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归来以后》 1.穿越专业户 如果让顾霜晓为自己写上一句“自我介绍”,那么她会这样写—— 我是一个穿越专业户! 很多人的穿越都是一次性的,而她呢? 一闭眼,生命结束;再一睁眼,又是一场新轮回的开始。 最开始时,顾霜晓也为此感到过高兴,因为这意味着她比其他人拥有更长更远的生命,可伴随着没完没了的穿越,她开始觉得厌倦。 太累了,一直活着、一直过着不同的人生真的是太累了。 尤其,大约是因为初次穿越前她是个不作不舒服斯基的任性girl,各种追求所谓刺激的缘故,她的每次穿越之旅都“刺激”极了,波澜壮阔极了。除开最初的几次因为人太蠢而提前gg外,之后的世界里她基本都达成了“登顶”成就。 高处风光自然好。 高处却也是不胜寒。 厌倦了一切后,顾霜晓也尝试过摆脱这种生活,可哪怕主动结束生命,等待着她的也不是真正的终结,而是又一段新的旅途。 直到上一个世界。 在那个世界中,顾霜晓拼尽全力,在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后,终于得到了被称为“愿望之核”的至宝。生命的最后,她混身染血地爬过其他败者的尸体,取下了被供奉在祭台上的至宝,濒死之际,她许下了自己的愿望—— 回家。 她想回家。 她想回到一切开始之初。 她想回到最初的、真正属于她的那个世界! 闭上双眼的前一秒,她自嘲地想“原来我还是不想死”,若非如此,她该许愿“获得永久长眠”的。 失去意识。 坠入一片混沌。 渐渐恢复意识。 这一切都是那样熟悉,因为她之前已然经历无数回。 彻底清醒时,顾霜晓感觉自己正躺着,身下一片柔软,她的睫毛颤了颤,没敢第一时间睁开。她记得初次穿越前,她喝了酒,醉气熏熏地躺在床上,一觉醒来,就穿越了。之所以记得这样清楚,是因为她发现自己有关于第一世的记忆在渐渐模糊后,心中惶恐。那时她刚好穿越到了某个有魔法的世界中,于是果断地将第一世的记忆从“记忆之海”中捞出,并且恒定在了灵魂中。只要她还活着,这段记忆便永远不会模糊忘却。 现在想来,从那个时候起,她的愿望便是“回家”了。只是那时的她还不曾意识到这一点,只是觉得“如果忘记了最初的一切,那么我就不是我了”,于是便做了这样的事。 现在想来,多亏如此,否则…… 也许她真的会迷失在那永无止尽、看似幸运实则几乎可以说是惩罚的轮回之旅中。 那么,她成功了吗? 即使自觉早已“心硬如铁,遇事难惊”,顾霜晓依旧花了一点时间做心理建设,这才缓缓地睁开双眸。入眼之物,不是别的,正是熟悉的天花板——这是搬进这栋房屋时,她亲自挑选的花色。 明明时间已经过去了那么久,现在想起那时的事,却仿若昨日。 ……不,也许正是昨日。 顾霜晓缓缓坐起身,拿起枕边的手机,看了眼日期—— 7月14日。 她清楚地记得,自己喝醉酒睡下的那夜是7月13日。 真的只是一夜。 却也已是百年……千年万年身。 她放下手机,愣愣地看了会儿自己的手,然后跳下床,光着脚直接跑到落地镜边,痴痴地看着里面的身影—— 二十来岁。 容貌虽美,却是脸色苍白,眼睛红肿。 乱糟糟的亚麻色长卷发披散在肩头。 身穿一条白色睡裙,其中一条吊带自肩头滑落,松松地挂在手臂上。 乍看之下狼狈极了,却也顺眼极了。 顾霜晓抬起双手,从头发摸到脸颊再一路摸到小腹,没有错,她回来了!她真的回来了! 她以为自己会哭,可她已经太久太久没有哭过了,甚至忘记了该怎样哭。 她以为自己会笑,可最终,她只是缓缓勾起嘴角,露出了一个很丑很丑、近似于哭的笑容。 顾霜晓看着镜子中那丑陋的笑容,莫名地就有了一种预感——一切结束了。 她的穿越之旅,她无尽的生命,将最终终结于这个世界。 真好…… 真好! 花费了一点时间来平息了心情后,顾霜晓洗了个澡,坐到卧室的梳妆台边,一边打理自己,一边开始整理现在的情况。 穿越太多次,如果每个世界的记忆都记得清楚的话,顾霜晓怕是早就精神分裂了。所以她养成了“定期清理”的好习惯——将过往的记忆碎片化,有用的留下,没用的删除。 而就在她打理自己的过程中,卧室的房门被推开了。 一位身穿黑色西装的清俊男性走了进来,他看着坐在梳妆台前的顾霜晓,明显地愣了一下,然后问道:“我们该出发去机场了,你还没准备好?” 顾霜晓梳理头发的手顿了下,觉得心情有些复杂,原因无它,这进来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她的…… 丈夫。 准确地说,是即将离婚的丈夫。 没错,穿越前她已经结婚了,和这个名叫傅明寒的男人。 离婚是他提出来的。 虽然她曾骂过他“渣男”,但其实,他还真不是普遍意义上的渣男,起码在结婚后,他的所作所为几乎可以说无可挑剔。纵观过往,现在的顾霜晓可以说一句公道话—— 那就是这场婚姻之所以失败,原因至少有百分之七十在她自己身上。 没办法,那时年少不懂事,又因为和家里人关系不好,叛逆地厉害,结了婚也不好好过日子,作天作地,被几个不靠谱的狐朋狗友怂恿着整天要求他证明自己的爱,也难怪傅明寒忍不了。 现在想想,结婚两年后才提出离婚,也是难为他了。 毕竟不是每个男人都能接连两年地容忍妻子的无事生非无理取闹,在每一次争吵中都选择主动退让,直到……忍无可忍。 她爱傅明寒吗? 答案是肯定的。 一个女人在无人逼迫的情况下,怎么可能会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 事实上,直到傅明寒提出离婚时,直到穿越前的那个晚上,她都是爱着他的。若非如此,也不会用酒精麻醉自己,把自己弄成那样一副狼狈的模样。 但那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 孤寂的时间太久,她早已忘记爱是怎样一种滋味。 所以此刻再见到他,她也只是微微心情复杂了一下,只觉感慨,并未有太多的酸涩之感。 见顾霜晓没回答,傅明寒低头看了眼表,微蹙了下眉,抬起头说道:“看来是赶不上预定的航班了,我让人改签。” 顾霜晓回过神来,微叹了口气,开口说道:“不用了。” 傅明寒提出离婚后,她闹腾了很久,自以为他会像以往那样选择让步。可傅明寒就是这样一个男人——他的心里有一根底线,只要没越过,你怎么蹦达都无所谓,而一旦越过了,不好意思,你出局了。而她,顾霜晓,在一次又一次地作死后,终于成功地越过了这条底线。于是…… “bu——”!对不起,你出局了。 折腾未果后,她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向他提出了“离婚前的最后一个要求”——补偿她的蜜月之旅。 刚结婚时,在她的坚持下,他们选择以“欧洲自由行”的方式度蜜月,然而就在蜜月之旅结束三天前,他因公事不得不选择回国。她当时为此和傅明寒闹了很大的别扭,不仅没和他一起回国,还独自在欧洲滞留了半个月之久,最后在许多人的相劝下,才不情不愿地回了国。回国后也没停止折腾,直到他向她“道歉”。而在之后两年间,只要一发生争吵,她必然会把这件事当成他的罪状,试图以此来证明他根本不爱她不在乎她。如果说刚开始傅明寒听到这个还会立即让步的话,那么几次过后,他的反应就变成了漠然。 准确地说,他们之间的争吵其实从来都是她一个人在发泄,他的态度从来都很冷静,冷静地看着她吵,冷静地看着她闹,最后,再冷静地收拾残局。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让步也来的越来越晚,到最后……他选择不再让步—— “既然我们的婚姻让你这样痛苦,那么,离婚吧。” 曾经的她却迟钝到没有感知到他的这份认真,乐观地提出了这个名为“补偿之旅”的缓兵之计,试图借这段旅行,让傅明寒放弃离婚的想法。 何其天真。 又何其可笑。 而现在的顾霜晓,显然不会犯这种错误,所以她说—— “不用了。” “赶不上就不必去了。” 已然成为缺憾的旅行,无需补偿。 已然失去的人,也实在无需挽留。 2.外在与内在 傅明寒听到话的瞬间,第一反应就是—— 妻子又开始闹了。 这让他有一种深入骨髓的疲惫感,事实上,自从和她结婚后,他经常会有这样的感受。 他承认,这段婚姻之所以失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他身上。或者说,他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开始这段错误的婚姻。他早该明白的,一个不懂得爱为何物、只因一时冲动而选择结婚的人根本无法维持好一段婚姻,所以他无法给她安全感,无法正确地应对她的不安、吵闹与质问,无法给她安宁与快乐。 他知道错在自己,也试图改正,然而,失败了。 最终的结果就是,他累了。 身心俱疲。 所以,亲手开启这段错误婚姻的他,决定亲手终结掉它。 他给不了她她想要的一切,只能选择给她自由。 事实上,现在正是公司最忙的时候,他在连续加班三十多个小时后,才勉强拼凑出了三天的假期,却还要花费一天多的时间在路上。可他没法拒绝她“最后的请求”,说到底,没能给她一个完整的蜜月,的确是他的错。 “霜晓。”傅明寒有些疲惫地开口,“别闹了。我现在找人改签,你抓紧时间来收拾东西,好吗?” 顾霜晓:“……” 好吧,这一刻,她真的觉得自己对不住傅明寒,瞧她都把他给折磨成什么样了。 “我没闹。”她平心静气地说道,“我只是觉得,比起旅行,你现在更需要的是休息。”说话间,她看着他的领口和袖口,起码十二个小时没换过了,对有洁癖的傅明寒来说,这基本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所以答案只有一个——他忙到根本没时间换衣服。 傅明寒睁大双眸,讶异地看着顾霜晓,如果不是她的语气平静,他几乎以为她在讽刺自己。然后,他看到她放下梳子,回过头,注视着他,面上一片镇定。 上次见到她如此平静是什么时候? 他已经不记得了。 不知为何,他突然觉得有点高兴,几乎压弯脊梁的疲惫,似乎也减轻了些许。 “我没事,飞机上也可以补眠。”他如此说道。 “还是算了吧。”顾霜晓摇头,“三天之间,出国来回,实在太折腾了。” “可你不是……”傅明寒欲言又止,他此刻的心情很复杂,一方面是真的希望即将离婚的妻子是在真心关怀自己,另一方面,又担心这是一种“新的试探”,而一旦他说出错误的答案,就又会迎接一波新的“疾风暴雨”。他已经厌倦了无休无止的争吵和冷战,真的。 顾霜晓不得不承认,傅明寒大概是真的被自己给折腾出心理阴影了。她想了想,决定换一种他可以接受的说法:“我突然不想出国了,想回一次老家。回老家花不了多长时间,开车最多只要两个小时,你睡一觉我们再回去也是一样。” 傅明寒松了口气,心想这的确是顾霜晓的风格,说风就是雨,想一出是一出。与此同时,他又觉察到了难言的失落,原来她拒绝出行并非是因为担心他疲惫,而只是单纯地不想去了。 但随即,他不由又是一阵自嘲:都要离婚了,他又有什么失落的资格? “好。”他又低头看了眼表,“我睡四个小时,然后起床开车带你回去。”根据顾霜晓一如既往的风格,傅明寒将她让自己休息的话自动理解为“回老家时不要司机,你亲自来开车”。说罢,他径直离开,走时没忘记带上门。 他的卧室在别处。 他们分开睡很久了。 见傅明寒离开,顾霜晓松了口气,而后又叹了口气。说实话,她觉得挺对不住傅明寒的,好在这也是最后了。以后她不会再折腾他了,他肯定能过的比现在好。 傅明寒去睡了,刚睡醒的她却是毫无睡意。擦好脸吹干头发又找到一套柔软舒适的家居服穿好后,她从床上拿起手机,发现自己收到了几条微信。 这几条微信来自于一个叫做“闺蜜三人组”的微信群,顾名思义,成员有三个人。 她,以及她从小就认识的一对兄妹韩驰韩燕。 穿越前的顾霜晓一直坚定地认为他们分别是自己的男闺蜜和女闺蜜,他们的友情能持续一辈子。 而此刻的顾霜晓…… 她微叹了口气,觉得以前的自己真是太傻了,居然把这对从她结婚起就一直撺掇她和傅明寒闹腾的兄妹当成真心好友,试问哪个好友会致力于让朋友家宅不宁?毫不夸张地说,她和傅明寒的婚姻之所以失败,这对兄妹绝对要付百分之三四十的责任。 【飞驰:怎么样?傅明寒答应给你补偿蜜月了吗?】 【燕子:如果没有,那这段婚姻你也就不必挽回了,这说明他根本不在乎你!】 【飞驰:要是他答应了,就说明他还想挽回,我们再帮你想个招好好地考验下他,看他到底是不是真心的!】 【燕子:霜晓?人呢?】 【燕子:霜晓?还没上?】 【飞驰:霜晓,看到我们的话没?】 【燕子:……大概睡了。明早起来看到这个,记得给我们回话啊!】 顾霜晓摇了摇头,心想这对兄妹俩还真是在意她的“婚姻状况”。在意是真的,关心却是未必,尤其,连这“最后的旅程”,他们都试图撺掇她折腾傅明寒,只能让人想要由衷地说上一句“什么仇什么怨!”。再看看刚才傅明寒回来时那疲倦的模样,她不由在心里为自己目前的丈夫将来的前夫点了个蜡—— 傅老哥,这两年来真是辛苦你了,放心吧,以后不会了。 而这对唯恐天下不乱的兄妹,她也是没有再与他们保持联络的想法了。 顾霜晓摇摇头,直接将这两人的微信与电话拉黑,然后开始收拾过于凌乱的房间。根据傅明寒给她的离婚协议书,这栋房屋的归属人是她,不过她也不是很在意。这么说吧,他们俩的结合从一开始就是商业联姻——相亲,对上眼了,交往一段,觉得合适,协议结婚,一切都是按这个流程走的。 两家都是商人出身,商业联姻嘛,在商言商,婚前协议签地清清楚楚,离婚协议自然也就不需要多撕逼。更别提他们结婚的时间也实在不算长,区区两年,傅明寒也还没完全继承他家中的产业,两人需要细分的共同财产实在没多少。有的,都被傅明寒大手一挥,归入了她的名下。说到底,从交往到离婚,这个男人从来都没有亏待过她。反倒是她,做错太多,心有愧疚。 不过,将来离婚后,顾霜晓也不会住在这里,倒不是怕什么“触景生情”,事实上她现在麻木得很。而是,她已经完完全全地厌倦了太过纷繁的生活,只想找个地方,安静地“种田”。所以离婚后,她大概会卖掉这间屋子,也许不会,看心情吧。不过,卖不卖是之后的事,现在既然她还要住,那总该收拾下,否则实在看不过眼。 傅明寒醒来时,意外地发现自己居然没有睡很久。 因为他睡前困倦到根本没时间拉上窗帘,那时窗外是晨光,现在依旧是晨光,可见他实在没有睡很久。他也没设闹铃,因为根据以往的经验,等待到不耐烦的顾霜晓总会跑过来把他强行弄醒,让他去完成她的那些心愿。比如刚结婚那会儿,她总是半夜想吃这里那里的夜宵,然后让他起床去开车给她买,美其名曰“这是在考验你爱不爱我”。 但很快,他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 他哪里是没睡很久,而是睡了整整一天。 就好像一直以来堆积在体内的疲惫一股脑地爆发出来,让他的身体被动进入了“休眠状态”。而今,从漫长的睡眠中醒来的他,意外地觉得格外轻松。 久违的轻松。 她怎么没来叫他? 还是说又改变主意了? 怀着这样的想法,傅明寒快速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推开房门走了出去。才一走到二楼的楼梯口,就闻到了一股诱人的香味。 他下意识顿住脚步,低头看去,只见顾霜晓正站在一楼客厅的茶几边,不知在弯腰收拾什么。背对着他,衣衫之下,露出一小截白嫩细滑的纤细腰肢。 她的皮肤一直很好。 傅明寒猛地意识到自己正在走神,连忙摇了下头,强行将思绪扯回,然后就看到她若有所感地转过头看向自己,然后,缓缓地绽放出了一个比窗外晨光更灿烂的笑颜:“醒了?” 蓦地,他喉咙梗塞了。 一时之间不知该说些什么,也没法开口,好半天,才挤出一个“嗯”字,然后扶着楼梯扶手,缓步走下楼。 顾霜晓微眯着眸,注视着自二楼走下的清俊男人,用一种欣赏的目光。他背着光,发黑如鸦羽,薄唇习惯性抿起,右手臂上搭着西装外套,身着的白衬衫被一丝不苟地扣到领口处。 他的外貌自然是极好的,长相也好,身材也罢,都极合她的胃口。若非如此,她也不会对他一见钟情,并且下定决心要嫁给他。 的确,人的内在比外在更重要。 但有时,尤其是相亲这种场合,外在通常会决定一个人愿不愿意去了解另一个人的内在。 她对他的外在一见钟情,却根本没想过了解他的内在。 不知他又是如何。 3.不把自己当外人 走下楼的傅明寒嗅着越发浓厚诱人的香味,犹豫了下,方问道:“你煮了粥?” “嗯。”顾霜晓点头,“想喝所以就煮了,来点?” “……好。” “那你去餐厅等我。” “要帮忙吗?” “不用了,又不重。”顾霜晓摆摆手,转身走入厨房。 傅明寒注视着她的背影,欲言又止,最终到底没说什么,而是在挂好外套后,沉默地走入了厨房之中。 这两年正是家中企业交割的重要时刻,他自然是没空做饭的,她又从来都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自然也不会做饭。刚开始时,她站在装修齐全的厨房中,信心满满地对他说“以后家里的饭菜就都交给我了”,他虽不太相信这话,却也没有拒绝。果不其然,在接连做出几顿堪称失败的饭菜后,她果断放弃了这份对她来说太过艰难的工作。他也没说什么,本来娶她回来也不是为了让她做事的,不做就不做吧,这没什么。 然后,他请了专门照顾他们饮食起居的阿姨。 偶尔心血来潮时,她也会跟着阿姨学做几道菜,不过她就像小孩子一样,兴致总是一阵一阵的,从来不能持久。 再后来,他们的争吵日渐频繁,两人除了晚上回来睡觉,白天几乎都不在家里待,自然也就不需要什么阿姨了,只定期请专业公司来做保洁,收拾过于凌乱的屋子。 而今…… 傅明寒站起身,接过顾霜晓端过来的托盘,里面除了两碗粥外,还有一碟子煎饼,两个鸡蛋和一小碟凉拌菜。味虽还未尝,色香却都是不错。 “厨房里没什么材料,只能做这些了,将就着吃吧。”顾霜晓佯装没看到傅明寒惊讶的目光,如此说道。她知道他在讶异于她的“厨艺提高居然如此之快”,可这事情根本没法解释,总不能说“亲,这是因为我穿越了不知道多少次”,所以,干脆装死吧。反正傅明寒这人有一点好,当她不想说什么的时候,他从来都不会逼问。 “……嗯。”傅明寒想说“不,这已经很好了”,事实上,因为过于忙碌疲惫,他已经很久没吃过如此正常的早餐了。可最终,他也还是什么都没说,不知如何说起,更不知该不该问“你是什么时候练习的这些”,他甚至有些害怕知道这件事。倘若,倘若她真的为了挽回这段婚姻而做了这些努力,那么他…… 下定决心要结束这段婚姻、还以她自由的他,该做出怎样的回应,才能不让她的辛苦落空,不让她过于痛苦呢? 傅明寒沉默地坐下身,端过粥碗放在自己面前,低头喝了一口粥,又吃了一筷子菜。眉峰微颤,眸中露出惊讶之色——好吃。比他所想的还要好吃许多。结婚以来,她做过的饭菜中,这是最好的。 暖融的粥下了腹,他才意识到自己有多饿,于是也不再多说多想什么,只专心致志地吃了起来。 见他如此,顾霜晓松了口气。 昨夜,因为傅明寒睡了太久,有些不放心的她去他的房间看了一眼——大约是觉得她会去叫他,他没把房门关紧。进去后,她发现他睡得不太安稳,看起来又累又倦,仿若身陷梦魇。于是她用了一点小手段,以让他更好地休息一下。正如诸多小说所写到的那样,这个世界的确正处于“末法时代”,许多她记忆中的术法都无法使用。不过嘛,反正她现在又不想搞什么大新闻,对于一个一心只想“种田”的女人来说,她掌握的小手段也完全够用了。更何况,能回家已经是难得的恩赐了,其他实在无需要求太多。 吃完早饭后,傅明寒主动承担了洗碗工作。 顾霜晓没反对,她都已经做了饭,他洗个碗会怎样。反正她也没想讨好他,于是只一边帮忙将盘碟碗筷往厨房送,一边看他一丝不苟地解开袖口捋起袖子,他向来是个认真的人,哪怕是洗碗扫地,看起来也像是在处理什么大事。 想到此,她颇觉有趣,不由勾唇一笑。 傅明寒若有所感,抬起头,一脸疑惑地看着她:“?” 身穿围裙、满手泡沫的他此刻看起来居然有点呆萌。 顾霜晓噙着笑,微微摇头:“没什么。” 说完,她转身离开,自顾自地回房换起了衣服。昨天她既然临时改口说要回老家,他就一定会坚持帮她做到,否则估计会于心不安。再加上她的确是想回去一次,所以,回就回吧。 傅明寒收拾完厨房走会客厅时,刚好看到顾霜晓从楼上走下来,罕见地没有穿她那些其实不方便行动的裙子,而是简单地穿着衬衫加牛仔裤,亚麻色的长卷发也不像从前那样披着,而是在脑后高高地束成了一个马尾,发尾卷曲的弧度很好看,走动间摇摇摆摆,像是一枝垂在墙头随风摆动的花。 走近了,他才发现她也没有化妆,又或者只是化了不易被看出的淡妆,他实在分不太清那些。但不得不说,比起以往那总让人觉得有些可爱过头的“公主妆”,他倒是更喜欢她现在这种清爽的模样。 “走吧。” “不带东西?”傅明寒看着她斜挎在身上的小包,眼神有些疑惑,她出门时要带的东西可从来不少。 “该带的都带了,换洗衣物那边的房子里也有。”顾霜晓简单地解释了一句,便一马当先地朝外走去。经历过无数穿越的她肯定与从前不同,也懒得刻意伪装成从前的样子,她知道傅明寒肯定心有疑惑,不过就这样吧,反正他也不可能抓着她逼问“你到底是不是顾霜晓”。 因为是工作日,出市的车辆并不算多,载着两人的车辆一路行驶地很顺畅。 路遇红灯,傅明寒停下车辆,侧头看着正对着窗外发呆的顾霜晓:“要听音乐吗?”从前开车时,偶尔会觉得她吵过头,而今她一言不发,他反而有些不适应。可又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开始话题,思来想去,只能问上这样一句。 然后就看到她总算扭过头来,看了眼他后,回答说—— “随便。” 傅明寒于是播放了一首轻音乐。 音乐声响起,车中反而显得更加静谧。 相较于傅明寒的不适应,顾霜晓反倒觉得挺惬意,本来嘛,虽然她有关于这个世界的记忆依旧清晰地存留于脑海中,但就事实而言,她也的确是与身旁人许多许多年没说过话了,就算想开始话题,也不知该说点什么。与其尬聊,倒不如保持沉默。更别提,他说不定压根就不想和她聊,所以还是别招人烦了。 一路无话。 因为结婚之后也陪她回过几次老家的缘故,傅明寒顺利地将车开到了目的地。 一般来说,老家是指某个人的故居地或者父母长期居住的地方,但顾霜晓口中的“老家”却并非如此。 这就不得不提到她的身世了——某种意义上说,她是个很幸运的人,原本出身只是普通的父母赶上了“淘金的浪潮”,直接让她成为了可以自由自在混吃等死的“富二代”;但同时,她也是个不幸的人,因为八岁那年,她就失去了母亲。 “男人有钱就变坏”这句话未必绝对正确,却也绝对经得起实践考验。区区半年后,她的父亲就再娶了。她与后妈两看两相厌,在发现实在无法调解家庭矛盾后,顾霜晓的父亲将女儿打包塞给了自己的前任岳父岳母,即顾霜晓亲生母亲的父母照看。 感情上说,顾父就是一个大写的渣男,但在金钱上,他还真没亏待过顾霜晓。她与傅明寒的相亲也是顾父一手促成的,虽然结果是失败的,但就傅明寒的相貌人品而言,顾霜晓知道自己的便宜亲爹真没打算坑她。 言归正传,顾霜晓口中的老家其实指的是外公外婆的居住地,这两位老人很疼顾霜晓,可惜身体都不好,前几年相继去世了。死后的遗嘱上,他们选择将自己的屋子留给了唯一的外孙女。 下车时。 顾霜晓听到有人喊自己。 “霜晓!” 她回头一看,发现喊自己的不是别人,居然是韩驰韩燕这对兄妹的母亲王婶。其实这也不奇怪,韩家住得离她外公家不远,若非如此,她也不会从小就认识那兄妹俩。 “带老公回老家啊?”王婶熟稔地凑了过来,往车里看了看,“阿驰和燕子怎么没和你一起回来啊?” 傅明寒微微蹙眉,他当然知道这个打招呼的女人是谁。妻子那两个“闺蜜”的母亲,他怎么可能不认识。不过,对于韩驰韩燕这对兄妹,他的印象相当不好。 韩驰面对他时,口中说话亲热,眼神却总是充满敌意。 而韩燕,说话和眼神都很亲热,却总带着点似有似无的挑逗意味。 这个王婶他虽然接触不多,却也敏锐地觉察到她绝非表面看来这般热情和蔼。 他也曾尝试过委婉地劝说顾霜晓远离这家人,然而后者的反应却是无比强烈,扬言说“我交怎样的朋友,不需要你来管!他们和我从小一起长大,无论如何都不会害我!”,还为此和他闹了一段时间的别扭。他便也不好再说些什么,只是,他可以肯定地说,他和她走到今天这一步,这对兄妹绝对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乍遇故人,顾霜晓再次由衷地觉得过去的自己真傻,真的。 王婶看她就跟看着一块金砖似的,以前的她怎么会把这种充满了欲望的眼神理解为“慈爱”,真是难以理解那时自己的脑回路。 反正以后八成不会再接触了,她也懒得虚以委蛇,只是直接说:“我没喊他们。” “啊?为什么?”王婶惊讶地看着顾霜晓,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你怎么可以不喊他们?” “我和丈夫回老家,为什么要喊外人?” “……” 4.纷杂的思绪 王婶嗔目结舌地看着顾霜晓,显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怼。 而顾霜晓显然懒得和她解释什么,只是拉着明显在发呆的傅明寒,兀自进了院子。 片刻后,王婶回过神来,恼羞成怒地抬起脚就欲踹傅明寒的车。恰在此时,顾霜晓停下脚步,回过头似笑非笑地对她说道:“事先提醒你下,这车就算掉个漆,修理起来也都不便宜。” 王婶抬到一半的脚顿住,片刻后,她讪讪地放下腿,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抬起头时,只见顾霜晓和她老公已经进了屋,她啐了一口:“呸!有什么了不起的!等我进了我家的门,我非得好好调|教下你不可!”话虽如此,却到底不敢再抬脚,反而往旁边挪了几步,生怕不小心刮到蹭到就要赔钱。 她家虽然和顾霜晓外公家离得不远,居住环境和生活环境却可以说是天壤之别,一直以来她都盼着顾丫头能带着丰厚的嫁妆嫁到自己家中来,然后借着这趟顺风车,从此过上有钱人的生活。可惜儿子不争气,围着人转了那么多年,结果顾霜晓到底还是嫁给了别人。 顾丫头的丈夫在此之前她也见过几次,实在没办法昧着良心地说自己儿子比他强。好在之前女儿偷偷对自己说,他们兄妹俩合力,已经快把这门婚事给搅合黄了。到时候,儿子把顾霜晓娶进门,女儿傍上傅明寒这等有钱的公子哥,岂不美滋滋? 就前两天,女儿还说他们快离了,怎么今天就一起回老家了?真是奇了怪了! 王婶暗自嘀咕着,可惜身上没带手机,不然真想立即打个电话给女儿问上一问。 而此刻,被扯进屋的傅明寒也总算回过神来,他心情复杂地问:“你和……你那两个朋友吵架了?”以往她对那王婶可亲热的很,简直把对方当妈看待。 “没吵架。”顾霜晓实话实说,“只是绝交了。” “……”傅明寒忍耐了下,还是没忍住问,“为什么?” “也没什么,就是觉得不是一路人。”顾霜晓摇了下头,不欲再谈这个问题,只是说,“开了那么久的车,你是想躺会儿还是去书房休息会?” “去书房吧。”傅明寒觉得之前足足睡了一天一夜的自己,在很长时间里应该都不会犯困了。 “好。” 因为定期有请专人来打扫的缘故,屋子里很干净。 顾霜晓的外公外婆生前都是教师,在他们年轻时所处的那个时代,能为人师者很大一部分都是真正的知识分子。比如说顾霜晓的外公,懂得四门外语,而她的外婆,则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为此,年轻时很是受了一番磋磨,也因此留下了病根。好在一切都过去了,两位老人的寿命虽然不能说长,但都是含笑逝世的,除开不放心顾霜晓外,没有太多遗憾。 书房是外公外婆一起使用的,乍看有些凌乱,仔细一看又觉得拾掇地错落有致。 顾霜晓最喜欢书房自带的小阳台,小时候最喜欢和外公外婆面对面坐在阳台上的小桌边。有时外公教她下围棋,她却非要偷偷摸摸地把规则改成五子棋,五颗棋子连在一起后就抬手高呼“我赢了!”,惹得外公哭笑不得。有时外婆教她织毛衣,她织着织着不知怎么的就把围巾给织成了麻花,惹得外婆连连摇头。 这栋屋子,满满的都是她最珍贵的回忆。 她从不带其他人来这里,除了傅明寒。 但这一点,她也从来没有告诉过他。 顾霜晓看着走到阳台上、很自然地坐在了从前外公最爱坐的位置上的傅明寒,愣了下,随即无声地笑了下。 第一次带他来时,她也想过,很久很久以后的某一天,他和她也会像外公外婆一样肩并肩坐在一起,一起教导自己的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想着想着就笑出了声,那时他转过头疑惑地看着她,问她“笑什么”,她摇摇头,笑了又笑,就是不肯说。他也就没有多问。 说到底,没缘分。 她熟门熟路地翻找出棋盘和两个棋罐,拎到他身边,问:“下棋吗?” “好。”傅明寒点头。 他向来不怎么会拒绝她,哪怕某些要求不怎么正当。 傅明寒是随爷爷学的棋,自觉棋力一般,需要的时候陪老人家们休闲下还可以,其他场合就算了。说起来,他还真没和她下过围棋,倒是听她说过她外公棋下得很好,也不知她水准如何。 怀着这份疑惑,他看着执黑的她拍下了一粒棋子。 起手即天元么? 第二粒棋放那里? 嗯?第三颗棋子的位置好像有点奇怪。 等等,她怎么放哪里? …… 在傅明寒越来越奇怪的目光中,顾霜晓手指往棋盘上那么一按,只听的“啪”的一声,五颗黑子连成了一条直线,她志得意满地点头,宣言曰:“我赢了。” 傅明寒:“……” 顾霜晓坏心眼地看着自己这即将成为前夫的便宜老公嘴角抽搐的呆愣模样,活像一只被抢走了鱼的、胡须颤抖的猫。 “……五子棋?” “对啊。” “不是围棋?” “我说了是围棋吗?” “……”好像还真没有。 顾霜晓看着傅明寒越来越呆的模样,终于破功,“哈哈哈”地笑出声来。回归以来,这是她第一个大笑。冰封已久的情绪,伴随着这个笑容,渐渐融开。 傅明寒看着坐在对面、大笑不已的妻子,回过神来,只觉得哭笑不得,不知不觉间,嘴角也是微微勾起,露出一个虽然浅淡、却绝对发自内心的笑容。 “继续吗?”顾霜晓收拾好两人的棋子,又拿起一颗黑子。 “还是五子棋?”傅明寒可不会笨到在同一个地方接连犯两次错。 “当然。”顾霜晓“啪”的一下,又把棋子砸在了天元处,“我赢了,我先下。” 于是两人一直“杀”到了中午。 直到顾霜晓一边说着“饿了”一边将棋子丢回棋子罐中,傅明寒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居然真的陪她下了两三个小时的五子棋。哪怕是童年期,他也没有如此做过,因为太浪费时间。然而真正做了,却又意外地觉得感觉还不错。 “是去外面吃,还是买菜回来自己做?”顾霜晓问。 如果是以前,傅明寒肯定会选择前者,但早上的经历让他有些犹豫,思考了下后,他决定遵从自己的内心—— “一起去买菜?” “嗯,菜市场离这里不远,走着去就可以。” 说罢,顾霜晓站起身,率先走下楼,从厨房中找出了一个外婆曾经用过的买菜篮。见傅明寒走过来,她看着他说道:“抬起手。” “?”傅明寒有些疑惑,却还是顺从地抬起手,然后就见妻子非常顺手地将那只编织买菜篮,隔着西装挂在了他的手臂上。 “拎它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为什么是我?” 也难怪傅明寒罕见地“回嘴”,因为这菜篮和他的画风实在有些不搭调。 “挑菜是女人的事,拎东西是男人的事。”顾霜晓睁着眼胡说八道,真实原因是这篮子对年轻来说的确有点丑,和她画风也不搭啊!反正傅明寒都被她欺负习惯了,都快分了,再欺负一下也无妨……吧? “……”虽然清楚地知道她在胡说八道,但好有道理,无法反驳! 于是两人就这样画风不对地出了门。 空着双手、斜挎着包的顾霜晓走在前面,手臂上挂着个菜篮子的傅明寒走在后面,一路上甚是吸睛。 傅明寒看着前方心情似乎颇好的妻子,突然就想到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她真的会挑菜吗? 结果还真会。 没有他想的那些波折,两个人很顺利地买到菜回了顾霜晓外公家。 如若顾霜晓知道傅明寒在想些什么,八成会觉得好笑,的确,从前的她因为被疼宠地太过厉害,是不怎么会挑菜,但现在不同啊,好几次穿越时,她一睁眼就是贫苦人家,挑菜算什么,大清早就挑着菜去街上卖也做过。 午间。 傅明寒斜靠在刚好可以看到厨房中情形的墙上,安静地注视着在厨房中娴熟忙碌的妻子。结婚以来,他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能看到这样一幕。 不可否认,今天,从睁开眼的那一刻起,一切都美好得不可思议,美好到他几乎以为自己还在做梦的地步。 和她说话也好,和她下棋也好,和她买菜也好,都是那样舒适又惬意。 惬意到,他开始不自觉地想…… 如果,如果她真的为他改变到了这个地步,他真的要坚持之前的决定吗?的确,他依旧不懂得爱为何物,不懂得该如何好好地经营一场婚姻一个家庭,但如果是她的话,如果是现在的她的话,也许,也许一切都会和之前不一样。 可以吗? 能做到吗? 如若他真的选择原谅,她会一直这样吗?还是会再次回归成从前的模样? 不知道,不清楚,不明白。 太多的思绪堆积在傅明寒的脑中心中,让他头疼不已纠结万分。 然而无论情绪再如何复杂,他也不得不承认,她端出的饭菜,是真的很好吃。 5.她的决定 三天假期。 扣除掉傅明寒最开始睡过去的那一天,剩余的两天,他们相处地很好。 说到底,傅明寒从来都不是一个难相处的人,他总是沉默这一点让很多人误以为他很难接近,但真正生活在一起才知道,绝大多数时间里,他不说话并不代表他心情不好,而是他正在发呆。 而她,早已被漫长的岁月早已磨去了最初的棱角,再别提她此刻还抱着刻意补偿的心理。亏欠太多,临别之际,至少留个好印象吧,至少以后若是不小心碰到,还能笑着打声招呼,不至于太过尴尬。 第三日傍晚。 吃饭吃到一半时,两人不知为何聊起了酒的话题。 顾霜晓蓦地想起了什么,然后连忙放下筷子,提这个小铲子就跑到了院子中。 傅明寒连忙跟了上去,然后就见妻子居然从院中的树下挖出了一只匣子,里面装着…… “酒?” “嗯,女儿红。”顾霜晓点了下头,然后小心翼翼地捧着酒回到了屋中,一边擦瓶身一边对他说,“这是我刚搬来时,外公埋下的。我十八岁那年,外公外婆还说,等我出嫁的时候要取出来喝。”可惜,两位老人到底是都没看到她出嫁。 后来,她偶尔会想起这件事,只是要么当时不在这里,要么就是之后再度忘记。 唯有此时此刻,天时地利人和。 酒是外公外婆亲手做的,用糯米和红糖,再搭配上拳拳的慈爱之情、漫长的时间和长埋地下的那份厚重,酿就了这满满一瓶的琥珀色澄澈酒汁。 傅明寒沉默不语,他从未听她或她的家人说过这件事。 然后,他就见她很是果断地开了这瓶酒。 “要喝?” “嗯,酒就是拿来喝的。”顾霜晓弯眸一笑,从厨房中找出两只小瓷碗,邀请道,“一起喝点?” “……好。” 于是两人坐回桌边。 顾霜晓给两个小碗倒了七分满,一碗推到傅明寒的面前,一碗自己端起:“干。” “干。” 瓷碗于空中轻轻碰撞。 “啪”的脆响声中,顾霜晓微微眯眸,出神地想:外公,外婆,你们看到了吗?晓晓已经出嫁了,这个叫傅明寒的人就是我的丈夫。他是个好人,但是,对不起,我到底是把这段婚姻给搞砸了。晓晓很累,以后大概不会再结婚了,但你们放心,即使不再结婚,我也会过得很好。你们泉下有知,就安心地去投胎吧,别再为晓晓担心了。 本着这瓶酒以后也不会再用上的想法,顾霜晓将这瓶酒喝了个一干二净。傅明寒没有劝阻,而是陪着她,一起喝。 酒足饭饱,杯盘狼藉。 顾霜晓站起身准备收拾碗筷,人却打了个晃,她扶着桌打了个酒嗝,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哪怕灵魂上的她是个“善饮者”,身体上的她却是个不折不扣的“饮界新丁”。一口气喝了大半瓶酒,晕是正常的,不晕是不科学的。 “还好吗?”傅明寒脚步匆匆地越过桌子过来扶她。 “没事。”顾霜晓又打了个酒嗝,笑了下,“就是喝的有点急了,稍微有些晕,我回房里躺会儿就好。” “我扶你进去。” “嗯。” 顾霜晓没拒绝,都已经是夫妻了,难道她还怕他借机占她便宜么?更别提,傅明寒也不是这样的人。 正如她所想的那样,傅明寒把她扶回房后,就老老实实地去餐厅收拾残局了。 顾霜晓斜躺在房间的沙发上,一手横在眼前,呆呆地看着头顶的灯光,只觉得晃眼地厉害,可又偏偏总想看。头晕晕的,脸颊发热,还稍微有点想吐,一切完美地诠释了何为酒醉。也不知就这样躺了多久,傅明寒端着一杯水走了进来,他单膝跪在她身边,一边扶起她,另一手将水杯贴在她唇边:“喝一点蜂蜜水。” 顾霜晓点点头,顺从地张开嘴,一口口地喝着水。 视线中的傅明寒在上方,角度再次是逆着光,她穿越前一直都觉得这个角度的他特别好看,此刻依然。就是为啥总蹙着眉头?像老爷爷似的。 如此想着的她,鬼使神差地抬起手,轻抚着他的眉头。 人一走神,喝水就难免不用心。 好在傅明寒及时地拿起杯子,她这才没被呛到。 饶是如此,几滴蜜水依旧顺着她的嘴角流了下来。 傅明寒的指尖颤抖了下,最终还是抬起来,动作轻柔地帮她拭去。 也许是因为此刻的灯光实在太晃人,也许是因为酒液实在太醉人,也许是因为月光太美此刻的他实在太温柔,也许是因为…… 好不容易回归的她迫切地需要一个证明自己真实存在的契机。 也许…… 也许…… 也许…… 也许单纯地只是想这样做。 此时此刻。 顾霜晓轻轻地抬起双手,揽住傅明寒的脖,一个邀请的姿势。 他没有拒绝,只是垂下头去,姿态认真地一点点舔去她嘴角剩余的蜂蜜水,其间混杂着一点黄酒的香味。 长夜苦短,一晌贪欢。 夜依旧深沉。 顾霜晓小心地将傅明寒搭在自己腰上的手拿开,翻身下床,赤足踩着拖鞋,一路走到衣橱边,从中随便找了件宽大的浴袍将自己裹好,然后安静地走出房间,走到书房的阳台上,双手扶着栏杆,深吸了口气。 觉得有点后悔。 但也没那么后悔。 激烈的身体交缠排遣掉了堆积在身体中的酒气和那些过于纷杂的情绪,此刻的她,终于真真正正地平静了下来。 人无法对自己撒谎。 顾霜晓必须承认,即使时隔那么久,对于傅明寒,她还是有一点心动的,但也仅此而已。感情这种事,说到底太累人了,这点心动还不足以支撑她下定决心再次投身于爱的漩涡,还是“一个人好好过”这种事更适合她。 站了有一会后,她突然听到了急促的脚步声,紧接着是书房门猛地被推开的声音。 再接着,她听到了傅明寒松了口气的声音。 他快步走到她身后,一边将一块披肩搭在她的肩头,一边低声问:“怎么大晚上的站在这里?当心着凉。” 顾霜晓双手拉下披肩,垂下眼眸。 恰在此时,一直发出“咔嚓咔嚓”响声的自鸣钟,“咚——咚——咚——”地敲响了。 十二声。 象征着此刻的时间是十二点。 “昨天过去了。”顾霜晓开口说道。 傅明寒有些不太明白她的意思,却还是低低地“嗯”了一声。 “十二点了。” “什么?”傅明寒突然觉得有些好笑,她为何如此强调十二点,是想说灰姑娘的故事吗? 三天过去了。 顾霜晓前进一步,从傅明寒的怀抱中挣脱出来,低头注视着院中的夜景,声线清冷地说道:“我想好了,我们离婚吧。” “……” 6.他的迷茫 回程的车上,如来时一般安静。 但又完全不同。 如果说来时的安静中混杂着些许尴尬的话,那么回程时的这份安静,几近让人窒息。 傅明寒镇定地驾驶着车辆,或者说,看似镇定地驾驶着车辆,平静的外表下,潜藏着一团又一团的乱麻。 他觉得自己完全不了解顾霜晓,或者说,他从来就没有了解过她。 他抬起头,隔着后视镜注视着正闭着眼在后排补眠的妻子——即将成为前妻的妻子,完全不知道她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就在数个小时之前,他还一度以为他们的婚姻将要延续下去,可就在那样激烈、酣畅而甜蜜的交缠后,在他觉得自己重新对未来的生活有了期待后,她对他说…… “我们离婚吧。” 这…… 算什么? 这算什么? 顾霜晓风格的报复吗? 因为恨他说了“我们离婚吧”这种话,所以想让他品尝同样的痛楚吗? 如果是,那么她无疑已经成功了。 然而,直觉告诉傅明寒,这并不是一种报复,她想和他离婚的心情是真实的,诚恳的,无可动摇的,正如他之前一样。 正是因为明白,所以才愈觉无力。 舌尖上似乎还能品尝到蜂蜜水与黄酒的味道,然而再回味,却是浓重的苦涩感。他知道自己已经后悔,可又偏偏不知道该如何去挽回,又或者,无论如何都已经无法挽回了。 现在的她,到底是怎样想的呢? 他不禁又透过后视镜看了她一眼,她神色不变,好似已经睡着。 不到两小时的路程转瞬即逝。 再一次将车停在家中的车库时,傅明寒居然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就在他犹豫着要不要叫醒顾霜晓时,他看到她睁开了双眸,眼中清明,何曾有一丝睡意。 意识到这一点的他,嘴角不由浮起一抹苦笑。 按照预定,此时傅明寒该去上班了,可他却沉默地跟着她回到了屋中。听到她说“稍微等我一下”后,他就安静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然后等到了一纸协议。 很眼熟。 正是他之前拿给她的那份。 也许这世上真的存在因果报应这回事,若非如此,他此刻又为何坐在这里看着这纸他亲自找人拟出来的协议呢? “离婚协议我已经签好了。”顾霜晓坐在傅明寒的对面,如此说道。 三天时间太短,她顶多只能让他过的舒心点,没法给他太多补偿。至于那件事……那只是个有点尴尬的意外。都是成年人了,她相信时间会把它抹去,他们也会默契地将它遗忘。 思来想去,她唯一能给他的,也只有他想要的自由和安宁了。 她郑重地将手中的协议推到他面前,诚恳地说:“一直以来,给你添麻烦了。” “……” “以后不会了。”她笑了笑,“以后还是朋友,有空常联系吧。”这无疑是句假话,哪有离了婚的夫妻没事常联系呢?那太奇怪了。可除此之外,她也不知道此刻该说点什么,毕竟哪怕轮回了那么多世,她这也还是第一次离婚。 然后,她看到一直低垂着头的他抬起头,露出了几近脆弱的表情。 这让顾霜晓觉得既讶异,又茫然。 她已经给了他想要的不是吗? 可为什么……他会露出这种神色呢?就好像她正在伤害他一样。 那神色一闪即逝,快到好像是她在做梦。她看到他重新戴上了沉默如金的面具,凛声答道:“我知道了。”说罢,他再次低下头,沉默不语。 顾霜晓也不知说些什么才好,于是站起身,犹豫了下后,她抬起手,轻轻地摸了摸傅明寒的头,柔滑的发丝自她指尖穿过。然后她看到他的身体僵了下,紧接着,如同茫然的孩子般抬起头,有些呆愣地注视着她。她鬼使神差地俯下身,轻轻地啄吻了下他的额头,真诚地说:“傅明寒,我以后会好好过,你也要过得好啊。” 傅明寒的唇角颤抖了下。 他能感受到,她是真心诚意地在祝福自己,但同时,他却觉得自己被诅咒了。因为他突然发觉,从拿到这纸协议的这一刻起,自己大概从此以后都没法好好过了。 名为祝福的诅咒。 才是她送给他的…… 最后一份礼物。 他接过收下了,意外地并不想拒绝。又或者说,根本没法拒绝。 傅明寒也不知自己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了多久,直到接到一个来自公司的电话,才麻木地站起身,开车朝公司赶去。 而另一边,顾霜晓也是直接开车到了父亲的家中。 对,父亲的家,而非她的家。 正是早餐时分,顾霜晓到时,顾恒一家人正围坐在桌边吃早饭。 顾恒另娶后,先得一女,再得一子。 女儿的名字随顾霜晓,叫顾清晓——顾霜晓是霜降时出生的,顾清晓则出生在清明时节。 顾清晓只比顾霜晓小半岁,这也是顾霜晓无论如何都不能原谅顾恒的最主要原因。顾清晓出生十年后,顾恒如今的独子顾夏才出生。原本顾恒还是想随着顾霜晓的名字给儿子取名的,妻子却无论如何都不肯同意,最后他一折中,去掉“晓”字,出生在夏至左右的儿子取名叫顾夏。 顾霜晓今年二十五岁,顾清晓二十四,顾夏十四。 “霜晓,你怎么来了?”顾恒一看到顾霜晓,顿时开心极了,抬起手就招呼说,“快来坐,吃早饭了没?吴妈,快给她上一份。” 大约是因为心有愧疚的缘故,顾恒一直对顾霜晓疼爱有加,并且直截了当地对现在的妻子儿女说过,他死后,财产会留至少一半给大女儿。但从前的顾霜晓根本不在乎这个,现在的顾霜晓自然更是如此。 她也懒得走过去,只站在原地,冷冰冰地回答说:“不用了,我来只是想和你说件事。” “什么事啊?”顾恒站起身,既然女儿不过来,那他自然只能亲自过去了,“是不是没钱花了?还是想通了,想去家里的公司上班?” 听到前半句话,顾恒现在的妻子——张梦怡的脸色已经不那么好看了,结果再一听到后半句,她的脸色赫然一变,恨不得立即就开口阻止,却被女儿自桌下踢了下腿。 张梦怡抬头看向坐在对面的女儿,只见她正对自己摇头,示意她不要冲动。 张梦怡咬了咬唇,心不甘情不愿地扭过头,哼了声,却也到底没说什么。她知道自己脑子没女儿的好使,所以一般这种时候,都会选择听女儿的话。 而另一边,顾霜晓却并不想享受来自于顾恒的浓厚父爱,很是直接地说道:“我和傅明寒离婚了。我只是来告诉你这件事。” “……” 一言既出,整个屋子都安静了下来。 顾恒站起时忘记放下的筷子,“啪”的一声自手中滑落,坠落在地上,其上沾染的粥液,溅了几滴在他的睡裤腿上。 张梦怡被惊到直接忘了刚才的不快,目瞪口呆地看着顾霜晓。 顾清晓与弟弟顾夏对视了眼,双双好奇地看向和自己有着一半相同血缘的姐姐。 “什么玩意?”惊怒之下,顾恒说出了多年未曾说过的家乡方言,“离婚了?什么时候的事?谁提出来的?傅明寒?是他对不对?他欺负你了对不对?!玛德!”顾恒怒骂了声,来回走了几步后,怒意十足地说道,“没事,霜晓,没事,这事有爸爸给你做主!我现在就带你去找傅家,给你讨个公道!他傅明寒既然娶了你,就得负责好好地照顾你一辈子!离婚?门都没有!就算你们真离了,他也得八抬大轿地把你重新娶回家去!” 面对着情绪激动的顾恒,顾霜晓已经不想追究他到底是真的父爱爆棚,还是心疼即将会停摆的“商业合作”,只冷静地说道:“离婚是我提出来的。” “……什么?”顾恒的脚步顿住,他瞪大双眸,不可思议地看着顾霜晓。 知女莫若父。 虽然大女儿和他的关系不好……甚至可以说很差,但他能感觉到,她很爱傅明寒。既然如此,又怎么可能会主动提出离婚? 难道说…… “他外面有人了?!” 这是唯一的可能。 听到这句话后,顾霜晓轻嗤了声,她似笑非笑地注视着自己的父亲,言下之意很明显—— 你有什么资格说这句话? 顾恒的脸顿时涨红了,他很想斥责顾霜晓,可既然心中有愧,又如何骂的出口。 “他和你不一样。”顾霜晓来这里不是为了打脸的,也没有兴趣与顾恒争论他到底“是不是个渣男”,她只是单纯地来通知他这件事,免得他没皮没脸地又去给傅明寒和傅家添麻烦,“我们都觉得这段婚姻已经无法维持,于是和平分手了。” “无法维持?怎么就无法维持了?之前不还好好的吗?这才刚结婚两年,怎么就不行了?”顾恒不解地问。 顾霜晓没有回答他的话,只是说:“我要说的就是这些。” 说罢,她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 “霜晓,你等等!霜晓!” 将顾恒的呼喊声丢在身后。 7.快刀斩乱麻 开车回去的路上,顾霜晓暗自盘算着,穿越回来后,该处理的事情都处理地差不多了,接下来只需要收拾收拾,就可以自由地去过自己的“种田”生活了。 而就在她开车到自家门口、看到两个熟悉的身形时,这才想起,还有件事忘记处理。 不过无所谓,现在处理就是了。 她停下车,打开车门走了下来。 原本正蹲守在门口的两个人一看到她,顿时双眸一亮,连忙围了上来。 “霜晓!” “终于见到你了。” 围上来的这两人不是别人,正是韩驰韩燕两兄妹。顾霜晓觉得走之前自己一定要叮嘱小区的保安,以后不要再放他们进来,即使他们自称是她的朋友。不过,过了今天之后,他们还能不能厚着脸皮来找她,还真难说。 “霜晓,你微信上怎么总不回复我们啊?” “对啊,打电话也总是忙音,是不是手机出问题了?” 没错,直到现在,这兄妹俩都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被顾霜晓拉黑了。当然,这也正常,毕竟上次联系时他们还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好闺蜜呢,突然被拉黑简直是猝不及防系列。甚至于,哪怕王婶打电话时口口声声地控诉“顾家丫头傲气地不得了,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这兄妹俩也以为是亲妈在信口开河胡说八道,根本没当真。不过联系不上顾霜晓这件事,还是让他们有些担心的,于是便亲自找上门了。 顾霜晓叹了口气,双手抱臂靠在车上,微曲起线条极让人艳羡的长腿,歪着头有些无奈地说道:“微信不回,电话忙音,我觉得这已经足够明显了,我很好奇,究竟是什么限制了你们的智商?” “……” “……” 韩驰与韩燕下意识对视了眼,发现对方的眸中都尽是惊讶之色——究竟什么情况?不明白啊? 顾霜晓注视着这对虽然年纪相差了两岁,却长得极像的兄妹俩,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都说年少时的情谊是最真的,现实却并非如此,他们小时候,韩家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好,她便经常带上一些零食小点心去学校,分享给他们。那时的韩家兄妹还懂得“有来有往方为长久交友之道”的道理,每逢假日便带着她去好玩的地方玩耍,时而还会给她带上一些小特产,不值钱,但无疑是份心意。 日子总是越过越好,韩家的经济条件渐渐好了起来。 人却可能越来越坏,韩家兄妹和她一样渐渐长大了,却也变了。 这种变化倒不仅仅是说习惯性占她便宜向她索要一些财物,反正她不缺钱,这点小钱也不放在心上。只是,因为内心的自私而去破坏他人的家庭,不管怎么说,都过分了吧? 尤其…… 这种自私的行为,还tmd以爱为名,真是令人作呕。 是的,韩驰喜欢她。 也许以前不清楚,但此时此刻的顾霜晓,却看得分明。他看她时,眼中有欲念,并非是纯粹的爱意,其中还混杂着不少其他意味。 至于韩燕…… 她看她时,眼中的嫉妒之情几乎毫不遮掩。 这么看来,从前的她自己,还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瞎子。 “……霜晓,你是不是心情不好?”韩驰小心翼翼地问。 “是啊,不舒服的话,要不要我们陪你去医院?”韩燕帮腔,身为女人的她,比哥哥更加敏锐地意识到了顾霜晓的改变。她不知这改变从何而来,也不知具体变了些什么,只直觉不妙。 “我的时间很宝贵,直说吧。”顾霜晓直截了当地说道,“我发觉我们不适合做朋友,到此为止吧。” “霜晓,你在说些什么啊!”韩驰大急,他原本觉得自己是条自由游荡在顾霜晓身边的鱼,可此刻简直要被这个深海鱼|雷给炸晕了。这几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顾霜晓突然转换了对他们的态度?难道说…… “是不是傅明寒?”他下意识问道,“是不是他又在你面前说了我们的坏话?” “你们和好了?”韩燕心中一紧,也下意识问道。 “真是麻烦。”顾霜晓蹙了下眉头,深觉头疼,“非要我说的这么明白吗?你们就不能有点自知之明吗?算了。”她看向韩驰,“我知道你喜欢我,试图在我离婚后泡我,并借此走上人生巅峰,在这里我可以直截了当地告诉你——死心吧,我不好你这一口,也看不上你。还有你,”她转头看向韩燕,“傅明寒连我这样的都看不上,你这样的就更别提了。别折腾了,你配不上他。还有,”她低头看了眼手机,“下车之前,我叫了保安,算算时间,他们最多还有三分钟到这里,你们是自己走,还是让他们把你们拖出去?” 顾霜晓自认为自己已经说的够明白了,可惜,如果警告管用的话,也不会有那么多人犯罪了。 于是,韩家兄妹最终是被保安拖走的。 临走前,韩驰朝她大喊:“顾霜晓,你会后悔的!!!” 他的眼神就一个意思——你即将错过此生最爱你的那个人! 顾霜晓直接被他的话语和眼神逗乐了,如果不是时机不合适,真想录下来,以后不开心的时候就拿出来看一看,准保管用。 就这样,韩家的事被她简单粗暴的解决了。可不然呢?本来也只是依附于她身上的寄生虫,实在无需太费力。 接下来的日子里,顾霜晓非常果断地处理完了手头的事情,然后提着乍看之下为数不多的行李,踏上了属于自己的旅程。 而另一边…… 周六午间。 傅家的餐桌上通常有六口人,傅家老爷子,傅家老夫人,傅明寒的父亲,傅明寒,傅明庭以及傅小贝。 傅明寒是长子,弟弟傅明庭妹妹傅小贝比他小六岁,是一对双胞胎兄妹,目前正在同一所大学就读。 看名字就知道,傅小贝是家里的“小宝贝”“小被子”,事实也的确如此。 傅明寒与顾霜晓结婚后,顾霜晓便成为了傅家餐桌上的第七口人。 傅家人的感情很好,所以即使傅明寒大学毕业后搬出去独居了,周六周日也总会回家住。这个习惯,哪怕结婚后也没有改变。 “咦?霜晓呢?”傅家奶奶人虽老,眼神却挺好,“怎么没跟你一起回来?又吵架了?” 傅家老爷子声音洪亮:“臭小子,你是不是又欺负你媳妇了?” 听闻此言,傅明寒的父亲傅文松也是瞪向傅明寒,大有“你要解释不清楚我就要动手了”之感。傅家兄妹则在一旁偷笑。 傅明寒心中无力,顾霜晓虽然特别爱闹腾,老人缘却是出乎意料地好,但凡见过她的老人基本都是赞不绝口,跟被灌了迷魂药似的。 “说话啊!”傅文松催促大儿子赶紧开口。 傅明寒抿了抿唇,不想因为自己的话而让原本正轻松谈笑的家人们脸上布满阴霾,但同时他也清楚——有些事,瞒不了,也不能瞒。 于是他开口说道:“我和霜晓……离婚了。” “……” 类似于顾家的沉寂,在傅家再一次重演了。 短暂的寂静后,性格爆裂的傅家爸爸一拍桌子,怒而站起:“你说什么?有种再给我说一遍?!” “我们……”傅明寒顿了下,接着说道,“离婚了。” “日子过得好好的,为什么要离婚?”傅文松斥道,“说!是不是你欺负人家了?我都和你说过多少次了,媳妇是用来疼的,是用来好好过日子的!你娶了她,就该对她负责!可你呢?你是怎么做的?!你——” “文松,够了。”傅家老爷子一挥手,示意儿子暂时闭嘴,直视着眼前的长孙,问道,“明寒,究竟怎么回事?是谁提出离婚的,你还是霜晓?” 傅明寒的眼神如被风拂动的湖面般泛起波纹,他阖了阖眸,重新睁开时,眼神再度变得坚定,他说:“是我。” 从一开始,就是他。 即使最终为这段婚姻画下句点的人是她,但提出这件事的人,的确是他没错。 一切…… “一切都是我的错,和霜晓无关。”他挺直身板,他是个男人,该承担的责任不会逃避。 “你混账!”傅文松随手操起一旁桌上摆放筷子的箸枕,直接朝傅明寒砸去。因为气到手抖的缘故,没砸准,瓷质的箸枕砸落在傅明寒的脚边,伴随着清脆的一声响,碎成了好几截。他怒喘了几口气,努力压下心中的怒火,逼问道,“理由呢?你为什么要提出离婚?你是不是——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 虽然他相信儿子的人品,可事情都这样了,怎么着也得问个清楚。否则,他该怎么向亲家,向霜晓丫头交代! 傅明寒垂眸不语。 “说话!” “是我对不起她。” “你!”傅文松气吼吼地转头开始寻找能打人的东西。 “够了。”傅家老爷子制止了儿子。 “爸!”傅文松不甘心地喊道。 “你闭嘴,吃你的饭,耳朵都快被你吵聋了!”傅家老爷子瞪儿子一眼,然后又看向长孙,“明寒,你跟我到书房来一趟。” “……好的,爷爷。” 8.媳妇没了 眼看着大哥跟着爷爷走上了楼,傅小贝有些担心地抱住奶奶的手臂,低声唤道:“奶奶,大哥不会有事吧?” 如果说傅家老爷子的长相是不怒自威,那么傅家奶奶无疑就是标准的慈眉善目了,她抬起手拍了拍宝贝孙女的手,安慰道:“放心吧,没事的。” “所以大哥到底是为什么要和大嫂离婚啊?”傅明庭不解地嘟囔道。 “谁知道那臭小子在想些什么!”傅家兄妹们的父亲傅文松怒道。 “都别说了,明寒是个心里有数的孩子。”傅家奶奶用一句话为这段对话画上了句点。话虽如此,她看向楼上书房的目光却难掩担忧,明寒的确是个心里有数的孩子,让这样的他主动提出要离婚,到底是出了什么事? 另一边,书房中。 “跪下。” 伴随着傅家老爷子的这样一声低斥,傅明寒跪了下来。 傅家老爷子注视着长孙挺直的脊背,轻哼了声:“你还觉得自己挺有道理是吧?” “……” “说说吧,你到底为什么要离婚?” 傅明寒知道,跟祖父玩“沉默是金”这套是没用的,如果他今天不说出个能说服对方的理由,是无论如何也出不了这扇门的。 他叹了口气,选择了实话实说:“因为……没法再忍受了。” 出乎意料的,祖父没有问他究竟是哪方面无法忍受,只是说:“真的非离不可?” “……是。” “不会后悔?” “……”不,其实已经后悔了。傅明寒强行眼下喉间泛起的苦水,答道,“是。” “既然如此,你露出这满脸的后悔之色,是想给谁看?”傅家老爷子气极反笑,抬手指向一旁的书柜,玻璃制的移门清晰地倒映出了傅明寒此刻的神色。 “……” 后悔吗? 答案是肯定的。 可他又能如何呢? 最先提出离婚的人是他,现在最开始反悔的人也是他,这算什么?这算什么啊? 以戏耍她为乐吗? 这种事,别说说给她听,连他自己都觉得足够无耻! “你要真不想离,就去把人给再捞回来!”傅家老爷子忍无可忍地抬脚踹了一下自家孙子,“男子汉大丈夫,不要脸算什么?媳妇都没了,还要脸做什么!” “……” “这年头变化可快得很,她今天和你离,说不定明天就和其他人结了。你乐意?” 傅明寒垂落在身侧的手瞬间攥紧,他下意识想起了她那个叫韩驰的“闺蜜”看向她时,目的绝对不纯的目光。虽然她说是绝交了,但万一对方不死心,万一对方死缠烂打,万一…… “我跟你说,女人最怕有孩子,有孩子就会被绊住!等她找了别人,再生个娃,你哪怕跪在她面前,她也绝不会再看你一眼,只会死心塌地地跟着她老公过,你信不信?” “……” “还愣着做什么?!”傅老爷子恨铁不成钢地再次踹了过于古板的孙子一脚,“还不赶紧去把人给带回来!” 就这样,傅明寒被“撵”了出去。 事实上,这几天他一直处于茫然的状态,不知该去往何方,不知该做些什么。经常一回过神,就发现下班的自己又将车开回了家……离婚前的家。可他没有进去的理由,离婚协议书写得清清楚楚,这栋房子归她,他也在她签下字的当天,就搬走了。 所以他通常都是把车停在门外,遥遥地看会屋里的灯光,然后再驾车离开,回到现在的住处。 而今天,他决定去敲响那扇屋门。 爷爷说的对,即使他做错了一切,但既然后悔了,就该尝试着挽回。有些事,不做是肯定会后悔的,不做是肯定不会知道结果的。 他…… 发自内心地不想失去她和这段婚姻。 急停下车,他迫不及待地推开车门,跑到门口处,急切地按下门铃。 数十秒后,门被从里面拉开了。 “霜晓……”几乎脱口而出的话语,被他自己硬生生打断了,“你是谁?”傅明寒注视着出现在屋内的陌生男子,心中既疑惑,又惶恐,还有一丝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愤怒。 “你好,你是……顾女士提到过的可能会回来拿东西的前夫吧?”站在屋内的男子愣了下后,主动向傅明寒伸出手,并且解释道,“你好,我是顾女士请的房屋中介,正在看房子的细节。” “……中介?”傅明寒瞪大双眸,“她请你做什么?” “是这样的,顾女士委托我出售这栋房屋。” “……” 数分钟后。 傅明寒拉开车门,坐回驾驶座,无意识抓住方向盘的手指微微颤抖着,刚才与那人的对话,在他脑海中不断回响着。 “她人在哪?” “我也不知道,顾女士把事情全权委托给我们公司后,就只给我们留下了一个打款的账户。” 傅明寒突然心生预感:这一次,他大概是真的失去她了。 但他拒绝承认这种预感,所以他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先是开车去了顾家。顾家人已经知道了他们离婚的事,霜晓对他们说,提出离婚的人是她自己。 之后傅明寒又开车去了她曾数次带他回过的老家,然而,那里也没有她的踪影。 她就这样彻彻底底、干干净净、不留下任何一点线索地消失了,仿若从来没有出现过。 但傅明寒清楚地记得,她曾出现自己的生命中,来了又走,过程中,她也顺带住进了他的心里,任性地不肯离去。 他还是不懂爱为何物,但同时也觉得,他大约是爱她的。 可惜,发现地太迟了。 …… “不想被其他人找到”这种事,对于现在的顾霜晓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此时的她,已然提着自己的小行李箱,出现在了某个南方的小镇上。 这镇子很小,也稍有些偏僻,她之所以会知道,是因为大学时有个关系还不错的同学老家就在这里。某年的暑假,她在附近城市玩耍时,抽空过来逛了一圈。毫无疑问,这个小镇的美景给她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所以只要一想到定居,她立即就想到了这里。 “霜晓!” 居住地早就托人帮忙搞定了,尚未到达目的地,前方已经有人远远地在朝她挥手了。 “阿静。”顾霜晓快步上前,含笑招呼道,“好久不见了。” 与她打招呼的不是别人,正是她大学时的好友齐静。大学毕业后,因为家庭原因,齐静果断地离开了愿意给她一份正式合同的实习公司,回到了老家。没多久就结婚生子,后来因为实在太忙,就渐渐断了和同学们的联系。 “真是好久不见了,有三年多了吧?”比起过去明显有些发胖、却也因此更显得丰腴可爱的齐静笑着迎上来,“突然接到你电话,真是把我吓了一跳,没想到你居然会来我们这里定居。还直接把钱打给我,托我帮你租房,真是的,也不怕我昧下你的钱。” 齐静读书时就是老妈子性格,眼下当了妈,变得更加啰嗦了。 顾霜晓听着她的唠叨,笑而不语,心想你要是能昧下我的钱,我也就不会找你帮忙了。不过这话,想想就好,实在无需说出口。 “房子就在前面,里面的格局之前视频的时候都拍给你看了。前两天我稍微帮你拾掇了下,也帮你添置了些日用品,用的是租房剩下的钱。你先将就住下,有什么需要的自己再买,或者找我帮你买。” “好,辛苦你了。” “客气什么?”试图帮顾霜晓提行李未果的齐静笑嘻嘻地伸手挽住前者的胳膊,一边走一边说,“我现在的日子过的也没什么不好,就是有时候觉得特别想找个人说会话,可惜聊得起来的人太少了。现在好了,你来了,我以后可有人说话了。你不会嫌我吵吧?” “怎么会?”顾霜晓轻笑,“欢迎你常来。” “那可就说好了啊。以后我带我家臭小子来找你说话的时候,你可不许撵我走。” “放心,不会的。” 顾霜晓托齐静帮忙租下来的房子前后都带着院子,前面的院子临街,后面的院子临河,地方宽敞,风景很不错。用齐静的话说就是“唯一的坏处就是太大了,一个人住太不安全”,虽然他们这个小镇治安很不错,但她觉得顾霜晓一个女人独身住这么大的房子到底还是有些危险,之前还试图力劝顾霜晓到自己家住,或者租自己家旁边的房子,不过后者到底是没同意,坚持租下了这房子。 说到底,顾霜晓不怕贼偷也不怕贼惦记,只怕自己住的不舒坦。她现在什么也不想,只想舒舒服服地、顺着自己的心意活下去。 仅此而已。 9.她是幸运的 送走还要回家照顾孩子的齐静又约定好晚上会去她家吃饭后,顾霜晓放下行李,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又到前后院子里转了一圈。不得不说齐静这个朋友真是热情且靠谱,真的帮她把屋子内外收拾了个干干净净,让她自己都“无用武之地”了。 前后的院子,从前的住户都是拿来种菜的。 乡下小地方,上街买鱼肉的人多,买菜的人却相对较少,绝大部分人都会活用自家或附近的土地,不说别的,自己种出来的东西,至少吃得安心放心。 顾霜晓盘算了阵后,决定前面的院子种些花花草草,后面的院子则照旧种菜,反正地方够大,种出来的东西也足够她一个人用了。不过齐静有一句话说的有道理,她虽然不怕有恶客上门,但至少得做点防御措施,比如说养条狗。 正是中午时分,新居里也没什么菜,顾霜晓索性决定上街吃上一点,顺带看看能不能买条狗回来,既能看家护院,还能给她做个伴,可谓一举两得。 小地方有一点不好,就是但凡出了哪怕一点事,都会立即成为“新闻”。齐静也没刻意隐瞒这件事,所以顾霜晓到之前,小镇上就有不少人知道“齐老师的老同学要搬来镇子上住了”——没错,齐静现在是镇上初中的语文老师。故而顾霜晓才一出门,就能感觉到不少人的目光落到自己的身上。倒是没什么恶意,只是单纯地好奇和打量。 被人盯着看对顾霜晓这种饱经风雨的“老江湖”来说算不了什么事,逛了一小会儿后,她找了家生意不错的面馆坐下,吃了碗老板热情推荐的“特色肉丝面”,虽然说“肉丝面”前面加上“特色”两个字有点滑稽,不过不得不说,这碗面味道还是很不错的。铺在面上的肉丝是事先炒过的,老板手艺很好,汆肉的淀粉也加的恰到好处,既不会过滑,也绝不柴。面不是机器制品,而是人工手擀的,软糯又不失嚼劲。当然,能被称为特色的大概是面出锅后老板加在上面的那勺子酱,据老板说是“祖传配方”,色泽金亮,鲜香异常。 而就在吃面的过程中,顾霜晓注意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老板,你们这里的猫和狗关系不错啊。” 刚才对门的饭店,老板倒了些剩菜残羹到摆放在门口的碗里,很快就有一条狗跑了过来,却没立即吃,而是仰头“汪汪”叫了两声。叫完后,它低下头把碗里的几条还带着一些鱼肉的鱼骨头叼到一旁。不多时,一只猫从屋檐上跳了下来,“喵”了声后,低头吃起了鱼。狗回应似的“汪”了一声,这才低头大口大口地吃起了碗中的剩余菜饭。 “闺女,这可是我们镇的特色。”正是午后时分,闲来无事的老板娘热情地跟顾霜晓解释了起来。 大致意思是,他们镇和附近的其他乡镇不同,猫和狗都是有老大的。 顾霜晓:“……”猫狗大战? 狗老大是只跛了腿的大黑狗,猫老大则是一只鸳鸯眼的橘猫。这一猫一狗关系还挺不错,连带着“手下小弟”们的关系也都还不错,故而镇上时而能看到猫狗一起嬉戏或者流浪猫狗凑在一起用食。 本来镇上人还没觉得什么,直到某天有拐子来镇上拐小孩,大人尚未发觉,镇上的居民却看到有几个人被一群猫狗围在中央。热心的镇上人本来还操着棍棒过来想帮几个外乡人一把,结果一看被他们抱在怀里的孩子,顿时义愤填膺,二话不说地冲上前把几个人贩子结结实实地打了一顿。 暴揍的结果就是,据说这几个拐子基本都落下了终身残疾,最严重的一个,不仅掉了满嘴牙,以后走路还只能靠爬。 把人打成这样按道理来说是要付法律责任的,可也得找得到“责任人”啊,调查的人跑镇上来问,所有人要么就是回答“不知道”,要么就是回答“不清楚”,反正就是不配合,再加上拐子本身就不招人待见,这事情最后就是不了了之。 经此一事,在镇上人看来,这群猫猫狗狗真是牛逼大发了! 自此,家里养猫养狗地越加对自家猫狗好了,镇上人对野猫野狗的态度也变得基本都还不错,挺多人都在自家门口摆了个碗,有什么残羹剩饭就往里倒,等着猫狗们来吃。 顾霜晓听着听着,倒是对那两只神秘的“猫老大”和“狗老大”提起了兴趣。至于它们在哪里…… 她从身上掏出三枚硬币,打算占上一卦。这三枚硬币都挺旧了,可见已经流通了很久,沾满了“人气”,占卜就是要用这种钱币才最有效。当然,不仅流通过还经历过岁月洗礼的铜钱肯定是更好的。但没铜钱的情况下,拿硬币将就下也是可以的。反正她没打算占卜什么惊天秘闻,只是想算下那两位“老大”的大致方位罢了。 想再算细一点不是做不到,但那就伤身了。说到底,客观条件不允许,如果非要强求,那就要拿自身的什么来填,或是气血,或是别的什么,总归是要付出代价的,哪怕拿着再好的铜钱也是一样。 顾霜晓手指在桌下悄悄地掐了个简易占卜用的小法决,心中有意,手中有术,看似随意地将三个硬币往桌上那么一丢,低头那么一看—— 利在东南。 往东南边走么…… 她收起两枚硬币,又拿出五块钱的纸币往桌上一放:“老板,钱我放桌上了。” 特色肉丝面,六块钱一碗。物美价廉,保证不亏! ——门口的招牌上写着这样的字样。 “好嘞!闺女,有空常来啊。”老板娘收钱收碗,一边擦着桌子,一边热情地送客。 北方好找路,建筑道路都方方正正,东南西北特好分辨;南方则爱讲究一个委婉美,委婉着委婉着就弯弯曲曲了……好在地图会骗人眼睛会骗人,太阳总归是不会骗人的。 顾霜晓抬头看了眼太阳的方位:东南,东南,很好,这边…… 要不说有缘的人总会遇见呢,顾霜晓往东南边走了一会儿,刚好遇到正在自家院子里弯腰对着水井折腾的齐静。镇上人白天在家时,院子们基本都是打开的。 “霜晓!”齐静笑呵呵地朝顾霜晓打招呼,“巧啊,你干啥呢?” “随便逛逛。你呢?” “我刚放了个西瓜浸在井水里,晚上你来的时候刚好吃。”齐静解释说。 现在各家都通了自来水,不过家里有井的人家还是习惯在某些时候使用井水,比如夏季泡西瓜。 “你儿子呢?” “别提那臭小子,好不容易把他给哄睡了,我可得歇会儿。”齐静满脸笑容地抱怨说,“要不要进来坐会儿?” 齐静家院子里种了南瓜和葡萄,所以特意搭的架子上爬满了藤,看起来绿意盎然,又因为屋后有河,所以夏季的时候,只要不是最热的那几个小时,坐在院里里的架子下纳凉可是很惬意的,如若把前后门同时打开,还能享受到过堂风待遇。 顾霜晓看着,就觉得自己也该在前院里种点葡萄。她那边的前面院子里没葡萄也没南瓜,倒是有颗石榴树,现在正是开花的时候,远远看去恰似一小团一小团烈焰悬挂于树梢,煞是好看。等到九十月份,就有新鲜石榴吃了。 “不了。我还想再走走。”她拒绝了齐静的邀请。 “你往哪边走?” 顾霜晓抬手往东南方一指:“那边。” “刚好,那边有个裁缝店,我托他们帮我改了件衣服,这个点差不多做完了。我和你一起过去吧。”齐静说着,就走出了院子,转过身将院门虚掩起来,又转头对顾霜晓解释说,“我老公上班去了,我公公婆婆孩子都在睡午觉,把门掩着就没人打扰了。” 齐静的丈夫不是教师,所以自然也就无法享受暑假待遇。 在镇子里,院门开着就等于“来吧,随意打扰吧”,反之亦然。 这是所有人都约定俗成的事情。 于是两人一路同行。 齐静习惯性地抬手挽着顾霜晓的手臂,其实后者不是很喜欢被人挽,但她知道齐静一直有这个“毛病”,改也改不掉,也就听之任之了。 说起来…… 顾霜晓想起自己大学时脾气不算好,同寝的其他人都受不了她的“公主病”,反倒是隔壁寝室的齐静,不知该说是心胸宽广好呢,还是人有些迟钝,好脾气地包容了她的“小毛病”,所以两个人处的还不错。后来她结婚时,也是只私下邀请了齐静,可惜那时候齐静刚好家中有急事,实在没法参加。 虽然多年未见,如今她独身搬过来,齐静也是好脾气地帮这帮那。 顾霜晓能看得出来,齐静不是不好奇,但她还是选择了什么也不问。 只能说,有这样一个大学同学,有这样一个朋友,既是过去的顾霜晓的幸运,也是现在的顾霜晓的幸运。 10.跟着我有肉吃 两人一边走一边聊,大概过了七八分钟,齐静抬起手指着前方一家店的招牌:“我就在那改的衣服,他家手艺不错,价格也便宜,你以后要是有需要,也可以过来找他们家。急的时候说是我的朋友,可以插个队!” 顾霜晓抬头看去,目光只在那家店写着“洗衣改衣”等字样的招牌上逡巡了一圈,就落到了路对面屋檐下摊着的……两只“饼”。 “哦,是猫老大和狗老大啊。”齐静顺着顾霜晓的目光看去,如此说道。 这一猫一狗都是从别的地方流浪过来的,很少有人会给流浪猫狗取名字,所以在它们“一统江湖”后,镇上人都称呼它们为“猫老大”和“狗老大”。 顾霜晓饶有趣味地看着那正瘫在屋檐下纳凉的猫狗,乍看之下还真看不出来什么“王者气场”,狗就是最普通的大黑狗,耷拉着耳朵,还有点蔫吧,猫也就是最普通的橘猫,胖乎乎的,摆出个“农民揣”的姿势,眯着眸,看起来颇有几分憨厚之感。 不过,不管是猫还是狗,乍看之下还真都看不出是野猫野狗,身上干干净净整整洁洁,皮毛看来顺滑异常,可见它们把自己照顾得很好。 许是见顾霜晓对那两只动物颇感兴趣,齐静有些担忧地抬起手拉扯了下她的衣摆,说道:“这猫和狗虽然轻易不伤人,但你最好还是别去招惹它们。” 说罢,她还跟顾霜晓举了个例子。 就几个月前,也有几个外地人搬到了镇上居住,也不知是不喜欢猫狗还是残忍心理作祟,他们住了一个多月后,居然在摆在门口的饭菜中掺了毒,毒死了两条狗一只猫。镇上有人气不过就上门理论了两句,反倒被这几人给奚落了回来,大致意思是“我在门口药老鼠,关你屁事,这些猫啊狗啊吃了东西死了,是它们自己运气不好!”,把人气到没话说。 这种事,报警也没用,毕竟又不是药死人,只是药死个猫狗。 所有人原本都以为这事情只能不了了之,结果事态的发展却让不少人目瞪口呆。 当夜,这家人养的鸡鸭就全被无声无息地咬死了。 也不知是他们睡得太熟还是下手者动作太轻,反正当晚这家人完全没发现这件事,直到第二天清晨打开院子门,才发现被咬死的鸡鸭被整齐地排放在自家门口,一只不多,一只不少。 这家人当场就闹腾了起来,还报了警,不过线索太少,最终也没查出个什么结果。这家人不信,还拉扯着警察说他们徇私不管事,气得人都不想说什么了。 这事过去后,他们家时常会发生怪事。 比如井水的盖子被掀开,里面被丢进了动物尸体。 再比如一觉醒来院子里满是动物粪便。 …… 总之是折腾地这家人苦不堪言。 到这里,所有人都明白这事情估计是镇子上的猫狗们干的,他们在为无辜枉死的同伴报仇。镇上人虽然讶异于猫狗的仇恨心,却也只是冷眼旁观,说到底,这群人自己造的孽,活该! 这家人也试图打猫打狗,但只打了一只,就有其他猫狗相继围上,也不咬人,就是蹲坐在原地看着他们,那目光冷冰冰的,渗人得厉害。 最终,那家人灰溜溜地搬走了。 至此,镇上没人再敢无缘无故打骂镇上的野猫野狗。反正这些猫狗平时从不伤人,还会帮忙看家护院,看着孩子不被拐子带走,捡到钱包衔回失主门口…… 说到底,他们对它们的情感就是既爱且惧,和平共处。 面馆的老板娘作为镇上人,自然不会说这些猫狗的凶悍之处。而齐静,身为朋友,她自然不希望自己的小伙伴才刚搬来就因为招惹了猫狗而被迫搬走,所以才把这些事情说的格外分明。 殊不知,顾霜晓听了这话却是双眼发亮:好猫啊,好狗啊,正适合拿来看家护院! 可怜齐静还以为小伙伴听了自己的劝,放心地进裁缝店去取衣服了,顾霜晓见齐静离开,抬脚就朝路对面的猫狗走去。 她才刚走了两三步,就见那原本正惬意地享受着“二兽世界”的一猫一狗同时睁开了双眸,齐刷刷地看向自己。目光清凛凛的,满是距离和疏远感,还有着无声的警告。 顾霜晓颇为有趣地笑了笑,又往前走了几步。 伴随着她的动作,黑狗和橘猫相继爬起身,前者后侧左腿微跛,却不损气势,后者微微压低身体,颇有几分猛虎下山的气场。 顾霜晓顿住脚步,张口说道…… 齐静才刚走出裁缝店就看到这样一幕,心脏差点没从嗓子眼里跳出去:大小姐嗳!我的大小姐!刚跟你说过咱们这里的猫狗不能随便招惹,结果你就去招猫逗狗,是不是傻!是不是傻啊你! 然后,她就听到自己的大学同学用一种非常淡定、淡定到就像在说“到点了回家吃饭”的语气,对那一猫一狗说:“总在外面混着也挺难捱的吧?要不要跟我回家?跟着我,有肉吃。” 饶是场合不对,齐静也不由“哧——”的一声笑出了声来,这都什么和什么嘛!开玩笑吗?! 然而紧接着,让她惊讶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那两只向来不怎么亲人理人的“老大”居然真的解除了警戒的姿态,狗甩甩尾巴,猫拉长了下身体,然后懒懒散散、悠悠然然地走到了顾霜晓的身边,狗拿尾巴甩了下她穿着牛仔裤的小腿,猫低下头顶了下她的脚踝。 然后,同时蹲坐在了她的腿边。 齐静:“……”啥玩意?! 等等等等——等她捋捋啊! 老同学说了句“跟我走,有肉吃”,这对猫狗就真的决定跟她回家啦? 这不开玩笑嘛! 然而这却不是玩笑,而是现实。 齐静无语凝咽了半天,不得不承认,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说不定,这猫和狗就和顾霜晓特别投缘呢……嗯,她头好像是挺圆的。 好在她的优点就在于遇事从不会纠结太多,心放宽,人才会快活。 所以两个都达成了目标的女人相携着往回走。 齐静的手里晃悠悠地拎着装了衣服的塑料袋。 顾霜晓空着手,身后跟着一条跛了腿的大黑狗,一只胖乎乎的鸳鸯眼橘猫。 完全可以说是“招摇过市”了。 好在好奇的人虽多,上来询问的人却没有。 就这样,两人两兽一路走回了齐静家门口,顾霜晓正准备告别,就听到屋中传来了孩童的哭声。原本还笑呵呵的齐静顿时脸色一变,想也不想地就推开虚掩的院门跑了进去。 “文文怎么了?怎么哭得这么厉害?” 齐静丈夫姓童,儿子大名叫童文,小名叫文文。 在外人听来没什么区别的孩童哭声,亲妈却能很轻易地分辨出其中的不同。 原本打算离开的顾霜晓顿住脚步,也跟着走了进去,随即她就听到一个苍老的女声说话—— “都怪我,文文还没醒就开始收拾东西,结果玻璃瓶突然掉地上,似乎把孩子给吓到了。” 这是齐静的婆婆。 “你个老婆子,大下午的收拾什么东西,这下好,把孙子给吓到了!小孩子最容易被吓到丢魂了!” 这是齐静的公公。 “哦哦哦……文文不哭……哦哦哦……妈妈在这里……”齐静无暇说话,心疼地抱着孩子在屋里走来走去。 “我也没想到啊!这可怎么办啊!不然,阿静,咱们带孩子去医院吧?” 齐静也是心如乱麻,她原本就没什么主见,扭头见到顾霜晓走了进来,忙求助道:“霜晓,这可怎么办啊!” 顾霜晓朝她伸出手:“孩子给我抱下吧。” 齐静婆婆欲阻止,却到底赶不上齐静的动作,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媳妇麻利地将孩子塞给了顾霜晓,干瞪眼。 说来也怪。 顾霜晓才一抱住文文,他的哭声就渐渐小了下来,她又抱着他来回走了几圈,文文居然真的就没再哭了。不仅没哭,还“咯咯”地笑出了声。 一岁多的胖孩子,也有二十来斤,顾霜晓抱了一会儿就觉得累了,没办法,她现在的身体虽然不差,但也绝那么好。于是她将孩子送回给了正眼巴巴看着的齐静,后者接过后,看着正依依不舍地朝顾霜晓伸手的儿子,笑了:“霜晓,我家文文和你有缘分啊,瞧,多喜欢你!” 顾霜晓笑道:“是啊。” 有没有缘分另说,可以肯定是,这孩子刚才是真的被“吓掉魂”了。 说掉魂也有点夸张,其实就是孩子的魂魄原本就弱小而脆弱,一不小心就很容易受损,所以老话里才有“孩子掉魂”啊“要给孩子叫魂”的说法。 至于文文到了顾霜晓怀里就不哭的原因…… 嗯,和猫老大、狗老大愿意和她回家的原因是一样的。 那么问题来了,猫老大和狗老大为啥愿意跟顾霜晓回家呢? 11.一见钟情是不可能的 因为对她一见钟情……额,这答案似乎有点重口味,重来! 因为一见到她就觉得合眼缘……是不可能的,说到底,不能把猫老大和狗老大当作普通猫狗看待,开玩笑,能带领群猫群狗打击人贩子、把毒死猫狗的人赶出镇子的动物,怎么能用常理判断。 毫不夸张地说,它们比许多人都精明能干。 但是,顾霜晓身上有他们需要的东西。 正如她之前所判断的那样,这个世界正处于“末法时代”,但是,是“末法”,而非“无法”。修行虽难,却不是不能修行的。这一猫一狗就是明证,虽然不知道它们是以什么方式开了灵智,但的确是灵智已开。顾霜晓脑中有无数种修行的方式,虽然绝大多数都无法在这个世界使用,但也有少数是可以用的,它们的作用大致是从天地间萃取一点稀薄到可怜的灵气,加益己身。 虽然根据客观条件,最终的结果不过是能让顾霜晓较之常人身体更健康些,寿命更长一些,手段更多一些,绝不可能到达什么“排山倒海,翻天覆地”的地步,但有好处总归没好处强。 而猫老大和狗老大正是从她的身上感知到了这种气息,这种“与自己相近”的气息,才决定跟着她回家。不是因为“跟着她有肉吃”,而是因为“她给了它们一种哪怕是同类都难以给予的亲近感”。 说到底,如果说穿越归来的顾霜晓是人中的异类的话,那么猫老大和狗老大无疑就是猫狗中的异类。 异类和异类之间,总是很容易有共同语言的。 幼童虽然脆弱却很敏感,文文正是因为感应到了顾霜晓身上那对人很有好处的灵气,才格外愿意亲近她,不愿意离开她身边。与此同时,文文因为惊吓而略微受损的魂魄,也在灵气的补益下,恢复了过来。 而这一切在不明真相的齐静看来,无疑就是她儿子与顾霜晓有缘的证据了。 如若不是婆婆似乎不太喜欢顾霜晓,她几乎都要让文文喊后者“干妈”了! “姨……姨姨……”一岁多的文文已经会说话,他一边努力地朝顾霜晓伸出手,一边无师自通地主动喊道。 顾霜晓微笑着伸出手,任由文文用胖乎乎的小手抓住自己的手指,又对齐静说:“小孩子容易受到惊吓,还是戴点东西护护神比较好,刚好我那里有个从有名寺庙里求来的挂件,等我回去找出来,拿来给文文戴。” “这怎么好意思!”齐静略不好意思地说道,她虽然迟钝了点却不傻,知道顾霜晓家里经济条件好,拿出来的挂件怕是价格不菲。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顾霜晓摇头,“左右不过是个东西,反正我之前求了好几个,拿一个给文文不妨碍什么。” 齐静还有有点过意不去,但为人母亲的总归最在意孩子,只要一想到刚才儿子哭得那样凄惨,她就实在狠不下心拒绝,只好红着脸应了下来,想着之后的日子里该怎么还情。不是客气,而是情谊这种东西本身就是有来有往才能维续下去。 其实顾霜晓撒了点谎,她身上根本就没什么从寺庙里求来的挂件,倒是有几个来的路上因觉得好看而在路边随便买的挂饰。她打算自己给挂件“开个光”,再拿来给文文当个护身符戴。 这种简易开光的护身符也就能起个护佑心神、让文文更健康的作用,但反正现在太平盛世朗朗乾坤,又因为个个都信奉“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算真有鬼怪之流,也不敢轻易出来作怪。更别提齐家人心正行得正,人不做坏事,不怕鬼敲门。 说完这件事并再次约定好晚上一定上门吃饭后,顾霜晓便告辞离开了。 齐静抓着儿子的手冲顾霜晓挥手:“跟姨姨说再见!” 文文眨巴了下大眼睛,哭唧唧地喊道:“姨姨不走!” 齐静:“……” 齐静的婆婆看着跟在顾霜晓身后离开的猫老大和狗老大,疑惑地问儿媳妇:“那猫和狗是怎么回事?” “说起这个,妈,我跟你说,可有意思了!”原本就想回家来和家人八卦的齐静一听这话顿时来了精神,“啪哒哒”地就把刚才发生的事情给说了一遍。 一般来说,年轻人结婚后都不愿意和老人住一起。 但齐静和她丈夫属于从小就认识的青梅竹马,两家人也熟悉得很。齐静公公婆婆更是从小就把她当半个女儿看待,所以他们直到如今都保持着不错的关系。更兼这对老夫妻都是精明人,轻易不干涉儿子儿媳妇的生活,所以一家人才能不仅相安无事且关系更为紧密。 只是,最开始齐静婆婆其实是不太赞成儿媳妇和她那个“老同学”交往太密的。在她看来,搬来的顾霜晓也委实太可疑了一点,明明家里有钱,明明也结了婚,却居然孤身一人跑来镇上住,怎么看都不对劲。儿媳妇那么傻,别被坑了都不知道。 可眼下真见到了人…… 反倒觉得自己之前的想法是错的。 都说“人老成精”,这是因为老人较之年轻人有着更为丰富的生活经验和更为精准的看人眼光。诚然,也有人“越老越傻”的,但齐静的公公婆婆显然不属于此行列。两位老人思虑了下今天的事,又对视了眼,这对相携了大半生的老夫妻很快达成了共识。于是齐静婆婆和颜悦色地对齐静说:“阿静啊,你之前不是说想给文文找个干妈吗?” 这附近的镇子都有类似的习俗,觉得给孩子找个干爸干妈,孩子能更好更茁壮更健康地成长。 与“给孩子取贱名,孩子更好养活”是一个道理。 “是有这么回事。”齐静点头。 “我看你这个老同学就不错。” “……哈?”齐静一秒懵逼,惊讶地看着自家婆婆,言下之意很明显——您老昨天不还明示暗示各种示我,让我最好少和“来路不明”的老同学接触吗?怎么突然就改了口? 齐静婆婆仿若没注意到儿媳妇的疑惑,笑眯眯地说道:“就这么定了。晚上那闺女来吃饭的时候,你跟她提。” “……哦。”虽然不知道婆婆到底为啥改口,但反正结果正中自己下怀,于是齐静也就没再纠结,而是很开心地应了下来。待公公婆婆进屋后,她挺开心地抱着儿子说,“文文,姨姨漂亮不?果然漂亮就是好,你看爷爷奶奶都喜欢!” 才刚走进里屋的齐静婆婆听到这话,嘴角狠狠地抽搐了下,心想儿媳妇什么都好,就是这智商……嗯,希望孙子不随她!她承认,那个叫顾霜晓的闺女长的是很周正,整个镇上再也找不出更出色的,但她也不会就为了这个就让她当孙子的干妈啊! 说一千道一万,她是觉得这么做对文文有好处。 猫老大和狗老大可不是一般的猫狗,却只因为一句话就愿意跟着那闺女回家…… 更别提,刚才那闺女一抱住文文就止住了哭,更是让她想起小时候曾见过的一桩事。 有本事的人总是受欢迎的,更别提这样“有本事”的人还愿意照拂文文,所以这波不亏! 齐静婆婆盘算着盘算着,就暗搓搓地笑了起来,直到自家老男人默默地拿了面镜子放在她面前,示意她看看自己现在的笑容有多“阴险奸诈”,别吓到了小孙孙。 “……一边玩去!”齐静婆婆白了齐静公公一眼,哼了声,转过身自去为晚上的“接风宴”做准备了。 而另一边,带着猫狗一路“招摇过市”的顾霜晓也是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里。 一进院子,她关上院门,对跟进来的猫老大和狗老大说:“我知道你们听得懂我说话,以后你们可以住屋里,不过不许随地大小便,知道吗?” 黑狗蹲下身“汪”了一声,表示自己明白。 胖乎乎的橘猫却给了顾霜晓一个白眼,一副“愚蠢的地球人,这种事我当然知道”的表情,跳上枝叶繁茂的石榴树,懒洋洋地把自己挂在树枝上,橘色的软毛随风摆动。 顾霜晓摇了摇头,也没觉得意外,本身比起汪君,喵君就相对更加桀骜难驯。不过这不代表她没办法,她蹲下身,拇、食、中三指并拢在一起,凝神定气,一点白色的光芒便出现在了指尖。 明明很微弱,却在瞬间吸引了一猫一狗的注意。 顾霜晓微微一笑,三根手指就点在了下意识站起身的黑狗的头上…… 12.吸过头了 黑狗的身体微微颤抖了下,而后闭上眼,露出了极为惬意的表情。 这么说吧,此刻如果有其他人在这里,八成会诧异于“一只狗为啥能露出这种表情”这件事,然而,这却的的确确是事实。 顾霜晓指尖逼出的,正是她这几日从天地间萃取的灵气。 末法时代,黑狗与橘猫虽然好运地开启了灵智,却没有修行的方法,这种情况下,对月望天什么的是不管用的。而那传说中对妖怪修行极有好处的、六十年一度随着七月十五的月光而现的“帝流浆”,只能说可遇不可求。天知道如今的时代它还会不会信守“六十年之约”,也许会,也许不会,谁知道呢。 事实上,黑狗与橘猫一直都清楚自己在追寻着什么,但如果要问它们追寻的究竟为何物,它们自己也说不清楚。 而此刻,它们明白了。 灵气入体,瞬间滋润了黑狗对此渴求已久的身心。哪怕数量很少,依旧让它觉得舒服到不像话的地步。片刻后,它睁开眼,抬头又对着顾霜晓“汪”了声,紧接着伸出舌头,舔了舔她的手指。 这是一种认同。 “喵!”橘猫急切地从树上跳下来。 天知道它明明胖得像个球为啥还能这么灵活,也许猫这种生物真的是“液体”吧。 “喵喵喵!”橘猫围着顾霜晓绕了一圈。 顾霜晓双手抱臂,冲它哼笑了声:“你这是求人的态度吗?” 橘猫:“……” 唉,做老大多年,它都快忘记求人的滋味是怎样的了。 想到此,它不由鄙视地看了眼黑狗,瞧瞧,什么叫做“奴性就刻在骨子上”,服软服地那么快,让它都不好继续摆出高姿态了! 橘猫一边心里抱怨着,一边非常果断地就地那么一滚,翻滚了两圈后,它四脚朝天,肉垫和吐出的小舌头都粉嫩嫩的,还故意歪着个头,再搭配上它胖乎乎的身体,真是看起来要多萌有多萌。 黑狗:“……” 哥们,你节操呢?! 且不论黑狗内心的腹诽,反正顾霜晓是被橘猫的动作给逗乐了。不过她本身也只是打算稍微吊下橘猫的胃口,所以很是干脆地也给了它磕了一点灵气。 她心里当然清楚这只成了精的喵心里打着“随意糊弄她,先把好东西弄到手再说”的心态,但是,呵呵,她的便宜是这么好占的么? “喵~~~~” 比起黑狗,橘猫的反应更加夸张,只见它整只喵就地一瘫,然后就开始一边翻滚一边娇滴滴地叫了起来,小眼神要多梦幻有多梦幻,就跟……磕,不对,吸猫薄荷吸过头了似的。 黑狗不忍直视地抬起一只前爪捂住自己的眼睛:哥啊,你忘记你是一只公猫了吗? 顾霜晓也被橘猫的姿态吓了一跳,如果不是知道灵气对人对动物都是有益无害,她几乎都要担心起它会不会因此出现什么后遗症了。但也很难说啊,就像很多猫在吸过猫薄荷后对它念念不忘一样,这只橘猫如若对吸灵气上了瘾,以后在她面前估计就再也硬气不起来了。 不过这对她来说,倒不是什么坏事。 如此想着的顾霜晓,不禁也露出了一个笑容。 吓得刚放下爪子的黑狗连忙又把爪子抬了起来,在心里哀嚎:这个新“饭票”的笑容怎么那么奸诈呢?感觉有阴谋!要不要走呢?要不要走呢?但是刚才真的好爽嗷嗷嗷,怪不得一些人类大保健过后还想继续大保健,它好像也有点上瘾了,求继续给保健…… 其实它纯属想太多。 顾霜晓之所以把它们带回来,一方面的确是因为希望有个动物帮忙看家护院,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同类间的认同感”,说到底,她与它们都是与众不同的,凑在一起做个伴又有什么不好呢? “夜晚是妖物修行的最好时候。”顾霜晓拍了拍黑狗的头,站直身体,“晚上我教你们一个萃取灵气的法门吧,虽然今夜不是满月,但有我辅助,入门应该是没问题的。”说罢,她抬手轻轻摸了把黑狗跛了的那条腿,“只要坚持修行,别的姑且不说,让你这条腿应该起码问题不大。” “汪!”黑狗一脸严肃地点了点头,和旁边正趴在地上连连吐舌头喘息的橘猫形成了鲜明对比。 “成,以后看家护院的活儿就交给你们了。”顾霜晓站直身体,走进屋内。 她先是略微收拾了下自己带来的行李——如果傅明寒看到她的随身物品一定会觉得惊讶,因为数量和从前相比那简直是天壤之别。不过这也正常,一来她现在只要自己过得舒服就行,根本不在意其他;二来修行本身就是最好的调理方法,什么护肤品、化妆品和保健品都不会比它更有效果——然后找出了个自己来时在街边买的挂件。 俗语有云“男戴观音女戴佛”,可惜顾霜晓买的挂饰中完全没有这些,她翻找了下挑选了只枣木蝙蝠挂饰,刀工和木料虽都只是一般,但胜在有几分野趣,看得出制作者雕它时起码用了几分心,而不是抱着敷衍了事的心态。而且蝙蝠的“蝠”与“福”谐音,经常被当成福气的象征,拿来送人也没什么问题。 顾霜晓所谓的“开光”当然是正经开光,咳,不需要脱衣服的那种。给物事开光虽然原理只是“把灵气注入其中,让其从此自带各种增益buff”,但细究起来却是门精细活。不说别的,光是材料的选择就能写个几本书,更别提手法技艺之类的了。不过这对顾霜晓来说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她曾经穿越到某个仙侠世界,开局就走的是“爹不疼娘不爱”流,被赶出家门后寄身于某专门出售此类挂件的铺子,在好心老板的教导下,练出了一手好“开光技巧”。 所以眼下可以说是轻车熟路了。 搞定挂件后,她又略微调整了下屋中某些家具摆件的位置,人有事情做时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眨眼就到了约定好要去齐静家的时间。 顾霜晓走出屋门,问趴在地上的黑狗和挂在树上的橘猫:“你们是和我出去还是在家看门?” 黑狗非常果断地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地走到顾霜晓面前,摇了摇尾巴,表示自己愿意跟着她出去溜达溜达。 橘猫打了个哈欠,依旧挂在树上不动,不过还是很给面子地也甩了下尾巴,示意自己还想再挂会儿。 顾霜晓也没勉强,带着黑狗就出了门。 走了大概十分钟,她就到达了目的地。除开齐静外,齐静婆婆也笑呵呵地站在院中迎接她,一口一个闺女别提多亲热了,与初见时的态度完全不同。感受到了何为“待遇提升”的顾霜晓略微一想就明白了原因,不过人嘛,难得糊涂,齐静帮她不少,所以她给她家人面子也理所当然。 “姨姨!”刚刚会走路的文文一见顾霜晓就迫不及待地扑了上来,抱着她小腿不肯放,看得初次见到顾霜晓的齐静丈夫童和平啧啧称奇。这位看来宽厚朴实的男人心中暗想,平时也没看儿子对其他人这么热情啊,所以……还是看脸?这小子长大后不会变成个色|狼吧! 身为一名父亲,童和平感觉到了浓重的危机感! “乖。”顾霜晓笑着蹲下身,顺手从口袋中拿出那只开过光的挂件,挂在了文文的脖子上。木质挂件原本就轻巧,还只用一根红绳系着,自然不会给孩童带来更多的负担。 齐静婆婆悄悄地觑着那只挂件,只见只是倒挂着的、模样很有些可爱的小蝙蝠。倒挂的蝙蝠,老话叫做“福到(倒)”或“福从天降”。这挂件本身看着倒是不甚珍贵,不像是什么稀罕物,只是也是奇了怪了,看着看着就让人越看越顺眼,越看越舒服。她没忍住伸出手摸上去,只觉得入手之处滑润微温,让人爱不释手。如果不是时机不对,她几乎想把东西从文文脖上摘下来仔细看看了。 文文也特别喜欢这挂件,抓在手中就不肯放。 齐静推了推他:“姨姨送了你东西,这种时候你该说什么啊?” “谢谢姨姨!” “不客气。”顾霜晓揉了揉文文的头,柔声回答道。 她爱心从来不泛滥,却是真有几分喜欢齐静的这个孩子,说到底只有三个字能解释——合眼缘。所以吃完饭从齐静家回去时,她就多出了一个“干儿子”。 13.步入正轨的生活 原本齐静还想送顾霜晓一程,可一看到她身边跟着的黑狗,是什么也不担心了。开玩笑,本镇狗界的扛把子都跟在她这老同学的身边,那还有什么可怕的! “回见,明天有空我带文文找你玩!” “姨姨再见!” “再见。” 顾霜晓挥了挥手,转身离开。 夏日日长。 顾霜晓带着黑狗回到家,天都还没黑。 直到她洗完澡,天才有了几分暗色。她随手将换下来的衣服丢进洗衣机,舀了两勺子洗衣粉,再打开开关,水流顿时顺着接好的水管流入机身中。她抬起右手放在洗衣机上,下一秒,令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那涌动在洗衣机中的液体居然缓缓浮了起来,在她掌心下方汇聚成了一只篮球大小的水球。 顾霜晓摇了摇头,手轻轻往下一挥,水登时重新落入洗衣机中。她合上盖子,任由洗衣机自己运转着。若是换成灵气充足的世界,她顷刻间就能汇聚出一只足有人大的水球,然后用它直接洗衣服。事实上,在穿越过的某个世界中,“洁衣术”这门法术就是她“创造”的,灵感毫无疑问来自于现代的洗衣机。 可如今,嗯,有这工夫和气力,还不如用洗衣机呢。说到底,一方面是因为客观条件,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修行日短自身体内储存的灵气不足。但话又说回来,就算以后足了,拿来干点什么不好,何必浪费在洗衣服上。 “汪!” “喵!” 不知何时溜进屋的黑狗和橘猫默默看完了全场,然后同时目光灼灼地盯着顾霜晓,四只眼写满了“牛逼!求大佬带我一起飞!”的字样。 顾霜晓轻笑了声:“别急。” 说罢,带着它们走到了院中。 齐静贴心地帮她在院中摆放了一张凉床,所以凉床,就是夏天乘凉时睡卧的竹床。曾经家家户户每逢夏季都使用的东西,如今只有少数乡下地方才有人用,有些晚出生一点的孩子甚至根本不知道“凉床是个什么东西”。实际上,凡是童年使用过它的人,基本都对它留下了极为美好的印象。 试想一下。 夏季夜晚,瓜篓架下。 穿堂的凉风缓缓拂过,坐在身边的父母长辈一边聊着天一边为自己轻轻摇着扇。 凉床边点燃着蚊香或艾草,将爱叮咬人的蚊虫远远地驱走。 竹床下趴着家犬,竹床上窝着家猫。 就这样,一边仰头数着天上的繁星,一边听着大人们的唠嗑声,一边吹着徐徐而来的风,没多久困意就来了,然后迷迷糊糊地睡过去。再醒来,一般都是次日早上或上午了。 穿越前顾霜晓没用过这玩意,嗯,她从小不缺钱,更没在乡下地方待过。 不过倒是在穿越过程中,逐渐喜欢上了这玩意。 她走到凉席边坐下,也不需要点什么蚊香艾草,猫老大和狗老大在这里,蛇虫鼠蚁压根不敢靠近,这就是动物的本能啊——此处有大佬,不宜靠近,退避之! 她抬头看了眼月亮,月中刚过去没多久,今晚虽不是满月,但月光也不算差。 “过来。”顾霜晓抬起手,朝一猫一狗招了招。 两只动物齐齐走到她面前,面色严肃地蹲坐下了身。黑狗也就罢了,性格傲娇的橘猫也是如此。动物有了灵智,也就相当于有了“道德观”。举个类似的例子,就是亚当和夏娃在偷吃了禁果后,有了羞耻之心,开始觉得赤身裸体不对。一猫一狗都知道,自己的这位“饭票”是要授道了。 古语有云: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也。 传授了它们道,就是它们的老师。 拜师之时,又如何能不庄重? 顾霜晓点了点头,对它们的态度十分满意,开口说道:“闭上双眼,观想天空中的明月。”然后,她左右手分别按在了猫和狗的头上,以自身灵气为引,带领它们引月光入体。 人是最得天独厚、最适合修行的种族,这也是为什么诸多妖物都会选择化形的原因——能化形成人,才更好修行。因为体质得天独厚,所以人才能从天地日月中汲取灵气,绝大部分妖物鬼物却只能望月。 能在这个时代开启灵智,黑狗和橘猫的运气不可谓不好,除此之外,它们的资质也都不差。命运命运,得有运,也得有承接这个运的命。故而,顾霜晓的引导工作进行地很顺利,也不知过了多久,她缓缓松开双手,低头看着依旧闭着双眸、正望月修行的一猫一狗,点了下头,如此就算是入门了。至于它们能走到哪一步,这就只能将来再看了。 如此想着的顾霜晓倒在凉床之上,头枕着里面填充了茶叶的竹枕,身上盖着一床犹留着阳光味道的薄毯,也开始一边凝神一边缓慢萃取灵气。诚然,五心向天这个姿势的效率要更高,但是……嗯,她选择躺着!所以说还是回家好,没有那么多的人和事逼迫着她为了生存快速变强努力往上爬,还是舒舒服服地过自己的小日子好啊,惬意。 一觉睡到了月落星沉。 天色将明时,蹲坐在原地整夜的一猫一狗依依不舍地睁开双眸,眼巴巴地看着“消失”的月亮,恨不得立马搬到两极去生活。不为别的,只为那里有极夜,估计天天有月亮看…… 如果顾霜晓知道它们的想法,八成会说“你们想太多”,那里的确是有极夜没错,但这不代表天天都有月亮啊。或者说恰恰相反,在一个月的极夜时期里,起码有半个月看不到月亮,剩下半个月哪怕能看到,也不是天天都满月,而是正常地有圆有缺。所以说,哪怕做喵做汪也要多读书啊,不然多容易闹笑话! 言归正传,哪怕再依依不舍,两兽也是不敢再观想下去了,动物的直觉告诉它们如若在日光下这么做,无疑于作死。所以说还是愚蠢的人类好啊——它们眼巴巴地看着一边熟睡不休一边持续萃取灵气的顾霜晓,同时露出了羡慕嫉妒恨的表情。 顾霜晓蓦地侧过头睁开双眸:“看什么呢?” 黑狗:“……” 橘猫直接被吓到炸了毛。 顾霜晓看着两个动物的样子,不由被逗乐了,至于这么惊讶吗?被那么灼热的视线盯着,她醒不过来才叫怪事吧?或者说,她的反应要是这么迟钝,也没法在那么多穿越世界中活到最后。 她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抬起双手伸了个懒腰,而后手下滑,轻轻地摸了摸狗头,紧接着又摸了摸猫头。两只动物都没怎么抗拒,如果说之前它们跟着顾霜晓是为了那点“熟悉感”以及“好处”的话,那么昨夜过后,它们是真真正正地与她亲近了起来。 即便是未开灵智的动物,也是讲恩义的,哪怕也许它们根本不明白这是个什么玩意。 更别提猫狗中的战斗机——猫老大和狗老大,正所谓“一日为师,终生帮铲屎”,所以它们果断地决定从此认下这张长期饭票! 话虽如此,好在它们实际上根本不需要顾霜晓帮忙铲屎,咳咳,如果它们真的会随地大小便……估计会分分钟被打死。