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不叫翠花》 第1章 小药罐子 雨滴答滴答敲打着窗户,外面一片灰蒙蒙,苏末的心情也前所未有的差。从醒来到现在已经整整一天了,他发现自己异常的虚弱,居然连眼睛都睁不开。 身下的床铺很硬,被子和枕头都散发着奇怪的味道,而且质地太过粗糙,他肯定自己从来没有用过这样的东西。 这绝对不是他的高级公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回忆之前,教完最后一堂课,他好心情地步行到最喜欢的蛋糕店买了最爱的抹茶蛋糕,回到家又给自己泡了一杯红茶,耳际似乎还回荡着优雅动听的琴声,放了太多遍,那首高山流水的曲调他已经烂熟于心。 对了,他的宝贝君子兰马上就要开花,这可是外公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是难得的稀有品种。 “娘,还没醒么?” 女孩子清脆的嗓音传入耳中,不知道是不是苏末的错觉,那声音里有一丝为不可察的不耐。 在苏末反应过来之前,一只温热的手掌搭在了他的额头上,手的主人应该就是女孩子口中的娘吧?只是,摩挲着他的皮肤时简直可以和砂纸有一比,这真的是一个女人的手么?又是什么样的女人,会拥有一双这么“可怕”的手? “大夫说很快了,兰花你呆在这里照看着,不要乱跑知道么?” 床边的妇人收回手,温柔地压好被角,仔细地交代着一旁的小女儿。眉梢眼角,是掩不住的愁绪。 “好。” 被唤作兰花的女孩子爽利地答道,然后便是妇人离开的脚步声。 雨下的小了,苏末忽然“拉长”了耳朵,他好像听到了外面咕咕咕的声音,该不会是母□? “你个讨厌鬼,讨厌鬼.……” 脸颊一阵疼痛,苏末想出声阻止,却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张口。 “娘为什么要生下你?如果没有你就好了!” 脸皮又被大力拉扯,这回苏末听的真真切切,这个叫做兰花的女孩子是真的讨厌他。 等等,有什么不对,刚刚她们的对话好像有点儿别扭——文绉绉的,跟古人似的。 重点还不是这个,那个兰花说了什么?生下他……生下他……这三个字在苏末脑子里无限循环播放——这怎么可能? 苏末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所有亲戚都在教育界,上到教育部长下至校长老师,绝对的书香门第,他老妈是音乐系副教授,从来十指不沾阳春水,保养的最好的就是那双手,和之前的妇人根本没有可比性。 末,最后的意思,苏末是苏家最小的孩子,从小那是被捧在手心里宠大的,受家庭熏陶,一身不染尘俗的气质,难怪那些学生会戏称他为“苏公子”。所以,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被捏脸颊,还有什么叫“没有你就好了”? 太多的困惑和“愤怒”,让他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拼命地想要睁开眼睛,看看是谁这么大的胆子。 苏末好不容易掀开眼皮,差点被面前的大脸吓到,其实倒不是这张脸太大,而是离的太近了。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就直勾勾地盯着他,唇角的笑容怎么看都不怀好意。 待女孩子缩回脑袋,他才松了一口气,这孩子看起来有□岁的年纪,扎着两个麻花辫,身上的衣服很是破旧,袖子上还有一个补丁,好在干净。只是问题又来了,她的扮相——苏末只是安静地看着她,没有傻傻地问是不是在拍古装剧,他向来淡定,就算被戏弄,也习惯以不变应万变。事实上,他也没办法说话,嗓子干渴的厉害。 “醒了?那就喝药。” 兰花看着这个药罐子弟弟恶声恶气地道,现在娘不在,她也不必装乖,扮演一个好姐姐。 苏末这才察觉屋里有股中药味儿,估计被子上的味道就是长时间被药味熏染造成的。 “咳咳——” 浓黑的药汁被毫不客气地灌入嘴巴,苏末怀疑里面是不是加了黄连。灌得太猛,来不及吞咽,他立刻呛咳起来。这一咳嗽不打紧,就觉着心肺都要随着剧烈的咳嗽咳出来…… “哼,喝完就睡觉。” 对于这种情形根本就是司空见惯,兰花收回碗,懒懒地丢下一句,转身出了房门。 如果苏末到这时候还没有发现问题,那这二十多年也就白活了。他向来是健康宝宝,生病的次数寥寥,刚刚那种咳嗽到快要死掉的感觉,还是头一回经历。 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光,他仔细打量所处的环境,推断自己应该是在一户农家,青砖瓦房看上去不新不旧,盖了没十年也有八年。这什么年代了?窗户居然是用纸糊着,地面连水泥都没铺。 大喘了几口气,苏末勉强将手从被子里伸出来,映入眼帘的是一只属于孩童的手,小小的,手指细瘦,一看就营养不良,指甲里还藏着污垢。 手重重地落在被面上,他的心一阵发寒,事实就摆在眼前,容不得他逃避。自己这是穿越了,尽管这不科学! “兰花,你又想挨揍了是不是?” 屋外突然响起少女明快的声音,音色十分动听,调子也跟唱歌似的。就连说了这样的话,也不会让人觉得有任何违和。 “二姐,我就是上了趟茅房。” 兰花被逮个正着,势头明显弱了不少,只能硬着头皮分辨。她这个二姐自小就长得好,方圆十里八村都知道,再加上她人又聪明能干,爹娘疼她的很。 “娘是怎么说的?你就是这么照看翠花的?” 桃花冷哼一声,倒也不太像生气,自己这个妹妹什么德行,她最清楚不过。说完,掀开帘子,径自进了屋。 翠花! 翠花! 翠花! 苏末先是被这个家喻户晓耳熟能详,老百姓津津乐道的名字给雷的外焦里嫩,然后猛地一个激灵,本来就苍白的脸色更加难看了。 翠花应该是女孩子的名字吧?他才刚接受自己穿越了的讯息,可是穿越成女人,不,是穿越成一个小女童,还是有点太——请原谅他脑细胞不够了,无法形容自己此刻悲催的心情。 他囧了又囧滴偷偷摸摸下面,好险,该在的还在! 魂淡啊,一个好好的男孩子,做啥要叫翠花? 第2章 不孝有三 “爹到隔壁村去帮工,娘下地干活去了,灶上给你留着粥。” 桃花进屋见弟弟醒了,也没有露出多么惊喜的神色,她对于这种情况也已经习以为常了。自从这个弟弟出生之后,本来还能过得去的日子一下紧吧起来,光是看病吃药,就把家里掏空了。 “……” 苏末安静地看着这个“姐姐”,人如其名,长得面若桃花,唇红齿白,再加上身形窈窕,是个当之无愧的美人。被她微笑注视着,就像是春风拂面,连阴霾的心情也好了不少。 “你三姐又欺负你了?” 见小弟又是一惯的沉默寡言,桃花微微叹了口气,或许是从小体弱多病的缘故,他的性格很是内向,也不太合村里同龄的孩子一起玩。 “二姐,粥盛好了。” 兰花端着粥走进来,目光在碗里流连,不自觉吞咽了一下口水。 在桃花的帮助下,苏末半倚着枕头坐了,视线落在她手里的碗上。白灰色的瓦碗,表面有着无数坑坑洼洼的小洞,碗沿还有一个豁口。勺子触到碗底,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尽管感觉不到饥饿,在一勺粥递过来的时候,他还是乖乖张开了嘴。这具身体太过虚弱,需要进食补充体力。 “咳咳——” 苏末再度咳嗽起来,嘴巴里的是粥么?完全没有粥的软滑,反而还粗糙不已,磨的喉咙难受极了。 “哼!” 兰花在一边看着,嘴角又撇了起来,喝粥都会呛到,真没用! 粥难喝的要命,苏末勉强自己喝了半碗,就再也喝不下去,这是他有生以来喝过的最难喝的粥。让他诧异的是,兰花看着剩下的粥,那眼神儿是渴望吧? 他哪里知道,这个家里平时吃的都是地瓜野菜,就连糙米粥都是病号饭,平时根本没得吃。 “再睡一会儿吧!” 将剩下的半碗粥递给兰花,桃花看着面色疲惫的弟弟温声道。 苏末点点头,脑子里乱糟糟的,许多事情他还要认真捋清楚—— 首先,他穿越了,貌似是灵魂穿到了古代。 第二,这具身体还是个孩童,且是个药罐子。 第三,这家很穷,以后自己的生活品质完全没有保障。也是,生了四个孩子,开销自然大,更何况还有一个药罐子,那就是无底洞啊! 第四……在没有想出来之前,苏末睡着了,谁让这身体精神太差,多思考一下都会累着。 睡梦里,是一场盛大的宴会,那是苏末年初生日的情景,一米高的蛋糕上插着蜡烛,亲友们催促着他许愿。 那时候的他根本不知愁滋味,在家里被捧着宠着,要星星不给月亮。在学校,他是青年才俊,相貌出众,气质斐然,是无数老师学生暗恋的对象。 生活太完美,苏末反而觉得缺少了些什么,在歌声烛影里,他许愿:目前日子有些无聊,未来的生活能有些改变,他想要体验不同的人生。 ” 秀娘从地里回来,听两个丫头说儿子吃了药喝了粥才睡的,放心不少。只是到了掌灯的时候,床上的人还睡着,尽管不舍,还是把人叫醒了——“翠花,起来喝药了。 从美梦里被叫醒,苏末真心感慨,难道这就是对他以前不知足的报应么?那也不用把他发配到这里劳动改造吧。 睁开眼,就看到床边坐着的妇人,他做了无数心理建设,才低低唤了一声——“娘”。 没办法,如果想不被发现自己是占了人家儿子身体的外来户,必须得叫啊! 咬牙又灌了一碗苦药,苏末在心里哀嚎,这喝药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放心吧,你的那些小鸡你三姐给照看着呢,这几天就不要管了。只要你乖乖喝药,病很快就会好了。” 对于这个体弱多病的儿子,秀娘打心眼儿里疼爱,上面生了三个丫头,好不容易才得了个小子,苏家总算有后了,她也有颜面去见苏家的列祖列宗。 “好。” 囧,被当成小孩子哄的感觉着实诡异,苏末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让他装嫩装可爱,简直就是要人命!再说了,这明显是假话,就这破身体,能很快就好才有鬼! 至于那些鸡啊鸭的,抱歉他只养过花草,还是以后再说吧! “没错,我会好好帮你照看的,放心吧!” 兰花倚在床边,挨着她娘笑眯眯地道,一副好姐姐的模样。 “哦。” 如果不是见识过了她的“恶形恶状”,苏末还真会被这幅可爱的表情给骗了。年纪轻轻演技就这么好,要是放在现代早成童星了。 “娘,爹他什么时候回来啊,这回出去都一个多月了。” 无聊地打个呵欠,兰花揉揉眼睛问道,每回爹回来就会带好吃的,上次的糖可真甜啊!唉,要是没有弟弟,她就能多分到一些了。在吃食上,二姐是从来不和她争的。 “馋丫头,快了,约莫再有十来天吧。” 秀娘噗嗤笑了,食指在三丫头额头上点了一下,她那点儿小心思自己能不知道?要说家里的日子紧巴,那些甜嘴的玩意儿不吃也罢,可谁让当家的宠着几个孩子。 算算日子,这回丈夫出去的时候的确不短了。从村里到富安城少说也要三天的路,要不是主家给的工钱高,说什么也不会让他到离家这么远的地方。 如果是前些年,只靠着家里的几亩地日子也过得去,可如今看大夫抓药实在是贵!再加上二丫头也到了适嫁的年纪,总要给她准备一份差不多的嫁妆,不然到了婆家要被看不起。 “嘿嘿,我是想爹了……” 兰花摸摸额头,没有一点儿不好意思。她是想爹了,当然也想爹带回来好吃的。 “就你,我们还能不知道?” 这下,连桃花也笑了起来,顿时屋里充满了笑声。 苏末半躺着看这一家人的互动,他们虽然穷,却没有被残酷的现实给打倒,依然积极地生活着。这样也好,总比整天愁眉苦脸过日子要强。 “行了,都早点儿去睡吧,桃花也别熬的太晚……” 看小子实在没什么精神,秀娘催促着大家都早点休息,明天还有很多事情做。 “知道了,娘。” 桃花心里一暖,这几天她赶着绣一条帕子,的确没怎么休息。不过,爹还没拿工钱回来,家里的盐快吃完了,还等着这帕子换钱呢! 兰花的想法她也知道,觉得小弟拖累了整个家。可事实上,自从娘生了小弟,在几个婶子面前说话声量儿也大了,就连爹在村里也能昂头挺胸了。哪家没有个男娃儿,背后都要被人笑话。 如果小弟的身体能够好起来,以后都不用吃药,那就再好不过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3章 有苦同吃 在床上躺了几天,苏末觉得自己已经快要发霉,等秀娘首肯他能下床的时候,难得有了些精神。 “你才刚好一点,在院子里走走就行了,千万不要出去啊!” 秀娘给自家小子穿着衣服,不放心地叮嘱,还有句话没说,她是怕村里那几个野小子使坏。 “娘——” 苏末看着正要套到他身上的衣服,忍了几次还是破功了,他横看竖看,不管是颜色还是样式——这些衣服都是给女孩子穿的吧! “怎么了?” 秀娘停下手里的动作,看着欲言又止的小儿子,一张小脸儿憋的红红的,难得有了几分生气。 “我能不能不穿这些?” 苏末还是说了出来,不管以前的那个“翠花”为什么会忍受穿女装,他可不愿意。就算因此被怀疑,他也豁出去了。 “不行,娘跟你讲过几次了?算命先生说,只有把你当丫头养到十岁,以后才能平平安安,无病无灾。就连这名字,也是先生给起的。 别的娘都能答应,唯独这一件——” 秀娘说着,眼泪就啪嗒啪嗒往下掉,她也不想好好的小子整日里扮成丫头,实在是没有办法。这孩子两岁那年差点死掉,要不是听了神算子的话,恐怕活不到现在。 “娘,你别哭了。” 苏末自小受的教育里,可没有让女孩子哭这一条,就算年纪大一点的也一样。看到秀娘伤心难抑的样子,笨拙地伸手给她抹泪,衣服神马的,算了!反正看她之前的态度,坚持也没有用。 “乖,出去吧。” 顺手把儿子凌乱的头发用布条束起来,秀娘拍拍他脑袋道。 “……” 苏末无语,唯一安慰的就是秀娘没有给他梳辫子,或许以前的翠花有抗议过? 从来没有去过农村,也就是旅游的时候去过农家乐,苏末这回才算是见识到了真正的农家小院。 三间大瓦房坐北朝南,东边是厨房,院子特别大,除了鸡舍还开辟了一小块菜地,不高的土墙边整齐地码着捡来的柴禾。此时烟囱里正冒着白烟,风一吹飘飘悠悠升入空中。 可能是不到季节,菜地里只有一些嫩绿绿的小苗,不知道种的是什么。 走到院子里的梧桐树下,苏末难得不顾形象地伸了个懒腰,半眯着眼睛让阳光细碎地洒遍全身,进行一次简单的紫外线消毒。 早晨的空气里飘散着梧桐花甜郁的香气,沁人心脾,仰头就看到一串串的小喇叭,仿佛在吹奏着欢快的歌儿。奇迹般,苏末一直浮躁的心绪沉淀了下来。 “咕咕咕——” 不远处一只老母鸡抖了抖翅膀,它身边十几只毛茸茸的小家伙唧唧地叫着,金黄的绒毛看着就软软的,让人忍不住想要摸一把。 苏末迈开步子正要走过去,却被一道含笑的声音阻止了——“别过去,老母鸡凶着呢,手背不疼了?” 桃花从屋里出来,就看到小弟一脸跃跃欲试的神情,不由的好笑。这都第几次了?怎么老学不会教训。 “我就摸摸……” 听着一个比自己小的女孩子说教,苏末不太自在地道,尽管这身体是个孩童,他的心理年龄可二十好几了。 两人正说话间,秀娘端着早饭从厨房走了出来。馍筐里是几个杂面馒头,一碟萝卜干,一碟豆腐干,还有三碗冒着热气的地瓜稀饭。为什么说是三碗呢?因为还有一碗盛的是苏末这几天常吃的糙米粥。 就这样,吃饭的时候秀娘和桃花也只夹萝卜干,兰花偶尔把筷子伸向豆腐干,也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她极力不把目光投到弟弟的碗里,专注地吃着自己的地瓜稀饭。 “……” 吃着这样的饭,苏末本来觉得食不下咽,看到这样的情形,忽然觉得也没有那么难吃了。不知道为什么,鼻子有些发酸,他夹了一筷子豆腐干放到兰花的碗里。不管之前她表现的多么早熟,归根到底也只是个*岁的小女孩儿。 看着落到自己碗里的豆腐干,兰花有些吃惊。背着爹娘她没少和这个弟弟抢吃的,也常常威胁他不许说,所以这小子平时和她并不亲近,甚至有些畏惧。这样主动夹菜给她,还是破天荒头一遭。 苏末装作没有看到兰花吃惊的表情,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又给秀娘和桃花各自夹了一筷子。 “你这孩子——” 秀娘眼眶红红的,背过身去用袖子擦了擦,到底没吃,又把豆腐干夹到了小儿子碗里。 “娘不吃,我也不吃了。” 苏末头疼,无奈之下,只得使出“杀手锏”。吃独食什么的,他可干不出来。再说了,不就是一块豆腐干么,至于这么大反应?殊不知,这样的他在其他人眼里更加惹人疼。 “娘你就吃吧,等我去镇上交了帕子,再多买一些回来。” 桃花看了一眼乖乖坐着的弟弟,这次醒过来之后,似乎有了一点点变化。以前是沉默寡言,对什么几乎都会乖乖接受,但也觉得别人的付出都是理所当然,不像现在开始会关心家人了。 “好,好。” 秀娘到底还是夹了一筷子,只觉得今天的豆腐干比肉都香。 吃过饭,秀娘照例下地干活儿,桃花要去镇上,就连兰花也挎了个竹篮子去割草。 难得的,院子里只剩下苏末一个人,还有一群唧唧叫的小鸡。想要找点儿什么娱乐活动打发时间,却发现以前那些兴趣爱好放在这里没一个适用的。 想着之前秀娘交代的话,他暂时不打算离开院子,对于这个院子外面的世界他不是不好奇,只是要他穿着这套衣服出去,还是缺乏勇气!就算要熟悉这里的环境,时间多的是,来日方长。 不想回到充满药味儿的房间,苏末索性搬了两把木椅并在一起,在梧桐树下晒晒太阳吹吹风,睡意渐渐又袭了上来。 半睡半醒间,他朦胧觉得有人影靠近,下一刻就被抱到了一个坚实的怀抱里。一股酸臭的汗味儿扑鼻而来,让他差点儿闭过气去——“好臭!” “好啊,敢嫌你爹臭!” 爽朗的笑声在院子里响起,紧接着苏末屁股上挨了不轻不重一巴掌。 “……” 这一巴掌,把苏末所有的睡意都给拍飞了,打从记事起,这还是头一回有人敢打他……屁股……哪怕根本不痛,心里还是无法控制地冒出一股羞耻感。 他睁开眼睛,不着痕迹地打量这个便宜老爹,嗯,典型的农村汉子,高大结实,魁梧有力,四方大脸,笑起来又憨厚又老实。 “傻小子,怎么在外面睡了?万一着凉怎么办?” 苏贵笑着把儿子放下来,怕熏着了他,这日夜赶路风尘仆仆的,身上味道确实难闻。 “爹,你怎么提前回来了?娘说还有十几天。” 苏末努力调整表情,让自己露出惊喜的笑来,事实上喜到不至于,惊是实实在在地惊到了。回想着自己先前的表现,应该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吧! “东家有事,结了工钱,让大伙儿提前回来了。”说到这儿,苏贵更加高兴了,东家是好人,就算提前回来,工钱还是照旧,一文没有少给。“看看,爹给你们带什么好吃的了?” 苏末这才发现木桌上放着一个不大的纸包,想必里面是些点心之类的。打开一层,还有一层,再打开,里面居然还有一层 ,在苏贵不注意的时候,他忍不住挑了下眉。 果不其然,纸包里是一些散碎的小点心,被压的看不出原来的形状,加工的也很简单,不知道是不是时间久了,还有些奇怪的味道。这种东西,苏末自然看不上眼,更不要说去吃。 “怎么不吃?以前你不是最喜欢这些点心么?” 苏贵挠挠头,有些奇怪地道,这孩子今天是怎么了?要是从前肯定二话不说捏一块儿放到嘴里。该不会是,哪里不舒服吧!一想到这种可能,神色立刻紧张起来。 “唔,我等姐姐们回来一起吃。” 面前的男人在想什么苏末很容易知道,根本不用猜,根本就写在脸上了。没有办法,只得找了个理由搪塞过去。 苏贵却大为感动,觉得儿子长大了,懂事了……越想越欣慰,就连几日奔波的疲劳也一扫而空。 “你娘和二姐三姐呢?” 后知后觉回来这么久都没看到媳妇儿还有二丫头和三丫头,苏贵疑惑地问。 “娘下地干活了,二姐去镇上交帕子,三姐去割草。”庆幸他“爹”的注意力终于不在点心上,苏末收起纸包道。鼻间再度传来酸臭的味道,他仰起脸关切地道,“爹你路上这么辛苦,赶快去洗澡换衣服吧。” “好,好,爹这就去。” 苏贵不疑有他,一脸感动地去打水洗澡了,儿子没白疼,会心疼他爹了…… “呼——” 等人离开视线,苏末才大呼一口气,也亏得他“爹”老实,压根儿没想这个儿子变化是不是太大。看那一脸的感动,他敢说以前那个“翠花”绝对没有这么做过。 事实和苏末猜测的也*不离十,苏贵和秀娘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儿子,又加上从小体弱多病,难免就溺爱了些。长久以往,把孩子养的有些自私,觉得别人的付出,对他好都是理所应该的。所以,从来没有想过回报。 苏末则不同,虽然是被宠着长大,自小的教育却很严格,绝对是个品格端正的“好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第4章 相互扶持 苏贵的归来在这个家里就如同一颗小石子丢在湖里,激起了一朵小小的浪花,又很快恢复平静。一家人照旧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为了生活忙忙碌碌。 唯一不同的,就是兰花对她弟弟的态度,有了些许变化。 那包点心,秀娘和桃花象征性地尝了尝,剩下的都留给两个小的。私底下,兰花瞪着苏末足足有一分钟,那表情跟见鬼了似的——“你真的不吃?真的全给我?” “真的,三姐你全吃掉好了。” 苏末配合地点点头,清瘦的小脸儿上尽是严肃,再三保证。那些难吃的点心,他心里不屑一顾,可决不能在兰花面前表现出来。 “你可不要后悔。” 塞了一块点心到嘴里,甜滋滋的味道让人美到心里,兰花头一回对这个弟弟态度柔和了些。不用抢不必威胁,好吃的全归自己,这感觉真不错! 桌上的茶壶里是晾好的白开水,苏末给自己倒了一杯,慢慢地喝起来。这水带着一股特有的甘甜,要是放了那些劣质的砂糖倒是糟蹋了,他宁愿喝白水。 兰花接二连三吃了几块,见苏末在一旁“眼巴巴”地看着,破天荒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狠狠心挑了一块小的递过去——“那,吃吧!” 苏末连连摆手,很是真诚地道:“我不喜欢吃,三姐你全部吃了吧。” 兰花不自在地撇了自家弟弟一眼,根本没把他的拒绝当真,傻瓜才不喜欢这么好吃的点心!看在他把好吃的都留给自己的份上——“哼,我也不占你便宜,一会儿帮你喂鸡。” “哦,谢谢三姐。” 苏末很识时务地道谢,本来么,苏末能下床走动之后,这喂鸡的事儿一向是由“他”负责的。今儿他还一直为这事儿上愁,那些鸡整日里刨土找虫吃,还用喂的么?他还以为只要人工放养就好。 现在要他来喂,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做! 兰花喂鸡的时候,苏末就“乖乖”地跟在她身边,看着她利索地将那些嫩草在菜板上剁碎,倒入瓦盆里,然后和一些壳类碎屑拌在一起。后来他才知道,那些壳类碎屑叫做麸子,是磨面以后筛出来的。 “当当当——” 只见兰花捡起一根棍子在瓦盆边缘敲了几下,不管是老母鸡还是小鸡,全都撒欢儿地跑了过来,啄的起劲儿。 对此,苏末表面淡定,心里却觉得很是有趣。而且,喂鸡什么的,也很简单嘛! “这下我们扯平了。” 兰花洗干净手,说这话的时候还是有些心虚,那些点心够她吃半个月的了。 “……” 苏末点点头,自然不会跟一个小丫头计较,目光还在那些小鸡身上,如果他悄悄的摸一下,那只老母鸡应该不会发现吧! 他那副想摸又不敢的模样,如果让他那些学生看到了,一定会幻想破灭。她们谪仙一样的“苏公子”,怎么可能会有这么“童心未泯”的一面?他的淡定呢?优雅呢? 淡定优雅只是苏氏家族留给苏末的一件绚丽外衣,在遇到同等人的时候就会下意识披上,一方面是自我保护,另一方面则可以让自己融入其中。披上之后他就是那个人人羡慕的苏公子。 苏氏家族的环境氛围让他在年少时没有了孩子应有的天真好奇,如今一旦离开,在他觉得没有威胁的人面前,在这些朴实单纯的“家人”面前,就会不自觉放松下来。如今这个苏家,只是普通的庄户人家而已。 “娘说你现在还不能出去,过几天我带你去河边玩。” 兰花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看到这么“温顺听话”的弟弟,不自觉就想对他好,以前她怎么没觉得这个弟弟顺眼呢? 此时的苏末以为,这就是农家生活,清苦却平淡温馨,甚至有趣。但很快,他就会知道,这样的想法有多么简单。 晚上一家人在梧桐树下围着桌子吃饭,吃到一半,一个胖妇人扭着腰走了进来。那脸黑的跟锅底似的,径直走到苏贵面前道:“他二叔,你可要好好整治整治你家三丫头。” 苏贵被这冷不丁一句弄得一头雾水,放下碗温声道:“大嫂,到底是怎么回事?” “哼,晌午有人看到兰花从我们家柴堆过去,我们家那只花母鸡每天下两个蛋,雷打不动,刚我去瞧居然没了。这么小小年纪就偷鸡蛋,长大了岂不是要去偷人家的牛了?” 苏家大嫂竹筒倒豆子噼里啪啦一通说,然后重重地喘了几口气,把她给累的。 “……” 苏末就看着那张满脸是油的大脸上一张厚嘴一开一合,吐出的话无比尖酸刻薄,完完全全诠释了什么叫粗鄙。这样的妇人,他平生还是第一次见,真是大开眼界。 “兰花——” 三丫头被人这样指控,苏贵和秀娘齐齐朝兰花看过去,他们相信自己的孩子不会偷东西。兰花平时是贪嘴,可应该不会拿别人家东西……虽然这么想,当着大嫂的面,还是要确认一下。 “爹,娘,大娘冤枉我,我没偷他们家鸡蛋——” 兰花愤怒地站起来,恨不得在大娘身上瞪出个窟窿。再思及爹娘竟然跟着怀疑自己,又分外觉得委屈。 “秀娘,我知道自打有了翠花以后,你们的日子紧巴……我们也没少接济不是,当家的还借给你们二两银子,这眼看大牛也到了该娶媳妇的时候……这两个鸡蛋也就算了,什么时候还钱,你给个准话儿。” 苏家大嫂缓了语调,一副大度不予计较的样子。 一听“翠花”两个字儿,苏末就脑仁儿疼,这女人还故意咬重了说。这些日子他发现,苏家人一个个都顾忌着他的心情, 很少喊翠花这个名字,毕竟一个男孩子起个女孩儿名字很是别扭。 还有,那两个鸡蛋只是引子吧,这女人真正的目的是来要债的。 “再说一遍,我没偷你们家鸡蛋。还有,那时候大伯明明借给我爹一两——” 兰花哪肯被冤枉,还有,当初爹借钱的时候,她也在场,看的是清清楚楚。 “大人说话哪有你一个小丫头插嘴的份儿,这借钱不得算利息呀!”苏家大嫂面不改色地斥道,转而又看向苏贵。 “大嫂,家里的情况你也知道,实在是——” 苏贵面有难色,不是他不肯还钱,实在是家里没有。 “他二叔,你前几天不是才领了工钱么?” 苏家大嫂是有备而来,当家的不好意思开口,这黑脸只好她来唱。 “那钱是给我弟弟救命的,大娘是要把他逼死么?谁家还没有个难过的时候?这个道理你和大伯最清楚。” 桃花一直没有开口,这时候却冷笑起来,以前大伯一家日子难过,爹娘没少贴补,别说一两,就是五两也有了。这两年大伯做生意赚的钱给大牛娶两个媳妇也用不完,却巴巴地催着她家这点救命钱。 “是,桃花说的也在理儿,这利息大娘就不要了,只要把那一两还了就行。” 苏家大嫂也是个人精,她这二侄女话里话外的意思自是听的明白,再加上桃花是个精明能干的,人又生的好,说不定以后就攀了哪家高枝儿,能不得罪还是不要得罪的好。只是,那一两银子是无论如何都得要回来。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桃花心一横,冷冷地道:“大娘放心,这一两银子三天后我就给你送过去。” 苏家大嫂一听,立刻眉开眼笑道:“瞧侄女你这说的,既然有这么句话,大娘还有什么不放心的。”说完,扭着身子一摇一摆地走了。 苏贵捧起稀饭喝的西里呼噜,稀饭早就凉透了,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 “桃花,你可是攒了一年……” 秀娘看着出落得如花似玉的女儿,心里又是一阵难过,一两银子桃花要熬多少个晚上啊!再看她身上这件衣服,还是前年的,都是自己这做娘的没用。 “银子没了可以再挣,我就是看不惯大娘那势力的德行。” 桃花面色平静,既然话已经说出口,她就不会后悔。 “都是因为我——”其实就是以前的翠花…… 这是第一次,苏末真真切切意识到没钱的难处,不单是物质上的窘迫,还有宝贵的尊严——都说钱不是万能,没有钱却万事不能,以前他不以为然,现在深觉有道理。 造成这个家生活拮据的原因就是看大夫抓药,是这具病弱的身体拖累了整个家,现在他成了这身体的主人,就不能容许自己成为累赘。 既然是自小就体弱多病,那么以后吃药是在所难免的,这笔钱省不了。节流不成,就只能开源了…… “傻小子,生病又不是你愿意的,每次还要喝那么苦的药……娘看着你受罪,心里也难过。娘要是把你健健康康生下来,你也就不用回回眼巴巴看着虎子他们玩——” 对于儿子有这样的想法,秀娘既吃惊又心疼,平日里藏在心里的话,也倒了出来。 “小弟,我——” 一家人难得坐在一起敞开了说,兰花本来还有些怨愤的心绪,在这一席话里消减了不少。以前她一直觉得弟弟不好,却没有想过他同样不好过。在自己跑跑跳跳爬树下河的时候,他却什么都不能做……这样想想,真的很可怜。 “既然成了一家人,就没有谁拖累谁一说,互相扶持才是正理儿。” 到底是一家之主,苏贵一句话拍板定案,说的是铿锵有力。 “当家的,难得你说到了点子上!” 秀娘莞尔一笑,平时他可是嘴笨的很,只知道埋头干活儿,自己跟着他大半辈子,也没听过什么体己话。 谁也没有想到,有苏末那句“都怪我”开头,居然意外地把困扰大家多年的心结,就这样解开了。 直到吹灯睡觉,大家都以为这场风波已经过去,却不知道苏末因此开始魔怔了——他得赚钱啊! 问题是,穿越前他是大学讲师,只会摇摇笔杆动动嘴,如今还真应了那句——百无一用是“书生”。 作者有话要说: 第5章 一只烧鸡 已经一个星期了,苏末头上的小乌云就没有散过,他现在非常的郁闷,非常的沮丧,心情跌落到了谷底。因为他发现,堂堂的“苏公子”,一名光荣的大学讲师,在这里居然毫无用武之地。思来想去,想来思去,他居然还不如一个普通人,连个发家致富的点子都想不出来。 还有一个致命的因素,这身体才七岁,一个小毛孩子能干什么?如果他真的干了什么,不是会被当成神童,就是妖怪,而在这闭塞的乡村里,恐怕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小弟,你都在屋里闷了几天了,我带你出去玩啊,保证是个谁也不知道的好地方!” 兰花把人拉起来就往外走,看着他整天整天的在家里“发呆”,她实在是受不了了。再这么下去,脑子铁定会坏掉。 “我不——”他哪儿都不想去…… 苏末拒绝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悲催地拉了出去,谁让他人小体弱,力气没有兰花大,想反抗也反抗不了。深刻地意识到自己现在的体质还不如一个小女孩儿,他更加郁卒了。 “那里可漂亮了,保证你看了不会后悔。” 说起自己的“秘密基地”,兰花一脸的自豪,如果不是看小弟心情这么不好,她才不想给第二个人知道。 “……” 苏末无力地跟在后面,看她神神秘秘的样子,却提不起什么兴趣,他什么地方没见识过—— “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 到了地方,兰花仰着小脸得意地道,只是这只有她一个人知道的话里,还掺了一点儿水分,因为——“这里住着一个奇怪的老头,你千万不要靠近他。”所以,她只能算是唯二个知道这里的人。 “哦。”这样的风景,他还真的没有见识过…… 苏末下意识应着,眼睛却已经不够用了,有一句话兰花没有说错,这里真的很漂亮。 大片青翠的竹林占满视线,一幢二层竹楼掩映其中,竹楼西侧种着某种他叫不出名字的花,那花正开的热烈,惊心动魄的红,只一眼就让人永生难忘。 清澈的小溪环绕着竹楼蜿蜒而下,波光粼粼,鱼儿清晰可见。许是少有人来,这里的鱼也分外肥美。河边青草地上,一个老头儿正在钓鱼。 苏末心下了然,这应该就是兰花说的那个奇怪老头吧。看着情形,这世外桃源分明是有主的。毕竟,这样的好地方,里村子又不远,不可能没有人发现。唯一的解释就是,这是私人地方——兰花年纪小,才会不知道。 老头听到有人来,却连头都没有转一下,依旧全神贯注地钓他的鱼,还真是有点儿奇怪! “你不知道,这个怪老头儿,每天钓鱼,等太阳落山,又把鱼都给放了,是不是很奇怪?” 在兰花的认知里,钓到鱼就是吃的,放回去不是做白工么?说不定老头儿脑子有问题。 “小声一点儿,万一被他听到了——” 苏末连忙拉拉她衣服提醒道,听这话说不定老头儿还是个世外高人什么的,只是又有些说不通,看他的穿着,和村里的农夫也没有什么两样。算了,再不济人家还是这里的主人呢! “不会啦,他是个聋子。” 兰花笑嘻嘻地接口,她来这儿好多次了,每回那老头都坐着钓鱼,一次都没有回头看她,不是聋子是什么? “……” 苏末无语,懒得和兰花辩,随意在溪边草地上坐了下来,反正看那老头的态度,根本就是默许了他们的存在。 “我去洗澡,你在这边等我,记得不要靠近那老头啊!” 兰花指着远处有大石遮挡的地方道,在那里洗澡也不用担心有人看到。她今年九岁了,对于男女大防已经有了概念,就算是自家弟弟,也不能看到她的身子。再者,这个娘唠唠叨叨交代了很多遍,说什么被看了身子就不能嫁人了……其实,她也不是那么想成亲啦! 她倒是完全不担心那老头,因为每次来就看到他在那边钓鱼啊钓鱼,无趣的很。 “好。” 苏末很干脆地答应道,免得兰花再啰嗦下去,他想一个人安静一下。 天很蓝,云朵很白,风吹的人很舒服,苏末索性躺在软软的草地上,闭目养神儿。他暂时忘记了赚钱的烦恼,如果还想着那些俗事,未免太煞风景。 时间仿佛慢了下来,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依稀能听到兰花哼着歌儿,音符杳渺,逐渐随着风飘散开去。 “小弟,起来啦,不要躺在这儿睡,会着凉!” 兰花洗完澡从溪里出来,就看到小弟躺在草地上,眉毛就皱了起来,虽然她自己经常这么干。 “唔……” 苏末慢悠悠睁开眼睛,正好看到兰花把湿漉漉的头发用力绞了几下,然后四下里披散开,在阳光下扑甩着,无数小水滴飞溅,有些正好落在他的脸上。 这动作,不禁让他想起落水的小狗,唇角不自觉勾起一抹笑。 “小弟,你——” 兰花不知道他为什么笑,却被那笑容给迷惑了,她还从来没有看到过小弟这样笑,虽然并没有笑出声,但那眉梢眼角掩不住的愉悦,却让人忍不住跟着变得愉快起来。 她一直觉得二姐是自己见过的最漂亮的人,可是小弟笑起来的时候,居然和二姐一样让人移不开眼睛。不是说长相,真的要她说是什么,又说不出来。 “我怎么了?” 苏末被她直勾勾地盯着,收敛了笑意,有些不自在地问。 “没什么,记得啊,回去不要告诉娘我下水洗澡的事。” 笑容淡去,兰花也从那短暂的“迷惑”中清醒过来,想起一件事,不放心地交待。要是让娘知道了,自己又要挨揍! 小弟笑起来真好看,以后要是能多看到这样的笑容就好了——这样想法的副作用就是,以后的日子里她总是想着法子逗苏末开心…… “好。” 苏末语带笑意,兰花天不怕地不怕,就怕秀娘的唠叨加棍子。 “你看那怪老头,看到没有?” 兰花靠过去和他咬耳朵,那老头儿又把钓到的鱼放了。虽然见过很多次了,但每回还是觉得他很傻! 苏末正想说什么,那老头却看了过来,距离不算远,他能感受到那目光在自己和兰花身上扫过,然后又转过身去。 “原来,他不是聋子啊!” 兰花先是吓了一跳,等反应过来,小声地咕哝道。不得不说,她有时候神经粗的可怕。 兰花之所以说他是老头,是因为那一头白发,不像一般稍微上了年纪的老人头发黑白参差不齐,这人头发却是像雪一样白,是那些年岁特别大的老人才会有的满头华发。 “……” 虽然只是匆匆一个照面,苏末看的很清楚,那人皮肤并不松弛,还相当平滑,完全不像一个鹤发老人。五官只是平常,只那双眼睛却跟在寒潭里沁过一样,看的人心里发寒。说是老头也不尽然,因为实在无从推断他的年纪。 两人刚走到村口,迎面和苏家大嫂对上,就见她左手提着一只烧鸡,右手拎着一小坛酒,扭着那水桶腰,走的很是吃力。 “哼!” 兰花直接将脸扭过去,拉着弟弟就往家走。大娘一家有钱吃肉喝酒,却跑到自己家,逼着爹娘还钱……想到二姐熬夜绣帕子,心里又是难过又是恨。 “没教养的丫头,见了长辈连招呼都不打!” 苏家大嫂被撞见没有一点儿不好意思,反而不依不饶,骂骂咧咧道。 苏末被一双软乎乎的小手拉着,本来还觉得别扭,听了这话反倒停了下来——“大娘,你别生气,刚刚是我们不对。” 苏家大嫂扯了扯脸皮,皮笑肉不笑道:“你们这道歉,大娘哪里敢当——” 话还没说完,就听苏末接着道:“大娘,你叫住我们,是要给姐姐和我鸡腿吃么?还是大娘心眼儿好,知道我们好久都没吃过肉了。” 苏家大嫂脸色变了变,正要想个借口拒绝,就听她这个侄子继续不紧不慢地说:“我一直想吃鸡,二姐答应我等卖了帕子就买,可是银子还给大娘了。我打小身体不好,也不知道能不能等到下回二姐再攒够了钱……大娘家里常常有鸡吃,真是太好了。” 明明是个不大的孩子,一脸天真孩童应有的表情,可是却说出这样让人心酸的话来。 苏家大搜无端端打了个寒颤,前面那些不可能打动她,但那最后一句,不知道是不是她多心,生生听出别的意思来——“大娘家里常常有鸡吃,就算我以后做了鬼,也会去你家——吃鸡……” 寻常百姓最忌讳的就是这个,要是万一吃鸡成了他的执念…… 想到这儿,她急急将整只鸡塞到兰花怀里,脸色有些发白道:“其实大娘家也不经常吃鸡,只是偶尔……偶尔……这鸡给你吃,以后别老惦记着了。” 苏末却像是根本没有察觉她表情的变化,一径惊喜地道:“真的都给我们么?大娘真好。” 苏家大嫂胡乱地点点头,慌不择路地往家里走去,只想离这“瘟神”越远越好。 “小弟,你怎么能说那样的话?以后再不许说了,你一定会好的。” 兰花小脸涨的通红,从前她还想着要是没有这个弟弟就好了,可真正到了这个时候却异常的愤怒,爹娘可能会伤心欲绝,而自己——想到以后再不能看到那样的笑容,竟然也觉得十分难过。 “三姐,我知道了,以后再不会说了。” 苏末本以为有鸡吃了兰花会高兴,没想到她反而说出这样的话来,心里某个地方忽然变得异常柔软。再一次强烈地感受到,在这个世界里,他们就是自己的亲人。 夕阳下,余晖把两个孩子的影子拉的长长的,他们手拉着手朝着家的方向走去。 这样的场景,真的很温馨动人,然而苏末心里却纠结成了毛线——为什么他一定要被一个小孩子牵着手回去?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这一章还木有决定收藏的亲。。。偶的心里也纠结成了毛线——~~~~(>_<)~~~~ 第6章 桃之夭夭 烧鸡的事,惹得秀娘又掉了一通眼泪,直到苏末再三保证以后再不这样了才好转。 苏贵走过去,在儿子额头上不轻不重地敲了一下,“骂”了一句——“臭小子”! 至于桃花,直接丢给他一个活该的眼神儿,但对于他吓跑了大娘,心里还是很痛快的。 “明儿起要开始割麦子了,桃花也要到田里帮忙,兰花你在家要好好照看弟弟。” 吃完饭,苏贵找出磨刀石,把家里的镰刀挨个儿磨了一遍,又用手试了试锋刃儿这才满意了。 “爹,我们也去。” 不待兰花说话,苏末抢先道,他总不能一直呆在家里吃白饭。 “胡闹,你才刚好一点儿,地里太阳大——” 秀娘皱着眉头道,想到儿子也是懂事想帮忙,语气也就和缓了不少。 “不如让小弟在地头儿树荫下坐着,给咱们看着干粮……” 桃花对秀娘使了个眼色,小弟最近情绪一直不高,他肯定还是觉得连累了大家,让他呆在家里心里反而更难受。 “好吧,明天我们早点儿去,尽量早点儿回来。” 秀娘自然明白女儿的意思,想了想还是答应了下来。老实说,家里也实在是缺劳力,多一个人多一份力,兰花年纪虽小却很能干,能顶半个劳力呢! “等卖了麦子,给你们一人扯一件新衣裳。” 儿女这么懂事,苏贵心里比喝了蜜还甜,稍微盘算了一下,许诺道。 算起来,几个孩子都几年没有添置新衣裳了。 “我不要——额,我穿三姐的旧衣服就行了。” 苏末脱口而出,然后察觉自己的语气才急切,又忙着补救。唉,新衣裳又怎么样?还不是女装?难道他还要为能把自己打扮的更漂亮而高兴?对不起,他又不喜欢扮女人。 只是,等他说完,就发现全家人又是一脸感动地看着自己不由有些窘——这就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苏末就被叫了起来,难得起这么早,困的直打呵欠。 “要不,你还是别去了……” 秀娘心疼儿子,临时又改变了主意。 “那怎么行,我洗把脸就好了。” 苏末赶紧摇头拒绝,使劲儿揉了揉眼睛,快步向外面走去,生怕秀娘真的改了主意。 “干粮,水囊,凉席,枕头……够了,够了!” 看着还在持续变大的包裹,苏末急忙阻止,再这么下去就把家里搬空了。 “还要带上扇子——” 兰花嘴里念叨着,又去拿葵扇,根本没有把苏末的话听在耳里。 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开始变成了一个照顾弟弟的好姐姐。都说将心比心,不管苏末是有心还是无意,他所做的那些无疑打动了兰花,甚至是整个苏家。比起以前那个寡言内向的“翠花”,“乖巧懂事”的苏末自然讨喜的多。 走在田间小路上,脚下是带着湿气的泥土,和都市里那些柏油马路不同,踩下去有种微妙的柔软。这时候田里还没有多少人,四周静悄悄一片,偶尔传来说话声,打破了宁静,也为这个早晨注入别样的活力。 苏末坐在树下铺好的席子上,看着四人一手一个镰刀进了麦田,弯着腰很快不见了身影,耳边只有规律的擦擦声。他叹了口气,这具身体,还真是—— 太阳渐渐升起,起初只是橙红的一团,等它挣脱了云层的束缚,便开始发光发亮,照耀整个大地。 直到这时,苏末才看清四周的环境,大片大片金黄的麦田,在阳光照射下,就像是在地上铺了厚厚一层金子。割下来的麦子被捆成捆儿,等下还要用拉车拉回家。 天气热了起来,坐在树荫下,苏末还是开始流汗,嘴巴也干渴起来,可想而知,正在田里割麦子的人该有多辛苦。一首《锄禾》他可以背的滚瓜烂熟,却从来不知道农夫真正的艰辛。 水囊就在一边,如今显得是那么有诱惑力,他很想打开喝几口润润嗓子,手伸出去又忍住了。 等一块地快割完,四个人才停下来作短暂的休息。 “娘,累了吧?” 苏末拿起葵扇大力地扇着,为她送去一袭袭凉风。 “娘不累,不累。” 秀娘笑的舒心,之前的疲累一扫而空,见儿子还挺有精神的,这才放下心来。 “小弟偏心,只给娘扇扇子,我们也热呢!” 兰花咕咚咕咚喝了两口水,把水囊递给桃花,看到苏末殷勤的举动,故作不满道。 “那我也给三姐扇扇。” 苏末听了,又对着兰花扇了两下,还想再给苏贵和桃花一人来两下,就有些上不来气。再要逞强挥扇子,却被桃花给抢了去。 “行了,二姐给你扇。” 桃花拿着扇子,在兰花头上不轻不重敲了两下,惹得她立刻大叫起来。 苏末暗暗松了一口气,他这个二姐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心细如发,聪明灵透,不知道以后会嫁给什么样的男子。老实说,这一般的农夫,还真配不上她。 正这么想着,就见不远处走来一个少年后生,长得黑黑壮壮,也是一脸的老实相,手里还拿着镰刀。 “贵叔,我家的麦子割完了,我爹让我来给你们帮忙。” 少年憨厚一笑,露出一口白牙,说话的时候,眼睛偷偷在桃花脸上溜了一下,又忙忙地收回去。 “行吧,等割完了叫上你爹,晚上咱爷仨喝两盅。” 苏贵也没想太多,有人来帮忙,心里自然欢喜不已,大柱是个能干的,这下不愁一天割不完。 “嘿嘿,知道了。” 大柱忙点头,这目光却不敢再往一旁转悠,一颗心却跳的厉害,脸也有些发热。好在他生的黑,看不出来。 苏末在一旁看的明白,合着这个大柱是喜欢他二姐,只是再看桃花,却是一副不动声色的样子,看不出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不是他偏心,这个大柱的确是个老实可靠的,但要娶二姐,那还差的远。 “小弟,你这是怎么了?平时不是最喜欢大柱哥么?” 兰花看着苏末,奇怪地道,怎么这回见了跟看到陌生人似的?从前他也就是看到大柱哥,话才会多说那么两句。 “胡说,我最喜欢的是爹娘。” 苏末一笑,四两拨千斤地道,喜欢这根大柱子的可不是他! 苏贵和秀娘听了,果真被哄的眉开眼笑,心情舒畅,比喝了蜜还甜。 就连桃花听了,也是忍俊不禁,她平时笑的淡淡,顶多就是勾勾唇角。现下这么一笑,看呆了不少人。 “二姐,你长得真好看。嗯,三姐第二好看……” 苏末立刻顺杆子往上爬,直把一干人哄得心花怒放。 “桃,桃花,最好看!” 大柱也看的傻了眼,听到苏末这么一说,不知不觉跟着附和道。等话说出了口,一张脸烫的可以煮熟鸡蛋。 这话太过明显,苏贵听了先是一怔,然后跟着朝秀娘看去,就见她一脸的平静,好像早就知道了一样。这么大的事儿,秀娘怎么就从来没有跟自己提过? 再看看大柱,是个好小伙儿,家里也是知根知底的,他爹又和自己是多年好友,这要嫁过去,铁定不会受公公婆婆的气…… 再者说,大柱这孩子,也算是他从小看到大,还真不错!这越是想,越满意! 苏末一看苏贵神色,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看二姐的样子,并不喜欢这个大柱啊!看来,“老爹”注定要白白高兴一场! 作者有话要说:  晕了,回复说是有敏感词,找了半天,变装癖算是么???怒! 第7章 新的开始 “小弟,不要睡了,吃饭吧!” 苏末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是躺在自己的床上,之前他明明在地头儿树荫下——坐着坐着有点困,就睡着了?再看看天色,已经黑了,屋里没有掌灯,应该是天黑还没多久。 “二姐,麦子都割完了?” 院子里一片人声,其中有两个还是自己从来没听过的,他心里虽然有些疑惑,却没有问出口。听那两人熟稔的语气,应该是“熟人”,一问肯定要露馅儿。 “嗯,爹和大柱把麦子都拉到了打麦场。” 桃花淡淡地道,暗色里看不清她的表情,说话的语气也没有什么波澜,提到大柱的时候,也很平静。 “二姐……我饿了……” 苏末本来想问桃花对大柱到底是怎么打算的,可想想他现在只是个七岁的小孩子,问起来实在不怎么合适,临时改口道。 “睡迷糊了吧,二姐就是来叫你吃饭的。” 桃花有些好笑地道,小弟难得迷糊,这个样子还真是可爱!只是想到外面那一对夫妇,刚轻松了一下的心情又平静下来。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门,就看到梧桐树下摆了一桌子菜,难得的肉香味儿飘散开来,近前一看居然是一盘红烧肉。苏末才想到,自从来到这里,他已经好久没吃过猪肉了。再看居然还有鸡蛋和腊肠,这样丰盛的晚饭得花不少银子,“爹娘”怎么舍得? “乖孩子,来让婶子看看,又长高了没?” 这才刚走到桌前,就被拉到了一个香喷喷的怀抱里,苏末还没缓过神儿,脸上就被重重地亲了一下。 “……” 对于这样的“艳遇”,他表示无福消受,抱得太紧了,什么时候才能放开啊?好在,在他快要喘不过气来的时候,终于获得了自由。 稍稍后退一步,苏末不动声色地打量这个热情的妇人,柳叶眉,瓜子脸,杏仁儿眼,薄嘴唇,虽说有点儿上了年纪,还是很有姿色的。特别是那双眼睛,带着一股说不出的精明劲儿,却也不会让人觉得刻薄。 “慧娘,别吓着孩子。” 一旁坐着和苏贵说话的汉子大笑着道,那张脸,同样的憨厚老实,眉眼之间有七八分相像,一看就知道是大柱的爹。 “瞧你说的,我还能吓着他?倒是你,说话小点声——” 慧娘听了,眉毛一挑,嗔笑道,言行举止间透着几分风情。 苏末默默地在兰花身边坐了,想着这一家还真是——慧娘一看就是个厉害的,再加上长得也不错,居然会嫁给大柱他爹这样的粗实汉子,一看就没有什么心眼儿。 “嘿嘿……” 赵大勇听了媳妇的话,半天想不出怎么答,只得笑了两声应付过去。他这媳妇就是嘴巴厉害了些,心地还是很好的,自己经常提些酒菜过来找苏贵兄弟家里,她就从来没有说过什么。 慧娘看着丈夫那傻样,又是好气又是好笑,自己当年不就是看他老实可靠才嫁的么?这么多年,他的确是把自己捧在手心里。 他老是提些酒菜,暗着接济苏家,自己之所以默许,还不是为着儿子的亲事,只是这木头心里哪里有那些弯弯绕绕,竟然从来没有往这上面想过。 苏家的桃花,那是多少人家抢着要的媳妇,他们靠着两家的交情,正好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桃花这孩子,她是怎么看怎么喜欢…… 一桌饭菜,七八个人,各样心思,注定了这顿饭吃的不安稳。 一块红烧肉落到了碗里,桃花看着对自己笑的一脸亲和的慧娘,淡淡地道:“谢谢婶子。” 被这么不冷不热地碰了个软钉子,慧娘也不生气,又笑眯眯地给苏末夹了一筷子——“乖,瞧你瘦的,多吃些肉,好好补补。” “谢谢婶子。” 苏末有样学样,淡淡然道了一声谢,他当然不会像一般孩童那样看到好吃的就被“收买”,这种把戏在他这里行不通。 “还有兰花——” 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慧娘神色微微有些异样,不知道为什么,这孩子虽然仍旧是一副病弱的模样,但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 “哦。” 兰花撇撇嘴,对于这种“示好”行为只是撇撇嘴,第一块第二块都不是给她,这第三块没什么可值得高兴的。 “……” 饶是慧娘素来八面玲珑,遇到这种情况也差点儿冷场,脸上的笑容也有些挂不住。 “你们两个少喝一点,明天还要打麦子。”眼看着这气氛有点儿尴尬,秀娘微笑着打圆场,“只要一说喝酒,这两个就不要命了……” “是啊,是啊,这酒有什么好的,几两黄汤下肚,就找不到北了。” 慧娘忙不迭地接话,要是别人让她这么下不来台,她早就甩脸子走人了,可为了大柱——这儿女,就是前世的债啊! “你们妇道人家懂什么,这酒可是好东西。” 喝了几杯,胆子也壮了,赵大勇难得反驳他媳妇儿。 “来,喝酒,喝酒!” 苏贵也是一门心思放在酒上,自从他在富安城帮工,就难得和老友一起喝酒了,想来还真是遗憾。 “大姐,有件事我放在心里很久了,趁着今天大家聚在一起,我就想说出来。” 见两个男人喝的热火朝天,慧娘直接同秀娘说道,这桩婚事只要秀娘同意了,苏贵那里还不好说? “有什么事你就说吧!” 秀娘心里一跳,这该来的总是要来,也罢,大家就说个明白。 “大姐,你知道,我们家大柱也到了该娶亲的年纪,这孩子心里一直喜欢你们桃花。咱们两家也是近的,你看这门亲事——” 慧娘咬咬牙,决定来个快刀斩乱麻,这拖得久了,说不定就被哪家捷足先登了。 他们赵家虽说不上什么富贵,但也是殷实小康,再加上大柱又是个好孩子,桃花嫁过去绝对不会受委屈。再者说,她们家的情况也明摆着,估计到时候连嫁妆都没有,就算桃花心气儿高想要找个好的,那也要讲究门当户对。 “大柱这孩子我从小看到大,心里也是喜欢的,只是还要看桃花怎么想。” 秀娘也直言道,她们家是受了赵大哥不少恩惠,但这婚姻大事,又不是卖女儿,一码归一码。 “婶子,先不说别的,我们家欠了不少债,我肯定是要帮着还的。还有,我弟弟还需要一直吃药,我如果做了谁家媳妇,少不得拿婆家的银子贴补娘家,单是这两条,你能接受么?” 桃花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万分认真,只是脸上却带着一抹笑。 “我不介意——” 大柱看着微笑的桃花,当真就像是三月里沾了露水的桃花瓣,美丽又惹人怜惜。只是,话才开了个头,袖子就被他娘在桌子底下扯住了。 他向来听他娘的话,虽不解,也没有再继续说下去。 慧娘没想到,桃花这丫头会说出这样的话来,还债还是其次,他们家这个药罐子可是没底儿的,自己家有多少银子也不够往里填——“桃花……这嫁出去的闺女,可从来没有……”都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这成了亲就是婆家的人了,老是往娘家拿银子,还说的这么理直气壮,她还真没见过! “桃花,你——” 一席话,听的秀娘心酸,可当着慧娘的面,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娘,最近镇里在招绣娘,工钱很丰厚,只是要签两年,我已经通过了考试,过几天就可以上工了。” 冷不丁的,桃花又抛出一个大石头,一下子激起千层浪。 “你这丫头,怎么不和家里商量呢?” 秀娘急得一下子站了起来,脸色也气的发白,这两年一过,可不就过了成亲的年龄?到时候难道要当个老姑娘?这可是一辈子的事,怎么能儿戏? “桃花,你,你说的是真的?” 听到慧娘提议两家接亲,苏贵心里一百个乐意,正高兴着,就被二丫头给泼了一盆冷水。 “我已经决定了。” 桃花也不辩解,说完这句就开始沉默,铁了心要到镇上去。 “……” 这下,苏贵夫妇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桃花素来是个有主意的,一旦做了决定,那是八头牛都拉不回来,脾气倔的要死。 “桃花……” 大柱讷讷,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心里也被伤的不轻。桃花这是,不愿意嫁给他吧? “算了,是我们大柱没有这个福气。” 赵大勇彻底酒醒了,见媳妇一脸的黯然,低声安慰道。他本来没有往接亲上面想,可想想也觉得很是不错,哪知空欢喜一场! 一时之间,整个院里再没人开口,桌上的饭菜仍旧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只是所有人都失去了食欲。 苏末一直以为,在桃花成亲这件事上,他就是个打酱油的,只是她那些话,彻底把自己打懵了。 因为自己,桃花想要牺牲自己的幸福,是这样的意思没错吧? 心口像是堵了一块大石头,沉的他快要窒息,呼吸也开始困难起来。 穿越到这里以来,这还是他第一次觉得这么难受,难受到让他有一种快要死去的错觉。 再一次认识到自己是这个家里最大的负担,而他却无力改变现状,这种挫败感,这种挫败感—— “小弟……小弟……” 在一声又一声焦急的呼唤里,苏末意识到,自己又犯病了。这一回,他突然有种再也不要醒过来的想法。 他一直告诫自己,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就要坚强面对,这也是苏家人一直的行事准则,可在内心深处,他觉得委屈—— 自己过的好好的,莫名其妙穿到这个残破的身体,连疾走几步都怕犯病;在这里,他从一个优秀的大好青年,变成了一个总是连累别人的“废物”;尽管,苏家的人很爱“他”,但是苏家人的爱,桃花的做法,让他觉得压抑到喘不过气来。 可是,还是不甘心!桃花的做法,彻头彻尾地刺激了苏末——如果这是上苍对他的考验,那么他想要证明,无论在哪里,自己都可以做到最好。他要证明,自己不是个只能靠别人庇护的弱者,他同样可以为重要的人撑起一片天空。 曾经一直游离不定的心,在这一刻真正坚定了起来。 抹去心底最后一线回去的念头,他决定做一个全新的苏末。 告别过去,创造一个新的未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8章 无心插柳 苏末这一受刺激,反而顿悟了,不管他能活到什么时候,但只要活着一天,就要为改变现状而努力。 他决定和桃花好好谈一谈,怎么能看着一个花一样年纪的少女为了自己,牺牲自己的幸福?这样他一辈子都不会安心。至于怎么谈,是个问题——谁要他现在还只是个“小孩子”。 “二姐,你喜欢大柱哥么?” 憋了半天,苏末才找到一个比较正常的话题,应该,算正常吧! “你喜欢他么?” 桃花正在绣一只蝴蝶,听到弟弟这么问,抬头瞧了一眼,就见他托着下巴趴在桌子上,眼睛眨啊眨的,神情还挺认真。 “喜欢啊,大柱哥人很好。” 只要接触过,很难有人会讨厌大柱,苏末也不例外。而且看得出来,大柱是真心喜欢他二姐。 “二姐和你一样喜欢他。” 桃花微微一笑,看着小弟露出困惑的神色,果然还是小孩子啊,哪里明白“喜欢”有多么复杂。 “二姐,你不想嫁给大柱哥么?” 苏末想了几秒钟,和自己是一样的喜欢,这么说其实她根本不想嫁给大柱?为了确定,他又多问了一句。 “小孩子不要问那么多……等你长大了就懂了。” 桃花招招手,示意弟弟过来,在他头顶安抚地摸了几下。这个弟弟,其实很早熟,对于周遭也很敏感。以前他把什么都藏在心里不肯说,现在好不容易肯走出一步,不能让他再退回原来的壳里。 “可是,因为我,大柱的娘才不愿意的……” 苏末说到这儿,小脸儿上尽是低落的神情,就算做了再多心理调节,对这件事他还是没办法平静以对。 “小弟,是二姐不好,不该那么说……那只是二姐用来打发赵婶子的借口,不然她是不会死心的。”桃花脸上露出疼惜的表情,小弟果然在为这件事自责,之前看他的表情,就有些不对了。“你看这只蝴蝶漂亮么?”为了彻底解开小弟的心结,她决定把自己一直以来藏着的秘密说出来。 “嗯,很漂亮,就像要飞走一样。” 苏末看着帕子上展翅欲飞的蝴蝶,还没有完全绣好,就已经让人赞叹不已。只不过,这和他们正在说的事情有什么关系? “二姐喜欢刺绣,不想只做一个简单的绣娘,我想成为技艺精湛的绣师。如果太早成亲,以后就不能专心刺绣,所以我才故意那么说好让赵婶子知难而退。” 说到自己的理想,桃花美丽的面庞带着难言的神采,一双眼睛熠熠生辉,比任何时候都要好看。 “原来二姐想成为绣师,那你怎么不告诉娘?” 苏末不解了,这有理想是好事儿啊,直接和“爹娘”说不就行了?为什么还要遮遮掩掩的? “小弟,这件事你千万不能告诉娘,知不知道?”桃花闻言,表情立刻凝重起来,再三交代道,“要想成为绣师至少要七八年,那时候二姐就二十多岁了,娘一直想我嫁人,怎么可能会同意?” 这才是桃花真正的顾虑,二十多岁还不嫁人,这放在村里是要被人说三道四的,而且这一辈子自己怕是再难觅良缘。 “嗯,我知道了,保证不说。” 苏末没有想到,自己这个二姐还真是特别,思想居然已经和现代女性一样,只是在这思想陈旧的古代,她的想法还真是不容易被接受。其实,十四五岁结婚真心有点儿早,等到二十多岁刚刚好! 将心里埋藏的秘密说了出来,桃花还真觉得心里轻松了不少,也许小弟还只是一知半解,也不知道这件事的严重性,但得到一个人的支持,她仍然很高兴。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绣娘的工钱不少,而绣师的工钱更多,也确确实实能够帮助家里分担,只是这没必要让小弟知道。 “二姐一定会成为最好的绣师。” 苏末开心地道,他和桃花之间的关系,似乎也因为这个“秘密”,一下子亲近了不少。他一定要努力才行,不能输给一个“小女孩儿”。 “这是自然。” 桃花还真是一点不谦虚,不过这倒真的很有可能,因为她拥有一颗最坚定的心。 这天晚饭之后,大柱又来了,见到苏贵笑着道:“贵叔,爹让我来说一声,我们家麦子碾完就把牛给你们牵过来。” 这时节家家都忙,耕牛可是派上了大用场,要不然那么多麦子,单靠用棒子捶打要好几天。 反倒是苏贵很是过意不去,这才刚刚拒绝人家的求亲,又要人帮忙——他知道大勇不会放在心上,可总觉得对不住人家。 “贵叔,我能和桃花说几句话么?”大柱传完了话,在院子里磨蹭了一下才开口道,怕苏贵不答应,又急急忙忙保证道,“就几句——” 不等苏贵答应,桃花在窗口道:“进来吧!” 苏末本来在屋里看桃花给娘描衣服上的花朵样子,听到这话本来想出去,可最后还是没动。他是小孩子,当然不知道什么叫避嫌,以为桃花会叫他出去,谁知道等大柱进屋来,也没听她开口。 “桃花,我——”大柱站在门口,脸憋的通红,头上都开始冒汗了,“你不答应是应该的……我从小听我娘的,这一次也没勇气……” “大柱哥,你是好人,只能说我们没缘分。” 桃花放下炭笔柔声道,大柱对她们家的好,对她的好,全都是真心实意的。 苏末在一边看的清楚,大柱的眼圈都红了,拳头也握的死紧,显然在极力克制。突然,他向前迈了几步,直直地走到桃花面前。 这是,要做什么? “桃花,从今天起,你就是我亲妹子!” 大柱说完这句,也不等人回答,就立刻转身跑了出去,像是生怕被拒绝似的。 “……” 这是什么剧情?苏末看的都有点儿傻眼,上一秒还为爱心伤,这下一秒就来了个大逆转。当然,大柱话里的意思他是明白的——就算被拒绝了,以后还是会对桃花好,只是会换一种方式! 他见过多少渣男被拒绝之后风度尽失,这大柱就是古代版的绅士啊!只可惜,没有追求爱情的勇气…… 再看桃花,先是有些错愕,然后又开始描样子,也不知道此时此刻心里是什么想法。 “小弟,你喜欢什么花?”一个问的不经意。 “荷花……”一个回答的漫不经心。 “好了,把花样子给娘拿过去吧。” 半晌,桃花放下炭笔,小心把花样子折叠起来,一天头就看到小弟对着自己发呆,忍不住在他额头点了一下。这个弟弟,就是心思太重,病才好的慢。 “哦。”看桃花还是笑的一如往常,苏末也就放心了。他好奇地展开手里的纸,想看看都描了些什么。 “桂花,桃花,兰花,荷花?”苏末一朵一朵看过去,忽然想起来,这可是要绣到衣服上去的。他一个大男人,额,虽然现在只是个男孩子,“二姐,我的衣服上能不能不要绣花?” “这怎么行?娘不会同意的。” 桃花不假思索地道,女人的衣服上都要绣个花啊什么的,只有寡妇或者家里有丧事才穿素服。虽然男人不用这么讲究,但小弟现在可是当女孩子来养。 “那,不然换成花苞好了。” 看着那一朵盛开的荷花,想想它将会出现在自己的衣服上,苏末就有些头皮发麻。 “虽然也算是花……可总觉得少了点儿什么……” 画出来之后,桃花皱眉,这样绣了跟没绣有什么两样?她知道小弟不想衣服弄得太花俏,可总要说得过去。 “嗯,你可以在花苞上面绣一只蜻蜓。” 那少了的一点,苏末倒是很明白,无非就是太单调,就这么孤零零的一个花苞,出现在衣服上确实挺突兀。 “一只蜻蜓,——对呀,我怎么没想到……这样就可以了,我终于明白了……” 桃花盯着纸,目不转睛,含苞欲放的荷花,上面一只碧绿的蜻蜓,这么一来,画面就整个活了起来。 “二姐?” 苏末看着蓦然变得兴奋的桃花,不知道她这突然是受了什么刺激,嘴里咕咕哝哝说的也不知道是什么。 “小弟,我一直想拜三娘为师,请她教我刺绣,可她一直说我的绣品里少了一样东西。我对自己的技艺很有信心,一直不明白她说的那样东西是什么,现在我终于明白了……” “……” 苏末配合地给出一个“然后呢”的眼神,什么都没说,这个时候他什么也不用说,只做个倾听者就好。 “刺绣的时候,我知道绣了花朵,上面一般都会再绣几只蝴蝶,绣了青山还会添上绿树和流水……却从来没有想过为什么,只以为是传下来的习惯。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并不紧紧是搭配,它们所构成的是一种意境。”桃花越说越激动,也不管“听众”能不能听得懂,一径地说下去,“我能把一只蝴蝶一朵花绣的栩栩如生,可它们也只是一朵花一只蝴蝶,只有有了意境,才能让一切变得灵动。到时候它们就不仅仅是刺绣,还可以是一首诗,一幅画——” 现在的桃花就像是练武之人打通了“任督”二脉,突破了最后的阻碍,“武功”大为精进。 “二姐,你说的什么啊,花啊蝴蝶的,还有山和水,为什么放在一起我就听不懂了?” 苏末作出一副懵懂模样,心里却暗自替桃花高兴。“苏公子”从小受爷爷熏陶,琴棋书画造诣匪浅,桃花所说的那些他自然听的明白,苦于不能表现出来。 “总之,这次你帮了二姐大忙了,回头发了工钱给你买糖葫芦啊!” 桃花逐渐恢复了平静,摸摸小弟发顶,微笑着哄道。 “好。” 苏末“乖乖”地点头,对于老是被家人摸头神马的,已经十分淡定了,反正他现在是小孩子——囧。 作者有话要说: 第9章 愿者上钩 天气越来越热,苏贵和秀娘在打麦场忙的热火朝天,桃花整日在屋里赶制绣品,这唯二的闲人就是苏末和兰花。 看到小弟又在桌边懒洋洋地打盹儿,兰花从椅子上一跃而起——“我们去竹林吧。”这样的天气,在河里美美地洗个澡,再游几个来回,肯定特别舒服。 “……” 苏末想起上次见到的怪人,心里很是好奇,用文艺的说法就是——一看就知道是个有故事的人。 两人刚靠近竹林,立刻感觉凉爽宜人,来这里果然是对的。 “小弟,我去洗澡,你就在这附近玩儿吧!” 兰花一看到溪水就忍不住了,环顾了一下四周,随意交代了两句,就直奔那块大石头而去。 苏末在溪边坐了,一手探进溪水里拨了两下,沁凉沁凉的,真舒服,他也想下水游泳。可惜,只能想想而已,他的身体可不容许。 溪里鱼儿快活地游来游去,遇到人也丝毫不见害怕,时不时还甩几下尾巴,溅起一串串水花。 “你们这些家伙!” 苏末抹了把脸,一手的水珠子,不知怎么突然起了钓鱼的兴致。 随手在溪边捡了根细棍充作鱼竿,想一想,还差了鱼线,他索性把绑头发的细绳解了下来,三两下在竹竿顶端系紧。竹竿一甩,他就在溪边煞有介事地钓起鱼来。 “你这样怎么能钓到鱼?不要说鱼饵,连钩子也没有。” 沈清河一早就注意到了这两姐弟,起初也没在意,只是看这孩子好像根本不会钓鱼,这都一盏茶的时间了,他居然还坐着一动不动。 视线再一次在一旁的孩子身上掠过,见他一脸安然神色,反而有些吃惊。小小年纪,能有这样的定性,实在是少见。 这辈子,能让沈清河瞧得上眼的人不多——难得的,他好心上前提醒一句。 迎着光,苏末仰头看过去,那一头白发也好像在闪光,他眨了眨眼睛,颇为“天真”地道:“鱼儿要是愿意,自然会上钩。” 这个怪人,看起来今天心情不错,眸子里的寒气消散不少。 沈清河听了这“童稚”的话语,一下子愣住了,半晌才回过神来,身上寒气尽消,嘴角还勾起了一丝笑——“好一个愿者上钩!” 沈清河忽然哈哈大笑起来,他隐居在这里,自以为比那些世俗之人超脱,所为也不过是把鱼放回去而已。而一个小小的孩童,居然比自己还要洒脱! 再仔细打量这孩子,却见他似有病态,面色发白,眉毛唇色也极为浅淡,身形纤弱,一看就是先天不足,后天又没有好好调养,肯定受了不少罪。 久病不愈,难得他还有这样的好心态! “娃娃,你是不是经常晕厥?胸闷气短,四肢无力?” 沈清河已经很久不为人看诊了,这次却想为面前的孩子破例。 “嗯,娘说我这毛病是胎里带的。” 苏末心里突然一跳,他这是遇到了传说中的高人?这怪人虽语带询问,却完全是肯定的语气,十足的有把握。 “你——” 沈清河正想再说什么,却被突然冲过来的小丫头给挡了回去。 “喂,你想做什么?离我弟弟远一点。” 兰花玩够了,上岸穿了衣服,正准备过去找小弟,就看到那怪人凑在他身边,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她立刻像护雏儿的母鸡,二话不说冲到两人身边。 “三姐,我没事。” 苏末站起来,拍打一下身上的灰尘,摊开手任由兰花仔细检查。 “小弟,我们走。” 兰花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确定小弟没有少一根毫毛,这才放下心来。瞪了那个怪人一眼,拉着人就走。 “三姐——” 苏末无奈地唤道,他还想同这个“高人”说点儿什么,却硬是被兰花拖着走了几步。 “三天,再过三天,他还会病发。”沈清河也不急着拦人,只悠悠地抛出这么一句。 “别听他胡说八道,快走快走!” 兰花一听,心里更加不痛快了,这人居然咒小弟病发,心眼儿怎么那么坏!以后,她决定再不带小弟来了,可惜以后不能在溪里洗澡了…… “他每病发一次,寿命就减一分,很快就离死不远了。” 沈清河自顾自地说完,也不再去看那姐弟俩的反应,闲闲地朝着竹楼走去。 听他这么一说,苏末心里重重地一跳,直觉他说的是真话。既然这人如此笃定,是不是也有救治的办法? “那个怪人,居然说小弟三天后就会病发,还说什么每病发一次,寿命就减一分……当真是胡说八道!” 一直到回了家,兰花仍气愤难平,气鼓鼓地向爹娘复述道。 “你这丫头,竟然带着弟弟去竹林?” 很显然,苏贵和秀娘也知道那竹林里住着一个怪人,应该说村里几乎人人都知道。 “不是……我——” 兰花这才意识到说露馅儿了,机灵地朝着门口跑去,不跑又要挨揍了。 “娘,是我一定要去的。” 苏末赶紧伸手拉住秀娘袖子,把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吃定了她不舍得揍自己。 “你不用替她开脱,她是什么性子我还不清楚?” 秀娘佯怒道,到底没有甩开儿子拉着袖子的手。反正,她也是吓唬二丫头的成分居多。 “嘿嘿……” 兰花在门边冲着小弟感激地眨眨眼,庆幸自己逃过一劫。 苏贵和秀娘面上看起来没有把女儿的话听进心里,却时时刻刻留意着儿子的状况。 还别说,真让人家给说中了,第三天晚上,苏末真的发病了,且比任何一次都要严重。 这一回,全家都信了,竹林里的怪人,很可能是一个医术高明的大夫,说不定他真有办法治好苏末的病。 翌日,苏贵和秀娘买了一些点心,提了一壶酒,全家人一起到竹林里去拜访沈清河。他们也想拿些体面东西,可无奈家里实在没钱…… 见到沈清河,苏贵恭恭敬敬地唤了一声先生,说明自己的来意——“先生,您说的一点儿没错,我儿子又发病了。”说完,抱拳又是一礼。 沈清河摆摆手,示意他不要多礼,对方虽然只是个庄户人家,却和普通的庄户汉子不尽相同,憨厚朴实之外,还多了一份 “要我救人可以,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他也不废话,直接提出自己的要求。 “先生尽管提,只要是我们有的,只是家里实在没什么钱了……的” 一听有希望,秀娘急切地应承道,不过还是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如果他要太多诊金—— “娘,先生一届隐士,怎么会是那种看重钱财的世俗之人?” 桃花匆匆打断她娘的话,真正是关心则乱,幸好先生脸上没有露出什么不悦之色。万一要是把人惹恼了,岂不是弄巧成拙? “他日你儿子的病好了,不要说是我医治的,我只有这一个要求。如果做不到,你们可以走了。” 沈清河淡淡地道,虽然他已经避世到这里,也难保那人不会找到自己。那人耳目众多,稍微有个风吹草动,就能把人招来。 “好,好,我们答应。” 苏贵连连点头,代表一家子应承道,这样的条件,比起他们之前想的再容易不过。虽然不懂为什么先生要这么做,但只要能把儿子的病治好就行了。 “以后每天下午来这里两个时辰,我要为他针灸,还有药浴。” 沈清河看着安静站在一边的孩童,就算是这种时候也没有太过忘形,只有那双神采奕奕的眼睛,透露出他内心的喜悦。这孩子实在很特别,希望自己冒险为他医治,到最后是值得的。 “要扎针啊,那不是很疼?” 兰花听到针灸,眉毛皱成一团,她跟着娘学绣花,扎到手指都很痛。 “谁像你呀,胆小鬼一个。” 秀娘食指弯起,朝着她头上就是一个暴栗,一想到儿子的病有救了,也有了开玩笑的心情。 “……” 苏末在一边站着,看上去很平静,内心里却很是狂躁,就好像有一百头大象重重地踏过,为毛要扎针啊?他从小就晕针,不知道换了个壳子,这毛病还在不在。 一想到针灸是要用到的一根根尖细的小针,他就浑身汗毛倒竖,恨不得拔腿就跑。 可他不能跑,他得治病,哪怕过程再痛苦,他也得忍着。 只要从此以后不会再成为家人的负累,就算扎成筛子他也认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七夕快乐! 第10章 幸福味道 因为要治病,苏末得以进入了竹楼,只一眼,他就喜欢上了这里。楼内陈设的一切物品,不是木质就是竹编,散发着淡淡的原始香气,闭上眼睛就如同置身于竹林之中。 沈清河看到苏末脸上明显的喜爱之色,对他的好感度又上升了不少,乡野之间难得有和自己一样意趣相投的人,没想到这第一个居然是个孩子。 “小弟,你看这椅子也是竹子做的,做工真差!你不知道,我有次和爹在镇里看到一把描金雕花椅,可漂亮了……” 兰花也跟着来了,美其名曰照顾弟弟,其实多半是处于好奇。 “……” 再看看一旁的丫头,沈清河心下暗自叹气,这同是一母所生,差别怎么就这样大?这一个,活脱脱就是个野丫头。他绝对不承认,他这么想有一部分原因是自己做的竹椅被嫌弃了! “先生,可以开始了么?” 苏末咬咬牙,这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早扎晚扎都是扎,这么老悬着一颗心更加煎熬。 沈清河点点头,从竹箱里拿出针包,上面一排长短粗细不同的银针,他抽出一根较细的用两指夹住。 银针细如牛毛,在阳光下,泛着点点银光,苏末情不自禁咽了下口水,克制自己想要逃跑的*。好在他是躺在竹床上,不然肯定腿软的站不住。 沈清河看准百会穴,银针在手里一闪,就要刺下去,却发现床上的人面色灰白,冷汗直冒。他微微皱眉,这下有些麻烦了…… “竹楼前面的花漂亮么?那是我特意从京城带来的种子。” 苏末有些讶异,不是要扎针么,怎么突然聊起天来?但是看到他收起银针,心里感觉好多了。 再加上沈清河刻意放缓了语调,让他紧绷的神经放松不少。 不等人回答,沈清河又接着道:“这花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月下美人……” “那花是很漂亮,我能摘几朵给我娘和二姐带回去么?” 兰花趴在桌子边,百无聊赖,听到这儿忽然振奋起来。 “如果不怕死,就尽管摘。知道这花为什么叫月下美人么?每到晚上它散发出的香气就会转为剧毒,人一旦吸入就会面若施脂,气血翻涌,最后死于非命。” 在兰花行动之前,沈清河漫不经心地丢出这么一句,立刻把她骇的一个哆嗦,发誓以后都要离那可怕的花远远的。 什么月下美人,月下死人还差不多…… 苏末的反应倒不像兰花那么夸张,他有些出神地想,这人明明是个大夫,却为什么又要种这么危险害人的花呢?他到底是什么人?又为什么隐居在这里? 正想的出神,忽然感觉头上一阵细微的刺痛,等反应过来才惊觉,针已经扎下去了。 沈清河手法神准,只是几秒钟的时间,就连插了五根。 兰花在一旁看的傻眼,唯一的想法就是——“小弟有救了!” 针灸之后,还有药浴,苏末看着那一桶乌漆抹黑的东西,二话不说跳了进去,奇怪的是,这些药水并不难闻,只余淡淡的药香。 “先生,你能教我识字么?” 苏末靠在药桶里昏昏欲睡,这要泡足半个时辰,什么都不能做,实在无聊的很。见沈清河在桌边拿着一本书看,忽然起了心思。 “为什么要识字?” 沈清河没有立刻答应,看着书头也没抬地问道。庄户人家终日劳作,识字的不多,也没有几个有“余钱”上私塾。那对他们来说,太过奢侈。久而久之,那些农户对于不识字也就习以为常了。 “读书可以长见识。” 那些什么书中自有颜如玉啊黄金屋的,作为理由都不合适,苏末现在的身份是一个出身农家的七岁孩童,只能找最浅显的理由。再者,他本来就是识字的,总不能一直装文盲。 沈清河放下书,目光与他相对,可能是久病的缘故,这孩子并不像一般孩童那么跳脱,性子里反而有着一种淡然和沉静,现在这双眼睛里隐藏着对求知的渴望,让人不忍拒绝。这样灵秀的孩子,就如同一块璞玉,只要精心打磨,就会大放异彩。 也罢,在这里遇到这孩子,也是两人之间的缘分。 “好吧,我可以教你读书习字,就到你病好为止。” 想到那人一直在找他,说不得什么时候就会出现在这里,到时候连累无辜就不好了。虽然,他已经在这里住了几年,但凡事总有万一。 “谢谢先生。” 苏末发自内心地谢道,脸上露出欢喜的笑容。上一世,他出身书香门第,自小受熏陶,与书做伴早就成了习惯,这些天没有碰书,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沈清河到书房随便拿了本类似说文解字的书,简单地讲解起来。 这里的书全都是繁体字,饶是苏末功底不错,也只能连蒙带猜认识一些,因此学的异常认真。 沈清河发现,这孩子很有悟性,只要稍加讲解,他就能听的明白,再教授就上心了不少。 就这样,一个教的愉快,一个学的认真,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兰花在溪边玩够了才跑回来,一眼就看到小弟坐在桌边,手里拿着的是“书”?她兴冲冲地道:“咦,泡完啦?你们这是做什么那?” “先生在教我认字。” 苏末看着兰花还*的头发,就知道她又下水游泳了,和自己不同,二姐从小就很少生病,总是精力旺盛,跟个假小子一样。 “太好了,要不是你身体不好,爹娘一直想把你送私塾……这下连送私塾的银子都省了……” 说来说去,兰花最高兴的还是这个。这去私塾,可要不少银子呢! 以前的苏末或许不懂,但现在他很能理解兰花的想法,什么叫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生活就是这么现实。 回到家,兰花就迫不及待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所有人,且越说越兴奋——“等小弟病好了,就可以读书当大官,到时候看大娘她们还敢神气不?” “你这是做梦娶媳妇,光想美事儿。只要你弟弟无病无灾的就好,其他的我也不求什么。” 秀娘现实地道,当初想着把孩子送到私塾,也就是多认识几个字,这考取功名哪有这么容易?村里的三爷爷考了一辈子,最后也只得了个秀才。这庄户人,还是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好。 苏末听了反而松了一口气,他可从来没有想过科举啊当官的,无论放在哪个时代,他都无意“从政”,不然也不会只是个大学讲师了。 “不说这些,一会儿我磨些面粉做成糕点,不管怎么说都要谢谢先生。” 秀娘满心打算着,贵的东西也送不起,看先生的样子也不缺那些,不如亲手做点儿糕点表示心意。 “啊,最喜欢娘做的糕点了!” 兰花欢呼一声,馋虫一下子被勾了出来。娘做的糕点,比铺子里做的那些还要好吃,可惜自从弟弟生病就再也没有吃到了。 “这是给先生吃的,剩下的麦子还要拉去卖。” 秀娘有些犹豫,这糕点无非就是零嘴,那些麦子换成粗粮可以吃半个月了。 “今儿个高兴,就多做一些吧!” 苏贵见媳妇犹豫,帮腔道,实在不忍看到孩子们失望的表情。 本来,见识过上次那些,苏末对所谓的糕点并不抱什么期望,可当真看到秀娘端出来的点心,唾液分泌也忍不住加快。 只是最普通的方块形状,不如他见识过的那些糕点花俏,翠绿色的蒸糕,散发着淡淡的荷叶清香,在炎热的天气里,很能引起人的食欲。 咬一口,香而柔软,甜而不腻,比起他最喜欢吃的抹茶蛋糕毫不逊色。 “娘做的蒸糕真好吃,要是拿去卖,肯定很多人喜欢。” 秀娘摇头解释道——“做翡翠蒸糕要用新收的麦子,最新鲜的荷叶,过了时令,做出来的就失了味道。” 只是说话的功夫,兰花已经吃了两块,正伸手准备拿第三块。秀娘接着道:“再说,这东西又吃不饱,卖的便宜了又不划算……” 苏末咬着蒸糕点点头,刚刚还以为想到了赚钱的法子,唉,这赚钱哪有这么容易?他能想得到,大家自然也想得到,想要做个小生意什么的,这路子行不通。再加上他对这个朝代完全不了解,完全就是一摸黑。 “小弟,你再这么慢吞吞的,我来帮你吃吧!” 兰花吃完了自己那份,又开始觊觎其他人盘子里的,爹娘和二姐分的本来就不多……见小弟才吃完第一块,嘿嘿笑着把手伸了过去。 “不敢麻烦三姐,还是我自己来吧!”苏末飞快地把属于他的那份移开,开玩笑,自己都不够吃了。 只是看到她一脸哀怨的神情,明知道多半是装的,还是分了一块出去。 “我就知道小弟最好了!” 兰花立刻眉开眼笑,吃的那叫一个满足,幸福的表情像是得到了全世界。 一家人受了感染也跟着笑了起来,只要有兰花在,家里就充满了欢乐。至于那些愁啊苦啊,在她的笑容里都算不得什么。 唇齿间还残留着蒸糕的美味,那是幸福的味道,苏末微笑着想,这样简单的幸福,他愿意不惜一切去守候。 作者有话要说:  木有收,木有花,连吐槽也木有。。。 木有信心了~~~~(>_<)~~~~ 第11章 读书识字 针灸加上药浴,一个月之后,苏末的身体已经有了明显的好转,脸色也比之前好看了不少。 “你这是宿疾,想要根治还需要一段时间,最少也要三个月。” 沈清河利落地拔出银针,对最近的成效还算满意,而这孩子的表现更是出乎他的意料。起初晕针非常严重,但渐渐的,他自己能很好地调节心理状态,最终克服了对扎针的恐惧。有些人,甚至一辈子也无法做到这一点。 “先生,你书房里那些书,能借给我看么?” 