼。 烛火摇曳。 几十名剑舞女子拔剑轻呵。 呵喊声中,江流云一步跨出十丈,来到宁十身前,手中持一把新剑,熠熠生辉:“剑名朝阳,是我听雨阁新请来的灵剑,三年前,你师父做过的恶,今日,你这做徒弟的就还了吧。” 江流云会第一个出来,这到是有些出乎预料,他站在宁十身前眉毛挑的很高,似笑非笑。按道理来说,他就算是比申媚儿的实力强一些,可也没什么把握可以必胜啊。 第一百四十九章 你的剑,被吃了啊 宁十来者不拒,持剑而立。 江流云则从袖子里取出一块雪白的丝绸手绢爱惜无比的擦拭了一遍朝阳灵剑的剑身,认认真真的弹飞剑身上的尘土:“你可不是你师父,这剑啊……” 这剑啊,后面是什么话来着? 江流云没说,他直接用自己的剑来说,对于听雨阁的弟子,面对剑门的宁十,他们可不会客气,说出剑那便必须会出剑。 这一剑带着浓烈无比的剑气,有一部分是江流云的,更多的是灵剑本身,专修奕剑道的听雨阁,这剑却像是剑在奕人。灵剑如朝阳,朝阳如灵剑,明媚的剑化为透亮的光,落在尘埃中,穿刺而行。这一剑的威势比旁人瞧着的还要大,这根本就不是灵剑! 这是一把有魂的剑,生前便是强者的魂,死后入了剑,看着是朝阳,却是催命的光。 周围懂行的人,眼角都有些发酸,被光刺的有些酸。 朝阳寓意新生。 这剑是听雨阁对宗门未来的期许。 孟八九在听雨阁,剑碎如雨,关山月吐血让贤。 幸运中带着巧合,身为第一长老的烟微客成了新任的阁主,他夫人罗九天却是大将军斐南徽很远房很远房的亲戚。 为了听雨阁能活得更好。 昔日的修行宗门开始逐渐靠拢唐国军方,江流云做为阁主的关门弟子,这修行的资源跟地位,水涨船高。 其实,原本就很高。 这一剑,江流云出了全力,虽然三年前他第一次见到宁十时,还宁十是个不入流的臭小子,但三年过去了啊,鬼知道宁十经历了什么。 小心驶得万年船。 江流云是真的很小心,因为他看到了宁十的眼,很平静很漠然的眼,眼中仿佛根本就没有自己,连自己手中的朝阳都不曾在那眼中留下痕迹。 这种感觉让江流云很难受。 很不舒服。 不对劲儿。 紧接着,他带着刺眼的光就掉进了黑暗之中,黑暗之前,他看到了一把木剑,他敢肯定,那绝对就是一把木剑,只不过是黑色的木剑。 木剑在接触到朝阳的一瞬间便释放了一片黑暗。 仿佛吃人的兽。 一口就吃掉了那刺眼的光。 方才是一眨眼,承让了! 这次呢,又是一眨眼,光,没了! 不仅是光没了,连发光的剑都跟着没了…… 江流云神色呆了呆,神念滞后了不少,似乎是没有反应过来,那模样就像是在询问宴会上的其他人:“咋回事儿?我的光呢?我发光的剑呢?我剑呢?” 呆滞中的江流云也不知道是哪根弦儿搭错了,竟还真的问出了口:“我剑呢?” 这时候,宁十的木剑刚好刺到江流云的喉咙前,本想一剑见了血,可就连他都没想到,这出场如此华丽的少年,会问出这般愚蠢的问题,蠢到他都没法子下手,好像下了手就是在欺负……在欺负傻子! 木剑轻轻拍了拍江流云的脸蛋儿,宁十都不敢使力气,真怕打哭了对方,那样可就不美丽了。 一本正经的赠送江流云真实的答案:“你的剑?” “被吃了啊。” “眼瞎还是刚才眨眼了?” “这样可不好,咱们剑修对决,可是不能眨眼的,你师父没教过你吗?” 江流云看着宁十的眼睛,下意识眨了眨眼,觉得脸蛋儿位置传来一股子渗人的寒意,紧接着就想到了别处:“决斗不能眨眼?方才我的剑被吃,是因为我眨眼了?” “恨啊!” “我怎么会在这么重要的时刻眨眼呢!” 江流云呲牙咧嘴的懊恼,然后就嘀咕了一句:“朝阳能给我吐出来吗?” 宁十拿逗小孩的心思说:“那你得吃了这黑夜。” 吃了黑夜? 自然是在开玩笑,可这一个吃字,却给他招来一道火星,火星落在宁十的木剑上,风一吹,木剑便烧了起来。 有无形的口,大口大口的吞噬火焰,也有火星不断的掉落燃烧。 木剑吃的越快,火星落的越快,很快便成了密密麻麻的大火,比变戏法都漂亮。 “这可比方才的节目好看多了。” “你猜那剑会不会被烧焦?” “我只好奇是什么在烧。” “看那儿。” “哪儿?” “谁最懂火就看谁。” 有权贵悄悄议论,很快就有修行者给他们指明了方向,做观众也不容易啊,今晚的除夕宴,感觉眼睛不够用。 火星的主人懂火,自小就在火炉旁长大,以火为伴,以炉为家。他生平最记恨人玷污火,最恨人毁他家的炉,他把这两样东西看的比生命都重要,他长得老朽不堪,但名字却很是飘逸非凡,飞鹤是他的名,他是孤儿,炉主赐他云姓。 云飞鹤便是这火星的主人。 他为何会在此时动手? 因为他找到了火鱼丢失那一夜的凶手,他亲自去勘探过现场,杀手毁了申家剑炉一名弟子的灵剑,还亲手杀了这些弟子,杀人的剑气他从伤口上感受到了。 那气息就是宁十的剑气,江流云的朝阳跟剑炉弟子的灵剑是一个下场,那凶手自然就是宁十。 杀人偿命。 这可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云飞鹤没兴趣跟宁十玩儿什么决斗的把戏,他的出手便是偷袭,他是在击杀凶手,在为他家剑炉的弟子复仇。 复仇这种事情,无关道义,只在乎生死。 所以,云飞鹤的眼神中没有丝毫情绪的波动,出手更是疯狂到不要命,有火星坠落的地方,便是他在拼命。 一个比宁十境界实力要高出半筹的老人,拼了命都要偷袭你,而且还是冷静到可怕的地步。 紫云楼骤然热烈起来。 仿佛是为了迎接这份热烈,就连空气中的尘土都被火星点燃了,火星四溅,隐约能看到有少年在‘玩火’。 宁十是在玩火,他喊出那一句,讨教洛阳城时,他便做好了玩火的准备。但是这不是他第一次经历这种刺激,其实他很早很小的时候就在不断经历这种刺激,跟着孟八九经历,经历比这份刺激还要刺激百倍的刺激。 在那些个刺激的画面中。 宁十画过许多的画,或者说是儿时的涂鸦。 第一百五十章 剑门终究还是那座剑门 后来,宁十长大了,很多画他自己都忘了,再后来,就连那些画都被自己丢掉了,他以为那些画面也会跟着走丢,可是并非如此。 自从他开始学剑,那些画,那些涂鸦,那些丢掉的记忆就开始自己跑出来。 在那些画面中,如果出现了强者,乃至超强者,持剑的孟八九常常会用不同的方法应对,很多种方法。 宁十选择了其中的一种。 比玩火刺激。 他的木剑在火星掉落到极致时,突然放弃了那些火,直接刺向几丈外站立不动的申媚儿。 他的剑不会比火星更快,但他敢打赌,自己能在火星烧死自己之前刺穿一个姑娘。 宁十嘴角笑的很狂:“来,赌命啊,一起死?” 云飞鹤最不怕赌命了,他都快要老死了,还怕赌命? 可这一起死,他却不敢应下来,因为宁十口中的一起死,绝不是跟他一起死,是跟他家大小姐申媚儿一起死,这个事情就超出了云飞鹤可以决断的范畴。 他来洛阳城,任务便是陪着申媚儿,保护申媚儿,其他的事情放一边不说,首先就要保证申媚儿的生命安全,这是第一位的。 申家剑炉给他的死命令。 死都要保护大小姐。 怎么敢用大小姐的性命去跟一个疯子赌呢! 不敢,就必须要采取措施,木剑上的火星瞬间变得不稳定起来,云飞鹤拼了老命折转方向,将将挡在了宁十攻击的路线上。 可就是在这条阻挡的路线上,宁十的木剑却变了方向,云飞鹤留了后手,跟着变,然后宁十再变,云飞鹤继续…… 宁十光脚不怕穿鞋的,他只有一个人,爱谁谁:“老子反正是不要命了,你们也没准备让我活命,那我还怕什么,继续变啊,看谁更主动!” 路线就这么短,能支持变几次? 七次! 第七次宁十终于完成了谋划,毕竟是年轻啊,耍心眼儿,呵呵,自己一个人的脑子能抵得上云飞鹤仨:“身子老了不能不服气,应变能力还是差了些啊!” 火星随风而去。 宁十笑的极开心。 可只有他自己知道:“娘的,真特么疼,烫死爷爷了,这是什么鬼火!” 宁十依旧挺直的站在宴会中央,就站在斐南徽正前方十步远的地方,三次交手,一次败了申媚儿,二次败了江流云,三次败了云飞鹤。 木剑握在手心里,插在地上,重心稍稍前倾。 宁十将身子的重心往木剑上移了移,不能不移啊,骨头都开始打颤了,双腿酸麻,麻的牙疼! 站的挺直,真实情况却是,下一刻便会倒下。 而且,宁十被云飞鹤的火星烧了许久,整个身子都冒着黑灰色的烟,白色的剑服也被熏成了脏不垃几的黑色,远远看上去,就像是一根粗粗壮壮的烧火棍…… 这是一个随时都可能倒下的剑门弟子。 大好的机会啊。 “魔头,接我一剑!” “吃剑老魔的徒弟,还我宗门翅尖飞宇!” “我来自东海无忧城,向剑门弟子讨教一二。” “我叫苟十三,我有十三剑,敢问剑门接不接?” “去死吧,敢来我洛阳城撒野,让你领教一下洛水剑的汹涌!” “……” 果然,聪明人比笨人还是要多一些,眼看着宁十快要倒下,那些方才不敢出手,或者想观望一下的人,果断都出手了。 一个比一个积极。 一个比一个阴狠。 一个比一个能说会道。 剑,厉害不厉害,暂且不说,宗门跟名号却喊的一个比一个响亮。 短短半炷香的时间里,宁十接连出了三十四剑,每一剑都要应付一个不知名的修行者,修什么的都有,反正都是想击杀他或者击倒他,博一个硕大的名声。 可终究。 剑门还是四海神州里的那座剑门。 宁十终究没有真的倒下,并且依然再笑,虽然那笑看着比哭都难看。 此时的宁十,全身上下都沾满了血,衣服更是快要成了洞洞服,黑色木剑拄在地上,晃晃悠悠,除了眼睛依然清亮之外,所有人都相信,下一刻,他定会倒地。 可真到了这个时候,许多人又不敢再站出来了。 方才出手,还能狡辩说不是趁人之危,此时再出手,可就没那个道理了,而且,这时候,将军府可还一直没动静呢。 果子熟了。 谁摘? 斐惊蛰眉头紧锁,拳头攥了又攥,鼓了二百次勇气,终于朝他父亲的方向倾了倾身子。 可,没等他开口,斐南徽的声音就飘了过来:“你要亲自动手吗?” 斐惊蛰求情的话到了嘴边,直接被噎住:“我……” 斐南徽:“不愿意亲自动手也好,你不适合这时候出手。” 斐惊蛰:“我……” 斐南徽:“你代表了将军府,为人处事要思考清楚。” 斐惊蛰:“父亲……” 斐南徽:“喊我将军!” 几乎就在同时。 斐惊蛰与斐南徽对话的时候,有一个人也开口跟宁十对话了。 这人青衫、白发、腰间挎着碎成十三瓣的酒壶,他是今晚第一个开口说可以帮宁十的人:“臭小子,需要帮忙吗?” 隔着几百步的距离,宁十听到了这话,看了白千帝一眼:“吃你的点心吧,我好着呢,我还能打。” 白千帝撇撇嘴:“你这脾气可真够犟的,你师父若是知道你这么不惜命,肯定会气死。” 宁十微微昂头:“我姑姑可不会死,她永远都不会死,只要有我在就不允许她死。” 白千帝被怼的很尴尬,感觉热脸贴了冷屁股,然后便想到了一个可能:“你不用怕,我很厉害的,如果你求我帮你,今夜没人能再伤你。” 宁十翻个白眼:“不吹牛能死?” 白千帝冷哼一声:“谁吹牛谁是王八蛋。” 宁十面带嘲讽的问:“你很厉害?那你比我姑姑都厉害?” 致命一击! 这硕大的四海神州,谁敢说自己能稳胜剑门的九先生?虽然孟八九只有三十岁,但境界实力到了一定层面就不是年龄可以作证了。 关键是,你敢说,谁会信啊,因为根本就没人战胜过孟八九! 第一百五十一章 有虎豹破境而来 白千帝苦恼的回道:“臭小子,你这么说就没意思了啊。” 宁十瞬间怼回去:“你让我求你,本身就很没意思。” 白千帝也是有脾气的人:“最后给你一次机会,求不求?说声好听的也行。” “送你俩字儿。”宁十伸出中指,比着夜空,“滚蛋!” 这辈子,宁十还是第一个敢朝白千帝比那个手势的人,绝对是第一个。 然后白千帝就很愤然,闭眼,心里狂吼:“去死吧,臭小子,死了一了百了。老子这辈子第一次想着做点好事儿,真的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我就是那狗拿耗子,多特么管闲事儿啊!” 宁十这时候满身是血,看着很凄惨,可就是这份凄惨却仿佛激发了在场权贵身体里的某些东西,所有人都看的面色通红,激动万分。 满是牡丹花香的洛阳城,就是缺少了点血腥气儿,瞧瞧,谁身子骨里面还没点兽性呢! 宁十说完了他最后的骄傲,换来的是申媚儿的笑魇如花,伸出手弹了弹衣衫肩角处的破洞:“终究是该死的人啊。” 慢慢走过去几步,手掌,啪地一声扇在宁十的脸颊上,差点将他扇倒:“剑门的弟子啊,好嚣张啊,只是,还不是要死?若在铁甲龙船上乖乖给我倒那杯酒,一切不就可以避免了吗!” 挥一挥手,又是一巴掌,宁十已经没力气躲闪:“你瞧瞧这硕大的宴会,上千人,怎么就没人出来帮你呢,你那剑门混得可真不怎么样,连个朋友都没有。” “呸!” 宁十费力的吐出一口血水,身子踉踉跄跄的才站稳:“有意思吗?” 申媚儿这次笑的比花儿都灿烂:“你说呢?” 宁十:“你就不怕我还能出剑?” 这次,申媚儿的笑稍稍收敛,然后又绽放:“若是能出剑,为何愿意让我扇耳光?莫非剑门的弟子是贱骨头?” 宁十面无表情,想了想说道:“其实我已经胜了你,按规矩,我不应该再朝你出剑,可打耳光这种事情,真的很让人愤怒啊。” 申媚儿笑着说:“我就是要你愤怒,你越愤怒,我就越开心,洛阳城就越开心,四海神州的剑修就越开心,我是替这些人扇你的。” 这愤怒说完。 或者说,在说的过程中。 宁十的木剑稍稍离开了地面一点,一点便是悬空,悬空便有剑气而生。 飕! 很轻!很浅! 申媚儿的脸颊上便多了一道剑痕,长长的剑痕! 这可是一张女人的脸,精致无比的脸,多了这道剑痕,还如何见人?如何嫁人? 申媚儿有些诧异的摸了摸脸颊,这一剑其实一点都不疼,最多就像是被蚊子咬了一口。 然后,申媚儿就反应过来,脸色瞬间苍白!紧接着便出离的愤怒! 宁十看着这愤怒说道:“说好不伤你脸,可你不应该打我的脸,是你不仁在先,要怪就怪你自己喽,好好的一张脸,自己都不要了。” “你!” “你!” “你!” “给我!” “杀了他!” 申媚儿你了好多声,声调骤然一紧,大吼一声,对着她们申家剑炉那些弟子……硕大的紫云楼,奏乐声其实一直都未断,乐师们面无表情,仿佛见多了这种怪异的场面,他们见到过,说明在洛阳本身就发生过很多次。 这是一座牡丹花盛开的城池,看来在这座香飘满城的地下,掩盖了无数恶心肮脏的场面。 原本以为那些权贵富贾会不适应,可人家却比谁都适应,一看就见过血,见过大场面的,权贵的宴会聚餐上看来节目比普通人想象的要丰富的多,歌舞佳肴只是开胃,能激发情绪的东西才算正餐。 宁十会不会在出现之前就被当成了猴子。 他的登台本就是一场猴戏? 乐声骤变。 风声骤乱。 有人破风而来,单单是脚步就变了乐声,乱了风道! 紫云楼的大门吱钮一声就开了,然后是一个壮硕无比的古铜色身影,亮铜古色的上身,不着衣衫,下身一条黑色长裤,光着脚。 这人一手提一人。 一步一个脚印,是真的脚印,实实在在落到紫云楼上可以看到的印迹。 不知为何,所有看向这人的眼睛,看着这人走路,都仿佛看到了虎豹,数丈高的虎豹之气。 因为,这人本身就叫虎豹,申家剑炉的炉主,申虎豹! 一个走了巅峰武夫之路的疯子,传说这人三境以下无敌,以三境可斩四境,抗五境,是真真正正的金刚之躯。 申家剑炉便是在此人手中走上的辉煌,斐南徽能看上申家剑炉,愿意让儿子娶申媚儿也是看的他的面子。 今夜,赴宴的名单上本来是没有他的,申家剑炉给的答复是炉主正在破镜。 人,不来,是在破镜。 人,来了,那便意味着破镜成功。 一夜不曾起身的大将军斐南徽,慢慢站了起来,没有说话,但是意思已经到了。 申虎豹走到宴会中央,左手轰地一声砸到地上,对着斐南徽道:“此人,卜红笺,鬼谷捕风者,深知北境战事内幕,送大将军。” 右手轰的一声抛到空中,一道炙热的火焰猛的窜出,直接将空中的影子烧烬,烧成了一团金色的灰。 申虎豹一攥拳,灰便成了一枚金色的珠子:“此人,怀藏,禅山慈济寺住持,金身可化舍利,辟邪驱魔凝神静心,送皇太后。” 斐南徽盯着地上,眼眸晶亮,摆了摆手,立即便有人将烂泥般的卜红笺带走:“炉主客气了。” 斐南衾接住飘荡而来的舍利,爱不释手,大声道:“赐座!” 从始至终,申虎豹没有关注场间的一切,就比如说宁十,他连正眼都没有瞧过一眼。 申媚儿也没那个待遇,然后她就开始自己去争取:“爹,就是他杀了大师兄卢飞。” 申虎豹面色不变:“技不如人,死了便是死了。” 申媚儿:“他还抢了咱家的火鱼。” 申虎豹:“一条鱼,还需要问我?” 申媚儿:“他打伤了云长老。” 申虎豹微微侧了侧脸:“哦,那云飞鹤以后就别做长老了。” 第一百五十二章 我日你八辈儿祖宗 申媚儿快要哭出来,伸手指着自己的脸颊:“他在我脸上划了一道口子,我还怎么嫁人?” 申虎豹扭头看斐南徽:“将军,媚儿脸上有伤,惊蛰可会嫌弃?” 斐南徽面带微笑:“自然不会嫌弃,将门之子,喜伤。” 申虎豹回头第一次看女儿:“还有问题?” 申媚儿眼眸含雾,目送申虎豹朝座位上走去,然后猛的大喊一声:“他是孟八九的徒弟,剑门的弟子,他要讨教一城,我申家剑炉至今无人胜他,你这个炉主,管是不管?” 一句话。 申虎豹脚步忽然一顿。 很意外的转过身子,认认真真的看了看宁十:“你是剑门九先生的弟子?” 申虎豹没有称呼孟八九为女魔头,反而是称呼先生,因为孟八九走的也是武夫巅峰之路,并且已经快到走到尽头。 前行者便是先生,申虎豹一直都很敬重孟八九,而且,他是剑炉的炉主,没道理讨厌剑门,当然,这种没道理不足为外人道也。 宁十站正身子答:“是。” 申虎豹又看了看宁十的手:“可曾修剑?” 宁十指尖微动,有剑鸣而出:“自然要修!” 申虎豹似乎来了兴趣:“还能战?” 宁十嘴角浅笑:“剑门弟子,说了讨教一城,只要今夜来洛阳,谁都可战。” 你说战,我便战,我管你是谁,打趴我再说。 …… 一拳。 古铜色的一拳。 这是申虎豹面对宁十的讨教,给出的回应。 整个紫云楼的烛火在这一拳挥出的同时,火苗全部朝宁十站立的方向飘荡,空气中仿佛都荡起了一波涟漪。申虎豹的拳头,动作简单,甚至可以说是轻描淡写,给人一种极其不在意的感觉。 拳。 很慢。 宁十有的是时间怎样去抬剑格挡。 然后,轰地一声巨响,木剑与拳头不偏不倚的相遇,黑色木剑弯成了一架弓,紧接着,宁十就如同箭矢一般,嗖的一下子,就飞了出去,飞的轨迹,笔直。 一路上。 撞碎了无数木桌,撞倒了无数看客,直愣愣的砸在距离紫云楼门口十几步的地方,差不多就是宁十进门的位置。 黑色木剑插在地板上,划出了一条长长的沟壑。 木屑翻飞,尘土飞杨,剑鸣不止,响彻整座紫云楼。 宁十靠自己那肯定是不可能停下来的,他是砸在一张桌子前面,唯一一张没有被撞飞的桌子。单膝跪地,木剑拄身,血咳不止,整个人身上都湿透了,有汗也有血,头发丝粘黏在一起。 胸口一个拳印。 前胸跟后背的衣服直接就被这一拳砸碎了。 血。 滴滴嗒嗒的落在桌子上,慢悠悠流向桌前吃饭的人。 申虎豹面色沉稳,漠然道:“这座城,可不是谁想讨教就讨教的,嘴巴厉害,可这剑,哼,一般般。” 这就结束了吗? 上千的看客瞧着这宴会中央,其实完完整整的算下来,战斗总共也没持续多久,乐师的曲子都没换几首呢。这可不是普通的江湖莽夫对打,修行者的对决,很多时候,一拳,一剑,一刀,就结束了。 有些看客已经开始准备鼓掌,权贵再一次获得了胜利,这俗世,还是俗世人说了算的,疯子?毕竟是疯子……猴儿也会疯,戏文里不也逃不出五指山吗。 楼外响起阵阵雷声。 洛阳终于要下雪了吗? 申媚儿已经不知去了什么地方,脸被划破,自然没脸见人,对一个女人来说,这可是最大的伤害了。江流云早就退回他家宗门,丢了朝阳,无妨啊,照样是莺莺燕燕,剑被吃了,再请一把,花些银子而已。 看着再也起不来的宁十,这些人已经没了兴趣,反正自然有人会去收拾垃圾,只是要麻烦那些仆人了。说来也是真的无趣,硕大的剑门,可怎么连个朋友都没呢。 嗨,忘了,剑门,自古似乎就没啥子朋友。 宴会的乐师终于又换了一首曲子。 菜肴也跟着换了一波。 到是难为了膳房。 真是冰冷的冰冷…… 琴声渐起。 和煦。 “去死!” 和煦中竟生出一把刀! “敢动我弟弟,我日你八辈儿祖宗!” 伴着这声咒骂,一道白色的气流划破了空气,出现在一排送膳仆人的身后。单听声音便知道,是叶青鸟无疑。 三年前,在核桃镇,面对寻魔师,就是她将宁十看作了弟弟,挡在前面出了一刀。 这次也一样,又是她,又是一刀,只是稍稍有些迟。这可真不能怪叶青鸟,从翻墙进了芙蓉园,到这紫云楼,如果没有人带着走,真的会迷路,甚至会被周围的奢华迷了眼。她们又不知道宁十有难,走的就更慢了,半路还偷了些东西吃,兜兜转转,这才将将绕到楼边,刚好绕到宁十被砸飞的斜对面。 叶青鸟她们偷偷溜进宴厅中,第一眼看到的便是申虎豹那一拳,然后就是被砸飞的宁十,还有那满身子骨的血。 依着叶青鸟的性子,能不日申虎豹八辈儿祖宗?八辈儿都是少的! 叶青鸟眼中除了愤怒便是愤怒,然后他的刀就是愤怒之刀,一刀斩下,便是第二刀,两刀都带着啸鸣。 申虎豹眼神依旧漠然,光着脚轻轻一跺地面,震起两块碎木,一块弹飞了第一刀,一块震碎了第二刀,他同时摇了摇头,似乎很不满意。 然后,不满意的申虎豹三尺之内就冒出来一把仿佛凭空出现的刀。 这刀让申虎豹颇感意外:“三把刀?” “有点意思的小姑娘!” 紧接着就伸出一根手指,似乎想试一试这刀的力道。 崩得一声。 金石之鸣。 刀身呜咽,似哭似哀,第三把刀碰到了申虎豹,然后仅这碰撞之力就碰飞了叶青鸟。 三刀。 齐断。 