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时空之绝色神偷III》 作品相关 出版信息 穿越时空之绝色神偷iii 作者:晓丹叮咚 惊喜价:16.8元 出版社:湖南少儿出版社 简介: 从康熙年间穿越回来的季嫣然,与酷似顺治的麦冬相恋,可是内心却依然惦记着玄烨。她决定重新回到康熙年间,最后见一见玄烨,彻底了断这段穿越时空的爱情。 嫣然回到康熙年代,却丧失了情感记忆。她被芳儿姐姐搭救,结果却发现芳儿成了玄烨的皇后。京城接连出现命案,矛头直指远在云南的吴三桂,玄烨、纳兰容若还有嫣然千里迢迢赶到云南查找真相,路遇文武双全且对嫣然一见倾心的文承佑,嫣然身陷“三角恋”中,她会如何选择呢?她会选择留在古代吗? 第一章 穿越时空,奔赴前世的约会1 无论如何,姐姐即将嫁给皇上,我心里依然为她感到高兴,想想看,天下第一有钱有权的人成了我姐夫,奶奶的麻花,这马路再宽,还不任我横着走啊! 幸福的爱情都是相似的,不幸的爱情各有各的不幸。 已经成为我的死党的青春作家晓丹叮咚,告诉我一个幸福的爱情公式:美少年+多金+专一+浪漫=幸福爱情。我告诉她,我现在就遇到了这样的人,而且一次还来俩。晓丹叮咚顿时泪眼望苍天:不就是比嫣然多长几斤肉嘛,现在肉价还不断上涨,我才是名副其实的千金之躯,为什么我就遇不到这样的人?为什么美少年都投奔去了嫣然家? 可是她哪里知道我的烦恼呢? 自从从康熙年代穿越回来以后,我就没有哪天开心过,明知道酷似顺治和玄烨的麦冬麦杰兄弟俩很可能是他们转世而来,可是我的心里始终是空落落的。把痴情的玄烨扔在那个年代,一个人孤零零的,他会不会怨恨我?宁可他忘记我也比他怨恨我要强过许多倍啊! 心里不开心还要强打起精神来应付麦家兄弟俩的穷追猛打。或许是前世留下的缘分,从第一次见面那天开始,麦冬和麦杰就对我一见钟情,他们是留洋回来的人,不懂什么叫含蓄,喜欢就直接告诉你,即使是兄弟,也彼此之间挑明情敌关系,绝不躲躲藏藏。 就像那一日,我不过是在饭桌上随口说了一句:“我不想吃饭,想吃点水果。”一个小时以后,家里各处都摆放了各式各样的水果:西瓜、葡萄、橘子、香蕉……而且兄弟俩买的还各分两边摆放着,他们就眼睁睁地看着我选哪一边……那些水果后来都便宜了张太太和她的科学家的老公,我哪敢吃啊,吃一个也许就要我许下终身呢!现代人贼精着呢! 还有一次,不过是在逛街的时候随口称赞了一家首饰店的钻戒漂亮,第二天,我的桌子上就摆了两枚一模一样的钻戒——就是前日我夸过的那枚。现在那两枚钻戒都戴在了张太太的手指上,没想到中年以后她才弥补了她的科学家老公没有送过她戒指的遗憾。 有时候我想,我季嫣然还做什么“神偷”啊?赚那辛苦钱做什么,做狐狸精好了,兰花指那么一指,立马要什么有什么,即使让这两个傻呼呼的兄弟俩给我变出钱来他们一定也会屁颠屁颠地遵循的…… 可是我做不到。 我不敢凝视麦冬那双温柔深情的眼,他总让我想起小福子在我怀里死去时那最后悲伤的凝眸:我也不敢正视麦杰那阳光灿烂的笑脸,他亦让我想起小玄子那调皮狡猾又可爱的表情。午夜梦回,常常回到过去的年代,眼泪就无止尽地流啊流…… 爱情它总是悄无声息地来,却轰轰烈烈地离开,即使心坚如磐石也会被磨成粉末,调制成一杯毒酒却还要一口一口忍着泪喝下去。 我常常会不由自主地去地下室,透过厚厚的玻璃窗,望着那台银灰色的时空穿梭机,已经过去半年了,那穿梭机上早已蒙上了淡淡的灰尘,张科学家再也找不到一个如我这样愿意做穿越时空的试验品的人。我也问过他多次,如果我要再去玄烨年代,时空机会不会出错?他也给了我百分百的肯定:不会!现在的时空机运转已经很精确。 只要坐上去,我就可以回到小玄子的身边,做被他疼爱的女子,可以和潇洒倜傥的纳兰容若临风把酒,可以和云格格采花玩耍…… 可是,为什么我没有勇气回去? 晓丹叮咚告诉我,女人是善于遗忘的动物,只要爱上一个男子就会遗忘以前爱过的男子。也许,我是真的该遗忘小玄子了。 张科学家一直鼓动我服用他新研制出来的一种药物,叫“情感遗忘药”,他说,服下这药,我就可以忘记我爱过的玄烨,但是他以外别的事情都不会忘记,这样,我既可以依然拥有回忆的快乐,又不会有失去爱情的痛苦。可是,我实在舍不得忘记掉玄烨,我拒绝服用“情感遗忘药”而宁可选择痛入心扉的痛苦。 这日,我用塔罗牌占卜,塔罗牌显示,谁第一个走进我的房间就将是我的命定王子。早上,我将门敞开,等着我的王子向我走来。不多会,门口传来轻快的脚步声,一听就知道是麦杰,奶奶的麻花,难道我又要上演一出姐弟恋吗?麦杰比我小。 脚步声在门口停住了,然后又向后退去。 两分钟以后,麦冬背着网球拍站在我的门口:“嫣然,打球去吗?” 得知我确定了我的王子以后,麦杰委屈地大哭:“我是想替你冲杯咖啡再过来的,早知道我应该第一个冲进去。” 可是,这就是命中注定的缘分。谁也无法更改命运的决定。 星光下,麦冬浅浅地吻我,他微微低下头,犹疑地凝视着我:“嫣然,你的眉头为什么总是紧锁着的?你小小的心里,究竟在想着什么样的心事?” 我仰着头看着他,是的,我不能欺骗他,我应该告诉给他知道我过去的故事,我要告诉他,我的心里藏着另外一个人。我必须去见他最后一眼,然后再将他彻底忘掉。我要做麦杰纯洁的新娘,从身,到心。 我们聊了整整一夜,从顺治,到康熙,我穿越时空的故事,他是晓丹叮咚以后第二个听众。 “不管你相信不相信,我统统都告诉你了,我希望你能让我回去一次,远远地在人群里见他一眼,确定他是安康的,我就回来。好吗?”我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他的表情,生怕他当我是神经病。 “我相信你的话,我也答应你让你回去,不过你必须带我一起去。” 什么?ya,还没结婚呢,就跟着我跑?我白了他一眼。 “你是怕我不会回来了吗?不会的,那里没电脑没电影电视,很闷的,我不会……” 麦冬打断我的话:“就这么决定了,我必须跟你一起去。否则就不要去,我不介意你心里还想着别人,反正你再也见不着他了,而且我也不相信我一辈子居然连一个古代人都赢不了。” 我:…… 我们找到张科学家,他打开穿梭机,我们俩钻了进去,穿梭机的空间实在是太狭小了,我们的身体都几乎缠到一起了,摆着一个超级难受的姿势才好容易完全塞进去,可是穿梭机无论如何都发动不了。 张科学家摇摇头:“不行,穿梭机只能装一个人。” 麦冬说:“看能不能扩容一下,我和嫣然再减点肥,也许就能装进去了。” 张科学家说:“穿梭机造价非常昂贵,而且改良一台机器至少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 去两个人的希望彻底破灭,麦冬非常沮丧。而我,已经铁定了心一定要去。经受不住我的死缠烂打,麦冬终于同意了。 明日,明日我就要离开现代2008,去遥远的康熙朝,最后去见一眼我的古代情人,然后彻底告别过去,我的心里不知道是喜还是悲。 晚上,我与麦冬在西餐厅吃着牛排。他为我倒上一杯红酒,说:“嫣然,我担心你一去不回头,但是还是放任你去,我为你做了牺牲,所以,请你一定要答应我一件事情。” 我的心怦怦跳起来,什么事?奶奶的麻花,难道他想……把我变成他的女人?奶奶的麻花,男人都是流氓啊! 我的脸忽然红了起来。 他奇怪地望着我:“你怎么了?脸红成这样?红酒还没开始喝你就醉了么?” “没醉,没醉,清醒着呢!”我生怕他以我喝醉了为由占我的小便宜,赶紧分辩。 “嗯,嫣然,你答应我,以后不论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你在这一生之中都必须原谅我一次。好吗?请答应我。” 我眨巴着眼:“你不会告诉我,你已经结婚了?或者有一个私生子?或者你欠人钱了要拿我抵债?啊,难不成你有什么顽疾?你该不是整容整出来的吧?” 他苦着脸:“你不至于这么恨我吧?这么咒我。我只是说,未来,未来如果发生了什么让你不愉快的事情,请你无论如何必须原谅我一次。” 他抬起手来,欲与我击掌。 真是一个瞻前顾后的多情男。可是我的心里还是甜滋滋的,他如此在乎我,却肯放我去另外一个男子身边,想来他是怕我心情永远这么抑郁,他的心里,满满的都是我啊! 我轻轻与他击掌。 我会回来的,在玄烨身边,我只会是他的红颜祸水。爱一个人,并不一定非要得到他,只希望他幸福,就是我最大的幸福了。 我把红酒饮尽,脸色真的红润起来。 第一章 穿越时空,奔赴前世的约会2 我坐上了时空机。 头为什么昏沉沉的呢? 我强打起精神,透过玻璃,最后看了看满含期待的麦冬一眼,他张大嘴巴在说着什么,仿佛是说:“早去早回,我会在这里等着你!” 他真的是转世而来的小福子吗?那么痴情,又那么无怨无悔。这一瞬间,我竟然也有了一丝后悔,或许我太残忍了,明明选择了他,却还非要逼着他答应我再去见自己的旧情人。 可是,却又有一种神秘的声音在苦苦召唤着我,是的,应该是小玄子,他在等着我回去,去见他最后一眼,向他做最后的道别。 我闭上眼,下定了决心,狠狠按动了发动按钮…… 时空机嗡嗡地响了起来,越转越快,越转越快,头也越来越昏沉…… 同以前一样,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一章 穿越时空,奔赴前世的约会3 我缓缓地睁开眼睛。 正午的阳光暖暖地投射在身上,绿草如茵,空气非常清新,遥远的天空碧蓝如洗,一个衣裳破旧的女子带着她的孩子向我走来,站在离我5米远的地方好奇地凝视着我。 肚子饿得咕咕叫了,我友好地上前一步,她却羞涩地跑开几步,我只好站住,说:“阿姨……不对,大婶,请问这附近有没有酒家?我好饿……” 她问:“你身上有几文钱呢?” 钱?我身上哪有古代的钱币呢?我摇摇头。 她叹了口气:“你是逃荒而来的吧?唉,都是可怜的人呐。瞧你穿成这样,衣不蔽体的,多不容易啊。” 我倒!我穿得好歹也是邦威啊!居然被一个古代人认为是衣不蔽体。她向我招招手:“去我家吧,我家就在山坡下,我们是这山上的猎户,也是穷人,但是好歹总能给你一碗饭吃。跟我走吧!” 越是穷乡僻壤,那里的人越是淳朴。我毫不犹豫地跟着她向她家里走去。 她的家非常简陋,只有两间用木头和稻草建造起来的小房,即使是白日,光线也非常昏暗,虽然是猎户,墙上却除开只挂着一只死去的野兔以外再无任何猎物。 我们回到她的家,她羞涩地递给我一套衣裳:“这是我出嫁的时候带过来的衣裳,姑娘,你换上吧。” 这是一套粗蓝衣裳,材料和手工都非常粗糙,但是还是簇新的,可见她没有穿过几次。我不肯要,她却生气地强行命令我去换。 换好衣裳,她的丈夫也从外面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把弓箭,一脸沮丧的表情:“今天又什么都没有打到。”这是一个肌肤粗黑的男子,一脸忠厚,只是生活的重压令他皱纹横生,显得十分疲惫而苍老。 女子指着我告诉他:“这是逃荒来的外乡人,肚子正饿着呢!” 男子没有半分犹豫,从墙上取下那只唯一的兔子,交给妻子。妻子拿进了厨房,不多会,就有野兔的清香袅袅扑鼻而来。 兔子肉上桌了,孩子雀跃着嚷:“有兔子肉吃哦!”男子却啪地敲了他的头:“不许吃。让给姐姐吃。”他的妻子替我装了满满一大碗。我说:“我吃不完的。”拨给小孩很多。 兔子肉几乎淡而无盐,女子歉意地说:“食盐要20文一斗,我们买不起,已经很久没有吃过盐了。” 我正想着身上可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一定要留给这户善良的人家,门外却传来重重的脚步声:“洪旺!银子准备好了吗?” 猎户两夫妻脸上现出惊慌的表情。他们对视一眼,放下手里的碗筷,急忙跑了出去。 我也跟了出去。 只见一个包着头巾的人提着把剑,叉着腰目空一切地站在院子里,这是一个20来岁的粗豪男子,斜眼瞪视着名叫洪旺的猎户。 “李爷,我们,我们是普通猎户,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哪还有银子啊?” 被唤作李爷的人冷笑一声:“如果家家户户都像你这般哭穷,我们菊花教还怎么反清复明?我们汉人还怎么驱除鞑子重建我们大明朝?嗯?!” 李爷大步走进小屋,瞧了一眼桌子上摆的兔肉,脸上浮现出阴沉的笑容:“哟嗬,生活还过不错嘛,李爷我都很久没开过荤了,你们居然还有兔子肉吃。还说没银子,洪旺啊洪旺,你有几个脑袋,敢跟菊花教的作对?” 洪旺作揖:“李爷,我们家很久没吃过一顿饱饭了,今日是因为收留了一位外乡客,她肚子饿了。”他指了指我,“才把家里最后剩的那只兔子烹食了。李爷你不信可以四处搜搜,家里但妨还有一点值钱的东西,你尽管取去即可。” 李爷转头过来,怔怔地盯视着我:“洪旺,你把我当什么人呢?穷酸?还是叫花子,你们家值钱的东西你会摆出来吗?想拿一些破烂玩意糊弄本大爷,将大爷我当傻瓜吗?咦,这小娘皮倒有几分姿色,许了人家没有?”他色迷迷地走过来,轻佻地用手抚摸着我的下巴,被我厌恶地甩开。 “哟,脾气还挺大的,一个逃荒的女人不就想找个落脚的地方吗?跟李爷我回去,以后三餐少不了你的。”他又向我靠过来,身上散发着一股汗馊味,洪旺赶紧过来挡着他:“李爷,你别这样,人家一个孤苦伶仃的小女子……” “给我滚开!”李爷狠狠踢了他一脚,将他踢倒在地上。看来此人还是一个练家子。哼,不过这点三脚猫功夫还不是神偷姐姐的对手。 他狞笑着向我扑来:“小娘皮,快乖乖地跟大爷走吧!” 我蹲下身,闪在一旁,同时伸手在他背部一推,借力打力,将他狠狠推倒在墙壁上,头顿时撞得乌青。趁他没回过神来,从他身上拔出那把剑,架在了他的脖子上:“别动,再动本姑娘可饶不了你。” 李爷捂着脸,不敢动弹:“你究竟是什么人?你知道你现在是在和菊花教的人作对吗?” “我管你是菊花教还是棉花教,本小姐都要辣手摧花。本小姐就是看不惯你欺压百姓,得给你一个教训。”我摸摸口袋,对啦,我从现代带来一些草莓味道的雪丽兹,本来是打算送给洪旺的小孩吃的,现在先便宜了他吧! 我撕开一个雪丽兹,喝令他:“张开嘴,吞下它。”见到这团白乎乎软绵绵的东西,李爷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迟迟不肯张开嘴,我拿剑的手加了几分力气,在他脖子上留下了一处伤痕。他发出杀猪般的嚎叫:“别别别,女侠,女侠饶命,我吃,我吃……”他难受地勿仑吞下了雪丽兹。 我放下剑,睁着眼说瞎话一贯是本小姐的拿手好戏:“好了,你现在吞下了本小姐独家配置的五毒丸,一个月以后若没有解药,你的身体里就会长出五种毒兽,什么蜘蛛、毒蛇、貔貅啥的,吃掉你的内脏喝光你的血,让你痛苦不堪地死去。” 一听是毒药,他顿时吓白了脸,“啪”地跪下来:“女侠,我,我有眼不识泰山,求女侠饶命啊!” 我强忍住笑,冷冷地说:“这段时间你不许再来骚扰洪旺大哥,一月以后我自然会指示你去某地取解药,快滚吧!” 他还想说什么,我一瞪眼,顿时吓得连滚带爬地跑走了。 我高兴地自己也吃了一个雪丽兹,见洪旺一家人都目瞪口呆地望着我,笑着说:“我是骗他的,这是我家乡出产的糖果,嗯,剩下的留给你们吃。” 他们却惊恐地摆摆手。 我只好自己留下来,问:“这人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找你们要银子?” 洪旺叹口气说:“姑娘有所不知,我们这里虽然离京城不算太远,但是知府和县令大人都是前明降下来的官员,和皇上不是一条心的人,所以暗中对这些反清复明的菊花教屁护有加。菊花教在我们这里势力很大,经常找我们这些老百姓索要财物,我们已经穷得揭不开锅了,他们却天天花天酒地。唉,其实当今万岁康熙爷是一代明君,免除了很多的赋税,对于我们这些老百姓来说,谁当皇帝都是一样的,只要他能让我们过上吃得饱穿得暖的日子就行啦!” 我心一动,康熙?这名字很熟悉啊,好像对于我来说有颇深的关系,不全是从书本里得出来的印象……啊呀,头疼,天啦,为什么我的头这么疼了? 我捧着头,脸色苍白,蹲坐在地上,良久才渐渐恢复过来。 我来到清朝康熙年间的任务是什么?为什么我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只要一动脑子头就疼得厉害,真是奇怪啊。可是我还是记得张科学家的,是的,一定是他委托我再次穿越时空考察古代文化吧! 我请洪旺大哥替我收藏好了时空机,说过段日子我一定会来取并且会有重谢。然后我向洪旺打听了如何去往京城,给他们留下了我一直戴在手上的一根银链子作为报答,就匆匆告别了他们。 是的,直觉里总觉得自己要去的地方是京城,好像有一个对于我来说很重要的人在那里,至于是谁,我真的一点都不记得了…… 第一章 穿越时空,奔赴前世的约会4 走了差不多一日的光景,这天,终于来到一个人群熙然的小镇上,因为口袋里没有银子了,只好使出我的绝技,悄悄摸走了一个纨绔子弟的钱袋,打开来瞅瞅,还不错,有三锭至少五两重的银元宝,还有一些散碎银子,又可以过一段花花太岁的好日子啦! 见天色不早了,我决定先找个客栈休息休息,忽然听前面传来喝骂声。只见一个管家打扮的人粗鲁地推开一个卑贱的叫花子,骂骂咧咧地说:“滚开,别冲撞了我们小姐的轿子。” 这一路人马衣着华丽,个个气宇不凡,他们小心翼翼地护着一顶马轿,或许出巡的是哪位贵胄小姐格格之类的。 叫花子被推得滚落在地,手里的破钵咕噜噜滚落到我的脚下,我拾起来,递给叫花子,高声说:“这路又不是你们家开的,人家走一走就冲撞了你们吗?也太霸道了吧?” 季嫣然我虽然只有几手三脚猫功夫,可是最爱打抱不平,平生最恨仗势欺人的有钱人。我已经做好了打架的准备,大不了,我包包里还有雪丽兹呢,再冒充毒药塞给这些乡巴佬古代人的嘴里去。 一个柔和婉转的声音从轿子里传了出来:“管家,我不是跟你说了吗?在外面不要这么嚣张。不要给家里丢脸。”她轻轻挑起轿帘,露出一张比芙蓉更娇媚的清秀非常的脸,温柔地朝我一笑说道:“姑娘教训得是,是我们家仆无礼了。” 她穿着普通的旗人衣裳,不过一瞥之下,感觉她也同样气质非凡。 一位下人在那位叫花子的钵子里扔了一串铜钱,想来也是那位小姐吩咐的。 没想到在这小镇上竟然能遇到如此知书达礼的女子,内心对她不禁生出几缕好感,见他们一行人投宿在一家名叫“铁风”的客栈里,我便也随之而进。并住在那小姐的隔壁上房。 因为行路太赶的缘故,晚上吃完饭,我便睡了下去,迷迷糊糊间,似乎总听到有人在呼喊我的名字:“嫣然,嫣然……”可是我却无论如何看不清楚他的脸。有好几次,仿佛他已经抱住我了,在我的脸上亲吻,像蚂蚁爬着一样令人痒痒的,可是不论我多么仔细依然看不清楚他的脸。 我在黑夜里忽然惊醒过来。 为什么,我的脸上仿佛真有蚂蚁在爬一般呢? 一个黑影在阴森森的淫笑:“小娘皮,你醒了啊?醒了更好伺候大爷……” 这声音好生熟悉,仿佛在哪里听到过?我猛然想起,这是那日在猎户洪旺家中我教训过的“李爷”,他怎么突然出现在这里,在我的房间里? 灯火倏然被点燃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会觉得脸上有蚂蚁在爬了,是他的那双脏手在我的脸上抚摸着呢! 我想翻身起来,可是全身动弹不得,我嗅到房间里飘荡着一种可疑的香味,没有错,是迷香。这个该死的猪头三,竟然用这样的下流手段对付本姑娘,唉,我真是阴沟里翻船啊! “你就别折腾了,任你有天大的本事,此刻也别想飞出李爷我的手掌心。居然用假毒药骗老子,如果不是总教主他老人家刚好巡视到这里,他替我把脉发现我并没有中毒,我吓都被吓死了。你不是用假药骗老子吗?我就用迷药对付你,我们这也算一报还一报了。以前的事情我既往不咎,以后如果你本分跟着李爷我,有你的好日子过,否则的话——”他凶狠地亮出了手里的刀子。 我焦急万分地浏览着周围的一切,看有什么办法可以搭救自己,我看到床前有一张椅子,如果使出全力踢倒它,也不知道会不会引起周围人的注意。