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灿烂的西西里》 一 引言 她叫小娟。 她不喜欢这个名字。好像是六七十年代最流行的名字。什么李小娟、王小娟、陈小娟……拿到百度上一搜就能出好几百个网页。我相信她妈妈也就随便给她起的名字。 她就叫李小娟。 很土的名字。她想。很平凡,就像她自己,属于扔到人群里看不见的那种。 我要写的就是她。很平凡,很平凡。 可是平凡的人也是有故事要发生的。 我看过海岩的《平淡生活》,发现里面的主人公活得好不平淡。 这个故事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本文作者致力于用最简单的文字,最简单的情节,去讲一个很简单的故事。 二 树上的歌 和很多文静的女孩一样。李小娟不爱说话,不会当众发表自己的观点,她可以坐在角落里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还能不引人注意。不知道是习惯还是本来如此,她的一切都不引人注意。没有突出的成绩,没有惊艳的外表,没有特殊的爱好。虽然我记得他小时候长得挺可爱,眼睛很大很黑亮,嘴唇薄薄的,笑起来两旁还会有浅浅的酒窝。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长大后眼睛不那么大也不那么黑了,连酒窝都不见了。 与她的文静相反,她有个活泼好动的妹妹。我们会发现这样一个有趣的现象,但凡家里有兄弟姊妹的,他们总会表现出相异的性格倾向。不知道是不是遗传规律分配还是别的原因。 她很羡慕她的妹妹。她的妹妹爱说爱笑爱打爱闹爱叫爱跳,她认为她妹妹干所有的事情都那么有意思。可是她不能。 李小娟平凡而安静地长大。过完小学又进初中。一直很安静。连李阿姨都说这孩子从没给她添过乱,不费力就拉扯大了。 李小娟的小学波澜不惊,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当然,她也有与同桌划过三八线,也曾因为“越界”而被打过手,她也曾参加过儿童节的班级大合唱,唱得起劲又卖力,也曾参加过作文比赛获过优胜奖,也曾担任过班干部,比方说生活委员之类的,也曾在班级后面那块破破的黑板上出黑板报画过插图什么的。 不过那都是很小的事,一般人听了就忘了。 只是她还记得。 我的童年也是有回忆的。她想。 我们的童年,都是充满了热闹嬉戏。蜻蜓。河流。小溪。蓝天白云。在田野里放风筝。爬到山上去找野果子。燥热的夏天趴在桌子上瞌睡。一到下课精神便振奋起来,打闹。 这些零碎的记忆直到现在还是让人感到温存。我想我们都不会忘记的,最深刻的,还是和某某小男生或小女生偷偷拉个手,并向他庄严“表白”的情景。当然那不会是爱情。那叫懵懂。 可是对于李小娟来说,便没有这样的“深刻”记忆。 有一次有个小男生去拉她的手时竟把她吓哭了。她站在那儿一直哭,满脸红涨,充满了恐惧和无助,结果是她妹妹跳进来和那男生打了一架,后来那男生和她妹妹成了铁哥们,但即便是这样,那男生也没再敢去招惹李小娟,见了面也就打声招呼:“姐姐好。” 李小娟回忆起那一幕还是会忍不住笑:“那男孩其实挺可爱的,一小帅哥呢。” 上了初中之后的李小娟更加安静了。 从未担任过班干部,讲话需凑到她嘴边才能听到。她的成绩依旧平平,在班上是个经常被忽视的人,而她除了同桌也很少同别人交谈。 后来有一次班上换座位,她被调到与班上成绩最好的同学罗毅坐。罗毅很高也很帅,很干净的一个男生,迷倒了万千女生却为人低调随和,片叶不沾身。 李小娟本来是不敢和他说话的。可是在学习上她又必须向他求助。她没有野心要去争名次,只求自己能顺利上高中,不让妈妈操心。而她原来的同桌被调离十万八千里。 我觉得那时候罗毅还是挺喜欢她的。 每次她问问题,罗毅总是耐心地教她,一遍又一遍,她也很用心的去学习。同桌在一起久了会形成默契,这种默契的感觉让李小娟觉得很幸福。李小娟觉得罗毅是上天送给她的天使,她时常偷偷地看他眉心的痣,也曾细心的在课桌里为他准备擦汗的纸。 罗毅估计了一下李小娟的水平,决定在周末约她到学校后面的小竹林给她补习。 李小娟不止一次跟我说,那时是她感觉最幸福的时光,她知道那不是爱情,是最纯正的友谊。我推测她那时还不懂爱情。她说人就是因为懂太多了,所以幸福的余地就少了。幸福中是建立在无知的基础之上,什么都不知道,才最容易幸福。 所以不是有人希望自己能做一只快乐的猪嘛。 可是这种幸福很快就受到了挑战。 你我都上过初中,都知道那时的小孩心里喜欢盘算些什么。 一群嫉妒的小女生开始恶意的制造谣言,说罗毅和李小娟每个周末都会去竹林里约会,还手拉着手呢! 李小娟又惊又怒,当天下午回家后躺到床上蒙着被子一直哭,第二天肿着眼睛到班主任办公室请求调换位置。 同样没安下心来的罗毅见同桌要搬位置感到意外。他望着李小娟核桃大的眼睛问道:“你怎么了?出了什么事?” 李小娟没有说话。她默默地把课桌搬到了最角落,一个人坐。 罗毅见状,心里便全明白了。 等下了课,罗毅做了一件让大家都意想不到的事情。他把自己的课桌重新搬回到李小娟的身边。 这下班上沸腾了。讥笑声,窃窃私语,起哄声,全都涌向李小娟的耳朵。 一个平日里最爱捣蛋的男生叫起来:“罗毅有媳妇咯,罗毅喜欢李小娟!哈!” 罗毅被彻底的激怒了。他从座位上跳起来,将那男生扑倒在地,拿起拳头狠命地揍。 这是罗毅第一次动手打架,在所有人心目中,罗毅一直是一个彬彬有礼的乖学生,这次为了李小娟打架便成了罗毅喜欢李小娟的铁证了。…… 班主任把罗毅叫进办公室,罗毅气仍未消,昂着头说:“我们又没做什么,他们凭什么乱说,我们一起学习有什么不对?!” 这也是罗毅第一次跟班主任顶嘴。 班主任也郁闷了:“你没错?你动手打人没错?你扰乱班级秩序没错?” 见罗毅不做声,班主任语气缓下来:“你这个解决方式不对,你这样冒失,让人李小娟以后怎么面对同学们,你让别人怎么想她,你根本就没为她想嘛。” 罗毅这才觉得自己鲁莽了。他回到教室一看,李小娟早已不在了。 李小娟回家了。 李小娟第一次跟李阿姨提出了要求: “妈妈,我要转学。” 三 仙人球 就这样,李小娟转到了县二中读初三。 李小娟的初三整个在忙碌中度过,孩子到了一定的阶段就会被催化成熟,比方中考,比方高考。初三的孩子也不再那样幼稚的开玩笑,一门心思的考高中。即使是开了玩笑也是用于解闷,大家都不会在意。这群孩子们意气飞扬,脚步坚定又自信。 在这样的气氛中,李小娟觉得自己突然之间就长大了。 李小娟的初中以顺利进入高中结束。 她对初中的回忆,除了初三时雪花般的试题和一波三折的分数,就剩下罗毅了。 美好的罗毅。 “那以后再也没有男生为我打过架了。”她笑着说。李小娟嘴上不说,但我知道罗毅为她打架她心里其实很感激。童话里的故事也莫过于王子在公主危难之时舍身相救,何况这还是发生李小娟这个不是公主的灰姑娘身上呢? 我们总是以为坚持到最后一定会看到天堂。就像初中进高中,高中进大学,大学到社会,社会到棺材——当然最后一站都会是天堂,不管你如何认为。可是之前的任何一站,对我而言都是巨大的深渊。这种深渊不一定会置你于死地,但是它会拉着你一直掉,一直拉着你,让你无法脱身,让你困厄。一次一次将你折磨得半死,待到你想起当年的无限风光,更是有跳崖的冲动。 但李小娟没有我那样强烈的郁闷情绪。 她觉得自己挺幸运的。她觉得,不让家人操心她就成功了。 我只能说,有时候,一个人的心理状态会有让生命转向的力量。 与她相比,我的高中充满了无聊的躁动。 刚进高中时,她是被分进了当时所谓的“尖子班”,班上云集了各地来的各地来的高手。李小娟很佩服那种不用学习也能考很好的天才。她不知道那些所谓的“天才”们只是在别人面前装潇洒,背后在家挑灯夜战不定到什么时候。李小娟永远不会有这种心计。当然正常的也有,那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李小娟不明白为什么那些人会那么厉害,同样一道题,他解得就是比别人快,就像当初的罗毅。 “没什么好讲的。”她摇摇头,“每天就是做题,班上学习气氛太浓,很压抑,每次出去走走看到对面的那些班级觉得他们好热闹,好想加入他们。” “不过我们班上有个女生,蛮可爱的。” 那个女孩应该是她们班上唯一一个不服从规则的人。她个性豪放,成绩在李小娟之上,却十分爱玩。成绩若是考得不好也就一笑置之,把试卷往课桌里一塞就又出去了。 李小娟很是羡慕她的潇洒。李小娟觉得那女孩生上充满了生命的活力。可惜李小娟自己做不到。 那个时候李小娟的成绩一路下跌,跌破了好几个涨停板,哪还有心思去潇洒。她越学越吃力,终于在高二文理分科的时候被踢了出去。 李小娟选择了理科。 李小娟觉得自己记性大不好。也记不过别人。 “那个女生呢?” “也被分下去了。”李小娟一脸的惋惜,“她其实挺有天分的。” 我无语。李小娟不为自己遗憾,却为一个几乎从来没注意到过她的陌生人在这儿伤神。 李小娟觉得自己的高一没过似的。弄到最后还被踢出来,真叫个悲摧。她再回忆,才发现自己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写日记,可是里面记录的却是一大段又一大段的关于那个女生的光辉事迹。 李小娟总是这样,从来没把自己当做过主角,连日记都成了别人的回忆录。 “没有什么可写,总要做点事,就写她了,至少我有对她发表看法啊。” 无语。泪奔。 李小娟翻看日记的时候还是忍不住笑,她觉得那个女生和罗毅的效果一样,为她苍白的记忆填补了很多很多。 “不过听说那个女生分下去之后还是活的很潇洒,在班上玩得风生水起,成绩也还行。”李小娟停了一下,“有的人天性就好一些吧。” 李小娟在高二的那段时间尽力去学习,可仍是班上的十几名,最好的一次排在第八,后来这个名次便一去不复返,再也没回来过。要知道当时的县一中升学率才20%,全年级有一千多号人,李晓娟的成绩放到全年级来看,最多最多也就是擦个边,需要有中奖的运气才有机会考进大学。 李小娟那时很无助。 她常常一个人沿着体育场的跑道一圈一圈地走,后来变成一圈一圈的跑。她在班上有几个算得上朋友的,可是她认为没有人真正的了解她。那时她还喜欢望着窗外发呆。什么也不想。她只是不想去面对那些纷杂的试题,那些数字、符号让她觉得头晕。她很喜欢靠着窗子坐,她觉得窗子是一个很神奇的发明,想想看世界要是没有窗子可怎么办。她有时候觉得自己还没有窗子来得有意义。她写过一首小诗,叫《窗里窗外》,我让她拿给我看,她执意不肯,“太幼稚了,让人笑话。” 在这个班上,李小娟真是有无能为力的感觉,她毫无办法,班上同样有拼命学习的人,也有索性放弃的人,逃课,打牌,抽烟,喝酒,啥样的人都有。有女生结集成小帮派,在外面招摇,男生们有时会以寝室为单位集体旷课睡大觉,班主任管不住,任课老师摇头叹息。 “就像是一潭绝望的死水,充满了腐败的味道。” 这种味道我也很熟悉。我们可以说这是属于这一代人性格上的脆弱,但是学校又怎能说与此毫无干系呢?将学生划成三六九等的确有益于竞争而提高升学率。可这何尝又不是一种慢性毒药,摧残着这些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们呢?将孩子们打包装箱,贴上标签,怎么可能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呢? 我对李小娟表达了我的愤慨,李小娟笑着摇摇头,“学校也是没有办法,上面有硬性指标,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是每个人都会做的事。况且像我这种人放在那里也是浪费资源,自己还觉得很辛苦。” 我觉得李小娟真是豁达,换了我指不定就不读了,谁敢说我比别人蠢了? 高二下学期,李小娟的班上转来一个人,这个人叫罗毅。 是同一个罗毅。 这个意外让李小娟大为吃惊。 当然我也很吃惊。 李小娟很突然地说出这个名字,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她很平静地说出这个名字,让我觉得她好像在说一个毫不相干的人。 罗毅更高更帅了。他的出现对全班的雄性动物发出了不可避免的挑战,也让所有雌性动物开始猛烈的分泌荷尔蒙。 罗毅自我介绍时,先是送给大家一个big smile,然后说道,“大家好,我叫罗毅,请大家多多关照。”说完还鞠了一躬。 李小娟当时感觉一阵光芒照亮了整个教室,她的心中居然头一次燃起了莫名的希望。 “老师,我就坐这里了。”罗毅走下台来,指了指李小娟身边的空当。 这里我有必要做一个解释,以免读者说我有制造情节的嫌疑。李小娟为了能靠窗坐,跟老师申请了一个单间,这样就不至于让同桌换不了位置而影响视力。所以李小娟一直是靠着窗子一个人坐的。 罗毅搬了张空桌子移到李小娟旁边。 “同桌,好久不见了。” 四 水杯 按李小娟的话讲,她就像是重生一样又活了过来。罗毅就像是她命定的救星——虽然初中那次事件很像是一场灾难,但我们从李小娟的语气中觉出那么一点味道,那么一点“痛并幸福着”的味道。罗毅的再次出现,让李小娟的整个世界猛烈地摇晃了一下。 罗毅在李小娟转学以后也跟着转学了,具体原因不得而知。他转到了市二中的初中,后来考进市一中读高中。这会儿转到县一中,为什么呢?读者莫要乱猜,听我慢慢道来。 这个时候的罗毅和李小娟都正值青春好年华。李小娟很坦诚的告诉我,她喜欢上罗毅了,我一点也不吃惊。我是见过罗毅的,要是我是个女的,指不定得扑上去。更何况李小娟和罗毅还有那么一段“不了情”。 罗毅很快就成为了班级的领袖人物,当班长,成绩全班第一。 李小娟很疑惑。从成绩看来,罗毅转在“尖子班”是毫无问题的,为什么要呆在普通班呢? 李小娟问过他,他只是淡淡地说,没什么,就想换换口味。 换换口味。说的真是轻巧,足以让广大拼命奋战却仍不得要领的革命同志们羞愧难当引颈自刎了。 “真是幸运还能再见到你。”罗毅说,“你都不知道我那时有多自责,生怕你会出什么事。” “没什么呢,呵呵,我挺好的,就是成绩一如既往的差。” “没事,我帮你。” 两个人很有默契的相视一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稚气的年岁。 李小娟的成绩渐渐有了起色,至少比以前好多了,她知道这都是罗毅的功劳。她很满足,她心想,这样就很好了。 李小娟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人。她觉得有罗毅在身边,成绩再差都不算什么。 有时候生活就是这样,哪怕只剩下一件事情还是令人欢愉的,生活都会显得那么有意义。对于李小娟来说,罗毅就是那件事情,填满了李小娟的整个世界。 暗恋无罪。 况且暗恋罗毅的人多了去了,李小娟不过是暗恋大军中很平凡的一员,当然,较之于其他的女生来说,她是比较幸运的一个。 比方说,罗毅从来不上晚自习,可是有时候会为了给李小娟辅导功课而留下来;比方说,罗毅会陪李小娟到跑道上一圈一圈地走,或跑。 李小娟说自己很幸福。暗恋得很幸福。 有一个暗恋的对象来寄托一份情感,总比无处安放要好一些吧。 罗毅对李小娟说,跟你在一起,我觉得很安心。 他们在一起散步的时候,大多数时候是罗毅说话,罗毅一停,两个人都沉默了。然后他们又会莫名其妙地笑起来。就是我之前说的那种默契的笑。 罗毅说,下次我应该带瓶水,这样我相信我可以一直说下去了。 李小娟只是笑。 李小娟也希望自己能讲很多事情给罗毅听,可是她实在找不到好的材料来讲。 罗毅也不勉强她,没事,你听我说就行。 罗毅接着跟她讲了自己转学后的事情。 罗毅在初三的时候fall in love with 班上的一个女孩,同样成绩优秀,当时年少气盛的他们爱得理直气壮,轰轰烈烈。家长知道后极力反对,罗毅和那女孩便立下军令状,发誓绝不耽误学习,否则任凭处置。 后来罗毅和那女孩双双考入市一中,成为一时的佳话,同学们都称他们为神雕侠侣,爱情事业两不误。 可是进入高中之后,罗毅倒是一如既往万夫莫敌,而那女孩成绩一路下跌,像极了当年的李小娟。这便惹怒了女方家长,在上演了一哭二闹三上吊的的情景剧之后,罗毅终于选择妥协,随即离开。两个人暗暗约定考同一所大学,到时候就海阔凭鱼跃了。 李小娟这才明白为什么罗毅的眼角显得那么忧郁,为什么罗毅也会有烦躁不安的时候,也会一个人跑到体育馆去打球,打得筋疲力尽第二天趴在课桌上睡觉。 相爱不能相守,很套路的情节,可是却在大量的小说中出现,这便证明着这种情节本身的合理性。这种感觉我也试过,很难受。这是后话。 “很俗,对吧?”罗毅苦笑。 李小娟摇摇头,“如果这是小说我也会这么觉得。可它不是。” 李小娟安慰他的时候感到自己也很难受。她才明白罗毅和她的相遇真的只是巧合。罗毅显然不会是为了“追”她而来。李小娟暗骂自己真是言情小说看多了。可是明白了这一点后,她觉得很难受,更难受了。 后来的几天,罗毅没有出现。 李小娟坐立难安,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 她正疑惑着,罗毅又回来了,只是手上缠着绷带。 李小娟吃了一惊,可是罗毅神色严峻,李小娟不敢问。罗毅沉默了许多,有时候教她做题,教着教着便走神了。 李小娟挣扎很久,终于决定明天等他一来就问他怎么了。 可是罗毅第二天又没来上课了。 之后罗毅再也没回来。 连让李小娟说再见的机会都没有。 李小娟常常望着旁边空荡荡的坐位发呆。她不明白为什么罗毅不吭一声就走了,她不知道自己对罗毅来说算什么,连好朋友都不是吗?想到这儿李小娟觉得自己的人生就像是一堆破布,什么意思都没有。 李小娟辗转得知罗毅的离开还是因为他的女朋友。他的女朋友的成绩即使他离开后也未见好转,他在这边无能为力,那女方家长认定罗毅还在影响自己的女儿,索性把她转走,罗毅再也无法联系到她,于是不再寄希望于学习,准备废弃自己。他出去喝酒,后来跟人打架,进医院…… 李小娟知道这些后很吃惊。可是她什么都做不了了。她不知道罗毅那时候原来忍受着那么大的痛苦,可是她却什么都没有做。如果罗毅不把她当朋友,那也只是她活该,她连问别人的勇气都没有。李小娟觉得自己很没用。头一次对自己的人生充满了绝望的挫败感。 罗毅在李小娟的世界彻底消失。 罗毅的离开让让李小娟的高中再度陷入灰暗。那一段人生整个掉进了灰暗。 她的日记本里的内容,满满的全是有关罗毅的回忆,连初中时那一笔都重新记过一遍。李小娟似乎在挣扎着要把罗毅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都收集起来,牢牢的锁住。可是她又发现这全然徒劳。因为罗毅已不在,只留下一个若隐若现的影子,远远地出现在前方。 可是她还是会去翻她的日记。小心翼翼,每一个细节,甜蜜又心痛。罗毅就像是一个不真实的梦,梦还未醒,人却先走了。她有时也恨罗毅,为什么在她需要帮助的时候离开,为什么在他需要帮助的时候却从来不向她开口。但她随后发现对罗毅的恨恨得很可笑。她的内心很矛盾。很纠结。 直到进入高三,李小娟仍然在考试失利后会发呆,仍然时不时想起罗毅,是不是去翻那本快翻烂了的、属于她的、她却不是重点的日记本。 她觉得自己唯有活在记忆里再才有生命迹象可循,现实中的她脆弱,无精打采。 她一遍一遍地回忆。 过后又陷入无穷无尽的痛楚。 李小娟讲这一段的时候,眼睛漠然地望着前方,没有焦点。 “早知道你就应该告诉他了。”我说。 “没用的。”她叹了口气,“他不会喜欢我的。” 李小娟的高三对她来时就是一场折磨。每天累得半死,夜里还常常失眠,在床上抱着枕头等天亮。而她的成绩却一片狼藉,每况愈下。有时候李小娟想,这么累,放弃算了。 可是放弃,又能做什么呢? 她没有别的爱好,也没有撒野的勇气,那就坐着吧。看看书,看不进就坐着。她想尽人事,听天命。 李小娟买了个mp3,专心的听歌。 她喜欢听老歌,一遍一遍。单曲播放。 在那个躁动的六月,李小娟终于结束了她的高考。从考场走出来,她抬头望了望湛蓝的天,太阳的光线刺得她流出了眼泪。 那一晚她跟同学去吃饭,第一次喝了好多酒,回家的时候吐了一路。 她说,我就不明白怎么会有人爱喝那么难喝的液体。 五 越过你的地平线 很多人知道酒不好喝,可还是有许多人会去喝。 很多事明明不能做,可还是有人去做。 这才是生活。 李小娟在等待分数下来的一个月里先是狠狠地睡了一个星期,后来有接班去爬了那座爬死过人的山。 我很是佩服李小娟的勇气和毅力。李小娟从来就不爱动,偏偏她还有个好动的妹妹。这个妹妹让她更坚定地保持安静。因为一旦不安静就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她唯有用这种方式去阻止妹妹得寸进尺,让她自讨没趣。 而这个时候的李小娟却是豁出去了。 但凡人到了一定时候总要发泄发泄的。 李小娟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平凡了。连她选择的发泄方式都显得那么温和没有力度。 不管怎样,这对她也算是一种挑战。 李小娟后来又跟同学去了同学家里玩,走了好几里山路,坎坎坷坷,蜿蜿蜒蜒,到达目的地时人都快趴下了。 同学们稍微休息了一下便开了牌场,李小娟就在旁边坐着,李小娟看着看着觉得没意思,于是便一个人去了同学家后面挨着的那座小山坡。李小娟说有时候她觉得跟植物呆在一起比跟动物呆在一起要舒服很多——尤其是这种动物是人的时候。 她就在山上坐着,好像想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想。就这么坐着,像小时候一样,一坐几个小时。 后来同学终于记起她,叫她回去吃饭。 一帮人打打闹闹很迟才去睡,李小娟一边听他们聊天,一边看电视,李晓娟突然觉得对于她来说,周围的人都像是在演电视剧,她是唯一的观众。 这个暑假在家,李小娟比往日勤快很多,不断地洗碗拖地。李阿姨知道她可能心情不好,也就由她做。 一个月的漫长时光终于过去了。 李小娟很自然地落了榜。 李小娟没有哭,她说她早就料到了。只是情况比她预料的还要惨淡。 但效果是一样的。李小娟说。 高考分数下来,几家欢喜几家愁,又开始准备大摆筵席庆祝升学的,也有收拾行李去读补习的,当然,也有直接投身社会去打工的。 李小娟不过是这三只大军中的一员。 她选择了读补习。也叫复读,也叫高四。文艺一点来说,叫后高三时代。 “那时候也没怎么想,就觉得不读书也不知道要干什么。况且心里还是有点不甘心的。毕竟读了大半辈子了,也想再试试,碰碰运气看。” 其实李小娟还是觉得自己不够努力,她想起以前读初三,那才是没日没夜,心如止水还一点不觉得累。她想如果拿当初的干劲儿再搏一把,还是有希望的吧。 李小娟让自己不再想那么多,她把日记本锁在柜子里,发誓一年之内绝不打开。 我说,“你对谁发誓呢?” “自己呀。” 我觉得李小娟还是属于那种比较有决心的人。 救我而言,对自己发誓就是放屁。 李小娟做到了。一年都没有翻过日记。 八月份一开始,李小娟便整理好东西去了市里的补习学校,成了一名正规的复读生。 复读在当时是一件很有争议的事情。我不知道现在还是不是。尤其是应届生,都会对复读生有本能的排斥,按他们的说法,复读生等于是在跟他们抢名额,这很不公平,鱼就那么几条鱼,捞鱼的人多了,捞到鱼的几率不就少了么?而对于复读生来说,其要承受的心理压力也是应届生难以理解的。 李小娟就跟我讲过隔壁班有一女生行为出现异常,其父母还在他的寝室请人给他画符作法呢。 连李小娟都觉得很不可思议。 九月份放月假,李小娟回到家,整个瘦了一个圈。李阿姨赶紧给她好鱼好肉地补营养,一边批评这个教育制度:“把人整成这样。这学生读点书真是不容易啊!”李小娟说那里的伙食不怎么好,有时她一天只吃两顿饭。 回家这几天刚好碰上有同学办升学宴,李小娟也去了。 这次李小娟又喝了好多酒。 同学办酒在家里办的。眼见着大人们都撂了饭碗了,剩下的这帮兔崽子们借着酒劲越发放肆了,一屋子全跟磕了药似的,个个晃着酒瓶要找人吹。李小娟在这样的气氛下不知怎的就high了起来,她豪迈地吼了一句:“谁撂倒的我谁负责把我抬回去!” 她说完便倒了,也不知道这最后一杯酒是谁灌的。 后来还是办酒那位同学找人给她送回了家。 “你还挺狂野的嘛!” “丢死人了,这该是我记忆中最丢脸的一次了。” 其实有时候,人是该丢丢脸的。丢的次数多了,脸皮也就厚了。 生活也就容易多了。 回去的李小娟变得更加沉静。除了学习几乎不想任何事情。李小娟同时也很注意身体,伙食不好那就锻炼。她常常在下了晚自习之后一个人在操场上慢跑,既解除一天学习的疲惫,又可以较快地入睡。 李小娟也渐渐习惯了一个人。毋宁说,她又重新习惯了一个人。 她不是孤僻。,只是觉得一个人好办事,效率高。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回寝,一个人打水,一个人走路。所有时间都由自己支配。他觉得自己的时间太少,实在没有余地再分给别人。 高四的生活显得更为压抑厚重。每个人都会有“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信念作鞭策。