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兰花》 第一章 大唐贞观年间,我是一名剑客。我师承于剑宗昆仑山人,得其真传,上天,可斩蛟龙,下地,可劈猛虎。遗憾的是,龙整天躲在云缝里神出鬼没,况且也没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所以,我也不好拿它们试剑。至于老虎倒是满山乱跑,有时候还蹿到村子里叼几个人回窝里炖汤喝,嚣张的很,但我还是拿它们没辙。因为它们都是受保护的动物。 据说太宗皇帝年轻时有一次打了败仗,逃进了深山,由于长时间没进食,连走路都打晃。庆幸的是,太宗不久便遇见了一道小溪。溪水很清,鱼儿也很肥嫩。太宗大喜,一下子想到了美味无比的生鱼片。倒霉的是,鱼还不曾上手,一只貌似饭后散步的老虎就溜达了过来。太宗心知完蛋了,便欲拔剑,当然不是打算跟虎斗,而是准备抹脖子。与其让老虎一口一口的细嚼慢咽当餐后甜点品尝,还不如自行了结痛快点。可惜,当时他已饿得连抓小鸡的力气都没有了,遑论去拔一口几十斤重的宝剑。所以,太宗只好无奈地把眼睛一闭,往地上一瘫,就等着老虎来吃了。然而,等了半天,等来的却是一条温软的大舌头,口水涟涟的舌头还不停地舔着他的脸,甚是友好。太宗好奇地睁开了眼,只见老虎正蹲在一旁,俯下脑袋含情脉脉地瞅着他呢。太宗纳闷了,心想,咋还不吃我呢?看它那副色迷迷的眼神,莫非这是头母老虎不成?果然,老虎见太宗醒来,便站起身,大大方方的将肥硕的肚皮亮给太宗。太宗仔细打量了一下,只见肚皮上长着两排红艳艳鼓胀胀的rutou。太宗犹豫了一番,不知老虎是什么意思,不过,因为饥饿的嗾使,他还是奓着胆子把嘴凑了过去,当即衔住了一个rutou,毫不客气地狂吸起来。其味堪比琼浆玉汁。 太宗喝饱了虎奶,精神登时显得格外抖擞。而那头老虎原本圆鼓鼓的肚子,此刻却干瘪的只剩下一张皮垂耷着。太宗便有些过意不去,当即拜倒在地,耽耽立誓道,他年我若为帝,必报今日再生之恩!母老虎点了点头,便晃着性感的大屁股一步三摇地离去了。不久,太宗重返沙场,横扫千军,神勇无敌,估计同喝了虎奶有直接关系。 因此,太宗玄武门之变登上皇位之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昭告天下:从今往后,老虎直接享受皇亲国戚的待遇,老虎吃人,皇恩浩荡;人若杀虎,则诛无赦!也就是说,老虎要是把你炖了熬汤喝,属你活该;你要是把它给伤着了,朝廷就要罚你的款,砍你的头,说不定还要把你的妻儿发配到老虎洞里去给虎爷爷们洗屁股! 既然杀一只老虎要担这么大的风险,我就没必要拿它们来喂我的剑了。何况师父让我下山,也是有所重托的。师父说,如今大唐朝国泰民安,路不拾遗,用不着你去充什么大英雄,不到万不得已,坚决不准拔剑!于是我就问,什么时候算是万不得已呢?师父想了想,说,譬如你小子路上盘缠不够了,就可以拔剑了。我一愣,您老是让我去抢银行?师父当即拿鸡毛掸子砍了我一下,放屁!我只是让你在路边上耍耍剑式,赚点小钱花花而已!我摸了摸脑门子上的大红包,委屈地咕哝道,敢情您煞费苦心教我练剑,就是让我到路边玩把戏啊?师父瞪着眼又朝我举起鸡毛掸子,但这回没有落下来。他叹了口气,道,此番派你下山,其实是另有重托啊!我一听有任务,而且还是重托,心里面甭提多激动。连忙问师父有何重托。师父捻了捻下巴上那撮枯草般的胡子,神色凝重道,你这次下山主要是给我找一株兰花! 什么?一株兰花?我惊愕地大叫了一声,您老派我下山就是为了一株兰花?! 没错,昆仑山上的兰花差不多全都枯萎了,实在让人伤神啊!你也知道为师平生无甚爱好,就喜欢栽栽兰花,唉,没有兰花的日子,你叫我怎么活啊?!师父说着说着眼泪就滚下来了。见此情景,我连忙拍着胸脯道,师父,您老就放心吧,我就是踏遍天涯海角也要把兰花给您找回来!师父养我这么多年,又当爹又当妈,还教我绝世剑术,别说是去找一株兰花,就是让我往油锅里跳,我也在所不辞啊。 不过话说回来,昆仑山的兰花之所以连影儿都找不到了,很可能还是拜师父所赐。当年师父嗜兰花如命,平日里除了教我练剑,就是栽花赏花。他甚至还从兰花的婀娜百态中参悟出一套兰花剑法。我见过这套剑法,师父当时舞起来矫若游龙,炫若飞虹。剑气过处,毫无杀气,反而还有几分暖风拂面,清香入脾的惬意与温存。师父说,这套剑术不是用来格斗杀人的。它只能用来修身养性。若想把这套剑法练好,则必须性情率真心无旁念。可能因为年轻气盛,对于不能制敌比胜的剑术,我兴趣不大,故而,尽管师父将兰花剑法的剑诀悉数传授给了我,但我却很少去练。我的人生目标很明确,那就是有朝一日能轰轰烈烈的干一番大事业。我可不想同师父那样将大半辈子浪费在荒山野岭里。我更不想去栽什么兰花。这就是为什么当得悉师父让我下山只是为了找一株兰花时,我会表现的那么失望,那么沮丧! 还是继续说说兰花的事儿吧。这里面涉及了点师父的隐私。师父是大度之人,想必能够理解徒儿的苦衷——如今写书太不容易了,要是里面不掺一些名人隐私的话,是很难吸引那些刁钻读者的眼球的。师父当年好歹也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人物,虽然过气了点,但多少还能起点名人效应。至于我堂堂一名剑客如今何以沦落到靠咬笔杆子过活,到时我会向诸位慢慢解释的。此处姑且打住。 第二章 话说师父当年行走江湖时,曾遇到过一个美丽的姑娘。用师父的话讲,那姑娘有着兰花一般优雅的气质。所以,第一次碰面,师父就被那姑娘给征服了。在此之前,师父的人生大志是斩尽天下所有不法恶徒,当时正值隋末,天下兵荒马乱,民不聊生。所以,师父的剑一度派上了很大的用场。可是自打遇见那位兰花姑娘之后,师父的魂儿就被她给勾走了。师父的本意是想携着美人归隐山林,享天伦之乐。奈何兰花姑娘在听了师父的美好建议后,却眉黛紧蹙。师父连忙催问何故,她先是低声饮泣不语,直到师父急得准备拿剑往自己身上乱戳时,姑娘才开了樱桃小口。 姑娘说,我本一介贱婢,幸蒙大侠厚爱,然而,在家仇未报的情况下,我是断难沉湎于儿女情长的。师父听了自然是大惊。便问其仇人是谁。姑娘吞吐再三,最后报出了仇家的大名。殊料师父一听到这个名字,心里面就凉了半截。倒不是此人不可敌,而是凑巧之极,姑娘的仇家居然是师父的八拜至交,外号“华山猿”的刀宗司马长空。这下问题来了。如果要替姑娘报家仇,则必须杀掉司马长空;如果念及兄弟情,则只能挥泪斩情丝,离开这个兰花姑娘。师父心里面刀绞一般,但刀绞了片刻之后,他便毅然作出了一个沉重的决定。他丢给了兰花姑娘这么一句话:你给我三天时间,我把司马长空的头颅交给你。兰花姑娘听了一怔,继而眉开眼笑,宛如一朵含风轻放的幽兰。师父被撩得浑身一颤,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抉择。 三天后,师父如约交给了兰花姑娘一个血淋淋的布包裹。姑娘打开一看,满眼放光。果然是司马长空的头颅。姑娘于是柔情万种的投入师父的怀抱,并献给了他一个甜甜的长吻。那一刻,师父真的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如果故事就这么顺利的发展下去的话,那么我的师父就真的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了。可惜,上帝捉弄了他。 兰花姑娘将司马长空的头颅拎了起来,打算将其剃毛油煎,以便祭悼家人的在天之灵。可就在这时,奇迹发生了。司马长空的两只眼睛突然对着我师父怒视眈眈,甚至还张开嘴巴冲他啐了一口血唾沫。他大骂道,你这个不知廉耻的忘义之徒!枉我当初与你八拜为交,如今竟然为了一个娘们儿而对自己的兄弟动刀子!我死不瞑目啊! 师父先是吃了一惊,继而面红耳赤,恨不能化作一只蚊蝇逃得无影无踪。倒是兰花姑娘颇为镇定,她捡起一块石头塞住了头颅狂叫不止的嘴巴,然后一声不吭的生火架锅,按部就班地开始了她一个人的祭悼仪式。 我的师父则始终站在一旁心如蚁啮,老是有种冲动,就是想把脑袋夹在裤裆里。 当天晚上,兰花姑娘一声不响地将自己脱得一丝不挂,没等师父反应过来,便扑进了他的怀抱。师父是第一次做那种事,自然生疏的很,倒是兰花姑娘动作娴熟,并且极为孟浪,一番颠狂之后,师父终于尝到了什么叫云雨之欢。并在那一刻如水消融于水一般,滑入了肉体与灵魂共同缔结的极乐世界。 一夜缠绵之后,师父觉得姑娘夙愿已了,便再次向她提及了自己的美好设想,即遁入山林,不闻世事,从此安享田园之乐。然而,兰花姑娘却默然起身,丢给了我师父一个决绝的眼神。她说,我必须死。 师父听罢吓出了一身鸡皮疙瘩。急问,心肝儿何以口出如此疯话? 姑娘眉黛低垂,露出一脸愧色,道,其实我知道你有多么的爱我,但我不得不告诉你,其实我没你想象的那么完美,我不过是烟街柳巷的一介风尘女罢了。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追寻杀我家人的仇人,甚至不惜出卖自己的色相去打听他的下落。后来我打听到了仇人的名字叫司马长空,并且还打听到普天之下能杀得了司马长空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剑宗昆仑山人,也就是你,而你恰恰又是他最好的结义兄弟。得知这个消息时,我几乎都绝望了。但最终我还是决定孤注一掷,我唯一能出卖的就只有色相了。没想到的是,你居然真的爱上了我。你为我杀了自己的结义兄弟,我很感动,但更多的却是痛苦。我发现自己很自私,我利用你对我的爱,让你出卖了自己最好的朋友!是我玷污了你作为一名堂堂剑客的荣誉。说到底,我根本就不值得你去爱!如今,我大仇已报,可你的大恩,今生我却无以为报,只有等来生了。来生,我一定干干净净地做你的爱人。。。。。。兰花姑娘说罢,泣不成声。 师父则早已瞠目结舌了。但他很快意识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因此,他觉得应该安抚一下这个看起来有些冲动的小美人,以确保她不去做什么傻事。然而,没等师父上前,兰花姑娘便以闪电之速拔出发髻上的玉簪,冲自己的心口猛地插了下去。师父大惊失色,一个箭步扑上去,扶住了颓然倒地的女人,犹如万箭穿心。他不由仰面悲啸,声如冲天巨浪,连十里地外的野狼听见了都忍不住打了一阵寒颤。那一刻,师父当之无愧地成了世界上最痛苦的男人。他作出的抉择,最终却让他一无所得。 万念俱灰的师父埋葬了兰花姑娘后,就归隐了昆仑山,从此无可救药地迷上了兰花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师父由英俊潇洒的少年剑客变成了胡子拉杂皱纹纵横的糟老头。