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67年的生活》 第1页 [穿越重生] 《在1967年的生活》作者:香芋酥皮【完结+番外】 文案: 季明珠十五时,父母早亡,奶奶去世,两个弟弟嗷嗷待哺 一觉醒来之后,季明珠发现自己居然觉醒了前世的记忆,还有了一个随身农场。 这其实就是一个少女努力种田养鸡养弟弟,顺便找个汉子的生活 内容标籤: 布衣生活 种田文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季明珠 ┃ 配角:季明宇,季明安…… ┃ 其它: 第1章 恢復记忆 「姐,姐,你快醒醒,别睡了,我害怕啊~」 悲伤的哭泣声传来,季明珠原本还有点迷迷煳煳的,可一听见这声音立马就清醒了。 睁开眼,首先看见的果然还是漆黑的房梁,朝床边转过去,季明珠就看见自己小弟弟季明安正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脸都憋红了。 一个翻咕噜爬起来,季明珠伸出手就把明安抱进怀里,爱怜的说:「明安别哭了,姐只是太累了,不小心睡着了。」 「真的,」季明安哭的打了一个嗝,不太相信的问。 「真的真的,姐姐是不会骗你的,」再三保证,等季明安天真的相信了,季明珠才松了一口气。 季明珠会这么小心哄着季明安也是没办法,谁叫季明安身体不好,从小就是药罐子里养着,清绪稍微大一点都会生一场病,今天明安哭了这么久,待会儿肯定又要生病了。 不过,明宇去哪儿了? 季明宇也是明珠的弟弟,排行第二,平日里季明宇最宝贝明安这个小弟弟,两人天天都是秤不离砣,砣不离秤的,怎么这次自己晕了后明宇却不见人了。 事实上,季明宇现在正在拉着他五叔也是大队里唯一的赤脚大夫拼命往家赶呢! 「咳……咳……明宇……明宇你慢点,」季五叔感觉自己这辈子都没跑这么快过,心脏都快跑到嗓子眼了,他只能要求季明宇跑慢点。 「五叔,不行啊,我姐还在家里等着你救命呢,」说到姐姐时,季明宇的嗓子哽咽了一下,眼眶也红了。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季明宇自从爹去世后,就把自己当成家里的顶樑柱,轻易不掉泪,可这次,他真的很想哭。 季明宇不敢想,要是姐姐真的出了什么问题,那他该怎么办? 啊呸,季明宇摇摇头,又呸了一下自己,乱想什么呢,都说坏的不灵好的灵,姐姐一定会吉人天相,否极泰来的。 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季明宇半扶半拖,终于用了最短的时间把季五叔拉到了季家。 结果,推开门以后,季明宇却发现,季明珠已经醒来坐在了床上,而小弟,则已经在姐姐怀里睡着了,脸上还带着未干的泪痕。 「姐,你……你醒了啊!」 季明珠刚想说什么,季明宇后面就传来了「唿……哈……」的声音。 还没歇好,季五叔就气急败坏的骂道:「季明宇,你个小兔崽子,你不是说你姐不好了吗?现在好好坐在你家床上的是谁?」 扶着自己的快断的老腰,摸着颤抖的双腿,气急了的五叔直接拿着自己老烟杆就往季明宇身上招唿,「兔崽子,敢吓我,不知道你五叔今年已经六十了啊,简直该打。」 知道这次是自己太急了,季明宇不敢躲,只能边抱头鼠窜边求饶道:「五叔,轻点……好疼。」 从两人的对话中,季明珠明白了是怎么回事,说来季明宇确实冤枉,因为季明珠昨晚确实是晕了,季明宇估计是早上叫不醒自己才会火急火燎的跑去找五叔,结果后面自己又醒了,五叔白着急了一场,这才会想打季明宇出出气。 这时明安也被五叔的吵骂声闹醒了,季明珠赶紧把明安抱到旁边,叫他乖乖待着,然后跑出去解释了。 拉住五叔,季明珠才说到,「五叔,你别生气了,明宇没撒谎,我昨晚是真的晕过去了,刚才才醒过来。」 季五叔听见明珠这么说,有点脸红,不管怎么说,作为一个大夫,到了病人家不先给病人看病,反而只顾着出气,简直是老煳涂了。 一把脉,季五叔就发现季芸是「心气虚弱,气血两虚,」说白了,就是营养不良加悲伤过度而引七的晕厥。 这时季五叔也想起来了,眼前的这个孩子,刚失去了亲奶奶不久,又要以一个女孩子之身撑起一个家,也难怪会出问题。 季明珠也是季五叔的堂侄女,看见侄女这样重情,季五叔也不好受,于是他劝季明珠道:「丫头啊!这人啦,还是要往前看,看开一点,不管怎么说,要是老婶看见你这样,她也会不好受的。」 季五叔这些话,如果是昨天,季明珠能听得进心里,却不能释然,毕竟她的又一个亲人又离开了自己。 不过经过昨晚以后,季明珠长大了,更确切的说,她是多了二十多年的记忆。 季明珠没想到,她只是因为太过悲伤郁结晕了过去,却一下子觉醒了上辈子的记忆。 说来两辈子,季明珠觉得自己的运气都不算好。 上辈子,季明珠就是个孤儿,从小就被丢在孤儿院里。 孤儿院的日子很苦,幸好季明珠聪明,从小就是学校的前几名。 靠着奖学金和勤工俭学,季明珠努力的读完大学,也找到了一个好工作,感觉自己快要过上好日子时,末世来了。
第2页 末世来就来吧!季明珠所在的地方又是末世重灾区,于是她又拼命的朝基地赶。 厄运再一次降临到季明珠身上,这次她又是千辛万苦才快到基地,结果这时候,季明珠又遇见了一次丧尸潮。 这次,季明珠没有逃出去,于是她最后和丧尸同归于尽了,这就是季明珠的上辈子。 而这辈子,季明珠的运气照样没好到哪里去。 季明珠这辈子出生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八岁时就父母双亡了,家里只剩下一个年老体弱的奶奶,一个五岁的二弟,以及早产刚出生的三弟。 没了顶樑柱,又有个三天两头生病的小弟,在六十年代,季明珠家的日子过得可想而知。 就这么艰难撑到季明珠十五岁时,季奶奶终于熬不住,去了。 季明珠被奶奶去世这变故打击得心灰意冷,再加上长期营养不良,所以昨晚才会晕了过去。 但其实一时晕厥不会有这么长的时间,只是季明珠徒然得到了前世二十多年的记忆,脑域受不了,才会晕了一整晚,早上才醒过来。 季明珠自己没事,她又拜託季五叔给季明安看一看,得到的结果还好,季明珠才松了一口气。 送走了季五叔,季明珠就准备做早饭了。 揭开米缸,发现里面的玉米面只剩下了浅浅的一层,估计只够家里吃五天的,季明珠不由嘆了一口气,心想还好自己还有后路。 季明珠的表情季明宇也看见了,他知道季明珠在愁什么,便说道:「姐,今天只做小弟和你的吧,我还不饿。」 季明珠听见这话,心酸极了。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季明宇今年才十二岁,如果在后世,那就是家里的小皇帝。 可在这里,季明宇却早已经学会忍着飢饿,把粮食省着给姐姐弟弟吃了。 摸着季明宇枯黄的头髮,季明珠道:「小小年纪想什么呢,姐有办法,不会让你饿肚子的,你就放心大胆的吃吧。」 接着不给季明宇反应的机会,季明珠就转身去煮饭了,还顺便叫季明宇烧火。 水烧开,抓把地瓜干放进去,又放了洗干净的干野菜,再抓一把玉米面,这就是季明珠和季明宇的早饭了。 当然季明珠还多煮了一个鸡蛋,这是给季明安补身体的,家里的鸡蛋没剩几个了,唯一的母鸡又在季奶奶去世后杀了招待客人了,所以季明珠接下来还要想办法多准备点鸡蛋。 吃完早饭后,季明珠叫季明宇两兄弟好好待在家里,自己背着背篓朝后山去了。 后山外围季明珠很熟,因为她以前为了多找口吃的把后山转了无数遍。 准确的找到一个隐蔽的地方,季明珠又向周围看了一遍,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季明珠就开始连接自己的金手指了。 季明珠的金手指是在末世后才有的,季明珠也不明白,为什么别人的金手指都是像超人一样的金木水火土异能,自己的却是一个农场。 季明珠的农场就像以前很流行的qq农场,需要靠脑电波连结,初始的农场有十块土地,每块地只有一分地大小。 农场土地只有在农场里买种子才可以种活,而且种子很贵,系统赠送的一百金币才够买种一次土地的玉米种子。 并且农场还贯彻了死要钱的风格,用系统播种需要五十金币,用系统除草抓虫也要五十金币,用系统收穫还要五十金币。 算下来,收穫一次玉米卖给系统能卖五百金币,除掉种子费,系统播种除草收穫的费用,季明珠一次才可以挣二百五十个金币。(真是个好数字-o-) 幸好农场里的植物五天就可以成熟一次,要不然季明珠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农场里需要钱的地方还有很多,像仓库,农场的初始仓库有五十格,每个格子只能放一种东西,却可以无限叠加,而用仓库保管物品每天一个格子就是一个金币。 农场里还有灵泉,灵泉做不到传说中生死人肉白骨的效果,却可以加快外伤癒合,加速动植物生长,以及长期喝能强身健体,美容养颜。 只是灵泉同样很贵,五十金币才能买一百克,也就是二两水。 农场的金币还有很多用处,像升级需要金币,买牧场果园作坊之类的还是需要金币,所以季芸的金币真是永远都在不够用的状态。 第2章 随身农场 即使农场有诸多限制,还死要钱,季明珠却依旧很满意。 因为正是有了农场,季明珠才能在危急遍布的末世活了不少时间,也正是因为有了农场,季明珠才有信心在这物资匮乏的六十年代把两个弟弟养大成人。 不过说了这么多,农场是上辈子才有的,这辈子季明珠还不知道能不能再拥有农场呢? 季明珠忐忑不安的开始连接农场,可是,季明珠进过农场很多次,一般最多一分钟就能进去,按理说这次也会很容易,但是,这次季明珠却用了五分钟也依旧没连接到农场。 季明珠急了,没能连接到农场她很慌,因为她不知道,如果没有农场她该怎么养活弟弟们? 别觉得季明珠夸张,实在是六十年代就是这个常态。 如果是换成八十年代,季明珠有很多方法挣钱,可现在是六十年代,根本不允许私人买卖,田产都是共有制,连鸡鸭都不能多餵两只,可想而知,在六十年代想要发财就是做梦。
第3页 现在能挣钱的还有军人和工人,军人就不用说了,招收的女兵很少不说,而且还要十八岁才允许当兵。 季明珠今年才十五,就是等到了招兵,年纪不够也白搭,而到了年纪满时,季明珠估计花都要谢了。 如果能当上工人也是个好去处,每月都要供应粮不说,还有工资有各种票,可惜就是当工人必须要城市户口,还最起码都要初中毕业才行。 而季明珠,祖上八辈都是平民,因为家里没钱,更是只读完了小学四年级,所以当工人也是别想了。 最后就是当农民了,可现在没有后世的各种高产作物,农民都是公分制,靠天吃饭,而季明珠又是个体弱的女孩子,如果真的靠种地挣公分,她估计干一年也只勉强够自己吃。 季明珠家的两个弟弟,季明宇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时候,季明安更是因为早产,每月都要一笔看病的钱,还要买好东西给他补身体。 所以在六十年代家里没有大人养活两个孩子真的很难。 当然,季明珠迫切的想要连接农场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灵泉。 季明珠需要灵泉是为了季明安,因为季明安的身体实在是太差了。 当初季明安是早产出生,而且是还没到七个月,出生时又季妈又难产,季明安在季妈的肚子里憋了两天,使得原本就弱的身体更是弱上加弱。 季明安出生时全身都青紫了,体重更是只有两斤多,哭声还没蚊子声大。 也幸好季明安够坚强,季奶奶又费了十万分的力气,天天小心翼翼的照顾着,费尽一切心思买了不少补品,他才能磕磕绊绊的长到七岁。 而且就是到了这时候,大夫也依旧叫季家人随时做好最差的准备。 农场灵泉的效果季明珠是亲自实验过的,可以说,只要有了灵泉,不出三年,季明安的身体健康程度一定能赶上普通人。 为了弟弟,季明珠觉得自己不应该轻易放弃,于是她又咬牙开始连接农场,就是死磕一天也决不会放弃。 半个小时以后,季明珠发现自己能断断续续的连接到农场,来不及高兴,季明珠又赶紧稳住心神,继续抓紧时间连接农场。 足足三个小时以后,季明珠终于连接到了农场。 连接到农场,季明珠差点就喜极而泣,她感觉太好了,这下弟弟有救了。 农场里还是那个样子,白白的天,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土地,清澈见底的灵泉,以及茅草木头筑的小屋。 看见农场的样貌,季明珠就知道上辈子她辛辛苦苦升到的三级农场又掉回一级了。 虽然有些担心以后不知道该怎么升级农场,(因为上辈子农场是需要晶核升级)不过能再次拥有农场已经是老天爷恩赐的结果了,季明珠很知足,更没有一丝失落,开开心心的去小茅了。 推开茅屋的门,季明珠就听见了人工智慧的声音。 (系统001为您服务,欢迎主人的到来。) 001就是农场的管家,是没有任何智慧的人工智慧,太久没有听见001平淡的声音,季明珠感觉还有一丝怀念。 怀念只有一瞬间,季明珠就控制住了情绪,现在最主要的还是赶紧把种子种上,早一点种植以后就早一点收穫,家里还等着粮食下锅呢。 季明珠对农场很了解,她熟练的找到操作台,调出目录就开始找种子。 一级农场现在有五种种子,稻谷,玉米,土豆,地瓜,小米,这些种子虽然品种不一样,种子的价格却是一样的,收穫时卖给农场的价格也是一样的。 既然价格都是一样的,季明珠首当其冲选的肯定是稻谷。 选稻谷是因为它是细粮,在农场里稻子的收购价格虽然和其他粮食一样,可要是放到了外面,一斤精大米能换两斤小米,三斤玉米面,或者五斤土豆或红薯。 所以说种稻谷绝对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当然,别说种稻谷需要水田,要知道农场的一切可是不可用常理推断的。 农场赠送的初始基金只有一百金币,现在季明珠最需要是灵泉,于是她只买了五十金币的种子,种了五块地,又把剩下的五十金币买了一份灵泉。 初次种植时农场会帮忙种植收穫,所以买好种子以后,季明珠就把剩下的事情交给001了。 即使在农场里没事做,季明珠也不太想离开,因为农场的空气很清新,感觉能让人精神十足。 磨磨蹭蹭了一会儿,季明珠还是出去了,农场虽好,可她不可能永远待在里面,家里还有两个弟弟等着呢。 出农场后季明珠又在周围转了一圈,依旧没找到什么吃的。 大队里吃不饱的人家有很多,外围找不到什么吃的也正常,因为都被别人挖了。 季明珠早就知道了这个结果,也没啥失望的,最后她干脆捡柴去了,反正家里也差柴火,捡了也不会浪费。 ………………… 另一边,季三栓想着今天听见的消息,有些魂不守舍的回到家。 王大春原本在火堆旁纳鞋底,看见季三栓回来了,有些奇怪。 因为最近还是猫冬的时候,季三栓最爱下象棋,平日都是早早出去,晚上才回来。 又抬头看了看明亮的天,王大春确定自己没眼花,于是她疑惑的问道:「老头子,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啊?」
第4页 听见老婆子问了,季三栓皱着眉头,三两下就走到火堆旁坐下,才说:「你待会儿拿三十斤玉米面,还有二十个鸡蛋给我。」 一提到粮食,还是这么多,王大春立马就要炸了,但她还是决定再给老头子一次机会,于是她忍着怒气问道:「你要这么多粮干什么?」 「大嫂去了,家里只剩下三个孩子,我今天又听老五说明珠昨晚晕过去了,看样子一定是平日里过得太苦了……」 「不行,我不答应,」一听见是季明珠家,王大春立马就不乐意了。 打断了季三栓的碎碎恋,王大春又说:「你说他们苦,那咋们家就不苦了吗?家里个个都是地里刨食的,一年挣多少你心里有数,接下来大孙子要相看了,到时娶媳妇不要钱?而且咱家房子已经全部住得满满当当的了, 孙子娶媳妇肯定还要扩建房子,总不可能让新婚小两口再和他爹娘睡一间,并且下面的几个孙子也陆续长大了,到时娶媳妇建房子同样又要一笔钱,光这些我就要愁死了,你居然还可怜别人。」 噼里啪啦的说了一堆话,王大春就盼着自家这死老头子能听进去一点,想明白一点,不要再去填季明珠家的无底洞了。 别怪王大春这么想,在她心里,季明珠家不说别的,只要有季明安在,那就是个无底洞。 而且自家这些年也没少贴补她家,还护着季家的老老少少,要不然就凭季明珠家孤儿寡母的,早就被大队里的人生吞活剥了。 季三栓也明白家里的困难,可叫他放任不管,他也做不到。 远的不说,他是安山大队的队长,社员就是他的责任。近的就更不用说了,季明珠她爷爷和季三栓可是有一个爷爷的亲堂兄弟,作为三爷爷,他是不可能看着自家血脉活活饿死的。 其实季三栓在季奶奶刚死的时候更是想把季明珠几兄妹收养的,可他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养着季明珠和季明宇就已经很艰难了,再养一个体弱的季明安真的是不可能的。 真要这么做,恐怕几个儿子都要闹翻天。 季三栓总不可能为了侄孙毁了自己的家,于是他最后只能放弃了这个想法。 不养自家血脉,季三栓总感觉良心上过不去,今天再听见季明珠出问题后,季三栓终于忍不住了。 三十斤粮食不会让自家伤筋动骨,可却能让季明珠几兄妹撑到春耕,到春耕时季明珠能上工了,明宇那小子他也给想办法安排一个活,到时两个人挣公分,勉强一点总能活下去。 至于季明安,季三栓已经选择性的忘记了,在他心里这孩子根本就长不大。 而且做了这么多,季三栓也感觉对得起大堂哥了,反正不管怎么说,他家的血脉是保住了。 而王大春,白白的没了三十斤玉米面和二十个鸡蛋,心疼得都快滴出血了,这些年她本来就讨厌季明珠家,现在更是直接上升到恨了。 第3章 心情很好的回了家,季明珠刚好在家门口遇见了季三栓。 看见季三栓手里的布袋,季明珠猜测三爷爷肯定是给自家送东西的。 装作不知道,季明珠热情的把季三栓迎回了家。 季明珠是真的热情,不说季三栓是大队里的大领导,大队长,就凭季三栓平日里对明珠家的好,季明珠就真心尊敬这个长辈。 季三栓看见季明珠出门都不忘捡捆干柴回来,眸子就闪过了一丝赞赏,一丝可惜。 多好的闺女了,模样好,人勤快,又孝顺,如果要是换个家境好点的,明珠家一定会被媒婆踏破门槛。 可惜了,有这么一个家庭,这么好的闺女註定要婚事艰难了。 季明珠不知道她心里最正直三爷爷此刻居然操着老媒婆的心,如果要是知道,铁定要囧死。 家里就这么大,季明珠一进家门季明宇两兄弟就知道了,乖乖的出来叫了「三爷爷」,季明宇两兄弟就到院子里去玩了。 看着两个乖巧俊秀的侄孙子,又想到家里的一群混世魔王,季三栓表示,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 不怪季三栓感嘆,实在是季明珠爸妈当初就是十里八村出了名的俊俏人,季明珠三兄妹又遗传了他们夫妻的好基因,甚至青出于蓝。 人都是看脸的,每次季三栓只要看见季家兄妹,感觉心情都要好很多,而季明珠兄妹不仅长得好还又懂事又听话,就是不是自家血脉,凭这些季三栓也愿意多照顾他们三分。 家里没有茶叶,却还有一点红糖,季明珠没有一点捨不得,直接就把糖全部化成红糖水给季三栓端过去。 一看见红糖水,季三栓就呵斥道:「好端端的化这甜腻腻的糖水干嘛,我又不爱喝 。」眼眶里的笑意却一闪而过。 季三栓:刚才忘记说着丫头的缺点了,那就是手太松,不持家。 笑意瞬间就没了,要不是季明珠眼尖看见了,可能还会觉得自己眼花了。 在心里嘀咕三爷爷真是一个傲娇的小老头,面上季明珠却一直是笑盈盈的,也不接季三栓的话。 对着这么一张笑脸,季三栓的话全部梗在了嗓子眼里,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糖水都倒了,不喝也浪费,季三栓干脆喝了水,才把来意说清楚。 知道三爷爷肯定是来给自己送东西,可季明珠没想到他居然给自家送了三十斤粮食,二十个鸡蛋。
第5页 这真是一份大礼了。 可别小看这点东西,三十斤粮食,季明珠只要省上一点,撑上两个月绝对不成问题。 而且玉米面现在也属于细粮,季明珠要是拿这面去换土豆地瓜,省着点绝对能撑上三四个月了。 鸡蛋就更不用说了,季明珠可知道,安山大队里估计有一半多的人家一年也吃不上二十个鸡蛋,就这就可以证明鸡蛋的珍贵了。 这份大礼,季明珠不敢接,也不愿意接。 这些年季明珠已经欠了三爷爷家不少人情了,虽说虱子多了不愁,可现在季明珠有了农场,很快就能过上吃饱穿暖的日子,这时再接三爷爷的东西就说不过去了。 而且因为这些年因为接济自家,三爷爷的家人已经很不满了,季明珠不想为了这些东西让三爷爷为难,于是她怎么也不肯接。 季三栓人老成精,季明珠这点心思他一眼就看出来了。明白季明珠的顾虑,季三栓却不给季明珠反应的时间,说: 「丫头,小小年纪的你怎么这么矫情啊!我说给你你就拿着,瞎操什么心呢。好好把心放进肚子里,你三爷爷我现在还是一家之主呢。」 季明珠也为难,「三爷爷,我不骗你,我家真的还没到那种地步,如果真到那时候,就是你没动作,我也会开口的,我又不傻。」 不想再和小丫头叽叽歪歪的,季三栓直接拿出大队长的气势,板着脸说:「反正今天东西到了你家底盘就是你家的了,你不接也得接。」 说完这句话,季三栓转过身,直接就走了~ 走了~ 等季三栓人影都没了,季明珠才有些哭笑不得的道:「这真是一次令人开心的强卖强卖了。」 无奈的接受了三爷爷的好意,季明珠也打定注意,以后一定要好好对待三爷爷,报答他老人家的恩情。 今天季明珠很开心,于是她做饭时难得奢侈了拿了两个鸡蛋煮了一锅鸡蛋汤。 喝着鲜美的鸡蛋汤,一向面容平静的季明宇眼角都带了弧度,季明珠这时也趁机告诉弟弟们,有鸡蛋汤都得感谢三爷爷,所以他们两个以后也一定要好好孝顺三爷爷,报答三爷爷的恩情。 季明宇两兄弟一向懂得感恩,所以季明珠叫他们孝顺三爷爷两人都是乖乖点头,没有丝毫不情愿。 季明安现在还一直吃着药,而且还是中药,每天都需要熬,季明珠这次熬药时就在里面加了灵泉水。 灵泉水一开始喝最好就不要再停,因为金币还不足,所以季明珠只能先把灵泉水分成五份,最起码也要等到农场里的大米收穫,才能接着买灵泉水。 以后要是有钱了,季明珠还准备吧季明安熬药的水全部换成的灵泉水,这样季明安一定能好得更快。 而且自己和明宇也不能少喝,毕竟这些年缺衣少食,两人的身体都不太好。 灵泉虽没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也不差,最起码才五天,季明珠就发现季明安虚汗都少流了很多。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等到了大米成熟的时间,都没能等到天黑,季明珠就急急忙忙的把自家房间的门关上,跑进空间里去了。 刚进空间,映入眼帘的就是一片金黄。 迫不及待的摸上沉甸甸稻穗,一不小心被尖锐的稻叶割着手,季明珠也没觉得疼。 肯定是被丰收的喜悦止疼了。 点击系统的「收穫」按键,还没到一分钟,粮食就收完了。 农场系统就是给力。(*^_^*) 系统的收穫真是一步到位,打开仓库,季明珠就可以看见有三个被占住了。 三个格子分别装了大米,稻草和米糠,稻草和米糠农场也收,只是价格很低,一块地才只能卖一个金币。 蚊子再小也是肉,季明珠现在缺钱的很,于是她卖了四份大米,收穫了两百金币。 稻草季明珠全部卖掉,收穫五金币,米糠季明珠卖掉四份,还留着一份准备以后餵小鸡,一共就收穫了四金币。 于是算下来季明珠这次的结余一共就是两百零九金币。 又买了一百金币的大米种子,还有两份灵泉水,转瞬间,季明珠的金币又只剩下孤零零的九个,简直悲惨。(﹃) 这次系统不会再免费播种了,季明珠又没有多余的金币,于是她只能自己动手了。 也幸好还能自己动手,要不然季明珠忙活了五天,居然才只够保本。(当然她其实根本没忙什么) 农场里面播种很简单,既不需要肥料,也不需要浇水,只要挖个坑再盖上土就行。 季明珠这辈子从懂事起就没少做活,这点运动量对她来说简直是小意思,于是还没有半个小时,季明珠就把大米全部种好了。 匆匆的种好,季明珠又赶紧出去了,现在可还是大白天,要是在房间待太久了,难免会引起季明宇的疑问。 虽然知道季明宇不会怀疑什么,可季明珠坚信小心使得万年船,农场是季明珠最大的底牌,别说是弟弟,就是以后的丈夫儿女,季明珠也不会告诉的。 季明珠会这样想,也实在是因为她从小就被丢在了孤儿院长大,内心根本没有安全感。 而且在末世里,季明珠见多了在危险时夫妻相残,父母儿女相对,亲人倒戈相向。 就是在和平社会,这种事情也没少见,只是和平社会更多的是被人掩藏起来,没被人知道而已。
第6页 马克思曾经说过: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铤而走险;如果有2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藐视一切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家们便会践踏世间的一切。 人心是不可推测了,季明珠觉得再深的感情,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也会变味,所以她绝不会用农场这种事情考验人心,当然她也输不起,毕竟这种事情一不小心就会万劫不復。 家里的存粮还能坚持一段时间,所以想了想,季明珠还是把最后一份大米卖给系统了。 农场里播种和除草季明珠都会做,也费不了多久的时间,当然收稻谷她也会。 只是收穫稻谷还要很多工具,像镰刀,打谷机,风车,石撵季明珠家都没有,这些工具大队里有,可那些工具都是由大队统一看管,季明珠根本借不到,也没理由借。 没有工具,田地里的作物就是成熟了也没用,收穫不了,季明珠也没法卖给农场,作物卖不了给农场,季明珠就没法挣金币。 算来算去,这笔买卖实在亏,所以再捨不得粮食,季明珠还是忍痛卖了。 这次有两份灵泉,季明珠照样还是拿出一份分成五天给明安熬药,另外一份季明珠就准备拿来放进饭菜里。 现在明安的病情是需要长时间的养着,再多一份灵泉也不会好太多。 而季明宇才十二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可这些年家里穷,季明宇长年都是半饱半飢的,身体根本没有得到充足的营养。 每次看见季明宇十二岁却还没有一米五的身高,季明珠总是忧心忡忡,害怕季明宇将来长不高不说,更怕还会有碍寿命。 第4章 黑市 季明珠怜惜体弱的季明安,也同样心疼懂事的的季明宇,可以说,两个弟弟在季明珠心目中的重量是一样的。 所以只要有条件,季明珠都会尽量的一视同仁。 又过了十来天,时间接近二月,要开始农忙了。 春耕首先就要翻地,安山大队属于丘陵坡地,一般的拖拉机耕地机都进不来。 安山大队也没有耕牛,只有四头骡子,骡子一天最多也就只能犁五亩地,整个大队的土地却总共差不多有两三百亩,看着数据就知道光靠骡子是不够的,而没有骡子,自然只能靠人来挖。 挖地是个力气活,安山大队的壮劳力足够,所以季明珠们就可以先暂时歇着。 趁着时间还有空闲,季明珠就想把该办的事情办了。 这段落时间,农场里的作物又收穫了两次,农场里粮食充足,季明珠就寻思着,该去一趟黑市了。 离季明珠家最近的黑市就在阳安县,阳安县距离安山大队有十几公里,靠两条腿要走三四个小时,所以天才亮了一丝,季明珠就出门了。 阳安县的黑市季明珠以前来过,多是为了给季明安淘换补品。 熟练的找到黑市门口,季明珠朝四周看了看,发现没有红卫兵,于是她放心的走了进去。 黑市听着神秘,其实根本没什么,里面人不算多,卖货的多是附近的农民,买货的则大部分都是城里的工人。 村民们卖的东西都不是啥稀罕的,大部分都是自家的粗粮细粮或者蔬菜,虽然平常,却正好是城里人需要的。 季明珠从头到尾走了一圈,发现今天运气很好,不仅遇到卖小鸡崽的,还遇见卖猪肉的。 猪肉的价格在黑市是一块五一斤,季明珠的大米一般是五毛钱一斤,所以季明珠干脆和卖肉的大叔商量,用了九斤大米,换了一斤肥肉两斤猪油。 黑市的小鸡崽要三毛钱一只,季明珠也同样用大米换了十三只,因为买的多,季明珠还磨了卖鸡崽的搭了一只病恹恹的小鸡崽以及装鸡崽的竹筐。 季明珠还需要的黑市已经没有了,于是她就找了一个空位置,把背上的背篓放下,从里面拿出了一口袋大米。 这袋大米差不多有五十斤,原来是放在农场里的,不过季明珠又不傻,快到县城时她就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从农场里拿出来的。 城里的大米都是限量供应,即使是工人家庭一个月的供应量也是只够吃几顿的,所以季明珠的大米现在绝对是稀罕货。 白晃晃的大米晃人眼,季明珠的大米才放下几分钟,就有眼尖的人看见了。 「小妹妹,你这米怎么卖啊?」首先上来问的是一个大概六十多岁的老奶奶,老奶奶看着慈眉善目,一直笑眯眯。 第一个客人一看就是个好脾气的,季明珠也乐意和这种人打交道,于是她同样笑呵呵的说:「奶奶,白米六毛钱一斤,或者您用奶粉票麦乳精票换也行,一斤量的票换五斤米。」 「丫头啊!你不实诚哦,价格有点贵了。」老年人嘛,买东西从来没有不讲价的。 季明珠眨着真诚的眸子,像是没听懂老奶奶的话似的,说:「奶奶,你随便抓一把看看,我这米,色泽光亮,颗粒饱满,清香扑鼻,就是正宗的东北大米,那也没我的米好。」 老奶奶闻言抓了一把米看了看发现季明珠的确没撒谎,米很不错,不过这价格确实是有点贵了。 两人又来来回回的连续过了十几招,这时周围有不少人也发现了大米,老奶奶害怕再讲下去夜长梦多,干脆道:「一口价,大米五毛,麦乳精票一斤量换六斤米,行我就要三十斤米,不行就算了。」
第7页 不愧是人老成精,老奶奶的价格刚好就卡在了季明珠的底线内,三十斤米,是一笔大生意,再加上还有麦乳精票,想了想,季明珠同意了。 麦乳精票实在难得,错过了这一次,下一次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钱老奶奶带够了,麦乳精票她却没带在身上,害怕季明珠卖完了,老奶奶和季明珠商量说:「丫头,麦乳精票我没带在身上,不过我家离这里不远,要不你先把米称了放在旁边,等我拿票回来你才拿米给我。」 这是小问题,不过季明珠想到了农场里还有米,于是她说:「奶奶,您再跑一趟太辛苦了,要不你把你家的地址给我,待会我把米给你送去。」 「可以可以,」季明珠这个说法正称老奶奶的心,要知道今天她家里可只有她一个人,她都六十多了,老胳膊老腿的提着三十斤米回家实在困难,季明珠愿意送那是再好不过 。 老奶奶走后,季明珠果然没有再收到票,买米的人大多也都只买三五斤,一个人买的少,但今天人多,所以季明珠的米还是很快就卖完了。 卖完了米,黑市又没有季明珠想买的,她也不爱凑热闹,于是很快就走了。 背着背篓,提着黑布围着的鸡崽框子,季明珠小心的走出了黑市。 县城里的人不少,季明珠没找到隐秘的地方,最后只能进了公共厕所。 这个公共厕所简直有毒,里面的味道估计堪比八级生化毒气,季明珠一进里面就强忍着不让自己晕厥,飞快的从农场里把大米拿出来,然后又用平生最快的速度跑了出去。 扶着电桿勐的唿吸了好几口新鲜空气,季明珠才感觉从新活了过来,也不知道那些上厕所的人是不是鼻子出问题了?这么勐烈的味道居然都能坚持几分钟。 在心里嘟囔完了,季明珠忍着噁心,告诉自己一定要把那股味忘了,要不然今天肯定吃不下饭。 买米的那位老奶奶说自己姓李,家就在纺织厂家属楼。 季明珠对县城不算熟,不知道纺织厂在哪里,不过纺织厂在县城很出名,所以季明珠随便找一个人问就问出路来了。 纺织厂家属楼的确离黑市不远,季明珠只走七八分钟就到了,现在纺织厂的工人大部分都还在厂里上班,所以季明珠一路走来没有遇见多少人。 当然就是遇见了,这里的人都不认识季明珠,所以她们也不知道季明珠是来干什么。 李奶奶家住在二零三,就在家属楼二楼楼梯口往旁边数的第三间,很容易就能找到。 李奶奶外表穿得普普通通,没想到却是有钱人,为啥季明珠知道? 因为一进李奶奶家门,季明珠就看见了座钟,收音机,缝纫机,还有整套的家具。 这些东西在六十年代,绝对是高档奢侈品。 可以说,在这个年代,有很多人家买不起这其中的一件,买得起的也有很多弄不到票。 而李奶奶既买得起,又能弄到票,就可以证明她家绝对不错,而且还有钱。 虽然李奶奶家的东西比较稀罕,可在后世季明珠却见多了,所以她只是瞄了一眼就没再看了。 季明珠的表现让李奶奶高看了一眼,毕竟能保存住本心的人可不多见,更多的可是一看见这些东西眼神里就尽是羡慕或者嫉妒的人。 价钱已经是事先讲好的,所以季明珠和李奶奶没有再说什么,两人愉快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因为对季明珠的印象比较好,李奶奶还交代季明珠,以后如果有好东西或者稀罕东西尽管来她家,价钱好商量。 能和一位大主顾长期保持好关系,季明珠自然不会说不,愉快的和李奶奶聊了一会儿天,季明珠才走了。 出了门,季明珠就直接往百货商场走。 安阳县的百货商场离纺织厂家属楼不算太远,以季明珠的速度很快就能到。 安阳百货商场的房子是整个阳安县最高的建筑,共有四层楼,在全部一二层的楼房包围中百货商场简直是鹤立鸡群。 百货商场里面的东西还算齐全,包括了衣食住行,还有很多对于现在来说很珍贵的物件,比如说自行车,手錶,缝纫机等。 季明珠对自行车还是很有兴趣的,毕竟要是有了一辆自行车,要去哪里都能方便多了。 不过等看到自行车的价格后,季明珠就默默的捂住了自己的口袋,因为商场里的最便宜的大金鹿牌自行车就要一百五十块,而贵的飞鸽,凤凰,永久,红旗等牌子的自行车也全部要两百多到三百八左右,并且还全部要自行车票。 其实季明珠有农场,要凑够一辆自行车钱不算太困难,只是现在的自行车实在太珍贵了,就是整个安山大队也没有一辆自行车。 家境最好的队长都买不起一辆自行车,季明珠不过是一个孤女,如果到时她真买了一辆自行车,那稍微有一点脑子的,绝对都会知道季明珠有问题。 枪打出头鸟,季明珠并不蠢,所以她绝对不会为了一时方便而把自己暴露在危险之中。 原本季明珠还想在商场里逛一会儿,只是里面的营业员实在是太欺人,因为季明珠衣服上的补丁太多,他们居然不让季明珠靠近柜檯。 虽然知道营业员的表现就是现在这个社会的常态,但季明珠可不想受气,谁还不是小公主啊!于是她干脆就去买了麦乳精,然后回家了。
第8页 出去时季明珠还在想,牛什么牛,总有一天,你们会求着我进来的。 第5章 养鸡和养猪 季明珠今天买的东西可是有不少见不得光的,所以她只能等着天黑了,才摸黑进大队。 快到家时,季明珠看着周围没人,才从农场里把今天买的东西拿出来,肉,麦乳精全部放在背篓底部,背篓上面季明珠又放了一大袋米糠。 米糠主要是季明珠用来餵小鸡崽的,毕竟现在粮食珍贵,可没有多余的餵鸡。 但鸡不吃粮食也不行,不长肉不说还不爱下蛋,而米糠虽然说比不上粮食,却比野菜野草好多了,用来餵鸡正好。 到家时,家里的油灯还亮着,看来明宇他们俩还没睡。 推开门,果然明宇他们两个都在桌子上坐着,桌子上还摆着饭菜。 「明宇,明安,你们怎么还没吃饭啊?」 一看姐回来了,季明安脸上就露出了笑容,季明宇更是两步就跑到季明珠身后为她接下了背篓。 「姐,你怎么现在才回来,我都快担心死了。」说着有些埋怨的话,季明宇原本紧绷的脸色却缓和了许多。 小小的季明安也说:「对啊姐姐,你怎么会这么晚才回来?你再不回来我和哥哥都要去找你了。」 「让你们担心了,」季明珠脸上的歉意很明显,今天什么都想到了,就是忘了两个弟弟会担心了,自己实在太粗心了。 「姐姐,大人都说了,女孩子不可以太晚回家,外面可是有专门抓女孩子的怪物……」 季明安平日里又乖又听话,可有一点,那就是他特别话唠,还总爱学大人教育人。 而且听着季明安说的话,季明珠简直满头黑线,弟弟啊!那都是大人吓唬你的好不好!而且明明说的是抓小孩子,你怎么擅自改成了女孩子啊! 「对了,今天我买了好东西,」为了不再听弟弟的唠叨,季明珠生硬的改了话题。 期间季明珠用眼神示意季明宇:你见死不救。 季明宇同样回道:姐姐你该受教训了。 和季明宇一阵眉来眼去(什么鬼(°3°)),季明珠手上也没停,一心二用的把背篓里的东西拿了出来,鸡崽也放出来装进了纸盒里。 鸡崽子很受季明安的欢迎,但一看见肉,季明安两只眼睛立马就像大灯泡似的,blingbling的闪着光。 「姐,我要吃油渣,」想着油渣的美味,季明安默默的擦掉了嘴角的口水。 「行,咱们明天做。」 季明宇看见这些东西却完全没有高兴的感觉,反而心痛的用看着败家子眼神看着季明珠:「姐,咱家还有钱吗?」 季明珠被季明宇的眼神看得有些心虚,摸了摸鼻子,季明珠说:「当然有啊,我把你的学费和明安的药费都留着呢!」 其实季家的钱,早在给季奶奶去世时,就为了给季奶奶买棺材,办丧事全部花光了。 那时季明宇担心以后的生活,每天忧心忡忡的,季明珠不想让季明宇一个小孩子整天像个老头子一样操心,于是就骗季明宇说家里还有钱。 季明宇从没管过钱,听见季明珠这么说,就信了。 可他没想到,姐姐居然是骗子不说,还是个个败家子,出去一趟就把家里的钱全部花光了,早知道姐姐这么不靠谱,自己怎么会让姐姐管钱? 看见季明宇又露出了小老头子皱眉的表情,季明珠真是无奈了,难道她就是这么没成算的吗? 伸手抚平了季明宇的眉毛,季明珠指着小鸡崽说:「明宇你别担心了,你看这里还有这么多的小鸡崽呢!只要餵上两三个月,鸡就可以下蛋了,一只鸡一年最起码可以下一百多个蛋,十只怎么也有一两千个蛋,而现在鸡蛋五分五一个,一两千个蛋怎么也有□□十块钱了。」 季明宇听完翻了个白眼,「姐,你想多了吧!大队里可只准一家养三只鸡,超过了被抓到了可是要挨□□的,我可不想看见你出事,所以你还是赶紧把多了的鸡崽卖了吧!」 说完季明宇还连着摇了摇头,唉!姐姐现在怎么这么天真啊!又看了看正在兴奋看着小鸡的季明安,季明宇想,看来这个家里只有我比较靠谱了。 季明珠听出了季明宇潜藏的意思,她有些恼怒的轻拍了一下季明宇的肩膀,说:「你当你姐傻啊!你以为我没想好吗?咱家不是还有一个地窖嘛。现在家里又没有多余的粮食可放的,我就想着把多余的鸡养在地窖里, 地窖又在后院,平时根本不会有人进去,只要咱们几个管住嘴,谁会知道?」 季明宇听完点点头,这的确是个好办法,现在农村人虽然喜欢在农闲时季串门子,可不管去谁家,大家最多就会在院子里或者堂屋里坐坐,没谁会去后院。 只要不会被发现,季明宇自然不会拒绝这个增加家里收入的好办法,至于你说这是犯法的,季明宇表示:人都要饿死了,才不管犯不犯法呢! 「不过姐……」季明宇转瞬间又想到,「这么多鸡可要吃不少粮食啊,咱家人都不够吃的了,哪来多余的粮食餵鸡啊?」 而鸡如果吃不到足够粮食,别说下蛋了,能长大都难。 「这我也想好了,」有点饿了,季明珠叫了季明宇两兄弟坐在桌子上,边吃边喝说:「前几天我不是叫你抓了很多地龙嘛,地龙全是肉,到时再混合着野菜,比餵粮食也会不差的。」
第9页 「可等鸡大了吃得多了地龙肯定会不够啊!」季明宇还是担心。 季明珠无奈,只能指了指米糠,说:「那不是还有我今天从米坊偷买的的米糠嘛,这么一大袋够鸡吃不少时间了,而且地龙不够,可以养啊!」 「像养鸡一样吗?」季明宇问,「怎么养?姐你会吗?」 你姐当然会! 地龙就是蚯蚓,在后世季明珠可没少看过养殖蚯蚓的新闻,蚯蚓养殖方便,只要保持好蚯箱湿度,注意温度,饲料也只要一些动物粪便,麦草,稻草或者烂菜叶子什么的,一看就很容易。 当然蚯蚓需要两到三个月才能成熟一批,时间有点长,不过季明珠打算经常兑点灵泉水餵给蚯蚓,这样既能让蚯蚓不容易生病,又能加快蚯蚓生长。 当然即使知道怎么养,季明珠也不会和季明宇解释清楚的,因为她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说自己是怎么知道的? 所以她只说:「这还用问吗?地龙平时在土里,除了吃土,最多能吃到的就是肥料,烂草烂叶,咱们只要照着餵就行。」 的确是哎!季明珠这么一说,季明宇恍然大悟,这么简单的事我怎么早没想到,果然还是姐姐聪明。 时间已经很晚了,季明宇也把想问的全部问清楚了,于是季明珠赶紧叫他去睡了,要知道早睡早起才能长得高。 不过想到以后每天可以过上捡鸡蛋卖鸡蛋的生活,季明宇这一晚是兴奋到半夜才睡着。 即使睡着了,他梦里也全部是从天掉落的鸡蛋,捡都捡不完。 ……………… 村民a:「队长今天好像很高兴啊?嘴都快咧到后颈窝了。」 村民b:「队长红光满面的,肯定是捡钱了吧!」不过笑得好像大傻子哦! 村民c猥琐的嘿嘿嘿:「说不定是队长昨晚在炕上泄够火了呢?」 季三栓耳尖,把村民们的话全部听见了,不过他今天心情好,就不和这群八婆们计较了。 一会儿,大队里的集合钟响起了,听见钟声响,社员们就知道又要开会了。 现在已经是傍晚了,开会的地点又在很近的晒场,所以很快,社员们就全部东一家西一家的到了。 等人稀稀拉拉的全部来齐了,季三栓就迫不及待的站在石坎上,准备开始他的演讲。 清了清嗓子,又假装咳嗽了两声,季三栓才说:「各位社员安静一下,今天开会是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 消息实在好,季三栓光想着,就忍不住笑了。 季三栓这样,实在是吊人胃口,有些着急的人,更是朝季三栓大喊: 「队长,什么好事你倒是说啊?」 「对啊,队长你就别吊我们胃口了」 ………… 好吧!社员们的话让季三栓明白不能再卖关子了,于是他说:「社员们,今天,国家的新政策出来了,以后,咱们就不用生产队集体餵猪了,而是改为每家每户都可以喂,每家每户餵的猪最多不能超过五头,猪餵大后不能私自宰杀,私自买卖,但可以卖到食品收购站。」 「而且,」口有点干,喝了口水,季三栓才接着说:「你们餵猪的产生的肥料,每交给生产队一百斤就可以得到三斤粗粮的奖励,如果你们的猪被食品收穫站评为一等,还可以得到布票和平价猪饲料的奖励 。」 这是真的?社员们听完季三栓的话,简直有些不敢相信,他们不是在做梦吧? 季三栓肯定的点点头,这是真的,虽然他刚听见的时候也以为是自己老眼昏花听错了。 为了确定自己没听错,季三栓还连续向公社领导问了好几遍,问的领导都不耐烦了才确定是真的。 「太好了,太好了」,得到季三栓的肯定,社员们都快兴奋疯了,有的更是喜极而泣。 就连季明珠,也同样高兴极了。 第6章 春耕 消化了这个好消息,回过神来的人们首先要问的就是收购猪肉的价格。 这可是关系到了自身的利益,不能不问清楚。 「队长,说了这么多,你还没说猪肉多少钱一斤呢?」 「对啊队长,以后家里的花用全靠养猪了,你可得说清楚啊!」 …… 有得急性子的,更恨不得冲到季三栓的面前,把季三栓的嘴掰开了。 一群人把季三栓围得密密麻麻,密不透风的,誓要季三栓说出个点卯来。 也不怪社员们如此着急,实在是因为人们全部穷怕了。 这几年来,农民的收入来源除了集体分红,剩下的就只有家庭副业。 集体分红就是用在生产队做的工分换钱,各个地区的都不同,像安山大队因为土地肥沃,公分还算值钱,一个公分值九分钱。 安山大队成年男人一天有十个工分,也就是九毛钱,一个月算下来也有二十七块,有城里的二级正式工高,看上去是很不错了。 女人每天也有八个工分,一个月下来也有二十四块钱,抵得上城里一级工人的公资了。 老人和青少年则每天七个公工,一个月也有二十一块,比城里学徒工还高,要知道学徒工刚开始时一个月才十八块钱,还有要三年才转正。 这样算下来农村看上去和城里是差不多的,只除了没有票。 可实际上呢? 工分根本不可能全部算成钱,因为生产队分粮是按□□分的,即人头占六成,工分占四成。
第10页 扣掉口粮工分,还有一年杂气杂八的肥料钱,种子钱等等,实际上到手的一家两夫妻的钱绝对不会超过一百块。 要知道这时候一家可是上有老,下有小,一对夫妻最少都有三个孩子,多的则有七八个。 不到一百块钱,要支撑一个家庭一年的开支,各种婚嫁人情来往,可想而知有多困难。 至于家庭副业,农民自家种的菜啊叶啊都不能私下买卖,副食品站又不收,所以只能自己吃。 鸡鸭鹅也可以喂,但全部加起来不能超过三只,现在大多数人都选择餵鸡,因为鸡下蛋多。 可就是这样,三只母鸡下的蛋就是一个不吃,也只够换一个家庭一年的油盐酱醋,多的就别想了。 这样的情况下,突然多出一个能挣大钱的事情,也不怪大家都急红眼了。 季三栓虽然是队长,但同样是个农民,所以很明白社员们的心情。 不过这群人今天实在有些疯狂了,大惊小怪的一点定力都没有,季三栓想,这要是突然来个外人,肯定会以为安山大队的人全部疯了。 没办法,季三栓只能使出吃奶的劲,扯着嗓子一声大吼:「闭嘴,全部给我安静下来。」 社员们被季三栓突如其来的一声镇住了,果然全部安静了下来。 季三栓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指着社员们说:「你们到底在慌什么啊?慢一分钟听我说会死吗?」 「队长,我们的确快急死了。」 「心慌得需要队长的消息才能压得下来啊!」 「挣钱的事谁不急啊!」 一群人七嘴八舌,全部就透露出一件事:那就是希望季三栓把知道的消息全部说出来。 季三栓被无数双饥渴的眼神看着,也有些压力山大。 他只能说:「根据上面的规定,猪被分为十二个等级,毛猪如果百斤肉出净肉七十七斤,评为一等,按每斤五毛五的价钱收;毛猪如果每百斤出肉七十五斤,评为二等,按每斤肉五毛三的价钱收;毛猪如果每百斤肉出肉七十三斤,评为三等,按每斤肉五毛一的价钱收,以此类推,猪出净肉每少两斤,就降一等,收购价也会少两分,一直到最低的十二等,大家听明白了吗?」 「听见了。」全对社员异口同声的回答了季三栓的话,声音可以说是震耳欲聋。 之后不少妇女的双手合掌,激动的对着天空直拜:「感谢伟大的领袖,感谢伟大的政府,我家狗子明年终于能有钱娶媳妇了。」 「我家也终于能有钱多修一间房子了。」 这时候,社员们的热血已经点燃了,全部摩拳擦掌,就等着大干一场了。 不过……季三栓可知道事情不像社员们想得那么好,为了避免社员们高兴的昏了头,季三栓准备泼冷水了。 「老少爷们静一静,听我说啊,后面还没说完呢。」 等大家都安静下来了,季三栓才说:「国家已经把猪崽全部准备好了,谁家要几只在会计那里登记,到时候会统一运送来,猪崽价钱一块钱一斤,你们可以选择先给钱,也可以选择卖猪的时候再给。 而且,」停顿了一下,季三栓才说:「丑话先说在前面啊!你们养猪一定要好好养,要是中途猪病死了,国家可不会收,到时你们的猪崽钱可就打水漂了。」 「并且,像豆猪瘟猪之类的,国家虽然会收,却只按最低的十二等收,不管你的猪有多重。」 季三栓这番话,果然镇住了不少心情火热的人。 社员们心里都有一本帐,猪崽一块钱一斤,那么一只猪崽最起码也要十几二十块的,餵一两只还好,餵四五只光本钱就要接近上百块了。 上百块钱,光听着社员们的心里都有些抖,这要是一下子赔进去了,那不就等于一年都白干了,还要搭上不少粮食。 社员们老实惯了,一想到赔钱就怕了,要知道现在猪得病的机率很高,安山大队周围又没有兽医,等于说猪一病,熬过去还好,熬不过去就只能死了。 社员们全部都是拖家带口的,没有谁敢赌,所以原本就是能餵四五只猪的人家现在也不敢多餵了,打算就餵一两只就成。 季明珠也想好了,到时就餵三只猪,原本她有灵泉水,就是餵得再多也不怕猪得病,不过现在餵猪可没有饲料,全靠猪草。 三只猪每天光打猪草都要不少时间,季明珠每天还要上工,要是餵得多了,恐怕光打猪草都要累死。 有农场在季明珠就不会差钱,餵猪也是为了自己挣的钱能有个明面上的来处,三只猪不会太辛苦,要是餵得好,钱挣得多,以后季明珠就是想弄点好东西也不会有人怀疑了。 开会只有季明珠一个人来,季明宇留在家里陪季明安,等听见季明珠带回来的消息,两兄弟简直要乐疯了。 季明宇直说:「姐,到时候猪崽买回来,打猪草的事就交给我吧!」太好了,终于能帮姐姐忙了,不再是吃白食的了。 季明安也很高兴,不过他高兴的是餵猪=猪长大=吃猪肉,想到以后可以吃好多的肉,季明安是口水直流三千尺。 「不行,我要先把猪圈收拾出来,」越想越兴奋,季明宇连饭也不想吃了。 「行了,先吃饭吧!」季明珠拦住了季明宇,「猪崽现在还没影呢?你那么急干嘛?」
第11页 好吧,姐姐说的有道理,季明宇只能先按耐住激动的心情了,把肚子填饱了。 激动得一晚没睡,第二天天才亮,季明宇就起来收拾猪圈了。 而且季明宇还打算趁着没开学,多去打点猪草,虽然现在猪崽还没来,但现在太阳已经很大了,可以先把猪草晒干,留着冬天给猪吃。 …………… 社员们望眼欲穿的等小猪崽,猪崽却一直没到,不过春耕却开始了。 季明珠现在要工分,自然也要跟着上工。 首先要种的就是稻谷,插秧不算难,季明珠看几遍就会了,就是一天在田里弯着,到晚上时感觉整个腰都动不了了。 而且农田里最多的就是蚂蟥,只要在田里只要待上一会儿,伸出脚来就可以看见好几只,如果脚上要是有个伤口,那更不得了了,一不小心蚂蟥就会钻进肉里,血都不知道要被吸掉好多? 说实话,就是季明珠心里强大,这时候也特别希望,要是有一双水胶鞋就好了。 连续十来天早出晚归,季明珠的小身板真有些受不了了,所以再捨不得,她还是拿出来不少灵泉泡澡。 又过了四五天以后,猪崽终于来了,安山大队根本没有马路直接到达,可即使再忙,季三栓还是抽了好几个壮劳力去把猪崽背回来。 季明珠家猪圈已经收拾好了的,地面被季明珠垫了不少干草,就是太久没有修缮,茅草房顶已经烂了好多,一下雨就是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 季明珠也想把房顶弄好,可她实在有心无力,因为现在已经没有茅草了,要修也只能到秋天去了,而且现在大家都忙着挣工分,季明珠也根本请不到人帮忙修房顶。 当然,季明珠家还好,猪圈最起码是土胚房,茅草顶,大队里的很多人家可是随便找点木棍围着,搭个棚子就行。 毕竟现在人都快没住的了,猪再金贵也只能将就着了。 季明珠家房子也不多,也就三间房,因为人少,所以就是季明珠住一间,两个弟弟住一间。 即使才三间房子,季明珠家也有不人觊觎,这也是季明珠感谢季三栓的地方,要不是有他镇着,季明珠真不一定能保住房子。 第7章 自留地 辛辛苦苦一个多月,春耕终于差不多结束了。 虽然春耕结束了,却不代表季明珠可以闲下来了。 家里的自留地还没种呢! 安山大队的自留地是按人头分的,一个人分两分地,季家分地时有四口人,所以有八分地。 因为暂时不会再分地,所以多出季奶奶的两分地季明珠们也能一直种着。 自留地说是给社员种菜吃的,但其实现在谁家粮食都不够吃,所以大家基本都是把自留地种粮食,菜就种在边边角角。 自留地听着多,其实根本种不出多少粮食。 因为当初分地时,好的良田旱地都是不会分的,分给社员的全部是最下等的荒地,有的更是直接分生地,叫社员自己开荒。 荒地出产很差,又因为肥料不够,连普通土地的二分之一都达不到。 比如说平常的一亩地红薯亩产两千斤,自留地却最多只能出产六七白斤。 可即使产量如此低,自留地也是社员们的宝贝。 季明珠也打算把自留地种上红薯,虽然她不太爱吃,可红薯好管理,耐旱,产量也高,比种其他的好多了。 红薯藤是季明珠早就育好了的,她还撒了不少灵泉水,以保证红薯的成活率能更高。 自留地离季明珠家不远,五六分钟就走到了,花了两天的时间,季明珠才把红薯种完。 种完红薯,季明珠又准备种菜。 季明珠种菜的地方就在自家院子里,农村建房子时院子都留得宽,像季明珠家的院子就差不多有七八分地大小。 当初土地被收回后,分的自留地又贫瘠,季明珠家老的老,小的小,根本没有多少能力挣工分。 为了能活下去,季奶奶就一背一背的背了许多泥土,把自家的院子改成土地,总共改了半亩左右。 因为多了这半亩地,季家每年能多收好几百斤粮食,可惜的就是季明安身体不好,所以这半亩地的出产还不够他买药的。 也因为季家日子实在不好过,土地又是自家院子改的,所以大队里的人也是睁一眼闭一只眼,就当没看到。 当然后来大队里的不少人看见季家的做法,也跟着学,都说法不责众,所以季家就更不会有事了。 家里的半亩地,季明珠今年就不准备全部种粮食了,反正农场里的粮食足够。 而且一年大部分都吃野菜,季明珠实在吃够了,毕竟野菜怎么也不会有自家种的好吃。 半亩地也算多,季明珠就种了一半的土豆,剩下的就种上辣椒,南瓜,白菜等好几种菜。 ****** 家里忙完了,季明珠又准备去黑市一趟。 黑市还是在那个位置,季明珠去的时候很小心,不仅在脸上,脖子上,手上抹了一层锅灰,还把眉毛加粗,脸上也点了很多麻雀斑。 原本捆着的头髮也被季明珠放散了,把半边脸都遮住了,可以说,这么一弄,不是特别熟悉人绝不会认出季明珠。 季明珠这样做也是没办法,她手里的东西可见不得光,上次是没想到,她后来想到要是遇见一个熟悉的人,看见自己在卖精大米,那到时候要怎么说,毕竟黑市可不止季明珠一个人知道。
第12页 这次季明珠打算先把东西卖了,所以一进去,她就找了个空位置坐下,把东西拿出来。 这次季明珠带了三个品种,精大米,精白面,还有小米,都是好东西,所以坐上几分钟就有人来问了。 「妹子,怎么卖?」 问话的是一个中年妇女,大饼脸,盘着头,穿着一身蔚蓝色的厂服,一看就知道是工人。 「姐,大米五毛,小米四毛,白面四毛,或者工业票,布票,棉花票等各种票都行。」 听见这个价格,大姐的眉头皱起来,「妹子,你这价格有点贵啊!」 「姐,我这可是精白面精大米,才和一般的大米一个价,哪里贵了?」 大姐抓了一把米瞧了瞧,发现季明珠说的没错,的确是比她以前买的好很多,不过她看季明珠脸嫩,知道像她们这种小女孩脸皮薄,好讲价,所以大姐就一直叫季明珠便宜点。 季明珠想了想,毕竟是第一个客人,多少得给点优惠,所以她故意往背篓底翻了翻,其实是从空间里拿出了土豆,然后说: 「姐,便宜是不能便宜的,不过你要是能买上五斤,我可以送你两个土豆。」 季明珠拿出的土豆挺大,两个怎么也有一斤了,大姐想到土豆是粗粮,在粮站买怎么也要一毛钱,黑市买也要两毛钱,再加上季明珠卖的粮食又都是上品,算下来价格还行,于是终于狠下心买了。 原本大姐是准备每样买五斤算了,不过她后来想到自家闺女马上要坐月子了,需要补;儿子上高中废精神,也要补,再加上季明珠又有搭头,咬咬牙,大姐干脆每种买了十斤。 付钱的时候,大姐心里都在滴血,她想,要不是自家老公上个月又升了一级,工资高了许多,她绝对捨不得买这么多。 不过看见季明珠送的土豆,大姐又高兴了,这么多土豆,省着点怎么也够吃几天了,几天的菜钱又省下了。 之后,又陆陆续续的来了不少人,因为精白面精大米难得,所以很多人都是五斤十斤的买,才一两个小时,季明珠的一百五十斤粮食就全卖完了。 卖完了粮,季明珠在心里算了算,发现现在钱还真值钱,一百多斤粮食总共才卖了差不多五十块左右,当然还换了不少的布票,工业票等各种票。 手里有钱有票,季明珠自然要去买东西了。 家里很多物件都缺,所以季明珠首先就直奔县城的供销社。 供销社的名字就叫安阳供销社,面积大概有一百多平方米,季明珠一进去,就发现里面的东西很齐全,大到菸酒茶锅碗瓢盆,小到油盐酱醋火柴针线。 供销社的售货员没有上次季明珠在商场遇见的那么瞧不起人,但也很傲,季明珠进去时她正在打毛衣,也不理季明珠。 季明珠明白这就是这个时代的特色,所以也没说什么,反正再过二十年风水总会轮流转的。 到处看了看,季明珠首先就买了两把蜡烛,两把蜡烛有二十支,主要是为季明宇买的。 买蜡烛也是没办法,谁叫家里现在餵了猪,季明宇每天放学都在忙着打猪草,作业就只有晚上做。 可家里的油灯的光线很暗,季明珠怕季明宇对着油灯长时间做作业会导致近视眼,所以这次看见蜡烛她怎么也要多买点 。 家里的火柴也没了,所以季明珠买了五盒,看见卫生纸,季明珠也称了两斤,每天用苞米叶解决卫生,她反正是受够了。 下一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来了县城,所以季明珠又买了不少油盐酱醋,因为没带瓶子,所以醋和酱油季明珠只能买更贵一点的,也就是袋装的。 这次得到的布票不多,总共也才三尺,三尺布做不了多少衣服,所以季明珠干脆全买了纯白色的棉布,打算拿回家做内衣内裤。 购物瘾一上来止都止不住,季明珠后面又买了不少,像香皂,肥皂,洗衣粉,牙膏牙刷…… 现在的钱的确很值钱,季明珠买了不少东西,也才花了不到十块钱。 出了供销社,季明珠又朝百货商场走去。 这次季明珠是直接朝卖卫生带的柜檯走去,当然其实季明珠因为身体问题,那个还没来。 不过早晚都要用到,早准备要好点,季明珠可不想像大队里的其她女人一样,等来时,只用块布缝起来加点草木灰就行。 「同志,卫生带怎么卖?」柜檯上的卫生带款式还很简单,两面是布,中间是棉花,而且还是用带子系的。 也许是因为卫生带很少有人买,所以难得看见人的售货员脸色还不错,笑眯眯的介绍道:「同志,这是外国产的,专为我们女人用的,三块五一包,十片,而且不要票。」 三块五,都能买三十五斤土豆了,果然很贵,不过为了自己的安全,季明珠还是咬牙买了两包。 看见季明珠出手还挺阔绰,售货员又悄咪咪在季明珠耳边说:「同志,我这里还有好东西,你要不要看看。」 售货员说的挺神秘,季明珠还挺好奇的,于是同意了。 这位售货员听见季明珠同意了,想到那东西,即使她已经成为人妇好几年了,脸还是有点红。 磨磨蹭蹭了好一会儿,售货员才把东西拿出来。 而季明珠等了半天,还好奇是啥东西,结果最后发现,居然是胸罩。
第13页 看着售货员只是把胸罩提在手里,脸就红的像火烧云似的她就有些好笑,果然这时候的人好纯情。 胸罩可比自制的内衣好多了,季明珠这辈子虽然吃的不好,发育却很不错,现在已经有b了。 现在她才十五岁,以后肯定还会发育,为了保持美好的身材,即使胸罩六块五一个,季明珠还是花钱买了两个。 东西买的差不多了,季明珠就准备回家了,手实在太痒,再待下去,她真的不敢保证会不会把兜里的钱花光光。 第8章 采蘑菇 时间熘得很快,感觉一下就到了六月。 昨晚小雨淅淅沥沥的下了一整晚,季明珠伴着雨水声,睡了个好觉,早上起来心情也很好。 因为昨晚下雨,今天也不用给庄稼浇水了,而且六月正是长蘑菇的季节,昨晚又下雨,今天山上的蘑菇肯定很多。 蘑菇是山珍,既有营养,味道也好,还可以晒干留着冬天没菜的时候吃,季明珠早就想去找蘑菇了,现在正好有时间,她自然不会放过。 早早的吃了早饭,又烙了苞米饼当干粮,交待了季明安乖乖待在家里,季明珠就提着篮子往山上去了。 和季明珠有同样想法的人有很多,光在路上,季明珠就遇见了不少人。 每遇到一个人,季明珠总会和人打招唿,季明珠人缘不好不坏,有不少人同样回应她,当然也有不少人不理她。 肯回应季明珠的差不多都是年老的一批,不理季明珠的自然是年轻的一批。 造成这种现象,也是因为季明珠那张脸,这辈子季爸季妈长的好,季明珠遗传了两人,自然是不差。 以前季明珠因为营养不良,个子不高,脸色也发黄,所以大队里还是有几个闺女比得上她的。 不过现在,经过灵泉几个月的调养,季明珠身体好了很多,身体好了,季明珠的脸色变得红润白皙,头髮黑亮,连眼珠都有神了许多。 一白遮三丑,季明珠以前就很白了,现在变得更白,再加上个子高了,人长开了,自然是超过大队里的一众小姑娘。 谁都是有嫉妒心的,小姑娘更甚,幸好一群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根本没啥手段,她们能做的也就是孤立季明珠而已。 孤立这种小手段如果是以前的季明珠可能还会伤心,但现在她有了上辈子的记忆,就觉得现在的情况刚刚好,毕竟她的秘密比较多,可不适合有闺蜜。 今天人果然挺多,季明珠才上山没多久,就遇见好几个人了。 安山大队的环境很适合蘑菇生长,可再适合,蘑菇长的再多,也不够全村人分。 想了想,季明珠干脆换道朝比较远的南山走去 。 南山不仅离安山大队远,也很陡峭,可以说已经接近大山中围了,据说时常有人听见狼叫声,所以基本没人敢去。 季明珠敢去,第一是因为她不一定会遇见狼,第二则是因为她还有农场啊! 如果真的倒霉遇见了狼或者某种勐兽,到时直接往农场里跑就行。 南山果然没什么人来过,连路都没有,季明珠只能拿着镰刀,边走边砍条路出来。 虽然路不好走,但收穫也大,季明珠才进南山不一会儿,就遇见了好几丛蘑菇。 蜀地蘑菇品种很多,季明珠就专门采自己认识的,比如鸡纵菌,口蘑,羊肚菌,金顶蘑等等。 季明珠最喜欢的就是鸡纵菌,因为鸡纵菌最常见,香味浓郁,味道也特别鲜美,特别是用鸡枞菌煮面条,美味的面条配上火辣辣的臊子,再加上鲜美的鸡纵菌,吃上一碗能回味三年。 单脚跪在湿润的腐叶上,仔细的扒开枯叶,就可以看见十多朵拳头大的大白口蘑,将口蘑摘了,季明珠又把枯叶放回去,这样下次下雨时这里说不定又能长出口蘑。 继续往前走,路上如果遇见枯树枝,季明珠也全部捡进农场里,留着冬天做柴火。 路上,季明珠还遇见了好几种果树,比如野核桃,野苹果,野板栗等等,这些果树都还没到成熟的时候,季明珠只能先留个记号,打算等果子成熟时再来摘。 不知不觉到了中午,季明珠找了一个有水的地方,从农场里拿出了陶罐子,搭灶加水煮了一锅蘑菇汤,就着早上带的干粮,美美的饱餐了一顿。 喝了鲜美的蘑菇汤,季明珠感觉原本的疲劳全部不见了,蘑菇味道这么香,不多采点怎么行。 下午季明珠运气更好,不仅捡到了好几窝野鸡蛋,还找到好几棵野桃子,以及珍贵的银耳。 季明珠找到的银耳不多,但野桃子却特别好,不仅果实大,味道也特别甜,完全不像野桃子 。 看到桃子后,季明珠就顾不上找蘑菇了,这里的桃子加起来随便也有好几百斤,如果全部摘完,能让季明珠几兄妹吃上半年了。 花了一个下午,季明珠也没把桃子摘完,桃子在树上反正也不会跑,所以季明珠就先回家了。 当然在走的时候,季明珠还顺手挖了几棵小桃子树,准备拿回家种着,这样明年就是不上山,也可以有桃子吃了。 由于路途遥远,季明珠黄昏时从南山出发,到家时天已经完全黑透了。 虽然天黑透了,可季家的煤油灯依旧亮着,黄黄的灯光带着温暖,也让季明珠每次在外面不管怎么辛苦,回到家时心都是暖的。
第14页 开门的声音惊动了正在写作业的两兄弟,不用说什么,两人就知道季明珠回来了。 急匆匆的跑出来,季明宇手脚麻利的接过了季明珠手里的麻袋,进了堂屋,季明安也适时的递上了早已放凉的开水。 被两个弟弟伺候着,季明珠感觉心里都更舒服了,歇了几分钟后,季明珠才说:「明安,明宇,我不是叫你们早点睡,不要再等我了,你们怎么不听话啊!」 季明安一听头就揺得像拨浪鼓似的,说:「姐姐,你别怪哥哥,是我想学习认字才一直缠着哥哥,你要怪就怪我吧!」 季明宇也说:「姐,是我今天不想睡觉,明安才一直陪着我,是我的错。」 季明珠:好吧!就你们兄弟情深。 瞪了两人一眼,季明珠说:「下不为例,你们快去睡吧!我今天摘了很多桃子,早点睡明天早点起来吃。」 知道两个弟弟是为了等自己,所以季明珠没说什么,但弟弟不听话,季明珠总想惩罚一下,坏心眼的她还特地从麻袋里拿出了几个又大又红的桃子,把两兄弟馋得口水直流。 两兄弟哀怨的看了一眼坏心眼的姐姐,发现姐姐的脸上是完全没有商量的表情,就知道今晚是真的没戏了,两人只能像蜗牛似的磨磨蹭蹭的离开堂屋,回房间睡觉去了。 等两个弟弟离开后,季明珠才「噗嗤」的一声笑了,哎呀逗弟弟真好玩,下次还可以继续。 第二天,早早的季明珠就起来了,今天可是季明宇十三岁的生日,季明珠虽然没能力买个蛋糕给季明宇,但一碗长寿面是怎么也要做的。 家里的白面足够,季明珠也不吝啬,舀了够三个人吃的面粉出来。 季明珠要做的是拉面,上辈子的时候她最爱的就是拉面,也没少自己做过,所以对怎么做季明珠很熟。 揉好面团,季明珠在醒面的时候,又开始煎鸡蛋,现在家里养的鸡早已经开始下蛋了,所以鸡蛋季明珠也捨得煎,足足煎了十个蛋。 烧水,煮面,再放上昨天采的鸡纵菌,很快,香味就冒出来了。 季明宇两兄弟原本还在睡觉,却被这香味勾得根本睡不着。 等两人闻着味道起来后,季明珠笑眯眯的说:「快洗脸刷牙吧!刚好可以吃了。」 季明宇看着香喷喷的面条,黄灿灿的鸡蛋,立马就心疼的说:「姐,你……你做得也太多了吧!」心真的好疼。 季明珠摆摆手,不在意的说:「没事,偶尔奢侈一次没什么,再说今天可是你生日,怎么也要庆祝一下。」 煮都煮了,季明宇也没法把鸡蛋面条塞回去,只能认了,不过嘴上没说,姐姐肯为自己过生日,季明宇心里那是美滋滋的。 美美的吃了一顿早饭,季明珠又拿出了昨天摘的桃子洗了,说:「明安的胃不好,桃子只能吃一个,明宇你就多拿几个,拿去送给你的朋友吃。」 季明安听见只能吃一个桃子,立马就焉了,嘴也噘了起来,季明宇则摇了摇头,说:「不用了,」姐姐辛苦摘的桃子,他可捨不得便宜别人。 等季明宇走后,季明珠又忙着杀鸡。 季明珠当初买的十四只鸡,有两只公鸡,餵了三四个月,两只鸡都有五六斤了,因为公鸡不能下蛋只能吃肉,所以季明珠杀了也不心疼。 手起刀落的杀鸡,拔毛,宰成块,再放进陶罐里,家里没有多的调料,季明珠就只放了一点盐,野花椒最后再放点灵泉水清炖。 弄好鸡后时间已经不早了,原本想再去南山也来不及了,不过家里的事也不少,季明珠叫明安看着火,自己忙着晒蘑菇,栽桃树,去给菜地浇水。 季明珠家的公鸡还小,所以小火慢炖也只花几个小时就炖好了,鸡快炖好时季明珠又放了不少蘑菇进去,等炖好后,一揭开盖子,蘑菇的清香夹杂着鸡肉的肉香,简直香飘十里。 鸡汤的香味把季明珠内心深处的馋虫全部勾出来了,所以即使心里年龄已经有几十岁,季明珠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手。 舀出了两碗鸡汤,季明珠大义凛然的说:「明安,咋们先给你哥试试这汤好不好喝?要是不好喝的话,晚上让他少喝点。」 这汤的味道连季明珠都顶不住,更别说才几岁的季明安,所以季明珠才说季明安就忙不失迭的点头了。 一碗鸡汤,感觉比什么山珍海味都好,所以两人都很珍惜,喝都是小口小口的喝。 第9章 酱菜 家里难得有能见光的好东西,季明珠自然是要送点去给一直照顾自己家的三爷爷。 一锅鸡汤不算多,季明珠舀了差不多一半,又拿上十来斤桃子,好几斤蘑菇。 怕被人看见,季明珠把陶罐盖得紧紧的的,不让鸡汤的香味飘出一丁点,然后连着桃子蘑菇全部放进提篮里,还拿块黑布盖着。 到季三栓家时,他家只有王大春一个人在。 一进门,季明珠就笑眯眯的打招唿说:「三奶奶,吃午饭没?」 「是明珠啊!我已经吃过了,快进来坐。」尽管不喜欢季明珠,但伸手不打人笑脸,所以王大春只能叫季明珠进家里坐。 季明珠也知道王大春不喜欢自己,所以她也不浪费时间和王大春嗑唠,进门就把提篮放在桌子上,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说: 「三奶奶,我家餵的公鸡废粮食,趁着今天明宇生日我就把它杀了,鸡汤不多,但我们一直蒙受三奶奶家的照顾,所以再少也得送点给三奶奶你们尝尝鲜。」
第15页 「哟,这怎么好意思啊!」嘴上这么说,王大春却手脚麻利的接过鸡汤,生怕慢了一秒钟鸡汤就不见了。 揭开罐子看见里面有大半罐的鸡汤,还有不少的鸡肉,王大春笑得更欢了,毕竟这些鸡汤要是省着点,怎么也勉强够她家季红吃好几顿了。 季明珠全当自己没看见王大春的动作,只说:「怎么不好意思,不说别的,就说三奶奶你们是长辈,我们小辈孝顺一点也是应该的。」 指了指桃子和蘑菇,季明珠又说:「这桃子和蘑菇也是我昨天到山上摘的,东西不多,三奶奶你就拿着尝尝鲜,添个菜。」 有便宜占,王大春第一次发现季明珠好顺眼,她笑着道:「明珠你真能干,不像我家的季红,只会吃,不会做。」话是这么说,王大春却很骄傲,她家季红可是高中生,将来是要当城里人,吃商品粮的。 季红是王大春的大孙女,年纪和季明珠差不多,因为季红很像王大春,又聪明,所以很得王大春的宠。 季明珠可知道家长说孩子不好那都是反话,所以她说:「三奶奶你这样说可不好,季红姐可是咱们十里八村少有的高中生,难得的能耐人,将来可是要当城里人的,怎么都比我们这土里刨食的强上百倍。」 果然,季明珠一夸季红,王大春笑得眼角的皱文都更深了,但还是谦虚道:「哪里哪里。」 季明珠可知道蜀地的人最是口是心非,所以她继续百般花样的夸季红,夸完季红夸季家其他人,没一个落下的,这样,等季明珠离开时,王大春都捨不得季明珠了。 季明珠一直说家里还有事,忙得很,王大春才不舍的让季明珠走了。 等季明珠一走,王大春就赶紧把季明珠送得东西全部锁进柜子里,桃子蘑菇都还好,但鸡汤珍贵,她一定要留着给大孙女补补。 走了不少路,离三爷爷家有不少距离后,季明珠才松了一口气,这次终于把三奶奶哄好了,以后三奶奶应该不怎么会因为自家和三爷爷吵了吧! 三爷爷现在可以说是对季明珠兄妹最好的人,以前听说因为自家,三奶奶没少和三爷爷闹矛盾,当时季明珠心里就很愧疚。 只是那时候三奶奶不待见季明珠,季家又没啥好东西,所以季明珠只能忍着不上去讨人嫌。 这次送了不少东西,肯定能让三奶奶消消气,那样三爷爷肯定也能少受些埋怨,季明珠光想着心里都好受了许多。 匆匆回了家,季明珠又在家里洗洗刷刷了一下午,晚上季明珠又蒸了大米饭,三兄妹吃着鸡肉,喝着鸡汤泡大米饭,感觉比过年都还好。 之后几天,季明珠每天往南山跑,不仅从南山上找到了好几百斤蘑菇,还挖了不少山药,魔芋等,简直是大丰收。 当然,幸运之神也不是一直光顾季明珠的,有一天季明珠就倒霉的遇见了野猪一家,当时季明珠被吓得连农场都忘了进,刺熘一下就开跑。 等她慌忙的跑了好远,差点落入野猪口时,才想起了自己还可以进农场,才逃过一劫。 从那以后,季明珠进山就更小心了,并且还苦练爬树技能,誓要多给自己增加一条逃生路。 不知不觉就到了收麦子的时候,收麦子可是全队的大事,谁也不准请假,就连公社学校都放假了五天,就为了让学生帮忙多收麦子。 季明珠上次还真是哄好了王大春,这次她就分到了好活,就是在坝场看麦子。 坝场看麦子就是在坝场上看着麦子不被鸟啄,时不时的翻一下麦子,让太阳把麦子里的水分充分晒干。 听着季明珠这活很轻松,但农忙其实哪有轻松的活,六月的天,对着热辣辣的太阳晒上一天,能把人的皮都晒脱掉一层。 为了自己的脸,季明珠再热也一直忍着带上草帽,晚上回家还奢侈的用灵泉洗脸,敷黄瓜面膜。 就是这样,收完麦子后,季明珠的脸也是黑了一层,手上更是黑了两层。 麦收过后,土地会闲置下来,因为如果连续播种,肥料又不足的话,土地容易贫瘠。 土地是农民的根,长年和土地打交道的人更不会做杀鸡取卵的事。 当然,养两个月,等秋收过后,这些地还是要种上萝蔔白菜的,不种的话冬天可就没有菜吃了。 今年的收成不错,大家高高兴兴的把麦子入仓,就盼着能赶紧到分粮的日子。 麦收过后原本要继续给庄稼浇水,不过今年雨水充足,不用特地浇水,所以季明珠又有几天空闲。 趁着得空,季明珠打算把吃不完的菜全部摘下来,做成各种酱菜。 原本季明珠今年栽的菜并不算多,一种菜苗差不多才栽了二十来棵,但因为季明珠经常浇灵泉,又施了蚯蚓肥,使得菜像打了激素似的,蹭蹭蹭的长。 吃不完的菜老了可惜,季明珠就一直把菜摘了放进农场里,反正农场的仓库是时间静止的,再放多久也不会坏,正好可以留着冬天吃或者卖。 农场里的菜每种都有几十斤,这么多的菜肯定不能全部做完,季明珠就打算做点辣椒酱,腌黄瓜,还有酱豇豆。 记忆之中季奶奶酱菜泡菜都做的很好,可以说是十里八村一绝,季明珠从八九岁时就跟着季奶奶学,到了现在,也只学到了季奶奶的八分手艺。 做辣酱,最必不可少的就是油盐酱醋,生姜大蒜,至于像八角桂皮什么的,在现在实在不好买,所以季明珠也没准备,当然因为调料不足,所以辣酱做好后味道势必会差了几分。
第16页 季奶奶做辣酱其实没啥秘方,她主要就是能根据食材的好坏,调配出最适当的调料比例。 当然,做好辣酱还需要确定好时间,像什么时候要放辣椒,什么时候要放调料,搅拌需要多久,都要确定好,而在没有时钟的地方,要想做好就只能完全靠经验了。 今年的辣椒特别辣,季明珠被辣的眼泪汪汪,花了半天时间,才把辣酱做好。 做好的辣酱最好是放进罈子里,季家以前剩的罈子很多,所以季明珠也不用再去买了。 把辣椒酱放进陶罈子,再放点灵泉水后密封,然后放到阴凉的地方待上一两个月,就可以吃了。 做好辣椒酱后,季明珠又接着做酱豇豆。 豇豆两头都被季明珠掐掉了,又放在火辣的太阳底下暴晒半天,晒掉了五成的水分。 季明珠把晒好的豇豆收到大盆里洗掉灰尘,沥干水分,然后就开始往里面依次加上适当的调料,搅拌均匀后,季明珠也同样把豇豆放进罈子里密封放好,等上一两个月才能吃。(酱豇豆纯属本人想像的,大家不要当真啊!)() 剩下的腌黄瓜比较容易,季明珠就是烧了开水放进罈子里放凉,然后加入适当的调料,最后再放上切好的黄瓜就行。 几天后,腌黄瓜可以吃了,季明珠当天就早早的煮了一锅杂粮粥,放在井里冰着。 今天刚好是十五,到晚上时,天上的月亮又大又圆,季明珠三兄妹就坐在院子里,看着天上的星星月亮,美美的吃着晚餐。 季明宇两兄弟对季明珠做的腌黄瓜很捧场,即使旁边放着难得一见的炒花生米,他们俩的筷子也是不停的往腌黄瓜碗里伸。 吃完了晚饭,季明珠看月色还正好,就提议道:「明宇,背首关于月的古诗给姐听听呗!」 赏月嘛,怎么能没有诗,即使自己不会写,背来听也是一样的。 「好,」季明宇大声同意了,难得姐姐有兴趣,季明宇表示一定要挑一首应景的背诵。 在心里想好了要背的诗,季明宇几步走到台阶上,双手背在身后,看向月亮,念道: 把酒问月 李白 青天有月来几时,我今停杯一问之; 人攀明月不可得,月行却与人相随? …… 「好,」等季明宇一念完,季明珠和季明安就用热烈的掌声鼓励他。 之后,明安也不甘示弱,高高举起手,「姐,我也会背,」然后他就跑到台阶上,把季明宇挤了下来。 咏鹅 骆宾王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一片欢声笑语,季家的一天又过去了。 第10章 秋收 「各位社员们,秋收就在眼前了,经歷了辛苦的春耕,抛血撒汗的夏耘,现在终于到了我们验收成果的时候了。所以大家一定要不怕苦不怕累,抓紧奋斗促生产,誓要抢在第一线完成任务。」 ………… 秋收原本还有几天,但今年有经验的老农说后面的日子可能会有雨,季三栓一听,也顾不上时间还没到了,立马就开上会,动员大家秋收。 炎炎夏日,安山大队的人们全部站在太阳底下,被火辣辣的的阳光晒得浑身冒汗,脸色通红。 可即使再热,也动摇不了社员们斗志昂然的心,说秋收苦秋收累,那又怎样,只要能有粮食,啥都好说。 要知道去年分的粮经过一年的消耗,早就不剩什么了,现在大家都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就盼着秋收后分粮食饱餐一顿了。 当然,大队里也有不少意志不坚定的青年,耳朵在听着大队长的话,眼睛却总往坝场的边角描。 而那里,现在正站着季明珠。 今天季明珠穿着一件靓蓝色的薄外套,裤子是黑色的自制布裤,当然衣服上面是少不了年代特色——补丁。 季明珠的衣物上补丁不少,边角也泛白,但全部被她洗的干干净净,一看就是爱干净的人。 上次麦收季明珠虽然晒黑了一层,可经过后面的调养,她很快又白了回来,平时不注意看不觉得,今天站在一群老少爷们之中,季明珠简直就像落入鸡群里的天鹅,鹤立鸡群。 不少人因为看季明珠,不是被老娘拧耳朵就是被媳妇掐痒痒肉,而王二狗也是其中一员。 「哎呀!疼,疼,娘你轻点啊!」求饶的话说了好几句,王二狗他娘才高抬贵手放了王二狗。 王二狗他娘一松手,王二狗就赶紧跑远点,被拧红的耳朵半天都还疼,等缓过劲了,王二狗才有些生气的问:「娘,你干啥啊?」 「干啥,让你清醒点,别被狐狸精迷了眼。」 王二狗听了就有些不乐意,「娘你说啥呢,我这可是在给你相看儿媳妇,」自己今年都二十岁了,想看媳妇有啥不对。 「你想得美,」二狗娘呸了一口,「就那丫头没胸没屁股,长得还妖妖娆娆的,想进我们家门,做梦!」 二狗娘说话的声音不算大,但她忘了今天开会,周围全是人,所以她才说完,就有不少人笑了。 其中一向和二狗娘不对付的王大娘更甚,她白了二狗娘一眼,讽刺的说:「二狗娘,我看你才是做梦呢,就你家二狗那磕碜样,居然还想娶季明珠,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吧!」
第17页 王二狗两母子被王大娘气得脸庞发红,王大娘一看,笑得更欢了。 呵!不是王大娘瞧不起人,就她家王二狗,二十岁的人了,个子才一米六(剧情需要,绝对没有瞧不起个子矮的亲们,作者自己才一米五六),而且长得尖嘴猴腮,和孙猴子都有得一比。 王二狗人也又懒又馋,衣袖上的污秽估计能有几层厚,原本灰色的衣服也完全变成了黑色,一身的味道更是臭不可闻,比猪圈里的猪还臭。 而且,王家不止王二狗懒,是全家人都懒,明明安山大队土地肥沃,只要不是灾年旱年,基本上家家都能勉强吃饱。 只有王二狗家,一家子壮劳力不少,上工却从来不积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到年底如果粮食不够吃,就拼命的向大队哭穷,要大队救济。 王二狗家不仅懒,馋,人品也不好,经常在大队里小偷小摸的,王大娘家曾经就被偷了一只鸡,她可以肯定一定是王二狗家偷的,可惜实在没有证据,王大娘没办法,只能是见一次和王二狗家撕一次。 二狗娘和王大娘是几十年的老仇家了,被王大娘说了痛处,二狗娘当即不甘示弱的说:「我家二狗不好,你家大妞又好到哪里去,长得像煤炭似的,十九岁了还没嫁出去,以后铁定是老姑婆。」 王大妞就站在不远处,一听见这话就羞愤欲绝,「呜呜」的哭着跑出了人群。 闺女被羞辱,王大娘立马就愤怒了,张牙舞爪的沖向二狗娘,「满嘴喷粪的臭婆娘,我要撕了你的嘴。」 「来就来,谁怕你,」二狗娘不甘示弱。 「干什么干什么?」季三栓听见了吵闹声,立马就出声制止了。 一看见闹出动静的两人,季三栓立马就不耐烦了,毕竟这俩婆娘可没有那一年不吵十几的。 对于这两人,要镇住得要下大招,所以季三栓直接说:「我不管你们俩有什么仇什么怨,在秋收前都要给我憋着,现在秋收才是最重要的,如果你们谁要是敢耽误秋收,就别怪我不讲情面,扣工分了。」 果然,扣工分这话一出,二狗娘和王大娘立马就老实了,天大地大工分最大,反正后面时间多得很,早晚都能报仇。 …… 拖着疲累的身子走进家门,二狗娘首先就看见了像烂泥一样瘫在椅子上的王二狗。 好啊!二狗娘双眼冒火的看着王二狗,咬牙切齿的道:「兔崽子,老娘今天因为你被季三栓那老不死的盯了一天,一口气都不敢歇,你 倒好,早早的就偷懒回家,不孝子。」 又被骂了,王二狗不乐意的起身,问:「娘,我是兔崽子你是啥?兔崽子他娘吗?」 「你……你……」二狗娘被王二狗的话气得发抖,干脆不管不顾的提着扫帚往王二狗身上招唿。 王老汉王大狗们陆陆续续回来时,看到的就是王二狗俩母子一追一躲,搅得家里鸡飞狗跳。 王二狗俩母子怎么吵怎么闹,王老汉是不管的,不过等他看到家里冷锅冷灶,饭一点没煮,就不高兴了。 「懒婆娘,怎么还没做饭?你是要饿死我吗?」 二狗娘一听,当即就看向王大嫂,王大嫂也是个懒的,还没等二狗娘说话就把背上的儿子放下来,道:「蛋蛋饿了,要喝奶了。」说完就自顾的找了个凳子坐着,掀开衣服餵孩子奶。 王大嫂的动作堵住了二狗娘即将要喊人做饭的话,气愤的朝灶房走去,二狗娘不高兴的想,要不是宝贝大孙子饿了,她是绝对不会放过王大嫂的。 一看二狗娘煮饭,王二狗就跟着跑了进去,讨好的对着二狗娘笑了笑,王二狗说:「娘,我给你烧火。」 二狗娘看了王二狗一眼,也不说话,沉默的加水煮饭。 眼看着烧了半天火,饭都要熟了,二狗娘还是不说话,王二狗就坐不住了。 搓了搓手,露出了傻子般的笑容,「娘,你找个人去季家提亲呗!」 「哐当」一声,二狗娘把菜刀甩在了菜板上,插着腰肯定的说:「不可能。」 王二狗不高兴,「可我就瞧上她了,你要不答应我就不结婚了。」 「呦呵,」二狗娘几步走到王二狗面前,手直往王二狗耳朵上伸,「你还会威胁我了。」 实则她在心里想,果然是狐狸精,还没进门就把自家王二狗的魂都勾走了,这要是真进了门,那还得了,到时恐怕是白养一个儿子了。 小心的歪着身子,躲过了老娘的手,王二狗才说:「娘,我哪威胁你了,这不是今天李红花(王大娘)说我长得磕碜嘛,我这一辈子脸肯定是变不了了,可要是娶了漂亮的季明珠,那我儿子你孙子肯定能长得好啊!」想着王二狗还有些埋怨,都怪爹娘把自己生得太丑。 「不行,」二狗娘还是一口否定,「那季明珠长得一副妖精样,又克父克母,还有两个拖油瓶弟弟,这要是进了家门,克着我怎么办,而且我可不想把咱家的东西便宜两个短命的小崽子。」 「娘~」王二狗笑道,「我可不信以你的手段还管不住一个小丫头,而且季明珠特别勤快,不仅全年挣工分,我还看见她养的三头肥猪,已经全部上了两百斤了,你想想三头肥猪多少钱?这要是娶进家门,还不是娶了一个金疙瘩嘛!」 「真的?」二狗娘不信,一起餵的猪,自家的还没有一百斤呢。
第18页 「比真金还金,」王二狗举手发誓。 「我还是不答应,」二狗娘想了想道:「这媳妇要是向着娘家,怎么也管不住,」就像她自己,王家再穷也要抠一点送给娘家。 「季明珠家最小的崽子可是个药罐子,我估计三头肥猪也不够买药钱,说不定还要贴点,娶这种媳妇太亏了。」 「娘,你傻啊!」王二狗挤眉弄眼,「那小崽子既然是药罐子,迟早都要死的,早死晚死都一样,我们到时作为亲人可以送他一程嘛。」 二狗娘一听吓了一跳,骂道:「作死啊你,杀人可是犯法了。」 「嗨,」王二狗不以为意,「我怎么会杀人,我可听季老三说了,那小崽子一场感冒就能没命。」 至于怎么感冒,就不可细说了。 「那行吧!」二狗娘勉勉强强的被王二狗说服了,暂时答应了。 不过她又说:「我可丑话说在前面啊!要是娶进门来你可不能向着她。」 「当然,娘你才是最重要的。」 这自大的俩母子,完全没想过季明珠会不会同意,可能在他们的潜意识里,觉得季明珠这种克亲的能嫁出去就是烧高香了,怎么还敢挑。 第11章 提亲 秋收,谁提到都是一个字,累。 季明珠也同样,即使她已经有了灵泉开挂,即使她被分到了轻松的撕苞米叶的活。 撕苞米叶比起割稻谷,扳苞米,挖红薯的确是轻松多了,可惜季明珠太爱美,不仅养脸,手也养得白白嫩嫩的。 用没有带一丁点茧子的手撕一天苞米叶,那结果就是到晚上时季明珠手上全是亮晶晶的大水泡。 每晚上季明珠都会把水泡用针挑破了再抹上灵泉水,可惜灵泉水并不是万能的,区区一晚上水泡根本不能好完。 第二天季明珠又忍着手痛上工,结果就是伤上加伤,等秋收过后,季明珠的手上都有一层薄薄的老茧了。 有老茧干活手都不太容易痛了,但却很难看,摸着也特别粗糙,季明珠这时表示,在美貌面前,疼痛通通不是问题,所以她又开始用灵泉养手。 秋收过后,粮食先要晒干,再入仓库,然后等交了公粮后,大家才能分粮。 秋种还要分粮之后,所以安山大队难得得了几天空闲,等着分粮的人们兴高采烈,不是今天上你家嗑唠,就是明天闲着晒太阳听八卦。 而这时候,二狗娘雄赳赳的上季明珠家来了。 二狗娘挺膨胀的,也很嚣张,一进季明珠家就对季明珠说:「明珠,我家二狗看上你了,你看挑个时间,收拾东西去我家吧!」 说完二狗娘还一脸骄傲,表示我儿子看上你你真是走了八辈子的好运了。 季明珠则被二狗娘的话完全弄懵了,半天没缓过来。 红红火火恍恍惚惚~是我耳朵有问题了,还是这人是神经病啊! 看着季明珠呆住了,二狗娘摇摇头,表示季明珠真是见识低,一点小事就能高兴的呆住,看来以后还要多□□□□。 四处走了走,二狗娘打量季明珠家,发现房子不错,比自家的还好,正好大狗家生了儿子房间有些住不下了,到时可以让他们住过来。 不小心瞄到了菜地,二狗娘顿时心痛极了。 败家娘们啊!这么多的地居然种了吃不饱的菜,这要是种上粮食,得够自家吃好久了。 果然年轻就是不懂事,看来以后自己要受累了。 瞧见了猪圈,二狗娘迈着大脚三两下跑了过去,果然看见里面有三头两百多斤的大肥猪。 嗯,不错,不错!二狗娘高兴的点点头,我家二狗果然没骗人,这季明珠是个养猪能手啊!看来以后家里不会缺钱了。 三头大肥猪在二狗娘心里那就是钱钱钱,想着有了钱,二狗娘已经在心里盘算该怎么花了?l 当然这时候二狗娘已经完全忘了猪不是她家的了,她表示,媳妇养的就是我的,就当嫁妆了。 季明珠这时终于缓过来了,她想着二狗娘的话,发现二狗娘简直太侮辱人了,于是她也不客气了。 「王大婶,你刚才说的话我没听清,麻烦你再说一遍。」 「哟,你这丫头,年纪轻轻就耳朵不好,」不过想着媳妇还没过门,于是二狗娘耐着性子又说了一遍。 「呵呵!」再次听完二狗娘的话,季明珠冷笑,「大婶,我看你今天是没吃药就出门了吧!」 「我好好的需要吃什么药?」不对,二狗娘反应过来了,指着季明珠「好啊贱丫头,居然拐着弯说我有病。」 「这可是大婶你自己说的,不关我的事,」季明珠双手抱臂完全不承认。 「贱人,你的家教就是教你这么对婆婆说话的,」媳妇还没进门,我忍。 一听见婆婆两个字,季明珠气诈了,「我家的家教大婶你管不着,而且你是谁婆婆,我可是决定不到明宇十八岁之前不会嫁人的。 并且但我可以肯定的是,这辈子你绝对不会成为我婆婆,即使全世界只剩下你家王二狗一个男人。」 当她季明珠不知道嘛,王家,那就是一个火坑,不仅全家都懒,王二狗还是全大队最丑的男人,就是自己的脑子被骡子踢了,也绝不会嫁这种人家。 俗话说大孙子小儿子,老太太的命根子,即使王二狗再差劲,那也是二狗娘的心头宝,所以一听季明珠瞧不起王二狗,二狗娘当即就像吃了□□似的,疯狂骂季明珠。
第19页 「贱人,sao狐狸,火兰货……我家二狗能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你居然还不乐意,你以为你是什么好东西,上克父下克母的,灾星一个……」 骂着二狗娘还不解气,想动手,反正她的想法是不听话的媳妇打一顿就老实了,还不行的话就打两顿。 季明宇今天带着弟弟去拾掉在地里的麦穗,因为是遗落下的,所以捡了大队里也不会要。 今天运气不错,季明宇和季明安不过花了半天,就捡了一提篮,净麦子估计都有一斤左右了。 结果,快到家时,季明宇听见有人在骂他姐,居然趁自己不在家欺负姐姐,这还了得。 「哐当」一下把手里的篮子扔掉,季明宇立马像个牛犊子一样往家里冲去,当然期间他还顺便从门口摸了根柴火棍子拿着。 木棍像雨一样噼里啪啦的往二狗娘身上招唿,季明宇还边打边骂道:「你敢欺负我姐,我打死你。」 「妈呀!打死人了,」二狗娘开始没反应过来,等挨了好几棍子后,她怒了。 一个小兔崽子都干对老娘动手,老虎不发威,真当老娘是病猫啊! 二狗娘表示她可是从小打人到现在的,一个小崽子也敢对自己动手,真是吃了豹子胆了。 果然,季明宇不过还是个孩子,即使再拼命,也敌不过二狗娘,三两下二狗娘就把季明宇手里的棍子抢走了。 抢了木棍,二狗娘反手就要往季明宇身上打,弟弟要被欺负,季明珠当即站不住了。 可惜她跑慢了点,到战火圈子时季明宇已经挨了打了,季明珠看了当即眼眶都红了。 「我和你拼了,」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季明珠那也是没少打过架,毕竟孤儿院资源稀少,很多大孩子总会以大欺小。 那时候,为了不饿肚子,季明珠从来都是拿出拼命三娘的架势,只为护住自己的东西。 而现在,季明珠心里也只有一个思想,那就是保护弟弟,因为这个想法,季明珠居然和泼妇二狗娘勉强打成了平手。 不过季明珠虽然只勉强和二狗娘打成平手,但她身边还有一个季明宇帮忙啊,就连季明安,那也是逮着机会就往二狗娘身上扔石头。 三打一,即使二狗娘是个有几十年丰富经验的人,时间长了,也有点扛不住。 头皮又被揪掉一块后,二狗娘疼得受不了了,算了,好汉不吃眼前亏,自己还是先跑回家找帮手吧! 于是,二狗娘落荒而逃,季明珠三兄妹取得了暂时性的胜利。 等二狗娘跑没影了,季明珠才松了一口气,这时她才感觉全身疼,特别是她的脸上,脖子上全部被二狗娘抓出了一道道血印子,也不知道会不会毁容。 看见季明珠哼哼,季明宇马上紧张的问,「姐,你没事吧!」 季明安一听见姐姐疼,也赶紧跑到季明珠身边,带着哭腔说:「姐,我扶你坐着吧!」 「没事,我身上的都是皮外伤,倒是明宇,你赶紧脱衣服让我看看你的伤,」刚才明宇可被二狗娘一棍子打在了身上,也不知道伤到哪里没有? 「不用不用,我没事,」一听见要脱衣服,季明宇立马把头揺得跟拨浪鼓似的,他都是大人了,怎么好意思在姐姐面前脱衣服。 「得了吧,你小时候不知道被我看了多少次,哪里有颗痣我都一清二楚,现在害什么羞,」说完季明珠就强制性的脱掉了季明宇的衣服。 果然,二狗娘当时打人时是下了死力气的,季明宇被打的地方已经完全成青紫色了。 怒火中烧,季明珠表示二狗娘你给我等着,早晚要打死你。 轻轻一巴掌打在了季明宇的肩膀上,季明珠带着哽咽说:「明宇你怎么这么冲动?现在好了,被打得全身是伤。」 「没事,姐,这伤只是看着严重,一点都不疼,而且我可是咱家的大男人,顶樑柱,怎么能看着你被人欺负!」 「哥,你说谎,一定很疼的,我给你唿唿吧!」说完季明安就一边给季明宇唿唿一边哭,这时候他特别恨自己为什么不快点长大,那样今天就能帮上忙了,哥哥姐姐也不至于受这么严重的伤了。 一看季明安哭了,季明宇立马慌忙的给季明安擦掉眼泪,「明安,哥真的不疼,」然后为了表示不疼,季明宇反手一巴掌拍在了受伤处,结果把他疼得呲牙咧嘴的,却为了不让季明安看出来一直忍着,忍得脸都有些扭曲了。 季明珠看着季明宇这样,感觉这弟弟莫不是傻了吧!好嘛,弟弟你既然不怕疼,那姐姐就不客气了。 于是季明珠从家里拿出了红花油,然后毫不留情的就使劲的往季明宇受伤的地方揉。 「啊~啊~姐,疼啊~」季明宇杀猪似叫声吼出老远。 「没办法,要使劲点瘀血才能揉散啊!」所以弟弟,你就忍着吧! 哼!叫你冲动,叫你动不动想像莽夫一样打人。 季明安也悄悄的躲到了墙角处,嘤嘤嘤~姐姐好恐怖,哥哥好可怜。 第12章 找麻烦 「爹,快~快点~王二狗他娘带上一群人去找明珠麻烦了,」季前进跑得气喘吁吁,却还是忍着难受把消息告诉了季三栓。 「你说什么?」季三栓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 实在是难受,季前进坐在凳子上缓了两秒钟,才说:「我也是听人说的,好像是二狗娘去明珠家和明珠发生了矛盾,然后二狗娘回家后就叫上王二狗全家人去找明珠的麻烦了。」
第20页 季三栓听完当即急了,「那我得赶紧去看看,」明珠家一家子全是孩子,可敌不过王二狗一家。 「我也跟着去看看,」支书廖建党说,真是的,明明今天是统计粮食的大日子,结果大队居然有人捣乱,简直不能忍。 大队仓库离季明珠家比较近,但等季三栓们到季明珠家时,王二狗一家还是已经到了。 这时候正是农闲,社员们耳朵又尖,有个风吹草动都能知道,所以季三栓们到季明珠家时就发现季家已经被人群围得水泄不通,挤都挤不进去。 「让一让,让一让啊,」挤不进去,季三栓只能喊人让开。 「哟,大队长来了。」 「支书也来了。」 「这下全都来齐了,明珠家的猪能保住了。」 社员们叽叽喳喳说话,季三栓也一字不落的听着,等听见季明珠猪都要保不住了,季三栓气坏了。 果然,等走进去后,季三栓就看见二狗娘头髮有些乱,却意气风发的指着王家几个男人抓猪。 至于季明珠几兄妹,则相互靠在一起,看着可怜兮兮的。 特别是季明珠的脸上,被抓了很多血痕,还肿得老高,看着简直触目惊心。 天,这么严重,明珠该不会毁容了吧!季三栓忧心忡忡的想。 转身又看见了罪魁祸首,季三栓是怒火沖沖,一大家子欺负几个孩子,是当我季家没人吗? 气势汹汹的朝王家几人走了过去,季三栓直接怒吼,「王老狗,你们一家好得很啊!光天化日入室抢劫,是想吃枪子吗?」 王家人一向欺软怕硬,看见季三栓来了,立马就吓得发抖,王老狗更是连声道:「队长,这时误会,误会。」 看见季三栓,二狗娘当即在心里咯噔一声,坏了,被大队长逮着了。 二狗娘又突然想到季三栓还是季明珠的三爷爷,心道完了,大队长一定会偏着他家侄孙女的。 想到到手的大肥猪要没了,二狗娘不由的狠狠瞪了王家父子几眼,几个没用的蠢货,抓头猪半天都抓不好,现在好了,大肥猪要飞了。 等听见要吃枪子,二狗娘更是害怕了,赶紧摆摆手,说:「没有啊队长,我家可都是老实人,那敢做犯法的事。」 「呵,强抢人家私人财产,还不犯法,」季三栓直接冷笑。 「不是啊,」二狗娘着急道:「明明是季明珠他们三个小崽子把我打伤了,我叫他们赔汤药费,他们说赔不起,我才叫我家男人抓猪抵药费的。」 季三栓简直要被二狗娘的无耻惊呆了,果然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看看二狗娘,生龙活虎的,脸上也没有一点伤,居然还吼着自己被打伤了,要人赔汤药费,还要一头大肥猪才行。 季三栓直接开口讽刺道,「你可真了不起啊,一点伤都没有,居然要一头肥猪做汤药费。」 不少社员也听见了二狗娘的话,纷纷嚷嚷说:「不对吧,二狗娘分明是把自己当金元宝了,碰一下都要钱。」 「一点伤都没有就要一头肥猪,简直比地主老财都还金贵啊。」 季明宇这时也站出来说:「三爷爷,明明是王大婶跑到我家来欺负人,还抓烂了我姐的脸,后面她又看上了我家的猪,带着王家一群人跑来说我们打伤了她,要赔一百块,没钱就用猪抵了,而且还是三头。」 「我的天,」众人都被吓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我还以为是一头,结果二狗娘居然胃口大的三头全要啊!」 「她不怕被撑死啊!」 季明珠这时也说了,「三爷爷,不光我,你看看明宇被打成什么样了,」说完季明珠就叫季明宇把衣服脱了。 季明宇很不乐意,不过他想着先前姐姐说的要示弱大队里的人才会同情自家,舆论才会倒向自家这一边,二狗娘才会受到惩罚。 想到二狗娘会受到惩罚,季明宇再不甘愿还是把衣服脱了。 季明宇当时是被打在背上,他背上的皮肤也比较白,所以即使季明珠给他揉了红花油,现在也是青中带紫,紫中带黑的,看着很吓人。 众人看了倒吸了一口冷气,纷纷道:「我的天,这是二狗娘打的,也太下手了吧!」 「她这是准备要人命吧!」 大家议论纷纷,季三栓看了也是完全没有表情了,他用刀子似的眼神看向二狗娘,把二狗娘看得战战兢兢,然后说: 「你说季家兄妹打了你,现在你也拿你的伤口出来看看吧!让我们大家看看有多严重。」 「呃~」二狗娘有些不好意思,「队长,我的伤全部在身上啊,你总不能让我个女人当着大家脱衣服吧!」 「该不会是装的吧!」 「没有啊队长,你可别冤枉人,」二狗娘又看向廖建党,「支书,你也是大队里的干部,你得说句公道话啊!」 「那就找几个妇女同志给你看看吧!」廖建党道。 二狗娘确实是被打了,但是她皮肤黑,又长得皮糙肉厚的,根本看不出来什么,结果几个验伤的妇女同志纷纷感觉被骗了。 「队长,二狗娘骗人,她身上根本没伤。」 「对对对,装得还挺像样的,还一直哼疼。」 「贼喊捉贼。」 二狗娘欲哭无泪,她是真的疼啊,虽然不是特别疼,可她的确没装啊!