苏末揉揉还有些刺疼的前额,一个月之前他还觉得毫无希望,现在先生告诉自己能够治好,他对现在的进展已经很满意了。还有就是,这些古代的字他已经认识的差不多了,就把“魔爪”伸到了那些厚本书上。 “都是些医书,你不觉得无聊尽管看。” 沈清河淡淡地道,虽然那些都是难得的孤本,任何一本对于学医的人来说都可遇而不可求。当初那人为了讨他欢心,大肆寻访搜罗…… “不会,只要有书看就好。” 苏末毫不介意地道,反正他也不过是用作无聊时候的消遣。 忽然想起来,沈清河严肃地交代——“对了,书架最底层的小箱子你不要碰。” “知道了。” 苏末应了之后,这才进了书房,现在针灸和药浴的时间减少了许多,他以后就有更多时间看书了。 “咦,这是什么?” 书房里,最先吸引苏末的不是那一本本厚厚的书籍,而是架子上一个一尺来高的玉人。那玉人是个男子模样,雕刻之人手艺十分绝妙,将他的美丽完完全全呈现了出来。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雕像有些眼熟。 他情不自禁地将玉人从架子上拿了下来,触手有种微凉之感,让人觉得非常舒服,几乎是爱不释手。如果看的仔细,就可以发现玉人上有无数小孔,这竟然是一个人体穴位模型? 苏末忍不住猜想,先生到底是什么来头?如果只是一个大夫,怎么会有这么多珍贵的医书?还有这玉人,单是这玉的材质就极为罕见,雕工更是一绝,至少值个几千两。 摇摇头不再想这些,他随手抽出一本药草方面的书,慢慢地读起来。起初只是当成消遣,但读着读着,竟然产生了几分兴趣,不由认真了起来。 一直到太阳落山,沈清河见他迟迟不出来,就过去看看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只是走到书房门口,就看到让他惊奇的一幕。 一个七岁的孩童,安静地坐在窗边,膝盖上摊着一本书,夕阳余晖洒在他童稚的小脸上,恍然有种说不出的圣洁。而他的手里,正拿着那个玉人,手指在上面无意识地磨蹭着,来来回回不知道有多少遍了。 “你该回家了。” 他轻轻地走过去,低低地提醒道,好像只要大声一点,这孩子就会随时消失。 “……” 苏末闻声抬起头,冷不丁从书的世界里拔了出来,眼睛里还带着一丝迷茫。 下一刻,他就清醒了过来,这才发现天快黑了。估计,兰花已经来接自己了。 正想着,竹楼下就响起了兰花的声音——“小弟,回家吃饭啦!” 苏末从窗口探出头来,微笑着道:“我这就下去。” 恋恋不舍地放下手中的书本,他心里清楚的很,这些书太珍贵了,万一弄坏了或者弄丢了,自己根本就赔不起。 两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苏末就觉察兰花好像很开心。不过他也不用问,用不了多久,她就会憋不住主动讲出来。 “小弟,明天二姐就要到镇上去了,过两天爹也要上工,所以爹娘决定明天全家一起到镇上去,采买一些吃的用的。” 说到这个,兰花就异常兴奋,她最喜欢到镇上去,那里有很多好看的衣服,很多很多好吃的好玩的……只是路远,她平时很少有机会去。 “你怎么不早说,我现在就折回去告诉先生一声,明天的治疗要耽搁了。” 苏末正要转身,就被兰花给拉住了。 “哎呀,不会耽搁太久,你不知道,大柱哥知道了特意把牛给牵了过来,有了马车,下午就能赶回来。” 对于古代的集市,苏末还是挺好奇的,在村里呆了这么多天,他也想出去见识见识。最起码,要对这个朝代多一些了解。 “还有还有,咱们的新衣服做好了,明天就可以穿着去镇上。” 女孩子都是爱漂亮的,兰花也不例外,这说到新衣服,眼睛就闪闪发亮,样子很是可爱。 “……” 苏末差点儿都忘了这茬,不过这对他来说算不得什么好消息,还是那句话,他又不是变态!如果自己病好了,这一套是不是就用不着了? “哼,看这回小娟还嘲笑我穿二姐的旧衣服……她和二婶儿一样刻薄。不就是住在镇里么,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 当初被嘲笑的难堪,兰花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不仅仅关乎一件衣服,还有她的尊严。 “……”苏家到底有多少亲戚?貌似,就没有一家是正常的? 苏末继续沉默,这个时候他只要听着就好。 “唉,三叔人还不错,怎么就娶了个母老虎回去?整天被管的死死的。” 貌似,话题越跑越远了……其实,兰花很有成为话痨的“潜质”。 苏末也不在意,他对于那些“亲戚”毫无感觉,本来就是陌生人。兰花这一路的“絮絮叨叨”,就跟听故事差不多,但也让他弄清了苏家的概况。 苏家有三兄弟,苏贵排行老二,上面有一个哥哥,下面一个弟弟。三兄弟结婚之前感情还不错,只是老大媳妇精明刻薄心眼儿又多,老三媳妇泼辣凶悍斤斤计较,所以渐渐地这三家感情就淡了下来。之前苏贵去借钱,不管怎么说老大还借了一点,老三家却是一个子儿都没有往外拿。 认真来说,老三做生意的本钱还是苏家两老在世的时候,一家人一起凑的,现在他发达了搬到了镇上,却像是完全忘记了还有两个哥哥。 普通的棉质布料,白色底子,上面绣着一支含苞待放的荷花,上面一只碧绿蜻蜓,整件外袍淡雅素气,没有一般女衣的花俏,苏末总算松了一口气。 “嘿嘿,小弟,你比我还像女孩子!” 兰花围着弟弟转了两圈,语出惊人道,也难怪她这么说,苏末现在的面孔本就清秀,再加上他本身自然而然流露的温雅气质,穿上这件衣服,真正是雌雄莫辩。 反观兰花,衣服上那一株兰花,仿佛也被主人同化,透着一种别样的生气,生气勃勃,充满了感染力。再加上她总是大大咧咧的,性格也偏于男孩子气,眉宇间有着一股难掩的英气。 “三姐,你答应给我捉的鱼呢?” 苏末听了这话也不反驳,只是故作无意地说了这么一句。 “……” 兰花本来还洋洋得意,听了这话嘴角的笑容僵了一下,用眼神向他示意——“算你狠!” “兰花,去墙边站着,没有一个时辰不许睡觉。” 果然,秀娘眉头狠皱了一下,脸色立刻晴转多云,她说了多少次女孩子要注意体统,这下河洗澡是一个贤淑的女孩子会做的事么? “娘——” 兰花还想装一下可怜,小脸儿皱成一团,一脸的愁云惨雾。这要是一动不动站一个时辰,她明天就不要想逛街了。 “还是你想再加一个时辰?” 秀娘冷着脸,铁了心要给这个女儿一点儿苦头,总要让她受些教训,不然越发的无法无天了。等过几年及筚了,有哪个男人敢娶啊? “娘,一个时辰太久了,还是改成半个时辰吧!二姐一直盼着去镇里逛逛……” 最终,还是苏末“良心发现”,为兰花“求情”,唉,他还是心太软,不忍一个小女孩儿一下子罚站两个小时。 “好吧,看在小弟弟给你求情的份儿上。以后再不许胡闹,知道了么?” 秀娘仍旧虎着一张脸,却还是松了口,兰花盼着去镇上已经很久了,总不能真的让孩子失望难过。 “你们有没有发现,读了一个月的书,小弟和从前不太一样了?” 桃花一直在旁边看着他们“拌嘴”,目光落在苏末淡眉舒展的笑颜上,突兀地说了这么一句。 “恩,确实是有点儿……” 一向粗神经的苏家当家仔细打量了儿子一下,也觉得是这么回事儿。 “有么……?” 苏末摸摸自己的脸,他怎么不觉得? “有。” 这一次四个人齐齐点头,说的再肯定不过。 “可能是这件衣服衬的,娘的手艺太厉害了。” 这件衣服很好地衬托了苏末独特的气质,加上最近他太沉溺于书本——本来之前还不太明显,如今完全地显现了出来。明明就只是穿了一件普通的衣袍,言行举止透着书卷气。这是浸淫了一二十年的成果,已经深入骨髓,再难抛却。 然而和“前世”的高贵优雅却不尽相同,带着一点不设防的童心,和一点点不自知的慧黠。以前的苏末给人一种遥不可及的感觉,仿佛谁也抓不着,简单来说就是不接地气。现在的他,体验了人生百态,更加的生动鲜活。 好在这一家人在这方面相当“单纯”,还以为是读书让他改变了,对于不识字的人来,读书显然是一件神圣的事,足以让一个人发生任何改变。 而显然的,他们也乐见这种改变。 “兰花,还站在这里做什么?” 秀娘瞪了一眼欲图拖延的二女儿,话里却带了隐隐的笑意。 作者有话要说: 第12章 人小鬼大 苏末知道有句歇后语叫做老牛拉破车——慢慢吞吞,大柱家这头牛虽然还是“壮年”,但拉起车来同样不怎么快。足足走了大半个时辰,人才渐渐多了起来。这时候,太阳也已经升到了头顶,幸好他们出发的早。 虽然只是小镇,但还是热闹非常,一大早街上就已经摆满了各种摊子,也有挑着担子的,两头各放着些鸡蛋菜蔬,这是刚从乡下赶来的农户,他们要到固定的农市去卖。 “豆花,好喝的豆花咧!两文钱一晚,好喝又大碗!” 悠长的叫卖声传来,就见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扯足了嗓子吆喝,一旁摆了个小摊子,摊子上还立了个牌子,写着——王老实豆花。下面还有一行小字,童叟无欺,每碗两文。 三张小桌,六条长凳,喝的人不算多,多是老人和孩子。两文钱一碗,以这里的物价来看,算是贵的。 苏末以前很喜欢喝豆花,还听家里的张嫂说过几嘴。这豆花闻起来很香,不知道味道尝起来是不是也一样美味。虽然之前在家里吃过早饭了,这时候还是被勾起了食欲。 “来五碗。” 苏贵将牛车赶到街边儿上,冲着摊主吆喝道。家里小子气色越来越好,这以后的药钱就能省了,日子自然宽裕不少。这十文钱,他还是舍得的。 “四碗就成,我还不饿。” 秀娘连连摆手,这东西喝了也不管饱,还不如买两个大饼实惠。 “我也不饿。” 桃花见状,也跟着道,知道娘这么说是心疼钱了,虽然她也喜欢喝,但也不是一定要喝。 “你们这到底是要几碗?这么多人等着呢!乡下人就是乡下人——” 王老实在一旁等的不耐烦了,没好气地道,没钱就别在这儿磨叽。 “来五碗。” 苏贵从怀里掏出十文钱,直接递给他,不过是几碗豆花,哪能让人小瞧了去。 “不是我吹牛,这镇里卖豆花的好几家,就我这儿的最好吃。” 王老实接过铜子儿,细细地数了数,这才眉开眼笑,当真是变脸比翻书还快。 热腾腾的豆花端上来,花色内白如玉,再浇上一勺红糖水,对比分明,很是悦目。舀起一勺送进嘴里,清甜爽滑,口感细腻,忍不住就要喝第二勺。 “大叔,这豆花真好喝,不过也算不得最好的。” 苏末慢悠悠地又舀了一勺,细细品味着,突然语出惊人道。 “我这可是祖上传下来的,做了几十年的豆花,还是第一次听人这么说。” 摊主看着面前的小孩儿,喝豆花的动作斯斯文文,和别家孩子倒真有些不同。听他这么说,还真有些好奇,不过也没太当真。 “你可别听小孩子胡说——” 秀娘急忙道,心里也有些奇怪,平时这孩子乖巧的很,从来不会这么不懂事的胡说八道。 苏末也不着恼,依旧慢悠悠地道:“这豆花一开始喝起来确实清甜爽口,但只要多喝两口,就会察觉其中淡淡的咸味儿。” “这——” 摊主闻言一惊,没想到这孩子居然能喝的出来,不过这样没办法,这么多年他也没有想出解决的法子,这镇里的豆花都是这样。这糖水么,有一个原因就是为了掩盖咸味儿。 “我有法子,去除这咸味儿。” 苏末丢出这么一句,再不多说,一碗豆花本来也没有多少,很快就见了底。 “你说,你知道?” 摊主半信半疑地道,本来他也不相信一个小毛孩子能知道这些,可他却的的确确将自家豆花的不足说了出来,这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到的。毕竟,他这祖传的手艺也有好多年了,一般人都只会说好吃而已。 要说这豆花有些咸味儿也没什么,毕竟大多数人都尝不出来,但是大凡有些历史的,都想要精益求精做到最好,这王老实也不例外。 “叮叮叮——” 苏末拿着勺子轻轻敲击碗沿儿,发出清脆的声响,却仍旧没有说话。 “……” 王老实从小跟着他爹在镇上卖豆花,如今早就成了人精,自觉地又给面前的小孩儿盛了一碗。 “这豆花对水的要求比较高,用家里的井水不行,需要用活水。” 苏末喝着第二碗,虽然比起王嫂的手艺差了点儿,也还凑合。他看着王老实一脸的焦急,偏偏又故意卖了个关子。 “我还真没想过……也有这个可能……”王老实越想越觉得有可能,说话的语气热切了许多,“好孩子,你说的那活水,究竟是什么水?” 苏末本来也是看不过这家伙之前嚣张的态度,这才忍不住“卖弄”了一下。这还多亏了张嫂絮叨的毛病,一件事反复能说几遍,不然他也记不住。 “爹娘,姐姐,你们还要么?” 苏末看看他们已经空了的碗,笑眯眯地问道。 “大叔,再给我来一碗。” 兰花那是谁啊,一听这话立刻大蛇随着棍子上,将碗递了过去。 王老实在心里默念着舍不得孩子套不找狼,又给兰花盛了一碗。 “还有他们呢!” 见他又要放下大勺儿,兰花又指指其它三个空碗,这混蛋刚才说话那么难听,就该狠宰他! “……真是个孝顺孩子!” 王老实一听,这手都在哆嗦,可都白送两碗了,现在翻脸可就什么都捞不着了。 忍,他忍! “泉水。” 苏末这回说的干脆,要是再戏耍下去,他怕王老实真会翻脸。 “小子,你说的最好是真的,不然以后你们最好再不要到镇上来。” 王老实一得到答案,这说话又是一个态度,这人上辈子怕是只变色龙。 “小弟,你是怎么知道的?那个什么井水泉水的?咱们以前可从来没有吃过豆花啊!” 离开小摊子之后,兰花一脸兴奋加好奇地问道,哈哈,那几个嚣张的家伙,脸色当时真是难看极了。当然,最高兴的是,她又多吃了一碗豆花,真是太好吃了。 其他三个人心里也是一样的疑问,只是被兰花先问了出来,此时也都一脸疑惑地看着苏末。 “这个,我最近不是一直在跟先生识字么?那个就是偶然从一本杂书上看来的。” 苏末故作淡定地道,之前太冲动,居然都忘了这茬了。 “哦,原来是书上看来的。” 兰花点点头,立刻又被一旁的首饰摊儿吸引了注意力,至于这要多么偶然才能有这要的巧合,已经不在她关心的范围之内。 “读书是好事,只是你身体还没好,不要太累了。” 苏贵和秀娘一听是书上写的,就什么想法都没有了,只觉得读书果然很多好处。 只有桃花多看了小弟一眼,就算改良的方法是书上看来的——“你的舌头什么时候这么刁了?”她就没有喝出什么咸味儿。 “我也不知道,大概是因为生病,现在有了好转,舌头也跟着好了……” 在桃花的注视下,苏末只能硬着头皮继续掰,他又不能说,是因为上辈子嘴太刁,他也算半个食客!所以,这辈子遇到做的难吃的东西,情况允许下,他宁愿不吃也不委屈自己的舌头。 唉,二姐果然还是起疑了……有时候太聪明,也会给别人造成负担! 正好这时候一个卖糖葫芦的小贩儿走过,为了转移话题,苏末只得伪装一把馋嘴的小孩子——“二姐,糖葫芦,你不是说要给我买糖葫芦?” “我说的是等领了工钱吧?” 桃花好笑地道,不过还是拿出两文钱,给他和兰花一人买了一串。小弟这是在转移话题么?还真是人小鬼大。 糖葫芦酸酸甜甜,吃起来别有一番滋味,卖糖葫芦的小贩儿是个老实人,颗颗挑的大又圆,塞满了整个嘴巴,连腮帮子都鼓鼓的。 苏末索性抛开了面子,暂时把自己当成小孩子,吃的不亦乐乎。 “里面有核儿,小心卡到。” 看着这样的小弟,桃花真正放下了心,不管之前他表现的再怎么“惊人”,也是个正常的,会因为一点喜欢的东西而忘乎所以的孩子。 “二姐,给你吃一个。” 苏末被看的不好意思了,举起糖葫芦递到桃花嘴边,要丢脸就大家一起丢脸。 “……” 看着一直举在嘴边的糖葫芦,还有小弟一副你不吃我就一直举着的架势,桃花张嘴咬了一个。 “咦,这不是桃花姐么?” 一个带笑的声音响起,少了女孩子应有的柔润,反而带着一丝尖利。 苏婉柔和她娘走在街上,正好看到这一家子人,特别是在阳光之下明媚鲜妍的桃花,忍不住出声道。 兰花今年九岁,苏婉柔比她大三岁,已经初具了少女形态,长的也还算不错,再加上她一向注重容貌,喜欢打扮,也算得上是个小美女。只是,苏婉柔再打扮,和桃花比起来,那却是拍马都赶不上。 这人呢,都有个通病,越是比不过,越是上赶着凑上去,就盼望哪天能抓住别人的错处一举翻身。所以,她才巴巴地上前打招呼。 “娘,是三婶儿和那个讨厌鬼。” 兰花眼尖,一眼就看到苏婉柔身后还跟着她那个身材娇小却是个母老虎的娘周玉莲。 兰花讨厌苏婉柔,自有她的道理,苏婉柔处处比不过桃花,就喜欢到她这儿来找平衡。 兰花是谁啊,哪里肯吃亏,这一来二去就弄得水火不相容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13章 荷花蜻蜓 “二哥,难得你们也会来镇上,我和婉柔还有急事,就先走了。” 周玉莲上前打了个招呼,姣好的脸上是掩盖不住的不屑,也懒得和这一家人多说,拉了女儿就走。 “娘,你做什么?” 苏婉柔不满地嘟囔,却不敢把她娘的手给甩开,没有这个胆子。 “说你不长脑子吧!跟他们混在一起能有什么前途?今天的事儿要是不成,仔细我剥了你的皮。” 两人走的有些远了,周玉莲的话还是直落入所与人耳里,可见从未把人放在眼里。 “切,不想和我们混在一起?我们才不想和母老虎一起 。” 兰花气得跳脚,她是不怕那对母子,大不了吵一架。只是,从刚刚衣服就被娘拉着,不然她早就从牛车上跳下来了。 苏末在一边提醒:“不是要送二姐去上工么?咱们也走吧。” 有了大娘一家作为前车之鉴,他早已经见怪不怪了,只是每回出场的都是女人,不知道苏家的男人们是个什么德行?不过都说什么锅配什么盖儿,估计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没错,没错,走吧!” 苏贵在一旁连连附和,无论如何,周玉莲也算是他的弟妹……再者,他可不想参加到女人的“战争”里去,那些抓头发撕脸的招数,一个大男人可使不出来。 “架——” 牛车“急走”起来,半刻钟就到了桃花要上工的绣坊大门前。绣坊的主人就是三娘,一个技艺精湛的绣师。 “奇怪,怎么这么多人?” 平时绣坊出入的人不少,但多是往来做生意的客商,但今天明显来了很多镇上的年轻女子。她们共同的特点就是——衣着讲究,精心装扮,像是要参加选妃……当然了,这是不可能的,不然也不会是出现在绣坊大门口。 “你们还不知道么?三娘收徒弟,哪个不争着来?” 一个“好事”的路人听见了,随口答道,反正他也乐于卖弄一下自己知道的这点新鲜事儿。 “看她们的衣着打扮,家境应该都很不错,怎么会想做三娘的徒弟?就算以后学成了绣师,那也误了出嫁的年龄……” 秀娘越说越觉得不对劲儿,可这些女孩子的家人又不是傻的,到底是为了什么? “唉哟,谁想当绣师啊,她们是为了接近三娘。大家都知道,三娘是从京里回来的,许多达官贵人的绣品都是她绣的,听说她和尚书家的夫人,丞相家的千金,关系都很好。甚至还有的说,她见过皇后娘娘呢!” 那人一脸的神神秘秘,说的是绘声绘色,好像真有这么回事儿似的。 “不过啊,三娘素来挑剔,她可说明了只收一个徒弟。” 这就难怪了,这些女孩子虽然站在一起,偶尔也有交谈,但言行举止间却带着疏离和防范。 苏末听着听着,看了桃花一眼,和这些别有目的的女孩子不同,桃花是真心喜欢刺绣的。如果三娘只要一个徒弟,最有资格的就是二姐。 “门开了,快进去!” “一个个排队,不要挤!” 门房高喊着,可还是被挤到了一旁,女人有时候也很可怕。 “没用的,三娘只收有天分和诚意的徒弟。” 桃花从牛车上跳下来,并没有加入那拥挤的队伍,她对三娘的为人很有信心。再者,当着娘的面儿,她可不敢透出一点儿心思。 听了这话,苏末才放下心来,也恍然二姐这话就是说给自己听的。 “好了,进去吧,我们也该走了。” 苏贵挥挥手催促道,那些女孩子,哪一个有他们家桃花漂亮?可是,她们都有美丽的衣服穿,好看的胭脂涂…… “咱们到农市去吧,大勇不是说让你捎些玉米种子回去?” 看着桃花进去了,秀娘温声道,自家男人在想什么她心里清楚,可眼下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看爹娘脸色都有些不好,兰花机灵地闭紧了嘴巴,一路都没言声儿。 苏末还记挂着桃花想拜师的事儿,一时也想的出神。 “你怎么赶车的?撞到我们小姐怎么办?” 一个下人打扮的老妇人正站在牛车前,指着苏贵的鼻子骂。那忠心护主的气势,和苏末某年某月无意看的一部偶像剧中的某嬷嬷有得一拼。 “王妈,我没事,让他们走吧。” 那被称作小姐的,其实年纪真的不小了,特别是在这个朝代,三十多岁还被叫做小姐,说白了就是老姑娘。只是那气度和做派,却和普通女子有着天壤之别,单单是这么一句话,就能显出那一派的优雅和从容来。 “是,小姐。”王妈一听小姐都发话了,也不好再说什么,退到了一边。 苏贵急忙甩着鞭子赶车,暗地里松了一口气,刚刚的确是他不小心,要是人家追究起来…… “等等——” 就在马车经过那位“小姐”身边时,却突然听她开口阻拦道。 “吁!” 苏贵急忙停下来,心里惶恐,难道她又改变主意了? “你衣服上的刺绣不错,是谁绣的?” 那女子盯着马车上的人,突兀地问道。那双充满灵气的眼睛里,更是闪烁着难言的光芒。 “我二姐叫桃花。” 虽然苏末和兰花乃至秀娘的衣服上都有刺绣,但苏末却直觉这话是对他说的。仔细打量这女子,衣饰并不华丽,但却和她的人一样充满灵气,相得益彰。 “桃花?看来她已经想明白了,不错,很好。” 女子露出一副果然不出所料的神色,笑容起初淡淡的,之后便越来越深。 见她转身准备离开,苏末想起绣坊大门口那“争奇斗艳”的场景,忍不住还是说了一句——“我二姐是真心喜欢刺绣,她和那些人都不一样。” 听了这话,她忽然又转回身,眼睛里流露出一抹惊奇和惋惜——“你不是女孩子,可惜了……” 这孩子小小年纪居然猜出了她的身份,足够的聪明,能够说出那样的话来,心思也够灵巧细致,是个学刺绣的好料子。只可惜,本国男子几乎本有学刺绣的—— “我对那个没兴趣。” 苏末连忙表明,他现在穿着女孩子衣服就够难受的了,要是再拿根绣花针,就真成东方不败了。 “小弟,你知道她是谁?” 看那女子渐行渐远,兰花好奇地问道,还有就是感叹,小弟貌似越来越厉害了!看来,跟着怪人是会传染的……自己要不要也跟着学学识字什么的? “她就是三娘。” 苏末不怎么在意地道,他被自己刚刚东方不败的想法给雷到了,还没缓过来…… “可是,她不是应该在绣坊么?那么多人等着。” 秀娘已经相信了几分,毕竟这个年纪还没有成亲,又开口闭口刺绣的女子,还有那个气度,一切都在说明她是三娘。 “娘,你也听二姐说了,三娘收徒弟的标准,那些人怎么可能?” 苏末笃定地道,既然不可能,那又何必浪费精力?只是,不知道她为什么又要弄出“面试”这一出? 绣坊,三娘闺房—— “王妈,你去叫桃花那孩子过来吧。” 三娘坐在绣榻上,想了一盏茶的功夫,对身边的老妇人道。 “小姐,你可想好了?” 王妈从小照顾三娘长大,对她了解也颇深,听她开口,就明白的差不多了。 “嗯,之前我一直不肯收桃花做徒弟,是因为她还没有了悟,可你看那孩子衣服上绣的蜻蜓荷花——” 三娘微微笑起来,她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传人。只是,想到桃花的弟弟,那个充满灵秀之气的男孩子,还是觉得惋惜。 “小姐,桃花来了。” 桃花跟着王妈进来,就见到三娘坐在榻上出神。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神情忽悲忽喜…… “行了,你出去吧。” 三娘吩咐道,又招手示意桃花到她身边去。为了应付那些人,也颇花了她许多精力,比刺绣还要累的多。 “从今天起,你就做我的徒弟吧!”沉默了一会儿,三娘慢慢地道,语气让人感觉到其中的坚定。 “为什么……你不是说……”我身上缺了一样东西? 虽然桃花很想成为三娘的徒弟,也有意再一次请求她,只是没想到会这么突兀。 “荷花蜻蜓,我看到了。可以看出,你已经了悟。”三娘直截了当地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其实,是因为我弟弟——” 桃花没有任何地隐瞒,将那日发生的事情讲了一遍,说到对刺绣的了悟,仍然免不了心情激动。 三娘听完,由衷地道:“有这样一个弟弟,你很幸运。” “我也这么认为。”桃花的语气流露出一丝自豪,或许以前她不是这样想的,但现在确确实实是。 “我收你做徒弟的事,暂时不要声张。” 三娘叮嘱,想到今天那乱成一团的场景,头还隐隐作痛。 “是因为镇上那些女孩子么?师傅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桃花心思本就通透,很快就联想到了绣坊门口那一幕。只是,明白其一,却不明白其二。 “我在京城是有些依仗,不过天高皇帝远,远水解不了近渴,要想在这里安安生生的生活下去,还是不要得罪那些人为好。现在这样,她们人人都以为自己有希望,争来斗去,而我哪个都不用得罪。” 三娘免不了叹气,这样的做法实在不够光明正大,但实属无奈,谁让那些人逼的紧了? “我明白。” 桃花点头,只是以后这绣坊可就热闹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14章 面冷心热 桃花到镇上去没有多久,苏贵也到富安城上工了,家里就只剩下秀娘,兰花和苏末三个。一下子少了两个人,家里很是冷清。之前许多家务都是桃花做的,现在大部分交给了兰花,她再没有时间和苏末一起到竹林去。 也因为在家里实在帮不上什么忙,苏末在竹林里呆的时间越来越久,而他呆的最多的地方就是书房。 “出来,老是看书也不好。” 起初,沈清河还听之任之,由着他窝在书房里,想着毕竟是小孩子,顶多几天就呆不住了。哪知道,这都半个月过去了,也没见那孩子“就范”。 “哦。” 苏末不太情愿地放下书,跟着沈清河到了竹篓外面,就见许多大大小小的竹篓四处分散着,空气里到处是药材的味道。而沈清河正蹲在一个竹篓前,小心地用银筷翻晒着。 “这个是银芒?” 竹篓里的植物,有点像满天星一样的小花,在阳光下不时有微光闪现,很是漂亮。 “银芒的特点是什么?” 沈清河眼中精光一闪,他没有想到小孩儿居然会认识,看来是看了医书的缘故。不过,这也可能是一个巧合,那么厚的医书,不可能完全记得下来。心思电转,就有意想考证一下。 “银芒,生长在北海树林,喜阳,因为吸收了一种特殊矿石,剧毒无比。” 苏末没有多想,脑子里简单过了一遍,搜索出银芒,一字一字地道。 “书房里的书你看了多少?” 书房里的书不下千本,就算这孩子不吃不喝,也不可能看得完,估摸着,能看个二三十本也就不错了。或许,他对那几本植物图鉴特别感兴趣。 “五本。” 苏末对一种叫做青雪的植物很感兴趣,正目不转睛地看着。 “……” 沈清河默了,难道是自己想的太多了?这个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多天才?他活到现在,也不过遇到那么一个。想到在京城遇见的天才,他本来想收为徒弟,哪知道人家居然不愿意…… 当时还被那混蛋嘲笑,这世上居然还有人不买他沈清河的账。想来,那孩子今年也有十三了。这士农工商,商为末流,那孩子的志向居然是从商——而且还出人意料,做的有声有色。 “我喜欢把所有内容都记下来,就看的慢了点儿……” 苏末见他沉默,摸摸鼻子解释道,反正给人知道了也没有什么。他知道自己看书龟速,如果被人家认为态度不端正,说不定以后就不给他进书房了。 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跟强迫症似的,无论怎么努力都改不掉。所以,他尽量不看那些乱七八糟的书,因为一看就必须有始有终。 “……”全记下来?真的能全记下来么 沈清河不太相信,把一本医书完全记下来?就连他自己都无法做到。 “那这个呢?” 沈清河随意又指了一种药草问道。他还真不信,这孩子都能记住?都能认得出来? “千叶翠,有叶无花,一年四季常青,叶片肥厚,汁液对疗伤有奇效。” “这个……?” “骆驼峰,形似驼峰,故而得名……” 两人一来一回,沈清河一连指了十几种,哪知竟然真的被一一道出。 “……” 一次又一次,沈清河更加受刺激,心情也更加的激动。一个想法在脑海里转来转去,忍不住说了出来—— “你想不想学医术?做我的徒弟?” 沈清河语气无比认真,他一直想找一个人,能够把自己的所有医书传下去,只可惜没有好的人选。哪知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竟然全不费功夫。 “不想。” 苏末很干脆地道,完全不加考虑。对于学医他连想都没有想过,以前是因为晕针,现在么……他也不觉得给别人扎针有什么意思。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嘛! “为什么?” 沈清河被堵的一口气上不来,差点儿没吐血,这是第二个了,居然拒绝他的人。为什么想要收个徒弟,也这么难呢? “我想赚钱。”学医太慢了…… “傻孩子,只要你成为名医,就会有人捧着大把大把的银子求你医治,一样能赚很多钱。” 沈清河是真的郁闷了,又是一个掉进钱眼儿里的,小财迷一个!不过,也可以理解,毕竟这孩子的家境摆在那儿。可那第一个孩子就不同了,明明要什么有什么,天之骄子,却偏偏—— “先生这么厉害,应该算是名医了吧,可为什么住在这里?有了钱,不要要住大房子,有很多人侍候么?” 苏末知道他误会了自己的意思,不过也不打算多做解释。只以孩子的口吻,询问道。其实,他也是真的很好奇啊,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变成这个样子呢?白发如雪,又是为哪般? “我……” 沈清河哽了一下,硬是无法面对那双“天真”的眼睛,他总不能说,自己是为了躲人。可要解释说什么隐居避世,一个孩子又怎么听得懂? 当然,隐居避世也是他来到这里的一个原因…… “天不早了,我要回去吃饭了。” 好说歹说娘才同意他一个人回家,要是晚了,又该让兰花寻了来。 “站住。” 那一脸不在乎的样子,再一次深深地刺激了沈清河,这已经是第二次了,他仿佛看到了当初那少年,这表情简直如出一辙。不行,无论如何他不能让同样的事情再度发生。 “先生还有事么?” 苏末是真的有些着急了,这不知不觉的,时间过的可真快。 “知恩图报,你爹娘应该教过你吧?倘若我治好了你的病,那就是你的救命恩人,你要怎么报答我? 沈清河灵机一动,搬出这么一个理由来。 “我——” 苏末还真不知道要怎么报答,自己这一穷二白的,要什么没什么。虽说君子讲的是施恩莫妄报,但既然人家都提出来了…… “做我的徒弟,就算扯平了。” 沈清河从来没有想到,天下人对自己趋之若鹜,而他却要用这样的法子逼迫一个小孩子答应。这,还真是有够憋屈。 “最多,我闲暇时间跟着你学医,做你的徒弟就算了,我还要赚钱!”这真要成了师徒,不是要成天泡在学医上面? 苏末想了想,勉强找出一个折中的方法,要是他再不答应,那就真的无法可想了。 “……好。” 只要这身医术能够传人,收不收徒弟,也不是那么重要。沈清河如此安慰自己,这第二个好苗子,绝对不能再折了。 见他一副“别扭”的样子,苏末忍笑忍的很辛苦,第一次见面时,那双眼睛里寒冰深深,可相处的久了,就会发现先生实是面冷心热,是个难得的好人。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沈清河很少这样,只有在特定的人面前,才会流露特别的一面。。。 第15章 生财之道 这天,苏末正在竹楼看书,却被兰花急急忙忙给叫了回去——“小弟,快走,大姐回来了。” 苏末一怔,他来了这么久,这还是第一次听到提起桂花,他名义上的大姐。上次桃花画花样子的时候,就画了桂花,他当时就疑惑,怎么从来没见过大姐,只是不便询问。 “傻孩子,怎么见了大姐也不知道叫人?” 秀娘见儿子回来只是安静地站着,擦擦眼角,勉强笑着道。她这苦命的女儿,嫁过去之前以为是个好人家,从此不必再跟着家里受苦,哪知—— “这也难怪,我已经两年没有回来过了,小弟那时候还小,不认得也是应该的。” 桂花同样双眼通红,想挤出一抹笑来,思及自己的遭遇,却是怎么都不能。再看看小弟,比之她离家的时候要长高了一些,气色也好了不少。这是最近,唯一让她觉得安慰的事。 “娘,大姐,你们这是怎么了?” 苏末一回来就觉得气氛不对,娘和大姐明显是哭过了。再看看大姐桂花,发簪是极为普通的木制品,衣衫半新不旧,一脸倦容,想必在娘家过的不太好。 其实,他这个姐姐,虽然不比桃花明艳照人,却自有一番小家碧玉的清秀端丽,气质温婉很让人舒服,苏末第一眼就很有好感。 “你大姐她,被夫家休离了。” 秀娘说着,眼泪止不住就流了下来,以后桂花可怎么办啊! “什么?这是为什么?” 兰花一听,差点儿没蹦的三尺高,怪不得大姐一路哭着回来。 “你大姐过门三年,只生了一个女儿,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婆家虽然本就苛刻,但这休离的理由,却是正正当当的。 “……” 这下,就连兰花也不说话了,自家的情况不也是这样么?如果不是添了小弟,苏家在村里也要被人看不起。 “算了,不说这些了,只怪我命不好,肚子不争气。”桂花强打起精神,冲着两个弟弟妹妹招手,“我回来也没带什么东西,这包瓜子给你们,就当是礼物了。” 苏末接过一个巴掌大的口袋,袋口难得用一根丝带系着,想必里面的东西很是不寻常。只是,刚刚大姐说是“瓜子”,应该不是自己想的那样吧? 兰花见他慢条斯理,早就等的不耐烦了,直接把口袋打开,小心翼翼倒出里面的东西。 “啊,居然是寒瓜瓜子,我以前在村长家里见过一回。” 苏木在一旁看了,实在很难同兰花一样做出惊喜的表情,因为她手里拿的,正是一把西瓜子。不论是那外形,还是颜色,都是西瓜子无疑。三姐她,会不会太大惊小怪了一点? “周家偶尔会买一个,我吃到的时候不多……” 桂花有些难为情,身为周家的媳妇,待遇却很不好,能吃到寒瓜的机会就少之又少,这么一小袋,她就攒了两年。 虽然心里疑惑,苏末却也不好当面问出来,难道西瓜在这里还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对了,娘前几天做了新衣服,大姐的给你留着呢!” 眼瞅着大姐愁眉不展,苏末绞尽脑汁想要她开心,突然想起这个,忙提醒道。 “本来,还想着托你赵叔给送去——”没成想,你居然回来了…… 秀娘起身从屋里拿出新衣服,两年不见女儿,她也是揣摩着做的,不知道合不合身。 “真好看,二妹的手艺是越来越好了,这桂花修的跟真的一样。” 桂花一遍遍摸着新衣服,眼泪差点儿又掉下来,自从生了女儿,她在周家就开始受冷眼,难得添件新衣服。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娘还想着自己…… “大姐,你以后就住在家里,再没有人敢欺负你。” 兰花握握小拳头,如果那个人渣姐夫在这儿,她一定要好好揍他一顿。 “是啊,大姐你就放心吧!” 苏末也跟着保证道,爹走以后,他就是家里唯一一个“男人”,当然要保护家人。 虽然,现在实施起来还有一点难度! “这寒瓜是从西边传过来的,我国并没有栽种。路途遥远,再加上保存不易,这物以稀为贵,有些寒瓜甚至能卖到一两银子一个。” 沈清河啜一口茶水,将寒瓜的来龙去脉细细道来,这东西他以前常吃,不觉得有什么稀罕。 “没有试过栽种么?” 苏末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呢,不过他不相信,利润如此巨大,会没有人试种。 “当然有,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许多人都试过,却总是不能成功。西国之人为了一直卖给我们寒瓜,对于种植方法也一直保密……” 沈清河继续道,只是,这孩子怎么突然问起寒瓜来了? “如果,我能够栽种成功——” 苏末喃喃自语,越想越觉得可行。对于西瓜的整套种植方法,他都了然于心,这还多亏了他那个搞农业研究的堂哥,一次吃西瓜的时候偶然提到关于西瓜的最新实验,意犹未尽之下就把整个种植过程也讲了一遍。 当时他并不想听,只是迫于无奈,谁让堂哥“老毛病”又犯了,居然把自己当学生了,讲完还考问…… 一瞬间,他仿佛看到无数银子长着翅膀在眼前飞过,只要一伸手,就能够抓到。 “行了,别做梦了,你一个小孩子家——” 虽然苏末声音不大,却还是给沈清河听了个清清楚楚,毫不留情地给他泼冷水。在他看来,这孩子就是想赚钱想疯了…… “我——” 苏末想辩解,却发现自己根本无从说起,看来只有用事实证明,自己并不是痴心妄想。 “小弟,你今天看起来特别开心啊,有什么高兴的事说来听听?” 饭桌上,兰花就见自家弟弟嘴角一直上翘,这还真是难得。 “没什么,先生说我的病大有好转,以后就不用吃药了。” 苏末笑着道,说来,这也真的算一个大大的好消息。那些苦死人的中药,终于可以说再见了。当然,最让他开心的,还是想到了发家致富的方法。不过,目前还不能让家里人知道。 一个小孩子怎么会种瓜?势必会惹人怀疑,他还没有想好该找什么样的理由。 再者说,他也只是纸上谈兵,只知道理论,以前可是连锄头都没有摸过,实践起来估计也不容易。万一不能成功,岂不是让大家跟着空欢喜一场? “还真是个好消息。”就连桂花一直忧愁的脸色也被这消息冲淡了不少,以往小弟吃药占据了大部分银子,现在好了……她回来以后,无疑是给家里添了负担,以后用银子的地方还多着…… 作者有话要说: 第16章 瓜苗破土 本来,苏末是打算一个人做种植实验,后来不得不告诉了兰花,因为大姐给他们俩的种子,是由兰花保管的。 “小弟,算了吧,那么多人种,都没有成功的。” 兰花听了,也只是听听就算,一个小孩子怎么可能做得到? “不试试我总是不甘心……” 苏末也说不出什么有力的保证来,就像他说的,凡事总要尝试过才知道。倘若到时候真的不成,自己也就死了这条心。 “好吧。” 兰花到底拗不过他,只得点头同意了,这瓜子本来就有小弟一半的。她细细数了一遍,袋子里一共有八十个。然后又数了一遍,还是只有八十个。 “……” 苏末见兰花答应了,心中一喜,再看她数瓜子跟数金子一样的举动,又有些无语。 “那,就给你五个。” 兰花咬咬牙,狠狠心,从那一堆里挑出五个比较小的,在她看来这纯属是浪费。 “……” 苏末默默地接过这五个瓜子,彻底言语不能了。 “对了,不要告诉别人啊。要是万一成功了,可以给娘和大姐一个惊喜。”如果失败了,也不会太丢脸…… 以兰花的性子,如果不特地交代,她肯定会说出来。 “知道了,这是咱们两个的秘密。” 兰花一听立刻兴奋起来,还伸出小指,“郑重”地进行约定。 “……” 小秘密什么的,拉钩什么的……苏末觉得有点儿囧,活了“一把年纪”,还要做这么幼稚的事情!可是没办法,谁让自己现在的身体才七岁——正是犯二的年纪! “小弟,你不是要种瓜么?怎么把瓜子放到水里去了?” 兰花眼睁睁看着小弟把五个瓜子放在水碗里,不解地问道,她以为种子都是要种到土里去的。 “我在一本书上看到的,许多有硬壳的种子不能直接种,要先在水里浸泡。” 经过这一段的了解,苏末知道,对于不识字的人来说,书本就是权威。只要搬出“书上说的”四个字,就是解释一切的不二法门。他有些庆幸,当初跟着先生识字的决定,否则要找理由还真不容易。 “哦,我知道了,就像莲子那样,种之前都要‘破头’,还要泡个三五天。想不到,这些书上都有些啊!” 兰花听了倒是一副了然的样子,且很聪明地举出了例子。 “就是这样!” 苏末连忙附和,他哪里知道莲子怎么种植?没想到误打误撞,还真说对了一些。 “菜园子里还有一小片空地,我们偷偷种在那里,肯定不会被发现。” 兰花洋洋得意地道,菜园子都是她在打理,平时浇水除草摘菜都是她的活儿,那里可以算是她的专属“领地”。 “……” 苏末突然觉得,让兰花参与进来,不知道是不是一个正确的决定。她这个样子,真的不会被发现么? “小弟,小弟,你快来看!” 兰花蹲在菜园子一角,看着四棵嫩嫩的小苗,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真的成功了?简直跟做梦一样。 虽然她一天几乎要看个七八遍,也想过寒瓜发芽是什么样子,但这都只限与想象。 苏末一听也赶紧跑了过去,就见四棵瓜苗都已经长出了两片小小的叶子,柔柔嫩嫩的,却十分健康。五个种子只有一个没有发芽,这成功率也算是很高了。 再看看一旁专注盯着小苗的兰花,虽然一开始她只是抱着试试的心态,可一旦投入进去,却又比谁都认真。这个,倒是难得的优点! “小弟,你掐我一下。” 兰花仍旧呆呆地看着几棵瓜苗,头也不回地道。 “疼么?” 苏末到底不是小孩子了,即便心里欢喜,也不会像兰花一样。不过看着她这副傻傻的样子,难得的起了捉弄的心思。 “疼,小弟你做什么这样用力啊!太好了,瓜苗还在,我不是在做梦——” 胳膊上传来清晰的疼痛感,兰花呲呲牙,半真半假地抱怨一句,然后立刻喜笑颜开了。 “太好了,我这就告诉娘和大姐去。” 兰花站了起来,就要往屋里跑,却被一只手给拉住了。 “三姐,还是先不要说吧,等再多种一些,到时候她们会更高兴。” 苏末有自己的顾虑,这小苗看着太脆弱了,能不能长大还是个问题,不能让娘和大姐空欢喜一场。 “你说的对,我这就把剩下的种子泡上。” “留一半吧,全种了太冒险。” 苏末拦住了她,这鸡蛋可不能都放在一个篮子里。 “听你的。” 兰花想想也是,说完心急地一溜烟儿跑掉了,早种上一刻,就早一刻发芽啊! “这两天你们俩神神秘秘的做什么呢?” 桂花好笑地看着又在交头接耳的弟妹们,以为是小孩子之间的悄悄话,也只是随口这么一问。 “我们——不告诉你!” 兰花本来一脸的兴奋,被这么冷不丁一问,差点儿忍不住讲出来,也让大姐一同分享喜悦。只是想到之前的“约定”,硬生生地改口道。 “小孩子家家的!” 看着三妹一脸认真的样子,桂花脸上露出一丝笑,感到很是有趣。 “……” 苏末很想说,我跟这个幼稚的家伙不是一国的,最后还是什么都不能说。 不过,想象着娘和大姐看到那些瓜苗以后的表情,会不会和兰花当初一样? “小苗快快长,小苗快长大……” 兰花哼着自己编的歌儿,给这四棵宝贝小苗浇水,一想到以后还会有更多瓜苗,心情不是一般的愉快。 “三姐,小心水浇太多根会烂掉。” 苏末无奈地提醒,如果不是自己阻拦,兰花恨不得一天浇八遍。 不过,他能理解兰花的心情。有了这些瓜苗,他们一家的生活就有了希望。试想一下,到时候真的结出瓜来,那能卖多少银子啊! 只是,看着兰花纯粹的笑脸,他心里又隐隐担忧,事情真的会这么容易么? 作者有话要说: 第17章 瓜苗被偷 又过了几天,剩下的种子也终于发芽了,只是没有预期中的效果好,三十五个瓜子,小苗只有二十一棵,加上之前的四棵,总共是二十五棵。 晚上吃过饭之后,一家人在梧桐树下纳凉,有一句没一句说些家长里短。苏末和兰花对视一眼,决定将这个好消息说出来。 “大姐,你还记得之前给我们的瓜子么?” 苏末咳嗽一声,清清嗓子,小脸儿不由自主带上了严肃的表情。 “嗯,怎么了?” 桂花点点头,微笑着摸摸小弟柔软的头发,温声道。 “前些日子我和三姐试着把种子撒到土里,居然发芽了!” 把兰花给拉上,是为了减少大家对他的怀疑,兰花比他大,在这件事上,大家自然会认为出力最多的是她。 “哦,发芽了也没什么……你说什么?那些瓜子发芽了?” 桂花本来以为小弟他们一定是闯了什么祸,本来想着安慰几句也就算了,却没料到听见了一个了不得的事情。这么多年来,只有少数人栽培成功的瓜苗,真的被两个孩子误打误撞做到了? “是啊,一共有二十五棵呢!” 兰花在一旁也颇为自豪地附和,再怎么说这里面也有她一份功劳不是。 “天哪,天——” 秀娘吃惊地捂住了嘴巴,就算她只是一个农妇,没有什么见识,但也知道瓜苗有多稀少。现在市场上瓜苗可以卖到五百文一棵。二十五棵那就是十几两银子,这可是他们一家全年的收入。如今,只是这么轻而易举的,就成了? 总觉得,有些不能相信。这种好事,真的会降临到这个家么? “明天我就把菜园里的菜给拔了,瓜苗挤在一起,需要更大的地方。” 见到娘和大姐惊喜的表情,兰花也欢欢喜喜地道。虽然大家从未被贫困压垮,但在沉重的压力下很难有真正喜悦的时候,如今看到她们这样高兴,做什么也都值得了。 “等有了银子,我就可以买最漂亮的饰品。” 在街上看到那些亮闪闪的首饰,兰花就走不动道,说起来,她都九岁了,连个像样的饰品都没有。就连衣服,也都是上面两个姐姐的旧衣服改做的。 “我喜欢那个带珠子的簪子好久了……” 说到这个,兰花一双眼睛比那些视频还要明亮,以前她只能看看,连想也不敢想。 等兴奋劲儿停了下来,她才发现一直都只有自己在说,吐吐舌头有点儿不好意思。 “如果真的有了银子,我想,把妞妞接回来。” 想到才两岁的女儿,桂花的眼睛又湿润了,妞妞在周家的处境并不好,等周文通娶了新妇,到时候她的日子只怕会更难过。当初,她只带着一纸休书回来,自然没有能力抚养女儿…… “只要我们有了银子,娘和你一起去把妞妞接回来。” 对于从出生就没有见过面的小外孙女,秀娘也是时时刻刻念着的,只是现实太过无奈,家里的一摊子事儿……好在,如今正在一点一点好转。 第二天早上,大家都鼓足了劲儿,打算把西瓜苗重新种植,可是等进了菜园里,一个一个都傻眼了。 昨天还青嫩一片的小苗们,居然都不见了,苗圃边只剩下一排凌乱的脚印,显示有人曾经来过。那个小偷,挖走了所有的瓜苗。 就连那些菜,也跟着糟了殃,许多都不能吃了。 秀娘面色抖变,一下子坐在了地上,喃喃道:“是哪个杀千刀的这么狠心?这下子全没了……全没了……” “娘,你先起来吧!” 桂花虽然也深受打击,反应倒是更加镇定一些,毕竟在大户人家呆了几年,到底要长些见识。 本来,她也觉得事情没有这么容易,上天怎肯轻易眷顾自己?只是苦了她的妞妞……孩子还那么小…… “该死的贼人,不要被我抓到,不然我——” 兰花咬牙切齿,心里恨级,一时之间也想不出什么法子来,只觉得怎么样都不解恨。 “小弟,你怎么不说话?” 三个女人发泄一通之后,就见苏末无声地站着,一脸的平静,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偷就偷了吧,反正我们还有种子,这回一定要小心!” 苏末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只是为了安慰家里的三个女人,心里却发誓一定要把那个偷瓜苗的贼给抓出来,至少要暴揍一顿解恨。 他才头一回准备要“大展身手”,就被一桶冷水这么泼下来……不过这也让他清醒了,之前种瓜的想法恐怕行不通了—— “大姐,镇里有收购瓜苗的么?” “镇里没有,不过富安城倒是有常家商团常驻,经年收购瓜苗,他们一直在探索寒瓜的种植方法,需要大量的瓜苗。不过,你问这个做什么?” 不知不觉的,桂花的态度也跟着认真起来。她在镇里呆了这些时候,基本的“常识”还是知道的。再者说,常家商团的盛名,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有事的时候苏家人会认真地倾听苏末的意见,他们自己都没有发现,家里的重心渐渐在转移。这在其他家庭是很少见的,或许也跟苏家几乎都是女人有关。就算苏末再小,也是家里的男丁——未来的顶梁柱。 “你们有没有想过?就算到时候真的种出了西瓜,惦记的人只会更多。”这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防的了一个,也防不了一群,真正是防不胜防。 虽然卖瓜苗利润没有种西瓜来的大,但相对比较安全。这赚钱么,还是要一步一步的来,一口吃不成胖子。 “你说的也有道理……” 就算再怎么不甘心,秀娘也不得不承认,这孩子说的在理。 “常家商团是滕国第一大商团,收购价钱最高,一棵五百文,就算是卖瓜苗也不错了,算下来这钱也不少了……” 桂花见大家还是心有不甘,温言劝慰道。 “啧啧,他们可真有钱!” 兰花不由惊呼,一棵五百文,这么多……不过也是,就连她都听说过,常家是滕国第一富商,家里金山银山几辈子都花不完,就连睡的床都是金子打造的。 “管他有钱没钱,跟咱们有什么关系,还是种瓜苗要紧。” 苏末听她十足羡慕的语气,有些好笑地道,他也不指望金山银山,先把家里的困境解决了才是第一要务。 “这可说不定,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呢!” 兰花皱皱鼻子,叉着腰挺不服气地道。就算她是做白日梦又怎么了?想想又不犯法! 作者有话要说: 第18章 嚣张瓜贼 瓜苗被偷的第二天,村里出了大新闻,苏家老大苏诚从富安镇买了瓜苗回来,准备种西瓜呢!这可是大事,毕竟瓜苗可不便宜,这二十几棵要十几两银子呢,普通的庄户人家哪里有这样的大手笔? “柳娘,你们还真舍得,这要万一种不成,银子可不全赔了?” 隔壁王婶儿半是羡慕半是担心地道,那么多银子够她们一家子用个一年多了,就买了这么几棵瓜苗? “呵呵,大牛他爹这两年也赚了点儿银子,听说去年富安城里寒瓜一个能卖一两呢!” 柳娘挺直了背,更加像一个圆滚滚的水桶,在大家羡慕的眼光里,别提有多得意了。更何况,她这瓜苗,根本就没有花一文钱,想到这里头昂的更高了。 “唉哟,你们家这是要发财了啊,估计明年就能搬到镇里去了。柳娘啊,我有个侄女要模样儿有模样儿,要人品有人品,配你们家大牛那是刚刚好,要不让两个孩子见见?” 王婶儿提高了声量儿,力图撮合侄女和苏家这门亲事。这眼瞅着苏家要过好日子了,侄女儿嫁过来可就享福了。 “那什么,他婶子啊,你都说了都是孩子,我们大牛不急,不急——” 柳娘那心思也是十八弯,哪有不明白的。如果是以前她铁定愿意,可现在么,情况不同了。以后大牛少不得也要找一个镇里的媳妇儿,王婶儿的侄女还哪里看得上? 两人各藏着心思,又说了两句,王婶儿见柳娘是油盐不进,只得悻悻算了。只是,这心里的结缔,到底是种下了。这还没发财呢,就开始不拿正眼看人了。 大家围着新鲜了一阵,起哄了一阵,也就散了。毕竟这日子是要自己过的,别人银子再多,那也不是自己的。 “你说,这弟妹要是找过来,可咋办?” 苏诚一直在屋里没露面,手里拿着一杆旱烟袋,磕了磕烟灰,使劲儿抽了两口。他可没有自家媳妇儿那么理直气壮,这瓜苗毕竟是—— “就是,这要是让村里人知道了,该有多丢脸!” 大牛和他爹也是一样心思,虽然因为他娘的缘故一直和二叔二婶儿一家不亲,但以前的事情他也没忘,要不是二叔帮扶着,他们家也不会有现在这样的日子。 “你们这一老一少倒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老娘这是为了谁?还不是为了这个家?就算老二找过来又怎么样?只要我不承认,他们也没法子。再说了,村里有谁会相信,你那个弟弟能弄出瓜苗来?” 柳娘就是吃准了这点,才敢如此肆无忌惮,只是之前听到那一家的对话,知道瓜苗居然是两个小毛孩子弄出来的,也吃惊不小。 要说苏贵家在村子边上,晚上很少有人经过,可就是那么巧,她听说桂花被夫家休了,那周家在镇里也算是大户,说不得回来的时候会偷偷带上一两件值钱东西。 趁着晚上来,本是想“打秋风”,看能不能蹭点儿东西,谁曾想让她听到瓜苗的事。 于是,便趁她们一家人熟睡了,偷偷把瓜苗给挖走。 “娘,你听说了么?咱们的瓜苗,竟然是大伯家偷的。” 小村子里消息传的飞快,这苏老大家买瓜苗的事,不多时就传到了秀娘她们的耳朵里。 “大伯怎么能这样?咱们可没有一点儿对不住他们的地方。” 不但兰花气得跳脚,就连一向老实沉稳的桂花,也气的不清。她实在想不通,这同是一家人,大伯一家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儿来? “这事儿多半是柳娘干的,我找她说理去。” 秀娘平素一向谦和忍让,总想着安稳度日就好,可这回大哥一家实在太过分了,怎么就见不得人一点儿好呢? “就是,咱这就去找大娘理论去!” 兰花一听立刻来了劲儿,第一个朝着门口冲去,这回她一定要给那个死女人好看。 “娘,兰花,你们冷静一点儿,咱们就算去了,也拿大娘没办法。咱们又没有证据,去了也白去。” 桂花一把拉住三妹,这丫头总是毛毛躁躁的,她这不是火上浇油么? “大姐说的对,到时候村里人只会觉得咱们才是无理取闹。” 苏末也附和着劝道,更何况,那一家根本就不是讲理的主儿。“说也说不过,打又打不赢,你说你就算去了又能怎么办?” 一句话,就阻止了还在桂花身边挣扎的家伙。 “可是,就这么便宜了他们么?” 兰花怎么想都觉得不甘心,凭什么让他们白捡这么大的便宜。 苏末不语,心中冷笑,有些话不该是他这个年纪说的——苏家如此做法,有他们哭的时候。柳娘再怎么精明,也无非是些鸡毛蒜皮的算计,怎么能想的长远?她这么急着显摆,哪里知道树大招风的道理? “这件事,就算了吧……” 秀娘长叹一声,虽然咽不下去这口气,可又能怎么办? “娘——” 就算兰花再怎么不甘心,可是娘都发话了,又能怎么办?再看看大姐和小弟,似乎都认同了娘的说法。 柳娘本来以为老二一家起码要来闹上一闹,她连该怎么说都想好了,哪知等了两天居然一点儿动静也没有。 她想着莫不是因为二叔不在家,秀娘她们怕了自己?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儿,越发的得意起来。 于是扭着水桶腰,一摆一摆地朝着村边儿走去。路上遇到许多人热情地同她打招呼,这可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简直比村长还风光。 “你这个偷瓜苗的贼,又来我们家做什么?” 兰花拿着扫帚冲出来,就想把人给赶出去。对于这个大娘,她已经不仅是厌恶,而是恶心了。 “三姐,再怎么说大娘都是咱们的长辈……” 苏末眼疾手快拦住了她,人心不足,他早料到柳娘还会来。既然尝到了甜头,又怎么可能轻易放弃? “小弟,你做什么拦着我?这臭女人偷了咱们的瓜苗。” 兰花气呼呼地道,明明他之前也很生气的,怎么突然转了性子? “唉,村里人都知道,大娘家的瓜苗是买的,娘不是一再地叮嘱,让咱们不要冤枉了她!” 苏末一本正经地道,好像事实真是那么回事儿。 “你看,还是翠花懂事。” 柳娘笑着点头,心中却也狐疑,不知道这孩子是真不知道,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这么小的孩子,应该不会有那样的心思才对。 呵呵,这二弟和桃花一不再,秀娘倒成了个胆小怕事的。 翠花,翠花你妹! 苏末忍不住爆粗口,他所有的修养在这两个字面前都灰飞烟灭。就冲着这一点,他也要整死这女人——她绝对是故意的。 “告诉大娘,瓜苗你们是怎么种出来的?” 想到自己来的目的,柳娘刻意放缓了语气,柔声问道。 他就知道,果然是这样! 苏末故作无知的摇摇头,看着柳娘道:“我也不知道,瓜苗是三姐种出来的。” 柳娘听了不由有些后悔,刚才不应该得罪兰花,可转念一想,就算自己再怎么好言相哄,兰花那丫头也绝对不会听。 这个兰花,那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既然跑了一趟,不捞点儿好处怎么行?柳娘又摆出一副“好人”嘴脸,单单朝着单纯好骗的小孩儿下手。 “翠花,你们以后还要种么?” 苏末哪会不知道她的心思,配合地道:“我们家还有一半西瓜子,三姐说都要种上。” “小弟!” 兰花简直气炸了肺,小弟这是怎么了?居然把这么重要的事告诉臭女人! “真乖!” 柳娘得到了想要的答案,冲着苏末一笑,扭着腰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19章 小小惩罚 第二批瓜苗很快种了出来,还不错,居然有三十棵,一棵一棵嫩绿的小苗,一点一点汇聚成了大家的希望。 “这次可要小心点儿,防着大娘那种人。我看她这几天一直在咱们家院子外面转悠——” 想到上回的事儿,兰花就呕的要死,她决定这回一定要守得牢牢的,保证一棵也不给偷去。 “今天晚上她一定会来。” 苏末知道,柳娘当然不会死心,自那天他说了还会种瓜苗,就知道这女人肯定还会就范。 “放心吧,我就算不睡觉,也会守着瓜苗。” 桂花笑着安抚弟妹们,有人看着,她不相信大娘还能明目张胆来抢? “大姐,你今晚一定要睡,还有我们大家都要早点儿睡。” 苏末摇摇头,笑吟吟地道,也该给那女人一个深刻的教训了,不然她还以为苏家人都是好欺负的。 “那怎么行?那不是摆明了让她偷么?” 兰花瞪大了眼睛,小弟这是说什么疯话,难不成还让大娘得逞第二次? “我还怕她不来呢!这样才会有好戏看。” 难得的,苏末语气中带着点跃跃欲试,小脸儿上那笑容怎么看都有点像是要做坏事啊! “你打算怎么做?” 兰花一听立刻兴奋起来,小弟鬼点子真是越来越多了,不过她喜欢。 这一晚,没有月亮,只有几棵星星挂在天空,苏家人像往常一样,早早熄灯睡了。 半夜,一个黑影偷偷摸摸地进了院子,先是朝着窗户张望了一下,没有发现什么动静,这才蹑手蹑脚朝着菜园走去。一回生二回熟,对于瓜苗长在哪里,来人很熟悉。 “来了,来了——” 兰花躲在窗户下,压低了嗓音道,看着黑影渐渐移动到菜园门口,一颗心也跟着紧张起来。 苏末和她躲在一起,看着外面的动静,一双点漆般的眼睛在黑夜里炯炯有神。他默默地数着步子,一,二,三…… “扑通——”重物落下的声音。 “哎呀!”紧接着是女人的惨叫声,在平静的夜里,格外刺耳。 “活该!” 兰花在屋里幸灾乐祸地道,想象着那女人摔得四脚朝天的模样,笑的怎么都止不住。她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过去看看,到底是怎样一副狼狈的景象。 “三姐,拿着。” 刚准备走出门,却被叫住了,下一刻她的手里多了一把扫帚。 “嘿嘿,这个好……” 兰花立刻明白了这什么意思,笑得更加有深意了。 “你们俩,不要做的太过分。” 两个孩子这么折腾,秀娘怎么可能真的睡着,这会儿不放心地交代。 “娘你就放心吧,我们知道怎么做。”苏末说完,也抄了门栓出去了。 “小偷啊,娘,有小偷!” 推开门的刹那,兰花就故作吃惊地喊叫起来。然后飞快地跑到早就挖好的坑边,拿着扫帚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打。 苏末嘴角勾起一抹笑,三姐装的还真像,这要是演员保准拿奖。这么想着,手里的门栓也挥了出去。反正他力气小,也不用担心会打出什么好歹来。 “唉哟,不要打了,不要打了——” 坑里立刻传出哀嚎声,柳娘被打的抱头鼠窜,可惜是在坑里,根本没法儿逃。就这么硬生生地,挨了许多下。 “翠花,翠花,是我,是大娘啊!”柳娘抱着脑袋,狼狈地躲在坑底,“不要再打了——” 苏末一听,理智的弦登时就断了,使足了吃奶的力气,下狠劲儿揍她,嘴里还说着:“胡说,你这个偷瓜苗的贼,居然还敢冒充大娘。” “我真的是你大娘啊,求求你们别打了!” 这脸上身上挨了不少下,柳娘咬碎了银牙,却只能合着血吞,唉唉地求饶。 兰花估摸着揍的差不多了,这心中的闷气也纾解了,脚步轻快地到屋里取了油灯,在坑边一通照——“哟,好像真的是大娘啊!” 柳娘身上还疼着,听闻这话终于松了一口气,还以为事情有了转机。熟料,却被侄子下面的话差点儿气炸了肺——“ 三姐,怎么可能是大娘,这个人那么胖。” “昨晚大半夜的,你来我们家做什么?” 秀娘姗姗走了出来,站在坑边居高临下地看着坑里狼狈不已的女人,冷着脸问。 “我,我本来是找你有点儿事,哪知道居然……” 说到最后,柳娘知道自己这个谎决计圆不了了,讷讷地住了口。反正她已经被逮到了,她们还能拿自己怎么办? 兰花看着坑里的柳娘,头发凌乱,衣服上全都沾着土,脸上还有几道伤痕,别提心里有多痛快了。 “哦,三姐怕有人来偷瓜苗,就在一旁挖了坑,没想到大娘会掉下来。大娘你拿着铲子和筐做什么?”苏末哪里肯放过她,一脸天真的表情,说出的话却尽是奚落。 “难不成,大娘真是来偷瓜苗的?” 柳娘哪里受过这样的挤兑,她本来就是个泼妇,嘴头儿也硬了起来 ,“我就是来挖瓜苗的,你们能把我怎么样?” 切,谅他们也不敢弄出人命来! 到时候还不是要乖乖放人? “不怎么样,你就在坑里呆着吧,好好反省反省。” 苏末换了表情,轻描淡写地道,想要来横的,他还真不怕。 “你——” 看着那淡然的表情,柳娘蓦然明白了,合着这孩子一直在装傻,这是拿她当猴儿耍呢!这么小小的年纪,怎么会有这么多心眼儿? 呵,我困了,反正她在坑里也跑不了,明天再说吧!” 兰花故意打了个呵欠,拎着扫帚朝屋里走去。 “你们给我回来——放我出来——” 不管坑里的人再怎么喊叫,也没人应了。 夜晚的秋风已经带了凉意,再加上坑里潮湿,柳娘坐在地上一会儿就受不住了。她虽然看似长得“健壮”,实则是一身肥肉,虚的很。还有就是这又是惊吓又是挨打,很快就受不住了。 “阿嚏——” 半个时辰不到,这喷嚏就开始一个接着一个,鼻涕也流了出来。 这苏诚和大牛在家里等着,这左等不见人回来,右等不见人回来,越想越不安,该不会是出了什么事儿吧! 直等了一个多时辰,这两人坐不住了,硬着头皮往苏贵家走去。到了这地步,只能厚着脸皮去面对那一家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桶金 苏诚提着灯笼,走在路上,想着待会儿要和二弟一家人见面,脚步就慢了下来。可一想柳娘还不知道怎么样了呢,这又不得不加快脚步。大牛跟在他后面,也是一声不吭,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走到院子门口,只见屋里亮着一盏油灯,窗边却不见一个人影,四周异常安静。没有预料中的吵闹,两人的心反而更加不安了。 “柳娘……娘……你在哪儿……” 两人猫着腰低声唤道,生怕被屋里的人听到。 “当家的,大牛,你们快来救我!” 柳娘在坑里冻的昏昏沉沉,恍恍惚惚好像听到了苏诚的声音,仔细侧耳静听,真的是他。本来折腾的都没什么力气了,这下又有了精神,忙不迭呼叫道。 “柳娘——” “娘——” 苏诚和大牛心里一跳,立刻朝着发声处跑去。 “唉哟!” 这声惨叫,却是大牛的。他跑的太快,根本没有想到前面有坑,这一不小心就跌了下去。好在,柳娘是靠在坑边,不然肯定被砸昏过去。 “娘,你没事吧?” 大牛顾不得脚踝处一阵一阵的刺痛,着急地看向柳娘,发现她脸色很是不好。 “不知道,我头晕的厉害……” 柳娘努力晃晃脑袋想让自己清醒一点儿,谁知道这一晃昏的更加厉害。 “秀娘她怎么能——”这么做,未免太过分了,万一要是闹出人命! 后面的话,苏诚无法说出口,他自己也明白,这件事是他们理亏。叹了一口气,转头去找梯子,先把人弄出来再说。 “大哥,先别忙,咱们还是先把事情解决了。” 秀娘和几个孩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身后,拦着他道,事情发展到这一步,还有什么顾虑了?顶多以后两家不再亲戚。 “秀娘,你们这么做就过分了吧,就算柳娘再怎么不对,好歹也是你大嫂!” 苏诚冷不丁被撞个正着,再加上秀娘语气不善,一时间恼羞成怒,端着大哥的架子沉声道。 “之前的瓜苗,十两银子。你也清楚,这已经很合理了。如果你们不愿意,那就把大嫂交给村长处置。” 秀娘冷笑一声,偷瓜苗的时候他怎么不想到自己是大哥就算是柳娘做的,难道他这个当家的不会还回来么?这样的人,怎么配做人家大哥? “这……你也知道,家里刚添了耕牛,根本拿不出十两银子。” 苏诚见对方态度强硬,语气反而缓和了不少。这么丢脸的事情,他可不想让全村人知道,不然以后他们还怎么在这儿立足?他犹豫了一下道,他这几年是赚了点儿,不过自己平时就喜欢喝点儿小酒,隔三差五又要吃肉,还有烟叶也是不小的花销——银子来的快,去的更快。 “那就打个欠条。” 秀娘眼睛也不眨一下,铁了心说道。 大哥大嫂的做法,实在太让人心寒。 “不行,她们把我害成这样,一个子儿也不能给!” 柳娘在坑里听的明白,立刻尖着嗓子嚷道,什么头昏不舒服的都给抛到了九霄云外。 “不给也行,我们这就去找村长,要是再解决不了就报官。” 兰花拉着苏末作势往外走,吃定了他们丢不起这个人。 “行,我写。” 苏诚咬咬牙答应道,他也算是见过些市面的,提着笔歪歪扭扭写了张勉强能看懂的欠条,双方按手印画押。 “你们给我等着。” 柳娘从坑里爬出来,不顾鼻涕横流,指着秀娘一家狠声道。 “走吧,还嫌不够丢人?” 苏诚看也不看她们一眼,抬腿往外走去,心里也憋着一股气。 “娘,咱走吧!” 大牛扶着柳娘轻声道,脸上没有任何恼恨神色,眼里反而有着一丝羞愧。这件事,明明是自家做错了…… “等就等,我们怕你啊?” 兰花叉着腰,大声吼回去,心里只觉得痛快不已。 苏末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心知这门亲戚是彻底断了,梁子算是正式结下了。 常家商团坐落在小镇西南角,门楼不是很高大,不像那些有钱人家弄的富贵华丽,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有钱。单单是常家商团四个字,就意味着无限财富。 “几位请稍等,我这就去回报管事的。” 商团里的伙计很热情地将客人引到厅内,虽然对方只是妇人和孩子。 苏末安静地坐在木椅上,品了一口茶,满足地眯了眯眼。这茶色泽翠绿,汤色明亮透澈,竟然是上品好茶。用这样的茶招待普通客人?还真是大手笔!不过,连带着,苏末对这家商团的好感度蹭蹭上涨。 不消一刻,管事的快步走了出来,脸上带着笑——“是你们要卖瓜苗吧?” 老实说,三十棵瓜苗,不算多,对于这样的商团来说,也不是什么大买卖。 可这管事如此诚恳的态度,好像你就是他最重要的客人。 苏末见了来人,在心里估量着——只是一个相貌平平的中年男人,约莫有四十来岁,穿着普通的布艺,不过言行举止间自有几分气度。在这么一个小镇里,能够收拢到这样的人,再加上之前所见种种——他不由对商团的主人有些好奇。 “是,是的……” 秀娘忙站了起来,她毕竟是个不怎么出门的妇道人家,见了这种场面难免有些心慌。更何况,她可从来没有做过生意。这心里一紧张,居然连话也有些说不清楚。 苏末见状,接过话道:“这是我们带来的瓜苗。” 张管事进门一眼就注意到了这个孩子,他的身上透着一股子难言的气质,和普通庄户人家的孩子大为不同。 这时候见他说话虽带着童稚之气,言行举止却颇为稳当,不由大为称奇。不光是这孩子,这家的男人呢?怎么会让一个女人出来抛头露面?再者,这瓜苗又是从何处得来?不过,就算心中惊奇,他这面上却不显,仍旧微笑着道—— “按照市价,一棵五百文,总共是十五两。” 他仔细查验了瓜苗,植株比较大,根和叶子也保持的完好,总的还算不错,于是也干脆地给了价钱。 “谢谢,谢谢……” 秀娘生平第一次拿到这么多银子,接过去的时候手都在发抖,一迭声地道。 “这是你们该得的。” 张管事笑着送客,临走时忍不住又多看了那孩子一眼。 出了商团门楼,秀娘这才呼出一口长气,彻底地放松下来。 兰花欢呼一声,摇着秀娘手臂道:“娘,咱们去吃好东西吧!” 第一次赚了这么多银子,苏末也难掩激动,脸上不自禁露出喜色,嘴角勾起浅浅的弧度。 这一分神,就没顾得上看路,径直和迎面而来的人撞上。 苏末抬起头,就看到一张面如冠玉的少年脸孔,俊眉修目,虽然还没有长开,却可以想见以后一定是个难得的美男子。只可惜,那眉眼之间神色太过浅淡,配上那薄的唇形,整个人显得有些清冷无情。 此时,那双好看的眼睛正看着苏末,只是从那平淡的眼神却看不出什么情绪。 作者有话要说: 第21章 三百两银 “小东西,怎么不看路啊?” 被撞到的人没有开口,反而是少年的朋友笑嘻嘻地道。这人相貌也很出色,特别是一双桃花眼顾盼神飞,看人的时候不自觉带着几分柔情,很有做妖孽的潜质。 苏末对这种妖孽类型的人物本来没什么意见,可是被称作小东西,让他对这人产生了一丝反感。反而是那面容冷淡的少年,还顺眼了不少——“对不起。” 他直接忽视某妖孽,仰头望着面容冷淡的少年道。唉,谁让自己现在还是“小豆丁”,实在是太矮了! “下次小心。” 常昊淡淡地道,他常年在商团各处巡视,这次正好轮到富安城,而这个小镇可谓是商团最后一站,只因为地方太过偏远,就算骑马也需要两天时间。 他看着这孩子走过来,小脸儿上满是愉悦的笑,纯粹不含任何杂质,就有些走神。本来是可以避开的,居然任由他就这么撞了上来。 等小孩儿看过来的时候,脸上的笑容已经变得礼貌梳理,不知道为什么,心中有些不悦。 “喂,小东西,我和你说话哪!” 华飞宇站在一旁插话道,他还从来没有被人忽视过,这可真是个新奇的经历。再加上好友不同寻常的反应,让他对这小孩儿充满了好奇。 作为常昊从穿开裆裤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他最了解这家伙对陌生人有多么冷淡,就算是对着自家人也难得多话。而现在,竟然对着小东西开口了,还说了四个字,四个字啊——这对素来被常昊单字敷衍的自己来说,实在是太过打击了。 “你这人,说话注意点儿,别小东西小东西的——” 兰花哪能让自己弟弟被“欺负”,立刻上前打抱不平。 “三姐,走了。” 苏末微笑着同被撞的少年点点头,拉着兰花离开了。一看这两人衣着,就知道身份不简单,出现在商团门楼,说不定就是商团的人,他并不想得罪。 华飞宇挑眉,自己被无视的还真是彻底啊!真是有够特别!再看看一旁的好友,已经大步流星朝着商团走去,急忙喊道:“喂,等等我啊!” 管事的见到主子,急急忙忙迎上来——“少爷,一路辛苦了,我已经让人准备好了饭菜。” “嗯。” 常昊朝他点点头,应了一声,直接进了花厅。 “看吧,又恢复成一字千金了……刚刚果然有问题……” 华飞宇笑着同管事的打了个招呼,也尾随着好友进了花厅。 “……” 这回,常昊只淡淡地扫了他一眼,意思是,你话太多了。 “唉,我一定是脑子坏掉了,才会跟着你到处跑。” 华飞宇摇头叹气,不知道从哪儿摸出一把扇子,自命风流地扇着,别说还颇有几分风流公子的意味。 有这样的“损友”,常昊也很无奈,他跟着自己四处跑,根本就是为了躲避家里那个牛皮糖表妹,居然说的跟自己强迫他似的。 “我有预感,还会再见到那孩子。” 华飞宇摸摸下巴根本不存在的胡子,算命仙儿一样摇头晃脑地道。 “……” 常昊不再搭理好友,他是觉得那孩子的笑容有些特别,但也仅此而已。再见面么?他从来不相信好友那不靠谱的预感。 “嗝——好饱!” 兰花满足地揉揉肚子,她今天吃了两碗凉粉一碗馄炖还有一个烧饼,现在手里还拿着一串糖葫芦, 肚子都快涨破了。 “走吧,你大姐说要去看妞妞,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秀娘有些担心地道,大女儿性子软,那周家就没有一个好的—— 说好了在镇口会合,等了半个时辰还是不见人影,该不会是出了什么事吧! “大姐!” “桂花!” 三人到了周家大门口,就看到桂花跪在门口的石狮子旁,满脸的泪痕,眼睛肿的像核桃。 “娘……呜呜……” 桂花看到秀娘,立刻扑到了她怀里,哭的更加伤心。她今天本来是想看看妞妞就走,却被看门的给拦在外面。 “夫人,你怎么在这儿?太好了,快去看看小姐吧!” 梅香刚好从街上回来,看到桂花先是一惊,然后立刻高兴地道。她是跟在夫人身边最久的,两人感情一直跟姐妹一样。 “妞妞,妞妞她怎么了……” 桂花紧张地道,离开周家,她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女儿。 “小姐本来就胆子小,不爱说话,夫人离开之后,小姐几乎都不说话,半夜里睡着了还喊着要娘——” 梅香揉揉眼睛,哽咽着再说不下去,那么小的孩子,亲娘就不在身边,少爷又对她不闻不问…… 在梅香的引领下,几个人从周府后门悄悄摸了进去,直接到了妞妞住的房间,又把照看着的丫鬟给支走。 小小的孩子,安静地坐在床上,不哭也不闹,小脸儿上也没有任何表情,就跟个没有生命的娃娃一样。 “小姐,你看谁来了?” 梅香走上前,轻轻地唤道,然而却没有得到半点儿回应。 “妞妞——” 桂花扑上前,搂着孩子泣不成声。 “怎么没有反应啊?” 兰花扯扯她娘袖子,压低声音道,后面的话怕大姐听到——这孩子不太正常啊! 苏末在一边看着,也觉得难过,他一向和小孩子不怎么亲近,但这孩子的样子实在惹人怜惜。用现代的话说,妞妞这是患了自闭症了……这样的情况,更加需要爹娘的关心和爱护…… “怎么不请大夫?” 桂花搂着女儿哭了一阵,情绪渐渐平复下来。 “府里正忙着迎娶新夫人……没有空……”其实是根本没有人在乎! 梅香异常艰难地道,果然见夫人的眼泪又落了下来。 “简直是禽兽不如,既然他们不在乎妞妞,咱们把她带走吧!” 兰花重重一踢椅子,气愤地道,周府的人根本就没有资格拥有妞妞。 “……” 苏末看一样仍旧表情呆滞的妞妞,事情要是有三姐说的这么简单就好了,那当初大姐离开的时候就不会把妞妞留下了。 “桂花?你好大的胆子,居然敢偷偷进府?” 周文秋听门房说看到了桂花,就知道她是想见妞妞,想着自己也有很多天没有看到过这孩子了,忽然起了去瞧瞧的念头。哪知,才走到门口,就看到屋里这几个本不该出现的人。 “我——” 桂花在这个前夫面前一向是气弱的,这时候习惯性的低下头,一句话也说不出。只是,搂着孩子的胳膊,又紧了紧。今天无论如何,她都不想放手。 “周少爷,我们今天来,是想带走妞妞。” 见女儿不敢说话,秀娘开口道,周文秋从进门就没有正眼看她,显然也没有把她这个前丈夫娘放在眼里。客套什么的,完全没有必要,她也就开门见山了。 “笑话,妞妞是我周家的人,你们凭什么带走她?这几年你们吃我的,喝我的……” 周文秋冷笑,本来斯斯文文的脸孔,此刻竟有些扭曲。 “我——” 秀娘张了张嘴,也被问住了,一时之间也找不出反驳的话来。她本以为周老夫人虽然刻薄,但周文秋是个读书人,就算休了女儿,也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怎么也该讲道理…… 当初也是他看上了桂花,让媒人前去提亲,现在却完全没有半点儿夫妻之情!当初村里许多人羡慕桂花飞上了枝头,早知道,早知道当初就不应该—— “废话就不用说了,开出你的条件。” 苏末最讨厌这样的斯文败类,真是丢读书人的脸,单凭那最后一句话,就能断定他是个重利的小人。这样的人,只要给出合适的条件,应该容易解决。 “三百两,只要能拿出三百两,我就让你们把妞妞带走。” 周文秋嗤笑道,苏家什么境况他是清楚的,别说三百两,就算是三十两也拿不出来。他这么说,无非是要羞辱她们。 “你,你还不如去抢!” 兰花指着他唾弃地骂道,三百两,那根本就是天文数字,这混蛋根本就是成心刁难。 “周文秋,做人要讲良心……” 桂花盯着这个同床共枕三年的男人,觉得他是如此陌生,半晌,才憋出这么一句轻如鸿毛的话来。 “三百两,没有就滚!” 周文秋皱了皱眉,以前他真是瞎了眼,看上这个只会哭哭啼啼的女人。 “好,我们答应你。” 再说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阻止了大姐还想哀求的话,苏末一字一字地道。 “哈,就你——” 周文秋大笑起来,再怎么看面前的人都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子,还真能说大话! 秀娘担忧地看着儿子,该不会是撞邪了吧!三百两那是多少?她一辈子也没见过那么多银子。 “小弟,你——”没发烧吧? 要不是周文秋还在一边看着,兰花真想上前摸摸看小弟是不是发烧了。 “记着,三百两,不要反悔。” 苏末无视周文秋讥讽的表情,又重复一遍,语气无比认真。 “好,我给你三天时间。” 周文秋觉得自己也有点儿不正常了,在那样认真的眼神下,有一瞬间他居然真的想要相信,相信一个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第22章 见怪不怪 张管事正在向主子汇报商行的事务,就听手下回报说昨天那几个卖瓜苗的又来了。 “我这就过去。” 本来这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张管事自觉自己就能够处理。 常昊看着近来一段时间的账本,摆摆手示意他可以做自己的事了。既然是巡视,就只是看看经营情况,对于这些分行的事,他可不打算插手。 “我也去。” 华飞宇连忙跟着走了出去,再在书房里呆下去,他这脑袋都大了。真搞不懂,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几个时辰几个时辰的坐在书房里。 “你不去看看?” 走了没两步,他又回头道。 “……” 常昊头也没抬,继续埋头在一堆事里,只希望好友不要惹出麻烦来,这家伙惹麻烦的本领绝对是一等一。 “你再这样下去,整天就只知道银子啊银子……迟早会变成一个乏味的老头子,到时候看哪家闺女会嫁给你!” “我可没有你那样的好福气。” 常昊抬头,难得露出一丝笑来,他只是不喜欢说废话,但该反击的时候还是必要的。 “你——” 想到自己那个难缠的表妹,华飞宇就郁闷的想吐血,这家伙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少了某人的聒噪,书房里又恢复了难得的宁静。 翻过一页,他的心思却已经不在这上面,渐渐的,想到昨天那个孩子。常年跟商人打交道,见惯了各种奸诈诡谲,那样纯粹干净的笑容就变得十分难得。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事,他看起来好像特别开心? 最近几年,商团在自己的打理下,赚的银子越来越多——对他而言这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可相反的,能够让自己开心的事却越来越少了。 他有时候挺羡慕好友,整日里没心没肺,惹了祸有一个能力超强的大哥收拾,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就在思绪越飘越远的时候,就见那家伙又匆匆忙忙地跑了回来,脸上的笑容还真有点儿——猥琐?原谅他实在找不到别的词来形容。 “常昊,你猜我在外面看到了谁?” 华飞宇呵呵笑了两声,他就说自己的预感是正确的,花厅里居然有昨天那个小东西。当然,这还不是他跑回来的最主要原因。 “……” 常昊心里不受控制地一跳,约略知道了好友说的是谁,这家伙一向藏不住事儿,从他脸上就能看出来。 “就是昨天撞到你的小东西,你要不要去看看?” 华飞宇等了一会儿不见好友回答,只得无趣地自己说出了答案,真是越来越无聊了!以前起码还会配合地问一声。 “不去。” 常昊面无表情地盯着账册,如果他真的去了,不就是摆明了向好友说,那孩子在自己眼里是特别的?虽然真的有那么一点点—— “其实是张管事让我请你去,有件事他不能做主,小东西可真是让人大吃一惊!” 华飞宇努力做出一副严肃的样子来,从小的朋友,他还能不了解常昊的性子?想去还死撑着,死要面子呗! 嘿嘿,这具体什么事儿,他得卖个关子! “你知道怎么培育瓜苗?” 听张管事讲了事情原委,常昊的注意力立刻放在了面前的孩子身上,如果他说的是真的,这无疑是一个很大的商机。 “嗯。” 苏末点点头,没有想到自己昨天撞到的人,就是常家商团的少主。 明明只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寡淡的表情下,如今却带着一种杀伐果断的气势——这样的事本该是由秀娘出面的,谁知她一听这人的身份,就紧张的话都说不好,更不要说谈生意了。 “奇怪啊,你一个小不丁点儿,怎么会知道这种事?” 华飞宇绕着小孩儿转了几圈,用手比比,才到自己胸口,培育瓜苗这种事,该是一个小孩会懂的么? “偶然知道的……” 苏末很想抗议,不要再叫自己小东西,只是有求于人,不得不低头。 “他今年几岁?” 华飞宇突然看向一旁的秀娘,问了一个突兀的问题。 “七岁。” 虽然不知道这么问是为了什么,秀娘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她还在那三百两银子的冲击里,没有缓过神儿来。也不太相信小孩子家能筹到这笔钱,现在只是死马当活马医…… “七岁就这么聪明冷静,从容不迫,也太不可思议了……让人无法相信。” 华飞宇抚着下巴,似自言自语,探索的目光在那张小脸儿上梭巡。 “……” 苏末脸色微变,他这也是一时情急,为了早点儿筹够三百两银子,如果因此露出什么马脚——该不会,被当做怪物烧死吧? “你大哥才是奇葩。” 看到小孩儿神色有些不对,常昊不自觉地开口,说完之后,连自己也觉得这行为有些反常。 “什么奇葩……我大哥是天才。” 一听这话,华飞宇不干了,他大哥可是久负盛名的天才少年,今年才十五岁,就得到皇上的重用,做了礼部尚书。 在华飞扬的光辉下,其他人绝对会变得黯淡无光,至于苏末这样的,那真是不算什么了! “……” 常昊无语,他就知道,这个恋兄成狂的家伙,只要一提到华飞扬就什么都忘了。 也幸好如此,他才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反常。 眼看话题被转移到“莫名”的方向去,苏末心里反而悄悄松了一口气,其他事自己都能淡定以对,只有这一件,可能是心虚的缘故…… “我还是要同你说明白,如果你保留种植方法,将来的收益一定比现在得到的多。一旦你把种植方法卖给商团,就决不允许再告诉任何人。你们家,以后也不能再继续培植瓜苗。” 常昊把这桩交易的利弊分析了一下,常家商团做生意一向以诚信为本,他也不屑骗人。不过,在商言商,有些规定也要说的分明。 “树大招风,我们也没有能力保有这方法,迟早会被发现,还不如卖给商团。” 苏末心思通透,遇到这样的买主,索性也将心里的盘算说个清楚。他很庆幸今天遇到的是这个人,不然未必能够卖到三百两,总要有人识货才成! 常家商团的少主么?他觉得这人真心不错! “喂,小东西,你叫什么名字?”在秀娘她们离开之前,华飞宇临时起意,拦住小孩儿问道。话落又觉得,应该先自我介绍,复又道,“他叫常昊,我叫华飞宇。” 原来,他叫常昊啊!苏末点点头,至于另外一个,自动忽略。犹豫了一下,他轻声道:“苏末,我叫苏末。” 尽管当着秀娘和兰花的面儿,他还是说出了这个名字。翠花什么的,那么丢脸的名字,还是算了! 走出门的时候,苏末不经意间发现,那个表情仍旧凉薄的少年,嘴唇动了动,似吐出了两个字…… “小弟,你什么时候叫苏末了?你怎么能——”自作主张擅自改名字…… “我知道那名字你不喜欢,可那是算命先生根据你的命格,特意起的。” 秀娘叹了口气,倒也没有责备的意思,她只是担心—— “放心吧娘,我的身体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再说了,苏末可以做我的大名,翠花做为小名儿。” 于此,苏末早有准备,此时不慌不忙地说了出来。 “苏末?末,那是什么意思?” 兰花也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多加纠结,反而对小弟的新名字很感兴趣。 “很简单,先生说了,末是最后的意思,我是咱家最小的一个孩子。” 在以前的苏家,末是老小,是最受宠爱…… 来到这个世界,苏末发现,唯一能够纪念从前的,仅仅剩下这个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 第23章 无耻下限 “这是三百两银子——” 轻飘飘一张银票,在秀娘手里却无比沉重,一路上她揣在怀里紧紧的,生怕不见了。 “哟,银票该不会是假的吧?” 周文秋上前一步,就想接过银票,还是不相信她们这么快就能筹到银子。苏家那些个亲戚,不是穷,就是势力,根本就不可能借。 “慢着,你先写一张放弃妞妞的文书,从此两家再不相干。” 苏末在一旁出声阻止,这些人的无耻那都是无下限的,还是有个凭据比较保险。 “写,我这就写!” 虽然隔着几步远,常家商团的银票周文秋还是认得的,这银票自然是真的。也顾不得其他,他立刻应声道。这就算是卖个黄花大闺女,也用不了三百两银子,在他看来这实实在在是赚了。 “……” 桂花在一边搂着女儿,一言不发,到如今她对这个人已经失望透顶,再没有任何一丝一毫眷恋。 周文秋不愧是“读书人”,大笔挥毫,很快就写好了一张契约书,小心将墨迹吹干,又重重按了自己的手印。 红红的朱砂手印,在纸上如同血一样的红,桂花的心也在泣血。她也伸出大拇指,重重地按下自己的手印。自己的亲生女儿,居然要用银子买回来,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荒唐可笑的? “妞妞,娘带你离开这儿……” 收好契约文书,桂花抱起女儿,在她耳边轻轻地道。从始至终,周家就只有周文秋出面——周家,她再不想踏进来一步。 “乖女儿,跟着你娘走吧……” 周文秋的视线勉强从银票上移开,眉开眼笑地冲着女儿挥挥手,毫无半点儿留恋地道。 “周文秋,你一定会遭报应。” 这世上,居然有这样猪狗不如的爹。桂花看了他最后一眼,平静地道。 出了周府,一路上,妞妞都安静的像个瓷娃娃,长长的眼睫毛低垂着,似乎对外界一切事物都失去了反应。她沉浸在另外一个世界里,不愿意出来。 “前面有一家布摊,妞妞身上穿的也旧了,给她扯几尺布做两件新衣裳,再买点儿好吃的回去。” 好在卖瓜苗刚得了十五两银子,秀娘这手头挺宽绰,再看大家都一副心情沉重的样子,有意提高声量儿笑着道。 “娘,还是算了……以后家里又多一张嘴……” 桂花勉强露出一丝笑,实打实地道,这使银子的地方还多着呢。 “什么算了?我说买就给买,我这个做姥姥的,也该买点儿见面礼……” 秀娘说着也心酸,这外孙女,她连抱都没有抱过,看看那小模样儿,实在招人疼。只可惜,这孩子命薄! “回去让先生给妞妞看看,他那么厉害肯定能治好。我还等着妞妞叫我舅舅呢!” 眼见气氛越来越凝重,苏末忙扯开话题道,不过他也知道,这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治好的事儿,自闭症的孩子,需要更多关心和爱护。 都说小孩子懂什么?事实上,她们最能辨别一个人态度的好坏,最直接的感受外界所传递的一切讯息。 “以后不要总让她一个人呆着,试着多和她说说话……”沈清河本来不想管“闲事”,无奈被好徒弟哀求一通,只得就范。都说这一物克一物,这孩子就是生来克自己的,“这些药拿回去,一天一副,注意火候……” “谢谢先生,谢谢!” 桂花抱着妞妞,千恩万谢,知道小弟还要留下来继续医治,抱着妞妞先行离开了。 “呵呵,我就知道,师傅人最好了。” 苏末吐吐舌头,难得撒娇卖萌一回,他本就长得讨人喜欢,偶尔这么做一次效果奇佳。 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沈清河医术虽然高超,却不轻易给人诊治。就连面对旁人的时候,也很是冷漠,像是看透了世情。也就是在自己的面前,才会稍微流露出自我的情绪。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让师傅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还有你,这才好了几天,就开始瞎折腾?万一病发,有你受的。” 难得徒弟有这样讨巧的时候,沈清河心里已经不气了,面上还是板着,不客气地训斥道。 看看那小脸儿,苍白暗淡,再这样不把身体当回事儿,以前搭的那些功夫就白费了。 “我这也是没有办法……” 苏末皱皱眉,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给简单说了一下,说实话,这么来回奔波,身体确实有些吃不消了。 “你见到了常昊那臭小子?” 沈清河眉毛皱了起来,不过语气也没什么厌恶的情绪在里面,也不知道这到底是爱还是恨? “嗯。” 苏末应了一声,眼前又浮现少年凉薄的表情,那样的人,意外的有着温柔细心的一面,还替自己解围—— “记着,以后再遇到了,千万不要在他面前提到我。”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沈清河脸色忽红忽白,再三叮嘱道。 “师傅,你在躲他?” 苏末难得好奇地道,师傅的和常昊会有什么样的关系?这么一副讳莫如深的样子! “当然不是。记着,不要提到我就行了。” 沈清河立刻否定道,心里腹诽,他不是躲那混小子,是躲另一个混蛋。要是常昊这小子知道自己在这儿,估计那人很快就会找来了。 “哦。” 苏末老老实实地点头,他也不以为自己还有再见到常昊的机会,虽然这个人其实还挺不错! “前几天给你讲的那些医理,再重述一遍我听听——” 既然已经得到了合理的解释,沈清河也就不再关心那些“琐事”。 “呃……” 苏末微一怔,这几天事情太多,他还真没有怎么记,现在也就能复述个大概。以师傅严苛的要求,肯定是过不了关的。 “我就知道,今天多学一个时辰,不背会不许回去。” 沈清河佯装生气地在他头上重重敲了一记,心里暗叹,如果不能遇到一个契机,激发这孩子对医术的热忱——就算把自己的本事学全了,也无法成为一个真正的医师。 “知道了。” 师傅想什么,苏末约略知道一些,但他也没有办法,虽然对医术有些兴趣,但想要全身心投入还是有些困难。再说,家里的事情太多,也很难心无旁骛。 只是,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还是想要达到师傅的要求,尽量让他高兴。 苏末嘴上不说,心里对沈清河却是非常非常感激的,如果不是他,自己的身体根本不可能恢复到这样的程度,可以说是救命之恩。 自从两人结成师徒,他更是毫无保留,倾囊相授,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机会! “书房里有瓶玉真丸,你去找出来,每天一颗。” 沈清河像是突然想起来,不经意地道,然后又拿着钓竿去溪边了。 “……” 苏末脸上的笑容更大了,研制玉真丸的程序有多么繁琐他是知道的,且都是些珍贵材料。 作者有话要说: 第24章 柳娘道歉 “小弟,吃饭了,你画什么呢?” 兰花跑进屋,就看到苏末趴在桌子上描描画画的,立刻好奇地凑过去看,“咦,这不是那什么毒花么?你画这个做什么?” 苏末头也不抬,小心地勾勒着花瓣的形状道:“我瞧他身上衣服来来回回也就那么几件,这天气转凉了,就想着让二姐给做两件衣服。先生平时最喜欢的就是月下美人,让二姐给绣到衣服上,先生肯定很喜欢。” 俗话说,投桃报李,师傅对他好,自己也不能视作理所应当。这几天他一直思量着这事儿,就想到了给师傅做衣服——一件衣服不算什么,重要的是心意。 “说得对,娘不懂什么大道理,也知道做人要知恩图报,先生帮了咱们这么多——娘明天炖鸡汤,你给带过去吧!” 秀娘正好听到俩孩子的对话,立刻点头赞许道,还是孩子想的周到…… 桂花抱着妞妞在一边插话道: “回头,我再给先生做两双鞋子,论绣花我比不上二妹,这做鞋子还凑合。” “等花样子画好了,我就让大柱哥给捎到镇上。” 兰花想来想去,貌似只有自己没什么出力的地方,半晌憋出这么一句。 话落,其他人都笑了起来,只有妞妞睁大眼睛看着大家,似不懂发生了什么事。 只是,这样轻松的气氛,明显让她的情绪放松了下来,抓着桂花袖子的小手渐渐放开…… 苏末画好了样子,正打算收起来,就发现妞妞居然在盯着图样看,虽然还是没有什么表情,但明显是被吸引了注意力。他心里不由一喜,这可是个好现象,之前妞妞一直沉浸在自我的世界里,大家试图和她说话,却没有什么用。 “妞妞,这花漂亮么?” 半晌,还是没有得到什么回应,苏末微微叹了口气,正打算把花样子给收起来,就看到妞妞嘴巴动了动。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妞妞身上,足足有半刻钟,才见她低低地说道:“花花……” “妞妞喜欢花花么?” 苏末立刻把花样子拿的离她更近些,轻声询问道。 “花花……喜欢……” 这回,妞妞回答的快了一点,也比之前流利了很多。盯着图样子上的月下美人,眼睛里逐渐有了些许光彩。 “大姐,你看,妞妞开始说话了——” 苏末仰头兴奋地道,却发现桂花眼圈儿又红了,也不知道是心酸还是高兴,或许二者兼而有之吧! “妞妞,我是小姨啊,叫一声来听听!” 兰花冲着妞妞挤眉弄眼,她想应这一声小姨很久了,这几天没少逗弄,可惜人家就是不给面子。 “……” 妞妞看了看她,眼珠子稍微转转,又不吭声了。 “三姐,这得慢慢来,心急也没用!”苏末好笑地道,然后把花样子放到妞妞怀里,“舅舅把花花送给你了……” 妞妞看看花花,又看看给她花花的人,忽然清清脆脆地喊了一声——“小舅舅!” 这一声喊的,可把苏末给高兴坏了,只是,这舅舅就舅舅,为什么还要带上个小字? 再妞妞那乖巧可爱的小模样,更是打心眼儿里喜欢。唉,算了,小舅舅就小舅舅吧! “太不公平了,我教了这么多次,她都没叫小姨呢!乖啊,回头小姨给你摘漂亮的花,叫一声来听听——” 兰花是各种羡慕嫉妒恨啊,忙不迭地利诱道。 “……” 可好话说了一箩筐,小宝贝就是不买账。 “看来,咱们妞妞更喜欢小舅舅啊!” 桂花摸摸女儿软软的小脸儿,也跟着逗乐道。眉眼间带着笑,连说话都轻快无比,比之前郁郁寡欢的样子不知道年轻好看了多少。 “好了,再不吃,饭就凉了。” 秀娘嗔怒地道,阻止了兰花继续“胡闹”下去,眼圈儿也有些发红。自大女儿被休离,就没见她真正开心地笑过。 轰动全村的瓜苗事件才刚刚平息,就又有大八卦传了开来。有人看到,苏老大家的瓜苗也不知道怎么了,叶子都黄了,蔫蔫儿的快死了……这然后啊,柳娘急的病了,大夫也看了,药都吃好几天了也不见好。 “这就是报应,该!” 对此,兰花最解恨,丝毫不同情柳娘,觉得她那都是作的。 “十几两银子呢,这事儿放谁身上都肉疼。” 秀娘实话实说,她本来也不是个小心眼儿的,事情过了也就算了,只要柳娘不再来找麻烦,她们就是井水不犯河水。 “……” 对此,苏末什么意见也没有发表,他正琢磨着这事儿呢! 苏诚家的瓜苗他也见过,得了轻微的枯萎病,主要是土壤不行,土质粘重,地势低洼,排水也不好。这只要移植的及时,还能救的回来。 “娘,娘,柳娘来了——” 兰花一溜烟儿跑了回来,赶紧给她娘报信儿,刚在村口她就见大牛搀着柳娘往这边走。 “她不是病了么?” 秀娘一听这眉头就皱了起来,这都病了还不安分,又想整什么幺蛾子呢? “她们家瓜苗死了也赖不到咱们头上……” 兰花点点头,看柳娘那架势连路都走不利索了,难道还想跑来闹事儿? “桂花,你抱着妞妞到里屋去,等会儿要是闹起来,把孩子给吓着了。” 秀娘转头对大女儿吩咐道,柳娘那张刻薄的嘴,见了桂花少不得又要说难听话。她要是来闹,自己就豁出去了,跟她死磕到底! 过了一会儿,柳娘才慢吞吞地进了院门,她果真是病了,脸色比上回掉坑里时还难看,时不时还咳嗽几声,连嗓子都带着几分嘶哑——“弟妹……” 大柱搀着她娘,也憨厚地喊了一声——“二婶儿。” 秀娘和两个孩子面面相觑,都有些摸不着头脑,柳娘还是头一回这么平心静气,不带讽刺地说话,这又是演的哪出啊?可这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何况这还是个病人——“有什么事,进屋说吧。” 待进了屋在椅子上坐定,柳娘又咳嗽了几声,这才慢慢地道:“弟妹,以前都是我不对,说话太难听,更不该,挖了你家瓜苗……” “大娘,你到底得了什么病?” 兰花脱口而出,这病的不轻啊,居然都开始说糊话了。别怪她这么想不厚道,实在是她就没见过柳娘做一件“人事”。 “是啊,你这是怎么了?” 秀娘接过话去,这有病就得治,跑别人家算什么事儿? “大夫说是脾肾两虚,肝火旺盛……虚不受补……唉,家里的银子都快花光了,还是不见好……” 说完,柳娘又重重地咳嗽了几声,这几声真是“惊天动地”,差点儿没咳的背过气去。 “……” 苏末嘴角抽抽,他也算学了一阵儿医术,这几句还是听得懂的。就她那体型,虚不受补?肝火旺倒是真的,估计也是那晚给气着了。就这,居然还跑来说什么她错了? 就算想替她找什么借口都没有,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可自己看她再活几十年都没有问题! “想来你们也知道,瓜苗叶子都枯了……咳咳咳……是我当初不该……” 柳娘揉揉眼睛,泪就跟着下来了,这可不是假哭,想到那十几两银子都要打水漂,就跟割她的肉一样。 “大牛,还是扶你娘回去歇着吧,你这孩子,人都病成这样了,怎么还让她到处走?” 到底说到瓜苗上来了,秀娘心里一跳,有预感这是又要给自己下套,也不接她的话,转头对一旁的侄子道。 “娘,咱们还是回去吧!” 大牛立刻看向柳娘,他和爹好说歹说,娘就是要来,他们爷俩哪里拦得住?都病成这样了,道歉的话以后再说也不迟啊! “不行,你让我说完——” 柳娘喘了几口气,悄悄等了自己这傻儿子一眼,要是就这么回去,那不是白来了? “弟妹,我想了想,这瓜苗本来就是你们家的……我已经和大牛他爹商量过了,还是给你们送回来的好……我们,本来就不该要!” 一双胖手死死地抓着秀娘细瘦手腕,力气大的,那决心——要是不答应,她就不松开。 “这,这怎么成?” 秀娘死劲儿挣了两下,居然没挣脱,柳娘的话,她当然不肯信。再说,瓜苗都快死了,她们要来有什么用? “弟妹,你,你这是要我死在这儿么?” 柳娘粗喘两声,泪水流的更急了,那样子,还真有几分“诚意”。 作者有话要说: 第25章 竹篮打水 “你别这样,我收,收下还不成么?” 自从做了妯娌,见了面从来都是横眉冷对,秀娘还真没见过老大家的哭成这样儿,心一软就收下了。 “呜呜……我是没那个命啊,白白扔了十两银子……” 柳娘收回了手,抹一把脸上的泪水,哭声反而更大了。 “……” 秀娘一听这话,总算是明白了,合着她把瓜苗送回来,是想要把欠条给要回去。她这个气啊,要是瓜苗好好的,把欠条给柳娘也没什么,可现在全村都知道瓜苗快死了——这是把人当傻子呢! “咳咳咳——唉哟,我这头疼的……怕是活不了几天了……” 柳娘见她不说话,这心里更急了,揉着脑袋,嚎的更厉害。反正她今天是铁了心,不拿到欠条,就死劲儿哭。秀娘的性子她还是了解的,这哭的狠了,保不准就把欠条给自己了。 “娘,我爹来了。” 大牛在一旁看着他娘哭,心里着急,看到他爹挑着担子过来,这才松了一口气。 “快,让他把瓜苗送进来。” 柳娘这才止住了眼泪,连忙吩咐儿子道,生怕秀娘反悔。 “好,放这儿吧!” 秀娘看了一眼,前后两个大竹篓,瓜苗比之前长大了不少,只是许多叶子都已经开始发黄,有几棵枯萎的厉害。都这样了,他们还好意思送来…… “我这一病,把那一点家底都给花没了……咳咳咳,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我一想到还欠着你们十两银子,就喘不过气来……” 这瓜苗也送来了,柳娘屁股坐的沉,丝毫没有要起来的意思,再次提到那十两银子。 “那十两银子……”就算了!秀娘实在是有些受不住了,刚想这么说了图个清静,就被截去了话头。 “十两银子啊不是小数,我们家的钱那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大伯是个有能耐的,不愁挣不来……再说,这村里有几家能买的起耕牛?” 苏末早料到是这样的结果,柳娘来家里一准儿没好事,她还真是打的一手好算盘。 “就是,大不了把耕牛给卖了!” 兰花在一旁帮腔道,偷偷递给小弟一个赞许的眼神儿,说的真是太好了,噎不死他们! “你——唉哟,我头晕!不行了,不行了——” 柳娘气得不行,心里直骂该死的小杂种,这眼看就要成了,愣是被这两个死孩子给坏菜了。看来,不来点儿狠的,唬不住她们! “娘,你怎么了?” 大牛是个实心眼儿的,瞅着他娘向后倒,立刻上前扶了个结实。 “我,怕是要死在这儿……” 柳娘半倚着儿子,泪水又开始哗哗往外淌。转眼却看到小杂种对着她笑了笑,然后腾腾抛到了里屋。怎么看,那笑容都不怀好意,她这心里不由有些毛毛的。 “大娘,不怕,我之前在医馆见过,那些失去知觉的人啊,只要扎几针就好了,可神了。”苏末从里屋出来,手里拿着一根他娘用来绣花的小针,笑得一脸“天真”。 明晃晃的绣花针,针尖闪着微光,这要是扎进肉里可想而知。 “我——” 柳娘不由打了个哆嗦,那笑容分明就是说——只要你敢晕,我就敢扎。 “去,别胡闹!”秀娘淡淡斥了一声,又看向柳娘,“瓜苗我留下了,你还是赶紧回去歇着吧!” “傻站着干什么?还不快点儿扶着我。” 柳娘挣扎着站起来,冲着自家男人嚷道,心里的邪火总要找个地方发泄出来。 她本来想着死皮赖脸把欠条给要回去,哪知道遇到这么个小祖宗,真要让他拿着针扎下去,这就算没病也要给扎出病来。 “……” 苏诚一个大男人被这么呼来喝去心中也有气,只是看媳妇还病着,咬牙忍了。 从进屋到离开,闷着头一言不发,摊上这么个媳妇,又有什么办法? 哪天忍无可忍了,他就,他就——把这婆娘给休了! “唉哟,笑死我了!”兰花歪倒在椅子上,笑得差点儿岔气,“小弟,你哪来这么多鬼主意?” 苏末淡淡地看过去,一本正经地道:“三姐,你要是不舒服,我也给你扎几针?” “呵呵,你可饶了我吧!” 兰花连连摆手求饶,想到柳娘这回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就笑的更加厉害。 “这些瓜苗怎么办?” 桂花抱着妞妞从里屋出来,目光落在那些半死不活的瓜苗上,语带惋惜。这要是扔了,还真舍不得…… “我看看——” 苏末走过去,仔细翻拣着,很是花了一些功夫,从里面挑出十二棵。 兰花看他那举动,好奇地道:“你该不是还想种吧?都这样了,还能活?” “总要试试看,就算栽不活也没什么损失。”想了想,他又接着道,“剩下的瓜苗你拿去丢掉,一定要让村里人看到,让他们以为所有瓜苗都枯死了。” 这回,连桂花也想不明白了——“这又是为什么?” “万一种出瓜来,少不得还有人来偷,干脆不让人知道。”苏末自有考量,吃一堑长一智,“趁人不注意,我会把瓜苗带到先生那边,反正他那儿地方足够大。”最重要的是,村里没什么人敢靠近! “嗯嗯,等结了瓜,咱们就悄悄卖掉。” 兰花听的直点头,不自觉地,连声量都压低了不少,憧憬着那一天,声音里带着一丝激动。 “你们还真是——这瓜苗弄不弄的活还没准儿呢!” 秀娘也不是故意给两个孩子泼冷水,只是这怀抱的希望越大,说不定失望就越大,还是不要那么乐观的好。 苏末笑笑,也不辩解,有些事,他只能自己藏在心里。 “小弟,算命先生说的对,你以后是要有大本事的。” 桂花忽然想起那一年,算命先生说的话,果真不错——这一套一套的,非要有颗玲珑心才能想的通透。 “是么……” 苏末依旧只是笑,那个算命仙儿说的可一点儿都不准,他所算的那个孩子,如今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又何谈什么大本事? “嗯,我以前本来是不信的,可自从小弟跟着先生读书认字之后,就跟换了一个人似的。” 兰花点头附和着,无心地道。她觉得,现在的小弟,是越来越对自己的脾气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26章 情为何物 又过几天,村里人都知道了,苏老大家把快死的瓜苗挑到了苏老二家里。 苏家的房后头,枯死的瓜苗扔了一地…… “你们说,这是咋回事?柳娘和秀娘一直不对付,她怎么会送瓜苗给秀娘?就算是快死的——” 几个好事儿的闲了就凑在一起,蹲在村口木桩上磕牙,怎么着都觉得奇怪。 “谁知道,王婶和柳娘交好,也没问出来,还碰了钉子。” 张家的媳妇那就是个包打听,村里没有什么是她不知道的。 “就是,王婶气的在街上直骂,两家都不来往了呢!” 又一个人接话道,那天他刚好路过,就看到王婶儿骂骂咧咧往外走。 “昨儿我在地头儿碰到秀娘,问咋回事,她就只是笑,一个字不说。” 提到这事儿,张家媳妇相当郁闷,这不是损了她包打听的名头? “谁像你们,整天张家长李家短,一个个舌头长的什么似的……人苏贵有福气,娶了秀娘这么好的女人!” 某男人说着,这语气就带了酸味儿,自家媳妇没法比啊。 “有福气?还不是生了个病秧子?以前家里还过得去,如今是一日不如一日……我看他就是天生带衰,好不容易有个桂花出嫁了,又被休!” “这桂花也是个命薄的,麻雀就是麻雀,飞上枝头还真以为能变凤凰了?” 这你一言我一语的,眼看着越说越远了…… “背后说人是非,还不如不会说话。” 沈清河这两天一直心神不宁,脾气很是焦躁,不知怎么竟然走出了竹林,听到那些编排自己徒弟的话,心火烧的就更旺了。 “……” 冷冰冰的表情,阴测测的语气,再加上一些不好的传闻,大家看到这个怪人立刻一哄而散。 “师傅,你怎么来了?” 苏末从不远处走出来,小脸儿红通通,那是气的。村口离苏家不远,他本来是要把老母鸡和一窝小鸡赶回家,正好听到那些话。一开始还没什么,哪知她们越说越过分——欠教训! 自己还没来得及想辙,就看到了师傅,然后就闻到了淡淡的香味,那味道他还是知道的。 让那些长舌的家伙一天不能说话?师傅不愧是师傅! “……” 沈清河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他总觉得有什么事要发生,具体是什么又说不出来。 他的样子依旧冷冰冰的,可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即将爆发的火山,只是表面平静。 “既然都出来了,那就到我家坐一坐吧!” 苏末也不追问,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想说的*。反倒是师傅,难得从竹林出来。 沈清河点点头,一个人更容易胡思乱想,还不如找点儿事情分散精力。 “听口音,先生是从京里来的吧?” 秀娘特意泡了茶,这可是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有的待遇。要知道,这茶叶可精贵着呢! “……” 苏末坐在一旁,欲言又止,这茶叶放的时间太久,早就变味儿了。只是,当着娘的面,自然不能说。 “嗯。” 沈清河点点头,喝了一口茶,一提京城就想到某个混蛋…… 苏末惊悚了,师傅的挑剔程度比自己有过之而无不及,居然就这么面不改色的喝下去了?看那样子,分明是没有发现,这问题就更大了——不正常,有古怪! “先生你可真奇怪,大家都想去京城,你偏偏往这穷地方跑。” 兰花对茶没兴趣,却被她大姐做的点心勾起了馋虫。大姐的手艺,和娘一样好啊。 “哼,京城有什么好?没一个好人。” 那里有太多令他讨厌的人,如果不是那些人,事情也不会发展到今天的地步。 “……” 苏末不解,师傅怎么变得,这么偏激了?常家商团的少主,那个常昊,就是个不错的人。 他的家就在京城,想必如今已经回去了吧! 不知道为什么,他偶尔会想起那凉薄的神情,还有自己离开时,那微动的唇瓣—— 或许是因为好奇,明明富可敌国,少年得志,身边还有好友相伴,可以说是春风得意……为什么,他的眉宇深处却始终藏着一抹孤寂? 夜明珠散发着柔和的光芒,足足有鸽子蛋大小,单单这么一枚,就价值千金。然而,对于常家商团来说,实在不算什么。 “寻找的人发现,镇里出现了这个——” 华飞宇的手里,拿着一方帕子,上面赫然绣着一朵月下美人,栩栩如生,美丽夺目。 “问过刺绣的人了?” 常昊放下手中账册,专注地盯着那朵花,找了这么久,终于有收获了。 “是一个叫桃花的女孩子,说是她弟弟画的,看来沈神医就在那个村里。” 华飞宇笃定地道,沈神医最喜欢的就是月下美人,这种花却并不常见。不过,那个绘图的孩子,又和神医有什么关联?能入他的眼,想必不简单。 “我这就写信告诉相爷,他要的人找到了。” 常昊淡然地道,这件事他本来不想搀和,碍不过爹和相爷的交情,才勉强答应下来。 “就算找到了,又能怎么样?” 华飞宇半趴在桌子上,沉默地看着好友动笔,半晌突然道,那声音很轻很轻,像是一根羽毛,飘飘悠悠落进心里。那双漂亮的桃花眼里,不知怎么就添了一丝愁绪。 “……” 常昊没有回答,他只负责找到人,其他的完全没有兴趣。 “问世上情为何物……他们两个会在一起么?” 两个男人,一个是身居高位的丞相,一个是名动天下的神医,却互生情愫,彼此爱慕。 “不知道。” 常昊回答的毫无压力,他从来不了解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也没有了解的念头。 在他的人生里,责任是第一位,而责任就意味着赚钱,赚更多的钱。其他的,不在他考虑的范围之内。 “呵呵,总有一天,会有个人,能让铁树开花。” 华飞宇玩笑地道,心里很是期待,到那时候常昊还能像现在这样冷静么? “……” 笔尖滑动,一行行字迹涌现,常昊对好友的话不以为然,那种会让人丧失理智的感情,不要也罢。 作者有话要说: 第27章 丞相魏恒 秋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一早就凉意袭人,让人深切感受到——秋天是真的来了。 “妞妞,回屋去吧,衣服要淋湿了。” 苏末撑着油伞走到院子里,把蹲在鸡窝旁的小家伙儿给拉了起来。 “……” 妞妞也不吭声,一双乌溜溜大眼睛瞅着小舅舅,瞳仁儿似乎沾染了雨水,带着一点湿气。 “那就再呆一小会儿,然后就要回屋了,知道么?” 苏末无奈,屈服与她湿漉漉的小眼神儿,把油伞往一旁偏了偏,尽量不让她被小雨淋到。 “哒哒哒——” 一连串的马蹄声,由远而近,一行人匆匆地朝着这边奔了过来,约莫有十几个。 苏末有些吃惊,这样偏僻的地方,连牛车都少见,更不要说数量如此之多的马。到底是什么人,弄出这样的阵势? “好漂亮的马!” 一匹火红色的马风一样地从院门前掠过,惊的鸡窝里老母鸡咕咕叫了起来。 马的主人也是一袭黑衣,苏末没有看清他的面孔,只是单从那挺直的背,也能感受到一份肆意和张扬。 他还在感叹着,一匹稳健的黑马跟着进入了视线,马上的人还是他认识的——常昊,他不是早该离开了么? 苏末只是看了一眼,就低下头去,把视线投注在妞妞身上。 打招呼么?没有必要,他们之间的交情,还没有那么深! “怎么了?” 华飞宇骑着一匹白马跑过来,发觉好友速度慢了下来,也跟着拉了啦马缰,白马颇有灵性,步伐渐渐慢了下来。 “没事。” 常昊淡淡地道,心里却有些不确定,刚刚他看到的身影好像是苏末……应该不会这么巧…… 再看看那匹红马,早就跑的没影儿了,他立刻一夹马肚子,飞跑而去。 “喂,等等我——” 华飞宇在后面不满地大喊,这一个两个的,仗着自己的马好,这不是欺负人么? 不过,相爷的心情他也能理解,所爱的人因为误会远走,然后一直杳无音讯,像是从此消失——如果是自己,怕是早就疯掉。 “你说,沈神医会跟相爷回京么?” 和黑马保持一个马身,他忍不住询问常昊,总觉得事情不会那么容易解决啊! “不知道。” 常昊简单地道,如果他不回答,身边这家伙会一直说下去…… “真无趣。” 华飞宇觉得,再这么下去,自己一定会憋到内伤。 “驾——” 黑马在主人的示意下,撒开四蹄飞奔而去。这次,常昊是连回应他都懒。 在他看来,相爷和沈神医之间怎么样,完全是他们自己的事,外人无需置评。 下午,雨渐渐大了起来,苏末撑着油伞,缓步走向竹林。由于雨水的缘故,地上一片泥泞,再加上杂乱的马蹄印,变得更加难行。 离竹林还有不算短的距离,他的心却悬了起来,那些马蹄印,一直蜿蜒下去,最终通向的方向是——竹林。那些人,是来找师傅的? 先前,师傅一直在躲什么人……糟了,会不会出事? “师傅——” 苏末急喘气努力平复呼吸,跑到竹楼门口,就看到几个人把小楼守的严严实实。 “让他进来!” 沈清河的声音带着一丝恼怒从楼上传下去,守卫的人立刻让开了路。 苏末稍稍放下心来,这些人既然能听师傅的话,应该不会对他造成威胁。 “他是谁?” 刚踏进门,就听到一道沉沉的声音,苏末下意识抬头看,竟然是早上从家门前经过的黑衣人。 这人看起来三十多岁,算不上多英俊,却会让人在第一眼就无法忽视。他就像是一把经过岁月凝练的利剑,锋芒外露,耀人眼目,不容人抗拒。 “关你什么事?” 沈清河冷哼一声,态度可以说是非常恶劣,躲了这么久,还是被魏恒这家伙找到了。 “他是我师傅。” 苏末被那冷凝的目光给盯的受不了了,主动地道。反正,就算不说,这男人也有办法查清楚。 “哦?除了常昊那小子,居然还有你看得上的人?” 魏恒一挑眉,看向刻意和自己保持距离的爱人,倒是有些意外。 “魏恒,我不会跟你回京,你走吧。” 沈清河被那有些戏谑的目光看得着恼,以前这家伙就喜欢用这调调逗弄自己,只是,他们却已经回不到从前了。 “你先出去吧,我和你师傅有话要说。” 魏恒闻言,三两步走了过去,长臂一伸,就把沈清河给揽到了怀里,然后扭头对目瞪口呆的小孩儿道。 “魏恒你个混蛋,放开我!” 沈清河使劲儿挣扎,无奈力气不如人,怎么也挣脱不开。 “……” 苏末看着这两人“亲昵”的情形,心里升起一个念头——师傅和这个叫魏恒的,是一对恋人?男人和男人?这个世界已经这么开放了么? 脑子里转着乱七八糟的想法,双脚却下意识地往书房走去,小厅和师傅的房间太近,万一听到什么不该听的…… “小东西,被吓到了吧?” 华飞宇盘腿坐在席子上,笑眯眯地看向神游过来的小孩儿,意味不明地道。 “你们怎么在这里?” 苏末这才回神,就看到一向属于自己的书房里多了两个人,桃花眼和常昊。 “不在这里,难道要在外面淋雨?” 难得有人和自己聊天,华飞宇心情还不错,这竹楼只有书房离内室比较偏远,免得听到什么不该听的。 “那个魏恒,是什么人?”苏末直觉这人不简单,单看那十几个守卫,还有他的谈吐气度,就知道非富即贵。 “当朝丞相魏恒,也是,你们这穷乡僻壤的,没听说过也正常。” 华飞宇不在意地道,当初魏恒拒绝皇帝赐婚,那是多大的事儿啊,要不是沈神医躲在这犄角旮旯里,早该知道了! “你就不怕他伤害沈神医?” 华飞宇继续道,看小东西的样子,还挺放心。 “要不是师傅让着他,两个魏恒加起来也不够看。” 苏末撇撇嘴,想知道的都知道了,也就懒得再搭理他,径自拿了一本书在窗边看了起来。 “喂,你还没回答我呢,看到你师傅和男人在一起,肯定吓到了吧!” 华飞宇凑过去,锲而不舍地问,语气里有着他自己也不曾发觉的坚持。 “师傅喜欢就好。” 男人和男人,具体怎么样他也不明白,但分桃断袖他至少是懂的…… 不过,一想到魏恒害得师傅那么伤心,苏末就很难喜欢他! “……” 华飞宇突然陷入了沉默,喜欢就好?真要是这么简单就好了。到底是小孩子啊,哪里懂得其中的厉害关系。 少了某人的声音,书房里一下子安静下来,只有雨点有节奏地敲击着窗棂,伴着偶尔翻页时的沙沙声。 苏末很快沉醉在书里,将外面的世界给抛诸脑后。 常昊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拿着随身带的账册看了起来,只是心思却不在账册上。 从小孩儿进来,自己就莫名地期待着,想要看到他对着自己笑,和自己说话——可是,他和飞宇说了那么多句,却始终没有同自己说上一句。 等苏末从书的世界里出来,已经过了快要两个时辰,书房里只剩下他和常昊,至于华飞宇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再看看常昊,貌似睡着了?啧啧,还真有人坐着也能睡,估计是太累了吧! 这人,就连睡着的时候,表情也是淡薄的。 苏末揉揉有些发麻的双腿站起来,犹豫了一下,把一件袍子披在他身上。这袍子,还是师傅前几天拉在书房的,正好派上用场。 就这么睡着,不着凉才怪! 耳边是淅淅沥沥的雨声,常昊睡醒了,没有一般人刚睡醒时的迷茫,大脑一派清醒。他记得,自己在书房里看账册,然后——睡着了! 小孩儿安静地坐着看书,自己在一旁看他,气氛难得的静谧安逸,紧绷的神经不知不觉放松了下来…… 他从来没有在有人的时候睡着过,就算再忙碌再劳累,也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 想到这儿,他倏然睁开眼睛,就看到一个单薄的小身子伫立在窗子旁边,仰头望着外面的雨,不知道在想什么。动了动,后知后觉地发现身上披着的袍子,想来也只有这孩子会如此做,心里不禁升起一股暖意。 嘴角勾起一抹连他自己也没有察觉的弧度,小孩儿还挺贴心! “你醒了?” 察觉身后的动静,苏末回过头,发现书房里太过安静,没话找话道。 “谢谢。” 常昊将袍子放到一边,身上陡然一凉,不由有些眷恋刚刚的温度。 苏末没说话,只是笑笑,回头继续看向窗外,那一片月下美人在细雨中看起来也别有一番风味。 接下来,两个人都没有再试图找话说,书房里又恢复了之前的静谧。常昊弯腰捡起掉落的账册,认真地查看起来。 他发现,自己喜欢和这孩子呆在一起——前所未有的轻松,就连一路奔波的疲累似乎也消减了不少。 作者有话要说: 第28章 所谓奢侈 几天之后,一张精美的雕花卧榻,连带着素色锦缎褥子被子等一整套,由常家商团的伙计恭恭敬敬地送了过来。卧榻自然是摆在书房里,就放在苏末平日看书的窗户旁边。 “这是——” 苏末可不敢自作多情,认为这是给自己的,虽然这张卧榻确确实实占了自己平日里看书的地方。单看那卧榻的材料和做工,就知道价值不菲…… “累了的时候,可以休息。” 常昊放下手里的账册,走过去坐下,仰着头淡淡地解释道。 “哦。” 苏末有点儿尴尬,他不是不知道卧榻是用来休息的,不过看这人的举止,原来是买了自用的。 “你打算在这儿呆很久么?” 苏末手里捧着书,眼神儿却在卧榻上流连,看着就很舒服啊,不知道坐起来的感觉—— “不会。” 常昊心里微微升起一丝不舒服的感觉,小孩儿是嫌自己在这里碍事么?只是,他素来冷淡惯了,外人看起来情绪根本没有任何波动。 “有钱人真奢侈!” 苏末脱口而出道,说完有点儿不好意思,毕竟这个有钱人就在自己面前。不过,只是呆几天就要买卧榻,他还真是讲究。 呵呵,这人离开的时候,应该不会把这些东西也给带走,倒是便宜了自己。想到这里,又觉得奢侈真心不是什么错! “……” 常昊默了,这还是第一回有人说他奢侈,虽然自己吃的用的都是最好的,但那都是家里下人准备的,有时候赶路住在荒郊野外,他也不觉得有什么。 “每天花这么多时间看账册,不觉得无聊么?” 不知道为什么,自昨天之后,两人的关系很诡异地有了那么一点儿发展。 苏末看着端坐在自己对面的少年,认真的表情隐隐透着一种成熟,一时之间居然移不开目光。 “不会。”常昊顿了一下,怕小孩儿觉得自己回答的太简单,又补充道,“赚钱是我的乐趣,看账册可以让我知道我有多少银两。” “……” 自从来到这儿,苏末就一直想要赚钱,不过这只是迫于生计,他的内心对于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喜欢或者不喜欢,只是必须去做。 把赚钱当做兴趣,他觉得有点儿难以想象,不过这样挺好的,兴趣和工作兼顾了。 见小孩儿不说话,常昊也沉默了,这样的回答是不是太市侩了?不知怎么,在那双澄澈的眼睛注视下,大实话就这么说了出来。 “你做的很好,常家商团在全国都很有名。” 那人在榻上坐着,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可苏末神奇地感受到他周遭所围绕的低气压,想也没想地安慰道。 “我只是把祖上的基业扩大。” 常昊的心情一下好转,难得谦虚地道。事实上,常家的生意,真正得到发展,靠的全是他。 “哼,臭小子,根本就是掉到了钱眼儿里。” 沈清河在书房门口站了有一会儿,本来是好奇某个闷葫芦也会“聊天”,这时候冷哼了一声开口道。 “清河,你还真是记仇!” 魏恒尾随其后,想起几年前爱人碰的冷钉子,真是忍俊不禁。 “我早就忘了,再说我现在收的这个徒弟比他强百倍。” 沈清河脸微红,仍是硬着头皮道,强百倍什么的只是信口说说。死混蛋,就爱看自己出糗! “是,是……” 看到爱人这幅神态,魏恒恨不得立刻就抱在怀里狠狠亲两口,只恨现在还不是时候,万一再把人吓跑了可怎么办? 后来苏末才知道,常昊差点儿做了自己的师兄,不由感叹命运的神奇! “你们到底什么时候回去?” 沈清河瞪了那两人一眼,有些恼羞成怒地道,他这里可不欢迎闲杂人等。 “只要你跟我一起走,随时都可以。” 魏恒张扬的个性遇到了沈清河就施展不开,此时再次旧事重提道。朝廷里事情多的很,皇帝已经写了几封加急文书催促他回去。 “……” 沈清河不再说话,他心里也明白,魏恒耗不起——在他的心里,始终装着庙堂和皇帝,魏相爷绝绝对对是个忠臣。 “我说常昊,咱什么时候走?” 华飞宇趴在桌子上,无聊地转着茶杯,人家相爷跑来是追“老婆”的,他还窝着做什么?好吃的好玩的,什么都没有,自己都快闷的发霉了……听说江夏城风景秀丽,美人也多…… 经好友这么一提,常昊也觉得自己呆的时间长了点儿。一开始是担心魏恒和沈清河会闹出什么事儿来,看现在的情形也该放心了。 往常巡视商团,他在一个地方从来不会超过半月,更何况张管事是个人才,把一切都经营的很好,这里根本就没有什么值得自己费心的。 可是,看到不远处拿着水瓢正在给瓜苗浇水的小孩儿,他淡淡地道:“商团里种植寒瓜的进度一直停滞不前,如果他真的能成功……” 常昊一向是个谨慎的人,对于苏末的情况已经派人了解的很清楚,理智告诉他成功的可能很小,但情感却占据了上风——说不定小孩儿真的能成功呢? “那你也没有必要亲自看着吧?随便找个人就行。等真的成功了,你再来也不迟。 华飞宇手一抖,茶杯差点儿转到地上,好友什么时候这么不开窍了?他一直不走,就是因为这个? “可是——” 拒绝的话差点儿就要脱口而出,可是什么?他根本没有留下的理由。 他很忙,商团里等着自己处理的事情很多,马上快要十五了,到时候会更忙——家族的祭祀从去年开始就由自己主持了…… “师傅,你是不是要离开了?” 苏末一手无意识地摩挲着手中的玉人,上面的穴道他已经了然于心,即便是闭着眼睛他也能说的丝毫不错。 “不会。” 沈清河先是一怔,然后微微笑了起来,他这个徒弟平时看起来挺洒脱,在乎的事情也不多,但如果真的把一个人放在心上,就说明那人对他已经极其重要。 “哦。” 苏末也就不再问,就算那个丞相魏恒看起来很霸道,只要师傅决定留下来,他是没有办法的。相处的这两天,他充分地了解到,即使魏恒的手段有千千万万,但绝不会使用一种在师傅身上。所以怎么说呢,魏恒在师傅面前就是一只纸老虎。 “这世上的路有许多条,为什么要选最艰难的那一条呢?” 苏末不知道师傅究竟经历过怎样的磨难,才让他人未老,头先白,选择在这里避世,那样断肠裂肺的感情,即便是他上一世也没有经历过。他只是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说出自己的看法。 “因为只有那条路的尽头才有你想要的东西。” 沈清河望着竹林外的月下美人,轻声地道,即便是伤心难过,他也从来没有后悔过。 “这条充满荆棘让师傅遍体鳞伤的路,你还打算走第二遍么? ” 就算苏末能够把《关雎》倒背如流,他也不懂得爱情,尽管被伤害的这样深,但看得出来师傅对魏恒并没有真正的死心。现在的他,还在犹豫—— 沈清河沉默了一阵,心中充满了迷惘,最后只能道:“我不清楚……” 他想要原谅,想要重新得到幸福,但又怕再次受到伤害。 “就算这条路充满荆棘,只要和你一起走,我就不怕伤害。” 魏恒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进来,同样望着那片月下美人,无比坚定地道。他们之间的误会,伤害的不仅仅是沈清河,在这几年里,自己也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之中。 可即便是这样,他也无法放手,只有和这个人在一起,他才能得到幸福。 “感情真麻烦。” 苏末摇摇头,这两个人回忆过去都一副痛苦的样子,可要他们分开,又好像更加的痛苦。 “你还小,不明白……” 小徒弟难得有这样一脸困惑的样子,沈清河嘴角微勾,带着一丝笑意道。 “我不——” 苏末想要辩解又无从说起,他能说自己其实已经二十大几了么?会被人当成疯子的。 “遇上了,也就身不由己。” 看到心上人开心,魏恒的语气难得的缓和了一些,他这人心防重重,今日竟也将真心话讲了出来。 “……” 苏末无语,他怎么觉得,魏恒说着“身不由己”的时候,心里还挺愉快? 还有,这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好像自然而然就形成了另外一个世界,旁人根本无法介入。这种无形的融合,让他有些——“羡慕”? “小孩子不要为这种事烦恼。” 魏恒走上前,在那张小脸有越来越皱的趋势前,不轻不重地捏了一下。 “唔——” 苏末吃痛,瞪了这人一眼,他们没有这么熟吧,捏脸神马的…… 不过,他说的也对,自己这身体就算要成亲也还要个*年,现在烦恼这种事不是杞人忧天么?于是,在之后的好几年里,感情这种东西就被苏末叠巴叠巴,束之高阁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两个都不懂爱情的绝缘体,怎么来电?愁银啊! 第29章 时值中秋 魏恒最后还是离开了,不过他得到了沈清河的一个保证——不会再悄悄离开。 弦绷的紧了,就会断掉,魏相爷深明这个道理,对待沈清河不能逼得太过,否则就会适得其反。 “师傅,你不能回自己的房间么?” 苏末看着霸占了卧榻的某人,有些无奈地道,这已经是魏恒他们离开的第三天了,师傅的心情还是很糟糕。如果真的这么舍不得,为什么不索性跟着回去? 他一直垂涎的卧榻啊,好不容易等它的主人离开了……为什么还是轮不到自己? “那臭小子对你挺不错啊……” 沈清河躺在卧榻上,一动也不想动,连小孩儿撺掇他去钓鱼都没有了心情。那人到底还是离开了,虽然在预料之中,可心里还是难免觉得失落。 可要他跟着回京城去,却又万万不能! “这话什么意思?” 这些天里常昊一直被师傅叫臭小子,苏末是知道的,不过这“不错”却是从何说起?那家伙,就连话都没和自己多说几句。 想到临走的时候,他那句寡淡的“后会有期”——还没有那个华飞宇说得真切。 “臭小子从来只负责赚钱,其他东西自然有人给他准备好,哪儿用得着亲自买?” 所以说,这卧榻八成是让自家徒弟用的,只不过他怎么不知道,这俩人的关系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 这么一说,就连苏末也想知道了,常昊到底为什么要买卧榻?师傅说的那个原因,直接被他忽略掉了,根本就不可能! 不过,接下来苏末也没有太多时间花费在这件事上,因为中秋节要到了,苏贵和桃花都要回来过节。 这里的中秋和那个世界大同小异,都要全家团圆,都要吃月饼,只是没有了嫦娥奔月的故事…… “师傅,中秋你到我们家来吧!” 想到沈清河一个人过中秋,未免太过孤单,毕竟是全家团圆的日子。魏恒刚走,估计是不能赶回来和师傅一起过中秋了。 “一个人喝酒赏月,也是件乐事。” 沈清河摇摇头拒绝了,有时候人多未必就会觉得热闹,看着别人一家团聚,只会倍感孤寂而已。 “那,等娘做好了月饼,我给你送来。” 苏末也不强求,退而求其次道,看到师傅这个样子,他有些庆幸,不管是上一世还是现在,自己都有许多关心的家人在身边。 想到家人,不知道那个世界的父母过的好不好,这还是自己第一次不合他们一起过中秋……还有最疼自己的爷爷…… “傻孩子,你难过什么?师傅没事。” 沈清河以为,徒弟是为自己的事情难过,拍拍他头顶安慰道。 苏末也不解释,这样的秘密自己将会背负一辈子。有时候他很想找一个人,把这一切都毫无负担地说出来——只是,会有这样的人么?让自己卸下所有心防…… 八月十二下午,一辆马车在村人打量的目光中,一直行到了苏老二家的院门前,桃花撩开车帘,利落地跳了下来。 “你这丫头怎么现在才回来?” 秀娘撩着围裙擦了擦手,她正在院子里宰鱼,一手的水沫腥子。 “二妹。” 桂花抱着妞妞迎了上来,看着几年不见的妹子,出落的是愈发漂亮了。 “来,姨抱抱。” 看到桂花,桃花眼神闪了闪,没有问她为什么会回来,笑着伸手去抱小外甥女。 “姨——” 妞妞乖乖地伸手,搂住了桃花的脖子,脆生生地道。 “看看,这孩子让桃花抱呢!” 桂花送了口气,笑着转头对秀娘道,虽然该知道的总是会知道,但她实在不想再提。 “姨比花花好看……” 妞妞眨巴眨巴眼睛,一脸天真地道。还有,姨身上香香的,比花花还好闻—— “哼,难道就我长得不好看?” 兰花扮了个鬼脸,故作生气地道。不过她也有自知之明,二姐是不用说了,就连着女装的小弟也比自己长得好……说也奇怪,明明还是那张脸,为什么她以前就不觉得小弟好看呢! “……” 对于这个话题,苏末不表示任何意见,好看神马的,自己一个“大男人”就算了! “二姐,车上的东西要拿下来吧!” 刚刚风吹动帘子的时候,苏末就看到了车里一堆大大小小的东西,再看车夫安静地等在一旁,于是提醒道。 “嘿嘿,这个是胭脂啊,二姐你真是太好了!” 兰花立刻钻到了马车里,抱着一个圆圆的盒子傻笑道,这个她早就想要了。 “行了,快点儿把东西都搬下来。” 眼看着闻信看热闹的村人越来越多,桃花嗔笑道,被人当猴儿指指点点的感觉可不好。 “桃花啊,买这么些东西得花多少钱啊?” 秀娘看看桌上堆着的东西,再看看二女儿,她才到镇上多久,哪儿来这么多银子? “娘放心,我现在一个月一两银子的工钱。” 桃花早想好了说辞,不慌不忙地道。 “这么多——” 桂花听了也是一惊,镇里最好的绣娘也才有这个工钱,可没有像二妹这么年轻的。 “二姐的技艺,就连三娘也交口称赞呢!” 看到大家起疑,苏末忙接口道,又把那天在集上遇到三娘的事情说了……桃花成了三娘徒弟的事,可没人知道…… “这就好,这就好!” 妹妹有出息了,桂花一听也跟着高兴,没想到只是几年,桃花就已经这么厉害了! 四下无人的时候—— “二姐,你……” 苏末的礼物,是一整套的笔墨纸砚,他自小对这些有研究,知道价值不菲——单是这文房四宝,就不止一两银子。 “我就知道,瞒不过你。”桃花笑了起来,小弟跟着先生以后,愈发的聪明了,以后怕是要有大出息,“胭脂水粉加上点心,统共一两银子,这文房四宝是三娘让我送你的,她对你可喜欢的很呢!” “额——” 苏末还真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答案,他也不过是和三娘说过几句话…… 桃花忽然正色道:“小弟,多亏了你,我才能过自己喜欢的生活。” “就算没有我,二姐也不会嫁给大柱哥的。” 苏末笑言,其实就算没有自己,以二姐的性子最终还是会走这条路,不过可能要更漫长些。 如果自己来到这个世界,能够改变这一家人的命运,也算是值得了。倾尽所能,他也要守护这些“家人”的幸福。 “你的鬼心眼儿怎么这么多!” 看着这样健康“活泼”的小弟,桃花内心很是感慨,无论是自己还是他,这几个月来都变化良多。 月亮越来越圆,初十一大早,赵大勇一家就赶了牛车,叫上秀娘一家去赶集,就算是普通农家也要置办不少东西。这去的晚了,就只能买别人挑剩下的了。 “秀娘,收拾好没有?” 慧娘坐在牛车上,冲着苏家院子喊道,之前虽然因为结亲的事她心里有些不痛快,可细细想想,桃花是个有出息的,村里人都知道她这回是坐着马车回来的,看来在绣坊混的很好——她这心思就又有些活络,这亲事能不能…… 再说,当家的和苏贵那是好的不能再好的兄弟,两家也不可能从此不再来往。 “这就好,这就好。” 秀娘提着篮子,带着两个小的上了牛车,桂花桃花带着妞妞在家看家。苏末本来想说自己也留下,却被兰花不由分说拉了出来,在她想来小孩子没有不喜欢赶集的。 赵大勇一声喝,一车人朝着镇上赶去。挥着鞭子,他插空儿同秀娘道:“这都快十五了,阿贵怎么还没回来?我可还等着和他喝两盅。” “快了,最迟后天。” 兰花抢着道,为了今儿去镇上,她还特地换了新衣服。想到爹回来又会给她们带点心,就高兴的不得了。 “翠花这孩子,气色倒是好了不少!” 既然起了心思,慧娘这脑子又开始转圈儿了,如果翠花的病好了,桃花那些帮补娘家的话自然不作数。 “小弟已经快好了——” 兰花心直口快,脑子里哪儿有那么多弯弯绕,只想着大家听了高兴。 “……” 苏末沉默地坐在一边,看着慧娘这幅殷切的模样有些头大,她那点儿小心思自己能不知道? “秀娘,赶集去啊!” 没走多远,就遇到张家嫂子,和两个年轻媳妇,也是坐着牛车,套的是头老牛,慢慢悠悠走的挺悠闲。 “嗯,割二斤肉回来包饺子。” 秀娘笑着应和道,赵大勇家的牛年轻力壮,一会儿就把那几个人给抛到了后面。 “桃花这回可给你们长脸了,看看张家嫂子,以前见了你都是当做没看见。” 慧娘笑眯眯地道,心里难免泛酸,这面儿上却一丝不显。 秀娘心说,你不也是这样的人么?口中却道:“呵呵,中秋节到我们家过吧,人多也热闹,到时候我给赵大哥他们俩多整治几个下酒菜。” 桃花的事,是有些对不住他们,可丫头不愿意,自己能怎么办? “那感情好,你手巧,我也能省许多工夫。” 既然打定主意要和苏家结亲,慧娘也见好就收,顺着那话附和道。 这一路上,又有几个村人同秀娘打招呼,她都一一笑着应了,却也并不放在心上。 作者有话要说: 第30章 大棒甜枣 八月十四,苏贵紧赶慢赶,踩着点儿回来了。背上的大袋子鼓鼓囊囊,装了不少东西。 “爹,你咋这么晚回来?” 兰花在院子里第一个看到,撒着欢儿跑了出来,蹭到她爹怀里直撒娇。 “东家有事,多留了几天,我还怕赶不回来……” 苏贵拍拍丫头脑袋,笑呵呵地道,好在工钱给的多,他也就比往年多置办了许多东西。 “爹——” 苏末牵着妞妞迎了出来,仰头很自然地喊了一声,再没有了之前的别嘴。 “咦,这是谁家的丫头?” 看到儿子牵着个陌生孩子走出来,苏贵好奇地道,不过那小脸儿看着还真眼熟。 “这是你外孙女……” 秀娘走上前接过他背上的袋子,犹豫了一下道,女儿被休的事情,当家的早晚要知道。 “桂花回来了?姑爷来没?” 苏贵大为惊喜,他还以为那眼睛长到头顶的姑爷,说什么也不会进这个门。 “大姐被周家给休了……这是大姐的孩子,叫妞妞……”所有人都沉默的时候,苏末缓缓地开口道,他并不以为大姐被休是一件多么丢脸的事,“那种人,配不上大姐。” “桂花啊,爹知道你受委屈了——” 苏贵先是一愣,再看看站在最后很是不安的大女儿,长叹一口气道。当初他就不看好这门亲事,无奈女儿愿意。 “女儿不孝,这么大了还要让爹娘操心。” 桂花闻言,心里却更加难过,她宁愿挨一顿骂。 “不说这些了,都进屋去吧。” 秀娘擦擦眼角道,这都站在外面,哭哭啼啼的,岂不是让人笑话?“晌午饭吃饺子,一会儿都不许偷懒,哪个不干活没饭吃。” “小舅舅,我也要帮忙!” 妞妞摇摇苏末衣袖,一脸天真地道,脆生生的小嗓门儿一下子把大家给逗乐了。 “好啊,妞妞真懂事。” 苏末温声夸奖道,这么可爱的孩子,怎么会有人舍得不要? “等包好了饺子,给妞妞多吃一个。” 桂花伸手把女儿抱起来,在那嫩嫩的小脸上亲了一下,眼睛里终于有了一丝笑意。不管日子多么难过,只要有妞妞在身边,她都能撑的下去。更何况,还有这么多关心自己的家人? “我不会包饺子,擀皮成么?” 苏末苦着一张脸,打着商量道。以前吃饺子都是现成的,这包饺子他还真不会! “小舅舅,我的分你一半。” 妞妞握着小拳头,认真地道,小舅舅还是笑起来最好看,皱着脸丑丑的……不过,这样的小舅舅她也喜欢。 “是么?那谢谢妞妞了。” 苏末心里暖暖的,鼻头却有些发酸,这孩子太敏感,小小的就学会察言观色了。 “哈哈哈,家里很久没有这么热闹了。” 苏贵开怀大笑道,儿子的病好了,一家人团聚,合合乐乐,还有什么可求的? “赵大哥,你们来就来,怎么还带东西?” 当晚,赵大勇就提了酒坛过来喝酒,慧娘挎了个篮子,里面放着几个月饼,还有几包点心。大柱手也没空着,拎着一只烧鹅。 “……” 苏末一看这阵势,就知道今晚这顿饭怕是难吃的安稳了。饶是如此,他还是帮着接过慧娘递来的月饼点心,笑着把人迎进了院子。 “桃花啊,你去了镇上之后,大柱心里一直记挂着你,这孩子就是嘴笨。” 待一桌人坐定,慧娘就有些耐不住性子地道,以前她就中意桃花做儿媳,现在这孩子更是香饽饽,人人都想抢。 “我们也很想二姐。” 苏末见状,故作无知地插话道,顿时将慧娘接下来想说的话打断了。 “婶子知道,你们姐弟感情一向很好,说起来,你以前不是最喜欢你大柱哥么?”这要是给你当姐夫,不是更好? 只是,慧娘后面的话还是没有能够说出来就“夭折”了。 “我是很喜欢大柱哥,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我爹娘。” 苏末见招拆招,接的是滴水不漏,偏偏面上还是一副懵懂神色。 “我怎么记得,你说过最喜欢的是二姐啊?” 桃花在一旁看着忍俊不禁地道,小弟这插科打诨的本事哪儿学来的?再看那张小脸上的正经神态,当真是可爱! “是啊,我也记得。” 兰花啃着鸡腿,还能分出心思来,嘴巴却不得闲,含糊地道。 慧娘在一旁看着,眼看话题越偏越远,心里堵的发慌,可这面儿上又不能显露出来。左手在桌下拉拉只顾着埋头吃饭的儿子,示意他也说点儿什么。 “咳咳,咳……” 大柱本来就藏着心事,被这么冷不丁一拉,惊的给噎住了。他虽然喜欢桃花,可之前发生了那样的事,又哪有脸再提? 打上回之后,他已经下定决心,要把桃花当成亲妹子。 “大柱哥,喝点儿水。” 桃花看他这个样子,倒是有点儿不忍心了,倒了一杯茶水递过去。 “谢谢——” 大柱接过水,视线和桃花对上,发现她穿着一身绣着桃花的白色衣裳,愈发衬得眉目如画,还有那通身的气质,竟是跟上次见到的时候不太一样了,这心里没来由的就自卑起来。自己这样粗莽的人,怎么配得上她? 慧娘见状,急忙抓紧时机道:“瞧瞧,这俩孩子还真是登对儿,不如——” “婶子,什么是登对儿?是不是很好的意思?那是自然的,大柱哥上回还说,要把二姐当亲妹子呢!” 苏末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具是不解,抛出的话却完全把秀娘给堵死了,看她这回还有什么话说? “没错,娘,我把桃花当亲妹子看。” 大柱把一杯水喝光,咬咬牙狠心道,也彻底断了自己的念想儿。娘的想法他不是不知道,还不是看桃花出息了,这才后悔了……就算桃花答应,他也没有那个脸娶人家。 “你这孩子,就当我什么都没说!” 慧娘恨铁不成钢地道,自家儿子就是个倔驴,既然话说出口,自个儿想让桃花当儿媳妇是无望了。 只是,忍不住又多看“翠花”这孩子两眼,今天的事情,要说是巧合她把眼睛挖出来。 自己以前怎么没看出来?这苏家的老幺,才是个厉害的! “别光顾着说话,这菜都凉了,尝尝这个烧笋子——” 秀娘见状,忙着打圆场,一颗心也跟着落了地。还是那句话,她对大柱还真没什么可挑剔的,就是慧娘太精明了,这桃花要是嫁过去,还不得被她拿捏的死死的? “秀娘你这手艺,那是没说的。” 俗话说,买卖不成仁义在,慧娘也跟着笑笑,顺势夹了一筷子竹笋,只是这吃在嘴里哪还有什么滋味儿? “对了,我听娘说婶子打算开店卖些首饰绣品什么的,绣坊有不少姐妹的绣品,好的都卖掉了,剩下一些差点儿的,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饭吃到一半,桃花假装无意地提及,这打一棒子总要给个甜枣儿,不为别的,就凭赵大叔和爹多年交好,也不能真把慧娘给惹恼了。 “这感情好,我正为这事儿上愁呢!” 慧娘忙答应了下来,虽说是剩下的差一些的绣品,但只要是出自三娘的绣坊,买的人还是很多的。特别是那些小家碧玉,买不起精品,又想要充面子—— “我也是突然想起来,才有这么一说。” 桃花笑得自然,只是触及小弟揶揄的目光,两人均会心一笑。 “等赚了钱,婶子要请吃果子。” 苏末也不吝几句奉承话,哄得慧娘立刻眉开眼笑,之前那点儿郁闷也没了。 “这个自然,自然……” 只要有了银子,要什么样的媳妇没有?更何况,桃花再好,那可是签了两年的,自己要抱孙子岂不有的等?这么自我安慰着,慧娘也就看开了。 中秋节这天,苏贵拿着大扫帚,把院子里里外外扫了一遍,远门外的落叶也给清理的干干净净,又在树下多摆了一张桌子,一家人热热闹闹的过个节。 “糖醋里脊,香菇炒肉,红烧鱼……” 兰花闻着香喷喷的味道,口水都要留下来,好多肉啊! “三姐,不要偷吃,小心我告诉娘。” 苏末眼尖地看到她伸手,立刻开口阻止道,其实他这肚子里的馋虫也被勾了出来。 “再等一会儿,等爹放了鞭炮就能吃了。” 桃花看着两个小的“蠢蠢欲动”的样子,笑着安抚道。 “二姐,好像有人过来了——” 离院子还有老远,哒哒的马蹄声敲击着地面,缓缓地行了过来。 一盏琉璃灯晃晃悠悠的,将四周照亮,影影绰绰能看到赶车的人,桃花打眼一看,居然是三叔苏信。 “我没看错吧,真的是三叔一家?”兰花使劲儿揉揉眼睛,“他们都几年没来过了? 特别是三嫂,势利的很,当初给小弟看病借银子,她一个子儿都不许三叔往外拿。 这种人,怎么会登他们这样穷人的门? 马车越走越近,到了院门前停了下来,那张瘦长脸,细眼睛,不是她们三叔还有谁? 车帘子被掀开,一个脑袋探了出来,正是兰花最讨厌的堂妹苏婉柔。 不消说,三婶儿周玉莲也来了。 “……” 看着她们如临大敌的样子,苏末觉得,这个中秋节,怕也不那么好过! 作者有话要说:有些亲想看金手指大开,怕是要失望了,这文不会出现空间啊,异能啊,男猪无所不能神马的。。。 第31章 无事殷勤 就算对老三一家有不满,苏贵还是把人迎回了家,毕竟是自己的弟弟,再者这大过节的,他也做不出轰人的举动。 “大哥大嫂,这是给几个孩子的礼物。” 苏信从马车里抱出几匹上好的绸缎,两盒中品茶叶,还有一篮子时令水果,几斤月饼。 这样的礼,对于一般人家来说,可算得上阔绰了,光是那几匹绸缎就值十几两银子。不过,出自吝啬抠门的周玉莲,这太阳就真的是打西边儿出来了。 “侄子身子不好,我托人寻了支野山参,给他补补。” 重头戏还在后头,苏信最后从马车里拿出一个匣子,打开无比郑重地道。 “这,得花多少银子啊,我们可不能要。” 苏贵这辈子还是第一次看到所谓的野山参,看着细细小小的一根儿,跟萝卜差不多,却也听说人参金贵着呢! “也就二百多两银子……我们这都送来了,哪有拿回去的道理?” 周玉莲在一旁故作不经心地道,不过一想到二百多两银子就这么送出去了,还真不是一般的肉疼,心啊肝啊都疼的厉害。转而想想,这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一切都是为了女儿。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对于三叔家的举动,苏末脑子里就只有这么一个想法,唉,这个身体都有些什么亲戚啊这是!嗤,那根儿小人参算什么野山参?苏信也就唬唬自家老爹——“三叔这几年没回来,怕是不知道,我的病早好了,这野山参还是留着您自个儿吃吧!”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这要是收下了,一会儿不管人提什么要求,还不得答应了? “你这孩子哪儿的话,就算病好了,也要补补,瞧你瘦的。” 苏信哪肯把东西收回去,心里虽然不悦,面上依旧不急不慌地打太极道。 “……” 那爱怜的语气,差点儿让苏末吐出来,他还没吃饭,咱不这么恶心成么?当初一两银子都不肯借的人,现在说这种话,搁谁会信啊? “先放着吧,一会儿再说,三叔你们还没吃饭吧?” 这么僵着也不是办法,桂花抱着妞妞插话道,东西么,没说收,也没说不收。 “正好赶上,你嫂子做了一大桌子菜。” 苏贵实诚,虽然对这个弟弟的举动有些讶异,却也没有多想。老三自小脑子灵光,后来又做了生意,在镇上买了房子,这心里想什么自己自然是猜不着的。 “都坐下来吃吧。” 秀娘又拿了三双碗筷出来,不慎热络地招呼道,这一家儿来准没好事,就看他们能憋到什么时候了。不过,自家今年日子才好过了那么一点点,她实在想不出以他们这样的家底,能来占什么便宜。 “桃花姐,你身上的衣服料子真不错,绣工也好。” 苏婉柔坐在桃花对面,视线在她衣服上来回梭巡,语带羡慕地道。 “只是一般的料子,我们家哪有银子买什么好料子?” 桃花夹菜的手顿了一下,淡淡地道,这个堂妹和她娘一个德行,这么睁着眼睛说瞎话,下面肯定有套儿给自己钻。 “是么……不过这绣工是真的好,桃花姐你的技艺是越来越高了。” 苏婉柔小脸儿白了一下,要不是有事相求,她怎么会在这儿看这女人冷眼?见对方不上当,只得继续道。 “婉柔这孩子也是个手巧的,现在年纪还小,以后肯定也了不得……” 秀娘不想吃个团圆饭也弄得这么糟心,见周玉莲面色有些不渝,拿话周转道。 “呵呵,大嫂过奖了。婉柔哪比得了桃花心灵手巧?她那技艺差的远着呢!再者说,名师出高徒,得了三娘的教导,桃花这绣工是越发的出色了。” 周玉莲面色缓和了一些,笑着应付道,不动声色地把今晚来意稍稍透露了那么一点儿。 “什么?桃花你拜了三娘为师?怎么都没告诉我们?” 秀娘一听反倒惊着了,三娘那是多厉害的人物?多少大户的女儿巴巴地往里送,人家都不屑一顾,想不到自己的女儿居然成了三娘的徒弟。这是好事啊,怎么还瞒着? “娘,师傅再三交代,我们的关系不可以让人知道,所以我这才没说。不过,这事儿三嫂你们是怎么知道的?” 桃花简单同她娘解释道,至于里面那些弯弯绕绕就省略了。虽然她这么问,心里也没有多惊讶,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只是也要佩服三叔一家的手段,连这么隐秘的事都打听的到。 想来,他们今儿个来,多半和这件事有关。 苏信有些得意地道:“正好有个朋友在绣坊做事,偶然知道了。”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儿,他花大价钱买通了三娘身边的婢女,这才知道自己这个二侄女早就捷足先登了。 亏得那些个富户千金还为此争得“头破血流”,殊不知三娘只是在敷衍她们。好在自己聪明,懂得另辟蹊径。只要攀上了三娘,就等于和那些达官贵人通了气儿,说不定以后女儿也能嫁到哪家豪门望族中享福。 “我们今儿来一是为了看看大哥大嫂,这二来么,有一件事想让桃花帮帮忙。”周玉莲顺着当家的话接下去道,“婉柔一心想跟着三娘学艺,桃花你是三娘的得意弟子,能不能帮你妹妹说几句好话?把婉柔也收为徒弟?” “是啊,桃花姐,你就帮妹妹一回吧!” 苏婉柔睫毛轻眨了几下,娇柔地道,她本就生的不错,此时作出几分可怜兮兮的姿态,还真让人忍不住想要答应下来。 只不过,对于堂妹这娇柔小绵羊的外皮下是个怎样的人,桃花一清二楚,再说她又不是男人,这些小伎俩对着她算是白使了。 “就算我肯答应劝说,也是没用的,师傅已经说过只收一个徒弟。” 合着,这家人打的这样的算盘,就说他们怎么忽然大方起来了,又是人参又是绸缎的。 “是这样么?大家都知道三娘还在挑选徒弟,如果你说的是真的,岂不是耍着所有人玩儿呢!” 苏信闻言,眉毛微挑,不以为然地道。就算当初三娘只打算收一个徒弟,但现在骑虎难下,她要是不再收一个,还是会把镇上那些人给得罪了。 桃花一时也无话,百密一疏,当初师傅确实考虑的不甚周全,只想着让他们互相牵制,却没想过现在这种情况。 “……” 苏末在一旁听的分明,三叔这算是先礼后兵么?送礼不成,又改威胁了。 “这么大的事儿,桃花也做不了主。今儿也晚了,你们就留下吧。”苏贵虽不懂到底怎么回事,但见女儿似有难处,在一旁帮话道。 再有就是,夜路难走,万一遇到匪人——就算心里再恼这个弟弟,毕竟是血亲,也不能看着他有危险。 “我爹说的是,等回去我再问问师傅的意思。” 桃花不疾不徐地道,如今也只有先拖延着,然后另做打算。 “这是自然——” 话说到了这份儿上,苏信也不好步步紧逼,女人就是女人,就算是两个加起来,也不是他的对手。 想要拖延时间,自己是打定主意要耗到底! “东屋一直闲着,玉莲你和老三就睡那儿吧!婉柔你就和兰花凑合一晚。” 秀娘心里窝火,却也不能当着外人的面儿让自家男人下不来台,起身去收拾东屋。 “我不——” 苏婉柔一听要和兰花这个讨厌鬼一床,下意识就要拒绝,却在爹娘的示意下住了口。 “随便你,只要你不怕半夜被老鼠咬。” 兰花也知道她娘的话没有商量的余地,故意拿话吓唬人,她就不相信苏婉柔这娇生惯养的还能睡得着? 果然,苏婉柔一听立刻花容失色,可看到兰花一脸的得意,又强撑着道:“我才不怕!” 经了这么一出儿,苏末也没了食欲,放下筷子道:“我去帮忙。” 入夜,苏信和媳妇睡得正香,周玉莲忽然感觉脸上凉凉的,随手一抓,立刻吓醒了——“蛇啊,有蛇!” 凄厉的叫声把苏信也给惊醒了,一骨碌滚下床,忙不迭地点灯。 屋里亮了之后,这夫妻俩吓得直哆嗦,一条一米多长的银环蛇正吐着芯子,发出嘶嘶的气音。以苏信的常识辨别,这条蛇是有毒的。 |“当家的,你赶快把蛇弄走啊!” 周玉莲的声音里带了哭腔,浑身僵硬,一动也不敢动,事实上她根本就吓得动不了了。 “我……万一咬到会死人的。” 苏信哪肯去冒险,盯着银环蛇,生怕它下一刻就会扑上来。 “哪里有蛇?” 苏贵就在隔壁,听到叫声立刻跑了过来,就见三弟和弟妹吓得面无人色。 “游走了——” 苏信吞了口吐沫,抹抹额头上的冷汗,感觉跟做梦一样。那条蛇,忽然出现,又忽然走了? “……” 苏贵不放心,又循着房子找了一圈,还是什么都没有。大半夜的,又困的厉害,索性回屋睡了。 第32章 小恶作剧 “三叔,你们这就要走啊?” 苏末看着吓得魂不守舍的夫妇俩,笑得肠子打结,偏偏面上还要作出一本正经的模样。 “走,走吧……” 周玉莲一想到那条蛇,脚底就发软,依着马车催促道。这见鬼的地方,她再也不想来了。 “娘——” 苏婉柔有些不满,他们怎么把正事给忘了?桃花还没答应呢! “走吧,你桃花姐不是说会和她师傅商量么,相信她不会让咱们失望的。” 苏信虽然也吓得不轻,到底是见过世面的,没把正事给忘了。 “知道了。” 即便还有些不放心,苏婉柔也不得不跟着爹娘离开。昨晚她也没睡好,一直担心会有老鼠跑出来。 “这人参,老三你还是拿回去么,给弟妹也好好补补……” 苏贵把匣子又抱了出来,这两人脸色惨白惨白的,看着更需要补。再说,如果收了这么金贵的东西,他心里始终不安。 “那我们就回去了。” 苏信也不再推脱,接过匣子上了马车,反正目的也达成了。早知道他们这么不识抬举,自己何必多费周折? 马蹄哒哒远去,秀娘这才围着水裙从厨房出来,奇怪道;“家里什么时候有蛇了?住了这么多年我都没见过。” “真是怪事儿。” 苏贵也是一头雾水,他今早又里里外外翻了一遍,还是什么都没有。 “啧啧,他们也太胆小了——” 兰花幸灾乐祸地道,要不是出了蛇,这一家还不知道要赖着多久。 “桃花啊,是不是有麻烦了?” 昨晚上秀娘听得一知半解,直觉事情严重,难道是有什么把柄给老三一家抓住了? “放心吧娘,没事。” 桃花嘴上这么说,心里也在思量,这事儿关键还在师傅,在她看来,就算真的把那些乡绅富豪得罪了,也没有什么。三叔一家欢欢喜喜的走了,心愿多半要落空。师傅虽然讨厌麻烦,但麻烦上门了,她也不会害怕。 之所以拖住三叔,是为了争取时间,做好完全的准备。 “二姐,我刚告诉了大柱哥,他一会儿会赶着牛车过来,送你到镇上。” 苏末一早就去了大柱家,开门的是慧娘,许是桃花给的甜头奏了效,她很爽快地答应了,还催着赵大叔快去套车。 “小弟,你怎么知道二姐今儿要到镇上去?” 兰花疑惑地道,二姐这都还没开口呢!万一用不到,岂不是白白麻烦了大柱哥? “咱们家小弟都快成半仙儿了,算的可真准。” 桃花笑着打趣儿道,眼中慧黠之色一闪而过,昨晚上的事,八成和小弟有关。 “呵呵……” 苏末被那了然的神情看的有些不好意思,他都多大的人了,还搞出这种恶作剧。不过,看着那两只狼狈离开,真的很解气。 “昨晚不好好赏月,把阿金唤过去做什么?” 沈清河半卧在榻上,难得一副懒洋洋的神态,微阖着双眼询问道。 “也没什么,吓唬吓唬一些讨厌的人而已。” 苏末摸摸鼻子,自己还真没有做坏事的天赋,这么快又被抓包,不得不简单将事情原委讲了一下。 昨天晚上那条金环蛇,是师傅驯养着着专门提取毒液配药的,很是通灵,没有命令绝不会伤人。 这种蛇最喜欢金花,他把金花粉洒在了那两人的枕头下面,阿金嗅到了喜欢的味道,自然被吸引了过去。 “真没用,既是讨厌的人,直接毒死了岂不干净?” 沈清河淡淡地哼了一声,倒也没有恼意,他虽被人称为神医,救的人还没有杀的人多。 “杀人什么的,就算了。” 现代教育根深蒂固的苏末认为,杀人那是犯法的,且他也不愿意自己的双手沾上血腥。师傅是江湖人,见惯了刀光血影自然没什么……他以前是讲师,现在是个种田的,做不到视人命如草芥。 “……” 沈清河不说话了,他也不是一开始就会杀人,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徒弟这样也好,永远的纯粹下去,不被那些污浊所染! “师傅,你——” 苏末一走进书房就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待看到沈清河脖颈上不太明显的斑点……视线再往下,半露的胸口更多……他就说师傅今天怎么看着不太一样。 “看你的书去!” 沈清河随手拿了本书丢过去,脸微微发红,那个该死的,就说不要了,居然还弄得这么明显。 “我还以为你一个人孤孤单单过中秋,害我白担心了。” 苏末精准地把书接住,假作抱怨地道,心里却很替师傅高兴,看来这两人的误会化开了。 “我哪知道……” 腰部又是一阵酸软,沈清河倏然住了口,他也以为自己要一个人了,魏恒那混蛋却骑了千里马风尘仆仆赶来,要不是这样自己怎么会心软,让他给得逞? 他倒好,一大早又生龙活虎地赶回去了…… 苏末看了看卧榻,又看了看上面的师傅,心里猛地一跳,这两个人,该不会——“师傅,你们没有在书房那什么吧?” 其实他想问的是,他们有没有用到那张卧榻。这要是在上面翻滚过,自己以后还怎么躺? “哗拉——” 随着他的话落,一本书又飞了过来,这回直接砸在苏末脑袋上,虽然力道不重。 “……” 苏末知道,师傅这回是真的恼羞成怒了,也不敢再问,捡了书在窗边看起来。 正往京城赶的魏相爷连着打了几个喷嚏,还想着是不是爱人想他了……再后来,很是哀怨地打了一个月地铺。 “差点儿忘了,昨天常家商团送来一个包裹,就在外面的柜子里。” 沈清河快要睡着的时候,才想起来还有这么件事儿,说完彻底进入了梦乡,实在是折腾的狠了。 苏末依言取了包裹,拿在手里掂了掂,分量还不轻。打开一看,里面竟然是几本书,翻看了一下,都是关于种植方面的。触摸着书页的纸质,还是珍贵的孤本!!! 常家商团里,他唯一称得上认识的,也就只有那位奢侈的少爷了。这是卧榻事件之后,苏末给他贴上的标签。 回忆着少年凉薄的神情,实在是不像会送礼物的那类人!所以说,这不是礼物? 苏末猜测了很久,最终还是觉得,他是为了让自家早点儿培育寒瓜成功,然后从中获利。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常昊的投资观念还真是超前,堪比现代人! 京城里,常家书房—— 一大摞画轴堆满了书桌,常夫人看着仍旧埋头账册的大儿子,一脸的恳求——“昊儿,你就不能先把账册放下?那东西又不会长脚跑掉。” “娘。” 常昊依言放下账册,眉微微皱了起来,那些画卷……他还没有成亲的打算。 “我知道你不想这么早成亲,那就先定下来。这些画轴上的姑娘可都是京城有名的闺秀,娘费了好大功夫才搜罗回来的,你就看一眼。” “……” 常昊沉默,如果不答应,娘一定会唠叨一整晚。 “你看看这姑娘,柳眉杏眼,鼻梁又挺——据说琴棋书画……” 常母指着一幅画像滔滔不绝,几乎把人家姑娘夸上天去,直说的口干舌燥。 “脸太长!” 常昊扫了一眼,淡淡地道。 “额,那这个——瓜子脸,还有美人尖……” 常母不屈不挠,很快又抽出一副。 “嘴太大。” 常昊扫一眼,继续批评。 “我就不信了,这个呢?保证符合你的要求。” 常母也是个倔脾气,这下也来劲儿了,李侍郎家的千金,京城第一美人,琴棋书画,针织女工,无所不精,提亲的人把李家门槛都踏破了。要不是李侍郎舍不得女儿成亲太早,说不定这姑娘都成王妃了。 “笑起来嘴角太僵硬。” 常昊果然不负“她”望,连犹豫一下都没有。 “这是标准笑容,李家千金可是受过皇家礼仪训练的。你说说,倒是笑成什么样才好?” 这死孩子,根本就是在挑刺儿,常母无比郁闷,有些泄气地道。 “……” 常昊的脑海里,苏末纯粹的笑容浮现出来,且越来越清晰,就像昨天才见过一样。 那样的笑容,也只有小孩子才会有吧,人一旦长大,心就不再纯粹。 那些花重金买来的书,不知道小孩儿有没有收到。 如果看到了,是不是会露出欢喜的笑容? 有了这些书,他相信苏末一定能成功,争取博得他的好感是必要的。这是他给自己的理由,送书的理由。 “昊儿,想什么呢?是不是有心仪的姑娘了?” 见儿子发呆着,脸上表情渐渐变得柔和,常母眼睛一亮,怪不得这么多姑娘都入不了他的眼,原来是早有心上人了?瞒得这么紧,一点儿口风不露,难道是怕家里反对? “没有。” 常昊断然否定,嘴角难得勾起一丝笑,娘还真是大错特错—— 第一,苏末是个男孩子。 第二,他只是个七八岁的孩童。 常母哪里肯信?盘算着去找华飞宇问问,他们俩常在一起,儿子喜欢什么人,他应该知道。 第33章 变故突生 傍晚,桃花从镇上回来,带回的消息果然不出苏末所料,三娘不肯再收徒弟。那天在街上只是匆匆见过一面,但三娘眉宇之间流露着高华气度,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惧怕旁人的威胁? “你三叔那边怎么说?” 苏贵对自家小弟也有些了解,从小什么事都依着他,养成了自私的习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他没说什么……” 桃花秀眉微蹙,就是这样才麻烦,看来三叔心里已经有了算计,先下不动声色怕是难以善了。 “事情既然已经这样了,担心也没用,吃饭吧!” 秀娘盛好了饭从厨房出来,正好听到两人的对话,可无论怎么样,饭总是要吃的。吃饱了,才有力气解决麻烦。 晚上,桃花坐在灯下绣花,苏末坐在一边看着她飞针走线,一朵花,一片叶子,在绣布上自成另外一个世界。 “二姐,这朵花好像和你以前绣的不太一样。” 苏末看着看着,就觉察出了些什么,以前二姐绣的花虽然形神兼备,但更注重形态的勾勒。现在则更重神韵,倒是和山水画有点儿相似了…… “真是什么都瞒不了你这双眼睛,这种绣法叫做南绣,师傅年轻时候在南燕游历时看到一种风格独特的技艺,结合她多年的经验,创作出的一种新绣法。”桃花顿了顿,眼中流露出惋惜的神色——“可惜咱们北边人不习惯这种绣法,因此这种绣品卖的并不好。” “有没有试过到南边售卖?” 苏末仔细抚摸着绣布上的花,相较之下他还是比较喜欢这种新绣法。如果能够推广开来,让更多人喜欢该有多好。 “这个很有难度,师傅的人脉都在北边,想要往南方拓展,需度氪罅康娜肆ξ锪Γ壳靶宸换棺霾坏健! 桃花也和师傅提及过,只可惜两人商量到最后,还是觉得这样做太过冒险。 “……” 苏末看着绣品不说话了,就算二姐说的有道理,他还是觉得可惜。 “大姐的事娘都跟我说了,你做的很好。” 见小弟还在为绣品纠结,桃花有意转移话题道。她没有想到小弟居然能解决这么大的事儿,就算她和爹在家,想来也是束手无策。 “也没什么,这不是赶巧了……”对于瓜苗的事,苏末不欲多说,二姐太精明,万一不小心说漏了,岂不是自找麻烦?“不过大姐一直担心,她和妞妞会成为家里的负担……” 关于这一点,大姐言语间总是会不经意流露出来。心理负担太重,长久下去对身体很不好。 “放心吧,从下个月开始,我每月的工钱涨到二两,以后的日子会慢慢好起来的。”就算家里多两张嘴,也完全不是问题…… 桃花轻抚着他柔软的发丝,微笑着道。 “……” 苏末不语,还是先解决了三叔一家再说吧。 三天,已经过了三天,日子如常,苏信那边似乎没有什么动静。但所有人都知道,这只是风雨前的宁静。 “三娘,一直供给咱们丝线的宁老板突然毁约了,其他店铺也不肯出售了——如果不能及时交货,咱们会损失很大一笔银子。” 一直负责作坊经营的王瑛急的满头大汗,他还没有遇到过这种事。 “不要急,慢慢说。” 三娘端着盖碗的手轻晃了一下,茶水显得洒出来,不过这么多年经历了那么多风雨,她很快镇定了下来。 “还有经常来绣坊订购绣品的小姐夫人们,也都开始转向别家了。” 王瑛继续道,三娘绣坊里的绣品平时都是卖给她们居多,寻常百姓很少问津,这样一来又少了一大笔进项。 “师傅,看来她们已经得到了消息。” 