而昆仑山却从此漫山遍野的盛放着美丽的幽兰。师父平时寡言少语。每逢兰花盛开的时节,他都会喝酒。并且常常喝得酩酊大醉。师父一喝醉,话就多了。而每次喝醉,他说的都是同样的话,无外乎就是他和兰花姑娘的那段绕指柔情(这便是我何以知晓他这段隐私的原因)。有时候,我觉得师父真的很可怜。月色如水的夜里,当你看到他烂醉如泥地躺在兰花丛里,嘴里不停地呼喊着一个名叫“兰兰”的女孩时,我想,你也会黯然神伤的。那种忧伤气息仿佛会传染一般,恍惚间便将你带入一种欲哭无泪的绝望境地。 跟所有的离奇故事一样,师父对兰花的这份执着之爱终于打动了兰花仙子的心。可惜,兰花仙子并没有浪漫到以身相许。可能她见我师父是个糟老头子吧,所以没敢往那方面想。兰花仙子只是请我师父参加了她们仙界的一个party。算是对我师父多年来坚守的兰花情结送上了一份精神鼓励。于是去年仙界的兰花盛会,兰花仙子特地派出一辆云车将师父接到了蓬莱仙岛。本来我也想跟着去见见世面,但师父却用鸡毛掸子砍了我几下,骂道,仙界岂是尔等小屁孩随便踏入的?!我本想回他一句,你这糟老头不是也能去吗?但不敢说。只好眼巴巴地瞅着师父站在云车上驾风而去,心里痒的要命。殊料师父回来时,却全无去时的神采,而是满面愁容,嘴里还不停地嘟囔着“糟糕”两个字。我问他出了什么事,他也不答。但从他空前张皇的神色推想,应该不是什么好事。本指望师父哪天会在酒后吐出心事,岂料自那以后,师父再没有碰过一次酒。有一次我问师父为何不喝酒了。他先是白了我一眼,继而深深叹了口气,道,酒迷心性啊!以后你还是少碰它为妙。我听了满头雾水。再追问时,师父却以闭关养性为由将我打发了。 不久,昆仑山就出了一档子怪事,原本漫山遍野的兰花忽然一夜之间全都凋萎了。任凭你如何精心护理,就是不见重放。师父见此衰景,神色格外凄凉,叹息时一声比一声漫长。后来,师父一闷之下跑到山洞里去闭关了。直到半年之后,他才跟野人一般,满身青苔的从洞里跑出来,兴冲冲把我叫到面前,然后郑重而又莫名其妙地交给了我一个疑似伟大的任务——下山去找一株兰花。 如今想来,师父那天在兰花盛会上可能是得罪了兰花仙子,以致她一怒之下撤走了昆仑山上所有的兰花。可究竟是如何得罪的,我却不得而知。师父也从不跟我说。师父宁可让我的这次行动从头至尾都神秘兮兮的,也不愿给徒儿泄露半点玄机,这一点委实叫人不爽。但有什么办法,谁叫他老人家是我师父呢?不过话说回来,下山对我来说绝对是件好事。至少我胸中的蠢蠢宏愿终于从山野回归到了人间。不知何故,我对人间有一种特别的向往。就像鱼儿渴望河流,剑锋渴望鲜血。 至此,我师父的故事暂且告一段落。可能部分文字稍显煽情了点,但时下实在流行这种靡靡之风,为了赢得更多的读者,我也只能与时俱进媚一次俗啦。接下来,我将言归正传,继续讲述自己于大唐贞观年间替师父寻找兰花的故事。 第三章 我在昆仑山生活了十八年。我的身世至今是个谜。师父说,他当年是在瀑布下的兰花丛里发现我的。发现我时,我浑身赤裸,正被一条花斑巨蟒缠在怀中。但巨蟒并不是要吃我,而是充满怜爱地拿粗红的信子舔我的脸。师父据此推测,我是蟒蛇生出来的。也就是说,本来我只是一条蛇,只不过在母亲的肚子里突然发生基因变异,由此变成了一个人模人样的怪胎。当我稍微懂事时,我就对师父的这种说法产生了强烈的质疑。我坚决不认为自己是蟒蛇的种。即便师父后来说生我的那条巨蟒可能是个蛇精,我也不愿承认自己是由一条粘乎乎的花斑蛇变过来的。我是人,我有手有脚,我跟师父是同类。可假如我的立场站得住脚的话,那么,我就纳闷了,当初母亲为什么要把我弃置于深山野岭呢?就算是躲避仇家迫不得已要把我丢下,那也该给我裹件衣服吧,她怎么可以那么粗心抑或狠心任我赤裸luo地躺在光天化日之下呢?难道就不怕我被狼啊虎的当点心吞了不成?天下岂有如此狠心肠的母亲!话说回来,即便我不承认那条蟒蛇是自己的老娘,但我还是对它心存万分的感激。毕竟它没有吞我。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孩,对于一条蛇来说,是多么美妙的诱惑啊!但它却心无邪念。不管怎么说,它肯定是一条善良的蛇!它以实际行动粉碎了世人对蛇的偏见!正因为此,一直以来,我对蛇族都有种近乎天生的好感,昆仑山上的蛇,不管有毒没毒,都是我的朋友! 如今,师父派我下山给他找一株兰花,尽管我对这个任务不怎么感冒,但还是慨然领命。毕竟,我也希望师父早日走出失去兰花的阴影。虽然我对山下世界神往已久,但突然间要阔别昆仑山上那些同自己神交了十多年的花花草草鸟兽鱼虫,心里多少有些不舍。当然,这只是个自我掩饰的借口。一名剑客是不可能如此博爱的。这些年来,冤死在我剑下的苍蝇蚊子不计其数。有时候,我还会拿剑砍树。昆仑山上有多少树,就有多少伤口。我之所以拿树当靶子练剑,主要是因为它们直立的姿态有点儿像人。因此,如果从佛洛依德心理学的角度去阐释的话,我潜意识里其实有杀人的欲望。剑客想杀人,是情理中的事。问题是,我表面上却恨透了拿剑往同类身上戳。这大概是因为昆仑山上我唯一能见到的人只有师父吧。如果我心里想杀人的话,那就只能拿师父开刀了。但这种弑师行径实属罪大恶极。事实上,每当师父拿鸡毛掸子砍我脑袋时,我都恨不能拿剑戳他。但这种罪恶念头往往转瞬即逝,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师父是我唯一的亲人,我怎能拿剑戳他呢? 我想我已经说了许多让读者不耐烦的废话了。从这点来看,我的确不适合写书,尤其是写畅销书。我这个人有时候特别固执,譬如写什么劳什子畅销书,明知不可为而偏为之。其实畅销书并不难写,你只要豁出去一个劲儿地整那些跟做梦似的情啊爱的就行了。我有个哥们特擅长写这种玩意儿。大热天嫌屋子里蚊虫多时,我就找一篇他的东西来念,不消半分钟,所有的蚊子便“陶醉”得全抽筋,效果比超市里卖的“枪神”好多了。问题是我始终达不到人家那种境界。可能是当年干剑客时落下的后遗症,心里面总想着匡世扶危,弄得每回写出的东西跟狗屎鞭子似的,闻也闻不得,舞也舞不得!还好老婆如今开了一家花店,生意还不错,故而经济上不算拮据。因此,没什么负担的我,便下定决心要把这条没出息的作家路走下去。就像当年我当剑客时寻找一株几乎不存在的兰花一样,而今,我仍旧咬着笔杆子在追觅心中那片飘渺无望的净土。 还是继续说说我当剑客时发生的那些事儿吧。 大唐贞观年间,我的身份是一名剑客,我的任务是寻找一株兰花。这是一个听起来有点儿荒诞不稽的任务。寻一株兰花有必要那么煞有介事吗?但是如果你生活在大唐贞观年间,你就不会对我的任务嗤之以鼻了。在那个年代,牡丹和玫瑰才是花界翘楚,世俗的宠儿,而兰花则被世人弃之如敝屣。兰花之所以被冠以幽兰之名,实属无奈。因为,在一个崇尚浮华追逐名利的时代,尘世之中根本没有它们的立锥之地。它们通常深居幽谷,与世隔绝。可自从昆仑山上的兰花“莫名其妙”一夜之间悉数枯萎之后,普天之下,不论是名山还是野岭,便再难寻到兰花的影子了。这也是师父何以让我往尘世走一遭的缘故。事实上,此番下山,我几乎是在承担着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滚滚红尘,想要找到一株清丽脱俗的兰花,这是何等的天方夜谭啊! 下了山,我就仿佛成了一只被我用剑砍掉脑袋的苍蝇。我所能做到的就是跟着感觉走。师父临行时,曾嘱咐我下山之后直奔长安城。师父说,在那里,你将会遇见一位能帮你找到兰花的人。师父语焉不详。他的神态有点儿故弄玄虚。师父像个预言家一样对我说了这么一句话后,就转身回他闭关修行的山洞了,身上还拖着几根长了绿叶的藤类植物。本来我还以为师父给我送行时会淌几碗老泪,殊料竟是如此平淡收场。心里面老大不痛快。但望着师父佝偻老态的背影,心里面还是有点儿酸酸的。尽管师父连长安城在哪个方向都没告诉我一下,但我最终还是找到了那座雄伟壮观的大唐都市。事实上,自打我从山林里钻出来,一踏上大路,就知道长安城在哪个方向了。大路上车水马龙,路人摩肩接踵,几乎所有匆忙的身影都是往长安去的。后来我随便拉住一个乞丐,为什么你也要去长安?他先是拿眼白扫了我一眼,然后很深沉也很庄严地说道,因为那儿有我的一个梦!我不禁感慨红尘中人的浪漫情结,连一个乞丐都能执着地追求自己的梦,实在叫人钦佩。于是在前往长安的路上,我便同这个乞丐拜了把子。 乞丐兄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他说他平生无甚爱好,就喜欢吃。他的梦想就是吃遍天下美食。此番去长安城,也是为了吃。因为天下美食都汇聚在长安了。由于他老喜欢把吃说成“切”,所以我就喊他“老切”。他也欣然答应,认为没有比“切”更能体现他的个性了。 老切虽说是乞丐,但肥头大耳,满面红光,营养明显过剩。这说明在大唐贞观年间当一名乞丐还是很滋润的。只是这家伙穿着方面不甚讲究,宽袖大袍皆缀满了补丁。有不少补丁还是“碎花”的,明显来自于女装。经过我一番追问,老切笑眯眯地交代了个中原委。原来这些“碎花”补丁都是他的情人为他缝上去的。老切转了转身子,颇为自豪的笑道,我衣服上有多少补丁,就说明我有多少个情人。我凑上眼睛细数了一下,反正两只手掰完了三次都没数过来,这说明老切的情人至少有好几打!师父曾教导我“人不可貌相”,此番我算是真正见识到了。不过,这至少还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大唐贞观年间,女性资源明显“供过于求”。 老切不但“摘花”厉害,见闻也实在了得。天下事不论发生过的还是没发生的,他皆了然于胸。有一回,他掐着指头神神秘秘地告诉我,过不了几年,牝鸡就会蹦出来司晨了!我问他何以知之,他说此乃阴盛阳衰,大势所趋。当时我不怎么信,不过现在回想起来,老切简直就是神啊!他竟然在大唐贞观年间就算出来日后的武后之乱,实在了得。他要是活在当下,光炒股票和买彩票就够他发的了!这种人,不论放在哪个年代都是个活宝。遗憾的是,我当年并没有把老切的话当回事。尤其是当我问他天下还有没有兰花时,他竟斩钉截铁地回了我一个“no”,我就更不打算把他的忠告放在心上了。 老切说,如今兰花逆时背运,是很难找到滋生的土壤的。你想找兰花,无异于井中捞月。哥们儿劝你还是乘早收心。 但为了成全师父,我不打算收心。既然师父让我下山找兰花,就说明山下还是有兰花存在的可能。师父对我从不打诳语,所以我坚信在长安城里一定可以找到兰花。老切对我的执迷不悟表示了相当的惋惜。老切说,早晚你会吃亏的。但我却一笑置之。作为一名剑客,岂能临阵畏缩?! 老切却摇头低叹,这年头,剑客这行可是个冷门啊! 第四章 十八岁那年,我风华正茂,身为一名堂堂剑客,我身负师父重托,下山初涉江湖。