这么说吧,能和傅明寒那种轻微洁癖症患者结婚还过了两年的顾霜晓,本身在这方面也有点鸡毛。哪怕是身处穿越世界时,她能讲究的时候也还是会讲究一下的。说是矫情也好,习惯也罢,总归改不了也懒得改。 总而言之,顾霜晓这个铲屎官做的还是挺轻松的,不仅不需要铲屎,甚至不需要喂食——开玩笑,人家可是镇上猫狗界的扛把子啊,每天趴着不动都有无数小弟前来上供的好吧!刚开始,黑狗和橘猫还大方地表示“如果铲屎的你没饭吃的话,我们就让小弟再多送一份饭菜来嘛,至于干净程度……咳咳,不干不净不生病! 对此顾霜晓表示她是拒绝的,反正她现在又不是不会做——或者说现在她还是挺擅长做的,再加上这屋子里基本厨具一应俱全,不缺闲种菜,不缺钱买菜,所以伙食问题还是自己解决吧。 就这样,她的“休闲生活”逐渐步入了正轨。 相对的,那些寻找她的人,也逐渐…… 放弃了希望。 14.不愿放弃 猫狗失踪,尚且会有人各种寻找,更别提顾霜晓是个人了。 或者严格意义上说,她并不是失踪,因为失踪的定义是不见踪迹,下落不明。但是,顾霜晓在离开之前,有给自己认为需要留信的人留信—— 她名义和血缘上的父亲,顾恒。 没错,她根本没给傅明寒留信,因为根本没必要啊。试想下,她要去随便找个小地方隐居了,还特意给前夫留个言说“我要走了,别找我啊!”,这不存心给人找不痛快吗?简直好像在指着鼻子说“我这样都是因为你”一样。这种缺德事,顾霜晓是不屑做的。 当然,她虽然事先料到了傅明寒迟早会知道这件事,却完全没料到傅明寒会找自己……说到底,离了婚他们就不再是“家人”了,而是从此需要各自奔向新生活的“过去的老熟人”。绝大多数人在知道过去的老熟人行踪不明后,顶多会感慨下,再稍微回忆下过去一起的时光,然后就该干嘛干嘛去了。 至于顾恒…… 说实话,顾霜晓面对这个“父亲”时,心情总是很复杂。 作为一个男人,一个丈夫,他简直是糟透了!但作为一个父亲,他即使另娶也完全没有变成传说中的“后爹”,也许是因为心中有愧的缘故,他对她简直可以说是呵护备至(虽然她完全不需要),这样的满腔父爱被拒绝后,无从发泄的他选择在金钱上补偿她,予取予求,从无二话。 但即便如此,即便经历过那么多次穿越,如今再看,她发现自己果然还是不能原谅他。 不过不原谅归不原谅,离开前姑且还是需要通报他一声的,免得他二话不说去找傅家的麻烦,那可就有乐子瞧了。 毋庸置疑,顾恒看到顾霜晓让人刻意晚了几天送到的那封信时,内心是崩溃的。与傅明寒一样,他第一时间去了大女儿可能初出现的几个地方寻找,结果却除了失望还是失望。他也抱着希望去问了前女婿傅明寒,然而后者却抱着和他一样的心态。曾经的翁婿二人久未谋面,没想到一见面谈论的居然是女儿(前妻)的“失踪事件”,不得不说真是颇为讽刺。 更妙的是—— 在傅明寒看来,顾霜晓之所以会“离家出走”完全是因为他擅自提出离婚。能让她心灰意冷到这个地步,身为罪魁祸首的他简直是罪无可恕,所以此刻,他对顾恒充满了愧疚。 而在顾恒看来,自家原本就很任性的大女儿不仅擅自提出了离婚,还擅自失踪,把前女婿给折腾了一回又一回,瞧他这疲惫的脸色和略有些凌乱的衣服,怕是有挺长时间没好好休息过了,不会一直在找人吧?这可真是……坑人呐。于是乎,他也对傅明寒充满了愧疚。 两个互相对对方心存愧疚的人,自然是很好沟通的,具体事例请看之前的傅明寒与顾霜晓。当然,这两个年龄差距的男人之间绝不会萌发爱情…… 于是翁婿俩有商有量地继续找起了人,讲道理,科技社会,信息社会,想找个人应该是不难的,尤其顾霜晓临走时身上还带着银|行|卡,本人也从未有过什么出走经验。但最终的结果却让他们无比失望,大把钱撒下去了,所谓的侦探也找了一打,然而就是找不到,怎么也找不到。这一方面是因为顾霜晓自己用了点小手段,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傅恒与傅明寒提供了错误的信息——没办法,他们了解的是过去的顾霜晓,而非现在的,所以侦探们调查时纷纷将目光放到了诸多大都市上…… 找来找去也没个结果,到最后,顾恒自己都有些死心了。 在他看来,大女儿这是铁了心地想要一去不回了,他甚至怀疑她是不是偷偷摸摸走非法渠道偷渡去国外了。是,他在国内是有几个钱认识几个人,但去了国外谁认识他是谁啊? 思来想去,最后他的头发足足白了一大把,心态也整个地有些崩。 这也难怪。 毕竟一直以来,顾恒与顾霜晓这对父女就保持着一种相对畸形的关系。一个只会只能用金钱来补偿对方,一个则是抱着“我就要拼命花你钱让你心疼让你老婆和其他孩子不痛快”的心态拼命折腾。双方都习惯了这种事,而今,顾霜晓突然抽身而去,被留下来、被丢弃的顾恒,能好受那才叫怪事了。 不过说到底,自作自受罢了。 若是若干年前他能管得住自己的下半身,如今说不定就真没有这些破事了。 而傅明寒,依旧没有放弃,或者说,他不想放弃—— “傅先生,很抱歉,我们努力过了,但真的找不到您夫人。” 不知多少个侦探如此对他说过,而他对此的回应从来都是—— “继续。” 他会一直提供金钱,所以这些人也得为他继续找下去。 没人会和钱过不去,于是顾霜晓的“搜索工作”,依旧在持续进行中。 对这些完全不知情的顾霜晓,小日子过得还不错。亲爹收到她的信后会有多头疼,她其实是有所预料的,不过并不觉得愧疚,反倒觉得痛快。说到底,这些年来她不断地闹他折腾他报复他,又何尝不是在折腾她自己。她早该发觉的,只要依旧和顾恒保持联系,她就会永远记得被背叛的痛苦。 而今,抽身而去,反倒觉得轻松了不少,海阔天空。 一个月的时间,足以让她完全熟悉现在的生活。 厨房中。 顾霜晓动作熟练地将锅中的菜盛到盘中,还不等她将炒好的两个菜端到饭桌上,只见一黑一橘一猫一狗直接闪进了厨房内,然后很不要脸地绕着她的腿蹭来蹭去。 “……知道了知道了,有你们的份。”顾霜晓有点无奈。 虽然说这俩倒霉孩子不需要她喂食,但她还是很负责任地买了猫粮和狗粮回来,没成想它们对此毫无兴趣,反倒是更喜欢她自己做的饭菜,并且不知何时就养成了“饭点蹭饭”的好习惯。珍贵的修行之法她都分享出去了,没理由不舍得这点饭菜啊,所以她也养成了每餐多做一点的好习惯。 至于那些猫粮狗粮……嗯,被这两个扛把子当成了给小弟们的“打赏”—— “汪汪汪!” 【翻译:二哈今天干的不错,奖励狗粮一把!】 “喵喵喵!” 【翻译:大花今天巡视有功,奖励猫粮一碗!】 瞧瞧,这年头连猫狗都学会了收买“兽”心,当真是世风日下兽心不古。 因为上午干了点别的事,所以顾霜晓午餐吃的有些迟,不过也无所谓了。然而,她才刚分完饭菜,就听到外面的院子中传来了脚步声。无需分辨来人是谁,因为对方才一进院子就已经开口喊话了—— “霜晓,我来了!” 能如此自由地出入顾霜晓家的人,目前为止就一个。 齐静。 事实上,镇上的其他人对顾霜晓不是不好奇的,只是后者对人际交往抱着“随缘”的心态,看似客客气气,实则暗藏距离,反倒让人不好接近。 “咦?你这个点才吃饭啊。”齐静一路找人找到餐厅,惊讶地说道。 “是啊,坐下吃一点?”顾霜晓邀请道。 “不了不了。”齐静连连摆手,“我才刚吃完没多久,饱着呢!”说到这里,她难言苦闷地抬起手捏了下自己的小肚子,“怀文文的时候我长胖不少,到现在都还没瘦回去,可不能再多吃了。” “你这不叫胖,叫丰腴。”顾霜晓安慰道。 齐静却不吃这一套,摆了摆手:“丰腴不就是听起来有文化的胖嘛!” 顾霜晓:“……”两者还是不同的吧……算了,一个自认为自己胖的妹子,是永远也不想分清楚这二者区别的。于是她机智地转换了话题,“文文呢?” “别提了,那小子跟小猪似的。”提起儿子,齐静嘴角浮起笑意,“吃完就犯困了,正睡着呢。不管他了,我来找你是想告诉你一件大事!” “大事?”在桌边坐下的顾霜晓挑了下眉,夹了一筷子菜塞入口中,“什么大事?” “你还记得我堂弟吧?” “我记得你堂弟是叫……钱儿?” “什么钱!她叫齐安啦!”齐静一屁股坐在桌边其他凳子上,“他现在在某家娱乐公司工作,所以内部消息格外多,你懂的!” “哦。”顾霜晓又吃了一口菜。对不起她不懂,穿越前她就不怎么追星,穿越后就更没这个可能了。然后她就听到齐静有一种神秘中带着激动,激动中又带着神秘的语气对自己说—— “她刚才打电话跟我说,乐灿要来咱们这里了!” “乐灿?”顾霜晓愣住。 “嗯嗯!” “乐灿啊。” “嗯嗯!” “我问你个问题啊。” “嗯嗯!” “乐灿……是谁?”顾霜晓歪头。 齐静:“……” 15.别和迷妹讲道理 惨痛的经历告诉顾霜晓,永远不要问一个迷妹“你爱豆是谁”这种问题,否则结局必然是凄惨的。 嗯,没错,接下来,她足足被齐静科【安利】普了一个多小时…… 到这里,乐灿是谁已经很明显了,没错,他是个明星,准确来说,是目前正当红的男歌星。 穿越前的顾霜晓虽然不追星,却也绝不是孤陋寡闻,只是没有刻意关注罢了。故而在齐静的提【唠叨】醒下,她也是逐渐想起了那位近几年间存在感格外强的那位名叫乐灿的男性歌手。他是选秀出身的,不过与其他卖脸卖萌的小鲜肉不同,他卖的是才华——比赛时所使用的歌曲绝大部分都是原创。 顾霜晓必须承认,作为流行歌曲,乐灿的作品的确悦耳动听且脍炙人口,若非如此,也不会飞速火遍大江南北。 这年头想单纯靠唱歌出名并不容易,说到底,这年头比起歌星,粉丝们对电影电视剧演员乃至于真人秀明星的关注度要更高。 所以说,乐灿能在这种情况下一炮而红,完全可以说是运气爆棚。当然,这与他自身的实力也是脱不开关系的。而且,这家伙不仅有才华,唱歌好听,还颜值高——没错,颜值是重点,脸比什么都重要(虽然她完全不记得乐灿长啥样,但看齐静痴迷的样子……嗯,应该不会差)——嗯,妥妥的人生赢家模板。 当然,每个明星都会有黑,经常会有人爆料说“乐灿的那些歌其实根本不是原创,他之所以走红完全是因为背后有推手”,但这话吧,粉乐灿的人自然不会信,不粉他的人信了对乐灿也没啥损失。说到底,娱乐圈就是这样,有些粉丝们与其说是迷上一个人,倒不如说是迷上了一个自己喜欢的人设,至于真相究竟如何……在那些足以让人三观碎裂的“实锤”出来之前,是没人会关注相信的。 齐静口中的堂弟齐安,与齐静本人不同,在大学毕业后毅然留在了学校所在的城市,且运气很好地混入了某业界颇有名的娱乐公司就职。乐灿正是该公司名下的艺人,故而,齐安能知道乐灿的“最新行踪”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根据他的说法,他本人,不仅成功地混入了拍摄团队中,并且非常幸运地得到了乐灿的赏识。刚好乐灿正在选择新专辑mv的拍摄地,于是偷笑之余,齐安果断地向乐灿推荐了这附近的一圈小镇。依照乐灿一直以来的性格和作风,到时候必然会乔装打扮一个个地实地考证,到时候……嘿嘿嘿嘿! 顾霜晓看着“嘿嘿嘿”笑的齐静,只觉得满头黑线,这些人为了追星也是蛮拼的。 “所以,你是打算去现场追星?”顾霜晓洗干净最后一个碗,一边将它放在碗碟沥水架上,一边总结陈词。 齐安最多最多就是在不违规的情况下及时向齐静通报乐灿的“坐标”,怎么也不可能把人带到齐静家,所以到时候得到堂弟通知的齐静必然要亲自“出门围观”。 然后她就看到齐静居然露出了害羞的表情,回答说—— “咳咳,我就是去看看。当然,如果可以的话,能要到签名就更好了。” “……”结果还不是要去现场追星? 不过顾霜晓对此也没什么意见,说到底都是个人选择,又不会对生活造成什么影响。于是她说:“想去就去呗。” “那就说定了,到时候一起啊!” “……等等,我也要一起?” “你不陪我去吗?”齐静惊讶。 “我要陪你去吗?”顾霜晓也很惊讶。 两人面面相觑片刻后,齐静一脸震惊地说:“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来找你?” 顾霜晓:“……”难道不是为了抒发“即将见到爱豆”的激动之情吗?好嘛,敢情是来拉帮结伙的啊? 她顿觉哭笑不得。 对追星这种事她可敬谢不敏,再说了,明星在的地方肯定少不了狗仔。就算齐安说乐灿会乔装打扮私下前来,但到时候的情况谁知道呢?一个不小心她就会出现在照片视频中,万一她家那位亲爹还没放弃找她,岂不坏菜?她对现在的平静生活很满意,完全不希望受到影响。 对于她的拒绝,齐静有些失望,但也没有强求。 这也是顾霜晓喜欢齐静的原因之一,她向来不会强求别人做些什么,更不会说些诸如“我们关系这么好,你这点事都不愿意帮我做?”之类的话来膈应人。 所以,她非常果断地答应齐静,之后会去帮她挑选“偶遇”时穿的衣服——与爱情以及其他欲念无关,只能说,粉丝们大多希望能以最好的姿态出现在自家爱豆的面前。 不过话又说回来,乐灿到底长啥样子来着? 顾霜晓的脑中浮出几张之前经常在街头海报中看到的明星脸,然而最后也没得出个结论。她也懒得为这种小事特意搜索,于是转瞬就将其抛到了脑后。 傍晚时分。 吃完晚饭顺带投喂完自家两只“贪吃兽”的顾霜晓步入后院,直接推开院门,登上了一叶轻舟。 这只小船是顾霜晓买来的。 就在几十年前,附近十里八乡的人们还更习惯靠船往来沟通,而如今,相较于船,陆上交通无疑更为快捷便利。所以,绝大多数人外出都会选择乘车,甚至有些年轻人根本就不会划船。老人们对此是又感伤又感慨,喜忧参半。喜的是孩子们不必重复自己过去的辛苦生活,忧的是“这样下去怕是要忘本”。然而时代的步伐从不会为人的意志而停留或倒退,人所能做的,唯有习惯它。 随着划船者的减少,如今镇上的船只也是越来越少,过往制作船只的人家也基本都不干了。顾霜晓眼下所使用的这只船的原主人是一对老夫妻,他们决心搬去城里和儿子一起住,从此不再回来,所以才肯卖它。就这个意义而言,顾霜晓的运气不可谓不好,当然,就算没人卖,也不代表她就弄不到一只船,只是过程会相对麻烦点,所以,能省事是最好的。 “大黑,小橘,我去去就回,你们好好看家。” 没错,大黑小橘正是顾霜晓为一猫一狗取得名字。从这个名字可以看出,她完全是个取名废……且毫无自觉。 每次听到这名字,黑狗就会露出苦逼的表情,它原本就天生有些苦相,此刻就变得更为丑苦了。至于橘猫,则是一脸生无可恋地扭过头,权当自己没听到这称呼。 名字不喜欢,然而又无法反抗,它们能怎么办?它们也很绝望啊! 顺带一提,因为灵气的滋养加顾霜晓的精心饲养,两只动物较之一月前有了颇为明显的变化。黑狗浑身的皮毛变得越加黑亮顺滑,身材也越加雄壮,乍看之下颇有威势,而它的那只跛腿也在顾霜晓的治疗下,恢复了正常。如果说黑狗的变化让顾霜晓觉得正常的话,那么橘猫无疑就是不正常的那个了。皮毛什么的姑且不说,讲道理,萃取灵气会帮助身体排出杂质,也就是说,它就算不至于会瘦,也不至于会胖。然而现实就是,它就像是一只被疯狂吹起的气球般-- 日渐肥胖! 顾霜晓也为此而检查过它的身体,得出的结论是“没有异常”,最后只能将一切归结到自身体质以及世界规律上了,毕竟“十只橘猫九只胖,还有一只压倒忼”嘛。 “汪!” “喵!” 在一猫一狗的送别声中,顾霜晓轻笑了声,手中的竹篙轻轻一撑,被解开绳索的轻舟便如一片叶子般轻飘飘地荡开了。 黑狗与橘猫跟着跑了几步,才渐渐停下脚步,晃荡着尾巴走回院中。过程中,明明是只公猫、名字就像个小丫头的橘猫没忘记用灵活的尾巴将后院的院门带上。 其实不是不想跟“饭票”去,只是马上就要到每天固定的修行时间了,它们修行时短,还没到随时随地都能入定的地步,所以只能眼巴巴地看着顾霜晓一个人去“风流快活”。 “喵~”走回前院的橘猫灰心丧气地□□腰往地上那么一趴,对于船,它有极其美好的印象,这主要是因为饭票刚买到它那会儿,白天带着它们溜达过几回。过程中,她一边荡舟一边就用竹篙轻而易举地给它们挑起了几条鱼打牙祭。因为是活水且水质不错,河里的鱼味道也是相当不错的。虽然现在它自己也能抓到,但自己动手哪有有人伺候舒服啊! 试想一下,一边懒洋洋地趴在船上、尾巴一甩一甩地玩水,一边吃着鲜美的鱼,还时不时能吸……磕……咳,是尝到一点“灵气”(大概是因为实力上的差距,饭票拿出来的灵气就是比它们自己萃取到的要更好),小日子简直不要更美好! 黑狗无声地坐在小伙伴身边,抬起前爪揉了揉后者的头,权当安慰了。 “喵~” 【翻译:看到你和我一样惨,我就安心了。】 “……汪!” 【翻译:再见!】 16.划船者与迷路人 但其实,顾霜晓并不是去“风流快活”的,拜托,她倒是想风流快活,但至少也得有个对象吧?这世上男人女人都很多,但完全合她胃口的,却无疑很少。 她是去办正事的。 之前她设想过要在前院种花后院种菜,然而,菜种菜苗好买,花种却不是那么好买。经齐静介绍,她才在隔壁镇找到了一家靠谱的店,不过上次去时人家手里也没现货,于是她当时只好下了订单留下定金。昨晚店老板联系她说货到了,所以今天,正是去拿钱取货。 隔壁镇不远,乘车大约十五分钟,走水路的话也就二十来分钟。 完全不赶时间又懒得坐车的顾霜晓索性自己划船前往,她出门时,天色已然暗淡。太阳既然都退场了,天既然也就不热了,微凉的夏风顺着河面越过茂密的荷叶丛吹来,清凉间犹带着一抹荷香,让人身心舒畅。要非说有什么不足,无疑就是这一片河面因为附近都住了人,路上的莲蓬几乎都被人摘取殆尽。不过也无所谓,等再划个十来分钟出了镇,河面上尽是无人摘取的莲蓬。顾霜晓每次往来时都会摘上一些带回家。 其中一半送给齐静及其家人,剩下的一半中又有大半进了黑狗和橘猫的肚子,余下的一小半才是她的,也算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的经典诠释了。 一来一往间,天色完全地黑了下来。 今夜月色不是很好,但星光繁繁,足以照见归家之路。 顾霜晓的心情不错,因为这次交易很是愉快,想买的花种尽数买到了不说,老板的态度还很好,不仅打了折,还送了她一瓶据说是自家刚酿好的果酒。虽然折扣本身和果酒都不值几个钱,但说到底这种事的关键之处从来都不在钱上。 她注视着前方的拐角处,手中的竹篙灵巧地一撑,舟便轻飘飘地转了个方向,滑进了弯道之中。 附近的住户前往邻镇更多地选择乘车而非驾船的最主要原因就在这里,两镇中间的一段路弯道颇多,如今绝大部分人手都生,这么一路小心翼翼又耗神地划船过去,还不如坐车方便呢。 当然,这对顾霜晓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曾经有两世,她一睁眼就是江边渔户家的女儿,划船这属于生存必备的基本功,怎么可能不熟练。当然,无论那一世,最后这基本功都没派上啥用场。第一次她所在的村子被异国的军队烧杀一空,第二次她所在的村子则干脆在两位魔道人士的斗法中化为乌有。所以这两世,她不管愿不愿意,最后都当上了“复仇者”。 回想过去,再看看现在,顺带展望下未来,她不得不再次感慨:还是回家好啊…… 多和平,多惬意。 想着想着,她不由就坐下身,随手将竹篙往舟上那么一横,身体后靠,褪去鞋袜,将脚浸入河中。嗯,反正这年头也没人会在外面喝生水,所以她这不算“恶意下毒”,更何况她也没香港脚…… 回程刚好是顺流。 就这样,顾霜晓一边任由流水缓缓地将自己推入荷花丛中,一边在因为受惊而四散飞起的萤火虫中,舒舒服服地吃着莲蓬,顺带拿起花店老板送的那瓶果酒,一口口地喝了下去。虽然之前的惨痛经验告诉她“喝酒是会误事”的,但反正她现在是一个人,再说了,这酒就这点度数,估计等她回去的时候酒就完全醒了,没什么好担心的。 与此同时…… 乐灿的心情很暴躁。 他最近一直在为新专辑的主打歌寻找合适的mv拍摄地,连续去了若干个地方都只觉得“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直到那个叫齐安的小子说他家乡附近的小镇挺适合的。乐灿知道对方不敢在这种事上撒谎,便记下了地点,不过却没打算带工作团队一起考察,因为以前就出现过内部人员将这件事泄漏给亲戚朋友最后导致一群狗仔疯狂来袭的事,让他不堪其扰。所以,他随意找了个借口消失了几天,独自一人踏上了“考察之路”。 嗯,简单来说就是他对自己的“伪装功力”还是蛮自信的。 然而,这次好像真的是成功过头了,成功到不长眼的小偷直接将贼手伸进了他的包,偷钱也就算了,居然连手机也不放过,真是丧心病狂! 还有什么比坐车做到一小半、售票员收钱时,拿不出钱来更尴尬? 必须没有了。 本来他只要去掉伪装,这事情应该就能圆满解决,他虽然不敢夸口说自己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一车子男男女女,总有几个认识他的吧?但是,只要一想到之后那些狗仔们会写的新闻报道,他就完全没兴趣这么做了—— 【某著名男星私自出门考察,丢钱又丢人!】 【震惊!某男星居然公然坐车逃票!】 【究竟是什么让一名曾经身价不菲的男星连车票钱都掏不出……】 呵呵呵呵…… 去死吧!!! 没有钱买票,车自然是不能继续坐下去了。 有心眼还不错的乘客提醒他“再往前一直走就能走到隔壁的镇子,路上你如果看到车或者船,可以让他们捎你一程”,于是乐灿走啊走……走啊走……他也不记得自己走了多远,却倒霉催地一路上都没碰到任何车和船。 眼下,往前走不知道还要走多远,回头也是漫漫长路,他刚好被丢在中间,进不得退不得,怎一个悲催了得! 与此同时,又累又饿、出了满身汗的乐灿已经开始后悔,早知如此还不如直接在车上表明身份,不过就是被狗仔们写几篇瞎扯淡的新闻罢了,又不痛不痒。可惜,这当口,哪怕是后悔,也已经太晚了。 怒上心头的他,随手捡起路边的石子,朝河中狠狠丢去。 这颗石子刚好丢入了荷花从中,顷刻间惊起了萤火虫无数。如若是平时,乐灿肯定会驻足欣赏一番如此美景,可惜此刻他完全没有这样的心情。而就在闪烁的绿光中,乐灿突然看见,有一艘小船飘荡在荷花丛中…… 虽然似乎没看到荡舟者,但那的确是船没错吧?! 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心态,乐灿遥遥喊道:“喂!有人吗?!有的话可以载我一程吗?我想到前面的镇子上去!!!” 可惜连喊了几声,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就在乐灿不打算再喊之时,他蓦地看到…… 那只随着河流静静飘荡的小船上,居然站起了一个白色的身影。 准确来说,那是一个身穿白裙的女子,她的发丝于夜风的吹拂下缓缓摆动,脸孔在萤火虫的光辉中忽明忽暗,但即便如此,他也能清晰地分辨出——那是一张极其美丽的脸孔。 美到不像人。 或者,这船上的女子存在本身就不怎么像人,反倒像是水妖之类的东西…… 乐灿下意识屏住呼吸,右手不知何时捂住了心口。 两人就这样沉静地对视了片刻后。 他听到那舟上的“水妖”对自己说:“你要去前面镇上?” 乐灿愣了数秒,才回答说:“……对,请问能载我一程吗?” “稍等。” 这句话后。 他看到那女子拿起一根竹篙,操控着身下的小舟,朝他所在的方向缓缓划来。 乐灿无意识地咽了口唾沫,原本贴在心口的手无声滑落,掌心攥了一把汗。这等待,似漫长,又似短暂。那船的船尾终究是停在了他的面前,站在船头的女子裙摆飞舞,遥遥地朝他举起竹篙,说—— “上来吧,扶着竹篙。” 人设是“全能”却偏偏是只旱鸭子的乐灿也不知自己是出于怎样的心态,并没有扶那伸向自己的竹篙,而是自己踩上了船。一脚上去,小舟顿时摇晃了下,他下意识一把抓住身侧的竹篙,这才稳下身形,而后只听到对面的女子似乎轻笑了声。他没来由地一阵懊恼,抿紧唇直接走到了舟中处,而后,就这么坐在了她面前,倒是没忘记道谢—— “谢谢。” “没事。”女子摇了摇头,缩回竹篙之余没忘记用它轻轻拨动船上的莲蓬堆,“饿了的话可以吃。” 乐灿刚想说“我不饿”,然后就听到自己的肚子发出了“咕——”的一声。他一手扶额,忍住骂娘的冲动,只觉得自己今天一天把这辈子的脸都给丢干净了。 好在她这次没笑,只是自顾自地撑起了船。 于是乐灿自暴自弃地拿起莲蓬,研究了片刻,他还是没忍住抬头问:“这玩意怎么吃?” ……好吧,她又笑了。 17.喝酒误事啊误事 莲子乐灿自然知道,但莲蓬他还真是第一次见。 过去,莲子给他的印象就是丢在汤或粥里的,口感说不上甜也说不上苦的糯软食物,而此刻,这种印象被“更新”了。 这个时候的莲子是最好吃的。 既不至于嫩到涩嘴,也不至于老到发苦,入口极脆,咬下去就是一汪甜水,又脆又甜,连微苦的莲心都变成了将味道衬到更好的存在。 莲子是不饱腹的,不过乐灿在连吃了七八个莲蓬后,还是觉得腹中的饥意被很好地缓解了。他看着明显少了三分之一的莲蓬,没好意思再继续吃下去。顺带一提,刚才吃莲子的过程中,他也是一直有意无意地瞥着站在穿透乘船的白裙女子,她一直沉默地撑着船。 看穿着打扮,这应该是个人类……吧? 起码穿着打扮与人类没什么区别。 只是…… 乐灿的目光从她微微摆动的黑发落到缀着萤火虫的裙摆再落到那光裸地踩在船上的足,总觉得她身上有一种与普通人迥异的“违和感”,但要让他具体说出有哪里不一样,他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说到底,搞创作的,在对世界的感知上天生就较为敏感。 更别提,顾霜晓此刻还顶着一个“醉酒”debuff,对自己的伪装并没有平时那般好。 “前面的镇子还有多远?”乐灿开口打破了一直以来的沉寂。 “不远了。”顾霜晓回答说,“十分钟左右应该能到。” 乐灿抬起手擦了把额头残留的余汗,不得不说,比起刚才,现在可真是太舒服了,坐着船吹着风,四周尽是萤火虫和沁人心脾的荷香,对面还站着个虽然颇为可疑却完全可以打一百零一分的美人。擦完汗后,他看了眼手指,发现自己伪装用的粉丝基本都被汗水给冲掉了,他索性扯掉嘴上的假胡子和头顶的发套,然后侧过头捧起河中的水,痛痛快快地洗了把脸,再揪起原本被汗水打湿、如今已快被夜风吹干的t恤,随手擦了把。 眼前“大变活人”,顾霜晓倒是没怎么惊讶,因为从对方上船的瞬间,她就发觉到了这件事——现代的化妆术的确足以让人盖头换脸,但比起“易容术”还是要差不少的。事实上,她原本有些怀疑对方会不会是逃犯之类的存在,还琢磨着如果他做出什么不好的举动就立即敲晕再丢到派出所门口。不过眼下再看,她之前的判断似乎是错误的,原因无它—— 有这么一张好脸,干点什么也比犯罪有前途,是吧? 虽然这话说出来有些不对劲,但在这个时代,颜值高有的时候还真的就能为所欲为。 除去了身上的伪装,乐灿努力收敛起的、被其他人评价为恶劣的性格,也是一点点地暴露出来。他随手将被水打湿的发丝往上一捋,身体侧靠在船舷上,似笑非笑地注视着顾霜晓。因为是混血儿的缘故,他的脸孔轮廓较之一般华夏人要更深,眼睛的颜色也相对更浅,给人的感觉反倒更深邃,宛若两只猫儿眼。眼下在萤火虫尾光的照射下,他脸上的笑容还真有几分“魅惑狂狷”的范儿。 而乐灿,就这样一边笑一边挑眉问顾霜晓:“怎么?你不认识我?” 他注意到,自己露出真脸后,船头的女子神色没有任何改变。 虽然略有些失望,但同时,他也觉得这很有趣。 正是酒意上头时的顾霜晓听了这话,蓦地也笑了,她一边笑一边反问:“那你认识我吗?” 乐灿一愣。 但随即,他从她的脸上读出了她的潜台词—— 你都可以不认识我,我为什么不可以不认识你? “乐灿。”乐灿坐直身体,朝对方伸出一只手,“一个人类。” 顾霜晓撑竹篙的手一顿:“你觉得我是什么?”毫无疑问,她也听出了眼前人的潜台词,顿觉哭笑不得。 “这得问你自己。” “……好吧。”顾霜晓叹了口气,“既然被你发现了,那我也就只有实话实说了。其实,我是一只水鬼,正在找替身。你上了我的船,可就跑不掉了,只有死路一条。” 虽然不知道莲蓬怎么吃,但“水鬼找替身”的梗乐灿却知道,简单来说就是水鬼如果想去投胎的话,就必须拉一个活人下水来填自己的那个“萝卜坑”。 乐灿上下打量了一番顾霜晓,嗤笑了声:“你当我傻?”她如果说自己是水妖、荷妖、萤火虫精之类的妖精,他可能还会信个两三分,至于水鬼嘛……说好的“出现的时候湿漉漉”呢?不信! 顾霜晓顿时就不乐意了,心想你一个张口就是“我是人类”的家伙难道不傻吗?! 这种时候就能看出来酒是多么可怕的一个东西了,如果是平时的她,绝对不会与陌生人进行这么愚蠢的对话,也绝对不会做出此刻这种举动—— 她停下船,将竹篙横在船头后,赤足走了两步,停在乐灿面前,俯下身,微眯着眸问:“所以,你希望我给你证明?” 乐灿看着那张蓦然凑近却又偏偏停在半道上不肯继续靠近的美丽脸孔,不知为何有些失望,又有些紧张,他舔了舔因为很久没喝水而有些干的唇,挑衅地回答说:“如果你能做得到的话。” “有趣。”顾霜晓微勾起嘴角,“你希望我怎么证明?” 漫天的萤火虫中,乐灿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想要触摸那似近实远的笑容。 顾霜晓抬起手,一指点在眼前人的手腕上,止住了他的动作。 短暂的接触间,乐灿只觉得她的肌肤凉瑟瑟的,也不知是吹夜风吹久了,还是……原本就是这样。他的笑容却更盛了,露出了尖利的犬齿,再搭配上此刻的狼狈模样——如果说此刻的顾霜晓是水妖,那么他无疑就是一只落水的犬妖。 “你刚才说我上了你的船就跑不掉了是吧?”乐灿紧紧地注视着眼前女子的双眸,居然说出了一句毫无节操可言地话,“反正我都要死了,不如趁热来一发?” 说出这话后,顾霜晓还没做出什么反应,乐灿自己已经崩了。 没错,他现在的状态就是传说中的那什么……哦,对了,表面稳如老狗,实则慌得一批,如果把他此刻的心情具现化为弹幕的话,那无疑就是这样—— 【我!在!说!些!什!么!啊!!!】 【我都说了什么啊!!!】 【我为什么会说这个啊!!!】 【我根本不是这种人啊啊啊啊啊啊!!!!!!!】 然后,他就看到眼前的女子缓缓勾起嘴角,朝自己露出了一个笑容,她呵气如兰,轻声说:“那你先闭上眼睛。” 【……】 【……】 【……】 【……难道真的要失身了?】 【不行不行不行,这绝对不行!!!】 …… 还有句话叫什么来着? 哦,对了,叫“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乐先生比这句话更进一步——心里说不上,身体却很诚实,因为他居然真的闭上了眼睛。 而后—— 顾霜晓站直身体,面无表情地一脚将眼前的男人给踢进了河里。 居然敢占姑娘我的便宜,去死吧! 18.莫非是个梦 只听的“咚!”的一声,旱鸭子乐灿就这样入了水。 因为落水姿势的问题,他甚至还来不及说出一句话,就头朝下“扎”入了水中。此时此刻,他的心里就一个想法—— 难道她真的是水鬼??? 而伴随着这一声巨响,原本醉意上头的顾霜晓蓦地清醒了过来,然后只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她都做了什么啊?! 她一手扶住额头,回想起刚才的事情,心里也只有一个想法—— 以后绝对不能随便喝酒了! ……不对,这种时候应该先捞人。 人呢?! 她连忙趴在船舷上朝下看去,只见那个倒霉蛋正在水中拼命地扑腾着,她连忙拿起竹篙朝他探去:“抓住!”待他抓住后,顾霜晓微一用力,便轻轻松松地将他从水中扯了上来——灵气本身就有改善身体素质的作用,所以她现在还不至于“力大如牛”,却也绝对可以称得上是女壮士一枚了。 乐灿上了船,趴在船舷上就是一阵咳嗽,不得不说,他现在倒是符合他自己刚才对水鬼的想象——浑身上下湿漉漉地从水中爬出…… 他咳了好一会,正欲转头说些什么,蓦地后脑一疼,随即便失去了直觉。 为啥会这样呢? 自然是因为顾霜晓打了他的头…… 她这么做自然不是因为想要杀人灭口,如果她真想这么做刚才就不会救他,只是单纯地觉得麻烦。因为她突然想起自己似乎在电视或海报上见过这人的这张脸,再联想到他刚才说过的那句“你不认识我?”,可以想见他的身份必然是位公众人物。 原本她只需要把他带到镇上,但眼下,她把人踢下了水,怎么着也要负责把他的衣服弄干,说不定还要包吃包住,一来二去,说不定就会引来狗仔,这可就很不妙了。 她决定将一切麻烦掐灭在苗头。 于是乎…… 当乐灿醒来,他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靠在路边的柳树下睡着了。 “嘶……”大概是因为头靠的地方有些不平整的缘故,他觉得自己的后脑勺有些疼。他一手捂着头,皱眉思考了片刻,隐约响起自己之前似乎是走累了,然后随便扯掉了头上的伪装,找了棵树准备靠坐着休息下,结果休息着休息着就不小心睡着了。 似乎还做了个有点旖旎又有点可怕的梦? 荷花…… 莲蓬…… 萤火虫…… 还有一位自称“水鬼”的白裙女子! 但其实,她应该是人类,就算不是也肯定不是鬼。因为他清楚地记得,她伸出手将他拉上水的时候,虽然手上的其他地方凉瑟瑟的,但掌心的确是温暖的没错。 水鬼怎么可能会有温度? ……等等,这是一个梦吧?他和梦较真什么呢? 想到此,他跳站起身,转过身朝荷花荡看去。 微风拂动,送来缕缕荷香。 萤火虫飞舞,点点绿光闪烁。 这景色无疑是极美的,然而无论哪里都找不到梦里的那艘船以及那个白裙女子。不过这也是正常的吧,毕竟是在做梦。 至于乐灿为何如此肯定这一点,理由很简单。 在梦中,坠水的他浑身衣服都湿透了,而此刻,他身上却干干燥燥,没有一点水湿的痕迹。再看看时间,前后他睡了不到半小时,如果刚才的一切不是梦,他衣服不可能会干得这么快。 思及此,乐灿叹了口气,不知为何居然觉得十分遗憾。而就在此时,他听到身后传来了说话声—— “小伙子,大晚上的,你怎么一个人站在这里啊?!” …… 远远地看着那人上了镇上人的车,连人带舟一起藏身于荷花丛中的顾霜晓略松了口气,站直身体,重新拿起竹篙,继续回家之旅。 没错,是她用了点小手段弄干了刚才那男子的衣服,也是她稍微修改了下他的记忆——不过不敢做的太过分,毕竟她向来不擅长此道,现在又只能用最粗陋的手段。她非常庆幸他手上戴的手表防水,否则还真有点麻烦。毕竟烘干的衣服还能穿,烘干的手表却未必能用了。 把那人丢到树下后,她倒是想走,但考虑到他长得似乎不那么安全,万一被过路的谁给……劫了色,好像就很不妙了。 眼下总算是解决了。 顾霜晓摇了摇头,兀自撑船离开。 而此时。 坐在电动三轮车后斗上的乐灿正在与司机交谈。 四十来岁的司机虽然会哼上几句乐灿的歌,却压根不知道“歌名是啥”、“歌是谁唱的”、“乐灿是谁”之类的事,自然也就没认出乐灿,只把他当成了一个最普通不过的搭车人。在借手机给乐灿打完电话后,他很愉快地拉着后者唠起了嗑。 “师傅,你们这条河有什么传说吗?” “传说?小伙子你这话可问对人了,我跟你说,关于这条河的故事可多了。我跟你说……” 已经初步了解到这位大叔话痨本性的乐灿打断了他的话,直奔重点:“我是说,有没有什么与水鬼或者水妖有关的传说?” “水鬼?”司机大叔思考了片刻,一只手松开车把手猛拍大腿,“你别说,还真有!我跟你说啊……” 就在乐灿被特别擅长说故事的司机大叔带进坑中时,顾霜晓也是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她将船系在了后院外的树上,抱着莲蓬越过院子进了屋。 走到前院时,只见黑狗与橘猫正肩并肩趴在地上萃取灵气——这就叫有样学样,她觉得躺着比较舒服,它们则觉得趴着比较舒服。 顾霜晓无声地笑了下,也没打扰这两只勤奋向上的“小妖精”,只是将一小堆莲蓬放到了它们的面前,确保它们能在结束修行后第一时间看到。 而后便自去收拾洗漱了。 出于“避免麻烦”的考虑,之后的几天顾霜晓都没出门。反正家里不缺菜,想买的东西也差不多买齐了,她当然可以心安理得地宅。 她也没刻意关注过那个男人到底是谁,反正也不会再有什么交集。 所以,她自然也不知道,次日天刚蒙蒙亮时,乐灿就被接了电话赶来的经纪人和助理给接走了。没办法,他的伪装之前被他自己给扯掉了,脸上粉丝之类的事物也差不多都被汗水冲刷殆尽,再继续待下去,绝对会被粉丝们认出来的。 眼看着在家里借助了一宿的小伙子上了辆一看就挺豪华的车,司机大叔低头注视着手上的“大红包”,一脸懵逼地问自家媳妇儿:“难道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 “谁知道呢。”同样不追星的大叔媳妇儿一把从丈夫手中抽过钱,数了数后,一脸满足地说道,“你以后晚上没事就去镇子外面兜几圈。” “……你以为这种好事能天天碰上?” “万一呢!你想中个五百万不还得先买彩票吗?!” “……倒也是。嗳!你别都收走啊,给我留一张。” “你要钱干嘛?” “给车加油。” 大叔媳妇儿一想这的确是正事,于是就给了一百块给丈夫,然后就见后者丢下句“我去买点早饭”,就溜了……片刻后,她反应过来,自家男人开的是电动车,根本不需要加油!这混蛋肯定又拿钱去买烟了! 且不论司机大叔回家后会遭遇怎样的待遇,反正乐灿此刻是正在被自家经纪人唠叨。 保姆车的空间是极宽敞的,于是他舒舒服服地架起了两条大长腿,一手撑着下巴,漫不经心地听着“废话”,左耳进右耳出。 经纪人看着他油盐不进的模样,叹了口气,只觉得头疼地厉害,可这就是个祖宗,打不得骂不得,只能供着。之所以如此,不仅是因为乐灿如今算是他们公司的一哥,也是因为他本身…… “我跟你说话呢,你听见没?” “听见了。” “那你复述遍我刚才说的话!” “太长了,麻烦。” “……”喂! 经纪人气得正想继续唠叨,就见乐灿抬起一根手指抵在唇上,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别闹,我突然有灵感了。” 经纪人:“……”你骗鬼呢!早不来灵感晚不来灵感偏偏这个时候来?! 他简直气不打一处来,可也真不敢吵了,没办法,乐灿这种天才创作型歌手的灵感就是这么珍贵,一旦吓跑了,那就可能损失支票本上的n个0啊! “老王。”乐灿突然又开口说道。 “……都说了别这么叫我。” “我想换新专辑主打歌。” “……你疯了?”经纪人王洋只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乐灿这个人就是这样,在你觉得已经看到了“任性的顶峰”时,他又“唰”地一下给你刷新认知! “我很认真。” “不是,什么都筹备好了,就等选址开拍了,结果你临时跟我说要改?”王洋简直无语凝咽,试图口头说服。 “我已经决定了。” 王洋:“……”没人比他更清楚,乐灿说出这句话就意味着“没有可谈的余地”了,他扶着额头,只觉得头疼地厉害,却还忍不住问,“起码告诉我个原因。” 乐灿沉默了片刻后,给出了一个直接把王洋给吓一跳的回答—— “你一见钟情过吗?” “……没。”王洋抽搐了下嘴角,“别告诉我你对某个女人一见钟情了。” “嗯。” “……”真的假的?王洋咽了口唾沫,心想这可是大事件,一个不小心是会出大事的!他连忙追问道,“时间?地点?” “昨晚,梦里。”乐灿诚实地回答说。 王洋愣了半晌,只觉得有一句mmp憋在嗓子眼里吐不出来咽不下去:狗屁的一见钟情,你他娘的不就是做了个【哔——】梦而已吗喂!!! 19.搞事啊搞事 如果让乐灿听到自家经纪人的心声,他八成会觉得挺委屈—— 【哔——】梦至少有【哔——】情节,他从头到尾可就只摸到了人家的小手手。啧,只是稍微嘴花花了一句就被踹下了河,梦里的姑娘还真是…… 有点棒啊! 不愧是他做的梦。 ……对了,那姑娘不仅手漂亮,脚也挺漂亮的。 王洋看着乐灿脸上有点荡【淫】漾【荡】的笑容,只觉得牙疼,做人怎么可以不要脸的这么理直气壮?而且,不管怎么说,在一切都准备停当的情况下突然要求换主打歌,这是绝对不行的,哪怕乐灿“背景雄厚”且是公司的一哥也不行。所以最终,两人的商量结果是—— 乐灿先把歌写出来,再由王洋将它提交给公司评估。 如果他的新歌的确比原本定下来的主打歌要优秀,就更换,反之亦然。 王洋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决定,不过是“求稳”,毕竟如今的乐灿并非“崭露头角”,而是已然“功成名就”,所需要的并非是变了法地“往上爬”,而是维持住现在的地位。 乐灿对此也没什么意见,他倒是没考虑这么多,理由就一条——劳资写的歌怎么可能会不好? 某种意义上说,能自恋到这个地步,也是一种成就了。 更换主打歌的事姑且不说,更让王洋头疼的是,乐灿这家伙也不知道抽了什么风,居然暂时不打算离开此处。不离开也就算了,他又偏偏不想住在镇子上,反倒让他弄辆房车来,意图住在荒郊野外的河边,美其名曰“培养灵感”。 劝了数次发现毫无效果后,王洋也懒得再劝,而是认命地为这位祖宗做起了服务工作。他现在算是明白为啥公司那么多经纪人,老板却偏偏指名他来“照看”乐灿了,就是欺负他脾气好呗!不过话又说回来,一个掌控欲强的经纪人再碰上一个任性的乐灿,那画面还真有点……让人不敢想。 不过王洋也跟乐灿提前打好了招呼,留个几天姑且不说,时间长了狗仔肯定会闻风而来。 乐灿毫无疑问也明白这件事,他在皱眉不爽地“啧”了声后,承诺自己会在那之前离开,不会惹更多麻烦。 于是两人在这件事上也算是达成了共识。 被王洋召集而来的助理中,正有齐静口中的堂弟——齐安。由此可见他说自己混进了乐灿团队的话还真不是吹牛,而是大实话。 齐安他到达目的地时,天已经黑了。他丢下随身行李后第一时间找到王洋报备:“王哥,我来了。” “嗯。”王洋点头,他对齐安这个天生长着一张笑脸的年轻人印象不差,会来事,但同时也懂事。说到底,干这一行别的都可以不重要,但一定要懂分寸,否则很容易害人害己。 “乐哥呢?”齐安左右张望。 “那呢。”王洋蛋疼地一抬手。 齐安顺着其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乐灿正闭着眼睛靠在不远处的树下,疑似在睡觉。可问题是,想睡觉的话有更舒服的地方啊,为啥要在那里? “这是?” “找灵感。” “……哈?”齐安对此只有一个想法——emmm,音乐创作者的世界他不懂! 乐灿之所以会做出这种在他人看来有些神经质的举动,理由就一个,他想试试看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睡着,能不能再做一遍同样的梦。他有理由相信,这一次他一定不会再被踹下河了! 可惜,他的野望不可能会实现。 因为那其实压根就不是一个梦,而另一个主人公也显然不会给他“重来一次”的机会。 眼看着夜风渐凉,王洋示意齐安去将乐灿喊起来。 “乐哥,醒醒,再睡要着凉了。”齐安依言而行,走过去轻轻推搡着靠坐在树下熟睡的乐灿。刚进公司时,他总听人说乐灿“为人傲气”、“不好相处”,不过实际接触后才发现,这位大明星其实并不难相处,虽然有时毒舌了点任性了点,但至少,他不会像其他某些明星一样拿助理撒气。 乐灿缓缓睁开双眼,十来秒后,眸中的迷茫和睡意散去。意识到自己的“第二次尝试”又没有成功后,他很是不爽地“啧”了声,而后看向蹲在自己身边的齐安,问:“你老家就是这里的?” “对。”齐安点头,不过我家人现在都搬到县城去了,倒是我大伯一家还住这里。” 齐安口中的大伯,正是齐静的父亲。 “对了,我堂姐还是乐哥你的粉呢。”齐安笑嘻嘻地说道,“之前她还托我带你的签名照给她。” “等新专辑出了,送你几张限量版签名专辑。” “谢谢乐哥!” 乐灿点点头,顿了下后,又问:“水鬼阿贞的故事,你听说过吗?” 齐安愣了下后,点头回答说:“我们这里的确有这么个传说。” “说来听听。” 虽然不明白乐灿为什么要听这个,但齐安还是老老实实地说了遍自己知道的故事版本。 乐灿听完后,发现和之前那位大叔说的差不多——爱穿白裙、一直等不到心上人回来的美丽女子,最终在家人的逼迫下,投河自尽。 他做的那个梦,只是个意外吗? 还是说,依旧在等待归人的女子,在机缘巧合之下进入了他的梦境中呢? 无论答案是哪一个,似乎都没有再次见到的机会了。 想到此,乐灿转过头,注视着那条长满了荷花的河流,蓦地失去了继续停留在这里的念头。 齐安看着露出了怅然若失神色的乐灿,突然就有点八卦,想知道这位画风一直是“酷帅狂霸拽”的大明星为啥会露出这样的表情。但他是个懂分寸的人,知道这话不该他来问他也没资格问,于是哪怕心里挠心挠肺,嘴上也没有说出半句多余话。 次日清晨。 乐灿将连夜写好的新歌交给了王洋,随后兴致缺缺地提出了回返的要求。 王洋也没觉得意外,因为这位大少爷向来都是想一出是一出,他习惯了。 公司方面毫无疑问对乐灿很重视,反馈也很快——同意更换主打歌,王洋见事情已成定局,便也没再说什么,只开始重启mv拍摄工作。他的愿望只有一个,在乐灿再次改变主意前,干净将它拍摄出来。但出乎他意料的是,乐灿居然拒绝去他“做梦”的地方取景。 “我记得你说过,梦中的场景就是那条河。”王洋不解地问。 躺在沙发上玩模仿的乐灿懒洋洋地回答说:“那又如何?”每次创作结束后,他就像暂时被抽走了精气神,懒得动也懒得说话。嗯,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一阵哆嗦随即索然无味”吧。更别提,这次他还觉得自己遭受了名为“失恋”的打击。 “那去原地取景不是更好?” “有什么好的。”乐灿对此嗤之以鼻。 “……给我个理由。” “你喜欢一个女人,会想让她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地出现在所有人的视线中吗?” 王洋:“……”喂! 虽然心中槽点满满,不过他也大致明白了乐灿的想法。 说到底,既然不可再见,那么所能做的唯有将这段“珍贵的记忆”深藏于心中。就算用歌曲纪念,也绝不希望有第三个人来“接触玷污”它。 矫情者的矫情想法——王洋总结陈词。 但话又说回来,能矫情到这种清新脱俗的地步,也算是一种成就了。 所以最终,齐静也没能见到“活的乐灿”,顾霜晓特意帮她挑选的衣服无疑也是白选了。好在堂弟齐安承诺说已经帮她要到了“限量版签名专辑”,所以天性乐观的齐静在失落了一小下后,很快就又高兴了起来。说到底,明星这种遥不可及的人物,能凑近围观固然好,不能也不会影响到生活。 顾霜晓对此也很满意,毕竟在她看来,“没明星来”就约等于“没人打扰她的正常生活”。 时光流逝。 眨眼间,九月初到了。 不知不觉间,天气已然没有顾霜晓初来时这般炎热。 而整日“无所事事”的齐静齐老师,也再次悲催地迎来了“上班”时光。好在镇上的学校管理不严,她带两个班一天就两节课,上完了课做完了应做的工作就可以回家做自己的事,所以还是没事就带着自家儿子去顾霜晓家逛上一圈,唠唠嗑顺带秀秀儿子。 这天正是周一。 顾霜晓清晨起床走到院子中时,发现石榴花谢得差不多了,花期之后就是果期。看情况,今年石榴应该能迎来大丰收。 她看着树,莫名地就若有所感,再联想起自己最近的懒散困乏…… 顾霜晓微皱了下眉,抬起手把了下自己的脉,而后,露出了似惊非惊、似喜非喜的复杂神色。 20.也许是意外 每逢周三,齐静的课全排在上午,所以她下午收拾齐整后,便抱着文文熟门熟路地去顾霜晓家玩。她看着刚睡醒的儿子的红扑扑的小脸蛋,没忍住低下头狠狠地香了一口,逗得后者“咯咯”地直笑。 “走,妈妈带你去找你干妈。” “姨姨!” “对,你干妈就是你顾姨姨!” …… 齐静的婆婆含笑看着儿媳妇抱着乖孙孙远去的背影,如果说最开始她对顾霜晓还怀着点其他想法的话,那么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倒是真的喜欢上了儿媳妇的这位老同学——虽然不知道这闺女到底为啥一个人跑来镇上住,但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人不愿意说也实在没必要强行追究。总之,那闺女不是坏人,儿媳妇和孙子多和她接触没坏处!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傅明寒的想法绝非虚假——在吸引老人喜爱这方面,顾霜晓的确有两把刷子。 不过话又说回来,顾霜晓也没刻意做什么,如果非说有,那也不过四个字,“以诚待人”。说到底,她对齐静家无所求,也不是很在乎齐静家人对自己的看法,相处行事都不带什么目的性,不少“人老成精”、怕自家孩子吃亏的老人还偏偏就吃这一套。 齐静到时,就见顾霜晓正坐在石榴树下,一手撸着膝头的橘猫,一手松松地撑在凉床上,头微微上扬,似乎看树看出了神。 齐静不知为何,突然就觉得自己不该打扰对方,她正犹豫着要不要转头离开,就听到被自己抱在怀中的儿子高举起双手,欢快地喊道:“姨姨!” 齐静:“……” 随即,她就看到顾霜晓转头看向门边,看向她和文文,而后露出了一个温柔的笑容。温暖却不炎热的日光隔着树木洒落在她身上,衬地她的笑容越发温柔祥和,也有几分……遥远。 齐静怔怔地看着顾霜晓,明明近在咫尺,这个瞬间,她却莫名觉得她们相距很远。同时,也后知后觉地察觉到,自己的这位老同学似乎越发地漂亮了。如果说她来时还只是个“人间的美人儿”,那么此刻的她就像是“画中人”,肤如凝脂,眉目如画。漂亮是漂亮,但总觉得少了那么几分“人气”。 “来了?”顾霜晓含笑问道。 “……啊?”齐静愣愣地点头,“对,来了!”她回过神来,再看眼前人,好像又是平时的朋友了。她不由暗自想,果然上班很烦,把她脑子都上出问题了!啊,寒假什么的赶紧来吧! “姨姨!”挣扎着从齐静怀中跳下地的文文跌跌撞撞地跑到顾霜晓腿边,一把抱住后者的腿,咧开嘴,笑出了一嘴的小米粒牙。然后就开始伸出手试图撸橘猫,后者用一种“小屁孩自己玩蛋去”的眼神瞥了文文一眼后,动作灵敏地跳到了地上——开玩笑,它堂堂猫大爷是随便就能撸的吗? 文文鼓了鼓脸,有点伐开心。 顾霜晓揉了揉干儿子的头,摸出块糖递给他,后者顿时就笑开了花。 齐静很是自来熟地也坐到凉床上,从上面的果盘里拿起一只橘子,笑呵呵地说:“对了,霜晓,我跟你说过吧?我老公的弟弟是做水产的。马上就吃螃蟹的季节了,他说过几天给我们送几斤来,到时候去我家吃螃蟹啊!” 她记得顾霜晓挺喜欢吃螃蟹的,觉得她肯定会答应,然而出乎齐静意料的是…… 顾霜晓摇了摇头:“算了。” “为啥?你不是挺喜欢吃的吗?”齐静瞪大眼睛,一脸不解,“别和我客气啊,咱俩谁跟谁!” “没和你客气。”顾霜晓微微笑道,“只是我现在不能吃。” “不能吃?”齐静眨了眨眼,而后恍然大悟,“你胃寒?” “不,我怀孕了。” “哦,怀孕了——啊?!”齐静手中剥到一半的橘子“啪嗒”一下落到了地上,一路滚到了橘猫的面前。它抬起肉垫,一把将皮压住,而后低下头一口咬住橘子肉,嚼。 看到这一幕的文文眨了眨眼,拿了个橘子蹲下身,递给橘猫。 后者瞥了他一眼,抬起肉垫压住橘子,灵巧而锐利的爪只轻轻一划,橘皮便被扒拉了下来。 文文看得直笑,一边笑一边伸出手去摸橘猫的头。后者扭了扭身体,似是有些不自在,但到底还是没拒绝前者的触摸——啧,看在这臭小子还懂得上贡的份上,姑且给他点甜头尝尝吧。 如若是平时,齐静八成要吐槽下这只猫的“机灵”,但现在她可没心情管这些,因为顾霜晓的话对她来说简直是重磅炸|弹,她整个人都不好了。 “怀、怀孕?怀孕?!不、不是,霜晓,你不是在和我开玩笑吧???” 顾霜晓注视着直接跳站了起来的齐静,神色镇定地回答说:“我看起来像是拿这种事开玩笑的样子吗?” 齐静:“……”好吧,看来是真的怀孕了。在坚强地接受了这个现实后,她下意识问出了第二个问题,“谁的?”但随即,她意识到自己问了个蠢问题,“啊,对,肯定是你老公的。”虽然她不太清楚顾霜晓家里的事,但她能感觉到后者极其厌恶“背叛家庭的人”,所以她不认为自己的这位老同学会出轨乃至于怀上丈夫之外之人的孩子。 “准确地说,是前夫。” “……啥?”好不容易挺过了第一轮爆炸的齐静,又当头挨了一雷。 没错,她直到现在都不知道顾霜晓离婚的事,一直以为后者是和老公闹别扭了离家出走来着。没错,在她看来,顾霜晓……起码从前的顾霜晓绝对干得出这事。 而顾霜晓也不觉得这是什么值得刻意去说明的事,所以齐静没问,她也就没说。 “混蛋!”从第二波轰炸中回过神来的齐静顿时愤怒了,“他怎么能这样呢?太过分了!”在此刻的她看来,顾霜晓的前夫——傅明寒傅先生简直是人渣中的战斗机。因为算算时间,霜晓如若直到现在才发现自己怀孕,那就说明受孕时间差不多是来这里之前,也就是说!离婚前!怀上的! 明明都要离婚了,还爬上了女方的床,还不做防护措施,还把人弄怀孕了! 简直是丧心病狂,令人发指! 顾霜晓看着简直可以用“怒发冲冠”来形容的齐静,哪里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心里顿时一阵无语。在默默地为前夫同学点了根蜡后,她解释说:“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一切只是个意外。” “不用说了,霜晓,那种人渣咱们不谈了!就当他不存在!”齐静压根没心情在意“人渣先生”,她再次坐到顾霜晓身边,一把握住后者的手。 顾霜晓:“……”她再次默默地为傅明寒点了根蜡。 “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这个孩子,你……”齐静咬咬唇,作为一个刚拥有孩子不久的母亲,她实在难以说出“要不要”这句话。 在齐静看来,孩子是上天给父母的珍宝,打掉真的是太……但同时,霜晓已经离婚了,单身母亲说来轻巧却真不是那么好做的,从这个角度看,不要这个孩子说不定才是正确的决定。 说到底,这种事外人压根没资格说什么,最终能做决定的只有顾霜晓一人。 而她作为朋友,唯一能做的只有——无论霜晓做出怎样的决定,都站在她身边,支持她。 顾霜晓听了齐静的问题,微微一怔,右手无意识地抚上自己的小腹。说实话,从发现自己怀孕的瞬间,她就已经在思考这个问题了。她没撒谎,这个孩子真的是个意外。那晚不小心喝醉的她又丧失了最基本的判断力,情绪又来得太汹涌也太突然。很显然,当时的傅明寒也没预料到会发生这种事,所以自然不可能提前准备好什么“避孕用品”。 可为做过的事情后悔无疑是没有半分用处的。 而且…… 这是一个意外。 但同时…… 也许未必真的是意外。 现在再回想,她完全可以从一开始就杜绝这种可能性,比如说吃事后避孕药或者用其他方法。可为什么没有这样做呢?忘记了?还是说…… “我会把这孩子生下来。” 顾霜晓如此回答道。 是的,思考过后,她最终决心成为一名母亲。 而她的腹中,正孕育着一个生命,一个与她血脉相连的亲人。 在这个孩子到来之前,这个世界上,她已经没有亲人了。 母亲早逝。 父亲另娶。 疼爱她的外公外婆也相继离世。 嫁给傅明寒的前一天晚上,她痛哭了一场,知道这件事的人都觉得她是“婚前恐惧”或者“舍不得离开家”,只有她自己知道不是。 她既不害怕结婚,也一点不介意离开顾恒。 她之所以哭,是因为她又要有家人了——结婚之后,傅明寒就会成为她的家人,成为这个世界上她最亲近的人。 可惜,从前的她太傻太作耳根子又太软,到底把一切都给搞砸了。 那时她坚决不愿意与傅明寒离婚,一方面固然是因为爱他,另一方面又何尝不是因为她不想失去“最后的家人”。 而眼下,她终于又有了一个家人。 她的…… 孩子。 21.她怀孕了 齐静是傍晚时回家的。 走之前,她不顾顾霜晓的阻止,非常麻利地帮后者做完了所有家务,还顺带帮忙做了个晚饭。直到时间真的不早了,她才抱着文文回家,临走前还不放心地一再嘱咐:“虽然天气暖和,但也少碰冷水,凉性的东西更要少吃。我回去后给你写个单子拿来,到时候你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童文是齐静的第一个孩子,刚怀孕那会儿她也没什么经验,手忙脚乱的,好在她的母亲和婆婆都是有经验的人。在两个老人的照料下,她顺顺当当地生下了文文并且做了个还算舒服的月子——随之而来的代价是到现在都没能完全瘦下来…… 不过不管怎么说,齐静对亲妈和婆婆的“知识储备”还是很信服的,于是决定回去总结下自己的经验顺带再请教下二老,给顾霜晓写个“孕期注意事项”出来。 想到这里,她不由又叹息:怀孕这么大的事,偏偏霜晓身边一个亲人也没有,实在是太……所以她身为朋友,一定要多帮衬点。 齐静才刚进家门,就听到自家亲妈数落自己:“有你这么做儿媳妇的吗?不做饭也就算了,婆婆都帮你把饭做好了,你还半天不回来,让一大家子人等着你吃饭。真是年纪越大,做事越没谱!” 也就亲妈能这么说话。 要是换成齐静婆婆说这话,估计就要产生家庭矛盾了,哪怕她们关系再好也是一样。所以说,不管婆婆媳妇关系有多亲密,有些事上还真的就隔着一层。 “好了,阿静这不是回来了吗?”齐静婆婆打着圆场,她和齐静母亲是多年的老相识老朋友了,自然知道后者说这话看似是在“骂女儿”,其实也是在表明一个态度——女儿我已经骂了,这事情就过去了,你们可谁都别计较了啊?否则我跟你们急! 不过齐静婆婆也没生气,本来也没多大事。再说了,亲妈疼女儿天经地义,没毛病。 “还好回来了,不然我还得去找,出门连个电话都不带,真是……” “好了。”齐静爸爸打断自家媳妇儿的话,“女儿不是回来了吗?你就少说两句吧。”虽然明白妻子说这话的意图,但听到女儿被多骂了两句,他这个当爸的有点心疼。 “她就是被你惯出来的!”眼看着丈夫搭话,原本就已经不太想骂女儿的齐静妈妈果断将炮口转移到了齐爸身上。 日常习惯被骂的齐爸权当没听到这句话,先是朝女儿挤了挤眼,然后笑呵呵地朝自家小外孙张开双臂:“来,文文,到外公这里来。” “外公!” “嗳,我的宝贝大外孙贼!”齐爸一把抱住文文,开始步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逗大孙贼”状态,气得齐妈直翻白眼却也无可奈何。 早已习惯这种事的齐静压根没半点惧意,叫了一圈长辈后,问:“妈,你和爸来怎么不提前跟我打个招呼?”两家住得很近又原本关系就不错,故而经常会互相串门子。 “是我把你妈叫来的。”齐静婆婆说道,“胜利本来不是说过几天送点蟹过来吗?刚巧彭老三请假回来,他就顺带让人捎了几斤蟹回来。” 齐静婆婆口中的胜利是指齐静丈夫童和平的亲弟弟童胜利,他在隔壁镇搞了个小型水产公司,日子也算是过的风生水起。本镇彭家的老三就在童胜利手下工作,所以后者时而会让前者帮忙捎点东西回家。 “文文,高不高兴啊?”齐静公公凑在亲家公身边,笑呵呵地逗弄大孙子,“晚上有大螃蟹吃咯!” “螃蟹!” “对,螃蟹,好吃!” “再好吃也不能多吃。”齐静婆婆斜睨了丈夫一眼,“孩子还小呢,吃多了伤身,略微尝点味道就行了。” “是这个道理。”齐妈赞同地点头。 “嗨,多大点事。我们小时候经常抓到螃蟹就直接丢炉火里烤着吃,有时候一天吃七八只,也没见身体出什么问题。”齐爸反驳道。 然后他就被亲老婆给喷了—— “你那时候几岁?文文现在几岁?再说了,你那糙皮老肉的,能和我们家文文比?” 齐爸:“……”他怎么就糙皮老肉了啊?!他特别想说“我当年被你‘拱’的时候也是很细皮嫩肉的好不好?”,但考虑到说这话之后很可能被揍……于是他明智地选择了闭嘴。 “对了,阿静。”齐静婆婆说道,“这么多螃蟹咱们一家人也吃不掉,你今天或者明天送点给小顾。” 她不说这个还好,一说这个齐静顿时想起了顾霜晓怀孕的事,不由又是叹了口气。 “怎么了?”齐静婆婆敏锐地注意到了儿媳妇的不对劲,问道,“吵架了?” “没……”齐静摇头,犹豫了下后,还是选择了实话实话,“霜晓她……怀孕了。”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为她写“注意事项”时还要请教婆婆和亲妈,另一方面是因为怀孕这种事压根瞒不住,肚子会大起来的。 “啊?怀孕了?谁的?” 说这话的人是齐妈,从这一点来看,她们俩不愧是亲娘俩。 “瞧你这话问的。”齐爸没忍住吐槽,“肯定是人老公的啊!” 齐静爸妈都知道顾霜晓已经结婚的事,顺带一提,那一年顾霜晓跑过来找齐静玩时,他们就彼此见过了。那时顾霜晓身上就已经自带“亲近老人”buff,故而齐静爸妈对她的印象不错。而这份好印象,也一直持续到了现在…… “这话要你说?”齐妈瞪了丈夫一眼,想了想,又问,“小顾男人知道这件事吗?” 她不说这个还好,一说齐静越发皱巴起脸,半天憋出一句:“霜晓来这里之前,已经离婚了。” 一言既出,举座皆惊。 片刻后,齐妈吐出一句:“真不是个东西!” 没错,这一刻,她的思维和之前的女儿同调了,觉得傅先生简直就是个不折不扣的人渣败类! “那小顾现在是打算怎么办?”齐静婆婆问,“打掉还是?” “霜晓说要把孩子生下来。” “……也是,到底是自己的孩子,怎么舍得不要。”齐妈叹了口气,“不过一个女人一个人带孩子,日子可不好过啊。” “谁说不是呢。”齐静婆婆也是摇头,“就算不缺钱,其他方面也总归……”她暗自想,可见世间事就没有十全十美的,小顾那姑娘漂亮是漂亮,为人处事也没得说,听阿静说家里还很有几个钱,就这样的人,按道理来说日子应该很好过吧?结果却过成了这样。唉,也是造孽。她没把这话说出口,只说,“阿静啊,待会吃完饭我杀只鸡炖上,你明天清早给小顾送过去吧。怀了孕的人,总该好好补补身子。” “嗳!”齐静连忙点头,又将自己想写“注意事项”的事情说了遍,两位女性长辈表示都会帮忙。 于是这晚齐家饭桌上的话题就变成了“怀孕注意事项”,男人们虽然对此很是无语却也不敢说什么,因为谁若是轻易开口就很容易得到“没良心!”的评语,所以最终开开心心地吃完了整顿饭的人只有小文文一个。 饭后,送完岳父岳母的童和平回到卧室,看着在台灯下认真写着字的老婆,摇了摇头,问:“你同学就没和她丈夫和好的打算?” “没。”齐静头也不回地说道。 “过日子没个男人总归不行,嗳,要不我帮她介绍一个我们单位的?趁现在赶紧结婚,到时候生了孩子也有人照顾。” “你胡说八道些什么呢!”齐静扭头瞪了丈夫一眼,“且不说霜晓乐不乐意,就你们单位那些个歪瓜裂枣,哪有能配得上她的?” “我们单位那些可都没结过婚,不像你同学她……” “你再说!” “得,得,我不说行了吧。”童和平见妻子恼了,连忙举起双手求饶,示意自己马上闭嘴。但还是没忍住又说了句,“不过我话撂在这里,你同学怀孕的事可瞒不住,之后肯定有人会蠢蠢欲动。” 他这不是诅咒,而是实话。 相较于一个“有钱+漂亮+疑似来度假”的大小姐,一个“怀了孕的离婚女人”无疑更接地气也更容易引人觊觎。如果说从前某些人只是“想想就得了”,那么之后说不定就想“伸出手试试”了。 齐静对此却是嗤之以鼻:“做梦吧!你当猫老大和狗老大是吃素的?”开玩笑,那可是本镇猫狗的扛把子,有它们帮忙看家护院,霜晓家简直可以说是全镇最安全的地方了好吧! 童和平:“……”他很想反驳,然而考虑了下自己的武力值后,悲哀地发现竟然无从反驳。 22.生日礼物 次日清晨,顾霜晓看着齐静手写的“怀孕指南”,心中既无奈又温暖。好歹穿越了那么多回,中途也曾经照顾过其他孕妇,该有的知识她还是有的。然而,说到底,这是齐静的一份心意。这年头,肯亲手为你写指南的都是不可多得的朋友。 “今天早上我第一节课,先走了啊!” “路上小心。” “知道啦!” 目送齐静离开后,顾霜晓侧过头,看着桌上那被保温瓶盛装着的、犹冒着热气的鸡汤,微微笑了下。 “喵~”橘猫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仰头对着桌子喵喵叫。 黑狗沉默地坐在它身边,无声地表明着自己“也要来一份”的态度。 顾霜晓:“……” 说实话,她一直觉得这两位简直是“精分”加“闷骚”的代言兽。 小橘这倒霉孩子是典型的“有奶就是娘”,有事求人的时候卖萌技能简直是满级,没事求人的时候那叫一个冷艳高贵,说的好听点叫“精分”,难听点就是“不要脸”。 而大黑则是典型的蔫坏型,乍看之下各种憨厚可靠,其实很有点腹黑。说的好听点叫“闷骚”,难听点就叫“心机狗”! 很好很强大,不愧是开了智的。 不过无论如何,顾霜晓的“怀孕生涯”算是就此展开了。 虽然其实自己一个人也顾得过来,不过对于齐静公婆、父母两家的帮衬,她也是心存感激,毕竟说到底,他们从来就没有关照她的义务。 眨眼间,时间就流逝到了十月中旬。 正如顾霜晓之前所预料的那样,院中的石榴长得格外好,满满地坠了一树。她一个人肯定是吃不掉的,但这么浪费掉也无疑有些可惜,于是留下一些自吃的后,余下的几大袋子便全权委托齐静“帮忙处理”。后者也没和她客气,非常果断地就借了个三轮车过来把石榴给运走了,亲戚朋友发一发,领导同事发一发,街坊邻居发一发,很快就处理完毕了。事后还过来对顾霜晓说“这院子租的值,石榴特别甜”,还顺便讨了个口巧—— “石榴结得这么好,你肚子里的孩子也肯定健健康康!” “承你吉言。” 顾霜晓下意识抚摸着小腹,如此回答说。 事实上,肚子里的孩子不健康那是不可能的,毕竟怀孕以来她一直用灵气滋养着她。 没错,她。 这是个女孩。 她对孩子的性别没有偏好,也没想刻意查探,只是在滋养孩子的过程中发现了这件事。 说来也好笑,之前文文过来玩时,还跑到她面前眨巴着眼问她:“姨姨,小妹妹什么时候出来和我玩啊?” 文文只是普通的孩子,但他的眼睛“干净”,所以看到一些成人看不到的事感觉到一些承认感觉不到的情况,也实在正常。 倒是齐静,一拍自家儿子的脑袋“骂”他傻:“说什么妹妹,你要说是媳妇儿,不就解决个人问题啦?” 从这可以看出,她和顾霜晓关系是真好,所以说话无所顾忌。当然,她也纯属玩笑,包办婚姻什么的早就不时兴了好吧。父母因为一时最快而坑了孩子的事可能发生在别人身上,但肯定不会发生在她身上! 没几天,10月23日到了。 对很多年轻人来说,这个日子没什么特别的。 但如若换成老年人,他们便会秒懂——哦,霜降。 二十四节气中的霜降,每年都在10月23日左右,今年真巧,既不偏左,也不偏右,刚刚好就是23日当天。而这一天,也是顾霜晓的生日。 穿越过程中,她很多很多年都没给自己过过生日了,所以一时之间居然完全忘记了这回事。还是左手提着蛋糕右手提着鱼汤上门“贺寿”的齐静提醒了她,不过话又说回来…… “这俩是一起吃的吗?”顾霜晓好笑地看着齐静送上门的东西。 “鱼汤饭前喝,蛋糕饭后吃,谁也没耽误谁嘛。”齐静振振有词地回答说。 顾霜晓:“……”挺有道理,她居然无法反驳,所能做唯有含笑接过齐静手中的东西,“那就谢谢你的生日礼物了。” “这可不是生日礼物。”齐静笑嘻嘻地说道,“真正的生日礼物在这儿呢。”说罢,她指了指自己的鼻子。 “我可不做人贩子。”顾霜晓打趣道,“别忘了,我家的猫和狗‘打拐’可是专业的。” 齐静被逗得“哈哈哈”地笑了一阵,方道:“我和家里人打好招呼了,今晚我陪你睡吧。” 顾霜晓微微一怔,有些意外,但同时也没那么意外。 大三那年,她过生日时只请了齐静,两人饭才刚吃完,天突然下起了大雨。齐静当时脸色就一变,惊叫了声不好,原来因为早上天气不错,她这个粗心大意的家伙在没看天气预报的情况下就把被子给扛出去晒了。饶是回去再快,齐静的被子也是湿了个透,所以当晚,她厚着脸皮蹭了顾霜晓的被窝。 那是他们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一起睡。 顾霜晓记得很清楚,那天晚上齐静很小声地对自己说“等将来咱们都结了婚有了孩子,如果还能像现在这样躺在一张床上聊聊天说说话就好了”,这是最普通的愿望,也是最真诚的愿望。毕竟,就算是大学时关系最好的同学,也未必能长久地维持友谊。人总是这样,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再回首时才发现,有些重要的人珍贵的东西,不知不觉就遗失了,而且很难再找回来。 事实上,大学毕业后,两人的关系也的确是渐渐疏远了——两人都有了各自的生活,都被其他事情占去了太多的经历,联系日少。如若不是顾霜晓突然遭遇了“穿越事故”……她们的关系说不定真会永久恒定为“过去的老同学”。 只能说,命运这玩意还真奇妙。 兜兜转转,原以为不会再有交集,结果还就偏偏转了回来。 是夜。 齐静一如多年前那般缩在顾霜晓的被窝里,一边寻找着最舒服的睡姿,一边感慨地说:“时间过得可真快,真的是一眨眼的工夫,文文都两岁多了,你也快当妈妈了。” “是啊。”顾霜晓动作轻柔地点了下头,从过去到现在,这段时光对她来说委实太漫长了些。 “现在想想,过去的我可真天真。”齐静突然笑出了声,“还记得吗?那会儿我第一次找工作时,第一求职意向是侦探社。那时候我可喜欢看推理小说了,特别想亲身参与进去。不过不是当侦探——我也没那脑子,而是想当侦探的助手。” 顾霜晓也不由笑了起来:“印象深刻。” 国外姑且不说,华夏的“私家侦探”压根不合法,一般这类公司都会挂牌为商务咨询公司或者信息咨询公司,披着合法外衣去做相对敏感的事情。而且,虚拟和现实完全是两码子事。当时齐静还真接到过面试邀请,她也真的兴冲冲地跑去面试了,不过最终的结果嘛…… “我又想起那次面试了。”齐静叹了口气,“侦探不是有气质的大爷大叔大哥小姐姐也就算了,居然是个中年秃顶的胖子,而且面试时居然问我擅不擅长偷拍,会不会精油开背。偷拍也就算了,精油开背什么鬼!”她当时被那侦探社乱糟糟的环境和那大叔猥琐的形象吓了一跳,匆匆忙忙面试完就逃跑了。 “那时候真傻,满脑子都是不切实际的想法。”齐静眨了眨眼,“悄悄告诉你,其实我那时候还写过小说来着,侦探小说,还是第一人称写的,我的角色就是侦探助手。” “男主是侦探先生?” “咳咳!别在意细节!”齐静略困窘羞涩地说道,“那时候还有读者小妹妹信以为真,问能不能来我们侦探社工作呢。后来面试失败后,我就把那篇文完结了,又写了别的。再然后……我毕业了。”她眼神黯了黯,“然后回到家乡结了婚。刚结婚时,我还会抽空写两章,再后来我怀了孕,就再也没写过了。现在就算再回去继续,过去的读者也恐怕都已经走光了。有时候我会想,如果那时候没放弃就好了,至少我……”她抿了下唇,轻声说,“至少我和其他人还有那么一点不一样,而不是沦为……沦为过去我最不想变成的样子。” 顾霜晓沉默地听着齐静的话,她明白后者话中的意思,可她也只能说—— “到底还是现实更重要,没法兼顾的时候,做出妥协也无可厚非。” 她有心调整此刻的气氛,让齐静的情绪不那么低沉,于是半开玩笑地说道:“往好处想,你和你老公的恋爱长跑不是有了个很幸福的结果吗?” 齐静这人在恋爱方面有些羞涩,很少主动与人谈论这些话题,不过顾霜晓一早就知道齐静有个从高中一直谈到大学的男朋友,只是没大厅过细节也从未见过。说到底,从前的她对齐静的关心真的只是一般,或者说,她只把齐静当成一个比较好的玩伴,而非真正的好朋友。 齐静却沉默了。 良久,她才缓缓说道:“大四那年,我们分手了。” “……” 顾霜晓愣住。 “什么时候的事?” “毕业之前。”齐静用一种很冷静的语气回答说,“他突然打电话跟我说分手,然后,我家里出了些事,所以那时,我辞掉了即将转正的工作,回到了这里。” “理由呢?” “没有理由。”齐静摇头,“我回来时,他们一家都搬走了,他半句话也没留给我。而且那时候,我爸妈刚好遭遇了车祸,两个人都在医院里躺着,我实在没精力也没心力去思考其他事情。” 齐静说得轻松,顾霜晓却从中听出了浓浓的苦楚——发泄痛苦是人类的天性,然而那时的齐静,却连这个都被剥夺,只能自己默默地捱着,捱着,任由伤口在黑暗中溃烂,流脓,再缓慢愈合……又也许直到今天都没有愈合。 “为什么不告诉我?”顾霜晓问完后,才发现自己问了句废话,大四毕业后,她拿着从顾恒那里“敲诈”来的钱,颇为潇洒地开始了自己的“十几国游记”,因为不想被顾恒骚扰,她非常任性地选择了“断联”,那时的齐静就算想找她,估计也找不到。 而等她回来,齐静家的事也已然告一段落。 “……抱歉。” “没什么。”齐静轻轻摇头,“都过去了,我知道你也不想的。”停顿片刻后,她又接着说道,“那时真的很辛苦,多亏有我丈夫他们一家帮衬。后来……我爸妈出院后,我丈夫就向我求婚了。公公婆婆,我爸我妈,都很赞同这门婚事。我想了想,也就答应了。” “刚开始的时候,其实也不是完全心甘情愿的,只是……似乎也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齐静小声说道,“后来,我怀孕了,文文也出生了,公公婆婆也都对我很好,和平这个人虽然有些小毛病挺讨厌的,但作为丈夫和父亲还是很合格的。现在回头再想想,现在的生活也没什么不好的。”她勾起嘴角笑了下,“人的一生大概就是这样吧,无论曾经有多想‘飞’,有多少不切实际的念头,有多么想与众不同,最后都会选择平淡,归于平淡。” 顾霜晓微抿起唇角,她很想说“不,这不是你选择了平淡,而是你选择了妥协”,很想说“你说出这些话,不是因为你心甘情愿,而是因为你直到现在都依旧意难平”,但最终,她什么也没有说。说到底,这是齐静自己的选择,她这样一个当初在朋友最需要自己时完全没帮上忙的家伙,又有什么资格对她的选择指手画脚呢? 而且,就算说了,齐静也不会为此变得更开心。或者说,反而会觉得糟心。 所以…… “嗯,那就好。” 你觉得现在过得很好,那就好。 “嗯。”齐静用力点了下头,似乎在肯定着顾霜晓的话,也似乎是在说服着自己。而后,她眯了眯眼,露出了一个困倦的笑容,“所以,霜晓,你千万不要因为一时任性就做出让自己后悔的决定啊。” “……好。” 齐静睡着前,顾霜晓问她:“你曾经的笔名是什么?” 意识已然模糊的齐静吐出了几个字,而后就睡着了。 顾霜晓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声,沉默地拿出手机,搜索了下。几年过去了,作者专栏还在,显示为“最新连载”的文虽然已经两三年没更新过,下面却依旧有读者的催更留言,最近一条的留言日期是在一周前。她略微翻看了下几篇文的内容,发现不管哪篇文,女主和齐静都很像,而男主…… 一点也不像她现在的丈夫。 所以写不下去,也是可以理解的吧。 有那么一瞬,她特别想推醒齐静,对她说“你说错了,你的读者直到现在都没忘记你,一直在原地等你回去”,但最终,她放弃了。 这些文的确是齐静的挂念,但同时,也许也是她想要埋葬的过去。 与其说它们是小说,倒不如说它们是碑,埋葬曾经的齐静的坟墓前的那座碑。 23.记挂着的人 齐静睡熟了,顾霜晓却没有多少睡意,又睁着眼躺了一小会儿后,她坐起身顺手拿了条披肩搭在肩上,安静地靠在床头,兀自出着神。 说实话,今夜齐静的话让她有些震惊,也有些心情复杂。作为一个朋友,她真的是非常不合格,幸好,至少还有弥补改正的机会。 而作为一个母亲…… 她低头轻抚着小腹。 恰在此时,她听到房门被打开的声音。 顾霜晓朝门看去,心中一点不惊,因为这个点能随意进出她房间的存在只有大黑和小橘。 事实也的确如此。 灵气的滋养让她如今的身体很好,夜里也看得清清楚楚,这一看之下,她顿时笑了。不为别的,只因为黑狗和橘猫同时从门缝里钻出个脑袋往屋内窥视,前者的脑袋还刚好搭在了后者的脑袋上,看起来跟两头怪似的。 她怕吵醒齐静,小声问道:“大晚上的你们不修行,跑来这里做什么?” 已经胖成球的橘猫灵巧地从门缝中“挤”进了屋,让人不得不感慨它真是个“灵活的胖子”,它一路小跑到顾霜晓床边,轻轻巧巧地跃到了她的身边,而后一低头。 顾霜晓伸出手,接住橘猫叼在嘴里的东西,发现是一块鹅卵石。虽然不是什么珍贵的物事,但它的外形却挺有趣,乍看之下很像一只小螃蟹。 同样跑到了床边的黑狗没有上床,只是同样低下头,将口中的物事放在了床上。 顾霜晓拿起来一看,发现是一束火红火红的鲜花,瓣上犹沾着夜露,可见是刚摘下来的。 她心中有了明悟:“这是……生日礼物?” 表情得瑟的橘猫正欲张开嘴叫上两声表表功,就见自家“饭票”朝自己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它看了眼床上睡熟的另一人,只好点点头,权当回应。 黑狗也是沉默地点了点头。 顾霜晓从未对它们说过自己的生辰,这一猫一狗也是在齐静今晚来时才知道这件事,两兽事后一盘算,觉得“饭票”怎么着也是罩着它们……咳,被它们罩的,过生日肯定得有点表示。于是大晚上的也不修行,一起跑出去扒拉礼物了。原本是想偷偷摸摸放“饭票”枕边给她一点惊喜的,没成想她压根没睡,那就只好当面送了。 顾霜晓如若知道它们的想法,八成会说“你们想太多”,哪怕回来已经几个月了,她的警觉性却依旧没丢下。想在她一无所觉的情况下把东西放在她身边,难度可有点高。 不过,倒是难得它们能有这份心意。 顾霜晓笑着摸了摸一猫一狗的头:“谢谢你们俩了。” 橘猫动了动脑袋,在顾霜晓的掌心中蹭了蹭,黑狗则伸出舌头,轻轻地舔了舔她的手指。 眼看着一猫一狗自去“做晚课”,顾霜晓翻身起床,找出个漂亮的花瓶,将大黑趁夜采来的花插了进去,又将花瓶与鹅卵石一起放在床头的柜子上。 鱼汤,陪|睡,鲜花,鹅卵石。 这大概是她收到的最寒酸的生日礼物了。 但是,这世上有人记得并在意你的生日,本来就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现在的顾霜晓很懂得“知足”的道理。 记得顾霜晓生日的人只有齐静和猫狗吗? 不,并不是这样。 事实上,远在另一座城市的顾恒在自己的书房中坐了一整晚,作为一名父亲,他自然清楚地记得女儿的生日。而在往年,他每次都不忘奉上奢侈品帮她庆生,既是礼物,也是补偿。他不能否认,每次这么做后,他心头的内疚感都会稍微减轻那么一点点。拿钱向女儿赎罪很可笑,但也同样实用。而眼下,他连这种赎罪的机会都失去了。 “霜晓,你真狠啊……”他手中抓着的镜框里放着一张很陈旧的照片,一家三口,他,顾霜晓,还有……他的前妻,“和你妈妈一样狠。” 他看着照片中那笑颜如花、与顾霜晓长得极像的前妻,思绪不可自控地就回到了若干年前…… 病床上的女人紧抓着他的手,指甲完全陷入了他的血肉中,明明已经走到了生命尽头,却露出了笑颜。她就这样笑着对他说—— “顾恒,你要永远记得,是你害死了我。” 这是她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 她走的前几年,他一度以为自己能忘记这件事,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发现自己大概这辈子都无法从这句话里走出去了。 说到底,他罪有应得。 而在这城市的另一边,顾霜晓曾经的“家”中,也有一人沉默地坐在餐厅的桌边。 这人正是傅明寒。 这幢被顾霜晓毫不犹豫出售的房屋,被他买了下来。里面的装修摆设都一如她还在时,未做半点变更。他清楚地记得,当时为了选一套合适的房子,她拖着他东奔西跑。他当时还稍微觉得有些麻烦,说到底,这种有些浪费时间的事其实压根不需要他们自己来考虑。她却不管不顾地挑挑选选了很久,最终才下了最终决定,之后更是在装修中投入了极大心力。 那时没有在意的话,此刻想起来却言犹在耳—— “这可是我们以后的家,怎么能不上心?” 可现在,她却如此简单地就将它出售了。 真可悲,他直到现在都依旧在原地徘徊,她却如此简单地走出了吗? 然而更为可悲的是,他说不出半点指责的话语,因为他压根没这个资格。 说到底,自作孽。 餐厅中一片漆黑。 这并非是因为他喜欢黑暗,而是因为他从白天一直坐到了天黑。 他一共经历过她的三个生日。 第一次时他们还在交往,他还是在岳父的提醒下才知道“她生日快到了”的事。西餐,音乐,鲜花,礼物,一切都是那么套路那么顺理成章,她却笑得很开心,说没想到他能知道她的生日。也是在那一晚,他知道了她名字中的“霜”,指的正是霜降时分。 第二次陪她过生日时,他们已经结婚。那天刚好他休息,她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堆制作蛋糕的原材料,撒娇说想吃他亲手做的蛋糕。他从没做过这种东西又哪里有手艺可言,最终做出来的成品惨到不能看。她却阻止了他把她丢进垃圾桶的动作,一口一口地把那块小蛋糕给吃完了。事后她说“看着难看,其实味道不错”,以至于他一度觉得她味觉有点失灵,又说“明年我自己做,到时候请你吃”,他却只觉得她是说说而已,没太当真。 第三次时,他们的争吵已经算是频繁。他那时正忙,她却要求他如“去年”那样在家陪她一整天,争执自然而然地就发生了。愤怒中她说出了“你不陪我,有的是人愿意陪我,你最好永远别回来!”的话,他也真的加班到了将近凌晨。回家后,意外地没在卧室中发现她。以往她哪怕再和他赌气也从不会彻夜不归,他顿时准备出门去寻人,却意外地餐厅中找到了已经趴在桌上睡着的她。摆放在桌上的蛋糕样子有些难看,上面插着两根蜡烛—— “去年”过生日时,她插了一根蜡烛在他做的蛋糕上,笑着说:“以后我每年都会加一根蜡烛,看一看最终能攒够多少根。” 在那时的她眼中,他们还有很多很多时间,还拥有……未来。 他怀着复杂的心情将她唤醒,她醒来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却是看了眼时间,在发现时间已经是凌晨三点后,她面色冰冷地将手边的蛋糕推进了垃圾桶,而后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 他在桌边站了很久,然后做了一件从未做过的事——他用手指沾起桌上残留的奶油,尝了一口。毫无疑问,她做的蛋糕,虽然也不怎么美味,但的确比去年他做的,要好吃不少。 今年是第四年。 他早早地就回了“家”。 蛋糕什么的他还是不擅长做,所以找了她最喜欢的店,打电话订了她最喜欢的口味,让人在上面装饰了她最喜欢的图案。 他在蛋糕上插了三根蜡烛,很有耐心地一直等待着,如同她之前所做过的那样。 不同的是——她等待时一直期待着他的归来,因为她知道他总会回家;而他的等待,却是自欺欺人,因为他知道,他所等的那个人,已经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24.因怒出手 顾霜晓已经很久没做过梦了。 其实这也正常,毕竟她穿越过太多次了,如若不是运气很好地在最初就拿到了与记忆相关的秘法,她大概早就变成疯子了——有时候承载的记忆太多,真的不是件好事。 大概正因如此,她很少做梦,而生日当晚,她却久违地做了个梦,梦见自己过生日。 外公外婆,因为死亡而年岁永远定格的妈妈,齐静,大黑和小橘,还有傅明寒,一群人和两只兽齐齐整整地坐满了一张桌子,一起一边鼓掌一边齐声唱“祝你生日快乐”。 然后,齐静醒了,警觉性很强的顾霜晓立马也醒了。醒来后第一个想法是觉得这梦够荒谬的,第二个想法就是……可惜醒的太早,没吃到梦里的蛋糕。 她正有些遗憾,就见齐静从被窝中伸出双手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打着呵欠说:“早……”她的脸上毫无阴霾,仿若已经将昨夜的事忘了个一干二净。 “早。” “咦?你昨晚床头放了花瓶吗?”坐起身的齐静惊讶地看着顾霜晓的床头。 “……嗯。”顾霜晓果断地选择了撒谎,没办法,她总不能说“我半夜闲着没事,特意跑起来摘了花插瓶子里”吧?绝对会被因为“齐老师”唠叨个半小时。 好在齐静也没纠结这事,爬起床穿好衣服就准备回家洗漱——今天是工作日,她还得上班。 她特别羡慕顾霜晓:“还是你好,都不用上班,寒假到底什么时候才来啊!” “快了快了。”顾霜晓没什么诚意地安慰说。 “我走了啊!你早上记得做点早饭吃,别将就,你现在可是两个人。” “知道了,路上小心。” 挥别齐静后,顾霜晓收拾停当后,走到厨房中淘米煮粥,又顺带从冰箱中拿出昨天包好的饺子,素馅的蒸肉馅的煎,再搭配上自己拌的小菜,早餐也算是丰盛了。她这孕怀的不辛苦,一方面是因为她如今的体质很好,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孩子不折腾”,至少到目前为止,包括胃口在内的诸多方面都没受到什么影响,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以至于有时候她都觉得自己怕不是“怀了个假孕”。 她这边带着猫狗小日子过得逍遥,齐静那边心情却不是很美妙。 说来这事还真和顾霜晓有点关系。 齐静大清早吃完饭去上班,才刚到办公室,就被一同事给拉住了。 “……长姐,有事吗?” 被她喊做“长姐”的女人四十来岁,姓宋单名一个“嫦”,嫦娥的嫦。当然,她本人和嫦娥的相似度……嗯,不提也罢。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就是那种最典型的“办公室长舌妇”,最爱拉着人说东家长西家短,整日里以八卦和传播各种谣言为己任,又因为名字里有个“chang”字,所以大家与其说是喊她“嫦姐”,倒不如说是喊她“长姐”——长舌的长,而非嫦娥的嫦。 只是不知道擅长八卦的她,自己知不知道这回事。 齐静不否认自己偶尔也喜欢拉着朋友和关系比较好的同事八卦下,但她觉得自己在这方面还是有点底线的,至少和宋嫦不同。嗯,用李云龙的话说就是“她们尿不到一个壶”……额,这说法太难听了,还是换一个——她们就不是一路人。 所以平时长姐在办公室里“高谈阔论”时,齐静向来是抱着“权当是噪音污染”的心态,听完了事。所以两人的关系也是不冷不热,属于“见面能打招呼”的普通同事。 而眼下,长姐突然就突破了“安全距离”,这让齐静有点方。 长姐一看办公室里的其余人都朝她们两人看来,心里特高兴,顿时又多了几分激情,她清了清嗓子,说道:“齐老师啊,是这么个事,我听说你那个几个月前搬到镇子上住的大学同学已经离婚了?” 其他人一听这话,纷纷竖起了耳朵。没办法,乡镇小地方,新闻什么的本来就少,顾霜晓又太显眼,被人关注实在很正常。这些人也未必有什么恶意,只是……八卦什么的,不听白不听啊! 齐静却是个“护犊子”的,听长姐把话题放在了自家好友身上,顿时就伐开心了,硬梆梆地回答说:“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 长姐就有点不高兴了:“是不是你总得给个明白话啊,我这边还担着其他人的嘱托呢!” “什么嘱托?” “你那同学怀孕了不是?这怀孕的女人啊,身边没个男人总归是不行的,这不,就有人嘱托我,问问你能不能帮忙拉个线做个媒,我跟你说,这可是做好事,将来肯定有福报的!” 齐静皱起眉头。 顾霜晓怀孕才三个多月,并不算显怀,只是有些事既然被同时被几个人知道,那就不可能还是秘密。所以,她怀孕兼刚离婚的事早就在镇子上传开了,也有人因此在私下里说了点风言风语。不过绝大多数人知道了八卦了一回就完了,唯有少数人,正如她丈夫童和平之前所说的那样,不仅没消停,还反而因此起了点小心思。 “是谁托的你?”齐静问道。 “陈家老三知道吧?住镇东边家里开了家超市的那个,家底殷实着呢,你同学嫁他不亏。” 齐静被气笑了,都是一个镇子上的人,当她傻呢! “陈家老三,陈西?他们家的超市我怎么听说是他爸妈开的呢?倒是他,快三十了也没个正经工作,一年里最多出去打三个月工,剩余九个月倒在家里吃住,还经常拉着人打牌,一打就是一整晚。” 长姐被当面打了脸,顿时有点心虚,却强辩道:“他爸妈的不早晚是他的吗?” “你都说了他是老三,上面还有两个哥哥。” “那也不可能一分都不留给他,再说了,你那同学自己不挺有钱的吗?将来两个人结婚了,你同学出钱,陈家老三出力,日子多好过!” “听你这话说的,我同学结这婚图什么啊?就图他是个男人?”齐静很不客气地反驳道,“有句老话你听过没?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可到处都是!” “你!齐静我跟你说,你不要‘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你们都看看,我好心帮忙,还反倒被骂了!” “我可听说你女儿还没结婚呢,陈家老三真那么好,你为啥不介绍给你女儿?让他做你女婿多好啊,家底殷实,家里还有间超市呢!” 长姐被怼地火冒三丈,整个人都怒了,于是开始口不择言:“再怎么着!人陈家老三也是个清清白白的好小伙子,不像你同学,一个女人不清不白,突然就怀了孕,我……啊!!!” 她之所以会惊叫,是因为齐静二话不说地就拿起一边桌上的黑板擦糊了她一嘴巴。 “你干什么?!” “帮你擦嘴,脏死了!”齐静冷笑。 “你!”长姐怒气冲冲地冲上来欲打齐静,却被办公室的其余人一把拉住,她一边挣扎一边大骂道,“放开我!放开我!我今天一定要给这个小丫头片子一点教训!还有没有一点家教了!” 齐静也不是吃素的,她抬起手把袖子一捋,随手冲桌上操起一根上课专用的大型圆规,针尖正对着长姐,说道:“你们放开她,就让她过来!今天我不把她打得哭爹喊娘,我就不姓齐!” 长姐:“……”吵架而已,要不要这么拼! 可齐静的眼神和脸色分别不是开玩笑的。 瞬间怂了的长姐于是配合着办公室其他人,“被拖”走安慰去了。 齐静见她离开,冷哼了声,回到位置上坐下,顺手将圆规往桌上那么一拍。 “啪!” 办公室的其他人都下意识地抖了下,面面相觑,互相传递着眼神。 从一开始就一直淡定地坐在角落里喝茶、存在感微弱的、即将退休的何老师总结陈词:“齐老师,你今天可真是让人刮目相看。” 办公室其余人暗自点头赞同:的确,平时看齐老师和颜悦色的似乎很老实很好欺负,没想到发起火来这么彪,bb完就直接上手,真是人不可貌相,咬人的狗不叫啊! 齐静神色镇定地笑了笑:“何老师你客气了。” 这气势叫一个狂霸酷炫拽。 然而…… 她藏在桌子下面的手却在微微发抖,没错,她直到现在都还在后怕……qaq 她向来不擅长与人争执,自然更不擅长与人打架。刚才发怒也是因为宋嫦实在太过分了,至于动手,嗯,那也纯属“因怒出手”,其实压根没想那么多。 不过她心里倒是一直牢记着顾霜晓曾经说过的一句话。 有一次她无意中与霜晓谈到长姐,觉得自己总有一天会和对方发生争执,而当时的顾霜晓对此只说了一句话—— “对付这种人,就一条——你表现地够狠,他们自然就怕了你。” 齐静暗地握拳,泪流满面:霜晓,你说的真对!但你没告诉我狠完后腿会发软啊啊啊,再过五分钟就该去上课了,万一到时候我站不起来怎么办??? 25.情人节第一击! 此时的顾霜晓对于齐静的遭遇并不知情, 正准备出门买点东西。 怀孕后,她在齐静的“三令五申”下,保证过如非必要绝不再去划她心爱的小船,但人活着总需要一些生活必需品。乡镇里就这点不便利, 不像城市里, 手机下个单, 就有人送货上门。而且,顾霜晓也是想借着买东西的机会走一走,总不能怀了孕就一直缩在家里吧?这反而对身体不好。 大黑亦步亦趋地跟在她身后。 小橘则懒洋洋地把自己挂在小伙伴的背上, 远远一看简直像一只小型“麻袋”。它是如非必要不挪窝的性子,可自从顾霜晓怀孕后, 她每次出门时它都会跟着。刚开始不习惯这种待遇的顾霜晓还对它说过“可以留在家里”的话, 结果它就用一种“你变了, 你从前不是这样的”的小眼神看着她, 弄得她整个人都无语了, 于是便随它高兴了。 顾霜晓一边走一边想着该如何补充“库存”, 去菜市场的路, 刚好会路经一家棋牌室。二楼窗边正有一桌人“噼里啪啦”地打着牌, 四人眼中满是血丝, 桌下脚边满是烟蒂, 毫无疑问,这是他们“激战”了整夜的结果。 其中一人打着哈欠丢出去张“北风”, 蓦地就看到了自楼下路过的顾霜晓, 顿时就乐了, 冲坐在自己对面的男子一阵努嘴:“嗳,陈老三,你未来媳妇儿来了!” 最初对顾霜晓起了心思的是陈西亲妈,她现在最愁的就是小儿子快三十岁的人了还整天游手好闲不干正事,到处找人打牌。在这方面,许多不靠谱的父母都有一种误会,觉得儿子之所以不争气那是因为“还没成家立业”,等娶了媳妇就好了,于是顺理成章地以此为借口坑了一个又一个。可如今是什么时代了,镇上人谁不知道陈家老三的德行,谁肯让女儿嫁到他们家受罪。 无奈之下,陈家老妈便把目光投到了顾霜晓的身上,这事她本来是想都不敢想的,可最近听说她“刚离婚又怀了孕”,心思便顿时活络起来,简单来说,她就是觉得接连叠加了两条debuff的顾霜晓没之前那么“金贵”了。又因为顾霜晓和齐静交好,便委托与后者是同事的宋嫦去问一问。 陈家老妈做这事之前还先征求了下家里人的意见,所以身为当事人的陈西对此自然是知情的。他这人本就不靠谱,八字还没一撇呢,就喜滋滋地拿来跟牌友们说了。牌友又是几个是真心朋友,于是一个二个嘴上说着“恭喜”心里却又嘲笑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这不,就调侃上了。 陈西一回头,顿时乐了:“哟呵,还真是。别说,真他妈漂亮!” “那可不。”另一个牌友坏笑道,“你娶了她,还能买一送一呢!” “那又怎样。”陈西居然还挺得瑟,“这么漂亮的媳妇,别说送一,就是送俩送三,我也不亏。再说了,让别人的孩子喊我爸爸,多刺激啊!” “……” “……” “……” 牌友们纷纷表示这话好有道理他们竟然无言以对。 片刻后,其中一人泼陈西冷水:“你别高兴地太早了,这事情你乐意,人家可未必乐意!” “倒也是。”陈西深以为然,然后这货丢下牌一回头,直接扒拉在窗台上,朝楼下喊道,“美女!” 他这话一喊,楼下所有女人纷纷回头。 “去去去!不是喊你们!”陈西嫌弃地摆手,“郑奶奶,您都八十岁的人了还凑什么热闹呢,您可不是美女,是风韵犹存的少妇!嗳!美女你别走啊!姓顾的那位美女,麻烦停一停!” 顾霜晓:“……”哪里来的智障? 她顿住脚步,转过头朝声源地看去,只见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人正趴在窗台上嬉皮笑脸地冲自己挥手。她的目光微微一凝,这人…… 然后她就听到这人说出了一段特别不要脸的话—— “美女,我叫陈西,今年二十九,没车没房没工作也没媳妇,特长是混吃等死,爱好是抽烟喝酒打牌,你乐意嫁我吗?” 饶是遇人无数的顾霜晓,此时都不知道该露出怎样的表情。 因为这人实在太不按常理出牌。 其实不仅是她,连围观者们都纷纷蛋疼了,瞧这话说的,傻子才会嫁给他! 顾霜晓自然不是傻子,所以她反问道:“换成你是女的,你愿意吗?” “不愿意!”陈西妙答。 顾霜晓刚想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听到这厮又补充了句—— “能嫁给我这么优秀的人,简直想都不敢想。” 顾霜晓:“……” 围观者:“……” 此时此刻,所有人的心情可以用几个词来形容——恬不知耻!臭不要脸!没点b数! 顾霜晓也是彻底无语了,因为人能无耻到这个地步,也是一种境界。然后她就看到趴在窗台上的那自称名叫“陈西”的男人又笑着冲她摆了摆手:“不乐意就算了,就当咱们没缘分了!” 说完,陈西缩回脑袋,重新在桌边坐稳:“来来来,打牌打牌!媳妇没了,情场失意,赌场必须得意,我觉得我今天怕是要发财!你们口袋里的钱还够吧?” 同样围观了全场的牌友们:“……”嗯,真心不知道说点什么才好,这人怕不是傻?! 另一边,楼下的顾霜晓也是哭笑不得,她这算是被人搭讪了?其实不然,她看得分明,刚才那人虽然看起来吊儿郎当,眼神却颇为清明,叫住她好像只为开一个玩笑。 “汪!”黑狗叫了声,抬起头狠狠地盯着那扇窗户,意思很明显——老板,要弄他不? “喵!”橘猫默默地弹出了爪子,意思也很明显——饭票,不是怂就是干啊! “算了。”顾霜晓微微摇头,低声说,“而且,真要动手,估计会有点麻烦。” “……汪?” “……喵?” 【翻译:不是吧?】 顾霜晓笑了下,没再说话,因为在外面不方便解释,只说:“走吧,再晚你们最喜欢吃的丸子可就要卖光了。” 菜市场有位老婆婆,每周有三天会推着车来卖现炸的蔬菜丸子,味道特别好,每次黑狗和橘猫闻着都走不动道。从前是厚着脸皮蹭吃蹭喝,抱上顾霜晓大腿后就是她买给它们吃。 黑狗一听连忙加快了行进速度,橘猫尾巴抽了几下小伙伴的身体,为它加油鼓劲,还顺带恬不知耻地“喵”了几声求顾霜晓这次帮它多买点。 “油炸地吃多了容易发胖。” 一直在长胖的橘猫:“……” “而且容易脱发,提前陷入中年危机。” 最近脱毛有点多的黑狗:“……” 撇开这些不提,陈西的“求婚被拒事件”顿时传扬了开来,没多久,“齐静大战宋嫦”的事也被人传了出来,两件事顿时成为了镇上红极一时的“大新闻”,让不少吃瓜群众那叫一个满足。 不过其中肯定不包括陈家老妈,“媒人”被揍,不靠谱的儿子大庭广众之下丢人,这日子简直没法过了!她简直被气了个半死,可混蛋儿子却还在外面打牌,似乎压根没把这事放心上。她又能怎么办呢?总不能把这小混蛋一把塞回自己肚子里吧?……算了,懒得管他了! 于是一时之间,陈西直接成为了镇上的“笑柄”。 不过也正因此,原本有些蠢蠢欲的人也消停了下来,有陈西的凄惨例子在前,他们若是也被拒了,怕是就会立即变成小丑级别的人物。这……娶不到媳妇事小,丢脸事大啊!不说别的,被评价为“和陈西一样”简直太丢人现眼了! 至于另一个主人公齐静…… “哟,你现在可真了不得啊,还能和人吵架打架了。” 说这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听说女儿和人吵架后大中午跑到童家“蹭饭”的齐妈。 齐静被亲妈怼地直翻白眼。 “宋嫦她妈上门的时,我还说她怎么跑过来了,搞了半天居然是你惹的事。” 齐静一听这话顿时炸毛了:“他们家去找你们麻烦了?欺负你们了?!”她二话不说地捋起袖子,左右看了眼后,直接抓起个扫帚就想往外冲。她人是怂没错,但听说亲爹亲妈被人欺负,哪怕再怂的人都会爆种啊。 “嗯,来了。”齐爹冷不丁地补充说,“然后被你妈怼到差点没晕过去,被他们家人扶回去了。” 齐静:“……” 齐静婆婆:“……” 齐静公公:“……” 回家吃饭的童和平:“……” 一旁围观的童文:“???” “呵,话都说不利索还来跟我闹。”齐妈冷哼了声,“今天这还算轻的,下次她女儿要是再敢找你麻烦,我非骂到他们家人不敢出门不可!” 齐静看着霸气侧漏的亲妈和不住苦笑的亲爹,现在心里就一个想法:我原本以为自己是爆了种,结果……居然只是觉醒了遗传基因??? 26.情人节第二击! 随后, 齐静又从家人口中听说了今天“陈西当众求婚”的事情,差点没把她给气死。好在最后陈家老三的结果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否则她估计又得提着扫帚出门找人麻烦了。 没办法,在她眼里, 这镇上就没有一个男人能配得上顾霜晓。 真朋友, 滤镜就有这么厚! 齐妈“蹭”完午饭离开时, 没忘记提着女儿的耳朵提醒她别随便惹麻烦,当然,万一惹了, 也千万别吃亏,哪怕暂时怼不过对方, 也可以先战略性撤退, 老妈稍后就到! 齐静一边“抢救”着自己的耳朵一边泪流满面地点头。 挥别亲妈后, 齐静抱住自家儿子蹭了蹭, 回满血后才长叹了口气:“心累……”长姐没能把她怎么样, 亲妈却把她给折腾了个够呛。 童和平随手递了个削好的小苹果给文文, 说道:“我早跟你说过, 肯定会有人盯上你那同学。” 齐静不搭理他——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文文把苹果递到齐静嘴边:“妈妈, 吃苹果!” “乖, 你吃。”齐静摸了摸儿子的头。 讨了个没趣的童和平又道:“不是我说, 你那同学要真想再找一个,与其便宜了陈家老三那种人, 倒不如见见我介绍的, 再怎么着也比那些个二流子要强啊。” “呵呵。”齐静的笑声表明了一切。 “你还别不信!”童和平当即开始摆事实举例子, “我们罗局你知道吧?他儿子去年刚离的婚,如今一个人带着儿子过日子,觉得家里缺个女人是真不行。你看,他离婚了,你同学也离婚了,他带着个儿子,你同学肚子里也有一个。这不刚刚好吗?一边有权,一边有钱;一边有才,一边有貌。结了婚谁也不吃亏!还有……” 童和平在镇上的财政局工作,他口中的罗局正是财政所的副所长。 “行了!”齐静一摆手,“霜晓没想结婚,我也不想给她介绍。你也就别白费口舌了!” “不是,我这也是为了你同学好,你……” “你就闭嘴吧!”