可是现在夜深人静的,又会有谁能留意到隔壁住的旅客呢? 没有办法,也只能孤注一掷了,宁可激怒他杀了我,也绝不能白白便宜了这淫贼让他玷污了我的清白。 我使出全部的力气,奋力推翻了椅子,只听咕咚一声巨响,吓了李爷一跳。他狞笑着说:“你居然还有力气踢翻椅子?我倒要看看,你还剩几分力气。” 忽然,门外传来女子温柔的询问:“屋里有事吗?” 上帝,菩萨,土地爷……我长吁一口气,总算天无绝人之路,真让人来搭救我了,旋即我又略有一些失望,是那个千娇百媚的千金小姐,看她那弱不禁风的样子,她又如何能搭救我出去呢?别把自己也给搭进来了。可惜我嘴不能说话…… 李爷愣了一下,咳嗽了一声说:“没事,没事,我起来上茅房撞翻了椅子。” 屋外沉寂了片刻,女子不再答话,脚步声声,竟是远去了。 我的心再次悬挂起来,笨鸟,八婆,天啦,你怎么就这么走了?你将我重新推到地狱里去了你知道不知道? 李爷呵呵冷笑,小声说:“小娘皮,你别害怕,我把这灯火一吹啊,我们就可以快活了……” 我急得汗一滴一滴地冒出来了,难道本姑娘的清白要毁于一旦吗? 门豁地被人踢开,一群人举着兵器扑了进来,李爷一怔,大呼:“你们干什么?” 只见那个旗装少女最后走了进来,冷冷地说:“此人非奸即盗,拿下。”虽然她的声音还是那么婉转动听,此刻却自有一番威严,显见应该是见过世面的女子,那些粗壮的家丁莫敢不听从,很快就将李爷拿下。她的仆人里也有江湖练家子,见我那神情知道是被迷药给迷住了。她让人给我拿来解药,我这才恢复了体力。身体一能动,我就冲了下去,狠狠掴了那个姓李的人几个耳光,说:“此人说自己是菊花教的人。” 那女子吃了一惊:“菊花教?他是反贼?你们将此人看守好,一路押进京城,交给衙门去审理。” 仆人们答应一声,都退了出去。 我向她表示谢意,说真的,嫣然我行走江湖这么些年,从来没欠人人情,没想到今日却被一个弱女子给搭救了。内心对她真是充满了感激。 我问她是如何知道我房内有异动的? 她笑笑:“我芳儿虽然是一个女子,文不能金榜题名,武不能出将为帅,但是识人还是自有一套法门的。今日街头虽然只见你一面,且孤身一人,但是知道你一定是位良家女子……” 我汗颜,也不知道她说的良家女子是什么标准,以偷为职业的也可以算? 她继续说道:“姑娘不知我有一疾,就是夜难入眠,必须要阅书千遍方能勉强合眼,夜里四周悄然无声,忽然听到隔壁房间传来椅子倒地的声响,我知道是你住在我隔间,担心你一个单身女子有什么意外发生,特意过来一问,谁知却听闻是一男声,我就知道事情不好……因为我相信姑娘你是一个清白之人,夜里万万不会留宿男子。” 我向她跪下:“芳儿姐姐,多谢你搭救嫣然一命,否则我的清白便毁于一旦。” 她扶我起来:“嫣然姑娘,一个弱女子行走江湖多有不便,我也不过是替你多留了一个心眼而已。” 灯影下,见她神色和悦,温柔腼腆,内心实在欢喜,冲口而出:“姐姐,我也是去往京城,不知可否与姐姐同行?” 她莞尔:“那是自然欢迎,你我相逢也是缘分,如姑娘不嫌弃,不如结拜为姊妹如何?” 就这样,我与芳儿对月结拜,她长我半月,为姐姐,我为妹妹。她从发上拔下一只金簪作为礼物,我摸遍全身,只摸到一元钱硬币,只好勉强充份礼物,好在这东西在他们那个年代只怕是独一无二,也算珍贵了。 晚上我们同榻而眠,或许她也是累了的缘故,很快就进入梦乡,听着她微微的呼吸声,心想,芳儿姐姐姿容绝代,端庄华贵,且有勇有谋,也不知道将来哪位有福气的男子能娶到她,那可真是三生有幸了。 第一章 穿越时空,奔赴前世的约会5 车马潇潇,与贵族小姐同行,加上仆从甚多,这去往京城的路上倒也太平,只除了一件意外——李爷趁人不备已经自杀身亡。想来是怕被朝廷刑拘逼供。芳儿姐姐告诉我,菊花教是朝廷重剿的匪帮,他们是反帮,一心想灭清复明,对付菊花教的人,朝廷从来不心慈手软,几乎是格杀勿论。 或许因为李爷是一个凶残好色且手段下作之人,我对菊花教也无甚好感。 这日,到了京城,一路上依然繁华依旧,勾起我许多美丽的回忆。我想着我认识的那些朋友,什么时候一定要去见见他们,告诉他们,我季嫣然又穿越回来啦! 可是,记忆里总觉得我仿佛遗忘了什么环节,遗忘了一个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的人,但是这个环节、这个人,我总是想不起来,并且每次一深入想,头就疼得非常厉害。 车停在一座巨大的宅院门前,府门口各列一只巨大的石狮。我抬眼一看,立刻肯定这是一位高官的府邸,即算是我的鳌拜阿玛,宅院阔大,但是大门口也不敢使用如此巨大的石狮。 见我露出迟疑的神色,芳儿姐姐拉着我的手说:“好妹妹,如今我也不瞒你了,我全名是赫舍里?芳儿,是当今辅政大臣索尼大人的孙女,我阿玛是皇上的领侍卫内大臣喀布拉,如果你责怪我事先不曾告诉你,可千万需得原谅姐姐啊!” 赫舍里家族赫赫有名,我以前好像曾听人说起过,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发现自己一点也不怯场,仿佛见过比索尼大人更大官职的人一般。我摇摇头说:“姐姐,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知道你一定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孩,我与你结拜金兰,可也不是冲着你的出身而来的,不管是你穷人家的女儿还是贵族家的格格小姐,在我心里,你都是曾救过我性命的好姐姐。” 她放下心来,或许也吃惊我的神色淡定吧,牵着我的手缓缓朝宅院里走去。 在大厅里,她天下闻名的爷爷和身居要职的阿玛都已经等候在那里了。我偷偷瞥了一眼她的爷爷,白发如霜,眸子却鲜明有神,行动竟然如年轻人一般敏捷。 见到宝贝孙女,他摸着胡须莞尔一笑:“芳儿,你回来的好啊,刚刚已经接到太皇太后的喻旨,着你三日后大婚。赫舍里家族,从此要因你而光耀门楣了。” 珠宝首饰满满地摆放了一屋,芳儿凝神片刻,竟然傻傻地笑起来,这可是我多日以来第一次见到她有失仪的时候,可见女子若嫁得美满夫婿智商都会降低的。 我拍了拍她的肩膀,问:“姐姐,你的夫君究竟是谁啊?” 她抿嘴一笑:“嗯,是一位文武双全的少年。” “长得帅不,像不像韩庚?” 她一愣,瞋道:“哪个韩庚,你是说赶车的那个小庚?怎么会像他呢?这少年呀,将是天下最有作为的人呢!” “再有作为又如何,万一一脸的麻子或者身躯肥胖笨重,姐姐你可有得苦头吃了。” 她羞涩地一笑,从包里拿出一副画卷,说:“喏,这是他的画像。是一位清秀英武的少年呢!”这画卷取自她贴身的行囊里,可见她是多么珍视它。 我展开画卷,只见一黄裳少年端坐着,不过十七八岁,面容清秀英俊,眉宇间果然透露着英武威严之气。奇怪的是,为什么我觉得他好生面熟呢?仿佛在哪里见过,却又怎么也想不起来。 “果然不错,也只有这样的人才可以配得上姐姐你。”我由衷地说着,“他叫什么名字,是哪家的公子少爷?” 芳儿姐姐奇怪地望了我一眼,抿嘴笑说:“傻丫头,这天下敢全身着黄袍的能有谁呢?他就是当今的皇上玄烨!” 听到“玄烨”两字,我的心儿嗖的一跳,好熟悉的人名啊,在哪里听过呢?啊呀呀,我的头又疼起来了…… 芳儿拉着我的手:“嫣然妹妹,我这一嫁入宫中,也许一生都会很寂寞,妹妹,可否愿随我一起进宫陪伴一段日子?与妹妹认识的时间不长,但彼此心灵相通,我是不舍得和妹妹你分开的。” 心里头仿佛有一个声音连声催促我答应她,沉默片刻,我缓缓点头:“好,姐姐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芳儿的神色里洋溢着深深的幸福,不知为什么,我的心却忽然生出几缕惆怅,不知是为什么在烦恼。 不过,无论如何,姐姐即将嫁给皇上,我心里依然为她感到高兴,想想看,天下第一有钱有权的人成了我姐夫,奶奶的麻花,这马路再宽,还不任我横着走啊! 吻如雨点一般迅疾落在我的脸颊上、额头上、唇上。一边吻,一边感觉仿佛有什么热热的东西落在了我的皮肤上。难不成他已经很久没有亲近过女人了,竟然这么激动,激动得要流下眼泪吗? 第二章 若失去最爱,纵然繁华一世也是落寞一生1 明儿就是姐姐出嫁的好日子,这日我特意起了一个大早,打算上市集给姐姐买份像样的贺礼。姐姐是一个有钱人,所以送的礼物贵在情义而不在于价格。 我在市集上流连着,忽然,眼光落在一样东西上。 是一个编织得非常精巧的中国结,红色的丝线上悬挂着黄色的穗子,在结的中心有一个心型玉佩,轻轻握在手心,有一种安宁的感觉。 卖家说:“姑娘,你可真识货,这是一位高手编织的,织完它以后,这位老人就云游四方去了,这是他最后编织的成物。不过——这成物已经被一位年轻的公子预定了。”说完,他“残忍”地想从我的手里取回它。 我却死死捏着不放。奶奶的麻花,我季嫣然看中的东西哪还有让人的道理。公子?难道他不知dy first的道理吗?“老板哦不对,店家,不管他出多少,我都比他多一两银子,怎么样,卖给我吧?” 店家还没来得及回答,忽然有一只手从我身旁穿过来,很轻巧地将我手心里的中国结取了过去。很高明的手法啊!别人不识货我可是知道的,这看似轻巧的手法却是一门高超的掌上功夫。 这公子白衣如雪,手里拿着一把折扇,书生气十足,风度翩翩,潇洒倜傥,只是眼神里充满不可一世的傲气。他看都不看我一眼,几里哇啦拽文:“君子不夺人所好,何况是我已经预定了的。多有得罪。”他放下银子正欲飘然而去,我已经扑了上去:“猪头……” 我惨了,被他踢了一个筋斗,直飞了出去,在空中我旋转了几周,落下来时才好容易站定没有受伤,幸亏他没有用多大的力气。可是这个猪头竟然还拽文:“岂有此理,男女授受不亲……” 我叫嚷起来:“纳兰容若,大笨猪,是我啊!” 他一怔,定睛看来,顿时脸上浮现出惊喜的神色,再也顾不上周围人的视线,也不顾什么圣家之言,向我飞奔过来,紧紧抱住我:“小季,小季啊,真的是你吗?天啦,不可能的,我一定又在做梦了……” 我的内心亦布满感动,也紧紧回抱着他,像拥抱着一个久违的亲人:“是我,傻瓜,猪头,真的是我呢!” 和容若坐在酒馆里,他清澈的眸子始终闪着光亮,脸上洋溢着友情的光彩,我们谁都顾不上喝酒,连珠炮一般问对方问题。 “你怎么又回来了?想我吧?你还是不要走了……”他说着。 我问:“你呢?和李明雅在一起吗?幸福吧?”我本来想问他的表妹宛莲的,想想还是不要揭他的伤疤了。 他点点头,小声说:“内人已经有喜了……” 我恭喜他,对于古代人来说添丁可是天大的好消息,你想想,在不发达的古代,没有业余爱好的人们当然只能以造人为乐事了,“大哥你真有本事,嫂子也能干,争取三年抱俩啊!” 他忽然神色肃穆,说:“你是为了他回来的吧!” 我一愣,他?他是谁?谁是他? 见我不回答,他露出鬼笑:“别人呢你不说也没有关系,我你可就不要隐瞒了。你回来也挺好的,他对你也是朝思暮想,幸亏国家政事分去了他大部分的心思,不然只怕他也会因为思念你而成疾的……” 我越听越糊涂,问:“你说的是谁啊?” 这下他迷糊了:“嫣然,你怎么了?还能有谁?皇上啊?当今圣上康熙爷是也。” “皇上……”我脑海里模模糊糊地浮现出芳儿那张画卷上,那个十七八岁的孩子?那个孩子气十足却嘴角眉宇间隐含威严的皇上? “皇上不是芳儿姐姐的即将成婚的老公吗?” 容若惊讶地问:“老公?什么意思?” “相公,夫君……”我改口。 他一怔,默然,良久才说:“你都知道了?唉,他是皇上,三宫六院也是正常,当然不能如常人那样一夫一妻,虽然他即将娶的皇后娘娘是索尼大人的孙女,但那也是太皇太后的喻旨,即使身为皇上,也是无法违抗的,他现在刚开始亲政,必须有一些有实力的大臣来扶持……”见我听得迷迷糊糊的,他打住,摇摇头:“唉,我就知道和你说这些你也听不懂,你多体谅他一些,好不好?你要相信,即使后宫佳丽三千,他也只会独爱你一人的……” 我嚷起来:“容若,你说的什么啊,我一个字都听不懂,你说的皇上,我见都没见过他,和他什么交集也没有,他怎么会就独爱我一人呢?他可是芳儿姐姐即将嫁的郎君,我怎么可能去横刀夺爱,那,那不成小三了吗?我可没有那么脑残……” 容若摇着扇子,叹气:“嫣然,你的脾气改了很多了,我还是喜欢以前的你,爱或者讨厌一个人都会挂在脸上,不会说违背心意的话,或许人都会变得世故的,即使单纯如你,终也是变了的。” 我扑哧一声乐了:“傻瓜,你拽什么文啊,我还是季嫣然,没有任何改变,你看,我还是喜欢和你一起大口喝酒大块吃猪蹄呢!”我抓过酒坛子,毫不斯文地咕咚灌了一口。师傅曾教导我们,身为女子一定要学会喝点酒,这样别人才不会在酒桌上借灌酒来对你动歪心。 喝完酒,我正色说:“那个中国结谢谢你让给我,那是我送给芳儿姐姐的出嫁礼物。” 我把和芳儿认识的经过告诉给了他知道。 容若半信半疑:“这么说,你真的不记得皇上了?为什么?他可曾是你最爱的男子啊?你真的是季嫣然吗?如果说你不是,可是看你这么粗鲁的样子,有哪户人家的小姐是你这样子的?不是她你还能是谁?如果说你是她,你怎么会连自己最重要的人都给忘记了……” 我心念一动。 我记得我曾有位师姐,在“工作”的时候不幸出了意外,砸伤了后脑,苏醒以后就失去了记忆,忘记了我们所有的人,甚至也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小偷,忘记了自己的名字。我还记得,张科学家曾洋洋得意地告诉过我,他发明了一种名叫情感遗忘的药,可以让人忘记过去的爱情。 难道……我也出了什么意外吗?我是不是失去了一部分的情感记忆?皇上?康熙?玄烨?为什么我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我捧着头,好痛。不,我不能再想了,不管是不是失去了记忆,他现在是芳儿姐姐的心上人,芳儿姐姐对我那么好,我怎么可以和她抢夺同一个男子呢?我季嫣然即使浑身是缺点,对朋友讲义气却一定会是唯一的优点。 我将那中国结小心地收起来,那温婉的玉如同芳儿姐姐温婉善良的眼神,那样贤良温柔的古典女子,任是谁也不会去伤害她的。 容若沉默不言,他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大约也是发现了什么可疑之处,他凝视着我的眼神仿佛亦有所深思…… 晚上回到府邸,刚欲去看望芳儿姐姐,她却推门而入,手里端着一个托盘。 “你去哪里了?明日即将入宫,我担心你入宫拘束,也无暇吃饭,今日特地亲手替你熬了莲花粥,来,趁热喝吧?”芳儿姐姐温柔地说着。 莲花粥热气腾腾,香气扑鼻,轻舀一口,味道好极了。我却放下勺,眼泪一滴滴落下来。 芳儿惊讶地问:“怎么了,是不是不好吃?” 我握着她的手,说:“姐姐,你贵为千金小姐,明日即将于皇上成婚,成为天下之母,可是你却在出阁之夜,还亲手替小妹熬一碗粥……” 她笑着说:“原来我的小妹也是一位多愁善感的女子,不论我是否身份改变,变得尊贵无比,我永远都是你的姐姐,你也永远是我乖巧的妹妹。” 我将那只中国结送到她的手里:“姐姐是金枝玉叶,什么也不缺,这份礼物虽然谈不上贵重,却是妹妹的一点心意,希望姐姐以后生活如意吉祥,请姐姐一定要收下她。” 芳儿姐姐小心地拿着它,庄重地放到手心里:“我会像对待我的心一样对待它。” 月色铺满闺房,我们携手站在窗台前凝视着那轮金黄色的月亮。姐姐如此温柔善良,得以娶她的那位康熙皇帝是多么幸福。若真如容若所说,我曾与他有过纠缠不断的过往,为了姐姐,不论是什么样的过往,我都要断去。姐姐幸福就是我的幸福,姐姐快乐就是我的快乐,她给我一片纯白,我亦还之以珠玉,季嫣然,永远不会辜负爱护自己的人。 第二章 若失去最爱,纵然繁华一世也是落寞一生2 第二日,迎接姐姐的车马,一早就将姐姐抬了进去,而我作为“陪侍”亦跟随其左右。 我能感觉到姐姐的快乐。 迎亲马车一路沿着街道慢慢行驶。因为是皇家马车队,百姓都匍匐在道路旁不敢随意抬头张望,庞大的队伍掀起一路尘埃。 不知为什么,离皇宫越近,就越有一种别样的熟悉感觉扑面而来,仿佛不是去往一处陌生之地,而是“回家”。皇后是从紫禁城正门抬入,听姐姐说,也只有皇后才能享受这样的待遇。 姐姐被抬入坤宁宫了,那里以后都将是她的府邸,作为“陪侍”,因为是外眷的关系,不能呆在寝宫内,我们被安排在坤宁宫别院里。 忙碌了一天,感觉身体有些疲倦,见外面夜色很好,在房间里呆不住的我,打算出去走走。 我沿着草地缓慢而行,远处传来丝竹之声,也不知道姐姐的夫君可有与她洞房了,换了在现代,哪会如此清净,好姐妹们是一定要闹洞房整新郎的。 不知为什么,对于这里的一草一木,竟然总觉得是如此熟悉,就像转过着座花亭,我知道左走可以走到一处小池塘处。果然,当我左行几步远,就看到那处池塘了。 月亮投射在波光玲珑的水面,我痴痴地立着,任凉薄的风吹拂着身子,真是奇怪啊,为什么我对这里的一切会如此熟悉? 身后传来轻轻的脚步声,我转过头去,看到一个心事重重的少年正从路的尽头走来,他穿着颜色喜庆的红袍,脸色却显得忧伤,或许也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猛一看到池塘边出现一个人影,他吓了一跳,惊呼出来:“谁?谁在那里?” 月色映照着他英俊非凡的脸,虽然忧伤,却满含英气,眸子里闪烁着坚毅的光芒。 “是我,我是人,不是鬼。”我想他也许是谁家的公子少爷,在这偌大的紫禁城里迷路了吧?要不怎么这么晚会跑到这荒僻的所在来呢? 听到我的声音,他更是仿佛遭遇了鬼一般,整个人都呆立成化石了。 “嫣然?”他犹犹豫豫地问。 咦,这里也能遇到熟人?难不成他也是穿越而来的? 我应了一声,疑惑地问:“你怎么认识我?” “季嫣然?”他这次连名带姓了。 我说:“是我,是我,虽然我的名字很好听,可也不需要你如此三番四次地喊,你有什么事吗?是不是皇后娘娘召唤俺?” 他的脸上顿时桃花那个盛开啊,以凌波微步的姿势向我飞速扑过来,不等我来半点反应,已经稳稳地、结结实实地,用他厚实的双臂将我紧紧环抱住。 吻如雨点一般迅疾落在我的脸颊上、额头上、唇上。一边吻,一边感觉仿佛有什么热热的东西落在了我的皮肤上。难不成他已经很久没有亲近过女人了,竟然这么激动,激动得要流下眼泪吗? 本姑娘火大了,自从闯江湖以来,这还是第一次被人如此占便宜,占得几乎没半点还手之力,这如若传了出去,我还怎么混下去? 说时迟那时快,本姑娘一个翻转,转出他的怀抱,同时死死扣住他的手臂,一捏一扭,只听骨头发出格拉啦的声响,他一声惨叫,手立马脱臼了。 他捧着手毫无风度地嚷起来:“嫣然,嫣然,你谋杀亲夫吗?虽然我被迫娶别的女人,可那不是我的本意,你怎么如此狠毒?下得如此重的手?啊哟哟,疼死我了。” 啊呀,被本姑娘如此重责,居然还敢占本小姐的便宜?亲夫?我马上要你叫本小姐做亲娘! 看着地上的湿泥,我随手抓起一团,另只手抓住他的脖子,扑地将泥巴全涂在他的脸上。 “臭小子,瞧你穿金戴玉的,嘴巴却不三不四的,这可是对你的教训,想做本姑娘的亲夫,看你有几个胆子?” 涂完鸦,我拍拍手,眼一瞥落在他脱臼的手上,那里已经高高肿了起来,又有几分不忍心。唉,算了算了,他也吃了苦头了。我抓住他的手,用力一扭,只听一声杀猪般的嚎叫,骨头再次发出“咯”的一声,恢复了原位。 “听好了,以后再遇到本小姐,躲远点,不然揭了你的皮。” 在他一迭声的“嫣然嫣然”的呼唤声里,我渐渐走远。 摸着脸上被他亲吻过的地方,心里颇有几分懊恼,莫名其妙被人调戏,真是……可是为什么心底里却发现自己并不很反感他,难道就因为他长得帅气的缘故吗?色狼就是色狼,长这么帅还要做色狼真是奇怪,难道我的魅力真有这么大,竟然逼得一个好好的美少年要选择做色狼,唉,早知道要参加环球小姐比赛,说不定也能像林志玲那样迷倒一片人。 回到别院,几位仆从在窃窃私语,见他们神色怪异,我不禁动了好奇之心,询问他们发生了什么事。 仆从期期艾艾地回答:“听说皇上还没驾临坤宁宫……” 什么?这皇上是怎么回事?