没有人会觉得复读很有趣——当然那个山东考霸除外。对于热血沸腾的青年来说,一年的时间太过珍贵,容不得他们去挥霍和浪费。有这样的想法,他们便难免患得患失,焦躁,烦闷,也会花大量时间去研究值不值得的问题。也有人会中途放弃,还有人会频频请假去调整心态。 李小娟也有压抑无望的时候,可是她从未请过一次假。 她不习惯制造麻烦。 对于所有形式的长辈们来说,李小娟是他们最愿意接受的后生一类。当然,像我这样的,他们自然是避之不及。 李小娟也就是会在吃过饭之后到教学楼前的小花园里去坐坐,听上几首歌,吹吹风,然后便又回教室奋战了。 我们应该说,所有敢于战斗的士兵都是好士兵。无论战果如何。 当然,高考只看战果。 李小娟认为高四的那个班比她以前的班级显得更为浮躁。她时时可以从安静的自习中体味到那种被压抑的躁动。她的同学中有非常敏感的,也有非常容易激动的,神经衰弱的,当然也有一如既往潇洒的,谈恋爱的。 李小娟想,环境毕竟只是环境。 李小娟觉得自己与以前大不一样了。 不会再羡慕别人的热闹和潇洒,不会再莫名其妙地盯着窗户玻璃出神。 她为自己的这种转变很是开心。 我常常想,人的悟性总是有限的。人总是要经历一些事,才能明白一些,学会一些。 所以说,有些事情,是一定要经历的。 有些经历,一定是有用的。 努力和成功从来就是正比关系。如果你的是反比,那你一定是方向搞错了。 李晓娟的经历就是一个明证。 李小娟是怀着信心迎来的她的生命中的第二次高考。也是最后一次。从考场出来之后,同样是湛蓝的天。她发现那天的阳光如此明媚。 我也认为高考一次不过瘾,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还没整明白是怎么回事就过去了。 李小娟如愿地拿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 李小娟没有很激动。也没有哭。 她的表情同第一次高考结束时一样。 什么叫宠辱不惊。 所以说,做人要淡定。 六 女人的口红 再次经历高考后的暑假,李小娟同千千万万即将奔赴那在无数个失眠的夜晚憧憬了无数次的大学的孩子们一样,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计划。比如打点暑假工赚上人生的第一桶金,或者去学点有意思的兴趣爱好,丰富一下自己,或者直接拿着奖学金出去旅游…… 李小娟选择了前者。直接原因是前者赚钱,而后两者花钱。她觉得自己已经是成年人了,也该学会赚点钱,体味一下花自己的钱的快感。 李小娟兴致勃勃地去打听哪儿哪儿招短期工。李小娟觉得自己还有几天就拿到录取通知书了,也算是个半个正规大学生,找份零工应该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可是我们的李小娟连高中毕业证都忘了拿。她现在的状态跟街上的无业游民无异。不过大多数人还是能从她懵懂的眼神里看出她的学生身份。 可现实远不如自己所料。 李小娟觉得很沮丧。 她发现自己辛辛苦苦读的十多年书在这个时候一点用都没有。比方说你去餐厅端盘子,没有人会需要你可以使用力学原理去研究怎么端碗碟比较省力,也没有人会问你:诶诶,这道菜里蛋白质和脂肪的比例是多少啊。 换句话说,课本上学到的东西,干这些事根本就用不上。 李小娟有时候抬脚刚进门话还没出口就被轰了出来:“我们这不招短期工。” 李小娟说,自己是显得太嫩了,一看就是个没经验的主。 一路辛苦而不得回报,李小娟兴致递减,快要走不动的时候又见一家餐厅招工。 李小娟想,最后一次了,不行我就回去。 李小娟习惯性地自报家门:“我是一个高中毕业生,想打短期工,一个月。”然后她站在那里,习惯性地等候发落。 “洗碗,拖地,端盘子,会吗?” “会,在家里干过。”她很诚实地回答道。 柜台前的两个人商量了一下。 “成,明天你来吧。包吃包住,500块。还有提成,行么?” 李小娟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这份工作,她还很开心。李小娟那时对钱没有任何概念,她不知道500块一个月的的薪水有多廉价,哪怕是街上那个捡垃圾的恐怕也比她赚得多吧。这种薪水,就是资本主义压榨劳动人民的本质体现。 可是对李小娟而言,这份工作神圣不可侵犯。 李阿姨起初是不同意的,她说,“你在家里帮我刷刷碗,拖个地,这点工资我付给你。” 李小娟表示反对。李小娟对李阿姨软磨硬泡,李阿姨终于拗不过女儿,同意了。李小娟火急火燎地同几个打暑假工的女生住进了职工公寓。那条件叫一个差啊。几个厨子、服务员、帮工打杂的全住里头,李小娟她们几个人挤住一间房。她们那间房在我看来是很没有安全感的,门闩不牢固,是平拉式的,在外面的话拿根小木枝就能顶开。极其配合的是,窗户玻璃还被打烂了,看上去就像是被洗劫过后留下的作案痕迹。她们的房间后面便是阳台,阳台往外,就是一片湿松的菜地。对于作案犯们来说,这简直是天赐的作案地点——除了住在里面的人并不那么有钱。这是唯一的遗憾,当然,也是最大的遗憾。 李小娟也想过要么回家去住,可以骑车来回。可家离得太远,俩个地方恰好形成对角线的格局,这样实在太费事。李小娟咬咬牙,就住这了! 我想李阿姨若是见过这地方一定是不会允许的,兴许会给她强行辞退了。 可是你看我们小娟怎么说的:住的地方离餐厅挺近的,我们几个女生住在一起,还有热水用,洗澡洗衣服都挺方便。 李小娟说的是实话。她从来也不会撒谎。只是她的话语里制造了一种假象,很自然地把那些个不良因素统统斥除了。于是李阿姨觉得,条件似乎还不错。 紧张而兴奋的工作马上就开始了。李小娟同宿舍里的另外两女生在晚上聊天,期待而又不安。 上班的第一天,没什么客人,李小娟她们就在门口站着“迎宾”,迎了一上午没有人来,中午就直接开饭了,老板员工一块吃饭,让李小娟觉得很是亲切。 一天下来没做什么事,几个女生闲着无聊,就开始研究那几个厨师和另外两个老服务生。说“老”不是指年龄,而是指资历。这两个服务生一个漂亮高挑,一个肥胖难看,对比倒是挺鲜明。还有一个打杂的大妈,是小胖的母亲。这对母女可能需要我费点神才能描述得明白。女儿虽则长的随心所欲,但是却爱玩心计。偏偏技术还不够高,于是常常被人一眼看穿,别人暗地里掩嘴而笑,她还自我感觉良好,一副得胜的样子自我陶醉。母亲显然是这种罪孽的业主,一样的斤两必争,一样地为了自身那点小利益不遗余力,或与甚者。女儿的名字李小娟记不得了,但小娟却对那厮给自己取的别名印象深刻:雨欣。在我看来,该名字是相当讽刺了。母亲姓巫。大家都亲切地叫她,巫大妈。还有几个厨子,大厨叫罗琳,二厨有两个,一个叫李雄飞,另一个姓匡,后面跟什么李小娟也给忘了,她们给他取的别名叫“破箩筐”。李小娟在记忆方面是选择性过滤,那些她讨厌的人的名字她忘得很干净,怎么想都想不起来。我倒是很欣赏她这一点。 情况也就如此,一个小饭店的格局也复杂不到哪去,而李小娟回忆这一段时总是不住的感慨,社会真是太复杂。她列出了几大教训: 教训一: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雨欣”一开始对这几个新兵蛋子很是热情,嘘寒问暖,体贴的像个亲妈。不久以后她开始以一种过来人的身份告诫她们要警惕刘超——就是我提到的那个高挑漂亮的女孩,她说,“你们要小心她呢,她花样可多了,而且,”她又做出一副神秘的样子,悄悄地对李小娟说,“她还常常陪客人喝酒……” 李小娟她们起初很是相信她,对这个刘超一直避而远之,毕竟刘超确实很漂亮,身材又好,说不定客人们还真会让她陪酒的。“雨欣”的用意是想发动广大的人民群众,对其“宿敌”刘超实行孤立政策,而她的用心良苦,仅仅是出于对做领班的执着追求。我们都知道,肥胖的人呢,总会有好吃懒做的嫌疑,而这个“雨欣”恰好符合这项特征,这让旁人看来,她实在很不是刘超的对手,李小娟她们渐渐发现,这个刘超不但没有“雨欣”说的种种恶点,反而做事干练果断,为人真诚,对客人招呼得当,深得人民的喜爱。 彼时“雨欣”还在不断向李小娟她们灌输不良的信息,“哎呀呀,要是给她做了领班,你们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呢。” 李小娟她们渐渐感到厌烦,最明显的例证就是,刘超从未在她们面前说过‘雨欣’的不是。两相比较,黑白高下很是明显嘛。她们觉得,由刘超做领班,于情于理都很适合嘛。关于陪客人喝酒一说,李小娟倒是亲眼见过一回,不过情况远非“雨欣”说的那么龌龊,李小娟看到的是刘超陪客人喝完酒出来跑到卫生间吐的一塌糊涂,李小娟想,谁愿意这样折腾自己呢? 时间一长,李小娟她们便觉得这个“雨欣”的舌头真是有点长了。 教训二:表里不一是人类的共性。 前面提到的二厨李雄飞和刘超是男女朋友,可这个人看来冷若冰霜,对什么都不闻不问,一天难得说上几句话。这与外表憨厚的大厨罗琳和二流子形态的二厨“破箩筐”也是对比鲜明。李小娟她们见了他,总有不惹为妙的感觉。可是有一次,在那对母女摆明了欺负刘超的情形下,他直接操了把菜刀就从厨房里出来吼道,“操你妈的想干啥呢?”那次火拼让李小娟她们的立场迅速分明了。黑白对错,谁是谁非,很明显的摆在那里,她们仨和刘超、李雄飞迅速结成小联盟,“代表着青春力量的正义的血性团体。”——这是李小娟的原话,而剩下的那部分,则是代表了“腐败势力的邪恶的龌龊集团”。 我听到这里很是想笑,这还拉帮结派了。可是李小娟很严肃,她说,你不知道当时的情况有多恶劣,他们在社会上混的比我们久,说出的话,做出的事,都是我们办不到的,我们当时很愤慨,可是又无可奈何。 确实如此。两边再次火拼时,李小娟发现她们根本就不是对方的对手,她们太不习惯与人赤落落地对骂,她们也没那么多实用的“高级词汇”,即便有,也无法做到应用自如。 有时候素质太高,也是一种牵绊呢。 这一个月,就这样磕磕绊绊地过去了。李小娟她们离开时感触颇多。 生活永是这样,会遇到狗屎,但也会有除狗屎以外的惊喜,李小娟遇到的这些人,无论是“雨欣”、“雨欣”她妈,罗琳、破箩筐,还是刘超,李雄飞,至少向她展示了一幅形色人物的图景,也算是教会她一点关于生活的东西罢。 六 大创意 李小娟读大学了。 怀揣着梦想,李小娟读大学了。 最重要的是,李小娟在大学认识了我。 终于出场,让我好生整理一下。看前面那么多内容,读者一定会对我有想法,这是个什么人呢,为什么我会知道这么多,为什么李小娟会跟我说这么多。 我早说过这是一个关于一个平凡的人的故事,平凡的故事情节可能已经让读者失去了兴趣,所以要向读到这一章的人致敬,你们真的辛苦了!! 我的来历其实很简单。像李小娟这么平凡的人,周围出现的人物一般也不会特殊到哪里去,即便有如罗毅一样的,也只是命里的匆匆过客。 这就是物以类聚的定义。 李小娟当然有遇到过“不凡”的人,可是李小娟与他们熟不起来,李小娟觉得她和他们之间有着无法逾越的距离,而这种距离让她本能地回避,她觉得即使她主动靠近,也不会有交集,即使有交集,也是没有意义的交集,是个美丽的错误。 李小娟本来对我也是没有什么兴趣的。然而我对于李小娟而言,就显得有那么点特殊。我和李小娟念的是同一所小学,后来同一所初中,然后同一所高中,最后同一所大学。也就是说,除了她转学和复读那些时间,我和她一直生活在同一个环境里,呼吸着同一个地方的空气。然而我们从来没有说过话,直到上了这所大学。所以我才说,她是在大学才认识的我。 我相信李小娟一定见过我。只是她不记得罢了。有时候你会发现有一张脸总是会出现在你的脑海里,似曾相识却又不确定。就像那首歌里唱的,“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我一时想不起……”我是有点煽情啦。我其实是希望李小娟对我有这样一种印象,不然的话我岂不是很丢脸。而我对李小娟,有一种无意的关注,这就是为什么我知道她小时候长什么样子,为什么有的事情她并没有告诉我,但我还是可以综合地讲述给你听。 我叫马小军。这是一个比“李小娟”更土、更俗的名字,我们都属于那种扔到人群里就会找不到的人种,正是因为共鸣于这种特质,李小娟和我相见恨晚,我始终记得我向她介绍我自己时她脸上的表情。 她像捡到宝一样开心。 我觉得她真是很幼稚,尽管她和我同年出生。可是年龄并不与成熟度成正比。有科学论据证明,没有人的生理发育与心理发育是严格一致的,更容易出现的情况是,两者步调因为落差而使得机体产生这样或那样的疾病。据说,这才是人类所有病痛的真正来源。当然这种说法有待考证,本文只是借用一下,无意深入追究。 李小娟真是很幼稚。我之所以反复强调这一点,只是为了证明我并不是随便说说。 就算我对她来说有那么点特殊,但我们毕竟认识不久,可她却把她所有的所没的全部倒给了我。说句实在话,我挺有压力的。 也许她太希望有一个人能听她说说话吧。可是她并不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以前又干过什么勾当,有何不良记录,总之她就是对我一无所知。我虽然长得谨慎了一点,看上去还不算个坏人,可人心隔肚皮啊,“长相”说白了就是一张面具,用来掩盖内里的。她怎么就对我这么放心呢?我曾跟她讨论过这个问题,她说,“我无所谓啊,我有什么好被你出卖的。” 其实也是。 我这一路讲来,所有的事情看起来都那么云淡风轻,谁会在意呢,谁会感兴趣呢?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关注那些娱乐八卦,天涯杂谈之类的会更有意思一些吧。 大学,其实也没什么特殊。不过是这满世界喧嚣的一部分。大的环境如此,仅仅靠一个称谓,一小部分人的挣扎想去扭转些什么,这毫无意义。它只是看上去比高中多了许多选择,然而选择太多会比只有一个选择来得更痛苦。许许多多的大好青年便是在这样或那样的选择中挣扎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选择题做到一半,大学也基本过完了。 但是不经历大学便不会明白自己不懂得怎么生活。也许这是大学给我们的唯一教训。认识到这一点,也算是有觉悟,这大学过的也还算有价值。 在高中时期,我们常常听到老师给我们描绘大学的蓝图,告诉我们大学如何丰富多彩,如何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大学在我们心中就是天堂,我们都奋力向天堂飞去,即便折断翅膀也在所不惜。 但是直到现在,我仍觉得老师们说的话在理。不这么说,谁去卯足了劲为了高考赴汤蹈火,谁去冲高学校们的升学率,谁去将这个轰轰烈烈的教育事业进行到底? 选择大学,其实也就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别无其他。在大学里,有充分的时间看小说、看电影、玩游戏、谈恋爱,有充分的理由翘课、旷课、作弊、抄袭,有海量的社团等待自己的加盟,丰富自己的生活,也有坚强的价值导向去引导人生观、革命观、世界观,更有无数分门别类的机遇摆在眼前等你去拼搏争取。大学,果真是丰富多彩的。这是真的。 原谅我的叙述如此凌乱。不过本是随性而为的东西,也就只好由着我胡言乱语了。在大学里,自由最大。所有违背自由的都是犯罪。 我始终觉得大学生是最有报复力的群体,他们比任何时候都鄙视考试,鄙视繁杂的程序,鄙视奖学金,所以他们对作弊的手段竭力修炼,招法年复一年地高超,如有有心人愿意对作弊和反作弊的战术做一番细致的研究,也许能找到某种关于人类智力发展梯度性进步的深层次的原因。生物学上,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叫做:双向选择。 当然,至于我,是不在这队列之中的。我和李小娟一样,是乖乖的好学生,从来不惹麻烦,从来不做让老师或导员头疼的事,我们对老师们的态度永是虔诚,按时上课,认真听讲,老师站在讲台上,形象永远神圣伟大。 我突然想起贾樟柯写在《贾想》的一句话,我们都是懦弱的一代。 至少我是。我想李小娟可能都未必有我懦弱。 李小娟刚进大学,一如当初的我,对一切事物都充满了好奇,对一切都跃跃欲试。这种状态当然是好的。 于是我摆足了架势,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去“教导”李小娟什么能做什么不该做,关于参加社团,关于竞选班干,关于入党,关于学习成绩的重要性。 李小娟只是静静地听着,时不时还点个头表示认同。我觉得自己的形象一下子高大了许多,想起当初跟在师哥师姐屁股后面点头哈腰屁都不敢放一个的样子就觉得真是窝囊死了,这会儿在师妹面前,终于是扬眉吐气,一雪前耻了。 当时那个得意啊。我那时真是有实现了自己人生价值的感觉,再一想这些年被压迫、被教育的日子,真真老泪都要掉下来了。我告诉李小娟很多“前辈们”传下来的“入学须知”,我还告诉她这些都是绝密级的,从不外传。 其实我也就够唬唬她。大学这点事,就算是混日子的,混上几年后,也都能明白的。 然而李小娟之后的做法却让我很是挫败。 她似乎完全没有理会我的良苦用心。她没有听我的话去竞选班长或团支书,而是屁颠屁颠地去当了个生活委员。我猜她可能连个竞争对手都没有。她也没有听我的话去积极入党,尽管我几番强调入党是革命斗争的制胜法宝之一,不入党便不成仁。她说:“我没有那种觉悟,也不想参与其中。”我推测其他的事她更加不会照做了。于是我便不再问她。 我心想我要是她爹都应该被她气死了。 李小娟才不会理会我。她正在为她的那点事忙得不亦乐乎,比起她的高中,这种生活疲惫而充实。 八 你最特别 只是后来李小娟便被渐渐地磨伤了心力。她加入的几个社团,似乎都没做过什么事就无疾而终了,连当初联络过她的负责人都找不到。李小娟有点心疼之前缴纳的并不便宜的“入会费”,她想,也许这在大学也是常事了,于是也不再耿怀于心。而更让她郁闷的是,她辛辛苦苦为了她们院的学生会奔波劳累,到最后却是什么时候被换届换掉了都不清楚。李小娟这样被迫出局,心里充满不甘和无奈。 “太让我失望了。”李小娟对我说。 我无言以对。这样的事,习惯就好了。 我于是请郁闷的李小娟吃饭唱歌,让她好好发泄了一顿。 我在这里对天发誓,我对李小娟好,绝对不是别有用心或有什么不健康的想法。我只是很单纯地想让这个女孩子开开心。你相信也好不相信也罢。 李小娟和我有时会在一些问题上有着惊人的相同观点。比方说关于上文提到的社团。我们分析研究得出,高校里大大小小的社团其实就是“形式化”的典范表现。社团气势倒是挺恢宏,对外号称“百团纳新”,这还是保守估计了。我们学校应该是有好几百个社团吧。而这些社团在一开始总该是有存活的理由的,只是时间一久,或许规模会变大,架构会越来越完善,整个社团看来也越来越有模有样,体系化,制度化,行政化,最后便成了形式化了。纳新,竞选,办活动,开会,办活动,开会,年终总结,换届大会,重新洗牌,从头再来一遍。就是这样。标准模式,放之四海而皆准。置身社团中,你会有一种潮来潮往,前浪后浪相互推搡的感觉。其实也挺热闹的。只是我总觉得这热闹的背后有一种无可奈何的荒凉。在我看来,大家都在挣扎着去制造这种“热闹”,想去填补那些永远也填补不了的东西。 这些话说多了,会让人觉得我怎么那么愤世,那么消沉,一点都没有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可真正的“风貌”又应该是怎样的呢。 暑假我和李小娟都回了家,可是我们却没有见过面。我曾有试过约她出来,但没有成功。我发短信问她在干什么。 她说也没干什么。就吃啊睡啊,挺无聊。 我说你要不要出来见个面。 她说懒得出去。况且人长胖了不少,让人看了笑话。 我说你回了学校我不照样能看到你。 她说那也不。 我只好作罢。我其实也是很低调的那种,也懒得出去约人玩,累腾。可是我虽然为人低调,但也很合群,轻易不拒绝别人的好意。于是同学有聚会,我还是去了。 同学聚会,无非是吃饭唱歌,哪儿都一样。这样次数一多,大家便会觉得无聊。但具体情况还是由参与者决定。能调动气氛,能把大家拧在一起,就能让无聊变得有聊。 其实我说的那么大义凛然,一副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样子,到底还是因为她。 我偷偷喜欢她好久了。可是我不敢说出来。她也一定不知道。 她叫辛思扬。我喜欢辛思扬。 我终于偷偷摸摸地把这句话说出来了。感谢李小娟让我有这个机会做一次并不公开的表白。如果不是我想写李小娟,我便不会借这个地方来“吐露心迹”。 我喜欢辛思扬,到目前为止,应该有五年了吧。算出这个时间,我连自己都吓了一跳。 我吃惊的是我对着一个我喜欢的女孩子五年了竟然从未表白过。马小军啊马小军,你真是窝囊的够可以。要么是几年前我的神经短路过,要么我就是一个后知后觉的蠢蛋。 思扬是大家的开心果。她就是我上文提到的能调动气氛的人。她生性爽朗,有点像男孩子,有时也很孩子气,爱闹腾。这样的女孩子,其实很少会有人不喜欢吧。 那天聚会,思扬拉着我们哥几个要打牌。 “罚酒的。”她一脸自信,扬言要把我们几个集体放倒。 我们几个只好偷笑,她对于我们来说,还是显得稚嫩了点。这个我还是很有把握的。 打了没多久,菜就上来了,而此时的思扬已经欠下了八杯酒的“赌债”。看她郁闷的样子,哥几个快乐翻了。 等服务员端上酒来,思扬偷偷地坐在最角落,同时一直保持沉默,企图以此作掩护,逃掉这批“债务”。她其实不知道,她坐在哪里都会很显眼。 我的那帮弟兄们立马就把她挑了出来,“思扬,你这是咋地,刚才还要‘放倒’哥几个呐。呵呵,欠下的酒不能赖哦。” 思扬站起来,一脸凛然,“喝就喝,我才不怕呢。你们那几杯也别想赖!” 我只能说,有时候女人豪放起来,真的很可爱。 看着思扬一杯一杯往嘴里灌,我有点不忍心。我拍了拍她,说,“你先吃点菜,我那杯迟点喝也行。”我觉得我说的挺小声,可料想所有人都听到了。 没等思扬反应,餐桌上马上就沸腾了。 “马小军你放什么水,人思扬都没说要停,你瞎操个什么心!” “就是就是。” “马小军罚酒!” 叹一声遇人不淑啊。朋友用来干嘛的,就是用来践踏的。 我无语。罚就罚吧。酒精兑点水的问题。“罚三杯!”一个声音高叫着。 “对!”随即有人应和道。 我就说了一句话凭啥罚三杯,我冤不冤哪! 我想了想便说,“那我要是罚了三杯,思扬敬我那杯,我是不是就可以不喝了?” 我只是本能地想让自己少喝点,没想到这群混蛋起哄起得更欢了。 “马小军,思扬是你的谁啊你这么变着法儿地袒护她?你就是不想让她喝嘛!” “马小军你这人也忒没意思了……” 我发现我们班的人真是歹毒,这次我算是栽进去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了。横竖是死,这般便豁出去了。 “行行,你们怎么说我就怎么喝,只要你们良心上过得去就行。” “咱也不谈良心不良心,多伤感情呐。这样吧,思扬呢还欠四杯没喝,你又要罚三杯,加上思扬敬你那杯恰好四杯。你俩就别麻烦了,直接吹瓶子,每人一瓶,哥几个就放过你们了。” 大丈夫能屈能伸,我算是认了,只是思扬……我当时想一完事就找那几个起哄的算总账,可惜一瓶酒下来我便晕七八乎,分不清是谁说的了。 “喝酒!喝酒!” “那就喝吧。”思扬开口说道。 “喔……”现场一阵欢呼声。 “马小军你个窝囊废,人思扬都说喝了,你怕个球啊?” 不等我回答,思扬已经端起酒瓶往嘴里灌了。我只好舍命相陪。 真的很难受。酒本身不烈,关键是一口下去里面还在冒泡,硌得气管好不舒服。 我一口气喝完,眼睛都快冒出水来了,大家还在鼓噪,只见思扬还在喝,人都站不住了。 终于放下酒瓶,思扬骂了一句:“你爷爷的!”晃着身子准备去厕所。 我吃了几口菜便跟出去了。我想这次可把她害惨了。 我坐在楼梯口旁边的柜子上等她。好一会儿她才从厕所里出来。脸红红的,显然是醉了。 “上这边来。”我指了指旁边的位置。 “没事吧你?”我关切地问道。 “恩……没事。”她挨着我坐下,眼皮一直往下沉。我掏出一块口香糖给她,“吃这个,醒酒。” 她从我手上接过口香糖,用力瞪了我一眼,“你就是喜欢整我。” 天地可鉴,我怎么会想整她呢? 我百口莫辩。 “要不是你,我会给人家灌么?” 我想说我不也给人灌了么,你喝我不是也陪着呢么?可是我没有说,事实上,都是我的错。 思扬在我手臂上狠狠掐了一把,径直走了。 九 那只龟后面的阿里斯基 思扬是真的醉了,喝成这样还一直叫口渴,然后把别人递给他的酒当水喝。几个小弟拉着她的手喊嫂子,现场打牌的,拼酒的,抽烟的,一片混乱。我把思扬从人堆里扒拉出来,安在椅子上让她坐着休息。她却一直还挣扎着要找人喝,也许她是想找这个机会喝个够。我知道。她也有心事。 吃完饭后,弟兄们约好去打球,当时下着小雨,天阴蒙蒙的,有种粘糊糊的感觉,学校打球的地方是露天的,汗水雨水混在身上让人很是不舒服。 思扬也会打球。在女生里面,她算是打得比较漂亮的一个。只是这次她并没有加入我们。她看了一会,便走出球场,在学校里一遍一遍来回地走,像是在寻找什么。 等我们打完球,我一抬头却发现早已不见了思扬的踪影。 我清楚地感受到了内心的失望。只要她还在我的视线范围之内,我便会有被关注的感觉——不管她是不是在看我。而此时,心里空落落的。 