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雨落》 第一章 什么时候开始落雨的,或许从梅子尚未黄熟时就开始了?沈芸不记得了,也许很久,也许不久,只知此时,它依然连绵无休地下着,窗玻璃被雨滴敲打涤荡,一会儿清晰,一会儿又模糊一片,窗外风雨声汇融在一起,如凄婉的琵琶演奏,丝丝入耳,徘徊不散的忧戚。凄迷的梅雨,仿佛是谁许久郁积的心事,眼泪汪汪,终化为雨水释放,霏霏落在楼台亭阁,落在法桐飘摇的街道,落在更远更深的记忆里,雾般扑朔迷离。 沈芸对镜理妆,椭圆的梳妆镜中,是一张单薄憔悴的脸,双眸深陷,淡去了往日的光泽,唇微青,颊也苍白,沈芸不由轻轻叹了口气,这是自己吗,那个曾经娟秀的沈芸哪去了,岁月真是残酷,它的翻云覆雨手,所拂之处,褪却桃红,将无可挽救的沧桑呈现出来,不由分说地给了青春一个无奈的注脚。抿抿唇,她找出那枚玫色口红,抹了上去,看了半天,又以纸巾轻轻拭去,这才微舒了一口气,她不喜欢浓妆艳抹,还是清爽自然些。快三十岁的她,唯一引以为傲的是身材,一米七的她依然绰约,因了消瘦,纤细的腰身更加不盈一握,玲珑有致。翻来覆去,她试了好几件衣服,都不甚满意,最后,有点颓丧地翻出那件她所钟爱的米黄束腰衫,再套上那条已洗得泛白的牛仔中裤,搭配那双黄蓝相间的宽带凉鞋,将长发束起,看去也多了点风情,穿衣镜里,远远地,影影绰绰着一个忧郁年轻的女子,忧郁似滴,就象此刻窗外忧伤的梅雨。 看了看钟,九点差一刻,她拎起背包,打着伞,趟进了汪洋雨雾里。 今年的雨不似往年,往年梅雨如丝,若有若无飘在江南古城,少有今年这样倾盆的。梅雨肆虐,漫天飘洒,雨声不绝于耳,冲刷着街道楼群,似乎固执地要将它们还原本来的洁净,却不知只是一时的假象,风吹斜雨,凉意渐袭肌肤,衣着单薄的沈芸一阵瑟缩。 沈芸今天是去面试的,好不容易托林岩找了份工作,林岩是沈芸同学林欣的姐姐,在二中教语文,人很随意热情,沈芸便和林欣一样喊她岩姐。那天,在路上偶遇,沈芸提起工作的事,没几日,林岩打来电话,说事情有着落了,该工作悠闲,每日给女主人朗读书报即可,她家保姆另有人做,让她去了不必拘束,随后约了面试的日期。 女主人是盲人,可惜了。电话里,林岩遗憾地说。 “不过,工资一月一千呢,打着灯笼也未必找到这样的好差事!” 是哦,这样的工作已经很难得了,沈芸为之所动,自年初从化工厂下岗后,风雨飘摇,没了工作,日子变得拮据,那点寒碜的失业救济金,很快花了一大半,曾是厂里化验员的她,不是那么容易找份工作的。嗷嗷待哺的女儿,每月需要大量的奶粉米粉,那个该死的唐辉,除了留给她们这套老房子,离婚后,就再没来看过她们母女俩,听说上月又结婚了,找了一个小他几岁的女孩,当然了,以他唐辉唐璜一样的外表,那样的巧舌如簧—— 想起唐辉,沈芸心里中药般苦涩,和他的婚姻仓促而莽撞,一个月儿在云间穿梭的晚上,她和他稀里糊涂地拥在一起,唇和唇的胶合,藤蔓般彼此缠绕的身体,蛊惑的月夜,英俊的他,唇齿之间的蜜语,信誓旦旦的情话,迷失了沈芸,她把自己毫无保留地给了他,满天的繁星下,羞涩的她,觉得自己也成了一颗美丽的星,轻飘飘闪烁在夜空。 “我会对你好的,芸,我发誓!”花前月下,他曾那样对月发誓,双膝跪地,眸里是灼热的情焰,沈芸犹记,那刻的情景如在眼前一般清晰,然而,清晰的记忆,只会给她带来酸涩的悔痛,往事已不堪回首。 昨天,她把女儿送到母亲家,女儿一双清澈的大眼睛可爱地眨巴着,不明了沈芸眼里的依依不舍什么意思,只顾着把玩玩具,可就在沈芸转身而去时,她却突然哇哇大哭起来,门外,耳闻女儿嘤嘤音渐轻,沈芸也不由潸然泪下,但是,总不能呆在家中虚度年华,她还年轻,只有二十七岁,她必须振作起来。 工作有了着落,她的心暂时安定了点,可是,眼前的雨,依旧越下越大,永远都不会停止似的。无际的雨雾中,看不清远方,视线所及只有几米之远,远方一片白茫茫。沈芸的脚下,一路溅起稍纵即逝的水花,顽皮地和她捉起迷藏。斜雨趁机钻入伞内,偷偷侵袭着沈芸裸露的脚踝。 还好,阳光别墅就在附近不远,穿过那个小巧的街心公园,阳光别墅在远处高贵伫立,白色仿欧,风格不一的的建筑,被一个个小花园围住,一些婷婷玉立的花草婀娜着探出铁栅栏外,打量着外面的世界有什么不同,刷成草绿色的铁栅栏,赏心悦目地维持着它们的秩序。 “阳光别墅17#.”沈芸掏出已经半湿的纸条,又仔细看了看。 17#别墅,在别墅区的尽头,二楼阳台上爬满了绿色藤曼植物,密匝交错的枝叶不屈不挠地向上攀缘,亲密纠缠着,在雨中翩跹乱舞,旁若无人地低语嬉笑。 朱红的铁门两侧,树木葱茏。沈芸摁了门铃。 “来了!”一个清脆的声音传来。 门开了,出来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白皙的圆脸上一圈密密麻麻的小雀斑,簇拥着挤作一团,显得滑稽可笑,但是她白皙的肤色和会说话的细长眼睛,掩饰了这个小缺陷。她腰间系着一条碎花围裙,笑意嫣然地看着沈芸。 “你好,你就是沈姐吧?” “你好,是我。”沈芸点点头。 “哦,请进,夏姨在里面呢!”见沈芸一楞,她拢拢额前的刘海,莞尔笑了,“我是她家的保姆,叫我小青就是!”说完在前面引路,进了院内。 几条鹅卵石铺砌的小径,在院里蜿蜒伸展,小径周围是精致的花坪,野玫瑰玫红的小花苞,因雨水的滋润,更加娇艳,在攒着劲儿绽放。此外还有芍药紫罗兰等姹紫嫣红的花,招展着娇羞的花朵,如一群彩衣少女在雨中翩舞。芭蕉的宽大叶子盛满了雨水,雨打芭蕉,翠绿的蕉叶细细如吟。 进了客厅,沈芸在心中微叹,湖蓝的真皮沙发,白色亮晶辉煌的吊灯,收藏满架的古董瓷器,炫耀着主人的华贵雍容。几上随意一把枯艳的干玫瑰瓶插,渲染了一点清雅的田园气息。 小青带沈芸上楼,木式结构的楼梯隐约作响,壁廊上悬挂了几幅剪纸,吉祥的民俗图样,古朴典雅。来到楼上,一间宽敞的房间内,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女人,在藤椅上闭目小憩,南窗没有关,雨丝顺着被风吹开一角的窗帘飘进来,吹打着木百叶窗噼啪作响,把丝丝凉意也捎带了进来。 “阿姨,沈芸来了!”小青趴在她耳边轻声说。 那女人缓缓抬起头来,她皮肤保养得极好,匀净白皙,只有浅浅的不易察觉的几道皱纹。朱红的高领衫,使她看去雍容沉静,虽然眼睛由于全盲而空洞无神,却依然可以看出年轻时靓丽的影子。奇怪,这样熟悉!沈芸看着她的脸,心中一阵疑惑,难道是她,不可能,但是—— “夏——姨?”沈芸犹疑了片刻,终于喊出声来。 第二章 被沈芸喊作夏姨的女人,离开藤椅,惊奇且兴奋地,起身向沈芸这儿摸索走来。 “你是?难道你真是芸儿,会这样巧!我还以为只是重名重姓呢!” “是我,”既而,沈芸又惶惑地问“你不是早远走南洋了,原来一直在这?” “我刚从新加坡回来,半月前。” “你的眼睛?” “哦,去年,我出了车祸,侥幸保全了性命,可是眼睛却……” 曾经的夏茵兰是温婉美丽的,在沈芸的记忆中,如沈家后园里一簇簇幽幽开放的兰花一样清幽。现在的她丰腴适中,肌质润泽,依然话音婉转,只是那双曾熠熠生辉的美目,如今瞢蒙无光,让人不由慨叹世事的纷繁舛错。今天的不期而遇,是沈芸做梦也没想到的,夏茵兰也是。彼此相认后,气氛却沉默了,窗外的雨乱了节奏地敲打着南窗,雨声凌乱碎杂。夏茵兰令一旁低眉顺眼的小青下楼沏茶去,然后走到窗边,听了会儿雨,背对着沈芸轻轻问道。 “你爸爸……?” 她小心翼翼的语气,欲说还休,仿佛那是一个不愿触及却又魂牵梦绕的伤疤。 “已经去世了,十年前。”沈芸尽量与己无关般冷淡。 “哦——” 夏茵兰一阵微微的踉跄,虽然竭力不动声色,全身肌肉却在急剧痉挛抽搐着,看得出,她很伤心。她呆在那儿,窗外的雨声喧嚣入耳,漫天飘洒的梅雨,就象她前世注定的孽缘,自滋生后就不曾休止过。二十年前,她爱过他——沈芸的父亲,那时,她是沈家的小保姆,沈芸的父亲在古城大学教书,他大她十岁。 多年后,她重归故里,他却栖身于黄土,这既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事隔多年,她仍清晰记得沈可轩俊朗的脸,温文儒雅的笑容,她怯怯仰视着他,初见片刻,就如沐春风,电光火石般击中了懵懂的她。可是,他是有妇之夫,而且,沈芸的母亲赵蕙雅,那样高贵沉静,虽然傲慢矜持,待她却并不苛刻。她那年十八岁,和现在的保姆小青一般大。沈可轩教她识字,借她书看,她自是满心欢喜的,两人一起吟诗诵词,越来越亲密,终于超越了最后的界限,她是喜悦并慌乱着接受他的,虽然明明知道不可以。后来纸包不住火,被议论指责,但她从未后悔过,除却对沈芸母亲的那份愧疚,那份为人所不齿的爱,在她的心里是无比圣洁的,不染一丝尘垢。 沈芸对当时的情形,略微知情,在她的记忆里,夏茵兰是个温和的大姐姐,柔和的笑容,俏丽窈窕的身影,是个亲切的玩伴,经常在父母面前,为她的调皮开脱。可是,后来父母争吵升级时,她却成了母亲谩骂诅咒的对象,沈芸曾经为此苦恼过,一边是她美丽的母亲,一边是她温柔的保姆,为什么会这样对立不容,她不知该站在哪边。 她至今犹记,在夏茵兰离开她家之后,父亲突然萎靡颓废,一双炯炯的眼睛,黯然无光,他时常坐在夏夜的后院里,一言不发,满园兰花和栀子花馥郁开放,寥落的星在他头顶的榆树上方漂浮,夏虫在他耳边嗡嗡地飞去飞来,但他似乎对周遭一切不再感兴趣,就那样默默久坐在藤椅上,与世无争,沉迷孱弱,令在窗口偷看的沈芸迷惑不解。夏茵兰的离开,仿佛也一并带走了他的灵魂,留下的只是一具借了肉身的躯壳。那比喻,一度让幼小的沈芸不寒而粟。 “他在哪个墓园?” “天堂墓园西首。”沈芸看着泪湿手帕的夏茵兰,突然觉得她很苍老可怜,皱纹一道道无情显露出来,憔悴不堪。 “你妈妈还好吗?”良久,夏茵兰低哑着嗓音问。 “还那样。” “哦,那你呢?”夏茵兰握住沈芸的手,轻轻来回摩挲着,这样一个亲昵的动作,如旧时一样亲切,沈芸一瞬间仿佛时光流转,心里软了软,但夏茵兰手心里不同以往的凉意,让沈芸立刻警觉抽回。是呵,一切物是人非,如今的她们,竟然戏剧般互换了角色,沈芸在心中自嘲着。 “那你呢?” “还可以。” “骗我,还可以,怎么跑来这找工作?有什么需要阿姨帮助的?” “我很好。” “小芸,你一定恨过我吧,因为我,你父母之间有了隔阂。” 是的,沈芸在心中应着,就是你!毫无疑问,家中的变故,夏茵兰是脱离不了干系的,她和父亲的情事,破坏了沈芸对于幸福家庭的美好想象,因为她,家中由宁和祥静走向敌意纷争。可是她知道,事已多年,父亲已故,她也历阅情感,明了其中的欲剪还乱,重提那些陈年旧事似乎已没多大意思了。 “我对你母亲是有愧疚的,还有你。” 时针渐指向十一,红木落地钟摆开始极有节律地叮当摆动,也摇摆着夏茵兰的愧意。 “沈姐,请喝茶!”不知何时,小青端了茶具上来,清冽的茶香自杯口边缘向杯外飘溢,抵达心里,熟悉的绿茶清香和诸番记忆混杂在一起,揉痛沈芸的心。 “不了,我告辞了。” “留下吃午饭吧!”夏茵兰重又握起沈芸的手,她的依依之意,让沈芸一阵反感,她使劲红了脸挣脱出来。 “好吧,不勉强你了。明天来吗?” “让我想想。” 沈芸告辞,头重脚轻地下了楼梯,出到园子里,她打开伞,终于长舒了一口气,潦草敷衍着小青的热情道别,她的心中一团乱麻,今天的事很突然,措手不及,明天该来么,沈芸也不知道,是的,她真的需要好好想想。 虽然雨还在缜密地下着,园里的花朵却变幻了样子,它们诡异地眨着眼,在雨中莫名其妙地窃窃私语着,好似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事。 走到铁栅栏外,沈芸转身向二楼房间看去,却见夏茵兰临窗的模糊身影,在雨雾中那样遥远。 第三章 走在雨中,思忖着刚才发生在阳光别墅的一幕,沈芸心中五味杂糅,今天的事太不可思议了,她要见的怎么会是她,怎么会是沈家曾经的保姆——夏茵兰,她做梦也想不到竟会是她,二十年光阴如梭,屈指算来,竟也就是一眨眼的功夫,岁月无情,沧海桑田之后,一切已尽换了容颜,她们的命运彻底颠覆改变,从奴隶到将军,从富贵到贫穷,真真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戏剧般让人匪夷所思。沈芸的家境,本来中产,自父亲辞世后就日渐窘迫,家中积蓄也因为母亲的心脏病而花得殆尽,平日里,母亲只靠她那点微薄的退休金度日,如今柴米油盐,什么不涨价,所以也帮不了沈芸多少忙,沈芸一下子从养尊处优的大小姐,沦为一名底层失业者,世态炎凉,百般感喟,今番竟然要去夏茵兰家中谋生,除了羞赧,还有对命运的愤懑,沈芸的嘴角泛起一丝苦笑,命运,除了顺从,还能拿它怎样?而夏茵兰如今身居豪宅,不知她在新加坡的这些年是怎样的?她当初迫不得已远走南洋,而今衣锦还乡,沈芸有些好奇,她揣度着夏茵兰的过去,却百思不得其解。一路走着,一路想着,思绪芜杂纷乱,步子也漫不经心起来。但梅雨仍然继续着它的节奏,叮当打在伞上,细碎的雨滴声,更添人烦乱。地面上早已积水成河,风雨弥漫,沈芸深一脚浅一脚地趟着水,好象小时叠过的纸船一样,被风吹荡回旋着,不知归向,一片苍茫茫的雨雾,依旧没有边际似的弥漫。 明天要不要去夏茵兰家?去或不去,都让沈芸烦恼。 她不想去,去了就等于把零落的记忆碎片重新串起,一粒一粒碎片难以复原,惟有苦楚。若父亲和夏茵兰的事不曾发生过,此番相见一定热泪盈眶,不会这么尴尬,可假设毕竟只是假设,一场风波,波及的或许不只是当事者,还有周边的人,例如沈芸。所以,沈芸对夏茵兰,更多的是厌恶,她憎恨夏茵兰破坏了她的家庭幸福,她不想原谅她,可是,为了生计,为了小唐米,也不是非要拒绝,看得出,而今,夏茵兰满怀愧意,而且她双目失明,让人心生恻隐。唉!或者将这一切告诉母亲,让她帮自己定夺一下,但这似乎不是一个好主意,医生叮嘱过,患有心脏病的母亲,不宜过多激动,想到此,沈芸摇头,夏茵兰的名字,在母亲是讳莫如深的。如果唐辉还在身边就好了,他至少可以帮着拿个主意,她都有点懊悔当初的卤莽决定了,因为唐辉的一次出轨,为了挽救自己的尊严,她愤而离婚。离婚之始,她确曾获得解脱,但其后的凄身一人,凡事无人可诉说,却也是件很糟糕的事情,这就象沈芸经常做过的一个噩梦,梦境里,她无依无靠,被扔在一个荒凉无人的地方,触手皆是冰冷湿滑的墙壁,壁虎一样粘滑,令她窒息,窗外,一个模糊的人影在晃,她却总是出不去,就象铁面人困守在圣马格丽特岛上一样,插翅难飞,世界末日一样孤绝。 快了,再穿越一条马路,就要到家了,沈芸终于长舒了一口气,她好想立刻躺到那张松软的棕绷床上,松弛一下疲惫的身心!谁料,走到马路拐角,前面突然急驶来一辆兰色出租车,不偏不倚地,正向着她的方向直冲过来。不好!沈芸忙躲闪,可是太迟了—— “砰!”随着一声沉闷的撞击声响,她重重地撞到那辆出租车上,既而在雨雾中飞了起来,象折了翅膀的蝴蝶,飘落到积水的地面上,那把天堂花伞被掷到几米外的泥坑里,溅满了污泥。 她失去了知觉。 当她再次醒转来时,已是黄昏,窗外的雨还在落着,只是稍小了点,一滴一滴,琐碎敲打着沈芸的耳廓,全身酸疼的她努力睁开眼,昏黄的灯光下,四面空白的墙壁影影绰绰,一室的来苏水味儿,一瓶冰凉的药液点滴由长长的细管注入她的身体,知道这是在医院里,她苍白的唇试着动了动,见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正急切专注地盯着她。 “是不要水?我马上去拿!” 一会儿,他回来了,手中一瓶矿泉水,还细心地带回了吸管。 “你总算醒来了!”看着沈芸缓慢吸下水去,他露出欣喜的神色,黝黑的方脸上浮现出窘促的笑容,不大的眼睛滑稽地眯作一团,和眼角簇积的皱纹连在一起。他的牙齿,在黝黑肤色的衬托下洁白光亮,是唯一出彩的地方,这样普通的一张脸,和英俊远不搭界,甚至有点丑陋,他的年纪看去大沈芸许多,一副饱经沧桑的样子。 “我——?”沈芸挣扎着想坐起来,却被他一把拦住了。 “你现在最重要的是休息,知道吗,幸亏伤得不重,老天保佑!”他收敛了笑意,随即沮丧地说,“我可是倒霉,一天的生意打了水漂不说,还要负责你的医药费,还好,车无大碍,只是蹭了一大片漆去。” “是我……”沈芸嗫嚅着说,本来想好的刻薄话,被他沮丧的神情打断,早飞到爪哇国去了,对自己给这陌生男子带来的麻烦,她竟然有点歉意。 “哦,不是这意思,你别误会,我那时刚送乘客回来,雨太大,车速太快,一时没刹住车。” 沈芸移动了一下身体,紧裹着纱布的额头和腿部针扎似的疼,雨还没停,啁哳零碎的雨声衬得病房内静悄悄的,可以听到他们彼此的呼吸。 终于输完液,护士小姐来病房撤了吊瓶,叮嘱沈芸尽量不要乱动。 “她以为你是小孩子呢!”护士走后,他逗笑了一句,忽然又想起了什么“这该死的雨,没完没了!你家电话多少?我通知他们。” 沈芸无动于衷地听着窗外的雨声,没有言语。 “你一个人?和我一样?哦,我得走了,明天再来!有事按铃找护士或是打电话给我,喏,这是我的手机号。”似乎是猜出了沈芸的落寞孤单,他讪笑之后,没有再询问下去,递给沈芸一张名片后,他转身走了。 沈芸不置可否,心中苦涩无法诉说。他宽阔背影带来的一点温暖,随着关上的门,抽离了沈芸的视线,冷清清的病房内,昏黄的灯光和她一样,欲说还休着孤单,沈芸一阵心如蚁爬。 名片上,是一个陌生的名字——钟凯。他的一切,对于沈芸来说,同样陌生。 手机在她身侧的手提包里隐约闪亮,沈芸摸索着费了好大劲儿才拿出,见几个未接来电都是母亲家的,糟糕!不会是女儿小唐米有什么事情吧? 强忍着右臂的阵阵酸疼,她急切地拨通了母亲家的电话。 第四章 “什么事,妈?”沈芸紧张地问,喉头有些干涩。 “小唐米发烧——四十度,”电话里传来母亲气喘吁吁的声音,“你在哪?” “我——”一听小唐米发烧,沈芸心里很着急,她没有马上解释,忙支吾着搪塞过去,“那赶快送医院呀!” “好了,现在退烧了,刚睡着。隔壁徐阿婆以前不是护士嘛,是她来打的针,嗳,刚才可急坏我了,现在头上还直冒冷汗呢!你在哪里?电话一直打不通!” “我在林欣家,她丈夫出差,我来陪她。”沈芸随口撒了个谎,听见小唐米退了烧,刚才跳到嗓子眼的心,方才逐渐恢复平稳下来。幸好,小唐米没事,唔,没事就好,她终于松了口气,可别祸不单行呀,就她这副脆弱的肩膀,可没有勇气再承受任何意外。 “妈,按时给她吃药,有事给我打电话。我可能三两天回不去,在忙着找工作呢!” “好,你忙吧,挂了。” “妈再见!” 窗外,时断时续的雨滴,衬得这夜分外寂寥,从没这么漫长过,雨添愁绪,凉意渐浓,沈芸胳臂上起了一层鸡皮,不由打了个寒噤,咳,今天被撞入院,幸好没被妈察觉,不然,她又要担心了。回味着孤单,咀嚼着苦涩,她再也睡不着了,索性睁大眼睛,看着病房上方简陋糙白的天花板,被走廊灯影渲染成一片片暗黄的光晕,影影绰绰的。沈芸一动不动躺在那儿,回想今天的遭际真是如梦一般,不期想,隔壁病床传来一阵断续的呻吟声,那个妇人今天刚做的手术,在不断地喊疼,和零乱雨声混杂在一起,有点森然可怖。不知多久之后,睡意渐朦胧起来,她终于昏沉着睡去,恍惚中,她又做起那个熟捻已久的梦,还是一样地出不去,任她拼命捶窗,窗外的人影却始终熟视无睹,在不远处晃悠着。 耳边,象是有个人在低低唤她—— “醒醒,是我!” 她努力睁开惺忪的睡眼,见是钟凯,有点失望于不是梦境,便挤出一丝勉强的笑容。原来已经天明,梅雨仍旧下着,天空白蒙蒙的,晨曦和傍晚竟然没有什么两样。 “早!” “怕你饿着,我早起煮了粥,喏,这是桂花莲子粥,还温热呢,快喝吧!”说完,就要去扶沈芸,沈芸矜持着推让,自己忍疼坐了起来。 他的细心,和唐辉相比简直天壤之别,别看此人其貌不扬,倒还蛮细腻的。肚子在叫,说真的,她还真饿了,咕噜咕噜喝完粥,肚里充实了点,脸上也较昨天有了点血色,可伤口却仍是隐隐约约地酸疼。 收拾好饭盒,钟凯没有稍作停留,便匆匆走了。昨天竟没留意到,他宽阔的肩膀,挺直的背,黝黑的皮肤,沧桑的皱纹,不笑时,还真有点象《追捕》中的高仓健,苍劲伟岸,聆听着他远去的脚步声,沈芸这样想着,不觉对他多了点好奇。 时光如水,有钟凯无微不至照顾着,伤口痊愈得似乎很快。一周后,沈芸拆线出院,钟凯开车来接她,询问她家地址,沈芸想了想,告诉他母亲家的去处。 