第21页 「杨菜花(二狗娘),你无故打人,还带着家人入室抢劫,知不知罪?」 二狗娘基本没理,所以季三栓准备给她定罪了。 入室抢劫=要吃枪子=死人 想到要死人,二狗娘当即不干了,这时她突然想起了自己一开始的目的,于是立马道:「队长,我没抢人,季明珠马上就是我家二狗子的媳妇了,我是打我媳妇,也是拿我媳妇的东西,所以没罪。」 「你放屁,我姐这辈子都不会是你家媳妇。」季明宇怒火中烧的吼道。 季明珠作为村里一只花,不少青年都对她有好感,结果听见王二狗居然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纷纷不高兴了。 「迟早要揍死王二狗这癞蛤蟆。」 「加我一个。」 「我也是。」 …… 「得了吧!」二狗娘嚣张道:「你家这一家子都是克父克母的灾星,也就只有我家二狗子愿意要了。」 王二狗当即在旁边点点头,「我要我要。」 季明安一听当即哭了,「呜呜呜,我才是灾星,姐姐不是。」是自己克父克母,不是姐姐。 看季明安第一次哭得这么伤心,季明珠心疼极了,她看向季三栓,道:「三爷爷,王大婶说我们是灾星,这是搞封建迷信,该批斗吧!」 「该,」季三栓肯定的道。 「不是,我没有,」又说错话了,二狗娘忍不住喊冤。 「而且,」季明珠又说:「王大婶,今天我早已经明确告诉你了,我不到弟弟成家立业,是不会嫁人的,这也是我奶奶的遗愿,所以你别乱说我是你们家媳妇,造谣也是要坐牢的。」 「明珠,」王二狗有些着急的说:「不能啊!等你弟弟长大时,你就成了老姑娘了,到时就真嫁不出去了。」 妈哒,季明珠被王二狗的一声「明珠」弄得好想吐,她黑着脸,说:「请你叫我季同志,而且我再怎么样也不关你的事,」反正不会嫁给你。 王二狗有些伤心,「可我是为你着想啊!而且我是真的想你好呀。」 不行,真的要吐了,季明珠被王二狗噁心的不要不要的。 她干脆不再看王二狗,反而看向季三栓,廖建党,说:「三爷爷,廖支书,今天我们兄妹好好的在家却被人打上门,现在我只求你们给我做做主吧!」 季三栓和廖建党脸色都不好,当即季三栓就说:「明珠,今天可不是你的错,我们当然要给你做主。」 说完他就看向廖建党,廖建党也同意的点点头。 「那就去公安局吧!」轻飘飘的一句话,却把王家人吓得魂飞魄散。 「不要啊队长,我错了,饶了我吧,我给你跪下了。」说完二狗娘当即要跪下。 王家其他人也说:「队长,我们知错了,大家都乡里乡亲的,饶了我们吧!」 说要送公安局只是季三栓吓王家人的,他一直听王家人认错,等了好一会儿,才道:「看你们认错诚恳,大家都认识了几十年了,我就再给你们一个机会。」 「谢谢队长,」一听还有余地,王家人喜极而泣。 「得了吧!」季三栓说:「不送公安局不代表放过了你们,你杨大花打伤了人,必须要赔十块钱,而且你还要帮大队里的人碾米一年作为惩罚,至于王家其他人,作为帮凶,必须要碾米三个月,还有杨大花你搞封建迷信,必须要批斗一个月。」 「太严重了吧!」二狗娘哭丧着脸。 反正去公安局和后面的惩罚你随便挑一个,别的没得选。 「那我还是选后面的吧!」再严重,总比吃枪子强。 第13章 地龙粉养猪 等人群散了,季三栓才把刚收到的十块钱给季明珠,并且嘱咐道:「明珠,这钱你拿着赶紧去医院开点药,把脸治好,好好的小姑娘可不能留疤。」 「谢谢三爷爷,」季明珠真诚的道谢。 「说什么谢,你是要和我生分吗?」季三栓一听见『谢』字就吹鬍子瞪眼。 「反正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孝顺三爷爷你的,」季明珠笑着说,完全不再提『谢』字。 「我们也要好好孝顺三爷爷,」季明宇季明安也异口同声的说。 「好好好,」季三栓笑得很开心,「那三爷爷就等着你们的孝顺了。」 「不过,明珠你们不会怪三爷爷今天太容易放过王家众人了吧!」 「不会,」季明珠赶紧摇摇头,「三爷爷你这样做是最好的了。」 季明珠的确是明白季三栓的想法的。 安山大队毕竟不是季三栓的一言堂,今天季明珠们虽然被二狗娘打了,可受到的伤并不致命。 农村是个讲究人情的地方,即使季明珠们的伤看着严重,可如果就为了这些伤把王家人送进公安局,那大队里的人一定会觉得季明珠太狠毒了。 并且,农村很注重名声,如果村子里面就出了坐牢的人,那一村的名声都会受到影响,就连村子里的婚嫁都会变得艰难。 所以季明珠如果真的坚持把王家人送进牢房,那势必会得罪整个大队的人。 而季三栓的做法正好,赔钱会让王家心疼,毕竟他家很穷,帮忙碾米会让王家人受到惩罚,还会让大队里的人高兴,事关大家共同的利益,谁都不会说不公平。 至于□□,那是最重的惩罚了,不仅要被全队的人骂,还要挨打,可能还会被招唿一些烂菜叶子烂鸡蛋。
第22页 而且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次的仇季明珠记在心里了,总有一天,她会让王家人付出代价的。 季三栓听见季明珠理解,高兴的点点头,果然这丫头聪明。 「不过,明珠你不错,三头猪全部养的又重又肥,真能干。」 摸了摸翘着的鬍子,季三栓笑得一脸欣慰,毕竟有了这三头猪,季明珠家明年就不用愁了。 季三栓一直很担心季明珠,毕竟只靠着种地的一点工分要养活三个人真的很难。 至于靠他接济,那是不太可能的,季三栓自己也有家,能接济季明珠们一时,却不可能连续接济好几年。 现在好了,三头两百多斤的大肥猪,随便也有一百多块钱了,这已经抵得上两个大男人赚的了,有了这么多钱,季明珠还怕什么! 而且就凭季明珠有一手养猪的手艺,就是等到季明宇成家立业才嫁人,季三栓也可以肯定明珠一定能嫁一户好人家。 几个孩子都能好好长大,季三栓表示以后就是到了下面,他也有脸见堂兄了。 季明珠听见季三栓谈起了猪,立马道:「三爷爷,我家猪肯长肉其实是有秘密方法的。」 「不用告诉我,」季三栓听了连忙拒绝,虽然还是很想知道,可是他不能丧良心骗孩子的秘方,那是不道德的。 一瞬间季明珠就猜到了三爷爷的顾虑,她觉得三爷爷太小心了,但季明珠心里却很高兴,毕竟三爷爷可真是正直,还一心为自己着想。 地龙粉养猪现在的确没什么人知道,但在后世可是烂大街的,所以早晚都会被人知道。 再说,现在的消息不发达,季明珠就是把地龙粉养猪的方法说出去,估计最近几年最多也就在蜀地传。 而蜀地只是大花国其中一个省,就是农民大量养猪也不会动摇全国的猪肉市场,并且现在的猪国家还要大量出口,所以养再多的猪国家也会收。 既然说出方法并不会影响到猪肉的价格,那季明珠傻了才不说,毕竟说了可是能让全队的人欠季家人情。 可要不说,秘密并不能藏一辈子,还会得罪全大队的人,季明珠还要在大队里生活很多年,要是真的得罪多了人,那后面的日子估计会不太好过,所以季明珠怎么选很清楚。 季明珠家养的地龙是用竹筐装的,就放在季家猪圈旁搭得草屋里,带着季三栓到养地龙的地方,季明珠揭开竹筐上的盖子,说: 「三爷爷,这是我从一本书上看到的,说是地龙全是蛋白质也就是全是肉,养好后煮熟晒干磨成粉餵猪可比餵粮食还好。」 地龙养猪?季三栓伸头往竹筐里看了一眼,发现里面的确有很多地龙,密密麻麻的,还又肥又长,到处爬来爬去,看得季三栓这个老庄稼把式心里都毛毛的。 赶紧移开眼睛,季三栓才疑惑的问:「地龙好养吗?」 「好养啊!就是发酵粪便比较辛苦,」接着季明珠就把如何发酵地龙粪仔仔细细的给季三栓说了。 听完后,季三栓高兴的一拍手,「辛苦烦怕啥啊?老农民最不怕的就是辛苦了,」只要有足够的钱赚,再累都不怕。 控制不住的在小草屋里来回走动,季三栓越想越高兴,要是全大队都用地龙养猪,说不定过上几年全队都能修上砖瓦房了。 想到以后自己是第一个全大队都修上砖瓦房的队长,季三栓感觉简直要飘飘然了。 看季三栓笑得红光满面的,季明珠都有些不忍泼季三栓的冷水了。 不过想了想地龙养猪的风险,季明珠觉得还是先说清楚好,于是她说:「三爷爷,地龙养猪虽然好,但也要注意一点,那就是必须要把地龙煮熟晒干磨成粉才能餵猪。」 「因为地龙吃的是各种粪便,粪便里的脏东西很多,所以地龙也容易携带各种病,而如果不彻底煮熟晒干,猪吃了也容易会生病,甚至病死。」 「明白了,」季三栓仔细的在心里记下了季明珠说的,这可是大事,不能马虎。 想要让村民致富,但季三栓才想到了这法子是季明珠的,于是他又小心的问季明珠,「明珠,我想把你这法子告诉全大队的人,让大家以后的日子好过些,你看行不行?」 「没问题,」季明珠肯定的点头,道:「三爷爷,我是从小在咱们大队里长大,大队里的人也没少照顾我家,所以有挣钱的办法我怎么会不愿意告诉队里的人。」 「以前没说,也是因为地龙粉养猪从没有人养过,我总要实验一番才敢告诉大家,要不然出了什么问题我就是罪人了。」 「好好好!」季三栓听完季明珠的话,感动的差点落泪。 多好的姑娘啊!一心为大队着想,想到这么好的姑娘是自己的侄孙女,季三栓真是相当骄傲。 不过明珠的顾虑的确是有道理,为了让季明珠放心,季三栓拍胸脯保证道:「明珠你放心,种地还有天灾人祸呢,这世上做什么是没有风险!」 「告诉大家地龙养猪的方法时,我一定会让大家考虑清楚,要么就不养,要养的话出了问题也要自己负责,别想找背锅的。」 这样就好,季明珠在心里想。 「好了,」季三栓有些着急的说,「我先去给上面打个报告,还要拿到上面的批准才行。」要在全大队推广养猪,必须要上面批准才行,要不然真出了什么问题,季三栓也负不起责。
第23页 「三爷爷你先等一下,」喊住了季三栓,季明珠赶紧跑到家里拿出来了一本书,说:「三爷爷,这是我从一个地摊上买来的,里面不仅写了地龙粉养猪,还有稻田养鱼,棉花地养青蛙,我觉得里面讲的很有用,三爷爷你有时间也可以看看。」 实际上这本书根本不是从地摊上买的,而是季明珠回忆上辈子的记忆,挑出有用的记下来的。 反正还有十几年才分地,季明珠拿着先进的养殖方法也没用,还不如交给三爷爷,那样既能还三爷爷的照顾之恩,增加三爷爷的政绩,又能让安山大队的人们日子好过些。 季明珠也不是没有心的,她农场里一大堆粮食不能拿出来,她就想在别的地方帮帮村民,毕竟整天看着一群瘦骨嶙峋的人,心里实在不好受。 季三栓即使满心都在想地龙养猪,听见季明珠的话也知道她手里的书是好东西了,激动的接过白皮封面的书,季三栓说:「明珠,三爷爷一定会仔细看的,要是真的有用,三爷爷一定要给你邀功。」 「不用了三爷爷,」季明珠摇摇头,「忙活的是三爷爷你,你给我邀啥功啊!」 季三栓有些严肃,「没有明珠你的书三爷爷我也没地方忙活啊!所以明珠你的功劳才是最大的。」 急着写报告,季三栓说完话就匆匆的走了,而季明珠表示真拿三爷爷没办法,上上辈子她一定是做了很多的好事,这辈子才能遇见三爷爷这么一个好的长辈吧! 之后几天,大队里的粮食统计好了,就要准备交公粮了。 交公粮需要壮劳力把粮食背到两公里远的公路上,再用骡车运到县城的粮站里。 季明珠是女孩子,交公粮这种下力气的活自然用不到她,于是她干脆带着季明宇两兄弟把自留地里的红薯挖出来。 自留地的红薯不算好,八分地才收了五六百斤红薯,但家里菜地里的土豆却长的不错,因为经常浇灵泉还施了蚯蚓粪,所以才两分半的土地居然也收了差不多五百斤的土豆。 当然,这几天也有不少人跑到季明珠家,就问季明珠是怎么养猪的。 季明珠不管谁问都老实说了,结果,她发现大队里的人现在每天只要有空闲,就到处挖地龙,把整个大队的土地全部翻遍了。 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第14章 分粮 「分粮了,分粮了……」大喇叭里一声「分粮,」惊动了无数人。 「快快快,当家的,拿上麻袋。」 「你先去排队,我拿麻袋。」 …… 整个安山大队的人听见分粮都慌慌忙忙的,季明珠也被这种气氛感染了,慌忙带上季明宇们到仓库去了。 仓库离季明珠家不算远,可等季明珠和弟弟们到时,队伍已经排了二十来米了。 季明宇看人很多,就把季明珠推到旁边,说:「姐,你去歇着,我来排队吧!」 「那好吧!」季明珠同意了,反正只是排个队而已。 「姐,我想去那边看看,」季明安双眼亮晶晶的,季明珠朝他指的地方看过去,发现是一群小孩子在玩丢沙包。 这时季明珠才恍然想起来,季明安还是个小孩子,正是需要交朋友的时候。 以前季明安因为身体原因,根本不能出去,因为他可能吹一场风就能病一场,时间长了,季明安总没和人玩过,季明珠就有些忘记了小孩子还是想要朋友的。 想着季明安已经喝了半年多的灵泉,身体也好了很多,不会跑一步喘三下,也不会轻易生病,季明珠自然很爽快的同意了。 得到同意,季明安立马就高兴了,蹦蹦跳跳的朝着小孩子跑去。 季明珠看着弟弟融入了孩子群里,就没在看了,反正小孩子都有自己的世界,大人不应该管太多。 今年粮食丰收,领到的粮食挺多的,所以大家都是喜气洋洋的。 心里有了期待,就感觉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就轮到到了季明珠家 。 会计一看是季明珠,就翻了帐本,然后说:「季明珠,工分总共一千六百五十三分,得钱四十八块七毛七,人头粮加工分粮总共三百二十斤。」 季明珠听完后,表示没问题,会计就让季明珠在帐本上按了手印,然后就给季明珠分粮。 今年分的主要粮食是红薯,土豆,高粱,大米,小麦,比例按照50:30:10:5:5。至于其他的大豆棉花什么的,一人最多只能分几斤,就不细说了。 季明珠过后,就是季明宇和季明安,他们两个没有工分,只能分人头粮,同样按了手印后,两人就一人分了一百多斤粮食。 粮食全用麻袋装好后,季明珠就拿着背篓和季明宇一起背,两人跑了五六趟,才把粮食运完。 分了粮食,季明珠当即就想弄大餐吃,不过小麦还没磨细,大米也没碾过,暂时还不能吃。 没磨没碾没关系,马上去就行,可惜等季明珠兴沖沖的跑到磨坊后,却发现大家的想法和季明珠差不多,磨坊的队伍已经排的老长了。 看这队伍估计到天黑也轮不到自己,季明珠只能失望的回去了,当然,她也不想损了好心情,当晚就炒了一大盘青椒炒蛋,犒劳自己辛苦了一年。 秋天到,叶儿黄,果儿熟。 季明珠老早就惦记着南山上的一众野果,现在终于有了时间当然不能放过。
第24页 南山的野果种类很多,季明珠夏天来时就看到了核桃,苹果,梨子,这次来后她又发现了榛子,松果,板栗,石榴,枣子等。 季明珠打算主要就摘坚果,因为坚果营养丰富,味道也不错,而野生水果季明珠尝过一次,简直又没水分又涩,特别难吃。 当然时间如果足够的话,季明珠也不介意全部摘下来,毕竟都是吃的,可惜就是时间不够,所以野果季明珠就随便摘了一点尝尝鲜算了。 疯狂的奔波了半个多月,季明珠差不多跑遍了南山,祸害了南山的草草木木,摘了几千斤野果,还打了不少的兔子野鸡。 当然,说是打兔子野鸡,其实主靠的还是农场。 这也是季明珠偶然发现的,从农场拿仓库里的东西出来,可以随意放到周围十米的任意位置。 上一次被野猪追的狼狈一直被季明珠记在了心里,所以一发现农场有这个功能后,季明珠就想着在仓库里多装一些大石头,那样如果再遇见野猪,用石头砸也要把野猪砸死。 而且一头野猪随便也有两三百斤了,要是真的打到野猪,那一年也不会缺肉吃了。 可惜的是这次上南山季明珠的运气并不好,连根野猪毛也没见到,最后她只能朝兔子野鸡下手了。 当然等开始打兔子野鸡时,季明珠又比较庆幸没遇见野猪了,因为她刚开始扔石头的准头很差,扔十次估计才能砸中三次,这要是真的遇见野猪,估计就危险了。 季明珠发现打小猎物还不能太使劲,如果太使劲,那样就容易把猎物砸成肉泥,完全不能吃,太浪费了。 而在一次次的摸索中,季明珠终于从废材逐渐逆袭成打猎高手,想到从此以后能过上经常有肉吃的日子,季明珠真是恨不得仰天长啸来表达自己高兴的心情。 从南山回来后,秋种已经结束了,没有老实上工,季明珠有些心虚,不过等她想到农场里的一大堆山货后,又觉得没啥好心虚的了。 毕竟工分和山货根本不能成正比,损失了一点工分季明珠并不在意,可要是错过了这一次的山货,季明珠估计自己能心疼死。 这次摘的坚果季明珠只准备把板栗拿出几百斤,其它的就随便拿点算了。 毕竟家里还有季明宇两兄弟,要是全部拿出来,不太好解释,而且要是被他们发现季明珠去了南山,那铁定要完。 要知道他们可不晓得季明珠有农场这种金手指,而南山在季明宇他们心中就是有豺狼虎豹的深山老林,所以如果被发现,季明珠估计以后都别想再进南山。 拿出几百斤板栗并不打眼,安山大队周围到处是山,没有谁敢说把山全部走遍过,季明珠到时只要说她在外围某个角落找到的板栗树,季明宇两兄弟根本不会怀疑。 选择拿板栗回家也是季明珠仔细考虑过的,现在季家明面上最缺的还是粮食,而板栗不仅营养丰富,还比其他坚果管饱。 并且板栗的果实大,容易取出来,吃法还很多,可以炒煮蒸烧,还能晒干磨成粉和粮食一起吃,做成糕点,饼子也行。 板栗的吃法多了,就不太容易吃腻了,完全能抵得上粮食,简直是一举多得。 …… 农历九月二十,是季明安八岁的生日。 季明安最近的身体好了很多,季明珠看他一个人在家太孤独,想着红阳小学离安山大队不算,走路也才半个小时就能到。 等学校开学后,季明珠就干脆给季明安报了名,叫他跟着季明宇一起上学。 今天不是星期天,家里自然只有季明珠在家,想到今天是季明安的生日,季明珠表示一定要做些好吃的才行 。 家里的大公鸡吃闲饭已久,季明珠早就看不惯了,趁着这次机会,季明珠自然是手起刀落的把它宰了。 一次生,二次熟,这次季明珠也很快就把大公鸡搞定了,拔毛也特别顺畅。 季家的鸡平日里餵得的都是米糠和地龙,时不时的季明珠还会餵些灵泉,给鸡加餐。 伙食好,鸡自然肯长肉,像季明珠手里的公鸡,就足有七八斤。 鸡肉多,季明珠决定一鸡三吃,做个蘑菇炖鸡,板栗烧鸡,辣子鸡丁。 蘑菇炖鸡需要的时间比较久,中午十二点时季明珠就开始炖了。 而刚到下午两点左右,鸡肉的香味就开始飘出来了。 可能是因为灵泉餵多了,季明珠感觉这次的鸡比上次的还要香几倍。 醇香里面带着清香,勾得季明珠心里的馋虫蠢蠢欲动,可惜还没炖好,最后季明珠只能狂吃烤红薯烤土豆垫肚子。 煎熬了一下午,等到学生快放学时,季明珠就赶紧开始做板栗烧鸡,炒辣子鸡丁了。 可惜剩下的时间季明珠并不好过,反而更难受了。 如果把几道菜比喻成美人,那么蘑菇炖鸡就是清秀佳人,板栗烧鸡则是倾国倾城,辣子鸡丁就是祸国妖姬。 季明珠后面的时间就一直和倾国倾城的美人以及绝色妖姬待在一起,却能看不能吃,感觉人生真是太艰难。 想要先尝尝味,季明珠又怕尝过味道后控制不住自己把鸡全吃光了。 所以等季明宇两兄弟到家时,季明珠觉得自己已经熬成了一条咸鱼,眼眶里全是煎熬的泪水。 连书包都没等季明宇们放下,季明珠就叫两人洗手,然后分别往他们手里塞了一个白面大馒头,还舀了小米粥,之后话都没说就开始狂吃。
第25页 季明宇两兄弟被季明珠的动作弄得是一愣一愣的,不过他们俩看见季明珠吃得很香,又闻到了勾人的香味,也忍不住尝了一口。 之后的发展就不用多说了,反正一会儿后,桌子上的菜一丁点也没剩,蒸笼里的两斤白面馒头,一锅小米粥也全部没了。 而季明珠三人,则是吃得肚滚腰圆,站都站不起来。 特别说明: 因为实在找不到资料,所以关于分粮比例之类的全是瞎编的,大家不要当真啊! 第15章 修路 「同志们,在伟大领袖的带领下,新时代来领,我们农民也终于翻身做主,过上了吃饱穿暖的好日子。 而现在,国家不仅管上了我们农民的吃穿,还关心上了我们的居住环境,领导听说我们安山大队山路崎岖,出门不便,就特地批准了县城工程大队为我们修一条从公社到大队的公路,大家说国家好不好?」 「好~」 热烈的掌声响起,大队里的社员很多把手都拍红了,有的更是高声欢唿,以此来证明他们雀跃的心情。 「终于修路了,以后可以借拖拉机来帮忙春耕了。」 「以后每次交公粮也不用累个半死了~」 「我还担心过一久猪出栏了不好运到食品站,现在好了,修路了,可以用骡子车拉了。」 「静一静啊!」季三栓抬手示意大家安静,又说:「国家好,为我们创造美好的生活,可现在需要国家的地方更多,我们不能从大事上支援国家,那么就从小事上实行,所以开始修路以后,咱们大队每家每户最少也要出一个人帮忙修路,直到修好为止……」 大冬天的被喊去免费修公路,如果这是后世,估计没一个人肯干。 可现在还是六十年代,大家的集体荣誉都很强,能为国家减轻负担,基本没一个人不愿意的。 再说,现在的人基本不分家,每家每户基本可以说都是三代同堂,四代同堂,一家随便也有十几口二十几口人。 一家一户有如此多的人口,却只抽出一人,对于大家来说完全能接收。 但季明珠家就有点麻烦了。 散会后,季明珠左手牵着季明安,右边跟着季明宇,顺着人群回家。 待到了没什么人的地方后,季明宇才忧心忡忡的说:「姐,这次修路我去吧!」 「那怎么行,你还要读书呢。」季明珠皱着眉头表示不同意。 「怎么不行?书上的知识我都清楚了,去不去都行。」最主要的是修路太累了,风吹雨淋的,季明宇怎么能放心姐姐一个女孩子去受累。 季明珠也知道季明宇的成绩好,次次都能考第一,不过却没想到他居然把以后的知识都学完了。 不过季明珠又想到季明宇已经是五年级了,下半年就要毕业了,现在在学校里都是复习巩固以前的知识,难怪季明宇会这么说。 可是季明珠还是摇头不同意,虽然她知道修路的确很辛苦,可是再苦,季明珠也不能让十三岁的弟弟每天去辛苦的去挖泥抬土,背山抬石。 那纯粹是虐待童工! 「姐~」见说不通季明珠,季明宇好无奈,这时他干脆看向季明安,说:「明安,你觉得该听谁的。」然后季明宇拼命向季明安挤眉弄眼,表示季明安一定要投自己一票。 季明珠看见这一幕气笑了,但她却装做不懂,只问:「明宇,你眼睛抽筋了吗?」 呃~被发现了,季明宇赶紧摸了摸眼睛,说:「不是,只是沙子进了眼。」 你就编吧!季明珠听了不说话,眼神里却透露出了这种意思。 季明安这时也被两人弄得好纠结,小脸都皱成一团了。 该听谁的呢?要是听哥哥的,那姐姐肯定要生气,可要是听姐姐,哥哥说的也有道理,姐姐是个女孩子,不应该这么辛苦。 季明安又想到哥哥以前说的,作为家里的男人,一定要保护家里的女孩子,再苦再累都要顶在前面。 想明白了,因为第一次在家里有发言权,季明安决定严肃点,他板着脸,说:「姐,作为男人,苦活累活就该我们来干,所以你就听哥哥的吧!」 说完季明安又嘆了一声气,唉!要是自己能立马长大就好了,那样自己就能帮哥哥的忙了。 「噗~」季明珠实在是被季明安的反应逗笑了,特别是后面季明安小大人般嘆气,包子脸鼓着,小眉毛邹成波浪线,看着好萌。 忍不住掐了一把季明安的小脸蛋,季明珠笑着说:「小男人,时间不早了,咱们先回家吧!有啥事明天再说。」 「姐~」被掐脸还被叫小男人的季明安悲愤欲绝。 「哼哼~」季明珠奸笑。 …… 等第二天后,季明珠和季明宇就没在争了,因为季三栓特意来说了,社员们离家近自带干粮,可工程队离家远就需要有人帮忙煮汤做饭了,而到时候季明珠正好就去帮忙煮饭就行。 大冬天的煮饭要洗菜洗米的肯定很冷,可再怎么也比修路好多了,季明珠当然没有不同意的,而季明宇想去也不行了,因为他不会做饭。 之后几天,工程队还没来,季明珠就忙着做过冬的棉衣。 蜀地虽然算是南方,却是属于西南,冬天会下雪,最冷的时候也有零下好几度,所以棉衣是必不可少的。
第26页 今年季家才分了两斤棉花,要做三件棉衣肯定是不够的,暂时季明珠又没时间去黑市买多余的棉花,最后她干脆把以前的旧棉衣里的棉花全部拆出来洗掉,然后和新棉花混合起来做棉衣。 这样做出的棉衣虽然没有新棉花做的棉衣保暖,却也比旧棉花的好多了。 到日子的时候,安山大队一共有五十多个人去帮忙修路,工程大队也有二十几个,两方的人汇合起来,看着就乌泱泱一大片人。 刚一见面,季三栓就热情的和工程队的队长打了招唿。 「龚队长,大冷天的,你们辛苦了。」 「都是为国家搞建设,那有什么辛苦的说法。」 龚队长大概年近五十,穿着一身灰黑色的工作服,一双眸子里充满了睿智。 现在的人都是干实事的人,随意说了两句话,就开始吆喝着开工了。 在修路这方面季三栓是完全不懂,所以他干脆就和龚队长说:「龚队长,在修路这方面我是完全不懂,你们才是行家,所以你看我们该做什么你就尽管说,不用客气。」 「没问题,」季三栓好说话,龚队长自然是高兴的,毕竟要是遇上不肯配合的,拖拖拉拉耽误工作就不好了。 龚队长转身朝工程队方向喊了一声「卫国,」接着工程队里就跑出来了一个人。 来人也同样穿着灰黑色的工作服,看着才有二十多岁,身材高大,五官轮廓分明。 小跑过来后,杨卫国才有些疑惑的问,「队长,什么事?」 龚队长指了指安山大队的人,说:「老乡们不知道要做什么?你给看着安排一下。」 「行,没问题 。」 修路还能有什么事,无非就是抬石挖土,杨卫国首先问好社员们的力气大小后,就把力气大的安排抬石头,碎石子,力气小的就安排挖土。 季三栓和另一个年纪大的张老根,就被安排用骡子车拉泥土,两个老头都是和骡子打了几十年的老车把式了,对这个安排自然很满意。 李大娘是季三栓特意安排和季明珠一起做饭的,毕竟工程队可有二十几个人,季明珠一个人做饭肯定忙不过来。 而且做饭肯定要手艺好,季明珠的手艺季三栓不知道怎么样?可他知道李大娘是有一手好厨艺,在安山大队不管谁家有红白喜事,都会请她掌厨就可以证明了。 李大娘看着一群人转眼就忙得火热朝天,也闲不住了,不过她又不敢去问工程队做饭的家什在哪里,她当了几十年的老农民了,从没和工人打过交道,想着就有些虚。 想了想,她用胳膊碰了碰季明珠,说:「明珠,要不你去问问咱们俩要在那儿做饭?」 「哦,好!」 季明珠刚才已经看见了杨卫国指挥众人,就知道这人怎么也是个工程队的小领导,有啥问题找他准没错。 小跑到杨卫国的面前,季明珠问道:「大哥,你们做饭的家什在哪里?」 杨卫国其实早就注意到了季明珠,她可是一群人中最靓丽的风景线了,等季明珠走近后,杨卫国更是在心里感嘆,果然山清水秀出佳人。 被漂亮的姑娘搭话(你确定),杨卫国脸有些红,不过他脸黑,所以季明珠完全没看出来。 「跟我来,」说了这句话,杨卫国下意识的挺直嵴樑,跨着大步往右迈。 季明珠把李大娘喊上,因为杨卫国走的太快,两人得小跑才能跟得上。 做饭的家什被工程队的人放在崖底边上,这里不远处有条小溪,前面还有树遮着,怪不得季明珠们没看见。 到了地方,季明珠发现工程队还在这里搭了个帐篷,这帐篷一看就是自家做的,帐篷布料用的是黑色油纸布,支架就是一些木棍,而锅碗瓢盆粮食就全放在帐篷里。 指了指帐篷,季卫国说:「东西全部在这里,要做什么你们看着办,」然后他就走了。 李大娘看了就有些嘀咕的说:「这小伙子可真急,才说两句话就火急火燎的跑了。」 季明珠则直接往帐篷里搬东西,表示自己什么也没听见。 做饭是李大娘的主场,她搭灶季明珠就打下手递石头,她洗锅季明珠就去捡柴,她炒菜季明珠就去洗菜,两人分工明确,合作愉快。 第16章 卖猪 一两个月后,公路终于修好了。 为了庆贺公路建成,季三栓早早的就叫季前进找了一块青石碑做路牌,上面就刻上了『安山公路』四个大字。 当天,季三栓还叫手巧的妇女用红纸剪成花球,然后请上公社领导来参加『剪彩』仪式,整得一天都是热热闹闹的。 季三栓有些遗憾的是,现在因为「破四旧,」不能放鞭炮,要不然再弄上一挂鞭炮放着,肯定能更热闹。 …… 公路修好以后,社员们就急着把猪送去食品收购站了,现在已经是腊月了,地里已经没有了猪草,再把猪留下去可就没有东西给猪吃了。 而且前面的日子猪一直吃草,还是太瘦了,为了能卖上价,分粮后社员们就一直用红薯土豆的下脚料,以及米糠,玉米糠餵猪,只为了给猪催肥。 餵了一两个月,猪怎么也长了好几十斤,再餵下去估计也长不了多少了,还不如早早卖了,免得浪费粮食。 从那之后的几天,大队里总会从早到晚响起猪「嗷~熬~」的叫声音,声音悽惨无比。
第27页 安山大队的骡子是集体的,所以谁家如果要用骡子的话,就得另外给骡子草料,为了省草料,不少人都是几家合伙借骡子,季三栓也有同样想法,于是他就叫季明珠和他家合伙。 说是合伙,其实就是季三栓照顾季明珠,这不,大清早的,季三栓就带着六个儿孙来帮季明珠抓猪了。 季明珠和季明宇三人早就在门口等着了,看见季三栓们来就喊道:「三爷爷,大伯,二伯……大堂哥,二堂哥早。」 「早~」 带着几人到猪圈,看着猪圈里的猪,季家几人都惊讶了。 「哟,这猪毛重怕有三百来斤了吧?」季前进问。 「大伯,我不知道,」季明珠摇摇头,她是真的不太清楚,还以为才两百多斤呢! 「跃进,你看呢?」自己不确定,季前进就问他二弟季跃进。 「应该差不多吧!」季跃进也不确定,估算这种东西谁能确定。 「啥差不多,是肯定有,」季民进接过两个哥哥的话,很肯定,他可是火眼金睛。 至于季快进,已经双眼放光的看着猪了,这么肥的猪,肯定很好吃啊! 小一辈的季明丰季明收原本也盯着看猪,听见各自亲爹的话就真的佩服季明珠了。 季明丰不由的举起大拇指,对着季明珠赞嘆道:「堂妹可真厉害,」怪不得爷爷经常夸她。 季明收也贊同的点点头,他家的猪也才两百来斤呢,堂妹养的猪比自家的多了一百来斤,得多卖多少钱啊! 季明珠被几人夸得不好意思,直说道:「那有?」 「好了,」打断了几人,季三栓说:「先把猪抓了,食品收购站的还在等着呢。」 「好的,」季家几人摩拳擦掌,感觉抓肥猪好有劲。 「明珠,明宇,明安,你们都离远点,」怕猪发狂,季三栓还特意叫季明珠三兄妹站远点。 大冬天的抓猪肯定弄得一手泥,季明珠干脆去烧点热水给三爷爷他们洗手。 想到三爷爷他们来得早,肯定还没吃早饭,季明珠又在烧水的锅上放上蒸笼,蒸上红薯,又叫季明宇另外烧一口灶,她要摊煎饼。 煎饼的面肯定不能全用白面,季明珠就舀了三合面(玉米面,高粱面,白面混合而成),又在里面打了了好几个鸡蛋,加上小葱放上盐搅拌均匀。 搅面的水季明珠还特意全部用了灵泉,三爷爷年纪大了,正好用灵泉多养养身体。 锅里倒上油,烧热,一个个面团放下去,很快,诱人的香味就冒了出来。 「好香,」季明收闻到了煎饼的香味,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馋死你算了,」季大伯骂了季明收一句,实则自己也不争气的悄悄吞了吞口水。 剩下的几人都没说话,默默的继续抓猪,只是头埋得更低了。 在「嗷嗷嗷」的叫声中,三头肥猪被五花大绑,抬上骡子车。 季明宇兑上热水给季三栓们洗手,季明珠就在堂屋里把饭摆好了。 「三爷爷,大伯,堂哥,」你们快进来吃早饭。 「不用了,」季三栓可不占季明珠的便宜,转身就要走。 季明珠赶紧叫季明宇把门关了,然后她俏皮的眨巴眼说:「三爷爷,我都做好了,你们不吃可不行。」 「哪有强迫人吃东西的?」 「哎呀三爷爷,」一把把季三栓拉进屋,季明珠说:「快别客气了,你忘了今天我可是要进大财的。」 好吧!考虑到季明珠今天的确有好几百快的收入,煎饼的香味又一直在鼻子边环绕,季三栓同意了。 季明收听见可以在季明珠家吃美味的煎饼,立马咧开嘴无声的笑了,其余几人也是翘起了嘴角。 吃饱喝足,收拾东西准备走了,季明珠是不让季明宇和季明安去的,毕竟路又远天又冷。 不过等她走时看见季明宇两兄弟站在门口,眼巴巴的看着自己,像两个被遗弃的小可怜,又心软了。 无奈的嘆了一口气,季明珠说:「赶紧把门关上走吧。」 「姐,真的可以?」惊喜来的猝不及防,季明安都有点不敢相信了。 季明宇摇了摇头,赶紧把门一关一把拉过季明安就走,笨弟弟哦!不赶紧走还问东问西的,要是姐姐反悔就完蛋了。 三个小时以后,季明珠们到达了安阳县。 食品收购站在城南,离城门口不远,从城里走过时,季明宇和季明安两人就是土包子进城,见到什么都要好奇的问一番。 「姐,那是什么?」 「是照相馆,照了以后人就能出现在相片也就是纸上。」 …… 一路被季明安问来问去,季明珠简直要招架不住了,果然小孩子都喜欢问十万个为什么啊? 安阳县的食品收购站很大,里面不止收购生猪,还收购粮食蔬菜等。 生猪收购在西北边的院子里,季明珠们到时,里面正停着一辆绿皮货车,工作站的工人们还在把猪一头头的往货车上运。 小县城里难得看见一次车,季明珠在后世见多了更先进的车就没觉得什么,季家几个男人却是从老到少都盯着车看,眼珠子都快落上面了。 工作站的工人全部在装猪,连验收员都在帮忙,季前进一看,就和季三栓说:「爹,我们去帮忙了啊!」帮忙能得到工作人员的好感,说不定还能顺手摸一把货车,过过手瘾。
第28页 有了季家几人的帮忙,不过十来分钟后,猪就装完了,季前进们回来时完全不像去干活的,兴奋异常,甚至还意犹未尽,巴不得多干一会儿。 验收员人们都叫他老冯,是个精神矍铄的老人。 老冯做事既严肃又认真,估猪时会仔仔细细的把猪的嵴樑,肚子,肉膘摸上好几遍,最后才得出结论。 不过再严肃的老冯,看见季明珠的三头猪都忍不住笑了起来,伸手摸着肥猪,他感嘆道:「这是我今年看见最肥最重的猪了。」 最后,季明珠餵的猪全部到了三百斤,评了两个二等,一个一等。 二等的两头猪总共净肉四百五十斤,每斤肉五毛三,最后总共得了两百三十八块五毛钱。 一等的猪总共得净肉二百三十一斤,每斤肉五毛五,最后总共得了一百二十七块五分钱。 当然,当初买小猪崽的六十七块钱也被扣掉了。 根据国家规定,农民每交一百斤猪就可以得到一斤肉的肉票,季明珠总共交了六百八十一斤肉,最后就得了六斤八两的肉票。 因为还有一等猪,季明珠还得到了三尺布票以及二十斤平价饲料的奖励。 捧着两百多块钱和一堆奖励,季明珠三兄妹乐的开花,笑得像个傻子。 季明珠家过后自然是到了季三栓家。 季三栓家也餵了三头猪,只是全部在二百斤左右,一二三等都各评了一头猪。 算帐过后,季三栓家总共就得了一百七十九块三毛六(扣掉猪崽钱),肉票得了四斤五两,布票也得了三尺,平价饲料同样有二十斤,然后,笑得像傻子的人又多了七个。 难得揣上一大笔钱,出收购站门后季三栓立马把钱放进贴身的上衣口袋里,还一直用手捂着。 他最近可是听说了,有小偷专门在收购站外下手,好几人出了收购站没注意就遭了殃,这要是真被偷了,那等于一年的血汗钱可就打了水漂,所以一定要小心点。 同样,季明珠也被季三栓交待了,一定要把钱好好藏好。 老人的心是好的,季明珠自然表示明白,当然,她知道有的小偷很厉害,所以刚拿到钱后她就把钱放进农场里了。 除非那个小偷能破碎虚空,否则他这辈子也偷不到季明珠的钱。 路过供销社时,季明珠藉口家里没盐了要去买包盐,实则是想买点菸酒孝顺三爷爷。 不过,等进去了以后,季明珠才恍然想起来了,现在菸酒全部要票,没有票什么都买不着。 无奈的在供销社转了一圈,发现里面比较稀罕又不要票的除了一分钱三颗的水果糖就没有别的了。 算了,水果糖在农村也算难得,买了就是三爷爷不爱吃,拿去给家里的小孩吃也好。 第17章 买了一块钱的水果糖,出门季明珠就给三爷爷他们每人抓了一把,季三栓看见季明珠这样,很想说这丫头怎么这么败家,又想到季明珠今天挣了钱,破费就破费吧! 分完糖后,季明珠给季明宇和季明安也抓了一把,然后就剥开糖纸往自己嘴里塞了一颗。 这个时代的东西用料十足,即使一分钱三颗的水果糖也能尝到水果味,甜甜的糖好像还能改善心情,一尝到那股甜味感觉心情都更美了。 糖进嘴里,季明珠转过身才发现,吃糖的只有他们小辈的五个人,至于大人,则全部把糖放进兜里揣着,可能是要留着回家给孩子吃,也可能是不好意思吃。 回去时骡子车是空着的,季明珠们自然就不用走路了。 到安山大队后,季明珠就把糖交给季明宇和季明安,叫他们俩拿去分给季家的堂哥堂姐堂弟堂妹,每人分十颗,剩下的就是他们俩的了。 季明宇季明安一听就在心里快速的算了一把帐,堂兄堂姐们加起来有十多个,每人十颗糖他们自己也能剩下一百多颗。 想到还有这么多糖,季明宇两兄弟立马就高兴了,眼睛都笑得眯成了一条缝。 交代好了后,季明珠就匆匆回家了,早上走的太匆忙她就忘了餵鸡,现在家里的估计鸡还在伸着脖子等着投食呢。 回家到后院后,季明珠果然听见鸡群「咯咯咯咯」叫个不停。 舀了一瓢米糠,又加些地龙粉混合着,地龙粉全是粉末,光和米糠混合在一起鸡吃也吃不了多少,所以季明珠又加了点水搅拌了。 以前餵鸡其实季明珠一直餵熟地龙,不过现在是冬天,地龙全部停止生长了,地龙不长季明珠只能拿以前存的地龙粉餵了。 还没到地窖,鸡群就跑过来把季明珠围得团团转了,看来的确是饿坏了。 餵了鸡,季明珠又去鸡窝里捡鸡蛋,鸡窝里今天又有十个蛋,季明珠边捡边想果然自己没白餵这么多的好东西,大冬天的鸡也基本每天都能下一个蛋。 …… 进入腊月后,天空开始飘起了小雪,季明珠趁着大家猫冬的时候,又跑去了安阳县。 这次来县城季明珠主要是想换张收音机票,今年年初三爷爷给的那些玉米面和鸡蛋,刚分粮季明珠就给三爷爷送回去了。 可是三爷爷却不肯收,一直说那是他送给季明珠们吃的,即使季明珠把粮食留下了三爷爷也给送了回来。 三爷爷不要,季明珠也没办法,于是仔细想了想,她干脆准备另外买点好东西送给三爷爷。
第29页 现在最出名的,自然是「三转一响,」季明珠早就在百货商场里看过了,其中缝纫机,手錶以及自行车,最差的一款都要一百多块。 只有收音机,一般六个管的单波段收音机也才四十块左右,价格还在季明珠的接受范围之内,所以季明珠就准备买它了。 这次季明珠就准备去上次去过的李奶奶家看看,收音机需要票,就是工人也比较难得,上次季明珠就知道李奶奶家条件很好,有收音机票的概率会很大 。 就是李奶奶家没有,她家位于纺织厂家属楼,里面全是住的工人,怎么也能找出一个有收音机票的。 季明珠到纺织厂家属楼时,时间大概在九点,这时候工人们大多在上班,上夜班的也在忙着补觉,所以季明珠一路遇见的人不多,大部分都是老人和几岁的小孩。 走到李奶奶家门口,季明珠「咚咚咚」的敲门。 一分钟左右,李奶奶就把门开了。 看见李奶奶,季明珠立马就端着一张笑脸,说:「李奶奶,早上好。」 大半年过去了,李奶奶早就把季明珠忘了,想了半天还是想不起来,李奶奶只能疑惑的问:「闺女你是哪家的?」 「咱们先进去说行不行?」投机倒把这种事情可是犯罪的,季明珠可不会大大咧咧张口说。 进了李奶奶家,季明珠赶紧把背篓放下,她今天可背了不少东西,重死了。 把门关紧了,季明珠才说:「李奶奶,你忘了,开年的时候你可跟我买了好几十斤的大米白面呢!」 「哦,」季明珠这么一说,李奶奶马上就想起来了,没办法,当初季明珠卖的米便宜又好吃,她孙子可喜欢了,后面她又想买,季明珠却一直没来,就是去黑市也没遇见过。 想起季明珠是谁,李奶奶立马期待的看向背篓,「闺女,这次你带了啥好东西啊?还有上次的白面大米没?」 「有啊!」季明珠揭开背篓,因为知道李奶奶家条件好,季明珠这次不仅带了米面,还有各种新鲜蔬菜,坚果,野鸡野兔也带了两三只。 这次季明珠带的东西深得李奶奶的心,特别是蔬菜,要知道自从入冬过后,她家桌上除了大白菜,其它的就只有酸菜咸菜了,实在是难得见到一次绿。 知道这些都是好东西,李奶奶也不准备说别的了,只想赶紧买下来,毕竟季明珠的东西好,在哪儿都好卖。 摸着野鸡野兔查看新不新鲜,李奶奶开口问道:「闺女,这次你的价格怎么算啊?」 「李奶奶,这次我不要钱,就要票收音机票,当然其它的各种票也可以。」 正好,李奶奶心想,她家好几个工人,别的不多,就各种票多,而季明珠要的收音机票,家里正好有一张。 进卧室打开自己装票的铁盒子,李奶奶把收音机票拿出来,又选了布票,工业票等不常用的拿出来不少。 把票递给季明珠,李奶奶问:「看看这些够了不?」 季明珠看了下,发现收音机票有一张,布票五尺,工业票有十好几张,还有烟票,酒票,糖票,算下来怎么也要几十块钱了。 几十块钱和季明珠带的东西价值相差不大,于是季明珠点头说:「够了。」 「那就好,」见季明珠要价不算高,李奶奶很高兴,等季明珠要走时,李奶奶照旧说:「闺女,下次有好东西你尽管拿过来啊!」 「好的,」李奶奶出手大方,也不问东问西的,季明珠两次和她交易都挺愉快,决定下次要是再缺钱票就来李奶奶家。 出了纺织厂家属楼后,季明珠还打算去黑市看看。 不过等季明珠快到黑市时,就发现黑市今天居然被发现了,有不少人都被抓了,东西也被没收了。 被抓的人大多都脸色灰败,面如死灰,有的更是崩溃大哭。 季明珠看见这一幕心里发紧,赶紧趁着没人看见钻进了旁边的小巷里。 等离了黑市好远了,季明珠才赶紧拍拍胸口缓和缓和心情,妈呀!幸好今天自己先去了李奶奶家,要是去了黑市,铁定要被抓。 要是被抓了,那肯定要坐牢,到时自己就完蛋了,想想家里的两个弟弟,季明珠觉得最近几年还是不要去黑市了,苦点就苦点吧! 不管怎样,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匆匆到百货商场,季明珠直奔电器柜檯,售货员是个小姑娘,一看见季明珠的脸小姑娘就不高兴了。 等看见季明珠身上穿的是最差劲的土布,裤子上也全是泥巴,售货员就知道这是个乡下人了。 轻蔑的看了季明珠一眼,售货员心想,脸长得再好又怎样,还不是一个土里刨食的村姑。 既然是村姑,那就不用客气了,所以季明珠还没到达柜檯,售货员就像扫苍蝇一样赶季明珠:「那个谁?你离柜檯远点,碰坏了你可赔不起。」 特意摸了一下自己新做的的确良棉衣,售货员小声嘀咕:「乡下人就是烦,买不起还成天想来看。」 说是嘀咕,其实季明珠听得清清楚楚。 呵呵!季明珠扯起嘴角冷笑,从衣兜里拿出钱和收音机票,然后指了指收音机,说:「同志,我要买那一款的收音机。」 「还有,」特意停顿了一下,季明珠冷着双眼盯着售货员,一字一句道:「同志,主席都说人人平等,你刚才瞧不起乡下人,难道是觉得主席说的不对?」
第30页 售货员差点被季明珠眼角的冷意冻住,等听明白季明珠的话,她更是冷汗都吓出来了。 主席可是人民的天,季明珠这话要是传出去,这位售货员估计要被打成「造反」罪。 所以才过了几秒,反应过来的售货员就连忙否认,直唿「没有。」 开玩笑,刚才的话要是敢承认她就完了,红卫兵可是一天都在商场外转悠十几趟呢。 抹了一把冷汗,售货员赶紧把季明珠看中的收音机拿下来,说:「同志,你要的黄鹤牌电晶体收音机,价格四十三块,收音机票一张。」 看见售货员怕了,季明珠也就没在说什么了,只默默再看了一眼售货员,然后她的把钱和票递了过了,之后就提着收音机走了。 等季明珠走后,这位售货员才一屁股坐在凳子上。 妈呀!现在的乡下人可真厉害,以后还是不要乱说话了,要是再来这么一次,自己就是不被抓也要被吓死。 从百货商场出来后,季明珠又跑去供销社,把手里的票全部花光了。 毕竟她下一次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来,而票却是有期限了,要是不赶紧花了,过期了可就白费了。 花了钱把东西买好了,季明珠又奔向副食品站。 上次卖猪得到的肉票还没用,今天季明珠就想去看看还有没有肉?有的话就买一点。 也许是因为最近有很多农民交了猪,所以季明珠到副食品站时还有猪肉。 只是副食品站的猪肉好的肥肉全部被买完了,剩下的只有瘦肉,以及排骨猪蹄。 仔细的问了价格,季明珠最后决定要三斤骨头和三斤猪蹄。 因为一斤瘦肉要七毛二,一斤骨头或者猪蹄才只要一毛钱,而且一斤肉票还能买三斤骨头或者猪蹄。 在这种价格下,季明珠觉得还是买骨头和猪蹄的划算些,而且猪骨头和猪蹄不仅便宜,营养也高,还能多吃几顿,简直再好不过了。 当然,在别人眼中,比如那位卖猪肉的大叔,就觉得季明珠真是不会当家,有钱不买肉,却买一大堆没有肉的骨头,好傻。 回到家时,明宇他们俩还没放学,季明珠把买来排骨和萝蔔炖上,就径直去了季三栓家。 到季三栓家时,他家全家人都围在火炉边搓苞米,一家人说说笑笑,热热闹闹的。 季明珠推门进去就打断了季家的家庭聚会,还怪不好意思的。 「明珠,快进来坐。」季三栓一看见季明珠,就笑了起来。 至于王大春脸上的神色则和季三栓的相反,没办法,自从上次知道老头子把到手的玉米面又送了回去之后,她就不舒服了,不能怪当家的老头子,她就只能迁怒得到好处的季明珠了。 其他季家人看见季明珠来了也神色不一,反正季明珠估计欢迎她的是没几个。 装作什么也没看见,季明珠抱着收音机走到桌子边,把收音机从盒子里拿出来,然后对着季三栓说:「三爷爷,你看看喜不喜欢?」 说实话,季三栓表示,从收音机出现的那一刻,屋子里的其他人就全被季三栓当成空气了。 激动的几大步跨到桌子旁,季三栓颤抖着手想摸收音机,不过快摸到时,他又把手捏成拳头缩了回来。 毕竟万一要是摸坏了怎么办? 收音机这种电器,在城里都是稀罕活货,更别说农村了,季家几个男人更是直接把媳妇都挤在一边,眼里只看见了收音机了。 靠近了,季前进忍不住惊唿:「我的天哪,还真是收音机啊!我还以为自己眼花了。」 季跃进也说:「我也觉得自己好像在做梦,」还是百日梦,要不然怎么会大白天的就看见梦寐以求的收音机呢! 季快进他名字里有个『快』字,人反应也快,在其他几个哥哥还在眼巴巴看着时,他就向收音机伸出了手,并嚷嚷道:「是不是做梦摸一下就知道了。」 季三栓自己都怕碰坏了,季快进想摸那行啊?于是季快进收音机还没摸到,就被他爹抽了一烟杆,疼得他呲牙咧嘴的。 打完儿子后,季三栓又有点后悔,当然他不是后悔打了儿子,而是后悔应该离收音机远点再打,要不然要是不小心打在收音机上可怎么办哦? 「爹,你想把我的手打断吗?这么用力,」而且在这么多人的面前被打了,好丢脸。 「谁叫你粗手粗脚的,要是把收音机碰坏了怎么办?」哼!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 季民进忍不住说:「爹,要不咱们先试试收个台吧!」上次在县城里听了一段《三国演义》,他已经惦记了好久了。 季三栓也被季民进说的跃跃欲试,不过这收音机可是季明珠的,所以季三栓还是看向季明珠,问:「明珠,可以不?」 「当然可以。」说完后季明珠就把电池装上,开始按按键收台。 刚开始的可能信号不好,只能听到「沙沙沙」的声音,季明珠把天线拉长,又换了一个位置,好一会儿才听见声音。 「有了,有了,」刚听见声音,王大春就惊喜的叫出声。 「先听着,别说话,」季三栓按耐住激动的老伴,实则自己也好鸡冻。 「各位同志好,下面我们将播放《岳飞传》第十一回刘浩一听岳飞手持人头,连击云板求见,忙即走出。……」
第31页 收音机收到台后,季家人就自动全部闭上了嘴,聚精会神的听着收音机里的内容,坚决不漏听一个字。 别说他们了,就连季明珠这个见过后世信息大爆炸的人,也听得津津有味。 毕竟农村的娱乐生活实在是太匮乏,可以说一个收音机,就是人们的精神支柱。 等一回合播完后,屋子里的人全部意犹未尽,只是今天的已经播放完了,想再听只能等明天了。 看季三栓很高兴,季明珠就知道自己的收音机没买错,而这时,她也说了要把收音机送给季三栓。 季三栓自然是不答应,虽然季三栓不知道季明珠是从哪儿弄到了收音机票,可他知道季明珠一定用了不少钱。 再加上收音机的钱,这不是一笔小数目,所以季三栓怎么可能会要。 收音机就是送给季三栓的,见季三栓不肯要,季明珠只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三爷爷,你也知道收音机珍贵,要是我拿了回去,有人来偷怎么办?我家里可只有我们三兄妹,要是来几个大男人我们可扛不住。」 「那我把钱给你,」季明珠说的有道理,他们三个孩子的确护不住收音机,要是季明珠家真的有一个收音机,那简直是祸不是福。 不过季三栓也坚决不站季明珠的便宜,一定要把钱拿给她。 王大春倒是心痛这一大笔钱,可她又捨不得收音机,只能默认了季三栓的做法。 至于季家其他人,呵呵!钱苦点累点就能挣回来,可错过了这一次的收音机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弄到票了,所以他们当然要选收音机喽。 「三爷爷,说实话,这些年就凭你对我们的照顾,一个收音机根本不算什么,而且我给你算算啊,今年我卖猪加上做工分挣的,一共有三百多块,现在明安的身体已经好了很多,都不怎么吃药了,他们俩又还小,花不了多少钱,所以我给你买的收音机真的是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没有逞强,这样你还担心什么?」 「明安的身体真的好了?」 「嗯!」季明珠点头,「是三叔说的,明安以后只要稍微注意一点不要太累,药都不用吃什么了。」 「好了就好,」知道季明安没事了,季三栓心里的石头当即就放下了。 不过一码归一码,即使季明安花不了多少钱了,季明珠再有钱,那也是她的,可不是季三栓占便宜的理由。 两人说了半天,同样都说服不了固执的对方,于是就这么僵持了下来。 有了,想了半天,季明珠终于想出了办法。 「三爷爷,你看这收音机的钱干脆先欠着吧!过几年再给我,毕竟我明丰明收哥明年都要娶媳妇,肯定需要不少钱。」 季明珠打定了注意,就想先把钱拖着,然后拖着拖着就不用给了。 季三栓考虑了一下,觉得季明珠说的可行,毕竟两个孙子明年结婚光聘礼都要一大笔,办喜事也需要不少,还要修房子。 算了,家里的确困难,既然明珠都这样说了,那他就厚着脸皮占一次孩子的便宜吧! 唿!内心松了一口气,终于把固执的三爷爷暂时搞定了。 这时候季明珠觉得三爷爷太正直了也不好,送上门的钱都不要,还要她这个送钱的人想尽办法,费尽心思。 之后,季三栓家有收音机的消息就像风一样席捲了安山村,然后,季三栓家从此就不得安静了。 每天一早刚打开家门,就有社员在门口守着了,他们还自带板凳和干粮,反正要在季家从早待到晚,不到半夜不回家。 …… 「嗨!你们知道吗?红阳公社安山大队有个季家丫头,今年居然养了三头三百多斤的大肥猪。」 「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娘家侄子就是食品站的工人,我就是听他说的。」 「我的天,三头三百多斤的大肥猪,得卖多少钱啊?」 「听说有三百多块呢。」 「那这季家丫头嫁人没?」 「还没,她家就她最大,家里也没大人了,下面还有两个弟弟,所以听说她要等弟弟成家才嫁人。」 「唉!可惜了,」问话的人感觉好可惜,原本还想把这么能干的姑娘说给自家儿子呢! 赵春花恍然听见有人餵猪餵上了三百斤,就有些惊讶,不过她越听越觉得这群人说的姑娘好熟,感觉像是她家外甥女。 于是她忍不住开口问道:「大姐,你们说的闺女是不是叫季明珠啊!」 「好像是吧?」大姐有些不确定,毕竟她可不认识季明珠。 肯定是了,不用大姐确定,赵春花自己就觉得是了,安山大队的,姓季,没有长辈,还有两个弟弟,这肯定是短命小妹家的丫头。 想到季明珠手里有这么多钱,赵春花急死了,外甥女还小,拿着太多钱不安全,自己作为舅妈,就该劳累点帮她保管。 「当家的,有好事了,」急匆匆的回到家,赵春花进门就笑着大喊道。 李宝根正坐在门槛上抽叶子烟,看见婆娘一脸皱褶,满口黄牙,还笑得像个傻子,就感觉好辣眼睛。 看这婆娘笑成这样肯定是有好事,李宝根忍着心里的嫌弃,问道:「啥好事啊?捡钱了吗?」 「没有,」赵春花摇头。 「那有啥好事啊?」真是的,害他白高兴一场。
第32页 「当然好了,」赵春花激动的说:「你不知道,我今天可听说了,明珠今年卖猪卖了三百多块钱呢!」 「什么?」惊讶得一声大叫,李宝根连烟杆都拿不稳了。 三百多块,这实在不是一笔小数目了,就是一个二级工人一年也才只能挣这么些钱了,没想到季明珠居然这么能耐。 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李宝根一听季明珠手里有三百块钱,立马就对着赵春花说:「那还等啥啊!赶紧去找明珠去。」 记得小妹家丫头今年好像才十五岁,一定好拿捏。 「那要不要叫上儿子们?」 「叫啥叫啊?」赵宝根不在意是说:「我个当舅舅的,还搞不定一个小丫头吗?」 「而且,你那几个儿子整天就是东游西逛,不到饭点不着家,等他们回来估计黄花菜都凉了。」 赵春花一向是个重男轻女的,儿子就是她的掌中宝,谁都不能说,就连儿子他爹也不行。 所季明珠以李宝根这么一说,赵春花就不乐意道:「李宝根,我儿子不是你儿子啊,再说,你还是个当爹的吗?人家爹都说儿子好,就你个当爹的尽说儿子不好。」 「哎呀!你这婆娘,现在不赶紧去找明珠,掰扯这些干啥,」真是抓不住重点。 儿子才是最重要的,不过死鬼说的也有道理,算了,那回来再继续吧! 李宝根所在的大队叫下湾大队,离安山大队不算远也不算近,走路得四五个小时。 李宝根实在太急了,生怕慢一秒钱就没了,于是他忍痛出了草料从大队借了牛车,就为了抓紧时间赶到季明珠家。 今天季家就季明珠在家,季明宇两兄弟都跑去季三栓家听收音机了,季明珠嫌挤,就没去。 大冬天的实在无聊,出去又太冷了,季明珠闲不住,干脆就在家里做衣服。 李宝根夫妇就是这时候到的。 农村一般有人在家都不会把大门关着,而李宝根夫妇到了后就把牛车拴好,直接往季明珠家堂屋里走。 大冬天的即使没下雪,那外面也基本是零度左右,李宝根两人来时架着牛车急匆匆的跑,差点被冷风吹成狗。 所以一推开季明珠家堂屋门,他们俩就直往火边奔,赵春花还对着季明珠埋怨道:「明珠你可真是的,舅舅舅妈来了也不知道迎接一下。」 舅舅?舅妈? 季明珠恍惚记得,他们自从季妈死后,就再也没进过季明珠家门,那现在这又是来干什么? 都说无事不登三宝殿,季明珠觉得两人来了绝对没好事,一定要小心应对。 来者是客,尽管不欢迎两人,可为了不被人说没家教,季明珠还是搬了凳子抬到火边,然后说:「舅舅,舅妈坐。」 李宝根和赵春花都不是什么客气的人,直接接过凳子就坐下,暖和了一点后,赵春花就说:「明珠,你这丫头怎么连待客都不会啊?舅舅舅妈来了连碗糖水鸡蛋都没有吗?」 至于李宝根,依旧稳稳的坐着,反正有老婆沖在前面。 农村的确是有贵客上门的话最好就招待客人一碗糖水鸡蛋,可季明珠表示这位舅妈你的脸可真大,几年不登门,登门就想当贵客,是在做梦呢! 再说,季明珠可一直记得,她家这位舅舅,在季家父母还在时,经常上门哭穷,打秋风,颳了季家不少东西。 可等季爹季妈出事后,季明珠的这位舅舅就不见人影了,甚至连季爹季妈的丧礼都没出现。 李宝根连妹妹妹夫的葬礼都不来,后面居然还有脸来打秋风,季奶奶一看李宝根这样,就气得和李家断绝了来往。 可能李宝根也觉得季家败了,再来也捞不到啥好处,从那以后,就没再来过季家。 这样的舅舅,季明珠早就不当他是亲戚了,再加上她舅妈一上门就指手画脚,惹得季明珠更不喜了。 于是季明珠直接说:「舅妈啊!我家穷,没有糖水鸡蛋这种精贵东西。」 「没有糖水鸡蛋啊!」赵春花有些可惜的咂砸嘴,「那来碗鸡蛋水也行。」说完赵春花还看向李宝根,「你说是吧当家的。」 「嗯,」李宝根点头,他不挑。 糖要票,季明珠估计是真没有,所以赵春花只能退而求其次,要碗鸡蛋水算了。 要求那么多,季明珠表示本姑娘不伺候了,她装作没听见赵春花的话,只问道:「舅舅舅妈,你们都五六年没来我家了,这次来是有什么事吗?」 说话时季明珠还特意加重了「五六年」那三个字的语气,就为了提醒李宝根他们两家已经断了来往很久了。 听见季明珠问来意,李宝根和赵春花立马就精神了,完全没有领会到季明珠的意思。 这时李宝根也不装闷葫芦了,张口就说:「这不是听说你卖猪卖了三百多块钱嘛,你这丫头也真是的,明知道这么多钱拿在手里不安全,也不来找舅舅给你保管,这不,看你不来,我们就自己来了。」 赵春花也在旁边说:「明珠,不是舅妈我说啊!你们年轻人手真的太松了,你看你家里又不是没衣服居然还花钱扯布,这要是钱真的一直在你手里,肯定要不了多久就花完了。」 「可要是放在舅妈们手里就不一样了,舅妈们年纪大了,最会俭省,钱一定会给你保管的妥妥的,不会让你乱花一分,」说完赵春花还一副用心良苦的样子。
第33页 呵呵!搞了半天,季明珠总算是明白了,原来自己这舅舅舅妈是为了钱来的啊! 不过他们是从那知道自己手里的钱的,要知道当初去卖猪时,食品收购站除了工作人员就只有三爷爷家。 三爷爷家是肯定不会把自己卖猪的钱说出去的,这可是季明珠特意叫三爷爷保密的。 至于食品收购站的工作人员,也不太可能啊!要知道李家可是八辈贫农,祖祖辈辈都是土里刨食,怎么可能会认识工人? 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季明珠也不管是谁说出去了,反正钱是自己的,季明珠她要是不给就不信李宝根敢抢不行。 直接摇头,季明珠说:「不用了,我自家的钱自己管,该怎么花也是我的事,舅妈你们就别操心了。」 季明珠不肯给钱,李宝根马上就急了,「你这丫头,怎么这么不听话,难道你舅舅我害你不成?」 赵春花也苦口婆心的说:「明珠,我们真的是为你着想。」 季明珠:「……」 她表示「为你着想」这四个字有毒,而这毒她不接。 不管两人怎么说,季明珠就是坚决摇头不同意。 到后面,李宝根直接火了,捏着拳头作势要打季明珠:「你到底给不给?」 「不给,」季明珠同样气势不弱的吼回去,想要她的钱,简直做梦。 「我看你是讨打,」见季明珠油盐不进,李宝根就真的要打人了。 赵春花一看季宝根生气了,也不再哄季明珠了,反而悄悄的后腿了几步。 李宝根可是不管谁都打,她可不想上去白挨揍,再说,她也觉得季明珠这个不实好歹的丫头是该揍一顿了,揍一顿才会听话。 季明珠自然不会站着挨打,幸好她站的位置离灶房就是一门之隔,于是季明珠「刺熘」一下就跑进灶房里,直奔她家那把三十厘米的大菜刀。 不过几秒钟,李宝根就追到了灶房,季明珠一看他那沙包大的拳头,就知道要是真挨一拳头自己绝对讨不了好。 心里发狠,季明珠直接挥舞着菜刀迎了上去,她今天倒要看看,是拳头硬还是菜刀硬。 李宝根看见菜刀的反光就有些怕,不过他想着季明珠应该没这么大胆,于是还是沖了上去。 可惜,李宝根明显错估了季明珠的胆量,于是,等李宝根真的要挨砍时,想后退已经来不及了。 菜刀来临,李宝根下意识的抱住额头,结果他的手逃过了,胳膊却挨了一刀。 不过现在是冬天,李宝根穿着厚厚的棉袄,所以他的胳膊虽然挨了一刀,受伤却不严重,只是擦了点皮。 季明珠最主要还是想吓李宝根,所以砍完后她稍微停了一下,对着李宝根说:「叫你敢打我,我砍死你。」 而就是季明珠停的这一下,让李宝根抓住机会,跑了出去。 同样赵春花也被季明珠吓了一跳,等看到李宝根被砍后,她就吓得跑了出去,然后大喊:「杀人了,杀人了。」 可惜今天社员们全部在季三栓家,而季三栓家离季明珠家最起码有□□百米,走路都要走十来分钟,所以赵春花再怎么喊也没人听见。 李宝根和赵春花就这么被季明珠追着跑出了家门,而看到他们出去后,季明珠就站在大门口说:「以后要是敢再来我家,我就砍死你们俩。」 随即,她就把大门「哐当」一下关上了。 第18章 看着季明珠把门关上了,李宝根立马就气得跑回去勐踹门,「啊啊啊~贱丫头,你敢对长辈动手,一定会天打雷噼的。」 季明珠站在大门处还没回屋,听见李宝根的话她就说:「那你李宝根有本事就站着被我砍啊!你看我会不会挨雷噼,」 反正已经撕破脸了,季明珠连舅舅也不喊了,直接喊李宝根。 「啊啊~」又使劲的踹了门几脚,李宝根才不甘心的准备走了,他还是怕季明珠又发疯提着刀追出来。 转身看见远处的赵春花,李宝根想到最开始这婆娘就只顾着跑,完全没想到救自己这个丈夫,就气不打一处来。 李宝根又想到,今天要不是这死婆娘,自己就不会遭这么大的罪,看来回家后,一定要使劲打一顿才行。 当然这时候李宝根已经忘了,他和她婆娘可是一丘之貉。 而果然,李宝根回到家后,就把赵春花狠狠打了一顿,打得她三天都下不了床。 李宝根架着牛车走没了影,季明珠也早已回到了堂屋,而这时候,季明珠家旁边的草垛里,才钻出来了一个人。 而从草垛里出来的人,正是二狗娘 。 今天安山大队的社员基本都去了季三栓家,只有二狗娘一个人在碾米房碾米,碾米房就建在大路边上,所以李宝根们来时就被二狗娘发现了。 安山大队没有牛车,所以难得见到一次牛车,二狗娘自然是稀罕,再说,她也想知道是谁家亲戚这么大手笔的架着牛车来。 结果,来人居然是季明珠家亲戚。 自从上次过后,二狗娘可以说和季明珠那是有不共戴天之仇,所以看见季明珠家难得来人,二狗娘就想听听他们来干什么? 结果,二狗娘没想到居然会听见季明珠卖猪卖了三百多块,也没想到居然还会看见季明珠彪悍的提着刀砍人,还是砍她亲舅舅。
第34页 看见季明珠砍人那一幕,二狗娘就吓得跑到草垛里躲起来,毕竟她可和季明珠有仇,要是被季明珠发现了自己,那她顺手也给自己来一刀怎么办? 步履匆匆的回到家,二狗娘越想越觉得庆幸,她觉得从季明珠今天的表现看,季明珠一定是有病,而且是疯病,要不然怎么随随便便就要提刀砍人。 对于一个有疯病的人,那是一定要躲远点,毕竟有病的人可不讲道理。 而且二狗娘还觉得季明珠发起疯来特别不要命,都说横得怕不要命的,看见季明珠那不要命的样子,二狗娘怂了。 所以现在即使知道季明珠手里有钱,二狗娘也不打这些钱的主意了,毕竟钱再重要,那也比不上命。 今天的事有些刺激,二狗娘是个憋不住话的人,可她又不想和别人说,怕被季明珠知道了报復,于是她在晚上时就和王老狗说,反正王老狗一直是个闷葫芦,不管知道了什么也从不会说出去。 都说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二狗娘当了一次黄雀,没想到王二狗也学着她娘当了一次黄雀。 二狗娘晚上絮絮叨叨的和王老狗说话时,王二狗正好起夜上厕所,他原本就一直还在惦记着季明珠,听见她娘提到季明珠的名字,他就想知道她娘提季明珠干啥,于是他就躲窗口偷听。 窗口虽然离床近,可二狗娘说话的声音不算大,王二狗只能断断续续的听见她娘说什么「季明珠有三百多块……舅舅……打人」之类。 王二狗一听见三百多块钱,就猜到是季明珠卖猪的钱,虽然当初就知道那些猪值钱,可王二狗也没想到居然会有三百多块。 王二狗是很喜欢季明珠,可要是季明珠再有钱,那就更好了,毕竟只要有了这些钱,他王二狗以后就是每天不上工也能吃香喝辣的。 可是,季明珠那女人又不愿嫁给自己,她不嫁过来那些钱就没王二狗的份,王二狗自然不愿意美人和钱熘走,看来,得想个办法才行。 王二狗想了一整晚,也想不到有啥办法可以让季明珠自愿嫁给自己,于是第二天早上,他决定去找自己的好哥们赵麻子讨个注意。 都说物以类聚,王二狗整天偷鸡摸狗,那赵麻子也是个吃喝嫖赌五毒俱全的人。 赵麻子生平最爱赌,还在自家搭上了牌桌,王二狗到赵麻子家时他正和平时一样和一群狐朋狗友打牌。 「二狗子来了,」一群人都是认识的,见到王二狗纷纷打招唿。 「二狗子,要来耍一把不?」赵麻子一看见王二狗,就问他要打牌不。 「当然要,」王二狗也有赌瘾,难得来一趟自然要玩几把。 玩了几把,王二狗就开始问赵麻子,「赵哥,你说怎么才能让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死心塌地啊?」 旁边的人当即就问,「二狗子,这是看上那家的了?而且人家还看不上你。」 被人嘲笑,二狗子有些羞恼的说:「不是我,我是帮人问的。」 「呵呵呵,」牌桌上的人全部笑嘻嘻的,明显是不相信王二狗的话。 赵麻子这时也说:「想要一个女人死心塌地,那还不简单,把她身子要了不就行了吗!」 牌桌上的另外一人也说:「一次不行就再来一次,只要你能让她见识到你的强大,保证再烈的女人也会变得服服帖帖。」 这人说完,就给了二狗子一个男人都懂的眼神,然后猥琐的「嘿嘿嘿」的笑了。 王二狗特别满意众人出的这个注意,他怎么早没想到呢?想想季明珠那雪白的肌肤,妙曼的身材,他就忍不住石更了。 赵麻子又接着说:「二狗子,我这里还有好东西,能让你想做的事变得更容易,你要不要?」 「什么好东西啊?」王二狗问。 「能让zheng洁lie女变成ying娃dang妇的好东西。」 「这东西好,」王二狗听了眼前一亮,对着赵麻子说:「赵哥,你真不愧是我的好兄弟。」 赵麻子说:「那当然,不过这东西我也是出了钱才弄来的,作为好兄弟,你就出个本钱算了,一块钱一份。」 「啊?还要一块钱啊?」王二狗听见要一块钱,有些犹豫,毕竟他家可是他娘当家,他身上可没有多少钱。 牌子上的其他人原本也对赵麻子说的东西感兴趣,不过等听见要一块钱,就纷纷不说话了。 本来这群人就是整天游手好闲的人,吃饭都得靠着家里,至于钱,能有几分几毛钱就算好的了,谁身上会有一块钱啊。 再说,一块钱差不多都能买上一斤半的猪肉了,要是真有那钱,他们情愿去买肉,也不要买赵麻子说的好东西。 反正他们又不是王二狗,就是没有那东西,也能上家里婆娘的床。 赵麻子见王二狗不乐意,也有些不高兴,他说:「二狗子,你别觉得贵,现在这东西可不好找,我也是花了大力气的,收你一块真的是良心价了。」 当然这东西其实是赵麻子一个曾经当过女支女的相好拿来两人助兴的,赵麻子没花一分钱。 王二狗最后还是忍痛买了,他也怕到时候季明珠会反抗,大喊大叫惊动人就不好了。 用了药的话,就像赵麻子说的季明珠会变成ying娃dang妇,那到时候她不仅不会反抗,还会任由自己摆弄,想想就觉得很shuang。
第35页 …… 时间过得很快,渐渐的到了年尾。 俗语说:小子小子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腊八粥,喝几天,沥沥拉拉二十三;二十三,祭灶神;二十四,扫房子…… 今年安山大队因为养猪多了一份收入,所以到过年时,大家也比以前捨得,腊八的时候家家户户就飘起了腊八粥香。 季明珠也随波逐流,用米,小米,红枣,核桃,板栗,花生,豆子,香菇等八种材料煮了咸腊八粥。 二十三,祭灶神是属于封建迷信,破四旧,是不允许的,每到这天,上面的人就会要求大队组织人手,挨家挨户的查。 不过再怎么阻拦,大队还是有不少人偷偷祭灶神,只求来年合家平安,当然大家也不会明着反抗,而是把祭灶神的时间选在深夜,连灯都不点,摸黑着祭灶神。 大队的人也知道这个情况,他们也就是做个样子给上面看,谁也不会真的抓人。 到了第二天后,勤快的人们就会早早起来,把家里里里外外上上下下全部打扫的干干净净,除旧迎新年。 之后几天,大队里的欢声会越来越多,因为过年是个大日子,再抠的人家也会在这段时间做上好吃的。 富裕点的人家会选择蒸白面馒头,鸡吃不起,肉怎么也要买一些。 至于穷点的人家也会选择蒸三合面馒头或者高粱馒头,肉吃不上猪下水也要买点回来。 大年三十,年夜饭就是最重要的。 季明珠从早上起来,就开始准备年夜饭。 在蜀地,年夜饭必不可少的是年糕,寓意一年更比一年高;第二就是鱼,『鱼』谐音『余』,寓意年年有余;第三就是鸡,象徵着全家有福。 当然,只有家里有条件,还可以多准备一些菜,季明珠今年就从公社抢了两斤羊骨,所以季家的年夜饭又多了一道羊骨汤。 季明珠忙着做年夜饭,季明宇也没闲着,早早的他就跑去红阳公社的供销社里买上主席像,拿回家来贴在堂屋中央。 这也是这个年代的特色,以前过年都是贴上玉皇大帝,观音菩萨等神仙的画像,现在因为破四旧不允许贴了,大家就改成贴主席画像,因为主席现在就是人们的信仰,在人们心中就是最值得尊敬,爱戴的人。 到了傍晚,季家的桌子上就慢慢的摆上了羊骨萝蔔汤,红烧鸡,酸菜鱼,炒年糕,麻婆豆腐,酥肉丸子。 这些菜在安山大队绝对是头一份了,季明宇季明安两人看到了,直唿道:「过年真好,要是天天能过年就更好了。」 季明珠笑着说:「会的,我们会越来越好,以后天天像过年。」 现在是文革期间,不许祭祖,也不许给祖先烧纸,连放鞭炮也不行,所以年夜饭做好后就可以吃了。 不过在吃之前,季明珠他们三人还要在主席像下背一次红宝书,要「坚决遵从主席的思想,贯彻落实主席的方针。」 吃过年夜饭后,剩下的就是守夜,现在也没啥娱乐活动,季明珠想着,干脆和季明宇他们说:「明宇,干坐着太无聊了,不如咱们来做灯笼。」 季明宇两兄弟听了都很感兴趣,不过季明宇还是说:「姐,我们不会做啊!」 「没事,姐会,」季明珠大手一挥,表示做灯笼很简单。 当然,季明珠会做灯笼,也是上辈子在孤儿院学的,那时候孤儿院经费紧张,为了让孩子们能吃饱,孤儿院就会去领一些像煳灯笼,串珠子,穿花朵等手工来让小孩子们做。 那时候做的好的小孩子还能得到食物奖励,季明珠为了食物,没少在这种小手工上花心思。 做传统灯笼需要把竹子噼成细条做支架,噼竹子这种事情不用季明珠做,季明宇就能搞定。 竹子噼成小细条后,季明珠就开始动手了,季明珠手很巧,很快,一个圆形的灯笼就在她手里慢慢形成。 季明珠做时季明宇和季明安也跟着做,季明宇手也比较巧,第一遍还有些歪歪扭扭的,第二遍他就熟悉了,做出的灯笼也是有模有样的了。 季明安就不行了,可能是因为他人小手短,明明是圆形的灯笼却被他给做成了椭圆形,特别像南瓜。 看着自己的灯笼,季明安瘪瘪嘴,有些嫌弃,不过脸上嫌弃,季明安却依旧小心对待自己做的丑灯笼,季明珠说要拆了从做时,他也不答应。 灯笼支架做好了,就要煳纸了,家里没有胶水,季明珠就用面粉搅煳煳来当胶水。 灯笼纸也是选用红纸,过年嘛,正好红红火火的。 灯笼做好后,原本要在里面点上蜡烛,不过季明宇捨不得,蜡烛可比煤油贵多了。 于是他干脆用竹子砍了几个竹碗,在里面倒上煤油,再搓根棉花做灯芯。 灯笼做好后,季明宇和季明安俩个人就兴致勃勃的要把灯笼挂在大门上,拦都拦不住。 季明珠无奈,只能和季明安小心的扶着梯子,让季明宇上去挂。 三十晚上是要守夜到十二点的,不过家里没有钟錶,不知道时间,所以季明珠只能估计时间到了,就给季明宇两人一人发了六分钱的红包,希望来年六六大顺,然后让他们去睡了。 大年初一要起早,早早起来洗漱过后,季明珠们就要去拜年了。 大队里拜年是小辈给长辈拜年,季明珠三兄妹是小辈,所以不用再留人在家里等人拜年。
第36页 出了门,就可以看见不少人,以前大家见面都会说「恭喜发财」等祝福语,而现在就是说「祝你今年见到主席。」 因为对于现在的人来说,能见到主席就是最大的荣耀,比升官发财还要重要 。 出去拜一圈年回来,季明珠们的衣服兜就全部变得鼓鼓的,里面装满了南瓜子,瓜子,花生等,糖果也有,不过很少,一个人就只有几颗糖,还全部是农家人自制的麦芽糖。 蜀地大年初一还要吃饺子,因为饺子像元宝,人们吃饺子就希望来年「招财进宝。」 饺子都是昨天包好的,季明珠只要烧水煮就行,饺子一年也难得吃一次,所以季明宇两兄弟吃得很急。 季明珠看了,赶紧说:「你们两个吃慢点,昨天包饺子时,我还在饺子里放了五分硬币,吃得太快的话当心硌到牙。」 结果,季明珠刚说完,就听见季明安那里「咔嚓」一声,明显是咬到硬币了。 捂着嘴,季明安疼得眸子水汪汪的,却还是依旧笑着说:「姐,我先吃到了。」 季明珠也笑着说:「是是是,明安运气好,今年一定发大财。」 季明宇看了姐姐弟弟高兴的样子,嘴角也露出了弧度,但他更加快了吃饺子的速度。 季明珠和季明安刚开始没发现,后来饺子渐渐少了,季明宇面前的硬币渐渐多了,两人就发现了季明宇的奸诈。 一看这样季明安也急了,他一大口吞下了一个饺子,鼓着嘴角说:「哥你实在太坏了。」偷偷的吃了好多饺子。 季明宇也一口塞下了两个饺子,然后说:「谁叫你嘴太小了。」 季明安:「……」不服气。 哼!嘴大了不起嘛! 吃完饺子,季明安一抹嘴,然后有些着急的说:「姐,咱们快去公社吧!去晚了说不定就没位置了。」 红阳公社每年过年都会放电影,季明安以前因为身体原因,从来没有看过。 这次他的身体终于好了,终于可以去看电影了,也难怪他这么着急。 季明珠以前也去看过电影,知道去晚了绝对占不到好位置,所以季明安一说她也就同意了。 去看电影还要带着板凳,因为公社可没有凳子给你坐,不带的话,那就只有站一天了。 季明安还把他的灯笼带上了,电影要傍晚才开始放,放完天已经黑了,所以去看电影的人总要带上照明的东西,当然带灯笼的比较少,大部分的人都会带火把。 也有人会选择带电筒,不过现在电筒可不好买,光电筒钱就要十几块,还要工业票才能。 工业票只有吃商品粮的才有,老农民要弄上一张很难,所以谁家要是有根电筒,那绝对会成为众人羡慕的对象。 红阳公社看着比安山大队好多了,安山大队基本就只有土胚房,木头房,红阳公社却有好几座砖瓦房。 现在的电影都是露天电影,一般都会选择在公社晒场放映。 到了放映电影的地方时,果然已经有不少人在了,前几排都被占满了。 季明安赶紧跑过去在后面的地方选上一个位置好的,然后叫季明珠赶紧把凳子放上。 现在离放映还有段时间,季明珠干脆就叫季明宇他们俩去玩,她在这里守着就行。 在凳子上坐着比较无聊,幸好旁边有几个中年妇女在聊天,从东家长说到西家短,哪家今年买了肉,哪家汉子偷了寡妇,哪家姑娘又和谁好上了,他们都知道得清清楚楚。 季明珠磕着瓜子,听得津津有味,有时她都怀疑这群妇女是不是有千里眼顺风耳,要不然怎么公社里的滴滴点点她们都知道。 时间渐渐到了傍晚,电影要开始了,而整个放电影的地方也全被人们包围了,可以用人山人海来形容。 六十年代,其实好电影也不少,不过因为运输不便或者发行量少等原因,使得偏远山区能看的电影很少。 像红阳公社,即使前几年都在放电影,可每年放的都是同样的片子即《刘三姐》,大部分的人看的次数多了,连里面的歌都能背完了。 可即使这样,每年再次放映时人们依旧会来看,好像一点也不会腻。 不过今年,公社终于又有新片子了。 现在的人们最痛恨的就是日本人,最喜欢看的就是抗日战争片,而今年红阳公社就放了着名的《铁道游击队》。 现在的科技还不发达,电影即使在晚上放映也比较模煳,可即使这样,社员们也是大声叫好。 很多人看电影时都把自己想像成了主人公,把敌人得了落花流水,所以季明珠总能听见不少「打得好……打死他们……再来一枪」等声音。 电影放完之后,社员们皆意犹未尽,季明宇更是难得显出活泼的一面,不仅学着电影里主人公打木仓的动作,还说自己以后也想去当兵。 季明珠听了季明宇的愿望就笑笑不说话,小孩子有个愿望很正常,可等到长大后能实现的又有几人? 不过以后的事,谁又能说得清呢? 第19章 新年渐渐过去,在正月十二的时候,季明丰和季明收结婚了。 季明丰是长子,原本是要先办他的婚礼,不过季明收比较能耐,不用媒人就自己找了个媳妇。 王大春一看这样,想着两个孙子年纪都差不多,干脆就一起办算了,还能省一次办婚礼的酒菜。
第37页 当然,也会少收一次礼,不过现在人穷,只有近亲随礼还会拿个几分几毛,像稍微远一点的亲戚或者一个大队的社员,那基本就是拿把蔬菜拿棵葱当随礼,还要在主家吃一顿。 这样算下来,办一场喜事不仅不赚,还要亏本,所以精打细算王大春自然会选择两个一起办。 至于说两个孙子一起办婚礼不好看,那是不存在的,要知道现在因为穷,更多的人那都是不办婚礼的,基本上就是新郎去新娘家把新娘接回来就算结婚了。 所以王大春肯办一场婚礼,那绝对是出了血的,就是两个新媳妇的娘家,也没有任何意见。 毕竟这一场婚礼,可是代表着男方对女方的重视,能让女方家大大的长脸。 结婚办酒席,肯定很忙,即使王大春有好几个儿媳妇,那估计也有点忙不过来,所以季明珠决定早点去帮忙。 到季家时,季明珠看见王大春正把一家人指挥得团团转,几个媳妇全部切菜洗菜,儿子就搬桌子噼柴,就连两个新郎官,也在给骡子车打扫卫生,打扫干净了一会儿好去接亲。 喜庆日子,自然要说些好话才行,季明珠一见到两位堂哥,就说:「大堂哥二堂哥,恭喜恭喜,新婚快乐,祝你们和和美美,来年就抱上胖小子。」 季明非作为长子,一向都是稳重的人,可再稳重的人,在大喜的日子被打趣,也是忍不住红了脸 。 季明收脸比较黑,倒是看不出来脸红,但是一向能说会道的人今天却成了锯嘴的葫芦,从这就可以看出他的心情不平静了。 再不好意思,两人还是热情的把季明珠招唿进家,特别是季明收,更是对季明珠生隐隐感激之情。 事情是这样的,季明收的媳妇也是安山大队,因为季明珠给季带来了收音机,季明丰她媳妇跑来听收音机,一来二去,两人就慢慢好上了。 所以算起来,季明珠还是两人的媒人,要是没有收音机,季明收的媳妇还不知道在哪儿呢?也难怪季明收会感激季明珠。 看见季明珠来了,王大春是比较高兴的,正好家里忙不过来,季明珠就来了,果然是个好姑娘,知道主动来帮忙。 「明珠,你来的正好,你季红姐一个人剪『囍』字贴不过来,你去帮她一下啊!」 「知道了,三奶奶,」贴囍字是个轻松活,季明珠笑着接下了。 季红是在自己的房间,季明珠去时,她手里正拿着红纸,三两下就能剪出一个字来。 季明珠和季红并不熟,毕竟一个忙着读书,一个忙着挣口粮,两人根本没有啥交集。 再没啥交集,季红还是认识季明珠的,而且刚才她也听见她奶奶的话了,看见季明珠到了,季红笑着说:「明珠堂妹,麻烦你了。」然后她递给了季明珠一堆剪好的剪纸。 季红人长得清秀,笑起来却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她说话也温温柔柔,因为长期读书,周身还有一丝书卷气。 而农村人一向都喜欢有知识的人,也怪不得季红会在家比较受宠了,在大队的名声也很好。 接过剪纸,季明珠也笑着说:「季红姐你太客气了,说啥麻烦啊,咱们可都是一家亲戚。」 见季明珠是个爽快人,季红对季明珠的感官就好了起来,「也是,那我就不和堂妹你客气了。」 接过季红手里的剪纸,季明珠对着季红笑了一下,就赶紧出去了,毕竟现在正忙,可不是聊天的时候。 贴『囍』字还需要煳煳才行,不过王大春只给了季明珠几个煮的烂烂的土豆当煳煳。 她可捨不得白面,毕竟一把白面做成疙瘩汤都能让她的小孙子吃顿饱了。 季明珠接过土豆,也没觉得奇怪,反正王大春又不是第一个这么干的人。 再说土豆又不是不黏,只是黏性比不上面煳煳而已,可办喜事就只有几天,过了这几天谁还管囍字能不能贴在墙上? 对于俭省的妇女们来说,能省下白面才是最重要的。 时间渐渐过去,季明丰穿上了新衣服,胸口带上了大红花,和几个接亲的社员牵着头戴大红花的骡子车,准备去接新娘子了。 现在其实还早,不过季明丰的媳妇是外村的,必须得早点去才能赶上吉时,至于季明收,他媳妇就在本村,离得近,到时只要估摸着时间去接就行。 接亲的走后,李大娘就开始做喜宴了,做饭做菜也要时间,要是等到新人们到了才做,那时间就来不及了。 季明珠贴完剪纸后,就干打杂,一会儿给堂婶递个盆,一会儿去帮忙借个锅,虽然没干啥大事,她却跑得大汗淋漓。 时间逐渐到了正午,吉时差不多到了,接亲是人也回来了。 很少看见婚礼,所以这次季明珠也难得和其他人一样趴在院子墙头上看热闹。 新娘子坐在骡子车上被一块红盖头盖住了,看不见脸,骡子车上还有新娘子的嫁妆,一个木箱子,里面不知装的什么,还有两床新被子,枕巾,暖水壶,脸盆之类的。 从嫁妆上就可以看出,这个新娘子的家庭条件还不错,也受宠,而王大春肯定也出了不少聘礼。 因为当地的风俗是男方出聘礼,女方则是可以选择出嫁妆也可以选择不出。 选择出嫁妆的姑娘肯定是在家里受宠或者有点地位的,因为现在的人们普遍认为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要是姑娘在家没点地位,娘家可不愿意出嫁妆。