时间到了下午5:30,同来的弟兄们打算回去了。我打电话给思扬,刚一拨通就被她挂断了。我发短信过去:在哪里。 她回了我一条:我在打桌球呢。 我又发了一条:我们回去了。 她没有回我,也许打得正起劲,没时间回吧。 那就走吧。我们收拾好汗脏脏的衣服准备回去。 当时我们已经在车上了,结果来了好几通电话让我们干脆就别回了,好容易聚一次,大伙再一块玩一玩。 我前面有提到过我是很合群的啦。怎么让大家高兴我就怎么做呗。 下了车,我们便直奔思扬打桌球的地方,我们打球那会,一帮人没事都溜去了桌球馆。天色渐黑,我们推门进去,看到思扬刚好进了一个球。她抬眼望了望我们:“怎么,没车了?” “哪呢,马小军是舍不得你呢。哈哈。” “我们在车上被硬生生给轰下来了。”我说。 思扬笑了笑,“对啊,少了你们这群人就不好玩了呢。” 我在旁边开了个场子,几个人开始玩起来。我不知道思扬又是什么时候学会的打桌球。不过以她的学习能力,这也不是什么难事。正想着,旁边又叫起来:“好球!” 思扬吐了吐舌头:“我没想它会进的呢。哈哈。真是天助我。” 我觉得思扬真的很像个小孩,那么爱玩,玩得那么开心。 打累了,思扬便走去场边的休息区坐着看球。我走过去,拉了把椅子坐在她旁边。 “我渴了。”她看着我说。 “我给你买瓶水去?” 思扬诡笑道:“我不喝水,你再陪我喝几杯,好不?” 真是有毛病。 “不行,反正我是不能再喝了。”我表示抗议。 思扬笑了笑,不说话。 我从柜台拿来一瓶水递给她,她打开喝了一口,放在旁边。 “干嘛喝那么多酒今天?”我问道。 “不是你灌的嘛,明知故问。” “我……” “我我什么我,我去打球啦。”她站起来,拿了球杆便上去了。 我知道,有些事,思扬是不愿跟我说了。 玩够了后大家又决定去k歌。我唱歌唱得很难听,所以在这样的场合里,我大多数时间都是很低调地坐在角落里,生怕引起注意被拖出去点歌惹人耻笑。虽然唱歌难听的也不只我一个,但是人与人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差别的。保持良好形象,绝不自毁是生存的基本标准。我是大不敢以践踏形象相博取旁人的关注,那样损失太大。当然,某些人还是不以为然的。 比方说现在,我便是被一顿鬼哭狼嚎式的声音煎熬着。不是痛不欲生,也算是生不如死了。 这种情况我相当能理解。毕竟都是一群学生,出来次数也不多,经验又不丰富,五音不全当然是常事,大家能做的,也只有嚎叫。k歌权当发泄罢了。只是理解是一回事,忍受又是一回事,我的耳朵早已承受不住,里面的零件几乎都要碎完了吧。 我赶紧到思扬的旁边,催促她去点歌,“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呐!” 思扬笑了:“哪那么严重,我觉得还好啊。” 我眼巴巴地望着她,竭力装出一副可怜的样子。 其实思扬应该是很累了。她一进k房就找了个隐蔽的位置坐下,以往的话她应该是第一时间到电脑屏前去点歌。我们都叫她“麦霸”。这次她却没有要唱歌的意思,不是我去找她的话,她都快趴在那儿睡着了。 思扬点了歌下来,坐到我旁边。 我觉得思扬半年不见真的变了好多。她点的那首歌我第一次听。可是我却记得里面的歌词。那么哀伤的一首歌,竟是思扬会想唱的么。 “你的明天快不快乐 不是我的 时间把习惯换了 伤口愈合 也撤销我再想你的资格” 她唱完以后,全场都很安静。 “是不是很不合气氛哪。”思扬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来来,下一首了,挪威的森林,谁点的?” 其实不是的。我想大家都跟我一样,感动了吧。 旁边一女生说:“我还以为开了原唱呢。” “是啊是啊,思扬唱得太好了。”另外一个附和道。 这时门开了,迟到那群人一进来现场气氛马上就升温了,思扬见他们进来便又恢复了本性,与他们打闹起来。 写到这里我其实犹豫了。 到底怎样才是思扬的“本性”呢? 我究竟对思扬了解多少呢? 不容我多想,现场的气氛到了白热化的地步,我们一起唱“朋友”,轮流递话筒,我们分成男生女生两组,唱“今天你要嫁给我”,笑料不断。 我虽然不太喜欢喧嚣,可是我也不拒绝这种其乐融融的场合,我们唱得很开怀,很尽兴。有人提议唱通宵,叫嚣着“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何其多”之类的。 真是一群性情中人哪。这帮兔崽子真是让我爱恨交加。 彼时已经11点了。这时思扬站起来说要回去。班长本来是不愿让她走的,但思扬家里似乎来过好几通电话要她回去。 “我送你吧。”我也站起来。 班长说:“马小军你可把人给我送到了,一定让她安全到家。” 我点了点头。 我在外面找了一辆出租车,上车后她便闭了眼睛,打了个哈欠:“好困了。” “恩,回去好好休息。” 到她家很快,不到三分钟。她家在的小区的门已经关了,我看她掏出手机打电话让人来开门。 “你先回去吧。”她朝我摆摆手。 “那好,到家了给我发短信,进不去的话我再接你回去,呵呵。” “呵呵,进不去我就跟你回去。” 我终究是没回来接她,半小时后我发短信问她到家没呢。 早进来了。忘了发了。然后一顿傻笑的字符。 那晚我们也没有唱通宵,到后面所有人都觉得唱歌是一件很恶心的事,大概1点多大家就撤了。我们找了个网吧蹭掉剩下的时间,天一亮便回家了。 我发短信告诉思扬:我们回家啦。 她没有回我。 我突然觉得我在她心里的分量不是很重。 她有一大帮哥们,而我只是其中的一个。 我觉得自己太懦弱,因为我从来不敢对她表达些什么。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为了不破坏这层关系,为自己的胆怯找了个极好的理由。 有的话你不说,别人为什么要去猜。 你不说,我便不用知道。 我跟思扬之间的距离就是这样一步一步拉开的。起初的时候你不会有意识,直到你发现距离太大已不容忽视时,你也早失掉了回旋的余地。就像是误服了一种慢性毒药,不到毒入五脏你还可能以为那是一种补药呢。 我犹记得当初思扬因为讨厌上课拉我一起去街上闲荡,听她一遍一遍数落教育制度的失败;犹记得当初她为了一个物理问题在上课的时候跑到我的身边让我给她一个解答;我也记得曾经与她一起打球的种种情景,那么欢乐,那么快意;我也记得她办升学宴那次她同大家喝的一塌糊涂的可爱模样。 我记得以前很多事情。可是这些事,几乎都要被淡却了。 时间果然是个狠心的杀手,那么霸道,那么狠心地抹去一切可以抹去的,它才不管那些记忆美好与否,只管尽数挖去,将我们切割得体无完肤。 十 纯真年代 我从未真正地对李小娟谈起过思扬。她也仅仅是知道“思扬”这个人的存在。 男人有时候还是很要面子的,我才不愿意在别人面前——尤其是在女人面前呈现出被女人折磨的样子,那得有多糗。 是男人,就该挺住咯。 我听到周围一阵掌声。 这是21世纪的男性宣言,强悍而坚定。 李小娟也从来不问我,李小娟懂得不去刺探别人的引私(这也敏感词汇……),或者说,李小娟对其他人的引私不感兴趣。 当然,这是我最欣赏李小娟的一点。 那次回了学校,一路舟车劳顿,休息了一天,开始正儿八经地做学期计划。 其实也就做做样子。计划来计划去,不过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挂科,不逃课,不睡懒觉,不玩游戏。类似于八大戒律。可到了最后,他们都会被我“不小心”给抛至九霄云外。于是我通常的做法是,做完计划马上对其实行颠覆。我安慰自己,计划是永远跟不上变化底,倒不如,以不变应万变。听上去都比做计划什么的帅很多呢。我这人也没什么大志向,何必那么折腾,多累人,但求毕业时有一份过得去的工作,赚得钱来讨个标致的老婆,之后养家糊口终其一生。 这么想着,发现一辈子眼看就要过完了,竟有点不甘的感觉。这个时候我又想起了思扬。有一句名言是这么说的:男人看上去在承担着许多东西,可是只有到了女人这里才真正地被承担。我才发现为什么男人但凡有点失意的倾向时最先想到的便是女人。像鲁迅笔下的经典阿q,到了一定的时候便想,“是该有个女人,恩……女人。” 我的内心突然涌起一股冲动。我为什么不大胆地告诉她我喜欢她呢?人这一辈子遇上几个人容易吗,遇上个真正喜欢的又得多难,可我连简单的三个字都说不出口,我真他妈窝囊。况且你不试一下怎么知道没戏呢? 我当时就激动起来,血液都沸腾了。我也知道我体内那些肾上腺素、甲状腺激素都开始猛烈地分泌了。这种感觉太刺激,当年考四级时都没有这般兴奋。 我迅速找到她的电话号码。 这时我犹豫了。打电话,还是发短信? 我怕我一紧张会说不出话来。彼时的我已经被磨叽得口干舌燥。可我也怕发短信她不回我,或者很久以后才回我,那得多煎熬。况且她不回我短信也不是一两次,到最后可能还是得打电话她才有反应。 我仔细思量,还是决定打电话。 是男人就要扛得住。尤其是在扛女人的时候。我努力鞭策自己。读者可能会觉得我太婆妈,可是未历其境你便无法领会我当时的感受。 我按了通话键,心跳开始随着“嘟——嘟——”的声音共振。 响了很久,那头却没人接。就在我快要挂断的时候后,那边突然传来思扬压低的声音:“我在上课……过会儿给你打过去,好不。” “恩恩……行。” 然后她就挂了。 我长长地嘘了一口气,居然有点庆幸。接通的一霎那我的脑子里全白了,她如果问我什么事,我估计只能说:不好意思,按错键了。 还好她在上课。 我才发现我还没排练好怎么说,连第一句话都没有准备,傻着脑袋就拨过去了。 我得赶紧准备准备。 整个下午我都坐立难安,我盯着手机屏,也不敢回别人发给我的短信,怕一不小心等电话进来给我直接按挂了。我也企盼没人找我,免得占线。 从下午三点到晚上11点整整8个小时,我确实没有接到一个电话,思扬也没有打来。 我觉得自己真是傻到一定境界了。紧张了一下午加一晚上,到头来人家根本就记不得了。马小军,你也未免太sui了一点。 我想我对思扬来说,真的什么都不是。易地而处,我会选择下了课立马打过去,我不会让她等太久,这也许就是爱与不爱的区别罢。是我喜欢她而不是她喜欢我,所以她怎么对我,都只能算我活该,怨不得任何人。 这件事让我很是挫败。那天的我一直无精打采,同学见了我还不忘打击报复,刺激我问我是不是失恋了,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马小军的人生就是这样,被反复践踏,蹂躏,狗屎一般却又比小强还坚强地傲然挺立。做到这份上,马小军算不错了。只是人到了一定的情况下,还是要伤伤心,难些过的,毕竟,谁都不是铁打的。 那天我的心情真的很沉重,突然觉得自己作为一个男人太失败,在自己喜欢的人眼里,却连眼角的位置都站不住。 第二天中午,思扬打电话过来了。她总能让我措手不及,狼狈毕现。 “不好意思,昨天手机没电了,晚上也没想起这事来……你找我有什么事?” “其实……也没啥事。”我定了定神,“你在学校还好吧?” “恩。还好,就是事太多,所以昨天才把你电话忘了的。真的没啥事?” “恩,没事。” “那……我挂了啊,下午还有课呢。” “恩,好。” 读者到这里也应该看的很明白了,我即便跟她说,也是不会有任何结果的。我稍作预测,便觉得那些结果还不如没有的好。有的时候人的主观能动性真正能改变的东西很少很少。你可以骂我懦弱。你也可以认为这是借口。 不想再想。 写到这里我才发现我忽略本文主角很久了。只是自从第八章出现了思扬,我便忍不住多写上几句。毕竟思扬才是我过去几年来生活的主角——尽管她可能并不知道。我借这个机会去排遣一下这份粗糙模糊的情感,这也不算是罪过吧。 暑假回来我再看到李小娟,她确实长胖了。不过胖一点也无所谓。健康才最要紧。我最不喜欢的便是那种为了减肥用尽手段的女人。诸如绝食啦,吃泻药啦,上医院割肉啦,在我看来这与自残无异。 “好久不见啦。”李小娟笑着迎上来。 是我约的她。我说哥受伤了,需要一些人世间的温暖来阻止我奔死的念头。 “你也没怎么样嘛!一副要死要活的样子。” “哥是内伤,外面怎看得出来?” “那你说吧。我听着。” 我想了想,说出来不丢死人了? “不说。”我扬起头,“哥久经沙场多年,风里雨里的这也见的多了,此等小伤不碍事。” “德行。”李小娟骂道,“你那点破事我还没兴趣听呢。” 我一听就委屈了,“什么破事啊,你这人也太不厚道了,我都这样了你就不能本着尊老爱幼的革命宗旨好生安慰一下则个?” 李小娟瞪了我一眼,“是你自己不说。你这又不说,那你找我来做什么?” “听你说啊,有什么不开心的事,说出来让哥开心一下。” 李小娟没有被我冷到,她的表情严肃了一些。 “你觉得我人怎么样?” 我吃了一惊,没料到她会问这样的问题。况且这问题还有那么点暧昧。 “技术上讲……长得也还算对的起人民,人嘛,也挺善良,性格嘛,比较安静。恩,挺好的。”我总结道,对这个回答很是满意。 “我喜欢上一个人……”她望了我一眼,没有再往下说。 我又惊了一下,不会……是我吧? 十一 加菲猫爱上米老鼠 我的脑袋开始飞快的运作,预备从逻辑上分析这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首先,我应该是他接触最多的男生,再加上我和她来自同一个省的同一个市的同一个县的同一个镇,比老乡还老乡,这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日久生情也不是不可能,再看我,虽然长得保守了一点,但本性还是挺不错的,苗子正呐,况且这半年多来我对她是呵护备至,关爱有加,女人都心软,何况李小娟比女人还女人,怎么不会拜倒在我的温柔攻势下呢。 八成是我了。想到这里,我开始研究该怎么回答。我想起刚从那段不了了之的感情中爬出来就撞上了桃花运,有一种苦尽甘来,上天待我不薄的窃喜。但是我喜欢李小娟么?当然喜欢。我是指那种的,那种喜欢。我马小军再废也不至于拿别人的感情来疗伤吧,这可是我最鄙视言情套数。 “我觉得吧,我们两个……” “我们两个?”李小娟好气又好笑,“谁说是喜欢你了,真是自恋。”说完在那一个劲地笑。 事实证明,有的时候人是不能想太多的。不然会让你很尴尬。很尴尬。 “我是说……我们感情那么好,你就直接跟我说是谁嘛。”我一边圆话一边暗骂自己真是没见过世面。 “我们班的。”李小娟停了一下,“可是他有女朋友。” “有女朋友?”我想李小娟真是越来越狂野了,连别人的菜都想抢。不过我长的保守思想却不保守。在我看来,“三角”恋情不过是被时间钻了空子惹出来的,所以才有了先来后到,有了“小三”一说,就感情的分配而言,小三其实才是真正的弱势一方,本来就比别人晚了几步,损失了可能的美好时光,还要背上骂名,成为道德的背叛者。挺冤的不是么。我这么说,并不代表我就鼓励李小娟去掺和这趟浑水。毕竟她太单纯,玩不玩得起都还有待审查呢。 “我说小师妹呀,你现在这个思想很危险得嘞,你要做个学校的好学生,同学的好朋友,社会的的好儿女,将来长大了还要报效国家得嘞。”我一番苦口婆心,感觉像李小娟他爹。 “没那么严重啦。我又不会怎么样,喜欢而已。马小军你真是……” 我无语。心想还是不说话的好。 “可是他好像罗毅。真的很像。” 我恍惚又看到了初中时期的李小娟,那么怯生生地,傻乎乎地跑去向罗毅问问题。我也是见过罗毅的。骨灰级帅哥,男人中的极品。像我这样的只要能拿出来跟他比一下。就可以死而无憾引颈自刎了。 我觉得李小娟是很念旧的。很念旧。这种念旧到了令我恐怖的程度。李小娟把所有男人都跟罗毅比,她对他的迷恋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我觉得李小娟不应该这样。 “这世上除了罗毅,还是有很多好男人嘛。比方说,我。”我装出很得意的样子指了指自己的鼻子。 “应该吧。应该有很多的。”李小娟若有所思。 我突然又想到了思扬。我觉得我爱思扬不及李小娟爱罗毅的十分之一——当然我的目的并不是要突出我的感情有多廉价。这样想后,我竟然感到宽慰了许多。似乎我把感情付出不平衡的郁闷压给了李小娟。我甚至顿悟于悲剧是如何起源的。原来就是方便人们群众见了比自己更悲剧的之后生出活下去的勇气来。悲剧的存在太有道理了。这样看来,比起李小娟,我真的太不算悲惨了,至少我不用一直活在对思扬的思念和回忆里。李小娟的那个罗毅再出现的几率远小于火星撞地球,而思扬我至少还有她的电话号码,包括qq,msn,校内,甚至她的博客地址,想怎么找她就怎么找她。而且我显然不会以思扬为标准去找女朋友,我不喜欢复制,这样也没多大意思。 我当即决定,明天就去找女朋友。 像我这样的好男人,找不到女朋友也太没天理了。 总结出以上革命经验后,我突然觉得自己的悟性一下子就提升了。真是可喜可贺。更重要的是,我发现连我的世界都开始不一样了。果然叔本华说得对,世界是我的表象,我一变它便跟着变了。哲学那点事也不是全无道理,细细琢磨还是有指导意义的。我再看周围的女生,花枝招展地,笑着,跳着,可爱极了。我才想起那句老而又老的名言:不要为了一片树叶放弃了整座森林。现在看来,这座森林太壮观了,太富有挑战性了,也太值得玩味了。从这一刻起,我的人生便“豁”地有了光亮,我发现了奋斗的目标。 具体怎么追的女生在这里略过不谈,我不是主角不好意思占地方,我只能简要叙述一下。我的这任女朋友是在图书馆认识的。当年我也没啥手段,也没别的地方可去,心想去图书馆吧,碰得上便好,碰不上还能看看书,这样我也没啥损失。于是那会我天天去图书馆,伪装成一副大好青年的模样。事实上,我装的太逼真,逼真到我自己差点都相信我是去图书馆看书来了。以至于后来周月常常被我气得无话可说时便骂我,“我当初真是瞎了眼才被你的表面所蒙骗……你能装你怎么不继续装啊。”于是我便犯了错似的恳请她原谅,毕竟是骗人家的,良心上总有点过不去。因为周月每每说出这句话我立马就会做出让步,百般讨好,于是我们的感情一直维持的不错。这也是值得庆幸的事情。我们是在认识三个月后正式确立的关系。我和她不同专业,但都是文学院的,所以一起学习还能有题共同探讨。这也算是一项有利条件。那三个月,我一有时间就去图书馆,那时天气渐冷,图书馆因为有暖气备受广大学生的青睐,于是占座就成了一件很要紧的事情。每年的这个时候,图书馆“人才济济”,校领导有时四处视察看到这种情景很是欣慰:一群爱学习的孩子们哪。当然她并不知道还有我这样的混杂其中,充当祖国的好花朵来了。我不懈努力,到图书馆一位女老师那里摸清了图书馆人流大致分配情况之后,占座便成了一件很容易的事。所以说,凡事都要动脑子的。周月对我每回都能占到座充满了敬佩,也对我每次都在旁边给她占座充满了感激。加上见惯了我努力学习的样子,周月便自然而然地被我拿下了。 周月向别人介绍我说:“这是我的男朋友,马小军。” “这是我的男朋友,马小军。”对我而言,这句话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我除了“儿子”“同学”“马小军”“大哥”之外,又多了一重身份:“男朋友”。我也开始意识到每一重身份其实也意味着一份责任,有时候,男人的责任感便是在这种种叠加的身份催化而成的。 遇上周月,成为她的男朋友,我总觉得是天意。某些时候你会发现,你经历的所有事情,冥冥之中都在把你往一个地方带,直指向那个地方,不偏不倚。我本来是不相信所谓命运那一套。你摊开手看看,生命线,婚姻线,事业线,不都在你手中嘛,上帝这么造人就一定有他的理由,不管你同意与否。可是有的时侯,除你之外的力量在促成一件事情时,可能远比你本身来的有用得多。这种想法的转变,让我处理事情来轻松了许多。所谓的“尽人事,听天命”,就是这层道理了。 十二 夜来香 忙着跟周月过日子,我便对李小娟跟的不那么紧了。这点倒是很正常,重色轻友绝对是真理,要是反过来的话,女生们可要注意了。男主角八成居心不良,或者是娥皇女英式的,或者对女友已经厌倦要换口味了。我以男人的立场说这些话,足见我对广大女性同志有着多么深厚的革命情谊啊。 我只是偶尔会和李小娟发发短信,问一下她的情况,她大概也知道我有了女朋友了,也不跟我多说,怕周月有想法。我并没有告诉过她可是她还是能猜出来,足见这个女人心思有多细腻。也也许是我太过得意和幸福,在短信中也有透露相关的信息。我是那种藏不住的,有点事就爱显摆。平时也没啥好得意的,这会儿还不好好叫嚣叫嚣。 后来我才知道,李小娟那段时间还是过得很郁闷的。她跟我说,她突然发现自己的人生一无是处。 我说那你当时怎么不找我。 她笑笑说,你不是忙着谈恋爱嘛。 就像我之前说的,她太不习惯麻烦别人,太不习惯制造问题。 “你怎么会一无是处呢,你放眼望去,这方圆几十里,哪有像你这么俊,这么善良,这么可爱的了?” “呵呵,”李小娟笑了,“其实也没什么,可能那时刚好倒霉的事情都堆一块了吧。过去了也就过去了。” “只是觉得自己没什么朋友,有时想找个人说说话,却发现周围的人都在忙,没有心情去听你说什么。” “这不有我嘛,你傻啊,你只要一句话,哥刀山火海任君差遣!”我说得意气飞扬。 “还刀山火海呢。”李小娟顿了一下,问道,“你有男性朋友么?” “这话说的,哥身边一大帮,不是男的就是女的,怎的,想让哥介绍几个给你认识?” “不是,我几乎没有玩的好的女生。” 我知道李小娟是缺乏安全感,她不善于周旋,也不懂得变通,女人又有点使小心眼而她没有,这种阵势下,她便显得很被动,而对于其他女生,她就有点无趣了。在别人看来,李小娟就像一杯白开水,没有任何娱乐元素可以挖掘,无话可说,自然也成不了朋友。 我开始为李小娟担忧起来,也感到自身责任的沉重性。在这个大学,我是李小娟唯一会去求助的人,可是这会我正在忙着谈恋爱,没空管她,她又掉落在一个人的世界。 我曾看过她空间里写的东西,缓慢而又沉郁,李小娟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停地旋转,周围没有人给她鼓掌。我突然心生怜惜。我又想,自己对于李小娟又算什么,是怎样一种身份?不是爱情,超出友情,类似亲情。是哪个该死的把人类的感情只分成这三类,让我找不到词来形容。 我迟迟没有没回答她。我不知道如何回答她。 “你可以试着去接触一下她们,不要怕麻烦别人,多拜托别人帮你做点事,别人才好意思找你帮忙哪,她们也不过是一群学生,年龄也还小,不会有多复杂的,你就放心吧。” “恩,是呀。我会试试看。” 我突然想到了周月。“要不,我把我女朋友介绍给你认识认识?” 我其实早就想这么做了。我才发现周月和李小娟是那么相像,都那么易于满足,那么善良单纯。 “好啊。”李小娟很开心。 情况有点失控。李小娟和周月相见恨晚,直骂我狼心狗肺,不早点介绍她们认识。有时候三个人一起出去,我只能在她俩屁股后面跟着,像只捡来的又即将被丢弃的流浪狗。 “前面俩位美女,拜托回头看一眼我好不好。”我在后面可怜巴巴地哀求。 “我们女人之间的事,你个大男人插什么嘴,烦不烦哪!”周月冲我嚷道。 无语。泪奔。这年头做个好男人,真的,好难。我当初不把李小娟介绍周月,完全是站在她的立场替她着想的嘛,要不是怕她一个醋坛子淹死我,我早说了给她们闹去,我多自在啊,忍到现在我容易吗我。这回介绍了又嫌我动作太慢,我真想找条拴狗的绳子勒死自己得了,省得苦海无边,怎么游都看不到岸……这群妇人的心真是狠哪。 那次三人从外面回来,周月对我说,李小娟比我善良。你当初怎么没追她呢? 我赶紧把手举起来发誓:“天地可鉴,日月共审,我这一生专为你而来,在此之前便是遇上再多的女子,我也是断然不敢做非分之想的。” “就你贫。我说正经的呢。”周月拍下我高举的手臂。 “小娟……我只能祝福她找到一个很爱她,懂得珍惜她的人。至于我,有你就行了嘛。” 周月在我怀里笑开了花。我说马小军你真他妈幸福。 其实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就有那么微妙。我和李小娟其实该有的条件都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是火候仍是上不来,这让我觉得缘分天注定,强求不来的。我和小娟之间大概就是那种传说已经灭绝了的,却还在世上占了一份名义的男女之间“真正的友情”。比一般友情要深厚,可是不玩暧昧。我觉得我马小军真是太幸福了。人生得一红颜知己如此,再加上时时有红粉佳人相伴,我马小军夫复何求哪!此种境遇,便是真拿了娥皇女英来换,我也未必肯的。幸福。马小军。这俩个词能建立联系真是让我意外又惊喜。我以前想,我马小军也就配像狗屎一般活着,安全过完这一生我就算赢了。“幸福”是个太飘渺的词,以我的各方面质地来看,它是怎么飘,都不应该飘到我这边来的。电视剧里不经常有说,“幸福总是短暂的,还长着翅膀会飞”我那时想,你们倒还能见过她,还能研究她的寿命长短,还能看她飞,那也挺不错的嘛。我想幸福就应该往那些人头上飘啊飞啊的,然后让他们继续一顿长长短短地感慨,造出更多说法来。这次,这么奢侈的一个词,竟就这么轻飘飘地与我马小军有了联系,还不打算即走的样子,你让我情何以堪哪。我想我真是走狗屎运了。 那段时间,我估计我做梦都能笑吧。 那么,周月和李小娟呢,她们是不是有同感呢。或者,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她们并未觉得遇上我是一件多如意的事情。