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波斯当逗比》 第1章 穿越到波斯 慕思鸟是一个24k纯逗比,经常犯二,别人犯二都是一瞬间,慕思鸟犯二就是连珠炮式的,有时候比小说里的一些狗血剧情还狗血,他自己回想起来都无地自容,但是犯起二来还算可爱,所以他的同学给他起了一个他不喜欢的外号:24k纯逗比。 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尖懒馋滑这几样臭毛病他全占了,都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确实如此,慕思鸟也不是一无是处,有两样东西他确实挺牛笔,一是吹牛笔,二是打游戏。 按常理来说,这孩子不笨,挺聪明,可就是不上进。父母为他的前途犯愁,慕思鸟却每天没心没肺的活着,那叫一个快活,嘴里吧唧吧唧吃着零食,双手快速敲击着键盘,移动着鼠标,是不是就吼出几句话:“偷塔啦!回防!兄弟们!干他们!牛笔!”顺带着还打着饱嗝,盯着电脑屏幕猥琐的笑着,酣畅淋漓。 慕思鸟梦想着以后成为职业玩家,可是父母不同意,然后慕思鸟又开始写小说,就写游戏类的。哎呀,这没文化,确实是可怕呀。扑街扑的那叫一塌糊涂啊,虽然没太监,可是一分钱没赚到,当游戏主播吧,解说的倒是挺激情,可是这颜值……哎,惨的掉渣啊。 一次意外落水后,慕思鸟穿越到了波斯,当然,对于这个历史从来没有及格的逗比来说,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这是到了哪里,唯一确定的就是自己还活着,不是做梦。 “不能让他们跑了!快追!” 慕思鸟从河里游上了岸,来不及打量观察这个陌生世界,就被远处传来的喊杀声给吸引住了,此刻,慕思鸟听不懂这喊杀声说的什么,因为他穿越之后还是只懂汉语,听不懂古波斯语。 慕思鸟正在琢磨的时候,一只手抓住了他的手腕,他猛然一回头,原来是一位浓眉大眼的波斯农家女,高挺的鼻梁,细腻光泽的嘴唇,粉色粗布裙摆将下半身遮的严严实实的,白色略微发黄的头巾半遮半掩着蓬乱的头发一直垂到腰间,虽然有些灰头土气,但是那股子春意盎然依旧毫不折扣的扑面而来。 “愣在这里干什么?快跑啊!”波斯农家女大声嚷道,顺势抓住慕思鸟的手腕拽慕思鸟。 斗大的英语单词都不识一箩筐的慕思鸟怎么可能听懂波斯农家女说的这话。他立即挥手挣脱了并大声吼道: “你说什么呢?我根本就不认识你。你要干什么?” 波斯农家女也听不懂慕思鸟说的汉语,她惊讶的冲着慕思鸟说道: “我的儿子,你这说的什么话啊,我怎么一句都听不懂?刚才掉进河里,你的脑子是不是进水了?” 波斯农家女下意识的双手抱住慕思鸟的头,眼神里满是绝望和焦急,眨眼的功夫,波斯的铁甲骑兵就已经飞奔到了他们跟前。 “大人,我求你放过我的儿子,他是无辜的,你可以拿我的人头回去交差。”波斯农家女跪倒在这些铁甲骑兵面前,恳求这些人放过自己的儿子。 慕思鸟看到这些铁甲骑兵那一身银闪闪的锁子甲,煞是好看,不禁露出了欣喜的笑容,大难临头的他还不自知,心里还盘算着:“莫非这是拍摄古装戏的现场?好漂亮的盔甲,居然连马也要套上盔甲,真牛笔,不知道有没有多余的,可以给我一份。”逗比穿越之后还是逗比,一点都没变,慕思鸟误认为这是拍戏现场,此刻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穿越了。 铁甲骑兵纷纷下马,领头的将官名叫赛亚沃什,他拔出了明晃晃的佩刀,寒光乍现,波斯农家女感觉到了一丝死亡的恐惧,本能促使她立即在地上捡起了一个树枝并站起身来摆出了一副要开打的架势。 “呵呵,既然你要顽抗到底,那我就破一次例,让我这把刀也尝一尝女人的血。”赛亚沃什看着波斯农家女那副既可怜又可笑的样子,不禁冷冷的笑了笑。 此刻,慕思鸟就像一个事外人一样站在波斯农家女的身后看热闹,他虽然听不懂波斯语,但是通过观察肢体动作、面部表情,慕思鸟就知道这是要打架了,而且还是带着家伙事的,嘴里还嘀咕着: “这是哪里的演员啊,够敬业啊,牛笔,哈哈。” 看着慕思鸟怡然自得的样子,赛亚沃什有些纳闷,这刚才还吓得屁滚尿流的野小子怎么突然不害怕了?难道是刚才掉进河里摔傻了?顾不得这些了,杀了这个野小子才是最终的目标。 赛亚沃什猛一挥刀,波斯农家女手里的树枝就断成了两截,情急之下,波斯农家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地上抓起一把沙子就冲着赛亚沃什攘了过去,赛亚沃什没有防备,结果眼里进了沙子,睁不开了。 慕思鸟看到这一幕又乐了,心里想:这是小孩子打架才用的招数,我上初中以后就不这么玩了。 波斯农家女抓住这千载难逢的良机,立即冲上去夺了赛亚沃什的佩刀,一把将头盔摘掉,刀锋直指赛亚沃什的脖子,旁边的其他铁甲骑兵都被这一气呵成的瞬息秒杀给震住了,还没反应过来,赛亚沃什的小命就被攥在了波斯农家女的手上,稍不注意,就有可能命丧黄泉。 “快跑!离开这里,越远越好!”波斯农家女对身后的慕思鸟大声吼道。 “都他妈给我放老实点,谁再往前一步,我就溅血封喉。”波斯农家女随即又对旁边的铁甲骑兵大吼道,眼神里放射着那股子狠劲已经很直白的告诉这些骑兵:老娘没有开玩笑。 慕思鸟听不懂,也不理会,径直朝着一名铁甲骑兵走去,用手摸着他身上那亮闪闪的锁子甲,乐呵呵的说道: “哎,哥们,你们这是哪个剧组啊,这行头不便宜,估计是古装大片吧?” 这次犯二也不能全怪慕思鸟,因为突然来到这么一个完全陌生的荒郊野外,谁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意识到自己穿越了,毕竟是历史小说里面的一些情节。 在场的其他所有人都被慕思鸟匪夷所思的举动给弄懵逼了,这货掉河里没淹死,脑子进水了。身旁的铁甲骑兵立即揪住慕思鸟的头发将慕思鸟按倒在地,寒光出鞘,吹毛即断的刀锋紧紧贴着慕思鸟的脖子,凉丝丝的。 “放开我们的长官,否则,我就让你的傻小子身首异处!”铁甲骑兵胆战心惊的说道,似乎有些底气不足。 波斯农家女非但没有放开赛亚沃什,反而在他的脸上划了一道口子,鲜血直流。 “命令你的虾兵蟹将放开我儿子!” “好好好,你别冲动。”赛亚沃什连声哀求,随后又对自己的手下大声嚷道: “你他妈脑子也进水了吗,你没看见她拿刀对着我脖子吗?我要是少了一根汗毛,我就把你脑袋砍下来!放开那野小子!” 