今日他大婚啊,怎么可以把新娘子给独自抛下不管呢?唉,姐姐那么盼着念着皇上,现在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在寝宫里等待,滋味一定很难受。不行,我得去陪着她一起等。 不知为什么,明知道宫里规矩森严,我内心竟然是一点也不害怕,仿佛有种肆无忌惮的感觉。 熟门熟路地来到坤宁宫,在宫门口,太监拦着我询问,我说:“你怎么连我都不认识了?”那太监定睛一看,仿佛像发现了什么,顿时跪了下来并马上放行。 我本意是打算他若再拦住我,就直接告诉给他知道我是皇后娘娘的结拜姐妹,没想到他记忆力这么好,一下就认出我是皇后娘娘身边的红人,知道我是不能得罪的。 就这样,一路轻松过关,我直接走到了寝宫里。 华丽的寝宫里安安静静的,一点声音也没有。宫女和太监都守候在门外不能进去。只有我敢径直走到姐姐身边。 她穿着华丽的皇后红袍,低垂着头,和寻常人家的女子出嫁一样,头上盖着红头巾。我问:“姐姐,你饿了吗?” 她微微摇头:“我……不饿……唉,怎么皇上还没来吗?” “肯定去哪里花天酒地去了。”我没好气地说着,“这天下的男子都是陈冠希,没一个好东西。” 芳儿姐姐低声说:“妹妹,休得无礼,这里可是宫里,比不得外面,更不要拿凡俗之夫陈关西等人来做比喻。若有失礼行为马上会引来杀身之祸的。那个陈光西,是家里的厨师吧?” 姐姐的话语里充满了崇拜和爱,唉,千万不要和深陷爱河的女子谈理智。我从桌子上拿出一盘糕点,送到姐姐手里:“是啦是啦,我知道了,他呀,是天下第一等的美男子,第一等的英雄,不管是陈冠希还是陈关西还是陈关系都无法和你的心上人去比。你先喂饱了自己等下好有力气和这个美男子……”本想说“大战三百回合”,又觉得此话对于古代女孩来说太黄太暴力,想了半天,只好斯文地说:“说话。” 忽然,门外传来声响,有太监在唱喏:“皇上驾到!” 这下我可慌神了,要出去已然来不及了,只好随姐姐一起手忙脚乱地跪在地上,静静等着皇上的到来。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脚步声,已经渐渐近了,一男子推门而进,在桌子前立定。 “平身吧!”他语调平稳地说着,不带丝毫感情色彩,我怔住了,这声音……这声音,好生熟悉啊! 第二章 若失去最爱,纵然繁华一世也是落寞一生3 姐姐盖着盖头,看不清楚脚下的路,我只好充当丫鬟搀扶着她起身,皇上手里端着杯茶水正欲喝,忽然砰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我和姐姐都吓了一跳,姐姐不再顾及头上的红盖头,一把将之取下来,连声问:“皇上,皇上您没受伤吧?” 皇上摸着被烫红的手,怔怔地凝视着我,此刻我只想找个地洞钻进去,真是冤家路窄啊!这小子不就是那个色狼吗?瞧,他手上的余肿还未消除呢!希望他被我打得晕头转向,早已忘记我是谁了。 姐姐已经冲到他面前,摸着他手上的伤口,着急地说:“皇上,瞧,您都给烫伤了,这,这都是奴婢的罪过啊!” 我眨巴着眼纠正姐姐的说法:“皇后娘娘,您现在身份已经不同了,您应该自称自己为”本宫“而不是奴婢,您也和皇上一样是天下臣民的主子。” 皇上叹息一声:“你是在怨责朕吗?” 嗯,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是在对我说话吗?这是哪跟哪啊?为什么他的眼睛只看着我,姐姐就在他身边他却当她是空气?唉,算了算了,不能多想了,人家要洞房花烛了,我还在这里当什么大灯泡啊!于是,我低头行礼,说:“奴婢告辞了……” 皇上却拦住我,不让我走。我吃惊地抬着头看着他,姐姐说:“皇上请勿责怪,她是宫外之人,不懂得宫廷礼仪,求皇上恕罪。” 我还没未来得及回答,忽然听到房顶上有动静。 我虽然武功不甚高强,但是耳目比一般人都要聪明得多,这是作为神偷的一项绝技。 我说:“房顶上怎么有人啊?”话音刚落,从窗外就闯进来三个黑衣人,手里提着明晃晃的剑,朝皇上刺了过来。 我大叫一声:“不好,有刺客。”拿起桌上的茶杯就扔了出去,将剑锋打偏了,可是第二个人的剑也跟着刺了过去,他们是有备而来,目标只指皇上,对其他人根本漠不关心。 姐姐扑在皇上身上,剑刺中了她的肩胛,血顿时飞溅而出,我呼喊着:“快来人啊,有刺客!” 外面立马乱了起来,太监宫女急忙推门进来,可是他们亦是没有武功的人,眼见三位黑衣人已经将受伤的皇后娘娘和皇上包围住,剑已出手,而护卫还未曾赶到…… 只听一阵破风声音,三个橘子飞奔而来,将剑锋挡住,随即一个孕妇威风凛凛地奔进来,冲进包围圈,和刺客们格斗起来。 我定睛一看,这人我认识,是李明雅啊,朝鲜国的小公主,纳兰大哥的亲爱的。原来,作为贵妇之一,她们都可以在坤宁宫内等待皇后娘娘的接见。不过李明雅武功再高强,可是此刻她毕竟是一个即将临产的孕妇啊! 我也跟着冲进去,呼喊着:“李明雅,你快去找护卫们来,这里有我。”她却怒吼着:“嫣然,你快带皇上和皇后娘娘离开,快,这里危险……”她行动不便,而那三个刺客痛下杀手,很快她就受伤了。 我含着泪水,强行拖着皇上和皇后朝门口跑去,其他宫女太监也急忙一拥而上,用身体挡住,刚冲到门口,就见容若带领着侍卫们赶到了。 “护驾,快护驾。”我嚷着,对容若说:“你,你快去看,你老婆在抵挡着呢……”他一听,顿时红了眼睛,不发一言用追风一般的速度飙了进去…… 刺客们显见大势已去,竟然毫不犹豫抹了脖子,血染满地。而李明雅亦鲜血尽染,倒在容若的怀里。 容若紧紧抱着她,嘶声喊着:“明雅,明雅,太医,快找太医来啊……”宫女们急唤太医,我眼尖的发现,一丝不祥的鲜血染红了李明雅的裙角…… 李明雅身中三剑,其中一剑刺中了她的心窝。剑均是削铁如泥的剑,这刺客应该为精心培养的“职业杀手”。 李明雅缓缓睁开眼,目光落在我的身上,惨白的脸上露出微笑:“嫣然……你回来了……就好了……替我照顾好容若……我离开……他一定会很难过的……” 容若抱着她,全身颤抖着:“不要说话……别说不吉利的话,不要离开我,不许离开我……还有孩子,我们的孩子……”他用手去堵着那些不断流出来的鲜血,眼泪一颗一颗飞溅下来,眼神渐渐迷乱了…… 我也跪倒在地上,流着泪说:“明雅,你要撑住,你还有孩子啊,为了孩子你一定要撑住,太医就来了,就来了……” “孩子?”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此刻她的裙角已经被血染得通红,谁都知道孩子也保不住了。她凄凉地笑着:“容若,我真想为你生下一个孩子,你……你知道吗?万里迢迢来到大清,我就是为了你。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知道,我是你的人了,我不能没有你……为了你,我什么都可以付出……什么都不在乎,不介意……” 容若含泪点着头:“我知道……我都知道……我也爱你,我真的不能没有你……求求你,别离开我,别离开我……”他抱着明雅,身躯颤抖起来,眼神里泛出恐惧的光芒。 “好想念家乡的山茶花啊,红艳艳的山茶花……我就在山茶花下舞剑……容若,他们都说我……很美,是不是呀……我美……不美……” 容若哽咽地点头:“美,你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子……太医,太医快来了,你睁着眼啊,不要闭上不要闭上啊……” 明雅举起满是血污的手,抚摸着容若的长发:“我不舍得你……不舍得……”她眼里的亮光遽然黯淡了,黯淡了……她的手一松,垂了下去…… “明雅,明雅……天啦……明雅……明雅呀……天啊,你让我跟你一起去吧……”容若大声呼喊着她的名字,眼神愈加狂乱起来,从地上拾起剑就朝自己砍去。我急忙去抢剑,剑割破了我的手指,好在还是抢夺下来了。 “给我滚开!”容若凶狠地说着,“把剑给我,快给我!” 皇上此刻正带着太医而来,见此情景也不禁伤感,他喝令人将利器全部收去,命人将容若先扶下去,好生看管着。 容若丧失了思维一般,像一个木偶一般被人搀扶了出去。 看着我的手指头流血,皇上急忙握着我的手:“嫣然,你,你没事吧?” 我缩回手,问:“皇后娘娘身体如何了?受伤严重吗?” 他点点头:“已经无碍了,一些皮肉之伤。可是若不是她,朕今儿就没命了……朕欠了她一条命啊,唉,更欠了容若一条命,他的妻子孩子为救朕而亡,这真让朕……”他看着满地狼藉,愤恨地说:“朕一定要查明是何人所为,将之千刀万剐也不为过。” 第二章 若失去最爱,纵然繁华一世也是落寞一生4 我守候在姐姐的病榻前,姐姐已经苏醒过来睁开了眼,问:“皇上无碍吧?” 唉,自古女子都痴情,自己还才好转一些,却只记得惦记着心爱的男子。 我替她掖好被子,说:“他是你拿命救回来了,怎么会有碍呢?姐姐你先养好自己的身子,其他就别多想了。” 一个小太监悄悄在我耳朵边吩咐了几句:“皇上有请。” 我来到大殿上,皇上已经背站在那里了。我向他行了礼,他说:“嫣然,朕知道对不住你,虽然这位皇后并非朕所钟爱的女子,可是她救了朕的命,朕已经决意立即与她成亲。” 我很惊讶地问:“你们不是已经成亲了吗?皇上大婚的事情天下皆知,又何必再告诉给我这一个小小的奴婢知道?” 他缓缓走到我的面前,伸出手想抚摸着我的乌发,我轻轻偏过一旁,他叹口气:“朕知道,你的心里一定怪责于朕,可是朕是皇上,一言一行都身不由己,牵涉到朝廷的方方面面,即使自己不开心也需得强颜欢笑。” 内心深处忽然蔓延出一种酸楚,仿佛有掉泪的冲动。奇怪,为什么会这样呢?我应该为姐姐高兴才是啊。 “皇上,今日是你成婚大喜之日,奴婢先告辞了。” 扔掉这种不快的情绪,我向皇上行礼,慢慢朝殿外走去。 月色如水,我蹲坐在台阶上,仰望着那轮明月。眼里渐渐漫溢出泪花。奇怪,为什么我会哭?为什么我的心口会隐隐作痛?为什么当看到姐姐的房间里的灯光熄灭下去时心里有一种立刻想死掉的感觉?难道都是为了他吗?那张陌生的全无印象的脸庞,那张一眼看上去我全无感觉的脸,都属于那一个人,他是高高在上的君主,对于我来说他只属于一个符号,需要人敬仰和膜拜的符号,却并非我所爱的人啊! 第二日皇上一早即命我随他出宫,去纳兰府见纳兰容若。 他着一身便衣,不发一言地走在我前面,我随着他一路行走,也无言沉默。良久,他忽然回头,问:“嫣然……你别恨我,好吗?” 我摇摇头,迷惑不解地说:“为什么你总认为我会恨你呢?别说你是皇上,我们这些奴婢不敢怨恨你,就算你是普通人,我们也是全无瓜葛的人,无缘无故的,我为什么恨你?” 他的目光苍凉,忽然走上来,牵着了我的手:“你是真的,不认识我了吗?” 我羞涩地挣脱,古代人其实也蛮开放的,刚和妻子成亲,怎么第二天就明目张胆地敢和其他女人卿卿我我呢? 他微微叹息,说:“容若是一个性情中人,如今明雅因为救我而过世,不知道他会有多难过。人若失去了自己一生中最爱的人,这一生就算繁华终究也是落寞。这些话,嫣然,你是不会懂的。” “为什么我不会懂,想说我没文化就直接说呗!”我默默地在心里咒骂着他。 他孤单地走在我前面,身形显得落寞,带着无尽的苍凉,内心里忽然一动,这身影仿佛触动了哪一根神经,令我想起了仿佛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或许,我们真的认识,只是他被我藏在了某一处隐蔽的角落?啊呀,我的头又痛了,不想了不想了,真倒霉,为什么每次遇到他,我就想入非非,我什么时候也成了女色魔了? 我们来到纳兰府,门口的仆从告诉我们,纳兰公子骑马去平西王世子府上了。 玄烨吃了一惊,说道:“不好,出事了。”说完他就朝西边狂奔而去。 我们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好容易奔到平西王世子府上,只见大门已经被推倒在地。 好歹也是王爷的儿子的府邸,我不明白这座府邸为何简陋如斯,门口既没有守卫的人,也没有设立一般权贵人家最爱的石狮子,门板也不过是普通的大红木板,难怪一推就倒。玄烨急忙冲进去,只见院子里已经东倒西歪地躺了一溜人,而纳兰容若骑在高高的大马上,一身素服,面色愤怒,头发纷乱,手里挥舞着鞭子吼着:“我看谁还敢阻拦我?吴应熊呢?快叫他出来回话。” “你干什么?”玄烨威严地问道。 一见是皇上,容若马上滚落马下,跪下磕头,带着哭音说:“皇上,昨日的刺客虽然已死,却从他们身上找到了这个——”他拿出一把沾有血迹的剑,剑上刻着“平西王”三字。 玄烨接过剑,看着那三个字,皱着眉头细细思索起来。 “皇上饶命!皇上明察。”只见一身便服的吴应熊从宅子里奔了出来,跪在皇上脚下:“奴才有罪,奴才有罪,不知道哪里得罪了纳兰大人,求皇上饶命。”他嘴里仿佛是讨饶,其实把事情推得干净。他细长的眼睛里闪着峻冷的光芒。 “这把剑你做何解释?”玄烨把剑扔到他脚下:“昨日进宫行刺的刺客就是使用的这把凶器。” 吴应熊拾起剑细细察看,然后又不停磕头:“皇上,若有人执意陷害,很容易可以在任何兵刃上刻上”平西王“字样,求皇上明察。” “皇上,平西王世子罪有可疑,请皇上为容若做主。”纳兰容若说道。 玄烨仰头望天,然后面色一沉:“纳兰容若,你身为大内侍卫总管,却擅闯平西王世子府邸,如此放肆岂可原谅?姑且念你刚刚丧妻失子,着你即刻向世子请罪,否则定有责罚。” 我呆了,面前这少年容颜如玉,目露慈和之色,为什么说的话却如此冷漠,什么姑且念你丧妻失子,多么轻描淡写的话,容若失去妻儿是为了谁?好容易找到一点线索,身为被救之人竟然毫无怜悯之心还要重责于他?这,这是什么皇帝? 我杏眼圆睁,恼道:“我说为什么现在社会上不知道感恩图报的人怎么多了去了,敢情都是从你这里发芽的。”玄烨一愣,黝黑的眸子里发出冷冷的光芒:“放肆,你眼里可有朕这个皇上?若再有无礼之言,连你一并追究。” 他亲手扶起吴应熊,对容若说:“快给世子赔罪。” 吴应熊一脸谄媚的笑容:“岂敢岂敢,纳兰大人也是情有可原,请皇上免去纳兰大人的罪责。” 玄烨赞许地说:“世子涵养颇深,容若,还不快快赔罪?” 容若骄傲地立着,从鼻子里发出冷冷的哼声,向皇上行了一个礼,骑上马径直去了。 吴应熊讪讪地说:“皇上,不用了,不用了,随纳兰大人去吧!” 玄烨愤然怒斥:“反了他了,朕定当追究他的大不敬之罪。”他也拂袖而去。 吴应熊一脸恭敬地恭送着我出府,走出几步,我忽然回头,果然瞥见了他那张圆润的脸上泛出了幸灾乐祸的笑意。 我毫不客气地问:“世子在笑什么?” 他一怔,故意装作无辜的眨巴着眼睛:“我,我没笑啊……” 我讥讽:“世子最适合当艺伎,天下无人敢与你比演技。”说完也不管他听得懂听不懂,大步离去。虽然凶手不一定是他,但是从内心里我就深深反感此人,人是有气场的,有些人你第一次遇到,就会被他的气场所吸引,彼此性格融洽成为朋友,比如纳兰容若,他虽然放荡不羁狂傲不颠,可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就能结拜为兄弟:可是有的人,表面上礼让恭谦,你就是不融入他的气场,和他天生就是仇敌。 我去纳兰府找容若大哥,刚一进门,就见几个宫里的太监前来宣旨:“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大内侍卫总管纳兰容若莽撞粗野,顶撞皇上,犯大不敬之罪,姑念其福晋救驾大功,免于重罚,着即日起免去其大内侍卫总管一职,为御前三等行走,杖责20,听候差遣,钦此。” 白衣如雪的纳兰容若傲然谢旨,随即被管事太监按在地上,权杖重重落下,白裤上落下一道道血迹。纳兰府顿时哭声震天。 我再也看不下去了,昏君,如此昏君他怎么能配当皇帝统领这个国家?我哭着说:“大哥,你等着,我定然替你讨回一个公道!” 我朝皇宫奔去,一路流泪不止,明雅为救皇上身中数剑倒在我面前,沉郁在无尽悲伤中的她的夫君此刻却正被那个人重责,官职不保,性命堪忧。如此昏君,我却对他的情感颇为迷乱,总以为自己与他有说不清道不明的纠葛……对他愤怒之余,我更感觉一种别样的失望,仿佛如看着一位至亲之人滑落到罪恶的深渊却无能为力一般…… 皇宫大院对于我来说,层层禁卫均形同虚设,谁都不敢阻拦我,或许是因为知道我是皇后娘娘的心腹吧!太监告诉我,皇上在御花园,我怒冲冲地闯将进去…… 皇上坐在花亭里看书,喝茶,我奔到他面前,取过他手里的茶杯,“啪”的一声扔在地上,碎了。 他抬起眼,沉静地看着我,良久,猛然站起来,将我,再一次紧紧地抱在怀里……整个世界忽然变得寂静了。 他站立不稳,晃了几下,扶住石桌才没有倒下去,他喃喃地说:“任何人都可以污蔑我,诽谤我,中伤我,唯独你不可以,你不能!从小到大,我就生活在无尽的孤独中,不是寂寞,是心灵的孤独,犹如行走在茫茫的荒原里,独自一个人艰难的跋涉,看不到时间的来处,也看不到时间的尽头……我以为这是我的宿命,直到我认识了你。你背着我离开这个囚笼一样的宫廷,带给我自由,给我生的希望,也给了我……爱……我拿命来爱你,我,爱新觉罗?玄烨的命,我把自己当成凡人那样去爱你,为什么,你却要如此对待我?” 第三章 大清朝的美少年可真多啊1 沦陷在他的怀抱里,闻着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的青草般的气息,蓦的,一丝慌乱不安的情绪蔓延出来。我用力推开他,怒视着他幽深的眸子,哑然说:“别以为……你是皇上,就可以轻薄于我。你对容若大哥那样无情无义,我真的……讨厌你……” 他的面色变得苍白,咬着嘴唇,忧伤地凝视着我:“你真的……那么讨厌我?我们的过去,难道你就一点都不留恋了吗?” 过去?我脑子一转,什么过去?我愤怒地说:“我们没有什么过去,我就是,第一眼见到你,我就讨厌你,你这个人,轻薄无礼,自私自利,毫无怜悯之心,无视别人的生命,你的世界里只有你,别人都必须围着你来转,你就是天,其他任何人都是卑微的尘埃。你说,你这个人,为什么就如此之坏?” 他站立不稳,晃了几下,扶住石桌才没有倒下去,他喃喃地说:“任何人都可以污蔑我,诽谤我,中伤我,唯独你不可以,你不能!从小到大,我就生活在无尽的孤独中,不是寂寞,是心灵的孤独,犹如行走在茫茫的荒原里,独自一个人艰难的跋涉,看不到时间的来处,也看不到时间的尽头……我以为这是我的宿命,直到我认识了你。你背着我离开这个囚笼一样的宫廷,带给我自由,给我生的希望,也给了我……爱……我拿命来爱你,我,爱新觉罗?玄烨的命,我把自己当成凡人那样去爱你,为什么,你却要如此对待我?” 我无法细细品味他的话,因为我听不懂,我只能断章取义地去理解他的话:“我不爱你,你也不需要想象自己是一个凡人那样来对待此刻无礼的我。你大可以像对待容若大哥那样,不高兴了,觉得我们冒犯了你的尊严了,就可以降我们的罪,用权势迫使我们屈服。” 他怔怔地望着我,悲伤如雾气一般弥漫,良久,身旁传来一位女子温柔的声音:“嫣然……你别这么说皇上。” 芳儿姐姐手端着茶盘,默默凝视着我们,也不知道她在身旁注意了我们多久,或许已听见了我们所有的话。 她走到皇上身边,将茶盏放下,皇上低声说:“皇后,你听我解释,我和嫣然以前就认识……” 皇后却轻轻地摇头:“皇上,您不需要向我解释什么,您是万民之主,无需向任何人解释您的心意。”她转头对我说:“嫣然,朝廷大事,我们身为女子不懂的,只是,平西王位高权重,手握兵权,若他真想刺杀皇上,又岂会留下诸多把柄,更何况世子是他唯一的儿子,留在京城充当人质,他做任何决定都会要顾及自己儿子的性命不是吗?皇上处置纳兰容若,也是不得已为之……” 此刻,芳儿姐姐站在玄烨身边,仪态端庄,神情高贵,目光清澈,语气温柔却饱含道理,与玄烨那不怒而威的气质应和,果然是天生一对的璧人,不知为什么,内心隐约生出几分羡慕,几分嫉妒,讪讪地也不知道如何回答她的话。 她轻轻执着我的手:“你要相信皇上,自有自己的决断,别再给他添乱了。” 