毕竟对于周月,我是连蒙带骗地哄过来的。而李小娟,当初可是与大帅哥罗毅有过一段不了情,她潜意识里拿所有人跟罗毅作比较,这我自然也包含在内了。 我问过周月,就在我向她坦白行径之后,我说要不是我那时在图书馆打动了你,要是你认识我,你会不会喜欢上我? 周月哭笑不得,马小军你当初骗我的时候,怎么也没想过这个问题呢? 没遇到你,我哪知道会不会喜欢上别人。 我对这个回答不甚满意。正当我惆怅之际。周月又说了一句话: 其实女人要的也不是爱情。只是希望有个人能专心对她好。一直好下去。 我觉得很感动,我不确定是不是每个女孩子都像她一样要的那么少,我只是觉得,这样一个女孩子,值得我去珍惜。 十三 第二性 日子这么微甜地过着,这人生滋味倒也还不错。我和周月在别人看来真是优质情侣,模范级的。一个温文尔雅、贤能淑德,一个任劳任怨、专情体贴,羡煞无数若即若离的鸳鸯们。我陶醉在这份得意之中,对周月更是爱护有加,每天思考的事情便是怎样竭诚为夫人服务。我、周月、李小娟三个人常常一起到图书馆自习,一起沿着学校的那条“双喜街”聊天散步。可后来李小娟便开始“迟到”,迟到过后有时干脆就不出现,等我和周月你侬我侬几个小时之后才发个短信来说自己有事去了。渐渐地,李小娟便悄然隐退,手法简洁得让我们甚至都没意识到她的缺席。我觉得有的人真的有隐身术。可以做到哪怕在你身边呆上几个小时你也注意不到她。这等内力,得要修炼多久呐。李小娟就有这个本事,我其实在开头就有说过。而现在的李小娟不过是很轻易地从又演练一遍。 我知道李小娟的心思。无论我们之间如何亲密,无论她和周月有多合拍,我们始终是三个人,不是双数就会有人落单,周月既是我的女朋友,李小娟便会觉得自己处境有点尴尬,甚至多余。 周月也明白这一点,“由她吧。”周月说。 有时我和李小娟也发短信,但聊得并不多。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和周月发得多一些。我并不为现在这样与李小娟交往渐少而感到失落或无奈。我是觉得,人总有一段时间是需要独处的。人也总该留那么一段时间去独处,哪怕是刻意为之。我想即使是周月跟我提出要求要一个人生活一段日子我也是会答应的。每天每天,吃饭睡觉读书写字都要面对同一个人,再爱也会厌烦不是。 庆幸的是在周月还没来得及烦我之前,我们便进入了寒假,我与周月两地相隔,只好睹月思人,从这畔“鸿雁传书”到那畔。额……是太恶心了一点。现在科技如此发达,信息技术日新月异,那还用得上靠一只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不小心射杀或者因环境变化过快而过敏性死亡的呆头鸟传什么书呢。短信啦,电话啦,qq啦,邮件啦,只要你要,只要我有。手段齐全。速度时代,效率就是生命呐。 在家里的这段时间,我奉周月之命见了李小娟。其实周月不说,我也会找她。在学校的最后一个月因为考试以及种种变故,我们居然散伙饭都没能吃上一顿。 这次小娟瘦了一些,估计是学习太努力的缘故。那次我和李小娟围着我们那个不大的小县城几乎走了一个圈。我很是佩服李小娟的耐力。我们就这么走啊走啊,从大坝走过南北大桥,再穿街走巷,一直走到汽车总站。中途聊了些什么内容大体竟忘了,只是当时阴冷的寒风,湿氲的空气,蒙乱的天色,让我们像是俩具尸士,漫无目的,行为颓淡。不过以这种方式去目测这座县城的生活态势,感觉上也还不错。我们像是置身其中的局外人,充满了观看的乐趣。我依稀记得那时我说要帮李小娟介绍男朋友来着,我告诉她女人和男人都是有本能需求的。据说最初上帝并没有制出女人和男人来,每个人都是雌雄同体,甚至可以自我交 配从而繁衍后代。可后来上帝觉得这样太没意思,于是便把人劈开两半,让他们自己去结合。换句话说,现存的人种其实都不是真正意义上完整的“人”,每个男人或者女人都是来寻求他的另一半从而完成生的使命。李小娟问真的吗?我说那还有假。然后她只是笑。 这种说法虽然没有科学依据,但我相信上帝选择这么造人,男人和女人,就一定有他的理由。 那次长途散步之后,寒假我跟李小娟便没再见面。因为天气太冷,我和她都非常有默契地选择了缩在家里,非地震不能把我震出被窝。只是因为过年,所以还是免不了回老家拜年,一顿劳累奔波,过年就是不断吃啊吃啊,吃完这家吃那家,物质的极大丰富便在这时极好地体现出来。从我一路成长看来,过年时吃的东西便是社会发展,人们生活显著提高的最好说明。这是多么值得庆祝的事呢。想到这儿,我便吃得更欢快了。 到了回学校的时候,我不幸把脸都吃圆了一个圈。不过同学们都差不多,所以也没啥好郁闷的。正如给所有人一块发奖金一样,既是大家都有份,也就没什么值得骄傲的。 我夫人周月效果也显著,只是她本来就瘦,胖那么一点让我更是喜爱。况且小别之后再见,我与周月的感情比那桃花潭水更深了几尺。 开学不久,大家的成绩便都出来了。周月和李小娟都拿了不错的奖学金,于是大家便约好去吃饭庆祝。除了买单的人是我以外,其他都还不错,我知道周月和李小娟都是好学生,我因为自己不努力而被罚请吃饭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那顿饭我们吃的很欢快,其实吃什么无所谓,关键是和谁吃,在什么样的心情下去吃的。食物不过是附带物,就像去咖啡厅里喝咖啡,谁会真正在意咖啡做得是好是坏呢?我们仨聊书聊歌聊电影,聊老师同学,聊上课,聊睡觉,聊吃饭,聊尽生活琐事。聊天,本就是一种享受,不是搞研究所以不需要有命题,不是做活动所以不需要仔细思量,非要整出个方案来,聊天的最好状态便是信马由缰,能不经意地把一系列不相干的事情通过某个极细微的要素串联起来,等突然意识到当下的话题似乎出现的莫名其妙,再追溯回去会发现其实很有意思。 一顿饭吃了三个小时。从1点吃到4点,足见我们战斗力之强悍。边上的餐桌人来了又走了,我们就像是海边的石头,见证潮来潮往,前浪推后浪的阵势却依然不为所动。又有点像看话剧演出,道具都还在,只是人马换了一批又一批。 终于起身要走,我看到服务员脸上现出如释重负的欢欣表情,她朝楼下叫道:“17号埋单!!” 周月和李小娟直接越过收银台走了出去,我乖乖地付了账跟出来。 “马小军你也长点志气,我们可等你拿奖学金请客呢。”周月说。 我有一种“横也是死,竖也是死”的感觉。我是拿也好不拿也罢,付账的总是我。 不过对我而言,请她们吃饭,我觉得比请自己吃饭还来的有意义。人可是祖国的花朵,货真价实,花钱在这些花朵身上,这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是高度一致的。至于我,能少吃就少吃,能不吃就不吃,减轻国民负担也算是我为社会主义添砖加瓦所尽的绵薄之力了。我对我的生活要求很简单,物质上基本不叫“要求”。我可以终日在我那两件高中时期的t恤衫之间荡来荡去。我也可以一天只吃两顿饭,顿顿泡面,早餐睡过去就行。当然,这都是在遇到周月之前的状况。我和周月走出去,也不能太不搭不是。为了给夫人长脸,我非常配合地跟周月去逛街买衣服。 十四 9公主 我想女人真是天生的购物狂。而且眼光挑到死。我陪周月逛完那次就再也不敢逛第二次了。周月就是把我当衣架子,我在她的监管下不断试换,人的脂肪寿命其实可短暂了,衣服一脱一穿,几斤肉就没了。我绝不是在夸张,千辛万苦挑了一套出来之后,我就明显地感觉到自己好生虚弱,头一次那么心疼自己身上那几斤瘦肉。周月说:“既然出来了就要好好挑嘛,我都没喊辛苦呢。” 我虽然“不敢”再陪她逛第二遍,可是她有要求我也不敢不去,所以每回一到换季的时间,我便像做家庭作业一般,陪周月去买衣服。我才发现我那点罪受的根本什么都不算。周月在一家店能折腾上一个多小时,我于是得毕恭毕敬地侯在更衣室门外,随时等她差遣拿换衣服。而她换衣服的速度比迅雷还迅雷,经常是我一把衣服塞进去,气还没喘匀,她便开了门出来,问道:“怎么样?”也不听我回答,兀自到镜子前来回旋转。我站到她身后,一脸赔笑,“亲爱的,你穿啥都好看。” “你能不能有鉴赏力一点啊,这么好的机会锻炼你的品位还不好好珍惜。”周月埋怨我。 其实周月并不拜物,也不去追赶潮流,她总有自己的一套眼光,她选出来的衣服穿在身上总让我觉得那衣服就该是她穿的。有的时候,人的气质会通过皮肤传染到衣服上来。这是真的。 情侣间该做的事,一起学习,一起吃饭,一起上自习,一起逛街看电影,基本也就是如此。我和周月这段时间是最黏糊的的时候,黏糊起来几乎要忘了时间的存在了。我猜那就是所谓的“永恒”吧。永恒的入口,就应该是当你感受不到时空的那一点刻。 一晃一个月过去了。我和周月才惊觉我们和李小娟断了联系一个月之久。我们顿感愧疚,典型的“重色轻友”,仿佛李小娟是个多余的人,消失了才好。 周月赶紧找到李小娟的电话拨了过去,一边埋怨我怎么不去联系李小娟。我冤哪,我以为周月的出现让李小娟因为终于找到女朋友所以就没怎么找我了,换句话说,我以为她们之间还是有来往的,女人那点事,大老爷们的不好掺和不是。 电话一直响着没人接听。我也打了几通,还是没人接。 怎么回事?我们推测了种种可能,最终决定去她寝室楼找她。 走到半路,我电话响了。是李小娟。 “你干啥去了呢,脑子进水了啊?那么多电话都不接。”我上来一顿批。其实心里挺虚的,这么久没联系她,良心上有被谴责的感觉。 “我这不是给你打回去了嘛!什么事这么急啊。” “什么这么急,你都消失一个月了,不是急事?” “哦,我最近学舞蹈呢,忙死了。” “学舞蹈?”我转过头对周月说,她在学舞蹈。 我表示惊讶,“就您这身板,也能飞的起来?哈!”话刚说完,周月便在我腰上狠狠掐了一把,“说什么呢你。” “啊——行行,下午有时间出来一趟,给哥和嫂子看看你都练成啥样子了。” “呵呵,好。” 见到李小娟后,我都有冲动去学舞蹈了。 她瘦了好多,精神气质明显爽朗利落了一些。 我深深地知道舞蹈的魅力。当年我在初中的时候也曾试图通过舞蹈学习去改善一下举手投足的气质,不至于行动起来显得太粗鲁,像是从野山沟里飞出来的野兽类。然而我终是没能学会,所以我也就由着自己随性发展,气不气质的,我也顾不上了,也不是什么生活必需品,横竖这副德行,无可救药地粗鲁。好在已经抱得美人归,死而无憾。 周月见到李小娟,做了个很夸张的表情:喔,天上掉下个林妹妹耶! 李小娟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我想李小娟也是想要改变些什么,从某种意义上讲,我认为她做到了。她绝不会是为了想减肥才去学的舞蹈,我知道。 李小娟曾经跟我说过,她一直有着舞蹈的梦想。只是她的这个所谓的“梦想”与其他女孩子很不一样,她告诉我,她不奢求能站在灯光聚焦的舞台中央,接收大家凝视的目光,也不奢求能参加什么大奖赛获得耀眼的荣誉,她只希望自己可以学会几支舞,可以在她想要的时候跳给自己看。 我猜再没有比这更容易实现的“梦想”了,我猜,再没有比这更简单的关于“舞蹈”的梦想了。 我才知道“意义”这个词着那么深重的内容。同样一件事,对于不同的人,意义一定不一样。否则“意义”这个词便没有了存在的必要。 李小娟说,舞蹈是一种表达生命的另一种方式。这是她认为的,舞蹈对于她的意义。 表达生命的方式,这词用的多好。我们要证明自身的存在性,很多情况下也只限于不停地说话,不停地说,拼命制造动静去告诉周围的人,我活着呢。我们也学会制造一大堆信物,比方手机,比方qq,比方博客,看着里面一列列的“联系人”、“好友”、“访客”,我们便觉得我们活得那么真实,你看你看,这些人都是认识我的,他们便是我存在的铁证嘛。我们还有一大堆的相机,dv,去记录我们每一次吃喝玩乐,然后把它们存到电脑里,建立一个关于记忆的“数据库”,我们见着这些标有日期的文件夹便觉得心安。影像带给我们的安全感空前绝后。我们对自己太没把握,所以我们需要倚赖这些实物存活。我也一直在思考,还能用什么,去阐述我们的生命? 这次是李小娟给了我答案。 用我们自带的物件,用肢体,用舞蹈。仔细思量一下,在人体的构造里,嘴巴其实只占了很小的一部分,所以造物者的本意,光靠“说话”实在是不能代表整个生命体。我们的其他部件诸如手啊脚啊,很显然我们并没有如开发嘴一样去尽最大限度利用它们。我们太对不起造物者了。我们习惯用手拿东西,用脚走路,似乎它们对于我们的意义也就限于此。 我是不是太悲愤了。 好吧让我简单地整理一下情绪。 李小娟带我们去了舞蹈教室,恰好是休息时间,教室里便没有人。 “我跳得不太好,别笑我。” “哪能呢,马小军要敢说上半个‘不’字,我立刻把他踢下楼,绝不手软。”周月说完挑衅地看了我一眼。 我立马表示绝对服从上级领导安排,轻易不放屁。 音乐响起,李小娟随歌声起舞,翩然若仙。音乐和舞蹈的结合第一次让我觉得感动。我不懂音乐,也不懂舞蹈,我也没有任何艺术天分,可以有鉴赏的资格,只是李小娟的舞蹈让我的内心像是被什么浸泡住了一般,缓缓地颤动。 ,我从未见李小娟的表情那么自由,那么舒畅,我觉得她浑身上下都有一种灵气围绕着,连空气都好像沾染了一般。 李小娟跳完之后,周月便扑上去抱住她:“跳得太好看了!小娟你好厉害!” 李小娟拂了拂额前的刘海,“没有呢,教室里好几个都跳得比我好很多,她们才是厉害呢。” 我猜这支舞李小娟也是练了很久的,不然她的肉哪能平白无故地掉。 看着她俩兴奋的样子,我想,人是真的,总要找一种方式去存在,或者说,去感觉的到自己的存在。能够不需要旁观者的证明,就是对生命体本身最大的虔诚。毕竟,生命是自己的,与他人无关。只是我们太懦弱,生怕自己守不住,于是把自己切成好几块送去别人那里求他保管。 十五 最好的时光 李小娟开始彻底地忙碌起来,学习,舞蹈,还在世界500强的中国移动做兼职,身份是话务员,就是你去打10086按1再按0后会听到“您好,工号xxxx为您服务”——这句是系统预设的话录,接下来才是真人版:“您好,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就是这份工作了。李小娟对这份工作感到十分兴奋。这份工作让她有一种归属感,还有一种社会责任感,这份工作好歹也算是服务业的一部分,于是李小娟便觉得自己真的是社会中的一份子了,我们通常对“社会”有一个简单的界定:等毕了业,我们参加工作就算是“进入社会”了。其实一个基本常识是,学校不也是社会的一个领域、一个组成部分么。这个“社会”,还需要我们去“进入”么?我们不是毫无选择地被裹含其中么?李小每次去上班,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男女老少,会遇到很多情况,有时对方一上来便是一顿劈头盖脸地骂,骂完之后也不等李小娟说话又“啪”地把电话挂了,留李小娟在原地一头雾水;有时候对方用的方言,对方卖力地说了好半天李小娟却一个字都听不懂,只好小心翼翼地说:“您的这个问题我暂时为您处理不了,为您转接我们班长台行吗?”等客户同意了李小娟再内部求助到班长台,很尴尬很可怜地说:“班长,客户用的方言……我听不懂他说什么……”班长的一声“转吧。”令李小娟如获大赦赶紧点挂机释放;有时候遇到哭笑不得的骚扰电话,问些问题比方说“哎呀呀,我的卡被狗吃啦怎么办。”“我的手机掉马桶了怎么处理?”让李小娟挂也不是不挂也不是,最终还得等客户获得了整人的快感心满意足之后再施舍一般扔下一句话:“行了看你也解决不了我自己找根棍子去捞吧。”说完便挂了。 这些细节都不是李小娟亲口告诉我的,她的生活忙碌了很多,抽不出时间来给我消遣,我是在她的空间里看到的。对于她而言,这份工作同样神圣不可侵犯。虽然工资少得可怜,但李小娟认为该工作充满了趣味,尤其是当问题很棘手被她解决了,而客户还不断跟她说谢谢,李小娟便觉得生命真是充满了价值。在移动上班的点点滴滴都被李小娟记录下来,文字里充满了生活的滋味。 那么就让她先忙着,腾出一个地方来写写我的感情生活。总之李小娟还算是在我们的掌握之中的,一通电话什么事情都能解决。 突然想起一句话:我们每个人都是囚犯,电话号码就是我们的编号。 这句话好毒。 我也曾研究过人,或者说我,要是没有手机到底还能不能活了。我得出的结论是:能。 可前提是:我不要老婆了,不要爹妈了,不要那群狗崽子了,我就一个人过。 这当然很难。 于是我打消了这个念头。 其实很多结论,都不是我们可以做得来的,不是么。 对于我的感情生活,其实真正可讲的并不多。我觉得自己是挺容易满足的人,至于我和周月,就像是一双筷子,成对出现成一种习惯。我前面有提到过“半半理论”。我也不确定周月是不是我命定的那一半,事实上这无法证明。我总不能拿自己当实验室的小白鼠挨个去配吧,世界上女人那么多,我哪配得过来。况且人家也未必肯同你去做实验。 所以我认为,这个理论的存在本身就存在一种吊诡。也许它只是提供一种安慰,让我们面对眼前人能安下心来,不至于因为无法证明而产生对命运的惶恐。或者说,它的本意不是去做指导,而是以一种“祝福”的形态给couple们一种归宿。是了,就是她了,所以你要好好珍惜哦。 周月确确实实是我想珍惜的人。没记错的话我在之前有说过这样的话。“怜取眼前人”,我又何必拼了命地给自己找麻烦,吃饱了撑着不是。 周月是个很爱学习的人,很正的一个好学生。她说她喜欢学校里的味道,希望可以一辈子呆在学校里。 有这样纯粹想法的人,我接触到的不多。至少我就不是,我觉得学习时间太久,人就会走火入魔,会迟钝,处理起生活来会很纠结。 所以我总在为投身社会做准备,跃跃欲试。 我对周月说,那你在学校里专心搞研究,我养你。 周月瞪了我一眼,谁要你养,我养的起自己。 我一听,乐了。 我觉得女孩子们向来都是很好的。这绝对是我的肺腑之言。我不是个博爱主义者,没必要去讨所有女孩子的欢心。再说了,我就是讨了,人家也未必知道啊。相比起女人来,男人确乎显得有些乏味。我想“趣味”总是存在于感情丰富的生物体中,而如果男性感情太丰富,就会被我们看死不会有什么大的出息。我们习惯性用感性和理性为女人和男人设定标签。我们不喜欢太女气的男人,但却对男孩子气的女生爱怜有加。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 我是一个很知足的男人,一知足就会不思进取。我马小军一穷二白,个子不高,长得不帅,要钱没钱,要权没权,可是我有周月这样的女朋友,早说过,我是走了狗屎运了。 周月有时候会骂我没出息,我说我没出息也能找到你这样的老婆我值了。周月说你去死。只是那一次,我跟周月说了喜欢思扬的事——对女朋友一定要坦白从宽,哪怕几岁时与小女生拉过手也应该悉数禀报,这才见得你是真心待她,至少她会这么认为。 周月听完后,顺口说了一句,马小军你真没出息。 这次我却觉得心里堵得慌。 周月见我神色不对,忙跟我说,开玩笑的啦,我们家马小军哪能没出息呢,马小军将来必定是要飞黄腾达的啦! 那天我喝了很多酒。我很少在周月面前喝那么多酒,周月一直掌管着我的饮食操控权,我之前有说过,在遇到她之前我对自己很是不负责任,随便打发一下就完事。可是周月心疼我,严格要求我健康饮食,于是我在周月的调理下日复一日茁壮成长。可是那天周月没有拦着我,我喝的一塌糊涂,大概也乱说了很多话,可我都不记得了,但周月肯定是听到什么了,可惜她从来没有告诉过我,死都问不出来。 那晚我只有一个时间是清醒的,我听到周月对我说,马小军你听着,我就喜欢你现在这个样子,没权没势,穷光蛋一个,可是有真心…… 然后周月就把她的初吻给了我。 我想我后来是真晕了。 其实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必要提辛思扬。 即使是现在,她的喜怒哀乐我无从知晓,我的悲欢离合她也一定不知道。我们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渐行渐远,各自看不到对方的身影。 也许人与人之间,本来就如此。 我有时候翻看手机里的联系人记录,看到“思扬”这俩个字样,便会默默叹息。如今连她的电话号码都成了多余。 也许我早就没有必要提这个名字,是我死皮赖脸,硬生生地把她拉进来,仿佛她还生活在有我的世界里,或者说,我还生活在有她的世界里。自欺欺人罢了。她甚至都不知道我为她喝醉,为她伤神,为她写下这么多文字。 幸而,我还有周月。 我还有周月,那么李小娟呢? 十六 高跟鞋的力学原理 好了,又到女主上场了。只是令我郁闷的是,这次李小娟的出现还拖了个男的出来,这可气煞我也。 周月是最先知道的,她对我说,有人在追求李小娟呢。 我的第一反应竟是一种本能的排斥。 “是个什么货色?你见过没?”我一副李小娟她爹的样子。对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男人充满敌意。 “怎么说话呢,就你是个好货色?”周月骂道,“我也没见过呢,听小娟说人挺老实的,小娟让咱给她出出主意,鉴定鉴定。” 李小娟站在我们面前显得很不安,还有点羞涩。 我望了望四周,没见到同类,我说,人呢? “我没把他带来……都没确定关系,我带他来不是很奇怪。” 也是。 我觉得我和周月那会就是李小娟的亲爹亲妈。现场就像是不孝女儿不小心弄大了的肚子,回家讨个处理方法来了。而我和周月的表情还相当配合。极其搞笑。 李小娟带了那个男生的照片,那厮印堂发暗,脸色发青,目光涣散,轮廓不清晰……这第一印象真是不咋地。 周月笑着说,“哪有那么严重,我觉得还行,挺老实的,关键人好就好。”说完又斜了我一眼,“你也没好看到哪去。” 我严肃地摆了个造型,“你们不觉得我英气逼人么?” 周月和李小娟根本就不理睬我,这让我觉得很囧。 其实我就是出于对“入侵者”本能的戒备。说同性相斥也行。照片上的男人让我觉得不亲切,难以靠近。 “我们是在网上认识的,感觉还聊得蛮来,他就在lg大。” “见过面了?” “没有,他把他的照片发给了我,不过我没发给他。” “感觉人怎样?” “应该还行吧,说话态度挺诚恳的。” “有约你见面吗?” “有,不过我还没答应。先得让你们过个目不是。” “去见吧,”周月下决定似的说道,“不行的话我陪你去。” 周月要去的话,那我肯定得去。 我一副护花使者的样子。 “你去干吗啊,又不是去审犯人,万一他也跟我们似的,带上一帮人,这会还要不要约了。”周月推了推我,“你就别去了,我去探探风,帮小娟打打气。” “那好吧。”我叹了口气。其实我去也不好。我一开始就抱有成见,我要去了,这针尖对麦芒的,小娟夹在中间两头受罪,多不好。 这周六,周月陪小娟去约会。俩个人有说有笑地走了,弄得我好生凄凉。晚上她们回来,我迫不及待地跑上去问周月:“怎么样?” 周月说:“比照片好看多了。人也挺高的,180左右。” 切,比老子还高。孙子才长那么高呢。 “那你呢?你的意思呢?”我转头问李小娟。 李小娟沉默了一会儿说:“改天再说吧,今天我累了。” 我们送李小娟回去,回到广场上聊天。 “到底怎么回事,行不行哪?” “人倒还可以,老实的那种,只是……”周月吁了口气,“我总觉得他们有某方面好像。就我而言,我是不大喜欢那样的男生。有点闷。中途好几次大家都没什么话说,气氛很尴尬。” 是这样。 “不过有可能是因为初次见面有点紧张啦。接触多了应该还不错。”周月又加了一句。 第二天我给李小娟打了电话。 响了很久才听到接通的声音。 “喂?”我听到那头在喘气。 “怎么了这是,在给谁卖苦力呢?” “刚跳完舞下来,有点累呢,怎么了?” 我突然很想再看看李小娟跳舞。“在教室是吧,等我啊,我过去看看你哈。” “我们在训练呢,我可能没什么时间陪你。” “没事,就过去看看。”我执意要去。 “恩,那你过来吧。” 我一路小跑到学生活动中心上了二楼,七八个女生,穿着黑色紧身连体衣,整整齐齐,像是一条条跳动的人鱼。我轻手轻脚走过去,生怕打扰她们。事实上没有人注意到我,李小娟也没有。这再一次见证了我马小军长得有多隐蔽。我对面是一块大镜子,供练舞者矫正身型用的,这回却多了一个极其不协调的异物。好生尴尬。我连忙换到镜子照不到的那一边,方觉心安。李小娟跳得很投入,每个动作都那么认真。她像一只黑色的燕子,不停的旋转跳跃,充满生命力。 跳了好大一会李小娟才从镜子的一角瞥到我,她转过头来朝我笑笑,告诉我她看到我了。 好不容易中途休息,李小娟浑身都被汗水浸湿了,脸也红红的。 我递了纸巾过去:“擦擦汗。” “恩,谢谢。呵呵。” “傻样。” “你才傻样呢,今天怎么有空过来,找我有事?是不是周月骂你了?”李小娟颇有意味地等着我回答。 “哥和嫂子感情好着哪,像哥这好的男朋友,她怎么舍得骂呢。” “臭美。” “我就是过来看看你,我们很久都没有好好聊天了呢。”我说。 “恩,是呀。” “你什么时候完事,我等你。” “大概还有十几分钟了,再跳三遍就可以。” “恩好,去吧。” 我仔细地观察这个教室——其实也没什么好观察的,最大的看点就是里面的几个小美女,除了一台音响,一个碟片机,一个装杂物的大箱子,便没其他的东西了。我是这里面唯一的看客。 跳完舞后,李小娟去更衣室换了衣服出来,朝我挥挥手,“可以走啦。” 我起身跟了过去。 我当然是有目的而来。昨天以后,我其实一直在想李小娟是怎样的心情,失落,寥落,还是乏味,无所谓?周月出现在我生命里以后,我确实与李小娟单独相处的时间少了很多,我想这不应该。