梅雨,于早晨时就已停了,雨后的阳光带着湿润和潮热,洒落在每一条大街小巷,一绺绺温热的阳光,偷偷地漫进车窗来,刺痛了沈芸的眼睛,多日不见阳光了,今日乍见,竟有点不适应,她挪了挪位置,坐到阳光射不到的那一侧,心情方舒爽起来。空中飘溢着初绽的栀子花馥郁而清雅的香气,法桐叶子青亮婆娑,一辆辆锃亮泛光的轿车急驶而过。人行道上,间或有情侣勾肩搭背地走过,女孩仰脸看着男孩,亲昵地说笑着什么。 身穿蓝白t恤衫的钟凯手握方向盘,吹着口哨,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对了,我竟然忘了问你,呵呵,你的名字?” “哦,沈芸。” “喔,一片云!我记住了,就是这条巷吗?”钟凯侧过脸来,阳光射在他半边脸上,多了些神采,他别有意味地笑了笑,对沈芸的名字似乎很感兴趣。说着,车子已经开到了那条巷口。 “以后用车打电话就是,别客气!”说着,又要了沈芸的手机号。 “好的。再见!”沈芸下车。 “再见!后会有期!”钟凯笑着挥了挥手,将车倒转后开走了,车后,扬起漫天的尘土,迷了沈芸的眼睛,她沮丧地揉了揉眼,原来,连日来的梅雨,将高处的沙土和碎屑杂物都冲到这片低洼地来,比雨前更凌乱不堪。 母亲家在巷的尽头,大门开着,门前一棵高大的樟树,枝叶幢幢,一树黄绿色的小花点缀其中。还是那所旧宅,那幢二层旧楼,住这儿已经多年了,一切没有多少变化,所不同的只是光线,以前抬头即可见一片晴朗的蓝天,前几年,旧房改造,宅子前面林立了高楼,遮挡了一大部分光线,即使晴天,阳光奢侈照到院里来,也只是丝丝缕缕的,夏天倒是难得的阴凉,由于终年稀少阳光,院落里长满了绿褐色的苔藓,一片一片的,侵占着领地,满地都是,腥凉的味道充斥蔓延,这是老宅特有的味道。可是,母亲喜欢,院里种满了花草,它们争先恐后地伸长枝蔓,将最美丽的花朵露出脸来,一院花香,都是些叫不出名字的小花,在透明绿叶的衬托下,花儿更显娇嫩。墙角那儿还有一畦豌豆,豌豆开花,游移着爬满支架。 眼前一片绿色,煞是清凉。覆满楼壁的爬山虎青翠欲滴,纵横纠缠着,从一楼攀缘到二楼,茂密遮挡住大半个窗户,看去凉森森的。 一进门,那只黑白斑点相间的花猫咪咪叫着跑了出来。 “来,猫咪!”沈芸亲热地抱起它,它滴溜溜转了转眼珠,丝毫不领情,扬起锋利的前爪,狠狠向沈芸的手抓去。 “嗳呦!讨厌!”她一阵疼痛,手松开来,将猫摔到地上,只听喵地一声,它迅疾逃开了。 第五章 “来,小米,你看是谁来了——”赵蕙雅抱着小唐米出来,见沈芸手上几道抓痕,连连摇头“唉,那只可恶的猫,近来野得很!你没事吧?!” “没事,这坏猫!”沈芸忍疼说。 赵蕙雅今年六十多岁,人如其名,气质仍很娴雅,虽然,岁月赠予她满头银发,还有层层皱纹,也悄悄蛰伏在她脸上,身材也较华年干瘪了许多,但眉目之间仍淡定从容。脑后,松松地挽了一个云髻,衬着那件浅灰开司米衫,显得清爽洁净。 小唐米在外婆怀里使劲挣扎着。才八个月的她,已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洋娃娃了,微卷的发丝,浅黄色的泡泡纱连衣裙,白润的小脸颊,尖尖的下巴,长长的眼睫毛,清秀恬静,象极沈芸小时候,却青于蓝而胜于蓝。 “小米!妈的宝贝!来哦!”沈芸在唐米柔嫩的小脸腮上吻了一下,抱过她来。 近距离端详着沈芸的脸,小唐米乐了,她不停挥舞着两只小手,一双清澈的大眼睛,可爱地眨巴着,嘴里还咿呀着什么。 嗅着小唐米周身散溢的奶香味儿,沈芸多日来的抑郁一扫而光。女儿的微笑,就是她的终极使命。为了她,再艰难的道路也要去跋涉。这些天,她已经决定了,去夏茵兰家倒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工资不必说,工作也悠闲,但要不要告诉母亲呢?她犹豫着,不知该不该开口。 赵蕙雅没注意到沈芸的情绪变化,她端来一碟冰镇的杨梅,关切地询问起工作的事。 “唔,有眉目了,还不赖。” “哪里?” “展辉地产招聘会计。” “哦,待遇怎样?” “一月一千。” “是蛮好呀!” “呲——呲——”电饭煲盖急速旋转着,蒸汽自盖口圈圈飘散,“炖的香菇鸡,瞧我这脑子,净顾着说话了,差点把它忘了。”说着,忙去了。 这几天的事,总算是瞒过去了,沈芸松了口气,以后找个合适的机会,再告诉她夏茵兰的事吧。 鲜红的杨梅在碟中润泽诱人,沈芸尝了一枚,甜中有酸,口味甚美。然后,便抱起小唐米去院里看蚂蚁。空气仍旧粘湿,成群的蚂蚁在蚁窝边焦急地徘徊着,不时互相碰触在一起。见状,唐米开心笑着,她只有笑时才象唐辉,那样酷肖的笑靥,沈芸不愿再多想。这时,光线暗了下来,地上的影子愈来愈淡,沈芸抬头看天,原来一片乌云不知何时聚拢来,遮挡了沈芸头顶的朗空。片刻之后,却又倏忽散开了。 次日上午,吻别可爱的小唐米,沈芸淡妆去了夏家。 六月末,已经很炎热了,阳光炙热地烘烤着路面,白花花的一片,很刺眼。蝉在繁茂枝桠间没完没了地疯叫,肆无忌惮的阵式,好似夏季是它们的季节。花坪里,无精打采的花朵,鲜艳一点点蒸发去,枝蔓尽量往阴凉里蔓延。身穿白色短袖衫的沈芸,搭配一条半旧不新的及膝布裙,墨绿的底色,零星点缀着几朵白色的小花,清爽怀旧。她娉婷有致的样子,一点不象已为人母,少女的羞涩和曼妙的身材,依旧完好保留在她身上。几天的病榻休憩,似是因祸得福,本来憔悴的神色匀净了许多。树阴下,脚踏车上的她,从路人频频回首中,敏感察觉出,命运唯一的垂青是,她完好地继承了父母外貌的优点,并将之发扬光大。 她心中暗笑。 到了夏宅门前,沈芸鼻尖上已经渗出了一排细密的小汗珠,她停下脚踏车,拿手帕拭着。阳光下,夏宅的形象迥异于那一天,满园花开荼糜,浓艳至极,似乎离败落不远,只有一步之遥的意思。花香浓郁,在园周空间里飘荡。沈芸有点晕眩,定神看了看,阳光已将每一处照亮放大,一切呈现出它本来的面貌,不复雨中的朦胧诗意。白色的马赛克外墙上,一片斑驳的黄褐色,似是久雨淋的,象一块极难看的大补丁,不合时宜地拼凑在一团锦衣华缎间。但也多了些明朗的调子,从而更接近真实。其实,真实往往是美丽和丑陋并存的,两者密不可分地纠缠在一起,有时,甚至互相混淆。 沈芸拢了拢被风吹乱的刘海,再次摁响门铃。 大门开了,出来的不是小青,而是一个年轻的男子,年岁和她相仿,一袭白色运动衣,休闲随意,遮挡不住完美的身材。他约有一米八的样子,宽肩长腿,一双深邃的眼眸中,透露着些许好奇。阳光洒在他菱角分明的脸上,透明纯净,全身散发着自然而无可阻挡的魅力。 第六章 看着他,沈芸睁圆了眼睛,噗嗤一声笑了。 是他?!这世界的确是太小了,竟然是他——林子尘!她初恋的男友!沈芸怎么也没想到,在这个梅雨之后的平淡上午,会在夏宅遇见他。 太不可思议了!他怎么在这儿? “沈芸!”他轻柔地叫着她的名字,熟悉的芸字末尾咬音,令沈芸回了当年,却把分手的疼全忘了。 “怎么是你,林子尘!”沈芸惊喜地低喊。 几乎是同时,他们相互认出了对方,有一些出乎意外的兴奋,也有一丝岁月余留的酸涩,他们的青春,已经和彼此的名字亲密渗透在一起,这是怎么也剥离不去的。虽然一直音讯杳杳,但沈芸怎么会忘记他呢,他的眸里曾灼灼燃烧过滚烫的火焰,几乎要把沈芸的心灼伤。虽然,他依然澄澈的眼眸,还多了一点别的什么,似乎很陌生的东西,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还是他!她和他曾那样忘情相恋过,终日沉醉其中不可自拔。他身上依旧散溢着他惯用的刮胡水味道,一切还是那样的熟悉,沈芸感到一阵汹涌而来的悸动,心在狂跳。 只消一个亲昵眼神,一个拥抱,过去的感觉就会重新呈现罗列。那些月下漫步,那些甜蜜依偎,那些蒙太奇般的片段,那些理应忘却而未被遗忘的过往。 可是,没有,什么也没发生。令沈芸有点遗憾的是,林子尘依然站在原地不动,他似乎努力从回忆中挣脱,以理性来维持相逢的平静局面。看着沈芸因兴奋而红润的唇,他的眸里掠过一丝渴念,脑中,在下意识地勾勒描摹着它的形状,想象着它的味道,他尴尬地轻咳了一声,声音听来有点异样。 “好久不见,你还好么?”他的声音里有着某种微妙的暗示,扰得沈芸心里乱乱的,她不由微红了脸,不停地绞扯着汗湿的手帕,目光和林子尘的视线一交集,立刻触电般移开了,脸上的红晕也更深了,白t恤的褶皱花边下,胸口掩耳盗铃般急剧起伏着。 “还好。”照旧是他问,她答。和往常一样。 “喔。还好就好。” 林子尘的视线,滑了一圈,落到沈芸胸前,眼神中一阵慌乱。曾经,它们在他手中如小兔一样温顺乖巧,他别转脸去,竟有点窘色。 “你——结婚了?”他问。或许,这才是他要确定的重点。 “是。不过,又离了,你呢?” “唔,没。”林子尘可以想象,和他曾有过亲密关系的沈芸,定然会在后来的恋情中,因为非处女之身,而被介意。一瞬间,他涌上一丁点的歉意。 “噢——,你好象没多少变化哦,”沈芸盯着林子尘俊逸依旧,胡须剃得整洁,更显成熟的脸,习惯性地捋捋耳侧的发丝,微微低头,将视线虚无地落到自己赤裸的脚趾上。当初,她默许唐辉,不就是因为他是林子尘的再版么? “你也——”林子尘想说依旧迷人之类的话,停了停,又把它咽了回去。接着,他似乎想起了什么,忽然有些突兀地问,“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好奇怪!我又不是来找你的,”沈芸语速极快地解释说,“我是来应聘的。” 气氛有了点细微的变化。是的,沈芸琢磨不透林子尘为什么会出现在此,或许,他和夏茵兰沾亲带故也说不定。 “应聘?”他不解地问,“你不是在化工厂么?” “下岗了,只好自谋出路了。你呢,毕业后不是去了深圳么?” “是啊,一晃多年,当真白驹过隙呀!”林子尘大概不想多谈他的事情,感慨了一通,接着又岔开了话题,“夏茵兰不在家呵。” 不知,是不是沈芸的错觉,说到夏茵兰几个字时,林子尘的神色和他英俊的脸极不契合,他的眸也多了点狡黠的光。 “不过,她不会出去太久的。” “哦。” 林子尘说声请,沈芸满腹狐疑地尾随他进了园子,刚刚在阴凉里呆得太久,园里的漫天阳光还是灼痛了沈芸的眼睛,她有许多疑问,在心里嘀咕着。 