第38页 即使女方家肯出嫁妆,那嫁妆的价值也基本不会超过男方聘礼价值,第一个原因是女方不愿意做亏本的买卖,第二个原因就是女方认为嫁妆如果给超过了男方的聘礼价值,那女方家就会显得低男方家一等。 农村人没几个不好面子,所以即使再怎么疼爱自家姑娘,也不会办出丢面子的事情。 当然,也有父母实在心疼自家姑娘会多给点嫁妆,只是他们会选择偷偷的给,不会让人知道。 可是,这样的父母在农村根本没有几家,简直是凤毛麟角。 吉时到了,两对夫妻开始一前一后的往正堂屋走。 现在结婚是不拜天地的,而是两方父母亲戚朋友站在两边,看着新婚夫妇拿着结婚证,对着主席像宣誓。 当宣誓完毕之后,婚礼就成了,接下来就是开席,亲戚朋友们坐着吃吃喝喝,新郎新娘一桌一桌的敬酒。 当然,以前新娘子其实只能待在新房,不能出来,不过改革开放以后号称男女平等,所以也逐渐有了新娘和新郎一起敬酒的风俗。 季明珠随了一块钱的礼后,就坐在桌子上准备吃席了,她今天已经忙活半天,早就饿了。 现在肉票不好找,即使去年卖猪得到一些,那也不够,所以季家酒席上的荤菜并没有肉,而是换成了萝蔔骨头汤和猪下水。 就是这样,菜刚一上桌,桌子上那是一片刀光剑影,季明珠反正只夹到了一块萝蔔,然后碗里的菜就没了,连汤都被倒的干干净净。 看见旁边的嫂子碗里又是汤又是肉,再看看自己碗里孤零零的一块萝蔔,真是人比人不能比啊! 混了七分饱后,酒席结束了,季明珠帮忙把碗筷洗了,把借来的锅碗瓢盆全部还了,这次的喜宴就算结束了。 和王大春打了声招唿,季明珠就准备走了,现在天已经快黑了,再不回去估计两个弟弟就要来接自己了。 「明珠,你等等,」看着季明珠要走,王大春赶紧叫住季明珠。 「怎么了三奶奶,还有啥事没做吗?」 「没有啥事了,」说完这话王大春赶紧进了灶房从橱柜里摸出五个鸡蛋,递给季明珠,说:「你今天辛苦忙活一天了,这几个鸡蛋拿回家煮着吃吧!」 说来王大春就郁闷,原本当地的风俗是把喜宴的剩菜送给帮忙人员,就当作帮忙人员的辛苦费。 可是今天的社员实在太能吃了,不管荤菜素菜全部给吃的滴点不剩,没有剩菜,王大春也不能白让季明珠忙活一天,于是她只能忍心痛拿出五个鸡蛋了。 「不用了,三奶奶,我家又不是没鸡蛋。」季明珠也猜到了王大春为啥拿鸡蛋给自己,可是鸡蛋贵,季明珠当然不想要王大春的。 王大春一把把鸡蛋塞进季明珠的怀里,然后说:「给你你就拿着,你三奶奶可不是什么蠢的人,没有剩菜,也不会让你白忙活一天的。」 王大春又说:「再说,给帮忙的拿辛苦费本就是我们这边的习俗,你要是不要,传出去别人说不定还会以为我捨不得呢,那你叫我怎么做人。」 好吧!三奶奶说的的确是有道理,季明珠也只能收下了。 怀里抱着鸡蛋,季明珠脚步匆匆的回家了,为了省时间,她还挑了小路走,毕竟天只有一点点亮了,她又没带火把,再不赶紧回去天黑了可就不好走了。 不过今天,季明珠总感觉有些不对。 总感觉自己身后有轻微的「咔嚓」声,像是人踩在落叶上的声音。 不会是被人跟踪了吧!季明珠不敢回头验证,怕把后面的人激怒,只能加快走路的速度。 快一点,再快一点,季明珠这时就特别后悔,她为啥要为了节省一点点时间就挑了小路走。 小路根本没有人烟,要是走大路,大声喊一声,一定能有一堆人出来把后面的跟踪狂按趴下。 突然,季明珠感觉脖子处传来剧烈的疼痛,然后她就晕了过去,昏迷前她还想,妈哒,这狗娘养的居然耍诈,后面走路居然都没声了。 …… 脸上被泼了冷水,冰冷的刺激让季明珠一个打了激灵,意识也慢慢甦醒了。 脖子处好疼,季明珠想伸手揉一揉脖子,结果她却发现自己手被捆得紧紧的。 这时季明珠才想起来,她好像被人绑架了,而睁开眼的她也终于看见了自己眼前站着王二狗。 「王二狗,你要干什么?」声音有些沙哑,季明珠还是呵斥王二狗。 「不干什么,我只是想让你当我的媳妇而已,」王二狗贪婪的看着季明珠说。 一个多月了,自从从赵麻子哪儿拿到药后,王二狗就一直在季明珠家周围守着。 可惜季明珠居然一直没出门,害他一直没等到机会,这时王二狗就好恨那两个碍事的小崽子,要是没有他们俩,他早就直接跑到季明珠家里了。 不过皇天不负有心人,现在不是终于让他等着机会了嘛! 马上,季明珠就逃不掉了。 「你疯了,你这是犯法的,」王二狗话一出口,季明珠就明白他想干什么了。 「没事,」王二狗摆摆手,不在意的说,「只要明珠你不说出去,谁会知道?」 接着,王二狗又深情的说:「明珠,我是真的喜欢你,你放心,和我在一起后,我一定会好好对你,好好爱你的。」
第39页 实在噁心的想吐,季明珠觉得王二狗侮辱了『喜欢』这两个字,干出这种事情的他,其实只是想用『喜欢』两个字来掩饰他骯脏的内心吧! 而且,晃眼看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季明珠发现王二狗居然把她绑到了祠堂。 要知道祠堂以前可是一直供奉着安山大队所以社员的祖先,虽然后面因为破四旧,祠堂被撤掉了。 可再怎么样,社员们大多数也是一直对祠堂有着敬畏之心,连住进来都不敢。 没想到王二狗却这么大胆,居然想要在祠堂做龌龊的事,王家祖宗一定是倒了八辈子的霉才会有这种子孙吧! 不过想想,季明珠就知道王二狗为啥要把地点选择祠堂了,肯定是因为祠堂地处偏远,平时根本不会有人来,把地方选在这里,季明珠就是想求救都做不到。 不对,季明珠突然感觉自己的身体不对劲,腹部有一股异样,难受极了。 「王二狗,你对我做了什么?」身体不对劲一定和王二狗有关,所以季明珠立马就质问王二狗。 「嘿嘿嘿,」王二狗一看季明珠脸色不对,就知道药效开始发作了。 看季明珠的样子,王二狗放心了,再不发作他都要以为这药没用了,半天都没动静。 「明珠,没事,这只是一种能让你谷欠仙谷欠死的药,有了它,待会二狗哥就带你上天。」 轰,季明珠听了王二狗的话后,脑中的怒火终于压不住了,像火山一样喷发出来,王二狗,你这是找死啊! 怒火让季明珠的脸上染上的红晕,像一朵盛开的玫瑰,王二狗看着,唿吸开始急促,小帐篷也起来了。 不管了,美人在眼前,再忍下去就不是男人。 王二狗一边脱衣服一边朝季明珠走过来,季明珠一看这样,就真的在心里给王二狗判死刑了。 只有几步路的距离,季明珠可不想让王二狗脏了自己的眼,她直接从农场挑出了一块几斤重的石头,勐的朝王二狗砸过去。 季明珠现在基本是百发百中,十米之内那是想砸哪里就砸哪里,她想着要把王二狗砸死,于是石块就直接往王二狗脑袋上扔。 王二狗只看见季明珠面前突然飘着一块石头,他大声喊了一声「鬼啊!」然后就想往外跑。 可是已经把自己的秘密暴露的季明珠怎么会让他逃掉,于是王二狗直接就被石头砸中了后脑勺,软软的倒在了地上,地面上也慢慢变红了。 看王二狗人事不知的倒在地上,完全没了动静,季明珠就不管了,直接进入了农场里。 当然,现在季明珠就是想收拾王二狗也做不到了,她现在就感觉身体里一阵阵空虚,又带着一股勐烈的火,快把她烧成灰烬了。 农场里有镰刀,季明珠用尽力在镰刀上磨了好几下,才把绳子磨断。 农场里没有水,只有灵泉,季明珠这时候也顾不上浪费不浪费了,拼命的买了灵泉灌进嘴里,又往自己身上浇。 季明珠这时只觉得度秒如年,她只能咬紧牙关忍住,不知道过了多久,季明珠终于感觉,药效过去了。 这时候的季明珠,早已倒在地上,像一摊软泥,身边的灵泉也形成了一个小水滩。 苦笑了一声,季明珠这时好想睡觉,可她知道不能,因为罪魁祸首王二狗还倒在祠堂里,也不知道死没死。 死了还好,要是没死人还跑了出去,那她的麻烦就大了。 待身体恢復一点力气之后,季明珠就赶紧从农场里出来了。 还好,王二狗还是原封不动的躺在地上,当然他身下的血已经流了不少,估计就是没被石头砸死,也会流血过多而死。 慢慢的走了过去,季明珠摸了摸王二狗的鼻息,没啥动静,又探了他的脉搏,却发现还有轻微的跳动。 季明珠真是没想到,王二狗的命这么大,被石头砸中脑袋,又流了如此多的血,居然也没死。 王二狗没死,季明珠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杀了吧,现在毕竟是和平年代,杀人算犯法,而且季明珠也不想脏了自己的手。 可要是不杀吧!王二狗毕竟看到了自己的秘密,要放过他也不太可能。 季明珠一阵纠结,最后,她干脆准备让王二狗自生自灭。 季明珠她抓了一把灰把王二狗的伤口堵住,然后就把王二狗的手脚捆好,嘴也堵住了。 现在还是冬天,天气还很冷,季明珠就准备让王二狗待在祠堂里一夜,身上有伤还要被冻上一夜,明天王二狗要是还不死,那就真的是老天不让他死了。 出了祠堂门口,季明珠发现月亮已经挂在了半空,看来最起码是过了几个小时了。 完了,过了这么久,也不知道明宇他们会不会急疯了。 朝家方向没走多久,季明珠就听见了季明宇的喊声,甚至还听见了不少社员的声音。 看来,一定是自己太久没回去,明宇找不到自己,就找了其他社员帮忙找。 虽然弟弟一定很着急,可看着自己这一身,季明珠就知道,她不能这样子出去。 毕竟她现在这一身实在狼狈,又是水又是泥,全身还乱糟糟的,要是现在出去,社员们一定会乱猜测她发生了什么事? 农村人,最爱胡乱揣测,没有的事情他们都能说出三分,季明珠敢肯定,她现在的样子要是被社员们看见了,明天关于季明珠的各种恶意流言一定能满天飞。
第40页 季明珠可不喜欢被人说三道四,所以想了想,她决定自残。 安山大队别的不多,就是小山坡多,季明珠回到了小路上,找到了一个十多米高的小山坡,在地上滚了几圈,然后就跑到了坡底,还把自己的一条腿弄崴了。 自残可比意外还疼,季明珠疼得眼泪汪汪的,在心里越发恨王二狗了。 过了一会儿,季明宇和社员们的喊声渐渐接近,季明珠的脚这也肿成了一个大馒头,站都不能站起来了。 「明宇,我在这,」季明珠声嘶力竭的大喊着,就希望季明宇能马上听见。 连续喊了好几次后,季明宇果然听见了。 「三爷爷,我听见我姐的声音了,」和季三栓说完这句话,季明宇就赶紧往传出声音的地方跑,季明安也一样。 季三栓听见季明宇这么说,也赶紧对着后面的社员说:「大家赶紧点,明珠找到了。」 季明宇和季明安顺着季明珠的声音找到了季明珠,等看见季明珠狼狈的样子时,季明宇两人一下就哭了。 小山坡毕竟是坡,季明宇拿着火把,跑得很快,季明珠看得是心惊胆战,就怕季明宇也摔了,赶紧冲着季明宇喊「明宇你慢一点。」 冲到季明珠的旁边,季明宇沙哑着声音问:「姐,你怎么弄成这样了。」说完季明宇就要扶季明珠起来。 之后,季明安也哭着到了。 看见两个弟弟哭了,季明珠有些自责,她赶紧摆手不让季明宇扶,然后说:「明宇明安你们两个作为男子汉,怎么能随便哭啊?姐姐并没有事,只是不小心踩滑了从山坡上滚了下来,崴了脚而已。」 「姐,你没事吧?」听见季明珠崴了脚,季明宇也哭不出来了,他看向季明珠的脚,才发现季明珠露出的脚腕已经又青又肿了。 这时季三栓们一群人也到了,季三栓刚好就听见季明珠崴了脚,他赶紧问,「明珠你的脚严重不?」 季明珠看见来找自己的除了三爷爷一家,还有不少社员,心里感动极了。 不过还好,看见两个新婚夫妻没跟着出来,季明珠松了一口气,毕竟今天可是他们的洞房花烛之夜,要是被搅和了,那她以后怎么还意思见他们哦。 摇了摇头,季明珠说:「三爷爷没事,我只是天太黑了没看清,就从山坡上踩滑了滚了下来,崴了脚而已,应该不严重。」 「不过今天真是麻烦三爷爷和各位叔叔伯伯了,因为我不小心害得你们大半夜都还受罪。」 其他社员都说没关系,大家可都是一个大队的,就该互相帮助。 季三栓也满心懊悔的说:「该怪的是我才对,今天我就该叫个人送你回来的,」他今天真是忙昏了头了,乌漆麻黑的居然放心让明珠一个自己回家。 这时季三栓就特别庆幸明珠只是崴了脚,这要是遇见了某些不好的事,那他的罪过就大了。 当然,季三栓没想到季明珠的确是遇见坏人了,只不过这件事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了。 等了一会儿,季前进和季跃进气喘吁吁,抬着门板过来了,一块门板倒不怎么重,就是他俩跑得太快,累得不行。 把季明珠扶到门板上,一行人又匆匆抬着季明珠赶紧回家。 到了季家,季三叔也到了,季三栓一看见季三叔,就说:「老三,你赶紧给明珠看看,她的脚有没有伤到骨头。」 「知道了,」季三叔应了一声,就开始给季明珠摸骨。 看了看季明珠肿得老高的脚,季三叔嘆了一口气,纳闷明珠家怎么这么倒霉,不是这个病就是另一个痛。 季明珠的脚看着很吓人,季三叔摸骨时不由自主的就把手劲放轻了,可就是这样,季明珠还是感觉疼得很。 检查了一番后,季三栓说:「还好,只是伤到筋,没伤到骨头,但老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明珠你最起码也要好好养上半个月才行。」 「半个月啊?」听见还要养半个月,季明珠有些不愿意,也后悔自己下手太狠了,而且,王二狗还在祠堂呢,要是真的养半个月,那王二狗估计尸体都要臭了。 季三叔看季明珠不太愿意,就严肃的说:「明珠,你可别不当回事,你这脚要是不养好,以后可有你受的。」 三叔如此严肃,季明珠自然是赶紧点头答应, 之后,季三叔把季明珠脚里的瘀血揉散了,怕季明珠不听话,季三叔还吩咐季明宇最近一定要好好照顾季明珠,顺便看着她。 季三叔是医生,他说的自然是对的,季明宇表示他一定会听三叔的话,照顾好姐姐,顺便看好姐姐。 随后,社员们就全部走了,毕竟季明珠已经找到了,再待在这里也没事了,而且现在已经很晚了,社员们的生物钟一般都是天黑就睡,现在好多人都困的睁不开眼了。 折腾了一天,等季明宇们睡觉后,季明珠又花了最后的五十金币买了灵泉泡脚,她可不想真的在床上躺半个月。 看着自己空荡荡的余额,季明珠欲哭无泪,真是一朝回到解放前啊!存了这么久的金币全部被花光了,以后又要从头开始了。 第二天一大早,季明宇就起来揪了一只母鸡杀了。 季明珠昨晚的睡眠原本就很浅,一下子她就被鸡叫声吵醒了,她摸了摸脚,感觉脚少痛了好多,这也让她的心情好了很多,毕竟灵泉没白花了。
第41页 这时季明安从外面端着一碗粥进了,一看就是端给自己的,等季明安到了季明珠手能够到的位置时,季明珠就赶紧把粥端过来了。 粥是熬的大米粥,里面还放了红糖,季明珠记得自家是没有红糖的,于是她问:「明安,红糖哪儿来的啊?还有咱家鸡怎么叫的这么厉害啊!」 「红糖是早上三爷爷送过来的,说是让姐姐你补补,至于鸡,它叫是因为哥哥要把它杀了炖给姐姐补身体。」 说完,季明安又接着说:「姐,你赶紧把粥喝了吧!待会儿凉了就不好喝了。」 「那明安你和哥哥吃了没有?」 「吃了!」 听见弟弟已经吃过了,季明珠就放心了,不过看着手里这碗红糖粥,季明珠又很无奈。 她只是崴了脚,又不是失血过多,为啥要用红糖补?而且季明珠其实不喜欢喝甜的,她是标准的咸党。 只是红糖毕竟是亲人们的心意,所以再不喜欢,季明珠还是忍着喝了。 啥事都不能做,只能在床上躺着,才一天,季明珠就感觉有些受不了。 到了晚上半夜之后,季明珠还是偷偷起来了,祠堂虽说偏远,可并不代表一定没人去,要是被人发现了王二狗,事情就不好办了,所以尽管脚很痛,季明珠还是要去看看王二狗死没死再说。 杵着根木棍,季明珠一瘸一拐的悄悄走到门口,才把灯笼点上,去祠堂。 祠堂外还是静悄悄的,没听见任何声音,季明珠推门进去,一下子就听见了响动。 能动的肯定是王二狗,季明珠惊讶极了,在她心里其实已经觉得王二狗是个死人了,没想到他居然还没死,果然是祸害遗千年嘛! 提着灯笼走过去,季明珠看着王二狗,却发现王二狗好像出问题了。 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从眼神就可以看出来,像王二狗,以前不仅长得丑,一双眼也尽是混浊,看着就令人不舒服。 而现在,王二狗的眼神居然变得清澈,像个不知事的幼儿,并且一看见季明珠,就傻呵呵的笑,嘴角还流出了一大滩口水。 季明珠把王二狗嘴里的布拿开,就立马听见王二狗喊「饿,饿,」季明珠不为所动,没几分钟,王二狗居然就哇哇哭了起来。 看样子,王二狗这是傻了,可季明珠不是太相信,这也太巧了吧! 又看了一会儿,季明珠不得不相信,王二狗还真是傻了,毕竟人的眼神是骗不了人的。 季明珠无奈,看来这真是天意,既然这样,她还是把王二狗放了吧!反正作为一个傻子,王二狗以后就是说出了什么,也肯定不会有人相信。 而且想想,季明珠也觉得这是对王二狗的惩罚了,毕竟她可不相信王二狗他家能一直好好对待一个傻子,就是王二狗他爹娘愿意,估计他大哥大嫂也不会答应的。 把王二狗赶出祠堂,季明珠又把祠堂里的痕迹全部清理干净,然后就回家了。 第二天中午,季明宇就兴奋的跑回来和季明珠说:「姐,你知道吗?王二狗居然傻了。」 季明珠当然知道,不过她还是装作不知道,若无其事的问:「明宇你怎么知道的?」 「大队里都传遍了,说是王家早上在他家猪圈里发现了王二狗,当时王二狗居然猪粪里睡觉呢。后来王家把人弄醒就发现王二狗傻了,请三叔看过后,三叔也说王二狗是被人打傻了。」 说到这,季明宇就感觉心里一阵痛快,他对王二狗可没半点同情,毕竟两家可是仇人。 季明珠听到这,也松了一口气,虽然知道王二狗傻了,可季明珠就怕有个万一,而三叔的医术还不错,现在他说王二狗傻了,那就没错了。 不过季明珠没想到,王二狗居然傻了也能自己找回家。 季明宇又说:「现在大家都说,王二狗肯定是在外面惹着人了,才被人家打了,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干了什么,居然直接被打傻了。」 「大家为啥会认为王二狗是在外面被人打的啊?」季明珠有些疑惑。 季明宇肯定的说:「王二狗整天往外跑,和一群混子称兄道弟,不是他们干的是谁?」 「再说,咱们大队又不大,王二狗如果真的是被大队的人打的,怎么可能不会被人发现?」 季明珠听了,在心里默默的说,弟啊!打人的就是你姐啊。 不过从季明宇的话里,季明珠就知道自己是安全了,原本她出事的那一天和王二狗失踪可是同一天,她就怕有人脑洞大,联想到一起,现在季明宇这么说她就可以放心了。 之后,季明珠就没在问王二狗的事了,而是在家里度过了无聊的半个月。 明明季三叔只是说叫季明珠养半个月,可季明宇却硬要季明珠在床上躺半个月,连床都不准下,可把季明珠闷坏了。 等能再次站在地时,季明珠真是兴奋极了,恨不得跳几下。 虽然后面季明珠没关注王二狗家,可她还是陆陆续续的听见了王二狗的消息。 就像季明珠想的那样,王二狗他爹娘再怎么疼他,面对一个傻子都会打折扣。 再加上还有王二狗得罪了人这个不定时炸弹,他们疼爱王二狗的心就再一次打了折扣,毕竟谁知道王二狗得罪的人会不会找上门来? 后来时间长了,王二狗得罪的人虽然没找上门来,他家全家人却早已不耐烦了。
第42页 毕竟照顾一个傻子,可比照顾一个孩子还难,小孩子大一点就能听懂人话,傻子却什么也听不懂 。 家里人不想养,就对王二狗疏忽大意,让王二狗飢一顿饱一顿,于是某一天,王二狗就不见了踪影,也不知道是跑到外面去了,还是饿死了。 第20章 时间又渐渐过去,又到了一年春暖花开,万物復甦的时候。 最近,季三栓那可是干劲十足,每天风风火火的不是叫着社员们学习养地龙,就是在忙着弄稻田养鱼。 当然,养地龙季三栓是动员了全大队社员,稻田养鱼他却只先准备弄个十来亩算了。 这也是季三栓从季明珠养地龙这件事上想明白的,稻田养鱼毕竟是从没听见人养过的,第一次还是少养一些的好,到时,要是养成功了那就是喜事,没养成功的话损失也不用太大。 不过,就在季三栓忙得热火朝天的时候,领导却告诉了季三栓一个不算太好的消息,那就是知青要来了。 近年来,因为主席指出「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有大作为的,」于是不少知青就开始往农村跑。 知青都是城里人,从小养尊处优的,虽然是喊着「接收贫下中农的再教育,」的口号到农村,可真能坚持种地的又有几个? 安山大队以前虽然没有来过知青,可红阳公社有,季三栓就看见那群知青不管男女都是娇滴滴的,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还总引起麻烦。 而且要知道知青到了农村,那口粮就得农村人管,而知青们农活干不动,就意味着挣不了多少工分,而工分不够,大队就还要倒贴口粮给他们,毕竟总不能让他们饿死。 本来安山大队的人口粮就才勉强够,现在无缘无故的要分出去,季三栓自然是不太乐意。 尽管不乐意,可这是上面交代下来的任务,所以再怎么不愿意,季三栓还是要准备好接待知青。 知青到了农村,肯定要住房子,不过安山大队根本没有空房,所以这房子还得另外建。 社员们倒对知青来没什么意见,甚至还挺欢迎的,毕竟城里人下乡,想想就觉得稀奇。 现在山上木材都是有定数的,不能随便砍,所以季三栓决定给知青建土胚房。 最近天气渐渐热了,所以土胚很容易晒干,而大队里的老少爷们又都是建房的好手,季三栓叫上不少人不过忙活十来天,三间土胚房就建好了。 知青到的时侯,大队里已经开始春耕了,季三栓老胳膊老腿不想动,就叫季前进去把人接回来。 晚上,季三栓还要给知青办一个欢迎会,这也是上面领导交待的,说要知青感觉在农村就像在自己家一样,要不然季三栓才不会浪费大家的时间。 要季三栓说,这个欢迎会纯粹是白费,要知道知青可是城里人,城里人怎么可能会受得了农村的苦日子,做上几天农活就知道了,还把农村当自己家,想想都知道这是不太可能的。 叫上社员集合后,季三栓就带着知青过去了。 这次来的知青有四个人,刚好两男两女,男的两人一个叫秦建树,一个叫赵文书,女的两个一个叫钱淑芬,一个叫孙莲。 领着知青到了晒场,季三栓站在石阶上,就开始说了。 「各位,今天,我身后的这几位好后生,他们响应党的号召,千里迢迢的从遥远的地方,来到我们安山大队,……现在,让我们大声鼓掌,热烈欢迎他们。」 社员们热烈欢迎还是挺有用的,最起码让刚刚还心生忐忑的四位知青一下就安定了下来。 接来了,季三栓就把知青介绍给大家认识。 别说,四位知青之中,秦建树长得高大俊朗,赵文书则长得英俊斯文,至于剩下的钱淑芬和孙莲也是清秀佳人,再加上他们全身都是干干净净的,不像老农民整天一身都是泥土疙瘩,所以几位知青一出现,就俘虏了不少大姑娘小伙子的心。 介绍完之后,季三栓又带着几位知青去了他们的房子。 看到地方,钱淑芬和孙莲首先就皱起了眉头,她们虽然早就知道农村条件不好,可这也太差了一点吧! 房子是土胚房就不说了,居然墙都不粉刷一遍,还有房间里的床,居然是用木板搭的,木板下面就两根凳子撑着,也不知道稳不稳。 而且房间里除了床,其它的居然什么也没有,看着就空落落的,吃饭的桌子也才一张,还缺了一个角,这环境也真是太差了吧! 季三栓可不知道几位知青正把新建的房子嫌弃的不行,他可自认为已经做得够好的了,明知道要倒贴还又是给他们修房子又是找家具的,够可以的了。 指了指灶台上的粮食,季三栓说:「这里的粮食是大队里先借给你们的,你们先吃着,等有工分后会直接从工分里扣就行,外面的柴火也是大队里分给你们的,烧完后你们可以自己上山去捡, 还有水,也是自己去井里挑,还有明天早上,七点就要起来上工,你们可别迟到了,迟到了是要扣工分的。」 说完这些,季三栓就走了,他今天可还没吃晚饭呢,早就饿了。 季三栓拍拍手走了,就留下了几个知青看着灶台大眼对小眼,懵极了。 这事情和想像的不太对啊! 他们是响应党的号召来农村这个地方干出一份事业来的,可为啥他们到了后,不仅啥都要自己做,还要下地干活啊!
第43页 一天像别的老农民一样在地里挖土刨坑,这样能干出什么大事来? 想像和现在还是有差距的,尽管这个差距有些大,可再怎么样,几个知青还是只能接受了,总不能刚到农村就要回家,那样也太丢面子了。 这时,几个知青的肚子咕噜咕噜叫了起来,这时他们才想起来,自己已经快一天没吃饭了。 知青们从家走时是带了干粮的,可他们在火车上待了三四天,干粮早就消耗完了。 没了干粮,肚子就要饿着,所以再怎么不愿意,几个知青还是老老实实的烧火做饭去了。 这也幸好他们在家是烧过火做过饭的,要是不会,那今天肯定是要饿肚子了。 之后几天,几个知青是一天比一天后悔,感觉肠子都要悔青了。 是谁说农村好的?每天天才亮就要起来干活,而即使最轻松的丢种子,一天下来,两个女知青那也是感觉腰酸背痛,全身都要散架了,就是这样努力,她们居然还被社员们鄙视得不行。 被瞧不起的泥腿子看不起,可想而知知青的心情了。 至于两个男知青就更惨了,女知青季三栓还能安排她们做轻松的活,男知青季三栓总不能安排他们跟着女知青做一样的吧! 那也太丢脸了,即使季三栓愿意安排,两个男知青也不好意思接受。 逞强的后果,就是两个男知青每天累得半死,挣得工分却还没有大队里半大的孩子多,这让他们颇受打击。 时间短一点还好,时间稍微长一点,几个知青就有些受不了了,他们这时后悔得不行,非常痛恨自己当时为啥要脑子一抽跑到农村来。 现在他们很想回家,可惜,再想回家再后悔也没用了,他们暂时根本回不去了。 …… 时间渐渐过去,春夏秋冬就像调皮的孩子,熘得很快,转眼,就是一九六九年。 去年安山大队因为养了猪,有了足够的肥料,使得庄稼长得很好,去年又是难得的好年,一年都是风调雨顺的,这使得安山大队过了一个丰收年。 而且因为有了地龙粉,安山大队每家养的猪最起码都在二百斤以上,稻田养鱼也不错,光十亩地养的鱼,卖给食品收购站就卖了不少钱,并且稻子的产量还增加了,虽然增加的不多,可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只要能增加粮食的产量,即使再少季三栓那也是满心欢喜的。 因为这左一件右一件的事,领导终于逐渐注意到了安山大队,特别是地龙粉养猪的事情,被领导大大的表扬了。 季三栓被表扬了也不贪功,反而和领导说主要是季明珠的功劳,于是,季明珠不仅有了一个「养猪能手」的称号,还得了一个崭新的搪瓷缸作为奖励,搪瓷缸上还写着『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 不过,就因为安山大队去年表现好,于是麻烦也来了。 「啥?领导,我没听错吧!你说又有知青来了,还要分十个到我们大队上。」季三栓简直想马上失聪了,那样他就什么也听不见了。 关键领导又接着说,不仅有十个知青,还有四个下放的坏分子。 季三栓想想就头疼,要知道他去年可是教了大半年,才把分下来的那几个知青教的勉强跟上普通社员的进度。 这边才刚弄好,没想到马上又要来十个知青,还有四个坏分子,那加起来就是十四张嘴,安山大队的土地可是有限的,多出来的这些人那就要从社员们的嘴里扣粮,想想就愁。 领导看见季三栓发愁,他也很无奈啊!这也是上面的安排,他也没办法。 再无奈,领导也只能好好安抚季三栓,尽量让季三栓接受,谁叫季三栓的大队在去年是所有大队里收成最好,收成好了就代表粮食多,多养几个人也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到了这个地步,季三栓还能怎么办呢?他总不能和领导对着干,只能老实接受了。 第21章 「小毅,娘也不想,可是娘真的没办法,保国的身体太差了,你杨叔叔实在捨不得他……」 「所以就该我去嘛,谁叫我是外来的,对吧!」秦毅打断了他娘的话,直接如此说道。 郑秀被儿子的话噎住了,她有些吶吶道:「这是我们欠你杨叔的。」 秦毅闭上了眼,虽然他已经知道了他娘的为人,可再来一次他还是想给他娘一个机会,结果……不说也罢。 沉默了一会儿,在心里有了决断,秦毅说:「我答应了,但从此以后,我就不再欠杨叔的了。」从此以后,就是他杨援朝欠我秦家的了。 郑秀一听见秦毅同意了,立马就翘起了嘴角,但随即她又压了下去,努力装做一片哀伤。 秦毅这次很仔细的看着她娘,当然没错过她的表情,即使到了现在,秦毅依旧是搞不明白她娘到底在想什么?居然为了心爱男人,坑自己的亲儿子。 她在高兴自己继子不用受苦的同时,难道忘了要受苦的是她的亲儿子吗? 内心冰凉一片,秦毅已经不想再说什么了,但这次,他绝不会放弃他该得的。 「娘,他们都说乡下很苦,我去了那边肯定要花不少钱,你把爸留给我的钱先给我吧!」 郑秀原本喜悦的心情当即僵住了,她有些结巴的说:「小毅,这么多钱你拿在身上不安全,要不你去乡下后,娘每个月给你寄过来。」
第44页 秦毅听了心里冷冷一笑,呵!寄着寄着就没了吧!虽然早就知道亲娘的脾性,但秦毅的心还是更冷了。 果然在他娘的眼里,心爱的男人以及他男人一家都是宝,自己的亲儿子就是草。 而自己从前也是个傻的,明明爹早就交待了要小心娘,他却依旧傻傻的相信她,还把爹留给自己的傍身钱全部给他,结果……不说也罢。 若秦毅到了后世,就会明白,他娘郑秀就是典型的「恋爱脑」。 「娘,我已经十八岁了,怎么可能会管不好钱,而且寄钱还要邮费,又费时间又浪费钱……」秦毅吧啦吧啦一通,反正中心思想就一个,那就是要钱。 郑秀满心的不愿意,她这些年可没上班,手里根本没啥钱,平日里为了讨好继子继女,郑秀没少从那笔钱里拿钱出来用,虽然后面杨援朝给的家用又抵了回来,可要是真的给了,那自己手里就没有钱了,以后用钱肯定也会不方便。 虽然不乐意,郑秀却不敢明着说出来,毕竟这笔钱当初就说好是替秦毅保管的,现在要说不给,又是在这种关头,郑秀难免怕秦毅会再生事端,不肯下乡就不好了。 郑秀还在绞尽脑汁的想怎么让秦毅打消要钱的心思,结果这个时候,杨援朝回来了。 郑秀听见丈夫的声音,立马就把儿子忘到脑后了,她急促的走出了秦毅的房间,忙着给杨援朝拿鞋,摆饭,把杨援朝伺候的像祖宗一样。 秦毅看见亲娘这样,胃又疼了,明明当初在自己家,娘可从来没有主动照顾过爹,连家务都很少干,那是秦毅一直就以为亲娘就是这个样,结果……呵呵! 晚间,杨援朝和郑秀躺在床上后,杨援朝就问道:「秀,那件事秦毅答应了吗?」 杨援朝说的就是要秦毅替他儿子杨保国下乡的事,他只有三个子女,两个女儿他捨不得,儿子更是他的掌中宝,于是杨援朝就只能在秦毅头上打主意了,谁叫秦毅就是这个家的外人。 「答应是答应了,不过……」 看郑秀支吾着不说,杨援朝就问:「不过什么?」 「秦毅说要拿回他爸给的钱,」丈夫要问,以夫为天的郑秀自然是立马说了,说完她又有些忐忑,怕杨援朝生气,毕竟当初她可是暗地里答应了杨援朝要把这笔钱用在继子继女身上。 杨援朝知道了后心里的确是不愉快,当然他不是在乎那笔钱,而是觉得秦毅就是个白眼狼,养了他几年了要他出份力他还要提各种要求。 而这时杨援朝选择性的忘了,那笔钱本来就是秦毅的,他也忘了,就是他把秦毅的父亲举报了的,要不然,谁要他养。 「既然他要,你就给他吧!」五百块钱,对于别人来说是大数目,可对于杨援朝来说不过是几个月的工资而已,给就给了。 不过,秦毅那崽子既然这么不给自己面子,那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因为杨援朝发话了,再不愿意,郑秀第二天还是把钱拿了出来。 眼巴巴的看着厚厚的一叠钱,郑秀心痛难耐,她不舍的看着钱,说:「小毅,这钱你一定要省着点啊!」 秦毅点点头,至于心里则想着反正现在钱在我手里,怎么用是我的事。 得到钱以后,秦毅首先就是去黑市换大前门烟票。 大前门烟票是秦毅换来准备找关系的,既然下乡无法改变,秦毅就想去给好点的地方,他不想再像梦里的一样,去最艰苦的黄土高原 。 说来也许是老天保佑,几天前,秦毅突然做梦梦见了自己会代替杨保国下乡,而且去的还是黄土高原。 在黄土高原,杨援朝过得很苦,他娘刚开始还会给秦毅寄点东西,后面就慢慢没了音信。 秦毅在黄土高原熬了十年,才终于回到了城市,结果回去之后,秦毅才发现,亲娘早就把他这个儿子忘了,至于留在娘哪里的钱,更是被用的光光的。 后来秦毅更是知道了,原来他爹就是被杨援朝举报的,而他娘还是帮凶,只因为杨援朝是她的青梅竹马,是她喜欢的人。 后面秦毅就醒了,虽然这个梦挺真实的,不过当时秦毅根本没把这个梦当真,不过等过几天出现了和梦里一样的事,就是郑秀劝秦毅替杨保国下乡的事后,秦毅就估计他做的梦是真的了。 知道梦是真的后,秦毅的心就像打翻了调料盒,酸甜苦辣都有了。 杨家对秦毅不好,秦毅认为是正常的,毕竟说起来两家还是仇人,可秦毅想不通的就是她娘为何如此狠心,狠心的对象还是她的丈夫和亲儿子。 虽然想不通,可秦毅的确是对他娘冷心了,反正她已经不要自己这个儿子了,那自己也就当没娘算了。 大前门烟票不好换,即使是在黑市里花了大价钱,秦毅也用了好几天才换够了一条大前门的烟票。 买了烟,秦毅就去找了负责人,也许是看在烟的份上,负责人偷偷告诉秦毅,上面有人想整秦毅,好的地方秦毅是去不了,最多给他安排一个普通的地方。 秦毅听了,就猜测估计是杨援朝干的了,毕竟他的仇人可就只有杨援朝。 秦毅想,他是替杨保国下乡的,梦里他还奇怪为啥作为革委会副主任的儿子会被下放到黄土高原这种艰苦的地方,如果是杨援朝干的那就怪不得了。 这时秦毅就庆幸他找的这位责人是个家里有关系了,并不怕杨援朝这个革委会副主任,要不然秦毅这烟送了也是白送了。
第45页 再普通的乡下,只要能有足够的水,秦毅就觉得满足了,在梦里几个月才能洗一次澡的日子,他想想就怕。 很快就到了出发的日子,秦毅背着行李坐上了绿皮火车,准备迈向自己的新生活。 …… 再一次来接知青,季前进真是不乐意极了,看看眼前的这一堆人,再想想去年来的知青的表现,季前进真是头痛极了。 唯一值得安慰的,估计就是这个分的知青是七男三女,男知青再怎么差劲,也比女知青好了不少。 一个骡子车肯定拉不了十个人,于是季前进说:「车拉不了十个人,你们干脆把行李放在车上,人走着算了。」 男知青都没什么意见,不过秦毅还是问道:「老乡,去安山大队的路远不?要是远的话就让几位女知青坐着吧!」 别以为秦毅是发扬风格照顾女知青,他只是看着那几个女生都娇滴滴的,怕她们走不动,耽误时间就不好了。 要知道在梦里那次就是因为女知青走不动耽误时间,害得他们走到半夜才到目的地,而黄土高原昼夜温差大,他们一群人准备的厚衣服又不多,差点被冻成冰棍。 女知青只有三个,季前进想想就点头说:「去我们那儿要走好几个小时,女知青的确可能走不动,那就上来吧!」 其中两位女知青都愿意,可另一位名叫蒋胜男的女知青却说:「你们这是瞧不起女人啊!要知道主席可都说男女平等,妇女能顶半边天。」 好嘛!蒋胜男这么一说,谁敢说不对,两个女知青原本迈向骡子车的脚步也停住了,秦毅更是不耐的翻了个白眼,好心当作驴肝肺。 人家都不愿意坐,季前进自然不会多管闲事,等行李放好以后,季前进拉着骡子,说:「既然如此那就走吧!再耽误天就要黑了。」 在路上,秦毅慢慢的和季前进聊了起来,到达陌生的地方,总要摸清这个地方的情况才好。 季前进也觉得秦毅挺对胃口的,不像其他知青,摆着一副清高样,好像自己多么了不起。 虽然这些知青早晚会知道自己有多错,不过季前进一直面对这些人的表情心里也不舒服,于是突然出现一个不一样的秦毅,季前进难免对他另眼相看,也给秦毅说了不少大队里的事。 第22章 十个知青,以前建的房子肯定不够住,于是季三栓叫人在旁边加盖了一间。 当然不是季三栓不想多盖,而是一间房子需要不少木头做房梁,还要不少麦杆做房顶,要知道山上的木头可是不能随便砍的,再说季三栓捨不得,于是他干脆就少建一间。 反正大队哪家都是一间房子住好几个人,农民能住,知青肯定也能住。 有过一次经验,季三栓已经知道了,这群知青啊!就是不能对他们太好,越对他们好他们越蹬鼻子上脸。 这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季三栓就准备做东风,好好的把西风压下去。 …… 以前自愿下乡的知青看见安山大队准备的房子都会不满,现在这群被迫下乡的知青自然就更不满了。 郝建党是一群知青中家境最好的,看见房子他就埋怨道:「咱们这么多人,怎么才给间巴掌大的房子,真是欺负人。」 其他人本来就不适应这个环境,听见郝建党的话有几个也纷纷开始抱怨起来。 秦毅看这一群人越说越不像话,有些无奈,他们难道不知道什么叫「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嘛,而且就这么大大咧咧的乱说,不怕村民知道了给一群人穿小鞋啊! 不过秦毅还没说话,蒋胜男就跳出来说:「主席安排咱们下乡不就是为了让我们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吗?环境艰苦正好锻鍊人啊!」 得,蒋胜男这话一说,其他人还敢说啥。 甚至有聪明人立马就改口了,说蒋胜男说的对。 这时,秦建树们也回来了,虽然大家都来自五湖四海,但毕竟都是知青,比起社员秦建树对知青还是更亲近些,所以秦建树对众人还是很欢迎的。 而且季三栓也说了,他作为老知青,最好管管新来的知青,秦建树倒不太想管知青,但多提点提点他还是能做到的。 「各位好,我叫秦建树,我旁边的是赵书文,钱淑芬以及孙莲,我们都是上一年的知青,来安山大队扎根一年了,对周围的环境还算了解了,大家有什么想知道的可以问问,对了,各位吃饭没?」 秦建树自我介绍一番后,新来的知青也开始介绍起来,至于是否吃饭,呵呵!听听众人肚子里的响声就知道了。 秦建树这么一看,就说:「我也猜到你们饿了,当初我们就是这么过来的。」 领着众人去了灶房,秦建树把当初季三栓和他们说的话又和新来的知青说了一遍,然后他说:「你们的粮食就全部在这里了,你们是选择大家搭伙一起做也行,要自己另外做也行,但地方就这么大,肯定要排队,所以各位要相互谅解一下。」 十个知青从下火车到现在,那是滴粮未进,早就饿的受不了了,现在能做饭,谁还管那么多,赶紧先煮一顿吃了再说吧! 吃完饭,那就是分房子了,知青点虽然有四间房,但其中一间是灶房和吃饭的地方,剩下的就只有三间房了。 男知青比女知青多,所以最后就安排女知青住一间,男知青住两间。
第46页 钱淑芬和孙莲听到这个安排是不高兴的,原来她们两个人住一间,现在又要加三个人进来,一定很挤。 可再不高兴又能怎样,条件就这样,不高兴也要忍着。 第二天一大早,秦建树四人就起来了,虽然很早,但秦建树四人来了一年,已经习惯了,再说现在正是春耕忙的时候,季三栓可不许任何人偷懒,迟到了一律要扣工分。 秦毅和其他知青看着秦建树他们起床,也跟着起来了,知道今天要下地,秦毅还特地换了最旧的衣服。 今天知青主要是栽苞米,秦建树把众人领到地里,季三栓就开始安排活了。 知青刚来,季三栓肯定不会给他们安排重活,可种地,说真的根本没啥轻省活计,反正再怎么照顾,一天下来诸位知青那也是累得腰酸背痛的。 知青累了,一天下来干的活却不多,还有不少要返工的,季三栓一看见,就糟心的不行。 秦毅也累,不过因为梦里做了很多年的农活,他知道了一些省力的方法,所以比起其他人,他还是好很多。 晚上躺在床上,秦毅捏着手里钱,想着还是要换点细粮才好。 秦毅换细粮,主要是为他爹换的。 秦毅的父亲叫秦泽阳,是一位大学老师,wg刚开始时,秦父就被杨援朝举报,下放到了西北农场。 当时秦父一出事,就和郑秀离了婚,为了保住秦毅,秦父也和秦毅断绝了关系,连下放到西北那个农场都没和秦毅说过,所以秦毅就是想给自己亲爹寄点东西也不成。 以前秦毅不知道,但从梦里,秦毅总算是知道爹被下放到了哪个农场,既然知道,秦毅自然想给自己的爹弄点好的去。 要知道农场可苦了,特别是秦父他们这种被下放的,那是苦上加苦,秦毅只记得,后来父亲平反时,整个人瘦成了皮包骨不说,一条腿也瘸了,才五十多岁的人看着却比人家七八十岁的还老。 从小,父亲就对秦毅特别好,而光从梦里看见父亲的样子,秦毅就心酸的不行。 寻摸东西肯定是不好寻的,特别是秦毅刚来,和其他社员都不熟,根本不敢有太大的动作。 现在正是严打的时候,不知根不知底的,秦毅根本不敢乱动,毕竟一个不小心,那可是要被打成「投机倒把」罪的。 至于去黑市,暂时是不行的,黑市要去县城才有,一来一回起码要半天,而农村现在正是忙的时候,根本不能请假。 而秦毅没想到的是,现在农村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村民就是有细粮不是拿来吃了,就是换了粗粮,根本没啥多余的,有钱也换到多少。 粮食不够,秦毅下工后就想去山上寻摸看看有啥野味没,安山大队周围资源丰富,野味应该比较多,而且和粮食比起来,还是肉更能养身体。 季明珠今天也去了山上,最近正是吃野菜的时候,吃了一冬的酸菜萝蔔咸菜,季明珠有些受不了了,就想挖点野菜换换口味。 结果,季明珠和秦毅就这么遇上了,而且两人遇见的时候,挺尴尬的。 为啥尴尬呢?草长莺飞,春光明媚,正是荷尔蒙骚动的季节,季明珠回来时,就倒霉的遇见了两个约会的人。 年轻人嘛,这感情一来,总会比较控制不住自己,季明珠看见时,那两个小年轻正情不自禁的打啵呢。 这种情况下,季明珠肯定是不能出去了,打扰人谈恋爱是不道德的,而且现在可不是后世,人们处对象时在人前是连手都不敢牵的,更别说打啵这种事了,季明珠现在要是真要出现再两人面前,估计两人得臊死。 不过季明珠比较郁闷的是,那对约会的人挡住的正好是下山的路,现在山上蚊子又多,季明珠才没待多久,手上胳膊上就全是蚊子咬的疙瘩,痒得不行。 这时候,秦毅也从山上下来了。 秦毅今天没有收穫,两手空空的,也是他想得太好了,村子里的社员这么多,外围要是真有野味,肯定也早被他们抓完了,毕竟这年头谁家都不会嫌肉多,所以自己没抓到也正常。 秦毅倒是看见山里麻雀不少,但麻雀这种动物,飞得快,最起码也要一个弹弓才容易抓。 弹弓好制作,但还需要皮筋才行,而秦毅手里并没有皮筋,看来得另外想办法。 …… 季明珠现在是被蚊子咬得不行,秦毅看到她时,正看见她一个巴掌拍在自己的脸上,把脸拍的红彤彤的。 秦毅当即就很想说,姑娘,你是有多想不开啊!对着自己都这么使劲。 季明珠这时也看见了秦毅那惊讶的样子,她有些讪讪的放下手,悄悄的说:「我这是在打蚊子呢」 秦毅在做农活时是见过季明珠的,当时秦毅就听见旁边的人说,季明珠这一年简直越来越没以前好看了,不是都说女大十八变,为啥季明珠却是越变越不好看。 而秦毅却觉得说话这人太过分了,怎么能随便说女孩子,再说,好看能当饭吃吗? 但实际上,这只是季明珠故意弄丑的,经过上次王二狗的事情后,季明珠就觉得,一个女孩子还是不要太漂亮的好,不安全。 看见季明珠说话悄悄的,秦毅也下意识的放低了声音,问:「同志你是在这里做什么?」 季明珠是不认识秦毅的,但她肯定秦毅是新来的知青,而那对约会的人中,也有知青。
第47页 季明珠站的地方是一块大石头后面,她指了指前面,小声是说:「下面有人。」 有人?有人又怎么了?秦毅把头伸过去,结果好嘛,路边不远处的小树林里,有两个人正在难分难捨呢。 这简直太尴尬了,秦毅难得红了脸。 撞破了别人的好事,秦毅自然不会蠢得大大咧咧的走出去,更何况那里的两个人其中一个还是知青孙莲。 这在一个院子里一天能见上三次面,真要是捅破了,秦毅都不知道以后要怎么面对孙莲,于是,秦毅也只能和季明珠一起待在那儿餵蚊子,直到孙莲他们走了。 第23章 好不容易挨到天黑后,约会的两人终于走了 。 季明珠在心里真是谢天谢地了,终于走了,她想在就想赶紧回家,用点盐巴水洗一洗,消消蚊子的毒。 和秦毅又不熟,于是季明珠只说:「同志,我先走了,你也赶紧回去吧!」 「我送送你吧!」天已经黑了,秦毅也不好让一个女孩子孤身回家。 听见秦毅要送自己回家,季明珠赶紧摇头说「不用了,」虽说天已经黑了,可经过大队时难免会遇见社员,季明珠可不想让别人误会,要是真被人看见了她和秦毅走在一起,那就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秦毅看季明珠拒绝了,稍微动动脑就知道是为什么了,他也感觉自己真是脑子进水了,什么话都能随便说。 这黑灯瞎火的说要送人家女孩子回家,可是一不小心可能就会被人当成耍流氓的。 两人分开后,秦毅到底是不放心一个女孩子孤身走动,所以秦毅还是远远的跟着季明珠,等她进了家后才回去。 季明珠到家时,季明宇和季明安都在做作业,桌子上还摆着蒸好的苞米高粱饭,炒土豆片和一小碟咸菜。 「姐,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季明宇和季明安看见季明珠回来,就问道。 「下山时耽搁了一会儿,」至于为什么耽搁了,季明珠没说。 叫两个弟弟好好做作业,季明珠转身去了灶房,进了灶房后,季明珠开始点火烧水。 今天季明珠主要挖了蕨菜,嫩蕨菜味道清甜鲜美,但需要用开水烫熟,之后或炒或凉拌味道都不错。 现在家里的油珍贵,所以季明珠自然是选择把野菜凉拌了,蕨菜被烫熟后,季明珠手脚麻利的用筷子把蕨菜捞到凉水里,等蕨菜放凉后,又捞出来切成小段,之后放进碗里加上盐,辣椒之类的调料搅拌好就行。 吃完饭,季明珠就烧水洗澡,虽然现在被蚊子咬的疙瘩不痒了,可干了一天活,一身臭汗,不洗可不行。 另一边,秦毅回来时,知青们全部已经睡了。 灶房里冷锅冷灶的,只有蒸笼里还有两个馒头,有两个馒头,秦毅还挺惊讶的,他还以为其他知青会一点也不给他留呢。 秦毅早就饿了,拿起馒头就开始吃,冰凉的糙面馒头吃着很卡嗓子,秦毅倒了一碗凉水喝下去,明显是习惯了。 他的确是习惯了,毕竟在杨家他可是拖油瓶,好吃的从来没他的份,能不饿肚子就是好的了。 当然,秦毅也不怪,毕竟杨家可不是什么善心人,就是一般人家,对于一个拖油瓶也不会太好,秦毅比较奇怪的是,明明杨援朝不喜欢自己,为什么还愿意养着他? 想不通的事情秦毅就不想了,反正早晚会知道的,把馒头咽下,又喝了一大碗水,勉强有个八分饱后,秦毅就去睡了。 秦毅现在是和郝建党睡一张床,他上床时,正听见郝建党哼哼唧唧的,一直哼疼,好像还叫他娘给他揉揉,明显是做梦了。 郝建党再叫疼也没办法,秦毅可不会好心帮他揉,反正已经到了农村这个地方,要么就忍着直到习惯,要么就只能求有能力的家人把自己捞回去。 之后几天,秦毅终于又换到了几斤小米,他手里还有十来斤玉米面,加起来也能让父亲吃上半个月了,于是秦毅就准备把粮食寄过去。 秦毅其实还想买些药品寄过去,西边那地方比较冷,像秦父他们这种缺衣少食的,肯定很容易生病,只是现在资源稀缺,药品就更不用说了,没有病医院根本不会给人开药,更别说买了。 秦毅打听了一下,发现社员们都说季三叔的医术不错,虽然他只是一个赤脚医生,可这么些年来季三叔的医术也是越来越好了。 最主要的就是,季三叔用的药全是中药,都是他自己在山上采的,并不要钱。 当然,季三叔也不会亏,他去採药生产队也会给他记工分,去看病的社员虽然不给钱,瓜果蔬菜总会给一把。 农民一般不是得了要命的大病,很少有人去医院,只因为医院离农村太远,而且很麻烦,不仅要生产队的介绍信,到了医院也要交钱,虽然不多,可对于老农民来说能省一分是一分 。 而且医院要钱虽然不多,可因为医院比较远,去一趟每天光的伙食费都要不少。 种种原因,使得生病只要能在村子看好,就没人会去医院。 秦毅并不心疼一点钱,但季三叔的医术好,秦毅买药也能更放心,去季三叔那里拿了药回来后,秦毅就把东西装好,然后给父亲写信。 在信里,秦毅说了自己已经替杨保国下乡插队了,不过秦毅也不想太让父亲担心,在信里说插队的地方很好,有吃有喝的。
第48页 在信里,秦毅也希望父亲一定要保重身体,不管怎么样,他这个儿子希望父亲能一直好好的。 原本秦毅还想告诉父亲一点以后的情况,不过他想到父亲那边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怕写了被人看见,于是他只有先放弃了。 东西已经准备好了,等到不算太忙的时候,秦毅就赶紧去请假了。 秦毅请假是在季三栓分配工作的时候,当时其他知青都在,一看秦毅要请假,当即郝建党就道:「队长,我也要请。」 「秦毅请假是要给家人寄东西,你请假是要干什么?」知青要请假,季三栓并不会不准,但他总要问问理由。 郝建党吊儿郎当的把手插在裤子里,说:「队长,我也要给家里寄信啊,来了这里几天了,我还没给家里报信呢。」 「行吧!」季三栓答应了,既然是要给家人报信,他总不会拦着。 前面都有两个出头鸟成功了,其他几个新知青也站不住了,纷纷开口要请假,至于请假的理由,不是要寄信回家,就是要买东西。 季三栓想了想,干脆也答应了,这批知青这几天虽然做活不多,但还算听话,也不能一直压制,总要给他们点甜头才好。 至于他们耽误的那点活,季三栓随便叫两个人半天就能干完,从这里,就可以看出知青们的进度了。 虽然最多只能请一个上午,可知青们觉得这一个上午就当休息了,终于能有一点假期,知青们兴奋的不行。 郝建党更是大声吆喝:「我一会儿一定要去国营饭店好好吃一顿,」郝建党家境不错,别的他不太在意,最在意吃的。 可到农村这几天,天天都是糙面咸菜,做饭的人厨艺还不好,他要不是还有一罐肉罐头能搭着饭吃,估计他早就嚷着受不了了。 只有一个上午的假期,一行人如果去县城的话时间肯定来不及,于是他们只能选择去镇上。 离安山大队最近的镇子叫石口镇,走路最起码要一个多小时,安山大队到现在依旧还是只有两头骡子,都要用来种地,肯定借不了,于是几个知青只有走路去石口镇。 到了石口镇,约定好一个小时后集合,知青们就分道扬镳了,大家都有私人东西要买,聚在一起总是不方便。 看大家都没有想到去邮局,秦毅就单独行动了,他还要给父亲汇一百块钱,现在一百块钱还算值钱,秦毅并不想被人看见,毕竟有时候因为钱会出现很多麻烦事。 填好地址,把钱交了以后,秦毅的东西就算寄出去了,时间还早,秦毅就准备去国营饭店吃点好吃的。 民以食为天,不管再困难的时候,人们都离不开美食,就像石口镇的国营饭店,里面的饭菜价钱很贵,人却络绎不绝,秦毅到国营饭店时四张桌子都坐满了人。 郝建党和另一个知青赵沐也在国营饭店里,看见秦毅,郝建党就喊道:「秦毅,这里有位置。」 秦毅听见喊声,看到了两人,就朝他们走过去。 「吃得不错啊,」两人桌子上有两个菜,一个红烧肉,一个回锅肉,都是肉菜,虽然少,可的确很丰富了。 「还行,」国营饭店的价格虽贵,但贵也有贵的道理,不说别的,光味道就值,所以郝建党还算满意。 红烧肉的味道扑鼻诱人,秦毅一直站在这里,感觉太受罪了,他说:「你们先吃着,我去点菜。」 说完,秦毅就朝点菜的地方走,不过他去得有些晚了,猪肉菜基本已经卖完了,剩下的只有羊肉了。 只要有肉,什么秦毅都不挑,他直接要了半斤白面馒头,半斤酱羊肉。 抬着菜过去,把菜放在桌子上,秦毅就招唿郝建党和赵沐一起吃,郝建党两人也是同样,三个菜分量都大,他们三个人吃完后感觉撑得不行 。 出了国营饭店,郝建党就问:「秦毅,邮局在哪里啊?」知道秦毅先去了邮局,郝建党就直接问秦毅了。 秦毅指了指脚下的路,说:「顺着这条路一直直走,五分钟就能看到了。」 「谢了,那我们就先走了,」知道了路,道谢之后郝建党和赵沐就赶紧走了,现在离约定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他们得抓紧点。 他们俩走后,秦毅也去买东西了,难得来一次,总要把该买的买好才行。 第24章 「怎么还不来啊?」郝建党抹了头上的一把汗,感觉被这火辣辣的太阳晒得脑袋发晕。 他们几个知青约好了一个小时后见,结果时间都超过了二十分钟,几个女知青居然还没来。 其他几人默默的没说话,可脸色的都不太好,原本今天的太阳都很大,附近又没什么躲太阳的地方,就这么直挺挺的站着晒二十分钟,每个人都感觉喉咙要冒火了。 「来了,来了,」突然,眼尖的赵沐喊了一声,秦毅他们全部顺着赵沐指的方向看过去,就看见几个女知青提着不少东西过来了。 「你们怎么现在才回来,不知道守时吗?」郝建党本来就火大,看见几个女知青笑容满面的,就更不高兴了。 郝建党突然一声质问下了几个女知青一跳,不过她们听完郝建党的话都挺不好意思的,其中一个女知青方圆圆说:「抱歉,是我们一时没注意就忘了时间。」 蒋胜男倒是挺看不起方圆圆低声下气的样子,她恨铁不成钢的瞪了方圆圆一眼,鼓着脸颊,不高兴的说:「哪能怪我们,我们又没手錶,错过时间也正常好不。」
第49页 「那你的意思是还怪我们了,」蒋胜男这种不以为意的语气真是很令人生气。 蒋胜男接着想说什么,就被旁边的方圆圆和李青拉住了两边袖口,李青打圆场说:「胜男,别说了,咱们还要抓紧时间回去,要是迟到了就不好了。」 实际上李青真不想管蒋胜男,说话从不经过脑子,但她怕蒋胜男把男知青得罪了,要知道她们可买了不少东西,这么远的路,李青还指望男知青帮忙提一下。 然后,李青又朝男知青说:「对不起了,这是最后一次了。」 李青是个清秀的小姑娘,说话也温温柔柔的,郝建党一看,算了,自己一个大男子汉就不和女人计较了。 之后,一行人就这么回去了。 …… 又一天下工吃过饭后,孙莲趁着众人不注意,悄悄的从知青院走了出去。 避过人群,孙莲朝苞米地里走去,现在苞米已经长得比人还高了,孙莲一进去,就像鱼入了水,马上就不见了踪影。 走到地中心位置,一个人影冲出来从后面一把抱住孙莲,嘴里轻声道:「莲儿,我想死你了。」 孙莲听见这个声音,眸子中闪过厌恶,她脸上的表情很难看,声音却很娇柔,「我也很想你。」 廖书扯开嘴角笑了起来,明显是孙莲的话让他很愉悦,温香软玉在怀,女儿香勾得廖书心里发痒,他的手不老实的渐渐往某个方向伸过去。 「干什么呢?」孙莲抓住了某人作乱的手。 「嘿嘿嘿,没什么,」知道孙莲不会准备,廖书把手默默的伸回来。 侧过身来看向廖书,孙莲皱着眉头用一支手捂着肚子,说:「为了赶紧出来,人家连饭都还没吃。」 廖书最见不得孙莲难受,一看赶紧从兜里拿早已经准备好的食物出来,说:「莲儿,今天我娘烙了鸡蛋饼,你快吃点填填肚子。」 不愧是葱油鸡蛋饼,拿出来就是一大股香味,因为是给儿子做的,廖娘用料十足,一口咬进嘴里,满嘴都是油。 廖书在旁边看着,口水不由自主的开始咽,要知道即使他是家里唯一的儿子,鸡蛋饼廖娘也差不多半个月才烙一次,而他因为心疼孙莲,最近几次的鸡蛋饼全给了孙莲,好久都没吃了,难怪光看着孙莲吃就馋。 孙莲可不管这些,她嘴巴看着小小的,吃东西却很快,不过三五下,三张鸡蛋饼就全进了她的肚子里。 填饱肚子,孙莲满足的喟嘆,这也是她肯和廖书这个泥腿子勾勾搭搭的原因了。 孙莲家很穷,即使她家是城里人,可她家光兄妹就有七个,有工作的又只有她爹一人,加上孙莲她娘等于孙莲她爹一个人要养八口人,可想而知孙莲家过得有多苦了。 即使孙莲她娘长年煳洋火柴盒补贴家用,可那点钱也是杯水车薪,孙莲从小就饿怕了,生平最大的愿望就是填饱肚子。 下乡插队原本孙莲是不愿意的,可后来她听说农民管饭,就没啥不愿意了。 但等到农村以后,孙莲又发现自己想得太天真的,农民虽然管饭,可也要你干够足够的活,要不然就只能勉强保住你饿不死。 孙莲人本来就懒,加上干农活又苦,她自然是受不了,于是想来想去,孙莲干脆勾了支书廖建党的儿子,反正只要让廖书牵牵小手占点便宜就能有好吃的,这买卖简直不要太划算。 而且,和廖书在一起的另一个好处,那就是孙莲分工时能分一个轻松的活,毕竟廖书他爹可是村支书,廖书作为村支书的儿子要照顾一个真的很容易。 后面孙莲满足了廖书的小愿望,看时间不早了,就准备打道回府了。 不过,等出了苞米地后,孙莲就发现,事情大条了。 因为想着没啥人了,孙莲就和廖书一起出来了,但他们今天运气就是这么不好,一出来就被黄月看见了。 黄月这名字听着好听,她人却长得五大三粗的,最主要的是,黄月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廖书的未婚妻。 孙莲吓得脸都白了,她心里懊悔今天自己怎么如此大意,现在被发现了,怎么办? 黄月简直气炸了,她真没想到,廖书和这个知青居然如此不要脸,光天化日之下居然去钻苞米地。 尽管不好意思,可廖书还是挺高兴被黄月发现的,他可不想娶黄月,要不是孙莲心善说不想伤害黄月,他早就和黄月退婚了,现在被黄月发现了正好说清楚。 拉过孙莲的收,廖书说:「黄月,对不起,但我和莲儿是真心喜欢的,现在你知道了,那咱们就早点退婚吧!」 廖书一句话,像两个□□丢进了两个女人的心里。 孙莲心里一点都不感动,她只是想在廖书手里捞点好处而已,可不是真想嫁给廖书这个泥腿子。 至于黄月,则是感觉心都要碎了,两人已经定婚两年了,马上要谈婚论嫁了,她早已经把廖书当成自己的丈夫,当成共度一生的人,以前廖书都没说不喜欢自己,现在却要和自己退婚,都是孙莲这个妖精害的。 我要冷静,冷静,心里怒火冲天,黄月却还要强忍着怒气,指着孙莲问:「廖书,你确定了,确定要为了这么一个妖精和我退婚?」 廖书现在是满心都是孙莲,原本他还对黄月有点愧疚,不过等听见黄月骂孙莲妖精,他就不高兴了。
第50页 「黄月,你嘴巴别乱说,和你退婚是我的决定,不关孙莲的事。」 「好,好,」骂一句都不行了,黄月终于忍不住气哭了,「廖书,你给我等着,」之后,黄月就跑了。 之后的事,姐你就知道了吧! 季明安说完话,赶紧喝了一口水润润嗓子,说了半天,渴死他了。 季明珠当然知道后面的事了,要知道黄家可是安山大队的大家族,人口兴旺,老老少少加起来足有二三十口人,光壮劳力都有一二个,自家闺女受如此欺负,黄家这么可能会放过廖家。 即使廖建党还是支书,可他家还是照样被黄家砸了,还赔了不少钱,当然婚事也退了。 而孙莲到了这个地步,名声也臭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没过几天就把自己嫁给了廖书了。 反正现在回城了了无期,这辈子都不知道能不能回去,既然这样,还不如老实嫁了,最主要的是廖家在大队里的条件不差。 安山大队可是好久没有这么劲爆的事了,人们光议论就议论了半个月,现在还有不少人说。 当然,这件事发生了后,原本就讨厌知青的社员现在是更不待见知青了,特别是女人,一个个把自家汉子看得牢牢的,就怕一不小心被知青勾了魂。 就连大队里的大小伙子,也被父母耳提面命不许和知青接触。 社员们可不傻,那些女知青一个个娇滴滴的,娶进门来那就是吃白饭的,这种媳妇农家可娶不起。 不过季明珠有些奇怪的问:「明安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的,像现场看见一样。」 「是小虎子和我说的。」 「哦,」季明珠表示明白了,小虎子是季明安的小伙伴,平时一天那是把整个大队都跑全了,这件事估计就是他到处跑不小心看见的。 这时季明珠也想起了上次她遇见的就应该是孙莲和廖书,当时隔得太远,季明珠只是看见了孙莲,没看见廖书,却没想到孙莲找的居然会是有未婚妻的廖书。 现在两人是得偿所愿了,也不知道以后会过成什么样?特别是廖书,等知青可以回城那天,也不知道他会不会鸡飞蛋打? 但真到了那个地步,也是廖书活该,谁叫他想和知青结婚呢,最关键的是,他居然明知有未婚妻还在外面乱勾搭,这种人以后日子过得再差季明珠也会拍手叫好,甚至希望他能过得再差一点。 第25章 「秦泽阳,有人给你寄东西来了,」西北农场看门的老牛说完这话,就提着东西进入秦泽阳住的地方。 秦泽阳住的地方很破败,木头筑的屋子,即使煳上了一层泥,里面也有冷风不停的灌进来。 推开门,就可以看见屋子里就一张炕,炕上只有一条薄薄的棉被,枕头更是用稻草做的。 煮饭的地方也只有一个小小的灶台,里面一点火星都没有,灶台上也只有一个半大的瓦罐,和一个豁口的碗。 而每次看见这种情况,想到这里住得还是什么大学老师,老牛总会在心里暗暗得意。 文化人又怎样,最后还不如他一个看门的泥腿子过得好。 秦泽阳刚劳动改造回来,正坐在炕上歇了一下,看见老牛进来,他眼皮也没抬一下,说:「老牛,你弄错了吧!我家可什么人也没有了,那会有人给我寄东西。」 「那俺那知道啊?反正人家邮递员说就是你的快递,一大包的,还有点重量,」说完,老牛就把东西放在了地上。 还真是自己的,秦泽阳惊讶了,他早就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家寡人,唯一的儿子也早早断绝了关系,还有谁会想起他,更是冒着风险给他寄东西来。 「东西场长看过了吗?」秦泽阳他们这些被下放的人,可是被看得牢牢的,外面送进来的东西更是一率要检查过才行。 「当然看过了,没有场长发话,俺哪敢拿进来?」老牛那可是对场长唯命是从,谁叫他的工作就在场长手里。 虽然一个看大门的,每个月也不过才几块钱的工资,可对于老牛来说,不吹风不淋雨的每个月就有好几块的工资,这简直是天大的好事,就跟白捡钱一般,所以他一定要好好听场长的话,保住自己的工作。 「那就谢谢老牛你了。」 「谢啥啊?要俺说,你们这些文化人,就是太客气了。」说完话,老牛就走了,他虽然很想看秦泽阳收到了什么东西?可工作才是最重要的,于是他只能遗憾走了。 等老牛不见踪影以后,秦泽阳立马把破门关上,然后开始翻东西。 别的秦泽阳都没管,他最先看的就是信,等看见信封上那熟悉的字时,秦泽阳激动的手都在抖。 他没想到,真没想到,居然真的是秦毅寄东西过来,他原本以,秦毅是恨他的,毕竟,都是他连累了秦毅。 不对啊!激动过后,秦泽阳才想起来,他从没有给过秦毅地址,那么,那秦毅是怎么知道他所在的地方的? 想不明白,秦泽阳决定看过信后再说,开头的第一页,上面写的就是敬爱的父亲,从这句开头,就知道,儿子并没有怪他。 不过等看过信之后,秦泽阳心里只剩下满心怒火了,杨援朝简直欺人太甚,居然如此对自己的儿子。 生气过后,秦泽阳又泄气了,他耸拉着肩膀,满心颓废,现在就是知道杨援朝不是人又怎样?他根本斗不过杨援朝。
第51页 唯一值得安慰的,就是秦毅到了一个好地方,不会像他这样,过的又苦又累。 看着除了一封信,就只有空荡荡的信封,秦泽阳就知道,那一百块钱是没有了,估计是场长拿了,虽然很捨不得,但秦泽阳决定,这一百块钱就当过路费了。 毕竟就是去问,也要不回来了。 看着箱子里的一堆草药,秦泽阳不由感嘆,儿子真是长大,比以前细心多了。 从箱子里面找出贴着感冒药的草药,秦泽阳转身去了旁边的屋子,他轻轻敲门,问道:「老冯你在吗?」 「在,」老冯打开门,问:「老秦你怎么来了?」 「我儿子给我寄了东西过来,里面刚好有治疗感冒的感冒药,你赶紧熬一副,给小年喝下去。」 老冯一听感激的不行,不停的说「谢谢,」孙子已经感冒两天了,可因为没有药,只能一直熬着,现在秦泽阳原意送药过来,等于是救了他孙子的一条命。 「行了啊!」秦泽阳把药递过去,说:「咱们同是天涯沦落人,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不用说谢。」 最主要的是,小年是个好孩子,秦泽阳并不想这个他看了几年的孩子出事。 说来老冯也倒霉,和秦泽阳同是大学教授,同样是被别人举报,不同的是,秦泽阳是被情敌举报了,而老冯却是被亲生儿子举报。 老冯有三个儿子,三个儿子却都举报了老冯,并且和他断绝了关系,最后只剩下去世的女儿留下的外孙对他不离不弃。 可以说,这唯一的外孙就是老冯的精神支柱,是他的命根子,可是西北实在太冷了,又缺衣少食的,小孩子抵抗力差,一到这里,老冯的外孙就常生病。 在饭都吃不饱的地方,想要看病就更困难了,所以每次外孙生病,老冯都是心惊胆战的,就怕外孙一个扛不住去了,那他也不用活了。 还好外孙福大命大,前几次多是有惊无险,每次都扛过去了,可幸运总不可能每次都降临到外孙的身上,老冯就怕某天白髮人送黑髮人。 所以听见秦泽阳送来感冒药,老冯真的很感激,因为有药,就代表外孙又多了一份活下去的希望。 拿到药,老冯不再说废话,马上就开始煎药,捨不得一次把药煎完,老冯只倒了一半进去,剩下一半可以留着下次用。 送过药之后,秦泽阳就回到了自己的小破屋,把秦毅寄来的东西放好后,秦泽阳就开始给秦毅回信。 在信里,秦泽阳说了自己在西北的情况,但他和秦毅差不多,多是报喜不报忧。 秦泽阳也交待秦毅,既然到了农村,就先好好待着,并叫他以后也不用寄东西寄钱了,他并不需要…… …… 今年天气异常,已经连续一个月没下雨了,可最近麦子抽穗需要大量的水浇灌,稻田里因为养了鱼也需要大量的水,光靠人力抬根本来不及。 所以季三栓就去了农机站试试能不能借了一辆拖拉机,因为农机站的拖拉机有限,周围的大队却很多,想借一辆实在很不容易。 也许是因为安山大队去年表现好,所以中间虽然麻烦,季三栓还是把拖拉机借回来了,可他没想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安山大队居然没有一个人会开拖拉机。 季三栓一巴掌拍在自己的脑袋上,暗道自己真是老煳涂了,农机站的人送拖拉机来时居然只顾着兴奋,忘记请他们教怎么开拖拉机了? 没人会开拖拉机,就代表着这拖拉机是白借了,虽然可以立马叫人去学,但时间可不等人,谁知道拖拉机要学多久才会学会? 当然季三栓不知道的是,学拖拉机其实很简单,聪明一点的几个小时就会了。 季三栓主要是陷入误区了,他觉得拖拉机这种洋机器,光零件都不知道有多少个?要学会一定很困难。 他们现在可是在和时间赛跑,晚上一天,到收穫时庄稼就可能会减产一分。 季三栓急得的团团转,头髮都被他自己撸掉了一大把,这时,季前进就说:「爹,要不你去问问知青,他们都是城里人,说不定就会有人会开拖拉机。」 「行,那我去问问,」季三栓觉得季前进说的有道理,就打算去问问看。 现在大家都在忙着抬水浇地,季三栓到时,知青们正在一人提着一个装满水的水桶,累的汗流浃背。 季三栓叫住一行人,问道:「你们有人会开拖拉机吗?」 其他知青都摇摇头,他们虽然是城里人,可很少接触拖拉机,自行车倒是没问题。 只有秦毅站出来说:「大队长,我倒是学过拖拉机,就是不熟。」 秦毅的确是不熟,实际上他只是看过别人开过,但他记性好,现在也记得一清二楚,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即使知道秦毅不熟,季三栓也不管了,马上就说:「先去试试再说」 拖拉机就放在季三栓家院子里,只因为拖拉机很值钱,若随便放个地方,丢了就惨了。 拖拉机首先挂空档,拉离合,加油门,然后要一个力气大的人手摇启动,等拖拉机「轰轰轰」的响起后,人就可以坐上去了。 回忆着以前看别人开拖拉机的记忆,秦毅慢慢动手了。 拖拉机慢慢启动,周围的人都兴奋喊道:「动了,开始动了。」
第52页 等秦毅围着院子开了一圈,熟悉了不少后,季三栓当即就对着周围眼珠子都落在拖拉机上的社员说:「想看拖拉机以后机会多得是,现在,你们现在首先要做的是把水桶放在拖拉机上,然后去河边拉水浇地。」 拖拉机再怎么稀罕,庄稼才是最重要的,社员们可不会本末倒置,再说,拖拉机又不会跑,早晚都能看到。 所以季三栓一声令下之后,社员们四散开来,回家去拿木桶去了。 第26章 麦收过后,老天爷总算是赏脸,陆陆续续的开始下雨。 既然下雨,自然就不用再灌溉庄稼,季明珠总算能歇一下了。 在床上歇了一天,直到明宇和明安放学后,季明珠才磨磨蹭蹭的从床上起来。 花着脸,顶着一个鸡窝头,季明珠邋邋遢遢的出了房门,结果她发现,秦毅居然已经来了。 秦毅就站在院子里,季明珠站在房门口,两人四目相对,大眼看小眼。 季明珠已经不知道该做什么表情了,可她的脸却刷的一下红透了,粉红粉红的,就像成熟的蜜桃。 真是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秦毅也是第一次看见季明珠这个样子,刚起来的她虽然仪态不佳,气色却很好,特别是那脸上,看着就想让人咬一口。 不过,等看见季明珠捂着脸反手就把门关上后,秦毅就笑了出来。 季明宇倒是经常见到姐姐这个样子,没觉得有啥,所以他有些疑惑的问秦毅:「秦大哥,你笑什么?」 「没什么,」秦毅赶紧摇头,他能说他就是突然想笑了嘛。 还挺可爱的! 等季明珠把自己收拾好出来后,秦毅已经收敛了表情,完全看不出刚才有笑过的样子。 这时他该庆幸院子离房门还算远,季明珠没听见那笑声,要是真知道了,季明珠表示她一定会让秦毅好看。 「行了,既然齐了,那咱们就开始上课吧!」 秦毅这么一说,季明宇和季明珠就抬了凳子出来,坐在院子里开始听秦毅讲课。 秦毅讲课,主要讲的是高中知识。 很快,季明宇就要考高中了,可是,如今正是wg时期,学校实在太乱了。 像红阳小学,中学还好些,因为在公社,是乡下人的地盘,老农民主要忙着种地收粮,所以乱也乱不到哪里去。 可高中就不一样了,高中学校在县城,季明珠去看过一回,发现里面的高中生基本没上课,每天不是忙着□□抄家,就是忙着上劳动课。 □□抄家那些红小兵红卫兵就不用说了,一个个简直像是没了心,遇见地主要抄,遇见还要富农要抄,就连教书育人的老师也不放过。 一个个简直像疯了一样。 而且现在高中上课不教知识,居然就叫学生去上劳动课,劳动课实际上就是学生跑到乡下去帮老农民种地,倖幸苦苦干上半天,能把人累惨。 送学生读书,主要是为了学习知识,若达不到这层目的,那还去干嘛? 而且真要上劳动课,那还不如留在自己大队呢,最起码不是白干,能挣不少工分。 所以季明珠和季明宇商量过后,干脆让季明宇在家里自学,到时候再找点关系直接参加高中毕业考试就好了。 但是,自学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这个时候并没有那么多的课外资料,季明宇虽然聪明,却不是天才,光靠书本上的那点知识想自学很难。 这个时候,季明珠愁得不行,毕竟现在可没有家教,想请人都没地方请。 不过后面,季明珠认识了秦毅,秦毅是正正经经高中毕业的,季明珠为了季明宇,也不怕别人说啥闲话了,厚着脸皮把秦毅请来教季明宇。 趁着这个机会,季明珠也在旁边跟着旁听,她虽然上过大学,可那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时间也过了十几年了,学会的知识已经快全部还给老师了,若是不趁着现在不多学习,季明珠觉得,以后到允许考大学的时候她不一定会考得过一群高中生初中生。 而且若不学,那到了考大学的时候,即使季明珠真的考上了,那时候知道的人们第一时间不会觉得季明珠是个天才,而是怀疑她作弊了。 不说外人,就是周围的人,那也不会相信的,毕竟季明珠这辈子可才上过小学,要人相信一个才读过小学的人能考上大学,那人们估计情愿相信母猪都能上天。 季明珠虽然把大部分的知识忘了,可毕竟还是有个底子在哪里,所以要捡起来还是毕竟容易。 这个时候季明宇就感觉压力山大了,他可是一个初中生,开始还好,到了后面居然还比不过他姐一个小学生,真是没用。 当然,姐姐厉害季明宇是很高兴的,不过他在私底下还是更努力了,势必不能让自己差姐姐太多。 再怎么急,学习还是要劳逸结合,到了休息的时候,季明珠就跑去水缸里捞出了她放在里面冰镇了一天的西瓜。 西瓜在现在可是稀罕水果,季明珠光找种子都废了老大的劲,今年总共也只栽了十几株,因为经常撒了灵泉,收穫还不错,可就这样,也吃不了多久,毕竟光季明珠家一天就能吃上一个十几斤的大西瓜,更别说季明珠还送了一些给亲戚朋友。 一个十几斤的大西瓜,季明珠几刀下去就切成十几瓣,拿着西瓜到了院子里,季明珠吆喝说:「你们快来吃西瓜喽。」