我仍是愿意像以前那样,听她说说话,听她把自己的事情讲的跟不相干似的,听她时而傻笑时而叹息,而我则可以在大家都沉默时讲上一两个冷笑话让气氛热一下。那天李小娟确如预期所料,我们几乎走完了学校所有的街道,走到天都渐渐黑了下来,两旁的路灯忽然全部亮起来,提醒我们时候已不早,至少该去吃晚饭了。7点多,大食堂的一楼还有饭,我们这才觉得已经饥肠辘辘,肚子很配合地叫了起来,此起彼伏,一首难听的饥饿曲。 李小娟其实并不排斥那个男生。只是李小娟突然觉得心里空落。她对爱情的态度从来都那么不安,她几乎要相信自己生来就是一个绝缘体,不导电,不会同任何人产生磁场作用。她就像是一只蜗牛,想伸出触角去探看,可一旦碰到异物便又马上缩了回来,惊恐又无奈。 “应该是做朋友吧。”李小娟说。 “你有没有想过你要怎样的男朋友?”我问她。 “不知道。”很简洁的三个字,连犹豫都没有。 “没有男朋友也行啊,谁规定女的一定要找男朋友呢。遇不上我也没办法的呀。”李小娟努力想要调动起自己的情绪,“何楠也不错呢,我和他再发展发展也是有可能的。” 综合来看,何楠是喜欢李小娟的。因为在后来,何楠几乎每周都要从他学校坐公车来我们学校找李小娟,中途要转两趟车。有时候李小娟在舞蹈教室练舞,他便坐在旁边,聚精会神地看李小娟,有时候李小娟在上自习,他便也掏出准备好的书在旁边安静地看了起来。可是很多时候,李小娟被逼无奈带他出来聊天,两个人又无话可说,就这么沉默地僵持着。李小娟感觉很矛盾,她不想这样子,可是她不知道怎么拒绝,从小到大,她就没对别人说过一句狠话。况且何楠也只是跟在她身边,不吵不闹,何楠一开始就表态说,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就想和你在一起看看书,走走路,发呆也行。 这也是个寂寞的人啊。 这事我是后来听周月说的,李小娟没有告诉我。 “这男生也真是的,”周月抱怨道,“拖泥带水,扭扭捏捏,干脆一点大家不都省事吗。” 我拍案而起,这厮就交给我处理了! 十七 真南路和真北路 我直接找李小娟要了何楠的qq号码,一边数落她,你怎么这么傻啊。 李小娟说,其实也没什么事,你别找他了,弄得大家要是不开心多不好。 “事情总是要解决不是?你就这么让她跟着你啊,他这是浸泡式侵占,等有好男生看上你都被他吓跑了。你看你纯(蠢)的,还真以为他就是‘想跟着你,没别的意思呢’。” 李小娟无语。 我回寝室加了何楠的号,恰好那厮在线。我开门见山,颇为挑衅地甩了一句话: “我是李小娟他哥,听说你要追她?” “她人挺好的,应该是我喜欢的类型。” “那必须的,我问你是不是想追她。” “等了解够了,如果她是我命定的那个,我就不会放了。” “你的意思是‘待定’,对吗?” 他那边没动静。 “你这么不干不脆,作为她哥我有必要站出来说句话,你跟她也跟了这么久了,还不能确定的话只能说明你们有缘无分,你别再跟着她了。” “你真的是她哥吗?” “有意见?”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何楠果然没再去找李小娟,我问李小娟是不是做的很过分,李小娟说,没有呢,我们还是朋友啊,有时候网聊,我发现相比起来,网聊让我感觉轻松很多。 这就好。 男人这种动物。 我也一直在研究男生追女生的各种动机,可我发现全然徒劳。 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动机是什么。虽然我曾分析过似乎是受了某个女人的刺激,于是生出“要一个女人”的念头来,但这刺激也不是一两天的事,何以这时才被催出行动来呢? 男人如此,女人呢,会不会也在某一时刻突然觉得自己需要一个男人了? 我问周月,在遇到我之前,你想过男朋友没。 “当然。”周月说,“女生嘛,总免不了要幻想一下白马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 我撇撇嘴,女人就爱做梦。 “现实中没有,还不能做做梦嘛。那都是很幼稚的想法了,自己不是公主,怎么会有王子来追求呢。”周月看了我一眼说,“小军虽然不是王子,但周月喜欢就可以了嘛。” 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忍不住抱着她亲了一口。“真是我的好老婆。” 没有人是完美的,但是正如电影《emma》里的男主mr。knightly 对emma说,maybe it is our imperfections that make us so perfect for one another。最好的不是最好的,最适合的才是最好的,不是么。 大三这一年过得很快,李小娟那段事情过后,日子重归平静,生活就剩下跳跳舞啦,看看书啦,去移动打打工啦,没再听她说起有什么麻烦事,临近期末,她们更是忙碌有加,我很是佩服她们可以一大清早地出去自习,晚上宿舍熄灯才回来。我听说还有的学院学生在离考试周还有一个月的时候就开始通宵自习。我听了大骇,是怎样的专业要把人逼的这样惨烈,我简直无法理解。于是又庆幸自己身在文学院,拿高分不容易,但挂科也是有一定难度的。对于我这样对自己没啥要求的人来说,活在文学院真是如鱼得水般悠哉游哉。周月每每要拉我一起奋发图强,奈何我太不争气,早上起不来不说,即使是跟她们一起去自习,也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坐不住似的在自习室进进出出,周月对我怒目而视,我只好赔笑道:“姐姐你饶了我,我实在看不进去,况且考试周还早,复习了不也得忘了,还不如临时突击,效果能好些。” 周月恨铁不成钢,对我挥了挥手,“行了你回去吧,在这打扰还其他同学学习,小娟陪我就行,回去睡你的觉去吧。” 李小娟从过道对面望过来,极其理解我似的笑了笑。 我是得了尚方宝剑,兴奋地夺门而出,对赦免我的周月感激涕零。终于逃出这个牢笼也似的yf楼。我出来之后,回头看看它,突然觉得它也很可怜。 它也是有一定的年纪了,墙壁上绿苔斑斑,白灰灰的窗台,爬满了蜘蛛网的各个打扫不到的死角。这些都是它沧桑岁月的记录,平日里也未见得有多少学生过来捧场,一副凄清寂寥的样子,这会儿是到了临近考试,一下子各个教室都涌满了人,周月和李小娟每次占座都要费好大的劲。可是正是这种前后的反差,让我竟对它生出怕惮来,就像是饿了好久突然一顿暴饮暴食,肚子岂不要撑炸了?我是怕它习惯太久轻飘飘的楼道、教室,突然间大军挺进,未及反便轰然倒塌了。 但显然我是多虑了。不过是一栋楼,还是财阀邵某某捐赠,怎么着肚里也还是有点货。 我就是无聊,在学校里荡来晃去,无所事事四处观看,看了一本《发达资本主义时期的抒情诗人》,便不要脸的自诩为闲逛者,左看右看,矫情地想要发现些什么景致来,一副文艺青年的样子。我也不老一个人逛,有时会找班上几个男生去打球,有时陪他们去喝酒,听他们讲讲他们这些年来的感情逸事,倒也其乐融融。寝室里最高那个叫马槐,我们因为忌恨他长得高直接省了“木”字旁,叫他马鬼。那次陪他们在体育馆旁边的小树林里喝酒,马鬼酒喝多了,一抹鼻子就开始讲当年怎么把自己辛辛苦苦打工赚来的自行车给扔湖里去了,那辆自行车是他大一时送给他追的那个女孩子的,可是那天他去寝室楼找那女孩子正好看见一个比他帅的男生带着那个女生骑着马鬼的车子从眼前溜达过去。马鬼说那感觉就像是被人操了一般。我们都笑,兄弟,过去了就算了。于是我们点了导火索似的,开始讲各自的糗事。 马鬼问我,马小军周月是你初恋么。 我说是啊。 你追她的时候有没有丢脸的,说出来让哥几个开心一下。 我仔细搜寻了一下,其实还是有的。我一直都没有细说我跟周月到底是怎么认识的。我跟周月都是文学院的,所以找的书大约也在一块,于是那天,我们两个一个从这头,一个从那头,沿着长长的书架慢慢走向对方,我觉得挺浪漫的一件事,可当时的周月可不那么认为。周月不是长得非常漂亮的那种,但一看就有气质,有修养,我情不自禁地跟着她一排一排地找书,来来回回,跳双人舞似的。她大概也觉出有人跟着,突然间转身朝我走来,我一惊,不知道脚该往哪抬。她朝我走来,盯着我,有掩不住的怒意,看样子情况不妙,被当成色狼了。 马鬼一脸淫笑:“她踢你那了?” “你大爷!”我骂道。 我当时灵机一动,先下手为强:“同学你是文院的吧?” “是,怎么了。”她表情凌厉,不放松对我的挑衅。 “我也在找这本书呢。”我故作淡定,指了指她手里的《叶嘉莹说阮籍咏怀诗》。 “你也是文学院的?”周月松了口气,“我还以为……”她说到这里笑了笑,“你好,我叫周月。” “我叫马小军。” “于是我们俩就认识了,感谢叶嘉莹,奠定了我俩感情的革命基础。”我感叹道。 马鬼讽笑道:“得了吧马小军,你丫装什么逼,生生把人周月给骗了。马小军你他妈真是走狗屎运。” “就是就是。” “马小军你是我们寝唯一一个还有女朋友的,一定要稳住了啊,别到手的幸福又飞了,像我们似的。”寝室年龄最大的黄中宗说道。 我突然觉得很悲凉。其实,连我都不确定,我守不守得住周月。 黄中宗本来是我们寝室最让人羡慕地想掐死他的人。他成绩又好,人又长得帅,当初追他的女生跟方便面似的,一桶一桶排成一列任君选择,可是黄中宗不为所动,坚定地要追那个从大一就开始喜欢的女生。后来那女生跟他在一起过,没多便分了。那女生还是把他甩了。问他,他便把那女生的原话搬过来:“人生观价值观不一样。” 我觉得那女生脑子真是进水了。可是感情这档子事,谁又说得清呢。 十八 梦的重量 那天我们喝完酒回去,已经八点多了,我们几个被酒迷得晕乎,开始倒在床上呼呼大睡。睡到半夜,我便醒了,拿出手机一看,两点。 这可如何是好。平日里不到一两点不睡觉,这回却是刚醒来,再也睡不着了。我从床上爬起来准备坐起等天明。隔床的马鬼还在睡,这丫的真能,从开始到现在,未曾停止打鼾。一副天塌下来都不待见的样子。当然,更能的是在这样震天的鼾声下还能睡死的另外两个,黄中宗和毛雷。黄中宗之前有提到过,毛雷是我们寝最小的,不愁吃不愁穿,不担心成绩不好,不担心没有女朋友,不担心前途,总之就是什么都不担心。我们寝室大体分成两种格局,一边站着我和毛雷,一边站着黄中宗和马槐。黄中宗嘲笑性地给我们取名逍遥二仙,在他们看来,我和毛雷一丘之貉一路货色,都是来混日子的。事实上黄中宗和马槐也确实和我俩不一样。他们都是我们班的牛人,备受广大女生的青睐。我马小军在这样的生存压力下,日日跟在别人的光芒背后倔强地挺立,你说我多不容易。我跟毛雷又不一样,毛雷那么小,懂什么呢。 三点。我终于明白什么叫“此恨绵绵无绝期”。人生最大的悲剧莫过于“晚上睡不着,白天醒不了”了吧。 我在暗暗的光线下轻轻地叫唤了一句:“有没有醒着的?” 我就不信他们真这么能睡。8点就躺下了,尿都该把他们憋醒了。 果然,我听到有动静。是黄中宗,被我言中起来准备上厕所。他一晃一晃地走向卫生间,眼睛都没睁开呢。 “黄老大,哎,黄老大。”我朝他叫。 黄中宗转过头来,恍恍惚惚地问我,“马小军你怎么还不睡?” “我都睡一觉醒来了,现在睡不着了。” “哦啊。你等会啊,我憋不住了。”说完快速地冲向厕所。 超搞笑,以我叫他之前的速度,他八成得尿裤子。 回来时他已经完全清醒了。他趿着拖鞋走到我床边一屁股坐下来,“想你家周月呢?” “没有。我们出去走走吧。” “你是怎么了,没病没灾的,还有个女朋友,装啥忧郁呢。” “你大爷的去是不去啊。” “去去去,你们这群孩子呀,就是不让人省心。唉。” “你装什么装,不就比我大俩岁吗。”我低声骂道。 我们悄悄带上门出去了。 半夜的校园,真是很别致。也很恐怖。我们俩就像两具游尸,出个人一定能吓死他。还好还好。没有人,只有我们俩。有点冷,阴冷,连空气都像重了很多,一点一点地往下坠,它也想躺在地上睡一睡? “黄老大。” “嗯?”黄中宗见我不做声,从兜里掏出两根烟来,给我点了一支。 我们俩就在那个小树林子里沉默地坐着,抽着烟,俨然两位世故的老者,两位老者的旁边,堆满了还未被清洁员处理的空酒瓶子。 我们居然就在那座下面没有水的假桥上渐渐地睡过去了。醒来时早上六点多,被冻醒的,我摇了摇旁边的黄中宗:“回去了,过会清洁阿姨该把咱清理掉了。” 黄中宗抹了抹嘴,几点了。 六点半。 这么早,回去再睡睡。他说完爬起来,长长地伸了个懒腰。黄中宗是我比较佩服的男生,胸有大志但也淡定坦然,不像我,外表潇洒内心迷茫,懒于行动却又不甘现状。哎,马小军你也就这点出息了。 “自己这本经,自己好好念,谁也顾不着。”黄中宗看穿了我似的,扔下一句话,“走吧,回去睡觉。” 一觉睡到中午十二点。期末那段时间各门功课渐渐结了,于是留下大段时间供我们复习。我不复习,所以拿来睡觉,睡觉总是米有罪过的吧。刚开机,周月打进来电话,“马小军你死哪去了。还吃不吃饭了?” “刚睡醒呢,马马上啊。”我匆忙穿了衣服,拿毛巾抹了一下脸就奔了出去。 “小娟呢?”到楼下没看到李小娟。她们最近都一起自习。 “她老师找她有事,不跟我们吃了。”周月仔细看了看我,“你昨天喝酒了?” “恩……啦。”我犯了错似的等待发落。 “马小军你胆子越来越大了。”周月气鼓鼓地推开我往食堂走。 我紧巴巴地跟在后面,“就喝了一点点,不跟你说不是怕打扰你学习嘛。” 周月其实是心疼我。她说你喝酒一定我得在场,我要监督你。我的身体很敏感,喝酒刺激一大就起反应。 “下次不敢了啊。”我向她讨饶。 到了食堂,周月默默地给我打了我最爱吃的鱼香肉丝,找了个位置坐下来,周月看着我,“马小军,你有什么事不能跟我说吗?” 我怎么跟她说呢。说,“周月,我不知道我们以后还能不能在一起。”还是“周月,我什么都给不了你。” 我是那种从不做长远打算的人,我做的事情有效时间就在当下,我只考虑当下,所以我那时觉得和周月在一起很幸福,因为我只看到那段时间的美好。可是现在,她考研,我工作,横竖不过一年的时间,命运四处乱飞,我亦掌控不住,远远地看到了结束,于是就恐慌了就落跑,发现自己无能为力,装洒脱装无所谓,一点意思都没有。 我还是没能跟周月说。“就室友一时起意拉我们去喝酒,我真没多少,你就别跟我操心了。” 周月欲言又止。 算了。这是我的口头禅。多想无益,且过且欢喜吧。 我一边说着冷笑话逗周月开心,一边在心里感叹年华易逝。没来由感到大学很快就过完,便多了一层紧迫感。脑袋里突然涌出很多很多场景,茫远又清晰。 我突然很眷念,还未离开就很眷念。大学一年级学会抽烟,大学二年级交女朋友,大三准备收拾东西闪人。大四……相当于已经离开了吧,除了那些几乎仪式化的毕业晚会,跳蚤市场,班服,毕业旅行,照毕业照。 我突然良心发现似的决定去图书馆看书,就像当初追周月是那么勤快地去图书馆。有人说,读大学其实就是读他的图书馆。想当初没买电脑前,无处可去我便去图书馆转转,看看杂志什么的。买了电脑以后,唯一一段时间认认真真去图书馆还是托了周月的福,可我把周月追到手后,对图书馆就有点过河拆桥的意思,狡兔死,走狗烹,它虽然未能被我烹,但对我而言,效果倒也跟被烹了一样,扔至一旁不再理会。除了偶尔陪周月去看看书,我自己是断然没有这层觉悟了。然而这次,我却有心要与它好好交流一番,毕竟,遇上一座图书馆,也不是一件随便的事情。所有的相遇都是神谕。 更何况,我们学校的图书馆还号称全国第二大图书馆,此等殊荣不先好好了解,日后有人问起来,一问三不知,就像你从湖南走出去不知道老毛是湖南人一般,要闹笑话的。 “周月,你别去什么yf了,我们去图书馆吧,那凉快。” “马小军你终于开窍了,呵呵。可是图书馆位置很难占啊。” 我一拍胸脯,你是忘了当初我怎么追你的了? 周月在我手上掐了一把,“还好意思说。” “叫上李小娟吧,三个人更有气氛一些。” “恩,好。” 十九 加菲、咖啡、咖喱 我与图书馆的亲密接触这就开始了。 我把出去闲荡的时间全都移到图书馆来,我的信念是,哪怕不看书,我也要被这些书香气、油墨味熏着,保养着,我想即使这样,走出去人家一看也不能再当成小流氓了吧。图书馆就有这么大的魅力,可以让人变得有气质。 所谓的生存环境,就是这个意思。我一直觉得环境对于人的影响往往是要大过自身的努力的。你被环境包围,自然要服从环境里的味道,气息,你要适着它的口味去生活,而且你无可逃脱。他绑架你,它也扶植你,一步一步,安全地让你成长。图书馆就是充当了这样一个正面的角色,正如我自己所说,当初我在追周月的时候为什么会“演的太逼真”,是因为我不自觉地被它管教着。在图书馆里,周周围围没有打游戏的,没有看电影的,没有喝酒的,抽烟的,没有颓废伤神的,没有低沉落寞的,全都精神抖擞神采飞扬地看书,充满着生命的朝气。于是你在书架之间行走,便带了虔诚的膜拜心情,被周围的气氛感化,也想静下心来读一读书,这个时候,你会发现那些书几乎都要闪出圣洁的光辉来。 图书馆八点半开门,周月和李小娟去了草坪读英语,我便去图书馆占座,等候两位美女大驾光临。 三个人一起学习的时光是幸福的。李小娟和周月学习起来很是带劲,俨然在搞什么研究工作。文学史的课是公共课,她们找了一大堆的资料堆满了整个桌面。 我说你俩慢慢整理,我回来捡现成的啊。 她们很鄙夷地看了我一眼,又忙自己的去了。 我起身随处溜达,想撞几本小说来看看。我本来是对小说没什么兴趣的,尤其是那些青春哪,校园哪,言情哪,还有现在网上流行的穿越啦,玄幻啦,网游啦,我每每开个头就煞了尾,读不下去了。来来去去,不过是小作者们王子公主的美梦戏演,自我消遣,生活中没有的,于是在小说里寻求可能,也算作一个出口吧。 还好图书馆里的或多或少,也都算一点名作。我一眼瞟去,看到严歌苓的《一个女人的史诗》。翻了翻,好像还不错,文字比较平淡,是我喜欢的类型。我不太敢看那些很激动的文字,有点配合不了似的尴尬。 站累了,扭扭脖子,先看到这里吧。 我回到座位,只剩周月一个人了。 “小娟呢?” “发了几条短信就说有事先走了。”周月也一脸不解,“小娟最近好像有什么心事似的,也不跟我说。” 我才觉得小娟这几天虽然跟我们呆在一起,却仍然有着隐形人的特质,几乎,都没说过几句话。会不会又是感情上的事了? 小娟就这样,很自然地又隐匿了。我几乎只能在晚上回去上网时才可以同她聊上几句。 “在干嘛呢?” “找点资料。” “哦。”我停了一下,又发了一条过去,“你最近很忙么。” “唔。还行,忙着考试呢,另外老师有交代事情让我做。” “没别的事了?” “恩……还能有什么事。呵呵,我就那样。” “那哥就放心啦,还以为你又遇上麻烦藏着噎着不肯跟我们说呢。” “呵呵。” 其实我还是觉得,李小娟瞒着我什么。她不说,我便不好再问。 有的事情在发生,可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有无数你不认识的人,有无数你不知道的事,有无数你没去过的地方,这才是世界的本质。”认识到这一点,人就应该坦然了吧。 大三的暑假,我们几个都没有回家。周月忙着考研,我忙着陪周月,顺便找了一家公司去实习,李小娟呢,忙着在学校看书,时而打打暑假工。 我对李小娟说,你才大二,还是回去吧,你爹娘指定得想你。李小娟不肯。李小娟说,回家也没多大意思,整天吃啊睡啊,猪一样的。我应该是不只一次强调过环境对人的强制作用。在一个环境里持续太久的生活状态,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愈加稳固坚定,直至你从而回到这个环境里,你仍是这样的生活状态,就算你认为你在外面过得太久,应该要有所改变了吧,事实却是你会复位你的起床时间、睡觉时间,你的食物消化能力,你的生物脉冲,一切一切,你离开之前的状态,仿佛你就是出去买了个菜回来。家庭就是这样的环境。在妈妈和爸爸的注视下,你无论怎样,总是一个小孩,所以你会不由自主像是回到了童年,“妈,买来的菜放哪?”“妈,中午吃啥呀。”“妈,我再睡会……”“妈,我饿啦。”“妈,带我去买裤子吧。”……你自以为是的成熟,到你妈妈面前瞬间灰碎,你叹一声,算了,不再挣扎。 所以如果你是在家里习惯以吃睡为生活目标,一旦回去,你仍是只有吃睡俩大永恒的主题。 当然,习惯也是能改的,这决定于你意志力的坚定程度,以及,时间的调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习惯不经过时间的润化养育,便无法成为习惯。 我说那么多,其实就是在解释为什么我一到家里就只剩下吃和睡,也为自己留在学校陪周月找了极好的借口。 李小娟在一家咖啡厅里当服务员,因为老板暑假有事回家,这个名为“elysee”的小型咖啡厅里里外外就剩李小娟一个人在打理。好在也不怎么多人,李小娟还算能应付过来。 我和周月时不时过来蹭免费的咖啡喝。 “老板不会有意见吧?”我问李小娟。 “反正我业务不熟练,总要找人练练手,就当你们是陪练了。”李小娟自己却不喜欢喝咖啡,她说不喜欢咖啡因在脑袋里转的感觉。 我很是受用,这下便理直气壮了,成为了品鉴师。在我们的百般挑剔下,李小娟的咖啡越做越纯正,我又有了那种人生价值得以实现之感。 李小娟做咖啡的时候,我和周月便在旁边看。看完才发现原来做咖啡是这么简单的事,机械时代,人活着倒显得有些多余了。 那天我从外面实习回来,下午六点钟,我便去了elysee,李小娟正在吧台上坐着,对着电脑聚精会神。我走过去一看,原来是在看电影。 她转过头看到我,笑道,“你来啦。” “恩,楼上没人?” “没有。所以我才在这看电影呢,你看不,”她把电脑屏幕朝我的方向移了移,“恋爱中的宝贝,挺有意思的。” 我瞄了几眼,很暗的光线,空荡的大屋子,地上一个女人在拼命地爬,像是在躲避什么东西,一边爬一边哭,声音十分凄厉。 “鬼片啊?”我问她。 “什么鬼片啊,不是呢,”她笑我,“周迅演的,算是爱情片吧。” “哦,你慢慢看,我坐会。”我找了张桌子坐下来,桌上摆了几本书,我翻开一本《相约星期二》,貌似还不错的样子。惊觉今天可不就是星期二么,有了这点联系,我便兴致勃勃地看起来。 李小娟又问我,要不要喝点什么。 算了吧,还喝我怕睡不着觉。我答道,没事你慢慢看,我看书。我挥了挥手中的《相约星期二》。 她也不多说,转过头去看电影。 不一会儿她便下了高脚椅,到我对面坐下来。 “你看完啦?” “恩,你来的时候就看结束了呢。怎么样,今天上班累不累?” “累倒不累,就是无聊,觉着我这大好青春就这么蹉跎了,真是可惜。” “呵呵,平日里也没见你怎么珍惜啊。” “唉,对啊,我就是活该无聊。” “其实你要主动一点嘛,实习到底跟上课不一样,没人教的,你看看别个都在干些啥,试着去帮个忙什么的。” 正说着,有人掀了门帘进来。 “您好,几位?”李小娟习惯性的问了一句。 来人是个很清瘦的男人,约摸三十多岁,一脸笑意地走上来。我正纳闷,听到李小娟惊喜地呼道: “老师,你怎么来了?” “呵呵,就过来看看你。”他又看到我,“……” “哦,他是我同学。” 我一脸赔笑,“老师好。” 他点了点头,又问李小娟,“今天忙吗?” “没有呢,都没有人,你上楼上去坐吧。我帮你做杯咖啡。” “恩,好。” 李小娟又对我说:“马小军你在下面看看书,顺便帮我看一下店啊,有人来就叫我。我上去陪老师说说话。” “恩恩,你去吧。”我连连答应。 二十 帕洛玛先生 我的脑袋开始飞速运转起来。这个应该就是上学期李小娟频频提到的“老师找我有事”的那个老师了。我的第一印象这老师看上去比较随和,善良。我其实是很少用“善良”这个词去形容男人,但他却是个例外。 其实他善良与否倒不是重点。关键是我发现,李小娟看他的时候,眼睛里居然有一道光。 想起《还珠格格》里,金锁对紫薇说的一段话:五阿哥看小燕子的时候眼睛有没有发光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尔康少爷看小姐的时候,眼睛会发光呢。 我正寻思着,门口一阵嘈杂。来了一帮人,五大三粗,其中一个上来就扯开了嗓子: “这儿营业么。” 我起身,装出一副服务生的样子:营业的,您几位? “四位。” “楼上有位子,请吧。”我朝楼梯口放入方向喊:“小娟。来客了!” 话一出口,顿觉十分别扭,怎么跟妓院老鸨似地口气。 “哎——来了。”她倒也挺配合地回了一句。 她下来一瞧,对那几个客人说道:“几位楼上坐吧。” 这四条汉子又“噔噔噔”地上了楼。 李小娟拿了menu跟上去给他们点单,不一会儿便下来对我说,“你去超市给我买两盒冰激淋,草莓和香草味的。” 我领了命令一路小跑,好容易干一回服务生不得好好表现表现。 李小娟接过我手里的冰激林,手脚利索地开工。 我跟在她后面问:“还有啥可效劳的?” “差不多没啥事了,过会儿帮忙端一下咖啡就行。” 她往最后一杯咖啡里加完冰块,吁了口气:“好啦!” 我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跟着她上楼,生平第一次,激动哇。 李小娟回头朝我笑:“你小心点,别洒了。” 上了楼,我看到她老师正坐在东南方向的那台小桌上看书,平日里客不多时,李小娟会坐在那里上网写东西,那台小桌因为地理位置不大好,也不受顾客们的青睐,于是自然而然就成了李小娟的专属领地。 我上完咖啡,颇有全局观地望了望老师,又望了望那四条汉子,顿觉人与人之间,果然是有差距的。 那四条汉子不一会儿便打起牌来,桌子敲得震天响,连在楼下的李小娟和我都听得到。 