小青也不在,客厅里,很安静,只有钟摆枯燥规律的声响,和彼此不均匀的呼吸声,时光好象也静止了,但谁也没有打破沉默的意思,两人就那样静坐在沙发的两侧。窗外,高出窗口的紫薇花开,串串淡紫色花朵,浓郁的叶,装饰着被梅雨淋成一道道灰垢的窗,隐隐花香袅袅飘散,在空间里暧昧地窜动。阳光透过半掩的蓝色帷幔,照在透明的几上,模糊的一片蓝晕。沈芸正疑惑着,林子尘起身,兀自调弄起音响来,他放进一张碟,一会儿,<爱情故事>跌宕深情的曲调萦绕在耳畔,这乐曲,沈芸梦寐难忘,它多少次萦回在沈芸的梦乡,想起林子尘,就似乎有这首曲子作背景音乐。他们是理工学院同届同学,大二那年,拍拖不久,舍友不在,象作贼一样,他们嘘笑着掩紧宿舍门,慌乱地褪去彼此的衣物,不堪重负的单人床上,沈芸时而压抑时而快活的尖叫,林子尘急促的喘息,都被淹没在这首不断回旋的电影插曲中。想起来都好笑,是这首爱情故事消融了当时碎乱的声响,才让他们那样肆无忌惮地探索生命原始的快乐。 回想起其中的一个小片段,就足以让沈芸面红耳赤。 追求她时,他曾将徐志摹的〈偶然〉稍加改动,深情朗诵: 你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我的波心 并且发誓,她如果是一片云,那他就是那一粒微小的尘埃,始终守护在她的左右。 听着这熟捻的旋律,沈芸仿佛进入了梦境,她的目光迷蒙起来,她恍惚感觉到,林子尘的身影离她越来越近,很自然地,他的手靠近,象曾经那样,极熟悉地搭在她肩上,温柔地揉捏着她的肩胛,熟悉的手温传递过来,似乎有电波瞬间击中她,她干涸已久的身体迅速做出反应,不由轻喃了一声。 园里传来越来越近的脚步声,林子尘的手迅速抽离。 第七章 果然是夏茵兰回来了,她穿着改良后的米色旗袍,剪裁合体,高领碎紫镶边,倒也素净从容。美中不足的是,手里握着的那根光滑的胡桃木拐杖,立刻让人联想到一些不愉快的事实。她向沙发走来,或许由于背光的缘故,她木木的脸,看不出太多的表情。身后紧跟着的是小青,小青超负荷的娇小身体,被手里大包小包的东西向下拽着,显得滑稽,颊的红晕里,那圈杂碎的小雀斑更深了,象谁不经意间洒落的一片芝麻粒,若是麻雀打这飞过,一定也会来尝试啄它的。 “夏姐,这么快就回来了。”林子尘离开沙发,打着哈哈。 “夏姨——”沈芸站起,轻声打着招呼,话音里尽量掩饰着慌乱。适才被催眠的激情,突然间被打破,梦幻般的感觉迅疾抽离,一下失去了重心,心里不免空荡荡的。再听到这两个一字之差的称谓,煞是别扭。 “哦,我料到你准会来,果然猜中了,来,坐哦!”夏茵兰放下拐杖,拉着沈芸的手坐下,一会儿,似是不经意地问,“你们认识?” “哦——”沈芸正斟酌着该如何回答,林子尘抢先一步,接过话茬,“噢,是同学。” “是么,这样,倒省得我介绍了。”夏茵兰亲切地笑着,“数年不见,很意外吧?!” “是很巧。”沈芸说。 沈芸很诧异,夏茵兰的眼睛什么也看不见,她的感觉却如此敏锐,或许这是盲人的特异功能? “我明天想去墓园,你也去么?”夏茵兰突兀地转移了话题,语气却很平静。 “喔。”沈芸应着。因为旧事而生的芥蒂,一点点在消泯。 小青适时端来了果盘,缓和了客厅内停滞的沉寂气氛。褪着果皮,林子尘恢复常态,侃侃而谈起来,谈到时下的逸闻趣事,他哈哈大笑,夏茵兰也有了笑意,一对枯萎的眸子复苏了似的,闪着光。一旁的沈芸则如芒刺背,从两人的表情和眼色中,敏感的她隐隐觉察出林子尘和夏茵兰之间的暧昧关系,却在心中竭力否定它的可能性。 谈话间隙,林子尘偶尔以眼睛余光瞟她几眼,眼神里,藏着太多的秘而不宣,沈芸移开视线。 重逢的喜悦,被一点点蒸发去了,现实的阴影无情吞噬笼罩着沈芸,而她却只能佯装平静。 这一天,终于在沈芸的怀疑,林子尘的做作中过去了。向晚,天空又阴沉起来,灰蒙蒙的泛着黄光,才下午五时,天色就暗了下来,园里笼着一层似有若无的薄雾,静谧凉森,使临窗凝望的沈芸格外怀念家的温暖。 当沈芸辞别时,夏茵兰已经斜倚在沙发边缘,有了朦胧的睡意,她让林子尘送送沈芸。沈芸没有拒绝,但她真的不想再看到林子尘面对她时,那一脸无辜讽刺的笑意,他怎么沦落成这样,世事真是变幻无常,沈芸难以接受这样的事实。 她推着脚踏车,走在暮色沉沉的人行路上。一开始,谁也没讲话,只是默默地走着,想着各自的心事。终于,连最后一点余辉也泯灭不见,街灯突然亮起来,朦胧照着这已换了容颜的古城。光怪陆离的霓虹灯,在夜雾中,眨着冷艳的眼,含蓄着别样的风情。车辆鱼样穿梭,神秘消失在灯火阑珊处。周围的一切似乎都触手可及,却又离得那样远…… “你怎么闷闷不乐的?”走了一段路,见沈芸仍不说话,林子尘小心翼翼地打破沉默。 “你怎么出现在夏家?”沈芸反问道。这个谜团,一整天压抑在她的心头。 “哦,朋友嘛!”他的表情明显不自然。 “我看不只是那么简单吧,”沉默了一会,沈芸努力抑止心头的愤意说,“每个人生存方式不同,可我怎么也想不到你——” “芸,我爱你!你怎么不明白?”面纱已撕,林子尘激动地辩解着,“夏茵兰,她只是我手里的一枚棋子,我从没忘记你,真的。你想,她是个残疾人,而且那么老,怎么能和你比,若不是为了生存,我才不会在意她!当年,我离开你,去深圳闯荡,是想开创一番事业,再回来找你的,可是好难!我赔了个精光,直到那天,在酒吧遇见她,我才知道我需要的是什么样的生活,我不想再象狗一样穷困潦倒下去。可你知道,你仍是我心中唯一的——” 耳侧,依然是林子尘磁质的声音,但沈芸的心却一点点凉了下去,就象这暮色中飘荡无声的寒气一样,漫入心底,她多想林子尘否定她的猜测,可是,没有,而且他还厚颜无耻地述说着他的理由,他的爱情!一瞬间,沈芸觉得他很可怜。 “芸,我爱你,需要你!”他靠近沈芸,以为这番慷慨陈词打动了她,不由分说就要将她拉向自己怀里。 “表演该结束了!”沈芸拼命挣脱了林子尘的手,将他使劲向后推去,他冷不丁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石板路上。 沈芸骑上脚踏车,匆匆离去。 骑了好远,沈芸回头,见林子尘的影子,渐渐模糊成一点,再也看不见,泪水终于决堤一样溢出眼眶,咸咸的,酸酸的。有路人走过,投以好奇的目光,她赶紧拭去,脑子一片空白,林子尘的出现,搅乱了她的心,她替他惋惜,他为什么这样自甘堕落,原本那个纯净的他,一点点被污浊同化了,她也替自己悲哀,在夏家,和林子尘单独相对时,有那么一瞬间,她还差点以为时光可以倒转! 她昏昏噩噩的,不知怎么回去的,她的家,在那个尚未拆迁的旧楼尽头,旧楼的窗户上寥落着几点灯光,住在这儿的大多是附近几个厂区的职工,薪酬微薄的他们,能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古城,拥有这样狭小的一席之地,已是很幸运的事了。 楼廊的灯,两周前就已坏了,却一直无人来修,谁也不愿管这档闲事,安身知命的人们,只愿守护着自己的领地,对公共的事宜一概麻木不仁,不闻不问,偶尔发发牢骚,仍是自顾自的。沈芸叹口气,沮丧地摸黑爬到六层,一抬头,影影绰绰地,她看到一个黑黢黢的影子在门口晃悠。 第八章 沈芸的心陡地乱跳起来,站在原地,轻轻屏住呼吸。 黑影子一边晃悠,一边悠闲自得地吹着口哨—— 忘了你存在 有什么期待 欢乐你邀请它一定来 与其渴望关怀 不如一起精彩 快乐会传染 请你慷e on 熟悉的口哨!再定神细看,咳,这个瘦瘦的影子不是唐辉嘛,他怎么跑来了?沈芸好纳闷,离婚后,好似从人间蒸发了的他,不会无缘无故跑来的,沈芸清楚他的个性,却不知他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原来是你,有事么?” “我来看看唐米。”他尴尬地笑笑,算是打招呼。 “在她外婆家。”这时,沈芸已走上楼梯,僵硬地,背对着门。 “不请我进去坐会?!”两人彼此沉默了一小会,唐辉煽情建议道。他的白色衬衣在黑暗中隐约明灭。 “我在想是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什么风,东西南北风呵!嗳,快开门呀!还怕我吃了你不成?” 沈芸想了想,把他拒之门外是有点讲不通,世事瞬息万变,一对昔日情侣,今日成了冤家,谁也不能把责任撇得一干二净,到底是岁月改变了他们,还是他们改变了岁月,她不知道。再站下去,恐怕夜班回来的邻居要看笑话的,于是,沈芸拧开门锁,唐辉尾随她进去。 沈芸开灯,唐辉在她身后,转手又熄掉,也不说一句话,呼吸急促地,就搂住沈芸的腰,揉捏着她柔软的身体,他的鼻息,他身上的烟草味道,星星之火燎原般,令沈芸不由自主,一切好似又回了相识之初,热恋时的顷顷我我,想拒绝,无奈,身体却迅速有了反应,她全身无力,象被女巫施了咒语,唐辉见她这样温顺,以为是无声的鼓励,更肆无忌惮了,他一把抱起沈芸,向卧室走去。 房间不大,床在正中央,没有月光,所以床是模糊的,房间也是模糊的。不过,对这个房间的构造,唐辉了如指掌,房间的摆设,他记得很清晰,所以他顺利地找到了床的位置,他还记得,窗对面的墙壁上挂着一幅油画,他始终没看懂它的画意,他飞速地瞟了一眼,它还在,模糊的画影,象来无影去无踪的幽灵,他屡次想将它弃掉,沈芸不肯。沈芸的审美,有时让他觉得奇怪,她怎么净喜欢这些无任何价值的破玩意儿,什么时候,她才能实际点?实际点,唐辉喜欢,他不喜欢玩虚的,而沈芸在他的印象里,就是虚得不能再虚的人。 这幅画,是沈芸从一间小画廊里购来的,那是一个阴天,她无意中走入那间画廊,对这幅画一见钟情,只花了五十元,就拥有了它的归属权。画的作者不知名,但才气不凡,好多画出自他的笔端。因为画廊生意日益惨淡,所以店主忍痛低价甩掉一批画作。回家来,沈芸爱不释手,很喜欢这画,将它挂在床的对面,灰蒙蒙的海岬,灰白色的芦苇丛,似是一个人迹罕至的海边坡地,不见一片帆的影子,只有雾茫茫的海面,海面上迂回徊旋着几只在和命运搏斗的海鸥,一个白衣暗红色裙装的女子,头戴一顶白色阔边遮阳帽,扎以和裙色同样的缎带,似乎陷于芦苇丛下的沼泽湿地里,柔弱无助,但身影却象芦苇一样柔韧,一双清亮的眸子,始终执着地看向海的远方, 房间是熟悉的房间,人是熟悉的人,所以唐辉很熟练地就将沈芸压倒在床上,不费吹灰之力。