在前往长安城的路上,我结识了一名神秘的乞丐。因为我们都有伟大的梦想,所以算得上志同道合。于是我们拜了把兄弟。我喊他“老切”。但当老切获知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让世人崇敬的剑客时,他却毫不留情地泼了我一瓢冷水。他说,太平年代,剑客是个大冷门,说白了,就是永无出头之日! 我说我不信。 老切说,那咱就骑驴看账本,走着瞧呗。 走着瞧就走着瞧。我气鼓鼓的说。 于是,在前往长安的路上,我一心巴望着能碰见几桩不平事,好让我拔剑露他几手。由于这个缘故,我看起来总是眉头紧蹙,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但老切仍旧优哉游哉,只要逢村过店,必饱食无餍;若是翻山越水,照样自在逍遥;有时候花前月下,还不忘拈花惹草。同行的我,反倒弄得跟苦行僧似的,面黄肌瘦,神情萎靡,恹恹不振。说实话,我只是想碰见几个坏人罢了,哪怕是几个偷鸡摸狗的也可。可上天总是不给我机会。经行处,人们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连癞皮狗见到我们都会哈着舌头摇尾巴。 这一天我憋得实在受不了,便拔剑四顾,仰天长叹,天啊!普天之下难道就没有一个坏人供俺消遣了吗?!殊料话音未落,便招来路人一片嘲骂:这小子脑袋肯定让驴给踢了! 我羞得满脸通红,却惹得老切在一旁窃笑不已。说实话,那一刻,我真想拿他的猪头来祭我的剑。可一想到他还是我拜把子兄弟,便把这口恶气给咽了下去。但即便这样,我还是决定冷落他几天。 后来的几天,我始终闷着头走路,任他在一旁无话找话,就是不搭理。老切也无所谓,有时候甚至半天不见人影。起初我以为他受不了冷落自个儿跑掉了。莫料没多久他便嘻嘻哈哈地从某个角落里冒出来,手上还捉着一只油腻腻的鸡大腿。而这一天,他手上拿着的却是个酒壶。他把壶扔给我,道,我知道你心里憋屈的很,呶,喝两口,保准你舒坦。 我闻了闻,一阵浓香直刺肺腑,尽管师父曾经告诫我不要沾酒,但此时此刻我却禁不住诱惑,二话没说,举起酒壶便咕咚咕咚的灌了几大口。随着一股辣流过喉入肚,先是觉得五脏六腑着了火,继而便感到天地摇摆不定。老切似乎在我耳边喊了一声,急酒攻心啊!但我没理他,酒壶掉地上时已经空空如也。 很快我就觉得浑身燥热,仿佛皮肉下聚集了千万只蚂蚁,于是我把衣服扯了下来,袒胸露臂,突然间,我发现四周好像围上了很多人。他们一个个长着丑恶的嘴脸,伸着手冲我指指点点。我顿时怒不可遏,拔出剑来就要砍。众人见状大惊失色,如鸟兽逃散。但我还是紧追不舍,眼看就要砍到一个跑得慢的家伙,却忽然被一个蒙面人截住了剑锋。我定睛一看,那家伙手中拿的居然只是一根食指粗的木棍。这简直是一种狂妄之极的挑衅!身为一名堂堂剑客,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我使出浑身解数冲他挥剑砍去。 蒙面人面对我的攻势,竟始终从容自若,手中的木棍恍若一道密不透风的墙,任凭我的剑锋如何凌厉,都被挡了开来。打到最后,我几乎力竭,可对方的防守依旧胜似闲庭信步。我心下暗暗吃惊起来。敢情今天碰到了一个绝顶高手啊!由于体力不支,我的步法渐渐紊乱,上上下下破绽百出,对方只要瞅准一个,就可以一棍劈来送我回老家。如此一想,我不禁汗涔涔如雨下,肚子里的酒也醒了一大半。 正当我苦于防守之时,突然迎面刮过来一阵风,我怕沙尘入眼,便眯了一下。孰料,就在这一刹那,蒙面人的木棍便以闪电之速架在了我脖子上。 我无话可说了。手中的剑当啷垂地。心里面万般沮丧,想不到自己的武功如此之衰,本以为身为剑宗之徒,有朝一日必能成就一番大事业。莫料,刚一下山,就被一拿木棍的家伙给打败了。这往后还有什么混头的!还不如一死了之。想到这里,我便梗着脖子冲蒙面人愤然喊道,杀了我吧!拜托利索点! 蒙面人没说话,只是拿木棍在我肩膀上敲了两下。没等我开口,他便丢了木棍,腾空而去,其身轻如燕,直看得我目瞪口呆。我半晌才回过神,愣愣地捡起他丢下的木棍,细看时,竟发现棍上刻着四个蝇头小字。曰:勿忘寻兰。我不由大惊大愕,继而大惭。这个蒙面人究竟是何方神圣?他怎么知道我有寻找兰花的任务?莫非他就是师父曾提到过的那个神秘人? 不管对方是谁,我都不得不面对一个尴尬的现实,那就是我不能死。即便刚才这一战,我把剑客的脸丢到了昆仑老家,我还是得忍辱负重。此番下山,替师父寻找兰花才是当务之急。至于个人荣辱,那得等到任务完成后才去计较。如此一思量,心下貌似豁然开朗。回头再去找老切,他早不见踪影了。 一连数日,我都没再见到老切。这家伙大概蒸发到火星上去了。人有时候的确很贱,就拿我来说吧。之前老切在耳边唠唠叨叨跟八婆时,我烦得恨不得拿他当西瓜砍。如今耳根清净了,却又对老切的罗嗦无限怀念起来。问题还不止于此。我突然发现,自从老切不在身边,我所过之处,总能看到一些恶霸泼皮横行无法。我仿佛突然间来到了另一个世界。目光所及处,饿殍遍地,民怨沸腾。路经的村落,更是十室九空。这是传说中的那个海内升平物阜民安的贞观年间吗? 当初我巴不得遇见几桩不平事,好让自己的剑蹦出来露几手。而今,面对满目千疮万孔的人间苦难,我却表现出了难得的沉默与从容。我视若无睹,我置若罔闻。我就像正义之路上的一个叛徒似的,觳觫不安,畏首缩尾。 事实上,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和自卑!初下山时的雄心壮志,此刻荡然无存。 这天晚上,当我仰望苍茫无垠的夜空上那一轮素洁如兰的明月时,我突然对自己孜孜以求的梦想产生了无限的怀疑。昔日“上天斩龙,下地劈虎”的豪言,如今回想起来简直就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浑屁。我连一个拿木棍的家伙都打不过,还算得上是哪门子的剑客?!普天下饱受苦难的黎民百姓啊,我一介蠢夫还能拿什么来拯救你们呢? 看样子,接下来,我势必要自暴自弃了。然后顺理成章,患上深度抑郁症,并最终找个阳光明媚的好日子爬上某个高处,像只大鸟一样头朝下脚朝上向地面砸去,把自己的脑袋绽放成一朵猩红的血兰花。 遗憾的是,我并没有那么幸运地走上这条唯美浪漫的不归路。事实上,当天晚上,我就在睡梦中挨了师父好几下鸡毛掸子。梦中的师父依旧拖着遍身的藤类植物,像个野人似的两眼炯炯冒着绿光。你是想当懦夫还是想当英雄?师父喝问道。 没什么想不想的,我现在就已经是个懦夫了。我摸着打疼的脑袋龇着牙懒懒地回了一句。 跌倒了一次就爬不起来的,那才是懦夫;跌了无数次都能爬起来的,那就是英雄!你现在只不过跌了一次,怕什么?你师父我当年可是摔了九千八百多次才成就了剑宗的威名!真金不怕火炼,越是经得起摔的人,越能成就一番大事业!摔一次跤就叫苦不迭的,只有女人才那么干!如果你还想在剑客这条道上走下去,你首先就得做好不断摔跤的准备。只有不断摔跤,你才能修炼出一名真正的剑客所必需的心性。要知道,以武逞强者,终究不过是蛮夫粗人。剑客当以气制人,气随心性,心性强健者,气自凌人。孩子,听为师一句话,没有一颗心会因为追求梦想而受伤的。 师父在梦中近乎空前地跟我说了一大段话,然后意味深长地冲我点了点头,还没等我上前跟他动情地拥抱一下,他便拖着一地月光飘然远去。朦朦胧胧之中,那些扎根在他身上的藤类植物,似乎将他的背影装饰成了一朵硕大无比的兰花。 我从梦里蓦然醒来,嘴里喃喃念叨着师父让我牢记的那句话:没有一颗心会因为追求梦想而受伤。 念完这句话,我以及我身边的那把剑,便仿佛得到了神的召唤,立刻精神抖擞了起来。月色真好,前方的路,有花在微笑,当然也有荆棘在招手,但我们的心,此刻已然坦荡。何去何从,天知地知,我知剑知。 师父真是太伟大了,他不光是个伟大的剑客,还是一个伟大的哲学家! 第五章 一直以来,我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成为一名匡世扶危的剑客。现在,我的身份是一名不入流的作家。但这并不妨碍我对梦想的坚守。师父说过,没有一颗心会因为追求梦想而受伤。诚如斯言,尽管我历经了无数次失败,但是,我的心,依旧鲜活如初。我仍旧是一千三百多年前的那位少年剑客。我在寻找兰花,寻找那株在岁月的风尘里永不凋零的兰花。 已经记不清有多少个无眠的夜晚,我总是喜欢一个人站到十九楼的阳台上,失神地遥望浩淼的夜空。尽管城市的夜华灯如昼,俗世喧嚣仍旧此起彼伏,但是我的心却空灵如洗。我恍如一片透明的蝶翼,意欲凌空而去。当然,有限的理智时时在提醒我,这种想法不可取。我是人,不是蝴蝶,我不想摔死,更不想让漂亮的老婆守寡。所以,每当我把自己幻想成一片蝶翼时,“梦游”也就条件反射似的惊醒了。从这点看,我永远都不可能成为哲学家。哲学家是从来不愿意从梦中醒来的。譬如庄周。 闲话休提,还是继续讲故事吧。 师父梦中一席话,好比醍醐灌顶。我不再迷惘,不再消沉。我重又提上了剑,为了梦想,我要战斗!既然之前看到不平事,我又岂能坐视不理。因此,当务之急,我应该要做的就是伸张正义! 于是,我来到了之前那片荒凉的地界。只见断壁残垣,蒿草丛生,时有野狐遽然闪过。可奇怪的是,就是看不到一个人影。当初我明明看到这里饥民哀号,遍地横尸,还有兵痞泼皮横行霸道。但现在什么人也看不到。连地上的那些尸体都不见了。昔日的见闻恍若一场梦。只是我敢肯定那绝不是一场梦。 正当我迷惑不解时,耳畔忽然传来一阵女子悲啼之声,闻之甚惨。偱声望去,但见不远处的树林里似有人影在动。我立刻仗剑奔了过去。果然看到一个披头散发的弱女子在奋力奔逃,其身后有一大帮身着铠甲的士兵在追赶。这么多男人竟然欺负一个小女子,实在无耻之极。我不由大怒,舞着剑便冲了上去,士兵们猛不丁地看到我,一个个吓得跟木桩似的杵住了。还没等我砍过去,便鬼哭狼嚎地作鸟兽散。有人边跑还边喊着,事先可没说有这么一出啊! 见此情景,心里不免有一丝失望,本以为会苦战一番的,莫料竟如此轻松的就把事情摆平了。我真有这么大威慑力?回头再看那可怜见的小女子,不料竟迎来一双怒睁的杏眼。你神经病啊!她竟然破口骂道。 我一下子懵了。我救了她,她竟然反过来骂我神经病! 你知不知道这场戏我排练的有多辛苦啊!本来演完这一场就可以收工了,这倒好,全让你给搅了!女人鼓着嘴抱怨道。 演戏?原来刚才你们是在演戏啊?!我还以为你真的被一帮坏人追呢。我哭笑不得地叫道。难怪那么一大帮子人见到我冲过来都跑掉了。一时间,我脸臊得跟猴子屁股。 女人走了过来,将我上下打量了一番,问道,你不是本地人吧?语气平和了不少。 我来自昆仑山。我答道。 这就难怪了。女人哼哧了一声,神色有些不屑。