李小娟在厨房里收拾杯碟,她老师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下来,站在厨房入口看着李小娟。 李小娟回过头:“老师你怎么下来了?” “恩,上面太吵,我先回去了,也没什么其他的事,就过来看看你。” “是啊,好吵的。他们在打牌呢。你早点回去休息吧,今天你也很辛苦了呢。” “还好,你过会等这帮人走了再要没人你也早点回去。” 李小娟点了点头。 “那我走了啊。” “恩,老师再见。”李小娟朝他挥挥手。我也跟在李小娟后面甜甜地喊了一句: “老师再见。” “呵呵,再见。” 我和李小娟坐下来,面对着面,都沉默。 还是我先开口了。 “你老师叫什么?” “姜涵。姜文姜武的姜,内涵的涵。” “他长得挺帅的嘛。” “呵呵,还好吧。” “你们玩得很要好?” “恩,他人很好的,对学生特别好,对我也很好。” 一句话说了三个“好”,这算是怎样一个好法。 我不说话,只顾盯着她看。她不好意思起来,“马小军你干吗啊?” “没别的了?” “没别的了。” 我继续盯着她。 她被盯的急了:“还能有什么啊,马小军你别乱想。” “好好好,我乱不乱想无所谓啊。整得我欺负你似的。” “你分明就在欺负我嘛。” “……”我无语。 我其实是担心。在我眼里,李小娟就是一情窦未开的少女,在她这个年龄的女人花们,开了又谢,谢了又开,看了不知多少风景,可李小娟还是个傻呆呆的小花苞,对开花一点概念都没有。这样也就罢了,真正开不开花,还是需要刺激的,在这漫长的过程中,男性就是强有力的催化剂,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隐隐觉得,对李小娟而言,这个刺激她的男人出现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敏感。我倒情愿是我多想。可是短短几分钟的接触,连我这个外人都看出李小娟对她老师的喜欢之情,已经远不是简单的师生之情。她会害羞——在他刚进门的时候她的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狼狈,像是没准备好似的;她看他的时候,“眼神会发光”——这也许连她自己都未曾意识到;她对他说话,语气里掩盖不住的紧张,羞涩,我怎么可能听不出来呢? 但她不说,我也就不好再问。 毕竟也许是我想太多,我也不能因为自己的主观臆测,倒对李小娟有了无意识的误导,越说越是那么回事了。 我们就在楼下坐着,又聊了聊其他的事情,像周月啦,考研啦,工作啦,一堆一堆,永恒的话题,讨论得煞有其事,但似乎从未有过真切的答案。人类一思考,上帝便发笑,上帝越发笑,人类思考得越起劲。据康德说,这便是滑稽的本源。 那晚11点多我才陪李小娟回的学校,咖啡店本来是11点关门的,可李小娟说反正也没啥事,就让他们坐着吧,她说谁来咖啡厅都不会是只为了喝咖啡,如果仅仅因为自己一点点的不情愿而扫了他们的兴,李小娟便会觉得过意不去,站在顾客的角度讲,消费的心理价值便没有达到了。李小娟觉得这是一个简单的价值平衡计算,她不会计较劣势那端是不是自己。 我说你小丫头人就是好。 换了我火气一上来指不定拿了扫把把人给轰出去。 当然我也就嘴上图个快活。那四大金刚我哪能轰得动呢。在他们面前我就是一豆芽菜,根本构不成任何威胁。 我们走在路上,周围很安静,几乎没有人,只有一些零散的路灯光,凄凄落落,自影自怜,还有一些霓虹灯,以及出租车尾灯,交织成一张不太明亮的光线网,懦弱地与这黑暗对峙。学校里更加寂然,灯光都是昏黄的,比之外面,这种黄并不惨淡,它显得安然自若,倒有一种提神的作用,它让我似乎闻到了柠檬的香味。我发现走在这柠檬香味里的李小娟,好漂亮。 “哈,好漂亮的妹子耶。”我笑着“调戏”她。 “去你的。”李小娟骂道。 “才发现我们学校的夜景这么好看呢。”她又加了一句。 是啊,我们习惯性地认为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所以我们对周围的事物熟视无睹,我们致力于向外生活,去离开,去旅行,去没去过的地方,以此来鄙视我们的生活是有多么无味。 正想着,李小娟突然提议了。 “马小军,我们几个出去旅行吧。” “去哪?” “你先回去问问周月,她答应了再一起商量商量。” “恩,好。” 我把李小娟送回宿舍,自己也回去了。 去旅行,与两大美女,佳人相伴+良辰美景,这真是个不错的提议。我当机立断,实习不去了,大不了请上一周假,就说我家里怎怎有急事必须回去一趟,除此之外再无牵挂,带上自己的家当走就是了。 第二天我一大清早去了周月的自习室,周月早早就坐在那里了,真是让我心疼。唉。 “亲爱滴,”我走到她后面探出我的头伸到她面前。 “今儿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啊,你起这么早?” “呵呵,昨夜辗转反侧,寤寐思服,原来是想老婆了。你看看我这黑眼圈——”我夸张地把眼睛凑到她面前。 “得了吧你,油嘴滑舌的,有啥事?” “呃,是这样,小娟昨晚提议我们几个去旅行,问你意见呢。” “去哪?” “再看。先得征求你的同意不是。你去的话咱再好好研究去哪。”我满怀饥渴地望着她,“怎么样,去不去?” 二十一 高木直子说 周月把我推出了教室,“小娟怎么突然想去旅游了?” “我也不知道啊。不过这提议挺好的呀,我们仨也没好好玩过了,这眼看就要毕业,我你学着也挺累的,就出去放松一下嘛。” 周月看了看我,“要不你们去吧,我怕把心玩散了,收不回来,还有很多复习功课没有做,报的班也不能直接就退了吧?” “你要不去……那我也不去了。”我央求她,“去嘛……” “我真不能去,等考完了我们再一块去吧,那时候应该大家都闲呢,你没啥事就陪她去咯,反正你在这也没见你多待见我。”说完她恨恨地剜了我一眼。 “天地良心哪,我除了起得迟了点,白天去实习,晚上要睡觉,其他时间我可都奉献给您了呀。” “是啊是啊,就剩一口饭的时间了……” “你话都说到这份上,我就更不敢去了……我得留在这好好孝敬你。”我紧紧地抱住她的胳膊,一副死皮赖脸的样子。 “行了行了,你肚里那点心思我还能猜不出来?”她拍脱我的手,“我跟你说真的,你陪她去吧,估计她心里有事,想出去透透气,你总不能,让她一个人走吧?” 那倒也是。以李小娟的单纯程度,我还真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出去,我马小军虽然长得不是那么有安全感,但好歹也是一男人,往小娟身边一站,也能挡挡风避避雨之类的。 我欲再力争一下老婆一起去,她甩下一句话来:“马小军我跟你讲,小娟要出什么问题你就别回来了。” 无语。泪奔。 我知道周月决定了的事情很难再改变,即便是我再软磨硬泡也无济于事,这让我觉得很挫败,但同时也让我对这个女人肃然起敬,她比我马小军实在是有出息多了。在周月的身上,我分明看到了女性群体逐渐崛起的不可阻挡之势,女权运动发展至今愈演愈烈,很快就要倾国倾球,到那时,男人们很可能就要败退下来,充当附带品的角色。这不是我个人的观点,也不是因为我为自己的孬性找的冠冕堂皇的借口,我欣赏女人这一动物,但也未见得我就要以自我折损,贬斥的态度去说明我的立场,那显得我也太没志气了。 我记得朱天文在世纪末的华丽里的一段话:“湖泊幽邃无底洞之蓝告诉她,有一天男人用理论与制度建立起的世界会倒塌,她将以嗅觉和颜色的记忆存活,从这里并予之重建。” 好吧,朱天文是个女的。 有说自己好话的嫌疑。那么我再搬一个男的出来。 那个叫胡兰成的男人的观点是,女人创造了文明,男人们加之以理论化,然而文明的最终归宿,也只能是在女人那里才能得到延续。 类似这样的论调,远不止胡氏一个。 如此说来,男人的功能看上去,真是少得可怜。 想到这里,我又心安理得了。世界其实是由女人承担的呀,作为男人真是有福气。 我好像扯太远了。 赶紧收了心回来,还得到李小娟那去交差呢。 “她不去?”李小娟瞪大眼睛看着我。 “姐姐你瞪我干哈啊?” “你是不是惹她生气了?”李小娟质问我。 “我的神呐,谁来救救我,我都说了她是怕耽误学习了,我马小军什么质地你还不知道啊,我还能惹她生气我敢吗我?”我委屈地看着她,可怜兮兮。 “呵呵,那我一个人去吧,你留在这陪她,她学习很累的,你好好照顾她啊。”李小娟嘱咐我。 “周月让我陪你,你让我陪她,我就那么讨嫌啊……这样被你们踹过来踢过去的,我死了得了。”我做了一个心灰意冷,生无留恋的表情,准备黯然离开。 李小娟那头又笑了,“马小军你站住啊。” 我回头,可怜巴巴地、凄惨地望着她。 “你陪我去吧。” 我顿时活过来,欢喜跳跃到她的面前,“去哪去哪?” “上海。” 她是早就有这主意了。 不过对我而言,什么地方都无所谓,我旅游不挑地方正如我吃饭不挑食一样。 因为我知道,再难吃的菜,也是会有它值得吃的地方的。 那天我去实习的公司找负责人请了假,说我爸病重,急着回去,(老爹原谅我,为了顺利脱身才把您老人家搬出来,孩儿不孝,罪过罪过,所幸本文老爹看不到……)负责人很是豪爽地一挥手:“行你赶紧回去吧。” 李小娟那头,她与老板稍作交涉,老板便同意关店一周,反正暑假来人也不多,开着也是浪费。 下午买完票回来,我们便呆在elysee里合计怎么个玩法,其实也没怎么研究,在玩的事情上,李小娟其实跟我一样,不愿做太多的计划,我们非常有默契地选择了“不期而遇”。 其实李小娟想去上海还是有原因的。去上海她也定了几个要去的地方,但是她并没有刻意去百度或google那些地方的详细资料,她说想去自己发现。 那我就跟着她混了。我心想。 就我而言,我对上海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一直以来接触的关于上海的碎片性言论,诸如纸醉金迷啦,灯红酒绿啦,文化杂交啦,殖民阴影啦,品格缺失啦,种种种种,便让我对它有些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态度,从未想过马小军会和上海发生任何形式的联系。不料这次却要跟它来一次亲密接触了。可见造化弄人,世事多变哪。 我们在网上订了住的地方,李小娟列了一条单子给我,上面写明了出行必备品,我想李小娟真是细心。大致处理完我们便坐在那等顾客,看能不能在最后一晚再给老板多挣几块钱。——其实我们是后天早上的火车,但总要留出一天整理东西不是。 没有人来。 我们坐在那儿面对面,相顾无言唯有傻笑。 “哎,跟美女去旅行,这真是一件激动的事情呐。”我乐呵呵地对她说。 “跟马小军一起旅行,我也感到很荣幸呢。” 其实这真的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马小军和李小娟终于要去旅行啦。 她突然拿起桌上放着的《相约星期二》,问道:“你看这本书没?” “恩,翻了翻……没看完。”我支吾着,我其实就看了一个序,记得是余秋雨写的。而且就连这个序,好像也就看了最开始那几行。这回被她问起,真真让我冷汗直流,生怕露了陷。 “我很喜欢,很喜欢这里面莫里和米奇的感觉。”她也不看我,兀自陶醉,否则她一定会看到我一脸尴尬的表情——我压根就不知道莫里和米奇是何方神圣。 我暗暗下定决心,回来一定要好好看完这本书。 没有人来,10点的样子我们便回去了。 那晚我居然有点失眠,我想我真是太激动了。 第二天我、周月、李小娟去family吃了一顿践行饭,我几乎要挥泪惜别了,被周月一句:“马小军你别跟这丢人。”给生生憋了回去。 然后她又告诫我,一定誓死保护好李小娟,要“毫发无伤”地带回来,真的是毫发无伤,她说着还有模有样地去数李小娟的头发。 我当时真的很崩溃。 李小娟在那儿呵呵地笑:“我哪有那么娇弱呢。” 我一拍胸脯:“我就是死在那里也会把她平安送回来的!!”我挑衅地看了她一眼。 还没去就成了烈士,生命何其悲惨哪。 周月也不让我,轻轻地说了四个字:“那样最好。” 这个狠毒的婆娘。我心里暗骂。 二十二 逃逸线 踏上去上海的火车。 不想车上并不多人,可能恰好踩到低峰期了。我们一阵窃喜。只是火车上从早到晚十多个小时,毕竟是有些受不住。坐在一起无聊,认识的不认识的都会想办法找聊,我对面那个胖胖的小伙子颇为神秘地从兜包里掏出一副牌来,问道:“谁玩?” 几个人心领神会,迅速收拾桌子摆开了架势。 “小娟你来不来?”我问一脸倦意的李小娟。 “你们玩吧。我不会呢。”她笑笑说,坐在一旁准备看。 我们玩的憋七。很简单的牌法,却可以见出人性险恶的深层意味来。玩憋七要沉得住气,要有心计,要会憋死别人,有时候还要舍小我成就大我,先在自己身上割块肉下来,唯有对自己够狠,才有对别人狠的资本,这样的货色才能笑到最后。 当然我不是那样的货色。本人忠厚老实,玩不了太深,只好跟在别人后面排着队等着被憋死。李小娟在旁边看得可开心了,每次我因为扣牌数额巨大,她便无限欢乐地叫道:“马小军你又要被憋死啦。” “李小娟你能不能积点德啊,没看我战场正失意呢?”我怨妇般朝她喊。 嘴上这么说,其实我看得挺开的,只是玩玩而已,纯属消遣打发时间,一圈一圈下来,时间便过去了,它被不知不觉地淹没在牌局里,淹没在我们几个唏嘘叫喊里,忘记时间的存在,总比眼看着绵绵无绝期要好过一些吧。 火车是一个绝对密闭的空间,在这样闭合的空间里,时间便也显得稳稳当当,在车厢里来回飘荡,仿佛它永远不曾流失,我有时甚至会怀疑,在一个隔绝了的环境里,时间真的会如往常一样,一分一秒地过去么,它会不会因为周围并没有参照物而偷偷地改了路线,企图将我们绑架在内肆意折磨呢。 其实我只是想说,在火车上的时间,实在是比我们之前计算出来的长很多。而事实上,总有广播在提醒我们,这火车上的时间,还是牵在各个站台上的时间牌上,被固定得相当稳健。 于是我们在晚点一小时后,到了上海。 一阵热潮。几乎要把我蒸晕了。 彼时已经晚上八点了,我们联系好住的地方,直接坐地铁过去。 上海的地铁好贵。这是我在上海呆了5天总结出来的唯一经验。当然那晚上去住的地方时我并不觉得,我还以为是因为地方太远所致。 住的地方是在一个小区内,家庭旅社,跟我们学校周围家属区的小插间差不多。上海大概有很多这样的家庭旅社,先租下一套房子来,再费尽心思切出好几块,计算好各处价格后,再提供给来客。这种家庭旅社比较便宜,对于我这样的穷学生来说,算是挺不错的选择了。小娟对住的地方也不挑剔,只要干净安全就行。 我们放好东西便出去吃晚饭,小区的附近有一个广场,还有一家同名超市,超市旁边就是美食楼,一二三层都是小饭馆。 我们是听了业主的建议去的,“挺好吃还不贵。”他说。 我才记起小娟在火车上基本上没吃什么东西。带在火车上的东西基本上给我们几个牌友们消遣完了。 “你应该很饿了吧?”我关切地问她。 “恩,还好。”小娟还是一脸疲惫,又困又乏力的样子。我突然觉得很心疼。 “唉周月还让我好好照顾你来着。” “没事啦,坐火车嘛,总是很辛苦的。吃完饭回去好好睡一觉就没事了。”李小娟轻松地说。 我们找了一家叫“老上海小吃城”,里面基本已经没人了。是啊,谁还在晚上九点来吃饭呢。 这家餐馆也早已收拾完桌子准备打烊,为了他们方便,我们随便点了两个面,选了一张靠窗的桌子坐下来。 果然很快。 我一顿狼吞虎咽,抬头间看到李小娟,发现她吃得好慢。 “怎么了?” “甜的。”她苦着脸望着我。 我才记起上海以甜食著称,只是我没料到的是这面也受了侵。 “我的是咸的啊,要不再给你叫一个?” “算了,不想吃了,等你吃完我们回去吧,我包里还有一袋泡面。” 我也不想吃了。 我对李小娟说,那我们去超市看看,买点面包行么? 恩,好。 我们去超市时,门已经关了。 我当时真怕李小娟哭出来。 我四周望了望,幸好还有24小时便利店。 “我们去那吧。”我指着不远处的好德。 李小娟怕是只剩下跟着我走的力气了。 怎么觉得好像难民。 回去的时候已经十点半了,我把面包塞给小娟,说,吃几片面包过会再睡啊,不然影响消化。 她心不在焉地恩啊恩啊,一边推门进了房间。 我回了房间,不一会儿隔壁便再也没有动静。 我猜小娟连吃都没吃,直接就躺下睡了。 她是真的累坏了。 我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恰好这时有蚊子在我耳边转,我一屁股坐起来,出去敲业主的门要蚊香。 他一边打着呵欠一边说“不好意思啊给忘了。”我点了两盘,拿回去准备给一盘给李小娟。 我敲了好几下,还是没有动静,这厮睡得真死。 算了,我准备回去。这时门开了。李小娟探出头来看着我,“怎么了?” “这不是怕你被蚊子咬嘛,给你送蚊香来了。”我把蚊香递给她。 “恩,呵呵,马小军真好,谢谢啦。” “回去睡吧。晚安。” “晚安。” 我回到床上躺下,蚊香的烟味渐渐弥漫了整个房间。这让我有一种安心的感觉,至少蚊子不会来咬我了。可是我还是睡不着。其实不是不想睡,我有时候会跟自己较劲,明明很累,就是不愿让自己就那么轻易睡去,像是在自虐,有时就是想要一个答案,可是关于这个答案,连问题都不存在。然而我还是固执地睁着眼睛,用力地与黑暗对峙,期望可以因为自己的固执想到些什么。只是很多情况下我都会在不知不觉间睡过去,第二天再没睡似地醒过来。 我还是没有找到答案。 我其实觉得,夜晚是最适合思考的,那时身外一片宁静,你甚至可以听到自己的意念在脑海里翻涌的声音。 那晚由于我的睡意太过强悍,我的意念与之纠缠不过,终于败退。 于是一醒来,就看到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地面上,提醒我,这是上海的第二天早上了。 门外突然一阵敲门声,李小娟在外面喊:“马小军你到底起来没啊?” 我浑身一个激灵,忙应道:“起了起了,马上啊。” 我穿好裤子开了门,李小娟进来,精神很好的样子。 “你怎么回事啊,敲那么久都不开门,睡得跟头猪一样的。” “你不是才敲一会么,我一听到你敲门我就起了啊。”我一脸委屈。 “行了行了,去我那看看今天去什么地方。” 二十三 共享的信念 李小娟打开电脑,点开地图查询,回头问我:“去哪?” “这个……”我还真没有主意。“你定吧。你到哪我就到哪。” “那就苏州河吧。”只有一秒钟的迟疑。 我就知道李小娟有备而来,问我也就是表达一下对我的尊敬。 “恩啊,好啊。” 去看苏州河其实也是我意料之中的事。《苏州河》那部电影我们仨一块看的,我们学校外面有一家叫第四城市的影吧,它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可以让顾客自带影碟去放。而且去那看电影的人还都很认同这种方式,于是渐渐地,今天放我的碟,明天放你的碟,形成这样一种不成文的“定律”,来第四城市的人都默认地维护这样一条游戏规则,相当有意思。影吧的主人也是大学生毕业,看我们这样还乐得自在,省了他们找电影的苦了。 那天我们仨在影吧点了三杯奶茶,坐了一下午。 我记得当时李小娟和周月看电影时特别入迷,完事之后周月还学里面美美的口吻问我, 如果有一天我走了,你会像马达那样的找我吗? 会啊。 我便学以致用地回答道。 会一直找吗? 会。 会一直找到死吗? 会。 你撒谎。 然后周月和李小娟便大笑,花枝乱颤的。 李小娟固执地认为美美和牡丹就是同一个人。虽然电影里面说的很明白。美美自己说的很明白。马达也说得明白他认错人了。还有影片出现的那个小售票员——那才是牡丹。 “可是,美美在酒吧里做美人鱼表演。马达送了一只美人鱼娃娃给牡丹做生日礼物,牡丹说,我要是跳下去了,我就会变成一只美人鱼回来找你的。而且,美美也像牡丹一样,爱上了马达。”李小娟再次阐述她的观点。 我没有说什么,我觉得对电影的解读完全是个人化的,不存在对或错,李小娟这样认为,是因为她心里对电影里叙述的爱情故事的痴念吧。 关于美人鱼,关于毁灭与重生,关于爱情给人的沦陷,还有那条脏脏的苏州河。 这部电影给我们的已经够多。 李小娟找好公交路线,我们便出发了,中途还转了一次车。 那天还下着雨,不大,闷闷的,阴阴的,如果没记错的话,牡丹跳下去的地方应该就是外白渡桥了。 我开始并不知道这座桥其实就架在外滩附近,于是我们顺带逛了外滩和南京路,我倒很喜欢这种不期而遇。 只是到桥上的时候,我们竟有些怀疑,这座桥,是电影里那座桥么,怎么现在看起来这样干净,一尘不染,除了雨水伏在地面,一点旧的感觉都没有,莫非是翻新了? 犹记得电影里整个画面都是黄旧的味道,99年拍的电影,可能真是被翻掉了。 李小娟不断地在桥上四处转,像是在寻找什么,或许是在确定当年牡丹跳下去的具体地位,或者是镜头的位置,怎样拍,才可以拍出那种质感。 “总觉得不大像。”李小娟皱着眉头,“马小军你还记不记的当时牡丹推了马达的车之后有往一个地下道跑,之后就到桥上来了。可是……”她望了望四周,“我没看到那种地下道啊。” “也许被翻修了呢,当时那么破的房子,你再看看现在的上海,那些房子也太不适合生存了。” “恩。也许吧。”李小娟答道,脸上现出哀叹的神情。 “走吧去外滩看看。” “好。” 与这条桥相比,外滩的人真是不一般多。尽管当时还下着雨,于是层层叠叠的五彩斑斓的、异域风情的大大小小的伞竟也成了外滩一道即时风景了。 看来生活真是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哪。 外滩,已经不是外滩了,它是一个标志,到过上海的标志,就连我们这样,没有刻意去找,却也没能逃过它的裹杀。有的地方远远比它本身含有更多内容,因为它包含了太多人沉甸甸的寄望和念想,于是它便日复一日,延异至一种信仰。一旦有了某种信仰,谁还会关注信仰本身呢。 我们扶着江边的石廊往对面看去——当然,基本上所有人都在往对面望,拍照,无数次出现在电视里的镜头这会儿却实在地出现于我的眼前了。 “没什么好看的啊。”我说,“不就是一座塔么。”我表示不屑一顾,它站在一堆高楼大厦中间,显得十分突出,看起来就像一个巨大的注射器,总觉得尖端要喷射出什么东西来。 我甚至联想到一种男性崇拜的情结。 我这样形容东方明珠,实在是很犯众怒,只是事实如此,我便不好委屈了自己的见解。 李小娟趴在栏上,轻轻说了一句:“对啊。” 我没想到她居然会认同我的观点,这让我又大大满足了一把。 “像一帘幽梦里紫菱到埃菲尔铁塔下面时说的,‘左看是一座塔,右看是一座塔,下面看是一座塔,上面看……还是一座塔……’”李小娟像是在自言自语。 “那我们别处逛逛?晚上去对面看看,也许会好看一些。” “恩。” 我们挤开人群,迅速逃离现场,免得再次成为别人相机里讨嫌的“野人”,煞了人家的风景。 过马路到对面,便是传说中的“东方华尔街”,几乎汇集了所有大银行的总部。风格哥特式、罗马式、巴洛克式,雄伟又肃气,很有距离感。 行走在这些建筑间,顿觉人类的渺小感,它们比人活得更久吧,那么坚固,那么历尽风雨。我们四处乱走,累了便直接在路边找块干净的台阶坐着,观看来来往往的行人。当然,同时也被观看。 “我们是不是再放一顶倒着的帽子,是不是就成街头卖艺的了?”我哈哈地笑,李小娟做了个即刻准备逃离的模样,诚恳地对我说,“别跟人说我认识你啊。” 我们坐在那里,不一会儿,李小娟便轻轻地哼起歌来。看样子即使是累,她也还心情不错。 但这样一来,我们便更像街头卖艺的了。 李小娟丝毫不理会行人投来讶异的目光,只是看着地面,但眼神没有焦点。 渐渐地,我也被她的情绪感染,处于一种迷离的状态,几乎感觉不到周围的声音了。 “我饿了。”李小娟的歌声戛然而止,一语惊醒梦中人,都已经下午三点了。我们带来的干粮早就消遣完,恩,是该好好吃顿饭了。 在异地生活,身体总会因为要去适应花费一段时间,而这段时间之内,生物钟,饮食作息习惯,便统统被打乱,以前可以不用看表,到了吃饭的点自然觉得饿了,可是换了一个环境之后,不看时间,身体便会忘记时间的存在,以至于对自己也忽略了。 我们找了一家小饭馆,名字我记不清了,只记得的当时店里还挺多人——我是指相比正常3点的餐馆而言,老板也很热情,四处帮我们找位置,“坐这行么,坐那行么?” “没事,随便坐哪吧。” 李小娟走过去靠窗的位置坐下,“就这里了。” 我发现李小娟每次都喜欢找靠窗的位置,不知道是不是高中那时坐成习惯了,没窗便觉得不安全。 习惯会让一个人先于意识作出某种决定。 那顿饭我们吃的很干净。 李小娟真是饿了,早上出来也就吃了几片面包,加上前一天晚上那般折腾,她一定觉得这餐饭吃得真是太幸福了。 “真好吃哪。”李小娟吃完,用纸擦了擦嘴对我说。 “恩,吃饱么。” “呵呵,你没看我盛了三次啊。” “呵呵。”我也笑,食物最美妙的时候,其实并不在于它本身有多好吃,而在于它让一个饥饿的人填饱了肚子。 “那我们走吧。” 我们在周围逛了逛,已经四点多了,我们又回到外滩景观大道,看了人民英雄纪念塔,想起当年那段屈辱的历史,不觉慨然。 其实细究起来,那一排的雄伟建筑,不也是屈辱的标志么。 建造者当初的目的,总该不是要为外滩作什么关于风景特色的贡献吧。 一派繁荣气象的背后,总会有压不住的丝丝莫名伤感,这让我对上海这座城市突然有些怜悯。 谁活着都不容易,哪怕是一座城市的存活也是如此。 二十四 吉尔玛的寓言 六点的样子我们乘地铁到了对面,到站的时候,地铁上的人鱼贯而出,都是为着这道景观而来,我们跟着人群流动,乘电梯下天桥的时候,东方明珠赫然出现在眼前,原来远观和近看会产生那么不同的心理感受。