桃花了然地道,这些行为,明显是在向绣坊进行报复。 “这件事我会想办法,你先下去吧!” 三娘摆摆手道,她还可以从其他地方运丝过来,绣品也可以在其他分铺售卖,区区一个福安县,难道自己还怕了不成? “是。” 看到自家主子这么淡定,王瑛一颗心也放了下来,面上也有些惭愧,自己跟着三娘这么多年,遇事还是不够镇定。 只是,事情完全没有这么简单,富安县运货分水路和旱路,可如今居然都被切断了,其他地方的几个重要绣坊,同时也陷入了危机。看来,她们在不经意间,怕是惹到了某个大人物。 “三娘,我找人调查过了,陈元老退隐之后,带着一家人回了富安县,因为他素来低调行事,因此知道此事的人并不多。他虽然已经退隐,可儿子仍然在朝为官,在京城势力也不小。陈怡蓉是陈元老最疼爱的一个孙女,当然也在落选之列……” 王瑛又开始擦汗了,可想而知,陈元老知道孙女落选的前因后果之后,大为震怒,才有了后面这些事。都说民不与官斗,这次的事情棘手了。 “当初那些前来拜师的人,多是抱着攀关系的目的,所以师傅才不喜。不过这陈怡蓉兴许是真的喜欢刺绣,以她的家世,想要什么都易如反掌。” “是我一时糊涂,当初不该以偏概全。” 这时候,三娘才察觉自己当初的做法有多么不妥,这件事她也有错的地方。更何况也是因为行事不够光明磊落,才会种下祸根。 “师傅,现在最重要的是,赶紧想出解决的办法。” 桃花倒了一杯茶递过去,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越是这种时候,越不能自乱阵脚。 就在这时候,有丫鬟进来回报——“主子,陈小姐派人送了口信过来,说是只要你收她做徒弟,她可以替你向陈元老说情。” 这还真是瞌睡了有人送枕头,照理说三娘只要顺水推舟答应了,这件事儿也就完了,可偏偏她也是个性子硬的,直接拒绝道:“不行,你去让那人告诉他家小姐,没有通过测试的不收。” 倘若自己真的就此屈服,那之前所做的一切岂不是白费了?如果随随便便就收徒弟,那她就不配成为一个绣师。之前那些测试,考的都是成为绣娘的基础,如果连那些都做不到,即便是有再多热情也没用。 “三婶儿,婉柔?” 桃花刚出绣坊大门,就碰到了两个最不想看到的人,不得不停下打个招呼。 “桃花姐,你的脸色看起来不太好啊,是不是绣坊快要关门儿了?” 苏婉柔手中帕子甩啊甩,小脸儿上尽是得意的表情,之前受了那么多“委屈”,现在终于可以讨回来,谁要那一家子不识好歹。 “婉柔,你这话就不对了,绣坊倒了跟你堂姐有什么关系,她顶多再回去种田。呵呵,发生了这种事,只有傻瓜才想去做三娘的徒弟,白白受了她的牵累——” 周玉莲捂着嘴笑了两声,接着女儿的话讽刺道。现在她晚上睡觉还一直做噩梦,总觉得床上有蛇爬来爬去,这都是苏贵一家害的。现在有机会让这个素来伶牙俐齿的侄女吃瘪,她当然不能放过。 “多谢三婶儿和婉柔堂妹担心,刚刚陈元老的孙女还派人来传话,想让师傅收她为徒呢,难道陈小姐也是傻瓜么?” 桃花心中冷笑,合着这两母女是专门等在这里,为着就是奚落自己。不过,自己又怎么会让她们得逞?虽然师傅拒绝了陈小姐,但这两个女人不知道啊!再说了,自己也没说谎,陈小姐是派人来了,千真万确! “当然不是……” 周玉莲的表情像是吞了咸鸭蛋,嘴巴半天才合上。不是吧,如果三娘收了陈小姐做徒弟,对头立刻变靠山,她们这种小门小户哪里惹得起? 那陈小姐也真是,脑子进水了吧,被那测试耍的团团转,居然还要拜Γ “你们还有事么?” 看着这两人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桃花心情大好,故意放慢了语调,冷冷地道。 “没,没有——那个,堂姐……” 苏婉柔后悔不已,早知道就不跟着娘来了,嘴上是痛快了,可这以后要怎么办啊!想要说点儿什么补救,这脑子一时半会儿又反应不过来。 桃花占了上风也没有多说,挺直背脊离开了——这两个人迟早会知道陈小姐被拒绝的事。 三娘不肯收陈小姐为徒弟,算是彻底把陈家给得罪了,接下来的日子,基本上没有什么客人上门,开始有绣工请辞,就连下人也走了不少,绣坊一下子变得冷冷清清。 大家都知道,三娘得罪了某个大人物,现在是自身难保。都说锦上添花容易,雪中送炭难,这时候就看出谁是真心谁是假意来了—— 几个算是三娘心腹的管事,居然趁着这个时候,卷了值钱的东西溜了。 “咳咳,咳——” 三娘气怒攻心,一下子病倒,绣坊里更是人心惶惶,走的人就更多了。 “师傅,先把药吃了吧。” 桃花把药碗放下,拿了靠枕垫在三娘背后,好让她能舒服一些。 “桃花,辛苦你了。” 三娘鼻子发酸,自己这一病,绣坊里的事就落到了桃花身上,这两天生生累瘦了一圈。 “我也没做什么……” 桃花说到这儿,一股无力感涌上心头,她精于绣功,可要力挽狂澜,自己实在没有那个能耐。 这么下去,绣坊迟早要关门,师傅多年的心血,也要白费了。 第34章 一线生机 绣坊里的事情越来越多,桃花又是生手,虽然有王瑛在一旁帮衬,还是忙的焦头烂额。 “二姐——” 就在她忙着点算库品的时候,忽然听到了苏末的声音,仓库里灯光昏暗,她点算了一上午有些头晕脑胀,一时觉得是出现了幻觉。 “二姐!” 苏末看着一脸消瘦的桃花,又大声喊了一次。这才几天啊,好好一个人怎么就成这样儿了? “小弟,你们怎么来了?” 桃花走到仓库门口,就看到一家子人都来了,就连两岁多的小外甥女也在,正用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注视着她。 “你走了这几天,娘越想越不放心,索性就来看看……” 兰花说话快,抢在家人之前噼里啪啦道。 不曾想,这一趟还真来对了,不然怎么知道绣坊出了这么大的事儿。苏末心疼极了,虽然自己一直喊着二姐二姐,面前的人也不过才十四,放在现世还未成年哪,如今却要承受这么多。 “傻丫头,你这都几天没休息了?” 秀娘不由分说把人拉到自己跟前儿,粗糙的手指在女儿脸上触摸着,好不容易养出来的肉就这么没了。 “娘,我没事——” 桃花说到一半,再说不下去,师傅病了之后,绣坊里的大小事自己都要经手,即使心里再恐慌,也一直硬撑着。现在看到家人,垒的高高的心墙一下子崩塌了。 “二妹,不要担心,还有我们呢,大家一起想办法。” 桂花看着一向最坚强的二妹,她难得露出脆弱的样子,看来这回是真的遇到难题了。 “二姐,我给你带了包子,你最喜欢吃的香菇馅儿的。” 兰花最实际,从布包里拿出还有些温热的包子递了过去。 “实在不行了,咱就回去,没什么大不了的。” 苏贵最后一个说话,只这么简单的一句,桃花的眼泪就这么顺着脸颊下来了。 “桃花,厨娘准备了饭菜,午饭就让你家人在这儿吃吧。” 张瑛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众人身边,嗓子有些嘶哑地道。 “这怎么成……我们在外面随便吃点儿就行了。” 苏贵连忙拒绝,这种时候怎么能留在这儿给人添乱? “这是三娘吩咐的,你们就不要推辞了。她身体不适,不能亲自招待大家,还请见谅。” 张瑛说完,冲着几人点点头,快步离开了。他是孤儿,从来没有体会过什么是亲情,看到刚刚那一幕,心里很是羡慕,对这一家人更是充满了好感。 “就在这儿吃吧!” 经过刚刚的发泄,桃花已经回复到从前那般淡定的样子,她本来就是坚强的性子。还有,从家人那里汲取的力量,足以支撑她面对任何困难。 说完,牵住苏末的手,带着大家向花厅走去。从刚才到现在,小弟就只是叫了自己一声,然后就一直没有说话,她有些担心。 “小弟,你没事吧?” 桃花夹了一筷子肉丝放到苏末碗里,发现他还在出神。 “……” 苏末回神,才发现自己一直在扒拉白饭,没吃到鼻子里就算是好的。 他一直拼命地思考,怎样才能帮助二姐,怎么才能让绣坊脱离现在的困境? “小孩子不用想那么多,吃饭!” 秀娘知道儿子很聪明,可这次的事儿,怕是无力回天了。 苏末泡在药桶里,只露出个脑袋,看着闭目养神的沈清河,小声问道:“师傅,你知道陈元老么?” 没办法,这两天心力交瘁,用脑过度,本来就不怎么结实的身体又开始不适,把沈清河给气的不轻。 “哼,那老头别的不说,脾气固执的要死又护短,话说你是怎么知道他的?” 沈清河冷哼一声,生气归生气,还是回答了徒弟的问题。 “我二姐的师傅,得罪了陈元老,绣坊被整的差点儿关门了——” 苏末郁闷地道,这样的人,以前居然是朝廷重臣,皇帝的眼瞎了么? “放心吧,不把绣坊整关门,他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沈清河“好心”地道,说的不好听点儿,陈元老就是那成精的王八,咬住了人就死不松口,非得掉层皮才成。 “那他有没有什么忌惮的人?或者说,他有什么弱点?” 把刚刚那句忽略掉,苏末想了想又问,只要陈元老收手,绣坊就能救活一半。他底下的那些人,都是看着上头行事。 沈清河不以为然地道:“这事儿你少管,关门就关门,不就是一家绣坊么。” 听这话的意思,师傅是知道喽?苏末软下声音继续磨:“可那是我二姐的师傅,她好不容易才拜了三娘为师……二姐伤心,我看着也难受……” “行了,别装可怜了,我这就写信给魏恒那混蛋。” 沈清河无奈地道,这世上能制得住陈元老的,也就只有魏相爷了。陈元老这种成了精的,遇到魏恒那无赖也没辙。 只不过,自己这一求他,肯定又会被借机占便宜。施恩不妄报这种美好的品德,在魏相爷身上是找不到的,他只会趁火打劫…… “……” 苏末装死,也不知道师傅是想到了什么,这脸一会儿白,一会儿红的,这红的也太不正常了点儿。 好吧,他承认,自己其实是知道一点儿…… “说起来,那个三娘我也是知道的,当初名动京华,多少王公追捧,她却痴迷绣艺一个都不放在心上。” 说到这儿,沈清河也是佩服的,像这样为了理想舍弃一切的女子,不该有那样惨淡的下场。 “名动京华?那师傅你怎么没动心?” 苏末难得有了好奇心,听师傅的语气,对那个三娘挺有好感的。 “老实泡着,不许再说话。” 沈清河丢下这么一句话,一甩手出去了——出去写信! 当初,当初他还没弄明白什么是动心,就被魏恒那混蛋拐了。 第35章 瓜农名医 魏恒的行动果然很快,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法子,陈元老居然真的不再折腾了。不过,饶是如此,绣坊这次也是大失元气。 好在以前那些生意伙伴本就是迫于压力,现在又重新和绣房谈起了交易。丝线染料的问题一解决,绣坊的压力陡然轻了不少。 “师傅,起来吃药吧!” 这次绣坊出事,受创最大的还有三娘,她看起来似老了几岁,幸好现在精神还不错。 桃花觉得这次的事情有些奇怪,当真是雷声大雨点小,起初陈元老是真想绝了她们的生路的,怎么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她实在有些想不通…… “桃花,看来有贵人在暗中帮了咱们,只是不知道恩人为什么不愿意露面。” 三娘接过药碗慢慢将黑漆漆的药喝光,眉头也没有皱一下。她活到这个岁数,当然不会那么天真——陈元老愿意收手,定是有人出面摆平,不然那老头可没这么容易善罢甘休。 “嗯,恩人不愿意出面,想必有他自己的考量。” 桃花也不再纠结这件事,她相信到了适当的时候,那个人自然会出现。如果他不愿意让人知道,打听追寻岂不是违了他的本意? “绣坊里还剩多少绣工?经了这次,绣坊也要好好整治一番了。” 三娘也是同样的想法,思绪很快转移到了绣坊上,想到那些卷款潜逃的管事,眼中闪过一抹厉光,他们以为跑了就完事儿了? “剩下的约莫有三十几人,不少都是跟了师傅十几年的老绣工。不过,绣坊要重新开工,这些人远远不够。是不是要重新招人?” 桃花这段时间跟着张瑛也学了不少,整个人更加洗练,配上那张清丽的脸孔,如同一把华丽的剑,锋锐而又带着惑人的美。 “嗯,是要再招些人……这里就暂时由你来负责,那几个管事跑了,我和张瑛还要收拾烂摊子。” 三娘揉揉额头,到底是大病未愈,疲累的感觉一直不退,可眼下实在不是休息的时候…… “我,知道了。” 桃花本想推柜,看到师傅的样子,不得不答应了下来。只是心里还是有些不安,这么大的绣坊交在自己手里,万一有什么差错—— “桃花,既然你成了我的徒弟,总有一天要挑起这个担子,现在先磨练磨练,以后我也能放心……” 三娘岂会不知她心中的惶恐,可这是她以后必定要走的路,还是早做准备的好。 “师傅,我——” 桃花有些吃惊,她只是痴迷绣艺,最大的理想是成为绣师,从来没有想过继承师傅的家业。 “唉,我无儿无女,百年之后,总要有人接管。这也是,我只收一个徒弟的另一个原因。” 三娘微微叹气,人总有老去的一天,她不得不先未雨绸缪。桃花是个好孩子,无论是天分还是人品亦或是聪明智慧,都符合自己的心意。 “师傅,我明白了。” 桃花郑重地道,这世上的事,有舍有得,既然自己成为了三娘的徒弟,又岂能只为着自己? 桃花让人捎信回来,说是陈元老已经收手了,总算让全家人放了心。八月十五之后,又有不少农事要忙,这几天苏贵夫妇还有桂花都要下田掰玉米,兰花留在家里照看着妞妞,至于苏末,忙着完成师傅每天布置的任务,还有就是那十几棵宝贝瓜苗。 看了不少种植相关的书,他才发现这里当真是培植寒瓜的好地方。按理说寒瓜的最佳种植期已经过去了,可因为气候和土壤的缘故,每年居然能种两茬,如今正是晚瓜种植的好时候。 这十几棵瓜苗,长势惊人,瓜藤差不多有一米多高,苏末最近都在试着整枝,这也是个细活儿,过程中要避免折断和损伤藤叶。认真的架势,比侍候他的宝贝君子兰还要精心。 沈清河某处的伤好了,又开始拿着钓竿,窝在溪边钓鱼。看着自家徒弟在那儿忙活,很是无语,难道医师不比瓜农有前途么? “我说徒弟,你的理想难道是成为一代瓜王?” 日头暖洋洋的,沈清河窝着窝着,就有了困意。勉强支着眼皮,漫不经心地道。 “……” 苏末看了他一眼,以前自己印象中的神秘高人,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这个有点儿懒,热衷医术和钓鱼,其他一概没兴趣的男人,才是真正的沈清河。 “算了,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见自己的话被无视,沈清河也不在意,小孩儿现在这样,都是自己给宠出来的。不过,相对以前那种冷淡疏离的态度,他还是喜欢现在这种相处方式。 “难道我就不能又是一代瓜王,又是一代名医么?” 苏末头也不抬,小心整着藤蔓道,虽然瓜王这个词儿让苏末有些窘。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 沈清河好笑地道,他五岁开始学医,到现在几十年,深觉医海浩淼。技艺有专攻,同时精通两种,何其困难? 可是看着徒弟自信满满的样子,让人觉得在他身上没有什么不可能。 “这有什么?师傅喜欢医术的同时不还喜欢钓鱼么?” 苏末随便举了个例子,只不过这两者中,一主一副,有所偏重。他自信种瓜和学医都能做的很好,关键是现阶段种瓜更能赚钱啊。 “……” 沈清河一时还真被问住了,虽然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儿,可又找不出。 “等寒瓜栽培成功了,我一定给师傅留一个。” 苏末也知道,不能真把师傅给惹毛了,微笑着安抚道。 “我稀罕么!” 沈清河盯着钓竿,不屑地道,只是那嘴角的弧度却是怎么都掩盖不住的。算小孩儿有良心,还能想着自己这个师傅。 一个寒瓜算得了什么,重在有这份心,小孩儿那么爱钱,这几两银子还不跟他的心头肉一样? 苏末连连点头,煞有介事地道——“也是,师傅想吃什么,自然有人巴巴的送来。就算要天上的星星,也得给您摘下来。” 魏恒虽然回京了,但隔三差五总要送些东西过来,也不知道累死了几个驿使,跑死了多少马……还真是公器私用,朝廷建立驿站,就是为了让他们传情么? 这要让皇帝知道了,还不得气死? “嗖——” 一根钓竿飞了过去,直接竖在苏末面前,颤颤地晃动着。 “......” 苏末默了,如果师傅是根炮仗的话,那么引爆点就是魏恒。 等地里的农活儿忙的差不多了,秀娘实在是不放心,还是决定到镇上看看。自上次桃花捎信儿回来,就没有了下文,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怕就怕,她是报喜不报忧。 “二姐,你不是说事情已经解决了么?” 苏末见到桃花时,发现她比之前又清瘦了一些,眉间隐隐有着一丝忧色。 “陈元老已经收手了……只是——” 想到那天和师傅的一席话,桃花就很难轻松的起来。 “既然事情已经解决了,那你还忧心什么?” 秀娘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难不成又出了什么事情? “师傅说,绣坊暂时由我负责,我以前只懂得刺绣……这次绣坊走了不少有经验的绣工,这几天一直在招工,可短时间也招不来……” 这事儿桃花翻来覆去想了七八遍还是没辙,镇上有经验的绣娘有限,绣坊又刚刚经历一场风雨,只怕愿意来的人很少。 “不能提高工钱么?” 苏末提议道,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只要薪酬丰厚,不相信她们不动心。 “几个管事的卷走了不少银子,再加之以前绣品光是卖给那些千金小姐以及夫人们的就占大头儿……现在周转都有些困难,不要说提高工钱了。事实上,之前绣坊提供的薪酬已经很高了。那些绣工,更多还是怕被找麻烦,凡是之前得罪过的富绅财主,明的不来铁定会使暗的。” 桃花冷静地分析道,她已经一步一步地成长起来,即便到了这一步,也没有想过放弃。 苏末思索了一下,变通道:“不能从其他地方抽调人手么?” “据师傅传递过来的消息,那几个管事还没有找到,恐怕她们那边也是焦头烂额。” 桃花叹了一口气道,这些法子她都想过了,只可惜没有一条行得通。 “……” 还有一个隐忧苏末没有说出口,那些富绅财主连成一气,再加上一些想要巴结陈元老的商户刻意作为,北边的路子基本上算是断了。就算能招来人,形势也不乐观。 “这样不行,那也不行,二姐你干脆别管了——” 兰花不耐地道,就算不刺绣,还能做别的,干嘛呆在绣坊这么憋屈…… “在师傅最需要人手的时候离开,我岂不是成了忘恩负义之人?” 桃花立刻一口回绝,从她答应了师傅的那一刻起,绣坊就成了自己的责任。 “二姐说的没错,总能想到办法,我们就这么认输了,岂不是让那些人看笑话?” 苏末十分赞同,也为有着这样的亲人而自豪,逃避责任,那是懦弱的行为。 第36章 掐指一算 到底要怎么帮桃花渡过难关?苏末躺在床上苦思冥想。可就像是走入了一个死胡同,完全没有一点头绪。 窗外传来爹娘的说话声—— “明天我到镇上再买一些麦种吧,前几天播的,地头儿那两分地出的很不好。” 苏贵下午去地里看过,麦子出苗情况总体还算不错,只有地头儿的麦苗稀稀拉拉。 秀娘想了想道:“也不知道为什么,那片儿地种麦子总是不成,不如栽些大蒜试试。” “成,这个不行就换别的。明儿我就把那片地翻番,再上些肥……” 苏贵点点头,盘算着该怎么弄,大蒜不比麦子,吃肥厉害着呢! 听到这儿,苏末脑子里忽然跳出一个念头——“既然北边行不通,那就往南边发展。”就像爹说的,这个不行就换别的…… 那天二姐说的南绣,比之现在的绣品丝毫不差,甚至还要更好一些,如果能够在南边打开市场——说不定,还真是一个新的商机。 只是二姐也说了,这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单单靠绣坊本身,很难行得通。就是在绣坊经营稳定的情况下都不行,更不要说现在这种时候。 唉,毕竟三娘的绣坊不像常家商团那样财大气粗,苏末不由感慨。 常家商团……常家——对了,单凭绣坊不行,可以找人合作啊!常家可不就是最好的人选? 苏末越想越觉得可行,常家商行遍布全国,不管是货物运载还是售卖,都已经形成了自己的模式——这正是目前绣坊最需要的。 桃花得知了这个想法,也觉得不错,相比之下南绣更加节省材料,要知道好的丝线价格也不便宜。只是,在技艺上更加有难度。 “留下来的绣工大多数技艺熟练,经验老道,学起来应该不算困难。这么一来,暂时用不着太多人,等打开销路之后再招绣工也不迟。” 这样,就解决了目前最头疼的事。 “至于合作的事,我之前也算和常家商团打过交道,就交给我去说吧。” 苏末对那个笑眯眯却处事圆滑的张管事印象颇深,在卖瓜苗一事上,他的为人处事也让自己放心。 “这样也好。” 桃花没有多加考虑就答应道,经过这么多事情,她早就知道这个小弟不能小瞧,绝绝对对是个小人精。 “二姐,你一个人打理绣坊,根本就□乏术,还是找个人来帮忙为好。” 苏末又想起另外一件事,顺便提道。 “我知道,可要找一个有能力又可靠的人,哪儿那么容易?” 桃花也不是没有想过,苦于一时找不到人。有能力的人不少,老实可靠的也多,可她却是要二者兼得。 “我倒是知道一个。” 难得的,苏末卖起了关子,脸上笑容还挺神秘。 “哦?你有什么好人选?说来听听。” 说实话,桃花还真想不到这个人会是谁,毕竟小弟一直呆在村里,接触的人少之又少。 “慧娘,她之前帮着娘家打理杂货铺,做的是有声有色,能力不容置疑。她虽然势利,但人品还算可靠,再有赵大叔这一层关系,想必不会做出什么不利的事情。” 苏末笑着说出了答案,提起这茬儿,绣坊陷入危机之后,之前许诺她的事情也就黄了。 “绣坊现在这样,她会答应么?” 桃花不确定地道,任谁看,如今的绣坊都没有什么前途…… “她已经答应了。” 看着桃花惊愕的样子,苏末心情愉快地道。慧娘是个精明又有野心的女人,自己只是把南绣计划讲了一遍,她就爽快地答应了。 南绣计划,是冒险,也是机遇,如果成功了 ,绣坊将会进入另一个鼎盛时期。相信这一点,慧娘也看到了,所以才会答应。 “好啊,合着你早就料到我会同意你的提议——” 桃花一怔,然后立刻反应了过来,作势在他头上打了一下,语气却颇为轻松。 困扰自己多天的问题,已经有了解决的方案,就连后续也有人为你一一设想周到,这种感觉,她从未经历过,心中的感动难以言表。 苏末笑笑,不以为意,为家人分忧,本来就是自己应该做的。 “小弟,你究竟是从哪儿来的?” 桃花注视着他良久,忽然表情严肃地道。 “我……” 苏末一下子被问住了,脑子飞快地转着圈,难道二姐看出什么来了?她已经知道,自己是个“冒牌货”? “呵呵,你一定是天上的神仙投胎转世,来帮助我们的。” 桃花严肃的表情破功,笑盈盈地道,事实上她也真的是这么想的。 苏末只觉得一滴冷汗顺着脖颈滑到后背,凉凉的,妈呀,这种事儿再多来两次,自己一定会被吓死。不过,也说不定自己哪辈子欠了他们,才会穿过来还债! 张管事没有想到,这么快又见到苏末,他对这小孩儿印象颇深,毕竟连少主都要高看一眼的人,并不多见。两人也算是熟人了,笑容就比对待他人多了一分真切。 不过,他身边跟着的漂亮女子,自己却是认得的。这不正是最近闹得满城风雨,沸沸扬扬的中心人物,第一绣师三娘的弟子——苏桃花么? “张管事,这是我二姐。” 苏末笑着介绍道,看张管事的神色,应该是知道二姐是谁了。 “原来是苏小哥儿的姐姐——” 张管事了然,细看一下,这二人相貌还真有些相似之处。就连那淡定自若的气韵,也颇为相似。只是这苏桃花现在的身份很是敏感,不知道这姐弟俩在这种时候找上门所为何事。 “我们这次来,是给张管事送银子的。” 苏末看了他一眼,从袖里拿出一方帕子递了过去。 “这是——” 张管事接了帕子,查看再三,是比寻常所见新奇精致,难不成这说的送银子就是这方绣帕?可看苏末的神情又不像。 “这绣帕用了三娘苦心所创的南绣技法……我们这次来,就是想关于此和商团合作……“ 苏末简单将南绣的来源说了一下,然后才提到具体计划。 “如果我们商团和绣坊合作,岂不是要得罪不少人?再说了,推广南绣的风险也相当大——” 张管事听了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内敛地道。 “正所谓蚍蜉撼大树,常家商团岂会惧怕那些人?至于风险,张管事最清楚不过,风险越大的生意,往往回报也就越大。商团根基深稳,若说合作,也只是借助你们已有的人脉和资源。” 苏末早有准备,此时不慌不忙地道,这世上就没有和钱过不去的,就算张管事再圆滑世故,也逃不过一个“利”字。 张管事有些心动,这可是一块肥肉,正如苏末所说,当初在南边开拓生意很艰难,眼下正是派上大用场的时候……小小年纪还真是会说话,好一句蚍蜉撼大树,听的他心情万分舒畅。 “商团所冒风险实在不小,若你们真有诚意合作,那就五五分成。” 桃花在一旁听了,脸色微变,张管事好大的胃口,上来就要一半的好处。若是答应了,绣坊虽有盈利,却也非常微薄。 “诚如张管事所言,你们要冒很大的风险,然则绣坊却是以身家性命相搏,且人手原料占大头……” 苏末深谙张管事懂得“讨价还价”之道,这么做无非是想先压人一头,打起了十二分精神与其周旋。 张管事沉默了一下,这才道:“好吧,我就退一步,四六。” “三七,这是我们的底线,如果张管事不同意,这次合作就算了。” 苏末一点也不退让,心里却紧张的很,那些人力物力在常家商团不算什么,但对于绣坊却是至关重要。 “……” 桃花在旁边听得紧张,她和小弟来之前订好的,实在不行就“四六”分成,虽然赚的少了一些,总算是给绣坊一个恢复元气的机会。 可如今,他怎么这样说?万一张管事真的不答应—— 下一刻,却听张管事有些肉痛地道:“三七就三七,苏小哥儿你可真行!” 张管事心里自有一笔账,三成利润也不少了,最重要的是,这也算是帮助绣坊渡过难关。之前三娘得罪的人可是陈元老,后来居然不了了之了,她的背后必定有更大的人物撑腰。更有可能的就是,这人也是朝中重臣。 自古以来官商不分家,这也算是卖那位大人一个面子,这路子铺的广了,总有用到的一天。 出了商行,桃花才松了一口气,有些后怕地道:“小弟,你怎么知道张管事一定会答应?” “呵呵,二姐不是说我是神仙转世么,当然是这么掐指一算——” 苏末作势拈个手诀,一脸神秘地道。 “说正经的,谁跟你开玩笑了?” 桃花嗔怒,刚刚她是真的着急,就怕张管事不答应。 苏末一笑,悠悠地道:“二姐,你有没有注意到,张管事的拇指上有一个玉扳指?” 桃花回忆了一下,那张管事还真戴着一个玉扳指,成色一般,看起来和普通扳指一样,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这和那玉扳指有什么关系?” 苏末也不再卖关子,“我发现张管事有个小习惯,一旦有什么事犹豫不定,就会下意识用扳指去磨食指。这就说明,还有商量的余地……” 张管事这个习惯,他在上次卖瓜苗的时候就注意到了,虽然只是极为轻微的动作,却不自觉给了自己一个小小的暗示。 “是啊,这天下就我们小弟最聪明......” 桃花半是调侃半是认真地道,兴许是病好了的缘故,心态也不一样了——现在的小弟就如同沙砾中被发现的明珠,光华闪耀。 第37章 冷战开始 张管事连夜写信将这事回报给了少主子,信的大意无非是擅自做主决定了合作事宜,主要是因为如苏末所说,确实有利可图。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绣坊已经没有等下去的时间——毕竟从这里到京城来来回回要月余。 等常昊的回信到达富安县的一个小镇时,绣坊里学习南绣的绣工们已经基本掌握了这一技艺,接下来就可以先进性小批量的试销。随着信还有一个让张管事乐开怀的好消息,他的工钱翻了一倍。 “张管事,今儿个怎么有空来?” 桃花正忙着指导绣工们,就见张管事拎着几包上好的点心走了进来。 “呵呵,我来看看进行的怎么样了,这些带回去给家里人吃吧。” 张管事没好意思说自己涨工钱的事儿,不过对这姐弟俩的好感度那是蹭蹭蹭地往上涨。这次能得少主另眼相看,也多亏了他们。 “哎哟,有我和桃花在,张管事你就放一百个心吧。” 慧娘刚好从外面回来,听到这话,笑着应道。为了这份差事,她把店交给了娘家弟弟和弟妹经管,也算是豁出去了。所以,哪能不上心? “第一批货后天就可以交工了。” 桃花微笑着道,要说小弟眼光还真不错,自从慧娘过来之后,自己身上的担子就轻了许多。平时只需要负责刺绣和教授绣工,其他事情慧娘都打理的妥妥帖帖的。 “行,没事儿我就回去了。” 张管事摆摆手道,本来也是因为今儿个高兴,忍不住想把这份心情找人分享一下,这才买了点心过来。顺便碰碰运气,看看苏小哥儿在不在这儿。 “赵婶子,今晚上就麻烦你多照看着,我想回家一趟。” 下午,桃花绣好一副百花图,放下绣棚道,这一忙又是好多天没有回去,正好把张管事送来的点心带回去。 现在有了马车,回去很是方便,比起从前相对跑的就勤了些。 “行了,你赶紧走吧,天晚了又要赶夜路。” 慧娘爽利地道,以前她对桃花那一点儿芥蒂,也在相处中烟消云散,只能说他们家没有那个福气。 走在街上,看到一个卖糖葫芦的,桃花又买了几串,兰花和妞妞都喜欢吃甜。至于小弟,她想了想,拐到对角书斋买了一本杂记。相比零食,她发现小弟更宝贝这些书。 “姨姨,糖葫芦——” 妞妞正在院子里喂鸡,看到桃花拿着糖葫芦,兴奋地叫着跑了过去。 “二姐——” 兰花一听有糖葫芦,兔子一样从屋里窜了出来,最近娘一直逼着她练习女红,实在是太痛苦了。 “爹娘和大姐她们呢?怎么也不见小弟?” 天色已晚,按理说几个人都应该在家,怎么现在一个都不在? “这个啊,爹娘到后面去看大伯他们了,小弟在先生那儿还没回来。二姐,你不知道,大伯和朋友一起做生意,本钱不够就用地契做了抵押,结果他那个同伙卷了银子跑了,现在人家来收房子,要把大伯他们给轰出去……还有啊,大娘气的晕了过去,这次是真晕,哈哈!” 桃花叽叽呱呱将事情说了一遍,不能怪她幸灾乐祸,那一家人实在是太讨厌,村里有不少人都在看笑话呢。都说人在做,天在看,他们这是遭报应了。 “爹娘跑去做什么?” 桃花皱了皱眉,不悦地道,那一家人怎么样,都和自家没关系。 “谁知道……” 兰花一口咬下一个山楂,吃的那叫一个欢快。 晚饭的时候,照旧全家人齐聚一桌,如今的伙食已经好了不少,盘里的菜总算能见油水。 苏贵吃了几口,拿出旱烟袋,吧嗒吧嗒抽了起来,烟雾缭绕中,神色让人看不清。 “我说孩子他爹,你可不要多管闲事。” 秀娘见了果断地道,当家的那点儿心思,自己还能不知道?还不是见大哥一家落难,心里不忍?可也不想想以前他们都干了些什么? 为了给儿子看病,自己死求活求,他们才借给一两银子。 桃花熬了多少个晚上,好不容易攒了一点儿银子,就被柳娘给要走了。 这样的事情枚不胜举—— 哪怕是那夫妻俩有做过一件人事儿,自己也不拦着他。 “……” 苏贵仍旧闷不吭声,一个劲儿地抽着旱烟,眉毛皱的成了川字。现在大哥一家就住在村西那个四面透风的破庙里,这天越来越凉,以后可咋整?也不知道吃上饭没有。 都说兄弟一家亲,打断骨头连着筋,自己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 “我把话说在前头,你要是敢管,这日子是过不成了!” 秀娘狠心下了重话,自家日子才刚刚好过一些,何必自找麻烦? 桃花附和道:“爹,我们都赞成娘的做法。” 苏贵心又往下沉了一些,别看二女儿平时很少发表意见,却是个有主意的,现在连她都这么说了——“我晓得。” “小弟……” 兰花碰了碰一旁的苏末,示意他开口劝劝,爹最疼的就是小弟,他的话爹多半不会拒绝。 “……” 苏末冲她摇摇头,就算自己说了也没用。爹生性良善,加上出事的又是他的亲兄弟—— 怕只怕,这事儿还没完! 说不得,爹一心软引狼入室,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可有时候,就算你绕道走,麻烦也会自己找上门来。 过了没几天,苏贵和秀娘刚下地回来,就见大牛慌里慌张地跑了过来,这样的天儿,却满脸都是汗。 “大伯,求求你,帮帮我们。我娘她,她这几天昏昏沉沉的,烧得一直说胡话……” 大牛抬袖子抹抹脸上的汗,焦急又不安地哀求道,他也知道爹娘做了许多对不起二叔家的事儿,本来他们也没脸求人,可娘实在是撑不住了。 “秀娘,你看这——” 苏贵一脸的为难,孩子都求到这儿了,难道真能袖手旁观? 秀娘寒着脸,半晌没吭声,老实说大牛这孩子还算不错,有那样的爹娘,没有学坏就万幸了。可是想到柳娘,那是真倒胃口。 “叔,婶儿,我求求你们了。” 大牛见状,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咚咚咚就是几个响头,额头立刻红了一大片。 “大牛,快起来。” 苏贵上前把人扶起来,直接拉着他向破庙走去,孩子都求到这份儿上了,再不管自己这良心说不过去。 “……” 秀娘见状,赶忙追了过去,先看看情形再说。 到了庙里,就见柳娘躺在干草堆里,身上裹着一床被子,一张脸烧的通红,苏城坐在一边还在淌泪,看到他们进来,眼中迸射出一线希望。 “二弟,弟妹——” 苏城张了张嘴,想要求他们救救媳妇,却冷不丁想到,侄子生病的时候,自己都做了些什么…… “什么都别说了,赶快把人抬家去。” 到了这时候,苏贵哪里还顾得上秀娘说过什么,脑子一热说道。再在破庙待下去,这病就更严重了。 “大牛,你去请大夫。” 烧的这么厉害,不抓药哪成?万一给烧傻了…… “好,好,我这就去。” 大牛哪儿敢去看秀娘什么反应,低着头连连应着,然后转身跑了出去。 苏城苏贵两兄弟抬着柳娘,把人弄到西屋,两个人都出了一身大汗。大牛也把大夫给请来了,看诊,开方子,抓药,一下子就去了五百文。当然,这钱也是苏家老二出的。 “二弟,以前是我对不住你。我不是人——” 苏城啪啪啪甩了自己几个打耳光,痛哭流涕道。他是真没想到,二弟还会出手帮助自己。呆在破庙里的这几天,看着媳妇一天比一天病的严重,他都差不多绝望了。 曾经以为“交好”的朋友,非但没人肯收留,还出口讽刺奚落……尝遍了冷暖,这份帮助就显得更弥足珍贵。 “大哥!” 苏贵连忙阻止了他的自虐行为,有错改了就好。 等把大哥一家安顿好,又嘱咐桂花去熬了药,苏贵这才有暇顾及秀娘。 “秀娘,你开开门,听我说。” 苏贵敲着门,低低地唤道,侧耳倾听,房里始终没有什么动静。 “那毕竟是我大哥……” “其实我小的时候,大哥对我很好,有一年冬天我掉到河里,他二话不说就跳下去捞人……”各自成家之后,兄弟之间的感情才逐渐淡了。 “我知道,这些年,你受委屈了……” 说着说着,苏贵也哽咽起来,以前大哥大嫂那般绝情,自己心里也怨恨,可看着他们受罪,也心有不忍。这种复杂的心情,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 过了许久,门开了,秀娘脸罩寒霜,语气里有着一丝无奈——“我只希望,你以后不会后悔。” 她不相信,经历了这样的事,柳娘会有所改变。说得难听点,狗改不了□。 这一天,桂花默默地熬了药,就抱着妞妞躲回了房里。兰花绷着小脸,一句话也不和她爹说。 晚上的时候,秀娘仍旧一脸的冷淡,却还是做了那三个人的饭。 苏贵松了一口气,以为媳妇这是原谅自己了。 “家里地方不够,我到先生那儿去睡。” 吃过饭,苏末淡淡地道,他可不想和陌生人挤一个床,就算那个人是他名义上的“堂兄”。 “……” 苏贵哽了一下,看来就连家里的小子对自己也很不满。 第38章 兄友弟恭 苏末躺在卧榻上,被子软软的,比家里的床舒服了不知道多少倍,可他硬是睡不着。一想到那一对极品夫妇,他就膈应的睡不着,更不要说他们现在就住在自己家里。 躺着摊了一会儿煎饼,他索性裹着被子坐到了窗边,明月高悬,银辉洒在那一片月下美人上,每一朵花都像是上天精心雕刻的艺术品。 唉,爹就这么把人领回家,到时候千万不要成了好心的东郭先生。 这种时候,他还真希望爹能够薄情一点儿。 翌日,柳娘喝了药总算醒了过来,她以为自己会在破庙里,睁眼却发现自己躺在软和和的床上。 “柳娘,你终于醒了。” 苏诚几乎一夜没合眼,守着媳妇想了许多事情,越想越睡不着,一大早就起来了。 “这是哪儿?” 柳娘看着自家男人,动了动嘴巴,声音异常嘶哑,许是这几天发烧影响了声带。 “你病的厉害,多亏了二弟把你抬回来,又请了大夫——” 苏诚摸摸媳妇额头,好在已经不再发热,这几天可把他和大牛吓坏了。 “你说什么……?” 柳娘猛然睁大了眼睛,觉得不可置信,两家闹得几乎势同水火——如果是自己,断不会这么做。 “咱们以前不是东西,可二弟不计较,还是这么帮咱——” 苏诚说着说着,又说不下去了,对二弟一家是又愧又悔又感激。 “……” 柳娘张了张嘴,她素来是个能说的,这次却是什么话都说不出。 两人说话间,秀娘端了一碗粥走进来,径直放在小桌上,一言不发就往外走。既然人都弄到家里来了,她自然不会把人饿着,可要想自己给他们什么好脸色,那是千难万难。 “秀娘——” 柳娘看着她,忽然张口叫道,挣扎着就要坐起来,眼睛干涩发疼,偏生没有一滴泪流出。说也奇怪,上次做戏泪水哗哗的流,现在真心难过的时候,反而哭不出来了。 “……” 秀娘脚步顿了一下,一手掀开帘子,左脚踏了出去。 “弟妹,我们两口子以前对不住你——” 柳娘哑着嗓子道,想要道歉的话很多,到头来却只有这么一句。 秀娘没回头,放下帘子,右脚跟着踏了出去。 “别想太多,先把粥喝了吧!” 苏诚端着粥碗,舀了一勺递到媳妇嘴边,看着碗里的白米,更是感动的无以复加。 “我知道,要他们原谅咱不容易……” 温热的白粥熨帖着肠胃,一股暖意在她四肢百骸散开。自打出事,就连和自己交好的张嫂也避之不及,栖身在破庙里,冷风飕飕,短短时间就受尽了人情冷暖。 “都是我不好,让你和孩子受罪了。” 苏诚又舀了一勺递过去,一脸的懊恼难过,如果不是他太轻信,何以到今天这步田地? “现在还说这些做什么……咱们终归是一家子……” 柳娘叹了口气,已经接受了落魄的现实,以前自己在家里颐指气使,生病了端茶倒水喂饭的还是他们。她一开始知道了的确很生气,大病一场倒能心平气和一些了。 “娘,怎么样了?” 见秀娘从西屋出来,桂花抱着妞妞低声问道,小孩子不懂事,眨着眼睛一脸天真。 “说是已经后悔了……但愿,能从此改了!” 秀娘接过外孙女,看着那张不知世事的小脸儿,淡淡地道。 接下来的日子,倒是没有苏末预料中的鸡飞狗跳,柳娘生病未愈,大多时候呆在屋里,偶尔苏诚扶着她在院子里走走。经了这场变故,她的脾气收敛了很多,就算娘和姐姐们一直冷眼以对,居然也都一一忍了下来。 “小弟,回来啦!” 大牛光着膀子在院里劈柴,宽厚的背上尽是汗珠,在阳光下闪着光。这些天家里的柴都是他劈的,西屋久不住人屋顶有些漏雨,他又找了泥瓦修修补补,总之没有一刻得闲。 他本就憨厚老实,住在别人家里,一心不想让人以为自己吃白食。 “嗯。” 苏末点点头,对于这个堂兄他本来就不反感,见他如今这个样子,偶尔也能说上两句话。 “这又是做什么?” 抬脚走了两步,看到院墙边放置的一捆捆芦苇,他又停了下来问道。 大牛擦擦汗分神道:“我们家有一亩地是临着河边的,索性种了一大片芦苇。现在已经到了霜降,割回来晒干正好用来编苇席。” 见苏末听的专注,他索性放下斧头,慢慢解说——“你可能不知道,我们家以前日子难过,爹总是编苇席补贴家用,他的手艺可好了。渐渐的日子好了,他也就没再编了……” 现在为什么又“重操旧业”,原因苏末也猜得出,看大牛一脸黯淡神色,倒有些过意不去了,欺负老实人实在有违自己的本性——“买的人多么?” “那可不,苇席的用处可大了,晒粮食晒枣,盖跺遮雨,还能用来做粮囤储存粮食……” 大牛立刻被转移了注意力,脸上又露出了憨厚的笑容,说起苇席来难得的滔滔不绝。 这个,苏末以前还真不知道,听的倒是津津有味,再看大牛,又顺眼了不少。 到了晚上,苏诚坐在院子里,把芦苇劈成均匀的篾片,颇有韧性的芦苇在他的手里异常柔顺,那双手一直不停,篾片如同一条条银白色的鱼儿,在月光下翻着滚儿。 认真干活的苏诚,和以前苏末认知中的那个怕老婆的家伙完全变了样,劈篾片的神态自信又从容——或许,这才是他真正的面目? 这人还真是说不得,大概就是因为有了几个臭钱,他才逐渐迷失了本性。 苏贵闲下来的时候,也帮着编,只可惜手艺差了不少。 “你这手艺还是一点儿进步也没有——” 苏诚手里活儿不停,眼睛甚至都不用看着,偶尔扫一眼二弟的进度,摇摇头道。 “是啊,这还是大哥教我的……” 苏贵有些怀念地道,现在再回想起以前的日子,发现有些事虽然藏在记忆的深处,翻找出来的时候依旧鲜明如初。 “……” 苏诚也笑了起来,然后又有些感慨,他们兄弟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好像,是从自己成家开始,就慢慢的疏远了。 不知不觉间,两人的相处似乎回到了从前——这是两人从来没有想过的。 这边厢—— “小弟,你还要去竹林那儿睡么?” 差不多到了该睡觉的时候,大牛见苏末起身,急忙问道。村里有太多关于竹林的谣传,在大牛的眼里沈清河的存在跟可怕的野兽差不多,虽然后来知道住着的是个大夫,心里总是有些忌惮。毕竟,能让人一下子失声,一整天不能说话的,会是什么好大夫? “嗯,不用担心,我爹会送我。” 苏末笑着道,每天爹都会把自己送到竹林再一个人回来,让自己很难再对他生气…… “床也不小,咱俩挤挤不就好了——” 大牛不放弃地道,之前是不敢,现在两人也算是熟了,他这才说出口。其实,这话憋在他心里很长时间了。因为自己,弄得堂弟要到别处去睡…… “不用,额,我不习惯和人一起睡。” 苏末说的是真话,在这方面他还是有那么一点儿讲究的,这是现世时保留的习惯,到了这里也一直没有改变。 “那,不然我打地铺!” 反正他是个粗人,在哪儿都睡得找。 “那怎么行?天冷了,地上凉,你这样岂不是要生病?” 苏末断然道,他能告诉大牛,自己受不了他身上的汗臭味儿么?那张床上的铺盖,不经拆洗,以后自己也不会再用了。 “……” 大牛哪知道他这些心思,一脸的感动,单凭这件事,就够他以后对苏末掏心掏肺。 苏末也有些无语,事情好像往诡异的地方发展了……他和大牛,关系真心没有这么好…… 逢集的时候,苏诚把头一回编好的苇席拿去卖了,一张三十文,一共得了三百文。想想地契,想想柳娘的药钱,不由地又叹了口气。 “弟妹——”苏诚攥着那三百文钱,把正准备回屋的秀娘给叫住了,“这里是三百文,多了我现在也没有……柳娘的药钱,还有以前的那些,我会慢慢还。” 说着说着,连他自己也有些不好意思,以这样的速度不知道要猴年马月。更何况,自家现在还吃住在这里—— “大哥,这钱你先留着吧!以后再说……” 这些天,秀娘的表情第一次松动了些,平静地道。不是因为这一点点钱,而是因为苏诚的态度——或许,他是真正的悔悟了。 她也不是坏女人,看不得苏诚他们兄弟和睦,如今能够重归于好,自己心里也是高兴的。 这事儿苏贵知道了,也很是高兴,还特意打了一壶酒,两兄弟好好喝了一回。 苏末在一旁看着这兄友弟恭的,也替他爹高兴。只不过,他还是不能够完全相信,这种现象也许是一时的,一旦受到外在条件的诱发,说不定就会故态复萌。 所以,他觉得有必要试探一下,如果他们真的能通过试探,自己才能真正的放心。 第39章 所谓试探 柳娘的病好了,也开始帮着做事,地里麦子种上去之后基本就没有什么活儿了,不过也不得闲,墙上挂着一串串金灿灿的玉米棒子,要把玉米粒剥下来才行。 每天吃过早饭,大的小的人人面前一个竹筐或者簸箕,开始剥玉米。就连妞妞也吵着要帮忙,搬了个小凳子乖乖坐着,小手中拿着玉米还真像那么回事。 “不要给妞妞拿锥子,小心刺到手。” 柳娘在一边看了不放心地道,锥子又尖又硬,一不小心就会扎到手。 以前她对桂花有成见,说了不少难听话,如今住在一起也有些日子了,这一家里对她最和善的反倒是这个大侄女。再加上妞妞聪明懂事,很得她的喜欢。 “我知道。” 桂花笑着点点头,哄着妞妞换了别的东西玩儿。之前她一直躲着这个尖酸刻薄的大娘,现在能够和平相处,心里着实松快不少。 “大嫂,你身子刚好,歇歇再剥吧!” 秀娘端了水递过去,笑着道,这么多年了,直到现在妯娌俩才能够在一起说说笑笑——如今的柳娘,平和了不少,也大度了不少。 “没事儿,这才多一会儿功夫啊!” 柳娘接过水喝了两口,又拿起锥子利索地剥了起来。 “兰花也渴了吧,小丫头,还记恨大娘呢?” 一院子的人都有说有笑,只有兰花嘴巴闭的严实,平日里她可是最喜欢说话的一个。深知自己以前太过分,小丫头这样的态度,柳娘也没放在心上,还时不时逗弄她几句。 “……” 兰花埋着头,只管干活,别说她小心眼儿,那些糟心事儿她可没那么容易忘记。就像小弟说的那个啥,江山易改什么的…… 小弟倒好,每天躲在老头儿那,以前是治病也就算了,现在也不知道忙活什么。这都快入冬了,也不知道那几棵瓜苗到底结了没有。 才不过中午,兰花抱怨的人就回来了,手里还提着一个篮子,上面用一块布盖得严严实实。 “小弟,你这神神秘秘的,篮子里是什么?” 兰花丢下手里的玉米,跑到苏末跟前,伸手就想把布给掀开。 “别闹,小心碰着了。” 苏末立刻把那只贼手给拍开,一脸紧张地道 。然后在大家一脸好奇的目光下,径自进了堂屋。 这一切,柳娘自然也看得真切,难免想要知道那篮子里到底是什么宝贝,可惜侄子直接把东西提走了。就算这样,她也没多生出什么心思来。 “给我看看啊,又看不坏!” 桃花追着进了堂屋,硬是撩开布瞅了一眼,然后—— “寒瓜啊,小弟你真行,居然真的种出来了。” 绿色的外皮,深色的条纹,看在她眼里格外的可爱,最重要的是,这意味着亮闪闪的银子啊! 桃花这一嗓子,立刻把所有人都给招来了,全都放下手中的伙计,跑进了堂屋。 第一眼先看到苏末一脸懊恼的神色,第二眼就是传闻中的“寒瓜”。这些人里,也只有桂花真正吃过,其他人根本不晓得是个什么味道。 “……” 桃花看到小弟的神色,才察觉自己闯祸了,这么隐秘的事,给自家人知道没什么,可如今有外人在啊!还是有前科的,偷了瓜苗的贼! 下意识看向那一家子,大伯脸上除了惊讶,倒也没有什么,大牛更不用说了,对这个完全没有什么概念。只有柳娘,眼中透出羡慕的神色,不错眼地盯着看。 “本来想给大家个惊喜,都怪三姐——”苏末故作生气地道,然后面上又流露出得意和喜悦,“商团的张管事说了,一个寒瓜给我按三两。我种出了五个,那可就是十五两。” “呵呵,我这个侄子果然是个本事的。” 苏诚笑着道,难免想到以前干的糊涂事…… “啧啧,我和爹要卖多少苇席啊——” 大牛挠挠头,觉得有点儿晕,实在是算不过来。 “明天我就给张管事送去。” 当着大家的面,苏末把瓜放到了橱柜里,后又说道。 “嗯,明儿我和你一起去。” 苏贵笑的开怀,儿子争气,他这个当爹的能不高兴么? “回来的时候,顺便割几斤肉,再买些木耳干笋,我给大家做好吃的。” 秀娘闻言交代道,几个孩子都是长身体的时候,特别是大牛,平日里干的都是力气活儿,也该好好补补…… “嗯,那也不算什么。” 苏末点头应承下来,兜里有钱,这说话底气自然足,虽然这银子还没到手。 下午,苏贵跟着进了竹林,把剩下的四个寒瓜也给抱回了家,那小心的架势,跟抱着炸药包似的,把苏末乐得不行。 当晚,大家忙活了一天,都早早睡了。睡到半夜,苏诚给折腾醒了,实在是媳妇动静太大,来来回回翻烙饼似的,他能睡踏实才怪。 “这都忙一天了,你不睡觉做什么呢?” 黑暗中,看不清楚媳妇的脸,苏诚迷迷糊糊地道。 “没什么……当家的,你说这十五两银子咱得挣多久啊!” 柳娘低低的声音在夜里格外的清晰,就连其中那一丝心动,也无法错过。她躺在床上怎么都睡不着,闭眼就是中午看到的寒瓜,然后变成了长着翅膀的银元宝。那翅膀忽闪的她眼睛疼,心却痒痒的。 “……” 苏诚没有吭声,就连呼吸声也放缓了不少,让人以为他就此睡着了。 “当家的,我说这话你听到没有?” 柳娘得不得回应有些急了,用手推推他后背,小声地道。 “那你想怎么办?” 苏诚的声音变得低沉,一双眼睛里,有着平时所没有的光亮。 “我就是说说……睡觉……” 不知怎么,柳娘就是从他的声音里听出了几分危险,忽然就有些心慌。 “大娘,昨晚没睡好么?” 一大早起来,桂花就看到一个“游魂”飘了过来,虽然有点儿夸张,但面前的人确实没什么精神,眼眶下有着明显的青黑。 “嗯……” 柳娘有些不自在地道,好在自己那点儿小心思没有人知道。 “你爹他们走了?” 她四下里看看,没有发现二弟的身影。 “是啊,天刚亮就走了,赵大叔赶着走,晚了就搭不上了。” 桂花不在意地道,估摸着现在已经走了一小半路了。 “哦。” 似是后悔,又似送了一口气,柳娘强打着精神洗了把脸,才觉得意识清醒了些。 “唉哟!” 半晌剥玉米的时候,柳娘拿着锥子仍有些心不在焉,一不小心就扎到了手。 鲜红的血大滴大滴流下来,看的人有些心惊,秀娘急忙进屋拿了布条给她榜上——“大嫂,你先进屋歇着吧!” 看她从早上就不太舒服,脸色也有些难看…… “你瞧我这笨手笨脚的——” 手伤了,也没法儿继续干活,柳娘索性站了起来,回西屋一个人呆着。心里有些乱,她得好好梳理梳理。 苏诚看了自家媳妇一眼,拿着锥子在玉米棒子上凿出两条道,自顾剥了起来。 “大哥,你们是不是吵架了?”秀娘看这架势,心里也有了点儿苗头,怪不得大嫂一直魂不守舍的,“她病才好,有什么事,大哥你多让着点儿不就行了?” “我晓得。” 苏诚也不好说什么,自家媳妇那点儿心思,别个不知道,他还能不清楚? “……” 秀娘见状,也不好再说什么,毕竟是人家两口子的家务事。 “我去看看。” 娘手刚受了伤,一个人在屋里,到底让人不放心。 大牛放下手里的木柴,朝西屋去了。马上要过冬了,柴火是少不了的,当然要备的足足的。 “娘,你没事儿吧?” 看到伤口不再流血,大牛这才放下心来。 “这些日子,你瘦了不少……” 柳娘摸摸儿子脸颊,有些心疼地道,这些日子儿子卖力干活,她都看在眼里。她不由的想,要是有了银子,哪里还用受这种罪? “嘿嘿,我这是结实了。” 大牛不以为意,以前在家里是过的舒服些,可却不如在二叔家里这段时间来的开心。以前娘和婶子一吵架自己就头疼,现在好了——有什么比一家人和和睦睦过日子强? 再说了,每天卖力干活儿,他反倒比以前吃的多,也睡的踏实。 “咱们现在连自己的家都没了,还要寄人篱下,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儿啊!” 这些话,在她心里藏很久了,今天不由自主的,全都说了出来。 原来娘是因为这个不开心,大牛连忙保证——“我和爹都会努力赚钱,一定让娘重新过上好日子。” “……”就凭你爹编苇席?辛辛苦苦也才挣几百文,要攒十几两,得等到猴年马月。 这话,柳娘自然不能跟儿子说,怕伤了他的自尊心。 “娘你好好休息,我去劈柴!” 惦记着院里还有一堆柴没劈,大牛也顾不得再和他娘唠下去。 柳娘挥挥手,让他出去了。又想着自家男人从昨晚就有些奇怪,自己伤了手他也没说半句—— 第40章 罪恶之匣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牛车在院门口停了下来,苏贵扛着一大块肉跳了下来,大牛走过来帮着拎了一大包干货,只有苏末两手空空一身轻,可这银票在他怀里揣着呢! “他爹,不是让你买几斤肉么?割这么一大块!” 秀娘见了,有些心疼钱,这爷俩花钱也太大手大脚,不说说不行。 “娘,是我让买的,这以后天冷了,肉也能放,留着慢慢吃吧!” 苏末笑的眉眼弯弯,替他爹说话道,割了这么多肉,也才两百文。 “听见没?儿子让买的,可不赖我。” 苏贵冲着媳妇嘿嘿笑,难得有这么孩子气的时候,实在是有些得意忘形了。 “二弟,买了酒啊?嘿嘿,勾的我这馋虫都出来了——” 苏诚走过来,吸吸鼻子道,他这人没别的爱好,就是平时喜欢啜两口小酒,自从出事以后,这都多久没沾过酒了? “那是,我特地买了你爱喝的三黄酒,香吧!” 知道大哥那一点儿心头好,苏贵特意让大勇拐到酒铺,买了一大坛。 “知道,早闻出来了……唉,这么贵,我平时都不舍得……” 苏诚笑着道,心知要不是自己,这个弟弟无论如何都不会舍得买来自己喝。以前是自己太糊涂,不知道珍惜! “大伯,怎么没看到大娘?” 苏末扫视了一圈,也没看到柳娘,故作不经意地问道。 “你大娘,她不舒服,在屋里躺着呢!” 与侄子四目相对,被那双澄澈的眼睛注视着,苏诚没来由的一阵发虚,强自笑着道。对着这个侄子,他总有一种什么都被看透的感觉。 “血,痛痛!” 妞妞在她娘怀里皱着小脸,同苏末比划道。 “大娘剥玉米的时候被锥子扎了手。” 桂花抱着妞妞亲了亲,接话道,想是疼的厉害,下午也没见人出来。 “放心吧,不严重。” 苏诚说到柳娘,从刚才表情就有些不自在,现在更是极力回避,不愿多提。 大家都以为他和柳娘吵架了,也就没敢再多说,这夫妻俩的事儿还是关起门来自己解决吧! 吃饭的时候,柳娘看着这一大桌子丰盛的饭菜,却没有什么食欲。那次自己来要债的时候,二弟一家还吃的窝头咸菜,这也才没多久,两家就掉了个个儿。只是心里这么想着,面上却没有显现出来,夹了一筷子菜到苏末碗里——“翠……老四就是聪明,这寒瓜多少人都种不成,偏你这孩子硬是给种出来了。” 当然了,这许多人里就包括她自己。 “额,其实我能种出寒瓜来,是因为一本专门种植寒瓜的书,我都是照着上面写的做……” 苏末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跑到屋子里抱出来一个小匣子,从里面拿出一本薄薄的书,封面上画着一个寒瓜,边上写着《寒瓜精要》四个大字。 兰花第一个伸手,想看一看——“居然还有这样的书!” “你又不识字,小心弄坏了。” 苏末淡定地把那只手挥开,小心把弄皱的边角抻平,然后又放进了匣子里。 “怪不得呢——”怪不得自己种的都枯萎了,原来他们是有书啊! 本来柳娘还想要过来看一样,却被苏末的话给打消了念头,她也不识字。 苏贵是看见书本就头疼,哪管那些,站起来,给苏诚倒满酒——“来,大哥,我敬你一杯。” 他们兄弟俩能够“重归于好”,这一杯是一定要喝的。 “二弟,以前是大哥对不住你……不说了,都在这酒里了。”苏诚接过酒咕咚咚一饮而尽,又倒了一杯递过去,“这第二杯,庆你娶了个好媳妇。” “好,干了。” 虽然对大哥这莫名的第二句有些奇怪,苏贵也没有多放在心上,接过酒豪爽地喝了。 柳娘就坐在他左侧,听了这话身子微微一震,然后又恢复如常地继续慢慢夹菜。 “这第三杯,谢谢你收留了我们这一家子。” 不等苏贵说话,苏诚再度把一杯酒饮尽。 “空腹喝酒容易醉,你们先吃点儿东西垫垫肚——” 秀娘拦住自家男人伸向酒坛子的手,悄悄踢了他一脚,没看出来大哥今天心情不好么?还跟着来劲! “对,先吃菜,吃菜!” 苏贵收到媳妇暗示,虽然具体意思不明白,但并不妨碍他执行,大多数时候媳妇说的话都是对的。 一顿饭吃下来,柳娘虽然极力表现正常,眼神儿还是忍不住往那小匣子上瞟了好几次。 当晚,半夜三更,苏诚喝的是酩酊大醉,毫无所觉。柳娘悄悄地披了衣服下床,出了西屋。吃完饭,她看到侄子把那匣子放在之前放寒瓜的橱柜里了。 她摸索着到了堂屋门口,心喜地发现居然没有插门栓,只一推门就悄无声息地开了。 一只手打开橱柜,摸黑碰到一个硬硬的匣子,她心里一喜——就是这个。只要有了这本书,就等于是学会了种寒瓜的法子,还怕不来银子?退一步说,把书卖了,也能换一大笔银子,保管吃穿不愁一辈子。 把匣子抱进怀里,强抑制着扑通扑通的心跳,她急忙朝着大牛睡觉的屋子走去。 “大牛,大牛,赶快清醒清醒,咱马上离开这儿。” 门一开,柳娘就急急惶惶地催促道,万一被发现就什么都完了。 “娘,大晚上的去哪儿啊?再说咱还有什么地方可去?” 大牛揉揉眼睛,一脸惺忪,还迷糊着呢!心说这要是有地方可去,当初他们就不会窝在破庙里了。 “傻孩子,有了这个,咱们要什么样的房子没有?” 柳娘让他看看怀里的匣子,笑着说道。 “娘,这可是二叔家的东西。” 大牛吓了一跳,瞌睡全飞了,再仔细瞅瞅,当真是吃饭时看到的匣子。 眼看大牛站着不动,把柳娘给急的——“现在是咱们的了,我说你这孩子,怎么还磨磨蹭蹭的?” “娘,你想偷二叔家的书?爹知道么?” 大牛总算回过味儿来了,脸色都变了,难道爹也同意? “你那死鬼爹,是铁了心向着他弟弟了,现在睡的正熟呢!不管他了,以后咱娘俩享福就是了。” 柳娘哼了一声,这两天苏诚对着自己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自己又何必在意他。眼看有好日子不过,还要自己和儿子跟着他受罪么? 大牛半晌没说话,看着柳娘,眼泪突然流了出来,也不哭出声,看着反而惊心。 “你这是做什么?” 柳娘上前一步,想要给儿子擦眼泪,却被他接下来的举动给惊呆了。 扑通一声,大牛重重地跪在了他娘面前,眼泪流的更急了——“娘,我求你,把书给还回去吧!” “大牛啊,你怎么能和你爹一样?只要有了这书,咱就能回到以前的日子,不,是比以前过的更好。你也不用每天再这么辛苦……” 柳娘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做法居然连儿子都反对。这孩子平时最听自己的话,再孝顺不过,可如今——这一个两个的,都魔怔了! “娘,我不怕辛苦,这样活着我心里踏实,因为我活的堂堂正正。如果咱真的偷了书,岂不是一辈子再也抬不起头来做人?就算能一辈子吃香的喝辣的,我心里也不会快活。” 大牛对着自己的娘,从来没有说过这么多话,以前他是不敢,也不愿忤逆她。可在二叔家这一段日子里,他觉得自己心里有哪个地方不一样了…… 或许,爹不愿意这么做的原因,和自己是一样的。 “你——” 听了这一番话,柳娘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可让她就这么放弃,又不甘心。 “娘,如果你一定要这么做,请恕儿子不孝。” 大牛擦擦眼泪,一字一句地道,然后给柳娘磕了三个响头。 “大牛,你到底想做什么?” 柳娘仍旧抱着匣子,可此刻却觉得有千斤重,压的她有些喘不过气来。 “以后我再没有娘。” 尽管心里难受的厉害,大牛还是将狠话说了出来,然后再不看柳娘一眼。 “冤家……这一个两个都是冤家……我上辈子是造了什么孽呀!” 柳娘听了这话,觉得心都要被挖出来,儿子怎么能,怎么能这么对她? 说完,又看了儿子一眼,转身跑了出去。 “娘……” 大牛张了张嘴,这一声到底没有喊出来,他说到做到,只要娘这次离开,以后自己再不认她。 这么想着,刚擦干的泪水又流了出来,虽然娘在外人眼里尖酸又刻薄,但却很疼爱自己。以前家里困难的时候,有什么好东西她从来都不舍得吃,总是留给他和爹。 不管她在别人眼里是什么样子,在自己心里她永远是一个好娘亲。 也正是因为这样,爹和自己一直纵容着娘,就算她做错事也从不说什么……正是因为这样的纵容,才让娘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可是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这样会把三个人的人生都毁了。 自己想要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地活着。 第41章 五年计划 从柳娘起身,苏诚就睁开了眼睛,目视着她蹑手蹑脚地离开屋子,然后也穿衣起身,朝着屋外走去。 他一直走到院子外面,在门口席地坐下,静静地等待着。只要柳娘从这里经过,他就把人逮住,任由二弟他们处置,然后—— 他把手探到怀里,触到一张薄薄的纸,那是一张休书,白天自己趁没人的时候写好的。之所以没有立即那么做,是想给柳娘一个机会。以前,她是跟着自己吃过苦的,所以不到万不得已,自己并不想这么做。 都说娶妻娶贤,自从柳娘进门一来,这么多年,到最后自己差点儿和兄弟反目成仇……当然,自己也不是没有责任。 他就这么等着,亲眼看她从堂屋出来,怀里抱着匣子——到底是多年的夫妻,自己当真没有“看错”她。这么想着,嘴角却露出自嘲的笑。 然后,她又进了大牛睡觉的屋子,这一次时间有点儿久,他对儿子有信心,绝不愿再像以前一样昧着良心过日子。 柳娘跑了出来,苏诚以为她是要带着书离开,就要动手抓人,却不料—— 柳娘又进了堂屋,出来的时候怀里没有了那个匣子,她居然又把书还回去了! 苏诚又在外面坐了一会儿,才慢慢地走回屋,就见柳娘坐在床边等他。 “你都看见了。” 柳娘冷静地问道,当她看见床上没有了人,就一切都明白了。 苏诚是故意装醉,他早猜到自己会去偷书。 “回来就好。”总算错的还不彻底…… 苏诚淡淡地道,心里却庆幸怀里的休书没有派上用场,如果这次她真的带着书离开,自己再不会原谅她。 “……” 多年的夫妻,可现在竟然变得无话可说,实在是可悲。柳娘心里冷笑一阵儿,径自脱了衣服睡觉。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她不以为自己有什么错,可她不能不要儿子! 儿子就是她的心头肉,倘若没了,自己一个人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苏诚也不言语,睡在了另一边,以前两人有了争执,总是他先退让,可如今他已经厌倦了这么做,这样只会让对方更加得寸进尺。 第二天,大牛满眼血丝从屋里出来,就看到他娘正和桂花堂姐在树下说话。他傻傻地拧了一下大腿,发现人还在,立刻跑了过去——“娘!” 柳娘被跑过来的傻小子紧紧地抱住,她能感觉到儿子身体都在颤抖,觉得自己昨晚的决定总算是值得的。有什么能比儿子更重要呢?既然他要吃苦,自己也只能陪着了。 “大牛,你这是怎么了?” 看到这夸张的一幕,兰花瞪大了眼睛,这怎么看着像是失散多年的亲人久别重逢似的。昨晚还一起吃饭呢,用得着这么亲热么? “没,就是,昨晚做噩梦了……” 大牛有些尴尬地道,绞尽脑汁儿才想出这么一个理由。 “哈,你都这么大了,还害怕啊!” 兰花好笑地道,有些迫不及待想要把这事儿告诉给小弟,好好嘲笑大牛一通。 “大娘,早啊!” 苏末笑着同柳娘打招呼,不管是出于什么理由,反正她最后放弃了就好。唉,昨晚他蹲点儿蹲到半夜,还真有些困。 “早!” 柳娘看了他一眼,若无其事地道,反正昨晚的事儿他们一家人谁也不知道。 “小弟你不知道,大牛昨晚做噩梦,刚刚躲在他娘怀里撒娇呢!” 兰花嘲笑地道,大牛都快娶媳妇了,胆子还这么小! 苏末一笑带过——“哦?那这个噩梦一定很可怕。” 这件事,至此湮没,再没有人提及。 “大嫂,天冷了,这两匹布你留着做冬衣吧。” 这眼看天越来越冷,马上就要入冬了,大嫂一家还都穿着夹衣,秀娘看在眼里,悄悄让桃花捎了两匹布回来。 “这——” 柳娘收下了布,心里有些触动,老二一家是真心对他们好,但凡吃的用的,只要他们有,就不会少了自家一份。将心比心,两个人换了位置,自己绝对做不到这样。 渐渐的,她当初的心也就淡了,偶尔浮起不甘心的念头,在看到大牛时,也不得不打消。 只是苏诚一直晾着她,在外面还不明显,只要门一关,两人就说不上一句话。 当外面冷的凝冰时,柳娘慢慢地回想起苏诚的好来,别看她这么胖,冬天却很是怕冷,每年这个时候男人都会把她冷冰冰的双脚捂在怀里,直到热乎乎的。 今年两人冷战着,她有些不是滋味儿,以为不会有这种待遇了…… 直到有一晚半夜醒过来,发现双脚窝在熟悉的位置,她突然低低地啜泣起来。男人之前的冷淡,和现在的举止,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之前一直刻意武装起来的心,软的一塌糊涂。 “阿诚——” 柳娘哑着嗓子,率先打破了表面的冷漠,她一直以为不会后悔——算了,就是有再多的银子,也买不来这样真心为自己暖脚的人。 “别哭了……以后咱好好过日子吧……” 苏诚听到媳妇的哭声,低低地劝道,心里也有些酸。 “嗯。” 柳娘吸了一下鼻子,温顺地应了。 苏末第一个感觉到了柳娘的变化,如果说她以前是一只潜伏着等待时机的狼,在某些不知名的原因下,已经弱化成了没有威胁的羊。 对于这种变化,他乐见其成,毕竟谁也不愿意自己家里放着一个随时可能爆炸的危险品。 搞定了柳娘,自己一直在打算的事情,也就不怕他们知道了。再者,也算是多添了三个人手—— “明年开春,我想着把寒瓜的种植扩大,至少要种上几亩。” 某天一大家子人在院里烤火的时候,苏末把自己的想法说了,有了今年的试验种植,他对大量种植还是有信心的。 “要是种到了地里,那么多寒瓜,村里人不眼红才怪。” 秀娘第一个不赞成,这年头儿,还是闷声发财的好。说完了,这才后知后觉地朝着大嫂一家看去—— “秀娘说的对,这么做实在不妥当。” 苏诚点点头复合道,虽然免不了尴尬,但谁让他们以前要做那见不得人的事儿,怪不得别人! “这个我早想到了,那天去绣坊的路上,我看到街上贴了告示。”他们都能考虑到的,苏末自然也想到了,早就有了对策,“新任县守要翻新衙门,贴了告示说要把周遭的荒山给承租出去。正好,咱们村后面不是有座小山坡么?” “告示我也看到了,可咱村后面的小山坡上那土贫瘠的很,长的都是杂草和矮树丛,租下来也没用。再说那租金也不便宜,规定的租期又长——二十年,一亩地二两,小山坡占地二百多亩,算下来最少也得五百两。” 苏诚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越说众人心越凉,别说那地种不成,就算种的成,五百两银子那也是天价。 “先不说银子,大牛哥帮我看过了,那里还是有几亩比较肥沃的,这就够了。其他地方,我打算种成枣树,这样当年就能收成,外人也不会怀疑。” 苏末比划着道,银子的事他心里早就有了算计……枣子的收获期和寒瓜相差不远,到时候可以用运枣子掩人耳目。 “怪不得你问我啥果树一年栽了了就能结果子,又让我去坡上察看,原来是为了这个 ——” 大牛恍然大悟,对这个小堂弟更是打心眼儿里佩服,那些零零碎碎的事儿,自己从来想不周全。 “栽枣树倒是能成,可惜枣子太便宜,卖不上价钱。” 柳娘也帮着合计道,富安县栽枣树的太多,每年收获的时候都一车一车往外面运。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才不会让人想到别处去。 “唉,你们这样遮遮掩掩的,倒不如把寒瓜的栽种方法告诉大家,乡里乡亲的有钱大家赚……” 苏贵在一边听着,有些不以为然,瞒着大家未免有些不厚道。 “乡里乡亲的?我们落难的时候,可没一个人伸手。” 柳娘听了这话第一个反驳,苏家和那些人可没什么相干,也不欠他们的。 “没有爹说的那么简单……光寒瓜种子都是个问题,再说咱们这也还在摸索,里面有什么风险谁说得准?到时候赚了没什么,要是赔了呢?” 苏末一脸自若地劝解他爹,老实说自己对那些所谓的乡亲没有什么好感,他不是财神爷,到凡间撒钱来的。 要不是因为怕苏贵伤心,他连苏诚那一家子都懒得管,就算柳娘作死,都不关自己的事。 “你说的也有道理……” 苏贵就这么被忽悠了过去,也不想想,就算种子再贵,面对绝对的利润,就算是借钱也得投资啊。 “说来说去,没钱什么都白搭——” 兰花托着下巴,漫不经心地来了一句,却把大家的热情都给浇灭了。 是啊,没有那五百两,设计的再好,也没用! “咱们家拼拼凑凑,顶多能拿出五十两,这剩下的可怎么凑?” 秀娘仔细算了算,之前卖瓜苗的银子,桃花和当家的拿回来的工钱,还有后来卖瓜的银子,这些都算上也才勉强五十两。 苏末把事先想好的法子说了——“绣坊生意现在也上了轨道,我去问问二姐,能不能从绣坊借一点儿。还有,我和张管事也算有些交情,看能不能先贷款……” “成不成,先试试!” 一番话说下来,一家人都有些心动,苏诚算得上是大家长,又做过几年生意,做了“代表”道。 “其实,还有一个法子……” 柳娘先是看了看自家男人,又看看儿子,欲言又止。 “ 作者有话要说:两百亩神马的,偶只有个大致概念,有什么不符合,亲们就睁只眼闭只眼吧o(╯□╰)o 第42章 金蛋母鸡 “大娘,有什么话,你就直说吧。” 苏末约略猜到她想说什么,不过这件事总要摊开来。省的时时刻刻藏在她的心里,如鲠在喉。 “就是那本书,如果卖掉的话,相信肯定能得到一大笔银子,不光是那五百两的问题能解决,就算你们以后什么都不做,也够花一辈子了。” 这也是柳娘心中一直以来的疑问,为什么他们有最快速来钱的法子,却偏偏要走弯路?只要稍微有点儿脑子的人,都应该能想到吧! “没有那本书。” 苏末淡淡地道,一股小风吹过火堆,浓烟直朝着他的方向飘过去,呛的他直咳嗽。 “你说什么?” 柳娘激动之下站了起来,声量不自觉提高,没有书是什么意思?自己之前明明亲眼看到的,就在那个匣子里。如果没有,那自己之前拿到的又是什么? “根本没有什么专门种植寒瓜的书……”说到这儿,苏末有些不自在地摸摸鼻子,这事儿做的确实不厚道,“那是我弄了骗你的,那只是一本普通的杂记……” “为了骗我?” 柳娘跟个鹦鹉一样,有一句学一句,半晌才明白过来话里的意思。至于侄子为什么要这样做,脑子一转圈儿也就想明白了——那样的试探,自己居然真的上钩了……如果当初自己不顾一切带着书离开,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什么都捞不着?还要赔上自家男人和儿子! 苏诚见媳妇脸色一阵红一阵白,怕她气着,忙劝解道:“都过去了,以后这些事就不提了……” “呵呵,你也太小瞧你媳妇了……做了就是做了,难道还不敢认么?” 柳娘倒是笑开了,她还真佩服自己这个侄子心思的细密,防人之心不可无,换了自己没准儿更过分,“不过,就算没有书,你种出寒瓜总是事实,只要把方法告诉别人,同样能换一大笔钱。” 苏末暗道自己这个大娘心思还真是活泛,只要是能赚钱的事儿,九拐十八弯也能想到——“就算是金山银山,也有坐吃山空的时候,这种植寒瓜的法子就像是那会下金蛋的老母鸡,难道咱们要为了一只金蛋,把老母鸡给杀了?” “是这么个道理……没想到你小小年纪,就能想的这么深远。” 苏诚赞许地道,这个老母鸡的比喻还真是贴切,让人一听就明白。 “如果我们把方子给卖了,又私下偷偷种植,如果被买主知道了,又岂是咱们这样的寻常百姓所承担的起的?” 见柳娘还想说什么,苏末继续道,他唯一能够信任的也就是常家商团,如果是其他家,说不定连杀人灭口的事儿都会出来——何况这和他当初卖瓜苗那时候又不一样…… “是我考虑不周到。” 柳娘终于心服口服,死心地承认道。经了这么多事,她算是彻底见识到了这个侄子的能耐。 苏末在大家面前说要借贷,其实只是托词,关于那五百两银子,他心里早已经有了主意。 “绣坊才缓过来,我最多能够借出去二百两,而且还得等这一批货交了,怎么着也要个把月。” 桃花依着弟弟的意思,同爹娘如此说。虽然,她也不知道这葫芦里到底是卖的什么药……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好在那小山坡根本没什么人想要,应该不会生什么变故。” 苏诚一听是周转不开,反而安慰侄女道,他是深知做生意有很多时候也十分无奈。 “是啊,不急……” 苏末笑着应和道,对这个大伯是越来越满意了,一番话真是深得他心。 私下里,桃花也问——“小弟,你这又是打的什么主意?” 五百两不是小数目,难不成他还能去偷去抢?小康人家一年的花销也就三四十两,这够一家子花十几年的了。 偏生他还一副不急不慌的样子,好像一切都成竹在胸。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苏末作出一副莫测的样子,微笑着道,“不过,之后还有地方要二姐帮忙,那时候再告诉你——” “行啊,你这是拿我寻开心呢?” 桃花没好气地道,却也没有继续追问下去。反正小弟办事,自己也放心。 “……” 这反倒让戏弄她的苏末憋得很是难受,不吐不快啊! 天气越来越冷,河水结了厚厚一层冰,房檐屋角悬挂着长长的冰凌,在阳光下闪烁着美丽的光芒。以前有暖气,苏末从来没觉得冬天这么冷,如今他穿着厚厚的棉衣,却还是冷的直哆嗦,双手放在嘴边一直呵气,试图暖和一点儿。 魏恒早就派人送来了上好的木炭,屋里升起了暖炉,直让人昏昏欲睡,苏末恨不得二十四小时都窝在书房里,再也不出来。 直到某一天,沈清河把这件事当玩笑话写信告知了魏恒,说从来没见过像他徒弟那么怕冷的,圆滚滚的简直都快裹成球儿了。 大概有十来天,他收到了两枚黑色的石头,额,这么说有些不识货,其实是两枚黢黑的暖石。暖石并不大,刚好可以握在手心里,神奇的是,只一会儿工夫,身子就暖和起来。 “这可是好东西啊,海珈国特有的特产,有钱人也不一定弄得到。” 沈清河这么说着,手里握了一枚,却随手把另一枚扔给了苏末。 “……”知道名贵还不当回事儿? 苏末无语,伸手接了,身上暖暖的感觉舒服的让他想叹气。 “不过,说不通啊……” 沈清河嘴里咕哝着,径自出了房门。魏恒那混蛋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身负武功,哪里用得着这玩意儿? 可是,如果不是他,又能有谁?这天下能够弄到暖石的人,可真不多! “呵,师傅总算是苦尽甘来了……” 苏末握着暖石,心里对魏恒的好感度那是蹭蹭蹭地上涨,连爱人的徒弟都能想到,真是太上道儿了! 不过,以后苏末才知道,魏恒那混蛋只会对他师傅上心,别人都靠边儿站。 有了暖石,苏末从冬眠中直接解冻,又开始活跃起来,不用做笨狗熊的感觉真心好啊! “昨儿教你的穴位名称都背会了?” 溪水结冰了,沈清河没得钓鱼,心情郁闷之下哪见得徒弟这么欢脱,看着从外面溜达回来的苏末教训道。 “嗯……” 苏末头发上还沾着细碎的雪,他拍拍身上,漫不经心地回答道。今天一早就开始飘雪,好在下的不大。 “下着雪你这是去哪儿了?” 沈清河这才觉得有些奇怪,平时徒弟一般都是在书房活动,后来是瓜地,可现在寒瓜早没了…… “我在竹林西边儿种了几棵雪鸢,这几天该开花了,就去看看。” 苏末笑着道,有一回从镇上回来,他就在竹林西撒了种子,难后耐心地等到今天。 “这雪鸢除了能解冰魄的毒,一点儿用处没有,你种它做什么?” 沈清河眼中光芒一闪,他早就发现,这个徒弟平日里看着优雅淡定的什么似的,其实可记仇了,自己就被捉弄了几回,虽然都不疼不痒……这谁要是得罪了他,那可就糟糕了。 “能用它做什么?师傅不是说了,用来解毒。” 苏末若无其事地道,表情云淡风轻的,像是那根本就不是什么值得一提的事。 “什么人得罪了你?”要用这么阴损的毒药? 沈清河嘴角抽了抽,冰魄是他配制出来的,其毒性自己再了解不过。这是一种慢性毒药,初中毒没有什么症状,但随着时间变成,中毒的人就会觉得身体发寒,越来越冷……如果不及时服用解药,到最后就会因为骨头坏损,鲜血无法流通而死亡。 特别是这样的冬天,那种寒冷刺骨的感觉,就算是跳到火里也解不了。 不过,也不知道算是幸还是不幸,冰魄的药性潜伏期很长,也就意味着更大的解毒机会。不幸则是因为,这样一来受的折磨也就越久…… “一个禽兽不如的人。”说到这儿,苏末的声音有些发寒,比外面的冰棱还要冷硬,“都说‘天道昭彰,报应不爽’,不过报仇这种事,我更喜欢自己来。” 说什么你早晚会遭报应的,“早晚”是多晚?十年还是二十年?他等不了那么久。 “好,不愧是我徒弟。” 对于苏末这种个性,沈清河倒是意外的很喜欢,凡事就是要靠自己,若是遇到点儿事就哭哭啼啼躲到别人身后去,被欺负了也是活该。 只是,这孩子,跟着自己学医术以来,救人的事儿没做一件,尽用来“害人”了!估计以后就是学成了,这妙手仁心什么的,跟徒弟也是不搭边儿了。 所以说物以类聚呢,有什么样的师傅,就有什么样的徒弟…… 外面的雪越下越大,风也刮的猛烈起来,苏末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坐在窗边看着下落的雪花,一派悠然。 呵呵,经过时间酝酿的报仇果实,尝起来一定格外甜美。 第43章 连本带利 周家少爷病了,且病的很严重,他躺在床上,房里放了四个炭炉,盖着又软又厚的被子,可饶是如此,还是冻的直哆嗦。 周文秋觉得自己像是被扔进了冰窖里,连骨头都冻的又硬又脆,稍一动弹就会噼噼啪啪碎掉。每呼吸一次,身上的热量就被带走一些,直到身体完全冰冷为止。 “少爷,喝药吧。” 梅香端着药碗走进来,轻声唤道,屋里充斥着浓浓的药味儿,乍一进来让她有些不适。 “不喝,喝了这么多也不见好,那些庸医——” 周文秋虚弱地咒骂道,现在他光是闻到药味儿就想吐。 谁能想到,几个月前还生龙活虎的人,一下子病成这样? “可老夫人说——” 梅香话里已经带了哭腔儿,老夫人交待了,无论如何都得让少爷喝药,不然自己又要挨打。 “滚!” 周文秋烦躁地闭上眼睛,如果自己能动,一定狠狠抽这个没眼色的丫头一顿。 “……” 梅香一惊,立刻端着药碗退了出去,没办法,这是被周文秋平时的余威所吓,反射性就要躲。 少爷这个样子,不知道能不能熬得过这个冬天。脸上瘦的都没肉了,眼眶也塌陷下去,就连说话的声量也越来越小—— 躺在病床上,难免胡思乱想,周文秋不止一次回忆起桂花临走前平静的眼神,她说——“周文秋,你一定会遭报应。”没有哭喊也没有怨怒,她如此说,却如同一个诅咒——现在好了,自己新妇没娶到,还日日饱受病痛的折磨。 以前他是不信什么报应不报应的,可病了之后人就会变得软弱,想着自己当初如果不那么绝情,是不是就不会有今天的下场? “老夫人——” 梅香端着药碗走到半路,正好遇到周家老夫人,手一抖药碗差点儿掉下来,怯怯地喊道。 “没用的丫头!” 周氏已经是小五十的人,可因着穿衣讲究,又精于打扮,一张脸保养的也极好,看起来只是四十出点儿头。看到梅香端着药碗折了回来,一个耳刮子就甩了过去。 梅香躲不开,也不敢躲,脸上立时多了五个红指引,药碗也摔到了地上。嘴角火辣辣的疼,怕是破皮了。 回到厨房,厨娘见她一副狼狈的样子,忍不住念叨——“造孽哟,这一家大大小小都一个德性,儿子都病成那样了,也不知道积点儿德……” “别说了,要是被老爷夫人知道了,少不得一顿骂!” 梅香急忙阻止道,不能为了自己再连累了厨娘! “嘿嘿,他们现在哪里顾得上?当初少夫人离开也好,省得现在还要侍候这个病痨鬼,以后说不得也是守寡——” 厨娘幸灾乐祸地道,别怪她不厚道,这周府里的下人哪个没挨过骂受过打?要不是当初签的死契,她早就走的远远儿的。 那家闺女还没过门,一听周文秋得了怪病,立刻把聘礼退了回去,死活不嫁了。 “……” 提到少夫人,梅香不说话了,也不知道少夫人回娘家之后过的怎么样?妞妞好些了没有? 少爷就是太不知道惜福,有那么好的媳妇,偏偏还在外面拈花惹草,最后竟然要休妻! 老天爷长眼,这都是报应! 周氏到了儿子房里,见他还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闭着眼睛也不知道是不是睡着了——“昨日富安县来了一位名医,听说治好了不少人,我已经派丫鬟去请,你的病有希望了。” “咳咳,你们哪一回不是说请了名医,可结果呢?” 周文秋半睁着眼睛,不抱任何希望地道,无非是多一番折腾。 “总要试试——” 周氏听了一阵心酸,那能怎么办?难道眼睁睁看着儿子死? “……” 周文秋不说话了,不管怎样,他的心里还是存着那么一丝侥幸,说不定这个大夫就把自己的病治好了呢? 名医到了周府,照例是望闻问切,又认真地问了周文秋一些生活习惯,饮食细节,然后道:“令公子这是阴寒内盛,阳气衰竭,形寒肢冷,脾阳不振……” “这到底该怎么治?” 周氏被那一大通医术用语说的是头昏脑胀,心里却又信服了几分。 “我给开个方子,抓几服药,关键还在于调理……三年之内不得行房,饮酒须有度,食物最好清淡些……” 名医捋着白胡子,摇头晃脑道,然后龙飞凤舞写了个方子。 “三年不得行房?” 周氏讶然,她还指望着尽早抱孙子呢!之前那个媳妇不争气,只生了个丫头…… “自古以来,女子为阴,男子为阳,所谓阴阳调和就是此理。但令公子体中却是阴气太盛,若一意孤行,到时候便是大罗金仙也无能无力啊。” 名医再三交待之后,拿了一百两诊金,给了方子,飘然远去。 “还不按着方子去抓药?” 周氏把方子丢到身后的丫鬟身上,面色不善呵斥道。虽然儿子的病治好有望,但这诊金真心贵! 名医出了周府,在街上行了一会儿,拐到了偏僻无人处。等再出现的时候,赫然是一个相貌普通的中年人,那白胡子却是贴上去的。 拿着银子,他径直进了绣坊,见了桃花笑道:“成了——” 这名医,原来是绣坊的账房先生所扮。他平日里就深居简出,又经过一番乔装打扮,日后也不怕会被认出来。 “有劳了。”桃花笑着道谢。 “呵呵,多亏了你先前教给我的那些话,才能把他们骗的团团转。” 