刀断之时,有妖鸣,不绝于耳,几乎就是蹭着叶青鸟飞出去的身子冲杀过来的。陈余生使出吃奶的力气吹响了锁妖笛,然后百妖刚刚现形,他的脸上就被落了一大口叶青鸟的鲜血,同时那把飞出去的刀撞飞了一盏茶杯,杯中有水,水与血轨迹相同。 第一百五十三章 一步一境 陈余生的嘴巴在吹笛,自然没办法学叶青鸟那样咒骂,可他也最倒霉,妖兽都还没靠近申虎豹,他就晕了过去,关键时刻,生鱼片,又晕血了,又他娘犯病了! 宴会最外边,也起了骚乱。 “敢打我大哥!” “弄死他!” “都给我上!” “闪开!谁他娘不闪就得死!给我打……” 那些准备以后跟着宁十混生活的少年,借着酒劲儿嘶喊着就朝申虎豹这边冲,可他们不像叶青鸟是修行者,没那么好的身法,很快就跟看守的侍卫斗在一起。打的是好不热闹,让周围的看客看的是津津有味,这一波三折,真是没白来啊。若不是皇家在此,早就有人喊一声,该赏了! 鹿严跟林竖横没有出来,还在知足常乐楼里招呼,眨眼的功夫,靠近宴会中央的少年就只剩下春夜跟夏平凡。 夏平凡自小在禅山长大,真没打过架,所以看着被打飞的叶青鸟跟晕倒的陈余生,还有远处生死不知的宁十,满脸涨得通红,手掌攥紧,浑身发抖,嘴里念念有词。 “坏人。” “坏人。” “这人是坏人。” “宁哥说了,坏人就是王八蛋,王八蛋就该死。” 夏平凡的声音很小,可能只有他自己能听到,然后自己说着说着声音就变大了:“你不该打人的,打人不对,谁打人谁就不得好死,我要诅咒你不得好死,我必须诅咒,咒死你,咒死你,咒死你……” 夏平凡的嘴巴跟手指同时在动,并且越动越快,指尖翻飞就是一个一个的道印,道印形成一道一道的神念,无形的神念不要钱一般砸向申虎豹。 然后,申虎豹就瞪了夏平凡一眼! 要知道。 夏平凡的师父都不一定能打的过申虎豹,夏平凡就想咒死人家,果真是傻的可爱,用神念对决,他也就坚持了一眼。 申虎豹一眼就把夏平凡给看晕了,看的七窍流血,直挺挺的晕倒在地。 自始至终。 申虎豹的脚连挪动地方都没动,然后就问了一声:“还有谁?” 声音席卷宴会,看客毫无感觉,那些跟侍卫对打的混混少年直接就被震飞了,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是划成了一道极高的抛物线,落地就是昏迷。 场间。 春夜的身影忽然就显得很是扎眼。 白白净净,瓷娃娃一般的小姑娘,一看便是跟叶青鸟他们一起进来的,因为很眼生,没人见过。 申虎豹看着春夜,然后竟然指了指宁十的身子:“你就是留在最后收尸的?那就麻烦你把这些垃圾拖出去吧,别脏了宴会。” 春夜皱了皱眉,小手攥紧,低着头,一步一步走到宁十的身旁,然后蹲下身子。举起袖子,想给她家宁哥哥擦擦血,可却不知道从何处下手。 哪哪儿都是血。 擦都擦不干净。 宁十的血依旧嘀嘀嗒嗒的落下来,眼眸却没有闭上,嗓子发不出声音,但嘴巴能张开。 春夜看着宁十的嘴形,那话很好辨认:“赶紧走,别回头,快走,走,走……” 然后,然后,便是机械般重复的走。 宁十被打的发不出声音,但他希望自己的小伙伴都走,走的越远越好。 春夜眼眸里荡起一层雾:“宁哥哥,可我想打架啊,我想让你看看春夜真正打架的样子。他们欺负你,春夜心里难受,春夜不接受。” 宁十:“走……” 春夜:“春夜很厉害的。” 宁十:“走……” 春夜:“宁哥哥,你好烦啊,不要老是让春夜走,春夜的命都是你救的。要走也是一起走啊,他们把你打成这样,真的让春夜很生气啊。” 用力把宁十搀扶起来,春夜说:“我知道宁哥哥爱面子,肯定愿意站着,那你扶好剑,别动,春夜打一架就带你走。” 不再看宁十后面的嘴形。 春夜转身就看向申虎豹:“男人,就是你打了我宁哥哥的?” 春夜不认识申虎豹,所以她喊他男人,在她眼里。人,除了宁十,就是男人、女人、不男不女的人。 申虎豹摇摇头,已经感到有些无趣,并且烦躁了,苍蝇虫子怎么这么多。 春夜开始一步一步朝申虎豹走:“你打春夜,可以,但你不能打春夜的哥哥。” “打我哥,我会很生气。” “非常生气。” “非常非常的生气。” “我宁哥哥这么好,你怎么下得去手呢?打坏了,以后谁给春夜讲故事!”春夜懊恼的嘀咕道。 轻轻一跺脚。 挥手一攥,地面上沟壑里的木屑便开始飞速在春夜手心里聚集,很快就聚成一根巨长无比的棒。 “我哥不让我跟你打,他那是怕我受伤,故事里都是这么讲的,春夜不是听不出来。” “你们这么多‘人’,这么多‘人’,就看着我哥被打,你们真是好样儿的。” 春夜的红色长发每天都是宁十给她梳,遇到宁十之前都是披散着的,自从被宁十梳起来之后,不管好不好看,春夜就没再披散过。 说实话,宁十不擅长梳辫子,给春夜梳的辫子更是丑的不行,怪异的马尾辫,但春夜不在乎,她觉得好看着呢。 此时。 那长长的马尾在半空中轻轻的甩动,甩动着甩动着,她的气势就开始飙升。 原本看着就是一个瓷娃娃般的小姑娘。 可境界却在下一刻开始飞起来,先是入了‘穿甲’,然后越过‘穿甲’进了‘信剑’,吸一口气,吐一口气,就成了‘悟然’,‘悟然’里待了片刻,直接就立地成‘灵犀’。 一步一境。 春夜朝申虎豹走了四步。 四步就入了四境! 雷云滚滚,灵犀天成,成的可怕! 虽说在修行界,境界不是评判实力的硬标准,可也从来没听说哪个‘人’,可以一步一境啊! 除非不是人! 沟壑中木屑组成的棒子被春夜握在手心里。 轰隆。 雷声阵阵。 雷声中,一串火红的烈焰环绕起木棒,春夜的脚步也离开了地面,四境便可腾空。 一股恐怖的元气在春夜身子里炸响,她的背后冒出来一个巨大无比的‘灵犀图腾’。 那是一条通体赤红的龙! 第一百五十四章 血浓于水 那是真的龙! 龙首朝着申虎豹,龙尾盘在春夜脚底下。 春夜双手握紧木棒,一棒砸下,这一棒看似砸在空中,可元气却炸在宴会里,宴会里的人全都变了脸色,许多人都开始从座位上起身,慌乱的朝宴会外面逃窜,生怕被棒子砸中,一命呜呼。 肉眼可见的裂痕,这一棒在地面上砸出一条更大的沟壑,惊雷震响,棒头化为龙吟,呼啸着吞噬了申虎豹。 场间。 尘土飞杨。 斐南徽起身一合,主尊位前就出现了一道无形的屏障,阻挡了一切元气的伤害。 飘在半空中的春夜,眼眸似乎都被火焰吞噬了,嘴巴里不住劲儿的嘟囔:“敢打我宁哥哥,不想活了,把我春夜当空气吗?” “有本事跟我打啊!” “我砸死你!” “砸死你!” “去死!” “去死!” 一棒接着一棒,一棒一棒的砸在申虎豹站立的位置,赤龙翻滚,龙吟阵阵……那些看客,这次真的是看傻了,前一眼还是瓷娃娃般的小妮子,柔柔弱弱,仿佛一阵风都能吹倒,这后一眼竟然摇身一变,成了高手中的高手。 一棒就能隔空裂地啊! 砸击声、震荡声、龙吟声……阵阵不绝。 几百棒之后,春夜终于落地,图腾消散。尘土逐渐恢复平静,这种硬碰硬的对决,真是让人热血沸腾。 就差几个叫好声啊。 有人想叫,但,真是不敢啊! 只剩一片死寂。 看客们看着尘土中的春夜,都想着避开这小妮子的眼神,千万别被记恨上,然后就回想起来方才那幼稚的想法:“不会有人帮宁十?剑门没朋友?” 确实不会帮。 不帮是因为没看到。 看到了,全特么都会拼命啊,而且都是十几岁的少年,一个个跟疯了一样,也不看看对手是谁,嗷嗷叫着就冲了上来。 属狼的吗? 尘埃落定。 一个古铜色的汉子从尘埃中走了出来,光着脚,咧着嘴笑,似乎被打的很舒服。 神经病啊! …… 龙,有长,有幼。 境界,有实打实的巅峰武夫,有强行提升的海市蜃楼。 申虎豹破境,破的是三境,入的是四境灵犀。春夜破镜,同样是入的灵犀,可这巅峰武夫的灵犀跟强行海市蜃楼得来的灵犀,差距却着实有些大。 所以,春夜那一棒接着一棒,看着惊雷震响毁天灭地,可到头来只是在申虎豹身上留下些砸痕,甚至还有几分帮他锤炼筋骨稳固境界的意思,否则申虎豹也不会表现出舒服的神态。 紫云楼大堂中已不剩多少人,观众都退到了楼外。 尘土中走出来的申虎豹,很认真的看着春夜说道:“龙族的女娃娃,你的灵犀图腾呢?只够坚持这么一点时间吗?要不,你再歇一歇?歇完了咱们继续打!” 申虎豹让春夜歇,还真是被打上瘾了。 春夜低着头暗骂一声:“歇你个大头鬼,去死!” 龙首再现。 木棒再砸。 只是这龙,虚幻了许多,棒子也松散了许多。 大堂的角落里,宁十被春夜扶起来,木剑拄地,胸前胸后被申虎豹捶出一个清晰的拳印,那块的衣服自然碎裂成了渣渣,后背露出一块巴掌大的皮肤。 宁十被申虎豹捶飞时,刚好就撞在白千帝的桌子前面,所以才能止住身子,否则估计就要被砸出紫云楼了。 白千帝一抬头,刚好就能看到宁十的后背,然后不经意间,他就看到了一块紫红色的胎记,犹如一柄小剑模样的胎记。 这时候,宁十身上流了许多血。 有血,就滴落在白千帝吃饭的桌子上,然后那血顺着桌子流到他的手掌边。 血。 滚烫。 烫的白千帝心惊肉跳。 点心扔掉,白千帝小心翼翼的拾起一滴血,血,放在手心里,然后从怀里掏出一枚贴身放着的玉瓶,瓶内也有一滴血。 血与血碰撞到一起……撞得白千帝如遭雷击! 白千帝缓缓地站起身子,伸出手,想够一够距离自己仅仅三步之遥的少年。可手伸出来,脚却不敢动,因为宁十现在已经成了血人儿,就在他的眼皮子底下,被一群人殴打成了血人儿! 可即便是都被打成了血人,宁十依然犟驴一般不肯倒下,站的晃晃悠悠,站的执拗倔强,真的是傻得可以,傻得真像……像自己那,倔妹妹! 白千帝很懊恼:“自己怎么就没发现呢?” 白千帝很想抽自己一个嘴巴子:“自己真他娘是个好舅舅啊。” “自己真的是天底下最好的舅舅啊,十六年的迟到,让这孩子吃了十六年的苦头,十三年醉生梦死,神州寻找三年无果。十六年后的今天,又亲眼看着这孩子被殴打,还是被群殴,都快被欧成白痴了,自己还他娘让人家求自己,不求自己就不救!” “自己可真是要脸啊,真是棒棒的。”白千帝都想给自己竖个大拇指,赏自己一百耳光。 自己一辈子无拘无束,逍遥自在,自诩不在俗世间,就是这么逍遥的? 白千帝啊白千帝,全天下你最逍遥,果真是没人能比得了你啊! 回想方才。 为啥这傲骨天成的少年会没来由的坐到自己旁边? 为啥这少年会跟自己一样爱吃甜食爱吃点心? 这不就是随了舅舅吗! 自己什么时候允许旁人靠在自己肩膀上了?谁要是靠了,肯定会被自己打成猪头,可这少年靠了,自己并没有什么难受的感觉! 为啥? 因为血浓于水啊,虽然不是亲爹,可他白千帝是宁十的亲舅舅啊! 聪明了一辈子。 关键时刻,次次傻,傻得无与伦比,傻得天下无敌。 白千帝这样想着便更是懊恼,懊恼着懊恼着,眼睛里就只剩下宁十一个人,这一刻,其他东西都不重要了,一点都不重要。 修行界稳稳排到前十的酒仙,站在宁十身后,只是朝前面走了三步,都鼓了十几次的勇气。 不是他真的怂,不敢走出这几步,是没脸走,走过去怎么说啊? 老脸都没地方搁。 深呼吸。 呼气,吸气,再呼气,再吸气……终于走了三步。 第一百五十五章 全都是舅舅的错 此时此刻此景此地。 酒仙白千帝,少有地弯下腰,紧张地搓着手,脸上露出一抹他这辈子都没有做过的表情,轻手轻脚的凑近宁十,小心翼翼的问:“那个,那个,臭小子,用不用我,扶你一下?” 半天,没有任何回复。 废话! 宁十能坚持着不倒下,已经是个奇迹了,跟春夜都说不出话,会有功夫搭理这位陌生的大叔? 宁十用眼神剐了白千帝一眼:“扶我一下?神经病啊!” 白千帝咽一口唾沫,紧张的说:“不扶也行,不扶也行,那,我帮你去出口气?揍他们一顿?” 宁十撇撇嘴,冷笑,那意思是:“您哪位啊?又想着让我求你?看笑话还没看够吗?您还是省省吧!老子用不起!” 白千帝不知道说什么好,竟然又问了一句:“你吃点心吗?想吃什么你说,我给你拿,这次肯定不跟你抢。” 这可真是没话找话说啊。 吃点心? 宁十张张嘴,一大口血水就从嘴巴里流了出来:“我这副模样还怎么吃东西?你是想看我笑话吧!居心叵测!滚蛋!” 这话说的真没水平,说出口,再看看宁十的表情,白千帝就后悔了。 自己果然没有哄孩子的天赋,连舅舅都不会当,那是真不会,没经验啊。 这样想着,白千帝就决定还是问一些实在的问题:“方才你说自己没见过爹娘,可你姑姑孟八九姓孟,你怎么就知道自己姓宁了?孟八九怎么跟你解释的?她从哪儿捡的你啊?你对自己小时候的事情还有没有印象?可能时间久了些,你再好好想想。” 宁十懒得搭理白千帝,然后白千帝就挪到了他的面前,弯着腰问他,凑到他眼巴前儿问。 然后。 宁十就恶狠狠的瞪着白千帝,张开嘴,用嘴型说道:“大叔,麻烦,闪开点,你很烦哎。” 远处,申虎豹与春夜的战斗已经接近白热化,春夜的灵犀图腾模糊的快要看不到,整个人也被申虎豹压着打,宁十能不急吗? 可在白千帝的眼里,却只有宁十,而且他整个人的脑子几乎不转了,就连给宁十治疗都忘记了,只想着怎样能让宁十先接受自己,接受自己还有个舅舅,亲的,亲舅舅。 这,听着简单,可白千帝还真不知道要怎么解释,妹妹留在自己那里唯一的血已经用了,光靠胎记可说服不了这臭小子。 要想个办法啊,不能束手无策。 白千帝苦恼的抓了抓自己的白头发,只觉得脑壳儿疼,这可比修行难多了。 有时候。 这世间的事情就是这般怪,一张嘴,一双眼,也能完成对话。 白千帝:“你是叫宁十吧?” 宁十瞪眼:“废话。” 白千帝:“可我想叫你小宁子,我喜欢这个宁字。” 宁十:“你是在骂我像太监吗?” 白千帝:“想知道你娘是谁吗?” 宁十:“不想。” 白千帝:“为啥?” 宁十:“我有姑姑就够了,他们既然把我搞丢了,那我也就不再想了。” 白千帝:“可那是你娘啊。” 宁十:“那她为啥不来找我?” 白千帝:“她要是死了呢?” 宁十:“都死了,还让我知道,有用吗?” 白千帝:“你娘没了,这不是还有你舅舅吗!知道娘是谁,不就知道舅舅是谁了吗?多好!” 宁十:“哼哼,娘都不来找我,舅舅能来?骗鬼呢?当我是小孩子?” 白千帝:“其实我想告诉你的是……” 宁十:“你是我舅舅?” 白千帝:“哈哈,这个,那个,你这孩子,真聪明。” 宁十:“你是我舅舅,那我还是你二大爷呢!” 白千帝:“臭小子,怎么能胡说八道呢。” 宁十:“大叔,占小孩子便宜不害臊吗?” 白千帝:“我没骗你,骗你我是王八蛋。” 宁十:“那你变个王八蛋我看看来?你要是能变成王八蛋,我就相信你是我舅舅。” 白千帝:“我知道,这种事情换做谁都不容易相信,我有证据。你后背上有个紫红色的胎记,那胎记像一把剑。” 宁十:“谢谢啊,我自己都不知道,谢谢你刚才看到了。” 白千帝:“你的血跟我妹妹的血能融合在一起,这就足以说明我是你舅舅。” 宁十:“融一个我看看,我的血你随便取,身上哪儿都是,别客气。” 白千帝:“你娘的本命血我只有一滴,是用来找你的,刚才用了。” 宁十:“编,继续编,你不去说书真是遗憾。” 白千帝:“你娘从来都是待人以诚,你怎么就没遗传这优点呢!” 宁十:“看,这就说明,我娘不是你妹妹。” 白千帝:“我是酒仙白千帝,我真的不会骗人。” 宁十:“我姑姑是孟八九。” 白千帝:“我……” 宁十:“你是不是他们的帮手?” 白千帝:“啊?” 宁十:“你一直在挡着我的剑。” 白千帝:“你还想打?不要命了?” 宁十:“我还能出一剑,我可是孟八九的……” 白千帝忽然郑重其事地凑到宁十眼前一尺:“你可是我白千帝的外甥,亲外甥,有你舅舅在,需要你出剑?当我是死人吗?跟我闹难堪是吧!” 白千帝的声音忽然放大,不再是压低着声音,生怕别人听到:“我承认,就是因为我迟到了,十六年前没去成铸剑草庐,三年前出来又找不到你,所以才害你流落尘世,是舅舅的错。” 声音继续变大:“我也承认,方才我没有第一时间认出来你,点心都不让你吃,是舅舅的错。” “我更要承认,我一直就坐在这宴会中,却亲眼看着你被殴打,打到吐血,打到站不起来,是舅舅的错。” “我必须承认,我爱面子,想帮你,还要你求我。我瞎了眼,迷了心,自己家的小子,让别人帮,孤立无援。这成人的世界,成人的恶心,成人的肮脏,却让你们这群孩子去扛,是舅舅的错。” “全是舅舅的错。” “全都是舅舅的错。” 第一百五十六章 一百万把剑 白千帝根本不管宁十同不同意,竟然就这么轻轻抱了抱他,一股如春雨般的和煦气流直接就随着这拥抱钻进了宁十的身体里:“不用担心,后面,不用你出剑了,舅舅来。” 轰! 白千帝的声音刚说完,春夜就被申虎豹捶飞,砸在了他的脚边。 白千帝想解释。 宁十身子被这‘春雨’束缚住,不能动,但幸好,嗓子已经恢复了,眼神更是千刀万剐:“这就是你说的不用担心?王八蛋才会认你当舅舅!骗子!我看着呢,你继续吹牛!你丫继续跟我吹牛!” 白千帝尴尬的苦笑,轻轻揉了揉宁十的脸蛋,帮他擦了擦嘴角的血迹:“别说自己是王八蛋,你可是我白千帝的外甥呢!” 春夜咳出一口血,挣扎着起身,然后同样被一道春雨束缚住:“龙族的女娃娃,别冲动,你到是打爽了,后面,让我来吧。” 幽静的紫云楼。 楼外。 细细嗦嗦开始飘起雪花。 落雪的声音,无声无息,雪能覆盖肮脏,能覆盖尘土,能让泪水结成冰凌。 白千帝于落雪中转了转身,咧嘴灿烂一笑:“不好意思,师哥,这些孩子,我要带走。” 一直静静站在一边冷眼旁观的斐南徽,终于也开口了:“师弟,你来找我肯定有事情,你说,我做。” 申虎豹古铜色的身影依然锁定着春夜,暴捶一头幼龙,真的很爽,他已经有些上瘾了。 白千帝缓缓抬手,往下一压,三境以下无敌,破四境入灵犀,生而金刚,走巅峰武夫之路,不可一世的申虎豹,直接就跪倒在地,双膝朝着宁十。 白千帝眼眸望着斐南徽:“我确实有事情,我想你帮我找回千千的儿子。” 斐南徽想都没想:“可以,三天。” 说完这话,斐南徽也抬了抬手,申虎豹终于挣扎着站了起来。 白千帝摇摇头:“对不起,不用了。” 刚刚站起来的申虎豹轰的一声,又跪道在地。 斐南徽抬手:“为何?不找了?” 斐南徽自然不允许申虎豹在这种场合跪倒,话终,抬手,申虎豹就得站起来。两个六境的念修巅峰斗法,如同神仙打架,一个四境的金刚,只有被蹂躏的份儿,屁都不敢放。 白千帝伸手摸了摸碎裂的酒壶,感受了一下手心里宁十方才的温度,整了整身上的青衫,回头看了看站的笔直的血人儿,望了望楼外飞扬的落雪,脸色少有的冰冷:“最后喊你一声师哥,不是不找了,是找到了!” “他打伤千千的儿子。” “谁都救不了他。” “今夜,申虎豹,必须死。” “谁来都救不了他,包括你。” 背对着宁十,白千帝张开手掌,便似乎握住了整座天地,心里的内疚已经比天地都厚重,怎么可能在这时候退让半分。这一刻,别说挡在他面前的是念修斐南徽,就是换成六境巅峰的孟八九,都别想挡住白千帝杀了申虎豹。 因为,在白千帝背后站着一个少年,一个叫宁十的少年,他本该十六年前就找到的少年:“小宁子,舅舅辜负了你娘,又瞎了眼,害你被打,怎么可能不给你出口气呢!” “我可是你舅舅啊!” “从今往后!” “这天地间!” “无人能伤你!” 他站在他的身前。 抬手。 整座夜空的雪,就全部静止不动了,雪化为锥,锥化为剑,雪剑与宁十的剑一模一样。 这一瞬间。 有一百万把宁十的剑。 剑入楼宇。 刺虎! 斩豹! …… …… 风雪除夕夜。 知足常乐楼。 鹿严跟林竖横,陪着那些少年郎一起守岁,清瘦少年按照习俗在岁末之时放了一株烟花,花火升空,炸出一朵璀璨的光。 按照这边的惯例,大年初一早晨是要吃上一顿饺子的,楼内大多数人都困的迷迷糊糊,更多的人是醉酒直接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鹿严有些心事,又没喝酒,所以就开始自己一个人忙活,和面、剁肉、调馅儿……一个饺子一个饺子的包,清瘦少年包的很认真,仿佛这饺子是他最后一次包一般。 出门办事的宁十,还有紧随其后跑走的叶青鸟一行人,到现在也没有回来。 林竖横给大堂的炉火新添了些木炭,又拿出几根崭新的蜡烛,一一点亮。 守岁夜。 家里不能黑着。 烛火的火芯摇曳晃动。 林竖横走到楼外,站在台阶上,伸手就够到一捧细密的雪花:“洛阳城,终于也下雪喽,隆冬至。” 身后传来脚步声,鹿严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饺子过来了:“林大哥,刚包好的饺子,你先尝尝味道。” 林竖横将雪花甩开,咧嘴一笑:“小鹿真勤快啊,这是把大年初一的饺子都给包出来了?” 端过碗。 林竖横就准备吃。 鹿严赶忙说:“刚出锅,小心烫。” 林竖横呵呵一笑:“没事儿,哥哥的脸皮厚,嘴皮子更厚,烫不坏的。” 然后,林竖横就真的被这刚出锅的饺子给烫到了嘴皮,可哥哥的尊严不能丢啊,再烫也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 鹿严看着林竖横,忽然又跑开了:“厨房里有腊八蒜,我给哥哥拿几瓣。” 鹿严刚走,林竖横就开始吐着舌头哈气,修为再高,也修不到舌头上嘛。 穿过苍穹落下来的雪花,让整座神都洛阳城都沉寂下来,夜空下,一片白茫茫。 两个少年,并肩站在台阶上,身前是雪白,身后是烛火的光,还有一群睡着了的少年郎。 林竖横吃一口饺子,随口道:“有心事?” 鹿严一愣:“啊?” 林竖横咬一口腊八蒜,享受的吐一口气:“我看你心不在焉,想家了?” 鹿严想了想,然后小声的说:“想妹妹了。” 