我不由自主地甩脱她的手,冲口而出:“他是你的夫君,你当然帮他,你还如何记得你的姐妹?”说完,我就毅然离开。走出很远,回头望去,见芳儿姐姐正递上一杯茶给玄烨,内心再次溢满嫉妒——我在嫉妒什么?她可是大清国明媒正娶的皇后娘娘,她对皇上体贴维护难道不都是应该的吗? 为什么我就这么感觉不爽呢? 转眼半月过去,容若大哥的伤好了很多,宫里赐了很多治疗棒伤的药——是以皇后娘娘的名义,所以大哥也没有拒绝。只是一直托病不再进宫。这段时间我也在照顾着大哥,没有进宫去陪伴芳儿姐姐,或许我的内心,也是想避开她吧! 这日,一位太监传来皇后的口喻,令我即刻进宫。 惴惴不安地朝坤宁宫走去,不知道姐姐想对我说什么。也许她已经察觉了皇上对我的微妙的情感,女人的心眼都很小的,她会不会像《还珠格格》里那个恶毒的皇后那样,拿针刺我的身体啊? 走进坤宁宫,姐姐已经坐在那里等我了,桌上摆满了茶果糕点。我向她行礼,她站起来扶着我:“行了,我们姐妹俩就不要如此见外了。”她让周围的人都退了下去。 芳儿姐姐拿起玄烨的那张画卷,展开来看,说:“嫣然,你相信不相信,有的女人,天生就是为了一个男子而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来的。” 我撇撇嘴:“女人是独立的,不是为了男子才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你的思想已经严重过时跟不上潮流了。” 她笑了笑:“皇上说得没有错,你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和所有的女子都不一样。而我,虽然知书达礼,家学渊源,可是,我依然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孩,我就是为了他,才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她眼神悠然,仿佛在回忆往事,幽幽地叹气:“小的时候,我随爷爷进宫,就见着了他。那时候他刚刚君临天下,只有8岁,穿着龙袍端坐着迎接我们。见到他的第一眼,我就忘不了他。我就在想,这辈子若能与他相守,该是多大的福分啊!” 我眨巴着眼,古人真早熟啊,皇上8岁,姐姐比皇上大2岁,也就是10岁,10岁就爱上了他,就想着要一辈子与他相守。天知道我10岁的时候还性别意识极其模糊,成天和男生们一起爬树掏鸟蛋下水摸鱼呢!人家说我是女孩,我当时还哭鼻子了。 “我关注着与他有关的一切事情,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见着他的机会,他读什么书,我就读什么书,他喜欢吃什么,我就学着自己亲手去做。他是高高在上的皇上,可是我却固执地相信自己,一定是可以嫁给他的女子。而现在,我没想到,真的实现了……嫣然,你知道不知道,我虽然和皇上刚刚成婚,而内心里却仿佛已经在一起过了许多许多年,我了解他就像了解我自己。” 我轻轻“哦”了一声,不知道如何回答,她向我诉说她对玄烨的爱慕到底是何用意呢? 她凝视着我,眼里充满羡慕的光芒:“嫣然,第一次在街上遇到你,我坐在马车上,你在马车下,我掀开帘子见到你,就觉得,你和我会有缘的,果然,你我一见如故,成为金兰姐妹。在我心里,是不想和我的妹妹远隔天涯的。所以,若妹妹能留在我身边,我亦会觉得欣喜。我没有想到,皇上,竟然是认识你的……” 我跳起来,解释道:“姐姐,你千万不要误会,我不认识皇上,我跟皇上没什么的,他在你眼里如珠如宝,在我眼里那可什么都不是。他脾气又大,性情又沉闷,说话拐弯抹角的,我,我可万万不喜欢他的。”呀,我急得一身汗都出来了,我季嫣然再不成器,再没读过什么书,起码的道德观念是有的,朋友妻不可欺,朋友夫不可夺,如果姐姐误会我和他那个什么,那可真是天大的冤枉啊! 姐姐嫣然一笑:“你紧张什么。不管你认识不认识他,皇上对你痴心一片任是谁都可以看出来的。姐姐只是想替你做一个媒,他……” 我再次跳起来:“姐姐呀,你是不是秀逗了啊?做媒?你是让我嫁给他?天啦,你就一点都不吃醋,他可是你的夫君啊,你竟然还替他做媒?那换了在我们家乡,老公找小三,那可是要闹得天翻地覆的呀!” 芳儿姐姐迷惑不解:“”老公找小三“?什么意思?” 我语塞,嗯,言语不通:“啊呀,反正就是不可,不可。” 姐姐笑着说道:“有何不可的,民间男子尚可三妻四妾,更何况他是皇上,三宫六院原是正常不过的事情。只是委屈了妹妹你,如果可以我自愿让皇后的位置给你,只是怕引来喧哗之声,但妹妹的名分做姐姐的可以保证,一定是贵不可言的。如何?” 我皱眉,摇手摇头:“姐姐,我再说一次,我不爱他,我不喜欢他,我不要嫁给他,这件事情就此作罢。” 姐姐不解地凝视着我,她再聪明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女子敢拒绝天下之主,那是无数女子毕生的梦想啊!可是姐姐毕竟是知书达礼的人,见我实在不愿意,也只得停止了劝阻。 出得宫来,心乱如麻,却忽然听见迎面走来的俩人在那里议论:“听说了没有,昨儿晚上,顺天楼的张老板为了求夜妆姑娘一曲,竟然奉上了顺天楼作为礼物,现在已经倾家荡产了……” 我的好奇心顿时赶跑了我的忧郁,顺天楼的鸳鸯杂烩可是一绝啊,我曾跟容若大哥出去吃过一次,那可真叫一个高朋满座,为了等一个位置,可足足排了一个时辰的队啊!我当时都在猜想,那老板只怕富得流油了,没想到如今他居然为了求姑娘一个小曲就把顺天楼给转送他人了。 夜妆姑娘究竟是什么人呢? 第三章 大清朝的美少年可真多啊2 “花灯楼”里数百盏花灯将夜晚照耀得如同白昼,楼前宾客如云,车马不绝。换了一身华丽男装做了简单易容装束的我,被仆从引了进去。只见偌大的大厅里已经坐满了人,花了点小费,我才坐到一个离舞台很远的位置,好在依然可以看清楚舞台的一切。 夜妆姑娘是“花灯楼”里重金聘请来的驻唱艺伎,据说姿容绝色,才艺卓绝,而有关她的传闻更是层出不穷。有人说她是一代名妓陈圆圆的私生女儿,秉承了母亲的绝世美丽:有人说她曾是名门闺秀,气质高雅端庄:有人说她是朝鲜国流亡来的公主,骨子里有着异国风情……而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已经有无数的巨富为求见她一面,或者聆听一曲,或者一亲芳泽而家产荡尽。 这些都是我花费不少打听来的消息。 我觉得很奇怪。以我闯荡江湖的经验,什么奇闻轶事我都听过不少,但我明白一件事情,对于世间的男子来说,女子再美貌也不抵家产万贯,虽然有些薄情男子会为美貌的女子神魂颠倒离婚离异抛妻弃子,但是绝对不会将自己的家产悉数转让,尤其是这么一位风尘女子……此事透着诡异,激起了我的兴趣,顿时让我将玄烨和芳儿姐姐带给我的烦恼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本想让容若大哥随我一起来见识这位神秘的夜妆姑娘,可是容若大哥虽然风流却一贯不喜欢调子太高的美女,只好我一个人独闯。 等了良久,夜妆姑娘迟迟没有现身,台下的人不禁鼓噪起来。忽然,我看到门外走来一行人,领头的是我认识的人,平西王世子吴应熊,而紧跟随其后的是几个金发碧眼的洋鬼子,其中有一个人,身材异常高大粗壮,一副目空一切的表情,看那沙钵一样的拳头,我毫不怀疑一拳出去可以打死一个人。 果然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吴应熊一行人被让到最靠近舞台的正中间的位置。 难道夜妆姑娘一直在等着他们入场吗?因为待他们坐定,花灯瞬间熄灭了,只有舞台上的灯火还在闪烁,显然,是夜妆姑娘要出场了。 丝竹声徐徐奏响,一瓣一瓣的桃花飘满了舞台,随着纷纷飞舞的桃花,一位披着白色面纱穿着桃花裳的女子手执红陵从屋顶旋转而下,并且在空中变幻出曼妙的舞姿,立即让这些土包子们看得目瞪口呆。 她缓缓站定,面纱随即自动飘落,满室顿时寂然无声,在场男子全部被她无与伦比的美貌所倾倒。果然是倾国倾城沉鱼落雁。 我也不禁吃了一惊,这换了在现代,足可以参加世界小姐选美啊!只怕就连张柏芝林志玲也比她的姿色和身材略有不如。 她缓缓坐下来,轻轻拨动琴弦,琴声如流水一般倾泻而出,若三月的小雨沙沙,如五月的杨花飞舞,而她亦启口轻唱:尘满疏帘素带飘,真成暗度可怜宵。几回偷拭青衫泪,忽傍犀奁见翠翘。惟有恨,转无聊。五更依旧落花朝。衰杨叶尽丝难尽,冷雨凄风打画桥。 我吃了一惊,呀,又是容若大哥的粉丝,这首词是大哥的作品,之所以记得如此清楚,是因为最近总在照顾大哥,明雅过世前一直在替大哥整理一些旧作打算装订成册,大哥睹物思人,日念夜吟自己的旧作,虽然拗口但是因为天天听他念诵早已熟悉了一些章句。 台下的人早已听得如痴如醉,一曲毕,早有人鼓掌求再唱一曲。而夜妆姑娘已经收好琴,欲离台而去。 只见一大腹便便的商贾立起来,不满地说:“夜妆姑娘,我等为一睹姑娘芳容,已经苦等了五个时辰,你唱这一曲就离去,未免太不把我等放在眼里了。”他这一带头,果然不少人也鼓噪起来。 夜妆姑娘微微一笑,神色自若,凝视着他,语气温柔地说:“先生说什么,小女子未曾听清,可否近前再说。” 那商贾神气活现地干脆爬上舞台,说:“我是说……” 他的眼睛忽然直直地望着夜妆,而夜妆也含情脉脉地回望着他,翩然一笑:“先生方才说的是什么?” 商贾结结巴巴地说:“在下是永存当铺的老板,若姑娘愿再抚琴一曲,在下愿意奉上永存当铺作为礼资。” 台下顿时哗然。 而夜妆姑娘依然神色自若:“先生若此话当真,可否在此立下凭据?”仿佛早有准备,丫鬟随即递上来笔墨纸砚。而这商贾竟然毫不迟疑,抓起笔刷刷刷地写起来。并盖上了手印。 我吃惊地立起来,眼前的这一幕实在太诡异了,怎么短短瞬间,这商贾的态度立马大变样了呢? 立完字据,夜妆姑娘果然如约抚琴,而曲毕,又马上有人立起来挽留,待被唤上台去,马上愿意给她巨资求她再度抚琴。 我按捺不住,在她三度抚琴完毕以后,亦跳身出来,说:“姑娘,我们已经见识了你的琴艺,你是否可展现你的舞艺给我等瞧瞧。” 果然,她亦唤我近前,含笑问:“公子是何方人士?” 我刷地展开折扇,学着大哥的潇洒样子扇着风:“在下是纳兰容若的弟弟纳兰小季……”(没办法,只能临时想出来这么个土名字)一听纳兰容若,她的目光闪动,眼波流转:“喔,那你大哥也在台下……” 我摇头:“我大哥身旁美女如云,没有时间来此烟花之地消遣,让姑娘失望了。姑娘,可否为我等舞上一曲,在下愿意为姑娘送上丰厚酬金。”我掏出三两银子,放在桌子上。台下顿时哄笑声四起。 我正色说:“有什么可笑的?三两银子足够穷苦人家吃上一年的粮食了。而姑娘不过是舞上一曲,三两银子已经足够支付。” 夜妆姑娘顿时目光中现恼怒之色,这倒是第一次见到她发火。她咬咬银牙,强行压下怒火,嗲声说:“公子真会开玩笑,三两银子不过是打发叫花子而已,难道公子真的舍得将夜妆当成叫花子吗?”她黑白分明的大眼笑意盈盈地凝视着我,与我默默对视了片刻。 我暗笑一声,果然是一个厉害丫头,眼神勾魂摄魄,只可惜对我全无用处。我抛下三两银子,说:“姑娘是不肯给面子了?” 她一怔,定定看着那三两银子,又再凝视着我:“公子难道还未曾改变心意?就以此三两银子作为礼资?” 我不耐烦地说:“对,说好三两就三两。” 她顿然有些泄气,沉默片刻。我想只怕我这么一搅局,“花灯楼”的打手们肯定已经磨拳磨刀地等着我了。 没想到,夜妆姑娘竟然低下头说:“请公子随我上楼。” 嗯?难道她想来一个瓮中捉鳖?哼,我季嫣然吃软不吃硬,管你是龙潭虎穴,此刻我都要闯一闯。我摸摸放在怀里的匕首,胆子壮了几分。 她带着我上楼,推开房门,一股茉莉花香顿然扑鼻而来。 房间设置得很雅致,看不出是一位风尘女子的闺房,倒有几分千金小姐的风格,显见主人不俗的品位。 她有些幽怨地坐在床边,问:“公子,家中可已有妻室?” 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嗯,不舞刀弄枪地倒先查起了户口,她打的什么鬼主意? 我胡诌:“嗯,我已经有了三房妻妾。” 她立起来,眼里几乎已经要流出眼泪:“我曾希翼,此生绝不嫁与人为妾,可是我又不能违背我的誓言……”她叹了口气:“或许,这就是我的命运吧!”她走到我面前,端详着我:“公子虽然个子矮了一些,但相貌不俗,总算也没有辱没于我……” 门砰地被人踢开,只见吴应熊带着那个大块头走了进来,虽然我已然易容,但是还是有些害怕被他看穿身份,于是赶紧站到灯影里,不让他看到我的脸。 “夜妆,你别干傻事,这小子来历不明,你可不要轻易将自己的终身托付给此人。”吴应熊一边说着一边瞥着我,满脸狐疑之色。 夜妆冷冷地说:“世子,夜妆要将终身托付于谁,都与世子全无干系。”那大块头用生硬的声音说道:“世子殿下,要不要沙普替你除去这小子。” 他嘴里说的小子看来应该是我了,罢了,如果为了这个小妞丢掉本小姐的命,那也太委屈了。只怕吴应熊和这夜妆有些情感纠葛,我还是快些撤离得了。 “哎,你们谈,你们谈,我先告辞了,我家里还有几房妻妾在等着我呢!” 我朝门口走去,夜妆还想拦住我,吴应熊说:“是他对你无意,那不算违背你的誓言。”她这才长舒一口气,让开道。 我走出门外,心里充满疑惑,夜妆究竟是什么身份,居然和平西王世子有干系?这个叫沙普的洋鬼子大块头武功不俗,来京城做什么?又怎么与吴应熊显得颇为熟悉?夜妆为什么对只出三两银子的我“情有独钟”,她到底立下了什么誓言? 唉,我发现,凡事只要和吴应熊牵扯上关系就准没好事。我既然解决不了,只好躲着走了。 第三章 大清朝的美少年可真多啊3 这日,我走进纳兰府,只见几个仆人在那里议论纷纷。 “听说了吗?三天里已经打死了5个高手了。” “连高胜镖局的少镖主,今科武状元也被打成残疾了。” “那家伙气焰太嚣张了……” 我走上去问:“谁气焰嚣张?” 一口齿伶俐的小厮回话:“近日京城里来了一批洋人,其中有一位大力士叫沙普的,设下擂台,立了生死状,已经打死打伤京城众多高手了。” 我皱眉:“天子脚下,他还敢如此放肆?” “他们是以民间武术交流的名义而来,朝廷管不着。而且,沙普确实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打死打伤那些高手的,没有使用任何暗器,因为比武前都签署了生死状,被打死的人也无法追究责任。” 我噢了一声。那小厮忿忿不平地说:“如果我们爷能出手,十个沙普也不是对手。” 我笑眯眯地说:“我去说说看,有点事情让纳兰大哥去做,也许能让他摆脱忧伤。” 我走进书房,纳兰大哥又在念词喝酒,头发纷乱,容颜憔悴,如此下去也真不是办法。 我将沙普挑战京城武士的事情告诉给了他,他摇摇头:“区区夷邦之人,有什么可以担心的,京城多的是高手,我才不愿意与这些粗鄙之人比试呢!” 正说着,小厮进来禀报:“爷……皇上驾到……” 我们吃了一惊,玄烨怎么来了?自从他重责纳兰容若以后,我和容若大哥都多日未曾进宫面见于他,没想到今日他自己主动跑上门来了。 玄烨已经大步走了进来,他今日穿了一身蓝色的便服,面色凝重。我们跪下行礼,他看着我:“我就知道你也会在这里。” 他坐下来说道:“容若,你的伤可曾好了?” 纳兰容若没好气地说:“谢主隆恩,死不了。” 玄烨摇摇头:“你是文武全才,这一次怎么变得跟嫣然一样愚蠢了。” 我一呆,这叫什么话?我哪里蠢了?夸大哥也不需要贬低小弟啊! 容若默然。 “你会在刺杀皇上的时候,留下如此显眼的线索,指明刺客是平西王府的人吗?这明显是有人想挑拨朝廷与平西王之间的关系。你是清楚的,吴三桂对朝廷一直三心两意,他又手握兵权,若一着不慎,天下又要大乱,爆发战争,百姓刚刚过上几日安宁日子,马上又要重陷水深火热的灾难之中,纳兰容若你心存仁厚,难道愿意看着百姓再度流离失所过不上安宁的日子吗?” 容若说:“是,我也明白,只是因为明雅和她肚子里的孩子不能白白死去,我实在对不起她们母子,我日思夜想就是想找到幕后指使替她们偿命。” 玄烨点点头:“你放心好了,不论是作为皇上,还是作为朋友,还是为报答恩人,这个仇,我一定会替你报,只要查出凶手是谁,不管他是何等人物,居何职位,我一定要追究他的死罪。还你一个公道。” 容若郑重地跪了下去,行了一个大礼:“多谢皇上恩典。” 玄烨扶他起来,说:“我今日来,是想请朋友容若帮忙的。你可知道京城近日来了一位法兰西的大力士名叫沙普的人,他设下擂台,已经打死数名武林高手的事情吗?” 玄烨可真是包打听啊,身居宫中的他,竟然这么快就得到了消息。 我说:“我们早已知道了。” 玄烨说:“虽然只是民间的武术交流,但是沙普将擂台设在天子脚下,摆明了就是想毁我大清的尊严。我已经派出数位大内高手伪装成民间高手与之比试,但是都大败而回。容若,你是我最信得过的朋友,我相信你不会让大清丢脸的,是吗?” 我也充满期待地看着容若,是的,人家都打上门来了,气焰还那么嚣张,这不是欺我中华无人吗?关键时刻,还有我英明神武的大哥可以力挽狂澜呢! 皇上都交待任务了,大哥岂敢不从呢?他点点头,傲然说:“我会揍得他此后再也不敢踏上我大清的国土的。” 好耶,又可以有架看了。 第三章 大清朝的美少年可真多啊4 京城天桥。 这里是南来北往杂耍艺人的汇聚之地,人口流量众多,这些民间艺人中藏龙卧虎,高手云集,许多想学武的年轻人也往往会偷偷跑来这里访师觅友。 而沙普,竟然将擂台设置在了这里。 这日,女扮男装的我和玄烨,还有容若大哥,身着便服来到天桥处,只见那擂台足有三层楼高,沙普神气活现地站在擂台上,傲慢地抱着胳膊俯视着围观的人们。见久久没有人上来挑战,他伸出大拇指,朝下一竖,用一种蔑视的口吻说:“大清朝没有武林高手。” 只见一个身材瘦小的男子飞到擂台上,说道:“少嚣张,看爷爷怎么教训你?” 沙普瞧瞧他的身板,吐了口唾沫,仰头望天。那瘦小男子挥拳扑了上去,拳头落在沙普的身上,竟然一点反应也没有。 容若叹气:“这小个子轻功不错,但是拳脚无力,根本不是沙普的对手。” 果然,沙普忽然抓住了他的胳膊,用力一扭,那男子一声惨叫,手顿时折了。沙普竟然还不放过他,将他举起来,朝擂台下扔去。男子已经受伤,若再这么头朝下栽下去,哪里还有命在? 玄烨愤怒地说:“反了,反了,眼里可还有我们大清吗?竟然敢在天子脚下如此胡作非为,草菅人命,纳兰容若……” 纳兰容若已经飘飞了起来,从半空中接过那男子,将他轻飘飘地放在地上。 男子惊魂未定,脸色惨白,斗大的汗珠一颗一颗滚落下来,胳膊已经变得粗肿了。纳兰容若替他接骨,说:“只可惜没有带云南白药过来,仁兄你只好先忍忍了……” 只见一个蓝衣少年递上一瓶云南白药,说:“我这里有。” 声音低沉磁性,非常好听。 我抬眼凝视着他,如果说容若大哥玉树临风风流倜傥,那这少年却可称为美少年了,面容俊秀,眉目分明,眼睛清澈明亮又圆又大,只是俊脸上笼罩着一层白霜,嘴唇抿得紧紧的,看不到一丝的笑容。嗯,是一个又酷又拽的少年。 看着台上耀武扬威的沙普,少年冷冷地说道:“本想不理会这样的宵小,可惜自做孽不可活。” 他脚尖一点,身形飞扬,如落叶一般轻轻飘到了擂台之上。 容若大哥点点头:“没想到今日竟然遇见绝世高手,此人虽然年少,武功深不可测,沙普总算是遇到对手了。” 我讶然:“可是我看他像一个文弱书生,能有多大力气和沙普抗衡?” 容若大哥说:“不信你就等着瞧好了。” 那少年潇洒地扇着纸扇,签下了生死状,扔掉笔,然后静静地站在擂台一角,用不屑地眼光扫着沙普。 虽然他的确像一位书生,可是站在那里,竟然有一种奇怪的冷峻威瑟的气场,令人心生胆怯一时不敢靠近。沙普犹豫着,问:“你属哪户门派?” 那少年依然寒霜罩面:“你不配问。” 此话将沙普彻底激恼,暴怒之下使出全力,沙钵般的拳头恶狠狠地向少年击去,出拳速度很快,眼看着就要落在他的身上而他竟然全无退缩之意,台下看客不禁发出惊呼声,我也急了,嚷着:“啊呀呀,快躲啊,你倒是快躲啊!” 