第53页 听见有西瓜吃,季明宇和季明安刺熘一下就跑了过来,现在吃西瓜就是他们每天最期待的事了,必须得跑快点。 秦毅也是,想到西瓜的香甜味,他心里说着不要,脚上却很诚实,甚至有些迫不及待的。 站在西瓜面前,秦毅在心里暗骂自己不争气,却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口水。 啃着西瓜,秦毅也奇怪自己为啥这么馋,以前他也吃过西瓜,虽然已经是好几年前了,可那时也没觉得西瓜这么香啊! 「秦大哥,西瓜还有不香的吗?」季明安问。 秦毅这个时候才发现,他刚才把心里的疑问脱口而出了,有些尴尬的笑了笑,秦毅说:「以前我吃过的西瓜的确是没你家种的香。」 实际上,说起几年前吃西瓜那次,秦毅还印象深刻。 计划经济时代,什么都比较难得,像西瓜这种稀罕水果更甚,在城里,想吃西瓜只有夏天有,而且还是必须得人发烧超过三十九度,凭着医院的病歷卡才能在供销社买上一块西瓜。 而那时候,秦毅就是因为发烧到了四十度,有了病歷卡才被允许可以买一块西瓜。 可能是因为发烧,嘴里没味,发正秦毅觉得,那次的西瓜并不好吃,但却令他记得清清楚楚。 实际上,季明珠家都西瓜当然比秦毅以前吃过了好吃,毕竟这西瓜季明珠可是撒了不少灵泉。 吃过西瓜后,季明珠又赶紧去煮饭了,季明珠请秦毅帮忙他并没有收钱,季明珠感觉不好意思,就包了秦毅的晚饭。 酷暑天气,热得不行,热菜反倒不受欢迎,季明珠就只煮了一锅稀饭,又拍了一盘黄瓜凉拌,再弄点泡菜和酥黄豆就行。 吃过晚饭之后,天色已经不早了,秦毅该走了,季明珠拿出了一个密封的小瓦罐给秦毅。 发现季明珠什么也没问,秦毅很感激的说了声「谢谢」,他这也是没办法了,要不是知青院的人太多,他觉得不会让季明珠掺和进来。 季明珠说了「不用谢,」就没再说话了,她其实猜到了秦毅在干什么,而这种事,季明珠觉得她现在还是装作不知道的好。 回去的时候会经过以前大队养猪的地方,秦毅到了房子外面,朝周围瞄了一眼,发现没人,就把陶罐放在墙角,然后走了。 过了一会儿,里面就走出来一个满头白髮的老人,老人准确找到秦毅放东西的地方,把陶罐提了进去。 关上大门,龚传伯就急急忙忙的往屋子里走,到了里面,他就说道:「老李哥,老伴儿,药来了。」 听见这话,左右两边茅草铺床铺里的人就慢慢爬了起来,赵国本也拿了两个豁口的瓷碗过来,让龚传伯倒上药。 龚传伯,赵国本,李振山已经王来香就是下放到安山大队的,坏分子,臭老九,其中龚传伯和王来香是夫妻,两人都是大学教授,至于赵国本和李振山则是军官,级别还挺高。 只是再大的官又怎样,现在还不是到了这猪棚里住着。 喝了药,李振山感嘆道:「传伯,来香,这次真是沾了你们的光了,要不然,就这一场热伤风,我还不一定能熬下去。」 王来香也是得了热伤风,人一直奄奄的没说话,龚传伯就说:「这可不关我的事,是咱们运气好,遇到一个好后生。」 「是啊!」赵国本点头同意,这时候,还能有秦毅这种人真是比大海捞针还难。 原来,这龚传伯和秦泽阳都是一个学校的,两家住的地方也近,可以说秦毅是龚传伯他们从小看着长大的。 这次,龚传伯也没想到,他们下放的地方居然和秦毅插队的是一个地方。 原本龚传伯就是认识秦毅,也绝对不会去找他的,毕竟他现在的身份,谁碰谁倒霉。 而且他可不自讨苦吃,现在多少子女父母都因为这场运动反目成仇,更别说他家和秦毅还只是邻居。 不过,龚传伯却没想到,秦毅居然如此有心,在这个危难的时刻也不和他们两个臭老九划清界限,甚至处处想办法照顾他们。 当然,秦毅心好,龚传伯却不愿意连累他,毕竟他们在安山大队还好,就是吃的差点,住得也差点,平时干活累了点,却比在城里三天两头被□□不知道好了多少。 这种情况下,龚传伯自然不愿意接收秦毅的帮助,毕竟他们又不是过不下去。 而且他最担心的是,就是怕一不小心连累了秦毅。 不过这一次,龚传伯是没办法了,李振国和王来香得了热伤风,两人年纪都大了,热伤风又来势汹汹,看着情况很不好。 安山大队的人虽然没怎么磋磨他们这几个臭老九,可要是想要药材治病也不太可能。 毕竟在社员眼中,他们可是来改造的,改造的人能活着就是好的了,生病还想要药材治病,想得美。 最后,龚传伯生怕李振过和王来香熬不下去,只能无奈联繫秦毅请他帮忙弄了药。 虽然龚传伯知道这事自己做的不道德,可他也没办法,老伴儿跟着他苦了半辈子,他不能看着她出事。 只要老伴不出事,就是要他这条命他也愿意。 因为怕连累了秦毅,龚传伯这几天都是提心弔胆的,有一点小动静都会心惊胆战的。 感觉自己好了许多后,李振国问:「来香,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第54页 王来香精气虽然不好,声音还算有力,她说:「感觉好了许多了。」 「既然这样,那下面咱们俩就拖着慢慢等病好吧!每次都叫小秦来送实在太危险了,咱们可不能拖累他。」 王来香听了点点头同意了,秦毅可是她从小看着长大的,年纪也和自家的亲孙子差不多,她也捨不得秦毅再为了自己这条老命冒险了。 说定了之后,他们这几个人就准备休息了,毕竟明天还要早起干活,不休息好可不行。 第27章 转眼,又是一年秋收过去了。 最近既没肉票,鸡又捨不得杀,季明珠就决定去山上摸点肉。 这次去山上,季明珠可不是去打野鸡野兔,而是去小溪里摸些小鱼小虾和螺狮。 安山大队周围溪流不少,大多都是半米一米宽左右,溪水也不深,最深的也不过到季明珠的膝盖处。 不过现在环境好,溪水也没被污染过,一弯腰,就可以看见清澈见底的水里到处都是游动的鱼虾。 现在资源稀缺,山里小溪里的小鱼小虾虽然都不算大,肉也不多,但蚊子再小也是肉,按理说这些小鱼小虾应该是很受欢迎的。 可实际上,这些小鱼小虾要想做得好吃,就必须要多放油和各种调料才行,若放得太少,炒出来小鱼小虾就会有很大一股腥味,吃着一点也不好吃。 当然,若是有厨艺好的,再少的调料也能做出美味,可惜安山大队的人全是一些老农民,大家成天看重的都是土地庄稼,至于厨艺这东西,能吃就行,要那么好干嘛? 而且就是厨艺好的,一般不是啥重要日子家里人也不会让她煮饭?为啥? 要知道现在可是物资缺少的年代,本来粮食就才基本够吃,若是煮的太好,那家里人都忍不住多吃的话,到后面的日子怎么办? 说白了,一切都是穷闹的,因为穷,大队里的社员们连追求更好的口腹之慾也不敢。 其实若是喜欢吃小鱼小虾的人,腥一点也能接收,比如靠海的人,估计就能吃得很香。 但安山大队周围到处是山,人们一年连鱼都吃不上几次,这没吃习惯,那鱼虾的腥味就有很多人受不了了。 再加上鱼虾小,肉根本没有多少,要做出一顿要花费半天功夫,又不好吃,这渐渐的,大队里的人就不爱去捞了,除了荒年,平时就只有一些小孩子偶尔馋了会去捞来打打牙祭,有时候实在馋肉,可能也会有社员会捞一些,但那种情况很少。 没人捞,即使有不少的天敌,那小溪里的鱼虾也有很多,季明珠只用木桶舀出半桶水来,里面就能有不少小鱼小虾。 因为这溪里的鱼虾很多,季明珠也不客气了,木桶里大的鱼虾她就挑出来另外放着,小的则留着拿回家给鸡吃。 不一会儿,捞出来能吃的鱼虾每种大概能有一两斤左右,季明珠就停手了,家里就只有几个人,捞够吃一顿的就行了。 毕竟现在这天气热,又没有冰箱,家里连井也没有,炒好的菜若第一顿吃不完,第二顿就会臭掉,根本不能吃,那样的话就太浪费了。 捞完鱼虾后,季明珠又在溪水里捡了不少螺狮,这条溪里的螺狮居然还是山坑骡,山坑骡味道鲜美,特别是爆炒,季明珠觉得它的味道能和小龙虾有一比,既然遇见了这种美味,季明珠当然不会放过。 溪里的山坑骡也不少,不过十来分钟,季明珠就捡了不少,回去的时候,季明珠还挖了一些野葱,山上的野葱味道可比家养的小葱好,或炒或凉拌甚至煮汤都很好吃,因为有了它,可以说安山大队甚至周围的村子都没啥人会种小葱。 到了家里,季明珠就把山坑骡倒进木盆里,加上清水,再倒点盐进去,山坑骡里的泥沙有不少,必须等它吐干净才能吃,而盐,能加快山坑骡吐泥沙的速度。 山里的溪水里的鱼虾的确很小,即使季明珠是挑最大的,那小鱼也只比季明珠的中拇指长一点,小虾更不用说了,最大的也只有季明珠的小拇指长。 这么大一点的鱼虾,处理都很麻烦,不过季明珠最近不缺时间,她就拿着一个板凳坐在院子里,慢慢的把小虾抽筋扒皮,把小鱼刮鳞去鳃,开膛破肚。 鱼清洗干净之后,季明珠就把小鱼用盐腌制十分钟,然后放进调好的面粉里裹上一圈,再放进油锅里炸。 这其实就是香酥炸鱼,做这道菜,特别费油,季明珠把鱼炸好,好几两油就没了,要不是今年季明珠种了一些菜籽,收了十几斤,能出好几斤油,她才捨不得这么浪费呢。 小鱼炸好后,季明珠尝了一下,发现这鱼特别酥,又香又脆,一口下去,嚼得咯嘣咯嘣的响,而且这小鱼鱼刺不多,炸得也酥,根本不用剔出来,直接就能嚼碎。 这道菜季明珠特别喜欢,一口一条,三五下她就吃掉了四五条,想到弟弟们都还没吃过,季明珠不得不遗憾的控制住了自己的嘴。 小虾季明珠已经全部剥成了虾仁,季家人都比较喜欢吃辣,季明珠就做了个爆炒虾仁。 又煮了一锅鸡蛋丝瓜汤,还有一个凉拌萝蔔丝,就差不多了。 季明珠煮饭是算好了时间的,她刚把饭菜做好,季明宇他们就回来了,就连秦毅,也来了。 秦毅是来给季明珠送枕巾的,过不了多久就是季红结婚的日子,在安山大队,女孩结婚好友都会为其添妆,季明珠以前和季红不熟,可自从上次季明丰他们结婚后,两人就慢慢熟悉了起来,可以说,季红就是季明珠唯一的闺蜜加堂姐,结婚是好事,在这个时候,季明珠自然不会吝啬。
第55页 秦毅送来的这对枕巾,就是季明珠拜託秦毅做中间人,请知青的父母从大城市里买来寄过来的,当然,价格也贵,季明珠用了一只母鸡才换到的。 这只母鸡已经养了快两年了,因为平时吃得好,养得那是膘肥体壮的,足有六七斤,季明珠可捨不得了。 不过等秦毅把枕巾递给季明珠,季明珠翻开一看,发现这对枕巾是大红色,上面还绣着鸳鸯戏水,现在大红色的鸳鸯戏水枕巾可不好买,可以说在安阳县季明珠根本没见过,估计有了也是内部消化了,再加上这对枕巾做工精细,寓意也好,季明珠也就不怎么心疼她是母鸡了。 爱不释手的抱着枕巾,季明珠说:「秦大哥,真是麻烦你了。」 「有啥麻烦的,出钱的是你,我只是一个中间人而已。」 「不管怎么说,为了这对枕巾,你已经来来回回的跑了好几趟了,而且若没有你,这对枕巾我想拿到估计还没那么容易,」毕竟物以稀为贵。 「刚好家里的饭好了,秦大哥你赶紧坐下来吃一点吧!」季明珠说完,就赶紧招唿秦毅坐。 「不用了,」秦毅连忙摆摆手要走,他其实还挺尴尬的,刚来就碰上季明珠家吃饭,这要是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特地选这个时间来蹭饭的呢。 可实际上,秦毅真的挺冤枉的,因为季明珠急着要,刚拿到枕巾他就忙着给季明珠送过来了,而且现在天色其实还早,他那知道季明珠会这么早煮晚饭? 季明宇已经和秦毅很熟了,他看秦毅犹犹豫豫的,就一把把秦毅拉过来坐在桌子上,说:「秦大哥,赶紧吃吧!今天我姐可是做了好东西,闻着可香了,不吃你绝对要后悔。」 季明安也说:「秦大哥,赶紧动手吧!」说完他自己就直接伸手了。 别说,刚坐上,秦毅就有些忍不住了,酥炸小鱼的味道扑面而来,爆炒虾仁的味道也香得不行,闻着就口水泛滥。 算了,都在季家吃了那么多次了,再多吃一次好像也没什么了,反正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 风捲残云之后,桌子上一片狼藉,季明安撑着腰,挺着肚子说:「姐,今天的菜味道可真好。」 季明宇也在一直抿着嘴,回味着刚才嘴里的美味。 「既然你们喜欢,那我等几天再做吧!」弟弟喜欢,季明珠自然要满足,再说她也很喜欢。 「还是算了吧!」季明宇摇摇头,菜虽然好吃,可实在太费油了,季明宇今天已经抽空看了一下,就做了两道菜,家里的一斤装的油瓶子就少了一小截,若真是经常吃,那点油哪里够。 「姐,干脆晚上我们去捉泥鳅吧!」现在稻田里的稻子已经割掉了,鱼也早抓了,就剩下深深的泥土里的泥鳅。 泥鳅这东西,肉多,味道鲜甜,只要做的好,就是加点蒜泥清蒸也很好吃,不费油又能吃到很多肉,简直不要太划算。 不过就因为泥鳅味道还不错,大队里也有不少人会去抓,即使有人的不会做,做出来的泥鳅有股土腥味,不好吃,可看着肉的份上,人们也能勉强接收,毕竟再差那也是肉啊。 季明珠也喜欢吃泥鳅,听季明宇说起来,她也挺有兴趣的,秦毅一看,也说:「那我也去吧!」找肉这种事情,怎么能随便错过。 不过,等到了晚上出门之后,季明珠就发现,秦毅一直吞吞吐吐的看着她,好像想说什么又说不出口。 季明珠也不好问,她虽然已经和秦毅挺熟的了,可也不好意思什么都问,于是她就装自己没看见。 今晚大队里也有不少人拿着火把捉泥鳅,不过大队田地多,季明珠他们不想和别人搅和,就选了一个没啥人的地方。 要捉泥鳅,那就必须下田,光站在田边上,那能捉到几条? 等季明珠开始脱鞋挽裤脚后,秦毅终于忍不住,说:「明珠,你就别下田了吧!」 「为啥?」季明珠问。 秦毅不太说得出口,他其实真想使劲敲敲季明珠的脑袋,问问她作为一个女孩子,怎么不知道爱护自己? 现在可是深秋,水田里的温度估计只有七八度左右,伸手进去已经能感觉很冷了,季明珠一个女孩子,光着脚在冷水里走来走去,那身体能受得了? 反正秦毅记得在梦里,他们插队的地方就有一个女知青为了省柴火,大冬天的用冷水洗脚,到了那几天的时候疼的下不了地,可惨了。 开始他还不明白,后来秦毅就听村子里的妇女说就是因为那知青不注意碰了冷水,才会受这种罪,所以即使在梦里,秦毅那也是记忆深刻。 「秦大哥,你到底要说什么?」看秦毅一直欲言又止,说不出话来,季明珠就忍不住问了。 「呃~」摸了摸鼻子,秦毅有些尴尬的转过头,小声的说,「水太冷了,对你的身体不好。」 作为一个女的,若连这点都听不懂,季明珠觉得那就不是女人了,可是,这,这特喵的要她怎么回答啊? 心里抓狂,季明珠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但是,她感觉自己的脸好烫,估计放块肉上去都能烫熟了。 秦毅的脸也很红,他估计要是在白天,他这脸能比得上红纸的颜色,也幸好现在是在晚上,没人看得见。 默默的站在田坎上,季明珠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决定沉默以对,而秦毅说过那句话之后,也赶紧下田去了。
第56页 再待在哪里,两个人都会很尴尬。 季明珠干脆把季明安也喊住了,现在天气的确冷了,季明安的体质还不太好,季明珠可不会为了一点泥鳅让弟弟冒着感冒的风险。 虽然知道姐姐是为了自己好,可季明安还是好郁闷,来都来了,居然不能亲自动手,好扫兴。 刚开始时,季明宇和秦毅都没啥经验,好一会儿都没啥收穫。 过了不少时间,季明宇终于捉了一条泥鳅出来,他大喊,「姐,快拿桶来。」 季明宇站的位置离田坎边挺近的,季明珠抓起木桶,争分夺秒的朝他跑了过去,毕竟泥鳅可是滑不熘秋的,要是慢一点,让泥鳅掉进田里,说不定泥鳅就能跑了。 季明安也赶紧跟上,等泥鳅进了木桶之后,他就忍不住伸手抓了,不能进田里抓,他就只能在木桶里抓着过过瘾了。 之后,秦毅也有了收穫,慢慢的,水桶里的泥鳅越来越多。 后面,看时间已经不早了,木桶里的泥鳅大概也有好几斤了,季明珠就叫季明宇和秦毅收手了。 木桶里的泥鳅已经够吃一顿的了,季明珠也不想季明宇他们一直待在田里,怕他们感冒了。 第二天,季明珠把泥鳅全部杀了和蒜泥蒸熟,吐干净泥沙的山坑骡也被她洗干净,剪了尾巴,和辣椒爆炒了。 这次即使季明珠早早交待秦毅来吃饭,他也没来,泥鳅主要可是秦毅帮忙捉的,秦毅不来,季明珠也不好意思全部吃了,于是她就叫季明宇给秦毅送了一些过去。 之后,就轮到季明珠他们品尝美味了。 第28章 农历十月,是季红结婚的日子。 早早的,季明珠就起来把自己收拾好,拿着准备好的枕巾去了季三栓家。 到了季家,王大春果然也如同上次季明丰他们结婚时一样早早起来了,也同样把家里人指挥得团团转。 今天心爱的孙女结婚,王大春把自己压箱底的衣服都穿上了,看见季明珠,她笑得红光满面的,说:「明珠来了。」 「嗯,」季明珠才回答了一声,王大春就接着说,「来了正好,你季红姐今天有点紧张,你去帮我陪陪她。」 「行,没问题,」新娘子紧张,很正常。 进了季红的房间,季明珠发现,屋子里摆着季红的一堆嫁妆,小件的有棉被,瓷盆之类的,大件的就有一辆自行车以及一个三门橱和一个五斗橱。 当然,其中最贵的自行车,肯定不是季家陪嫁的,而是男方出的聘礼,只是季三栓并没有要,而是原封不动的给了季红做嫁妆。 这些嫁妆季明珠早就知道了,所以她只是随意扫了一眼,值得她注意的,是季红今天还穿上了一套草绿色的军装。 季明珠还挺惊讶的,没想到季红居然还弄了一套军装,她说:「季红姐,你可真厉害,居然弄了一套军装来。」 要知道,现在的军装可不好弄,基本只有家里有当兵的人,才有可能弄到一套军装。 季红有些爱惜的摸了下衣服,才说:「这军装只是借的,还是要还的。」 虽然只是借的,但可能是因为军装的缘故,平时腼腆的季红今天的语气里居然有一丝骄傲。 也是,自从主席穿上绿军装登上报纸之后,军装便火了起来,人们皆是以拥有一套军装为荣,谁家要是有一套军装,那简直能当成传家宝供起来。 所以想要借一套军装也不容易,再加上安阳县当兵的人并不多,季红身上这一套军装,估计费了很大的力才借到,也难怪她会如此骄傲。 季红说的话比较谦虚,季明珠也不会傻得当真,她装作羡慕的说:「管它是借的还是怎么的,能在大喜的日子穿上一套军装,我觉得就能知足了。」 是啊!季红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她才放下面子,和同学借了军服,就是不想在大喜的日子留下遗憾。 把手里的枕巾递给季红,季明珠真诚的说:「姐,祝你和姐夫新婚快乐,永远辛福。」 季红接过季明珠手里的枕巾,羞得面若桃花的说:「你个死妮子,乱喊什么姐夫啊?」 「今天过后不就是了嘛!」 「再说我打你了。」 为了避免季红恼羞成怒,季明珠果断闭了嘴,笑闹过后,季红终于有些担心的问:「明珠,你也见过杨卫国,你觉得他人怎么样?」 呃~季明珠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虽然季红可能是紧张了才会这么问,可是姐姐啊!我和杨卫国不熟啊,你这么问我该怎么回答啊? 即将和季红结婚的杨卫国就是当初来安山大队修公路的工程队队员,虽然那次修路的时间足有一两个月,可是季明珠只是个煮饭的,杨卫国每天又忙着修路干活,两个人连话都没说两句,问季明珠她也不知道啊? 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季明珠想了想,干脆说:「季红姐,你该相信三爷爷的眼光。」 因为那次修路,季三栓和杨卫国熟悉了起来,后来不知道是怎么发展的,反正等季明珠听到消息时,季红已经和杨卫国谈婚论嫁了。 都说人老成精,季三栓既然看上了杨卫国做孙女婿,那一定是杨卫国人不错,毕竟季三栓可不是什么狠心的人,即使杨卫国是农村人最想当的城里人,季三栓也不会为了利益把孙女推进火坑。
第57页 「唉!」季红靠在桌子上撑着下巴,嘆气说:「我也知道他人不错,我就是怕,他家里嫌弃我是一个农村人,特别是婆婆。」 在大队里,季红见多了婆婆是如何磋磨儿媳妇的,就是她家,王大春也会看媳妇不顺眼,这还是两家都是农村人,属于门当户对的婚姻,像季红嫁到了城里,就属于高嫁了,她感觉心里好没底气。 从古至今,婆媳如何和睦相处,那就是一个大问题,而且这个大问题估计就是伟人也解决不了,季明珠就更没办法了。 不过季明珠认为,你若敬我一尺,我便敬你一丈,便是婆婆又如何,我只是嫁到你家,又不是卖身到你家,凭什么要受你的磋磨。 当然,季明珠知道这话她是不能说出口的,现在讲究的是嫁到婆家就是婆家的人了,作为婆家的人,婆婆做什么你都要受着,不然怎么会有媳妇熬成婆的说法。 最后,季明珠只能参考后世的方法,说:「季红姐,你高中毕业之后就在城里当工人了,每个月也有了工资,发工资的时候你最好自己留着,那样若你家婆婆真的过分,你手里有钱也不必怕她。」 当然季红也有可能遇见一个好婆婆,不过这概率可能有点低。 「就是你婆家要求你上交工资,你不管怎么样,也要给自己留一点,女人只有手里有了钱,才会有足够的底气。」 至于没有钱,那就只能看别人的脸色过日子了,谁叫这世上人就是不能离开柴米油盐,而没有钱,就不会有柴米油盐。 季红听了点点头,她觉得季明珠说得还挺有道理的,可比昨晚她娘说的那个首先生个儿子的方法靠谱多了。 虽然现在的人就是重视儿子,可这生儿生女的事情,谁能说得清,这要是先生了一个女儿,那自己不就要倒霉了吗?看来,还是钱最靠谱。 于是,以后不管季红的婆家怎么说,她总是把自己的工资死死的攥在手里,当然她也不会太抠,该交的生活费她会交,以及过年过节老人生日该给孝敬钱她也不会少。 自己的心事了结了,季红就有心情八卦季明珠了,两个人坐在床上,季红问:「明珠,听说你最近和一个叫秦毅的知青走的挺近的。」 「哪有,」季明珠否认了,「你也知道现在的高中是什么样,我不想明宇去高中,就请他教明宇高中知识而已。」 自从请了秦毅之后,季明珠就知道,早晚都会有这么一天的,所以她并不奇怪。 「怪不得大队的人总说看见秦毅去你家。」 「那群人,还有什么不会说的,没有的都能说出三分来。」 「那你现在怎么办?」季红有些担心,她也是知道大队里的人的那张嘴的,传着传着就能将一件事传会变了味。 「管他们怎么传呢,只要不当着我的面说就好。」季明珠现在也看开了,流言这东西,你若当真它才真,若是不当真,别人又能拿你怎么样,反正她又不靠他们吃饭,既然这样她还怕什么! 「可这样对你以后可不太好,」季明珠年纪已经不小了,快要说人家了,要是名声不好,婚事可能会艰难。 若季明珠知道季红的想法,铁定喊冤,她今年才十七岁好不好,正是青春最好时,哪里年纪大了? 「有啥不好啊?」 「就是~」虽然已经要嫁人了,可季红还是不太好意思,她红着脸说:「你以后还要结婚啊?」要是名声不好,季明珠以后的婚事怎么办? 「那也太远了,我最起码还要好几年才会结婚呢。」 而且现在,季明珠感觉她有点恐婚了,毕竟在大队里看多了嫁人以后上要伺候公婆,下要照顾孩子,中间还有一个丈夫夹着,多用一毛钱都要看人脸色,那样的日子季明珠觉得真的好辛苦。 所以,她还是等等吧,再晚点嫁人也没什么关系,反正她也不太想嫁。 看季明珠如此豁达,季红也决定不说什么了,毕竟季明珠不是她,两人的想法也不一样 。 之后,时间慢慢过去,大队里不少年轻的女孩子也来了,她们就不像季明珠了,一进来就被屋子里的嫁妆和季红身上的绿军装晃花了眼。 一群女孩子围着季红叽叽喳喳的,不是在谈论季红的嫁妆,就是有人开口想和季红借绿军装。 来的女孩子年纪都差不多是二八年华,也到了快谈婚论嫁的时候了,她们自然也想像季红一样在出嫁的时候风光一回,只是军装是季红借的,并不是她自己的,所以她也不敢松口,一群女孩只能失望不已。 「新郎来了,」话音一落,帮忙的人就进来抬嫁妆,今天杨卫国是开了拖拉机来接亲,所以嫁妆只要搬上拖拉机就行。 然后,一直忙忙碌碌的王大春和季家其他人也进来了。 看着盛装打扮的季红,王大春这时才意识到,孙女要嫁人了,以后就是别人家的了。 她哽咽出声,替季红理平衣领上的褶皱,说:「红啊,你要记得,你就是嫁人了,咱家也永远是你的家。」 「奶,我捨不得了你,捨不得咱家,」王大春这句话,终于让季红忍不住哭出了声。 摸着季红的头,王大春说:「傻孩子,每个人都会有这么一遭,有什么捨不得的,再说,三天之后你不就回来了嘛。」 尽管王大春如此说,季红还是捨不得,毕竟她知道,只要今天踏出了季家门,以后就是再回来,她也只是一个外人了。
第58页 王大春替季红擦干了泪水,让她洗了脸,之后再不舍,她也只能让杨卫国把季红接走了。 从此以后,季红将会踏入另一个新生活。 第29章 「郝建党,你最近怎么了?」 最近,秦毅发现,郝建党每天都是春风满面的,时不时还会发呆傻笑,作为睡在一张床上的床友,秦毅觉得自己应该掌握最新情况。 「什么怎么了?」郝建党恍惚了两秒,才奇怪的问。 「还不说实话,」秦毅一拳锤在郝建党的月匈口上,笑着说:「你最近每天都在思春吧!说说,对方是谁啊?」 「你怎么知道的?」郝建党一脸奇怪,他觉得自己的保密工作做的很好啊,那秦毅是怎么知道的? 「我怎么知道的,」秦毅噗嗤一下笑了出来,「你那脸上都明明白白的写着有情况了,你以为大家没看出来吗?」 「有这么明显吗?」郝建党摸着自己的脸,不太相信。 「当然明显了,」从门外进来的赵沐说,「你现在每天时不时的就傻笑,还开始注意起了自身,不仅做了新衣服,还涂上了蛤蜊油,就这还不明显?」要知道平时,郝建党的注意力可只在吃上面,钱更是全买了吃的,蛤蜊油这种东西,他碰都不会碰一下。 好吧!既然大家都知道了,郝建党也不瞒着了,他笑嘻嘻的说:「我其实也想告诉你们,就是晓青不好意思,说我们俩才确定关系就到处说的话,有点太不矜持了。」 「至于蛤蜊油,那是晓青送我的,他说看见我手上冻伤了,心疼。」 「晓青是谁啊?」秦毅挺奇怪的,他们周围好像没这么一个人啊。 不过秦毅还挺羡慕郝建党的,他开始还以为郝建党只是有了看上眼的,没想到两人发展居然这么快,都确定关系了。 赵沐也很好奇,郝建党每天基本都在他们眼皮子底下,怎么不声不响的,他就给自己找了一个对象了。 「嘿嘿,」郝建党摸着自己的头髮,露出傻子般的笑容,说:「晓青是隔壁南山大队的,是一个又漂亮又温柔什么都好的女孩子。」 看郝建党的样子,秦毅和赵沐相视苦笑,怎么感觉这空气中的味道有点不对啊,好像带着酸味。 「那你们是怎么认识的?」不想看到郝建党的表情,赵沐迫不及待的问。 「是在石口镇认识的,我和她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三见定情,我们……」 「行了,」赵沐打断了郝建党的话,他捂着嘴,感觉牙都快要酸掉了,早知道就不问了。 原来是在镇上认识的,郝建党因为好吃,时常会去镇上打牙祭,怪不得他们不知道。 「郝建党同志,你能不能注意一点,你旁边还有一个二十三岁的老光棍呢。」 「不是你要问的嘛,」郝建党看着赵沐,感觉很委屈,不过听赵沐这话,他是羡慕了吧! 「你们关系确定得好快,」秦毅没想到,郝建党不过和晓青见面三次,居然就处对象了。 郝建党一脸骄傲,「我老子可是告诉我了,看上了媳妇,那一定要及时下手,天大地大媳妇最大,千错万错媳妇绝不能错过。」 接着,郝建党又说:「虽然我不太喜欢我老子,可是我觉得他这话是说的很对的,所以,在这方面,我就有点看不上秦毅你了,明明就喜欢季同志,却一直闷在心里不说,这要是季同志和别人在一起了,以后有你后悔的。」 「你怎么知道的?」这下刚才郝建党说的话又由秦毅原封不动的问出来了。 赵沐也是一脸好奇的看着秦毅,没看出来啊,秦毅居然藏的这么深。 郝建党又恢復了吊儿郎当的个性,翘着二郎腿,说:「当然也是看出来的了,原本我是不知道的,不过等我处对象之后,就偶然发现,你看季同志的眼神和我看晓青是一模一样,不同的是你藏的比较好,一般人轻易看不出来。」 秦毅没想到郝建党这小子的眼如此尖,他都已经很克制了,郝建党还能发现。 的确,秦毅是挺中意季明珠的,也许是因为季明珠聪明,也许是因为她坚强,也许是因为她对亲人的爱护,反正时间慢慢过去,季明珠慢慢住进了秦毅的心,让他移不开眼。 秦毅今年才满十九岁,在感情方面还是个毛头小子,面对意中人,他也会患得患失,他原本想直接表明自己的心思,可又怕季明珠不同意,后来听季明珠说要等季明宇成家后再嫁人后,秦毅就更不敢说了,现在这种情况下就是说出口,季明珠也估计也不会答应。 不过,秦毅也不想放弃,他决定好好守在季明珠身边,润物细无声,让自己渗透进季明珠的生活。 而且,他身上的钱也不多,只有几百块,还不够修栋房子的,他爹也还要自己补贴,娘就更不用说了,秦毅想给季明珠更好的生活,正好可以趁这段时间多挣点钱。 「那秦毅,你既然喜欢季同志,怎么没动静啊?」赵沐也贊同郝建党的说法,这媳妇啊,就是要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接着郝建党瞭然的说:「秦毅,你是不是脸皮薄,不好意思说啊,」郝建党一副过来人的样子,「秦毅,我告诉你,这追媳妇啊,绝对不能脸皮薄,你作为一个男人都不主动点,那没了媳妇到时候也是活该啊!」
第59页 「这也是你老子说的把!」秦毅觉得这话还挺有道理的,但他不太相信郝建党会懂这些。 「呵呵,都一样嘛。」 「可是,明珠说她还要等几年才嫁人,我现在要是说了,那她要是不同意,以后见面不是很尴尬吗?」 真是的,郝建党一拳打在秦毅的肩膀上,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说:「秦毅啊秦毅,我说你一个大男人平时干活麻利的不行,到感情这里怎么就扭扭捏捏跟个大姑娘似的,季同志说几年后结婚又怎样,她又没说现在不处对象,再说,你明不明白什么叫烈女怕缠郎,她即便不同意,你多主动几遍,早晚也能同意的。」 「就是最后真的不成,最起码你努力过了,以后就是再想起来,也不会后悔。」 「兄弟,谢了,」经过郝建党这么说,秦毅发现,他真是有点扭扭捏捏的,也罢,是男人就不要怂,即使失败了也不后悔。 转身,他就要往外跑出去。 「哎,等等,」郝建党喊住秦毅。 「怎么了?」秦毅现在感觉心里火急火燎的,急得很啊。 「你看看你啊,」郝建党指着秦毅,「浑身黑漆漆的,头髮也乱糟糟的,还鬍子拉碴的,比老农民还老农民,这样怎么吸引季同志的目光。」 「意思是要打扮一番了。」 「对啊!」郝建党一拍手,「这人都是爱美的,你要是打扮的好看一点,那成功率肯定更高啊!」 郝建党是过来人,已经有了经验了,秦毅觉得自己还是听他的好。 到了季家时,季明珠正在坐在院子里晒太阳,她看秦毅气喘吁吁的,就站起来问:「秦大哥,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吗?」 不过,季明珠发现,今天秦毅穿着一身合体的蓝色列林装,宽肩窄腰,精神奕奕,看着还挺帅的。 秦毅一直看着季明珠,自然没错过她眸子里的赞赏,他心中一喜,在心里想着看来以后可以多听听郝建党的话。 「明珠,我想和你说件事,」秦毅目光灼灼,眸子眨也不眨的看着季明珠。 季明珠总觉得今天秦毅有些奇怪,他的目光好像火一样,要把她烧透了,她不自然的侧过脸小声的问:「秦大哥,你要说什么事啊?」 「明珠,我想一辈子与你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可以吗?」这时的秦毅目光温柔,声音仿佛能把人溺死,而季明珠,也红透了脸。 现在的人还比较含蓄,说要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其实就是表白,第一次被人表白,季明珠简直手足无措。 她结结巴巴的,说:「秦,秦大哥,你,你,怎么这么突然。」 「我早就想这么说了,只是开始一直担心你不同意,可是现在,我决定还是说了,因为,你那么好,我怕,晚了你会被别人抢走,而我,不想自己以后会后悔。」 天啊!季明珠双手捂着红透了的脸,在心里想,秦毅今天是吃了几斤糖啊,嘴巴这么甜。 心在扑通扑通跳,不行,季明珠,你要稳住,即使第一次被人表白,即使表白的人是个帅哥。 看季明珠一直不表态,秦毅双手握紧,紧张的不行。 「明珠,不行吗?」秦毅声音失落,像个可怜的小狗。 「可是,秦大哥,你是知青,以后是要回城的,到时你肯定会后悔娶我这么一个乡下姑娘的,」狠不下心拒绝秦毅,季明珠只能用回城来打消秦毅的心思,毕竟现在的知青,可没有几个不想回城的。 可是,这心里隐隐的失落是怎么回事。 听见季明珠的顾虑,秦毅就觉得有戏,他激动的一把抓住季明珠的手,说:「明珠,回城对我来说根本不重要,只要你在哪里,我就能在哪里。」 城里又怎样,那其实只是一个执念而已,等真正回去后,就会发现,城市早就和记忆里的不一样了。 「可是,你父母不会反对吗?」季明珠发现自己有点矫情,嘴上说着不要,心里却在期待。 「没事,我爹他不会反对的,」本来秦泽阳就从来没有什么门户之见,至于秦毅他娘,她就是反对也没用。 接着,秦毅就将自己的家庭情况完完整整的说了一遍。 说完后,秦毅又有些忐忑,他问,「明珠,你会不会嫌弃我。」现在是讲究家庭成分的时候,而秦毅,若是没和秦泽阳断绝关系,其实就是妥妥的黑五类子女,是会受众人唾弃的。 「怎么会,」季明珠摇头,这根本不是秦毅的问题,而是时代的错误。 「那么,明珠你是答应了吗?」 看着两人紧握的双手,季明珠发现,到了这个地步,她好像不想拒绝了,因为秦毅这个人,给她的感觉真的很好,也让她心动。 即使知道了有很多知青和当地人结合会出现悲剧,可是,她依旧不想松开那双宽厚温暖的大手。 罢了,也许未来有一天,他们可能会出现问题,可是,那只是可能,总不能为了不确定的未来,就放弃当下吧! 那样,就像秦毅说的,未来肯定会后悔。 于是,季明珠轻轻点了头。 幸福来的太突然,秦毅都有些蒙圈了,他紧紧的拉着季明珠的手,另一只手从兜里抓出他身上的存摺给季明珠,然后说:「以后,我所有的钱都会给你保管。」 季明珠觉得,秦毅给存摺的动作,比他说什么「我会爱你一辈子,我会一辈子都对你好」之类的话都更令人感动,可是,她又有点哭笑不得,为什么秦毅就不按套路来呢?
第60页 实际上,秦毅只是看出来季明珠的不安而已,他很市侩,觉得承诺会变,可钱不会变,爱一个人,就要让她充满安全感,所以,秦毅把钱全交了。 「傻子,你把钱给了我,你以后用什么?」季明珠觉得秦毅就是一个傻子,那有人刚处对象就交存摺的,也不怕她拿钱跑了。 「以后要用钱就找你要嘛,」秦毅说的理直气壮,「你是我媳妇,不找你找谁。」 「你不要脸,谁是你媳妇?」说完季明珠就红着脸要挣脱秦毅的手。 秦毅还没握够柔软的小手呢,当然不愿意放开,于是他赶紧说:「是未来媳妇。」 只要带上媳妇两个字,季明珠就觉得好羞人,所以最后,秦毅只能遗憾的松开了手,当然,季明珠也是怕被人看见,拉拉扯扯毕竟不好意思,特别是万一季明宇他们回来了看见怎么办。 至于秦毅的存摺,季明珠当然不会要,她看中的只是心意,而不是钱,而且哪有刚处对象就要管对象的钱的,当然,要是结婚后,那就是另一种做法了。 第30章 第二天,秦毅早早的就起来收拾打扮自己,弄好之后,他就和郝建党说:「郝建党,把你自行车借我一天。」 「行,没问题,」郝建党爽快的把自行车钥匙交了出来,他今天不去镇上,也不去找晓青,自行车借给秦毅自然没什么问题。 秦毅推车的动作很小心,郝建党的这辆自行车是上海是「永久」牌的,很难得,平时郝建党自己都宝贝的不行,所以即使他不说,秦毅自己也会小心点。 不过没有自行车还是不太方便,看来自己还是要想办法买辆自行车才行。 今天秦毅是想带季明珠去玩,这自行车的后座全是钢筋,很硌人,又硬又冷,所以秦毅又绑了个草垫子在上面。 赵沐在一旁看着,啧啧的说:「这有了对象果然是不一样啊,糙汉子都变细心了。」 秦毅瞥了一眼赵沐一眼,骄傲的说:「这有对象和没对象能一样吗?」 呃,赵沐噎住了,他愤愤不平,臭小子,有个对象有什么了不起的,他早晚也能有的。 冷风唿啦啦的吹在秦毅的脸庞上,却吹不灭他火热的心。 到了季家,秦毅把自行车停好,径直走了进去。 「秦大哥,你来了。」 「秦大哥,早上好。」 季明宇和季明安两人,看见秦毅就对着他大招唿。 「明宇,你姐呢?」没看见季明珠,秦毅有点失落。 「我姐在房间里,」说完,季明宇又对着房间喊道:「姐,秦大哥来了。」 秦毅刚来季明珠其实就知道了,毕竟家里的房子又不大,听声音都能听到。 她只是,突然有点不好意思出去而已。 不好意思归不好意思,等听见季明宇和喊声后,季明珠还是出去了。 「秦大哥,你怎么来了?」季明珠还是不太好意思和季明宇他们说自己和秦毅在一起了,所以在两兄弟面前季明珠的表现还和以前并没有不同。 而秦毅,仿若没看见季明珠的表现,他只是直勾勾的看着季明珠,问:「我今天要去城里,你要去不?」 季明珠被秦毅盯得挺不自在的,她心想,秦毅这是要和自己约会吧,微微低下头,季明珠说:「那我也去吧,还有个把月就要过年了,正好去看看有什么年货。」虽然现在东西不多,可到过年的时候太挤了,还不如先去看看。 当然,另一层原因就不用说了。 「那走吧,我借了郝建党的自行车,」秦毅已经迫不及待了,有两个小舅子在这里他连多看两眼心上人都不被允许,太悲催了。 季明宇和季明安两人听见有自行车,立马就乐了,两人看季明珠和秦毅还在说话,就赶紧先跑了出去。 虽然早就知道知青院有自行车,可他们也不好意思特意去看,现在自行车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两人当然想一睹为快。 于是,等季明珠他们走时,季明宇他们俩还对着自行车恋恋不捨,季明珠看两个弟弟好可怜,就说:「明宇,明安,你们好好在家,待会儿我给你们买糖回来。」 听见有糖,季明安很高兴,季明宇到没什么表示,他都是大人了,怎么好意思还吃糖啊! 出了大队之后,秦毅就把自行车停下了。 「怎么了?」季明珠疑惑的问。 「天气太冷了,」说着,秦毅就把脖子上的黑色围巾摘了下来,给季明珠围上。 秦毅的指尖不小心碰到了季明珠的脸,感觉全是冰凉,他心疼的用围巾捂着季明珠的脸,说:「太冷了,早知道就不来了。」 第一次被一个人如此关心,季明珠发现,她很贪恋这股温暖,摇了摇头,季明珠说:「我不冷,你在前面应该更冷些,围巾就不要给我了吧!」 秦毅觉得自己被小瞧了,他趁机又握上了季明珠的手,道:「让你知道,我到底冷不冷?」 好吧!季明珠的确是知道了,秦毅不仅不冷,估计还很热,他的手完全就像个小火炉一样,把季明珠的手捂得冒汗。 赶紧把手缩回去,季明珠红着脸嘀咕道:「干嘛啊!被人看见怎么办,」真是的,怎么一处上对象,就感觉秦毅变得没脸没皮的,随时想占人便宜。 自从和秦毅处对象后,季明珠发现自己一天脸红比一年都还多了。
第61页 秦毅嘿嘿一笑,说:「没事,我事先向四周看过了,没人。」 秦毅并不是想占便宜,他只是自从和季明珠处上对象后,就满心欢喜,也有点控制不住自己,恨不得能一天二十四小时牵上季明珠的手。 季明珠看秦毅这嬉皮笑脸的,有点不高兴,她严肃的说:「秦同志,你知不道你这是在耍流氓啊?」 秦毅不认同季明珠的话,「主席说的,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我可是要和你结婚的,哪里耍流氓了。」 「谁要和你结婚了?」 「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立马就结婚。」 秦毅不是说笑的,他发现,人真是不会满足,没和季明珠在一起时,他满心就是能和她处上对象,等终于处上对象之后,他又恨不得能立马结婚,因为他想每时每刻都待在季明珠身边。 结婚这件事,季明珠觉得离她还很远,但既然秦毅说了出来,季明珠也明确的说:「秦大哥,你是知道的,明宇他们俩还小,我暂时是不可能丢下他们的。」 虽然早就知道了季明珠的答案,但秦毅还是很失落,只是他不想季明珠不高兴,于是他退而求其次的说:「那明珠,我们可以先定婚吗?我不想你被别人谈论。」 现在谈恋爱可不是主流,甚至有些见不得人,人们谈恋爱总是躲躲藏藏的,特别是在乡下这种地方,总会有些不好的言论。 可要是定婚就不一样了,乡下这种地方,定婚就和结婚差不多了,那时候,就是秦毅和季明珠住在一起了,也不会有人再说什么。 「我再想想吧!」总感觉有点太快了。 秦毅也不逼季明珠了,反正看季明珠的态度,定婚是早晚的事,现在,他们还是赶紧先去县城吧! 到了安阳县,秦毅就和季明珠商量说:「明珠,咱们先去看电影吧!」 「行,」季明珠点头同意了,年轻人谈恋爱,有几个不去电影院的。 秦毅骑着自行车,载着季明珠去了电影院。 到了地方,把自行车锁好后,秦毅就和季明珠去了电影院门口,现在的电影也没有可以选的,马上要放映的就是着名的《平原游击战》,电影票一毛钱一张,秦毅买了两张票。 因为离放电影还有段时间,于是秦毅又和季明珠去供销社买了瓜子和烤红薯。 再次回到电影院时,里面已经人声鼎沸了,到处都是一对对的小青年,空气中也似乎充满了粉红色的泡泡。 人太多,秦毅怕季明珠被挤着,就伸手挡住了人群,他的双臂像一道坚实的港湾,牢牢的护住季明珠,没让其他人碰到季明珠一丁点。 除了早逝的父母,只有秦毅会这样护着自己,这一刻,季明珠发现,她有点感动了。 从电影院出来后,秦毅又带着季明珠去了百货商场。 现在最好的定情之物就是钢笔,所以秦毅带着季明珠径直去了卖钢笔柜檯。 现在的钢笔售货员是不允许选的,于是秦毅就站在柜檯前,问季明珠,「明珠,你喜欢哪一种?」 「买钢笔干嘛?」季明珠平时字都不会写一个,买钢笔又没什么用? 秦毅还没说话,售货员就笑出了声,卖钢笔的这位售货员是个中年妇女,她笑着说:「小同志,你的对象分明是要送你定情之物嘛,要给男同志一个表现的机会,所以你就别客气了。」 嗯,很好,售货员的话,成功让季明珠的脸上布满红晕,比天边的彩霞还红。 秦毅的脸也红了,但他脸黑,不太看得出来,他希翼的看着季明珠,问:「明珠,你要哪一种?」 季明珠不想再被售货员打趣,她红着脸,害羞的选了一支上海的「英雄」牌钢笔。 得了秦毅送的钢笔,季明珠也想送点东西给他,不过她手里什么票都没有,看来还得等等才行了。 出了百货商场之后,秦毅又想带着季明珠去国营饭店,现在时间已经不早了,该吃饭了。 到了国营饭店,没有猪肉,秦毅就点了一道红烧猪蹄,一道麻婆豆腐,两碗米饭,季明珠没有粮票肉票,就打算自己给钱,秦毅拿票。 不过秦毅肯定是不愿意的,他一个大男人在这里,怎么好意思让对象付钱,于是最后,钱还是秦毅付了。 两个人坐在桌子上,都没动嘴,反而心有灵犀的将菜往对方碗里夹,最后就是,他们两个菜一口没吃,碗里的菜却堆得尖尖的。 看着秦毅还要往自己的碗里夹菜,季明珠赶紧制止了,「秦大哥,咱们碗里都要放不下了,还是先吃了吧!」 「好吧!」秦毅也觉得够了。 吃过饭之后,秦毅又带着季明珠去了公园,萧索的冬天明显没什么好看的,但对于热恋的两人来说,只要对方在身边,到处都是风景。 第31章 「大队长,你在不?」张翠花站在季三栓家院子里,朝着屋子里喊道。 「在呢,」有人喊,季三栓应声后把门打开,结果发现是张翠花。 季三栓有些奇怪,这张翠花怎么来了? 说来这张翠花,也是个可怜人,年纪轻轻就没了丈夫,还有两个嗷嗷待哺的小儿。 原本在农村,妇女遇见这种丧夫的事情,一般都会改嫁,可这张翠花,心疼自家的两个孩子,怕到了新夫家孩子会受磋磨,干脆就狠心不嫁了。
第62页 一个女人要养两个孩子,势必会很困难,幸好张翠花口才好,人又聪明,给自己寻了个媒婆的活计,从此以后,只有有空闲,她就到处打听消息,给小年轻牵线搭桥。 因为张翠花只要一点粮食做报酬,为人又实诚,她牵线结成的夫妻大多数都过得不错,一来二去,这张翠花的名声好了起来,找她的人也多了,家里的日子即使没有男人也过了起来。 「二木家的,快进来坐,」再疑惑,季三栓还是把张翠花叫进家里,至于叫她二木家的,那是因为张翠花的男人就叫李二木,乡下不好直唿妇女的名字,所以一般叫她们都会在她们前面加上男人的名字。 「大队长,我今天来你家,可是有大喜事啊!」张翠花见到季三栓,张嘴就报喜。 「啥喜事啊?」季三栓还没说话,端着芽糖水和南瓜子的王大春就问了。 芽糖水和南瓜子都是王大春用来招待张翠花的,都说娶了好媳妇旺三代,这媒婆啊,到了家里就要招待好了,要不然,这媒婆要是不高兴使个坏,给你家说个坏媳妇,那估计能败三代。 这季家小一辈的还有好几个没成家,姑娘也有好几个没嫁出去,王大春为了几个小的,自然要把张翠花招待好了,再说,不就是点吃食嘛,她不心疼。 虽然张翠花明显不是那种人,但王大春想得是,把张翠花招待好了,那她以后办事时也能更尽心些。 不过,她家暂时都没有那个小一辈要谈对象,年纪还没到,那这喜事从哪里来? 「你们记得咱们大队来的知青秦毅吧!小伙子人又高又壮,长得也好,干活也不比咱们大队的小伙差,关键他还是个城里人,早晚都要回去,这不,他和你们家明珠处上对象了,两人想要定婚,就托我来和你们这唯一的长辈说说,出个面,给两个年轻人当个证人。」 听见秦毅和季明珠好上了,季三栓皱着眉头,明显不太乐意,他其实希望季明珠能找个同村的人,知根知底的。 知青就不同了,虽说秦毅是很能干,可他再能干,每年挣的除了自己吃的也勉强只有点剩余,其他人还有父母补贴,可秦毅,季三栓看过他的档案,能不补贴他父母就算好的了。 再说秦毅虽然是城里人,可照现在的政策看,知青回城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而且,若秦毅真的回城了,明珠怎么办?秦毅是有城市户口,季明珠可没有,到时候若秦毅愿意把季明珠接回城还好,若不愿意,这夫妻天各一方,早晚都要出问题。 王大春到没有季三栓想得那么多,她平日最羡慕的就是城里人,不仅有商品粮吃,还可以当工人,又各种福利,比老农民不知道好了多少? 她现在早已经不讨厌季明珠了,毕竟季明珠欠她家的已经还清了,所以知道季明珠和秦毅好上之后,她心里只有高兴的份。 等张翠花走后,季三栓就去找季明珠,他觉得秦毅不是好人选,自然要劝劝季明珠。 「老头子,你去哪儿啊?」看季三栓头都不回的往外走,王大春不由喊道。 「出去一趟,」作为枕边人,季三栓多少还是知道王大春的想法的,所以他没和王大春说自己要去干什么,因为王大春只要知道了,肯定会拦着季三栓,他可不想和老婆子叽叽歪歪的。 不过季三栓到季明珠家时,正看见秦毅在帮季明珠换房顶的茅草。 冬天来了,这房顶最好就得换,要不然一场雪下来,屋顶就可能受不住。 现在秦毅正站在房顶上,季明宇站在梯子上递茅草,季明珠则在下面掌着梯子,季明安在地面上给季明宇递茅草,几个人分工合作,速度很快。 季明安的个子还不高,所以即使他站在台阶上递茅草,也要撑起脚尖才能够到。 季三栓进去就让季明安站在旁边,自己替季明安递茅草,然后他问:「明珠,你家修房子怎么不告诉我一声,我叫你几个伯伯,一会儿就能帮你修好了。」 「家里的房顶今年坏得不多,我们几个一会儿也能修好,所以就没想着麻烦三爷爷你们了。」 这是人之常情,季明珠和季三栓家毕竟是两家人,季明珠还是不想太麻烦他们。 不一会儿,房子弄好了,当着秦毅,季三栓也不好说什么,他脸再大,也不好当着正主的面说人家坏话。 而秦毅,脚刚落到地上,就跑到季三栓面前的叫了一声「三爷爷,」秦毅的态度很诚恳,他也知道季三栓在季明珠心里的地位,可不干随便得罪他。 季三栓被秦毅的称唿噎住了,他在心里想,这小子脸皮可真厚,八字还没一撇呢,乱喊什么? 没好气的瞪了秦毅一眼,季三栓粗声粗气的说:「你跟我来,咱爷俩好好谈谈。」 「三爷爷……」季明珠想说什么,被季三栓打断了,他同样没好气的看了季明宇一眼,说:「我又不会把他怎么了,你担心什么?」真是女生向外。 季明宇站在季明珠旁边,看见秦毅好像要被三爷爷收拾的样子,心里挺高兴的,他一直把秦毅当哥哥,结果秦毅居然和他抢姐姐,被收拾正好,谁叫他居心不良。 季明安比季明宇更甚,他从小就一直被季明珠照顾,可以说,季明珠就是他心里最重要的人,结果现在,姐姐要和秦大哥在一起,虽然知道这是早晚的事,不是秦大哥也会是别人,可季明安心里就是不高兴,不舒服,特别想看秦毅倒霉。
第63页 两人出去之后,季明珠就去做饭去了,她也想明白了,三爷爷最多就是问问话而已,不会对秦毅做什么的。 之后,没多久季三栓就和秦毅回来了,而季三栓也没再提什么反对的话,明显是秦毅把他说服了。 几天后,选了时间,季明珠和秦毅正式定婚了。 第32章 定婚过后,秦毅就频频找机会前往季明珠家。 都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原来秦毅是不理解这种心情的,不过现在,他已经明白了。 反正,自从两人确定处对象后,秦毅无时无刻都是在想着季明珠,想听她的声音,想念她的面容。 可惜,现在季家时时都有两个大灯泡杵着,秦毅就想和季明珠多说句贴心话也不行,这时候,秦毅就迫切希望能有一栋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私人空间。 虽然两个小舅子费尽心思阻挠秦毅,可是你有张良记,我有过桥梯,这不,趁着季明宇的季明安一个没注意,秦毅就飞快的塞了一封书信到了季明珠兜里,然后他麻熘的出去挑水了。 嗯,第一次送情书,还怪不好意思的。 为了让媳妇能立马看见自己的心意,秦毅还把季明宇和季明安叫了出去。 「明宇,明安,我挑完水后,怎咱们去山上打鸟吧!」 「打鸟,怎么打?」男孩子,对这种游戏都很有兴趣,特别是打鸟之类的,又能玩又能有肉吃。 「我有一把弹弓,待会儿咱们就用弹弓打鸟。」 说实话,大冬天的,整天憋在家里,季明宇和季明安早就烦了,只是季明宇他们俩不想放任秦毅和季明珠相处,才一直守在家里。 现在,能出去,还能让秦毅远离姐姐,他们俩自然没有不乐意的。 不过,季明宇这时也觉得,自己实在太傻了,以前他们只是被动防御,每次都是等秦毅到家里后才做各种小动作,可是现在,不是还有另一种方法吗? 一次挑两桶满满当当的水,对以前的秦毅来说还有点难,毕竟他以前在城里时,没怎么锻鍊,吃得也不太好,还没吃饱。 但是到了乡下以后,就不一样了,虽然吃的还是粗粮,但最起码他没饿过肚子,偶尔还有肉吃,再加上做农活锻鍊,短短一年,秦毅就长高了许多,身体也好了,要挑起两桶水简直轻轻松松。 把水缸挑满后,秦毅就领着季明宇和季明安走了。 秦毅这把弹弓是他自己做的,正因为有了它,秦毅才能时不时的去山上打鸟打雀吃,还可以用打来的肉做成肉干和知青换钱换票。 当然,他换的次数并不多,一个月也就一两次而已。 秦毅的准头也很好,基本上是十发八中,这不,刚到山上,他就打中的树上的一只麻雀,把季明宇和季明安看得佩服得不行。 另一边,等家里只有自己一个人了,季明珠才把秦毅送的纸打开。 洁白的纸上风劲有力的写了七个大字——想你,想你,很想你。 心在扑通扑通跳,像揣了一只兔子,季明珠双手捂着脸颊,在心里想,秦毅这是撩人吧! 虽然被撩了,季明珠却发现自己好喜欢这种感觉,心里全是美滋滋,甜蜜蜜的,比吃了蜂蜜还甜。 可是,要怎么回才好呢? 想了半天,季明珠觉得自己作为女孩子还是要矜持点,所以,她只在『很想你』那三个字的前面加个『也』 字。 之后,季明珠又从自己的被窝里拿出了一件毛线衣,这件毛衣是黑白色的,毛线是季明珠去黑市换票买的,季明珠偷偷织了许久,才终于要把这件衣服织的差不多了,现在再把领口收个尾就行了。 衣服是织给秦毅的,上次秦毅送了她钢笔,季明珠也想回送一样,想来想去,季明珠觉得还是毛线衣比较好,又时髦又有足够的心意。 「姐,我们回来了,」季明安跑得小脸红彤彤的,满头是汗,季明珠把手伸到他的脖子处,发现他里面的衣服也全部湿了,季明珠立马不高兴道:「明安,你跑这么快干嘛,里面的衣服也全湿了,要是感冒了怎么办?赶紧去把衣服换了。」 不怪季明珠小心,大冬天的,一热一冷最容易感冒,而季明安的身体抵抗力不是很好,得感冒的机率更大。 季明安咧开嘴嘴笑了,果然姐姐最在乎的还是他,不往他跑得最快,把自己累得一身汗,这样想着,他抱着季明珠的手说自己错了,还对着刚进门的秦毅挑衅了一眼。 季明安的眼神秦毅那是看得清清楚楚,季明珠的话他也听见了,他不由在心里暗骂,这倒霉孩子,都哄了他这么久怎么还这么小心眼啊!像个没断奶的孩子。 君子识时务者为俊杰,看季明珠脸色不好,秦毅立马道:「明珠,都是我不对。」 谁叫是他把小舅子带出去的,要是真生病了,明珠心里肯定不舒服,这种情况下,只有示弱才是正确的。 不过,秦毅感觉好苦逼,在媳妇心里的地位比不过两个小舅子,这种滋味真难受。 季明珠又不是什么不明事理的人,脚长在季明安自己身上,关秦毅什么事,她赶紧道:「秦毅,这又不关你的事。」 季明安:……奸诈 「明珠,今天我们运气好,不仅打了一二十只麻雀,还打了一只斑鸠。」
第64页 「这么多啊!」麻雀和斑鸠已经被秦毅他们全部拔了毛,内脏也处理了,季明珠看到的,就是一堆净肉。 这堆肉加起来得有一斤多了,而且全是瘦肉,季明珠就问:「秦大哥,这些肉你想怎么吃啊?」 「要不烤着吃吧,」大冬天的,还是吃热一点的比较好,再说,秦毅唯一拿的出手的就是烤肉了,他也想在季明珠面前表现表现。 「可以,」季明珠点头,不就是烧烤嘛,她又说:「那你们去削竹籤,我去准备点素菜。」 冬天并没有什么素菜,季明珠就准备了土豆片,大白菜,韭菜,她还叫季明宇去换了点豆腐干。 至于秦毅,则是先把肉洗干净了切了,用调料腌上,才去削竹籤。 一会儿,烟火缭绕,肉菜的香味就开始飘了出去。 ………… 新年过后,噩耗突然传来。 季明珠由秦毅用自行车载着,火急火燎的前往安阳县医院。 她也是听人说,昨晚三奶奶在家时,突然吐了血,然后整个人昏迷了过去。 之后,就连季三叔也看不好,三奶奶就被连夜送进了县医院,现在也不知道什么情况。 季明珠脸色发白,抓着秦毅衣裳的手也捏得紧紧的,她真的很担心,要是三奶奶出事了该怎么办? 虽然三奶奶对季明珠没有三爷爷对季明珠好,可是,在三爷爷给自家送东西时,她也只是吵闹一下,却从来没有强硬的阻止,所以对于嘴硬心软的三奶奶,季明珠真不想她出事。 等到了医院后,秦毅下车看见季明珠的脸白得没有一丝血色,他不由担心说:「明珠,你也不要太担心了,三奶奶吉人天相,一定不会有事的。」 「嗯,」季明珠咬紧牙关,在心里希望就如秦毅说的那样,三奶奶一定会没事的。 到了前台,季明珠问护士:「同志,请问你知道昨晚送来的王大春住哪一间病房吗?」 「在二零三。」 「谢谢同志。」 县医院总共有五层楼,二零三应该是在二楼,秦毅和季明珠到了二楼之后,就看见季前进和季跃进坐在楼道椅子上,两人面带青色,脸上是一蹶不振的表情,季明珠一看这样,心里咯噔一声,感觉也不好。 「前进叔,跃进叔,我三奶奶怎么样了?」急促的走到两人身旁,季明珠就开始问了。 「不太好,」季前进抹了一把脸说。 「怎么个不好法?」 「医生说是胃癌晚期,」季跃进带着哭腔说出了这句话。 轰隆一声,恍若一个晴天霹雳,打在季明珠的头上,感觉头一阵眩晕,季明珠站都站不稳了,还是秦毅把她扶着才没摔倒在地上。 「怎么会?」大滴大滴的眼泪从季明珠的脸上滚了下来,季明珠号啕大哭,「怎么可能呢,三奶奶这么好的人怎么会出这种事?」 三奶奶在季明珠心里,其实也和亲奶奶差不多了,所以徒然听见这个消息,她有些受不了。 胃癌晚期啊!这种病,在过了几十年的后世都没办法治,只能拖,更别说现在了,得了这种病的人,基本就是等死啊! 季前进这时左一个右一个巴掌往自己脸上闪,他说:「都怪我,明明娘早就有症状了,我却从没在意。」 近一年来,王大春的饭量小了很多,还会时不时的捂着胸口,他这个不孝子,明明看见了好几次,却因为王大春说没事,就没再管。 要知道,医生可是说了,若是早期发现,王大春还是有希望治癒的,可就是因为他的大意,害了自己的娘啊! 季前进的动作太快,等秦毅和季跃进拦着时,季前进的脸上已经有好几个红红的巴掌印了。 季跃进按着季前进的手,红着眼眶说:「大哥,我也有错,」他和大哥同样的粗心大意,明明一天能看见娘很多次,却从没发现问题。 伤心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季明珠勉强止住了泪水,对着众人说:「我先进去看看三奶奶。」 二零三病房总共有四个床位,每个床位都有人,旁边还站着家属,三奶奶就在最里面,季明珠径直走了进去,就看见面色苍白的奶奶吊着盐水瓶睡着了。 季三栓就坐在床沿边,精神气全无,整个人活脱脱老了十来岁,原本半百的头髮也全白了。 细细打量了三奶奶,季明珠发现她已经瘦了很多,看季三栓难受的样子,季明珠掉着轻声泪水说:「三爷爷,我三奶奶一定会没事的。」 「希望吧!」 三奶奶还在睡觉,季明珠看着周围什么都没有,就和季三栓打了一声招唿,拉着秦毅走了出去。 而季三栓,看季明珠出去头都没抬,话也没说,整个人都没了生气。 走出了医院,季明珠对着秦毅说:「秦毅,我想去买点米和馒头,三奶奶现在的情况最好吃自己做的,而三爷爷他们,估计是没有心情吃的,就先买点馒头给他们垫着好了。」 实际上,季明珠是想用灵泉来煮粥给三奶奶吃,尽管不知道灵泉能不能治好三奶奶?可季明珠总想试试,也许就有用了呢?或者能让三奶奶多活些日子也好。 「那我陪着你去吧!」 季明珠没同意,她说:「不用了,粮店离这里又不远,而且秦毅,我想你去医院食堂看看能不能借个火,要不然没有火,就是买了米也是白搭。」
第65页 「那你小心点。」 「嗯。」 和秦毅分开后,季明珠就先去买了两斤馒头以及一些咸菜,至于米,她农场里又不是没有,还比外面的好,干嘛要捨近求远。 从农场里拿了一斤左右的米,季明珠还拿了点她在秋天挖的山药,胃癌晚期的病人只能吃些清淡的,山药粥正适合。 到了医院,秦毅已经和食堂的大师傅借了火了,当然,这可不是白借的,一毛钱一小时。 季明珠把馒头给秦毅,让他拿上去给三爷爷他们吃,自己则开始熬粥。 把米淘过,山药洗干净切成片放进锅里,再加上灵泉水,接下来就是等着粥慢慢熬好了。 没事做之后,季明珠就坐在粥旁边,面无表情的发呆。 她现在的心情很沉重,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虽然以前她从没有接触过医学,可她多少也知道,现在的医学并不发达,胃癌晚期即使做化疗也拖不了多久,人还会很受罪。 可要是不治,就这么看着三奶奶死吗? 过了一会儿,秦毅来了,他拿着馒头,还有一点儿咸菜,说:「明珠,你也吃一点吧!从早上到现在你还没吃过东西,不管怎么样,你总要顾着自己的身体。」 「那咱们一起吃吧!」秦毅也跟着季明珠忙碌了半天了,肯定也饿了。 用塞一样把馒头吃完,秦毅看着面带哀愁的季明珠,心里很难受,他最喜欢的,就是看着季明珠笑,她的笑容就像阳光,能温暖人心,可是遇见了这种事,谁又能笑得出来呢? 用手握着季明珠的手背,秦毅觉得,现在他能做的,就是陪着季明珠一起难受。 粥熬好后,季明珠就秦毅抬着去了病房。 这时候的病房挺挤的,因为季家人差不多全部来了,就连怀孕的季红,也挺着个大肚子来了。 季家人都知道了消息,基本都面带绝望,季红则哭得倒进了杨卫国的怀里。 病床的桌子旁边还摆着饭菜,应该是给三奶奶的,但看样子就知道三奶奶根本没吃两口。 「三奶奶,我给你熬了粥,你尝一点吧!」山药粥被季明珠熬了一个多小时,米和山药已经快融化了,又因为用了灵泉,揭开就能闻到一股香味。 「明珠,麻烦你了,但我不太饿,」想对着季明珠笑一笑,但王大春发现,自己笑不出来了。 其实她的身体,她早就感觉有问题了,但老农民嘛,谁身上没有点病啊!熬熬就过去了,可谁知道,她居然会得了这么一个要命的病。 虽然医生说,这种要命的病,治治也能再多拖一段时间,可是光听药费,王大春就受不了。 家里还有一大家子人要活着,要是治病,家里肯定就要拉上饥荒,可自己这条命根本多活不了多久,既然这样,还费那劲干嘛! 所以被季明珠劝着喝了小半碗粥,感觉好了一点后,王大春就说,自己要回家了。 「不行,」原本像活在自己世界的季三栓,一听王大春要回家,立马就出声阻止了。 「老婆子,你病还没好呢,回去干啥?」说实话,到了现在,季三栓都还是茫然的,怎么突然间,老婆子就不行了呢? 明明她昨天还中气十足的和自己吵了一架,把自己气了半死,那时候,她哪里像生病的样子。 可为什么,到了医院医生却说,老婆子最多只能活半年了。 季三栓已经和王大春一起走过了半辈子,经歷了无数的风风雨雨,他简直不敢相信,如果老婆子没了,他该怎么办? 所以一听老婆子要回家,季三栓坚决不同意,不管怎么样,在医院治病总比在家里等死好。 王大春嘆气,「回去吧!又治不好了,在医院还不是浪费钱。」 「不行,只要有希望,花多少钱我都愿意,」说完,季三栓又看向季他的几个儿子,说:「你们娘这病,是在饥荒时为了省粮食给你们吃饿出来的,可以说,她这病完全是因为你们得的,所以你们谁要是敢不想给你们娘治病,那就是丧了良心。」 季家人全部赶紧摇摇头,季三栓的儿孙全部没有一点意见,开玩笑,在病床上的可是他们的娘(奶奶),谁会不乐意,钱没了可以再挣,人没了可就真的没了。 至于多少有点意见的儿媳(孙媳),谁都不敢说不行,开玩笑,现在爹(爷爷)就像要发疯了一般,谁敢说不,他就敢把谁撕了,她们又不傻,不会自找死路。 王大春终究拗不过季三栓,还是在医院里住了下来,这时,医院通知叫去拿药了。 王大春现在的情况,有效的西药基本没有,所以医院是给开的中药,拿药是季三栓去拿,他主要还想多问问医生救季三栓的办法。 季明珠也跟着出去了,在走廊里,季明珠递了一百块钱给季三栓,说:「三爷爷,今天我只带了这么一点,你先用着,不够我改天再给你送过来。」 这时候正是要用钱的时候,虽然自家的钱还有一些,可谁知道能撑多久,在医院花钱可是比水还快,所以季三栓也没和季明珠客气了,他接过钱,说:「明珠,三爷爷谢谢你。」 「三奶奶对我一直和亲孙女一样,这是我该做的。」 「不管怎么样,还是要谢谢明珠你。」 果然是患难见真情,要知道,王大春的娘家,可是一直受到王大春的照顾,而季家明明已经通知了,王家却一直到现在,人影都没一个。
第66页 之后,季三栓去找医生了,季明珠就去熬药了,当然,熬药的水她也趁机全部换成了灵泉水。 第33章 季明珠的钱,季三栓不可能会白拿,他直接当着季家人的面,给季明珠写了借条。 「三爷爷,你不用这样,我不会在意这些的。」这是之后,季明珠说的。 季三栓说:「这是必须的,」实际上他心里想的是,亲兄弟还明算帐呢,欠明珠的钱他在时还好,讨饭也会讨来还明珠,可他要是突然不在了,季三栓不确定自己的那些儿子孙子会不会装作不知道? 不是季三栓看低自己的子孙,只是人心易变,谁能说的清以后的事呢? 看季明珠还要说什么,季三栓赶紧打断她,说:「明珠,你也前前后后忙了一天了,肯定累了,先回去吧!现在天色已经不早了,再耽搁回去就可要摸黑了走了。」 该做的季三栓已经做了,再说好像也没什么用了,季明珠和季三栓说了话后,就沉默着由秦毅载着回家了。 之后几天,季家人开始频频往黑市跑。 因为医生说了,王大春的病,最好有人参,和其它中药一起吃,那样效果更好。 可人参这种珍贵药材,安阳县这种小地方能有多少?季家又不是什么有能力的人,即使医院用王大春的病歷,也不过只申请到了几片人参,还全部只是几年份的,而这几片人参对于王大春的病来说,根本顶不了多少用。 季家去黑市,第一就是想买人参,可人参这种东西,可遇不可求,哪有那么容易遇见。 第二就是季家为了凑钱,把家里除了口粮之外的粮食全部卖了,想要买人参,没有钱怎么行,而黑市粮食价格贵,现在他们也不管国家允不允许了,只要能多卖钱,他们什么也不顾了。 王大春在医院住了三天就回来了,不是他们不想住,而是医院说了,王大春现在只要按时吃药就行,在医院住着根本没用,现在医疗资源不足,床位应该留给更需要的人。 医院都这么说了,季三栓他们还有什么办法,只能收拾东西回家了。 …… 现在,季家可以说已经把医生说的人参当成救命稻草了,可是,任凭季前进他们跑断了腿,也没找到一根参须。 「大哥,要不咱们去山里找找,」蹲在大榕树下,考虑了半天,季跃进才把这话说出来。 季前进烦躁的揪着落在地上的大榕树叶子,说:「咱们周围的山早就不知道被人翻了多少遍了,要是真的有还能轮到咱们。」 「可以往深山里找找看,」季跃进就不信了,安山大队周围这么多的深山老林,会连一株人参都找不出来。 「我看你是疯了,」季前进侧身看向季明收,斥责道:「去年冬天咱们在外围还偶尔能听见深山里有狼的叫声,你现在居然想进去,不要命了。」 听见狼,季跃进有点迟疑了,狼这种动物他在□□时见过,那时候因为天旱,连深山也干了,狼群因为没有吃的,就跑下山来,季跃进记得,那群狼真的很兇残,一口就能咬掉一个人的胳膊,而那一次,要不是武装大队刚好离得近,来得及时,安山大队还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这样不行那样不行,季明收痛苦的揪着自己的头髮,说:「那怎么办?难道就这样算了吗?」娘还等着药延命呢。 嘆了一口气,季前进揉着额头,说:「等等老三和老四有收穫没,如果没有,咱们就去省城。」 季民进和季快进去了比较远的青山县,也不知道能买到不,希望能买到最好,要不然要去从没去过的省城,季前进总有点害怕。 毕竟季前进这几十年,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省城,对他来说实在有点远。 季前进和季跃进还在大榕树下发愁,却没发现,原本在他们身后还有一个人,听见了他们的全部对话。 季明庆悄悄回了家,没惊动一个人,从灶房里摸出了砍柴的大柴刀,然后就往外走。 当天晚上,快到吃饭时,季明庆还没回来,季大婶就问,「明丰,你看到你弟没?」 「没有啊,」季明丰也挺奇怪的,平时他这个弟弟最爱吃,一到饭点就会准时回来,怎么今天这时候还没回来。 「那我还是出去找找吧!」季大嫂不放心,她这个小儿子,平日里有点虎,性子冲动,经常会和同龄的孩子起冲突,季大嫂就怕他又惹着人,被人打了就不好了。 「那我也去吧!」 「不用不用,」季大嫂摆摆手,说:「明庆肯定在大队里,我出去转一圈估计就能找到。」 再说,现在家里困难,每顿都是数着粮食下锅,季明丰要是和自己出去错过了饭点,回来他的那一份估计会少好多,季大嫂自己饿一点没关系,她可捨不得儿子饿肚子。 而且,季明丰是个不吃亏的,只要他在,季大嫂和季明庆的那一份就不会少。 过了一会儿,季大嫂急急忙忙的回来了,在过门槛的时候还因为走得太快被拌了一下,差点摔倒在地。 季前进难得看见季大嫂慌张的样子,就问:「明丰他娘,你怎么了?跑这么快?」 想到季大嫂出去是为了找小儿子,季前进又赶紧问:「是不是明庆那小子又闯祸了?」 季大嫂若平时听见季前进的话,铁定要啐他一句,「就不能想点儿子的好啊!」
第67页 可她现在却什么也顾不上了,想到自己听到的消息,季大嫂带着哭腔说:「当家的,我听赵军家的小虎子说,看见咱家明庆去了山里,明庆现在都还没回来,是不是出事了?」 「这小子跑去山里干嘛?」季前进听到这个消息,当即站了起来,差点把凳子都踢翻了。 「我也不知道啊?」 「大哥,咱们别管明庆去山里干啥,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把他找回来。」季跃进更担心的是,明庆那小子不会听见了家里却人参,跑进深山里找人参了吧!要不然,无缘无故的明庆那小子怎么会去了去山里。 想到深山里传说的各种兇勐动物,季跃进完全站不住了,赶紧叫上家里的几个女人弄上火把,自己则把镰刀锄头全部找出来当武器。 季三栓也想跟着去,不过他被拦住了,他这么大的年纪了,又是老胳膊老腿的,去了山上不小心摔了可怎么好,所以谁也不准他去。 因为季家的动静有点大,一会儿,大队里的人就差不多都知道了,发现了这种事,谁家也不能光看着,于是每家每户都会有几个人出来帮忙找。 季明珠也听到了消息,她有些惊讶季明庆为何会跑进山里,可现在也不是讨论的时候,于是她和匆匆赶来的秦毅弄好火把后,就准备出门了。 在季明珠他们做火把的时候,季明宇站出来说:「姐,我也和你们去,」 季明珠原本是不答应的,山里可不好走,不过等她转身,看见比自己还高了差不多一个头的季明宇,季明珠的话就说不出口了。 不知不觉,弟弟都快长成大人了,虽然他还差点时间才到十五岁,可个子却已经快到一米八了。 罢了,弟弟已经长大了,有自己的主意了,要去就去吧! 叫季明安乖乖关好门在家待着,季明珠他们就去和大部队汇合了。 汇合后,季明珠他们就从小虎说的方向进山,期间,人群不停的喊着季明庆的名字,可是,安山大队的人把外围的山全部走遍了,也没看见季明庆。 在外围找不到,就有社员问季前进,说:「前进,你家明庆该不会进中围了吧?」 「我也不知道,」季前进摇头。 另一个社员说了,「管他的,咱们先去找找吧,就是不小心遇见勐兽,凭咱们这么多人,难道还干不过一头畜牲吗?不管怎么样,不能让明庆那孩子出事。」 「行,那就走吧。」 「谢谢,谢谢大家,」季家人感激的对着社员道谢。 「不用,又不是啥费力的事,」事实上,要进中围,大家还是有点怕的,但是,季三栓自从做大队长以来,公平公正,谁家要是有点困难他也会尽力帮忙。 社员们大多数都尊敬季三栓,所以即使有点危险,大家也愿意出把力。 幸运的是,在中围转悠了一会儿后,社员们终于找到季明庆了。 找到季明庆时,他掉进了一个大概两三米的深坑里,腿也骨折了,一群人用绳子把季明庆拉上来,又做了担架把他抬回去,忙到半夜才休息。 等季三叔给季明庆的脚正了骨,抹上了药,社员也全部走了,季前进才问季明庆,「你今天跑进山里干啥?」 季前进现在粗声粗气,两条眉毛也紧紧皱着,看着凶神恶煞的,季明庆毕竟是个半大的青年,当即就怕了,他低着头,说:「我只是想去帮奶奶找人参。」 好嘛,就知道是这样,季前进真想拎块豆腐敲敲这倒霉孩子的脑袋,用手指戳了一下季明庆的脑袋,季前进说:「找人参,你知道人参叶子是什么样吗?」 对哦!季明庆突然发现,他爹问的好,因为他真的不知道人参居然还有叶子,他还以为,人参就是在医院里看见过的人参片那样,比一根树杈粗一点,白一点就是了。 怪不得他找不到人参呢! 看季明庆恍然大悟,完全没抓到重点的样子,季前进直接就想动手了,他气得满脸通红的说:「你知不知道,因为你,今天咱们家的人已经快急疯了,你居然还不知悔改 。」 季前进要收拾季明庆,没一个人拦着,大家都觉得明庆这孩子是该教育一下,要不然一个没注意,他就能把天闹翻了。 就连比较疼爱季明庆的季大嫂,也觉得季明庆该打,今天季明庆弄这么一出,把她的心都吓得快跳出来了,要是再来一次,她觉得自己估计会把命都吓没了,所以季明庆实在该打。 「算了,老大,饶了明庆这一次吧!他也是为了我这个半截身子都入了土的老婆子才犯了错,要怪就怪我吧。」 突然来的声音,把季家人全部吓了一跳,等他们朝声音发源处看过去,就发现,王大春正站在门口。 「老婆子,你怎么起来了,」半夜三更的,季三栓没想到王大春会醒过来。 人参和季明庆的事大家都是瞒着王大春的,也不知道王大春刚才听了多少了?季三栓现在后悔极了,早知道,他就好好守着王大春了。 季三栓要去扶王大春回去,王大春却不愿意,孙子都为了她差点把命丢了,她现在心里简直如翻江倒海一般,那还有心思睡觉。 深吸了一口气,王大春把眼眶里的泪水压下了,才大声的说:「今天我就跟们说清楚了,别再为这我的病费劲心思了,人哪有不会死的,能活到那天就到那天了算了,我不强求。可是,若是为了我病,把家里搞的拉饥荒,欠债,那我情愿马上喝耗子药死了。」
第68页 「老婆子,儿孙孝顺还不好吗?」季三栓嘆气说,也只有孝顺的儿孙,才肯做到这个地步,这时福气。 「正是因为我的儿孙孝顺,我才更不愿意拖累他们,」到了这个地步,王大春其实很知足了,人的一生,不就图子孙孝顺嘛。 而她家就是,儿子们为了给自己看病,把家里的钱全部花出去也不后悔,孙子更甚,为了她的病跑进深山里找药,到了这个地步,真的够了,她觉得自己就是马上死也愿意了。 听见王大春的话,季前进湿了眼眶,说:「娘,你不要这样,」他不想看着自己的娘死。 王大春也坚持说:「我不管,反正我只有知道你们再偷偷去买人参那种金贵药,那我就马上喝耗子药。」 这个时候,王大春怎么也不会松口的,她反正最多也只能活半年了,就算吃了人参,也不过再多活几个月,为了这几个月,把家都拖跨了,不值得,她也不忍心。 季三栓看见王大春坚定的眼神,就知道,依老婆子的脾气,这事是没法改了。 他拦着还要劝王大春的几个儿子,说:「算了,就听你们娘的吧!找不到人参,也许这就是天意。」 季三栓是大家长,家里的钱也全部在他哪里,他放了话,季家其他人也没办法了,而且,也许就像季三栓说的,这真是天意,要不然,怎么他们转悠了这么多个县,却连根人参也买不到。 第34章 差不多七八天后,季明珠才了解季明庆上山的始末,而这件事,给季明珠带来的触动很大。 以前季明珠一直觉得,钱嘛!够用就行,所以即使她有农场,在度过最开始的危机后,她就很少拿农场里的粮食来敛财了。 可是现在,季明珠突然觉得,人啊!还是得有钱一点好,或者有权也行。 毕竟,钱不是万能的,可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 至于权利这种东西,季明珠是没办法了,她有自知之明,就她这点段数,去玩权利,估计能被人生吞活剥了。 季明珠决定要抓紧挣钱,还有什么人参天麻之类的珍贵药材遇见了就要买上,如果实在买不到,季明珠决定自己种。 只是可惜的是,即使现在季明珠马上种人参,也帮不上三奶奶了,农场灵泉虽然能加快植物生长,可是即使每天灌溉足够的灵泉,植物生长天数也只和没灌溉的达到五比一。 也就是,如果季明珠每天灌溉人参灵泉,养一年的人参也只有五年的年份,虽然这种效果其实已经逆天了,可惜的是三奶奶的生命最多只有半年,即使能勉强拖到一年,那时候也已经晚了。 有时候季明珠也觉得自己的运气是不是太差了了,要不然好几年前她都有听说过别的社员在山上挖过人参,那为啥自己在南山这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却连片人参叶子都没见过。 到了晚上,季明珠在时隔几个月后,终于又一次进入了农场。 农场还是那个样,升级的经验和金币早已经够了,可是因为没有找到能够代替晶核的能源,所以它依旧还是一级。 地里种的玉米已经熟了,季明珠到了农场房子里,打开操作台,把玉米全部收了,又种下了稻谷。 想要挣钱,除了卖粮食,季明珠也没别的方法了,于是,她今晚来主要就是把仓库打开查看自己的家当。 从去年开始,季明珠在农场里就只种了玉米,她想着,自己又不拿粮食换钱,只种玉米的话就只占一个仓库,租仓库的金币都能省下好多。 现在仓库里一共有两万多斤玉米,就是卖一毛钱一斤,也有两千多块了,至于其它的什么坚果蔬菜之类的,并不多了,季明珠准备还是留着自己吃算了。 两万多斤的玉米,光靠自己卖,还不知道要卖到什么时候,而且次数多了,也容易被人发现。 季明珠有点发愁,该怎样才能安全把粮食卖出去。 …… 「明珠,」听声音,就知道秦毅来了。 秦毅眼似雷达扫描了四周,发现,今天两个小舅子没在。 进了屋,秦毅立即把门关上,心花怒放。 「屋里黑漆漆的,你关门干啥?」季家的房子窗口很小,只要把大门关上,屋子里立马就会黑了许多。 接着,季明珠又说:「对了,秦毅,你吃饭了吗?」 「吃过了,」秦毅几步走到季明珠的面前,伸手公主抱一把季明珠抱在了怀里,然后在她耳边说:「我想你了。」 秦毅灼热的唿吸扫过季明珠的耳垂边,令季明珠全身一下就酥了,她有些明白了秦毅为什么会把门关上了。 大尾巴狼明显居心不良嘛! 第一次和一个男人如此亲密,季明珠感觉很不自在,虽然这个男人还是她的未婚夫。 稍微挣扎一下,秦毅的手却如铁一般,把季明珠攥得紧紧的,季明珠羞恼着问秦毅,「你干嘛!」 被浓厚的气息围绕着,季明珠不仅身体不争气的酥了,连声音都软了。 秦毅听着季明珠如黄莺般的声音,爱的不行,媳妇的声音可真好听,他把头靠在季明珠的肩膀上,说:「我就想抱着你,一辈子不分开。」 每次秦毅只说好听的,季明珠总会招架不住,果然,是女人都喜欢听甜言蜜语。 「那,最多五分钟,」季明珠妥协了,抱就抱把,反正都已经定婚了,抱一抱给点福利好像也正常。
第69页 只是,季明珠不晓得处男的定力有多差,这不,才没过两分钟,季明珠就感觉下面被一跟木棍的东西顶着。 季明珠是经歷过后世信息大爆炸的人,虽然没有亲眼见过,但猜也能猜到这根木棍是什么玩意,季明珠脸上染上了红晕,羞得不行。 「放开,」这是挣扎不休的季明珠。 「嘶,明珠,你别动好不好!」秦毅也想打死不争气的小二,这好不容易厚着脸皮温香软玉入怀,结果…… 鼻尖嗅到的女儿家的馨香令秦毅血气上涌,秦毅难受得都快要爆炸了,可是,他还是捨不得放开。 下面貌似又长了几分,季明珠一下就僵住不敢动了,「秦毅,你放开我好不好!」 「明珠,再给我几分钟,」秦毅唿吸紊乱的说。 季明珠总算明白度秒如年是什么感觉了,反正等秦毅的手松开,季明珠立马就离开他三丈远。 秦毅原本还在平復紊乱的心情,一看季明珠这样,心里立马咯噔一声,暗道坏了。 事情都这样了,还能怎么办,赶紧哄呗!秦毅简直把十八般手艺都用尽了,才算把季明珠哄好了。 …… 「兄弟,你说说手里有多少货,」在安平县一个偏远的小巷里,顾胜利悄悄的问。 「那就要看你吃得下多少了,」说话的男人声音低沉,给人一种稳重之感。 顾胜利一看男人如此,就觉得这是一笔大买卖,他伸出了一只手,说:「这个数有没有?」 男人一看,就知道顾胜利说的数量是一千,摇了摇头,男人也不卖关子了,说:「再翻五倍。」 嘶,顾胜利一下子惊讶出声了,他们刚才可不是在数数,而是再说粮食,原本他以为男人能拿出一千斤粮食就顶天了,没想的居然有五千斤。 五千斤粮食,一般人可拿不出来,也不知道他们这地界什么时候来了这样一个人物,不过顾胜利作为一个二道贩子,可不管这些,他只要能赚钱就行。 兴奋的搓了搓手,顾胜利一把拍在男人的肩膀上,说:「兄弟,五千斤我也吃得下,但你这量有点大,我最多就能出一毛五。」 男人不乐意,蹙着眉头,说:「黑市价格最基本都是两毛,这还是在小县城里,你要是拿到省城里,最起码每斤还要多赚几分一毛钱,我也不要多高,一毛八不过分吧!」 在讲价这方面,顾胜利是不会松口的,开玩笑,现在要是多压下一分钱,他到时候就能多赚几十块了。 「兄弟,这帐啊!不是这么算的,」顾胜利丧着脸,接着说:「不说去省城了,就是在本县,你以为如果不打点,这生意是那么好做的。特别咱们这是见不得光的,花费就更大了,所以出一毛五真的是良心价了。」 「一毛七,不能再低了。」 「一毛五五,这也是我的最高价。」 「一毛六,行就下午交货,不行就算了。」 看男子说完就要走,脸上也全是坚定,顾胜利就知道,这价格是没得商量了,肉痛的哀悼自己没了的几十块钱,顾胜利皱着脸苦巴巴的拉着男子说:「好了,兄弟,你别急啊,就一毛六,我答应了还不行嘛!」 顾胜利还在唠唠叨叨的说「这价格真没赚之类的,」男子不耐烦的说:「交货地点就在城外的风口崖,时间在三点,你到时候记得叫人去拉货。」 「行,」说完后,两人就分道扬镳,在拐角处,一个瘦小得像猴子的男人问顾胜利,「顾哥,要不要我跟上去看看。」 顾胜利直接摆摆手,说:「算了,敢这么大胆出来的人,不是有足够的底气,就是不好惹,咱们只要有钱赚就行,没事去招惹人家干嘛,别一步小心鸡飞蛋打。」 算下来,即使除了打点的,这一批粮食也能让顾胜利赚上一百多块,这令他的心情好极了。 瘦小的男人听见顾胜利的话,立即拍马屁说:「顾哥说得对。」 走了一会儿,发现没有人跟着,季明珠觉得那个叫顾胜利的二道贩子还行,最起码没有自作聪明。 对了,和顾胜利卖粮食的男人就是季明珠,至于她为何会化妆成一个男人,很明显,就是为了不叫人发现。 空间里的最后一批粮终于要卖出去了,季明珠都快要高兴的飞起来了,最近为了卖粮,她真是受了老大的罪了,不仅要扮成男人,还要走得远远的,还要提防不被人发现自己在干投机倒把的事,以及费尽心思和二道贩子的讲价,脑细胞都不知道死了多少了,果然钱不好挣。 和顾胜利分开后,季明珠在小巷里七拐八拐的,一会儿,就到了安平县的黑市。 安平县很繁荣,比安阳县不知道好了多少倍,自然,这黑市里的好东西也多。 而季明珠来这里,主要是想来买些收藏价值大的黄金,翡翠。 季明珠也想明白了,她虽然卖粮食能卖一大笔钱,可钱她暂时又花不出去,留在手里到了后面还会贬值,既然这样,还不如把钱换成能升值的黄金和翡翠。 其实古董的升值价格更高,只是季明珠是个歷史渣,古董这种东西她更不认识,就是把古董摆在她面前她也认不出来,所以她就不做买古董的发财梦了。 顺着这黑市一条街走来走去,季明珠不仅发现有卖猪肉的,还有卖羊肉的,甚至自行车也有,虽然是旧的,只是那价格,居然比百货商场的新自行车还要贵上一百多块。