叹一口气,鹿严:“本来是答应过年给妹妹包饺子的,全猪肉馅儿的饺子,她最爱吃了,每次一说到吃饺子,她就欢喜的不得了,又蹦又跳,还会给我唱歌,我妹妹唱歌可好听了,绵绵的,柔柔的,清清的,亮亮的,跟只百灵鸟似得……” 第一百五十七章 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 林竖横没打断鹿严的话,一口一口的吃完了整盘的饺子,然后拍了拍身旁比自己矮一些的弟弟:“她在那个地方会过的很好,一定会过的很好,而且她肯定看着你呢。所以,你也要过的很好,否则你妹妹估计会生气,做梦都要训斥你呢。” 冷不丁。 鹿严忽然说了一句:“白天时候兵部招募北征士卒了。” 林竖横没太在意:“普通士卒?” 鹿严小声回答:“好像,是吧。” 林竖横一脸的不屑:“我猜是炮灰吧。” 鹿严:“不清楚啊。” 林竖横继续吃饺子。 然后,他就瞧见远处走过来一位姑娘,穿着一整身的白色秀服,手中提着一把细长如秀刀一般的剑,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好似瀑布。长发随意的束在身后,脚上穿的也是白色秀鞋,裸露出一节白嫩的足踝,脸颊冷冽,眼眸明亮。 风雪吹拂在姑娘的身边,很诡异的就绕开了,仿佛有一把无形的伞给姑娘遮蔽了风雪。 夜色中。 长发飞舞,稍稍露出一抹发丝间的容颜,绝美如画。 这姑娘踏着夜色走到知足常乐楼前,站在林竖横边上,展开一副画:“请问,见过这个女孩子吗?” 画中的女孩和叶青鸟有着七分相似。 这白衣姑娘其实三年前就出现过,来过洛阳,去过核桃镇,走的路几乎跟宁十他们重合,应该说,她就是来找叶青鸟的。 林竖横看着眼前的容颜,下意识的点了点。 如画一般的姑娘,同样点了点头,然后就走进了楼中:“青鸟在哪儿?我是她姐姐叶霓裳。” 林竖横赶忙回答:“青鸟出门了,一会儿就回来。” 叶霓裳:“好,那我等着她。” 林竖横转过身,想了想就说:“喝点什么?大冷的天儿,暖胃的酒?茶水?还是给你做口汤?” 一边说,林竖横一边跟着走回到楼里,背后的鹿严低着头,小声说了一句:“我报名了,那个招募士卒的通告……” 差不多就是同一时间。 楼外又来了一人,只不过,这次来的却是一位铁甲红胄的将士,走进知足常乐楼,直接就喊了一声:“谁认识宁十?” 林竖横还没来得及给方才那位姑娘倒水,这边就应道:“我认识,怎么了?” 铁甲红胄的将士冷着脸说:“那你找人去一趟芙蓉园,你们的人都晕倒了,把人扶回来吧。” 说完,这铁甲红胄的将士就准备离开,然后脚步顿了顿:“多去些人,别扶不回来。” 晕倒了? 多去些人? 那就是说叶青鸟她们后来去找宁十的人,也出事儿了? 林竖横这下顾不上端茶倒水了,直接大喊一声:“都起来,都他娘起来,出事儿了,别睡了,喝这么多,下次再碰一下酒杯试试。” 一群醉酒的少年,迷迷糊糊就被林竖横拽起来,丢给鹿严一句:“看好家。” 然后就浩浩荡荡冲去了芙蓉园。 林竖横对洛阳城不熟悉,可那些个土生土长的少年郎熟悉啊,看着眼前千疮百孔的紫云楼,他们都惊呆了。 震惊中就瞧见有一青衫汉子背着宁十走了出来。 林竖横赶紧冲上去,话还没说,就被青衫汉子一眼瞪在当场:“别废话,去里面把你认识的人都扶起来,扶不动的背,背不动的两个人抬。” 停顿片刻,青衫汉子,也就是白千帝又补充了一句:“禁言禁语。” 风雪中。 一群人,或扶着,或背着,或抬着,另外一群人。 除了白千帝,其他人的眼里全都是火,心里满是愤怒:“这得需要多大的怨啊,把人打成这样!” 走着出去。 躺着回来。 宁十满身的血,春夜满身的伤,叶青鸟断了三把刀,夏平凡出气多进气少,那些跟着叶青鸟去芙蓉园的少年郎,更是一个个鼻青脸肿,有的更是断了肋骨,折了胳膊,可能唯一算不得伤的人便是陈余生了。 生鱼片只是被叶青鸟的血泼了一脸,然后就犯病了,醒来就是一脸懵,傻乎乎的骚扰那位穿秀服的叶霓裳,还一直问白千帝:“你是谁?你从哪里来?你来做什么?” 结果,自然是,被打晕了。 晕过去也好,省的丢人现眼啊。 那位穿秀服的叶霓裳见到叶青鸟,本来是要直接带走的,若是平时,根本不会与旁人交代,可这知足常乐楼里还坐着白千帝呢,她再厉害,天赋再高,那也不可能高的过酒仙。 耐下性子等众人安置妥当。 然后叶霓裳找到白千帝,规规矩矩的弯腰行礼:“晚辈叶霓裳,见过酒仙前辈。” 白千帝坐在宁十的床头,全部心思都在关注自己外甥的身体状况,随口道:“认识我?” 叶霓裳:“晚辈师从静斋,自然识得前辈,而且,您在芙蓉园,声音很大,想听不到,很难。” 白千帝微微转头:“静斋?” 叶霓裳点点头:“不错。” 白千帝皱眉:“找我做什么?” 叶霓裳摇摇头:“晚辈不是来找您的,晚辈来找妹妹青鸟,她今夜为您外甥出了三刀。” 白千帝全程都坐在除夕宴上,自然看到了叶青鸟的刀。 叶霓裳:“我刚才已经问过了,我妹妹与您的外甥亲如手足,但我必须要带走妹妹。您在这楼里,所以晚辈觉得有必要跟您说一声。” 白千帝低头看了看宁十:“那就等臭小子醒了,他们自己决定。” 叶霓裳摇摇头,语气很坚持,但解释的话还是说清楚了:“我觉得,最好不要,我这妹妹来自静斋,您的外甥来自剑门,他姑姑是孟八九,而我师父叫千秋岁,您觉得她俩在一起,合适吗?” “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无人尽日花飞雪,东窗未白凝残月……”这是上一代修行界中的一段隐秘之事,也是一段人人皆知,又不敢说出口的秘密,关于两个修行天才的秘密。 一个来自剑门。 一个出自静斋。 一个叫孟八九,一个叫千秋岁。 第一百五十八章 隆冬初雪晨光熹微,守岁 “那,确实不太合适在一起共处。”白千帝想了想,然后把头扭过来,没说话,但意思已经表达的很清楚,“你说的话我听到了,但你后面要做什么,我可没看到,跟我没关系,我只关心我外甥。” 叶霓裳站在白千帝背后行了一礼,然后下楼,找到昏迷的叶青鸟,抱起来便走了。 林竖横想开口阻拦,叶霓裳只是瞪了他一眼:“我是青鸟的姐姐,她在外面玩够了,总还是要回家的。” 叶青鸟刚走没多久,陈余生就苏醒过来,总算恢复了正常,紧接着就变得很忧伤。 忧伤叶青鸟的突然离开,忧伤自己是个病人,忧伤自己在最关键的时刻竟然掉链子,总是掉链子,一滴血就能打败他,他真的觉得:“要自己有何用呢?” 知足常乐楼的烛火变得越来越昏暗。 楼外有雪花断断续续的飘落,落在大街上,落在地面上,落在那些脚印上。 除夕守岁。 这岁怎么就守成了这副模样? 隔着几十条街面的芙蓉园,早已没了灯火,皇家的车辇回了皇城,雪继续飘落,把有些破损的芙蓉园覆盖的洁白无瑕。 有个道士踏着风雪从城外来了洛阳,掐着手指,珠盘推衍,兜兜转转,最后也进了知足常乐楼。这道士是夏平凡的师父,因鹄国入侵而下山的夏山,当他瞧见自己那昏迷不醒的傻徒儿之后,叹息连连。 道士看着很疲惫,但眉目间更多的是担忧,因为他竟没算出自己徒儿有此劫,难渡的劫。 极远之外的不周之地。 那里有一座极大之山,那山,住满了妖,漫山遍野的妖。当申虎豹与春夜对打时,当春夜点亮身体里的灵犀图腾时,当那条赤龙盘旋升空时,那山的最里面,一个老太太睁开了眼。 一步便出了山,两步便跨过了河,三步便入了唐境。 这一夜。 神都洛阳城下了一场雪。 这是宁十进到十六岁的第一场雪,也是这座城,隆冬时节的初雪,黑夜逐渐消退,晨光熹微渐至。 整座城池的街道、檐瓦、砖石、树木、门面、招牌、屋顶、脚印、血……一切的一切,全部都被这初雪所覆盖,覆盖了厚厚的一整层。 洁白无瑕。 这一夜的知足常乐楼,很安静,守岁守的仿佛无人在守,当然,烛火整宿未灭,一直亮到晨光入楼。 城内校阅广场上走来一队身着雪白甲胄的士卒,人人都是血气方刚的少年郎,北境的战事吃紧,唐国军部案桌前已经堆满了催促援兵的信函,所以,招募已经等不到春暖花开。 咯吱。 咯吱。 知足常乐楼内跑出来一位身材消瘦的少年,脚下踩出来一条脚印,他也穿着一件不太和身的雪白甲胄。 “北境,鹿家寨,鹿严。”少年沉声道。 “入列,出城。”队伍里传来一个老兵的声音。 头顶有熬冬的老鹰盘旋着飞过,鹿严抬起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心底里默默的说了声:“宁哥,对不起,小鹿要去给妹妹报仇了。” 宁十直到天亮都没有醒过来。 白千帝一直坐在床边。 这期间,陈余生进来了无数次,然后就越发的忧伤,越忧伤就越觉得自己很无能,很不男人,该站出来的时候总是站不出来。 “自己这病!” “得治!” 靠在门边上,望着楼外的雪,陈余生自言自语的道:“你说我这病能治好吗?” 刚好林竖横从旁边经过:“能啊,只要你努力,总会好起来的。” 陈余生一愣:“努力?” 然后,就更忧伤:“原来自己在所有人眼里都是不太努力的形象啊,连青鸟跟春夜这样的女孩子都比不上,我是应该努力的,就这副模样怎么让蜀山瞧得起?” 有病的人容易冲动。 借着这股子冲动,陈余生不知怎么就生出了离开的念头,就好像小狮子长大了,总要咬咬牙离开母狮子一般,总要有断奶的一天。 知足常乐楼前积了许多的雪。 如同落下的帷幕……刚要开楼,便要关楼吗? …… 修行界的对决,最忌讳神念与神念的死磕,因为,败了就可能会被磕成白痴。 永远当一个快乐的傻瓜。 夏平凡不懂剑,也不会用刀,拳头无力,他只懂推衍测算,还有道术,用单纯神念比拼的道术。他师父告诉过他,非万不得已,不要用。芙蓉园,除夕盛宴,夏平凡觉得那就是万不得已的时候了,哥哥姐姐们被欺负,他是男子汉,理应出头。 雪。 落了一夜。 中年道士夏山就看了夏平凡一夜,其实满打满算也就半宿,等待徒弟的苏醒,等待着,等待着,就等来了一个迷茫的目光,空洞到无神,无神中嘴角还流着口水。 不用想都知道,夏平凡的神念之地被彻底摧毁了,成了个名副其实的傻瓜。 无论问什么,夏平凡都没有反应,只是脑子一抖一抖,做着机械般的重复动作。 夏山不怪别人。 这是他徒儿自己的选择,他选了,就肯定不后悔,而且白千帝已经将申虎豹万剑穿心,死的不能再死。 这口恶气。 也算是当场出了。 其他受伤的少年郎都被送去了医馆,和芙蓉园侍卫斗殴产生的普通外伤,医馆里就能治。 整座知足常乐楼,只剩下昏迷的宁十,守在床头的白千帝,忙前忙后的林竖横,成了快乐傻瓜的夏平凡,夏平凡的师父夏山,还有睡着的春夜。 门口守着三五个终于醒酒的少年。 完全没搞清楚昨夜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被自己老大勒令,哪儿都不能去,谁都不让进楼,老老实实的守着。 大年初一的知足常乐楼,没了欢笑,更没什么喜庆气儿,安安静静的走到了初二,然后是初三。 大年初四的早晨,春夜终于睡醒,宁十也伴着一阵剧烈咳嗽直起了腰,同时,隔壁夏平凡屋里传来一股震撼人心的气息。 就连白千帝身旁的木桌都跟着飘到了空中。 宁十吐出一口淤血。 春夜伸了个懒腰。 夏平凡的眼眸中忽然就有了光彩。 光彩渐隐,夏平凡眼眸的焦点聚实,大脑开始转动,第一眼就看到了自己师父夏山,很是开心:“师父,你终于来接小凡了?” 第一百五十九章 女人改口诀,师父救徒弟 人间很大。 洛阳也很大。 宁十这群少年,一夜惊了神都,很多人唏嘘,很多人羡慕,很多人不屑,也有人不为所动,甚至根本不听。 不是不想听,是没有时间听。 因为很忙。 有人很忙,洛阳城也很忙,宁十这些少年给整座洛阳城展示了一幅画卷,一幅关于修行者的完美画卷。 同样是少年,同样是十五六岁,这些达官贵人家的孩子在忙些什么?会有出息? 什么是光宗耀祖? 状元郎才能有几个! 若是成了那修行者,一剑光寒十九州,也算不错。 别说是那些达官贵人,就是狭窄街道里,肮脏的乱棚子中,那些活都快要活不下去的人,也梦想着能修行。 几个油腔滑调的小厮,跟另外几个贼眉鼠眼的仆人小声的嘀咕,似乎是在磋商什么大事情。 不远处的角落里,装满金银珠宝的盒子悄悄传递。 有看似‘仙风道骨’的男人拿走金银,从怀里掏出来几张龙飞凤舞的纸片,低声交代。 神都洛阳城暗地里刮起一番古怪的风。 修行之风。 借着这阵风,几十上:闻着都香,不用吃的,我不饿,真的不饿。 看到梳羊角辫的丫头还有话说,年轻女人直接开口问:白天教你的口诀背过了吗? 梳羊角辫的丫头直接就低下了头。 年轻女人皱皱眉:没时间背?你娘又让你干活儿了? 梳羊角辫的丫头摇摇头,咬着嘴唇,小声的说:小木,不太懂 这句话让年轻女人的笔触一顿,然后很认真的抬起头:哪里不懂? 梳羊角辫的小丫头想了想,然后说道:好像,好像,都不太懂。 或许是觉得这样说有些不太好,梳羊角辫的丫头又说道:不是先生的错,是小木太笨了,肯定是特别简单的意思,但小木就是听不太懂啊。 年轻女人思索片刻,然后说:那我再给你讲一遍,你仔细听着,哪里不懂我就停下来。这段口诀确实有些晦涩,你让我再想一想,我换一种方式说,你听听看还有什么不懂的。 年轻女人皱着眉头开始在纸上涂改。 有些字被圈出来。 有些字被划掉。 更多的字被改了模样,那些晦涩的文字全都被改成能让普通人接受的文字。 如果宁十站在旁边看,一定会非常惊讶。 因为这年轻女人写的口诀可不是什么三字经,那可是一段修行的入门口诀,只是被改的面目全非,但是却很通俗。 而且那写下来的字也很古怪,明明只是字,但是字与字之间仿佛有着一股子很特别的精气神儿,让人挪不开眼神的精气神儿。 修改口诀的年轻女人有个很好听的名字。 她叫戎白簪。 有些时候,有些东西,是你说都说不清楚的,想都想不明白的,比如,爱? 不是那种卿卿我我,搔首弄姿的爱,那个用欲来形容可能更贴切,这里说的爱,是类似孟八九对宁十的爱,类似,夏山对夏平凡的爱。 夏平凡成了一个快乐的傻瓜。 中年道士夏山,想了三天三夜,最后毫不犹豫将自己毕生的修为神念,一股脑的渡到夏平凡灵海中。 夏平凡眼眸中多了光彩,他的师父却成了快乐的傻瓜。 分岔路口。 二者择其一。 中年道士,选择让自己徒弟再多看看这俗世,自己老了,傻瓜就傻瓜吧,再傻也无妨。 夏平凡用了整整一天才消化掉这个事实。 眼里含着泪,死命掐自己的肉,都没从‘噩梦’中‘醒过来’,因为这根本就不是梦,这就是事实,夏平凡必须接受的事实。 夏平凡不能不相信,因为他现在随手一捏就能让满屋子的物体全部离开地面,他一直觉得中年道士就是个算命先生,自己师父就是脑瓜子好使,有时候骗些银子,多少会一些小把戏的普通道士。他师父,比昨夜的白千帝,那是一万个比不上的。 可直到现在,夏平凡才发现,自己师父其实真的很厉害。 推着一个轮椅,夏平凡将夏山推到知足常路楼的门口,让师父晒晒太阳:宁哥,你那时候是怎么过来的? 拄着一根拐杖的宁十,靠在门梆上,咳嗽着说:想,特想。 夏平凡眼里全是雾:你那时候哭过没? 宁十抬起一个快没了知觉的脚丫子,轻轻撞了撞墙:差点哭瞎。 夏平凡一愣,有些不相信的瞧了瞧宁十。 然后就发现宁十眼里全是思念:你比我强,我那时候差点被坏人杀了,手无缚鸡之力,你肯定不相信,我姑姑被封印之前,我连剑都没碰过。 叹一口气:若是姑姑能瞧见我现在的剑,应该,应该会很欣慰吧。 第一百六十章 别人的路,自己不能死命拦着 宁十站在知足常乐楼的门口,撅撅嘴,少有的表现出幼稚的表情:我姑姑做梦都想瞧见我学剑,可当我真的学了,她却只能在梦里瞧了。 听完这话,夏平凡眼里的泪珠终于滚滚而下,哭着说:我师父,真傻。 吸溜一下鼻涕,夏平凡继续说:他这么厉害,救我干嘛?我这么笨,救我有什么用?我是不是一个累赘啊? 宁十继续那脚丫子撞墙。 呲。倒吸一口凉气,力气似乎用大了,磕的脚趾头疼。 夏平凡蹲下身子给师父擦了擦口水:是我拖累了师父。 宁十:啊? 宁十的语气词从嘴里冒出来,惹的夏平凡泪珠掉的更凶。 夏平凡心里想:原来真是自己拖累了师父 宁十啊哈了好几声,终于感觉脚趾头适应了这个力度,他是一个剑修,他必须要让自己尽快恢复,灵海先不说,得先扔掉拐杖吧! 拄着拐走路,太丢人了! 现在满洛阳的人都知道自己是孟八九的徒弟,他不想给姑姑丢人! 夏平凡哭了老半天,哭到嗓子都哑了。 宁十终于抬起手给他擦了擦:你师父救你,是让你去救他啊,多简单的问题,想不清楚? 夏平凡一愣:什么意思? 宁十说:你想想啊,你多大了?你师父多大了?他能有多少时间去求医?你能有多少时间去求医?你师父是对你有信心,对你的信心比对自己的信心都大,所以才会将神念都渡给你,你现在的修为比我都厉害,你不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吗? 夏平凡:我师父对我有信心? 宁十抬手拧了拧夏平凡的脸蛋:小凡,你认真想想,谁家的师父对自己徒弟能没信心啊。你这句可是废话,好了,哭也哭了,多陪师父说说话,说不定就好了呢,我得回屋里一下,里边还有一位呢。 里面? 还有一位? 确实还有一位,一位老太婆,一位正跟白千帝大眼瞪小眼的老太婆。 春夜被要求坐在老太婆的旁边。 当然,有龙之图腾,天不怕地不怕的小春夜,自然不可能真的听话,想都不要想。 听话? 那是万万不可能听话的! 春夜又不傻,那老太婆第一眼瞧见自己,就跟自己瞧见烤肉一般,简直想将自己吃到嘴巴里。 这话可能表达的不太准确。 把‘吃’换成‘含’可能更贴切一些,都是一个意思。 春夜很警惕,那老太婆其实更警惕,她万万没想到,春夜身边会有白千帝这样的六境高手,连自己都忌惮的高手,越是这样,越要警惕啊:昆仑真的太需要一条龙了,上千年没有遇到的契机,终于出现了,十万里妖国,谁会想要放弃?何况还是一位小龙女,没怎么受过污染的单纯小龙女。 这也就是白千帝在这里待着呢。 否则。 从昆仑不远万里赶过来的老太婆,早就一把抓着春夜跑路了。 对视一天。 老太婆总算是搞清楚,这座楼里,谁说话最管用。 寻着个机会就把宁十拽到一边,嘀嘀咕咕说了一大通道理:什么春夜在洛阳城很危险,会有很多屠龙者,闻讯而来。龙身已现,再想隐瞒是不可能的了,你还小,你根本保护不了她。 你放心,我来自昆仑,我们那里有漫山遍野的妖怪,都会把春夜当作自己的家人。我不是要害春夜,我是来寻回属于我们昆仑的王,听说你是孟八九的徒弟,那你肯定想成为一名剑仙,那春夜应该成为什么呢?你是她认可的哥哥,这件事情你要替她做主。 短短几年的分离,就能换来几百年的安逸,换作是我,我肯定答应,你想啊,你仔细想想啊 宁十不是听不进话的人,而且他用眼神撇了白千帝一眼,得到了一个肯定的答复:这老太婆没有骗人。 这答复让宁十很纠结。 这份纠结又换来了春夜的怒目而视。 就在春夜的怒目而视中,门口哭了一整天的夏平凡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竟然回了一趟楼上,收拾了几件衣服,下楼就跟宁十道别:宁哥,我听你的,我这就带着我师父去寻医,我想通了,既然师父对我有信心,觉得我肯定能治好他,那我就得照着办。 就算是找遍四海神州,我也一定要找到办法治好我师父,若是找不到好的医生,我就自己去学医,我一定要治好师父。 我现在就走,一刻也等不了了 宁十目送夏平凡推着中年道士离开了洛阳城,当时耳边满是鞭炮声,炸裂在空气里,同样炸裂在他的心头。 他以为自己可以守护很多东西,就像孟八九在的时候可以护着他一般。 可是。 他以为的只是他的以为。 他还不是他姑姑,他连剑都没吃过,拿什么护旁人周全? 对于夏平凡的离开,他也没啥好担心的,中年道士毕生的修为何其庞大,足够保护他,只要他不欺负别人,别人指定欺负不了他。 对于春夜,他舍不得,可舍不得又能怎样? 叶青鸟他也舍不得啊,但人家姐姐来接妹妹回家,自己能拦着? 生鱼片要去治自己的怪病,让自己更像个男子汉,自己能拦着? 鹿严要去从军,给妹妹报仇雪恨,自己能拦着? 夏平凡推着中年道士走天涯,希望师父能记起自己,过分吗? 不过分! 真不过分! 自己不能拦着! 林竖横这几天一心扑在知足常乐楼的经营上,把洛阳城的‘老鼠窝’都捋了个遍。这是他自己的路,地火风雷阁的路,自己不能拦着吧,反正自己也不擅长! 春夜呢? 自己能护丫头平安? 自己连自己的平安都护不了! 除夕夜之后,整个四海神州都知道,孟八九还有个徒弟,叫宁十,是剑门所剩唯一的弟子。孟八九不在了,还有什么好怕的,有仇报仇,有冤申冤白。 春夜跟着自己,真的不如去昆仑,龙,就应该去能自由飞翔的地方。 第一百六十一章 遍插茱萸少五人 既然宁十打定了主意,他就不是那种不爽快的人。 寻遍知足常乐楼,终于在一个无人的角落里找到了春夜,一眼望过去,宁十又想笑又想哭,这倔强的小妮子跟宁十一样,也在拿着脚丫子撞墙,只不过比宁十用的力气还要大。 宁十拄着拐杖走过去:别撞了,脚丫子不疼? 春夜噘着嘴,咬着牙,又加了几分力气:要对自己狠一些,身子骨要快些好起来,否则会被人抓走的。 扭头瞧了一眼宁十:你不是也在撞吗?你不疼? 宁十抬抬脚:疼,但我发现,没用啊。 春夜冷哼一声:我不喜欢那个老太婆,她跟我家死掉的长老祭祀一样,都是坏人,我能闻出她身上的味道,她是妖怪。 