领导发话了,放人就放人呗,反正又不是自己回去交差。铁甲骑兵立即放了惊魂未定的慕思鸟,慕思鸟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土,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衣服变了,落水之前穿的不是这粗布麻衣。 慕思鸟这逗比虽然经常犯二,可是也有抖机灵、头脑风暴的时候,这时的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是不是穿越了?这可是只有在看历史小说时才有的情节,现实中那有什么时光穿梭机啊?可是自己身上这衣服变成这样该如何解释呢?而且刚才这帮人的架势可不像是在演戏啊。 慕思鸟正在琢磨的时候,波斯农家女以赛亚沃什作为人质要挟所有铁甲骑兵脱掉铠甲和衣服,并让他们把身上的佩刀和弓箭全部扔到河里。一副副锁子甲和头盔被扔到了地上,还有他们身上的丝绸制的红色军服,这东西在古代可不是人人都可以随便穿的。波斯农家女向慕思鸟使了一个眼神,意思是挑一套锁子甲和军服穿上。 之前说的波斯语一句没听懂,但是这个眼神慕思鸟是看懂了,因为他本来就想穿锁子甲,自然就心领神会了。 慕思鸟把身上这粗布麻衣脱掉扔到了一边,穿上了绫罗绸缎和锁子甲,带上了略显沉重的铁质头盔,心满意足的他似乎完全忘记了自己刚才命悬一线的刹那。 波斯农家女又向慕思鸟使了一个眼神,意思是骑上一匹战马,慕思鸟仍然照做,身旁的骑兵只能赤裸着身子看着慕思鸟摆弄着自己的行头,不敢轻举妄动,因为赛亚沃什的脸上又多了一道口子,领导都不愿意舍身忘死的办差,自己就更没有必要玩命了。 波斯农家女松开了赛亚沃什,使劲一脚将他踹到了河里,随即翻身上了另外一匹战马,一个侧马弯身用刀背打在了慕思鸟所骑战马的屁股上。 烈马嘶鸣,慕思鸟下意识的抓住了缰绳,瞬间就窜了出去,波斯农家女也跟随着慕思鸟扬鞭而去。 赛亚沃什被自己手下从河里拖到岸上后,用手摸了摸脸上被河水浸湿的伤口,隐隐的刺痛让他龇牙咧嘴,眼睁睁的看着二人消失在视野中。 “穿上衣服回城。” “大人,我的衣服和铠甲被那野小子穿走了,怎么办?” “光腚骑马回城!” 第2章 露宿荒野 “吁!……吁!” 慕思鸟使劲勒紧缰绳,不停的喊着吁,这烈马总算停下来了,慕思鸟抱着马脖子大口喘着粗气,一副惊弓之鸟的狼狈模样,慕思鸟将头上的金盔摘掉,一副没好气的样子怒视波斯农家女,狠狠的将金盔摔在了地上,当然,这货还不知道这头盔是金质的,如果知道了,他肯定要狠狠的抽自己一个大嘴巴。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怎么回事?我刚才差点从马上摔下来,这马跑这么快,你知道摔下来是什么后果吗?老子还没结婚呢,童子身过不了奈何桥,你知道吗?”慕思鸟说到这的时候,就怒火中烧,嘴里像是塞了炸药似的嘭嘭直吼。 波斯农家女名叫菲罗琳娜,虽然是农家女,但是却有着不一样的胆略和才识,从她智斗赛亚沃什的事就可以看出。现在面对自己儿子莫名其妙的愤怒,她没有理会,她认为慕思鸟是受到了恶神的诅咒,所以才神智不清,连话都不会说了。 菲罗琳娜保持沉默,慕思鸟也无可奈何,语言不通,无法沟通,这荒山野岭的,自己根本不熟悉,所以只能跟着菲罗琳娜继续前行。此刻,慕思鸟认为自己八成是穿越到了古代,但不知道是什么朝代,而且,从菲罗琳娜和赛亚沃什的面相判断,自己不是在中原汉地。 时间和地点都不清楚,这样慕思鸟的心头笼罩上了一层淡淡的恐惧,不过,接下来,这层恐惧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逗比少年的无脑开心。 前面出现了一条河流,慕思鸟跟随着菲罗琳娜来到了河流边饮马,平静的河水潺潺流动,站在河边的慕思鸟突然发现河水中自己的倒影并不是原来的自己,而是一个波斯少年的样子。 “卧槽!我什么时候变这么帅了?” 卷曲的长发像是一个大拖把扣在脑瓜顶上,虽然有些乱,不要紧,发型只要一打理顿时改头换面。两片霸气十足的浓黑剑宇眉横镶在两双双眼皮的大眼睛上,鼻子像菲罗琳娜一样挺拔,这嘴型也变漂亮了,最最关键的就是这脸型,慕思鸟用手遮上那霸气十足的眉毛看自己的脸,那帅的一塌糊涂啊,即像男神,又像女神。亮出那英气逼人的剑宇眉,这就是活脱脱的超级大帅哥啊。 兴高采烈的慕思鸟不满足于看河水中的倒影,可是手头又没有镜子,他四下里张望,看到了菲罗琳娜扔在一边的佩刀。 逗比又开始犯二了,慕思鸟拿起佩刀,看着光滑如镜的刀身映照出自己帅气的脸庞,慕思鸟笑了,哎呀,这笑的样子都好看了,不像以前那么猥琐了,嗯,有泡妞的资本啦。 菲罗琳娜看着自己的儿子握着佩刀傻咧咧的笑,不动声色,坐在河流边的沙地上呆呆的望着远方,似乎心事重重。 慕思鸟笑了半天才突然意识到自己身边还有一个人沉默不语,感觉自己好像是在孤芳自赏,所以慕思鸟收起了笑容,面对眼前这个三十多岁的妇女的时候,他欲言又止,慕思鸟意识到,摆在他面前的一个大难题就是如何进行语言沟通,学习这些人的语言,一没老师、二没教材,对于学习成绩渣的一逼的慕思鸟比登天还难,还有两个问题就是:这是公元哪一年?这是什么地方? 想想这些,慕思鸟的高兴劲儿又全没了,一屁股坐在菲罗琳娜身边,和她一起望着静静流淌的河流。 慕思鸟突然又想起了穿越小说里面的情节,和自己现在的处境相比,慕思鸟的心中是五味杂陈:自己确实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人变帅了,可是这才能没长进啊!穿越小说里面都是目不识丁的抠脚大汉穿越直接变身高富帅,升官发财、三妻四妾、而且还在古代中国搞工业革命,嗨的不亦乐乎啊,怎么到我这就成了这个样子,才能一点没长进,语言还不通,穿越后的时间和地点都不知道,这叫老子怎么玩啊? 书到用时方恨少,当初如果自己多学点技能,穿越回古代,那还不得玩死这帮古人,哎,可是现在呢?什么都不会,吹牛笔打游戏倒是在行,在古代有什么用?想想这些,慕思鸟狠狠抽了自己一个耳光,那叫一个脆声,刚抽完,慕思鸟就捂着脸后悔了,自己这张脸已经不是以前那张脸了,这可是穿越之后赚到的唯一一点资本,再不好好珍惜善待,以后怎么混啊? 