账房先生有些得意地道,然后把诊金交给了桃花。 “这里面也有你一半功劳。” 桃花接过诊金,取出五十两递了过去,一是为了酬谢,二来却是为了封口。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账房先生接过银子,爽快地道,一脸的笑容,任谁动动嘴就得五十两,也会高兴不已。 不过,也不知道这周少爷怎么得罪了主子——三年不能行房? 哈哈哈,真狠啊!无怪乎都说最毒妇人心。 且不说账房先生如何误会了桃花,待他离开后,桃花这才进了屋,笑着道:“这么点儿银子,可不够!”离五百两,可远着呢! 不过,银子是小,总算是替大姐出了一口恶气。 那个周少爷的病,桃花大概猜到和苏末有关,竹林里那位先生,怕真是个高人。小弟跟着他这么久,多少也会学到一些…… 苏末揭开盖碗,啜了一口不算好的茶水,淡淡一笑——“好戏还在后头。” 这边厢周家丫鬟拿了方子,跑遍了整个镇上的药铺,也没有找到那味名为“雪鸢”的药材。 周氏又连夜让人到富安县去买,只可惜也是无功而返。 抱着最后的希望,她找上了常家商团,商团里经营珍贵药材,或许能找的到。 “这味药材我倒是听过,不过商团里却是没有,这种珍贵却又需求不高的药材,我们一般不会进。” 张管事早得了苏末的交代,一脸和气,笑眯眯地道。那双不大的眼睛里,却暗藏着精光。 “我儿子急需这味药救命,最快进货需要多久?” 周氏一听这话立刻面露喜色,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张管事沉吟道:“这个不好说,最快也要半个月…只是——” “只是什么?” 周氏追问,无论如何,她一定要弄到药。 “这药极为稀有,价钱很高,一株成熟雪鸢要五百两。” 张管事缓缓地道,刻意在五百两上加了重音。 “这——”周氏一怔,没想到竟然这么贵…… “周夫人……您看?” 张管事耐心地等着,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我答应你。” 周氏咬牙答应道,就算再贵,还能贵得过她儿子的命? “好,一有消息我就立刻派人告知夫人。” 啧啧,苏小哥儿这买卖能做,摆明了就是“趁人之危”,狮子大开口啊! 不过他怎么知道周夫人急需“雪鸢”?话又说回来,这位周夫人好像是苏家的大女婿?当然了,现在已经不是了。 这里面到底有什么内情?不过,就算好奇,他也知道有些事该问,有些事不该问。 “咦,这不是——” 之前苏末右手一直掩在袖袍下,张管事才没有看到,他的手里握着一枚暖石。 “怎么了?” 苏末见他盯着自己手里的东西看,不动声色地笑道。 “呵呵,这可是海珈国特产的暖石啊,苏小哥儿真是幸运。” 张管事笑着道,其实他惊讶的倒不是这个,这暖石虽然算稀罕物,但他见过的奇珍比比皆是,这个也算不得什么。主要是,这暖石上不显眼的地方,刻着少主特有的印记,表示这是他的私有物品,外人一般不会注意到。 所以,这暖石是他家主子送的啊,这就奇怪了,自己也没见他们俩有什么交际啊,再加上主子那凉薄的个性,能送人东西? “我这人怕冷,幸好有暖石。” 苏末笑着道,张管事看着暖石的眼神儿,明显没有他说的那么简单,只是他不愿意说,自己再问也是徒劳。 不过,反倒是张管事开始纠结了,少主对这孩子到底是什么态度?这关系到他以后处理有关苏末的事情时,所开放的尺度。 管事不好当啊,察言观色,揣摩主子的心思,办事才能让主子满意不是? 第44章 形象问题 作为一个省察主子心意的好管事,张管事最近往京城写信比较勤,在简单汇报了商团近况之后,苏末两个字再度出现在了纸上。 常昊本来有些乏了,看到这两个字的时候,又来了精神。信上说,小孩儿已经培育出了寒瓜,还打算租下他们村后的小山坡,来年准备扩大种植等等…… 眼前勾勒出小孩儿那副志得意满的样子,常昊觉得自己有必要亲自到那个镇上走一趟。如果苏末真的打算在小山坡上种瓜,可算得上一件大事情。 前阵子魏恒还抱怨沈神医写信的时候,光是他那个宝贝徒弟都要占半张纸……因为怕冷裹的跟圆球一样,这种事也用提么? 魏相爷绝对不承认,他是在吃醋。 想象着小孩儿冻的瑟瑟发抖的样子,常昊搞不懂自己的心思,竟然让人送去了暖石。因为找不到理由,居然还得用魏恒的名义。这样的赔本儿买卖,以前他是从来不做的。 “娘,我要到富安县走一趟,今年就不在家过年了。” 常昊到暖阁同爹娘辞行,就看到这两个异常恩爱的夫妻在那儿斗嘴,当然他爹总是让着他娘就是,这么无聊的事儿,却被他们当做情趣。 常母一下子站了起来,瞪着儿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什么主意……” “我是有重要的事去办。” 常昊淡淡地道,丝毫没有一点儿心虚,当然这只是表面,如果被他娘看出来那就糟糕了。 “三公主的寿辰马上就要到了,你就算躲人也不用躲的这么明显吧?” 常母冷哼一声,直接将儿子那点儿小心思说了出来。其实,她也挺惊讶,前阵子家里那个当了皇妃的小姑子托人带话,说是侄子也行了成人礼,到了适婚的年龄…… 说白了,就是想和自家结成姑表亲,老实说,三公主模样没得挑,品行也过得去,就是有些骄纵的小脾气——可谁让人家是金枝玉叶? “我把蔓萝当亲妹妹看。” 常昊果断地道,他对蔓萝根本没有一点儿男女之情,怎么能够成亲? “你走了,我怎么跟你姑姑交代?” 常父微微皱眉,训斥儿子,他当然是向着媳妇说话的。 “实话实说。” 抛下这么一句,常昊立刻出了暖阁,再不听他娘唠叨。 “算了,消消气,儿子大了有自己的想法。” 常父温声劝道,递过去一杯茶让媳妇降降火气。 “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那点儿小九九——” 常母瞪了夫君一眼,这俩人就是在自己面前演戏,当她不知道? 唉,先前以为儿子有了心仪的姑娘,她还向飞宇那孩子套话套了半天,可一点儿收获也没有。那么多好姑娘,为什么儿子一个也看不上? “夫人,昊儿那是没有遇到像你这般温柔美丽的女子……” 常父面不改色,继续哄劝道。夫人以前的确温柔美丽,但现在凶起来堪比母老虎—— “只要昊儿喜欢,什么样的我都没意见。” 常母瞪了夫君一眼,年轻时候正正经经的,老了却反而开始油嘴滑舌。 也罢,真要娶个公主回来,那还不得当活菩萨一样供着?自己这个做婆婆的,反倒要处处小心。她也不是那么古板,非要门当户对,只要家世清白就好。 经年以后,常母却为这话后悔不已,她是说过儿子娶个什么样的自己都没有意见,可这却不包括——领个男人回来! “哈哈哈,风水轮流转,想不到这么快就轮到你——” 华飞宇靠着他哥,笑的那叫一个欢畅,上回他为了躲人,这家伙还嘲笑自己…… 常昊无语,这家伙哪儿是来送行的,是专门跑来看笑话的吧? “给我站好。” 华飞扬一个爆栗敲过去,不悦地教训道。这么大了,还站没站相…… 清隽温雅的华大公子只有在遇到这个弟弟的时候,才会动粗。 “还不是大哥逼着我练习书法,累的我浑身都疼。”华飞宇身子不动,嘴里还抱怨着……语毕,又看向好友,“阿昊,你这回要去多久?” “不知道。” 常昊干脆地道,这要看他姑姑什么时候改变心意。 “你不是想吃五味鲜的烤乳鸽么?我预订了位置。” 华飞扬支撑着弟弟的体重,有些无奈地道。这么让人看着,像什么样子? “阿昊,要不你和我们一起吃了再走……?” 华飞宇犹豫了一下道,好友这一走,估计要个把月见不着面,自己以后想找人抱怨都不成了。 “不用。” 常昊摆摆手,示意他赶快走,这家伙惦记着五味鲜的烤乳鸽不是一天两天了。 华飞扬颔首,同常昊告别之后,拉着丢脸的弟弟走了。 “……” 常昊看着这两兄弟的互动,华飞宇常常抱怨兄长太严厉,但华家最宠他的,也是华飞扬。 不知道是不是他性子天生凉薄,自己虽然也有弟弟,却做不到像华飞扬那样。 想到自己那个调皮捣蛋的弟弟,常昊深觉头痛。不过,要是有个苏末那样的弟弟,或许也不错! 刚到手的五百两银票,还没有暖热,就又交到了县衙,不过看到村后那占地不小的山坡,苏末心里又舒坦了。冬日里天气好的时候,苏贵就和大哥还有侄子到山坡上清整平治,省得开春儿的时候事情太多来不及。 苏末也不时上去转转看看,思考着怎么做才能获得最大的效益。种枣树只是权宜之计,也可以种些别的收益高的果树……弄成梯田模式不知道行不行…… 这忙忙碌碌的,日子过的飞快,苏末觉得中秋过去还没有多久,就又该置办年货过新年了。 往年没钱一切从简,如今手头宽裕了,再加上又添了几口人,秀娘和柳娘两个人从初几就开始张罗起来,打算欢欢喜喜热热闹闹的好好过个年。 “小弟,娘让你把糖瓜给先生送去。” 桂花叫着在院子里陪妞妞玩的苏末,把一个装的满满当当的小竹篮递给他。里面是些自家蒸的糕点,还有一包糖瓜。 “二十三,糖瓜粘。”这一天,按习俗要吃糖瓜。 秀娘总想着先生是他们的恩人,又冷冷清清一个人住,有什么好吃的总会让苏末送去一份儿。 “知道了。” 苏末应了一声,将篮子接过去。闻着糖瓜香甜的味道,觉得唾液分泌开始加速。 这里的糖瓜,其实就是用黄米和麦芽熬成的糖,二十二晚上熬好,撒上芝麻,放在外面冻上一夜,吃起来脆甜香酥。 到了竹楼,就看到沈清河坐在那片月下美人前面发呆,脸上还带着淡淡的笑容。 苏末也不管他,直接把吃的放在桌上,拿了一个糖瓜咬一口,立时发出一声脆响。 “过的真快,已经到年尾了……” 沈清河转过身来,就看到正吃的欢快的徒弟,视线落在他手中的糖瓜上,颇为感触道。 “唔——” 嘴里嚼着糖瓜,一直甜到心里,苏末哪有空陪着他伤春悲秋? “你也差不多点儿……” 见他吃完了又伸手拿第二个,沈清河随手拾起一个小石子丢了过去。这貌似是给自己送的吧?再不拦着就要被吃光了。 苏末不管他,到底还是又拿了一个,他从来就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糖瓜。 顺便还要感叹一下,师傅自从和魏恒“重修旧好”,身上寒冰尽消,就跟换了个人似的。 要是以前,绝对不会做出和徒弟抢吃的这么“幼稚”的事情! “给我留一个——” 沈清河话没说完就消音了,目光落在不远处的男人身上。 魏恒骑着千里马赶到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师徒两人抢东西吃的场景,嘴角抽了抽——这两个人,平时一个装的仙风道骨,一个温雅淡定,为了点儿吃的形象全没了…… “还剩两个,你们分了吧。” 苏末看向来人,笑了笑,站起来,极其“自然”地道。 然后,擦擦嘴,悠悠地朝着书房走去。 沈清河嘴巴张了张,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能修正自己在爱人心里逐渐坍塌的形象。 他平时,真的没有这么幼稚…… 魏恒拿了一个糖瓜咬一口,确实不错,见沈清河木呆呆地看着他,笑着道:“我很喜欢。” “……” 沈清河被他*辣的眼神看的很不自在,这人明明说的是糖瓜,却又像是有别的意思。 苏末刚走到书房门口,就听到魏相爷这跟*一样的语气,不由打了个哆嗦。这么流氓的家伙,师傅怎么受得了? 设想一下换成自己,鸡皮疙瘩都要出来。 被那两个腻歪的没了看书的心情,苏末索性躺在卧榻上,东想西想任由思绪乱飞。 现在是忙着赚钱,可以后呢?虽然一直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没有什么不好,但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娶媳妇生孩子?他伸出右手,看着细细小小的手指,这具身体才七岁,想那个还早着! 考科举?十年寒窗,未免太辛苦,而且太无聊! 从穿过来之后,他就一直呆在这个小镇,真正成了井底之蛙。如果可能,那就四处走走看看,见识一下各地风土人情…… 可是,爹娘铁定不会同意—— 苏末就这么想着想着,不知不觉睡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次见面,就要加火了。。。升温。。。 第45章 一把小火 二十八,常昊到达富安镇,天上下着鹅毛大雪,张管事正指挥伙计贴窗花和春联,看到他来了,很是惊讶。 “少主子,你怎么来了?”张管事急忙迎了上去,心道这种时候,不该和亲人在一起过年么? 早有机灵的伙计跑来,在他下马后,立刻把马牵去喂草料休息。 常昊没回答,抖了抖披风上厚厚的落雪,径自进了屋。 桌子上应景儿地放了一碟果子,一盘饴糖,两盘糕点,还四散着几张窗花,显是还没来得及贴。这么看着,年味儿是越来越浓了。 晚上,张管事让人准备了一桌子的饭菜,只可惜饭桌上只有一个人。外面响起炮竹声,一声接着一声,格外的热闹,映着屋里独自用饭的少年,有那么一些冷清。 每年这个时候,家族里远远近近的亲戚都聚在一起,整个常府灯火通明,喝酒行令一直热闹到半夜。作为家族长孙,常昊从十岁就开始跟着学习置办酒宴,招待客人,这是他的责任。 常昊一个人安静地吃了一顿饭,然后又到书房察看账册,窗外的雪越下越大,院子里树枝被压断,发出啪地一声响,他下意识往外看了一眼,然后再无心账册,索性丢下休息。 第二天一早,他就吩咐张管事让厨房准备饭菜,送到沈清河住的竹楼。至于他自己,则备了年节时的礼品,骑马先行而去。 苏末正在院子里,撑着伞看兰花堆雪人,因为担心他身体弱,是不被允许下手的。就连妞妞,也滚着小雪球,忙的不亦乐乎! 听到马蹄声,他下意识抬手,就看到一身青衣的少年踏雪而来,滴翠如一棵笔直的青松。然后马在临近院子的时候,逐渐停了下来。 内心有一种淡淡的喜悦产生,苏末迎了上去,隔着雪和常昊四目相对,嘴巴动了动,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像无论说什么,都会有交浅言深之感。毕竟,认真论起来,他们并不算熟。 常昊下了马,弯腰拾起掉落的油伞,无言地递过去。小孩儿站在雪中,就像一个精雕细琢的雪娃娃,眼睫毛上沾了雪花,只是那么一眨,他只觉得自己内心某处一下子柔软起来。凭空的,升起一种想把这个雪娃娃捧在手心好好珍惜的感觉。 “小弟,这是谁啊?” 兰花上下打量着这个长得挺好看的陌生人,好奇地道。 这一声让常昊从魔咒中解脱出来,他轻摇了一下脑袋,试图把刚刚那荒唐的念头摇出来。 “常,常少爷?” 秀娘正好从堂屋出来,看到院子里站立的少年,有些不确定地道。这时节,他不是应该在京城和家人一起过年么? “苏伯母——” 常昊淡淡地唤了一声,把马背上的礼品拎下来递给秀娘。 “外面雪大,都别站着了,快进屋去吧。”秀娘接过礼品,热情地把人往屋里迎,说起来,要不是这位少爷,妞妞还在周家受苦呢!又加上借贷给他们,她这心里感激的很。 午饭趁着一大家子都在,常昊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听张管事说,你们承租了山坡开春种寒瓜,我希望这些寒瓜能优先考虑常家商团。当然,我们也会给出最合适的价格。” “这——” 苏贵挠挠头,不晓得该怎么说,他头一回遇到这么大的事儿。 见他犹豫,常昊接着道:“商团可以赊给你们所需要的瓜苗,请好好考虑一下。” 如果是旁人,他断不会给出这么优渥的条件,可一旦牵扯到身旁的小孩儿,好像这也不单纯只是一场生意。 “其实,我爹是怕明年未必能成功,才不敢贸然答应你。”苏末笑着替他爹解围,又接着道,“本来么,如果成功了,我们也是打算直接同常家商团合作的。” “为什么?” 常昊有些不解,在商言商,到时候肯定有很多商户愿意抬高价钱,常家商团给出的不一定就是最高的。 “与其和其他商户打交道,我们宁愿选择常家商团,这样心里踏实。” 苏末老实地道,经他了解,常家商团的信誉是最好的。再者,他对眼前的少年,有着一种连自己都理解不了的信任,不靠谱的解释为直觉。 常昊闻言,嘴角勾起一道浅显的笑弧,小孩儿这种信任,让他觉得开心。 “你尝尝这道红烧排骨,这可是我的拿手菜。” 谈完了正事儿,秀娘热络地招待这位远道而来的贵客,常少爷还真是尽责,为了生意连过年都不能回家。这么想着,语气就更加真切了几分。 常昊点点头,依言夹了一块儿,入口之后眼中闪过一丝讶异,排骨炖的酥烂,入口香鲜,滑而不腻,让人不由胃口大开。 “呵呵,这里面放了一种特别的香叶,所以吃起来一点儿都不腻。” 苏末见常昊喜欢,夹了一块儿大的放到他碗里,然后才想起不知道这位少爷有没有洁癖。自己就这么用自个儿的筷子夹给他…… “谢谢。” 好在常昊看起来一点儿也不介意,他吃饭并不慢,但却给人一种优雅的感觉,一看就知道经过特别训练。这种属于世家子弟的教养,让他于这样的家庭,似乎有着遥不可及的距离。 所以,这一顿饭下来,虽然热情够了,但真正吃好了的,怕也就只有苏末和常昊。当然,还要算上没心没肺的兰花和不懂事的妞妞…… 这一点,常昊当然也看出来了,所以吃完饭他就起身告辞,不想让这家人因为自己连年也过不好。 “我去送送他,正好也消消食。” 苏末这一不留神,就吃撑了,跟着常昊站了起来,同爹娘说道。 “那你们小心儿点,带上伞。” 秀娘不放心地道,她想留人下来,可家里实在是没地方。幸好常少爷说认识竹林里的沈先生,要不然这么大的雪回去还不得冻坏了? 常昊牵着马,和苏末一起走在雪地上,两人都没有打伞,任由雪花落在身上。 两人一时无话,只有马蹄嘚嘚,还有踩在积雪上的声音,咯吱咯吱作响。 “其实,你不用这么着急。” 之前两人不算熟,但经过了中午那顿饭之后,苏末觉得两人间的距离突然就拉近了不少。苏末憋了半天,终于率先打破了沉默,这么不说话一路走到竹林,怎么着都觉得有点儿奇怪。 “嗯,我是为了躲人。” 常昊犹豫了一下,还是把实话说了出来,对上那双眼睛,他无法欺瞒。 第一句话一开头,后面也就自然了,苏末很随意地道:“那这个人一定很厉害,能逼得常少爷躲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 不知怎么,这常少爷的称呼,让常昊觉得有些刺耳,他言简意赅地道:“是三公主,我姑姑的女儿。” “哦,你不喜欢她……”姑表亲神马的,近亲结婚生出来的孩子容易畸形啊!当然,这话不能对一个古人讲。 苏末了然地道,对常昊的好感又上升不少,一般人听到能娶公主,那肯定是欢天喜地一口答应,毕竟这可是一步登“天”的好机会。 这人虽然是一个商人,倒是有几分气节! “她是我妹妹。” 常昊对这一点很明确,看着小大人一样点着头的苏末,语气突然也跟着轻松了起来。 两人这么有一句没一句的,不知不觉走到了竹林,远远的,就听到悠悠的琴声。 等到了竹楼前,就看到魏恒盘膝坐着弹琴,而沈清河拿着一根竹枝在“舞剑”。那动作,行云流水,优雅从容,极尽优美,就像一只翩翩起舞的白鹤。 两人视线交着,周围的空气里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意,将他们紧紧缠绕。 琴音止,舞倏停,这样的默契,就像是曾经一起练习过千百次。 苏末和常昊就这么看着,心中涌现出一种名为羡慕的情绪。这两个人,好像天生就应该在一起,少了任何一半,就不再圆满——他们是情人,更是知己。 “你们两个,还傻站着做什么?” 沈清河丢了竹枝,朝着两人走去,眼睛里的神采还没有完全退下。 “师傅,没想到你还会舞剑。” 苏末眉微挑,微笑着道,看来师傅还隐瞒了自己很多事!比如,他其实还会武功? “呵呵,和我的医术比起来,这不算什么。” 徒弟话里的意思,沈清河哪里会听不出来?此时打着哈哈道。起初他确实是刻意隐瞒,可后来却是忘了说。 “你们两个,不在各自的家里过年,跑来这儿做什么?” 二人世界被打破,魏恒不悦地道,小家伙儿晚上回来睡觉就算了,为什么现在还多出一个不速之客? “我去看书。” 苏末抖抖衣服上的积雪,快速地朝着书房走去,对于自己做了电灯泡,还是很过意不去的。 “你呢?”魏恒以眼神儿示意,询问沉静站立的少年。 “躲人,访友。” 常昊淡淡地道,魏恒对于朝中事了如指掌,应该知道他在躲谁。至于访友么,应该也算得上,他和小孩儿应该算是朋友吧! 对于前一个解释,魏恒表示明白。至于后一个,他明显误会了——“来也来过了,明天赶紧走人。” “……” 常昊不语,也朝着书房走去。 不过,等到了晚饭的时候,魏恒勉强同意了常昊可以留下来。因为沈清河虽然是神医,但不是神厨,做的饭也就勉强能入口,和常昊带来的精美饭食自然没得比。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是过年,这几章会时不时写到吃的\(^o^)/~ 第46章 除夕之夜 二十九一早上,苏末醒来就觉得鼻子呼吸不畅,声音也有些哑。一阵儿小风吹来,他抱着被子打了个哆嗦,才后知后觉窗户不知道什么时候开了,一定是昨晚上没有关严实。 出了书房门,饶是他鼻子不太灵敏,还是闻到了一股类似焦糊的味道——“师傅,饭糊了。” “他们半夜就出门了,留了纸条。” 常昊端着两碗煮糊的粥走出来,难得脸色有些不自在。他在家里有下人侍候着,出门在外也有人专门打点,再不济顶多啃干粮——这下厨么,他还是头一回。其实也不能说下厨,毕竟只是简单熬两碗粥。可就算是这样,还给自己熬糊了—— 苏末拿起纸条,是他师傅的笔迹。大概意思是,临时有事,要出门几天,估计要等年后才能回来。另外就是,对苏末一个人住在竹楼不放心,让常昊多呆几天,等他们回来再走…… “还是我来吧!” 如果是旁人,看到常昊亲自下厨可能会很感动,就算难喝也会笑着喝下去。可苏末不是别人,他的舌头从不受一点委屈,索性自己下厨重新做。 常昊点点头,看着小孩儿淘米生活,做起来有模有样儿,哪像自己,弄得狼狈不堪。 粥的香味儿渐渐在厨房飘散开来,苏末看火候儿差不多了,熄了柴火,又焖了一小会儿,这才盛了两碗出来。又从坛子里夹了些腌萝卜,这还是秀娘腌好了,特地让苏末给送来的。 透白如玉的萝卜丝撒上芝麻,吃起来清脆爽口,微辣的口感刺激的人食欲大开,这是沈清河和苏末最喜欢的下饭小菜之一。 常昊喝着粥,眼神儿落在苏末那纤细的手指上,莹白娇嫩,怎么也想象不出来他竟然会做饭。 “咳,我只会熬粥,别的什么都做不来。”这是他唯一能拿得出手的。 不过,看常昊的眼神儿,难道做的很差?他自己觉得还不错啊!最起码,比那熬糊了的粥好多了…… “很好。” 常昊捧场地将一碗粥喝完,又盛了一碗,佐着腌萝卜丝儿,他是真的觉得饿了。 “今晚守岁,你跟我们家来吧。” 见他这样,苏末挺有成就感,他自己喝了一小碗就饱了。 “……?” 常昊诧异地抬头,守岁自然是全家人一起,自己这个外人去了算什么? “放心吧,我爹娘他们欢迎着呢!” 苏末笑眯眯地道,师傅他们不在,这里就只剩常昊一个人,大过节的也太孤单了。 “这——” 常昊还是有些犹疑,他去了,苏家人明显不自在…… “他们是没招待过你这样的贵客,多去两次就熟稔了。” 苏末看出他的心思,不在意地道,再者他说的都是实话。 “好。” 常昊看他笑得真切,不知怎么,就答应了。 今年没有年三十,所以二十九过除夕,全家老小都要一起围炉,苏末也是头一回知道。 这围炉,其实也就跟吃火锅差不多,桌上摆放着鱼肉菜蔬,除此之外秀娘还烧了满满一桌菜。锅里的水沸腾开来,雾气上升,整个屋里都热气腾腾的。 “常少爷,请坐。” 苏贵搓搓手,虽然是第二次了,还是有些不自在。 “我这一边就可以。” 常昊挨着苏末坐了下来,首席的位置还是留给苏家人吧。 “这哪儿行……” 农家对除夕看的很郑重,常昊既是贵客,理当坐在首席,不然岂不是让人觉得他们苏家没有规矩? “就让他坐我身边儿吧,你们这样他也不自在。” 苏末有些无奈地道,看得出常昊一点儿也不想坐在首席,只得出声解围。 “苏伯父,苏伯母,称呼我常昊就好。” 他到苏家来过除夕,本来就是打扰了人家,这一口一个常少爷的,让他颇为不自在。 “常昊哥,你带来的点心可真好吃。” 兰花自来熟地道,自从吃了常昊带过来的点心,她对这位贵客就生出了无限好感。那么漂亮的点心,她都舍不得吃了…… “三姐,吃鱼。” 苏末夹了筷鱼放进兰花碗里,她叫人家常昊哥,自己比她还小,难不成也要跟着喊哥? “兰花,别这么没规矩——” 秀娘瞪了小女儿一眼,轻声训斥,人家常少爷那是客气,这小妮子还当真了! “没关系,我弟弟和兰花差不多大。” 常昊温然道,就连这性子,也和弟弟常旭有些相似,一看就是调皮捣蛋的个中好手。不过要是撒起娇来,全家人都拿他没辙。 “常少爷,来喝一杯——” 苏诚趁大家注意力都在常家少爷身上,早就偷偷喝了两盅,被媳妇瞪了之后,笑着劝酒道。 常昊常年在外做生意,酒桌上谈成的也不少,这酒量自是不浅,当下端起酒杯喝了。 “来,我也敬你一杯。” 苏贵一看人家一个少年喝酒都这么利落,也豪气地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 常昊面不改色,又喝了。几杯酒下肚,愣是连面皮都没红。 这一来二去的,苏末在一旁看了也挺佩服他,这酒的浓度可不低,就算是自己这么喝也少不得半醉了,可看这位还清醒的很。反倒是大伯和爹,说话已经开始含糊了。 “我说常昊,你们家过年,肯定不这样儿吧?” 苏贵大着舌头道,称呼已经从常少爷直接变成了常昊,都说男人的交情都是喝出来的,半点儿不假。 “就是啊,他们规矩多着呢,哪有咱这么痛快!” 苏老大跟着接话,有些混茫茫地看着对面的少年,又给他倒了一杯。 “行了,你们两个灌一个,丢不丢人?吃饺子吧!” 柳娘把盛好的饺子端出来,好气又好笑,不过这气氛确实比之前轻松了不少。 “嘎嘣——” 苏末吃了几个饺子,不注意牙齿咬到硬硬的东西,咯的后牙槽都有些生疼。 吐出来一看,居然是一枚铜钱。 “唉哟,还是小弟有福气,我们这都快吃一碗了,也没吃到。” 柳娘一看,登时笑了,她和秀娘包饺子的时候,一人包进去了一个,就想讨个好彩头。 “可不是,小弟就是咱们家的福星啊!” 大牛已经在吃第二碗,闻言憨笑道。 “还有一个呢,看看你们一会儿谁能吃到。” 秀娘笑眯眯地道,不知道接下来谁还有那个福气。 “肯定是我——” 兰花扒拉着饺子,嘴里塞得满满的,还不忘说话,去年就是她吃到了。 常昊吃相斯文,因此在感到嘴里有异物的时候,立刻停止了拒绝。果不其然,真是那第二枚铜钱! “嗯,常昊这孩子也是个有福的。” 不知不觉间,秀娘也改了称呼,看着面前俊秀斯文的少年,打从心眼儿里喜欢。 “可不是,这孩子那可是生在福窝里的!” 柳娘虽然改变了不少,但这爱钱的性子依旧。 吃完年夜饭,秀娘起身到了屋里,过了一会儿才拎着几串彩线穿着的铜钱走了出来。 兰花见了,立刻欢呼一声——“发压岁钱喽!” 这两年家里连日子都困难,自然没那么多心思,娘顶多也就是用红纸包个一两文,哪像今年这么阔绰。 秀娘笑着一一将穿成麦穗儿形状的铜钱递出去,到了大牛的时候,这老实孩子摆摆手表示不要。 “拿着吧,只要没成亲,都有一份儿。” “谢谢二婶。”大牛这才欢喜地接了。 苏末接过,大致扫了一眼,约莫有一百文。 “来,这是你的。” 秀娘将最后一串递给常昊,这是她刚才进屋,临时串的。 “……” 常昊接过那串压岁钱,有些新奇,以为他收到的都是银票。 “钱不多,讨个吉利。” 秀娘这才想起人家是什么身份,忽然就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 “谢谢苏伯母。” 常昊拎着那一串钱,微微一笑,笑意直达眼睛里,显是真的开心。 “时候也不早了,去休息吧。” 秀娘这才放了心,儿子身体刚好,不用跟着守夜了。再者,还有一个常昊在—— 苏末一向作息规律,还真没熬过夜,这时候也困了,就和常昊起身回竹林。 “没想到你挺能喝。” 苏末佩服地道,后来大伯和爹都趴下了,常昊看着还跟没事儿人一样。 “还好。” 常昊不以为意,刚喝了不少酒,浓度又高,被外面的冷风一吹,酒气散入五脏六腑,此时他就感觉有些发飘。 只是,有些人就算喝醉了,酒品却是出奇的好,不吵也不闹。 刚下过雪,不太好走,即便苏末已经很小心,还是滑了一下,身子摇摇晃晃就要摔倒。 一只手伸过来,拉住了他的胳膊,然后把人扶稳了。 苏末正想道谢,发顶突然传来温热的触感,他下意识仰头,就看到常昊一只胳膊半抬,自己头上不用说是他的手。 这样突兀的举动,和少年一贯的形象不太吻合,苏末吃惊了一下,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 月光映着清冷的雪,少年的声音带了一点点热度,似酒后的余温——“如果能有一个像你一样的弟弟,那也很好。” 苏末拉下他的胳膊,目光在那张依旧淡定的脸上来回梭巡。就算这家伙看起来再正常,那也是醉了。 第47章 便宜哥哥 苏末把那只在他头顶作怪的手拿下来,就想继续往前走。哪知又被人给拉住了——“给我当弟弟吧!” 少年睁着一双看似清明的眼睛,低低地道,声音里透着隐隐的坚持。 “你不是有弟弟了么?” 苏末明知道和一个醉鬼说不清楚,却还是忍不住回嘴。谁让少年的样子太正常,完全不像喝醉了的样子。 “我想要一个可爱的弟弟。” 常昊想了一会儿,脑子里虽然不是那么清楚,但还是想起了华家兄弟的相处模式,当时他还羡慕来着。如果是对着面前的小孩儿,他觉得自己也能做一个像华飞扬一样的好兄长。常旭那个家伙,根本就是个混世魔王……如果自己再宠着他,就真的把他宠上天了! “你才可爱,你全家都可爱……” 苏末嘴里咕哝着,不愿意再和一个醉鬼争辩,甩开他,继续往前走。 “我想要一个可爱的弟弟。” 常昊亦步亦趋地跟着,又重复了一遍,那语气跟要不到糖的孩子似的,带着浓浓的委屈。 “好好,明天我给你找一个……咱先回去成么?” 苏末好声好气地哄道,先把人给弄回去再说,这大半夜的冻死个人了。 “我想要你当我弟弟。” 随着酒意愈深,常昊的理智也没剩多少了,他揪着小孩儿衣领,努力不懈地道。 “你——”混蛋…… 看着他跟个小孩子一样耍闹,苏末又好气又好笑,他们俩谁才是那个小的啊?当然不论心理年龄,他指的是身体。 “我想要你当我弟弟……” 常昊就跟个鹦鹉一样,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 “行啊,当了你弟弟,有什么好处?” 苏末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他是疯了,在这儿跟一个醉鬼“讨价还价”。 “唔……我会对你很好。”常昊拼命地想,眼睛眨了眨又道,“我给你买好吃的,五味鲜的烤乳鸽……聚宝斋的八宝饭……” 林林总总举例了一大堆好吃的,他这完全是效仿人家华飞宇的哥哥。 苏末被他说的馋虫都快勾出来了,开玩笑道:“我也想当你弟弟啊,可我已经是别人的弟弟了。” 这个问题,貌似有些深奥,常昊被考住了,皱着眉想了一路。 苏末拽着他往竹楼的方向走,看他那认真的呆模样,笑得肚子都疼了。你说,有人喝醉了怎么能这么有趣呢? 等到了竹楼前,常昊又不走了,拉住苏末道:“我想出来了……咱们结拜,这样你可以做别人的弟弟,也能做我的弟弟……” 苏末嘴角抽了抽,应付地道:“好,结拜,咱们先睡觉,等明天养足了精神——”呵呵,明天他酒醒了,不知道还记不记得自己都做过些什么…… “不,现在,结拜。” 常昊就算是醉了,也没那么好骗,再说生意人最讲究的就是效率。他就那么拉着苏末的手,死活不让他进屋。 “怕了你了——” 苏末无奈至极,只能陪着他“瞎胡闹”。希望他明天一觉醒来,什么都忘了。 一轮明月,一捧雪,一人一杯淡酒,常昊拿着酒杯,煞有介事地道:“苍天为鉴,明月为证,我常昊和苏末今日结为兄弟。从今以后,甘苦与共,永不反悔。” 说完了,一口将酒喝干,然后眼巴巴地看着苏末。 唉,死就死吧,还好这誓词不像电视里演的那么雷人,否则他也说不下去——“苍天为鉴,明月为证,我苏末和常昊今日结为兄弟。从今以后,甘苦与共 ,永不反悔。” 说完之后,勉强将杯中酒饮尽,暗自松了一口气,祖宗啊,这回满意了吧! 他忍不住打了个呵欠,朝着书房走去,自己这是真困了! 要是常昊再闹,这回他就真翻脸了! 哪知,还没走到门口,就听到一声——“末弟。” 苏末打了个激灵,他活了这么大,还是头一回被人这么称呼,感觉实在诡异。 “末弟——” 见小孩儿不应声,常昊提高嗓子,又叫了一声。 熊孩子!苏末暗骂了一声,转身看向他的结拜“大哥”,这还有完没完了? “咱们刚刚结拜了,你现在是我弟弟了。” 常昊的逻辑推理显然非常好,即便是喝醉了的情况下。 “所以呢?” 苏末耐着性子问,告诫自己一定要淡定,再淡定。 “你还没叫我……” 被小孩儿有些发冷的眼神看的毛毛的,常昊的声音又小了下去。 “我的好大哥,去休息行么?” 苏末被磨的彻底没了脾气,依着他叫了一声,只想早点儿把这个醉鬼打发走。 “末弟,你也早些休息。” 常昊这下满足了,正经八百地点点头,笑着往自己睡的房间走去。 一觉醒来,苏末又闻到熟悉的焦糊味儿,他一怔,常昊昨晚醉酒那么厉害,居然醒的比自己还早? 等看到那一锅焦黑的粥,苏末不得不感叹,有些人在厨艺上完全没有天分。 “早。” 常昊淡定地把糊了的粥倒掉,看向小孩儿招呼道。 “……早。” 苏末看看他,很好,酒已经完全醒了,又是精明能干淡定理智好少年一个。 挽起袖子,又动手熬了一锅粥,照旧是腌萝卜丝儿下饭,常昊却没了昨天的好胃口,看着苏末,几次欲言又止。 “怎么了?” 苏末喝着粥,发现对面的视线时不时扫过来,随口问道。如果是想让他做别的早餐,自己就只能说抱歉了。 “我记得……自己说了,永不反悔……” 常昊说的有些艰难,很显然酒醒之后,他也没有忘记自己做了什么丢脸的事情。 “……?”苏末愣了一下,然后才记起昨晚上,某个醉鬼的誓词,还“逼迫”自己也跟着念了。 不过那又怎样?喝醉的时候做的事,那都是做不得准儿的。 “所以,末弟,我会信守承诺。” 常昊总结似的说完,绷紧的神经放松了那么一毫,然后“淡定”地看着对面的小孩儿。就算是和人谈生意,他也没有这么紧张过。 苏末知道常昊在紧张,尽管他表现的很从容,但挡不住那发红的耳朵,而且那红色还有继续蔓延的趋势。 这么莫名其妙的,自己就成了他弟弟?苏末有些“恶意”地冲着常昊笑笑,轻声道:“大哥,你耳朵怎么红了?” 对于这样的调侃,常昊倒是没有介意,他知道,苏末还在为这样的“强买强卖”感到郁闷。这是在发脾气,如果闷在心里反而不好。 不过,以后末弟就会明白,只要是他认准了的,就一定会做到。 吃过早饭,常昊策马到镇上跑了一趟,直到天黑透才回来。看到竹楼前亮着一盏灯笼,心里涌起一股暖意。这灯,是专门为他点的。 听到响动,苏末从书房出来,就接到一个沉甸甸的木匣子。好奇地打开一看,惊讶的他差点儿没把木匣子给掉了。 这么大一颗夜明珠,得值多少钱啊?那淡淡的柔光,半点儿不刺眼,反而映出一圈又一圈的光晕。 “给我的?” 常昊点点头,解释道:“你晚上看书点油灯太毁眼,还是用这个比较好。” 何止是比较好?简直是好的不能再好。经常昊这么一解释,还真是说到了苏末的心坎儿里。他一直觉得在油灯下看书久了,眼睛酸涩很不舒服。 “收下,这是大哥给你的礼物。” 看到他一脸犹豫的神色,常昊果断地道,他还嫌这个太小,等回了京城在常家藏宝阁找一个大的。 “谢谢……大哥……”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苏末有些不自在地道,在他心里始终没有把“结拜”当真,哪知常昊居然真的放在了心上。 “你喜欢就好。” 常昊温笑道,右手在小孩儿发顶揉了几下,柔软顺滑,手感真不错。他早想这么做了,现在终于有了名正言顺的机会。 “嗯。” 苏末不知道该说什么了,难道,真的纵容事态这么诡异的发展下去? 过了年,事情又多起来,常昊已经收到了两封来自京城的信,都是催着他赶紧回去。 常母在信里说,三公主喜欢上了新科状元,危险已经解除,让他不用再躲了。还有,华飞宇的大哥,三月份好像要成婚了,对象是户部家的千金,让常昊赶紧回来赶着喝喜酒云云。 华飞扬要成亲了?这倒是件大喜事,自己身为华飞宇的好友,又和华飞扬关系熟稔,怎么也要到场。 三月,还早着,常昊把信仔细收了起来。 没过两天,华飞扬的信又到了——“怎么了?” 苏末很少见他皱眉,也就问了一句。难不成,信里有什么坏消息? “飞宇离家出走了……” 常昊沉声道,华飞扬就是问弟弟是不是在他那儿。也不知道为什么,这小子听说哥哥要成亲,隔天居然离家出走了,还留书说不让找他…… 这小子还真是不懂事,亏华飞扬那么宠他,真正把人宠到了天上。 再看看身边的小孩儿,聪明又可爱,还是这样的招人疼! 事实上,华飞扬还真了解他弟弟,此时华飞宇正在往富安镇的路上。 第48章 为谁下厨 华飞扬的信到了之后五天,华飞宇出现在竹楼里,除了一身风尘仆仆之外,看起来挺正常。 “你哥来信,说你离家出走。” 常昊看着一连喝了三碗粥的好友,这家伙到底几天没有吃饭了? “唔……不系介样……” 华飞宇口中塞着粥,说的含含糊糊,脸上看不出有什么难过的神色,真不知道他是在闹什么别扭。 “吃完饭再说话。” 苏末看他这样,嫌弃地道,真不卫生! 华飞宇喝完粥,又吃了两个馒头,这才心满意足地擦擦嘴——“走到半路不小心把钱袋给丢了,都两天没吃饭了!” “……” 苏末无语,这么奇葩的人物,怎么就和常昊成了好朋友?这要是被卖了,还不得替他数钱? “其实吧,真不像我哥说的那样,我就是不喜欢未过门的嫂子,那女人的真面目你也是知道的,那一副贤良淑德的模样,都是装的啊!”华飞宇一口气将心中的怨气发泄出来,又接着道,“偏偏那女人装的太好了,无论我怎么跟家里人说,他们都不相信!” 苏末听出来了,这最后一句,才是重点——“所以你一气之下留书离家出走了?” “嘿嘿,也可以这么说。” 华飞宇不自在地道,他当时实在是气怒,才会那么幼稚说什么“不要找我。”估计大哥看到之后,脸都气黑了。 “你打算怎么办?” 常昊一向很实际,他实在不占成好友的做法,就算是离家出走,事情也并没有解决。 “是啊,你哥可是要娶一个坏女人——” 苏末点头附和,不过他又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那可是华飞扬啊,当朝少有的栋梁,这么轻易就被蒙蔽的话,实在是说不过去。只是,这不过是自己的猜测,没必要和华飞宇这个二货讲! “在我回京之前,你最好想出解决的办法。” 常昊冷静地提醒,离家出走总有回去的时候,自己早晚都是要回京的。 “管他呢,就让我哥娶了那个坏女人,好好吃吃苦头!” 华飞宇撇撇嘴,赌气地道,一想到哥哥当时的反应,他就气得心口疼。 不过眼下最实际的,苏末看看已经空了的腌菜摊子,再想到厨房里快空了的米缸,他真心建议——“你们俩还是回镇上去吧,总不能一直喝粥……” “明天我让张管事找个厨子过来。” 常昊不假思索地道,这还不好吧么?只要有钱,他也可以把镇上酒楼的大厨挖过来。看得出小孩儿对自己并不怎么亲近,他当然要留下来好好培养“感情”。在回京之前,至少要苏末心甘情愿叫他一声“大哥”,而不是之前那种敷衍的态度。 “可是,师傅不喜欢陌生人在这儿……”万恶的有钱人! 既然人都这么说了,他当然不能再出口赶人,毕竟这竹楼又不是自己的。再说,他对于常昊所表现出来的亲近态度,只是有些困扰,并没有到厌恶的程度。 但是,要他什么都不做,就这么接受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大哥”,那也是不可能的。 “请什么厨子?这里不就有一个现成的?” 华飞宇挑挑眉,然后带着一些得意的语气道。想当初,连他都没有想到,自己在厨艺方面如此有天分。 “我还以为你只会吃——” 苏末是真的这么想,这个妖孽一样的家伙,又有那样的家世,怎么都想不到他居然愿意进厨房。 “其实,就是——有那么一点点兴趣而已……” 华飞宇忽然就有一点儿心虚,摸摸鼻子含糊地道。他当初的动机,自然是不能说的。 “……” 常昊要是相信这样的说辞就有鬼了,所谓“君子远庖厨”,如果没有特别的理由,好友不可能会学厨艺。至于原因,一时半会儿他还真猜不出来。 本来,苏末对“华少爷”的厨艺还抱着怀疑的态度,如果做的难吃他绝不会给留面子。只是,在书房里就能闻到的饭菜香味,让他忍不住吸了吸鼻子。 “这个是香菇炖鸡……”苏末这鼻子尖着呢,“最少熬了两个时辰了……” 常昊在旁边看着账册,就见到小孩儿可爱的皱着鼻子,很少见到他如此孩子气的模样! “我猜,华飞宇一定是想做饭给某个人吃。” 苏末趴在窗户边儿上,看着厨房冒出的淡淡白烟,好心情地道。 “理由呢?” 常昊对做生意在行,不过对于那些儿女情长就只有粗略的了解,自然不理解苏末为什么如此确定。 “都说为君洗手作羹汤,这下厨多半是想要做给喜欢的人。” 苏末理所当然地道,这都说要想抓住一个人的心,首先就要抓住他的胃,看不出华少爷还是个这么“纯情”的人。或许,他一直如此,只是大家都被他那风流花心的外表给骗了,再加上这人说话有时候不怎么正经…… “原来是这样。” 常昊受教地点点头,前阵子自己突然想要学着煮粥,不也是为了苏末? 或许就是因为真的很喜欢面前的小孩儿,所以才会在醉后下意识地做出“强迫结拜”的行为。 “……?” 苏末不解,这样是哪样?他不过是随口说说,这家伙怎么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 “我很喜欢你,比我想象中的喜欢。” 常昊若有所思地道,只是他的厨艺不怎么好,不知道还有没有别的让小孩儿喜欢自己的方法?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无关乎*,只是很认真地分析出了某件事的实情,所以并没有什么难以说出口的。 “我不讨厌你。” 苏末漫不经心地道,他现在才八岁,除非这家伙恋童,否则不可能是那种喜欢!不过,对于常昊对自己这种单纯的喜爱,他也有些不明白——难道,这就是人常说的“眼缘”? “……” 常昊若无其事地拿起账册继续看,刚刚苏末说了“不讨厌”,所以小孩儿对自己的态度,还没有到喜欢——看来,自己还要非常努力才行。 苏末喝了一口鲜美的鸡汤,看看对面的华飞宇,随口道:“这以后谁要是娶……嫁给你,就有福了。”娶什么的,一时口误,谁让华少爷这么“贤惠”来着? “咳咳——吃鱼,这鱼烧的也不错,火候刚刚好。” 华飞宇剧烈地咳嗽起来,“娶”这个字眼,太刺激他的心脏了。 “我不喜欢吃鱼。” 苏末看了那盘香喷喷的红烧鱼一眼,撇撇嘴道。 常昊看了小孩儿一眼,径自夹了一块刺比较少的部位,然后把小刺也一一挑出来。最后,筷子一转,把这块挑过刺的鱼肉放到了苏末碗里。 华飞宇觉得自己这顿饭吃的万分辛苦,这两个人别再刺激他了成么?认识好友这么多年,他什么时候给别人挑过鱼刺了?难道面前这个是别人易容的? 这还不是重点,关键是——“咳咳咳……苏末不是说了,他不喜欢吃鱼?” “他是不喜欢鱼刺。” 常昊简单地道,然后又夹了一块儿开始挑刺,其专心程度堪比他看账册。 “没错。” 见华飞宇求证地看着自家,苏末干脆地答应了,心中也很讶异,他这个臭毛病就连自己家人都不知道,常昊是怎么注意到的?他其实很喜欢吃鱼,只是不太会挑鱼刺…… “这要是让常旭那个小霸王看到了,非得有意见不可,他一个亲弟弟,还没有这个结拜的弟弟受宠。” 至于看到常昊对小孩儿如此上心,他表示很理解,怎么说呢,常家人在某些方面都有些“怪”——常父常母喜欢拿肉麻当有趣,常小弟小小年纪,最喜欢管一只猫叫美人…… 跟他们比,常昊还算是正常的! 常昊无法解释,这种打从心底想要宠爱某一个人的感觉,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 苏末听了这话之后的反应就是,把某人递过来的第二块儿鱼给吃了——“果然,这人就是想找个乖巧听话的弟弟。” 不过,貌似自己和那个让人惊悚的词儿也不搭边吧? 辞旧迎新,这过了年,家里的伙计又开始多了起来,山坡上杂生的灌木野草都需要整理,碎石坡地也需要平整,苏末这才彻底感觉到二百多亩有多大。 “这到三月份能弄的完么?” 之前他还信心满满,现在才知道理想和现实之间存在着多么大的差距。致富路不是上下嘴皮子一啪啦就能行的,这条路上充满了汗水和艰辛。 “放心吧,保准没问题。” 苏贵笑呵呵地道,这庄户人家别的没有,多的是一把子力气,就愁没有活儿干呢! “是啊,最多一个多月就能弄完。” 大牛乐呵呵地道,他对别的不行,可对种地还是有些经验的。 “你那个梯田的设计,有点儿意思……” 苏诚看着这个侄子,真怀疑这些东西他是怎么想出来的,一个小脑袋,怎么就这么多主意? “呵呵,我哪能想得出来,这是书上看来的。” 苏末尴尬地笑笑,掏老祖宗兜兜已经够不好意思了,再占为己有自己可没那个脸。 “嗯,还是读书识字的好,以后才能有出息……” 苏诚不疑有他,点头附和道,但凡是有点儿学问,就不用干苦力活,当个账房先生也是好的! 对此种言论,苏末听得多了,如今也只能一笑置之。谁要这个身体才七岁,他注定要当一回神童! “先生还没有回来么?常昊可是商团的少主子,忙得很呢,哪能一直呆在这里?” 苏诚又想到一件事,皱紧了眉头道,可不能耽误了人家赚钱。 “嗯,这都走了六七天了……” 苏末点点头道,师傅和魏恒在一起,自己倒是不担心。只是,这么长时间了,到底是有什么事要做? “不行的话,让大牛到竹林陪你——” 苏诚想了半天,才有了这么一个主意。 “师傅不喜欢外人随便进出竹楼……” 苏末断然拒绝了,明面上的理由的确是因为沈清河的缘故,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是——人家常大少爷不愿意走,他有什么办法?至于结拜什么的,他自己都没怎么当真,更不会和家里人说。 更何况,现在还多了个“拖油瓶”。虽然吧,这个拖油瓶的厨艺真心不错。 “都是因为我们——” 苏诚听了心里也挺不是滋味儿,要不是他们住在二弟家,怎么会弄得侄子要在外面住? “等有了银子,再多盖几间房子不就行了?” 苏末笑着开解道,如今大伯一家还挺得他喜欢,就是继续住下去,自己也没意见。 “就是说嘛,只要咱一家子和和气气,一起努力,好日子还会远么?” 苏贵朗声笑道,儿子这话,可说到他的心坎儿里去了。 说到痛快处,苏末笑看着大牛调侃道——“到时候,还要给大牛哥娶媳妇。” 这么一想,大家又开始干劲十足,这银子可是在招手呢! 第49章 劳动改造 “你们两个,是不是起来活动活动?” 苏末有些无语地,常昊大部分时间都窝在书房里处理事情,而华飞宇则搬了把竹椅,窝在门口懒洋洋地晒太阳。一个是忙的要死,一个是闲的要死。 常昊犹豫了一下,把手中的事情放下,“听话”地跟着苏末走了出来。 “做什么……?” 华飞宇无精打采地道,眼皮子抬了一下,然后又眯缝起来。 “跟着我走,到时候就知道了。” 苏末笑眯眯地道,这要是先说了,估计这家伙宁愿继续窝着发霉…… 从竹林到山坡有着不短的距离,中间还要穿过一条田间小路。积雪已经化了,露出一片片青呼呼的麦苗,让人忽然生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这是什么?” 华飞宇指着麦苗新奇地道,名贵的花草他没少见,这田里的庄稼么,却从来只是耳闻。 “麦苗。” 苏末呼吸着田间新鲜的空气,心情也渐渐变得愉快起来,就连脚步也轻快不少。如果是以前,他怕也和华飞宇一样,如今对着两位“少爷”,他莫名生出一种优越感。 等到了山坡,看到那些杂乱枯黄的灌木和草,以及到处四散的碎石,常昊和华飞宇对视一眼,难得都有些不知所措——苏末把他们带到这儿,是要做什么? “常少爷,小弟……”大牛扛着铁锨迎了上来,看到常昊立刻热情地打招呼,只是旁边这个美少年,他就不认识了。 “大个子,我叫华飞宇。” 华飞宇看到大牛,自动自发地给人起了外号,眨着一双桃花眼无比欢脱地道。 “大牛,等下给他们俩一人找一把工具,今儿两位少爷是来帮忙的。” 苏末看了那两人一眼,揶揄地笑道,正好可以添两个免费劳力。 “小弟,这怎么成?这种粗活怎么能劳动两位少爷——” 只是,大牛话音刚落,手中的铁锨就被人抢了去。 “我试试这个,怎么弄?” 华飞宇拿着铁锨,一脸的兴致勃勃,双手使劲儿在地上挖了一下,可惜只铲到薄薄的一层土。 “这个啊,要用脚蹬……” 怎么说大牛是个实诚孩子呢,人家有问他必答,拿了铁锨给华飞宇做示范。 苏诚和苏贵也走了过来,本来是不同意那两人的“加入”无奈拗不过他们,只得让步。 常昊拿了一个竹筐跟着捡石头,一脸的求知精神,这些石头堆在一起有什么用? “这些比较规则的石头,要用来筑堤坝,防止泥土被水冲刷走——” 苏末比划着解释道,这是修筑梯田中很重要的一步。 “这个有什么难的,瞧我的!” 另一边,华飞宇拿着铁锨卖力地把碎石刨出来,一脸轻松的表情。 “我打赌他撑不过一个时辰。” 苏末好笑地道,一会儿华少爷就知道了,即使是清理碎石也不是那么轻松的。 “两个时辰。” 常昊跟着看过去,就见华飞宇耍宝一样把碎石丢的老远,再简单不过。 “好,如果你输了呢?” 苏末笑的慧黠,这打赌没有赌注,多没有意思! “如果我输了,给你一两银子。” 常昊想了一会儿,慢慢地道,他能想到的也只有这个。 “钱多了不起么?如果你输了,结拜的事就当从来没有发生过。” 苏末微笑以对,试探地提议道,他已经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 “好,三个时辰,如果你输了,以后必须心甘情愿叫我大哥。” 常昊非但没有拒绝,反而加重了条件。 “赌就赌。” 苏末觉得自己的胜算至少有八成,再怎么说华飞宇都是个娇生惯养不事生产的公子哥儿。三个时辰,那就是六个小时啊,就不相信他能坚持的了。 常昊笑笑,走到好友身边,压低声音同他说了一句话。 远远的,苏末听到华飞宇抗议的尾音——“哪有这样的……?” 中午兰花来送饭,立刻眼尖地发现多了两个人,近了才发现是两个少爷,不过此时都没有了平日里的翩翩风度,衣服上沾着泥点子,就连头发上也有几根枯草。 “呵呵,吃饭了。” 兰花弯着腰,笑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他们俩现在的样子实在太过狼狈。 “嘶,好疼,我的手都起泡了。” 华飞宇掌心朝上,果然有几个明晃晃的水泡,轻轻一按疼的他呲牙咧嘴。 一开始他还觉得挺新奇,可一会儿就开始胳膊酸手疼,可抬头看大家都没停,他也只好咬牙坚持。 相比华飞宇喊疼连连,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看到他手心的水泡,常昊则一声不吭,保持着沉默。 苏末看着他沉默的表情,笑的越发欢畅,常昊怕是也觉得没希望了吧? 等看到送过来的饭,华飞宇又叫开了——“干活那么辛苦,你们就吃这个啊?” 篮子里是十几个馒头,还有一瓶酱瓜,两壶水。 “嘿嘿,就这还是好的,往年这青黄不接的,连窝头都接济不上,更不要说白面馒头了。” 苏贵憨厚地笑道,果然这大地方来的少爷是吃不了苦的。 “要不你们俩回去,让我娘给你们重新做点好吃的?” 兰花说完,把装酱瓜的陶瓶打开,又给几人倒上热水。 常昊觉得体力消耗从来没有这么厉害过,干了一上午的活儿,又累又饿,这馒头似乎比平日好吃多了,再咬一口脆脆的酱瓜,也别有一翻滋味儿,就连白水也带了甜味儿。 再看看一旁,小孩儿笑得跟偷吃了鸡的小狐狸一样,这馒头酱瓜嚼着也就变得更加有滋有味儿。 “我——他们能吃,我也一样!” 本来华飞宇还有些犹豫,看到好友默不吭声拿了一个馒头,就着酱瓜吃起来,他也只能硬撑到底。 苏末在一旁看的好笑,这两个人,来这儿倒像是劳动改造,他们哪受过这样罪?就华飞宇这样儿,他要能坚持三个时辰就怪了! 呵呵,这就受不了了?离他们约定的时间,还有三个小时呢! 吃过午饭,华飞宇明显没有上午那么活泼了,话也少了,明显比大牛的进度落下一大段。 “手疼吧?要是受不了就回去吧!” 苏末在一旁见了,吹着小风儿鼓动道。 “我——没什么……” 华飞宇看看正在搬运碎石的好友,咬咬牙,硬是坚持了下来。 “……” 苏末无语,他就奇怪了,常昊到底跟华飞宇说了什么?竟然这么有用!简直比小鞭子抽抽着都好使! 一直到太阳落山,一下午的时间,华飞宇竟然真的撑过去了! 苏末沮丧的同时又忍不住问:“常昊到底跟你说了什么?” 华飞宇吹着手心磨烂的水泡,试图减轻疼痛,股股哝哝地道:“他说我要是坚持不了三个时辰……就写信给我哥,让他把我抓回去……” 华飞宇就是为了躲人,才跑到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这威胁实在是有效。 苏末拍拍他肩膀以示安慰,然后走到常昊身边,发自内心地道:“大哥——你真卑鄙!” “谢谢。” 常昊难得一笑,揉揉小孩儿发顶,温声地道。 “……” 苏末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自己这是夸人么?他以前怎么没发现,常昊脸皮也挺厚! 只是刚刚那一笑,使得他脸上凉薄之色尽扫,多了一抹温柔之意,让苏末看的一怔。 晚饭三个人在苏家吃的,因为“厨子”累的不想动,更别说下厨了。 “你做什么?” 华飞宇一脸戒备地看着拿针的苏末,那笑容怎么看都有点儿不怀好意。 “伸手——水泡不刺破,好的慢,待会儿给你上药。” 苏末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别那么兴奋,他这还是第一次真人实践,不过要是让师傅知道了怕要气死! “小东西,你就不能轻点儿?” 华飞宇呲牙咧嘴哎哎叫,这要是让那些心仪他的女孩子看了,立马芳心破碎。 “大哥,换你了……” 等华飞宇打着呵欠去睡了,苏末拿着银针在常昊眼前一晃,笑的眉眼弯弯,语音轻快的很。 不过,让他失望的是,从头到尾,常昊都没有吭一声儿,这让他逗弄的兴致减了一半。 “谢谢。” 手心传来一阵阵清凉的感觉,常昊看着小孩儿认认真真地道了谢。 “这也没什么……” 苏末讪讪地收了银针,反倒有点儿不好意思了。 “飞宇有事儿总是藏着,这回离家出走绝没有他表面看起来那么轻松。” 常昊对好友了解的很,只是华飞宇不愿意让人发现,他也就当做不知道。不过今天白天他看起来开心多了,常昊这才多少放心一些。 “我也觉得他不正常,每天窝着除了晒太阳还是晒太阳,这根本就是老人家过的日子……而且他失眠有点儿严重。” 苏末也算是半个大夫,就算华飞宇极力掩饰,也瞒不过他的眼睛。 不过,累了这么一天,估计今晚那家伙想失眠都难了。 原来,常昊道谢是因为这个—— 苏末笑着想,他收回之前华飞宇被卖了还帮人数钱的话,在某些方面,常昊是一个值得信任的朋友。 第50章 挣破天去〔捉虫) 第二天一早,苏末起来发现桌上摆着做好的饭菜,而华飞宇却不见踪影。 “他去帮忙干活了。” 常昊见他如此,主动解惑道。他起来有一会儿了,因为浑身肌肉疼,根本睡不着。只是,想要和小孩儿一起吃早饭,才一直等着。 苏末很惊讶,他还以为那家伙死活不会再去了,真是出人意料啊! “他看起来精神不错,应该是睡得好的缘故。” 常昊拉了把椅子在小孩儿对面坐了下来,自然地把筷子递给他,又帮着盛了汤。 “沈神医捎信儿回来了,再有两天就会回来。”常昊想起早上看到的信鸽,顺便提了起来,“等沈神医回来,我也该回京了。” “……?” 苏末正在和一块粉蒸肉奋战,闻言猛地抬起了头,他一直想让这人离开而不得,现在他却主动要离开? 心里瞬间升起一种难言的感觉,又被苏末强制压了下去——常昊当然是要回京的,他的家本来就在那儿。 “我娘写信来,三公主要大婚了,我得回去参加婚礼。” 皇命难为,就算常昊再怎么抗拒,仍然不得不回京去。 “那个据说很喜欢你的三公主?年前还吵着要嫁给你的那个?” 苏末摇摇头,这女人心,还真是海底针,实在难以琢磨。 “她是我妹妹。” 常昊始终言简意赅,对于三公主很快喜欢别人不予置评,这本就不关他的事! 中午的时候,华飞宇也知道了这则消息,一下子沉默起来,这意味着他也要跟着回京。 “放心吧,你哥哥不会生气——” 苏末以为他在担心,难得好言安慰,了解了这家伙以后,就会发现他是个不错的朋友。 “我,我不回去了……我要留在这里。” 华飞宇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语出惊人地道。这个想法,也是昨晚上才突然萌生的。 累了一天,吃的也不好,照理说他应该讨厌这样的生活。可是,这也是头一回,在他想到那个人的时候,没有心痛不已,彻夜难眠。 或许,离的远远的,不再看到,努力着不去想,就会渐渐淡忘…… “留在这里做什么?帮忙干活儿?” 苏末呛了一下,没好气地道,放着好日子不过,偏偏要在这儿“受罪”,这是要作死啊! “对。” 孰料,华飞宇还真就点头答应了,认真的表情让人看了发虚。 “飞宇,你哥不会娶那个女人,你应该相信他。” 常昊微微皱眉道,华飞扬那样的人,就是精炼成精了的狐狸,怎么可能轻易被人骗? “我知道……之前我是在气头上,可后来慢慢想明白了……” 华飞宇斟酌着道,他气的并不单单是大哥不相信自己,更难过的是他要娶妻了,要成为别人的夫君,以后还会有许多孩子——那么,自己在他的心里,要排到什么位置呢? “那就和我一起回京。” 常昊快速地道,他有些不安,总觉得事情在往坏的方向发展,这是身为商人的直觉。 “常昊,是朋友就不要再劝我。” 华飞宇抬眼看着好友,语气艰难道,像是有什么东西堵在喉咙口,让他没办法顺利地说话。 “……” 常昊还想说些什么,却在看到华飞宇眼中的伤痛时住口,那样绝望的表情,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却不禁让人跟着一起哀伤起来。 “我没意见,多了个人干活,高兴还来不及!” 苏末也被华飞宇痛苦的表情给惊到了,忽然不忍心再加以拒绝。 “逃避不是办法,你哥早晚会找到你。” 常昊最后提醒道,以华府的能力,找到这儿是迟早的事。他们怎么能够容许,堂堂华府二公子跑到这儿当“农夫”? “躲一时是一时……” 华飞宇苦笑道,他自己也明白,只是不想那么早面对罢了。 常昊离开村子的那一天,第一场春雪悄然降临,他坐在马上,背如同来时一样挺直,淡淡地道:“不用送了,回去吧!” 苏末站在几步远的地方,微仰着头道:“大哥,一路保重!” 华飞宇和苏末一起站着,冲好友挥手道别——“一路保重,后会有期!” 常昊点点头,不再留恋,策马远去。 直到那青衣身影再也看不见,苏末轻叹了口气——“咱们走吧!” 对于这个“大哥”,其实他并不讨厌,有谁会讨厌一个真心实意对你好的人呢?如果只是君子之交,他十分乐意结识这样一个朋友。 苏末对待感情其实是个非常慢热的人,他和常昊之间并没有进展到足以结拜的程度,这样跳跃式的发展,中间就会有一大段空白,对于一个追求完美的人来说,很难接受。 如果他们已经认识了五年或者十年,结拜也未为不可。 “走……” 华飞宇望着飘零的雪好一阵儿,随着苏末朝村里走去。自此那些风流浮华,也将从今远去。 走到山坡下,望着已经修的差不多的梯田,白雪中一阶一阶拾级而上,如同白玉铺就,似乎一直连接到天边。因为常昊而产生的那一丝别理之情,立刻消失不见,苏末深吸一口寒凉的空气,豪气地道:“这片山坡,以后会成为我们的聚宝盆。” 华飞宇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说的也未免太夸张了,不就是种些瓜果,还聚宝盆——让人听了岂不是贻笑大方?果然还是没有见过世面的缘故啊! “你等着看吧!” 苏末见他不信,也不急,丢下这么一句,继续迈步前行。 “拭目以待。” 华飞宇勉强止住笑,咳嗽了一声,“一本正经”地道。以后他也算是“寄人篱下”,可不能现在就把苏末给得罪了!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百花盛开,万物欣欣向荣,苏家人个个充满了干劲儿,忙着栽种枣树。 “你这坑刨的太浅了,至少要三尺左右。” 大牛看看正在挖坑的华少爷,最初说话的时候还客客气气带着几分恭敬,可后来混的熟了,他俨然成了华飞宇半个师傅。别的他不在行,可这农活那是庄稼人的老本行,就靠这个吃饭呢! “知道了。” 华飞宇点头应道,使力继续向下挖,跟着忙活了一个多月,手上早已经磨出了茧子,再不像一开始的时候唉唉叫。比起以前,晒黑了不少,力气也大了,不过这样反倒吃得香,睡得踏实! 苏末和兰花抬着小桶,给栽下去的树苗浇水,本来一家人都不同意他干活儿,还是沈清河说适当干活儿身体才能更健康,这才被准许。 “再过俩月就要开始种寒瓜,到时候就在这山坡上搭两间房子,我和大牛在这儿守着。” 苏诚拄着铁锨,停下来歇口气,顺便将这几天的盘算说了出来。 他们一直在院儿里住着,到底不方便,还弄得侄子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再说这理由也正当,趁着搬出来再好不过。 “大哥——” 苏贵还想说些什么,却被苏诚给打断了。 “就这么定了,回头咱就砍树,这四五天就搭好了。” 苏诚截住兄弟话头儿,打定了主意道。 兰花心直口快地道:“等赚了钱,再盖几间就是了。”半点儿没想过,这要是赔了怎么办? “三丫头说的对,到时候盖上几间敞亮的青砖大瓦房,让村里那些碎嘴的羡慕死。” 柳娘笑呵呵地接话道,她最近没少听村里人议论,说苏家人脑袋坏掉了,借钱包地种果树,十有*要赔完……要是依着她的性子,非要上前把那些八婆骂一顿,可现在却怕给二弟一家惹了麻烦。 “飞宇哥,你们在京城住的一定是青砖大瓦房,每天有好衣服穿,顿顿有酒有肉是不是?” 兰花不知从哪儿听来的,此时眼神儿闪闪亮,十分向往地道。 “唔……是啊!” 华飞宇嘴角抽了抽,勉强忍住笑,咳咳,青砖大瓦房,有酒有肉…… “我以前做工的东家,他们那园子可大了,里面有山有水还养着漂亮的鸟儿,那地面铺的砖都刻着花……” 苏贵回忆着他见过的,一脸的憧憬和向往,那样的地方,他们这些庄户人就是走在里头都小心翼翼。 “别做梦了,那不是咱能想的地方——” 秀娘嗔笑道,她只求安安稳稳过日子,那些异想天开就算了。 “是啊,下辈子投个好胎兴许还有可能!” 柳娘也一脸现实地道,她们就没有那个命,要是生成公主小姐—— “谁说不可能?以后的日子,谁也说不准。只要咱们把寒瓜给种好,以后这些都会有。” 苏末淡淡地道,语气坚定,唇角噙着一抹笑,带着十成的信心。 就算一年不行,那就两年,三年——只要不放弃,就一定能成功。 所有人看着这样的苏末,不由自主地,想要相信——兴许他们也会有人上人的那天! “真希望,我能亲眼见证……”亲眼见证,那一天的到来。 华飞宇望着远处,喃喃地道,此时此刻他竟然很羡慕这些人,能够有自己的梦想,且相信只要努力一定能达成。而自己的心愿,却永远不可能实现。 “你想要什么,不能总等着老天给,试着自己去争取吧!” 苏末不知道华飞宇在纠结什么,但正如常昊所说,逃避不是办法,还是要努力去面对。 华飞宇欲言又止:“你不明白——天命难违……” 苏末不以为然——“就算是天命又怎么样?大不了挣破天去!” 第51章 自打嘴巴 苏末一直以为,在这样的小村子里,尽可以过太平日子,偶尔有些小波折,无非是平淡生活中的插曲。只要每天到山坡上转一圈,看看那些已经抽枝吐芽的枣树,还有长势很好的西瓜苗,心里就很踏实。 等到瓜果成熟了,然后就卖给商团,得到一笔银子——只是,接下来的事情,再一次打破了他对现有生活的认知。 山坡下,十来个穿着官服的差人把守着,把唯一的一条路守的严严实实。 “上头有令,禁止通行,谁也不许上去。” 官差头子张豹板着一张冷脸,将欲前行的一干人拦住,眼睛眨也不眨地道。 “这是怎么回事?这山坡我们已经承租了下来,为什么不准我们上去?” 苏诚作为大家长,代表一家人询问道,之前都没有听说什么,怎么忽然会有这样的命令? “不知道,我们只是奉命行事。” 张豹说完这句,再不开口,无论苏诚怎么追问,就只是木桩子一样站着。 村里素来平静,这突然来了官差,无疑是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许多村民远远的围观,不敢近前。对他们来说,那一身官服,就等于是披着豺狼虎豹的皮,那是要吃人的。 “哎呦,这苏贵家要倒霉了,这是怎么的,居然得罪了官衙……” “就是说,这山坡他们是甭想再承租了,这可真正是白忙活一场!” 底下的议论不断,不少人都用看好戏的态度等候着失态的发展,对于最近似乎运气很好的苏家,他们早就各种羡慕嫉妒,如今心里倒是平衡了。 秀娘听着那些风言风语,再想想借的那些银子,还有大家这几个月的辛劳,这心口就直发堵,脸色也白的厉害。 “娘,你没事儿吧?咱们先回家。” 苏末早就注意到秀娘有些不对劲儿,此刻见她摇摇欲坠,似随时会昏倒,急忙出声道。 “我没事……” 秀娘定了定神,缓声道,家里这么多人都看着呢,她可不能第一个慌了神儿。 “弟妹,莫要慌,官差不是说了,这封锁是暂时的。” 苏诚还算镇定,见一家人多半都带着不安的神色,强笑着安慰道。 “嗯。” 秀娘点点头,任由柳娘挽着往家里走去,心知没有大哥说的这么轻松——虽说是暂时,可在那些官儿眼里,一天两天是暂时,也兴许是一个月两个月,更说不定是两三年……坡上的果树还好说,那几亩寒瓜可等不了。 这光是瓜苗就要一大笔银子,到时候岂不是要血本无归? 这坐着等“解封”,那是不可能的,苏诚脑瓜子活泛,当晚就趁着村里人散了的时候,拎了几只鸡两壶好酒,又给领头的张豹塞了几两银子。 “官爷,您就透个话儿,这是要守到什么时候?” 张豹接了银子,弟兄们又吃了肉喝了酒,倒不好再绷着脸,态度也缓和了不少——“不是我故意瞒着不说,大家也都是今早才接到的命令,是县太爷亲自吩咐的。” 又说了几句闲话,见实在问不出什么来,苏诚也没有办法,沮丧地回了苏家。 “县太爷亲自下的令?他一个父母官,没事儿找咱们麻烦做什么?” 桃花闻讯也赶了回来,就见家里一片愁云惨雾。听了大伯的话,她觉得有些奇怪,那县太爷恐怕连有苏家这户人都不知道…… “这事儿真是太奇怪了!明天我让张管事到县衙里打听打听。” 常昊走的时候交代了张管事,只要是好友的要求就答应他。 “这样也好。” 苏末思来想去也没有别的法子,苏家人只有苏诚见过一些世面,可要是对上那些做官的,也要气弱三分。他自己还没有成年,这要是去了,自不会被人放在眼里。 第二天一直到黄昏,张管事坐了马车亲自来的,那张常常带笑的脸孔,此时却异常严肃,这让大家翘首以待的心又沉了下去。 “华公子,对不起,我辜负了你的嘱托。” 张管事刚落座,茶水也没有喝上一口,就一脸抱歉地看向华飞宇。 他已经尽力了,为此甚至还上下打点了一番,花费了不少银子。哪知原本和商团还有些交情的县令大人,这次却死活不吐口。 “你已经尽力了……” 华飞宇摇摇头,心知这件事怪不得张管事,恐怕是有人刻意为难,只是如果连县令都如此忌惮,苏家得罪的究竟是什么人? 晚上吃饭的时候,沈清河先是尝了一块糖醋月,眉头皱了起来,里面没有放糖,反而咸的要死。又夹了一筷子青菜,淡而无味,竟然没有放盐…… 再看看饭桌旁的两个人,桌上这么多菜,居然都在吃白饭,一个两个的,想什么呢? “飞宇,发生什么事了?” 沈清河叹了口气,放下碗筷,今天的“厨子”实在是太失常了。再这么下去,他的胃可受不了。 “县令派人封了苏末家承租的山坡,可又给不出什么解释……” 华飞宇也跟着上愁,他在这儿呆的很愉快,很喜欢这里的生活,每天跟着大家一起干活儿,这以后要是什么都不做,还真不习惯了。 “你们就为这发愁?等晚上我亲自去教训一下那个混蛋县令。” 沈清河不以为然地道,不给解释?这好办,他有的是法子。 “……” 苏末无语,但不得不承认,有时候暴力的方法或许更有效。 苏末和华飞宇顶着黑眼圈等了一个早上,终于等到了沈清河回来——“怎么样?” 沈清河表情也不太好,沉默了一下,最后还是开口道:“其实,也算问出来了……” 苏末和华飞宇对视一眼,什么叫——“算是”?再看沈清河吞吐的样子,心里都有种不妙的感觉。 “那个糟老头子说,那都是上面下来的命令……”沈清河觉得有些没面子,信誓旦旦要办成,哪知却是这样的结果,“那个上面,指的是府台,我怕再追问下去,还有上面……” “不如,你写信问问魏相爷,看他是否知道什么情况?” 谁知道这个上面究竟还有多少人?但魏恒可以说的上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要是问,肯定能有结果。华飞宇就不信了,那个指使的人还能大过“天”去。 信到魏相手里,一来一回也要好几天。这几天的时间,对每个人都是煎熬。 明月高悬,苏末裹着被子坐在窗前,没有丝毫睡意。家里现在也是人心惶惶,大家都被这件事搅的吃不下睡不着。饶是他心理素质不错,这时候也有些坐不住了。 “放心吧,魏相爷那里肯定有信儿。” 不知道什么时候,华飞宇披着外衫走了进来,和他一起看着窗外的明月,低声安慰道。 “前些日子,我还夸口说大话,说什么挣破天去,现在才知道自己有多么无能为力。” 苏末没有回头,注视着辽阔的天幕,心里突然升起一种对这世界的茫然。头一次,他见识到封建统治下的权力有多大,而老百姓就在统治下的最底层。 这里没有现世的民主,虽然也制订了法律,但大多数时候,这些对于特权阶级是不管用的。竟然有人这样任意妄为,只是一道命令,就几乎毁了他所有的心血…… “你还小——” 华飞宇听出那声音里的失落和沮丧,很想找些话来安慰苏末,可事实就是如此,最后几多无奈也只能化成这三个轻飘飘的字眼。 “你为什么宁愿呆在这里,也不想回京?” 本来,苏末也不是喜欢多管闲事的人,只是在这也的氛围下,在这样的心绪中,他不知怎么就问了出来,“算了,就当我没问。” 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这样*的问题,华飞宇一直苦苦藏着的心事,他不该问。 “我犯了错,如果再继续下去,铁定要被天打雷劈。” 华飞宇咬着嘴唇,一直到咬出了血,那些话才浸着血吐了出来。他不怕自己被天打雷劈,只怕累及他人,那就更加罪孽深重了。 不过,说来也奇怪,他本以为自己很快就会被抓回去,可已经过了这么久,居然迟迟没有动静…… 这实在是不符合华家做事的风格,进一步来说,是不符合华飞宇向来做事的手段。 “放心吧,你躲了这么久,不是都没事么?” 苏末安慰他道,或许华府已经放弃了寻找也不一定。再说,这里偏僻的很,一般人很难找来。 “我了解我哥,他可不是那种会轻易放弃的人……” 华飞宇断然道,就是因为太过了解,所以即便过了这么多天,他这心里还是时时觉得不安。 “我总觉得,事情还有解决的余地,虽然看似无门,但那个下命令的人并不是真心想对付我们,否则以他的地位,就不仅仅是封山这么简单了。” 苏末刻意转了话题,他实在不擅长安慰人,适得其反就糟糕了。 不过,他确实有种感觉,再差一点点,就能找到症结所在。只要找出症结,一切也就迎刃而解了。 “那这个人煞费苦心这么做,又是为了什么?” 华飞宇百思不得其解,苏家又有什么值得算计的呢? 天上月亮渐渐被一朵飘来的云遮蔽,投下一丝阴影,苏末脑子里一直想着这件事,不知怎么就看到了一旁的华飞宇身上,联想到刚刚的对话,脑子里倏地跳出一个想法——或许,这人针对的,并不是苏家人呢? 第52章 孰是孰非 - - 三天后魏相爷来信了,直接告诉沈清河这件事他不要插手。如果不到万不得已,他并不想对上华飞扬那只狼,别看华尚书平日里看着温和良善,骨子里是个什么样的人,却没有几个人了解。 苏末倒是觉得很正常,如果没有非常的手段,年纪轻轻华飞扬怎么可能身居如此高位? “对不起,都是因为我。” 华飞宇也看了信,先是震惊,后来也接受了这个事实,以哥哥的性子,这样的事情的确做的出来。 虽然华飞扬在弟弟面前一直是个完美无缺的好哥哥,但这并不意味着华飞宇对他人性的阴暗面一无所知。 “你哥是想用这种方法逼你回去……” 苏末了然地道,只要华飞宇一天不离开这里,山坡就不会“解禁”。 “就算我离开了这里,也可以到其他地方去。” 华飞宇藏在衣袖下的手握成了拳头,哥哥也太小看他离家的决心了,以为这样自己就会就范么? “如果你真这样的话,还会有下一个‘苏家’,或者下下一个……” 苏末淡淡地道,言下之意就是,无论华飞宇走到哪里,他那个哥哥都可以用相同的手段,只是无辜的人换了而已。 “我——” 华飞宇涨红了脸,也不知道是急的还是气的,他知道苏末说的对,这种事情他哥绝对做的出来,“你放心,我明天就走。” “或许,你应该和你哥好好谈谈……” 这话,苏末本不愿说,可事情发展到了这种地步,华飞宇再待下去,对谁都没有好处。如果是他一个人,力挺朋友到底也没有什么。可一时意气用事,全家人都会跟着陷入困境。 再者,华飞宇也不会愿意因为自己,而连累其他人。 “……” 华飞宇苦笑,如果能谈,他又何必跑的远远的?不过,事到如今,华飞扬既然逼自己至此,那就承担由此酿成的苦果吧! 晚饭的时候,华飞宇特意做了一桌子好菜,可又有谁有这个食欲? “你说的那件会被天打雷劈的事,难不成和你哥有关?” 饭桌上一直很安静,苏末忍不住打破了这片沉默,他约略猜出了一些——华飞宇不愿意回去,难道是在避着他哥?可是又觉得没道理,以常昊的说法,华飞扬根本就把他弟弟宠上了天去——这样的好哥哥,为什么要躲避? 碗里的汤已经不再有热气,华飞宇捏着勺子一下一下敲击着碗沿儿,考虑着要不要说——这是一个秘密,已经在他的心里埋藏了太久,压的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现在,他突然有了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冲动,长久以来的压力让他快要崩溃,此时到达了临界点,他再也无法承受下去。 “你知道的,我不想我哥成亲。” 华飞宇低着头,死死盯着桌面上一个凹下去的浅坑,仿佛所有的注意力都在那上面。他就那么盯着,等待下一刻那里长出一朵花来…… “这也正常,觉得哥哥要被人抢走了。不过,血缘关系是不会断的,他永远都是你哥哥。” 苏末了然,他多少也懂一些心理学,华飞宇这种就叫做“恋兄情结”。等他以后有了喜欢的人,这种症状自然而然就会减轻了。 “不是那样,我喜欢我哥,想让他只是我一个人的。这种喜欢,是想要永远和他在一起——” 华飞宇低低地道,声音似哭似笑,好像下一刻就会承受不了这沉重的压力,一下子崩溃。 “啪嗒——” 苏末手里的筷子掉了下来,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华飞宇居然抱着这样的心思。身边有魏相爷和沈神医的例子,他多少也明白男人和男人之间也可以有“爱”。可是,华飞扬可是飞宇的亲哥哥……这样的话,岂不是—— 后面是什么,他连想都不敢想,可答案却自动在脑子里浮现。 “我知道不应该……也试着抗拒……可是没有办法!” 华飞宇痛苦地剖析着这份感情,似乎要把自己的心血淋淋毫不留情地挖出来。只有这样,才不会再因为那个人而绝望。 “……” 苏末只是看着他,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任何安慰的话,此时说出来都过于苍白。 “你一定觉得我是怪物……” 华飞宇倏然抬头,死死地注视着眉头紧皱的苏末,痛楚地道。 苏末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词穷过,对于华飞宇的每一个提问,他都答不上来。 “你哥知道么?” 苏末抓住问题的关键,小心地问道。他总觉得,那个天才哥哥也并非一无所知。 那样宠着弟弟的哥哥,这天下间又有几个呢?那种好,怕也已经超过了兄弟的范畴。 “我不知道。”华飞宇脱口而出,然后又黯然地道,“他不知道也好。” 所以,自己才一直隐忍,独自一个人承受着难以言喻的折磨。 “说不定,华飞扬那小子早就知道了,故意拿成亲的事儿刺激你……搞不好,他也存着心思呢!” 沈清河在一边吃着饭,综合以前自己和魏恒的经验,不知道怎么就得出了这么个结论。但仔细想想,也不是不可能,华飞扬那些举动,还真挺可疑! “咳咳咳……怎么可能?” 华飞宇一下子被汤给呛到,如果他哥真的和自己一样,为什么一直隐瞒不说? 看出他心里在想什么,沈清河没好气地道:“你还不是一样?他之所以刺激你,可能也是不知道你的心思,想试探一下……”谁知道,这一试不要紧,直接把人给刺激跑了。 “嗯,我觉得师傅说的有道理。” 苏末跟着连连点头,照这么说,那个华飞扬还真有这个可能! “就算你们说的没错,别忘了我们可是兄弟——” 华飞宇有些无力,现在的处境,并不是说只要两情相悦就皆大欢喜了。虽然,听了沈神医的分析,他的心里是真的很高兴没错…… 一直以为是一个人的苦恋,忽然知道对方也喜欢自己,高兴的同时也忍不住患得患失起来。 “这个,你哥也早该明白的不是吗?可他还是选择了继续走下去。” 都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苏末在一边看得倒是明白。 “就算是这样——” 华飞宇还在犹豫,明知道这是一条通往地狱的路,难道自己也要拉着哥哥往前走么? 沈清河看着面前的少年,那张美丽的面孔此时充满了痛苦和纠结,这样的一幕,似曾相识——“或许,以后两个人都要下地狱,但只要能够在一起,就算是地狱也能变成乐土。” “师傅!” “沈神医——” 苏末和华飞宇都挺吃惊,想不到沈清河那么孤傲的人,也能说出这么动情的话来。 “咳咳,这不是我说的,是魏恒那个混蛋……” 被两双眼睛盯着,沈清河有些不自在,脸微微泛红,当初就是听了这话,他才掉进了那混蛋的圈套里——再也没能出来。 “其实,人活一世,没必要太在意别人的眼光。真正爱你的人,只会希望你幸福。那些意图以此伤害你的人,又何必在意?” 除了最初的震撼,苏末倒是没有做过多的纠结,他一向想的开,只要不妨碍到别人,违背伦理又怎么样?那些也不过是世人所制订出来的枷锁。 “……” 华飞宇被这大胆的言论骇到了,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作何反应。没有想象中的厌恶和鄙视,他已经非常满足了。没有想到,自己以为的“罪恶”,还能够得到别人的理解和支持! “只是,你父母要伤心了……” 沈清河实际地道,徒弟那一番言论还真是惊世骇俗,虽有几分道理,但也不完全可行。如果华家两兄弟真的在一起了,受打击最大的就是他们的父母。 接下来又是一阵沉默,这个问题,谁也无法避免,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两全其美的事情。 “不管怎么样,两个人面对,总好过一个人。” 吃过饭,收拾碗筷的时候,苏末冷不丁地道,这样总好过华飞宇一个人痛苦绝望。 “呵呵,该说你是懵懂呢?还是自私?” 华飞宇低声笑了起来,他无法把苏末当成小孩子来对待,因为在这具身体里,似乎有着成年人才有的灵魂。 “无私的是圣人。” 苏末耸耸肩,不在乎地道,即便是圣人,也有自私的一面。想到自己当初的生日愿望——如果不是因为这样,自己又怎么会来到这里? “真应该让常昊看看,他的义弟是个什么样的人。” 华飞宇似真似假地道,好友眼中单纯可爱的小孩儿,根本就是个假象。如果他知道了,还会不会一如既往地宠着小东西? “那可真遗憾!” 苏末不以为意,他并不知道常昊喜欢自己什么,可是他却知道,盲目的喜好,迟早有一天会醒悟——而那一天,将会是一切“爱护”的终结。 所以自己才不愿意在双方都不甚了解的情况下结拜,因为不想有后悔的那一天! 第53章 京城常家 书桌上是厚厚的账册,常昊已经埋头看了一个时辰,听到门口熟悉的脚步声,他头也没抬道:“终于放出来了?” 华飞宇一只脚刚踏进门,闻言差点儿没摔倒,撇撇嘴不满地道:“这就是你欢迎许久不见的好友应有的态度?”话虽这么说,脸上笑容却未减,桃花眼微微上挑,明显就是一脸的春风得意。 常昊放下账册,看着不但没有受罪,反而胖了一圈的某人,心中暗叹华飞扬好手段,这样大的事情,居然真给解决了。 “咳咳,你那是什么表情?” 被常昊沉默着注视了半晌,饶是华飞宇脸皮足够厚,也难得微微发热,那眼神儿里透出的了然,让他不自禁想起自家那个流氓哥哥这样那样的举动…… “今晚给你订一桌全鸽宴,算是庆祝。” 思及好友一直念叨的烤乳鸽,常昊提议道,华飞宇能够得偿所愿,自己由衷替他高兴。至于这件事到底是对是错,他无法置喙。 “别,还是吃点儿清淡的吧。我最近——” 华飞宇连忙拒绝,在府里呆了这些时日,大哥怕他无聊,变着法子给他弄来好吃的,就连喜欢的烤乳鸽,也吃得腻了。这话,他不好意思讲出来…… “最近”什么,常昊也不问,只挑了重要的话道:“下个月我要出趟远门,估计要一年多才能回来。” “行了,这次还是我请把,权作给你践行。” 华飞宇拿过桌上的算盘,拨弄的珠子噼里啪啦响,常家是生意人家,常昊少不得要各处跑,不过这次也委实久了一些。看来,这次的生意非常重要。 “之前我接到消息,有人发现了黄石矿,你也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说到这儿,常昊一向淡漠的表情也微微有了一些改变,连语速也快了不少。 常家商团虽然在本国可算是首屈一指,但他的目标远不止如此——如果能够得到黄石的开采权,常家商团便是在四国也稳坐第一。 “小心行事。” 华飞宇闻言,脸色反而有些凝重,这盯上黄石矿的人想必不少,都说人为财死,这样巨大的利润,也伴随着相对的风险。 “嗯。” 常昊点头应了一声,视线落在窗外明媚的春光,没有说出口的是——心中那一丝萦绕不散的危险感。富贵险中求,就算有危险,他也不能就这么放弃。 “要我说,常家已经足够有钱了,安稳娶个漂亮媳妇生个大胖儿子过日子有什么不好?” 华飞宇也跟着看向窗外,有感而发道,虽然他自己这辈子是没办法实现了。 “……” 常昊无言,常家是他的责任,这一辈子怕是无法放手。 “不说这个了,你还有和苏末那小孩儿联系么?”每次提到这茬儿,常昊都是沉默以对,华飞宇索性换个话题。他自是明白,华家有华飞扬这个长子顶着,自己才能肆意生活。 “有。” 常昊迟疑了一下,他是有不断给苏末写信,只是毕竟路途遥远……还有就是,没回苏末的回信都极为简单,只有寥寥数字——如果不是自己坚持,这个义弟一定会断了联系。 这样想着,心里着实不痛快,眉头也不自觉皱了起来。 “你要是喜欢漂亮小孩儿,赶明儿我给你找十个八个来,怎么就偏偏吊死在苏末那棵树上。” 华飞宇故意调笑道,看好友样子,两人进展不顺利?啧啧,苏末那孩子,可是个小人精,一般小孩儿还真没法比! “不要胡说。” 一本账册砸过去,准头不错,正中华飞宇引以为傲的高挺鼻梁。 “要是一年多不联系,我保证那小鬼把你忘得一干二净。” 居然连账册都丢过来了,可见常昊是真生气。华飞宇揉揉鼻子,继续火上浇油,哼哼,敢对他这张俊脸出手? “阿嚏——” 苏末手里拎着小水桶,冷不丁打了个喷嚏,里面的水差点儿洒出来。山坡上风有些大,莫不是吹的久了,要感冒? “小末,坐下歇歇吧!” 大牛拄着锄头看过来,见小堂弟拎着水桶晃晃悠悠走过来,还真有些担心这小身板儿扛不住。 “我没事。” 苏末将水桶放下,他只是看着病弱,其实经过这么久的调养,身子早就好的七七八八了。 ,无奈家里人还总拿他当玻璃做的,生怕不小心磕了碰了 “大牛你小心点儿,不要踩到寒瓜了。” 柳娘在不远处看了,紧张地提醒道。如今地里寒瓜已经有小孩儿拳头大小,藏在满地瓜蔓下,长势很是喜人。这一个个寒瓜,在她眼里那就跟金锞子差不多,那都是钱啊! “娘,你自己才当心脚下——” 大牛憨憨地道,他娘如今又胖了不少,这要是摔倒,肯定砸坏一片。 苏末在一旁听着这娘俩对话,笑眯了眼,在环顾这一大片瓜田,更是打心眼儿里高兴。连他自己也没有想到,头一次中,竟然结了这么多。只要接下来没有什么意外——他仿佛看到银子长着小翅膀往自己口袋里飞。 “这眼看晌午了,我这就给你们做饭去。” 柳娘佯装生气在儿子身上拍了一掌,脸上笑意到底没绷住,乐呵呵地朝着不远处的房子走去。 几人正说笑着,就见兰花匆匆走了来,喘着气道:“小弟,张管事又来了。” 苏末听了脸上笑容顿时,这张管事一来,就代表常昊又让人从京城送了东西过来。虽然只是些稀奇的小玩意儿,却可见那人是费了心思的,他实在不想收,却又拗不过老奸巨猾的张管事。 他本以为,常昊这一走,这义兄弟的名儿也就跟着消了,毕竟这山高路远的——可谁知道常少爷还来劲儿了…… 苏末回到家,就看到笑容可掬的张管事正坐在自家院儿里喝茶,桌上放着几个精致的盒子。 “小末,你总算回来了。” 按理说,这东西送到了,自然也就没他什么事儿了,可谁让自己现在还演着“红娘”,还要把苏末的回信给带走。如果没有自己的监督,主子在经常就是望穿秋水,也等不到苏末的回信。 “您可真尽心!”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张管事就和自家老爹混熟了,见到自己更是一口一个小末,还真挺像个慈和的长辈。 也没看盒子里都有些什么,苏末直接拿起桌上的信封,利落地撕开,常昊飘逸刚俊的字体立刻映入眼底。 张管事在旁边看着,发现苏末脸上渐渐流露出笑意,心底不禁开始好奇起来。之前接到主子来信,这孩子都是沉着脸,今儿这是怎么了? 苏末读了信上内容,大意是常昊要“出国”做生意,一年半载都不会回来……他相信,一年半载以后,常昊的“热情”就消退了,也省得以后自己多加困扰。对他而言,常昊这个“义兄”,就像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儿,吃不得! 难得的,苏末没有三言两语回了信,细细写了些保重的话,展开来竟然也有小半张。他并非是没心没肺的人,只是常昊对他的好,只能记在心里,却不能回应。套句他那些学生的话一一认真,你就输了! 第54章 这是要发 时间在所有人不知不觉间流逝着,当发现的时候,藤蔓已经遮不住那一个个圆滚滚讨喜的寒瓜,苏家人自然是喜不自禁,就连苏末也忽略了,某人已经连着三年多没有来信的事实。 “嘿嘿,这已经是第三车了……” 一个清秀少女吃力地搬着一个寒瓜,嘿哟嘿哟往车边走,脸上笑容比花儿还灿烂,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像是会说话。这车瓜一卖,又是一大笔银子进账,真是做梦都会笑醒。 “三姐你口水流下来了。” 苏末搬了一个小的,看到兰花那副神情玩笑道,第一次寒瓜卖出去的时候,他的心情也激动万分,看着那些亮闪闪的银子睡不着,现在么,早就淡定了。 第一年因为一场大雨,寒瓜损了一多半,不过还是让大家尝到了甜头。去年寒瓜大丰收,赚了个盆满钵满,今年看情形更胜以往——苏家真的时来运转,靠着寒瓜大赚了一笔。 “小弟你有些不对劲儿啊!” 以前,最热衷于赚钱的不就是苏末么?怎么银子越来越多,他却反而失了“斗志”? 兰花眨巴着圆溜溜大眼睛,百思不得其解,不过她就算再聪明,也无法明白苏末此刻的复杂心情。 三年时间,苏末身量儿抽高,也长成了纤瘦文雅美少年一枚,他笑笑不做解释,只是那笑容却让人看傻了眼。 之前没有钱,他整天想着怎么让苏家致富奔小康,可真的做到了,又觉得这只是做了他应该做的,却不是他最想做的,文艺点儿说吧,就是赚钱不能算他的理想。 穿越前,他是大学讲师,在讲台上施展自己的抱负,这是他的兴趣,并不只是作为谋生的工具。 “是不是累了?你大姐炖了雪梨汤,回去喝正好……你爹捡了个大个儿的寒瓜用竹篮悬着吊在水井里了……” 秀娘看着儿子蔫蔫的不怎么有精神,摸摸他脑袋安慰道。如今家里有了银钱,生活也改善了不少,以前哪里敢想这些? “我没事,就是热的。” 苏末仰头望望天上的太阳,擦掉脸上一层薄汗,想着回家就能吃到“冰镇西瓜”,心情好了不少。虽然这里没有冰箱,但这井水沁过的寒瓜,却是更加清甜凉爽,真正的消暑圣品。 “我想着挑几个大的,给张管事送去,可惜京城太远,不然给常昊他们尝尝……” 苏贵旧事重提,他是个老实人,得人恩果千年记,一直记着当初要不是常家商团借给他们银子,苏家哪能有今天?再说,他也是打心眼儿里喜欢常昊和华飞宇那俩孩子。 “爹,他们那么有钱,什么好东西没吃过?” 兰花不以为然,她爹这话年年说……寒瓜在这偏僻小镇算是稀罕物,可对于常昊来说还真不算什么。 “你这丫头,这怎么说都是你爹一番心意。” 秀娘屈指在兰花额头敲了一下,虽然同意女儿这话,却还是帮着孩子他爹说道。 “哦——” 兰花拖长尾音故作不满,脸上笑容未减,她如今在家里地位着实提高了不少,心情好着哪。谁也没想到,她在术数上很有天赋,对于生意上的事也颇为灵透,连张管事也夸了好几回,想把人要了去,好好培养。 这每日卖出的寒瓜,进项多少,那小脑袋瓜子里是一清二楚,就连家里日常花销,也都开始由她记账,俨然一个管家婆。 苏末在边儿上听到常昊的名字,也只是笑笑,义兄弟什么的,果然只是那人一时心血来潮。 常昊应该早就回来了,只是却再也没有写过一封信,他送的那些小玩意儿,被苏末丢到了一个大箱子里,然后推到了床底最里边。 幸好,当时自己没有认真。 “小弟,想什么呢?再发呆小心都被他们吃光了——” 吃过晚饭,一家在院子里纳凉,吃着寒瓜说说笑笑好不惬意,只有苏末心不在焉啃着瓜尖,半天没动静,思绪不知道又跑到哪里去了。 “大姐——” 苏末欲言又止,和一旁的兰花对视了一眼,又看看埋头啃着寒瓜的妞妞,不知道该说不该说。这三年来,桂花看起来已经没事了,但却一直守着妞妞没有改嫁,不知道听了这件事会有什么反应? “算了,我来说吧。”兰花看苏末一脸为难的样子,丢下啃完的瓜皮抹抹嘴,“前两天我和小弟在镇里看到了周文秋那个混蛋——” “哦。” 桂花拿出帕子给妞妞擦擦嘴,眼皮也没抬一下,好像早已经不再在意那个男人。 “周府没了,两个月前一把大火,把什么都烧掉了。听说是侍候周文秋的通房丫头放火,卷了家私和一个长工跑了……” 苏末接过话来,将这些日子听来的一一讲了出来,想看看桂花是不是真的已经放下了。 “周文秋他……现在怎么样了?” 停了足足有一刻钟,桂花终于抬眼看向苏末,眼圈儿有些发红,暗恨自己没用。 “周府没了,他再不是从前那个风光的大少爷,虽然还有一些田产,但安抚了那些下人的家里人,又葬了周老夫人,也已经不剩什么了。” 对此,苏末只觉得是报应,虽然已经自己报了仇解了恨,周文秋终究是没逃过老天的惩罚。 “老夫人死了……?” 桂花一愣,还想要问些什么,嘴巴张了几回,到底是什么也没说。 “如果周文秋回头,大姐你会原谅他么?” 说到底,苏末最担心的还是这个,现在周文秋还没有到走投无路的地步,不过也不远了。他根本不善经营,以前还有周老夫人打点,如今是一日不如一日。人到了穷途末路,哪怕是一根救命稻草也会抓住。 “他怎么可能回头?小弟你也太看得起大姐了……” 桂花不以为然地苦笑,想着那人总是不可一世的样子,觉得苏末的话根本不可能。 “大姐,是你太小看自己,如今咱们再不是以前一穷二白的苏家,不是我夸口,就算是以前的周府也比不上,以后的日子只会越来越好,银子会越赚越多——” 苏末摇摇头,对于桂花这样妄自菲薄,有一丝小小的失望。 “就是,就是,小弟说的对!” 兰花在一旁直点头,一迭声地附和,这话真是说到她心坎儿里去了。 “我只想说,周文秋不是良人,大姐你,千万不要心软。” 这才是苏末最后想要说的,唯今桃花成功当上了绣师,兰花也确定了以后要走的路,苏家最让人不放心的就只剩下桂花。 “我……知道了……” 桂花看看四周同样是一脸凝重的爹娘叔伯,不由暗自惭愧,自己这么大的人了,还要让家人操心,就连小了自己许多的弟弟妹妹都不如—— 私下里,兰花悄悄拉着苏末盘问:“小弟,你老实说,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她总觉得哪里不对,可看着小弟那张好看的脸,大脑就停工了,索性直接问出来。 “……” 苏末还真要佩服兰花可怕的直觉,一个月前他收到桃花的来信,问自己想不想到京城读太学。三年了,他早就想离开这一隅到更广阔的地方去,只是放心不下苏家的一切。如果连大姐的事情也能解决,他就再无后顾之忧。 太学就相当是古代的大学,他这个“大学讲师”对那里还是挺有兴趣的。还有一点苏末不想承认的就是,他想要到常昊生活的京城看看,明明觉得那人不值得费心,可还是矛盾的想要知道些什么…… 说到底,那个人到底是在他的生活里留下了那么一点点痕迹! “爹娘能同意么?” 兰花如今再不是从前那个眼界不高的小丫头,也觉得自己弟弟如果能读太学是件挺自豪的事儿,再说苏末从小就喜欢看书。 “放心,我会说服他们。” 苏末一点儿不担心这个,这几年来虽然苏贵和秀娘还是把他当孩子对待,但对于某些事情,却被潜移默化的影响着,特别是对苏末的信任,更是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这都三年了,你说飞宇哥成亲了没?” 兰花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色微微一红,难得有些不自在。 “不知道。” 苏末暗自惊奇,难得从兰花身上看到这么“少女”的表情,到底是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不过她要是喜欢华飞宇,注定是没有结果。 华飞宇成不成亲他大抵猜得到,不过常昊应该成亲了吧,说不定连儿子都有了。有一次他故作不经意地在给二姐的心里提了,却没有得到明确的回答,只说那人很好。 既然是很好,那么他也不愿再多家询问,自此桥归桥路归路! “嘿嘿,咱村儿的月香前两天还偷偷问我来着——”兰花故意卖关子,一脸的贼笑。 等了一会儿见苏末根本不上钩,憋不住了只好自己说出来“月香喜欢你呢,再说她长得也不差……”不过这不差二字一说出来,再对上自己弟弟那出尘的容貌,突然就说不下去了。 “……” 苏末没好气地想,他这身体还不到十二,娶媳妇什么的也太早了。 兰花哪儿知道他想什么,自顾地走神儿——小弟这样的才貌,至少也要娶个在容貌上胜过他的姑娘,话说她还真没见过…… 第55章 瘟疫蔓延 知了——知了—— 天气越来越热,蝉趴在树上有气无力地叫着,太阳晒的人根本不想出门。苏末坐在竹楼里纳凉,面前是一壶泡好的花茶,而他的思绪早已经飘的很远。 最后一茬寒瓜也要摘了,二姐又写信来,京里太学再有两个月又该收新生,问自己到底决定好没有。 本来被苏末视为最大隐患的周文秋,反倒让他有些另眼相看了,即便是现在已经沦落到住在破庙里,也没有来找过桂花。从这方面来说,这个人虽然坏,但还不算彻底没救…… “小弟,不好了,不好了——” 杂乱的脚步声远远传来,伴随着兰花仓惶的喊声,尖利的尾音微微发颤。 苏末一下子站起来,快步向外面走去,眉头不自觉皱了起来。这几年的历练下来,兰花已经少有这样慌乱的时候,不知道又发生了什么事。 他刚在门口站定,就见兰花扑了过来,一脸的汗,面色异常苍白。 “娘,娘她忽然昏倒了!”兰花呼哧喘了几下,这才慢慢平息,看到弟弟素来淡定的面孔,心渐渐安稳下来。苏末的医术,别人或许不知道,她又岂能不清楚?有小弟在,娘一定会没事…… “可能是中暑,最近天气太热——” 苏末提起的心放下一半,跟着兰花快速朝家里走去,不忘出口安慰道。 “不是中暑,村里忽然有十几个人昏倒了,有的人说——是瘟疫!” 说到这儿,兰花的声音不自觉又提高了,且明显带着恐惧。瘟疫啊,百姓谈之色变,这可是会传染的,每次都会死很多人! 苏末的脸色也有些变了,脚步加快,几乎是跑着往回赶。穿越之前他所经历过的那场s病毒,至今仍留有深刻印象,出门几乎家家带口罩人人自危的日子,一幕一幕在脑海中倒带回放。 回家的一段路上,陆续又有人昏倒,苏末发现这些人无不面色苍白,不断往外冒虚汗,身体间歇性抽搐,好在没有出现休克现象,心里略略安定了些。唯一让他安慰的是,不是瘟疫,这些人,暂时不会有生命危险。但并不代表情况不严重,如果不尽快医治,他们绝活不过三天。还有病源,也要尽快查出来,否则病人会越来越多。 “娘的状况和他们差不多,小弟你能医治么?” 眼见昏倒的人越来越多,饶是知道苏末医术高超,兰花仍有些不确定了。在管账上她是把好手,但遇到这种生死交关的事,仍旧和普通少女没什么两样。 苏末没有立刻回答,必须看到秀娘才能下定论,只是他不知道,这个样子看在兰花眼里反而以为事情严重了,一颗心更是提到了嗓子眼儿,也不敢再追问下去。 紧赶慢赶回了家,待苏末掀开门帘子到了屋里,一家子人的目光立刻齐刷刷投过来,自动让出空位让他近前。 经过一番望闻问切,苏末提笔刷刷写下一张方子让苏贵去抓药,他第一次如此庆幸自己学了医术,能够亲自把秀娘从鬼门关拉回来——这几年相处下来,他真正把自己当做苏家的一份子,秀娘在他的生命里早已是不可或缺的存在。 “三姐,你去抱一个寒瓜,去瓤留皮,把瓜皮煮小半个时辰给娘喂水喝。” 苏末说完,眉头不自觉又皱了起来,刚刚只顾着瞧病,倒是没有多想,现在倒是又有一件麻烦事。 “我这就去!” 兰花挑开门帘子跑了出去,昨儿个摘的寒瓜家里还留着几个,省得还得浪费时间去摘。 “小弟,怎么了?难不成是娘……?” 桂花素来心细,刚刚苏末一皱眉,她这才放下的心就跟着提了起来。 “不是娘的事,回来的时候我看到许多人都病倒了,之后怕是还有很多人。” 苏末摆摆手,斟酌着该怎么把接下来的话说下去,他的心里已经隐约有了主意,只是不知道大家同不同意。 “只要弟妹的病能治好,其他人只要照着治不就行了?” 苏诚疑惑地看着自家侄子,这不是挺简单的道理么?难道里面还有什么隐情? “是不是,但凡这病都要用到瓜皮?” 桂花的心思一下子就转到了寒瓜上面,看刚才小弟的举动,十有*是这样。 经大家这么一提,屋里几人这脑子都转过弯儿来,如此一来,这寒瓜的需求就会大大增多,为了治病大家甚至不得不买。这意味着什么?作为一个见过些世面的生意人,苏诚首先意识到,这将是一个发财的大好机会。 按理说,这是好事啊,而且是一件大大的好事! 苏贵从镇上抓药回来,这脸色也有些凝重,饭也没顾得上吃,就把全家人召集到了一起。 “我想着,咱们现在也赚了不少钱了……”他摸摸脑袋,只看着地,咬牙接着道,“我想把剩下的寒瓜都分出去。” “……” 一时间,静默无声。 “我赞成爹的想法。” 苏末第一个出声附和,他不能看着那么多人死,还是在自己有能力救治的情况下。或许他是有些自私,但还远远没有到冷漠的程度。 苏诚犹豫了一下,也跟着道:“这——你们看着办就成!” 两个当家的再加上苏末都这么说了,其他人自然没有什么意见,只是这寒瓜也不能由苏家光明正大的拿出来,大家商量来商量去,还是觉得由常家商团出面比较好。 张管事一口应承了下来,少不得把事情传到京里,病源还没有查出来,光是靠苏家那些寒瓜远远不够,这样一来常家商团也要做决断——是趁机发不义之财还是慷慨救助,这不是一个管事能够决定的。 尽管外面酷热难耐,常家书房里却沁凉怡人,桌上放了冰镇着的寒瓜,一般人家很难如此“奢侈”。 “昊儿,你——” 常母打着送莲子羹的借口,亲自到书房看儿子,看到拿着信比往常表情更阴沉的常昊,想要劝解的话,生生堵在了嘴边。叹息一声,把碗放在桌上,却没有立刻离开,拉了把椅子坐在他对面。 常昊异常仔细地读着信上内容,但凡是提到某人的时候,时间就格外的久,眼中阴霾越积越浓。 “前几天我和你提的李家姑娘,品貌可谓双全……再这么拖着也不是办法,你好歹应了吧,也让爹娘放心……” 常母知道说了只会让儿子心里不痛快,放着以前她也不会逼婚,可如今——她这也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好。 “那就依娘的意思吧!” 食指在信上反复摩挲,常昊缓缓地道,他自己也知道,有些事,比不得从前了。 “好,好……” 看着愈发消沉的儿子,常母眼中含泪,哽咽着道。待从椅子里站起来,她还是忍不住多说了一句,“昊儿,你,平日里也到外面走走,不要老呆在房里。” 这一回,常昊彻底沉默下来,只有帐页翻动的声音,更加的让人心烦意乱。 他自己也明白,这么坚持下去没有什么意义,早点成亲,似乎对大家都好。 几年了,魏恒和沈清河,飞宇和他哥,这些例子放着,他再不明白某些事,也就不配做常家商团的当家了。可笑的是,从前是不明白自己的心,如今倒是明白了,却已经太迟。 想到好友的话,他低低地笑了起来,旁人听着倒像是哭。没错,他如愿让常家商团成为四国第一商团,可以说自己也是天下最富有的人,就算再珍奇富贵的东西,都可以捧到小孩儿面前…… 好友不明白的是,小孩儿最在乎的,从来不是这些。苏末看似重利,骨子里却存着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清贵。 短短五天,常家商团库存的寒瓜也即将告罄,而病源还没有找到。苏末走在村野路上,撑着竹伞仍挡不住烈阳的照射。偶尔入眼一片一片火红色的花——在这么热的天气里,始终美丽娇艳一如以往。 去年还看不到这样动人的景色,今春这种花种偶然从域外流传过来,这种花生命力极为旺盛,就算被牛羊啃掉大半枝叶,也不容易死去。 苏末在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下坐定,这才感受到一丝阴凉,背靠树干,无意地注视着水流中飘过的红色花瓣,思绪渐渐分散开来。 服过药的村人,很快好了起来,且没有再复发。村里有的一家几口全部病发,也有的一家全都平安无事,像自家这种只有一个人病发的情况,反倒不多—— 苏末猛地坐直身体,一个想法在脑子里闪现——难道是,食物中毒? 可是,村里人在这里住了多少代,在饭食上基本大同小异,为什么以前都没事? 到底是什么,会让那么多人中毒?还有,平时大家都是在一起吃饭,怎么就只有娘生病? 苏末眼睛蓦然一亮,秀娘肯定还吃了其他东西——说不定,这就是他找到病源的契机。 第56章 启程前夕 “娘,你仔细想想,今儿个都吃了些什么?” 等秀娘醒转过来,看她精神还好,苏末这才开口问道。 见儿子神情严肃,秀娘也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再三回想,却没有发觉和往日里有什么不同。要说这吃食,家里人都是一样的,她也没有多吃什么。 “对了,我之前炖了鱼汤,现在还在盅里温着,难得的锦鲤,味道鲜着呢!” 可是,也不应该啊,她不过就尝了几口汤,哪里会有这样严重的后果? 苏末闻言,立刻到厨房去,就看到灶台上放着一个半大的瓷盅,里面正是炖好的鱼汤,现下还有些余温,诱人的香气飘散出来,让人食指大动。 可就是这鲜美的鱼汤,让苏末变了脸色,之前引秀娘发病的罪魁祸首,其实是一种“火毒”,中了这种毒,五脏六腑如同被无名之火烧灼,最终将人体最后一丝生机烧尽——而这毒,就在鱼汤里。 “大姐,这鱼是不是从村里那条河捞上来的?” 苏末脑子里灵光一闪,见桂花跟着进了厨房,急切地问道。他心里有了成算,这问题,十有*出在那条河。 “最近村里很多人都到河里捞鱼,隔壁婶子就送了两条过来。” 桂花看着那鱼,也有些明白了,难道这么多人中毒,当真是出自在这些鱼上? 可是,往年这个时节大家也有吃鱼,怎么偏偏今年就出了问题? 苏末让人问了一下,中毒的那些人,果然都是吃了鱼的。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村里大大小小都被召集起来,一听大家中毒的原因是因为吃了鱼,就有些人不太相信。毕竟,往年他们都是从河里打鱼,也不见有这种事发生。 村头大树下,苏末一袭青衣,乌发简单束起,单单只是站着,却隐隐约约有着超出同龄人的沉稳。他神色淡淡,环顾还有些躁动的人群,缓缓地道:“岸边那些红花有毒,飘落到河里,连带着河水也染了毒,这些鱼在有毒的河水里长大,自然也带了毒。” “那些花怎么会有毒?我们经常在河边儿玩,怎么都没有中毒?” 发问的是和苏末差不多年纪的少年,小时候还曾经欺负过苏末,对他那番话始终抱着怀疑的态度。 “花只有遇水才会产生火毒,对动物无害,对人却能致命。” 要不是事情严重,苏末并不想站在这里多做解释,更何况是对这些他本身没有什么好感的村人?不到万不得已,他也不想把自己会医术的事情暴露出来。 “大家都听到没有?不要再吃河里的鱼,更不要喝河水。” 村长大声喊道,这时候已经有不少人服了药好转过来,对于苏末的医术那是深信不疑。 本来大家还担心寒瓜太贵买不起,谁知常家商团不仅送了寒瓜过来,甚至还公布了种植寒瓜的方法——那些红花传播能力太快,想要彻底灭绝还有些难度,因此寒瓜的推广也就势在必行。 不到两个月,这次“中毒”引起的恐慌就平息了下去,所有人都热情高涨,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了寒瓜的种植上去。常家商团这样的“义举”,更是大获民心,连带着生意也比往常好了许多。 都说人怕出名猪怕壮,此时的苏末深深地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很多人开始来找苏末瞧病,还给他冠上了个“小神医”的称号,弄得他是不胜其烦。 本来他还想着等搞定了大姐的事情再去京城,现在却决定提前了。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桂花已经成长了很多,就拿这次秀娘出事的事情来说,她表现的比兰花更加沉稳。或许,他该相信,大姐已经有能力处理好她自己的事情。 “唉,你这孩子,到了京城要好好照顾自己。” 对于苏末这个决定,全家意外的没有反对,就连秀娘也只是不舍地红了眼睛。到底儿子还太小,如今要到遥远的京城去,她怎么能够放心? “娘放心吧,不是还有二姐呢么,她最疼我了。” 苏末笑着安慰她,虽然也舍不得这个家,但男儿志在四方,连桃花都有勇气追求自己的梦想,他又怎么能一直偏安一隅,不思进取? “小舅舅,我会想你的。” 妞妞扑到苏末怀里使劲儿蹭啊蹭,恋恋不舍地道,比之刚来苏家自闭的模样儿,开朗了不止一点儿半点儿。而这,都亏了苏末平日里耐心引导。 “记得时常给家里写信。” 苏诚这个做大伯的拍拍侄子肩膀,有些感慨地道,如果不是苏末,他们一家还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子,多亏了这个孩子…… 苏末一一回应,心里也酸酸的,不知不觉,他对这个家已经倾注了太多的感情。 “对了,娘腌了些蜜饯,你给常昊还有飞宇带去……” 对于常昊和华飞宇,秀娘仍旧念念不忘,那是打心眼儿里喜欢。时不时的,就要叨念几句。 “好。” 苏末嘴上应了,却没真打算给人送去,这都几年了,人家怕是早把他们家给忘了。不然,为什么连封信都没有? 苏末离开家前往京城的当天,张管事就给远在京城的东家去了一封信。 东家这些年对于苏家小子不同寻常的关注,如果他还看不出这里的道道儿,也就白做了这么多年管事。 等常昊看到了信上的内容,脸色先是流露出一丝惊喜,然后又渐渐消失,最终被伤痛所代替。 苏末就要来京城了! 可是,来了又能怎么样? 他还在奢望些什么……? 虽然告诫自己应该死心,可是本来如死水的心湖,还是再度泛起了涟漪。 他无法欺骗自己,在无数的日日夜夜里,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那个被自己放在心尖儿上的小人儿…… 目光再度落在毫无知觉的双腿上,嘴角的苦笑蔓延,他怎么能让苏末见到自己如此狼狈的样子? 他只愿,在苏末心里,自己永远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常昊! 第57章 英雄救美 富安城,一辆普通的马车缓缓驶入城门,清风拂过布帘,露出里面不大的少年,只是惊鸿一瞥,那张精致的面容让人再也无法忘记,可以想象长大以后定然丰姿俊雅,不知要迷倒多少女子芳心。 苏末连着半个月赶路,很有些吃不消,虽说不是风餐露宿,可睡在马车里,只能啃干粮,还是让他很不习惯。自从苏家开始富裕,他不知不觉就恢复了从前的生活水准,就算不能处处讲究,也会尽最大努力让自己过的舒适。 “苏少爷,接下来要去哪儿?” 赶车的马夫叫赵武,是兰花央了张管事从常家商团选的,看起来憨厚老实,四十出头的年纪,跑过很多地方,很是见多识广。 这一路走来,赵武对这位小主子已经有些少许了解,这马车停的就挺是地方,离一处酒楼不远。 “我看前面不远就是酒楼,先去吃饭。” 苏末挑起布帘,就见前边儿不远有座酒楼,牌匾上“醉仙居”三个大字写的是苍劲有力,很有几分名家风范,再看看进去的食客个个衣饰讲究,想必价格不便宜,只希望这里的酒食不要让他失望。 啃了半个月干粮,苏末觉得自己必须来点儿好吃的补补。 “好咧。”赵武笑呵呵地应了,哟呵一声,将马车停在酒楼前。 苏末下了马车,随手拿出几块碎银子道:“赵叔你先去吃饭,然后找个客栈订下来,咱们今儿在这里休息一晚,明天再赶路。” 赵武接过银子,驾着马车高高兴兴走了,打算找个小酒馆痛痛快快喝一回。 “这位少爷,里边请。” 小二见进来一个少年公子,气质不俗,衣服料子和绣工更不俗,这脸上的笑容就真切不少,忙着把人往里边的雅间领。 “不必了,随便在外面找个位置就行。” 苏末摆摆手拒绝了,他对楼里角落坐着的妙龄少女挺感兴趣,准确来说,是对她手里的琵琶感兴趣。就见少女素手纤纤,转轴拨弦,合着琵琶声唱着动听的小曲儿,这场面他以前只在电视里见过。 “您要点儿什么?咱们酒楼最有特色就是八宝珍珠鸡,小少爷要不要尝尝?” 小二了然地笑笑,这肯定是哪家偷偷跑出来的小公子,不然怎么看到个卖场女都这么稀奇? 苏末点了小二推荐的八宝珍珠鸡,又要了一壶茶,两个素菜再加一个甜汤,注意力就又放到了那个卖唱少女身上。 现下正是饭点儿,不一会儿,这酒楼里就坐满了人,可见生意很是不错。 “小少爷,您看,能不能和这位公子拼个桌儿……” 小二颠颠儿地过来弯腰赔笑道,身后跟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锦衣玉冠,气度不凡,一手拿着一把折扇,更添几分文雅风流,他同样微笑着看向苏末。 苏末微微皱眉,即便有些不悦,看到那人笑脸也没有办法发作。 青年公子拿着菜单随口报了几个菜,又丢给小二一块碎银子做赏钱,小二眉开眼笑地退下,心里却直犯嘀咕:“今天还真是奇怪,这些有钱公子,放着雅间不坐,一个两个的和这些平头百姓挤什么……特别是这第二个公子,一看就是养尊处优惯了的……” “在下李炜,不知道这位小兄弟怎么称呼?” 饶是坐在有些拥挤的大堂,李炜摇着扇子仍旧一派从容,惹得几个姑娘不时偷偷看过来。 “苏末。” 本来苏末不想搭理他,耐不过那句老话,伸手不打笑脸人,何况人家还笑得挺好看。这时候饭菜已经上来了,于是他也就专心致志地吃菜,再加上人家姑娘曲儿唱的确实好,苏末就把人彻底无视了。 “……” 李炜摇扇子的动作有些僵硬,随即又恢复如常,以往他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还是第一次遇到冷遇。念在对方年纪小,自己不和他一般见识。 “小末,看你不像是本地人啊!” 眼见苏末快吃完了,李炜再接再厉,没话找话。看这少年吃饭的举止,倒还真不像是从那种穷乡僻壤,小门小户出来的。 “……” 这回,苏末没有搭理他,就算之前对李炜有一丁点儿好感,现在也消失了。只觉得这人脸皮还真是厚,不过是头一回见面,出口就叫他“小末”。还有,半天也不见这人动几筷子,他真是来吃饭的? 不过,不管李炜怎么想,都不关他的事儿,自己只要吃完走人就行了。至于和这样的人结交,他是一点儿心思都没有。 李炜气结,面上却没有表现出来一丝一毫,见对面的人自顾倒了茶喝,心里反而真的被挑起了一丝兴致。 就在他寻思着怎么博得苏末好感的时候,突然被接下来的一幕打乱了—— 先前的卖场女狼狈地坐在地上,琵琶被摔成几段,一个看上去就流里流气的富家公子正嚣张地踩着断掉的琵琶,笑的一脸得意。 “……”这是,恶霸强抢民女的戏码? 苏末觉得,小地方有小地方的好处,至少在小镇上,这种明目张胆的事情他就从来没见过。 周围的食客仍旧喝酒的喝酒,吃菜的吃菜,仿佛对这种事情司空见惯,没有一个肯站出来说句话。 “住手!” 这两个字,李炜喊的是义正词严,铿锵有力,折扇倏地掷了出去,正好砸在那纨绔子的手上,紧接着就听到“唉哟”一声惨叫。 “那个混蛋居然偷袭小爷,有胆子就站出来!” 那纨绔子立刻抬起头东张西望,目光凶狠,想要看看是哪个不识相的,竟然敢坏他好事。 本来都在看热闹的食客,投向李炜的目光就带了一丝同情,惹了州府大人的宝贝独子,铁定要倒霉啊!李炜一身气度虽然非比常人,不过“强龙不压地头蛇”,说的明白点儿,这富安城就是州府大人的地盘,天高皇帝远,他在这儿那可比皇帝还管用。 “光天化日之下,你竟然欺压民女,还有没有把王法看在眼里?” 李炜脸色沉了下来,还从来没人赶在他面前自称小爷,这家伙胆子倒是不小。 “……” 苏末在一边儿看着,囧囧地想,下一句该不会是—— “小爷我就是王法,你是什么东西,居然赶在小爷我的地盘儿撒野?” 果不其然,那小子脱口而出的正是这一句,看这熟练程度,绝对没少说。 李炜凤眼一挑,嘴角勾起一抹笑,也不见怎么动作,那还在嚣张的州府公子就扑通趴在了地上,猝不及防之下,差点儿没把门牙磕掉。 “你知道我爹是谁么?敢惹我刘骏,你是活得不耐烦了……” 刘骏气得一双三角眼差点儿翻白,只是话音刚落,这身上就挨了一脚,口中立刻涌起一股腥甜。 “滚!” 见地上的家伙还想说什么,李炜立刻补了一脚,力道比之前更大,踹完脸上仍旧带着笑,只是那笑意看在挨揍的人眼里,就跟催命阎罗差不多。 刘骏恨得咬牙,他平日里在富安城那是横着走的主儿,哪里受过这等“欺负”,偏生他今天又没带家丁—— 眼看又一脚落下来,他强忍着快要挪位的脏腑,狼狈地站起来往外跑,不忘放狠话——“你给小爷等着!” 那地上的姑娘这时候也站了起来,她生得也有几分颜色,这哭起来梨花带雨,楚楚动人,很是惹人怜惜。望着李炜的眼神,带着一丝热切,行了个万福礼——“奴家莲儿,见过公子,多谢公子仗义相救。” 这话说完,眼神中却仿佛有情丝勾勾缠缠,当真是欲语还休。 然而,李炜却丝毫没把人家姑娘一颗芳心看入眼,颇为潇洒地转身,笑吟吟地道:“小末——” 话未竟,脸上的笑容僵住,脸色比之前还要难看。 本来在一旁观看的苏末,不知在何时应经悄然走开,没有留下只言片语。 “……” 李炜沉着脸结了账,直接把那姑娘抛到了脑后。如果不是因为苏末在场,他何必要管这等闲事? 正是见苏末对那卖唱女颇为欣赏,他才出手相救,就是为了博得对方几分好感。 苏末……他当真小看了这个还未及冠的少年! 出了酒楼,立刻就有人迎了上去,回报道:“主子,苏公子的马夫订了广源客栈。” 李炜点点头,行止间又是一片翩翩佳公子做派,不疾不徐地朝着广源客栈走去。 那暗卫回报之后,又无声隐去,心里却为那好看的苏小公子惋惜——但凡是主人看上的东西,还从来没有得不到的,想必这次也不会例外。 第58章 男神经病 广源客栈可以说是富安城最好的客栈,如果按照苏末从前的性子,肯定要订最好的天字号房,可是今时不同往日,他早已经懂得赚钱不易,就算现在有钱了,也不会肆意挥霍。地字号房虽说不豪华,却也干净舒适,苏末对赵武的办事能力相当满意。 一夜好眠,他心情颇好,优哉游哉地准备下楼吃早餐,只是这份好心情没有持续多久——任谁一大早就看到有人对你笑得“不怀好意”,也不会高兴。 客观一点来说,李炜照旧是一身贵公子的装扮,那笑容在别人眼里怎么着也称得上温文尔雅。 “小末,真巧啊,你也住这家客栈!” 李炜三两步迎上去,极是熟稔地招呼道,任谁也不会想到他们只见过一次,甚至不能称之为朋友。 “真巧……” 苏末不想搭理他,如果说住同一家客栈是巧合,毕竟这是富安城最好的客栈,可这人住自己隔壁,那就是居心叵测——像李炜这样的富家公子,即便是出门在外,也会选择最贵的天字号房。 “小末……你这是要去吃早饭吧?正好我也饿了……” 李炜俊朗的面孔倏地闪过一丝不悦之色,又很快恢复如初,笑眯眯地和苏末并肩走出门。他昨晚休息的不太好,主要是床太硬,床褥太粗糙……现在还要“讨好”苏末,这心头火嗖嗖嗖地直往上蹿,好在想象着那人知道以后的反应,这才勉强压了下来。 对于这样的家伙,苏末有些着恼,却没有出口赶人,仍旧不疾不徐地在街上逛着。 清晨的富安城街道处处透着生机,两边各种买卖的生意人已经开始讨价还价,包子铺热腾腾的大包子冒着热气,烧饼摊上刚出炉的大烧饼沾了芝麻,金黄香脆…… 苏末看似淡定,实则也饿了,只是为了恶整后面跟着的家伙,他始终没有停下脚步。 李炜跟在后面,尽管肚子差点儿就咕噜噜叫,他还是没有放弃的打算,打定了主意要和苏末耗到底,他就不信自己还比不过一个“小家伙”。 一股风吹过来,远远地,苏末就闻到熟悉的香味,眼睛不由一亮,脚步也快了几分。 拐过街角,一家不大的店铺出现在眼前,香味正是从这家店里飘散出来。苏末细细打量了一下,店面虽小,好在里面很卫生,开饭的夫妻两个衣服旧了点儿,却也洗的很干净。 李炜也跟着走进店里,坐在了苏末对面,只是这报的菜名,他还是头一回听说——卤水粉肠、酸菜猪肚汤…… 等菜上了桌,李炜更是傻眼,这碗里的东西,他还真没见过。 店老板看着李炜一身锦衣还带着玉冠,掂着大勺儿有些犹豫,到底没给他盛,反而吞吞吐吐道:“这位公子,一看您就是吃惯了山珍海味的,这猪下水您还是——” “什么是猪下水?” 李炜悄悄吸吸鼻子,真香啊,这人还啰嗦个什么,怎么不赶紧上菜?虽然这么想着,只是看到对面儿苏末似笑非笑的表情,心中还是有种不妙的预感。 店老板麻溜儿地道:“猪下水就是猪肺猪肝猪肚……总之就是猪肉以为的杂碎。” 李炜听完脸色都有些变了,他从来不知道,那些东西是可以吃的,光是想想都觉得倒胃口。面前的食物仍旧冒着诱人的香气,他却一点食欲都没有了。 “就算是这些,普通老百姓一月最多也就吃几次,比不得李公子你这样的高门大户。” 苏末慢条斯理地夹了粉肠,吃的津津有味,这“李公子”其实是被误导了,这猪下水若是处理的好,比那些珍馐美味丝毫不差。偶尔一瞥他憋屈的神色,苏末只觉得胃口更好了。 “……” 李炜饿着肚子,本来就心情不好,不曾想还被小了自己几岁的苏末教训了。 苏末心满意足地吃完了早饭,看也不看对面的人,径直向外走去。李炜这样的人,不足畏惧——家世好,脑子也不错,可惜不够狠,这是指对他自己,连这样一顿饭都吃不下去,更不用说像韩信那样忍受“□之辱”了。 可惜的是,这样的人,偏偏常常自高自傲,自以为是,哪怕翩翩公子的表相再完美,也掩盖不了事物本质。 所以,当苏末发现自家马车后面跟着一辆超级豪华大马车的时候,很淡定。不管李炜有什么目的,目前看来都还没有达成,这家伙绝不会轻易放弃。 “小末,看样子你是要去京城吧?正好咱们同路,不如到我这马车里喝杯茶?” 李炜故意将华丽的珍珠帘子撩的大开,笑容里热情不减,苏末越是反应冷淡,他就越觉得人有意思,完全是大男人征服欲作祟。 “……” 苏末默默地看过去,这家伙其实是在显摆吧,仅仅是透过帘子,也能大略看到马车里的摆设。松木车厢里铺着虎皮地毯,椅子卧榻披绣着大朵的牡丹,一颗夜明珠悬挂正中,足足有鸽子蛋大小。 这家伙,是来炫富的吧,也不怕被打劫! 事实上,李炜还真有几分刻意,据调查苏末出身农家,想必眼界也高不到哪里去,那什么见鬼的“猪下水”绝对是他故意恶整自己,那么自己索性就让他见识见识什么是真正的富贵,不相信苏末不动心。 在李炜看来,自古以来这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从前连猪肉都吃不起的苏家能教养出什么清高儿子?无非是筹码多少的问题。 见苏末不说话,李炜心里有一丝小小的得意,忽略了内心深处小小的失望,他已经开始幻想把人弄到手后,怎么羞辱那个让他讨厌的家伙。 “李公子,我劝你要低调,这样显摆是要倒霉的。” 虽然李炜严重那抹轻视藏得很好,却仍旧被苏末瞧的清清楚楚,他有些搞不懂这家伙真实的想法,既然瞧不起自己,怎么又巴巴地凑上前搭讪?不要以为他看不出来,从酒楼开始,李炜就在刻意接近他。 想着被这样一个高端的“神经病”盯上,苏末的心情更加不好了,说话也就更加不客气。 李炜脸上微微的得意还没有敛去,闻言面部表情有片刻的僵硬,他这是被拒绝了? “小末,为兄可是一片好意,你这样可太让人伤心了。” 李炜没有动怒,盯着苏末的目光,犹如一条剧毒的眼镜蛇盯上了青蛙,之前所有的伪装,便在这片刻间瓦解。什么翩翩公子,风采照人,全都是假象。 苏末不说话,状似随意地倚着马车,浑身却已经戒备起来。 “啪啪啪——” 李炜优雅地举掌连击三下,周围立刻跳出来十几个黑衣人,根本就是事先在这里埋伏好的——“小末,现在你肯同为兄走么?” 这一声小末叫的格外亲昵,仿若真的是在招呼身边亲近的人。 苏末冷冷一笑,一张好看的面容似覆盖了一层冰雪,越发显得他如同冰雕玉琢般精致——“你这是要强人所难?” 李炜本来以为,面前的少年会害怕,再不济也会慌张失措,看他的反应,却是十二三岁没有的沉着。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里有些懊恼,实在是苏末太不识相,逼得自己不得不对人用强。本来他的打算里,也没有这一项,现在倒是骑虎难下了。 他还不信了,自己这么多手下,还治不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苏末…… “小末,乖乖跟为兄走不好么?只要你听话,为兄保证不会为难——” 李炜用了十分耐心,试图最后挽回一下,只是话还没说完,就给人打断了。 “我可没有这么恶心的兄长!” 苏末一脸厌恶地道,不自觉地,又想到某人,心情更加恶劣了。 而他心情不好,注定有人要倒霉了。 第59章 姐弟相见 被十几个黑衣人围着,苏末看起来有些苦恼,倒不是在意那些明晃晃的刀子…… “下手轻一点儿,不要把人给我伤了——” 李炜还以为苏末是怕了,嘴角那抹自得的微笑更大了,于是也就起了一点怜香惜玉的心情。 “啊!” 一声惨叫响起,紧接着是第二声,之后就接连起伏,哀嚎一片。本来威风凛凛的黑衣人,突然之间在地上翻滚,表情痛苦至极。 “放心吧,药效只有一个时辰而已,死不了人。” 苏末淡淡地扫了一眼地上那些家伙,目光最后落在了面前的“贵公子”身上,不过是轻拂衣袖,李炜就再也无法动弹。 “你——” 李炜紧张地盯着那张精致的面孔,一如往常好看,不知怎么偏就让他觉出几分可怕。心怦怦地跳,好像下一刻就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他张了张嘴,嗓子一阵发紧,只说了一个“你”,脑子里变得一片空白。 “记住,以后不要在我面前提‘为兄’……你还不配!” 苏末淡淡地道,想到那个讨人厌的家伙,心里又是一阵烦躁。 李炜只觉得莫名其妙,可又不敢惹恼这个小煞星,心里暗恨,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一定不会饶了这家伙。 “赵叔,把李公子车上那颗夜明珠取下来,我还挺喜欢,还有他身上的钱袋,不要忘了看看有没有暗袋。” 苏末有些意兴阑珊,对一旁同样看的目瞪口呆的赵武吩咐道,这一路上需要银钱的地方还多着,现在有个现成的“大鱼”,不宰白不宰。 “是。” 赵武反应倒快,话落就奔着那颗夜明珠去了,然后又摸了钱袋子,细心地把衣服上的暗袋也翻了个遍,果然又翻出不少大额银票。 做完这些,他想了想,又把那些玉佩腰带之类的配饰收拢了,一并装在袋子里。 “走吧!” 苏末看着赵武这一通忙活,最后就连那些黑衣人也没有放过,零零碎碎的银票银钱又收了一堆,收获不菲。他不由露出一抹笑来,这赵武也是个有趣的人,深得他心啊! 李炜本来恨得牙痒痒,目光如刀,几乎要在苏末身上刺出洞来。只是,当看到那一抹恣意浅笑,忽然觉得那笑化成一片鹅毛飘飘悠悠地在眼前拂过,连心里也跟着痒痒。 这两天他不是没有见过苏末笑,可像这样发自内心的笑容还是第一次见,带着点儿做了坏事的天真得意…… 真想把人拉到怀里,狠狠地亲上去,让他再没办法惹人生气。 “这两个时辰之内——愿李公子好运!” 临走之前,苏末与李炜眼神相照,总觉得有哪里不对,这家伙之前那愤恨的神色还没有完全消失,反而添了些许惊诧和不安? 算了,管这家伙在想什么,只希望他识相一点,以后再不要出现在自己面前。这附近没有什么可怕的动物,但这世上最可怕的却是人,如果他遇到坏人—— “你一定会后悔的!” 眼看苏末越走越远,李炜拼尽全力还是无法动弹,终于忍不住不甘地喊道。 “……” 苏末懒得回头,忍住想要挖耳朵的冲动,他怎么从这句话里听出了那么点儿诡异的“幽怨”?一定是他听错了。 “苏公子,没想到你这么厉害!” 赵武驾着马车,忍住不叹服地道,以他几十年走南闯北的经历来看,刚才小公子是用了毒药吧?能够悄无声息放倒那些黑衣人,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赵叔,你很不错,不愧是张管事精心挑选出来的!有些事,我不希望不相干的人知道……” 苏末漫不经心地把玩着刚到手的夜明珠,他也不怕赵武以后乱说,否则之前就不会让这人看到。 “是,小人明白。” 赵武不自觉改了称呼,小公子的话里那一分警告他自然听得出来。想着苏末的手段,心里不由生出一分震慑之意,小公子年纪虽轻,以后想必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跟着他自然比在张管事手下强过百倍。 只是,这样的人,当真是一个普通的农户养出来的? 苏末可不管赵武怎么想,自从离开苏家,前世那种有些我行我素的潇洒性子就不知不觉带了出来,忽然就觉着这个身体年纪还小,就算偶尔任性一次也没什么。 这么一路走走停停,见识了不少风土人情,当真是大饱眼福和口福,不知不觉就到了京城。另苏末奇怪的是,这么长时间,那李炜当真没有再出现过,之前他不是还放狠话要让自己后悔么? 至于李炜的身份,他多少有些猜测,这厮绝非普通人家的富贵公子,那做派又不像是江湖草莽,能够指使那么多身手不错的黑衣人,姓李……想必和朝廷有些关联。说不得,还真是个王孙公子! 苏末有些想不透,这家伙为什么会盯上自己,看他之前的举动,分明是事先调查过,呵呵,可惜查的不够清楚……这个大麻烦,看来是很难躲得掉了。不过,他苏末也不会因此怕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只希望李炜放聪明些,不要威胁到自己的家人。 赵武从前来过京城几次,这回更是熟门熟路,直接驾着马车入了东城门。 苏末的思绪立刻被熙熙攘攘的人声打断,他撩起车帘子,就见商铺林立,酒楼、食店、茶坊,随处可见。青楼画阁,绣户珠帘,宝马雕车竞相奔驰…… 置身于这繁华的京城,耳边是买卖之间活力十足的讨价还价声,鼻端飘来不知名食物的诱人香气,苏末不知不觉被感染,对即将展开的京城生活有了期待。 “苏公子,咱们接下来去哪儿?” 赵武徐徐驾着马车,并没有像以往找家客栈停下,苏末有个姐姐在京城,他是知道的。 “去青柳巷,最里面那棵大柳树下就是了。” 桃花的信里有提到,她住的地方大门外有一棵很大的柳树,只要看到那棵柳树就不会错认。苏末不太确定,既然叫做青柳巷,那里应该很多柳树。 马车在幽深的小巷里行走,马蹄嘚嘚敲在青石板路上,想到许久未见的二姐桃花,苏末心里难免激动。 “苏公子,应该就是这里。” 赵武看着前面的朱红大门,语气里带着一丝不确定,到底苏末说的地址太简单了。 “……” 苏末下了马车,就看到了桃花提到的那棵柳树,他简直要说不出话来,因为这棵柳树不是很大,而是超乎寻常的大,也不知道树龄有几百年。 柳树旁有一座小小的院落,红砖绿瓦白墙,掩映在几丛翠竹间,简单又不失意趣。苏末挑眉,他二姐什么时候这么风雅,居然舍花就竹子了? 赵武上去叩门,没两声就听里面传来清脆的女声——“来了来了,别敲了!” 开门的是一个总角女童,一身青布衣服,看不出什么料子,样式却很是不错。年纪约莫*岁,小脸儿却已经有几分清丽颜色,说话不客气,脸上却带着笑,一个小小的梨涡若隐若现。 “这里可住着一位叫做桃花的绣娘?” 赵武一向沉稳,并没有贸贸然闯入,站在门前笑问道。 “你这人,我们小姐现在可是有名气的绣师。”女童皱皱鼻子强调道,“你们找我家小姐做什么?先同你们说吧,请小姐刺绣的人已经排到明年了……” “原来,我二姐已经这么有名了!” 苏末微笑看着她,颇有些打趣地道,心里也着实为桃花高兴。 “啊,你就是小姐的弟弟——” 女童惊呼一声,转身朝院子里奔去,中途还踢倒了一个木凳。她平时并没有这么莽撞,只是那朝她微笑的少年太过好看,让她一时乱了方寸。 不消片刻,一个姿容秀美的白衣女子迎了出来,乌黑的长发松散地挽了个发髻,衣袖和裙摆绣着淡粉色的桃花,随着步子似要飘落下来,另有几分绰约。 “我就想着,你这几天也该来了——” 桃花看到长高了的苏末,笑着拉住他的手往院子里去,果然如她所想,小弟长得比以前更好看了。 “二姐比以前更漂亮了。” 苏末任由桃花拉着往屋里去,笑笑地道,容貌没有什么变化,主要是气质明显不同了,看来这几年她二姐也经历了不少事情。 “真是长大了,竟然会哄人开心了!嗯,再过两年就该娶妻了……” 桃花黛眉微挑,嘴角却泻出一丝笑意,以小弟的才貌,再加上这哄人开心的本事,不知道要招惹多少女儿家的放心,只是又有哪个女孩子能够配得上他呢? 苏末笑而不答,十几岁结婚未免太早,完全不在他计划之内。 “你呀……” 桃花也知道,苏末向来有自己的主意,要是笃定了做什么,谁也拦不了。看他的样子,在这儿女情事上还没有开窍呢,等到再大些自然就懂了。 “对了,赶车的赵武还在外面——” 苏末一时高兴,差点儿把这个给忘了,这时候赵武还在外面候着。 “青茗,去把人领进来,安置在偏房里。” 桃花略思索了一下,对一直站在门口的青衣小童吩咐,这里房子有七八间,倒不怕住不下。 苏末看了那女童一眼,有些意外,这名字颇有些风雅,倒不像是她二姐取的。不过,眼下也不急着弄清楚。 第60章 来日方长 晚上桃花亲自下厨,饭菜算得上丰盛,一桌子七八个菜,全都是苏末爱吃的。 苏末夹了一筷子笋片炒肉,熟悉的味道一如从前,想起那些连饭也吃不饱的日子,想要吃上肉更是困难,那时候的桃花也不过是个普通的乡下姑娘…… “发什么愣?快吃,一会儿菜要凉了。” 桃花又给宝贝弟弟夹了许多菜,直到他的饭碗已经冒尖才停。 “小姐,你做饭真是越来越好吃了,难怪秦大学士喜欢小姐……。” 唤作青茗的小丫头欢快地吃着菜,一脸崇拜地看着自家小姐,她家小姐无论做什么都是最好的,绝对把京城里那些娇贵的千金小姐都给比下去。 “吃你的吧,这么多菜还堵不上你的嘴。” 食指在小丫头额头重重点了一下,桃花好笑地道,她和青茗名义上是主仆,实则情同姐妹,平时对小丫头也多有纵容,才让她在自己面前有些口没遮拦。 “……” 赵武老老实实地坐在苏末旁边,心里有些忐忑,他一个下人怎么能跟主子同桌吃饭?可看青茗那小丫头,分明就是习以为常的样子。 “秦大学士?当朝第一才子秦翰?” 苏末稍一思索,就想到了那个名满天下的秦大才子,下意识地,他觉得也只有这个人才配得上桃花。 “不要听青茗胡说,我和秦翰并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桃花淡淡地道,眉目之间确实没有提到情郎时应有的羞涩。 “嗯。” 苏末配合地点点头,话题并没有绕着秦翰继续下去,不过他也不信事情真如桃花所表现的那么简单,小丫头的名字,应该就是秦大学士给起的吧?这中间,想必还有一段曲折的故事…… 很快地,他就将事情分析了个七七八八,最可能的就是,秦翰确实喜欢二姐,但应该还是单恋。二姐年纪轻轻就能成为绣师,平日里定是把所有的心思都用在了刺绣上,对于男女之事并不在意。否则,以她现在的年纪,早就是几个孩子的娘了…… “还有几天太学就要招生,我同秦学士讨了一些书,你好好看看,里面的知识考核可能会涉及到。” 吃完饭,苏末跟着桃花到了特意为他准备的房间,看到那厚厚一叠书微微挑了挑眉,这就是二姐说的“一些”? “太学里可以说汇聚了天下饱学之士,你和他们一起也能开阔眼界增长见识……” 桃花也知道,她这个弟弟从小就聪明的不像话,但毕竟一直呆在偏远的小镇上,和太学那些学子怕是还有一定的差距。 “多谢二姐——” 苏末点点头表示把她的话听进去了,事实上如果没有桃花暗中走动,以苏末的身份想要入太学还真不容易。太学里都是些什么人?不是家世高人一等的王公贵族,就是出类拔萃的英才,而入太学之前也是要一级一级考核,经过选拔才能通过。 “行了,早点儿睡,明早和我一起去挑些料子,给你做几身衣服。” 桃花不以为然地摆摆手,替人把门给关上,都是一家人,说什么谢不谢的。 京城最大最有名气的布庄当属锦绣庄,大多名门千金都是这里的常客,不过苏末没有想到,锦绣庄的老板会亲自出来招待他们,更准确地说,是招待他二姐桃花。 “苏绣师,我这里新近的松雪缎,给令弟做衣服最合适不过了——” 锦绣庄老板张景如笑着介绍,看他年纪不过三十出头,很难想象会是这么大一个绣庄的当家。虽然看起来一派和善,一双眼睛却隐隐透着精光,只是也不会让人觉得讨厌。 “确实不错,还有上次的暗花云锦,也拿一匹过来吧!” 桃花满意地点点头,这松雪缎很是素雅,隐隐透着松香,最是适合读书人。 “令弟如此俊秀,穿上苏绣师做的衣服,绝对会引起京城新的风潮……我这儿还有上好的单丝碧罗,飘似云烟,灿如朝霞,和苏绣师最是相配……” 张景如一说起锦缎那是滔滔不绝,恨不得把所有好东西都推荐出去。 苏末听这两人讨论,起初还挺有兴趣,后来就渐渐没了兴致。这张景如倒是有生意头脑,这是拿他们姐弟俩做活广告呢!是不是所有的生意人都这么精明…… 想到这儿,脑子里不知怎么就出现那人有些凉薄的面孔,他一向寡言,不知道做生意的时候又是什么样子? “人和人果然不能比,李侍郎的女儿要出嫁了,听说常家的聘礼就送了几十车,到时候十里红妆不知道多风光……” 不远处两个贵妇人一边选布料一边闲聊最近京城里热门的八卦,那样羡慕的语气,不由让人猜测,男方这样大手笔,会是哪个常家? 苏末忽然觉得可笑,京城常家,当得起这四个字的,也只有一家而已,那就是堪称富可敌国的“常家商团”。只是这要娶妻的,又是哪个? “要说,这常大公子也是个有艳福的,那李小姐可是京城数一数二的美人儿。” “是啊是啊,只是有一点儿可惜了,那常大公子……” 或许是顾忌着什么,那妇人说话的声音渐渐小了下去,到最后几乎听不清。只是那惋惜的语气,却是明明白白。 苏末不由自主皱起了眉头,可惜什么,终归不是好事,这几年里,常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可如果真的有事,为什么二姐在往来的信里却只字不提? “发什么呆呢?走了。” 桃花挑好布料,就见自家弟弟杵在那儿扮柱子,一动不动的,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早知道这小子根本没什么意见,还不如她自己来挑的好。 “哦,我有些渴了,咱们找个茶楼坐坐吧!” 苏末回过神,强压下心头疑虑道,既然二姐信里不提,就算当面问了也不会有结果。 两人随便找了一家看上去不错的茶楼,在靠窗人少的地方坐了,要了一壶雀舌。 这家茶楼分为上下两层,上面设了雅间,下面是普通的大堂,大堂一角还搭了台子,有说书人吹拉弹唱,很是热闹。下面许多人听得兴致勃勃,本来么,如果只单单喝茶,在家里安安静静品一品不是更好?这在大堂喝茶的人,多半是为了消磨时间。 “这雀舌味道一般,还不如青茗泡的好——” 桃花浅酌一口随意道,倒不是嫌弃,只是不知不觉口味让某人给养刁了。 苏末难得没有讲究,本来他到这儿的目的也不是喝茶,这时候恰好听台子上说到最近京城一些“乐事”,下面一群人也讨论的兴高采烈。 这来喝茶的本来就三教九流都有,说话自然没有那么多讲究,不一会儿苏末就听到了自己想知道的事情。 “有钱又怎么样?常家富可敌国,常大公子不照样是个残废?为了给他医治双腿,连天下第一神医都请了,又有什么用?” 这样一句不知道是羡慕还是嫉妒的话语,冷不丁地入了耳,苏末有一瞬间地怔忡——常昊的腿断了?就连师傅也没有办法?为什么连师傅也瞒着自己不提? 一连串的问题在脑子里抛来抛去,最后也没有一个答案,他很难想象,常昊那样骄傲的人,没了腿会怎样。 “小弟……不是我要瞒着你……是常昊不让大家告诉你……” 桃花当然也听到了那些人的话,再对上苏末有些莫测的神色,期期艾艾地解释道。其实她心里早有准备,只要苏末到了京城,这件事就瞒不住,想必常昊也清楚。只是,就算明白这个道理,常昊还是愿意自欺欺人…… “呵呵,很好。” 苏末忽然笑了,那笑容里有什么,只怕只有他自己才清楚。 “还喝么……?” 桃花小心翼翼地问,这时候才明白苏末来茶楼的原因,对着这样“冷静”的弟弟,她有些不安,总觉得要闹出什么事情来。 “喝,咱们不就是来喝茶的么?” 苏末又给桃花倒了一杯,又给他自己倒了一杯,不冷不热地回了一句。 连着喝了几杯,心里那股无名火还是压不下去,再看看对面同样灌了几杯的桃花,哪里还有之前的优雅风姿? “那个,冤有头债有主……你应该去找……” 桃花放下茶杯,她已经快喝饱了,小弟绝对是故意的。虽然她嘴上这么说,却难免心虚,心知这件事确实不该瞒着弟弟。这孩子表面上对常昊冷冷淡淡的,心里却并非不在乎。 苏末冷哼一声站起来,没有丢下桃花甩袖子走人,再怎么说也是疼他的二姐,不过其他人么…… “接下来去哪儿?” 站在茶楼外,桃花已经打算回家了,经了这一茬儿,估计苏末也没了逛街的兴致。 “不是说好好带我逛京城么?” 苏末掸掸袖子上没有的灰尘,好整以暇地道,他已经冷静下来了,这件事可以慢慢清算——不是有句话叫做“来日方长”么? 第61章 无事殷勤 算盘珠子噼里啪啦作响,常昊几乎是机械地拨弄着,至于结果,已经不是他现在能够专心的。 小家伙儿已经来了京城,几年了,他该长高了……脑海里不自觉出现一张精致到完美的童颜,尽管这么久,苏末或微笑或皱眉的样子,自己还是记得清清楚楚。 不知不觉中,名为苏末的烙印,已经深深地刻在他的生命里,一呼一吸间,再不能忘。 “喂,我说你真的不打算去见他?” 华飞宇问了今天的第三遍,看着好友这几年一直呆在常家,几乎快与世隔绝,他不无担心,现在是个好机会——向来也只有苏末,才能影响到这家伙。 “……” 常昊面无表情地继续翻看账册,有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损友就是这点不好,太了解你的结果——总能抓到你的痛脚,然后狠狠地踩上去。 华飞宇这混蛋,最近日子过的太舒坦了,他以为人人都能像他一样幸运么?华飞扬就像只老母鸡,把他护在羽翼下丝丝的,不受任何伤害。 “哎,你一直瞒着他,依小家伙的脾气,你就等着他好好算账吧!” 华飞宇啧啧有声,以他对苏末的了解,好友绝对要吃苦头了……咳咳,估计还有自己,这“帮凶”的罪名,也是跑不掉的——一手抚着下巴,他已经开始考虑撺掇兄长放下公务,出去玩个几天,避避风头总是好的。 “我看是你怕了吧。” 常昊面上表情不显,不冷不热地回了一句,内心深处涌动的强烈渴望,被苦苦地压制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失控。 “切,真没意思……”华飞宇撇撇唇,没有反驳,他还真有点儿怕。经过这几年,苏末的手段估计更加厉害了。再看常昊暮霭沉沉一副老僧入定的样子,不禁又叹了一口气。这人要是打定了主意,任你再多口舌也枉然。 常昊拿账本的手微僵,又恢复了常态,人活着本来也不是为了“有意思”。又有几个人,能够活的像华飞宇一样洒脱肆意?他能羡慕,却不能任由自己放纵! “话说,你真打算娶李侍郎的女儿?那个李香如倒是难得一见的美人儿……” 一抹坏笑挂在嘴角,说到这个话题,华飞宇语气也不正经起来。要说那李香如,容色倒是过人,正经八百的大家闺秀,可惜就是少了些灵动,木呆呆好没趣! 越听越是烦躁,常昊几乎后悔让华飞宇进门,账册是看不下去了,心随意动,直接朝着对面比女人还长舌的家伙丢去。 “常昊,你可想好了——” 华飞宇有些狼狈地接住账册,复又丢回去,抬脚往门口走,忍不住又提一句。 意料之中的,账册朝着书房门口飞去,他忙不迭跑了。再说下去,常大少爷就真的怒了! 书房里一下子安静下来,常昊脱力靠在椅背上,心里难言的疲惫。李香如姿容秀丽,知书达理,对常家来说算是门当户对的好亲事。对于接下来的终生大事,他没有丝毫的期待,反而有些抗拒。 京城太学和苏末以前参观过的“国子监”布局差不多,但规模更为宏大,读书时曾看过“延褒十里,灯火相辉。”这样的字眼,他还以为夸张了,如今真正是亲身体会。 苏末反复翻看着手里的木牌,刚入太学就被迎了进去,办事官员二话不说办妥了手续,还客客气气地给了入宿的牌号,就差没领着他亲自去了。 他本来只是提前来报个名,按理说只有通过测试之后才会办“入学手续”,就算有二姐的缘故,也不可能这么简单…… 再三询问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那人还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苏末索性不问了,既来之则安之,他倒要看看是什么人,又是在玩什么把戏。 幸好太学里允许驾车,不然光是靠走的,至少要半个时辰。一路上遇到的马车不少,大多数车轮上刻有特殊标记,一看就是家徽——显然太学里多是官家子弟。 “赵武,咱们没走错地方吧?” 苏末站在门口,看看牌号,没错啊,就是这间,可里面这是什么情况?他本以为刚刚已经够“惊喜”…… “少爷,就是这儿。” 赵武跟着确认了一遍,眼睛有些不听使唤,好不容易才把目光从那一干物事中收回来——真是太闪眼了…… 厅里摆着说不出材质的精美桌椅,单看那做工就没得说,上面摆放着一套四方碧玉杯,端的是仿照四方鼎而作,古朴中透着雅致…… 更不用说墙上夜明珠,地上金丝毯,一室的富丽堂皇,这样的气派普通人一辈子也不能见。 就在苏末迟疑着要找舍监询问的时候,就听内室一声浅笑——“小末,咱们当真是有缘,哪里都能碰见。” 一听这人说话,苏末心里就涌起一股冲动,想要把他拎起来揍个十遍八遍,李炜这家伙,看了之前是手下留情了,才让他有胆子再度找过来。 不消说,自己直接被“录取”,也是李炜提前打了招呼。 口袋里不久之前“打劫”来的银钱还在,提醒着不是自己发梦,不过他也不相信这家伙会“以怨报德”,不知道又存了什么坏心思? “进来坐,我泡茶的手艺还不错,尝尝?” 李炜笑吟吟地走出来,通身仍旧是富家公子的做派,锦衣华冠,风流倜傥,仿若之前两人的“恩怨”从未有过。 “你怎么会在这里?” 苏末话出口,才醒悟自己白问了,以李炜的身份,想要在太学读书,自然没什么难的,想住哪里,更是张张嘴就能办到的事。只是这家伙是找揍吧?巴巴地跑到自己面前来? 李炜丝毫不在意苏末不客气的态度,作个揖道:“以后咱们就是同窗了,还请苏兄多多关照。” 苏末懒得再搭理他,让赵武把自己的行李搬进西厢房去,只要李炜不作妖,自己可以当他不存在…… “咣当——” “咚——” 陆续有东西从苏末的房间丢了出来,劈啪声不绝,赵武眼见自家主人往外扔着那些价值不菲的器物,心疼的不行又不敢劝,恨不得把东西都揽自己怀里。有了这些,他半辈子吃穿都不用愁…… 把房间里不顺眼的东西“收拾”了,见赵武早端了青铜面盆过来,苏末微点头,还算有眼力见儿!一面擦手一面吩咐道:“只留我二姐置办的这些,其余一概不要。” “小末觉着这些东西不好?我让人再送些好的过来。” 李炜半倚着门,看着苏末往外丢东西,也不阻止,等他丢完了,一句话轻飘飘过来,仿若那些器物当真不值当,语气里是半点儿心疼也无。 这些身外之物他有的是,为了讨“佳人”欢心,自然半点不可惜。 这些炫富拉仇恨的话,苏末还没什么反应,赵武却很无语,这话说的,连他都想揍人了。不经意看向李炜,却发现他看着自家主人的眼神儿很令人不解,狂热中夹杂着一丝恐惧,相当的矛盾。 心中陡然了悟,这李炜对自家主子的心思不单纯哪!只是,他一个下人,不好当面对主子提醒…… “不必,我什么都不需要。” 想着扔“垃圾”也是件麻烦事儿,苏末勉强开口道,看向李炜的目光里带着警告——“你够了啊,不要再挑战我的耐性!” 李炜但笑不语,对于苏末的手段,他记忆犹新,那是令人渗入毛发的恐惧。视线忍不住在那精致的面孔流连,苏末那天“诱人”的情态,勾动了他心底最深的一根弦…… 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为了一揽这轮孤高的明月,李炜进了不感兴趣的太学,以往他最烦和这些古板的老学究打交道,为了苏末只能忍了。 如同常昊那样的铜臭商人都能与苏末交好,没道理他李炜不行,不过是时间问题。 其实,放在现世,李炜这种人,有一种称呼很适合他——“被虐狂”! “不要那样叫我,还有,以后不许到我房间来。” 伸手不打笑脸人,李炜这样一脸“贱笑”,加上只是“送东西”,苏末也懒得计较,只要不触碰到底线,他一向是个好说话的人。当然,这是他自己以为…… “小末,咱们可是一个房间——” 李炜故作为难,抚抚下巴道,自从上次挨了教训,他基本知道苏末的底线在哪里。说完了,很是自觉地转身,回东厢房。 “......” 苏末彻底无语,这家伙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无事献殷勤,打的是什么主意? 第62章 流言可畏 太学里一多半是官家子弟,一少部分则是些贫寒子弟。那些富家子弟嫌弃苏末家里是卖西瓜的商贩,那些贫寒子弟则瞧不起苏末“走后门”的行为。而让两方人共同不耻,难得意见相同的就是——苏末“娈宠”的身份。这些自命清高的学子,自诩饱读圣贤书,觉得苏末出现在这里都是玷污了圣地。 不知不觉,苏末已然在太学受到了排挤。 苏末入了太学,可谓是如鱼得水,每天大部分时间都泡在藏书楼,自然也不知道太学里那些人对他的议论。只是听课时,几十个座位,居然没有人愿意和他做一块儿,让他有些意外。 直到有一天,一个经常在藏书楼碰到的“同窗”有些不确定地问:“苏末,你和世子真的是那种关系么?” 问这话的时候,他本人也有些不自在,可凭着这些日子相处,又深深觉得苏末不是这样的人。 “不是。” 苏末对这个叫做叶礼的同窗印象不错,难得两人兴趣爱好也差不多,不想让他误会。虽然自己否认了,叶礼要是不相信,那就没办法了。 “嗯。” 叶礼也不是多话的人,得了答案,也没有继续追问,转头又沉浸到书海中去了。外面那些风言风语,既然苏末都不在乎,他就更不在乎了。至于苏末的家世,他并不在意,两人是以书论交,在学问之事上,并没有什么贫贱之分。 苏末觉得无所谓,也没想着和这些无聊的家伙来往,一个人听听课读读书,倒也怡然自得。他最大的乐趣就是来返与藏书楼,借一些早就想看的书籍。这样单纯的生活,似乎回到了从前的大学生活。至于和叶礼相识,也算是意外的收获。 咚——咚——咚—— 清扬的钟声响了三下,开始陆陆续续有学生赶往讲堂。 今天是有名的大儒钱文远讲课,苏末打定主意要占个好位置,只是在去讲堂的路上,遇到了一点“小麻烦”。几个富家子弟拦住了他的去路,其中一个看起来特别欠收拾的家伙一脸轻浮地道:“小美人儿,你不乖乖地给世子暖被窝儿,跑来听什么课?” “汤震,这可是世子看上的,你真敢挖人墙角啊!” 另一个锦衣青年摇着折扇,不正经地调笑道,一双三角眼色眯眯地注视着苏末,自以为风度翩翩。 说话的也不是别人,正是当朝皇帝的小舅子王庆阳,丽妃的弟弟,也是从小骄纵惯了的,本来送他入太学是想着给他改改性子,哪知道遇到几个德性和他差不多的,狐朋狗友凑到一起,反而比从前更加混不吝。 “笑话,我堂堂一个小侯爷,会怕他?” 汤震不屑地哼一声,他们家和景王府是死对头,他爹镇远候的名头可是实打实靠军功挣回来的,景王李泽晟不过仗着是皇上的哥哥——别人还好说,这世子的墙角他势必要挖一挖了。 其他人听了,更是大笑着起哄,还有两个趁机挤到苏末身边,试图摸上那张精致的脸,一看就很水嫩,不知道触感怎么样…… 苏末心情本来挺好,被这群笨蛋一搅合,心火立刻上升,就想着给他们点儿教训。 不曾想他还没开口,已经有人主动上前出头——“行了,你们就适可而止吧!” 华飞宇把人拉到自己身后,不悦地盯着张庆阳,这小子一肚子坏水儿,变着法子撺掇小侯爷,他敢说之前汤震铁定没有这样的胆子,都是被张庆阳给激的。 “哟,原来是华兄啊,看在你的面子上,今天就算了。” 能在太学看到华飞宇,汤震也挺意外,不过华府和汤家交情还不错,他和华飞宇小时候还玩过几回……只是,华飞宇怎么会和世子看上的人扯上关系? 要知道,当今朝堂,景王一派势大,已经惹得皇帝忌惮。华家和镇远候,自是站在皇帝一边,这其中镇远候汤望伯和景王更是互相看不对眼很久了。 “呵呵,华兄,改日咱们喝酒去!” 张庆阳倒是没有把华飞宇的敌意放在心上,笑着打个哈哈,也就算了。 按常理说,这汤震和张庆阳,一个是小侯爷,另一个是皇帝爷的小舅子,怎么都不该怕华飞宇才对,熟料他们两个对视一眼,爽快地走了,后面一群人忙忙地跟上,只是片刻,就只剩下他和苏末两个。 苏末皱皱眉,把华飞宇上上下下打量一番,还是觉得不能相信——“他们会怕你?” 华飞宇赶跑了那些人,本来有些得意,正想着同苏末邀功,也免了他这些天偷跑的“罪行”,听到苏末这么问,神色就有些不自在——“他们不怕我,怕的是我哥。” 华飞宇这么一说,苏末也了然,这几年,华飞扬的权势更大了,谁都知道他现在是皇帝面前的大红人,简直红的发紫。华飞扬平时腹黑圆滑,轻易不得罪人,除非触了他的逆鳞——他弟弟!后果绝对是不依不饶,不死不休! “你怎么会在这儿?”这话一出口,苏末又发现,华飞宇竟然也是一身学子装束,“不要告诉我你突然心血来潮想读书!” “那什么……钱文远可是全国有名的大儒,难得他来讲学……” 华飞宇有些说不下去了,可为了好友难得的恳求,他只有硬着头皮编下去。那家伙得知了小东西在太学的处境,自然是千百个不放心,就把主意打到了自己这个“可怜人”身上。 苏末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这人什么德行自己还是清楚的,什么时候热衷读书了?不过,如果他愿意,绝对能找出一个完美的借口,如今他这么说,显然是另有目的。 至于这个目的是什么,自己也能猜出来——华飞宇显然是受人之托,可又不想让托付他的人一番心思白费,才这么半遮半掩。 这么想着,苏末嘴角不自觉露出一丝冷笑,能够说动华飞宇的,除了常昊还有谁?明明知道自己来了京城,他仍旧假作不知道,那又“多管闲事”做什么? “那个,咱们走吧,再晚就来不及了……”被那一丝冷笑给弄得背脊发凉,华飞宇抓抓头发,转移话题。 “嗯哼!”苏末也不搭理他,率先走了。 “等等我啊,走那么快做什么……”华飞宇在后面跟着,嘴里嘟嘟囔囔,也不敢大声,生怕再惹了这个小祖宗。 景王府,王爷五十大寿,大大小小的朝官都来了,贺礼堆成了小山,珠宝玉器、古玩字画琳琅满目,可见他在京的地位。 李炜在一众宾客中应酬着,心里委实不耐,好不容易制造了和苏末亲近的机会,现在却被这些不识相的家伙给破坏了。客套话没完没了的说,一个个都不会看眼色,怎么在朝堂上混的? “炜儿,你也不小了,不要总是把心思放在那些乱七八糟的地方。” 老王爷一看儿子神情,就知道他心里已经很不耐烦,于是趁人少的时候压低声音警告。以前李炜那些荒唐事他都是知道的,只不过觉得儿子有分寸才没有多问,可这一个,在儿子眼里好像有些不同…… 李炜收起了玩世不恭的笑容,看着自家老子,心里也在打鼓,他以前再怎么放纵家里都没管,怎么这次换了苏末就不一样了?只是这么想着,面上却不显,“这话说的,儿子我可从来不去那些乱七八糟的地方——” 李泽晟冷哼一声,也顺着他的话道:“你是我儿子,心里有什么小九九还能瞒得过老子?现在正是关键时候,你可不要出了什么岔子。” 老实说,李泽晟对这个独子素来的表现还是满意的,他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以后所有的一切不还是要留给儿子?想到正在做的事情,心里又是一阵激荡,他很快就要拿回属于自己的一切。 两人说话间,管家匆匆来报,说是太子李琰已经到了门外,一干宾客听了脸色各异,却都井然地跟着景王出来迎接。 “皇叔,今天是您五十寿辰,恕侄儿来的晚了。” 太子嘴上告罪,这下马的动作却不疾不徐,施施然将缰绳递给一旁的仆从,举止间自有一派皇室气度,风姿卓然,俊雅不凡。 “哪里哪里,快里边坐。” 李泽晟笑呵呵上前,热情地道,不知情的人,还以为这叔侄俩关系有多亲密呢! 李炜敛下心中不悦,跟着迎上前,抚掌笑道:“太子殿下喜欢兰陵醉,臣弟正好得了两坛,今儿可要好好喝几杯。” 说到这兰陵醉,李炜也不无得意,谁人不知兰陵山庄庄主性情古怪,有时即便是千金求酒,也未必能得。他一下子能弄来两坛,可不是大大地有面子? “哦?那本太子倒要好好尝尝了。” 李琰一挑眉,拍拍这个堂弟肩膀,似笑非笑道,目光落在景王身后一干朝臣身上,这神色就愈发晦暗不明。 正当一群人稍稍宽下心来,哪知李琰又接着来了一句——“皇叔好大的面子,今儿可当真热闹。” 此话一出,一群人又各自转了心思,不知道太子殿下这话究竟几个意思…… 之前一些太子和景王不和的风言风语,不知道有几分真。看今天这架势,也不像啊! 第63章 避之不及 房门响动的时候,苏末已经睡下,对面几丝微光从花菱格子门投射进来,映出一道人影,他微微皱眉,再度闭上了眼睛。 屋外陆陆续续有轻悄悄的响动,像是怕惊扰了人休息,约莫有一刻钟,四周再度恢复寂静。 房间门被小心推开一条缝,声音几不可闻,苏末第一时间察觉,却仍旧躺着一动不动。 带着热度的视线落在床上,浓浓的酒气开始环绕,然后越迫越近,温热的气息打在脖子一侧,苏末只觉得鸡皮疙瘩都要起来,倏然睁开眼睛,眼神清明,哪里还有半点儿睡意。 景王大寿,李炜作为世子被人有意无意地敬酒,来来回回就喝的有些多了,本来他可以宿在王府,却不知怎么头脑发热,心心念念想要看上苏末一眼。本来想着看一眼就出去,看了一眼又一眼,脚下却像是生了根,纠结着无法出去。 这儿苏末突然睁开眼睛,他反而吓了一跳,和那双清明的眸子对上,没来由有些心虚,口干地道:“你,醒了啊……” 少年半坐在床上,只着一袭白色里衣,一头青丝垂下,端的是眉目如画,被人盯着也没有惊慌失措遮遮掩掩,大大方方地任人看。 李炜看了苏末这幅样子,情不自禁咽口水,就想仗着酒意往前,却听苏末冷冷地道:“你再往前走一步试试。” 苏末说这话,当然不是威胁,如果李炜再往前,他铁定会给这家伙几分颜色瞧瞧。 “小末,你真好看。” 李炜情不自禁地道,苏末那副冷淡的样子,挠的他心里直痒痒,可又不敢真的上前,之前吃的苦头,他可没忘。 苏末被那含着一丝*的眼神看的有些恶心,声音更冷——“滚!” 李炜面色一僵,却没有生气,只柔柔地道:“我就是想看看你,行了,你睡吧。” 门轻轻地关上,苏末哪里还睡得着,烦躁地在床上反复,想着还是搬出去住的好。倒不是他怕了李炜,只是日日夜夜被人惦记着,还是用了那样龌蹉的心思——他从前也不是没有被人表白过,只是没有一个像李炜这么露骨,之前还不觉得什么,经了这一出,再难和他共处一个屋檐下。 第二天正好不上课,苏末就打算在太学四周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住处。一出门,就看到一脸春光明媚的某人,比照自己一夜没睡好,这心情就更坏了。 “这是怎么了?一大早就臭着张脸。” 华飞宇觉得奇怪,以苏末冷淡的性子,鲜少有这么生气的时候,如果真有人惹了他,那也是当下就报了仇的,哪儿会自己一个人生闷气? “我打算换个住处。” 苏末冷着脸,心头那簇愤怒的小火苗一直往上窜,如果李炜那厮真的敢动手动脚,自然是收拾他没商量,可人家只是在他床前站了站,就算无礼,还真没到喊打喊杀的地步。 “那混蛋——没怎么样吧……” 华飞宇一听这话,第一反应是捋袖子准备揍人,之后就反应过来了,后面那半句就问的有点儿含糊,不知道是问苏末“没怎么样”还是李炜那倒霉鬼。要说苏末能被欺负,他是不信的,可偏偏苏末又说换住处,这是要躲着李炜?想来想去,他也没弄个明白。 苏末看他神情,哪有不明白的,似笑非笑地道:“如果有只苍蝇一直在你面前嗡嗡嗡,偏偏你又没办法立刻打死他,该怎么办?” 这还真是……华飞宇听了,也觉得这事儿不好办,李炜到底是景王世子,把人从太学里赶出去那是不可能的,不过他却越发好奇,不知道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两个人找了房牙子,随人在太学周遭看了好几个地方,一直忙活了大半天,还是没有找到中意的。不是离太学远,再不就是环境不怎么好,也有两者兼具的,这价钱却又贵的离谱,苏末现在虽然不缺钱,却也不愿意做冤大头。 “算了,慢慢来吧……” 眼看夕阳夕下,还是一无所获,苏末叹口气道,他早有心理准备,这事儿也不是一天能成的。 华飞宇跟着苏末跑了一天,累的脚脖子都粗了,这会儿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没说什么。 俗话说,凡事有一就有二,这回李炜只在苏末床前站了片刻,就觉得身上痒的厉害,且越挠越痒,到最后简直恨不得在地上滚一滚。 折腾到最后,玉冠也掉了,衣服更是被他自己抓破几处,一身狼狈地倚着桌角,再没了力气。 从头至尾,苏末在床上躺着,任由房里动静再大,仍旧雷打不动。 “小末……” “小末……” 身上痒的厉害,李炜只是盯着床上的人,一叠声的喊,一声高一声低,气息却慢慢有了变化。什么叫求而不得?越是受折磨,他的心反而更加坚定起来。 “……” 苏末无语,难得还有点儿佩服李炜,在他特制的痒药下,这种生不如死的时候,居然有了“反应”,这人到底得有多变态? “小末……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就不会放弃。” 李炜也看出来了,苏末虽然狠,却不会轻易要了他的命。这么想着,他低低地笑出声,望着少年的目光更加热烈,他想要的,从来没有得不到。 “……” 什么叫打不死的蟑螂?这回苏末是领教到了,对于越挫越勇的李炜,他还真有些头痛。他觉得自己的忍耐已经快到了极限,说不定哪天真的会不顾一切把李炜弄死算了…… 青绿葡萄藤爬满整个木架,占据了大半个院子,偶尔有阳光从缝隙洒落下来,在地上留下斑斑点点的光影。木架下是一套石桌凳,年代似乎挺久远,经历了时间的雕琢,简单中带着一点古朴。 雕花木门半开着,里面是一水儿的明黄家具,淡淡的黄花梨香味,让紧绷的神经也有了些许放松。 “这真的只要二两银子?” 苏末站在门口,再度扫视一遍屋里的陈设,不太相信地问道。只是这处小院实在太和他心意,就像是按照他所设想的布置。 “咳……当然是真的。” 被苏末怀疑的目光注视着,华飞宇极力镇定地道,怕他不信,复又补充,“这是我大哥一个朋友的地方,正好他有事出京,房子就空了下来……” 原来是看华飞宇大哥的面子,苏末不疑有他,当即决定就是这里了,几乎迫不及待要搬进来。 “那个,为了庆祝你搬家——啪啪!” 华飞宇轻击两掌,立刻从屋里出来两个年轻男女,皆是一身下人打扮,看模样儿每个都不超过十五。 “奴婢见过苏公子。” “奴才见过苏公子。” 两人上前行礼,举止有度,并不像普通奴仆那样惶恐。 “他们俩以后就负责做饭洒扫,你的日常起居总要有人照应。这可是我精心挑选出来的,就当是之前的赔礼,你这也算是乔迁之喜……” 华飞宇啰啰嗦嗦一大堆,言下之意就是让苏末把人收下,且不容拒绝。 既然他这么说,苏末也没有推辞,看向二人道:“叫什么名字?” “这两人已经签了死契,入了奴籍,以后要打要杀全凭你。按着规矩,理应你给他们起一个。” 华飞宇说着,从怀里掏出契约书递给苏末,这话多半也是说给他们,省得他们看苏末年少,不把主人放在眼里。 苏末打量着二人,一个清俊,一个秀丽,模样都不俗,稍一思索道:“就叫松风和翠微吧。” 这两人对视一眼,对自己的新名字都挺满意,同声道:“谢主子赐名。” 他们俩本来也不是普通的奴仆,被送到这里,一开始心里很不痛快,如今见到了苏末,倒觉得新主子是个谪仙般的人物,也怪不得让人上心…… 夏阳夕下,葡萄架下凉风习习,说不出的惬意,苏末索性道:“翠微,你去做几个小菜,今儿就在这里吃了。” 翠微点头应是,然后下去准备了,松风倒也知趣,径自去泡了茶端过来,然后安静地呆在苏末身边。 两人说话的功夫,饭菜已经准备好了,一一端到石桌上。 