棕绷床好久没承担这样的重量,咿呀咯吱地断弦一般。沈芸一天来疲劳揉碎的心,急于抓住一根可以依傍的救命稻草,她忘乎所以地噢了一声,唐辉也似乎同样进入了角色,身体和身体的接触瞬间燃烧出火花,唐辉急不可耐地伸手去解沈芸胸前不解风情的衣扣,还剩下最后一颗时,唐辉身上混杂的浓烈酒气和劣质香水味,让沈芸一阵想吐。她一把推开唐辉,系好衣扣,跳下床,来到客厅沙发上坐下,端起水杯,呷了口水,咕噜噜去洗手间吐了几口,才清爽些。 “你走吧。别来了。” “怎么了,哪里不对劲了?”唐辉追过来,诧异地问。 “你失意了就来我这寻找安慰,你当我是什么,一方可以随便遗弃随便拾起的手帕么?”沈芸怨艾地诉说着,间或夹杂着低低的啜泣。 唐辉走过来,一把揽过沈芸,沈芸厌恶地推开他。 “我和柏葭吵架了,她——没一天消停,还是你——好!”他点燃一支烟,吐着烟圈,胡须凌乱的脸,瘦黄黯淡。 “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唐辉颓唐的样子,故作深情的目光,差点动摇了沈芸。 “重新开始?破镜还能重圆么?”沈芸喃喃自语。 “是!当然可以!”唐辉见有了希望,凑到沈芸身边来。 “你——”沈芸沉吟道,“你是听说房子要拆迁,才回来的,对吧?!” “不是,你怎么能这样想呢?” “房子是我和小米的,已经白纸黑字公证过的,休想打它的主意!”沈芸的声音由微弱到声嘶力竭,“谁也别想哄骗我!” 说着,她打开房门,瞪着唐辉,一天来的波浪起伏,终于找到了一个适当的豁口让她酣畅淋漓地发泄出来。 “唉,你误会我了。不过,是又怎样,房子是我俩共同的财产,我要上诉法院重新判决,或者——,拆迁款我们三七、四六分,也行!” “不行,你愿意上诉就上诉好了!” 唐辉摇头表示不可理喻,捻灭烟蒂,向外走去,边走边骂咧咧地,“你以为你谁呀,谁稀罕你,呸!也就是我当初瞎眼,你不过是一个下岗女工,有什么好神气的,嗳,还真以为自己是大小姐呢,假清高,也不照镜子去,看自己是什么玩意儿,他妈的!”一路下楼梯,他一路高声骂着,似乎还不能解恨,他向楼梯上狠狠啐了口痰,“操!”他平时温文儒雅,假面背后,丝毫也不逊色于那些暴戾的人。 “滚!” 邻居方悦听到了吵声,从防盗门里探出头来,好奇地看看,神秘兮兮地和她丈夫窃窃私语了几句,看见沈芸,尴尬地笑了笑,砰地一声关上门。取其谐音,方悦外号“方鹊”,是化工厂有名的碎舌,尤好传播小道新闻,她和沈芸同时下的岗,前段时间在足疗馆找了份工作,时来运转后,浓妆艳抹的,花蝴蝶一样招摇,每在楼道和沈芸狭路相逢,眉毛便条件反射般上挑,嘴角勉强挤出一丝莫名其妙的笑意,好象以洗脚工的职业,也顶瞧不起沈芸似的。 沈芸使劲摔上房门,看来,明天注定要满城风雨了。她跌跌撞撞跑到床上,拉过薄被,呜呜哭起来。 适当的眼泪,倒可以平衡一下心境。昏天黑地的哭泣后,她拭去眼角余留的泪痕,来到穿衣镜前,沮丧地看着红肿的眼睛,切了几片黄瓜贴上。然后,掏出手机,拨通林欣的电话,想约她出来散散心,可是林欣在电话里回说她现在身在海南,她们单位组织旅游,要一周后回来。 “只好回来再聚啦——,咦,怎么啦,听语气,哭过吗?!” “没有,你玩好,先挂了!” “开心点,拜!” “拜——” 林欣的快乐,有点让沈芸羡慕,甚至嫉妒,她的家境好,父亲位居高官多年,将几个子女安排得舒心惬意,从学生时代起,沈芸就是林欣的陪衬人,作为好友,仿佛只为衬托林欣的高贵而存在。虽然沈芸的衣服优雅别致,但她知道自己买的都是便宜的地摊货,怎能和林欣动辄千元的名牌相比,但是,林欣身材没沈芸好,丰腰腴臀,一米六五的她,竟然达到一百三十多斤,不象沈芸一米七的身材那样绰约有型,所以,沈芸常以精神胜利法挽回一些虚妄的面子。 放下手机,沈芸来到阳台上,狭小的阳台是敞开的,梅雨时节,终日潮湿,是旧楼宠物——壁虎的良好栖息地,阳台上有几盆细枝细叶的茉莉花,零散的小花,在夜色里挥散清雅,别看沈芸没钱买名牌,可是,她的生活习惯却依旧遗留着早年的嗜好,偶尔将花啦草啦搬回家,母亲经常抱怨说她和她死去的父亲一样附庸风雅。她是这样一类人,即使每日啃萝卜咸菜丁,喜欢的书还是要买回家,喜欢的衣服还是要梦寐思之,想想,连她自己都觉好笑,没辙,她就是小资里的破落户,但一样是小资,她聊且这样慰藉着自己。湿润的风,夹杂着一星半点冷嗖的雨丝飘到沈芸的额上,又要下雨不成?沈芸下意识地抱紧胳膊,本来今晚是要回母亲家的,可是,母亲得闲便罗嗦个不停,沈芸实在是怕了母亲那日常课业般永恒无休止的唠叨,她想静一静,谁料竟和唐辉这死鬼冤家路窄,沈芸关上阳台门,叹了口气,最近这是怎么了,长吁短叹似乎成了习惯,不会是得了抑郁症吧?如今,这现代病爱滋病一样流行蔓延,连阳光的影子也是一抹淡淡忧伤的紫色。 肚子空空的,她却不觉得饿,回到那张松软的床上,打亮台灯,一片桔色的光晕暖暖的照在床上,她辗转难寐,翻来覆去想着心事。 突然,手机铃声响了,在这无声无息的夜,可以驱散孤独虫豸的咬舐,沈芸拿过手机,她太需要有个人说说话,哪怕只是“你好”这两个不痛不痒的汉字。 “喂?你好!”声音有点熟悉。 第九章 “你是——?”沈芸一时猜不出他是谁。 “才几天,就忘啦,比我还健忘呢!”电话那端的他,嘿嘿笑了起来。 “哦,是钟——凯?”听到笑声,沈芸想起来了。 “哈哈,猜对有奖,晚饭吃没?” “没呢。” “槐阳路上,新开了家海鲜馆,口味还不错,就去那吧。 咳,我去哪接你呀?” “这——”沈芸犹疑片刻,想委婉推辞,然而潜意识里又不想拒绝,“——梅里小区大门口。” “是市北的梅里小区吗?” “噢——” “好,你等着,十分钟就到!” 放下手机,沈芸拉开衣橱,一股霉湿的味道簇拥着释放出来,迅速占领了不大的卧室空间,肆意乱窜。沈芸捂着鼻子,翻了几件,都带着一股若隐若无的霉味。最后,终于从衣架上选了那件圆领白棉衬衣,配条牛仔裙,感觉还算清爽些。匆匆洗了脸,为了掩饰红眼圈,简单化了妆,又找出口红,淡淡涂上,最后审视了一遍镜中的自己,才走出门去。 小区里的灯,已较刚才多了几盏,在夜雾里形成高高低低大大小小形状不等的暗黄光晕,亡羊补牢地填补着夜的空白。间或有细细斜斜的雨丝凌乱坠下,执着地要制造一点风情一点格调,它的伙伴风蹑手蹑脚溜进身体里,又从身体背面倏然钻出,不怀好意地撺掇着某种莫名其妙的躁动情绪。钟凯对她而言,还很陌生,只是一个飘忽不定的远影,在视线的边际,模糊存在着,还未撩起哪怕一点点波澜,既不熟捻,也不遥远,他的形象,远不是她中意的那种,但时下形单影只的她,不愿意让这份温暖从眼前滑落遗失,况且,他也不怎么讨人厌,但她真的不想更深入地交往下去,她真的怕了感情的伤,她只想有个人,在这个荒寂得无以复加的夜,给她一些温暖的目光。 沈芸刚在大门口站定,就看到夜雾中急急驶来一辆出租车,迎面一阵飕飕冷风。车前灯光,穿透团团雾蔼,洒落一片桔黄的光晕,沈芸向车里的钟凯挥挥手,车停下,钟凯微笑着打开车门,还是那抹冷峻的笑,她上车,安静地坐在他的身侧。 路已经半湿了,在路灯无精打采的照射下,渗着莫可名状的凄清。车速慢了下来,钟凯手握方向盘,靠近沈芸的一半脸,被阴影罩住了。他身上还是原来那件t恤衫,但洗得很洁净,沈芸坐在右边,可以隐约闻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阳光和洗衣粉混合的味道。 “怎么想到请客的?有什么喜事么?”她歪头问。 “请客还需要理由呀,突然想到的,灵机一动,顺便看看你恢复得怎样,我可不是个不负责任的逃逸者,哈哈!蛮好!”他侧过脸来。 “呵呵!”沈芸被他逗乐了,这是今天,她第一次无所顾忌地欢笑,阴郁被快乐兼并收购掉,原来,一丁点温暖就可以让心柔软,快乐原来就是这么简单,她尖尖的下巴微微上扬,一朵淡淡的笑靥象塘心的青荷,令人怜惜地绽放在嘴角。 转过几个弯,来到了槐阳路海鲜馆门前,钟凯选了车位,泊好车。 海鲜馆装修简单,迎面吧台墙上挂着几幅廉价的塑料框风景画,一切都是新的,倒也赏心悦目。他们在临窗的位置入座。 “哈,带了女朋友来哦!也不介绍介绍!”脂凝香艳的老板娘梳着高高的发髻,胸部高耸,热络地和钟凯调笑着。 “乱弹琴!”钟凯笑道。 “开个玩笑也不成?!呵呵!”她扭头看眼沈芸,沈芸红着脸没吱声。既而她又殷勤地问钟凯,“今儿要点什么?” “鱿鱼圈,芙蓉扇贝,麻辣鱼片,”点了几样后,钟凯问沈芸,“你呢,想吃点什么?” “就这些吧,别点太多,吃不了的。”她瞟了眼吧台上的罐装饮料。 “外加一瓶芒果汁,一瓶啤酒!”细心的钟凯,猜到了沈芸不喝酒。 “你开车,还要喝酒,不怕被罚?”沈芸调侃道。 “就一瓶,没事。咦?你眼圈怎么红了?” “喔,是刚才迷了眼睛,揉的。”沈芸脸上红一块白一块的,还好,钟凯没再追问下去,红晕也渐渐退去。 “阿强,倒茶——”老板娘吆喝着店里的伙计,又转向他们俩,满脸堆笑,“菜马上就好。”然后,婀娜走开了。 临桌几个民工,酒兴大发,边划拳边饮酒作乐,唾沫星四下飞扬,沈芸眉头微蹙,钟凯倒笑了。 “不怎么习惯吧?我夜间停车,偶尔来这随便吃点,他们人不坏,就是有点,那叫啥,噢,就是粗俗点——” 沈芸勉强挤出一丝笑容,不置可否。 酒馆的一切,对于她是那样的陌生,她都有点懊悔跟着钟凯来这种地方,这是她以往不屑一顾的地方。觥筹交错声,酒杯破碎声,笑声,喧哗声,借酒浇愁声,窃窃私语声,冗杂入耳,和她想象的氛围大相径庭,然而却真实存在着。沈芸将头扭向窗外,窗外的静谧表象也和这嘈杂声一样遥远,朦胧的夜灯晃过来晃过去,像夜归人惺忪的眼。偶尔驶过的车辆,将这片寒碜的光切割得支离破碎。道路中央,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趿着拖鞋,跌跌撞撞走在车辆的狭窄缝隙里,走钢丝一样危机四伏。果不其然,只听“砰!”的一声巨响,之后是一阵可怕的沉寂,来往车辆均小心翼翼地绕路而行。接着,外面喧闹起来,围拢了一大群人,海鲜馆的酒客也纷纷放下杯盏,蜂拥着去看。