思前想后的慕思鸟也想过这样一件事:如果自己再跳进河里,会不会就能穿越回到现代中国,想想自己好不容易得到的这张帅气的脸庞,慕思鸟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他这判断是正确的: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颜值都是一项重要条件,还是暂且留在这个时代,走一步,看一步吧。 既然无法用语言沟通,那就暂时用一些简单的手势比划吧,至少可以表达一些简单的语意。 二人稍作休息之后又上马继续前行了,慕思鸟期望能够在古代的城镇或者乡村里面遇到古代中国人,虽然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有一些差别,最起码可以沟通啊。 走了半天,终于见到乡村了,说乡村有些夸张了,零星的几户土坯房无序摆放着,这房门的样式有些西域的风格,慕思鸟正用好奇的眼神眺望着这些房子,一块巨大山崖浮雕突然映入了他的眼帘。 此刻,菲罗琳娜停下了脚步,跪在山崖浮雕跟前的路上,嘴里默念着什么。慕思鸟自然要下马仔细观察一番。 站在山崖脚下自然是不行,慕思鸟不顾危险,从山崖脚下往上爬,爬到了山崖浮雕面前,慕思鸟仔细看着浮雕,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似曾相识,但就是想不起来,浮雕中的一个人刻画的特别高大,其他人比较矮小,再仔细观察,慕思鸟发现浮雕最右侧刻画出的这个人头戴一顶尖尖的高帽,也不知道慕思鸟是哪根筋搭错了,他突然想起了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故事。可是仔细数,矮人不是七个,慕思鸟正在冥思苦想的时候,山崖下传来了菲罗琳娜的叫喊声,看菲罗琳娜的手势,慕思鸟知道这是叫他立刻下来。 下来之后,菲罗琳娜似乎非常愤怒,嘴里一直絮絮叨叨。不过慕思鸟没有理会,他还在想之前的问题,到底是在哪里见过这浮雕。 两个人准备在这几户人家里面讨些饭食,这些乡野之人和菲罗琳娜一样,都是农家打扮。可是这几户人家似乎都认出了菲罗琳娜和慕思鸟的身份,赶紧将房门锁上,躲在屋子里面不出来,慕思鸟大声招呼,除了听到乌鸦的叫声外,无人回答。吃闭门羹的滋味可不好受啊。 让慕思鸟费解的是:为什么这些人家的人看自己的眼神都怪怪的?难道长得帅也有错吗? 没办法,两个人骑上马又继续赶路,望着这日落西山、昏鸦数点的诗意景象,慕思鸟吟出了一首隋炀帝写的诗: 寒鸦飞数点, 流水绕孤村。 斜阳欲落处, 一望暗香魂。 当然,慕思鸟这样的学渣会背的古诗不多,但是隋炀帝这首他记忆犹新。 平生第一次露宿荒野,蜷起身体的慕思鸟回忆起自己看的穿越小说:春宵佳人、良辰美景、把酒迎风,哎,去他妹的穿越,老子真是倒了大霉了,明天再见不到汉人,跳河再穿越回去。这回,慕思鸟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了。 第二天一大清早,慕思鸟就被菲罗琳娜叫醒了,惺忪着双眼迷迷糊糊的慕思鸟不耐烦的说道: “搞什么啊?睡觉也睡不好。” 话音刚落,一颗血淋淋的人头便掉落在地面上,出现在慕思鸟朦胧的视线中,慕思鸟瞪了瞪眼睛一看,一股脑电波伴随着高分贝的尖叫迅速传遍全身,一个激灵,慕思鸟就迅速从地上爬了起来,这是瞬间精神了。 作为一个尚未发育完全、连鸡都没杀过的未成年人,慕思鸟见到这血腥的场景是顿时被吓尿裤子了,此刻,他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逃,刚跑出去几步,身后就传来了菲罗琳娜的声音,慕思鸟还是继续跑,身后又传来了马蹄声,慕思鸟下意识回头看,原来是菲罗琳娜骑马追了过来。 菲罗琳娜挥手示意慕思鸟跟随自己返回去,慕思鸟远远望了望,发现战斗已经结束,几十个人正在打扫战场,这才长舒了一口气,感觉自己好像刚从鬼门关里走出来。 大悲之后迎来了大喜,总算见到汉人了。不过,在菲罗琳娜与这些人的头领对话的时候,慕思鸟还是选择躲在菲罗琳娜身后,未敢轻易说话。因为自己刚才的表现实在是太丢人了,裤子还湿着呢,而且这些人中有一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汉人面相的小姑娘,看到自己的下半身就一直在笑,这让慕思鸟有些无地自容。45 第3章 初尝黑面包 慕思鸟穿越之后变成波斯少年身材比较高大,虽然只有14岁,但身高已经超过菲罗琳娜,估计成年之后,身高能与《斯巴达300勇士》电影中的薛西斯有一拼,不过,和薛西斯万王之王的身份比起来,慕思鸟这个未成年小屌丝太微不足道了。 慕思鸟猫着腰低着头不停的转着眼圈打量着这些东方面孔,当然,其中部分人不是汉人,从面相上看,有点类似于蒙古人。 “多谢女侠鼎力相助,如若不然,我等性命忧矣,不想在这荒野之地竟能遇到世外高人,实属有缘啊。”这个领头的人叫曹熙,正在用古波斯语和菲罗琳娜交流。听到曹熙称呼自己女侠,菲罗琳娜有些惊恐,因为曹熙没有找到与女侠汉语字面意思相对应的古波斯语词汇,所以就用了古波斯语里面对于祭祀等神职人员的尊称来代替,这当然是犯了忌讳。 “不必客气,这些山贼着实可恶,都是些亡命之徒,慵懒不思劳作,攻心于劫掠,取不义之财,专门窝藏在荒野偏僻之处打劫过往客商,有时候也会滋扰当地百姓,我杀他们也是为民除害。 不知大人从何而来,欲往何处?”菲罗琳娜问道。 “我们都是粟特商团的商人,贩卖生丝和茶叶到大秦王城君士坦丁堡,途径安息,阁下可是本地人?”曹熙反问道。 “嗯……我们也不是本地人,只因战乱流落此地,尚未有一席安身之所。依大人之面相,敢问是否是东土人士?”菲罗琳娜犹豫了一下,还是撒了谎,否认了自己波斯人的身份。 “哈哈,阁下猜的不错,我确实来自东土,依阁下的身手,找个安身立命的差事应该不难,如若不嫌弃,可否加入我们商团,我们正缺人手呢。我会以同等男镖手的薪酬雇佣你,不知阁下意欲如何?”曹熙双眼放光,嘴角浮现一抹淡淡的淫笑,虚伪和善的脸庞成了面具暂时遮掩了他内心不可告人的想法。 身手不凡的菲罗琳娜没有看出曹熙那细微表情背后的真实想法,逗比慕思鸟可是看出来了,虽然这货是逗比,虽然这货听不懂曹熙说的古波斯语,但是他偶尔也会爆发出常人所不及的力量,再者说,曹熙刚才的表情,慕思鸟在没穿越之前已经见过太多了,而且这表情也曾经多次出现在慕思鸟的脸上。 大家都是男人嘛,虽然历经千年,但是在那股子原始冲动的支配下,还是会流露出惊人相似的神态,察己以推人,曹熙的面具一下子被慕思鸟击穿了。 “嗯,如此甚好,我们孤儿寡母也算解了衣食之难。”菲罗琳娜很爽快的答应了曹熙。 “不知阁下身后这位是……?”曹熙将好奇的目光投向了慕思鸟。 “哦,他是我儿子,今年十四岁。没见过什么大场面,让诸位见笑了。” “奥,那巧的很啊,我的女儿今年也是十四岁。” “哎呀,爹……”曹熙的女儿晴儿扯了扯曹熙的衣袖,轻声说道,而且说得是汉话。 曹熙这么一说,站在他身旁的晴儿有些娇羞姿态,因为曹熙那口气透着一股别样的青梅竹马味道。菲罗琳娜明白:这小丫头不简单啊,这么小就跟随着父亲闯荡四方,还能听懂波斯语。 和菲罗琳娜比起来,心里波动更大的是慕思鸟,晴儿虽然只说了三个字,但对慕思鸟来说,却是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这是久违的乡音啊,慕思鸟心中窃喜,总算遇到家乡人了。 “嗯,确是东土佳人,非罗马尤物可比。”看了看晴儿那嫩如新芽般的娇滴身子,菲罗琳娜这样的美女也不得不啧啧称赞、自愧不如。这话也包含了菲罗琳娜对罗马人的仇视和蔑视。 “阁下过奖啦,既然阁下愿意加入我们,那我们就继续赶路吧,艳阳已经升起,赶早不赶晚。” 商团继续赶路,菲罗琳娜和曹熙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慕思鸟骑着马凑到了晴儿所骑的骆驼旁边,用试探性的口吻说: “能听懂我说的话吗?” 晴儿惊奇的看着慕思鸟,此刻她和之前菲罗琳娜的想法颇为相似:虎母无犬子啊,和自己同龄的这位波斯少年居然会说自己的母语汉语,而且发音字正腔圆。 “你是安息人,小小年纪,为何会说我中华之语?”晴儿反问道。 听到这话,慕思鸟松了一口气,总算可以正常沟通交流了。这次逗比又要犯二了,但是逗比没忘记自己心中的两个问题,他要通过晴儿了解到现在究竟是什么年代,这里是什么地方。 “安息人?安息?不是,你什么意思啊?你咒我死是吧?老子是纯血……”说到这,慕思鸟才想起来,自己已经不是原来的自己了,他欲言又止,然后又接着说道: “嗯……现在中华是什么朝代?” “哎,哪还有什么中华啊,早已是国破家亡了。” 晴儿的话让慕思鸟一脸懵逼,而且这话听起来有些慷慨悲昂,又有点老气横秋,不像是一个十四岁少女能说出的话,不解其意的慕思鸟准备换一种方式来问:“那当今中华的皇帝叫什么你知道吗?” 直呼皇帝姓名那可是大罪,不过,此处并非汉地,说一说也无妨。 “只听说叫拓跋宏,是胡儿。” 慕思鸟又再次懵逼了,历史渣的一逼的慕思鸟知道的中国帝王不多,这个什么拓跋宏他听都没听过,哎,没文化是真不行啊,穿越到古代都吃亏啊。 小鸡不尿尿,各有各的道。慕思鸟有他自己的笨法,于是,他又开口问: “你知道朱元璋吗?” 从晴儿皱眉不语的表情判断,她不知道。慕思鸟知道:现在肯定是在明朝之前,于是他又说了一个人。 “你知道李世民吗?” “哎,不知。”晴儿似乎被慕思鸟这些奇怪的问题搅得不耐烦了。深深的打了一个哈欠。 “那你知道曹操吗?” “放肆!我先祖之名讳,你安敢直呼!”刚才还无精打采、爱答不理的晴儿突然暴跳如雷,腰刀出鞘,直指慕思鸟的喉咙,周围其他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震住了,停下了脚步。 “晴儿,不可如此无礼,还不把刀收起来。”曹熙回头看到这场景,立即呵斥晴儿,还好晴儿收刀收的快,不然,慕思鸟的裤裆又要发大水了。 “小女年少莽撞,阁下勿要怪罪。” …… 经历了这么一个小插曲后,商团继续赶路,慕思鸟是不敢再继续和晴儿说话了,万一那一句话再说错,自己的小命难保啊。不过慕思鸟也确定了自己所处年代的区间范围,曹操之后,李世民之前,不过这区间的历史在慕思鸟脑子里就是一片空白,慕思鸟唯一的印象就是这期间是一段长时间的分裂期,至于帝王,这期间他只知道隋炀帝。 此刻,慕思鸟又在心里骂上了:马勒戈壁的,穿越小说里面多是穿越到雄秦盛汉、大唐贞观、富宋刚明,怎么轮到自己,就是这么一个时代。可是转个弯再一想,慕思鸟决定自己也很幸运,至少穿越之后的地点不在汉地,否则混战不休的局面极有可能让自己这么一个屌丝当炮灰死掉,更别提什么大搞工业革命了。 一天的旅途很快结束了,夜幕降临,商团也赶到了一处波斯城市歇脚,曹熙安排了食宿,慕思鸟总算吃上了一顿尚可下咽的饭,因为商团携带的干粮不多,路上只能从沿途农户那里购买一些黑面包、野果子充饥,古代的黑面包那里比得上现代的面包啊,饥肠辘辘的慕思鸟没得选,手里拿着毫无品相的黑面包瞧了半天:卧槽,这东西能吃吗? 看着商团里面其他人吃的津津有味,慕思鸟就张大口啃了一块,那劣质的口感让慕思鸟憋的脸红脖子粗,慕思鸟知道:如果吐出来,那显然是糟蹋粮食,会遭到商团里面很多人的不满,如果咽下去,这东西真心难以下咽,喂猪还差不多,左右为难的慕思鸟就变成了脸红脖子粗的模样,没坚持多久,他还是选择吐了出来。 这一路上,慕思鸟就只能饿着肚子了,直到黄昏,在波斯一处城市歇脚,慕思鸟吃上了白面胡饼,这才填饱了肚子。 大家都回自己的客房歇息了,曹熙还在灯下打点着账目,一旁的晴儿开始发牢骚了: “爹,今天你真够大方,为了迁就一个怂货,请大家吃白面胡饼,破费了不少吧?” “怎么?白面胡饼你不是也吃了吗?总比那黑馒头好吃吧?再者说,危难之时,人家及时出手相救,才免了我们的破财之灾,否则,我们损失的不仅仅是那几个买胡饼的钱吧?” “出手相救?爹你眼不花吧?那怂货都吓尿裤子了你没看见?” “嗯?果真如此?哎,毕竟年纪尚小,也不足为奇。不过,他母亲确是女中豪杰啊。” “爹,你不会是看上人家了吧?” “别没大没小的,早点休息。” 哎,当国际倒爷、做长途贸易真心不容易啊,表面上腰缠万贯,背后的辛酸付出不为外人所知。此刻躺在客房里面硬床板上的慕思鸟也察觉到,自己不仅仅语言交流上和其他人有障碍,这生活习惯和水准方面也不得不被古人拉低,想想曾经看历史穿越小说时那股子憧憬向往的心情,愁眉苦脸的他轻声骂了一句:“我槽他大爷的穿越。” 第4章 倒霉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进入梦乡的慕思鸟又再次见到了血淋淋的人头,更可恨的是,这人头悬在空中像鬼魂似的跟着慕思鸟,惊恐的慕思鸟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奋力的跑,可就是跑不快,慕思鸟猛回头一看,那血淋淋的人头还做出了一副滑稽的表情,吓得他又继续跑,跑着跑着,慕思鸟就发觉屁股一阵刺痛,一声惨叫响彻整间客房,慕思鸟从梦里返回了现实世界。 “走啦!像头死猪似得,怎么叫都叫不醒。”慕思鸟睁开朦胧的睡眼,原来是晴儿一脸愤怒的看着自己,看着大家都在已经收拾好行李等着自己,慕思鸟有些不好意思,他用手摸了摸粗糙的床板,松了一口气,虽然做了噩梦,还好没尿床,要不然非得被其他人笑掉大牙不可。 晚上没休息好,白天自然就不精神,慕思鸟骑在马上昏昏欲睡,不过,这二货还知道自己是在骑马,每当他陷入睡意、身体略微失去平衡的时候,他就立即勒紧缰绳、双腿夹紧马肚子,使劲摇了摇头让自己保持清醒,如此反复好几次。那垂头耷拉脑的萎靡样子和他帅气的外表似乎有些不协调,晴儿看了看慕思鸟,露出了一脸坏笑:小伙子长得是挺帅,怎么是一副烂泥扶上墙的德行。 “杀人啦!” “啊?什么情况?哪呢?”慕思鸟像是复位蹦紧的弹簧一样,立马挺直了腰板,四下里张望。可是却发现周围一切正常,骑在骆驼背上的晴儿笑的合不拢嘴,慕思鸟知道,这是被晴儿耍了。 “晴儿,你又胡闹,这种玩笑是随便开的吗?” “我知道啦,爹……” 刚刚应付完曹熙的批评,晴儿就一脸得意洋洋的高兴劲撇了撇慕思鸟,本想看一看慕思鸟被戏弄之后生气的样子,可是谁知,这眨眼的功夫,他又恢复了之前的状态,骑在马上,半睡不醒的样子。 “哎!昨天晚上你没睡觉啊?”晴儿冲着慕思鸟嚷嚷道。 “哎呀,我的大公主,你就让我清静一会吧。”困的像死猪一样的慕思鸟显然没心思跟晴儿说话。 “喂!昨天拿刀指着你,是我不对,我向你道歉。” 想了想昨天晚上曹熙说的话,晴儿还是决定向慕思鸟道歉。当晴儿把慕思鸟只懂汉语却不懂波斯语的情况告知曹熙的时候,曹熙非但没有觉得慕思鸟是奇葩,反而夸赞了他一番,因为曹熙觉得,慕思鸟那贼溜溜的眼神中反而透着一股特殊的睿智和坚韧。父亲的话自然对晴儿有着巨大的影响,所以她要好好观察慕思鸟,看看这个自己眼中的一坨屎怎么就成了父亲眼中的金疙瘩。 “喂!我跟你说话你听见没有啊?”见慕思鸟没什么反应,晴儿的怒火又上来了,她驱赶着坐下的骆驼靠近慕思鸟所骑的战马,骆驼比马要高,所以晴儿的身位自然要比慕思鸟高,晴儿想踹慕思鸟一脚,可是谁知歪打正着,靴子被慕思鸟身穿的肩甲的凸起给勾住了,怎么拽也拽不回来。 这下可麻烦了,晴儿骑在骆驼上,慕思鸟骑在战马上,晴儿的靴子被慕思鸟的肩甲给勾住了,两个人这样粘连在一起,摇摇欲坠了。 “你搞什么呀?”慕思鸟察觉情况后大叫到。 “你这什么破盔甲呀?把我的靴子都给弄坏了。” “卧槽,你还说我?你不伸腿,我的肩甲怎么可能勾到你的靴子?” “哎呀,你说这些有什么用?赶紧想办法啊?” 手忙脚乱的慕思鸟不知道哪个动作弄疼了战马,一个急窜,慕思鸟就连带着晴儿一起摔倒在沙子地上,落地后的姿势也是那么销魂,男上女下,慕思鸟平生第一次压在女人身上。 那温润软玉所放射出的魅力深度开发了慕思鸟体内蕴藏已久的巨大能量,如同一颗核弹爆炸,巨大的冲击波横扫全身,困倦乏力被赶尽杀绝,蝌蚪大军如同洪水猛兽一般涌上高塔,硬字横流,就待冲锋号一吹,便冲杀云霄,一泻千里。 “你流氓!……”晴儿一把推开了慕思鸟,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和头发,冲着慕思鸟白了一眼,红霞已经泛上脸颊。 慕思鸟涨红了脸,众目睽睽之下,他觉得刚才的动作好尴尬,也感觉自己像是中了催情药一般,坠入无边无际的爱河,怎么游也游不上岸。 “你的靴子被划开了一个口子……”慕思鸟轻声说道。 “用你管啊?讨厌……” 看着两个人安然无恙,曹熙淡淡笑了笑,商团继续赶路了。 经过这一天的行程,慕思鸟跟随着商团抵达了一座大城市——安条克,这里已经是东罗马帝国的疆域了,安条克是古代世界中闻名遐迩的大都市,曾经是塞琉古帝国的都城。当然,进入近现代以后,安条克昔日的荣光早已不复存在,慕思鸟对于这座古都也是闻所未闻。 “终于抵达大秦的商业重镇了,可以卖掉一部分生丝和茶叶,减轻负担了……”商团的人进入安条克城之后就七嘴八舌的说上了,还时不时驻足翻看路边摊的小饰品、金属制品。慕思鸟对于这些杂七杂八的小商品不感兴趣,让他啧啧称奇的是安条克那高大宏伟的城墙,映入眼帘之后就给人一种极强的压迫感。 慕思鸟静静听着商团的人闲聊着这座城市,眼珠子又开始贼溜溜的转了,虽然不知道这里在世界地图上的具体位置,但从其他人的言语中可以判断,这地方非同一般,不但是商业中心,还是军事重镇,只是有一点他始终不解,那就是为什么汉人管这个地方叫大秦,这里根本不是中国,更别提什么秦朝了。 西邻地中海,东接两河平原,北上即是安纳托利亚半岛,南下则是埃及。安条克的地缘战略优势仅次于君士坦丁堡,这里有精锐的罗马军团驻守,还有来自四方的商贾,在没有穿越之前,慕思鸟从未见过黑人,这次来到安条克,他终于见到了,让他难以置信的是:一些黑人头上顶着一大箩筐白面包照常行走,而且不用手扶着箩筐。慕思鸟那天马行空的思绪让他联想到了卖油翁的故事,这就是所谓的熟能生巧吧。 一个契机浮现在慕思鸟面前,他骑在马上跟随着商团走街串巷,这些顶着一箩筐白面包的黑人就从他身边经过,箩筐里白面包的香味扑面而来,而且对于骑在马上的慕思鸟来说,只要距离足够近,他就可以毫无声息的探囊取物,食欲催生了盗窃的邪念,虽然慕思鸟这个逗比经常犯二,但是在事关道德伦理、做人原则的大是大非面前,慕思鸟还是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的,他果断打消了这个邪念。 不过另外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人却干起偷鸡摸狗的事来,此人名叫凯塔,二十多岁,看他那潇洒自如的动作仿佛是在拿自己的面包一样。第一个面包偷得“干净利落”,他拿着松软的白面包大口吃起来,这让贪心不足的凯塔萌生了二次偷盗的邪念。 赶巧,此刻,凯塔和慕思鸟并排骑马行走,晴儿骑着骆驼跟着慕思鸟的后面,又出现了一个黑人顶着一箩筐白面包从凯塔和慕思鸟中间走过,凯塔再次肆无忌惮的伸手从框里拿了一个白面包。 骄兵必败、言多必失。凯塔这次大意了,衣袖扯到了箩筐上的金属丝,结果一箩筐白面包就这样撒在地上了,顶筐的黑人必然要转过身查看是怎么回事,眼疾手快的凯塔有着一肚子坏水,他立即将手里的白面包扔给慕思鸟,未经世事的单纯逗比本能的用手接住了飞来的白面包,而转过身的黑人恰好看到慕思鸟手持着和自己箩筐里面一样形状的白面包,悲剧就这么发生了。 “是他偷了你的面包!不是我!”逗比慕思鸟用汉语大声辩解着,可是这名黑人怎么可能听懂,他只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周围的人看到这里发生了情况,都停下了脚步驻足围观,凯塔想趁早溜之大吉,却被晴儿一个飞踹踢下了马。 “偷了东西还想逃吗?”晴儿用着磕磕绊绊的波斯语质问着凯塔。 “小崽子,关你屁事,我劝你最好让开。”凯塔做贼心虚,怕说话声音大引起众人的注意,所以小声威胁着晴儿,看来波斯语在安条克城还算比较流行。 周围的人越聚越多,商团的其他人察觉这里出事,也都围了过来,这名黑人根本不听慕思鸟解释,直接将他拉下马。 “放开我的儿子!他绝不会偷你的面包!”儿子有难,当妈的立马冲到第一线,菲罗琳娜一把推开了这名黑人,大声呵斥道,手里握紧了佩刀。 “晴儿,出了什么事?”曹熙赶过来询问晴儿。 “爹,这贼偷人家的面包,失手弄翻了人家头顶的箩筐,更可恶的是,他还想栽赃给……我们的人。”这时晴儿才发觉,这个旅途上的欢喜冤家,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只好以“我们的人”来代替。 晴儿用波斯语向这名黑人解释着事实真相,指着凯塔说他才是盗贼,而凯塔却予以否认。 黑人被两个人的争吵给弄懵逼了,他发觉慕思鸟和这些人都是一起的,相互认识,人家人多势众,自己一个人怎么斗得过,况且,这些都是外地客商,街头斗殴可不仅仅是普通的治安案子,这牵扯到外交,事情闹大了,就算自己有理也会掉脑袋。 所以,这名黑人吹起了尖锐的口哨,附近的几名黑人立马赶到了现场,几个黑人窃窃私语后,其中一名黑人飞速向总督府方向跑去,涉外问题还是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的。 留在现场的几名黑人看着慕思鸟和凯塔,周围的人将这里围得水泄不通,此刻,自诩足智多谋的凯塔成了瓮中之鳖,脱不了身了。不一会,一个罗马将官骑着高头大马带着十多名卫兵赶到了现场,慕思鸟、凯塔、晴儿、曹熙、菲罗琳娜五个人被带到了总督府问话。2 第5章 废弃的角斗场 “呵呵,口气不小啊?你的意思是偷了东西交点罚款就可以摆平了?敢在罗马鹰旗飘扬的安条克盗窃罗马将士的军粮,你们的胆子不小啊?你当这是你们家的馒头蛋子吗? 这香喷喷的黄油白面包可不是天天都可以吃的,像我这样的一城总督都享受不到这样的待遇,这几天恰逢八月节,你们这些外地客商了解我们罗马的八月节吗? 这些白面包是我特意请示了芝诺皇帝动用税收公款花了大价钱购买的,用来犒赏驻守安条克城的罗马将士,他们为罗马牺牲自我、挥洒热血,一年到头也就这么一回能吃上这上等的白面包,现在居然有人敢盗窃他们的盘中餐。 你说,我如果不把你们明正典刑,我以后怎么服众?怎么当这个总督?”安条克总督阿维斯塔抱着肩膀安坐在总督椅上,四平八稳的语调,视若无人的高傲表情,俨然是以罗马上国总督自居,蔑视外邦来客。 “总督大人,恕在下失语,我确实不知道这些白面包是犒劳将士的军粮。我们都是过往的客商,长年行走在这条商路线上,罗马人重秩序、严律令,我们怎敢在罗马境内作奸犯科?还请大人明察,勿要冤枉了好人。”曹熙回答道。 阿维斯塔在与曹熙对话的时候,慕思鸟、菲罗琳娜、晴儿、凯塔都站在曹熙的身后沉默不语,慕思鸟像一个刚出生的娃娃似的打量着总督大厅豪华的装饰,似乎忘了自己因为什么事被带到这里,看着阿维斯塔和周围卫兵的盔甲样式和服装,慕思鸟又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和之前看到山崖浮雕时的感觉一样,不过,这次慕思鸟恍然大悟,想起来自己在什么地方见过相似的盔甲和服装了,那就是在游戏里,慕思鸟记不住教科书里简单的知识点,却记得住游戏里面的边边框框、复杂操作。游戏确实没白玩,在穿越之后派上用场了,慕思鸟这才明白,原来晴儿说的大秦就是罗马呀。 由于很多策略战棋类、模拟经营类游戏会涉及到罗马文明,慕思鸟对这个曾经傲视全球、称霸地中海的文明还是有所了解的,依据之前的时间界定,曹操之后、李世民之前,慕思鸟知道,此刻的罗马帝国,八成是已经分裂之后的东罗马帝国。 当慕思鸟的视线转移到凯塔身上的时候,愤怒油然而生,慕思鸟攥紧了拳头,如果不是在总督府,两个人肯定是要打的你死我活了。 凯塔这货恰好也将视线转移到了慕思鸟身上,看着慕思鸟目射凶光,凯塔的回应是轻描淡写,凯塔挤眉弄眼做了一个鬼脸,心情很放松,丝毫没有大难临头的恐惧。 几番交涉之后,阿维斯塔下令将慕思鸟和凯塔下狱,慕思鸟被关进了恶臭的单人牢房等待处理。由于慕思鸟听不懂罗马语和波斯语,所以曹熙和阿维斯塔说的话他一句也不懂,也就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慕思鸟觉得:不过是一个面包而已,有必要这样的大做文章吗?进牢房也不过是呆几天而已,就像现代的治安拘留,没什么大不了的。 正当慕思鸟前思后想的时候,晴儿和菲罗琳娜来看慕思鸟了,当晴儿将曹熙和阿维斯塔在总督大厅里的对话内容转述给慕思鸟时,慕思鸟傻眼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嘴唇颤颤巍巍,半天说不出话来,没想到自己身上穿的波斯铠甲居然给自己带来了杀身之祸。 阿维斯塔根据慕思鸟的面相和他身上的铠甲认定他八成是波斯的斥候,来探听安条克的军备情况,这种间谍行为放到现在也是大罪,再加上慕思鸟有偷军粮的重大嫌疑,为了平息众怒,阿维斯塔决定对慕思鸟和凯塔来一次特殊的刑罚,那就是让二人来一场生死决斗,作为安条克守城将士的一场娱乐大戏,而且时间就定在明天。 “我可是连鸡都没杀过啊?这不是让我去送死吗?……”说着说着,慕思鸟就哭了起来。过惯了现代社会的舒适安逸生活,也没经历过什么刀光剑影,突然来一次生死决斗,这让慕思鸟很难接受。不过人的胆都是练出来的,经历过一次就会慢慢适应了。 “你怕什么?一个大男子汉,就这么点胆略?像个女人似的,就知道哭。”晴儿的话中带着些许看不起的味道,慕思鸟也听出来了,此刻,他开始嚎啕大哭,嗓子已经沙哑,舌头似乎也有些不好使了,时不时吞吞吐吐的说着一些听不清的话。 “我根本不是什么波斯人,我是汉人,我不是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我是穿越过来的……我想回家!”