这让我很不爽,心中便有了想拿剑戳她的念头。尽管她长得很漂亮,也很丰满。 难怪什么?我抑制住了心头忿忿的火焰,尽量不动声色地问了一句。 昆仑奴少见多怪很正常呗。女人撇了撇小嘴,冷笑道。 这婆娘居然骂我是昆仑奴!她骂我,也就等于连我师父也一块骂了。我可以被羞辱,但师父的尊严绝不容许被践踏!我的脸立刻由奶油饼变成了酱猪肝!是可忍孰不可忍! 你竟然骂我昆仑奴!你,你,你你你。。。。。。我指着这个女人愤怒得一时语塞。 女人吃惊地望着我的脸,居然噗哧的笑了。 这下我傻眼了。 你生气的样子真的好可爱吆!她竟然一把抓住我指向她的手,兴奋不已地叫道。 这下我是真的傻眼了。尼采说,女人是可怕的动物。诚如斯言。上帝说,我对女人向来无语。诚如斯言。 没容我把情绪调整过来,女人又在我的左脸巴上亲了一口。于是,我的脸立刻由酱猪肝变成了奶油饼。十八年来,这是我头一回被女孩子亲吻。由于这个吻具有极其伟大的意义,所以,那一刻我的心脏完全停止了跳动。 女孩名叫南南。不是兰兰。念时发鼻音。而我向来鼻音边音不分,故而,我喊着喊着就成了兰兰。那就索性叫她兰兰吧。 兰兰是当地里正的女儿。这个地方本来是座古战场。太宗当年同宇文化及曾在这儿打过一场恶战,并最终摧垮了对手。大唐建国后,这个地方被朝廷划定为国家一级文化遗址。并且每三年都会在这个地方举办一场大型实景舞台剧。届时,皇帝将率领文武百官前来观赏。而今年刚好是举办时间。兰兰作为今年这场舞台剧的主演兼副导演(她的里正老爹是总导演),可谓身负重任。由于前几届办得不是特别理想,兰兰老爹如果今年再导不出一场让皇帝满意的大戏,那么很可能就会因为失职而丢乌纱甚至脑袋!由于压力太大,兰兰老爹最终病倒了。为了爹爹,兰兰不得不临危受命,亲自上阵。也就是说,前些日子我路过这儿时看到的那些情景,只不过是兰兰领着全体演职人员在排戏。当今皇上喜欢看悲剧,所以排的戏基本上都很凄惨。我想,兰兰的戏导得如此逼真,这回龙颜一定会大悦了。 但兰兰却说这场戏还差一个男主角。兰兰说这话的时候,两只眼睛紧紧地盯着我的脸,充满了无限的渴望。 我懂得她的意思,但我只能不无遗憾地摆摆手。首先,我是剑客,不是演戏的料。其次,师父要我寻找兰花,我有重任在身,不好拖延。 但是,兰兰却反驳了我的理由。首先,你是剑客,应该懂得救人于危急,而今我有困难,你帮我一把,本来就是你要履行的义务。否则,你便枉为剑客!其次,寻找兰花同救人性命相比,孰轻孰重,你心中自有掂量。再说,你若帮我演戏,我日后也定会助你寻花。两个人寻找总比一个人强。至于你说自己不是演戏的料,那更是自谦了。刚才你将愤怒之情表现得如此出神入化,简直就是天生的演员,怎么能说不会演戏呢?要是你真的演好了,说不定还能荣获这一届的最佳男主角呢。到时候皇上亲自为你颁奖,那可是无上的荣誉啊。 兰兰说的天花乱坠,且句句在理。我实在无言以对。 这么说我必须得答应你了?我惶然问道。 嘿嘿,没错。男主角非你莫属。兰兰粲然一笑。 第六章 我最近和老婆之间出现了点问题。问题可大可小。说白了就是我们“夜生活”的次数越来越少了。老婆在这方面越来越冷淡。理由要么是太累,要么就是没兴趣。说累,我能理解,毕竟她天天忙着花店的生意,早出晚归的,累很正常。但说没兴趣,我就不能理解了。这么有意思的事你怎么能没兴趣呢?你没兴趣了,我的“火”往哪儿烧去?这事儿越想越不是个滋味。老婆以前不是这样子的,她当年的体贴劲儿哪儿去了呢?这事儿没法儿往深处想,想多了问题就严重了。 作为一个男人,我很惭愧。老婆最近常数落我,你看看人家,怎么就能让自个儿老婆住别墅开宝马?!你呢,都快奔三的人了,整天不务正业写什么劳什子小说,幼稚的跟三岁小孩一样,我还指望靠你过上好日子呢,这倒好,到头来,你一个大男人居然还靠我一个女人养活着!唉,我当初真是,真是。。。。。。唉! 我知道老婆想说什么。我不怪她言辞刻薄,可我就是不明白,她怎么突然间会变得这么泼辣势利?说实话,我很怀恋一千三百年前的兰兰,那个天真单纯,浑身洋溢着一股天然野性的兰兰。显然,她已经离我而去了。现在的她只是一个陌生的躯壳。或者说,昔日的那个兰兰已经长大了,而我,却依然还是个孩子,还是那个执着地寻找兰花的十八岁少年剑客。 这天老婆骂我时,我憋不住回了她一句,我这不是在追求自个儿的梦想嘛。 醒醒吧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年代!你以为这还是一千三百年前的大唐啊!这年头谁不向着钞票看,都跟你这样整天梦游似的,大家都去喝烟拉风好了!老婆冷笑了一声,同时不忘面露鄙夷之色。 老婆,你好像变了。我伤心而又诚恳地叹道。 哼哼,这叫与时俱进!你要是再这样下去,早晚要被淘汰!老婆说。 说不定你现在就想淘汰我了。我负气冷冷顶了一句。 你!对你这种男人,真是无语了。老婆见我态度恶劣,不由柳眉倒竖,愤然甩门而去。 那沉重而又决绝的掼门声久久回荡在冷冷清清的客厅里,我的心里面狂风骤雨,说不清是些什么滋味。失落,惆怅,寂寞,悲伤,愤懑,愧疚,绝望,疼痛。。。。。。 没过多久,我便站在十九楼的露天阳台上,像个落满冰霜的雕塑,久久地凝视着苍茫的远空。兰兰,你究竟在哪里?你怎忍心把我一个人弃置在人间?我们不是说好今生来世永远厮守吗?为何仅仅走过了一千三百年,你就弃我而去了。既然你已不在,我一人苟活又有何意?我还是追随你而去吧! 事实上,我只要把自己丢出阳台就万事大吉了。事实上,我也正打算这么干。活着真他妈没意思!还是跳楼干净利索,一了百了! 但事实上,我没跳成。综合起来,有以下几个因素。第一,楼下小区正在搞卫生评比,管卫生的几位大妈都很善良,每次见到我都要冲我笑笑(有人说她们嘴抽筋,见谁都笑)。我要是这么往下一跳,血肉肯定会溅起一大片,环境必然要被污染,势必给善良的居委会大妈们造成诸多麻烦。何况还可能吓着人。万一死后真有鬼魂,我整天在这附近游荡,岂不影响了小区的和谐安宁?因此,倘若我非跳楼不可,最好还是换个荒山野岭没人的地方跳。可附近实在找不到符合要求的地方。如果让我开着车大老远地跑到鬼不生蛋的地方跳崖自杀,对不起,这事儿我也不会干。大费周折的事儿我向来鄙视之!当然,寻死有许多种方法,不过,我只对从高处往低处跳感兴趣。个人嗜好,与生俱来,没办法。 第二,对老婆不公平。不论她怎么对我,她终归是我老婆。既然我们有夫妻之名,我就得严格履行丈夫的职责。我要是死了,她就成了寡妇。寡妇门前是非多,势必给她造成诸多烦恼。虽然她最近的表现让我不怎么满意,但一想到我们曾经度过的那些美好时光,我就难免感动,就忍不住原谅她所有的不是。既然我都原谅她了,就说明我还是像以前那样的爱着她。既然我还爱着她,我怎么可以残忍地弃她而去呢?不管怎么说,她还是兰兰。尽管和一千三百年前的兰兰在性情上几乎判若两人,但在肉体上她还是如假包换的兰兰。说白了,我不想死,主要还是因为我仍旧死心塌地的迷恋着这个女人的肉体。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师父早说过,没有一颗心会因为追求梦想而受伤。这么多年来我都熬过来了,现在怎能轻言放弃呢?我和老婆之间的问题,顶多也就是千千万万个问题中的一个罢了。我应该迎难而上坦然面对!其实要解决我和老婆之间的问题也很简单。既然老婆说我落伍了,那我迎头赶上不就结了?!识时务者为俊杰,老婆不就是想住别墅开宝马吗?我满足她不就行了?身外之物只要有心去赚,没什么赚不来的!天下众生整天忙碌得跟咬着自个儿尾巴打转转的小狗一样,付出与回报总是难成正比,原因何在?就是因为大多数人没有“劳心”,而仅仅是在“劳力”。劳心者赚大钱,劳力者赚小钱。这就是区别。我搞写作,本身就属于劳心。既如此,我何不分点心思在赚钱上,待赚足了钱让老婆过上满意的生活,再回头追梦不亦可乎?! 终于想通了。站在十九楼的阳台上,我被南来北往的风吹醒了。没想到,这时老婆也回来了。她的脸上挂着一朵奇怪的微笑,很惬意,很温柔,很妩媚,也很叵测。她轻轻地走到我身边,拉着我的手,近乎孟浪地瞅着我,目光里闪烁着让我毛骨悚然的脉脉柔情。通常这种眼神传递的信息是她想“要”了。问题是,她已经有很长很长时间没有主动“要”了。问题是,不久前她在盛怒之中甩门而去,而现在又突然回来表达想“要”的意思,这实在有些匪夷所思。 当然,唯一的解释就是我们俩心有灵犀,我打算自我改造的念头已经被她敏感地捕捉到。因此,她见我孺子可教,便原谅了我。同时为了表示对我的认可,打算给我一点儿奖励。而这段日子,我最想得到的奖励,她其实也是心知肚明的。因此,她为了奖励我而想“要”了。 我的解释天衣无缝。老婆始终没说话,神色里始终有捉摸不定的激动之情。既然她想“要”,我就没有不“给”的理由。 因此,我们心照不宣地上了床。 时间刹那间倒回至一千三百年前那个月光如兰的夜晚,我和兰兰在如茵的草地上第一次回肠荡气地拥抱在一起!半空中如绸如缎的雾霭,仿佛帷幔一般垂悬在四周。那一刻,全世界只剩下了我们两个人惊慌却欣喜的呼吸。。。。。。 事毕,我仍恋恋不舍地躺在床上无限地回味着,老婆却坐了起来,呆呆地怪笑,老公,知道为什么我今天会这么骚吗? 良心发现了呗。我懒洋洋同时也很满足地笑道。 错!错!错!老婆回头冲我近乎撒娇地喊道。 还没容我问她为什么这么说,她便再次如饿虎般扑到我身上,本以为她又打算飙荷尔蒙了,殊料她露出利齿狠狠地咬在我并不丰满的胸肌上,疼得我连老妈姓什么都忘掉了。 疼不疼?她松口后径直问。 肉都掉了,你说疼不疼啊!我张着嘴大口大口喘气,胸口仿佛被烙铁舔了似的,火辣辣的烧疼。 这么说,不是梦了?老婆自言自语道。接着哈哈大笑起来。但笑声发出一半,她又拿手神经质地捂住了嘴巴。 我望着神经兮兮的老婆,心里凉了半截。看来我得联系市里最好的精神病院了。 老婆却两眼发光地凑了过来。说实话,她这样子,我还真有点儿怕怕。老婆附在我耳朵上,轻轻地,但同时也是极其兴奋地,说了一句,我中大奖了。 老婆说罢,变戏法似的亮出一张彩票。上面乱七八糟的有几组号码。老婆指着第三组数字,声音近乎颤抖地说,这注号码中了一千万。 我惊愕地抬起头,望着红光满面的老婆。一时无语。不知道是因为激动,还是因为惊惶。但我相信,老婆没有疯,她的神情告诉我,一千万是真的。我之前的种种揣测都是自作多情。老婆之所以突然恩宠我,仅仅是因为中了一千万。是的,仅此而已。 一千万,我还从没想到把这个数字同钞票联系在一起。但现在,它们真的走到了一块。而且同我还有一点儿关系。 老婆说,这注号码我守了快一年了。你知道这号码怎么来的吗?是我俩的生日号码组合起来的。我一直坚信运气会降临,没想到真的就让我给等来了!老公,你继续追你的梦吧,我支持你!永远支持你!以后我再也不会对你发火了!我们还像以前那样,有了这一千万,什么问题都解决了!