拳头狠狠落在了少年的身上,却像遇到磁石一般被少年的身体牢牢吸住,沙普发出震耳的吼声,却怎么也拔不出拳头。 玄烨问:“这是什么拳法,我怎从来没听说过?” 容若说:“皇上您没听过的拳法还多了去了,这是一门高深的内功名叫棉花功,不管对手使出多大的力气,落下去就像打在棉花上一样根本不着力,真没想到,这少年竟然有如此修为。果真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如果能和他切磋切磋,倒也不虚此生了。” 纳兰容若生平最为自负,对皇上都经常要讽刺挖苦几句,我这可真第一次看到他对其他人流露惺惺相惜的感情。 少年沉声问:“你服不服?” 沙普两拳被吸住,脸孔涨得通红,撅着屁股,那神情要多滑稽有多滑稽,他操着生硬的汉语说:“甘……甘拜下风……” 少年这才放掉他的拳头。发现自己的拳头可以活动了,趁少年转身的瞬间,他忽然踢出一脚。 台下再次爆发出惊呼。 少年却轻巧地躲过,同时推出一掌,将沙普打倒在地。 沙普爬起来,不怕死地继续出击,少年忍无可忍,嚷道:“真是一个不识好歹的东西,你自己找死,休得怪人。”他跃上半空,在空中一口气踢出五六脚。这个招数我实在太熟悉不过了,“无影脚!”我冲口而出。李连杰饰演的黄飞鸿就拥有这样的绝技。 容若点头:“没想到你居然识货,不错,这是少林功夫。” 沙普身中数脚,一筋斗从台上被踢翻了下去,半天没有动静,也不知道是死是活。这些天,他打死了数名武林高手,加上目空一切辱没大清子民,积怨甚多,围观者早已对他不满,将他团团包围一顿海扁狂揍,我想即使少年没将他打死,沙普也恐难逃众手了。 少年飘然而下,神态依然平静。纳兰容若走上前去:“敢问小英雄名姓?在下纳兰容若。” 纳兰容若是天下闻名的才子,无数人都以与他结交为乐事,没想到那少年依然不动声色,也只拱拱手:“在下文承佑。告辞。” 他分开人群,转眼不知所踪,犹如一片云彩消失在人群之中。 我怔怔凝视着他远去的方向,心想,奶奶的麻花,怎么这大清朝里,会有这么多勾人魂魄的美少年啊? 回头却触到了玄烨那双写满责备的眼:“人家都走远了,你还看什么?” 我瞪了他一眼,真是的,只准他看美女,我就不能看帅哥吗?再说,这关他什么事,我又不是他老婆? 唉,也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与这蓝袍少年重逢? 看着远处天际尽头那沉沉的黑云,心想,或许马上我们便要追随皇上离开繁花似锦的紫禁城去往狼虎之地的云南,可是,我一点都不害怕,只要皇上在我身边,我就不觉得害怕,不仅不害怕,我还发现,我愿意拿生命去保护着他的安全。 第四章 如果这都不算爱,那又算什么呢?1 这日,皇上将我和容若唤到他办公的德武殿里,让其他人都退下,给我们看了一份秘密奏折。 我见了那密密麻麻的繁体字就一个头三个大,远远躲在一边。 容若迅速地看完了,皱起眉头:“皇上,如果此事属实,牵涉到的人就太多了……” 玄烨点点头:“牵涉越广,朝廷也越危急。” “都察院左御史高烈是忠良之后,他秉性刚正不阿,他的密报应该不是空穴来风。” 玄烨沉吟片刻:“此事须得立即调查清楚,今日夜里,你们随我一起去高烈府上了解情况。” 我问容若,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大哥告诉我,那个叫高烈的官儿给皇上递上了一份密报,说京城有不少身居要职的官员与平西王吴三桂过从甚密,每年都通过吴应熊从吴三桂那里取得贿银不计其数,作为回报,这些官员常常将朝廷机密大事秘密泄露出去。而高烈近日更得到消息,吴三桂因为对朝廷渐生不满,密谋独立,想策反,已经鼓动了不少官员参与此事。高烈的手里,现在就掌握了一份写有参与密谋的官员名单。 “如果我们得到了这份名单,查明情况属实,吴三桂是绝对逃不了干系,撤藩在所难免。而且——”容若星眸闪动:“就更可以查明上次刺杀皇上事件究竟是不是平西王府的人干的,如果真的是这伙人杀死了我的妻子和孩子,我一定要将吴三桂那个狗贼碎尸万段。” 我的眼里浮现出另一张脸,阴沉狡诈,满脸虚伪的笑:“如果真是这样,第一个不可以放过吴应熊,他不是一个好东西。而且,我那次去万灯楼,见到他分明跟沙普在一起,说不定沙普也是他故意安排来京城的。” 容若还没回话,玄烨就问:“万灯楼是什么地方?” 容若笑得很坏:“是男人们寻欢作乐的地方。” 玄烨一愣,板着脸:“嫣然,你怎么去那样的地方玩?” 我红着脸,不好意思解释说是因为好奇想调查一位叫夜妆的风尘女子,只得嘴硬的分辩:“如果我不去那里,怎么能发现沙普和吴应熊是老熟人呢?” 玄烨说:“吴应熊这厮真可恶,为了一己之私竟然引外人来灭自家的威风,早晚有一天让这小子吃不了兜着走,我们赶紧换装吧,天色不早了,出发。” 趁着夜色,我们悄悄离开了紫禁城。 我们骑着马,一路向北行去,行了大约一个时辰,终于在一个小胡同里找到了都察院左御史高烈的宅子。如果不是容若曾经来过这里,我们是无法料到,一个三品大员的宅子竟然简陋如厮,可见此人一定是一位清廉的官员。 容若去敲门,门却应声而开,里面黑沉沉的,竟然一丝光亮也没有。一种不祥的气氛悄悄弥漫,我和容若警觉地摸出了随身携带的剑,护住了玄烨。 我们朝宅子深处走去。 路越走越黑,我皱起眉头,感觉到一股血腥之气迎面扑了过来。容若点亮了随身携带的火折子,借着微弱的灯火,我们看着地面,我不禁叫出声来:“啊!” 玄烨已经握住了我颤抖的手,牢牢捏在手心里,他武功比我更为平常,可是关键时刻他没有忘记他是一位男子,懂得保护女生。 “别怕!”他柔声安慰着。 地上,躺了三具尸体,看那打扮,应该是下人家丁之类。此刻满身血污倒在血泊里。 容若低下头细细察看,说:“被利器杀死,招招毙命,看来凶手纯是为了杀人而来,不打算留下活口。” 玄烨头脑反应更快:“那高烈……” 容若点点头,风一般奔进屋内,片刻,听到他的呼声。能让平静如水的大哥发出惊呼声,显然屋内发生了更加诡异的事情。 我们奔进去,满眼都是惨状,我捂住了眼睛…… 屋内横梁上,悬挂着三具尸首…… 容若将他们放下来,摸摸身体,早已僵硬,显然已经死去多时。死者为高烈和高烈的两位妻妾。死者脸上神情十分痛苦,容若说:“他们很可能是被逼着悬梁自尽的。” 房间里满目狼藉,布满脚印,可见来的刺客不少,并且显然是在寻找什么东西。玄烨说:“看来,有人比我们更快得到消息。” 我问:“难道他们是为了那本写有名单的名册?如果真是这样,那吴三桂就更加脱不了干系了,只有心中有鬼之人才会做杀人灭口的事情。” 玄烨面色沉重:“真是反了,天子脚下,朝廷命官竟然被灭门,这伙反贼还能有什么事情不敢做?下次就是带人来紫禁城灭爱新觉罗家族的门了。” 纳兰容若也面色深沉:“我看,吴应熊那厮这次是别想跑了。” 玄烨点点头:“捉拿吴应熊干系甚大,稍一走露风声就会打草惊蛇惊动远在云南的吴三桂,我们需得想好一个万全之策。” 他替高烈合上眼睛,低声说:“高烈,相信朕,总有一天会替你查明真相,朕不会忘记你一家满门忠烈。” 暗夜里,他的目光犹如星火,仿佛在宣告和潜伏着的敌手开始了正面作战。虽然觉得玄烨这个人明明已经娶了老婆对我的态度还是太过暧昧,但是这一刻不知为什么,忽然觉得无论他吩咐我为他做什么,即使是要为他去牺牲自己的生命我也不会觉得犹豫。 为什么呢?为什么我宁可为他去死也不愿意接受他的爱呢?为什么我认为他是陌生人而内心却依然对他充满亲近之感呢? 第四章 如果这都不算爱,那又算什么呢?2 我与容若是皇上最信赖的人,将吴应熊神不知鬼不觉地诱进宫廷就成了我们的任务。 可是,从吴府人的口中得知,吴应熊彻夜未归,一直停留在万灯楼夜妆姑娘的闺房里。夜妆姑娘可是我的老熟人了,我将和夜妆姑娘之间的故事告诉给容若,他眉头一皱计上心来,说:“这样,你依然乔装成纳兰小季公子,假装与吴应熊争风吃醋打斗起来,而我就及时出现,假装帮吴应熊出头,替他教训自己的小弟,取得他的信任,再将他诱骗到一个僻静之处引到宫中去。如此一来就不会引起吴党的注意。” 于是,我再次易容,化装成花花公子纳兰小季公子,大摇大摆地去了万灯楼,点名要见夜妆。老鸨一见是我,不敢得罪,只得赔笑说:“夜妆姑娘此刻不方便见您……” 我假装发火:“有什么不敢见的?一定是背着我在偷偷地会见其他男人,你给我滚开,我倒要上去看看,是什么人敢跟我纳兰公子作对?” 老鸨没拦住我,让我哧溜地溜上了楼,果然,在夜妆姑娘门口就听到她和吴应熊在低声说着话。 夜妆在责备吴应熊:“高烈已经被人杀死了,王爷命令你不要轻举妄动你为什么不肯听?” 我吃了一惊,看来果然是吴应熊做的案。 “高烈不是我杀的,我知道不管我怎么解释你们也不会相信,我们的人赶到那里的时候他们已经全家死光了。再说,我们只想拿名册,从没想过要杀死朝廷命官,父王说,现在还没到跟朝廷对立的时候。” 夜妆正想反驳什么,或许是听到了什么动静,对着门口说:“是谁?谁在外面?” 我怕他们发现是我在偷听,不敢迟疑,哗地踢开门,假装生气地吼着:“夜妆姑娘,亏本少爷回家就休掉了三房妻妾,此刻特意来替你赎身娶你过门,你却转眼就投入到别人的怀抱。哼,找一个比本公子英俊的男子也就算了,偏偏还找这么一个歪瓜劣枣,这不是存心气我吗?” 吴应熊眼露厌恶之色,唰地立起来,“臭小子,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你知道小爷我是何人吗?” 我斜着眼鄙夷地说:“知道,我家跑了一个家丁叫王三,不是你爹吗?” 吴应熊涵养再好,此刻也按捺不住,唰地抽出随身的佩剑欲向我刺来。 夜妆姑娘马上挡在我的身前,恼怒地说:“小王爷,您是知道夜妆曾发过毒誓的,谁若能抵挡住”梵眼“夜妆就是谁的人。而且这位公子已经为夜妆这卑贱之身休掉了妻妾,夜妆以后生生死死都是公子的人了,请小王爷不要再纠缠于夜妆了。”我一愣,莫名其妙地问:“”梵眼“是什么?近视眼吗?” 她摇摇头:“公子,下次我再向你详细解释。” 吴应熊听她这么一说,这才放下宝剑,说:“既然是夜妆姑娘为你求情,小爷就放你一马。” 我急了,我才不要他放我一马呢!此刻我就是要和他斗起来,我大哥可还在楼下等我的信号呢!我推开夜妆,说:“你怕我了吧?什么小王爷,我看是小王八才对,还要听女人的话,真是一个脓包。” 可是吴应熊脸色竟然未变,只是眼神阴沉地凝视着我,仿佛要把我的模样刻映到脑海中一样。夜妆姑娘转过身来,语气温柔地说:“公子,别再生气了,瞧您,都气得满头大汗了,夜妆生是您的人,死是您的鬼,您呀,就把心放在肚子里吧!”说完,用她充满幽香的丝巾擦着我额头上的汗。 呀,本来好好的挑衅打斗竟然变成了打情骂俏,对付女人我可没什么太多经验,而且我也不惯和女人如此暧昧的接近,顿时脸涨得通红,任凭她替我擦拭着额头,自己只能像块木头一样一动不动。 忽然,我感觉头昏眼花了,顿时醒悟,不好,我上当了,丝巾里那种幽香十分可疑,一定是迷香。 可是我已经吸入了迷香,醒悟得太迟,我身形顿时摇摇晃晃起来,站立不稳,朝地上慢慢倒去。模糊间,见到吴应熊抽出宝剑欲朝我刺过来,低声说:“臭小子,竟然敢侮辱本王,我让你去黄泉路上后悔去。” 夜妆却拉住他说:“你还想闯什么祸?他是纳兰府上的人,你难道真想这么快跟朝廷翻脸?快逃……” 吴应熊这才收好宝剑,按动了房间里的一个机关,露出了一个藏在墙壁上的地道,钻了进去。 夜妆低下头来,对我说:“公子,对不起,就当夜妆欠了你一个人情。” 我张张嘴,却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头一偏,昏沉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仿佛听到远远的地方传来呼唤声:“嫣然……嫣然……” 我猛然睁开了眼睛,只见容若大哥正焦急地看着我。 我挣扎着爬起来:“快!吴应熊那狗贼从地道跑掉了。”我按动那处机关,露出地道。 容若大哥让我呆在这里,一个人冲进了地道中……我哪能呆得住啊,是我放跑了吴应熊,我有推卸不掉的责任,我强撑着软弱无力的身体也朝地道中跑去。 地道又矮又黑又长,脚下也越走越潮湿,不知道走了多久,才看到一点点亮光,仿佛是走到了出口处。 我从出口处爬出来,不禁吃了一惊,不远处就是护城河了,难怪地道里那么潮湿,原来是通向河边的。只见容若大哥正一脸焦急地在河边眺望,见我来了,他指着远处一艘小扁舟说:“我们来晚了,他们已经逃了,此处僻静,且地道绕过了城门,想来这地道是吴应熊早已准备好的逃跑路径。这人步步为营心机之深确实是朝廷的心腹大患。” 我急得汗都出来了:“怎么办?怎么办?唉,越漂亮的女人越心地不好,都怪那个夜妆姑娘用迷香迷晕了我,我坏了皇上的大事,怎么办,我怎么对得起他的信赖?” 容若说:“你口口声声说不记得皇上和你过去的情感纠葛,可是一到关键时刻你又对他如此贴心,我看你是假装不记得吧?” 我脸一红,转移话题:“你也逃脱不干系,明知道夜妆是风尘女子,手段万千,你居然让我去对付,要知道对付女人是你的拿手好戏,如果让你跟夜妆相斗,她一定不是你的对手。” 容若叹了口气:“如今说什么也晚了,我们只得去向皇上请罪了。真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妓女竟然玩弄我们于股掌之上,不知可否与她后会有期没有,我倒真想会会她,替我的小兄弟你好好教训她一顿。” “嗯,对付这样的女子,只有征服她的身心,将她娶回家慢慢折磨才行。” 容若脸一沉:“休得胡说,自从明雅过世后,我已经断了另娶的念头,这世上断无女子能让我如此铭心刻骨了。” 看着容若大哥忧郁的神色,我不禁羡慕起明雅,身为女子,即使早夭,但在人世间还能被一个男子如此痴情的惦记,人生短暂也是值得了。 也不知道,我可否也能遇到这样一个男子,忘掉整个尘世也不会忘掉我,那我即使为他死去也断然不会后悔。 第四章 如果这都不算爱,那又算什么呢?3 已经夜深了,德武殿依然闪烁着灯火,皇上紧锁眉头在走来走去,我和容若站在他身边,因为犯了错,我们大气也不敢出。 良久,玄烨仿佛像下了一个什么决心一般站定,说:“吴应熊此次逃离京城回到云南,吴三桂对朝廷就再无任何忌惮,不行,为了天下安定,朕决定了,亲自去云南查看情况,早做防范。” 容若大惊:“万万不可,云南为虎狼之地,皇上身系天下断然不可身入狼群,容若愿代替皇上去云南查找真相。” 我说:“也算我一个,我从来没有被人那么整过,这次去云南,我得把夜妆那丫头片子给揪出来好好教训教训一顿。” 玄烨摇头:“朕意已决,太皇太后身体安康,我可将朝政大事暂时委托给她代为处理。至于后宫……” “皇上为国为民,后宫之事不必牵挂,一切有芳儿替皇上承担。” 只见芳儿姐姐亲自端着茶盘从外冉冉而入,我与容若赶紧给皇后娘娘行了礼。 玄烨内疚地说:“都子时了,你都不曾入睡,又在等朕吧!” 不知为什么,听到他那么柔情地与皇后娘娘说话,我的内心略微有些酸楚,他对我才没这么好呢,总是像对一个哥们一样粗声大气的吼三吼四。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却正好触到容若含笑的眼神,他仿佛在观察着我一般,我只得避开他那锐利的眼神。 芳儿姐姐含笑:“皇上都不曾入寝,芳儿岂敢独眠。皇上,您的话芳儿都听到了,皇上若去云南,家中的事就不要牵挂在心,一切有太皇太后操持,短期内想也无妨,芳儿亦会替皇上分忧,替太皇太后分担。” 姐姐温柔敏慧,贤良淑德,这番刚柔并济的话我季嫣然是无论如何都说不出来的,内心不由得感觉自卑。果然,皇上也仿佛被其感动,伸手在她的肩上轻轻拍了拍,低声说:“你能如此想,那是极好,朕,多谢你了。” 容若拉拉我,我和他退了出去。 见我沉默不语,容若宽厚地笑道:“傻瓜,他虽然是皇上,却也是一个男子,我比你要懂他的心思。他心里是敬皇后的,可是却不是爱,他对你才是爱。” 我恼道:“你又胡说八道什么,我又不需要他爱我,再说,你怎么知道他不爱皇后呢?” “唉,你说什么穿越时空,下次不要穿越了,越穿越傻,或者你们那什么什么古怪年代,是不是满大街都是如你这般的傻瓜呀?你用脚趾头也能想明白呀,天下间,哪有丈夫对妻子说谢谢的,又哪有丈夫在表达感情的时候只像对朋友一般地拍拍对方的肩膀的?据我所知,皇上一直在德武殿勤政,很少去坤宁宫临幸,唉,他如此苦心却根本不能让你心动,长久下去,他如何能有子嗣,大清后继无人,你呀,就是大清朝的罪人。” 我横了他一眼:“你少危言耸听。他不临幸皇后跟我有什么关系?”嘴里这么说,心里却忽然觉得松了一口气。 唉,我真的是一个罪人,芳儿姐姐待我那么好,我却反而总希望她不要过得幸福。季嫣然啊季嫣然,原来你也有阴暗面。 看着远处天际尽头那沉沉的黑云,心想,或许马上我们便要追随皇上离开繁花似锦的紫禁城去往狼虎之地的云南,可是,我一点都不害怕,只要皇上在我身边,我就不觉得害怕,不仅不害怕,我还发现,我愿意拿生命去保护着他的安全。 如果这都不是爱,那又是什么呢?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难道就这么糊涂穿越过来,我就成一个小偷变成了一个流芳千古的忠臣了吗?不行,奶奶的麻花,明天得找他要点钱去,忠臣可不能白做的,好歹也得做一个有钱的忠臣。 我心里的小算盘又开始哗啦啦地拨拉起来。 喜悦盈满心间。“你喜欢就好”,淡淡的五个字,却代表一种别样的关心,承佑虽然表面上冷漠而其实心细如发,体贴入微,这样的男子,足可以让天下任何一位女子都动心。 第五章 让时间在他的怀抱里停留1 一大早,我就赶到护城河边,或许是我到得太早了,皇上和容若还没看到。 不知道过了多久,远处忽然出现了两个人影,我还才眨了下眼,人就已经来到了面前。 这速度,简直赛过波音747啊! 容若和玄烨各骑一匹红色的马,马蹄子是雪白的,这马看上去显得瘦弱不堪,没想到速度却这么快,容若的手上还牵了一匹马,他把马绳子丢给我:“上来吧!” 我翻身骑了上去,摸摸马瘦弱的马头:“这家伙速度是很快,可块头太小了,能驮我们走多远啊?” 玄烨撇撇嘴:“还是穿越来的人呢,连汗血宝马都不认识。” 哇,真是失敬啊,这家伙竟然是古代版的“奔驰”?汗血宝马的大名我可是听闻过的,日行千里,出汗犹如出血,落在地上是红色的足迹。我回头看看地上,咦,怎么不是红色的足迹呢? 容若笑道:“傻丫头,汗血宝马是王公贵族才能使用的坐骑,让别人知道了这是汗血宝马,我们的身份不就被识破了吗?我已经用棉布裹住了马的蹄子,这样就不露破绽了。” 容若大哥处心积虑步步为营,反正一路上有他,掌舵的人又有玄烨,我是什么事都不会害怕的。 我们拍马而行,汗血宝马果然名不虚传,一路上风驰电掣,只见到路边的树木刷刷地朝后退去,到了黄昏的时候,我们已经来到了一座高山脚下,这里离京城已经很远了。 天色不早了,我们决定就在附近找一处客栈休息,明日再赶路。 山脚下有一处小客栈,十分简陋,我们三人分房而居。我摸摸床,上面一层灰,唉,这样的客栈,这样的卫生条件,换了在现代,早要投诉给工商部门了。 我们在楼下用膳,哇,这饭菜不是一般的难吃,简直难以下咽。难怪这客栈生意如此清淡,除开我们,就一个戴斗笠的白衣男子默默地坐在角落里低头吃饭。 这时候从外面突然闯进来一个人,头上缠着头巾,看不出是否留了发。那位莽汉大吼一声:“店后面那三匹马是你们的吗?” 我们三人面无表情,依然低头吃饭,没人搭理他。 那莽汉怒极,抽出身后别着的斧头,“啪”的一声丢在桌子上:“认识这是什么吗?” 玄烨说:“这不是筷子。” 容若说:“也不是勺子。” 我说:“是砍木头的斧子,难道他想砍我们的桌子吗?” 我们一人一句彻底激怒了这莽汉,他抬起斧子就朝我身上砍了过来。 可是任凭他如何用力,那斧头就是纹丝不动,他低头一看,只见一根小小的筷子正止住了斧子的下落。 拿筷子的人正是那头戴斗笠的人,此刻,他用另外的手一掀,将那莽汉的头巾摘了下来,露出一个光溜溜的脑袋。