慕思鸟背靠着墙壁、环抱着双膝,通过晴儿的话,他才得知:自己穿越之后变成的这个人就是波斯人,也是就所谓的安息国人。他对于这个时代再无留恋之情,虽然他说的是大实话,可是没人相信,谁会相信他是从一千多年后的二十一世纪穿越来的呢? 慕思鸟突然想到了自杀,因为他觉得自己死后就可以穿越回到二十一世纪了,可是用什么办法自杀呢?撞墙?他不敢。拿刀自刎,他更不敢。上吊?他还是不敢。哭红了眼睛的慕思鸟默不作声了,呆呆的望着晴儿和菲罗琳娜。这个时候,慕思鸟又突然想起了一个问题,就是菲罗琳娜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自己穿越来到这个世界就被波斯士兵追杀? 一想到这些问题,慕思鸟擦了擦脸上的泪痕,立即站起身走到晴儿面前,因为晴儿即懂汉语又懂波斯语,所以他让晴儿充当翻译,经过交流,慕思鸟才知道穿越之后,菲罗琳娜就是自己的母亲,怪不得波斯士兵追杀他的时候,菲罗琳娜不顾自己生命安危也要救他脱险。 儿子像看陌生人一样看着自己的母亲,这让晴儿觉得慕思鸟更加古怪,菲罗琳娜则认为慕思鸟中了恶神的诅咒。当慕思鸟问及为什么波斯士兵追杀他的时候,菲罗琳娜说了谎。 “你母亲说那些波斯士兵认为你是罗马的斥候,所以才追杀你。”晴儿说道。 慕思鸟听了这话是哭笑不得,波斯把他当罗马的斥候,罗马把他当波斯的斥候,穿越来到这个陌生世界,怎么突然就成了世界公敌了? “你先不要着急,我再找我爹商量一下如何救你。”说完,晴儿和菲罗琳娜就走了,留下慕思鸟一个人孤零零的面对死神的步步逼近。 第二天的太阳照常升起,慕思鸟和凯塔被带到了安条克城的一座废弃的角斗场,罗马将士千余人围坐在角斗场的看台上,慕思鸟和凯塔两个人无精打采的站在角斗场中间的空地上,看这副模样,就知道一宿没睡,两个人的决斗必须要有一个人死亡,另外一个人就可以获得赦免。 慕思鸟四下里张望,嘴里念叨着:“我的好晴儿,你在哪啊?跟你爹商量出办法了吗?” “将士们,今天我要为大家奉献一出大戏,为大家助兴,庆祝我们罗马的八月节……”阿维斯塔突然高声说话打断了慕思鸟的思绪,他看着在贵宾看台上站着讲话的阿维斯塔。 “什么狗逼总督,是非不分,猪头样,和校领导一副德行。”临死之前,逗比慕思鸟还不忘夸一夸他曾经就读学校的校领导。这种时候,慕思鸟还能想起校领导,主要还是因为阿维斯塔站着讲话那种装比作秀的凋样子像极了他的校领导。 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的锁子甲,慕思鸟是既爱又恨,此刻,这锁子甲或许是保命的一根稻草。可是身穿粗布麻衣的凯塔向阿维斯塔提出了异议,他认为慕思鸟身穿锁子甲和自己决斗是不公平的,应该让慕思鸟脱掉锁子甲,幸运的是,此项提议被阿维斯塔驳回。 为了让决斗更加有趣,阿维斯塔让二人抽签选择武器,幸运女神真是照顾慕思鸟,他抽中了弓箭,而凯塔不幸抽中了一把短剑,说是短剑,其实就是匕首。看到这样的抽签结果,凯塔傻了眼,围坐在四周观看的罗马将士也都情不自禁的笑了,因为这已经没什么悬念了,前提是罗马将士认为慕思鸟像他们一样会拉弓射箭。 裁判官的一声令下,二人的生死大战就开始了,慕思鸟的表现出乎了所有人大跌眼镜,简直不忍直视。慕思鸟的误认为这个弓就像歪曲的树枝拴上了一根绳一样,很容易拉开。望着凯塔绝望的表情,慕思鸟松了一口气:老天开眼呀,让这个小人死于我的箭下。 平时就爱装比耍帅的慕思鸟脑洞大开,不知哪根神经又搭错了,他想起了电视剧《射雕英雄传》里的靖哥哥,弯弓搭箭、残阳如血,那姿势,那画面,那叫一个帅呀。 慕思鸟从箭筒里抽出一根箭,有模有样的学了起来,没想到,一拉这弓,就感觉有千钧之力压在手指上,慕思鸟赶紧松手,箭就像阳痿的大雕一样,刚弹离弓弦就掉落在地上。 在场的罗马将士误认为慕思鸟这是失误,所以静静看着他继续弯弓搭箭,凯塔更是不敢有丝毫大意,他半蹲着身躯,随时准备躲闪。可是,慕思鸟接下来的表现还是如出一辙,再加上紧张着急,动作也没了刚才的潇洒,变得滑稽可笑。 这时,罗马将士和凯塔都意识到:这货压根就不会使用弓箭。罗马将士的连连嘲笑和凯塔那面**狠的小人嘴脸搞得慕思鸟不知道该怎么办。局面从刚才有利于慕思鸟一下子变得不利。 第6章 闯下大祸 “哈哈,傻大个,这下你箭筒里没箭了吧?来吧,让我给你上一堂格斗课。”凯塔看着慕思鸟手里就剩下了一张弓,猥琐的笑了。 这时的慕思鸟手里拿着弓不停的往后退,退到看台边缘也就无法再退了,凯塔冲上来一个竖劈,慕思鸟下意识拿弓去挡,弓弦断成了两截,凯塔一把抓住弓的一端就将弓抢了过来扔到了一边,两手空空的慕思鸟就开始在角斗场里乱跑,凯塔手持短剑在后面追他。那叫一个狼狈啊,幸亏慕思鸟跑的快,可是再快也跑不出角斗场这个圈啊,这一幕看得罗马将士捧腹大笑。 “总督大人,波斯人距离我方仅有百余米,已经开始组织攻城了。”卫队长查士丁气喘吁吁的跑到阿维斯塔身边报告。 “什么?怎么现在才报告?马上吹号,全体集合!”这个爆炸式的新闻让阿维斯塔大惊失色,手里的葡萄酒杯也掉落在了地上。 “这两个人怎么办?” “全部赦免,将这两个人编入军队,马上集合!”阿维斯塔一声令下,所有将士立即起身集合整齐向城楼进发。 凯塔虽然距离看台上的阿维斯塔远,但是他却听到了阿维斯塔说的话,所以他不再追赶慕思鸟,而是朝阿维斯塔跑去。慕思鸟听不懂罗马语,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像一个傻子一样站在原地喘着粗气,人头攒动、军号齐鸣,看这架势,慕思鸟判断肯定是出了什么大事。 卫队长查实丁率领几名士兵推搡着慕思鸟离开角斗场,生死决斗就这么结束了。 “大人,我没有盔甲,能否给我一套啊?”古灵精怪的凯塔还没有忘记盔甲的事,再次索要盔甲。 “从武备库里挑一套给他!先上城墙上集合。快!”阿维斯塔像热锅上的蚂蚁,一副鸡头白脸的样,全然没有了之前装逼讲话时的潇洒。 走出角斗场的慕思鸟终于见到了晴儿、曹熙和菲罗琳娜。晴儿拦住了查士丁询问出了什么事,查士丁回答了她,可是慕思鸟还什么都不知道,查士丁看着慕思鸟死活也要和晴儿说上几句话,所以就让晴儿将事情转述给了慕思鸟。 “神马?我擦他妹,这不是让我当炮灰吗?”慕思鸟大叫道,这话就连晴儿也听不懂,更别说罗马人了。 慕思鸟吓得腿都不听使唤了,查士丁命令卫兵抓住他的衣服像拖一头死猪一样将他拖到了城墙上。此刻,波斯军队已经扛着云梯兵临城下了。 