齐静不耐烦地抱着儿子径直回了房,懒得再听丈夫说下去,“想拍马屁就自己花钱送礼,别拿我朋友当敲门砖。” 到底是枕边人,所以童和平心里想的什么她其实很清楚。 县里的财政局偶尔会从各个乡镇抽调人手,这样的好机会自然人人都想抓住。这件事采取的是推荐制,每个乡镇的正副局各可以推荐一个人。镇财政局的正局长是本地人,副局长却原本就是县里派来的,据说手握着不少人脉,过两年就能回县里或者进一步“高升”。 包括童和平在内的不少不想一辈子留在镇上的财政局员工都想抱上这位副局长的“粗大腿”,跟着对方一起“得道飞升”。 竞争者多,童和平自然就想另辟蹊径——男人最爱,莫过“财色”二字,既然在“财”上没必胜把握,那就只好在“色”上下功夫了。 结果就被齐静给一句话怼回来了! 被留在原地的童和平气得坐在椅子上不想说话,平心而言,他觉得自己固然有点私心,但还真没有坑人。罗局的儿子年轻力壮一表人才,又有个前途光明的爸,哪里就配不上妻子那姓顾的同学了?她嫁过去,立马就能过上富太太的生活,他和齐静一家也能跟着一起搬到县里甚至市里,岂不是两全其美? 妻子为啥就不能理解他这一片为家里着想的苦心呢? 唉,到底是女人,头发长,见识短! 这事情,齐静虽然心里不痛快,却没告诉顾霜晓。说到底,这也算是“家丑”了。更别说,童和平此人固然有千般不好,至少对家人还是很好的,而嫁给他,也是她自己的选择。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对了,自己选的路,哪怕跪着也要走完。虽然跪着很累,但……她也没有其他选择。 之后的几天,顾霜晓都没出门。 没办法,即使她无所畏惧,也实在非常讨厌被围观。 不过她倒并没有因此而厌上镇子,说到底,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就难免会掀起波澜。且人都是健忘的,这次事件的余波也不会持续太久。而那个自己主动蹦达出来的、名叫“陈西”的出头鸟,不管他是有意还是无意,的确是算是帮了她一把,否则她还得亲自出手帮某些蠢蠢欲动的人“冷静”一下。 说起陈西…… 这几天顾霜晓虽然人没有出门,家里却热闹地很,时不时就有猫狗前来拜访,其中一些走时口中还叼着数量不一的豪华猫狗粮。 这是报酬。 用“有关于陈西的讯息”换取的报酬。 顾霜晓之所以对陈西感兴趣,自然不是因为她对他一见钟情了——她并没有瞎,而是因为,她第一眼看到对方时,就注意到对方的气血浓度远超常人。这么说吧,如果其他人在顾霜晓眼中是星星的话,那么陈西无疑就是太阳了。 没错,像他这样拉轰的男人就像漆黑夜里的萤火虫,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他那唏嘘的胡渣,神乎其神的死鱼眼……咳,都深深地出卖了他。 当然,陈西并不是修行者,顾霜晓很确定这一点。 而陈西的气血之所以会如此强盛,大概是因为他练过武。 普通人在经过系统锻炼后,气血浓度会一点点增强,从“不那么耀眼的星星”变成“相对明亮的星星”。而如若想走到陈西这个地步,想从“星星”变成“太阳”,则天赋、努力和运气缺一不可。 反正顾霜晓穿越归来这么久,陈西这样的,她还是第一次遇见。 而根据大黑、小橘驱使众猫狗收集来的信息,陈西的人生轨迹也逐渐清晰地出现在了她的眼中—— 此君从小不爱读书,因为不知挨了亲爹的多少顿打,高一时离家出走,此后六年都没有回家,只是定期会打电话回来报平安。 第七年开始后的几年,每年会回家一两次,不过都是来去匆匆。 这一切一直持续到陈西二十六岁那年,他突然回来了,并且开始在家中长住。其后的几年间,他每年都会定期出去“打工三个月”,剩余的九个月则赖在家中混吃等死兼整日打牌。 直到如今。 毫无疑问,陈西至今为止的人生有两个非常重要的“转折点”。 一是高一那年离家出走。 顾霜晓猜测他应该是以此为契机,成为了一名在如今颇为罕见的武者,并且在这条道路上一路突飞猛进。而看他之后的“神秘度”,说不定还干过“侠以武犯禁”的事。 二是二十六岁那年。 陈西整个人突然“颓”了。 至于原因嘛,顾霜晓也很清楚,因为陈西此人乍看之下固然气血强盛,但这种强盛却并未给人“如日中天”之感,反倒给人一种夕阳的感觉——太阳落山前,那一抹最后的灿烂。简而言之,他寿不长了。 也许是得病。 也许是受伤。 谁知道呢? 顾霜晓摇了摇头,懒得再深究下去。本来她调查这个一来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二来是为了确认陈西此人会不会给她的休闲生活带来麻烦,如今既然已经有了答案,也就没必要再追根究底了。 于是她便暂且把这件事搁下了。 数日后,齐静跑来顾霜晓家约她一起“出去玩”——说是出去玩,其实就是去县里。理由只有一个,买乐灿的最新专辑! “你那钱儿堂弟不是答应会送你签名版的吗?”顾霜晓问。 “是齐安!他给我的专辑肯定要拿来收藏呀!”齐静理所当然地回答说,“谁舍得拆了听啊,所以我自己还得再买份,也算是花钱支持爱豆的专辑销量了嘿嘿嘿!” 顾霜晓:“……”好吧,她果然不能理解迷妹的思维! “刚好最近有部不错的电影上映,咱们可以先去找家好吃的饭店吃顿饭,再一起看电影,然后等我买了专辑一起回家!”齐静扒拉着手指喜滋滋地策划着二人的“出游线路”,镇上生活各方面都挺好,但对于在城市居住过的人来说,到底还是有些萧条,想吃顿火锅看个电影喝杯网红奶茶都不容易。 所以偶然,齐静也想拉着小伙伴一起“进城”浪一浪。当然,她也考虑到了顾霜晓如今情况特殊,所以制定的行程并不会累人。 顾霜晓想了想,便点头答应了,左右她也没什么事,而且身体状况也好得很,出去走走也不错。 殊不知,这一走,还真就走出了一点事。 27.情人节第三击! 这“事”并未发生在顾霜晓的身上, 事实上,她和齐静玩得还挺开心。 齐静力荐的那家饭店味道不错,选中的爆米花电影也还挺有意思,买专辑时, 齐静更是运气很好地抢到了最后一张附赠海报的专辑, 运气值可以说爆表了。 但俗话说, “乐极生悲”,于是…… 才刚买完专辑,齐静就接到了一个电话。 她看了眼来电人, 微皱起眉,走到了一旁去接。因为打电话的人是童和平, 他总是喜欢在她玩得开心的时候泼冷水, 以往还不觉得什么, 但最近他们刚好有些小争执, 所以齐静此时再接他的电话便觉得格外不耐。 顾霜晓也猜到了来电人是谁, 却也不好说什么, 毕竟这是人家夫妻之间的事情。 然而只过了数秒, 她便见齐静紧抓在手中的塑料袋“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顾霜晓顿时觉得情况有点不妙, 那塑料袋里装的可是乐灿的专辑, 一个迷妹身上若不是发生了点严重的事情, 哪舍得这样对待与爱豆有关的东西。 果不其然,下一秒, 她就见齐静紧抓着手机看向自己, 她眼神惊慌、浑身发抖地说道:“霜晓, 怎、怎么办?” “怎么了?”顾霜晓快步迎上去,一把扶住几乎整个瘫在地上的齐静,“出了什么事?” “文文……”齐静一把抓住顾霜晓的手,如同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文文不见了!” “……” “怎么办?霜晓,文文不见了!”齐静六神无主地哭道,“怎么找都找不到,童和平说他已经报警了,怎么就不见了?怎么就……” “你别急。”顾霜晓定了定神,“我们现在立即坐车回去,你把事情给我说清楚。” 齐静早已被吓得没了主意,听顾霜晓这么说便是一阵点头。 县里与镇上的往返车辆颇多,不过两人现在显然没空去车站坐车,于是顾霜晓索性在街头拦下了一辆出租车,让它直接把她们送回镇上。司机原本嫌麻烦有点不乐意接这单生意,然后就被顾霜晓用糖衣炮弹给击倒了。 路上,顾霜晓也从齐静的口中得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简单来说就是,趁着周末以及媳妇不在家,挺喜欢钓鱼的童和平收拾好自己的渔具就弟弟的鱼塘钓鱼过瘾了——反正都是一家人,肥水不流外人田嘛。童胜利夫妻俩刚结婚一年,两人都挺喜欢孩子,可惜到现在也没个喜讯。所以每次童和平去时,这夫妻俩都会拜托他把文文一起带去,一方面是真喜欢这孩子,另一方面也是向讨个“金童送子”的彩头。 这次同样如此。 童和平是坐车去的。 下车后,他牵着儿子的手一路朝弟弟家走去,半路上想给后者买个气球,不知怎么的被人一撞就摔倒在了地上。爬起来时,文文就不见了…… 他惊慌失措地在街上找了半天,然后连忙报了警。紧接着就是给包括齐静在内的所有亲人们打电话…… 事情就是这么个情况,听起来并不复杂,但顾霜晓直觉这事情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这么简单。只是面对情绪几乎崩溃的齐静,她无论如何都不能把这话说出来,只能催促司机拼命踩油门,不断加快速度。 司机原本还推三阻四,说什么“怕扣分”,但听完齐静说完整件事后,就再也没管这些,简直是把出租车开出了f1的气势。还一路不停地说话安慰齐静:“放心吧,妹子,肯定没事的。我看你天生福相,绝对能逢凶化吉!真的,信哥没错的,我看相可准了,隔壁邻居都叫我神算子!” 这话说得简直让人哭笑不得,可对于慌张无比的齐静来说,无疑非常中听。 到达目的地后,原本死要钱的司机居然一分钱不收,他一手把顾霜晓递过来的钱推了回去,一本正经地说:“谁家里没点急事,我要收了这钱不就成趁火打劫的了?这事不能做,要遭报应的!”说罢他又把头从车窗伸出去对齐静说,“妹子,没事,听哥一句,你儿子肯定没事,一定放宽心!” 说完,这位老司机调转车头,一路狂飙回城了。 虽然看着有点不靠谱,但人的确是位好人。 就连齐静,也一边哭一边感慨说:“这位大哥真是个好人。” “嗯。”顾霜晓点头,“好人会有好报的。” 虽然那位司机大哥没收钱,但她也没让他吃亏。下车前,早已判断出他大约不会收钱的她偷偷摘下了最近常戴的一条手链,放在了后车座的空隙中。手链本身不是什么值钱东西,就一根红绳,系着个式样可爱的木制小葫芦——和她送给文文的小蝙蝠是同一时间买的。 葫芦本身就是纳灵之物,又被她随身佩戴,自然而然也是沾染了灵气。别的姑且不说,拿来做个护身符是绰绰有余的。 那位司机大哥若是没发现,刚好可以放在车里保个车辆平安;他若是发现了,这种乍看之下不值钱的东西他自然不会想寻找失主也很难找到失主,要么挂在车里当装饰物,要么送给家人亲戚朋友,总归也不错。 司机大哥直接把车停在了童和平弟弟家门口(童家齐家两家人现在都在这里等消息),还没进去,就听到里面乱糟糟的,有哭声,有叫喊声,还有吵架声……毫无疑问,因为文文这事,童家齐家全乱了。 齐静才一走进去,就扑到自家母亲的怀中大声哭了起来。 “哭什么!不许哭!”齐妈一边抹掉眼角的泪珠,一边狠狠地拍着女儿的背脊,骂道,“文文什么事都没有,有什么好哭的,你是当妈的,不许往坏处想自己的孩子!” 齐静听了这话,拼命地憋着眼泪,连连点头。 另一边,齐静的公公婆婆也在恨铁不成钢地骂着弄丢儿子的童和平,尤其是齐静婆婆,手中直接就拿着根扫帚,一边抽一边骂:“钓鱼!钓鱼!整天就知道钓鱼,这么大人了,居然能把孩子弄丢,你怎么不干脆把你自己给丢了算了!” 童和平被抽得痛到咧牙,却没躲,既是因为不敢,也是因为愧疚。 顾霜晓也没在意自己没人搭理这件事,毫无疑问,这种时候这两家人也招待客人的心情,她正准备打个电话回去给大黑和小橘让它们发挥一点作用——没错,一猫一狗都会接电话打电话,就就听到了两个熟悉的叫声。 “汪!” “喵!” 伴随着这两声叫喊,顾霜晓只见到一黑一橘两个熟悉的颜色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 黑狗与橘猫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当然不是因为未卜先知,而是从小弟那里知道了“齐家出了点事,一家人都呼啦啦地去了隔壁镇”的事。两兽有理由相信,“丢下它们带着妹子出去风流快活”的顾霜晓八成也会去邻镇,于是本着“看看是否需要我们帮忙”的心态,它们飞速赶来了。当然,不是靠跑的,而是靠蹭车——这种事它们当年流浪时不知做过多少回,门清且熟练。 顾霜晓也大致猜出了大黑小橘出现的原因,她也没和它们客气,蹲下身揉了揉它们的脑袋后,说道:“文文丢了,你们也帮忙找找。记得他的味道吗?”若是不记得,她就得找童家人要点文文的贴身物品了。 黑狗和橘猫一听说这事顿时炸了毛,前者向来对经常来串门子的文文很是友好,至于后者,虽然在文文面前一直摆出一副冷高脸,但偶尔还是肯让他帮忙顺顺毛的。 “阿静。”顾霜晓见两兽点头表示“记得文文的味道”,回头问道,“文文是在哪里不见的?” 齐静的反应没她婆婆快,后者一听这话二话不说就丢下扫帚跑到了顾霜晓面前,一脸期待恳求地问:“小顾,你这是要让它们俩帮忙找文文?”因为大黑和小橘曾大战拐子并成功获胜,所以齐静婆婆对它们俩是颇为信任。 顾霜晓点头:“试试看吧。能带我们去文文不见的地方吗?” “行!当然行!”齐静婆婆对顾霜晓态度很好,一转头就怒斥着童和平,“还愣着干什么?死人啊?赶紧带小顾去那里!” “啊?嗳!”童和平也知道猫老大和狗老大的厉害,不敢耽搁,连忙带着顾霜晓和猫狗朝弟弟家附近的街道走去。他报警后,警察把那附近都搜了个遍,结果没找到。乡镇里的街道又不像城里那样遍布摄像头,所以他们现在正认真负责地一一询问在路边摆摊的摊贩,可惜至今都还没结果。从这个角度看,把文文带走的人应该是个老手了。 不多时,三人两兽便到达了事发地。 28.情人节第四击! “就在这里——”童和平指着前面的一家零食摊说, “我想给文文买点吃的,结果不小心被人撞摔倒了。好不容易爬起来,文文就不见了。” “当时过路人很多吗?”顾霜晓问。 “挺多的。”童和平点头,“毕竟是周末。而且当时刚好有个卖气球的人和我擦肩而过, 我被他手里的气球挡了下视线。就那么一下, 顶多几秒钟, 再看的时候,文文就不见了……”说到这里,他神色懊悔地说, “我那时候就不该松开文文手的,我也是怕把他也给带摔倒, 没想到就那么一下子工夫, 文文就不见了, 都是我的错, 我不该松手的……” 因为发生了这样一件大事, 又因为警察在询问, 所以这附近聚集了不少看热闹的人。 顾霜晓环视了眼围观者和被警察聚集在一边的摊贩们, 突然问:“那个卖气球的呢?怎么没看到?” 童和平也看了眼, 表情茫然地说:“不知道啊, 也许他去别的地方卖了?” 顾霜晓却直觉事情没这么简单, 事实上,她曾经被拐卖过, 当然, 是在穿越的世界里。准确来说, 是穿越的第二个世界,那时她还嫩得很。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所以她很清楚,越是老手的拐子,越不会单独作案。也就是说,她怀疑那个当时刚好挡住了童和平视线的卖气球的,是带走文文的人的同伙。甚至于,童和平的摔倒其实并不是什么意外,而是有人刻意为之。 “被气球遮住视线的事你跟警察说没?” “说了啊!”童和平忐忑不安地问,“这怎么了?” 顾霜晓于是把自己的猜测一说,童和平张大嘴,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要真是这样,那可就太……太……” “虽然我觉得警察肯定也能想到这一点,但以防万一,你要不要去说一说?”顾霜晓问道。 这一次,最先反应过来的又是齐静婆婆,她抬起手拼命地拍打着儿子:“还愣着做什么?赶紧去啊!” “哦!哦!” “算了,你不靠谱,还是我去!” “妈,还是我来说吧……” 眼看着这母子俩朝警察所在的方向跑去,顾霜晓蹲下身,对黑狗与橘猫说道:“接下来就拜托你们俩了。” “喵!” “汪!” 一猫一狗点点头,而后不约而同地朝东边跑去。 顾霜晓站起身,一手抚住腹部,注视着它们离开的方向,微蹙着眉思考了片刻后,从口袋中拿出了几枚铜币。这还是她今天陪齐静逛街时在路边摊上随手买的,原本想回去混着红绳编成个手链再养上几个月当作生日礼物送给文文,没成想现在居然派上了用场,莫非是冥冥中自有天定? 不过话又说回来,连“穿越再归来”这种事都有可能发生,“老天爷”真的存在又有什么好奇怪的? 说到底,人知道得越多,便越会心存敬畏。 她蹲下身,掐了个占卜的决,随手将铜币往地上一扔,乍一看去,愣住了。原因无它,文文的卦象用八个字可以概括——得遇贵人,逢凶化吉。 虽然不太确定这“贵人”指的是她还是别人,但最终能逢凶化吉也无疑是事实。 想到此,顾霜晓不由松了口气,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文文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若是真有什么三长两短,齐静绝对会崩溃,她心里也绝对不会好受。 事实上,顾霜晓的猜测没有错。 卖气球的人、故意绊倒童和平的人和带走文文的人还真就是一伙的。 眼看着同伙得手,绊人者仿若无事地混入了人群中,卖气球的也是手持着气球一点点远去,到了僻静处干脆地一松手,灌满了氢气的气球便自由飘远了。 不多时,三人就聚集在了一起。 “接下来怎么办?”卖气球的注视着已经昏迷过去的文文,如此问道。 出手拐人的家伙回答说:“先把这次的货出手了,再拿着钱去我表弟那边避避风头。” “也行。”绊人的抬起手捏了捏文文的脸,冷笑着说,“货色不错,看来能卖个好价钱。” “就算倒搭钱,也要把这小子给卖出去。”拐人的恶狠狠地说道,“就当是为老高他们报仇了!” 这人口中的“老高”,不是别人,正是那位曾被黑狗橘猫按在地上摩擦、事后又被送进局子里的人贩子。那次警方顺藤摸瓜,直接抓捕了一个人贩子集团。而这三人当时运气很好地不在本地,于是成为了漏网之鱼。现在,眼看着风头已经过去,他们便想着回来报复。 原本是想报复那只黑狗和那只橘猫的,可前几天他们“踩点”时发现这个叫“童文”的小屁孩与那两只畜生混在一起,好像是后者主人家的小孩,于是便动了拐人的心思。也是巧合,他们原本还不敢在镇上动手,就见童和平抱着文文去了隔壁镇,于是三人一合计,凭借着“丰富的经验”非常果断地干了这么一票。 为今之计,唯一的麻烦只有因为之前的抓捕行动,“货物”没之前那么好出手了。不过无所谓,这个年纪的男丁是最受欢迎的,只要想卖,绝对能卖掉。更别提,他们的根本目的是报复,与此相比,金钱什么的反倒不那么重要。 “走,回去再说!” 三人中唯有拐人的那位是位中年大妈,之前被抓进去的老高正是她的相好。文文已经被她穿上了女孩子的衣服戴上了假发,乍一看去就是个最普通的小女孩儿。她一把抱起文文,看起来就像妈妈抱着熟睡的孩子,没什么违和感。 三人就这样拐出了僻静小巷后,准备先回去藏身之地,再处理“货物”,去别处避风头。 走了十几米远,三人突然看到一个人慢吞吞地往这边走。 卖气球的顿时有些紧张,压低声音问:“他不会是……” “别慌慌张张的!”抱着文文的大妈低声喝道,“这人不是冲着我们来的。”她之所以说这话,是因为看到对方右手里正提着一罐啤酒,走路也歪七斜八的,明显是有些喝大了。距离再近一些,还能看到那人手里抛着些硬币,口中哼着小曲。她越发放下心来,说,“应该是个赌鬼。”这附近鱼龙混杂,暗藏着几家违法的赌博场所,“绕过去,别和他发生冲突。”说完,她装作不经意地抬起手,将文文的脸往自己怀里拢了拢,以免被对方看到。 三人于是往道路的另一边走了走,刻意与迎面而来的赌鬼男保持距离。 擦肩而过的瞬间,刚才最紧张的气球男松了口气,脸上露出轻松之色。 而就在此时…… 他突然觉得后脑勺一疼,然后整个人都有点发懵。 气球男下意识手捂着后脑勺,略一回头,只见刚才那赌鬼男正手持着板砖站在自己身后,冲自己露出了一个贱兮兮的笑容:“surprise!” “……”妈蛋!当他听不懂英文么?惊喜你大爷! 这是气球男昏迷前的最后一个想法。 而他看到的最后一幕景象,是这个喝了酒的赌鬼挥舞着搬砖砸向自己的另外两个同伙。他特别想喊上一句“小心神经病!”,然而无疑已经没有机会了。 那么问题来了,这人真的是神经病吗? 答案无疑是否定的。 数分钟后,喧闹了一时的小巷恢复了寂静。 赌鬼男随手丢掉手中的板砖,捂着腹部靠在墙上喘息了好半天,才强撑着走到那大妈的身边,小心翼翼地把她怀中的文文抱起来,又仔细检查了下。确定文文只是普通的昏迷后,陈西松了口气,抱着文文靠墙坐下。 没错,这人正是陈西。 事实上,拐人大妈刚才的分析没错,他的确是来附近赌钱的,也的确是顺便喝了点酒。但他喝酒不是为了买醉,而是为了麻痹自己的痛觉——每年每到这个时候,他受伤的地方就会格外疼,整个人也会格外虚弱。虽然明知买醉其实也起不了太大作用,可他也没什么其他办法,一醉解千愁吧。 所以,顾霜晓没有猜错。 陈西的人生轨迹大致如她所推测的那般,并且,他也的确快死了。他本人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才会选择回家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光。 每年以打工为名离开三个月,是为了找朋友帮忙压制伤势,可惜效果却是一次比一次差,再来个一次,他以后就不必再“出去打工”了。 至于为啥过的这么吊儿郎当,一来是最后的日子想逍逍遥遥地过,二来也是因为他觉得,比起“死了一个争气的儿子”,“死了一个不争气的儿子”无疑会让父母兄弟的悲伤略微少些。哪怕只是略微,他的努力也就算没有白费。 至于名声…… 对一个将死之人来说,名声就是个屁! 陈西捡起地上奇迹般没洒的啤酒,“咕噜咕噜”一气喝完,突然就觉得讽刺,想他“陈三爷”的名声,当年在圈内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如今,只是揍几个普通人,居然都要靠偷袭的手段了。就这样,还花了好几分钟,挨了好几拳,当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 他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艰难地从裤袋中拿出手机,打了报警电话—— “歪,妖妖灵吗?我刚才在路上捡到了个可爱的男孩纸,想上交给警察叔叔。” 29.新年大肥章! 第二十九章 接到警方的电话时, 齐静一家人先是一惊,紧接着就陷入了几近疯狂的喜悦当中。 据警方的说法,他们是在接到一个隐藏了号码的报警电话后找到文文的。自称“一个好人”的匿名用户在说完这件事后便挂断了电话,警方赶到时, 在路边发现了三个被揍到头破血流的人贩子以及昏睡的文文。与此同时, 四人的身边还蹲坐着一只黑狗与一只橘猫。 这情形实在有些诡异, 不过对于童家齐家人来说,其他什么事都可以不在意,只要孩子找回来就好!只要能把孩子找回来, 就比什么都强! 文文是被警察抱回来的,后者身边还跟着一只黑狗一只橘猫。 “文文!”第一个冲到陈西身边的齐静一把抱住儿子, 痛哭失声。因为母亲之前的话, 她没法好好地哭, 而现在, 总算是可以肆无忌惮地哭上一场了。 两家的其他人先是围着警察一阵感谢, 紧接着就都去关注“失而复得”的童文了。警察还忙着去审那三个直接被拉去了医院的人贩子, 于是很快就告辞了。至于黑狗与橘猫, 虽然它们是在“事发现场”没错, 也很可能围观了一切, 但警方总不能带它们去做笔录吧? “人是被你们打的?”顾霜晓蹲下身, 小声问道。 “汪汪汪!” “喵喵~” 两兽用语言配合着动作,向顾霜晓阐述了一个稍微有点复杂的事实——它们找到文文时, 事发现场只有三个人贩子。但是!它们在那里闻到了陈老三的味道, 也就是说, 人是被他揍的,而且他当时还偷偷藏在附近,大约是想在确定警察到来后再离开。以及,混蛋人贩子虽然不是它们打倒的,但在警方到来之前,它们本着“人贩子必须死”的原则顺利地完成了补刀大业。 顾霜晓:“……” 她抽了下嘴角,却也没说些什么。 实际上,“收养”这一猫一狗后,她曾经询问过这一猫一狗的过去以及它们开启灵智的原因。 关于后者,猫老大和狗老大自己也说不清楚,只记得自己在某一天突然就“变得不一样了”。这种不同既让它们心生欢喜,也让它们觉得无比孤独。过往已经接受了的、习惯了的事情,突然就无法接受无法习惯,不得不说,这无疑是一种痛苦。有人说过,“愚昧未必不是一种幸福”,这话虽然偏激,却也勉强算是有几分道理,说到底,不会想太多的人(或兽)总是更容易得到满足。 顺带一提,猫老大和狗老大是到这个镇子后才混到一起的。 也就是说,两只发现自己变得与众不同的动物在这里相遇了,并且结为了伙伴,生活从此变得不再那么孤独。 至于过去…… 小橘的经历没什么特别的,它出生时就是野猫,因为妈妈是野猫。后来它长大了,某一天因为一些原因,和妈妈以及其他兄弟姐妹失散了。再后来它就一直流浪着,直到开启灵智再来到这座小镇遇上大黑。 而大黑,它曾经是一只家犬。 饲养它的一家三口日子过得很幸福,对它也很好。 直到某一天,当时只有六岁的小主人被人诱拐了,从此再没能被找回来。 一个家庭就此破碎,大黑也因此失去了容身之所。 不管是开启灵智前,还是开启灵智后,它都从未恨过遗弃了自己的主人,因为他们当时都已经找孩子找到身心疲累,无暇顾及其他。但它永远无法原谅拐走了小主人、让一个幸福家庭就此破碎的罪魁祸首,这也是它之前在镇上出手的最根本原因。 小橘本身倒是没有特别痛恨人贩子,只是—— 能让它好哥们如此厌恶的人,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不是怂就是干啊! 而顾霜晓,因为本身曾被拐过,对人贩子之流自然也没什么好印象。更别提,她现在也是要做母亲的人了,试想一下,如果有人试图诱拐她的孩子,嗯……中二一点地说,她想毁灭世界的心都有了。 不过,一猫一狗提到的“陈西”无疑引起了她的注意。 她原本以为和这家伙不会再有什么交集,结果居然是他救了文文,这么看来,卦文中的“贵人”无疑就是指陈西了。 不过这家伙也真够有意思的,这算是“做好事不留名”?看似吊儿郎当,其实意外地是个好人? 但其实,“被发了好人卡”的陈西其实真没想这么多,他之所以选择用匿名电话卡报警还离开现场,理由只有一个——他不想进局子,哪怕只是为了做笔录……说到底,这与他之前的人生经历有关系。而且,他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现在的形象太差了,说不定会发生点什么误会。所以,还是果断退散吧!当然,如果警方真根据人贩子的口供找到了他,他也不惧,毕竟是做好事又不是做坏事。 不过话又说回来,那一对猫狗真不愧是镇上的一霸,真是凶残地有些过分。 陈西稍微回想了下之前那两只动物“疯狂殴打昏迷人贩子”的情形,然后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寒噤,可啪可啪真可啪。也不知道那位“小顾”姑娘到底是何方神圣,居然能把它们从野生的变成家养的,了不起啊了不起。哎?等等,他之前是不是不小心得罪了她? ……额,是不是该“出去打工”避一避?! 嘶,腹部好疼,算了,还是再去喝点酒吧。 曾经非美酒不喝、逼格满满的“陈三爷”如今已经完全不挑嘴了,随便在路边小店买了几瓶二锅头,搭配上一袋花生米几包泡椒凤爪,再随便找了个地方盘腿那么一坐,他就能美滋滋地喝上几个小时。有时候醉了再醒过来,陈西还能发现面前多了几个硬币。他也不生气,拾起来就随手往口袋中一揣,要么拿去买酒喝,要么拿去当打牌时的零钱。 今日同样如此。 直到日暮西垂,他才醉醺醺地踏上了回家的路。 虽然因为浑身就臭味而被其余乘客嫌弃了一路,但总归是顺利到了地方。 此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 陈西歪歪扭扭地往家所在的方向走,走着走着,他突然就停下了脚步,抬头看向前方。明明姿态像只醉猫,眼神却一点也不混沌,清明而锐利,仿若能刺破眼前的黑暗。 一只几乎与夜色融为一体的黑狗,缓缓地从前方的街角处走出。 在它的身后,跟着一只明明胖的像球却依旧轻灵矫健的橘猫。 陈西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地注视着这两只朝自己走来的动物,片刻后,蓦地一笑,懒懒散散地说道:“嘿,哥们,有事吗?”他从来不傻,甚至比许多人都要聪明一些,更见过诸多普通人想都想不出的“精彩世界”,所以自然比谁都清楚这一猫一狗的不凡,所以他从不会主动去招惹它们。 额,之前那是个意外。 他那纯属一时嘴贱以及想借此让自家老妈打消那个不切实际的念头——且不说那位“小顾”妹子看不看得上他,就算她眼光那么好地看上了他,他都这样了,总不能耽误人家吧? 事实证明,他的做法很成功。 成功地成为了镇上人的笑柄,也成功地让亲妈到现在都懒得和他说话。 不知不觉间,一猫一狗已然走到了陈西的面前。 陈西依旧没有动,说到底,他就没从它们身上感觉到危险。虽然身体不行了,但直觉还在,他对这个有自信。 黑狗蹲坐在陈西面前,歪着脑袋看他,似乎在评估着什么。 而橘猫则干脆地绕着陈西走了几圈,一边走一边抬头看他,眼神中有着淡淡的疑惑。 陈西索性蹲下身:“说起来,咱们今天也勉强算是‘并肩作战’了一回。怎么,你们难道想和我拜个把子?”他一边说一边朝橘猫伸出手,后者动作灵敏地躲开了他的动作,眼神警告地注视着他,就好像在说——再敢手贱我就咬你! “汪!”黑狗叫了声,站起身,转身走了几步,又回头朝陈西叫了声。 “哥们,你这是要我跟着你?” “汪!” 【翻译:跟上!】 “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儿啊?” “喵!” 【翻译:废话哪儿那么多,跟上!】 陈西咧嘴一笑,行,走就走呗! 说起来,经常听人说什么“猫的报恩”、“狗的报恩”、“狐狸的报恩”,莫非他也遇到现实版了?记得这些故事里,猫狗狐狸最后都变成了猫耳娘狗耳娘和狐狸耳娘,嘶!他这是要发啊!……等等,他记得这两只动物似乎都是公的吧?可啪可啪,细思恐极啊! “哥们,我事先要说声啊,我虽然不介意做悲风,但性取向很正常!” “……” “……” 【翻译:滚犊子!】 就这样,陈西跟在一猫一狗身后走啊走,走啊走……他从小在镇上长大,闭着眼睛都不会迷路,所以没一会儿工夫,他就发现这两只动物正把他往“小顾”姑娘的家里带。 事实也的确如此。 站在“小顾”妹子的家门口,陈西发现前院门没关,他顿住脚步,问:“大晚上的,这不太好吧?” 坐在院中等人的顾霜晓刚想说点什么,就听到门外人紧接着又说了句—— “夜闯寡妇……不对,人|妻门,嘿嘿嘿嘿 ,这可有点太刺激了!” 顾霜晓:“……”她是不是该把门给关上? 其实顾霜晓没想太多,不,应该说她没想到陈西会天黑了才从邻镇回来。 她只是觉得陈西这人还不错,就这么挂了似乎有点可惜,于是决定看看有没有办法给她“续一秒”,于是麻烦大黑和小橘,如果他人回来了,就带过来谈一谈。 “喵~” “汪!” 把人带到后,一猫一狗先是各自汇报了工作,然后就赶紧找个舒适的地方趴着准备开始今天的“吸月活动”了。 人都已经进来了,顾霜晓也不好直接赶人,于是便起身迎了迎。她正准备说些什么,然后就看到陈西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身上,然后,他抬起了一只手,打断了她的话:“别说,我懂,我都懂。” 顾霜晓:“???”他都懂了啥? 数秒后,陈西叹了口气,一脸感慨地看着眼前的美丽女子,颇为伤感地说道:“我知道我很优秀,优秀到让人很难把持住……” 顾霜晓:“???”他在说什么? “但我还是想说——我们是不可能的,你死心吧。” 顾霜晓:“……” 果然还是眼睁睁看着他去死好了! 第三十章 顾霜晓此刻的心情有一句话可以形容——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同时,她也猜到对方与那天一样,是故意说这话的。 事实上,她也没猜错,陈西的确是故意在“装疯卖傻”。他的酒量可比顾霜晓要好多了,此刻虽然浑身酒气,心里却清明得很,开玩笑,引他来的猫和狗不普通,难道眼前的这个能把这两只动物圈养起来的女人就普通了?说不定就也是同一个圈子里的人物。原本他们两人就是井水不犯河水,直到他家老娘脑子犯抽……不过他上次也借着那番胡言乱语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现在算是再一次表明态度。 说到底,生命的最后,他只想随心所欲地过,不想再掺和进什么麻烦事。 不是陈西想太多,而是他刚“归隐”那会儿,的确有些人打着“废物利用”的心态接近他,也好在他虽然人废了人脉却没废,到底得了个清净。 “这大晚上的,要被人看到我在这里,估计会有闲话。”陈西笑呵呵地说,“这对我这样对高富帅来说,影响太坏了,所以我先走了啊!” 说完,他转身就走,不带半点停留的。 顾霜晓额头上爆出几根青筋,这人还真是够会自说自话的,敢不敢先听她说上一句?! “大黑,小橘。”她面无表情地说道,“把这家伙给我按住。” 一旁被陈西的话雷到完全忘记了修炼一直保持着“∑( ° △°|||)︴”状态的一猫一狗一听到这话,立即一跃而起,分别扑向陈西的左右肩,只想立即把这个不要脸的家伙按倒在地上疯狂摩擦,把他的脸皮给摩薄一点。 陈西又哪里真的是好想与之辈,眼看着对方都动了手,他自然也不会客气。实力虽然已经废了大半,但战斗直觉和判断力还在,他灵敏度地一侧身,便避过了两只动物的交击。动作间,他趁势抬起左手,作势抓住橘猫的尾巴,而右手则朝黑狗的鼻子击去。 正如之前顾霜晓所判断的那样,单就战斗力而言,两兽联手是稳压现在的陈西的,但是,真打起来还真未必就能稳赢。说到底,陈西此人一看就没少与人拼杀,而猫老大狗老大虽然也是打架无数,却还真没跟什么真正意义上的感受干过架。 所以这一打起来,双方在战斗经验上的差距顿时就暴露了出来。 各种意义上说,眼下陈西的行动都是极为准确的。然而,他却忽略了顾霜晓,或者说,他没把这个“怀了孕的女人”当成战斗力。所以,他的悲剧是完全可以预见的。 “带着球”的顾霜晓没打算亲自上阵,她只是稍微用手指搓了个小灵气丸子,而后将它弹了出去。 下一秒,陈西的膝盖就“中了一箭”。 痛是不怎么痛的。 膝盖骨也没碎。 只是他现在身体素质远不如从前,膝头蓦地一麻的结果就是他整个人都无法保持住平衡,直接脸朝下地栽倒了下去。 刚才那电光火石间就出了汗的黑狗趁机一低头,险险避开了那只打向自己鼻子的手。同样“死里逃生”的橘猫于空中翻了个身,灵巧地落在小伙伴的背上,又借着这一落之力再度弹起,斜飞出去,两条后腿伸的笔直,径直朝陈西的腹部踢去。 “喵~” 【翻译:阿达~~~】 “呕!” 陈西直接以orz的姿态落了地,整个人看起来简直像是一只刚被油焖锅的蜷曲大虾,看起来有些惨。 黑狗没错过机会,跳起身就落在了他背上,成功地将陈西按倒在地。 橘猫再度补刀,一屁股就坐在了陈西后脑勺上,那叫一个稳如泰山。 “我……去!”脸直接被按在了地上的陈西哀嚎出声,“轻点轻点轻点!我英俊的脸要变成饼了!” 橘猫面无表情地动了动屁股,继续碾压之。 “大哥大哥,两位大哥我错了,错了,放过我吧!”陈西毫无节操地求饶着。从刚才到现在,他都没从这两只动物身上感觉到恶意,所以刚才他也没下狠手,眼下更能厚着脸皮投降。 “小橘。” 听到顾霜晓喊了声,橘猫这才有点不情愿地离开陈西的脑袋,转而坐在他肩上。 顾霜晓蹲下身。 “大姐,我错了,你放过我吧!”陈西一脸讨好地看着眼前的女子。 “你错哪儿了?”顾霜晓好整以暇地问道,怎么说呢,她对陈西这人印象其实不差,但他真的是太贱了…… “我不该还手的!”陈西一脸委屈地说道,“但我还是想说句,大姐啊,你就算得到了我的身体也得不到我的心,逼良为娼是不对的口牙!” 顾霜晓:“……” 她沉默了片刻后,抬头对橘猫说:“果然还是让你压死他算了。” “喵~” 小橘表示自己很乐意做这件事。 “别别别!” “算了。”顾霜晓叹了口气,懒得再和眼前这个没皮没脸的家伙开玩笑了,她原本只是对她救了文文的事心存感激,想看看能否帮他“续一秒”,结果居然无端地得了个“逼良为娼”的名声,这可就让人很不爽了。她摇了摇头,示意一猫一狗将陈西翻了个身,而后抬起手按住了他的腹部。 “等等等——妹子你不知道男人身上有三个地方不能随便摸吗?一个是头,一个是【哔——】,还有一个就是珍贵的腰子,你再这样我可就要喊‘非礼’了啊!非——” 陈西刚喊到一半,就发现眼前人立即把手给缩了回去。 “你想太多了,我对你没有任何兴趣。”顾霜晓摇了摇头,脸上带着些许倦色地说,“你可以走了。”短暂的接触间,她已然看出对方身体的症结在于腹部。虽然不知具体是什么情况,但借着刚才那短暂的触碰,她打了一点灵气在陈西的体内,虽然只是治标不治本之法,却能让他急速恶化的身体状况稍微缓上一点。如此,也算是做了想做之事。 她话音刚落,黑狗与橘猫便跳到一旁,放开了陈西。 陈西快速翻身坐起,略警惕地注视着眼前的一人两兽,试探性地问:“那我……走了?” 顾霜晓摆了摆手,示意他“要走赶紧走”。 橘猫舔了舔爪子,目光危险地在陈西身上逡巡,意味很明显——否则大爷不介意亲自帮你滚。 于是陈西麻溜地就滚了,一秒都不带耽搁的那种。 他离开后,顾霜晓关上前院的门,便自去休息了。 黑狗和橘猫也正式开始了每日固定的修行。 次日,顾霜晓又去了一趟齐静家。 文文的身上没伤,但人贩子为让小孩安静,通常会非常过分地给他们服用安眠药物,也不管会不会给这些孩子的身体造成危害,反正“货物”一旦售出就和他们没关系了,也幸好文文只被迫吃了一次。 不过被拐这件事,到底还是给文文造成了一些惊吓。他醒来后,缩在自家妈妈的怀中大哭了一场,直到天蒙蒙亮时才再次睡着,把齐静给心疼坏了。也正因此,齐静今天请了一天假,寸步不离儿子身边。 “小顾来啦?”齐静婆婆看到顾霜晓来,很是热情。她并不知道好人好事其实是陈西做的,只听说孩子被找到时几个人贩子都被打晕了,现场还有一只猫一只狗,于是就觉得是它们解救了文文。 事实上,这是齐家童家人的普遍想法,所以两家人对顾霜晓对热情直接又上升了好几个度。 顾霜晓与两家人说了几句话后,径直走到了齐静夫妻俩的卧室中。童和平也请了一天假,与妻子一起陪在儿子身边,不过见顾霜晓来,他便站起身出去了,客气地将空间留给了这对好朋友。 “霜晓,这次真是多亏了你!”齐静一见顾霜晓,便伸出手拉住后者,感激无比地说道。 顾霜晓摇了摇头:“没什么。”虽然最大的功臣是陈西,但既然他的第一反应是不想让人知道这件事,她自然也不好越俎代庖。 “你看看文文,有没有事?”齐静虽然在有些事情上很迟钝,但顾霜晓是她最好的朋友,所以她自然能感觉到对方的“变化”,也非常心大地接受了它——反正不管怎么样,霜晓就是霜晓,是她的朋友,她儿子的干妈! 顾霜晓在床边坐下,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下文文的身体,而后在齐静担忧的目光中,轻轻摇头,说道:“放心吧,没什么事,多休息几天就好了。” “那就好。”齐静由衷地松了口气。 “大难过后,必有后福。”顾霜晓拍了拍齐静的手。 “那我宁愿不要这福,只希望他一辈子都能平平安安顺顺畅畅的。”齐静感慨地说道,“真的,到这个时候才明白我爸妈当年为啥老跟我念叨‘平安是福’,平安真的是福,比什么都重要。” “的确。”顾霜晓抚摸着腹部,赞同地点头。 怀孕以来,她虽然也希望自己的孩子样样都好,但如果非要选,她宁可这孩子不那么漂亮不那么优秀,只要健康平安就好。 “说起来,孩子的名字你想好没?”齐静突然说道。 “差不多吧。” “差不多可不行,得仔细想想!”齐静一脸严肃地说完这句话后,顿了片刻,突然道,“你觉得你孩子的小名就叫平安怎么样?平平安安的平安。平安好像有点不好听,那这样如何?是男孩子的话就叫‘平平’,女孩子的话就叫‘安安’!” 顾霜晓想了想,点了点头:“听起来不错。” 安安。 顾安安。 的确是个好小名。 比她想好的大名要稍微好听那么一丁点。 顺带一提,她给孩子取的名字叫“顾意”。 顾霜晓的顾。 意外的意。 天意的意。 故意的意。 顾意。 30.初一继续大肥章! 第三十一章 顾霜晓在齐静家很是待了一会儿, 直到文文醒来又陪他玩了一会儿才告辞离去。童家人不是没有挽留,不过顾霜晓还是坚决告辞离开了,毕竟这种时候可不适合蹭饭。 而她才一回到家,就意外地看到了一幅熟悉的图景—— 某男脸朝下趴在地上, 一只狗蹲在他背上, 一只猫坐在他后脑上“农民揣”。 “……” “什么情况?”顾霜晓随手关上院门, 问道。 通过一猫一狗的演示,顾霜晓很快弄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她走到某男身边, 低头注视着那张明显露出了讨好表情的脸,挑眉问道:“你不是说‘我们是不可能的’吗?又来这里做什么?” 陈西“嘿嘿嘿”地笑, 一张嘴无耻之气瞬间外露:“我回去后想了想, 觉得像我这么优秀的男人, 是绝对不能让女人伤心的, 所以我又回来了!” 顾霜晓露出一个微笑:“大黑, 把她丢出去。” “汪!” “等等等——”陈西一听这话不敢再嬉皮笑脸, 连忙喊道, “我是来求医的!” “求医?”顾霜晓挑眉。 “……嗯, 嗯。”陈西讪讪地点头, 他现在是悔得肠子都青了。昨天刚离开时他还没发觉, 走了大概几分钟他蓦地意识到,那从受伤之日起一直纠缠着他的疼痛, 居然莫名其妙地减轻了些许。他不可置信地撩起腹部的衣服看了看, 又略微感受了下内脏的情形, 最终得出结论——他的伤势被暂时压制住了。 怎么突然就这样了? 结论只有一个——这位神秘的“小顾”妹子借着触碰他腹部的机会,做了点什么。 再联想下前后之事,陈西顿时明白了一切,然后就只觉得蛋疼,他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四舍五入错过了一个亿啊! 都说“久病成良医”,他虽然没成良医,却对自身的状态一清二楚。只靠那么一碰,她便轻而易举地压制了他折腾那么久都没能治愈反而越加恶化的伤势,这简直是牛逼上天了啊!那么,如果他当时没有抗拒,如果他乖乖地配合她,他的伤…… 能否被治好? 认命不代表他真的想死。 如果还有方法,他也是想努力“再活五百年”的呀! 虽然说“在拒绝了人家的救助后又转头求助”有点丢人,但,脸是什么?他陈某人不知道!嗯,完全不知道! “我可没听说过有人爬墙求医的。”在陈西期待的目光中,顾霜晓又说出了这样一句话——没错,这厮是爬墙进来的! 陈西再次讪讪地笑:“那什么……我在镇上名声不太好,光明正大地上门怕是会害你被人说闲话。”说完,他连忙补充,“你放心,绝对没人看到我爬墙,咳,除了你家的猫狗,不过它们也不是人嘛……” 顾霜晓也是被这脑回路给震撼了,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说什么好。不过她深切怀疑,这家伙之所以选择爬墙,是因为“爬人|妻家墙”比较刺激……没错,这厮就给她这样一种感觉。 “我昨天的确是有给你治疗的打算。”顾霜晓看着陈西骤然亮起的双眸,缓缓说道,“但你拒绝了,不是吗?”她又不是“倒贴侠”,当她不要面子的呀?! 陈西愣了下,又眨了眨眼,而后缓缓地将两只手举到脸边,伪装成了“肉垫” 形状,还跟招财猫似的上下挥舞了下:“妹子,能再给个机会吗喵?” 顾霜晓默默地捂住腹部,不是肚子疼,而是有点反胃:“……你这是什么意思?” “咦?你不是猫控吗?怎么可能内心毫无波动!”陈西一脸震惊,而后他将手再次上移,在头上比出了两只狗耳朵,“难道你更喜欢狗吗汪!” 顾霜晓:“……”这厮的节操呢? 黑狗:“……” 橘猫:“……” 它们也觉得内心遭受了暴击——它们平时卖萌的时候有这么恶心人吗??? “玩笑到此为止吧。”顾霜晓摇了摇头,注视着陈西,“给我一个帮你的理由。” 陈西敛起脸上那惯常的嬉笑之色,认真无比地回答说:“我最多还能活一年,但我不想死,哪怕能再多活个几年、一年甚至几个月都好。我真的不想死。我知道这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也不确定我是否能给你相应的回报。但是,男子汉大丈夫,一个唾沫一个钉,你如果愿意帮我,从此以后,咱们就是生死之交。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哪怕刀山火海,我也绝不会皱半点眉。” “那我可有点亏。”顾霜晓轻笑。 “……” “先把你这条命给捡回来,再让你去刀山火海送死,我折腾这一回图什么?” 陈西听了这话,顿时大喜:“你答应了?” “先看看吧。”顾霜晓示意黑狗与橘猫从陈西的身上起来,“不看看情况,一切都不好说。”说到这里,她半开玩笑地补充了句,“不过检查的时候,说不定就会碰到你昨天说的‘不能碰的地方’。” “没事!”陈西跳起身,“嘿嘿”地笑,“你想摸哪就摸哪,随便摸!” 顾霜晓:“……”别说的她好像变态一样好吗? “先进屋吧。” 顾霜晓招待陈西进了客厅,然后让他把手放在桌上,开始切脉。切完之后,她指尖凝起少许灵气,缓缓渡进陈西体内。 “!” 陈西敏锐地觉察到了这股常人觉察不到的“气息”。他是练武之人,本身天赋极佳,又运气很好地在离家出走之时遇到了良师,事实上,在被“废”之前,他已然感觉到了一丝“气”,不过这个“气”指的并不是灵气,而是气劲。练武之人气血凝练到一定地步后,就有机会步入“气劲”境界,攻击力成倍增加,不过能到达这个境界的人少之又少。陈西能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就触摸到它,的确可以说是万里无一的天才了。 也正因此,他的感知能力远比一般人敏锐,几乎是立即就感觉到了顾霜晓注入他体内的灵气,并且还发觉到它与正压制着他腹部伤势的神秘气息完全一样。 陈西顿时就震惊了。 真的是内、内功? 他曾经听师傅说过,气劲境界再往上突破,人就能修出传说中的“内力”。当然,如今这在华夏纯属“传说”。 二十余岁就触摸到气劲境界的门槛,如若不是受伤铁定能突破——陈西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天才,但现在,他觉得自己被狠狠地打击到了。什么情况?老天疯了吗?这个看起来端庄又漂亮的妹子居然已经练出了内力?开玩笑的吧?莫非她没有看起来这么年轻,其实已经七八十岁了?等等,这么大年纪还怀孕有点危险吧?高龄产妇了都! 陈西心里胡思乱想,嘴上却不敢乱说话,生怕一个嘴贱得罪了这位“老前辈”,就被拍死当场……嗯,他对自己对嘴贱程度也是颇有自信。 不过渐渐的,他也没什么心情胡思乱想了,因为这股顺着经脉游走的气息让他觉得很舒适,舒适极了,更妙的是,伴随着它的游走,他于脑中清晰地勾勒出了自身的“经脉图”。这对习武之人来说,简直可以是奇遇记了。这么说吧,陈西觉得自己这次如果真的能“续一秒”,那接下来妥妥能突破气劲境界,甚至……如若再努力一把,也许内力可期。因为他被这位“老前辈”带着内视了一番啊,基本已经弄明白了内力的运行路线。最难的已经有点门路,剩下的只有“该如何修炼出内力”这个第二难的问题了。 顾霜晓一边细细感知着陈西体内的情况,一边看着不知何时闭上双眸、疑似陷入感悟的后者,心中感慨:这就是天赋异禀,这种时候都能顺势开个挂,也是让人不得不服了。 不过她也就感慨下,因为要论开挂,陈西可远不是她的对手。 片刻后,她松开手,没有出言打断陈西的沉思,而是也细细思索了起来。 十来分钟后,陈西睁开双眸,然后一脸期待地看向坐在对面的女子:“怎么样?” “你是被人打伤的?” “是。”提到这个话题,陈西面沉如水,缓缓点头。 “那个人一定很恨你。”顾霜晓轻轻摇头,“他把气劲打入了你的内脏之中,只要你还活着,就会日日受折磨。”说到这里,她倒有些佩服陈西,他受伤已经几年了,也不知道每一天都怎么忍下这种痛楚的。“除非你步入同一境界,才有可能消磨掉他留下的气劲。然而……” “然而受伤的我,只有等死这一条路可走,又哪里能够突破。”陈西苦笑了下,这件事他很早以前就清楚了。 说到底,一切都是一个局。 他师傅死于决斗,临行前,还特地嘱咐他“比斗有伤亡很正常,切记不可因此而心怀仇恨前去复仇”。他师傅是个老好人,而当时被教导成了一个“小好人”的他也的确是认真地应下了这件事。毕竟对身为武痴的师傅来说,比起死于病榻,还是死于武斗场更适合他。 奈何,人无伤虎意,虎有害人心! 师傅死后,他没有复仇的心思,打死师傅的那位气劲高手却害怕他突破到气劲境界后会前去报复。说到底,也是因为他当年太过高调,太爱炫耀自己的天赋,所以最终招致了祸端。过程无需赘述,最终的结果就是他不仅再无突破的可能,还只能混日子等死。 “有法子吗?”陈西半是忐忑半是期待地看着眼前人,别看他刚才没皮没脸,事到临头了,反而有些怵。 “有些麻烦。”顾霜晓皱眉。 陈西眼神微微黯淡。 “方法有很多种,但我不确定哪个最适合你,有些难不定主意。” “……” 片刻沉默后,陈西咽了口唾沫,发自内心地说:“前……妹子啊,你知道大喘气会招人揍的道理吗?” 顾霜晓瞥他一眼:“说得好像你敢似的。” 陈西:“……”怎么办?好有道理,他竟然无法反驳!qaq 第三十二章 一番商量后,陈西没有选择让顾霜晓直接帮他化解体内的气劲。 说实话,这是一个相对冒险也相对麻烦的决定。但他之所以这么做,是有理由的—— 第一,小顾妹子是个孕妇; 让一个孕妇挺着个肚子耗费那么多精力救他……陈西觉得自己的良心会痛。 相较而言,还是“只出手帮他压制伤势”更省心省力。 第二,受伤对他来说固然是坏事,但俗话说“祸兮福所倚”,这些年为了活命,他拼命挣扎,不知不觉间就到了离气劲境界只有一门之隔的地步。原本是无论如何都无力跨入那道门的,但现在,他得到了机会,且积累足够,也就是说,有九成把握突破。而在那之后,他便可以自己化解掉内脏中的气劲。 仇,他一直记的。 之前是无力去报,也不想给家人朋友惹麻烦,所以只能装傻。 而现在,他则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提前与对方“斗一斗”,而等他彻底解决了体内的问题…… 就是他与那人的重逢之日! 对于陈西的决定,顾霜晓也没有反对。或者说,他能做出这样的决定,反倒让她高看了一眼。压制伤势不代表伤势就没了,疼痛也许会减轻,却依旧会存在,而陈西宁愿忍受这痛,只为更好地磨砺自己,这份意志,也是很了不得了。 但紧接着,她发现他比自己所想的还要“厉害”一点…… 事情是这样的,压制伤势之余,她顺带给他开了两份药方,一份内服一份外用,内修复受损内脏,外淬体。前者姑且不说,后者很多练硬功的人都会用,比如陈西当年练武时,他师傅也有专门给他准备“中药汤”泡澡。顾霜晓提供的这个方子是当年穿越某个武侠世界时入手的,某位武林名宿的儿子比武后昏迷了十多年,这位名宿为了防止儿子的身体因此而变得极度虚弱,便定期按这个方子给儿子熬水泡澡,以使其身体始终保持在巅峰状态。当然,因为方方面面的限制,顾霜晓给陈西的这个方子算是“阉割版”,不过对陈西来说也够用了,毕竟他只是几年未动武,而非昏迷十几年。 在了解到陈西的“个人履历”后,顾霜晓便知道这家伙应该不缺钱,所以才会给他开这么贵的方子。不过即便如此,她也觉得他至少需要半个月到一个月的时间才能收集到药材,却没成想,第三天他就喜滋滋地抱着一堆药来找她了,而且药的材质还都颇好。问之原因,他笑出了满口白牙,特别得瑟地说—— “我除了长得帅人品好外还有许多优点,比如说,朋友多!” 顾霜晓就什么都不想问也什么都不想说了。 而在拿到药方和药后,陈西意识到了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他该去哪里熬呢?! 在家肯定是不行的,他敢熬,他家老妈就有理由怀疑他变了法的“嗑药”,说不定会立即打举报电话把他给送进局子里去……名声不好就是这样,做点啥都引人怀疑。 小顾妹子家肯定也是不行的,内服的药也就算了,外用的……难道他还能厚着脸皮在她家泡澡吗?就算他乐意,咳咳,她家那两只厉害到不得了的猫狗也不让啊! 于是他偷偷摸摸地跑去跟顾霜晓商量:“你说我在镇上开家店怎么样?” 顾霜晓一边用新买的棉布为未出生的女儿做小衣服,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答说:“怎么突然想开店?” “没办法,我想从家里搬出来。”陈西苦着脸,没点“正当理由”,他家老妈是绝对不会同意让她从家里搬出来的。当然,他若是非要这么做也没人拦得住他,但问题是,后患无穷啊……毕竟那是亲妈,他再怎样也不敢动她一根手指头啊! “那就开。” “那么现在有一个问题,那就是……” “没钱。”顾霜晓头也不抬地回答说。 “……不是这个。”陈西蛋疼,为防再次心塞,他果断地说出了自己的问题,“你说我开个什么店好?” “随便。” “……我是很认真地在问。”陈西越发蛋疼。 顾霜晓缝好小巧可爱的袖子,拿起剪刀减去多余的线头,这才抬起头,回答说:“我很认真。反正你的目的只是借此搬出家,开什么店,赚不赚钱,重要吗?” 陈西:“……”他想了想,觉得这话还真tm有道理,让他完全无法反驳。 于是最终他决定用抽签来解决这个问题。 数日后,“陈老三杂货铺”正式开业——没错,名字就是这么接地气!可见店主对这店是有多不走心! 这店就开在顾霜晓家隔壁,没错,刚好隔壁人打算出去打工,于是便将房子租给了陈西。这房子格局与顾霜晓家不同,只有后院没有前院。不过这对陈西来说倒是正好合意,他果断地将正厅改造成了杂货铺的门面,其他屋子拿来自用,至于后院,则收拾出来准备做个“练武场”。 别看杂货铺门面不大,开业当天门口还真摆了不少只花篮。 其一是陈西老妈送的,在听说儿子要“改过自新”自主创业后,她激动地哭了一整晚,第二天就跑去附近的寺庙烧香还愿了。 其二是陈西大哥二哥合送的,在听说三弟想开杂货铺后,他们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厮想借此骗老爸老妈的钱,没成想陈西居然真的拿出了“积攒多年的打工工资”来开了店。他们虽然平日里瞧不上吊儿郎当、不务正业的陈西,但兄弟感情也是真有的,羞愧之余,正好借此来“赔罪”。 至于剩下的,都是陈西的牌友们送的。虽然他们都觉得陈西这个扬言要“脱团”的小子过不了几天就会重回他们温暖的怀抱,但到底兄弟一场,平日里也赢了他不少钱,所以该表现的时候还是要表现下的。 总体来说,镇上人对于陈西“浪子回头”这件事都还是抱着鼓励赞同态度的。 除了齐静…… 也许是对顾霜晓太关心,也许是因为女性的直觉,她总觉得陈老三这店开的诡异且“居心叵测”,还特意跑去顾霜晓家提醒她“一定要小心!”。 事实上,她这想法还真没错。 陈西之所以把店开在顾霜晓家隔壁,也是抱着可以借此名正言顺地与后者拉关系的想法。别误会,他没什么非分之想,只是觉得如此左后便不再需要偷偷摸摸爬她家墙了。她家那只猫狗真是太可怕了,他每次才一爬过去就能看到它们正眼泛绿光地蹲在墙角……然后就顺理成章地把他压倒在地摩擦了,简直不能更苦逼! 齐静的“怀疑”和“嫌弃”,陈西没太放在心上,说到底他过去名声太差,她因此而心怀警惕也是正常的。反正时间会证明一切,而他现在,也不缺时间了! 时间流逝。 眨眼间就到了来年二月。 今年的冬季格外寒冷,这几日更是直接下了好一场大雪,不知多少人因此被堵在了过年回家的路上。 也正因此,怀孕七个月的顾霜晓许多天都没有出门,一方面是身子越重懒得动弹,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被齐静等人“耳提面命”。 就算不出门,她也无需担心日常生活,齐静时不时就会给她送一些东西来,“年度好小弟”陈西更是“随叫随到”,十分贴心。顺带一提,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齐静对陈西的态度已然好了很多,唯一不爽的是,她的宝贵儿子……不知什么时候就被这厮给拐走了,从前是没事就想找顾姨姨,现在是没事就想先找顾姨姨再找陈叔叔玩,让她一度非常担心文文的未来发展。好在据她观察,陈西这人在接触文文时没怎么乱来,也没故意带坏他,顶多是带他练练身体玩玩游戏。看在文文的身体的确变得结实了不少的份上,齐静决定对这件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日午后。 陈西手提着一串鱼,喜滋滋地跑到了顾霜晓家。 “瞧,我给你带了什么来?” “鱼。”明明已经睡了个午觉却依旧有些犯困的顾霜晓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回答说。 “……是野生鲫鱼。”陈西严肃脸纠正她的话,“我一哥们敲破河上的冰后钓上来的,孕妇吃这个好,我终于帮你煲了吧?” “我自己来就行。”说话间,顾霜晓又打了个呵欠。 “还是我来吧,冬天水冷。”陈西一边说着,一边挽起袖子从井里打水,井水冬暖夏凉,比自来水好用的多。而且因为天降大雪的缘故,镇上的自来水管时不时就出一点问题,放不出水来,也好在绝大多数人家里都有水井,也不妨碍什么。 “麻烦了。”顾霜晓也没和他客气,只说,“对了,还有件事。你杂货铺里有纸钱吗?我想买几刀。”虽然是问“有没有”,但她觉得肯定有,因为陈西这杂货铺开的很有特色,想到的想不到的东西,好像都能在里面找到。 “有。” 果不其然,陈西一点头,而后又好奇地问:“离过年还有一段呢,你现在就买?不如我到时候再给你送来?”本地有过年当天上坟“送祖宗饭”的习俗。 顾霜晓摇头:“我不是这里人,过年也没坟可上。” “那是?” “我外公外婆的忌日,就在这两天。” 准确来说,是明天。 因为顾霜晓的外公外婆是前后脚走的,毋庸置疑,生死相随。 “……哦。我把汤煲上就去给你拿来。”陈西愣了下后,连忙点头。 顾霜晓点头道了声谢,之后又拿钱给了他。陈西没拒绝这钱,有些钱可以不收,有些钱却必须要收,这些他心里都有数。 次日,顾霜晓有些艰难地抚着肚子蹲下身,在院子里的火盆中烧着纸钱。 往年间,每年每逢这个时候,顾霜晓都会亲自去上坟的。而今情况特殊,她也只能以这种方式祭奠两位老人了。事实上,她也不确定这个世界是否存在地府;如若存在,外公外婆如今到底是依旧停留在阴间还是已然去投胎;如若依旧停留在阴间,他们是否能收到她烧的纸钱……但总归是个寄托。 顾霜晓闭上双眸,暗自祈愿:外公,外婆,晓晓不孝,今年没办法亲自去给你们上坟了,等我这边的情况稳定下来,我就带安安去见你们。你们地下有灵,一定会喜欢她的…… 这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 而两位老人坟墓所在的城市,却是从昨夜开始下起了雪,一直到现在都未停。 未去上坟的顾霜晓自然不知晓,从清晨起,就有一辆车停在了墓地附近。而车主人,在这样大的雪天里,站在墓前等了她一整天。 只为见她一面。 31.初二继续大肥章! 傅明寒一直都觉得, 顾霜晓这个人真的是爱恨分明。 若是爱一个人,她便会尽己所能地把一切都摆到这人面前,容不得别人说半点不是;而若是恨一个人,她也能狠心到让人无言的地步。 这种过于浓烈的情感, 正是他一直以来所缺失的。所以从相识起, 他就被这一点吸引了, 最终决定与她结婚,也很难说没有这方面的原因在。 而若是在“爱”这边列个排名,傅明寒觉得自己最多能排在第四, 因为前三的位置分别属于顾霜晓的外公外婆和母亲,这三人的地位坚不可摧。交往结婚以来, 不管有多忙, 不管天气有多恶劣, 这三人的忌日, 她是一定会去墓地拜祭的。也正因此, 他怀揣着期望在雪中等待了一天, 却终究什么都没有等到。 有那么一刻, 他觉得自己已经被丢入了“恨”的那一边, 被她厌恶到宁愿不来拜祭也不愿再见的地步。但紧接着, 傅明寒的理智告诉他, 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算是……和平分手。所以他开始担心, 担心她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 出了什么让她无法前来的意外。更为让人绝望的是, 除了担忧,他什么也做不到。 这份无力感,让人痛苦。 吹了一天寒风的傅明寒浑浑噩噩地开车 回了家,身心皆冷,头疼欲裂。他知道自己也许该见见医生,却偏偏没有这样做,只随便喝了杯热水就躺倒在床上,闭上双眸,习以为常地陷入了不安稳的睡梦之中。 再次醒来时,傅明寒听到身旁有哭声,他有些艰难地睁开双眸,只见妹妹傅小贝正坐在床边低声哭泣。 “……怎么了?”他问道。 开口的瞬间,傅明寒意识到自己的声音干涩到了一定地步。 “大哥你醒了?”傅小贝先是一惊,又是一喜,随即更加大声地哭了起来,“你吓死我了!” 不明白发生了些什么的傅明寒微蹙起眉,这才发现自己正在输液。 “我这是……” “爷爷,奶奶,爸,哥,大哥醒了!” 伴随着傅小贝的叫唤,卧室中瞬间“涌进”了一堆人。 “臭小子,你是不是想把我们给吓死?” 傅老爷子最先发言。 “赶紧收拾东西给我搬回家,不会照顾自己就别一个人在外面住了!” 傅爸随之补刀。 “你们都给我闭嘴,别把明寒吵到头疼了!” 傅老夫人毫不客气地展现出了“食物链顶端生物”的气场。 傅小贝的双胞胎哥哥傅明庭立即开始拍自家奶奶的马屁:“奶奶说的对。”然后就被其余四人一齐说了句—— “你闭嘴!” 傅明庭:“……”好吧,他闭嘴,谁让他在食物链最底端呢……qaq 伴随着对话的进行,傅明寒这才意识到之前发生了什么。大概是因为吹了一天寒风的缘故,他躺下后就直接发起了高烧,陷入昏迷状态的他自然不记得“约好了今天要回家吃午饭”的事,结果就是家人打电话给他却无人接听,一番折腾后,他们总算是在这边找到了他。 “……爷爷,奶奶,爸,明庭,小贝,对不起。”弄清楚一切后,傅明寒心生愧疚,满脸歉意地说道,“吓到你们了。下次我会注意。” “没有下次了!”傅爸瞪眼,“你今天就给我搬回去。” 靠坐在床头的傅明寒微低着头,垂下眼眸:“我之后会好好照顾自己的。” “我让你回家,你听到没?!”傅爸傅文松是暴脾气,当场就怒拍了桌。 “这里也是我的家。” “媳妇都没了,你还有个鬼的家!” “……”傅明寒的眼中闪过一丝痛楚,却一言不发。 其实他很清楚,自己的坚守毫无意义,甚至可能只是个笑话。但,除了这里,他也不剩下什么了。 “你……” 傅文松一句话尚未说完,就被他亲妈傅老夫人一把拉住了:“好了。” “可是……” “这件事下次再说吧,明寒还生着病呢。” 傅文松看着明显又瘦了不少的自家儿子,只觉得有更多的话堵在嗓子眼,说不出来又咽不下去,片刻后,他狠狠道:“随便他吧。”说完,他转身离开。 傅家老爷子也是摇了摇头,没说什么就离开了。 傅老夫人看着形容瘦削、神色憔悴的孙子,微叹了口气:“明寒,你是个聪明孩子,该明白‘往事不可追’的道理。有些人,有些事,过去了,就真的过去了。你再强求,也是没用的。”不可否认,她很喜欢顾霜晓这个孙媳妇,虽然那孩子有些任性有些作,但也是真心待明寒的,这点,她看得出来。只是,孙媳妇再好,也终归比不上孙子。事情到了如今这个地步,她也已经不再期望孙子能与顾家丫头破镜重圆了,只希望前者能尽快从这段失败的婚姻中走出去,重新寻觅到自己的幸福,过上舒心的日子。 说完这句话,傅老夫人也离开了。 卧室中除去傅明寒外,只剩下傅明庭傅小贝这对双胞胎兄妹。 傅明庭看到长辈们都离开,这才松下捂住嘴的手,咋舌道:“大哥,你这次还真是搞了个大新闻啊,吓死我们了!” “大哥,要不你还是听爸的话搬回去吧。”傅小贝扯住傅明寒的衣袖央求道,“你一个人住在外面我真的不放心,大不了……大不了等找回嫂子后,你再搬回来嘛。”虽然她觉得大哥找回嫂子的希望实在渺茫,但……想想就好,还是别说出来了吧。 傅明寒看着殷切注视着自己的弟弟妹妹,心中温暖,于是终究没忍心直接让他们失望,只能说:“我考虑下吧。” 可他的真实想法,傅明庭与傅小贝兄妹又哪里看不出来。 离开卧室后,傅小贝抓狂地说:“大嫂到底是去哪里了啊?!她真的不要家也不要大哥了吗?” “看这情况,八成是了。”傅明庭口无遮拦地说道,“说不定都已经有新男朋友了。” “你少胡说八道!”傅小贝狠狠地给了傅明庭一个肘击。 “嘶!我是说真的,大嫂那么漂亮,女人刚离婚时又是最心灰意冷最容易被人趁虚而入的时候,所以,真的很难说呐。” “……” “不过话又说回来,大哥现在也是最心灰意冷最容易被人趁虚而入的时候……”傅明庭摸下巴,“而且,治愈情伤的最好办法就是开始一段新感情!大哥这么优秀,我想应该不会有人介意他离过婚。” “……你认真的?” “nonono!”傅明庭摇晃着手指,“这叫‘死马当作活马医’!” 傅小贝一脸怀疑地看着自己这位有点不靠谱的哥:“你想怎么做?” “附耳过来!”傅明庭伸出手把妹妹的头扒拉到自己怀里,低下头一阵“嘀嘀咕咕”。 时间流逝,眨眼间,新年就到了。 虽然齐静极力邀请顾霜晓到自己家中过年,但后者在思考过后,还是决定自己一个人不过——准确来说,是两个人,再加一只猫一只狗。满打满算也是“四口之家”了,所以一点不冷清,反倒热闹得很。 大年初五,齐静牵着文文上门来“走亲戚”。 顾霜晓给文文包了一个厚厚的红包,齐静也是给未来的“干女儿”准备了几个自己亲手做的玩具——没办法,她手工活不行,做出来的衣服鞋子担心不好穿,所以思来想去还是选择做玩具,丑是稍微有点丑,但不影响玩嘛! “说起来,霜晓,你医院选好没?”吃饭时,齐静问道。 她这问题问得实在,再过两三个月,顾霜晓就要生产了。孕妇到时候肯定是要到医院里待产的,齐静自己是在镇医院生的孩子,因为家就在这里,家人照顾方便。不过她知道顾霜晓的家庭条件好且有洁癖,镇医院对她来说稍微有点……所以才有此一问。 其实顾霜晓也有考虑这个问题,虽然自己在家待产也不是不行,但是……既然有条件,她选择去医院。这里有个麻烦之处——万一顾恒还未放弃寻找她,入住医院肯定是要登陆个人信息的,到时候,若是被顾恒发现她怀了孕,不知道又要闹出什么幺蛾子,说不定还会给傅家带来麻烦。 所以,她一早就打算好要“伪造个人信息”。 原本是打算自己做的,但现在,可以将它委托给陈西——这家伙与其说是开的杂货铺,倒不如说是开的万事屋。 事实证明她的选择没错,陈西一听说这件事后,立马拍着胸脯表示“交给我了”。当天下午,他就跑来跟她说“我有一朋友是开私人医院的,条件贼好,你也不用伪造什么身份了,直接入住就成,给你高级vip待遇!” 顾霜晓对此的反应是,嗯,至今为止,她已经听说他有做药材生意的朋友,卖文物的朋友,做香烛买卖的朋友,开合法赌场的朋友,国宴级大厨的朋友…… 现在又冒出个开私人医院的。 果然这人还真是如他自己所说的那般——朋友满天下。 第三十四章 四月底,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 顾霜晓算着时间差不多,便入住了陈西朋友的私人医院。一切如他所说,房间干净舒适,营养餐美味可口,几个经验丰富的护工全天候围着她转悠,连被一同带来的大黑小橘也被照顾地很妥当,的确是高级vip待遇无疑。 如果非说有什么不满,那无疑是—— “为什么你也一起来了?” 顾霜晓看着坐在病床边削苹果的陈西,有点无奈地问道。 “这不是为了照顾你么!”陈西“嘿嘿嘿”地笑,顺手把苹果切成小兔子形状,整整齐齐地摆放在床头柜上的盘子中。 然而顾霜晓并不吃这一套,陈西这人哪里都还将就,就是嘴贱的毛病永远改不了。她于是“呵呵”了声:“真的?” “真哒!” “大黑,小橘。”顾霜晓看向趴在床边的一猫一狗,说道,“记住了他的话。他要是走,就咬断他的腿。” “汪!” “喵!” 一猫一狗纷纷表示自己很乐意完成这项任务。 “……喂,说好的义气呢?”陈西顿觉蛋疼,“你们现在玩的手机还是我帮忙弄的啊!” 顾霜晓一听这话也挺无语,没错,就是这个“流毒无穷”的家伙让她家猫狗染上了“手机瘾”,每天闲着没事就一起“农药”“吃鸡”,没事还看上两集《动物世界》和韩剧,除开固定的修炼外,其余时间都丢这儿了。 顺带一提,为了配合大黑和小橘的肉垫,它们的手机是陈西专门找人帮忙定制的——对,他还有个做手机的朋友。手机还附赠便携外壳,方便一猫一狗带着它四处移动。 “好吧,好吧,我说实话。”陈西举起双手投降,而后,他敛起脸上的嬉笑之色,认真说道,“那个人,就在这座城市。” 一个月前,他就突破了气劲境界。 然后,他又花费了半个月的时间,将那人留在自己体内的气劲化去。 虽然才只是刚突破不久,但他觉得自己的精气神都处于最好的状态,所以,他想自己该来做那件一直想做的事情了。 “你想好了?”顾霜晓说道,“现在不是最好的时机。” 陈西的天赋很好,又因祸得福,步入内力境界只是时间问题,到那时他再去“复仇”,绝对十拿九稳。 而且,她现在正处于“特殊状态”,万一他玩脱了,她还真不一定能在第一时间帮他续一秒。 “我知道。”陈西点头,“但正因如此,我才要去。” 不是鲁莽,也不是一时意气,而是他觉得自己应该这么做。 安危固然重要,但勇气和锐气也同样重要。说到底,若是他一心抱着“以势压人”的打算,与那人又有什么区别?就算打败甚至打死了那人又有什么意思?真正的复仇,就该像现在这样,怀揣着勇气与锐气走到那人面前,告诉他“我回来了”,告诉他“我不仅回来了,还因祸得福地突破了”,“现在,你我二人站在同一地位,所以,再来战!”。 他不仅要复仇,还要碾压到让那人哪怕不想服也不得不服的地步。 “是么。”顾霜晓点点头,“那就去吧。”她想了想,又问,“哪天?” “三日后,正午。” 陈西说完后,笑了笑:“一切顺利的话,回来时还能给你们带一家挺好吃的肘子。” “我就不去看热闹了,让大黑陪你走一趟吧。”顾霜晓说,“你要是不幸壮烈了,它好歹还能把你的尸体扛回来。” 陈西黑线:“……顾妹妹啊,你就不能想我点好?” “呵呵。” “还有这个。”顾霜晓从枕下拿出一样东西,递给陈西。 陈西摊开手掌,接过一看,发现是一条红线项链,中间坠着把刀状的挂件,乍看之下颇为玲珑可爱。他定睛一瞧,顿时乐了:“哟,还是青龙偃月刀?关二爷的武器啊!”虽然是浓缩版的。 “不嫌弃就戴着吧。”顾霜晓语气淡淡地说道。 不同的挂饰有不同的意义,比如说她送文文的“蝙蝠”,就有“福”意,葫芦则与“福禄”谐音,有富贵之意。而武器状的挂饰,普通的姑且不说,开过光的却不是随便能送人的,因为武器这玩意是把“双刃剑”,一个不好反而容易伤人。好在陈西本身就是个练武之人,品行又不错,搭配上这有着“忠义”之意的挂饰,也算相得益彰。 熟知陈西身体状况的她原本就猜到他即将去“一雪前耻”,所以事先就准备好了它,眼下便顺理成章地送了出去。 “不嫌弃,不嫌弃,我喜欢!”陈西美滋滋地把新得的挂饰挂在了自己脖上,相处日久,他虽然没有刻意去打听,却也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位“顾妹妹”十分之不一般,所以她送的东西必须给力!反正嘛,他这一戴上,顿觉自己头上多了几个类似于“力量祝福”、“铜墙铁壁”的buff,美得很美得很! 两人谁都没觉得这种战前刷buff的行为有啥不对,拜托,都是队友了,刷副本前加状态有毛病吗? 必须没有好吧! 三天后。 陈西清晨又来看望了下顾霜晓,在蹭了一顿医院餐后,他面色如常地离开了。 即使是早晨,医院中的人也很多,但谁又能想到,这个乍看之下有些吊儿郎当、脸上习惯性带着点嬉笑的男人,正要去赴一场生死之约。 他的心中毫无畏惧。 因为,狭路相逢,勇者胜! 一条黑狗跟在他身后。 时不时就有人说“医院里怎么会有狗?”、“应该是野狗跑进来了吧?”、“不会有人带着狗来看病吧?”之类的话。 黑狗摇摇尾巴,又打了个呵欠。 它不喜欢这里,还是喜欢镇上,空气清新,人也不会这么没见识。 狗上医院怎么了? 狗还能把人打进医院呢! 另一边。 市中某酒店。 “环境看着还不错。”身穿一件浅粉色毛衣裙的短发俏皮女孩环视了整个套间后,如此评价说,而后又补了句,“最里面的房间归我啦!” 这少女正是傅小贝。 “知道啦,没人和你抢。”傅明庭随口说道,虽然他只比妹妹大了几分钟,却特别有身为哥哥的责任感,“大哥,你住哪间?” “随意。”傅明寒言简意赅地回答说,“你先选吧。” 他订下的套间有四五间房,足够他们随意挑选了。 “大哥啊,我们是出来放松的,你别老板着个脸啊。”傅小贝跑到傅明寒身边,抬起手抱住他手臂,“来,笑一个~” 傅明寒有些无奈地将妹妹一个劲往自己衣袖上蹭的头推开:“别闹。” 傅小贝鼓了鼓脸,丢给傅明庭一个“这人好难搞”的眼神,后者耸了下肩摊开双手,表示“这是我也没辙”。可他们也不敢太折腾大哥傅明寒,毕竟为了把这个“工作狂”弄来这里,两人可谓是花了九牛二虎之力,该用的法子都用遍了,最后还是借了家中长辈的势才勉强成功。 为啥把傅明寒弄来这里呢? 表面上的理由是“来放松”。 实际上嘛…… 嘿嘿嘿,他们另有安排! “大哥,时间还早,我们不如一起出去逛逛吧?” 傅明寒摇头:“你们去吧,我还有些事情要处理。” “……说好是来休息的,你怎么又想着工作的事啊?”傅小贝不满地说道。 “演唱会晚上才开始,到时候我一定陪你去。”傅明寒宠溺地摸了摸妹妹的头,“和明庭一起去玩吧。明庭,照顾好小贝。” “放心吧!”傅明庭拍了拍胸脯,表示“我办事你放心。” 傅明寒话说到这个地步,傅小贝也不好再反驳了,只能蔫蔫地跟着双胞胎哥哥走出去。 傅明寒注视着兄妹二人的背影,微叹了口气。他其实不觉得自己需要刻意来“听一场演唱会放松”,更对演唱会毫无兴趣,只是,家人的担忧他都看在眼中,所以最终还是选择了配合。 他摇了摇头,做到套间内的办公桌边,打开电脑,开始处理手头剩余的公事。 “嗳,你说,我们的法子能有效吗?”宣称要出去玩的傅小贝最终和哥哥一起坐在了酒店的餐厅中,一边随口喝着果汁,一边没精打采地问,“大哥好像对工作以外的事情毫无兴趣。” “应该没……问题吧。”傅明庭不确定地说道,“晚上看看情况再说吧!” 说到这里,兄妹俩齐齐叹了口气。 片刻后,傅小贝说:“我还是更喜欢大嫂。” “谁不是呢,可问题是……根本找不到啊。” “哎……” 与此同时。 顾霜晓也在房间中接待了一位“意外来客”—— “嘿!”齐静推开门,往里面那么一蹦跶,“怎么样!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顾霜晓:“……”不惊喜,也不意外。 “哈哈哈,是不是震惊到说不出话来啦?!” 顾霜晓:“……”才怪好吗? “知道我为什么会突然来吗?” “来看乐灿的演唱会吧。”顾霜晓无力地说,“别忘了,你的票还是我帮忙抢的。”齐静这人从来就手黑脸黑,妥妥的一个非洲人,这次乐灿难得在离镇子不远的城市开演唱会,她特别想来看,于是就拜托顾霜晓帮她一起抢票。为了满足这家伙的心愿,顾霜晓特地变着法子给自己临时加了点运气,这才顺利地抢到了齐静想要的票,位置还不错的那种。 齐静:“……”这就很尴尬了,停顿片刻后,她选择糊弄过关,“哎嘿!答错了,我是来看你哒!” “是么?”顾霜晓挑眉,“那就留在这里陪我,哪儿都别去了吧。” 齐静:“……”qaq霜晓,你变坏了! 顾霜晓微笑:是你重色轻友吧亲。 32.初三大肥章奉上! 齐静坚决不承认自己是重色轻友, 追爱豆的事……咳,能说是重色么?这是对精神文明的追求! 好在顾霜晓也没真想抓着她不放,只问:“在这待几天?” “大后天坐车回去。” 今天是周五,齐静打算在看完今晚的演唱会后, 再在这里陪好友两天, 周一早上再坐车回去。实际上, 她原本都考虑过请一段时间假陪顾霜晓待产,结果被后者坚决地拒绝了。齐静担忧之余,事先背着顾霜晓、硬“逼着”陈西带她过来考察过环境, 在确定这家私人医院的确不错后,这才放心地继续上班。 不过即便如此, 她还是毅然借着看演唱会的机会来陪陪好友, 就算帮不上什么忙……起码还能陪她聊聊天。 “对了, 陈老三呢?”齐静奇怪地问道, “他不是和你一起过来的?” “有事出去了。”顾霜晓面色如常地回答说。 倒不是故意瞒着齐静, 只是陈西似乎也不太希望镇上的人知道他的事情, 所以她也不好多说些什么。 “真不靠谱。”齐静习惯性地对他表达了下鄙视, 而后, 咬了咬唇, 又左右看了眼, 这才低声说,“不过现在再看……他人也还不错, 而且对你也挺好的, 你……”她顿了下, 才继续问道,“是怎么想的?” 顾霜晓哭笑不得:“你想太多了。” 其实也不怪齐静误会——在外人看来,陈西与顾霜晓就是能说上几句话的邻居关系;可在她眼里,两人关系分明很不错,偶尔还会默契地说些她听不太明白的话。 所以她一不小心就想的有点多。 “……真的?” “真的。”顾霜晓轻笑了声,“你放心,我若是有再婚的打算,肯定第一个通知你。”虽然基本没可能…… 说罢,她低下头,眼神柔和地轻抚着高高隆起的腹部,“不过现在,我只想带着她好好过。” “哦。”齐静点了点头,虽然心里还有些疑惑,却决定不再去想。她们是朋友嘛,所以霜晓肯定不会在这种事上骗她的。 傍晚时分。 齐静挥别顾霜晓,换好“演唱会专用战斗服”,就一路朝爱豆乐灿的演唱会现场杀过去了。 一小时后,她成功地坐在了自己的座位上。不得不说,顾霜晓给她抢到的位置的确非常好,离vip席位极近,可以相对清楚地看到舞台和屏幕。 片刻后,傅明寒与弟弟妹妹一起落座在了齐静座位前方两排处。 考虑到环境,傅明寒换掉了惯常穿的西装三件套,换上了休闲衬衫加长裤。不过正如傅小贝所说的那样,他就是那种“能把休闲装穿成正装效果”的男人,与整个演唱会的氛围格格不入。事实上,傅明寒也的确是不太喜欢来这种地方,一来他对流行乐不是很感兴趣,二来现场也太过嘈杂喧闹,让他有些头疼,完全起不到半点放松效果。 不过,作为一个哥哥,答应弟弟妹妹的事,即使再不喜欢,他也会一言不发地默默忍受。 “不知道乐灿今晚的开场曲会是什么!”傅小贝满脸期待地说道。 “这个我打听到了。”傅明庭作为一个合格的“妹控”,也表现出了与大哥一样的“操守”,“是《待归》。”演唱会准备工作繁杂,工作人员也颇多,只要有心有钱,想打听出这种事非常容易。 “这首吗?我喜欢!”傅小贝顿时乐了。 《待归》是乐灿前不久新出的专辑的主打歌,是一首古风歌曲。据说,原本的主打歌不是这个,但在拍摄mv之前,乐灿突然来了灵感,临时换曲。在乐灿的黑子们看来,这无疑是他“不尊重人”的表现;而在乐灿的粉丝们看来,这无疑是“我灿才华盖世”的又一个有力证明。而事实上,这首歌的质量也的确是很高,发售后连续数周播放下载量第一,直到如今都未掉出前十。连带着,专辑的销量也是一路直飙,成功地破了乐灿上一张专辑保持的记录。 而此时,齐静也正一边等待着演唱会开场,一边心情激动地拿手机刷着“太阳系”——乐灿粉丝聚集的论坛。 乐灿的粉丝们一致认为自家爱豆就像太阳一样灿烂夺目,而他们,就是围绕着太阳公转的一颗颗行星。 没错,粉丝们自称“行星”,而几个论坛的管理员,头衔分别为“水金地火木土天王海王”,从前还有个“冥王星”……然而冥王星却被科学家们除了名,九大行星从此变八大。那位倒霉的哥们一咬牙,直接把头衔从“冥王星”改成了“哈雷彗星”,以示自己到底是有多倒霉。自此之后,禁言拉黑这种事就基本上是他在做,谁让他是扫把星呢! 言归正传,乐灿粉丝中那些“神通广大”的家伙,也是打听出了演唱会的开场曲是啥,然后就果断在“太阳系”里发了贴。 齐静一看顿时乐了,“噼里啪啦”地就回复了一句—— 超棒!我也最喜欢这首歌了! 她没撒谎,至今为止,乐灿的所有歌曲中她最喜欢《待归》了。一来是因为这首歌的确好听,二来也是因为她听堂弟齐安说乐灿这首歌的灵感来源就是他们镇外的那条河!她相信这不是谎言,因为歌曲里说的故事她熟啊,“水鬼阿贞”的故事嘛,她从小就听说过!她刚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差点没忍住到论坛里显摆,不过堂弟说这事乐灿本人不打算公开,所以她也只能把这埋在心里了。 不过也正因此,听乐灿唱这首歌时,她总觉得自己和爱豆共享了一点“小秘密”。 嘿嘿嘿,美得很~ 伴随着开场时间的临近,现场几近坐满了人。 而傅明寒左边的空位上,也坐下了一名女性。在她坐下的瞬间,正低头用手机看邮件的前者下意识抬头看去,原因无它——她与他的……前妻顾霜晓,用的是同款香水。 他虽然对香水没什么研究,但两年的日夜相处早已让他熟悉了这个味道。 尤其…… 他曾送过她这个牌子的香水。 他一直很清楚自己在情感方面十分木讷,用弟弟傅明庭的话说就是“白瞎了这张好脸”,死板,无趣。交往时也好,结婚后也罢,每逢各种节日就是他最头疼的时候,他真的不知道该如何选礼物。他也当然可以随便买一样奢侈品送她,可只要一想到她精心选择的那些送给他的礼物,他就觉得自己应该就算不能回应给她同等的感情,也至少应该回应给她相应的尊重。敷衍这种事,他不能也不会去做。 思来想去之下,他想到了一个“好主意”,那就是趁她不在的时候偷偷查看她的梳妆台,看有什么快用完了,就拍下照片,再去公司问懂这个的下属,然后再去给她买回来当礼物。 事实证明,这个法子果然不错,起码她真的很高兴,每次收到礼物时都会说“我刚好需要这个!”。 他一直觉得她对此毫不知情,直到某一天,他无意中看到她往化妆间的洗手池中倾倒香水,然后将几近空了的香水瓶放回了卧室的梳妆台上。 他这才知道,原来她什么都知道,可她却什么也没说,只是在即将过节时,就偷偷地清瓶。 也许是因为想到了过去之事的缘故,他凝视身旁人的时间不觉就有些长。左边的女性若有所觉地转过头,目光相对的瞬间,她朝他露出了一个甜美的微笑。 傅明寒微微一怔。 这倒不是因为这名女性有多美丽,而是因为…… 太像了。 本来还没觉得,再仔细一看,这名不知名的女性不仅用的香水与霜晓一样,连发型、妆容和衣着打扮都有后者有些相似。而若论长相,她虽不及霜晓,却还要更甜美些,也更配这种“公主系”的风格。 与此同时,傅小贝与傅明庭对视了眼,两人目光传信。 傅小贝:你觉得怎么样? 傅明庭:我觉得有戏! 在傅明寒的注视中,这名陌生女子微微低下头,露出了一个有些羞涩的表情。 傅明寒回过神来,发现自己的确有些失礼,略带歉意地说道:“抱歉。” “没关系的,傅先生。”女子微微摇头,再次露出了了一个甜美可人的笑容。 “……我们见过?”傅明寒微蹙起眉,他的确对此毫无印象。 “嗯。之前傅伯伯过生日的时候,我去参加过酒会。”女子说了这句话后,才补救般地说,“我姓辛。” “你是辛远辛伯伯的女儿?” 傅明寒想起了自家公司的合作伙伴。 “是的。” 傅小贝适时地插嘴说道:“小娅姐,好巧啊!你也来听乐灿的演唱会?” “小贝?好巧!”辛小娅目光讶异地看向傅小贝,“你们兄妹一起来看演唱会?” “是啊是啊!好巧啊!” 巧合? 才怪! 傅小贝原本买的就是四张票而非三张票,辛小娅也是她邀请来的。 正如傅明庭之前所说的那样,“治愈情伤的最好办法就是开始一段新感情”,可她看大哥傅明寒对此明显是兴致缺缺。思来想去,她决定拉着双胞胎哥哥一起为大哥创造机会! 刚巧,和她有数面之缘的辛小娅在一次聚会中,隐晦地询问她大哥离婚的事。 更巧的是,辛小娅给人的感觉和大嫂还挺像。 傅小贝觉得,既然大哥喜欢大嫂那个调调的,应该不会讨厌辛小娅吧? 于是,便有了今天这场偶遇。 傅小贝一边笑着与辛小娅搭话,一边在心里握拳:大哥,加油! 而傅明寒…… 他看着一左一右谈得颇为投机的女子,十分认真地提议说:“小贝,不如我们换个位置吧,这样你们比较好说话。” 辛小娅:“……” 傅小贝:“……” 傅明庭:“……” 气氛一时之间相当尴尬。 后两人的心中疯狂咆哮着:大哥!你简直是注孤生啊!大嫂当时到底是怎么看上你的??? 第三十六章 傅明寒并未怀疑弟弟妹妹,也没发现这场偶遇其实并非偶遇,只当一切只是个巧合。 毕竟,他就算再聪明也猜不到自家弟弟妹妹居然会突发奇想地试图给他找一个新女友。而如若他知道,今天也肯定不会来这里。 因为他对这种事毫无兴趣。 其实,霜晓走了以后,他想了很多。 因为刚开始的时候他也很疑惑—— 最先提出离婚的人明明是他,最后不想离婚的人还是他。 觉得无法继续这段婚姻的人是他,想要挽回这段婚姻的人还是他。 认为无法再与她一起的人是他,爱上她的人…… 也是他。 多么矛盾。 简直到了神经病的地步。 说得再难听一点,就是犯贱。 人走了才懂得珍惜,早干什么去了? 所以他在痛苦之余,也是真的很好奇,好奇自己到底在想些什么。 所以他很努力地思考了,即使在感情这方面真的很不拿手。 最终他得出了一个结论——他的确是爱她的。 从始至终,他都把自己想的太过“无私”了。她是个任性的女人,不会委屈自己嫁给不爱的人,可难道他就是会委屈自己的人吗? 不。 若非是因为有着相当高的好感度,他也是不会最终决定与她结婚的。 多可笑,直到如今,事后回想时他才发现他们是相爱的,或者说,曾经相爱过。只是,那两年间他们都不懂得如何去爱一个人,最终的结果就是互相折磨,遍体鳞伤。 他太自以为是了,觉得自己给不了她想要的一切,与其再继续互相这么下去,再继续让她痛苦下去,还不如主动放手。可却没有想过,她也许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并且在努力试图着改变。他应该意识到的,只要自己窥见一丝可能,一丝“能与她继续走下去”的可能,就会轻而易举地反悔。可他却自大地忽略了这一点。 她成功地改变了。 他发觉到了。 然后,一切都太晚了。 他已经伤透了她的心,所以她不仅自己不肯回头,也不肯给他一个回头的机会。 他是爱她的。 改变前的她也好,改变后的她也罢。 只因为她是顾霜晓。 傅明寒兀自出着神。 傅小贝却是暗自着急,心想大哥刚才看到辛小娅的时候明明发了会呆,疑似很中意,怎么这会儿看都不看人家一眼?这不太对劲吧? 她疑惑地转头看向二哥,以眼神询问“这是个什么情况?”,后者耸肩摊手,表示自己也是一头雾水。 对外人来说这事也许很难理解。 但如果询问傅明寒,答案再清楚不过—— 相同的香水也好。 熟悉的风格也罢。 这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她不是顾霜晓啊,所以他为啥要关注她? 另一边。 后台化妆间中。 王洋冲靠躺在沙发上那不负责任的“大明星”喊道:“时间快到了,别不务正业了,快起来。艾米,帮他再检查一下妆。” 乐灿站起身,虽然平时他是很任性没错,但在工作相关的事情上他还是很配合的。哪怕是黑子,也基本找不到机会从这方面黒他。 艾米是乐灿专用的化妆师,听到王洋的话后,她拿起粉盒与粉刷,准备再帮乐灿刷两下。 乐灿任由她施为,却依旧没放下左手中的素描本和右手中的铅笔。 “祖宗,这都什么时候了,咱开完演唱会再画好吗?!”王洋简直蛋疼,虽然乐灿宣称“绘画能让我更加集中精神”,但考虑到后者几个月以来对画画的痴迷劲,他总担心这家伙某一天会跟自己说“我决定转行去当一名画家!”,那可就坏菜了! “搞定!”乐灿随手丢开手中的铅笔,然后翻转过素描本,“怎么样?我的最新大作!” 化妆间中此刻就他们三人,本来不止,但乐灿在基本准备完毕后就让其他人暂时离开了,这也是他的个人习惯——进入工作状态前需要一个相对安静的环境。 王洋与艾米两人同时定睛那么一看。 王洋顿时牙疼:“你画的是猫?” 艾米不确定地说:“是狗吧?” 乐灿鄙视地看着两人:“什么眼神,我画的明明是你!”他口中的“你”说的是王洋。 王洋:“……谢谢你啊。”他这辈子从未发觉过自己居然能长得真不像人,真是长见识了! 艾米侧过头偷笑。 “我画得不像吗?”乐灿转过素描本,摸着下巴说,“我觉得还挺像的啊。” “呵呵。”除了这个,王洋还能说什么? 他觉得吧,上天真的是公平的,在给予了乐灿无与伦比的音乐才华后,直接把他变成了一个绘画方面的手残党。正常人学习了几个月后,怎么着也不该是这个水平吧?不过这样也好,若是乐灿的绘画天赋太高,他还真担心这厮立马换行。 乐灿看了半天自己的作品,轻啧了声,随手撕下这张纸丢进垃圾桶中:“回去后再帮我找一个新的绘画老师吧,这个不行。” 王洋:“……”这都第四个了吧?承认吧,不是人家老师的问题,是你不行! 虽然心里无限吐槽,但他最终还是叹了口气,点了点头。反正只是请人而已,又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还是从了这祖宗吧。然后,他第一百零一次地好奇了:“所以,你到底为什么一定要学画画?” 乐灿也一百零一次地回答了他:“秘密。” 王洋也是轻啧了声,却也到底没说啥,谁还没点自己的小秘密呢?他的秘密也只会比乐灿更多,毕竟,他肯定不会在做了【哔——】梦后把这事告诉别人! 眼看着时间差不多了,乐灿随手丢开素描本。 王洋问道:“第一首歌是《待归》,第二首是……”说了第一次换装前的几首歌后,他问道,“需要再看一次歌词吗?”虽然到时候也有提词器等保险设施,但他还是觉得充足的准备工作最重要。 “不用了。”乐灿抬起手指点了点自己的额头,自信地说,“都在我脑子里。” 尤其是第一首,怎么会忘呢? 那样清晰的梦境。 然而他也很清楚,人类的记忆都是有保质期的。 所以,在一切忘却之前,他得找到一个方法,把一切记录下来。 找别人帮忙画就算了吧,正如他之前对王洋所说的那样,这是他一个人的秘密,所以绝对不要分享给另外的人。 绝对! 演唱会开启的前一秒。 坐在床上的顾霜晓拿起遥控器准备打开电视,在上面也能看演唱会在某视频网站上的的直播,她本身对此没什么兴趣,不过考虑到齐静之前说过“不知道会不会拍到我!”……她决定抱着“大家来找茬”的心态看一看。 最初稍微有些卡。 很快,画面变得清晰流畅。 颇具东方特色的悠扬乐声随之响起…… 顾霜晓:“……” 等一下,随着舞台旋转,如同土拨鼠一般从下方“钻出来”的那家伙怎么好像有点眼熟? 她没有失忆症,所以自然能够清晰地想起那个夏季的夜晚。 她喝了点小酒,然后……一脚把齐静的爱豆给踹下了船,然后还对他的记忆做了一点手脚,最后还把人丢路边了…… 顾霜晓抬手扶额:天,如果齐静知道这件事,八成会和我绝交一小时的吧? 思考片刻后,她拿起遥控器,默默地关掉了电视。 对,她就没打开过电视,她什么也不知道,什么都不记得。 乐灿是谁呀? 不认识。 就在她如此想着之时,病房的门蓦地被推开了,然后,一只猪钻了进来。准确点说,是一个猪头钻了进来。 顾霜晓看着鼻青脸肿的陈西,忍俊不禁:“你这是被围殴了?” “他们倒是敢!”陈西说话时扯动了嘴角的伤口,他“嘶”了声后,摆了摆手,“为防那老家伙暗算我,我可是请了不少人去做‘见证’,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他可不敢做这种事。”他口中的老家伙正是与他结仇的那人,后者其实也才四十余岁,只是其与陈西既有“弑师之仇”,又有私仇在后,所以陈西自然不会在口头上尊重对方。 “那怎么变成了这样?” “他怕输呗。”陈西冷笑了声,“刚开始他还以为我是故意去送死,秀什么宗师气度,发现自己要输后,就什么阴招都敢用。” 他虽然是抱着必胜的把握去的,但双方的实力只在五五之间,他虽然赢了,却也不能说是碾压式的胜利。当然,这是武力层面上的。从精神层面上来说,那人无疑是被他按在地上狠狠地摩擦了一遍。 想到此,陈西只觉得心头快意无比,伴随着这块垒的消失,他隐约觉得自己好像又往前走了一步。 还有什么比“踩着仇人往上爬”更爽的事? 必须没有! 顾霜晓看着陈西一边忍着痛一边努力想要露出得瑟笑的模样,也是无话可说,她摇了摇头,从枕头下面摸出一个盒子,远远丢给他:“用这个吧,应该比你自己预备着的伤药要好。” “哟,这怎么好意思呢!”陈西一边这么说,一边果断地打开了盒子,低头深吸了口气,笑嘻嘻地说,“还挺香。怎么用?” “直接抹伤处就可以了。”顾霜晓回答说。 之前她早就预料到了陈西会在这个时候去“复仇”,所以才能送出那只挂饰。这盒药膏也是事先就调制好的,用陈西三不五时就主动送来的药材,嗯,这叫羊毛出在羊身上。之前之所以没把这个给他,主要是因为——人还没去决斗,就送药膏——实在有诅咒嫌疑。所以拖到这会儿才给他,不过送得早不如送得巧,说到底东西能派上用场就好。 陈西溜达进洗手间中,随手脱掉上衣和裤子,开始往脸上身上的伤口涂抹药膏。 大黑顺着门缝钻进来,口中还叼着一只塑料袋。 恰在此时,陈西说道:“对了,我给你们带的肘子在大黑那里。这家可是老字号了,店虽小但东西可香了,记得给我留一份!” “汪!”黑狗放下塑料袋,叫了声。 顾霜晓打开袋子,发现里面分了好几个包装。她将陈西和齐静的份随手放在了一旁的柜子上,又拆开两份,分别给了大黑和小橘,这俩口味如今是无限向人类靠近,最初她还担心吃人类食物会不会影响它们的健康,经过观察后发现并不会,她这才放下心来,而它们也从此在这方面放飞了自我…… 她稍微尝了点剩余的肘子,原本她对于这种油腻腻的东西是没什么兴趣的,但正如陈西所说的那样,这家的味道的确是不错,软烂细嫩,肥而不腻,入口即化。 不知不觉间,她就接连吃了好几块。 陈西重新穿好衣服,随手将装药膏的盒子往裤袋里一踹,满身药香味地走回来。 “怎么样?香吧?” 如此说着的他从柜子上拿下自己的份,迫不及待地塞了一块在口中,一边吃一边摇头晃脑地感慨:“香!美!神仙也不换呐!”说完还开玩笑,“吃完之前别让我做事啊,不然跟你急。” “那可真就不好意思了。”顾霜晓将面前剩余的肘子分给大黑小橘,镇定自若地说,“麻烦你帮忙叫个医生。” “……啊?” “我觉得自己快生了。” “……” 33.初四依旧肥肥肥! 陈西叼在口中的肘子“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愣了数秒后, 他声音打颤地问:“你……在和我开玩笑?” 顾霜晓的声音依旧那么冷静镇定:“你觉得我会拿这种事开玩笑?”对于孩子大概什么时候出生,她心里是有数的,所以才会选择在最近入院。而之所以对齐静说自己的预产期还有一段时间,也是因为不希望她错过期待已久的演唱会。顺带一提, 其实她自己叫医生也可以, 不过谁让陈某人习惯性嘴贱呢, 于是顾霜晓也是习惯性地欺负了他一下。 又是数秒的停顿后,陈西站起身拉开门慌不择路地朝外跑去,一边跑还一边喊:“医生!医生!我要生了!……不对, 是这边有人要生了!!!” 顾霜晓:“……”这家伙也太紧张了吧?嗓子都破音了喂。 再一低头,她看到自家的猫和狗都保持着“w(゜Д゜)w”状态, 就像在cos刚才的陈西。 ……好吧, 她似乎开了个不合时宜的玩笑。 不多时, 早已准备就绪的医护人员陆续进入病房, 将顾霜晓挪入了备好的待产室中。 陈西一脸懵逼地跟在后面, 直到被护士一把拦住:“对不起, 先生, 你和狗猫不能进来。” 陈西:“???”陈西与狗猫不得入内?他这是被歧视了? 片刻后, 他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 对方说的是他和大黑小橘不能进入待产室。对对对, 他是不能进去。……所以他现在该做点什么才好?没办法,陪产什么的他也是第一次做, 完全没经验好吗?! 好半天, 他才摆脱了“失智光环”, 然后就只觉得内心有点崩溃。相较于这个“突然袭击”,复仇什么的,当着一群圈内名宿的面把人打到半残什么的,以牙还牙地将自己的气劲打入了对方体内什么的……好像都变得不值一提。同时,他也挺庆幸自己没搭理那群人的挽留(啧,早干什么去了!),选择了直接回来,否则…… 顾妹子就真的要一个人面临“女人一生中最痛的时刻”了。 他知道她远比一般女性坚强,就算只有自己也能将一切处理地很好。但是,他果然还是觉得这种时候应该有个人等在外面。哪怕不是亲人,哪怕只是朋友。 他深吸了口气,又缓缓呼出,抬起双手轻轻地摸了下一猫一狗的头,因为太过担心的缘故,平时总是会躲开的两兽完全没动,只是继续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待产室的门。 “放心吧,肯定没事的。” 他说给它们听,也说给自己听。 数小时后。 乐灿的个人演唱会宣告圆满结束。 粉丝们在又坐了几分钟,确定爱豆不太可能再次出现后,才依依不舍地站起身陆续离场。 齐静正欲站起身往外走,突然看到前方vip坐席那边有名男子站起身来,此刻举办演唱会的体育场内灯光明亮,她一看之下意外地觉得对方有些眼熟。 什么情况? 她一边排着队退场一边暗自嘀咕:难道我得了一种“看所有帅哥都觉得眼熟”的病? 如此想着的她情不自禁地扭过头再次朝那男子所在的方向看去,这一眼让她再次觉得惊讶,因为站在他身边的那个女子,也好眼熟啊! 而这一次,她清楚地分辨出了这种熟悉感从何而来——和霜晓有点像! 准确地说,是和从前的霜晓有点像,发型、妆容和衣着打扮都是如此。 等等! 齐静蓦地想起,霜晓通知她结婚之事时,还顺手发给了一张照片过来。 这张照片齐静一直存在手机里,想到此她连忙打开手机翻看了起来,片刻后,一张照片出现在了她的眼帘之中。照片中,笑容甜美的霜晓与一名相貌清俊的男子并肩站着。 这男子,霜晓当时的未婚夫,曾经的丈夫,现在的前夫,与她刚才看到的那男人长得一模一样! 到了这地步,齐静哪里不明白她与好友的前夫偶遇了。如果仅仅只是偶遇也就罢了,问题是,她对站在他身边的那名女子颇为在意。霜晓的前夫,和一个有点像霜晓的女人一起听演唱会……怎么想都很诡异吧! 可等齐静收起手机准备进一步查探时,却发现那两人已经不见了。她想也不想地朝外跑去,就这样一边喊着“对不起麻烦让一下”一边快速地跑到体育场外。左顾右盼了片刻后,她一拍脑袋,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朝停车场所在的方位跑去。 也是凑巧,傅明寒等人的确是自己开车来的——虽然三兄妹并不住在这所城市,但考虑到种种原因,傅明寒还是一早就让这边分公司的人提前替他们准备好了车辆。 “咦,小娅姐你和我们住同一家酒店吗?” “嗯。” “自己开车来的?” “不,打车来的。” “大哥,反正我们都要回去,顺带捎小娅姐一程吧?” 傅小贝和辛小娅显然是在故意一捧一哏。 傅明寒也不好说什么,唯有点了点头。再怎么说后者的父亲也是家中企业在商业上的合作伙伴,在住同一家酒店的前提下帮忙捎带一程,也是应有之义。 他原本是想让弟弟傅明庭坐在副驾驶位上,再让两个格外聊得来的女人坐在后面。可没成想,傅明庭与傅小贝在对视了一眼后,非常默契地一左一右打开了后座的门,非常自然地占据了后座。 傅明寒:“……” “大哥,你还愣着干嘛,帮小娅姐开个门啊!” “就是,大哥,要有绅士风度!” 傅明寒微蹙了下眉,到了此刻,他终于隐约觉得弟弟妹妹有些不太对劲。可外人当面,他也不好说些什么,于是,在暗下了“回去后与弟弟妹妹谈一谈”的决心后,他伸出手帮辛小娅拉开了车门。 “谢谢。”辛小娅冲他露出了一个甜美中夹杂着一丝羞涩的笑容,低头坐了进去。 而这一幕,刚好被匆忙跑过来的齐静看了个正着。 从她所在的角度,压根看不到已经在后座坐下的傅家兄妹,只能看到…… 好友的前夫彬彬有礼地帮一位各方面都颇像曾经的霜晓、单论甜美度却还更甚一筹的女子打开了副驾驶位的车门,后者目光流转,甜甜一笑。然后,前者也自上了车。片刻后,车辆驶动,载着这对“奸夫淫|妇”绝尘而去。 齐静其实很清楚,就这么没来由地把这两人评价为“奸夫淫|妇”其实很不厚道。 