宁十拍拍春夜的脑袋:哪儿有那么多的坏人,去昆仑挺好的,十万里长的大山啊,能飞好长时间。 不去!春夜直截了当的拒绝,然后冷着脸看宁十,你是要扔了我吗? 宁十使劲捏捏春夜的脸蛋:怎么会呢,我哪里舍得,可是跟着我你会很危险,我也教不了你什么东西啊。 春夜:我不用你教我,给我讲故事,做好吃的就行。 宁十:可我会的故事,快要讲完了,我以后可能也没时间给你烧菜了,哥哥也有不得不去做的事情。 春夜一愣,然后低着头想了许久,最后猛地抬头:那我就不要你讲故事,不要你烧菜了。 春夜的声音小了许多:不让我走就行。 宁十转过身子,语气不变:如果我非要你走呢? 春夜眼眸里溢出一层雾:我会恨你! 宁十:没得商量? 春夜:春夜说到做到,而且,就算你让我走,我也不一定要听,我不喜欢那个老太婆。 宁十:如果是帮我一个忙呢?帮哥哥一个忙! 春夜:哼! 宁十:哥哥跟你讲过一个故事,有个小男孩希望可以去魔山接走他的姑姑,可小男孩靠自己真的很难实现。哥哥就是那个男孩,如果春夜去了昆仑,有朝一日成了十万里妖国的王,那就可以帮着哥哥去接我姑姑了。 春夜:哼! 宁十转过身,低下头,死死的抵住春夜的脸颊:看着哥哥。 春夜直接闭眼。 宁十:给哥哥一个面子吧,哥哥跟外面那个老太婆已经吹牛了,不能让她看哥哥的笑话吧? 春夜: 宁十:算哥哥求你了,哥哥这辈子都没求过人呢。 春夜:春夜不是人 不是人的春夜,最终也没抵得住宁十的祈求,这让从昆仑来的老太婆很是沮丧。 龙。 怎么可以听人的话呢! 还是个男人! 让十万里妖国去攻打魔山? 想想就渗人! 异想天开啊! 老太婆告诫自己:过了今天,一定要断开春夜跟宁十的所有联系,否则,总有一天妖国会被这个少年给害死惨的。 不管如何,目的达到了,老太婆还是要表面上感谢宁十,不看他的面子,也要看白千帝的面子。修行界最不能得罪的强者,便是这种没有宗门拖累的散修,若是惹了白千帝,人家去你昆仑山脉里偷偷猎杀小妖,谁能制止? 杀一万只妖,你都抓不住人家的影子。 送春夜离开的时候,宁十仔仔细细给小妮子梳了一次辫子,依然是怪异的马尾辫,看来宁十是真的不擅长做这个事情。 一边梳辫子,宁十一边唠唠叨叨的叮嘱:到了昆仑多交些朋友,朋友多了路好走,别太抠门。有好吃,好玩儿的,别总想着自己,想想别人。你还小,把能学会的全都学会了,她们既然这么想你去,肯定要给个说法,最好能当那昆仑的王,以后说出去哥哥也有面子不是。 说到这里,宁十停顿了一下,看了老太婆一眼,又看了白千帝一眼:但,话说回来,也别委屈了自己,你是我宁十的妹妹,没人能欺负你,谁要是欺负你,你就照死里打,你厉害别人才会怕你,怕了就不敢欺负你了。若是发现打不过,也别逞能,先跑,然后给我捎个信儿。四海神州,不管哥哥在哪儿,肯定第一时间去给找回场子。 宁十指了指白千帝:你也见过了,这人抬手就是百万剑,厉害着呢,他听我的。 发现白千帝注意力不太集中,宁十一脚就踹了过去。 六境神念巅峰的酒仙,立马老老实实的点头哈腰:您说的对,我的小祖宗,我都听您的。 宁十翻个白眼:听我什么? 白千帝很是尴尬:啊? 宁十指了指昆仑来的老太婆:她要是欺负了春夜,你咋办? 白千帝瞧瞧春夜,又瞧瞧宁十,最后扫了一眼老太婆:捶死她? 知足常乐楼最终还是开张了。 正月初六。 大吉大利的日子。 这一天,楼里楼外热闹非凡,大半个洛阳城的小混混都来登门庆贺,能不来吗,老大的酒楼开张,不来就是不想混了。 宁十拄着拐杖,满脸堆着笑,笑的很是灿烂,笑的他自己都觉得假。因为这热闹似乎跟他关系并不大,因为七个少年来的洛阳城,现在只剩下两个了。 遍插茱萸少一人,都算是苦闷。 更别说少了五人。 将军府也送来一个花篮,自然是斐南徽的意思,看的当然不是宁十的面子,全在白千帝。 陪着这花篮来的还有一张纸条,斐南徽亲自写给白千帝的纸条。 内容很简单,斐南徽可以当作除夕夜什么都没发生过,他给自己师弟一个面子,但宁十跟白千帝不能再在洛阳城里住着了。在斐南徽眼里,不管是白千帝,还是宁十,都是巨大的火药桶,都是祸害。 作为交换的条件,只要白千帝带着宁十走,斐南徽保证这座楼跟这座楼里的人平安,那些跟过宁十的少年,将不再是肮脏泥坑里的老鼠,不再是地痞流氓,将被赋予活在阳光下的权利。否则,仅是帮着宁十大闹芙蓉园这一条罪状,就足够千刀万剐了这群‘垃圾’! 第一百六十二章 剑五,点明灯 白千帝拿着斐南徽的纸条,看着一脸灿烂笑的宁十,左右为难,他其实早就不想在洛阳城里待着了,奈何不敢提出来啊。 宁十笑了一天,把脸颊都笑僵了。 白千帝琢磨了一天,差点白了头,不对,他本来就是白头。 夜半星光。 楼顶屋檐边。 也不知道宁十是怎么爬上来的,翘着二郎腿,看着远处发呆。 轰! 啪! 大年初六的夜,洛阳自然有烟火,多的是烟火,漫天的烟火,可这烟火却无法在宁十的眼眸中留下半点印迹。 白千帝小心翼翼的靠近,将一个厚厚的棉披风,搭在自己宝贝外甥的肩头。 宁十猛的转头,怒视的眼,吓了白千帝一跳。 白千帝赶忙解释:“不是舅舅的意思,是楼下那个叫林竖横的小子让我拿上来的,他说夜里冷,求我给你送个披风。” 楼下的林竖横直接就打了一个喷嚏,使劲擦了擦鼻头。 楼上的白千帝则是抹了一把冷汗,背过身子长出一口气。 为了陪宁十坐在屋顶上,白千帝只得小心翼翼的故意拉开十步的距离,一副:“小祖宗,您放心,我保证不靠近你,我就是想跟着你一起赏赏景儿,没别的意思,千万别介意。” 坐了许久,没搭上一句话,白千帝有些不甘心,然后就开始偷偷的挪动屁股。 依着六境神念巅峰的修为。 这屁股,挪的是不声不响,不着痕迹,悄无声息。 可挪动了就是挪动了,过程不惊动人,可你都挪过来了,当人家眼瞎吗? 等白千帝终于耐不住性子,想着开口唠唠家常时,宁十猛的朝他怒目相向,直接就扬起了拳头,那意思,不言而喻:“你若是废话,就别怪老子不客气了,别得寸进尺,我可不是好惹的。” 白千帝叹一口气,心里狂吼:“外甥跟舅舅都是这般无礼的吗?” 真是丧气啊! 啪地一声,宁十一巴掌拍在瓦片上,表示他听到那声叹气了。 吓得白千帝赶紧闭嘴,连气的闭了:“惹不起,惹不起,真是随了你娘,脾气不是一般的凶残。” 宁十看到白千帝小心翼翼的举动,翻了个白眼,但背对着白千帝的嘴角却不自觉勾起一丝丝的浅笑,很浅很浅,浅到他自己都没察觉。 楼下传来一声招呼:“宁十,点明灯的时辰到了。” 宁十抬头瞧了瞧夜色。 艰难的起身,站在屋顶上,拄着拐杖,回应道:“点,明灯。” 楼下紧接着就是一声声的点明灯。 从知足常乐楼开始,一盏盏大红色的孔明灯被悄然送上夜空,从城南到城西,从城西到城北,从城北到城东,各坊各市都有知足常乐楼的据点,是宁十最早就抢下来的地盘,最狭窄肮脏的地盘。 如长蛇般的灯海。 点亮了半片夜色。 就着这夜色。 宁十忽然就扔了拐杖,伸出双臂,伸向夜空,仿佛要拥抱整个天地。 拥抱着,拥抱着,指尖便化起一道剑诀。 一道接着一道。 一道连着一道。 剑诀跟那明灯交相呼应。 宁十口中默默思量:“剑五,点明灯。” “兄弟们,希望这明灯能照亮你们前行的路。” “我们一起走。” “一起走。” “一起走。” 宁十思量他的剑五,但神神叨叨地模样却吓坏了一旁的白千帝,忍了又忍,终于在宁十差点要从屋顶摔下去时凑了上去,一把抱住他。 宁十满脸震惊,胡乱的开始挣扎:“放开我。” 白千帝满脸的紧张:“有什么事情都可以跟舅舅说啊,你别想不开。” 宁十一拳一拳的砸在白千帝身上:“要你管。” 白千帝急的都要哭出来,只好松开手,退后一步,但依然紧张的盯着宁十,半蹲着身子。 宁十看着白千帝,看着看着就哭了。 白千帝哪里见过这种场面,顿时更加手足无措,都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急的满头大汗。 宁十放声大哭,一边哭一边说:“小爷只是想要吹吹风!” 白千帝信他才怪,只得陪着说:“好,好,舅舅保证不打扰你,别哭了。” 宁十这下子哭的更厉害:“夜色迷了眼,我哪里哭了,不准说小爷哭,小爷才没哭呢,我凭什么哭?我一点都不伤心,他们走光了我都不会伤心,我好着呢!我可是宁十,我可是孟八九的徒弟,我可是要做四海神州的第一剑仙,剑仙会哭?” 白千帝保持着不动,看着宁十哭红了眼,只是手指轻抬,给屋顶上罩了一层隔音的神念屏障。 轻轻吐出一口气,心里想着:“哭出来也好,哭出来就好受了,舅舅陪着你,哭多久都陪着你,肯定不让外人听到,没人规定男孩子就不能哭的,哭不出来只是未到伤心处。” 这般想着。 宁十竟然开始跟他对话。 宁十:“老头,你说,你现在就说,我没哭。” 白千帝:“你没哭,你一点都没哭,是风迷了眼。” 宁十:“论打架,你厉害,还是我姑姑厉害?” 白千帝:“啊?” 宁十:“这么犹豫?” 白千帝:“你姑姑厉害,你姑姑厉害还不行吗,你姑姑一巴掌就能打死我。” 宁十:“说话阴阳怪气,若是我姑姑还在,就你这样来假冒我舅舅的骗子,她能把你揍成猪头!” 白千帝:“额……” 宁十:“你不相信?” 白千帝:“我信。” 宁十:“你根本不信,你骗我的故事里,我娘叫什么?” 白千帝:“白千千。” 宁十:“我爹呢?” 白千帝:“宁芦苇。” 宁十:“我娘漂亮吗?我爹高吗?” 白千帝:“你不是不信吗?” 宁十:“我想听听你是怎么骗人的!” 白千帝:“我没骗人!” 宁十:“你骗了!” 白千帝:“我……” 白千帝半蹲在屋檐边上,手舞足蹈的跟宁十解释,越解释越急,越急越想解释清楚,然后解释着解释着脚下一晃,直接就从屋顶上摔了下去,摔得瓦片乱飞。不飞不行啊,现在的少年,当真是牙尖嘴利,在对话上根本没有半分尊老爱幼的品格,白千帝有些坚持不住了,他很惭愧啊…… 第一百六十三章 书山海崖的叛逆女书生 宁十站在知足常乐楼的屋顶,吹了一宿的夜风,白千帝陪了他一宿。 快到天亮的时候,白千帝告诉宁十,他想带宁十离开洛阳,这里已经不欢迎他俩了。只有他带着宁十离开,这座楼才会平安,这座楼里的人才会平安。 而且,白千帝也琢磨了许久,宁十既然是他家的孩子,那就必须学一些东西。孟八九带着宁十走了一遍人间,看了一遍剑,说是走,不如说是看着孟八九吃了一路的剑,于修行有益,可对人生的理解却不完美。 或者可以说,看过了,却没有试过。 宁十的爹娘没了,师父也走了,他还没有长大,翅膀还不够硬。作为他的舅舅,白千帝有义务教他一些东西,带着他去感受一些东西,这在洛阳城里肯定不行。 宁十看着天边的鱼肚白说:“如果有人不喜欢我在洛阳城,我可以离开,我可以一个人走。” 白千帝坐在屋檐上,使劲摇头:“那可不行,俗世险恶,舅舅不放心。” 宁十冷眼道:“我已经长大了。” 白千帝继续摇头:“十五岁也算长大?” 宁十冷哼一声:“我十六岁了!” 白千帝不争这个:“好,好,就算你十六岁了,那也太小。” 宁十勾勾手指,楼里飞来一把黑色木剑:“我可是二境的剑修,孕穴开了三十六,剑品入了黄色三阶!” 白千帝撇撇嘴:“然后你差点被打死。” 停顿了一下,白千帝苦口婆心的说:“这差劲的修行界,二境剑修多如狗啊,可是不能掉以轻心,你就当舅舅是个不收钱的保镖吧。” 当将军府送来第三张催促的纸条时,宁十终于决定启程。 这段时日,林竖横已经彻底熟悉了知足常乐楼的运转,如鱼得水,而且宁十给他留下了自己这一年对修行的感悟,甚至将自己的剑道也传给了他,并且叮嘱他可以传授给其他弟子。 至于白千帝,自从找到了宁十,几乎跟他寸步不离,比跟屁虫还要粘人。 有时候,宁十不问,他闲的无聊也会给他讲一些,关于他娘,关于他爹,关于铸剑草庐的故事,跟他讲他娘多么多么秀外慧中,讲他爹多么多么会铸剑。 这也解开了宁十对铸剑草庐的一些困惑。 为啥那把草蛇断剑会自己认主。 因为宁十真的就是铸剑草庐的少主啊。 铸剑说多了,宁十到真听进去一些,只不过他想的事情跟白千帝希望他想的事情不是一个事情。 宁十对铸剑忽然感兴趣是想到了自己姑姑。 孟八九这辈子吃了多少把剑,就得罪了多少个人,父债子偿,姑姑的债,理应落在他的头上。 宁十想着,若是把那些个吃了的剑再给人家铸回来,亲自送上门,能不能得到人家的原谅呢? 不求别的。 少说姑姑几句坏话。 别动不动就嚷嚷着吃剑女魔头,这就成。 离开知足常乐楼的时候,宁十只让林竖横一个人送,其他人不许出来。 林竖横一脸的苦瓜相,憋了半天才从身后掏出来一件白色的衣衫:“宁十,这是兄弟们亲自给你挑的,选了整整一天,肯定合身,出门在外,不能寒碜。” 看了看白千帝,林竖横上前一步,凑到宁十耳朵边小声说:“衣服里藏了银子,你随便花,不够了给哥哥来信,你这舅舅看着也不像有钱人,估计也不会太大方,别饿着自己。” 宁十使劲点头,表示很同意他的观点。 不远处的白千帝耳朵动了动,嘴角不自觉的抽搐,嘴上不说,心里已经把林竖横给暴揍了一百二十回:“自己外甥这他娘都交了些什么狐朋狗友啊,就不能说些好听话?没有我,将军府会让这楼好好的?白眼狼,全都是喂不熟的白眼狼!” 行囊收拾妥当。 宁十却没有直接离开洛阳,反而是去了一个崭新的七层阁楼,楼上写着听雨。 远远望过去,就连白千帝都觉得,这楼盖的真是气派,不愧是整个洛阳城最会拍马屁的宗门,舞剑舞的最谄媚的宗门。 不服气不行啊。 还没走到阁楼前,宁十的耳朵边就传来一阵咒骂声。 咒骂声中,一个眉眼青稚如弯月,身材消瘦,穿着一身淡青色书生长衫的年轻女子,被三四个手握长剑的汉子推搡着前行。 年轻女书生叫戎白簪,这几日正在订改修行口诀,寒声质问:“你们是谁?谁让你们抓我的?放开我!你们这是在触犯律法!” 领头的汉子冷哼一声:“戎白簪啊戎白簪,好好的书圣弟子不当,为何要来咱洛阳城里乱说话!” 戎白簪微微皱眉:“洛阳城里不让说话吗?” 那汉子将长剑收到背后,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纸,递到戎白簪眼前:“这是你写的吧,修行口诀是私塾那种地方能传授的?而且,这口诀上写的是什么狗屁道理,完全的胡说八道,难道书圣的弟子就可以误人子弟?” 这纸是戎白簪亲自拙笔所写,给的是那些稍显愚钝的孩童,怎么就成了误人子弟? 衣袍上秀着听雨阁字迹的汉子,声音越发清冷:“修行是修行宗门的修行,只有天赋卓著,灵根莲藕,才有机会入门,像你这种胡乱散布谬论,自然应该严惩。” 戎白簪站直了身子,据理力争:“我的口诀脱胎于书山海崖,怎么就成了谬论,这是你们听雨阁的道理吗?” 中年汉子摇摇头:“是整个洛阳城修行界的道理,我们已经寄信书山海崖,虽然你的老师不在了,但你还有很多师叔,他们都不赞同你的想法,并且一致认为,你的想法很危险。” 戎白簪想了想:“可是在这洛阳城里,同样有很多宗门在传授修行功法,区别只在于,他们传授时需要收取银子,需要拜入宗门,而我不需要。我可以无偿传授百姓功法,这有什么危险的?你们很害怕穷人家学会修行吗?天地自然,生而平等,谁都有修行的资格,不应该存在高低贵贱之分。” 第一百六十四章 我师父是我自己心中的师父 “不应该存在高低贵贱之分?真是可笑!”听雨阁的汉子厉声呵斥,“若是所有人都能修行,难道让这四海神州处处皆神仙吗?” 戎白簪心生神往:“若是行的通,那自然是极好。” 听雨阁的汉子冷笑,挥袖前行:“不可理喻,没想到书山海崖会教出你这等糊涂的疯子。” 宁十在除夕盛宴中上演了一出好戏,为普通人撕开了修行的口子,将另外一个世界悄悄展露出冰山一角。 那内里的绚烂,让所有知道消息的普通人心神向往。 人。 就是一种容易好奇的动物。 越是神秘,越是好奇。 好奇就想要接触,接触就需要寻找,寻找就需要宗门。这是一次契机,也是一块无比巨大的糕点,美味诱人的糕点。 往日的修行宗门有自己赚取资源的方式,但那些方式总的来说还很‘腼腆’,很‘内敛’。不声不响,无声无息,总还算保留着一份脸面,虽然这份脸面中满是灰色,满是血腥,满是外人无法知晓的肮脏。 而现在。 腼腆与内敛已经有人帮修行界揭开了,神秘也不再无穷神秘,很多宗门觉得好像是时候站出来做些事情了。 谁不想站在高处让人仰视? 高处不胜寒,可高处注定很尊贵,并且让人神往。 听雨阁就是洛阳最早开始行动的宗门,在将军府的授意下,疯狂扩张,疯狂的吸收人入宗,这个过程肯定不是无偿的,非但不是无偿,甚至可以说比吸血妖兽都贪婪。 这听雨阁的‘神仙人物’会向你诉说修行界的高贵,修行界的绚烂,修行界的仙境,而你若是想进来:“可以啊,倾家荡产!” 而且,这份倾家荡产不是抢劫,是自愿,完完全全的自愿,甚至你为了一次倾家荡产的资格都要暗地里打破头。 十年寒窗,一朝金榜题名,这需要一个家族的培养。 入修行之门,可比培养读书人来的热血。 实打实的血拼。 年轻女书生戎白簪,来自书山海崖,是书圣最小的弟子。 既然得到了肯定的答复,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戎白簪就说:“我很忙,你们可不可以快些解决。” 听雨阁的弟子没说话,只是冷笑,那份冷笑中的意思表达的已经很清楚:“你还真是异想天开,快些解决?能不能活命都是个未知数!你师父已经仙逝了,死掉的书圣就不再是书圣,连你们书山海崖都没人护你周全,你还有什么依仗啊!” 宁十耳朵好使,听的清清楚楚,然后觉得这两方人都是闲的没事做。 一个傻瓜,痴心妄想。 一群白痴,为所欲为。 或许是为了走快些,那听雨阁的弟子推了戎白簪一把,一把就将戎白簪给推倒在地上。 书圣的弟子怎么还不如普通人? 着实奇怪! 白千帝最不爱管闲事儿,自然不会管,宁十是懒得管。 走到新建听雨阁的楼前时,一大群人聚拢在那里,不问青红皂白就开始罗列戎白簪的罪状,跟旁人半毛钱关系都没有的罪状! “人家戎白簪把自己对修行的领悟免费教给小孩子怎么了?又没泄露你们宗门的秘籍!管的是不是宽了点?” “瞧瞧你们这腌臜的嘴脸,真是恶心!” “嗬,还动手了,拳打脚踢!” “又不是罪犯!” 宁十站在一旁,环顾四周,想着找找哪里有听雨阁的管事。 一群各式各样的修行者,围在听雨阁弟子的旁边,对着戎白簪恶言恶语,不知是谁踹了一脚,戎白簪直接又被踹了一个跟头,还有人吐唾沫。 原本仙风道骨,侠气满满的修行者,在被动了利益之时,比街头巷尾的小摊贩的德行都低。 落雪的洛阳城,地面本就冰冷,有些坑洼的地方还积攒着一些冰水污泥,这让戎白簪更加狼狈。 宁十在一旁看着,这女子的眼眸中清明的出淤泥不染,透亮如明镜……会有这般纯粹又这般痴傻的疯子吗? 恶言恶语还在继续着,已经从戎白簪自己身上延伸到爹娘,然后从爹娘延伸到兄弟姐妹,从兄弟姐妹延伸到她死去的师父。 修行界很大。 修行界也很小。 书山海崖里的书圣仙逝了,书圣有个不懂修行的女弟子,这可不是什么秘密。 有人一脚踩在戎白簪的手指上:“瞧瞧你这副不死不活的模样,真是给书圣丢脸啊,连还手都不会,你师父会不会被气的从棺材里蹦出来啊?你真的是一个垃圾。” 这人说完又蹲下身子,凑到戎白簪耳朵边:“你是垃圾,你师父也是垃圾,眼瞎的垃圾,怎么会收了你这样的女徒弟!好好的享福不会,干嘛非要做些不招人喜欢的事情啊!” 戎白簪被这般羞辱,若是换做宁十,早就奋起反抗了,但是地上的女书生却没有,只是忍着,很淡然的忍着,忍得很是‘清高’。 她的这份清高让旁边的人感觉到羞辱。 是那种无声的羞辱,这些修行者其实就是在欺负戎白簪没有宗门撑腰,没有师父庇护,他们想要看到一个可怜兮兮的祈求者,在老百姓面前祈求他们的原谅,然后他们从这份祈求中得到快感,并且收获百姓的信仰。 戎白簪越是清高,他们就越难受。 他们越难受,就越要揭戎白簪的伤疤,朝伤口处撒盐,你师父刚走,你作为徒弟一定很伤心,那我就要让你更伤心。 污言秽语不要银子般泼过来。 肮脏如粪汁! 就连宁十都听不下去了,虽然他一点都不可怜戎白簪,但他忍不了别人羞辱师父这两个字,就像宁十忍不了别人说他姑姑是一个道理。 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走到戎白簪身旁,蹲下身子,在缝隙中看到戎白簪的眼,宁十说:“我可以帮你赶走他们。” 戎白簪张张嘴巴:“不必了,他们打累了自然会放我走。” 宁十:“他们羞辱你师父,你都不想反抗吗?” 戎白簪:“我师父不会在意这些许的中伤,他们说什么又做不得数的,我师父是我心中的师父,跟他们嘴里的可不是一个人。” 第一百六十六章 天地万物,生而平等 沮丧中的宁十,下一眼就看到了本该更沮丧,但却表现的一点都不沮丧的戎白簪。 被一群人殴打,没能力还手,还这般平静? 读书人都会自我催眠吗? 带着疑惑,宁十看了远处的白千帝一眼,停下脚步,拿拐杖戳了戳拳打脚踢的人:“别打了。” 没人听宁十的,这几位已经沉浸到打人的爽快之中。 宁十又说了一句:“我要问她几个问题,你们先停一下。” 除了听雨阁的弟子被江流云喊走,其他一些不知名的修行者依然在殴打戎白簪。 然后。 嗖的一声。 这些人就像箭矢一般飞了出去。 江流云脸色变了几下,下意识朝身后退出好几步,有些后悔自己方才跟宁十说的话,并且有些担心:“宗门的新楼不会刚刚建好又被拆了吧?