人家有的,我们也有啦!哈哈哈哈哈哈哈。 老婆的笑声汪洋恣肆,将不大的房间完完全全地吞没了。我沉浸在这些几乎震破耳膜的笑声里,突然间涌上来一股澎湃的惆怅。 这么说,我没必要自我改造了?是的,如果这的确不是一个梦的话,那么,我就再无必要为赚钱养女人而操心了。莫名其妙突如其来的一千万,拯救了我。似乎可以这么说吧。 我应该跟老婆一样欢呼雀跃才是。可是我却始终提不起兴致。我有一种遭到戏弄的感觉。我又怀恋大唐朝的月光了。同时,我越发感到心中的那株兰花正在一片片的凋零。我担心有一天它会彻底的枯萎掉。届时,我还是我吗?或许,我早已不是我了。 人生他妈的简直就是个悖论!某位哲人曾经如是说。 诚如斯言! 第七章 十八岁那年,我在前往长安城的路上,偶遇到一个名叫兰兰的女孩。她以无可辩驳的理由说服了我,让我留下来演男主角。本来我的任务是替师父去寻找兰花。可因为这个女孩的缘故,任务暂时耽搁了下来。我不知道师父知道了这事儿会怎么想。庆幸的是,他此后再也没有来我梦中拿鸡毛掸子砍我。 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我之所以留下来,除了兰兰那口三寸香舌说服了我,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我正值青春躁动期。一个十八岁的小伙子,各方面发育都很正常,因而见到春色旖旎的漂亮姑娘时,心中没别的想法,那是不可能的。事实上,当初和老切一道儿时,他就常常在我面前炫耀自己的一些风流往事,特别是星光暗淡的夜晚,他的叙述仿佛一条火舌一般游动在你的想象里,让你身体的某个地方总是不由自主的亢奋起来。那种感觉叫人既兴奋又恐惧!有一回,老切笑眯眯地问我听他讲这些事儿作何感想?我白了他一眼,两个字,恶心!老切哈哈大笑,如果你觉得恶心,那你就不是个男人了!听了这话,我心里很是不爽。堂堂剑客,被人奚落为不是男人,实在伤自尊。本来我想拿剑砍他几下,但后来还是吞吞吐吐地说了实话。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有一种站在悬崖边上的感觉,有点儿悬乎。老切听我这么一说,登时惊讶地睁圆了两只绿豆眼。嘿,想不到啊,你小子还是个诗人呢!说的太妙啦!没错,有那种感觉就对了,不过站在悬崖边上还不够爽,你应该往下跳!跳的感觉才真叫飘飘欲仙啊!老切说罢,还做出一副很享受的死样子,看着就叫人来火。老切这家伙的确够可恶的。说白了,就是饱汉不知饿汉饥! 不是我不想跳,其实我也很渴望像老切说的那样勇敢地跳一回。但没机会啊。老切说,光在想象里跳,那多没劲儿,你得去找个可人的姑娘,跟她一起跳。老切甚至还曾自作主张地拉着我去沿途的青楼,打算让我见识一番。可我不行,胆量不够,我一看到青楼门口那些浓脂艳粉的女人,我就想吐。别说跟她们去跳了,我一瞅见她们就有股拿剑戳她们的冲动。抱歉,那时我也不懂什么佛洛依德的理论,不知道这种冲动里面其实另有玄机。但我当时的确是怕自己的剑伤及无辜而没敢靠近这群花枝招展的女人。倒是老切,似乎是她们的老主顾,一进青楼,跟黄鳝寻到了洞一般,嗞溜就不见了,哪里还顾得上我这么个难兄难弟。最后,我到底克服不了莫名其妙的心理障碍,只好望楼兴叹,孤独地徘徊在大街上,等待着落日,等待着黑夜。只有在黑夜里,我才能将心中的自卑深深地掩埋。 作为一个男人,作为一名剑客,我连跟女人一起跳的勇气都没有。我真失败! 不过有些事情是需要用辨证的眼光去看的。自从遇见兰兰之后,我心中那份自卑的情结终于释然了。我感到了由衷的庆幸。我有种感觉,兰兰似乎一直就是我要寻找的那株兰花。我甚至揣想,兰兰或许就是冥冥中那个要同我一起跳的女孩。当然,理智告诉我,这不过是发情期的男人一种自以为是的敏感罢了。但作为一个男人,我为自己有这样的敏感而兴奋。这说明我青春期的那扇孤独的大门就要为一个美丽的姑娘敞开了。这怎么能不叫人兴奋呢? 综上所述,你可以想象,当我留下来做兰兰的男主角时,心里有多么的激动和庆幸。这与我口头上的表现绝对是两码事。恋爱期的男人总是口非心是。我估计是这些男人中表现的最为执拗的一个。当然,也可能是最差劲的一个。 兰兰对我有好感吗?这是一个亟需解开的谜题。尽管她请求我做她的男主角,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会爱上我。兰兰是里正的女儿,在这一片算是富贵人家的小姐。事实上,兰兰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优雅气质。当她靠近你时,你会情不自禁地沉迷于她所携来的那一抹似有似无的清香之中。兰兰曾骂我是昆仑奴。后来她解释说她那么说不过是想刺激我动怒,好考验一下我表演的天分。问题是,我当时是真的愤怒了,那是一个人在自尊心受伤害时的本能反应。本能反应可不是表演。因此,她的这个解释是有漏洞的。也就是说,她骂我昆仑奴很可能也是心理的本能反应。我在她眼里就是个昆仑奴。 但我没有因此而再度自卑。理由如下: 首先,昆仑奴通常粗壮黝黑四肢短小,且毛发披肩,长相丑陋,跟野人无异。相比之下,我要好看多了。我身材修长,玉树临风,面貌端正,粗眉大眼,鼻梁高挺,鼻尖还带点儿钩,据说这种鼻子很性感,很讨女人喜欢。最关键的是我面白,虽值青春期长了些许粉刺,但不妨碍我是个面净微须的美男子。当年我在昆仑山屡遭母熊的追赶,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光相貌堂堂这一点,兰兰就没有理由拒绝我对她的爱。 其次,我是一名剑客。将来很可能会成长为一名威震江湖的大侠。尽管不久前我下山的第一战就被一个拿树棍的蒙面人给打败了。但这并不代表我剑艺不精。师父说的对,我只是在“心性”修炼上稍逊一筹。但我才十八岁,经得起摔,我有信心弥补不足,我有信心自我超越。自从师父梦中为我解惑以后,我的人生态度几乎一百八十度转变。我现在乐观向上,充满激情。我的青春我作主,天下无难事,只要有心人。老切说过,女人最喜欢胸怀大志的男人。既然我是如此的雄心壮志,兰兰就没有理由拒绝我对她的爱。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兰兰既然让我做男主角,对我肯定是有点儿好感的。否则天下那么多男人她不去找,怎么偏偏寻我做她的男主角呢?而且,初次见面,她就强烈要求我做她的男主角,这不是一见钟情是什么?想到这里,心里甭提有多兴奋。我现在最关心的是,这部戏跟我配对的女主角会是谁呢?是兰兰自己吗?我相信应该是她。我设想的剧情便是男主角疯狂的爱上了女主角,然后两人历经磨难终于有情人终成眷属。但一想又不对劲。兰兰说皇帝喜欢看悲剧,这意味着戏的结局应该很凄惨才是。我估计是两个人最终双双殉情,然后化作了比翼鸟飞上了天。不过这样也好,够浪漫,我喜欢。不管怎么说,既然都选我当男主角了,兰兰就没有理由拒绝我对她的爱! 我在兰兰家就这么住了下来。她家的房子虽谈不上深府大院,但也是朱楼雕甍,相当阔气。这说明在大唐年间,里正(也就是村长)的经济收入还是相当不错的。兰兰算得上标准的富二代。兰兰是独生女,平时在家时,身边都有三四个小丫鬟伺候着。按理说,做小姐的都有点儿怪脾气。但兰兰没有。她只是大大咧咧,性格外向,喜欢笑闹。一句话评价,兰兰是个少有的阳光女孩。够单纯,甚合我意。 兰兰老爹的身体似乎也没有那么糟糕,躺在床上,看看书,喝喝茶,实在闷了,就找几个女伶弹弹曲子唱唱歌,日子过得也不赖。兰兰的老娘则喜欢跟一些同村的妇女聊些八卦类的东西。她们似乎对那种公鸡生蛋母鸡打鸣类的新闻颇感兴趣。因此,院子里经常传来这些妇人莫名其妙的一阵大笑。幸亏我心脏比较好,否则早崩溃了。 第八章 看起来兰兰家还是蛮有气氛的,但我仍想表达心中的一些不满。可能我太敏感了吧,但总觉得如鲠在喉不吐不快。毕竟我是客,但我发现来兰兰家并没有受到太多的礼遇。除了兰兰,其余人似乎都更愿意将我视为透明人。即便是兰兰家打杂的下人都懒得跟我说几句话。相反,兰兰的表哥则受到了截然不同的待遇。他也是客,是兰兰家一个做官的远亲的儿子。大家都亲切的喊他郑公子,而喊我时则一个字:“喂!”只有兰兰还顾及了一点我的尊严,“喂”后面还加上了一个头衔“昆仑大侠”。只不过,她发音似乎不太准,总是将“大侠”喊成“大虾”。其实我有名字的,我的名字叫雨童。师父说,他发现我的那天,天空里正飘着如丝的细雨,那条大蟒蛇将我搂在怀里,好像有意为我避雨。本来他想将我取名为蛇童。但觉得妖气太重,后来就即兴取了个比较诗意的名字,雨童。这个名字我很喜欢。不过,昆仑山上,除了师父叫我雨童,再也没有其他人喊了。下山之后,老切倒是常叫,但他又提出意见说,雨童不像一个剑客的大名,太孩子气,太女人气。老切说,与其如此,你还不如叫剑童来得响亮点。尽管我很同意老切的看法,但还是觉得叫雨童好点。毕竟这名字是师父取的。话说回来,是否能够成为大侠,可不是光靠一个名字就能决定的。事在人为,要成功,得靠自己的努力。 我没跟兰兰提我的名字。她没问。她似乎不关心这个。这让我有些伤心,觉得没有被足够重视。事实上,作为她钦定的男主角,我本该受到最佳礼遇才是,可到头来,我的待遇比跑龙套的还糟糕。我知道,这一切同我来自昆仑山不无干系。从这点看,大唐朝也有歧视外乡人之恶习! 郑生是个典型的读书人。整天出口之乎闭口者也。此人五短身材,长相很猥琐,两只眼睛很容易叫人想起耗子。仅仅因为穿了一身光鲜的锦衣绸袍,这家伙才有了点儿人样。这家伙每次在我眼前晃悠时,我都手痒的厉害,恨不能拔剑砍他几下。对于不顺眼的东西,我都有点儿施虐倾向。当然,每次冲动基本上都止于潜意识。 兰兰说,郑生是她特意请来帮忙写剧本的。目前郑生已经将剧本构思好了。大概剧情是,美丽多情的女主角和她风流倜傥的表哥从小青梅竹马天生一对,本来两人可以顺利地走进洞房共度良宵,却不料半路杀出一个白猿怪,抢走了女主角,逃进了深山。表哥痛不欲生,率领兵马进山救心上人,经过一番斗智斗勇,最终手刃了白猿怪。然而,美丽的女主角却早被白猿强暴了。女主角觉得无脸面对表哥,便跳崖自杀。其表哥见心上人已死,亦拔剑自刎。人们将这对有情人埋在了一起后,又将白猿怪碎尸万段,以祭亡魂在天之灵。最终,整出戏将在一片催人泪下的哀乐声中结束。 兰兰对这个剧本非常满意,认为皇上看了一定喜欢。而我关心的却是,谁演女主角的表哥?按道理应该是我。可直觉又暗示我事情没这么简单。这出戏里分明有个妖怪白猿。并且戏份也不少,严格来说,算得上是个主角。不过谁来演白猿呢?当我带着这个疑问请教兰兰时,兰兰微笑着望着我,眼神里有无限寄托和信任。不论是外形还是气质,白猿怪这个极富挑战性的角色,就非你莫属了。