第70页 这价格换成新自行车其实并不算太亏,毕竟自行车票也要不少钱,但换成才五六成新的旧自行车,很多人就不愿意了,所以那辆自行车看得人多,却没人买。 季明珠一路走来,终于在最里面的角落里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卖主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婆婆,她面前只摆着一个翡翠镯子,季明珠仔细看了一下,发现这镯子成色还不错,于是她又粗着声音问:「婆婆,东西怎么卖。」 「二百块,」老婆婆终于看见有人问了,明显有点激动。 她其实已经来这里几天了,可是她的翡翠却一直没人买,识货的人也有,但因为她要的价格有点高,现在的人即使有钱,首先就是买吃的穿的,其次是买自行车收音机之类的时髦货,翡翠既不能吃又不能穿,买来后还要藏好了,要不然一步小心被人发现了举报了那还要挨□□。 即使翡翠的价格以后可能会升高,可是风险实在太大,所以老婆婆的翡翠手镯卖不出去也正常。 「能不能再少一点,」两百块,季明珠也觉得有点太贵了。 老婆婆看季明珠是真的想买,想到错过了这一个人下一次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于是她说:「最低要一百九。」 「婆婆,你看一百八行不?」 「不行,」老婆婆一口拒绝了,这可是她家老头子送给自己的,因为珍贵,一直被她藏得好好的,要不是她儿子等着用钱救命,她才捨不得卖了,原本她可是要留着给孙子曾孙子做传家宝的,一百九这老婆婆都觉得亏了。 行吧,就一百九,季明珠最近卖了粮食有了钱,就不和这么大年纪的老人家争十来块钱了。 把钱付过之后,季明珠在老婆婆不舍的眼神中,拿着翡翠手镯走了。 到了没人的地方,季明珠就直接把手镯放进了农场里,然后她去了和顾胜利约定好的地方。 顾胜利准时到了,这个时候,季明珠已经用麻袋把粮食装好全部放在地上,等顾胜利检查之后,两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随后便分道扬镳了。 安平县离安山大队走路要五六个小时左右,骑自行车也要一两个小时,季明珠自然是准备好了自行车,要不然,她一个来回天就黑了,更别说卖粮食了。 骑着自行车如风驰一般,快到了安山大队季明珠才停下。 这辆自行车是季明珠偷偷买的,暂时还见不了光,所以她把自行车收进了农场里。 而且,季明珠现在还是男人打扮,脸上的妆还没卸,衣服也还没换,要回家,季明珠还要把自己恢復成女人。 不过,进了农场,季明珠就发现今天农场居然变了。 在农场的边缘处,居然出现了牧场。 这怎么可能,没有晶核作为能源,农场是怎么升级的,仔细想了想,季明珠发现,今天如果和以往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多了一个翡翠手镯。 她打开仓库,果然发现,里面的翡翠不见了。 上辈子得到农场之后,因为仓库要金币,季明珠为了省钱,收取的物资全部是吃的喝的或者穿的,像翡翠黄金这种东西,她是看也没看一眼,却没想到,原来翡翠也能代替晶核。 虽然损失了一个翡翠手镯,但比起农场升级,一个手镯又算得了什么,要知道,升级有了牧场以后,自己就可以养猪养羊,经常吃肉了,手镯什么的,再好还能比得上肉嘛! 第35章 时间,慢慢的过去了两年。 今年天气异常,才三月的天,就热得不行,季明珠原本是趁着早晨凉快来给自家的自留地松松土,可惜实在好热,她挖了一个多小时的地,就热得满头大汗,忍不住跑到树下坐着躲阴凉。 拎着蒲扇,季明珠拼命的往自己脸上扇风,蒲扇带了的风令季明珠舒服了一点,内心却依旧燥热。 「明珠姐,你热不热,要喝点我刚打的井水吗?」说话的人叫林圆圆,是大队会计的孙女,小姑娘人如其名,脸蛋圆嘟嘟的,人也长得俏生生的,看着很可爱。 「谢谢圆圆了,」只是一碗井水,季明珠也的确热,所以她就没和林圆圆客气了。 不过,有点奇怪,季明珠平时和林圆圆话都没说过几句,这姑娘今天怎么会给自己送水啊! 季明珠喝完了水,林圆圆接过碗红着脸害羞的说了声「不用谢,」然后她又说:「明珠姐,明宇哥估计也渴了,我也给他送一碗去。」 明宇?季明珠看林圆圆一副春心萌动的样子,终于明白这姑娘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了,原来那碗水,还是沾了弟弟的光才喝到了啊! 季明珠看了看远处的那个帅小伙,方形脸,高挺的鼻樑,浓密的眉毛,一双眸子也如黑曜石般,亮的惊人,身材修长挺拔,又兼有如沐春风的气质,让人一看就移不开眼。 好看的人做什么都好看,季明珠现在对着季明宇这张脸,都能多吃一碗饭,也难怪林圆圆会春心萌动。 看着帅气非凡的弟弟,季明珠摸了摸自己的脸,哀怨极了。 自从上次王二狗的事情发生后,季明珠就知道在没有足够的力量之前,人还是低调一点好。 她在一群黑不熘秋的人中把自己弄得白白嫩嫩的,家里又没有厉害的人,这种情况下就像小儿抱金砖过市,没有自保的能力,遭人惦记实在太正常了。
第71页 所以,她觉得还是把自己弄得和其他人差不多才好,这不,为了变丑,她不仅给自己剪了一个马坑似的齐留海,灵泉也没喝了,出去干活晒了一天太阳回来也没再保养了,都说女人是三分靠颜值七分靠打扮,季明珠不保养还糟蹋自己,再好的底子也撑不住,当年她就晒黑了几层,几年下来更和其他人也差不多了。 所以说即使现在喊着男女平等,但其实社会还是对女人更苛刻些,季明珠因为太漂亮会遭人惦记,出了事别人也多半会说谁叫她长成那样,可季明宇长得帅却没有这个烦恼,反而更受欢迎。 嘆了一口气,季明珠看着林圆圆端着水蹑手蹑脚,羞羞答答走向季明宇,又看着季明宇脸上没什么表情,就知道这姑娘不是自己弟弟的菜了。 感觉有点可惜,季明珠还是挺喜欢林圆圆的,她对这种长得可爱的女孩子没有啥抵抗力,不过要找媳妇的是弟弟,自己虽然是姐姐,也不能在这方面管着弟弟,所以她只能在心里对林圆圆说声抱歉,帮不上她的忙了。 季明珠他们早上六点就出来,现在已经七点过了,该回去了,于是季明珠叫上季明宇走了。 不远处就是林圆圆的父母,要走了,季明珠就对着他们问了一句,「林叔,林婶,你们要走了吗?」 「还要一会儿,你们先走吧!」也许是因为看不惯自家闺女捧着季明宇的样子,林婶虽然回答了季明珠,脸上却不高兴。 「那我们就先走了,」林婶不高兴,季明珠还不乐意呢,说完这句话她就拉着季明宇走了。 等季明珠他们走了后,林婶才走过来要把林圆圆拽回去,看着林圆圆的眼睛还看向季明珠他们走的方向,林婶恨铁不成钢的戳着林圆圆的脑袋说:「看什么看?才不大点的小姑娘就想嫁人了,害不害臊啊?」 要林婶说,那季明宇除了一张脸其他还有什么好的,家里又不是很好,上有姐下有弟,女儿若是嫁过去不仅要当长嫂撑起家庭,还有养小叔子花钱给他娶媳妇。 当然,最主要的的林婶想把她闺女嫁进城里,吃商品粮的女婿和看天吃饭的女婿,换谁都知道该怎么选。 「娘,我没有,」林圆圆虽然有那种心思,但被她娘如此直白的说出来,感觉有点难为情。 林婶瞪了林圆圆一眼,说:「我管你有没有,反正你不管有什么心思都要给我压下来,我是不会同意的。」 「我不和你说了,」原本今天没得到季明宇的笑脸,林圆圆就很不开心了,现在老娘又说了这么一句,令林圆圆好想哭,她不就是想和好看的明宇哥处对象嘛,怎么这么难? 回家吃过饭后,季明珠他们又去集合上工,现在安山大队的队长已经变成季前进了,分工也是由他分。 一年前,王大春还是因为胃癌去世了,从那以后,季三栓就像没了主心骨,什么事也不想干了,队长的位置他也以年记大的理由自己退了下来。 安山大队的队长是由全部社员投票选举的,季三栓虽然退了下来,但社员们依旧相信他,季前进也想当队长,也参与了选举,得到的票最多,最后还是由他当了队长。 分工之后,季前进把季明宇留了下来。 「前进叔,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季前进有点兴奋,他拍着季明宇的肩膀说:「明宇,国家又要招兵了,这次咱们安阳县总共有十多个名额,我想让你也去试一试,你要不要去?」 「当兵,」季明宇听见这两个词就眼前一亮,他激动的说:「前进叔,我当然想去当兵了,那可是我的梦想。 」 季前进瞭然的点点头,当兵嘛,有几个不想的,他又说:「时间就在明天,你早上起来早点来我家,我带你们去。」 「我知道了。」 和季明宇说完后,季前进又去通知其他人,虽然选上的机会实在不大,毕竟一个县才十多个名额,竞争力实在太大了。 但不管怎么样,季前进总想叫这群年轻人去试试,反正选不上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但要是好运选上了,那就是件大好事,自己这个当队长的脸上也有光。 季前进选得年青人都是看着体格好,家里成分也要好的人,不过,这就令一些人不满了。 「队长,我家为国的年纪也到了,你怎么不叫上他啊?」为国娘听见季前进没有叫他的宝贝儿子,就不高兴了。 有人反对,季前进不耐烦抬手抹了头上的汗,才说:「为国娘,人家当兵的都要身体好的,你家为国经常说自己不舒服,他去了估计也选不上,还不如留在大队里挣工分。」 实际上,为国只是因为懒,不想上工,所以才总说自己不舒服,当然他的身体比起普通社员也的确是要弱一点。 「谁说我家为国选不上的,」为国娘一向认为自家儿子是最厉害的,听见季前进不看好自己的儿子她很不开心,要不是季前进是队长,她估计就要骂人了。 为国娘也不想自己的儿子受苦,所以他说:「队长,我家为国身体虽然不好,可是不是还有什么文艺兵嘛,我家为国这么优秀,一定能选上。」 不用季前进说,周围的社员就说为国娘想得太美了。 当兵那有那么好选上的,如果那么容易,他们安山大队不会这么多年来一个当兵是都没有了。
第72页 还文艺兵,那都是文化人才能当的,为国一个小学毕业的人就想当文艺兵,做白日梦还差不多。 而为国娘就是有那么的大的信心,她儿子在她眼里是哪哪都好,只有当兵的身份才能配得上自家儿子,她早就想把自家儿子送去当兵了,只可惜一直没等到机会。 所以千辛万苦才终于等到招兵,为国娘怎么也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在她心里,只要儿子去,就一定能选上,以后还能当上军官,而谁若拦着,那就是阻拦她当军官娘,是她的仇人。 季前进听了为国娘的话,嗤之以鼻,这女人那来这么大的脸,认为她儿子一去就能选上,不过,想了想,季前进决定不拦着了,反正去了也只是耽误一天的功夫而已,拦着不让去,说不定社员们还会以为他故意使坏,而让他们去了,选不上也不要怪人。 「那你叫你儿子明天早上早点来我家吧!」接着,季前进又对着周围的社员说:「只要年纪到的,明天谁想去就早点来,过时不候。」 季前进的这个决定,令很多社员都高兴了,毕竟当兵光荣,谁家都想自家出个当兵的,即使选不上,去近距离看看当兵的开开眼界也好。 所以等季前进第二天,看见站在自家院子里的二十多个人时,脸直接黑成包公了。 二十几个大小伙子,耽误一天要少干多少活啊!现在又正是春耕的时候,地里正需要人呢。 可是,话已经放出去了,即使季前进脸再黑,再不愿意,也只能领着二十几个人坐着骡子车去了县城。 看见是坐骡子车,有个小伙子就不乐意的问:「队长,怎么不开拖拉机啊!」 安山大队去年凑钱买了一辆八成新的拖拉机,平日里就由秦毅开,也有人不服气,不过谁叫秦毅不仅开拖拉机的技术好,还能修一些拖拉机的小毛病。 因为秦毅会修拖拉机,省了很多事,毕竟每次拖拉机坏了去请修理人员都要等好几天,太耽误时间了。 而且请了修理人员来修拖拉机,最起码要好饭好菜招待吧!不给钱烟也要给一包吧!这些东西一次费不了多少钱,次数多了就不行了,大队里的钱根本没有多少盈余,平日里要买种子买肥料各种种地工具,现在还要买柴油,会计都恨不得把一分钱当一毛钱花,在这种情况下,自然是能省就省。 所以即使其他人再怎么嫉妒秦毅有开拖拉机这个好工作,他们也没办法把秦毅的工作撬走。 至于秦毅为何会修拖拉机,自然是他学的,赵国本会修车,知道秦毅有兴趣,他偶尔会找机会指点秦毅几句,再加上秦毅到处找书看,几年下来,大毛病是不行,小毛病绝对没问题了。 「想得美,」季前进对着说要坐拖拉机的小伙子啐了一口,说:「你小子知道拖拉机的油有多难买吗?想坐拖拉机,你只要能买到油我就让你坐个够。」 见季前进生气,那小伙子立即说:「别啊!队长,我错了,你就当我刚才在放屁行不行?」 其他人看小伙子如此怂,笑着说「胆小鬼。」 小伙子不乐意的反驳说:「你们懂什么,我这叫识时务者为俊杰。」 「哈哈哈哈……」 很明显,小伙子再次受到众人的嘲笑。 …… 「明珠,你怎么了?」午饭十分,社员们皆回家吃饭顺便休息去了,秦毅也把拖拉机停在地里锁上,准备去季明珠家,结果他就在半路遇见了垂头丧气的季明珠。 季明珠抬了眼皮瞄了一眼秦毅,又继续垂下头,话也不说。 「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吗?」秦毅看见季明珠萎靡不振,以为季明珠是身体不舒服,他心疼的搂过季明珠,说:「我带你去找三叔看看吧!」 「不用了,」季明珠怏怏不乐的摇摇头,撅着嘴说:「我只是因为明宇想要去当兵,感觉不太高兴而已。」 「为什么?」秦毅有点不太能理解季明珠的脑迴路,当兵这么好的事,换成别人都是兴高采烈的,怎么季明珠还不愿意。 「当兵虽然光荣,可战场上刀剑无眼,去当兵的有多少能平平安安的回来的?我比较自私,情愿不要那份光荣,只要明宇能好好的就行。」 季明珠说的是事实,当兵其实是面上风光,危险很多,一不小心就能把命丢了,但秦毅觉得季明珠有点想多了,季明宇今天才去参选,能不能选上都还没确定,担心这么多干嘛? 怕季明珠胡思乱想,秦毅把季明珠板正,对着自己,说:「季明珠同志,你也太杞人忧天了,明宇还不知道能不能选上,你想那么多干嘛?」 「与其操心还没发生的事,你不如想想咱们的新家要怎么布置吧!」 秦毅和季明珠的婚期已经定在了六月,去年冬天秦毅就从大队里申请了地基,房子也盖得差不多了,接下来只要置办里面的家什就行。 秦毅故意说房子的事,就是想把季明珠的注意力转移了,让她别想太多。 季明珠也的确如秦毅所想的和他聊起了两人的家,只是,在季明珠的心里,总是感觉不好。 第36章 季前进他们走的时候其实比较早,到县城里也才□□点,可等他们到了招兵的地点时,发现排队的已经有好几百人了。 「我的天,这人也太多了吧!」说话的是季明庆,他的年纪也到了,今天也跟着来了。
第73页 不过看见如此多的人,季明庆已经不报希望了,从几百个人里面选出十几个人,大浪淘沙也不过如此了吧! 季前进见人太多,赶紧催促自己带来的小伙子们,说:「你们还站着干嘛,干净排队去。」 一群傻瓜,没看见后面还有人来嘛!不抓紧排队,是打算等到天黑吗? 心情太激动,为了给人稳重之感,季明宇只能瘫着一张脸,可是,现在站在这个队伍里,季明宇发现有点控制不住他激动的心了。 随着前面的队伍越来越短,季明宇紧张的手心出汗,他热切的看着站在那里笔直挺拔如青松般的身影,心里充满了嚮往。 过了不知多久,总算到了季明宇,想当兵,首先就是报名填资料,季明宇把自己名字家庭地址报上之后,又由另一位军人领到旁边的房子里做体检。 体检之后,接下来就是等通知了,季明宇是安山大队第一个出来的,看见他,季前进着急的问:「怎么样?」 季明宇摇了摇头,才说:「刚做了体检,还要等通知才知道。」 「通知要多久?」 「三到五天。」 其实一次尘埃落定,季前进感觉还好些,像现在这样还要等个几天,把他的心吊的不上不下的,感觉难受极了。 一会儿,其他人也出来了,见人到齐,季前进叫上大家,准备回去了。 「队长,再等一会儿吧!」难得来一趟县城,不逛一趟就回去也太亏了。 季前进当然知道这群皮小子打的什么注意,他抬头看天,说:「现在大概是下午三四点了,回家还要几个小时,不赶紧趁着天色回去,一会儿你们又打算照着火把回去吗?」 早上就是照着火把来的,因为火把亮度不够,开始还得要一个人在前面牵着骡子车,速度慢的不行。 「队长,半个小时,最多就半个小时就行了,」看着县城干干净净的路,路边的供销社,百货商场,电影院,一群小子实在心痒难耐,没有钱,就是去看一看过过眼瘾也好。 算了,怕了你们了,季前进甩甩手,嫌弃的说:「最多半个小时,到时候谁要是不及时回来我一定要他好看。」 「谢谢队长。」 「队长最好了。」 季前进板着脸,嘴角微微翘起,在心里想,一群臭小子,就会灌迷魂汤。 县城这么大,半个小时肯定逛不完,于是一群人就围在一起,商量要先去哪里。 「还用说嘛,当然是去看自行车了。」这时季明庆说的。 其他人听季明庆说起自行车,也心动了,电影院供销社什么的,那能比得上自行车,反正都是买不起的,那自然是要去看最想看得。 于是,一群人直接去百货商场。 季明宇虽然也喜欢自行车,可进入百货商场,他的眼睛就落在了挂在卖布柜檯上的女式白色的确良衬衫。 这件衣服,姐姐穿上一定很好看,季明宇在心里暗暗的想。 不过,在旁边听见那件衬衫的价格,季明宇只能失望了,因为的确良是新出的新品布料,还很少,所以那件衬衫的价格实在贵,不仅要不少布票,还要十几块钱。 这么多钱,都快抵得上一个学徒工一个月的工资了,季明宇现在虽然在挣工分了,可是大队要年底才算帐,他身上自然没什么钱。 这一刻,季明宇衷心的希望,自己能去当兵,不仅因为当兵是他的梦想,更因为,只有当上了兵,他才能出人头地,才不会连想给姐姐买件衣服都买不起。 作为农家子,能出人头地的机会实在是太少了,而现在,也只有当兵才是季明宇能看到的唯一一条出路。 半个小时很快就到了,再恋恋不捨,一群人也只能忍痛离开。 回到大队之后,大家各回各家,季前进和季明庆也牵着骡子回家,到家时,季三栓正坐在院子里抽菸。 季三栓抽的烟,是农家自己种的土烟,味道一般,但劲大,很受大队里的老烟枪欢迎。 季前进现在也有了菸瘾,他叫季明庆把骡子牵去牲口棚关上,自己坐在季三栓旁边,开始裹起了菸叶。 季三栓如老僧入定,也不管季前进干什么,季前进见老爹淡定的样子,忍不住问季三栓,「爹,你怎么问都不问啊?」 「我又不是没经歷过,还用问你,」季三栓斜着看了一眼季前进,觉得他是脑子进水了吧,这点都想不到。 季前进挠了挠脑袋,郁闷的说:「这次和以前又不一定一样。」 季三栓没理季前进,招兵嘛,还有什么不一样的,继续抽了半响烟,他才说:「今年的天气异常,还是少养点鱼吧!」 稻田养鱼虽然既能养鱼又能增产,可那首先也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有足够的水。 安山大队虽然有河,但这河并不大,遇到天干很容易断流。 季前进听了季三栓的话更郁闷了,他今年原本还准备带着社员大干一场哩,不过他爹比他多了一二十年的经验,这种事情听他的准没错,所以尽管郁闷,季前进还是老实的说「我知道了。」 另一边,季明宇回到家时,季明珠正在家里纳鞋底。 明安一看见季明宇,就如小炮仗似的跑过来,叽叽喳喳的问:「哥你回来了,结果怎么样?你选上了吗?」 「还不知道,要等几天再说,」慢步走进家里,季明宇对季明珠说:「姐,天都黑了,你怎么还在纳鞋底,小心伤了眼。」
第74页 一看鞋底的尺寸,还是自己的,季明宇又说:「我又不是没有鞋子,你怎么又想起了给我做了。」 季明珠把一只鞋底的最后一针纳完,才说:「你反正早晚都要穿的,早做晚做不是都一样嘛!」 「太辛苦了,我自己来吧!」纳鞋底看着简单,其实很累,因为鞋底是用面煳煳把碎布煳起来,要煳十几层,到干了之后就会很硬,不用点力气根本钻不通,季明宇不想季明珠太累,大了一点之后就自己学着纳,现在也做的是有模有样的。 虽然这件事在大队里被人知道铁定会被人笑话,谁家男人会动针线的,但谁叫季明宇心疼姐姐的心思占了上风,所以他也不管那么多了,而且,只要家里人不说,也不会有人知道。 季明珠把鞋底收了,起身去端饭端菜,并说:「我都做的差不多,用不着你了,你今天一天只吃了一点干粮,还是先吃饭吧!」 「嗯。」 之后几天,去体检的人一直都在盼着通知书,做事也心不在焉的,就是安山大队的不少人,脸上虽然没什么表情,心里却焦虑不安。 通知书是季前进去拿的,到了地方,季前进的心里忐忑得不行,他在心里殷切的盼望,不管是谁,能选一个也好,当然要是这个人是自家儿子就更好了。 出来之后,季前进头重脚轻,走路都是飘乎乎的,他没想到,实在没想到今年他们安山大队居然有两个人选上了,一个是他儿子,一个是他侄子也就是季明宇,这是祖坟冒青烟了吧! 一路兴奋的回去,季前进进了家里就大喊:「爹,咱家明庆被选上了,明宇也选上了。」 「你说真的?」季三栓这下也保持不了淡定了,废话,孙子都要去当兵了,他哪里还能坐的住。 「真的,真的,」季前进朝着他爹直点头,并说,「通知书还在我这里哩,不信你看。」 拿着通知书,季三栓激动得手都颤抖了,他不停的说,「这实在是太好了,晚上,我一定要偷偷给老祖宗上柱香才行,感谢他保佑咱们家。」 「对了,你快去通知明宇,他肯定也等急了。」 「我晓得了。」 「前进叔,你没哄我,我真的选上了,」季明宇站在地里,脑袋晕乎乎的,简直不敢相信。 季前进听人季明宇的话,假装生气锤了季明宇一下,「你小子,乱想什么,我没事哄你干嘛!」 「嘿嘿嘿!」知道是真的,季明宇高兴的傻傻的笑了,他真的被选上了,他能当兵了。 而季明珠,听见了消息,就直接腿软一下子坐在了地上。 旁边的婶子赶紧一把把季明珠拉起来,说:「明珠你这是高兴坏了吧!你站稳了,别再摔了摔到哪了就不好了。」 拉着季明珠,这位婶子在心里感嘆,这季家终于出头了,以前他家就几个孩子,大队里没几家看得上他家,谁能想到,人家居然能有如此的福运,当兵啊!不说别的,以后光每个月的津贴都能让人眼红了 。 「谢谢婶子了,我站稳了,刚才的确是太激动了。」 虽然早就有这种感觉,但季明宇真的被选上了,季明珠的心,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 七十年代当兵,除了家庭成分,最重要的就是身体好,家庭成分就不用说了,季家八代贫农,清白得不能更清白了。 而身体,现在的人,因为物资匮乏,吃食单一,很多人都有营养不良的情况。 营养不良虽然不是什么大病,可对于需要剧烈运动的军人就不行了,如果不补足了营养,军人的身体很可能会受不了。 但补充营养,就需要营养食品,现在的物资虽然是首供军队,但大环境就是如此,军队的食品也是农民们辛辛苦苦种的,能省就省,再加上我国又不是没人,招兵的时候自然是要招体格好的。 而季明宇,小时候虽然过得不好,但自从季明珠有了农场之后,灵泉就长年给季明宇喝着,肉吃得不多,鸡蛋却没少过,如此一年一年的下来,季明宇的身体越来越好,一个年头连个小感冒也没有过,他被选上季明珠真的不奇怪。 至于季明庆,他一直和季明宇玩得好,季明珠给季明宇准备的水他也经常跟着喝,身体自然也好了。 对于别人来说家里要是能有一个军人,那简直恨不得放鞭炮庆祝三天三夜,可是季明珠,真的不想季明宇去。 现在已经是七三年了,只要再等四年,就能考大学了,到时候,凭季明宇的成绩,怎么也能考得上。 □□结束后的第一批大学生,到了后面都是精英里的精英,只要好好努力,前途完全是不用说了。 但是再多的设想,这也只是季明珠的想法,而不是季明宇的,打算的再好,季明宇又不是季明珠的附属,他不愿意,要去当兵,季明珠也没办法。 「队长,我家为国呢?」没有自己的儿子,为国娘不甘心的问。 「没选上呗!」说这话时季前进心里是挺高兴的,叫为国娘放大话,现在她儿子没选上,丢脸了吧! 「不可能,」为国娘一直摇头,不相信这个事实,她生气的看向季前进,说:「队长,我儿子那么好,怎么可能没选上?是不是你从中搞了破坏。」 被污衊了,那还了得,「为国娘,话可不能乱说,我季前进行得直坐得正,堂堂正正的做人,你没有证据,凭什么说我搞破坏。」
第75页 「那为什么选上的一个是你儿子,一个是你侄子,咱们大队其他人却一个没选上,」这就是为国娘觉得有问题的地方。 其他社员原本没多想,经过为国娘这么一说,大家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多少也有点想法了,特别是同样去参选的几家,心里更不服气。 不管怎么样,在自带过滤镜的父母的眼中,自家孩子都是最好的,既然这样,凭什么你家能选上,我家就选不上。 得,季前进一看,就知道这是眼红了,季前进可不会让自家成为众矢之的,他赶忙解释道: 「为什么我儿子和侄子能选上?这你们该去问招兵的长官,问我我也不知道,你为国娘说我使坏,你觉得我能有那个能耐吗?要是真有,我会现在才让我儿子选上,而且,我家里还有好几个小子,要是我真有能耐,我巴不得他们每个都选上,可是这可能吗?」 「并且,我儿子和明宇现在也只是体检通知过了而已,后面还有最重要的政审,要是政审不合格,同样去不了。」 对哦!这么一说,季前进才发现自己高兴的太早了,儿子侄子都还没确定一定能当兵,高兴个毛哦! 社员们也听明白季前进的话了,也是,季前进不过是他们队的队长而已,他能管的着的只有安山大队这一亩三分地,至于招兵的,人家都是大官,哪会听季前进一个小小的生产队长的话。 之后,大家就自动散了,现在可是农忙的时候,要抓紧干活才是。 至于为国娘,也没人理她了,反正现在大家就当她眼红病犯了。 这一天,季明宇都是在兴奋中度过的,尽管季前进说后面还有政审,可是,再怎么样,希望也比以前大了不是。 第37章 几天后,上面下来调查过季明庆和季明宇的家庭成分,发觉没问题后,就正式通知他们,三天后入伍。 事情都这样了,想改也改不了了,季明珠心里再不舒服,脸上也带着笑容,没办法,总不能弟弟要出远门了,自己还一天板着张脸,那也太丧气了。 而且现在人来人往的,要是被人看见,说季明珠对党不满意那就不好了。 这一次去当兵,还不知道那一年才能回来,几年都见不了弟弟,季明珠只想多给明宇准备东西。 明宇是西藏兵,那边冷,厚衣服要准备好,还有吃的,当兵辛苦,消耗大,像肉干这种热量大又易储存的食品最好也多准备一点 。 不过,自从季明宇确定要当兵后,季明珠家瞬间就热闹了,每天都有好几个婶子上她家。 而他们,都有一个统一的目标,那就是为季明宇介绍对象。 「明珠,你在忙啊!」傍晚时分,林圆圆的母亲林婶和林圆圆来了。 看见季明珠在做短褂,林婶眼前一亮,把林圆圆推出来说:「明珠,让我家圆圆帮你吧!她八岁起就拿起了针线,学了这么多年了,不是我夸,技术绝对好。」 季明珠的短褂可是给季明宇做的,让个未出嫁的姑娘给他做是不可能的,所以季明珠赶紧摇头,笑着说:「不用了,林婶,我这马上就要做完了,」接着,季明珠又朝房间里喊季明安,说:「明安,搬张凳子出来。」 无事不登三宝殿,看见林婶带着林圆圆,季明珠就有点明白她的来意了。 没能让林圆圆展现自己的才艺,又没看见季明宇,林婶有点失望,等凳子搬过来了,林婶拉着林圆圆坐下,就问:「明宇呢?」 而林圆圆,自从来到季家,就一直乖乖的一句话没说,实则心里已经像只兔子一样蹦蹦跳了。 原本反对她喜欢季明宇的娘,自从知道季明宇能当兵后,就没再说反对的话了。 今天,娘还特意带着她来季家,就是想提一提自己和季明宇的婚事,想到马上就能和明宇处上对象,以后还会成为他的媳妇,他孩子他娘,两人还会过上幸福的日子,林圆圆心里的欢喜简直要压不住了。 林婶问起明宇,季明珠就说:「他去镇上拿军服还没回来。」确定当兵后,军队会给新兵发军服,好让他们在入伍的那一天穿上。 林婶听了一脸羡慕,「果然还是当兵福利好啊!」 季明珠说:「军人保家卫国,这是他们该得的。」 「这是当然,」林婶肯定的说:「没有他们军人保家卫国,我们老百姓哪会有如今的安稳日子。」 「不过,」话音一转,林婶说:「这当兵虽然千好万好,却有一点是不好的。」 「哪一点?」 林婶双手放在膝盖上,一脸为难的说:「明珠啊,你别怪婶说话不中听,这当兵啊,虽然光荣,可我听说,有的当上兵就一心为了国家,七八年都不会回来一次。」 「当然,一心为国那是好的,可是,这作为家属,七八年看不见亲人,那心里一定老难受了,你说是不是?」 季明珠看似贊同的点点头,实则在心里想,这林婶可真能扯,当兵的那是不想回来嘛,分明没有假期好不好! 见季明珠贊同,林婶说得更起劲了,「这人啊!只有心里有了牵挂,才会一直惦记着,而最大的牵挂,不就是媳妇孩子嘛,家里只有有了惦记的人,他才会……」 「咦?圆圆他娘,今天你也在明珠家啊!」 又有人来了,这是季明珠此时的想法。
第76页 被打断话的林婶以及她旁边的林圆圆则想的是,竞争对手来了。 转头一看,季明珠发现来人也是她们大队的,季明珠要喊大奶奶和姨祖母。 这次不用喊季明安了,季明珠直接站起来说:「大奶奶姨祖母家里坐,」然后她去了里屋抬凳子出来。 林婶的丈夫是大队的会计,所以她对上普通社员还是有点底气的,她直接说:「哟,今天是那阵风把你们两老吹来了。」 「又不是来你家,阴阳怪气的干嘛!」姨祖母是大队里辈分较高的人,所以即使面对的是会计他媳妇,姨祖母也不怕,该说的照样说。 林婶被噎住了,姨祖母辈分的确比较高,她惹不起,只能梗着脖子说:「我这不是好奇嘛!」 姨祖母和大奶奶看见林圆圆,就知道林婶打的是什么注意了,姨祖母不由在心里唾弃林婶,真不要脸,那有直接带闺女上门的。 大奶奶说:「有啥好奇的,我来找明珠嗑唠不行吗?」 「行,」林婶咬牙切齿。 这时,季明珠出来了。 「大奶奶,姨祖母,你们赶紧坐。」 「麻烦明珠了。」大奶奶客气道。 「哪里麻烦了,姨祖母和大奶奶能来我家,欢迎还来不及呢!」事情上,季明珠现在就在心里想,自家弟弟这真是成了香饽饽了,谁都想咬一口。 果然,没两分钟,姨祖母和大奶奶就提起季明宇的亲事了。 她们两个一个介绍了自己的外曾孙女,一个介绍自己的孙女,季明珠虽然喊两人姨祖母和大奶奶,但她们其实没有亲戚关系,只是一个大队的而已,所以她们给季明宇介绍自己的孙女和外曾孙女是没问题的。 可是,任她们夸得天花乱坠,季明珠也不为所动。 季明宇的另一半,季明珠是不会插手的,两人要是过得好还好,要是过得不好,她不就害了自家弟弟一辈子嘛。 所以,不管谁来说,季明珠一律说季明宇还小,拒绝了所有人,于是大家只能失望而归。 三天之后,季明宇走了。 …… 农忙过后,难得有几天空闲,这天,秦毅来找季明珠,「明珠,咱们去县城吧!」 季明珠见秦毅嘴唇干裂,给他倒了一杯水,才说:「去县城干嘛?」 媳妇好贤惠,秦毅接过水美滋滋的喝了,笑着说:「咱们都要结婚了,结婚照要拍一张吧!还有结婚证,也可以顺便办了。」 秦毅和季明珠的婚期定在一个月后,等了两年多了才等到这个日子,定下当天秦毅就乐的同手同脚,惹出了一堆笑料。 季明珠坐在凳子上,问:「现在已经八点了,来的急吗?」 秦毅放下碗,顺势坐在季明珠旁边,还用一只手搂着她的肩膀,「我骑自行车,哪里会来不及了!」 天气热,两人互相挨着,没一分钟就蹭出汗,季明珠忍不住说:「秦毅,好热,你能不能坐远一点?」 「没有啊!我没觉得热,」秦毅捨不得放开,即使搂着季明珠的手已经全部是汗,他也睁眼说瞎话说自己不热。 「那咱们走吧!」季明珠热得不行,果断要求走了。 「那,你先亲我一下,」说着,秦毅就把脸侧过来。 「大白天的,要不要脸。」 秦毅理直气壮,「我要求媳妇亲我,有什么不要脸的,不过媳妇,照你刚才说的,晚上就什么都可以了。」 「你想得美,」季明珠拍了一下秦毅,见他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只好如他的愿了,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 不过,嘴唇和脸颊将要触碰时,秦毅突然转了过来,之后…… 「唔……嗯嗯,」季明珠刚开始还挣扎两下,但男人和女人的体力悬殊,她哪里挣扎得开。 只是,作为第一次,难免没有经验,一会儿,季明珠就感觉唿吸不过来,憋得满脸红晕。 挣扎的力度加大,秦毅见状,只能遗憾的放开,他转而搂着季明珠,在她耳边轻轻说:「明珠,你好甜,比蜜糖还甜。」 季明珠的心还没平復,只能瞪了秦毅一眼。 季明珠的瞪眼,在秦毅看来就是媚眼如丝,他原本就食髓知味,这下那还忍得,当即就又吻了上去。 十多分钟过后,季明珠气喘吁吁,一脸红晕指着秦毅怒斥道:「你别太过分了。」 「明珠,是你对我的吸引太大了,」看秦毅还一脸委屈,季明珠的心里想,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明珠,你还说我,刚才你不也很喜欢嘛!」 见秦毅还一脸跃跃欲试,季明珠赶紧说:「还要不要去县城了,」她不要再尝到被憋的滋味了。 「当然要去,」办结婚证这种大事,怎么能不去。 骑着自行车出了大队,秦毅就说:「明珠,为了早点到县城,我要加快速度了,你要是怕,就搂着我。」 「秦毅,你太奸诈了,」季明珠在后面骂秦毅,但等秦毅真的加速时,她还是搂住了秦毅。 到了县城,秦毅直接往办结婚证的地方走。 工作人员已经准备下班了,秦毅看见了,赶紧喊道:「同志,能不能等两分钟帮我和我爱人办一下结婚证。」 「怎么现在来,」这位同志明显有点不高兴,但他还是给秦毅和季明珠办了。
第77页 需要的资料以及户口秦毅他们已经准备好了,所以两分钟过后,他们俩的结婚证新鲜出炉。 现在的结婚证,其实就是一张纸,除了结婚夫妻的名字,上面还有着党和主席的最高指示:「一切革命队伍的人都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秦毅拿着结婚证,兴奋的不能自已,他高兴的像个孩子,使劲的亲了一口结婚证,然后和季明珠说:「媳妇,以后你再也跑不掉了。」 「你也一样,」季明珠笑着说:「从此以后你就被我套牢了。」 媳妇笑着的样子真动人,要不是现在还在外面,秦毅真想立马把她搂进怀里,亲上三天三夜,他拉着季明珠的衣袖,说:「我一辈子也不会跑,也愿意一辈子被你套牢。」 工作人员原本就急着下班,现在下班被耽误了,还被秦毅和季明珠酸得不行,于是他没好气的说:「我要关门了,你们走不走?」 「抱歉啊!同志,」才发觉耽误了人家,秦毅和季明珠赶紧道歉。 「赶紧走吧!」工作人员明显不想见到两人,脸上都是不耐烦。 出来后,秦毅叫季明珠坐好,然后他说:「媳妇,我带你吃喝汽水去。」 现在照相馆应该也关门了,去了也白去,加上天气太热,还不如去喝瓶冰镇汽水去。 现在的冰箱还没有卖,所以所谓的冰镇汽水,其实就是头一天晚上把汽水放在井水里冰着,到了第二天,汽水就会变得很凉。 汽水在井水里放一晚,完全不亚于放在冰箱里冻上几个小时的,在这种炎热的天气,能喝上一瓶汽水,简直是一种享受。 汽水只要八分钱就能买一瓶,汽水瓶子回收是三分,算下来,一瓶汽水五分钱,其实不算贵,但尽管如此,汽水对于现在的人来说也算是奢侈品,因为现在人家庭成员比较多,就是一人买上一瓶,算下来也是一笔小钱了,这对于精打细算的家庭来说,不划算。 来到卖汽水的地方,秦毅先买了两瓶,一瓶给季明珠,一瓶自己喝,喝完以后,秦毅还觉得口渴,转身又买了一瓶喝下去。 冰凉的汽水划过喉咙,有一股刺刺的感觉,但又很凉爽,一瓶汽水喝下去,季明珠很快就感觉肚子胀了起来,原本感觉有点饿的她喝完汽水后也不饿了,看来,汽水不仅好喝,还挺顶饱。 不过比起汽水,季明珠其实更想吃雪糕,绿豆雪糕,巧克力雪糕,奶油雪糕,都是季明珠喜欢的,光想想就能流一地口水,可惜,现在还没有冰箱卖,所以别说雪糕了,冰棍都没有一根。 喝完汽水,季明珠他们正准备走时,遇见了郝建党。 「秦毅,你今天怎么来县城了?」郝建党家里有关系,两年前和晓青结婚后他就被调到了县城工作,后面他就没怎么回安山大队了,秦毅要见他都是到县城里。 郝建党手里还抱着他一岁的儿子,秦毅买了两瓶汽水递给他,才问道:「大热天的,你怎么把猪蛋带出来了。」 猪蛋是个小胖子,看见汽水就「啊,啊」的伸手要去拿汽水,郝建党无奈一笑,接过汽水给猪蛋,然后说:「这小兔崽子就是闹着要喝汽水,不带他出来他就哭,实在烦人。」 嘴上说猪蛋烦人,郝建党的眼中却满是慈爱,秦毅也不戳破嘴硬心软的郝建党,说:「猪蛋才一岁,你给他喝汽水也不怕他闹肚子啊?」 「我又不是不懂,」白了秦毅一眼,郝建党才说:「买来多半就是让猪蛋看看,然后我会找个机会把汽水喝了,再让他娘给他换成红糖水。」 红糖水和汽水都是花花绿绿的,小孩子一般分不出来。 「你这是骗人啊!还可以多得汽水喝,」秦毅没想到,郝建党还会这样干。 「我这可是为他好。」郝建党理直气壮的说。 「对了,你们今天来是有事吗?」郝建党再次问道。 秦毅笑着看了一眼季明珠,才说:「和我爱人来办结婚证,」 「恭喜啊,」郝建党早就知道季明珠了,但两人并不熟,他一脸热情的说:「今天可是你们的好日子,怎么也要庆祝一下,来,咱们去我家先吃顿便饭去。」 不想麻烦郝建党,季明珠赶紧摇头,说:「不用了,郝同志,我们已经吃过了。」 「叫我哥就行了,中午吃了可以吃下午的嘛。」 「你小子占我便宜,」秦毅瞪了郝建党一眼,两人年纪都差不多,凭什么要喊郝建党哥。 郝建党也回道:「我大了你两个月,当你哥有什么不对的。」 猪蛋同学一直在和汽水盖子斗智斗勇,可惜他怎么也打不开,看老爹老爹也只顾着和叔叔说话,不理他,于是猪蛋同学不干了,使出绝招,「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 「这是怎么了?怎么哭了?」季明珠对小孩子一向没有抵抗力,特别猪蛋又白白嫩嫩的,长的也可爱,看见猪蛋哭,季明珠简直比郝建党这个亲爹还要着急。 当然,郝建党只是因为习惯了而已。 「他就是想吃东西了,」说着,郝建党从自己的衣服兜里拿出了一块手帕,里面包着一块槽子糕,从槽子糕上扳下一小块塞进猪蛋的嘴里,他果然立即就不哭了,开始专心吃嘴里的糕点。 季明珠在旁边看着笑了,猪蛋这明显就是个小吃货嘛,只要有吃的,什么都好说。
第78页 郝建党一直叫秦毅和季明珠去他家吃饭,秦毅和季明珠不愿意,最后郝建党只能放弃了。 不过郝建党明显找秦毅有事,他让季明珠帮他抱一下猪蛋,自己和秦毅走到角落里,神神秘秘的说了半天话。 等郝建党走了,季明珠才问秦毅,「你们刚才再在说什么?」 秦毅看了一眼周围,才小声的和季明珠说:「我回去再告诉你。」 得,一看就是不能让人知道的,季明珠又不是不懂,立马她就闭嘴不问了。 难得来一趟县城,秦毅就想带着季明珠去国营饭店打打牙祭,季明珠不太饿,就不想去,但最后还是被秦毅用自行车载着去了。 在国营饭店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饭后,他们又去了照相馆。 安阳县的照相馆并不大,里面总共也才三四十平方米,店外面挂着的是主席像,进去后,左右两边墙上也有一些大大小小的照片,但多数都是黑白的。 现在照相挺贵的,一寸照四毛三,两寸照八毛一,三寸照一块三毛三,四寸照二块一,……六寸的全家福要四块八。 这时候的人们一般只有结婚和过年才捨得来照相,今天照相馆就没人,秦毅他们一去就能照上相。 布景秦毅和季明珠都选了时代特色□□布景,两个人站在□□前,穿着一身合体的草绿色中山装,做抬手敬礼的动作,摄像师则把头时而伸进罩在相机上的黑色绒布里,时而伸出来,让秦毅和季明珠调整位置,等他说了一声「好」后,快门「咔嚓」一声响,照片就照好了。 照好后,摄像师还告诉秦毅和季明珠,他们的照片可以选择加急和不加急的,不加急的要等半个月才能拿到,加急的只要三天就行,秦毅选择的是三天的,因为是加急,价钱自然要贵一些。 现在的照片除了黑白照,还有一种「人工着色照片,」也就是最初的彩色照片,照片是师傅用水彩或者油彩涂上去的,成品照片自然比黑白照好看,但价钱也更贵,季明珠他们不差这点钱,于是选择了彩色照片。 从照相馆出来后,季明珠想回去了,秦毅却又载着她去了供销社。 站在供销社门口,季明珠问:「咱们来这里干嘛?」 「买东西,」秦毅早就发现了,今年因为太阳大,季明珠的脸上都被晒伤了,手上也有一些损伤,现在能护手护脸的不是雪花膏就是蛤蜊油,他早就想来帮季明珠买了,可惜一直没时间。 秦毅更想的是让季明珠不用下地干活了,他又不是养不起她,可是现在讲究的是勤劳是美德,懒惰是罪恶,就连六十岁的老太太每天都要多少干一些活,更别说季明珠这样年轻力壮的大姑娘了,想休息不干活,做梦还差不多。 到了供销社里,秦毅原本想一次多买几瓶,但雪花膏蛤蜊油作为现在女人的保养品兼化妆品,一向走俏,人家都是限量卖的,管你再有钱有票都没用,于是秦毅只能每种买了一盒。 季明珠站在供销社里,手里拿着新买的雪花膏和蛤蜊油,雪花膏和蛤蜊油很轻,它们代表的心意却很重。 这时候的季明珠心里一阵阵暖流在淌过,她想,这辈子和秦毅在一起,是她的运道,而她衷心的希望,下辈子,也能和秦毅在一起。 回到家里之后,季明珠才好奇的问秦毅,「你今天和郝建党说了什么?」 秦毅有点怕季明珠不贊同,不过夫妻相处最主要的就是坦诚,所以明知季明珠可能会生气,他还是说了。 「你也知道我经常会上山打麻雀,打得多了,我就把麻雀做成肉干,和郝建党换些钱和票用。」 「不会出事吧!」没想到秦毅居然也在干投机倒把,季明珠以前也经常做,所以没觉得有问题,她就是担心秦毅一不小心被抓住就不好了。 「明珠,你不生气,不觉得我在犯错,」秦毅没想到,季明珠知道之后,首先就是关心自己,一点指责都没有。 挠了挠头,季明珠不太好意思的说:「这种事以前我也干过,还是去的黑市,」既然秦毅坦诚,一般事情季明珠也不想瞒着他,至于农场,她是怎么也不会说的。 「媳妇你也太大胆了,黑市你怎么也敢去,」秦毅没想到季明珠居然也干过这种事,他说:「以后你不要去了,这种事情太危险了,我和郝建党是因为商量好了的,如果被发现就说成是朋友送礼,所以不会出什么问题,可你就不一样了……」 见秦毅还要长篇大论,季明珠赶紧摇头说:「我早就没去了,最开始也是因为家里过不下去了才会铤而走险,现在家里好了,我干嘛还去。」 季明珠的确是有一年没去黑市了,她前年卖粮食卖农场里的猪已经存了不少钱和金条,感觉暂时已经够了,季明珠就没再去了。 「那就好,」知道季明珠以前挺苦的,秦毅又心疼的说:「以后有我了,有我给你撑着。」 讨厌,突然搞这么煽情干嘛!死鸭子嘴硬的季明珠不想让秦毅看她感动的样子,立即转移话题道:「那郝建党今天找你是又要买肉干了吗?」 秦毅点头,「他媳妇和妹妹都怀孕了,想吃肉,他就拜託我给他多弄一些。」 郝建党家虽然都是有工作的人,可他家人多,基本上都是无肉不欢,工人每个月的肉指标根本不够,秦毅每个月打的麻雀做成肉干足有一两斤,全部被郝建党包圆了。
第79页 现在因为环境好,山里别的不多就麻雀多,麻雀繁殖快,还爱偷吃粮食,是四害之一,秦毅就是每个月打上上百只麻雀也没见它们少过。 第38章 三天之后,秦毅进城去拿结婚照,顺便给郝建党送麻雀肉。 去的时候,秦毅是把肉放在怀中,骑着空空的自行车去县城。 回来的时候,秦毅的自行车后尾座上就多了一堆木材。 秦毅是先到季家来让季明珠看他们的结婚照,他的车子停在门外,季明珠一眼就看见了后尾座上的东西。 「那些是什么?」季明珠很好奇,秦毅拉这么一堆东西来干嘛! 秦毅解释道:「这是我买的,是城里抄家打烂了扔在废品收购站的,家里不是还差了家具嘛,我就想着买来看能不能组装几张凳子桌子出来。」 安山大队山上的树木一般不能乱砍,想砍就需要申请,还定了申请的数量。 而秦毅建房子时,光房梁就把申请的木头用完了。 一栋房子,肯定不能空落落的,桌子板凳床总要有吧!申请的用完了,秦毅就去大队里找,大队里有的人家是存了一些木头,可人家都是为自家儿孙准备的,即使秦毅拿着钱跑遍了整个大队,也只换到了做床的木头,其他的就没办法了。 为了剩下的家什,秦毅简直快愁白了头,幸好今天终于解决了。 「那里的工人肯让你买,」季明珠问道,聪明人肯定不止秦毅一个,当初大炼钢时烧掉了很多木头,到了后面,农村人靠着大山木头都不够用,城里人就更不用说了。 他们虽然会发家具票让他们去家具厂买,可每次发的一点点哪里够,所以家具很多人家都会缺,废品收购站的破烂家具估计也很走俏,随便买一点还好,数量多了没点关系那能买得着。 「是郝建党帮的忙。」 果然,季明珠就说嘛,如果没有关系秦毅哪里能带出这么一堆出来。 「咱们的照片呢?」家具先放着,照片怎么也要看看。 「都在这里,」秦毅从把照片放在了自己前胸的衣服兜里。 「怎么洗了这么多?」翻开一看,季明珠发现秦毅洗了三张一寸的。 「不多啊!」秦毅说:「你拿一张,我拿一张,剩下一张给我爹寄过去。」一寸照,正好可以揣在身上,天天不离身。 丑媳妇就要见公婆了,虽然只是照片,季明珠也感觉不好意思,她问秦毅,「你怎么想把我的照片寄给你爹。」 「也是你爹,」秦毅纠正道,然后说:「我爹写信来说想看看我长变了没,还说想见见儿媳妇。」 秦泽阳已经五六年没见过秦毅了,实在很想他,秦毅又写信告诉他自己要结婚了,秦泽阳就趁机提出了这个要求。 照片涂上了色彩,果然比黑白照好看许多,而秦毅,趁着季明珠看照片的时候,掏出来一块手錶给季明珠戴上。 「这是买给我的?」季明珠看着手腕上的手錶,心花怒放,每天看着太阳估算时间,实在不方便,要是阴天,就像个睁眼瞎似的,完全不知道时间。 季明珠早就想买一块手錶了,只是家里就这样,买块手錶太高调了,她也只能忍着。 没想到,秦毅今天居然会送了自己一块,看手錶的牌子,应该是天津的「东风」牌,价格应该在一百二左右,再加上手錶票,秦毅的钱恐怕剩的不多了吧! 想到这里,在秦毅问季明珠「喜不喜欢」时,季明珠直接说了不喜欢,叫秦毅拿去退了。 没有手錶又不是过不下去,还是钱重要。 「骗人,你刚才还很高兴呢,」秦毅一看,就知道季明珠是撒谎了。 咳,被发现了,季明珠摸了摸鼻子,嘆气说:「这块表一定花了不少钱,你的存款应该不多了吧!」 实际上,秦毅身上的钱确实不多了,才只有二三十块了,他当初虽然拿了几百块钱,可这几年来,他又要补贴秦泽阳,又买了自行车,给了季明珠一百块做聘礼,现在又给她买了一块手錶,花钱如流水。 要不是秦毅经常卖肉干,又有了修拖拉机的手艺可以出去赚点外快,他那点钱早就不够了。 不过,秦毅已经有了赚钱的办法,所以他对季明珠说:「我又不是没有打算的人,再怎么样手里也会留点钱的,所以你放心戴着吧!」 好吧!秦毅已经这么说了,再加上手錶已经买了,季明珠就打算先收下了。 「你先坐着休息吧!忙了一天了,肯定饿了,我去做饭。」说完,季明珠就去了厨房。 「我帮你吧!」秦毅听了就想去帮忙。 季明珠无奈的说:「好好坐着吧你,做饭又不是什么累人的事,哪里需要你帮忙。」 …… 要结婚了,嫁妆肯定要准备好。 季明珠虽然有钱,但她不想给自己准备太出格的,算来算去,季明珠决定准备三床八斤的棉被,一个衣橱,再加上秦毅给的一百块钱聘礼和手錶,算下来在安山大队已经是头一份了。 季明珠的嫁妆看着体面,大头其实都是秦毅给的,衣橱的木料都是她家以前存的,季明珠只要花点钱请人做好就行。 棉花也是,因为早就知道自己要嫁人了,季明珠去年就在自家菜地中间种了一小块棉花,因为用了灵泉,不大一块地收穫之后差不多有四十来斤,做三床被子完全够了,就是四床也没问题,只是季明珠嫌弃四的谐音不好听,于是就准备做三床,多的棉花就留着冬天做棉衣。
第80页 棉花收穫后还需要弹棉胎,也就是用工具以及棉线把一朵朵棉花弹成一床被子。 弹棉花是一种老手艺,工具需要一弯弹弓,一张磨盘,一个弹花锤和一条牵纱篾。1 吊弓结构简单,弹棉花时全靠手艺人背着吊弓用弹花锤使劲敲打弓弦,将棉花纤维弹松,弹棉花是一个辛苦活,即使熟练的手艺人,一天也不过能弹上八斤棉花左右。 弹棉花作为一种手艺,肯定是有传承的,一般人根本不会,而在安山大队,唯一会弹棉花的只有花家。 花家弹棉花是明码标价,两个鸡蛋弹一斤,这个价格对于大队里的人来说有点小贵,但因为他家是大队里唯一会弹棉花的人家,有手艺,再贵大队里的人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不过花家弹棉花的价格虽然贵了一点,但他家手艺好,即使次等棉花弹出来保养好也能使用五六年,高等棉花保养好更是能使用十年以上。 而且他家信誉也好,这么多年了,送去他家的棉花从来没有缺斤短两过,也不会出现什么用坏棉花换好棉花的事,因为信誉好,大队的人都相信他家,即使把棉花送到他家里也不会担心被贪污。 傍晚,在篮子里装上六十四个鸡蛋,用块破布盖着,季明珠就拎着篮子去了花家。 花家很聪明,因为担心弹棉花的声音会吵着周围的邻居,于是他家把房子建在了村尾,那里清净,地方也大,还不用担心扰邻。 走了十多分钟,季明珠才走到花家,站在门外,季明珠朝里面喊道:「花伯父花伯母在家吗?」 「在呢,」出来的是花伯母,一个精神奕奕的中年妇女。 季明珠走了进去,问道:「伯母,不知道我伯父他们最近有没有空?我想请他们给我弹两床被子。」 「有的,」花伯母点点头,心想生意上门怎么能推掉,就是没有时间也要挤出来。 她问:「明珠你要弹多少斤的棉被?」 「弹三床八斤的棉被。」 还挺多的,花伯母在心里暗自嘀咕,不过棉花越多她家就能挣更多的钱,花伯母的心里只有更高兴的份。 至于季明珠的棉花哪里来的,花伯母表示,那关她什么事,她要是来一个人都要问人家棉花哪里来的?那她家生意就不用做了。 这也正是花家会做人的一点了,这年头物资匮乏,像弹棉被这种大件,棉花一般都是从左右邻居亲戚朋友以及某些渠道换的,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若真举报肯定也会出事,但受罚力度不会太大。 但花家为什么要举报?他家又不傻,举报别人对他家没有一点好处,还会得罪人。 而且,她家自己做的,不也是在钻空子嘛,若真举报了别家,得罪人,人家也把她家举报了,那她家肯定也会被抓。 算来算去,这都是两败俱伤的事情,所以花家现在是从来不问人家东西是从哪里来的,因为这样,大队的社员很相信他家,他家的生意也一直稳稳噹噹的。 花伯母又问季明珠,「那明珠你把棉线准备好了吗?」弹棉被还需要棉线把棉被固定住。 「有,就是我自己用手搓的,」季明珠也知道弹棉花需要棉线,于是没事的时候她就会用手搓一些,到了现在已经有很多了。 「行,那我待会儿就叫我家老大去背棉花,只要三五天就能把你的棉被弹好。」 花家自己去拿棉花,季明珠就省力了,于是她和花伯母说:「那我就在这里谢谢伯母了。」 「嘿,不用谢,」花伯母摆手,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之后,季明珠把鸡蛋给花伯母,让她点清楚,并看一看有没有坏蛋,看好之后,两人的这桩交易就成了。 第二天,季明珠又同样去会做木工的朱家,出钱请他家帮自己做衣橱,交待好后,剩下的季明珠就等着收货就行了。 …… 秦毅和季明珠的房子修在山脚下,这里因为偏僻,地也全是沙地,申请地基时得到的面积就要比一般的宽一些,而且因为离山近,秦毅进山也方便。 这天,季明珠去山上找了半天蘑菇,回来时就直接去了两人的新家。 两人的新家也是三间土胚房,坐南朝北,院子里的地面被秦毅捡了不少鹅暖石铺上,这样下雨天地面不会因为雨水泥泞,踩在上面也比较舒服。 季明珠到时,秦毅还在家里面敲敲打打。 「还没做好吗?」秦毅现在做的就是他拉回来的木材。 秦毅抹了头上的汗,才说:「好些都是被打坏了的,我在将能修的修好,不能修的先放着,看到后面能不能用。」 看着一地的残肢,季明珠不由感嘆,「太可惜的,」这些家具虽然不是用的贵重木材,但光家具上刻的栩栩如生花纹纹路,就令人遗憾极了。 看季明珠一脸可惜的样子,秦毅说:「可惜又怎么样?这就是命。」 不想再提这个话题,季明珠看秦毅热得很,就去了里屋找出了一把蒲扇,然后站在秦毅旁边给他扇风。 「谢谢媳妇,」秦毅笑呵呵的,在心里想,果然有媳妇就是好,有人心疼。 季明珠扇着蒲扇,说:「我今天找到了蘑菇,一会儿你去我家我们煮面吃。」 「那太好了,我最喜欢吃你煮的面条了,香。」说着,秦毅举了一下大拇指,还吸熘了一下口水。
第81页 季明珠被秦毅的动作逗笑了,她道:「你也太馋了!」 秦毅理所当然的说:「人活着不就是为了一张嘴嘛!我现在是巴不得每天都能吃上你做的饭。」 说完,秦毅又指着季明珠脚下的说:「明珠,你把脚下的那根木棍递给我一下。」秦毅现在在组装一张椅子,季明珠脚下的那一根就是其中一个零件。 「是这一根吗?」季明珠拿着一根大概半米长的木棍问道。 「对,」秦毅点头。 「这根木头什么材料的啊!感觉还有点重量唉。」季明珠拎着木棍道。 秦毅听到季明珠的话,就特意看了一下木棍,他道:「这就是普通的松木,应该不会重啊!」 见秦毅不信,季明珠就把木棍递给他道:「不信你自己试一试。」 秦毅提着木棍掂了一下,发现季明珠说的还是真的,要知道像他手里的这根松木棍一般也才几两重,可是这根松木,却足有一斤多左右,这不太对劲。 秦毅感觉这根木棍有猫腻,于是他仔仔细细的查看了一下。 季明珠也挺好奇的,她几步走了过去,站在秦毅旁边看秦毅怎么做。 很快,秦毅就发现了问题,他对季明珠说:「这根棍子应该是空心的。」说完,秦毅就在棍子的头顶处戳了一下,然后就露出了一个洞。 「做的还挺真,」刚才季明珠仔细看了一下,这根松木棍是空心的,在头顶的地方却一点也看不出来。 秦毅将木棍倒立抖动了一下,结果就从里面倒出来了一颗颗小金珠。 这些金珠大概有八克左右一个,而从木棍里倒出来的,大概有四五十颗,这些金珠加起来,已经快有一斤了。 季明珠和秦毅相互对视一眼,两人此时心中想得是,这是捡了一笔意外之财了。 要知道现在的黄金大概是八块多一克,这些金珠就按四百克算,那也有三百多块了。 秦毅把金珠收起来,用布包着拿给季明珠,道:「媳妇你先收着,我再找找看还有没有。」 椅子后背底下有三个空格,所以按理说这种松木棍应该也有三根。 秦毅要把金珠给季明珠,季明珠却摇头不要,她说:「东西是你的,你给我干嘛!」 季明珠的眼神纯净,没有一丝贪婪,秦毅见她是真的不想要,只能无奈的说:「咱家以后的钱都归你管,不给你给谁。」 「那,我就先收着吧!」 之后,秦毅又在一堆木材里找到了一根松木棍,用同样的方法把木棍戳开,里面果然还是金珠。 至于第三根松木棍,就没找到了,秦毅打算那天再去废品收购站找一找,看看能不能找到。 而普通的松木中为何会有金珠,这他们就怎么也猜不到了。 …… 「姐,我哥又寄东西来了,」人还没到家,季明安的声音就传过来了。 「你哥怎么又寄东西来了,不是叫他别寄了嘛,」季明珠放下手里针线,起身道。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季明宇已经离家两个月了。 季明宇是西藏兵,第一个月就发了十块钱的津贴和一些布票,工业票之类的,而当初他刚发津贴,就一股脑的寄回了家,还在信里写着,他们吃住都由军队包了,用不着钱。 季明珠收到时哭着直骂季明宇傻子,因为季明宇还在信里说,这么多年了,他一直由姐姐养着,心里很惭愧,而现在,他终于可以回报姐姐了。 也许是因为憋在心里太久了,这次季明宇还在信里絮絮叨叨说,因为秦毅是城里人,他其实一直害怕秦毅以后会对季明珠不好,特别怕秦毅一走了之。 而现在,当上了兵,他便不怕了,即使秦毅敢跑,他也能给姐姐做主,把秦毅抓回来,以后,他还会更加努力,争取早点立功,升职加薪,照顾姐姐养弟弟。 可以从这封信里看出,以前的季明宇其实是有点自责的,自责把家庭重担全部担在了季明珠一个人的身上。 而现在,当兵给了季明宇信心,也给了他底气,能让他担起一个家了,所以他才敢和季明珠说这些心里话。 季明宇的信给季明珠的触动很大,所以她把季明宇寄的津贴留下了,当然也是因为季明宇的手里还有他当初走时季明珠给的二十块钱,季明宇的手里有钱,季明珠就不怎么担心了,而她收下了季明宇的津贴,就是想让明宇的心里好受些。 但,季明珠可是写信告诉了季明宇,第一个月的津贴她收下了,以后就不可以了,家里还有钱,季明宇的钱应该自己留着花。 军队虽然包吃住,但肥皂香皂牙刷牙膏之类的洗漱用品肯定不会包,还有像有时候吃不下食堂了,想开个小灶之类的,也需要钱啊! 只是没想到,季明宇现在居然不听话了,明明叫他别再寄了,结果他以依旧还是寄了钱回来。 不过,等看见季明安手里的包裹,季明珠就奇怪季明宇寄了什么了,十块钱就是薄薄的一张纸,哪里会用得了这么一大个包裹。 季明珠对着季明安喊道:「明安,你拿过来我拆开看一下。」 「好嘞!」季明安蹦蹦跳跳的,心里兴奋极了。 他其实在来的路上就因为好奇在包裹上偷偷的扣了一个小洞,结果他发现里面是军绿色的军装。
第82页 当时季明安就差点乐傻了,因为哥哥走的时候说会给自己弄一套军装,没想到居然这么快。 季明安眼巴巴的看着季明珠慢悠悠的把包裹拆开,心里简直火急火燎的,恨不得让姐姐让开自己来。 等季明珠终于拆开之后,季明安一把把军装抱起来,跳得老高,笑呵呵的说:「姐,我有军装喽!」 「嗯,你有军装了,」季明珠点着头,敷衍的说。 她现在主要的心思在信件里,她就想看看,季明宇的信里又写了什么。 这次季明宇没有寄钱,但寄了一堆票,有工业票,糖票,布票,肥皂票之类的,而看完信后,季明珠已经知道待会儿季明安一定会哭丧着脸了。 在信里,季明宇详细的说了他在军队的生活,他现在还没出过任务,每天就是训练,虽然累了点,但很充足。 而寄来的军装和票,除了他自己发的,其他的都是他用钱和队友换的。 因为季明珠要结婚了,季明宇寄来的军装是让季明珠结婚那一天穿的,军装有两套,季明珠和秦毅一人一套。 现在的人大多都喜欢军装,有钱也不太愿意换,宁愿寄给家人亲戚朋友,这两套已经是季明宇竭尽所能了,所以季明安的暂时没有了,他只有先等着了。 看明安如此兴奋的样子,季明珠都不好说季明宇的意思了,那太打击人了,所以她准备晚一点再说了,让明安能多高兴一会儿。 而后面,季明安知道季明宇的意思以后,果然生无可恋了,但他知道姐姐结婚才是最重要是,所以再难受,他也老实的把军装从自己的怀里交了出来。 第39章 时间,终于到了这一天。 早上,不过五点,季明珠就起来了,事实上,她昨晚都没怎么睡着。 上下两辈子,总共三四十年了,她终于脱离单身,要嫁人了。 不过,这样算下来,自己的年纪真的有点大了,此时,季明珠就突然有种吃嫩草的感觉,要知道秦毅今年才二十岁,还是个小鲜肉呢,而两人的年纪,更是差不多差了两倍。 昨晚热得不行,即使已经洗了澡,一个晚上之后,季明珠全身还是黏煳煳的,看时间还早,季明珠干脆去灶房烧水洗澡。 季明安也没怎么睡熟,季明珠开门的声音一下就把他惊醒了,一个翻咕噜起身后,季明安坐在床上心烦意乱。 明明今天是姐姐结婚的日子,是大喜事,可是他的心里怎么就这么难受呢? 虽然还没有体会过嫁女儿的心情,但季明安现在也体会到了嫁姐姐是什么心情了。 心里又酸又涩,特别捨不得。 这一刻,季明安真的好讨厌秦毅。 等天稍微亮一点,季明安终于从床上爬起来了,他换上了季明珠给他新做的天蓝色短袖衬衫,青黑色的棉布裤子,千层底布鞋,把自己打扮一新,精神奕奕的出了门。 「明安,你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是我把你吵醒了吗?」季明珠站在院子里问。 季明安摇了摇头,说:「没有,姐,不是你吵了我,是我自己睡不着了。」 「那你先去洗漱去。」 「嗯。」 过了一会儿,季三栓也领着儿子媳妇过来了。 「三爷爷,叔叔婶子们早。」季明珠看见季三栓他们来了,赶紧喊道。 季明安今天作为主人家,看见季三栓他们来了就赶紧去堂屋抬了长凳子出来,然后他喊道:「三爷爷,你们先坐一下。」 之后,季明安又去屋子里拿出了九分钱一盒的「勤俭」牌香菸,右手则端着水果糖和南瓜子葵花籽,烟就给每个男人递上一根,装着糖果瓜子的盘子则放在大家面前让大家随便抓。 季三栓看季明安一直忙前忙后,待人处事也不错,欣慰的说:「明安也大了,懂事了。」 季明珠也贊同的点点头,这些可不是她安排的,而是明安自己想到的,明安今天还没到十三岁,能想到这些是可以了。 糖果瓜子都是稀罕东西,来的几个婶子也忍不住抓了一些,不过她们心里都有数,只抓了一小把,还捨不得吃,全部揣好了,打算留着给家里的孩子吃。 男人们得到了烟,自然想先抽了,女人们闲不住,就问季明珠,菜在哪里? 她们今天来季家,主要就是帮忙的,现在把菜全部洗好切好,待会儿就可以直接炒了,而锅碗也要洗干净了。 领着大家到了灶房,季明珠说:「需要的菜我昨晚就摘好了,现在全部在这里了。」 「那剩下的就交给我们吧,你快去屋里坐着,」说完,婶子就将季明珠赶出了灶房,今天她可是新娘子,不能动手。 季三栓他们来了,剩下的就不用季明珠管了,这种事情他们有经验,该怎么做清楚得很。 既然没有季明珠的事,她就回屋子里给自己化妆打扮了。 说是化妆,其实有什么可化的,化妆品都没有,季明珠就是给自己修了眉毛,抹了点雪花膏,用红纸给嘴唇上点色就好了。 安山大队的风俗是:做姑娘时,头髮一般是梳两个麻花辫或者马尾之类的,嫁人后,头髮就可以盘起来。 季明珠今天就给自己盘了一个花苞头,把留海也修成了齐留海,再戴上军帽,穿上军装,一个英姿飒爽的美人就出现了。
第83页 「哟,不错啊!」今天季明珠结婚,季红也回来了,还带上了她家的小儿子,而一进门,季红就看见了季明珠的样子,夸奖的话立即从嘴里出来了。 「季红姐,你来了,快来坐,」看见季红来了,季明珠赶紧招唿道。 一手抱着儿子,一手提着暖水壶,季红说:「你先把暖水壶接着,我有点抱不住了。 」季红说的是快抱不住她儿子了。 季明珠这时那能接啥暖水壶啊!直接一把就把季红的儿子毛豆抱住了,结果,才半岁大的孩子居然会认人了,他一到季明珠的怀里就哇哇大哭了起来。 季红把暖水壶放好,从季明珠手里接过自家儿子,才无奈道:「这小子现在就是缠人,除了我就只跟他奶和他爸,别人抱着就是哭,一分钟也不干。」 果然,毛豆一到季红怀里,就不哭了,只是眼睫毛上还挂着一串晶莹的泪水。 和季红坐下后,季明珠才笑着说:「这说明毛豆和你的感情好。」 「好个屁,」可能被折磨得不轻,一向温柔的季红直接爆了粗口,「白天我一天都要上班,晚上回家还要带他,人都快累死了。」 「有了孩子不都是这样,而且你婆婆晚上不帮你带吗?」 「毛豆不干啊!晚上他就只要我带,换谁都不行。」 「那姐你实在太辛苦了,怪不得瘦了这么多,」季明珠同情道,果然小孩子既是天使又是魔王。 季红嘆气说:「有什么办法,谁叫他是我生的,」接着,季红又说:「对了,恭喜明珠你了,在这里姐姐祝你新婚快乐,幸福美满一辈子。」 好话谁都爱听,季红的话说得季明珠心里舒畅,于是她笑着说:「谢谢季红姐,对了,你怎么没把毛毛带回来。」 毛毛是季红的大姑娘,现在应该一岁多了,现在的人都重男轻女,季红的婆家也是,当初她因为生了毛毛,奶水又不好,出了月子后就被逼着给毛毛断了奶,第二个月就怀上了毛豆。 幸好毛豆终于是个男孩,这下季红的婆家终于如愿了,季红的日子也好过了许多。 季红自己就是从小被宠着长大的,所以并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甚至因为毛毛小时候才喝了一个月的奶,季红觉得对不起闺女,和儿子比起来还更心疼她一些。 提起毛毛,季红就笑容满面的说:「那丫头现在就是一个疯丫头,皮得很,一分钟都闲不住,要东奔西跑的,她路又走得不太稳,随时都要人牵着,我一个人带着毛豆,再带着她来,哪里收得住她。」 季明珠听了点点头道:「也是,像毛毛的年纪正是好动的时候,只带她还好,再带上毛豆你根本管不住。」 「是啊!」现在带着两个孩子,每天从早到晚都是围着两个孩子转,一分钟空闲都没有。 至于说不带毛豆,怎么可能,这小子现在才几个月,还在吃奶呢。 毛豆都好几个月了,喝些米汤也可以,可是因为毛豆是个男孩,季红的婆婆爱得不行,一顿米汤都不让毛豆喝,觉得没营养。 奶粉和麦乳精在季红婆婆的眼中倒是很有营养,只是这些东西都稀罕品,他家即使是工人家庭也买不了太多,季红婆婆再不甘,也只能让毛豆将就着喝季红的奶水了。 女人只要有了孩子,话题大部分都会围着孩子转,这不,季红不仅和季明珠说了半天孩子,还教了季明珠许多育儿经。 …… 另一边,秦毅也是早早起来了。 睡不着,秦毅就把家里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遍,墙角,门缝,屋檐下的边边角角也没放过。 看着朝阳缓缓升起,秦毅不止一次在心里想,为什么今天的时间过得如此慢。 一会儿,李大娘和几位妇女以及知青院里的几个知青也来了。 李大娘她们是秦毅请来帮他做厨的,至于来的几位知青,他们则是因为和秦毅相处的时间长了,感情还不错,这次就自发过来帮忙。 赵沐是他们几人中的领头人,来时他就对着秦毅说:「秦毅,祝你新婚大喜,和弟妹百年好合。」 赵沐的话甚的秦毅的心,他连忙说「谢谢!」 赵沐又说:「这是我们大家一起凑钱买的,一点小意思,就是为了祝福你和弟妹喜结连理。」 赵沐拿的东西,有一对牡丹花色的枕巾,两个写着囍字的搪瓷缸,以及两个搪瓷盆。 知青院的每个人结婚,大家都会凑钱凑票买东西,这是惯例,所以秦毅也不客气的收下了。 拉着赵沐他们进去,秦毅给他们发了烟和喜糖,和众人说了话,之后就把该做的全部做了。 吉时在秦毅望眼欲穿的等待中,终于快到了,早已经把自己收拾好的秦毅,看见时间差不多了,赶紧催促几个和他一起接亲的赶紧走。 赵沐也是接亲中的一员,他看见秦毅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取笑道:「秦毅你如此急切干嘛,弟妹又不会跑了。」 其他人也笑着说:「秦毅恐怕是想立马抱到美娇娘吧!」 「能立即到晚上就最好了。」 秦毅挑眉,瞪了众人一眼,说:「你们结婚的时候给我等着。」 今天来帮忙接亲的,都是还没结婚的小伙子,不过秦毅的这个威胁明显吓不到他们,一群人依旧嘻嘻哈哈的打趣秦毅。
第84页 站在季家门外,秦毅心情激动,简直想泪流满面了,等了两年多了,他以后终于可以过上媳妇孩子热炕头的日子喽! 不过,秦毅想立马见到亲亲媳妇,明显是不太可能的,安阳县这边的习俗是,男方到女方家接亲,可是要受刁难的。 季家的门现在就关的紧紧的,明显是不让秦毅进去。 但这些拦不了早已有所准备的秦毅,他一路过五关斩六将,一会儿就到了季明珠的面前。 今天的季明珠,在秦毅眼里无疑是最美的,她的眉,她的眼,她笑意吟吟的样子,无一例外都对秦毅充满了吸引力,让他神魂痴迷。 急切的几步跨到季明珠面前,秦毅向她伸出了自己宽厚的大手,道:「我来接你了。」 季明珠将手伸手伸了上去,道:「走吧!」 「嗯!」 两个人大手牵着小手,明明没说两句话,别人一看却觉得两人周围的气氛特别温馨,情愫在两人之间缓缓流动。 因为两家离得近,秦毅还开着拖拉机在围绕着大队转了一圈。 在主席像下,秦毅和季明珠拿着红宝书,道:「在主席的见证下,我们将互爱互助,共同学习,共同进步,携手一生为国家建设而共同奋斗。」 「好,」一群客人拍手鼓掌叫好,之后,秦毅和季明珠他们又被一群人起闹,把恋爱经歷说出来,处对象的时候有没有偷偷越界啊之类的,反正这一天到了晚上,季明珠已经心力憔悴,回到新房里就直接倒在了床铺不想爬起来了。 秦毅可没有季明珠的憔悴,他此刻的心完全是火热的,看着季明珠躺在床上纤细的身影,秦毅不由自主的想入非非。 不过等他靠近以后,看见季明珠的脸上满是疲惫,他就心疼了。 这种情况下,泡个热水澡是最好的了,于是秦毅和季明珠说:「媳妇,我去给你烧热水好不好。」 「嗯,」季明珠有气无力。 六月的天气,季明珠其实更想洗冷水澡,不过想着冷水对身体不好,所以她还是忍住了。 秦毅转身去了灶房里烧水,今天他们俩虽然忙碌了一天,东西却没有吃多少,于是秦毅又煮了面。 秦毅煮面的手艺一般,就是一碗白水面,里面就放了一点蔬菜和猪油,当然他还卧了两个荷包蛋放里面。 「明珠,起来吃点东西好不好?」 秦毅温柔的声音令季明珠全身酥软,想到这个人以后会是自己的丈夫,于是季明珠开始和他撒娇起来。 「好累,我不想动。」 「那我餵你好不好?」说完,秦毅直接就把季明珠抱了起来,走到了桌子边。 秦毅的动作太快,季明珠都没反应过来,人已经到饭桌上了,看着秦毅还要用筷子挑面来餵自己,季明珠赶紧阻止道:「我还是自己来吧!汤汤水水的,落在衣服上就不好了。」 「没事,明天我洗。」秦毅不为所动。 好吧!既然秦毅如此坚持,季明珠只能忍着羞耻心被投餵了。 吃完面后,秦毅又给季明珠兑热水,差点想连衣服都给她找上了,被季明珠阻止了他才遗憾的放弃了。 秦毅一直忙忙碌碌,全程季明珠就是看着,没插一点手,被伺候的舒舒服服的,这时她想,找个好老公真好。 当然,待会儿,她就会后悔说这句话了。 听着哗啦啦的水声,秦毅感觉身上燥热难耐,他把煳掉了的面几口吃了,又匆匆到院子里去洗了个战斗冷水澡。 季明珠洗完澡后,就换上了睡衣,这套睡衣是她自己做的,对于现在来说有点出格,是纯棉的吊带裙。 原本她也不想做成这样,可是今年的天气很热,又没有风扇,季明珠原本的睡衣每天穿着实在热得不行,于是她又去买了布料从新做了。 虽然有点露,但季明珠想,秦毅应该不会介意吧! 呵呵!用脚指头想,也知道秦毅是不会介意的了。 事实上,只穿着一条大裤衩的秦毅从外面进来看见里面的春光时,就下意识的捂住了热热的鼻子。 他再摸了一把,谢天谢地,很好,没有流鼻血,不过,他感觉自己受到的冲击实在太大了。 映入眼帘的一片白花花的雪白实在将他刺激的不轻,浑身都快要爆炸了。 秦毅对季明珠的刺激也不差,挺&拔的身躯,小麦色的肌肤,曲线分明的八块腹肌,直让季明珠看得脸红心跳,羞涩难耐。 干柴遇烈火,今晚註定是一个火热的夜晚,能让月亮都羞红了脸。 第二天,还没醒过来,季明珠就感觉有一股灼热的视线紧紧盯着她,太累的她刚开始没管,不过很快,这股视线慢慢的从上往下,没放过她全身的任何一个角落,好似要把她生吞活剥了。 慢慢的睁开眼,果然,秦毅正斜靠在她旁边,眸子里一片火热,并且眨也不眨的盯着她看。 见季明珠醒过来,秦毅用低沉的声音道:「媳妇,还早,你可以多睡一会儿。」 虽然心里火热,但秦毅看季明珠疲倦的样子,决定贊时还是先放过她把! 季明珠眨着长长的睫毛,看着秦毅,默默无语,被他那快把人吃掉的视线瞧着,谁睡的着。 肚子里咕噜咕噜的声音响起,季明珠捂着肚子,用沙哑的声音对着秦毅说:「我饿了。」
第85页 昨晚运动量太大,季明珠吃的那碗面条早已被消耗得丁点不剩,而事实上,季明珠早就饿了,只是她累得手都快抬不起来了,完全不想动,就一直睡觉,睡熟了就不饿了。 不过,现在她醒来了,又看见秦毅精神奕奕的样子,季明珠简直气得不打一处来,明明是秦毅出力更多,凭什么却是自己累得半死。 这不公平! 如此,秦毅就被眼不见心不烦的季明珠打发去做饭了。 等秦毅走后,季明珠又在床上躺了一会儿,感觉秦毅快把饭做好了,她才艰难的起身给自己穿上衣服。 这时,季明珠才发现自己的手上,胳膊上,身上一片青青紫紫,几乎看不到原本白皙的肌肤 季明珠见状,在心里暗骂秦毅一声禽兽,简直堪比饿狼。 大热天,因为身上没一处能见人的,季明珠只能换上了一身长袖。 「媳妇,吃饭了。」 因为季明珠饿了,秦毅就把昨天办席剩下的饭热了一下,做了一个小葱拌豆腐,凉拌黄瓜,吵了一小碟鸡蛋。 不过,看见季明珠穿了一身长袖,秦毅问道:「媳妇,你不热吗?」 季明珠恶狠狠的瞪了秦毅一眼,说:「这是怪谁。」 秦毅瞧见了季明珠身上的痕迹,心里得瑟的不行,这些可都是他爱的印记。 当然,秦毅可不会让季明珠知道他的心思,他嘴上狡辩道:「媳妇,你仔细想想,这事能怪我吗?」 秦毅的话令季明珠想起了昨晚的情景,她铁青着脸无语道:「难道怪我喽?」 昨晚,秦毅作为一个初哥,第一次的时间就有点不尽人意,当时,季明珠看秦毅脸色青了又紫,像调色盘一样,就忍不住笑出了声。 这种情况下,季明珠的那一声笑,被秦毅视为了嘲笑,挑衅。 秦毅原本还打算体谅季明珠,毕竟她是第一次,可现在,为了一雪前耻,也为了让季明珠受到惩罚,让她明白自己的错误,秦毅直接和季明珠酣战到了半夜,把季明珠一朵娇花摧残成了一朵残花。 季明珠的脸色实在不好,为了自己今晚的福利,秦毅决定还是先转移话题吧! 「媳妇,你不是饿了吗?先吃饭吧!」 好吧!天大地大,肚子最大,在饭菜面前,季明珠低下了头颅,决定还是先填饱肚子再说吧! 吃过饭,季明珠就对秦毅说:「你去我家看看明安怎么样了?昨晚他一个人在家里,也不知道怕不怕?顺便你可以帮他把他的东西搬过来。」 要不是怕人说嘴,季明珠昨晚就想把明安叫过来了。 毕竟季明安现在的年纪还小,即使两家隔的不远,季明珠也不放心他一个人住着,所以她早就和秦毅说了,两人结婚之后,季明安最起码要和他们住到十八岁才行。 早在两人当初在一起时,秦毅就有了以后要照顾小舅子的觉悟,所以他自然会答应。 秦毅也知道季明安在季明珠心里的位置,把碗筷收拾好之后,他就出门朝着季家走去。 第40章 秦毅走了之后,季明珠就在家里收拾东西。 不用的被子,衣服全部摺叠在衣橱的底层放好,至于暂时要穿的,就放在上面的一层。 昨天晚上,季三栓走时把收到的礼钱帐本全给了季明珠,现在季明珠也准备看一下,以后该怎么还要还多少心里也有点数。 季明珠和秦毅的亲戚都不多,所以大头的收入并不多,礼钱其实大部分都是大队里的社员送的,全部算下来,办一场婚礼,两人收到的礼钱也不过才十多块。 扣掉菜钱,粮食钱,瓜子水果烟,肉钱,十多块还能剩下一半块就是好的了。 虽然收到的钱不多,但这也代表以后还礼不用太多,所以季明珠的心里无疑是高兴的。 一会儿,秦毅带着季明安回来了,季明珠上前问道:「明宇,你吃过早饭了吗?」 问完这句话,季明珠就后悔了,现在已经快到中午了,她居然还好意思问弟弟吃过饭没? 季明安不知道他姐心里的想法,只说:「吃了,昨天剩的菜还有一点,我就热剩菜吃了。」 「那咱家剩的菜还多吗?」季明珠对于季明安吃剩菜觉得很正常,后世的人认为吃剩菜不健康,可对于现在的人来说,菜只要不馊,就能吃,能吃饱就是最好的了,谁管健不健康。 季明安坐在椅子上,靠着椅子说:「我只留了够我吃一顿的,其他的全部送人了,现在的天气太热,我怕留着馊了就可惜了。」 靠在椅子上,季明安觉得好舒服,昨天忙碌了一天,可把他累坏了。 休息了一晚上,现在他的腿都还是酥酥麻麻的,没有力气,特别想坐着。 问清楚了,知道季明安安排的都不错,季明珠就将目光看向了秦毅。 她问:「秦毅,你和我说说这些都是谁送的?」说着,季明珠用手指着她特意放在一边的枕巾,搪瓷缸…… 秦毅看了一下,说:「哦,那些都是知青院的知青凑份子买的。」 听了秦毅说的,季明珠把知青们的名字全部记在帐本上,收了人家的东西,以后可都是要还礼的,要是不小心漏掉了,人家有事自家没去,哪就有点丢人了。 季明珠突然想起来,她家的牲畜都还没餵呢,她道:「对了,我还要去把鸡和猪餵了,都这个点了,也不知道它们都饿成什么样了。」吃晚了一点,应该不会饿瘦了吧!