罪过!罪过!” 听雨阁的楼没有被拆,因为宁十不是孟八九,救走戎白簪也完全是想知道对方为何会如此平静? 神都朱雀大道上。 宁十和戎白簪并排而行,白千帝远远的缀在后面。 三个人慢悠悠的走着,如同散步,唯一不同的是,白千帝两耳不闻窗外事一言不发,只有宁十跟戎白簪在交谈。 宁十的伤还没有好,走路一瘸一拐。 戎白簪刚被群殴,满身的伤,走起路来同样有些踉跄。 宁十直入主题:“被殴打不疼吗?我看你很平静啊!是因为隐藏了实力?书山海崖有隐匿修为的特殊方法?” 戎白簪双手拢在衣袖中,缩了缩脖子,眉宇间有些怅然,怅然中有些我见犹怜。 风雪过后,洛阳城依旧清冷,戎白簪轻声道:“你应该能看出来,我确实不曾修行,书山海崖也没什么隐匿修为的方法。” 宁十说:“那是为何?” 戎白簪很平静的回答:“因为我真的很忙,没有时间去疼,我方才是在思考一个关于修行的问题,所以忘记自己被打了。” 宁十愣了愣神:“你这人,说谎的理由还真是清新脱俗。” 停顿一下,宁十继续说:“我先不与你谈疼不疼的问题,就说修行,你既然不曾修行,那就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普通人,你去思考什么修行?思考的再多有意义吗?不入修行,何来思考?” 戎白簪咳嗽几声,有血丝从嗓子里咳出来,但是她并不在意,反而像是来了兴致:“那我也想问你,普通人就不能思考修行了?修行只能修行者才有资格去思考?那第一个修行的人难道知道自己一定可以修行吗?天地万物,应该都有权利去修行才对吧。天地万物,生而平等,这应该是许多修行宗门总纲中的内容。” 天地万物。 生而平等。 这话其实宁十也说过,除夕夜那次,在知足常乐楼中,醉酒之后,她传授所有人自己的修行感悟,其中就提到过这句话。可当时他的感悟不是普通人与修行者的平等,其实是修行者与修行者,修行者与仙人,修行者与邪魔,修行者与妖兽,修行者与灵物…… 潜意识里,宁十是认可天赋这种东西的,有根骨福缘才能入门,修行可不是所有人都能修行的。 若是人人都能修行,那还不乱套了! 这样想着,宁十便说:“听说你是书圣的弟子,从根本上说,你不是普通人,你确实可以思考,方才是我说错话了。” 摇摇头,戎白簪说:“我是书圣的弟子,但我说过,我没有时间修行,我很忙。” 想着这人的神态。 宁十开始好奇:“你很忙?忙什么?忙着思考修行?若是有思考的时间,你不如直接去修行,那可能来的更有效果。” 戎白簪继续摇头:“我可能没有说清楚,我思考修行,思考的是普通人如何修行?如何教普通人修行?而不是自己修行,如果我想修行,是不用思考的,我生来就可以修行。” 自信。 自信到无妄的地步。 比宁十还要自信百倍,然而,她说的并非没有道理,书圣的弟子,本就不应该是普通人,生来可以修行,大概就是一个基础吧。 孟八九都不止一次的说过,宁十生来就可以学剑,生来就可以看懂天地之剑,宁十是天生的剑种。 点点头,想了许久,宁十最后说:“教普通人修行,那你确实会很忙,不仅是忙。教的越多,今天的事情就会越多,四海神州所有的宗门恐怕都不会愿意有你这样的人出现。若是人人都懂得修行,那还要宗门做什么?家家都是宗门!” 戎白簪咳嗽的更厉害。 宁十瞧了瞧她:“需要帮忙吗?” 戎白簪摇头,然后说:“我懂医,可以自己瞧病,这些是外伤,看着严重,其实不碍事的。那些人不敢真的对我痛下杀手,我师父虽然走了,可我毕竟还是书山海崖的弟子。而且,我的辈份很高,那些不入境的修行者只是受人指使,给我制造些许障碍罢了。” 宁十看着戎白簪,忽然觉得,这读书人想的到也透彻,还以为是个不通世事,一心钻在学问中的女呆子呢。 走过一处包子铺,宁十买了几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买的时候还问戎白簪:“吃吗?” 本来觉得,这种心高气傲,只活在自己世界中的读书人,多半是不会接受施舍的。 可没想到,戎白簪很平静的说:“吃啊,我饿了,我可能需要吃整整一屉。” 宁十撅撅嘴,到也大方,直接跟老板说:“两屉肉包子。” 一直跟在身后的白千帝使劲咳嗽。 宁十回头翻了个白眼,然后转头:“三屉!” 说完指指身后的白千帝:“找他要银子。” 三屉肉包子,一碗腊八蒜,三碟老陈醋,两张桌子,宁十与戎白簪坐一桌,白千帝自己坐一桌。 宁十吃一口包子,说:“我以为你不会要我买的包子。” 戎白簪也跟着吃,并且吃的一点都不慢:“一,我确实饿了,二,你可能会需要我解答一些问题,吃你的包子算报酬。我是书圣的弟子,找我解惑,用包子付钱,是你赚了。” 第一百六十七章 你的想法很危险 宁十冷哼一声,抬手说了句:“佩服!” 戎白簪回礼:“客气!” 一屉包子吃完,肚子果然舒服多了,包子铺外面飘荡起雪花。这洛阳城的雪,一旦开始下,就跟不要钱一般,一会儿就是一场,完全没啥子规律。 不想踏雪行路。 宁十开始询问戎白簪:“如果你师父有一天得罪了整个四海神州的修行宗门,他们都喊你师父魔头,你会怎样做?” 戎白簪沉吟不语,似乎是在思考。 宁十继续问:“你若是不想那些宗门再说你师父魔头,可有什么办法?” 戎白簪微微皱眉:“整个四海神州的修行宗门吗?” 宁十耸耸肩:“你可能不知道我是谁,我叫宁十,我姑姑叫孟八九,我来自剑门。” 戎白簪恍然大悟:“那你比我危险。” 说完愣一愣,又很困惑:“听雨阁竟然会卖你的面子,放我走,那些人连动手都不敢与你动手,是他们不知道你的身份?还是说,你的修行已经可以比肩你的姑姑了?” 宁十摇摇头,指指身后:“他叫白千帝,有个绰号叫酒仙,他说他是我舅舅,亲的。” 戎白簪瞬间困惑全无,并且说了声:“怪不得!” 洛阳的雪。 包裹了整座城池,银装素裹,一片安寂。 包子铺里,热气挤压了厚厚的一层,满屋子都是肉香,宁十与戎白簪就在这肉香中继续讨论。 戎白簪:“你姑姑吃了四海神州无数剑修宗门的剑,吃的是剑,可毁的却是人家的脸面招牌和声誉,只是还剑,可没办法让人家不记恨。” 宁十:“那他们想怎样?” 戎白簪:“想你姑姑死啊,最好不得好死,越惨越开心。” 宁十:“我姑姑已经被封印了,已经很惨了。” 戎白簪:“可你姑姑不是人家亲手封印,不足以解恨,而且只要不死,就有重回修行界的可能。” 宁十:“难道他们还想上魔山亲手杀了我姑姑不成?” 戎白簪:“那到不至于,修行宗门还是要脸的,但这不妨碍他们在背后咒骂,他们现在有咒骂的勇气了,因为他们知道,你姑姑现在没有能力找他们的麻烦。” 宁十:“真的没什么办法吗?” 戎白簪:“有,到是有,但……” 宁十:“有话就说,读书人都这么啰嗦吗?” 戎白簪:“两个办法,你可以任选其一。” 朝桌子上摆了两个肉包子,戎白簪指着左手边那个说:“那些心里有怨气的宗门,你就要对症下药,让他们把心里的怨气撒出来,或者让他们不敢再撒。看样子你是要出洛阳,那就一路走,放出风,绝不要隐藏行迹,让有心撒气的宗门都能找到你,把对你姑姑的怨气释放出来,气消了,自然就不会再胡说八道。” 停顿一下,戎白簪补充了一句:“你这修为高深的舅舅也要说话,不会一直庇护着你,否则,谁敢来?” 说完第一个办法,戎白簪又指着右手边的包子说:“第一个办法治标,见效快,这第二个办法吗,算是治本,但是见效会很慢。” 说到这里,戎白簪的眼眸忽然就亮了:“你心烦的无非就是四海神州茫茫多的宗门都在背后说你姑姑的坏话,他们的势力很强大,你又没能力让他们全都闭嘴。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这些宗门不复存在了呢?那不是就没有人会再胡说八道了吗?” 宁十微愣,然后瞬间回过味道:“你打算让我也去教万民修行?” 戎白簪使劲点头:“我正在努力实现这个目标,如果俗世的人,全都可以修行,修行成了家常便饭,宗门自然就不存在了。宗门都没了,你的烦恼自然也就没了,说不定北面那座魔山也会倒塌,到时候,你可以轻轻松松去山顶接你姑姑下山啊。” 一直坐在另外一个桌子旁边的白千帝终于坐不住了,转过头就说:“小宁子,这丫头想让你去寻死,别听她的,这才是真正的骗子,读书人心眼子最多,听舅舅的,小心驶得万年船。” 戎白簪并不反驳白千帝的控诉:“我不否认这是我的追求,但我也有理由相信,这绝对是解决你困扰的最好方式,当然,也是最难的方式,我能想到的只有这两个办法。” 拿起那两个包子:“我的办法应该值你这一屉包子的钱吧。” 宁十陷入到沉思当中。 白千帝却挪了过来,开口便是:“丫头,你的想法很危险。” 戎白簪看着白千帝:“不危险早就有人做了。” 白千帝:“这可是要砸无数宗门的饭碗,就连书山海崖都可能不复存在,你那仙逝的师父会不会气的从棺材中爬出来呢?” 戎白簪:“到那时,每个家庭都可以是书山海崖,我师父一定不会反对。而且,时间在走。路,不应该只有一条。修行是为了看清这个天地,没有道理只允许一小部分人去看,其他人无知的站在一旁当瞎子。” 伸出手抓了抓空气,戎白簪低声道:“若真是永远都不变,那我有理由相信,这些修行宗门是准备绑架天地了,没人有资格绑架天地的!” 白千帝听到戎白簪的话,着实惊了一下:“绑架天地?” 叹一口气,白千帝说:“你应该知道,这俗世本就是不公平的,绝对的公平是不存在的,非要强求,只会撞的头破血流,除了赔上自己的性命,毫无意义。丫头,听我一句劝,就此止步吧。” 戎白簪淡然一笑:“前辈,您可能意会错了,我并非强求公平。我只不过是想给普通人一次机会,一次接近天地,看清这个世界的机会。若是能看清,是他们自己的福缘,若是看不清,那也怨不得旁人,我并不是执拗的人。” 白千帝还想再劝:“你不曾修行,一,护不了自己的平安,二,你告诉普通人的修行方法未必可行,这都是很实际的困难。” 戎白簪眼眸坚定:“所以,我很希望宁十也可以去尽己所能的传授一些修行法门,传授给普通人。” 第一百六十八章 剑心与神念 “这是在帮他自己,也是在帮天下的万民,功德无量的事情。”戎白簪眼眸晶亮,“至于您说的修行方法,幸好我有一个好师父,我师父很擅长修行,并且很擅长教弟子修行,他老人家也让我看了许多关于修行的书,并且让我观摩过许多修行者的修行。” 说到这里,戎白簪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从衣袖中掏出来一张皱巴巴的纸:“您是修行界的前辈,您帮我看看,这份修行口诀适合不适合普通人学?普通人肯定是没有老师手把手辅导的,所以我把那些晦涩难懂的文字尽量用他们能够理解的字替换掉了。” 白千帝很好奇。 好奇便接过了这张纸。 一看便是许久,看的眉头紧锁,不时点头。 然后白千帝就觉得,这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果真是个天才,原本晦涩难懂的修行口诀,经过她这么一写,简单明了,一看便知意思,甚至有些朗朗上口的感觉。 虽然白千帝几十年前就不再看这种最最基础的修行口诀了,可现在一看还是多了些许感触。 这样想着,白千帝便对着戎白簪开口说:“你的口诀解析非常到位,甚至可以说精辟,我很看好你这种方法,并且断言,若你开始修行,定是一日千里。” 戎白簪摇摇头:“我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没有时间修行的。” 白千帝看着她,思索片刻:“可即便如此,我依然不会让小宁子学你一样,亲自为万民开修行之门,那样太危险,我都不敢保证可以护他周全。” 雪停之后。 宁十便跟着白千帝离开了包子铺,一路南下,出洛阳,走汶水,入青州。 几天时间,一条古怪的消息便开始在修行界中悄然散开:“孟的徒弟宁十离开了洛阳,他舅舅白千帝放出风声,要教自己这外甥修行,寻找对练的好手。点到即止,当然,刀剑无眼,若是受伤或者被殴打,绝不秋后算账。” 谁若想来讨教宁十。 随时恭候。 宁十最终还是选了戎白簪告诉他的第一个办法,主动让那些心有怨 本章未完,请翻页 念的宗门找到自己:“打得过自己,您出口恶气,我全当学艺不精。若是打不过自己,那您也别再胡说八道了,您失去了那份资格,否则就别怪小爷不客气,撕烂你的臭嘴。” 青州府水路发达。 这一日。 水上飘来一艘木筏子。 无人撑藁,木筏子却行进的稳稳当当,飘的笔直。 木筏子上坐着两个人,一位是青衫白发的白千帝,一位是黑衣黑剑的宁十。宁十已经把出洛阳的白衣换成了黑衣,既然想着让世间的剑修宗门出气,他在服饰上都让自己尽量贴近反派。 白千帝坐在后端,嘴巴里喋喋不休:“你的剑,重剑气,着剑品,修剑心。可这些与神念的修行根本不是一码事儿,神念是思维,是沟通,是看天地。你身在木筏中,要感受木筏下面的水流,要想象自己手中有藁,可以撑船” 孟是宁十的姑姑,潜移默化地教过他什么是剑,白千帝是宁十的舅舅,自然也想将自己最好的教给外甥。 白千帝没有媳妇,自然也没有儿女,他已经准备把宁十当作是自己的亲儿子了。他擅长神念,神念已经入了六境,而且走的还是巅峰神念之路。在神念的修行上,这四海神州白千帝敢说第二,还真几个人敢去争那个第一。 此时的木筏。 便是宁十依着自己的神念在控制。 白千帝摇头晃脑的喋喋不休,很是惬意,然后一直喋喋不休到宁十恼火,猛的睁开眼,木筏子直接打了一个急转弯,怒目而视:“老白,能不能闭会儿嘴,我正在修行,修行!懂吗!” 白千帝称呼宁十,小宁子或者臭小子。 宁十称呼他,老白或者老头子。 白千帝很尴尬,因为宁十的呼声引来了旁边几艘渔船的侧目:“臭小子,别生气啊,越生气这神念越难控制。” 宁十:“难控制?我可以不学!” 白千帝:“你不是还要去魔山吗?” 宁十:“我学剑就足够了。” 白千帝:“你学剑能有你姑姑学的好?她都没从魔山上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下来,你若是背上她,能行?” 宁十:“不用你操心。” 白千帝:“我是你舅舅,我都是为你好。” 宁十:“少占我便宜,信不信我拿剑刺你三个窟窿!” 白千帝:“” 汶水在远方拐弯的地方就算是入了青州府的州衙,然后,就看到有百条木筏忽然从四面八方聚拢而来。 木筏上,人人持剑,剑刃大开。 一位短发鱼服的冷冽少妇站在木筏的最前头,一手短刀,一手鳞剑。 不用说,这一准儿是水路上的拦路人,白千帝抬起头一言不发,宁十却来了兴致,心里想着:“终于来了吗?” 他用了终于两个字。 因为白千帝告诉过宁十,出洛阳前他便把消息放了出去,可一直走到青州,一路上连个像样的劫匪都没遇到,更别说是修行者了。 穿鱼服的少妇冷冽着面庞,冷冽的问话:“前方可是酒仙前辈?” 白千帝没说话。 宁十直接回答:“我叫宁十,我不是酒仙。” 这不废话吗! 酒仙会是一个少年? 穿鱼服的少妇声音更冷:“听说酒仙前辈准备给自己外甥寻个切磋修行的对象,点到为止,但秋后不算账,可有此事?” 宁十点点头:“有。” 穿鱼服的少妇:“好,那就我先来吧。” 话音还未落,穿鱼服的少妇脚底下的木筏子就齐齐分开,化成十三根木竹,根根头尾相接,如箭矢般射向宁十。而少妇则是倒提着短刀,攥紧着鳞剑,一点木竹便杀来。 还真是连话都懒得说啊。 杀心真大! 宁十瞪大眼睛,心里觉得很是不对劲儿,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啊,您还真以为这是点到为止? 打。 可以。 话要先问清楚,我得知道是谁撒了怨气,我许你撒一次,可不能次次都来找我撒。 宁十神念微动,木筏子急退:“你为何而来?”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九章 剑六,老白闭嘴 少妇身子骨已经飞出水面“你师父吃了我夫君的汶水鱼肠,毁了我宗门的百年传承,害我夫君气血攻心而亡,你说我为何而来?” 少妇咬牙切齿的喊“点到为止?来啊!我肯定点到你为止!” 嘴上喊的猛烈,可这少妇的第一刀却是软绵绵的,第一剑更是虚多实少,眼眸凶巴巴的瞪着宁十,眼角的余光却一直都在观察木筏尾端的白千帝。 修行界都传,这酒仙不会干扰宁十的点到为止,没人来,自然是因为没人相信。 洛阳城可都传开 《这个剑仙很危险》第一百六十九章剑六,老白闭嘴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b这个剑仙很危险b》全文字更新,牢记网址:ssc 第一百七十章 藏剑,入榜 能修成剑六,是天时、地利、人和,相加的结果。 白千帝一路的唠叨,神念的传授,宁十的伤,黑色木剑的藏剑气,他对如何处理孟八九名声的懊恼,一路那些烦人眼睛的跟随,这青州码头数不清的看客…… “你们不是都想看我宁十的笑话吗?” “你们不是都想看看孟八九有个啥样子的徒弟吗?” “你们不是就想着痛打落水狗死命踩我剑门吗?” “你们真是看热闹的不嫌事儿大。” “还有你这寡妇。” “被利用的脑子进水。” “枪打出头鸟,我宁十的剑,第一剑,自然要让这四海神州的修行者知道,剑门依然还是你们需要仰望的剑门。” “我宁十年纪小,可我再小,这剑,也不是谁想踩就踩的!三流宗门?一刀一剑?耍戏法呢?羞辱谁呢?这也算对手?若是被这婆娘欺负,那我这一路上不是要被成千上万的宗门按在地上摩擦了!” “想都别想!” “没能力跟我剑门叫板的,就老老实实的闭嘴,站到一旁当个看客,出来就是找不自在。” 宁十的剑六,剑势紧紧的跟随陈禾穗,寸步不离,差点吓破这小娘皮的胆,那上百艘木筏子也全都被刮倒。 不堪一击。 可就是在这不堪一击时,有一位穿莽袍的汉子忽然从岸边飞身入河,三步便到了陈禾穗身后,一拳砸在河面上。水雾腾空,水雾化为一堵水墙,水墙挡住宁十的剑六。 与此同时。 莽袍汉子从腰间抽出一条狼鞭,鞭鞭如影,影影抽在黑色木剑周围。 鞭子越抽越短,黑色木剑终于开始减速,最后一口吞掉陈禾穗手里的鳞剑,反身回了宁十的手边。 慢慢起身,宁十嘴角含笑:“你这汶水鱼宗,是一人讨教,还是一宗讨教?还有谁?一起来吧。” 无人应答。 上百艘木筏子可是一剑就碎成了一河啊。 不想活了吗? 有人认出那莽袍汉子:“铁甲宗的狼鞭南宫栎,嗬,原来跟这陈禾穗有一腿啊,瞧瞧那眼神儿,寡妇?我看是小媳妇吧!” …… 午后斜阳。 汶水河畔的看客差不多都要散尽的时候,河边走来两个抓人眼球的身影,一个少年,一个少女。 少年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就是身材太过矮小。反而是那少女,又高又大又胖,身材壮硕到堪比七尺大汉,脸颊却是婴儿肥,背后还背着一个宽大的铁匣子。 两人都来自江南,吕家剑炉,少年叫七窍,少女叫玲珑,是一对儿龙凤胎,瘦一点的是哥哥七窍,另外一个是妹妹玲珑。 可能是因为妹妹太过高大威猛,哥哥太过瘦小袖珍,哥哥竟然直接坐在妹妹的肩膀一侧。 玲珑不用踮脚就能一览众山小,呆萌呆萌的遥望汶水河,然后苦着脸说:“哥哥,咱们是不是来晚了?你看,人都散了!都怪你,非要吃什么糖葫芦,回家肯定会被娘骂的!” 七窍手里举着一串糖葫芦,伸着舌头使劲的舔,一脸的不在乎:“来晚了就来晚了,有什么大不了的?修行者打架有什么好看的,无非就是你死我活,你伤我伤,忒不是个技术活儿。哪里有糖葫芦好,吃到嘴里真甜,你吃不吃?” 玲珑皱着眉头,一点心情都没有:“不吃!一个男子汉,竟然举着糖葫芦吃,羞不羞?” 七窍鄙视的翻了个白眼:“你还是女孩子呢?瞧瞧你这模样?比莽夫还莽夫,你羞不羞?” 玲珑一跺脚:“哥!再胡说你就自己走!” 七窍依然是满不在乎:“放心,待会儿哥哥带你去买些胭脂水粉,这青州府可比咱家可繁华多了,啥好东西都有,给娘带回去些,指定不会骂你。” 玲珑伸手擦了擦汗,然后偷偷摸了摸裤兜,小声的说:“买胭脂水粉到是可以,但是哥哥,玲珑忘记带银子了,人家总不会给咱们赊账吧。” 七窍吃一串糖葫芦被打断了好几次,有些没好气:“有你哥在,买些许胭脂水粉还需要你来操心?你就只管走好你的路,不要烦哥哥,让哥哥开开心心的吃完这串糖葫芦就行,其他的事情不用管。” 玲珑:“可……” 七窍:“闭嘴,再说话你就自己回家,哥哥自己去青州府里玩儿。好不容易抢了这么个好差事,你这丫头怎么不懂事儿呢,我看你就是缺心眼,早晚被人给骗了。” 被训斥一通的玲珑,果然不敢再说话,只是撅着嘴。 很是委屈。 一直等到七窍慢悠悠的享受完这串糖葫芦,玲珑才敢开口:“哥,现在去哪儿?” 七窍直接朝玲珑的脑瓜子顶儿敲了一下:“笨啊,先去问问情况,那剑门的宁十跟汶水鱼宗的陈禾穗,谁胜谁负?” 玲珑嘴巴撅的更高:“不要打我的头,我已经够笨了。” 七窍呵呵一笑:“知道笨就还有救,放心,有哥哥在,你没必要动脑子。” 玲珑低着头小声嘟囔:“玲珑不喜欢哥哥这么说。” 七窍继续敲玲珑的头:“别嘟囔了,赶紧去问,哥哥的糖葫芦都快吃完了。” 问话这种没啥子技术含量的活儿,自然是落到玲珑的头上,笨嘴笨舌的问下来,总算搞清楚。 