兰兰激动地说。 我傻眼了。血液开始倒流,心里有种被针扎的刺痛感,浑身上下火辣辣。 兰兰大概看出了我神色异常,连忙追问,你,你怎么了?莫非你不愿意演这个角色? 我没说话。只愣愣地发傻。浑身上下贴了狗皮膏药似的难受。 兰兰的眉头不禁黯然垂了下去。如果你不愿意演,我也不勉强。我原以为自己没看错人,唉,看来还是。。。。。。 我心中蓦然一怔。这时的兰兰竟是如此的楚楚可怜,心头不禁一软。于是,几乎在刹那间,血液恢复了正常流向。浑身上下顿时舒坦了不少。转念想,就当是我之前自作多情了吧,其实我也不是一回两回自作多情了。人家请我演男主角,不过是想让我演一头yindang的白猿罢了。而既然我都答应了人家,干嘛又表现出不情愿呢。这岂不显得我太小家子气。算了算了,就当是平白无故地帮这漂亮小妞一个忙吧,毕竟咱是剑客,还是豁达点好,显得有风度。 事实上,兰兰是击中了我的软肋。我这人天生怕见到女人伤心。女人一伤心,我就软了,这时候她就是让我往火坑里跳我也在所不辞。 演就演吧,大不了就演一个天底下最风流最英俊的白猿怪吧。我朝兰兰爽朗地笑道。 兰兰吃惊地抬头看着我,你,你真的要演? 虽说我是昆仑山来的乡下人,但我也懂得君子之道,既然答应了你,岂能食言? 呀,你真是太伟大了!兰兰听罢立马凑了上来,打算要在我右脸巴子上嘣一个。但我却识趣地让开了。 兰兰的樱桃小口扑了个空,有些悻悻然。怎么?你不喜欢我亲你?她的眼神似乎受了伤的样子。 我笑了笑。不是,我只是没资格承当罢了。毕竟我是昆仑山的乡下小子嘛。说罢,我便扭头潇洒地走开了。我不知道兰兰在身后是什么样的表情,可以肯定的是,兰兰当时愣了很长时间。因为当我走回自己那间厢房时,透过窗户,还能远远地见她愣在那儿,时而还拿手抹着脸。后来郑生走了过去,轻轻地扶住了她的腰,她也就势倚在了他的肩头。看到此情此景,我还有什么话说呢? 我无话可说。自始至终,我都只是这儿的一个过客。本来我就是多余的人。眼下,我只希望演出的那天早日来临,好让我完成任务后尽快离开此地。我真正的任务是寻找兰花,我真正的家是莽莽昆仑。作为一名剑客,我应该时刻保持清醒。 难道不是吗?我只是一名匆匆路过的剑客罢了。 不知为什么,十八岁那年,我突然头一次有了想哭的冲动。 第九章 这些日子心情一直沮丧,倒不是因为排戏时老是裹着一身毛茸茸的皮囊,而是每次和兰兰演对手戏时,总是不能入戏。当然,我的台词其实不多。从头到尾只要嗷嗷叫就行了,适当时候再拿拳头捶几下胸口,以突显兽类狂怒时彪悍的野性。兰兰说我表现得非常出色。当然,兰兰是以一个导演的身份夸赞我的。对此,我一脸冷淡。兰兰不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如果她知道的话,就不会同郑生打得那么火热了。没办法,郑生演的是她的情郎嘛,打情骂俏是剧情需要。总之,几次排练下来,我连咬人的心思都有。 为了排遣心中这份难言的别扭,我几乎每个晚上都要到兰兰家后院的竹林里耍一会儿剑。考虑到她家竹林也就那么几棵瘦竹,所以我也不太好耍那种杀气腾腾的剑式。但不耍这样的剑式,我心底里的苦闷又何以宣泄呢?思来想去,豁然开朗。师父当年不是教过我兰花剑诀吗?师父说,兰花剑法主要是用来修炼心性的,剑锋过处,绝无破坏力。因此,这些天我耍的都是兰花剑。耍过之后,确如师父所言,剑法果然有疏通心气的良效。郁积于胸的沮丧,一趟剑式耍下来,全都排泄殆尽。几次一耍,不由得心旷神怡,甚至还想高歌一曲以助兴。但考虑到嗓子比较容易招狼,所以不得不作罢。 这天晚上,圆月朗照,天地如银,我照例提着剑到后院竹林。刚耍完一趟剑式,一旁便传来几声轻轻的拊掌声。我吃惊地看过去,竟然是兰兰。月色下,一袭长裙的她正倚着翠竹冲我脉脉的微笑。见我傻傻地愣着,她露出了抱歉的神情,我是不是打扰你练剑了?说罢,转身欲走。我连忙喊住了她。吞吐道,没,没有。她转过身,冲我嫣然一笑,你刚才练的剑法真漂亮!你知道我看到什么了吗?我看到一朵正在盛开的兰花呢!那种幻觉实在是太奇妙了! 怎么?你真的看到一朵盛开的兰花了?我惊愕地叫道。经兰兰这么一点拨,我终于恍然了,原来按着剑诀舞剑,一趟剑式下来,其实就是兰花盛开的过程!师父不愧是一代剑宗,竟然连如此玄妙的剑法都被他悟出来了! 见到兰花有什么不对吗?兰兰诧异地问道。 我摇了摇头,笑道,事实上,看到兰花就对了,因为这套剑式就叫兰花剑法。这可是我师父独创的。这套剑法与其他剑法最大的不同就是,它没有杀气,而是温润如兰。这套剑法不但可以疏通心气,还可以修身养性,长期练下去,则可强身健体,延年益寿。女孩子练它,还能活络经血,美容养颜呢! 兰兰听我这么一侃,两眼直放光,有这么多好处啊?那我也想练,你能教我吗? 当然可以啊。我说。没办法,谁叫今晚月色如此撩人,把我的荷尔蒙全都逼出来了。男人一犯贱,就忘记自个儿姓甚名谁了。 于是,以教兰兰练剑为名,我左手轻轻揽着她如柳的纤腰,右手则柔柔地握着她捉剑的素手,就这样,我们的身体紧紧地相贴在月影摇曳的竹林里,风声幽幽,虫鸣唧唧,但那都不是我们关注的。至少不是我所关注的。兰兰的发丝如兰蕙吐芳,让我迷离沉醉。我嘴中梦呓似地念着剑诀,脚步亦如踏在清波之上,盈盈款款,一步三移,左右轻摇。多美的一个梦啊,如果能够永远不要醒来该多好。 不知不觉,我放下了右手,从身后紧紧地抱住了兰兰。这时候兰兰已经会打这套剑法了,所以,当我的手放下来时,她依然沉浸在兰花剑的舞练之中,直到我的整个身子妨碍了她舞剑的节奏,她才意识到自己被一个男人紧紧地抱住了。兰兰一定很吃惊。但是她没有挣扎。兰兰失神地停下了手中的剑。四下里真静,唯有耳畔传来昆仑小子多情的呼吸。那一刻,兰兰的心头突然涌起了一股空前的暖流。她低头望着那两只紧紧地箍住自己小腹的手,心里莫名的激动。她轻轻地将手搭在那双充满力量的手背上,幸福地笑了。婆娑的竹影,在风中兴奋地颤栗。墨蓝的夜空,月的脸,好红。 当我醒来时,天空蓝的晃眼,蜘蛛似的阳光爬得我满身都是。兰兰站在我的面前。只是穿着一身红艳艳的群衫,头上还顶着缀满珠玉的凤冠。跟昨晚的打扮判若两人。我头晕的厉害,可能着了露水吧。我刚准备开口问她昨晚什么时候离开的。她却皱着眉头先问了一句,你昨晚干什么呢?怎么在竹林里睡了一晚上!我以为她明知故问,可她的样子又不像在装。 我吞吐道,昨晚你,你不是也在这儿? 兰兰一脸惊诧,继而用一种很古怪的眼神将我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用她那一贯的语气说道,昆仑大侠(虾),你该不是梦还没醒吧?我昨晚和表哥对了大半夜的台词呢,怎么可能跟你在一起啊。 我挠了挠脑门,一时云山雾罩。昨晚我分明还把你抱在怀里的啊。我自言自语道。 什么?你把我抱在怀里?兰兰顿了一下,突然大叫了一声,天哪!一定是她! 我被她这一嗓子吓得浑身一激灵。惊问道,谁? 宇文蕙兰! 宇文蕙兰?宇文蕙兰是谁? 就是你昨晚抱得那个女孩子啦! 不可否认,我这人智商不高,但我也是有尊严滴,你要是再这么耍我,我可就要拍着屁股走人了!我哪里耍你了!那女孩真的是宇文蕙兰啊! 既然如此,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你可以不喜欢我,但你不可以拿我对你的一片真情当狗屎!还是让别人演你的大马猴吧!老子还是继续寻我的兰花去!说罢我就要走人。 兰兰连忙拉住我的胳膊,鼓着嘴,瞪着眼,一脸的委屈。虽然她的样子看起来很可怜,也很可爱,我甚至还想吻她几口,但还是憋住了这份冲动。不属于自己的就不要异想天开了,与其被人一个劲儿的当猴耍,还不如自个儿回昆仑山耍猴去。昆仑山的猴儿多的是,都愿意跟我做朋友。如果我想找几个母猴耍耍解闷,她们会感到很荣幸。 你听我跟你解释好不好!你这人怎么可以这样?!喜欢我就了不起啦,喜欢我干嘛不大胆地跟我说呢?干嘛宁愿跟我怄气也要憋在心里呢?再说了,我好端端地干嘛要耍你?别以为你心里在想什么我不知道。你不就是以为我嫌你是昆仑山上下来的吗?今天我要明明白白地告诉你,我张素兰从未有过这种念头,谁要是骗你,天打五雷轰!其实,我对你也蛮有好感的,本来是打算等这出戏演过之后再跟你表白,可既然你都把话挑明了,我也就不妨坦白算了!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告诉你,不是因为你貌比潘安,才比子建,而是因为你看起来很纯,简简单单,不复杂,不造作,跟山里面流出的一汪清泉,看着叫人心里踏实,给人一种很清新很安全的感觉。我喜欢你,是因为你真实!懂吗? 兰兰一口气说了很多,脸都红了,可能是因为激动,也可能是因为说出了心里话而有些羞臊。反正她把对我的感觉统统抛出来了。要说我不感动,那就是矫情了。事实上,我激动地浑身都颤抖了起来,跟筛糠一样,我兴奋地手舞足蹈,没想到,兰兰心里面是爱我的。她真的是爱我的!这意味着我之前所有的揣测都不是自作多情,我们简直是心有灵犀啊。但是,转念之间,我又为自己惭愧了。既然心有灵犀,为什么我还要怀疑呢?这不正好说明我心胸狭隘吗?兰兰说我很纯,可我真的很纯吗? 兰兰,我,我不知道你原来是这么想的。我有些支吾讪讪地笑道。 你啊,最大的毛病就是性子急躁,自以为是,再就是不懂得讨好女孩子!女孩子也是要人宠着的啊!兰兰佯嗔着数落道。 我唯有嘿嘿地傻笑。对了,你刚才说那个宇文蕙兰是谁来着? 吆,现在愿意听我说了?刚才不是神气活现地要走人吗?兰兰一边笑一边拿俏眼瞪我。 嗐,你就别寒碜人了,我错了还不成嘛。话说回来,现在就是五头牛拉我走我也不走了,嘿嘿,这儿不是还有我的心上人嘛。我近乎谄媚地笑道。没办法,我又开始犯贱了。男人被女人稍微一哄就会犯贱,贱劲儿一上来,就忍不住吐舌头做哈巴状了。 兰兰噗哧一笑,走过来亲昵地在我身上拍了一下,无比娇媚地说了句,真受不了你了。 哦,上帝,那一刻我骨头差点没化掉。 第十章 接着,兰兰便跟我说起了宇文蕙兰的故事。 宇文蕙兰是宇文化及生平最宠爱的小女儿,据说长得比西施还要美三分。因为在她出生前那天晚上,她母亲梦见了一大片蕙兰,所以生下来后便被取了蕙兰这个名字。蕙兰天性善良,自小便琴棋书画无不精通,尤其喜欢养兰。蕙兰十六岁那年,他的爹爹宇文化及同秦王李世民在黄河南岸打了一场大仗,这一仗宇文化及惨败。不久便在绝望中吐血身亡。秦王早听说宇文化及有个绝色的女儿,便派兵抓捕。蕙兰誓死不屈服于爹爹的仇敌,便抱着一盆兰花投井自杀了。据说,每逢十五月圆之日,蕙兰的鬼魂都会显形,并化作丽人勾引天下英豪,然后怂恿他去杀当今皇帝,也就是昔日的秦王,好为他死去的父亲报仇。 如果真如兰兰所言,宇文蕙兰确有其人,那么这个女孩实在是一个可歌可泣的孝顺女儿。实话说,我很感动。