第86页 季明安看着慌慌张张的姐姐,直接翻了一个白眼道:「姐,该餵的我已经餵好了。」他姐也太小看他了,这点事情他都想不到吗? 秦毅这时也想起来,他自己养的猪还没有喂,现在的情况大部分都是,一般的家务事在媳妇进门后就会交给新媳妇做,但秦毅明显没有这个想法,他什么也没说,自己就默默的出去了。 秦毅养的猪有两头,自从房子建好后就养上了,也有几个月了,因为有这两头猪,秦毅即使只剩了几十块钱也不担心了。 毕竟只要到了年底,这两头猪最起码也能卖到上百块了。 现在家里该买的已经买好了,粮食也有菜也有,所以花不了多少钱。 至于秦毅他爹哪里,说要补贴,其实花不了太多,现在秦毅每个月就是给他爹寄二三十斤粗粮,有肉干再寄点肉干就好了。 秦毅也不是不想寄点好的,只是秦泽阳写信来说,他一直寄细粮太打眼了,还容易被搜颳了,倒不如寄差一点的粗粮。 粗粮那群有权利的不太看得上,搜刮的力度会小很多,这样留给他的也能有更多。 别觉得委屈,对于秦泽阳来说,秦毅寄的粗粮已经比他以前吃的糙米米糠之类的好太多了,他知足了。 当天,秦毅他们又去把季明安的床拆了过来,秦家没有多余的床,季明安要住这里,只能把自己的床般过来了。 还有季家的贵重物品,比如鸡,猪,家里的粮食之类的也全部搬到新房了,毕竟季家都没人了,把贵重东西放在家里被人搬空了怎么办? 从此以后,三人行的生活就正式开始了。 每天早上,季明珠和秦毅都会一起起床,然后一个烧火,一个煮饭,剩下的季明安就摆碗筷。 吃过饭后,季明安去上学,季明珠和秦毅则把猪食煮上,然后去上工。 上工回来之后,家里的重活就由秦毅包了,季明珠只要把饭菜做好就行。 每一天都是差不多如此,虽然生活没有太大的激情,却很温馨,所以他们三个人是过得有滋有味的。 忙忙碌碌的,时间过得很快,一年一次的麦收又到了。 今年大家的情绪有点低迷,因为今年干旱,尽管大队里的人天天都在浇水,可是今年的麦子还是减产了五分之一。 安山大队以往麦子的亩产大概在五百来斤左右,少了五分之一,也就是每亩地要少一百斤左右,大队总共种了四十多亩麦子,也就是说大队今年的麦子总共少收了四千多斤。 而且,不止麦子,今年其他作物都减产了,由此可见,今年社员们又要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了,也难怪他们情绪低迷。 再难受,该做的事还要做,不管怎样,有收成总比没有收成好。 最近几天天气晴朗,大家就都在拼命的抢时间,季明珠就被分到了筛麦子。 筛麦子是把打好的麦子倒进风簸里,人在下面摇动,慢慢的麦子和麦壳就会分离。 这个活并不累,却很脏,人筛一天麦子,到晚上从头到脚都是灰尘,就连鼻子耳朵里都有。 而且因为灰尘杂质多,脏东西也多,很容易令人过敏,不仅身上会长一堆红疙瘩,还又痒又痛,痒起来能让人把皮都抠破了,痛起来也是火辣辣的疼。 季明珠没有过敏,可她觉得脏,所以每天回到家后,她首先就要烧上几锅水,狠狠洗上三遍澡,才感觉舒服了一些。 秦毅看着心疼的不行,恨不得自己替季明珠把活全部干了,可惜他也要开拖拉机,根本没时间。 不够幸好,今天是季明珠筛麦子的最后一天了,这个活因为太脏,很多人情愿去割麦子都不干这活,为了不让大家消极怠工,季三栓以前就规定了让妇女们抽籤,抽到的就轮流干活。 累成这样,显然季明珠和秦毅是没有心情造人的,所以两人早早的就睡了,而且是一觉睡到天明。 早上,季明珠刚起床,就觉得今天的天气不太对劲,热就不说了,还特别潮湿,闷热,随便动两下,人就能出一身汗。 早上季明珠他们吃的是稀饭,稀饭还是昨晚就煮好放在井里冰着的,因为没啥胃口,菜季明珠就弄了一个泡菜,一个凉拌黄瓜。 吃的饭菜全部是冷的,可就是这样,吃完饭后季明珠和秦毅以及季明安的头髮都全部湿了。 「今天怎么这么热啊?」季明珠扇这蒲扇,忍不住埋怨道。 这个时候,季明珠特别想念空调冰箱风扇,可惜的是在安阳县这个小地方现在连风扇都还没有卖的,更别说冰箱和空调了。 而且就算有了风扇也没有用,因为安山大队连电都还没有,风扇没有电也就是个废品而已。 秦毅也热得受不了,连声道:「是啊!我简直想待在水里一天也不出来了。」 季明安也连连点头,他们已经放假了,季明安又是半大的青年了,在抢收的时候,季明安他们这种半大的青年也会被安排上工,一天的工分有四五分,挣的工分就记在季明珠的头上。 要走了,季明珠拿了三块洗脸帕,去井边打水把帕子打湿了扭一下,一块搭在自己的脖子上,一块给了秦毅,另一块给了季明安。 秦毅拿着洗脸帕抹了一把脸,感觉凉爽许多,他又弯腰把洗脸帕沾了一遍水扭干搭在脖子上,才说:「媳妇,你今天去干活的时候小心一点,不要太卖力了,这种天气,要是不小心中暑就不好了。」
第87页 秦毅的关心季明珠很受用,她笑着说:「放心吧!我又不傻。」 两人一路说说笑笑,很快就到了地里,至于季明安,他被安排去晒场晒麦子,和季明珠他们不同路,他就一个人去晒场了。 今天季明珠主要就是捆麦子,前面的人把麦子割了放在地上,她在后面用麦秆把麦子捆好就行。 这个活看着不累,其实真不轻松,因为要一直弯腰,到了晚上时,腰差点就直不起来,和插秧的时候差不多。 季明珠戴着草帽,一直在地里捆麦子,时而弯腰时而起身,加上天上的太阳一直火辣辣的晒着人,时间长了,季明珠就感觉整个人都是晕乎乎的。 「哎呦,」背上突然被什么东西打到了,季明珠痛的一下子就哼了出来。 她还在想是谁打她,准备起来讨个说法,结果,她的身上再一次遭受了袭击,而且这一次,可不止一下,而是十好几下一起打在身上,痛得不行。 「冰雹来了。」 这一声,吓到了大部分的人,季明珠往地上一看,果然看见了不少小拇指大小的冰雹。 这点大的冰雹砸不死人,但被砸多了,人的身上绝对会青青紫紫的。 季前进也发现了有冰雹,他急切的跑到地里,喊:「赶紧来一半的人去晒场把麦子收了,剩下的能抢收多少就收多少,如果冰雹再大一点就赶紧回去,千万别被打伤了,不管怎么样,人才是最重要的。」 「知道了,队长。」 社员们的反应很快,季前进话还没说完就已经有不少人在拼命干活了,现在可不是偷懒的时候,这可是大家下半年的口粮,现在能多割一把,下半年就可能能多得一口粮食吃。 可是,就算大家再拼命又能怎么样?人那能争得过天灾,很快,冰雹的大小就增大了一倍,砸到人的身上就更疼了。 幸好大家大部分都戴着草帽,冰雹砸在身上虽然疼,最起码脑袋不会受伤。 季前进朝着大家焦急的大喊:「不行了,再下去人就受不了,大家赶紧回家去。」 要放弃地里的庄稼,对于以粮为天的农民来说无疑是痛苦的,特别是一些老人,根本捨不得地里的粮食,不肯走,最后还是被家人或者其他社员拖着回去的。 秦毅担心季明珠,等晒场的麦子收完后他就提着一块薄木板顶着跑到地龙找季明珠。 在地里的社员有好几十个,秦毅却一眼就看见了人群里的季明珠,看着冰雹噼哩叭啦的打在季明珠的身上,秦毅赶紧大喊:「明珠,到我这里来。」 季明珠看见秦毅,赶紧朝秦毅跑去,接到季明珠,秦毅立马把季明珠搂住,木板也大部分朝季明珠的那边移动。 冰雹越来越多,社员们受不了了,也不急着回家了,只朝最近的人家跑过去 。 季明珠他们家离地远,于是他们俩也没回去,而是快速跑到了最近的小虎子家。 到小虎子家时,他家里已经站了不少人了,等地里的社员们都安全时,小虎家几间房子已经差不多站满了人。 这时季明珠才问秦毅:「你受伤了没有,还有明宇呢?」 季明珠先关心自己,秦毅的心里很开心,他摇了摇头,才道:「我没事,明安刚才被我喊回家了,所以你放心吧,对了,明珠,你没被砸伤吧!」 秦毅才想起了,季明珠被砸的时间可比自己的长,自己都感觉身上痛,她肯定也不好受。 季明珠的身上的确痛,但只是伤到了肌肉,于是她也摇着头说:「没多大问题,你放心吧!」 现在就算知道受伤了又怎么样,两人的周围全是社员,要看伤势也只能等着回家了。 冰雹一直噼里啪啦的从天上往下掉,社员们可以清晰的看见,小虎子家院子里的一株枣树的叶子被冰雹打了下来,就连树枝,也有不少被打断了。 连树木都被冰雹打成这样,地里的庄稼就更不用说了,不少人大声喊着「完了,完了,」然后泪流满面。 情绪是会感染人的,屋子里的社员听见其他人的哭声,也哭了起来。 就连季明珠和秦毅也是同样,季明珠压抑着哭声哭倒在了秦毅的怀里,倖幸苦苦干了大半年,终于快要到了收穫的时候,结果一场天灾,全完了。 这些庄稼他们不知道付出了多少心血,到头来却是一场空,而且,庄稼受灾,下半年该怎么过啊? 差不多二十分钟之后,冰雹停下了,这时,地面上已经全部铺面了白色的冰雹,密密麻麻的,刺得人眼睛生疼。 冰雹停了,人们就赶紧往外跑,这个时候,不管是谁第一个关心的都是地里的庄稼。 一路走过,人们见到的植物全部被冰雹打成了残枝落叶,地里的苞米,田里的稻谷全部被冰雹打得东倒西歪,地面上的冰雹里还混合这不少未成熟稻穗,苞米。 到了麦子地里,果然也是一片狼藉,大部分的麦穗已经被打落了。 「老天爷真是不给人活路啊!」地里的狼藉给了社员们不小的打击,有个老人受不了这个场面,被刺激的不清,悲愤的晕了过去。 老人的子女家人赶紧手忙脚乱的把老人抬了回去,季三叔也去了。 这次天灾,对众人的打击都是巨大的,好些人坐在地里半天都缓不过来,季前进的心里也是难受的不行,不过作为大队长,他更清楚现在不是沮丧的时候,而是该抓紧时间挽救,将损失降到最低。
第88页 通知全部的社员到了麦地里,季前进说:「大家赶紧的,现在可不是丧气的时候,而是该赶紧把地里的麦子捡回去,别的不说,麦子已经成熟了,捡回去洗洗也能吃。」 「而且,现在冰雹还没化,要是等冰雹化了,麦子再被水泡过,今晚就可能会发芽,所以大家抓紧时间,晚上就是举着火把也要把麦子收回去。」 粮食才是最重要的,季前进这番话果然刺激了社员,大家都开始干起了活 。 安山大队的麦子已经收了两天了,大部分的已经收完了,只剩下几亩地了,现在是全大队的人一起忙活,几亩地到了晚上就收得差不多了。 麦子收到家里,可不代表就可以了,这些麦子可是浸了水的,若是不管,等第二天起来一定能看见一堆发芽的麦子。 麦子泡了水,肯定需要烘干,可是现在又没有烘干机,社员们没办法,只能将麦子散开铺在大簸箕里,然后在簸箕的周围烧上小火,慢慢烘干。 不止地里的麦子浸了水,在晒场晒的麦子也有这个情况,当时季前进虽然安排人及时把麦子收了,可当时冰雹已经下来了,即使收麦子的社员速度再快,还是有不少冰雹落进了麦子里。 这种情况下,必须把麦子摊开,要不然捂着更容易发芽,可是光仓库根本摊不开全部的麦子,于是季前进又把麦子分到社员家里。 当然,怕大家偷偷藏了,这些麦子全部用秤称过了才发下去,每家领到多少第二天就必须交出多少来。 领麦子是秦毅一个人去的,等他回来,季明珠要去帮忙,秦毅就说:「明珠,你先去休息吧!这点小事我和明安来就可以了。」 季明安也说:「对啊,姐,你去休息吧!剩下的有我和我姐夫,用不着你。」 「那我去做饭,」见两个男人坚持,季明珠想着自己去也帮不了多大的忙,就先去做饭了,今天忙碌了一天,滴水未进,肯定谁都饿了。 快速的捞了一锅干饭,再炒上两个菜,季明珠就喊秦毅和季明安来吃饭了。 吃完饭,季明珠他们开始分配活了,麦子他们就摊在了秦家的堂屋里,旁边还烧着小火,因为是烧柴,肯定必须要一个人看着,要不然火熄灭了或者不小心点燃了家里,那就是灾难了。 火要烧上一夜,一个人肯定抗不住,于是季明珠他们就决定分工,由季明安守到十二点,接下来换秦毅,最后换季明珠。 这个时候,季明珠其实最想睡觉,可是,她感觉自己一身都黏煳煳的,再随便闻一下,简直臭不可闻,这种情况下,她怎么睡得着?于是再累,季明珠还是去洗了个澡。 躺在床上,季明珠觉得全身都疼,今天的冰雹虽然不算大,可是数量多啊!一个个像小石子一样打在人的身上,能不疼吗? 秦毅在季明珠的后面洗澡,他进来时,手里还端着药酒。 不过,等到了房间里,看见季明珠以后,秦毅当即在心里念起了经,「南无阿弥陀佛,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如此念了好几遍,秦毅总算是把心底的旖旎压下来了。 虽然季明珠的那套睡衣秦毅几乎隔一天就能见上一次,可是,即使到了现在,秦毅依旧受不了那套衣服,当然,其实也是因为季明珠对秦毅的吸引实在太大,心爱的人再穿上引人注目的衣服,也难怪秦毅把持不住。 要不是今天季明珠太累了,秦毅绝不会放过她,不过他也在心里恶狠狠的发誓,早晚要连本带利的从季明珠这个小妖精身上讨回来。 把季明珠身上的薄被子揭开,秦毅再次在心里念上了经,然后他说:「媳妇,我帮你把青的地方揉一下,把瘀血揉撒了,要不然你明天肯定会疼。」 季明珠的皮肤白皙,所以她的身上已经可以看见很多处淤青,触目惊心的。 亲亲老公愿意伺候自己,季明珠肯定答应啊!于是她回了秦毅一声「嗯。」 季明珠的皮肤不仅白皙,还肤如凝脂,摸着比玉石还要柔滑,平日里摸着季明珠的肌肤无疑是一种享受,可现在秦毅就只觉得煎熬了。 因为疼,季明珠忍不住哼出了声,明明只是哼疼,季明珠的那一声声「疼」却将秦毅刺激的不清,心底的火越烧越旺。 见季明珠还是毫无危急意识,秦毅忍不住靠近她是耳后,恶狠狠的说:「媳妇,你再诱惑我,信不信我立即就把你办了。」 季明珠觉得冤枉,她哪里诱惑人了,现在她可是躲秦毅都躲不急,毕竟秦毅的体力太好,她今天如此累,怎么会自找苦吃。 怕秦毅真的兽心大发,季明珠忍不住道:「秦毅,我觉得可以了,不用揉了,还是先休息了吧!」 「媳妇你是在邀请我妈?」秦毅眼带红丝看了季明珠一眼,手里的动作却没停。 季明珠赶紧摇头,欲哭无泪的说「没有,」她心里想,分明是秦毅自己心思不纯,所以看什么都带着有色眼镜,明明很平常的话他都能想歪了,却要怪自己。 「那你就别哼了,」说完,秦毅就加快了速度,他觉得要是再待下去,他估计就要直接爆炸了,所以很快,秦毅就出去了。 今晚,秦毅是决定不回房间了,还是直接去守夜吧,要不然他迟早要憋坏了。 而季明珠,在秦毅说那句「你别哼了」之后就明白了。
第89页 第41章 一觉睡到天明,迷迷煳煳起来,看见秦毅没在,季明珠就去了堂屋。 秦毅现在就坐在堂屋里,两只眼睛周围有着大大的黑眼圈,眸子通红,还有了血丝,季明珠看见他时,他的眼睛明显都眯起来了,又强忍着睁开,明显就很困。 季明珠看着心疼了,她上前道:「秦毅,你怎么不叫我起来?看你这眼睛熬的。」 秦毅强忍着不打哈欠,装作若无其事的说:「我没事,不过是一个晚上没睡而已。」 季明珠上前就开始推秦毅,要把他推进房间里,她说:「你得了吧!都快成熊猫了还没事,赶紧的,趁着现在还早,你先去睡一会儿。」 看见家里舒软的大床,秦毅的确有点熬不住了,他一下子就倒在了床上,说:「那我先睡一觉。」 没到一分钟,秦毅就完全睡熟了,季明珠甚至还能听见小小的唿噜声。 把薄被套拉来盖在秦毅的身上,季明珠蹑手蹑脚的走了出去。 洗漱过后,季明珠又去院子里把院子打扫干净,她家院子里没有树,现在却有许多树枝的残枝,看样子应该是被大风吹过来的。 家里打扫干净之后,季明珠又去做早餐,最近几天实在累,吃得也因为太忙随便做了一点,所以今天季明珠就想做点好的。 家里没有肉,能算得上好的食物就是鸡蛋白面,季明珠一看,干脆煮了粥,再烙鸡蛋饼。 等稀饭煮好后,季明珠就开始烙饼,她还放了一些小葱在里面,不一会儿,金黄扑鼻的鸡蛋饼就出锅了。 这时时间已经到了七点左右,季明珠去把堂屋里的火熄灭了,朝阳已经在开始往天空升起,看今天的天气,一定是一个艷阳天,既然有太阳,那就不用再用火烘干麦子了,所以季明珠才把火熄灭了。 一会儿,季明安起来了,季明珠把他叫上,两人把堂屋里的簸箕全部抬到外面,好让太阳晒麦子。 用叉子把麦子翻了一遍,季明珠才和季明安进屋吃饭。 没看见秦毅,季明安就问:「姐,我姐夫去哪里了?」 喝了一口香喷喷的白米粥,咽下了一口黄灿灿的鸡蛋饼,季明珠才说:「你姐夫昨晚一个晚上没睡,现在在补觉。」 「哦!」季明安点点头表示明白,看来他姐夫是捨不得喊他姐起来,就自己扛了。 季明安表示,听到这里他很欣慰,而他姐夫在他这里的印象已经变成好男人了。 「那姐夫早上不上工了?」 季明珠摇头,「不上了,待会儿我去给他请假。」秦毅都熬成熊猫了,还上什么工啊!工分哪有人重要。 把家里的鸡和猪餵好后,上工的时间就差不多到了。 季明珠他们到了集合的地点,就看见季前进扳着脸站在人群中,明显心情不好。 不过别说他了,现在安山大队可没有几个社员是心情好的,要知道,昨天可不止地里的庄稼受了损害。 安山大队的房子差不多都是茅草房,昨天社员们回去后,才发现有好几家的房子都已经被冰雹打坏了。 不止房子,安山大队的社员养牲畜大部分都是用土胚围了一个猪圈,再搭一个草棚子就可以了。 这些草棚子做的都不怎么样,可想而知,昨天一场冰雹下来,一个草棚子怎么撑得住,结果就有好几头猪被砸伤了,一个晚上猪就病倒了。 猪生病的这几家早早的就去季三叔家拿了药回来,可即使给猪餵了药,这几家人也是忧心忡忡的。 毕竟人吃的药可不一定会治好猪,这猪要是死了,那这几家人一定能哭死,要知道一头猪可是值好几十块钱,一个农民挣一年的工分也不一定能分到这么多钱,这要是一下子没了,可不是要心痛死。 人差不多到齐了,季前进就开始安排活。 今天安山大队的社员主要的任务就是去地里检查有多少庄稼被冰雹打断了,如果彻底断了的庄稼就需要把它们砍掉,另外补种黄豆或者花生,没断的倒在地上也需要扶起来,这种庄稼还能活。 砍了的庄稼也不浪费,可以拿去给骡子做草料,把到了肩膀高的苞米,高粱砍掉,社员们心疼的快要滴血了,这些庄稼可是已经开始抽穗了,要是等成熟了,能收穫多少粮食啊! 这次损失的还有稻田里的稻谷以及鱼,稻谷秧苗大半都倒在了田里,还有已经有差不多半斤的鱼,也死了不少。 唯一值得安慰的,估计就是因为今年天旱,所以种地时红薯和土豆占的比例比较大,而红薯和土豆又全部长在地底下,只有上面的叶子被打坏了,所以损失不大。 社员们安排好了,季前进又急急忙忙的去县城,他还要去问问,对于这次天灾,领导们要怎么安排。 当然,最好能免了公粮就好了,但季前进觉得,这个梦想有点悬。 到了县城,季前进径直去找了领导,而刚到门口,季前进就看见周围的大队长基本全部都来了。 一问,果然大家都是因为冰雹的事情来的,这次受灾的范围很大,除了安阳县,别的县也有。 而且,因为土地的土质不同,受灾的情况也有不同,像一些大队因为土质差的多种红薯和土豆,他们的损失就比较小。 可有一些大队的土质好,水源充足,多种稻谷和小麦的,那损失就大了。
第90页 等领导出来后,一群人赶紧上前去把领导团团围着,然后拼命诉苦,这个说我们大队受灾有多严重,另一个就说地里的庄稼大半都完了。 领导也愁啊!因为这场天灾,安阳县今年不止交不够公粮,可能还要倒发救济粮,本来安阳县就不出众,他平时都是无功无过,可这次事件过后,他以后再想往上爬估计就更难了,虽然以前也难。 被一群人吵烦了,领导直接道:「行了,光说有什么用,有多少损失,你们要回去统计出来交给我才行,有了报告交上去,知道损失有多大,上面才好安排啊!」 有领导这句话,大家就放心了很多,看领导的态度,最起码今年应该不会要求大家交齐公粮了,只要公粮的份额能少,那自己的大队的社员就能多分点粮食了。 接下来的日子,尽管社员们每天都在大量劳动,他们却不约而同的少吃粮食。 自从那次冰雹过后,太阳又是一日日的挂在高空,一个月也没见过一滴雨,河床也在逐渐干枯,估计再旱半个月就能完全干了。 因为天旱,现在地里的庄稼即使抽穗了,也有很多是空的,这个样子,心里有点数的人都知道今年的收成不会好了,这个时候,要是不节省一点,等到青黄不接的时候,日子更难熬。 因为吃的少,劳动量又大,村民们大部分都瘦了不少,看见这样,即使有粮,季明珠也不好让家里人吃饱了。 吃饱的人和吃不饱饭的人光看气色就能看出很大的差距,季明珠可不想让大家知道自己家有够吃粮食,那太扎眼了。 毕竟要是知道自家有粮,社员们太饿了肯定会来借,到时候不借吧!肯定会得罪人,可要是借了,后面就会有源源不断的人来借粮食。 季明珠虽然经常会偷偷从农场里拿粮食出来,可她也不敢拿太多,家里的粮食最多就只能够他们三个人吃个半年多的,现在要是借出去了,后面怎么办。 至于说去买粮食,粮站的就不用说了,普通社员没有粮票,根本买不着,季明珠家季明宇倒是寄了一些回来,可是他还是新兵,分到的粮票根本不多,顶不了多大的作用。 至于黑市的粮食,秦毅偷偷去看过了,到了现在至少已经涨了二分之一了,秦毅当时身上还有几十块钱,他全买了粮食,秦家人少,几十块钱的粗粮已经够吃几个月了。 可对于一家基本有十几口的人来说,就有点惨了,他们手里的钱不多不说,因为人口多,即使买了粮食也撑不了多久。 …… 时间慢慢过去,不知不觉,中秋到了。 今年中秋,季明珠也不知道怎么的,特别想吃月饼,但家里既没有做月饼的模具,又没有糯米粉,于是季明珠干脆叫上秦毅去安阳县买月饼。 今年干旱,农民们的日子不好过,工人却还没多大影响,所以镇上中秋的气氛依旧好。 到了安阳县,就可以看见供销社,粮站,食品站都围满人,而且大部分都是工人,等到了卖月饼的地方,更是可以看见一大堆人在排队。 「人有点多啊!」季明珠蹙着眉头道。 秦毅也觉得人太多了,他几步走到前面去,看了一下,才回来和季明珠说:「我看了一下,现在卖的月饼都是先做好了的,所以排队的人虽然多,但应该等不了多久。」 季明珠一听,就赶紧去排队了,后面还有人来,不抓紧点,肯定要等更久了 。 排队只要一个人就够了,于是季明珠和秦毅说:「秦毅,你去看看月饼有什么口味,知道后我们先选好待会儿直接买就可以了。」 秦毅原本还想去替季明珠排队,听见她这么说,秦毅转身就去了商店。 一会儿,秦毅就回来了,他和季明珠说,「现在卖的月饼总共只有五种口味,一种豆沙的,一种枣仁的,还有花生馅,五仁馅以及黑白月饼。」 黑白月饼其实就是黑芝麻馅和白芝麻馅的月饼,因为一边黑一边白,所以叫黑白月饼。 黑白月饼是几种月饼里面最贵的,要三块五一公斤。 季明珠一听,就忍不住啧啧出声,三块五一公斤,就是一块七毛五一斤,现在一斤月饼也不过两三个而已,也就是说大概要五毛多钱一个,果然很贵。 越贵,其实人们就越想尝,季明珠也差不多是这个想法,于是她和秦毅商量后,决定要一斤的黑白月饼,其他种类的每种买一个。 前面的人在慢慢减少,很快,就到了季明珠。 月饼不仅要钱买,还要粮票,一斤粮票买一斤月饼,季明珠选的月饼刚好两斤,总共花了两斤粮票和两块三毛钱。 现在季明珠比较俭省,一次花了两块多钱,她的心里还是比较心疼的,所以回去路过熟食店的时候,秦毅问季明珠要不要吃滷肉,季明珠原本是想摇头说不要的。 毕竟滷肉虽然好吃还不要票,可价格却很贵,和肥肉一个价,但他卖的却是猪耳朵猪头猪蹄。 但想着秦毅既然问了,估计是自己想吃,于是季明珠说:「秦毅,你要是想吃,咱们就买一斤吧!」 秦毅果然想吃,季明珠说完他就点头了,于是季明珠又买了八毛钱的猪耳朵。 当晚,季明珠他们三人美滋滋的吃了猪耳朵,又歇了一会儿,等到圆圆的月亮升到半空,他们三人才坐在院子里开始吃月饼。
第91页 黑白月饼足够,秦毅季明珠他们三人就一人一个,剩下的月饼每种口味都有一个,季明珠就用菜刀把月饼切成三块,然后每人吃一块。 今年买的月饼虽然贵,味道却很好,也许是因为食材全部是纯天然的,季明珠觉得可比她上辈子吃过的好吃多了。 唯一不足的,就是季明珠感觉月饼的馅太甜了一点,但她看秦毅和季明安都吃得津津有味的,就知道这只是她一个人的想法了。 中秋过后,秋收就要开始了。 今年果然如社员们预料的一样,粮食大减产,像高粱,苞米,稻谷的收成只能勉强达到去年五分之一。 就连土豆,也因为干旱,减产了一半,唯一大丰收的,就是红薯了,红薯耐旱,今年的干旱虽然严重,但社员们有给红薯浇水,所以红薯的收成还是不错的。 像安山大队今年的红薯,不仅丰收,个体还很大,很多都达到了两三斤一个。 红薯大个,却不代表好吃,因为大个的红薯心都是空的,吃进嘴里的味道感觉像糠一样。 秋收过后,上面的安排也下来了,今年安山大队虽然遭灾了,却没有绝收,所以没有救济粮。 救济粮没了,但上面说了,今年先把社员们的口粮发够了,剩下的才交公粮,至于差了的公粮,以后每年还一些,直到还够为止。 对于这样的安排,社员们无疑是感激的,这代表着,今年不用饿肚子了。 但看到分的粮食,季明珠就只剩下难受了,因为今年的粮食,居然有百分之七十是红薯,剩下的百分之三十有土豆,高粱,大豆之类的,至于大米和小麦,基本没有。 看着家里堆了半屋子的红薯,季明珠嘆了一口气,这要是吃上一年,人估计都要变成红薯的颜色了吧! 这么多的红薯,要是全部煮着吃,估计到了后面见到红薯都能直接吐了,于是季明珠决定把红薯一薯三吃。 红薯要吃上一年,肯定要保存好,季明珠就决定把红薯晒成红薯干,红薯粉,还要做成粉条。 这也是因为家里有粮食,季明珠才干如此做,大队里的大部分人家,基本就把红薯晒成红薯干就行了。 因为如果把红薯晒成红薯粉或者粉条的话,损耗就会比较大,一斤红薯做成红薯粉或者粉条只能得到二两,晒成红薯干却能得到五量,对于缺少粮食的社员来说,自然是晒红薯干划算一些。 至于说一直吃红薯干味道不好,呵!在生命和不好吃之间,谁都会选择生命,味道那种东西,对于老农民来说,只有在丰收年才能追求。 第42章 这天,赵沐早早的就来找秦毅。 秦毅他们在吃早饭,看见赵沐,秦毅招唿道:「赵沐,来的正好,上来吃一点。」 赵沐不好意思,「我已经吃过了,」他来找秦毅主要是有事,可不是来蹭饭的。 秦毅直接把赵沐拉上桌,「来都来了,多少吃一点吧!」一顿饭,秦毅可不会捨不得。 见秦毅实在热情,赵沐也不客气了,他早上虽然吃了早饭,却是只煮了一锅红薯玉米粥,粥里面有三分之二是红薯,剩下的玉米面还不够他喝上两三口的。 而且他还感觉这粥不顶饱,他喝了三碗粥,才从知青院走到秦毅家这里,结果居然又饿了。 秦毅家今天也是红薯玉米粥,但粥里面的玉米占了大部分,桌上的菜是腌萝蔔,还有咸鸭蛋。 腌萝蔔和咸鸭蛋都是季明珠自己做的,味道很不错,特别是咸鸭蛋,可能是因为用了灵泉,不仅一点腥味都没有,蛋黄金黄,一筷子戳下去鸭蛋里的油就会滋滋冒出来。 赵沐明显很喜欢咸鸭蛋,原本说吃过早饭的,坐到桌子上后不仅一口气吃了三个咸鸭蛋,还喝了三碗粥。 吃完饭后,赵沐感觉自己已经快没脸见人了,脸皮厚到他这个程度的人,估计很少见吧! 可是,咸鸭蛋真的很好吃,赵沐吃饭的时候已经在尽力控制自己了,可惜他的嘴完全不听使唤,根本停不下来。 「秦毅,我们想约着一起去山上,你要不要去?」太丢脸,赵沐决定赶紧把自己的来意说出来,说完好赶紧走人。 「进山去?是去外围吗?有多少人?」听见要进山,秦毅挑眉,赵沐他们是吃错什么药了,怎么突然想进山。 赵沐摇头,「不是,我们要去中围。」 「那有点危险吧!你怎么突然想去的?」中围其实秦毅也去过几次,运气好没遇见什么危险,但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谁知道这次去的情况会怎么样。 赵沐苦着一张脸,说:「你以为我想啊!可是我有什么办法,现在我的年纪一年比一年大了,家里早就不像以前一样会经常补贴我了,甚至因为我两个哥哥生了好几个侄子侄女,爹也生病了,家里粮食不够吃,我娘还写信来问我能不能寄点粮食回去。」 「你也知道今年的情况,粮食我自己都还不够吃,更别说寄回家了,要是光是我哥哥他们我肯定不会管,可这不是还有我爹嘛,不管老哥,亲爹总不能不管吧!」 说完,赵沐沧桑的嘆了一口气。 他其实不明白,不过才几年,他娘怎么就变了如此多,明明他两个哥哥嫂子都是工人,即使有了孩子,怎么会沦落到粮食都不够吃的地步,还要他娘朝他这个下乡插队的小弟哭穷。
第92页 可不管怎么样,是他爹娘养育了他,即使现在爹娘有点偏心了,该孝敬的还是要孝敬,只是他也不傻,只会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力。 至于说进山,其实最主要的还是他自己吃不下如此多的红薯,才想从山里找点好吃的改善伙食。 而秦毅也表示理解,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特别是他们这些知青,离家时间长了,和父母的感情就淡了,遇到偏心很正常。 像他娘不也一样嘛,不仅偏心,还偏心继子,自从秦毅下乡,他娘就没写过一封信给他,结果几年后好不容易来一封信了,一句话没问秦毅不说,居然还要秦毅最好弄点好东西寄回去,只因为杨保国要结婚了。 秦毅当即就把信烧了,就当自己没收到过这封信。 每个人对亲人的容忍度都不同,秦毅能狠下心,是因为他娘做的太过分了,可赵沐的家人并没有做太过分的事,赵沐下不了心拒绝也正常,他最多就是有点愚孝而已。 接着,赵沐说:「知青院的知青差不多都想去,还有大队里也有几个想和我们一起去。」 「钱淑芬他们也去?」秦毅不太贊同女知青去,毕竟男女体力不同,深山老林的,万一真的遇见危险怎么办。 「开始我也同意,可现在大家的情况都差不多,她们说的可怜,我也不好拒绝。」 「那还是算了,」秦毅摇头,「带着她们去出事怎么办?我们付不起责。」 季明珠一直在旁边,原本她还想着女知青去的话,她也跟着去,毕竟她还是捨不得山上的各种果实,以前的时候她可以趁着弟弟们上学偷偷去,现在嫁人了,每天和秦毅在一起,根本找不到机会,不过现在秦毅不同意,看来是没希望了。 但秦毅的顾虑是对的,不管什么事,都不能带着侥倖的心理。 「那我再回去问一问,」秦毅不去,赵沐有点可惜,要知道秦毅体格强壮,一个人能打得过三个知青,叫上他,安全性都能提高很多。 这时赵沐就后悔了,早知道不管女知青再怎么请求他都不会同意了,赵沐知道秦毅会经常上山转悠,既然秦毅不同意,看来山上还是有点危险的,他还是回去再劝劝吧! 也许是食物的动力,赵沐还挺能耐的,不仅把女知青劝住了,还又在大队里找上了一二十个壮劳力,加上他们自己,差不多有三十来人。 秦毅看有如此多的人,也想去了,毕竟人多,安全。 只要是男人,骨子里可能都有冒险基因,季明安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听见秦毅他们要上山,居然也想跟着去。 结果,他自然是想得美,危险思想直接被季明珠一巴掌拍下了,小孩子,还是乖乖读书的好。 秦毅他们走了以后,季明安坐在院子里嘟着嘴,都快气成河豚了,生气他姐不同意他去,更气的是明明他已经长大了,凭什么他姐还说他是个小毛孩。 「来帮我烧火,」看季明安太生气,季明珠决定找个事情给他做,转移他的注意力。 小孩子大了,真的有点难教了,明明是为他好的事,他怎么不明白呢。 再怎么样,季明安还是个听话的小孩,心里再憋屈,他还是老老实实的帮季明珠烧火去了。 「要小火,」今天季明珠决定做油茶面,火候一定不能太大,要不然很容易煳。 油茶面是季明珠给季明宇做的,不管季明珠怎么说,季明宇依旧每月把他的津贴全部寄回来,弟弟过得太苦,季明珠心疼,于是她就想弄点好东西给他寄过去。 可在农村,又能有什么好东西?季明珠很想给季明宇寄肉酱,但家里没有肉,农场里的又不能拿出来,季明珠只能放弃。 绞尽脑汁,季明珠终于想到,可以给季明宇寄点咸鸭蛋,咸鸭蛋好吃营养还好,保存的时间又够长,正好给季明宇寄过去。 安山大队没有人养鸭子,咸鸡蛋的味道又没咸鸭蛋的好,季明珠还是特意跑到几十里外的水口公社,找了好几家才用鸡蛋换了五十个鸭蛋。 前几天,家里分的麦子被秦毅全部磨细了,季明珠看到了,又想到可以做点油茶面。 油茶面味道香浓,吃得时候也方便,只要用开水泡一下就行,方便程度就和方便面差不多,对于季明宇他们这种时间紧迫的军人来说正适合。 锅不过微微热,季明珠就将面粉倒了下去,然后用筷子慢慢搅动,随着时间过去,面粉慢慢变成金黄,香味也散发了出来。 「姐,你在做什么?」明显是美食最重要,这不,闻到了香味,季明安就直接把刚才生气的事忘到脑后了。 「等一下你就知道了,」季明珠特意卖了个关子,就是不告诉季明安。 炒的差不多了,季明珠就将面粉倒在小簸箕里摊开放凉,再用擀面杖把比较粗的颗粒碾碎。 后面,等炒面放凉了,季明珠又用猪油再把面炒一遍。 家里还有花生和芝麻,季明珠也炒了,之后她把花生的黑皮搓掉了,再和芝麻一起碾碎了放进炒面里。 把炒面和花生芝麻搅匀以后,油茶面就算做好了。 这次季明珠直接做了八斤的油茶面,她打算先寄五斤给季明宇,剩下的就留着自家吃。 见季明安哈喇子都快流下来了,季明珠就先用开水泡了一碗给他。
第93页 「姐,好香,」油茶面的确香,一口下去,独特浓郁的焦香充满了口腔,再嚼上一口花生和芝麻,酥脆香口,回味悠长。 油茶面还可以用玉米面做,味道和小麦做的油茶面不太相同,但这次做的已经够吃段时间了,玉米油茶面季明珠就决定下次做。 夕阳渐渐降落,余晖将天空中洁白的云朵染成了五彩,季明珠靠着自家的大门口,看向远方,心中满是担忧。 秦毅他们已经去了一天了,这个时候还没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出事了? 第43章 事实上,还真的就出事了。 秦毅他们今天一天,收穫其实还不错。 兔子野鸡总共打了十几只,当然其中有一半都是秦毅用弹弓打的。 收穫最大的,那就是他们摘了好几百斤毛栗子,还遇到了一片山薯,也就是野山药,也足足挖了好几百斤。 山上肯定不止这点山货,但秦毅他们最主要的就是想填饱肚子,所以自然是要选最容易令人饱腹的毛栗子和山薯。 野味虽然没有多少,但大家已经知足了,本来他们就不是奔肉来的,而是为了多找点能吃的,叫上如此多的人,最主要还是壮胆。 一整天都只遇见野鸡野兔,大型动物一个都没遇见过,好些人就觉得是大队里的老人夸大其词了。 明明山里根本不危险嘛! 不少人心里后悔,早知道山里是这种情况,他们就自己偷偷来了,现在的收穫看着挺多的,可人也多,每个人分一点,其实也没有多少了。 当然,最起码还是够一个人吃上半个多月了。 不过没关系,山里又不是只有这点山货了,今天人多,明天他们可以自己偷偷来。 把一片山薯挖完,一天就差不多过去了,于是大家就准备回去了。 回去时,赵沐有些可惜,「唉!要是能遇见野猪就好了,那样就有肉吃了。」已经快两个月没吃肉了,赵沐现在想到肉就口齿生津。 今天打的野鸡野兔一个人估计能分半只,一顿下去就没了,而且野鸡野兔全是瘦肉,骨头还特别多,那有猪肉香。 「得了吧!野猪凶起来比狼还厉害,真遇见了,逃命都来不及,你还想吃肉。」这是另一个知青说的。 赵沐很不贊同这位知青说的话,「咱们这么多人,难道还会怕一只畜牲,一人一锄头下去,野猪头都能打烂,还跑,真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来的人大部分都在二三十岁的大男人,在这里谁都不肯认怂,他们纷纷表示支持赵沐: 「赵沐说的对,咱们这么多人,一头野猪有什么怕的。」 「一人一拳,就能把野猪打的稀巴烂。」 「好了,你们的表现机会来了,」看着挡在他们这群人面前的野猪夫妻,秦毅不由在心里暗暗吐槽,这是乌鸦嘴吧!说什么来什么。 野猪在一般在黄昏觅食,秦毅他们运气好,刚巧就遇上了。 在秦毅他们对面总共有三头野猪,一公两母,这三头野猪体重都不算重,大概在两百多斤左右,但是,光公猪嘴上哪尖尖的獠牙,就知道它们不好惹。 「怎么办?」一滴冷汗从额头上滑了下来,赵沐悄悄的问秦毅道。 秦毅大声说:「还能怎么办?没看见野猪已经在撂蹄子了嘛,人根本跑不过野猪,被野猪追上了就是死路一条,既然如此,咱们还不如拼了。」 反正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拿了大锄头,有武器,秦毅就不信了,□□个大男人还打不过一头野猪。 秦毅刚说完,这群人想跑也不敢跑了,因为野猪已经冲过来了。 这个时候,大家也认为秦毅说的是对的,想跑是跑不掉了,既然如此,还不如拼命把野猪杀了,这样还有肉吃。 一番激烈争斗之后,三头野猪都被打死了,秦毅他们这群人多多少少都有受伤,但不算严重,只是擦破了皮,或者磕出了淤青,最严重的只有知青王德坤,他的脚被公猪的獠牙划了一个□□厘米长的大口。 「感觉怎么样?」秦毅上前看了一下王德坤的腿,还好,没伤到血管,但王德坤的伤也算严重了,血在涓涓的往外流,秦毅看了立即把自己的衣服撕破了,然后把王德坤的腿死死缠住,给他止血。 王德坤恶头上的汗水几滴几滴的滚落下来,他咬着嘴唇摇头说:「还好。」 事实上,王德坤已经快痛死了,如果可以,他希望自己立马昏了最好,只是他的体质不错,再痛也没有晕。 王德坤又是一个大男人,还是死要面子的人,在几十个人面前,即使再痛,他也忍着说还好,但他的心里早已经泪流成河了。 王德坤的腿耽误不得,秦毅他们在周围砍了几颗手腕粗的木头,又用木藤捆了起来,做出了一个简易担架,做好后立即就让几个人把王德坤送了回去。 剩下的人则把野猪抬下山,还是直接往季前进家抬。 现在可是山上的一树一木都是国家的,也是集体的,如果只有原来的一些果实,那秦毅他们自己分了也没什么,毕竟果实不值钱,他们几十个人每个人分一些其实也没有多少,这样就是别的社员眼红也不会说什么。 而且社员们也不傻,他们这群人可是有几十个,为了一点果实得罪几十个青壮年,那不划算。
第94页 为了点果实得罪人不好,可是野猪就不一样了,要知道三头野猪,加起来净肉都有五六百斤了,因为山上的东西都是集体的,五六百斤猪五六十户人分,一家估计能分上十来斤,少一点也能分上好几斤。 现在安山大队每家虽然都有猪,可这些猪是要卖给国家的,属于看得着吃不着,卖猪时虽然有肉票,两年的肉票加起来都没有这一次分的肉多。 关键分的肉票还需要花钱去买,秦毅他们打的野猪却不要钱,如果说秦毅他们摘的毛栗子和山薯社员们能淡定不要,面对野猪时这种想法那就是不可能的了。 既然躲不过,秦毅他们就干脆直接去季前进家找季前进做主了,他们可不愿意白白把猪肉送出门去,怎么也要回本才行。 …… 「姐,我姐夫他们回来了。」听季明安说秦毅他们回来了,季明珠提着的心才算放了下来,不过没看见秦毅在季明安的后面,季明珠就问:「你姐夫到哪了了?」 季明安跑得太急,脸蛋都是红彤彤的,他兴奋的说:「姐夫他们打了三头大野猪,现在还在三爷爷家,姐,我先去看野猪了,」说完季明安就跑了,他还没见过野猪长什么样呢?心里实在很好奇。 听见秦毅他们打到了野猪,季明珠的眉头当即就皱了起来,野猪凶起来可是比老虎还厉害,也不知道秦毅他受伤没? 随即季明珠就把家里的门关上,匆匆朝着季三栓家走去。 季明珠到时,季三栓家已经被社员们围住了,看这样子,估计大队的所有人都来了。 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季明珠才从人群之中挤了进去,秦毅刚好就站在大门口,季明珠看见他,赶忙过去,「秦毅,你没受伤吧?还有你衣服怎么也坏了?」 如果不是周围的人太多,季明珠肯定会直接上手把秦毅的破衣服扒了,看看他到底受伤没? 瞧着季明珠急切的样子,秦毅的心里一阵阵暖流在淌过,果然只有媳妇才会关心他。 看秦毅话都不说,还笑了出来,季明珠生气道:「你笑什么?我问你受伤没?」 媳妇生气的样子也好可爱,如果不是周围有人,秦毅真是把她抱进怀里狠狠的亲上一口。 心里荡漾的不行,但秦毅怕季明珠真的生气了,后面就不好哄了,于是他摇了摇头,「王德坤受伤了,于是我把衣服撕了给他包扎了,我自己没事,所以你放心吧!」 季明珠:……没事就早说,一直吞吞吐吐的干嘛!欠揍! 另一边,季前进他们已经商量好了,野猪毕竟是集体的,所有的社员又已经知道了,季前进他们也只能把野猪分出去了。 秦毅他们这群人作为主力,肯定要多分一点,因为大家出力都差不多,每人分十五斤,而王德坤受了伤,他的猪肉就翻倍,算是给他养伤的。 剩下的社员们,就按人头来分,当然也不可能白给,他们分了多少肉,就要扣相应的工分,扣出来的工分就平均分给出力的秦毅他们,而王德坤同样可以多分一些。 这个分法还算公平,一群人都没什么意见,当然也有一两个社员贪心想白拿,只是这是全大队都同意了的事,他们想也是白想。 之后,就是欢欢喜喜的分猪肉了,十几个青壮年烧水给猪剃毛,社员们则跑回家去拿锅拿盆来装猪肉。 分了肉回家后,秦毅换了衣服,又去知青院把毛栗子和山薯与其他人分了,因为打野鸡野兔秦毅出力比较多,他总共分到了两只野鸡和一只野兔。 只分这点秦毅肯定是吃亏了,于是赵沐又提议把兔皮全部分给秦毅。 兔皮小,光拿一块兔皮也没什么用,这些人原本就不好意思占秦毅的便宜,听见赵沐说的,分到兔子的那几人立即就把兔子颳了皮送给秦毅。 一块兔子皮没什么用,但七八块兔子皮差不多就能做一件皮袄了,于是秦毅也不客气了。 秦毅回到家时,季明珠已经把饭煮好了。 今天因为秦毅他们出力比较多,分的肉自然不错,全部是最肥的肉,还没有一点骨头。 野猪肉瘦肉较多,还比较柴,季明珠为了把野猪肉做的好吃,特意加了灵泉煮了一会儿,才把野猪肉切了炒成回锅肉。 炒回锅肉时季明珠还放了大料,大蒜生姜辣椒花椒都没少放,她的厨艺现在也算不错,做出来的回锅肉可以说是香味四溢,瘦而不柴。 一个菜肯定不够吃,季明珠又炒了一个酸辣土豆丝,煮了一份白菜鸡蛋汤。 累了一天,秦毅早就饿了,回到家里闻道满屋子的香味,秦毅的肚子当即咕咕响了起来。 秦毅肚子叫的声音有点大,季明珠和季明安都听见了,「饿了就赶紧做下吃吧!」季明珠说。 季明安还殷勤的抬水给秦毅洗手,没办法,经过今天的事后,秦毅在季明安的心里完全是高大上了,他以前只佩服他姐和他哥,现在又加了一个秦毅。 今天秦毅体力消耗大,洗了手,他就直接抬起碗开始吃饭,一顿足足吃了五六碗,季明珠在旁边看着,很担心秦毅把自己撑坏了。 在秦毅还想吃第七碗时,季明珠制止了他,「秦毅,够了,再吃下去你的胃可能受不了。」 季明珠不说,秦毅还没觉得,等季明珠说了,秦毅才觉得肚子有点撑了,他遗憾的放下了碗,赞嘆的说:「媳妇你今天炒的菜真是太好吃了!」要不然他也吃不下这么多。
第95页 季明珠瞪了秦毅一眼,没说话,因为季明安还在呢?他不要脸自己还要呢。 季明安:……我什么也没听见。 野猪肉还剩下十几斤,几天肯定吃不完,没有冰箱,季明珠就决定把野猪肉做成腊肉,那样保存的时间比较久。 腊肉做法比较简单,先用盐和花椒辣椒面把肉均匀的抹上,一点缝隙都不能放过,之后把腌好的肉放上几天,等盐全部入味,再用碳把肉烤上一天,烤成金黄色就行。 季明珠腌肉时,秦毅也把兔子皮拿出来,兔子皮还需要鞣制后才能用,秦毅知道的最简单的硝皮方法就是用草木灰硝皮子。 因为兔皮上还有不少碎肉,所以还需要先用水把兔皮泡一会儿,再用小刀把碎肉全部仔仔细细的剃干净。 季明珠把肉腌好,出来就看见一堆兔子皮,她问:「怎么还有这么多的兔子皮啊?」当时秦毅去分东西时,可是只说了山薯和毛栗子,没说有兔子。 「这是我们今天打的,刚才走的太急忘记和你说了,媳妇你不会生气了吧!」 「我有那么小气吗?」翻了秦毅提回来的东西,季明珠把野鸡野兔拎出来,又问,「野兔才有一只,你怎么会有七八块兔子皮啊?」 秦毅继续刮兔子皮上的碎肉,头也不抬的说:「野兔我打的比较多,他们觉得占了我的便宜,不好意思,就把兔子皮全部给我了。」 「那正好,爹的那边比较冷,你把皮子硝好后我把兔子皮做成皮袄给他寄过去。」 「可是我原本是想把皮子给你的,」秦毅听了季明珠的话,迟疑的说。 季明珠笑着说:「我又不是没有厚衣服,再说咱们这里哪有西北冷,咱爹在西北肯定更需要。」 人都是相互付出的,秦毅一直对自己好,季明珠也愿意对他的亲人好。 「那我后面再打兔子给你做一件,」媳妇和爹一样重要,季明珠既然对他爹有孝心,秦毅自然不会反对。 「不用了,我不缺一件皮袄,今年你们进山都遇见野猪了,你就是敢去,我也不放心。」 怕秦毅不听话,季明珠还说:「我告诉你啊秦毅,我说不许去你就不能去,要是被我发现了你不听我的话,那你就一个人睡一个月。」 这个威胁有点可怕,秦毅当即保证一定听季明珠的话,习惯了有媳妇暖被窝,他可不愿意再孤零零的一个人睡。 晚上,一进秦毅就把季明珠抱住了,他上下其手,明显想把季明珠的火点起来。 「不行!」 「为什么?」秦毅委屈巴巴的,媳妇又不是大姨妈来了,却让他已经连续素了好几天了,对于吃习惯了肉的秦毅来说,几天不能吃肉,简直生不如死。 「再等几天,」不管秦毅怎么说,季明珠就是不同意,也不把理由说出来。 秦毅拗不过季明珠,最后只能倒在床上一个人生闷气。 第44章 几天后,秦毅确实不郁闷了。 知道季明珠说的消息后,他的心情已经无法用语言在形容了。 因为,他有孩子了,要做爹了。 「媳妇,我,我真的要做爹了?」秦毅目不转睛的看着季明珠的肚子,明明季明珠的腰肢还是和以前一样的纤细,他却仿若已经看见季明珠的肚子鼓起来了,里面还有了一个白嫩嫩胖乎乎的小孩子。 季明珠抚着肚子,「还没确定呢,只是月事推迟了五天而已,」但季明珠的月经一向准,迟了五天,她觉得应该是八九不离十了。 而且季明珠和秦毅两人的身体都很好,夫妻生活也很和谐,两人结婚也差不多快四个月了,季明珠又没有避孕,这种情况下,季明珠觉得怀孕的概率真的很大。 「那我们马上去医院检查一下,」听见季明珠说还不确定,秦毅就想带着季明珠去医院,至于说怕花钱,一点钱算什么,只要媳妇和孩子好,花多少钱秦毅也愿意。 「孩子还太小,现在估计检查不出来,再等半个月吧!」如果可以,季明珠当然愿意去医院,不光秦毅爱孩子,她也一样。 为了知道宝宝的健康,季明珠觉得去医院很有必要,她反正是不会像大队里的其他人一样,为了省钱,整个孕期都不去医院检查,甚至生孩子也不会去。 女人生孩子都是一只脚踏进鬼门关,她很珍惜自己的生命,绝不会为了省一点钱让自己处于危险之中。 听见医院还检查不出来,秦毅很遗憾,他真想马上知道自家宝贝的消息。 不能去医院,秦毅就和季明珠说:「媳妇你小心点,先去床上好好躺着吧!家里的事一切有我,你就不用管了,」媳妇可是双身子的人了,一定要注意点。 秦毅小心翼翼的要扶季明珠上床,他的动作,让季明珠觉得自己就是那易碎的水晶,一点磕着碰着都不行。 看着秦毅的样子,季明珠无语,「你别这样好不好,我又不是玻璃,碰一下也不会碎,你这么小心干嘛?」 秦毅讪讪是笑了,「玻璃那能和媳妇你比,再说这是咱们的第一个孩子,我没经验,担心很正常。」 「怀孕的女人真的没有那么娇贵,你看咱们大队有多少女人挺着大肚子都还上工的。」 现在可不是后世,农村妇女们个个都是超人,怀孕就像没怀一样,天天做饭,洗衣,餵猪,上工,基本一刻也不让自己闲着。
第96页 特别是家里有婆婆的,若是婆婆好一点的,可能会让儿媳妇最后一两个月在家里煮饭就行了,上工就不用了。 若是婆婆刻薄的,呵呵!基本上十个媳妇可能有九个会上工做到孩子出生时,剩下一个是因为媳妇太兇了,婆婆管不住,有的更因为来不及,还可能会直接把孩子生在地里。 还有做月子也是,好一点的婆婆可能会让儿媳妇坐满月,不好的婆婆三天就会让儿媳妇下床干活。 当然,农村妇女过得苦也不是全部都是婆婆的锅,有的可能是因为家里太穷不得不干活,有的则是因为男人不成器啊,孩子多啊之类的。 反正这么多年了,季明珠在安山大队就没见过几个妇女在孕期可以不用干活的。 秦毅明显不贊同季明珠说的话,「别人家和咱家不一样,反正我是不会让辛苦的,以后家里的事情你就全部交给我了,上工也不准去了。」 从前看着别的妇女挺着一个大肚子上工,秦毅没什么感觉,可要是轮到季明珠,光想想,他就受不了。 秦毅能有这个想法,季明珠很高兴,很多人都说,女人只有怀了孕生了孩子,才知道自己嫁的人是好是坏。 生孩子季明珠还没到,但怀孕时秦毅的做法就很令她开心了。 季明珠愉悦的说: 「你别担心了,我自己会小心一点的,怀孕可不能天天躺着什么也不做,适当运动才是最好的,以后咱们家宝贝出生也会更顺利些。」 「为什么?」秦毅表示不明白。 「我也不知道,反正老人就是这么说的,」这个问题涉及的知识有点多,季明珠解释不清楚,干脆就推给老一辈的人了。 秦毅还是不太明白,但他决定明天一定要去找懂的人问一问,家里没有老人指导,很多事情就要他自己明白才行。 「那我去给你煮红糖鸡蛋好不好?」既然不能去医院,秦毅就想去给媳妇做好吃的,听说,女人怀孕时就该多吃有营养的,而在现在最好的就是红糖鸡蛋了。 家里的红糖没剩多少了,看来还要去想办法多买一点。 「那好吧!你去煮吧!」看秦毅实在坐立不安,季明珠觉得,还是让他去找点事情做,顺便冷静冷静吧! 一会儿,秦毅就端来了一碗粘稠的红糖水,里面看着还有四五个鸡蛋,鸡蛋还大部分都散成一团了,季明珠一看,忍不住惊唿:「秦毅,你放的红糖也太多了。」至于鸡蛋不好看她就不说了。 季明珠用勺子舀了一口喝下去,果然,红糖太多,已经甜的有点发苦了。 而且不知道是红糖太腻了,还是心里作用,反正喝下了一口糖水之后,季明珠就感觉有点想吐。 「太甜了吗?」秦毅看季明珠的面色不好,不信邪的喝了一口,结果,连他自己也喝不下去了。 尴尬的笑了笑,秦毅说:「第一次煮,下手没有分寸,我再去烧点开水把红糖兑淡一点。」 「兑过之后咱们俩一起喝,要不然我根本喝不完,」秦毅以前很少煮东西,第一次煮红糖鸡蛋,红糖不小心放多了,季明珠觉得很正常。 人嘛,总是会慢慢进步的,正好可以趁着这个机会,把秦毅□□成居家好男人。 之后不过才过了两三天,季明珠即使没去医院,也确定自己是怀孕了。 因为她开始孕吐了! 季明珠的孕吐还特别严重,基本上是吃什么吐什么,一天差不多要吐五六次。 可以说,她现在是闻着油味就想吐,闻着烟火味也想吐,就连什么也没加的白米粥,她闻道了也想吐。 但现在季明珠能吃的,也只有白米粥配酸黄瓜了,其他食物是闻着就要吐,而白米粥和酸黄瓜,最起码还能在胃里待上十多分钟才会吐出来。 季明珠现在觉得自家宝贝就是个磨人的小妖精,天天让他娘吐吐吐,关键还一直觉得饿,想吃又吃不下,实在是太折磨人了。 季明珠难受,秦毅在旁边看着恨不得能代替季明珠受苦,但这明显是不可能的事。 看季明珠孕吐太严重了,秦毅担心,就跑去医院找医生问,医生说没办法,孕妇孕吐只能忍着,到后面就会好了,医生不会治,他又到处找有经验的老人问,可是答案还是一样的。 孕吐治不了,光吃白米粥营养肯定不够,秦毅就开始在家里学做菜,季明珠不是闻不得别的味嘛,他就想把鸡蛋,肉这些营养的食物尽量做得没味道,那样季明珠能多吃一口也是好的。 季明珠也知道白米粥没多少营养,所以为了宝宝,再难受她也会强忍着,尽量让自己多吃一点,吃不了太多,能多吃一口也好。 当然季明珠还特别庆幸自己还有灵泉,要不然照她这个吐法,她真怕宝宝会出事。 冬天就要到了,大队虽然分了一些苞米杆大豆杆做柴火,但那些庄稼杆易燃,不禁烧,还是要去山上捡些枯枝做柴火才行。 但季明珠的情况,秦毅又放心不下,而且柴火烟大,季明珠现在闻着烟火味又会不舒服,最后他想想,还是要想办法去买点煤炭才行。 等到星期天的时候,家里有季明安在,秦毅就从季明珠那里拿了钱,又带上了一些鸡蛋,出去买煤炭了。 这次秦毅没有去安阳县,而是去了离安阳县几十公里外的怀山县。
第97页 县城的工人虽然每年厂里都会给他们分煤炭,但他们分的煤炭是有定量的,一般自家都不够烧,想要从他们手里买点煤炭很困难,所以秦毅就不浪费时间了。 至于秦毅会选择去怀山县,是因为怀山县有一个大煤矿,据说这个煤矿每年能开採出200万吨左右的煤,养活了无数的工人。 秦毅想着煤矿的工人整天待在矿场,分到的煤炭估计会多一些,能买到煤炭的机率肯定也比在安阳县的大。 花了好几个小时,秦毅骑着自行车总算到了怀山矿场。 买煤炭这种事情,是私底下的买卖,被抓到了可是会被打成「投机倒把」的,所以秦毅不可能傻乎乎的逮着一个人就问人家有煤炭卖没? 要是他问的那个人刚好是思想比较正直的,说不定就会直接就会把秦毅举报了。 打听消息这种事,其实最好就是从小孩子下手了,别看孩子小,其实很多大人都没有他们消息灵通。 捨不得孩子套不住狼,秦毅从供销社用钱用票买了一大把大白兔牛奶糖,然后他就开始找小孩子问消息了。 在家属区转悠了一圈,秦毅总算在一个稍微偏僻的角落遇见了两个男孩。 家属区工人很多,孩子也不少,只是秦毅前面遇见的孩子最起码都是十几个一起玩,秦毅要是找一个孩子打听,其他孩子肯定也知道了。 小孩子不会保密,秦毅就怕知道的孩子多了,他们再去告诉家里的大人,那秦毅想要低调买煤就不可能了,最有可能还会被举报。 秦毅面前的两个孩子,面容比较相似,估计应该是兄弟,说实话,这两兄弟有点不像工人的孩子。 两人身上的衣服全是补丁,还短了一截,小的那一个脚上的布鞋更是破了一个大洞,有两只脚指头都没包住。 这两个孩子还面黄肌瘦的,瘦的像麻杆一样,估计风大一点都能吹跑,一看就知道是长时间没吃饱。 有了自己的孩子,秦毅就变得心软了,看见两兄弟可怜的样子,秦毅就从兜里摸出了四颗奶糖,然后说:「小朋友,你告诉我一个消息,我就请你们吃糖好不好!」 两个孩子看见奶糖,当即就不由自主的咽了口水,但大的孩子警惕性还是比较高的,他虽然垂涎奶糖,却不受奶糖的诱惑,一直把自家弟弟紧紧的护在身后。 秦毅看见孩子的动作,还是挺欣赏这个孩子的,一般孩子可没有他的意志力,不受外物的诱惑。 怕这孩子误会,秦毅赶紧道:「小朋友,叔叔可不是坏人,叔叔主要就是想和你问问,你们这里谁家有多余的煤炭,能卖给我一些。」 「只要你告诉我,这个就是给你们的报酬,」说着,秦毅又从兜里拿出了几颗糖。 「你说的是真的?」这孩子已经有点相信秦毅的话了,主要是他娘说的,人贩子只会用糖骗小孩,而秦毅是打听消息,明显和人贩子不一样。 大的孩子能不受糖的诱惑,小的那一个却忍不住了,那孩子一直在他哥哥的身后躲着,结果秦毅却已经居高临下的看见他嘴角的哈喇子了。 秦毅点点头,说:「我说的当然是真的,」然后他递了一颗糖过去,「不信你可以先让你弟弟吃一颗糖试一试,要是有问题,你随便朝四周大喊一声,我绝对跑不掉。」 矿场的工人虽然去上工了,但家属区还有很多工人的家人,这里隔厂房又不远,随便一喊,绝对会有一堆人听见。 大一点的孩子听秦毅这么说,终于信了秦毅不是坏人,当然最主要的是那颗糖太诱人,他弟弟又在旁边一直说想吃糖,大孩子心疼弟弟,就把糖接下了。 拿了糖给自己弟弟,大孩子就说:「你在这里等着,我帮你回去问一问。」 「你不会去告我吧!」秦毅担心的说。 「不会,我又不是吃饱了撑的,」说完,大孩子就拉着他弟弟走了。 防人之心不可无,尽管这只是一个几岁的孩子,秦毅也不敢太相信,他现在上有老下有小,可不敢赌。 于是,秦毅找到了一个隐蔽的角落,先躲了起来。 差不多十多分钟后,秦毅就看见一个面色苍白,走一步喘三下的中年妇女和大孩子一起来了。 「粮仓,你说的人在哪里?」到了地方,妇女没看见秦毅,就问那个叫粮仓的大孩子了。 「刚才还在这里啊!」粮仓很郁闷,秦毅怎么就不见了,他娘肯定会以为自己骗她了。 「大姐,我在这里,」见来的只有两个人,秦毅就知道人家不会举报自己了,毕竟他们要是真起了坏心思,直接去找人举报就是了,那用得着孤身犯险。 要知道自己可是一个大男人,要解决一个病弱的妇人和一个小孩子简直不要太容易,秦毅相信这两人不会这么傻。 事实上,这位妇女也不是不怕,只是她家里实在揭不开锅了,离她丈夫发工资又还有半个月,周围的亲戚邻居该借的也借遍了,现在不管是谁看见她就直接说家里没粮了,一点也没有了。 家里断粮了,借也没地方借,这样下去,她家一家八口估计都要饿死了,所以为了活着,即使知道今天这事是犯法的,妇女也只能铤而走险了。 秦毅突然出声把妇女吓了一跳,等心跳没那么快了,妇女才悄悄问走过来的秦毅,「大兄弟,就是你要买煤。」
第98页 「对,我家媳妇怀孕了,闻不得烟火味,我又是农村人,没有煤炭票,没办法,为了媳妇孩子,我只能偷偷出来买了。」 妇女是个女人,对于疼媳妇的秦毅还是很有好感的,于是她问:「大兄弟你要多少?」 「大姐你家有多少,价格怎么算?」秦毅倒是想多买一点,可家里剩的钱不多了,估计最多就只能买几百斤了。 「我家煤也不多,我可以卖你一百斤的碎煤,或者一百斤的乏炭,价格的话我只要粮食,一斤粗粮换一斤碎煤或者两斤乏炭。」 秦毅当然是选择碎煤,碎煤是没烧过的煤,乏炭却是锅炉里烧剩下的煤炭,燃过一遍的煤再烧第二遍肯定不好,家里又不是差这点粮食,用不着俭省。 一百斤煤,省着点也只够烧一个月的,于是秦毅说:「大姐,你的煤有点少了,而且我家离这里远,我没带粮食啊!」 大姐很希望这笔生意能做成功,她说:「我家每个月都能匀出一百斤左右的煤,你要是想要,可以每个月都来拉,至于粮食,你可以明天送过来。」 「那粗粮我只给红薯或者土豆,」每个月一百斤,差不多够了。 「可以,」妇女点头同意,她现在只要能吃饱就行,别的什么也不挑了。 家里红薯土豆多,换了秦毅一点也不心疼,于是他和大姐说,「那我明天再过来,对了,我还带了鸡蛋,你要不要换。」 大姐听见鸡蛋就赶紧摇摇头,她家的情况,能吃饱活下去就是最好的了,哪里还吃得起金贵的鸡蛋。 大姐不要鸡蛋,秦毅也不强求,正好可以留着回家给媳妇吃,后面,秦毅把奶糖给了粮仓,还和大姐约定好交易的地点,就走了。 等秦毅走了,粮仓把糖给他娘,说:「娘,我一会儿叫上哥哥弟弟去捡乏炭。」 即使是矿场,每家每月分的煤炭也是有定数的,粮仓家能匀出煤炭,主要就是因为他们几兄弟捡了乏炭回来。 乏炭烧起来没有煤炭好,但最起码能把饭煮熟,而匀出了多余的煤炭,他家就有了粮食,就不会再饿肚子了。 大姐接过了粮仓手里的奶糖,给他留了一颗,才说:「那你去吧!小心点别和别人打起来了。」 捡乏炭也是有竞争的,虽然捡乏炭的都是小孩子,但谁家都想多要煤炭,所以为了乏炭,孩子们经常会打起来。 想着,大姐嘆了一口气,说来都是她连累了这个家,不仅不能工作,这破身体还月月都需要买药。 虽然买药大部分都报销了,可家里本来就只有当家的一个人工作,要养六个孩子两个大人,一分钱都要掰成八瓣花,自从她生病了,即使每个月没要多少要钱,那也是雪上加霜。 不过现在好了,有了这几个月卖煤炭的粮食,家里暂时肯定不会饿肚子了,这也是妇女明知道孩子去捡乏炭可能会被打,也要他们去的原因。 说来说去,都是穷闹的。 第45章 秦毅到家时,天已经差不多黑了。 「怎么样?」季明珠一见他,就问道已经找好了,一斤粗粮换一斤煤炭,明天拿粮食去换就行。」说完,秦毅就把自行车提进家里放好,又喝了一大杯水。 「那就好,」见一切顺利,季明珠提着的心总算放下了。 季明安也把饭菜拿出来摆好了,「姐夫,你先来吃饭吧!就是我做的有点不太好吃。」 季明珠现在的情况,根本做不了饭,她自己的秦毅早上已经做好了,季明安的就只能自己做了。 但他从前最多就是烧火烧水,饭基本没做过,他又不是啥有天赋的人,第一次做饭,做出的东西可想而知了。 「没事,我将就着吃了,」秦毅早就饿了,现在他不挑食。 好吧!菜一入口,秦毅就知道季明安没谦虚,他炒的菜真的挺难吃的,主要就是盐放多了,咸得有点发苦。 幸好家里还有一锅老南瓜汤,秦毅用汤泡上饭,也勉强吃下去了。 两人回到房间,秦毅一把揽过季明珠,悄悄的在她耳边问,「媳妇,咱家宝宝今天乖不乖?」 「还是老样子,」一天该怎么吐就怎么吐,即使是这样,季明珠的脸上也一直带着幸福的微笑。 秦毅同样无奈,他只能安慰季明珠,「媳妇,你先忍忍,等咱家宝宝出来我就打他屁&股替你出气。」 「你乱说什么,信不信我打你,」尽管自家宝宝还没出生,季明珠却已经成了护崽子的母老虎了,而且她觉得秦毅说的话不对。 「怎么了,」秦毅摸不着头脑,他说错什么了,不就是开个玩笑而已。 「我听婶婶说小孩子都很娇气,不能在他面前吓他,」特别是有的孩子如果被吓坏了,可能就不愿意出生了,也就是俗称的流产。 当然,这其实纯属于迷信,只是季明珠正是敏感的时候,宝宝对她又太重要,即使是万分之一的机率她也要把危险在萌芽之中就掐灭了。 虽然觉得季明珠有点大惊小怪了,但秦毅还是立即道歉了,据有了两个孩子的郝建党提供的经验,在媳妇怀孕时,不管你做没做错,反正一切都是你的错,怀孕就是最大的。 如果觉得不服气,请认真看上一条。 也不要和孕妇讲道理,身为孕妇,她就是道理。
第99页 秦毅一直牢牢的记着郝建党说的话,这不,郝建党再一次奠定了他妇女之友的位置,秦毅听他的话识相道歉,季明珠果然就没怎么生气了。 这时候,再聊宝宝明显容易出问题,秦毅当即转移话题。 把季明珠扶到床上,秦毅就问了,「媳妇,咱家不是没多少钱了嘛,今天我想了一个赚钱的主意,我说给你听听你看行不行?」 「什么主意?」说到赚钱,季明珠也来了兴趣,现在自家有了宝宝,以后花钱的地方多了去了。 有钱在手,心里不慌,家里明面上秦毅的钱加上给季明珠的聘礼,总共也就才一百多块钱。 这些钱看着多,其实根本不禁用,季明珠以前养猪挣工分每年收入在三百块钱左右,他们三兄妹一年大概花了两百块左右,算下来一年还余下来百十来块钱,几年加起来这些钱已经有接近四百块了,但这些钱季明珠是准备留给两个弟弟的,不能动。 而且家里的猪也不是季明珠一个人养的,猪草可是差不多都是季明宇和季明安放学打的,弟弟既然出了力,钱怎么能没他们的份。 剩下的钱,就是靠农场挣的了,只是这些钱没有一个好的理由,根本拿不出来,季明珠可不想自己被怀疑。 说来说去,季明珠现在是属于有钱不能用,但她又想多存点钱留着给自家宝宝,所以秦毅说有办法挣钱她肯定要认真听。 「是这样的,去年冬天我在供销社看见有新鲜蔬菜卖,价格特别贵,平时卖两分钱一斤的蔬菜冬天最起码要卖一毛,那些菜不仅贵,数量还不多,供销社刚卖就被众人抢精光,即使再贵,也照样有很多人抱怨买不到,今年我想了想,咱们也可以试着种些来卖,一定赚钱。」 「怎么样?」说完,秦毅期待的看着季明珠。 「当然好,」季明珠举手给了秦毅一个贊,这可是反季节蔬菜,一般人根本想不到。 见季明珠支持,秦毅就更有信心在冬天种出菜来了。 「那秦毅你知道怎么种吗?」季明珠问道,她倒是知道反季节蔬菜怎么种,可是秦毅她就不知道了,但如果秦毅真的不清楚,季明珠打算到时候可以给他提些意见。 秦毅牵着季明珠的手笑着说道:「我没种过,但我以前有从《资治通鑑》,《齐民要术》等多本古书中看过冬天种蔬菜的介绍,而要种好菜,缺的不就是水,肥料,温度之类的。」 秦泽阳以前有很多书,秦毅是从小看到长大的,他记性也好,现在还大致记得书里面讲的冬天种菜的步骤。 想着,秦毅又无所谓的说:「反正我就是想试试,即使不成功,咱家也没多大的损失,可要是成功了,我们就能赚钱了。」 秦毅已经想好了,到时候就把自家灶房腾出来,然后在里面烧上火,温度就能升高,至于土壤肥料之类的,家里又不是没有,所以算了下,根本花不了什么钱,最多就是费点功夫。 可是大冬天的,又没什么事做,秦毅根本不缺这点功夫。 知道秦毅有自己的想法之后,季明珠什么也不说了,只表示支持秦毅,之后,他们俩个又讨论要种什么菜,最后在季明珠的建议下,秦毅决定种大蒜,韭菜和鸡毛菜。 选择这几种蔬菜,也是因为它们好养,产量大,还不需要多少阳光,最适合冬天种植。 商量好以后,季明珠又吐了一次,秦毅照顾她洗漱后,就被季明珠催促着赶紧休息了,秦毅明天还要去换煤炭,来回要半天了,即使骑自行车,也累得够呛,不抓紧休息怎么行。 第二天,秦毅早早的就出去了,把煤炭拉回来后,他就开始干劲十足的弄温房了。 因为是自己家的房子,菜肯定不能种在地上,于是秦毅去山上砍了不少竹子,编了竹筐,又把竹子搭成架子,把竹筐放在上面,这样能节省不少空间。 接下来,秦毅每天忙忙碌碌,进进出出,就是为了把家里的菜种好,季明珠没进去看过,因为里面的味道她受不了,但她偶尔会偷偷放点灵泉水在浇菜的水里,就为了让菜长的更好一些。 进入十月之后,季明珠的孕吐总算轻了一些,每天就是早晚会吐一次,吃东西也吃得下了。 秦毅看季明珠的情况好了许多,就带着季明珠去医院检查,他其实早就想带季明珠去医院了,可是前一久季明珠吐的厉害,很多时候身体都是无力的,秦毅就怕季明珠没力气从自行车上摔下去,那就惨了,所以一直不敢带她去医院。 去医院还要大队开的介绍信,秦毅大清早的去季前进家把介绍信拿了回来,见季明珠还在睡,他又拿了一个软和的垫子把自行车的后座垫上了。 等季明珠睡醒,秦毅让她洗漱,两人又吃了早餐,就开始往县城去了。 十月已经是冬天了,冷风开始唿唿的吹了,秦毅怕季明珠冷着,就对季明珠说:「媳妇,待会儿你靠在我背后,免得冷风吹着你的脸。」 「嗯,」季明珠轻轻回了一声,因为已经在路上了,她怕说话会让冷风灌进嘴里,说了这一声后她就什么也没说了。 到了县城里,季明珠不用说,自动的把脸移开了秦毅的后背。 没办法,现在管得严,即使他们是夫妻,要是靠得近一点,被人看见了人们都会指指点点的,说是作风有问题,有的见不得人好的,还有可能会去举报,到时候,最起码一封检讨书是少不了的。
第100页 到了医院也是,像季明珠他们要去妇科做b超检查的,没有结婚证,医生是绝不会给你检查不说,还会去举报,男的就打成流氓罪,女的就是破鞋。 当然,像农村人大部分都没结婚证,他们要来医院,用大队公社开的证明也可以,而若是这些都没有,那你就等着吧! 秦毅和季明珠把需要的证件都准备好了,所以到了医院找到医生后,医生就直接给他们开单检查了。 安阳县能做b超的就只有一个医院,b超室也只有一个,可想而知,等着照b超的人该有多少。 果然不管是现在还是几十年后,看病总是不容易。 季明珠他们足足等了快两个小时,才总算把b超照好了。 拿着单子出来,秦毅就在旁边着急的说:「明珠,你给我看看。」 b超单黑乎乎的,根本看不出什么,秦毅却拿着,就站在走廊里,咧着嘴傻乎乎的笑着,好像已经看见他家娃是什么样了。 季明珠无语,赶紧把犯傻的秦毅拉走了,都说一孕傻三年,她没傻感觉秦毅已经快傻了,秦毅难道没看见周围的人已经用神经病的眼神看着他了。 季明珠的宝宝很健康,已经快三个月了,是药三分毒,既然没有事,医生也不会给季明珠开药,只叫她平时注意补充营养就好。 没事最好,秦毅对医生道了谢,就欢欢喜喜的载着季明珠回家了。 第46章 「明安,咱们大队真的要通电了?」刚回到家,就听见这个好消息。 「对啊,」季明安麻利的把饭菜摆在桌子上,又说:「前进叔今天已经说了,这次通电是从红阳公社到小岗大队,再到咱们安山大队,后面还有青山大队。」 「那真是太好了,通了电,咱们再去买个灯泡,以后晚上就不会这么黑了,明安你晚上做作业不用点蜡烛了,」说完,季明珠就笑着要去把报告单放好。 「姐,你让我看一下我的小侄子呗,」季明安也知道他姐和姐夫今天去干什么了,听姐姐说小侄子靠什么仪器在肚子就能看见了,季明安这一整天都好奇的不行,就想看看在肚子里的娃长什么样。 「你看得懂吗?」说着,季明珠把报告单递给季明安。 这时秦毅已经把自行车放好了,进屋来后他拿了个黑色的短围裙栓上了。 「秦毅,你还要干什么?」季明珠觉得奇怪,都这时候了,秦毅还有事情做。 秦毅笑容满面的说,「我再去炒个鸡蛋。」 「不用了吧!太麻烦了,」一听秦毅的话,季明珠就知道这鸡蛋肯定是为她炒的了。 季明安做菜手艺不好,现在他也不做什么复杂的菜,今天他就是煮了一锅酸菜,再切点土豆片在里面,放上了油盐酱醋。 这道菜肯定没啥营养,但不过是一顿饭而已,季明珠现在变懒了,觉得可以将就着吃了,反正又不会吃坏肚子。 秦毅头也不回的去灶房,走之前他说了,「没事,几分钟就好了,」秦毅反正是不怕麻烦,宁愿多花点时间,也要让媳妇吃好一点。 「姐,怎么看不到小侄子啊!」季明安感觉自己是白高兴一场了,他还以为真的能看见小侄子长什么样呢,结果他完全看不明白。 季明珠把报告单拿了回来,才笑盈盈的说:「你当然看不到了,宝宝现在差不多就跟樱桃一般,还是小小的一个,怎么看。」 「啊?原来小侄子才只有那么大一点点。」 季明珠嘲笑了弟弟,顺便给他普及知识,「当然,要不然怎么说十月怀胎,小孩子最开始可是比芝麻还小很多,在肚子里,他就会慢慢发育长大,十个月后才会长成你看到的刚出生的小孩子那样。」 哦!季明安恍然大悟。 「媳妇,明安,来吃饭了,」说话的这一阵功夫,秦毅已经把鸡蛋炒好了。 季明珠径直坐在桌子上,由着秦毅给她舀饭夹菜,感觉自己已经快成为一个废人了。 悄悄的用口型对着秦毅说了「谢谢亲爱的,」季明珠就愉悦的开始吃晚餐了。 废人就废吧!这是她的福气,别人想当废人还没办法呢。 秦毅看懂了季明珠说的话,他心里盪起了涟漪,美滋滋的想,媳妇今天嘴好甜。 不过他喜欢! 要通电还要安装电桿电线才行,不过这些是供电所工人的事,与秦毅他们无关。 但是,几天之后,季前进就通知大家开会了。 依旧站在高高的台阶上,等人到齐,季前进就开始说了:「社员们,今天叫大家来,主要是想和大家商量一个事情。」 「大家也知道,今年因为天灾干旱,咱们大队的粮食几乎绝收了,大队虽然有河,可一遇到天灾,河水都会断流,所以我左思右想,觉得最好还是修一个水库最好。」 「但大家也知道,修水库并不容易,石材咱们大队周围都有,可要付出的人力就不用说了,还有水泥,也要花钱买,这些肯定都要大家出。」 「但是,修水库的好处也不少,只要修了水库,咱们大队以后几十年就不用怕天干了,而且咱们还可以在水库里养鱼,这些到年底也是一笔收入。」 「但现在是民主时代,光我一个人说了不算,所以今天叫上大家来,就是想让各位考虑清楚,该不该修水库,考虑好之后,咱们投票决定,如果有百分之八十的社员同意,那这个水库咱们就修,如果没到百分之八十,那就算了,当我白说。」
第101页 一众社员听完季前进的话,立即和左右的人开始叽叽喳喳的讨论起来。 无疑,季前进的提议从长远看去,对大队的发展是有力的,不说别的,只要修好水泥,每年就是养上鱼,也能挣上一笔钱。 修水库付出的劳动力社员们是不在乎的,反正这是在为后代造福,只有一个问题很严重,那就是钱。 不少人都想到了这个问题,于是就有人问了,「队长,你算过没有,修一个水库要多少水泥啊?要多少钱啊?」 这个问题,季前进早就问了有经验的建造师,最后得出结论,即使修建一个般大小的水库,也要好几吨的水泥,总共要花上一两百块钱。 可是,修水库不止要水泥,像採石用的铁锤,凿子,镐钎等工具也要花钱买,这些工具都是铁,现在铁又比较贵,总共算下来,得要好几百块钱。 而这些钱平摊到每户,一家起码要出二三十块钱。 二三十块钱已经不少了,像今年,因为庄稼收成不好,工分也不值钱,一对夫妻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加起来也不过才四十块左右而已。 季前进把价格说出来,很多社员皆沉默了,现在无论那家都有老有小,若是把钱拿去修水库,那家里怎么生活。 孩子的书本费,娶媳妇生娃,人情来往,老人的看病买药,这些样样都离不开钱,而没了钱,若家里不小心出了一个意外,该怎么办? 就连秦毅,也不太愿意,他家里也只有几十块钱了,明年孩子要出生,去医院给孩子买东西什么不要钱,若是为了修水库把钱全部花光了,势必要委屈孩子和媳妇,秦毅可不愿意这样。 秦毅种的菜倒是长出来了,可是菜还小,到时候能卖多少钱也不知道?家里还有季明珠的聘礼钱,可那钱给了季明珠,就是季明珠的嫁妆了。 秦毅再怎么样,也不愿意动媳妇的嫁妆,那是没本事的人才会干的事。 水泥的成本太大,还不一定能买到,这不,有的社员就问季前进,「队长,为什么要买水泥,用黄泥不行吗?」 这位社员所说的黄泥,其实就是以前的老方法,把筛细的黄泥加上水,不停的搅拌踩踏,期间还要加上干枯的草,这个过程被人们叫做烫泥。 以前没有水泥的时候,人们就是一直用烫泥修建房子,围墙等。 季前进也知道这个办法,他无奈的说:「烫泥根本比不上水泥,平日里用烫泥修建房子还好,可咱们要修的是水库啊,天天被水泡着,烫泥能支撑多久?你们总不想辛辛苦苦修的水库,两三年就垮了吧!」 这也是个问题,社员们平日用烫泥修建的围墙,经过风吹雨打,也管不了几年,更不用说水库了? 可是要出钱买水泥,大家真的捨不得,这时已经有很多人要放弃了,不少人想,反正干旱要几年才遇上一次,下一次还不知道是几年后了,要不就先拖着吧!等有钱再说。 当然这时候不少社员都选择性的遗忘了□□。 修建水库怎么说也是一件利民的事,于是秦毅就说了,「队长,要不咱们用糯米汁拌河沙当水泥。」 用糯米汁拌河沙做成的粘合剂,可是古人一直在用的,也有不少修成的水库至今还在使用,这充分说明了糯米汁拌河沙的效果是很不错的。 「可是咱们大队也没有那么多的糯米啊!」再说糯米可是粮食,用来修建水库,季前进心疼。 「今年不够,咱们可以明年多种一些糯米,不就够了。」因为糯米产量不如稻谷,所以安山大队每年种的并不多。 糯米产量再不高,种个十来亩的糯米,一年也有几千斤了,这些米用了修建一个小水库,怎么也差不多了。 其实用糯米,算下来成本可比用水泥高,只是这笔钱不用从社员们的口袋里掏,大家就不怎么心疼了。 而且现在粮站的米虽然卖的贵,可社员们交的粮是公粮,主要是用来支援国家建设的,虽然国家会出点钱,这点钱却比粮站的价格低多了,这样算下来,其实也亏不了太多。 并且,水泥虽然好,可也不是那么容易能买到的,安山大队并没有水泥票,想要买水泥,必须还要去找领导申请,而到时候能不能申请到,还说不准呢。 于是,秦毅这个提议,算是通过了。 虽然决定明年才修水库,但今年就可以把石材准备好,反正冬天大家都没事做。 这次,社员们也愿意出凿石头的工具钱了,毕竟少了水泥钱,社员们就少出了一半的钱,比起刚开始的时候,已经好很多了。 而且修完水库后,这些工具还能卖了,这样又能省下一笔。 虽然提议让大家凑钱,但季前进暂时还没把钱收了,买的工具全部是铁做的,还要工业票,而安山大队哪里拿得出如此多的工业票,没办法,还是要去找领导要。 幸好,对于修水库这件事,领导是支持的,毕竟是利民的事,还不要国家出钱,做出来的政绩还有他的一份,这种好事哪里找。 于是,没过多久,安山大队的后山就开始响起了叮叮噹噹的声音,一天从早到晚不停歇。 第47章 「哎!都九点了,今天小秦怎么还没来啊?」 「是啊!我家小孙子还等着吃韭菜炒鸡蛋呢,也不知道现在等急了哭了没。」
第102页 「你家这个月运气好,居然抢到鸡蛋了。」 「哪里,我儿子可是半夜一点就去排队了。」 自行车的铃声「叮铃」响起,十多个阿姨顿时住了嘴,期待的往铃声方向看去。 「终于来了。」 众人在等的人就是秦毅,等秦毅刚把自行车放下,一众阿姨就围了上去。 「小秦,你今天怎么来晚了?」 「是路上有事吗?」 秦毅把嘴上的围巾扯了下来,又搓着手唿了口热气,才道:「今天路上太滑了,我就骑慢了点,害诸位大姐久等了,待会我一人免费送几颗葱。」 虽然被叫大姐诸位阿姨心里很舒服,但她们占便宜时也不手软,「小秦,我们可是已经在这冰天雪地里等半天了,几颗葱你就想把我们打发了。」 「最起码要送把菜,」旁边的阿姨也起闹。 「我想要蒜苗。」 秦毅无奈一笑,「大姐们,真不是我捨不得,家里只有这么点,一人送一把菜就没了,到时候我没挣钱回家家里的媳妇还不骂死我,所有诸位大姐可怜可怜我,就放过我吧!」 秦毅这话一出,又一脸可怜样,好几个阿姨便「哈哈哈」的笑了起来。 「小秦,你是个大男人,怎么还怕媳妇啊!」 「就是,就是。」 「我家媳妇怀孕了,现在自然是他最大,」秦毅虽然这么说,眼里却露出了宠溺。 「好了,不扯了啊,今天有新鲜是小青菜,两毛五一斤,总共只有八斤,先买先得啊!」再和这群阿姨扯,还不知道要聊到什么时候,所以秦毅果断转移话题。 「小青菜怎么要贵一些啊?」阿姨们听见这个价格都不太愿意,其他的韭菜蒜苗鸡毛菜不是才两毛吗。 阿姨们埋怨,秦毅只笑着解释道:「其他菜十天就能收一次,小青菜种的少,一个月也不一定有,自然是要贵一些。」 「便宜一点了小秦,」阿姨们嘴上不接受这个价格,却不约而同的下手抢起了菜。 也是,这些人可都是秦毅特意找的,家里其实不缺钱,讲价最主要就是想占便宜,若秦毅不同意,她们还是照样该怎么买就怎么买。 「便宜是不可能的,小青菜可不好种,不过我可以多送你们两根蒜苗。」 都交易了好几次了,大家都知道了秦毅的脾气,他不肯降价那就是一定不能少了,不过现在多赚了两根蒜苗,也值得了。 秦毅带了的菜不算多,总共也才三十多斤。 虽然秦毅卖的菜价格贵,但他基本上十天才卖上一次,每次就是买两三斤,也不过才几毛钱,一个月下来也才一块多钱 。 大冬天的,天天吃萝蔔酸菜,谁都吃厌了,家里人看见萝蔔酸菜都想吐,所以自从知道秦毅卖新鲜蔬菜后,这群阿姨就没一个不按时来的。 再说秦毅卖的菜不仅新鲜,看着嫩生生的,还味道好,可比供销社里叶子都黄了的菜好多了,所以即使秦毅卖的菜贵,阿姨们还是你三斤我两斤,很快就把菜分光了。 菜卖得差不多完了,几个阿姨又盯上了秦毅的鸡蛋。 「小秦,今天还有鸡蛋啊!怎么卖?」说话的大姐姓张,她看秦毅的鸡蛋个头大又新鲜,就心动了。 秦毅扫了一眼张大姐,道:「张大姐,今天这鸡蛋是我给别人带的,你要是要,我下次给你带。」 「那价格怎么算啊?」张大姐有点心动,又有点捨不得,要不是家里的小孙子要添辅食了,她可捨不得买,毕竟秦毅的东西价格都不低。 鸡蛋可不是青菜,青菜两三斤也只要几毛钱,鸡蛋要是两三斤可是要一两块钱。 「一毛一个,」果然,秦毅卖的东西,基本上都是比着供销社的翻倍。 「那你下次给我带十五个过来,」隔一天一个,给孙子补身体。 「没问题。」 旁边的几个阿姨也听见了两人的对话,她们也纷纷道你:「小秦,那你给我带五个。」 「我要八个。」 「我要十个。」 冬天到了,母鸡的产蛋量越来越低,鸡蛋越发不好买了,有时就是半夜去排队也抢不到,所以尽管鸡蛋贵,好几个阿姨还是开口要买。 「行,」秦毅一口气全部答应了,他家现在餵了六只母鸡,自家三只,明安家三只,每天能收六个蛋,十天都有六十个了,怎么也够卖了。 不过,这也是最近季明珠吃鸡蛋已经吃腻了,要不然秦毅可捨不得把鸡蛋往外卖。 接着又有阿姨想起来说:「那秦毅,下次你要多带点菜啊!要过年了,我要多买一些。」 「我也是。」 马上要过年了,一群人都比较捨得,所以纷纷叫秦毅多带点菜。 「我尽量,家里有多少我全部带来。」能赚钱,秦毅当然答应。 得到答案,阿姨们满意的走了,等众人走的没影之后,秦毅才从兜里拿钱出来数,一堆一分五分一毛两毛的钱,被秦毅全部理的整整齐齐的,最后他数了一下,总共八块六毛钱。 今天因为有小青菜卖,多卖了一块多,以往秦毅才卖七块多而已。 但这样也不得了了,秦毅平日里十天卖一次,一个月算下来,也有二十多块了,都快赶上普通的二级工人工资了,所以他很满意。
第103页 把东西全部整理好,秦毅就出去了,他所在的地方是安阳县城外的一个林子里,很安全,基本上不会看得到人。 这里是秦毅特意找的地方,为的就是安全,城里虽然有黑市,但蔬菜的面积比较大,秦毅怕进城时被人发现,所以一直没去那里。 把装菜的框子扔在树林里,秦毅把鸡蛋放进自行车前面的菜兜里,就往城里去了。 秦毅进城,主要是给郝建党送鸡蛋,那小子家媳妇要生了,鸡蛋不够,就托秦毅给他弄一些。 郝建党这时候还在上班,他家里就他媳妇一个人,秦毅一个人可不好上门去,怕被人看见说闲话,于是他打算先去供销社。 季明珠自从孕吐过后,人就开始馋了,秦毅今天来供销社,主要就是想给她买些糕点。 现在的东西品种单一,供销社里总共就三种糕点,蛋糕是早早就卖完了,剩下的就只有槽子糕和桃酥。 这两种糕点都很贵,一斤和猪肉价格一样,还要六两粮票。 家里不差粮食,秦毅自己换了粮票,季明宇也寄了一些回来,于是他直接一样买了一斤。 买好糕点,秦毅又想起了季明珠让他买布料,这些布料主要是给宝宝做新衣服,尿布,以及包被之类的。 大队里的人给小孩子做衣服尿布一般是用旧衣服做,但秦毅和季明珠都捨不得委屈自家宝宝,宁愿费尽心思花钱换布票买新布,也不要用打了一堆补丁的免费旧衣服。 到了中午,郝建党应该回家吃饭去了,秦毅就径直去了他家。 「秦毅,来吃饭,」秦毅到时,郝建党家的桌子上摆着一小瓶酒,滷肉,花生米,郝建党听着收音机喝着小酒,看起来悠闲自在。 把鸡蛋递给郝建党,秦毅问,「你没去上班吗?」 「哦,我今天和人换班了。」 秦毅瞭然,怪不得郝建党敢大中午的就喝酒,不过若是早知道这小子不上班,秦毅就早点来了,在街上吹了半天的冷风,冻死他了。 郝建党把鸡蛋拿过去以后,秦毅立即坐在火炉边烤火,随即他问,「最近怎么样?」 「还不就是那样,」郝建党给秦毅倒了酒,随即开始和他天南海北的聊了起来。 秦毅来郝建党家,主要也是想听听外面的消息,他在农村平日里连张报纸都看不到,别的消息更是一概不清楚,就和睁眼瞎差不多。 多知道点消息,若有什么不好的事,也能早点应对,当然若是能有好事,那就更好了。 最近显然还和以前一样,不好也不坏,秦毅和郝建党聊了一会儿,就要回去了。 他今天还有事,不能耽搁,所以尽管郝建党再热情挽留,秦毅也说改天再聚。 从城里出来去树林里把框子拿上,秦毅就去了隔壁青山大队。 青山大队山多地少,且土地多贫瘠,这种情况下光种地肯定不够,于是青山大队的人又养了一批羊。 羊肉虽然没有猪肉贵,但餵羊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不用餵太多粮食,而且青山大队山多,平时只要一个羊倌把羊撵到山上,等羊吃饱再撵回来,到冬天就能卖了。 秦毅去买羊,主要是想买只母羊,他听医生说了,牛奶营养好,孕妇经常喝了对大人孩子都好。 但牛奶在城里都不好买,更别说乡下了,安山大队更是连头牛都没有,那来的牛奶。 退而求其次,秦毅只能把注意打到了羊身上,他也问过医生的,没有牛奶羊奶也可以,只是羊奶更腥,很多人都受不了。 秦毅原本也担心季明珠会受不了,不过他问过季明珠,季明珠说有办法去掉羊奶的腥味,于是秦毅就放心大胆的去买羊了。 季前进和青山大队的队长认识,两人关系还不错,这次因为有他的信,秦毅很容易就买到了羊。 不过因为母羊生的小羊还太小,离了母羊明显不能活,所以秦毅又多花了点钱把小羊买了。 因为都是私底下的买卖,秦毅也不敢带着羊大摇大摆的从大队里过,他只能苦逼的背着羊和在城里买的东西,扛着自行车从小路里走。 到了家后,秦毅已经累得大汗淋漓了。 秦毅一到家,季明安就赶紧帮秦毅把东西接了下来,看见羊羔,季明安惊喜的问,「姐夫,你居然还买了一个羊羔啊?」 白白胖胖的小羊羔,怯生生的躲在母羊的后面,看着好可爱。 「羊羔太小,离了母羊活不了,于是我就花钱把它们一起买了回来,」说完,秦毅就把母羊放了,和羊羔一起撵进羊圈里。 「没事,咱家又不是餵不起这一只羊羔,」季明珠怀孕了,正是爱心泛滥的时候,一点也不介意多餵一只羊。 见小羊羔太可爱,季明珠还想伸手去撸一下它柔软如棉花的白毛毛,但羊羔明显不愿意,躲过去了。 不愿意就算了,心里如此想季明珠却一脸遗憾,果然是因为怀孕心思变了吗?以前她可是对萌物不怎么感兴趣的,看了等过两年宝宝长大以后,家里可以养只猫或者狗了。 季明安也明显很喜欢羊羔,他直接和秦毅说,「姐夫,这两只羊就交给我养吧!」 「没问题,」季明安自告奋勇的想餵羊,秦毅当即举双手同意。 把糕点放在桌子上,秦毅和季明安说想吃自己拿,然后他就牵着季明珠回房间了。
第104页 「你急什么?」季明珠还有点捨不得小羊羔,所以不太愿意回去。 秦毅笑呵呵的说:「我都一天没摸闺女了,她肯定想我了。」说完,秦毅拉着季明珠坐下,然后隔着一层衣服开始摸季明珠的肚子。 「闺女,今天想爹没?想得话你就动一下,那你出来后爹给你买漂亮的小衣服,小髮夹。」 秦毅喋喋不休的对着季明珠的肚子说话,完全没有以前的样子。 季明珠无奈的翻了个白眼,眼里却露出笑意。 肚子里的宝宝第一次胎动的时候,刚好秦毅在和宝宝在做感情交流,摸着季明珠肚子上鼓鼓的地方,秦毅当时就高兴疯了。 从此以后,秦毅就进入了傻爸爸模式,每天再忙都会抽出时间和宝宝聊天,并且他还坚信季明珠的肚子里的宝宝是个贴心的小闺女,不然怎么他刚摸宝宝,宝宝就回应了他。 季明珠也乐意见到秦毅和孩子亲近,只是偶尔她也会发酸,感觉秦毅更爱宝宝了。 但她后面想到宝宝在自己心目中的地位也比秦毅高,就释然了,他们这对夫妻都是一个思想,那就谁也别说谁了。 第48章 清早,一缕金黄色的阳光从窗外撒了下来,照映在季明珠的脸上,将她衬得白里透红。 阳光有点刺眼,季明珠把头侧到旁边,然后迷迷煳煳的睁开了眼。 身旁的位置早已变得冰凉,看来秦毅是早就走了,不过季明珠看了一下时间,发现已经快十点了,秦毅不在也正常。 挺着大肚子,季明珠有些艰难的从床上爬起来,现在她就像一个大胖企鹅,翻身困难,起床困难,就连走路也像企鹅似的摇摇摆摆的。 简单洗漱过后,季明珠就开始吃早餐了。 她的早餐是秦毅早就做好了的,青菜粥,煎鸡蛋,糖拌西红柿,还有一杯羊奶。 早餐全部被秦毅放在蒸笼里保温着,季明珠只要拿出来就可以吃了,她现在的胃口也很好,一顿早饭,她就喝了两碗粥,吃了两个鸡蛋和一盘西红柿以及一大杯羊奶。 怀孩子有时真的说不定,在怀孕早期时,季明珠认为,她怀这个孩子一定会很辛苦,初期的孕吐就把她折磨得心力憔悴,后面还不知道怎么办好。 没想到,过了三个月后,季明珠突然就变得正常起来,她吃嘛嘛香,睡得好,气色红润,孕后期的水肿啊,胸闷一样没有。 若不是她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季明珠根本没觉得自己怀孕了。 而每当季明珠感嘆时,秦毅总会笑呵呵的说,这是他闺女体贴自己这个娘呢。 吃饱喝足,季明珠把碗筷收好,出门看了一下,家里的地已经全部扫干净了,牲口也全部餵好了,衣服也洗了,反正什么都被秦毅做好了,季明珠即使一天闲在家里,也啥都不用做。 好吧!既然没事做,季明珠就坐在自家屋檐下,看着外面的风景,开始每日发呆。 这样堕落的日子季明珠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了,可她也没办法,秦毅不准她去上工,原本她还想着可以做点家务,可她早上嗜睡,等她起来时,秦毅把家里的事也全做了。 现在既没有电视机,也没有手机电脑,连本小说也没有,宝宝的衣服她也全部做好了,其他人又在干活,想找个聊天的人都找不到,这个样子,季明珠除了发呆能干啥。 幸好的是,季明珠的预产期已经差不多了,也就是说,用不了多久,她的宝宝就能出生了,堕落的日子她也不用过太久了。 现在已经是五月底了,天气炎热,季明珠有点受不了,就去家里拿了一把蒲扇扇着。 大门外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季明珠下意识的看过去,就看见一个黑色的头顶。 等头顶的主人抬起来头来,季明珠发现来人是大队里一户姓王的王家姑娘王小雯。 「是小雯啊!快进来坐。」 王小雯看见季明珠发现她了,嘿嘿一笑,然后她就几大步走了进来。 招唿王小雯进来,季明珠就要去抬凳子。 王小雯赶紧拦着季明珠,「明珠姐,我自己来就好了。」 说完,王小雯就跑到屋子里抬凳子,她也不想太自来熟,可现在大队里谁不知道,秦毅把季明珠当掌中宝一样疼,一点事都捨不得让她做,虽然王小雯有点看不惯,但她毕竟有求于人,可不敢让季明珠受累,要不然秦毅回来知道了生气就不好了。 想到这里,王小雯又羡慕,也不知道季明珠上辈子是积了什么德,这辈子能找到秦毅这么一个好男人,又能干,又是城里人,还疼媳妇,真是打着灯笼也难再找到这么一个人了。 越对比,王小雯就越不喜欢自己即将要嫁的人,可惜她再不愿意,家里父母答应了,她也没办法了。 凳子抬出去以后,王小雯坐到了季明珠对面。 季明珠和王小雯并不熟,就不知道要说什么,不过她看到了王小雯用了一根鲜艷的红头绳扎头髮,便夸赞道:「小雯你的头绳那买的,真漂亮。」 王小雯害羞的笑了,说,「是我对象买的,」若王小雯哪里满意她对象,那就是他家家庭条件比较好,男人又是独生子,以后嫁过去铁定吃喝不愁。 「小雯有对象了,恭喜了,」没听说过,没想到王小雯居然不声不响的就有了对象。
第105页 提到对象,王小雯就想到了自己来的目的,她有点难以启齿,但为了面子,还是羞涩的把话和季明珠说了。 「明珠姐,就是我和对象的婚期定在一个多月后,人生就这么唯一的一次,我也想风光一些,所以即使不好意思,我还是想来问问,你的军装能不能借给我结婚?」 得了,原来这就是王小雯来找季明珠的原因啊! 这种事情,是喜事,一套军装而已,季明珠没什么捨不得的,再说这也不是季明珠第一次借军装了,于是她笑着道:「没问题,小雯你什么时候需要,就来拿吧!」 季明珠答应了,王小雯一下就灿烂的笑了,她满心感激,说:「明珠姐,真是谢谢你了。」 季明珠痛快的答应了,一下子就令王小雯对她的好感倍增,明珠姐大气心善,怪不得会招秦毅喜欢,换成她她也喜欢啊! 因为看季明珠好说话,王小雯又期待的说:「那明珠姐,我想穿着军装去城里拍张照,不知道行不行?」 这也许是她这辈子唯二穿军装,如果不拍张照片记念,她估计自己能遗憾死。 「没问题,」都答应借了,季明珠还会在乎多借一次吗!「小雯你是不是马上要?要的话我就拿出来给你。」 「先不用,」王小雯赶紧阻止季明珠,开玩笑,照相太贵了,她一穷二白,那来的钱,她还要去问对象要钱才行。 按理说王小雯该找父母要钱,可是她的爹娘重男轻女,想从他们手里拿钱,做梦都不可能。 和季明珠说好了,王小雯就准备走了,时间已经快到中午了,她要是没把午饭做好,待会儿她爹娘回来能把自己骂死。 季明珠准备送王小雯,不过她刚起身,就发现自己的下面突然在尿裤子了,下面还在滴滴答答的淌水。 这一刻,季明珠的脸色那是赤橙黄绿青蓝紫,像调色盘一样,真是太丢人了,季明珠没想到她有生之年,居然还会尿裤子。 不过,为什么肚子也开始痛了? 王小雯明显看到了季明珠的异样,她不像季明珠一样无知,立马道:「明珠姐,你不会是羊水破了吧!」 会知道这些,也是因为王小雯是家里的老大,她看过好几次她娘生弟弟妹妹,羊水破时情况就和季明珠的差不多。 「好像是,」经过王小雯提醒,又发现肚子开始坠痛,季明珠就觉得自己宝宝估计是要生了。 忍着疼痛,季明珠和王小雯道:「小雯,麻烦你马上去帮我叫一下秦毅行不行?」 「那我先扶你去躺着吧!」王小雯怕季明珠一个人在外面出事,就想扶她先去睡着。 「没事,」阵痛一阵阵袭来,季明珠的脸上全是汗水,「我自己进去,你先帮我去叫人。」 「行,那明珠姐你小心点啊!」时间耽搁不得,王小雯说完后就想风一样跑了出去。 而季明珠,开始忍着痛回忆要生时孕妇该做什么? 不过别的季明珠也不清楚,她只记得孕妇最好要吃饱,才有力气生孩子。 现在季明珠是疼痛难忍,做饭明显是不可能的,于是她艰难的走到屋子里,拿碗打了一个生鸡蛋,加了一些红糖,用暖水壶里的开水沖红糖鸡蛋水喝了。 害怕不够,季明珠连续喝了两大碗,把自己灌了满肚子的水。 季明珠的肚子,现在就像被人用刀在割肉,又像被人用拳头打,实在忍不住,季明珠开始坐着哎呦哎呦的哼疼。 听人们说,疼痛有十级,而女人生孩子就是最高级别的疼,没发生在自己身上季明珠以为是夸张的,可等真疼在自己身上时,季明珠觉得,这哪里是十级,分明有十二级了。 秦毅听见季明珠要生了,开方向盘的手都滑了,随即他反应过来,便对着不远处的季婶子喊:「婶子,快来,明珠要生了。」 喊季婶子,是因为秦毅没经验,于是前段时间他便和季前进说了,等季明珠生时请季婶子帮忙。 季婶子听见季明珠要生了,当即把手里的锄头扔了,风风火火的朝秦毅跑过来。 等她坐上拖拉机,秦毅就勐轰拖拉机油门,疯狂的往家里赶。 到家门口,秦毅手忙脚乱的下了拖拉机,就跌跌撞撞的朝家里跑。 「明珠,你没事吧?」才到门口,还没进屋,秦毅就大喊了起来。 「秦毅,我疼,」原本季明珠就一直强忍着疼,听见秦毅来了,她的声音就带上了哭腔。 「没事,我来了啊!」到家里看见季明珠疼得小脸发白,汗水都把衣服打湿了,秦毅上前心疼的亲了季明珠的额头,「忍忍啊!媳妇,我带你去医院。」 该死的,要不是医院不准提前住院,秦毅肯定早就把季明珠送到医院去了。 「先,先帮我把裤子换了,」季明珠疼得根本没啥力气了,原本被羊水弄脏的裤子也没换。 季婶子在后面进屋听到了季明珠的话,便惊讶道:「明珠羊水都破了?」 一般羊水破了,大概几个小时或者半天就会生,这时季婶子有些担心,「秦毅明珠羊水都破了,去医院会不会来不及啊!」要是季明珠生的快,生在半路怎么办。 「没事,待会儿我开快一点,」秦毅还是坚持去医院,在乡下生他实在不放心。 季婶子倒觉得在乡下生没问题,她们哪个女人不是这么过来的,不过秦毅愿意花钱去医院,季婶子也不会说什么了,但她还是羡慕季明珠的福气好。
第106页 秦毅去给季明珠换裤子,季婶子就去抱了不少干草垫在拖拉机上,为的是让季明珠待会躺着舒服些。 秦毅后面嫌弃干草太硬,又从家里抱了两床棉被给季明珠垫上,季婶子在旁边看着,心疼的嘆气,真是年轻人,不晓得俭省。 一切收拾好,秦毅就开着拖拉机去医院了。 第49章 到了医院,秦毅把拖拉机停了,然后就去后面把季明珠抱了起来,往医院里跑。 季婶子则提着季明珠早已准备好的小孩子衣服,包被跟在秦毅身后。 看见季明珠汗如雨下,面无血色,秦毅揪心,「疼吗?媳妇,」 「现在好多了,」也许是习惯了,季明珠感觉比刚才好多了,但她现在特别想上厕所。 「忍忍啊!很快就好了,」秦毅现在也只能用这句话安慰季明珠,也顺便安慰自己。 因为季明珠来检查过几次,秦毅已经知道生孩子该去哪里了,他直接跑到妇产科,大喊:「罗医生,我媳妇要生了。」 罗医生是个快四十岁的中年女人,在接生孩子这方面想当有经验,她直接叫秦毅把季明珠送到旁边的手术室,然后给季明珠检查宫口。 手术室的大门「嘎吱」一下关上,秦毅的腿当即就软了,站都站不住了。 季婶子在旁边看着,赶紧把秦毅扶着,问,「秦毅,你没事吧!」 秦毅摇了摇头,「没事,我就是有点害怕。」都说女人生孩子就是一只脚踏进鬼门关,老天保佑媳妇孩子一定要好好的。 「都到医院了,还有啥可怕的,」季婶子不以为意,女人生孩子不都是一个样嘛,她和几妯娌在乡下总共生了十几个孩子都没问题,明珠现在可是被送到了医院,还有医生看着呢!怎么会出问题。 所以说年轻就是不稳重,这明珠要是再生几次,秦毅铁定不会如此着急了,说不定还会心疼来医院的钱。 几分钟后,手术室大门又打开了。 秦毅浑身又有了力气,他赶紧上前问道:「医生,我媳妇怎么样了?」 做了妇产科医院快二十来年了,罗医生见多了只关心孩子的家属,会关心产妇的简直凤毛麟角,现在难得又遇上了一个,罗医生对秦毅的感官都好很多。 把口罩摘下来,罗医生才柔和的说:「产妇已经开到五指了,估计要不了几个小时就能生了,家属可以先去缴费,顺便给产妇买点东西吃。」 「还要几个小时啊!」秦毅听了更揪心了,他媳妇一定痛惨了。 看在秦毅是个好男人的份上,罗医生和他解释道:「你媳妇已经算快的了,我还见过痛三四天都还生不出来的,那种才严重。」 有对比才有幸福,和别人比起来,秦毅觉得明珠这样已经很好了,他满脸感激对罗医生道:「谢谢医生了,我马上去照你说的做。」 说完,秦毅又转身对季婶子道:「婶子,麻烦你帮我进去看一下明珠啊!」 「我知道了,你赶紧先去交钱,」没怎么来过医院,季婶子到了医院看见来来往往的白大褂就怂,听见医生说要先交钱,季婶子就赶紧催促秦毅去。 交了钱,秦毅又去医院食堂买了五六个肉包子,还有鸡蛋。 到了手术室外面,秦毅居然没听见媳妇叫疼了,他高兴的推门进去,问:「媳妇你不疼了?」 季明珠没说话,只咬紧嘴唇,摇了摇头。 季婶子在旁边说:「哪有不疼的,是医生说了不能再叫了,要省力气。」 「哦,」真是白高兴一场。 「那先吃点东西,」秦毅说完,就拿了包子餵季明珠。 季明珠忍着痛,断断续续的把秦毅买的东西吃了一半,就吃不下了。 季婶子在旁边看着,心里直骂季明珠没口福,有白面肉包子和鸡蛋,她都吃不下,要是换成她,再来一倍她也吃得完。 时间差不多了,罗医生给季明珠检查了一下,就把秦毅他们撵了出去。 手术室里,季明珠疼得撕心裂肺,人都麻木了,手术室外,秦毅坐立不安,度日如年。 终于,待夕阳渐渐落下,天边只剩下一点余辉时,手术室里传出了嘹亮的婴儿啼哭声。 「生了,生了,」听见孩子的哭声,季婶子高兴的笑着说。 秦毅三两步就跑到手术室门口,眼巴巴的望着里面。 大门一开,秦毅和季婶子的话就同时响起。 「我媳妇怎么样了?」 「生了男孩还是女孩啊?」 抱孩子的护士还以为季婶子是季明珠的婆婆,她扯着笑容说,「大人没事,生了个漂亮的小姑娘。」 说完,护士就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季婶子,就怕季婶子会突然爆发了。 她可是知道这家是乡下人,而乡下人,可没几个会高兴儿媳妇生了孙女的,其实城里也差不多。 但她见过最恐怖的,就是一家婆婆听到儿媳妇生了孙女,立马疯了似的要把刚出生的孩子抢过去摔死,要不是医院的人及时拦着,那小姑娘姑娘真的会被亲奶奶摔死。 城里人虽然也重男轻女,护士起码还没见过要摔死孙女的。 所以从那以后,护士每次接生到女孩,抱出去时总会很小心,就怕小不小心被疯了的家属抢了孩子,弄出人命。 季婶子当然不会不高兴了,季明珠生的又不是她家的,她只是担心,秦毅会不高兴。
第107页 随即季婶子便发现自己的担心有点多余了,秦毅根本不在乎孩子是男是女,他甚至只看了一眼自己刚出生的闺女,就跑进去看季明珠了。 生孩子太耗费体力,季明珠累得不行,秦毅进去时,她已经昏昏欲睡了。 爱怜的亲了亲季明珠的额头,秦毅才说,「媳妇,辛苦你了,」然后,他拿着帕子给季明珠擦汗。 「闺女好不好,」眼皮都快睁不开了,季明珠还是心系自己的闺女。 「好的很,你先睡吧!等你醒来,我就把闺女抱给你看。」其实秦毅没说的是,他刚才才看了一眼闺女,就发现他家闺女,有点丑。 「好!」听到孩子没问题,季明珠不用两秒钟就睡着了。 等季明珠睡着了,秦毅给季明珠盖好被子,才出去看自家的闺女。 再一次看见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闺女,秦毅不忍直视,他闺女长得也太丑了,像个红皮猴子似的,眉毛没有,头髮也很少,长成这个样子,秦毅真的很担心自己家闺女以后会嫁不出去。 偏偏季婶子还在旁边一直说,自己的小闺女长得真好,以后长大肯定和季明珠一样是个大美人。 秦毅听见这些话,忍不住怀疑,他和季婶子看的不是同一个人吧! 见秦毅一直直愣愣的看着孩子,季婶子便道:「秦毅,你要不要抱一下孩子?」 「我行吗?」小小的一团,看着软软的,秦毅就怕自己一不小心,把自家闺女捏坏了。 「有什么不行的,来,我教你,」指导秦毅调整好姿势,季婶子直接把孩子放进秦毅的怀里。 不行了,刚出生的孩子怎么比棉花糖还软,秦毅僵硬的抱着孩子,完全不敢动一下。 身体虽然僵硬,秦毅此刻心里却很柔软,像被羽毛拂过一样,怀里的小东西是他闺女,是他和明珠血脉的延续。 这时秦毅心里想,丑就丑吧!闺女就是他的小宝贝,以后若是闺女嫁不出去,那他就养闺女一辈子。 也许是因为秦毅抱得不舒服,小姑娘转了转头,哇哇的就开始哭了起来。 这下可好,秦毅更不敢动了,他赶紧道:「婶子,我闺女怎么了?你快帮我哄哄。」 「可能是饿了吧!」季婶子把小姑娘抱过来,「哦哦」摇着的哄她。 「那怎么办,明珠还没醒,要去把她吵醒吗?」也许是血脉相连,听见闺女哭了,秦毅心里也疼,可是他又不忍心把季明珠吵醒了,毕竟她实在太累了。 「明珠还不一定有奶水,你先去医院找点冷开水餵孩子,顺便煮点甜酒鸡蛋之类的,一会儿明珠醒了就给她吃,好催奶。」 季婶子自己养了几个孩子,连孙子孙女都有了,在这方面还有点经验的。 她就是想着秦毅花出去的钱,心疼,在城里包括药费和其它是吃食之类的什么都要花钱买,要是在乡下,最多花点钱给接生婆,一定能省很多钱了。 不过花的又不是季婶子的钱,她最多会在心里吐槽一下,却不会说出来,她怕秦毅说自己多管闲事。 这个时候,食堂的大师傅已经下班了,秦毅只能去找值班医生要了开水杯子以及勺子。 把东西交给季婶子之后,秦毅又出去了,医院食堂关门了,国营饭店肯定也关了,季明珠待会儿醒过来肯定要吃东西,秦毅在外面买不到,只能去郝建党家自己煮了。 季明珠是被热醒的,快六月的天气,秦毅居然给她盖了一床厚被子,怪不得她会被热醒。 看地方,季明珠就知道自己没在手术室了,她旁边还有好几个床位,上面还住着人,这里应该是住院的地方。 不过,她闺女和秦毅呢? 没看见人,季明珠便小声的问旁边醒着的老奶奶,「奶奶,请问你有看见我家人去去哪里了吗?」 老奶奶指了门外,说:「你闺女刚才哭了,你婆婆抱着孩子在走廊里哄着呢。」 恰巧,这时季明珠也隐隐约约听见孩子的哭声,她也顾不得身体刚生产还虚弱着,想起床出去看看孩子。 「媳妇,你怎么起来了?」秦毅刚提着煮好的饭菜回来,就看见季明珠再摇摇晃晃的起身,立即吓得半死,这要是从床上摔下来怎么办? 「咱家闺女在哭了,你去叫婶子抱进来我哄哄她。」 「我知道了,」秦毅连手里的东西都没放下,就又转身走了出去。 而季明珠旁边的老奶奶,听见季明珠叫婶子,心里想,怪不得这家媳妇生了女孩那位没有一点不高兴的,原来不是婆婆啊! 季婶子抱着孩子进来,便说,「明珠,你醒了正好,你看看自己有奶水了没?你闺女饿了。」 「应该有吧!」觉得胸口涨涨的,季明珠猜是有奶水的。 孩子还在哭,季明珠也顾不得羞耻了,他叫秦毅去拿湿毛巾,自己从季婶子手里把自己闺女抱过来,并熟练的哄了起来。 不说上辈子在孤儿院带了多少孩子,就这辈子,季明宇两兄弟就是季明珠一手带大的,所以对于带孩子,季明珠很有经验。 秦家小姑娘也许还记得母亲的味道,到了季明珠怀里不到一分钟,她就不哭了。 等把身体清洁了,季明珠就开始餵奶,季明珠的奶水挺足了,没过两分钟,小姑娘就吃到了初乳。 等孩子吃饱睡了,季明珠也吃了一些,就困了,她现在还没缓过来,感觉很疲劳,所以她和秦毅说了一声后,就带着孩子睡了。
第108页 而秦毅,后面就一直和季婶子守在医院里。 第50章 住在医院,再怎么也比不过家里,这不,大清早的,旁边床位的家属就来了,尽管他们比较小心,可人走动总会弄出声音,秦小姑娘一下子就被吵醒了。 自家闺女哇哇的哭了起来,原本在打瞌睡的秦毅立即就清醒了,他蹑手蹑脚的抱起闺女,揺着她哄。 旁边的人有点不好意思的说:「抱歉,吵醒了你家孩子了。」 秦毅摇了摇头,「没事,在医院都这样。」 在旁边家属抱歉的眼神中,秦毅照旧哄自家闺女,不过小姑娘明显不给秦毅面子,依旧哭。 季明珠原本就睡的不沉,各种声音加上闺女的哭声,她自然是醒过来了。 「秦毅,你把闺女给我看看,」哑着声音,睁开眼的季明珠第一句话就是问闺女。 半个小时前季明珠才餵过自家闺女,所以她应该不是饿了,而现在闺女一直哄不好,季明珠就猜自家闺女是拉了,揭开尿布一看,果然是。 叫秦毅去打了温水,季明珠给闺女换了尿布,又给她洗干净小屁股换好尿布,小宝贝总算舒服了,也不哭了。 这时候,季明珠才觉得膀胱涨得很,她才想起来来,自从生了孩子,自己到现在还没去过卫生间。 原本季明珠想叫秦毅扶自己去厕所,不过她想着这里可是医院,把闺女放在这里遇见坏人怎么办? 现在人贩子可是多的很,季明珠以前从新闻上见到很多人贩子专门在医院对新生儿下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季明珠可不敢赌。 季明珠是顺产,恢復快,经过一晚上,她已经可以自己走动了,所以她只叫秦毅看着孩子,自己扶着墙慢慢走去厕所。 现在还在月子期间,季明珠也不敢随便用冷水洗漱,解决生理需求之后,她只喝了一些灵泉水,就又出去了。 见季明珠回来了,秦毅松了一口气,毕竟季明珠才刚生产完,他实在放心不下她,可是季明珠和闺女比起来,还是闺女更需要人照看,所以秦毅只能提着心让季明珠一个人出去。 「婶子呢?」再次回到床上,闺女也睡在自己旁边了,季明珠才问秦毅。 早上给自家闺女餵奶时她还在,怎么才睡了半个小时,人就不见了。 「婶子去季红姐家了,」说完,秦毅又问季明珠,「明珠,你饿了没,我去给你买东西吃。」 「那你去买点粥和肉包子吧!」正在坐月子,季明珠也不能吃医院的饭菜,里面有别的调料和辣椒,月子期间都不能吃,所以季明珠只能吃最简单的白粥包子。 等秦毅走了,季明珠才有空仔仔细细的看看自己的闺女。 嗯,闺女耳朵像秦毅,耳朵大耳垂有肉,都说有这种耳型的人比较有福气。 闺女皮肤现在还是红红的,老人总说新生儿皮肤越红,后面长开了就会越白。 嘴型和季明珠的差不多,是樱桃小嘴,就是鼻樑有点塌,眼睛也有点肿,皮肤还皱皱的,看着其实有点丑,但老话说新生儿越丑后面长开之后就会越漂亮,所见尽管闺女现在还不好看,季明珠也坚信自家闺女以后一定是一个小美女。 秦毅回来时,正看见季明珠在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家闺女,把饭菜放下,他才忧心忡忡的说:「明珠,咱家闺女是不是有点丑了。」 「乱说什么呢?」季明珠白了秦毅一眼,「等过了个把月后,你就知道咱家闺女有多好看了。」 「难道闺女还会长变?」秦毅不太相信。 「不信你就等着吧!」季明珠吃着早餐,表示秦毅到时候一定会大吃一惊的。 一会儿,季婶子来了,她手里还提着饭盒,她见着季明珠,便道:「明珠,来,这是我在你季红姐家给你煮的红糖鸡蛋,你先吃一点,你季红姐早上还有工作来不来,但她说了中午来看你。」 季明珠不好意思,「婶子,我已经吃过来,你怎么还给我带东西啊!还是红糖鸡蛋,该留给毛毛和毛豆吃的。」 事实上,季明珠只是担心季婶子去王家煮红糖鸡蛋给自己,季红姐的婆婆心里会不舒服。 再说,这次自己生产已经够耽误季婶子的了,季明珠怎么还好意思让她破费。 想到这里,季明珠又说:「婶子,我现在饱得很,吃不下了,红糖鸡蛋就留着给毛毛他们补身体吧!对了,桌子上还有秦毅买的早点,你先将就吃一些,垫垫肚子,回家我再叫秦毅煮点好的招待你。」 「早点就不用了,我在红儿家吃过了,」开玩笑,自己一个丈母娘去女婿家,要是连顿饭都吃不上,哪能让人笑死。 季婶子也不说把红糖鸡蛋提回去的话,她只把红糖鸡蛋放好,道:「我先放这里,你现在在餵奶,饿得快,要不了一会儿就会想吃了。」 看季婶子态度坚决,季明珠也不好再提让季婶子把东西拿回去的话了,亲戚嘛,客气一下就好,太过客气的话,季婶子说不定还会觉得季明珠和她家生分了。 不久后,罗医生来查房了。 季明珠恢復得挺好的,所以给季明珠检查过后,罗医生宣布,季明珠可以回去了。 季明珠也早点就想回家了,在医院什么都不方便,还是回家好。 孕妇和新生儿都不能吹风,可拖拉机却是敞开的,四面通风,若就这么回去,肯定不行。
第109页 秦毅只能叫季明珠她们先等着,自己去废品收购站买些薄木板或者硬纸壳把拖拉机后面围上。 中午时分,季红匆匆来了,她还带了一包红糖和五斤米,这是季明珠她们这边的习俗,有亲戚生孩子,亲近的人就会送些鸡蛋红糖米之类的东西给产妇,俗称「送月米。」 季红生孩子时季明珠也送过,所以季红拿来的礼季明珠自然是不客气的收下了,这叫有来有往。 因为还要上班,季红来去匆匆,后面郝建党也来了,带了二十个鸡蛋和三斤米,他也同样要上班,来了没多久就走了。 后面秦毅把拖拉机弄好,季明珠他们给自家闺女办了出生证明,又办了出院手续,就回去了。 因为季明珠是去医生生孩子,所以回家时,不少社员都知道了。 不少人提起季明珠去医院的事,心里都不满,觉得季明珠太娇贵了,安山大队哪家生孩子不是在家里,就偏偏她一个人要去医院。 而且秦毅还把拖拉机也开走了,这不是耽误集体干活嘛!要不是秦毅早就说了会多出油钱,铁定会有更多社员不满。 当然,也有不少新婚的小媳妇和姑娘对季明珠很是羡慕,觉得她能找到秦毅这么一个男人,真是烧了高香了。 季明安已经在家里焦心等了一天多了,自从季明珠去了医院,他就一直心神不宁的,担心得吃不下睡不着,现在知道姐姐和侄女平安回来,他简直高兴的快跳起来了。 回家就受到了季明安的热烈欢迎,季明珠还挺高兴的,不过等她回到自己的房间,就呆住了。 季明珠的房间,现在窗户那是被关的严严实实的,一丝风都没有,关键的是,季明安居然还在屋子里烧了煤,一打开门,整个屋子就像火炉一样,能把人烤熟了。 「明安,你怎么在六月里烧火啊!」要热死人吗?根本不敢进去,季明珠只能叫秦毅把火炉提出来,把窗户打开通风。 季明安满脸疑惑,「我问了大姨母,她说姐姐坐月子家里一定不能通风,还要保暖,于是我就把火烧上了,难道不对吗?」 无奈的翻了个白眼,季明珠道:「当然了我的弟,现在可是六月,在这种炎热的天气里你还在家里烧上火,要是在这种房间里住上一天,你姐和你侄女铁定要中暑。」 季明安自从把火烧上,就再也没进去过,他听季明珠这么一说,自己去季明珠他们的房间里还没待到一分钟,就热得满头冒汗。 出来后,季明安不好意思的挠挠头,他真是好心办坏事。 为了不让自己太尴尬,季明安赶紧转移话题,「姐,我侄女叫什么名字啊!她长什么样?你让我看看呗。」 「名字,还没取呢?」因为怀孕时不知道是男是女,再加上季明珠和秦毅都是取名废,于是孩子的名字便一直没确定。 季明珠回话时,季明安已经把襁褓揭开看了看他的小侄女,结果一看到人,他就失望道极了,「小侄女怎么这么丑啊?」 太丑了,完全不像他们季家人,难道是姐夫的基因有问题,可问题是他姐夫长得也不丑啊! 说自己闺女丑,季明珠当即不乐意了,她瞪了季明安一眼,说:「刚出生的小孩子都是这样,你当初出生时,可比你侄女还丑呢!」 「怎么可能?」季明安完全不相信,他现在长得这么俊,小时候怎么会丑,一定是他姐骗他的。 「你可是一出生我就看见了,」季明珠还肯定道:「当时你早产,比你侄女还轻了一两斤,浑身青青紫紫的,哭声比猫还小……」 秦毅也在旁边说们:「你姐从小看着你长大,一定没有骗你,」哼,臭小子,敢说他闺女丑,打击死你。 季明安果然被打击了,他现在比较自恋,一直觉得自己长得好,现在突然知道了自己小时候长得丑,这真令他不敢相信。 不管颇受打击的季明安,屋子里通风差不多了,秦毅就让季明珠赶紧进去。 等季明珠睡了,秦毅又去杀鸡炖给季明珠吃,秦毅家的鸡肥,每天还能下一个蛋,杀了其实挺可惜的。 秦毅却根本没有捨不得的想法,他只知道媳妇现在身体虚弱,必须要多补补。 第51章 夜深人静,把小闺女哄睡之后,季明珠就问秦毅,「秦毅,你想好要给咱闺女取什么名字了吗?」 秦毅正在给他闺女叠衣服,他听了季明珠的话,考虑了几分钟才道:「我这几天想了一下,想给咱闺女取名叫秦悦,希望她开开心心一辈子,你看好不好?」 作父母的,无非希望儿女幸福,平安喜乐,而名字,就是父母对儿女最初最真挚的祝福,秦毅只希望,他的宝贝女儿,以后就像她的名字一样,幸福快乐一辈子。 「秦悦,秦悦,」在嘴里念了好几遍,季明珠就喜欢上这个名字了,顺口又好记,寓意还好,她想了想又笑着说,「秦毅,那咱们的宝贝女儿的小名就叫月亮好不好?」 现在的人总说贱名好养活,所以很多孩子的小名皆是什么狗蛋,粪蛋,大丫,大妞之类的。 名字可是要跟着一个人一辈子的,季明珠可不想天天叫闺女大丫,正好季明珠喜欢月亮,秦毅又给闺女取了一个带「悦」的名字,季明珠就想干脆叫闺女小月亮好了。 「行,」秦毅点头,特别贊同,季明珠是自家闺女的娘,倖幸苦苦怀胎十月生下她,就是取个再难听的名字秦毅也会答应的,更别说他也觉得小月亮很好听。
第110页 正巧这时,睡熟的小月亮嘴角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容,季明珠觉得万分惊喜,她小声叫秦毅,「秦毅,你看小月亮笑了,她一定很喜欢咱们给她取的名字。」 「肯定是,」闺女的笑容,把秦毅看得心都要化了,现在闺女在他眼里就是小天使,他忍不住想凑上去亲亲闺女,结果被季明珠拦住了。 「媳妇怎么了?」明明想亲闺女,结果却亲到了媳妇的手臂,秦毅委屈,为什么他连想亲一下闺女都不行。 季明珠指了指秦毅的下巴,「你看看你的鬍子,隔着衣服我都觉得扎手,月亮皮肤娇嫩,你要是亲上去,扎着她怎么办?」 而且,月亮已经睡着了,秦毅是鬍子要是把她扎疼了,她醒来了怎么办?到时肯定又要哄半天了。 即使秦毅皮糙肉厚的,自己摸着自己的鬍子也感觉手有点疼,他这时才想起了自己已经好几天没刮鬍子了,怪不得自己的鬍子扎人,他尴尬的对着季明珠笑了笑,然后起身穿衣服要出去刮鬍子。 「不用了吧!」季明珠没想到秦毅还挺心急的,大半夜的也要出去刮鬍子,就为了亲一下他闺女。 「几分钟就好了,」秦毅大步迈了出去,他晚上是要和闺女媳妇一起睡的,鬍子太硬,他要是睡着时不小心扎到她们怎么办? 所以他还不如起床去把鬍子颳了,反正也要不了多久。 养育孩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即使小月亮比较乖,一个晚上季明珠也醒过来给她餵了两三次奶,秦毅也给她换了几次尿布。 秦毅身强体壮,一个晚上起几次夜对他来说完全没有影响,早上,大小宝贝都还在睡觉,秦毅幸福的在媳妇闺女脸上各自亲了一口,就心满意足的起床了。 作为居家好男人,秦毅起床洗漱过后就把媳妇和闺女的衣服全部洗了,又做了早饭,季明珠才在闺女的哭声中醒过来。 「小坏蛋,真是一刻也不让妈妈轻松轻松,」嘴里这么多说,季明珠却还是手脚轻柔的把小月亮抱起来餵奶。 摸着闺女的小脑袋,看闺女像小猪一样吃得香甜,季明珠心想,自己怀里的这个可真是甜蜜的负担。 把饭菜端了进来放好,秦毅就要把月亮从季明珠怀里抱过来,「媳妇,你先吃饭,我来抱闺女。」 小月亮吃饱了,也不闹了,乖乖的就到了她爹怀里。 季明珠后面吃着早饭,秦毅就说了,「媳妇,待会儿我要去趟县城。」 季明珠抬头看了一下秦毅,问道:「咱们不是昨天才从县城回来吗?你现在又去干嘛?」 「我爹还不知道你给他生了孙女,我要写封信给他,让他高兴高兴。」 西北那地方,即使秦泽阳不说,秦毅也知道他爹的日子不好过,可惜他远在千里,不能孝顺他爹,现在他只能把有女儿的消息告诉秦泽阳一声,让秦泽阳开心些。 「那你顺便也给明宇寄一封信,让他知道自己有侄女了,还有昨天婶子帮了我们大忙,你去城里买份礼送给他。」 接着,季明珠又说,「可惜闺女还太小了,要不然可以带她去照张相片寄给她爷爷和舅舅,让爷爷和舅舅看看咱家的小月亮长什么样。」 「没事,可以等咱家小月亮大一点再去照也行,」秦毅也遗憾不能给闺女照相,不过闺女实在太小了,不能吹风晒太阳,现在自然是她的安全最重要。 「咦?媳妇,你看月亮怎么了?」一个不注意,秦毅就发现自家闺女吐了,他赶紧手忙脚乱的把闺女递给季明珠。 在小孩子身体这方面,秦毅完全是一窍不通,所以他只能让季明珠看闺女了。 「估计是吃多了,」季明珠一看就知道她闺女是吐奶了,帮闺女把嘴角的奶擦干净,季明珠又把她抱起来拍了拍她的背。 等自家闺女舒服了,季明珠才和秦毅解释道:「小孩子胃容量小,很容易吃撑了,吐奶是很正常的事,只要及时拍拍她的背,把胃里的空气排出来就行,不用大惊小怪的。」 经过这次,秦毅表示养孩子果然是道学问,他要学的还有不少呢。 时间慢慢过去,小月亮一天就是一个样,很快就变得白白嫩嫩了,因为季明珠奶水足营养好,小月亮每天吃得饱饱的,小胳膊小脸很快都长了肉,肉嘟嘟的,看着就可爱极了。 现在秦毅和季明安已经是女儿(侄女)奴了,两人每天只要有空,总是围着月亮团团转,捨不得离开她。 季明珠就惨了,在六月间坐月子,不能洗澡不能洗头,就是用热水擦身子也只能几天才擦一次,不到十天,季明珠就觉得自己臭不可闻了,后面的日子她更是觉得嗅觉都被臭失灵了。 其实季明珠身体好,又经常喝灵泉,不到半个月就把身体恢復过来了,她也向秦毅解释了自己身体没问题了,洗一次澡不会有什么的。 就是大队里的很多妇女,生完孩子最多不到半个月就下地干活,洗衣做饭,不是也没什么问题嘛,她还只是要用热水洗个澡而已。 可惜秦毅一直表示不听,不听,不管怎么说,他一直坚持要季明珠做满一个月的月子。 二十多天时,眼看着满月就在眼前,离洗澡的日子也越来越近,季明珠的心情总算好了很多。 这天晚上半夜时分,季明珠给闺女换了一次尿布,就热得睡不着了,正在她心烦意乱时,突然听到了大门口好像有声音。
第111页 听声音窸窸窣窣的,好像有人翻墙进来了,季明珠赶紧揺醒秦毅,小声道:「秦毅,好像有人翻进咱们家了。」 秦毅一下就惊醒了,他一个翻咕噜爬起来,交待季明珠小心在家里待着,然后下床摸黑到墙角拿了一根棍子就要出去。 季明珠担心的不行,可她又不敢离开自家闺女,也不敢抱着闺女出去,她只能把孩子搂在怀里,盼望外面来的不是歹人。 把门打开,秦毅果然看见他家院子里有一道影子,他拎着棍子大声喊「你是谁,」希望把那人吓跑。 「姐夫,是我,明宇。」现在已经太晚了,季明宇风尘僕僕的回来,也不想把姐姐他们吵醒,他就想在院子里先坐到天亮,没想到才进来就被他姐夫发现了。 「明宇,你回来了!」听见熟悉的声音,秦毅立即把电灯打开,果然,院子里站的人正是季明宇,他穿着一身军装,手里还提个大包裹。 秦毅立即就出去迎季明宇,季明珠也听到了季明宇的声音,她抱着月亮,惊喜的跑出来,「明宇你回来了,怎么不先捎道信,我好让你姐夫去接你啊!」 季明宇看季明珠大大咧咧的跑出来,眉头立即皱了起来,「姐,你出来干嘛!你忘了你还在坐月子吗?」看见季明珠还把孩子抱出来,季明宇的脸色就更难看了,眉头都能夹死苍蝇了。 秦毅也是同样的,他现在也不顾季明宇了,黑着脸直接就把季明珠推进去。 季明珠看见两人的反应,有点心虚,她心里想,自己只是突然看见弟弟有点太惊喜了,又不是故意的,干嘛这么凶。 不过看两人都不高兴,这话要是说出来肯定还要被说,于是季明珠很识相的闭嘴了。 半夜三更的,现在也不是说话的好时候,叫秦毅给季明宇热了一些剩菜填饱他的肚子,季明珠就赶紧叫他去睡了。 季明宇原本还想好好看看小侄女,可惜被季明珠拒绝了,她表示这些事情明天再说,季明宇现在需要的是休息。 第52章 第二天,大清早的,季明宇就起床跑步,打军拳。 当兵果然锻鍊人,不过才一年多,季明宇就完全像变了一个人,不仅长高了,人也黑了,一身腱子肉,一套军拳被他打得虎虎生威,杀气四溢,季明安和秦毅在旁边是看得热血沸腾。 等季明宇打完军拳,季明安便在旁边鼓起了掌,他一脸崇拜,小眼亮晶晶的看着季明宇说:「哥,你现在好厉害,能不能教教我?」 秦毅也挺佩服季明宇的,光从今天,就可以看出来,季明宇肯定是下了大力气训练自己。 见弟弟一脸兴奋,季明宇不忍心打击他,便说:「我只有两天的假期,没那么多时间教你整套的,只能挑几个招式教你。」 关键的是,几个招式根本不代表什么,想要军拳有用,最主要还是打好基础,要不然,学会招式也只是个花架子而已。 能学会几招,季明安已经很满意了,再说,只要他多努力,早晚能和哥哥现在差不多,就连秦毅,也要跟着季明宇学,多学一些,总会有用的。 不说别的,最起码可以强身健体嘛! 一会儿,小月亮又开始三重奏了。 秦毅已经差不多弄明白他闺女的习惯了,她现在哭,铁定了有了生理需求。 用帕子抹掉了额头的汗,秦毅去灶房倒热水。 进去之后,季明珠已经给小月亮换了尿布,秦毅把温水抬过去,扭干帕子,就给他闺女洗小屁股。 季明珠见秦毅唿吸急促,脸色通红,满头大汗,便疑惑的问道:「大清早的,你去干嘛了?」 秦毅淡定的给闺女清洁身体,对闺女的粑粑视而不见,他头也没抬的说:「刚才跟着明宇练了几招。」 听见是季明宇在教秦毅他们招式,季明珠也想学,不过她想到自己现在还在坐月子,明显是不可能,一下就萎靡了。 伺候小月亮吃饱喝足,季明珠就让季明宇来看看他侄女。 小月亮只要吃饱了,就会很乖,季明珠把她放在床上,她也不会哭,现在她没被绑着腿,就抓紧时间动动手动动脚,嘴里还「咿呀咿呀」说着人听不懂的外星语。 季明宇看见小月亮这个样子,自然是爱的不行,这就是他的小侄女,果然可爱又漂亮。 都没顾上季明珠,季明宇就和小月亮聊上了。 牵着小月亮的小手,季明宇声音温和的说:「小月亮,我是舅舅,舅舅回来看你了,高不高兴?」 小月亮:……咿呀咿呀! 有了回应,季明宇更激动了,「小月亮也喜欢舅舅吧!舅舅也喜欢你,月亮就是小仙女,漂亮极了。」说完,季明宇又凑上去亲了小月亮一口 小月亮:……啊啊啊啊! 季明宇和小月亮牛头不对马嘴,两个居然聊了好几分钟,到了后面季明珠已经无语了。 「明宇,你这次回来能待几天?」忍了半天,季明珠终于打断了季明宇和小月亮交流感情。 「只能待两天,」季明宇和季明珠说话,还把自己的一根手指由小月亮紧紧攥着。 「那也太少了吧!」季明珠有点不开心,弟弟难得回来一趟,结果第二天就要走了。 季明宇也不说话了,身为军人,自然是身不由己,就是这次能回来,也是他立了一次功,知道姐姐要生孩子了,特意要的假期,要不然,季明宇根本回不来。
第112页 虽然心里不高兴,季明珠也知道身为军人就是如此。 季明宇也不想看到姐姐不舒服,他赶紧道:「姐,我这次回来还带了奶粉和麦乳精,你可以经常喝一些,补身体,至于奶粉,可以留着后面给月亮喝。」 说过话之后,季明宇起身去拿他昨晚上带回来的包。 季明宇带的不止有奶粉和麦乳精,还有布料,罐头,糖果,反正都是好东西。 季明珠看了,又不高兴了,「明宇你怎么买了这么多的东西?我让你留的钱,你该不会一分没用,全部买这些了吧!」 季明宇以前每次发津贴就全部寄回来,一点也不给自己留,季明珠担心季明宇没钱花,就不许季明宇寄钱回来。 结果季明宇不听话,每次还是把钱寄回来,季明珠一看,干脆又把钱寄回去,几次之后,季明宇终于不把钱全部寄回来了,每次都会给自己留两三块。 两三块钱也够买平时的生活用品了,这次季明宇再把钱寄回来季明珠就留着了,反正寄回去后面还是会落到她手里,浪费邮票钱和寄费,不如留着给明宇存着。 不过,现在看来季明宇明显是阳奉阴违了。 季明宇一听他姐的话就知道他姐想岔了,他赶紧给自己申冤,「姐,我没有,我们军营里每个月都会考试,前几名都会有奖励,这些大部分都是我得的奖品。」 「这么好?」没想到军队的福利还不错。 「还可以吧!」虽然要在几百个人里面拿到前几名很困难,但他不是照样做到了嘛! 而且,这些东西也不止是军营里的奖品,还有季明宇出任务立功奖励了钱他用钱买的,不过出任务比较危险,这些季明宇就不和季明珠说了。 后面,季明珠又问季明宇在军队的生活,不过因为军队的事大部分都要保密,问了两句后季明珠就没再问了。 季明宇回来,还要去大队里的长辈家拜访一趟,特别是季三栓家,以前季三栓对自己家多有照顾,难得回来怎么也要去一趟,再说,季明庆还託了自己给他爹娘家人带信带东西呢。 时光匆匆,好似才一眨眼,季明宇又要走了,尽管再捨不得,季明珠还是含着泪水着把他送走了。 小月亮的洗三没办,到了满月,季明珠和秦毅是怎么也要办一次,庆祝庆祝。 满月时别的不说,当天大清早的,季明珠就叫秦毅烧了一大锅水,足足洗了四五遍,把皮都快搓掉一层了,季明珠总算才舒服了。 自从怀孕之后,季明珠就经常喝灵泉水养身体,也没有太过劳累,所以现在,季明珠又变白变漂亮了许多。 虽然又漂亮了,但家里秦毅可不是吃素的,两个弟弟也大了,季明珠也不怕什么了。 再说,她只是在农村比较显眼,到了城里,其实比她漂亮的多了去了。 生了女儿之后,季明珠身材恢復的很好,因为营养充足,她的身材变得丰腴,前凸后翘的,等她洗了澡把自己收拾好,宛如清水出芙蓉,当即令秦毅眼睛都直了。 说实话,秦毅觉得自己现在没变成恶狼,已经是定力好了。 以前季明珠没怀孕时,他们两个的夫妻生活特别和谐,除了每月特定的日子,以及太累时,没有那天不和谐的。 结果,才开荤没几个月,媳妇就怀孕了,秦毅当即成了和尚,成天吃素。 虽说三个月到六个月之间还是可以有夫妻生活的,可秦毅担心伤害孩子,只是吃了两顿肉沫解解馋,其他时间就强忍着,一直忍到现在,他现在看见自家漂亮的媳妇眼睛都是绿的。 现在不像以前,满月没太多形式,就是请亲戚吃吃喝喝,顺便把在家待了一个月的小月亮抱出来见见人,再听听亲戚们说祝福的话,就够了。 到了晚上,把家里收拾好,秦毅就迫不及待的去哄小月亮睡觉了。 可惜,小月亮明显喜欢和秦毅对着干,秦毅越想让她睡,她就越不睡。 季明珠见了不由笑着说:「闺女白天睡了一整天,早就睡够了,你现在确定能把她哄睡了。」 今天是小月亮的大好日子,可这丫头不知怎么的,平时还会经常醒,今天却像小猪一样,一睡一整天,傍晚才醒过来。 秦毅见季明珠笑得开心,一脸幽怨,她难道不知道自家男人已经快饿疯了? 转瞬间他又看向自家闺女,在心里骂道:臭丫头,就会坏老爹好事,你就不能体谅体谅你爹嘛! 季明珠看着秦毅一脸怨妇样,吓了一跳,他们夫妻俩的位置不会是调换了吧!不过,季明珠觉得,今晚她貌似要不太好了。 果然,等小月亮终于睡了之后,秦毅直接把他姑娘抱到另一个床头,然后他就来了个饿虎扑食,一晚上把季明珠从里到外,啃了个干干净净。 第二天早上时,季明珠完全起不来了,就是她闺女哭了,也是秦毅在一直哄,至于闺女饿了季明珠也是迷迷煳煳餵了,然后继续睡。 到中午时,季明珠总算睡够了了。 闺女现在被秦毅哄的高高兴兴的,饭菜也被秦毅做好了,季明珠起床时秦毅还殷勤的给她拿鞋,即使这样,季明珠也没给秦毅一个好脸色。 这个人实在太禽兽了,季明珠表示现在她完全不想再看见他,看见就烦。 秦毅一直讪讪的,心里发虚,他也知道自己作晚太过了,可这不是……憋太久了嘛!