翠微的手艺不错,就连苏末挑剔的味蕾都被征服了,华飞宇更是吃的心满意足,忍不住赞道“不愧是常……长乐居教养出来的……” “长乐居?你哪儿来那么多银子?” 苏末一听眉头就皱起来,就算他才来京城不久,也知道长乐居的盛名,就和英国的管家学校差不多,培养出来的人几乎个个全能,京城许多名门望族争前恐后把家生子送进去,拥有一个从长乐居出来的管家几乎是身份的象征。 “呵呵……你也知道我大哥现在是皇上面前的红人……根本没花多少银子……” 华飞宇暗道糟糕,吃的太高兴,差点儿就露馅儿了……长乐居算什么,这两个人可都是—— “是么?” 苏末夹了一筷排骨,细嚼慢咽,也不知道到底相信没有。 华飞宇只能自欺欺人,苏末还安安稳稳坐在这儿吃饭,看来是相信了。 要是让好友知道,这么简单的事情自己都能搞砸,铁定没有好果子吃。 第64章 我想你了 夜半更声落,一道黑影悄无声息地穿过几条街道,最后一跃上了某个院落房顶。 只是才刚站定,就有另一个人无声出现,倒把黑衣人吓了一跳。 两人在暗夜中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攻向对方,转眼间就过了几十招,也不过是盏茶功夫,黑衣人被打落,从房顶跌下。好在他反应快,半空里一个翻身,稳稳落地,然后没有丝毫恋眷,再度消失在夜幕中。 “你是说,有个高手在暗中保护他?” 李炜冷不丁将茶杯丢在地上,碎片一地,茶水喷溅到一身夜行衣的暗卫身上。 “是,那人武功比我更胜一筹。” 夜枭跪在地上,任由衣服被溅湿,对于主子的怒气无动于衷,面上没有任何表情。喉头泛起一阵腥甜,他强行压了下去,胸腔又是一阵剧烈疼痛。 “居然比你这个暗卫首领还要厉害……” 李炜的怒气随着摔碎的茶杯平息了一些,暂时冷静下来,夜枭的实力他很清楚,什么样的人竟然比夜枭还要厉害?更重要的是,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苏末的院落? 思绪辗转再三,有这个能力的,也就只有一个人而已。他冷冷地笑起来,一个残废,居然也妄想和自己争?就算他背后有富可敌国的常家商团——呵呵,也很快就要不复存在了。 这边厢苏末难得睡了个好觉,早上起来心情大好,吃早餐的时候脸上难得带着笑意,也有了聊天的心情—— “翠微,你这厨艺,比聚福楼的大厨也不差了,恐怕在长乐居也是数一数二的人才。” 苏末看人的眼光算得上准,这个翠微可没有她表现的那么简单,这样的人怎么会屈就在自己这小小的地方? “主子谬赞了,翠微不过是做些家常小菜,怎么能和聚福楼的大厨相提并论。” 翠微淡笑着回道,并没有露出任何慌乱表情,极为自然地给苏末盛了一晚糯米粥。 苏末吃的满足,也不计较她的说辞,环视四周问道:“怎么不见松风?” “松风昨晚受了风寒,怕把病气过给主子。” 翠微早料到苏末会有此一问,不慌不忙地道。对于昨晚的“夜探”,并没有告诉主子的打算。 “正好我懂些医术,给他看看去。” 苏末放下筷子就向着松风的房间走去,不要以为他不知道,松风是会武功的,而且还不弱,怎么会这么容易受风寒? “主子……” 翠微暗自叫糟,没料到苏末居然还会医术,只希望他真的只是会一些皮毛……不然被看出来—— 松风的房间就在苏末隔壁,听到响动他立刻从床上坐起来,正准备下床却被苏末拦了下来——“你既生了病,就在床上坐着吧。” 一边说着,苏末已经拉起他手臂,两指搭在腕上号脉。 房间里安静非常,连几人的呼吸都清晰可闻,片刻之后,苏末收手,淡淡地道:“不算严重,吃几服药就好。” 说完,径自回房,提笔写了方子交给翠微。 “主子……” 翠微接了方子,并没有直接去抓药,略有些忐忑地看着苏末,少年精致的容貌已经染了一层薄薄的寒霜。 “去抓药吧,放心,我不会为难你和松风,你们也是身不由己。” 话虽这么说,到底意难平,苏末很难再给这俩人好脸色,眼见翠微俏丽的容颜染上一丝忧色,却没再多说什么。 “是。” 翠微应了一声,拿着药方出去了,心里却很为家主担心,看样子小主子已经知道了。 一连三天,苏末在太学里都没有见到华飞宇,想必这家伙也是心虚,竟然躲着不敢见面。不是没想过直接杀到常府,只是他与常昊之间这些纠结,到底不想让常家人知道。 “小末……” 偏偏李炜这个跟屁虫还死缠烂打,一有机会就凑到他身边,真是烦不胜烦。 好在李炜还知道分寸,在太学里不敢做什么出格儿的事情,也只是巴巴地跟前跟后。就是这样,还是惊掉了一众学子的下巴。素来高高在上的景王世子,什么时候这样放下身份去讨好一个人过? 传来传去,苏末俨然成了惑人的公狐狸精,不知道使了什么邪术,让人为他神魂颠倒。 “人苏末都表现的那么明显了,怎么还有人死皮赖脸的?” 就在苏末快要爆发的时候,一个略耳熟的声音插话道,那不正经的语调,除了小侯爷汤震还有谁? “汤震,不要多管闲事。” 李炜何曾被人这样讽刺过,一张俊脸立刻沉了下来,冷然道。 “小爷就是看不惯,你又能怎么着?” 汤震撇撇嘴,别人怕这个景王世子,他却从没把这家伙看在眼里。本来他也没想多管闲事,只是这几天景王在朝堂上找镇远候的麻烦,这回到家他爹心情不好就开始找自己儿子的麻烦,可把他害苦了…… “放肆——” 李炜身边的护卫厉喝一声,只等着主子开口,就要好好教训这出言不逊的小侯爷。反正他们两家积怨已深,也不在乎多出这么一桩。 “光天化日之下,世子还想动手打人不成?”张庆阳摇着他那把宝贝扇子,站在汤震身后火上浇油,他就是个混不吝,唯恐天下不乱。 眼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李炜压下火气,冷声道:“咱们走!” 就算他喜欢苏末,不过这大事小事还是分得清的,一个镇远候也就罢了,这张庆阳的姐姐如今在皇帝面前正得宠,他又是个混世魔王,闹腾起来比汤震更让人头痛。 “喂,苏末,别走那么快啊!” 汤震占了上风,得意了一下,转眼却见苏末已经和叶礼一起走出老远,连忙追了上去。 张庆阳一顿,也跟着看热闹去了。 京城聚福楼的掌柜很是见过世面,只是在见到汤震和张庆阳的时候,免不了还是在心里哀嚎一声,脸上却堆满了笑,快步迎上前去。 “您两位一来,真是蓬荜生辉,这两位公子是?” 掌柜的见后面还有两个少年公子很是眼生,有些疑惑地问道。这京城里大大小小的王侯公子,只要常在京城走动的,几乎没有他不知道的。 其中一个穿着书生服倒算普通,这另外一个,单是身上的衣服料子就非同一般,更不要说那精绝的手工,再加上这风姿气度,不知道是哪个家族里出来的小公子。 “我们不是一起的,另开一桌,来四个素菜两个荤菜再来一碟点心,再下一碗长寿面。” 说完,苏末拉着叶礼准备在靠窗的地方坐了,他可不想和汤震凑在一起,这两个麻烦精,还是有多远躲多远的好。李炜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俩也不遑多让。 “别啊,刚才我也算替你解围,怎么着也算是朋友了。”汤震哪里是被人拒绝的主儿,从来都是被人巴结着,这回硬是跟着苏末坐到了窗边,又招酒楼伙计添了几个好菜。 “你们俩到底要做什么?” 这菜都上了,苏末也不想另外换桌子,今天是叶礼生日,他也不想坏了气氛。 “都是同窗,在一起吃个饭有什么,老话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以后还请多多指教。” 张庆阳摇着折扇加入话题道,最近日子无聊的很,找些乐子也不错。他有预感,有苏末在的地方,以后不会无聊了。 “苏末,其实你不用这么破费——” 叶礼有些感动,一头雾水被拉到酒楼里,没想到苏末是为了给他贺生辰,还挑了这么个一看就很贵的地方。好在苏末了解他的性子,只简单要了几个菜。 “叶礼,今天是你生辰,我们敬你一杯。” 汤震斟了满满一杯,很是好爽地一干而尽,张庆阳见了也不示弱,同样一杯酒见底。 “……” 苏末默默将杯中酒饮尽,他平时极少饮酒,之前本来想着以茶代酒敬一杯也就算了,偏偏遇到这两个祖宗…… “咳咳……” 叶礼也不善饮酒,一杯下去,脸立刻红了。 一坛花雕,大半被汤震和张庆阳喝了,就这样,出酒楼的时候,苏末仍有些醺醺欲醉。他这两天本来心中烦闷,也有几分以酒解忧的意思,就多喝了几杯。 几人在街上分别,叶礼他们都要回太学,苏末一个人往家里去,走在路上小风一吹,酒意上头愈发迷糊,只是他酒品不错,外人看起来仍旧清醒的样子。 “主子,喝碗醒酒汤吧!” 翠微拿了湿帕子给苏末擦脸,又端了醒酒汤过来,在一旁尽心伺候着。 “我不喝汤,你们去把姓常的混蛋给我找来……” 苏末半倚在榻上,把醒酒汤推到一边去,嘴里嘟嘟囔囔道。 “主子,您喝醉了。” 听苏末把家主叫做姓常的混蛋,翠微有点儿哭笑不得,只是这家主的想法,他们做下人的,哪有置喙的余地。 苏末半闭着双眼,似乎睡了过去,长长的睫毛覆盖着眼睑,投下一小片暗影,小声地咕哝着…… 翠微侧耳过去,听了个清清楚楚,“姓常的混蛋,我有点儿想你了……” 这话,苏末在清醒的时候绝对不会说,这是潜意识里被锁了十几重的隐秘,连他自己也意识不到。 第65章 一物降一物 如果苏末威逼,常昊不会出来,可是,苏末却说,想他了。这样的话,无疑就像一个在沙漠中长途跋涉的旅人,看到了渴望已久的绿洲,他完全无法抗拒。 书房之外的世界,他并不畏惧,只是纯然的不感兴趣。不愿意出去,更多是因为不想看到来自别人怜悯的目光,凡事都有代价,自己并不会觉得懊悔。 他推动轮椅到了窗边,看着外面明媚的阳光,娇妍的花朵盛放着,皆力吸引每个赏花者的主意,它们已经被赏花人忽视了太久太久。 良久,常昊下定了决心,出声的时候发现嗓音居然有些沙哑——“知道了。” “你这次一定要去……”华飞宇还在滔滔不绝,试图打动好友,等反应过来,竟然有些傻眼。自己劝了多少回都没成,这次居然—— 他不由感叹,到底是只有苏末啊!这么想着,心底又有些微妙的酸。 常家在整个京城其实非常低调,就算是马车也是正常的规格,只是单单车辙上印刻的“常”字,没有哪个京城人不知道的。这回车里还多了一个人,常旭坐在自家大哥对面,对于即将见到的人很是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竟然能劳动他哥出府?要知道,常昊平时就是连书房都懒得出去一步。 马车在小院儿前停下,常旭差点儿没叫出来,这里本来是常母的陪嫁私产,现在完全换了样子,等看到满架的葡萄藤,他已经彻底说不出话来。 “啧啧,就连翠微也被你弄到这儿了啊,这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金屋藏娇呢!” 常旭打量着已经换了装扮的女子,小家碧玉的温婉装扮,让他差点儿没认出来,简直跟换了个人差不多。 “哈哈,金屋藏娇……” 华飞宇刚喝了口水,这下子差点儿没喷出来,可不么,还真是金屋藏“娇”,只可惜藏得不是女娇娥,而是个美少年。 “翠微,你新主子呢?快让他出来——” 常旭探着头往里张望,却迟迟不见有动静,忍不住催促道。 “二少爷,主子还在太学,还有一个时辰才回来。” 翠微恭敬地道,虽然二少爷看起来很好说话,可要是得罪了他,绝对比得罪大少爷更加凄惨,这是府里下人深刻体验之后得到的惨痛教训。别看这人笑眯眯的,下一刻就可能翻脸…… “原来是太学的学生,我还以为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 常旭懒懒地玩着茶托,有些失了兴致,不就是一个迂腐的酸儒么?可他又不相信,能够影响大哥的人,只是个学子这样简单。 “也不能这么说,他可是你大哥的义弟。”还是你大哥上赶着认的…… 后面的话华飞宇没敢说,不过以他对苏末的了解,是绝不可能主动提出结拜的。 “你这么说我就更好奇了——” 常旭这才坐直了身子,眼睛里精光熠熠,真正上了心。 苏末刚踏进院门,就见一个人影从屋里窜了出来,然后围着他转了两圈开口道:“长得真好看,比我未来大嫂还漂亮。” 在常旭的认知里,李香如那是京城里有名的美人,没想到眼前的少年一下子就把人比下去了,单看相貌绝对甩他未来大嫂几条街。 苏末皱眉,这是什么*方?还有,这在自己面前闹腾的是谁? 若仔细看,五官和某个姓常的混蛋还有几分相似。只是气质却全然不同,不若常昊那样淡然,这人一双眼睛里透着戏谑,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他有些迟疑地道:“你该不会姓常吧?” “哟,还挺聪明,我大哥眼光真不错。你是他义弟?今年多大了?看着比我小啊,快叫哥哥……” 常旭越看越满意,长得好,脑子貌似也不错,其实说白了,这家伙就是个外貌协会会员。 “……” 苏末无语,他错了,这话唠劲儿,十个常混蛋加一起也赶不上。 相对无言,惟有泪千行。 苏末以前不理解,觉得到底有些夸张,可现在和这个人面对面,心里有再多的怨怼,居然都说不出来了。这人坐着轮椅,脊背仍旧挺得笔直,那是骨子里磨灭不去的傲气。 “末弟……” 常昊与那双冷澈的眼睛对上,一时间五味杂陈,张了张嘴,半晌只吐出这两个字来,心口却是一阵一阵的发疼。 “我苏末何德何能?万万当不起这两个字。” 想到这人几年不同自己联系,就算他到了京城,人家还是躲着不肯见面,这怒火就一个劲儿地往上窜,恨不得不面前的人烧成灰。 “对不起。” 除了这三个字,常昊想不出来该说什么。双手扶着轮椅,手背上青筋凸起,几乎要在木柄捏碎。 苏末目光最终落在那双腿上,被袍子掩盖着看不出什么异样,很难让人相信,当初那个驰马飞扬的少年,已经失去了行走的能力。 上去抓住他左手,两指搭在手腕上给他号脉,又四下里观察一番,得出结果,脸色却愈发沉了下来。 “没用的,就连沈神医也素手无策……”他这两条腿,是彻底废了。 苏末一时也没有头绪,只是见常昊一副心死的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冷冷地道:“你的意思是,我的医术比不上师傅?” “不,不是——” 就算常昊心里真的这么想,看苏末一脸煞气的样子,也不敢说实话。可让他说假话,却又真的说不出口…… “扑哧——” 突兀的笑声打破了两人胶着的状态,视线齐齐看过去,却见常旭瘫在椅子上,直笑得打颤,揉着肚子道:“你们俩可真有意思,我还是头一回见我大哥这样!” “闭嘴。” 常昊回过头来,面对自家弟弟,又是一副稳重的大哥模样。只是眼底深处,隐藏着一丝心思被戳破的尴尬。就算常旭完全不知道内情,他还是有些心虚。 翠微适时地出现,正好挽救了某人——“主子,晚饭准备好了。” 这一桌子好菜,翠微大部分是按照苏末的口味做的,另外又各做了两道其他三人喜欢的。她是个聪明的,现在明显是苏末比较重要,她越是把主子放在首要地位,家主反而越高兴。 常昊左首坐着苏末,右边坐着常旭,他很自然地夹了一筷糖醋鱼放到苏末碗里,就和以前两人相处时一样,就像横亘在其中的久远时间从来都没有存在过。 苏末举着筷子的手正伸向糖醋鱼的盘子,这会儿顿了顿,终究没有驳了常昊面子,冷着脸沉默不语吃了下去。 “哼,我可是大哥的亲弟弟,怎么还比不上你一个义弟?” 常旭在一边不干了,看着苏末酸溜溜地道,他不敢招惹自家大哥,只好换个人抱怨。 “……” 华飞宇在一边看着,以前他也同常昊抱怨过,现在看常旭这个样子,还真是心有戚戚焉。这傻孩子很快就会发现,苏末在他大哥心里的分量到底有多重。 常昊给自家弟弟夹了一筷红烧排骨,淡淡地看了他一眼道:“你也不小了,整天在外面胡混,也该学着接触家里的生意了。” “呵呵,这个真不着急……以后再说吧……” 常旭缩缩脖子,有些后悔自己怎么主动往大哥跟前凑,他最怕的就是这一句。不过,他也看得出,虽然大哥仍旧肃着一张脸,这心情却着实不错。可以说,已经很久没有看到他这样开心了。 “你大哥再能干也不是铁人,他就不会累么?” 苏末看着那兄弟二人互动,不知怎么就开口插了一句,说完恨不得把自己舌头剪掉,他可还没原谅常混蛋。 “……” 常旭一怔,还是头一回有人同他说这样的话,在他的心里,大哥从来都是家里的顶梁柱,就算失去了双腿,那也是最厉害的。他从来没有想过,面前这个青年也不过比自己大了几岁,却沉默地把常家这个沉重的担子挑在身上,因为他从不抱怨,自己也就忽略了…… “你们兄弟俩也真奇怪,别人家都是为了财产打破头,哪有往外推的?” 华飞宇不由感概,就算是他们华府,暗地里也少不了这些腌臜糟心事,只是大哥雷霆手段,把其他几房给压制了。 常昊面色如常,镇定地继续夹菜,只是如果细心观察,就会发现那只手有些抖,表明他的内心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平静。 也就只有苏末,从来只把他看做“常昊”,剥去了常家所给予的耀眼光环,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也是会难过会累的。 不管他武装的多么严密,苏末总能神奇地触及自己的内心,或许这也是自己不知不觉喜欢上苏末的一个原因吧! “从明天开始,每日过来针灸按摩,就算暂时找不出医治的方法,也不能让腿部肌肉萎缩。” 吃完饭,苏末冷冷地丢下这么一句,也不管常昊答没答应,径自回房。 “……” 常旭傻愣地看着大哥,就这么轻易地同意了?先前把大夫全部赶走的那个人,到底是谁啊? “……”小末真威武! 华飞宇也说不上话来,彻底认识到了什么叫“一物降一物”。 第66章 无计可施 纤长手指捏着一根银针,熟练地扎进去,然后再捏起一根,这样的动作不断重复着,旁观的人已经开始觉得无聊,被扎的人却始终沉默而专注地看着。 “喂,你就不觉得疼么?” 汤震趴在桌子上,下巴抵着桌面,有一下没一下的点着,实在是无聊到了极点。一身上好锦缎已经快被蹂躏成破布,可见他这姿势有多么纠结。 至于被问到的人,连个眼神都懒得施舍给他,如果不是苏末没有发话,他简直想把这个聒噪的家伙赶出去。好不容易有了两人独处的机会,就这么被破坏了。 “苏末,没想到你还会医术啊,看着还真像那么回事儿……唉,你就这么招待朋友么?这么久了,连杯茶水都没有……” 汤震忍不住抱怨,他到哪里不是被人巴结着,偏偏苏末就是对他爱答不理的。可这人吧,还就是犯贱,越是巴结的,越不稀罕,上赶着在苏末这儿讨嫌。 “没人请你来。” 苏末利落地扎着针,对于这个不请自来的家伙半点儿不客气,他就不明白了,不就是凑桌吃了一顿饭么,怎么就成朋友了?汤震的身份摆在那儿,人家也没做什么出格儿的事,自然不能把人就这么轰出去。 “我早看李炜那家伙不顺眼,景王世子又怎么样?在小爷眼里连跟葱都不是。” 汤震也不是个全傻没心眼儿的,在他的意识里,苏末和李炜不对付,那自己和苏末就是可以做朋友的。他也知道苏末不怎么待见自己,可也不讨厌就是了。 “……” 苏末眉毛微挑,似笑非笑看了汤震一眼,看来侯爷最近在景王手上没少吃亏,这家伙以前多少还有些顾忌,现在是完全撕破脸了。 “咳咳,别看李炜长得人模狗样的,心黑着呢!我虽然不是君子,也是个真小人……” 汤震被拿眼神一瞟,反倒更精神了,猛地直起身,一手拍着桌子啪啪响,他也不觉得自己被嘲笑了,反而还有些沾沾自喜,他其实就是个话唠,稍微有个话头,就能滔滔不绝下去。 “小末……” 常昊一直很安静,只是听他们提及景王世子,终究还是没忍住。李炜的一举一动,常家自有消息渠道探听,只是之前找房子的事就差点儿触怒苏末,他也不好再说什么。更何况,还在待罪期的自己,对苏末的决定也没有置喙的余地。 苏末挑挑眉,终于不再装木头了?之前常昊淡定的样子,让他这个扎针的人很没有成就感,让他以为这人还真的没有连接疼痛那根神经。这要是换了别人,早就疼的哭天喊地了。 “你叫他什么?” 汤震倏地坐直了身体,一双眼睛闪亮亮,在那两人身上来回巡视,深以为有了什么了不得的发现。他本来就奇怪苏末为什么会给常家大少瞧病,如今看这情况,两人交情还匪浅啊! “行了,一会儿去泡药浴。” 苏末径自收针,对汤震的反应视而不见,他也没有那个义务为这厮解惑。至于常昊纠结的表情,同样被他忽略。 “好。” 常昊有些失落地应了,无论如何,苏末没有在旁人面前撇清他们的关系,就是一件值得欣慰的事。只是想到从前两人堪称温馨的相处场景,仍旧免不了一阵伤感。 “常昊,说起来你可是艳福不浅那,李香如可是京城第一美人,多少王孙公子为她神魂颠倒,最后却便宜了你!” 汤震不知怎么突然想起这一茬儿,三分羡慕七分调侃道,就连他自己,也曾幻想过娶这位李小姐为妻,不过他也知道自己斤两,早早打消了心思。 哪知这话一出,本来就不欲多说的二人,彻底地沉默了。就连汤震这样有些粗神经的,也觉得屋内气氛不太对劲,难道他又说错了什么话? 只是,在他以往的认知里,谈论女人实在是个再安全不过的话题,哪知到了这里,居然行不通。 “小末,我……能喝点儿水么……” 常昊艰难地抬头,眼神最后却落在一旁的紫砂茶壶上,声音干涩地道,他本来想同苏末解释,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同李侍郎家千金订婚,是他不能否认的事实。更何况,再过几个月,两人便要成婚。 “你现在还不能喝水。” 苏末强压下心头那一簇无名火,冷淡地道,想着这人很快就要和一个女人结婚,然后还会有孩子——只要一想到某个女人和一群小萝卜头围着常昊的情景,心头火烧的更旺了。 “哦。” 常昊讷讷,他本来就是没话找话,喝不喝水,真的没有什么关系。看到苏末冷下来的神色,就觉得两人和好的日子遥遥无期……不过,想着他毕竟是在乎自己的,又有些矛盾的喜悦充斥心中。 中午汤震到底被邀留下来吃饭,只是看着这一桌丰盛的菜肴,他的表情就和这盘里的苦瓜有一拼——凉拌苦瓜,苦瓜煎蛋,苦瓜炒肉丝,苦瓜蛋花汤…… 难为了那叫翠微的婢女,竟然能想出这么多关于苦瓜的菜品。 “我看你最近有些肾虚,肝火太旺,吃点儿苦瓜有好处。” 苏末难得地冲着唐震笑了笑,自若地道。说完,又夹了一筷子放到常昊碗里,至于他自己的饭碗里,则另有乾坤。 “……” 常昊默默地把碗里苦瓜吃掉,然后又识相地夹了一筷子凉拌苦瓜,继续“奋斗”。 “话是这么说……”汤震悻悻,虽然他最近是有那么点儿——可也不用这么败火吧? 目光落在另外一边,他简直惊呆了——“常昊,你还真不怕苦!” 看那一个劲儿往嘴里塞苦瓜的架势,这得有多自虐啊!看的他胃里苦水直往外涌。 勉强扒拉两口米饭,汤震再也坐不住,想了个蹩脚理由溜之大吉。看着他狼狈而去的身影,苏末勾勾嘴角,心情好了那么一点,估计这家伙短期是不敢再登门了。 “……” 常昊被他这难得的愉悦神色晃了一下,嘴里的苦瓜似乎也没有那么难以忍受,应该说,只要苏末开心,自己是甘之如饴。 “看来翠微的厨艺不错。” 苏末也说不上来自己什么心情,让常昊“吃苦”,他也并没有觉得高兴,可如果不做点儿什么发泄一下,又憋屈的很。 “其实,我更喜欢……”你做的清粥小菜! 常昊很怀念两人以前在竹楼的那段日子,只可惜他早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目光最后落在仍旧没有知觉的双腿上,复又变得黯然。 “据我所知,常家现在已经是天下第一商了?” 苏末放下碗筷,认真看着常昊,如今这张脸没有了少年的青涩,却还是一如以往那般神色浅淡,让人无法心生亲近。如果不是了解他的人,定会被这幅假象所欺骗。 “没错。” 谈及生意上的事,常昊无比自信地道,不要说现在,只要不出意外,未来五十年常家天下第一商的地位都不会动摇。 “所以,天下只有一个常家商团,也只有一个常昊。” 苏末说的很慢,一个字一个字,放在齿间细细磋磨。 “……” 常昊没有接话,时而颤动的眼睫说明他此时心情多么激动,哪怕是得到了无数人的肯定,也没有苏末这一句话让他觉得满足。他从来没有为自己的选择后悔过,即便因此失去了双腿。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每顿饭都是苦瓜,苏末表示,一码归一码,之前的安慰并不代表他就原谅了常昊。 “小末……” 其实连着吃了几十顿,常昊早已经麻木,继续吃下去也没什么,只是他真不希望苏末继续生气下去。这段日子,两人甚至连好好说话的时候都没有。 自从得到了苏末的肯定,常昊已经不再颓丧,对于一切治疗都无比配合,事实上就算真的治不好,他也觉得不再像从前那般绝望。死水一样的日子,在苏末出现后,重新泛起了涟漪,为他注入了活力。这样的转变,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多吃点儿。” 苏末不咸不淡地扫了他一眼,心里暗暗叹了口气,决定一会儿告诉翠微,明天开始不用买苦瓜了。 “常旭已经开始学着经手家里的生意了,这还多亏了你。” 常昊脑袋拼命转圈儿,想了个绝对安全的话题,对于这个弟弟的转变,一家人都很是吃惊。 “嗯。” 苏末对此不置可否,对于常旭他也不过只见了一面,是好是坏还真不关心,虽然他是常昊的弟弟。 “……” 谈话再度中断,常昊是真的开始头疼了,他可以在商场中游刃有余,智斗无数老狐狸,可哄人开心什么的,他是真的不擅长。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让苏末不再记恨他? 实在是束手无策,思来想去,这种问题也只有一个人可以请教了。 第67章 示之以弱 经年用于处理公事的常家书房,头一回有了别的用处,若是单看书房中人神色,还以为在说什么重大生意,可听了谈话内容—— “示弱?” 常昊脸上淡漠的神色化去,露出浓浓的不解,总觉得向好友讨教这个问题有些不靠谱,在他的人生字典中,“示弱”还真是一个陌生的词汇。 “嘿嘿……”华飞宇笑得有些暧昧,冲着他眨眨眼,故作神秘道,“这招肯定管用,每次只要我在我大哥面前装可怜,就能——” 不知想到了什么,一向厚脸皮的人,居然脸红了。 “装可怜?” 常昊不确定地道,这样真的有用?仔细想想,先前他意志消沉,苏末确实有安慰自己……要不然,试试? “还有最最重要的一点——”华飞宇继续传授经验,表情无比认真,“脸皮一定要厚,不是说烈女怕缠郎么?” “哦……” 常昊点头,原来华飞宇就是这么把他哥骗到手的?如果对华飞扬那样的狐狸都有用,倒是值得一试。 “等你们和好了,不要忘记我这个大功臣啊!不过,那个京城第一美人怎么办?你真的舍得?还有伯父伯母那一关,恐怕不好过。” 常伯母早就盼着抱孙子,这要是让她知道儿子居然喜欢男子……华飞宇拿起茶杯灌了一大口水,虽然伯母平时很温柔,但化身河东狮也很可怕啊! “李小姐未必会愿意嫁给我。” 常昊沉默了一下,少见地露出一抹自嘲地笑来,随后又变得漠然。虽然最近才开始“关心”这桩婚事,但让人查探的结果,还真是出乎意料之外。 “咳咳——” 一口水还未咽下去,华飞宇差点儿呛到,刚刚这话是什么意思?难不成,这家伙早就知道了什么? 只是,再三追问,常昊却开始保持缄默——这种有话说一半的毛病,实在是太令人讨厌了。 “你该走了。” 常昊看看窗外,天气阴沉沉,有些闷燥,怕是要下雨,想到一个时辰之后的药浴,他觉得可以照着法子试试。 “你还真是……” 华飞宇气结,到底是谁把他叫来的?虽然自己真的很闲,但这样过河拆桥也太—— 不过,看到好友终于振作起来,还是真心为他高兴。 白色烟雾在房间缭绕,夹杂着浓浓的药味儿,光是闻了就让人忍不住皱眉头,苏末配好药,帮着把人放进去,就准备离开。 “小末……我,有点儿头晕……” 烟雾中看不清常昊的表情,只听声音的话,倒是真的透着一丝压抑的痛苦。 苏末停下脚步,几乎怀疑自己是不是幻听,先前泡了那么多天,也没听这人哼一声,就算一开始不适应药性,现在也该习惯了。该不是,药方有什么问题吧? 想到这儿,心里不由发慌,急忙走过去抓起常昊一只手臂,闭上眼睛仔细给他号脉。 脉象平稳,和缓有力,不快不慢……没什么问题啊! “水……” 常昊近乎□□道,心中暗自懊恼,除了喝水实在找不到别的借口。 “可能是天气的原因,不过现在不能开窗户,我这就给你倒水。” 苏末松了口气,转身给他倒水,倒也没有疑心别的——实在是这人之前表现的太好。 等常昊喝完水,苏末还是不放心,索性拉了椅子在一旁坐下,就怕他等会儿热晕过去。 “要不,你先出去吧!” 常昊叹了一口气,虽然如愿以偿和苏末呆在一起,可这房里药味儿实在难闻,自己不觉得有什么,却不想苏末跟着受罪。能看到他软化的迹象,目的已经达到。 “我小时候身体不好,差点儿养不活,家里几乎不抱希望了,后来幸好遇到了师傅……你看,我现在不是活得好好儿的。” 半晌,苏末缓缓开口道,当初刚来到这个世界,内心并非没有惶恐,再加上这么一副破败的身体,如果换个人,或许早被生活击倒了。 “真是幸好……” 常昊笑着附和道,心知这些话是为了安慰自己,就连沈神医都没有办法,苏末年纪轻轻,就算天纵英才,也只怕——如今自己愿意配合,尽管抱着那么一线希望,更多却是想和苏末多些相处的时间。 接下来两人都没有说话,气氛却并非以往那般凝滞,一种说不出的温淡气息在两人身上弥散,曾经那层看不见的隔膜,一点一点的消失着…… 第二天早饭的时候,苏末看着桌上有些焦糊的粥,眉头皱了起来,他自认为吃饭不算讲究,可这粥是怎么回事?翠微的手艺,一夜之间就退步成这个样子?这样他还真要考虑一下翠微的去留问题。 “这是常少爷特意为主子熬的,天不亮就起来了——” 翠微眼尖,早就看到苏末不满的神色,急忙为自己辩护道。要说常少爷做生意是个天才,可这厨艺就差了点儿,额,不是一点儿。 “额,还是能吃的。” 常昊揉揉额头,试图挽救一下苏末对粥的印象,他实在是不擅长这个。 苏末听了,当真坐下来,舀了一勺送入口中,在某人期待的眼神中,不客气地评价:“难吃!你这做粥的水平还真是数年如一日啊!” “……” 听他这么一说,常昊眼中不禁流露出几分怀念,当初在竹楼,小孩儿也是一脸嫌弃的表情,丝毫不肯委屈喝一碗熬糊的粥。 目睹常昊脸上怀恋神情,苏末也不由想起当年的事情来,心不知怎么就有些软,带着几分无奈道:“明天还是换我来吧。” “哎哟,累死我了,翠微,快给爷倒杯茶来。” 正说话间,就见汤小侯爷风一样刮了进来,直接瘫在太师椅上,看那架势,还真是一路小跑过来的。 翠微站着没动,直到苏末冲着她摆摆手,这才安静地退下,准备茶水。 “我说,你这里的下人还真是——” 汤震朝着苏末翻白眼,他都来多少回了,之前进门的时候还被松风拦着,说是等通报了才成……他汤小侯爷的面子什么时候这么不值钱了? 殊不知,这两人暗中皆是看着常昊脸色行事,没看少主和苏公子在一起的时候,不喜欢被打扰么? “你今天倒是闲……” 苏末也吃的差不多了,见翠微过来斟茶,索性让她把碗碟撤了。 “别啊,我这还没吃饭呢!” 汤震忙忙地阻止道,他这也是太激动了,早饭都没吃,就巴巴地跑来了。 “到底什么事儿?” 苏末难得有些好奇,只因为汤震那不还好意的眼神儿直往常昊身上瞟,就算不是不怀好意,也是幸灾乐祸。 “啧啧,京城第一美人知道么?就是那个李侍郎家的千金李香如——昨晚儿上和李府管家的儿子私奔了!” 汤震一口气说完,喝了一大口茶,这才缓过来,然后贼贼地看着常昊,就等他发作呢!这要是换做自己,未婚妻跟人跑了,他非把那对儿奸夫□□宰了不可。 “……” 苏末无语,合着这人急匆匆跑来,就是为了看别人笑话,还真是个混不吝!下意识看向常昊,却见他仍旧一脸平静,好像那李香如跟他毫无关系似的。 “我这可是一手消息,现在李侍郎暗中派了人去追那两人,捂得可是严严实实——” 汤震语气多了些正经,他也不完全是为了看笑话,常昊虽然是个闷葫芦,两人莫名其妙还是有点儿交情……李侍郎打的主意无非是把女儿追回来,全当什么都没发生,照样把李香如嫁到常家。 “是么……?” 常昊淡薄神色不改,眼里闪过一丝冷厉,说话语气仍旧不温不火。 “我说,你不会是早知道了吧?” 苏末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有些难以置信地道,不过,若是连汤震都能得着消息,常家又怎么可能不知道? 这时候,汤震也反应了过来,同样张大了嘴巴——“你不是吧?”这种事,不是该掐灭在源头,一早解决么?常昊居然眼睁睁看着未婚妻和男人私奔? “李香如无非嫌弃我是个残废,硬要娶了也没意思。” 常昊毫不避讳地道,他之前只觉得娶谁都没有区别,如今醒悟了,自然也不想娶那李小姐。 再者,最近得到的消息,李侍郎暗中站到了景王一边,迟早,也是留不得的。 “那样的女人,不要也罢。”苏末冷哼一声,见常昊目光落在双腿上,又接着道:“你这腿,又不是治不好了。” 常昊闻言,伸手在苏末发上揉了两下,语气里隐约有着笑意,温声道:“那就有劳小末了。” 果然,示弱这个办法,还是挺好用的。难得这样的亲近,苏末没有反对。 “知道就好!” 苏末没好气地道,耳朵尖却有些发红,明白常昊并没有把那个李香如放在心上,心里开心不已,只是不好表露出来。 “那个,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汤震挠挠下巴,觉得当下气氛有些古怪,却又说不出怪在哪里。 第68章 简不简单 “一个是百无一用的书生,一个是深闺里的小姐,不出三天,这两人铁定会被抓住,到时候你就真的要娶人家了。” 汤震忍不住拍桌子,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真想看看常大少失了这幅淡定会是什么样子。 “你想的太简单了,被抓回来,对他们未必是坏事。”常昊也知道汤小侯爷一片好心,也没有完全下了他的面子,淡淡地接话道。 “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难道还有什么变故不成?” 汤震一听立刻精神了,这里面还有什么自己不清楚的道道儿不成?这两人要是被抓回来,只能被棒打鸳鸯,又谈得上什么好? “李侍郎暗中已经投靠了景王,可又想与常家结亲,摆明了要做墙头草,你觉得景王会同意?” 常昊也不再避讳,反正现在小侯爷已经恨上了李炜,等于变相向太子一系靠拢。 “不同意还能怎么着?” 汤震觉得自己脑子不够用了,景王要是逼得狠了,就不怕李侍郎彻底站到太子一派? “该不会——”听到这儿,苏末也有点儿明白了,看向常昊试探地道:“景王该不会派人追杀李香如,然后嫁祸到你的头上吧?” “没错,恐怕他们已经开始行动了。” 向苏末投过去赞许的眼光,常昊点点头,早在他得知李香如有情郎的时候,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 京城一百里外丰州县—— 深秋黎明,迎面的风已经带着凛冽,地上一层薄薄的白霜,上面一连串脚印向着远处蔓延,一男一女正匆匆地赶路,偶尔听到几声狗吠,心立刻提起,生怕有人追来。 “安哥,咱们歇会儿吧,我实在是走不动了。” 此时的李香如,摘了满头钗环,去了一身绫罗锦衣,只着普通的布衣,却依旧无法掩饰清丽颜色,她擦擦额头的汗,气喘吁吁道。 “对不起,让你受苦了。”冷安愧疚地道,让所爱之人跟着自己受奔波流离之苦,非他所愿,却也无可奈何。他俯下了身,示意李香如到他背上。 “只要和安哥在一起就不辛苦,我还能走。”李香如哪里舍得情郎如此,冷安只是一介书生,肩不能提,如今这般赶路,也是累的够呛。 一路上,两人险险躲过几波追杀他们的黑衣人,身上带的银票又不慎被偷,只剩下一些碎银,还不知道能撑多久,想到此,顿觉前路茫茫。 “安哥饱读诗书,一身抱负,如今却是连参加科考都不能了。”说着说着,李香如忍不住掩面,两行清泪流下,梨花带雨,实在惹人怜惜。 冷安眼中深藏着痛苦,随即又被压了下去,他轻拭去爱人腮边泪水,温柔道:“如今的朝堂,动荡不安,能够远离也未必就是坏事,你不用多想,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 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注定有所取舍,自己放弃了理想抱负,香如又何尝不是放弃了荣华富贵的生活。 天光大亮,路上的行人逐渐多了起来,两人稍稍送了一口气,正好前面有家小饭馆,热腾腾的包子散发着诱人的香气,两人都已经饥肠辘辘,决定稍作休息,吃些饭食再走。 “可是冷公子和李小姐?” 一个精干的中年男子走过来,看衣着打扮正是这家小饭馆的主人。 冷安和李香如对视一眼,强自压下心中惊恐,戒备地道:“老板这么问却是为何?”不承认,却也没有否认。 “两位一路上辛苦了,能够走到这里,能看出你们是下定了决心要在一起,我家少爷吩咐,如若能在这里遇到你们,可以为二位指个去处。” 饭馆老板脸上带着笑,表明自己没有丝毫恶意。 “你是谁?你家少爷又是谁?” 冷安却丝毫没有因此放松,这一路被追杀,两人几乎已经绝望,这突然出现的浮木,只怕又是陷阱。 “小人常和,我家少爷正是常昊。” 说到这儿,常和嘴角笑容更大,他本不愿帮助这对儿男女,如今看到他们如此狼狈,心里很是痛快,之前的芥蒂也消失了。再者,这样的女人,又怎么配得上少爷。 不是没有听出常和话中的得意和讽刺,冷安眉头皱的更紧,之前他还以为这些黑衣人是常家的手笔,如今看来,却是另有其人? 不过,他可不相信,常昊会如此大度,跑了的可是他的未婚妻!这要是换了自己,绝没有这样的气量。 “少爷让我把这个交给两位。” 常和早有准备,拿出一封信递过去。 冷安拆开信,里面信纸不大,只写了两行字——“君子有成人之美,愿二位终成眷属。” 待李香如看了,脸上顿时露出愧色,她之前对常昊很是不喜,只以为他是个性格乖僻,又断了腿的阴沉男人。现在看来,这人是个真正的君子。 “我们还是早些走的好,省得连累了老板。” 冷安扶着李香如站起来,欲告辞离去,那些黑衣人绝非等闲,杀人可是不眨眼睛。 “两位放心,少爷已经安排妥当,以后尽可安稳度日。” 常和见这两人并非不知好歹之人,又让媳妇盛了两碗热腾腾的肉汤暖暖身子。 他和媳妇身受少爷大恩,才能够在这里开个小饭馆,心中感激又不知如何回报,现下总算是有了报恩的机会。 冷安和李香如那边暂且不提,常昊已经被汤小侯爷热烈的崇拜目光看的头皮发麻,如果能够走路,他绝对要离这家伙远远的。 “常昊,你还真是爷们儿,君子有成人之美,说的太好了!”如果汤震活在现代,一定会说,“常昊,请收下我的膝盖。” “……”这句话不是我说的! 常昊实在不想搭理这货,他这真的不是在讽刺自己么? “接下来,你是不是打算向李侍郎要人?” 对于汤震如此之二,苏末已经习惯了,很是淡定地问道。他不相信,常昊会没有后手。 “知我者,小末也。” 常昊疏淡的眉眼突然笑开来,平时的淡漠退去,让人眼前一亮。 苏末心跳快了一拍,然后就咚咚咚急促地跳个不停,目光不自然移开,他竟然觉得此时的常昊颇有几分“美色”。 哎,我是不是错过了什么?汤震看着那两人莫名的互动,怎么气氛一下子就奇怪起来?摇摇脑袋,又觉得是自己想多了。 “到时候,李侍郎交不出人来,自然只能退婚,等于欠了常家天大的人情,等他知道宝贝女儿被追杀的真相,一定会借机和景王反目。毕竟,景王和太子的实力不相伯仲。” 苏末清咳几声,为了打消之前难言的气氛,一本正经地分析道。只是说着说着,又有些脸热。 “过几天张庆阳那厮生辰,我已经包了整个五味轩,到时候你们两个一定要捧场。不来,就是不给小侯爷我面子啊!” 汤震的心里,已经服了常昊,再加上对苏末也颇为喜欢,张庆阳算是他的智囊,两人从小玩到大的交情,就想着把二人介绍给他,好好认识一番。至于之前在太学不愉快的“会面”,已经被他不在意地抹去了。 “不去。” 苏末还真是不给人面子,干脆直接地拒绝,实在不想再看到先前张庆阳那副讨人厌的嘴脸。 张庆阳见苏末还真拒绝了,立刻着急解释道:“嘿嘿,你别看那小子一副混不吝的欠揍样儿,心里清楚着呢,小算盘打的可精了。”换句话说,谁能得罪,谁不能得罪,门儿清! “哦?这我可真没看出来。” 苏末还真有些吃惊,合着张庆阳之前那副作态都是装出来的,这就让人好奇了。以他的地位,这么做又是为了什么? “你也不错。” 这话,却是常昊对汤震说的,很多回别人都以为是张庆阳拿汤震当枪使,原来他自己心里早就明白,不过是故意配合。这种奇葩的相处方式,还真是让人无法理解。 “说好了,到时候一定要去啊!” 汤震甩下这句话,也不等二人拒绝,索性跑了。 “这京城,果然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 目送汤震仓促跑走,苏末若有所思地道,还是少年精致的面容,隐隐流露出一种超出年龄的世故,这种奇怪的反差,也为他周身增添了神秘的色彩。 “……” 常昊只是默默注视着,对于苏末这种时不时表现出的“成熟”,他已经习惯,却不打算探究。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保护色,汤震和张庆阳有,苏末自然也有,就连常昊自己也不例外——只不过,方式不同罢了! “去看看?” 苏末微微侧头,朝着沉默的男人投去一瞥,认真想想,汤震和张庆阳在京城横行,得罪了不少王孙公子,如今仍旧活的潇洒自在,绝非单凭着家里的力量,这两人还真有些本事! “好。” 常昊一笑答应了,笑容仍旧浅淡,与对着别人的时候,已经是大大的不同。 “……” 感觉到常昊对自己的宠溺纵容,苏末又是一阵心跳加速,再多来几次,他还真担心心脏受不了。 答应汤震的邀请,他还有另一层心思,因为双腿无法行动的缘故,常昊根本是足不出户,未尝不是为了避免看到旁人同情或鄙夷的目光。没想到,因为自己一句话,他就这样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这家伙,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这么——该怎么形容,他实在想不出来。 第69章 不气不气 京城繁华,商铺林立,行人往来如织,再加上霜寒节将近,更多了成群的游客。这一半的繁华都要归功于常家商团,店铺有四成都属于常家,剩下也有两成和常家颇有交情。 得得马蹄声响起,一个骑着白马的十五六岁少年行了过来,一身锦色长袍随风飘扬,迎着阳光看不出容貌,那份意气风发却让人颇有感触。 直到少年人远去,苏末才回过神来,经年前,也曾有一个黑衣少年一骑黑马立在自家门前,他不知怎么就想起一句话——鲜衣怒马少年行,且歌且行且从容。 “怎么了?” 推着自己的轮椅停下,久久没有动静,常昊回过头来,没有看到苏末快速收敛的怀恋表情。 “没什么,很久没有逛街,今天人好像特别多。”苏末露出一抹笑来,掏出几文钱,朝着一旁卖糖葫芦的老汉要了一串鲜亮亮红艳艳的糖葫芦,二话不说塞到常昊手上。 看到男人皱着眉头,仍旧小心翼翼咬了一个,苏末只觉得自己的心情,就好似这糖葫芦,又酸又甜。 “霜寒节就要到了,也就预示着天气彻底转冷,人们要开始预备冬衣,迎接冬神。” 常昊勉强将一颗糖葫芦咽下,这种酸酸甜甜的甜食,也只有小孩子喜欢。 “迎接冬神?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苏末还挺奇怪,他在富安这几年,可从来没听说还有这么一说。 “这个节日也只有京城才有,传说京城所在就是冬神居住的地方,庇佑着皇室,只有得到冬神的祝福,才能天下承平。” 常昊认真地解释道,说起来,今年他可以和苏末一起过冬神节,足以称得上是一件值得开怀的事。想到那一天的盛景,不由有些向往,希望到时候苏末能够送给自己雪兰佩。 “原来是这样。” 苏末了然,估计这又是一种维护皇室威严的方式,冬神什么的,这就跟童话似的,只有小孩子才信。 两人边走边说,不知不觉已经快到五味轩,酒楼门口飘扬的旗子很是醒目。 “喂,让让,让人,没长眼么?快点儿让大爷过去。” 赶车的马夫大声嚷嚷着,一鞭子抽在马上,即使看到行人也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眼看着就要撞到轮椅上,一个男人无声无息地跳了出来,单手拽住了马车,两匹马使出了吃奶的力气,硬是没有向前挪动分毫。 待马车停了下来,男人这才向常昊行礼,然后默默地站在一旁。 苏末出了一身冷汗,这要是被马车撞了,常昊的腿就彻底保不住了,说不定还有生命危险。眼见这个武功高强的男人跳出来,心知是保护常昊的暗卫,这才放下心来。 这一放下心来,怒火就蹭蹭地往上涌,这谁家的马车,连车夫都这么霸道。 “发生什么事?” 车帘子被撩了起来,一张俊美的脸孔露出来,带着几分不耐。 “……” 苏末无语,这还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不过是出来吃个饭,都能碰到李炜这个冤家。平静了这么些日子,他差点儿把这家伙给忘了。 “小末,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这么久没见,你想没想我?” 可能是憋的久了,李炜又故态复萌,笑着从马车上跳下来,示意马夫驾车先走,难得遇到,他打算和苏末好好聊聊。 “我还以为你最近和汤小侯爷斗智斗勇,乐在其中呢!” 苏末暗咒一句“我想你去死”,面上不动声色,淡淡地讽刺道。 “呵呵,小末可是怨我这么久没去看你?” 李炜脸上笑容一僵,随即又恢复自然,这阵子汤震那家伙还有他爹镇远候那个老家伙,明里暗里使绊子,弄得他和父王是焦头烂额,哪里有功夫会美人? 不过,就是这样都能在街上遇到,足以说明两人有缘。 “你还是称呼我一声苏公子为好,我和你没那么熟。” 苏末仍旧表情淡淡,如今朝中形势他多少明白几分,景王也并非无所不能,鹿死谁手还未可知,他也不介意同李炜撕破脸。 这一声“小末”听得他很是反感,人和人果然不同,简直是天渊之别啊! “常大少,怎么有这个雅致出来逛街?你双腿不良于行,一路还要小末照顾,要是把他累着就不好了。” 李炜装作没听到苏末说了什么,转头笑着同常昊招呼道,只是这话里话外,鄙视的意外连傻子都听得出来。 “住口——”苏末冷冷呵斥,嘴角却勾起一抹笑来,接着道:“李炜,你还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啊!” “你——” 李炜看到那抹笑容,不自觉就是一抖,先前苏末给他下毒的情形立刻浮现于脑海,那种生死不能的滋味,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随之,一股火热的情潮汹涌而出,激的他脸发红,几乎当场欲动。 只是,尽管动心,他却不想再挑战苏末的底线,目光投向常昊的时候,已经化成了浓烈的嫉妒,他不过是讽刺一句,就让苏末勃然大怒,没想到苏末竟然维护常昊到了这个地步。 这个人,于公于私,都留不得! 想到已经趋于成熟的计划,李炜再度恢复了贵公子的风度,笑着道:“我对这京城可是熟得很,不如由我带着你们四处逛逛?” 至于常昊也是从小在京城长大的事,已经被他可以忽略了。 “今天张庆阳生辰,邀我们去五味轩,世子不妨一起热闹热闹?” 常昊表情虽淡漠,却半点恼怒之意也没有流露出来,反而开口邀请道。 “呵呵,这就不必了,忽然想起来有事要办,我就不相陪了。” 李炜气得牙痒痒,却只能拒绝,想也知道,张庆阳的生辰,最不欢迎的人就是他。 一直到进了五味轩,见苏末还是有些意难平,常昊反过来安慰他道:“不是说我的腿能治好么?小末,我对你有信心,以后就全指望你了。” 就算没信心,这时候也要说有信心。 “这是当然,只是——” 想起李炜说话时的那副嘴脸,他还是忍不住想把对方的牙一颗一颗敲下来,让他再不能胡说八道。真奇怪,之前还想着让常昊早些面对现实,现在见他被人讥讽,最受不了的反而是自己。 不过,看着常昊沉着的表情,他又有些奇怪,俯身盯着常昊双眼认真问道:“被人这么说,你都不生气的么?” “呵呵,不是都被你气完了么?” 一双手在苏末发上揉了几下,常昊发觉自己最近似乎爱上了这样的动作,不光是柔滑的触感,还有两人之间独有的亲昵。 苏末撇撇嘴,正想说什么,就见汤震从酒楼冲了出来,急吼吼道:“快走快走,就等你们两个了。” 等进了雅间,果然见五六个人已经在桌边围坐着,闲闲地嗑瓜子吃点心。苏末有些感慨,这张庆阳当真算是个妙人,知道邀了他和常昊,这回的生辰便没有大肆张扬,只请了几个相熟的可靠之人。其中,就有上次一起吃饭的叶礼。 张庆阳会请叶礼,还真让人有些费猜疑,难道是因为叶礼的生辰请了他,这次就算是回礼? “你看,我就说吧,苏末一定会来。” 张庆阳这话却是同叶礼说的,如果不是他再三保证没有请那些“乱七八糟”的人,又保证苏末也会出席,这个书呆子还真不会来。 “苏末,常公子,你们也来了。”叶礼被这么一说,反倒有些不好意思,脸微红地同苏末二人打招呼。 这段时间就算在太学,两人也没有什么时间好好说话,苏末一直是来去匆匆,再加上中间休沐三天,对于他是否被邀请,叶礼也没办法确认。他本意是不愿意来的,耐不住张庆阳死磨硬赖。 “我来介绍一下,这是太常寺主簿张钧,户部侍郎的小儿子刘石雍,还有在宫里当差的御前侍卫秦成秦勇两兄弟。” 张庆阳将剩下的四人一一介绍了,见人都到齐了,就让大厨开始上菜。 清蒸鲟鱼,松鼠桂鱼,红烧鲤鱼,糖醋鱼,光是鱼就点了四个,然后诸如金丝酥雀,佛手金卷、宫保野兔之类的,上了满满一大桌,最后又要了两坛子梨花白。 这么一桌子菜呈上来,众人看向叶礼和张庆阳的目光就不对劲儿了,叶礼喜欢吃鱼,苏末是知道的,而张庆阳讨厌吃鱼,其他几人也很是清楚,这家伙可是从来不委屈自己的主儿,如今这是抽的哪门子的风? 至于常昊,倒是没有主意那么多,因为他已经开始夹了离自己较近的红烧鲤鱼,开始挑鱼刺。那认真的神情,好像此刻正在批阅账册,甚至比那还要严肃。 挑完了鱼刺,就把鱼肉夹到苏末碗里,然后继续挑鱼刺…… “哎,苏末不喜欢吃鱼——” 对于好友的喜欢,叶礼也很清楚,话还没说完,就见苏末已经夹了鱼肉送进嘴里。 常昊把又一块儿鱼肉夹到苏末碗里,这才有功夫解惑——“小末不是不喜欢吃鱼,他是不喜欢吐鱼刺。” 叶礼这才露出恍然的表情,随即又有些羡慕地道:“苏末,你大哥对你可真好。” 他也没有往别处想,常昊和苏末是结义兄弟,在座的人都知道。 苏末咳咳两声,好在鱼肉里的刺已经被挑了出来,他这才没有卡到,只是白玉脸庞染上一抹红,然后一直蔓延到耳尖。 “喂,叶礼,我对你不好么?” 张庆阳听了这话,不愿意了,他可是特意点了这么多道讨厌的鱼。 “咳咳咳——” 这一回,叶礼是真真正正被鱼刺卡到了,难受的脸红脖子粗。 还在,最后张庆阳给他舀了一碗汤灌下去,这才把鱼刺冲下去。 “我说,还让不让人好好吃饭了?一个个这么腻腻歪歪的——” 汤震看着这一个个的,不满地道,从某方面来说,汤小侯爷可谓是“真相帝”,也是破坏气氛小能手。 其他几人相互看看,全都在心里叹气,小侯爷在情感方面,实在让人捉急。 不过,能够吃到这五味轩的十珍宴实属难得,他们还是不要浪费的好。 第70章 不同寻常 “我与常兄相见恨晚,这一杯你一定要干了,小弟我先干为敬。” 一坛梨花白下去,饭桌上的几人已经十分熟稔,刘石雍更是借着酒意,非要与常昊碰一杯。 苏末倒是没有喝多少,只是梨花白的后劲很大,这时候他也有了七八分酒意,说话比平时更是随意了许多——“喂,你为什么要给常昊敬酒?你们之前又不认识……” 刘石雍人如其名,长得高高大大,性格也颇为沉稳,二十出头的年纪,办事已经颇有他爹户部侍郎的几分老辣。这样的人能和张庆阳交好,还真让人无法置信。 “呵呵,你别看这小子经常跟着我们出去喝酒,骨子里却和他爹一样,很是佩服常昊这样的人。” 几人中张庆阳喝的最多,却也数他最清醒,此时说话还十分有条理。 听他这么一说,其他几人也开始好奇,虽然常昊确实是难得的大商人,但就算不能与他比肩,整个皇朝还是能人不少,为何刘石雍这小子却偏偏佩服一个常昊? “呵呵,你,你们不知道,去年广南大旱,几乎颗粒无收,虽然皇上下旨放粮,但有景王那样的奸佞之臣在,真正分发到百姓手里的又能有多少?”说到这儿,刘石雍几乎义愤填膺,复而冲着常昊一抱拳,“常兄高义,出钱出力,拯救百姓与水火之中,为善却又不欲人知——” 后来他才知道,常家并非第一次做这样的事,自常昊接手常家商团以来,几乎年年都有这种周济。都说商人重利轻义,又有几个会嫌钱多。 在座之人听了这一席话,纷纷对常昊露出钦佩目光,就连苏末也觉得有些意外。当年常昊在竹楼住的几天,可是什么都要好的,现在那张软榻还在竹楼里放着呢!那时候的做派,真和寻常富家公子没什么两样。 “过奖了。” 常昊淡定地接受众人赞誉,内心着实有些汗颜,当初这么做,一大半倒是为了常家商团的声誉,当然,他也理解寻常百姓疾苦。 “说到这儿,景王这几年可没少污银子,再加上暗里那些酒楼钱庄,这养军队可是花银子跟流水似的……” 张钧身为太常寺主簿,掌管礼乐,对景王这种大逆不道之举是深恶痛绝。 “其实,我爹已经收集了不少景王谋反的证据,只是还不够充分,不足以取信。李泽晟这老贼,奸猾的很。” 说到兴头上,刘石雍拍桌而起,后又颓然坐下,至于隔墙有耳什么的,有秦成秦勇兄弟在,完全不用担心。 “喝酒喝酒,说这些扫兴的话做什么?天塌了,自然有高个儿的顶着,不用操那份儿心。” 张庆阳不耐地摆摆手,今天可是他的生辰,要是往年非要到花楼喝酒听曲儿个通宵不可,要不是为了叶礼—— “你怎么能这么说?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叶礼豪气地喝下一杯酒,腾地站了起来,气愤地说完,又摇摇晃晃地坐下了。一张白净俊脸,喝的是红通通的。 “我也就随口说说……” 张庆阳悻悻地道,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拿这个书呆子没办法。这要是换了别人,早被他想一百个法子治死了。 “嗯,不能让乱臣贼子得逞……” 苏末打了个小小的酒嗝儿,笑眯眯地道,其实自来到这个世界,他对这里的统治者并没有什么深刻的代入感,更不要说忠君什么的。换句话说,哪个人当皇帝,对他都没什么所谓。 而今看到这一群人如此义愤填膺,也并没有什么感同身受,只是想想景王要是谋反成功,他死了继位的就是李炜,想到这里就觉得膈应,所以还是要阻止他们。 “嗯,不能让他们得逞。” 常昊摸摸那颗越发凑过来的脑袋,顺着他的话附和道,还不忘剥了虾子塞到苏末嘴里。 酒喝到一半,气氛正热,张钧和刘石雍对视一眼,两人嘿嘿两声,对着常昊露出讨好的笑来。 “常兄,想必你也清楚,每年的霜寒节都是由太常寺主持,今年乃是多事之秋,太常寺也力有未逮,于是决定在民间找一家大商共同操办,这差事自然非常秦家莫属了。” “嗯,户部也在为战事做准备,霜寒节也拿不出太多银钱来,到时候还望常兄多多帮办。” 张钧说完,刘石雍也接着道,本来这事也不是要他来办,只是自家老爹已经为此愁了几宿,他这个做儿子的自然要分担一些。 这不,正瞌睡着,就有人送枕头来了。 “合着,你刚才那一番吹捧,全是为了引常昊入套啊!” 正主还没说什么,苏末已经眯起了眼,他可不能让这两个家伙把主意打到常昊身上。光是听张钧和刘石雍这么一说,他就知道,举办这什么霜寒节势必要花不少钱。 “不不,我刚才可全都是肺腑之言!” 刘石雍急的,这酒都醒了一半儿,他早看出来了,苏末这个义弟,在常昊的心里分量可不轻。这要是苏末不同意,这事儿十有□□也要黄了。 “为皇上分忧,是我等分内之事,能和太常寺一起操办霜寒节,常家不胜荣幸。” 常昊一笑道,常家即为皇商,和皇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这个紧要当口,自然要“挺身而出”,张钧今天这番话,怕也有皇帝的意思在里面,只是为了顾及皇室颜面,没有直说罢了。 再者,在百姓眼里,皇室就是冬神的守护者,能够和太常寺一起主持霜寒节,从此常家商团在百姓眼里就多了一份不同的意义。这样的影响或许现在看不出来,以后他们就会知道这是多么大的好处! “既如此,我再敬常兄一杯。” 刘石雍感激地道,他心里没有张钧那么多弯弯绕绕,只觉得这事上常昊吃了亏,很有些过意不去。 见常昊应承下来,苏末也没多说什么,刚才他也是一时被冲昏了头,才会为这人抱不平。常昊就算不是奸商,却也不是让人白白占便宜的主儿。 主持霜寒节,毕竟不是小事,常昊还是要同族老们作个交代,具体怎么做还要听听他们的意见。 “大哥,你终于舍得回来了……” 晚饭的时候,难得在常家饭桌上看到常昊,常旭忍不住抱怨道,他这里整日看账册头晕眼花,大哥倒好,听说昨儿个还去了五味轩喝酒。 “是啊,原来我还有一个儿子啊!你这可真是有了媳妇,啊不是,有了弟弟忘了娘……” 常母忍不住打趣,虽然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很是高兴。大儿子看上去和以前没有什么变化,依旧是那张波澜不惊的脸,只是身上好像有什么沉重的东西卸去了,整个人都透着一种轻松的感觉。 “呵呵,人家还是义弟——” 常旭忍不住酸溜溜地道,他这个正牌弟弟,还不如大哥半路认回来的义弟。 “食不言,寝不语。” 常父咳嗽一声,拿出一家之主的威严道,只是,依旧和平时一样,没什么效果。 吃到一半,常母终于憋不住了,从李家那姑娘和人私奔之后,这几天她一直不敢提,生怕儿子伤心,可现在看来,好像没什么影响? “儿啊,之前是我们遇人不淑,娘一定会给你找一个更好的。” 说完,又偷偷在桌下拿脚踢踢常父,示意他说句话。 “咳咳,儿孙自有儿孙福。” 常父老生常谈道,大儿子从小就是个有主意的,这次的事媳妇不清楚,他还不知道么,那李侍郎家的千金,就是儿子自己弄走的。既然如此,就算再挑一个,也未必能成。 “就算我这辈子不娶媳妇,不是还有常旭么?” 常昊冷不丁来了这么一句,难得的,给弟弟夹了一筷芹菜炒肉。 “咳咳——咳——”常母听了,表情唯有惊恐,儿子这是做什么想不开啊,估摸着都是那李香如惹的祸,这都是自己这个做娘的眼拙,不由又是自责“都是娘不好……” “常昊,注意你说话的态度。” 常父一看媳妇要哭了,立刻不干了,混小子再混他不管,可有一样,不能惹媳妇不开心。 常昊刚才无非是试探,也是给爹娘个缓冲,这娶个男媳妇,比起终身不娶,任谁都会选择后者。见老爹发话了,这才道:“放心,我又没说不娶。” 常母这才笑逐颜开,却听儿子又来了句——“以后娶谁,我自己说了算。” 媳妇还是要娶的,只是,是个男媳妇…… “行行,只要你肯结婚,娶谁都成。” 经了李家千金这一茬儿,常母也不想再擅作主张,终归是要儿子看对眼才成。 “只要你知道自己要什么就好。” 常父轻啜一口清茶,淡淡地道,他不比常母想的简答,大儿子就是个小狐狸,今天这番话,必定另有用意。不过还是那句话,儿孙自有儿孙福,一切看他自己的造化。 唉,看儿子今天这般不同寻常,到时候,只怕媳妇还是免不了要伤心...... “是。” 姜还是老的辣,常昊心中一凛,认真地应道。 他已经想清楚了自己想要什么,现在只等着苏末也能想明白。 第71章 互表心意 天气越来越冷,苏末来的时候并没有带冬衣,正想着找个时间到成衣店买几件,就被桃花拉到了家里,附带的,还有一个常大少。 “果然还是我家小末最好看,真想把这些布料都用掉。” 桃花从柜子里拿出几匹上好的绸缎,还是前些日子张太尉家的大夫人差人送来的,说是为了感谢她为府里嫡亲的小姐做的那套嫁衣。 说起来,因着那套嫁衣,这位嫡小姐艳压她那一众小姐妹,可是风光了好一阵子,连带着大夫人也颇有面子。 那位小姐出嫁的时候自己也在场,那容貌确实没得说,可这要是和自家小弟一比,就给比成村姑了。忍不住感叹,小弟真是越来越好看了…… 这么想着,又升起一种我家小弟初长成的诡异感。 “正巧,商团最近到了一批新料子雪花锦着实不错,给小末做衣服最好不过。” 常昊看着面前异常好看的少年,觉得就算是把世上最好的东西都捧到他面前也不为过。 桃花闻言,也是一阵惊喜,这雪花锦最近几乎是风靡京城啊,可惜实在太少,有时候就算有钱也买不到。 常昊见状,微笑着道:“既然二姐喜欢,我再让人送两匹过来。” “……” 桃花这回觉得有些不对劲了,就算常昊和小弟感情好,送雪花锦不算什么,可送给自己就有些过了。还有,她是苏末的二姐,什么时候成了常昊的二姐了?论年纪,两人也是差不多大。 “既然人家要送,二姐就收着。他财大气粗的,几匹雪花锦还不看在眼里。” 苏末心里微慌,桃花疑惑不解的神情他自是看在眼里,不知怎么就有些心虚,好像有什么东西逐渐要浮出水面。 趁着桃花不注意,又偷偷瞪了常昊一眼,这家伙就是那个推波助澜的人。 那瞪视的目光扫过来,常昊非但没生气,心里还有些痒痒的,就好像有片羽毛在心上挠啊挠的。 桃花还是觉得有些不对,具体又说不上来,索性也就抛到脑后,一心只放在做衣服上了。 对上常昊难得的笑脸,她终是忍不住道:“做几套都是做,干脆我也给你做两套吧。” “那就多谢二姐了。” 常昊一脸淡定,那声二姐自然的,好像桃花就是他亲二姐。 “额……” 桃花点点头,拿出尺子开始给常昊量尺寸,对于这个便宜弟弟,她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直至两人从桃花住处出来,常昊仍旧笑吟吟的,心情非常好。就算偶尔有路人投来同情的目光,也没有丝毫影响。 “你今天——”是什么意思? 等回到家,苏末看着那一路都没有收的笑脸,恨不得找块帕子给他蒙上,虽然现在俩人都有那么点儿意思,可这窗户纸还没真正捅破。 “嗯?” 常昊仰头,注视着苏末纠结的,欲言又止的神情,心里有股热流涌上,他觉得自己已经无法忍受了。 “你是故意的吧。” 到了这地步,苏末还有什么不明白,心里暗恨,却又不是真的生气。 “嗯。” 常昊大方地承认道,在面对苏末的时候,他的忍耐力是越来越差了,这个人是如此的美好,他忍不住想要向别人昭告,这个美好的少年,是属于自己的。 “你在嗯一个试试——” 苏末几乎想一脚踹到轮椅上,深吸一口气,还是忍住了。 常昊招招手,示意苏末弯下身来,两人对视,他表情认真地道:“小末,我爱你。” 早在富安的时候,就喜欢了吧,随着时间的沉淀,逐渐地转化成了爱。 “我……我也——” 苏末张了张嘴,一个“爱”字还是没有说出来,现在他很确定自己喜欢上了常昊,甚至比喜欢还要深,可要是说爱——或许还差点儿什么…… “没关系,一直喜欢我就行了。” 常昊在那颗脑袋上揉了揉,温声道,只要一直喜欢,迟早有一天,苏末会真正的爱上自己。他们都还年轻,时间也很足够。 “嗯。” 这回换苏末了,说了之后忍不住笑了起来,他有预感,不会让常昊等太久。 “二姐说的没错,还是小末最好看。” 常昊被那难得灿烂的笑容给诱惑了,喃喃地道,就算是京城第一美人,恐怕也只及其五六分。 “你什么时候也开始油嘴滑舌了?” 苏末好笑地道,对自己的容貌并不是很在意,多半常昊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我这说的可是心里话。” 常昊认真地道,说起来,一直活到现在,他还从来没有和“油嘴滑舌”这个词沾过边,还真有些担心苏末会不会嫌弃自己太沉闷无趣。 苏末摇头好笑道:“我看你这几个月吃的不是苦瓜,是蜜糖吧?” “什么苦瓜?主子今晚是要吃苦瓜么?”正巧翠微托着一壶香雨过来,闻言有些疑惑地道。这才几天啊,主子该不是又想折腾少爷吧? “主子我今天要吃甜,上次的糖醋鲤鱼不错,就做条鱼吧!”苏末好心情地道,啜了一口香茶,眼神立刻发亮,“这茶倒是比平时多了一份清香滋味。” “这是常少爷的母亲刚让人送来的,说是从四十九种花瓣上采集的露水,用了特殊的器具盛放,才能一直存着。”翠微想了想,又接着道,“常夫人说了,这是谢礼。” 至于谢什么?自然是她家死气沉沉的儿子,经了苏末这一“治疗”,立刻就“枯木逢春”了。 苏末登时觉得口中的茶变了味道,常夫人还送了谢礼过来,如果她知道自己把她的宝贝儿子拐跑了—— “我娘在家闲着没事,就爱倒弄这些,不过这香雨确实不错。” 常昊哪能不知道苏末的心思,只是想要双方父母接受二人这样的转变,那就是水磨工夫,急不来。 苏末心里也明白,索性不在这事儿上纠结,老话说得好——船到桥头自然直。 吃过晚饭,两人难得在一起说些闲话,本来因为霜寒节的事常昊这阵子有的忙,只是他俩刚刚表明心意,这要回去就很有些不舍。 “我看二姐的绣坊比往常忙碌了很多,就连绸缎铺和首饰店的生意也好了不少。” 苏末回来的路上就觉得奇怪,这时候才想起来问,估计和不久之后的霜寒节有关。 “每年冬神的人选并不是固定的,不管是千金小姐还是绣师匠女乃至平民百姓,都可以参加选评,不论才艺,只比气质容貌。被竞选为冬神,这一年里不管是到哪里买东西都有优惠,有的商家甚至不收钱。” 常昊详细地解释道,其实真正会参加笔试的,至少也要是小富人家,容貌评定还算有个标准,这气质却是玄而又玄的东西,除非气质特别出众,所以大多数女子还是会寄希望于妆容上。这就免不了漂亮的衣服,胭脂、首饰…… “这冬神最会有谁评判?” 苏末一下子问到了点子上,各花入各眼,这美女更是燕瘦环肥各有千秋,怎么选才能确保公平? “往年都是太常寺的诸位大人选出来的。” 常昊不甚在意地道,看样子,他对于这种选举方式也不慎赞同。 “怪不得,那个李香如会成为京师第一美人!” 苏末脱口而出道,既然是官家选拔,不管那些大人真正的眼光如何,肯定还是会选那些官家小姐,都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他们肯定不会傻到得罪这些权贵夫人小姐。 呸呸呸,李香如那篇儿早就翻过去了,他自认为不是个小心眼儿的人。 “今年既然由商团共同主持,我和族里商量过了,联合京城几十家有名望的商户,到时候让他们一起参加。到时候选票上不必写名字,也不用担心得罪人。” 常昊自然而然地把李香如这个名字给过滤掉了……他 早就想好了,接下来只要更加完善就成,其实对他来说,选谁都没所谓。 “……” 苏末几乎无语了,这不就是不记名投票么?难得常昊现在就能想出来。也或许,这种方式在古代早就出现了。不过,能有这种公平的意识还是不错的。 “不过,我总觉得事情不会太顺利——” 常昊皱眉,他隐隐有种预感,这是经年做生意下来的直觉。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苏末如此说,只是他没有想到,霜寒节那天,会成为他此生最为难忘的日子。那一天的混乱,那一天的匪夷所思,那一天的绝处逢生—— 常昊点点头,觉得这话说的倒是没错。心思一转,他含笑道:“那一天,如果有属意的人,就会送给对方雪兰佩,也意味着互许终身。寻常人家有用木头做的,也有些材料是金银玉石,上面刻着冬神最喜欢的雪兰花。” “雪兰佩?那师傅——” 苏末越来越觉得自己孤陋寡闻了,既然雪兰佩这么有名,他怎么从没听师傅说过?仔细回想,师傅脖子上确实挂着一个不起眼的吊饰,那东西该不会就是—— “沈神医脖子上那块雪兰佩看着普通,却是用稀有的凤凰木所制。” 常昊哪里会不懂苏末眼神里的含义,笑着解释道,魏相爷出手,自然没有凡品。 “如果不喜欢对方,是不是就不接受?” 苏末顺口道,还在想着师傅在“定情信物”的事上居然如此闷骚,居然藏了这么久都没有说。 “额,是……” 常昊表情有点不自然了,他刚还想着——既然两人已经表明了心意,小末应该不会拒绝,吧? 第72章 二是种病 霜寒节一天一天迫近,常昊比往日忙了许多,也只有在针灸药浴的时候,两人能说些话。 只是往往说着说着,苏末就有些心不在焉。 听常昊说了雪兰佩的典故,他就想着自己也要弄一个,不需要太过昂贵,主要是特别,能够说明自己花了心思。明天就是霜寒节了,他到现在还没想出来—— “小末……” 隔着浴桶里腾腾的热气,常昊发现苏末再次走神了,因为半天也没有得到回应。 “嗯?还有一刻钟,马上就好了。” 苏末回神,下意识看向倒扣的沙漏道,至于常昊说了什么,他压根儿没听到。 “有什么事情不能告诉我么?” 常昊叹了口气,起初他也没在意,可这两天好像越来越严重了。 “没什么,师傅传信过来,药引已经到手,这几天就动身赶回来。到时候,你的腿就有希望了——” 苏末想了想,算是找出一个理由,他说的也没错,最近的针灸和药浴颇有成效,相信常昊离站起来的那天也不远了。 “那真是太好了。” 常昊笑着应和道,并不敢抱太大的希望,只怕到时候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只是,当着苏末的面,他自然不会表现出来。 “说起来,很久没有见到师傅了,不知道他们新年能不能赶回来。” 说到沈清河,苏末也有些怀恋,更多的还是感激,师傅四处奔波,说是为了病人,归根究底还是因为自己。想必,自己对常昊的心思,师傅多少已经察觉了吧! “他们俩经历了那么多波折,幸好最后还是在一起了。” 这话,常昊完全是有感而发,希望他和苏末也有个好的结果。 “你放心,我既然选择和你在一起,哪怕是遇到再多的阻力都不会放弃。” 苏末定定地道,他是家里独子,苏家上面生了三个女儿,才得了这么一个儿子,自然希望他可以传宗接代。相比常昊而言,他身上的阻力要更大有些。至少,没有孩子常昊还能在弟弟那里过继一个。 “嗯。” 常昊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这么简单的几句话,就为他带来更大的勇气,让他觉得两个人的未来有了更多的希望。之前在桃花那里的试探,其实他内心深处也是想要试探苏末吧,想看看他究竟是怎样的态度。 所以,他才会对苏末接不接自己的雪兰佩感到犹豫,有时候并不是两个人真心相爱,就一定会在一起。 “之前你送的雪花缎,二姐给做了四套衣服,已经送过来了,咱们俩各两套。” 苏末说着,突然有点不自在,桃花做的那四套衣服,不论是料子还是式样,都是一样的,这可不就是古代版的情侣装么? “明天我会直接过去,到时候飞宇会过来找你,自己小心一点儿。” 常昊不放心地交待,他的直觉越来越强烈,可到时候他还要参与霜寒节的主持,不能和苏末在一处。就算有护卫暗中保护,人多事杂,就怕万一有什么变故。 “知道了……” 苏末无语,这话他已经听了四五遍,不过是个霜寒节,不知道这人到底在担心什么。 “小末,这个你收着吧。” 常昊沉吟了一下,终于鼓起勇气道,明天估计要忙很久,只怕到时候没有时间送出去。 苏末接过雪兰佩,这是一块上好的和田玉所制,正面雕刻着雪兰花图案,背面则是一个中正的常字。这块雪兰佩显然已经有了很多念头,摸着温温润润很是舒服。 玉佩不大,上面系着平安形状的红绳,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这么多年依旧没有褪色。很显然,这玉是要戴在脖子上。 “给我戴上吧。” 苏末笑了,他早看出常昊故作淡定之下隐藏的紧张,两手搭在轮椅上,弯着腰道。 “好……” 常昊镇定地道,只是微微颤抖的手,还是出卖了他所有的情绪,试了几次才扣上。 温润玉佩与莹白肌肤交相浑映,引诱着人去触碰,常昊喉头发紧,突然觉得有些渴。 终究是不甘心就这么放弃,他快速在苏末额头吻了一下,又快速地端正身子。 苏末无语,吻就吻呗,没想到常昊还有这么纯情的一面。他眨眨眼睛,决定“教训”一下这个闷骚的家伙。 “小末……” 常昊看着爱人一点一点徐缓地靠近,精致的面容在眼前放大,他不由自主地唤了一声,却没有半点躲开的意思。 唇与唇相触碰,鼻间完全被对方的气息充斥,又相互交融,这种感觉太过美好,几乎让人欲罢不能。 渐渐地,常昊将人揽在怀里,一点一点加深这个吻,这是他期盼已久的,如今终成现实。 一吻结束,苏末满意地笑了,亲吻额头什么的,可不是他要的。 “儿子?儿子——” 常母伸出手在大儿子面前摇了摇,发现完全没有反应,那张脸虽然没什么表情,但就是让人觉得透着一种荡漾。 “娘!” 常昊无奈地叫了一声,老娘这种不敲门就进自己房间的习惯就不能改改么? “我敲了,是你没听到。” 常母一脸无辜地道,她这回是真敲了,虽然只有一两下。大儿子想什么呢,居然会出神。 仔细想想,刚刚的情形,很有些熟悉感。对了,当初他爹和自己成婚的当晚,活脱脱就是这种表情。哎,这么多年了,老头子倒是放得开了…… 额,想的有点儿远了,不过,儿子这是“思春”了?不可能啊,前些天差点儿就表示不想娶媳妇的大儿子,转变哪会这么快? “儿啊,我未来儿媳妇长得漂亮么?要我说,至少要比得过李侍郎家的千金。” 常母幽幽地试探道,她总觉得大儿子不对劲,该不会真的红鸾星动了吧? “那当然——” 常昊很懊恼,他居然被心思简单的母亲套话成功了,难道爱情真的能使人变笨? “现在还为时过早,等时候到了再说吧!” 看出母亲接下来要说什么,常昊只能打消她的念头,无非就是上门提亲之类。 “好好好,你可要加把劲儿啊,我就等着喝媳妇茶了。” 常母也不想逼得太过,想想大儿子的终生大事有了着落,不禁喜上眉梢,决定等会儿给父子三个做夜宵去。 霜寒节—— 热闹的人群中,苏末和华飞宇走在一起,后面还跟着汤震小侯爷以及张庆阳和叶礼。其实张庆阳更希望和叶礼单独在一块儿,只是被某个蠢家伙给搅和了。 “唉,这些也能算美人?” 汤震看着台上一个个风格各异的女子,这是最后从各处挑选出来的二十名。他一大早就兴致勃勃地拉着哥儿几个过来看美人,到了现在是越看越失望。 容貌姣好的他嫌人家没气质,气质不错的又觉得不够漂亮…… “呵呵,你这眼睛是被苏末给养刁了。” 华飞宇半开玩笑道,既然苏末已经和汤震成了朋友,那自然也是他的朋友。 “高啊,华兄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这见解——” 汤震煞有介事地点点头,还别说,这些女子就算精心打扮过,也不及苏末好看。 “说人话——” 苏末瞪了这两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一眼,他对这些女人没兴趣,不过常昊也是今天的评委之一,他倒是想看看,这家伙喜欢哪种类型——虽然,这么做有点儿无聊…… “苏兄渴了吧,我在这左近的酒楼订了雅间,正好可以一边品茶一边欣赏美人。” 汤震嘿嘿一笑,不无得意地道,还是他想的周到吧,这会儿人更多了,实在是挤得慌。 “还不带路?” 苏末实在懒得和他计较,这家伙,给他三分颜色就开起染坊来了,以后再收拾! 还别说,汤震选的雅间还挺好,推开窗户外面景致一览无遗,苏末目力不错,远远能看到常昊坐在看台边上。 “评委”们商量了一刻钟,最会选出来一个面上有美人痣的妙龄女子,顾盼之间,风情款款。 看到这女子,苏末不知怎么想起同样有美人痣的西施来,进而想起一个词来——红颜薄命。 “咳,那是什么?” 接下来的场景,苏末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张钧,就是那个太常寺主簿,居然把一个白玉瓶子和一截花枝郑重地交到了女子手上。 接下来,不会是他想的那样吧? “等下就是冬神祈福啊,一会儿那女子会站在花车上,向四周挥洒圣水,可以祛邪赐福。” 苏末无语望天,这就是另类版的“观音菩萨”啊,广大人民的智慧,无论在哪个空间都会在一起碰撞出火花。 “嘿嘿,我早打听好了,一会儿冬神会在这家酒楼换衣服,咱们就在这儿等着,让她给咱们多来点儿圣水。” 汤震再度发挥了他的“聪明才智”,几乎都让众人惊讶了,这真是他想出来的? “呵呵……” 苏末现在的感想,也就只剩下呵呵了,还多来点儿,以为这是泼水节么?汤震这家伙,能不能更二一点儿? 至于其他人,估计和苏末的想法差不多,看向汤震的表情都很诡异——洒圣水还想搞特权,这家伙真是够了! 第73章 翩若惊鸿 “快快快,她应该换好了——” 汤震一脸激动地催促道,他选的地方的确好,和人家姑娘换衣服的房间只隔着一道墙。 “急什么?要是人家姑娘还没有换好,咱们闯进去去不是要坏了她的名节?” 叶礼有些不自在地道,他就知道不该和这几个家伙混到一起,这是正常人能想出来的么? “怕什么,大不了本侯爷娶她还不成?” 汤震不以为然地道,不是他自恋,这京城里不知道多少姑娘争着抢着想嫁给他,只是少爷不愿意! “扑通——” 重物落地的声音响起,因为只隔着一道墙,几个人听的都特别清楚。 这时候也不管什么失礼不失礼了,汤震一脚将门踹开,就看到刚刚还鲜活的少女趴在地上,脑袋上一个大洞,正汩汩地向外流血。 “人的头骨很硬,能够大力洞穿,一定是个武功高手。” 苏末蹲下来仔细观察,应该不是情杀,因为没有必要特别挑选这个时候。更多的可能,是为了破坏霜寒节。 酒楼外突然起了一阵喧嚣,不少人大声嚷嚷着——“人怎么还没有下来?” “难道是出了什么事?” “该不会是冬神降罪了……” 太常寺主簿张钧快步走到常昊身边,声音低沉——“刚刚选出来的那姑娘,被人杀死了。” 常昊看向周围这些起哄的家伙,虽然穿着装扮不同,明显是一伙的,训练有素,早有预谋。 将这一想法同张钧说了,两人表情都有些难看,恐怕幕后之人不单单是要破坏霜寒节这么简单。 果不其然,那些人又嚷了一会儿,其中几个已经开始故意小声嘀咕:“该不会是冬神对当今的皇帝不满,降下罪来了吧?” 声音不大,却刚好可以让周围的人听到,不少老百姓都有些犹疑…… 渐渐地,不少百姓也加入了讨论,说起哪里大旱皇帝却没有赈灾,哪里的地下挖出了刻着天子不仁的石碑…… “必须想个办法,万一百姓跟着乱起来,就麻烦了。” 张钧头痛地道,这些愚弄百姓的家伙,该不会是要造反吧? 造反—— 他脑子里灵光一闪,这该不会是景王让人做的吧? “很有可能,这只是一个开始的信号!” 只要煽动百姓,让他们相信天子不仁,冬神降罪,就有了造反的借口。 “怎么办,怎么办?刚刚才选出的冬神,百姓都看在眼里,现在临时更换也不可能啊!” 张钧急的团团转,这次选拔本着公平的原则,选出来的第一美人可没掺水分,突然要找出一个比她还好的,怎么可能? “不可能么……?” 常昊喃喃,然后招了暗卫过来,低低地交待了一句。 暗卫闻言,现实不解,后来又恍然,眼中居然露出一丝期待的神色。 之前张钧和常昊所思那些顾虑,随着形势越来越急迫,苏末他们几个也逐渐明白了,只是同样没有什么办法。 突然,窗口跳进来一个男人,苏末认出来,这是常昊身边的暗卫。 这人只是站在窗口说了声——“李代桃僵”,然后又翻身出了房间。 “李代桃僵……哪个是李,怎么代?” 汤震起初没反应过来,后来就见张庆阳和叶礼的目光齐齐落在苏末身上,这才恍然大悟。 “嘿嘿,还别说——” “闭嘴。” 苏末冷冷呵斥,几乎要恼羞成怒,一张脸已经成了粉红色,这是要他扮女人啊! 因为小时候被打扮成女孩子,又有一个那么恶俗的名字,苏末对于扮女人下意识地排斥。 可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更何况,这主意还是常昊出的。想到这儿,他不由咬牙,等事情结束了,看自己怎么收拾他。 幸好,刚刚那姑娘还没换上冬神的衣服,倒省了一点麻烦。 一刻钟之后,门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一个身穿广袖流仙裙的少女,这衣服本身华丽无比,但少女气质却十分清冷,蓝色裙裾清冷如寒露,在风中漾出深深浅浅的涟漪。 “啪嗒——”口水滴答的声音。 “喂,擦擦嘴……” 张庆阳最先反应过来,眼中仍不掩惊艳之色,看到汤震一脸呆滞的样子,忍不住调笑。 “哦,哦……” 汤震这才回神,擦擦嘴角道,他一向知道苏末长得好看,却不知道穿着女装的苏末,会好看到这种地步。那张不施脂粉的脸,紧抿着十分不悦的红色唇瓣——让人有一亲芳泽的冲动。 一道闪电在脑子里划过,他震惊了一下,觉得不可能。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他喜欢女装的苏末,就表示自己喜欢的是女人,还好……还好…… “别忘了这个——” 叶礼将白玉瓶和花枝递给苏末,细心地交待。 “……” 苏末无语,难道真的要客串一回观音么?怎么想怎么觉得傻! “来来,给兄弟多洒点儿!” 汤震嘿嘿笑着凑到苏末面前,贱兮兮地道,那样子让人只想抽他。 “滚一边儿去!” 苏末气得爆粗口,在陌生人面前也就罢了,大家彼此相熟,他反而愈加觉得窘迫。 身着华丽广袖流仙裙的少女站在花车上,面无表情却更加透出一种庄严和圣洁。只见她轻轻挥洒花枝,无数水珠散落,在阳光下折射出耀眼光芒。 就好像,她已经化身真正的冬神,无人能够取代。她守护着百姓,为大家带来福祉。 