剑门的宁十只用了一剑就败了汶水鱼宗的陈禾穗,差点将陈禾穗刺死,还是铁甲总的南宫栎出手,才算留了一条命。 据说摘星十八楼午饭时就贴出了关于宁十的排位。 越过地火。 入榜便是尘寰。 尘寰榜第七十六位。 因为数据不多,榜单的介绍很简单:“师出剑门,二境,孕穴三十以上,剑品深黄。出手很辣,曾讨教洛阳城,一剑刺飞陈禾穗。因师父为孟八九,舅舅为白千帝,初步判断,会走剑与神念的双修巅峰之路。” 七窍翘着二郎腿坐在玲珑的肩头,眯了眯眼睛,嘴角一笑,事后诸葛亮一般说道:“我就说这剑门的弟子不会这般简单,瞧瞧,瞧瞧,一剑就败了地火榜第五把交椅,不错,真是不错!” 第一百七十一章 七窍玲珑 玲珑看着自己哥哥:“你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我记得你说,初出茅庐的菜鸟,真是不知死活。” 七窍脸不红声不变:“你记错了,我可没那么说过,当然,这些都不重要,不重要,走吧。” 玲珑:“去哪儿?” 七窍恨铁不成钢:“汶水鱼宗啊,不然去哪儿?不是要给娘买胭脂水粉吗?总要找些银子吧!” 青州府很大。 修行宗门很多。 但汶水鱼宗还算有些知名度,找起来并不难。 本来这修行宗门是外人不得轻易入内的禁地,可自从白千帝在洛阳抬手百万剑,一手惊天下之后,无数普通人都想着能入了修行。大好的机会,别说是三流的宗门,便是一流的蜀山都开了山门。 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不要白不要。 自报家门,七窍玲珑轻轻松松就入了汶水鱼宗的大堂,挨着水系,这青州的宗门果然是富足。 三流的宗门都搞得金碧辉煌,一看便是猫腻甚多。 吕家剑炉在江南的地界上可是赫赫有名,陈禾穗虽说刚刚败了,可别管心里再委屈,做为当家人都是要出来迎客的。 七窍对周围的金碧辉煌相当不以为然,不断的撇嘴,但是当陈禾穗出来之后,立马就换了个嘴脸:“禾穗宗主,晚辈七窍玲珑无帖登门,望海涵。” 陈禾穗搜索脑海,着实是找不到这二人的资料,只好微笑着回道:“无妨,无妨,咱汶水鱼宗跟吕家剑炉可是有些交情的,贤侄这次来,所谓何事?” 玲珑没什么话好说,闲的无聊,只好左顾右盼,盯着这大堂里的玩物呆呆的数数。 所有需要应付的场面话都交给七窍。 七窍组织了一下语言,微笑着说:“听说禾穗宗主今日与那剑门宁十讨教了一场?” 话。 说的很委婉。 可一句话说完,陈禾穗脸色都变了,心里想着:“你吕家剑炉是厉害,家大业大,可我好歹也是汶水鱼宗的当家人吧,一个小娃娃上门来问这个问题,是想要羞辱我鱼宗吗?是不是欺人太甚了!” 七窍看了陈禾穗一眼:“您别多想,我只是觉得您太委屈,输的太委屈。在我看来,您之所以输,跟您的修为一点关系都没有。输,只是输在了剑上,您的鳞剑一击便被那宁十的剑碎掉,这还怎么比!” 人是非常容易在花言巧语面前乱了阵脚,尤其是情绪波动的时候,会很容易丧失理智,做出一些错误或者过激的决断。 七窍选择来汶水鱼宗的时间节点,恰好是陈禾穗情绪波动最大的时候,输了讨教,自己的情郎又被迫曝光。 屋漏偏逢连夜雨。 七窍声情并茂的为陈禾穗解释:“您的修为如此高深,胜他一个野小子那还不是探囊取物的事情,只不过宁十肯定是得了他师父的宝物,那把黑色木剑一看便不是凡品。” “败了不要紧,但是咱要想办法找回颜面啊,起码不能让手底下这些人有想法吧。” “说得好听没用,您需要提升自己的实力,在咱这修行界中,还是弱肉强食,没啥子东西比手中的刀剑更管用了。” “我吕家剑炉就是专门解决这种事情的。” “您看。” 七窍轻轻一拍手,玲珑立马走过来,取下背后的铁匣子。 咣当一声扔到地上。 听声音就知道里面的东西肯定很沉。 七窍朝陈禾穗露出一个微笑,伸手指了指地上,然后蹲下身子就开始在铁匣子上一通操作。 看着普普通通的铁匣子,内里的机关却是纷繁复杂,七窍操作起来更是眼花缭乱,就这番操作似乎就注定这匣子里的东西绝非凡物。 咔嚓! 终于,铁匣子打开了,但是只能看到最上面一层的武器。那是一把女式长剑,剑身笔直,有龙纹,含短秀血槽,寒气逼人,剑意张扬。 七窍小心翼翼的拿出这把剑:“此剑名为龙门,寓意鱼跃龙门,绝品灵剑,修行界中只此一把,是我吕家剑炉,十年难得一铸的宝贝。” 将龙门剑凑到陈禾穗的眼前:“禾穗宗主若是能拿着这把剑,战力绝对上升一个层级,别说是宗门里那些说三道四的宵小之辈,便是那宁十,也就是一剑的事情。” 外行看热闹。 内行看门道。 龙门剑,摆在陈禾穗面前,这剑的好,她一眼就能瞧出来,确实是第一眼就瞧出来很好。 好的很‘表面’。 七窍站在陈禾穗身旁,嘴巴就没有停下来的时候:“您是汶水鱼宗的当家人,自然要鱼跃龙门,与这剑是再有缘不过了,这剑铸出来就应该是属于您的。” 手指轻弹剑身。 一道清脆的龙吟声传出。 陈禾穗眼眸中已经是彻底被这把龙门剑所吸引,并且自己也觉得之前的鳞剑实在是太差了,自己之所以输给宁十,多半都是这剑拖了后腿。 这样想着,陈禾穗就开口问:“这剑是给我的?” 七窍微微一笑,轻轻点头:“一千两……” 话刚说出口,陈禾穗直接就打了个响指:“好,就一千两。” 七窍一个大喘气,然后笑的更加灿烂,嘴里却加了两个字:“黄金。” 一千两确实是一千两,但可不是白银,是黄金。 看到陈禾穗的表情变了又变,七窍微笑着解释:“一千两黄金不算贵的,这龙门剑使用的可是最珍贵的天外神铁,在剑炉中锻造了整整三年,极北寒露开的锋,整个剑身的构思更是精巧至极,一千两黄金,真的不算多,关键是。” “您,值得拥有。” 七窍若有若无的瞥了一眼周围的装潢,假装很随意的说:“若是太寒酸的剑,哪里配得上您的身份啊。” 瞧瞧。 这张小嘴,三言两语就让陈禾穗差点就着了道,看着这龙门剑的眼睛都开始放光。 小声的嘀咕:“一千两黄金,确实不贵,这剑值这个价钱。” 伸出手,指尖轻轻摸了摸剑身,仿佛在抚摸一位妙人儿,摸着摸着,这陈禾穗就换了个口气:“七窍,玲珑,这名字真是不错。可我咋没听说过呢?吕家剑炉多大的宗门啊,如此宝物会随随便便就拿出来?我怎么瞧着你俩像是个骗子呢?” 第一百七十二章 一千两黄金 “不对!” “不对!” “不是骗子!应该说是,小偷?” “偷宝剑的小偷!” 陈禾穗自言自语的说:“我觉得应该先把这剑留在咱汶水鱼宗,你俩也留下,等我差人去核实清楚,确定你俩没骗人,一千两黄金一定如数奉还,双手送上,小朋友,你觉得怎么样?” 陈禾穗比七窍方才笑的还要灿烂,越笑越觉得开心,真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情,如此宝物竟然会亲自送上门! 两个乳臭未干的小娃娃就想来兜售宝物,既然这铁匣子的第一层就是龙门剑,那就有理由猜测。 “下面的,一样是宝物。” 只会更好,不会更差,听听方才那动静,沉甸甸的,少说还有三四把武器。 若都是龙门这个层级的东西,那可要赚翻了。 陈禾穗看着七窍玲珑,仿佛在看两个招财进宝,真的是越看越贴心,心里就在想:“这么大的修行界,想生存下来,可不能当那个冤大头,一千两黄金不算多,可也不少啊,不能败家,这汶水鱼宗可是我的嫁妆。除了我,谁都别想从这儿拿走一两银子。” 陈禾穗伸手想要摸七窍的头:“小弟弟,你说姐姐这么喜欢这把剑,能不能送给姐姐呢?你要是送了,马上就能走。” “若是不送……你俩都得留下来,可能,还会没有吃的哦!” 七窍不为所动,只是躲开了陈禾穗伸过来的手,好奇的问道:“这剑,你想抢?” 陈禾穗呵呵一笑:“话不能这么说,是代为保管。” 七窍撇了撇嘴:“吕家剑炉可从来不赊账的。” 陈禾穗继续笑:“我保管这把剑,就是要确认你俩是不是去吕家剑炉偷剑的小贼!” 七窍很认真的说:“你胆子,真大!” 陈禾穗指指大堂:“吃水上的生意,胆子小的早就死光了,你也不想想……” 话都没说完。 七窍就转过头喊了玲珑一声:“妹,有人要抢咱家的剑!” 轰! 几乎就是同时。 七窍的话音刚落地,玲珑的拳头就出现在陈禾穗的眼巴前儿,碗口大的拳头带起的凛冽拳风,直接让陈禾穗的丝飘散到空中。 大堂两侧的鱼宗弟子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陈禾穗就飞了出去。 一天之内。 飞了两次…… 玲珑满脸的婴儿肥,可出手却狠辣异常,跟她的模样形成一种极其别扭的反差感。 一拳将陈禾穗打飞之后,玲珑身形跟上,第二拳就捶到了对方的胸口,然后是四肢,腰腹,最后一拳击打的方向是头颅。 “停!” 七窍站在一旁,看着这最后一拳,及时喊了一声。 拳风呼啸而过,在陈禾穗的脸颊两旁刮起一层尘土,后脑勺都跟着一阵阵麻,没被打中都觉得疼。 一旁的鱼宗弟子都看傻了:“这就是方才那个傻乎乎的大胖妞儿?他娘的,确定不是一头吃人的妖兽?这也太凶残了吧!” “吓死了!” “吓死了!” “幸亏方才没上去!” 鱼宗弟子没人敢动,所以,七窍有的是时间慢悠悠走过来,边走边对着两旁的弟子拱手抱歉,最后走到陈禾穗身边。先是拍了拍玲珑的肩膀,示意其不用再吓唬人了,可以到一旁歇歇,然后也没有扶起陈禾穗的意思,只是笑眯眯的问:“禾穗宗主,您现在觉得我俩还是小偷吗?” 被打的浑身无力,陈禾穗连开口都困难。 七窍只好说:“觉得我俩是小偷你就吐舌头,不是,你就眨眼睛。” 下一刻,陈禾穗就开始拼命的眨眼睛。 七窍继续问:“这龙门剑,你还留不留?” 陈禾穗赶紧吐舌头。 七窍一瞪眼:“我说了这么多,剑,你现在说不要了?” 闻言,陈禾穗赶紧眨眼,心里想着:“要啊,你说要就要,不要能行吗!” 七窍点点头:“可没人逼你啊。” 陈禾穗又吐了吐舌头。 七窍:“不过,价钱可不能少,一千两黄金,我现在就要。” 陈禾穗使出浑身力气,点了点头,然后眼睛朝旁边斜了一眼。 立即就有鱼宗弟子去取钱。 效率非常高。 一盏茶的功夫,一千两黄金,整整齐齐的码放在一个小箱子里就送了过来。 七窍嘴角一笑,弯腰低头,轻轻摸了摸陈禾穗风韵犹存的脸颊,小声说:“姐姐,真乖!” 深吸一口气,七窍伸手蹭了蹭鼻子:“好香啊。” 抬头,朝着玲珑说:“妹妹,扭过头,不准看。” 低头,直接就是波的一声。 七窍竟然冷不丁在陈禾穗的脸颊上香了一口,香完还小声的说:“姐姐以后若是再缺了刀剑,就来找我,给你打折。来吕家剑炉,报我七窍的名号,指定好使。” 起身前,小爪子还好巧不巧的从陈禾穗胸口前游了一下,完完全全的趁人之危。 小小年纪,竟已是‘坏’到了骨子里,心眼儿更是多到数都数不清。 朝着周围再次拱手,七窍拽了拽玲珑:“走啦。” 玲珑呆萌的转身。 七窍一指头弹在其脑门上:“拿上钱啊,这可是卖剑的钱,一两都不准少了。” 一千两黄金,玲珑抱着就跟抱棉花一样,半分都觉察不出来重量。 七窍走的是稳稳当当。 玲珑却走的举目张望。 走出汶水鱼宗的大门口,玲珑终于忍不住,疑惑的问:“哥哥,方才那把剑好像不叫龙门吧?” 七窍打了个哈哈:“之前的名字起的不好,我临时给改了。” 玲珑继续疑惑:“这剑的材料确实是天外,可也不算神铁吧?哪里锻了三年?咱家后山的露水什么时候改名字叫极北寒露了?这剑的构思不是你亲自设计的吗?吹牛不脸红?” 七窍一副好奇的模样:“为什么要脸红?哥哥亲手打的剑,不值一千两?” 玲珑撇撇嘴。 没敢真的嘲笑。 七窍却来了劲,指着玲珑的鼻子训斥:“哥哥做的一切,还不是为了你?是你想着给娘买些胭脂水粉吧?没银子怎么买?你这么笨,除了打架什么都不会,当然要哥哥出手了,咱吕家剑炉出来的人,能卖什么?自然是兵器了,哪里有错?” 第一百七十三章 关于剑的红利 这下玲珑更不敢嘲笑了。 七窍冷哼一声:你知道错了吗? 玲珑一愣。 七窍:不相信哥哥,质疑哥哥,这就是错,大错特错。 玲珑很沮丧,然后只好低着头说:玲珑错了。 听着这话,七窍终于算是心情大好,背着个手,神气扬扬的走在最前面,大手一挥:买胭脂水粉去,想买多少都行,买一盒扔一盒! 青州最大的胭脂铺。 七窍翘着二郎腿,脚底下踩着放满黄金的箱子,手心里把玩儿着一锭黄金,旁边七八个小厮围着玲珑口吐莲花的推荐。 各种各样的胭脂,各式各样的水粉,还有什么发簪,镯子,耳环等等,只要是姑娘们喜欢的,价钱贵的,全都拿了出来。 反正七窍都说了:不要好的,只要贵的,别嫌多,只挑喜欢的,多少不算。当哥哥的嘴巴损是损了一些,看待妹妹可是实打实的心疼。 整整逗留了大半天的时间。 总算是满载而归。 真真正正的满载而归。 只不过零碎的东西太多,七窍只好买了辆马车,玲珑不适合骑马,适合步行,七窍自己驾车。 可走的却不是回家的路。 沿着青州嘈杂的街巷,七窍带着玲珑来到州府最大的酒楼门前,提缰勒马:妹,把箱子抱下来,跟哥去见个人。 酒楼很大,非常大,上下三层,从第一层大堂就能瞧见好多个修行者,一眼就能瞧出来是修行者。 七窍没做停留,直接去了二层。 依着玲珑的吨位,这酒楼的木梯子被踩的咯吱咯吱响,仿佛随时都要断掉一般。 二层也有修行者,而且修为几乎都入了穿甲,还有好些个二境,当七窍刚要走上三层的时候。 一道人影吐着血就飞了下来,胸口一个脏兮兮的脚印。人飞下来了,手里还攥着剑鞘,但剑却不见了。 七窍瞧见之后,非但没有惊恐慌张,反而甚是欣喜。 踩着小碎步,兴高采烈就上了三层,第一眼就瞧见坐在窗户边上的宁十。 宁十扭过头来:讨教可以,先报名号,与我姑姑有何旧怨? 七窍死命的摇头,拼了命的摆手:没得旧怨,没得旧怨,半点怨都没有,我也不是来讨教的,我是给你送东西的。 北境的战火烧掉了幽云十六州的三分之一,江南的最北边,这青州府衙却是一片的祥和,上百年都没有经历过战火洗礼,这里的人觉得,再凶猛的铁骑也是过不来的。 战火只需要那些北边的将士去扑,跟他们江南没关系,出银子便好。 所以,青州的酒楼依然生意火爆,只会更火爆,而且吃剑女魔头的徒弟宁十来这里吃酒了。 一顿酒,接二连三的讨教,无一不是走着上去,飞着下来。 宁十这时候坐在一把长板凳上,身边摆着一张四四方方的桌子,桌子上搁着一壶梅子酒,一碗豆沙馅儿的元宵。 酒喝了一半,元宵吃了三口,打败了三个前来讨教的修行者,然后七窍就带着玲珑上了三楼。 第一句话就是:我与你没有旧怨,我不是来讨教的,我是来给你送东西的。 可宁十很认真的瞧了瞧七窍,绝不是自己认识的人,半点印象都没有,最后送过去一个疑惑的眼神。 再看七窍,完全一副自来熟的模样,直接就坐到了宁十的桌子对面:我叫七窍,那边是我妹妹玲珑,我俩来自吕家剑炉,来这里没别的意思。 转头朝玲珑招招手。 然后。 咣当一声。 放满一千两黄金的箱子就扔到了桌子上,七窍掀开箱子,朝里面一指:我是来给你送红利的。一千两黄金,本钱算一成,我收三成,交给家里三成,剩下三成是你的。 七窍很认真的将箱子里的黄金拿出来三成,双手推到宁十手边,然后嘴角堆满笑容:请一定笑纳。 白千帝坐在另外一边的窗户旁,就当没看到,他现在就是一个闲人,陪着外甥走一遍四海神州,只要没踩过他的红线,他肯定不会管,宁十爱怎样就怎样,吃亏享福全凭天命。 宁十没动,困惑更浓:我不认识你,何来红利?你认错人了吧。 七窍继续微笑:你是叫宁十吧? 宁十点点头。 七窍:你师父叫孟八九,你是剑门弟子? 宁十继续点头。 七窍:你在汶水河畔一剑刺飞了鱼宗的陈禾穗? 宁十:确实刺飞过一人,但不知是不是陈禾穗。 七窍左右看了看,三楼并无外人:那就没错了,方才我卖给陈禾穗一把剑,卖了一千两黄金,自然应该分你三成。 宁十摇头:我还是不懂你的意思。 七窍很有耐心,不厌其烦的解释:你看啊,你刺飞了陈禾穗,你的木剑吞了她的鳞剑,她没了剑,自然就需要剑。然后我就去卖给了她一把剑,高价卖给她一把剑,这剑对于她是必需品,她必须要买。可如果你没有跟她比试,没有毁了她的剑,我去卖给谁?这一千两黄金也就是空谈了。 七窍耸耸肩:道理就是这么个道理,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分你三成红利? 宁十皱着眉头思索。 半响无言。 然后忽然问七窍:若是我败了,你是不是也要来找我推销一把剑?然后去给那个陈禾穗分红利? 不。 不。 不。 那自然是不会的。 七窍连连摇头:你剑门可从来都不会去买剑的,反正我吕家剑炉没这个记录,你师父没买过剑,你师父的师父一样没买过剑,就算是你,若我卖给你剑,你会买吗? 宁十摇头:不会。 七窍:看,你剑门从来就不是我们设想中的买家,但是你们可比买家重要多了。 七窍瞧了瞧周围,忽然压低声音,小声的说:不知道别家,反正我吕家剑炉是有祖训的,绝不会跟你剑门对立,而且所有吕家子弟都要视剑门弟子为最好的朋友,无条件的朋友。 第一百七十四章 相濡以沫 宁十的眼神中依旧是好奇,并且满是不相信,意思很明显:“你是一个骗子,你说的话可真是天方夜谭,闻所未闻。” 可能是知道宁十不相信,七窍继续解释:“我们吕家的弟子最崇拜最尊重的,从来都是像您跟您师父这个样子的修行者,尤其是你师父,吃剑九千九啊,真真是最厉害的剑修了,没有之一。” “为什么我们吕家弟子会崇拜呢?你肯定很好奇吧!” “可道理也很简单啊。” “你想,你师父吃了九千九百把有名号的灵剑,那是不是就有九千九百个剑修需要再去买新剑呢?” “他们需要买,我们就可以卖,这是多大的商机啊。” “不对,这可是天大的商机!” “我今天来找您,除了要给您送红利,就是准备跟您说一声。从今往后,只要有需要,什么时候都可以来找我吕家剑炉。大小事宜,但凡能办,我吕家一定尽力而为。” 说完这句话,七窍眼珠子转了转,又补充了一句:“方才那句是我家里人要求我必须说的,我自己还有一句话,若是找我七窍,我肯定是全力以赴。” 一个是尽力而为。 一个是全力以赴。 宁十沉吟不语,而后冷声道:“你这是准备当面告诉我,你吕家剑炉在利用我剑门吗?” “利用?”七窍疯狂摇头,“怎么能说是利用呢!” 七窍掰着手指头说:“咱可要讲道理,一,我吕家剑炉没逼着你剑门吃剑吧?二,我吕家剑炉从来没去左右你们的想法吧?三,我吕家剑炉本身就是卖剑的,卖了剑分你银子,有错?四,我们只是想跟在你们身后喝口汤,而已,仅此而已!” “你说是利用,但我更想用另外一个词来形容,或者说,我更希望是另外一个词。” 宁十挑挑眉。 七窍微微一笑:“相濡以沫。” 宁十再次挑眉:“我与旁人比试,毁了对方的剑,你再去卖给对方剑,然后你给我红利?这叫相濡以沫?你以为我 本章未完,请翻页 没听过书吗?” 七窍紧接着伸出两根手指:“除了红利,还有适时的庇护与最真挚的承诺。” 看到宁十似乎还不太相信,七窍沉思片刻,咬着牙小声说:“既然酒仙前辈都与你认亲了,四海神州都知道你宁十是白千帝的外甥,你出身北境铸剑草庐,那你就没想过,你师父怎么就是孟了?” 宁十:“?” 宁十的姑姑为什么是孟? 孟为什么会收养宁十? 当年,铸剑草庐遭遇大劫难,为什么孟会紧接着出现? 只能有一种解释,孟本身就与铸剑草庐关系密切,那时候去,是为了救人,就跟白千帝一样,她俩都收到了宁十娘亲的求救信。 在铸剑草庐遇到本身无法抵抗的劫难面前,他们选择竭尽全力去想办法,把能用的办法全都用上。 可能是命数已尽。 白千帝去晚了。 孟竟然也去晚了。 唯一的不同可能就是,白千帝这一晚就晚了十三年,三年前才赶到铸剑草庐。而孟却救了年幼的宁十,为了弥补这份亏欠,收宁十为徒,一直照料,当亲儿子一般照料。 最终。 宁十还是收下了这份红利。 既然七窍的心路历程如此饱满,那就没道理不收了,而且人家已经严明:“收钱就是帮忙,宁十委屈一下,就当给他七窍一个面子。” 瞧瞧。 瞧瞧人家这话,真的是一点毛病都没有,就连宁十这种脸皮都不好意思再拒绝。 宁十的讨教一直持续到深夜,整整二十七波,七窍就坐在旁边,甚至还偷偷拿出一个书笺,默默记录着什么,如果凑近看,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一排蝇头小字。 全都是人名跟宗门,全都是被宁十的木剑吞了剑的修行者。 讨教宁十,是需要自报家门,需要讲述清楚由来的,这是宁十自己定的规矩,想讨教的必须遵守。 当然,也有不想遵守的 本章未完,请翻页 ,那可就别怪人家宁十的舅舅护短了。 一巴掌就从酒楼里抽飞出去三条街,抽的屁滚尿流,抽的四海神州都是一阵心颤。 可谁让人家修为高战力凶猛呢! 有本事你也去认个舅舅!就这样,宁十还时不时甩脸子呢,可是苦了咱堂堂的酒仙大人。 今夜是正月十五,唐国的元宵节,青州这块没下雪,夜色刚刚降临,硕大的月亮就升到了空中。 节日中的青州府燃灯放焰、猜灯谜、吃元宵、拉兔子灯,满街都是人。在宁十吃酒的楼下,一队队的狮龙,一群群的高跷,还有一些人在打着节奏明快的太平鼓。 粗略估算。 这夜的人流可达数万,从昏达旦,至晦而罢。 有小孩子还会举着火把走街串巷,寓意着驱赶虫兽的意思,也希望来年虫灾减少,得个好收成。 灯海与人海相映成趣,灯火璀璨,歌舞升平。 七窍早早就点了一份特制的汤圆,点名要以白糖、玫瑰、芝麻、豆沙、黄桂、核桃仁、果仁、枣泥为馅料,用江南郡最好的糯米包裹,轻炸烫煮 汤圆端上桌。 