第113页 不管如何,秦毅这次是伏地做小了一两天,季明珠总算才原谅了他。 第53章 1976年,无疑是令人悲伤的一年。 总理,委员长,主席,相继逝世,他们都是人民的天,他们的逝世,对所有人民来说,无疑是「天塌下了。」 随后,srb倒台,wg终于要结束了,黑暗时代即将结束,人们终于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因为早就知道会恢復高考,所以在一两年前,季明珠他们就开始复习,随着时间越来越近,就连季明珠也有点紧张起来。 通知差不多就在这两天了,今天秦毅就去县城打听消息了,季明珠这时就有点焦躁,连书都看不下去了。 这些年,她实在忍够了了,所以越到后面,越心急。 心烦意乱,季明珠就起身出去转一圈,结果,她就在后院看见了令她生气的一幕。 「秦悦,你在干什么?」明明小月亮是在睡午觉,结果她居然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过来,还跑到了后院来玩水玩泥巴。 早上才换的干干净净的衣服,不过才一会儿,就被月亮弄满了泥巴,袖子,裤脚也全部被弄湿了,季明珠看到这一幕,真的很想打自家这个熊孩子。 最近小月亮迷上了玩泥巴,说是要给小蚂蚁建房子,季明珠说泥巴太脏了,拦了她几次了,结果一个不注意,她又会偷偷跑来玩,每次都把自己弄的脏兮兮的。 小月亮看见季明珠,心里就道:完了,被妈妈发现了,而且妈妈只要叫自己秦悦,就证明她生气了。 生气的妈妈不好惹,小月亮立即站了起来,把手上的泥巴往背后擦,企图毁尸灭迹。 「月亮,你告诉我,上次你和我是怎么保证的?说下一次再被妈妈抓到玩泥巴要怎么办?」再三告诉自己要冷静,闺女还小,太兇会吓坏她的。 「再玩泥巴就扣十天的糖果,」月亮把头低下,声音要哭不哭的,本来因为妈妈怕她生虫牙,就规定两天才能吃一颗糖果,现在好了,十天都不能吃了。 「很好,做人就要言而有信,妈妈相信月亮一定会做到的对不对?」 「嗯!」月亮想到没糖吃,心里很想说「做不到,」可她知道要是敢这么说,妈妈一定会加倍处罚,于是她只能老老实实的答应了。 得到闺女的保证,季明珠气劲就下去了,她赶紧带自家的小脏猫去换衣服,虽然大队里的大部分孩子都这样,可季明珠就是见不得自己孩子脏兮兮的。 季明珠其实觉得小孩子的天性就是如此,玩泥巴也没什么。 只是不是季明珠不想让月亮玩,冬天快到了,温度会越来越低,小孩子抵抗力差,季明珠就怕,后面月亮会因为太冷还玩水玩泥巴导致生病,才不允许她玩的。 闺女洗欢玩泥巴,季明珠也无可奈何,她也不想打压了她的天性,后面季明珠想了想,可以拿橡皮泥给月亮玩,可惜现在还没有橡皮卖。 橡皮泥还可以自己做,只是季明珠不太记得橡皮泥是怎么做的了,她还要好好回忆回忆才行。 给小月亮换了衣服,梳好了头后,脏丫头又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小丫头。 让小月亮好好坐好,季明珠要去给她做午饭了。 因为十天不能吃糖果,月亮现在心情很失落,就乖乖的听季明珠的话好好待着。 小小的她坐在床边,愁眉苦脸,两只手还在不停的转圈圈。 秦毅和季明安回来时,就着月亮眉头皱的跟个小老头似的,手里的东西都没放下,秦毅就问道:「月亮,你怎么了?谁惹你了?」 月亮还没说话,季明珠当即从灶房里出来说:「我惹的,怎么的?」 看着媳妇黑着脸,手拿菜刀,秦毅立即「呵呵呵」的尬笑着说,「没怎么?」 小月亮在旁边看着爸爸如此怂,忧伤的嘆了一口气,唉!看来指望爸爸是不可能了。 季明安在旁边看着自家侄女小大人的一幕,终于忍不住笑了,他跑到月亮身边,悄悄的问,「月亮,你今天怎么惹你妈了?」 「上次我给小蚂蚁们建的房子被雨沖坏了,今天我就想再给它们建一个,结果被妈妈发现了。」月亮说完,还有点不解,她只是想帮小蚂蚁建一个家,为什么妈妈会一直不同意?还大发雷霆。 「那下次不要再犯就行,」季明安也不喜欢月亮玩泥巴,他认为像他侄女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就该玩布娃娃。 外面,季明珠问秦毅,「今天正式下通知了吗?」 「嗯!」秦毅点头,等了这么久,他终于等到这一天。 得到确定,季明珠捂着嘴无声的笑了,太好了,终于等到了,后面的日子会越来越好。 季明珠真的已经受够了这压抑的年代,这些年做什么都要小心翼翼,不小心踏错一步都会万劫不復的日子,真的很难熬。 只要再过几年,他们不用怕说错一句话也会被□□了,也不用怕做个生意也会被打成投机倒把了。 想到后面越来越好的日子,季明珠真的开心的不行,特别是以后还有各种丰富的美食可以随便吃,想想就开心。 秦毅也特别高兴,虽然他也喜欢农村的生活,可他还是想回到城里,只因为城里的天地更广阔,能让他的妻子女儿过上更好的日子。 而且,秦毅总忘不了杨家对父亲诬陷,一直待在农村,秦毅对杨家根本没办法,只有回到城里,他才能想办法找出证据,让杨家得到惩罚。
第114页 恢復高考的事,在村里引起一番振动,但因为社员们普遍文化程度不高,考大学对他们来说是很遥远的事,所以只是谈论几天,大家又恢復了以前的日子。 只是从前不在乎孩子学习成绩的家长,现在也会要求孩子努力学习了,他们自己没文化,考不上大学,就将希望放在自家孩子身上。 若是孩子真的成绩好,能考上大学,那就是祖坟冒青烟的好事,即使考不上,损失最多就是每年的学费钱,又不会伤筋动骨,所以社员们后面对于孩子读书变得很积极。 恢復高考的消息没让社员们有多大的触动,却让一群知青差点乐疯了。 这么多年了,知青从城里来到乡下,原本一个个娇生惯养的人全部变成了黄土朝天的农民,吃不好穿不好,每天还要大量的劳动,原本他们都以为自己这一辈子就这样了,结果突然说可以通过高考回城了,这怎么不令知青疯狂。 城里的日子已经成为了知青心里最美好的回忆,他们想念家人,也想念城里轻松的日子,而只要能回城,很多知青什么也愿意做。 这些年,到了安山大队的知青差不多有三十人,而这些除了找关系回城的,办病退回城之外,还有二十几人,他们之中又差不多有十多个人要么嫁到安山大队,要么娶了安山大队的女孩子。 结果恢復高考的消息一出来,不少知青就蠢蠢欲动,鼓动自己的丈夫或者妻子支持自己高考,他们如果考上了,有良心的还会把家人接过去,没良心的可能就会一去不回。 反正现在农村基本不会扯结婚证,走了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当然也有看得远的,害怕自家媳妇(女婿)考上大学后就一去不会,于是便不同意他们复习,知青当然不会答应,于是矛盾便出来了。 就像孙莲,她和廖书已经有三个孩子了,结果恢復高考的消息出来,她就拼命的要去考大学,廖书不同意,她就直接搬回了知青院,连孩子也不要了。 期间廖书强行把孙莲拉回家,结果孙莲拿着刀要死要活,说不让考大学她就去死,廖家人看她来真的,怕出人命,自然是不敢拦她,只能由她去了。 要考大学,书籍资料是必不可少的,可惜高考的消息一出来,废品收购站的书籍就被一扫而空,手里有书的也会紧紧捂住,坚决不拿出来。 赵沐这时懊恼的不行,前不久秦毅就偷偷提醒了他,叫他多复习复习,结果赵沐没当真,现在后悔也晚了。 想到秦毅知道提醒自己,他家估计会有书,于是赵沐就厚着脸皮上门来问了。 秦毅手里有两套资料,一套是他当初带了的,一套是他后面慢慢找到的,因为有多余的,赵沐来时,秦毅很痛快的就拿出了一套书籍,让知青们轮流看。 再说,一套资料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不给,反而得罪人,而给了,考上了,知青们会欠秦毅一份人情,没考上的,也会对秦毅充满感激,这是一笔不亏的买卖。 有了资料,知青们开始悬樑刺股,很多人白天上工,晚上复习,一天只睡三四个小时,刻苦得不行。 就连秦毅和季明珠季明安也是一样的,他们虽然早早的就准备好了,可这次考试初步估计足有好几百万人,要从几百万人中脱颖而出,也不是容易的事,所以他们自然要刻苦。 第54章 在紧张的复习中,高考终于到了。 这是唯一的一次冬天高考,参加的人总共约有五百七十万,录取的人数却只有二十七万多,大概只有5%的录取概率。 可以说,这次高考真的是千军万马过独木乔了,而能考上的人,在后面基本都成为了社会精英。 高考那天,下着濛濛细雨,不过才三四点,季明珠秦毅他们和知青就来到了季前进家,要开拖拉机坐去县城。 季明珠自己也要考试,自然没办法照顾小月亮,而她最相信的,自然是季三栓,于是她把小月亮也带到了季三栓家,请季三栓照看小月亮。 现在月亮睡得很熟,像个小猪似的,被爸爸抱到老祖家也没醒过来,把月亮放到季家睡好,季三栓才说: 「月亮你们就放心放在我这里吧!你们要好好努力,争取考上大学,为你们自己,也为我们季家,为我们安山大队争光。」 对于季明珠他们考大学,季三栓是抱了万分希望,这要是考上了,那简直是祖坟冒青烟,虽然季明珠他们只是自家侄孙女侄孙子,可他们是同一个姓,同一个祖宗,在季三栓心里,只要季明珠他们考上了,那就是光宗耀祖了,他到了地底下也有脸见先人了。 「三爷爷,你放心吧!我们一定会努力的,」寒窗苦读,就为了这一次,怎么能不努力。 「去吧!路上一定要好好的,」交待了大家要小心,季三栓就赶紧催季明珠他们走了,毕竟时间不等人,这要是去晚了,今年高考就没希望了。 天上飘着小雨,季明珠他们一群人戴着帽子,穿着蓑衣,心里火热的看向县城的方向。 高考地点就设在安阳县,季明珠他们到时,已经有很多人来了,这群人中,有十几岁的青少年,二十多少的青年,以及三十多岁的中年。 不管是那个年龄段的人,他们的眸中无一不是渴望的看向考场,哪里即使有军人站岗,也抵不住人们人们渴望的视线。
第115页 离考试还有一点时间,季明珠就赶紧拿出早就做好的葱油饼,给季明安和秦毅吃了,毕竟要是饿着肚子进考场,可能会精神不集中。 吃过早餐,季明珠又叫秦毅和季明安检查好自己的准考证,九十九步都走过了,可不能在这最后一步掉链子。 见季明安紧张得大冷天都冒汗了,季明珠赶紧给他擦汗,顺便道:「明安,你别紧张,你努力复习了这么久,一定会没问题的,再说,今年若是不行,咱们明年还可以努力,别怕。」季明安会紧张,也是因为他才上完初中,高中是秦毅教的,所以他有点不自信。 「嗯,姐,我知道了,」季明珠的安慰还是有用的,季明安这时就想,他比其他人早学了一两年,他成绩也不差,若这样都还考不上了,那其他人就别想了,这个样子,还有什么好怕的。 高考分成了文理科,文科主要考政治,语文,数学,史地几科,其他三科每科满分一百分,只史地总分是一百分,总共四百分。 理科则要考政治,语文,数学,理化,总分也是同样的四百分分,还有如果想报考外语专业的,后面还要考一科外语。 季明珠其实想报考外语专业的,毕竟现在国家就缺这方面的人才,当然其他也缺,不过她上辈子学的就是外语,虽然现在忘了许多,也比其他人好多了。 只是季明珠这辈子一直在农村,根本没地方学外语,她要是真报了外语专业,秦毅他们估计会以为自己发疯了,于是季明珠只能退而求其次报考文科了。 秦毅和季明安报考的都是理科,考试分成两到三天,早上考一科,下午考一科。 为了防止作弊,进考场时查得很严格,考生们里里外外都会被搜得干干净净,进了考场后,一间考场里老师虽然只有一个,老师的眼睛却像雷达一样,一刻不停的在教室里扫着,坚决不给考生作弊的机会。 恢復高考后的第一次考题其实很简单,若是放在后世,估计初中生也能拿到高分,可现在文化断层了十年,许多人甚至提笔都写不出字了,从通知到考试的时间又没多久,所以很多人都没复习好,考试自然不理想。 一场考试下来,很多人都是垂头丧气的,心里抵抗力差的,甚至出了考场就哭出来,不少人也因为第一场考的太差,心里崩溃了,后面就像滚雪球似的,越来越差。 现在天气已经冷了,若从家里带午饭,到城里肯定会冷掉,于是季明珠他们就提前把粮食提到郝建党家,麻烦他媳妇帮忙做出来。 吃饭时,郝建党不停的感激秦毅,「好兄弟,多亏你早点提醒了,要不然这次我就惨了,」虽然不知道秦毅那来的消息,但消息是真的,秦毅又告诉自己,郝建党就欠了秦毅的一份人情。 「这也是你愿意相信,」像赵沐,即使秦毅提醒了,他也没当真,这怪得了谁。 几天考试下来,季明珠他们都有点吃不消,不是太累,而是考场的气氛太严肃,令人压抑。 回到家,一群人就开始对答案了。 「这道题你选的什么?」 「我选a。」 「那这一道呢?」 「答案是45。」 对过答案后,不少人心里都差不多有了数,这时候,他们就只能祈求今年录取的分数线不高,让他们能考上。 「秦毅,你去把闺女接回来,我在家里做饭,」精神紧张好久了,脑细胞都不知道死了多了,难得能休息,季明珠决定做点好菜补补身体。 秦毅到季三栓家时,小月亮正和一群小哥哥小姐姐玩丢手绢,笑得开心极了。 看见秦毅来了,她连游戏也不玩了,像个小炮仗一样一下子扑到秦毅身上,笑嘻嘻的说,「爸爸,你回来了,我好想你。」 「爸爸也想你,我的小宝贝,」秦毅一把把小月亮抱了起来,爱怜的亲亲她的额头。 最近为了考试,秦毅有点冷落自己的小宝贝了,现在试考完了,秦毅决定后面一定要多陪陪闺女。 「我也想爸爸,」小月亮亲了亲秦毅的脸颊,随后就紧紧的搂着秦毅的脖子。 秦毅拂着小月亮的背,笑容满面的说:「闺女真乖。」 旁边的一群孩子看见秦毅的慈父样,羡慕的不行,为啥他们的爸爸对他们不是打就是骂,从来就是板着脸,完全不像小月亮的爸爸,果然好爸爸都是别人家的。 现在流行严父慈母,一个家庭中,父亲对待孩子往往是从来没有笑脸,还认为棍棒底下出孝子,所以很多孩子都怕父亲,难怪他们会羡慕小月亮。 出门时,秦毅特意抓了一把水果糖,就是为了让闺女分给小伙伴,让闺女的人缘更好。 毕竟闺女大了,得要有小伙伴了,她人缘好了,别的小朋友才不会欺负她。 「月亮,爸爸带了糖,你给你的哥哥姐姐们每人分两颗。」 「好!」小月亮可不是小气的孩子,秦毅说分糖她就去分了。 季明珠平时有教月亮数数,三岁的她已经能数到一百了,每人分两颗糖对她来说是很简单的事,她还特别认真,别的小朋友想在她手里多要一颗也不可能。 分玩糖果后,秦毅让小月亮和小哥哥小姐姐们说再见,然后就带着月亮回家了。 回到家后,月亮又和季明珠和季明安腻歪了一会儿,一家人才坐在一起亲亲热热的吃饭。
第116页 等待的日子很煎熬,自从高考后,考生们日盼夜盼,就是盼望成绩能赶快出来。 到了发通知的那一天,考生们也不上工了,同样也是大清早的,就去借了骡子车,去了县城。 季前进也知道这群人就是上工也没心情干活,于是很痛快的就放他们去了。 秦毅和季明安也去了,只留下季明珠在家里焦心等待。 等秦毅和季明安回来,季明珠就赶紧冲上去问,「怎么样了?」问完后季明珠见两人满面春风,就猜到成绩应该不错了。 何止是不错啊!季明安兴奋的说,「姐,姐夫太厉害了,他考了365分,是咱们的省的第一名,是省理科状元。」 「真的,秦毅你太厉害了,」知道自己老公聪明,现在他考了高分,季明珠心里是再高兴不过了。 「那我呢?」随即,季明珠又问自己的分数,老公厉害,她也不能太差劲了。 「姐你考了325,我考了313,呵呵!咱们以后都是大学生了,」想到这里,季明安直接哈哈哈傻笑了,没想到,有生之年,他居然也能成为大学生了。 「太好了,有这个分数,咱们一家人基本不用分开了,」今年考生的分数都不算高,三百分以上,基本就能在京都选个好学校了。 至于秦毅,就是想上国家最好的华清大学和京都大学,那也是稳稳的。 第55章 「秦毅,你们考的怎么样啊?」不一会儿,听到秦毅回来,季三栓坐不住,就叫上季前进来秦毅家问一问。 「三爷爷快坐,」秦毅他们招唿季三栓坐着,才告诉他们分数。 「好,好,太好了,」季三栓听到分数,高兴的直拍大腿,激动得嘴唇都哆嗦了。 「老天保佑,老祖宗保佑,咱们季家出了大学生了,」这在以前,那就是状元了,特别是秦毅,居然是省状元。 想到这里,季三栓慈爱的看着眼前的三个孩子,像看珍宝一样,他不仅为他们高兴,也为自家高兴。 因为他知道,季明珠他们不是没良心的人,他们要是出头了,以后自家多少也能沾光。 季三栓要求也不高,他只希望季明珠他们能教教自家孩子,若是能让自家也出个大学生就好了,当然,若自家子孙脑子不开窍,考不上,季三栓也不会怪,毕竟读书可是要看天赋的。 想到这里,季三栓又热切的看向秦毅,多亏了他,教导了明珠和明安,他们俩才能考上大学。 季三栓会这么想也是人之长情,毕竟季家季明珠只上了小学,季明安也只上完初中,若没有秦毅,他们怎么可能比得过成千上万的知青。 当然,季三栓不知道,季明珠是开了挂的,就算没有秦毅,她也能考上,不过季三栓的想法,正是季明珠希望的,只有他们都认为是秦毅教了自己,自己才不会被怀疑。 「对了,明安,你们有看到季红的分数吗?」季三栓一脸期待,他孙女也是高中生,这次也去参加高考了,虽然孙女已经嫁人了,是别人家的了,可只要她考上,自己也为她高兴。 「季红姐好像是考了一百八十六分,」季明安有些不确定的说,毕竟他当时太兴奋了,就没怎么认真记季红姐的分数,所以他只大概记得,并不确定是不是记错了。 「那卫国呢?」杨卫国也去考试了,季三栓也想知道他考得怎么样? 「应该是一百二。」 听到这个消息,季三栓疑惑是问,「那他们到底考上了没?」 季三栓并不知道录取分数线最低是多少,不过听到杨卫国才只考了一百二,季三栓心里就有了不好的预感。 季明安小脸皱着,不太好意思的说:「三爷爷,我也不太清楚,毕竟每个学校录取的分数都不一样,所以我也不知道季红姐和姐夫到底考上没?」 实际上季红应该没问题,但杨卫国估计就有点悬了。 「那我改天去问问,」季三栓还没说话,季前进已经迫不及待要去问自家闺女了,要是真的闺女考上了,他家也能出一个大学生了。 之后,季三栓又和秦毅他们商量,要办次席面给他们庆祝,秦毅觉得太高调了,不太愿意,但季三栓说,一辈子只有这么一次,若是不庆祝,太遗憾了。 老人家都这么说了,秦毅他们还能怎么办?当然是答应了。 知道秦毅他们考得好,整个安山大队的人都轰动了,比当初季明宇当上兵还轰动,在老百姓的眼中,当兵虽然好,可大学生自然更好,大老粗能和文化人比吗? 当兵那是要经歷风吹雨打,拿命去拼,还要有运气,才能过得好,文化人就不一样了,每个月都是坐在办公室里,再随便动动笔桿,就能过得舒舒服服的,这两者根本就不一样。 而季明珠家,现在一下子就出了三个大学生,这简直令众人羡慕嫉妒恨啊!这可是三个铁饭碗,以后他们家就不用愁了。 想到从前季明珠三兄妹的可怜日子,再对比现在的风光,不少人心里都后悔极了,早知道季明珠三兄妹长大以后会如此出息,他们就该对季明珠他们好一点,那样他们多少也能沾点光了。 当然,有更多人后悔的是当初为啥没让自家闺女钓到秦毅这个金龟婿,要是秦毅是他们的女婿,那他们家也能有大学生了。 不管社员们再怎么把肠子都悔青了,现在也晚了,秦毅早已经和季明珠结婚了,闺女都三岁了,社员们再怎么羡慕,也不会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所以他们只能在旁边酸一下了。
第117页 当然,秦毅家的书籍资料受到了社员们的热烈追捧,就连知青也是一样的,在秦毅家就是拿到一张有笔记的纸,他们也是像对待祖宗一样把纸捧回家。 毕竟这可是省状元的笔记,拿回家给自家娃仔细看看,说不定那天自家也能出一个状元了呢? 秦毅因为考了省状元,给安阳争了光,县里的领导还奖励了他五十块钱,一只钢笔,还鼓励他好好学习,多为国家做建设。 接来了,就是报专业了,因为不知道学校的录取分数,秦毅他们只能估计填。 秦毅和季明珠的第一志愿都填了华清大学,秦毅选了金融系,季明珠选了文学系,至于季明安,他填了京都理工大学的计算机系。 接下来,就是等待录取通知书了,录取通知书会来的很晚,因为在这期间,上面还要调查考生的家庭成分,若你的家庭成分好,没有问题,那就可以上大学,若家庭成分不好,那就没办法了,你就是考的再好,学校也不会收。 秦泽阳的成分虽然不好,但他当初坚决的和秦毅断绝了关系,从户口上来说秦毅根本就不是他儿子了,所以即使他成分不好,秦毅上大学应该也没问题。 季明珠他们最起码要春天才入学,在这期间,他们就可以把家里的事情处理好。 牲畜之类的该卖的要卖掉,该吃的也要吃掉,还有家里的粮食,卖掉太可惜了,于是季明珠又去找了季前进拿了介绍信,去粮站换了不少全国粮票。 以后他们去了城里,就需要粮票了,靠学校补贴的肯定不够,自己当然要多做好准备。 这天,季明珠准备好了烟,酒,水果,糕点,领着秦毅他们去给自家爹娘爷爷奶奶扫墓了。 安山大队有专门的墓地,离大队有点远,因为今年很忙,所以上一次来给家人扫墓是清明的时候,离现在已经大半年了。 时间有点久了,上次季明珠他们来时把坟墓周围清理得干干净净,这次来时草又长得很深,快把季家爹娘爷爷奶奶的坟地都遮光了。 所以一到这里,季明珠他们就开始拔草了。 小月亮看见爸爸妈妈舅舅都在拔草,她觉得好玩,也使出了吃奶的力气,跟着拔草。 好不容易拔了两根草出来,小月亮抹了一把头上不存在的汗水,奶声奶气的说:「妈妈,好累啊!我们为什么要在这里拔草。」 季明珠看自家闺女装作小大人的样子,好笑的说:「因为这里是外公外婆和老祖宗的院子,家里院子长草了,当然要拔掉啊!」 「外公外婆和老祖宗在哪里?」小月亮左看右看,就是没见着人,她觉得妈妈是在骗人。 呃,这种事情,要怎么解释啊?总不能说小月亮的外公外婆老祖宗已经死了吧!关键的是,季明珠就是说了,小月亮也不明白死了是什么意思。 想了想,季明珠和小月亮说:「外公外婆和老祖宗去了天上了。」 「那他们为什么要去天上啊?」 「等你大了就知道了,」实在是解释不出来了,季明珠一个头两个大,干脆推脱了。 小月亮没得到答案,撇撇嘴,妈妈就会骗人,她现在已经很大了,怎么还不知道。 草除干净了,季明珠把贡品摆上,就开始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说话了。 「爹,娘,爷爷奶奶,今天来,是要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明安和我丈夫都一起考上了大学,以后,咱们就改换门楣了,你们高不高兴?」 点上烟,又分别敬了酒,季明珠才抱歉的说:「爹,娘,女儿不孝,这次不能烧纸给你们的,等到过年,女儿才多多烧一点给你们,让你们在下面过好日子,也求你们好好保佑我们,不求发财,只求平平安安。」 srb虽然倒了,但大环境里像给祖宗烧纸之类的还是封建迷信,在外面,季明珠根本不敢大大咧咧的烧纸,就怕被人看见了纸灰,被举报。 季明珠说完,就轮到季明安和秦毅了,季明安像他们保证,自己一定会光宗耀祖,而秦毅则说,他会照顾好季明珠他们。 接下来的日子,就是等通知书,因为离开学还早,知青们就经常来秦家找秦毅请教,他们今年考试考得不算好,也不知道有几个能录取上,而既然今年不行,就只能等明年了。 明年有准备的人会更多,竞争肯定会更激烈,秦毅成绩好,他们自然想多从秦毅这里多学习,争取明年能有个好成绩。 有时间,秦毅也愿意和知青们讲讲,结果知道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来了,秦毅一看,干脆开了个补习班,每天规定时间上课,当然,肯定是不要钱的。 因为这件事,秦毅的人缘不知好了多少,毕竟这时候,可不是谁都是这么大方的。 第56章 刚开年,秦毅他们通知书还没到,龚传伯和王来香却平反了。 自从srb倒台,国家开始「拨乱反正,」平反因为「□□」而造成的冤假错案。 现在一批大学生即将入学,但学校却缺少老师,所以这时候,自然是先平反下放劳动改造的教授。 这么多年了,龚传伯以为自己会老死在安山大队这个小小山村,却没想到,他居然还有平反的一天。 听到消息的那一刻,这对年过半百的夫妻皆捂着脸,哭得像个孩子一样,那声音中,有怨怼,有委屈,有伤心,从哭声中,道尽了他们心中的心酸。
第118页 季前进也没想到这群臭老九还有平反的一天,这时候他特别庆幸他老爹有远见,从来不像别的大队一样使劲磋磨一群臭老九。 他们安山大队,即使是□□,最多也就是骂一骂,很少有人动手,想到这里,季前进觉得他们应该不会记恨自己这个大队的人。 这样就好了,季前进是不愿意得罪有能力的人的,特别是他儿子侄子都在军队,若是他们大队的军官平反了,记恨安山大队,给自家儿子侄子穿小鞋怎么办? 虽然现在平反的只是两位教授,军官还没动静,但只要有一个人能平反,后面的不是迟早的事。 「龚叔,王姨,恭喜你们了,」听到消息,秦毅就赶忙过来了。 他是真的高兴,龚叔他们苦了这么多年了,终于苦尽甘来了,而且,既然龚叔他们能平反,那证明自家爹也快了。 等了这么多年了,一家人终于快团聚了,秦毅心里的高兴之情就不用说了。 龚传伯满脸慈爱,拍了拍秦毅的手背,「好孩子,这些年,多亏你了。」 这些年,龚传伯他们粮食不够吃,是秦毅偷偷补贴了他们,生病了,是秦毅找的药,天冷了,是秦毅帮忙买了过冬的衣物,可以说,若没有秦毅,体弱的王来香不一定能熬到现在,所以龚传伯对秦毅的感激之情就不用说了。 季前进看得这一幕,站在没有说话,装作没有看到,他没想到秦毅居然和这几个人认识,而且看样子还偷偷照顾了他们,要不然他们不会对秦毅和颜悦色。 这和他并没有关系,反正秦毅从前没被发现,而现在,人家都平反了,再相交又能有什么问题。 不过,都说锦上添花容易,雪中送炭难得,季前进还是挺佩服秦毅的,有远见,早早的就知道交好龚传伯几人。 不说别的,季前进已经知道了龚传伯他们就是华清大学的教授,这次秦毅他们考上大学,到了京都以后,龚传伯怎么也要照顾照顾秦毅吧! 这些都不说,作为华清大学的教授,龚传伯他们一定有不少人脉,而秦毅与他们交好,多少也能有一定的受益,这些都是隐形的好处,由此可见,秦毅还真是聪明。 季前进虽说羡慕秦毅得到的好处,却不贊同,他觉得秦毅实在有点冒险,要知道当初秦毅要是被人发现接济臭老九,那他一定会落到和龚传伯他们一样的下场,风险实在太大,也不知道秦毅那来的胆子。 不过,等后面季前进知道秦毅以前和龚传伯他们是邻居后,就明白了。 这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相处了十几年的邻居,和亲人也差不了多少了,见到昔日的近邻落入泥潭,有点良心的人都不会见死不救。 后边秦毅领着龚传伯他们回自己家,到了秦家后,季明珠已经准备好了菜,红烧猪蹄,回锅肉,板栗烧鸡,蘑菇鸡汤,酸辣土豆丝,炒青菜,季明珠做的都是一些家常菜,一行人却看得流口水。 龚传伯他们四人都来了,见状,他们有些不好意思的说,「这也太丰盛了。」 季明珠笑眯眯,邀请几人赶紧坐下,「又不是什么好东西,龚叔你们就别客气了。」 见季明珠热情招待,龚传伯他们几人心里舒坦,平日里他们没和季明珠相处过,现在一看,就知道季明珠和秦毅一样都是大气的人。 果然不愧是夫妻,心地都是一样的。 要请客,自然不能忘了支书,季明珠早叫季明安去请他,等他来以后,一行人上桌吃饭,聊天喝酒。 第二天,龚传伯他们夫妻就走了,而没过几天,季明珠他们的录取通知书都到了。 季明珠他们的录取通知书到时,离开学只有半个多月了,时间不等人,季明珠他们收到通知书后就准备走了。 毕竟从安阳县去京都坐火车要好几天的时间,而到地方以后,季明珠他们还要去租一间房子。 学校虽然有宿舍,但季明珠他们还有一个小月亮要照顾,住校肯定不行,所以租房子势在必得。 现在房子可不好租,房源很少,就算提前去了,季明珠也担心租不到房子。 家里的一切已经处理好了,房子季明珠就请季前进他们看一下,家里的自留地季明珠就让季前进他们种着 。 至于分在外面的自留地,就没季明珠他们的事了,考上大学以后,他们的户口就从农村转到了城里,季明宇的户口也是一样的,如此一来,季明珠家就再没有一个农村户口,自留地自然也没他们的事了。 只有房子,因为是季明珠他们自己出钱修的,所以还可以保留着。 要去京都,光带的东西就有不少,棉被,衣服,各种零零碎碎的,尽管季明珠缩减了不少,收拾好了以后也足有五六个蛇皮大口袋。 季明珠有点愁,「这么多,咱们不好带啊!」可要是不带,现在还是票据时代,季明珠他们没有足够票,到京都去买不到东西,也是一样麻烦。 秦毅见了,说「没事,有我和明安呢,」他们两个大男人,会连点行李也拿不完吗? 到了走的那一天,季明珠和秦毅在凌晨两点钟的时候,就起来做干粮了。 干粮季明珠做了馒头包子,煮了茶叶蛋,还烙了馅饼,拿上了以前做的肉酱,咸菜,炒面,装了满满一大袋子。 也幸好现在的天气不热,包子馒头就是放上两天,也不会坏。
第119页 吃过早餐之后,季明珠他们就由季明丰开着拖拉机送进了安阳县。 安阳县现在都没有火车站,所以想坐火车,季明珠他们还需要从安阳县坐客车到省城。 安阳县去省城的客车九点钟有一趟,下一趟就要等到下午两点了,季明珠他们来的及时,买到了最后几张票。 安阳县的客车有点年头了,从外面看,就可以看出客车很旧,车皮也到处都是锈迹斑斑,到了车上,一大股汽油味,臭汗味扑面而来,季明珠当即就有点反胃。 忍着这股味道,季明珠抱着月亮找到位置做好,就赶紧把窗户打开了。 第一次坐客车,比拖拉机好多了,所以小月亮很兴奋,她从窗口处见秦毅他们在下面装行李,就朝秦毅喊道:「爸爸,舅舅,我在这里。」 「乖乖坐着,爸爸和舅舅马上就上来。」 「哦,」月亮答应了,乖乖坐好,然后她又和季明珠说:「妈妈,我饿了。」 「要吃什么?」季明珠问月亮。 「包子,妈妈做的肉包子最好吃。」 「妈妈的乖宝贝,嘴真甜,」季明珠笑着拿了包子给小月亮,又说:「今天妈妈只做了菜包子,宝贝先吃着,等到了京都妈妈再给你做肉包子好不好?」 因为现在天气还不热,做肉包子在路上肯定会变凉了,吃了容易拉肚子,所以季明珠便只做了菜包子。 「好!」小月亮不怎么挑食,饿的时候她什么都吃,季明珠拿了菜包子她也乖乖吃了。 客车上人有不少人,多数重男轻女,季明珠拿白面包子给自己闺女吃,居然有不少人看不惯,这不,季明珠邻座的一个中年大婶,就小声的和她旁边的老人说:「妈,没想到啊!这年头,居然一个丫头片子都有人当宝,还要吃白面肉包子,娇贵。」 大婶虽然说的小声,但季明珠和她们隔的不远,她们说的话季明珠全部听见了。 而老人居然也附和中年大婶,「就是,一个赔钱货吃那么好,肯定是家里没男丁。」说完之后,老人一脸骄傲,应该是因为家里男丁不少。 「妈妈,什么是赔钱货?」小月亮满脑袋疑问,为什么旁边的婶婶和婆婆会看着她说这句话。 季明珠早就生气了,抱着月亮说:「赔钱货是坏话,月亮不要学。」 「好,」妈妈说好孩子不能学坏话,既然妈妈说赔钱货是坏话,那月亮就不问了。 随即,季明珠又讽刺的说:「某些人身为女人,却说女人是赔钱货,也不知道自己赔了多少钱?」 旁边那两个人明显是见不得女孩好,自己重男轻女,就觉得别人也应该和她们一样,季明珠要不是怕说得太难听教坏了闺女,她一定会给对方来一场心灵的洗礼。 家里有男的了不起啊!殊不知就是他们的这种心态,才造成了后世几千万的光棍。 那两人也知道季明珠是讽刺她们,刚想骂人,就见人高马大的秦毅和季明安上车了坐在了季明珠的旁边和身后。 嘴里的话一下就堵住了,担心骂出口后会被打,最后那位大婶只阴阳怪气的说了句「不识好人心,」就闭着嘴不说话了。 季明珠也不想理这种人,越理她她就越来劲,叫秦毅和明安坐好,很快,车子便开了。 第57章 在火车上,季明珠唯一感受到的,就是两个字——拥挤。 他们没买到卧铺,只买到了坐票,结果火车上啊!是人挤人,有的就买一张票,却带上两三个孩子坐车,自己位置坐不下,就去坐别人的。 还有一堆行李,堆得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了。 还有汗臭味,脚臭味,晕车吐的臭味,各种各样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即使开着窗户也于事无补,把季明珠他们折磨得不行,等终于下车时,别说大人了,就是精力旺盛的月亮也受不了,人都变得没了精神。 唿吸到新鲜空气,季明安不由的说,「终于又活过来了。」 季明珠也说,「是啊!要是再不到,我感觉整个人都要废了,」硬座可不好坐,坐上几天,腰酸背痛那都是轻的。 季明珠他们还带着小月亮,三岁多的孩子也有好几十斤了,即使三人轮流换着抱月亮,那也受不了,因为一直坐着,长时间保持一个动作,到了后面,季明珠的手脚都是麻的。 季明珠他们到京都时正是下午时分,火车站人来人往,十分热闹,因为季明珠他们是提前来的,学校还没有安排人来接,只能他们自己过去了。 京都现在温度还低,尽管已经穿了厚实衣服,季明珠他们还是觉得手脚冰凉,怕冷着月亮,季明珠还把她好好裹在自己的棉衣里,连月亮的小脸也没怎么让她露出来。 空气中传来食物的香味,季明珠他们把行李提到墙角放好,秦毅才说:「明珠,明安,你们在这里等着,我去买点吃的回来。」 京都还是太冷了,口里唿出的气息都带着白雾,秦毅就想去买点热食,让季明珠他们吃了,暖和暖和身子。 「要不咱们还是先去招待所吧?京都咱们又不熟,万一天黑了还没找到招待所怎么办?」虽然现在时间还算早,但人生地不熟的,季明珠就担心找不到地方耽搁时间。 「没事,」秦毅笑着说,「你忘了,我从小在京都长大了,这周围我都熟悉得很,怕什么?」虽然秦毅已经七八年没回来了,但这些年京都的变化不算太大,所以秦毅心里算得很清楚,不会耽误时间的。
第120页 说完话之后,秦毅就要走了,结果小月亮要和秦毅一起去,还伸手要秦毅抱。 虽然精神不好,但小月亮还是想跟着爸爸到处看看,她以前一直在乡下,什么都没见过,现在她就像个土包子进城似的,哪里都想看一下。 关键的是,爸爸去买吃的,他一向疼自己,聪明的小月亮想着,跟着爸爸去就可以选自己想吃的了。 闺女黏自己,秦毅很高兴,他一把把小月亮抱在自己怀里,和季明珠他们说,「那我们走了。」 「秦毅小心点啊!别把月亮放开,」车站的人川流不息,谁知道里面会不会有拐子,所以秦毅要把闺女带走,季明珠就仔仔细细的交待他一定要看好闺女。 「我知道的,你放心吧!」秦毅表示明白,他又不傻,会不知道车站不安全吗?媳妇也太不相信他了。 大冬天的,汤汤水水的不方便,吃个烤红薯是最好的了,一会儿,秦毅就提着几个报纸包好捆好的红薯过来了。 小月亮也如愿以偿,买到了心仪的动物饼干,当然,她怕妈妈生气,还没见到季明珠就一直躲在秦毅的怀里,怯生生的不出来。 这几天闺女受罪了,所以季明珠就当没看见她手里的饼干,他们几人吃了香喷喷的烤红薯,感觉没那么冷了,就由着秦毅带着他们坐车去招待所。 京都招待所有不少,秦毅直接领着季明珠他们去华清大学的招待所,这个招待所是专门招待学生家属的,离学校很近,秦毅他们有学生证和介绍信,很容易就住进去了。 前些年国家文化断层,学校里只有很少的凭推荐来上大学的学生,因为学生少,招待所没生意,都快荒废了。 不过最近学生已经陆陆续续的来报导了,所以招待所又被招待员仔仔细细的打扫干净了,就连棉被也全部拆了洗干净晒过来,闻着就有一股皂角洗衣粉的清香味。 吃过东西以后,秦毅就问季明珠,「媳妇,要不要出去走一走?」回到自己熟悉的环境,秦毅迫不及待的想和媳妇闺女介绍自己以前生活的地方。 「我好累,咱们明天再出去吧!」坐了几天火车,季明珠是又累又困,现在她就想睡觉,一点也不想见识京都的风采。 「那好吧!」看见媳妇眼睛都快睁不开了,闺女也在打瞌睡了,秦毅只能遗憾的放弃了心里的想法,反正以后时间还多,今天就算了吧! 睡到半夜的时候,季明珠突然感觉不对劲,平日里她睡觉时一直是把小月亮抱在怀里,结果今天晚上,她感觉小月亮像个火炉子似的,越来越热。 睡得有些迷煳的她摸了摸月亮的额头,结果发现小月亮额头很烫,一看就知道发烧了。 季明珠立马清醒了,她赶紧把月亮抱在怀里,发现小月亮不仅额头烫,全身也烫,估计都能把鸡蛋煮熟了。 「秦毅,你快起来,月亮发烧了,」季明珠差点哭出来了,月亮自从出生后,季明珠就经常餵她灵泉,所以她很少生病,没想到才到京都的第一天晚上,她居然就生病了,还是发高烧,一时间,季明珠心慌意乱,就怕月亮烧出问题。 「怎么了?」秦毅没太听清楚季明珠说什么,但听见季明珠的喊声他就醒了,把灯打开,秦毅便看见满脸通红的小月亮被季明珠抱在怀里。 摸着小月亮的额头,秦毅着急的说,「月亮怎么会突然发烧了?媳妇你快把闺女的衣服穿好,我们带她去医院。」 「好!」季明珠现在有点六神无主,听见秦毅吩咐她便立即给闺女穿衣服。 其间,小月亮醒了,平时奶声奶气的声音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有气无力,「妈妈,我难受。」 「没事啊!妈妈马上带我们月亮去看病,」疼在儿身,痛在娘心,季明珠现在就是这种情况,她真恨不得由自己代替月亮生病。 穿好衣服后,季明珠又起来倒水,实际上换成了灵泉,拿给月亮喝,这时候,她特别期望,灵泉能见效快一点,让月亮能早点好。 招待所这时门关的紧紧的,秦毅只能把招待员吵醒了请他开门,招待员原本被吵醒了很不高兴,不过他见秦毅是因为孩子生病了才吵醒他,就不生气了。 这年头,谁家没有孩子,都是做父母的,能理解孩子生病的心情,招待员还把他的自行车借给秦毅他们,让他们俩赶紧带孩子去看病。 急匆匆的赶到医院,里面已经没有医生了,秦毅只能去报了急诊。 「医生,我闺女怎么样?」等医生给月亮量过体温后,秦毅就急不可耐的问月亮的病情了。 「有点严重,发烧到四十度了,」这个温度已经很高了,是高烧了,医生看完体温后,又拿了电筒哄小月亮,叫她张嘴「啊!」 月亮跟着医生做了,看完后,医生又说:「喉咙也发炎了,」再用听诊器听过小月亮有没有痰后,医生就开药给月亮打针了。 这个时候,输液是很少的,医生一般都只给病人开药,月亮今天还是因为比较严重,医生才给她打针。 当然,因为这时候人们看病少,身体没有抗性,所以吃药的效果也很好,只是还比不上打针。 小月亮以前没打过针,也没看过别人打针,所以她开始还不怕打针,结果,针打进了屁股,感觉疼了以后,小月亮立即就哭出来了。
第121页 后面吃药也是,医生开的退烧药很苦,月亮喝过一口就不愿意了,最后还是秦毅狠心给她灌了进去。 月亮很伤心,觉得爸爸妈妈不爱她了,明明她已经很不舒服了,结果爸爸妈妈还让穿白衣服的人给她打痛痛的针,还逼她喝苦苦的药,她现在觉得自己真是个可怜的孩子。 越想越伤心,月亮哭得都打隔了,满脸泪水,季明珠和秦毅好话都说尽了,也说了月亮只要不哭天亮就带她去买糖果,买她从没吃过的巧克力。 结果月亮实在太伤心了,糖果和没吃过的巧克力都抚慰不了她受伤的心,她依旧哭的很厉害。 幸好,打针和治发烧的药里面都有令病人安睡的作用,所以大概十几分钟后,月亮困了,终于迷迷煳煳的睡了过去。 闺女终于睡了,秦毅和季明珠同时松了一口气,毕竟月亮第一次哭得撕心裂肺,实在看着都心疼。 而且季明珠和秦毅也担心,月亮一直哭,把嗓子哭坏了怎么办? 今天这位值班的医生心地很好,见月亮睡着了,他便小声的和秦毅说:「医院还有空床位,你们今天就在医院住下吧!免得来来回回奔波。」 再说,现在离天亮还有几个小时,外面温度较低,这位医生也担心他们出去后让小孩子冻着,让月考病情加重。 「真是太谢谢李医生了,」值班的医生姓李,因为他这番话,秦毅对他感激不尽。 「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不管怎么样,还是要多谢李医生,」要是李医生不愿意让秦毅他们待在医院,秦毅他们也没办法,这都是李医生心好。 能在医院住着自然是最好了,秦毅就怕回去后如果闺女再发烧,来回崩波太浪费时间了,还耽误闺女的病情。 有了医生发话,秦毅和季明珠就让月亮睡在病床上了,这一晚,他们俩一直没睡,隔个十几分钟就会摸一下月亮退烧没。 两人的心一直是揪着的,毕竟四十度的温度实在太高了,要是发现的时间晚一点,可能人都会烧傻了,所以一直到现在,季明珠都在后怕。 幸好,一个小时后,医生被秦毅央求着再给月亮量一次体温,结果可喜可贺,月亮退烧了。 两人终于把提着的心放了下来,季明珠不停的念叨,「退烧就好,退烧就说明闺女在好了。」 「是啊!闺女终于没事了,」秦毅也庆幸的说。 第58章 「姐,月亮怎么样了?」季明安昨天太累,睡得死死的,第二天醒过来没见到季明珠他们,去楼下问了招待员才知道月亮生病了。 当即他就懵了,还在心里怪自己睡得太死,连月亮生病了都不知道。 买了早餐,季明安就去医院了,不过他对京都不熟悉,还是到处问人才找到地方。 而月亮一看见季明安来了,就跑过去抱着季明安的大腿,嘴里直说,「舅舅,走了,走了。」 「月亮怎么想走了?」看月亮小脸苍白,季明安心疼的很,把她抱在怀里,说:「月亮,舅舅买了小笼包,要吃不?」 月亮摇头说「不吃,」然后又催促季明安赶紧走。 季明安见月亮简直把医院当龙潭虎穴了,就看向他姐,问道:「月亮怎么了?」 季明珠向季明宇解释道:「怕打针。」早上医生来给月亮检查过了,烧已经退了,喉咙发炎也好了很多,但还需要再打一针,免得病情復发。 小月亮是个鬼精灵,听见还要打针,哪能坐的住,当即就要走。 季明珠和秦毅都哭笑不得,只是哄着小月亮,但就是不走。 爸爸妈妈不走,小月亮一个人也不敢走 ,这不,见到季明安来了,她觉得有了希望,就去抱季明安的大腿,希望季明安带她走。 了解之后,季明安也和秦毅他们一样,使用拖字决,到了最后,小月亮发现,即使舅舅来了,她依旧逃不掉打针的命运,真是凄悽惨惨戚戚。 今天月亮生病还没好,所以季明珠他们又在招待所住了一天,等到了第二天,大清早的,秦毅就抱着月亮带着季明珠去找房子了。 至于季明安,因为已经快开学了,季明珠就叫他先去学校看看,熟悉环境。 秦毅和季明珠都在华清大学上学,所以找房子他们自然也要在周围找,那样离学校近,方便回家。 不过现在的房源真的不好找,很多工人都是几口人挤在二三十平方米的小房子里,自家都不够住,更别说出租了。 租不到房子,季明珠心里着急,虽说学校也有宿舍,可最起码也是六人一间,学生都来自天南海北的,相处期间肯定多少会点有摩擦。 季明珠最烦这种事,所以她情愿多花钱租房子也不愿意住集体宿舍 。 再说,月亮是个小孩子,即使她再乖,偶尔也会哭闹,那样势必会打扰到别的同学,一次两次还好,次数多了,同学们能没有意见? 转悠了一大圈,实在找不到地方,秦毅便说:「媳妇,咱们先去吃饭吧!」 季明珠也觉得饿了,点了点头说「好。」 提到吃的,秦毅就和季明珠说:「媳妇,我知道这附近有一家几十年的老面馆了,味道特别好,你要不要去试一下。」 「那面馆没有关门吗?」现在可不允许有私人买卖,既然这样,面馆怎么还能开。
第122页 秦毅和季明珠解释,「没有,只是以前的私人面馆被集体化了,老闆现在每个月就领工资。」 秦毅说的这家面馆味道的确不错,还没到店里,季明珠就闻到了面的香味,他家生意也不错,季明珠他们进去时,五六张桌子都差不多坐满了人。 这家店的面种类挺多的,有牛肉面,羊肉面,肉丝面,清汤面等,还有大碗的和小碗的,现在牛肉并不多,他家牛肉面很紧俏,季明珠他们来时早已经卖完了,看了看,季明珠便要了一碗肉丝面,秦毅要了羊肉面,至于小月亮,季明珠给她要了一碗小碗的清汤面。 点好面,季明珠他们就要找地方坐下了,结果,在面馆的角落里,秦毅他们见到了龚传伯夫妻。 他们两人这时也看见了秦毅他们,龚传伯立即喊秦毅,「秦毅快来坐。」 坐好了,龚传伯便道:「秦毅,你们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早点写信和我们说,我们好早点去接你们。」 秦毅笑着和龚传伯客气道:「我又不是找不到路,就没想着麻烦龚叔。」 秦毅最怕麻烦别人了,再说龚传伯他们夫妻都是几十岁的老人了,又没有车,叫他们接自己,这不是劳累他们夫妻嘛! 王来香嗔怪,「小毅你怎么这么见外?」 「没有啊!」秦毅赶紧摇头。 王来香和龚传伯多少了解秦毅,自然知道他的想法,这人都来了,他们再说什么也晚了,不过龚传伯和秦毅说,不管怎么样,晚上秦毅他们必须去自家吃顿便饭。 见秦毅不太愿意,王来香一口说必须去,随即,她便看向可爱的小月亮,结果她却发现月亮一直臭着一张脸,一点也不高兴。 「月亮这是怎么了?要不要王奶奶抱抱?」这人老了,就稀罕小孩子,王来香他们夫妻只有一个独子,也下放去了农村,现在都还没结婚,今年他也没考上大学,回来不了,两个老人一直孤孤单单的,见着孩子就稀罕了。 月亮根本不离开季明珠,听见王来香的话,她小声的说「不要,」然后便紧紧搂着季明珠的脖子,死死的不松手。 月亮这样有点没礼貌,季明珠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背,才说:「王婶,你别见怪,月亮昨天发高烧了,去医院打了针,她气性大,到今天还是不高兴。」 王来香哪里会见怪,她和季明珠说:「明珠,你人还小不懂,我们月亮可不是气性大,她分明是还不舒服,你以为发高烧退了烧就好了,就是大人都还要痛几天,更别说孩子了。」 想到这里,王来香对月亮更怜惜了,可怜的娃,刚来京都就发烧,肯定是水土不服。 季明珠哪里会不知道,月亮一直说自己难受,她又不是没听见,她只是怕王来香不知道,觉得月亮矫情而已。 面上来了,秦毅他们开始边吃边聊,结果龚传伯听说秦毅他们要租房子,就和秦毅他们说,自己有个老友要租房,秦毅他们要是想租,他就带他们去。 真是打瞌睡就来了枕头,秦毅正愁租不到房子,现在龚传伯愿意介绍房子给他,他哪里会不愿意。 龚传伯说的老友,姓王,和王来香还是远亲,他要租的房子,是他家的祖宅,一套一进的四合院房子,大概面积在一百八十平方米左右。 老王的房子离华清大学不算远,走路大概要十几分钟。 这位老王也是才平反的,不过他因为是留过学了,这些年受的罪特别严重,他老伴在这场灾难中没了,儿女也没了两个,唯一剩下的儿子现在在南方靠着妻子的娘家势力,有了工作,就不打算回来了。 老王被斗怕了,又思念儿子,就想把房子卖了去和儿子团聚,但他的房子一直卖不出去,他等不及了,便把房子託付给龚传伯,自己走了,请了龚传伯帮忙租出去或者卖出去都行 。 实际上,老王最希望房子能卖出去,他虽然还得到了近些年补发的部分工资,可谁会嫌钱多,他也不想给儿子媳妇增添负担,有钱的话就能多补贴他们一些。 只是买老王的房子需要一大笔钱,没钱的人买不起王先生的房子,有钱的又瞧不上他的这栋破房子,于是这房子便一直卖不出去,最后他只能先松口说把房子租出去,等再过几年再看看房子能不能卖出去? 王家的房子的确有点旧,看样子最起码已经好几年没有维修了,而且,季明珠他们进去还发现,王家的这套房子好像被洗劫过一样,好几处地方都被打坏了,院子里也是乱糟糟的,搭建的一些木棚子,把正中间的院子都挡住了,只留了一条路。 见季明珠他们惊讶,龚传伯便道:「这房子以前分给了几户人家住,老王回来后国家就把房子还给了老王,结果那几家人不说把房子还给老王,还把他打了一顿撵了出去,既然他们不仁不义,老王自然也不客气了,直接就花钱请了一些混社会的,把他们也同样打了出去,那群人出手有点不知轻重,房子有的地方就被打坏了。」 龚传伯说得轻描淡写,秦毅听了却嘴角抽搐,这位老王也是个脾气不好的,一般人可不敢直接动手。 龚传伯还羡慕的道:「也只有老王,因为要走了,所以不怕得罪人,换成我们两个老傢伙,就不敢了。」 龚传伯家除了学校分的宿舍,也还有几处房产,回来后国家也同样把房子还给了他,他的房子里也同样住了人,那些人住了龚传伯家的房子十来年了,早把那房子当成自己家的了,龚传伯根本拿他们没办法。
第123页 至于说让龚传伯学老王,龚传伯不敢,他惜命,还要留着这条命等儿子回家,请社会上的人是可以把那群人撵出自家的房子,可要是后面他们回来打击报復怎么办? 他们两个老人,根本打不过那群人,这样想着,龚传伯干脆就打算先忍着,等儿子回来再说。 「龚叔,那老王叔的房子要多少钱啊?」季明珠问道。 这套四合院不大,应该贵不到哪里去,要是直接买了,后面升值就赚大了,就是等着拆迁,那也能赚一笔,简直稳赚不赔,所以看见四合院,季明珠便心动了。 「这座院子,老王说要八百左右,但如果和他讲价,应该还能降一些,只是这钱可不少,秦毅你们有吗?」 想了想,龚传伯又说:「我觉得还是租房比较划算,老王说了把整个院子租出去,一个月也只要二十块,你们先租几个月,等你爹回来了,你家的房子也能拿回来了,那就不用再租房子了。」 秦毅家也有一套房子,三室一厅,面积也有一百多平方米,而只要秦泽阳回来,秦家的房子就能拿回来,秦毅又人高马大的,不会从那群人手里要不回房子,这样想,秦毅要是买这栋房子,就有点太亏了。 没有经歷过后世的房价,龚传伯这样想很正常,可季明珠知道后世的房价,她以后还会有孩子,孙子,总不能一家人一直挤在一套房子里吧! 现在有机会买到便宜的房子,还不抓住,那纯粹就是傻子。 至于说钱,季明珠他们的钱不太够,但光当初找到的金珠,卖了就有六百多块了,再添一点,就能买到一套房子了。 黄金后面虽然也会涨价,可根本比不过房子,而秦毅听了季明珠的话,也觉得有道理,他们以后的孩子总不能一直挤在一起,早晚都要买房子的。 既然早买晚买都要买,那还不如趁现在便宜,把房子买上。 龚传伯见秦毅心意已决,便不再劝了,不过他表示,一定要多给老友讲讲,把价格降低。 秦毅不想让龚传伯为难,便说让龚传伯把老王的地址给他,他自己写信去和他讲价。 龚传伯拗不过秦毅,最后还是把老王的地址给了秦毅。 第59章 既然有了房子,当天,季明珠他们就把招待所的房子退了,毕竟多住一天的招待所就多要一天的钱,现在季明珠他们没收入了,还是能省则省。 季明珠他们考上大学,虽说现在学校不要学费和书本费,但生活费还是要的,一个学生一个月就是花十二块,一年下来也是一大笔钱。 现在又没有可以兼职的地方,这十二块钱,对于没有收入的学生来说,是一笔负担,而很多大学生实在没钱怎么办?只有向亲戚朋友村民们借了,可以说,在这个时代,很多大学生都是由全村人供起来的。 当然,如果实在家庭贫困的,还可以申请补助,每个月学生得到的不多,但也可以勉强生活,而季明珠他们兄妹是不在贫困生范围类的,毕竟他们虽然没有父母,季明宇却已经是排长了,每个月有好几十的工资,这种情况下他们俩是别想要贫困补助了。 还好,这些年在农村花费不算大,季明宇寄回来的钱已经有几大百了,暂时够季明安用的了。 季明宇作为兄长,其实是不需要替季明安出生活费的,季明珠也不想因为钱的事让他们俩兄弟生分,所以她已经和季明安季明宇说好了,生活费由季明宇出,但算是季明安和季明宇借的,等季明安工作以后,这钱必须要还。 写信告诉季明宇时,他是不同意的,作为兄长,他觉得自己该养弟弟的,但季明珠已经一槌定音了,自从季明珠嫁人后,季明宇每个月寄得钱有一部分他都说用来作季明宇的生活费,算下来,季明宇已经养了季明安几年了。 他已经够对得起季明安的了,季明珠总不能让大弟一直养小弟,那样对季明宇不公平。 季明宇的那份工资一点都不好拿,上一次他回来时,他的脸上就多了好几条伤痕,身上季明珠没看到,但猜也猜得出来了。 风里来雨里去拼命挣的钱,季明珠可忍不下心把季明宇的钱挥霍完,怎么她也要把弟弟的钱给他保住。 再说,升米恩斗米仇,这句俗话还是有道理的,季明珠可不想让季明安形成依赖,成为一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至于季明珠和秦毅,他们夫妻这些年在农村也没闲着,每年秦毅冬天卖反季节蔬菜就能挣一笔,因为有了秦毅这个大男人,季明珠每年餵猪餵到了五头,这些除了本钱也有一大笔钱。 平日里他们夫妻还会去挣工分,秦毅经常去帮别的大队修机器也能赚一笔外快,算下来,这几年季明珠和秦毅就存了差不多上千块钱,这些钱足够他们俩在京都用几年了,所以他们暂时是不用愁的。 以前住老王房子的人实在不爱卫生,屋子里脏的不成样子,季明珠和秦毅季明安他们三人,光打扫就扫了两天。 期间,秦毅把院子里的违章棚子全部拆了,坏的地方该修的修好,这座老院子总算有它原来的一丝风采了。 「秦毅,咱们还要添置一些东西,你说去哪里买好?」房子弄好了,家里差的物件也还添补起来了。 他们来时,就只从家里带了棉被,衣物,铁锅和一些洗漱物品,其它的什么都没带,平时那些家什在身边没觉得它们有多重要,现在家里的家什离了身边,就感觉什么都不方便了。
第124页 像没了瓷盆,这两天季明珠他们都是用打水的木桶来洗脸,没了暖壶,这两天想喝水就只能现烧,简直各种不方便。 所以家里的房子规整好,季明珠就迫不及待的要去买家什了。 秦毅抬头看了一下墙上的日历,才道:「明天是星期天,我以前知道每到星期天怀安路那边会有一个旧货市场,里面专门卖一些旧货和残次品,咱们明天可以先去看看,旧货市场还开没?没有再去供销社。」 秦毅他们有钱,可没有多少票,很多东西都买不到,还不如去旧货市场碰碰运气。 季明珠也对旧货市场感兴趣,听秦毅这么说,里面的好东西有不少,虽然有瑕疵,但只要不是二手的衣服之类的,其它的只要能用季明珠都能接收,毕竟现在可是特殊时期,没有挑的。 怀安路离季明珠他们这里有点远,坐车也要个把个钟头,所以天才微亮,季明珠就和秦毅起床了。 因为路途遥远,加上回来时应该要拿不少东西,季明珠就没带月亮去了,季明安现在还没去学校报导,还可以帮他们照顾月亮。 想到这里,季明珠有点愁,等开学以后,他们两个都要上学,到时就没人带月亮了。 看样子,到时只能把月亮送进幼儿园了。 现在的幼儿园,又叫託儿所,一般只有国营企业和街道办事处才有,国营企业就不用说了,只有企业里的工人子女才送到託儿所,而且还不用交钱,连午餐都由託儿所包了。 季明珠和秦毅都不是工人,国营企业的託儿所就不用想了。 至于街道办事处办的託儿所,好像要交钱也要交午餐费,不过如果家长是工人,可以拿□□去厂里报销,季明珠不差交给託儿所的钱,她就是担心月亮还小,託儿所的工作人员照顾不好她。 不过季明珠还没去过街道办事处的託儿所,她打算改天先去看一看,如果託儿所里面的环境好,教育措施也到位,那她就把月亮送过去,如果託儿所不好的话,她就只能再想办法了。 旧货市场,又叫跳蚤市场,里面不仅有旧货商店,还有一些人在摆摊,他们卖的,大部分都是家里用过了又不需要的旧货,以及一些没用过的毛巾,枕巾,假领子之类的。 至于旧货商店,里面的东西就多了,小到有瑕疵的锅碗瓢盆,针线头脑,大到二手收音机,缝纫机,应有尽有。 旧货市场里的人也很多,大部分都是年轻女人,中年妇女,老年妇女,男人见到的都不多。 也是,像这种只要有钱就可以尽情购物的地方,一般都是女人的最爱,男人可没多少耐心来。 来往的人大部分也皆是笑吟吟的,看来是都买到了心仪的东西了。 难得能好好购物一次,季明珠手痒的不行,可以说看见什么她都想买。 当然,那也只是想想而已,季明珠还是能克制自己的,只买了需要的东西。 就是这些,也不少了,他们现在有了房子,以后肯定要经常做饭,所以碗筷,油盐酱醋都不能少。 还有枕头,搪瓷缸,搪瓷盆,暖水壶,卫生纸,铁头锁等等,等买完了以后,季明珠和秦毅的四只手都差点没把东西提完,就连钱,也用去了上百块。 买完后,季明珠又心疼钱,都说破家值万贯,他们要是能把家里的家什带过来,就不用花这上百快钱了,不过那明显是不可能的,季明珠也就是想想而已。 回到家里,季明珠都快累摊了,月亮看见一大堆东西,就跑过来问:「妈妈,你买了什么啊?有买给我的吗?」 问完,月亮期待的看向季明珠。 「有啊!你爸爸给你买了两个布娃娃,你要的话自己找,」在农村的时候,想买玩具也找不到地方买,秦毅一直觉得亏待了他闺女。 今天他有见到了一个手巧的人在偷偷卖自制的布娃娃,看着很漂亮,秦毅就一下子买了两个。 季明珠是在逗小月亮,可她听见有布娃娃,哪里还坐的住,当即就自己去翻了,可她人小腿短,又没什么力气,季明珠看见她拿碗时,颤巍巍的,特别怕碗被月亮拿掉在地上打坏了。 「月亮,把碗放心,妈妈给你找,」赶紧让月亮住手,季明珠就起身去给她找布娃娃去了。 找到了布娃娃,月亮很喜欢,笑得「咯咯咯」的,声音像铃铛一样清脆。 「爸爸妈妈最好了,月亮最喜欢爸爸妈妈,」月亮嘴甜,这句话把秦毅和季明珠哄得心花怒放,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季明安见状,便假装吃醋,「月亮,那我呢?」 「也最喜欢舅舅了,」月亮根本没有考虑,立马就把这句话说出来了。 舅舅也一直很疼她,她自然也喜欢舅舅,妈妈说,这叫不厚此薄彼。 季明安听见月亮的话,果然满意了,就凭月亮的小甜嘴,季明安就觉得没白疼月亮。 一高兴,季明安便说:「乖月亮,舅舅明天带你去动物园,你要去不?」 「动物园是什么?」月亮一脑袋问号。 季明安和月亮解释,「动物园里面有很多动物,有大象,长颈鹿,狮子,老虎,蛇……」 季明安说的这些除了蛇月亮都没见过,但她有点怕蛇,所以不想去。 季明安也是个土包子,他说的这些动物他都只在书上看过,所以听见这附近有动物园,他才想去看一看。
第125页 不过见月亮不感兴趣,季明安就有点失望了。 秦毅这时也说:「后天吧!明天,我们要去看我娘。」 虽然很不想去杨家,可秦毅他们已经来京都几天了,前几天是一直有事,没时间,现在家里已经没什么事了,再不去,秦毅怕那家人知道后说自己不孝。 秦毅可不想自己的名声被败坏,所以再抗拒,他还是得去杨家一趟。 秦毅他们要办正事,季明安自然答应,他又不是小孩子,不会多等一天都等不起。 第60章 再一次踏进这个熟悉的地方,秦毅的内心无疑是复杂的,毕竟在这里,他过上了以前从没过过的苦日子,见识到了三百六十样的人,还……还从有娘的孩子变成了差不多没娘的孩子。 秦毅在这里住了好几年了,好些邻居都还记得他,一路走来,不时有人和秦毅打招唿。 「这是秦毅吧!长变了。」 「高了,壮了。」 「张伯好!」 「好!」 「哟,你是小毅吧!长变了好多了,回来了?」 「嗯,秋婶好,我回来了。」 「小毅这是带着媳妇孩子回来了?」 「是啊!我带我闺女和媳妇来见见我娘。」 「小毅是考上大学了吧!」秋婶一脸好奇,嘴里的语气却很肯定,毕竟秦毅可是下乡去了,现在能回来,除了考上大学就没有别的原因了。 当然,也有可能是家里使力把下乡的知青捞回来,不过杨家会找关系把秦毅这个继子捞回来吗?想想都不可能。 「我和我媳妇都考上了华清大学,」这个消息早晚都会被人知道,所以秦毅就没瞒着了。 「我的天,小毅你太厉害了,你媳妇也是个好的,」这可是华清大学,毕业以后国家就直接分配工作了,而且职位不低,最起码也是个三级工,看来,秦毅能出头了。 想到这里,秋婶一脸羡慕,要是她家也有两个大学生,该多好! 和秋婶分开后,很快,秦毅就带着季明珠月亮到了杨家。 杨家人都去上班了,秦毅到时,家里只有郑秀一个人在,她怀里还抱着一个一两岁时小孩,那孩子应该是杨保国的。 「娘,我回来了,」见到郑秀,秦毅率先喊了一声娘,随后,他把手里的东西放下。 回来一趟,自然不能空着手回来,秦毅买的东西挺贵重,有好烟好酒,还给郑秀带了一套衣服。 「小毅,你怎么回来了?」见到秦毅,郑秀的第一句话没问秦毅好不好?而是问秦毅为什么会回来? 听到郑秀的话,秦毅眼里的阴霾一闪而过,他没好气的说:「我考上大学了,自然能回来了,」 随即,秦毅又拉着季明珠和郑秀介绍到:「娘,这是我爱人季明珠,以及我闺女秦悦。」 季明珠心里不喜欢郑秀,可因为她是秦毅的娘,所以她面上还是笑吟吟的,她轻声叫了一声「娘,」随即又教月亮叫郑秀「奶奶。」 知道季明珠的名字,郑秀就黑了脸,因为她知道季明珠是乡下人,虽然不喜欢秦毅这个儿子,可儿子娶了乡下人,郑秀就觉得丢了脸。 郑秀没好声的叫秦毅坐,眼光都不给季明珠和月亮一个,她问秦毅:「你考上什么大学了?还有你媳妇,你带她来干嘛?京都花费高,你养得起她们吗?」 秦毅额头青筋直跳,这就是他亲娘,他脸黑的像煤炭,粗声粗气的说:「我和我爱人都考上了华清大学,自然要带她们带来,至于养不养得起?就不劳娘你费心了,反正又不要你养。」 「你,你说的是什么话?」这么多年了,郑秀还一直以为秦毅是她记忆里的听话儿子,所以她才会说话不客气,没想到,现在秦毅居然变了,郑秀觉得自己的脸被秦毅打得啪啪响,都肿了。 而且,季明珠不是乡下人吗?怎么还考上大学了,还是华清大学,这简直不公平。 想到杨保国费劲心思复习了几个月,都没考上,郑秀就呕出一口血来,她绝对不承认,自己从小聪明伶俐的继子,居然还比不过一个乡下村姑。 「我还能说什么话?」秦毅挑眉,老娘自己说话难听,还怪秦毅不给她面子,真是好笑。 现在对于秦毅来说,媳妇闺女老爹才是最重要的,所以他才不会为了自己这个偏心的娘委屈自己和家人。 郑秀从来就是个怂包,只会欺软怕硬,秦毅态度强硬,她自然不敢再说什么了,她只能用看不孝子的眼神看着秦毅,幽幽的说:「小毅,你变了。」 「人总是会变得,」秦毅和郑秀说。 屋子里的气氛实在不好,季明珠他们都没说话,郑秀也抱着杨保国的孩子沉默。 过了几分钟,秦毅便说:「娘,我们还有事,就先走了,你自己保重身体。」 郑秀见秦毅走,就说了一个「嗯」字,也没说留秦毅吃顿饭,就让秦毅他们两手空空的回去。 秦毅觉得这样更好,他可不想见到杨援朝那一家,也不想和他家有任何牵扯。 可这些,落到周围的人的眼中,就觉得郑秀真是蠢到家了,他们可是刚听说了,秦毅夫妻都考上大学了,还是华清大学。 郑秀有一个这么出息的儿子,不好好笼络,还把人早早赶走了,她难道真的以为,继子能比亲儿子靠得住。
第126页 后面有的人去郑秀家去见了秦毅送的礼,就更觉得郑秀脑壳进水了。 秦毅捨得花钱买贵重礼品回来,证明他心里还有郑秀这个亲娘,结果郑秀的这个做法,罢了,真是没话说了。 远离了杨家以后,月亮才小声的说:「爸爸,我不喜欢奶奶。」 虽然奶奶没怎么理月亮,可月亮就是觉得,奶奶不喜欢月亮,还很讨厌月亮。 月亮从小就是被秦毅和季明珠宠到大的,虽然她才三岁多,那也是有脾气的人,奶奶不喜欢她,她自然也不喜欢奶奶。 秦毅把月亮抱过来,小声的和月亮说:「不喜欢就算了,但月亮要把这话放在心里,不要随便说出来。」 秦毅自己不是圣母,自然也不想把自己闺女教成圣母,他可不会以德报怨,那是圣人才会干的事。 但是,秦毅也会教月亮该怎么为人处事,虽然月亮现在还小,可能不明白秦毅的意思,不过循序渐进,只要他教,慢慢的月亮总会明白的。 月亮现在还小,自然是秦毅怎么说她就学着怎么做,爸爸既然说不能随便说出口,那她就不说了。 用手把自己的嘴紧紧捂着,月亮囫囵的说:「粑粑,哦听你的。」 秦毅被月亮逗笑了,对着她的小脸颊亲了一口,「真是爸爸的乖宝贝。」 有女如此,夫復何求,当然,秦毅也没把季明珠忘了,他看向一直跟在他身后的季明珠,同样想,得妻如此,夫復何求。 「爸爸,疼,」爸爸的胡茬又长出来了,把月亮嫩嫩的小脸蛋扎的红红。 伤到小公主了,秦毅赶紧道歉,「抱歉了小宝贝,爸爸错了,待会回去后就把胡茬全部颳了,给你出气。」 「好!」 回去之后,吃过饭,季明珠准备把院子里的花坛清理一下。 老王家的这个四合院,住房面积大约在一百二十平方米左右,剩下的六十平方米就是院子,院子的地面铺上了青石板,四个角的位置则是花坛,每个花坛大约在五六平方米左右。 说是花坛,其实早被以前的住户改成了种菜,现在花坛里都还有一下干枯的辣椒杆,茄子杆。 季明珠也不打算种花,她没那闲情逸緻,她也不打算种菜,太麻烦不说,还种不了多少菜。 季明珠就打算把花坛整理出来,种上西瓜,那样到了夏天,就有西瓜吃了,吃不完,还能拿出去卖。 第二天,秦毅他们带着月亮和季明安,去了动物园。 没来动物园时,月亮对动物园不管兴趣,来了之后,看见各种各样的动物,她兴奋极了。 特别是里面的小猴子,简直是月亮的心头好,在动物园里逛一天,月亮有半天没离开过小猴子,一直趴在围栏边上眼巴巴的看着。 就连秦毅特意给月亮买的苹果,也被她餵了猴子。 到了回家时,月亮根本不愿意走,季明珠和秦毅无奈,只能向月亮保证,以后经常带她来。 月亮还是不愿意,不过她见爸爸妈妈已经生气了,只能不情不愿,依依不捨的和小猴子分别。 之后几天,季明珠又和秦毅去看了託儿所,发现里面的环境还不错,就是孩子多,专门照看孩子的人却才有几个人。 而且里面居然还有很多比月亮还小的孩子,最小的才一岁多,居然还有七八个,虽然知道家长也是没办法才把孩子送到这里,但季明珠觉得他们的心还是太大了。 不过这都是环境逼的,就像季明珠,即使再不放心,她也只能把月亮送到託儿所。 放不下月亮,季明珠只能在心里狠狠骂自己,真是慈母多败儿,别家的孩子都能放在託儿所,月亮为什么不能? 雏鸟总会飞,她总不能一直把月亮护在手心里,那样只会害了月亮。 一直在心里对自己这么说,次数多了以后,季明珠总算不那么担心了。 开学的日子渐渐到了,天南地北的学子陆陆续续赶到,季明珠和秦毅也去学校报到了。 第61章 秦毅他们提前来了,又离得近,报名自然是最先一批,秦毅和季明珠又不住校,耽误不了多少时间,学校人手不够,就干脆叫秦毅和季明珠去火车站接新同学。 京都学校不少,来的学生自然不可能是一个学校的,为了避免弄错人,秦毅便找了一张大纸板,写上「华清大学集合点。」 等到火车到站时,秦毅担心学生看不到,还把纸牌高高举着,季明珠见他这样,笑着说:「秦毅你可真拼。」 秦毅委屈,「我有什么办法,这不是学校要求的嘛!」 被人挤来挤去,秦毅又道:「媳妇,我出汗了,你给我擦一下。」再慢一点,汗水就要滴到眼睛里去了。 「马上,」随即,季明珠就从衣服兜里拿出卫生纸来,给秦毅擦汗。 蒋青从人群里挤到秦毅们身边不远处时,就见到英俊的男人笑吟吟的低下了头颅,温柔的女孩给男人擦汗,两人看着默契,一看就知道是一对璧人。 看着季明珠帮秦毅擦完汗水,蒋青才过去,「你们好,学长学姐,请问去华清大学是跟你们走吗?」 终于有人来了,季明珠转过身来,说:「同学你好,我叫季明珠,旁边的是我爱人秦毅,如果要去清华大学的确可以跟我们走,也可以自己行动,不过我们俩也是这一届的学生,可不是学长学姐,所以同学你别喊错了。」
第127页 见到季明珠的那一刻,蒋青心里遗憾,这么漂亮的学姐,怎么就有主了。 心里遗憾一闪而过,蒋青很快收敛的神情,笑嘻嘻的说:「季同学,秦同学,你们好,我叫蒋青,是南方人,我从没来过京都,不认识路,所以还是等着和你们一起算了。」 蒋青家是南方的一个小镇子,他连省城都没去过,更别说国家首都京都了,刚下车站,看到京都的景色,他就有点怂了,毕竟京都太大,他怕迷路,自己把自己弄丢了,所以他还是和秦毅他们一路算了。 「那蒋同学你要耐心等一等,我们要等这趟车的同学全部到了,才会走,」怕蒋青等得不耐烦,季明珠如此和他解释。 「没问题,」蒋青爽快的一口答应了。 过了一会儿,季明珠他们又接到了五男一女,都是华清大学的,从这趟火车下来的人群已经渐渐走完了,看来是没人了。 下一趟火车要一个小时后才会到,秦毅便打算把他们先送到学校去。 来的同学有两个和秦毅是一个专业的,秦毅和他们边走边聊,等到学校时,秦毅和他们已经从陌生人变成了普通朋友了。 这也是秦毅愿意去接人的原因,以后他不管要做什么,人脉是必不可少的,而在接人的路途中,正好可以从聊天中稍微了解一下他未来同学的脾性,品德,才干。 而从这些之中,像脾气爽朗大方的,秦毅就愿意和他们做朋友,而像那些心眼比较小的,秦毅就会做到尽量不得罪。 毕竟都说宁得罪君子勿得罪小人,像那些心眼小的人,最好不要得罪,因为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就会在背后捅你一刀。 三天之后,报名截止,秦毅和季明珠总算不用再去接人了,四海八方的学子已经差不多到了,华清大学也逐渐有了人气。 秦毅的自行车终于邮寄过来了,所以开学的第一天,秦毅就骑着自行车载着季明珠和月亮,早早的把月亮送到託儿所,之后他们才去学校。 金融系和中文系并不在一栋楼,时间还足够,秦毅就先把季明珠送到中文系,随后他才去金融系。 季明珠到时,班里的同学已经差不多全部到了,她们班的学生不多,只有二十几个,而这二十几人之中,女生有差不多二十人,男生却只有几人,果然中文系的男女比例就是大。 教室里空位子还多,季明珠不想坐在前面吃粉笔灰,就坐到后几排,而过了一会儿,她旁边就跑来了一个女同学。 女同学跑得有点急,她坐下时,额头都出汗了,把额头的汗擦了,这位女同学才说:「哎呀妈呀!幸好赶上了,要是第一天上学就迟到,老师一定能把我吃了。」 之后这位同学才看到季明珠,她热情的要和季明珠握手,「同学你好漂亮,我叫迟圆圆,爱好是吃东西,你呢?」 实际上,迟圆圆除了爱好吃,还喜欢漂亮的人,不管男女,这种人在后世被称为颜狗,她见季明珠长得漂亮,心里都快乐开花了,第一天就有了一个美人同桌,她运气真好。 听到迟圆圆的名字,季明珠当即就想笑,因为迟圆圆的家人真的很会取名字,吃圆圆,迟圆圆可不就是吃得圆滚滚的嘛! 不过迟圆圆虽然有点小胖,但看着很可爱,她的脸颊有肉,和婴儿肥差不多,看着就想让人捏两把。 克制住了蠢蠢欲动的手,季明珠也笑着和迟圆圆握手,她说:「圆圆同学你好,我叫季明珠,爱好,嗯……文学,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很高兴认识明珠你,来,明珠,这是我爷爷吵的五香瓜子,特别好吃,我请你吃,你也别客气。」迟圆圆很大方,季明珠刚和她认识,她就抓了两大把瓜子给季明珠。 这让季明珠有点惊讶,她这位同学家里估计还不错吧!要不然怎么这么大方,别怪季明珠这么想,现在的吃食谁家都紧,若不是家里条件好,迟圆圆怎么会吃得胖嘟嘟的,还有零食送人。 几把瓜子而已,迟圆圆都说了别客气了,季明珠也不好不接,而这时坐在季明珠和迟圆圆后面的女生突然拍迟圆圆的肩膀说,「同学,我叫赵红,哦赵梅,你能分我点瓜子吗?」 干坐着太无聊了,见迟圆圆送瓜子给季明珠,赵梅也厚着脸皮要了。 「我也没多少了,」迟圆圆也不傻,她是喜欢季明珠才分零食给她,而赵梅她又不喜欢,所以说了自己没剩多少之后,迟圆圆只随便抓了一点给赵梅。 赵梅眼里的不满一闪而过,这迟圆圆也太厚此薄彼了,不过东西是别人的,迟圆圆不多给她也没办法。 算了,有一点是一点吧!聊胜于无了,有总比没有好。 八点多过后,老师总算来了,进了教室,老师把几个男生全部喊去搬课本,课本来了之后,又分别发给同学。 季明珠他们的课本应该是刚印没多久的,翻开时,还能闻到墨香,不过现在的印刷技术还没有后世好,有的地方看着有点摸煳。 但能有书已经够好了,看书的样子就知道这些书是加班加点印出来的,条件就这样,没有挑的,比起还在刻苦复习的千万知识青年,季明珠他们已经够好了,也该知足了。 之后,老师就开始自我介绍了,「各种同学你们好,我信蔡,你们可以叫我蔡老师,在接下来的几年中,我就是你们的中文系老师了,我想大家都知道,能坐在这间教室里,是多么的不容易,所以我希望,以后大家一定要珍惜这个机会,多多努力学习,将来也也好报效国家……」