无数人轰动了,这时候哪里还有人会想到“冬神”为什么不是原来的那一个? 花车缓缓前行,走到哪里,百姓的狂热就在哪里爆发。 “哎?” 常母正和几个好姐妹在茶楼说闲话,远远看到花车行过来,上面站着个美丽女子,只是,她脖子里的玉佩,怎么那么眼熟? “哟哟,这不是他们常家只传给长子媳妇的传家玉佩么?”, 常母哪能不认识自家宝贝,转念一想这姑娘既然带着自家的传家玉佩,那不就是自己的大儿媳妇么? 看看这容貌,这气质,甩出李侍郎家千金八条街,因着那件事,最近她在这些姐妹面前颇有些丢面子,终于到了可以扬眉吐气的时候了。 于是,常母故作轻描淡写地道:“那孩子是不错,我未来的儿媳妇,和我们家常昊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我就说嘛,常昊那孩子是个有福气的——” “就是就是——” 立刻有两位夫人应和道,其她人见了,也纷纷称赞。 虽然这些话里水分多了点儿,可到底是真心,直把常母乐的眉开眼笑。 这还没过门呢,就让她大大的长了一回脸,果然是他们常家的福星啊! 回去就和老爷说了,催催大儿子早点和姑娘成婚,这别到嘴的鸭子再给飞了。 这边厢常母计划的好,另一边有人却已经乱了套了。 这些夫人小姐聚会的地方,大抵就那么几处,恰巧桃花受了一位贵夫人的邀请,正在对面的雅间吃茶呢! 常母这边大声炫耀,生怕别人听不到,更不要说桃花离的这么近了。 那花车上的人,就算一身女装,她也能一眼看出来,那是自家的小弟啊,怎么就成了常夫人的未来儿媳妇? 常夫人在贵人圈里风评很好,绝对不会是开玩笑,这么说,是真的了? 这,常昊人是不错,可再怎么不错,那也是个男的。 小弟他,怎么突然就——难道他真的是断袖? 在京城里这么些年,桃花对于男子和男子之间的事早就不觉得稀奇,毕竟沈神医和魏相爷的事早已经在京城里闹得沸沸扬扬…… 可忽然这件事落在了自家小弟身上,桃花觉得有点儿懵,他们苏家可就这么一根儿独苗,这要是让爹娘知道了——她不敢想! “对了,那天他还叫我二姐,我就说哪里不对劲儿……” 桃花继续自言自语,猛然醒悟过来,那时候常昊就是在暗示自己? 如今看来,不单是常昊,就连常家人也同意了? 一瓶水没有多少,就算苏末洒的慢,一个时辰也就结束了。 刚从花车上下来,就见常昊微笑着坐在不远处,目光里还残留着惊艳。 苏末心一动,居然有一丝高兴?这一天,几乎所有人都用惊艳的目光注视着他,但这一刻他才意识到,只有常昊是特别的。 只有他,才能让自己有所触动。 心里那些迁怒如潮水般退去,这一刻他又觉得常昊是可以原谅的。 他大步走过去,将一个东西丢到常昊怀里,然后俯身在他耳边,压低声音道:“你给我等着!” 他其实已经不生气了,但正如常昊突发兴味让他穿女装,自己的报复也可以说是一种“情趣”不是么。 常昊了然,嘴角勾起一抹笑,他的小末还真是一点亏都不肯吃。不过,就连这样的性子,他也喜欢…… 他认真端详着手里的雪兰佩,琥珀里一株雪兰花停在了盛开的时刻,仔细看,琥珀上还隐隐透出一个“末”字,不知道苏末是怎么办到的。 常昊有些懊恼,这样别具心意的雪兰佩他还是第一次见,相比而言,自己送出去的实在是太普通了。 第74章 你敢不敢 景王府—— “这就是你说的万无一失?” 景王李泽晟脸色阴沉难看到了极点,对于独子他一直抱着很大的期望,这孩子也从没让他失望过,可怎么到了这种关键的时候,他却频频出错? 先是招惹一个男人,差点儿误事,现在连正事也办不好。 李炜脸色也很难看,当初他信誓旦旦做了保证,谁知道居然出了差错?而最大的罪魁祸首,既然还是他心心念念的苏末。当他看到一身女装的苏末,怒火和□□几乎同时升上来,烧灼着他的内心,时刻不得平息。这样的苏末,让他既想要占有,又想要狠狠地毁灭。 “事情若成,我们的大业也算师出有名,两万兵马都在待命,你知道一天要花多少银子……” 李泽晟气得心口疼,不光是这一件事出了茶楼,最近他名下的好几处生意都大不如前,有的甚至不能维持,这一定是有人在暗中搞鬼。 如今,无论是时间还是金钱,他们都耗不起,必须速战速决。 “生意上,夜枭已经查出来了,这都是常家在故意同咱们作对。” 李炜脸色阴沉的一点不比他老子好多少,一提到常家,他就恨不得把常昊戳骨扬灰。 “看来,太子那边也已经有了防范,计划必须提前了。”李泽晟一拍桌子,终于下定了决心,“派人通知蒙胜和李静安,三天后按原计划行事。” “可是——”这样就是真真正正的造反,不到万不得已…… 李炜犹豫了一下,看到父王冷厉的目光,也跟着下定了决心。成王败寇,不过如是! 李泽晟离开之后,李炜在书房沉思半晌,同待命的夜枭道:“你去把那个女人抓来,尽量,别弄伤了。” 言外之意,如果她不知道好歹,那也不必客气。 “是。” 夜枭并没有开口询问是谁,最近他一直在暗中监视的女人只有一个,那就是苏末的二姐桃花。 想要抓住桃花也不容易,她的院里多了几个高手在暗中保护,就连出门也有人悄悄跟着,很难找到机会下手。 当然,李炜不会想知道这些,他只要结果。 夜枭望着李炜背影,神色暗了暗,如果不是为了母亲和妹妹,他又怎么会—— 只是,现在说什么都太迟,这条命早就不属于他自己。 心中暗自叹了一口气,夜枭闪身越出窗外,一身夜行衣瞬间融入黑夜之中。 “我的小末……” 李炜盯着墙上一幅画目光狂热,画中人一身素色长袍,眉目如画,神色却十分冷淡。 大业未成,此时他的神经犹如紧绷的弓弦,时刻不得放松,只有在想到苏末时,焦躁的心情才能稍稍平静半刻。不知道什么时候,想要得到苏末的执念,已经和天下等同。 “主子,秦大学士来了,见还是不见?” 翠微匆匆走进书房,脚步却很轻,见苏末只是坐在窗前发呆,近前去轻声道。 苏末皱眉,他和秦翰可不熟,这人突然找来,多半和他二姐有关。想到此,也不等翠微带人进来,径自迎了出去。 “你二姐她不见了。” “该不会是二姐出事了吧!” 两人同时出口,都是一怔,秦翰一脸的焦急,又有些懊悔。 上午他陪着桃花到锦绣庄选料子,恰巧遇到李宗正家的大夫人,他一个大男人不便陪着,就在外厅等候。谁知一盏茶的功夫,桃花就不见了踪影,谭夫人躺在地上不省人事,怕也是凶多吉少。 苏末听了事情始末,反而镇定下来,倒是安慰秦翰道:“如果单单只是掳人,那么凶手必有所求,在没有达到目的之前,二姐暂时不会有危险。” “可是,我看地上流了许多血,就连屋外也是,我沿着血迹找过去,到城外就没了。” 秦翰担心桃花受了伤,别说她一个弱女子,就是他一个大男人见了那么多血也心惊。 两人正讨论着,就见常昊被人推着轮椅行了进来,一见面就道:“我派去保护二姐的人受了重伤,强撑着回来报告,不过对方也不好过,拼着同归于尽,胸口中了一剑,估计这血就是那凶手的。” “那就好……” 一听桃花没有受伤,秦翰这才稍稍放心,这时候也顾不得苏末和常昊之间态度如何奇怪。 “我已经派人去追查那人隐匿踪迹,现在也只有等。”常昊这么说着,心里却很是不安,若是那人要拿桃花做威胁,能够威胁的人也只有苏末而已。 “我到京城不过几个月,并没有得罪过什么人,真要说和人过不去,无非是——李炜!” 苏末恨恨,早知道就不应该放了这家伙,这几天常昊派人保护的周密,他没有机会下手,才想出这么个法子。 三人正商量着怎么解救桃花,就见松风拿了一张纸条进来,径自交给了苏末。 刚刚有人敲门,送了这个,二话不说就走了。 纸条没有署名——“若想另姐平安,还请苏兄前来天香楼一聚。” “我和你一起去。” 常昊看了纸条立刻道,让苏末一个人去,无非是送羊入狼口。 李炜只派了一个心腹去捉桃花,可见他身边并没有几个可用的人,又把地点设在天香楼,唯一的可能就是这件事他并不想让景王知道,所以就算去天香楼也不会带太多人。 这样,就有机会抓住李炜,桃花也就有救了。 “我也去。” 秦翰也跟着附和,心上人被抓,他决不能眼睁睁干看着。 “不用,人多反而碍事。”苏末没有明说,这两个人一个不良于行,一个文弱书生,去了也派不上用场。想了想有道,“既然李炜敢约我在天香楼见面,想必已经有了万全的准备。” 苏末并不想让桃花以身犯险,虽然常昊口中叫桃花二姐,可真到了有所选择的时候,他绝对会选苏末,这也是苏末不想看到的。 二人还想再说什么,却突然觉得一阵头晕,眼前一黑不省人事。 半个时辰之后,常昊和秦翰相继醒来,翠微早在一旁候着,见状立刻道:“主子这时候怕是已经到了天香楼,就算赶过去也来不及了。还有,李炜敢在这个时候抢人,只怕景王府近两天就会有异动,让少爷赶快通知太子,早做准备。” 常昊尽管懊恼,却也不得不回府,除了尽快通知太子,还要回常府调动那些暗卫和死士,才有把握去就苏末。 “我和你一起去。” 秦翰没想到事态已经如此严重,深吸口气平定下来,此时已经不仅仅是儿女私情,还关乎国家大事。跟在常昊身边,也能最快得知所有消息。 苏末一人出现在万花楼,早有人候着,见状连忙迎上去,把他带到二楼的雅间。 “小末,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 刚踏进门,就听李炜喜悦地道,不用抬头看,也知道他此时的表情有多么令人厌恶。 “不要伤害我二姐。” 苏末只说了这么一句,便安静地在桌边坐着,其他悉听尊便。 “还是乖乖听话的小末最可爱,来,看看这个——” 李炜见苏末如此“听话”,更加满意了,将一直拿在手中把玩的玉盒推到他面前。 苏末二话不说把玉盒打开,却见里面只有一只小虫子,不知道是不是畏冷的缘故,在盒底一动不动。 那近乎透明的小虫子,没来由让他一阵反感,皱眉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呵呵,我可没忘记,小末你一身毒术出神入化,这小东西可是我好不容易寻来的,有了它你才会乖乖听话。” 李炜得意地道,为了克制苏末,他一直在想办法,终于让他寻到一个奇人。 苏末脸色变了变,李炜所说的神奇小虫子,根本就是蛊虫。本来他还想依仗自己的毒术,找个机会制服李炜,如今看来倒是托大了。 依照李炜吩咐,苏末直接用匕首在手腕上划出一条血口,那虫子闻到血腥,立刻顺着伤口爬到了他的体内。 “别看平常没什么感觉,只要你敢轻举妄动,我保证那滋味你终身难忘。”李炜打一棒子,又给出一个甜枣,拍拍巴掌,外面立刻进来一个黑衣死士,“通知黑枭,把小末的二姐给放了,记着小心些,她要是少了一根头发,让黑枭不用回来了。 到底,李炜还是想在苏末心里留下一点点好印象,哪怕现在苏末已经恨透了他。 见苏末仍旧冷着一张脸,李炜忍不住上前,轻轻抚摸那想往已久的眉眼,指尖在他脸颊流连——“小末,等我父子二人把狗皇帝赶下来,我就让你做我的侧妃,等我继承皇位,你就是贵妃了。作为第一个男妃,你高不高兴?” “有你父王在,你不敢。”苏末冷笑,“否则你现在为何偷偷摸摸与我在天香楼见面?你敢把我带到景王面前么?” “我——” 李炜顿时语塞,他的确不敢,他这辈子最怕的就是景王,对苏末是又爱又怕。 “李炜,我给你一个机会,只要你敢在你父王面前说要娶我为妻,我就和你在一起。否则,你就不要逼我。” 苏末反倒平静下来,忍着恶心说了这些话,就是怕李炜太过急色。 “好,我不逼你,只要你一直在我身边,早晚会有喜欢上我的那一天。” 李炜脸色变了几变,终究还是做出了这样的承诺。只要他一日不是皇帝,就不能光明正大地给苏末一个名分,本来他就是打算暂时“金屋藏娇”没想到被苏末给说破了。 苏末这才松了一口气,暗自庆幸,李炜到底还不是坏的太彻底! 第75章 景王兵败 霜寒节第三天晚上,景王李泽晟邀请禁军各首领到府中赴宴,迫于其势力,大约有二十几人前去,熟料暗中所藏护卫突然发难,杀死十余人,剩下这些皆是早早依附于景王,而今心也怦怦跳个不停——看景王此举,起事就在今夜。 烈烈寒风中,一面大旗在暗夜中飒飒作响,世子李炜骑着一匹黑色战马立于旗下,颇有几分意气风发,数年筹谋,为的就是今日。 禁军十万兵马,有五位将领,其中蒙胜和李静安倒向景王李泽晟,另外两位忠心朝廷,还有一位保持中立。如此,归于景王到有四万兵马,再加上他蓄养的两万私兵,竟是比太子一党还要多上两万。 “众将士听令,凡获狗皇帝首级者,赏黄金万两,官升三级。” 李炜带领三万军马直攻皇城,另外三万军马则与禁军在城外长明山展开厮杀。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道令一下,底下将士个个摩拳擦掌,都想要挣得这天大的头功。 遥望军中一个清瘦少年,隔着无数人,看不到苏末此时的表情,李炜一咬牙,夹着马肚子率先朝着皇城冲去。 此时的苏末站在叛军中,难得一身黑色军衣,却与周围之人格格不入,派来看守他的士兵得了世子命令,皆是礼貌非常,无人近身苏末三尺之内。 苏末冷笑,若是想要逃走,这些人还拦不住他,只是如今身中蛊毒,就算逃的再远也难逃一死。只是他也没有想到,投靠景王的两个将领并非草包,治军十分严谨,非但不是乌合之众,战力还十分强大。 皇城外有十二道城墙,还隔着护城河,只是这样的防守恐怕无法阻挡叛军的脚步,至多两个时辰,城门必破!而城中百姓,也要遭受池鱼之殃。 想想三天前,虔诚向“冬神”请求庇佑的百姓,无论是老人还是小孩眼中都充满了信任,可转眼之间,他们将在战火中失去一切。 或许是这些年都生活在寻常百姓家,比起前世苏末更了解人间疾苦,所以也无法眼睁睁看着这些无辜百姓受难。 叛军如潮水一*朝着皇城涌去,哪怕是无数剑支,滚石也无法阻挡他们的脚步,城中只有不到一万御林军,如何能抵挡三万军马——一道道城墙失守,燃烧的火把映着地面无数猩红的鲜血,激发人心底最深处的肆虐杀意,此时的叛军早已经失了理智,化成一个个收割生命的恶魔。 苏末闭闭眼,复又睁开,心里默默道,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他缓缓地走过护城河,看守的士兵远远地跟着,这些人根本就没有把一个文弱书生看在眼里。 苏末手中攥着一个翠玉瓶子,他攥的很紧,手背上的青筋一条条浮现,他深吸一口气,用拇指将盖子顶开,然后把翠玉瓶子扔到了护城河里。 火光下,翠玉瓶子以完美的抛物线下落,看守的士兵只是疑惑地看着清雅少年莫名的举动。 北风吹的更加猛烈,如同带着哨子一样尖锐,也像是一个开始的前奏。 护城河水开始咕嘟咕嘟地冒泡儿,水中的游鱼一条条跃出水面,又痛苦地扭曲了肢干重重落下,渐渐融入河水之中。只是一盏茶功夫,河水全部变成了黑色。 “奇怪,河水怎么开始冒泡了?” 不少士兵看到这诡异的景象,好奇地凑过去观看,只是闻到一丝气味,便无声地栽倒在地。 随着气味在风中散开,无数士兵倒地,然后如瘟疫一般,随之四散开来,便有另一批士兵死去。 苏末站在桥边,面无表情地看着,容颜依旧俊美,在那些兵士眼中却化成了可怕的修罗。 皇帝寝宫中,当今皇帝无力坐在榻上,耳边是常年侍候的年老太监,知道这个时候,他才不得不相信,自己的哥哥真的起兵造反了,想要把自己从皇帝的宝座上拉下来。 坐了这么多年龙椅,皇帝也知道他不是这块料,可谁让他是嫡子,就算景王才是真的皇长子,最后还是由他继承了皇位。有时候他也会想,造化弄人,他不想做皇帝,却不得不做。 “皇上,不用担心,太子殿下已经率御林军前去守城,只要城不破,城外禁军很快就会赶来。” 老太监微弯着腰,强迫自己镇定,安慰当今皇帝道。他没有说的是,御林军还不到万人,而攻城叛军却足足有三万。 “幸好,还有琰儿……” 皇帝长长出了一口气,心下略定,老实说他这个儿子在治理朝政上有时候比自己这个老子还要合格。这次评判以后,就把这位置传给太子吧。 天降破晓,外面的厮杀声渐渐弱了下去,皇帝有些坐不住了——“小喜子,随朕到外面看看去吧!” 两人登上高高的宫墙,以为会看到如同人间炼狱的一幕,却见到了毕生难忘的景象—— 破败的城门像是一条分界线,城外无数尸体密密麻麻堆积如山,城内攻入的叛军却被御林军层层包围,哪怕双方死伤无数,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在此刻出城。 “这,这是怎么回事?” 皇帝差点不顾形象揉眼睛,好在没有老眼昏花,那一条“黑水河”仍旧在冒泡,如同幽冥之水,无情地索取着无数人的生命。 这一场叛乱,无数叛军“莫名其妙”死亡,剩下的闻风丧胆,不敢靠近护城河五里之内,李炜带着剩下的三千多人仓皇逃跑。 “你做了什么?” 李炜血红着双眼,看向仍旧挺拔如松的少年,恨不得冲上去把人掐死。 “不过是一瓶幽冥水,当初我和师傅无意中弄出来的,还以为永远也不会用到。” 苏末淡淡地道,死了那么多人,他怎么可能无动于衷,只是站在不同的立场,这些叛军不死,会有更多的人死去。不过,他也不用担心晚上会做噩梦睡不着,因为李炜也不会再给他这样的机会。 “哈哈哈,只是你一个人,就坏了所有的计划——苏末,你以为我真的舍不得杀你么?” 长剑铮铮,寒芒毕露,李炜气急败坏,手抖的厉害,在苏末白皙颈项划出一道血痕。 “何必这么麻烦?” 苏末站着一动不动,丝毫没有要躲开的意思,早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他已经有了死的觉悟。虽然,这样会对不起很多人…… “你好——”李炜恨恨,他还没有败,父王和其他三万禁军只要胜了,他们就还有翻盘的机会。 “世子,王爷他——在长明山兵败,已经和李静安他们率剩下的人退向了西南。” 巧的很,一个部下慌张地进来回报,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被李炜一剑刺死。断气的时候,双眼圆睁,死不瞑目——他没有死在御林军的手里,却是被自己的主子杀死。 “成王败寇,最后我居然是栽在你的手里。”李炜颓然坐下,任由脸上喷溅的血液淌下,此时的他早已不复贵公子风范,“不过,江山美人我总算得了一样,有你一起,哪怕是死也值了。” “世子,咱们也退吧!” 几个忠心部下眼看大势已去,纷纷劝道,连王爷都退了,他们再坚持下去也是无谓。 “呵呵,我既为李家子孙,又岂能苟且偷生?” 李炜惨然一笑,也不在乎这话连他老子也算了进去,与其以后过着东躲西藏老鼠一样的日子,还不如保留最后的尊严。 他转而看向苏末,目光温柔,缓缓地道:“你放心,那位异人说了,只要我死了,你身上的蛊虫便会啃噬心脉,只是会有些疼……” 说完,李炜不待苏末有什么反应,举起长剑,一下子刺穿了心脏。 他终究还是怕看到苏末怨恨的眼神,也不忍看少年临死时候需要忍受的痛苦。 主将已死,剩余的人作鸟兽散,投降的投降,逃跑的逃跑,没有人顾得上苏末。 静静地坐着等死,苏末还有余暇回顾平生,便把所有与他相关的人细细地想了一遍,最对不起的就是爹娘——让爹娘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他的不孝。 然后是常昊,就算自己不在了,师傅也能把他的腿治好,或许过个几年,他还能娶妻生子…… 不自觉将手放在颈间雪兰佩上,还是不甘心啊,他本来以为还有很长的时间,甚至没有真正的说“爱”…… 一盏茶后,苏末仍旧没有感受到任何痛苦,看了一眼血泊中的李炜,古代有生不能同寝,死则同穴的说法,他厌恶这个人至深,绝不想和他死在一处。 想到此,苏末站起来缓缓向皇城内走去,如果上苍眷顾,希望还能再见到常昊一面。 太子果然按照之前的计划,在皇城里放了可以克制幽冥水的幽冥石,现在只要把大量幽冥石投入护城河中,毒就能解了。 他有种预感,常昊很快就会出现...... 幽冥水的气息还没有散去,越接近皇城,死的人越多,苏末麻木地在尸山中行走,杀入非他所愿,但这些人确实是因为自己而死。 究竟是功是过,也没什么所谓,因为他很快也会死去。 第76章 造化弄人 夜里的风真凉啊,吹透了衣服,一直钻入骨缝里,苏末觉得自己的体温正在一点一点下降,都说黎明之前的黑暗最难熬,如今他才体验到这是怎样的一种绝望。 他恐怕等不了,见到常昊最后一面了—— 霜寒节后的第四天晨曦,常昊坐着轮椅出现在护城河边,白玉拱桥上,一个人影摇摇欲坠,还没有等他到近前,便已经昏了过去。 “小末——” 淡漠神色不见,他满脸惊慌地喊道,少年精致的面容蒙上一层青黑色,嘴角溢出一丝鲜血,常昊本是从尸山血海中行来,却唯有这一丝红让他触目惊心。 苏末昏过去之前,看到了常昊惊惧交加的面孔,他想说:“对不起,不能和你走到最后。”嘴巴张了张,却已经无法发声,能够看到常昊最后一眼,他这一生也算圆满。 “扑通——” 常昊从轮椅上重重地跌了下来,却像是感受不到任何疼痛,用手撑地向前几步,终于将苏末抱在怀里。没有撕心裂肺的哭喊,没有悲痛欲绝的表情,一切表情都沉淀了下去,变成一片苍茫。 没有了苏末,他以后的生活要怎么继续下去? 经历了一个黑暗毫无希望的五年,他还有勇气承受更多么?以前至少知道苏末还活着,便已经足够。如今,却是要永远的失去了,这个想法让他恐慌,却又毫无办法。 “主子,苏公子好像还有呼吸——” 身后的暗卫沉声提醒,他有武功在身,听力比平常人灵敏许多,苏公子呼吸非常微弱,已经接近于无。 只是一句话,却犹如把常昊从地狱的边缘拉了回来,他颤颤地试探苏末鼻息,生怕老天再给他开一个大大的玩笑。 “让我看看——” 沈清河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常昊只觉得这声音犹如天籁,有沈神医在,就多一份希望。 沈清河紧赶慢赶地回到京城,刚好遇到这样惊天动地的大事,当他看到黝黑的护城河水,心中就有了不好的预感。果然,苏末还是用了幽冥水—— 他越诊断脸色越沉,苏末中了蛊毒,然后又吸入了大量幽冥毒气,现在二者在他体内争斗,一旦任何一方占了上风,苏末都只有死路一条。 “先把他带回去再说吧!” 饶是沈清河见识过无数疑难杂症,现在也只想叹气,这一个弄不好,自己徒弟的命就给治没了。 再看看轮椅上的常昊,这两个人还真是命途多舛,一个腿还没治好,这另一个又命在旦夕。 “沈神医,求你救他,无论付出什么代价。” 常昊已经恢复了平静,或者说,是表面上的平静,此时的他就犹如一座活火山,底下暗流涌动,随时有可能会爆发。 “我自然会尽力,只是——” 剩下的话,沈清河没有说,他怕说出来眼前强自镇定的青年身上那一层厚厚的堡垒会崩塌。 苏末是他的徒弟,自己爱他的心,不比任何人少。 这场逆谋□□,死了太多人,整个京城冥纸纷飞,哭声震天,无数百姓家破人亡。那些死去的兵士里,有他们的爹亲,兄长,也有儿子,丈夫…… 桃花怔怔地看着躺在床上的小弟,前几天他还穿着冬神服饰,鲜活地站在花车上为百姓赐福,如今却一动不动地躺在这里,几乎没有了生气。 “都是因为我,是为了救我,小弟才——” 她哽咽不成声,一手揪着自己胸口,强大的压迫感让她几乎透不过气来。 “是因为我们,二姐才卷入这场是非之中。” 常昊冷淡地道,如果不是要了要挟他和苏末,桃花也不会被抓,这件事归根结底,桃花是无辜的。只是,理智上这么想,情感上忍不住想怪责她,如果不是为了救她,苏末也不会自投罗网。 “你和他——” 桃花猛然抬头,想要问责的话在舌尖停滞,最终没有出口。事到如今,追究那些又有什么意义?常昊和小弟若是那样的关系,这时候最伤心的恐怕是他,她又何必在伤口上撒盐。 “没错,就是二姐想的那样。无论苏末是死是活,你永远都是我们的二姐,苏末不会怪你——” 常昊有些出神,苏末不会怪桃花,那么他也不能对面前这个女人有怨恨…… 桃花只是专注地看着床上的苏末,没有再说一句话,她此刻唯一的想法,无非是愿弟弟早日好起来。 沈清河看看桃花,又看看常昊,摇头叹道:“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同时消减两边的毒,等两边消减的差不多了,再把蛊虫引出来——” “您有话就说吧。” 常昊何等精明,看沈清河的神色就知道他还有后话,且不会是什么好消息,不过还有什么比现在的状况更糟呢? “就算幽冥水的毒性大大减弱,到时候还是会腐蚀人体经络,就算最后苏末体内的毒完全解了,恐怕也会陷入长久的昏睡,到时候能不能醒来还很难说。” 沈清河索性一次说完,眼眶早已经红了,就算见识过再多病人的生死,可这次终究不一样。 “没关系,只要小末还活着就好,无论多久我都等他。” 常昊异常平静地道,对苏末,他最多的就是耐心,最擅长的就是等待。 一旁的桃花,早已经泣不成声,泪流满面,哭倒在秦翰怀里。前些时候爹娘和大姐来信,还问及小弟在京城有没有遇到喜欢的姑娘,他们还等着他成亲生子,她要如何开口告诉爹娘——说弟弟危在旦夕,可能永远都不会醒? 此时的常家也不平静,常母派人打探消息回来,脸色立刻变得惨白——“你是说,扮成冬神的是个男子?怎么可能……他的长相……” 那么美的女子,居然是个男人扮的?这就已经够让人惊讶的了,而更匪夷所思的是,他的脖子上挂着常家只传长子的雪兰佩。 她当初和京城那些贵妇夫人们说了什么?说这是他们常家未来的儿媳妇?自己到底闹了怎样的笑话? “你,你去把常昊给我找回来。” 常母勉强端起茶盏,盖子碰着碗沿磕磕作响,她要亲自问问大儿子,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自己需要一个解释。 “夫人,少爷回来了。” 被派出去的小厮很快就回转了来,他还没有出外门,就看到少爷被推了回来。 “你下去吧。” 常母挥挥手道,所谓家丑不可外扬,此时她已经有了不好的预感。 只是,她还没有发问,就见儿子从轮椅上栽了下来,扑通一声膝盖着地,竟是重重地跪在了地上。 “昊儿,你这是做什么?” 常母心疼不已,连忙想要上前把儿子扶起来,哪里还顾得上其他。 只是,常昊却仍一动不动地跪着,然后砰砰砰磕了三个响头,抬起来的时候,额头已经见血。 常母心里咯噔一下,两手死死揪着欲给儿子擦拭的帕子,声音颤抖地道:“男儿膝下有黄金,你是做了什么……”脑子里忽然闪现出那“姑娘”美丽的面孔,她冷不丁后退一步,无力地坐在了椅子上。 “娘,对不起,我对不起你和爹,以及常家列祖列宗——” 常昊抬起头,额头的血缓缓流下,划过眼角,仿佛是流下的血泪。 常母这才发现,儿子的脸色灰败的可怕,死气沉沉,比起之前断腿的时候还要严重,仿佛整个人都被掏空了,只剩下一副躯壳。 “我爱上了一个男人,今生不会再娶别的姑娘。”常昊始终平静,“他现在身中剧毒,就算治好了也可能永远昏睡不醒……” 这些话说完,他的嘴角溢出一丝血色,刚刚不经意咬破了舌尖,他却仿佛感受不到任何痛苦。 “所以,你打算怎么做?” 常夫人盯着大儿子,嗓音沙哑地问道,这个儿子从来没有让他们夫妻失望过,可这仅有的一次,却严重到几乎要了她的命。 “阿旭也长大了,而且这段日子他把商团管理的也很好,儿子不孝,以后常家就靠阿旭了。” 常昊没有低头,在母亲的目光里,一字一字艰难地道,就算是被怨恨,也是他应当承受的。 “就算我和你娘从此不认你,也无所谓么?” 常父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厅堂里,又听到了多少,此时已是面沉如水。 “儿子不孝。” 常昊能说的,也只有这四个字,任何解释都太过苍白,他也不奢求爹娘能够原谅自己。 “你走吧!” 常父背转身去,不再看大儿子一眼,只是身体却微微发抖,几乎无法克制。 常昊又磕了三个响头,在护卫的帮助下坐上轮椅,缓缓地出了厅堂,慢慢地离开了常父常母的视线。 “老爷,你怎么就——他是我们的儿子啊!你就眼睁睁看着他走错路?” 等儿子离开后,常母怨恨地捶打着丈夫,眼泪这才喷涌而出。 “夫人,我们这些年欠昊儿良多,为了商团,他废了两条腿——还要他做到什么地步呢?难道真的要了他的命么?” 常父将妻子紧紧搂在怀里,老泪纵横,“这么多年他一直不开心,这一次,就让他自己做选择吧。” “呜呜,这到底是怎么了,昊儿他以后难道真的要——” 常母不能想象,大儿子真的要对着一个活死人过一生?她此时甚至想,老天保佑,如果那孩子能醒过来,她情愿儿子和一个男人过一辈子。 “一切,就看他自己的造化。” 常父望着空空的庭院,似安慰妻子,又似安慰他自己道。 第77章 重返富安 景王残余兵士溃逃几百里,终于在一处山谷被全歼,景王李泽晟自杀身亡,这场叛乱以景王失败而告终。 皇城外血腥味逐渐散去,最初慌乱的百姓,生活也一步步进入了正轨。对他们而言,只要能够吃饱饭,天子宝座上坐的是谁不重要。 “大哥,你多保重!” 长亭外,常旭一脸郑重地同大哥告别,短短两个月不到,他的身上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一个只知道玩乐的二世祖,成为了一个有担当的青年。 “阿旭,家里的事,就全靠你了。我这个当大哥的,对不起你。” 常昊专注地看着弟弟日渐成熟的面孔,心里诸多愧疚,可既然他已经做出了选择,就不会后悔。 常家商团已经进入鼎盛时期,想要拓展不容易,但以这个弟弟的能力,守成是完全够用的了,更不要说,父亲还正值壮年。 “大哥不必自责,这么多年你付出的已经够多,如今也该歇歇了。” 常旭坦然一笑,心里已经想的很明白,当初苏末那些话,如同一个重重的耳光,把他打醒了。如今不再浑浑噩噩地生活,他反倒觉得更有意义。 想到还在昏迷不醒的少年,他心中叹息,只盼少年可以早点醒来,不然大哥他恐怕……实在不敢想结果会怎样。 “你长大了。” 常旭无限感慨,以前那个爱闯祸的混世魔王小子不见了,那个爬树掏鸟窝的小孩子,趴在树上冲着他嘿嘿笑,好像还是不久之前的事…… “大哥,要经常写信回来。爹娘只是一时不能接受,早晚会消气。” 常旭眼眶微红,趴在常昊双腿上低低地道。大哥这一离开,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 “我知道。” 重重在弟弟肩膀拍了一下,常昊微微叹息,他心里自然明白。这辈子,自己最对不起的,就是爹娘。 “走吧!” 沈清河坐在马车上催促道,不是他不通情达理,实在是时候不早了,再晚中途就要睡在野外,以前倒也没什么,可现在还要时时留意苏末的身体状况,在野外有诸多不便。 常昊挥挥手,让松风扶着他坐上了马车,放下帘子,不再向外面看。 再看下去,不过是徒惹悲伤。 这一次,他到富安,只带了翠微和松风,两人也算是苏末先前用惯了的,再者他们俩也自愿跟着少爷离开京城。至于其他的暗卫,常昊一个也没带。 马车是常家特别订做的,里面空间足够,松风赶车,翠微和他并肩坐在外头,常昊靠着马车半坐,视线片刻不离像是睡着的少年。 苏末安安静静地躺着,如同上好的琉璃娃娃,漂亮却脆弱,好像一不小心就会彻底失去。 常昊下意识地伸手叹道苏末鼻端,感觉到温热的气息,这才松了一口气。 “不用那么紧张,他只是昏睡。” 沈清河没好气地道,这一路上常小子做同样的动作已经七八次,他不嫌烦,自己看的都烦了。好歹,他沈清河也是天一第一神医,这说出去的话居然连一点可信度都没有了? “我只是——”害怕…… 常昊苦涩一笑,打从苏末昏迷,他脸上的表情比从前倒是变多了,沉痛、悲哀,紧张,不再从容。 “双腿有知觉么?” 沈清河拿出包裹着的银针,打算给常昊例行扎针,最近他的双腿情况已经有所好转。 “昨晚半夜很是刺痛。” 常昊老老实实地回答道,刺痛的感觉像是从骨子里传递出来,折磨的他一整夜都没有睡。 “知道痛就好,这说明你的腿部神经正在恢复中,只要坚持喝药和针灸,不出半年就能治好。” 沈清河点点头,梢觉得安慰,不枉他和魏恒千辛万苦寻药,不枉傻徒弟对这小子一片心意。对于常昊所作出的离京选择,沈清河心里还是满意的。 “嗯。” 常昊低低地应了一声,目光又落在苏末身上,当初自己都放弃了,幸好少年固执的坚持,自己才能有机会恢复。 他只希望,自己双腿完全好的那一天,苏末可以亲眼看到。 离京城越来越远,离富安城越来越近,一路的见闻却打破了常昊几年前的记忆。虽然张管事写信有提到,富安城与从前已经大不相同,他却没有想到会如此繁华。 通向富安的大道被修葺一新,之前土夯的道路换成了一水儿的青石板,这样的铺陈,几乎可以与京城相比。 “自从寒瓜被推广开来,富安城就成了全国数一数二的富庶之地,来往的大客商更是数不胜数,你还没进富安城,如今这里可不比京城差。” 沈清河说到这里,露出与有荣焉的表情,富安城的百姓之所以能过上现在这样富足的日子,自己的徒弟苏末可谓是功劳最大。 如果不是他培植出寒瓜,又把种植方法毫不保留地加以推广,富安城的百姓仍旧会过着吃不饱饿不死的日子,哪里会有今天? “嗯,我早就知道小末很厉害。” 说到这儿,常昊的脸上也露出一丝笑容,想到最初小孩儿昂着头强自镇定地与自己“谈判”,那个时候他就知道苏末很出色。 等到了富安城的时候,坐在前头的翠微忍不住道:“没想到这样的天气居然还有寒瓜!” 如今已经是深冬,天气酷寒,如果是一个两个寒瓜,保持到这个季节或许可以做到,现在的数量虽然不算多,在京城却也很少见。 得了主子的命令,松风停在一处摊子前,就听那摊主自豪地道:“几位有所不知,看到这寒瓜上的苏字没有,现在这个季节的寒瓜,能保持的这么好的,苏家可是独一份儿。” “苏家?哪个苏家?” 翠微疑惑地道,仔细看向那大个儿的绿皮寒瓜,果然在底部印着一个小小的苏字,清晰大方,完全不算瓜皮,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 “几位是从京城来的吧?这富安城里还有哪个苏家?当然是苏诚苏老爷家。”那卖瓜老板了然地道,提到苏家,脸上露出佩服的神色,“苏家现在可了不得,他们的大姑爷年前中了举人,苏二姑娘是京城有名的绣师,这苏三姑娘就更了不得了,做起生意来精明能干比男人都厉害!” 一个挑选寒瓜的客人在一旁听了插话道:“这最最厉害的,你可没说,苏家最小的少爷苏小公子,据说这寒瓜培植的方法就是他弄出来的,人家还是神医的弟子,景王叛乱的时候他就像神仙下凡,手一指不知道倒了多少人……” 那人越说越玄乎,就连一向严谨的松风也忍不住笑了出来,他怎么不知道自家主人这么厉害?再一想苏末现在还躺在马车里人事不知,又不禁黯然,主人要真是神仙下凡,又怎么会落到这样的境地? “哟,你那都是据说,当不得真,不过这苏家种出来的寒瓜就是不一样,我也是老顾客了,算便宜些吧!” 那客人选了个不大不小的,递给卖瓜老板上称,还不忘杀价。 “成,今天说的高兴,就给你算便宜些。你也知道,苏家的寒瓜那可抢手的很。” 翠微也下马车挑了一个,主子最近一直愁眉不展,希望吃了这寒瓜能开怀一些。 “姑娘,等你们回去了,坐在火炉前,吃上一块又冰又甜的寒瓜,那滋味简直赛神仙!” 卖瓜老板将称好的寒瓜递过去,不忘传递“秘诀”,这可是只有他们本地人才知道的吃法。 翠微接过寒瓜,递了一锭银子过去,微笑着道:“多出来的,是我们主子赏你的。” “这——这么多,小的可不敢……” 那卖瓜老板诚惶诚恐地道,他也是个有脑子的,猜出这马车里的人身份不凡,不敢接递过来的银子。那一锭银子,足足有十两,按现在的市价算,买三四个寒瓜还绰绰有余了。 翠微也没有多说,只是亮出一个特制的牌子,只一晃就收了回去。 虽然她动作快,卖瓜老板还是看清楚了,这分明是常家商团核心人员才会有的牌子。这下也不再推辞,再次道谢接了。 这卖瓜老板,正是隶属于常家商团,如今这整个京城的商铺,明里暗里的,不知道有多少。 至于为什么要转暗,当然也是常昊的主意,常家商团繁盛是好事,可太过了,必然要引起皇帝的注意。就算他现在与太子李琰颇有交情,也避免不了怀疑与猜忌。 而另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则是,这暗里的生意,却是属于常昊自己的,就连常家那些族人也不知道,清楚的只有他的父母和弟弟。 早在常昊有了和苏末在一起的打算时,他就已经开始谋划这一切。 那卖瓜老板心思活泛,等马车离开之后,立刻派人通知了张管事。 所以,等常昊他们真正到了富安城的时候,张管事早将一切都准备好了,这些年他也算是常昊身边心腹中的心腹,常昊来富安的事,是早通知了他的。 第78章 无法回头 富安城—— 常昊本来想把苏末安置在他新买的宅子里,熟料却生出了变故,而他却少见的没有任何办法。 “常少爷的好意我们心领了,只是苏末是我儿子,哪有让他住在别人家里的道理?” 秀娘微笑着道,此时的她早已换了早年的粗布衣服,大概是为了做活方便,只穿了一身棉布常服,以苏家现在的财力,就算是绫罗绸缎也是穿得起的。 由此可见,她并不是贪财的人,自然不会因为常昊的身份对他有所巴结。其实,早在几年前秀娘的态度就很从容,丝毫没有普通庄户人见到富贵人家的惶恐。 “……” 常昊只是沉默,他不能说不愿意,可又实在不想说愿意。走到今天这一步,他无法容忍自己再和苏末分开。苏末要真被接回苏家,他以后想要随时看到苏末是不可能的了。 “我看这样吧,让苏末先住在我那竹楼里,也方便给他诊治。” 沈清河看常昊那样子,有些不忍心,只得开口原唱道。 “既然如此,有劳沈医师了。” 秀娘终于后退一步,自从知道了常昊和自家儿子的事情,她的心里就不痛快,对于这位常公子自然没有以前的热络,如今双方没有把事情说开,无非是因为苏末现在还昏迷不醒。 竹林苍翠,掩映其中的竹楼安静伫立,等待着主人的回归。几年风雨,竹楼没有人居住,失了主人细心维护和修葺,现出几分破败来。 常昊回想起上次来时的情形,触景伤情,心情更加低落。 “还不去帮忙收拾?”沈清河走上前去,冷不丁在常昊头上拍了一下,没好气地道。然后,又招呼苏家一行人喝茶。 常昊回神,立刻驱着轮椅出去了,他也知道沈清河这是给他找台阶下,这竹楼虽然需要打扫,但有翠微和松风也就够了,用不着他这个腿脚不方便的人。 “沈医师,我儿子什么时候能醒过来?” 苏诚看着瘦了一圈儿的儿子,有些后悔当初当他到京城去。不过心里也明白,一旦这孩子打定了主意,到最后全家人还是会被他说服。 比起秀娘对常昊冷淡的态度,他倒是没有太过的反应,这个儿子越大越出众,长成了神仙一般俊秀的人物,这十里八村的姑娘没一个配得上的。事实上,苏诚对儿子宠爱有加,但大事上却从来没有想过为苏末做决定。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苏末反倒成了一家人的主心骨。 在他的认知里,只要苏末还是自己的儿子这一点没有变,其他的事情还要看儿子自己的决定。还有一点就是,他有点儿不太明白,两个男人怎么在一起过日子? “这个不好说,我也只能尽力——” 在一众人的注目下,沈清河也不能打包票,他也希望苏末早点儿醒过来。 “爹娘,沈医师是小弟的师傅,他也着急呢……” 兰花安抚着爹娘,脸上神色却要沉稳的多,她早已不是当初馋着吃点心的小女孩儿,这几年也出落成了大姑娘,更加上忙着家里的生意,比起寻常姑娘家更加有见识,甚至胜过许多男子。 “如果需要什么,沈医师尽管开口。” 秀娘被女儿这么一安抚,情绪也好了很多,从好处想想,有沈神医在,自家儿子早晚是会醒来的,只要能醒过来就好,其他的,也不能强求。 由于病人需要静养,苏家人也只呆了几个时辰就离开了竹楼。苏家今时不同往日,大大小小的生意需要打理,确实不能时时刻刻守在苏末身边。 “苏夫人只管放宽心,不要到时候苏末醒了你却病倒了。” 沈清河说这话并不是无的放矢,他早就观察了秀娘气色,发现她积郁日深,可见是为了苏末太过忧虑所致。说完,他又开了方子交给苏诚,让他派下人按方子去抓药。 秀娘有心留下来照看,只是碍于这竹楼是沈清河的地方,她一个妇道人家单独留下来不好,更何况沈清河也有送客的意思。 回到苏家,就见桂花挺着大肚子迎了上去,焦急地道:“娘,小弟怎么样了?” 桂花本来想亲自去看,无奈怀这一胎她身体有些受不住,实在不便行动。前阵子接到桃花的信,知道苏末“生病”,一紧张还见红了,惹得家里老老小小一阵紧张。 “你小心点儿,别走那么快。” 身穿书生袍的男人在她身后紧张地道,却是之前差点儿病困而死的周云秋。他荒唐一场,最后几乎死在破庙里,还是桂花念及旧情,时时照料。 起初桂花并没有原谅他,等人好了就不再相见。哪知意外的是,周云秋这鬼门关前走了一遭,居然难得地大彻大悟了,一心想要挽回妻子的感情,为人也不再似从前那般狠毒,真如同换了个人。 苏末离开的时候,桂花的心思就有些松动,再加上两人到底有了孩子,这一来二去的还是和好了。周云秋也争气,脑子又是个聪明的,还真考了功名,成了秀才,只待来年就要考举人。 “哼,就知道你紧张孩子——”桂花嗔怒地瞪了他一眼,又紧张地看着秀娘,“小弟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不回家来住?” “唉,他现在昏迷不醒,还是在沈医师那儿让人放心些。不过,沈医师也说了,迟早会醒过来……” 秀娘生怕大女儿动了胎气,只简单地说了几句,并没有告诉她这迟了也可能是一年两年,谁又能说的准呢? “娘都这么说了,你总该放心,还是坐下来歇会儿吧。” 周云秋忙扶着妻子坐下,又给她和秀娘各倒了杯水,他素来是个有心思的,早看出秀娘只是强颜欢笑,却也不好多问。 对于苏末这个小舅子,他的心情很是复杂,当初苏末以一己之力将桂花带走,又在自己请求复合的时候多有阻扰,他心里有些怨怼,却也明白这只是爱姐心切。 “唉,妞妞早就吵着要见舅舅,这要知道了——” 桂花有些说不下去了,从小女儿就和苏末感情好,因着从小遭逢巨变,她对于这个小舅舅的依赖性更胜过自己这个亲娘。 “她还不知道小弟已经回来了,就让她在慧娘那儿多玩几天吧!” 周云秋对于这个女儿也是心怀愧疚,如今宠爱的不得了,有时候还会嫉妒苏末在女儿心中的地位,无奈这都是他自己作的,有些事想要挽救却已经太迟…… “要不是有小弟,我早就——他实在是命苦!” 桂花说着,眼里的泪流了下来,当初要不是有这个弟弟,她只怕是要死在周家,哪里还会有现在这样太平安稳的日子。 秀娘听了眼眶也止不住红了,却不敢大声哭出来,要不是有苏末,这个家又会是个什么样子,她几乎无法想象。以前多么艰难的日子都过来了,如今家里好过了,却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受苦。 一转眼又是十多天,秀娘手里牵着妞妞一起去看儿子。妞妞如今也□□岁了,文文静静的,不太爱说话。越是这样,一家人越是疼她到了骨子里。 到了竹楼,妞妞扑到床边,看着昏迷不醒的少年,不敢摇晃他,只轻轻地道:“小舅舅,你醒醒啊,别睡了……” 话落,已经泪流满腮,却不敢哭出声来,那副模样看着反而让人更加心疼。 苏末走的时候她不舍却只能在心里偷偷难过,不想让小舅舅不开心。 她一直告诉自己,小舅舅很快就会回来了,却没有想到人是回来了,却变成了这个样子。 她小小声地继续道:“小舅舅,我很想你,大家对我都很好,可我还是最喜欢小舅舅……你醒过来好不好,不要让妞妞伤心。” 暗无天日的空间里,苏末一个人踽踽独行,这仿佛是一条永远没有尽头的通道,让他的心渐渐地绝望。 只是,每当他想要放弃,想要停下来不再前行的时候,就会听到各种各样的声响。那里面有他穿越来之后的爹娘的哭声,有他的姐姐们一声声的低泣,妞妞小小的童音……还有师傅的臭骂声。 只可惜,却没有他最想听到的声音。他觉得生气,又觉得难过。最后又有些担心,那家伙最爱钻牛角尖,不会又是哪里想不开了吧? 他继续向前走,所有的声音再度消失,四周安静的可怕,只有自己的呼吸。 到底有多久了?一个月还是一年?还是数十年? 耳边的声音换了又换,最终停了下来,再没有任何动静。苏末突然觉得心慌起来。 脚步逐渐加快,最后已经开始奔跑,苏末跑的那样快,几乎要透不过气来,却还是不停地跑着——他有预感,一旦停下来就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 “小末……小末……小末……” 背后突然响起熟悉的呼唤,那样的悲伤又是那样的亲切,苏末猛地停顿了一下,然后又开始发足狂奔。 那如影随形的声音在耳边缭绕,一声又一声,一道又一道,如同魔音。 苏末下意识地奔跑着,心里有个声音不停地道:“不能停,不能停,跑——跑——” 终于,他跑出了黑暗,踏入了一道白光里,耳边突然响起一道低低的笑声,夹杂着淡淡的叹息:“去吧,永远不要再回来。” 这一刻,苏末忽然有些了悟,莫名其妙来到这个世界,只怕是和这个声音的主人有关。 他说,永远不要再回去,这个“回去”指的是哪里,苏末心里了然,心情却出奇地平静。 第79章 时间考验 苏末醒来的时候,正是半夜,窗外繁星满天,屋里一颗夜明珠用帕子包着吊在床头,发出柔和的光芒,他呆呆地看了一会儿,有种不知道身在何处的惶惑感。 又过了半晌,思绪才渐渐回笼,他慢慢地认了出来,自己是在师傅的竹楼里。记得之前,还是在京城,不知道自己在黑暗中呆了多久,时间又流逝了多少…… “咳——咳咳——” 嗓子眼一阵发痒,苏末抑制不住地咳嗽起来,胸腔里淤窒的闷气咳出来,他觉得好受多了。 正想要开口叫人,面前忽然无声地出现一颗大头,把他吓了一跳。 “小末……” 几乎哽咽的声音,有些生疏地念着这个名字,那人淡漠的面容不变,眼角却流下两行泪。无声无息,默默顺着脸颊向下,落在苏末微张的嘴里。 苏末下意识尝了尝,咸的,他眨了眨眼睛,又眨了眨眼睛,微笑着用气声道:“我回来了。” 他在黑暗的世界里挣扎许久,久到不知道年月,却始终不愿意放弃。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面前这个人。就此永诀,他实在不甘心。 “你真的,回来了。” 常昊这才反应过来,脸上露出喜色来,慌忙起身想要去叫沈清河过来。不料,手却被轻轻地拉住。 虽然只是轻轻地碰触,却阻止了他离开的脚步,像是有股无形的力量束缚着。 “我睡了多久?” 苏末仔仔细细地看着面前的青年,近乎贪婪地将他的眉眼重新刻印入心,然后留待以后慢慢地回味。直到发现他两鬓边夹杂着的白发,这才蓦然一怔,有些迟疑地道。 “两年,你睡了两年。” 常昊说完,又重复了一遍,这两年对苏末来说或许只是睡了长长的一觉,对于他来说,却如同一生那样的漫长。无数个日日夜夜,他凝视着床上昏睡的人,几乎想要结束这漫长的等待。 当太过绝望的时候,死亡反而成了一种甜美的诱惑。 苏末心里有些发酸,只是两年,却让这人青丝变白发,可见受了多少煎熬,这一刻他有无数的话想说,最后却只道:“我回来了,再不走了。” “嗯。” 常昊坐在床边,看着那清亮的瞳眸中完整地映出自己的面容,心里无比的满足。他幻想了多少次,当苏末睁开眼睛的时候是什么样的情形,却失望了无数次。有的时候他做梦梦到苏末睁开眼睛,就和现在一样微笑看着他…… 他猛地站了起来,朝着外面跑去,跌撞着敲开沈清河的门,不太确定地道:“沈医师,苏末他,醒了……” 沈清河正在睡觉被打扰,心里老大不痛快,闻言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连鞋子也没顾得上穿,推开常昊朝着苏末的房间跑去。 “师傅——” 苏末躺的太久,四肢还不能顺畅地活动,此时只得仰头喊了一声。 “你这臭小子,总算醒了。” 比起常昊之前的反应,沈清河淡定多了,认真地检查了苏末的身体,就转身琢磨新的药方去了。不是他不想继续呆在这儿,只是这两个年轻人更需要独处的空间。 常昊重新坐到床头,让苏末倚着枕头半靠着,一双眼睛里光影闪烁,最后像是确认了什么,缓缓地道:“这回不是做梦。” 苏末后知后觉,惊喜地道:“你的腿全好了么?有没有什么后遗症?” 看刚才这人跌跌撞撞的样子,该不会是还没有好全吧? “嗯,一年前就好了,沈医师医术高明,我的腿恢复的和最初差不多。” 常昊温声道,有些可惜,那时候的喜悦没有办法同苏末分享。 “那时候在御河桥边,我还以为就是永别,却始终不甘心——好在就是这份不甘心,让我支撑着没有放弃。” 苏末回想着最后快要醒来时,那些熟悉的声音,心里有些伤感,但他最终还是选择留在这里。 他来到这个世界差不多快要十年,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如果真的会去,他反而不知道要怎么适应。更重要的是,这个世界里,还有一个人他无论如何无法放弃。 一切只能向前看,他早已经回不去了。 常昊不说话,只是握紧了他的手,像是握住了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物。 苏末看着环绕在床边的亲人们,有些惭愧地道:“爹娘,姐姐,让你们担心了。” “醒过来就好……醒过来就好……你想吃什么,娘给你做去。” 秀娘拼命地擦着眼泪,还是有泪水止不住地流下来,她急忙起身,不想让儿子更加难过。 “小弟,你可把大家吓坏了。” 兰花向来和这个弟弟亲近,走过去在苏末肩头不轻不重地锤了一下,一半是气恨,一半是心疼。 “行了,别说他了,你弟弟心里也难受着呢!” 苏诚一个老实巴交的汉子,这时候眼眶也是红的,没说两句,也起身出去了。走到门口,苏末就发现他爹肩膀一抖一抖的,显然是哭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苏末行动还没有恢复,占了常昊之前的轮椅,被推到了饭桌前。 一大桌子的菜,一半都是苏末爱吃的,他吞咽了一下口水,任由常昊舀了一勺白粥喂到嘴边。实在是因为他刚醒,只能吃些容易消化的流食,肠胃一时还禁不住。 一口粥咽下去,他才想到一个问题,从自己醒了就是常昊在一旁忙来忙去地侍候着,就连他娘都不怎么上前,这怎么看,都不正常啊! “常昊,别只顾着小末,你也吃一点儿。” 秀娘把一小碟片好的鸭肉放到常昊面前,又给他盛了一小碗粥,不忘交待道。那语气,完全是把常昊当做自己人,简直比当年还熟稔。 “……” 苏末看看常昊,再看看自家老娘,有些傻眼,这到底是唱的哪一出儿,自己怎么没明白过来呢? “行了,你这两年一直昏迷着,都是常昊在照顾。说句不好的,我们都以为你一辈子差不多就这样了,只有这傻孩子一直不肯放弃……” 秀娘说着说着,又落下泪来,一开始她也以为儿子迟早会醒,可这一天两天过去了,一个月两个月过去了,然后是一年两年…… “伯母——” 常昊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这么叫了一声,心里一时也是百感交集。 “唉,我和老头子早就看开了,就当多了个儿子,以后是好是坏,单看你们自己的造化。” 秀娘索性扯开来说,她也想通了,与其让两个孩子难过,不如高高兴兴地过日子。以前她也想过抱孙子,可差点儿连儿子都没了,那时候她就向神灵许愿,只要让儿子醒过来就什么都不求了…… 做人,有时候不能太贪心。如今一家人都过上了好日子,她也别无所求了。 “娘你能想开最好,再说不是还有大姐呢,小宝可是一直喊你奶奶。” 兰花指着桂花怀里咯咯直乐的小家伙儿道,周文秋入赘了苏家,小宝也跟着姓苏了,和亲孙子也没什么两样。 “对,奶奶最喜欢小宝,来让奶奶抱抱。” 秀娘视线落在小孙子身上,脸上不自觉露出笑容,心里最后一丝遗憾也消失了。 “兰花你一个女孩子家,不要太要强,遇到个合适的就赶紧嫁了吧,我看赵员外家的公子就不错,长得好,人品好,最重要的是喜欢你——” 桂花也帮着小弟转移话题,毫不犹豫地把小妹兰花给“牺牲”了。 果然,话题一转移到兰花的亲事上,秀娘立刻把炮火对准了这个女儿——“你马上都十七了,和你一样大的姑娘都嫁出去了,你还想在家当老姑娘啊?” 苏末安安静静地喝着粥,识相地不多参和,嘴角边的笑意却怎么也止不住。这样其乐融融的场景,所有人脸上都挂着幸福的笑容,他想,自己最初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这一次,是真的可以放心了。 吃过晚饭,秀娘就带着一大家子回去了,苏末才刚醒,精神还不大好,刚才就在强撑着,不想扫了大家的兴致。 往常睡觉的时候,常昊都是睡在苏末不远处的小榻上,方便照顾他。 “睡床上吧,地方够大。” 苏末拍拍床沿,坦然自若地道,只耳朵尖有些发红。小榻虽然不窄,到底没有床睡着舒服。 “好。” 常昊愣了一下,从善如流地答应道,然后一板一眼地把被子抱到了大床上。 苏末本来还觉得这人实在淡定,视线落在常昊行走的步子上,忍不住笑了起来。只是看似淡定啊,这走路都同手同脚了。 两人并肩睡在一处,本来还有些紧张,被苏末这么笑哈哈一闹,反倒放松下来。 沉默了一阵子,苏末看着帐子上悬挂的夜明珠轻声道:“万一我要是醒不过来,你打算怎么办?” 窗外竹影婆娑,只闻沙沙声,良久,常昊才平静地吐出一个字来——“等。” 他没有说的是,如果真的等不及,那就由自己亲自结束吧。 常昊庆幸,自己的耐心还很足够,终于让他等到了苏末醒过来的这一天。 “做生意那么精明,怎么这时候就那么傻呢!” 苏末长叹一声,有些无奈地道,大概是盯着夜明珠太久的缘故,一行泪水沿着眼角滑落,无声地没入了鬓发。 这个人,一直在等待,先是懵懵懂懂的五年。 明白彼此心意之后,又是令人绝望的两年。 才二十多岁,却已经华发早生。 幸好,自己回来了。 幸好,没有辜负他的等待。 第80章 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午后苏末坐在竹楼前,眯着眼睛惬意地享受春日阳光,不由昏昏欲睡。 感觉到有人走近,然后一件袍子便落在了身上,他懒洋洋地道:“不用这个,在屋里躺了那么久都快发霉了,正好杀杀菌。” “你也知道说刚醒来,还是不要这么吹风的好。” 杀菌什么的,常昊听不懂,大略能猜出个意思来。苏末这一场大病,身体底子已经坏了,想要调养回来实非易事。所以,他才处处小心,生怕有一点儿照顾不到的地方。 “这风吹着真舒服,暖洋洋的,让人想睡觉。” 苏末知道常昊紧张自己,可这几天,他一直把自己当成个琉璃娃娃,生怕磕了碰了,小心翼翼的态度,让自己心酸又难受。 “还是到屋里去睡吧……” 常昊微微皱眉,这要是在外面睡着,着凉了怎么办? “嗯……那就等我睡着了,你再把我推进屋去……” 苏末说着说着,又想睡了,身体机能还处在修复阶段,容易困乏,这几天他都是这样,有时候正吃着饭,都会犯困。 “……” 常昊不再说话,只在苏末身边坐了下来,到最后,妥协的那个人,总会是他。 午后的阳光洒在少年的脸上,本就苍白的脸色近乎透明,只有唇带着些许粉色。 苏末最近只能吃些流食,就算翠微变着花样儿做了吃食送过来,他的胃口还是不怎么好。虽然沈神医说这是必要的阶段,还是不免让人担心。 常昊心里盘算着,怎么才能让苏末多吃一些,只有胃口好了,才能把身体调养好。现在首要的任务,就是把苏末身上的肉养回来。 又坐了一会儿,确认苏末睡着了,他轻轻地起身,连人带袍子,一起抱回了屋里。 弯腰盖好被子,他正想离身,不料却被拉住了衣袍一角。 “陪我一起睡会儿吧……” 苏末浅眠,刚刚被抱起来的时候就醒了,只是睡意仍在,实在不想睁眼。 常昊本来是想着趁苏末睡着的时候,把松风带回来的账簿过目一下,闻言轻手轻脚上了床,把人揽在怀里合目养神儿。 这两年他一心都在苏末身上,并没有刻意经营,许多事情都交给了松风去打理。苏末昏睡期间,用去的珍贵药材无数,所赚来的银子,大多都花在了他的身上。 以后,他和苏末是要长久住在这里的,这屋里的陈设家具都是以前沈神医置备的,未免过于素简。 之前自己是无心在这些上面,现在苏末醒了,自然要让他住的舒舒服服。 想着想着,不知不觉的,也跟着睡着了…… 等两人起来,居然已经傍晚,夕阳西下,外边有轻微的走动说话声,就听翠微悄声道:“小主人最近胃口都不好,我特意给他熬了参汤,只是怎么到了这个时候还……” “不然,我去敲门?” 松风犹豫地道,这参汤不比其他,过了时候,效果就不好了。 “算了,大不了我再熬就是了……主人这两年一直劳心劳力,哪里睡过安稳觉,就让他好好休息吧!” 翠微的声音断断续续传过来,常昊想着睡太多也不好,正准备把苏末给叫醒,就对上一双笑意满满的眼睛。 “果然还是你陪着我才能睡得好,以后陪我睡午觉吧!” 刚刚的话,苏末自然也听到了,不免又是一阵感慨,不过却是在心里,面上丝毫没有表现出来。 果然,常昊见他表情自然,这才放下心来,生恐苏末听见了会自责难受。 两人相携出了房门,看见翠微,苏末开玩笑道——“我觉得胃口好多了,今天要多吃一碗饭。” 翠微立刻欢喜地道:“想吃多少都行,我这就去盛饭!” 松风问候过二人,自觉地到厨房帮忙。自从苏末醒过来,“家里”的气氛陡然不一样了,就连他们两个,心情也跟着放开不少。 刚吃完饭,竹楼外面就响起了妞妞欢喜的声音——“小舅舅,小舅舅,我来看你啦!“ 妞妞已经快要十岁,个子蹿高了不少,长得不像桂花,倒是有些像桃花,也是个小美人胚子。 自从家里有了闲银,就把她给送到了私塾,也不拘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苏家没有这样的规矩。有了桃花和兰花的先例,妞妞和村里那些普通庄户人家的女孩子就有些不一样。不想着怎么嫁个好人家,反倒是什么都要靠自己。 苏末倒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好,三从四德本来就是迫害女子的玩意儿,妞妞只要活得自在开心就好。退一步说,就算嫁不出去,凭着现在的苏家,给她招个上门女婿也没什么难的。 “小舅舅,你什么时候才能下来走路啊!过几天县里有庙会,我想和你一起去看。” 妞妞半蹲在轮椅前,小心地趴在苏末腿上,仰着头一脸的希冀。自从苏末醒来,她几乎天天往这里跑。 “苏安,你都多大了,不要趴舅舅腿上!” 桂花牵着小儿子走了进来,看到女儿又黏着苏末,无奈地笑道。女儿从小就和小弟最亲,这也怪不得她…… “舅,小舅舅……” 才一岁多不到两岁的苏醒摆脱他娘的手,摇摇摆摆的走到苏末身边,小小的身子胖乎乎的,小脸儿笑起来圆嘟嘟,很是讨人喜欢。 “小舅舅是我的!”妞妞平时很疼爱这个弟弟,唯有在这件事上很固执,她爱娇地搂着苏末的脖颈道,“小舅舅,你是不是最喜欢我?” 苏末抚着她乌黑柔顺的长发,宠溺地道:“对,最疼你!” 当初桂花生下小儿子的时候,苏末还在昏睡当中,为了祈盼他能早点醒过来,全家给孩子起了这个苏醒这个名字。哪知道,妞妞知道之后,也要改名字,最后只得按照她的意思,改成了苏安。 苏安这个名字,还是妞妞自己选的,当时她已经念了两年私塾,识了不少字。 周文秋羡慕地看着女儿在别人怀里撒娇,却也无法,谁让他当初犯下那样的错误呢?如今伤害已经造成,想要补救也不是那么容易。就算妞妞现在肯喊他爹,到底没有在苏末面前亲近。 “大姐,你们这是?” 苏末看向这一家子,自从他醒了,家人三不五时就会过来,不过很少一起来,怕吵了他。这一回,大姐一家都来了,想必是有事情说。 “是这样的,马上就要春闱,今年你姐夫打算去试试。” 桂花把仍旧试图往苏末身边凑的小儿子抱起来,笑着解释道。也不知道为什么,两个孩子都很喜欢小弟,就连小的,也总想让他抱。 “什么时候动身?” 苏末看着咿咿呀呀连话都说不清楚,却试图往自己身边扑腾的小鬼,忍俊不禁。 “明天就走,县上有两个朋友,我们打算一道。” 周文秋接过话来,那两个朋友也都带着家眷,今年他们几个也没有抱太大的希望,只是提前去见识见识。 “你们带着小弟去吧,我和小舅舅住就好……” 妞妞窝在苏末怀里,挥挥手,毫不留恋地同她爹娘道。 “你这孩子——” 桂花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深感教育女儿失败。再有两年也该及筚了,怎么还是没有一点儿男女大防的意识? “姐姐放心吧,就算我照顾不好,还有爹和娘呢!” 苏末笑着安慰桂花道,明白大姐是想着自己身体不好,怕添了麻烦。 等竹楼里只剩下苏末和桂花的时候,他才正色道:“你可以常来,但不能住在这儿,女孩子的名节很重要。” “还有翠微姐姐呢,她就可以住在竹楼里……” 妞妞不甘愿地道,很多事情她不是不明白,包括那女女授受不亲,她都懂。只是,下意识地,想要同苏末撒撒娇罢了! “翠微不一样,她……我已经把她许给松风了。” 苏末稍一思索,找了这么个理由。反正,他也看出来了,翠微和松风这两个,不知道什么时候产生了感情,虽没有说明,但从两人的言行举止间,还是能发现一丝端倪。 无巧不成书,翠微正好端着水果走进来,听到这句话,盘子一个不稳,里面的果子欢快地滚了出来。 “主,主子……” 翠微也顾不得去捡那些掉落的果子,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苏末。 “怎么,你不愿意?” 苏末故意逗她,眉毛挑的老高,一副不高兴的样子。 “愿意,属下愿意。” 说话的,却是刚进门就听到这话的松风,平时挺沉稳的一个人,这时候脸上却是一副激动不已的表情。 “虽说择日不如撞日,到底有些仓促了,那就三天后吧。” 苏末乐见其成,这两人都是常昊的得力手下,又忠心耿耿跟到了这里,于情于理也该成全。 “小舅舅,你和常大哥什么时候成亲啊?”翠微突然语出惊人道,想了想又接着道,“到时候我是不是要叫他小舅妈?” “咳咳——这个,你自己问他吧!” 苏末好笑地道,想着常昊听到这样的称呼,那张总是波澜不惊的脸孔不知道会出现什么表情…… 翠微和松风欢喜地退下,径自做准备去了,两人也没打算怎么操办,一切从简,不过这红烛和嫁衣却是不能省。 苏末和妞妞又说了一会儿话,眼看到了该睡觉的时候,常昊照旧过来催。 “常大哥,你什么时候嫁给小舅舅?到时候我是不是要叫你小舅妈?” 妞妞还没忘了这茬儿,看到常昊进来,眨巴着大眼睛,很是认真地问道。 “行了,天晚了,今天你就和翠微一起睡吧,只有这一次,下不为例。” 苏末看到常昊难得窘迫的神色,心情大好,挥挥手让小丫头去睡觉。 妞妞欢呼一声跑了出去,这还是她第一回住在竹楼里,新鲜的很。太好了,明天一早就能看到小舅舅。 “说起来,妞妞喊我小舅舅,却叫你常大哥,听着还真挺别扭……”苏末径自笑了,“小舅妈这个称呼,貌似还不错!” “小末……” 常昊现在的表情,和松风刚刚差不多,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虽然苏家人已经默许了他们的关系——他没有想到,苏末会主动提这件事。 “如果你不愿意当小舅妈,那就算了!” 苏末故意道,脸上的笑意却怎么也掩饰不住。 “愿意,我愿意!” 常昊忙不迭地道,小舅妈就小舅妈,只要能和苏末成亲,他又有什么不肯?更何况,只是一个称呼。 “等我能走动了,就成亲吧!” 苏末脸上的笑意不减,最近他的身体其实好多了,只是常昊顾忌太多,不让他走动。希望成亲的事能够让他在这件事上松口…… “好,成亲的事慢慢来,先把你的身体养好再说。” 常昊小心地把人抱起来,朝着房里走去。虽然他迫不及待想和苏末成亲,但没有什么比苏末的身体健康更重要! “……” 苏末无语,他还以为这人会松口,哪知道这样都不行! 第81章 光明长大 清静的竹楼里,素来雅致,如今换上了耀目的大红,难得显得喜气洋洋,苏末有些感慨,真要论起来,他在这里反而比在苏家的时候更加的自在。 面对苏氏夫妇,这一世的爹娘,他心里多少还是会觉得难过。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如今他选择了和常昊在一起,就不可能再有孩子。就算到时候真的过继一个,爹娘难免还是有些遗憾,即便他们从来不说。 “主子,还是进屋吧,不然一会儿……” 松风一身新郎的装扮,脸上一片喜色,他长得本来就不差,今天看上去更是高大俊朗,仪表堂堂。不过,就算要成亲了,也仍旧时刻记着主人的交待。 “你们还真是——” 苏末摆摆手,最后还是败在了松风恳求的目光下,算了,谁让松风今天是新郎呢…… 就算他再重申一百次,自己没那么脆弱,这些人也只会当作耳旁风。 说起来,常昊今天一大早就出去了,到现在还没回来,这还是自己醒来之后第一次有这种情况发生。要是换在平时,那人视线恨不得一时半刻都不离。 正寻思着到底是出了什么事,就看到常昊出现在门口,他的身旁还有两个人。等看清了那两个人的长相,苏末一下子坐直了,挣着就要坐起来。 “小心!” 常昊三两步上前,又把人给按了回去,眼中是苏末再熟悉不过的担忧。 “扶我起来吧。” 苏末难得坚持地道,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常父常母会亲自从京城过来。从某方面来讲,自己是把他们的儿子给拐走了…… 不论是感激他们的成全,还是表达心中的歉意,苏末觉得自己都要行一个大礼。 “不用起来了,不然反倒让我们担心。” 苏末感觉一只温暖又柔暖的手搭在了自己的手背上,耳边的话语却又如此直白,他下意识看向说话的人,目光正好和常母对上。只是一眼,他的心就安定下来。 那双眼睛里,没有不甘和反感,只承载着满满的关怀,让人如同沐浴在春日宜人的春风里。 “醒过来就好。” 常父威严地点头,只说了这一句,然而就是这一句,就代表了他们的妥协和退让。这就是父母对孩子的爱,两年了,他们从伤心难过,再到为儿子担忧,最后也只希望他能够过的快乐。 “你们——” 常昊有些激动地看着自己的父母,他一意孤行选择了苏末,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现在能够得到二老的同意,心中最大的遗憾终于释怀。 “行了,以后好好过日子吧!” 常母叹息一声,还能怎么办呢?儿子守着一个昏迷不醒的人两年,这份痴心,他们哪里还有不明白的——如果他们一直固执下去,最终只会失去这个儿子。 “谢谢你们!” 苏末定定地看着常父和常母,到最后也只吐出了这四个字,语言在这个时候甚至是浅薄的,不足以形容他此刻复杂的心情。 “翠微,松风?不错。” 常父看着面前这对璧人,难得赞许地道,能够跟着大儿子到这种地方来,且尽心尽力的服侍,算得上是忠仆。 “今天是你们大喜的日子,这个就当是贺礼了。” 常母示意身边的丫头拿出一个匣子,里面是一只精致的凤纹黄金镯. 翠微慌忙摇头道:“老夫人,这太贵重了,翠微不能收。” 这么一个镯子,至少值几百两银子,她和松风就是花上四五年,也未必能攒这么多银子。 “翠微你就收下吧,还是伯母想的周到,我和常昊两个大男人,哪儿能想到这个!” 苏末笑着道,翠微很是能干,很合他的心意,再说虽然名为主仆,但自己早把他们当一家人看待。 “行了,你也别伯母伯母的了,跟着昊儿叫吧。”常母说着,直接把脖子里挂着的一块古玉取了下来,拉起苏末的手,放到了他的掌心里。 温热的古玉,在苏末手心里却似火炭一样灼手,这玉一看就价值不菲,再者常母一直随身携带着,想必对她来说还有着另外一层重要的意义。他有心想要推拒,又怕惹得老夫人生气。 “这玉是请高僧祝祷过的,可以保人平安,你身体不好,正好用得上……” 常母欲言又止,下面的话无论如何说不出口,家传的雪兰佩,本来是要传给长媳的,大儿子已经送了出去。后来生了变故,随着大儿子离开常家,雪兰佩也送了回去。如今,这也算是一种补偿吧! “谢谢,娘。” 苏末嘴巴嘴巴张了又开,最后还是依着常母的意思改了口。他也不是那种矫揉扭捏的人,既然决定和常昊在一起,唤常夫人一声娘,也是理所应当。 “咳咳——” 一家之主的常老爷忽然咳嗽了两声,拿起桌上茶杯,细细啜了一口清茶,至于品没品出来,就是两说了。 “爹!” 苏末识相的很,转头看向常老爷,又恭恭敬敬地叫了一声。 “嗯。” 常老爷点点头,眼中复杂情绪一闪而过,最后又归为沉寂。 *** 苏诚看着一箱箱珠宝绸缎甚至名贵药材往家里搬,有些傻眼,即便他现在已经成了苏老爷,也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排场。 “赵武,你去仔细问问,该不会是送错地方了吧?” 院里差不多都堆满了,这东西还在不断往里送,苏老爷终于坐不住了,招了管家去问询。 “老爷,这些东西都是从常家商团运过来的,想必和常公子有关。” 当初苏末昏迷不醒,赵武也跟着回来了,他能力本就不差,又是苏末亲自挑选的仆从,苏家人对他很是信任。虽然开始只是帮苏老爷做些小事,谁曾想这做着做着居然做到了管家。 “常昊送来的?” 苏诚惊讶地道,常昊脱离常家的事,他虽然不是十分清楚,但也知道一二,以常昊现在的身家,万万拿不出这么多好东西。其实,这也是苏诚对常昊的误解,他这“女婿”可比他想象中厉害的多。 不过,这回的东西,还真不是常昊送来的。 “娘,你们这是做什么?” 常昊有些无奈,可是对母亲的做法,又没办法阻止。二老好不容易来一趟,他也不想扫了两人的兴,只是这未免也太夸张了。 “你也老大不小的了,既然有了心上人,自然是要尽快成婚了。” 常母回想着礼单上一应物事,觉得没什么纰漏,这才有空暇瞪儿子一眼。以她和老爷的意思,不能白白让人家赔个儿子,这聘礼么,自然是要送的,不能让人说堂堂的常家居然没有礼数。 两人正说话间,就见之前送去的东西又抬了回来,当头的张管事一脸的为难——“老夫人,这些聘礼,苏老爷说什么都不肯收!” 常母微微皱眉,不就是送聘礼么,连这点事都做不好,亏张管事还是儿子手下的得力干将。 后面的话,不用张管事说了,常昊看着门口走来的苏诚夫妇,立刻同母亲介绍。 秀娘这些年也见了不少世面,再不是从前只靠着种地的庄稼婆娘,看到一身锦衣的常夫人,也没有慌张,反倒笑着迎了上去。 “孩子他娘……” 苏诚在后面悄悄扯了扯媳妇衣服,示意她千万别发火,虽然他这心里也挺憋气。 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喜欢上个男人不说,这对方居然还送了聘礼,他这可是个小子,不是闺女!他们这摆明了,摆明了—— 可是,真要闹起来,到最后左右为难的,还是两个孩子…… 就在苏诚跟在后面暗自发愁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接下来的发展却让他呆住了,就见两个女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谈笑风生,而且还聊的挺投机。 “是我做的不妥当,没有考虑到亲家的感受……”这是自己媳妇。 “我明白,你也是为了孩子们好,哎,只要他们俩都能好好的,咱们为人父母,还有什么求的?”常夫人不愧是大户人家出身…… “是啊,是啊,只是当初我怎么也不敢相信——”当初心心念念抱孙子呢! “亲家,你也看开点儿吧!”常夫人也是心有戚戚焉…… 这说着说着,一会儿居然就说到了看日子,婚礼时候的喜糖西饼该多少…… 看她们俩的意思,居然还准备大办? 苏末看着亲娘还有“婆婆/岳母”?越说越投契,整个人都不好了,虽然他有打算和常昊成亲,但也只准备在竹楼简单举行个仪式,这两个男人,到底不好太张扬。 “随他们吧!” 常昊罕见的没有听“媳妇”的话,任两老在那里讨论的热火朝天,直接推着人回房去了。 “你——” 苏末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是愣愣地看着常昊,怎么这人也跟着“胡闹”? “咱们就光明正大的成亲,我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你苏末是我的人。” 常昊异常严肃地道,他能明白双方父母的苦心,这无疑是向世人宣告,就算大多数人不接受这桩婚姻,但作为孩子的父母,他们已经接受并承认了这份与众不同的感情。 “我是你的人?” 苏末微微眯缝眼睛,语气上扬,看着一本正经吐露“情话”而不自知的男人。 “我也是你的人。” 常昊立刻识相地道,眼里的笑意泄露了他此时的好心情。现在的日子太美好了,好到有时候让他有种患得患失的感觉。 “这还差不多!” 苏末满意地点点头,悄悄送了一口气,有时候他半夜醒来,就会发现常昊根本没有睡。整个人就如同一根绷紧了的弦,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断掉。 或许,这个婚礼,能够多少打消这人心中的不安。 第82章 尘埃落定(结局) 大红描金双喜几乎覆盖了半张墙壁,桌上一对雕着龙凤呈祥吉祥如意纹的烛台,烛光摇曳,映的桌边的人也是一脸的喜气。 “累不累?” 常昊有些担心,这一天不得闲,苏末身体刚刚好一点儿,只怕受不住。 “还好。” 以前苏末在电视上看到过古代结婚的场景,他现在才明白,那不过才向观众展示了一小部分。还有身上的衣服,两个男人成亲虽然用不着凤冠霞帔,可这一重又一重的大红织锦,穿在身上也轻松不到哪儿去。偏偏这是桃花亲手绣的,实打实的九重锦,没有一点儿偷工减料。再加上身上林林总总的串珠、玉佩、紫金华冠还有白玉腰带,简直让人叫苦不迭。 “再忍一会儿,等喝了交杯酒就换衣服。” 常昊也知道苏末是强打着精神,立刻倒了两杯酒,顾忌着他身体不好,特意让人准备的清淡果酒,喝了酸酸甜甜的,多少有些酒味儿而已。 “等等——” 苏末突然来了兴致,阻了常昊准备一饮而尽的动作,示意他半环着手臂,然后把酒凑到他嘴边,两人真真正正喝了“交杯酒”。 都说酒不醉人人自醉,烛光掩映下,苏末一张如玉面庞更添了三分颜色。他本来就生的好看,这下更显得眉目如画,一身气韵恍若谪仙下凡,让人看呆了去。 苏末放下酒杯,舌尖在嘴角轻快地略过,很有些意犹未尽。他早已经被下了禁酒令,就算现在面前只是清淡果酒,也不容他喝第二杯。 “咕咚”,常昊咽下口中淡酒,只是一小杯,他却觉得身上起了躁意,一股热气直冲,脸也跟着发烫。 “大哥……” 苏末鼻尖还残留着白果的香气,说起来,这种只有枣子大小的白果,特别适合酿造水果酒。在这些古人眼里,口味或许淡了些,对于苏末这个曾经的现代人却是恰到好处。 常昊心中一动,平时两人相对,苏末很少使用称呼,也只有在最初的时候,喊过他几次“大哥”。而那几次,莫不是带着淡淡的讽意,哪似现在这般亲近中又带着一丝讨好——撩拨的他心里有些痒意,想挠偏偏又没有一点儿法子。 苏末见常昊“呆呆的”,没有什么反应,嘴角勾起愉悦的笑容,果断地给自己又倒了一杯。 “不行!” 常昊见他动作,很快从“美人计”中清醒过来。事关苏末的身体,一点儿大意不得。 “大哥——” 苏末挑眉,看着被夺走的酒杯,状似不满地抗议道。 “你乖乖听话,等养好了身体,想喝多少都行。到时候,大哥赔着你喝……” 常昊想也不想地道,无奈这也只是空头支票,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兑现。 这种哄小孩子的语气……可偏生让人再气不起来,更何况苏末本来也没真的生气。 到头来,也只能作罢,悠悠走到床边,苏末开始慢条斯理地摘下玉佩,然后是腰间的白玉腰带…… 固定长发的紫金冠被人摘了下来,苏末没做声,任由常昊帮着自己除去一重又一重的锦衣,最后只剩下柔软丝滑的单衣。 苏末有些紧张地看着常昊脱衣服,每脱去一重,他的心就砰砰跳一阵儿,到最后简直像有个小鼓在敲个不停。 前世他还没有结婚就穿越过来了,苏家是书香世家,家风严谨,认真说起来,他其实还是个在室男,对于□□一道也只停留在听说过的阶段。 所以,对于接下来会发生的事,不紧张是不可能的,但不可否认的,内心里更多的还是期待。 “怎么不脱了?” 看着停止脱衣服的常昊,苏末差点儿没忍住问出来,只是用疑惑的眼神儿看着他。 “累一天了,早点儿休息吧!” 拉了苏末一起上了床,把人推到里面,常昊及其正常地道,就像之前他们俩睡觉的每一个晚上。 “……” 苏末坐在床里边,看着常昊起身把红烛给熄灭了,然后又回到床上躺下来。嗯,大概是有灯不好意思,他径自想着,等着身边的人下一步的动作。 暗夜中,彼此的呼吸清晰可闻,两个人靠的如此近,等苏末适应了黑暗,却发现某人已经闭上了眼睛。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 怎么说,这也是他们两个的洞房花烛夜! “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感受到苏末的视线,常昊有点儿紧张地坐起来,这么折腾了一天,连他自己都有些疲累,更不要说身体本来就不好的苏末了。 黑暗中,苏末也不说话,只是使劲儿的瞪,有些气恼常昊的不解风情。转眼一想,山不来就他,他还不能就山么? “小末……” 少年温润如玉的身体就覆盖在自己身上,更何况这还是自己心心念念爱慕已久的人,常昊几乎是立刻就有了反应。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 深吸一口气,常昊勉强平复情绪,只是声音里仍旧隐隐透着一丝异样——“小末,等你好了咱们再——” 后面的话还没有说完,嘴巴就被堵上了,耳鬓厮磨,唇舌相交,常昊内心中也在天人交战。这样的感觉太美好,一旦尝到,就欲罢不能。 一吻毕,房内喘息声更加明显,两人此时都已经情动。再不停,就真的停不下来了——常昊咬咬牙,一个翻身,把苏末压在身下,却并没有真的压着,只单单起了禁锢的作用。 他有些狼狈的拉过被子,把身下的人严严实实的包裹起来,这才松了一口气。 “常昊,你这是做什么?” 苏末发现自己简直被密实的裹成了蚕蛹,也有些动了气,他都这么主动了,这家伙居然,居然—— “你师傅说,你的身体被剧毒损坏了根基,再等等……等调养的差不多了再……也不迟……”常昊的声音低沉而压抑,不知道是因为沸腾的□□还是内心的恐慌。 有哪个男人不想和爱人真正的在一起?就算只是这样抱着苏末,心里的爱意就无法止息。 可是,他不能这样做,不能冒任何一丝失去苏末的风险。 “……” 苏末无奈地叹气又叹气,都说一物降一物,常昊当真是他命里的克星。 虽然不甘心,但还是不得不妥协,他没好气地命令道:“还不把被子拿开!” 常昊一听,立刻手忙脚乱地爬起来,把人从被子里扒出来。 良久,苏末自动靠过去,在他耳朵上不轻不重的咬了一下,含含糊糊地道:“行了,睡觉!” 沙漏中流沙一点点下滑,过半的时候,轻巧地翻了个跟头,流沙又开始不紧不慢地往下露。 常昊睁着眼睛,确定怀里的人呼吸平稳了,这才轻手轻脚的爬起来,朝着室外走去。 翠微很是细心,早在浴房里备了热水。半夜天凉,寒意重,洗个热水澡再好不过。 只是,常昊却直接提了水桶,打了凉水哗啦啦浇在身上。沁凉的井水浇熄灭了身体中最后一丝欲念,他不由苦笑,爱人在怀,他怎么可能真的半点儿不动妄念? 等重新换了衣服上床,生怕身上凉气过给身边的人,直到天微亮,东方发白才重新把人揽到了怀里。 苏末睡的迷迷糊糊,任由自己被拉到一个温暖的怀抱中,再度沉入了更深沉的梦里。 清晨,先醒过来的反而是苏末,睁开眼睛入目一室红色,他这才恍然,自己已经成亲了。 只是,当视线落到常昊身上,却发现他身上红色的单衣换成了平时惯穿的月白。稍一想,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又是气,又是心疼,这心里一时之间五味杂陈。 常昊一向浅眠,苏末稍微一动,他也就跟着醒了,两人四目相对,静谧温馨又带着些许甜蜜。 直到一阵咕噜噜的腹鸣声响起,才打破了两人之间的气氛,苏末坦然地道:“我饿了。” 昨天忙了一天,却没怎么吃东西,虽然有给他准备饭食,但那种情况下,也吃不好。 睡了一夜,饥饿感特别的强烈,反正又做不成“别的”,苏末很果断的决定——起床! 至于常昊,昨天开始,正式晋升为“妻奴”,一听苏末饿了,哪儿还能想到别的? 于是,两人一前一后出现的时候,还让人惊了一下。 常母正心满意足地喝着粘稠的粳米粥,再配上翠微特制的小菜,这手艺,让她恨不得把人带回京城。看到走在前面一切如常的苏末,她这个过来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这个傻儿子,把人捧在手心里,宝贝着呢! 也因此,彻彻底底打消了别的心思…… 本来她还想着,过几年,家族对两人的事情看的淡些,就让他们回京。可现在看来,根本就是苏末在哪儿,儿子就在哪儿。而以苏末的性子,比起繁华京城,自然是更喜欢这里。 三天以后,放下心的常家父母,再度踏上了回京的路。 送行的苏诚夫妇,也彻底放下心来。 本来,他们还担心常昊会和他爹娘一起回京城,毕竟,他从小就在京城长大。 富安城这样的小城镇,虽然比起从前繁华了很多,但和京城却是没法儿比。常家的态度也不比前两年坚决,常昊想回京也没了阻力…… 这样的想法,和常家父母可以说是不谋而合。只是,他们到底没有常家父母想的通透。所以,白白担了这些日子的心。 现在这样,总算是尘埃落定。 很好,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