斗笠客冷冷地说:“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没有留辫子,你难道真不畏惧大清法律吗?” 玄烨面露喜悦之色,没想到在这荒郊野外,还有如此忠君爱国之人,心系国家法律。 那莽汉瞧了瞧那根筷子,知道遇到高手了,赶紧撒手,撤退,一直退到门外,才嘶声大嚷:“臭小子,你知道老子是谁?菊花教你听过没有?你给我等着,我这就叫兄弟们去。” 等他走后,那斗笠客低声说:“他是菊花教的人,你们如果不想惹事,就快点逃吧!” 菊花教的人我已经领教过了,知道他们成员多,手段残忍,我看看玄烨和容若,他们却一点想要逃跑的意向也没有,依然稳坐如泰山。 玄烨说:“兄台如果不嫌弃,不如坐下交个朋友如何?” 那人诧异地问:“坐下?你们是不是不知道菊花教的厉害?” 玄烨淡淡地笑着:“兄台让我们逃,自己却不露声色,是不是太瞧不起我们了?”他眼神示意,容若领会,抱抱拳,忽然去摘那人的斗笠。 那人迅猛躲开,和容若缠斗起来。 我看得眼花缭乱,此人武功之高,果然与容若大哥几乎不相上下。玄烨眼里也露出羡慕之色,他身为皇帝,平日处理朝政大事无暇勤练武功,不能成为一个武林高手这一直是他的遗憾。所以只能如我一样饱饱眼福而已。 缠斗了一碗茶的功夫,两人依然不相上下,容若大哥先跃了出来,终止了比试。那人呵呵笑着,说:“原来阁下武功如此高深,是我看错眼了。”他自己摘下了斗笠。 斗笠摘下来,我们都傻眼了,如此俊美的脸庞,看上一眼简直令人无法呼吸。 容若惊呼:“文承佑?” 那人一脸茫然:“阁下认识我?” 容若脸上现出失望之色,也难怪,心高气傲的他与文承佑有过一面之缘,原以为对方一定像他记得他那样依然还记得他纳兰容若,哪里知道对方早已将他忘记了。 容若不得不提醒他:“那次,在天桥下,我与文公子曾有一面之缘,文公子当时教训了法兰西人沙普,我们都在台下看得拍手称快,公子难道忘记了吗?” 文承佑轻轻“哦”了一声,转头凝视着我,才恍然大悟:“想起来了,你是纳兰容若,这位……原来是一位女子,呵呵,幸会幸会。” 纳兰容若悻悻地说:“看来文公子只记得这位女孩子。” 我横了他一眼,你就嫉妒我吧!心里却十分高兴,没想到这个简直比崔始源更帅气的男孩不记得纳兰容若却记得我!可见我真的是人见人爱的大美女啊! 我热情地邀请他坐下来一起用膳,他坐下来,我的眼睛一刻也离不开他,越看越觉得养眼,唉,女人一旦好色简直比男子更加过分。 玄烨不得不用咳嗽提醒我注意礼仪。 玄烨问:“这菊花教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组织?” 那人喝了杯酒,话匣子打开了:“菊花教是一个扶明灭清的组织,领头之人相传是明朝大将军屈文翰之子。他们之中不乏江湖之人,也有很多是来自贫苦农家的子弟。本意不过是与朝廷对抗,但因组织机构逐渐庞大,成员里渐渐出现了一些不法之徒,做些抢占百姓钱财,杀人掠货的勾当。刚才那人头缠毛巾未曾留发,分明就是反骨。” 玄烨气愤地说:“此人为了三匹马就想夺我们的性命,足见此人的凶残,这等人不除,老百姓又得遭殃。屈文翰?此人莫非曾是镇守扬州的将军?” 文承佑点点头:“正是。” 玄烨感叹道:“当年八旗军攻占中原时,势如破竹,唯独在扬州城遭到殊死反抗,当城中弹尽粮绝之时,听闻屈文翰将军将家中小妾刺死烹煮,送给众将食之……” 我此刻正咬着一块黑糊糊的牛肉,听他此言不禁“哇”的一声将牛肉给吐了出来。 玄烨白了我一眼继续说:“文翰将军真乃明朝大忠臣,只可惜城破以后,文翰将军无论如何不肯接受招降,最后以死殉国,真是可歌可泣啊!” 我愤愤不平地说:“管他是不是忠臣,女人难道不是人吗?城中弹尽粮绝的时候为什么总是先拿女人开刀?真是野蛮的匹夫,杀人犯。” 纳兰容若也叹息:“将军爱国却不是惜花之人。” 玄烨摇头:“容若你在大事上总是和女人一般见识,屈文翰此举是舍小节成就大义,堪为天下武将之典范啊!” 文承佑却没有回答,依然独自喝酒。看着他斯文喝酒的模样,真是越看越心醉啊,朝廷大事我才不感兴趣呢,我只关心文承佑的去向。 “文公子。”我鼓起勇气问,“你打算去哪里?” 他说:“我孑然一身,四海为家,去哪里都可以,都是漂泊。” 我说:“真的吗?我也是孑然一身呢,还没有成家……我们真是同为天涯沦落人啊,不如你跟我们一起去云南走上一遭吧?” 玄烨横了我一眼:“你什么时候孑然一身了?你不是……” 我打断他的话,真是的,这个时候要他插什么话呀:“你已经有娇妻了,就不要啰嗦什么了。文公子,可愿与我们同行?” 文公子沉吟了一会,点点头:“也好,听说云南盛产白老虎皮,我也想去看看。嗯,请问姑娘和这位公子尊姓大名?以后直接唤我承佑即可。” 我告诉给他知道,我叫季嫣然,身边这位多嘴的公子姓黄名玄。 或许是我太过热情让玄烨有所不满,接下来,就我和容若与承佑相谈甚欢,玄烨几乎没说什么话。 忽然,容若和承佑不约而同停下话来,侧耳倾听,承佑说:“有一大群人朝我们这里包抄而来。” 容若站起来,轻摇铁扇,护在玄烨身边,对承佑说:“嫣然就交给你保护了。” 承佑点点头,脸上依然不带一丝表情:“你就呆在我身后,不要乱动。” 哇,好有安全感啊!我眼冒桃花,不停点头,回头一看,正触到玄烨几乎要喷火的眼神,他说:“你过来,和我站在一起。” 我白了他一眼:“你武功又不高,还会要我保护你的。” 说完,我再不看他,只牵住了承佑的衣角,乖乖地站在他身后,静静等待着那伙贼人的到来。 第五章 让时间在他的怀抱里停留2 杀气瞬间包围了这座小小的客栈,客栈里的店小二和老板早已跑得不知去向,整座客栈里就剩下了我们四个人。 容若低声说:“对方人多势众,我们不宜久战,退到后舍,跳上汗血宝马逃命,对方肯定追不上的。” 我嘟囔:“为什么要逃命?我才不要逃跑呢,宁可站着死绝不跪着生。” 容若厉声喝道:“这个时候千万别鲁莽行事。”他朝玄烨处使了个眼色。我这才醒悟,唉,我们死了事小,这个小祖宗可不能出什么大事,带着这么一个大包袱连打架都不能打一个痛快。 只见一伙包着头巾身着蓝色衣裳的人已经踏进客栈,领头之人身旁站着的,就是那个刚被我们赶跑的家伙。此刻他仗着人多,又开始耀武扬威了:“孙香主,就是这伙人,竟然不把菊花教的人看在眼里。” 孙香主大约四十多岁的样子,太阳穴高高隆起,可见此人武功高强。 孙香主说:“菊花教正是需要用马之际,如果你们留下你们的坐骑,我可以放你们一马。” 玄烨冷冷地说:“你们需要,我们就必须给吗?你们这举动和占山为王的草匪有何区别?你们的眼里,究竟还有没有王法?” 孙香主一怔,仰头大笑:“王法算什么,老子们就是要破王法。看你们年纪轻轻想给你们后路走,没想到,你们还是要为几匹马而命丧荒山,可怜啊可怜。”说完此话,他犹如箭一般向玄烨扑了过来。果然是好眼力,一眼就看出玄烨是我们的头。可惜他低估了容若的能力。容若飞身而上,将他的攻势挡了下来。 其他人向我们扑过来。文承佑面如寒冰,双手飞速波动,犹如一泓春水一般看上去柔绵无力,可是那些飞扑过来的人一碰上这股内力,顿时被反弹回去。 呀,这是什么特异功能?我简直看呆了。 文承佑却忽然抓住了我的手,沉声说:“嫣然,快随我来。” 他的手温暖而干燥,将我的小手紧紧握在手心里,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已经带着我“飞”到了后院里,将我抱上马背,自己也翻身上去,随后我看到容若护着玄烨也来到后院里。 玄烨的眼睛直盯着我们,因为文承佑几乎是环抱着我骑在马上,可是此刻情况危急,他即使再反对也来不及了。 马迅速地奔腾起来,很快就将包围圈远远地甩在了背后。 我的心脏也随着马的飞奔速度越跳越快,耳听着身后文承佑急促的呼吸,感觉他的双手有力地护在我的腰畔,一种名叫安全感的感觉悄悄滋生出来。 不知道跑了多久,文承佑一拉缰绳,马儿才停了下来。他翻身下马,又将我轻轻抱了下来,说:“你没有受伤吧?我们在这里等等他们。” 我惊呼一声:“承佑,你受伤了?” 文承佑穿的是白衣裳,此刻衣袖处染有一圈血红,他摇头:“被人刺了一刀,这点小伤,无碍。” 我嗔道:“什么小伤啊?快坐下来,我给你涂点药。” 我随身带的包袱里有一些云南白药,我掀开他的衣袖,露出小麦色的皮肤——这让我想起了古天乐,古仔也是因为有这种性感肌肤而迷倒了万千少女的。我不禁摸着他的胳膊说:“承佑,你的皮肤是特意用紫外线晒成这样的吗?” 他一愣,轻轻挣脱,说:“紫外线是什么意思?” 我看到他原本又酷又冷淡的面容渐渐泛起了一层红晕,不禁觉得好笑,原来男生怕羞也会这么可爱。嗯,我才不管他害羞不害羞呢,反正我是不害羞的。不管他反不反对,我又强行拖住了他受伤的胳膊:“你就别乱动了,我要给你上药呢!” 伤口不是很深,血也流得不是很多,可是我还是小心翼翼地替他轻轻敷着药,然后一狠心舍掉了我的一件淡黄色新衣服,将衣服撕下一角,替他裹住伤口。 马蹄声声,容若和玄烨此刻正好拍马而来,恰好看到了我为文承佑敷伤口的一幕。 玄烨冷冷地看着我,语气不无讥讽:“如果我受伤了,你会舍得撕掉自己的新衣裳吗?” “那等你受伤的时候不就可以知道了吗?”我反唇相讥。 容若焦躁地说:“你们别斗嘴了,我担心菊花教的人会追杀过来,大家赶路要紧。” 我们终于来到一处繁华的小镇,实在是太累了,又找了一处客栈投宿,我跳上床,很快就睡着了。 等我睁开眼来,我看到…… 没有错,我的床上,摆了好多件淡黄色的衣裳,整整齐齐地叠在身边。 数了数,一共有10件衣裳。 下楼吃饭的时候,我对承佑说:“今天又打架又赶路的,你不累吗?还特意去市集给我买了那么多衣裳,真是一个傻瓜。” 他依然是那副淡淡的表情:“你喜欢就好。” 喜悦盈满心间。“你喜欢就好”,淡淡的五个字,却代表一种别样的关心,承佑虽然表面上冷漠而其实心细如发,体贴入微,这样的男子,足可以让天下任何一位女子都动心。 玄烨仿佛没有听见我们的对话,当我们是空气,默默地吃着他的饭。 吃完饭,我与承佑出去逛了逛,凡是我看上的小玩意儿,他都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我带着一大堆小玉石、手链还有一些零食回到自己的房间,推开门,顿时傻眼了…… 那些黄色的衣服已经被人剪成了碎条条,还故意挑衅般地扔了满地…… 委屈的泪水一下就涌了出来,这么任性的事情也只有那一个天才才可以做得出来。我转过身,气呼呼地朝他的房间里奔去…… 啊,原来这里是贼窝啊,我顿时心花怒放起来,不是因为找到马高兴,是幸灾乐祸,瞧瞧,好色的皇帝爱上的原来是偷马贼,太没眼光了——我忘记了我自己原来也是小偷出身。 第六章 漂亮的女子让人欣赏,温柔的女人让人爱1 我推开玄烨的房门,这家伙竟然将腿高高地搁在桌子上,斜视着我,嘴角带着坏坏的浅笑。一副“请君入瓮”的贼模样。 我把那堆碎布条扔到他身上,气急败坏地说:“是你干的吧?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穿漂亮衣裳招你惹你让你嫉妒了吗?” 他说:“你脸色黄黄的,穿黄衣服衬得更黄了,不适合的,我是一片好心。你想要什么衣服我给你银子你自己再去买了来,好不好?” “你这人就是这么俗气,你以为有银子的人就是大爷吗?他比你好的就是在于他不是给我银子让我自己去买,而是悄悄买好衣裳给我一个惊喜,而你呢,只会给别人银子指使人家做这做那。你的情商简直是零。” 他站起来,逼近我:“嗯,嫣然,你说你忘记我是谁了,你不记得跟我的一段情了,可是为什么在心底里,你总是处处拿我去和别人做比较呢?” 我一愣,冷笑:“没见过这么自作多情的人,谁拿你做比较了,你不配跟他做比较!” 玄烨顿时大怒:“季嫣然!你大胆!你眼里还当不当我是皇上?一个皇帝竟然不配跟一个平头百姓做比较?你知道你这些话是大逆不道的话吗?就凭你这一句话我就可以将你诛九族!” 我自觉失言,无论如何,就算这臭小子比我小,他到底也是一位天下的君主,我这些话确实冒犯了他的君威,不过一听他要诛我九族又气得暴跳起来:“你诛吧,诛吧诛吧,反正我们家就我一个人,你诛十族也就我一个人。” 他一愣,眼里忽然又流露出几分怜惜:“嫣然,你怎么说你家就剩你一个人呢?还有我啊,我也是你的家人啊……” 我摇头:“谢谢皇上抬举,我是你的奴才,是你的保姆,是你的欧巴桑,唯独不是你的家人,虽然我结拜姐姐嫁给了你,可是我和她毕竟没有血缘关系所以你也算不上是我的姐夫,我就是一个人,孤零零的一个人,在现代2008年我是一个人,在清朝我也是一个人,谁都可以欺负我……”我越说越觉得委屈,一想到那些漂亮的衣裳瞬间没有了,真比诛九族还让我难过。 玄烨忽然伸出手臂,将我紧紧地抱住了,他的个子真高啊,下巴抵着我的头顶摩挲,喃喃地说着:“对不起,嫣然,我让你伤心了……我只是不喜欢你穿别的男子给你买的衣裳。嫣然,我答应过皇阿玛要照顾你一生一世的,可是我却总是让你伤心,让你觉得你是一个人……不是那样的,不是的,你的身边有我,你不是孤单一个人,你要相信,你已经融入到了我的天地里,和我的呼吸一样密不可分。”我有些傻了,为什么这么“恶心”的甜言蜜语,我听着却一点也不觉得反感呢?这个人,刚还不是说要“诛你九族”的吗?为什么我一点也不反感他不排斥他,依然愿意这么静静地依靠在他的胸口听他喃喃地说着这些傻呼呼的话呢? 他轻轻捧起我布满泪痕的面颊,眼里是极度的怜惜,他低下头,吸允着我脸上的泪水,热热的唇舌在我的脸庞上滑动着…… 我觉得自己快要站立不稳了,天啦,怎么可以这样?我,我明明是找他算账来的,怎么现在变成被他“轻薄”了?而且最令人感觉羞耻的是,我的内心竟然是如此渴望他的嘴唇…… 我用最后一丝理智按捺住了自己内心的渴望,强行推开他,别过脸去,不让他发现我的脸已经红成了苹果,我低声说:“你这个人,忒讨厌!” 他却固执地又再度抱住我,眼神里的柔情几乎要让人窒息:“嫣然,我知道……有些事情我即使身为皇上也无能为力,但是我的这颗心,还有我所有的爱,全部都属于你,不会再给任何人,我,在所有人眼里高高在上的帝王,却宁可做你的囚徒,只要你愿意,我的一切都属于你,包括我的生命。” 他的头低下来,火热的唇顿时含住了我的冰冷的唇,舌头如灵蛇一般探了进来。他轻轻托起我的头让它朝后仰,我站立不稳,颤抖着靠上墙,我的理智在拼命地嚷:“不可以,不可以!”可是令我感觉羞耻的是,我的身体却无力反抗,不仅不反抗,手还自然地抓住了他的衣裳让他更贴近我的身体…… 门却在这个时候不合时宜的被人轻轻叩响,传来文承佑急促地呼声:“黄公子,黄公子,你在吗?” 我猛然醒悟,我这是怎么了?玄烨是芳儿姐姐的丈夫,后宫里还有那么多妻子,我怎么可以和他这样的人搅乱在一起?居然就被他的甜言蜜语给他骗了? 门开了,文承佑看看我,又迷惑地看着玄烨,有些不解我为什么会在玄烨的房间里。玄烨则装作没事一样问:“出什么事了吗?” 他焦急地说:“我们的马不见了……” 第六章 漂亮的女子让人欣赏,温柔的女人让人爱2 马廊里空空如也,那三匹珍贵的汗血宝马全都不见了。 听容若大哥说,汗血宝马是马里最聪明的动物,识得主人,因为玄烨很喜欢马,在宫里的时候就已经和这几匹汗血宝马熟悉了,所以能够将它们顺利地带出来。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已和这几匹马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如果有人偷马,汗血宝马是宁可战死也不会随便跟人走掉的。 是谁有这么大能耐,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将我们的马偷走呢? 容若正在地上查看马的足印,玄烨走上去问:“发现什么线索没有?” 他摇摇头,蹙起眉头:“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连马蹄印都没有。” 玄烨亦一脸焦虑:“没有汗血宝马,我们怎么能尽快赶去云南呢?” 容若说:“如果只是一起普通的盗马事件也还罢了,我只是担心,是不是我们的行踪已经泄露,有人盗马的动机是想阻止我们去云南。如果是这样的话……”他若有所思地看着玄烨:“我们只能打道回府了。” 玄烨抿紧嘴唇,脸部的线条变得刚毅起来,他摇摇头:“不,决定要做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完。” 文承佑一直保持缄默,此刻也打破沉寂:“我不知道你们是什么身份,我也不关心,但是我同意黄公子的话,如果决定要做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完。虽然马匹丢失了,但我们还可以走水路,可以租马车,还有两条腿。即使是走,也可以去任何我们想要去的地方。” 玄烨用赞赏的眼光凝视着他,点点头:“好,就这么决定了,我们分头去找马车吧。” 我和玄烨在街上溜达着,不知道为什么,虽然俺那匹“汗血宝马牌奔驰”瘦骨嶙峋的,骑在上面总时刻提醒自己要减肥保持身材别把它压垮了,可是丢失它们以后,看着现在街头上那些高大强壮的马我反而有些怀疑起来,它们究竟能跑多远的路呢? 玄烨比我更加心不在焉,一路上他总是东张西望,仿佛在找什么人。 忽然从大街的尽头冲出来一辆马车,马夫惊慌失措地呼喝着,可是马的速度一点未减,径直向我们这方冲过来。我们躲在街边,这时有一个小孩子在惊慌躲避中忽然摔倒在地,眼看那马匹就要踩踏在他身上了。 我惊呼一声,即使我想冲出去救人,此刻也晚了,紧急时刻只听一声尖锐的呼哨响起来,随即一个紫衣少女从酒楼里跃下,她连续不停地吹着口哨,说也奇怪,那受惊的马匹猛然抬起的蹄子轻轻落了下来,就落在小孩子面前不到一米远处,所有的人都惊呆了,一个少妇冲出人群赶紧抱起自己的孩子躲到一边去了。 那紫衣少女走到马前,摸了摸马,嘴里嘀咕出一些人听不懂的话,那马却仿佛听懂了一般,变得温驯而安静了。 阳光照耀在紫衣少女脸庞上,细细的眉,修长的丹凤眼,眼波流转妩媚,身材窈窕秀美,这是一位看上去显得很娇弱的女孩,没想到却能在瞬间制服住这匹烈马。 玄烨走上前去说:“没想到姑娘居然懂马语。” 我白了他一眼,见人家漂亮就赶过去搭讪,以为自己是风流才子吗?哼,什么人嘛,绝对不可以让他得逞,于是我也厚着脸皮贴了上去。 那女孩睁圆眼,轻轻笑起来:“公子居然能知道我在说马语,想来也是同道之人。” 她的笑容甜美娇柔,想来是男人都会心动吧!果然玄烨仿佛看呆了一般,怔怔地没有接下话茬。 女孩说:“公子应该也是好马之人,我家就住在白马山庄,家里养马千匹,不知公子可否愿意前去观赏?” 我插嘴:“不去了,我们还有……” 玄烨却打断我的话:“如此甚好,实不相瞒姑娘,我们是去云南访友的,可是在这镇上丢失了我们的马匹,现在正缺脚力呢!” 女孩说:“我家圈养的马匹虽然不算名马,但也有不少健马,公子不妨前去挑选。嗯,这位女子是公子何人哪?” 玄烨说:“是我的随身丫鬟,家教宽松,喜欢多嘴多舌,让姑娘见笑了。” 啥,我成他丫鬟了?行,有机会我会让这个小狐狸精看看我们究竟谁是奴才谁才是主子的。 说完,她又打了一个呼哨,只听得得声音,从角落里钻出来一匹雪白的马,她牵住马,转头对我们微笑:“我们走吧!”言语间竟然当我们不会拒绝。 唉,不过花痴皇帝也的确没有拒绝的意思。 玄烨正欲追上,我低声说:“你别看人家长得标致就跟人跑掉了,你不要忘记了自己的身份……” 他眨眨眼:“你如果害怕就先回去吧!”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我嘟着嘴,什么人嘛,喜新厌旧的,哎不对不对,谁是他的旧人啊,我只是他的小姨子而已。