第128页 蔡老师介绍完自己以后,又说:「同学们已经了解老师了,老师却不怎么了解你们,所以接下来,同学们也来一个自我介绍好不?」 「好,」全班同学都应声答了。 蔡老师见状,满意的笑了,他其实还比较怕这群同学还留着wg时期的思想,不把老师当回事,所以今天,他其实是有点战战兢兢的,毕竟那时候,他可没少遭受学生的磋磨。 不过现在看来,他们班的同学思想已经改了不少了,这样蔡老师就可以放心了,学校,就该是读书的地方,以前那些乱七八糟的,真是把神圣的校园都玷污了。 今天是第一天开学,上午,蔡老师就叫大家介绍完自己,然后叫他们把教室卫生打扫干净,就可以放学了。 开学了,学校食堂也开了,第一天,季明珠就和秦毅说了,去食堂尝尝里面的菜的味道。 结果季明珠发现,学校里面的菜很便宜,素菜一率五分钱一份,荤菜则是两到三毛钱一份,馒头和米饭的价格也不贵,里面还有免费的汤,味道也不错,份量也足。 最关键的是,在食堂打菜,还不要票,这样算下来,比季明珠他们自己开火还划算,于是季明珠和秦毅商量了,以后他们就在学校吃了。 至于晚上,他们可以买几个饭盒,从学校里打上饭菜回去吃,反正家里又不是没有火,即使冬天天气冷,到家时菜冷了,也可以再用火热一遍。 秦毅同意了,做饭其实也累人,既然学校有更方便,更便宜味道还不错的饭菜,他为什么不同意?他又不傻。 季明珠他们这一批学生,都是从苦日子里过来的,所以很刻苦,自从开学以后,每个学生都是如饥似渴的吸收各种知识。 学校的图书馆更是一直坐满了人,每天图书馆到关门的时候,里面还有一群学生不愿意出来,要用撵才行。 季明珠还听迟圆圆说,她们宿舍里,有好几个同学打着电筒读书,半夜都还不休息,真是太拼命了。 虽然觉得这些同学本末倒置了,怎么能为了学习不顾身体,但不得不说,在这种氛围下,季明珠都不敢偷懒了,她如果稍微松懈一些,在其他同学眼中,就仿若是个罪人了。 时间久了,季明珠也习惯了,果然环境不同,学到的也不一样。 第62章 三个月之后,秦毅终于得到消息,他爹能回来了。 当天晚上,秦毅在被窝里激动的哭了,他的父亲啊!终于能回来了。 也不知道父亲是黑了,还是瘦了,还是老了。 想到这里,秦毅更恨杨援朝了,可惜他最近即使找了人盯着杨援朝,也没找到杨援朝的多少把柄。 关键的是,秦毅知道杨援朝上面还有人罩着,只要那个人不倒,没有太大的证据秦毅就暂时拿他没办法,所以现在,他也只有先忍着,慢慢蛰伏。 公公要回来了,家里自然要准备好,知道秦毅看重秦泽阳,所以第二天,季明珠就主动和秦毅说:「秦毅,咱们今天去给爹买东西吧!」 「媳妇,你真好,」季明珠主动提出来要给秦泽阳置办东西,秦毅很开心,果然,他选的媳妇就是好,大气。 季明珠笑着说:「你对我好,我自然愿意对你和爹好。」 要买的东西不少,洗漱用品棉被枕头,衣服等等。 因为没有被套,秦毅还专门从旧货市场买了一匹次品布,这匹布颜色岔色了,灰色布料上有东一块西一块的黑色大斑,而且有的地方还破了洞,用来做衣服不太好看,但做被套就完全没问题了,反正在家里又没有谁能看见。 事实上,秦毅买的这匹次品布还是抢手货,现在的人勤俭节约,衣服都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对于很多人来说,颜色不好看有洞怕什么,能穿就行。 但那是对于条件差的家庭,季明珠和秦毅两人的家庭条件不算好,但也不算差,买两套衣服的布票和钱还是有的。 而且秦泽阳是个好长辈,即使在农场里苦巴巴的,月亮出生后他都还挤了三十块钱寄给月亮。 这三十块钱,秦泽阳不知道省了多久才省出来的,不说钱有多少,就凭他有这个心,季明珠就觉得自己这位老公公人不错。 季明珠向来就是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老人不错,她自然不会捨不得两套衣服,而且让老人穿着体面,也可以证明季明珠和秦毅的孝心。 也别觉得季明珠算得精,怎么说呢?人和人的感情,是相互处着处出来的,她以前从没有见过秦泽阳,两人之间唯一的纽带就是秦毅,感情不深,只为了秦毅,季明珠觉得自己做的已经足够了。 东西买回来以后,秦毅和季明珠又把家里的东厢房整理出来,以后,秦泽阳就住在这里。 秦泽阳寄来的信件中,有说了他出发的日期,秦毅算好日子,到那一天的时候,特意从学校里请了假,去接秦泽阳。 季明珠也请假了,今天公公来了,季明珠不说去接人,饭菜总要准备好。 季明珠手里并没有多少票,所以她便没去菜站买菜,而是去了黑市。 来了京都以后,秦毅带季明珠来过一次黑市,里面东西齐全,不仅有各种蔬菜肉类,就连海鲜河鲜都有。 季明珠心里已经有了菜谱,所以到了黑市,她就直接去买菜了。
第129页 季明珠今天主要买点蔬菜,还有鱼和螃蟹,见到有干虾,她又称了半斤,主要是因为她听秦毅说秦泽阳喜欢吃海鲜,季明珠才买的。 毕竟她家一家三口都不喜欢海鲜,觉得味道太腥了,而且现在海鲜贵,那价格,能让抠门的人吐血。 有了家庭以后,季明珠也有点抠了,所以平时她是捨不得买海鲜的,但现在是给公公接风洗尘,怎么也要准备得好一点,所以海鲜再贵,季明珠还是买了。 回到家里后,季明珠又从农场里拿出了一百斤米,二十斤白面以及几斤小米,半袋子苞米面。 还有肉也是,现在她的农场里养了猪,羊以及鸡鸭,想吃时农场会帮她杀了放进仓库里。 季明珠的仓库里已经放了一头猪,还有羊也有一头,鸡鸭她也杀了好几只。 季明珠从仓库里拿了十斤肥肉,一只鸡和一只鸭。 会从农场里拿这么多,也是因为今天家里只有季明珠一个人在,即使拿了东西出来,秦毅回来她只要说是自己今天买到的就行。 现在季明珠他们没有进项,只是吃老本,季明珠从农场里拿东西出来,就是想钱能少用一点是一点,反正农场里的东西又不要钱,只要秦毅不发现,就不会有问题。 实际上,如果可以,季明珠还想多拿一些出来,可是现在天气热了,家里又没有冰箱,即使拿出来,吃不完也只有坏了的份,那就可惜了,所以季明珠只能遗憾放弃了。 时间已经不早了,季明珠开始做饭了。 鱼用来红烧,干虾爆炒,螃蟹清蒸,鸡就白灼,老鸭炖汤,怕太油腻了,季明珠还炒了白菜,煮了丝瓜鸡蛋汤,最后凉拌了黄瓜,做足了八道菜。 这些菜真是费了季明珠不少时间,她从上午就准备了,一直到下午三四点才做好。 眼见秦毅他们还没回来,季明珠就先去把月亮接回来了。 家里一直飘着饭菜的香味,月亮回来就闻到了,「妈妈,好香啊!月亮肚子饿,想吃。」 季明珠拿着月亮的小书包进屋,说:「月亮你先吃点糕点,爷爷和爸爸还没回来,咱们要等他们回来再开饭。」 「不能先吃吗?还有爷爷是谁?」月亮不乐意,糕点哪有香香的饭菜好吃。 「不行哦!」季明珠拒绝了月亮,并告诉月亮,「爷爷就是爸爸的爸爸。」 爸爸的爸爸?用小脑袋想了一会儿,月亮才有些明白了。 想明白了,她感嘆的想:大人的世界好复杂! …… 在火车站,秦毅从早上等到下午,终于在最后一趟火车里见到秦泽阳了。 当时秦泽阳就坐在窗口处,而即使过了这么多年,秦毅还是一眼就认出了秦泽阳。 这么多年了,即使早就猜到了父亲的日子不好过,可见到他的那一刻,秦毅还是忍不住湿了眼眶。 才刚过五十的人,秦泽阳的头髮居然已经有三分之二成了白髮,脸上也有了皱纹。 他穿着一身洗的发白的补丁衣服,人也消瘦,背也微微弯了,现在的秦泽阳,完全没有当年风度翩翩的样子了,反而像一个地地道道的老农。 可就是这样,秦泽阳的形象也比秦毅当初从梦里看到的好多了,最起码现在的秦泽阳眼中还有亮光,还有希望,而在秦毅梦里的秦泽阳眼中却只有一潭死水,起不了一点波浪。 车子刚停下,秦毅就跑到了车门口处,等终于接到了秦泽阳,秦毅激动的说:「爹,儿子来接你回家了。」 「小毅,好孩子,你都长这么大了,」见到日思夜想的儿子,秦泽阳颤抖着手,忍不住拍了拍秦毅的肩膀。 「爸,咱们先回家吧!您儿媳妇和小孙女在家里等着您呢」。说完,秦毅就把秦泽阳的行李接过来。 说是行李,其实就是一个布袋子,里面轻飘飘的,估计没啥东西。 秦泽阳见秦毅脸色难看,便解释道:「知道要回来了,我就没带多少东西了,所以行李里才没多重。」 「我知道,」秦毅勉强自己在心里接受了这个说法,他对着秦泽阳挤出一丝笑容,「没带更好,家里你需要的一切儿子都给你准备好了。」 「我的儿子最好了,」秦泽阳笑得很欣慰。 「爹在我心里也是一样的。」 秦毅和秦泽阳到家时,季明珠已经把火盆准备好了,见到秦泽阳,季明珠先喊了一声「爹,」随后才说:「爹我准备了一个火盆给你去去晦气,你注意脚下。」 「好,多谢儿媳妇了,」趁着秦泽阳跨火盆的时候,季明珠赶紧叫月亮喊人。 月亮已经知道了该怎么喊了,于是秦泽阳进了大门,就听见月亮脆生生的喊,「爷爷好,欢迎爷爷回家。」 「月亮也好,」宝贝孙女真可爱,长的也好,秦泽阳被哄的眉开眼笑。 他摸了摸自己的衣服兜,尴尬发现自己现在囊中羞涩,连份见面礼也拿不出来,心里难受,秦泽阳想着,罢了,谁叫自己这个爷爷没用,见面礼他还是以后再补上吧! 和小孙女还不熟悉,所以再喜欢小孙女,秦泽阳说完刚才那一句话后,就没话说了。 他只能转而打量儿子花了七百块买的这个院子,结果,秦泽阳的眼珠子没留在红红的大西瓜上,反而看向了墙角下一排排的兰草。
第130页 「这兰花是你们种的?」文人墨客大部分都爱兰,秦泽阳也是一样的,他从前就在家里养了好几盆珍品兰花,只可惜的是后来被红卫兵打坏了。 到了西北以后,秦泽阳连自身温饱都难,更别说养花了,这么多年没见过兰花了,现在突然看见,秦泽阳难免激动。 「兰花是明珠种的,但爸我们还是先去吃饭吧!你不饿吗?」秦毅也知道他爹爱兰,但在他眼中,那几十盆兰花还没开花,只有叶子,有什么好看的,还不如先去吃饭。 「那行,我们先去吃饭,」不过在秦泽阳心里,对季明珠更满意了。 以前他就从秦毅的信里看出了季明珠不错,现在他更觉得儿子这媳妇娶得好,在他心里,能养好兰花的人,品行都不算差。 而季明珠如果知道自己这公爹的心里活动,一定会觉得搞笑。 人的品行怎么能从养不养得好兰花中看出来,季明珠是觉得自己品行不差的,可兰花方面就没话说了,她能种好兰花,完全是靠灵泉好不好! 而季明珠种兰花,也不是爱兰,纯粹是为了钱。 她知道,改革开放以后,人民会越来越有钱,兰花贵重,一些稍微好一点的兰花,在这个年代就能卖几十块钱一株,如果是珍品兰,几百上千都有。 珍品兰可遇不可求,季明珠也不期望她随便种的一批兰花中就有珍品兰,但只有有稍微好一些的,她就满足了。 毕竟随便一株好点的兰花,就能让他们一家过上几个月。 但现在季明珠种的兰花还没开花,她也也不知道这一批兰花好不好,若全是普通品种,那季明珠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第63章 「怎么做了这么多?」坐到桌子上,看着满桌子的菜,秦泽阳觉得这也太丰盛了。 「今天爹你回来了,要给你接风洗尘,自然要做丰盛点。」这是季明珠说的。 秦泽则没说话,只是朝秦泽阳的碗里一直夹菜。 眼看碗里的菜都满了,秦泽阳赶紧制止秦毅,「好了,小毅,爹又不是没手,我自己来。」 秦毅听完便罢手了,他其实只是担心父亲放不开而已。 这一顿饭菜,是自从秦泽阳下放劳动改造之后吃得最好的一顿,也是他吃的最开心的一顿。 但秦泽阳其实并没有吃多少,不是他不想吃,而是秦泽阳很会养身,他知道,自己常年吃的食物不仅粗糙,还没油水,肠胃早就变了。 若是今天大吃特吃,他的肠胃一定受不了,来日方长,以后的日子一定会更好。 而秦泽阳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保重身体,他坚持了这么多年了,才终于等来了天伦之乐,他还想多享受几年儿孙孝顺的生活,可不能败在身体问题上。 晚上,穿着新衣服,躺在软和的床上,秦泽阳感嘆,他终于苦尽甘来了。 这么多年了,秦泽阳早就在西北农场形成了生物钟,早上才六点左右,他就睡不着了。 既然睡不着了,秦泽阳就起来活动活动,顺便把早餐做了。 像做饭这种事,秦泽阳以前是完全不会的,他家三代单传,从小秦泽阳就被父母捧在手心,含在嘴里,家务这种事情他们怎么可能让秦泽阳沾手。 再说君子远庖厨房,那个年代,也没几家男人会做饭,被父母视为独苗苗的秦泽阳就更不用说了。 等他终于长大以后,父母又给他娶了媳妇,家里一切都有媳妇操持,秦泽阳自然是一直四肢不分,五体不勤。 不过也难怪家人疼秦泽阳,因为即使秦泽阳一直被宠着长大,他也从没有长歪,反而聪明伶俐,自己考上了大学,还努力留校当了歷史教授。 若不是那场运动,秦泽阳还会一直当他的教授,过得春风得意。 只是,一切都在那场运动中化为乌有了,秦泽阳也因为下放十几年,从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干的文化人,变成了一个基本啥都能上手的老农。 做饭秦泽阳也是从这些年学会的,不做不行啊!大锅饭的时候有人做,等大锅饭解散以后,秦泽阳是不会做也必须学了,因为不学,他就会饿死。 人都是逼出来的,在这种情况,为了活着,秦泽阳什么都能学会,不过他做饭的天赋不高,味道一般,所以今天他只煮了稀饭,油条包子就从国营饭店买了。 「爸,你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秦毅他们一家三口起床时,秦泽阳已经从外面买早餐回来了。 秦泽阳笑着解释说:「人老了,年纪大了,这觉就轻了,早上天一亮我就睡不了了。」 很多老年人都爱失眠,秦毅也没办法,就没说什么了,洗漱吃过早饭以后,秦毅他们就要去学校了。 昨天请了一天的假,今天秦毅和季明珠都要抓紧时间把课补回来,现在学校里不管那个学生都拼命学习,季明珠和秦毅的成绩即使不错,如果不抓紧点,也很容易被赶上。 秦泽阳挥挥手,让秦毅和季明珠赶紧去学校,不过他说:「今天就让我来送月亮吧?」 随后秦泽阳又问月亮,「月亮,今天爷爷送你去託儿所好不好?」 「好!」月亮是个不认人的好孩子,只要是认识的人不管谁送她,她都不会觉得有问题。 事情就这么说定了。 季明珠的主专业选了汉语专业,其它的辅助专业她就选了英语和会计专业。
第131页 光这三个专业,就把季明珠的时间排得紧紧的,今天,她这节课就是英语。 争分夺秒,季明珠总算在最后几分钟到了学校。 「明珠,这里,我给你留好位置了。」说话的人是迟圆圆。 「谢谢圆圆,」迟圆圆找的位置採光好,也容易听得清老师讲课,所以季明珠也没客气,直接坐了过去。 「谢什么?咱们不是好朋友吗?」迟圆圆嘴上不满,明珠就是太客气了。 要知道就凭季明珠的颜值,即使叫迟圆圆给季明珠当小弟她也愿意,更别说留个位置了。 「好了,我知道圆圆你最好了,那么作为好朋友,星期天到我家吃饭好不好?」 「当然好,」迟圆圆作为吃货一枚,怎么能错过美食呢。 「那就这么说定了,」季明珠说完这句话,老师也来了。 季明珠她们的英语老师姓张,是个温柔似水的人,张老师的声音很好听,特别是她念英语时,总能让人沉醉在她的声音里。 所以明明一节课的时间很长,季明珠她们却总觉得时间很短,一会儿一节课就没了。 英语课结束了,季明珠和迟圆圆又去了会计课。 一个上午很快就完了,结果中午去食堂的路上时,季明珠她们居然听到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消息。 季明珠她们班的赵梅,居然是顶替了她堂妹的名字,她叫赵红,而考上华清大学的其实是她堂妹赵梅。 关键的是,据赵梅说,她根本不同意让堂姐顶替自己,而为了不让赵梅坏事,赵红一家居然把赵梅迷晕了卖给了一个三十多岁的瘸腿男。 要知道赵梅今天才二十来岁,如果她说的是真的,那赵红一家真是太造孽了。 「那赵梅的父母呢?难道她的父母就任由哥哥一家欺负自己的女儿?」这是迟圆圆问的。 季明珠也把脑袋凑过去,超想知道。 虽然她从前也听说过这个时代有顶替的事,但那些人要么是家人同意的,要么是在钱权下妥协的,现在赵红这一家不仅没得到当事人的同意,还把人家给卖了。 这操作真是把一群大学生都惊呆了。 迟圆圆问话的人叫李欢,她生平最爱打听消息,简直是学校里的移动八卦。 学校里要是发生了什么事,只要问她,保准没错。 李欢也没辜负迟圆圆和季明珠的期望,她清了清嗓子继续说:「赵梅这姑娘倒霉啊!他父母都是煤矿厂的,而两人不幸在两年前遇到矿难,被活埋了,赵梅也成了孤儿,所以她大伯们才干这么大胆。」 「那她爷爷奶奶呢?一点都不管?」 提到赵梅的爷爷奶奶,李欢眼里就闪过鄙视,「别说了,她爷爷奶奶超级重男轻女,赵梅她爹妈只有赵梅这一个闺女,所以从小她一家就不受赵梅爷爷奶奶的待见。」 「因为赵梅她大伯家有一个儿子,赵梅的爷爷奶奶就把心全部偏到赵红家,两个老人以前不仅经常从赵梅家抠钱来补贴赵梅大伯,在赵梅父母去世以后,他们更是撒泼打滚的把赵梅父母的补偿金全部捏在手里,一分都没给赵梅。」 「也正是因为没人给赵梅撑腰,赵梅她大伯一家才有恃无恐,随便就敢把赵梅卖了。」 「都是孙女,为什么他们情愿让赵红顶替,也不愿意让赵梅上学,」这是迟圆圆想不通的地方。 李欢鄙视的看了迟圆圆一眼,「圆圆你是傻吗?赵梅早就和她爷爷奶奶大伯一家离心了,若是让赵梅上学,那他们以后估计得不到多少好处。」 「赵红就不同了,不说别的,只要她的心向着她弟弟,赵红的爷爷奶奶就更愿意让她上学。」 「事实上,我猜,如果不是资料上显示赵梅是女的,他爷爷奶奶更想让孙子顶替赵梅,只可惜他们堂姐弟性别不同,所以最后才让赵红占了便宜。」 「我的天,欢欢你知道的也太清楚了吧!」迟圆圆一脸崇拜,不过才几个小时,李欢居然就把这些事情打听得一清二楚了。 季明珠也很佩服,李欢这天赋,若是到了后世,那些明星们估计要哭死,因为他们根本斗不过李欢。 「小意思了,」李欢嘴上这么说,眼里却是得意洋洋。 听八卦听得太欢,饭菜都快冷了,迟圆圆扒了几口饭进嘴里,才突然问道:「那赵梅是怎么逃出来的?」 迟圆圆虽然不懂,但她听自家爸妈说过,像买媳妇的人,基本上都会把媳妇看得牢牢的,不让她们有一丝一毫的机会逃走。 除非……是有了孩子。 果然,李欢也接着说:「赵梅怀孕了,那男人才稍微看得松一些,因为那男人太高兴,就买了酒喝,结果他喝醉了,赵梅就趁机跑了。」 事实上赵梅不仅跑了,还从男人哪里搜颳了一些钱,要不然她根本没路费来京都。 当然,这些消息其实都是赵梅一个人说的,真不真实还有待考定,但华清大学势必要查出一个所以然来。 毕竟这件事,可以算是一件丑闻了,若是不查清楚,势必会影响华清大学的声誉。 第64章 回家之后,季明珠和秦毅说了今天的发生的事,两人说完后感嘆,永远不要小看人心的险恶。 十多天之后,调查结果出来了,赵梅说的都是真的,因为事情重大,不光华清大学,就连上面都有所耳闻。
第132页 顶替这种事情,那必须是要严打的,若是不严厉打击,让后面的人有样学样,那还不乱套了。 所以不仅赵红被取消了学籍,她家一家还因为买卖人口入了监狱,赵红的父母作为主犯,最起码要判好几年,还要赔偿赵梅损失费。 而赵红,作为从犯,最起码也要□□好几个月。 可以说,这一次,赵红一家算是恶有恶报了,她的父母不仅工作丢了,还要坐牢几年,即使坐完牢出来以后,她父母的日子也不会好过,毕竟只要他们夫妻的档案上有污点,那他们就别想再找到一个好工作。 赵红也是一样的,她被开除了学籍,档案上也有了污点,以后的日子绝对不会好过。 至于赵梅,因为她是受害人,高考也是她自己考上的,学校便说赵梅可以随时来上学。 知道赵梅的家人都靠不住了,学校还给赵梅申请了贫困补助,每个月十五块,直到赵梅毕业,这样赵梅就不用担心生活费了,可以放心读到大学毕业。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已经算是解决的不错了,结果人的脸皮还真厚,赵梅的爷爷奶奶,被警告了都还不怕,居然带着买赵梅的那个瘸腿男人到了华清大学,要赵梅改口,好让她大伯一家无罪释放,还要把赵梅带回去。 赵梅若是个软弱的人,那她就不会能从逆境中逃出来了,她早就恨毒了大伯一家,根本不可能会改口,而且她的孩子早就打了,和那个男人也没有结婚证,两人根本没有关系,所以他们根本没权利带走赵梅。 赵梅的爷爷奶奶见赵梅不听话,原本还想强行把赵梅带走,结果被学校里的保安人员送到了gaj待了十几天,最后他们只能灰熘熘的回去。 这次的虽然事件轰动一时,但人都是健忘的,等几个月以后,差不多就没什么人记得这件事了。 …… 光阴似箭,12月以后,国家终于宣布,改革开放了。 这个消息出来没多久,季明珠就写信寄到了安山大队。 季前进收到信时,兴奋得要命,因为季明珠在信里说了,我国有的村子已经开始实行「分产到户,自负盈亏」了,而即使再傻的人,也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季前进早就对集体劳动不满了,要知道,近些年,社员的劳动积极性越来越不高。 这也是集体劳动的弊端,他们都想着,即使自己不干多少活,到年底也能分粮,而如果粮食不够吃,还可以从大队里借粮食。 而社员们这么大胆,也是因为从大队里借粮食说是要还,这么多年了却没几家还过,因为他们都是越欠越多,根本没余粮还大队。 时间长了,大队就连问都不问了,反正也没粮食还,结果,其他社员一看,就不舒服了,凭什么自己倖幸苦苦干一年,得到的粮食却只勉强够吃饱,而那些懒惰的人家,即使没干多少活,也照样不会饿死。 越想心里不平衡,最后社员们干脆想,要懒大家一起懒了,反正也不会饿死,就是地里收成再不好,国家也照样会管他们。 面对这样的社员,季前进是骂了骂了,说也说了,结果根本管不了几天,没过多久社员们又会故态萌发。 季前进已经灰心丧气了,结果突然接到季明珠的信,令他精神一奋。 「分产到户,自负盈亏,」这意思就是说把田地分给各家各户,收成有多少都是他们自己的,赔了也是他们自己的。 虽然风险有点大,可季前进已经快受不了社员了,所以他决定,还是分。 反正这些年大队里已经修了水库,只要社员们认认真真的种地,即使遇到天旱也不怕。 而如果是遇到其他天灾导致收成不好,季前进相信,国家是不会不管他们的,既然这样,还怕啥? 但回去和季三栓商量后,季三栓不同意季前进的做法。 季三栓说,社员们搞大集体已经二十来年了,早就习惯了这种模式,季前进突然要改,若是明年收成好还好,若是明年收成不好,那社员们决定会把一切都怪在季前进身上。 这样子肯定不行,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真的遇到了最坏的情况,那社员们还不把他季家撕了。 但就这么放弃,季前进和季三栓都不甘心,毕竟安山大队的问题实在大了,如果一直这样下去,田地早晚都要荒废了,社员们更是会成为废人,只会张着嘴等着救济粮餵。 没办法强行分田,季三栓就叫季前进先一步一步来,老话说一口气吃不成个胖子,什么都要循序渐进。 社员们也不是全部都不求上进了,分田到户的前景还是看得到的,能有钱有粮,很多人再苦再累都愿意。 季三栓就让季前进把大队里的地按户口上的人头分好,然后通知下去,第一年自愿来分田的社员,就可以先挑田地,而后面的,就只能抓阄了。 要知道田地也有好坏,如果是自己挑田,那肯定要挑好的,如果是抓阄,那就是全靠运气了。 可就像季三栓说的,社员们早就习惯了以前的做法,所以即使是季前进开出先挑田地的条件,大队里除了他家,也只有两三家人跟着干。 人少就少吧!毕竟真的把田分到自己手里,就是季前进自己心里也发虚,连他都怕赔了,别的社员估计也是一样的。 ……
第133页 改革刚开放时,人们都没多大想法,他们还停留在以前的思想之中,认为私人买卖是犯法的。 不过钱财动人心,慢慢的,还是有人开始出来做生意了,但大部分都是偷偷摸摸的。 季明珠也有些想法,毕竟这后面的几年可是黄金时代,她就想努力多挣点钞票多买房,以后好过上包租婆的生活。 但这明显是不可能的,因为她还在读书,校园已经占了她大部分的精力,所以暂时季明珠只能先好好学习,等到寒暑假再做打算。 1979年10月21日,是厄运日,季明珠在以后的时间里,从没忘记过这一天,因为在这一天,季明珠接到消息,明宇出任务受了伤,而且特别严重,堪称生死一线。 季明宇受伤实在太严重,当地的医疗条件根本治不了他,在当地抢救一番暂时保住季明宇的命之后,季明宇又被送到了京都军区医院。 现在的消息传递太慢,等季明珠接到季明宇的消息时,他已经被送到了京都了。 火急火燎的赶过去,到了医院,季明珠就赶紧从找了医生问季明宇的情况。 「季同志已经抢救过来了,可他还有二十四小时的危险期,他的情况很不好,他的左手,左脚,皮肤,以及脑袋皆有不同程度的损伤,这些伤很容易引发各种併发症,而季同志只有度过危险期,才算真正安全。」 可是,那有这么容易,要知道医院有很多病人从急诊室里被救了出来,却扛不过危险期。 季明珠已经不知道现在自己是什么心情了,她只知道,等听完医生的话后,她的脑袋一阵发晕,很快就没了知觉。 「明珠……」 「姐……」 不知道睡了多久,季明珠再次醒来时,就见秦毅面带疲惫的坐在她旁边。 刚醒来人还有些发懵,不过半分钟后,季明珠就想起了晕倒前发生的事,她赶紧问道:「秦毅,明宇怎么样了?」 「还没度过危险期。」 「那我马上去看他,」说完,季明珠就要从病床上起来。 秦毅赶紧拦着季明珠,他面色不渝,「明珠,你小心点,刚才医生检查说了,你怀孕了,可因为你情绪太激动,有先兆流产的迹象,暂时你最好是卧床休息,不要乱动。」 「我怀孕了,」季明珠呆了,这也太快了,她不过是一个多月没避孕,结果就怀上了。 季明珠喜欢孩子,但她担心孩子多了,照顾不过来,便和秦毅商量过,等月亮大一些再生二胎。 后来考上大学,又要读书又要照顾月亮,季明珠分身乏术,便一直拖着没要孩子。 到了现在,月亮大了,她爷爷也可以照顾月亮了,季明珠就打算再生一个。 毕竟再晚就不行了,现在已经在开始提倡计划生育了,再等两年左右,想要生二胎就不容易了,那时候不仅要东躲西藏,即使生下来了,如果有工作还会被辞退。 季明珠既然知道这些消息,自然要提前生了,不然等到那时候,工作先不说,如果不小心被抓到了,那可是要强行打胎的,伤身又伤心。 知道自己怀孕了,季明珠就小心了,但她还是放心不下季明宇,于是她哀求秦毅,最起码让她去看一眼明宇。 秦毅终究还是拒绝不了季明珠,于是他去找了轮椅,把季明珠推到季明宇的病房。 第65章 季明宇果然很严重,季明珠去时,他还在无菌病房里,从窗口出可以看见,季明宇的手脚脑袋都被纱布包住了,纱布上还有血迹。 「我当初就不该让他却当兵?」季明珠捂着嘴,眼泪大滴大滴从脸上滚了下来。 早知道,当初可能会被季明宇埋怨,季明珠也要强行把季明宇拦在家里,即使和弟弟离心也没关系,季明珠只要他好好的。 「姐,这不关你的事,」季明安红着眼眶强忍着伤心安慰季明珠,「你现在的情况也不好,就是为了你肚子里的孩子,你也要保重好身体。」 「我知道,」季明珠也感觉肚子有些隐隐作痛,便不敢再激动了,不管怎么样,她不想肚子里的孩子出事。 等季明珠走后,季明安才颓废的坐在椅子上抓了一把头髮,从来不信神佛的他现在就在心里祈求,祈求老天爷如来佛祖让他哥哥好好的。 这天晚上,季明宇的情况有好几次恶化,每次都是医生把他从鬼门关抢救回来。 一整晚,季明安眼睛都不闭一下,随时盯着季明宇,稍微有点不对他就会立马叫医生。 等到第二天,季明安的黑眼圈和大熊猫差不多,眼珠子里也全是血红的血丝。 「明安,你哥怎么样了?」早上,感觉自己情况好一点,季明珠就过来看季明宇了。 「还好,」季明安根本不敢把昨晚的情况告诉季明珠,怕刺激她,只能报喜不报忧。 「还好就好,」那你先找个地方睡一下吧!接来了姐和你姐夫会看着你哥。 季明安那双兔子眼睛,看着有点吓人,季明珠就想让他休息一下。 「没事,我熬得住,」没听到季明宇安全的消息,季明安哪里睡得着。 「那好吧,咱们一起等你哥哥好起来。」季明安不愿意,季明珠也不强求,病房里睡着的是她们俩共同的亲人,所以季明安的心理季明珠也清楚。 之后,老天眷顾,幸运最终还是站在了季明宇这一边,让他度过了危险期。
第134页 消息宣布那一刻,季明珠和季明安直接喜极而泣,尽管后面医生说季明宇的身体有多处损伤,可能不适合再当兵了,季明珠也觉得没有关系。 和生命比起来,不能当兵算什么? 度过危险期一天之后,季明宇终于醒了过来。 「抱歉,姐,明安,让你们担心了,」这是季明宇醒来后说的第一句话。 「知道我们担心了,你就给我老老实实,好好养身体,免得让我们再担心。」 「好!我听姐的,」经歷生死过后,季明宇发现他最放不下的,还是从小相依为命的姐姐和弟弟,所以现在,知道姐姐和弟弟都是为自己好,季明宇自然老实答应了。 三个月之后…… 「明宇,你去哪里了?」刚刚熘出去一会儿,没想到回来就被逮着了,季明宇在心里说了一声「倒霉」。 见季明珠挺着稍微显怀的肚子,气势汹汹的,季明宇赶紧投降,「姐,我没去哪里,我就是在家里闷太久了,想透透气,所以在周围转了一圈。」 「季明宇你还小吗?」季明珠走向季明宇,狠狠的戳了戳他的额头。 「我不小啊!」季明宇表示,他已经二十几岁了,哪里小了。 「不小那你怎么比小孩子还不听话,医生可是说了,你的腿最好养半年,现在才三个月,你就一天乱跑,你的腿是不想要了吗?」 季明宇受伤最严重的就是腿,当时他的腿是断了,即使后面接好了,医生也说最好多养一段时间。 而且即使养好了,他的腿也可能会有点瘸,平时看不出来,但如果走快了或者极速奔跑之类的,就容易让人看出来。 季明宇还年轻,季明珠不想他落下残疾,即使他是军人,可这个社会用有色眼镜看人的人太多了。 在季明珠眼中,自己的弟弟是最好的,如果明宇因为身体原因被人看低,季明珠光想想心里就很难受。 所以季明珠对季明宇的腿无比重视,即使已经三个月了,她也不肯让季明宇的脚落地,还天天把季明宇的吃食换成灵泉水,用灵泉水泡药酒给季明宇揉腿。 当初季明安的身体那么差,长期喝灵泉都能治好,季明珠相信,现在季明宇的脚也一定能治好。 「姐,」 季明宇无奈的喊了一声季明珠,「你别太紧张了,我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不会出问题的。」 事实上,刚开始时季明宇的确很难受,因为他不仅会成为一个残疾人,还会离开军队。 他当兵已经有七八年了,早已经把军队当成自己的另一个家,现在要离开自己的家,他的心里无比难受。 可再难受,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特别是他感觉自己的腿一天天好起来,又看着姐姐怀着孕都一天一天为自己忙前忙后的,就算为了姐姐,季明宇就觉得自己不能颓废下去。 季明珠才不听季明宇的,「你别给我打马虎眼,你是医生吗?还自己清楚,赶紧的,给我去床上躺着去。」 「姐~」季明宇哀求,「我都快睡成废人了,你就让我多活动活动吧。」 「那你不会坐着嘛!」季明珠也知道长时间睡着很难受,可她不是为了季明宇好嘛。 「屁股都坐起疮了,还坐,」嘀嘀咕咕的说了一通,季明宇还是老老实实的去坐着了,毕竟他现在惹不起他姐。 又忍了两个月,季明宇终于忍不住了,天天被关在家里,他实在受不了了,于是季明宇决定,留信出走。 「姐,我去南方有事,暂时不回来了,但不会太久,差不多到你生侄子时就回来了,你要保重身体,等我给你带礼物回来,勿念,你的好弟弟季明宇留。」 季明珠回家看到信,差点气哭了,她狠狠的念道:「季明宇,你个兔崽子,有本事你就给我别回来,要是回来,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而在车站的季明宇突然感觉背嵴发凉,他莫名有了一种不好的的预感。 秦毅见季明珠不高兴,赶紧劝她,「明宇又不是小孩子了,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就别担心了。」 「谁担心他了,」季明珠口是心非。 「对,最后让明宇在外面多受点罪,那样他才知道谁对他好!」秦毅和季明珠同仇敌忾。 「你这是见不得我弟好呢?」季明珠横了秦毅一眼,真是不会说话。 秦毅哭笑不得,「媳妇,那你到底要我怎么办啊?」说小舅子好话媳妇不乐意,说坏话媳妇也不乐意,秦毅实在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了。 「今天咱们去吃火锅好不好?」有点理亏,季明珠赶紧转移话题。 今年离学校不远处突然开了一家火锅店,味道不错,季明珠自从怀孕之后,就特别想吃辣的,每次露过火锅店时,她都馋的流口水。 可惜辣椒吃太多对孩子不好,于是季明珠提议去吃火锅,基本都被拒绝了,这次也是一样的。 秦毅完全不同意,「不行,你忘了上次咱家不过是炒菜多放了一点辣,你吃了就便秘好几天。」 「普通的辣椒你都受不了,更别说火锅了,想都别想。」秦毅其实也是为了季明珠好,季明珠的身体是真的受不了辣,要不然他多少也会让她吃一点。 「可是我实在想吃啊!」季明珠哀怨极了,没有辣椒,饭菜都不香了,完全没有胃口。
第135页 「乖,再忍忍啊媳妇,」秦毅哄着季明珠,「你现在离孩子生只有三四个月了,把这几个月忍过就好,等生完这一个,咱们就不生了。」 「你说的啊!」虽然以后有计划生育,想生也不能再生了,但秦毅肯这么说,季明珠心里还是好受了许多。 毕竟现在世人都重男轻女,秦毅家四代单传,在子嗣这方面秦泽阳比谁都看重,特别是他知道季明珠爱吃辣之后,都说酸儿辣女,想着季明珠又怀了一个闺女,秦泽阳的态度都冷了不少。 只是他是一个老公公,也不好管儿媳妇,只能在心里生闷气,不过他要是听见秦毅今天说的话,铁定要和秦毅闹起来,他还等着抱孙子呢。 「真的,我还能骗你吗?」在秦毅心里,生儿生女天註定,强求不得,但他真的心疼季明珠,怀孕时季明珠的情况秦毅是看在眼里的,真的是太辛苦了。 若不是想让月亮多个伴,秦毅都不想让季明珠怀二胎。 「好吧!信你这一次,」季明珠嘴上这么说,心里美滋滋的。 她才不管肚子里的孩子是男是是女,反正她是不准备生了,至于秦泽阳会不乐意,季明珠才不会管呢。 反正秦毅是站在她这一边的,就是秦毅如果也和秦泽阳一样的态度,季明珠也不怕,大不了到时候和秦毅离婚,她带着孩子搬出去。 这就是手里有钱了,因为有钱,所以季明珠根本不怕和秦毅翻脸,反正她又不会饿着自己。 天大地大肚子最大,既然饿不着肚子,那还有什么好怕的。 第66章 肚子越来越大,等预产期只有半个月左右的时候,季明珠就去学校里请假了。 季明珠其实不想请假,她担心回来之后课程跟不上,不过她现在的身体已经很沉重了,每天走路都是慢悠悠的,爬到四楼要花上差不多十来分钟,实在很辛苦。 而且,整天坐在教室里,季明珠的腰也受不了,到了晚上时,她躺在床上的时候根本不能翻身,痛得直哼哼。 到了现在,季明珠也坚持不下去了,最重要的,是她怕自己在学校里发动,虽说学校里的同学都很热情,季明珠如果要生了他们绝对会帮忙把季明珠送到医院,不会让她出事。 可季明珠就是觉得,不太好,所以她还是提前请假了。 学校也知道季明珠的情况,老师很痛快的就给季明珠批假了。 请完假之后,季明珠慢悠悠的书本全部收拾好,就准备提着书回家了。 「我送你回去吧!」迟圆圆把书从季明珠手里抢过来,「明珠你这么大的肚子,也不说注意点,居然还敢提着十几斤书回家,心真大。」 「圆圆你还要上课,就不要再麻烦了,」季明珠不同意,不过是十几斤书而已,她提着散步一会儿就到家了。 迟圆圆拉着季明珠的手,毫不迟疑的往外走,「你家离学校又没多远,我去一会儿就能回来了。」 「那好吧!」送自己回去是迟圆圆作为朋友的一片好心,季明珠就不拦着了。 快到家时,季明珠从远处看见自己门口停着一辆绿皮大货车。 等走近了,季明珠就看见季明宇穿着一身牛仔衣,坐在车上吸着烟。 「姐,你回来了,」季明珠看见自己弟弟,季明宇也看见了她,推开车门,季明宇一气呵成的从车上跳来,看着挺潇洒,但季明珠就觉得骚包。 「你还知道回来?我以为你已经记不得回家的路了,」出去几个月,季明宇就寄了一封信回家,完全不知道季明珠会担心他。 所以现在看见他,季明珠心里就有气。 「姐~给我点面子,」季明宇语气小声透着可怜,他姐旁边还有一个可爱的小美女呢,在美女面前被姐姐训,季明宇觉得有点丢脸。 「活该,」季明庆也从另一边下车,而一下车,他就毫不客气的插明宇心口两刀。 「别太过分了,」季明宇看着季明庆,还是不是兄弟了。 「呵呵!」随你怎么想了,季明庆摊手。 「明珠,这两个都是你弟弟?」迟圆圆觉得季明珠两个弟弟长得真不错,不愧是大美人的弟弟。 「是啊!」季明珠点头,「一个是我的讨债鬼弟弟,一个是我堂弟。」 和迟圆圆说过之后,季明珠又问季明庆,「明庆,你是什么时候来京都的?」 按理说,季明庆应该在家乡上班啊! 「说来话长了,要不我们先进去,」自己的事情,季明庆并不想在这大街上说。 「对,对,」季明珠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真是一孕傻三年了,弟弟们来了自己不赶紧把他们喊回家,居然就在门口一直站着。 家里没人,季明珠拿钥匙开了锁,迟圆圆把书放下,就说:「明珠我先去上课了。」 「那你中午过来玩啊!」迟圆圆还要上课,季明珠就不留她了。 「好的,」迟圆圆应声答应。 等迟圆圆走了,季明珠从家里拿了点心出来,然后坐在椅子上,才问季明宇,「老实交代,这些日子你干什么去了?」 季明珠可没忘记了,门口那辆大货车。 「姐,你着什么急啊,先让我和堂哥吃点东西再说,」他们在路上几天,除了第一天,其他几天吃的都是硬的要命的干粮,季明宇早就受不了。
第136页 季明珠拿出来的点心,是她自己做的米糕和红薯饼,而季明宇和明庆两人,明显是真的饿了,就是米糕和红薯饼他们俩也吃了一大盘,吃得狼吞虎咽的。 季明珠见状,心疼的说:「你们俩是傻了吗?在路上没地方吃饭,在京都也找不到地方了吗?」 季明庆喝了一口水,才说:「我这不是想先来看你吗?」 实际上是因为没钱,季明宇不好意思说出来,他们俩为了办车子里的那一批货,把身上的钱全部花光了,两人现在的裤兜比脸都还干净。 虽然即使没钱,他们也可以用车上的货低,但季明宇两人总感觉有点羞耻,于是他们俩想了想还是饿着算了,反正到了季明珠家就有吃的了。 吃饱了,季明宇才开始和季明珠说了。 他当初因为受伤,退伍了,因为没有关系,转业回乡估计也得不到一个好工作。 就像季明庆,他回乡就被安排成了蔬菜站的搬运员,工资不仅低,每天还累得半死。 有季明庆的前车之鑑在前面,季明宇便干脆选了补贴金。 他当初选择去当兵,除了是希望为国家出份力,最主要的还是想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可是退伍之后,即使有不少补贴金,如果坐吃山空,那也坚持不了几年,正好,季明宇去年去南方出过任务,知道那里在改革开放后大力发展经济,好东西有不少。 想赚钱,季明宇觉得去南方不错,他还把季明庆也拐走了,两人到了南方,没多久就发现了巨大商机。 现在运输不发达,很多在南方普普通通的东西,到北方价格就会翻上几倍,比如说虾米海带之类的海货,在沿海地区几分钱一斤,如果运到了内陆,就能卖上几毛钱一斤,价格差不多翻了十倍。 像电子表收音机电视机风扇衣服之类的就更不用说了,南方那边小工厂多,电子表那是论斤称的。 其它的东西价格也比内陆便宜很多,如果找到地方,还不要票,还有从港城传来的稀罕货,到了内陆也是被疯抢的存在。 不过做倒卖,也是有风险的,倒卖如果被抓住了,那可是要被打成「投机倒把」罪的,季明宇和季明庆机灵,倒卖了好几次都没被抓住。 但季明宇觉得倒卖风险还是太大,于是等钱凑得差不多了,季明宇就花了四千多块钱买了一辆七成新的二手货车,开始帮人送货。 这年头能请人送货的,那都是把关系打通了的,季明宇他们帮人送货不仅有钱,还可以夹带不少私货,这样既能赚钱风险又比较小。 就是这个活季明宇和季明庆还没跑上几次,赚的钱不算多,加上买车又把存款掏光了,又进了不少货,他们俩才会这么狼狈。 「你们也太大胆了,」话是这么说,但季明珠知道,这个年代,想要赚钱就要大胆。 弟弟要闯荡,季明珠只能在心里担心,却不能拦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谁也不能为他做主,就像季明宇当初要当兵,季明珠也同样拦不住。 「那明庆,你出来,家里知道吗?」季明珠暗暗在心里骂季明庆,要知道季明庆的工作即使辛苦,在三爷爷他们眼中也是铁饭碗,现在季明宇把季明庆拐走了,也不知道三爷爷会不会气坏了。 「我出来家里是知道的,我的工作还被大哥顶了,所以明珠姐你就放心吧!」季明庆多少也猜到了季明珠的想法,便和她解释清楚了。 只是就像季明珠担心的那样,季明庆当初不要铁饭碗,在季家是掀起了轩然大波,季家人暗地里都把季明宇骂惨了。 但拦不住季明庆,他们也没办法,幸好季明庆的工作最后还是让季明丰顶了,要是真没了季明庆的那份工作,季明宇估计不止会被骂,还会被季家人恨上。 「那样就好,」三爷爷他们既然已经知道了,那证明季明庆出来是他们允许的,季明珠总算松了一口气,毕竟这一不小心,可是要结仇的。 「明宇明庆你们两个先去睡一会儿吧!等我做好饭再叫你们俩,」季明宇和季明庆两人看着很疲惫,明显是没休息好。 季明宇摆摆手,说:「没事,姐,我们还是先去把车上的东西搬下来,那些东西放在车里可不安全。」 季明珠把西厢房的钥匙拿出来,「那你们先把东西放进家里锁好,」季明珠也猜到了,季明宇他们带的东西贵重,还是搬到家里才能放心一些。 季明宇他们车厢里的东西种类有不少,电视机和收音机只有一台,衣服男女以及童装各有十几套,还有俄罗斯方块游戏机,吊扇,海带,虾米,紫菜,麦乳精,奶粉等等。 等货箱里的搬完了,季明宇又从他们的车座位下,掏出了上百个电子表。 季明宇把东西搬下来,就和季明珠说:「姐,你喜欢什么尽管选。」 然后季明宇又把吃的和穿的全部拿出来,说:「这些都是我专门给姐你带的,姐你收好了。」 「那怎么行,这些都是你们拿来卖钱的,全部给我算什么。」而且据季明宇的说法,他是和季明庆合资的,带一趟东西全部给了自己,季明宇这傻小子也不怕季明庆有想法。 「姐,这次我回来主要就是看你,给你带点东西算什么,你就收下吧!」 「不行,」季明珠摇头,不过她还是挺喜欢季明宇带的东西,特别是海带紫菜,于是她说:「除非你收我的钱,要不然我不会要的。」
第137页 季明宇气得直跳脚,「姐你怎么这么死心眼啊!」 季明珠说:「亲兄弟都要明算帐,我既然是姐姐,就更不会占你们俩的便宜了。」 「那行,你就拿成本价吧!」知道季明珠的脾气,季明宇打算先把钱收了,等走的时候再偷偷把钱留下来。 「不过麦乳精奶粉和月亮的衣服你不许给钱,这可是我和明庆作为舅舅给侄女侄子的心意,你不许拦着。」季明宇梗着脖子,表示如果季明珠不答应,他就真的生气了。 季明庆也赶紧点头,「是啊!明珠姐,那些真的是我和明宇特意给两个孩子带的,你要是不收,我和明宇面对你家孩子都不好意思。」 「毕竟作为舅舅,特意来一趟,如果连几件礼物都不带,那也太不是人了。」 「明庆你也不用说得那么严重,我收下了还不行嘛,」礼尚往来,还是先收着吧!免得两个弟弟真的生气。 第67章 完结 之后几天,季明宇和季明庆早出晚归,很快就把手里的货清完了。 而季明珠,也终于要生了。 一回生二回熟,有了经验,这次秦毅就没有那么慌了,季明珠阵痛时,他冷静的抱着季明珠坐在季明宇的车上,让季明宇送他们去了医院。 也许是因为二胎,也许是因为孩子心疼季明珠,反正才到医院不过一个小时,季明珠就生出了一个六斤八两的胖小子。 秦泽阳原本都认定季明珠的肚子里是个女孩了,没想到柳暗花明,居然生出了一个男孩。 当即,秦泽阳就没了原本的矜持,眉开眼笑的,笑得脸上的皱纹都更深了,「好,好,我有孙子了,我们秦家有后了。」 「医生,我(姐)媳妇没事吧?」秦毅和季明宇的声音同时响起。 秦泽阳关心孩子,秦毅和季明宇就更关心季明珠了,首先问的也是季明珠的身体。 医生笑着说:「没事,产妇身体好,生完孩子都还挺有精神的。」 「那我先进去看一下我媳妇,」说完后,秦毅就推了产房的门进去。 季明宇也想看他姐,不过姐姐现在不方便,季明宇只能转而去看了自己刚出生的小侄子。 刚出生的孩子被秦泽阳稳稳噹噹的抱在手里,见季明宇过来,秦泽阳炫耀的说:「明宇,你看看这孩子,不愧是我们秦家的人,长得和我们秦家人真像。」 「是挺像的,」季明宇尴尬的附和秦泽阳,实际是他完全看不出来哪里像了。 秦泽阳心满意足的看着孙子的小脸蛋,继续说:「这孩子,眉毛像秦毅,鼻子像我,……额头天庭饱满,以后一定是个有出息的。」 季明宇听秦泽阳的说法,不服气了,合着他姐拼命生的孩子,却和他姐没一点像的,凭什么。 嘴巴和脸型像我姐,季明宇仔细的看了看孩子,肯定的说。 「哪里……」,秦泽阳还想再和季明宇说说,新出生的小宝贝不乐意了,他要妈妈。 新生儿,不管饿了尿了不舒服了心情不好了反正通通就是一个字——哭。 哇哇大哭,伤心的哭,撕心裂肺的哭,哭起来家长就要哄,哄得好的孩子就哭不了多久,哄得不好的那孩子就会一直哭。 秦泽阳和季明宇,两个大男人,明显没这方面的经验,特别是秦泽阳,一看见孙子哭,他就心疼了,又没办法,只能朝产房里喊秦毅,叫他把孩子抱进去让季明珠哄。 秦毅已经有经验了,用不着季明珠,他就把孩子哄好了。 这次生孩子,季明珠真没废多大的力,她现在的精神还不错,便问秦毅,「以前想好的都是女孩名字,现在生了一个男孩,你想好名字了吗?」 秦毅无奈的说:「看我爹那样子,估计是没我什么什么事了。」 秦泽阳一心盼望孙子,季明珠刚怀上时他就天天抱着字典翻,势必要给孙子取一个响亮好听的大名。 秦毅想要和秦泽阳争取儿子的名字,明显是虎口夺食,根本不可能,估计他刚开口,就会被秦泽阳否定了。 「那就取小名吧!」不过一个名字而已,只要不是太难听,季明珠是不会在意的。 「还是叫小星星吧!我觉得这个名字很不错,别人一听就知道他和月亮是兄妹,」这是怀孕时两人就商量好的名字,而且不管孩子是男是女都可以用这个名字。 不过那时候,他们也受到了秦泽阳的影响,认为季明珠肚子里的是女孩,谁想到最后,居然是个男孩。 名字想好了,季明珠也被送到了住院部,她终于觉得疲惫了,打了一个哈欠,和秦毅说自己累了,要睡了。 秦毅抱着儿子,说:「媳妇你放心睡吧!孩子我会看着的。」 「那你要记得去接月亮,」有了二胎,季明珠也不忘了关心月亮。 这个时候月亮最是敏感,若一个不注意,她可能会认为爸爸妈妈更爱弟弟不爱她了。 月亮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季明珠可不想让月亮乱想,所以方方面面她都要安排好了才放心。 「我知道的。」 等季明珠睡熟了,秦毅把儿子放在季明珠的旁边,蹑手蹑脚的出去了。 听见秦毅要去接月亮,秦泽阳和季明宇都不答应,主要是他俩都不是会照顾孩子的人,秦毅要是走了,待会儿宝宝哭怎么办?
第138页 「姐夫,我去吧,正好我有车,一会儿就能把月亮接过来。」季明宇拍着胸脯和秦毅保证好,然后他就一熘烟跑去接月亮了。 没办法,刚才季明宇试着抱了一下小星星,结果他发现,刚出生的孩子那是比棉花糖还软。 小侄子又软体重又轻,季明宇把人抱在怀里,丁点力都不敢使。 深刻意识到自己根本没办法照顾新生儿,季明宇决定其他事情他来,至于照顾孩子的事,还是交给他姐夫吧! 「爹,我去给明珠买吃的,你呢?」既然月亮有人接,秦毅就想到要去先买点吃食,免得季明珠醒来肚子饿。 秦泽阳现在是有孙万事足,他嫌弃的赶秦毅,「你走你的,我就在这里看着我孙子。」 宝贝孙子已经睡着了,秦泽阳就放心的把秦毅赶走了。 秦毅见自家亲爹像赶苍蝇的赶自己,无比郁闷,他这是失宠了吧! 刚生产的孕妇不用吃太好,秦毅就去买了一些大米和红糖以及鸡蛋,花钱请医院食堂大师傅煮了红糖粥和鸡蛋。 匆匆提着粥回来,发现季明珠和孩子都还没醒,秦毅就和他爹坐在医院的椅子上,看着他爹一直用慈爱的眼神从窗口处看他儿子,看得秦毅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爹,你给我儿子想好名字没?」 「还没有,」秦泽阳先前想了几个月的名字,后面觉得季明珠会生女孩,他就把名字全扔了。 那些名字一直都记在秦泽阳的脑海里,但现在他觉得,他取的名字没一个配得上他的宝贝孙子,还是得从新想想。 嘆了一口气,秦泽阳想,如果早知道儿媳妇生的是孙子,他一定把期间浪费的那几个月全部用来想孙子的名字。 不过现在也不算太晚,秦泽阳决定,一定要在满月时把孙子的名字取出来。 秦毅趁着这时候,把他和季明珠给儿子取的小名说了出来,毕竟照秦泽阳这个样子,估计一个月他儿子的名字也取不出来,他可不想儿子一直没名字。 秦泽阳不太满意,小星星,听着就不霸气,哪里配得上他孙子。 「那爹你没听说过贱名好养活吗?」虽然秦毅取的名字也不是贱名,而且他也不太信这些,他这么说,主要还是打消他爹要给儿子取小名的心思。 小星星现在就是秦泽阳的软肋,听秦毅这么说,他果然不说话了。 季明珠这次也同样恢復的不错,所以到了第二天,她就被秦毅他们接回去了。 现在已经没以前卡得那么严了,这次回去,季明宇季明庆和季明安他们三兄弟就花钱去买了鞭炮,想要为季明珠庆贺。 这也是弟弟们的心意,季明珠没拦着,不过她担心鞭炮声噼里啪啦的吓着孩子,便先回了家,让季明宇他们在后面放。 秦泽阳对小星星这个孙子无比重视,季明珠出院时,他就请人煮了一锅红鸡蛋,还买了糖,挨个给医院的医生护士发。 到了家里也是,左邻右舍,学校的老师他的朋友,没一个没有接到秦泽阳的红鸡蛋的,这一次,光鸡蛋,秦泽阳就发出去了好几百个。 季明珠觉得秦泽阳太偏心了,她很担心月亮的心里不舒服。 秦泽阳以前也对月亮也不错,可对比刚出生的弟弟,那就差远了。 想要说什么吧!秦泽阳这是几十年的老思想,根本改不了,无奈,季明珠只能多多和月亮谈心,表示弟弟和她在爸爸妈妈心里都是一样的。 月亮刚开始的确很伤心,毕竟以前只有她一个孩子,秦泽阳对她便很不错,现在秦泽阳突然变了,她即使人小,也觉得心里不好受。 幸好,爸爸妈妈对月亮一直不变,随着时间流逝,月亮长大了,也慢慢明白十个手指都有长短,爷爷会偏心她没办法,爸爸妈妈也没办法。 最好的,那就是保持平常心,不去奢求,自然也不会受到伤害。 小星星出生后,秦泽阳还一改往日的懒散,平时除了给学生上课挣工资,休息时间他还会在大街小巷到处跑。 秦泽阳在古董方面,有十几年年的经验,乱世黄金,盛世古董,以前秦泽阳也知道古董会越来越值钱,但他担心说不定哪一天国家又会像以前一样,所以即使知道古董会升值,秦泽阳也没去碰。 现在不一样了,有了孙子,秦泽阳总想给孙子多留一些家产,以后孙子吃喝上学娶媳妇什么都要钱,不多挣点家产怎么够。 秦泽阳的工资不算太高,玩大的他玩不起,于是秦泽阳便一直靠自己的眼力从乡下大街小巷或者小摊贩的地盘捡漏。 别说,现在的好东西还真不少,在孙子满月时,秦泽阳就花了几块钱买了一个小叶紫檀观音佛像吊坠。 不说年份,光说木料,秦泽阳就捡了大漏,而且男带观音女带佛,秦泽阳认为他捡漏的紫檀吊坠是老天送给自己孙子的,于是当天他便把吊坠送给了自己的宝贝大孙子,并为孙子起名为秦博涵。 一家人虽说有磕碰,但日子还是慢慢过去了。 第68章 番外一 1981年的时候,国家欣欣向荣,经济发展如火箭一般迅速。 离季明珠她们家不远处,就办起了菜市场。 季明珠正想做个小生意,听见要办菜市场,她立即就去花钱租了三间店铺,直接租五年。
第139页 如果可以,季明珠其实更想把店铺买下来,不过管理人员说这些店铺都是国家的,不能卖,只能租。 只租也行,因为知道这些店铺租的价格会越来越贵,季明珠便一口气租了最大年份五年,这也是政策限制了,要不然十年二十年她都愿意租。 菜市场租了店铺,要卖的东西季明珠也想好了,她主要就是卖农场里种植的产品。 她的农场早就升级了,现在里面不仅可以种粮食,还可以种其它的比如黄豆绿豆红豆还有各种蔬菜。 蔬菜这些就算了,季明珠主要就准备卖粮油还有油盐酱醋各种调料,以及各种下饭菜,下饭酱,反正就是开一个粮油杂货店。 季明珠开的这个店,无疑是很赚钱的,因为她的粮食来源有农场提供,还不要钱,而油也是季明珠用农场种的黄豆菜籽去榨的油,还有很多商品也是由农场提供。 担心会被人发现,季明珠也不全是用农场的东西,她还是会去进货,只是她进的货只有自己卖的三分之一。 菜市场的人流量很大,光开粮油店,季明珠一个月除了房租请工人的工资以及进货的本钱,她一个月就能净赚一两千,旺季的时候差不多能翻倍。 尝到了甜头,季明珠那个教书的铁饭碗她便没做了,毕竟她当老师一年的工资,还比不过开粮油店一个月挣得钱多。 而且当老师并不容易,季明珠平时要备课,要教育学生,要批改试卷,她是班主任,偶尔学生出事还要找她,大事基本没有,但鸡毛蒜皮的小事却有一大堆。 开店也不容易,但比老师好多了,起码她挣得比老师多。 等本钱回来了,季明珠又在另一个菜市场开了一家店,之后挣钱了,她就在记忆中的地方买了一块地皮。 京都早晚都要扩建,而季明珠买地皮的地方,她清楚的记得几年后旁边不远处会建成大商场,周围还有学校,商业街,还有公司,可以说,只要在这个地方有块地,以后绝对能日进斗金。 季明珠也不贪心,在这片地方买了差不多四亩地,就收手了,京都可是藏龙卧虎之地,她一个没权没势的人,要是占的太多,挡了别人的财路,被人下黑手怎么办? 季明珠就这脾气,她也知道,自己可以靠着未来的记忆混成小富,却混不成顶层的那群人,因为她胆子太小了,人也不算聪明,註定拼不过那群狠人。 季明珠也没那么大的野心,她只要家里不再为钱烦恼就够了。 后面,季明珠又开了三家店,便没再开了,这几家店挣得钱,季明珠就专门拿来修房子。 等她房子修得差不多了,买地的地方也发展起来了,季明珠就在楼下开了一个大超市,楼上用来出租。 而这栋楼挣得钱,季明珠又拿来继续买房做投资,房子季明珠一般买学区房和店面。 一切日子上了正轨,手里有了钱,季明珠不想太累了,她上辈子已经累怕了,这辈子最希望的就是好好享受生活。 季明珠早就在郊区租了间仓库,隔个十天半个月就去仓库里补一批货,平时让员工在这个仓库里拉货就可以了。 她又找了人管理她的店以及房子,而她平时除了查帐,偶尔补补货,空闲的日子就开始创作小说,读了好几年书,季明珠还是不想白费了。 最主要的还是,季明珠很喜欢小说,像她上辈子,即使再穷,每个月她也会挤出几十块钱看小说,把小说当成精神粮食。 可惜现在小说还不盛行,而且那些小说都不对季明珠的胃口,于是她干脆自己动手写,自产自销。 除了写小说,偶尔分点精力给自己的店,其它的时间,季明珠主要拿来陪两个孩子,她经常会带孩子去游乐园,动物园,陪孩子上兴趣班,等九十年代,有了钱买了车,考了驾照,季明珠又爱上了旅游,每年寒暑假都会带着自家孩子到处跑,少则一个星期,多则一个月。 每当这个时候,工作累成狗的秦毅就特别怨念,因为他现在发觉,媳妇有了孩子其它各种爱好,就完全不需要他了。 晚上回到家,秦泽阳一见秦毅就阴阳怪气的,「怎么这时候才回来?」 「今天厂里要开会,所以回来晚了,对了爹,你吃饭没?」秦毅早就习惯了老爷子的态度,根本不闻所动,反正他爹每次到宝贝孙子和儿媳妇出去旅游时,态度都是这样。 「你赶紧给我打电话给你媳妇,看看他们要回来不?」这次季明珠她们回了老家,已经去了半个月了,秦泽阳长时间见不到孙子,对秦毅的态度一天比一天差,天天催着秦毅让季明珠她们回来。 「爹,」秦毅看着无理取闹的老爹,无奈,「明珠他们去的是乡下,哪里有电话。」 就是秦毅家,也没有,他想要打电话也只能去厂里打,可现在他已经下班了不说,打电话季明珠也接不了啊! 上次通电话,还是季明珠去县城里打的。 「那发唿机,」秦泽阳对季明珠越来越不满,好好的妇道人家,不在家里照顾丈夫孩子,天天就想着往外跑,还把他孙子带走了,真是不知所谓。 秦毅见自家爹脸色实在不好,赶紧投降,「好好好,我马上发行不行?」 秦毅发了消息,没过多久,季明珠就听到了「嘟嘟嘟」的声音。
第140页 「月亮,你看看谁发消息来了?」 「是爸爸,他问我们什么时候回家?」 「那你给你爸回个消息呗!」季明珠和月亮说。 月亮狡黠的笑着说:「知道了。」 小星星坐在后面,伸着脑袋过来,「姐,让我给爸发吧!」 「你是想玩吧!」月亮一眼就看出了小星星心里的想法。 「嘿嘿!」小星星讨好的对着月亮笑了笑,露出了可爱的小酒窝。 小星星一向对各种电子产品感兴趣,这唿机,还是季明珠到手没多久的,他碰都没碰过几次,逮着机会就想要去玩。 只不过小星星比较怕他妈,平时不敢从他妈那里要,于是他只能朝心软的月亮下手。 月亮最喜欢小星星的酒窝,见他露出招牌笑容,无语了,却还是把唿机递给了小星星。 季明珠看见自家傻儿子,也很无语,她就坐在旁边,儿子要她的东西偏要朝闺女要,也是很骚的操作了,她家这蠢小子,还真把自己这个亲妈当成洪水勐兽了。 会变成这样也是因为小星星被季明珠打过不少次,谁叫秦泽阳实在太宠小星星了,都快把他宠成小皇帝了。 季明珠要是狠心不管,这孩子估计比孙猴子还能干,能把天都捅破了。 溺爱孩子就是害孩子,季明珠发现小星星被秦泽阳宠坏了,就开始管他了,即使秦泽阳生气她也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不管怎么样,季明珠是不会看着自己孩子成为一个无法无天的人。 季明珠是全家唯一一个对小星星下狠手的人,也难怪他怕她。 回到家里,天已经黑了,秦泽阳听到汽车声,就赶紧杵着拐杖出来了。 「博涵,我的大孙子,你回来了,想死爷爷了,」见到大孙子,秦泽阳笑得欢,脸上的皱纹如菊花一般。 小星星下车去扶着秦泽阳,「爷爷,我也想你,想得都瘦了,对了爷爷,你最近吃什么了,看着又年轻了……」 秦泽阳眼神都没给季明珠和月亮一个,两人早就习惯了,内心毫无波动。 「月亮,老婆,你们回来了,我好想你们,」嘴里也喊了闺女,秦毅的眼神却一直盯着季明珠,虽然两人已经在一起二十多年了,可秦毅和季明珠的感情还是一往如初。 季明珠保养得当,三十多岁的人了,看着才二十多岁,今天她还穿了一身黑白牡丹旗袍,看着温婉动人,漂亮极了,一下子就把秦毅迷住了。 「我也想你,」季明珠含情脉脉的看了秦毅一眼,这么多年了,她早已把秦毅当成自己的另一部分,两人的感情早已水到渠成,长时间不见,两人心中都充满了思念。 月亮站在旁边,闻着空气中的酸臭味,心疼的抱了抱自己,她感觉不止膝盖中了一箭,心口也中了一箭。 家里弟弟和爷爷是祖孙情,妈妈和爸爸更是天天像热恋一般,只有她一个,形影单只,孤家寡人。 不想当电灯泡,月亮默默的走了,把地方留给自家老爸老妈。 牵着季明珠的手回到房间里,秦毅抱住季明珠,嫉妒的问,「老婆,你这衣服哪买的?」 季明珠得意的说:「安阳县新开了一家店,店长是以前的老匠人,在做衣服方面有几十年的经验了,这是她为我做的,怎么样,漂亮吧!」 「好看,」秦毅夸赞,「不过我只想老婆你穿在家里让我一个人看,还有,老婆你老实交代,那店长是男是女,」秦毅心里发酸了,他老婆今天穿得这一身,不知道被多少人看见了,想想就呕。 还有那个什么店长,如果是男的,那一定居心不良。 看着自己漂亮的老婆,秦毅心里懊恼,觉得自己还是该抽点时间锻鍊身体了。 以前他和季明珠站在一起,是俊男美女,后来他工作了,每天忙着做生意加班应酬,没时间锻鍊,时间长了,身材发福了,啤酒肚也出来了,明明他只比季明珠大了两岁,现在他看着却比季明珠大了十来岁。 因为经常有男人在季明珠身边献殷勤,秦毅危机感十足,严防死守,势必要把一群妖艷贱货全部拍死在山沟里。 只是季明珠没在身边时,秦毅就没办法了,所以只要从季明珠口里知道一个人,他定要问清楚是男是女。 季明珠白了秦·醋罈子·毅一眼,「放心吧!店长是女的,而且已经五十多岁了。」 秦毅果然放心了,开始对季明珠动手动脚,他现在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素了半个月了,今晚怎么也要补回来。 一夜荒唐,季明珠第二天差点起不了了,勉强起床,季明珠看着自己脖子上密密麻麻的吻痕,她在心里暗骂了秦毅一声禽兽,却还是找了一件高领薄衫穿上。 出门后,月亮和小星星都惊讶的问季明珠,「妈,你不热吗?现在可是六月,温度达到了三十多度了,你居然还穿高领。」 季明珠脸红的咳嗽了一声,如无其事的说:「我不热,还有点感冒了,所以才穿高领子。」 季明珠的声音还有点沙哑,月亮和小星星都是单纯孩纸,果然信了她的话。 自觉今天在孩子们面前丢脸了,晚上季明珠就没给秦毅一个好脸色。 「老婆,我错了,」为了今晚能给老婆暖被窝,秦毅识相的低头道歉。 「一句错了就抵清了,」季明珠脸色发黑,幸好孩子还小,不懂事,家里公爹也不在,要不然她真的是丢大脸了。
第141页 「那我以身抵债好不好?」 「臭流氓。」季明珠一巴掌给秦毅拍过去。 「我只对老婆流氓,」说完,秦毅便嬉皮笑脸的扑了过去。 「唔……唔……混蛋……」 秦毅动作不停,「嗯,我混蛋。」 …… 季明珠她们母子几人经常去旅游,秦毅早就眼馋了,今年厂里收益好,秦毅决定,给自己放放假,带着全家去国外旅游。 秦毅现在的厂是全国闻名的机械厂,专门生产各种车,汽车货车拖拉机三轮车自行车都有。 当初,秦毅毕业之后,就被分配到了机械厂,在机械厂做了五六年,机械厂的生意就不景气了,要倒闭,秦毅就和季明宇他们合伙买了机械厂,把原本生产车子配件的机械厂改成了生产各种车。 这个厂当初要了不少钱,买厂的钱还是秦毅用季明珠的房子抵押贷款的,因为把全部身家都投了进去,秦毅他们几个对厂子无比上心。 期间他们也遇到了不少困难,还好都一一克服了,现在秦毅他们的机械厂终于上了正轨,每年盈利几百万上千万,而秦毅占了一半的股份,靠每年的分红,他就能让家人舒舒服服的过上好日子。 只是厂子实在太忙了,秦毅一直不得空,今年才抽出时间,带季明珠他们出去玩。 秦毅也做到了他当初了承诺,厂子的股份全部记到了季明珠的头上,分红也由季明珠领,他每个月就从季明珠那里领点零花钱。 刚开始的时候,外面的人不知道,所以有很多小姑娘往秦毅身上扑,就是为了他的钱。 秦毅烦不胜烦,干脆就直接说他家的钱全是老婆管,他只是替老婆个打工的。 许多人开始不信,但时间长了,又有不是人证明,大家便知道秦毅说的是真的了。 为此,秦毅得了一个「气管炎」的称号,把偶尔听到的秦泽阳气了半死,骂秦毅不是男人。 传这些话的人心中恶意很大,他们都知道男人有自尊心,觉得如此传,秦毅听见了,早晚都会和季明珠出现问题。 而秦毅却是不管外界如何,丝毫不为所动,随便他们怎么说,自己又不会掉两块肉。 他不仅和季明珠的感情深刻,也知道,这世上,唯有一个季明珠永远站在自己身边。 那群人可能忘了,当初秦毅要买厂时,没一个支持他,就连秦泽阳也是,只有季明珠,她毫不犹豫的把自己钱全部拿出来,还把房子店面全部抵押贷了款。 可以说,只要秦毅赌输了,那季明珠就一无所有了,还会背巨债,可她依旧没有任何犹豫的支持秦毅,而就凭季明珠做的这些,秦毅永远都不会忘了。 就这样,一年,两年,五年,十年,直到生命结束,季明珠和秦毅的感情始终如一,也让无数人羡慕,无数人失望。 躺在病床上,头髮花白的秦毅紧紧捏着季明珠的手,虚弱的说:「媳妇,老婆,老太婆,下辈子,咱们还在一起好不好?」 「好,」季明珠哀伤的说:「不仅下辈子,以后的每一辈子,生生世世我都要和你在一起。」 「那咱们,就说好了,」说完这句话,秦毅满意的闭上了双眼,手无力的垂下了。 季明珠颤抖着手,给秦毅盖上了被子,「我和你是说好的,但你一定要等着我,免得我在后面,迷了路。」 两个小时过后,季明珠和秦毅紧紧握着手,面带笑容的躺在他身边,闭上眼睛追着秦毅去了。 「生未同生,死亦同穴。」这是季明珠留在世上的最后一句话。 秦悦和秦博涵谨遵父母的遗愿,选了一个依山傍水的地方,把他们葬在了一起。 ——这世上最美好的爱情,便是相濡今生,相约来生。 第69章 番外二 郑秀出生于京都普通家庭,但她的日子却很好,因为在她出生不久,父亲就因为出了一次意外,没了生育能力。 父亲无法再生育,郑秀就是家里的独苗苗,即使她是一个女孩子,从此也受宠了,成为了家里的宝贝。 只有一个孩子,家里虽然普通,郑秀父母也捨得花钱送郑秀去上学,而郑秀别的不说,在读书方面还有几分天赋,从小就成绩好。 这让郑父郑母很高兴,对郑秀更好了,只要他们能给的,都尽量给郑秀。 后面郑秀长大,模样也愈髮漂亮,她不是倾国倾城,但也是一个美丽佳人。 郑父郑母很疼郑秀,看见郑秀出落的愈发动人,他们就想,闺女又漂亮又聪明,嫁给普通人,他们捨不得。 高门嫁女,低门娶媳,因为闺女出众,郑秀父母有了野心,就希望闺女能嫁个好人家,让他们以后过上好日子。 于是,他们开始给郑秀灌输嫁个好人家的好处,比如可以买漂亮衣服,首饰,住上好房子。 郑秀想想学堂里有钱同学的生活,也确实动心了,她不想看上一件漂亮衣服等上三个月也没钱买,也想再同学面前炫耀名贵的首饰,包包。 这些因为家庭贫困,郑秀都没办法做到,而想要过上梦想中的日子,只能像父母说的,嫁个有钱的人家,才行。 后面郑秀发现,想要嫁个好家庭,也不容易,因为她既不是最漂亮的,也不是最温柔的,家里条件还不好。 而这时,郑母说了,男人都喜欢贤妻良母,于是郑秀又开始学习如何做一个贤妻良母。
第142页 即使这样,郑秀也比不过其他人,没办法,郑秀只能把眼光放低一些。 杨援朝就是这么入了郑秀的眼,他家家里条件还好,有几个亲人都是当官的,虽然这些官不算大,但也比郑秀家好多了。 杨援朝长相还算帅气,人也温和有礼,他也看上了郑秀,两人谈起了恋爱,渐渐的,郑秀把一颗心落在了杨援朝身上。 好景不长,两人谈恋爱的事被杨援朝的家人发现了,他家有很重的门第观念,坚决不允许杨援朝和郑秀这么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孩子在一起。 两人被逼着分了手,杨家还迅速给杨援朝订了亲,并且他家还告诉郑秀,如果郑秀再和杨援朝纠缠,那她就要小心一点了。 郑秀别的不怕,就怕父母出事,于是她答应了,心爱的人要和别人在一起,郑秀一直难受,郁郁寡欢,连学也不上了,在杨援朝结婚那天,郑秀终于想不开,投河了。 也正是这么巧合,当时秦泽阳正从旁边路过,他听见扑通一声,转过头去就看见有人跳了河。 秦泽阳会游泳,见状当即就跳下去救人,救上来以后,郑秀已经昏迷了,秦泽阳和西医学过急救,人命关天面前,他也不管了,给郑秀做了人工唿吸。 后面的事就很清楚了,郑父郑母只有郑秀一个孩子,听见郑秀轻生,哪里还受得了,当即就哭天喊地的求郑秀好好活下去。 郑秀看着父母头髮花白,面容苍老,悲痛欲绝的样子,后悔了,她死了没什么,可父母怎么办? 爱情和父母在郑秀心里是一样重要的,既然已经没了爱情,郑秀决定,还是好好孝顺父母吧! 只是,因为跳河被男人救了,郑秀的名声就毁了,那时候的乡下,未婚姑娘和男人说两句话都会被人乱传,现在郑秀可是被人救人,那直接是有了肌肤之亲。 名声毁了,如果秦泽阳不娶郑秀,那么以后,郑秀不是当老姑娘孤独终老,就只能嫁一些老光棍或者鳏夫。 郑父郑母不想闺女落到那种地步,便到处查了秦泽阳的消息,知道秦泽阳不仅是老师,还没有娶妻,完全是一个好女婿人选,于是他们俩便找了的地址上门去求秦泽阳娶了郑秀。 毁了人家女孩子的名声,即使秦泽阳是为了救人,那说出去也是他不对,这种时候,即使知道郑秀心里有人,秦泽阳也只能捏着鼻子把人娶了。 婚后,郑秀一直没忘了杨援朝,对秦泽阳颇为冷淡,秦泽阳也不太喜欢郑秀,两人便一直过着相近如宾的日子,生活如一潭死水。 等秦毅出生以后,秦泽阳更是疼爱儿子,郑秀怎么样秦泽阳根本不管,他只管自己的儿子。 如果一直这样,即使生活平淡,郑秀也可能一直和秦泽阳过下去,可是后来,国家的形式越来越不好,特别是秦泽阳他们这些文人墨客,最容易出问题,而这时候郑秀又听见,杨援朝的妻子死了。 初恋都是最难忘的,郑秀一直没忘了杨援朝,听见杨援朝成了鳏夫,郑秀心里蠢蠢欲动。 别说,杨援朝也念着郑秀,当初他们是在感情最好的时候被分开,即使这些年有过不少女人,郑秀在杨援朝的心里也是白月光。 而且,这些年秦泽阳有工资,郑秀又没出去工作,家里也请了人,她基本上是养尊处优,保养又不错,看上去就只有二十多岁。 心爱的人还是那么漂亮,杨援朝当然又被迷住了,这时,他就看秦泽阳不顺眼了。 正好杨援朝这时是革委会的人,于是他叫郑秀在秦泽阳家书房放上一本外国书,自己再举报了,秦泽阳就这么被抓了。 当时,知道举报自己的是谁后,秦泽阳就明白为什么了,他知道自己的冤屈是洗不掉了,可秦泽阳放心不下秦毅。 于是他和郑秀说了,自己愿意和郑秀离婚,唯一的要求,便是郑秀要把秦毅带走,还要让秦毅和自己断绝了关系。 秦毅也是自己的儿子,郑秀还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再生,以后老了她说不定要靠秦毅养,便同意了。 秦泽阳去农场之前,便和郑秀离婚,还和秦毅断绝了关系,不过私底下,他把自己藏得钱全部偷偷给了秦毅。 交待好一切后,秦泽阳便走了,而郑秀,也如愿以偿的嫁进了杨援朝,和杨援朝在一起。 回忆的差不多了,坐在低矮潮湿的小破地下室里,郑秀想,只是,她为什么最后会到了这个地步? 嫁进了杨家,不代表日子好过,因为杨家的几个孩子不喜欢郑秀,处处为难郑秀,而杨援朝虽然喜欢郑秀,却更喜欢自己的子女,特别是儿子。 郑秀是真的喜欢杨援朝,她不想杨援朝为难,便开始努力讨好杨家几个孩子,她包了家务,把杨家人照顾的舒舒服服,放任他们欺负秦毅,甚至最后为了杨保国,把自己的亲儿子送去了乡下。 她这么做也有了效果,起码杨援朝更看重她了,即使外面有人也动摇不了她的位置,杨家几个孩子也开始接纳她了,生活越来越好,知道杨家都不喜欢秦毅,郑秀便没再管秦毅。 反正照这样下去,郑秀以后的日子也不会差,而秦毅,下了乡,估计一辈子回不来了,还能有什么出息,她这个儿子,可以捨弃了。 后面,郑秀没想到,秦毅居然还能回来,还是考上了大学,那时候,她有点后悔,想和秦毅恢復关系。
第143页 可是整天在杨家人的眼皮子底下,郑秀哪里敢,要知道,因为秦毅考上大学,杨保国没考上,他可是把秦毅恨得不行。 毕竟以前处处不如你的一个人,突然变得比你厉害,换谁谁都不会高兴。 想着秦毅只是考上大学,要爬到杨援朝的位置,还不知道要多少年?甚至秦毅根本比不过杨援朝,也许一辈子都爬不到杨援朝的位置,和秦毅相比,郑秀还是选择杨家,杨家,才是她以后好生活的保障。 只是,郑秀没想到,杨援朝居然会在严打期间,被举报了,而因为没有提前得到消息,家里的很多东西都没藏,杨援朝被抓个正着,他贪污巨大,以后一辈子都要在监狱度过了。 没了杨援朝,郑秀的生活从天堂落入地狱,她这时候再去找秦毅,就发现已经有点晚了。 秦毅也没有不管她,可因为两人没啥感情,秦毅给的钱只勉强够郑秀生活。 郑秀不乐意,她想去闹,结果秦泽阳发话了,他说出了当初郑秀和姦夫污衊自己,毁了郑秀的名声,并要求秦毅,以后绝对不准管郑秀。 孝道大于天,郑秀因为秦泽阳说出的事实被众人鄙视,秦毅违背父命,也要给她基本保障,没让她饿死,算是对得起她了,这时候,即使郑秀再闹,也没用了,毕竟她除了舆论,根本拿秦毅没办法,可现在舆论也不站在郑秀的身边,她还能怎么办? 后面,郑秀就眼睁睁的看着那个她捨弃的孩子,越过越好,生意越做越大,成为了全国闻名的富豪。 而她,每个月只能领一点点钱,住在潮湿脏乱的地下室里,苟延残喘。 「老太婆,钱呢?」 「在这里呢,我给你拿。」 对了,连秦毅给的那点钱,郑秀其实也保不住,因为每个月一领到钱,杨保国就会来抢走,不给就会被打。 而被杨保国抢了钱,郑秀又老了,出去工作也没人要,最后她只能去捡垃圾过日子。 后来,杨保国因为偷鸡摸狗,抢劫赌博,终于被人打死在了一个小巷子里。 而郑秀,也在某天,死在了地下室里,几天无人知道。 「秦总,下面传来消息,说你母亲去了,」秘书说出的消息,让秦毅签文件的手停顿了一下。 「去给她买个好墓,葬了吧!」尘归尘,土归土,既然人已经没了,给母亲买个好地方,也是秦毅这个儿子该做的。 「知道了,秦总,」秘书表示明白,把事情交待下去,很快就有人办好了。 ——母亲,希望你下辈子过得好,别再犯这辈子的错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