七窍喊来玲珑,又请来白千帝,张罗了满满一大桌子酒菜,完全没顾及宁十的表情。 与玲珑同桌,宁十是没什么意见的,玲珑虽然又胖又高又大,可他就是喜欢,但是没办法喜欢白千帝。 按照宁十心里的想法:“就算你白千帝真的是我亲舅舅,你怎么就能来晚呢?喝酒真的那么重要?自己亲妹妹,亲外甥的性命,比不上一个破酒坛子?你也别跟我说你现在改了,你要说能让坟堆儿里的人活着走出来,我就喊你一声舅舅,你肯定不能吧,所以,这舅舅俩字儿,你怕是到死都听不到了。” 从酒楼的窗户边上,朝远处望过去,元宵灯会清晰可辨。 往日里不多见的漂亮小姐姐,一个个打扮的花枝招展,成群结队的出现在灯会上。 莺莺燕燕旁便是一个个白衫折扇的书生,或者锦衣华服的风流公子哥儿。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五章 良辰美景苟且 青州府阙知何处,寥落星河灯火稀 窗栏木瞻旁。 七窍端着酒杯陪着白千帝推杯换盏,玲珑呆呆萌萌的吃着甜糕,胃口比春夜都好。 宁十耐着性子陪在一旁,全当是给那三百两黄金一个面子,可他身子不动,心思却早就飘到了楼外。 眼眸漫无目的地胡乱飘荡,然后就瞧见一处猜灯谜围观者当中,走来一位气宇轩昂的锦衣少年。旁边簇拥着七八位婀娜多姿的姑娘,少年手间端着一把金黄折扇,腰胯香囊,头顶玉簪,衣衫溜边祥云花纹,发丝后束着一条发带,更是添了一份飘逸。 这少年甚是逍遥自在,瞧瞧那旁边的姑娘,人手一份吃食,都不用少年自己动手,东西就进了嘴巴,放浪形骸到扎眼,连窗边的宁十都撇撇嘴,道一声:“纨绔子弟,蛀虫。” 这时候,不知少年朝身旁说了句什么,引得姑娘们娇羞羞的抿笑。笑声中,锦衣少年一回头,眼眸忽然就愣住了,因为在他的视线中出现了一个眉眼如桃花的女子。 锦衣少年腿脚跟着思想,踱步就走了过去,眼中的惊艳那是遮掩都遮掩不住了。一把推开向他嘴里塞坚果的姑娘,整整衣衫,折扇刷的一声打开,摇着扇子就走了过去。 弯腰作揖。 抬头后自信一笑,柔柔的开口道:“青州府玉合宫掌门弟子窦律琦,请问小姐” 眉眼如桃花的女子根本没有让这锦衣少年说完话,直接就道:“佘婉儿。” 窦律琦一愣,但是很快就笑的更柔了:“婉儿姑娘来青州?” 佘婉儿抬手拢了拢鬓角的发丝:“探亲。” 窦律琦点点头,瞧了瞧周围,然后问道:“可有亲朋陪伴?” 佘婉儿摇摇头:“没有。” 窦律琦每一句话,说不完就会被打断,这佘婉儿仿佛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完全能知道他的所思所想,甚至都知道他想听到什么答案。 短短几句话就让窦律琦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懵懵懂懂间。 本章未完,请翻页 窦律琦觉得:“都说那千里姻缘一线牵,难道自己生命中的另一半,就是眼前这位小娘子?” 心头砰砰砰的跳。 小鹿乱撞一般。 真是古怪。 沉浸在这般古怪的情绪中,窦律琦耳边又飘来一句话:“窦公子,可否陪婉儿逛一逛这灯会?” 倚靠在酒楼窗户边上的宁十,瞧着走入灯火璀璨中的一男一女,思绪忽然就飞走了,飞到了三年前。同样是酒楼,同样是烟火璀璨之间,落花楼的少东家王金宝跟听雨阁的江流云,为一名女子争风吃醋,那女子与楼下的女子,分明便是同一人。 宁十的记忆很好,眼神更好,绝不会看错。 而且,佘婉儿那眉眼如桃花,媚到骨子里的身段,也确实让人难忘。 “三年未见,这姑娘又来青州探亲了?” 三年时光,如同梦境,对方未曾有什么变化,宁十却已不是稚童,身旁也没有了他的姑姑。 胸口有些憋闷,宁十伸伸懒腰,起身,瞅了瞅一旁因找到宁十,又开了酒戒的白千帝:“老白,我出去走走。” 白千帝右手端着酒杯,脸颊微红,左手指着七窍:“吕家的小子,不错,不错,真是不错,来来,再把这杯酒干了。” 看模样就知道,这七窍年纪不大,竟也是个酒鬼:“前辈,小子敬您,先干为敬,您随意。” 白千帝一瞪眼:“啥叫随意,干了。” 七窍的酒杯沾嘴即干:“前辈,您以后” 白千帝一拍桌子:“喊什么前辈,太见外了,喊叔儿。” “” 宁十站在桌旁,满门子的黑线,心里琢磨着:“老白啊老白,我算是知道为啥这修行界都叫你酒仙了,修行比仙,这嗜酒的程度怕是比仙都高。你妹当年把身家性命寄托在一个酒鬼身上,算是瞎了眼,喝吧喝吧,喝死你算了。” 吐槽完白千帝,再看看七窍,冷哼一声:“吕家剑炉的弟子,比那江流云之辈都不如,心里除了金子就是酒,这就是修行界的一 本章未完,请翻页 流宗门吗?比之北境的地火风雷阁都不如!” 根本不再搭理这俩人,宁十负手就下了楼,皱着眉头,跟着那个佘婉儿的影子就进了灯火璀璨当中。 耳边冲蚀着浓重的烟火气息,宁十却没有半分的不适应,心情反而是随着这些地气淡了几分。 宁十不是故意要跟踪佘婉儿,只是出于好奇:“这个姑娘很不正常,仔细思索,三年前出现的时机就很不正常,现在出现的地方同样不正常。” 能够以陌生人的身份在宁十的记忆中留下印象,本身就很反常。 兜兜转转。 佘婉儿跟那名玉合宫的掌门弟子窦律琦,竟还真将这花灯会给逛了个遍。 仅仅是逛了次花灯会,两个人的关系就飞速发展都手搀手肩并肩的程度,旁人看了还以为是一对儿恩爱的小夫妻呢。 窦律琦握着佘婉儿的青葱嫩手:“婉儿妹妹,再走百步,左转的位置有我一处宅子,里面有件紫湘槐音的琵琶,想着你肯定是会喜欢的。缘物送缘人,我们进去看看,放心,宅子里没有旁人,很安静的。” 佘婉儿眼眸弯成一抹月牙:“都听窦哥哥的,紫湘槐音的琵琶我还是第一次见呢,如果哥哥不嫌弃,待会儿我为你弹上一曲。” 窦律琦折扇轻摇:“良辰美景仙子梵音,有缘千里来相会,能认识婉儿妹妹,真是律琦上辈子修来的福报啊。” 宁十的耳力很好,不由自主的撇撇嘴:“宫应该是道修,难道也讲佛家那一套东西吗?这种模样的掌门弟子,怪不得是个三流的宗门,真是恶心啊。” 恶心? 恶心的还在后面呢。 这窦律琦搀着佘婉儿进了那座街角的宅子之后,不消片刻,两人都去了堂后的内房。 宁十耐不住好奇,翻身入院,都没走到门口,就听到了内房中传出的轻声细语和宽衣解带的声音。 宁十冷眼旁观,一口浓痰吐到地上,小声嘟囔了一句:“禽兽!” 想了想,似乎不解气,又加了一句:“婊子!”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六章 我知道你与太子的默契 良辰美景行苟且之事,还行得如此猴儿急,这让宁十很鄙视,但多多少少心头还是有些躁动的,毕竟是十六岁血气方刚的少年郎。 宁十轻点脚尖,翻身上房,蹲在屋檐上,屏住呼吸就准备侧耳仔细倾听。 “咦?” “动静这么大吗?” “做这种勾当的小妖精跟色胚子这么没有耐心啊,都被你骗进了屋,上了床,难不成还会自己跑了,一点都不解风情。” 宁十很老派的摇了摇头,转念一想:“大概这就是王八碰上了绿豆,女人要骗她想骗的东西,男人一样要骗他想骗的东西。” 过程相同。 索求不同。 而已。 当屋里的香艳达到顶点的时候,宁十忍不住咒骂了一声,然后屋顶下面的香艳,戛然而止。 宁十眉头一皱,紧接着便发觉身后有杀气袭来。 背后的黑色木剑当即出鞘,能在这种情况下还保持警惕,并且如此迅速的出手,这个女骗子绝不是普通人。 然后。 杀气来的快,去的更快。 当佘婉儿看到宁十的容貌时,杀气瞬间就消失不见了。 眉眼如桃花的女子,用很古怪的眼神看着宁十,像是审视,又像是不太相信自己的眼睛,反正就是觉得,在这种地方遇到宁十,不应该。 佘婉儿拢了拢鬓角的发丝,嘴角含笑:“剑门的十先生,月夜扒别人家的房角,这可不是什么好习惯,您不应该出现在此处。” 宁十拍了拍屁股上的土,瞧了瞧左右,站起身子:“你认识我?” 佘婉儿耸耸肩:“三年前,你与九先生来洛阳,我们不是就见过吗,你忘了?当时是在落花楼,九先生吃了听雨阁的鹿耳剑。” 宁十自然没忘,他只是很意外,这女人竟然也记得。 佘婉儿将手负于身后,站姿微调,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整个人的气质却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半分媚态都瞧不出来了。 佘婉儿拿眼睛看了看宁十手中的黑色木剑:“十先生,忘了自我介绍,您可以喊我佘婉儿,或者婉姨,都行。” 宁十木剑没有收起来,姿态依然是防御,心里想着:“姨?我们好像没有亲近到那种程度吧。” 嘴巴里却说:“你应该比我大,不必称呼您,我也不是什么十先生,我们也不熟,最多算是萍水相逢。” 佘婉儿笑了笑,眉头挑了挑,似乎是在思考权衡,然后就说道:“剑门的先生,不论是八九还是十,受一句您,当得,你也不必过分谦虚,这声先生是给剑门的。还有,你与我不熟,我却很熟悉你,因为我家太子极喜欢吃你做的馄饨,尤其是辣椒馅的,我看过你俩一起吃饭,那份亲近不是装扮的,你们秉性相投。” 太子? 李天意? 宁十眼神微动,指尖忍不住点了点。 佘婉儿似乎是察觉到宁十的异动:“我是先皇的人,也是太子的人,你与太子的默契,我能看出来。” 宁十朝身旁吐一口唾沫:“我呸!” 紧接着说道:“那个没良心的小子,除夕宴会上怂成一个肉包子,眼看着我被人群殴,连个屁都不敢放,我默契他二大爷,不要让我再见到他,见一次揍一次。” 佘婉儿嘴角含笑:“唐国的皇帝你也敢打?” 宁十:“为什么不敢?揍完跑路!反正我仇家多得是,不差一个朝廷。” 佘婉儿摇了摇头:“打是亲骂是爱,我也不管你俩有什么小动作,只要是对太子有利的,我都乐见其成。” 停顿了一下,佘婉儿又说道:“哦,对了,你一定很好奇,三年前在落花楼见到我探亲,今天又在青州府见到我探亲吧。我想,我们目的可能是一样的,先皇和太子都不愿意看到山河被一群高高在上的修行者把持,还不听管教。你家剑门,或者说你,大概也不愿意看到那群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欺世盗名吧。” 宁十没有回答,但是他心里是认同的。 他姑姑当年单剑上魔山。 斩断了一半的山。 斩断了一半的魔山传承。 结果呢? 自己被封印在山顶。 四海神州的宗门和修行者,无不拍手称赞,真是好样的,全都是好样的,按宁十的心思:“这些混蛋最好全都死光了,还什么正道宗门,狗屁。” 心里这样想,宁十可没有这样说,有些东西,只有自身足够强大了,才能说出来,就好比现在,他非常肯定,自己是打不过这个佘婉儿的。 这女人很强。 强到他根本就看不出对方的修为,宁十猜测:“起码是跟申虎豹一个级别的。” 在心里叹一口气:“若这时候老白在就好了,按倒了先揍丫一顿再说,耍心眼儿真是累人啊。” 大概也是看出来宁十的想法,佘婉儿没再废话:“既然你跟我家太子有默契,那有些事儿我就不瞒着你了,或许你还能帮上一些忙。” 宁十想都没想,脱口而出:“帮不上,我肯定帮不上。” 佘婉儿:“别急着拒绝,让我猜猜,你帮我家太子,成事之后,他帮你去魔山接九先生?这生意不吃亏。” 宁十木剑一颤。 佘婉儿:“别急,我家太子没跟我说过,他口风很严,我是猜的,而且很好猜。魔山那么高,魔师魔将那么多,单靠你一个人,想救你家先生,估计五十年都难,但太子不一样,他是神州第一国的王,他如果坐稳了江山,手里雄兵百万,区区一座山,推平了便是。” 宁十:“那小子又不傻,为什么帮我?他的兵不是人吗?去魔山可是会死人的,死很多人。” 佘婉儿:“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若想成事,死人是在所难免的,当下死人是为了以后少死人,魔山在那放着,一日不除,我唐国,我唐人,一日不得安宁。” 望着北方,佘婉儿说:“我听说,你这次是从北境回的洛阳,应该知道唐军在坠马草原死了很多人,非常多的人,就连先皇都……但是,这有错吗?没有错,出征是必须要出征的,军人手中的刀剑就是为了保卫身后的人。” 第一百七十七章 山水图 佘婉儿告诉宁十,她们的目的是一样的,都看不得北方那座山,都看不得四海神州那群道貌岸然的宗门。 然后,宁十就很古怪的看着佘婉儿:“那你这是几个意思?看不得对方,就用那种方法去乱了人家宗门弟子的道心?” 宁十欲言又止:“这……未免有些,太自我牺牲了吧,皇帝的死士都如此伟大啊,见识到了,佩服!” 佘婉儿拿白眼刮了宁十一刀,意思表达的很明白:“少年,你想多了。” 当宁十跟着佘婉儿回到堂屋便明白过来,确实是自己想多了,不仅是想多了,估计方才就连自己都着了佘婉儿的道。 堂屋内并没有什么真正的香艳。 一切都是幻术,佘婉儿神念勾勒出来的幻术。 窦律琦直挺挺的昏倒在地板上,脸颊上的表情痛苦万分,仿佛是在经历某种极惨重的折磨,嘴角喃喃自语,却根本听不清是在说些什么。 佘婉儿走上前,抬起脚踢了踢窦律琦,然后打了一个响指。 瞬间。 窦律琦的痛苦和折磨似乎就消失了,整个人猛地惊醒,腰身挺直的坐起来,大口的喘息,紧接着,便是剧烈的咳嗽。 咳到脸色苍白。 身为玉合宫的掌门弟子,虽然不是一流的宗门,但起码也是一名真正的修行者,道心薄弱到如此地步,也算是个奇葩。 三十个呼吸过去了,这窦律琦就连宁十跟佘婉儿站在他身后都没有察觉出来,只是出了一身的冷汗。 瞧着窦律琦的呼吸终于平稳下来,佘婉儿弯下腰,轻声道:“心如玉石目如空,佛缘尽藏五蕴中。画笔捻动成山水,千里图卷各不同。” “窦公子,这首诗,你听过吗?” 简简单单的两句话,窦律琦眼神忽然就凌厉起来,就连方才的气喘吁吁似乎都一下子消失不见了。 宁十站在一旁,愣了愣神,然后便猜出来,这个玉合宫的弟子八成是装出来的,他虽然中了佘婉儿的幻术,但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般不堪。 全都在演戏啊。 只不过,佘婉儿问窦律琦的东西已经超出了他遮掩的范畴。 冷冰冰的凝视着佘婉儿,窦律琦沉声质问:“你到底是谁?你根本不是来探亲的!你来青州府做什么?这里不欢迎你,我玉合宫也不欢迎你,如果不想死的话,我奉劝你一句,趁早离开,小心偷鸡不成蚀把米。” 呲! 没有任何征兆。 佘婉儿的衣袖中就钻出来一把匕首,笔直的刺进窦律琦的腹部:“窦公子,好好感受一下,这次可不是幻术。” 窦律琦眼瞳瞬间就开始充血,但没有嘶吼跟惨叫,眼前这种情况下,越是那般自己就越危险,能做到掌门弟子,哪里可能是蠢货,他只是有些时候管不住裤裆罢了。 豆大的汗珠刷刷的往外冒。 佘婉儿手腕不断的微调,窦律琦嘴角不断的抖动,全身却动弹不得,纯境界的威压,窦律琦算是彻底成了案板上的鱼肉。 整整十三个呼吸。 宁十站在一旁都能感受到那种磨牙般的疼痛。 越慢越疼。 窦律琦挺到了第十四个呼吸,然后便挺不住了:“住,住手,停,快停下来,我说,我说,那首诗我听过。” 佘婉儿的手腕停滞在空中,嘴角撇了撇,似乎对窦律琦只坚持了十三个呼吸有些不满意:“玉合宫里有哪个字的印记?” 窦律琦:“诗我听说过,印记可是真没见过。” 呲! 依然是没有任何的征兆。 磨牙的疼痛再一次降临,这佘婉儿似乎根本不愿意多听废话,你老老实实的告诉我,你会好受点,不听话,那就试试。 这次连十个呼吸都没有坚持下来,窦律琦就咳嗽着说道:“心字印记,我家师尊曾经请回来一枚心字印记,但是后来丢了,至于丢在何处,我真不知道。” 佘婉儿:“心字印记?哪一年请回来的?” 窦律琦:“去,去年。” 呲! 佘婉儿第三次将匕首刺进窦律琦的身体里,空出来的手在空中一点,一枚墨绿色的荧光小字出现在屋子里:“窦公子,你是骗人骗多了吧,这心字印记,三年前就已经在我的手中了,我怎么不记得给过你们玉合宫?修行不易,若是再耍心眼,我就让你做回普通人,说到做到。” 停顿了一下,佘婉儿的指尖又点了点窦律琦的裤裆:“这个东西也别要了,这么喜欢女人,以后就做女人吧。” 宁十站在一旁都能听到窦律琦倒吸了一大口凉气,眼珠子转了又转,最终也没有找到脱困的好法子。 叹一口气:“玉字印记,我师父手里有一枚玉字印记。” 说完这句话,窦律琦整个人都垮了。 佘婉儿收起匕首,指尖在窦律琦身上点了一下,那些被匕首刺穿的血洞就不再流血:“带我去找你师父。” 窦律琦:“你要抢印记?” 佘婉儿:“不要用抢这个字,太难听了。山水图,璃珠,十方尺,这些洞天福地本来就不属于单独的各人,这是老祖宗留给世间所有人的礼物。” 拿脚丫子踹了踹窦律琦:“起来带路吧,希望你家师尊不是个老顽固,好说好商量。” 窦律琦踉跄着起身:“那不好说呢?” 佘婉儿:“不好说?那以后就不用再说了。” 拿眼神死死的盯着窦律琦:“反正这玉字印记我是必须要拿走的。” 根本不再用正眼看窦律琦,佘婉儿朝屋内阴影中的宁十勾了勾手:“十先生,走吧,我们去拿一件好东西。” 一直在旁边全程观看的宁十,这时候依然是有些困惑,见到窦律琦起身,自己便走到佘婉儿身旁:“那首诗是什么意思?你方才拿出来的印记又是几个意思?” 佘婉儿:“山水图啊,二十八字印记,集全了就能拼出一个洞天福地,九先生没教过你?剑门这么厉害的地方,这种常识应该算是必修课吧。” 宁十摇摇头:“我姑姑还真没教过我。” 佘婉儿翻了个白眼,一副不信的样子。 宁十只好解释了一句:“剑门的弟子是不需要去那种什么洞天福地的,一心修剑便是了,外物可没啥子用途,若是我姑姑真去过那个山水图,估计那地儿也就不是剩什么了。” 佘婉儿:“……” 第一百七十八章 影子和废物 当身处青州府的宁十陪着佘婉儿去找山水图印记时,千里之外的洛阳皇城,偏于一角的锦秋宫刚好灭了灯火。 锦秋宫这名字好听,其实并未住着什么贵人小主,反而是宫女和太监的聚集地。 这时候,时间已经差不多走到子时,整个皇城后宫逐渐进入一种昏昏欲睡的状态,不需要守夜的已经睡下,需要守夜的刚好轮班。 因为今夜是元宵节,所以宫内也有些自办的花灯节目,为了就是给那些没办法出宫的小主们欣赏,图个乐呵。 御膳房紧挨着秋宫,膳房的右手边有个暗屋,屋子下面有个酒窖,宫宴上常用的美酒,大多数都存放于此。 酒窖需时刻保持满窖的状态,若是赶上特殊时日,消耗的厉害,就需要当夜补齐,今夜刚好便是补酒的日子。 王富贵是御膳房掌勺御厨的亲侄儿,因着这层关系,就拿下了补酒上架的差事。 横穿御膳房,摸着腰间鼓鼓囊囊的钱袋子,王富贵哼着坊间小曲,单手托着最后一小坛子陈年寒潭香,歪歪扭扭的就朝酒窖走过去。 暗屋很深。 下酒窖需要爬一个木梯子。 王富贵自然是熟门熟路,闭着眼都不会走丢。 大概是得了御膳酒厂的供奉,王富贵心情出奇的好,兴致极高,就连哼唱的小曲儿都多了几分滋味:“不必提那龙呀凤,也不必论那姻呀缘,只留着你那容的貌,钻进了哥哥的小心田,甜呀着甜呀甜……” 御膳房的酒窖,自然是极大,这个时辰又只有王富贵一人,声音的回响效果极佳。 呲。 呲。 “咦?” “谁?” “谁在那儿。” “给我出来,这里是御膳房,大半夜偷鸡摸狗,小心你的脑袋。” 王富贵隐隐约约听到酒窖深处有些古里古怪的动静,不敢确认是啥,下意识的先吼了一通,其实,多半是给自己壮壮胆子。 没有任何回音。 依然是呲呲的动静。 耐着性子又听了两声,似乎是有什么东西跟地面摩擦的声响。 王富贵的心跳突然就有些加速,冷汗刷刷的从手心里往外冒,毕竟是子时,这个时候,在这个地方,乌漆墨黑的,还真有些渗人。 若是真出个啥子事儿,哭晕了都不会有人听到。 大概是怕了,王富贵赶紧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火折子,哆哆嗦嗦地吹了几下。 没着。 又使劲多吹了几口气。 这才照亮整个酒窖。 王富贵是管理这个地方的专职人员,不管有事没事都必须察看清楚,给皇家办差,一点错误都不能有,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忍着恐惧,眯起眼,认认真真地朝酒窖深处望了望。 除了酒坛子就是酒坛子,并无他物啊,王富贵放下心,长出一口气,还朝自己嘴角不轻不重的抽了一巴掌:“人吓人吓死人,自己吓唬自己更是吓死人,没出息的东西,皇家重地,有啥子好怕的,还能有妖怪不成。” 说完又自言自语了一句:“以后打死也不在半夜补酒上架了,这他娘太渗人了,难道那锦秋宫还真死过人?” “呸呸呸!” “乌鸦嘴!” 王富贵自己骂了自己两句,转手就把那陈年寒潭香放在了酒架上,准备离开,他是一点都不想再在这里待下去了。 “无量天尊。” “佛祖保佑。” “南无阿弥陀佛。” 王富贵嘀嘀咕咕的念叨了几句,这就开始爬梯子,大概就是他转身的时候,酒架的后面,没来由的冒出来一条深褐色的影子。 紧接着深褐色变成了浓稠不化的乌黑。 最多一个呼吸的时间,影子便绕着之字步爬上了王富贵的脚后跟,当王富贵抬起腿向上爬的时候,影子同时伸出一口古怪的獠牙。 脚踝一疼。 王富贵只觉得一股子酸麻迅猛至极的袭来:“什么东西?” 下意识的举起火折子往脚下看。 