我听到李小娟惊呼:“好漂亮!” 因为是到了晚上,所以明珠塔绕在身上的霓虹都亮了起来,明艳刺眼,充满了炫耀性意味。塔底下的游客很多,熙熙攘攘地排着队等着上到顶端去观光。一片嘈杂,我和李小娟穿过马路避开人群往滨江大道走去,夜晚一阵阵凉风,没有那么多人气拥塞,感觉到也还不错,只是偶尔还会有上前推销明珠塔玻璃模型的,讨好似的向我们介绍,“买一套吧,留个纪念,价钱也不贵。” 我觉得去旅行买这种所谓的“纪念品”是最没意思的事情,有的地方你到过了就是到过了,如果还需要“纪念品”来提醒你曾到过的话,你的记忆未免显得太过廉价,太没有厚度,如果只是为了向别人证明你曾到此一游,回去的时候可以拿出这些纪念品骄傲地炫耀:“看,我到明珠塔买的呢。”说完还很大方的样子将纪念品递给她,“送你一个吧。” 我想这样也大可不必。真正的旅行是你一个人的事,与他人无关,你不是在作搬运工,你更不是为了一堆纪念品而来,你要做的,只是享受当下的感觉,就在当下。证明自己来过的最好办法,就是把这种“当下的感觉”记载心里,日后还能再想起,再感动。 李小娟这次又和我达成共识,她朝那个小商贩摆摆手,说:“谢谢,我们不要。” 我想我们当时的表情是很坚定的,这让那小商贩顿时兴趣,觉得我们实在是没有纠缠的必要,于是便走开了。 我和李小娟相视一笑。 “对了,你总要给周月买点什么吧?”李小娟问我。 “恩……再看,总之不能送她一座明珠塔吧,那多俗气。” “呵呵。” 其实我一阵心虚,我实在太不会给女孩子买礼物。我细算了一下,与周月这两年来,我没有给她送过花,没有给她买过巧克力,也没有娃娃和项链,只是陪她看过几部电影,逛过几条街,其余的时间就是吃饭,聊天,学习,周月给我的感觉是她对这些东西根本就没有兴趣。我送过她几本书,可是这几本书,最后也成为我们共享的财富。唯一一次让我觉得还有点小创意的是我在她过生日那天把自己能找到的从小到大的照片做成册子送给了她,一张一张,全都是我自己贴上去的,旁边批满了注脚,马小军爱周月云云,周月当时感动的稀里哗啦,说她想起了情深深雨蒙蒙里何书桓把自己打包装箱送给依萍的情景。 其实没有女生不爱浪漫吧,每个女生都会有一种类似童话梦的东西,是的,都会有。 我确实是想周月好,但一直不知道到底怎样才算是对她好。 我问李小娟,“你们女孩子喜欢什么样的礼物?” 李小娟笑了:“我想只要是你送的,她什么都会喜欢吧。” 我顿时很感动,老泪都快落下来了。 我想我是送什么都不够的吧。 她见我仍然迟钝的样子,说:“明天去田子坊走走,也许可你找到你想要的,实在不行,我帮你挑吧。呵呵。” 我如获大赦,感激地朝她点点头。 我们又到了江边,只是之前是在对面。 我想起亚历山大的那句名言:我来了,我看到了,我胜利了。 对面的外滩一片金黄,在黑夜里显得尤为霸道,对面依稀可以看到很多人,我仿佛看到自己趴在栏杆上百无聊赖地对着站在这边的我说,有什么好看的,不过就是一座塔嘛。 江上有观光船游来游去,斑驳的光影,充满了酒红灯绿的气氛。船上、岸上的人们相互拍照,不知道谁是谁的风景。 所谓的都市夜景,在这条江上有着不可复制的叙述。“外滩夜景”这个词,已经成为一种都市繁荣的表征。 我们在江边感受着这座城市独有的气息,江上阵阵凉风,吹得人心醉神迷。 李小娟突然笑了起来。 我莫名其妙,怎么了? “下午我们站在那边看这边,现在我们站在这边看那边,我们真是会找事情做啊。” “呵呵。”我也笑。她也是觉得这种感觉很微妙了。 “不过对面似乎要好看一点呢。” 她又回头望了望明珠塔。 “站在上面看的感觉应该会很不错。可惜太多人了,不想去挤。”李小娟叹息一声。 是啊。以我的经验,所有被列为旅游景区的地方在接纳了大量的人群之后,就会变得面目狰狞,失之原味,我于是沧桑感叹,日后当所有现在还不为人知的小山区,小森林都成为“旅游胜地”,我们真正还可以去的地方,究竟还有多少? 这是个喧嚣的世界,我们一起制造的喧嚣世界,我想起那时高中携伴去凤凰那次,已经被当地浓厚的商业气息呛得不行,一晃几年,现在若再有人拉我去,我是万万不能答应了。我如何再敢以我脆弱的神经去涉险收获我并不愿意收获的东西呢。 “有点冷了,我们回去吧。” 我掏出手机一看,已经九点了。 “恩,回去吧。” 我们沿原路返回,想起徐志摩的再别康桥,轻轻滴,我走了,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我自认为如我和李小娟一般才是最厚道的旅游者,我们不制造任何垃圾,不发出任何噪音,不会挤在人群里争先恐后地去拍照,把闪光灯开的啪啪作响。我们是沉默的,安静的旅行者,我想我们都需要安静,明珠塔也需要。 回去的公交车上李小娟靠在椅背昏昏欲睡,我望着窗外,心想,上海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吧,那些霓虹灯,在沉睡了一天之后好容易出来大放异彩,它们不会甘心就这样亮了短短几个小时便熄了火,那样显得太没有人生价值的实现感了。 可惜我和李小娟是无福消受这里的夜生活,我们没有足够的资本。我们需要为第二天的旅行保存体力,所以不能放肆。生活在这里的人,才可以自由地选择生活的方式吧。 在公交车上,所有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向外看,像是一种仪式,有时候我坐在最后面,望着前面的乘客们扭着脖子一直向外,便觉得有些好笑。而坐在靠近过道的乘客们,则一般会埋头看手机,有的空间里会因为人与人距离太近而产生一种压迫感,这种压迫感让我们连目光都不知道该放在哪里,当然,除了我这样会没事找事地研究别人的除外,我的目光有大面积的存放空间。 车如流水马如龙,是上海最真实的写照,尤其是车窗外大量复制大片蔓延的楼宇,见的多了,便生出想要把它们统统推掉的念头来:那么多相同的楼层,有什么看头有什么意思呢,徒增观者的视觉疲劳罢了。 上海就是卡尔维诺笔下那座大量复制的城市的现实样本,大量复制的不仅是楼房,还有遍地开花的商场百货,咖啡厅茶馆,喷洒式的24小时便利店,只因为它们并不共存在一块地域,于是便造成一种多样性的假象。 在上海,没有一种固定的关于“上海印象”叙述,它收罗了太多异域风,加上本土的,加上城市化的,现代化的,于是它本身便有点把握不住,也就随性而为了。 我们也一样。 二十五 你知道菩萨为什么低眉 是因为不自信吧。 我们对自己的价值观、世界观太缺乏安全感,于是我们会苦苦寻求,我们在接触了不同的人之后,会对别人的价值观产生兴趣,好像他们的才是适合的,至少看起来是。于是我们不断地自我否定,改变,重建,在海量的价值观之间徘徊,渐渐地迷失了自己。 我说上海这座城市不自信,听起来可能会很好笑。上海有什么好不自信的,经济那么繁荣,精神文明日趋丰腴,最典型的便是上海人的排外性——对外地人若隐若现不自觉地抗拒性,哦,对了,还有公交车上、大街上随处可见的雄赳赳气昂昂的大妈们,那么自信飞扬地一路撞过去,脸上分明写着“挡我者死”四个大字,让人见了不觉一阵战栗,也就很服从地让了路。在坐公车往回走的路上,我还见着了一个“上海亚洲皮鞋厂”的招牌。自信力在这座城市四处蔓延,所有人都可以感受得到。 只是我隐隐觉得,这座城市的自信,看来并不从容。它的高楼林立,它的灯火辉煌,我以为,只是出于一种炫富的心理,用财富去支撑自己的骄傲,这更大程度上是一种心理补偿吧。生活常识告诉我们,真正有钱的人,你是看不出他有钱的。 内心的缺失,是用物质永远填补不了的吧。上海经历了种种磨难至今,终于以“东方巴黎”的称号扬眉吐气,只是它成长的剧痛所造成的心理阴影,将成为最最深刻的,也被隐藏地最深的自卑。我们看到的,其实也仅仅是表象。 一个最简单的事实是,在这些高楼大厦里面,其实居住着不知道多少有着类似“上海梦”的蜗居族群,上海是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在一派简洁大方的楼宇里面,放置着大量拥挤的贫穷。只是它们包装得如此美好,让人们竟信以为真了。 我庆幸地想,还好我不用住在这里,否则生存一定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打浦路站,泰康路210弄,田子坊 我们是下午才过去的。 下了站,我们一路寻过去,在一排的店面之间横着一块箱牌,上面镶着“田子坊”三个金黄色行体字,低调又安静,这便是了。 进去之后,才明白什么叫“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想有的地方,真的是用来迷路的。 不过如能像“歧路花园”一般,可以一不小心又撞见了风景,这倒很合我的心意。 李小娟轻轻地感叹:“果然是这样。” “怎样?”我不解。 “早听说这里有很多很有意思的东西,你一定可以买到送周月的了。呵呵。” 我们一路走,眼花缭乱,各地的特色工艺品,服饰,小器件,应有尽有。咖啡厅,酒吧,小餐馆,也是风情万种,令人饱足眼福。 我们去了三层楼的艺术工作区,大量的艺术家们在这里扎营作画,感觉我们像是进了美术馆,而这座美术馆里的作品,都是伸手可及的,或挂在墙上,或直接支在地上,与美术馆最最不同的是,这些作家们都在当场作画,作品和作家一起出现,更有感觉一些吧,尤其是,如果你有耐心的话,你可以站在旁边,眼见一副作品是怎样用调料,用一支画笔,完成的,这种感觉太不同于仅仅是看一副画啊。 见过这些画作,惊叹于人类的力量。是怎样的手,才能画出这些画呢,有的人,如我马小军一般的,怕是穷尽一生,也画不出来吧。所以说人与人之间,注定是要有差距的。这种差距有时候会让你有奔死的念头,所幸马小军脸皮够厚,从来就是在差距中生存,也就锻炼出来求生的能力了。 我们出来之后,只觉眼睛都麻木了。 我想我们是看伤了。 再逛了逛,天就黑了下来,游人也更多了,田子坊亮起灯,准备好入夜了,我们穿梭在喧嚣的人群里,继续不知疲倦地搜寻能让我们眼前一亮的小店铺。这是一个充满刺激的地方,确切来说,应该是创意。 比方说,这里的图书馆不卖书,卖的是香水——这家“气味图书馆”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家店。它是用嗅觉的方式去提醒你行将忘却的记忆。 这里的香水有的特殊而又平凡的名字,比如“灰尘”、“雨水”、“双重麻烦”、“竹林”、“洗发香波”等,还有叫“石榴”、“甘蔗”和“黄瓜”的,它们被装在一小间的抽屉里,顾客可以取任意一个抽屉中的瓶子出来闻,然后去辨别这些瓶子里面的味道,我和李小娟在大饱眼福之后,又在这里享足了另一个器官的体验,一种关于记忆的特殊体验。 记忆是种神奇的东西,它们可能大隐隐于漫长的成长岁月,而在某个特殊的当下,又突然苏醒,然后被点燃。 气味,是除了颜色、形状、情绪之外,占据记忆很大空间的一项,某一瞬间,某种气息刺激过我的嗅觉细胞之后,会以极光之速穿透时空勾出我的某部分记忆,用嗅觉构建的记忆,会不会显得比视觉更有意味一些呢。 “这家图书馆太有意思了。”李小娟很开心地对我说。 “恩啊,呵呵。” “时候不早了,去挑点东西吧。” 我才记起原来我是肩负使命而来。 “买点什么好呢。” “还有很多小店没有逛呢,去看看吧。” 逛了几家店铺之后,李小娟问我,围巾怎么样。 “秋天也可以戴的,很温暖的感觉。” “好,听你的。” “呵呵。” 我们进了一家小店,店主看样子不是本地人,很高很漂亮,见我们进来很是热情。 “送女朋友啊,选围巾太合适了。”她笑着说道,开始为我们精心挑选起来,“她高不高啊。”“安静的还是活泼的。”“喜欢什么颜色。” 我指了指旁边的李小娟:“你看她就行,她俩挺像的。” 这多省事,我一阵得意地看着李小娟。 李小娟白了我一眼,很用心地挑起来。 店主把围巾拿给李小娟试试看,我发现镜子里的李小娟真是好有气质的。 “这两条都不错。”店主手上拿了一条,又指了指李小娟戴的那一条。 “那就两条吧。”我说。 “好的,我给你打八折,等我给你包起来啊。”店主笑盈盈地走开。 “你对周月真好呢,我猜她会感动死了。”李小娟对我说。 “没,另一条送给你呢。”我笑着说。 “我?” 李小娟显得很惊讶。 “对啊,我看你戴着也挺好看的,我好像也没过送你什么像样的东西,这个算第一件吧。呵呵。” 李小娟没说话了。只是站在那儿看着我。 我知道她是很感动。 “你别哭啊,我也就顺便给你买一条。” “谁要哭啊,你真是要死了。” 我“呵呵”地笑,觉得这一趟田子坊,就为这两条围巾而来。 二十六 食伤的电影欲 到上海的这几天感觉很幸运,一直没有太高的温度,有时是阴天,很适合出行——除了有点闷。但比起在烈日下暴走,我倒还宁愿闷一点。 第四天,上海下雨了。下的是暴雨。听本地人说,上海好些天没这么下雨了,我觉得我和李小娟真是神派来的,一踏上上海就降温,而且就在我们走的那天,上海的温度一下子飙到34度,让寡人不胜欣慰。 下着雨,我们倒是哪都去不了了。 这才发现,原来出行,考虑的东西远远不只是钱和衣物用件,温度,湿度,光强,未来几天的晴雨变化,是不是会有台风登陆,沙尘暴来袭,各种环境状态,都应该提前琢磨好的。我们并没有想那么多,没有挑日子,能遇得这样恰到好处,我以为,还是神的旨意。 不然没办法解释。 之前走得太辛苦,于是上帝说,你们歇歇吧。 于是那天,我们在宿舍看了一天的电影,聊天吃东西,不亦乐乎。 我一直认为电影其实是在复制生活。当生活无聊时,电影也同样是无聊的。可是大多数的观点是,电影是在叙述一种反生活,是在寻求一种生活中没有的刺激。在我看来,电影制作者或者说导演们只是想通过提炼、夸张一点的手法去让观众们去注意生活中被忽略掉的种种。可是效果远非所预料,久而久之形成的观念是,“电影,比生活更精彩!”电影和生活的关系,就像是色 情和爱情的关系。前者会显得比较刺激,因为时间的短促而制造出来一种推进压迫感,使之看起来富于跳跃性。在极短的时间内充满了大量的情节、故事,这就是“戏剧性”。任何戏剧性的发生,总是跟时间相关联。你现在若是回头想一想把你活过的时间压缩成一天或者更短,你会发现你的生活其实也是无限精彩呢。当然,理论上是这样,现实却行不通。于是人们还是比较服从大家的看法。生活如此无聊,让我们看电影吧。电影的出现其实在对人们检视生活方面有一种无意的毒害。而对于沉迷于电影的人来说,它便阴谋得逞了。他以帮凶的身份凌驾于生活之上,暗地里与之相勾结,红白搭档得很是天衣无缝。 贾樟柯的《贾想》里面说,“我们太容易遗忘了,所以我们需要电影。”这也许是他拍电影的原因。 这个原因很强大。 或许我可以这样说,我们太容易遗忘了,所以我们需要用生活来记录生命。 无论我们做什么样的选择,我们都是在选择一种生活方式,看电影亦然。无论什么电影,文艺的还是媚俗的,都有其存在的意义,所谓存在即合理。看电影是需要心情的,这个心情与所处环境密切相关,这个环境里最主要的因素是人。和李小娟一起看电影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她会让你无论有多坐不住,也会安安静静地把整部电影看完。李小娟每次看电影,神情都十分庄重,仿佛在研究某个秘笈,充满了神圣感,她对每一部电影都有抑制不住的情绪发生,温情一点的,总要落几滴泪才肯,浪漫一点的,总要迷醉一番,一阵长吁短叹女主好幸福,搞笑一点的,自然会跟着情节此起彼伏,笑的没心没肺,人仰马翻。李小娟笑点极低,我想笑点低,正是知足的外在体现。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所有的笑话都成了冷笑话,儿时一个绿豆从楼上摔下来变成红豆的段子都会让我们乐上一个下午,突然想起吃饭了还能噎着。怎么到了现在,我们连笑笑,都成了一件那么困难的事,经常地,我们会摆出一副蜡笔小新那种鄙视对方的表情,故作配合地“哈哈”两声,然后换了脸孔说道:“好冷。” 仿佛在比试谁的幽默感更好一些,谁的见识更广一些。 通常来说,具有良好幽默感的人,生活中很少有能令他开心的乐趣的。幽默感这个东西,其实很危险。不信你看卓别林怎么死的。 所以我决定像李小娟学习。 李小娟笑点极低,泪点也极低,我想这其中是有着必然联系的,看《岁月神偷》那部电影,她哭得稀里哗啦,让在旁边的我真是左右为难。如果说笑我还能装一下,可这哭,是需要眼泪做道具的呀,这可难为死我。我看岁月神偷,真的没有要哭的冲动,顶多顶多,也就是感动一下。我递纸给李小娟,她用余光瞟了我一眼,更让我觉得尴尬。 容易感动的人哪。 所以每每有人推荐说某部电影超感动,你不哭都不行,我是万万不敢去看的,以免看过之后半点泪水流不出来,惹来一顿鄙视,“这个人哪,铁石心肠啊。”“就是就是。” 我有多久,没有哭过了?我有时候也想,我是不是要用点催泪剂来滋润一下我干涩的眼睛了。毕竟,哭不出来,是一件很窘迫的事。 从上午到下午,看了四部电影之后,我们终于决定出去吃饭。彼时已近傍晚,雨也停了,空气给人一种很干净的味道,我们从小区里出来,觉得好久不见天日,有些适应不住外面的气息。 一整天都生活在电影里,与里面的人一起喜怒哀乐,这会儿像是被抛回到现实生活,深感反差的巨大。 吃饭的时候,李小娟突然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怎么了。” “我觉得好丢人啊,又哭又笑的。” 她是指看电影了。 “这有什么——”我拉长了音,“反正又没别人看到。嘿嘿。” “是啊是啊,马小军又不是别人呢。”李小娟也笑。 “我倒还挺羡慕你呢,看岁月神偷那会我死活哭不出来,我还想你大概要笑死我了。” “可是你不觉得很感动么?” “呃,感动……当然有啊……” “唉,我就是容易哭,其实挺不好的。” “那倒也未必,哭好啊,排毒养颜呢。” “呵呵。” 吃过饭我们去广场上散步,因为刚下完雨,所以有些微凉,很舒爽。 “不知道他现在到哪了。” “谁?” 李小娟不语。 我的脑袋又开始迅速转动起来。 这个“他”,想必是个男的了。可这个男的是谁呢,李小娟莫不是又在我们不知道的时候来起了一段地下情了? “马小军。” “恩,你说。” “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我一拍胸脯,“我你还信不过啊。” “不是信不过你,是……有的话说了,可能就一去不复返了。” 我也沉默,毕竟,有的事情不是说了就能解决,有的事情会因为“被说出来”,扩大到无可收拾。 “你还记得,那次去elysee找我的老师吧?” 我猜到了。 “恩,记得。” “他现在也在外面旅游呢。” “哦。” “你和他关系挺好的吧。” “他对我……很好。” “所以呢?” “……” 李小娟叹了口气,“我不知道。” 看来我之前的种种预感,都是真实存在的发生。 “他结婚没有?” “恩。” 我们都没再说话,只是在广场上漫无目的,四处游走,广场上很热闹,老人小孩,以家庭为单位出来散步,可是热闹是他们的,我们什么也没有。 李小娟,你怎么办? 马小军,你又怎么办? 二十七 帕洛玛先生的沉默 在上海的最后一天,我们去几所大学逛了逛,逛的多了,走着走着竟觉得是回了学校。 一所大学,若是呆不上一段很长的时间,光靠几栋教学楼,图书馆或是学生公寓的视觉图景,实在是难以体会这座大学的气质。我开始想念我的学校,我突然发现,我连自己的学校都还没细细品味过,眼看这日子就要到头了,心里涌起一股归心似箭的冲动。 “明天就可以回去了。”李小娟一阵轻松。 “恩,是啊。” 这几天我们走的太辛苦,有关于“上海印象”的东西,我想是只能等回去之后,沉淀下疲倦,才能慢慢回味了。 想起一句话,我们跑得太快,以至于忘记了沿途的风景。 当然我和李小娟还算好些吧¬;——比起那些为了来买纪念品的人来说。 来过,感受过,也就足够。 李小娟比我感觉更辛苦。于是我很纳闷当初她为什么选择来上海。 “你喜欢上海?”我问她。 “当然不是。”李小娟笑着说,“尤其来了这几天之后,我更觉我和它实在是合不来,饭也不能好好吃,整个身体感觉都不是很好。” “那你还……”我表示不解。 “我只是觉得,有的地方如果你知道你可能与它一辈子都不会有交集,至少也应该来看一看。” “换句话说,你来这是在进行某种告别仪式?” “呵呵,差不多吧,如果你要这样解释的话。” 我真是无语了。是怎样一种心情,才会想让自己去并不喜欢的地方呢。 “另外,就是来散散心,走一走。我对它抱不了大的期望和感情,就不容易激动吧。” “……” “我想我需要安静一段时间。” “你是要准备跟我说么?” 李小娟怔怔地望着我。 我也知道,有的话说了就会一去不复返。所谓覆水难收。 “我不知道……”李小娟迟疑一下,“……该怎么对你说。” 我们站在天桥上,扶着栏杆,看下面的车来车往,与我们等高的路况显示牌又在报道哪儿哪儿堵车,哪儿哪儿通车。 “你说吧,我听着。” 原来那时候我们时常见不到李小娟,她已经在苦恼了。 “唉。”李小娟叹了口气,“你说我是不是不正常?” “不会。我想确定的是,你真的喜欢他么?” “……你不知道那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会想到他,每天都在盼望他给我们上课,每次课我都听得好认真……而且他又是那种很细腻的人,他推荐给我看的书都是我很喜欢的,他似乎可以通过我的短短的几句话洞察到我的阅读兴趣。” “这个男人好恐怖。”我感叹了一句。 “其实我也有点怕……”李小娟点了点头,“我不知道……我觉得在他面前,我什么都躲不过。我甚至怀疑他都看出来什么了。毕竟,我隐藏得太笨拙了。” “你不要想太多……”我连忙安慰道。 “马小军,我该怎么办。” “你先要想一想,你觉得你跟他有可能么?” “没有。”她说得毫不迟疑,“我根本就没有勇气去破坏别人的感情,想都没有想过。” “那你就只能这样,忍着,少联络,慢慢的也就淡了。” “可是我不想就此失去一个这么好的老师,我也想过很多,我希望的最好状态,是我和他一直保持这种师生的感情,一直一直。” “你的意思是,你还是想跟他保持联系,然后一直这么难过?” 李小娟不语。 “你其实……心里还是有一种期望吧。” “我不知道……” 我知道李小娟现在很无助,尤其是当她把整个事情都告诉我之后,她的无助会更加扩大化,这意味着,我要承担很大一部分了。 我觉得好有压力。 李小娟,已经比我妹妹还要像我妹妹了,我不能不管,可是我又能给她出什么主意呢,我会不会把事情越掺和越烂,一发不可收拾呢,听惯了师生恋的故事,这会儿却就发生在身边,故事变成现实,我便把握不住了。现实摆在那里告诉我,李小娟喜欢上她的老师,她的老师比她大十多岁,她的老师有老婆,李小娟“没有勇气去破坏别人的感情”,可是她同样没有勇气去彻底了断,因为她不确定——事实上连我也不确定,这个所谓的“了断”有没有必要。 我深深地领悟到自己的幼稚。 我不能头脑一发热就让她去表白,毕竟结果怎样谁都料不到。生活不是写小说,写小说可以根据作者的意愿肆意更换结局,死了的都能活,再不可能的事情也有发生的概率,可是生活每一步都是直播,哪有刷盘的余地,如果不管不顾,逞一时的英雄泄之后快,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也许会被人批我太过于迂腐,青春不就是用来冲动了么,顾虑那么多干嘛,又不会掉块肉。 可我不是主角。 无论怎样,李小娟都会是最难受的。 这可如何是好。 “你有没有想过——哪怕是想象过,你如果跟他说了,以你对他的了解,他会怎样?” “……我觉得我不会有勇气跟他说……我就是懦弱。” 我竟开始对那个老师产生一丝恨意了。 问题是他弄出来的,他难道没有责任出来解决一下么,让李小娟在这里犯愁,还让我马小军跟着犯愁,他却什么事情都不知道,跟没事人一样。 唉,其实他也无辜了。毕竟被喜欢也不是他的错。 涉及到感情游戏,永远都不存在平等一说,所有的人都在自己的感情圈里一边让别人亏欠,一边亏欠别人,在这个圈子里,从来就没有胜利者,我们都是loser。 我突然想起了思扬。天哪我有多久没提到过她了,这会儿又自讨苦吃拿出来刺激自己。 “我有办法了。”我摆出一休哥的架势。 “怎么说?” “你赶紧去找个男朋友,慢慢你就会忘了他了。” “有病啊。”李小娟苦笑,“都什么年代了还玩替代品的游戏。再说了,找男朋友也不是说找就能找的呀。你以为人都跟你似地这么走运。” “万一奏效呢,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把注意力转开,别老死磕着他不放,多想想他的缺点,比方说年龄大啊,太瘦了啊之类的都行,喜欢谁不比喜欢他强啊,这么没前途的感情你也玩?能不能有点出息啊。” “是啊我也太没出息了。”李小娟感叹道,“明知道……明明不该……” “你也不要想太多,其实这种事情也很正常的。你跟我讨论,说明你还是很理智的。我最怕的是你什么都不跟我们说就跑去干傻事。” “呵呵,放心啦。其实现在说出来好多了。” “恩,反正这件事我知道,你难受你就跟我说,至于你的老师,你们该交流就交流,该上课就上课,别多想,好好学习就行。” “恩。” 我们在街上闲荡,因为前一天下过雨,所以空气还不错,逛完几所大学,已经晚上九点了,我们便准备搭公车回小区。 明天就回去了。