一会儿,他们议论着回来了,原来,事故的肇事者逃逸了,受伤的就是刚才那个流浪汉。 警车鸣叫而来,将那流浪汉抬上车,接着消失在路的尽头,路面重新恢复了适才的平静,酒馆内却不再平静。 “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呀,撞伤人,岂能一走了之,那血流了一地呀,吓!那个肇事者怕没好报!”那个络腮胡的中年人走进来,咣当一声坐下,举起酒盅,一干而净,频频摇头。 “瞧他那打扮,是不神智不清呀?撞死活该!”一个小平头民工在角落里愤愤吵嚷着。 “也保不定是他故意讹诈呢,这样的事可多了去了,听说,去年——”一个白发老翁诡秘地叙述着他的道听途说,很快,他身边,围观了一些附和者,津津乐道着,情绪高涨。车祸这样的事件,因了它的血腥气和离奇性,比烈酒更能刺激他们的神经中枢。 嘈杂的酒馆内更加嘈杂,乱哄哄地,涤荡着沈芸的食欲。这时,热气四溢的菜终于端上来。 “其实今天呢,我有件事想和你商量一下——” “什么事?”沈芸疑惑地问。 “你不是没工作么,咱俩合作一下如何?”钟凯呷了口酒,沉吟道。 第十章 “合作什么?” “是这样,我们合开出租,好吗?你白天,我晚上。工资,一月九百。” “你——不是在开玩笑吧?”沈芸放下手中的饮料。 “你看我象是在开玩笑吗,我是认真的,怎么,你没驾照还是嫌工资低呀?” “都不是——我找到工作了,今天刚去。” “哪里?” “阳光别墅,说是朗读书报,也就是比钟点工稍强点而已,佣人——” “怎么,对新工作好象不满意?” “那倒不是,怎么说呢,可能太闷了吧,”沈芸犹豫着,终于没将在那邂逅林子尘一事告诉钟凯。 “为什么?” “没有理由,就是不喜欢呗。”沈芸拿纸巾拭唇,“我想辞掉它——” “也好!那就别犹豫啦,本来,有个值夜班的哥们,可前两天他回东北老家了,说是明年春天才回来。一时半会,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突然间想到了你——” “我?合适么?还在化工厂时,未雨绸缪,考了驾照,没指望来日还真能用上。可是,后来,我再没碰过方向盘,能行吗?” “怎么不行,慢慢就适应了,夜里不安全,你值白班,没问题的!” “那恭敬不如从命啦!明天不行,有事,后天怎样?” “只要你乐意,哪天都行!” 半小时后,钟凯付帐,带沈芸离开了那间鱼龙混杂的小酒馆,踏上了和来时相反的路程,雨下得较来时大了点,豆大的雨滴敲打在车窗上,给两人的谈话作着不规则的伴奏。 “你离婚了?抱歉,我一直想问,又不好意思问——”沉默了半晌,钟凯目不转睛地盯着雾蒙蒙的前方问。 “是。你呢?” “我老婆去了天堂。她三年前得了癌症,花光了家里全部储蓄,还欠了一屁股债,但——还是——”钟凯仿佛陷进回忆的深渊里,表情黯然,低沉说着,“她去了,我一度很苦闷,整天看着她的遗像发呆,后来,才慢慢好了起来。你知道——时间是抚平一切伤痕的良药。” “她虽然走了,却很幸福,拥有你的——”最后一个字,沈芸掐断了,在心里说。 “恩,刚结婚那阵,虽然清贫,苦中作乐,也算甜蜜蜜的,谁想到这突然的变故——” 沈芸无言,她不知该说些什么,这个时候,说什么安慰的话都是苍白的,于事无补。 “瞧我们俩,在痛说革命家史呢,咳,不提那些郁闷的事啦,我给你讲个笑话吧——” “好呀,我洗耳恭听。”“神探福尔摩斯与华生去露营,两人在繁星之下扎营睡觉。睡至半夜,福尔摩斯突然摇醒华生,问他:”华生,你看这繁星点点,作何感想?“华生:”我看见无数星光,当中可能有些像地球一样,如果真的有跟地球一样,也许会有生命存在。“”华生,你这蠢才!“福尔摩斯说:”有人偷了我们的帐篷……“ ” “怎样,有趣吧?”钟凯见沈芸嘴角笑意盈盈,得意说道,“失意时,我经常看些幽默故事,自娱自乐一下,不然,哪里找快乐去?” “这个华生,也太进入角色了,呵呵!”沈芸笑出声来。 回到梅里小区,已是九点一刻。 钟凯抬头望着旧楼窗口微弱闪着的灯光,若有所思地说,“夜里开车,我最喜欢看的就是路旁的灯火,一簇一簇的,象烟花,象篝火,璀璨,温暖。” “我也是。”一时间,沈芸心里最柔软的那个地方松动了一下,她的家,是温暖的,也是冰凉的,因为孤单。有那么一瞬间,她冒出想邀请他上去坐坐的念头,转而又否定了它。 “我到家了,再见。”沈芸提起手提包,迈出车门。 “再见!”钟凯探过头来,“到时,听我电话,或者我来接你——” “好的,路上小心!” “谢谢!” 钟凯启动引擎,蓝色出租车模糊的影子,一溜烟消失在雨雾中,站在原地的沈芸,这才意识到衣服已经被雨打得半湿,赶紧上楼去,一脚踩着一大汪积水,积水溅在裸露的小腿上,凉森森的,漫过全身。 这夜,她迟迟没有入睡,不知数了多少只羊多少头牛,还是失眠了,听着阳台上淅沥不断的雨声,她心里失落落的,来到窗前,拉开窗帏,茫茫的雨夜没有一点光芒,无边无际的空荡,黑洞一样吞噬了一切。和钟凯合开出租,似乎是个不错的主意,但是她怎么这样没着没落的。 “见鬼!”重新拉上窗帷,她沮丧地小声咕哝着。 第十二章 沈芸没回答,看着窗外稍纵即逝的风景,算是默认。 “什么时候,我去趟你家。” “噢,还是先别,我和妈说下。” “说实话,你愿意不?” “唔,这个——我不知道。” “你从小是我带大的,怎么说,也比外人强。”夏茵兰换了个坐姿,头向后仰,“唉,最近也不知是怎么了,一直有气无力的。” “是么,那还是检查一下的好。” “嗳,哪天你陪我去好吗?” “噢。”沈芸不好拒绝,就应了。心想难道林子尘不会带她去么,再说还有小青呢。 到了夏宅,沈芸扶夏茵兰下车,送她进去,客厅内仍然孤寂得除了钟摆声再无别的声响。沈芸告辞,“明天,我就不来了。去我家的事,以后,看情形再说吧。” “好,你要常来看我呀,不然,我很孤单的。”她的神情寥落黯淡,憔悴的面容简直和一周前判若两人。 “不是有林子尘么,还有小青。我看小青蛮伶俐的。” “他们?咳,我倒情愿自己呆会儿。”夏茵兰说着,似乎想起了什么,转身去抽屉里取出来一个厚厚的信封,“这是给你的。” “不,我不能要。”沈芸挣托着跑出来。 离开夏宅好远,沈芸才停下脚步,回眸一看,夏茵兰还站在大门口,于是挥了挥手。 看来,她挺可怜的。可是,这世界可怜的人多的是,春恨秋悲皆自惹。 接下来的几天,沈芸和钟凯换班开出租,是新鲜也是刺激的,虽然很累。晚上回家来,发现脚都肿了,热敷着,不用数羊,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几天“的姐”生活,让沈芸得以接触到另外一个全新的世界。难怪游客不断,她第一次觉得生于斯长于斯的古城那么清韵悠长。做个深呼吸,绕城江水独特的气息清冽润泽,浸润全身的血脉。开车在长长的贯穿好几条大街的天桥上,触目平阔,象梦境一样,离天空很近,天空撕扯掉所有的屏障,只将它最绚丽最纯净的蓝,呈现出来。这是梅雨季节所罕见的。阳光洒在这个城市的表面,赋予它一层绚目的金。然而沈芸知道,金色并不是无所不在的,城市中被人忽视被人遗忘的僻静角落,那些终日稀少阳光的地方,是低调的灰,它压抑在这个平静堂皇的世界下面,作为一种不和谐的暗色调存在着,气力稀微,却犹如火山口的岩浆,蓄机待发。 说也奇怪,梅雨这几天竟销声匿迹了,似乎被驱赶到天际之外。阳光飘洒进沈芸的心底,她捕捉到了许久以来不曾有过的快乐。 车上留有钟凯的淡淡烟草味儿,和辽远记忆中父亲小书房的烟草味儿一样,让她感到了儿时熟悉的安全。最令她惬意的是,换班时,钟凯在每个黄昏余晖的定时出现,都给她带来充实的感觉,那是她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夕阳慵懒地斜照在这个其貌不扬的男人身上,冷峻沧桑的眼神中多了一抹温暖,周身散发出一种奇怪的引力,将沈芸的目光牢牢地定格在他身上。 时光在车轮下一分一秒地消逝。 这天上午,沈芸刚刚将一位乘客送达目的地,一个长发烫成蓬松大卷身穿真丝短衫长裙的女子站在街边,挥手示意她停车。 相视刹那,两个人都笑了。 “是你,这个小坏猫,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妖娆,瘦了好多,我都要认不出你来了。”沈芸捶着她的胳膊。 “啊?是沈芸,不会是在开玩笑吧,真是你,你怎么开出租了?”林欣的嘴巴张成o形,她还是那么夸张。 “先说你,什么时候从海南回来的?” “前晚。哎,你怎么做起这行来了,才两周不见,真是比深圳还深圳呢!” “一个朋友让我帮忙,喏,就是这么回事。”沈芸递给她那瓶未喝的雪碧。 “朋友?男的还是女的?几天不见,不会是吊了一个情儿吧?”林欣咯咯咯笑了起来,朝沈芸眨眨装了假睫毛的大眼睛。她的脸瘦了一圈,清秀了不少。 她和林欣,是高中同学。女孩间的友谊就是这样奇怪,一次互不相让的吵架,让两人成为了好朋友。彼此身上所拥有的,恰是对方所缺少的,所以亲密无间。但林欣于她,更多的是炫耀,沈芸知道。当别的女同学都猎物一样被男同学俘获,她们仍旧目不斜视结伴从校园林荫下走过。她们都渴慕遥远的事物,这是她们之间达成的唯一共识。一个追求林欣被数落得落荒而逃的男生,气急败坏说她们是同性恋,这成了她们好长一段时间的笑资。 高中毕业后,沈芸去念大学,林欣参加了工作,在社会上远比沈芸混得开。多年过去,沈芸发现自己和这个昔日好友,已不是同一阶级了。但两人间,仍时有来往,对高中生活的回忆,成了她们之间友谊的最佳平衡点。 大学时,林欣有个绰号“印度美人”,小麦色的皮肤,丰腴适中的身材,大而明亮的眼睛,极象电影中的印度女郎。毕业后,父亲将她安排到环保局财务科工作。后来,又是由他操作,和一个有望提拔成副局长但长相稍逊来自乡下大她三岁的男同事仓促结婚。婚后生子略显臃肿的林欣,很幸福的一个小女子,却对她那个官运亨通即将成为正局的老公颇有微词,抱怨他整日晚归,不懂风情。 沈芸知道她的秘密,林欣从来不瞒她。 “谁象你,这次,你的那个他,不会也去旅游了吧,有新情况么?呵呵!”沈芸不露痕迹地将话题转到林欣身上。林欣总喜欢将她的风流韵事拿来与沈芸分享。 “坏丫头,改日,我再和你细说——”林欣忽然收敛了笑意,低低地说,“他老婆来找过我。” 第十三章 “她怎么知道的?” “谁知道!”林欣沮丧地咕哝着。 林欣嘴边时常挂着的那个他,叫韦小北,是林欣一个单位的,去年刚调进来,比林欣小一岁,风趣幽默,一米八二的个子,眉宇之间洒满阳光。其时,林欣老公已经平调到临市环保局去了。天高皇帝远,不多久,凡人不入法眼的林欣,就和他迅速由眉目传情相互试探自然而然过渡到床上。事后,林欣如梦方醒地告诉沈芸,什么才是爱情,爱情是风是雨是空气是雨露,一刻也不能少,是上帝赐予人类的特殊礼物,作为孤独现世的安慰。可惜,她的爱情来晚了。林欣不无遗憾地说。爱情乙方韦小北轻而易举就能让她迅速找到一波波潮汐一样急剧涌来的美妙的快感,而这点,是她的老公陈森陈副局长所无能为力的,整天忙于公务的他拘谨到连做爱姿势都是长年如一的基督教式,和安娜的老公卡列宁一样无趣,可是,他在官场却混得如鱼得水,林欣权衡利弊,暂时先不考虑离婚,在老公与情人间游刃有余地周旋着。可是,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还是东窗事发了。 “你打算怎么办?”沈芸问,关心中夹杂着好奇。 “事已至此,还能怎么办?”林欣以手拨弄着耳侧柔软飘逸的发卷,“我没什么好怕的,大不了离了算了。” “离了?那是下下策。她在单位闹了么?” “没有,她倒蛮含蓄的,袖里藏针威胁说我们再不分手,就要来个鱼死网破。” “让你别玩火,你不听,这下烧着了吧。咳!” “随其自然吧只好。别的我不怕,就是怕我老爸知道。” 别看林欣平时我行我素惯了,对她父亲却敬畏有加。若人生如棋局,那么她父亲就是掌控棋盘的那个人,每颗棋子的进退,都须经过他的深思熟率,不允许棋子有属于它自己的命运。 “前面光明路我下吧。”林欣说着,就掏车费给沈芸。 “见外不是。”沈芸将钱塞回她包里。 “那好,哎,我差点忘了,什么时候请你去麦当劳,bey!”林欣下车,那丝夏奈儿香水味也随之淡了。 “bey!”沈芸开车远去。 后视镜里,林欣的影子逐渐模糊起来。人生大同小异,快乐往往是表象,忧伤绝望等不良情绪盘旋隐藏在它的背后,和快乐相互抵消着。什么是得,什么是失?有时,当事人并不自知。林欣物质条件丰裕,从不为生计苦恼,情路却不尽人意,也许,上帝于之每个人都是平等的? 自己呢?这些天来,种种烦扰已渐行渐远模糊不见,心里被某种期待与忐忑等新的情绪所占据。是否该否极泰来了?沈芸不知道。未来还是未知数。 黄昏时,在沈芸习惯已成自然的等待中,钟凯晚来了约半小时。作为补偿,他带沈芸去了肯德基,沈芸以好奇的眼神探询地看着眉宇之间满是喜气的钟凯,钟凯笑了,“是这么回事,明天,一个客户约车,去锦平一个来回,你猜他付我多少?” 锦平是省会,距此约四百多公里。 “八百?”沈芸想了想。 “不对!你继续猜。” “一千?” “呵呵,小傻瓜,一千五呢,没想到吧。” “怎么这么多?” “谁知道,反正他付钱,我开车,就这么回事,这叫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钟凯哈哈笑起来。 “你也太黑了点吧,呵呵!”沈芸戏谑着他。 “没办法,现在汽油涨价,耗费太大。”钟凯扫眼餐厅,低声数落了几句,付钱去了。 这晚,钟凯没有径直送沈芸回家,而是带她去了江边。天色还未全黑,一抹玫红晚霞在天际作着最后的逗留,余晖朦胧,渐次吞噬着波澜微兴的嘉江和江畔意兴不减的游人。 黄昏,因为日与夜的短暂重合而美。沈芸喜欢黄昏。晚霞,江水,钟凯,钟凯身上淡淡的男性气息,竟产生了点化学效果,微微染红了沈芸的面颊,幸好暮色渐浓。 钟凯并没看她,而是若有所思地看着眼前这片苍茫的江水。他的侧影如雕刻般。 他在想什么?沈芸感到久违的小鹿撞怀,下意识里在暗暗期望发生点什么。 第十四章 然而,什么也没发生。 事情并没如沈芸想象中那样。钟凯似乎有什么心事,他点燃一支烟,缄默地吸起来。这是个有点奇怪的男人,一时妙趣横生,一时竟忧郁起来,象谜一样,沈芸好想知道谜底,却不知如何问起。她有点失落。附近灌木丛阴影下,有情人嘘笑着亲吻,情话轻柔,撩人心弦。这是个浪漫迷人的夜,极宜催生爱的夜,却和他们没一点干系。他们就那样站在风月之外,直到江边寒意悄悄逼近。 夜近乎贪婪地,步步为营吞没了最后一隙光线,不给光明留下一丝可能。路灯尚未睁开眼,一切没入暗影里。江风在身边吹来吹去。 “我这一去,可能要三两天。”钟凯猛吸几口,捻灭烟蒂。 “嗯。” “我最放心不下的是女儿——想托你照顾她,可以吗?你知道,我在这没有一个亲戚。朋友也不多。以前都是托邻居闵阿婆的,她这阵去儿子家了。” “当然,我又没事。她在哪个小学?” “市南一小三一班,我明天一早就得走,下午放学你去接她吧!” “喔,带她去我家也可以。” “那样最好了!不过——方便么?” “这有什么!你放心吧,呵呵!” “那好。一会我带你去见她,顺便认认家门,寒屋陋舍,别笑哈!” “哪能,彼此呀!” 他们沿着江岸边说边走,走了好远,灯才开始寥落亮起来,长而模糊的影子紧紧尾随在他们身后。 钟凯家在市南郊,比沈芸家还要年代久远的旧楼,在墙角路灯的映照下,灰蒙蒙的,可见斑斑驳驳的沧桑。沈芸随钟凯上了狭窄而陡的楼梯。钟凯家在四楼。 “贫民窟,呵呵!” 沈芸不置可否,附和干笑。 这是套二居室,房间不大,却还整洁。家里物件并不多,唯一奢侈品竟是客厅里那台二十五英寸电视机。钟凯的那件蓝白t恤晾在门后的铁丝绳上。 一个齐耳短发的红衣女孩趴在台灯下睡着了,那本安徒生童话掉在地上。 钟凯见了,上前摇醒她。她睁开眼,见了沈芸,揉揉眼,怯生生喊了声阿姨,重又看书去了。 沈芸应着,心想这个小女孩可惜生错了地方,一身短小窘迫的衣衫并没掩去她水晶般玲珑剔透的光泽。环顾左右,沈芸有点失望,这寒酸的家的确出乎意外,他竟然住这种地方! “来,坐呀!”钟凯搬过一张旧藤椅。 “你就住这里呀!” “不然还住哪里,呵呵!这不为了还债呢,不过,再有半年,就要还清了,喏,这是她!”他苦笑,指了指东墙上那张遗像。 那是一个圆脸白皙静如百合的女人,看不出任何生活辛酸的痕迹,甜甜笑着,很幸福的样子。原来,钟凯女儿极象她。 “她很漂亮。” “可惜早早走了,”钟凯觉出气氛的僵冷,拿出茶叶来,“来,喝点茶,驱散夜寒。” 第十五章 那夜,沈芸在钟凯家只抿了几口茶便道辞,钟凯似是言犹为尽,却也不便多加挽留,两人静静对视片刻,不约而同笑了,青茶兀自向外溢着水汽。 “那我送你!”钟凯说着去拿汽车钥匙。 “不必了,你明儿还要出车,再说我也正想散会步呢。”说完,沈芸出门,“你早点休息!” “噢,那不送了。路上小心!” “拜拜!” 沈芸清脆而有节奏的足音终于消失在楼道中。钟凯犹站在门外,点燃一支烟,今天吸了几支烟他不记得了。最近烟吸的比较频繁,烟雾缭绕中他得到了一些虚幻的平衡与安慰。自妻子亡故,他已经坚韧得太久了,他感觉自己象一根绷紧的弦紧张得透不过气来。特别是和沈芸相识之后,他内心的渴望仿佛忽然之间被唤醒了。他生理正常,虽则偶尔出夜车路经酒店频频有小姐搔手弄姿极尽魅惑之能事,而他总能抑制住自己,他一向对自己的定力深信不疑,他不想以自甘沉沦作为打发孤独的方式。猛吸一口烟,突然被辛烈的烟草味呛得一阵猛咳,已近不惑,早已不是激情飞越的年纪了,为什么对她会有如此强烈的感觉,钟凯说不清这感觉是什么,但他知道沈芸身上有一种什么东西吸引了他,那是相当陌生却令人向往的,他仍记得,雨中,出事的那一刹那,她突然从那个街角打着伞走出来,如风中蒹葭顾影自怜楚楚可怜,她的身影瞬间就莫名其妙触动了他。她看来需要保护,而他能给她什么样的保护呢?钟凯摇头,他们是两个世界里的人,虽然目前似乎困守在同一条船上,但终归要走向不同的轨迹的,钟凯左思右想,对于前景很觉渺茫,于是捻灭烟回家。 灯下,女儿钟萌已经睡了。她很乖很懂事,这点令他欣慰。洗了把脸,看了眼墙壁上亡妻那双水汪汪的杏眼,他在心底发誓一定要让女儿幸福。 月牙儿升起来,雾蒙蒙清冷的光。沈芸走在路上,路旁的树影象幽灵象鬼魅悄无声息暗伏杀机。晚风吹来,树叶簌簌乱响。钟凯并不是她未来最适宜抓住的一根幸福稻草,她知道,但他却早已于无意之间悄悄扣动了她的心弦。触动她的并不是他的外表,而是他于艰辛处境中的不屈意志。若换一个人,早就在生活重负下潦倒失意,可他没有,依然保留着对这世界的美好想象和真诚的一面。这是很稀有很弥足珍贵的,沈芸在心里慨叹。当然他也有小市民斤斤计较的一面,但沈芸宁愿将它忽略掉,情愫的产生是很微妙的,它将诸多杂质过滤一边,只将它迥异于其他个体的优良特性呈现出来,屡屡揣摩把玩,从而千结萦心。 小路尽头是一家石化加油站,灯火通明划彻黑暗。刚站定,就来了班夜车,沈芸上车,窗外的夜景渐次辉煌起来。市郊和市中心分明是两个世界。 乘客不多,沈芸如释重负斜倚在车座上,而不必顾虑这样的坐姿是否优雅。还差一站地到家时,林欣打来电话,约她去好望角喝咖啡。好望角资方是台湾人,从壁纸吊灯咖啡到服务生衣饰尽显浓郁的南美风情。她和林欣常去那里接头。 “都几点了,夜猫!”沈芸打趣她。 “人家有事,快,我已经到了。”听声音略有点疲惫。 当沈芸赶到好望角时,林欣正在临窗的一角独自吸烟,一身和香水同名的法国chanel掩饰不住眉心的落寞与颓唐。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 “本来不想说的,你看——”四顾无人,林欣撩起衣袖,只见胳膊上赫然几处淤青。 “咳!怎么回事?”沈芸追问道。 “卡列宁——,还有谁?” “他怎么这样?” “不知怎的被他知道了。我都不追究他,他倒管辖起我来了,离婚!我决定了,我是我自己的,谁也别想阻拦我。”林欣捻熄残留的esse,泪眼晶莹。 沈芸从未见过林欣这样子,不由也替她辛酸,“见过韦小北了?” 第十六章 “没。他出差了,电话里聊过。” “他怎样说?” “他倒是临危不乱,还开玩笑呢!”