但后脊背也冒出森森冷汗。这意味着我昨晚抱着的那个女孩是个女鬼。还好,她没有掐我脖子索我的命。问题是,我有两个疑问:一,如果那个女孩是宇文蕙兰,那为什么长得和兰兰一模一样。我和她离得那么近,而且月色又好,这点我可以百分百肯定。(对此,兰兰的解释是,宇文蕙兰既然是女鬼,自然也就会变幻,因此,变成她的模样也是情理中的事,没什么大惊小怪。)二,就算是宇文蕙兰变成了兰兰的模样,但她为什么没有怂恿我去杀皇帝呢?是她觉得我没那个能力杀皇帝吗?估计就是这个原因。但她好像也没怎么勾引我,只是让我教她练剑罢了。反而倒是我心怀鬼胎,老想着揩她的油。要不是后来莫名其妙睡着了,我估计还会得寸进尺一亲芳泽呢。男人嘛,见好就上是天性。遗憾的是,我连她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事实上,我只记得我紧紧地抱着她,然后就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极乐世界。我完全陶醉了。有谁抱着自己的心上人而不陶醉的呢? 如果不是兰兰说那个女孩是鬼魂变的,我估计还愿意继续回味下去。毕竟那种感觉实在太美好了。 由于我在阐述第二点疑惑时,露骨地表现出了对昨晚那段经历的无限留恋,直接导致兰兰把小嘴翘到八丈高。兰兰恨恨地说,你该不会爱上她了吧? 我连忙辩解,喂,她变成你的样子,我才迷恋的好不好?我迷恋她,不就等于迷恋你嘛?再说了,你又从没让我抱过,那我抱一个跟你长的一模一样的女鬼过过瘾又有何不可? 兰兰的脸上顿时绽开了一朵花。谁说不让你抱啦?关键是你稀罕抱吗?那天你不是连我送上来的吻都不要吗?哼!想起来都气,简直心都碎了! 也不知哪儿借来的胆子,我一个箭步走上前,一把揽住兰兰的纤腰,张嘴便咬住了她的红唇。我使劲儿地咬,任兰兰在怀里挣扎,任她哼哼唧唧地喊疼,可我就是不松口,我甚至把舌头都伸进了她的嘴里。不过,她也接受了。没多久,阳光下,竹林里,我和兰兰拥吻在一起,便只剩下了充满了激情与渴望的呼吸,在弥散在升华。。。。。。 我和兰兰的爱情就这么轰轰烈烈的开始了。兰兰是我今生爱的第一个女孩,也将是最后一个女孩。 但很快,我就发现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疑点。爱情一旦同毛骨悚然这样的词语搅到了一块,问题就严重了。 第十一章 十八岁那年,我爱上了一个叫兰兰的女孩。这份突如其来的爱情令我一度陷入痴狂而不能自拔。身为一名初涉红尘的剑客,我十分虔诚地将爱情视为生命中最为崇高的体验,为此,我投入了十二分的感情。那天,当我将兰兰的娇躯拥在怀中时,心中甚至一度涌上甘愿为这个女孩赴汤蹈火的冲天豪情。事实上,那时我正身负一个艰巨的任务,即为师父寻找一株兰花。兰兰的出现,使得我既定的行程突然间节外生枝,也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尘世的生活原来可以如此奇妙和美好。然而,生活是残酷的,这毕竟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很快我就得为我的痴狂和无知而付出尴尬的代价。我没想到,美好,竟是如此的短暂! 自从得到兰兰的真情告白后,我便听话多了。或者说,简直就是惟命是从。拍戏时,我将大马猴的角色演绎得极为传神。我曾建议兰兰能否将剧本改动一下,那就是女主角被白猿掳走之后,慢慢地发现,白猿其实心地非常的善良,最终女主角深深地爱上了它。然而,在世人的诅咒和迫害之下,白猿最终被杀死,而女主角也毅然选择了殉情。 当我把这个构思告诉兰兰时,她却吃惊地望着我道,天哪,这也太惊世骇俗了吧?!当时,郑生也在场,他皮笑肉不笑地白了我一眼,没想到从昆仑山下来的人想象力还挺丰富的。这话像刺一样扎疼了我的心。我当即脸一沉,手心里痒得厉害。如果不是看在他是兰兰表哥的份上,我想我会把他的猪舌头给扯出来。兰兰大概看出了我脸上的不悦,立刻圆场道,构思的确很不错,够新颖,可要是演给皇帝看的话就有点那个,怎么说呢,就是有点乱,不太正经。我想,咱们还是保持主旋律为好。 郑生不失时机地撇了撇嘴,何止是不太正经,简直就是乱伦嘛,哪有人和畜生谈情说爱的!亏得这位昆仑大虾能想得出来。 表哥,你就不能少说两句嘛。兰兰扯了扯郑生的衣袖。 我没再说什么了,突然间觉得极其无聊。于是选择了默然走开。兰兰并没有跟上来。或许,她要跟上来,但被她表哥拉了一把后,便打消了念头。我听见郑生说了句,咱去排那场生死别离的戏吧,这段咱还得磨合磨合。郑生的语气有那么点轻佻,我不是聋子,因此,他的话不能不在我心里掀起巨浪。那一刻,我的脸很烫。有只苍蝇就因为很不识趣地凑了上来,立马被蒸发掉了。我突然觉得我很傻。或者说是太自作多情了吧。本来我以为兰兰听到我的构思会立马兴奋地原地蹦三尺的,至少,她应该明白我改剧本的苦心。我实在看不惯她同郑生在片场上卿卿我我的样子。即便是演戏我也受不了。恋爱期的女人是醋坛子,男人就是醋缸子。最可恨的是两人演亲嘴戏时,竟然众目睽睽之下动真格的。既然是演戏嘛,装装样子不就行了吗?我看郑生那小子绝非好鸟,两只手在兰兰身上总是不规矩。尽管兰兰常常巧妙地避开它们的骚扰,但我看着着实心悬。因此,我希望能把剧本改一下,为了改剧本,我可是冥思苦想了好几个晚上才冒出这么个极为浪漫的灵感。如果兰兰知我心的话,就应该坚定地站在我的一边。可没想到,她最后竟然跟她表哥一唱一和,一个劲儿跟我唱反调。去他妈的主旋律,演戏不就是让人看着乐的嘛,人和动物为什么就不能谈情说爱了,这叫浪漫主义手法,多凄美啊,多感人啊,就是因为惊世骇俗,它才具有欣赏价值。倘什么都要讲教育意义的话,那人们岂不是连蹲茅坑还得从自己的屎尿里琢磨出点意义?! 看来兰兰根本就没把我放在心上!这不得不让我怀疑她对我的爱是否出于真心实意了。难道她仅仅是为了挽留我在此踏实地演戏而假意敷衍我吗?是啊,她本来就是一个演戏的,谁能担保她对我的那番真情告白不是一场即兴演出呢?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辗转无眠。窗外月色如水,但潮湿的不止是夜色,还有我那颗孤独的心。 大约是三更时分,我还是了无睡意。自从下了昆仑山之后,我明显有水土不服的症状,典型表现就是经常失眠,大脑持续亢奋,心里面始终亮堂堂的,杂乱的记忆纤毫毕现。有一次,我甚至还在恍惚中看到了一大片灰色的高楼,大街上拥堵着一只只金属类的怪东西,还发出尖锐的叫声。那是一个绝对不属于大唐朝的世界,不知为什么,冥冥中,我总觉得自己有朝一日会和那个世界发生些关系。每当夜色降临时分,我都要情不自禁地迷失在这些古怪而纷乱的影像里。事实上,到目前为止,我对这些影像的具体涵义还很迷惑。倘若老切此时在身边的话,不知他会作何解释。 睡不着,我又想去竹林里耍剑。就在这时,窗外忽然传来一阵动静,但见白亮的窗纸上森然现出一抹人影,且分明是个女人的身影。那身影转瞬即逝,可以肯定的是,她适才就在窗外站着。我心里一阵毛茸茸的感觉。难道是她?!如此一想,竟有种莫名的兴奋,打床上一骨碌爬了起来,抓过剑,跟怀春的猫一般蹿出了门外。 月在中天,寂寞地冷着脸。一阵阴风袭过,不远处那帖白影在院墙处一闪便不见了。我在昆仑山跟师父苦学过草上飞的轻功,虽然学得不够炉火纯青,但有时候也能即兴冒冒泡。今晚感觉就不赖,只觉得耳畔呼呼呼全是风声,翻过院墙,那白影又在远处河畔的树林里一晃而过。都说好奇害死猫,可见好奇也有致命性。可我晚上睡不着,如果连这份好奇都放弃的话,那还不如死掉。我的想法很简单,追上这个白影,看她究竟是谁。大半夜的不睡觉跑出来装神弄鬼,要么跟我一样,失眠到无聊透顶,要么就是见不得人的贼,或者人见不得的鬼! 我乃堂堂剑客,神且不怕,鬼又何惧? 抱着遇佛杀佛,见鬼砍鬼的坚定信念,我小腿颤颤地于草上锲而不舍地飞着。那白影跟赶集似的,跑的比风还快,任凭我怎么努力追赶,总是能甩掉我一截。眼看着穿过树林,趟过河,越过一座小山坡,她还没有停下的意思。但我实在吃不消了,草上飞再怎么厉害,但毕竟也是人练的功夫,得花力气的。加上白天受了气,晚饭食不甘味,没吃几口,营养跟不上,胃已经在抗议了。没奈何,我打算放弃。问题是,我停下了,那白影也停下了。还回头朝我投来长发飘扬的一瞥。遗憾的是,距离太远,就是看不清她的脸,但从她那曼妙的身姿来看,应该是个妙龄少女。我的心扑通跳着,小腿肚悠悠颤着。于是,我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朝白影喊道,喂,你是谁? 第十二章 旷野无际,我的声音跌跌荡荡唤回了好几声悠远的回音,可就是没有白影的回答。白影定格在我的视野模糊处,像个谜,更像首诗。我读过《诗经》,记得里面有一句:“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此时此刻,我深深体悟到了这句诗的意境。 喂,我要回去了,我肚子好饿,没力气跟你玩了。我又喊了一句。或许,我喊出这么一句,也纯粹是出于好玩。话音未落,便感觉到一阵香风扑鼻而来。多么熟悉的香味啊,当年在昆仑山处处弥漫的都是这种花香。没错,我闻到的正是兰花的清香!我揉了揉眼睛,四下里狂瞅了一番,月色煌煌,并没有兰花的影子啊。莫非这是我的幻觉吗?抬眼望去,白影已不知所踪了。 好奇心没能得到满足,的确有些惆怅。问题不在于此,由于力气都用来追赶白影了,回去的路,自然也就没法使草上飞了。这意味着十多里的路程我得一步步捱回去。夜色很美,可惜饥肠辘辘无心欣赏。饥肠辘辘倒也罢了,后来,我干脆连回去的路都迷失了。不过,幸运的是,走着走着,我居然在一座小山坡下遇到了一户农舍,土坯草顶,竹篱笆小院。院子里有只小狗,见到我就狂吠不止。大概屋主听到了动静,很快窗户里就泄出一道烛光。接着传来吱呀一声,门缝里传来一个老妪的声音,深更半夜的,谁在外面啊?我连忙应道,大妈,我是个过路的,太渴,能不能讨碗水喝? 噢,这么晚了还在赶路啊?真是怪可怜见的。老妪说罢,呵住了仍在狂吠的小狗,拉开了门,很客气地对我说,孩子,要是不嫌屋子简陋,就进来歇歇吧,看你样子,好像肚子也饿了吧? 我吃了一惊,她是怎么看出我肚子饿的呢?转念想,既然老人家这么客气,我就进去坐坐吧,虽然这么晚了叨扰人家实在过意不去,可肚子实在太饿了,不吃点东西估计也没办法走完剩下的路。奇怪的是,我从来都没有感到这么饿过。看来草上飞实在是吃力气的功夫,以后还是少用为妙。 老人家的屋子空荡荡的,可谓家徒四壁。你坐会儿,我去给你弄点吃的。老人说罢,便颤巍巍地走进里屋。我捡了个竹椅坐了下来,感觉冷飕飕的,连打了好几个冷战。