想想这一程,还是有点小伤感的。感觉对上海这座城市仍是没有足够的了解,不过妄图只花几天的时间去了解一座城市,其实也是不可能的,“不管我们在作何种选择,我们都是在选择一种生活方式”,例如电影,例如旅行。这话其实我说过。与李小娟在一起生活的日子,我想日后各奔东西,再回忆起来,也会别有一番滋味吧。我们的生活,真正要靠自己去支撑,其实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一段时间还可,长时间下去,就要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不能成为上帝,就只能变为野兽了。所以生活吧,最好有人在一起,是用一种更为牢固的记录方式吧,某一部分你记不起,但还可以放在别人那里存储,这听上去倒也不错。 马上就要回去,马上就要……见到周月了。 嘿嘿。 亲爱的,我马上就要回来跟你一起生活了,我要我们的生命里,都有对方记录的痕迹。 二十八 你不知道的事 挺肉麻的哈。 不好意思了,虽然我在上几章都没有怎么提到周月,但是她其实一直都在。我每天都在跟她发短信,报告我们的行程,每天给她嘘寒问暖,提醒她好好照顾自己别太累了。所谓“小别胜新婚”,我猜回去之后她便再也不能离开我了,哈哈。 归心似箭,心在箭前面哪。 周月也真是给力,一走出出站口,就见周月站在那儿一脸期盼地在人群中找寻我们。 我一激动,拖着行李朝她挤过去,一边挥舞着手,喊道:“周月——” 怎料我都快走到她面前了她的眼睛也没盯住我。 “哎哎,在这呢。”我站在她面前提醒她。 她拨开我挥舞的手,“别挡着,小娟呢?” 我再一次泪奔。 “在后面跟着呢……”我回头指了指几步路远的小娟。 周月越过我直接朝小娟跑过去一把抱住她:“可想死我啦。” “呵呵,我也是呢。”小娟也开怀地笑道。 我觉得我像极了一个弃妇。 “行李我都背着呢也没个人来帮衬一下。”我哀怨地冲她们叫道。 唉马小军你碰上这两个女人也就活该受罪,怨不得别人。 我们乘轻轨坐去学校,一路上这两女的就没停过,一直在说话,仿佛我是个隐形人,插嘴都不让。 到了学校先是送小娟回宿舍休息,约好晚上再一起吃饭。 几天不见,周月又瘦了。 我心疼地看着她,“不是让你好好照顾自己么。” “我有啊,呵呵。” 我捏了一把她的脸,“还有呢,都皮包骨了。看我回来一定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哈。” “要死了,照顾好你自己我就谢天谢地了。” “诶,说真的,你就没想我啊,火车站回来这样冷落我,现在才说上话。”我嬉皮笑脸对她说。 “我这不是没时间嘛。” 看我一脸郁闷,她推了推我,“行了行了,别在这矫情,回去洗个澡休息一下,晚上去吃饭。” “好吧。” 一觉醒来我的天哪都7点了。 我赶紧拿来手机一看,生怕错过周月叫我。 居然没有未接来电。 我连忙拨了电话过去:“亲爱的你在哪呢?” 那边一顿笑,“您终于醒了啊,我和小娟都吃一小时了,你赶紧过来吧,还在family。” “哦行,那我挂了啊。” 我火速穿了衣服奔下楼,骑了我的宝马牌自行车朝family驶去。 她们聊得正欢,见我过来,又是一顿笑。 “饿了吧,快过来吃吧。”李小娟朝我挥挥手。 “你俩这是没吃呢,怎么菜都没动啊。” “这不等你呢么。” “你们早来了干嘛不打电话叫我,害我还以为没听见响铃,登时吓出一身冷汗哪。” “你就装吧。”周月骂道。 “周月是怕吵你呢,心疼你都看不出来。”李小娟笑我。 我深情脉脉地望着周月,被她伸出来的巴掌吓了回来,“你还要不要吃饭了?” “吃吃,我吃还不成么。” 我想我和李小娟一样,好久好久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了,在上海的时候,吃饭从来就不是最重要的事情,只是为储备能量而用,在上海的第一顿饭就让李小娟彻底败退。虽然后来我们发现由于沟通和交流技术的卓越发展,上海的吃食还是兼备了各地的特色的。 那天晚上我陪周月走完了整整一条街。其实她还是很想我的——虽然她嘴上不说。 “马小军——” “恩?”周月看着我良久不说话。 “对了,我在田子坊给你挑了一条围巾,你看喜不喜欢。”我从包里掏出来帮她围上。 “哦天哪,马夫人你真是太漂亮啦!”我一顿夸赞,我就知道周月带上这条围巾一定好看的。 “呵呵,你什么时候这么有觉悟了?” “喜欢不?” “当然喜欢啊,小军送的我能不喜欢?” 我叹了口气,“其实我一直觉得挺对不起你的。” “怎么这么说?” “我一直就没怎么对你好过,连买个东西,还是小娟帮我挑的。唉。我是太笨了点。” 周月望着我,眼睛都红了。 我连忙抱住她,“别别,你别哭啊。” 周月趴在我肩上,我感到肩头一热,“你对我已经很好了……” 我越发觉得惭愧和无奈,我这个男朋友当得太不称职,不仅照顾不好周月,还时时要周月来照顾我,我从来没想过周月会不会有心事,会不会在一个人承受一些事情,只是为了让我不要操心。 我不确定是不是所有女孩都这样。 而此刻,我唯一能做的,也只是这样抱着她,静静地抱着她,用我的体温让她感受到我的存在。 我想男人和女人,就像韦恩图一样,即使有交集,还有一大块地方,是对方永远无法涉足的。 这也许就是性别距离吧。 我们到喷泉旁找了块地方躺下来,挂着耳机一起听王力宏的《你不知道的事》,天色很暗,可是那晚的云不知道什么原因却一大片一大片地悬着,街道的路灯光似乎将这大片的云染黄,很漂亮的夜晚的天。 我以为这就是浪漫,这就是幸福。 我相信周月也这么认为。 第二天我去实习公司报了到,负责人见了我只说了一句:“恩,知道了。” 我顿时觉得自己其实是无足轻重的。早知道干脆不来了,在学校陪陪老婆,或是去咖啡厅坐坐,哪样不比这快活啊。我暗想。 算了,只为一个实习证,委屈委屈也就过去了。 生活有的时候是需要妥协的,社会学告诉我,选择阻力最小路径会让自己过得比较舒服,但确实会错过许多另类的美好。 在实习公司无事可做,一想到机会成本啊,时间价值啊,我就一顿纠结。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所有人都会有的经历吧。 下班之后我直接去了elysee,想在李小娟这里排遣一下内心的惆怅,不料店门紧闭,楼上也没有开灯。 奇了怪了。李小娟这是上哪去了? 我打电话过去,一个陌生女人的声音。 “喂?” “不好意思打错了。” 我正纳闷,挂了电话重新拨了过去。 “喂?” 怎么还是这个声音? “你好,呃,我找李小娟……我是不是又打错了?” “哦,不是,李小娟发烧呢,现在还昏睡着一直没醒……” “她病了?看医生没?” “恩,找医生开了药,吃了,但好像没什么效果。” “那我马上过去啊。” 我挂了电话匆匆往李小娟寝室楼跑。 跟宿管阿姨磨叽了半天,她就是不让我进,这让我对自己的长相很是气馁,最后还是李小娟室友把我领进去了。 我站在李小娟床边轻轻推了推她,“小娟?” 没动静。 我转过身来问她室友,“睡多久了?” “三点多吃的药,吃完就睡了。” “量体温了么?” “量了,37度。” 我摸了摸她额头,“不会是37度吧?再量一下。” 五分钟过后,她室友掏出温度计一看,39度,吓了她一跳,“怎么这么高?”。 “这样不行,我背她去医院吧。” “恩恩,好。” 小娟迷迷糊糊地醒过来,“马小军你怎么在这里?” “别多说了,我背你去校医院啊。” 这丫真不是一般沉。她室友跟在后面不住地谢我,“还好你来了,寝室其他两个还没回来,我一个人都不知道怎么办。” 到医院吊了两小时的水,李小娟的温度终于下来了。 “你怎么回事啊,刚回来就发烧,不让人安生,还不跟人说呢,你室友一个人哪能把你整过来啊。” “恩恩,我错了。”李小娟傻呵呵地笑。 “现在能自己走回去不,要不我背你啊。” “能能……” “医生说了,明后两天还得来,”我推了推床头柜的药包,“这些是医生开的药,里面都有说一天几次,你回去就得吃啊,别给忘了。” “恩恩,知道了,马小军你真好。呵呵。” “那先回去吧,明天你再过来,来的时候告诉我,我看能不能来看你,不行的话我让周月来陪你。” “不用了真的,周月考研很忙的。” “谁让你生病了?我总得跟她说吧,要拦你自己拦,我可不管。” “呃,那好吧……” 二十九 彩虹蜻蜓 李小娟生病这几天,咖啡店都是老板一个朋友在打理,李小娟不在,我便觉得去也没啥意思。于是乎每次一回来我便去黏着周月,唉马小军你真是没出息。 “我今天上午去看小娟了,你猜猜我遇着谁了?” “谁?” “她的老师。” “他回来了?” “恩,好像是刚回来呢。提了一篮子水果,我看她们那样就先回来了。” “哦。”我漫不经心地答应着。 两天以后,李小娟又活蹦乱跳地出现在我们面前了。 于是我照常下午下了班便直奔elysee蹭免费的咖啡喝。临近开学,咖啡馆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我时不时还要打个下手,李小娟每每感激涕零,我大手一挥,小事嘛。 那晚9点的样子,姜涵又来了。 关键是身后还跟了一女的。 我偷偷瞄了瞄李小娟,她的脸色轻微地晃动了一下,随后便笑着说,老师你来啦。 恩。一如既往的很有内容地微笑。 “这是你研究生师姐。” “喔,师姐好。” “你好。” 李小娟上下打量了一下那位师姐,那师姐毕竟比我们多活几个年头,浑身透着一种独特的成熟女性气味,我看到李小娟脸上盖不住的羡慕。 “楼上有位么,我上去坐坐。” “恩,有的。” “那我上去了啊。” “好。” 李小娟拿了单子跟上去,让我在楼下看着。 不一会儿她便下来进了厨房。 “要我帮忙么。” “不用。” 我便在外头坐着,翻了翻桌上的书。《身份的焦虑》,题目便引起了我的兴趣。 “爱和关注,是引起这种焦虑的根源所在。”阿兰•;;;德波顿如是说。 咋一听觉得好生奇怪,细细看来才明白,因为需要爱和被关注,我们才会去追求那些原本可能并不需要的东西。 但即便是这样,身份的焦虑仍让我们感到备受煎熬。不知道怎样才会被爱,不知道怎样才能被关注,所以拼命制造动静去引起身边人的注意。人终究是社会性动物,马克思说,人是所有社会关系的总和,于是人便不可避免要在社会中谋得一席之地,急急地要求一种归属感。别人若是不认同,人便成了存在者的无,有也如没有了。 正这样想着,突听得“碰”第一声,我循声望去,看到李小娟正蹲在地上拾碎玻璃片。我连忙过去,“怎么了。” 她一边收拾,头也不抬,“没事,碎了一个烟灰缸。” “怎么这样不小心。”我蹲下去帮她捡,她一直埋着头,我却还是能分明地感受到她的失落。 “你去坐着吧,没事了。”她抬头看着我,眼里掠过一丝尴尬。 李小娟把点品送上去便一直呆在厨房里收拾东西。 大概十点的样子,姜涵和那女生从楼上下来了,有说有笑,聊得很开心的样子。 “多少钱呢?”姜涵笑着问李小娟。 “算了吧。呵呵。这个面子老板还是会给我的啦。” 姜涵掏出五十块钱递给李小娟,“你忙上忙下这么辛苦,拿着。” 李小娟不接,姜涵便把钱放在柜台上,“我不管了。”说完对那女生说,“我们走吧。”又回过头看着李小娟,“下次再来看你啊。” “恩。老师再见。” 李小娟等他们走后,走过来坐到我对面,叹了一口气,翻了一本书看着。 半个小时以后楼上的人便都走了,李小娟对我说:“回去吧。应该不会来人了。” “恩,好。” 我看着李小娟默默地关了门,心里竟想不出安慰的话来。 她是觉得失望了,失落了,看着自己喜欢的人跟别的女生在一起,是个女人都会嫉妒吧。只是李小娟这种喜欢别人别人还不知道,只好是自己闷着自己,再无计可使。所谓暗恋的苦楚,我也不是全然不明白。我又想还好李小娟不是林黛玉似的人,否则不定要怎样郁积成病了。想那林黛玉与贾宝玉的情愫,对方也都知晓,宝玉那会拉着黛玉说要说一句话,林黛玉看了他一眼,说道:“说什么,你要说的,我早知道了。”说完便走了。 这种默契,不说才见得更高的境界。所以每每宝玉与其他女儿玩笑,黛玉也未见得如何小气了,他心里自是知道宝玉怎样都能处处维护自己,于是便大可放心。宝玉滥情但也专情,这是世人所不及的,我猜曹雪芹也是故意把除宝玉以外的男人描绘的猥亵,以此做烘托陪衬,显出宝玉的难得来。 得人如宝玉一般,黛玉便是死了,命运再怎样折腾,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只是宝黛那样的绝世恋情,如何能在现实得以应验,徒增幻象罢了。 “马小军,我难受。”李小娟说道。 我也无语,那老师也未必知道李小娟如此这般,李小娟在这边单单地难过,又有什么办法呢。 我陪着李小娟在学校里转了一圈,只是沉默。 送她到宿舍楼下时,她才开了口:“我也是自找无趣,他不见我的时候总有他自己的生活,他能这样吸引我,也能吸引其他许多,我怎么就这样怨妇一般呢,唉。” 这样爱一个人,其实一件很痛苦的事,唯有自己去嘲解自己,其他再也没有办法。 “我就是太小气了。” “要不,你就跟他说吧,横竖不过如此,这样难受,苦了自己。” “还是算了吧。”李小娟故作轻松地笑了笑,“我也不能天天见他,不见就不会想了。” “恩,随你吧。” “你快回去,都快11点半了。”李小娟催我。 “恩,好,你也早点休息,晚安了。” “晚安。” 我走在回去的路上,心想,人有的时候真的很悲哀。 明明知道是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心里还是会有期待。 是因为涉世未深心地太善良了,所以就对美好的事物有一种本能的向往么。我又想,李小娟这样,日后走上更复杂的社会关系,如何应承得下来呢。 人都是需要磨练的,直到磨练得让自己铁石心肠,先就把自己逼成狠角色,才能在坚硬的环境里从容地保全自己吧。 只是李小娟,如何做得到,不说她,但凡有一点乌托邦情结的人,都是做不到的吧,所以就一直郁悒,摆脱不开,能生生地把人困死。 我马小军,也不过如此。 我突然想起那只飞在彩虹里的蜻蜓,那样五彩斑斓,可近看时,不过是灰头土脸一只昆虫罢了。 三十 独家记忆 那天是李小娟在elysee的最后一天班,老板马上就回来了。 我也即将结束我的实习生活,心里没来由一阵痛快,跟小娟约好等大家都完了事一定要好好庆祝一下大吃一顿。小娟恩啊恩啊地答应,脸上也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来。 外面阴沉沉的,似要下雨却憋了好久没落下来,可能是由于天气的原因,那天的人来得特别少,连早带晚通共不过来了两次客,其中有一次还是一个男生,点了一杯热牛奶没坐几分钟就走了。 这样的天气,也难怪了。别人怎样我不知道,我若是遇了这样的天气,再好的计划都可以cancel掉,我比较服从环境的安排。这种天气,也就适合一个人闷在那里伤春悲秋了。 李小娟给我做了一杯奶茶让我楼上坐着,权当充点人气,我领了命上去,在李小娟专用地带开了灯看起书来。 李小娟独自一个人坐在下面看电影,整个elysee气氛寥落得很。 约摸八点左右,我听见楼下有动静,待到那人上楼来,我一看,却是那天来的研究生师姐。 “师姐随便坐吧。”李小娟跟在后面说道。 “恩,今天好像不多人呢。”那师姐笑着说。 “可能是天气的原因吧,呵呵。” 那师姐找了靠窗的位置坐下来,“你随便给我做一杯咖啡吧,上次那个也行。” “恩,好。” 李小娟下了楼,不一会儿就端了咖啡上来。 “你叫什么名字?” “李小娟。大小的小,婵娟的娟。” “呵呵,挺好听的,我叫赵静妍,研一的,你大几了?” “我开学大三了。” “恩。”那师姐停了一下,又问,“你和姜老师很熟么。” “还好吧。” “也不是特别熟。”她又补充了一句。 “姜老师在我们班可受欢迎了,我们都觉得他人特别好,有时候还很可爱呢,像个孩子。呵呵。” “呵呵。” “他上课也很有意思的,你们还有他的课么,改天我有时间去上上你们的课啊,呵呵。” “恩,开学有一门语言符号学。” “周几呢,在哪上课?” “这个记不大清了,课表还没下来,到时候我通知你吧。” 交换了手机号码后,李小娟便下楼去了。 我突然觉得坐在那里好没意思,于是便跟了下去。 下去也无话可说,只好干坐着。 这时有人推门进来,我一看,竟是周月。“好老婆,这个点你还过来看我,外面这样冷,受凉了没。”我赶忙迎上去。 “去你的,我来看小娟的,不想你也在这里,哼。” “周月你来啦。”小娟从厨房里出来。 “怎么着你都最后一天班了,我总该过来看看不是,明天就不用来了吧?” “恩啊,呵呵,你先坐,喝点什么?” “不用了,你那些都是伤神的业务,我回去还要睡觉呢。楼上有人么。” “恩,一个。” “就上次来的那个研究生师姐。”我朝周月使了使眼色,补充了一句。 “哦。再不来人是不是就可以提前走了?”周月故意将声音拉高了一点,生怕那师姐听不到。 我暗笑这婆子还真是厉害。 “恩。”李小娟尴尬一笑。 我们在下面说笑着,果然不一会儿那师姐便下来了。 付完帐又笑盈盈地对小娟说道:“下次再来看你啊。” “呵呵,今天最后一天了,下次你来就看不到我了呢。” “这样啊,那没事,咱不是还要一块上课么,我先走了啊。” “恩。” 说完那女的蹬着高跟鞋,摇曳着走了出去。 我和周月不约而同地对那女的有了一丝敌意。她像是一个入侵者,正在对我们的李小娟构成威胁。 “上什么上啊,跟她又不熟。真是的。”周月不满地嘟囔了一句。 李小娟只是笑。 我们再坐了一会,还是没有人来,彼时已经九点多了。 “要不走吧。”我提议道。 我们正准备收拾走人,不想姜涵一头走了进来。 今儿这是怎么了,来一个又来一个,刺激的啊。 “怎么,准备关门了啊。”姜涵笑道。 李小娟一愣,“哦,原来以为不会来人了,正准备走呢。” “那我同你们一起走吧。”姜涵看了看我们,对李小娟说。 我连忙推了推周月,“小娟我们还有事,先走了啊。”说完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小叮当山峰没有棱角之势撤离。 “哎……”我听得李小娟在后面叫道。 那晚李小娟和那姜涵在学校里转了一圈又一圈,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我和周月很不厚道地跟在后面大半天,终于因为周月困不住便先回去了。 “小娟若是想说自然会跟我们说的。” 我想想也是。 其实我担心的问题倒不在小娟。我总在想,那姜涵到底是怎样一个人。他既这样受女生们喜欢,那他自身呢。 三十一 容易受伤的梦 真奇怪我作为一个男人,竟无法站在男人的共性立场去看姜涵。 也许这就是年轻与否的区别吧。 马小军啊马小军,你到底,还是太嫩了一点。或许,我还不能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男人吧——虽然我早在15岁的时候就开始向一堆静物展开过一段慷慨激昂的男性宣言,唉,当时年少啊。 这样想后,我竟又有了一丝挫败。 但我似乎只能如此而已,生活教会我的,永远不够。我永远在这种状态中跳不出来,也许时间才是唯一的答案所在,只是在足够的时间堆积之前,我还只能这样,战战兢兢,虔诚地等待着所谓的量变引起质变。 所以对于李小娟,我也只能,站在同龄人的立场,旁观,出一些不成熟的馊主意,试着去摸索最有利的解决方式。 我对姜涵,居然升起一种又爱又恨的感情来。 转眼就开学了。 一时间,学校里人潮拥挤,再也回不到暑假时那种安静如墓地的状态——有点夸张哈。只是有时候在学校里走,会恍然觉得自己也就是一具行尸,没有其他的活物作对照,你又如何证明自己的生物活性呢。所以到了现在,在比对同学们热情洋溢的脸庞之后,我也突然间变得有了动物情绪了,可见人与人之间,果然是相互作用的,大家一起制造出来的荷尔蒙相互刺激,才形成所谓的群体效应。 处在这样的群体中,才会比较有归属感吧。看来亚里士多德又一次说对了。 新学期的开始,也意味着新的一批年轻的面孔狼群一般进来了。这对于我们老一辈革命战士来说,又是一不小的刺激啊,普遍性的沧桑感叹便是,青春又老去一岁了。 我们这批老男人老女人,偶尔会对大一的孩子们有一种莫名的厌恶感,没事你老拿你那懵懂天真的眼睛盯着我看啥看啊,是在数我脸上有多少皱纹么,一副又激动又新鲜的样子问东问西,似乎对这个宇宙的无穷性也充满了好奇,希望我们可以给出一个理所应当的给力的答案来,在他们眼中,我们似乎是全知全能的,我们在大学混了这么久,所以我们理应该对他们的问题轻易解决。 我想说的是,人生在世,谁不困惑呢。 但是这话你让我跟大一的孩子们说么,这多窘迫。 所幸按照传统,大四和大一的接触也不算太多,基本上有大二和大三完成接洽任务,于是乎,大四一级就可以装作很忙的样子,飘飘然修仙入道,不问凡事,反而成为一条定律了。 这样也好,不至于尴尬,还能装装智者,立于大学阶梯式层级的最顶端俯视芸芸众生。 真心虚。 进入大四,大家其实也却是无心顾及其他,忙着为前途而奔波,毕竟人在江湖飘,身不由己。找工作、投简历、忙考研、忙出国、忙考公务员,还有少数创业的,来来去去,不过是这几个队列。人生的大部分,都是在排队,一如当初的高考,一如现在,我们被群体所统协,所规范,被指定的人生轨迹,容不得去反驳,算是一种服从吧。 我当然不例外,社会有时候是很贴心的,比方说如果它不给我这几条路选择,我还真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 我开始忙着四处投简历,面试,窜上窜下也没消停。由于我对自己知根知底,几斤几两还是摸得很清楚的,于是乎,面试失败也毫不气馁,笑笑就过去了,心态还不错,聘上了算我运气,聘不上也算是增加了一次经历,同时也为其他有志之士腾出了一份宝贵的职位。没聘上说明我不合适,我不合适何必赖在那里浪费资源——还是双重浪费。依据蝴蝶效应原理,我的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很可能会引发一场社会变革呢,为了不承担这样历史性的罪孽,我还是听从安排比较好吧。 于是我在等通知的时间间隔里,还是有很多时间在学校里转来转去,或许到图书馆看看书,更多时间是陪着周月,帮她端茶递水,说笑话解闷,周围那一批劳苦之士一边行色匆匆,一边带了复杂的神情看着我:“马小军你真是潇洒啊。” 我自嫣然一笑,得道高僧一般秘而不语。 我好像废话有点说多了。因为太久没更,上来就开始乱倒了,不好意思哈。 好吧让我换个姿势,整理整理情绪。 自从上次小娟与姜涵那不明不白的一夜之后——这话说得很是欠揍,啥事都没发生怎么会叫不明不白呢。 大概一周多吧,小娟都没怎么跟我们联系,我和周月达成默契,小娟不说,我们便不去问。 那段时间事实上小娟也挺忙的,她忙着迎新,北方天气渐冷,迎新那几天一大清早小娟她们就得去据点候着,早上温度尤其低,我们都替她心疼,可小娟仍然不亦乐乎。小娟就是这种,生活得从容又满足。 有的时候,人需要故意给自己留一段时间什么事情都不做才好吧。 ——马小军,有空不。 ——有啊有啊,嘿嘿。 ——那我去找你啊,好久没聊天啦。 ——恩恩,好,我闲的没事呢,就怕吵到你啊。 ——呵呵,还去那个小树林吧。 ——好,十分钟后见。 ——恩。 彼时刚吃过晚饭,散散步也挺好。 我看到小娟带着我送她的围巾向我走来,心下一阵得意。如果说美丽的东西里掺杂了你的一份贡献,你甚至会生出一种类似于艺术家的自得情结来。 “好不好看。”李小娟笑着问我。 “恩啊恩啊,呵呵,第一次见你戴啊。” “早就戴了呢,你没看到而已啊。” “就知道你不会是想戴给我看的,唉为他人做嫁衣啊。”我一阵夸张地感叹。 李小娟沉默了一下。 “你跟他还好吧。”我试探性地问。 “唔。” “那天晚上……” “我说了。” 我一惊,尽管这种情景不止一次在我头脑里演练,可真正发生还是让我有点陌生。 “那他怎么反应的?” “他当时什么也没说……只是……在送我回宿舍的时候,拉了一下我的手,然后让我回去好好休息。” “然后呢,”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一直这样到现在,偶尔发个短信,提醒我多穿点衣服。” 关键在于,他拉了她的手。 我猜我并没有小题大做。以一个男人的观点来看,他拉她手的动机,看来就很有意味了。 “你自己怎么感觉的呢?直觉。” “我不知道。”回答得很快,她是真不知道的吧。 “我不知道,怕是自己自作多情了。或许他对我只是一种疼爱吧。” 是啊,疼爱。 显然姜涵是疼爱李小娟的,可是疼爱之外呢,还有没有别的成分了? “可是我自己有时候也会幻想……会去猜,猜得好辛苦。” 我知道那种感觉。人类永远有一种不安全感,不确定那个人是不是喜欢自己,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喜欢他,即使确定了,双方都试图给对方安定感,可是到后来,还是会有怀疑:他是喜欢过我,可是他现在还喜欢我么?他会一直喜欢我么?到了最后分开,不安全感又开始复兴:这是一场梦么,或许从头到尾,一开始,他就没有喜欢过我吧。 爱情给人的折磨,看来是无药可救,不幸的事情在于,你的这种折磨还恰恰就来源于对爱情本身的怀疑。如果它一开始就只是一个幻影,那它带来的折磨便是一场最大的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