当火折子划过半空的时候,王富贵的眼眸也跟着瞪大了,同时露出一个恐惧到无以复加的表情。 他发誓,自己这辈子绝没见过如此恐怖的画面。 密密麻麻的酒架,满满的全是浓稠的黑,全是数不胜数的影子。 漆黑的影子不住的变幻着形状,似人非人。 然后。 影子忽然就钻进了王富贵的身体里。 一道戛然而止的惨叫从地底酒窖深处传来,但夜深人静,并未有谁听到,更没有谁会想到,御膳房的一个小厮已经不是曾经的小厮。 同时。 在对角的南阿宫,宫女旁殿深处,有一间小屋深夜中依然亮着光。 有位穿绿裙的宫女边走边跟身边人说:“这间屋子原本是空着的,可最近也不知怎么的,我家那位小主非要搬过来住,并且迷恋上在这里作画写字,有时候啊,这一画就是一个晚上,匪夷所思。” “小主以前就爱作画?” 宫女摇摇头:“小主以前从不碰笔。” 事出异样必有妖。 只见那灯火通明的小屋里,窗户边上是一位长发女子的剪影,看架势正在作画。屋子的正门微微敞开着一道口子,门口旁边还站着两个小宫女,眼下看模样怕是已经困得要睡着了,屋子里,朝门口位置挂着一幅画。 画中山水迷离,云雾缭绕。 远看意蕴十足,走近些仔细的看,那云,恍惚间竟像是一头会吃人的凶兽,那云团,正是凶兽的血盆大口。 …… 神都太昊国师府。 子时三刻,国师府外走来两个姑娘。 其中一人为另外一人打着一把油纸伞,并且背后背着一个画夹子。 两人走的很慢,走的悄无声息,一直走到国师府门前,其中眉眼最是深邃的姑娘抬抬头,嘴角微动:“木耳,你说为什么有才能有智慧的人都活不长,都会在很年轻的时候就死掉呢?” 被喊做木耳的姑娘想了想:“木耳不清楚他们为什么活不长,但木耳猜大概就跟花园里摘花是一个道理吧。” “什么意思?” 木耳:“您想想,在花园里的时候,若是想摘花,您会想要先摘哪一朵?” “丑的那一朵。” 木耳:“看,那就……等等,您说什么?丑的?为什么?” “因为,我的花园里,容不下那些没用的废物。” 说这话的姑娘叫三月,来自鬼谷,曾遮雪,打伞,作画,屠幽州。她旁边的姑娘叫乔木耳,是自小就跟着三月的婢女,前几日三月给唐国的皇后斐文秀写了一封信,但是信寄出去了,却没有回音,她不放心,所以要来看看。 第一百七十九章 挂羊头卖狗肉 当三月进了洛阳国师府的时候,宁十却在青州兜兜转转一大圈,最后走进了一家珍宝阁,因为窦律琦并没有在宗门里找到他师父。 “我发誓,我师父真的会来珍宝阁,他几乎每天都来这里,不瞒二位,这珍宝阁本身就是我玉合宫的产业。” “姑奶奶,我真的没骗您。” “谁若是骗人,天打五雷轰,我以无量天尊的名义起誓。” 窦律琦哭丧着脸,对着佘婉儿低三下四的求饶,也算是让宁十开了眼:“一名道修的正派弟子,拿无量天尊当儿戏,半分敬畏之心都没有,就这样还想着光耀宗门?还想着提升宗门美誉?真是做梦啊!永远都只能是个末流!” 宁十特想朝窦律琦脸上吐一口唾沫,然后再脱下鞋子,使劲朝对方脸颊上抽上几鞋底儿,好好问候问候这人:“能要点脸吗?” 但是宁十没那么做。 他不清楚佘婉儿的底细,最多能猜出来应该跟李天意有关系,大概率是先帝的死士,跟宫里那只肥猫,锦衣卫所里的徐帘幕是差不多的身份,对自己没有杀心,但也不是完全的好意。 按照佘婉儿的分析,宁十跟她应该有共同的敌人,都看不上北边那座魔山,都看不上现在盘踞在各州各府的修行宗门。 但宁十再看不上,他还算是剑门的弟子,说到底也是修行界的一员。 以一敌万。 怎么想都觉得有些太狂妄。 哪怕是加上李天意,而且仔细想想,那个爱吃辣椒馅馄饨的小子,不定什么时候才能夺回本该属于他的权柄。 就算是夺回来了,自己就敢相信对方? 仅凭一点点莫须有的默契? 鬼才信! 宁十可不是刚入江湖的菜鸟,心眼儿虽然不是多到数不清,但绝对不傻。 摆明的大坑。 没看到,跳下去了,算运气差。 睁着眼睛,看到了,还跳下去,那叫真傻。 所以,宁十打定了主意,作壁上观,打死都不跳出来。想弄死他,想绝了剑门后的人已经太多,他得惜命,他还得想法子去魔山上接他姑姑呢。 宁十全程闭嘴,跟着窦律琦和佘婉儿走进珍宝阁,穿廊过巷,终于到了一处很隐秘的桥阁。 恰巧正是展卖的时间:“各位,珍宝阁展卖马上就要开始,在这里请允许我做一个简单的说明。本阁展卖全都是应宝主委托,代为展卖,其中不乏珍品至宝,但也可能有一些残次赝品,能否称心如意,全凭各位的眼力见识。” 停顿片刻:“规矩,我相信各位都有数,拍定必须付款,交货概不退还。” 宁十屁股还未坐定第一件展卖宝物便被盛了上来。 “火参养元延寿丹,出自青丘药王谷,有益寿延年固本凝神之功效,常人食之,半颗便可抵得上三年元寿。” 话音刚落。 屏风后的一众宾客便有数人举起了叫牌。 以修行宗门为靠山开办的珍宝阁确实颇受欢迎,也非常懂得怎样去把握常人的心思,修行者多,可这世间的常人更多。 对于常人来说,什么最珍贵? 自然是性命。 益寿延年寿元固本,千古以来便是常人追捧的心愿,半颗丹药就可骤增三年元寿,不管多贵都会有人争相抢购的。 起价一千两白银,十个呼吸不到,这火参养元延寿丹的价格便翻了三倍。 宁十皱了皱鼻子,小声嘀咕了一句:“灵芝、黄拓、织玉、火檀,再加些许彩参调配出来的东西就能卖到这么高的价格?原来银子这么好挣啊,早知道之前就不去卖馄饨了。世人眼拙,这药也就对普通人有些用处,细算下来其实也增加不了三年元寿,怎么算都不应该是药王谷的出品,太低端了。” 宁十说着话就瞟了一眼窦律琦。 因为佘婉儿的控制,窦律琦现在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反正该说的不该说的早就说了,虱子多了不怕痒。 窦律琦微微侧头:“宁兄,此物确实不是药王谷的出品,但也不能说一点关系都没有,严格算起来,是我玉合宫和药王谷的联合出品,方子是朝他们买的,后期的加工却是我宗自己来做的,火候差了一些,但绝不是赝品,功效还是可以的。” 宁十冷哼一声:“骗鬼吧,像这种东西,你把材料备齐了,我一个剑修,一刻钟都能炼制上百枚,并且保证效果比这颗好。” 窦律琦语气依旧卑微:“自然是没法跟剑门的高徒相提并论。” 看来这人已经认出宁十是谁。 之前的高调,估计青州地面上的修行宗门也就没谁不认识宁十了。 不管宁十再吐槽,最终,那枚火参养元延寿丹还是以四千五百两的高价被一个肥猪般的富商拿到了手。 透过屏风的剪影可以清晰的看到,那家伙得了丹药,一把就抓到手心里,似乎生怕别人给抢走了,而且更是直接打开盖子,一把丢进了嘴里,心满意足的咽进肚子。 宁十都被逗乐了。 紧接着,一件又一件展品被盛上来。 “凝脂玉龙翡翠手镯,出自蜀山深处玉龙泉,女性,饰品,贴身佩戴有助于美容养颜,融水洗面可使肌肤细腻白皙,起价一千两白银。” “朝凤百鸟竹青扇,出自凤山,可召火鸟护体。” “清心仁字帖,出自书山海崖,可凝神静气。” “观音丹,食之必孕,求子必成。” “七彩三钩玉,稚童佩戴,阅书一目十行。” “……” 短短时间内,数十件所谓的‘宝物’如数展出,刚开始宁十还有些精神,到后来都开始打瞌睡了,实在是太无聊。窦律琦的师父自始至终也没有出现,但一旁的佘婉儿却半分都不急,端端正正的靠在椅背上,一口接着一口的品茶。 宁十打了一个哈欠:“原来挂羊头卖狗肉这么吃香,学到了,学到了。” “下面这件展品,锦绣香囊,出自行州十里堡古墓,据说此香囊遇汗可散发出独特香味,香飘百米,香味有调和阴阳之功效,起价白银四千两。” 第一百八十章 封印 锦绣香囊? 出自行州十里堡古墓? 展台上的话音刚落,宁十的后背上就接连抖动了好几下,而且每一下都比前一下剧烈,抖动间还伴随着一波接着一波的刺痛感。 刺痛源于宁十的黑色木剑。 这剑的材料取自铸剑草庐地底剑狱的铁树,后来与孟八九留在长乐客栈的木匣子相结合,再后来就开始吃剑,到现在,起码宁十亲眼看着,自己的黑色木剑已经吃了不止一把剑,而且跟他姑姑一个德行,只吃灵剑,只吃有名有号的好剑。 一下子,宁十就精神了。 这香囊有问题! 这香囊绝不是普普通通的香囊! 还什么调和阴阳,白银四千两,全都是骗人的! 身负七窍送来的千两黄金,宁十对于竞拍这种事情半分惧意都没有,眯着眼睛就跟周遭的一众富商扛上了。 四千两的起价,几个回合就攀升到八千两。 佘婉儿有些惊讶的看了看宁十:“玉合宫是三流的宗门,所以这种档次的珍宝拍卖不会有精品,大多数都是挂羊头卖狗肉,不要冲动。” 宁十笑了笑:“无妨,玩一玩而已,你看,这香囊多便宜。” 话已至此,佘婉儿也就不再劝阻,只是转头瞪了一眼窦律琦。 窦律琦很识相,立马说道:“过后我去跟管事说一声,给宁先生打个折。” 佘婉儿冷哼一声:“只是打折吗?” 窦律琦赶紧改口:“只收成本价。” 香囊拍到手之后,很快就有人送了过来,佘婉儿因为好奇要过来看了一眼,当她的手接触到香囊的时候,眉头忽然就暗自挑了挑:“不对,这不是一枚香囊!” 宁十只懂剑,对于旁的术法并不精通,但他知道,自己背后的黑色长剑对这枚香囊有很大的兴趣,感觉都要流口水了。 “这枚香囊中有一个封印!” “不对,不对!” “是三层的叠加封印!” “让我再看看,让我再看看。” “第一层好像是迷魂洛,第二层是水月花,第三层是天元。” “三层封印中间还藏了两个蜜罐陷阱,设置封印的主人境界不算顶尖,但手法确实精才绝艳,连我都被骗过去了。若不是亲手摸到,只是隔空观望,怕是很多老前辈都会被蒙蔽,捡漏了,这其中绝对有好东西。”佘婉儿是李玄民最器重的暗棋死士,托孤之人,境界眼力肯定是不容置疑的。 宁十没有反驳,坐等下文。 虽然他觉得,把这香囊直接放到黑色长剑跟前,一样可以解决问题,但既然对方如此感兴趣,最好成人之美。 对前辈要有敬畏之心,要尊重。 佘婉儿轻轻搓了搓手,似乎也顾不上寻找那个窦律琦,小声嘀咕道:“让我看看这里面到底藏了些什么好东西,竟然加了这么多层封印。” 双手微动。 捏动法诀咒印。 一个透明状的太乙九宫图腾出现在香囊的上方。 “三层叠加封印是按照九宫图演化布置的,如果强行从外面破开,整个香囊就会自爆,玉石俱焚,非常危险。”佘婉儿小声对着宁十说道,同时,她也开始破解封印。 一根一根的宫线被巧妙的抽取出来,各种不规则的符印被打破凿穿。九宫、八卦、符心、乱线,一枚小小的香囊,在佘婉儿的手心里翻出了花儿。 诸子春秋十九姓, 缘起缘落鱼化龙。 两行篆体小字忽然腾空,佘婉儿额头微微冒汗,沉声道:“开了。” 咔咔咔咔…… 几乎就在同时,香囊中就响起了一阵细微密集的机关咔壳声,然后就有足足十九道青芒从香囊中冲出来。 飞剑? 这下就连佘婉儿都有些吃惊。 一枚小小的香囊,竟然暗藏了如此多的玄机! 毕竟是刚刚耗费了许多神念之力来解锁封印,佘婉儿一时并没有余力跟心思去将如此多的飞剑全部收下,珍宝阁的包厢眼看着就要被撕碎,窦律琦打心底里暗骂一声:“完蛋了,这次师父肯定要打断我的腿。” 飕飕飕飕! 包厢并没有被撕碎,因为有一把黑色木剑腾空而起,仿佛是王者君临,从香囊中冲出来的十九把青芒飞剑,齐刷刷就被黑色木剑吞噬。 佘婉儿:“……” 窦律琦:“……” 除了宁十,不论是佘婉儿还是窦律琦都被惊到了,佘婉儿知道宁十的身份,窦律琦其实也已经猜到了宁十的身份。 白千帝将宁十讨教的消息放出去之后,青州地面上早就流传出宁十的相貌特征,这是剑门这一代的单传弟子,孟八九的徒弟,身为修行者,自然是要知晓的。 剑门果然是剑门。 传统吃剑啊! 砰! 一声爆裂般的轻响。 包厢没有被撕碎,香囊却应声碎成了渣渣。 三枚深紫色的印记从香囊中炸裂出来,分别是三个字,一个千,一个里,一个图! “心如玉石目如空,佛缘尽藏五蕴中。画笔捻动成山水,千里图卷各不同。”佘婉儿找了许多年的印记,也只不过找到十一个字,这小小香囊中,竟然就藏着三个,加上玉合宫的玉字,这一趟就能找齐四个字。 大约就是宁十拿到香囊的时候,青州汶水河畔,有一艘商女游船灯火忽然被吹灭,船上的公子哥和美女鼻尖全都闻到一股腥臭:“真是晦气,船家,快些掌灯,莫要误了先生的雅致。” 游船闻到了腥臭,却没有人放在心上,更没有人去查看河底。 一层黑黝黝的影子从河水中急速飘过,整道影子大约三丈长,蜥蜴头,鱼身,狼爪,影子背上是一层深褐色的甲壳,尾巴又粗又壮,嘴巴格外的凶残,满是粘粘稠稠的古怪液体,游船上的腥臭就是这些液体散发出来的。 很明显,这道影子,非人。 非人的影子肚皮下面,还缀着一道荧光,那是一个小字,千里图卷各不同的“卷”字! 字迹和香囊中爆裂出来的千里图如出一辙。 当汶水河畔出现怪物的时候,青州城门外也走来一个八九岁模样的少年,光着脚,穿着单衣,浓眉大耳,眼光矍铄。 第一百八十一章 一江春水向东流 从城外走来的少年,负手前行,稚童模样,走路的姿势却极为老城。容貌看上去也甚是可爱,若是被那些深闺中的大小姐瞅见,指不定就要跑出来,一把抱住,在那白嫩的小脸蛋儿亲上一口了。 少年来自鬼谷,别看模样最稚嫩,在他们师兄妹中的排行却是老大。 他的名字叫项东流,一江春水向东流的东流。 项东流是第一次来青州,所以他一边走,一边对周围的景色建筑人文暗暗咂舌,尤其是青州的夜景,毕竟是汶水沿岸中最繁华的城池,嘴中念念有词,只是声音极小,听不清楚到底在说些什么东西。 恰好路过一片夜市,这个时间段的青州夜市,人流还很拥挤。十字街口的中央位置,侧面忽然闯过来一辆速度极快的马车,大概是因为项东流的个子实在是太矮太小,驾车的中年汉子根本就没有发现有人。 马车呼啸而过。 眼看就要将项东流撞倒在地。 血案将至。 马车靠近,中年汉子终于发现危险,可此时的马车已经由不得他来操控,想改道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只能使出浑身解数去猛拽马车的缰绳。 枣红色的骏马,马蹄子高高的跃起,然后重重的落地。 很奇怪。 所有人预想的惨案并没有发生。 一直负手于背后,不紧不慢前行的项东流,就这么走了过去,毫发未伤! 少年就如同是那空气中的流水一般,他的身体似乎跟那辆马车根本就不在同一个空间之中,又或者是说,根本就是大家眼花了? 场面非常的诡异莫测。 但是。 异常和谐。 一只黑色的乌鸦从城池上空飞过,恰好瞧见了这一幕诡异莫测的现象,然后直接就在空中叫了两声。 很普通的乌鸦叫。 但听在有心人的耳朵里却如遭雷击。 大约一盏茶的功夫。 当项东流刚刚走过夜市,走到一处石桥上时,夜色中的青州忽然从四面八方涌来一大群的黑衣人。 街边的小摊小贩都看傻了:“帮派血拼吗?这么凶!” 黑衣,黑甲,黑羽,黑袍……黑是鬼谷最崇尚的颜色,而这群黑袍就像是朝圣一般,齐刷刷而来,齐刷刷站定,整整三百五十九人。 轰! 恭敬无比的低头,用不算很大,但非常低沉的声音整齐的说:“拜见仙师。” …… 天阶夜色凉如水。 子时将至。 当珍宝阁中的宁十刚好拍得香囊,佘婉儿刚好开始解锁香囊封印时,来自鬼谷的项东流,却端端正正的站到青州最高建筑的屋顶,摘星楼。 摘星楼。 楼高十三丈。 曾有诗仙为楼赋诗一首摘星,由此得名,流传百年。 项东流身穿一袭黑衫,衣衫后的黑袍迎风起舞,稳稳当当的站在楼角朗阁之上,端是一派诡异景象。 今夜星光璀璨,月正中天。 不知何时。 四十九盏孔明灯悄然升起,这每一盏灯芯中其实都暗藏着无数冤魂,坠马草原采来的冤魂,项东流嘴中轻念一声:“割草。” 又念了一声:“遮天。” 然后那些冤魂灯就忽然定在空中,一动不动。 项东流小小的身体仰望着星空苍穹,手心里却是一团印记,和佘婉儿一模一样的印记,只不过是字不一样。 全都是千里图的印记。 中土修行界的宝物,这么多年兜兜转转,竟然全都跑到了旁人的手中。 修行讲究气运一说。 难道这气运已经开始风水轮流转了? 项东流此次来青州,名义上是敦促联军南下,围剿唐国,但暗地里其实就是在谋划唐国修行界。 鬼谷以气运测算天机。 早就已经推算出来,今夜,就在这青州城池当中。 千里图就会问世。 那二十八枚印记会集全。 项东流手中有一部分,但他不知道另一部分在哪儿,他能做的只有等待,或者,直接贡献出自己这部分神物。 他不谋求印记在手中。 他只需要这千里图在青州展开便可。 鬼谷要夺唐国修行界的气运,千里图便是一个开端,也是鬼谷选择的一颗钉子。 大概就是宁十的黑色长剑开始吞噬青芒飞剑时,整个青州都开始乌云密布,紧接着便是电闪雷鸣。 雷雨当中,项东流双手合十,黑袍骤然碎裂,迎风化为一团黑色烈焰。紧接着,项东流口吐莲花,一段密集的篆文飘散于空中,裹挟着黑色烈焰,一分为五,一下子点燃了四周的冤魂灯。 看似简单,不消片刻,项东流的额头便是汗如雨下,这千里图是一千年前就在唐国修行界流传开来的洞天福地,是为了培育唐国修行界苗子的地方,是唐修界的摇篮之一。 三首诗。 三件宝物。 三座洞天福地。 这千里图便占了其一。 “千里降世,福泽一方,希望这天地能感悟到弟子的呼唤及苦心,为弟子显露天机。”项东流默默在心中祈祷,然后指剑一划,手心之血瞬间洒向空中,“我以我血祭福图!” 此话一出口。 苍穹之上瞬间降下一道极电之雷,正中项东流右臂。 项东流凝神闭气运转全身真元,硬抗极电之雷,最后倾力一甩,雷电之力落至四十九盏冤魂灯之上。 灯灭一十二! 烈焰熄,雷电消,项东流手心里的千里图印记直接化为一道青芒坠向青州府一处隐秘的院落。 异象生。 项东流的神情却并未有所轻松,妄测天机,妄入因果,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其中的利害,即便他修为再高深,都有些心有余悸。 十个呼吸之后,并没有结果。 千里图依然没有出现。 项东流咬牙暗叹一口气,双手悬空飞舞,一道道玄妙绝伦的真言四散而出,每一道真言都引动着一缕黑色的玄气。 黑色玄气在摘星楼而出,却现于汶水河底。 一头怪异的凶兽,肚子忽然裂开,两枚印记破空飞走,凶兽嘶吼一声,仿佛是承受到什么莫大的羞辱。 “轰轰!” 两声巨响,摘星楼中央的巨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直接裂开了几十道口子,历经数百年不倒的楼阁竟然发出了咯吱咯吱的声音。 空中四十九盏冤魂灯,再灭二十三! 乱石飞舞。 尘土飞扬。 再看站于楼角尖顶的项东流,原本稚童般的模样,脸颊上这时候竟然泛起了皱纹,要知道,他修行的逆天诀是决计不会出现此等情况的:“这难道是天地对我的谴责?或者说是唐国修行界的气运在反抗我的突袭?” 此时的天穹之上,狂风大作,雷电不断,甚至隐隐有怒斥之声回响于天际,似乎项东流已经惹了天怒。 “怒我是外族之人?怒我不该揣测你唐国之利器?笑话!”项东流望着天穹,喃喃自语道,然后忽然咧嘴一笑,“你越不喜,越不让我做,我就偏要做,你见过哪个鬼谷天师会惧怕雷威?自入鬼谷,便是注定因果缠身,而我,早已是了无牵挂。” 天雷阵阵。 警音浩荡。 站立于摘星之巅的项东流,身形忽然挺拔起来,从稚童变为少年,从少年变为青年,从青年又变为老年。 燃烧生命提升境界,这项东流为了毁掉唐国修行界的福地,竟是要押上毕生的修为,孤注一掷! 酒馆中已经喝得伶仃大醉的白千帝,歪了歪脑袋,瞅了瞅夜空,喃喃自语:“是哪个傻瓜在跟天机对抗,真是不要命了。” 嗅了嗅鼻子,将嘴角的酒抹干净:“好像有洞天福地的味道,好事情啊,我那外甥刚好能用的上,舅舅在这儿,我看谁敢不送咱一个名额。” 白千帝本来就不属于唐国修行界的一员,虽然他喊斐南徽师哥,他也对中土没什么太深的感情。 唐国的福地出什么问题他才不会在乎呢。 而且他潜意识里已经开始怀疑,自己那傻妹妹,到底是怎么死的? 当年到底是谁去铸剑草庐灭了宁氏一门? 灭宁我管不着。 杀我妹就有说法了。 反正是在唐国的地界上,跟唐国的修行界总是分不开的。 所以,白千帝感受到青州夜空中的异象,但是他乐见其成,他甚至想着,若是有人过来故意捣乱,他不介意动动手,就当是冷夜里暖暖身子。 白千帝暖不暖身子不知道,项东流的身子反正是暖了,暖到炸裂,是真的炸裂了,跟着他一起炸裂的还有那夜空中的四十九盏冤魂灯。 灯灯俱灭。 灯灭之时,珍宝阁中的佘婉儿,手心里的印记全部脱手飞到了夜空中,还有青州四下角落中又飞出来七枚。 一共二十八枚印记,组成了一首诗。 “心如玉石目如空,佛缘尽藏五蕴中。画笔捻动成山水,千里图卷各不同。” 千里图。 降世。 看着很久,其实从项东流施法到图现,仅仅片刻之间,片刻到佘婉儿都没有时间反应。她的修为很高,但距离白千帝跟孟八九这种大神还有一段距离,否则当年李玄民就不会丧命坠马草原。 宁十手握黑色长剑,跟着那些印记就来到了屋外,抬眼就看到一片锦绣山河,千里图画,浓郁至极的灵气从千里图中缓慢的渗透出来。 生病了,休息两天。 如题,抱歉。 《这个剑仙很危险》生病了,休息两天。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这个剑仙很危险》爱下书小说网全文字更新,牢记网址:.aixiashu.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