林欣苦笑一声,“他劝我要沉得住气,你说这不是废话吗?!” “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我觉得你现在务必稳住你老公,恐怕他现在也只是道听途说,你不承认他又能拿你怎样,嗯,是不?” “可我真是烦透了!小芸!他和我离婚倒好了,省得我天天戴假面,同床异梦!”,林欣说着又点燃一支烟。 “又吸烟,自暴自弃呢!离婚?小贝怎么办?你想过么?”小贝是林欣的宝贝女儿。她从不让她受一点委屈。 “她铁定跟我就是。” “象我一样?”沈芸问。 林欣无语。沈芸的境地她又不是没看到。再说,她舍得辛辛苦苦构筑起来温暖的小家么?想到她那刚装修完温暖舒适的小家,不由心酸。 过了会,似乎想起了什么,林欣问,“你呢?和那个司机有情况么?” “我那是工作,啥情况哩!”沈芸白了她一眼。 “那可保不定!”见沈芸佯作生气的表情,林欣咯咯笑起来。她这人没心没肺的,烦恼倏忽来去,从没隔夜的愁。 “我才不象你,呵呵!才从围城里出来,可不想再陷进去。” 沈芸看着走近又走远的服务生,尽量压低声音,“你猜谁回来了?” “谁?” “林子尘。” “他呀!不是听你说去深圳了么,这次回来找你重续前缘的吧?” “重续前缘?你想有可能么?”这次轮到沈芸苦笑,“他变了好多!” “不变的只有石头。呵呵!” “他有情人,而且我还认识,你猜是谁?” “谁?” “夏茵兰——” “不会吧?”林欣忽然缄口,嘴又习惯性地张成o形。太意外了!她对沈芸的家事了如指掌。 第十七章 “怎么是她?你家原来的保姆?”林欣明显吃惊不小。 “嗯,是她,前阵她从新加坡回来,已是一富婆。他们在深圳认识的。刚开始我也不太相信。” “呵呵,这也太搞笑了!他们的年龄?” “是,他们相差十岁。他喜欢钱,喜欢享乐,喜欢安逸,所以投怀送抱一个富婆并不奇怪,”沈芸嘴角一抹浅浅的讥笑,“只可惜他长了一张天使般的脸孔。” “咦,夏茵兰?” “你是说她怎么摇身一变的,我也不知道。” “哎呀,真恶心。我们韦小北可不是那样的人。”一提到韦小北的名字,林欣眉眼微醉。 “瞧你美的!”沈芸取笑她。 “你妈还不知道吧?” “嗯。不然满城风雨了。” 两人又聊了会就散了。 沈芸走在路上。夜空那弯月牙儿不知钻哪去了,小区内路灯也昏昏欲睡。一阵凉风吹来,她清醒了许多。刚进楼道手机响了。 “是我!想和你谈一谈!”听声音,好象林子尘。 他怎么知道手机号的? “有什么好谈的?” “谈几句就可以,我在——” 不等林子尘说完,沈芸关机。她怕再听下去自己会动摇。毕竟是初恋,在心底留有一些烙印,怎么抹也抹不去。 走到四层,原先同一化验室的虞慧鹃开门倒垃圾,她快人快语告诉沈芸唐辉来过,等了会就走人了。唐辉来过?他怎么又来了?沈芸心里一紧,想再详细问问,虞慧鹃已经噔噔噔下楼去了。 看来这场官司是打定了! 第十九章 林子尘这几天心情超好,虽然那晚沈芸并没答应和他见面,但他相信自己很快就能搞定她。只是时间问题而已。他太熟悉她了。在理工学院时,她外表冷漠实则小鸟依人,没什么心机的一个女孩。 当时,林子尘追求沈芸纯属偶然。完全是虚荣心作祟。沈芸是书香门第出身,举手投足尽展书卷气的优雅。系里有好几个男生已经开始发动明里或暗里的攻势了,追到沈芸似乎是一种荣耀与能力的体现。当然,他不是太喜欢她,首先她的身材扁平,他不喜欢排骨架。他喜欢的是丰腴适中,例如家乡那个花苞一样新鲜饱满的女孩,可惜她在一家商场作促销员,没什么前途的。另外,家境也很一般。林子尘权衡利弊,毅然同她分手。那女孩开始还寻死觅活的,最终也没辙,不了了之。 或许是上苍格外惠顾,林子尘很帅,这几乎是公认的事实。他很小的时候就发现了这样一个规律,那就是无论多么棘手的事情,他来解决似乎总显得游刃有余,任课女教师总喜欢喊他起来回答问题,女同学们更是争先恐后向他暗送秋波。秉承父亲的容貌,他高鼻梁,薄唇,嘴角微微上扬,一米八二的个子,穿什么都有型有款,在校园里可谓是玉树临风,可惜父母早亡,他和爷爷生活在一起,通过寒暑假打工和爷爷那点退休金勉强读完大学。家境的贫寒,使得他对自己的出身格外敏感,他发誓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窘迫的现境,无论以什么样的代价。平时,他最喜欢看的书是《红与黑》,他喜欢于连。索黑尔这个人物形象,他唏嘘于连以悲剧告终的个人奋斗,觉得他们之间有些相像处。 沈芸是一块不错的跳板。首先,她家境好,其次娴雅文静,肯定会对他言听计从。他锁定目标后,玩弄一点小伎俩,就将沈芸掳进了他的怀抱。他记得沈芸芬芳甘甜的气息,在后来实质性的接触中,也着实令他迷醉过。沈芸的矜持,在他的热情进攻下迅速瓦解。她原来也并非想像中那样冷淡清高。他知道怎么投其所好,哪个部位的揉捏能挑逗起沈芸最大程度的快感,他的经验丰富,那是当年从一个妓女身上得来的,他花了五十元在一个小旅馆里一度春宵,失去童贞的代价是获得了纯正娴熟的性爱技巧,他觉得值,这之后他在那个家乡女孩身上试验过,到了沈芸这儿更是驾轻就熟,沈芸毫不设防,在他心中是个胸无城府的傻丫头,果然,亲密接触之后,沈芸就对他一往情深,死心塌地对他好,还给他买来衣物火机运动鞋等。总而言之,他得到了沈芸的心。 什么事物都是得不到神秘得到乏味,一旦拥有,也不过就是那样,林子尘开始厌倦。有时,他甚至觉得沈芸还不如那个家乡女孩,沈芸看来柔顺,却很执拗,并不完全顺从他,这令他很不愉快。 渐渐地,林子尘对沈芸冷淡下来,时值毕业,大家都忙于毕业分配的事,对感情的事自然淡了许多,他们好聚好散。沈芸的态度不可琢磨的冷静,这可能和她的矜持有关,林子尘一方面窃喜,一方面则暗地咒骂她的无情。 他去了深圳。在他心目中,深圳不啻天堂,许多人一夕之间改变命运。而改变现状的唯一捷径是最大限度有效利用自己的优势。优势在哪呢?化学工程系毕业的他不想去制度森然薪金微薄且有污染的化工厂工作。他苦思冥想,最后在一面亮森森的镜子前找到了答案。然后是实践。他先去商场买来名牌衣装,然后去发廊理了时下最时髦的发型,去了夜总会。 夜总会里,他混得很开。凭着一张天使般俊逸年轻的脸,他很受欢迎。但是开销也大,他必须不断地购置行头等来满足不同年龄段富姐的喜好。 那天,夏茵兰的出现,让他看到了一线曙光。这个衣着华丽徐娘半老的女人很神秘,可惜全盲。他适时靠近她,给她递上一支烟,然后以丝毫不逊色于配音演员的磁质嗓音和她攀谈起来。他了解到夏茵兰刚从新加坡归来,独身,经济状况很可以。象一只训练有素嗅觉灵敏的猎狗,他立即捕捉到了关乎未来命运至关重要的信息。 就这样,他离开夜总会随夏茵兰来了梅城,他知道梅城是沈芸的家乡,但他却万没想到诺大的梅城里他会和沈芸狭路相逢,而且沈芸和夏茵兰之间还有着千丝万缕割舍不断的某种关系。沈芸还是老样子,表情淡漠,令不甘居于下风的他再次起了征服她的念头。 何妨一剑双雕?他掸去手中的烟灰,笑了,连自己都觉得这很无耻。 第二十章 傍晚,沈芸是在传达室那收到法院传票的。传达室老徐喊住接了钟萌正要回家的沈芸。他手里举着一张纸,急急跑出来,半是好奇半是疑惑地笑问道,怎么搞的,还没利索么?沈芸嗯了一声,从老徐手中接过传票,手在微微颤抖。这个唐辉果然说到做到,虽然拆迁办开过会了,可拆迁款的事八字还没一撇呀,就来瓜分啦,比八国联军还厚颜无耻。再说离婚时都签过协议的,他怎么出尔反尔?一准是柏葭那个小狐狸精闹的。想到柏葭,沈芸气就不打一处来,她凭什么就那么轻而易举就从她手上夺走了唐辉呀,就因为她擅长发嗲的本事么?沈芸见过她一次,那是离婚后不久,沈芸在家乐福门外看见她和唐辉搂腰走过。她是不是看自己好欺负呀,这次绝对不能再让她得逞了。唐辉呀唐辉,若不是你禁不住诱惑出轨,事情怎么会像今天这样搞得一团糟呀。沈芸在心中恨恨骂着唐辉,去法院和他据理力争,开玩笑,现在哪有这心情呢!瞥了一眼传票,上面醒目的限定日期是下个周一,也就是五天以后。怎么办呢,沈芸在心中急切思索着良策,还好,再有两天,钟凯可能就回来了,找他商议商议,看来只能这样了。 车座上的钟萌朝沈芸疑惑地眨下眼睛,沈芸回过神来冲她一笑。推起车子向家走去,心里仍在盘算着下步棋究竟该怎么走。 夜里,钟萌睡了。沈芸没开灯,就着银色月光下床,来到墙角壁橱那,取出一个椭圆形木制银锡边纹的首饰盒,轻轻打开,房权证、离婚证书、户口薄等重要证件都安静地藏在里面,象一群易受惊吓的小白鸽。沈芸将木盒倒转,拆掉一个圆塞形的小机关,边盒吱咿一声开了,两只银手镯凛着温柔寒光,沈芸将它拿出,轻吹灰尘,然后将之套在手腕上,冰凉润泽,稍一晃动,银质手镯便发出泉水一样叮咚清冽的轻微声响。手镯质地很好,听声音便可知晓。那是父亲弥留之际私下留给她的,说是祖母遗留下来的。母亲不晓得。唐辉更不晓得。沈芸已经好久没戴它了,却并不觉得陌生,因为看见它便会触景生情,往事一桩桩一件件从岁月的尘埃隙里飞出来,盘旋来许多无声无息的精灵。那是多么温暖迷人的旧时光呵,藤椅轻摇,窗外飘来花香,父亲在读书写字,母亲在编织毛衫,小沈芸在撒娇,朗朗笑声充斥在老宅的每一个角落。家中虽不是一应俱全,却也殷实富足。回忆往事,沈芸总忍不住想哭,父亲不在了,她生活中的保护伞也被风一并吹走了,虽然还有母亲,可沈芸总觉得和她之间隐约有些隔膜,母亲不是容易亲近的一个人,过去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似乎唯有小唐米可以令她发自内心地快活。这也难怪,母亲过去曾是大家闺秀,后来家道中落,她肯定有满腹心事想讲却又不便讲出来,沈芸理解她。终日波澜不惊地做家事似乎成了她静养生息的一部分。沈芸爱母亲,但苦于寻找不到合适的路径进行彼此间的交流。 随着年老,母亲的唠叨有增无减,这或许也是她派遣烦恼的一种方式,就象沈芸喜欢以听音乐来打发时光一样?想到此,沈芸轻轻笑出声来。明天该抽空回趟老宅看看母亲还有小唐米。 想到小唐米,沈芸从旧梦中醒转来,她摘下手镯放回原处,将首饰盒重新小心翼翼锁进壁橱里。给钟萌掖好被角后,她披着睡衣来到阳台上。窗外夜色很美,星河浩淼银光辉映。只是,月光下沈芸的影子好像又瘦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