算了,我还是替姐姐盯着他吧,这人连小姨子都敢轻薄,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的,绝对不可以便宜了他,我就当一块狗皮膏药紧贴着他好了。 我叫来一个小孩子,给了他点银子,让他去客栈告诉给文承佑和纳兰容若我们的去向,然后就急急忙忙追玄烨而去。 第六章 漂亮的女子让人欣赏,温柔的女人让人爱3 白马山庄。 白马山庄的院门窄窄的,可是谁都猜测不到,庭院内的面积却如此阔大,简直是一望无际的草原,白马山庄应该改名叫白马草庄才对嘛! 而一些密密麻麻的马群此刻正在草地上悠闲地啃着草,阳光晒在那些光滑的马背上反射出斑斓的光芒,它们惬意地打着响鼻,懒懒地甩着尾巴。好一幅优美的田园风光。 在内陆城市竟然见到如此多的马,就连拥有庞大马群的皇上玄烨也像一个乡下人般惊诧地张大了他的嘴巴。 紫衫姑娘,现在我们已经知道她有一个奇怪的名字叫寒月霜,如此凄冷的名字却拥有一张醉人的灿烂笑脸,硬将这个脑残的皇帝给勾引到这里来了。我恨恨地想。 她放下手里的缰绳,让自己的白马跑向马群。玄烨微笑着说:“如果没有猜错,月霜姑娘的坐骑应该是河曲名驹吧!” 月霜抿嘴一笑:“公子是怎么识别的?” 玄烨轻摇扇,侃侃而谈:“此马体格高大,马头粗壮而长,鼻梁隆起犹如兔头,正是河曲马形体。此马产自黄河上游青、甘、川三省交界的草原上,因地处黄河盘曲,故名河曲马。河曲马性情温顺,气质稳静,持久力较强,疲劳恢复快。是最好的役用之马,不过——”他话锋一转,疑惑地问,“此马价格昂贵,多为贡马,怎么姑娘这里会拥有如此之多的河曲马呢?” 那匹河曲马已经找到了它的同类,前后大约有十几匹,此刻都安静地在吃草。 月霜姑娘笑笑:“黄公子见识广博,令人钦佩,此马确实是河曲马。实不相瞒,家族祖辈曾是为皇室挑选贡马的,这些河曲马都是那些贡马的后代。” 玄烨沉吟着,没有回答。 好马都被皇家纳为贡马了,哎,好东西都给这些高干霸占了,我狠狠瞪了玄烨一眼,心想下次死活要在你的马圈里偷几匹马出去卖钱。 月霜姑娘说:“这里还有一些马,黄公子是否都能一一识别?” 她带着他走到草原高处,我默默地跟随其后,果真像一个小丫鬟被人不放在眼里。 月霜姑娘指着东面一匹独自孤单吃草的棕色长毛马问:“那是何马?” 河马?我认识啊,动物园里见过,我插嘴:“不是,这不是河马,河马是住在河里的,嘴巴很大,又矮胖,这马这么高大,嘴巴又那么小,怎么可能是河马呢?” 我沉默了,因为月霜和玄烨都用怪异的目光盯着我,良久,玄烨才说:“姑娘请勿见怪,我这丫鬟太顽皮,小时候把这里——”他指了指脑袋,“撞坏了。”他不等我分辩,一口气接着说:“如果所料未错,此马为伊犁马,同样体格高大,毛色光泽漂亮,外貌更为俊美秀丽,四肢和额部常有白色斑块,伊犁马性情温顺,禀性灵敏,擅长跳跃,是很好的坐骑选择。姑娘身材窈窕,其实可以选择伊犁马做坐骑,而河曲马更擅长负重。” 没想到玄烨表面上正人君子一个,却是一个泡妞高手,明明是说马来着,话题一转却变成夸对方身材好了。果然,月霜姑娘脸色绯然,眸子却灵光闪动,显然他的话令她很开心。 月霜姑娘带着我们走向庄园,与庞大的草地相比,主人的庄园倒显得质朴了。 家丁前来迎接:“恭迎庄主。”月霜姑娘微微颔首。 玄烨笑着说:“其实我已料到姑娘就是白马山庄的庄主了,天下间懂马语者有几人,爱马惜马者又能有几位?姑娘占全了,当然是庄主无疑。” 月霜姑娘眼波流转:“黄公子真乃知音也,月霜祖辈俱是养马之人,以养马为生,对马有特别深的感情,只可惜世人皆会奴役马却从来不怜惜马,真是可叹可悲。” 我在一旁听得打瞌睡,再好的马又怎么样,几百年以后,人们都以车代步了,谁还稀罕这些马呀?赌马倒是可以。 她带着我们走进内堂,里面悬挂着几幅肖像,玄烨吃了一惊,指着一幅画说:“如果没有猜错,这位前辈应该是曾经闻名天下的马神邱心地先生,曾为清太宗文皇帝的御前马师,只可惜……” 月霜姑娘眼角已经盈盈含泪:“是,他正是月霜的爷爷。只是因卷入一场冤案,死于不明不白之中。” 玄烨说:“这段史案亦有所听闻,邱心地先生一生为皇室相马无数,只是暮年精力有所不及,一次为清太宗选了一匹马,谁知行军中马失前蹄让太宗摔倒在地,摔断了肋骨,影响了太宗行程,太宗因此怒杀了邱先生,但后来极为后悔,厚待了邱先生的家人。” 月霜姑娘淡淡地:“这座府邸便是用朝廷的赏银购置的,只可惜爷爷和父亲都已不在人世,而我亦发誓终身不再为皇室相马,独自居住在这里,倒也逍遥。” 天色渐渐黯淡了下去,白马山庄点起了烛火,菜肴摆满了桌,我早已饥肠辘辘,可是碍于是玄烨“丫鬟”身份,只能站在一边先伺候他饮食。真是极度bs这家伙,花痴到月霜吃什么他就吃什么。 烛火下,看着娇媚的月霜姑娘,她真是好看,比花娇比月洁,而我因为连日的奔波劳累早已憔悴不堪。我心想,男人大抵都是好色的,虽然他白日里冲动地偷偷吻了我,此刻却可以无视我的存在尽情与别的女子打情骂俏,好在我不爱他,亦不是他的女人,勉强算他的姨妹子,可惜姐姐好像又不在乎他拈花惹草也不需要我来管束他。 可是,心里不知道为什么,总有酸楚的感觉,漂亮的女人是给人欣赏的,温柔的女人是给人疼的,而又漂亮又温柔的女人,当然能让男人又爱又怜惜了。 月霜姑娘留我们宿,他竟然满口就应承了。 夜晚,无论如何都睡不着,不知道承佑和容若为什么还没有得到消息及时赶过来,万一有个什么闪失,我这身功夫最多自保又如何能搭救这个笨手笨脚的包袱呢? 这么一想,就坐不住了,披上衣服,悄悄走到院子里,借着清冷的月光想去查看情况。 走不多远,忽然看到不远处有一处孤零零的茅草房,与白墙灰瓦的庄园比起来,这里显得特别突兀。我想或许是盛放马儿草料的地方吧! 我刚欲转身,忽然听到了恢恢的马叫声,没有错,是从那个茅草房里传出来的。我的好奇心徒起,这处孤零零的所在关着什么马要弄得如此神秘呢? 我朝茅草房潜去,透过黑黑的窗口,隐约见到了三匹马正在那里吃马料,借着昏暗的光线,我看清楚了,正是我们丢失的汗血宝马。 啊,原来这里是贼窝啊,我顿时心花怒放起来,不是因为找到马高兴,是幸灾乐祸,瞧瞧,好色的皇帝爱上的原来是偷马贼,太没眼光了——我忘记了我自己原来也是小偷出身。 我冲进茅草房,正欲解开马绳,忽然发现地上出现了一团模糊不清的影子,要死了,黑灯瞎火的,身后忽然不声不响出现了一个人,究竟是人是鬼? 我欲转头去看,那人却眼疾手快,募的向我扑了过来…… 我一怔,他让我闭上眼,他想做什么?听说kiss的时候男子都希望所吻的女子能闭上眼享受,难道他想……我真是太不cj了,可是这个地方,实在也不是kiss的好去处啊! 第七章 一个刁钻野蛮,一个温柔缱绻1 我反手向那人打去,手腕却被他狠狠地捏住,另一只手迅猛地捂住了我的嘴。 “嫣然,是我。”承佑磁性低沉的声音传了过来。 我放下心来,他松开我的手,我低声问:“你们终于来了,你也发现这里是贼窝了?容若呢?” 承佑说:“我和纳兰容若分头去找马车,我比他先回客栈,接到了你的消息,就马上赶了过来,正好看到你鬼鬼祟祟地钻进这里,担心你出意外,就跟着你进来了。” 我抚摸着汗血宝马:“咱们得想办法把这些马给带出去,皇……黄公子和白马山庄的漂亮庄主现在还在那里把酒言欢呢!得去把他给弄出来。不然被人家像拐马一样给拐跑了就完了。” 承佑说:“看来你很关心黄公子。” 我一愣,赶紧分辩:“你别瞎想,黄公子其实是我姐夫,我,我不过是答应姐姐要盯着他而已。”芳儿姐姐对不住了,关键时刻每次都只能把你给推出来。 他的唇角泛出浅浅的笑意,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微笑,原来他的笑容是如此明媚灿烂。不过可惜他的笑容转瞬即逝,又恢复了平静。他轻声说:“此处不宜久留,我们去找黄公子吧!” 我随着他走入了夜色里,起雾了,薄薄的雾气弥漫,夜色中身影朦胧,我微微打了个寒颤,他仿佛有所感应,转过头来,不由分说就轻轻握住了我的手。 他的手和玄烨的手不太一样,布满了茧子,想来是生活艰辛或者练功所留下的,粗糙却又干净,我的手被握在他的掌心里,心灵仿佛有所依靠。他就这样不发一言的引导着我,虽然走在暗夜里,我却仿佛满目光明。 多希望这条路能够漫长一些,就这样被他牵在手心里,直到地老天荒。 他低声说:“嫣然,闭上眼。” 我一怔,他让我闭上眼,他想做什么?听说kiss的时候男子都希望所吻的女子能闭上眼享受,难道他想……我真是太不cj了,可是这个地方,实在也不是kiss的好去处啊! 他不再说话,只是握紧了我的手。于是,我闭上了眼,我是如此信赖他。 忽然,我感觉腰肢一紧,已经被他紧紧地揽在了怀里,还没等我惊呼出来,他已经带着我飘飞到了屋顶。 屋顶的风很大,雾气更浓,我站立不稳,跌倒在他的怀里。他在我耳边低声说:“别说话。” 我们在屋顶潜行,飞到一处,他示意我蹲下来,轻轻抽掉屋顶上的瓦片,房间的一切都暴露在眼前。 玄烨竟然还在寒月霜的房间里,桌上摆满了佳肴,还摆了很多马的画卷,两人在低声谈论着什么。 “没想到黄公子的知识如此渊博,月霜真是佩服万分。”寒月霜或许是有些醉意了,脸色绯红,语气格外温柔,眸如秋水一般含情脉脉地凝视着玄烨。 玄烨摆摆手:“在姑娘面前高谈阔论,无异于鲁班门前班门弄斧。” 月霜为他倾倒了一杯酒:“看公子青春年少,才华过人,一定……一定有很多女子爱慕公子吧?就比如公子身边的那位丫鬟,都是天姿国色,公子真是艳福不浅啊!” 嗯,她是在说我吗?我这可要细细听了。 玄烨笑道:“你说我那个丫头啊,她又刁蛮又任性,似这样的艳福还是少来一些为妙。如果天下的女子都如月霜姑娘这样体贴入微,温柔可人,那才是天下所有男子之福。” 奶奶的麻花,想夸别人也不需要贬低我啊,我哪里又刁蛮又任性了?天下的男子果真都如此薄幸吗?遇到新人就忘记了旧人?呸,我是不是脑残了将自己比做他的旧人?! 玄烨问:“月霜姑娘,你养这么多马是为什么呢?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这些马都可以从军,足够建立一支强大的马队,我想,月霜姑娘应该不是为朝廷养马吧?” 月霜姑娘面色一沉,良久才缓和脸色:“公子真会说笑话,月霜不过是一个普通女子,哪有野心去组建马队,只是感觉马有时候比人更可爱,所以宁可与马为伍也不愿意与人打交道。” 玄烨笑道:“人不如马,姑娘可真会说笑话,难道在姑娘眼里,我也不如姑娘的马吗?”他一边笑,一边走近月霜,竟然轻轻将她揽进了怀里。 如果幸福是浮云,如果痛苦似星辰。那我的生活真是万里无云,漫天繁星…… 我咬牙切齿地看着玄烨调戏着月霜,而月霜竟然也不拒绝,还迎合了上去,她略微闭上眼,红唇微微启开,仿佛在等待一个千年的约会。玄烨托起她的下巴,仿佛就要立刻吻下去,却如变戏法一般手里多出来一把短小的刀,抵在了她的咽喉处:“如此美人,实在下不了手啊!” 我的诧异不亚于月霜,本来是一副柔情缱绻万千的画卷,怎么忽然间又变得杀气腾腾了? 月霜怔住了,很快又恢复了镇定,温柔地笑道:“看来我很失败,第一次对一位男子动情,却换来这样的结果。”玄烨亦含笑:“朝廷赐予给马神后人的银两应该不足够支付你如此庞大的开销,而你亦发誓不再为朝廷效力,那么,这白马山庄究竟是何人所设?” 月霜说:“黄公子真是心细如发,看来我实在不该引你入庄,不过,我虽然现在落在你的手里,公子就不担心你的丫鬟此刻落在我们的手里吗?”玄烨摇头:“她不过是一个丫鬟而已,又刁蛮又任性,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月霜娇笑道:“公子就不要强辩了,你的眼神已经出卖了你,可惜啊,你看,你的丫鬟此刻正在你的身后呢!” 原本镇定自若的玄烨果真上当了,他刚回头欲望,月霜就乘他分心夺下了他手心里的短刀,抵上了他的咽喉。玄烨笑道:“看来我才走眼了,原来越是温柔可人的女孩杀人才越不见血。”月霜冷冷地说:“我知道你是谁,我也不会杀你,只要你跟我去一个地方。” 我再也按捺不住,推开承佑,从屋顶跳了下去,扑向月霜:“奶奶的麻花,有我在你别想得逞。” 月霜用刀抵紧了玄烨的脖子:“瞧,我没有骗你的吧,你的丫鬟很在意你马上就赶过来了,行,你再靠近一步,你的主子就没命了。”承佑随后跳了下来,拉住我:“嫣然,别乱来。” 这个时候玄烨却还神色如常地笑着:“嫣然,危机关头你还是会第一个来搭救我,我都快死了,你告诉我,你到底记不记得我们过去那段美好的感情?” 我顿时一个头两个大,都什么时候了,他居然还在这里儿女情长,还这么嬉皮笑脸?我没好气地说:“我不记得我和你有过什么绯闻,可是如果别人想要你的命,我第一个不答应。” 月霜的脸上笑得桃花盛开:“真是一对有情人啊,只可惜你们有缘无份!”她忽然按动了墙上的一个机关!我感觉脚下的地开裂了,一个人朝地底坠下去,千钧一发之际承佑抓紧了我的手:“嫣然……抓紧……” 我抬头对他说:“你别管我,你快逃出去,我不要拖累你。”我毫无犹豫地松开了他的手,用最后一丝力气将他推了出去,自己却更迅速地朝地底坠下,坠下…… 第七章 一个刁钻野蛮,一个温柔缱绻2 不知过了多久,我在黑暗中缓缓睁开了眼睛……第一个感觉是我已经到了地狱,不然为什么会感觉身体如此寒冷呢?是的,彻骨的寒冷,漫天盖地地扑过来,紧紧缠绕着我的身体,而身体自带的暖气却在一丝一丝的抽离。接着,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呼喊我的名字:“嫣然……嫣然,你醒了吗?” 我应着:“承佑,是你吗,你在哪里?” 眼睛渐渐已经适应了周围的黑暗,我看到文承佑就坐在我身边,正在四处敲打着什么,笃笃的声响在这黑暗的房间里久久回荡,像发自地狱一般沉闷而令人绝望。 “这里是哪里?”我想起来了,失去意识前我掉到一个深深的地洞里去了,“我明明松开了你的手,你怎么现在还在我身边呢?”“我怀疑这里是一处冰窖,我们必须想办法出去,不然会被冻死的。”他没有回答我后一个问题。 我朝他摸索过去:“你是不是跟着我一起跳下来的?你怎么这么傻呢?” 他握紧我已经冻得冰凉的手:“最危险的时候,你却推开我,让我自己去逃命,嫣然,你对我这么好,可是我……我,怎么能松开你的手呢?即使是下地狱,我也陪着你一起闯刀山过火海。” 我感觉内心暖意盈盈的,忽然我想起了玄烨,他呢,他去哪里了?他会不会有危险呢?“黄公子呢?他现在在哪里?”我焦急地问。“你放心吧,他不会出什么事的。”承佑说,“我看那庄主并没有伤害他的意思,那庄主武功不弱,要杀武功平常的黄公子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但是迟迟没有动手,也许……” “也许什么?哎,你这个人好讨厌,说话总是说一截藏一截的。”我有些不耐烦。“我觉得那庄主对黄公子已有情愫,她不会杀他的。”他轻轻抱住我,“嫣然,你全身都发抖,你撑不了多久的,我们现在必须先想办法逃出去,别的人,别的人你暂时就不要多去担心了,先顾及好你自己好吗?我,我真的不想你出事……” 或许是此刻陷落在这个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地窖里,一贯冷酷沉默的他真情流露,我不由自主地依偎在他的怀里,感觉他身体里散发出来的热量,他亦紧紧地环住我,安慰着我:“别害怕,我一定带你出去……”我抬起头来说:“我相信你,可是,为什么我感觉越来越冷了呢?” 是的,虽然依偎在他温暖的怀抱里,我却感觉寒冷像刀片一样一刀一刀地切割着我的身体,从血管里渗透,逐渐入侵心脏,寒冷的空气甚至令我说话也有些困难了,我感觉身体在逐渐僵硬,奇怪,我穿的衣裳并不算单薄,为什么却感觉这么寒冷呢? 他低下头来,抚摸着我逐渐冰冷的身体,像想起了什么一般,焦急地说到:“不好,这冰窖里的是千年寒冰。”我疑惑地问:“千年寒冰?”他点点头:“我练习有耐寒功,所以不怕冷,可是你的身子弱,根本无力抵抗千年寒冰的寒气,时间久了,你会被冰冻住,最后失去知觉,非常危险……” 我已经感觉眉毛和鼻子都结成了霜,手脚变得不灵活了,意识也开始变得模糊,但是依稀能听到承佑在大声呼唤我的名字:“嫣然,嫣然你不要睡着了……” 我的脑海里渐渐浮现出几幅零星的画面,与年少英俊的小福子在烟柳地里初遇,他在选妃子,向我走来,他带着我私奔……他被刺客劫杀,死在我怀里,然后……他把我委托给……玄烨?我想我一定是快要死去了,脑海里才会出现这样混乱的场面,为什么我一直到死,还在念念不忘那个我以为和我无关的男子呢?也许此刻,他依然被多情的白马山庄的庄主纠缠着,顾不上惦记我,可是我却很快就要像一朵浮云一般消散了…… 承佑紧紧抱着我,想用他的体温维持住我的生命,我用尽最后的力气微笑,喃喃地说:“没想到……我要死在这里……谢谢你陪着我一直到最后……我死了,你就顾好你自己,快点逃出去……不要伤心……” 他俯身下来,在我耳朵边说:“嫣然,我不许你死。请原谅我这么做,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你死……” 他咬咬牙,手伸向我的胸前,我吃了一惊,他想干什么?他却避开我的眼神,轻轻解开我胸前的扣子,衣服被他除下来了,露出鲜艳的肚兜。他沉默片刻,手继续伸向我的背后,将肚兜亦解了下来…… 我强睁着眼,不解地凝视着他,为什么在我生命的最后时刻他还要如此轻薄于我?这是我第一次在清醒的意识下被男子除去全身的衣物,赤裸着洁白如玉的身体,他呆呆地凝视着我的身体,脸上渐渐泛起羞涩的潮红。 他用最快的速度开始除掉自己的衣裳,很快,他也赤裸着身体与我面对面了。这亦是我第一次见到男子的身体,他身材修长,强健,生机勃勃,充满青春的男子气息,犹如古罗马雕塑一般完美无暇,我眼睁睁地凝视着,好奇心替代了羞涩。他反而被我看得更加不好意思了。他合上我的眼睛,低声说:“别乱看了。” 在这样寒冷的冰窖里,他到底想干什么? 他抱起我,小心地避开敏感的部位,将我抱坐起,背对着他,他说:“什么也不要想,也不要乱动,不然我们会一起死掉的。” 然后,他温暖的掌心贴在我的背部,不多久,我感觉一丝热量从他的掌心里向我传递过来。原来如此,如《神雕侠侣》里杨过与小龙女练习内功一般,他在为我驱逐体内的寒毒吧!我放心地闭上眼,默默接受他的热量,渐渐的,我感觉体内的血液重新开始哗啦啦运转,一丝丝热气在头顶上蒸腾起来…… 随着身体体温的提高,一丝莫名其妙的热气从腹部也升腾而起,逐渐侵蚀了我的全身,我忘记了寒冷,宛如置身在一处花团锦簇的别墅里,特别渴望拥抱。我的身体越暖和,四肢就越无力,越酥软,越渴望回头望一望冰冷如刀山温柔如海洋的承佑。 好在不多会,承佑终于停止发力,声音暗哑地问:“感觉好一些了吗?” 我猛然回头,像一只小猫一般钻进他的怀抱。 我们的肌肤贴在一起了,火热的,肌肤,犹如磁石遇到铁石,紧紧吸引着,无论理智想如何挣扎,也挣扎着分不开……他困难地进行微弱的抵抗,依然声音暗哑地说:“嫣然……千年寒毒解除以后,人会意乱情迷……你要坚持住……” 我摇摇头,不知何时,头发竟然披散下来,拂在他的身体上,他按捺不住,抚摸着我的秀发,终于低下头来,吻住了我已经变得火热的唇……他的舌头霸道地钻进我的唇腔,与我的舌头纠结在一起。刹那间我犹如来到了天堂。体温依然在一节一节升高,意识变得更为混乱,只感觉欲望像蛇一样从身体里钻出来,我像一朵关闭已久的花蕊,在这一刻突然绽放,渴望被强有力的王者摘取。 他终于紧紧地箍住了我的身体,不容我有喘息的机会,身体亦覆盖下来,慢慢将我压到地上。他是如此强健,身上的男子气息又是如此浓烈,我被这样的气息彻底征服了。我能感觉到他的体温也在不断攀升,他的欲望是否也像蛇一样向我扑过来呢?他的唇离开我的嘴唇,慢慢朝下移动,舌头逐渐侵蚀我的脖颈、胸口,肩骨,我开始呻吟,喃喃地问:“你爱我吗?你会爱我吗……” 他怔住,眼睛离我只有一尺远,我却感觉眼神是那么的遥远。良久,良久,他微微地叹息,紧闭着嘴唇,不多会,从他的嘴角边慢慢流出来一丝鲜血…… 我惊讶了,摸着那缕血,迭声问:“承佑,承佑你怎么啦?” 