没多时,老人家走了出来,手里托着个盘子,里面摆满了各式糕点。家里穷,没什么招待你的,这些糕点是我媳妇亲自做的,味道不错,你就将就着填填肚子吧。灯光下,老人家慈眉善目,让我突然间鼻子一酸。我想念师父了。但眼泪还没来得及酝酿,不争气的肚子就已迫不及待地命令嘴巴狼吞虎咽了。糕点的确好吃,应该说我还从来没吃过这么美味的东西。一阵风卷残云,盘子顷刻间便底朝了天。吃完糕点,我喝了口水,瞪着眼睛咽下了最后一口美味,这才想起对老人家道谢,心中也滑过一丝愧疚。这些糕点好歹是人家媳妇孝顺上人的,就这么被我吃得一干二净,的确有些过分。可惜身上也没带钱,看来只有明天取点钱过来报答老人了。由于夜太深,我不好耽误老人家休息,便起行告辞。老人却突然拉住我的手,神色恳切的说,孩子啊,我有一事相求,不知你能不能答应? 我心下一怔,连忙问道,老人家,您有什么事尽管吩咐。 老人低头长叹了一口气,唉,我有个孙子,年龄跟你相仿,一年前离家出走,最近听说他已经在离此地三十里外的黑松岭落草为寇,如今是太平盛世,我也弄不清这孩子为什么要误入歧途。我知道让你帮这个忙可能有点强人为难,但我实在是没办法了。老人说罢从怀里取出一个金色的小铃铛,我求你帮我找到他,然后把这个交给他,到时,何去何从,就由他自己决定吧。 我接过小铃铛,拍着胸脯道,老人家,您放心吧,我一定帮您把这个带给您孙子。 老人激动地紧紧握着我的手,眼泪簌簌的流了下来。谢谢你啦,孩子。 我突然觉得老人的手越来越凉,她的脸也在逐渐的模糊。我的心口登时一阵憋不过气的压抑,猛睁开眼,却发现自己正躺在床上。一切不过是个梦罢了。但很快我就发现了蹊跷,我的手心里分明紧握着一个金色的小铃铛。我大惑不解地下了床,正要挪步,突然胃里一阵酸浪翻涌,哇的一声,我吐了一地黏糊糊的东西,腥臭无比。没等我捂住鼻子,那些黏糊糊的东西竟莫名其妙的聚拢起来,转眼变成了一只活蹦乱跳的蟾蜍。我瞠目结舌,那只癞蛤蟆冲我抛了个不计前嫌的媚笑之后,便一蹦三跳地蹿出半掩着的房门扬长而去。难以置信,这家伙居然在我肚子里呆了一晚上!我想呕,但已无物可呕。还好,除了有点恶心之外,好像也没什么其他异样。 看来,昨晚我十之八九是撞鬼了。 第十三章 身为剑客,就当重诺守信。尽管那位老太太不知使了什么法子让我吞了一只癞蛤蟆,但既然我已经答应了人家的请求,就不能反悔。因此,第二天,我跟兰兰请了一天假,说要去拜访一位朋友。尽管兰兰批了我的假,但却一脸狐疑。昨天的事,你不会记挂在心吧?其实我——兰兰想解释什么,但我用手势止住了她。我没那么小心眼,你就放心吧,我会准时回来排戏的。见我打了保票,兰兰这才释然地笑了笑,我说嘛,咱们的昆仑大侠怎么可能那么小心眼呢? 我不想多说什么。只是笑笑。兰兰也没再多问,因为,我们还没说几句话,她那尖嘴猴腮的表哥就鬼影一样荡了过来,看得出来,他对这个表妹有想法。这意味着,如果我要将这份感情坚守到底的话,就必须得跟这小子较较劲。说实话,我很不屑。如果兰兰喜欢这样的男人的话,那么她显然也就不值得我去爱。不过就目前形势来看,兰兰似乎也并不讨厌和这个男人待在一起。这让我很受伤,有一种被戏弄的屈辱感。遗憾的是,兰兰并没有敏感地发现这一点。由此看来,兰兰对我并不怎么在意,至少,不是十分的在乎。在前往黑松岭的路上,我的心很狼狈。爱情,美好的时候,叫人醉叫人狂;失落的时候,叫人忧叫人伤!当初老切说,世上最美的感觉就是同心爱的人一起往下跳。我还没尝过这个滋味,因为我现在连心爱的人是否值得去爱都开始迷茫了。 不可否认,我是个多愁善感的家伙。可能是缺少母爱的缘故吧,自小我就喜欢一个人坐在开满鲜花的崖畔,听瀑布飞扬的声音,听流云舒卷的声音,听花开花落的声音。我的耳朵里全是天籁之声,但对我而言,它们却都像是母亲的喃喃絮语,给我以莫名的温暖和安逸。可能由于我总是自以为是地沉湎其中,使得内心深处不可避免地滋生了一种俄狄浦斯情结。第一次见到兰兰时,我就似乎找到了一种归属感。我渴望她的拥抱,渴望她的抚摩。这让我常常在她面前显出一种近乎幼稚的憨态。她大概就是据此而认为我是个单纯朴实的人吧。 像我这样的家伙,注定要在感情的征途上命运多舛。很傻,很天真,当然也就很容易犯错误亦或吃亏了。 今天的太阳心情似乎很好,一直龇牙咧嘴的笑着。大概是因为好天气的感染,我也懒得想那些该死的感情是非了。我一直往西走。之前碰到一位樵夫,问他黑松岭怎么去,他说只要一直往西走,看到一座山,满山都是黑松,那儿就是了。他还问我为什么上那儿去?我说去找一个人。他说,那儿只有强盗和土匪,你要小心点啊。我说我是一名剑客,不怕。他点了点头,我知道你是个剑客,你身上有剑嘛,我看得见,只是那儿的强盗可不比一般啊,樵夫说到这,忽然压低了声音补了一句,他们都是妖怪变的!我笑了笑,觉得这位樵夫很热情,也很可爱。我拍了拍我的剑鞘,不怕不怕,这把剑上天可斩龙,下地可劈虎!妖怪嘛,照样可杀!樵夫惊愕地盯着我,感叹道,看来这位小英雄果然了得啊,佩服佩服! 樵夫的赞誉之辞让我的虚荣心很是享受了一番。自从打昆仑山下来,还没有人这么夸过我。别过樵夫,我便一直往西走。一路上除了荒坡就是枯涧,连只飞鸟都少见。好在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走路,因此也并不感到如何寂寞。倒是觉得后脊背一直有种阴森森的感觉。这种感觉很怪,就仿佛走夜路时,老觉得后面跟着一个人,可回头时,又什么也没有。尽管中天的日头正火,可冷飕飕的氛围始终如影相随。准确的说,是别了樵夫之后便一直有这种离奇的感觉。心下正感到蹊跷,忽然听见耳畔上方传来一片乌鸦的叫声,抬眼望去,竟是一片望不到边的荒坟,大概年代过于久远了,坟地里的墓碑要么被蒿草湮没,要么颓然残破,几株从坟头上冒出来的苦楝树上落满了形销骨立的老鸦。偌大的一片坟地,除了这些漆黑的乌鸦不时地怪叫几声外,便再无其他的声音,连草丛里的虫鸣都噤了声。穿行在死一般的静寂里,我的剑不停地颤抖着。在此之前,我的剑还从来没有如此觳觫不安过。太阳仍在高空,但我已感受不到丝毫的热量。空气冰一般凄冷。有一股莫名的力量不停地拖曳着我的心往下坠。我想使出草上飞的功夫,尽快摆脱这片鬼森森的坟地,奈何双腿若同绑了巨石,挪移都显吃力,更别提腾空而起了。不知何时,眼前开始弥漫开一层薄似轻纱的雾霭,四周的荒坟也逐渐在视野里模糊漫漶起来。种种古怪的迹象显示,我似乎已经踏入妖怪的地盘了。 起初我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可后来,随着我不停地在几块墓碑之间打转转,方才发现自己已经彻底迷失方向了。抬头望天,龇牙咧嘴的太阳已消失的无影无踪,头顶像是遮了一面灰色的厚绸幔。雾气也越来越浓,并掺杂着一种死尸般的恶臭。打小就闻惯了花香的我,怎忍受得了如此恶臭的摧残,很快,我就头晕目眩了。奇怪的是,我没倒。按理说,我应该会瘫倒在地,然后不省人事的。记得以前在昆仑山上调戏一只臭鼬,结果挨了它一个炸屁,臭得我整整昏迷了三天三夜,此后再见到臭鼬时,再也不敢肆意轻薄了。眼下这臭味比当年遭遇的那个臭鼬屁不知胜多少倍。可我居然没晕。看来我体内的抗臭基因突飞猛进了。尽管如此,我还是有些头晕。更糟糕的是,我似乎还出现了可怕的幻觉。总觉得四周有黑影不停地蹿来蹿去,不像人影,有点像体型巨大的猫科动物。直到我的一条腿被一根猩红的湿乎乎的类似细舌头类的东西卷住时,我才恍然意识到有东西要打我的主意,而且看样子是要拿我当晚餐。我吓了一身冷汗,急忙拔出剑来,与此同时,被细舌头卷住的那条腿突然遭到一股强大力量的拖拽,我一屁股坐倒在地,情急之下,忙拿剑朝那恶心的舌头砍去,随着红光一溅,浓雾里传来撕心裂肺的一声惨叫。四周立刻炸开锅似的一片躁乱,连地面都轰轰地抖动起来。我乘乱爬起来,紧握利剑,脑袋登时清醒了许多。记得小时候我在昆仑山也曾遭到过一群饿狼的攻击,但后来还是化险为夷。说来不太好意思,救我脱险的居然还是一头母狼。本来我以为它是打算将我独吞,可等叼着我逃离群狼之后,它便将我安置在一个长满兰花草的山洞里,临去时,还依依不舍地舔了我几口。它的目光充满了柔情,有种母性的温暖。没多久,师父就找了过来,师父说,是一头母狼将他引到这儿来的。在这样的情势下,我不由自主地想起那头善良的母狼,潜意识里应该有种荒唐的期待。然而,那头母狼显然不会再度将我救出险境。这回我得靠自己。我一直都渴望在真刀实枪中锻炼一下自己,如今可谓是天赐的好机会。如此一想,我不由一阵热血沸腾。我举着剑,大吼一声,不管你们是什么东西,有本事就放马过来吧! 我没想到我会吼得这么血气方刚。四周乍然沉寂下来。我支起耳朵,却听不到一丝声音。等了好一会儿,都没见有动静。心下琢磨,莫非都被我刚才那一声吼给吓跑了?这帮孙子也太孬种了吧?! 刚准备松口气,忽然觉得身后有阵冷风嗖的扎过来,凭着直觉,我将身子一歪,挥剑就砍。但听见一声金属切开肉质的轻微声响,有东西啪嗒一下从半空重重地摔落下来。我低头一看,竟是一只乌鸦!这玩意儿瘦得就剩下一撮毛了,居然也来偷袭我!真是找死。 可接下来的一幕却让我傻眼了,只见铺天盖地的翅膀扇动声呼啸着穿过浓雾朝我这边扑过来。不用细想,准时为同伴报仇来了!我无心恋战,惟有迈开腿狂跑了,能跑多远是多远。师父早就教导过我,遇事要灵活,不要做无谓的牺牲,三十六计,走乃上策!不丢人。就算是剑客,也得爱自己的生命!师父的金玉良言让我在狼狈不堪的奔逃时心安理得。我已经顾不得什么了,一边跑,一边乱舞着剑,乌鸦在头顶上盘旋,浓雾里又不时伸出一根根不怀好意的细舌头,问题是,任凭我怎么跑,脚下的路都在打着转转。很快我就明白了对方的无耻算盘,他们是想把我折磨得筋疲力尽,好不费吹灰之力就来吃我啊! 我一停下,乌鸦们就黑压压地扑过来攻击,我一跑动,它们就撤身盘旋在空中。这帮家伙分明是在扮演监工的角色。我倒像是一头拉磨的笨驴了。这已经无关乎生死了,而是直接在挑衅我的尊严。身为一名剑客,死不可惧,可惧的是没有尊严。我决定跟这帮浑蛋拼了,于是再度大吼一声,有本事就放马过来吧!话音未落,就觉得喉咙一阵紧,原来有根细舌头乘我没注意,突然来了个偷袭,直接卷住了我的脖子。我刚要举剑朝身后砍去,浓雾里紧接着又伸出另一根舌头将我捉剑的手腕束住,没等我缓过神来,我的四肢都被细舌头缚住了。细舌头一用力,我便整个人地平躺在了半空里。尽管我捉剑的手始终没松手,可我已经无力挥舞那把剑了。事实上,我已经成了待宰羔羊。我不由得眼一闭,这回真的完蛋了。耳边,乌鸦们得意的怪笑声铺天盖地。一想到自己就要被一帮饿死鬼投胎的乌鸦一口一口地啄食,心里顿时涌上一股悲怆。想我细皮嫩肉,怎受得了那炼狱一般的痛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