但是,她真的没法公平公正地看待这件事! 霜晓她还大着肚子待在医院里,不知什么时候就要生产了。可这个人呢?这个人已经有了新欢,还一起乐滋滋地来看演唱会! 太过分了。 真的太过分了! 而就在此时,她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来电人是陈西。 齐静与陈西没什么私交,共同的“连接点”是顾霜晓,所以她很清楚让陈西打电话给自己的原因只有一个…… “喂?怎么了?是不是霜晓有什么事?” 她连忙接起电话如此问道。 “……什么?在生了?” “我马上回去!” 匆匆挂断电话后,齐静无暇再思考那对让她差点没气断肠的男女,连忙打了车往回赶。 毫无疑问,陈西是掐着点给齐静打电话的。一方面他理解顾霜晓的心意,希望齐静能好好地看完她期待已久的演唱会;另一方面,他也很清楚,齐静若是知道顾霜晓这个时候生孩子,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去看演唱会的——她不想错过“干女儿”的诞生,也绝不希望好友孤独一人上产床。 不多时,一路上不停催着司机、紧赶慢赶终于赶回医院的齐静抓着待产室门口的陈西问:“怎么样了?进去多久了?情况怎么样?” “刚进去。”陈西没说实话,而是说了个“善意的谎言”。 “怎么偏偏是这个时候。”齐静紧攥着拳注视着待产室,“早知道我就不去了。”不去的话,就可以陪在霜晓身边,就可以……不看到那么让人糟心的一幕。 她听着待产室内传出的叫声…… 她是体验过一次这滋味的人,如何能不知道这有多痛。 而不知为何,刚才看到的那一幕画面此时此刻不停地不停地不停地在她脑子中闪现。 到最后,她难以自抑地一把捂住嘴,蹲下身来,痛哭失声。 陈西:“???”什么情况?他刚才被吓成那样都没哭,怎么她就哭了?把人打到哭这种事他擅长,但让人别哭这种事他根本不擅长好吗?! 他蹲下身,动作僵硬地伸出手拍了拍齐静的肩:“肯定没事的,你别哭啊……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出了什么意——呸!”陈西说到一半,随手给了自己一巴掌,这破嘴,嘴贱的毛病怎么又犯了! “我没事……”齐静抬起手拼命擦着眼角和脸,“我不哭……我就是……就是心疼霜晓……” 对她说“我怀孕了”的霜晓…… 笑着说“这肯定是个乖女儿”的霜晓…… 一个人默默缝着小衣服的霜晓…… 挺着大肚子绕着院子慢慢散步的霜晓…… 还有此刻,声嘶力竭、努力想要将孩子好好生下来的霜晓…… 如何能让人不心疼。 可偏偏,同样是此刻,孩子的父亲却陪在其他女人的身边,风流快活。 为什么……会有这种事呢? 第三十八章 毫无疑问,傅明寒在齐静心中的形象已经从“普通的渣男”变成了“史诗级渣男”。毫不夸张地说,此时如果给齐静一把刀,她是真的能毫不犹豫地砍向“前夫先生”,而如果此时有人对齐静说“特许你今天砍人不犯法”,她也是真的能立即手提柴刀去找人。 最为悲催的是,傅明寒对此毫不知情。 事实上,此刻他有些头疼。 将车子开回酒店后,今日演唱会上偶遇的辛小娅,笑着说为表感谢想请他们吃餐饭。他原本想回绝,自家弟妹却抢先一步答应了,并且擅自将时间定位了明天中午。到了这一步,他如果还看不出“有问题”那就是智障了。 之后,辛小娅还尝试着邀请他们一起去用一些夜宵。 这一次,在傅明庭与傅小贝开口前,傅明寒果断地开口拒绝了。傅家兄妹两人虽然有心“挽回”,却敏锐地察觉到自家大哥此刻的心情似乎不是很美妙,也就不敢多嘴了。 对于这种结果,辛小娅明显有些失望,却也不好说些什么,只能笑着告辞。 片刻后,傅家兄妹三人回到了套间中。 进屋后,傅明寒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倒了杯水,一气喝了下去,而后习惯性地抬起手想扯开领带,这才发现他今天压根没系。不知为何,今夜演唱会开始后,他总有些坐立不安,就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发生了一样,可偏偏思来想去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大哥,你怎么了?”傅小贝看着情绪明显不对劲的自家大哥,小心翼翼地问道。 “没什么。”傅明寒深吸了口气,镇定下情绪,抬眸直视着自家妹妹,问道,“你和辛小娅达成了什么默契?” 傅小贝一惊,下意识矢口否认:“没、没啊!”紧接着,她的脸色蓦地一白,因为大哥最不喜欢她对她撒谎了。她连忙就想说实话,可又一时之间不知怎么说,急得眼泪在眼眶中打晃悠。 傅明庭眼看着事情瞒不住,连忙站到妹妹身前:“大哥,你别怪小贝,这事情都是我乱出的主意!” “什么主意?” “就是……”傅明庭支支吾吾了片刻后,低声说,“就是想帮你找个女朋友。” “……” 屋中顿时陷入了令人窒息的沉寂。 傅明寒再次深吸了口气,合上双眸,再次睁开双眼时,他声音干涩地打破了屋中的寂静:“我不需要。” “可是大哥……” “我说了——”傅明寒眼神冰冷地直视着两人,加重音量,一字一句地重复了自己刚才说过的话,“我·不·需·要。” “可你现在这样我们真的很担心啊!”傅小贝流着眼泪说道,“我也不是想逼迫你做什么,就是……就是想让你开心点。你知不知道自己已经多久没笑过了?知不知道自己到底瘦了多少?知不知道我们每次看到你这样有多心疼!大哥,算我求你了,别再折磨自己了,好吗?你就放过自己吧!就算是大嫂,也一定不希望你变成现在这样!” “……” 她真的会在意吗? 傅明寒不禁自嘲,这种时候都能浮现出这种想法的他果然是…… 病入膏肓了。 “大哥,你找大嫂是为了什么?还不是希望以后能和她继续好好生活。”傅明庭没忍住也开口说道,“我不反对你继续找她,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坚持,可你也不能把自己的身体搞垮了啊。难道你希望找回大嫂后天天过着被她照顾的日子吗?!” 傅小贝几步走到傅明寒面前,抓住他的衣摆,一遍抽噎着一遍说道:“我……我一点都不讨厌大嫂,但我更在意大哥你啊!求你,别再这样了……” “……抱歉。”傅明寒叹了口气,伸出手抱住妹妹,一边抚摸着她的背脊,一边轻声说,“我答应你,以后会好好照顾自己。” “真的?”傅小贝吸着鼻涕问。 “嗯。” 明庭说得对。 至少在找到她之前,他不能垮掉。 如若那时她已经开始新的生活,至少他不能让她心生愧疚;而如若……哪怕只有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的可能,如若她还愿意和他继续下去,他可不能被她照顾,他要好好照顾她。 奇妙的是,如若是今天之前,他也许还不能如此下定决心。 而今日,就在此时此刻,他莫名地感觉到了一种不知从何而来的心悸感与责任感。 他不知它们是因何而生,但最终还是决定听从内心的声音——如若他早这样做,也许一切就不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 片刻后,傅明寒轻轻推开妹妹,拿出随身携带的手帕帮她擦着眼泪:“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这么容易哭鼻子。” “这还不都怪大哥你。”傅小贝哼哼地说,然后又说,“那大哥……明天的午饭,我帮你推掉?”她其实也不是非要帮大哥找女朋友,只是希望他能走出之前的低谷状态,现在她得到了保证,自然不想再继续做让傅明寒不开心的事。 “算了。”傅明寒轻轻摇了下头,“只是一顿饭,算不了什么。只是之后别再做这样的事了。”在他看来,这事情妹妹实在是做得太没成算太不靠谱,可说到底,出发点还是因为他,而且她都已经哭得这么惨了……最终,他还是忍住没指责她 。而对于同样做事不靠谱的弟弟,他无疑就没有这样宽厚了,“记住了吗?” 被狠狠瞪了的傅明庭:“……大哥我错了。”反正他就是捡来的呗……他懂,他都懂……tat “……哦。”傅小贝吐了吐舌头,然后小心翼翼地问,“那个……大哥,其实我也没和辛小娅承诺什么,就是她希望能认识你,求我帮忙介绍下。我看她和大嫂……咳,就答应了。会不会给你和家里带来麻烦?”她是凭着一腔热血和双胞胎哥哥傅明庭一起安排了这种事,现在再回想,顿觉荒唐,心里真的挺后悔。 傅明寒想了想,回答说:“没事,下次别再这样了。”毕竟小贝也算是“完成了约定”,至于两家在商业上的合作,还不至于脆弱到因为这种事就完蛋。 “嗯。”傅小贝重重点头。 傅明寒看向弟弟:“你也是。” “收到!”傅明庭抬起手敬了个礼。 对于傅家兄妹来说,虽然过程和结果与他们所想的完全不同,但至少目的是达到了,所以他们都还挺高兴。但紧接着,两人突然意识到了一件可怕的事情—— “等等,小贝,你说,将来大哥大嫂要真复合了……”傅明庭露出细思恐极的表情,“大嫂知道我们曾经试图挖她墙脚,会不会被打死?” 傅小贝:“……”不想还好,一想顿时心虚了喂!片刻后,她弱弱地说,“从现在开始,每天晚上临睡前说一百遍‘大嫂对不起’,你觉得有用吗?” “……大概?” “……”qaq 顾霜晓的生产过程很顺利。 其实这也正常,毕竟从怀孕开始,她就一直用灵气滋养着自己的孩子。 毕竟……那夜她喝了酒,中途又在一无所觉的情况下喝了次酒,还顺带把齐静的爱豆给踹下了河。 虽然是无心之失,但还是好好弥补为妙。为人父母的,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身体健康。 齐静记得自己生孩子的时候,从阵痛到成功分娩,满打满算花了足足十三个小时,据给她接生的医生说,对于初次生产的孕妇来说,这已经算是顺产了。而好友的生子,无疑刷新了她的认知,因为从头到尾……只花了三四个小时。 不仅是她,连医生都是啧啧称奇——虽然这种情况的确有,但她从业这么多年来也没碰到过几次。而陈西,则整个人再次懵逼了,没办法,他家老妈每次教训他的时候都会“痛诉当年”,“崽啊!老娘当年生你生了足足一天一夜啊!最危险的时候还被问了‘是保大还是保小’,结果生出你这么个混蛋东西,早知如此还不如干脆憋死你算了!”,所以他一直觉得生孩子需要特别久,都做好了“长期抗战”的准备,结果才刚做好心理建设,就看到医生推开门出来说—— “生了,大小平安!” 陈西:“???”喵喵喵?这就生啦? 然后他就见到医生走到自己面前,微笑着说:“恭喜你,是个千金。” 陈西:“……”不、不是……别这样一脸期待地看着他好吗?他压力真的好大!这孩子没他一点祖传的染色体啊喂! 不过他显然不能把内心的吐槽说出口,于是只能僵着脸“呵呵呵呵”地干笑了几声:“谢、谢谢。” 也许是因为他的笑容实在太僵硬了,让女医生误会他“不喜欢女儿”,后者摇了摇头,也不再说什么,只是转身走开。 陈西:“……”等等!姐,你是不是误会了点什么?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他心中疯狂伸着尔康手,然而却拉不回他想要拉回的那个人…… 饶是原本心中有事的齐静,也不由被这滑稽的一幕给逗乐了,她捂住嘴低笑出声,却也没上前和医生护士们解释什么。因为这种事,解释了比不解释要麻烦得多。 不多时,两人就看到了被送回病房的顾霜晓,至于孩子,在在清洗干净检查结束后被送回了母亲的身边。 “真是个健康漂亮的小姑娘。”抱着孩子的护士如此评价说。 她说这话倒不是为了讨口彩,而是实话实话。健康方面有医院可以证明,至于漂亮嘛……很多孩子刚出生时其实不是很好看,以至于有些坑爹父母会吐槽说“这猴子真的是我的娃吗?”,但是,这个大名叫“顾意”小名叫“顾安安”的女婴则完全不同,甫一出生就白嫩又漂亮,尤其是那双纯净清澈的乌溜溜大眼睛,真的是如刘鹗的《老残游记》中所写的那样“如秋水,如寒星,如宝珠,如白水银里头养着两丸黑水银”,让人印象深刻。 “嗯,像妈妈。”齐静细细地看了孩子一番后,如此评价说,“我干女儿长大后肯定是个乖巧的小美人儿。” “你从哪里看出她乖巧了?”顾霜晓轻轻抚摸着孩子瓷白细嫩的脸孔,轻笑着问。因为生产很顺利的缘故,她的精神很好。 “不忍心折腾你,这么快就跑出来,还不乖巧?”齐静笑道。 顾霜晓对此表示无言以对,其实对此她是有所预料的,不过……咳,就当是这孩子的功劳吧!而就在此时,她蓦地主意到齐静的眼睛十分红肿,疑似哭过。 “发生了什么事吗?”她疑惑地问。 去看演唱会这么开心的事情,怎么会让她哭呢? 34.初五肥章奉上! 齐静呼吸一窒。 毫无疑问, 被顾霜晓这么一问,她顿时想起了那桩被自己暂时性遗忘了的糟心事。 可她又如何说得出口? 如何能对一个刚生完孩子的产妇说“你女儿的爸爸,你前夫,已经另结新欢了”? 所以她努力勾起嘴角, 笑着回答说:“第一次去看乐灿的演唱会, 我超级激动的!一不小心就激动哭了, 嘿嘿嘿……” 顾霜晓:“……” “下次肯定不会了。”齐静开玩笑地举手保证,然后她站起身找到了自己的包,“对了, 我来的时候带了些红糖粉。糖是我婆婆自己熬的,本来是一块一块的, 我嫌这么泡不容易化, 来之前都给你磨成了粉, 你等我泡一杯给你喝啊。产后要多喝这个, 对身体好。” 自然而然的, 这个有关于“为何哭”的话题就结束了。 齐静自以为话题转移地很成功, 却实在高估了自己的“演技”。顾霜晓也好, 陈西也好, 都看出了她的异常, 只是出于体贴, 才没有多问。 但不多问,不代表不会管。 周一的清晨, 齐静依依不舍地抱了干女儿好久, 才告辞离开。 “我下周再来看你!” “好。”顾霜晓微笑着点头, 其实她身体已然没什么大碍,随时都可以出院。但考虑到齐静之前对自己吐槽的“坐月子期间遭遇”,她决定还是在这里住一段再回去,免得齐静妈妈和婆婆热情地上门帮忙照顾月子——洗头洗澡的事也就算了,天天喝各种不加盐的补汤什么的……她真的hold 不住。 “陈老三,霜晓就暂时交给你了。”齐静看向陈西,“虽然她有护士照顾,你基本帮不上什么忙。”但有个熟人在霜晓身边,她总归是能放心不少。 陈西死鱼眼看天花板:“你后半句话完全可以不说的。”而后递给她一个袋子,“里面是我买给文文的礼物,不许偷看啊,这是我们男人间的秘密。” 正准备打开袋子看的齐静:“……”她颇为蛋疼地把塑料袋装袋随手塞进自己的包中,心想什么时候我儿子也有了“男人的秘密”?当真是岁月不饶人啊……咳,虽然她儿子才三四岁。 伴随着齐静的离开,病房再次恢复了寂静。 顾霜晓低头哄着怀中的小安安,头也不抬地说:“所以,阿静那天晚上为什么会哭?”她很在意这件事,也相信陈西一定会给自己一个答案。 陈西顿时牙疼:“顾妹妹啊,你能不能给我一点成就感?” 顾霜晓抬起头,微微一笑:“神通广大的陈先生,请问能告诉我阿静那天晚上为什么会哭吗?” 陈西:“……” 顾霜晓挑眉:“成就感来了吗?” “……我突然有点冷。”陈西抱着臂,“瑟瑟发抖”,然后,他上前几步走到顾霜晓的床边,“不过刚好,我有个电脑玩得还不错的朋友。你也知道,大城市到处都是摄像头,他帮我查了下,还真查到点事情。” “嗯?” “那天晚上,齐静大概遇到她前男友了。” “……”顾霜晓眸中流露出惊讶之色,这么巧的? “你看啊……”陈西一屁股坐在床边,拿出手机给身边的人展示,“她出体育场的时候还好好的,但动作看起来像是在找什么人,然后,她一路跑到了停车场。你看这边!她当时一直盯着这辆车和这对男女看,然后脸色就变得很不对劲了!”她一边说一边下意识嘴贱地发表评论,“啧啧,别说,她前男友长得还挺帅,就比我差一点,比她现在老公帅多了。” 都是一个镇上的人,陈西从前及时没有刻意关注过齐静,却也多少从别人口中听说过“齐静有个谈了很久的男朋友”的事。齐静高中是在县里念的,她男友正是县里人,所以陈西一直都是“只闻其名未见其人”。当然,他有那么多“神通广大”的朋友,若是想认真调查一个人,还是很容易的。但无论是对齐静,还是对顾霜晓,他都没做这种事。 因为没必要。 他“陈三爷”,不会对朋友做这种事,从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以后依然。 顾霜晓认真地看着手机中的视频,没有说话。 “这小子以前做的事我听说了,可真够不厚道的。”他听自家老妈说过,大三那年齐静过年时就去过男方的家里,这男人也来给齐家拜过年——按照本地的习俗,他们的婚事基本就算定下了。结果呢,这人居然跑了,没一点理由没一点音信,就这么全家一起跑路了。哪怕真遭遇了什么事也不能这样做啊,这不耍人嘛! “他不是阿静的前男友。”顾霜晓开口,语气平淡地说道。 “啥?”陈西脸上露出惊讶之色,“不是?那她怎么哭得这么厉害?这个男人是谁?” “是我前夫。” “哦,你前夫啊……嘎?!” 陈西手一抖,手中的爪机“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他却没心情去管它是不是磕了碰了碎了屏,而是张着嘴一脸懵逼地看着顾霜晓,就差没直接在头上写一行大字了—— 你tm在逗我??? “不信就算了。” “……不是,这不是我信不信的问题!”陈西崩溃,“这帅哥……真是你前夫?” “第一,我没有骗你的必要;”顾霜晓神色自若地回答说,“第二,你的审美真的有点非主流,以后还是离我女儿远点吧。” 陈西:“……” 他愣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顾霜晓说的“第二点”是针对他之前说过的那句话—— “她前男友长得还挺帅,就比我差一点。” ……不带这样的啊! 帅哥就了不起啊? 帅哥就可以为所欲为啊? 他陈某人长得也不差好啊? ……虽然好像可能大概或许比她前夫差了辣么指甲盖大的一点点。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哥们最让他佩服的地方还不是长得好,而是居然泡到了他身边的这姑娘……真汉子!真勇士!真心威武! 哎?等等—— “不对啊。”陈西弯下身捡起手机,也没检查就那么随手往口袋里一塞——反正坏了就找那个做手机的朋友拿新的嘛,多大点事——一脸无语地说道,“都是前夫了,你还这么替他说话?”相识以来,他基本没听这姑娘说过自己的前夫,倒是齐静无意中说过一两次,评价就一个——渣男! 所以他一直觉得顾霜晓和前夫的关系应该很差,现在看来似乎不是如此? “我不是在替他说话,”顾霜晓严肃脸回答说,“是在维护自己的品味。” 陈西:“……” 他想吐血,真的! 这姑娘哪里都好,就是有时候说话真心是太噎人。他现在深切怀疑,她前夫之所以找了个看起来“甜滋滋”的新欢,完全是因为被噎了太多次。 不过话又说回来,顾妹子的前夫虽然长着张好脸,干得却不是什么人事。前妻正忍着痛生他的孩子,他却已经搂着其他人去看演唱会,这可真的有点过分了。 于是乎…… 不觉间,傅先生在陈西这里的好感度也直接掉到了谷底,被直接盖上了“混蛋小白脸渣男”的戳。 等等——陈西突然想起,原本,为了替齐静出气,他托朋友稍微给她的“前男友”安排了一点小节目。现在才发现弄错了人……果然还是取消吧?希望还来得及! 陈西看着正低头继续哄孩子的顾霜晓,本来还想把“小节目”的事跟她说的,现在想想还是算了吧。毕竟若是他处在她现在的立场,一定也不希望别人提前夫的事。所以,嗯,还是果断装傻吧! 他什么都不知道~ 那么问题来了,顾霜晓讨厌别人对自己提到傅明寒吗? 其实也不算。 但说实话,她此刻的确有些纠结。 她不否认,刚看到视频时自己的确是有一点不痛快,但说到底只是女人的自尊心和占有欲作祟,还夹杂着点“姑娘我生孩子生得痛死了,你却这么逍遥快活!”的不平衡感。想明白了,也就不甚在意了。说到底,她签下离婚协议的那天说的并非假话,她是真的希望傅明寒能过得好能幸福的。眼下看着他有了新女友,她心情复杂之余也有些解脱——挺好,他的生活没被她曾经的任性毁掉,而是再次步入了正轨。 她纠结的点在于“该何时让傅明寒知道孩子的存在”。 事实上,发觉自己怀孕以来,关于“要不要让傅明寒知道”这一点,她很是纠结了一段时间,但最终还是觉得,她不能单方面剥夺傅明寒的知情权。说到底,小安安固然是她的女儿,但也是傅明寒的。而且,她也不能擅自替女儿做决定。小安安现在虽然还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但她总会懂事,总会想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 说到底,接不接受这个孩子是傅明寒的事,接不接受父亲是小安安的事,她没有权力为他们做主。 但,告知他这件事的时机,是个很大的问题。 第四十章 怀孕期间是肯定不行的。 才刚离婚,她就挺着个肚子跑去找他,对他说“我怀孕了”,这不开玩笑么?不仅让人烦心,还估计会让傅明寒觉得她在借此“逼他复婚”,这种缺德事她绝对不能做。而且,如若让顾恒知道这件事,他绝对会用各种手段逼迫傅家,到时候只会让她可怜的前夫先生变得越加焦头烂额。 现在,孩子出生了。 按道理,可以说了。 但顾霜晓又迟疑了。 说到底,齐静当时被自己的脑补和内心的成见误导了,陈西被齐静的表现误导了,顾霜晓则一不小心被他们俩给误导了。三人成虎,说的大概就是这么道理。 总而言之,顾霜晓现在是错误地觉得傅明寒如今过得挺好,她想了想,他们离婚十个月,依照傅明寒的性格,起码也要过半年才有心情找新女友,估计还是被迫相亲认识的……也就是说,哪怕他们一见钟情,最多也才交往了三四个月,结果人正热恋的当口,她抱着个孩子跑过去说“嗨,你有崽了”,这不更缺德了么? 而且,另一个角度说,告知傅明寒这件事,也差不多就等于她的平静生活被打破。 思来想去,她决定还是暂时再缓缓,反正小安安目前只会哭着喊着要奶吃,不会哭着喊着要爸爸。所以,再等等吧,再等等。等傅明寒的生活稳定下来,她再…… 另一边。 保证过之后会好好照顾自己的傅明寒,这几天也是陪着弟弟妹妹在市内“放松”了一下。他其实不是很喜欢逛街,甚至可以说有点宅,刚结婚那会儿,他周末有空闲时最爱做的事就是拿着张报纸坐在院子里晒太阳,再配上一杯清茶,他能坐上一天不动弹,还因此被顾霜晓取笑说是“像老爷爷一样”。 但这几天,傅明寒总按耐不住地想要出去走一走,就好像这个城市里存在着什么可能被找到的宝藏一样。 他知道自己的心态有些异常,与之前突然下定决心一样异常,找不到原因,索性就不找了。 事实上,他还曾想过,会不会……她在这里? 但随即,他就自己掐灭了这念头。 霜晓消失之初,这座繁华的旅游城市就被归入了“重点调查”之列,然而结果却令人失望。而直到如今,拿着薪水的侦探们也依旧在继续为他工作着,如若她在这座城市逗留,只要留下了能被查证到的个人信息,他也绝对能得到通知。 “大哥,我们中午去我朋友推荐的那家餐厅吃饭好不好?”傅小贝拿着手机,把朋友发来的“美食图片”给傅明寒看。 “可以。”傅明寒微微颔首。 “还挺近的,大哥,我给你导航!” “嗯。” 三人并不知道,此时此刻,一辆白色面包车正跟在他们车辆的后面,并且一路尾随到了餐厅所在的地方。 与此同时。 餐厅中。 “你们今天的招牌菜都给我上一份,还有这个……”一名戴着墨镜的络腮胡男性,坐在桌边点菜。 “好的,先生。请问要点什么酒水饮料?”服务生礼貌地询问道。 “酒就算了,饮料有推荐吗?” “鲜榨的果汁如何?原材料都是刚运过来的,百分百原汁榨取,绝对不含任何添加物。” “那就随便来一扎吧。” “好的。” 络腮胡男性点头后,将菜单递还给服务生。这桌除了他外,还坐着一名中年人和一位年轻人。前者面相看着有些严肃,后者则长着张天生的笑脸,看来颇为讨人喜欢。 眼看着服务生离开,面向有些严肃的中年男人立马开口:“你想吃这里的菜可以让店里送,实在不行还能让齐安来帮忙买,为什么非要亲自来?万一被认出来很麻烦的。” “没事。”络腮胡摘下墨镜,眼角微挑,自信满满地说,“我的伪装,无懈可击。” “……呵呵。”王洋真心不知道说点什么才好,真的,他每天总有那么二十个小时想把眼前的小祖宗揍上一顿,余下四个小时在拼命压制自己内心的冲动。 没错,这络腮胡男子不是别人,正是乐灿。 “放心吧。”乐灿摆了摆手,“我也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不会被认出来的。而且就算被认出来又怎样?和经纪人助理一起吃饭而已。” 王洋摇了摇头,心里说我哪里是担心这个,还不是担心你会重蹈覆辙吗? 之前又一次,他们在某个餐厅的包厢吃饭时,也不知道一些记者怎么就知道“乐灿在包厢里”,一窝蜂地涌来、乱哄哄地求采访不说,过程中还把当时陪着他们的一个新人女助理给推倒在地。乐灿当时就生气了,直接把为首一人伸到自己脸上的录音笔给砸了。反正这事情当时闹得有点大,他事后为处理这个简直是焦头烂额。 无巧不成书。 傅明寒兄妹三人进入餐厅后,刚好就坐在了乐灿等三人视线可及的地方。 身边两位都是大爷、谁都不敢得罪、只好四处张望的齐安第一时间注意到了傅明寒等人,下意识说道:“王哥,那几个人也是圈内人士吗?” 王洋下意识回头看去,他先是露出了惊喜之色,紧接着,喜色褪去,摇头答道:“不是。”身为经纪人,他自然希望能挖掘到更多“原钻”,傅家三兄妹的外形条件无疑让他眼前一亮。但他立马就辨认出对方非富则贵,怕是对进入这个圈子没啥兴趣。不过,他还是决定待会离开时去搭个讪,万一呢? “哦。”齐安点头,身为新人的他之所以能混到和乐灿王洋一起吃饭的地步,不外乎几点——少说,多听,多做,识相。 乐灿第一眼就看见了傅明寒,其实这也正常,三兄妹中,他的相貌是最好的,甚至超过了身为女性的妹妹傅小贝,也正因此,后者有时会抱怨说“都怪大哥把爸妈的优良基因都‘吸’走了,害得我都没完美继承到”。 但这世上,大概真的存在“第一眼就不顺眼“这种事。 没错,乐灿从看到傅明寒的第一眼起,就觉得这人讨厌极了:啧,小白脸,文文弱弱,没一点男子气概。 所以他果断地对明显有些心动的王洋开了嘲讽:“呵,你的品味可真是越来越差了。” “怎么?”王洋好整以暇地反驳,“嫉妒了?”他倒是希望这位小爷有点“危机感”,然后能再稍微上进点。 “你在逗我笑吗?”乐灿冷笑了声,“这世上只存在别人嫉妒我,我嫉妒别人?不存在的。” 王洋:“……” 他第一万零八次地觉得,做人能自信……自恋到这个地步,也是一种本事! 而就在傅明寒三人点完菜后…… 停在附近的白色面包车后门蓦地打开,一名年轻女性从中走出。 坐在驾驶座的人回头说道:“玲玲,交给你了,演得漂亮点啊!” “放心吧。”被喊作“玲玲”的女子对着手中粉饼的化妆镜最后补了下妆,哼笑了声,“都合作多少次了,你还不知道我的水平吗?”说罢,她把粉盒往挎包中一塞,越过马路,快步朝餐厅走去。 “欢迎光临,请问一个人吗?” “不,我找人。” 随口打发了门口的服务生后,女子的视线在餐厅内逡巡了一周,很快就定格在了傅明寒身上。她舔了舔唇,心想这小哥哥的长相还挺合她口味,奈何也是一个拔【哔——】无情的小坏蛋,若非如此,也轮不到她出场。让她有些疑惑的是,这次她并未如之前那样得到“目标的详细信息”,雇她的人只要求她在“目标人物与其他女性在一起时”出场给他找点麻烦。不过无所谓了,反正有钱赚。 到底是专业人士,只一个呼吸的工夫,她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乍看之下要多可怜有多可怜,要多无辜有多无辜,然后,她就这么既可怜又无辜地朝“目标人士”走去。 一路上,频频引得其他顾客抬眸。 片刻后,玲玲站在了傅明寒等人的桌边,一双含情脉脉又可怜兮兮的秋水眸,就这么盯着他不放。 傅明寒:“???” 他一时没弄明白这是个什么情况。 而这情形,顿时引起了餐厅内众多吃瓜群众的关注——俊男,美女,似乎有八卦,哎哟,好刺激! 眼看着拉到了一波关注度,玲玲张开红唇,直接砸了一个重磅炸|弹出来:“我怀孕了,是你的孩子。” 傅明庭:“……” 傅小贝:“……” 兄妹俩顿时震惊了! 咱、咱这不解风情到了极点的哥还有这本事??? 他们顿时看向傅明寒,然后只见…… 后者微蹙起眉,看向了傅明庭,用一种不太确定的语气问:“明庭,找你的?” 傅明庭差点没吐血:哥,不带你这么坑弟弟的啊! 于是他非常作死地说道:“大哥,我觉得她是找你的!” 傅明寒:“……” 围观群众顿时更兴奋了:哎哟喂,孕妇,孩子,两个爹,更刺激了! 傅明寒:“???”霜晓整容了? 没办法,他只啪过自己前妻,突然冒出这样的念头实在太正常了。但紧接着他就打消了这年头,因为霜晓就算再想不开……也不至于会把自己往丑了整啊。 所以,他几乎是一脸茫然地问道:“请问你哪位?” 可玲玲是谁啊,人是一资深演技派,这种套路简直就是信手拈来。于是顷刻间,她的神色变得泫然欲泣:“你已经忘了吗?三个月前的那个晚上,我们……”说到这里,她的话音顿住,回味无穷。 围观群众纷纷挠墙:继续啊!继续啊!关键时刻怎么就停住了?那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详细说说看啊! 在玲玲看来,这种需要被整治的花花公子八成记不住自己三个月前找过些什么女人,然而…… “三个月前?”傅明寒一脸认真地问道,“三个月前的哪一天?” “……”玲玲心里疯狂吐槽,口上却随便选了个日期,“十五号。” “你确定吗?” “你忘了吗?那天晚上我们……” 玲玲的话尚未说完,再次被傅明寒打断了,他依旧保持着认真脸:“十五号的话,是不可能的,那天我不在国内。准确地说,十三号到十五号三天,我都不在国内。你应该是认错人了。” 玲玲:“……”不是吧,她的点就这么背?!她反应极快,立马反了口,“啊,是我记错了!是十六号才对。自从怀孕以后,我的记性就……”她抚着腹部,露出坚强中又夹杂着一丝脆弱的苦笑。 “你确定是十六号?十六号的晚上?”傅明寒再次问道。 玲玲咬着牙回答说:“是。”她后悔了,就不应该探讨日期的话题,以至于完全落入了对方的节奏。 傅明寒却再次摇头:“那也是不可能的。那晚我下班后就直接回了家,九点就睡了,第二天六点起的床,期间并没有出过门。” 玲玲:“……”喂喂,这是年轻人的生活作息吗?这家伙是老爷爷吗?! 35.初六作者在火车上! 一时之间, 不仅是围观群众,连傅明庭傅小贝兄妹俩都不知道该说点啥好,主要是吧…… 这对话实在有点尬! 然而,傅·隐性天然呆·明寒先生还真不是故意的, 因为他从未经历过这种事, 完全没发觉自己正在被“整蛊”, 只觉得对方大概是认错人了。说到底,他没做任何亏心事,自然不怕“鬼”敲门。 “你肯定是认错人了。”傅明寒再次重复了自己刚才说过的话。 玲玲:“……”她心中暗道不好, 反应却依旧是一等一的快,这种时候, 最有效的办法不是言语上的辩解, 而是一个字——哭!女人想哭得漂亮不容易, 不过她可是专门练过的!这一哭果然有梨花带雨的效果!她一边哭一边哽咽着说, “你不愿意负责任也就罢了, 何必说这种话来耍我?” 傅明寒:“……” 傅小贝已然忍不住了, 她很不客气地说:“我哥已经说了他不认识你吧, 别再这么胡搅蛮缠好吗?”身为妹妹, 她是绝对不相信自家大哥会做这种事的。一夜风流耕耘播种?不存在的! 玲玲心中讶异:这是目标的妹妹?不是女朋友?不过无所谓了, 反正这不是她工作上的失误, 雇她的人不会因此而扣钱。 她转了转眼珠,顿时哭得更凄惨了。 餐厅中, 已经有人开始拿出手机拍摄了。 “你……” 傅明寒抬起手阻止了妹妹的动作, 到了这时, 他要是还看不出对方是故意的,那就是“mdzz”了。他无意与眼前人多做言语上的纠缠,而是直截了当地问道:“谁派你来的?” 他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还是有些好奇的。 他的第一反应是商业上的竞争对手做了这种事,但立马就否认了。 因为做这种事,除了恶心到他之外,完全没有任何作用。 说句不太好听的话,他就算因此在交际圈内被爆出丑闻,其他人也顶多只会说句“年少风流”,因为圈内和他一个辈份一个地位的年轻人中,花花公子实在是太多了。 而如果他现在还未发生婚变,这个陌生女人所说的话所做的事也许会对他的婚姻带来一点波澜,但是…… 说到底,这件事无法对家中企业和他的个人生活带来任何影响,所以他有些在意幕后之人的目的为何。 如若陈西知道他此刻的想法,八成会很实在地回答说:“亲,我做这种事就是为了恶心你啊!……在我还以为你是齐静前男友的时候。” 可惜他不在,所以傅明寒也注定得不到任何答案。 因为玲玲可是很有职业操守的,任务可以失败,但出卖伙伴这种事她可是不会做的。 “我……我听不明白你在说些什么……”她哽咽着回答说。 傅明寒却没有多少怜香惜玉的心情,他拿出手机,面无表情地说道:“那么,报警吧。”虽然这种事不对给他带来影响,但他也不会对此妥协。 玲玲:“……”喂喂,大哥,咱能按套路来吗? 她后退半步,一手捂着腹部,用一种伤心欲绝的目光注视着傅明寒,声线颤抖地说道:“你真的这么狠心?”说话间,她的眼神有意无意地左右瞥着,没错,她已经准备撤退了。 傅明寒站起身,毫不犹豫地按下了数字键。 1…… 1…… 0…… 玲玲脸色顿时大变。 如果对方真的报警,她拿不到报酬也就算了,估计还会有点小麻烦。 而就在傅明寒即将按下拨号键的前一秒—— 一只突如其来的手,直接夺过了他手中的手机。 傅明寒:“……” 他转过头,只见一名络腮胡男子站在自己的身后,一手抓着他的手机,冷笑着说:“真是看不下去了。是男人就好好地负起自己的责任!欺负一个女人有意思吗?” 这人,正是乐灿。 阻拦不及的王洋抬起手狠狠地拍了下自己的额头:祖宗,你又想闹腾什么?咱低调点不成吗?! 齐安则一脸崇拜地看向自家负责的爱豆,心想不愧是乐灿,气场足有两米八啊!顺带鄙视地看了眼傅明寒,心想果然渣男就是渣男,睡了人居然还还意思报警,等有空了他一定要和堂姐好好八卦一下这件事。 正常情况下,乐灿其实也是不太会管这种闲事的,但今天他没控制住自己,思来想去,果然还是因为这个小白脸太讨厌了!他光是看着就恶心,所以此刻必须站出来见义勇为一把。不为别的,反正这个小白脸不痛快了他就痛快了! 事实证明,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乐灿看傅明寒不顺眼。 傅明寒对于“伪装状态”的乐灿,同样也没顺眼到哪里去。 这不是因为对方突然跳出来、在不清楚事情来龙去脉的情况下多管闲事,而是因为……怎么说呢,只是看着,就觉得这家伙是自己最不喜欢最不想与之交流的类型。 于是…… 面对着乐灿的冷笑,傅明寒冷冰冰地回答说:“这似乎与你无关。” “怎么就无关了?”乐灿勾起嘴角,挑衅意味十足地回答说,“这里是餐厅,而你做的事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了我吃饭的胃口。” 傅明寒蹙起眉头:“你这是在强词夺理。” “哈,你也有资格说‘理’?” 一时之间,两人陌生男人是撕了个“如火如荼”。 围观群众也是看了个热血沸腾:哎妈,男男撕逼可比男女撕逼好看多了,好刺激! 一不小心就被忽视了的玲玲:“……”她觉得自己此刻的心情有点复杂,但她也不傻,知道此刻正是脱身而去的最好机会。于是她毫不犹豫地用出了电视剧经典桥段—— 端起桌上的水那么一泼! 在大喊了声“你太过分了!我不想再见到你!”后,一手揉着眼睛一手捂着肚子跑走了……走了……了…… 猝不及防之下被泼了一脸水的傅明寒:“……” 同样遭了殃的乐灿:“……” 围观群众大呼“刺激”之余,也是满脸期待地坐等这两人男人继续撕逼。然而,现实却注定会让他们失望——傅明寒也好,乐灿也好,都似乎被这杯水浇灭了继续撕逼的欲望,在冷冷地对视了一眼后,乐灿冷哼了声,将手中那不属于自己的手机丢到了桌上,傅明寒则接过妹妹递来的纸巾,轻轻擦拭着脸上的白水。 “大哥,你衣服都湿了,我们回去换衣服吧。” “嗯。” 毫无疑问,这顿饭傅家三兄妹是没法再吃下去了。就算傅明寒衣服没湿也是一样,谁都不乐意在其他人的围观下吃饭。 而另一边…… 走回自己桌边的乐灿摸了把脸上被白水洗刷掉的底妆和摇摇欲坠的假胡子,心情很不好地说道:“回去吧。” 王洋也是正有此意,等回到车上,他非要念叨这个“不搞事不舒服斯基”的家伙半小时不可! 齐安作为一个跟班,自然是没立场和资格发表意见的,于是默默跟随之。 与此同时。 玲玲也是回到了那辆白色面包车上。 她爬入车厢后,一把拉上车门,忙不迭地催促道:“赶紧开车!” 正在接电话的司机却是做了个稍等的手势—— “喂?大哥,什么?你朋友说不用做了?” “但我已经让玲玲去了……” “已经做了就算了?哦,好,那行吧,我挂了啊!” …… 毫无疑问,陈西打给朋友取消“小节目”的电话真的是晚了一步。 司机挂断电话后,一边驶动起车辆,一边问:“成功了?” 听完了全场对话的玲玲转了转眼珠子,回答说:“当然。”既然对方说可以不做,那就说明没人会去核查她的“完成度”,也就是说,就算失败,只要她不说,就不会被扣钱啦! “行吧,钱之后打给你。” “好。”说罢,玲玲从包中拿出粉盒,美滋滋地开始补自己被泪水冲地稍微有点花的妆。 就此,陈西、傅明寒、乐灿这三个互不相识却又存在着“同一连接点”的男人的“初次交锋”,算是告一段落。 受害者傅明寒被刀。 旁观客乐灿果断补刀。 坐镇幕后的陈西虽然捅错了人,却无疑是最大的赢家。 而此刻,这位“人生赢家”却并不知晓这件事,事实上,他之后一连几天都挺烦。到最后,他忍无可忍地对顾霜晓吐槽:“你说,一个人的脸皮能厚到什么地步?” 陷入“哄孩子”状态不可自拔的顾霜晓头也不抬地抓起一旁柜子上的镜子,随手丢向陈西。 陈西动作灵敏地一把接住镜子,刚开始一头雾水,直到他从镜子中看到了自己的脸,才反应过来她的意思是—— “你看着镜子,自己心里就没点b数吗?” 陈西:“……” 好吧,他承认自己是有点没皮没脸,但问题是,比起他吐槽的那个人,他简直就是圣人啊有木有! 陈西吐槽的不是别人,正是他那位“仇人”。不过,在复仇成功后,他已经不再把对方太放在心上了。说到底,复仇也许曾经是他人生的执念,却绝对不该是他人生的主题。而且,对于如今的他来说,对于拥有着时间和未来的他来说,对方已经可以说是不值一提的小人物,无法对他的生活造成任何影响。 说到底,他的境界上去了,无论是实力还是心态。 说来实在讽刺,对方也曾这样看待他,也许是这样的心态作祟,也许是碍于声名,也许是想让他饱受折磨再死,总之,那人当年没直接取他的性命。 而今,他也留了那人一条命。 这绝对不是因为他有多宽容,或者说恰恰相反,他就是想让对方品尝一下自己这些年来品尝到的痛苦。对,他就是这么小气,就是这么睚眦必报,不服气?来再战一场啊。 陈西有自信,哪怕再来十场二十场,自己也绝对不会输。 同时,他也很清楚不会再有下一场了,因为对方已经被他给打服打怕了。 这无疑是让人心头舒爽的一件事,但是,如若对方因此而开始没皮没脸地上门“摇尾乞怜”,可就没什么意思了。 没错,那人在发现没法驱除陈西留在他体内的气劲后,也不知是怎么想的,居然花了大代价辗转托人,求到了陈西的面前,希望他能高抬贵手放他一马,让他余生不用受此折磨。 对此,陈西只有一个想法—— mmp!究竟是什么给了你自信,让你觉得我是个宽厚的好人??? 36.初七作者在上班! 对于陈西的郁闷, 新人妈妈顾霜晓表示无能为力。不过说到底,她和清楚陈老三只是想找人吐槽下,没真指望她帮忙。而且…… 陈西趴在床边,眼都不眨一下地看着小安安, 由衷地说:“我干女儿真可爱。”真的, 不管他心里有多烦, 只要一看到这孩子,他就立马觉得自己被治愈了。 也是奇了怪了,大哥二哥的孩子他也不是不喜欢, 但也没觉得是“小天使”,反倒觉得是一只又一只的“小猴子”。思来想去, 他只能说, 颜值决定一切!这孩子长得可真漂亮啊…… (ˉ﹃ˉ) 顾霜晓一脸嫌弃地看着陈西的痴汉脸:“我可没同意你做她干爹。” “有什么不好?”陈西一脸讨好地看着她说, “不然这样, 我将来财产都给她, 一身所学也都教给她。” “首先, 我不觉得你是个合格的好榜样;”顾霜晓毫不客气地“打击”他, “其次, 我不缺钱。” 陈西:“……”qaq想要个可爱的干女儿咋就这么难呢?! 总体来说, 除了偶尔会被“当成树洞”外, 顾霜晓这个月子做得很舒服的。说到底,她本身身体素质就好, 孩子又生得顺利, 护工也是工作到位, 几方结合之下,自然是诸事皆顺。 不知不觉间,时间就过去了近一个月。 顾霜晓怀抱着被自己白白嫩嫩又香香的女儿,侧头注视着外面那隔着窗照射进来的阳光,觉得自己差不多可以出院了。虽然只在这里待了不长的时间,但她还真有些想念那座前院种着果木花草后院种着菜的小院,相信猫老大和狗老大也是一样。 想到这里,她低下头亲了亲怀中孩子的额头,轻声说:“安安,我们一起回家好不好?” 小安安眨了眨乌溜溜的大眼睛,然后露出了一个漂亮的笑容,引得顾霜晓不由又低下头亲了她一下。 恰在此时,病房的门被敲响了。 今天并非周末,所以顾霜晓以为敲门的人是陈西或护工——因为她时而需要喂奶,所以坐月子以来不管谁进来前都会敲门——随口说了句“进来”。 门才一开。 顾霜晓便直觉不对,下意识抬起了头。 果不其然,站在门口的是位陌生来客。准确地说,是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人。 只一眼,顾霜晓便看出了不少信息。 首先,这人与陈西一样是名习武之人,且实力不差; 其次,这人一直以来应该生活地很好,直到最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这也导致他明明面貌看起来还不算老,头发却白了不少。 当然,之所以能判断出这一点,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他与初遇时的陈西一样“日薄西山,命不久矣”。 两相结合之下,顾霜晓若是还猜不出这人是谁,怕就是智障了。尤其,生完孩子的她已然摆脱了“降智”的debuff。 “你是谁?”说话间,她不动声色地将怀中的小安安放在远离那人的身侧,半偏过身,将孩子挡住。 陈西不在。 猫老大和狗老大被她“撵”出去放风了,这一猫一狗都是自由惯了的动物,让它们整天陪着她憋在屋里,她可狠不下这个心。 不过即便如此,她也有信心能护住自己的女儿,尤其,这个人身上也并没有散发出什么恶意,起码此刻没有。 事实上,对于这人的来意,她也大致猜到了。联想他最近托人向陈西“摇尾乞怜”的举动,他此次前来,估计也是…… 但紧接着,这人做出了一件让顾霜晓有些惊讶的事。 “扑通!” 在关上门后,这位四十来岁的、传说中的“名宿”,居然毫不犹豫地给顾霜晓跪下了,第一句话就是—— “求求你,救救我们家!” 顾霜晓微皱起眉,陈西这人最近看着嬉皮笑脸实则极有分寸,她不觉得他对其他人显摆自己救了他的事,所以说,他这话的意思是…… “求你劝劝陈三爷,别对我们家赶尽杀绝。” 顾霜晓突然就有些想笑,此时此刻,她总算是明白陈西那句“你说,一个人的脸皮能厚到什么地步?”是个什么意思了,这人还真的挺不要脸且挺没b数的。究竟是什么给了他自信,让他觉得她会帮忙? “我已经关闭了自己的武馆,遣散了所有的弟子和学员,以后也不打算再开了,更不敢再找陈三爷的麻烦了。”中年人满脸恳求地看着顾霜晓,不得不说,他真的是长着一张正气十足的脸孔,年纪越大越容易让人心生好感的那种。但如若让善于看面相但人的看,就能看出他的脸看似和善实则暗藏煞气,实在不是好想与之辈,“我知道自己是罪有应得,就算即刻死了也不冤枉,但我还有个儿子,他今年才高中毕业,也是个不成器的,没从我这里学到半分本事。我若是现在死了,他也基本就没什么活路了,求你,劝劝陈三爷,哪怕再多给我几年,能让我看着我那不争气的儿子成家立业——到那时,我也能安心合眼了!” 顾霜晓静静地听完他的话,回答说:“陈西的事与我无关,你找我说没用。” 中年人听完这话,却是低下头在地上狠狠地磕了几个响头:“求你行行好,帮忙劝一劝陈三爷。”圈内有圈内的规矩,比如说“祸不及家人”,所以无论他之前怎么整陈西,对后者的家人都是秋毫无犯的,甚至于,他查都没查过后者的家庭状况,因为这是犯忌讳的,而且是大忌讳,会被整个圈子围而攻之的那种。 而此刻,如若不是实在没办法,他也不会走现在这条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现在虽然落魄了,却也还有几个朋友肯暗自帮他出谋划策,其中一人就帮他查到“陈西来时还带了个女人,这女人还隐姓埋名地在医院里生了个孩子”。他顿时就发觉这是个机会,无论这个女人是不是陈西明媒正娶的妻子,他们两人无疑都是关系匪浅。而且,刚生完孩子的女人心是最软的,他拿着自己的孩子说话,有很大可能能说动她。英雄气短,复仇成功正意气风发的陈三爷,在枕头风的吹动下,说不定就会放他一马,帮他缓解或者解除体内的气劲。 毕竟他不比陈西能熬,事实上,后者居然能熬这些年也是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结果居然还翻身了,早知如此,当年还不如索性…… 总之,只要活着,就是最大的本钱。 陈西尚且能翻盘,他只要能暂时缓过一口气,将来…… “我说了,我管不了他的事。”顾霜晓沉下脸,心中有些不耐。毫无疑问,她非常厌恶“被牵扯进这些破事”,“而且,”她冷冰冰地说道,“陈西这人做事向来很公平。” 说到底,一报还一报,哪里不公平了? 不过,陈西留着这家伙还真是个祸害,太能能屈能伸太有心眼,还不知会惹出多少事端。 依旧保持着磕头状态的中年人手指颤动了下,但很快,他抬起头,目光诚挚、语气凄惨地说道:“我知道一切都是我罪有应得,但我的孩子是无辜的,你也是有孩子的人,应该懂的。” “哦。”顾霜晓点头,“我懂了。” 中年人眼中露出希冀之色:“那……” “这世上只有你儿子最无辜。”顾霜晓轻哧了声,语气平淡地说道,“你死了,你的儿子无依无靠。陈西的师傅死了,陈西就是活该失去一位长辈。陈西死了,他的家人就是活该失去儿子。你是这个意思,对吧?” 中年人沉默了片刻,再次说道:“只要你能帮我,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哪怕付出现有的一切。” “你也一定这么求过陈西吧?他是怎么回答的?”顾霜晓反问。 “……”中年人再次陷入沉默,事实上,陈西的回答就一个字—— 滚! “我的回答和他一样。” 滚! 眼看着事不可为,这中年人居然没再多做纠缠,而是踉跄着爬起身离开,背影看起来要多落魄有多落魄要多凄惨有多凄惨,简直可以竞选“世界十大最惨背影”。 顾霜晓不仅没因此而心软,反倒觉得这人更麻烦了。想到此,她拿起手机给陈西打了个电话。 很快,电话被接通。 陈西气喘吁吁地接通了电话,疑似刚做了大量的运动。 “怎么了?是有什么事?还是需要我帮你带点什么东西?” 陈西问道——顾霜晓很少会给他打电话,所以他此刻既疑惑又有点受宠若惊。 “没什么事。就是想告诉你一声,你那位仇人,刚才来给我磕头,求我替他求情放过他们全家。” “……”陈西咬牙,“那混蛋还真够能屈能伸的!” “我挂了。” “等等!” “嗯?” “连累你了。你放心,这事情我一定给你一个满意的交代!”陈西非常果断地说道——他知道她不乐意搭理这些麻烦,这次是完全遭了无妄之灾。而且,那混蛋虽然是上门求情,但擅自去找他周围的人其实已经算是犯了忌讳,所以这事他绝不会轻易揭过。 顾霜晓“嗯”了声后,挂断了电话。 而后抱起身边不知何时睡着了的小安安,低叹了口气,摇了摇头:“还是回去吧。” 还是家里好,外面的麻烦事真的是太多了。 37.初八依旧在上班! 与此同时。 中年人也是走上了医院停车场的一辆黑色车中。 坐在驾驶座上的另一位中年人侧头问道:“钟兄, 如何?” 陈西的仇人——钟儒,面色严肃地摇了摇头:“没能成功。”说罢,他一脸歉意地对驾驶座上的中年人说,“周兄, 这次怕是会连累你了。陈西应该会查到底是谁透露了‘他妻儿在这里’的事。” “没事。”被钟儒唤作“周兄”的中年人虽然面色有些难看, 却还是强撑着说, “大不了我给陈西那小子端茶敬酒赔礼道歉,相信他总不至于因此就……赶尽杀绝。”说完这话,他才想起后座的大兄弟正是被陈西赶尽杀绝的对象, 自知失言,连忙不再说话了。 钟儒长叹了口气, 不再说什么。 周姓中年人也没再说什么, 只是认真地开起了车。不多时, 就将钟儒送回了家, 而后也没再如以往一般登门造访, 而是一路驱车离开。 钟儒站在自家门口, 注视着过去人气鼎盛、如今却空无一人的武馆, 又看着那迫不及待驶远的车辆, 和善的脸孔上露出了清晰可见的怒意。 墙倒众人推, 不外如是。 说到底, 都是陈西那小子的错。 老老实实地死在哪里不好,偏偏居然还能活着回来, 还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将他击败, 然后, 还狠毒地不肯放过他。 钟儒抬起手抚住疼痛不已的腹部,动怒让他的内脏更疼了。他深吸了口气,缓了好一会儿,才走入了屋内。他才一进去,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人便迫不及待地赢了上来,问道:“爸,怎么样?她同意帮你求情没?” 钟儒摇头。 “我就说她肯定和陈西是混蛋是同一个货色!”少年人咬牙怒道,“不然干脆找人把她……” “你闭嘴!”钟儒狠狠一拍桌子,打断了少年的话,“你想死吗?这是犯忌讳,你懂不懂?犯忌讳!” “可是……”少年人满脸不甘地说道,“那爸你的身体怎么办?” 钟儒叹了口气。 陈西之前受伤为什么没人能救?还不是因为没人能帮忙。事到如今,他也面临了同样的窘境。不过…… “也未尝没有其他办法。” “爸,还有什么办法?”少年眼睛一亮,凭借着对父亲的了解,他敏锐地察觉到后者口中的“办法”肯定不温和,他顿时来了兴趣。 钟儒摇了摇头:“你别管这个。” “……哦,那你什么时候动手?” “现在还不是时候。”钟儒回答说道,“现在我们不仅不能动手,还要盼着其他人别不长眼地动手,否则,最先会被怀疑的人肯定是我们。” “那,就只能等着?”少年满脸失望地说道。 “不是‘等’,是‘忍’!”钟儒警告地看着儿子,“从现在起,你每次见到陈西,都要给我恭恭敬敬的。” “凭什么?!” “就凭你爸爸我输给了他,就凭我们不能让他怀疑!”钟儒回答说道,“你要对他尊敬,对他客气,对他言听计从,哪怕他让你跪,你也得立马跪下。你要让其他所有人觉得,你怂了,你怕了,你已经彻底地服了他。只有这样,将来发生一些事情时,其他人才不会怀疑到我们父子俩的身上,你懂吗?” “……” “我问你懂不懂?!”钟儒加重语气,再次问道。 少年耷拉着头,没精打采地回答说:“懂了……” “再说一遍!说大声点!” “懂了!” “你放心。”钟儒抬起手,摸上儿子的头,“只要爸还在,咱们的日子,总会再好起来的。” 且不论这边,有关于“泄密”的事,陈西没有食言,果然给了顾霜晓一个很有诚意的交代。不过后者对这件事也兴趣不是很大,第二天就很是果断地抱着娃带着猫狗回了家。 许久未归,家中依旧是干干净净的。 毫无疑问,齐静时而会来帮她打扫。 回去之后,顾霜晓的家接连几天都变得很热闹,齐家人和童家人都陆陆续续地上了门庆贺,然后一个接一个地被小安安的高颜值给征服了。齐静妈妈和婆婆都没忍住说“可惜现在不时兴指腹为婚了,否则真想立即为文文订上一门娃娃亲”,顾霜晓对此但笑不语。在她这个当妈的看来,这世上任何臭小子都配不上自己女儿,所以将来一切随她,遇上喜欢的才嫁,要是遇不上就一个人过,总归过日子要自己开心才好。 如此想时,她完全没意识到自家女儿才芳龄……一个月,嗯,傻妈妈的心态可谓是展露无疑。 顾霜晓没想到的是,她家小安安的“美貌”反倒给陈西带来了一点麻烦,事情是这样的—— 陈家老妈最不放心的人就是自家小儿子,于是时不时就会来儿子的店中巡视一下,看看生意看看账,再看看儿子有没有不务正业跑出去继续和狐朋狗友们鬼混。 连带着,她和顾霜晓也混了个眼熟。眼下顾霜晓带着孩子回来,她不就得看上一眼么? 不看还好,一看之下,她顿时眼热了! 陈西的大哥二哥陈东陈南都结婚了,生的也都是儿子,正所谓“缺什么就想什么”,所以她一直特别想要个香香软软白白嫩嫩的孙女。大媳妇儿媳妇都不肯再生,所以她决定把希望放在小儿子陈西的身上,于是…… 陈西泪流满面地发现,自己被逼婚了! “儿砸,你看这闺女怎么样?秀气,将来生出来的女儿肯定好看!” “这个不喜欢?那这个呢?看这身材,肯定好生养。” “那这个呢?瞧这眼睛多漂亮,生出来的孩子肯定和隔壁小安安一样水灵!” …… 陈西瘫在座位上,注视着眼前这拿着手机不停对自己安利的亲妈,只觉得整个内心都是崩溃的。他抱头哀嚎:“妈啊!你是我亲妈!能放过我吗?我暂时还没结婚的打算。” “这个可以有。” “……这个真没有。” “这个必须有!”陈西妈妈性格泼辣,被惹毛了直接手指着儿子的鼻子开骂,“你都这么大年纪了!别人到你这年纪孩子都会打酱油了,你呢?连个媳妇儿都没,不羞愧吗?!” 陈西心想:我羞愧什么?没给你找个女婿回来已经对得起你了。媳妇?不存在的!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日子多好过,才不想结束。 “就隔壁的小顾,比你小好几岁,也有了孩子!” 陈西:“……”他蛋疼无比地说,“妈,这男人和女人,是不一样的。我就算想怀,也怀不上啊。” “少给我贫嘴!”陈西老妈转了转眼珠子,突然反应了过来,“等等!你不乐意相亲,难道是因为?”她抬起手指,悄悄地指了指隔壁,“你想娶她?”她仔细一想,发现也行啊,反正儿子现在浪子回头了也不是败家子了。而且,小安安那么漂亮可爱,如果儿砸把她妈给娶回家了,她不就是自己孙女了?想到此,陈妈一拍手掌,豪情万丈,“这个可以有!” 陈西吐血:“这个真不可以有!” “为啥?” “……”因为他还想多活几天。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你说你到底想找个什么样的?!”陈妈不耐烦了。 陈西也不耐烦了,他索性破罐子破摔,回答说:“你再逼我我可就找个男的了啊!” “你找啊!”陈妈也不是吃素的,张嘴就回答说,“你敢找我就敢把他当儿媳妇看,保证不嫌弃。” 陈西“哧哧”一笑,乐了:“哟,妈你还挺潮!” “少给我油嘴滑舌。”陈西老妈拍了下儿子的手臂,“今天你必须给我个明白话。” 不行了。 陈西知道自己今天如若不给亲妈一个“明白话”,从此以后将会陷入“逼婚地狱”。今天亲妈只是带着手机上门,明天她就敢带着真人上门!像他这么优秀的男人,被看上多正常啊,到时候妹子们万一为了争夺他打起来了,社会影响多不好。 所以,还是得一劳永逸。 想到此,他咬了咬牙,一抹脸,露出了个悲伤的表情:“妈……我和你说句实话吧。” “啊?”陈家妈妈被自家儿子那宛若“死了亲妈”般的神情震撼到了,心中暗自嘀咕——这小子不是真喜欢男人吧?……那可就坏菜了。 “其实……”陈西侧过头,眺望远方,“我那几年在外面打工的时候,就是……咳,在工地搬砖的时候,不小心遭遇了一场事故,住了次院。” “什么???”陈家老妈顿时被吓到了,揪住自家儿子就是一顿检查,“你怎么不说呢?严不严重?厉不厉害?” “没、没事,咳,我是说其他地方都没事,就是吧……”陈西睁眼说瞎话地说道,“咳咳,那方面出了点问题,以后估计不可能有孩子了。所以,妈,咱还是别害人家姑娘了。” 陈西老妈:“……”数十秒后,她才仿若梦游归来般,精神恍惚地问,“你……说真的?” “咳咳,嗯。” “我不信!”陈西妈妈猛地摇头,“我不信,你肯定在骗我!” “妈呀!”陈西一脸悲伤地喊道,“要不是这样,我之前怎么会颓废成那样,为啥直到现在都没有女盆友呢!”他蹲下身,抬起手一把捂住脸,语气越加悲伤了,“这都是命啊,我现在已经认了,以后就自己好好过日子吧。” 这厮一言一行,都阐述了什么叫做“资深演技派”! 陈西妈妈:“……” 不久后,忽悠成功的陈西目送着自家亲妈深一脚浅一脚地晃悠着离开,心里固然满是愧疚,但同时也觉得放松,他都想好了,自己如果将来想结婚了,就跟亲妈说自己病治好了,哈哈哈啥也不耽误!真是太机智了,点赞! 而就在陈某人得意的当口,他突然听到自家门口传来了点动静。 “谁?” 喊出这样一声后,他快步走到门口,然后就见门口站着两个人—— 一脸尴尬的齐静和似笑非笑的顾霜晓。 陈西:“……” 不妙啊,这真的很不妙啊。 他抱着千万分之一的希望问:“那什么……你们是在我妈走后才来的吧?” 齐静沉默片刻,连连点头:“对对对,是这样的!” 陈西默默扶额:姑娘你不会骗人就别骗好吗?我都替你着急! 陈西和他妈的话说到一半,齐静和顾霜晓一早就过来了,只是那时的陈西满心只想着应付自家老妈,所以才没听到脚步声。 看两人的表情就知道——顾霜晓完全清楚陈西这厮纯属胡说八道忽悠他老妈,而齐静却……嗯,当真了。 “那什么……”老实人齐静张了张嘴,也不知该说些什么,最后只能干笑着说,“没什么事我就先回去了。霜晓,我下次再来看小安安。”说罢,她转身就走,好像身后有恶鬼在追自己似的。没办法,这情况太尴尬了,一不小心就知道了“这么大秘密”的她真心是一分钟都不好多留。 陈西:= =+ 死鱼眼片刻后,他非常有阿q精神地释然了:“……算了,至少她从此以后不会再对我横眉竖眼了。”啊哈哈哈,毕竟现在的他在齐静看来是如此地“没有威胁”,绝对不会不要脸地觊觎她家好朋友——问题是他也得有这个胆子吧,好好活着不好吗? “的确如此。”顾霜晓点头,然后非常不厚道地捅了似乎很愉悦的陈西一刀,“但你确定你母亲从此以后不会经常带着你去看老中医吗?” 陈西的笑容僵住。 他妈才不会…… 个鬼啊! 何止会,还会拿各种偏方来喂他好吗?! 38.初九作者还在上班!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到这里, 乐灿是谁已经很明显了, 没错,他是个明星, 准确来说, 是目前正当红的男歌星。 穿越前的顾霜晓虽然不追星, 却也绝不是孤陋寡闻,只是没有刻意关注罢了。故而在齐静的提【唠叨】醒下,她也是逐渐想起了那位近几年间存在感格外强的那位名叫乐灿的男性歌手。他是选秀出身的,不过与其他卖脸卖萌的小鲜肉不同,他卖的是才华——比赛时所使用的歌曲绝大部分都是原创。 顾霜晓必须承认,作为流行歌曲,乐灿的作品的确悦耳动听且脍炙人口, 若非如此, 也不会飞速火遍大江南北。 这年头想单纯靠唱歌出名并不容易,说到底, 这年头比起歌星,粉丝们对电影电视剧演员乃至于真人秀明星的关注度要更高。 所以说, 乐灿能在这种情况下一炮而红, 完全可以说是运气爆棚。当然, 这与他自身的实力也是脱不开关系的。而且,这家伙不仅有才华, 唱歌好听, 还颜值高——没错, 颜值是重点,脸比什么都重要(虽然她完全不记得乐灿长啥样,但看齐静痴迷的样子……嗯,应该不会差)——嗯,妥妥的人生赢家模板。 当然,每个明星都会有黑,经常会有人爆料说“乐灿的那些歌其实根本不是原创,他之所以走红完全是因为背后有推手”,但这话吧,粉乐灿的人自然不会信,不粉他的人信了对乐灿也没啥损失。说到底,娱乐圈就是这样,有些粉丝们与其说是迷上一个人,倒不如说是迷上了一个自己喜欢的人设,至于真相究竟如何……在那些足以让人三观碎裂的“实锤”出来之前,是没人会关注相信的。 齐静口中的堂弟齐安,与齐静本人不同,在大学毕业后毅然留在了学校所在的城市,且运气很好地混入了某业界颇有名的娱乐公司就职。乐灿正是该公司名下的艺人,故而,齐安能知道乐灿的“最新行踪”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根据他的说法,他本人,不仅成功地混入了拍摄团队中,并且非常幸运地得到了乐灿的赏识。刚好乐灿正在选择新专辑mv的拍摄地,于是偷笑之余,齐安果断地向乐灿推荐了这附近的一圈小镇。依照乐灿一直以来的性格和作风,到时候必然会乔装打扮一个个地实地考证,到时候……嘿嘿嘿嘿! 顾霜晓看着“嘿嘿嘿”笑的齐静,只觉得满头黑线,这些人为了追星也是蛮拼的。 “所以,你是打算去现场追星?”顾霜晓洗干净最后一个碗,一边将它放在碗碟沥水架上,一边总结陈词。 齐安最多最多就是在不违规的情况下及时向齐静通报乐灿的“坐标”,怎么也不可能把人带到齐静家,所以到时候得到堂弟通知的齐静必然要亲自“出门围观”。 然后她就看到齐静居然露出了害羞的表情,回答说—— “咳咳,我就是去看看。当然,如果可以的话,能要到签名就更好了。” “……”结果还不是要去现场追星? 不过顾霜晓对此也没什么意见,说到底都是个人选择,又不会对生活造成什么影响。于是她说:“想去就去呗。” “那就说定了,到时候一起啊!” “……等等,我也要一起?” “你不陪我去吗?”齐静惊讶。 “我要陪你去吗?”顾霜晓也很惊讶。 两人面面相觑片刻后,齐静一脸震惊地说:“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来找你?” 顾霜晓:“……”难道不是为了抒发“即将见到爱豆”的激动之情吗?好嘛,敢情是来拉帮结伙的啊? 她顿觉哭笑不得。 对追星这种事她可敬谢不敏,再说了,明星在的地方肯定少不了狗仔。就算齐安说乐灿会乔装打扮私下前来,但到时候的情况谁知道呢?一个不小心她就会出现在照片视频中,万一她家那位亲爹还没放弃找她,岂不坏菜?她对现在的平静生活很满意,完全不希望受到影响。 对于她的拒绝,齐静有些失望,但也没有强求。 这也是顾霜晓喜欢齐静的原因之一,她向来不会强求别人做些什么,更不会说些诸如“我们关系这么好,你这点事都不愿意帮我做?”之类的话来膈应人。 所以,她非常果断地答应齐静,之后会去帮她挑选“偶遇”时穿的衣服——与爱情以及其他欲念无关,只能说,粉丝们大多希望能以最好的姿态出现在自家爱豆的面前。 不过话又说回来,乐灿到底长啥样子来着? 顾霜晓的脑中浮出几张之前经常在街头海报中看到的明星脸,然而最后也没得出个结论。她也懒得为这种小事特意搜索,于是转瞬就将其抛到了脑后。 傍晚时分。 吃完晚饭顺带投喂完自家两只“贪吃兽”的顾霜晓步入后院,直接推开院门,登上了一叶轻舟。 这只小船是顾霜晓买来的。 就在几十年前,附近十里八乡的人们还更习惯靠船往来沟通,而如今,相较于船,陆上交通无疑更为快捷便利。所以,绝大多数人外出都会选择乘车,甚至有些年轻人根本就不会划船。老人们对此是又感伤又感慨,喜忧参半。喜的是孩子们不必重复自己过去的辛苦生活,忧的是“这样下去怕是要忘本”。然而时代的步伐从不会为人的意志而停留或倒退,人所能做的,唯有习惯它。 随着划船者的减少,如今镇上的船只也是越来越少,过往制作船只的人家也基本都不干了。顾霜晓眼下所使用的这只船的原主人是一对老夫妻,他们决心搬去城里和儿子一起住,从此不再回来,所以才肯卖它。就这个意义而言,顾霜晓的运气不可谓不好,当然,就算没人卖,也不代表她就弄不到一只船,只是过程会相对麻烦点,所以,能省事是最好的。 “大黑,小橘,我去去就回,你们好好看家。” 没错,大黑小橘正是顾霜晓为一猫一狗取得名字。从这个名字可以看出,她完全是个取名废……且毫无自觉。 每次听到这名字,黑狗就会露出苦逼的表情,它原本就天生有些苦相,此刻就变得更为丑苦了。至于橘猫,则是一脸生无可恋地扭过头,权当自己没听到这称呼。 名字不喜欢,然而又无法反抗,它们能怎么办?它们也很绝望啊! 顺带一提,因为灵气的滋养加顾霜晓的精心饲养,两只动物较之一月前有了颇为明显的变化。黑狗浑身的皮毛变得越加黑亮顺滑,身材也越加雄壮,乍看之下颇有威势,而它的那只跛腿也在顾霜晓的治疗下,恢复了正常。如果说黑狗的变化让顾霜晓觉得正常的话,那么橘猫无疑就是不正常的那个了。皮毛什么的姑且不说,讲道理,萃取灵气会帮助身体排出杂质,也就是说,它就算不至于会瘦,也不至于会胖。然而现实就是,它就像是一只被疯狂吹起的气球般-- 日渐肥胖! 顾霜晓也为此而检查过它的身体,得出的结论是“没有异常”,最后只能将一切归结到自身体质以及世界规律上了,毕竟“十只橘猫九只胖,还有一只压倒忼”嘛。 “汪!” “喵!” 在一猫一狗的送别声中,顾霜晓轻笑了声,手中的竹篙轻轻一撑,被解开绳索的轻舟便如一片叶子般轻飘飘地荡开了。 黑狗与橘猫跟着跑了几步,才渐渐停下脚步,晃荡着尾巴走回院中。过程中,明明是只公猫、名字就像个小丫头的橘猫没忘记用灵活的尾巴将后院的院门带上。 其实不是不想跟“饭票”去,只是马上就要到每天固定的修行时间了,它们修行时短,还没到随时随地都能入定的地步,所以只能眼巴巴地看着顾霜晓一个人去“风流快活”。 “喵~”走回前院的橘猫灰心丧气地□□腰往地上那么一趴,对于船,它有极其美好的印象,这主要是因为饭票刚买到它那会儿,白天带着它们溜达过几回。过程中,她一边荡舟一边就用竹篙轻而易举地给它们挑起了几条鱼打牙祭。因为是活水且水质不错,河里的鱼味道也是相当不错的。虽然现在它自己也能抓到,但自己动手哪有有人伺候舒服啊! 试想一下,一边懒洋洋地趴在船上、尾巴一甩一甩地玩水,一边吃着鲜美的鱼,还时不时能吸……磕……咳,是尝到一点“灵气”(大概是因为实力上的差距,饭票拿出来的灵气就是比它们自己萃取到的要更好),小日子简直不要更美好! 黑狗无声地坐在小伙伴身边,抬起前爪揉了揉后者的头,权当安慰了。 “喵~” 【翻译:看到你和我一样惨,我就安心了。】 “……汪!” 【翻译:再见!】 “嗯。”顾霜晓点头,“想喝所以就煮了,来点?” “……好。” “那你去餐厅等我。” “要帮忙吗?” “不用了,又不重。”顾霜晓摆摆手,转身走入厨房。 傅明寒注视着她的背影,欲言又止,最终到底没说什么,而是在挂好外套后,沉默地走入了厨房之中。 这两年正是家中企业交割的重要时刻,他自然是没空做饭的,她又从来都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自然也不会做饭。刚开始时,她站在装修齐全的厨房中,信心满满地对他说“以后家里的饭菜就都交给我了”,他虽不太相信这话,却也没有拒绝。果不其然,在接连做出几顿堪称失败的饭菜后,她果断放弃了这份对她来说太过艰难的工作。他也没说什么,本来娶她回来也不是为了让她做事的,不做就不做吧,这没什么。 然后,他请了专门照顾他们饮食起居的阿姨。 偶尔心血来潮时,她也会跟着阿姨学做几道菜,不过她就像小孩子一样,兴致总是一阵一阵的,从来不能持久。 再后来,他们的争吵日渐频繁,两人除了晚上回来睡觉,白天几乎都不在家里待,自然也就不需要什么阿姨了,只定期请专业公司来做保洁,收拾过于凌乱的屋子。 而今…… 傅明寒站起身,接过顾霜晓端过来的托盘,里面除了两碗粥外,还有一碟子煎饼,两个鸡蛋和一小碟凉拌菜。味虽还未尝,色香却都是不错。 “厨房里没什么材料,只能做这些了,将就着吃吧。”顾霜晓佯装没看到傅明寒惊讶的目光,如此说道。她知道他在讶异于她的“厨艺提高居然如此之快”,可这事情根本没法解释,总不能说“亲,这是因为我穿越了不知道多少次”,所以,干脆装死吧。反正傅明寒这人有一点好,当她不想说什么的时候,他从来都不会逼问。 39.初十再次献上肥章!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当然, 她虽然事先料到了傅明寒迟早会知道这件事, 却完全没料到傅明寒会找自己……说到底, 离了婚他们就不再是“家人”了,而是从此需要各自奔向新生活的“过去的老熟人”。绝大多数人在知道过去的老熟人行踪不明后, 顶多会感慨下,再稍微回忆下过去一起的时光, 然后就该干嘛干嘛去了。 至于顾恒…… 说实话,顾霜晓面对这个“父亲”时,心情总是很复杂。 作为一个男人, 一个丈夫, 他简直是糟透了!但作为一个父亲,他即使另娶也完全没有变成传说中的“后爹”, 也许是因为心中有愧的缘故,他对她简直可以说是呵护备至(虽然她完全不需要),这样的满腔父爱被拒绝后,无从发泄的他选择在金钱上补偿她,予取予求, 从无二话。 但即便如此, 即便经历过那么多次穿越,如今再看,她发现自己果然还是不能原谅他。 不过不原谅归不原谅, 离开前姑且还是需要通报他一声的, 免得他二话不说去找傅家的麻烦, 那可就有乐子瞧了。 毋庸置疑,顾恒看到顾霜晓让人刻意晚了几天送到的那封信时,内心是崩溃的。与傅明寒一样,他第一时间去了大女儿可能初出现的几个地方寻找,结果却除了失望还是失望。他也抱着希望去问了前女婿傅明寒,然而后者却抱着和他一样的心态。曾经的翁婿二人久未谋面,没想到一见面谈论的居然是女儿(前妻)的“失踪事件”,不得不说真是颇为讽刺。 更妙的是—— 在傅明寒看来,顾霜晓之所以会“离家出走”完全是因为他擅自提出离婚。能让她心灰意冷到这个地步,身为罪魁祸首的他简直是罪无可恕,所以此刻,他对顾恒充满了愧疚。 而在顾恒看来,自家原本就很任性的大女儿不仅擅自提出了离婚,还擅自失踪,把前女婿给折腾了一回又一回,瞧他这疲惫的脸色和略有些凌乱的衣服,怕是有挺长时间没好好休息过了,不会一直在找人吧?这可真是……坑人呐。于是乎,他也对傅明寒充满了愧疚。 两个互相对对方心存愧疚的人,自然是很好沟通的,具体事例请看之前的傅明寒与顾霜晓。当然,这两个年龄差距的男人之间绝不会萌发爱情…… 于是翁婿俩有商有量地继续找起了人,讲道理,科技社会,信息社会,想找个人应该是不难的,尤其顾霜晓临走时身上还带着银|行|卡,本人也从未有过什么出走经验。但最终的结果却让他们无比失望,大把钱撒下去了,所谓的侦探也找了一打,然而就是找不到,怎么也找不到。这一方面是因为顾霜晓自己用了点小手段,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傅恒与傅明寒提供了错误的信息——没办法,他们了解的是过去的顾霜晓,而非现在的,所以侦探们调查时纷纷将目光放到了诸多大都市上…… 找来找去也没个结果,到最后,顾恒自己都有些死心了。 在他看来,大女儿这是铁了心地想要一去不回了,他甚至怀疑她是不是偷偷摸摸走非法渠道偷渡去国外了。是,他在国内是有几个钱认识几个人,但去了国外谁认识他是谁啊? 思来想去,最后他的头发足足白了一大把,心态也整个地有些崩。 这也难怪。 毕竟一直以来,顾恒与顾霜晓这对父女就保持着一种相对畸形的关系。一个只会只能用金钱来补偿对方,一个则是抱着“我就要拼命花你钱让你心疼让你老婆和其他孩子不痛快”的心态拼命折腾。双方都习惯了这种事,而今,顾霜晓突然抽身而去,被留下来、被丢弃的顾恒,能好受那才叫怪事了。 不过说到底,自作自受罢了。 若是若干年前他能管得住自己的下半身,如今说不定就真没有这些破事了。 而傅明寒,依旧没有放弃,或者说,他不想放弃—— “傅先生,很抱歉,我们努力过了,但真的找不到您夫人。” 不知多少个侦探如此对他说过,而他对此的回应从来都是—— “继续。” 他会一直提供金钱,所以这些人也得为他继续找下去。 没人会和钱过不去,于是顾霜晓的“搜索工作”,依旧在持续进行中。 对这些完全不知情的顾霜晓,小日子过得还不错。亲爹收到她的信后会有多头疼,她其实是有所预料的,不过并不觉得愧疚,反倒觉得痛快。说到底,这些年来她不断地闹他折腾他报复他,又何尝不是在折腾她自己。她早该发觉的,只要依旧和顾恒保持联系,她就会永远记得被背叛的痛苦。 而今,抽身而去,反倒觉得轻松了不少,海阔天空。 一个月的时间,足以让她完全熟悉现在的生活。 厨房中。 顾霜晓动作熟练地将锅中的菜盛到盘中,还不等她将炒好的两个菜端到饭桌上,只见一黑一橘一猫一狗直接闪进了厨房内,然后很不要脸地绕着她的腿蹭来蹭去。 “……知道了知道了,有你们的份。”顾霜晓有点无奈。 虽然说这俩倒霉孩子不需要她喂食,但她还是很负责任地买了猫粮和狗粮回来,没成想它们对此毫无兴趣,反倒是更喜欢她自己做的饭菜,并且不知何时就养成了“饭点蹭饭”的好习惯。珍贵的修行之法她都分享出去了,没理由不舍得这点饭菜啊,所以她也养成了每餐多做一点的好习惯。 至于那些猫粮狗粮……嗯,被这两个扛把子当成了给小弟们的“打赏”—— “汪汪汪!” 【翻译:二哈今天干的不错,奖励狗粮一把!】 “喵喵喵!” 【翻译:大花今天巡视有功,奖励猫粮一碗!】 瞧瞧,这年头连猫狗都学会了收买“兽”心,当真是世风日下兽心不古。 因为上午干了点别的事,所以顾霜晓午餐吃的有些迟,不过也无所谓了。然而,她才刚分完饭菜,就听到外面的院子中传来了脚步声。无需分辨来人是谁,因为对方才一进院子就已经开口喊话了—— “霜晓,我来了!” 能如此自由地出入顾霜晓家的人,目前为止就一个。 齐静。 事实上,镇上的其他人对顾霜晓不是不好奇的,只是后者对人际交往抱着“随缘”的心态,看似客客气气,实则暗藏距离,反倒让人不好接近。 “咦?你这个点才吃饭啊。”齐静一路找人找到餐厅,惊讶地说道。 “是啊,坐下吃一点?”顾霜晓邀请道。 “不了不了。”齐静连连摆手,“我才刚吃完没多久,饱着呢!”说到这里,她难言苦闷地抬起手捏了下自己的小肚子,“怀文文的时候我长胖不少,到现在都还没瘦回去,可不能再多吃了。” “你这不叫胖,叫丰腴。”顾霜晓安慰道。 齐静却不吃这一套,摆了摆手:“丰腴不就是听起来有文化的胖嘛!” 顾霜晓:“……”两者还是不同的吧……算了,一个自认为自己胖的妹子,是永远也不想分清楚这二者区别的。于是她机智地转换了话题,“文文呢?” “别提了,那小子跟小猪似的。”提起儿子,齐静嘴角浮起笑意,“吃完就犯困了,正睡着呢。不管他了,我来找你是想告诉你一件大事!” “大事?”在桌边坐下的顾霜晓挑了下眉,夹了一筷子菜塞入口中,“什么大事?” “你还记得我堂弟吧?” “我记得你堂弟是叫……钱儿?” “什么钱!她叫齐安啦!”齐静一屁股坐在桌边其他凳子上,“他现在在某家娱乐公司工作,所以内部消息格外多,你懂的!” “哦。”顾霜晓又吃了一口菜。对不起她不懂,穿越前她就不怎么追星,穿越后就更没这个可能了。然后她就听到齐静有一种神秘中带着激动,激动中又带着神秘的语气对自己说—— “她刚才打电话跟我说,乐灿要来咱们这里了!” “乐灿?”顾霜晓愣住。 “嗯嗯!” “乐灿啊。” “嗯嗯!” “我问你个问题啊。” “嗯嗯!” “乐灿……是谁?”顾霜晓歪头。 齐静:“……” 小地方有一点不好,就是但凡出了哪怕一点事,都会立即成为“新闻”。齐静也没刻意隐瞒这件事,所以顾霜晓到之前,小镇上就有不少人知道“齐老师的老同学要搬来镇子上住了”——没错,齐静现在是镇上初中的语文老师。故而顾霜晓才一出门,就能感觉到不少人的目光落到自己的身上。倒是没什么恶意,只是单纯地好奇和打量。 被人盯着看对顾霜晓这种饱经风雨的“老江湖”来说算不了什么事,逛了一小会儿后,她找了家生意不错的面馆坐下,吃了碗老板热情推荐的“特色肉丝面”,虽然说“肉丝面”前面加上“特色”两个字有点滑稽,不过不得不说,这碗面味道还是很不错的。铺在面上的肉丝是事先炒过的,老板手艺很好,汆肉的淀粉也加的恰到好处,既不会过滑,也绝不柴。面不是机器制品,而是人工手擀的,软糯又不失嚼劲。当然,能被称为特色的大概是面出锅后老板加在上面的那勺子酱,据老板说是“祖传配方”,色泽金亮,鲜香异常。 而就在吃面的过程中,顾霜晓注意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老板,你们这里的猫和狗关系不错啊。” 刚才对门的饭店,老板倒了些剩菜残羹到摆放在门口的碗里,很快就有一条狗跑了过来,却没立即吃,而是仰头“汪汪”叫了两声。叫完后,它低下头把碗里的几条还带着一些鱼肉的鱼骨头叼到一旁。不多时,一只猫从屋檐上跳了下来,“喵”了声后,低头吃起了鱼。狗回应似的“汪”了一声,这才低头大口大口地吃起了碗中的剩余菜饭。 “闺女,这可是我们镇的特色。”正是午后时分,闲来无事的老板娘热情地跟顾霜晓解释了起来。 大致意思是,他们镇和附近的其他乡镇不同,猫和狗都是有老大的。 顾霜晓:“……”猫狗大战? 狗老大是只跛了腿的大黑狗,猫老大则是一只鸳鸯眼的橘猫。这一猫一狗关系还挺不错,连带着“手下小弟”们的关系也都还不错,故而镇上时而能看到猫狗一起嬉戏或者流浪猫狗凑在一起用食。 本来镇上人还没觉得什么,直到某天有拐子来镇上拐小孩,大人尚未发觉,镇上的居民却看到有几个人被一群猫狗围在中央。热心的镇上人本来还操着棍棒过来想帮几个外乡人一把,结果一看被他们抱在怀里的孩子,顿时义愤填膺,二话不说地冲上前把几个人贩子结结实实地打了一顿。 暴揍的结果就是,据说这几个拐子基本都落下了终身残疾,最严重的一个,不仅掉了满嘴牙,以后走路还只能靠爬。 把人打成这样按道理来说是要付法律责任的,可也得找得到“责任人”啊,调查的人跑镇上来问,所有人要么就是回答“不知道”,要么就是回答“不清楚”,反正就是不配合,再加上拐子本身就不招人待见,这事情最后就是不了了之。 经此一事,在镇上人看来,这群猫猫狗狗真是牛逼大发了! 自此,家里养猫养狗地越加对自家猫狗好了,镇上人对野猫野狗的态度也变得基本都还不错,挺多人都在自家门口摆了个碗,有什么残羹剩饭就往里倒,等着猫狗们来吃。 顾霜晓听着听着,倒是对那两只神秘的“猫老大”和“狗老大”提起了兴趣。至于它们在哪里…… 她从身上掏出三枚硬币,打算占上一卦。这三枚硬币都挺旧了,可见已经流通了很久,沾满了“人气”,占卜就是要用这种钱币才最有效。当然,不仅流通过还经历过岁月洗礼的铜钱肯定是更好的。但没铜钱的情况下,拿硬币将就下也是可以的。反正她没打算占卜什么惊天秘闻,只是想算下那两位“老大”的大致方位罢了。 想再算细一点不是做不到,但那就伤身了。说到底,客观条件不允许,如果非要强求,那就要拿自身的什么来填,或是气血,或是别的什么,总归是要付出代价的,哪怕拿着再好的铜钱也是一样。 顾霜晓手指在桌下悄悄地掐了个简易占卜用的小法决,心中有意,手中有术,看似随意地将三个硬币往桌上那么一丢,低头那么一看—— 利在东南。 往东南边走么…… 她收起两枚硬币,又拿出五块钱的纸币往桌上一放:“老板,钱我放桌上了。” 特色肉丝面,六块钱一碗。物美价廉,保证不亏! ——门口的招牌上写着这样的字样。 “好嘞!闺女,有空常来啊。”老板娘收钱收碗,一边擦着桌子,一边热情地送客。 北方好找路,建筑道路都方方正正,东南西北特好分辨;南方则爱讲究一个委婉美,委婉着委婉着就弯弯曲曲了……好在地图会骗人眼睛会骗人,太阳总归是不会骗人的。 顾霜晓抬头看了眼太阳的方位:东南,东南,很好,这边…… 要不说有缘的人总会遇见呢,顾霜晓往东南边走了一会儿,刚好遇到正在自家院子里弯腰对着水井折腾的齐静。镇上人白天在家时,院子们基本都是打开的。 “霜晓!”齐静笑呵呵地朝顾霜晓打招呼,“巧啊,你干啥呢?” “随便逛逛。你呢?” “我刚放了个西瓜浸在井水里,晚上你来的时候刚好吃。”齐静解释说。 现在各家都通了自来水,不过家里有井的人家还是习惯在某些时候使用井水,比如夏季泡西瓜。 “你儿子呢?” “别提那臭小子,好不容易把他给哄睡了,我可得歇会儿。”齐静满脸笑容地抱怨说,“要不要进来坐会儿?” 齐静家院子里种了南瓜和葡萄,所以特意搭的架子上爬满了藤,看起来绿意盎然,又因为屋后有河,所以夏季的时候,只要不是最热的那几个小时,坐在院里里的架子下纳凉可是很惬意的,如若把前后门同时打开,还能享受到过堂风待遇。 顾霜晓看着,就觉得自己也该在前院里种点葡萄。她那边的前面院子里没葡萄也没南瓜,倒是有颗石榴树,现在正是开花的时候,远远看去恰似一小团一小团烈焰悬挂于树梢,煞是好看。等到九十月份,就有新鲜石榴吃了。 “不了。我还想再走走。”她拒绝了齐静的邀请。 “你往哪边走?” 顾霜晓抬手往东南方一指:“那边。” “刚好,那边有个裁缝店,我托他们帮我改了件衣服,这个点差不多做完了。我和你一起过去吧。”齐静说着,就走出了院子,转过身将院门虚掩起来,又转头对顾霜晓解释说,“我老公上班去了,我公公婆婆孩子都在睡午觉,把门掩着就没人打扰了。” 齐静的丈夫不是教师,所以自然也就无法享受暑假待遇。 在镇子里,院门开着就等于“来吧,随意打扰吧”,反之亦然。 这是所有人都约定俗成的事情。 于是两人一路同行。 齐静习惯性地抬手挽着顾霜晓的手臂,其实后者不是很喜欢被人挽,但她知道齐静一直有这个“毛病”,改也改不掉,也就听之任之了。 说起来…… 顾霜晓想起自己大学时脾气不算好,同寝的其他人都受不了她的“公主病”,反倒是隔壁寝室的齐静,不知该说是心胸宽广好呢,还是人有些迟钝,好脾气地包容了她的“小毛病”,所以两个人处的还不错。后来她结婚时,也是只私下邀请了齐静,可惜那时候齐静刚好家中有急事,实在没法参加。 虽然多年未见,如今她独身搬过来,齐静也是好脾气地帮这帮那。 顾霜晓能看得出来,齐静不是不好奇,但她还是选择了什么也不问。 只能说,有这样一个大学同学,有这样一个朋友,既是过去的顾霜晓的幸运,也是现在的顾霜晓的幸运。 末法时代,黑狗与橘猫虽然好运地开启了灵智,却没有修行的方法,这种情况下,对月望天什么的是不管用的。而那传说中对妖怪修行极有好处的、六十年一度随着七月十五的月光而现的“帝流浆”,只能说可遇不可求。天知道如今的时代它还会不会信守“六十年之约”,也许会,也许不会,谁知道呢。 事实上,黑狗与橘猫一直都清楚自己在追寻着什么,但如果要问它们追寻的究竟为何物,它们自己也说不清楚。 而此刻,它们明白了。 灵气入体,瞬间滋润了黑狗对此渴求已久的身心。哪怕数量很少,依旧让它觉得舒服到不像话的地步。片刻后,它睁开眼,抬头又对着顾霜晓“汪”了声,紧接着伸出舌头,舔了舔她的手指。 40.周一总是让人绝望!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其实这也正常, 毕竟她穿越过太多次了,如若不是运气很好地在最初就拿到了与记忆相关的秘法,她大概早就变成疯子了——有时候承载的记忆太多, 真的不是件好事。 大概正因如此,她很少做梦, 而生日当晚,她却久违地做了个梦, 梦见自己过生日。 外公外婆, 因为死亡而年岁永远定格的妈妈,齐静, 大黑和小橘,还有傅明寒,一群人和两只兽齐齐整整地坐满了一张桌子,一起一边鼓掌一边齐声唱“祝你生日快乐”。 然后, 齐静醒了,警觉性很强的顾霜晓立马也醒了。醒来后第一个想法是觉得这梦够荒谬的, 第二个想法就是……可惜醒的太早, 没吃到梦里的蛋糕。 她正有些遗憾,就见齐静从被窝中伸出双手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打着呵欠说:“早……”她的脸上毫无阴霾,仿若已经将昨夜的事忘了个一干二净。 “早。” “咦?你昨晚床头放了花瓶吗?”坐起身的齐静惊讶地看着顾霜晓的床头。 “……嗯。”顾霜晓果断地选择了撒谎, 没办法, 她总不能说“我半夜闲着没事, 特意跑起来摘了花插瓶子里”吧?绝对会被因为“齐老师”唠叨个半小时。 好在齐静也没纠结这事,爬起床穿好衣服就准备回家洗漱——今天是工作日,她还得上班。 她特别羡慕顾霜晓:“还是你好,都不用上班,寒假到底什么时候才来啊!” “快了快了。”顾霜晓没什么诚意地安慰说。 “我走了啊!你早上记得做点早饭吃,别将就,你现在可是两个人。” “知道了,路上小心。” 挥别齐静后,顾霜晓收拾停当后,走到厨房中淘米煮粥,又顺带从冰箱中拿出昨天包好的饺子,素馅的蒸肉馅的煎,再搭配上自己拌的小菜,早餐也算是丰盛了。她这孕怀的不辛苦,一方面是因为她如今的体质很好,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孩子不折腾”,至少到目前为止,包括胃口在内的诸多方面都没受到什么影响,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以至于有时候她都觉得自己怕不是“怀了个假孕”。 她这边带着猫狗小日子过得逍遥,齐静那边心情却不是很美妙。 说来这事还真和顾霜晓有点关系。 齐静大清早吃完饭去上班,才刚到办公室,就被一同事给拉住了。 “……长姐,有事吗?” 被她喊做“长姐”的女人四十来岁,姓宋单名一个“嫦”,嫦娥的嫦。当然,她本人和嫦娥的相似度……嗯,不提也罢。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就是那种最典型的“办公室长舌妇”,最爱拉着人说东家长西家短,整日里以八卦和传播各种谣言为己任,又因为名字里有个“chang”字,所以大家与其说是喊她“嫦姐”,倒不如说是喊她“长姐”——长舌的长,而非嫦娥的嫦。 只是不知道擅长八卦的她,自己知不知道这回事。 齐静不否认自己偶尔也喜欢拉着朋友和关系比较好的同事八卦下,但她觉得自己在这方面还是有点底线的,至少和宋嫦不同。嗯,用李云龙的话说就是“她们尿不到一个壶”……额,这说法太难听了,还是换一个——她们就不是一路人。 所以平时长姐在办公室里“高谈阔论”时,齐静向来是抱着“权当是噪音污染”的心态,听完了事。所以两人的关系也是不冷不热,属于“见面能打招呼”的普通同事。 而眼下,长姐突然就突破了“安全距离”,这让齐静有点方。 长姐一看办公室里的其余人都朝她们两人看来,心里特高兴,顿时又多了几分激情,她清了清嗓子,说道:“齐老师啊,是这么个事,我听说你那个几个月前搬到镇子上住的大学同学已经离婚了?” 其他人一听这话,纷纷竖起了耳朵。没办法,乡镇小地方,新闻什么的本来就少,顾霜晓又太显眼,被人关注实在很正常。这些人也未必有什么恶意,只是……八卦什么的,不听白不听啊! 齐静却是个“护犊子”的,听长姐把话题放在了自家好友身上,顿时就伐开心了,硬梆梆地回答说:“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 长姐就有点不高兴了:“是不是你总得给个明白话啊,我这边还担着其他人的嘱托呢!” “什么嘱托?” “你那同学怀孕了不是?这怀孕的女人啊,身边没个男人总归是不行的,这不,就有人嘱托我,问问你能不能帮忙拉个线做个媒,我跟你说,这可是做好事,将来肯定有福报的!” 齐静皱起眉头。 顾霜晓怀孕才三个多月,并不算显怀,只是有些事既然被同时被几个人知道,那就不可能还是秘密。所以,她怀孕兼刚离婚的事早就在镇子上传开了,也有人因此在私下里说了点风言风语。不过绝大多数人知道了八卦了一回就完了,唯有少数人,正如她丈夫童和平之前所说的那样,不仅没消停,还反而因此起了点小心思。 “是谁托的你?”齐静问道。 “陈家老三知道吧?住镇东边家里开了家超市的那个,家底殷实着呢,你同学嫁他不亏。” 齐静被气笑了,都是一个镇子上的人,当她傻呢! “陈家老三,陈西?他们家的超市我怎么听说是他爸妈开的呢?倒是他,快三十了也没个正经工作,一年里最多出去打三个月工,剩余九个月倒在家里吃住,还经常拉着人打牌,一打就是一整晚。” 长姐被当面打了脸,顿时有点心虚,却强辩道:“他爸妈的不早晚是他的吗?” “你都说了他是老三,上面还有两个哥哥。” “那也不可能一分都不留给他,再说了,你那同学自己不挺有钱的吗?将来两个人结婚了,你同学出钱,陈家老三出力,日子多好过!” “听你这话说的,我同学结这婚图什么啊?就图他是个男人?”齐静很不客气地反驳道,“有句老话你听过没?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可到处都是!” “你!齐静我跟你说,你不要‘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你们都看看,我好心帮忙,还反倒被骂了!” “我可听说你女儿还没结婚呢,陈家老三真那么好,你为啥不介绍给你女儿?让他做你女婿多好啊,家底殷实,家里还有间超市呢!” 长姐被怼地火冒三丈,整个人都怒了,于是开始口不择言:“再怎么着!人陈家老三也是个清清白白的好小伙子,不像你同学,一个女人不清不白,突然就怀了孕,我……啊!!!” 她之所以会惊叫,是因为齐静二话不说地就拿起一边桌上的黑板擦糊了她一嘴巴。 “你干什么?!” “帮你擦嘴,脏死了!”齐静冷笑。 “你!”长姐怒气冲冲地冲上来欲打齐静,却被办公室的其余人一把拉住,她一边挣扎一边大骂道,“放开我!放开我!我今天一定要给这个小丫头片子一点教训!还有没有一点家教了!” 齐静也不是吃素的,她抬起手把袖子一捋,随手冲桌上操起一根上课专用的大型圆规,针尖正对着长姐,说道:“你们放开她,就让她过来!今天我不把她打得哭爹喊娘,我就不姓齐!” 长姐:“……”吵架而已,要不要这么拼! 可齐静的眼神和脸色分别不是开玩笑的。 瞬间怂了的长姐于是配合着办公室其他人,“被拖”走安慰去了。 齐静见她离开,冷哼了声,回到位置上坐下,顺手将圆规往桌上那么一拍。 “啪!” 办公室的其他人都下意识地抖了下,面面相觑,互相传递着眼神。 从一开始就一直淡定地坐在角落里喝茶、存在感微弱的、即将退休的何老师总结陈词:“齐老师,你今天可真是让人刮目相看。” 办公室其余人暗自点头赞同:的确,平时看齐老师和颜悦色的似乎很老实很好欺负,没想到发起火来这么彪,bb完就直接上手,真是人不可貌相,咬人的狗不叫啊! 齐静神色镇定地笑了笑:“何老师你客气了。” 这气势叫一个狂霸酷炫拽。 然而…… 她藏在桌子下面的手却在微微发抖,没错,她直到现在都还在后怕……qaq 她向来不擅长与人争执,自然更不擅长与人打架。刚才发怒也是因为宋嫦实在太过分了,至于动手,嗯,那也纯属“因怒出手”,其实压根没想那么多。 不过她心里倒是一直牢记着顾霜晓曾经说过的一句话。 有一次她无意中与霜晓谈到长姐,觉得自己总有一天会和对方发生争执,而当时的顾霜晓对此只说了一句话—— “对付这种人,就一条——你表现地够狠,他们自然就怕了你。” 齐静暗地握拳,泪流满面:霜晓,你说的真对!但你没告诉我狠完后腿会发软啊啊啊,再过五分钟就该去上课了,万一到时候我站不起来怎么办??? 完全不赶时间又懒得坐车的顾霜晓索性自己划船前往,她出门时,天色已然暗淡。太阳既然都退场了,天既然也就不热了,微凉的夏风顺着河面越过茂密的荷叶丛吹来,清凉间犹带着一抹荷香,让人身心舒畅。要非说有什么不足,无疑就是这一片河面因为附近都住了人,路上的莲蓬几乎都被人摘取殆尽。不过也无所谓,等再划个十来分钟出了镇,河面上尽是无人摘取的莲蓬。顾霜晓每次往来时都会摘上一些带回家。 其中一半送给齐静及其家人,剩下的一半中又有大半进了黑狗和橘猫的肚子,余下的一小半才是她的,也算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的经典诠释了。 一来一往间,天色完全地黑了下来。 今夜月色不是很好,但星光繁繁,足以照见归家之路。 顾霜晓的心情不错,因为这次交易很是愉快,想买的花种尽数买到了不说,老板的态度还很好,不仅打了折,还送了她一瓶据说是自家刚酿好的果酒。虽然折扣本身和果酒都不值几个钱,但说到底这种事的关键之处从来都不在钱上。 她注视着前方的拐角处,手中的竹篙灵巧地一撑,舟便轻飘飘地转了个方向,滑进了弯道之中。 附近的住户前往邻镇更多地选择乘车而非驾船的最主要原因就在这里,两镇中间的一段路弯道颇多,如今绝大部分人手都生,这么一路小心翼翼又耗神地划船过去,还不如坐车方便呢。 当然,这对顾霜晓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曾经有两世,她一睁眼就是江边渔户家的女儿,划船这属于生存必备的基本功,怎么可能不熟练。当然,无论那一世,最后这基本功都没派上啥用场。第一次她所在的村子被异国的军队烧杀一空,第二次她所在的村子则干脆在两位魔道人士的斗法中化为乌有。所以这两世,她不管愿不愿意,最后都当上了“复仇者”。 回想过去,再看看现在,顺带展望下未来,她不得不再次感慨:还是回家好啊…… 多和平,多惬意。 想着想着,她不由就坐下身,随手将竹篙往舟上那么一横,身体后靠,褪去鞋袜,将脚浸入河中。嗯,反正这年头也没人会在外面喝生水,所以她这不算“恶意下毒”,更何况她也没香港脚…… 回程刚好是顺流。 就这样,顾霜晓一边任由流水缓缓地将自己推入荷花丛中,一边在因为受惊而四散飞起的萤火虫中,舒舒服服地吃着莲蓬,顺带拿起花店老板送的那瓶果酒,一口口地喝了下去。虽然之前的惨痛经验告诉她“喝酒是会误事”的,但反正她现在是一个人,再说了,这酒就这点度数,估计等她回去的时候酒就完全醒了,没什么好担心的。 与此同时…… 乐灿的心情很暴躁。 他最近一直在为新专辑的主打歌寻找合适的mv拍摄地,连续去了若干个地方都只觉得“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直到那个叫齐安的小子说他家乡附近的小镇挺适合的。乐灿知道对方不敢在这种事上撒谎,便记下了地点,不过却没打算带工作团队一起考察,因为以前就出现过内部人员将这件事泄漏给亲戚朋友最后导致一群狗仔疯狂来袭的事,让他不堪其扰。所以,他随意找了个借口消失了几天,独自一人踏上了“考察之路”。 嗯,简单来说就是他对自己的“伪装功力”还是蛮自信的。 41.周二延续着这份绝望!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但是,顾霜晓身上有他们需要的东西。 正如她之前所判断的那样,这个世界正处于“末法时代”, 但是,是“末法”,而非“无法”。修行虽难,却不是不能修行的。这一猫一狗就是明证, 虽然不知道它们是以什么方式开了灵智,但的确是灵智已开。顾霜晓脑中有无数种修行的方式, 虽然绝大多数都无法在这个世界使用,但也有少数是可以用的, 它们的作用大致是从天地间萃取一点稀薄到可怜的灵气, 加益己身。 虽然根据客观条件,最终的结果不过是能让顾霜晓较之常人身体更健康些,寿命更长一些,手段更多一些, 绝不可能到达什么“排山倒海, 翻天覆地”的地步, 但有好处总归没好处强。 而猫老大和狗老大正是从她的身上感知到了这种气息,这种“与自己相近”的气息, 才决定跟着她回家。不是因为“跟着她有肉吃”,而是因为“她给了它们一种哪怕是同类都难以给予的亲近感”。 说到底, 如果说穿越归来的顾霜晓是人中的异类的话, 那么猫老大和狗老大无疑就是猫狗中的异类。 异类和异类之间, 总是很容易有共同语言的。 幼童虽然脆弱却很敏感,文文正是因为感应到了顾霜晓身上那对人很有好处的灵气,才格外愿意亲近她,不愿意离开她身边。与此同时,文文因为惊吓而略微受损的魂魄,也在灵气的补益下,恢复了过来。 而这一切在不明真相的齐静看来,无疑就是她儿子与顾霜晓有缘的证据了。 如若不是婆婆似乎不太喜欢顾霜晓,她几乎都要让文文喊后者“干妈”了! “姨……姨姨……”一岁多的文文已经会说话,他一边努力地朝顾霜晓伸出手,一边无师自通地主动喊道。 顾霜晓微笑着伸出手,任由文文用胖乎乎的小手抓住自己的手指,又对齐静说:“小孩子容易受到惊吓,还是戴点东西护护神比较好,刚好我那里有个从有名寺庙里求来的挂件,等我回去找出来,拿来给文文戴。” “这怎么好意思!”齐静略不好意思地说道,她虽然迟钝了点却不傻,知道顾霜晓家里经济条件好,拿出来的挂件怕是价格不菲。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顾霜晓摇头,“左右不过是个东西,反正我之前求了好几个,拿一个给文文不妨碍什么。” 齐静还有有点过意不去,但为人母亲的总归最在意孩子,只要一想到刚才儿子哭得那样凄惨,她就实在狠不下心拒绝,只好红着脸应了下来,想着之后的日子里该怎么还情。不是客气,而是情谊这种东西本身就是有来有往才能维续下去。 其实顾霜晓撒了点谎,她身上根本就没什么从寺庙里求来的挂件,倒是有几个来的路上因觉得好看而在路边随便买的挂饰。她打算自己给挂件“开个光”,再拿来给文文当个护身符戴。 这种简易开光的护身符也就能起个护佑心神、让文文更健康的作用,但反正现在太平盛世朗朗乾坤,又因为个个都信奉“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算真有鬼怪之流,也不敢轻易出来作怪。更别提齐家人心正行得正,人不做坏事,不怕鬼敲门。 说完这件事并再次约定好晚上一定上门吃饭后,顾霜晓便告辞离开了。 齐静抓着儿子的手冲顾霜晓挥手:“跟姨姨说再见!” 文文眨巴了下大眼睛,哭唧唧地喊道:“姨姨不走!” 齐静:“……” 齐静的婆婆看着跟在顾霜晓身后离开的猫老大和狗老大,疑惑地问儿媳妇:“那猫和狗是怎么回事?” “说起这个,妈,我跟你说,可有意思了!”原本就想回家来和家人八卦的齐静一听这话顿时来了精神,“啪哒哒”地就把刚才发生的事情给说了一遍。 一般来说,年轻人结婚后都不愿意和老人住一起。 但齐静和她丈夫属于从小就认识的青梅竹马,两家人也熟悉得很。齐静公公婆婆更是从小就把她当半个女儿看待,所以他们直到如今都保持着不错的关系。更兼这对老夫妻都是精明人,轻易不干涉儿子儿媳妇的生活,所以一家人才能不仅相安无事且关系更为紧密。 只是,最开始齐静婆婆其实是不太赞成儿媳妇和她那个“老同学”交往太密的。在她看来,搬来的顾霜晓也委实太可疑了一点,明明家里有钱,明明也结了婚,却居然孤身一人跑来镇上住,怎么看都不对劲。儿媳妇那么傻,别被坑了都不知道。 可眼下真见到了人…… 反倒觉得自己之前的想法是错的。 都说“人老成精”,这是因为老人较之年轻人有着更为丰富的生活经验和更为精准的看人眼光。诚然,也有人“越老越傻”的,但齐静的公公婆婆显然不属于此行列。两位老人思虑了下今天的事,又对视了眼,这对相携了大半生的老夫妻很快达成了共识。于是齐静婆婆和颜悦色地对齐静说:“阿静啊,你之前不是说想给文文找个干妈吗?” 这附近的镇子都有类似的习俗,觉得给孩子找个干爸干妈,孩子能更好更茁壮更健康地成长。 与“给孩子取贱名,孩子更好养活”是一个道理。 “是有这么回事。”齐静点头。 “我看你这个老同学就不错。” “……哈?”齐静一秒懵逼,惊讶地看着自家婆婆,言下之意很明显——您老昨天不还明示暗示各种示我,让我最好少和“来路不明”的老同学接触吗?怎么突然就改了口? 齐静婆婆仿若没注意到儿媳妇的疑惑,笑眯眯地说道:“就这么定了。晚上那闺女来吃饭的时候,你跟她提。” “……哦。”虽然不知道婆婆到底为啥改口,但反正结果正中自己下怀,于是齐静也就没再纠结,而是很开心地应了下来。待公公婆婆进屋后,她挺开心地抱着儿子说,“文文,姨姨漂亮不?果然漂亮就是好,你看爷爷奶奶都喜欢!” 才刚走进里屋的齐静婆婆听到这话,嘴角狠狠地抽搐了下,心想儿媳妇什么都好,就是这智商……嗯,希望孙子不随她!她承认,那个叫顾霜晓的闺女长的是很周正,整个镇上再也找不出更出色的,但她也不会就为了这个就让她当孙子的干妈啊! 说一千道一万,她是觉得这么做对文文有好处。 猫老大和狗老大可不是一般的猫狗,却只因为一句话就愿意跟着那闺女回家…… 更别提,刚才那闺女一抱住文文就止住了哭,更是让她想起小时候曾见过的一桩事。 有本事的人总是受欢迎的,更别提这样“有本事”的人还愿意照拂文文,所以这波不亏! 齐静婆婆盘算着盘算着,就暗搓搓地笑了起来,直到自家老男人默默地拿了面镜子放在她面前,示意她看看自己现在的笑容有多“阴险奸诈”,别吓到了小孙孙。 “……一边玩去!”齐静婆婆白了齐静公公一眼,哼了声,转过身自去为晚上的“接风宴”做准备了。 