他困难地摇头,不说话,血却越流越多,我用两手去抚摸,强迫他张开嘴……我惊呆了,他,他竟然咬破了自己的舌头,那血就是从舌头处流出来的…… “你疯了吗?你为什么……”我愤怒地问他。他擦擦血低声说:“只有这样才能破解千年寒冰带来的淫毒,嫣然,我不能毁你的清白……” 原来我与他都中了淫毒,难怪我会如此渴望被男人拥抱。只是……“你是因为怕负责任吗?”我幽幽地问道。他说:“别傻了,我只是……不想在这里如此对待你……你是一个可以让人疼到心里去的女子,我不想委屈你……”他抱住我,替我梳理着长发,温柔地说:“乖,听话,我替你穿好衣服……” 忽然,头顶传来嘎嘎的声音,随即紧闭的冰窖被人从上面打开,明亮的光线直接探到地下,探射到我和承佑一丝不挂的身体上…… “嫣然,嫣然你还好吗?”纳兰容若的声音从上面传了下来,我们抬头,正好迎接上他探询的目光,然后他惊讶地睁圆了眼睛,张大了嘴巴,倒吸一口凉气…… “嫣然在这里吗?” 另一个声音也意想不到地从上面传了过来,然后我看到玄烨也趴在了冰窖口,朝里面望来…… 他本来焦躁的目光,在触到我和承佑的身体的刹那,顿时变得凝固、呆滞了,然后,他的脸部开始抽搐,扭曲,他慢慢地抽出那把随身带着的短刀,短刀闪着寒光,他竟然笑起来,诡异地笑起来,然后,他以一种意想不到的迅捷的速度,从高处朝下跳了下来…… “我要杀了你!”一种来自胸腔深处的恐怖的声音在冰窖里久久回荡。 我再也承受不住刺激,心脏一阵刺痛,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火辣辣的耳光落在了我的脸颊上,我愣住了,他却依然睁着血红的眼睛瞪视着我,那仇恨的火焰简直可以将人烤焦。我没有捂脸,任凭那里像被烈火一般烧烤得炙热,我只是呆呆地凝视着他,不相信面前的一切。 第八章 最美的花也是最蛊惑人心的毒品1 玄烨圆睁怒目,却已经昏昏睡去,容若在关键的时刻点了他的昏睡穴。然后他将我和文承佑都从冰窖里救了出来。 好容易从冰窖里爬出来,我们还来不及喘口气,刚回到地面上,却被眼前的景象所彻底惊呆了。 白日里尚完好的白马山庄此刻已经变成了一堆废墟,山庄、草原全都毁损了,就连上千匹马也消失得干干净净。而那个让花痴皇帝神魂颠倒的蛇蝎美人寒月霜也不见了踪影。 这一切也太诡异了吧,难道我和文承佑在冰窖里一晚,人间就已经好几年? 好在我们的“汗血宝马牌奔驰”被人扔弃在废墟里没有跑丢,将玄烨扔在马背上,我们找了处客栈先安下身来。 容若揪着文承佑的衣裳:“小子,你家有良田几亩,银两几何,宅子几处?父母尚在?你尚未娶妻吧,即使娶了也必须快点休掉,不可以委屈了我的妹妹……” 文承佑冷冷地推开他。 我连忙解释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容若皱眉:“即便如此,你终究在他面前暴露出了身体,这小子必须负责。” 我白了他一眼:“噢,你什么时候也变得如此庸俗了?你这么风流,在你面前暴露出身体的女子难道还少吗?难道你都要负责?那你夜夜当新郎都当不完啊。真是没道理,不就露了下身体嘛,有什么了不起的,难道你生下来的时候还穿着衣服?” 文承佑却打断我的话:“你放心吧,嫣然,我娶定了。” 我傻了,缩到角落里不停地“种蘑菇”,脑袋上冒出一个巨大的打着问号的灯泡。可是这俩男人却当我是空气,无视我的存在,容若说:“好,这可是你的说的,你要对你的话负责。”文承佑说:“放心,君子一言九鼎。” “其实她很好养活的,也就是餐餐鲍鱼燕窝,你也不要太有压力。”容若反而开始宽慰他了,大约觉得有人娶我实在是不容易的事。 承佑一愣:“这个……倒还没想那么多。” 容若喜滋滋地说:“虽然以她的姿色略微有点委屈你,但是必须是正房,否则我这做大哥的可不依。” 我跳起来:“什么正房侧室的,我的婚姻大事我自己做主,容若大哥你别多管闲事,都年纪一大把了,自己还单身呢先关心好自己就欧了。还有你,承佑,虽然你看了我的身体,可是我也看了你的……我们两不相欠,所以我也不需要你对我负责。” 承佑试探地摸了摸我的额头:“难道千年寒冰能冰得人意识混乱如此胡言乱语吗?” 容若颇为忧虑地说:“如果她傻了,你还是可以另外再娶一房妾室的……” 我:“……”唉,有时候所谓家人的关心也是一种精神的奴役。 我转移话题:“白马山庄怎么变成废墟了?庄主寒月霜呢?” 容若大哥向我说明了事情的全部经过。 原来,容若大哥迟迟没有回客栈也是在查找汗血宝马失踪的原因,他也推测到,盗马者应该是对马匹非常有经验之人,所以才能够令彪悍的汗血宝马不声不响乖巧地跟着跑。他很容易就打听到了这里有一处养马场叫白马山庄,还知道白马山庄的庄主刚刚带走了两个年轻的男女——可见人漂亮有时候也不是件好事情,至少不适合拐卖人口。 他一路跟踪而来,潜伏在屋顶上的时候,恰好看见了寒月霜正在以我和文承佑为人质威胁玄烨,令他跟她而去,挣扎间我和承佑已经掉到冰窖里去了,房间里就剩了玄烨和寒月霜。 容若摇头叹息:“如今真是世风日下啊,美艳动人的女庄主以美色诱惑黄公子,他都坐怀不乱,可是你呢……” 我分辩:“我跟承佑真的什么也没有发生,这一切都是阴险的庄主布的局。”其实我内心是明白的,真正坐怀不乱的是承佑,否则我美好的第一次,就得葬送在这个阴森森的地窖里了。没有我梦想的美酒加咖啡,没有开满玫瑰花的席梦思,没有钻戒,没有music.那可真是亏本生意。 容若继续说:“后来,我将黄公子给搭救出来,本来我是想将这个庄主给结果了的,黄公子替她求情,于是我只好把漂亮的庄主绑住,然后通过秘道找到了冰窖,冰窖因为是千年寒冰铸就,想了很多办法想搭救你们,谁知道将你们搭救上来,庄主已经跑了,庄园也被毁掉了,马匹也不知所踪。不过,我想,多情的庄主是不想黄公子出事的,这三匹汗血宝马她还是留给了我们。” 玄烨动了动,即将苏醒了,我将他们俩都推了出去,打算单独向玄烨解释。 为什么我这么在意他的想法呢?我也无法回答。 房间里安静下来,我静静坐在玄烨身边,替他赶着蚊子,又替他盖好被子。 一个冰冷的声音响起来:“你在我房间里做什么?” 玄烨醒了,正睁大眼睛怒视着我,目光里的火苗哗啦啦的燃烧着。我嫣然一笑:“别怕,你不是潘安,不是人人都像寒月霜庄主那样想来勾引你的。” 他恼怒地说:“季嫣然,我从来不知道你原来是如此轻薄的人,一个女孩子家家,成天将勾引两个字挂在嘴边上,我,我真是看错你了。咳咳……”激动之下他咳嗽起来。 我撇撇嘴:“我不过是说”勾引“两字,可是你呢,家里有那么多美貌的妻子,还将第一次见面的寒月霜搂在怀里,你是在用行动在勾引别人。” 他恼怒地说:“我是在套她的话,再说,我是男人,你是女人,你怎么可以这么不守本分……你,你走,我再也不要见到你,你已经失去了清白的身躯,你已经不再是我爱的季嫣然了,我恨你,我恨你。” 我白了他一眼:“男女应该平等嘛!再说,我也没有失去我清白的身躯,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他猛然跃起来:“你不要再说了,你这个淫妇,你,你怎么对得起我对你的那片心?你知道天底下有多少女子都等着我来爱,你知道我的那些妃子们眼巴巴地等待我的宠爱耗尽了她们的青春年华吗?可是,我的心里只有你,只有你,你却在我的面前对另一个男人投怀送抱,你给我滚,马上消失,永远不要再出现。” 我笑着说:“你说完没有,我可以说了吗……” “啪!” 火辣辣的耳光落在了我的脸颊上,我愣住了,他却依然睁着血红的眼睛瞪视着我,那仇恨的火焰简直可以将人烤焦。我没有捂脸,任凭那里像被烈火一般烧烤得炙热,我只是呆呆地凝视着他,不相信面前的一切。 是的,没什么好解释的了,他不相信我,他辱骂我是淫妇,他认为我在勾引别人,我不守本分,在他眼里,我已经彻底堕落成一个荡妇,已经失去了清白。他甚至在我们刚刚脱离危险的时刻,在我刚刚从千年寒冰铸就的冰窖里逃出来的时候,就在我的伤口上撒一把盐,给了我狠狠的一巴掌,叫嚣着让我滚…… 我仰起脸,不想在他面前淌下软弱的泪水,也不让他看清楚我眼神里的悲伤——为什么我会如此悲伤?仿佛像掉进一个深深的、深深的深渊,身体每一寸关节都摔裂摔断,又像被人拿着柳叶小刀,将一片一片的心割了下来…… 而人生,最大的悲哀并不是心碎,而是心碎以后,还要蹲下去,将那些碎片捡拾起来,再重新拼凑,每一处裂口,都在无声的哭泣…… “你休息吧!”我低低地留下这句话,就悄然走了出去。 承佑还在廊下等着我,他惊讶地看着我脸上的巴掌印,愤怒渐渐浮上眼底,他欲冲进去,我拉住了他,所有的委屈在此刻都终于找到了发泄的出口,我猛然扑进他的怀里,嚎啕大哭起来…… 只听哗啦一声,玄烨拉开门,大步追了出来,嘴里还嚷着:“嫣然,对不起……”他住口了,眸子紧紧凝结在我和承佑紧紧拥抱着的躯体上,慢慢地,眼里的雾气逐渐凝聚成了霜。 第八章 最美的花也是最蛊惑人心的毒品2 离云南越近,景色越优美。青翠的山,绿如蓝的溪水,眉目如画的俊俏少女,温柔多情的文人墨客。可是风景再好,我们因为是心事满腹都无心去细细欣赏。 承佑另外买了一匹健马,但是脚力无法与汗血宝马相比,而玄烨打马奔跑常常不顾及别人。一气之下,我让承佑和我同骑。 承佑坐在我身后,轻轻拥抱着我,在我耳边说:“嫣然,黄公子好像一直在吃醋。” 我看着骑马在前的玄烨,他已经有很久没有正眼瞧过我了,即使同桌吃饭,头也不抬,简直当我不存在。他哪有吃醋,在他心里,我此刻已经成了十恶不赦的荡妇,我不禁感觉有几分悲哀,不管我嘴上总说得我与他关系多么冷淡,内心里却总隐约觉得他是一个让自己可以亲近的人,甚至比纳兰容若更觉亲近,可是他却不容我任何辩白就将我彻底打入“冷宫”,他这样情绪无常,和世上其他负心的男子又有何两样? 我说:“承佑,你是不是很在意他的想法?其实,你完全可以忽略他,我跟他什么关系也没有。你要相信我。” 承佑淡淡地:“我文承佑喜欢什么,从来不会介意别人的想法。我喜欢一个人,首先就会相信她。你也不需要对我解释什么。今生今世,我是不会放开你的手了。” 路过一处悬崖,见到许多路人都纷纷仰头在看着悬崖上怒放着一束巨大的粉红色的花。我们停下脚步,目光也不由得被那束奇异而美艳的花所吸引。 那花儿就连见多识广的才子纳兰容若也不曾认识。我们向一位行人打听。那人捻着须说:“一看你们就是外乡客,此花是云南边陲之地所独有的花,名叫红婴莲,生长在绝壁之上,12年才开一次花,花状如婴儿粉红粉嫩的面,上面的茎叶分布宛如人的五官,最上乘的红婴莲就像一个启口轻笑的孩儿面,这花捣碎若让女人服用,可以在瞬间令丑女变美,黑肤变白,年老变年轻,此花通常是男子向女子表白的最佳信物,可惜啊,为了摘取此花,已经不知道有多少痴情的男子命丧悬崖了。” 不就是美容产品嘛,有这么大的功效吗?这天然美容产品再好,也不需要人付出生命去摘取。 我说:“走啦走啦,没什么好看的。” 玄烨和文承佑却都没有理睬我的催促,仍然在仰望着那朵盛开着的红婴莲。承佑说:“嫣然,世上最美的花朵应该送给世上最让人怜爱的女子,我去为你摘取红婴莲。你稍等片刻。” 我大吃一惊:“我不要,承佑,你别犯傻。”可是他已经跳下马,径直朝悬崖攀去了。 玄烨哼了一声,竟然也欲跳下马,容若连忙拦住了他,轻声说:“皇上,我来。” 容若走过我身边,横了我一眼:“你看你有多害人。我若掉下悬崖变成鬼了,晚上一定来吓唬你。”他施展轻功,紧追文承佑而去。 两人在几乎垂直的悬崖上攀爬起来,虽然他们的轻功都不错,可是爬起来也费了很大的力,有几次都差点摔下去,惊起呼声一片。 一行马车徐徐驶近,停了下来,马车上的帘布微微翻卷,露出两张女子的容颜。我吃了一惊,差点跌下马来。 那位年轻的女子,杏眼微微上挑,眼神透着几分诡异,芙蓉如面柳如眉,那绝世的姿容足可以倾倒无数男子,让人见过一面就无法忘却——所以我也不能忘记她,她就是差点要了我的命的夜妆姑娘。 可是,让我吃惊的差点掉下马来的人并不是她,而是她身边另一位女子。 那女子已然不算年轻了,虽然保养得很好,只是依然掩饰不住浓浓的倦意和岁月留下的风霜,大约三十多岁年纪,穿着粗布的出家人衣裳,不施粉黛,闭着双眼,手里捏着一串佛珠。即使是这样,一种绝世的芳华却自然而然放射出来,令周围一切显得卑微,包括美艳无比的夜妆,在她身边也犹如星星之对皎月。 夜妆兴奋地说:“干娘,是红婴莲呢!您看看,那是您最爱的花。” 被她唤为干娘的女子这才徐徐睁开眼,我又吃了一惊,如此美妙的双目,清澈,纯净,却又带着淡淡的哀愁,谁若与那眼神相遇都可以为之心碎。我虽是女子,都已被那绝世芳华所震慑,更何况是天下的男子。偷偷瞥一眼玄烨,见他竟然也目不转睛地凝视,内心不禁有着淡淡的醋意,哼,色魔,就连中年美妇也不放过。 那女子的目光缓缓上移,落在那盛开着的红婴莲上,轻轻叹息:“唉,越美艳的花越蛊惑人心,你看,又有两位少年在为他们的红颜知己摘取花朵,殊不知若因此而丢掉性命,他们的心上人却会因此而难过一生。”声音婉转低柔,带着说不尽的娇媚,用现代话说,是很有“女人味”,“很正点”。 夜妆却不屑地撇嘴:“为爱而死是他们的荣幸,干娘我知道你不在乎,这世上为你寻死觅活的男子多了去了,可是我就希望天下能有男子能为我而慷慨赴死,这才不辜负我的如花年华。” 女子摇摇头:“夜妆,你是不会懂的,世上的情爱都是过眼云烟,所谓繁华如梦,我们的人生不过是一场梦境,喧嚣之后留下的只是清冷……阿弥陀佛……走罢!” 夜妆嚷着:“干娘,您就让您的宝贝干女儿看看热闹嘛,看看那两个不要命的少年谁能摘到花。”说完,她就挑开帘子,跳下马车,直奔了出来。恰好站在我身边。我们打了一个照面,她怔住了,眼里满是疑惑。虽然我以前与她见面时是女扮男装并且做了简单的易容,可是她大约还是发现了我很面熟。为了怕她看出端倪,我只得低下头,装成见不了世面的村姑一般默默退过一旁。好在众人的喧哗声此刻此起彼伏,将她的视线吸引走了。 在众人的欢呼声中,纳兰容若和文承佑都已攀登上悬崖之巅,面对那仅有的一束红婴莲,他们彼此不肯相让,都想第一个摘取。在所有人地注视下,两人只好用武力来解决这个难题。最后,那朵可怜的娇嫩的红婴莲,在两人的打斗中分解为两瓣,两人一手执一半徐徐跃下悬崖。 夜妆迎了上去,嫣然一笑,那笑容可谓风情万种:“两位公子,小女子愿意出千两黄金购买这朵红婴莲。” 纳兰容若还有些绅士风度,礼貌地婉拒:“对不住,不卖。” 文承佑则干脆目不斜视地淡然走过,将花送到我的手里。纳兰容若将花送至玄烨手里,他看着我已经接过文承佑手里的花,嘴角抽搐几下,将花重新抛给纳兰容若:“纳兰容若,此花既然是你所摘,当然归你所得。” 夜妆一听“纳兰容若”四字,顿然一怔:“公子是满清第一才子纳兰容若吗?” 我想起来,夜妆可是纳兰容若的粉丝,果然,当容若点头承认时,夜妆再也不顾及姑娘家的矜持,欣喜地说:“公子,你的词夜妆都已谱成曲了,若公子有时间,夜妆愿意唱给公子听。” 容若被女子追求的事情遇得多了,面对夜妆的疯狂倒也不以为意,只客气地说:“若有时间一定洗耳恭听,只是现在我们还在赶路中,若有缘一定会再见。”他向我走来,把花交到我的手心里,一语双关地说:“都是为了你连命都不要去摘的,都把最美的花献给了你,你细细掂量好好选择吧!”又低声细细地问:“此人难道就是夜妆,在京城相助吴应熊跑掉的那位青楼歌妓?” 哗!所有的视线此刻都凝聚在我的身上,我想躲藏也来不及了,嫉妒的,羡慕的,疑惑的,纳闷的,应有尽有。想想看,两大美少年不要命攀上悬崖摘取红婴莲,竟然是为了讨同一位女子的欢心,这个世界上,还有谁比我更“幸福”呢?我也低声回答:“正是她。她可是你的粉丝,你看她现在已经恨不得要把我给吃掉了。” 果然,夜妆的眼里放射出嫉妒如火一般光芒,想那时她在京城是多么风光,有多少风流浪子为了博得她的一笑不惜倾家荡产,可是,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云南,却被一个小小的女子打败,尤其是她所思慕的纳兰容若竟然连正眼都不看她一眼,唉,真是失败得可以啊! 我内心其实有些小小的得意,夜妆啊夜妆,那时候你有多得意,我的小命都差点丢在你的手里,今日不声不响就让你碰个软钉子。我得意地从纳兰容若的手里接过花,故意用很响亮的声音说:“这花看上去也很普通嘛,居然值一千两金子。” 夜妆的眼睛几乎要喷出火来了,她走到我面前,用鄙夷的眼神扫了我一眼:“哼,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我反唇相讥:“可惜啊,有人连牛粪都不值。” “你……”夜妆恨恨地说,“你一个黄毛丫头,你知道我是谁吗?竟然敢得罪本小姐,你是不想活了吧?” 我也哼了一声:“瞧你那样也不像名门闺秀,谁知道是不是风尘女子……” 我们斗嘴斗得激烈,身边的纳兰容若和文承佑碍于颜面不好劝架,只能眼睁睁看着我们毫不斯文地在路边大骂,一副束手无策的样子。 “夜妆,住嘴,快向这位姑娘赔不是。”马车帘布一掀,那绝色美妇缓步走下马车,轻声斥责夜妆。 周围顿时鸦雀无声,所有人的视线都从我、夜妆以及那朵红婴莲上移开,情不自禁地聚集在这位穿着粗布衣裳不施粉黛且年华已然渐逝的美妇身上。所有人都被她身上那种天然的脱尘气势所震慑。 刁蛮任性的夜妆不敢违逆干娘,只得嘟着嘴说:“是。”她眼一抬,满不在乎地说:“得罪了,请谅。”说完就转身走上了马车。 美妇歉意地一笑:“姑娘,我这女儿被我宠溺坏了,若有得罪之处请姑娘多多包涵,大人不计小人过。”说完她竟然向我施了一礼。 本小姐历来吃软不吃硬,这位美妇如此谦和,又是长辈,倒让我有些不好意思了。看看手里的红婴莲,我没有多想,走上去递给她一瓣:“此花我留一半,送给您一半。” 她略微一怔,含笑凝视着我的眼神,没有拒绝轻轻接过,举手投足间也流露出一种特别的高贵:“姑娘馈赠如此珍贵的礼物,圆杏不敢拒绝。”她回头说,“夜妆,将我那件裘衣取来。” 圆杏或许是她的出家法号吧! 夜妆手里捧出一件白裘背心,圆杏说:“将此裘赠给这位慷慨的姑娘。云南之地夜间苦寒,姑娘可以用来御寒。” 夜妆说:“干娘,您身子不好,这可是您唯一一件裘衣了……” 圆杏接过裘衣,说:“你就别多嘴了。姑娘——”她将裘衣赠给我:“请姑娘不要嫌弃。”我也学她那样不客套,直接接过。她的目光里流露出赞许和宽容,向我微微点头示意,缓步回到了马车上。 我们目送着马车轱辘轱辘远去,起风了,马车在风里跑得飞快,很快就消失在了风尘里。容若摸了摸那件裘衣,说:“嫣然,你可真是好命,一朵红婴莲换来一件价值连城的白老虎皮裘。” 难道这件裘衣真是白老虎皮做的么?那可真是裘皮大衣了,这换了在现代,可得要兑换多少rmb啊!我摸着裘衣,裘毛洁白如玉,柔软如云,披在身上果然十分暖和。 “她究竟是谁呢?长得可真美啊!”我啧啧赞叹,做女人做成这样多不容易,就像张曼玉,即使年华已经老去,但是只要有她出席的场合,就立刻艳压群芳,不论多么年轻娇嫩的女孩出现在她身边,都立马被比了下去。这才是真正的美女啊!经受得起岁月的考验,举手投足都仿佛不沾染俗世的尘埃。 就连见惯了美女的容若也频频点头同意我的话:“这样的女人,足可以颠覆一个王国。” 一直沉默不语的玄烨抬起头来,眼神悠然:“她的确颠覆了一个王国。令吴三桂冲冠一怒弃明朝于不顾而为大清打开山海关门的女子。她就是陈圆圆。” 他心碎的眼神让我意乱神迷,难道我和他之间真的有很多很多的过去吗?可为什么我依然是一点印象都没有?我曾那么那么地爱他疼他怜惜他吗?可是面前这人还是一个小屁孩嘛,比我还小两岁,智商虽然让人高山仰止情商却低得惨不忍睹,既没有纳兰容若的风流倜傥,又没有文承佑的成熟冷峻,即使他富有四海,可是所谓“小偷爱财,取之有道”,国家是他的,财宝是他的,可是女人也统统都是他的。这样的男人,咦喂,想起来就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