而另一边,带着猫狗一路“招摇过市”的顾霜晓也是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里。 一进院子,她关上院门,对跟进来的猫老大和狗老大说:“我知道你们听得懂我说话,以后你们可以住屋里,不过不许随地大小便,知道吗?” 黑狗蹲下身“汪”了一声,表示自己明白。 胖乎乎的橘猫却给了顾霜晓一个白眼,一副“愚蠢的地球人,这种事我当然知道”的表情,跳上枝叶繁茂的石榴树,懒洋洋地把自己挂在树枝上,橘色的软毛随风摆动。 顾霜晓摇了摇头,也没觉得意外,本身比起汪君,喵君就相对更加桀骜难驯。不过这不代表她没办法,她蹲下身,拇、食、中三指并拢在一起,凝神定气,一点白色的光芒便出现在了指尖。 明明很微弱,却在瞬间吸引了一猫一狗的注意。 顾霜晓微微一笑,三根手指就点在了下意识站起身的黑狗的头上…… 过去,莲子给他的印象就是丢在汤或粥里的,口感说不上甜也说不上苦的糯软食物,而此刻,这种印象被“更新”了。 这个时候的莲子是最好吃的。 既不至于嫩到涩嘴,也不至于老到发苦,入口极脆,咬下去就是一汪甜水,又脆又甜,连微苦的莲心都变成了将味道衬到更好的存在。 莲子是不饱腹的,不过乐灿在连吃了七八个莲蓬后,还是觉得腹中的饥意被很好地缓解了。他看着明显少了三分之一的莲蓬,没好意思再继续吃下去。顺带一提,刚才吃莲子的过程中,他也是一直有意无意地瞥着站在穿透乘船的白裙女子,她一直沉默地撑着船。 看穿着打扮,这应该是个人类……吧? 起码穿着打扮与人类没什么区别。 只是…… 乐灿的目光从她微微摆动的黑发落到缀着萤火虫的裙摆再落到那光裸地踩在船上的足,总觉得她身上有一种与普通人迥异的“违和感”,但要让他具体说出有哪里不一样,他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说到底,搞创作的,在对世界的感知上天生就较为敏感。 更别提,顾霜晓此刻还顶着一个“醉酒”debuff,对自己的伪装并没有平时那般好。 42.周三看到一丝希望!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而伴随着这一声巨响, 原本醉意上头的顾霜晓蓦地清醒了过来, 然后只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都做了什么啊?! 她一手扶住额头, 回想起刚才的事情,心里也只有一个想法—— 以后绝对不能随便喝酒了! ……不对,这种时候应该先捞人。 人呢?! 她连忙趴在船舷上朝下看去,只见那个倒霉蛋正在水中拼命地扑腾着,她连忙拿起竹篙朝他探去:“抓住!”待他抓住后, 顾霜晓微一用力, 便轻轻松松地将他从水中扯了上来——灵气本身就有改善身体素质的作用,所以她现在还不至于“力大如牛”,却也绝对可以称得上是女壮士一枚了。 乐灿上了船,趴在船舷上就是一阵咳嗽,不得不说,他现在倒是符合他自己刚才对水鬼的想象——浑身上下湿漉漉地从水中爬出…… 他咳了好一会, 正欲转头说些什么,蓦地后脑一疼, 随即便失去了直觉。 为啥会这样呢? 自然是因为顾霜晓打了他的头…… 她这么做自然不是因为想要杀人灭口, 如果她真想这么做刚才就不会救他, 只是单纯地觉得麻烦。因为她突然想起自己似乎在电视或海报上见过这人的这张脸,再联想到他刚才说过的那句“你不认识我?”, 可以想见他的身份必然是位公众人物。 原本她只需要把他带到镇上, 但眼下, 她把人踢下了水,怎么着也要负责把他的衣服弄干,说不定还要包吃包住,一来二去,说不定就会引来狗仔,这可就很不妙了。 她决定将一切麻烦掐灭在苗头。 于是乎…… 当乐灿醒来,他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靠在路边的柳树下睡着了。 “嘶……”大概是因为头靠的地方有些不平整的缘故,他觉得自己的后脑勺有些疼。他一手捂着头,皱眉思考了片刻,隐约响起自己之前似乎是走累了,然后随便扯掉了头上的伪装,找了棵树准备靠坐着休息下,结果休息着休息着就不小心睡着了。 似乎还做了个有点旖旎又有点可怕的梦? 荷花…… 莲蓬…… 萤火虫…… 还有一位自称“水鬼”的白裙女子! 但其实,她应该是人类,就算不是也肯定不是鬼。因为他清楚地记得,她伸出手将他拉上水的时候,虽然手上的其他地方凉瑟瑟的,但掌心的确是温暖的没错。 水鬼怎么可能会有温度? ……等等,这是一个梦吧?他和梦较真什么呢? 想到此,他跳站起身,转过身朝荷花荡看去。 微风拂动,送来缕缕荷香。 萤火虫飞舞,点点绿光闪烁。 这景色无疑是极美的,然而无论哪里都找不到梦里的那艘船以及那个白裙女子。不过这也是正常的吧,毕竟是在做梦。 至于乐灿为何如此肯定这一点,理由很简单。 在梦中,坠水的他浑身衣服都湿透了,而此刻,他身上却干干燥燥,没有一点水湿的痕迹。再看看时间,前后他睡了不到半小时,如果刚才的一切不是梦,他衣服不可能会干得这么快。 思及此,乐灿叹了口气,不知为何居然觉得十分遗憾。而就在此时,他听到身后传来了说话声—— “小伙子,大晚上的,你怎么一个人站在这里啊?!” …… 远远地看着那人上了镇上人的车,连人带舟一起藏身于荷花丛中的顾霜晓略松了口气,站直身体,重新拿起竹篙,继续回家之旅。 没错,是她用了点小手段弄干了刚才那男子的衣服,也是她稍微修改了下他的记忆——不过不敢做的太过分,毕竟她向来不擅长此道,现在又只能用最粗陋的手段。她非常庆幸他手上戴的手表防水,否则还真有点麻烦。毕竟烘干的衣服还能穿,烘干的手表却未必能用了。 把那人丢到树下后,她倒是想走,但考虑到他长得似乎不那么安全,万一被过路的谁给……劫了色,好像就很不妙了。 眼下总算是解决了。 顾霜晓摇了摇头,兀自撑船离开。 而此时。 坐在电动三轮车后斗上的乐灿正在与司机交谈。 四十来岁的司机虽然会哼上几句乐灿的歌,却压根不知道“歌名是啥”、“歌是谁唱的”、“乐灿是谁”之类的事,自然也就没认出乐灿,只把他当成了一个最普通不过的搭车人。在借手机给乐灿打完电话后,他很愉快地拉着后者唠起了嗑。 “师傅,你们这条河有什么传说吗?” “传说?小伙子你这话可问对人了,我跟你说,关于这条河的故事可多了。我跟你说……” 已经初步了解到这位大叔话痨本性的乐灿打断了他的话,直奔重点:“我是说,有没有什么与水鬼或者水妖有关的传说?” “水鬼?”司机大叔思考了片刻,一只手松开车把手猛拍大腿,“你别说,还真有!我跟你说啊……” 就在乐灿被特别擅长说故事的司机大叔带进坑中时,顾霜晓也是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她将船系在了后院外的树上,抱着莲蓬越过院子进了屋。 走到前院时,只见黑狗与橘猫正肩并肩趴在地上萃取灵气——这就叫有样学样,她觉得躺着比较舒服,它们则觉得趴着比较舒服。 顾霜晓无声地笑了下,也没打扰这两只勤奋向上的“小妖精”,只是将一小堆莲蓬放到了它们的面前,确保它们能在结束修行后第一时间看到。 而后便自去收拾洗漱了。 出于“避免麻烦”的考虑,之后的几天顾霜晓都没出门。反正家里不缺菜,想买的东西也差不多买齐了,她当然可以心安理得地宅。 她也没刻意关注过那个男人到底是谁,反正也不会再有什么交集。 所以,她自然也不知道,次日天刚蒙蒙亮时,乐灿就被接了电话赶来的经纪人和助理给接走了。没办法,他的伪装之前被他自己给扯掉了,脸上粉丝之类的事物也差不多都被汗水冲刷殆尽,再继续待下去,绝对会被粉丝们认出来的。 眼看着在家里借助了一宿的小伙子上了辆一看就挺豪华的车,司机大叔低头注视着手上的“大红包”,一脸懵逼地问自家媳妇儿:“难道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 “谁知道呢。”同样不追星的大叔媳妇儿一把从丈夫手中抽过钱,数了数后,一脸满足地说道,“你以后晚上没事就去镇子外面兜几圈。” “……你以为这种好事能天天碰上?” “万一呢!你想中个五百万不还得先买彩票吗?!” “……倒也是。嗳!你别都收走啊,给我留一张。” “你要钱干嘛?” “给车加油。” 大叔媳妇儿一想这的确是正事,于是就给了一百块给丈夫,然后就见后者丢下句“我去买点早饭”,就溜了……片刻后,她反应过来,自家男人开的是电动车,根本不需要加油!这混蛋肯定又拿钱去买烟了! 且不论司机大叔回家后会遭遇怎样的待遇,反正乐灿此刻是正在被自家经纪人唠叨。 保姆车的空间是极宽敞的,于是他舒舒服服地架起了两条大长腿,一手撑着下巴,漫不经心地听着“废话”,左耳进右耳出。 经纪人看着他油盐不进的模样,叹了口气,只觉得头疼地厉害,可这就是个祖宗,打不得骂不得,只能供着。之所以如此,不仅是因为乐灿如今算是他们公司的一哥,也是因为他本身…… “我跟你说话呢,你听见没?” “听见了。” “那你复述遍我刚才说的话!” “太长了,麻烦。” “……”喂! 经纪人气得正想继续唠叨,就见乐灿抬起一根手指抵在唇上,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别闹,我突然有灵感了。” 经纪人:“……”你骗鬼呢!早不来灵感晚不来灵感偏偏这个时候来?! 他简直气不打一处来,可也真不敢吵了,没办法,乐灿这种天才创作型歌手的灵感就是这么珍贵,一旦吓跑了,那就可能损失支票本上的n个0啊! “老王。”乐灿突然又开口说道。 “……都说了别这么叫我。” “我想换新专辑主打歌。” “……你疯了?”经纪人王洋只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乐灿这个人就是这样,在你觉得已经看到了“任性的顶峰”时,他又“唰”地一下给你刷新认知! “我很认真。” “不是,什么都筹备好了,就等选址开拍了,结果你临时跟我说要改?”王洋简直无语凝咽,试图口头说服。 “我已经决定了。” 王洋:“……”没人比他更清楚,乐灿说出这句话就意味着“没有可谈的余地”了,他扶着额头,只觉得头疼地厉害,却还忍不住问,“起码告诉我个原因。” 乐灿沉默了片刻后,给出了一个直接把王洋给吓一跳的回答—— “你一见钟情过吗?” “……没。”王洋抽搐了下嘴角,“别告诉我你对某个女人一见钟情了。” “嗯。” “……”真的假的?王洋咽了口唾沫,心想这可是大事件,一个不小心是会出大事的!他连忙追问道,“时间?地点?” “昨晚,梦里。”乐灿诚实地回答说。 王洋愣了半晌,只觉得有一句mmp憋在嗓子眼里吐不出来咽不下去:狗屁的一见钟情,你他娘的不就是做了个【哔——】梦而已吗喂!!! 她低头轻抚着小腹。 恰在此时,她听到房门被打开的声音。 顾霜晓朝门看去,心中一点不惊,因为这个点能随意进出她房间的存在只有大黑和小橘。 43.周四这份希望扩大了!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王洋看着乐灿脸上有点荡【淫】漾【荡】的笑容,只觉得牙疼, 做人怎么可以不要脸的这么理直气壮?而且, 不管怎么说,在一切都准备停当的情况下突然要求换主打歌,这是绝对不行的, 哪怕乐灿“背景雄厚”且是公司的一哥也不行。所以最终,两人的商量结果是—— 乐灿先把歌写出来, 再由王洋将它提交给公司评估。 如果他的新歌的确比原本定下来的主打歌要优秀, 就更换,反之亦然。 王洋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不过是“求稳”, 毕竟如今的乐灿并非“崭露头角”, 而是已然“功成名就”,所需要的并非是变了法地“往上爬”,而是维持住现在的地位。 乐灿对此也没什么意见, 他倒是没考虑这么多, 理由就一条——劳资写的歌怎么可能会不好? 某种意义上说, 能自恋到这个地步, 也是一种成就了。 更换主打歌的事姑且不说, 更让王洋头疼的是, 乐灿这家伙也不知道抽了什么风, 居然暂时不打算离开此处。不离开也就算了, 他又偏偏不想住在镇子上, 反倒让他弄辆房车来,意图住在荒郊野外的河边,美其名曰“培养灵感”。 劝了数次发现毫无效果后,王洋也懒得再劝,而是认命地为这位祖宗做起了服务工作。他现在算是明白为啥公司那么多经纪人,老板却偏偏指名他来“照看”乐灿了,就是欺负他脾气好呗!不过话又说回来,一个掌控欲强的经纪人再碰上一个任性的乐灿,那画面还真有点……让人不敢想。 不过王洋也跟乐灿提前打好了招呼,留个几天姑且不说,时间长了狗仔肯定会闻风而来。 乐灿毫无疑问也明白这件事,他在皱眉不爽地“啧”了声后,承诺自己会在那之前离开,不会惹更多麻烦。 于是两人在这件事上也算是达成了共识。 被王洋召集而来的助理中,正有齐静口中的堂弟——齐安。由此可见他说自己混进了乐灿团队的话还真不是吹牛,而是大实话。 齐安他到达目的地时,天已经黑了。他丢下随身行李后第一时间找到王洋报备:“王哥,我来了。” “嗯。”王洋点头,他对齐安这个天生长着一张笑脸的年轻人印象不差,会来事,但同时也懂事。说到底,干这一行别的都可以不重要,但一定要懂分寸,否则很容易害人害己。 “乐哥呢?”齐安左右张望。 “那呢。”王洋蛋疼地一抬手。 齐安顺着其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乐灿正闭着眼睛靠在不远处的树下,疑似在睡觉。可问题是,想睡觉的话有更舒服的地方啊,为啥要在那里? “这是?” “找灵感。” “……哈?”齐安对此只有一个想法——emmm,音乐创作者的世界他不懂! 乐灿之所以会做出这种在他人看来有些神经质的举动,理由就一个,他想试试看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睡着,能不能再做一遍同样的梦。他有理由相信,这一次他一定不会再被踹下河了! 可惜,他的野望不可能会实现。 因为那其实压根就不是一个梦,而另一个主人公也显然不会给他“重来一次”的机会。 眼看着夜风渐凉,王洋示意齐安去将乐灿喊起来。 “乐哥,醒醒,再睡要着凉了。”齐安依言而行,走过去轻轻推搡着靠坐在树下熟睡的乐灿。刚进公司时,他总听人说乐灿“为人傲气”、“不好相处”,不过实际接触后才发现,这位大明星其实并不难相处,虽然有时毒舌了点任性了点,但至少,他不会像其他某些明星一样拿助理撒气。 乐灿缓缓睁开双眼,十来秒后,眸中的迷茫和睡意散去。意识到自己的“第二次尝试”又没有成功后,他很是不爽地“啧”了声,而后看向蹲在自己身边的齐安,问:“你老家就是这里的?” “对。”齐安点头,不过我家人现在都搬到县城去了,倒是我大伯一家还住这里。” 齐安口中的大伯,正是齐静的父亲。 “对了,我堂姐还是乐哥你的粉呢。”齐安笑嘻嘻地说道,“之前她还托我带你的签名照给她。” “等新专辑出了,送你几张限量版签名专辑。” “谢谢乐哥!” 乐灿点点头,顿了下后,又问:“水鬼阿贞的故事,你听说过吗?” 齐安愣了下后,点头回答说:“我们这里的确有这么个传说。” “说来听听。” 虽然不明白乐灿为什么要听这个,但齐安还是老老实实地说了遍自己知道的故事版本。 乐灿听完后,发现和之前那位大叔说的差不多——爱穿白裙、一直等不到心上人回来的美丽女子,最终在家人的逼迫下,投河自尽。 他做的那个梦,只是个意外吗? 还是说,依旧在等待归人的女子,在机缘巧合之下进入了他的梦境中呢? 无论答案是哪一个,似乎都没有再次见到的机会了。 想到此,乐灿转过头,注视着那条长满了荷花的河流,蓦地失去了继续停留在这里的念头。 齐安看着露出了怅然若失神色的乐灿,突然就有点八卦,想知道这位画风一直是“酷帅狂霸拽”的大明星为啥会露出这样的表情。但他是个懂分寸的人,知道这话不该他来问他也没资格问,于是哪怕心里挠心挠肺,嘴上也没有说出半句多余话。 次日清晨。 乐灿将连夜写好的新歌交给了王洋,随后兴致缺缺地提出了回返的要求。 王洋也没觉得意外,因为这位大少爷向来都是想一出是一出,他习惯了。 公司方面毫无疑问对乐灿很重视,反馈也很快——同意更换主打歌,王洋见事情已成定局,便也没再说什么,只开始重启mv拍摄工作。他的愿望只有一个,在乐灿再次改变主意前,干净将它拍摄出来。但出乎他意料的是,乐灿居然拒绝去他“做梦”的地方取景。 “我记得你说过,梦中的场景就是那条河。”王洋不解地问。 躺在沙发上玩模仿的乐灿懒洋洋地回答说:“那又如何?”每次创作结束后,他就像暂时被抽走了精气神,懒得动也懒得说话。嗯,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一阵哆嗦随即索然无味”吧。更别提,这次他还觉得自己遭受了名为“失恋”的打击。 “那去原地取景不是更好?” “有什么好的。”乐灿对此嗤之以鼻。 “……给我个理由。” “你喜欢一个女人,会想让她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地出现在所有人的视线中吗?” 王洋:“……”喂! 虽然心中槽点满满,不过他也大致明白了乐灿的想法。 说到底,既然不可再见,那么所能做的唯有将这段“珍贵的记忆”深藏于心中。就算用歌曲纪念,也绝不希望有第三个人来“接触玷污”它。 矫情者的矫情想法——王洋总结陈词。 但话又说回来,能矫情到这种清新脱俗的地步,也算是一种成就了。 所以最终,齐静也没能见到“活的乐灿”,顾霜晓特意帮她挑选的衣服无疑也是白选了。好在堂弟齐安承诺说已经帮她要到了“限量版签名专辑”,所以天性乐观的齐静在失落了一小下后,很快就又高兴了起来。说到底,明星这种遥不可及的人物,能凑近围观固然好,不能也不会影响到生活。 顾霜晓对此也很满意,毕竟在她看来,“没明星来”就约等于“没人打扰她的正常生活”。 时光流逝。 眨眼间,九月初到了。 不知不觉间,天气已然没有顾霜晓初来时这般炎热。 而整日“无所事事”的齐静齐老师,也再次悲催地迎来了“上班”时光。好在镇上的学校管理不严,她带两个班一天就两节课,上完了课做完了应做的工作就可以回家做自己的事,所以还是没事就带着自家儿子去顾霜晓家逛上一圈,唠唠嗑顺带秀秀儿子。 这天正是周一。 顾霜晓清晨起床走到院子中时,发现石榴花谢得差不多了,花期之后就是果期。看情况,今年石榴应该能迎来大丰收。 她看着树,莫名地就若有所感,再联想起自己最近的懒散困乏…… 顾霜晓微皱了下眉,抬起手把了下自己的脉,而后,露出了似惊非惊、似喜非喜的复杂神色。 “走,妈妈带你去找你干妈。” “姨姨!” “对,你干妈就是你顾姨姨!” …… 齐静的婆婆含笑看着儿媳妇抱着乖孙孙远去的背影,如果说最开始她对顾霜晓还怀着点其他想法的话,那么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倒是真的喜欢上了儿媳妇的这位老同学——虽然不知道这闺女到底为啥一个人跑来镇上住,但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人不愿意说也实在没必要强行追究。总之,那闺女不是坏人,儿媳妇和孙子多和她接触没坏处!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傅明寒的想法绝非虚假——在吸引老人喜爱这方面,顾霜晓的确有两把刷子。 不过话又说回来,顾霜晓也没刻意做什么,如果非说有,那也不过四个字,“以诚待人”。说到底,她对齐静家无所求,也不是很在乎齐静家人对自己的看法,相处行事都不带什么目的性,不少“人老成精”、怕自家孩子吃亏的老人还偏偏就吃这一套。 齐静到时,就见顾霜晓正坐在石榴树下,一手撸着膝头的橘猫,一手松松地撑在凉床上,头微微上扬,似乎看树看出了神。 齐静不知为何,突然就觉得自己不该打扰对方,她正犹豫着要不要转头离开,就听到被自己抱在怀中的儿子高举起双手,欢快地喊道:“姨姨!” 齐静:“……” 随即,她就看到顾霜晓转头看向门边,看向她和文文,而后露出了一个温柔的笑容。温暖却不炎热的日光隔着树木洒落在她身上,衬地她的笑容越发温柔祥和,也有几分……遥远。 齐静怔怔地看着顾霜晓,明明近在咫尺,这个瞬间,她却莫名觉得她们相距很远。同时,也后知后觉地察觉到,自己的这位老同学似乎越发地漂亮了。如果说她来时还只是个“人间的美人儿”,那么此刻的她就像是“画中人”,肤如凝脂,眉目如画。漂亮是漂亮,但总觉得少了那么几分“人气”。 “来了?”顾霜晓含笑问道。 44.周五是个好日子!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既不至于嫩到涩嘴, 也不至于老到发苦,入口极脆,咬下去就是一汪甜水, 又脆又甜,连微苦的莲心都变成了将味道衬到更好的存在。 莲子是不饱腹的, 不过乐灿在连吃了七八个莲蓬后,还是觉得腹中的饥意被很好地缓解了。他看着明显少了三分之一的莲蓬, 没好意思再继续吃下去。顺带一提,刚才吃莲子的过程中, 他也是一直有意无意地瞥着站在穿透乘船的白裙女子, 她一直沉默地撑着船。 看穿着打扮,这应该是个人类……吧? 起码穿着打扮与人类没什么区别。 只是…… 乐灿的目光从她微微摆动的黑发落到缀着萤火虫的裙摆再落到那光裸地踩在船上的足, 总觉得她身上有一种与普通人迥异的“违和感”,但要让他具体说出有哪里不一样,他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说到底,搞创作的,在对世界的感知上天生就较为敏感。 更别提,顾霜晓此刻还顶着一个“醉酒”debuff, 对自己的伪装并没有平时那般好。 “前面的镇子还有多远?”乐灿开口打破了一直以来的沉寂。 “不远了。”顾霜晓回答说, “十分钟左右应该能到。” 乐灿抬起手擦了把额头残留的余汗, 不得不说, 比起刚才, 现在可真是太舒服了, 坐着船吹着风,四周尽是萤火虫和沁人心脾的荷香,对面还站着个虽然颇为可疑却完全可以打一百零一分的美人。擦完汗后,他看了眼手指,发现自己伪装用的粉丝基本都被汗水给冲掉了,他索性扯掉嘴上的假胡子和头顶的发套,然后侧过头捧起河中的水,痛痛快快地洗了把脸,再揪起原本被汗水打湿、如今已快被夜风吹干的t恤,随手擦了把。 眼前“大变活人”,顾霜晓倒是没怎么惊讶,因为从对方上船的瞬间,她就发觉到了这件事——现代的化妆术的确足以让人盖头换脸,但比起“易容术”还是要差不少的。事实上,她原本有些怀疑对方会不会是逃犯之类的存在,还琢磨着如果他做出什么不好的举动就立即敲晕再丢到派出所门口。不过眼下再看,她之前的判断似乎是错误的,原因无它—— 有这么一张好脸,干点什么也比犯罪有前途,是吧? 虽然这话说出来有些不对劲,但在这个时代,颜值高有的时候还真的就能为所欲为。 除去了身上的伪装,乐灿努力收敛起的、被其他人评价为恶劣的性格,也是一点点地暴露出来。他随手将被水打湿的发丝往上一捋,身体侧靠在船舷上,似笑非笑地注视着顾霜晓。因为是混血儿的缘故,他的脸孔轮廓较之一般华夏人要更深,眼睛的颜色也相对更浅,给人的感觉反倒更深邃,宛若两只猫儿眼。眼下在萤火虫尾光的照射下,他脸上的笑容还真有几分“魅惑狂狷”的范儿。 而乐灿,就这样一边笑一边挑眉问顾霜晓:“怎么?你不认识我?” 他注意到,自己露出真脸后,船头的女子神色没有任何改变。 虽然略有些失望,但同时,他也觉得这很有趣。 正是酒意上头时的顾霜晓听了这话,蓦地也笑了,她一边笑一边反问:“那你认识我吗?” 乐灿一愣。 但随即,他从她的脸上读出了她的潜台词—— 你都可以不认识我,我为什么不可以不认识你? “乐灿。”乐灿坐直身体,朝对方伸出一只手,“一个人类。” 顾霜晓撑竹篙的手一顿:“你觉得我是什么?”毫无疑问,她也听出了眼前人的潜台词,顿觉哭笑不得。 “这得问你自己。” “……好吧。”顾霜晓叹了口气,“既然被你发现了,那我也就只有实话实说了。其实,我是一只水鬼,正在找替身。你上了我的船,可就跑不掉了,只有死路一条。” 虽然不知道莲蓬怎么吃,但“水鬼找替身”的梗乐灿却知道,简单来说就是水鬼如果想去投胎的话,就必须拉一个活人下水来填自己的那个“萝卜坑”。 乐灿上下打量了一番顾霜晓,嗤笑了声:“你当我傻?”她如果说自己是水妖、荷妖、萤火虫精之类的妖精,他可能还会信个两三分,至于水鬼嘛……说好的“出现的时候湿漉漉”呢?不信! 顾霜晓顿时就不乐意了,心想你一个张口就是“我是人类”的家伙难道不傻吗?! 这种时候就能看出来酒是多么可怕的一个东西了,如果是平时的她,绝对不会与陌生人进行这么愚蠢的对话,也绝对不会做出此刻这种举动—— 她停下船,将竹篙横在船头后,赤足走了两步,停在乐灿面前,俯下身,微眯着眸问:“所以,你希望我给你证明?” 乐灿看着那张蓦然凑近却又偏偏停在半道上不肯继续靠近的美丽脸孔,不知为何有些失望,又有些紧张,他舔了舔因为很久没喝水而有些干的唇,挑衅地回答说:“如果你能做得到的话。” “有趣。”顾霜晓微勾起嘴角,“你希望我怎么证明?” 漫天的萤火虫中,乐灿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想要触摸那似近实远的笑容。 顾霜晓抬起手,一指点在眼前人的手腕上,止住了他的动作。 短暂的接触间,乐灿只觉得她的肌肤凉瑟瑟的,也不知是吹夜风吹久了,还是……原本就是这样。他的笑容却更盛了,露出了尖利的犬齿,再搭配上此刻的狼狈模样——如果说此刻的顾霜晓是水妖,那么他无疑就是一只落水的犬妖。 “你刚才说我上了你的船就跑不掉了是吧?”乐灿紧紧地注视着眼前女子的双眸,居然说出了一句毫无节操可言地话,“反正我都要死了,不如趁热来一发?” 说出这话后,顾霜晓还没做出什么反应,乐灿自己已经崩了。 没错,他现在的状态就是传说中的那什么……哦,对了,表面稳如老狗,实则慌得一批,如果把他此刻的心情具现化为弹幕的话,那无疑就是这样—— 【我!在!说!些!什!么!啊!!!】 【我都说了什么啊!!!】 【我为什么会说这个啊!!!】 【我根本不是这种人啊啊啊啊啊啊!!!!!!!】 然后,他就看到眼前的女子缓缓勾起嘴角,朝自己露出了一个笑容,她呵气如兰,轻声说:“那你先闭上眼睛。” 【……】 【……】 【……】 【……难道真的要失身了?】 【不行不行不行,这绝对不行!!!】 …… 还有句话叫什么来着? 哦,对了,叫“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乐先生比这句话更进一步——心里说不上,身体却很诚实,因为他居然真的闭上了眼睛。 而后—— 顾霜晓站直身体,面无表情地一脚将眼前的男人给踢进了河里。 居然敢占姑娘我的便宜,去死吧! 顾霜晓饶有趣味地看着那正瘫在屋檐下纳凉的猫狗,乍看之下还真看不出来什么“王者气场”,狗就是最普通的大黑狗,耷拉着耳朵,还有点蔫吧,猫也就是最普通的橘猫,胖乎乎的,摆出个“农民揣”的姿势,眯着眸,看起来颇有几分憨厚之感。 不过,不管是猫还是狗,乍看之下还真都看不出是野猫野狗,身上干干净净整整洁洁,皮毛看来顺滑异常,可见它们把自己照顾得很好。 许是见顾霜晓对那两只动物颇感兴趣,齐静有些担忧地抬起手拉扯了下她的衣摆,说道:“这猫和狗虽然轻易不伤人,但你最好还是别去招惹它们。” 说罢,她还跟顾霜晓举了个例子。 就几个月前,也有几个外地人搬到了镇上居住,也不知是不喜欢猫狗还是残忍心理作祟,他们住了一个多月后,居然在摆在门口的饭菜中掺了毒,毒死了两条狗一只猫。镇上有人气不过就上门理论了两句,反倒被这几人给奚落了回来,大致意思是“我在门口药老鼠,关你屁事,这些猫啊狗啊吃了东西死了,是它们自己运气不好!”,把人气到没话说。 这种事,报警也没用,毕竟又不是药死人,只是药死个猫狗。 所有人原本都以为这事情只能不了了之,结果事态的发展却让不少人目瞪口呆。 当夜,这家人养的鸡鸭就全被无声无息地咬死了。 也不知是他们睡得太熟还是下手者动作太轻,反正当晚这家人完全没发现这件事,直到第二天清晨打开院子门,才发现被咬死的鸡鸭被整齐地排放在自家门口,一只不多,一只不少。 这家人当场就闹腾了起来,还报了警,不过线索太少,最终也没查出个什么结果。这家人不信,还拉扯着警察说他们徇私不管事,气得人都不想说什么了。 这事过去后,他们家时常会发生怪事。 比如井水的盖子被掀开,里面被丢进了动物尸体。 再比如一觉醒来院子里满是动物粪便。 …… 总之是折腾地这家人苦不堪言。 到这里,所有人都明白这事情估计是镇子上的猫狗们干的,他们在为无辜枉死的同伴报仇。镇上人虽然讶异于猫狗的仇恨心,却也只是冷眼旁观,说到底,这群人自己造的孽,活该! 这家人也试图打猫打狗,但只打了一只,就有其他猫狗相继围上,也不咬人,就是蹲坐在原地看着他们,那目光冷冰冰的,渗人得厉害。 最终,那家人灰溜溜地搬走了。 至此,镇上没人再敢无缘无故打骂镇上的野猫野狗。反正这些猫狗平时从不伤人,还会帮忙看家护院,看着孩子不被拐子带走,捡到钱包衔回失主门口…… 说到底,他们对它们的情感就是既爱且惧,和平共处。 45.周六真是美滋滋!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她低头轻抚着小腹。 恰在此时, 她听到房门被打开的声音。 顾霜晓朝门看去, 心中一点不惊, 因为这个点能随意进出她房间的存在只有大黑和小橘。 事实也的确如此。 灵气的滋养让她如今的身体很好,夜里也看得清清楚楚,这一看之下,她顿时笑了。不为别的, 只因为黑狗和橘猫同时从门缝里钻出个脑袋往屋内窥视,前者的脑袋还刚好搭在了后者的脑袋上,看起来跟两头怪似的。 她怕吵醒齐静,小声问道:“大晚上的你们不修行, 跑来这里做什么?” 已经胖成球的橘猫灵巧地从门缝中“挤”进了屋,让人不得不感慨它真是个“灵活的胖子”, 它一路小跑到顾霜晓床边, 轻轻巧巧地跃到了她的身边, 而后一低头。 顾霜晓伸出手,接住橘猫叼在嘴里的东西,发现是一块鹅卵石。虽然不是什么珍贵的物事,但它的外形却挺有趣, 乍看之下很像一只小螃蟹。 同样跑到了床边的黑狗没有上床, 只是同样低下头,将口中的物事放在了床上。 顾霜晓拿起来一看, 发现是一束火红火红的鲜花, 瓣上犹沾着夜露, 可见是刚摘下来的。 她心中有了明悟:“这是……生日礼物?” 表情得瑟的橘猫正欲张开嘴叫上两声表表功,就见自家“饭票”朝自己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它看了眼床上睡熟的另一人,只好点点头,权当回应。 黑狗也是沉默地点了点头。 顾霜晓从未对它们说过自己的生辰,这一猫一狗也是在齐静今晚来时才知道这件事,两兽事后一盘算,觉得“饭票”怎么着也是罩着它们……咳,被它们罩的,过生日肯定得有点表示。于是大晚上的也不修行,一起跑出去扒拉礼物了。原本是想偷偷摸摸放“饭票”枕边给她一点惊喜的,没成想她压根没睡,那就只好当面送了。 顾霜晓如若知道它们的想法,八成会说“你们想太多”,哪怕回来已经几个月了,她的警觉性却依旧没丢下。想在她一无所觉的情况下把东西放在她身边,难度可有点高。 不过,倒是难得它们能有这份心意。 顾霜晓笑着摸了摸一猫一狗的头:“谢谢你们俩了。” 橘猫动了动脑袋,在顾霜晓的掌心中蹭了蹭,黑狗则伸出舌头,轻轻地舔了舔她的手指。 眼看着一猫一狗自去“做晚课”,顾霜晓翻身起床,找出个漂亮的花瓶,将大黑趁夜采来的花插了进去,又将花瓶与鹅卵石一起放在床头的柜子上。 鱼汤,陪|睡,鲜花,鹅卵石。 这大概是她收到的最寒酸的生日礼物了。 但是,这世上有人记得并在意你的生日,本来就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现在的顾霜晓很懂得“知足”的道理。 记得顾霜晓生日的人只有齐静和猫狗吗? 不,并不是这样。 事实上,远在另一座城市的顾恒在自己的书房中坐了一整晚,作为一名父亲,他自然清楚地记得女儿的生日。而在往年,他每次都不忘奉上奢侈品帮她庆生,既是礼物,也是补偿。他不能否认,每次这么做后,他心头的内疚感都会稍微减轻那么一点点。拿钱向女儿赎罪很可笑,但也同样实用。而眼下,他连这种赎罪的机会都失去了。 “霜晓,你真狠啊……”他手中抓着的镜框里放着一张很陈旧的照片,一家三口,他,顾霜晓,还有……他的前妻,“和你妈妈一样狠。” 他看着照片中那笑颜如花、与顾霜晓长得极像的前妻,思绪不可自控地就回到了若干年前…… 病床上的女人紧抓着他的手,指甲完全陷入了他的血肉中,明明已经走到了生命尽头,却露出了笑颜。她就这样笑着对他说—— “顾恒,你要永远记得,是你害死了我。” 这是她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 她走的前几年,他一度以为自己能忘记这件事,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发现自己大概这辈子都无法从这句话里走出去了。 说到底,他罪有应得。 而在这城市的另一边,顾霜晓曾经的“家”中,也有一人沉默地坐在餐厅的桌边。 这人正是傅明寒。 这幢被顾霜晓毫不犹豫出售的房屋,被他买了下来。里面的装修摆设都一如她还在时,未做半点变更。他清楚地记得,当时为了选一套合适的房子,她拖着他东奔西跑。他当时还稍微觉得有些麻烦,说到底,这种有些浪费时间的事其实压根不需要他们自己来考虑。她却不管不顾地挑挑选选了很久,最终才下了最终决定,之后更是在装修中投入了极大心力。 那时没有在意的话,此刻想起来却言犹在耳—— “这可是我们以后的家,怎么能不上心?” 可现在,她却如此简单地就将它出售了。 真可悲,他直到现在都依旧在原地徘徊,她却如此简单地走出了吗? 然而更为可悲的是,他说不出半点指责的话语,因为他压根没这个资格。 说到底,自作孽。 餐厅中一片漆黑。 这并非是因为他喜欢黑暗,而是因为他从白天一直坐到了天黑。 他一共经历过她的三个生日。 第一次时他们还在交往,他还是在岳父的提醒下才知道“她生日快到了”的事。西餐,音乐,鲜花,礼物,一切都是那么套路那么顺理成章,她却笑得很开心,说没想到他能知道她的生日。也是在那一晚,他知道了她名字中的“霜”,指的正是霜降时分。 第二次陪她过生日时,他们已经结婚。那天刚好他休息,她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堆制作蛋糕的原材料,撒娇说想吃他亲手做的蛋糕。他从没做过这种东西又哪里有手艺可言,最终做出来的成品惨到不能看。她却阻止了他把她丢进垃圾桶的动作,一口一口地把那块小蛋糕给吃完了。事后她说“看着难看,其实味道不错”,以至于他一度觉得她味觉有点失灵,又说“明年我自己做,到时候请你吃”,他却只觉得她是说说而已,没太当真。 第三次时,他们的争吵已经算是频繁。他那时正忙,她却要求他如“去年”那样在家陪她一整天,争执自然而然地就发生了。愤怒中她说出了“你不陪我,有的是人愿意陪我,你最好永远别回来!”的话,他也真的加班到了将近凌晨。回家后,意外地没在卧室中发现她。以往她哪怕再和他赌气也从不会彻夜不归,他顿时准备出门去寻人,却意外地餐厅中找到了已经趴在桌上睡着的她。摆放在桌上的蛋糕样子有些难看,上面插着两根蜡烛—— “去年”过生日时,她插了一根蜡烛在他做的蛋糕上,笑着说:“以后我每年都会加一根蜡烛,看一看最终能攒够多少根。” 在那时的她眼中,他们还有很多很多时间,还拥有……未来。 他怀着复杂的心情将她唤醒,她醒来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却是看了眼时间,在发现时间已经是凌晨三点后,她面色冰冷地将手边的蛋糕推进了垃圾桶,而后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 他在桌边站了很久,然后做了一件从未做过的事——他用手指沾起桌上残留的奶油,尝了一口。毫无疑问,她做的蛋糕,虽然也不怎么美味,但的确比去年他做的,要好吃不少。 今年是第四年。 他早早地就回了“家”。 蛋糕什么的他还是不擅长做,所以找了她最喜欢的店,打电话订了她最喜欢的口味,让人在上面装饰了她最喜欢的图案。 他在蛋糕上插了三根蜡烛,很有耐心地一直等待着,如同她之前所做过的那样。 不同的是——她等待时一直期待着他的归来,因为她知道他总会回家;而他的等待,却是自欺欺人,因为他知道,他所等的那个人,已经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霜晓!” “终于见到你了。” 围上来的这两人不是别人,正是韩驰韩燕两兄妹。顾霜晓觉得走之前自己一定要叮嘱小区的保安,以后不要再放他们进来,即使他们自称是她的朋友。不过,过了今天之后,他们还能不能厚着脸皮来找她,还真难说。 “霜晓,你微信上怎么总不回复我们啊?” “对啊,打电话也总是忙音,是不是手机出问题了?” 没错,直到现在,这兄妹俩都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被顾霜晓拉黑了。当然,这也正常,毕竟上次联系时他们还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好闺蜜呢,突然被拉黑简直是猝不及防系列。甚至于,哪怕王婶打电话时口口声声地控诉“顾家丫头傲气地不得了,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这兄妹俩也以为是亲妈在信口开河胡说八道,根本没当真。不过联系不上顾霜晓这件事,还是让他们有些担心的,于是便亲自找上门了。 顾霜晓叹了口气,双手抱臂靠在车上,微曲起线条极让人艳羡的长腿,歪着头有些无奈地说道:“微信不回,电话忙音,我觉得这已经足够明显了,我很好奇,究竟是什么限制了你们的智商?” “……” “……” 韩驰与韩燕下意识对视了眼,发现对方的眸中都尽是惊讶之色——究竟什么情况?不明白啊? 顾霜晓注视着这对虽然年纪相差了两岁,却长得极像的兄妹俩,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都说年少时的情谊是最真的,现实却并非如此,他们小时候,韩家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好,她便经常带上一些零食小点心去学校,分享给他们。那时的韩家兄妹还懂得“有来有往方为长久交友之道”的道理,每逢假日便带着她去好玩的地方玩耍,时而还会给她带上一些小特产,不值钱,但无疑是份心意。 日子总是越过越好,韩家的经济条件渐渐好了起来。 人却可能越来越坏,韩家兄妹和她一样渐渐长大了,却也变了。 这种变化倒不仅仅是说习惯性占她便宜向她索要一些财物,反正她不缺钱,这点小钱也不放在心上。只是,因为内心的自私而去破坏他人的家庭,不管怎么说,都过分了吧? 尤其…… 这种自私的行为,还tmd以爱为名,真是令人作呕。 是的,韩驰喜欢她。 也许以前不清楚,但此时此刻的顾霜晓,却看得分明。他看她时,眼中有欲念,并非是纯粹的爱意,其中还混杂着不少其他意味。 至于韩燕…… 她看她时,眼中的嫉妒之情几乎毫不遮掩。 这么看来,从前的她自己,还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瞎子。 “……霜晓,你是不是心情不好?”韩驰小心翼翼地问。 “是啊,不舒服的话,要不要我们陪你去医院?”韩燕帮腔,身为女人的她,比哥哥更加敏锐地意识到了顾霜晓的改变。她不知这改变从何而来,也不知具体变了些什么,只直觉不妙。 “我的时间很宝贵,直说吧。”顾霜晓直截了当地说道,“我发觉我们不适合做朋友,到此为止吧。” “霜晓,你在说些什么啊!”韩驰大急,他原本觉得自己是条自由游荡在顾霜晓身边的鱼,可此刻简直要被这个深海鱼|雷给炸晕了。这几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顾霜晓突然转换了对他们的态度?难道说…… “是不是傅明寒?”他下意识问道,“是不是他又在你面前说了我们的坏话?” “你们和好了?”韩燕心中一紧,也下意识问道。 “真是麻烦。”顾霜晓蹙了下眉头,深觉头疼,“非要我说的这么明白吗?你们就不能有点自知之明吗?算了。”她看向韩驰,“我知道你喜欢我,试图在我离婚后泡我,并借此走上人生巅峰,在这里我可以直截了当地告诉你——死心吧,我不好你这一口,也看不上你。还有你,”她转头看向韩燕,“傅明寒连我这样的都看不上,你这样的就更别提了。别折腾了,你配不上他。还有,”她低头看了眼手机,“下车之前,我叫了保安,算算时间,他们最多还有三分钟到这里,你们是自己走,还是让他们把你们拖出去?” 顾霜晓自认为自己已经说的够明白了,可惜,如果警告管用的话,也不会有那么多人犯罪了。 于是,韩家兄妹最终是被保安拖走的。 临走前,韩驰朝她大喊:“顾霜晓,你会后悔的!!!” 他的眼神就一个意思——你即将错过此生最爱你的那个人! 顾霜晓直接被他的话语和眼神逗乐了,如果不是时机不合适,真想录下来,以后不开心的时候就拿出来看一看,准保管用。 就这样,韩家的事被她简单粗暴的解决了。可不然呢?本来也只是依附于她身上的寄生虫,实在无需太费力。 接下来的日子里,顾霜晓非常果断地处理完了手头的事情,然后提着乍看之下为数不多的行李,踏上了属于自己的旅程。 而另一边…… 周六午间。 傅家的餐桌上通常有六口人,傅家老爷子,傅家老夫人,傅明寒的父亲,傅明寒,傅明庭以及傅小贝。 傅明寒是长子,弟弟傅明庭妹妹傅小贝比他小六岁,是一对双胞胎兄妹,目前正在同一所大学就读。 看名字就知道,傅小贝是家里的“小宝贝”“小被子”,事实也的确如此。 傅明寒与顾霜晓结婚后,顾霜晓便成为了傅家餐桌上的第七口人。 傅家人的感情很好,所以即使傅明寒大学毕业后搬出去独居了,周六周日也总会回家住。这个习惯,哪怕结婚后也没有改变。 “咦?霜晓呢?”傅家奶奶人虽老,眼神却挺好,“怎么没跟你一起回来?又吵架了?” 傅家老爷子声音洪亮:“臭小子,你是不是又欺负你媳妇了?” 听闻此言,傅明寒的父亲傅文松也是瞪向傅明寒,大有“你要解释不清楚我就要动手了”之感。傅家兄妹则在一旁偷笑。 傅明寒心中无力,顾霜晓虽然特别爱闹腾,老人缘却是出乎意料地好,但凡见过她的老人基本都是赞不绝口,跟被灌了迷魂药似的。 “说话啊!”傅文松催促大儿子赶紧开口。 傅明寒抿了抿唇,不想因为自己的话而让原本正轻松谈笑的家人们脸上布满阴霾,但同时他也清楚——有些事,瞒不了,也不能瞒。 于是他开口说道:“我和霜晓……离婚了。” “……” 类似于顾家的沉寂,在傅家再一次重演了。 短暂的寂静后,性格爆裂的傅家爸爸一拍桌子,怒而站起:“你说什么?有种再给我说一遍?!” “我们……”傅明寒顿了下,接着说道,“离婚了。” “日子过得好好的,为什么要离婚?”傅文松斥道,“说!是不是你欺负人家了?我都和你说过多少次了,媳妇是用来疼的,是用来好好过日子的!你娶了她,就该对她负责!可你呢?你是怎么做的?!你——” “文松,够了。”傅家老爷子一挥手,示意儿子暂时闭嘴,直视着眼前的长孙,问道,“明寒,究竟怎么回事?是谁提出离婚的,你还是霜晓?” 46.周日过得特别快!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齐静是傍晚时回家的。 走之前, 她不顾顾霜晓的阻止,非常麻利地帮后者做完了所有家务,还顺带帮忙做了个晚饭。直到时间真的不早了, 她才抱着文文回家,临走前还不放心地一再嘱咐:“虽然天气暖和, 但也少碰冷水,凉性的东西更要少吃。我回去后给你写个单子拿来, 到时候你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童文是齐静的第一个孩子,刚怀孕那会儿她也没什么经验, 手忙脚乱的,好在她的母亲和婆婆都是有经验的人。在两个老人的照料下, 她顺顺当当地生下了文文并且做了个还算舒服的月子——随之而来的代价是到现在都没能完全瘦下来…… 不过不管怎么说,齐静对亲妈和婆婆的“知识储备”还是很信服的,于是决定回去总结下自己的经验顺带再请教下二老, 给顾霜晓写个“孕期注意事项”出来。 想到这里, 她不由又叹息:怀孕这么大的事, 偏偏霜晓身边一个亲人也没有, 实在是太……所以她身为朋友, 一定要多帮衬点。 齐静才刚进家门,就听到自家亲妈数落自己:“有你这么做儿媳妇的吗?不做饭也就算了, 婆婆都帮你把饭做好了, 你还半天不回来, 让一大家子人等着你吃饭。真是年纪越大, 做事越没谱!” 也就亲妈能这么说话。 要是换成齐静婆婆说这话,估计就要产生家庭矛盾了,哪怕她们关系再好也是一样。所以说,不管婆婆媳妇关系有多亲密,有些事上还真的就隔着一层。 “好了,阿静这不是回来了吗?”齐静婆婆打着圆场,她和齐静母亲是多年的老相识老朋友了,自然知道后者说这话看似是在“骂女儿”,其实也是在表明一个态度——女儿我已经骂了,这事情就过去了,你们可谁都别计较了啊?否则我跟你们急! 不过齐静婆婆也没生气,本来也没多大事。再说了,亲妈疼女儿天经地义,没毛病。 “还好回来了,不然我还得去找,出门连个电话都不带,真是……” “好了。”齐静爸爸打断自家媳妇儿的话,“女儿不是回来了吗?你就少说两句吧。”虽然明白妻子说这话的意图,但听到女儿被多骂了两句,他这个当爸的有点心疼。 “她就是被你惯出来的!”眼看着丈夫搭话,原本就已经不太想骂女儿的齐静妈妈果断将炮口转移到了齐爸身上。 日常习惯被骂的齐爸权当没听到这句话,先是朝女儿挤了挤眼,然后笑呵呵地朝自家小外孙张开双臂:“来,文文,到外公这里来。” “外公!” “嗳,我的宝贝大外孙贼!”齐爸一把抱住文文,开始步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逗大孙贼”状态,气得齐妈直翻白眼却也无可奈何。 早已习惯这种事的齐静压根没半点惧意,叫了一圈长辈后,问:“妈,你和爸来怎么不提前跟我打个招呼?”两家住得很近又原本关系就不错,故而经常会互相串门子。 “是我把你妈叫来的。”齐静婆婆说道,“胜利本来不是说过几天送点蟹过来吗?刚巧彭老三请假回来,他就顺带让人捎了几斤蟹回来。” 齐静婆婆口中的胜利是指齐静丈夫童和平的亲弟弟童胜利,他在隔壁镇搞了个小型水产公司,日子也算是过的风生水起。本镇彭家的老三就在童胜利手下工作,所以后者时而会让前者帮忙捎点东西回家。 “文文,高不高兴啊?”齐静公公凑在亲家公身边,笑呵呵地逗弄大孙子,“晚上有大螃蟹吃咯!” “螃蟹!” “对,螃蟹,好吃!” “再好吃也不能多吃。”齐静婆婆斜睨了丈夫一眼,“孩子还小呢,吃多了伤身,略微尝点味道就行了。” “是这个道理。”齐妈赞同地点头。 “嗨,多大点事。我们小时候经常抓到螃蟹就直接丢炉火里烤着吃,有时候一天吃七八只,也没见身体出什么问题。”齐爸反驳道。 然后他就被亲老婆给喷了—— “你那时候几岁?文文现在几岁?再说了,你那糙皮老肉的,能和我们家文文比?” 齐爸:“……”他怎么就糙皮老肉了啊?!他特别想说“我当年被你‘拱’的时候也是很细皮嫩肉的好不好?”,但考虑到说这话之后很可能被揍……于是他明智地选择了闭嘴。 “对了,阿静。”齐静婆婆说道,“这么多螃蟹咱们一家人也吃不掉,你今天或者明天送点给小顾。” 她不说这个还好,一说这个齐静顿时想起了顾霜晓怀孕的事,不由又是叹了口气。 “怎么了?”齐静婆婆敏锐地注意到了儿媳妇的不对劲,问道,“吵架了?” “没……”齐静摇头,犹豫了下后,还是选择了实话实话,“霜晓她……怀孕了。”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为她写“注意事项”时还要请教婆婆和亲妈,另一方面是因为怀孕这种事压根瞒不住,肚子会大起来的。 “啊?怀孕了?谁的?” 说这话的人是齐妈,从这一点来看,她们俩不愧是亲娘俩。 “瞧你这话问的。”齐爸没忍住吐槽,“肯定是人老公的啊!” 齐静爸妈都知道顾霜晓已经结婚的事,顺带一提,那一年顾霜晓跑过来找齐静玩时,他们就彼此见过了。那时顾霜晓身上就已经自带“亲近老人”buff,故而齐静爸妈对她的印象不错。而这份好印象,也一直持续到了现在…… “这话要你说?”齐妈瞪了丈夫一眼,想了想,又问,“小顾男人知道这件事吗?” 她不说这个还好,一说齐静越发皱巴起脸,半天憋出一句:“霜晓来这里之前,已经离婚了。” 一言既出,举座皆惊。 片刻后,齐妈吐出一句:“真不是个东西!” 没错,这一刻,她的思维和之前的女儿同调了,觉得傅先生简直就是个不折不扣的人渣败类! “那小顾现在是打算怎么办?”齐静婆婆问,“打掉还是?” “霜晓说要把孩子生下来。” “……也是,到底是自己的孩子,怎么舍得不要。”齐妈叹了口气,“不过一个女人一个人带孩子,日子可不好过啊。” “谁说不是呢。”齐静婆婆也是摇头,“就算不缺钱,其他方面也总归……”她暗自想,可见世间事就没有十全十美的,小顾那姑娘漂亮是漂亮,为人处事也没得说,听阿静说家里还很有几个钱,就这样的人,按道理来说日子应该很好过吧?结果却过成了这样。唉,也是造孽。她没把这话说出口,只说,“阿静啊,待会吃完饭我杀只鸡炖上,你明天清早给小顾送过去吧。怀了孕的人,总该好好补补身子。” “嗳!”齐静连忙点头,又将自己想写“注意事项”的事情说了遍,两位女性长辈表示都会帮忙。 于是这晚齐家饭桌上的话题就变成了“怀孕注意事项”,男人们虽然对此很是无语却也不敢说什么,因为谁若是轻易开口就很容易得到“没良心!”的评语,所以最终开开心心地吃完了整顿饭的人只有小文文一个。 饭后,送完岳父岳母的童和平回到卧室,看着在台灯下认真写着字的老婆,摇了摇头,问:“你同学就没和她丈夫和好的打算?” “没。”齐静头也不回地说道。 “过日子没个男人总归不行,嗳,要不我帮她介绍一个我们单位的?趁现在赶紧结婚,到时候生了孩子也有人照顾。” “你胡说八道些什么呢!”齐静扭头瞪了丈夫一眼,“且不说霜晓乐不乐意,就你们单位那些个歪瓜裂枣,哪有能配得上她的?” “我们单位那些可都没结过婚,不像你同学她……” “你再说!” “得,得,我不说行了吧。”童和平见妻子恼了,连忙举起双手求饶,示意自己马上闭嘴。但还是没忍住又说了句,“不过我话撂在这里,你同学怀孕的事可瞒不住,之后肯定有人会蠢蠢欲动。” 他这不是诅咒,而是实话。 相较于一个“有钱+漂亮+疑似来度假”的大小姐,一个“怀了孕的离婚女人”无疑更接地气也更容易引人觊觎。如果说从前某些人只是“想想就得了”,那么之后说不定就想“伸出手试试”了。 齐静对此却是嗤之以鼻:“做梦吧!你当猫老大和狗老大是吃素的?”开玩笑,那可是本镇猫狗的扛把子,有它们帮忙看家护院,霜晓家简直可以说是全镇最安全的地方了好吧! 童和平:“……”他很想反驳,然而考虑了下自己的武力值后,悲哀地发现竟然无从反驳。 乡下小地方,上街买鱼肉的人多,买菜的人却相对较少,绝大部分人都会活用自家或附近的土地,不说别的,自己种出来的东西,至少吃得安心放心。 顾霜晓盘算了阵后,决定前面的院子种些花花草草,后面的院子则照旧种菜,反正地方够大,种出来的东西也足够她一个人用了。不过齐静有一句话说的有道理,她虽然不怕有恶客上门,但至少得做点防御措施,比如说养条狗。 正是中午时分,新居里也没什么菜,顾霜晓索性决定上街吃上一点,顺带看看能不能买条狗回来,既能看家护院,还能给她做个伴,可谓一举两得。 小地方有一点不好,就是但凡出了哪怕一点事,都会立即成为“新闻”。齐静也没刻意隐瞒这件事,所以顾霜晓到之前,小镇上就有不少人知道“齐老师的老同学要搬来镇子上住了”——没错,齐静现在是镇上初中的语文老师。故而顾霜晓才一出门,就能感觉到不少人的目光落到自己的身上。倒是没什么恶意,只是单纯地好奇和打量。 被人盯着看对顾霜晓这种饱经风雨的“老江湖”来说算不了什么事,逛了一小会儿后,她找了家生意不错的面馆坐下,吃了碗老板热情推荐的“特色肉丝面”,虽然说“肉丝面”前面加上“特色”两个字有点滑稽,不过不得不说,这碗面味道还是很不错的。铺在面上的肉丝是事先炒过的,老板手艺很好,汆肉的淀粉也加的恰到好处,既不会过滑,也绝不柴。面不是机器制品,而是人工手擀的,软糯又不失嚼劲。当然,能被称为特色的大概是面出锅后老板加在上面的那勺子酱,据老板说是“祖传配方”,色泽金亮,鲜香异常。 而就在吃面的过程中,顾霜晓注意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老板,你们这里的猫和狗关系不错啊。” 刚才对门的饭店,老板倒了些剩菜残羹到摆放在门口的碗里,很快就有一条狗跑了过来,却没立即吃,而是仰头“汪汪”叫了两声。叫完后,它低下头把碗里的几条还带着一些鱼肉的鱼骨头叼到一旁。不多时,一只猫从屋檐上跳了下来,“喵”了声后,低头吃起了鱼。狗回应似的“汪”了一声,这才低头大口大口地吃起了碗中的剩余菜饭。 “闺女,这可是我们镇的特色。”正是午后时分,闲来无事的老板娘热情地跟顾霜晓解释了起来。 大致意思是,他们镇和附近的其他乡镇不同,猫和狗都是有老大的。 顾霜晓:“……”猫狗大战? 狗老大是只跛了腿的大黑狗,猫老大则是一只鸳鸯眼的橘猫。这一猫一狗关系还挺不错,连带着“手下小弟”们的关系也都还不错,故而镇上时而能看到猫狗一起嬉戏或者流浪猫狗凑在一起用食。 本来镇上人还没觉得什么,直到某天有拐子来镇上拐小孩,大人尚未发觉,镇上的居民却看到有几个人被一群猫狗围在中央。热心的镇上人本来还操着棍棒过来想帮几个外乡人一把,结果一看被他们抱在怀里的孩子,顿时义愤填膺,二话不说地冲上前把几个人贩子结结实实地打了一顿。 暴揍的结果就是,据说这几个拐子基本都落下了终身残疾,最严重的一个,不仅掉了满嘴牙,以后走路还只能靠爬。 把人打成这样按道理来说是要付法律责任的,可也得找得到“责任人”啊,调查的人跑镇上来问,所有人要么就是回答“不知道”,要么就是回答“不清楚”,反正就是不配合,再加上拐子本身就不招人待见,这事情最后就是不了了之。 经此一事,在镇上人看来,这群猫猫狗狗真是牛逼大发了! 自此,家里养猫养狗地越加对自家猫狗好了,镇上人对野猫野狗的态度也变得基本都还不错,挺多人都在自家门口摆了个碗,有什么残羹剩饭就往里倒,等着猫狗们来吃。 47.周一你为何又来了!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一闭眼,生命结束;再一睁眼,又是一场新轮回的开始。 最开始时,顾霜晓也为此感到过高兴,因为这意味着她比其他人拥有更长更远的生命, 可伴随着没完没了的穿越, 她开始觉得厌倦。 太累了,一直活着、一直过着不同的人生真的是太累了。 尤其,大约是因为初次穿越前她是个不作不舒服斯基的任性girl,各种追求所谓刺激的缘故, 她的每次穿越之旅都“刺激”极了,波澜壮阔极了。除开最初的几次因为人太蠢而提前gg外, 之后的世界里她基本都达成了“登顶”成就。 高处风光自然好。 高处却也是不胜寒。 厌倦了一切后, 顾霜晓也尝试过摆脱这种生活,可哪怕主动结束生命, 等待着她的也不是真正的终结, 而是又一段新的旅途。 直到上一个世界。 在那个世界中, 顾霜晓拼尽全力, 在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后,终于得到了被称为“愿望之核”的至宝。生命的最后, 她混身染血地爬过其他败者的尸体, 取下了被供奉在祭台上的至宝, 濒死之际, 她许下了自己的愿望—— 回家。 她想回家。 她想回到一切开始之初。 她想回到最初的、真正属于她的那个世界! 闭上双眼的前一秒, 她自嘲地想“原来我还是不想死”,若非如此,她该许愿“获得永久长眠”的。 失去意识。 坠入一片混沌。 渐渐恢复意识。 这一切都是那样熟悉,因为她之前已然经历无数回。 彻底清醒时,顾霜晓感觉自己正躺着,身下一片柔软,她的睫毛颤了颤,没敢第一时间睁开。她记得初次穿越前,她喝了酒,醉气熏熏地躺在床上,一觉醒来,就穿越了。之所以记得这样清楚,是因为她发现自己有关于第一世的记忆在渐渐模糊后,心中惶恐。那时她刚好穿越到了某个有魔法的世界中,于是果断地将第一世的记忆从“记忆之海”中捞出,并且恒定在了灵魂中。只要她还活着,这段记忆便永远不会模糊忘却。 现在想来,从那个时候起,她的愿望便是“回家”了。只是那时的她还不曾意识到这一点,只是觉得“如果忘记了最初的一切,那么我就不是我了”,于是便做了这样的事。 现在想来,多亏如此,否则…… 也许她真的会迷失在那永无止尽、看似幸运实则几乎可以说是惩罚的轮回之旅中。 那么,她成功了吗? 即使自觉早已“心硬如铁,遇事难惊”,顾霜晓依旧花了一点时间做心理建设,这才缓缓地睁开双眸。入眼之物,不是别的,正是熟悉的天花板——这是搬进这栋房屋时,她亲自挑选的花色。 明明时间已经过去了那么久,现在想起那时的事,却仿若昨日。 ……不,也许正是昨日。 顾霜晓缓缓坐起身,拿起枕边的手机,看了眼日期—— 7月14日。 她清楚地记得,自己喝醉酒睡下的那夜是7月13日。 真的只是一夜。 却也已是百年……千年万年身。 她放下手机,愣愣地看了会儿自己的手,然后跳下床,光着脚直接跑到落地镜边,痴痴地看着里面的身影—— 二十来岁。 容貌虽美,却是脸色苍白,眼睛红肿。 乱糟糟的亚麻色长卷发披散在肩头。 身穿一条白色睡裙,其中一条吊带自肩头滑落,松松地挂在手臂上。 乍看之下狼狈极了,却也顺眼极了。 顾霜晓抬起双手,从头发摸到脸颊再一路摸到小腹,没有错,她回来了!她真的回来了! 她以为自己会哭,可她已经太久太久没有哭过了,甚至忘记了该怎样哭。 她以为自己会笑,可最终,她只是缓缓勾起嘴角,露出了一个很丑很丑、近似于哭的笑容。 顾霜晓看着镜子中那丑陋的笑容,莫名地就有了一种预感——一切结束了。 她的穿越之旅,她无尽的生命,将最终终结于这个世界。 真好…… 真好! 花费了一点时间来平息了心情后,顾霜晓洗了个澡,坐到卧室的梳妆台边,一边打理自己,一边开始整理现在的情况。 穿越太多次,如果每个世界的记忆都记得清楚的话,顾霜晓怕是早就精神分裂了。所以她养成了“定期清理”的好习惯——将过往的记忆碎片化,有用的留下,没用的删除。 而就在她打理自己的过程中,卧室的房门被推开了。 一位身穿黑色西装的清俊男性走了进来,他看着坐在梳妆台前的顾霜晓,明显地愣了一下,然后问道:“我们该出发去机场了,你还没准备好?” 顾霜晓梳理头发的手顿了下,觉得心情有些复杂,原因无它,这进来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她的…… 丈夫。 准确地说,是即将离婚的丈夫。 没错,穿越前她已经结婚了,和这个名叫傅明寒的男人。 离婚是他提出来的。 虽然她曾骂过他“渣男”,但其实,他还真不是普遍意义上的渣男,起码在结婚后,他的所作所为几乎可以说无可挑剔。纵观过往,现在的顾霜晓可以说一句公道话—— 那就是这场婚姻之所以失败,原因至少有百分之七十在她自己身上。 没办法,那时年少不懂事,又因为和家里人关系不好,叛逆地厉害,结了婚也不好好过日子,作天作地,被几个不靠谱的狐朋狗友怂恿着整天要求他证明自己的爱,也难怪傅明寒忍不了。 现在想想,结婚两年后才提出离婚,也是难为他了。 毕竟不是每个男人都能接连两年地容忍妻子的无事生非无理取闹,在每一次争吵中都选择主动退让,直到……忍无可忍。 她爱傅明寒吗? 答案是肯定的。 一个女人在无人逼迫的情况下,怎么可能会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 事实上,直到傅明寒提出离婚时,直到穿越前的那个晚上,她都是爱着他的。若非如此,也不会用酒精麻醉自己,把自己弄成那样一副狼狈的模样。 但那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 孤寂的时间太久,她早已忘记爱是怎样一种滋味。 所以此刻再见到他,她也只是微微心情复杂了一下,只觉感慨,并未有太多的酸涩之感。 见顾霜晓没回答,傅明寒低头看了眼表,微蹙了下眉,抬起头说道:“看来是赶不上预定的航班了,我让人改签。” 顾霜晓回过神来,微叹了口气,开口说道:“不用了。” 傅明寒提出离婚后,她闹腾了很久,自以为他会像以往那样选择让步。可傅明寒就是这样一个男人——他的心里有一根底线,只要没越过,你怎么蹦达都无所谓,而一旦越过了,不好意思,你出局了。而她,顾霜晓,在一次又一次地作死后,终于成功地越过了这条底线。于是…… “bu——”!对不起,你出局了。 折腾未果后,她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向他提出了“离婚前的最后一个要求”——补偿她的蜜月之旅。 刚结婚时,在她的坚持下,他们选择以“欧洲自由行”的方式度蜜月,然而就在蜜月之旅结束三天前,他因公事不得不选择回国。她当时为此和傅明寒闹了很大的别扭,不仅没和他一起回国,还独自在欧洲滞留了半个月之久,最后在许多人的相劝下,才不情不愿地回了国。回国后也没停止折腾,直到他向她“道歉”。而在之后两年间,只要一发生争吵,她必然会把这件事当成他的罪状,试图以此来证明他根本不爱她不在乎她。如果说刚开始傅明寒听到这个还会立即让步的话,那么几次过后,他的反应就变成了漠然。 准确地说,他们之间的争吵其实从来都是她一个人在发泄,他的态度从来都很冷静,冷静地看着她吵,冷静地看着她闹,最后,再冷静地收拾残局。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让步也来的越来越晚,到最后……他选择不再让步—— “既然我们的婚姻让你这样痛苦,那么,离婚吧。” 曾经的她却迟钝到没有感知到他的这份认真,乐观地提出了这个名为“补偿之旅”的缓兵之计,试图借这段旅行,让傅明寒放弃离婚的想法。 何其天真。 又何其可笑。 而现在的顾霜晓,显然不会犯这种错误,所以她说—— “不用了。” “赶不上就不必去了。” 已然成为缺憾的旅行,无需补偿。 已然失去的人,也实在无需挽留。 片刻后,王婶回过神来,恼羞成怒地抬起脚就欲踹傅明寒的车。恰在此时,顾霜晓停下脚步,回过头似笑非笑地对她说道:“事先提醒你下,这车就算掉个漆,修理起来也都不便宜。” 王婶抬到一半的脚顿住,片刻后,她讪讪地放下腿,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抬起头时,只见顾霜晓和她老公已经进了屋,她啐了一口:“呸!有什么了不起的!等我进了我家的门,我非得好好调|教下你不可!”话虽如此,却到底不敢再抬脚,反而往旁边挪了几步,生怕不小心刮到蹭到就要赔钱。 她家虽然和顾霜晓外公家离得不远,居住环境和生活环境却可以说是天壤之别,一直以来她都盼着顾丫头能带着丰厚的嫁妆嫁到自己家中来,然后借着这趟顺风车,从此过上有钱人的生活。可惜儿子不争气,围着人转了那么多年,结果顾霜晓到底还是嫁给了别人。 48.周二总是过得很慢!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哦, 是猫老大和狗老大啊。”齐静顺着顾霜晓的目光看去, 如此说道。 这一猫一狗都是从别的地方流浪过来的,很少有人会给流浪猫狗取名字, 所以在它们“一统江湖”后,镇上人都称呼它们为“猫老大”和“狗老大”。 顾霜晓饶有趣味地看着那正瘫在屋檐下纳凉的猫狗,乍看之下还真看不出来什么“王者气场”, 狗就是最普通的大黑狗,耷拉着耳朵, 还有点蔫吧, 猫也就是最普通的橘猫, 胖乎乎的, 摆出个“农民揣”的姿势, 眯着眸, 看起来颇有几分憨厚之感。 不过, 不管是猫还是狗, 乍看之下还真都看不出是野猫野狗,身上干干净净整整洁洁, 皮毛看来顺滑异常, 可见它们把自己照顾得很好。 许是见顾霜晓对那两只动物颇感兴趣, 齐静有些担忧地抬起手拉扯了下她的衣摆, 说道:“这猫和狗虽然轻易不伤人, 但你最好还是别去招惹它们。” 说罢, 她还跟顾霜晓举了个例子。 就几个月前, 也有几个外地人搬到了镇上居住,也不知是不喜欢猫狗还是残忍心理作祟,他们住了一个多月后,居然在摆在门口的饭菜中掺了毒,毒死了两条狗一只猫。镇上有人气不过就上门理论了两句,反倒被这几人给奚落了回来,大致意思是“我在门口药老鼠,关你屁事,这些猫啊狗啊吃了东西死了,是它们自己运气不好!”,把人气到没话说。 这种事,报警也没用,毕竟又不是药死人,只是药死个猫狗。 所有人原本都以为这事情只能不了了之,结果事态的发展却让不少人目瞪口呆。 当夜,这家人养的鸡鸭就全被无声无息地咬死了。 也不知是他们睡得太熟还是下手者动作太轻,反正当晚这家人完全没发现这件事,直到第二天清晨打开院子门,才发现被咬死的鸡鸭被整齐地排放在自家门口,一只不多,一只不少。 这家人当场就闹腾了起来,还报了警,不过线索太少,最终也没查出个什么结果。这家人不信,还拉扯着警察说他们徇私不管事,气得人都不想说什么了。 这事过去后,他们家时常会发生怪事。 比如井水的盖子被掀开,里面被丢进了动物尸体。 再比如一觉醒来院子里满是动物粪便。 …… 总之是折腾地这家人苦不堪言。 到这里,所有人都明白这事情估计是镇子上的猫狗们干的,他们在为无辜枉死的同伴报仇。镇上人虽然讶异于猫狗的仇恨心,却也只是冷眼旁观,说到底,这群人自己造的孽,活该! 这家人也试图打猫打狗,但只打了一只,就有其他猫狗相继围上,也不咬人,就是蹲坐在原地看着他们,那目光冷冰冰的,渗人得厉害。 最终,那家人灰溜溜地搬走了。 至此,镇上没人再敢无缘无故打骂镇上的野猫野狗。反正这些猫狗平时从不伤人,还会帮忙看家护院,看着孩子不被拐子带走,捡到钱包衔回失主门口…… 说到底,他们对它们的情感就是既爱且惧,和平共处。 面馆的老板娘作为镇上人,自然不会说这些猫狗的凶悍之处。而齐静,身为朋友,她自然不希望自己的小伙伴才刚搬来就因为招惹了猫狗而被迫搬走,所以才把这些事情说的格外分明。 殊不知,顾霜晓听了这话却是双眼发亮:好猫啊,好狗啊,正适合拿来看家护院! 可怜齐静还以为小伙伴听了自己的劝,放心地进裁缝店去取衣服了,顾霜晓见齐静离开,抬脚就朝路对面的猫狗走去。 她才刚走了两三步,就见那原本正惬意地享受着“二兽世界”的一猫一狗同时睁开了双眸,齐刷刷地看向自己。目光清凛凛的,满是距离和疏远感,还有着无声的警告。 顾霜晓颇为有趣地笑了笑,又往前走了几步。 伴随着她的动作,黑狗和橘猫相继爬起身,前者后侧左腿微跛,却不损气势,后者微微压低身体,颇有几分猛虎下山的气场。 顾霜晓顿住脚步,张口说道…… 齐静才刚走出裁缝店就看到这样一幕,心脏差点没从嗓子眼里跳出去:大小姐嗳!我的大小姐!刚跟你说过咱们这里的猫狗不能随便招惹,结果你就去招猫逗狗,是不是傻!是不是傻啊你! 然后,她就听到自己的大学同学用一种非常淡定、淡定到就像在说“到点了回家吃饭”的语气,对那一猫一狗说:“总在外面混着也挺难捱的吧?要不要跟我回家?跟着我,有肉吃。” 饶是场合不对,齐静也不由“哧——”的一声笑出了声来,这都什么和什么嘛!开玩笑吗?! 然而紧接着,让她惊讶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那两只向来不怎么亲人理人的“老大”居然真的解除了警戒的姿态,狗甩甩尾巴,猫拉长了下身体,然后懒懒散散、悠悠然然地走到了顾霜晓的身边,狗拿尾巴甩了下她穿着牛仔裤的小腿,猫低下头顶了下她的脚踝。 然后,同时蹲坐在了她的腿边。 齐静:“……”啥玩意?! 等等等等——等她捋捋啊! 老同学说了句“跟我走,有肉吃”,这对猫狗就真的决定跟她回家啦? 这不开玩笑嘛! 然而这却不是玩笑,而是现实。 齐静无语凝咽了半天,不得不承认,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说不定,这猫和狗就和顾霜晓特别投缘呢……嗯,她头好像是挺圆的。 好在她的优点就在于遇事从不会纠结太多,心放宽,人才会快活。 所以两个都达成了目标的女人相携着往回走。 齐静的手里晃悠悠地拎着装了衣服的塑料袋。 顾霜晓空着手,身后跟着一条跛了腿的大黑狗,一只胖乎乎的鸳鸯眼橘猫。 完全可以说是“招摇过市”了。 好在好奇的人虽多,上来询问的人却没有。 就这样,两人两兽一路走回了齐静家门口,顾霜晓正准备告别,就听到屋中传来了孩童的哭声。原本还笑呵呵的齐静顿时脸色一变,想也不想地就推开虚掩的院门跑了进去。 “文文怎么了?怎么哭得这么厉害?” 齐静丈夫姓童,儿子大名叫童文,小名叫文文。 在外人听来没什么区别的孩童哭声,亲妈却能很轻易地分辨出其中的不同。 原本打算离开的顾霜晓顿住脚步,也跟着走了进去,随即她就听到一个苍老的女声说话—— “都怪我,文文还没醒就开始收拾东西,结果玻璃瓶突然掉地上,似乎把孩子给吓到了。” 这是齐静的婆婆。 “你个老婆子,大下午的收拾什么东西,这下好,把孙子给吓到了!小孩子最容易被吓到丢魂了!” 这是齐静的公公。 “哦哦哦……文文不哭……哦哦哦……妈妈在这里……”齐静无暇说话,心疼地抱着孩子在屋里走来走去。 “我也没想到啊!这可怎么办啊!不然,阿静,咱们带孩子去医院吧?” 齐静也是心如乱麻,她原本就没什么主见,扭头见到顾霜晓走了进来,忙求助道:“霜晓,这可怎么办啊!” 顾霜晓朝她伸出手:“孩子给我抱下吧。” 齐静婆婆欲阻止,却到底赶不上齐静的动作,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媳妇麻利地将孩子塞给了顾霜晓,干瞪眼。 说来也怪。 顾霜晓才一抱住文文,他的哭声就渐渐小了下来,她又抱着他来回走了几圈,文文居然真的就没再哭了。不仅没哭,还“咯咯”地笑出了声。 一岁多的胖孩子,也有二十来斤,顾霜晓抱了一会儿就觉得累了,没办法,她现在的身体虽然不差,但也绝那么好。于是她将孩子送回给了正眼巴巴看着的齐静,后者接过后,看着正依依不舍地朝顾霜晓伸手的儿子,笑了:“霜晓,我家文文和你有缘分啊,瞧,多喜欢你!” 顾霜晓笑道:“是啊。” 有没有缘分另说,可以肯定是,这孩子刚才是真的被“吓掉魂”了。 说掉魂也有点夸张,其实就是孩子的魂魄原本就弱小而脆弱,一不小心就很容易受损,所以老话里才有“孩子掉魂”啊“要给孩子叫魂”的说法。 至于文文到了顾霜晓怀里就不哭的原因…… 嗯,和猫老大、狗老大愿意和她回家的原因是一样的。 那么问题来了,猫老大和狗老大为啥愿意跟顾霜晓回家呢? 她是去办正事的。 之前她设想过要在前院种花后院种菜,然而,菜种菜苗好买,花种却不是那么好买。经齐静介绍,她才在隔壁镇找到了一家靠谱的店,不过上次去时人家手里也没现货,于是她当时只好下了订单留下定金。昨晚店老板联系她说货到了,所以今天,正是去拿钱取货。 隔壁镇不远,乘车大约十五分钟,走水路的话也就二十来分钟。 完全不赶时间又懒得坐车的顾霜晓索性自己划船前往,她出门时,天色已然暗淡。太阳既然都退场了,天既然也就不热了,微凉的夏风顺着河面越过茂密的荷叶丛吹来,清凉间犹带着一抹荷香,让人身心舒畅。要非说有什么不足,无疑就是这一片河面因为附近都住了人,路上的莲蓬几乎都被人摘取殆尽。不过也无所谓,等再划个十来分钟出了镇,河面上尽是无人摘取的莲蓬。顾霜晓每次往来时都会摘上一些带回家。 其中一半送给齐静及其家人,剩下的一半中又有大半进了黑狗和橘猫的肚子,余下的一小半才是她的,也算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的经典诠释了。 49.周三终于又到了!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夏日日长。 顾霜晓带着黑狗回到家,天都还没黑。 直到她洗完澡, 天才有了几分暗色。她随手将换下来的衣服丢进洗衣机,舀了两勺子洗衣粉, 再打开开关,水流顿时顺着接好的水管流入机身中。她抬起右手放在洗衣机上,下一秒, 令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 只见那涌动在洗衣机中的液体居然缓缓浮了起来, 在她掌心下方汇聚成了一只篮球大小的水球。 顾霜晓摇了摇头,手轻轻往下一挥,水登时重新落入洗衣机中。她合上盖子, 任由洗衣机自己运转着。若是换成灵气充足的世界,她顷刻间就能汇聚出一只足有人大的水球,然后用它直接洗衣服。事实上,在穿越过的某个世界中, “洁衣术”这门法术就是她“创造”的, 灵感毫无疑问来自于现代的洗衣机。 可如今,嗯,有这工夫和气力,还不如用洗衣机呢。说到底, 一方面是因为客观条件,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修行日短自身体内储存的灵气不足。但话又说回来, 就算以后足了, 拿来干点什么不好,何必浪费在洗衣服上。 “汪!” “喵!” 不知何时溜进屋的黑狗和橘猫默默看完了全场,然后同时目光灼灼地盯着顾霜晓,四只眼写满了“牛逼!求大佬带我一起飞!”的字样。 顾霜晓轻笑了声:“别急。” 说罢,带着它们走到了院中。 齐静贴心地帮她在院中摆放了一张凉床,所以凉床,就是夏天乘凉时睡卧的竹床。曾经家家户户每逢夏季都使用的东西,如今只有少数乡下地方才有人用,有些晚出生一点的孩子甚至根本不知道“凉床是个什么东西”。实际上,凡是童年使用过它的人,基本都对它留下了极为美好的印象。 试想一下。 夏季夜晚,瓜篓架下。 穿堂的凉风缓缓拂过,坐在身边的父母长辈一边聊着天一边为自己轻轻摇着扇。 凉床边点燃着蚊香或艾草,将爱叮咬人的蚊虫远远地驱走。 竹床下趴着家犬,竹床上窝着家猫。 就这样,一边仰头数着天上的繁星,一边听着大人们的唠嗑声,一边吹着徐徐而来的风,没多久困意就来了,然后迷迷糊糊地睡过去。再醒来,一般都是次日早上或上午了。 穿越前顾霜晓没用过这玩意,嗯,她从小不缺钱,更没在乡下地方待过。 不过倒是在穿越过程中,逐渐喜欢上了这玩意。 她走到凉席边坐下,也不需要点什么蚊香艾草,猫老大和狗老大在这里,蛇虫鼠蚁压根不敢靠近,这就是动物的本能啊——此处有大佬,不宜靠近,退避之! 她抬头看了眼月亮,月中刚过去没多久,今晚虽不是满月,但月光也不算差。 “过来。”顾霜晓抬起手,朝一猫一狗招了招。 两只动物齐齐走到她面前,面色严肃地蹲坐下了身。黑狗也就罢了,性格傲娇的橘猫也是如此。动物有了灵智,也就相当于有了“道德观”。举个类似的例子,就是亚当和夏娃在偷吃了禁果后,有了羞耻之心,开始觉得赤身裸体不对。一猫一狗都知道,自己的这位“饭票”是要授道了。 古语有云: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也。 传授了它们道,就是它们的老师。 拜师之时,又如何能不庄重? 顾霜晓点了点头,对它们的态度十分满意,开口说道:“闭上双眼,观想天空中的明月。”然后,她左右手分别按在了猫和狗的头上,以自身灵气为引,带领它们引月光入体。 人是最得天独厚、最适合修行的种族,这也是为什么诸多妖物都会选择化形的原因——能化形成人,才更好修行。因为体质得天独厚,所以人才能从天地日月中汲取灵气,绝大部分妖物鬼物却只能望月。 能在这个时代开启灵智,黑狗和橘猫的运气不可谓不好,除此之外,它们的资质也都不差。命运命运,得有运,也得有承接这个运的命。故而,顾霜晓的引导工作进行地很顺利,也不知过了多久,她缓缓松开双手,低头看着依旧闭着双眸、正望月修行的一猫一狗,点了下头,如此就算是入门了。至于它们能走到哪一步,这就只能将来再看了。 如此想着的顾霜晓倒在凉床之上,头枕着里面填充了茶叶的竹枕,身上盖着一床犹留着阳光味道的薄毯,也开始一边凝神一边缓慢萃取灵气。诚然,五心向天这个姿势的效率要更高,但是……嗯,她选择躺着!所以说还是回家好,没有那么多的人和事逼迫着她为了生存快速变强努力往上爬,还是舒舒服服地过自己的小日子好啊,惬意。 一觉睡到了月落星沉。 天色将明时,蹲坐在原地整夜的一猫一狗依依不舍地睁开双眸,眼巴巴地看着“消失”的月亮,恨不得立马搬到两极去生活。不为别的,只为那里有极夜,估计天天有月亮看…… 如果顾霜晓知道它们的想法,八成会说“你们想太多”,那里的确是有极夜没错,但这不代表天天都有月亮啊。或者说恰恰相反,在一个月的极夜时期里,起码有半个月看不到月亮,剩下半个月哪怕能看到,也不是天天都满月,而是正常地有圆有缺。所以说,哪怕做喵做汪也要多读书啊,不然多容易闹笑话! 言归正传,哪怕再依依不舍,两兽也是不敢再观想下去了,动物的直觉告诉它们如若在日光下这么做,无疑于作死。所以说还是愚蠢的人类好啊——它们眼巴巴地看着一边熟睡不休一边持续萃取灵气的顾霜晓,同时露出了羡慕嫉妒恨的表情。 顾霜晓蓦地侧过头睁开双眸:“看什么呢?” 黑狗:“……” 橘猫直接被吓到炸了毛。 顾霜晓看着两个动物的样子,不由被逗乐了,至于这么惊讶吗?被那么灼热的视线盯着,她醒不过来才叫怪事吧?或者说,她的反应要是这么迟钝,也没法在那么多穿越世界中活到最后。 她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抬起双手伸了个懒腰,而后手下滑,轻轻地摸了摸狗头,紧接着又摸了摸猫头。两只动物都没怎么抗拒,如果说之前它们跟着顾霜晓是为了那点“熟悉感”以及“好处”的话,那么昨夜过后,它们是真真正正地与她亲近了起来。 即便是未开灵智的动物,也是讲恩义的,哪怕也许它们根本不明白这是个什么玩意。 更别提猫狗中的战斗机——猫老大和狗老大,正所谓“一日为师,终生帮铲屎”,所以它们果断地决定从此认下这张长期饭票! 话虽如此,好在它们实际上根本不需要顾霜晓帮忙铲屎,咳咳,如果它们真的会随地大小便……估计会分分钟被打死。这么说吧,能和傅明寒那种轻微洁癖症患者结婚还过了两年的顾霜晓,本身在这方面也有点鸡毛。哪怕是身处穿越世界时,她能讲究的时候也还是会讲究一下的。说是矫情也好,习惯也罢,总归改不了也懒得改。 总而言之,顾霜晓这个铲屎官做的还是挺轻松的,不仅不需要铲屎,甚至不需要喂食——开玩笑,人家可是镇上猫狗界的扛把子啊,每天趴着不动都有无数小弟前来上供的好吧!刚开始,黑狗和橘猫还大方地表示“如果铲屎的你没饭吃的话,我们就让小弟再多送一份饭菜来嘛,至于干净程度……咳咳,不干不净不生病! 对此顾霜晓表示她是拒绝的,反正她现在又不是不会做——或者说现在她还是挺擅长做的,再加上这屋子里基本厨具一应俱全,不缺闲种菜,不缺钱买菜,所以伙食问题还是自己解决吧。 就这样,她的“休闲生活”逐渐步入了正轨。 相对的,那些寻找她的人,也逐渐…… 放弃了希望。 大概正因如此,她很少做梦,而生日当晚,她却久违地做了个梦,梦见自己过生日。 外公外婆,因为死亡而年岁永远定格的妈妈,齐静,大黑和小橘,还有傅明寒,一群人和两只兽齐齐整整地坐满了一张桌子,一起一边鼓掌一边齐声唱“祝你生日快乐”。 然后,齐静醒了,警觉性很强的顾霜晓立马也醒了。醒来后第一个想法是觉得这梦够荒谬的,第二个想法就是……可惜醒的太早,没吃到梦里的蛋糕。 她正有些遗憾,就见齐静从被窝中伸出双手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打着呵欠说:“早……”她的脸上毫无阴霾,仿若已经将昨夜的事忘了个一干二净。 “早。” “咦?你昨晚床头放了花瓶吗?”坐起身的齐静惊讶地看着顾霜晓的床头。 “……嗯。”顾霜晓果断地选择了撒谎,没办法,她总不能说“我半夜闲着没事,特意跑起来摘了花插瓶子里”吧?绝对会被因为“齐老师”唠叨个半小时。 好在齐静也没纠结这事,爬起床穿好衣服就准备回家洗漱——今天是工作日,她还得上班。 她特别羡慕顾霜晓:“还是你好,都不用上班,寒假到底什么时候才来啊!” “快了快了。”顾霜晓没什么诚意地安慰说。 “我走了啊!你早上记得做点早饭吃,别将就,你现在可是两个人。” “知道了,路上小心。” 挥别齐静后,顾霜晓收拾停当后,走到厨房中淘米煮粥,又顺带从冰箱中拿出昨天包好的饺子,素馅的蒸肉馅的煎,再搭配上自己拌的小菜,早餐也算是丰盛了。她这孕怀的不辛苦,一方面是因为她如今的体质很好,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孩子不折腾”,至少到目前为止,包括胃口在内的诸多方面都没受到什么影响,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以至于有时候她都觉得自己怕不是“怀了个假孕”。 50.周四来了真开心!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正是中午时分,新居里也没什么菜,顾霜晓索性决定上街吃上一点, 顺带看看能不能买条狗回来,既能看家护院, 还能给她做个伴,可谓一举两得。 小地方有一点不好,就是但凡出了哪怕一点事, 都会立即成为“新闻”。齐静也没刻意隐瞒这件事, 所以顾霜晓到之前, 小镇上就有不少人知道“齐老师的老同学要搬来镇子上住了”——没错, 齐静现在是镇上初中的语文老师。故而顾霜晓才一出门, 就能感觉到不少人的目光落到自己的身上。倒是没什么恶意, 只是单纯地好奇和打量。 被人盯着看对顾霜晓这种饱经风雨的“老江湖”来说算不了什么事,逛了一小会儿后, 她找了家生意不错的面馆坐下,吃了碗老板热情推荐的“特色肉丝面”, 虽然说“肉丝面”前面加上“特色”两个字有点滑稽,不过不得不说, 这碗面味道还是很不错的。铺在面上的肉丝是事先炒过的,老板手艺很好, 汆肉的淀粉也加的恰到好处, 既不会过滑, 也绝不柴。面不是机器制品, 而是人工手擀的,软糯又不失嚼劲。当然,能被称为特色的大概是面出锅后老板加在上面的那勺子酱,据老板说是“祖传配方”,色泽金亮,鲜香异常。 而就在吃面的过程中,顾霜晓注意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老板,你们这里的猫和狗关系不错啊。” 刚才对门的饭店,老板倒了些剩菜残羹到摆放在门口的碗里,很快就有一条狗跑了过来,却没立即吃,而是仰头“汪汪”叫了两声。叫完后,它低下头把碗里的几条还带着一些鱼肉的鱼骨头叼到一旁。不多时,一只猫从屋檐上跳了下来,“喵”了声后,低头吃起了鱼。狗回应似的“汪”了一声,这才低头大口大口地吃起了碗中的剩余菜饭。 “闺女,这可是我们镇的特色。”正是午后时分,闲来无事的老板娘热情地跟顾霜晓解释了起来。 大致意思是,他们镇和附近的其他乡镇不同,猫和狗都是有老大的。 顾霜晓:“……”猫狗大战? 狗老大是只跛了腿的大黑狗,猫老大则是一只鸳鸯眼的橘猫。这一猫一狗关系还挺不错,连带着“手下小弟”们的关系也都还不错,故而镇上时而能看到猫狗一起嬉戏或者流浪猫狗凑在一起用食。 本来镇上人还没觉得什么,直到某天有拐子来镇上拐小孩,大人尚未发觉,镇上的居民却看到有几个人被一群猫狗围在中央。热心的镇上人本来还操着棍棒过来想帮几个外乡人一把,结果一看被他们抱在怀里的孩子,顿时义愤填膺,二话不说地冲上前把几个人贩子结结实实地打了一顿。 暴揍的结果就是,据说这几个拐子基本都落下了终身残疾,最严重的一个,不仅掉了满嘴牙,以后走路还只能靠爬。 把人打成这样按道理来说是要付法律责任的,可也得找得到“责任人”啊,调查的人跑镇上来问,所有人要么就是回答“不知道”,要么就是回答“不清楚”,反正就是不配合,再加上拐子本身就不招人待见,这事情最后就是不了了之。 经此一事,在镇上人看来,这群猫猫狗狗真是牛逼大发了! 自此,家里养猫养狗地越加对自家猫狗好了,镇上人对野猫野狗的态度也变得基本都还不错,挺多人都在自家门口摆了个碗,有什么残羹剩饭就往里倒,等着猫狗们来吃。 顾霜晓听着听着,倒是对那两只神秘的“猫老大”和“狗老大”提起了兴趣。至于它们在哪里…… 她从身上掏出三枚硬币,打算占上一卦。这三枚硬币都挺旧了,可见已经流通了很久,沾满了“人气”,占卜就是要用这种钱币才最有效。当然,不仅流通过还经历过岁月洗礼的铜钱肯定是更好的。但没铜钱的情况下,拿硬币将就下也是可以的。反正她没打算占卜什么惊天秘闻,只是想算下那两位“老大”的大致方位罢了。 想再算细一点不是做不到,但那就伤身了。说到底,客观条件不允许,如果非要强求,那就要拿自身的什么来填,或是气血,或是别的什么,总归是要付出代价的,哪怕拿着再好的铜钱也是一样。 顾霜晓手指在桌下悄悄地掐了个简易占卜用的小法决,心中有意,手中有术,看似随意地将三个硬币往桌上那么一丢,低头那么一看—— 利在东南。 往东南边走么…… 她收起两枚硬币,又拿出五块钱的纸币往桌上一放:“老板,钱我放桌上了。” 特色肉丝面,六块钱一碗。物美价廉,保证不亏! ——门口的招牌上写着这样的字样。 “好嘞!闺女,有空常来啊。”老板娘收钱收碗,一边擦着桌子,一边热情地送客。 北方好找路,建筑道路都方方正正,东南西北特好分辨;南方则爱讲究一个委婉美,委婉着委婉着就弯弯曲曲了……好在地图会骗人眼睛会骗人,太阳总归是不会骗人的。 顾霜晓抬头看了眼太阳的方位:东南,东南,很好,这边…… 要不说有缘的人总会遇见呢,顾霜晓往东南边走了一会儿,刚好遇到正在自家院子里弯腰对着水井折腾的齐静。镇上人白天在家时,院子们基本都是打开的。 “霜晓!”齐静笑呵呵地朝顾霜晓打招呼,“巧啊,你干啥呢?” “随便逛逛。你呢?” “我刚放了个西瓜浸在井水里,晚上你来的时候刚好吃。”齐静解释说。 现在各家都通了自来水,不过家里有井的人家还是习惯在某些时候使用井水,比如夏季泡西瓜。 “你儿子呢?” “别提那臭小子,好不容易把他给哄睡了,我可得歇会儿。”齐静满脸笑容地抱怨说,“要不要进来坐会儿?” 齐静家院子里种了南瓜和葡萄,所以特意搭的架子上爬满了藤,看起来绿意盎然,又因为屋后有河,所以夏季的时候,只要不是最热的那几个小时,坐在院里里的架子下纳凉可是很惬意的,如若把前后门同时打开,还能享受到过堂风待遇。 顾霜晓看着,就觉得自己也该在前院里种点葡萄。她那边的前面院子里没葡萄也没南瓜,倒是有颗石榴树,现在正是开花的时候,远远看去恰似一小团一小团烈焰悬挂于树梢,煞是好看。等到九十月份,就有新鲜石榴吃了。 “不了。我还想再走走。”她拒绝了齐静的邀请。 “你往哪边走?” 顾霜晓抬手往东南方一指:“那边。” “刚好,那边有个裁缝店,我托他们帮我改了件衣服,这个点差不多做完了。我和你一起过去吧。”齐静说着,就走出了院子,转过身将院门虚掩起来,又转头对顾霜晓解释说,“我老公上班去了,我公公婆婆孩子都在睡午觉,把门掩着就没人打扰了。” 齐静的丈夫不是教师,所以自然也就无法享受暑假待遇。 在镇子里,院门开着就等于“来吧,随意打扰吧”,反之亦然。 这是所有人都约定俗成的事情。 于是两人一路同行。 齐静习惯性地抬手挽着顾霜晓的手臂,其实后者不是很喜欢被人挽,但她知道齐静一直有这个“毛病”,改也改不掉,也就听之任之了。 说起来…… 顾霜晓想起自己大学时脾气不算好,同寝的其他人都受不了她的“公主病”,反倒是隔壁寝室的齐静,不知该说是心胸宽广好呢,还是人有些迟钝,好脾气地包容了她的“小毛病”,所以两个人处的还不错。后来她结婚时,也是只私下邀请了齐静,可惜那时候齐静刚好家中有急事,实在没法参加。 虽然多年未见,如今她独身搬过来,齐静也是好脾气地帮这帮那。 顾霜晓能看得出来,齐静不是不好奇,但她还是选择了什么也不问。 只能说,有这样一个大学同学,有这样一个朋友,既是过去的顾霜晓的幸运,也是现在的顾霜晓的幸运。 “姨姨再见!” “再见。” 顾霜晓挥了挥手,转身离开。 夏日日长。 顾霜晓带着黑狗回到家,天都还没黑。 直到她洗完澡,天才有了几分暗色。她随手将换下来的衣服丢进洗衣机,舀了两勺子洗衣粉,再打开开关,水流顿时顺着接好的水管流入机身中。她抬起右手放在洗衣机上,下一秒,令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那涌动在洗衣机中的液体居然缓缓浮了起来,在她掌心下方汇聚成了一只篮球大小的水球。 顾霜晓摇了摇头,手轻轻往下一挥,水登时重新落入洗衣机中。她合上盖子,任由洗衣机自己运转着。若是换成灵气充足的世界,她顷刻间就能汇聚出一只足有人大的水球,然后用它直接洗衣服。事实上,在穿越过的某个世界中,“洁衣术”这门法术就是她“创造”的,灵感毫无疑问来自于现代的洗衣机。 51.周五真是好日子!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说到底, 傅明寒从来都不是一个难相处的人, 他总是沉默这一点让很多人误以为他很难接近,但真正生活在一起才知道, 绝大多数时间里, 他不说话并不代表他心情不好,而是他正在发呆。 而她,早已被漫长的岁月早已磨去了最初的棱角,再别提她此刻还抱着刻意补偿的心理。亏欠太多, 临别之际,至少留个好印象吧, 至少以后若是不小心碰到,还能笑着打声招呼,不至于太过尴尬。 第三日傍晚。 吃饭吃到一半时,两人不知为何聊起了酒的话题。 顾霜晓蓦地想起了什么, 然后连忙放下筷子,提这个小铲子就跑到了院子中。 傅明寒连忙跟了上去,然后就见妻子居然从院中的树下挖出了一只匣子, 里面装着…… “酒?” “嗯, 女儿红。”顾霜晓点了下头, 然后小心翼翼地捧着酒回到了屋中,一边擦瓶身一边对他说, “这是我刚搬来时, 外公埋下的。我十八岁那年, 外公外婆还说,等我出嫁的时候要取出来喝。”可惜,两位老人到底是都没看到她出嫁。 后来,她偶尔会想起这件事,只是要么当时不在这里,要么就是之后再度忘记。 唯有此时此刻,天时地利人和。 酒是外公外婆亲手做的,用糯米和红糖,再搭配上拳拳的慈爱之情、漫长的时间和长埋地下的那份厚重,酿就了这满满一瓶的琥珀色澄澈酒汁。 傅明寒沉默不语,他从未听她或她的家人说过这件事。 然后,他就见她很是果断地开了这瓶酒。 “要喝?” “嗯,酒就是拿来喝的。”顾霜晓弯眸一笑,从厨房中找出两只小瓷碗,邀请道,“一起喝点?” “……好。” 于是两人坐回桌边。 顾霜晓给两个小碗倒了七分满,一碗推到傅明寒的面前,一碗自己端起:“干。” “干。” 瓷碗于空中轻轻碰撞。 “啪”的脆响声中,顾霜晓微微眯眸,出神地想:外公,外婆,你们看到了吗?晓晓已经出嫁了,这个叫傅明寒的人就是我的丈夫。他是个好人,但是,对不起,我到底是把这段婚姻给搞砸了。晓晓很累,以后大概不会再结婚了,但你们放心,即使不再结婚,我也会过得很好。你们泉下有知,就安心地去投胎吧,别再为晓晓担心了。 本着这瓶酒以后也不会再用上的想法,顾霜晓将这瓶酒喝了个一干二净。傅明寒没有劝阻,而是陪着她,一起喝。 酒足饭饱,杯盘狼藉。 顾霜晓站起身准备收拾碗筷,人却打了个晃,她扶着桌打了个酒嗝,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哪怕灵魂上的她是个“善饮者”,身体上的她却是个不折不扣的“饮界新丁”。一口气喝了大半瓶酒,晕是正常的,不晕是不科学的。 “还好吗?”傅明寒脚步匆匆地越过桌子过来扶她。 “没事。”顾霜晓又打了个酒嗝,笑了下,“就是喝的有点急了,稍微有些晕,我回房里躺会儿就好。” “我扶你进去。” “嗯。” 顾霜晓没拒绝,都已经是夫妻了,难道她还怕他借机占她便宜么?更别提,傅明寒也不是这样的人。 正如她所想的那样,傅明寒把她扶回房后,就老老实实地去餐厅收拾残局了。 顾霜晓斜躺在房间的沙发上,一手横在眼前,呆呆地看着头顶的灯光,只觉得晃眼地厉害,可又偏偏总想看。头晕晕的,脸颊发热,还稍微有点想吐,一切完美地诠释了何为酒醉。也不知就这样躺了多久,傅明寒端着一杯水走了进来,他单膝跪在她身边,一边扶起她,另一手将水杯贴在她唇边:“喝一点蜂蜜水。” 顾霜晓点点头,顺从地张开嘴,一口口地喝着水。 视线中的傅明寒在上方,角度再次是逆着光,她穿越前一直都觉得这个角度的他特别好看,此刻依然。就是为啥总蹙着眉头?像老爷爷似的。 如此想着的她,鬼使神差地抬起手,轻抚着他的眉头。 人一走神,喝水就难免不用心。 好在傅明寒及时地拿起杯子,她这才没被呛到。 饶是如此,几滴蜜水依旧顺着她的嘴角流了下来。 傅明寒的指尖颤抖了下,最终还是抬起来,动作轻柔地帮她拭去。 也许是因为此刻的灯光实在太晃人,也许是因为酒液实在太醉人,也许是因为月光太美此刻的他实在太温柔,也许是因为…… 好不容易回归的她迫切地需要一个证明自己真实存在的契机。 也许…… 也许…… 也许…… 也许单纯地只是想这样做。 此时此刻。 顾霜晓轻轻地抬起双手,揽住傅明寒的脖,一个邀请的姿势。 他没有拒绝,只是垂下头去,姿态认真地一点点舔去她嘴角剩余的蜂蜜水,其间混杂着一点黄酒的香味。 长夜苦短,一晌贪欢。 夜依旧深沉。 顾霜晓小心地将傅明寒搭在自己腰上的手拿开,翻身下床,赤足踩着拖鞋,一路走到衣橱边,从中随便找了件宽大的浴袍将自己裹好,然后安静地走出房间,走到书房的阳台上,双手扶着栏杆,深吸了口气。 觉得有点后悔。 但也没那么后悔。 激烈的身体交缠排遣掉了堆积在身体中的酒气和那些过于纷杂的情绪,此刻的她,终于真真正正地平静了下来。 人无法对自己撒谎。 顾霜晓必须承认,即使时隔那么久,对于傅明寒,她还是有一点心动的,但也仅此而已。感情这种事,说到底太累人了,这点心动还不足以支撑她下定决心再次投身于爱的漩涡,还是“一个人好好过”这种事更适合她。 站了有一会后,她突然听到了急促的脚步声,紧接着是书房门猛地被推开的声音。 再接着,她听到了傅明寒松了口气的声音。 他快步走到她身后,一边将一块披肩搭在她的肩头,一边低声问:“怎么大晚上的站在这里?当心着凉。” 顾霜晓双手拉下披肩,垂下眼眸。 恰在此时,一直发出“咔嚓咔嚓”响声的自鸣钟,“咚——咚——咚——”地敲响了。 十二声。 象征着此刻的时间是十二点。 “昨天过去了。”顾霜晓开口说道。 傅明寒有些不太明白她的意思,却还是低低地“嗯”了一声。 “十二点了。” “什么?”傅明寒突然觉得有些好笑,她为何如此强调十二点,是想说灰姑娘的故事吗? 三天过去了。 顾霜晓前进一步,从傅明寒的怀抱中挣脱出来,低头注视着院中的夜景,声线清冷地说道:“我想好了,我们离婚吧。” “……” 妻子又开始闹了。 这让他有一种深入骨髓的疲惫感,事实上,自从和她结婚后,他经常会有这样的感受。 他承认,这段婚姻之所以失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他身上。或者说,他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开始这段错误的婚姻。他早该明白的,一个不懂得爱为何物、只因一时冲动而选择结婚的人根本无法维持好一段婚姻,所以他无法给她安全感,无法正确地应对她的不安、吵闹与质问,无法给她安宁与快乐。 他知道错在自己,也试图改正,然而,失败了。 最终的结果就是,他累了。 身心俱疲。 所以,亲手开启这段错误婚姻的他,决定亲手终结掉它。 他给不了她她想要的一切,只能选择给她自由。 事实上,现在正是公司最忙的时候,他在连续加班三十多个小时后,才勉强拼凑出了三天的假期,却还要花费一天多的时间在路上。可他没法拒绝她“最后的请求”,说到底,没能给她一个完整的蜜月,的确是他的错。 “霜晓。”傅明寒有些疲惫地开口,“别闹了。我现在找人改签,你抓紧时间来收拾东西,好吗?” 顾霜晓:“……” 好吧,这一刻,她真的觉得自己对不住傅明寒,瞧她都把他给折磨成什么样了。 “我没闹。”她平心静气地说道,“我只是觉得,比起旅行,你现在更需要的是休息。”说话间,她看着他的领口和袖口,起码十二个小时没换过了,对有洁癖的傅明寒来说,这基本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所以答案只有一个——他忙到根本没时间换衣服。 傅明寒睁大双眸,讶异地看着顾霜晓,如果不是她的语气平静,他几乎以为她在讽刺自己。然后,他看到她放下梳子,回过头,注视着他,面上一片镇定。 上次见到她如此平静是什么时候? 他已经不记得了。 不知为何,他突然觉得有点高兴,几乎压弯脊梁的疲惫,似乎也减轻了些许。 52.周六只觉美滋滋!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齐静才刚进家门,就听到自家亲妈数落自己:“有你这么做儿媳妇的吗?不做饭也就算了, 婆婆都帮你把饭做好了,你还半天不回来,让一大家子人等着你吃饭。真是年纪越大,做事越没谱!” 也就亲妈能这么说话。 要是换成齐静婆婆说这话,估计就要产生家庭矛盾了, 哪怕她们关系再好也是一样。所以说,不管婆婆媳妇关系有多亲密, 有些事上还真的就隔着一层。 “好了, 阿静这不是回来了吗?”齐静婆婆打着圆场, 她和齐静母亲是多年的老相识老朋友了,自然知道后者说这话看似是在“骂女儿”, 其实也是在表明一个态度——女儿我已经骂了, 这事情就过去了,你们可谁都别计较了啊?否则我跟你们急! 不过齐静婆婆也没生气, 本来也没多大事。再说了,亲妈疼女儿天经地义, 没毛病。 “还好回来了, 不然我还得去找,出门连个电话都不带,真是……” “好了。”齐静爸爸打断自家媳妇儿的话, “女儿不是回来了吗?你就少说两句吧。”虽然明白妻子说这话的意图, 但听到女儿被多骂了两句, 他这个当爸的有点心疼。 “她就是被你惯出来的!”眼看着丈夫搭话,原本就已经不太想骂女儿的齐静妈妈果断将炮口转移到了齐爸身上。 日常习惯被骂的齐爸权当没听到这句话,先是朝女儿挤了挤眼,然后笑呵呵地朝自家小外孙张开双臂:“来,文文,到外公这里来。” “外公!” “嗳,我的宝贝大外孙贼!”齐爸一把抱住文文,开始步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逗大孙贼”状态,气得齐妈直翻白眼却也无可奈何。 早已习惯这种事的齐静压根没半点惧意,叫了一圈长辈后,问:“妈,你和爸来怎么不提前跟我打个招呼?”两家住得很近又原本关系就不错,故而经常会互相串门子。 “是我把你妈叫来的。”齐静婆婆说道,“胜利本来不是说过几天送点蟹过来吗?刚巧彭老三请假回来,他就顺带让人捎了几斤蟹回来。” 齐静婆婆口中的胜利是指齐静丈夫童和平的亲弟弟童胜利,他在隔壁镇搞了个小型水产公司,日子也算是过的风生水起。本镇彭家的老三就在童胜利手下工作,所以后者时而会让前者帮忙捎点东西回家。 “文文,高不高兴啊?”齐静公公凑在亲家公身边,笑呵呵地逗弄大孙子,“晚上有大螃蟹吃咯!” “螃蟹!” “对,螃蟹,好吃!” “再好吃也不能多吃。”齐静婆婆斜睨了丈夫一眼,“孩子还小呢,吃多了伤身,略微尝点味道就行了。” “是这个道理。”齐妈赞同地点头。 “嗨,多大点事。我们小时候经常抓到螃蟹就直接丢炉火里烤着吃,有时候一天吃七八只,也没见身体出什么问题。”齐爸反驳道。 然后他就被亲老婆给喷了—— “你那时候几岁?文文现在几岁?再说了,你那糙皮老肉的,能和我们家文文比?” 齐爸:“……”他怎么就糙皮老肉了啊?!他特别想说“我当年被你‘拱’的时候也是很细皮嫩肉的好不好?”,但考虑到说这话之后很可能被揍……于是他明智地选择了闭嘴。 “对了,阿静。”齐静婆婆说道,“这么多螃蟹咱们一家人也吃不掉,你今天或者明天送点给小顾。” 她不说这个还好,一说这个齐静顿时想起了顾霜晓怀孕的事,不由又是叹了口气。 “怎么了?”齐静婆婆敏锐地注意到了儿媳妇的不对劲,问道,“吵架了?” “没……”齐静摇头,犹豫了下后,还是选择了实话实话,“霜晓她……怀孕了。”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为她写“注意事项”时还要请教婆婆和亲妈,另一方面是因为怀孕这种事压根瞒不住,肚子会大起来的。 “啊?怀孕了?谁的?” 说这话的人是齐妈,从这一点来看,她们俩不愧是亲娘俩。 “瞧你这话问的。”齐爸没忍住吐槽,“肯定是人老公的啊!” 齐静爸妈都知道顾霜晓已经结婚的事,顺带一提,那一年顾霜晓跑过来找齐静玩时,他们就彼此见过了。那时顾霜晓身上就已经自带“亲近老人”buff,故而齐静爸妈对她的印象不错。而这份好印象,也一直持续到了现在…… “这话要你说?”齐妈瞪了丈夫一眼,想了想,又问,“小顾男人知道这件事吗?” 她不说这个还好,一说齐静越发皱巴起脸,半天憋出一句:“霜晓来这里之前,已经离婚了。” 一言既出,举座皆惊。 片刻后,齐妈吐出一句:“真不是个东西!” 没错,这一刻,她的思维和之前的女儿同调了,觉得傅先生简直就是个不折不扣的人渣败类! “那小顾现在是打算怎么办?”齐静婆婆问,“打掉还是?” “霜晓说要把孩子生下来。” “……也是,到底是自己的孩子,怎么舍得不要。”齐妈叹了口气,“不过一个女人一个人带孩子,日子可不好过啊。” “谁说不是呢。”齐静婆婆也是摇头,“就算不缺钱,其他方面也总归……”她暗自想,可见世间事就没有十全十美的,小顾那姑娘漂亮是漂亮,为人处事也没得说,听阿静说家里还很有几个钱,就这样的人,按道理来说日子应该很好过吧?结果却过成了这样。唉,也是造孽。她没把这话说出口,只说,“阿静啊,待会吃完饭我杀只鸡炖上,你明天清早给小顾送过去吧。怀了孕的人,总该好好补补身子。” “嗳!”齐静连忙点头,又将自己想写“注意事项”的事情说了遍,两位女性长辈表示都会帮忙。 于是这晚齐家饭桌上的话题就变成了“怀孕注意事项”,男人们虽然对此很是无语却也不敢说什么,因为谁若是轻易开口就很容易得到“没良心!”的评语,所以最终开开心心地吃完了整顿饭的人只有小文文一个。 饭后,送完岳父岳母的童和平回到卧室,看着在台灯下认真写着字的老婆,摇了摇头,问:“你同学就没和她丈夫和好的打算?” “没。”齐静头也不回地说道。 “过日子没个男人总归不行,嗳,要不我帮她介绍一个我们单位的?趁现在赶紧结婚,到时候生了孩子也有人照顾。” “你胡说八道些什么呢!”齐静扭头瞪了丈夫一眼,“且不说霜晓乐不乐意,就你们单位那些个歪瓜裂枣,哪有能配得上她的?” “我们单位那些可都没结过婚,不像你同学她……” “你再说!” “得,得,我不说行了吧。”童和平见妻子恼了,连忙举起双手求饶,示意自己马上闭嘴。但还是没忍住又说了句,“不过我话撂在这里,你同学怀孕的事可瞒不住,之后肯定有人会蠢蠢欲动。” 他这不是诅咒,而是实话。 相较于一个“有钱+漂亮+疑似来度假”的大小姐,一个“怀了孕的离婚女人”无疑更接地气也更容易引人觊觎。如果说从前某些人只是“想想就得了”,那么之后说不定就想“伸出手试试”了。 齐静对此却是嗤之以鼻:“做梦吧!你当猫老大和狗老大是吃素的?”开玩笑,那可是本镇猫狗的扛把子,有它们帮忙看家护院,霜晓家简直可以说是全镇最安全的地方了好吧! 童和平:“……”他很想反驳,然而考虑了下自己的武力值后,悲哀地发现竟然无从反驳。 顾霜晓朝门看去,心中一点不惊,因为这个点能随意进出她房间的存在只有大黑和小橘。 事实也的确如此。 灵气的滋养让她如今的身体很好,夜里也看得清清楚楚,这一看之下,她顿时笑了。不为别的,只因为黑狗和橘猫同时从门缝里钻出个脑袋往屋内窥视,前者的脑袋还刚好搭在了后者的脑袋上,看起来跟两头怪似的。 她怕吵醒齐静,小声问道:“大晚上的你们不修行,跑来这里做什么?” 已经胖成球的橘猫灵巧地从门缝中“挤”进了屋,让人不得不感慨它真是个“灵活的胖子”,它一路小跑到顾霜晓床边,轻轻巧巧地跃到了她的身边,而后一低头。 顾霜晓伸出手,接住橘猫叼在嘴里的东西,发现是一块鹅卵石。虽然不是什么珍贵的物事,但它的外形却挺有趣,乍看之下很像一只小螃蟹。 同样跑到了床边的黑狗没有上床,只是同样低下头,将口中的物事放在了床上。 顾霜晓拿起来一看,发现是一束火红火红的鲜花,瓣上犹沾着夜露,可见是刚摘下来的。 她心中有了明悟:“这是……生日礼物?” 表情得瑟的橘猫正欲张开嘴叫上两声表表功,就见自家“饭票”朝自己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它看了眼床上睡熟的另一人,只好点点头,权当回应。 黑狗也是沉默地点了点头。 顾霜晓从未对它们说过自己的生辰,这一猫一狗也是在齐静今晚来时才知道这件事,两兽事后一盘算,觉得“饭票”怎么着也是罩着它们……咳,被它们罩的,过生日肯定得有点表示。于是大晚上的也不修行,一起跑出去扒拉礼物了。原本是想偷偷摸摸放“饭票”枕边给她一点惊喜的,没成想她压根没睡,那就只好当面送了。 顾霜晓如若知道它们的想法,八成会说“你们想太多”,哪怕回来已经几个月了,她的警觉性却依旧没丢下。想在她一无所觉的情况下把东西放在她身边,难度可有点高。 53.周日你又走了!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顾霜晓饶有趣味地看着那正瘫在屋檐下纳凉的猫狗,乍看之下还真看不出来什么“王者气场”, 狗就是最普通的大黑狗,耷拉着耳朵,还有点蔫吧,猫也就是最普通的橘猫,胖乎乎的, 摆出个“农民揣”的姿势,眯着眸, 看起来颇有几分憨厚之感。 不过, 不管是猫还是狗, 乍看之下还真都看不出是野猫野狗,身上干干净净整整洁洁, 皮毛看来顺滑异常, 可见它们把自己照顾得很好。 许是见顾霜晓对那两只动物颇感兴趣,齐静有些担忧地抬起手拉扯了下她的衣摆, 说道:“这猫和狗虽然轻易不伤人,但你最好还是别去招惹它们。” 说罢, 她还跟顾霜晓举了个例子。 就几个月前, 也有几个外地人搬到了镇上居住,也不知是不喜欢猫狗还是残忍心理作祟,他们住了一个多月后, 居然在摆在门口的饭菜中掺了毒, 毒死了两条狗一只猫。镇上有人气不过就上门理论了两句, 反倒被这几人给奚落了回来,大致意思是“我在门口药老鼠,关你屁事,这些猫啊狗啊吃了东西死了,是它们自己运气不好!”,把人气到没话说。 这种事,报警也没用,毕竟又不是药死人,只是药死个猫狗。 所有人原本都以为这事情只能不了了之,结果事态的发展却让不少人目瞪口呆。 当夜,这家人养的鸡鸭就全被无声无息地咬死了。 也不知是他们睡得太熟还是下手者动作太轻,反正当晚这家人完全没发现这件事,直到第二天清晨打开院子门,才发现被咬死的鸡鸭被整齐地排放在自家门口,一只不多,一只不少。 这家人当场就闹腾了起来,还报了警,不过线索太少,最终也没查出个什么结果。这家人不信,还拉扯着警察说他们徇私不管事,气得人都不想说什么了。 这事过去后,他们家时常会发生怪事。 比如井水的盖子被掀开,里面被丢进了动物尸体。 再比如一觉醒来院子里满是动物粪便。 …… 总之是折腾地这家人苦不堪言。 到这里,所有人都明白这事情估计是镇子上的猫狗们干的,他们在为无辜枉死的同伴报仇。镇上人虽然讶异于猫狗的仇恨心,却也只是冷眼旁观,说到底,这群人自己造的孽,活该! 这家人也试图打猫打狗,但只打了一只,就有其他猫狗相继围上,也不咬人,就是蹲坐在原地看着他们,那目光冷冰冰的,渗人得厉害。 最终,那家人灰溜溜地搬走了。 至此,镇上没人再敢无缘无故打骂镇上的野猫野狗。反正这些猫狗平时从不伤人,还会帮忙看家护院,看着孩子不被拐子带走,捡到钱包衔回失主门口…… 说到底,他们对它们的情感就是既爱且惧,和平共处。 面馆的老板娘作为镇上人,自然不会说这些猫狗的凶悍之处。而齐静,身为朋友,她自然不希望自己的小伙伴才刚搬来就因为招惹了猫狗而被迫搬走,所以才把这些事情说的格外分明。 殊不知,顾霜晓听了这话却是双眼发亮:好猫啊,好狗啊,正适合拿来看家护院! 可怜齐静还以为小伙伴听了自己的劝,放心地进裁缝店去取衣服了,顾霜晓见齐静离开,抬脚就朝路对面的猫狗走去。 她才刚走了两三步,就见那原本正惬意地享受着“二兽世界”的一猫一狗同时睁开了双眸,齐刷刷地看向自己。目光清凛凛的,满是距离和疏远感,还有着无声的警告。 顾霜晓颇为有趣地笑了笑,又往前走了几步。 伴随着她的动作,黑狗和橘猫相继爬起身,前者后侧左腿微跛,却不损气势,后者微微压低身体,颇有几分猛虎下山的气场。 顾霜晓顿住脚步,张口说道…… 齐静才刚走出裁缝店就看到这样一幕,心脏差点没从嗓子眼里跳出去:大小姐嗳!我的大小姐!刚跟你说过咱们这里的猫狗不能随便招惹,结果你就去招猫逗狗,是不是傻!是不是傻啊你! 然后,她就听到自己的大学同学用一种非常淡定、淡定到就像在说“到点了回家吃饭”的语气,对那一猫一狗说:“总在外面混着也挺难捱的吧?要不要跟我回家?跟着我,有肉吃。” 饶是场合不对,齐静也不由“哧——”的一声笑出了声来,这都什么和什么嘛!开玩笑吗?! 然而紧接着,让她惊讶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那两只向来不怎么亲人理人的“老大”居然真的解除了警戒的姿态,狗甩甩尾巴,猫拉长了下身体,然后懒懒散散、悠悠然然地走到了顾霜晓的身边,狗拿尾巴甩了下她穿着牛仔裤的小腿,猫低下头顶了下她的脚踝。 然后,同时蹲坐在了她的腿边。 齐静:“……”啥玩意?! 等等等等——等她捋捋啊! 老同学说了句“跟我走,有肉吃”,这对猫狗就真的决定跟她回家啦? 这不开玩笑嘛! 然而这却不是玩笑,而是现实。 齐静无语凝咽了半天,不得不承认,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说不定,这猫和狗就和顾霜晓特别投缘呢……嗯,她头好像是挺圆的。 好在她的优点就在于遇事从不会纠结太多,心放宽,人才会快活。 所以两个都达成了目标的女人相携着往回走。 齐静的手里晃悠悠地拎着装了衣服的塑料袋。 顾霜晓空着手,身后跟着一条跛了腿的大黑狗,一只胖乎乎的鸳鸯眼橘猫。 完全可以说是“招摇过市”了。 好在好奇的人虽多,上来询问的人却没有。 就这样,两人两兽一路走回了齐静家门口,顾霜晓正准备告别,就听到屋中传来了孩童的哭声。原本还笑呵呵的齐静顿时脸色一变,想也不想地就推开虚掩的院门跑了进去。 “文文怎么了?怎么哭得这么厉害?” 齐静丈夫姓童,儿子大名叫童文,小名叫文文。 在外人听来没什么区别的孩童哭声,亲妈却能很轻易地分辨出其中的不同。 原本打算离开的顾霜晓顿住脚步,也跟着走了进去,随即她就听到一个苍老的女声说话—— “都怪我,文文还没醒就开始收拾东西,结果玻璃瓶突然掉地上,似乎把孩子给吓到了。” 这是齐静的婆婆。 “你个老婆子,大下午的收拾什么东西,这下好,把孙子给吓到了!小孩子最容易被吓到丢魂了!” 这是齐静的公公。 “哦哦哦……文文不哭……哦哦哦……妈妈在这里……”齐静无暇说话,心疼地抱着孩子在屋里走来走去。 “我也没想到啊!这可怎么办啊!不然,阿静,咱们带孩子去医院吧?” 齐静也是心如乱麻,她原本就没什么主见,扭头见到顾霜晓走了进来,忙求助道:“霜晓,这可怎么办啊!” 顾霜晓朝她伸出手:“孩子给我抱下吧。” 齐静婆婆欲阻止,却到底赶不上齐静的动作,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媳妇麻利地将孩子塞给了顾霜晓,干瞪眼。 说来也怪。 顾霜晓才一抱住文文,他的哭声就渐渐小了下来,她又抱着他来回走了几圈,文文居然真的就没再哭了。不仅没哭,还“咯咯”地笑出了声。 一岁多的胖孩子,也有二十来斤,顾霜晓抱了一会儿就觉得累了,没办法,她现在的身体虽然不差,但也绝那么好。于是她将孩子送回给了正眼巴巴看着的齐静,后者接过后,看着正依依不舍地朝顾霜晓伸手的儿子,笑了:“霜晓,我家文文和你有缘分啊,瞧,多喜欢你!” 顾霜晓笑道:“是啊。” 有没有缘分另说,可以肯定是,这孩子刚才是真的被“吓掉魂”了。 说掉魂也有点夸张,其实就是孩子的魂魄原本就弱小而脆弱,一不小心就很容易受损,所以老话里才有“孩子掉魂”啊“要给孩子叫魂”的说法。 至于文文到了顾霜晓怀里就不哭的原因…… 嗯,和猫老大、狗老大愿意和她回家的原因是一样的。 那么问题来了,猫老大和狗老大为啥愿意跟顾霜晓回家呢? 这个时候的莲子是最好吃的。 既不至于嫩到涩嘴,也不至于老到发苦,入口极脆,咬下去就是一汪甜水,又脆又甜,连微苦的莲心都变成了将味道衬到更好的存在。 莲子是不饱腹的,不过乐灿在连吃了七八个莲蓬后,还是觉得腹中的饥意被很好地缓解了。他看着明显少了三分之一的莲蓬,没好意思再继续吃下去。顺带一提,刚才吃莲子的过程中,他也是一直有意无意地瞥着站在穿透乘船的白裙女子,她一直沉默地撑着船。 看穿着打扮,这应该是个人类……吧? 起码穿着打扮与人类没什么区别。 只是…… 乐灿的目光从她微微摆动的黑发落到缀着萤火虫的裙摆再落到那光裸地踩在船上的足,总觉得她身上有一种与普通人迥异的“违和感”,但要让他具体说出有哪里不一样,他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说到底,搞创作的,在对世界的感知上天生就较为敏感。 更别提,顾霜晓此刻还顶着一个“醉酒”debuff,对自己的伪装并没有平时那般好。 “前面的镇子还有多远?”乐灿开口打破了一直以来的沉寂。 “不远了。”顾霜晓回答说,“十分钟左右应该能到。” 乐灿抬起手擦了把额头残留的余汗,不得不说,比起刚才,现在可真是太舒服了,坐着船吹着风,四周尽是萤火虫和沁人心脾的荷香,对面还站着个虽然颇为可疑却完全可以打一百零一分的美人。擦完汗后,他看了眼手指,发现自己伪装用的粉丝基本都被汗水给冲掉了,他索性扯掉嘴上的假胡子和头顶的发套,然后侧过头捧起河中的水,痛痛快快地洗了把脸,再揪起原本被汗水打湿、如今已快被夜风吹干的t恤,随手擦了把。 眼前“大变活人”,顾霜晓倒是没怎么惊讶,因为从对方上船的瞬间,她就发觉到了这件事——现代的化妆术的确足以让人盖头换脸,但比起“易容术”还是要差不少的。事实上,她原本有些怀疑对方会不会是逃犯之类的存在,还琢磨着如果他做出什么不好的举动就立即敲晕再丢到派出所门口。不过眼下再看,她之前的判断似乎是错误的,原因无它—— 有这么一张好脸,干点什么也比犯罪有前途,是吧? 虽然这话说出来有些不对劲,但在这个时代,颜值高有的时候还真的就能为所欲为。 除去了身上的伪装,乐灿努力收敛起的、被其他人评价为恶劣的性格,也是一点点地暴露出来。他随手将被水打湿的发丝往上一捋,身体侧靠在船舷上,似笑非笑地注视着顾霜晓。因为是混血儿的缘故,他的脸孔轮廓较之一般华夏人要更深,眼睛的颜色也相对更浅,给人的感觉反倒更深邃,宛若两只猫儿眼。眼下在萤火虫尾光的照射下,他脸上的笑容还真有几分“魅惑狂狷”的范儿。 而乐灿,就这样一边笑一边挑眉问顾霜晓:“怎么?你不认识我?” 他注意到,自己露出真脸后,船头的女子神色没有任何改变。 虽然略有些失望,但同时,他也觉得这很有趣。 正是酒意上头时的顾霜晓听了这话,蓦地也笑了,她一边笑一边反问:“那你认识我吗?” 乐灿一愣。 但随即,他从她的脸上读出了她的潜台词—— 你都可以不认识我,我为什么不可以不认识你? “乐灿。”乐灿坐直身体,朝对方伸出一只手,“一个人类。” 顾霜晓撑竹篙的手一顿:“你觉得我是什么?”毫无疑问,她也听出了眼前人的潜台词,顿觉哭笑不得。 “这得问你自己。” “……好吧。”顾霜晓叹了口气,“既然被你发现了,那我也就只有实话实说了。其实,我是一只水鬼,正在找替身。你上了我的船,可就跑不掉了,只有死路一条。” 虽然不知道莲蓬怎么吃,但“水鬼找替身”的梗乐灿却知道,简单来说就是水鬼如果想去投胎的话,就必须拉一个活人下水来填自己的那个“萝卜坑”。 乐灿上下打量了一番顾霜晓,嗤笑了声:“你当我傻?”她如果说自己是水妖、荷妖、萤火虫精之类的妖精,他可能还会信个两三分,至于水鬼嘛……说好的“出现的时候湿漉漉”呢?不信! 顾霜晓顿时就不乐意了,心想你一个张口就是“我是人类”的家伙难道不傻吗?! 这种时候就能看出来酒是多么可怕的一个东西了,如果是平时的她,绝对不会与陌生人进行这么愚蠢的对话,也绝对不会做出此刻这种举动—— 她停下船,将竹篙横在船头后,赤足走了两步,停在乐灿面前,俯下身,微眯着眸问:“所以,你希望我给你证明?” 乐灿看着那张蓦然凑近却又偏偏停在半道上不肯继续靠近的美丽脸孔,不知为何有些失望,又有些紧张,他舔了舔因为很久没喝水而有些干的唇,挑衅地回答说:“如果你能做得到的话。” “有趣。”顾霜晓微勾起嘴角,“你希望我怎么证明?” 漫天的萤火虫中,乐灿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想要触摸那似近实远的笑容。 顾霜晓抬起手,一指点在眼前人的手腕上,止住了他的动作。 短暂的接触间,乐灿只觉得她的肌肤凉瑟瑟的,也不知是吹夜风吹久了,还是……原本就是这样。他的笑容却更盛了,露出了尖利的犬齿,再搭配上此刻的狼狈模样——如果说此刻的顾霜晓是水妖,那么他无疑就是一只落水的犬妖。 “你刚才说我上了你的船就跑不掉了是吧?”乐灿紧紧地注视着眼前女子的双眸,居然说出了一句毫无节操可言地话,“反正我都要死了,不如趁热来一发?” 说出这话后,顾霜晓还没做出什么反应,乐灿自己已经崩了。 没错,他现在的状态就是传说中的那什么……哦,对了,表面稳如老狗,实则慌得一批,如果把他此刻的心情具现化为弹幕的话,那无疑就是这样—— 【我!在!说!些!什!么!啊!!!】 【我都说了什么啊!!!】 【我为什么会说这个啊!!!】 【我根本不是这种人啊啊啊啊啊啊!!!!!!!】 然后,他就看到眼前的女子缓缓勾起嘴角,朝自己露出了一个笑容,她呵气如兰,轻声说:“那你先闭上眼睛。” 【……】 【……】 【……】 【……难道真的要失身了?】 【不行不行不行,这绝对不行!!!】 …… 还有句话叫什么来着? 哦,对了,叫“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乐先生比这句话更进一步——心里说不上,身体却很诚实,因为他居然真的闭上了眼睛。 而后—— 顾霜晓站直身体,面无表情地一脚将眼前的男人给踢进了河里。 居然敢占姑娘我的便宜,去死吧! 正如她之前所判断的那样,这个世界正处于“末法时代”,但是,是“末法”,而非“无法”。修行虽难,却不是不能修行的。这一猫一狗就是明证,虽然不知道它们是以什么方式开了灵智,但的确是灵智已开。顾霜晓脑中有无数种修行的方式,虽然绝大多数都无法在这个世界使用,但也有少数是可以用的,它们的作用大致是从天地间萃取一点稀薄到可怜的灵气,加益己身。 虽然根据客观条件,最终的结果不过是能让顾霜晓较之常人身体更健康些,寿命更长一些,手段更多一些,绝不可能到达什么“排山倒海,翻天覆地”的地步,但有好处总归没好处强。 而猫老大和狗老大正是从她的身上感知到了这种气息,这种“与自己相近”的气息,才决定跟着她回家。不是因为“跟着她有肉吃”,而是因为“她给了它们一种哪怕是同类都难以给予的亲近感”。 说到底,如果说穿越归来的顾霜晓是人中的异类的话,那么猫老大和狗老大无疑就是猫狗中的异类。 异类和异类之间,总是很容易有共同语言的。 幼童虽然脆弱却很敏感,文文正是因为感应到了顾霜晓身上那对人很有好处的灵气,才格外愿意亲近她,不愿意离开她身边。与此同时,文文因为惊吓而略微受损的魂魄,也在灵气的补益下,恢复了过来。 而这一切在不明真相的齐静看来,无疑就是她儿子与顾霜晓有缘的证据了。 如若不是婆婆似乎不太喜欢顾霜晓,她几乎都要让文文喊后者“干妈”了! “姨……姨姨……”一岁多的文文已经会说话,他一边努力地朝顾霜晓伸出手,一边无师自通地主动喊道。 顾霜晓微笑着伸出手,任由文文用胖乎乎的小手抓住自己的手指,又对齐静说:“小孩子容易受到惊吓,还是戴点东西护护神比较好,刚好我那里有个从有名寺庙里求来的挂件,等我回去找出来,拿来给文文戴。” “这怎么好意思!”齐静略不好意思地说道,她虽然迟钝了点却不傻,知道顾霜晓家里经济条件好,拿出来的挂件怕是价格不菲。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顾霜晓摇头,“左右不过是个东西,反正我之前求了好几个,拿一个给文文不妨碍什么。” 齐静还有有点过意不去,但为人母亲的总归最在意孩子,只要一想到刚才儿子哭得那样凄惨,她就实在狠不下心拒绝,只好红着脸应了下来,想着之后的日子里该怎么还情。不是客气,而是情谊这种东西本身就是有来有往才能维续下去。 其实顾霜晓撒了点谎,她身上根本就没什么从寺庙里求来的挂件,倒是有几个来的路上因觉得好看而在路边随便买的挂饰。她打算自己给挂件“开个光”,再拿来给文文当个护身符戴。 这种简易开光的护身符也就能起个护佑心神、让文文更健康的作用,但反正现在太平盛世朗朗乾坤,又因为个个都信奉“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算真有鬼怪之流,也不敢轻易出来作怪。更别提齐家人心正行得正,人不做坏事,不怕鬼敲门。 54.周一忙到跑断腿!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另一边, 书房中。 “跪下。” 伴随着傅家老爷子的这样一声低斥, 傅明寒跪了下来。 傅家老爷子注视着长孙挺直的脊背, 轻哼了声:“你还觉得自己挺有道理是吧?” “……” “说说吧,你到底为什么要离婚?” 傅明寒知道, 跟祖父玩“沉默是金”这套是没用的, 如果他今天不说出个能说服对方的理由, 是无论如何也出不了这扇门的。 他叹了口气, 选择了实话实说:“因为……没法再忍受了。” 出乎意料的, 祖父没有问他究竟是哪方面无法忍受,只是说:“真的非离不可?” “……是。” “不会后悔?” “……”不, 其实已经后悔了。傅明寒强行眼下喉间泛起的苦水, 答道,“是。” “既然如此,你露出这满脸的后悔之色,是想给谁看?”傅家老爷子气极反笑,抬手指向一旁的书柜,玻璃制的移门清晰地倒映出了傅明寒此刻的神色。 “……” 后悔吗? 答案是肯定的。 可他又能如何呢? 最先提出离婚的人是他,现在最开始反悔的人也是他,这算什么?这算什么啊? 以戏耍她为乐吗? 这种事,别说说给她听,连他自己都觉得足够无耻! “你要真不想离, 就去把人给再捞回来!”傅家老爷子忍无可忍地抬脚踹了一下自家孙子, “男子汉大丈夫, 不要脸算什么?媳妇都没了,还要脸做什么!” “……” “这年头变化可快得很,她今天和你离,说不定明天就和其他人结了。你乐意?” 傅明寒垂落在身侧的手瞬间攥紧,他下意识想起了她那个叫韩驰的“闺蜜”看向她时,目的绝对不纯的目光。虽然她说是绝交了,但万一对方不死心,万一对方死缠烂打,万一…… “我跟你说,女人最怕有孩子,有孩子就会被绊住!等她找了别人,再生个娃,你哪怕跪在她面前,她也绝不会再看你一眼,只会死心塌地地跟着她老公过,你信不信?” “……” “还愣着做什么?!”傅老爷子恨铁不成钢地再次踹了过于古板的孙子一脚,“还不赶紧去把人给带回来!” 就这样,傅明寒被“撵”了出去。 事实上,这几天他一直处于茫然的状态,不知该去往何方,不知该做些什么。经常一回过神,就发现下班的自己又将车开回了家……离婚前的家。可他没有进去的理由,离婚协议书写得清清楚楚,这栋房子归她,他也在她签下字的当天,就搬走了。 所以他通常都是把车停在门外,遥遥地看会屋里的灯光,然后再驾车离开,回到现在的住处。 而今天,他决定去敲响那扇屋门。 爷爷说的对,即使他做错了一切,但既然后悔了,就该尝试着挽回。有些事,不做是肯定会后悔的,不做是肯定不会知道结果的。 他…… 发自内心地不想失去她和这段婚姻。 急停下车,他迫不及待地推开车门,跑到门口处,急切地按下门铃。 数十秒后,门被从里面拉开了。 “霜晓……”几乎脱口而出的话语,被他自己硬生生打断了,“你是谁?”傅明寒注视着出现在屋内的陌生男子,心中既疑惑,又惶恐,还有一丝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愤怒。 “你好,你是……顾女士提到过的可能会回来拿东西的前夫吧?”站在屋内的男子愣了下后,主动向傅明寒伸出手,并且解释道,“你好,我是顾女士请的房屋中介,正在看房子的细节。” “……中介?”傅明寒瞪大双眸,“她请你做什么?” “是这样的,顾女士委托我出售这栋房屋。” “……” 数分钟后。 傅明寒拉开车门,坐回驾驶座,无意识抓住方向盘的手指微微颤抖着,刚才与那人的对话,在他脑海中不断回响着。 “她人在哪?” “我也不知道,顾女士把事情全权委托给我们公司后,就只给我们留下了一个打款的账户。” 傅明寒突然心生预感:这一次,他大概是真的失去她了。 但他拒绝承认这种预感,所以他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先是开车去了顾家。顾家人已经知道了他们离婚的事,霜晓对他们说,提出离婚的人是她自己。 之后傅明寒又开车去了她曾数次带他回过的老家,然而,那里也没有她的踪影。 她就这样彻彻底底、干干净净、不留下任何一点线索地消失了,仿若从来没有出现过。 但傅明寒清楚地记得,她曾出现自己的生命中,来了又走,过程中,她也顺带住进了他的心里,任性地不肯离去。 他还是不懂爱为何物,但同时也觉得,他大约是爱她的。 可惜,发现地太迟了。 …… “不想被其他人找到”这种事,对于现在的顾霜晓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此时的她,已然提着自己的小行李箱,出现在了某个南方的小镇上。 这镇子很小,也稍有些偏僻,她之所以会知道,是因为大学时有个关系还不错的同学老家就在这里。某年的暑假,她在附近城市玩耍时,抽空过来逛了一圈。毫无疑问,这个小镇的美景给她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所以只要一想到定居,她立即就想到了这里。 “霜晓!” 居住地早就托人帮忙搞定了,尚未到达目的地,前方已经有人远远地在朝她挥手了。 “阿静。”顾霜晓快步上前,含笑招呼道,“好久不见了。” 与她打招呼的不是别人,正是她大学时的好友齐静。大学毕业后,因为家庭原因,齐静果断地离开了愿意给她一份正式合同的实习公司,回到了老家。没多久就结婚生子,后来因为实在太忙,就渐渐断了和同学们的联系。 “真是好久不见了,有三年多了吧?”比起过去明显有些发胖、却也因此更显得丰腴可爱的齐静笑着迎上来,“突然接到你电话,真是把我吓了一跳,没想到你居然会来我们这里定居。还直接把钱打给我,托我帮你租房,真是的,也不怕我昧下你的钱。” 齐静读书时就是老妈子性格,眼下当了妈,变得更加啰嗦了。 顾霜晓听着她的唠叨,笑而不语,心想你要是能昧下我的钱,我也就不会找你帮忙了。不过这话,想想就好,实在无需说出口。 “房子就在前面,里面的格局之前视频的时候都拍给你看了。前两天我稍微帮你拾掇了下,也帮你添置了些日用品,用的是租房剩下的钱。你先将就住下,有什么需要的自己再买,或者找我帮你买。” “好,辛苦你了。” “客气什么?”试图帮顾霜晓提行李未果的齐静笑嘻嘻地伸手挽住前者的胳膊,一边走一边说,“我现在的日子过的也没什么不好,就是有时候觉得特别想找个人说会话,可惜聊得起来的人太少了。现在好了,你来了,我以后可有人说话了。你不会嫌我吵吧?” “怎么会?”顾霜晓轻笑,“欢迎你常来。” “那可就说好了啊。以后我带我家臭小子来找你说话的时候,你可不许撵我走。” “放心,不会的。” 顾霜晓托齐静帮忙租下来的房子前后都带着院子,前面的院子临街,后面的院子临河,地方宽敞,风景很不错。用齐静的话说就是“唯一的坏处就是太大了,一个人住太不安全”,虽然他们这个小镇治安很不错,但她觉得顾霜晓一个女人独身住这么大的房子到底还是有些危险,之前还试图力劝顾霜晓到自己家住,或者租自己家旁边的房子,不过后者到底是没同意,坚持租下了这房子。 说到底,顾霜晓不怕贼偷也不怕贼惦记,只怕自己住的不舒坦。她现在什么也不想,只想舒舒服服地、顺着自己的心意活下去。 仅此而已。 之前她设想过要在前院种花后院种菜,然而,菜种菜苗好买,花种却不是那么好买。经齐静介绍,她才在隔壁镇找到了一家靠谱的店,不过上次去时人家手里也没现货,于是她当时只好下了订单留下定金。昨晚店老板联系她说货到了,所以今天,正是去拿钱取货。 隔壁镇不远,乘车大约十五分钟,走水路的话也就二十来分钟。 完全不赶时间又懒得坐车的顾霜晓索性自己划船前往,她出门时,天色已然暗淡。太阳既然都退场了,天既然也就不热了,微凉的夏风顺着河面越过茂密的荷叶丛吹来,清凉间犹带着一抹荷香,让人身心舒畅。要非说有什么不足,无疑就是这一片河面因为附近都住了人,路上的莲蓬几乎都被人摘取殆尽。不过也无所谓,等再划个十来分钟出了镇,河面上尽是无人摘取的莲蓬。顾霜晓每次往来时都会摘上一些带回家。 55.周二依旧跑断腿!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姨姨!” “对, 你干妈就是你顾姨姨!” …… 齐静的婆婆含笑看着儿媳妇抱着乖孙孙远去的背影, 如果说最开始她对顾霜晓还怀着点其他想法的话, 那么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倒是真的喜欢上了儿媳妇的这位老同学——虽然不知道这闺女到底为啥一个人跑来镇上住, 但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 人不愿意说也实在没必要强行追究。总之, 那闺女不是坏人, 儿媳妇和孙子多和她接触没坏处!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 傅明寒的想法绝非虚假——在吸引老人喜爱这方面,顾霜晓的确有两把刷子。 不过话又说回来, 顾霜晓也没刻意做什么, 如果非说有,那也不过四个字,“以诚待人”。说到底,她对齐静家无所求,也不是很在乎齐静家人对自己的看法,相处行事都不带什么目的性,不少“人老成精”、怕自家孩子吃亏的老人还偏偏就吃这一套。 齐静到时,就见顾霜晓正坐在石榴树下,一手撸着膝头的橘猫,一手松松地撑在凉床上, 头微微上扬, 似乎看树看出了神。 齐静不知为何, 突然就觉得自己不该打扰对方,她正犹豫着要不要转头离开,就听到被自己抱在怀中的儿子高举起双手,欢快地喊道:“姨姨!” 齐静:“……” 随即,她就看到顾霜晓转头看向门边,看向她和文文,而后露出了一个温柔的笑容。温暖却不炎热的日光隔着树木洒落在她身上,衬地她的笑容越发温柔祥和,也有几分……遥远。 齐静怔怔地看着顾霜晓,明明近在咫尺,这个瞬间,她却莫名觉得她们相距很远。同时,也后知后觉地察觉到,自己的这位老同学似乎越发地漂亮了。如果说她来时还只是个“人间的美人儿”,那么此刻的她就像是“画中人”,肤如凝脂,眉目如画。漂亮是漂亮,但总觉得少了那么几分“人气”。 “来了?”顾霜晓含笑问道。 “……啊?”齐静愣愣地点头,“对,来了!”她回过神来,再看眼前人,好像又是平时的朋友了。她不由暗自想,果然上班很烦,把她脑子都上出问题了!啊,寒假什么的赶紧来吧! “姨姨!”挣扎着从齐静怀中跳下地的文文跌跌撞撞地跑到顾霜晓腿边,一把抱住后者的腿,咧开嘴,笑出了一嘴的小米粒牙。然后就开始伸出手试图撸橘猫,后者用一种“小屁孩自己玩蛋去”的眼神瞥了文文一眼后,动作灵敏地跳到了地上——开玩笑,它堂堂猫大爷是随便就能撸的吗? 文文鼓了鼓脸,有点伐开心。 顾霜晓揉了揉干儿子的头,摸出块糖递给他,后者顿时就笑开了花。 齐静很是自来熟地也坐到凉床上,从上面的果盘里拿起一只橘子,笑呵呵地说:“对了,霜晓,我跟你说过吧?我老公的弟弟是做水产的。马上就吃螃蟹的季节了,他说过几天给我们送几斤来,到时候去我家吃螃蟹啊!” 她记得顾霜晓挺喜欢吃螃蟹的,觉得她肯定会答应,然而出乎齐静意料的是…… 顾霜晓摇了摇头:“算了。” “为啥?你不是挺喜欢吃的吗?”齐静瞪大眼睛,一脸不解,“别和我客气啊,咱俩谁跟谁!” “没和你客气。”顾霜晓微微笑道,“只是我现在不能吃。” “不能吃?”齐静眨了眨眼,而后恍然大悟,“你胃寒?” “不,我怀孕了。” “哦,怀孕了——啊?!”齐静手中剥到一半的橘子“啪嗒”一下落到了地上,一路滚到了橘猫的面前。它抬起肉垫,一把将皮压住,而后低下头一口咬住橘子肉,嚼。 看到这一幕的文文眨了眨眼,拿了个橘子蹲下身,递给橘猫。 后者瞥了他一眼,抬起肉垫压住橘子,灵巧而锐利的爪只轻轻一划,橘皮便被扒拉了下来。 文文看得直笑,一边笑一边伸出手去摸橘猫的头。后者扭了扭身体,似是有些不自在,但到底还是没拒绝前者的触摸——啧,看在这臭小子还懂得上贡的份上,姑且给他点甜头尝尝吧。 如若是平时,齐静八成要吐槽下这只猫的“机灵”,但现在她可没心情管这些,因为顾霜晓的话对她来说简直是重磅炸|弹,她整个人都不好了。 “怀、怀孕?怀孕?!不、不是,霜晓,你不是在和我开玩笑吧???” 顾霜晓注视着直接跳站了起来的齐静,神色镇定地回答说:“我看起来像是拿这种事开玩笑的样子吗?” 齐静:“……”好吧,看来是真的怀孕了。在坚强地接受了这个现实后,她下意识问出了第二个问题,“谁的?”但随即,她意识到自己问了个蠢问题,“啊,对,肯定是你老公的。”虽然她不太清楚顾霜晓家里的事,但她能感觉到后者极其厌恶“背叛家庭的人”,所以她不认为自己的这位老同学会出轨乃至于怀上丈夫之外之人的孩子。 “准确地说,是前夫。” “……啥?”好不容易挺过了第一轮爆炸的齐静,又当头挨了一雷。 没错,她直到现在都不知道顾霜晓离婚的事,一直以为后者是和老公闹别扭了离家出走来着。没错,在她看来,顾霜晓……起码从前的顾霜晓绝对干得出这事。 而顾霜晓也不觉得这是什么值得刻意去说明的事,所以齐静没问,她也就没说。 “混蛋!”从第二波轰炸中回过神来的齐静顿时愤怒了,“他怎么能这样呢?太过分了!”在此刻的她看来,顾霜晓的前夫——傅明寒傅先生简直是人渣中的战斗机。因为算算时间,霜晓如若直到现在才发现自己怀孕,那就说明受孕时间差不多是来这里之前,也就是说!离婚前!怀上的! 明明都要离婚了,还爬上了女方的床,还不做防护措施,还把人弄怀孕了! 简直是丧心病狂,令人发指! 顾霜晓看着简直可以用“怒发冲冠”来形容的齐静,哪里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心里顿时一阵无语。在默默地为前夫同学点了根蜡后,她解释说:“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一切只是个意外。” “不用说了,霜晓,那种人渣咱们不谈了!就当他不存在!”齐静压根没心情在意“人渣先生”,她再次坐到顾霜晓身边,一把握住后者的手。 顾霜晓:“……”她再次默默地为傅明寒点了根蜡。 “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这个孩子,你……”齐静咬咬唇,作为一个刚拥有孩子不久的母亲,她实在难以说出“要不要”这句话。 在齐静看来,孩子是上天给父母的珍宝,打掉真的是太……但同时,霜晓已经离婚了,单身母亲说来轻巧却真不是那么好做的,从这个角度看,不要这个孩子说不定才是正确的决定。 说到底,这种事外人压根没资格说什么,最终能做决定的只有顾霜晓一人。 而她作为朋友,唯一能做的只有——无论霜晓做出怎样的决定,都站在她身边,支持她。 顾霜晓听了齐静的问题,微微一怔,右手无意识地抚上自己的小腹。说实话,从发现自己怀孕的瞬间,她就已经在思考这个问题了。她没撒谎,这个孩子真的是个意外。那晚不小心喝醉的她又丧失了最基本的判断力,情绪又来得太汹涌也太突然。很显然,当时的傅明寒也没预料到会发生这种事,所以自然不可能提前准备好什么“避孕用品”。 可为做过的事情后悔无疑是没有半分用处的。 而且…… 这是一个意外。 但同时…… 也许未必真的是意外。 现在再回想,她完全可以从一开始就杜绝这种可能性,比如说吃事后避孕药或者用其他方法。可为什么没有这样做呢?忘记了?还是说…… “我会把这孩子生下来。” 顾霜晓如此回答道。 是的,思考过后,她最终决心成为一名母亲。 而她的腹中,正孕育着一个生命,一个与她血脉相连的亲人。 在这个孩子到来之前,这个世界上,她已经没有亲人了。 母亲早逝。 父亲另娶。 疼爱她的外公外婆也相继离世。 嫁给傅明寒的前一天晚上,她痛哭了一场,知道这件事的人都觉得她是“婚前恐惧”或者“舍不得离开家”,只有她自己知道不是。 她既不害怕结婚,也一点不介意离开顾恒。 她之所以哭,是因为她又要有家人了——结婚之后,傅明寒就会成为她的家人,成为这个世界上她最亲近的人。 可惜,从前的她太傻太作耳根子又太软,到底把一切都给搞砸了。 那时她坚决不愿意与傅明寒离婚,一方面固然是因为爱他,另一方面又何尝不是因为她不想失去“最后的家人”。 而眼下,她终于又有了一个家人。 她的…… 孩子。 吃饭吃到一半时,两人不知为何聊起了酒的话题。 顾霜晓蓦地想起了什么,然后连忙放下筷子,提这个小铲子就跑到了院子中。 傅明寒连忙跟了上去,然后就见妻子居然从院中的树下挖出了一只匣子,里面装着…… “酒?” “嗯,女儿红。”顾霜晓点了下头,然后小心翼翼地捧着酒回到了屋中,一边擦瓶身一边对他说,“这是我刚搬来时,外公埋下的。我十八岁那年,外公外婆还说,等我出嫁的时候要取出来喝。”可惜,两位老人到底是都没看到她出嫁。 后来,她偶尔会想起这件事,只是要么当时不在这里,要么就是之后再度忘记。 唯有此时此刻,天时地利人和。 酒是外公外婆亲手做的,用糯米和红糖,再搭配上拳拳的慈爱之情、漫长的时间和长埋地下的那份厚重,酿就了这满满一瓶的琥珀色澄澈酒汁。 56.周三终于来到了!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我是一个穿越专业户! 很多人的穿越都是一次性的, 而她呢? 一闭眼, 生命结束;再一睁眼, 又是一场新轮回的开始。 最开始时,顾霜晓也为此感到过高兴, 因为这意味着她比其他人拥有更长更远的生命,可伴随着没完没了的穿越, 她开始觉得厌倦。 太累了, 一直活着、一直过着不同的人生真的是太累了。 尤其, 大约是因为初次穿越前她是个不作不舒服斯基的任性girl,各种追求所谓刺激的缘故,她的每次穿越之旅都“刺激”极了, 波澜壮阔极了。除开最初的几次因为人太蠢而提前gg外, 之后的世界里她基本都达成了“登顶”成就。 高处风光自然好。 高处却也是不胜寒。 厌倦了一切后,顾霜晓也尝试过摆脱这种生活,可哪怕主动结束生命, 等待着她的也不是真正的终结, 而是又一段新的旅途。 直到上一个世界。 在那个世界中, 顾霜晓拼尽全力,在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后, 终于得到了被称为“愿望之核”的至宝。生命的最后, 她混身染血地爬过其他败者的尸体, 取下了被供奉在祭台上的至宝, 濒死之际, 她许下了自己的愿望—— 回家。 她想回家。 她想回到一切开始之初。 她想回到最初的、真正属于她的那个世界! 闭上双眼的前一秒,她自嘲地想“原来我还是不想死”,若非如此,她该许愿“获得永久长眠”的。 失去意识。 坠入一片混沌。 渐渐恢复意识。 这一切都是那样熟悉,因为她之前已然经历无数回。 彻底清醒时,顾霜晓感觉自己正躺着,身下一片柔软,她的睫毛颤了颤,没敢第一时间睁开。她记得初次穿越前,她喝了酒,醉气熏熏地躺在床上,一觉醒来,就穿越了。之所以记得这样清楚,是因为她发现自己有关于第一世的记忆在渐渐模糊后,心中惶恐。那时她刚好穿越到了某个有魔法的世界中,于是果断地将第一世的记忆从“记忆之海”中捞出,并且恒定在了灵魂中。只要她还活着,这段记忆便永远不会模糊忘却。 现在想来,从那个时候起,她的愿望便是“回家”了。只是那时的她还不曾意识到这一点,只是觉得“如果忘记了最初的一切,那么我就不是我了”,于是便做了这样的事。 现在想来,多亏如此,否则…… 也许她真的会迷失在那永无止尽、看似幸运实则几乎可以说是惩罚的轮回之旅中。 那么,她成功了吗? 即使自觉早已“心硬如铁,遇事难惊”,顾霜晓依旧花了一点时间做心理建设,这才缓缓地睁开双眸。入眼之物,不是别的,正是熟悉的天花板——这是搬进这栋房屋时,她亲自挑选的花色。 明明时间已经过去了那么久,现在想起那时的事,却仿若昨日。 ……不,也许正是昨日。 顾霜晓缓缓坐起身,拿起枕边的手机,看了眼日期—— 7月14日。 她清楚地记得,自己喝醉酒睡下的那夜是7月13日。 真的只是一夜。 却也已是百年……千年万年身。 她放下手机,愣愣地看了会儿自己的手,然后跳下床,光着脚直接跑到落地镜边,痴痴地看着里面的身影—— 二十来岁。 容貌虽美,却是脸色苍白,眼睛红肿。 乱糟糟的亚麻色长卷发披散在肩头。 身穿一条白色睡裙,其中一条吊带自肩头滑落,松松地挂在手臂上。 乍看之下狼狈极了,却也顺眼极了。 顾霜晓抬起双手,从头发摸到脸颊再一路摸到小腹,没有错,她回来了!她真的回来了! 她以为自己会哭,可她已经太久太久没有哭过了,甚至忘记了该怎样哭。 她以为自己会笑,可最终,她只是缓缓勾起嘴角,露出了一个很丑很丑、近似于哭的笑容。 顾霜晓看着镜子中那丑陋的笑容,莫名地就有了一种预感——一切结束了。 她的穿越之旅,她无尽的生命,将最终终结于这个世界。 真好…… 真好! 花费了一点时间来平息了心情后,顾霜晓洗了个澡,坐到卧室的梳妆台边,一边打理自己,一边开始整理现在的情况。 穿越太多次,如果每个世界的记忆都记得清楚的话,顾霜晓怕是早就精神分裂了。所以她养成了“定期清理”的好习惯——将过往的记忆碎片化,有用的留下,没用的删除。 而就在她打理自己的过程中,卧室的房门被推开了。 一位身穿黑色西装的清俊男性走了进来,他看着坐在梳妆台前的顾霜晓,明显地愣了一下,然后问道:“我们该出发去机场了,你还没准备好?” 顾霜晓梳理头发的手顿了下,觉得心情有些复杂,原因无它,这进来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她的…… 丈夫。 准确地说,是即将离婚的丈夫。 没错,穿越前她已经结婚了,和这个名叫傅明寒的男人。 离婚是他提出来的。 虽然她曾骂过他“渣男”,但其实,他还真不是普遍意义上的渣男,起码在结婚后,他的所作所为几乎可以说无可挑剔。纵观过往,现在的顾霜晓可以说一句公道话—— 那就是这场婚姻之所以失败,原因至少有百分之七十在她自己身上。 没办法,那时年少不懂事,又因为和家里人关系不好,叛逆地厉害,结了婚也不好好过日子,作天作地,被几个不靠谱的狐朋狗友怂恿着整天要求他证明自己的爱,也难怪傅明寒忍不了。 现在想想,结婚两年后才提出离婚,也是难为他了。 毕竟不是每个男人都能接连两年地容忍妻子的无事生非无理取闹,在每一次争吵中都选择主动退让,直到……忍无可忍。 她爱傅明寒吗? 答案是肯定的。 一个女人在无人逼迫的情况下,怎么可能会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 事实上,直到傅明寒提出离婚时,直到穿越前的那个晚上,她都是爱着他的。若非如此,也不会用酒精麻醉自己,把自己弄成那样一副狼狈的模样。 但那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 孤寂的时间太久,她早已忘记爱是怎样一种滋味。 所以此刻再见到他,她也只是微微心情复杂了一下,只觉感慨,并未有太多的酸涩之感。 见顾霜晓没回答,傅明寒低头看了眼表,微蹙了下眉,抬起头说道:“看来是赶不上预定的航班了,我让人改签。” 顾霜晓回过神来,微叹了口气,开口说道:“不用了。” 傅明寒提出离婚后,她闹腾了很久,自以为他会像以往那样选择让步。可傅明寒就是这样一个男人——他的心里有一根底线,只要没越过,你怎么蹦达都无所谓,而一旦越过了,不好意思,你出局了。而她,顾霜晓,在一次又一次地作死后,终于成功地越过了这条底线。于是…… “bu——”!对不起,你出局了。 折腾未果后,她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向他提出了“离婚前的最后一个要求”——补偿她的蜜月之旅。 刚结婚时,在她的坚持下,他们选择以“欧洲自由行”的方式度蜜月,然而就在蜜月之旅结束三天前,他因公事不得不选择回国。她当时为此和傅明寒闹了很大的别扭,不仅没和他一起回国,还独自在欧洲滞留了半个月之久,最后在许多人的相劝下,才不情不愿地回了国。回国后也没停止折腾,直到他向她“道歉”。而在之后两年间,只要一发生争吵,她必然会把这件事当成他的罪状,试图以此来证明他根本不爱她不在乎她。如果说刚开始傅明寒听到这个还会立即让步的话,那么几次过后,他的反应就变成了漠然。 准确地说,他们之间的争吵其实从来都是她一个人在发泄,他的态度从来都很冷静,冷静地看着她吵,冷静地看着她闹,最后,再冷静地收拾残局。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让步也来的越来越晚,到最后……他选择不再让步—— “既然我们的婚姻让你这样痛苦,那么,离婚吧。” 曾经的她却迟钝到没有感知到他的这份认真,乐观地提出了这个名为“补偿之旅”的缓兵之计,试图借这段旅行,让傅明寒放弃离婚的想法。 何其天真。 又何其可笑。 而现在的顾霜晓,显然不会犯这种错误,所以她说—— “不用了。” “赶不上就不必去了。” 已然成为缺憾的旅行,无需补偿。 已然失去的人,也实在无需挽留。 而她,早已被漫长的岁月早已磨去了最初的棱角,再别提她此刻还抱着刻意补偿的心理。亏欠太多,临别之际,至少留个好印象吧,至少以后若是不小心碰到,还能笑着打声招呼,不至于太过尴尬。 第三日傍晚。 吃饭吃到一半时,两人不知为何聊起了酒的话题。 顾霜晓蓦地想起了什么,然后连忙放下筷子,提这个小铲子就跑到了院子中。 傅明寒连忙跟了上去,然后就见妻子居然从院中的树下挖出了一只匣子,里面装着…… “酒?” “嗯,女儿红。”顾霜晓点了下头,然后小心翼翼地捧着酒回到了屋中,一边擦瓶身一边对他说,“这是我刚搬来时,外公埋下的。我十八岁那年,外公外婆还说,等我出嫁的时候要取出来喝。”可惜,两位老人到底是都没看到她出嫁。 后来,她偶尔会想起这件事,只是要么当时不在这里,要么就是之后再度忘记。 唯有此时此刻,天时地利人和。 酒是外公外婆亲手做的,用糯米和红糖,再搭配上拳拳的慈爱之情、漫长的时间和长埋地下的那份厚重,酿就了这满满一瓶的琥珀色澄澈酒汁。 傅明寒沉默不语,他从未听她或她的家人说过这件事。 57.周四你终于来了!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目送齐静离开后, 顾霜晓侧过头,看着桌上那被保温瓶盛装着的、犹冒着热气的鸡汤,微微笑了下。 “喵~”橘猫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 仰头对着桌子喵喵叫。 黑狗沉默地坐在它身边,无声地表明着自己“也要来一份”的态度。 顾霜晓:“……” 说实话,她一直觉得这两位简直是“精分”加“闷骚”的代言兽。 小橘这倒霉孩子是典型的“有奶就是娘”,有事求人的时候卖萌技能简直是满级,没事求人的时候那叫一个冷艳高贵, 说的好听点叫“精分”,难听点就是“不要脸”。 而大黑则是典型的蔫坏型, 乍看之下各种憨厚可靠,其实很有点腹黑。说的好听点叫“闷骚”,难听点就叫“心机狗”! 很好很强大,不愧是开了智的。 不过无论如何,顾霜晓的“怀孕生涯”算是就此展开了。 虽然其实自己一个人也顾得过来,不过对于齐静公婆、父母两家的帮衬, 她也是心存感激, 毕竟说到底,他们从来就没有关照她的义务。 眨眼间,时间就流逝到了十月中旬。 正如顾霜晓之前所预料的那样, 院中的石榴长得格外好, 满满地坠了一树。她一个人肯定是吃不掉的, 但这么浪费掉也无疑有些可惜, 于是留下一些自吃的后,余下的几大袋子便全权委托齐静“帮忙处理”。后者也没和她客气,非常果断地就借了个三轮车过来把石榴给运走了,亲戚朋友发一发,领导同事发一发,街坊邻居发一发,很快就处理完毕了。事后还过来对顾霜晓说“这院子租的值,石榴特别甜”,还顺便讨了个口巧—— “石榴结得这么好,你肚子里的孩子也肯定健健康康!” “承你吉言。” 顾霜晓下意识抚摸着小腹,如此回答说。 事实上,肚子里的孩子不健康那是不可能的,毕竟怀孕以来她一直用灵气滋养着她。 没错,她。 这是个女孩。 她对孩子的性别没有偏好,也没想刻意查探,只是在滋养孩子的过程中发现了这件事。 说来也好笑,之前文文过来玩时,还跑到她面前眨巴着眼问她:“姨姨,小妹妹什么时候出来和我玩啊?” 文文只是普通的孩子,但他的眼睛“干净”,所以看到一些成人看不到的事感觉到一些承认感觉不到的情况,也实在正常。 倒是齐静,一拍自家儿子的脑袋“骂”他傻:“说什么妹妹,你要说是媳妇儿,不就解决个人问题啦?” 从这可以看出,她和顾霜晓关系是真好,所以说话无所顾忌。当然,她也纯属玩笑,包办婚姻什么的早就不时兴了好吧。父母因为一时最快而坑了孩子的事可能发生在别人身上,但肯定不会发生在她身上! 没几天,10月23日到了。 对很多年轻人来说,这个日子没什么特别的。 但如若换成老年人,他们便会秒懂——哦,霜降。 二十四节气中的霜降,每年都在10月23日左右,今年真巧,既不偏左,也不偏右,刚刚好就是23日当天。而这一天,也是顾霜晓的生日。 穿越过程中,她很多很多年都没给自己过过生日了,所以一时之间居然完全忘记了这回事。还是左手提着蛋糕右手提着鱼汤上门“贺寿”的齐静提醒了她,不过话又说回来…… “这俩是一起吃的吗?”顾霜晓好笑地看着齐静送上门的东西。 “鱼汤饭前喝,蛋糕饭后吃,谁也没耽误谁嘛。”齐静振振有词地回答说。 顾霜晓:“……”挺有道理,她居然无法反驳,所能做唯有含笑接过齐静手中的东西,“那就谢谢你的生日礼物了。” “这可不是生日礼物。”齐静笑嘻嘻地说道,“真正的生日礼物在这儿呢。”说罢,她指了指自己的鼻子。 “我可不做人贩子。”顾霜晓打趣道,“别忘了,我家的猫和狗‘打拐’可是专业的。” 齐静被逗得“哈哈哈”地笑了一阵,方道:“我和家里人打好招呼了,今晚我陪你睡吧。” 顾霜晓微微一怔,有些意外,但同时也没那么意外。 大三那年,她过生日时只请了齐静,两人饭才刚吃完,天突然下起了大雨。齐静当时脸色就一变,惊叫了声不好,原来因为早上天气不错,她这个粗心大意的家伙在没看天气预报的情况下就把被子给扛出去晒了。饶是回去再快,齐静的被子也是湿了个透,所以当晚,她厚着脸皮蹭了顾霜晓的被窝。 那是他们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一起睡。 顾霜晓记得很清楚,那天晚上齐静很小声地对自己说“等将来咱们都结了婚有了孩子,如果还能像现在这样躺在一张床上聊聊天说说话就好了”,这是最普通的愿望,也是最真诚的愿望。毕竟,就算是大学时关系最好的同学,也未必能长久地维持友谊。人总是这样,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再回首时才发现,有些重要的人珍贵的东西,不知不觉就遗失了,而且很难再找回来。 事实上,大学毕业后,两人的关系也的确是渐渐疏远了——两人都有了各自的生活,都被其他事情占去了太多的经历,联系日少。如若不是顾霜晓突然遭遇了“穿越事故”……她们的关系说不定真会永久恒定为“过去的老同学”。 只能说,命运这玩意还真奇妙。 兜兜转转,原以为不会再有交集,结果还就偏偏转了回来。 是夜。 齐静一如多年前那般缩在顾霜晓的被窝里,一边寻找着最舒服的睡姿,一边感慨地说:“时间过得可真快,真的是一眨眼的工夫,文文都两岁多了,你也快当妈妈了。” “是啊。”顾霜晓动作轻柔地点了下头,从过去到现在,这段时光对她来说委实太漫长了些。 “现在想想,过去的我可真天真。”齐静突然笑出了声,“还记得吗?那会儿我第一次找工作时,第一求职意向是侦探社。那时候我可喜欢看推理小说了,特别想亲身参与进去。不过不是当侦探——我也没那脑子,而是想当侦探的助手。” 顾霜晓也不由笑了起来:“印象深刻。” 国外姑且不说,华夏的“私家侦探”压根不合法,一般这类公司都会挂牌为商务咨询公司或者信息咨询公司,披着合法外衣去做相对敏感的事情。而且,虚拟和现实完全是两码子事。当时齐静还真接到过面试邀请,她也真的兴冲冲地跑去面试了,不过最终的结果嘛…… “我又想起那次面试了。”齐静叹了口气,“侦探不是有气质的大爷大叔大哥小姐姐也就算了,居然是个中年秃顶的胖子,而且面试时居然问我擅不擅长偷拍,会不会精油开背。偷拍也就算了,精油开背什么鬼!”她当时被那侦探社乱糟糟的环境和那大叔猥琐的形象吓了一跳,匆匆忙忙面试完就逃跑了。 “那时候真傻,满脑子都是不切实际的想法。”齐静眨了眨眼,“悄悄告诉你,其实我那时候还写过小说来着,侦探小说,还是第一人称写的,我的角色就是侦探助手。” “男主是侦探先生?” “咳咳!别在意细节!”齐静略困窘羞涩地说道,“那时候还有读者小妹妹信以为真,问能不能来我们侦探社工作呢。后来面试失败后,我就把那篇文完结了,又写了别的。再然后……我毕业了。”她眼神黯了黯,“然后回到家乡结了婚。刚结婚时,我还会抽空写两章,再后来我怀了孕,就再也没写过了。现在就算再回去继续,过去的读者也恐怕都已经走光了。有时候我会想,如果那时候没放弃就好了,至少我……”她抿了下唇,轻声说,“至少我和其他人还有那么一点不一样,而不是沦为……沦为过去我最不想变成的样子。” 顾霜晓沉默地听着齐静的话,她明白后者话中的意思,可她也只能说—— “到底还是现实更重要,没法兼顾的时候,做出妥协也无可厚非。” 她有心调整此刻的气氛,让齐静的情绪不那么低沉,于是半开玩笑地说道:“往好处想,你和你老公的恋爱长跑不是有了个很幸福的结果吗?” 齐静这人在恋爱方面有些羞涩,很少主动与人谈论这些话题,不过顾霜晓一早就知道齐静有个从高中一直谈到大学的男朋友,只是没大厅过细节也从未见过。说到底,从前的她对齐静的关心真的只是一般,或者说,她只把齐静当成一个比较好的玩伴,而非真正的好朋友。 58.周五到了真开森!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难道她真的是水鬼??? 而伴随着这一声巨响, 原本醉意上头的顾霜晓蓦地清醒了过来,然后只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她都做了什么啊?! 她一手扶住额头,回想起刚才的事情, 心里也只有一个想法—— 以后绝对不能随便喝酒了! ……不对, 这种时候应该先捞人。 人呢?! 她连忙趴在船舷上朝下看去,只见那个倒霉蛋正在水中拼命地扑腾着,她连忙拿起竹篙朝他探去:“抓住!”待他抓住后,顾霜晓微一用力, 便轻轻松松地将他从水中扯了上来——灵气本身就有改善身体素质的作用,所以她现在还不至于“力大如牛”,却也绝对可以称得上是女壮士一枚了。 乐灿上了船, 趴在船舷上就是一阵咳嗽,不得不说, 他现在倒是符合他自己刚才对水鬼的想象——浑身上下湿漉漉地从水中爬出…… 他咳了好一会,正欲转头说些什么, 蓦地后脑一疼,随即便失去了直觉。 为啥会这样呢? 自然是因为顾霜晓打了他的头…… 她这么做自然不是因为想要杀人灭口, 如果她真想这么做刚才就不会救他,只是单纯地觉得麻烦。因为她突然想起自己似乎在电视或海报上见过这人的这张脸,再联想到他刚才说过的那句“你不认识我?”, 可以想见他的身份必然是位公众人物。 原本她只需要把他带到镇上, 但眼下, 她把人踢下了水,怎么着也要负责把他的衣服弄干,说不定还要包吃包住,一来二去,说不定就会引来狗仔,这可就很不妙了。 她决定将一切麻烦掐灭在苗头。 于是乎…… 当乐灿醒来,他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靠在路边的柳树下睡着了。 “嘶……”大概是因为头靠的地方有些不平整的缘故,他觉得自己的后脑勺有些疼。他一手捂着头,皱眉思考了片刻,隐约响起自己之前似乎是走累了,然后随便扯掉了头上的伪装,找了棵树准备靠坐着休息下,结果休息着休息着就不小心睡着了。 似乎还做了个有点旖旎又有点可怕的梦? 荷花…… 莲蓬…… 萤火虫…… 还有一位自称“水鬼”的白裙女子! 但其实,她应该是人类,就算不是也肯定不是鬼。因为他清楚地记得,她伸出手将他拉上水的时候,虽然手上的其他地方凉瑟瑟的,但掌心的确是温暖的没错。 水鬼怎么可能会有温度? ……等等,这是一个梦吧?他和梦较真什么呢? 想到此,他跳站起身,转过身朝荷花荡看去。 微风拂动,送来缕缕荷香。 萤火虫飞舞,点点绿光闪烁。 这景色无疑是极美的,然而无论哪里都找不到梦里的那艘船以及那个白裙女子。不过这也是正常的吧,毕竟是在做梦。 至于乐灿为何如此肯定这一点,理由很简单。 在梦中,坠水的他浑身衣服都湿透了,而此刻,他身上却干干燥燥,没有一点水湿的痕迹。再看看时间,前后他睡了不到半小时,如果刚才的一切不是梦,他衣服不可能会干得这么快。 思及此,乐灿叹了口气,不知为何居然觉得十分遗憾。而就在此时,他听到身后传来了说话声—— “小伙子,大晚上的,你怎么一个人站在这里啊?!” …… 远远地看着那人上了镇上人的车,连人带舟一起藏身于荷花丛中的顾霜晓略松了口气,站直身体,重新拿起竹篙,继续回家之旅。 没错,是她用了点小手段弄干了刚才那男子的衣服,也是她稍微修改了下他的记忆——不过不敢做的太过分,毕竟她向来不擅长此道,现在又只能用最粗陋的手段。她非常庆幸他手上戴的手表防水,否则还真有点麻烦。毕竟烘干的衣服还能穿,烘干的手表却未必能用了。 把那人丢到树下后,她倒是想走,但考虑到他长得似乎不那么安全,万一被过路的谁给……劫了色,好像就很不妙了。 眼下总算是解决了。 顾霜晓摇了摇头,兀自撑船离开。 而此时。 坐在电动三轮车后斗上的乐灿正在与司机交谈。 四十来岁的司机虽然会哼上几句乐灿的歌,却压根不知道“歌名是啥”、“歌是谁唱的”、“乐灿是谁”之类的事,自然也就没认出乐灿,只把他当成了一个最普通不过的搭车人。在借手机给乐灿打完电话后,他很愉快地拉着后者唠起了嗑。 “师傅,你们这条河有什么传说吗?” “传说?小伙子你这话可问对人了,我跟你说,关于这条河的故事可多了。我跟你说……” 已经初步了解到这位大叔话痨本性的乐灿打断了他的话,直奔重点:“我是说,有没有什么与水鬼或者水妖有关的传说?” “水鬼?”司机大叔思考了片刻,一只手松开车把手猛拍大腿,“你别说,还真有!我跟你说啊……” 就在乐灿被特别擅长说故事的司机大叔带进坑中时,顾霜晓也是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她将船系在了后院外的树上,抱着莲蓬越过院子进了屋。 走到前院时,只见黑狗与橘猫正肩并肩趴在地上萃取灵气——这就叫有样学样,她觉得躺着比较舒服,它们则觉得趴着比较舒服。 顾霜晓无声地笑了下,也没打扰这两只勤奋向上的“小妖精”,只是将一小堆莲蓬放到了它们的面前,确保它们能在结束修行后第一时间看到。 而后便自去收拾洗漱了。 出于“避免麻烦”的考虑,之后的几天顾霜晓都没出门。反正家里不缺菜,想买的东西也差不多买齐了,她当然可以心安理得地宅。 她也没刻意关注过那个男人到底是谁,反正也不会再有什么交集。 所以,她自然也不知道,次日天刚蒙蒙亮时,乐灿就被接了电话赶来的经纪人和助理给接走了。没办法,他的伪装之前被他自己给扯掉了,脸上粉丝之类的事物也差不多都被汗水冲刷殆尽,再继续待下去,绝对会被粉丝们认出来的。 眼看着在家里借助了一宿的小伙子上了辆一看就挺豪华的车,司机大叔低头注视着手上的“大红包”,一脸懵逼地问自家媳妇儿:“难道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 “谁知道呢。”同样不追星的大叔媳妇儿一把从丈夫手中抽过钱,数了数后,一脸满足地说道,“你以后晚上没事就去镇子外面兜几圈。” “……你以为这种好事能天天碰上?” “万一呢!你想中个五百万不还得先买彩票吗?!” “……倒也是。嗳!你别都收走啊,给我留一张。” “你要钱干嘛?” “给车加油。” 大叔媳妇儿一想这的确是正事,于是就给了一百块给丈夫,然后就见后者丢下句“我去买点早饭”,就溜了……片刻后,她反应过来,自家男人开的是电动车,根本不需要加油!这混蛋肯定又拿钱去买烟了! 且不论司机大叔回家后会遭遇怎样的待遇,反正乐灿此刻是正在被自家经纪人唠叨。 保姆车的空间是极宽敞的,于是他舒舒服服地架起了两条大长腿,一手撑着下巴,漫不经心地听着“废话”,左耳进右耳出。 经纪人看着他油盐不进的模样,叹了口气,只觉得头疼地厉害,可这就是个祖宗,打不得骂不得,只能供着。之所以如此,不仅是因为乐灿如今算是他们公司的一哥,也是因为他本身…… “我跟你说话呢,你听见没?” “听见了。” “那你复述遍我刚才说的话!” “太长了,麻烦。” “……”喂! 经纪人气得正想继续唠叨,就见乐灿抬起一根手指抵在唇上,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别闹,我突然有灵感了。” 经纪人:“……”你骗鬼呢!早不来灵感晚不来灵感偏偏这个时候来?! 他简直气不打一处来,可也真不敢吵了,没办法,乐灿这种天才创作型歌手的灵感就是这么珍贵,一旦吓跑了,那就可能损失支票本上的n个0啊! “老王。”乐灿突然又开口说道。 “……都说了别这么叫我。” “我想换新专辑主打歌。” “……你疯了?”经纪人王洋只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乐灿这个人就是这样,在你觉得已经看到了“任性的顶峰”时,他又“唰”地一下给你刷新认知! “我很认真。” “不是,什么都筹备好了,就等选址开拍了,结果你临时跟我说要改?”王洋简直无语凝咽,试图口头说服。 “我已经决定了。” 王洋:“……”没人比他更清楚,乐灿说出这句话就意味着“没有可谈的余地”了,他扶着额头,只觉得头疼地厉害,却还忍不住问,“起码告诉我个原因。” 乐灿沉默了片刻后,给出了一个直接把王洋给吓一跳的回答—— 59.周六奔波在路上!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说实话, 今夜齐静的话让她有些震惊,也有些心情复杂。作为一个朋友,她真的是非常不合格, 幸好,至少还有弥补改正的机会。 而作为一个母亲…… 她低头轻抚着小腹。 恰在此时,她听到房门被打开的声音。 顾霜晓朝门看去,心中一点不惊, 因为这个点能随意进出她房间的存在只有大黑和小橘。 事实也的确如此。 灵气的滋养让她如今的身体很好, 夜里也看得清清楚楚, 这一看之下, 她顿时笑了。不为别的, 只因为黑狗和橘猫同时从门缝里钻出个脑袋往屋内窥视,前者的脑袋还刚好搭在了后者的脑袋上, 看起来跟两头怪似的。 她怕吵醒齐静, 小声问道:“大晚上的你们不修行,跑来这里做什么?” 已经胖成球的橘猫灵巧地从门缝中“挤”进了屋, 让人不得不感慨它真是个“灵活的胖子”, 它一路小跑到顾霜晓床边, 轻轻巧巧地跃到了她的身边, 而后一低头。 顾霜晓伸出手, 接住橘猫叼在嘴里的东西, 发现是一块鹅卵石。虽然不是什么珍贵的物事, 但它的外形却挺有趣, 乍看之下很像一只小螃蟹。 同样跑到了床边的黑狗没有上床,只是同样低下头,将口中的物事放在了床上。 顾霜晓拿起来一看,发现是一束火红火红的鲜花,瓣上犹沾着夜露,可见是刚摘下来的。 她心中有了明悟:“这是……生日礼物?” 表情得瑟的橘猫正欲张开嘴叫上两声表表功,就见自家“饭票”朝自己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它看了眼床上睡熟的另一人,只好点点头,权当回应。 黑狗也是沉默地点了点头。 顾霜晓从未对它们说过自己的生辰,这一猫一狗也是在齐静今晚来时才知道这件事,两兽事后一盘算,觉得“饭票”怎么着也是罩着它们……咳,被它们罩的,过生日肯定得有点表示。于是大晚上的也不修行,一起跑出去扒拉礼物了。原本是想偷偷摸摸放“饭票”枕边给她一点惊喜的,没成想她压根没睡,那就只好当面送了。 顾霜晓如若知道它们的想法,八成会说“你们想太多”,哪怕回来已经几个月了,她的警觉性却依旧没丢下。想在她一无所觉的情况下把东西放在她身边,难度可有点高。 不过,倒是难得它们能有这份心意。 顾霜晓笑着摸了摸一猫一狗的头:“谢谢你们俩了。” 橘猫动了动脑袋,在顾霜晓的掌心中蹭了蹭,黑狗则伸出舌头,轻轻地舔了舔她的手指。 眼看着一猫一狗自去“做晚课”,顾霜晓翻身起床,找出个漂亮的花瓶,将大黑趁夜采来的花插了进去,又将花瓶与鹅卵石一起放在床头的柜子上。 鱼汤,陪|睡,鲜花,鹅卵石。 这大概是她收到的最寒酸的生日礼物了。 但是,这世上有人记得并在意你的生日,本来就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现在的顾霜晓很懂得“知足”的道理。 记得顾霜晓生日的人只有齐静和猫狗吗? 不,并不是这样。 事实上,远在另一座城市的顾恒在自己的书房中坐了一整晚,作为一名父亲,他自然清楚地记得女儿的生日。而在往年,他每次都不忘奉上奢侈品帮她庆生,既是礼物,也是补偿。他不能否认,每次这么做后,他心头的内疚感都会稍微减轻那么一点点。拿钱向女儿赎罪很可笑,但也同样实用。而眼下,他连这种赎罪的机会都失去了。 “霜晓,你真狠啊……”他手中抓着的镜框里放着一张很陈旧的照片,一家三口,他,顾霜晓,还有……他的前妻,“和你妈妈一样狠。” 他看着照片中那笑颜如花、与顾霜晓长得极像的前妻,思绪不可自控地就回到了若干年前…… 病床上的女人紧抓着他的手,指甲完全陷入了他的血肉中,明明已经走到了生命尽头,却露出了笑颜。她就这样笑着对他说—— “顾恒,你要永远记得,是你害死了我。” 这是她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 她走的前几年,他一度以为自己能忘记这件事,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发现自己大概这辈子都无法从这句话里走出去了。 说到底,他罪有应得。 而在这城市的另一边,顾霜晓曾经的“家”中,也有一人沉默地坐在餐厅的桌边。 这人正是傅明寒。 这幢被顾霜晓毫不犹豫出售的房屋,被他买了下来。里面的装修摆设都一如她还在时,未做半点变更。他清楚地记得,当时为了选一套合适的房子,她拖着他东奔西跑。他当时还稍微觉得有些麻烦,说到底,这种有些浪费时间的事其实压根不需要他们自己来考虑。她却不管不顾地挑挑选选了很久,最终才下了最终决定,之后更是在装修中投入了极大心力。 那时没有在意的话,此刻想起来却言犹在耳—— “这可是我们以后的家,怎么能不上心?” 可现在,她却如此简单地就将它出售了。 真可悲,他直到现在都依旧在原地徘徊,她却如此简单地走出了吗? 然而更为可悲的是,他说不出半点指责的话语,因为他压根没这个资格。 说到底,自作孽。 餐厅中一片漆黑。 这并非是因为他喜欢黑暗,而是因为他从白天一直坐到了天黑。 他一共经历过她的三个生日。 第一次时他们还在交往,他还是在岳父的提醒下才知道“她生日快到了”的事。西餐,音乐,鲜花,礼物,一切都是那么套路那么顺理成章,她却笑得很开心,说没想到他能知道她的生日。也是在那一晚,他知道了她名字中的“霜”,指的正是霜降时分。 第二次陪她过生日时,他们已经结婚。那天刚好他休息,她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堆制作蛋糕的原材料,撒娇说想吃他亲手做的蛋糕。他从没做过这种东西又哪里有手艺可言,最终做出来的成品惨到不能看。她却阻止了他把她丢进垃圾桶的动作,一口一口地把那块小蛋糕给吃完了。事后她说“看着难看,其实味道不错”,以至于他一度觉得她味觉有点失灵,又说“明年我自己做,到时候请你吃”,他却只觉得她是说说而已,没太当真。 第三次时,他们的争吵已经算是频繁。他那时正忙,她却要求他如“去年”那样在家陪她一整天,争执自然而然地就发生了。愤怒中她说出了“你不陪我,有的是人愿意陪我,你最好永远别回来!”的话,他也真的加班到了将近凌晨。回家后,意外地没在卧室中发现她。以往她哪怕再和他赌气也从不会彻夜不归,他顿时准备出门去寻人,却意外地餐厅中找到了已经趴在桌上睡着的她。摆放在桌上的蛋糕样子有些难看,上面插着两根蜡烛—— “去年”过生日时,她插了一根蜡烛在他做的蛋糕上,笑着说:“以后我每年都会加一根蜡烛,看一看最终能攒够多少根。” 在那时的她眼中,他们还有很多很多时间,还拥有……未来。 他怀着复杂的心情将她唤醒,她醒来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却是看了眼时间,在发现时间已经是凌晨三点后,她面色冰冷地将手边的蛋糕推进了垃圾桶,而后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 他在桌边站了很久,然后做了一件从未做过的事——他用手指沾起桌上残留的奶油,尝了一口。毫无疑问,她做的蛋糕,虽然也不怎么美味,但的确比去年他做的,要好吃不少。 今年是第四年。 他早早地就回了“家”。 蛋糕什么的他还是不擅长做,所以找了她最喜欢的店,打电话订了她最喜欢的口味,让人在上面装饰了她最喜欢的图案。 他在蛋糕上插了三根蜡烛,很有耐心地一直等待着,如同她之前所做过的那样。 不同的是——她等待时一直期待着他的归来,因为她知道他总会回家;而他的等待,却是自欺欺人,因为他知道,他所等的那个人,已经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如果说傅家老爷子的长相是不怒自威,那么傅家奶奶无疑就是标准的慈眉善目了,她抬起手拍了拍宝贝孙女的手,安慰道:“放心吧,没事的。” “所以大哥到底是为什么要和大嫂离婚啊?”傅明庭不解地嘟囔道。 “谁知道那臭小子在想些什么!”傅家兄妹们的父亲傅文松怒道。 “都别说了,明寒是个心里有数的孩子。”傅家奶奶用一句话为这段对话画上了句点。话虽如此,她看向楼上书房的目光却难掩担忧,明寒的确是个心里有数的孩子,让这样的他主动提出要离婚,到底是出了什么事? 60.周日依旧跑断腿!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不过不管怎么说, 齐静对亲妈和婆婆的“知识储备”还是很信服的,于是决定回去总结下自己的经验顺带再请教下二老,给顾霜晓写个“孕期注意事项”出来。 想到这里,她不由又叹息:怀孕这么大的事,偏偏霜晓身边一个亲人也没有,实在是太……所以她身为朋友,一定要多帮衬点。 齐静才刚进家门, 就听到自家亲妈数落自己:“有你这么做儿媳妇的吗?不做饭也就算了,婆婆都帮你把饭做好了,你还半天不回来,让一大家子人等着你吃饭。真是年纪越大, 做事越没谱!” 也就亲妈能这么说话。 要是换成齐静婆婆说这话,估计就要产生家庭矛盾了, 哪怕她们关系再好也是一样。所以说, 不管婆婆媳妇关系有多亲密, 有些事上还真的就隔着一层。 “好了,阿静这不是回来了吗?”齐静婆婆打着圆场, 她和齐静母亲是多年的老相识老朋友了, 自然知道后者说这话看似是在“骂女儿”, 其实也是在表明一个态度——女儿我已经骂了,这事情就过去了, 你们可谁都别计较了啊?否则我跟你们急! 不过齐静婆婆也没生气, 本来也没多大事。再说了, 亲妈疼女儿天经地义,没毛病。 “还好回来了,不然我还得去找,出门连个电话都不带,真是……” “好了。”齐静爸爸打断自家媳妇儿的话,“女儿不是回来了吗?你就少说两句吧。”虽然明白妻子说这话的意图,但听到女儿被多骂了两句,他这个当爸的有点心疼。 “她就是被你惯出来的!”眼看着丈夫搭话,原本就已经不太想骂女儿的齐静妈妈果断将炮口转移到了齐爸身上。 日常习惯被骂的齐爸权当没听到这句话,先是朝女儿挤了挤眼,然后笑呵呵地朝自家小外孙张开双臂:“来,文文,到外公这里来。” “外公!” “嗳,我的宝贝大外孙贼!”齐爸一把抱住文文,开始步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逗大孙贼”状态,气得齐妈直翻白眼却也无可奈何。 早已习惯这种事的齐静压根没半点惧意,叫了一圈长辈后,问:“妈,你和爸来怎么不提前跟我打个招呼?”两家住得很近又原本关系就不错,故而经常会互相串门子。 “是我把你妈叫来的。”齐静婆婆说道,“胜利本来不是说过几天送点蟹过来吗?刚巧彭老三请假回来,他就顺带让人捎了几斤蟹回来。” 齐静婆婆口中的胜利是指齐静丈夫童和平的亲弟弟童胜利,他在隔壁镇搞了个小型水产公司,日子也算是过的风生水起。本镇彭家的老三就在童胜利手下工作,所以后者时而会让前者帮忙捎点东西回家。 “文文,高不高兴啊?”齐静公公凑在亲家公身边,笑呵呵地逗弄大孙子,“晚上有大螃蟹吃咯!” “螃蟹!” “对,螃蟹,好吃!” “再好吃也不能多吃。”齐静婆婆斜睨了丈夫一眼,“孩子还小呢,吃多了伤身,略微尝点味道就行了。” “是这个道理。”齐妈赞同地点头。 “嗨,多大点事。我们小时候经常抓到螃蟹就直接丢炉火里烤着吃,有时候一天吃七八只,也没见身体出什么问题。”齐爸反驳道。 然后他就被亲老婆给喷了—— “你那时候几岁?文文现在几岁?再说了,你那糙皮老肉的,能和我们家文文比?” 齐爸:“……”他怎么就糙皮老肉了啊?!他特别想说“我当年被你‘拱’的时候也是很细皮嫩肉的好不好?”,但考虑到说这话之后很可能被揍……于是他明智地选择了闭嘴。 “对了,阿静。”齐静婆婆说道,“这么多螃蟹咱们一家人也吃不掉,你今天或者明天送点给小顾。” 她不说这个还好,一说这个齐静顿时想起了顾霜晓怀孕的事,不由又是叹了口气。 “怎么了?”齐静婆婆敏锐地注意到了儿媳妇的不对劲,问道,“吵架了?” “没……”齐静摇头,犹豫了下后,还是选择了实话实话,“霜晓她……怀孕了。”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为她写“注意事项”时还要请教婆婆和亲妈,另一方面是因为怀孕这种事压根瞒不住,肚子会大起来的。 “啊?怀孕了?谁的?” 说这话的人是齐妈,从这一点来看,她们俩不愧是亲娘俩。 “瞧你这话问的。”齐爸没忍住吐槽,“肯定是人老公的啊!” 齐静爸妈都知道顾霜晓已经结婚的事,顺带一提,那一年顾霜晓跑过来找齐静玩时,他们就彼此见过了。那时顾霜晓身上就已经自带“亲近老人”buff,故而齐静爸妈对她的印象不错。而这份好印象,也一直持续到了现在…… “这话要你说?”齐妈瞪了丈夫一眼,想了想,又问,“小顾男人知道这件事吗?” 她不说这个还好,一说齐静越发皱巴起脸,半天憋出一句:“霜晓来这里之前,已经离婚了。” 一言既出,举座皆惊。 片刻后,齐妈吐出一句:“真不是个东西!” 没错,这一刻,她的思维和之前的女儿同调了,觉得傅先生简直就是个不折不扣的人渣败类! “那小顾现在是打算怎么办?”齐静婆婆问,“打掉还是?” “霜晓说要把孩子生下来。” “……也是,到底是自己的孩子,怎么舍得不要。”齐妈叹了口气,“不过一个女人一个人带孩子,日子可不好过啊。” “谁说不是呢。”齐静婆婆也是摇头,“就算不缺钱,其他方面也总归……”她暗自想,可见世间事就没有十全十美的,小顾那姑娘漂亮是漂亮,为人处事也没得说,听阿静说家里还很有几个钱,就这样的人,按道理来说日子应该很好过吧?结果却过成了这样。唉,也是造孽。她没把这话说出口,只说,“阿静啊,待会吃完饭我杀只鸡炖上,你明天清早给小顾送过去吧。怀了孕的人,总该好好补补身子。” “嗳!”齐静连忙点头,又将自己想写“注意事项”的事情说了遍,两位女性长辈表示都会帮忙。 于是这晚齐家饭桌上的话题就变成了“怀孕注意事项”,男人们虽然对此很是无语却也不敢说什么,因为谁若是轻易开口就很容易得到“没良心!”的评语,所以最终开开心心地吃完了整顿饭的人只有小文文一个。 饭后,送完岳父岳母的童和平回到卧室,看着在台灯下认真写着字的老婆,摇了摇头,问:“你同学就没和她丈夫和好的打算?” “没。”齐静头也不回地说道。 “过日子没个男人总归不行,嗳,要不我帮她介绍一个我们单位的?趁现在赶紧结婚,到时候生了孩子也有人照顾。” “你胡说八道些什么呢!”齐静扭头瞪了丈夫一眼,“且不说霜晓乐不乐意,就你们单位那些个歪瓜裂枣,哪有能配得上她的?” “我们单位那些可都没结过婚,不像你同学她……” “你再说!” “得,得,我不说行了吧。”童和平见妻子恼了,连忙举起双手求饶,示意自己马上闭嘴。但还是没忍住又说了句,“不过我话撂在这里,你同学怀孕的事可瞒不住,之后肯定有人会蠢蠢欲动。” 他这不是诅咒,而是实话。 相较于一个“有钱+漂亮+疑似来度假”的大小姐,一个“怀了孕的离婚女人”无疑更接地气也更容易引人觊觎。如果说从前某些人只是“想想就得了”,那么之后说不定就想“伸出手试试”了。 齐静对此却是嗤之以鼻:“做梦吧!你当猫老大和狗老大是吃素的?”开玩笑,那可是本镇猫狗的扛把子,有它们帮忙看家护院,霜晓家简直可以说是全镇最安全的地方了好吧! 童和平:“……”他很想反驳,然而考虑了下自己的武力值后,悲哀地发现竟然无从反驳。 送走还要回家照顾孩子的齐静又约定好晚上会去她家吃饭后,顾霜晓放下行李,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又到前后院子里转了一圈。不得不说齐静这个朋友真是热情且靠谱,真的帮她把屋子内外收拾了个干干净净,让她自己都“无用武之地”了。 前后的院子,从前的住户都是拿来种菜的。 乡下小地方,上街买鱼肉的人多,买菜的人却相对较少,绝大部分人都会活用自家或附近的土地,不说别的,自己种出来的东西,至少吃得安心放心。 顾霜晓盘算了阵后,决定前面的院子种些花花草草,后面的院子则照旧种菜,反正地方够大,种出来的东西也足够她一个人用了。不过齐静有一句话说的有道理,她虽然不怕有恶客上门,但至少得做点防御措施,比如说养条狗。 正是中午时分,新居里也没什么菜,顾霜晓索性决定上街吃上一点,顺带看看能不能买条狗回来,既能看家护院,还能给她做个伴,可谓一举两得。 小地方有一点不好,就是但凡出了哪怕一点事,都会立即成为“新闻”。齐静也没刻意隐瞒这件事,所以顾霜晓到之前,小镇上就有不少人知道“齐老师的老同学要搬来镇子上住了”——没错,齐静现在是镇上初中的语文老师。故而顾霜晓才一出门,就能感觉到不少人的目光落到自己的身上。倒是没什么恶意,只是单纯地好奇和打量。 被人盯着看对顾霜晓这种饱经风雨的“老江湖”来说算不了什么事,逛了一小会儿后,她找了家生意不错的面馆坐下,吃了碗老板热情推荐的“特色肉丝面”,虽然说“肉丝面”前面加上“特色”两个字有点滑稽,不过不得不说,这碗面味道还是很不错的。铺在面上的肉丝是事先炒过的,老板手艺很好,汆肉的淀粉也加的恰到好处,既不会过滑,也绝不柴。面不是机器制品,而是人工手擀的,软糯又不失嚼劲。当然,能被称为特色的大概是面出锅后老板加在上面的那勺子酱,据老板说是“祖传配方”,色泽金亮,鲜香异常。 61.周一你为啥要来啊!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她名义和血缘上的父亲, 顾恒。 没错, 她根本没给傅明寒留信, 因为根本没必要啊。试想下, 她要去随便找个小地方隐居了, 还特意给前夫留个言说“我要走了, 别找我啊!”,这不存心给人找不痛快吗?简直好像在指着鼻子说“我这样都是因为你”一样。这种缺德事, 顾霜晓是不屑做的。 当然,她虽然事先料到了傅明寒迟早会知道这件事,却完全没料到傅明寒会找自己……说到底,离了婚他们就不再是“家人”了, 而是从此需要各自奔向新生活的“过去的老熟人”。绝大多数人在知道过去的老熟人行踪不明后, 顶多会感慨下, 再稍微回忆下过去一起的时光, 然后就该干嘛干嘛去了。 至于顾恒…… 说实话, 顾霜晓面对这个“父亲”时, 心情总是很复杂。 作为一个男人, 一个丈夫,他简直是糟透了!但作为一个父亲,他即使另娶也完全没有变成传说中的“后爹”, 也许是因为心中有愧的缘故, 他对她简直可以说是呵护备至(虽然她完全不需要), 这样的满腔父爱被拒绝后, 无从发泄的他选择在金钱上补偿她,予取予求,从无二话。 但即便如此,即便经历过那么多次穿越,如今再看,她发现自己果然还是不能原谅他。 不过不原谅归不原谅,离开前姑且还是需要通报他一声的,免得他二话不说去找傅家的麻烦,那可就有乐子瞧了。 毋庸置疑,顾恒看到顾霜晓让人刻意晚了几天送到的那封信时,内心是崩溃的。与傅明寒一样,他第一时间去了大女儿可能初出现的几个地方寻找,结果却除了失望还是失望。他也抱着希望去问了前女婿傅明寒,然而后者却抱着和他一样的心态。曾经的翁婿二人久未谋面,没想到一见面谈论的居然是女儿(前妻)的“失踪事件”,不得不说真是颇为讽刺。 更妙的是—— 在傅明寒看来,顾霜晓之所以会“离家出走”完全是因为他擅自提出离婚。能让她心灰意冷到这个地步,身为罪魁祸首的他简直是罪无可恕,所以此刻,他对顾恒充满了愧疚。 而在顾恒看来,自家原本就很任性的大女儿不仅擅自提出了离婚,还擅自失踪,把前女婿给折腾了一回又一回,瞧他这疲惫的脸色和略有些凌乱的衣服,怕是有挺长时间没好好休息过了,不会一直在找人吧?这可真是……坑人呐。于是乎,他也对傅明寒充满了愧疚。 两个互相对对方心存愧疚的人,自然是很好沟通的,具体事例请看之前的傅明寒与顾霜晓。当然,这两个年龄差距的男人之间绝不会萌发爱情…… 于是翁婿俩有商有量地继续找起了人,讲道理,科技社会,信息社会,想找个人应该是不难的,尤其顾霜晓临走时身上还带着银|行|卡,本人也从未有过什么出走经验。但最终的结果却让他们无比失望,大把钱撒下去了,所谓的侦探也找了一打,然而就是找不到,怎么也找不到。这一方面是因为顾霜晓自己用了点小手段,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傅恒与傅明寒提供了错误的信息——没办法,他们了解的是过去的顾霜晓,而非现在的,所以侦探们调查时纷纷将目光放到了诸多大都市上…… 找来找去也没个结果,到最后,顾恒自己都有些死心了。 在他看来,大女儿这是铁了心地想要一去不回了,他甚至怀疑她是不是偷偷摸摸走非法渠道偷渡去国外了。是,他在国内是有几个钱认识几个人,但去了国外谁认识他是谁啊? 思来想去,最后他的头发足足白了一大把,心态也整个地有些崩。 这也难怪。 毕竟一直以来,顾恒与顾霜晓这对父女就保持着一种相对畸形的关系。一个只会只能用金钱来补偿对方,一个则是抱着“我就要拼命花你钱让你心疼让你老婆和其他孩子不痛快”的心态拼命折腾。双方都习惯了这种事,而今,顾霜晓突然抽身而去,被留下来、被丢弃的顾恒,能好受那才叫怪事了。 不过说到底,自作自受罢了。 若是若干年前他能管得住自己的下半身,如今说不定就真没有这些破事了。 而傅明寒,依旧没有放弃,或者说,他不想放弃—— “傅先生,很抱歉,我们努力过了,但真的找不到您夫人。” 不知多少个侦探如此对他说过,而他对此的回应从来都是—— “继续。” 他会一直提供金钱,所以这些人也得为他继续找下去。 没人会和钱过不去,于是顾霜晓的“搜索工作”,依旧在持续进行中。 对这些完全不知情的顾霜晓,小日子过得还不错。亲爹收到她的信后会有多头疼,她其实是有所预料的,不过并不觉得愧疚,反倒觉得痛快。说到底,这些年来她不断地闹他折腾他报复他,又何尝不是在折腾她自己。她早该发觉的,只要依旧和顾恒保持联系,她就会永远记得被背叛的痛苦。 而今,抽身而去,反倒觉得轻松了不少,海阔天空。 一个月的时间,足以让她完全熟悉现在的生活。 厨房中。 顾霜晓动作熟练地将锅中的菜盛到盘中,还不等她将炒好的两个菜端到饭桌上,只见一黑一橘一猫一狗直接闪进了厨房内,然后很不要脸地绕着她的腿蹭来蹭去。 “……知道了知道了,有你们的份。”顾霜晓有点无奈。 虽然说这俩倒霉孩子不需要她喂食,但她还是很负责任地买了猫粮和狗粮回来,没成想它们对此毫无兴趣,反倒是更喜欢她自己做的饭菜,并且不知何时就养成了“饭点蹭饭”的好习惯。珍贵的修行之法她都分享出去了,没理由不舍得这点饭菜啊,所以她也养成了每餐多做一点的好习惯。 至于那些猫粮狗粮……嗯,被这两个扛把子当成了给小弟们的“打赏”—— “汪汪汪!” 【翻译:二哈今天干的不错,奖励狗粮一把!】 “喵喵喵!” 【翻译:大花今天巡视有功,奖励猫粮一碗!】 瞧瞧,这年头连猫狗都学会了收买“兽”心,当真是世风日下兽心不古。 因为上午干了点别的事,所以顾霜晓午餐吃的有些迟,不过也无所谓了。然而,她才刚分完饭菜,就听到外面的院子中传来了脚步声。无需分辨来人是谁,因为对方才一进院子就已经开口喊话了—— “霜晓,我来了!” 能如此自由地出入顾霜晓家的人,目前为止就一个。 齐静。 事实上,镇上的其他人对顾霜晓不是不好奇的,只是后者对人际交往抱着“随缘”的心态,看似客客气气,实则暗藏距离,反倒让人不好接近。 “咦?你这个点才吃饭啊。”齐静一路找人找到餐厅,惊讶地说道。 “是啊,坐下吃一点?”顾霜晓邀请道。 “不了不了。”齐静连连摆手,“我才刚吃完没多久,饱着呢!”说到这里,她难言苦闷地抬起手捏了下自己的小肚子,“怀文文的时候我长胖不少,到现在都还没瘦回去,可不能再多吃了。” “你这不叫胖,叫丰腴。”顾霜晓安慰道。 齐静却不吃这一套,摆了摆手:“丰腴不就是听起来有文化的胖嘛!” 顾霜晓:“……”两者还是不同的吧……算了,一个自认为自己胖的妹子,是永远也不想分清楚这二者区别的。于是她机智地转换了话题,“文文呢?” “别提了,那小子跟小猪似的。”提起儿子,齐静嘴角浮起笑意,“吃完就犯困了,正睡着呢。不管他了,我来找你是想告诉你一件大事!” “大事?”在桌边坐下的顾霜晓挑了下眉,夹了一筷子菜塞入口中,“什么大事?” “你还记得我堂弟吧?” “我记得你堂弟是叫……钱儿?” “什么钱!她叫齐安啦!”齐静一屁股坐在桌边其他凳子上,“他现在在某家娱乐公司工作,所以内部消息格外多,你懂的!” “哦。”顾霜晓又吃了一口菜。对不起她不懂,穿越前她就不怎么追星,穿越后就更没这个可能了。然后她就听到齐静有一种神秘中带着激动,激动中又带着神秘的语气对自己说—— “她刚才打电话跟我说,乐灿要来咱们这里了!” “乐灿?”顾霜晓愣住。 “嗯嗯!” “乐灿啊。” “嗯嗯!” “我问你个问题啊。” “嗯嗯!” “乐灿……是谁?”顾霜晓歪头。 齐静:“……” 最开始时,顾霜晓也为此感到过高兴,因为这意味着她比其他人拥有更长更远的生命,可伴随着没完没了的穿越,她开始觉得厌倦。 太累了,一直活着、一直过着不同的人生真的是太累了。 尤其,大约是因为初次穿越前她是个不作不舒服斯基的任性girl,各种追求所谓刺激的缘故,她的每次穿越之旅都“刺激”极了,波澜壮阔极了。除开最初的几次因为人太蠢而提前gg外,之后的世界里她基本都达成了“登顶”成就。 高处风光自然好。 高处却也是不胜寒。 厌倦了一切后,顾霜晓也尝试过摆脱这种生活,可哪怕主动结束生命,等待着她的也不是真正的终结,而是又一段新的旅途。 直到上一个世界。 在那个世界中,顾霜晓拼尽全力,在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后,终于得到了被称为“愿望之核”的至宝。生命的最后,她混身染血地爬过其他败者的尸体,取下了被供奉在祭台上的至宝,濒死之际,她许下了自己的愿望—— 62.周二想喝草莓果茶!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都别说了, 明寒是个心里有数的孩子。”傅家奶奶用一句话为这段对话画上了句点。话虽如此, 她看向楼上书房的目光却难掩担忧,明寒的确是个心里有数的孩子, 让这样的他主动提出要离婚, 到底是出了什么事? 另一边, 书房中。 “跪下。” 伴随着傅家老爷子的这样一声低斥, 傅明寒跪了下来。 傅家老爷子注视着长孙挺直的脊背,轻哼了声:“你还觉得自己挺有道理是吧?” “……” “说说吧, 你到底为什么要离婚?” 傅明寒知道, 跟祖父玩“沉默是金”这套是没用的,如果他今天不说出个能说服对方的理由, 是无论如何也出不了这扇门的。 他叹了口气, 选择了实话实说:“因为……没法再忍受了。” 出乎意料的, 祖父没有问他究竟是哪方面无法忍受,只是说:“真的非离不可?” “……是。” “不会后悔?” “……”不,其实已经后悔了。傅明寒强行眼下喉间泛起的苦水,答道,“是。” “既然如此, 你露出这满脸的后悔之色, 是想给谁看?”傅家老爷子气极反笑,抬手指向一旁的书柜, 玻璃制的移门清晰地倒映出了傅明寒此刻的神色。 “……” 后悔吗? 答案是肯定的。 可他又能如何呢? 最先提出离婚的人是他, 现在最开始反悔的人也是他, 这算什么?这算什么啊? 以戏耍她为乐吗? 这种事,别说说给她听,连他自己都觉得足够无耻! “你要真不想离,就去把人给再捞回来!”傅家老爷子忍无可忍地抬脚踹了一下自家孙子,“男子汉大丈夫,不要脸算什么?媳妇都没了,还要脸做什么!” “……” “这年头变化可快得很,她今天和你离,说不定明天就和其他人结了。你乐意?” 傅明寒垂落在身侧的手瞬间攥紧,他下意识想起了她那个叫韩驰的“闺蜜”看向她时,目的绝对不纯的目光。虽然她说是绝交了,但万一对方不死心,万一对方死缠烂打,万一…… “我跟你说,女人最怕有孩子,有孩子就会被绊住!等她找了别人,再生个娃,你哪怕跪在她面前,她也绝不会再看你一眼,只会死心塌地地跟着她老公过,你信不信?” “……” “还愣着做什么?!”傅老爷子恨铁不成钢地再次踹了过于古板的孙子一脚,“还不赶紧去把人给带回来!” 就这样,傅明寒被“撵”了出去。 事实上,这几天他一直处于茫然的状态,不知该去往何方,不知该做些什么。经常一回过神,就发现下班的自己又将车开回了家……离婚前的家。可他没有进去的理由,离婚协议书写得清清楚楚,这栋房子归她,他也在她签下字的当天,就搬走了。 所以他通常都是把车停在门外,遥遥地看会屋里的灯光,然后再驾车离开,回到现在的住处。 而今天,他决定去敲响那扇屋门。 爷爷说的对,即使他做错了一切,但既然后悔了,就该尝试着挽回。有些事,不做是肯定会后悔的,不做是肯定不会知道结果的。 他…… 发自内心地不想失去她和这段婚姻。 急停下车,他迫不及待地推开车门,跑到门口处,急切地按下门铃。 数十秒后,门被从里面拉开了。 “霜晓……”几乎脱口而出的话语,被他自己硬生生打断了,“你是谁?”傅明寒注视着出现在屋内的陌生男子,心中既疑惑,又惶恐,还有一丝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愤怒。 “你好,你是……顾女士提到过的可能会回来拿东西的前夫吧?”站在屋内的男子愣了下后,主动向傅明寒伸出手,并且解释道,“你好,我是顾女士请的房屋中介,正在看房子的细节。” “……中介?”傅明寒瞪大双眸,“她请你做什么?” “是这样的,顾女士委托我出售这栋房屋。” “……” 数分钟后。 傅明寒拉开车门,坐回驾驶座,无意识抓住方向盘的手指微微颤抖着,刚才与那人的对话,在他脑海中不断回响着。 “她人在哪?” “我也不知道,顾女士把事情全权委托给我们公司后,就只给我们留下了一个打款的账户。” 傅明寒突然心生预感:这一次,他大概是真的失去她了。 但他拒绝承认这种预感,所以他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先是开车去了顾家。顾家人已经知道了他们离婚的事,霜晓对他们说,提出离婚的人是她自己。 之后傅明寒又开车去了她曾数次带他回过的老家,然而,那里也没有她的踪影。 她就这样彻彻底底、干干净净、不留下任何一点线索地消失了,仿若从来没有出现过。 但傅明寒清楚地记得,她曾出现自己的生命中,来了又走,过程中,她也顺带住进了他的心里,任性地不肯离去。 他还是不懂爱为何物,但同时也觉得,他大约是爱她的。 可惜,发现地太迟了。 …… “不想被其他人找到”这种事,对于现在的顾霜晓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此时的她,已然提着自己的小行李箱,出现在了某个南方的小镇上。 这镇子很小,也稍有些偏僻,她之所以会知道,是因为大学时有个关系还不错的同学老家就在这里。某年的暑假,她在附近城市玩耍时,抽空过来逛了一圈。毫无疑问,这个小镇的美景给她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所以只要一想到定居,她立即就想到了这里。 “霜晓!” 居住地早就托人帮忙搞定了,尚未到达目的地,前方已经有人远远地在朝她挥手了。 “阿静。”顾霜晓快步上前,含笑招呼道,“好久不见了。” 与她打招呼的不是别人,正是她大学时的好友齐静。大学毕业后,因为家庭原因,齐静果断地离开了愿意给她一份正式合同的实习公司,回到了老家。没多久就结婚生子,后来因为实在太忙,就渐渐断了和同学们的联系。 “真是好久不见了,有三年多了吧?”比起过去明显有些发胖、却也因此更显得丰腴可爱的齐静笑着迎上来,“突然接到你电话,真是把我吓了一跳,没想到你居然会来我们这里定居。还直接把钱打给我,托我帮你租房,真是的,也不怕我昧下你的钱。” 齐静读书时就是老妈子性格,眼下当了妈,变得更加啰嗦了。 顾霜晓听着她的唠叨,笑而不语,心想你要是能昧下我的钱,我也就不会找你帮忙了。不过这话,想想就好,实在无需说出口。 “房子就在前面,里面的格局之前视频的时候都拍给你看了。前两天我稍微帮你拾掇了下,也帮你添置了些日用品,用的是租房剩下的钱。你先将就住下,有什么需要的自己再买,或者找我帮你买。” “好,辛苦你了。” “客气什么?”试图帮顾霜晓提行李未果的齐静笑嘻嘻地伸手挽住前者的胳膊,一边走一边说,“我现在的日子过的也没什么不好,就是有时候觉得特别想找个人说会话,可惜聊得起来的人太少了。现在好了,你来了,我以后可有人说话了。你不会嫌我吵吧?” “怎么会?”顾霜晓轻笑,“欢迎你常来。” “那可就说好了啊。以后我带我家臭小子来找你说话的时候,你可不许撵我走。” “放心,不会的。” 顾霜晓托齐静帮忙租下来的房子前后都带着院子,前面的院子临街,后面的院子临河,地方宽敞,风景很不错。用齐静的话说就是“唯一的坏处就是太大了,一个人住太不安全”,虽然他们这个小镇治安很不错,但她觉得顾霜晓一个女人独身住这么大的房子到底还是有些危险,之前还试图力劝顾霜晓到自己家住,或者租自己家旁边的房子,不过后者到底是没同意,坚持租下了这房子。 说到底,顾霜晓不怕贼偷也不怕贼惦记,只怕自己住的不舒坦。她现在什么也不想,只想舒舒服服地、顺着自己的心意活下去。 仅此而已。 “……好。” “那你去餐厅等我。” “要帮忙吗?” “不用了,又不重。”顾霜晓摆摆手,转身走入厨房。 傅明寒注视着她的背影,欲言又止,最终到底没说什么,而是在挂好外套后,沉默地走入了厨房之中。 这两年正是家中企业交割的重要时刻,他自然是没空做饭的,她又从来都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自然也不会做饭。刚开始时,她站在装修齐全的厨房中,信心满满地对他说“以后家里的饭菜就都交给我了”,他虽不太相信这话,却也没有拒绝。果不其然,在接连做出几顿堪称失败的饭菜后,她果断放弃了这份对她来说太过艰难的工作。他也没说什么,本来娶她回来也不是为了让她做事的,不做就不做吧,这没什么。 然后,他请了专门照顾他们饮食起居的阿姨。 偶尔心血来潮时,她也会跟着阿姨学做几道菜,不过她就像小孩子一样,兴致总是一阵一阵的,从来不能持久。 63.混过周三是周四!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他觉得自己完全不了解顾霜晓, 或者说,他从来就没有了解过她。 他抬起头,隔着后视镜注视着正闭着眼在后排补眠的妻子——即将成为前妻的妻子,完全不知道她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就在数个小时之前,他还一度以为他们的婚姻将要延续下去, 可就在那样激烈、酣畅而甜蜜的交缠后, 在他觉得自己重新对未来的生活有了期待后, 她对他说…… “我们离婚吧。” 这…… 算什么? 这算什么? 顾霜晓风格的报复吗? 因为恨他说了“我们离婚吧”这种话, 所以想让他品尝同样的痛楚吗? 如果是,那么她无疑已经成功了。 然而,直觉告诉傅明寒,这并不是一种报复, 她想和他离婚的心情是真实的,诚恳的,无可动摇的, 正如他之前一样。 正是因为明白,所以才愈觉无力。 舌尖上似乎还能品尝到蜂蜜水与黄酒的味道, 然而再回味, 却是浓重的苦涩感。他知道自己已经后悔, 可又偏偏不知道该如何去挽回,又或者, 无论如何都已经无法挽回了。 现在的她, 到底是怎样想的呢? 他不禁又透过后视镜看了她一眼, 她神色不变,好似已经睡着。 不到两小时的路程转瞬即逝。 再一次将车停在家中的车库时,傅明寒居然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就在他犹豫着要不要叫醒顾霜晓时,他看到她睁开了双眸,眼中清明,何曾有一丝睡意。 意识到这一点的他,嘴角不由浮起一抹苦笑。 按照预定,此时傅明寒该去上班了,可他却沉默地跟着她回到了屋中。听到她说“稍微等我一下”后,他就安静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然后等到了一纸协议。 很眼熟。 正是他之前拿给她的那份。 也许这世上真的存在因果报应这回事,若非如此,他此刻又为何坐在这里看着这纸他亲自找人拟出来的协议呢? “离婚协议我已经签好了。”顾霜晓坐在傅明寒的对面,如此说道。 三天时间太短,她顶多只能让他过的舒心点,没法给他太多补偿。至于那件事……那只是个有点尴尬的意外。都是成年人了,她相信时间会把它抹去,他们也会默契地将它遗忘。 思来想去,她唯一能给他的,也只有他想要的自由和安宁了。 她郑重地将手中的协议推到他面前,诚恳地说:“一直以来,给你添麻烦了。” “……” “以后不会了。”她笑了笑,“以后还是朋友,有空常联系吧。”这无疑是句假话,哪有离了婚的夫妻没事常联系呢?那太奇怪了。可除此之外,她也不知道此刻该说点什么,毕竟哪怕轮回了那么多世,她这也还是第一次离婚。 然后,她看到一直低垂着头的他抬起头,露出了几近脆弱的表情。 这让顾霜晓觉得既讶异,又茫然。 她已经给了他想要的不是吗? 可为什么……他会露出这种神色呢?就好像她正在伤害他一样。 那神色一闪即逝,快到好像是她在做梦。她看到他重新戴上了沉默如金的面具,凛声答道:“我知道了。”说罢,他再次低下头,沉默不语。 顾霜晓也不知说些什么才好,于是站起身,犹豫了下后,她抬起手,轻轻地摸了摸傅明寒的头,柔滑的发丝自她指尖穿过。然后她看到他的身体僵了下,紧接着,如同茫然的孩子般抬起头,有些呆愣地注视着她。她鬼使神差地俯下身,轻轻地啄吻了下他的额头,真诚地说:“傅明寒,我以后会好好过,你也要过得好啊。” 傅明寒的唇角颤抖了下。 他能感受到,她是真心诚意地在祝福自己,但同时,他却觉得自己被诅咒了。因为他突然发觉,从拿到这纸协议的这一刻起,自己大概从此以后都没法好好过了。 名为祝福的诅咒。 才是她送给他的…… 最后一份礼物。 他接过收下了,意外地并不想拒绝。又或者说,根本没法拒绝。 傅明寒也不知自己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了多久,直到接到一个来自公司的电话,才麻木地站起身,开车朝公司赶去。 而另一边,顾霜晓也是直接开车到了父亲的家中。 对,父亲的家,而非她的家。 正是早餐时分,顾霜晓到时,顾恒一家人正围坐在桌边吃早饭。 顾恒另娶后,先得一女,再得一子。 女儿的名字随顾霜晓,叫顾清晓——顾霜晓是霜降时出生的,顾清晓则出生在清明时节。 顾清晓只比顾霜晓小半岁,这也是顾霜晓无论如何都不能原谅顾恒的最主要原因。顾清晓出生十年后,顾恒如今的独子顾夏才出生。原本顾恒还是想随着顾霜晓的名字给儿子取名的,妻子却无论如何都不肯同意,最后他一折中,去掉“晓”字,出生在夏至左右的儿子取名叫顾夏。 顾霜晓今年二十五岁,顾清晓二十四,顾夏十四。 “霜晓,你怎么来了?”顾恒一看到顾霜晓,顿时开心极了,抬起手就招呼说,“快来坐,吃早饭了没?吴妈,快给她上一份。” 大约是因为心有愧疚的缘故,顾恒一直对顾霜晓疼爱有加,并且直截了当地对现在的妻子儿女说过,他死后,财产会留至少一半给大女儿。但从前的顾霜晓根本不在乎这个,现在的顾霜晓自然更是如此。 她也懒得走过去,只站在原地,冷冰冰地回答说:“不用了,我来只是想和你说件事。” “什么事啊?”顾恒站起身,既然女儿不过来,那他自然只能亲自过去了,“是不是没钱花了?还是想通了,想去家里的公司上班?” 听到前半句话,顾恒现在的妻子——张梦怡的脸色已经不那么好看了,结果再一听到后半句,她的脸色赫然一变,恨不得立即就开口阻止,却被女儿自桌下踢了下腿。 张梦怡抬头看向坐在对面的女儿,只见她正对自己摇头,示意她不要冲动。 张梦怡咬了咬唇,心不甘情不愿地扭过头,哼了声,却也到底没说什么。她知道自己脑子没女儿的好使,所以一般这种时候,都会选择听女儿的话。 而另一边,顾霜晓却并不想享受来自于顾恒的浓厚父爱,很是直接地说道:“我和傅明寒离婚了。我只是来告诉你这件事。” “……” 一言既出,整个屋子都安静了下来。 顾恒站起时忘记放下的筷子,“啪”的一声自手中滑落,坠落在地上,其上沾染的粥液,溅了几滴在他的睡裤腿上。 张梦怡被惊到直接忘了刚才的不快,目瞪口呆地看着顾霜晓。 顾清晓与弟弟顾夏对视了眼,双双好奇地看向和自己有着一半相同血缘的姐姐。 “什么玩意?”惊怒之下,顾恒说出了多年未曾说过的家乡方言,“离婚了?什么时候的事?谁提出来的?傅明寒?是他对不对?他欺负你了对不对?!玛德!”顾恒怒骂了声,来回走了几步后,怒意十足地说道,“没事,霜晓,没事,这事有爸爸给你做主!我现在就带你去找傅家,给你讨个公道!他傅明寒既然娶了你,就得负责好好地照顾你一辈子!离婚?门都没有!就算你们真离了,他也得八抬大轿地把你重新娶回家去!” 面对着情绪激动的顾恒,顾霜晓已经不想追究他到底是真的父爱爆棚,还是心疼即将会停摆的“商业合作”,只冷静地说道:“离婚是我提出来的。” “……什么?”顾恒的脚步顿住,他瞪大双眸,不可思议地看着顾霜晓。 知女莫若父。 虽然大女儿和他的关系不好……甚至可以说很差,但他能感觉到,她很爱傅明寒。既然如此,又怎么可能会主动提出离婚? 难道说…… “他外面有人了?!” 这是唯一的可能。 听到这句话后,顾霜晓轻嗤了声,她似笑非笑地注视着自己的父亲,言下之意很明显—— 你有什么资格说这句话? 顾恒的脸顿时涨红了,他很想斥责顾霜晓,可既然心中有愧,又如何骂的出口。 “他和你不一样。”顾霜晓来这里不是为了打脸的,也没有兴趣与顾恒争论他到底“是不是个渣男”,她只是单纯地来通知他这件事,免得他没皮没脸地又去给傅明寒和傅家添麻烦,“我们都觉得这段婚姻已经无法维持,于是和平分手了。” 64.混完周四是周五!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以后绝对不能随便喝酒了! ……不对, 这种时候应该先捞人。 人呢?! 她连忙趴在船舷上朝下看去, 只见那个倒霉蛋正在水中拼命地扑腾着,她连忙拿起竹篙朝他探去:“抓住!”待他抓住后,顾霜晓微一用力,便轻轻松松地将他从水中扯了上来——灵气本身就有改善身体素质的作用,所以她现在还不至于“力大如牛”,却也绝对可以称得上是女壮士一枚了。 乐灿上了船,趴在船舷上就是一阵咳嗽,不得不说,他现在倒是符合他自己刚才对水鬼的想象——浑身上下湿漉漉地从水中爬出…… 他咳了好一会,正欲转头说些什么,蓦地后脑一疼, 随即便失去了直觉。 为啥会这样呢? 自然是因为顾霜晓打了他的头…… 她这么做自然不是因为想要杀人灭口,如果她真想这么做刚才就不会救他, 只是单纯地觉得麻烦。因为她突然想起自己似乎在电视或海报上见过这人的这张脸, 再联想到他刚才说过的那句“你不认识我?”, 可以想见他的身份必然是位公众人物。 原本她只需要把他带到镇上, 但眼下,她把人踢下了水, 怎么着也要负责把他的衣服弄干, 说不定还要包吃包住, 一来二去, 说不定就会引来狗仔, 这可就很不妙了。 她决定将一切麻烦掐灭在苗头。 于是乎…… 当乐灿醒来,他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靠在路边的柳树下睡着了。 “嘶……”大概是因为头靠的地方有些不平整的缘故,他觉得自己的后脑勺有些疼。他一手捂着头,皱眉思考了片刻,隐约响起自己之前似乎是走累了,然后随便扯掉了头上的伪装,找了棵树准备靠坐着休息下,结果休息着休息着就不小心睡着了。 似乎还做了个有点旖旎又有点可怕的梦? 荷花…… 莲蓬…… 萤火虫…… 还有一位自称“水鬼”的白裙女子! 但其实,她应该是人类,就算不是也肯定不是鬼。因为他清楚地记得,她伸出手将他拉上水的时候,虽然手上的其他地方凉瑟瑟的,但掌心的确是温暖的没错。 水鬼怎么可能会有温度? ……等等,这是一个梦吧?他和梦较真什么呢? 想到此,他跳站起身,转过身朝荷花荡看去。 微风拂动,送来缕缕荷香。 萤火虫飞舞,点点绿光闪烁。 这景色无疑是极美的,然而无论哪里都找不到梦里的那艘船以及那个白裙女子。不过这也是正常的吧,毕竟是在做梦。 至于乐灿为何如此肯定这一点,理由很简单。 在梦中,坠水的他浑身衣服都湿透了,而此刻,他身上却干干燥燥,没有一点水湿的痕迹。再看看时间,前后他睡了不到半小时,如果刚才的一切不是梦,他衣服不可能会干得这么快。 思及此,乐灿叹了口气,不知为何居然觉得十分遗憾。而就在此时,他听到身后传来了说话声—— “小伙子,大晚上的,你怎么一个人站在这里啊?!” …… 远远地看着那人上了镇上人的车,连人带舟一起藏身于荷花丛中的顾霜晓略松了口气,站直身体,重新拿起竹篙,继续回家之旅。 没错,是她用了点小手段弄干了刚才那男子的衣服,也是她稍微修改了下他的记忆——不过不敢做的太过分,毕竟她向来不擅长此道,现在又只能用最粗陋的手段。她非常庆幸他手上戴的手表防水,否则还真有点麻烦。毕竟烘干的衣服还能穿,烘干的手表却未必能用了。 把那人丢到树下后,她倒是想走,但考虑到他长得似乎不那么安全,万一被过路的谁给……劫了色,好像就很不妙了。 眼下总算是解决了。 顾霜晓摇了摇头,兀自撑船离开。 而此时。 坐在电动三轮车后斗上的乐灿正在与司机交谈。 四十来岁的司机虽然会哼上几句乐灿的歌,却压根不知道“歌名是啥”、“歌是谁唱的”、“乐灿是谁”之类的事,自然也就没认出乐灿,只把他当成了一个最普通不过的搭车人。在借手机给乐灿打完电话后,他很愉快地拉着后者唠起了嗑。 “师傅,你们这条河有什么传说吗?” “传说?小伙子你这话可问对人了,我跟你说,关于这条河的故事可多了。我跟你说……” 已经初步了解到这位大叔话痨本性的乐灿打断了他的话,直奔重点:“我是说,有没有什么与水鬼或者水妖有关的传说?” “水鬼?”司机大叔思考了片刻,一只手松开车把手猛拍大腿,“你别说,还真有!我跟你说啊……” 就在乐灿被特别擅长说故事的司机大叔带进坑中时,顾霜晓也是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她将船系在了后院外的树上,抱着莲蓬越过院子进了屋。 走到前院时,只见黑狗与橘猫正肩并肩趴在地上萃取灵气——这就叫有样学样,她觉得躺着比较舒服,它们则觉得趴着比较舒服。 顾霜晓无声地笑了下,也没打扰这两只勤奋向上的“小妖精”,只是将一小堆莲蓬放到了它们的面前,确保它们能在结束修行后第一时间看到。 而后便自去收拾洗漱了。 出于“避免麻烦”的考虑,之后的几天顾霜晓都没出门。反正家里不缺菜,想买的东西也差不多买齐了,她当然可以心安理得地宅。 她也没刻意关注过那个男人到底是谁,反正也不会再有什么交集。 所以,她自然也不知道,次日天刚蒙蒙亮时,乐灿就被接了电话赶来的经纪人和助理给接走了。没办法,他的伪装之前被他自己给扯掉了,脸上粉丝之类的事物也差不多都被汗水冲刷殆尽,再继续待下去,绝对会被粉丝们认出来的。 眼看着在家里借助了一宿的小伙子上了辆一看就挺豪华的车,司机大叔低头注视着手上的“大红包”,一脸懵逼地问自家媳妇儿:“难道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 “谁知道呢。”同样不追星的大叔媳妇儿一把从丈夫手中抽过钱,数了数后,一脸满足地说道,“你以后晚上没事就去镇子外面兜几圈。” “……你以为这种好事能天天碰上?” “万一呢!你想中个五百万不还得先买彩票吗?!” “……倒也是。嗳!你别都收走啊,给我留一张。” “你要钱干嘛?” “给车加油。” 大叔媳妇儿一想这的确是正事,于是就给了一百块给丈夫,然后就见后者丢下句“我去买点早饭”,就溜了……片刻后,她反应过来,自家男人开的是电动车,根本不需要加油!这混蛋肯定又拿钱去买烟了! 且不论司机大叔回家后会遭遇怎样的待遇,反正乐灿此刻是正在被自家经纪人唠叨。 保姆车的空间是极宽敞的,于是他舒舒服服地架起了两条大长腿,一手撑着下巴,漫不经心地听着“废话”,左耳进右耳出。 经纪人看着他油盐不进的模样,叹了口气,只觉得头疼地厉害,可这就是个祖宗,打不得骂不得,只能供着。之所以如此,不仅是因为乐灿如今算是他们公司的一哥,也是因为他本身…… “我跟你说话呢,你听见没?” “听见了。” “那你复述遍我刚才说的话!” “太长了,麻烦。” “……”喂! 经纪人气得正想继续唠叨,就见乐灿抬起一根手指抵在唇上,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别闹,我突然有灵感了。” 经纪人:“……”你骗鬼呢!早不来灵感晚不来灵感偏偏这个时候来?! 他简直气不打一处来,可也真不敢吵了,没办法,乐灿这种天才创作型歌手的灵感就是这么珍贵,一旦吓跑了,那就可能损失支票本上的n个0啊! “老王。”乐灿突然又开口说道。 “……都说了别这么叫我。” “我想换新专辑主打歌。” “……你疯了?”经纪人王洋只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乐灿这个人就是这样,在你觉得已经看到了“任性的顶峰”时,他又“唰”地一下给你刷新认知! “我很认真。” “不是,什么都筹备好了,就等选址开拍了,结果你临时跟我说要改?”王洋简直无语凝咽,试图口头说服。 65.混过周五到周六!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然后, 齐静醒了, 警觉性很强的顾霜晓立马也醒了。醒来后第一个想法是觉得这梦够荒谬的, 第二个想法就是……可惜醒的太早, 没吃到梦里的蛋糕。 她正有些遗憾, 就见齐静从被窝中伸出双手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打着呵欠说:“早……”她的脸上毫无阴霾, 仿若已经将昨夜的事忘了个一干二净。 “早。” “咦?你昨晚床头放了花瓶吗?”坐起身的齐静惊讶地看着顾霜晓的床头。 “……嗯。”顾霜晓果断地选择了撒谎, 没办法, 她总不能说“我半夜闲着没事,特意跑起来摘了花插瓶子里”吧?绝对会被因为“齐老师”唠叨个半小时。 好在齐静也没纠结这事,爬起床穿好衣服就准备回家洗漱——今天是工作日, 她还得上班。 她特别羡慕顾霜晓:“还是你好,都不用上班,寒假到底什么时候才来啊!” “快了快了。”顾霜晓没什么诚意地安慰说。 “我走了啊!你早上记得做点早饭吃,别将就,你现在可是两个人。” “知道了, 路上小心。” 挥别齐静后, 顾霜晓收拾停当后,走到厨房中淘米煮粥,又顺带从冰箱中拿出昨天包好的饺子, 素馅的蒸肉馅的煎, 再搭配上自己拌的小菜, 早餐也算是丰盛了。她这孕怀的不辛苦, 一方面是因为她如今的体质很好,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孩子不折腾”,至少到目前为止,包括胃口在内的诸多方面都没受到什么影响,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以至于有时候她都觉得自己怕不是“怀了个假孕”。 她这边带着猫狗小日子过得逍遥,齐静那边心情却不是很美妙。 说来这事还真和顾霜晓有点关系。 齐静大清早吃完饭去上班,才刚到办公室,就被一同事给拉住了。 “……长姐,有事吗?” 被她喊做“长姐”的女人四十来岁,姓宋单名一个“嫦”,嫦娥的嫦。当然,她本人和嫦娥的相似度……嗯,不提也罢。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就是那种最典型的“办公室长舌妇”,最爱拉着人说东家长西家短,整日里以八卦和传播各种谣言为己任,又因为名字里有个“chang”字,所以大家与其说是喊她“嫦姐”,倒不如说是喊她“长姐”——长舌的长,而非嫦娥的嫦。 只是不知道擅长八卦的她,自己知不知道这回事。 齐静不否认自己偶尔也喜欢拉着朋友和关系比较好的同事八卦下,但她觉得自己在这方面还是有点底线的,至少和宋嫦不同。嗯,用李云龙的话说就是“她们尿不到一个壶”……额,这说法太难听了,还是换一个——她们就不是一路人。 所以平时长姐在办公室里“高谈阔论”时,齐静向来是抱着“权当是噪音污染”的心态,听完了事。所以两人的关系也是不冷不热,属于“见面能打招呼”的普通同事。 而眼下,长姐突然就突破了“安全距离”,这让齐静有点方。 长姐一看办公室里的其余人都朝她们两人看来,心里特高兴,顿时又多了几分激情,她清了清嗓子,说道:“齐老师啊,是这么个事,我听说你那个几个月前搬到镇子上住的大学同学已经离婚了?” 其他人一听这话,纷纷竖起了耳朵。没办法,乡镇小地方,新闻什么的本来就少,顾霜晓又太显眼,被人关注实在很正常。这些人也未必有什么恶意,只是……八卦什么的,不听白不听啊! 齐静却是个“护犊子”的,听长姐把话题放在了自家好友身上,顿时就伐开心了,硬梆梆地回答说:“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 长姐就有点不高兴了:“是不是你总得给个明白话啊,我这边还担着其他人的嘱托呢!” “什么嘱托?” “你那同学怀孕了不是?这怀孕的女人啊,身边没个男人总归是不行的,这不,就有人嘱托我,问问你能不能帮忙拉个线做个媒,我跟你说,这可是做好事,将来肯定有福报的!” 齐静皱起眉头。 顾霜晓怀孕才三个多月,并不算显怀,只是有些事既然被同时被几个人知道,那就不可能还是秘密。所以,她怀孕兼刚离婚的事早就在镇子上传开了,也有人因此在私下里说了点风言风语。不过绝大多数人知道了八卦了一回就完了,唯有少数人,正如她丈夫童和平之前所说的那样,不仅没消停,还反而因此起了点小心思。 “是谁托的你?”齐静问道。 “陈家老三知道吧?住镇东边家里开了家超市的那个,家底殷实着呢,你同学嫁他不亏。” 齐静被气笑了,都是一个镇子上的人,当她傻呢! “陈家老三,陈西?他们家的超市我怎么听说是他爸妈开的呢?倒是他,快三十了也没个正经工作,一年里最多出去打三个月工,剩余九个月倒在家里吃住,还经常拉着人打牌,一打就是一整晚。” 长姐被当面打了脸,顿时有点心虚,却强辩道:“他爸妈的不早晚是他的吗?” “你都说了他是老三,上面还有两个哥哥。” “那也不可能一分都不留给他,再说了,你那同学自己不挺有钱的吗?将来两个人结婚了,你同学出钱,陈家老三出力,日子多好过!” “听你这话说的,我同学结这婚图什么啊?就图他是个男人?”齐静很不客气地反驳道,“有句老话你听过没?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可到处都是!” “你!齐静我跟你说,你不要‘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你们都看看,我好心帮忙,还反倒被骂了!” “我可听说你女儿还没结婚呢,陈家老三真那么好,你为啥不介绍给你女儿?让他做你女婿多好啊,家底殷实,家里还有间超市呢!” 长姐被怼地火冒三丈,整个人都怒了,于是开始口不择言:“再怎么着!人陈家老三也是个清清白白的好小伙子,不像你同学,一个女人不清不白,突然就怀了孕,我……啊!!!” 她之所以会惊叫,是因为齐静二话不说地就拿起一边桌上的黑板擦糊了她一嘴巴。 “你干什么?!” “帮你擦嘴,脏死了!”齐静冷笑。 “你!”长姐怒气冲冲地冲上来欲打齐静,却被办公室的其余人一把拉住,她一边挣扎一边大骂道,“放开我!放开我!我今天一定要给这个小丫头片子一点教训!还有没有一点家教了!” 齐静也不是吃素的,她抬起手把袖子一捋,随手冲桌上操起一根上课专用的大型圆规,针尖正对着长姐,说道:“你们放开她,就让她过来!今天我不把她打得哭爹喊娘,我就不姓齐!” 长姐:“……”吵架而已,要不要这么拼! 可齐静的眼神和脸色分别不是开玩笑的。 瞬间怂了的长姐于是配合着办公室其他人,“被拖”走安慰去了。 齐静见她离开,冷哼了声,回到位置上坐下,顺手将圆规往桌上那么一拍。 “啪!” 办公室的其他人都下意识地抖了下,面面相觑,互相传递着眼神。 从一开始就一直淡定地坐在角落里喝茶、存在感微弱的、即将退休的何老师总结陈词:“齐老师,你今天可真是让人刮目相看。” 办公室其余人暗自点头赞同:的确,平时看齐老师和颜悦色的似乎很老实很好欺负,没想到发起火来这么彪,bb完就直接上手,真是人不可貌相,咬人的狗不叫啊! 齐静神色镇定地笑了笑:“何老师你客气了。” 这气势叫一个狂霸酷炫拽。 然而…… 她藏在桌子下面的手却在微微发抖,没错,她直到现在都还在后怕……qaq 她向来不擅长与人争执,自然更不擅长与人打架。刚才发怒也是因为宋嫦实在太过分了,至于动手,嗯,那也纯属“因怒出手”,其实压根没想那么多。 不过她心里倒是一直牢记着顾霜晓曾经说过的一句话。 有一次她无意中与霜晓谈到长姐,觉得自己总有一天会和对方发生争执,而当时的顾霜晓对此只说了一句话—— “对付这种人,就一条——你表现地够狠,他们自然就怕了你。” 齐静暗地握拳,泪流满面:霜晓,你说的真对!但你没告诉我狠完后腿会发软啊啊啊,再过五分钟就该去上课了,万一到时候我站不起来怎么办??? 其实这也正常,毕竟她穿越过太多次了,如若不是运气很好地在最初就拿到了与记忆相关的秘法,她大概早就变成疯子了——有时候承载的记忆太多,真的不是件好事。 66.周六不想收拾东西!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或者严格意义上说, 她并不是失踪,因为失踪的定义是不见踪迹,下落不明。但是, 顾霜晓在离开之前, 有给自己认为需要留信的人留信—— 她名义和血缘上的父亲,顾恒。 没错, 她根本没给傅明寒留信,因为根本没必要啊。试想下,她要去随便找个小地方隐居了, 还特意给前夫留个言说“我要走了, 别找我啊!”, 这不存心给人找不痛快吗?简直好像在指着鼻子说“我这样都是因为你”一样。这种缺德事, 顾霜晓是不屑做的。 当然,她虽然事先料到了傅明寒迟早会知道这件事,却完全没料到傅明寒会找自己……说到底,离了婚他们就不再是“家人”了,而是从此需要各自奔向新生活的“过去的老熟人”。绝大多数人在知道过去的老熟人行踪不明后, 顶多会感慨下,再稍微回忆下过去一起的时光, 然后就该干嘛干嘛去了。 至于顾恒…… 说实话,顾霜晓面对这个“父亲”时, 心情总是很复杂。 作为一个男人, 一个丈夫, 他简直是糟透了!但作为一个父亲,他即使另娶也完全没有变成传说中的“后爹”,也许是因为心中有愧的缘故,他对她简直可以说是呵护备至(虽然她完全不需要),这样的满腔父爱被拒绝后,无从发泄的他选择在金钱上补偿她,予取予求,从无二话。 但即便如此,即便经历过那么多次穿越,如今再看,她发现自己果然还是不能原谅他。 不过不原谅归不原谅,离开前姑且还是需要通报他一声的,免得他二话不说去找傅家的麻烦,那可就有乐子瞧了。 毋庸置疑,顾恒看到顾霜晓让人刻意晚了几天送到的那封信时,内心是崩溃的。与傅明寒一样,他第一时间去了大女儿可能初出现的几个地方寻找,结果却除了失望还是失望。他也抱着希望去问了前女婿傅明寒,然而后者却抱着和他一样的心态。曾经的翁婿二人久未谋面,没想到一见面谈论的居然是女儿(前妻)的“失踪事件”,不得不说真是颇为讽刺。 更妙的是—— 在傅明寒看来,顾霜晓之所以会“离家出走”完全是因为他擅自提出离婚。能让她心灰意冷到这个地步,身为罪魁祸首的他简直是罪无可恕,所以此刻,他对顾恒充满了愧疚。 而在顾恒看来,自家原本就很任性的大女儿不仅擅自提出了离婚,还擅自失踪,把前女婿给折腾了一回又一回,瞧他这疲惫的脸色和略有些凌乱的衣服,怕是有挺长时间没好好休息过了,不会一直在找人吧?这可真是……坑人呐。于是乎,他也对傅明寒充满了愧疚。 两个互相对对方心存愧疚的人,自然是很好沟通的,具体事例请看之前的傅明寒与顾霜晓。当然,这两个年龄差距的男人之间绝不会萌发爱情…… 于是翁婿俩有商有量地继续找起了人,讲道理,科技社会,信息社会,想找个人应该是不难的,尤其顾霜晓临走时身上还带着银|行|卡,本人也从未有过什么出走经验。但最终的结果却让他们无比失望,大把钱撒下去了,所谓的侦探也找了一打,然而就是找不到,怎么也找不到。这一方面是因为顾霜晓自己用了点小手段,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傅恒与傅明寒提供了错误的信息——没办法,他们了解的是过去的顾霜晓,而非现在的,所以侦探们调查时纷纷将目光放到了诸多大都市上…… 找来找去也没个结果,到最后,顾恒自己都有些死心了。 在他看来,大女儿这是铁了心地想要一去不回了,他甚至怀疑她是不是偷偷摸摸走非法渠道偷渡去国外了。是,他在国内是有几个钱认识几个人,但去了国外谁认识他是谁啊? 思来想去,最后他的头发足足白了一大把,心态也整个地有些崩。 这也难怪。 毕竟一直以来,顾恒与顾霜晓这对父女就保持着一种相对畸形的关系。一个只会只能用金钱来补偿对方,一个则是抱着“我就要拼命花你钱让你心疼让你老婆和其他孩子不痛快”的心态拼命折腾。双方都习惯了这种事,而今,顾霜晓突然抽身而去,被留下来、被丢弃的顾恒,能好受那才叫怪事了。 不过说到底,自作自受罢了。 若是若干年前他能管得住自己的下半身,如今说不定就真没有这些破事了。 而傅明寒,依旧没有放弃,或者说,他不想放弃—— “傅先生,很抱歉,我们努力过了,但真的找不到您夫人。” 不知多少个侦探如此对他说过,而他对此的回应从来都是—— “继续。” 他会一直提供金钱,所以这些人也得为他继续找下去。 没人会和钱过不去,于是顾霜晓的“搜索工作”,依旧在持续进行中。 对这些完全不知情的顾霜晓,小日子过得还不错。亲爹收到她的信后会有多头疼,她其实是有所预料的,不过并不觉得愧疚,反倒觉得痛快。说到底,这些年来她不断地闹他折腾他报复他,又何尝不是在折腾她自己。她早该发觉的,只要依旧和顾恒保持联系,她就会永远记得被背叛的痛苦。 而今,抽身而去,反倒觉得轻松了不少,海阔天空。 一个月的时间,足以让她完全熟悉现在的生活。 厨房中。 顾霜晓动作熟练地将锅中的菜盛到盘中,还不等她将炒好的两个菜端到饭桌上,只见一黑一橘一猫一狗直接闪进了厨房内,然后很不要脸地绕着她的腿蹭来蹭去。 “……知道了知道了,有你们的份。”顾霜晓有点无奈。 虽然说这俩倒霉孩子不需要她喂食,但她还是很负责任地买了猫粮和狗粮回来,没成想它们对此毫无兴趣,反倒是更喜欢她自己做的饭菜,并且不知何时就养成了“饭点蹭饭”的好习惯。珍贵的修行之法她都分享出去了,没理由不舍得这点饭菜啊,所以她也养成了每餐多做一点的好习惯。 至于那些猫粮狗粮……嗯,被这两个扛把子当成了给小弟们的“打赏”—— “汪汪汪!” 【翻译:二哈今天干的不错,奖励狗粮一把!】 “喵喵喵!” 【翻译:大花今天巡视有功,奖励猫粮一碗!】 瞧瞧,这年头连猫狗都学会了收买“兽”心,当真是世风日下兽心不古。 因为上午干了点别的事,所以顾霜晓午餐吃的有些迟,不过也无所谓了。然而,她才刚分完饭菜,就听到外面的院子中传来了脚步声。无需分辨来人是谁,因为对方才一进院子就已经开口喊话了—— “霜晓,我来了!” 能如此自由地出入顾霜晓家的人,目前为止就一个。 齐静。 事实上,镇上的其他人对顾霜晓不是不好奇的,只是后者对人际交往抱着“随缘”的心态,看似客客气气,实则暗藏距离,反倒让人不好接近。 “咦?你这个点才吃饭啊。”齐静一路找人找到餐厅,惊讶地说道。 “是啊,坐下吃一点?”顾霜晓邀请道。 “不了不了。”齐静连连摆手,“我才刚吃完没多久,饱着呢!”说到这里,她难言苦闷地抬起手捏了下自己的小肚子,“怀文文的时候我长胖不少,到现在都还没瘦回去,可不能再多吃了。” “你这不叫胖,叫丰腴。”顾霜晓安慰道。 齐静却不吃这一套,摆了摆手:“丰腴不就是听起来有文化的胖嘛!” 顾霜晓:“……”两者还是不同的吧……算了,一个自认为自己胖的妹子,是永远也不想分清楚这二者区别的。于是她机智地转换了话题,“文文呢?” “别提了,那小子跟小猪似的。”提起儿子,齐静嘴角浮起笑意,“吃完就犯困了,正睡着呢。不管他了,我来找你是想告诉你一件大事!” “大事?”在桌边坐下的顾霜晓挑了下眉,夹了一筷子菜塞入口中,“什么大事?” “你还记得我堂弟吧?” “我记得你堂弟是叫……钱儿?” “什么钱!她叫齐安啦!”齐静一屁股坐在桌边其他凳子上,“他现在在某家娱乐公司工作,所以内部消息格外多,你懂的!” “哦。”顾霜晓又吃了一口菜。对不起她不懂,穿越前她就不怎么追星,穿越后就更没这个可能了。然后她就听到齐静有一种神秘中带着激动,激动中又带着神秘的语气对自己说—— “她刚才打电话跟我说,乐灿要来咱们这里了!” “乐灿?”顾霜晓愣住。 “嗯嗯!” “乐灿啊。” “嗯嗯!” “我问你个问题啊。” “嗯嗯!” “乐灿……是谁?”顾霜晓歪头。 齐静:“……” 这让他有一种深入骨髓的疲惫感,事实上,自从和她结婚后,他经常会有这样的感受。 67.周日过完是周一!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哦, 是猫老大和狗老大啊。”齐静顺着顾霜晓的目光看去,如此说道。 这一猫一狗都是从别的地方流浪过来的, 很少有人会给流浪猫狗取名字, 所以在它们“一统江湖”后, 镇上人都称呼它们为“猫老大”和“狗老大”。 顾霜晓饶有趣味地看着那正瘫在屋檐下纳凉的猫狗, 乍看之下还真看不出来什么“王者气场”,狗就是最普通的大黑狗, 耷拉着耳朵, 还有点蔫吧,猫也就是最普通的橘猫,胖乎乎的,摆出个“农民揣”的姿势,眯着眸, 看起来颇有几分憨厚之感。 不过, 不管是猫还是狗, 乍看之下还真都看不出是野猫野狗,身上干干净净整整洁洁, 皮毛看来顺滑异常,可见它们把自己照顾得很好。 许是见顾霜晓对那两只动物颇感兴趣, 齐静有些担忧地抬起手拉扯了下她的衣摆,说道:“这猫和狗虽然轻易不伤人, 但你最好还是别去招惹它们。” 说罢, 她还跟顾霜晓举了个例子。 就几个月前, 也有几个外地人搬到了镇上居住,也不知是不喜欢猫狗还是残忍心理作祟,他们住了一个多月后,居然在摆在门口的饭菜中掺了毒,毒死了两条狗一只猫。镇上有人气不过就上门理论了两句,反倒被这几人给奚落了回来,大致意思是“我在门口药老鼠,关你屁事,这些猫啊狗啊吃了东西死了,是它们自己运气不好!”,把人气到没话说。 这种事,报警也没用,毕竟又不是药死人,只是药死个猫狗。 所有人原本都以为这事情只能不了了之,结果事态的发展却让不少人目瞪口呆。 当夜,这家人养的鸡鸭就全被无声无息地咬死了。 也不知是他们睡得太熟还是下手者动作太轻,反正当晚这家人完全没发现这件事,直到第二天清晨打开院子门,才发现被咬死的鸡鸭被整齐地排放在自家门口,一只不多,一只不少。 这家人当场就闹腾了起来,还报了警,不过线索太少,最终也没查出个什么结果。这家人不信,还拉扯着警察说他们徇私不管事,气得人都不想说什么了。 这事过去后,他们家时常会发生怪事。 比如井水的盖子被掀开,里面被丢进了动物尸体。 再比如一觉醒来院子里满是动物粪便。 …… 总之是折腾地这家人苦不堪言。 到这里,所有人都明白这事情估计是镇子上的猫狗们干的,他们在为无辜枉死的同伴报仇。镇上人虽然讶异于猫狗的仇恨心,却也只是冷眼旁观,说到底,这群人自己造的孽,活该! 这家人也试图打猫打狗,但只打了一只,就有其他猫狗相继围上,也不咬人,就是蹲坐在原地看着他们,那目光冷冰冰的,渗人得厉害。 最终,那家人灰溜溜地搬走了。 至此,镇上没人再敢无缘无故打骂镇上的野猫野狗。反正这些猫狗平时从不伤人,还会帮忙看家护院,看着孩子不被拐子带走,捡到钱包衔回失主门口…… 说到底,他们对它们的情感就是既爱且惧,和平共处。 面馆的老板娘作为镇上人,自然不会说这些猫狗的凶悍之处。而齐静,身为朋友,她自然不希望自己的小伙伴才刚搬来就因为招惹了猫狗而被迫搬走,所以才把这些事情说的格外分明。 殊不知,顾霜晓听了这话却是双眼发亮:好猫啊,好狗啊,正适合拿来看家护院! 可怜齐静还以为小伙伴听了自己的劝,放心地进裁缝店去取衣服了,顾霜晓见齐静离开,抬脚就朝路对面的猫狗走去。 她才刚走了两三步,就见那原本正惬意地享受着“二兽世界”的一猫一狗同时睁开了双眸,齐刷刷地看向自己。目光清凛凛的,满是距离和疏远感,还有着无声的警告。 顾霜晓颇为有趣地笑了笑,又往前走了几步。 伴随着她的动作,黑狗和橘猫相继爬起身,前者后侧左腿微跛,却不损气势,后者微微压低身体,颇有几分猛虎下山的气场。 顾霜晓顿住脚步,张口说道…… 齐静才刚走出裁缝店就看到这样一幕,心脏差点没从嗓子眼里跳出去:大小姐嗳!我的大小姐!刚跟你说过咱们这里的猫狗不能随便招惹,结果你就去招猫逗狗,是不是傻!是不是傻啊你! 然后,她就听到自己的大学同学用一种非常淡定、淡定到就像在说“到点了回家吃饭”的语气,对那一猫一狗说:“总在外面混着也挺难捱的吧?要不要跟我回家?跟着我,有肉吃。” 饶是场合不对,齐静也不由“哧——”的一声笑出了声来,这都什么和什么嘛!开玩笑吗?! 然而紧接着,让她惊讶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那两只向来不怎么亲人理人的“老大”居然真的解除了警戒的姿态,狗甩甩尾巴,猫拉长了下身体,然后懒懒散散、悠悠然然地走到了顾霜晓的身边,狗拿尾巴甩了下她穿着牛仔裤的小腿,猫低下头顶了下她的脚踝。 然后,同时蹲坐在了她的腿边。 齐静:“……”啥玩意?! 等等等等——等她捋捋啊! 老同学说了句“跟我走,有肉吃”,这对猫狗就真的决定跟她回家啦? 这不开玩笑嘛! 然而这却不是玩笑,而是现实。 齐静无语凝咽了半天,不得不承认,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说不定,这猫和狗就和顾霜晓特别投缘呢……嗯,她头好像是挺圆的。 好在她的优点就在于遇事从不会纠结太多,心放宽,人才会快活。 所以两个都达成了目标的女人相携着往回走。 齐静的手里晃悠悠地拎着装了衣服的塑料袋。 顾霜晓空着手,身后跟着一条跛了腿的大黑狗,一只胖乎乎的鸳鸯眼橘猫。 完全可以说是“招摇过市”了。 好在好奇的人虽多,上来询问的人却没有。 就这样,两人两兽一路走回了齐静家门口,顾霜晓正准备告别,就听到屋中传来了孩童的哭声。原本还笑呵呵的齐静顿时脸色一变,想也不想地就推开虚掩的院门跑了进去。 “文文怎么了?怎么哭得这么厉害?” 齐静丈夫姓童,儿子大名叫童文,小名叫文文。 在外人听来没什么区别的孩童哭声,亲妈却能很轻易地分辨出其中的不同。 原本打算离开的顾霜晓顿住脚步,也跟着走了进去,随即她就听到一个苍老的女声说话—— “都怪我,文文还没醒就开始收拾东西,结果玻璃瓶突然掉地上,似乎把孩子给吓到了。” 这是齐静的婆婆。 “你个老婆子,大下午的收拾什么东西,这下好,把孙子给吓到了!小孩子最容易被吓到丢魂了!” 这是齐静的公公。 “哦哦哦……文文不哭……哦哦哦……妈妈在这里……”齐静无暇说话,心疼地抱着孩子在屋里走来走去。 “我也没想到啊!这可怎么办啊!不然,阿静,咱们带孩子去医院吧?” 齐静也是心如乱麻,她原本就没什么主见,扭头见到顾霜晓走了进来,忙求助道:“霜晓,这可怎么办啊!” 顾霜晓朝她伸出手:“孩子给我抱下吧。” 齐静婆婆欲阻止,却到底赶不上齐静的动作,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媳妇麻利地将孩子塞给了顾霜晓,干瞪眼。 说来也怪。 顾霜晓才一抱住文文,他的哭声就渐渐小了下来,她又抱着他来回走了几圈,文文居然真的就没再哭了。不仅没哭,还“咯咯”地笑出了声。 一岁多的胖孩子,也有二十来斤,顾霜晓抱了一会儿就觉得累了,没办法,她现在的身体虽然不差,但也绝那么好。于是她将孩子送回给了正眼巴巴看着的齐静,后者接过后,看着正依依不舍地朝顾霜晓伸手的儿子,笑了:“霜晓,我家文文和你有缘分啊,瞧,多喜欢你!” 顾霜晓笑道:“是啊。” 有没有缘分另说,可以肯定是,这孩子刚才是真的被“吓掉魂”了。 说掉魂也有点夸张,其实就是孩子的魂魄原本就弱小而脆弱,一不小心就很容易受损,所以老话里才有“孩子掉魂”啊“要给孩子叫魂”的说法。 至于文文到了顾霜晓怀里就不哭的原因…… 嗯,和猫老大、狗老大愿意和她回家的原因是一样的。 那么问题来了,猫老大和狗老大为啥愿意跟顾霜晓回家呢? 乡下小地方,上街买鱼肉的人多,买菜的人却相对较少,绝大部分人都会活用自家或附近的土地,不说别的,自己种出来的东西,至少吃得安心放心。 68.熬过周一是周二!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她家虽然和顾霜晓外公家离得不远, 居住环境和生活环境却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一直以来她都盼着顾丫头能带着丰厚的嫁妆嫁到自己家中来,然后借着这趟顺风车, 从此过上有钱人的生活。可惜儿子不争气, 围着人转了那么多年, 结果顾霜晓到底还是嫁给了别人。 顾丫头的丈夫在此之前她也见过几次,实在没办法昧着良心地说自己儿子比他强。好在之前女儿偷偷对自己说, 他们兄妹俩合力, 已经快把这门婚事给搅合黄了。到时候, 儿子把顾霜晓娶进门,女儿傍上傅明寒这等有钱的公子哥,岂不美滋滋? 就前两天,女儿还说他们快离了, 怎么今天就一起回老家了?真是奇了怪了! 王婶暗自嘀咕着, 可惜身上没带手机, 不然真想立即打个电话给女儿问上一问。 而此刻, 被扯进屋的傅明寒也总算回过神来,他心情复杂地问:“你和……你那两个朋友吵架了?”以往她对那王婶可亲热的很,简直把对方当妈看待。 “没吵架。”顾霜晓实话实说, “只是绝交了。” “……”傅明寒忍耐了下,还是没忍住问, “为什么?” “也没什么, 就是觉得不是一路人。”顾霜晓摇了下头, 不欲再谈这个问题,只是说,“开了那么久的车,你是想躺会儿还是去书房休息会?” “去书房吧。”傅明寒觉得之前足足睡了一天一夜的自己,在很长时间里应该都不会犯困了。 “好。” 因为定期有请专人来打扫的缘故,屋子里很干净。 顾霜晓的外公外婆生前都是教师,在他们年轻时所处的那个时代,能为人师者很大一部分都是真正的知识分子。比如说顾霜晓的外公,懂得四门外语,而她的外婆,则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为此,年轻时很是受了一番磋磨,也因此留下了病根。好在一切都过去了,两位老人的寿命虽然不能说长,但都是含笑逝世的,除开不放心顾霜晓外,没有太多遗憾。 书房是外公外婆一起使用的,乍看有些凌乱,仔细一看又觉得拾掇地错落有致。 顾霜晓最喜欢书房自带的小阳台,小时候最喜欢和外公外婆面对面坐在阳台上的小桌边。有时外公教她下围棋,她却非要偷偷摸摸地把规则改成五子棋,五颗棋子连在一起后就抬手高呼“我赢了!”,惹得外公哭笑不得。有时外婆教她织毛衣,她织着织着不知怎么的就把围巾给织成了麻花,惹得外婆连连摇头。 这栋屋子,满满的都是她最珍贵的回忆。 她从不带其他人来这里,除了傅明寒。 但这一点,她也从来没有告诉过他。 顾霜晓看着走到阳台上、很自然地坐在了从前外公最爱坐的位置上的傅明寒,愣了下,随即无声地笑了下。 第一次带他来时,她也想过,很久很久以后的某一天,他和她也会像外公外婆一样肩并肩坐在一起,一起教导自己的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想着想着就笑出了声,那时他转过头疑惑地看着她,问她“笑什么”,她摇摇头,笑了又笑,就是不肯说。他也就没有多问。 说到底,没缘分。 她熟门熟路地翻找出棋盘和两个棋罐,拎到他身边,问:“下棋吗?” “好。”傅明寒点头。 他向来不怎么会拒绝她,哪怕某些要求不怎么正当。 傅明寒是随爷爷学的棋,自觉棋力一般,需要的时候陪老人家们休闲下还可以,其他场合就算了。说起来,他还真没和她下过围棋,倒是听她说过她外公棋下得很好,也不知她水准如何。 怀着这份疑惑,他看着执黑的她拍下了一粒棋子。 起手即天元么? 第二粒棋放那里? 嗯?第三颗棋子的位置好像有点奇怪。 等等,她怎么放哪里? …… 在傅明寒越来越奇怪的目光中,顾霜晓手指往棋盘上那么一按,只听的“啪”的一声,五颗黑子连成了一条直线,她志得意满地点头,宣言曰:“我赢了。” 傅明寒:“……” 顾霜晓坏心眼地看着自己这即将成为前夫的便宜老公嘴角抽搐的呆愣模样,活像一只被抢走了鱼的、胡须颤抖的猫。 “……五子棋?” “对啊。” “不是围棋?” “我说了是围棋吗?” “……”好像还真没有。 顾霜晓看着傅明寒越来越呆的模样,终于破功,“哈哈哈”地笑出声来。回归以来,这是她第一个大笑。冰封已久的情绪,伴随着这个笑容,渐渐融开。 傅明寒看着坐在对面、大笑不已的妻子,回过神来,只觉得哭笑不得,不知不觉间,嘴角也是微微勾起,露出一个虽然浅淡、却绝对发自内心的笑容。 “继续吗?”顾霜晓收拾好两人的棋子,又拿起一颗黑子。 “还是五子棋?”傅明寒可不会笨到在同一个地方接连犯两次错。 “当然。”顾霜晓“啪”的一下,又把棋子砸在了天元处,“我赢了,我先下。” 于是两人一直“杀”到了中午。 直到顾霜晓一边说着“饿了”一边将棋子丢回棋子罐中,傅明寒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居然真的陪她下了两三个小时的五子棋。哪怕是童年期,他也没有如此做过,因为太浪费时间。然而真正做了,却又意外地觉得感觉还不错。 “是去外面吃,还是买菜回来自己做?”顾霜晓问。 如果是以前,傅明寒肯定会选择前者,但早上的经历让他有些犹豫,思考了下后,他决定遵从自己的内心—— “一起去买菜?” “嗯,菜市场离这里不远,走着去就可以。” 说罢,顾霜晓站起身,率先走下楼,从厨房中找出了一个外婆曾经用过的买菜篮。见傅明寒走过来,她看着他说道:“抬起手。” “?”傅明寒有些疑惑,却还是顺从地抬起手,然后就见妻子非常顺手地将那只编织买菜篮,隔着西装挂在了他的手臂上。 “拎它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为什么是我?” 也难怪傅明寒罕见地“回嘴”,因为这菜篮和他的画风实在有些不搭调。 “挑菜是女人的事,拎东西是男人的事。”顾霜晓睁着眼胡说八道,真实原因是这篮子对年轻来说的确有点丑,和她画风也不搭啊!反正傅明寒都被她欺负习惯了,都快分了,再欺负一下也无妨……吧? “……”虽然清楚地知道她在胡说八道,但好有道理,无法反驳! 于是两人就这样画风不对地出了门。 空着双手、斜挎着包的顾霜晓走在前面,手臂上挂着个菜篮子的傅明寒走在后面,一路上甚是吸睛。 傅明寒看着前方心情似乎颇好的妻子,突然就想到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她真的会挑菜吗? 结果还真会。 没有他想的那些波折,两个人很顺利地买到菜回了顾霜晓外公家。 如若顾霜晓知道傅明寒在想些什么,八成会觉得好笑,的确,从前的她因为被疼宠地太过厉害,是不怎么会挑菜,但现在不同啊,好几次穿越时,她一睁眼就是贫苦人家,挑菜算什么,大清早就挑着菜去街上卖也做过。 午间。 傅明寒斜靠在刚好可以看到厨房中情形的墙上,安静地注视着在厨房中娴熟忙碌的妻子。结婚以来,他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能看到这样一幕。 不可否认,今天,从睁开眼的那一刻起,一切都美好得不可思议,美好到他几乎以为自己还在做梦的地步。 和她说话也好,和她下棋也好,和她买菜也好,都是那样舒适又惬意。 惬意到,他开始不自觉地想…… 如果,如果她真的为他改变到了这个地步,他真的要坚持之前的决定吗?的确,他依旧不懂得爱为何物,不懂得该如何好好地经营一场婚姻一个家庭,但如果是她的话,如果是现在的她的话,也许,也许一切都会和之前不一样。 可以吗? 能做到吗? 如若他真的选择原谅,她会一直这样吗?还是会再次回归成从前的模样? 不知道,不清楚,不明白。 太多的思绪堆积在傅明寒的脑中心中,让他头疼不已纠结万分。 然而无论情绪再如何复杂,他也不得不承认,她端出的饭菜,是真的很好吃。 以后绝对不能随便喝酒了! ……不对,这种时候应该先捞人。 人呢?! 她连忙趴在船舷上朝下看去,只见那个倒霉蛋正在水中拼命地扑腾着,她连忙拿起竹篙朝他探去:“抓住!”待他抓住后,顾霜晓微一用力,便轻轻松松地将他从水中扯了上来——灵气本身就有改善身体素质的作用,所以她现在还不至于“力大如牛”,却也绝对可以称得上是女壮士一枚了。 69.混完周二是周三!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而此刻, 它们明白了。 灵气入体,瞬间滋润了黑狗对此渴求已久的身心。哪怕数量很少,依旧让它觉得舒服到不像话的地步。片刻后, 它睁开眼, 抬头又对着顾霜晓“汪”了声, 紧接着伸出舌头,舔了舔她的手指。 这是一种认同。 “喵!”橘猫急切地从树上跳下来。 天知道它明明胖得像个球为啥还能这么灵活,也许猫这种生物真的是“液体”吧。 “喵喵喵!”橘猫围着顾霜晓绕了一圈。 顾霜晓双手抱臂,冲它哼笑了声:“你这是求人的态度吗?” 橘猫:“……” 唉, 做老大多年,它都快忘记求人的滋味是怎样的了。 想到此, 它不由鄙视地看了眼黑狗, 瞧瞧,什么叫做“奴性就刻在骨子上”, 服软服地那么快, 让它都不好继续摆出高姿态了! 橘猫一边心里抱怨着,一边非常果断地就地那么一滚,翻滚了两圈后, 它四脚朝天,肉垫和吐出的小舌头都粉嫩嫩的,还故意歪着个头, 再搭配上它胖乎乎的身体, 真是看起来要多萌有多萌。 黑狗:“……” 哥们, 你节操呢?! 且不论黑狗内心的腹诽,反正顾霜晓是被橘猫的动作给逗乐了。不过她本身也只是打算稍微吊下橘猫的胃口,所以很是干脆地也给了它磕了一点灵气。 她心里当然清楚这只成了精的喵心里打着“随意糊弄她,先把好东西弄到手再说”的心态,但是,呵呵,她的便宜是这么好占的么? “喵~~~~” 比起黑狗,橘猫的反应更加夸张,只见它整只喵就地一瘫,然后就开始一边翻滚一边娇滴滴地叫了起来,小眼神要多梦幻有多梦幻,就跟……磕,不对,吸猫薄荷吸过头了似的。 黑狗不忍直视地抬起一只前爪捂住自己的眼睛:哥啊,你忘记你是一只公猫了吗? 顾霜晓也被橘猫的姿态吓了一跳,如果不是知道灵气对人对动物都是有益无害,她几乎都要担心起它会不会因此出现什么后遗症了。但也很难说啊,就像很多猫在吸过猫薄荷后对它念念不忘一样,这只橘猫如若对吸灵气上了瘾,以后在她面前估计就再也硬气不起来了。 不过这对她来说,倒不是什么坏事。 如此想着的顾霜晓,不禁也露出了一个笑容。 吓得刚放下爪子的黑狗连忙又把爪子抬了起来,在心里哀嚎:这个新“饭票”的笑容怎么那么奸诈呢?感觉有阴谋!要不要走呢?要不要走呢?但是刚才真的好爽嗷嗷嗷,怪不得一些人类大保健过后还想继续大保健,它好像也有点上瘾了,求继续给保健…… 其实它纯属想太多。 顾霜晓之所以把它们带回来,一方面的确是因为希望有个动物帮忙看家护院,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同类间的认同感”,说到底,她与它们都是与众不同的,凑在一起做个伴又有什么不好呢? “夜晚是妖物修行的最好时候。”顾霜晓拍了拍黑狗的头,站直身体,“晚上我教你们一个萃取灵气的法门吧,虽然今夜不是满月,但有我辅助,入门应该是没问题的。”说罢,她抬手轻轻摸了把黑狗跛了的那条腿,“只要坚持修行,别的姑且不说,让你这条腿应该起码问题不大。” “汪!”黑狗一脸严肃地点了点头,和旁边正趴在地上连连吐舌头喘息的橘猫形成了鲜明对比。 “成,以后看家护院的活儿就交给你们了。”顾霜晓站直身体,走进屋内。 她先是略微收拾了下自己带来的行李——如果傅明寒看到她的随身物品一定会觉得惊讶,因为数量和从前相比那简直是天壤之别。不过这也正常,一来她现在只要自己过得舒服就行,根本不在意其他;二来修行本身就是最好的调理方法,什么护肤品、化妆品和保健品都不会比它更有效果——然后找出了个自己来时在街边买的挂件。 俗语有云“男戴观音女戴佛”,可惜顾霜晓买的挂饰中完全没有这些,她翻找了下挑选了只枣木蝙蝠挂饰,刀工和木料虽都只是一般,但胜在有几分野趣,看得出制作者雕它时起码用了几分心,而不是抱着敷衍了事的心态。而且蝙蝠的“蝠”与“福”谐音,经常被当成福气的象征,拿来送人也没什么问题。 顾霜晓所谓的“开光”当然是正经开光,咳,不需要脱衣服的那种。给物事开光虽然原理只是“把灵气注入其中,让其从此自带各种增益buff”,但细究起来却是门精细活。不说别的,光是材料的选择就能写个几本书,更别提手法技艺之类的了。不过这对顾霜晓来说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她曾经穿越到某个仙侠世界,开局就走的是“爹不疼娘不爱”流,被赶出家门后寄身于某专门出售此类挂件的铺子,在好心老板的教导下,练出了一手好“开光技巧”。 所以眼下可以说是轻车熟路了。 搞定挂件后,她又略微调整了下屋中某些家具摆件的位置,人有事情做时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眨眼就到了约定好要去齐静家的时间。 顾霜晓走出屋门,问趴在地上的黑狗和挂在树上的橘猫:“你们是和我出去还是在家看门?” 黑狗非常果断地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地走到顾霜晓面前,摇了摇尾巴,表示自己愿意跟着她出去溜达溜达。 橘猫打了个哈欠,依旧挂在树上不动,不过还是很给面子地也甩了下尾巴,示意自己还想再挂会儿。 顾霜晓也没勉强,带着黑狗就出了门。 走了大概十分钟,她就到达了目的地。除开齐静外,齐静婆婆也笑呵呵地站在院中迎接她,一口一个闺女别提多亲热了,与初见时的态度完全不同。感受到了何为“待遇提升”的顾霜晓略微一想就明白了原因,不过人嘛,难得糊涂,齐静帮她不少,所以她给她家人面子也理所当然。 “姨姨!”刚刚会走路的文文一见顾霜晓就迫不及待地扑了上来,抱着她小腿不肯放,看得初次见到顾霜晓的齐静丈夫童和平啧啧称奇。这位看来宽厚朴实的男人心中暗想,平时也没看儿子对其他人这么热情啊,所以……还是看脸?这小子长大后不会变成个色|狼吧! 身为一名父亲,童和平感觉到了浓重的危机感! “乖。”顾霜晓笑着蹲下身,顺手从口袋中拿出那只开过光的挂件,挂在了文文的脖子上。木质挂件原本就轻巧,还只用一根红绳系着,自然不会给孩童带来更多的负担。 齐静婆婆悄悄地觑着那只挂件,只见只是倒挂着的、模样很有些可爱的小蝙蝠。倒挂的蝙蝠,老话叫做“福到(倒)”或“福从天降”。这挂件本身看着倒是不甚珍贵,不像是什么稀罕物,只是也是奇了怪了,看着看着就让人越看越顺眼,越看越舒服。她没忍住伸出手摸上去,只觉得入手之处滑润微温,让人爱不释手。如果不是时机不对,她几乎想把东西从文文脖上摘下来仔细看看了。 文文也特别喜欢这挂件,抓在手中就不肯放。 齐静推了推他:“姨姨送了你东西,这种时候你该说什么啊?” “谢谢姨姨!” “不客气。”顾霜晓揉了揉文文的头,柔声回答道。 她爱心从来不泛滥,却是真有几分喜欢齐静的这个孩子,说到底只有三个字能解释——合眼缘。所以吃完饭从齐静家回去时,她就多出了一个“干儿子”。 目送齐静离开后,顾霜晓侧过头,看着桌上那被保温瓶盛装着的、犹冒着热气的鸡汤,微微笑了下。 “喵~”橘猫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仰头对着桌子喵喵叫。 黑狗沉默地坐在它身边,无声地表明着自己“也要来一份”的态度。 顾霜晓:“……” 说实话,她一直觉得这两位简直是“精分”加“闷骚”的代言兽。 小橘这倒霉孩子是典型的“有奶就是娘”,有事求人的时候卖萌技能简直是满级,没事求人的时候那叫一个冷艳高贵,说的好听点叫“精分”,难听点就是“不要脸”。 而大黑则是典型的蔫坏型,乍看之下各种憨厚可靠,其实很有点腹黑。说的好听点叫“闷骚”,难听点就叫“心机狗”! 很好很强大,不愧是开了智的。 不过无论如何,顾霜晓的“怀孕生涯”算是就此展开了。 虽然其实自己一个人也顾得过来,不过对于齐静公婆、父母两家的帮衬,她也是心存感激,毕竟说到底,他们从来就没有关照她的义务。 眨眼间,时间就流逝到了十月中旬。 正如顾霜晓之前所预料的那样,院中的石榴长得格外好,满满地坠了一树。她一个人肯定是吃不掉的,但这么浪费掉也无疑有些可惜,于是留下一些自吃的后,余下的几大袋子便全权委托齐静“帮忙处理”。后者也没和她客气,非常果断地就借了个三轮车过来把石榴给运走了,亲戚朋友发一发,领导同事发一发,街坊邻居发一发,很快就处理完毕了。事后还过来对顾霜晓说“这院子租的值,石榴特别甜”,还顺便讨了个口巧—— 70.混过周三是周四!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她是去办正事的。 之前她设想过要在前院种花后院种菜, 然而, 菜种菜苗好买, 花种却不是那么好买。经齐静介绍, 她才在隔壁镇找到了一家靠谱的店, 不过上次去时人家手里也没现货,于是她当时只好下了订单留下定金。昨晚店老板联系她说货到了,所以今天, 正是去拿钱取货。 隔壁镇不远, 乘车大约十五分钟,走水路的话也就二十来分钟。 完全不赶时间又懒得坐车的顾霜晓索性自己划船前往,她出门时,天色已然暗淡。太阳既然都退场了,天既然也就不热了,微凉的夏风顺着河面越过茂密的荷叶丛吹来,清凉间犹带着一抹荷香,让人身心舒畅。要非说有什么不足,无疑就是这一片河面因为附近都住了人, 路上的莲蓬几乎都被人摘取殆尽。不过也无所谓, 等再划个十来分钟出了镇, 河面上尽是无人摘取的莲蓬。顾霜晓每次往来时都会摘上一些带回家。 其中一半送给齐静及其家人,剩下的一半中又有大半进了黑狗和橘猫的肚子, 余下的一小半才是她的, 也算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的经典诠释了。 一来一往间, 天色完全地黑了下来。 今夜月色不是很好,但星光繁繁,足以照见归家之路。 顾霜晓的心情不错,因为这次交易很是愉快,想买的花种尽数买到了不说,老板的态度还很好,不仅打了折,还送了她一瓶据说是自家刚酿好的果酒。虽然折扣本身和果酒都不值几个钱,但说到底这种事的关键之处从来都不在钱上。 她注视着前方的拐角处,手中的竹篙灵巧地一撑,舟便轻飘飘地转了个方向,滑进了弯道之中。 附近的住户前往邻镇更多地选择乘车而非驾船的最主要原因就在这里,两镇中间的一段路弯道颇多,如今绝大部分人手都生,这么一路小心翼翼又耗神地划船过去,还不如坐车方便呢。 当然,这对顾霜晓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曾经有两世,她一睁眼就是江边渔户家的女儿,划船这属于生存必备的基本功,怎么可能不熟练。当然,无论那一世,最后这基本功都没派上啥用场。第一次她所在的村子被异国的军队烧杀一空,第二次她所在的村子则干脆在两位魔道人士的斗法中化为乌有。所以这两世,她不管愿不愿意,最后都当上了“复仇者”。 回想过去,再看看现在,顺带展望下未来,她不得不再次感慨:还是回家好啊…… 多和平,多惬意。 想着想着,她不由就坐下身,随手将竹篙往舟上那么一横,身体后靠,褪去鞋袜,将脚浸入河中。嗯,反正这年头也没人会在外面喝生水,所以她这不算“恶意下毒”,更何况她也没香港脚…… 回程刚好是顺流。 就这样,顾霜晓一边任由流水缓缓地将自己推入荷花丛中,一边在因为受惊而四散飞起的萤火虫中,舒舒服服地吃着莲蓬,顺带拿起花店老板送的那瓶果酒,一口口地喝了下去。虽然之前的惨痛经验告诉她“喝酒是会误事”的,但反正她现在是一个人,再说了,这酒就这点度数,估计等她回去的时候酒就完全醒了,没什么好担心的。 与此同时…… 乐灿的心情很暴躁。 他最近一直在为新专辑的主打歌寻找合适的mv拍摄地,连续去了若干个地方都只觉得“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直到那个叫齐安的小子说他家乡附近的小镇挺适合的。乐灿知道对方不敢在这种事上撒谎,便记下了地点,不过却没打算带工作团队一起考察,因为以前就出现过内部人员将这件事泄漏给亲戚朋友最后导致一群狗仔疯狂来袭的事,让他不堪其扰。所以,他随意找了个借口消失了几天,独自一人踏上了“考察之路”。 嗯,简单来说就是他对自己的“伪装功力”还是蛮自信的。 然而,这次好像真的是成功过头了,成功到不长眼的小偷直接将贼手伸进了他的包,偷钱也就算了,居然连手机也不放过,真是丧心病狂! 还有什么比坐车做到一小半、售票员收钱时,拿不出钱来更尴尬? 必须没有了。 本来他只要去掉伪装,这事情应该就能圆满解决,他虽然不敢夸口说自己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一车子男男女女,总有几个认识他的吧?但是,只要一想到之后那些狗仔们会写的新闻报道,他就完全没兴趣这么做了—— 【某著名男星私自出门考察,丢钱又丢人!】 【震惊!某男星居然公然坐车逃票!】 【究竟是什么让一名曾经身价不菲的男星连车票钱都掏不出……】 呵呵呵呵…… 去死吧!!! 没有钱买票,车自然是不能继续坐下去了。 有心眼还不错的乘客提醒他“再往前一直走就能走到隔壁的镇子,路上你如果看到车或者船,可以让他们捎你一程”,于是乐灿走啊走……走啊走……他也不记得自己走了多远,却倒霉催地一路上都没碰到任何车和船。 眼下,往前走不知道还要走多远,回头也是漫漫长路,他刚好被丢在中间,进不得退不得,怎一个悲催了得! 与此同时,又累又饿、出了满身汗的乐灿已经开始后悔,早知如此还不如直接在车上表明身份,不过就是被狗仔们写几篇瞎扯淡的新闻罢了,又不痛不痒。可惜,这当口,哪怕是后悔,也已经太晚了。 怒上心头的他,随手捡起路边的石子,朝河中狠狠丢去。 这颗石子刚好丢入了荷花从中,顷刻间惊起了萤火虫无数。如若是平时,乐灿肯定会驻足欣赏一番如此美景,可惜此刻他完全没有这样的心情。而就在闪烁的绿光中,乐灿突然看见,有一艘小船飘荡在荷花丛中…… 虽然似乎没看到荡舟者,但那的确是船没错吧?! 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心态,乐灿遥遥喊道:“喂!有人吗?!有的话可以载我一程吗?我想到前面的镇子上去!!!” 可惜连喊了几声,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就在乐灿不打算再喊之时,他蓦地看到…… 那只随着河流静静飘荡的小船上,居然站起了一个白色的身影。 准确来说,那是一个身穿白裙的女子,她的发丝于夜风的吹拂下缓缓摆动,脸孔在萤火虫的光辉中忽明忽暗,但即便如此,他也能清晰地分辨出——那是一张极其美丽的脸孔。 美到不像人。 或者,这船上的女子存在本身就不怎么像人,反倒像是水妖之类的东西…… 乐灿下意识屏住呼吸,右手不知何时捂住了心口。 两人就这样沉静地对视了片刻后。 他听到那舟上的“水妖”对自己说:“你要去前面镇上?” 乐灿愣了数秒,才回答说:“……对,请问能载我一程吗?” “稍等。” 这句话后。 他看到那女子拿起一根竹篙,操控着身下的小舟,朝他所在的方向缓缓划来。 乐灿无意识地咽了口唾沫,原本贴在心口的手无声滑落,掌心攥了一把汗。这等待,似漫长,又似短暂。那船的船尾终究是停在了他的面前,站在船头的女子裙摆飞舞,遥遥地朝他举起竹篙,说—— “上来吧,扶着竹篙。” 人设是“全能”却偏偏是只旱鸭子的乐灿也不知自己是出于怎样的心态,并没有扶那伸向自己的竹篙,而是自己踩上了船。一脚上去,小舟顿时摇晃了下,他下意识一把抓住身侧的竹篙,这才稳下身形,而后只听到对面的女子似乎轻笑了声。他没来由地一阵懊恼,抿紧唇直接走到了舟中处,而后,就这么坐在了她面前,倒是没忘记道谢—— “谢谢。” “没事。”女子摇了摇头,缩回竹篙之余没忘记用它轻轻拨动船上的莲蓬堆,“饿了的话可以吃。” 乐灿刚想说“我不饿”,然后就听到自己的肚子发出了“咕——”的一声。他一手扶额,忍住骂娘的冲动,只觉得自己今天一天把这辈子的脸都给丢干净了。 好在她这次没笑,只是自顾自地撑起了船。 于是乐灿自暴自弃地拿起莲蓬,研究了片刻,他还是没忍住抬头问:“这玩意怎么吃?” ……好吧,她又笑了。 如果说傅家老爷子的长相是不怒自威,那么傅家奶奶无疑就是标准的慈眉善目了,她抬起手拍了拍宝贝孙女的手,安慰道:“放心吧,没事的。” 71.混过周四是周五!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路上小心。” “知道啦!” 目送齐静离开后,顾霜晓侧过头,看着桌上那被保温瓶盛装着的、犹冒着热气的鸡汤, 微微笑了下。 “喵~”橘猫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 仰头对着桌子喵喵叫。 黑狗沉默地坐在它身边, 无声地表明着自己“也要来一份”的态度。 顾霜晓:“……” 说实话, 她一直觉得这两位简直是“精分”加“闷骚”的代言兽。 小橘这倒霉孩子是典型的“有奶就是娘”, 有事求人的时候卖萌技能简直是满级, 没事求人的时候那叫一个冷艳高贵, 说的好听点叫“精分”,难听点就是“不要脸”。 而大黑则是典型的蔫坏型,乍看之下各种憨厚可靠,其实很有点腹黑。说的好听点叫“闷骚”, 难听点就叫“心机狗”! 很好很强大,不愧是开了智的。 不过无论如何,顾霜晓的“怀孕生涯”算是就此展开了。 虽然其实自己一个人也顾得过来,不过对于齐静公婆、父母两家的帮衬, 她也是心存感激,毕竟说到底, 他们从来就没有关照她的义务。 眨眼间,时间就流逝到了十月中旬。 正如顾霜晓之前所预料的那样,院中的石榴长得格外好, 满满地坠了一树。她一个人肯定是吃不掉的, 但这么浪费掉也无疑有些可惜, 于是留下一些自吃的后,余下的几大袋子便全权委托齐静“帮忙处理”。后者也没和她客气,非常果断地就借了个三轮车过来把石榴给运走了,亲戚朋友发一发,领导同事发一发,街坊邻居发一发,很快就处理完毕了。事后还过来对顾霜晓说“这院子租的值,石榴特别甜”,还顺便讨了个口巧—— “石榴结得这么好,你肚子里的孩子也肯定健健康康!” “承你吉言。” 顾霜晓下意识抚摸着小腹,如此回答说。 事实上,肚子里的孩子不健康那是不可能的,毕竟怀孕以来她一直用灵气滋养着她。 没错,她。 这是个女孩。 她对孩子的性别没有偏好,也没想刻意查探,只是在滋养孩子的过程中发现了这件事。 说来也好笑,之前文文过来玩时,还跑到她面前眨巴着眼问她:“姨姨,小妹妹什么时候出来和我玩啊?” 文文只是普通的孩子,但他的眼睛“干净”,所以看到一些成人看不到的事感觉到一些承认感觉不到的情况,也实在正常。 倒是齐静,一拍自家儿子的脑袋“骂”他傻:“说什么妹妹,你要说是媳妇儿,不就解决个人问题啦?” 从这可以看出,她和顾霜晓关系是真好,所以说话无所顾忌。当然,她也纯属玩笑,包办婚姻什么的早就不时兴了好吧。父母因为一时最快而坑了孩子的事可能发生在别人身上,但肯定不会发生在她身上! 没几天,10月23日到了。 对很多年轻人来说,这个日子没什么特别的。 但如若换成老年人,他们便会秒懂——哦,霜降。 二十四节气中的霜降,每年都在10月23日左右,今年真巧,既不偏左,也不偏右,刚刚好就是23日当天。而这一天,也是顾霜晓的生日。 穿越过程中,她很多很多年都没给自己过过生日了,所以一时之间居然完全忘记了这回事。还是左手提着蛋糕右手提着鱼汤上门“贺寿”的齐静提醒了她,不过话又说回来…… “这俩是一起吃的吗?”顾霜晓好笑地看着齐静送上门的东西。 “鱼汤饭前喝,蛋糕饭后吃,谁也没耽误谁嘛。”齐静振振有词地回答说。 顾霜晓:“……”挺有道理,她居然无法反驳,所能做唯有含笑接过齐静手中的东西,“那就谢谢你的生日礼物了。” “这可不是生日礼物。”齐静笑嘻嘻地说道,“真正的生日礼物在这儿呢。”说罢,她指了指自己的鼻子。 “我可不做人贩子。”顾霜晓打趣道,“别忘了,我家的猫和狗‘打拐’可是专业的。” 齐静被逗得“哈哈哈”地笑了一阵,方道:“我和家里人打好招呼了,今晚我陪你睡吧。” 顾霜晓微微一怔,有些意外,但同时也没那么意外。 大三那年,她过生日时只请了齐静,两人饭才刚吃完,天突然下起了大雨。齐静当时脸色就一变,惊叫了声不好,原来因为早上天气不错,她这个粗心大意的家伙在没看天气预报的情况下就把被子给扛出去晒了。饶是回去再快,齐静的被子也是湿了个透,所以当晚,她厚着脸皮蹭了顾霜晓的被窝。 那是他们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一起睡。 顾霜晓记得很清楚,那天晚上齐静很小声地对自己说“等将来咱们都结了婚有了孩子,如果还能像现在这样躺在一张床上聊聊天说说话就好了”,这是最普通的愿望,也是最真诚的愿望。毕竟,就算是大学时关系最好的同学,也未必能长久地维持友谊。人总是这样,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再回首时才发现,有些重要的人珍贵的东西,不知不觉就遗失了,而且很难再找回来。 事实上,大学毕业后,两人的关系也的确是渐渐疏远了——两人都有了各自的生活,都被其他事情占去了太多的经历,联系日少。如若不是顾霜晓突然遭遇了“穿越事故”……她们的关系说不定真会永久恒定为“过去的老同学”。 只能说,命运这玩意还真奇妙。 兜兜转转,原以为不会再有交集,结果还就偏偏转了回来。 是夜。 齐静一如多年前那般缩在顾霜晓的被窝里,一边寻找着最舒服的睡姿,一边感慨地说:“时间过得可真快,真的是一眨眼的工夫,文文都两岁多了,你也快当妈妈了。” “是啊。”顾霜晓动作轻柔地点了下头,从过去到现在,这段时光对她来说委实太漫长了些。 “现在想想,过去的我可真天真。”齐静突然笑出了声,“还记得吗?那会儿我第一次找工作时,第一求职意向是侦探社。那时候我可喜欢看推理小说了,特别想亲身参与进去。不过不是当侦探——我也没那脑子,而是想当侦探的助手。” 顾霜晓也不由笑了起来:“印象深刻。” 国外姑且不说,华夏的“私家侦探”压根不合法,一般这类公司都会挂牌为商务咨询公司或者信息咨询公司,披着合法外衣去做相对敏感的事情。而且,虚拟和现实完全是两码子事。当时齐静还真接到过面试邀请,她也真的兴冲冲地跑去面试了,不过最终的结果嘛…… “我又想起那次面试了。”齐静叹了口气,“侦探不是有气质的大爷大叔大哥小姐姐也就算了,居然是个中年秃顶的胖子,而且面试时居然问我擅不擅长偷拍,会不会精油开背。偷拍也就算了,精油开背什么鬼!”她当时被那侦探社乱糟糟的环境和那大叔猥琐的形象吓了一跳,匆匆忙忙面试完就逃跑了。 “那时候真傻,满脑子都是不切实际的想法。”齐静眨了眨眼,“悄悄告诉你,其实我那时候还写过小说来着,侦探小说,还是第一人称写的,我的角色就是侦探助手。” “男主是侦探先生?” “咳咳!别在意细节!”齐静略困窘羞涩地说道,“那时候还有读者小妹妹信以为真,问能不能来我们侦探社工作呢。后来面试失败后,我就把那篇文完结了,又写了别的。再然后……我毕业了。”她眼神黯了黯,“然后回到家乡结了婚。刚结婚时,我还会抽空写两章,再后来我怀了孕,就再也没写过了。现在就算再回去继续,过去的读者也恐怕都已经走光了。有时候我会想,如果那时候没放弃就好了,至少我……”她抿了下唇,轻声说,“至少我和其他人还有那么一点不一样,而不是沦为……沦为过去我最不想变成的样子。” 顾霜晓沉默地听着齐静的话,她明白后者话中的意思,可她也只能说—— “到底还是现实更重要,没法兼顾的时候,做出妥协也无可厚非。” 她有心调整此刻的气氛,让齐静的情绪不那么低沉,于是半开玩笑地说道:“往好处想,你和你老公的恋爱长跑不是有了个很幸福的结果吗?” 齐静这人在恋爱方面有些羞涩,很少主动与人谈论这些话题,不过顾霜晓一早就知道齐静有个从高中一直谈到大学的男朋友,只是没大厅过细节也从未见过。说到底,从前的她对齐静的关心真的只是一般,或者说,她只把齐静当成一个比较好的玩伴,而非真正的好朋友。 齐静却沉默了。 良久,她才缓缓说道:“大四那年,我们分手了。” “……” 顾霜晓愣住。 “什么时候的事?” “毕业之前。”齐静用一种很冷静的语气回答说,“他突然打电话跟我说分手,然后,我家里出了些事,所以那时,我辞掉了即将转正的工作,回到了这里。” 72.混完周五是周六!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而她,早已被漫长的岁月早已磨去了最初的棱角, 再别提她此刻还抱着刻意补偿的心理。亏欠太多, 临别之际,至少留个好印象吧, 至少以后若是不小心碰到,还能笑着打声招呼,不至于太过尴尬。 第三日傍晚。 吃饭吃到一半时,两人不知为何聊起了酒的话题。 顾霜晓蓦地想起了什么,然后连忙放下筷子,提这个小铲子就跑到了院子中。 傅明寒连忙跟了上去,然后就见妻子居然从院中的树下挖出了一只匣子, 里面装着…… “酒?” “嗯,女儿红。”顾霜晓点了下头, 然后小心翼翼地捧着酒回到了屋中,一边擦瓶身一边对他说,“这是我刚搬来时,外公埋下的。我十八岁那年, 外公外婆还说,等我出嫁的时候要取出来喝。”可惜, 两位老人到底是都没看到她出嫁。 后来,她偶尔会想起这件事, 只是要么当时不在这里, 要么就是之后再度忘记。 唯有此时此刻, 天时地利人和。 酒是外公外婆亲手做的,用糯米和红糖,再搭配上拳拳的慈爱之情、漫长的时间和长埋地下的那份厚重,酿就了这满满一瓶的琥珀色澄澈酒汁。 傅明寒沉默不语,他从未听她或她的家人说过这件事。 然后,他就见她很是果断地开了这瓶酒。 “要喝?” “嗯,酒就是拿来喝的。”顾霜晓弯眸一笑,从厨房中找出两只小瓷碗,邀请道,“一起喝点?” “……好。” 于是两人坐回桌边。 顾霜晓给两个小碗倒了七分满,一碗推到傅明寒的面前,一碗自己端起:“干。” “干。” 瓷碗于空中轻轻碰撞。 “啪”的脆响声中,顾霜晓微微眯眸,出神地想:外公,外婆,你们看到了吗?晓晓已经出嫁了,这个叫傅明寒的人就是我的丈夫。他是个好人,但是,对不起,我到底是把这段婚姻给搞砸了。晓晓很累,以后大概不会再结婚了,但你们放心,即使不再结婚,我也会过得很好。你们泉下有知,就安心地去投胎吧,别再为晓晓担心了。 本着这瓶酒以后也不会再用上的想法,顾霜晓将这瓶酒喝了个一干二净。傅明寒没有劝阻,而是陪着她,一起喝。 酒足饭饱,杯盘狼藉。 顾霜晓站起身准备收拾碗筷,人却打了个晃,她扶着桌打了个酒嗝,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哪怕灵魂上的她是个“善饮者”,身体上的她却是个不折不扣的“饮界新丁”。一口气喝了大半瓶酒,晕是正常的,不晕是不科学的。 “还好吗?”傅明寒脚步匆匆地越过桌子过来扶她。 “没事。”顾霜晓又打了个酒嗝,笑了下,“就是喝的有点急了,稍微有些晕,我回房里躺会儿就好。” “我扶你进去。” “嗯。” 顾霜晓没拒绝,都已经是夫妻了,难道她还怕他借机占她便宜么?更别提,傅明寒也不是这样的人。 正如她所想的那样,傅明寒把她扶回房后,就老老实实地去餐厅收拾残局了。 顾霜晓斜躺在房间的沙发上,一手横在眼前,呆呆地看着头顶的灯光,只觉得晃眼地厉害,可又偏偏总想看。头晕晕的,脸颊发热,还稍微有点想吐,一切完美地诠释了何为酒醉。也不知就这样躺了多久,傅明寒端着一杯水走了进来,他单膝跪在她身边,一边扶起她,另一手将水杯贴在她唇边:“喝一点蜂蜜水。” 顾霜晓点点头,顺从地张开嘴,一口口地喝着水。 视线中的傅明寒在上方,角度再次是逆着光,她穿越前一直都觉得这个角度的他特别好看,此刻依然。就是为啥总蹙着眉头?像老爷爷似的。 如此想着的她,鬼使神差地抬起手,轻抚着他的眉头。 人一走神,喝水就难免不用心。 好在傅明寒及时地拿起杯子,她这才没被呛到。 饶是如此,几滴蜜水依旧顺着她的嘴角流了下来。 傅明寒的指尖颤抖了下,最终还是抬起来,动作轻柔地帮她拭去。 也许是因为此刻的灯光实在太晃人,也许是因为酒液实在太醉人,也许是因为月光太美此刻的他实在太温柔,也许是因为…… 好不容易回归的她迫切地需要一个证明自己真实存在的契机。 也许…… 也许…… 也许…… 也许单纯地只是想这样做。 此时此刻。 顾霜晓轻轻地抬起双手,揽住傅明寒的脖,一个邀请的姿势。 他没有拒绝,只是垂下头去,姿态认真地一点点舔去她嘴角剩余的蜂蜜水,其间混杂着一点黄酒的香味。 长夜苦短,一晌贪欢。 夜依旧深沉。 顾霜晓小心地将傅明寒搭在自己腰上的手拿开,翻身下床,赤足踩着拖鞋,一路走到衣橱边,从中随便找了件宽大的浴袍将自己裹好,然后安静地走出房间,走到书房的阳台上,双手扶着栏杆,深吸了口气。 觉得有点后悔。 但也没那么后悔。 激烈的身体交缠排遣掉了堆积在身体中的酒气和那些过于纷杂的情绪,此刻的她,终于真真正正地平静了下来。 人无法对自己撒谎。 顾霜晓必须承认,即使时隔那么久,对于傅明寒,她还是有一点心动的,但也仅此而已。感情这种事,说到底太累人了,这点心动还不足以支撑她下定决心再次投身于爱的漩涡,还是“一个人好好过”这种事更适合她。 站了有一会后,她突然听到了急促的脚步声,紧接着是书房门猛地被推开的声音。 再接着,她听到了傅明寒松了口气的声音。 他快步走到她身后,一边将一块披肩搭在她的肩头,一边低声问:“怎么大晚上的站在这里?当心着凉。” 顾霜晓双手拉下披肩,垂下眼眸。 恰在此时,一直发出“咔嚓咔嚓”响声的自鸣钟,“咚——咚——咚——”地敲响了。 十二声。 象征着此刻的时间是十二点。 “昨天过去了。”顾霜晓开口说道。 傅明寒有些不太明白她的意思,却还是低低地“嗯”了一声。 “十二点了。” “什么?”傅明寒突然觉得有些好笑,她为何如此强调十二点,是想说灰姑娘的故事吗? 三天过去了。 顾霜晓前进一步,从傅明寒的怀抱中挣脱出来,低头注视着院中的夜景,声线清冷地说道:“我想好了,我们离婚吧。” “……” 顾霜晓盘算了阵后,决定前面的院子种些花花草草,后面的院子则照旧种菜,反正地方够大,种出来的东西也足够她一个人用了。不过齐静有一句话说的有道理,她虽然不怕有恶客上门,但至少得做点防御措施,比如说养条狗。 正是中午时分,新居里也没什么菜,顾霜晓索性决定上街吃上一点,顺带看看能不能买条狗回来,既能看家护院,还能给她做个伴,可谓一举两得。 小地方有一点不好,就是但凡出了哪怕一点事,都会立即成为“新闻”。齐静也没刻意隐瞒这件事,所以顾霜晓到之前,小镇上就有不少人知道“齐老师的老同学要搬来镇子上住了”——没错,齐静现在是镇上初中的语文老师。故而顾霜晓才一出门,就能感觉到不少人的目光落到自己的身上。倒是没什么恶意,只是单纯地好奇和打量。 被人盯着看对顾霜晓这种饱经风雨的“老江湖”来说算不了什么事,逛了一小会儿后,她找了家生意不错的面馆坐下,吃了碗老板热情推荐的“特色肉丝面”,虽然说“肉丝面”前面加上“特色”两个字有点滑稽,不过不得不说,这碗面味道还是很不错的。铺在面上的肉丝是事先炒过的,老板手艺很好,汆肉的淀粉也加的恰到好处,既不会过滑,也绝不柴。面不是机器制品,而是人工手擀的,软糯又不失嚼劲。当然,能被称为特色的大概是面出锅后老板加在上面的那勺子酱,据老板说是“祖传配方”,色泽金亮,鲜香异常。 而就在吃面的过程中,顾霜晓注意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老板,你们这里的猫和狗关系不错啊。” 刚才对门的饭店,老板倒了些剩菜残羹到摆放在门口的碗里,很快就有一条狗跑了过来,却没立即吃,而是仰头“汪汪”叫了两声。叫完后,它低下头把碗里的几条还带着一些鱼肉的鱼骨头叼到一旁。不多时,一只猫从屋檐上跳了下来,“喵”了声后,低头吃起了鱼。狗回应似的“汪”了一声,这才低头大口大口地吃起了碗中的剩余菜饭。 “闺女,这可是我们镇的特色。”正是午后时分,闲来无事的老板娘热情地跟顾霜晓解释了起来。 73.周六就像在打仗!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太累了, 一直活着、一直过着不同的人生真的是太累了。 尤其, 大约是因为初次穿越前她是个不作不舒服斯基的任性girl, 各种追求所谓刺激的缘故, 她的每次穿越之旅都“刺激”极了, 波澜壮阔极了。除开最初的几次因为人太蠢而提前gg外, 之后的世界里她基本都达成了“登顶”成就。 高处风光自然好。 高处却也是不胜寒。 厌倦了一切后,顾霜晓也尝试过摆脱这种生活, 可哪怕主动结束生命,等待着她的也不是真正的终结,而是又一段新的旅途。 直到上一个世界。 在那个世界中, 顾霜晓拼尽全力, 在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后,终于得到了被称为“愿望之核”的至宝。生命的最后, 她混身染血地爬过其他败者的尸体, 取下了被供奉在祭台上的至宝,濒死之际, 她许下了自己的愿望—— 回家。 她想回家。 她想回到一切开始之初。 她想回到最初的、真正属于她的那个世界! 闭上双眼的前一秒,她自嘲地想“原来我还是不想死”,若非如此,她该许愿“获得永久长眠”的。 失去意识。 坠入一片混沌。 渐渐恢复意识。 这一切都是那样熟悉,因为她之前已然经历无数回。 彻底清醒时, 顾霜晓感觉自己正躺着, 身下一片柔软, 她的睫毛颤了颤,没敢第一时间睁开。她记得初次穿越前,她喝了酒,醉气熏熏地躺在床上,一觉醒来,就穿越了。之所以记得这样清楚,是因为她发现自己有关于第一世的记忆在渐渐模糊后,心中惶恐。那时她刚好穿越到了某个有魔法的世界中,于是果断地将第一世的记忆从“记忆之海”中捞出,并且恒定在了灵魂中。只要她还活着,这段记忆便永远不会模糊忘却。 现在想来,从那个时候起,她的愿望便是“回家”了。只是那时的她还不曾意识到这一点,只是觉得“如果忘记了最初的一切,那么我就不是我了”,于是便做了这样的事。 现在想来,多亏如此,否则…… 也许她真的会迷失在那永无止尽、看似幸运实则几乎可以说是惩罚的轮回之旅中。 那么,她成功了吗? 即使自觉早已“心硬如铁,遇事难惊”,顾霜晓依旧花了一点时间做心理建设,这才缓缓地睁开双眸。入眼之物,不是别的,正是熟悉的天花板——这是搬进这栋房屋时,她亲自挑选的花色。 明明时间已经过去了那么久,现在想起那时的事,却仿若昨日。 ……不,也许正是昨日。 顾霜晓缓缓坐起身,拿起枕边的手机,看了眼日期—— 7月14日。 她清楚地记得,自己喝醉酒睡下的那夜是7月13日。 真的只是一夜。 却也已是百年……千年万年身。 她放下手机,愣愣地看了会儿自己的手,然后跳下床,光着脚直接跑到落地镜边,痴痴地看着里面的身影—— 二十来岁。 容貌虽美,却是脸色苍白,眼睛红肿。 乱糟糟的亚麻色长卷发披散在肩头。 身穿一条白色睡裙,其中一条吊带自肩头滑落,松松地挂在手臂上。 乍看之下狼狈极了,却也顺眼极了。 顾霜晓抬起双手,从头发摸到脸颊再一路摸到小腹,没有错,她回来了!她真的回来了! 她以为自己会哭,可她已经太久太久没有哭过了,甚至忘记了该怎样哭。 她以为自己会笑,可最终,她只是缓缓勾起嘴角,露出了一个很丑很丑、近似于哭的笑容。 顾霜晓看着镜子中那丑陋的笑容,莫名地就有了一种预感——一切结束了。 她的穿越之旅,她无尽的生命,将最终终结于这个世界。 真好…… 真好! 花费了一点时间来平息了心情后,顾霜晓洗了个澡,坐到卧室的梳妆台边,一边打理自己,一边开始整理现在的情况。 穿越太多次,如果每个世界的记忆都记得清楚的话,顾霜晓怕是早就精神分裂了。所以她养成了“定期清理”的好习惯——将过往的记忆碎片化,有用的留下,没用的删除。 而就在她打理自己的过程中,卧室的房门被推开了。 一位身穿黑色西装的清俊男性走了进来,他看着坐在梳妆台前的顾霜晓,明显地愣了一下,然后问道:“我们该出发去机场了,你还没准备好?” 顾霜晓梳理头发的手顿了下,觉得心情有些复杂,原因无它,这进来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她的…… 丈夫。 准确地说,是即将离婚的丈夫。 没错,穿越前她已经结婚了,和这个名叫傅明寒的男人。 离婚是他提出来的。 虽然她曾骂过他“渣男”,但其实,他还真不是普遍意义上的渣男,起码在结婚后,他的所作所为几乎可以说无可挑剔。纵观过往,现在的顾霜晓可以说一句公道话—— 那就是这场婚姻之所以失败,原因至少有百分之七十在她自己身上。 没办法,那时年少不懂事,又因为和家里人关系不好,叛逆地厉害,结了婚也不好好过日子,作天作地,被几个不靠谱的狐朋狗友怂恿着整天要求他证明自己的爱,也难怪傅明寒忍不了。 现在想想,结婚两年后才提出离婚,也是难为他了。 毕竟不是每个男人都能接连两年地容忍妻子的无事生非无理取闹,在每一次争吵中都选择主动退让,直到……忍无可忍。 她爱傅明寒吗? 答案是肯定的。 一个女人在无人逼迫的情况下,怎么可能会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 事实上,直到傅明寒提出离婚时,直到穿越前的那个晚上,她都是爱着他的。若非如此,也不会用酒精麻醉自己,把自己弄成那样一副狼狈的模样。 但那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 孤寂的时间太久,她早已忘记爱是怎样一种滋味。 所以此刻再见到他,她也只是微微心情复杂了一下,只觉感慨,并未有太多的酸涩之感。 见顾霜晓没回答,傅明寒低头看了眼表,微蹙了下眉,抬起头说道:“看来是赶不上预定的航班了,我让人改签。” 顾霜晓回过神来,微叹了口气,开口说道:“不用了。” 傅明寒提出离婚后,她闹腾了很久,自以为他会像以往那样选择让步。可傅明寒就是这样一个男人——他的心里有一根底线,只要没越过,你怎么蹦达都无所谓,而一旦越过了,不好意思,你出局了。而她,顾霜晓,在一次又一次地作死后,终于成功地越过了这条底线。于是…… “bu——”!对不起,你出局了。 折腾未果后,她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向他提出了“离婚前的最后一个要求”——补偿她的蜜月之旅。 刚结婚时,在她的坚持下,他们选择以“欧洲自由行”的方式度蜜月,然而就在蜜月之旅结束三天前,他因公事不得不选择回国。她当时为此和傅明寒闹了很大的别扭,不仅没和他一起回国,还独自在欧洲滞留了半个月之久,最后在许多人的相劝下,才不情不愿地回了国。回国后也没停止折腾,直到他向她“道歉”。而在之后两年间,只要一发生争吵,她必然会把这件事当成他的罪状,试图以此来证明他根本不爱她不在乎她。如果说刚开始傅明寒听到这个还会立即让步的话,那么几次过后,他的反应就变成了漠然。 准确地说,他们之间的争吵其实从来都是她一个人在发泄,他的态度从来都很冷静,冷静地看着她吵,冷静地看着她闹,最后,再冷静地收拾残局。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让步也来的越来越晚,到最后……他选择不再让步—— “既然我们的婚姻让你这样痛苦,那么,离婚吧。” 曾经的她却迟钝到没有感知到他的这份认真,乐观地提出了这个名为“补偿之旅”的缓兵之计,试图借这段旅行,让傅明寒放弃离婚的想法。 何其天真。 又何其可笑。 而现在的顾霜晓,显然不会犯这种错误,所以她说—— “不用了。” “赶不上就不必去了。” 已然成为缺憾的旅行,无需补偿。 已然失去的人,也实在无需挽留。 74.周日也没休息到!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想到这里,她不由又叹息:怀孕这么大的事, 偏偏霜晓身边一个亲人也没有,实在是太……所以她身为朋友,一定要多帮衬点。 齐静才刚进家门, 就听到自家亲妈数落自己:“有你这么做儿媳妇的吗?不做饭也就算了, 婆婆都帮你把饭做好了, 你还半天不回来,让一大家子人等着你吃饭。真是年纪越大,做事越没谱!” 也就亲妈能这么说话。 要是换成齐静婆婆说这话,估计就要产生家庭矛盾了, 哪怕她们关系再好也是一样。所以说, 不管婆婆媳妇关系有多亲密, 有些事上还真的就隔着一层。 “好了, 阿静这不是回来了吗?”齐静婆婆打着圆场, 她和齐静母亲是多年的老相识老朋友了,自然知道后者说这话看似是在“骂女儿”,其实也是在表明一个态度——女儿我已经骂了, 这事情就过去了,你们可谁都别计较了啊?否则我跟你们急! 不过齐静婆婆也没生气,本来也没多大事。再说了,亲妈疼女儿天经地义, 没毛病。 “还好回来了, 不然我还得去找, 出门连个电话都不带,真是……” “好了。”齐静爸爸打断自家媳妇儿的话,“女儿不是回来了吗?你就少说两句吧。”虽然明白妻子说这话的意图,但听到女儿被多骂了两句,他这个当爸的有点心疼。 “她就是被你惯出来的!”眼看着丈夫搭话,原本就已经不太想骂女儿的齐静妈妈果断将炮口转移到了齐爸身上。 日常习惯被骂的齐爸权当没听到这句话,先是朝女儿挤了挤眼,然后笑呵呵地朝自家小外孙张开双臂:“来,文文,到外公这里来。” “外公!” “嗳,我的宝贝大外孙贼!”齐爸一把抱住文文,开始步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逗大孙贼”状态,气得齐妈直翻白眼却也无可奈何。 早已习惯这种事的齐静压根没半点惧意,叫了一圈长辈后,问:“妈,你和爸来怎么不提前跟我打个招呼?”两家住得很近又原本关系就不错,故而经常会互相串门子。 “是我把你妈叫来的。”齐静婆婆说道,“胜利本来不是说过几天送点蟹过来吗?刚巧彭老三请假回来,他就顺带让人捎了几斤蟹回来。” 齐静婆婆口中的胜利是指齐静丈夫童和平的亲弟弟童胜利,他在隔壁镇搞了个小型水产公司,日子也算是过的风生水起。本镇彭家的老三就在童胜利手下工作,所以后者时而会让前者帮忙捎点东西回家。 “文文,高不高兴啊?”齐静公公凑在亲家公身边,笑呵呵地逗弄大孙子,“晚上有大螃蟹吃咯!” “螃蟹!” “对,螃蟹,好吃!” “再好吃也不能多吃。”齐静婆婆斜睨了丈夫一眼,“孩子还小呢,吃多了伤身,略微尝点味道就行了。” “是这个道理。”齐妈赞同地点头。 “嗨,多大点事。我们小时候经常抓到螃蟹就直接丢炉火里烤着吃,有时候一天吃七八只,也没见身体出什么问题。”齐爸反驳道。 然后他就被亲老婆给喷了—— “你那时候几岁?文文现在几岁?再说了,你那糙皮老肉的,能和我们家文文比?” 齐爸:“……”他怎么就糙皮老肉了啊?!他特别想说“我当年被你‘拱’的时候也是很细皮嫩肉的好不好?”,但考虑到说这话之后很可能被揍……于是他明智地选择了闭嘴。 “对了,阿静。”齐静婆婆说道,“这么多螃蟹咱们一家人也吃不掉,你今天或者明天送点给小顾。” 她不说这个还好,一说这个齐静顿时想起了顾霜晓怀孕的事,不由又是叹了口气。 “怎么了?”齐静婆婆敏锐地注意到了儿媳妇的不对劲,问道,“吵架了?” “没……”齐静摇头,犹豫了下后,还是选择了实话实话,“霜晓她……怀孕了。”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为她写“注意事项”时还要请教婆婆和亲妈,另一方面是因为怀孕这种事压根瞒不住,肚子会大起来的。 “啊?怀孕了?谁的?” 说这话的人是齐妈,从这一点来看,她们俩不愧是亲娘俩。 “瞧你这话问的。”齐爸没忍住吐槽,“肯定是人老公的啊!” 齐静爸妈都知道顾霜晓已经结婚的事,顺带一提,那一年顾霜晓跑过来找齐静玩时,他们就彼此见过了。那时顾霜晓身上就已经自带“亲近老人”buff,故而齐静爸妈对她的印象不错。而这份好印象,也一直持续到了现在…… “这话要你说?”齐妈瞪了丈夫一眼,想了想,又问,“小顾男人知道这件事吗?” 她不说这个还好,一说齐静越发皱巴起脸,半天憋出一句:“霜晓来这里之前,已经离婚了。” 一言既出,举座皆惊。 片刻后,齐妈吐出一句:“真不是个东西!” 没错,这一刻,她的思维和之前的女儿同调了,觉得傅先生简直就是个不折不扣的人渣败类! “那小顾现在是打算怎么办?”齐静婆婆问,“打掉还是?” “霜晓说要把孩子生下来。” “……也是,到底是自己的孩子,怎么舍得不要。”齐妈叹了口气,“不过一个女人一个人带孩子,日子可不好过啊。” “谁说不是呢。”齐静婆婆也是摇头,“就算不缺钱,其他方面也总归……”她暗自想,可见世间事就没有十全十美的,小顾那姑娘漂亮是漂亮,为人处事也没得说,听阿静说家里还很有几个钱,就这样的人,按道理来说日子应该很好过吧?结果却过成了这样。唉,也是造孽。她没把这话说出口,只说,“阿静啊,待会吃完饭我杀只鸡炖上,你明天清早给小顾送过去吧。怀了孕的人,总该好好补补身子。” “嗳!”齐静连忙点头,又将自己想写“注意事项”的事情说了遍,两位女性长辈表示都会帮忙。 于是这晚齐家饭桌上的话题就变成了“怀孕注意事项”,男人们虽然对此很是无语却也不敢说什么,因为谁若是轻易开口就很容易得到“没良心!”的评语,所以最终开开心心地吃完了整顿饭的人只有小文文一个。 饭后,送完岳父岳母的童和平回到卧室,看着在台灯下认真写着字的老婆,摇了摇头,问:“你同学就没和她丈夫和好的打算?” “没。”齐静头也不回地说道。 “过日子没个男人总归不行,嗳,要不我帮她介绍一个我们单位的?趁现在赶紧结婚,到时候生了孩子也有人照顾。” “你胡说八道些什么呢!”齐静扭头瞪了丈夫一眼,“且不说霜晓乐不乐意,就你们单位那些个歪瓜裂枣,哪有能配得上她的?” “我们单位那些可都没结过婚,不像你同学她……” “你再说!” “得,得,我不说行了吧。”童和平见妻子恼了,连忙举起双手求饶,示意自己马上闭嘴。但还是没忍住又说了句,“不过我话撂在这里,你同学怀孕的事可瞒不住,之后肯定有人会蠢蠢欲动。” 他这不是诅咒,而是实话。 相较于一个“有钱+漂亮+疑似来度假”的大小姐,一个“怀了孕的离婚女人”无疑更接地气也更容易引人觊觎。如果说从前某些人只是“想想就得了”,那么之后说不定就想“伸出手试试”了。 齐静对此却是嗤之以鼻:“做梦吧!你当猫老大和狗老大是吃素的?”开玩笑,那可是本镇猫狗的扛把子,有它们帮忙看家护院,霜晓家简直可以说是全镇最安全的地方了好吧! 童和平:“……”他很想反驳,然而考虑了下自己的武力值后,悲哀地发现竟然无从反驳。 【哔——】梦至少有【哔——】情节,他从头到尾可就只摸到了人家的小手手。啧,只是稍微嘴花花了一句就被踹下了河,梦里的姑娘还真是…… 有点棒啊! 不愧是他做的梦。 ……对了,那姑娘不仅手漂亮,脚也挺漂亮的。 王洋看着乐灿脸上有点荡【淫】漾【荡】的笑容,只觉得牙疼,做人怎么可以不要脸的这么理直气壮?而且,不管怎么说,在一切都准备停当的情况下突然要求换主打歌,这是绝对不行的,哪怕乐灿“背景雄厚”且是公司的一哥也不行。所以最终,两人的商量结果是—— 乐灿先把歌写出来,再由王洋将它提交给公司评估。 如果他的新歌的确比原本定下来的主打歌要优秀,就更换,反之亦然。 王洋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决定,不过是“求稳”,毕竟如今的乐灿并非“崭露头角”,而是已然“功成名就”,所需要的并非是变了法地“往上爬”,而是维持住现在的地位。 75.周一转眼又来了!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吃饭吃到一半时,两人不知为何聊起了酒的话题。 顾霜晓蓦地想起了什么,然后连忙放下筷子, 提这个小铲子就跑到了院子中。 傅明寒连忙跟了上去,然后就见妻子居然从院中的树下挖出了一只匣子, 里面装着…… “酒?” “嗯, 女儿红。”顾霜晓点了下头,然后小心翼翼地捧着酒回到了屋中,一边擦瓶身一边对他说,“这是我刚搬来时,外公埋下的。我十八岁那年,外公外婆还说, 等我出嫁的时候要取出来喝。”可惜,两位老人到底是都没看到她出嫁。 后来, 她偶尔会想起这件事, 只是要么当时不在这里,要么就是之后再度忘记。 唯有此时此刻, 天时地利人和。 酒是外公外婆亲手做的,用糯米和红糖,再搭配上拳拳的慈爱之情、漫长的时间和长埋地下的那份厚重,酿就了这满满一瓶的琥珀色澄澈酒汁。 傅明寒沉默不语,他从未听她或她的家人说过这件事。 然后, 他就见她很是果断地开了这瓶酒。 “要喝?” “嗯, 酒就是拿来喝的。”顾霜晓弯眸一笑, 从厨房中找出两只小瓷碗,邀请道,“一起喝点?” “……好。” 于是两人坐回桌边。 顾霜晓给两个小碗倒了七分满,一碗推到傅明寒的面前,一碗自己端起:“干。” “干。” 瓷碗于空中轻轻碰撞。 “啪”的脆响声中,顾霜晓微微眯眸,出神地想:外公,外婆,你们看到了吗?晓晓已经出嫁了,这个叫傅明寒的人就是我的丈夫。他是个好人,但是,对不起,我到底是把这段婚姻给搞砸了。晓晓很累,以后大概不会再结婚了,但你们放心,即使不再结婚,我也会过得很好。你们泉下有知,就安心地去投胎吧,别再为晓晓担心了。 本着这瓶酒以后也不会再用上的想法,顾霜晓将这瓶酒喝了个一干二净。傅明寒没有劝阻,而是陪着她,一起喝。 酒足饭饱,杯盘狼藉。 顾霜晓站起身准备收拾碗筷,人却打了个晃,她扶着桌打了个酒嗝,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哪怕灵魂上的她是个“善饮者”,身体上的她却是个不折不扣的“饮界新丁”。一口气喝了大半瓶酒,晕是正常的,不晕是不科学的。 “还好吗?”傅明寒脚步匆匆地越过桌子过来扶她。 “没事。”顾霜晓又打了个酒嗝,笑了下,“就是喝的有点急了,稍微有些晕,我回房里躺会儿就好。” “我扶你进去。” “嗯。” 顾霜晓没拒绝,都已经是夫妻了,难道她还怕他借机占她便宜么?更别提,傅明寒也不是这样的人。 正如她所想的那样,傅明寒把她扶回房后,就老老实实地去餐厅收拾残局了。 顾霜晓斜躺在房间的沙发上,一手横在眼前,呆呆地看着头顶的灯光,只觉得晃眼地厉害,可又偏偏总想看。头晕晕的,脸颊发热,还稍微有点想吐,一切完美地诠释了何为酒醉。也不知就这样躺了多久,傅明寒端着一杯水走了进来,他单膝跪在她身边,一边扶起她,另一手将水杯贴在她唇边:“喝一点蜂蜜水。” 顾霜晓点点头,顺从地张开嘴,一口口地喝着水。 视线中的傅明寒在上方,角度再次是逆着光,她穿越前一直都觉得这个角度的他特别好看,此刻依然。就是为啥总蹙着眉头?像老爷爷似的。 如此想着的她,鬼使神差地抬起手,轻抚着他的眉头。 人一走神,喝水就难免不用心。 好在傅明寒及时地拿起杯子,她这才没被呛到。 饶是如此,几滴蜜水依旧顺着她的嘴角流了下来。 傅明寒的指尖颤抖了下,最终还是抬起来,动作轻柔地帮她拭去。 也许是因为此刻的灯光实在太晃人,也许是因为酒液实在太醉人,也许是因为月光太美此刻的他实在太温柔,也许是因为…… 好不容易回归的她迫切地需要一个证明自己真实存在的契机。 也许…… 也许…… 也许…… 也许单纯地只是想这样做。 此时此刻。 顾霜晓轻轻地抬起双手,揽住傅明寒的脖,一个邀请的姿势。 他没有拒绝,只是垂下头去,姿态认真地一点点舔去她嘴角剩余的蜂蜜水,其间混杂着一点黄酒的香味。 长夜苦短,一晌贪欢。 夜依旧深沉。 顾霜晓小心地将傅明寒搭在自己腰上的手拿开,翻身下床,赤足踩着拖鞋,一路走到衣橱边,从中随便找了件宽大的浴袍将自己裹好,然后安静地走出房间,走到书房的阳台上,双手扶着栏杆,深吸了口气。 觉得有点后悔。 但也没那么后悔。 激烈的身体交缠排遣掉了堆积在身体中的酒气和那些过于纷杂的情绪,此刻的她,终于真真正正地平静了下来。 人无法对自己撒谎。 顾霜晓必须承认,即使时隔那么久,对于傅明寒,她还是有一点心动的,但也仅此而已。感情这种事,说到底太累人了,这点心动还不足以支撑她下定决心再次投身于爱的漩涡,还是“一个人好好过”这种事更适合她。 站了有一会后,她突然听到了急促的脚步声,紧接着是书房门猛地被推开的声音。 再接着,她听到了傅明寒松了口气的声音。 他快步走到她身后,一边将一块披肩搭在她的肩头,一边低声问:“怎么大晚上的站在这里?当心着凉。” 顾霜晓双手拉下披肩,垂下眼眸。 恰在此时,一直发出“咔嚓咔嚓”响声的自鸣钟,“咚——咚——咚——”地敲响了。 十二声。 象征着此刻的时间是十二点。 “昨天过去了。”顾霜晓开口说道。 傅明寒有些不太明白她的意思,却还是低低地“嗯”了一声。 “十二点了。” “什么?”傅明寒突然觉得有些好笑,她为何如此强调十二点,是想说灰姑娘的故事吗? 三天过去了。 顾霜晓前进一步,从傅明寒的怀抱中挣脱出来,低头注视着院中的夜景,声线清冷地说道:“我想好了,我们离婚吧。” “……” 顾霜晓挥了挥手,转身离开。 夏日日长。 顾霜晓带着黑狗回到家,天都还没黑。 直到她洗完澡,天才有了几分暗色。她随手将换下来的衣服丢进洗衣机,舀了两勺子洗衣粉,再打开开关,水流顿时顺着接好的水管流入机身中。她抬起右手放在洗衣机上,下一秒,令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那涌动在洗衣机中的液体居然缓缓浮了起来,在她掌心下方汇聚成了一只篮球大小的水球。 顾霜晓摇了摇头,手轻轻往下一挥,水登时重新落入洗衣机中。她合上盖子,任由洗衣机自己运转着。若是换成灵气充足的世界,她顷刻间就能汇聚出一只足有人大的水球,然后用它直接洗衣服。事实上,在穿越过的某个世界中,“洁衣术”这门法术就是她“创造”的,灵感毫无疑问来自于现代的洗衣机。 可如今,嗯,有这工夫和气力,还不如用洗衣机呢。说到底,一方面是因为客观条件,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修行日短自身体内储存的灵气不足。但话又说回来,就算以后足了,拿来干点什么不好,何必浪费在洗衣服上。 “汪!” “喵!” 不知何时溜进屋的黑狗和橘猫默默看完了全场,然后同时目光灼灼地盯着顾霜晓,四只眼写满了“牛逼!求大佬带我一起飞!”的字样。 顾霜晓轻笑了声:“别急。” 说罢,带着它们走到了院中。 齐静贴心地帮她在院中摆放了一张凉床,所以凉床,就是夏天乘凉时睡卧的竹床。曾经家家户户每逢夏季都使用的东西,如今只有少数乡下地方才有人用,有些晚出生一点的孩子甚至根本不知道“凉床是个什么东西”。实际上,凡是童年使用过它的人,基本都对它留下了极为美好的印象。 试想一下。 夏季夜晚,瓜篓架下。 穿堂的凉风缓缓拂过,坐在身边的父母长辈一边聊着天一边为自己轻轻摇着扇。 凉床边点燃着蚊香或艾草,将爱叮咬人的蚊虫远远地驱走。 竹床下趴着家犬,竹床上窝着家猫。 就这样,一边仰头数着天上的繁星,一边听着大人们的唠嗑声,一边吹着徐徐而来的风,没多久困意就来了,然后迷迷糊糊地睡过去。再醒来,一般都是次日早上或上午了。 穿越前顾霜晓没用过这玩意,嗯,她从小不缺钱,更没在乡下地方待过。 不过倒是在穿越过程中,逐渐喜欢上了这玩意。 她走到凉席边坐下,也不需要点什么蚊香艾草,猫老大和狗老大在这里,蛇虫鼠蚁压根不敢靠近,这就是动物的本能啊——此处有大佬,不宜靠近,退避之! 76.周二又是战斗的一天!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吃饭吃到一半时, 两人不知为何聊起了酒的话题。 顾霜晓蓦地想起了什么, 然后连忙放下筷子, 提这个小铲子就跑到了院子中。 傅明寒连忙跟了上去, 然后就见妻子居然从院中的树下挖出了一只匣子, 里面装着…… “酒?” “嗯,女儿红。”顾霜晓点了下头,然后小心翼翼地捧着酒回到了屋中,一边擦瓶身一边对他说,“这是我刚搬来时,外公埋下的。我十八岁那年, 外公外婆还说,等我出嫁的时候要取出来喝。”可惜, 两位老人到底是都没看到她出嫁。 后来,她偶尔会想起这件事,只是要么当时不在这里, 要么就是之后再度忘记。 唯有此时此刻,天时地利人和。 酒是外公外婆亲手做的, 用糯米和红糖, 再搭配上拳拳的慈爱之情、漫长的时间和长埋地下的那份厚重, 酿就了这满满一瓶的琥珀色澄澈酒汁。 傅明寒沉默不语, 他从未听她或她的家人说过这件事。 然后, 他就见她很是果断地开了这瓶酒。 “要喝?” “嗯, 酒就是拿来喝的。”顾霜晓弯眸一笑, 从厨房中找出两只小瓷碗,邀请道,“一起喝点?” “……好。” 于是两人坐回桌边。 顾霜晓给两个小碗倒了七分满,一碗推到傅明寒的面前,一碗自己端起:“干。” “干。” 瓷碗于空中轻轻碰撞。 “啪”的脆响声中,顾霜晓微微眯眸,出神地想:外公,外婆,你们看到了吗?晓晓已经出嫁了,这个叫傅明寒的人就是我的丈夫。他是个好人,但是,对不起,我到底是把这段婚姻给搞砸了。晓晓很累,以后大概不会再结婚了,但你们放心,即使不再结婚,我也会过得很好。你们泉下有知,就安心地去投胎吧,别再为晓晓担心了。 本着这瓶酒以后也不会再用上的想法,顾霜晓将这瓶酒喝了个一干二净。傅明寒没有劝阻,而是陪着她,一起喝。 酒足饭饱,杯盘狼藉。 顾霜晓站起身准备收拾碗筷,人却打了个晃,她扶着桌打了个酒嗝,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哪怕灵魂上的她是个“善饮者”,身体上的她却是个不折不扣的“饮界新丁”。一口气喝了大半瓶酒,晕是正常的,不晕是不科学的。 “还好吗?”傅明寒脚步匆匆地越过桌子过来扶她。 “没事。”顾霜晓又打了个酒嗝,笑了下,“就是喝的有点急了,稍微有些晕,我回房里躺会儿就好。” “我扶你进去。” “嗯。” 顾霜晓没拒绝,都已经是夫妻了,难道她还怕他借机占她便宜么?更别提,傅明寒也不是这样的人。 正如她所想的那样,傅明寒把她扶回房后,就老老实实地去餐厅收拾残局了。 顾霜晓斜躺在房间的沙发上,一手横在眼前,呆呆地看着头顶的灯光,只觉得晃眼地厉害,可又偏偏总想看。头晕晕的,脸颊发热,还稍微有点想吐,一切完美地诠释了何为酒醉。也不知就这样躺了多久,傅明寒端着一杯水走了进来,他单膝跪在她身边,一边扶起她,另一手将水杯贴在她唇边:“喝一点蜂蜜水。” 顾霜晓点点头,顺从地张开嘴,一口口地喝着水。 视线中的傅明寒在上方,角度再次是逆着光,她穿越前一直都觉得这个角度的他特别好看,此刻依然。就是为啥总蹙着眉头?像老爷爷似的。 如此想着的她,鬼使神差地抬起手,轻抚着他的眉头。 人一走神,喝水就难免不用心。 好在傅明寒及时地拿起杯子,她这才没被呛到。 饶是如此,几滴蜜水依旧顺着她的嘴角流了下来。 傅明寒的指尖颤抖了下,最终还是抬起来,动作轻柔地帮她拭去。 也许是因为此刻的灯光实在太晃人,也许是因为酒液实在太醉人,也许是因为月光太美此刻的他实在太温柔,也许是因为…… 好不容易回归的她迫切地需要一个证明自己真实存在的契机。 也许…… 也许…… 也许…… 也许单纯地只是想这样做。 此时此刻。 顾霜晓轻轻地抬起双手,揽住傅明寒的脖,一个邀请的姿势。 他没有拒绝,只是垂下头去,姿态认真地一点点舔去她嘴角剩余的蜂蜜水,其间混杂着一点黄酒的香味。 长夜苦短,一晌贪欢。 夜依旧深沉。 顾霜晓小心地将傅明寒搭在自己腰上的手拿开,翻身下床,赤足踩着拖鞋,一路走到衣橱边,从中随便找了件宽大的浴袍将自己裹好,然后安静地走出房间,走到书房的阳台上,双手扶着栏杆,深吸了口气。 觉得有点后悔。 但也没那么后悔。 激烈的身体交缠排遣掉了堆积在身体中的酒气和那些过于纷杂的情绪,此刻的她,终于真真正正地平静了下来。 人无法对自己撒谎。 顾霜晓必须承认,即使时隔那么久,对于傅明寒,她还是有一点心动的,但也仅此而已。感情这种事,说到底太累人了,这点心动还不足以支撑她下定决心再次投身于爱的漩涡,还是“一个人好好过”这种事更适合她。 站了有一会后,她突然听到了急促的脚步声,紧接着是书房门猛地被推开的声音。 再接着,她听到了傅明寒松了口气的声音。 他快步走到她身后,一边将一块披肩搭在她的肩头,一边低声问:“怎么大晚上的站在这里?当心着凉。” 顾霜晓双手拉下披肩,垂下眼眸。 恰在此时,一直发出“咔嚓咔嚓”响声的自鸣钟,“咚——咚——咚——”地敲响了。 十二声。 象征着此刻的时间是十二点。 “昨天过去了。”顾霜晓开口说道。 傅明寒有些不太明白她的意思,却还是低低地“嗯”了一声。 “十二点了。” “什么?”傅明寒突然觉得有些好笑,她为何如此强调十二点,是想说灰姑娘的故事吗? 三天过去了。 顾霜晓前进一步,从傅明寒的怀抱中挣脱出来,低头注视着院中的夜景,声线清冷地说道:“我想好了,我们离婚吧。” “……” 眼看着大哥跟着爷爷走上了楼,傅小贝有些担心地抱住奶奶的手臂,低声唤道:“奶奶,大哥不会有事吧?” 如果说傅家老爷子的长相是不怒自威,那么傅家奶奶无疑就是标准的慈眉善目了,她抬起手拍了拍宝贝孙女的手,安慰道:“放心吧,没事的。” “所以大哥到底是为什么要和大嫂离婚啊?”傅明庭不解地嘟囔道。 “谁知道那臭小子在想些什么!”傅家兄妹们的父亲傅文松怒道。 “都别说了,明寒是个心里有数的孩子。”傅家奶奶用一句话为这段对话画上了句点。话虽如此,她看向楼上书房的目光却难掩担忧,明寒的确是个心里有数的孩子,让这样的他主动提出要离婚,到底是出了什么事? 另一边,书房中。 “跪下。” 伴随着傅家老爷子的这样一声低斥,傅明寒跪了下来。 傅家老爷子注视着长孙挺直的脊背,轻哼了声:“你还觉得自己挺有道理是吧?” “……” “说说吧,你到底为什么要离婚?” 傅明寒知道,跟祖父玩“沉默是金”这套是没用的,如果他今天不说出个能说服对方的理由,是无论如何也出不了这扇门的。 他叹了口气,选择了实话实说:“因为……没法再忍受了。” 出乎意料的,祖父没有问他究竟是哪方面无法忍受,只是说:“真的非离不可?” “……是。” “不会后悔?” “……”不,其实已经后悔了。傅明寒强行眼下喉间泛起的苦水,答道,“是。” “既然如此,你露出这满脸的后悔之色,是想给谁看?”傅家老爷子气极反笑,抬手指向一旁的书柜,玻璃制的移门清晰地倒映出了傅明寒此刻的神色。 “……” 后悔吗? 答案是肯定的。 可他又能如何呢? 最先提出离婚的人是他,现在最开始反悔的人也是他,这算什么?这算什么啊? 以戏耍她为乐吗? 这种事,别说说给她听,连他自己都觉得足够无耻! “你要真不想离,就去把人给再捞回来!”傅家老爷子忍无可忍地抬脚踹了一下自家孙子,“男子汉大丈夫,不要脸算什么?媳妇都没了,还要脸做什么!” 77.周三得到加班的通知!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最终的结果就是,他累了。 身心俱疲。 所以,亲手开启这段错误婚姻的他, 决定亲手终结掉它。 他给不了她她想要的一切,只能选择给她自由。 事实上,现在正是公司最忙的时候, 他在连续加班三十多个小时后, 才勉强拼凑出了三天的假期,却还要花费一天多的时间在路上。可他没法拒绝她“最后的请求”, 说到底,没能给她一个完整的蜜月,的确是他的错。 “霜晓。”傅明寒有些疲惫地开口, “别闹了。我现在找人改签,你抓紧时间来收拾东西,好吗?” 顾霜晓:“……” 好吧,这一刻, 她真的觉得自己对不住傅明寒,瞧她都把他给折磨成什么样了。 “我没闹。”她平心静气地说道,“我只是觉得, 比起旅行, 你现在更需要的是休息。”说话间, 她看着他的领口和袖口, 起码十二个小时没换过了, 对有洁癖的傅明寒来说, 这基本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所以答案只有一个——他忙到根本没时间换衣服。 傅明寒睁大双眸,讶异地看着顾霜晓,如果不是她的语气平静,他几乎以为她在讽刺自己。然后,他看到她放下梳子,回过头,注视着他,面上一片镇定。 上次见到她如此平静是什么时候? 他已经不记得了。 不知为何,他突然觉得有点高兴,几乎压弯脊梁的疲惫,似乎也减轻了些许。 “我没事,飞机上也可以补眠。”他如此说道。 “还是算了吧。”顾霜晓摇头,“三天之间,出国来回,实在太折腾了。” “可你不是……”傅明寒欲言又止,他此刻的心情很复杂,一方面是真的希望即将离婚的妻子是在真心关怀自己,另一方面,又担心这是一种“新的试探”,而一旦他说出错误的答案,就又会迎接一波新的“疾风暴雨”。他已经厌倦了无休无止的争吵和冷战,真的。 顾霜晓不得不承认,傅明寒大概是真的被自己给折腾出心理阴影了。她想了想,决定换一种他可以接受的说法:“我突然不想出国了,想回一次老家。回老家花不了多长时间,开车最多只要两个小时,你睡一觉我们再回去也是一样。” 傅明寒松了口气,心想这的确是顾霜晓的风格,说风就是雨,想一出是一出。与此同时,他又觉察到了难言的失落,原来她拒绝出行并非是因为担心他疲惫,而只是单纯地不想去了。 但随即,他不由又是一阵自嘲:都要离婚了,他又有什么失落的资格? “好。”他又低头看了眼表,“我睡四个小时,然后起床开车带你回去。”根据顾霜晓一如既往的风格,傅明寒将她让自己休息的话自动理解为“回老家时不要司机,你亲自来开车”。说罢,他径直离开,走时没忘记带上门。 他的卧室在别处。 他们分开睡很久了。 见傅明寒离开,顾霜晓松了口气,而后又叹了口气。说实话,她觉得挺对不住傅明寒的,好在这也是最后了。以后她不会再折腾他了,他肯定能过的比现在好。 傅明寒去睡了,刚睡醒的她却是毫无睡意。擦好脸吹干头发又找到一套柔软舒适的家居服穿好后,她从床上拿起手机,发现自己收到了几条微信。 这几条微信来自于一个叫做“闺蜜三人组”的微信群,顾名思义,成员有三个人。 她,以及她从小就认识的一对兄妹韩驰韩燕。 穿越前的顾霜晓一直坚定地认为他们分别是自己的男闺蜜和女闺蜜,他们的友情能持续一辈子。 而此刻的顾霜晓…… 她微叹了口气,觉得以前的自己真是太傻了,居然把这对从她结婚起就一直撺掇她和傅明寒闹腾的兄妹当成真心好友,试问哪个好友会致力于让朋友家宅不宁?毫不夸张地说,她和傅明寒的婚姻之所以失败,这对兄妹绝对要付百分之三四十的责任。 【飞驰:怎么样?傅明寒答应给你补偿蜜月了吗?】 【燕子:如果没有,那这段婚姻你也就不必挽回了,这说明他根本不在乎你!】 【飞驰:要是他答应了,就说明他还想挽回,我们再帮你想个招好好地考验下他,看他到底是不是真心的!】 【燕子:霜晓?人呢?】 【燕子:霜晓?还没上?】 【飞驰:霜晓,看到我们的话没?】 【燕子:……大概睡了。明早起来看到这个,记得给我们回话啊!】 顾霜晓摇了摇头,心想这对兄妹俩还真是在意她的“婚姻状况”。在意是真的,关心却是未必,尤其,连这“最后的旅程”,他们都试图撺掇她折腾傅明寒,只能让人想要由衷地说上一句“什么仇什么怨!”。再看看刚才傅明寒回来时那疲倦的模样,她不由在心里为自己目前的丈夫将来的前夫点了个蜡—— 傅老哥,这两年来真是辛苦你了,放心吧,以后不会了。 而这对唯恐天下不乱的兄妹,她也是没有再与他们保持联络的想法了。 顾霜晓摇摇头,直接将这两人的微信与电话拉黑,然后开始收拾过于凌乱的房间。根据傅明寒给她的离婚协议书,这栋房屋的归属人是她,不过她也不是很在意。这么说吧,他们俩的结合从一开始就是商业联姻——相亲,对上眼了,交往一段,觉得合适,协议结婚,一切都是按这个流程走的。 两家都是商人出身,商业联姻嘛,在商言商,婚前协议签地清清楚楚,离婚协议自然也就不需要多撕逼。更别提他们结婚的时间也实在不算长,区区两年,傅明寒也还没完全继承他家中的产业,两人需要细分的共同财产实在没多少。有的,都被傅明寒大手一挥,归入了她的名下。说到底,从交往到离婚,这个男人从来都没有亏待过她。反倒是她,做错太多,心有愧疚。 不过,将来离婚后,顾霜晓也不会住在这里,倒不是怕什么“触景生情”,事实上她现在麻木得很。而是,她已经完完全全地厌倦了太过纷繁的生活,只想找个地方,安静地“种田”。所以离婚后,她大概会卖掉这间屋子,也许不会,看心情吧。不过,卖不卖是之后的事,现在既然她还要住,那总该收拾下,否则实在看不过眼。 傅明寒醒来时,意外地发现自己居然没有睡很久。 因为他睡前困倦到根本没时间拉上窗帘,那时窗外是晨光,现在依旧是晨光,可见他实在没有睡很久。他也没设闹铃,因为根据以往的经验,等待到不耐烦的顾霜晓总会跑过来把他强行弄醒,让他去完成她的那些心愿。比如刚结婚那会儿,她总是半夜想吃这里那里的夜宵,然后让他起床去开车给她买,美其名曰“这是在考验你爱不爱我”。 但很快,他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 他哪里是没睡很久,而是睡了整整一天。 就好像一直以来堆积在体内的疲惫一股脑地爆发出来,让他的身体被动进入了“休眠状态”。而今,从漫长的睡眠中醒来的他,意外地觉得格外轻松。 久违的轻松。 她怎么没来叫他? 还是说又改变主意了? 怀着这样的想法,傅明寒快速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推开房门走了出去。才一走到二楼的楼梯口,就闻到了一股诱人的香味。 他下意识顿住脚步,低头看去,只见顾霜晓正站在一楼客厅的茶几边,不知在弯腰收拾什么。背对着他,衣衫之下,露出一小截白嫩细滑的纤细腰肢。 她的皮肤一直很好。 傅明寒猛地意识到自己正在走神,连忙摇了下头,强行将思绪扯回,然后就看到她若有所感地转过头看向自己,然后,缓缓地绽放出了一个比窗外晨光更灿烂的笑颜:“醒了?” 蓦地,他喉咙梗塞了。 一时之间不知该说些什么,也没法开口,好半天,才挤出一个“嗯”字,然后扶着楼梯扶手,缓步走下楼。 顾霜晓微眯着眸,注视着自二楼走下的清俊男人,用一种欣赏的目光。他背着光,发黑如鸦羽,薄唇习惯性抿起,右手臂上搭着西装外套,身着的白衬衫被一丝不苟地扣到领口处。 他的外貌自然是极好的,长相也好,身材也罢,都极合她的胃口。若非如此,她也不会对他一见钟情,并且下定决心要嫁给他。 78.辛勤加班的第一天!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正是中午时分, 新居里也没什么菜,顾霜晓索性决定上街吃上一点, 顺带看看能不能买条狗回来,既能看家护院, 还能给她做个伴, 可谓一举两得。 小地方有一点不好, 就是但凡出了哪怕一点事,都会立即成为“新闻”。齐静也没刻意隐瞒这件事, 所以顾霜晓到之前, 小镇上就有不少人知道“齐老师的老同学要搬来镇子上住了”——没错,齐静现在是镇上初中的语文老师。故而顾霜晓才一出门,就能感觉到不少人的目光落到自己的身上。倒是没什么恶意,只是单纯地好奇和打量。 被人盯着看对顾霜晓这种饱经风雨的“老江湖”来说算不了什么事, 逛了一小会儿后, 她找了家生意不错的面馆坐下, 吃了碗老板热情推荐的“特色肉丝面”, 虽然说“肉丝面”前面加上“特色”两个字有点滑稽,不过不得不说,这碗面味道还是很不错的。铺在面上的肉丝是事先炒过的,老板手艺很好, 汆肉的淀粉也加的恰到好处, 既不会过滑, 也绝不柴。面不是机器制品, 而是人工手擀的,软糯又不失嚼劲。当然,能被称为特色的大概是面出锅后老板加在上面的那勺子酱,据老板说是“祖传配方”,色泽金亮,鲜香异常。 而就在吃面的过程中,顾霜晓注意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老板,你们这里的猫和狗关系不错啊。” 刚才对门的饭店,老板倒了些剩菜残羹到摆放在门口的碗里,很快就有一条狗跑了过来,却没立即吃,而是仰头“汪汪”叫了两声。叫完后,它低下头把碗里的几条还带着一些鱼肉的鱼骨头叼到一旁。不多时,一只猫从屋檐上跳了下来,“喵”了声后,低头吃起了鱼。狗回应似的“汪”了一声,这才低头大口大口地吃起了碗中的剩余菜饭。 “闺女,这可是我们镇的特色。”正是午后时分,闲来无事的老板娘热情地跟顾霜晓解释了起来。 大致意思是,他们镇和附近的其他乡镇不同,猫和狗都是有老大的。 顾霜晓:“……”猫狗大战? 狗老大是只跛了腿的大黑狗,猫老大则是一只鸳鸯眼的橘猫。这一猫一狗关系还挺不错,连带着“手下小弟”们的关系也都还不错,故而镇上时而能看到猫狗一起嬉戏或者流浪猫狗凑在一起用食。 本来镇上人还没觉得什么,直到某天有拐子来镇上拐小孩,大人尚未发觉,镇上的居民却看到有几个人被一群猫狗围在中央。热心的镇上人本来还操着棍棒过来想帮几个外乡人一把,结果一看被他们抱在怀里的孩子,顿时义愤填膺,二话不说地冲上前把几个人贩子结结实实地打了一顿。 暴揍的结果就是,据说这几个拐子基本都落下了终身残疾,最严重的一个,不仅掉了满嘴牙,以后走路还只能靠爬。 把人打成这样按道理来说是要付法律责任的,可也得找得到“责任人”啊,调查的人跑镇上来问,所有人要么就是回答“不知道”,要么就是回答“不清楚”,反正就是不配合,再加上拐子本身就不招人待见,这事情最后就是不了了之。 经此一事,在镇上人看来,这群猫猫狗狗真是牛逼大发了! 自此,家里养猫养狗地越加对自家猫狗好了,镇上人对野猫野狗的态度也变得基本都还不错,挺多人都在自家门口摆了个碗,有什么残羹剩饭就往里倒,等着猫狗们来吃。 顾霜晓听着听着,倒是对那两只神秘的“猫老大”和“狗老大”提起了兴趣。至于它们在哪里…… 她从身上掏出三枚硬币,打算占上一卦。这三枚硬币都挺旧了,可见已经流通了很久,沾满了“人气”,占卜就是要用这种钱币才最有效。当然,不仅流通过还经历过岁月洗礼的铜钱肯定是更好的。但没铜钱的情况下,拿硬币将就下也是可以的。反正她没打算占卜什么惊天秘闻,只是想算下那两位“老大”的大致方位罢了。 想再算细一点不是做不到,但那就伤身了。说到底,客观条件不允许,如果非要强求,那就要拿自身的什么来填,或是气血,或是别的什么,总归是要付出代价的,哪怕拿着再好的铜钱也是一样。 顾霜晓手指在桌下悄悄地掐了个简易占卜用的小法决,心中有意,手中有术,看似随意地将三个硬币往桌上那么一丢,低头那么一看—— 利在东南。 往东南边走么…… 她收起两枚硬币,又拿出五块钱的纸币往桌上一放:“老板,钱我放桌上了。” 特色肉丝面,六块钱一碗。物美价廉,保证不亏! ——门口的招牌上写着这样的字样。 “好嘞!闺女,有空常来啊。”老板娘收钱收碗,一边擦着桌子,一边热情地送客。 北方好找路,建筑道路都方方正正,东南西北特好分辨;南方则爱讲究一个委婉美,委婉着委婉着就弯弯曲曲了……好在地图会骗人眼睛会骗人,太阳总归是不会骗人的。 顾霜晓抬头看了眼太阳的方位:东南,东南,很好,这边…… 要不说有缘的人总会遇见呢,顾霜晓往东南边走了一会儿,刚好遇到正在自家院子里弯腰对着水井折腾的齐静。镇上人白天在家时,院子们基本都是打开的。 “霜晓!”齐静笑呵呵地朝顾霜晓打招呼,“巧啊,你干啥呢?” “随便逛逛。你呢?” “我刚放了个西瓜浸在井水里,晚上你来的时候刚好吃。”齐静解释说。 现在各家都通了自来水,不过家里有井的人家还是习惯在某些时候使用井水,比如夏季泡西瓜。 “你儿子呢?” “别提那臭小子,好不容易把他给哄睡了,我可得歇会儿。”齐静满脸笑容地抱怨说,“要不要进来坐会儿?” 齐静家院子里种了南瓜和葡萄,所以特意搭的架子上爬满了藤,看起来绿意盎然,又因为屋后有河,所以夏季的时候,只要不是最热的那几个小时,坐在院里里的架子下纳凉可是很惬意的,如若把前后门同时打开,还能享受到过堂风待遇。 顾霜晓看着,就觉得自己也该在前院里种点葡萄。她那边的前面院子里没葡萄也没南瓜,倒是有颗石榴树,现在正是开花的时候,远远看去恰似一小团一小团烈焰悬挂于树梢,煞是好看。等到九十月份,就有新鲜石榴吃了。 “不了。我还想再走走。”她拒绝了齐静的邀请。 “你往哪边走?” 顾霜晓抬手往东南方一指:“那边。” “刚好,那边有个裁缝店,我托他们帮我改了件衣服,这个点差不多做完了。我和你一起过去吧。”齐静说着,就走出了院子,转过身将院门虚掩起来,又转头对顾霜晓解释说,“我老公上班去了,我公公婆婆孩子都在睡午觉,把门掩着就没人打扰了。” 齐静的丈夫不是教师,所以自然也就无法享受暑假待遇。 在镇子里,院门开着就等于“来吧,随意打扰吧”,反之亦然。 这是所有人都约定俗成的事情。 于是两人一路同行。 齐静习惯性地抬手挽着顾霜晓的手臂,其实后者不是很喜欢被人挽,但她知道齐静一直有这个“毛病”,改也改不掉,也就听之任之了。 说起来…… 顾霜晓想起自己大学时脾气不算好,同寝的其他人都受不了她的“公主病”,反倒是隔壁寝室的齐静,不知该说是心胸宽广好呢,还是人有些迟钝,好脾气地包容了她的“小毛病”,所以两个人处的还不错。后来她结婚时,也是只私下邀请了齐静,可惜那时候齐静刚好家中有急事,实在没法参加。 虽然多年未见,如今她独身搬过来,齐静也是好脾气地帮这帮那。 顾霜晓能看得出来,齐静不是不好奇,但她还是选择了什么也不问。 只能说,有这样一个大学同学,有这样一个朋友,既是过去的顾霜晓的幸运,也是现在的顾霜晓的幸运。 她低头轻抚着小腹。 恰在此时,她听到房门被打开的声音。 顾霜晓朝门看去,心中一点不惊,因为这个点能随意进出她房间的存在只有大黑和小橘。 事实也的确如此。 灵气的滋养让她如今的身体很好,夜里也看得清清楚楚,这一看之下,她顿时笑了。不为别的,只因为黑狗和橘猫同时从门缝里钻出个脑袋往屋内窥视,前者的脑袋还刚好搭在了后者的脑袋上,看起来跟两头怪似的。 她怕吵醒齐静,小声问道:“大晚上的你们不修行,跑来这里做什么?” 已经胖成球的橘猫灵巧地从门缝中“挤”进了屋,让人不得不感慨它真是个“灵活的胖子”,它一路小跑到顾霜晓床边,轻轻巧巧地跃到了她的身边,而后一低头。 顾霜晓伸出手,接住橘猫叼在嘴里的东西,发现是一块鹅卵石。虽然不是什么珍贵的物事,但它的外形却挺有趣,乍看之下很像一只小螃蟹。 同样跑到了床边的黑狗没有上床,只是同样低下头,将口中的物事放在了床上。 79.辛勤加班第二天!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顾霜晓挥了挥手, 转身离开。 夏日日长。 顾霜晓带着黑狗回到家,天都还没黑。 直到她洗完澡, 天才有了几分暗色。她随手将换下来的衣服丢进洗衣机,舀了两勺子洗衣粉, 再打开开关, 水流顿时顺着接好的水管流入机身中。她抬起右手放在洗衣机上, 下一秒,令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那涌动在洗衣机中的液体居然缓缓浮了起来,在她掌心下方汇聚成了一只篮球大小的水球。 顾霜晓摇了摇头, 手轻轻往下一挥,水登时重新落入洗衣机中。她合上盖子,任由洗衣机自己运转着。若是换成灵气充足的世界, 她顷刻间就能汇聚出一只足有人大的水球,然后用它直接洗衣服。事实上,在穿越过的某个世界中,“洁衣术”这门法术就是她“创造”的, 灵感毫无疑问来自于现代的洗衣机。 可如今,嗯,有这工夫和气力,还不如用洗衣机呢。说到底, 一方面是因为客观条件,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修行日短自身体内储存的灵气不足。但话又说回来, 就算以后足了,拿来干点什么不好,何必浪费在洗衣服上。 “汪!” “喵!” 不知何时溜进屋的黑狗和橘猫默默看完了全场,然后同时目光灼灼地盯着顾霜晓,四只眼写满了“牛逼!求大佬带我一起飞!”的字样。 顾霜晓轻笑了声:“别急。” 说罢,带着它们走到了院中。 齐静贴心地帮她在院中摆放了一张凉床,所以凉床,就是夏天乘凉时睡卧的竹床。曾经家家户户每逢夏季都使用的东西,如今只有少数乡下地方才有人用,有些晚出生一点的孩子甚至根本不知道“凉床是个什么东西”。实际上,凡是童年使用过它的人,基本都对它留下了极为美好的印象。 试想一下。 夏季夜晚,瓜篓架下。 穿堂的凉风缓缓拂过,坐在身边的父母长辈一边聊着天一边为自己轻轻摇着扇。 凉床边点燃着蚊香或艾草,将爱叮咬人的蚊虫远远地驱走。 竹床下趴着家犬,竹床上窝着家猫。 就这样,一边仰头数着天上的繁星,一边听着大人们的唠嗑声,一边吹着徐徐而来的风,没多久困意就来了,然后迷迷糊糊地睡过去。再醒来,一般都是次日早上或上午了。 穿越前顾霜晓没用过这玩意,嗯,她从小不缺钱,更没在乡下地方待过。 不过倒是在穿越过程中,逐渐喜欢上了这玩意。 她走到凉席边坐下,也不需要点什么蚊香艾草,猫老大和狗老大在这里,蛇虫鼠蚁压根不敢靠近,这就是动物的本能啊——此处有大佬,不宜靠近,退避之! 她抬头看了眼月亮,月中刚过去没多久,今晚虽不是满月,但月光也不算差。 “过来。”顾霜晓抬起手,朝一猫一狗招了招。 两只动物齐齐走到她面前,面色严肃地蹲坐下了身。黑狗也就罢了,性格傲娇的橘猫也是如此。动物有了灵智,也就相当于有了“道德观”。举个类似的例子,就是亚当和夏娃在偷吃了禁果后,有了羞耻之心,开始觉得赤身裸体不对。一猫一狗都知道,自己的这位“饭票”是要授道了。 古语有云: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也。 传授了它们道,就是它们的老师。 拜师之时,又如何能不庄重? 顾霜晓点了点头,对它们的态度十分满意,开口说道:“闭上双眼,观想天空中的明月。”然后,她左右手分别按在了猫和狗的头上,以自身灵气为引,带领它们引月光入体。 人是最得天独厚、最适合修行的种族,这也是为什么诸多妖物都会选择化形的原因——能化形成人,才更好修行。因为体质得天独厚,所以人才能从天地日月中汲取灵气,绝大部分妖物鬼物却只能望月。 能在这个时代开启灵智,黑狗和橘猫的运气不可谓不好,除此之外,它们的资质也都不差。命运命运,得有运,也得有承接这个运的命。故而,顾霜晓的引导工作进行地很顺利,也不知过了多久,她缓缓松开双手,低头看着依旧闭着双眸、正望月修行的一猫一狗,点了下头,如此就算是入门了。至于它们能走到哪一步,这就只能将来再看了。 如此想着的顾霜晓倒在凉床之上,头枕着里面填充了茶叶的竹枕,身上盖着一床犹留着阳光味道的薄毯,也开始一边凝神一边缓慢萃取灵气。诚然,五心向天这个姿势的效率要更高,但是……嗯,她选择躺着!所以说还是回家好,没有那么多的人和事逼迫着她为了生存快速变强努力往上爬,还是舒舒服服地过自己的小日子好啊,惬意。 一觉睡到了月落星沉。 天色将明时,蹲坐在原地整夜的一猫一狗依依不舍地睁开双眸,眼巴巴地看着“消失”的月亮,恨不得立马搬到两极去生活。不为别的,只为那里有极夜,估计天天有月亮看…… 如果顾霜晓知道它们的想法,八成会说“你们想太多”,那里的确是有极夜没错,但这不代表天天都有月亮啊。或者说恰恰相反,在一个月的极夜时期里,起码有半个月看不到月亮,剩下半个月哪怕能看到,也不是天天都满月,而是正常地有圆有缺。所以说,哪怕做喵做汪也要多读书啊,不然多容易闹笑话! 言归正传,哪怕再依依不舍,两兽也是不敢再观想下去了,动物的直觉告诉它们如若在日光下这么做,无疑于作死。所以说还是愚蠢的人类好啊——它们眼巴巴地看着一边熟睡不休一边持续萃取灵气的顾霜晓,同时露出了羡慕嫉妒恨的表情。 顾霜晓蓦地侧过头睁开双眸:“看什么呢?” 黑狗:“……” 橘猫直接被吓到炸了毛。 顾霜晓看着两个动物的样子,不由被逗乐了,至于这么惊讶吗?被那么灼热的视线盯着,她醒不过来才叫怪事吧?或者说,她的反应要是这么迟钝,也没法在那么多穿越世界中活到最后。 她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抬起双手伸了个懒腰,而后手下滑,轻轻地摸了摸狗头,紧接着又摸了摸猫头。两只动物都没怎么抗拒,如果说之前它们跟着顾霜晓是为了那点“熟悉感”以及“好处”的话,那么昨夜过后,它们是真真正正地与她亲近了起来。 即便是未开灵智的动物,也是讲恩义的,哪怕也许它们根本不明白这是个什么玩意。 更别提猫狗中的战斗机——猫老大和狗老大,正所谓“一日为师,终生帮铲屎”,所以它们果断地决定从此认下这张长期饭票! 话虽如此,好在它们实际上根本不需要顾霜晓帮忙铲屎,咳咳,如果它们真的会随地大小便……估计会分分钟被打死。这么说吧,能和傅明寒那种轻微洁癖症患者结婚还过了两年的顾霜晓,本身在这方面也有点鸡毛。哪怕是身处穿越世界时,她能讲究的时候也还是会讲究一下的。说是矫情也好,习惯也罢,总归改不了也懒得改。 总而言之,顾霜晓这个铲屎官做的还是挺轻松的,不仅不需要铲屎,甚至不需要喂食——开玩笑,人家可是镇上猫狗界的扛把子啊,每天趴着不动都有无数小弟前来上供的好吧!刚开始,黑狗和橘猫还大方地表示“如果铲屎的你没饭吃的话,我们就让小弟再多送一份饭菜来嘛,至于干净程度……咳咳,不干不净不生病! 对此顾霜晓表示她是拒绝的,反正她现在又不是不会做——或者说现在她还是挺擅长做的,再加上这屋子里基本厨具一应俱全,不缺闲种菜,不缺钱买菜,所以伙食问题还是自己解决吧。 就这样,她的“休闲生活”逐渐步入了正轨。 相对的,那些寻找她的人,也逐渐…… 放弃了希望。 吃饭吃到一半时,两人不知为何聊起了酒的话题。 顾霜晓蓦地想起了什么,然后连忙放下筷子,提这个小铲子就跑到了院子中。 傅明寒连忙跟了上去,然后就见妻子居然从院中的树下挖出了一只匣子,里面装着…… “酒?” “嗯,女儿红。”顾霜晓点了下头,然后小心翼翼地捧着酒回到了屋中,一边擦瓶身一边对他说,“这是我刚搬来时,外公埋下的。我十八岁那年,外公外婆还说,等我出嫁的时候要取出来喝。”可惜,两位老人到底是都没看到她出嫁。 后来,她偶尔会想起这件事,只是要么当时不在这里,要么就是之后再度忘记。 唯有此时此刻,天时地利人和。 80.放假真是幸福呐!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之前她设想过要在前院种花后院种菜, 然而, 菜种菜苗好买, 花种却不是那么好买。经齐静介绍,她才在隔壁镇找到了一家靠谱的店,不过上次去时人家手里也没现货,于是她当时只好下了订单留下定金。昨晚店老板联系她说货到了, 所以今天, 正是去拿钱取货。 隔壁镇不远,乘车大约十五分钟, 走水路的话也就二十来分钟。 完全不赶时间又懒得坐车的顾霜晓索性自己划船前往, 她出门时,天色已然暗淡。太阳既然都退场了,天既然也就不热了, 微凉的夏风顺着河面越过茂密的荷叶丛吹来,清凉间犹带着一抹荷香,让人身心舒畅。要非说有什么不足,无疑就是这一片河面因为附近都住了人, 路上的莲蓬几乎都被人摘取殆尽。不过也无所谓,等再划个十来分钟出了镇,河面上尽是无人摘取的莲蓬。顾霜晓每次往来时都会摘上一些带回家。 其中一半送给齐静及其家人, 剩下的一半中又有大半进了黑狗和橘猫的肚子, 余下的一小半才是她的, 也算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的经典诠释了。 一来一往间, 天色完全地黑了下来。 今夜月色不是很好,但星光繁繁,足以照见归家之路。 顾霜晓的心情不错,因为这次交易很是愉快,想买的花种尽数买到了不说,老板的态度还很好,不仅打了折,还送了她一瓶据说是自家刚酿好的果酒。虽然折扣本身和果酒都不值几个钱,但说到底这种事的关键之处从来都不在钱上。 她注视着前方的拐角处,手中的竹篙灵巧地一撑,舟便轻飘飘地转了个方向,滑进了弯道之中。 附近的住户前往邻镇更多地选择乘车而非驾船的最主要原因就在这里,两镇中间的一段路弯道颇多,如今绝大部分人手都生,这么一路小心翼翼又耗神地划船过去,还不如坐车方便呢。 当然,这对顾霜晓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曾经有两世,她一睁眼就是江边渔户家的女儿,划船这属于生存必备的基本功,怎么可能不熟练。当然,无论那一世,最后这基本功都没派上啥用场。第一次她所在的村子被异国的军队烧杀一空,第二次她所在的村子则干脆在两位魔道人士的斗法中化为乌有。所以这两世,她不管愿不愿意,最后都当上了“复仇者”。 回想过去,再看看现在,顺带展望下未来,她不得不再次感慨:还是回家好啊…… 多和平,多惬意。 想着想着,她不由就坐下身,随手将竹篙往舟上那么一横,身体后靠,褪去鞋袜,将脚浸入河中。嗯,反正这年头也没人会在外面喝生水,所以她这不算“恶意下毒”,更何况她也没香港脚…… 回程刚好是顺流。 就这样,顾霜晓一边任由流水缓缓地将自己推入荷花丛中,一边在因为受惊而四散飞起的萤火虫中,舒舒服服地吃着莲蓬,顺带拿起花店老板送的那瓶果酒,一口口地喝了下去。虽然之前的惨痛经验告诉她“喝酒是会误事”的,但反正她现在是一个人,再说了,这酒就这点度数,估计等她回去的时候酒就完全醒了,没什么好担心的。 与此同时…… 乐灿的心情很暴躁。 他最近一直在为新专辑的主打歌寻找合适的mv拍摄地,连续去了若干个地方都只觉得“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直到那个叫齐安的小子说他家乡附近的小镇挺适合的。乐灿知道对方不敢在这种事上撒谎,便记下了地点,不过却没打算带工作团队一起考察,因为以前就出现过内部人员将这件事泄漏给亲戚朋友最后导致一群狗仔疯狂来袭的事,让他不堪其扰。所以,他随意找了个借口消失了几天,独自一人踏上了“考察之路”。 嗯,简单来说就是他对自己的“伪装功力”还是蛮自信的。 然而,这次好像真的是成功过头了,成功到不长眼的小偷直接将贼手伸进了他的包,偷钱也就算了,居然连手机也不放过,真是丧心病狂! 还有什么比坐车做到一小半、售票员收钱时,拿不出钱来更尴尬? 必须没有了。 本来他只要去掉伪装,这事情应该就能圆满解决,他虽然不敢夸口说自己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一车子男男女女,总有几个认识他的吧?但是,只要一想到之后那些狗仔们会写的新闻报道,他就完全没兴趣这么做了—— 【某著名男星私自出门考察,丢钱又丢人!】 【震惊!某男星居然公然坐车逃票!】 【究竟是什么让一名曾经身价不菲的男星连车票钱都掏不出……】 呵呵呵呵…… 去死吧!!! 没有钱买票,车自然是不能继续坐下去了。 有心眼还不错的乘客提醒他“再往前一直走就能走到隔壁的镇子,路上你如果看到车或者船,可以让他们捎你一程”,于是乐灿走啊走……走啊走……他也不记得自己走了多远,却倒霉催地一路上都没碰到任何车和船。 眼下,往前走不知道还要走多远,回头也是漫漫长路,他刚好被丢在中间,进不得退不得,怎一个悲催了得! 与此同时,又累又饿、出了满身汗的乐灿已经开始后悔,早知如此还不如直接在车上表明身份,不过就是被狗仔们写几篇瞎扯淡的新闻罢了,又不痛不痒。可惜,这当口,哪怕是后悔,也已经太晚了。 怒上心头的他,随手捡起路边的石子,朝河中狠狠丢去。 这颗石子刚好丢入了荷花从中,顷刻间惊起了萤火虫无数。如若是平时,乐灿肯定会驻足欣赏一番如此美景,可惜此刻他完全没有这样的心情。而就在闪烁的绿光中,乐灿突然看见,有一艘小船飘荡在荷花丛中…… 虽然似乎没看到荡舟者,但那的确是船没错吧?! 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心态,乐灿遥遥喊道:“喂!有人吗?!有的话可以载我一程吗?我想到前面的镇子上去!!!” 可惜连喊了几声,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就在乐灿不打算再喊之时,他蓦地看到…… 那只随着河流静静飘荡的小船上,居然站起了一个白色的身影。 准确来说,那是一个身穿白裙的女子,她的发丝于夜风的吹拂下缓缓摆动,脸孔在萤火虫的光辉中忽明忽暗,但即便如此,他也能清晰地分辨出——那是一张极其美丽的脸孔。 美到不像人。 或者,这船上的女子存在本身就不怎么像人,反倒像是水妖之类的东西…… 乐灿下意识屏住呼吸,右手不知何时捂住了心口。 两人就这样沉静地对视了片刻后。 他听到那舟上的“水妖”对自己说:“你要去前面镇上?” 乐灿愣了数秒,才回答说:“……对,请问能载我一程吗?” “稍等。” 这句话后。 他看到那女子拿起一根竹篙,操控着身下的小舟,朝他所在的方向缓缓划来。 乐灿无意识地咽了口唾沫,原本贴在心口的手无声滑落,掌心攥了一把汗。这等待,似漫长,又似短暂。那船的船尾终究是停在了他的面前,站在船头的女子裙摆飞舞,遥遥地朝他举起竹篙,说—— “上来吧,扶着竹篙。” 人设是“全能”却偏偏是只旱鸭子的乐灿也不知自己是出于怎样的心态,并没有扶那伸向自己的竹篙,而是自己踩上了船。一脚上去,小舟顿时摇晃了下,他下意识一把抓住身侧的竹篙,这才稳下身形,而后只听到对面的女子似乎轻笑了声。他没来由地一阵懊恼,抿紧唇直接走到了舟中处,而后,就这么坐在了她面前,倒是没忘记道谢—— “谢谢。” “没事。”女子摇了摇头,缩回竹篙之余没忘记用它轻轻拨动船上的莲蓬堆,“饿了的话可以吃。” 乐灿刚想说“我不饿”,然后就听到自己的肚子发出了“咕——”的一声。他一手扶额,忍住骂娘的冲动,只觉得自己今天一天把这辈子的脸都给丢干净了。 好在她这次没笑,只是自顾自地撑起了船。 于是乐灿自暴自弃地拿起莲蓬,研究了片刻,他还是没忍住抬头问:“这玩意怎么吃?” ……好吧,她又笑了。 吃饭吃到一半时,两人不知为何聊起了酒的话题。 顾霜晓蓦地想起了什么,然后连忙放下筷子,提这个小铲子就跑到了院子中。 傅明寒连忙跟了上去,然后就见妻子居然从院中的树下挖出了一只匣子,里面装着…… “酒?” “嗯,女儿红。”顾霜晓点了下头,然后小心翼翼地捧着酒回到了屋中,一边擦瓶身一边对他说,“这是我刚搬来时,外公埋下的。我十八岁那年,外公外婆还说,等我出嫁的时候要取出来喝。”可惜,两位老人到底是都没看到她出嫁。 81.周日上班心塞塞!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妻子又开始闹了。 这让他有一种深入骨髓的疲惫感,事实上, 自从和她结婚后,他经常会有这样的感受。 他承认,这段婚姻之所以失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他身上。或者说, 他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开始这段错误的婚姻。他早该明白的,一个不懂得爱为何物、只因一时冲动而选择结婚的人根本无法维持好一段婚姻,所以他无法给她安全感, 无法正确地应对她的不安、吵闹与质问, 无法给她安宁与快乐。 他知道错在自己, 也试图改正, 然而, 失败了。 最终的结果就是,他累了。 身心俱疲。 所以, 亲手开启这段错误婚姻的他, 决定亲手终结掉它。 他给不了她她想要的一切,只能选择给她自由。 事实上,现在正是公司最忙的时候, 他在连续加班三十多个小时后,才勉强拼凑出了三天的假期, 却还要花费一天多的时间在路上。可他没法拒绝她“最后的请求”, 说到底, 没能给她一个完整的蜜月, 的确是他的错。 “霜晓。”傅明寒有些疲惫地开口,“别闹了。我现在找人改签,你抓紧时间来收拾东西,好吗?” 顾霜晓:“……” 好吧,这一刻,她真的觉得自己对不住傅明寒,瞧她都把他给折磨成什么样了。 “我没闹。”她平心静气地说道,“我只是觉得,比起旅行,你现在更需要的是休息。”说话间,她看着他的领口和袖口,起码十二个小时没换过了,对有洁癖的傅明寒来说,这基本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所以答案只有一个——他忙到根本没时间换衣服。 傅明寒睁大双眸,讶异地看着顾霜晓,如果不是她的语气平静,他几乎以为她在讽刺自己。然后,他看到她放下梳子,回过头,注视着他,面上一片镇定。 上次见到她如此平静是什么时候? 他已经不记得了。 不知为何,他突然觉得有点高兴,几乎压弯脊梁的疲惫,似乎也减轻了些许。 “我没事,飞机上也可以补眠。”他如此说道。 “还是算了吧。”顾霜晓摇头,“三天之间,出国来回,实在太折腾了。” “可你不是……”傅明寒欲言又止,他此刻的心情很复杂,一方面是真的希望即将离婚的妻子是在真心关怀自己,另一方面,又担心这是一种“新的试探”,而一旦他说出错误的答案,就又会迎接一波新的“疾风暴雨”。他已经厌倦了无休无止的争吵和冷战,真的。 顾霜晓不得不承认,傅明寒大概是真的被自己给折腾出心理阴影了。她想了想,决定换一种他可以接受的说法:“我突然不想出国了,想回一次老家。回老家花不了多长时间,开车最多只要两个小时,你睡一觉我们再回去也是一样。” 傅明寒松了口气,心想这的确是顾霜晓的风格,说风就是雨,想一出是一出。与此同时,他又觉察到了难言的失落,原来她拒绝出行并非是因为担心他疲惫,而只是单纯地不想去了。 但随即,他不由又是一阵自嘲:都要离婚了,他又有什么失落的资格? “好。”他又低头看了眼表,“我睡四个小时,然后起床开车带你回去。”根据顾霜晓一如既往的风格,傅明寒将她让自己休息的话自动理解为“回老家时不要司机,你亲自来开车”。说罢,他径直离开,走时没忘记带上门。 他的卧室在别处。 他们分开睡很久了。 见傅明寒离开,顾霜晓松了口气,而后又叹了口气。说实话,她觉得挺对不住傅明寒的,好在这也是最后了。以后她不会再折腾他了,他肯定能过的比现在好。 傅明寒去睡了,刚睡醒的她却是毫无睡意。擦好脸吹干头发又找到一套柔软舒适的家居服穿好后,她从床上拿起手机,发现自己收到了几条微信。 这几条微信来自于一个叫做“闺蜜三人组”的微信群,顾名思义,成员有三个人。 她,以及她从小就认识的一对兄妹韩驰韩燕。 穿越前的顾霜晓一直坚定地认为他们分别是自己的男闺蜜和女闺蜜,他们的友情能持续一辈子。 而此刻的顾霜晓…… 她微叹了口气,觉得以前的自己真是太傻了,居然把这对从她结婚起就一直撺掇她和傅明寒闹腾的兄妹当成真心好友,试问哪个好友会致力于让朋友家宅不宁?毫不夸张地说,她和傅明寒的婚姻之所以失败,这对兄妹绝对要付百分之三四十的责任。 【飞驰:怎么样?傅明寒答应给你补偿蜜月了吗?】 【燕子:如果没有,那这段婚姻你也就不必挽回了,这说明他根本不在乎你!】 【飞驰:要是他答应了,就说明他还想挽回,我们再帮你想个招好好地考验下他,看他到底是不是真心的!】 【燕子:霜晓?人呢?】 【燕子:霜晓?还没上?】 【飞驰:霜晓,看到我们的话没?】 【燕子:……大概睡了。明早起来看到这个,记得给我们回话啊!】 顾霜晓摇了摇头,心想这对兄妹俩还真是在意她的“婚姻状况”。在意是真的,关心却是未必,尤其,连这“最后的旅程”,他们都试图撺掇她折腾傅明寒,只能让人想要由衷地说上一句“什么仇什么怨!”。再看看刚才傅明寒回来时那疲倦的模样,她不由在心里为自己目前的丈夫将来的前夫点了个蜡—— 傅老哥,这两年来真是辛苦你了,放心吧,以后不会了。 而这对唯恐天下不乱的兄妹,她也是没有再与他们保持联络的想法了。 顾霜晓摇摇头,直接将这两人的微信与电话拉黑,然后开始收拾过于凌乱的房间。根据傅明寒给她的离婚协议书,这栋房屋的归属人是她,不过她也不是很在意。这么说吧,他们俩的结合从一开始就是商业联姻——相亲,对上眼了,交往一段,觉得合适,协议结婚,一切都是按这个流程走的。 两家都是商人出身,商业联姻嘛,在商言商,婚前协议签地清清楚楚,离婚协议自然也就不需要多撕逼。更别提他们结婚的时间也实在不算长,区区两年,傅明寒也还没完全继承他家中的产业,两人需要细分的共同财产实在没多少。有的,都被傅明寒大手一挥,归入了她的名下。说到底,从交往到离婚,这个男人从来都没有亏待过她。反倒是她,做错太多,心有愧疚。 不过,将来离婚后,顾霜晓也不会住在这里,倒不是怕什么“触景生情”,事实上她现在麻木得很。而是,她已经完完全全地厌倦了太过纷繁的生活,只想找个地方,安静地“种田”。所以离婚后,她大概会卖掉这间屋子,也许不会,看心情吧。不过,卖不卖是之后的事,现在既然她还要住,那总该收拾下,否则实在看不过眼。 傅明寒醒来时,意外地发现自己居然没有睡很久。 因为他睡前困倦到根本没时间拉上窗帘,那时窗外是晨光,现在依旧是晨光,可见他实在没有睡很久。他也没设闹铃,因为根据以往的经验,等待到不耐烦的顾霜晓总会跑过来把他强行弄醒,让他去完成她的那些心愿。比如刚结婚那会儿,她总是半夜想吃这里那里的夜宵,然后让他起床去开车给她买,美其名曰“这是在考验你爱不爱我”。 但很快,他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 他哪里是没睡很久,而是睡了整整一天。 就好像一直以来堆积在体内的疲惫一股脑地爆发出来,让他的身体被动进入了“休眠状态”。而今,从漫长的睡眠中醒来的他,意外地觉得格外轻松。 久违的轻松。 她怎么没来叫他? 还是说又改变主意了? 怀着这样的想法,傅明寒快速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推开房门走了出去。才一走到二楼的楼梯口,就闻到了一股诱人的香味。 他下意识顿住脚步,低头看去,只见顾霜晓正站在一楼客厅的茶几边,不知在弯腰收拾什么。背对着他,衣衫之下,露出一小截白嫩细滑的纤细腰肢。 她的皮肤一直很好。 傅明寒猛地意识到自己正在走神,连忙摇了下头,强行将思绪扯回,然后就看到她若有所感地转过头看向自己,然后,缓缓地绽放出了一个比窗外晨光更灿烂的笑颜:“醒了?” 82.周日过得像周一!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看穿着打扮, 这应该是个人类……吧? 起码穿着打扮与人类没什么区别。 只是…… 乐灿的目光从她微微摆动的黑发落到缀着萤火虫的裙摆再落到那光裸地踩在船上的足, 总觉得她身上有一种与普通人迥异的“违和感”, 但要让他具体说出有哪里不一样,他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说到底, 搞创作的,在对世界的感知上天生就较为敏感。 更别提,顾霜晓此刻还顶着一个“醉酒”debuff,对自己的伪装并没有平时那般好。 “前面的镇子还有多远?”乐灿开口打破了一直以来的沉寂。 “不远了。”顾霜晓回答说, “十分钟左右应该能到。” 乐灿抬起手擦了把额头残留的余汗,不得不说,比起刚才,现在可真是太舒服了, 坐着船吹着风, 四周尽是萤火虫和沁人心脾的荷香, 对面还站着个虽然颇为可疑却完全可以打一百零一分的美人。擦完汗后,他看了眼手指,发现自己伪装用的粉丝基本都被汗水给冲掉了,他索性扯掉嘴上的假胡子和头顶的发套, 然后侧过头捧起河中的水,痛痛快快地洗了把脸, 再揪起原本被汗水打湿、如今已快被夜风吹干的t恤, 随手擦了把。 眼前“大变活人”, 顾霜晓倒是没怎么惊讶, 因为从对方上船的瞬间,她就发觉到了这件事——现代的化妆术的确足以让人盖头换脸,但比起“易容术”还是要差不少的。事实上,她原本有些怀疑对方会不会是逃犯之类的存在,还琢磨着如果他做出什么不好的举动就立即敲晕再丢到派出所门口。不过眼下再看,她之前的判断似乎是错误的,原因无它—— 有这么一张好脸,干点什么也比犯罪有前途,是吧? 虽然这话说出来有些不对劲,但在这个时代,颜值高有的时候还真的就能为所欲为。 除去了身上的伪装,乐灿努力收敛起的、被其他人评价为恶劣的性格,也是一点点地暴露出来。他随手将被水打湿的发丝往上一捋,身体侧靠在船舷上,似笑非笑地注视着顾霜晓。因为是混血儿的缘故,他的脸孔轮廓较之一般华夏人要更深,眼睛的颜色也相对更浅,给人的感觉反倒更深邃,宛若两只猫儿眼。眼下在萤火虫尾光的照射下,他脸上的笑容还真有几分“魅惑狂狷”的范儿。 而乐灿,就这样一边笑一边挑眉问顾霜晓:“怎么?你不认识我?” 他注意到,自己露出真脸后,船头的女子神色没有任何改变。 虽然略有些失望,但同时,他也觉得这很有趣。 正是酒意上头时的顾霜晓听了这话,蓦地也笑了,她一边笑一边反问:“那你认识我吗?” 乐灿一愣。 但随即,他从她的脸上读出了她的潜台词—— 你都可以不认识我,我为什么不可以不认识你? “乐灿。”乐灿坐直身体,朝对方伸出一只手,“一个人类。” 顾霜晓撑竹篙的手一顿:“你觉得我是什么?”毫无疑问,她也听出了眼前人的潜台词,顿觉哭笑不得。 “这得问你自己。” “……好吧。”顾霜晓叹了口气,“既然被你发现了,那我也就只有实话实说了。其实,我是一只水鬼,正在找替身。你上了我的船,可就跑不掉了,只有死路一条。” 虽然不知道莲蓬怎么吃,但“水鬼找替身”的梗乐灿却知道,简单来说就是水鬼如果想去投胎的话,就必须拉一个活人下水来填自己的那个“萝卜坑”。 乐灿上下打量了一番顾霜晓,嗤笑了声:“你当我傻?”她如果说自己是水妖、荷妖、萤火虫精之类的妖精,他可能还会信个两三分,至于水鬼嘛……说好的“出现的时候湿漉漉”呢?不信! 顾霜晓顿时就不乐意了,心想你一个张口就是“我是人类”的家伙难道不傻吗?! 这种时候就能看出来酒是多么可怕的一个东西了,如果是平时的她,绝对不会与陌生人进行这么愚蠢的对话,也绝对不会做出此刻这种举动—— 她停下船,将竹篙横在船头后,赤足走了两步,停在乐灿面前,俯下身,微眯着眸问:“所以,你希望我给你证明?” 乐灿看着那张蓦然凑近却又偏偏停在半道上不肯继续靠近的美丽脸孔,不知为何有些失望,又有些紧张,他舔了舔因为很久没喝水而有些干的唇,挑衅地回答说:“如果你能做得到的话。” “有趣。”顾霜晓微勾起嘴角,“你希望我怎么证明?” 漫天的萤火虫中,乐灿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想要触摸那似近实远的笑容。 顾霜晓抬起手,一指点在眼前人的手腕上,止住了他的动作。 短暂的接触间,乐灿只觉得她的肌肤凉瑟瑟的,也不知是吹夜风吹久了,还是……原本就是这样。他的笑容却更盛了,露出了尖利的犬齿,再搭配上此刻的狼狈模样——如果说此刻的顾霜晓是水妖,那么他无疑就是一只落水的犬妖。 “你刚才说我上了你的船就跑不掉了是吧?”乐灿紧紧地注视着眼前女子的双眸,居然说出了一句毫无节操可言地话,“反正我都要死了,不如趁热来一发?” 说出这话后,顾霜晓还没做出什么反应,乐灿自己已经崩了。 没错,他现在的状态就是传说中的那什么……哦,对了,表面稳如老狗,实则慌得一批,如果把他此刻的心情具现化为弹幕的话,那无疑就是这样—— 【我!在!说!些!什!么!啊!!!】 【我都说了什么啊!!!】 【我为什么会说这个啊!!!】 【我根本不是这种人啊啊啊啊啊啊!!!!!!!】 然后,他就看到眼前的女子缓缓勾起嘴角,朝自己露出了一个笑容,她呵气如兰,轻声说:“那你先闭上眼睛。” 【……】 【……】 【……】 【……难道真的要失身了?】 【不行不行不行,这绝对不行!!!】 …… 还有句话叫什么来着? 哦,对了,叫“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乐先生比这句话更进一步——心里说不上,身体却很诚实,因为他居然真的闭上了眼睛。 而后—— 顾霜晓站直身体,面无表情地一脚将眼前的男人给踢进了河里。 居然敢占姑娘我的便宜,去死吧! 但又完全不同。 如果说来时的安静中混杂着些许尴尬的话,那么回程时的这份安静,几近让人窒息。 傅明寒镇定地驾驶着车辆,或者说,看似镇定地驾驶着车辆,平静的外表下,潜藏着一团又一团的乱麻。 他觉得自己完全不了解顾霜晓,或者说,他从来就没有了解过她。 他抬起头,隔着后视镜注视着正闭着眼在后排补眠的妻子——即将成为前妻的妻子,完全不知道她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就在数个小时之前,他还一度以为他们的婚姻将要延续下去,可就在那样激烈、酣畅而甜蜜的交缠后,在他觉得自己重新对未来的生活有了期待后,她对他说…… “我们离婚吧。” 这…… 算什么? 这算什么? 顾霜晓风格的报复吗? 因为恨他说了“我们离婚吧”这种话,所以想让他品尝同样的痛楚吗? 如果是,那么她无疑已经成功了。 然而,直觉告诉傅明寒,这并不是一种报复,她想和他离婚的心情是真实的,诚恳的,无可动摇的,正如他之前一样。 正是因为明白,所以才愈觉无力。 舌尖上似乎还能品尝到蜂蜜水与黄酒的味道,然而再回味,却是浓重的苦涩感。他知道自己已经后悔,可又偏偏不知道该如何去挽回,又或者,无论如何都已经无法挽回了。 现在的她,到底是怎样想的呢? 他不禁又透过后视镜看了她一眼,她神色不变,好似已经睡着。 不到两小时的路程转瞬即逝。 再一次将车停在家中的车库时,傅明寒居然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就在他犹豫着要不要叫醒顾霜晓时,他看到她睁开了双眸,眼中清明,何曾有一丝睡意。 意识到这一点的他,嘴角不由浮起一抹苦笑。 按照预定,此时傅明寒该去上班了,可他却沉默地跟着她回到了屋中。听到她说“稍微等我一下”后,他就安静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然后等到了一纸协议。 83.周二离周三不远了!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王婶抬到一半的脚顿住,片刻后,她讪讪地放下腿,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抬起头时, 只见顾霜晓和她老公已经进了屋, 她啐了一口:“呸!有什么了不起的!等我进了我家的门, 我非得好好调|教下你不可!”话虽如此, 却到底不敢再抬脚,反而往旁边挪了几步, 生怕不小心刮到蹭到就要赔钱。 她家虽然和顾霜晓外公家离得不远, 居住环境和生活环境却可以说是天壤之别,一直以来她都盼着顾丫头能带着丰厚的嫁妆嫁到自己家中来, 然后借着这趟顺风车,从此过上有钱人的生活。可惜儿子不争气, 围着人转了那么多年, 结果顾霜晓到底还是嫁给了别人。 顾丫头的丈夫在此之前她也见过几次, 实在没办法昧着良心地说自己儿子比他强。好在之前女儿偷偷对自己说, 他们兄妹俩合力, 已经快把这门婚事给搅合黄了。到时候, 儿子把顾霜晓娶进门,女儿傍上傅明寒这等有钱的公子哥,岂不美滋滋? 就前两天, 女儿还说他们快离了, 怎么今天就一起回老家了?真是奇了怪了! 王婶暗自嘀咕着, 可惜身上没带手机,不然真想立即打个电话给女儿问上一问。 而此刻,被扯进屋的傅明寒也总算回过神来,他心情复杂地问:“你和……你那两个朋友吵架了?”以往她对那王婶可亲热的很,简直把对方当妈看待。 “没吵架。”顾霜晓实话实说,“只是绝交了。” “……”傅明寒忍耐了下,还是没忍住问,“为什么?” “也没什么,就是觉得不是一路人。”顾霜晓摇了下头,不欲再谈这个问题,只是说,“开了那么久的车,你是想躺会儿还是去书房休息会?” “去书房吧。”傅明寒觉得之前足足睡了一天一夜的自己,在很长时间里应该都不会犯困了。 “好。” 因为定期有请专人来打扫的缘故,屋子里很干净。 顾霜晓的外公外婆生前都是教师,在他们年轻时所处的那个时代,能为人师者很大一部分都是真正的知识分子。比如说顾霜晓的外公,懂得四门外语,而她的外婆,则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为此,年轻时很是受了一番磋磨,也因此留下了病根。好在一切都过去了,两位老人的寿命虽然不能说长,但都是含笑逝世的,除开不放心顾霜晓外,没有太多遗憾。 书房是外公外婆一起使用的,乍看有些凌乱,仔细一看又觉得拾掇地错落有致。 顾霜晓最喜欢书房自带的小阳台,小时候最喜欢和外公外婆面对面坐在阳台上的小桌边。有时外公教她下围棋,她却非要偷偷摸摸地把规则改成五子棋,五颗棋子连在一起后就抬手高呼“我赢了!”,惹得外公哭笑不得。有时外婆教她织毛衣,她织着织着不知怎么的就把围巾给织成了麻花,惹得外婆连连摇头。 这栋屋子,满满的都是她最珍贵的回忆。 她从不带其他人来这里,除了傅明寒。 但这一点,她也从来没有告诉过他。 顾霜晓看着走到阳台上、很自然地坐在了从前外公最爱坐的位置上的傅明寒,愣了下,随即无声地笑了下。 第一次带他来时,她也想过,很久很久以后的某一天,他和她也会像外公外婆一样肩并肩坐在一起,一起教导自己的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想着想着就笑出了声,那时他转过头疑惑地看着她,问她“笑什么”,她摇摇头,笑了又笑,就是不肯说。他也就没有多问。 说到底,没缘分。 她熟门熟路地翻找出棋盘和两个棋罐,拎到他身边,问:“下棋吗?” “好。”傅明寒点头。 他向来不怎么会拒绝她,哪怕某些要求不怎么正当。 傅明寒是随爷爷学的棋,自觉棋力一般,需要的时候陪老人家们休闲下还可以,其他场合就算了。说起来,他还真没和她下过围棋,倒是听她说过她外公棋下得很好,也不知她水准如何。 怀着这份疑惑,他看着执黑的她拍下了一粒棋子。 起手即天元么? 第二粒棋放那里? 嗯?第三颗棋子的位置好像有点奇怪。 等等,她怎么放哪里? …… 在傅明寒越来越奇怪的目光中,顾霜晓手指往棋盘上那么一按,只听的“啪”的一声,五颗黑子连成了一条直线,她志得意满地点头,宣言曰:“我赢了。” 傅明寒:“……” 顾霜晓坏心眼地看着自己这即将成为前夫的便宜老公嘴角抽搐的呆愣模样,活像一只被抢走了鱼的、胡须颤抖的猫。 “……五子棋?” “对啊。” “不是围棋?” “我说了是围棋吗?” “……”好像还真没有。 顾霜晓看着傅明寒越来越呆的模样,终于破功,“哈哈哈”地笑出声来。回归以来,这是她第一个大笑。冰封已久的情绪,伴随着这个笑容,渐渐融开。 傅明寒看着坐在对面、大笑不已的妻子,回过神来,只觉得哭笑不得,不知不觉间,嘴角也是微微勾起,露出一个虽然浅淡、却绝对发自内心的笑容。 “继续吗?”顾霜晓收拾好两人的棋子,又拿起一颗黑子。 “还是五子棋?”傅明寒可不会笨到在同一个地方接连犯两次错。 “当然。”顾霜晓“啪”的一下,又把棋子砸在了天元处,“我赢了,我先下。” 于是两人一直“杀”到了中午。 直到顾霜晓一边说着“饿了”一边将棋子丢回棋子罐中,傅明寒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居然真的陪她下了两三个小时的五子棋。哪怕是童年期,他也没有如此做过,因为太浪费时间。然而真正做了,却又意外地觉得感觉还不错。 “是去外面吃,还是买菜回来自己做?”顾霜晓问。 如果是以前,傅明寒肯定会选择前者,但早上的经历让他有些犹豫,思考了下后,他决定遵从自己的内心—— “一起去买菜?” “嗯,菜市场离这里不远,走着去就可以。” 说罢,顾霜晓站起身,率先走下楼,从厨房中找出了一个外婆曾经用过的买菜篮。见傅明寒走过来,她看着他说道:“抬起手。” “?”傅明寒有些疑惑,却还是顺从地抬起手,然后就见妻子非常顺手地将那只编织买菜篮,隔着西装挂在了他的手臂上。 “拎它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为什么是我?” 也难怪傅明寒罕见地“回嘴”,因为这菜篮和他的画风实在有些不搭调。 “挑菜是女人的事,拎东西是男人的事。”顾霜晓睁着眼胡说八道,真实原因是这篮子对年轻来说的确有点丑,和她画风也不搭啊!反正傅明寒都被她欺负习惯了,都快分了,再欺负一下也无妨……吧? “……”虽然清楚地知道她在胡说八道,但好有道理,无法反驳! 于是两人就这样画风不对地出了门。 空着双手、斜挎着包的顾霜晓走在前面,手臂上挂着个菜篮子的傅明寒走在后面,一路上甚是吸睛。 傅明寒看着前方心情似乎颇好的妻子,突然就想到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她真的会挑菜吗? 结果还真会。 没有他想的那些波折,两个人很顺利地买到菜回了顾霜晓外公家。 如若顾霜晓知道傅明寒在想些什么,八成会觉得好笑,的确,从前的她因为被疼宠地太过厉害,是不怎么会挑菜,但现在不同啊,好几次穿越时,她一睁眼就是贫苦人家,挑菜算什么,大清早就挑着菜去街上卖也做过。 午间。 傅明寒斜靠在刚好可以看到厨房中情形的墙上,安静地注视着在厨房中娴熟忙碌的妻子。结婚以来,他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能看到这样一幕。 不可否认,今天,从睁开眼的那一刻起,一切都美好得不可思议,美好到他几乎以为自己还在做梦的地步。 和她说话也好,和她下棋也好,和她买菜也好,都是那样舒适又惬意。 惬意到,他开始不自觉地想…… 如果,如果她真的为他改变到了这个地步,他真的要坚持之前的决定吗?的确,他依旧不懂得爱为何物,不懂得该如何好好地经营一场婚姻一个家庭,但如果是她的话,如果是现在的她的话,也许,也许一切都会和之前不一样。 可以吗? 能做到吗? 如若他真的选择原谅,她会一直这样吗?还是会再次回归成从前的模样? 不知道,不清楚,不明白。 太多的思绪堆积在傅明寒的脑中心中,让他头疼不已纠结万分。 84.一定要看作者有话说!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但是, 顾霜晓身上有他们需要的东西。 正如她之前所判断的那样, 这个世界正处于“末法时代”,但是, 是“末法”,而非“无法”。修行虽难, 却不是不能修行的。这一猫一狗就是明证, 虽然不知道它们是以什么方式开了灵智, 但的确是灵智已开。顾霜晓脑中有无数种修行的方式, 虽然绝大多数都无法在这个世界使用, 但也有少数是可以用的,它们的作用大致是从天地间萃取一点稀薄到可怜的灵气, 加益己身。 虽然根据客观条件, 最终的结果不过是能让顾霜晓较之常人身体更健康些,寿命更长一些,手段更多一些, 绝不可能到达什么“排山倒海, 翻天覆地”的地步,但有好处总归没好处强。 而猫老大和狗老大正是从她的身上感知到了这种气息,这种“与自己相近”的气息, 才决定跟着她回家。不是因为“跟着她有肉吃”, 而是因为“她给了它们一种哪怕是同类都难以给予的亲近感”。 说到底, 如果说穿越归来的顾霜晓是人中的异类的话, 那么猫老大和狗老大无疑就是猫狗中的异类。 异类和异类之间, 总是很容易有共同语言的。 幼童虽然脆弱却很敏感,文文正是因为感应到了顾霜晓身上那对人很有好处的灵气,才格外愿意亲近她,不愿意离开她身边。与此同时,文文因为惊吓而略微受损的魂魄,也在灵气的补益下,恢复了过来。 而这一切在不明真相的齐静看来,无疑就是她儿子与顾霜晓有缘的证据了。 如若不是婆婆似乎不太喜欢顾霜晓,她几乎都要让文文喊后者“干妈”了! “姨……姨姨……”一岁多的文文已经会说话,他一边努力地朝顾霜晓伸出手,一边无师自通地主动喊道。 顾霜晓微笑着伸出手,任由文文用胖乎乎的小手抓住自己的手指,又对齐静说:“小孩子容易受到惊吓,还是戴点东西护护神比较好,刚好我那里有个从有名寺庙里求来的挂件,等我回去找出来,拿来给文文戴。” “这怎么好意思!”齐静略不好意思地说道,她虽然迟钝了点却不傻,知道顾霜晓家里经济条件好,拿出来的挂件怕是价格不菲。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顾霜晓摇头,“左右不过是个东西,反正我之前求了好几个,拿一个给文文不妨碍什么。” 齐静还有有点过意不去,但为人母亲的总归最在意孩子,只要一想到刚才儿子哭得那样凄惨,她就实在狠不下心拒绝,只好红着脸应了下来,想着之后的日子里该怎么还情。不是客气,而是情谊这种东西本身就是有来有往才能维续下去。 其实顾霜晓撒了点谎,她身上根本就没什么从寺庙里求来的挂件,倒是有几个来的路上因觉得好看而在路边随便买的挂饰。她打算自己给挂件“开个光”,再拿来给文文当个护身符戴。 这种简易开光的护身符也就能起个护佑心神、让文文更健康的作用,但反正现在太平盛世朗朗乾坤,又因为个个都信奉“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算真有鬼怪之流,也不敢轻易出来作怪。更别提齐家人心正行得正,人不做坏事,不怕鬼敲门。 说完这件事并再次约定好晚上一定上门吃饭后,顾霜晓便告辞离开了。 齐静抓着儿子的手冲顾霜晓挥手:“跟姨姨说再见!” 文文眨巴了下大眼睛,哭唧唧地喊道:“姨姨不走!” 齐静:“……” 齐静的婆婆看着跟在顾霜晓身后离开的猫老大和狗老大,疑惑地问儿媳妇:“那猫和狗是怎么回事?” “说起这个,妈,我跟你说,可有意思了!”原本就想回家来和家人八卦的齐静一听这话顿时来了精神,“啪哒哒”地就把刚才发生的事情给说了一遍。 一般来说,年轻人结婚后都不愿意和老人住一起。 但齐静和她丈夫属于从小就认识的青梅竹马,两家人也熟悉得很。齐静公公婆婆更是从小就把她当半个女儿看待,所以他们直到如今都保持着不错的关系。更兼这对老夫妻都是精明人,轻易不干涉儿子儿媳妇的生活,所以一家人才能不仅相安无事且关系更为紧密。 只是,最开始齐静婆婆其实是不太赞成儿媳妇和她那个“老同学”交往太密的。在她看来,搬来的顾霜晓也委实太可疑了一点,明明家里有钱,明明也结了婚,却居然孤身一人跑来镇上住,怎么看都不对劲。儿媳妇那么傻,别被坑了都不知道。 可眼下真见到了人…… 反倒觉得自己之前的想法是错的。 都说“人老成精”,这是因为老人较之年轻人有着更为丰富的生活经验和更为精准的看人眼光。诚然,也有人“越老越傻”的,但齐静的公公婆婆显然不属于此行列。两位老人思虑了下今天的事,又对视了眼,这对相携了大半生的老夫妻很快达成了共识。于是齐静婆婆和颜悦色地对齐静说:“阿静啊,你之前不是说想给文文找个干妈吗?” 这附近的镇子都有类似的习俗,觉得给孩子找个干爸干妈,孩子能更好更茁壮更健康地成长。 与“给孩子取贱名,孩子更好养活”是一个道理。 “是有这么回事。”齐静点头。 “我看你这个老同学就不错。” “……哈?”齐静一秒懵逼,惊讶地看着自家婆婆,言下之意很明显——您老昨天不还明示暗示各种示我,让我最好少和“来路不明”的老同学接触吗?怎么突然就改了口? 齐静婆婆仿若没注意到儿媳妇的疑惑,笑眯眯地说道:“就这么定了。晚上那闺女来吃饭的时候,你跟她提。” 85.我爬回来了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恰在此时,她听到房门被打开的声音。 顾霜晓朝门看去,心中一点不惊,因为这个点能随意进出她房间的存在只有大黑和小橘。 事实也的确如此。 灵气的滋养让她如今的身体很好,夜里也看得清清楚楚,这一看之下, 她顿时笑了。不为别的, 只因为黑狗和橘猫同时从门缝里钻出个脑袋往屋内窥视, 前者的脑袋还刚好搭在了后者的脑袋上,看起来跟两头怪似的。 她怕吵醒齐静, 小声问道:“大晚上的你们不修行,跑来这里做什么?” 已经胖成球的橘猫灵巧地从门缝中“挤”进了屋,让人不得不感慨它真是个“灵活的胖子”,它一路小跑到顾霜晓床边,轻轻巧巧地跃到了她的身边,而后一低头。 顾霜晓伸出手,接住橘猫叼在嘴里的东西, 发现是一块鹅卵石。虽然不是什么珍贵的物事, 但它的外形却挺有趣,乍看之下很像一只小螃蟹。 同样跑到了床边的黑狗没有上床, 只是同样低下头,将口中的物事放在了床上。 顾霜晓拿起来一看, 发现是一束火红火红的鲜花, 瓣上犹沾着夜露, 可见是刚摘下来的。 她心中有了明悟:“这是……生日礼物?” 表情得瑟的橘猫正欲张开嘴叫上两声表表功,就见自家“饭票”朝自己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它看了眼床上睡熟的另一人,只好点点头,权当回应。 黑狗也是沉默地点了点头。 顾霜晓从未对它们说过自己的生辰,这一猫一狗也是在齐静今晚来时才知道这件事,两兽事后一盘算,觉得“饭票”怎么着也是罩着它们……咳,被它们罩的,过生日肯定得有点表示。于是大晚上的也不修行,一起跑出去扒拉礼物了。原本是想偷偷摸摸放“饭票”枕边给她一点惊喜的,没成想她压根没睡,那就只好当面送了。 顾霜晓如若知道它们的想法,八成会说“你们想太多”,哪怕回来已经几个月了,她的警觉性却依旧没丢下。想在她一无所觉的情况下把东西放在她身边,难度可有点高。 不过,倒是难得它们能有这份心意。 顾霜晓笑着摸了摸一猫一狗的头:“谢谢你们俩了。” 橘猫动了动脑袋,在顾霜晓的掌心中蹭了蹭,黑狗则伸出舌头,轻轻地舔了舔她的手指。 眼看着一猫一狗自去“做晚课”,顾霜晓翻身起床,找出个漂亮的花瓶,将大黑趁夜采来的花插了进去,又将花瓶与鹅卵石一起放在床头的柜子上。 鱼汤,陪|睡,鲜花,鹅卵石。 这大概是她收到的最寒酸的生日礼物了。 但是,这世上有人记得并在意你的生日,本来就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现在的顾霜晓很懂得“知足”的道理。 记得顾霜晓生日的人只有齐静和猫狗吗? 不,并不是这样。 事实上,远在另一座城市的顾恒在自己的书房中坐了一整晚,作为一名父亲,他自然清楚地记得女儿的生日。而在往年,他每次都不忘奉上奢侈品帮她庆生,既是礼物,也是补偿。他不能否认,每次这么做后,他心头的内疚感都会稍微减轻那么一点点。拿钱向女儿赎罪很可笑,但也同样实用。而眼下,他连这种赎罪的机会都失去了。 “霜晓,你真狠啊……”他手中抓着的镜框里放着一张很陈旧的照片,一家三口,他,顾霜晓,还有……他的前妻,“和你妈妈一样狠。” 他看着照片中那笑颜如花、与顾霜晓长得极像的前妻,思绪不可自控地就回到了若干年前…… 病床上的女人紧抓着他的手,指甲完全陷入了他的血肉中,明明已经走到了生命尽头,却露出了笑颜。她就这样笑着对他说—— “顾恒,你要永远记得,是你害死了我。” 这是她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 她走的前几年,他一度以为自己能忘记这件事,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发现自己大概这辈子都无法从这句话里走出去了。 说到底,他罪有应得。 而在这城市的另一边,顾霜晓曾经的“家”中,也有一人沉默地坐在餐厅的桌边。 这人正是傅明寒。 这幢被顾霜晓毫不犹豫出售的房屋,被他买了下来。里面的装修摆设都一如她还在时,未做半点变更。他清楚地记得,当时为了选一套合适的房子,她拖着他东奔西跑。他当时还稍微觉得有些麻烦,说到底,这种有些浪费时间的事其实压根不需要他们自己来考虑。她却不管不顾地挑挑选选了很久,最终才下了最终决定,之后更是在装修中投入了极大心力。 那时没有在意的话,此刻想起来却言犹在耳—— “这可是我们以后的家,怎么能不上心?” 可现在,她却如此简单地就将它出售了。 真可悲,他直到现在都依旧在原地徘徊,她却如此简单地走出了吗? 然而更为可悲的是,他说不出半点指责的话语,因为他压根没这个资格。 说到底,自作孽。 餐厅中一片漆黑。 这并非是因为他喜欢黑暗,而是因为他从白天一直坐到了天黑。 他一共经历过她的三个生日。 第一次时他们还在交往,他还是在岳父的提醒下才知道“她生日快到了”的事。西餐,音乐,鲜花,礼物,一切都是那么套路那么顺理成章,她却笑得很开心,说没想到他能知道她的生日。也是在那一晚,他知道了她名字中的“霜”,指的正是霜降时分。 第二次陪她过生日时,他们已经结婚。那天刚好他休息,她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堆制作蛋糕的原材料,撒娇说想吃他亲手做的蛋糕。他从没做过这种东西又哪里有手艺可言,最终做出来的成品惨到不能看。她却阻止了他把她丢进垃圾桶的动作,一口一口地把那块小蛋糕给吃完了。事后她说“看着难看,其实味道不错”,以至于他一度觉得她味觉有点失灵,又说“明年我自己做,到时候请你吃”,他却只觉得她是说说而已,没太当真。 第三次时,他们的争吵已经算是频繁。他那时正忙,她却要求他如“去年”那样在家陪她一整天,争执自然而然地就发生了。愤怒中她说出了“你不陪我,有的是人愿意陪我,你最好永远别回来!”的话,他也真的加班到了将近凌晨。回家后,意外地没在卧室中发现她。以往她哪怕再和他赌气也从不会彻夜不归,他顿时准备出门去寻人,却意外地餐厅中找到了已经趴在桌上睡着的她。摆放在桌上的蛋糕样子有些难看,上面插着两根蜡烛—— “去年”过生日时,她插了一根蜡烛在他做的蛋糕上,笑着说:“以后我每年都会加一根蜡烛,看一看最终能攒够多少根。” 在那时的她眼中,他们还有很多很多时间,还拥有……未来。 他怀着复杂的心情将她唤醒,她醒来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却是看了眼时间,在发现时间已经是凌晨三点后,她面色冰冷地将手边的蛋糕推进了垃圾桶,而后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 他在桌边站了很久,然后做了一件从未做过的事——他用手指沾起桌上残留的奶油,尝了一口。毫无疑问,她做的蛋糕,虽然也不怎么美味,但的确比去年他做的,要好吃不少。 今年是第四年。 86.感觉自己已经是个废人了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路上小心。” “知道啦!” 目送齐静离开后,顾霜晓侧过头, 看着桌上那被保温瓶盛装着的、犹冒着热气的鸡汤,微微笑了下。 “喵~”橘猫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 仰头对着桌子喵喵叫。 黑狗沉默地坐在它身边, 无声地表明着自己“也要来一份”的态度。 顾霜晓:“……” 说实话, 她一直觉得这两位简直是“精分”加“闷骚”的代言兽。 小橘这倒霉孩子是典型的“有奶就是娘”, 有事求人的时候卖萌技能简直是满级,没事求人的时候那叫一个冷艳高贵, 说的好听点叫“精分”, 难听点就是“不要脸”。 而大黑则是典型的蔫坏型,乍看之下各种憨厚可靠, 其实很有点腹黑。说的好听点叫“闷骚”,难听点就叫“心机狗”! 很好很强大, 不愧是开了智的。 不过无论如何, 顾霜晓的“怀孕生涯”算是就此展开了。 虽然其实自己一个人也顾得过来, 不过对于齐静公婆、父母两家的帮衬,她也是心存感激, 毕竟说到底, 他们从来就没有关照她的义务。 眨眼间, 时间就流逝到了十月中旬。 正如顾霜晓之前所预料的那样, 院中的石榴长得格外好, 满满地坠了一树。她一个人肯定是吃不掉的, 但这么浪费掉也无疑有些可惜, 于是留下一些自吃的后,余下的几大袋子便全权委托齐静“帮忙处理”。后者也没和她客气,非常果断地就借了个三轮车过来把石榴给运走了,亲戚朋友发一发,领导同事发一发,街坊邻居发一发,很快就处理完毕了。事后还过来对顾霜晓说“这院子租的值,石榴特别甜”,还顺便讨了个口巧—— “石榴结得这么好,你肚子里的孩子也肯定健健康康!” “承你吉言。” 顾霜晓下意识抚摸着小腹,如此回答说。 事实上,肚子里的孩子不健康那是不可能的,毕竟怀孕以来她一直用灵气滋养着她。 没错,她。 这是个女孩。 她对孩子的性别没有偏好,也没想刻意查探,只是在滋养孩子的过程中发现了这件事。 说来也好笑,之前文文过来玩时,还跑到她面前眨巴着眼问她:“姨姨,小妹妹什么时候出来和我玩啊?” 文文只是普通的孩子,但他的眼睛“干净”,所以看到一些成人看不到的事感觉到一些承认感觉不到的情况,也实在正常。 倒是齐静,一拍自家儿子的脑袋“骂”他傻:“说什么妹妹,你要说是媳妇儿,不就解决个人问题啦?” 从这可以看出,她和顾霜晓关系是真好,所以说话无所顾忌。当然,她也纯属玩笑,包办婚姻什么的早就不时兴了好吧。父母因为一时最快而坑了孩子的事可能发生在别人身上,但肯定不会发生在她身上! 没几天,10月23日到了。 对很多年轻人来说,这个日子没什么特别的。 但如若换成老年人,他们便会秒懂——哦,霜降。 二十四节气中的霜降,每年都在10月23日左右,今年真巧,既不偏左,也不偏右,刚刚好就是23日当天。而这一天,也是顾霜晓的生日。 穿越过程中,她很多很多年都没给自己过过生日了,所以一时之间居然完全忘记了这回事。还是左手提着蛋糕右手提着鱼汤上门“贺寿”的齐静提醒了她,不过话又说回来…… “这俩是一起吃的吗?”顾霜晓好笑地看着齐静送上门的东西。 “鱼汤饭前喝,蛋糕饭后吃,谁也没耽误谁嘛。”齐静振振有词地回答说。 顾霜晓:“……”挺有道理,她居然无法反驳,所能做唯有含笑接过齐静手中的东西,“那就谢谢你的生日礼物了。” “这可不是生日礼物。”齐静笑嘻嘻地说道,“真正的生日礼物在这儿呢。”说罢,她指了指自己的鼻子。 “我可不做人贩子。”顾霜晓打趣道,“别忘了,我家的猫和狗‘打拐’可是专业的。” 齐静被逗得“哈哈哈”地笑了一阵,方道:“我和家里人打好招呼了,今晚我陪你睡吧。” 顾霜晓微微一怔,有些意外,但同时也没那么意外。 大三那年,她过生日时只请了齐静,两人饭才刚吃完,天突然下起了大雨。齐静当时脸色就一变,惊叫了声不好,原来因为早上天气不错,她这个粗心大意的家伙在没看天气预报的情况下就把被子给扛出去晒了。饶是回去再快,齐静的被子也是湿了个透,所以当晚,她厚着脸皮蹭了顾霜晓的被窝。 那是他们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一起睡。 顾霜晓记得很清楚,那天晚上齐静很小声地对自己说“等将来咱们都结了婚有了孩子,如果还能像现在这样躺在一张床上聊聊天说说话就好了”,这是最普通的愿望,也是最真诚的愿望。毕竟,就算是大学时关系最好的同学,也未必能长久地维持友谊。人总是这样,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再回首时才发现,有些重要的人珍贵的东西,不知不觉就遗失了,而且很难再找回来。 事实上,大学毕业后,两人的关系也的确是渐渐疏远了——两人都有了各自的生活,都被其他事情占去了太多的经历,联系日少。如若不是顾霜晓突然遭遇了“穿越事故”……她们的关系说不定真会永久恒定为“过去的老同学”。 只能说,命运这玩意还真奇妙。 兜兜转转,原以为不会再有交集,结果还就偏偏转了回来。 是夜。 齐静一如多年前那般缩在顾霜晓的被窝里,一边寻找着最舒服的睡姿,一边感慨地说:“时间过得可真快,真的是一眨眼的工夫,文文都两岁多了,你也快当妈妈了。” “是啊。”顾霜晓动作轻柔地点了下头,从过去到现在,这段时光对她来说委实太漫长了些。 “现在想想,过去的我可真天真。”齐静突然笑出了声,“还记得吗?那会儿我第一次找工作时,第一求职意向是侦探社。那时候我可喜欢看推理小说了,特别想亲身参与进去。不过不是当侦探——我也没那脑子,而是想当侦探的助手。” 顾霜晓也不由笑了起来:“印象深刻。” 国外姑且不说,华夏的“私家侦探”压根不合法,一般这类公司都会挂牌为商务咨询公司或者信息咨询公司,披着合法外衣去做相对敏感的事情。而且,虚拟和现实完全是两码子事。当时齐静还真接到过面试邀请,她也真的兴冲冲地跑去面试了,不过最终的结果嘛…… “我又想起那次面试了。”齐静叹了口气,“侦探不是有气质的大爷大叔大哥小姐姐也就算了,居然是个中年秃顶的胖子,而且面试时居然问我擅不擅长偷拍,会不会精油开背。偷拍也就算了,精油开背什么鬼!”她当时被那侦探社乱糟糟的环境和那大叔猥琐的形象吓了一跳,匆匆忙忙面试完就逃跑了。 “那时候真傻,满脑子都是不切实际的想法。”齐静眨了眨眼,“悄悄告诉你,其实我那时候还写过小说来着,侦探小说,还是第一人称写的,我的角色就是侦探助手。” “男主是侦探先生?” “咳咳!别在意细节!”齐静略困窘羞涩地说道,“那时候还有读者小妹妹信以为真,问能不能来我们侦探社工作呢。后来面试失败后,我就把那篇文完结了,又写了别的。再然后……我毕业了。”她眼神黯了黯,“然后回到家乡结了婚。刚结婚时,我还会抽空写两章,再后来我怀了孕,就再也没写过了。现在就算再回去继续,过去的读者也恐怕都已经走光了。有时候我会想,如果那时候没放弃就好了,至少我……”她抿了下唇,轻声说,“至少我和其他人还有那么一点不一样,而不是沦为……沦为过去我最不想变成的样子。” 顾霜晓沉默地听着齐静的话,她明白后者话中的意思,可她也只能说—— “到底还是现实更重要,没法兼顾的时候,做出妥协也无可厚非。” 她有心调整此刻的气氛,让齐静的情绪不那么低沉,于是半开玩笑地说道:“往好处想,你和你老公的恋爱长跑不是有了个很幸福的结果吗?” 齐静这人在恋爱方面有些羞涩,很少主动与人谈论这些话题,不过顾霜晓一早就知道齐静有个从高中一直谈到大学的男朋友,只是没大厅过细节也从未见过。说到底,从前的她对齐静的关心真的只是一般,或者说,她只把齐静当成一个比较好的玩伴,而非真正的好朋友。 齐静却沉默了。 良久,她才缓缓说道:“大四那年,我们分手了。” “……” 顾霜晓愣住。 “什么时候的事?” “毕业之前。”齐静用一种很冷静的语气回答说,“他突然打电话跟我说分手,然后,我家里出了些事,所以那时,我辞掉了即将转正的工作,回到了这里。” “理由呢?” “没有理由。”齐静摇头,“我回来时,他们一家都搬走了,他半句话也没留给我。而且那时候,我爸妈刚好遭遇了车祸,两个人都在医院里躺着,我实在没精力也没心力去思考其他事情。” 87.爬来更新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再见。” 顾霜晓挥了挥手, 转身离开。 夏日日长。 顾霜晓带着黑狗回到家, 天都还没黑。 直到她洗完澡,天才有了几分暗色。她随手将换下来的衣服丢进洗衣机,舀了两勺子洗衣粉,再打开开关, 水流顿时顺着接好的水管流入机身中。她抬起右手放在洗衣机上,下一秒,令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那涌动在洗衣机中的液体居然缓缓浮了起来, 在她掌心下方汇聚成了一只篮球大小的水球。 顾霜晓摇了摇头,手轻轻往下一挥,水登时重新落入洗衣机中。她合上盖子,任由洗衣机自己运转着。若是换成灵气充足的世界,她顷刻间就能汇聚出一只足有人大的水球, 然后用它直接洗衣服。事实上, 在穿越过的某个世界中, “洁衣术”这门法术就是她“创造”的,灵感毫无疑问来自于现代的洗衣机。 可如今,嗯,有这工夫和气力, 还不如用洗衣机呢。说到底, 一方面是因为客观条件,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修行日短自身体内储存的灵气不足。但话又说回来, 就算以后足了,拿来干点什么不好,何必浪费在洗衣服上。 “汪!” “喵!” 不知何时溜进屋的黑狗和橘猫默默看完了全场,然后同时目光灼灼地盯着顾霜晓,四只眼写满了“牛逼!求大佬带我一起飞!”的字样。 顾霜晓轻笑了声:“别急。” 说罢,带着它们走到了院中。 齐静贴心地帮她在院中摆放了一张凉床,所以凉床,就是夏天乘凉时睡卧的竹床。曾经家家户户每逢夏季都使用的东西,如今只有少数乡下地方才有人用,有些晚出生一点的孩子甚至根本不知道“凉床是个什么东西”。实际上,凡是童年使用过它的人,基本都对它留下了极为美好的印象。 试想一下。 夏季夜晚,瓜篓架下。 穿堂的凉风缓缓拂过,坐在身边的父母长辈一边聊着天一边为自己轻轻摇着扇。 凉床边点燃着蚊香或艾草,将爱叮咬人的蚊虫远远地驱走。 竹床下趴着家犬,竹床上窝着家猫。 就这样,一边仰头数着天上的繁星,一边听着大人们的唠嗑声,一边吹着徐徐而来的风,没多久困意就来了,然后迷迷糊糊地睡过去。再醒来,一般都是次日早上或上午了。 穿越前顾霜晓没用过这玩意,嗯,她从小不缺钱,更没在乡下地方待过。 不过倒是在穿越过程中,逐渐喜欢上了这玩意。 她走到凉席边坐下,也不需要点什么蚊香艾草,猫老大和狗老大在这里,蛇虫鼠蚁压根不敢靠近,这就是动物的本能啊——此处有大佬,不宜靠近,退避之! 她抬头看了眼月亮,月中刚过去没多久,今晚虽不是满月,但月光也不算差。 “过来。”顾霜晓抬起手,朝一猫一狗招了招。 两只动物齐齐走到她面前,面色严肃地蹲坐下了身。黑狗也就罢了,性格傲娇的橘猫也是如此。动物有了灵智,也就相当于有了“道德观”。举个类似的例子,就是亚当和夏娃在偷吃了禁果后,有了羞耻之心,开始觉得赤身裸体不对。一猫一狗都知道,自己的这位“饭票”是要授道了。 古语有云: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也。 传授了它们道,就是它们的老师。 拜师之时,又如何能不庄重? 顾霜晓点了点头,对它们的态度十分满意,开口说道:“闭上双眼,观想天空中的明月。”然后,她左右手分别按在了猫和狗的头上,以自身灵气为引,带领它们引月光入体。 人是最得天独厚、最适合修行的种族,这也是为什么诸多妖物都会选择化形的原因——能化形成人,才更好修行。因为体质得天独厚,所以人才能从天地日月中汲取灵气,绝大部分妖物鬼物却只能望月。 能在这个时代开启灵智,黑狗和橘猫的运气不可谓不好,除此之外,它们的资质也都不差。命运命运,得有运,也得有承接这个运的命。故而,顾霜晓的引导工作进行地很顺利,也不知过了多久,她缓缓松开双手,低头看着依旧闭着双眸、正望月修行的一猫一狗,点了下头,如此就算是入门了。至于它们能走到哪一步,这就只能将来再看了。 如此想着的顾霜晓倒在凉床之上,头枕着里面填充了茶叶的竹枕,身上盖着一床犹留着阳光味道的薄毯,也开始一边凝神一边缓慢萃取灵气。诚然,五心向天这个姿势的效率要更高,但是……嗯,她选择躺着!所以说还是回家好,没有那么多的人和事逼迫着她为了生存快速变强努力往上爬,还是舒舒服服地过自己的小日子好啊,惬意。 一觉睡到了月落星沉。 天色将明时,蹲坐在原地整夜的一猫一狗依依不舍地睁开双眸,眼巴巴地看着“消失”的月亮,恨不得立马搬到两极去生活。不为别的,只为那里有极夜,估计天天有月亮看…… 如果顾霜晓知道它们的想法,八成会说“你们想太多”,那里的确是有极夜没错,但这不代表天天都有月亮啊。或者说恰恰相反,在一个月的极夜时期里,起码有半个月看不到月亮,剩下半个月哪怕能看到,也不是天天都满月,而是正常地有圆有缺。所以说,哪怕做喵做汪也要多读书啊,不然多容易闹笑话! 言归正传,哪怕再依依不舍,两兽也是不敢再观想下去了,动物的直觉告诉它们如若在日光下这么做,无疑于作死。所以说还是愚蠢的人类好啊——它们眼巴巴地看着一边熟睡不休一边持续萃取灵气的顾霜晓,同时露出了羡慕嫉妒恨的表情。 顾霜晓蓦地侧过头睁开双眸:“看什么呢?” 黑狗:“……” 橘猫直接被吓到炸了毛。 顾霜晓看着两个动物的样子,不由被逗乐了,至于这么惊讶吗?被那么灼热的视线盯着,她醒不过来才叫怪事吧?或者说,她的反应要是这么迟钝,也没法在那么多穿越世界中活到最后。 她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抬起双手伸了个懒腰,而后手下滑,轻轻地摸了摸狗头,紧接着又摸了摸猫头。两只动物都没怎么抗拒,如果说之前它们跟着顾霜晓是为了那点“熟悉感”以及“好处”的话,那么昨夜过后,它们是真真正正地与她亲近了起来。 即便是未开灵智的动物,也是讲恩义的,哪怕也许它们根本不明白这是个什么玩意。 更别提猫狗中的战斗机——猫老大和狗老大,正所谓“一日为师,终生帮铲屎”,所以它们果断地决定从此认下这张长期饭票! 话虽如此,好在它们实际上根本不需要顾霜晓帮忙铲屎,咳咳,如果它们真的会随地大小便……估计会分分钟被打死。这么说吧,能和傅明寒那种轻微洁癖症患者结婚还过了两年的顾霜晓,本身在这方面也有点鸡毛。哪怕是身处穿越世界时,她能讲究的时候也还是会讲究一下的。说是矫情也好,习惯也罢,总归改不了也懒得改。 总而言之,顾霜晓这个铲屎官做的还是挺轻松的,不仅不需要铲屎,甚至不需要喂食——开玩笑,人家可是镇上猫狗界的扛把子啊,每天趴着不动都有无数小弟前来上供的好吧!刚开始,黑狗和橘猫还大方地表示“如果铲屎的你没饭吃的话,我们就让小弟再多送一份饭菜来嘛,至于干净程度……咳咳,不干不净不生病! 对此顾霜晓表示她是拒绝的,反正她现在又不是不会做——或者说现在她还是挺擅长做的,再加上这屋子里基本厨具一应俱全,不缺闲种菜,不缺钱买菜,所以伙食问题还是自己解决吧。 就这样,她的“休闲生活”逐渐步入了正轨。 相对的,那些寻找她的人,也逐渐…… 放弃了希望。 “回见,明天有空我带文文找你玩!” “姨姨再见!” “再见。” 顾霜晓挥了挥手,转身离开。 夏日日长。 顾霜晓带着黑狗回到家,天都还没黑。 直到她洗完澡,天才有了几分暗色。她随手将换下来的衣服丢进洗衣机,舀了两勺子洗衣粉,再打开开关,水流顿时顺着接好的水管流入机身中。她抬起右手放在洗衣机上,下一秒,令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那涌动在洗衣机中的液体居然缓缓浮了起来,在她掌心下方汇聚成了一只篮球大小的水球。 顾霜晓摇了摇头,手轻轻往下一挥,水登时重新落入洗衣机中。她合上盖子,任由洗衣机自己运转着。若是换成灵气充足的世界,她顷刻间就能汇聚出一只足有人大的水球,然后用它直接洗衣服。事实上,在穿越过的某个世界中,“洁衣术”这门法术就是她“创造”的,灵感毫无疑问来自于现代的洗衣机。 88.更新更新 正当陈西一脸崩溃之际, 小顾意又道:“怪不得干爹你到现在都没媳妇呢!” 陈西:“……”喂喂, 小姑娘, 打人不打脸知道吗?你这么说可就过分了哦。 “还好我是女孩子, 完全不会有这个毛病。”顾意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 以此增强说服力。 “安安你够了啊……别忘了你的文文哥哥也是男的。你这么说话,不怕他听到难过吗?” “我说的是‘男人’的劣根性。”安安反应很快地反驳,“干爹你说过文文哥哥还只是个小男孩, 离‘男人’还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呢。” “……好吧你赢了。”陈西放弃了挣扎,劣根性就劣根性吧,没媳妇就没媳妇吧,反正他也习惯了, 现在的生活也挺好。 “对了干爹。” “什么?” “今天的事情记得保密哦。”小顾意把食指贴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妈妈知道会生气的,文文哥哥知道也会难过的, 爸爸知道……”她歪头笑了下, “大概会抓狂吧。”毕竟她在爸爸眼里可是最乖最懂事的小公举啊,怎么会套麻袋打人呢,不存在的。 “知道啦。”陈西无力应道,反正万一出了事他就背锅呗, 他已经习惯了。 顾意这顿打没冲着人脸, 所以除了童和平自己, 谁也不知道他挨了顿打。而不知是害怕“陈老三的报复”呢, 还是爱面子, 他最终也没把这件事告诉其他人,第二天就如同丧家之犬般急匆匆地回到了县城里。 数日后,齐静收到了他快递来的离婚协议书。 婚后财产对半分。 文文归齐静抚养。 齐静很平静地签下了字。 就这样,既顾霜晓后,她也成为了一名离婚妇女。并且与前者一样,对于离婚这件事,她不仅不悲伤,反而觉得轻松了不少。不,也许会顾霜晓更轻松。毕竟,她虽然自恃从未对不起过童和平,却也真的从未爱过他。 这段婚姻对她来说最大也是唯一的收获,大概就是文文了。 虽然……这孩子也是被这段婚姻伤害地最深的那个人。 但是,他很懂事,甚至可以说堪称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也正因此,知情者都很心疼他。 好在还有小顾意,童文(齐静在离婚后没想过给他改名)无法对别人说的话,在她面前没有任何遮掩。身为朋友的顾意,全盘接受了他的所有情绪。也正因为有这样以为朋友的陪伴,童文的情绪也一天一天地镇定了下来。 顾霜晓含笑看着两个又手牵手准备出去玩的孩子,一边示意家里的喵和汪跟上,一边为坐在院中的傅先生倒了一杯茶。 “这件事多亏你帮忙了。” 直到两个孩子出了门,傅明寒才收回死盯着他们相握的手的目光,注视着顾霜晓,牛头不对马嘴地说:“孩子都这么大了,走路就不用手牵手了吧?” 顾霜晓不由失笑——这人有时候的脑回路真的是,让人无力吐槽…… 傅明寒这才发现自己无意中又展现了“傻爸爸”的本性,连忙轻咳一声,重启话题:“举手之劳而已。不过,”他微蹙起眉头,懒得遮掩自己对于童和平此人的观感,“这个程度就够了?” “够了。”顾霜晓点头,“如果受挫太多,他受不住跑回来,才真是给阿静添麻烦。” 他们说的正是童和平的事,他能那么痛快地寄出离婚协议书,顾霜晓和傅明寒也出了力。 说来也好笑,他因为瞧不起“乡下的老婆”觉得自己有“远大前途”而毅然抛妻弃子,殊不知,他那所谓的“前途”随时可能毁在一个孩童的手中——小顾意只不过在打电话时忿忿不平地跟亲爸抱怨了一通,爱女如命的傅先生就毫不犹豫地出了手。方法不足与外人道,却的确有用。 老老实实离婚,或者自己滚回老家——这个选择题对童和平来说实在太简单不过了。只是心里有没有后悔莫及,那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好在他还算理智,知道就算自己厚着脸破跑回来求齐静原谅,也绝不会得到什么更好的结果。 就此,这个人与齐静就算是踏上了不同的人生道路了。 曾经那么亲密地同行若干年,却也终成路人。 人生有的时候还真是难以预料。 不…… 顾霜晓微微叹了口气。 或者从一开始就有端倪。 她看向傅明寒,又说道:“说起来,安安也的确不小了。” 傅明寒郑重点头:“嗯。”所以还是别让别的男孩子牵他女儿的手了吧?那是能随便牵的吗?! “也差不多可以见见其他家人了。你觉得呢?” “嗯。”傅明寒下意识点头,随即觉得不对,“嗯?” “怎么?你不愿意?”顾霜晓挑眉看他。 “……不。”傅明寒深吸了口气,心中泛着喜悦,他怎么可能不愿意,他做梦都想好吗?只是太顾及她的想法态度罢了。而今——他想了又想,斟酌了又斟酌,最后小心翼翼地问,“你一起去吗?” 顾霜晓再次失笑:“我是安安的妈妈,她第一次见长辈她当然要一起。”说到这里,她开了句玩笑,“否则,你就不怕别人怀疑她是你的私生女。” “不会有什么私生女。” 傅明寒直视着她,如此说道。 “除了安安,我不会有其他的孩子。” 这么多年了,事到如今他已经淡然地接受了现有的生活。不甘嘛……肯定还是会有,但,总体来说还是满足居多。未来某一天,安安大了,他也老了,可以卸下肩头的重担,到那时,他就真的搬过来,厚着脸皮蹭她一间房,和她一起种种田划划船养养猫逗逗狗,说不定还能顺带练练厨艺,等安安有空来看他们时,他就给她做上一桌子的菜。 这样…… 也很好。 足够了。 顾霜晓:“……” 她一时之间居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面对着这个正面带微笑、似乎在畅想着什么的男人,她既觉得无力,又有些安宁。 想了想,她就懒得想了,反正现在也很好。 不过正事还是要说的。 “你觉得什么时候好?” “这周末?”傅明寒忖度了下,回答说,“下个月是爷爷八十岁的生日。” “我记得。”顾霜晓点头,“所以这算是提前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他一定会很高兴。”傅明寒点了点头,询问顾霜晓的意见,“你觉得怎样?” “我觉得很好。”顾霜晓一本正经地点头,“我现在就去收拾东西,待会安安回来,你负责对她说这件事。” “……啊?”傅明寒愣住。 这个……他该如何向安安解释她有许多没见过的家人呢?她会不会觉得他们是讨厌她所以才一直没见过她呢?会不会伤心?会不会哭?如果哭了,他该说什么该许下什么承诺才能哄回来?如果…… 傅先生,再次陷入了无穷的烦恼当中。 顾霜晓看着某人傻呆的模样,抽了下嘴角,表示完全不想搭理他。所以,其实她早就和安安商量过见家人的事,嗯,还是别告诉他了吧。不是她故意不说啊,是兀自陷入自我世界的他完全没给她这个机会。 嗯嗯,不关她的事~ 完全开启了傻爸爸模式的傅明寒没忘记通知自己的全部家人,请他们本周末务必空出时间来,因为他要带人回家,向他们郑重介绍。 出于那么一点被顾霜晓传染的恶趣味,他没明说带回去的人究竟是谁。 傅明寒:嗯,这也是为了防止家里人知道这件事后坐立不安,尤其是一直盼着抱曾孙的奶奶,万一急坏了直接跑过来怎么办?年纪这么大了还出这么远门多不方便。 顾霜晓:没想到傅明寒你个浓眉大眼的家伙居然也会玩这一套了!……不,这一定不是她传染的,别想让她背锅! 而傅家,却因为傅明寒语焉不详的话语,彻底炸了锅。 傅小贝:“啊啊啊啊啊啊!这到底啥情况!啥情况!!!” 傅明庭的脸快被亲妹妹掐成了名画呐喊,他一边努力挣扎着一边断断续续道:“什么情况……我不知道……你赶紧……松松松……” 向来严肃的傅文松也是一脸懵逼:“……爸,妈,你们说这小子什么情况?” 傅家老爷子看着儿子,脸上是一个大写的嫌弃。 我要知道是啥情况不早说了吗?至于拖到现在?!不过话又说回来,明寒那小子向来板正,不会开这种玩笑,说是有人介绍就肯定是有人介绍,那么问题就来了—— 是谁? “大哥他到底是要跟我们介绍谁啊?”傅小贝总算是放过了亲二哥一条狗命,“……不会是新女朋友吧?!” “或者是私生子?”傅明庭说话嘴上更是没个把门。 “别胡说,大哥可不是这种人!”傅小贝不信。 傅明庭偏要抬杠:“大哥也是男人,男人犯错误不是很正常嘛!而且你又不是不知道,这几年大哥经常会神秘失踪,说不定就是……咦?不会是真的吧?他真的搞出人命了???”嗯,胡扯着胡扯着,他把自己给说服了。 某种意义上说,他还真猜到了点子上。 “……不会吧?”傅小贝一脸震惊,“大哥真的金屋藏娇了?” “总之……等大哥回来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