就这样,慕思鸟和凯塔成了罗马军队的一员,这是慕思鸟平生第一次参与军事行动,没穿越之前,这货可是连学校的军训都没参加过。 此刻的慕思鸟感到深深的疲惫,这种每天提心吊胆的生活让他心力憔悴。没穿越之前,慕思鸟天天意淫着自己运筹帷幄、驰骋疆场,尤其是在看穿越历史小说和玩全面战争系列游戏的时候,那叫一个气血爆棚、雄姿英发。现在真的穿越了,真的要打仗了,他却吓得两腿发软,刚刚躲过了生死决斗,现在又要参与罗马军队的防守战,哎,幸亏这货还算英明,没有选择逃跑,因为逗比又想起了他曾经看过的一部电视剧里的情节,罗马人用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惩罚临阵脱逃的罗马士兵——十一抽杀律。 聪明的凯塔知道这是一次立功的机会,而且他之前就参与过军事行动,听得懂罗马语,所以与周围的罗马士兵配合很默契。新兵蛋子慕思鸟则截然相反,俨然就是一个逗比,呆若木鸡,不知该怎么办,波斯士兵的云梯已经搭上城墙,罗马士兵抱着长长的木棍去戳搭在城墙上的云梯,云梯被戳离城墙,向后倾倒,战斗就这么开始了。 周围的几个罗马士兵冲着慕思鸟大吼,但是慕思鸟也不知道他们说的什么,通过他们的手势可以判断是让慕思鸟拿起木棍去戳云梯。慕思鸟学着他们的样子拿起一根木棍,一端抵在胸前,另外一端戳向云梯。 慕思鸟觉得这很简单,眼高手低的毛病又犯了,原因还是游戏玩多了,某些游戏里的主角根本不用这么笨拙的办法,都是直接站在城墙上潇潇洒洒的一击飞踹,云梯就倒向了另外一边了。 可是实际一操作,慕思鸟觉得像有一口大石压在胸口,太他妈疼了,其他云梯都被罗马将士一一戳翻,唯独到慕思鸟这卡壳了。 “卧槽你妹!”慕思鸟大吼一声,助跑了两三步,可是这次木棍的另外一端却戳了个空,慕思鸟手一滑,木棍就掉到下面了,慕思鸟站在城墙向下望,才发现两名波斯士兵正在顺着云梯向上爬。 惊慌失措的慕思鸟一时间六神无主了,结果更多波斯士兵蜂拥登上这座云梯,云梯上的人越来越多,重量自然就成倍增长,就算是其他罗马士兵来帮忙,也很难将云梯搞掉。慕思鸟贻误了军机大事。 波斯士兵一个接一个顺着这座唯一没有被戳翻的云梯登上城墙,一场血肉横飞的大战就此开始了,这时,在城墙上防守的罗马士兵不得不拔出剑与已经登上城墙的波斯士兵厮杀,自然顾不得再去戳掉波斯士兵搭上来的云梯,之前已经被戳掉的云梯又纷纷搭上城墙,波斯士兵蜂拥而上,越来越多,罗马的防线彻底崩溃了。 混战中,波斯士兵并没有将刀挥向慕思鸟,因为慕思鸟一副波斯美男的长相,身穿的还是波斯样式的铠甲,波斯士兵都误认为慕思鸟是和他们一伙的。罗马士兵就不必说了,都知道他是阿维斯塔下令新编入罗马军队的不会射箭的二笔。慕思鸟躲在城墙上的一个塔楼里,看着双方厮杀。逗比慕思鸟就这么瞒天过海躲过了一场血腥大战。 逗比还算明事理,他知道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罗马防线全面崩溃,之前被诬陷偷面包的事都有可能丢掉小命,更不必说这种严重的失职之罪,这次可真的闯下了大祸,战后,罗马人肯定会将自己大卸八块,安条克是不能再呆了。 慕思鸟在塔楼里四下张望,寻找机会逃出安条克,此刻,他深深感受到战争的残酷性,战争不是游戏,这么多罗马将士就是因为自己的失误和无能纷纷丧命,愧疚感油然而生,纵然是再愧疚,求生的本能还是压倒了一切,作为一个穿越者,他不会为了毫无瓜葛的罗马浴血奋战、奉献生命。 波斯军队越战越勇,很快就占领了南城门,城门被打开,波斯铁甲骑兵似潮水般涌入安条克城,将罗马军团冲的七零八落,阿维斯塔见大势已去,率领自己的亲卫队和数十名残兵败将出北门,逃跑了。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着不慎满盘皆输,面对这尸骸累累的城墙,和街道,慕思鸟是真真切切感受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战争,他也想起了那句名言——不进监狱不知道自由有多宝贵、不经历战争不知道和平有多幸福。 曹熙是个阅历丰富的大商人,这种旅途上的战事他已经遇到过多次,处理这种事情自然也就得心应手,波斯攻破城池免不了烧杀劫掠,外地客商也免不了遭殃,所以曹熙早已经率领商团从北门逃出,菲罗琳娜没有和商团在一起,不知去向。沿街寻找他们的慕思鸟成了孤家寡人。 街上狼藉一片,慕思鸟又看见了熟悉的箩筐,就是顶在黑人头上装白面包的箩筐,而且正好是那只被凯塔弄掉在地上的箩筐,慕思鸟走近蹲下身仔细一看,发现箩筐的金属丝上有一绺小小的线条,慕思鸟把这一绺线条拿在手上仔细观察:这不就是凯塔衣服上的布线吗?这定是凯塔偷面包时衣袖刮到了金属丝扯下来的线条,难怪他偷面包时会弄翻箩筐。卧槽他大爷的,当初怎么就没一个人仔细观察过这箩筐。这线条就是凯塔的罪证,也是还自己清白的有力证据。再想想后来发生的这一切,慕思鸟狠狠打了自己一个耳光。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慕思鸟站起身,他见到了一个熟人,更准确的说是仇人,这个人就是赛亚沃什,他被一大群波斯将士前呼后拥着,看派头就知道这是波斯军的主帅嘛,他迎面朝慕思鸟走来。 “将军,没想到这次攻城战出奇的顺利,凯旋回朝后,皇帝陛下定会对将军加官进爵,眼下大将军的职位空缺,我看是非将军莫属啊。”打了胜仗,没有拍马屁的怎么行? “哈哈,你们放心吧,你们都是和我出生入死的弟兄,回朝面圣之后,我定然会在圣上面前美言几句。好处少不了你们的。”赛亚沃什的心情不错,打了胜仗,自然是春风得意。 两个人面对面的一瞬间,都认出了对方,慕思鸟知道赛亚沃什是他穿越之后就开始追杀他的人,慕思鸟马上转身往回走。 “站住!” 慕思鸟听不懂他说的波斯语,但这突然提高的声调不像是和身边的人说话,慕思鸟加快脚步,被两个健步如飞赶上来的波斯卫兵拦了下来。 “将军叫你,你没听见吗?” 第7章 倒霉的内应 “哎呦喂,还穿着这副铠甲呀?你为什么会在安条克?你那个喜欢**攀高枝的野妈呢?”赛亚沃什笑着骂道,慕思鸟转悠着眼珠子打量着这些波斯士兵,沉默不语,他还不知道赛亚沃什在骂他母亲菲罗琳娜。 “你小子倒是他妈的说话呀?”只听啪的一声脆响,赛亚沃什一个大嘴巴把慕思鸟的脸打的通红。 这要是在没穿越之前,慕思鸟早就怒发冲冠、抡圆了膀子干了,面对这个陌生的古代世界,慕思鸟没有了当年打群架的勇气,更何况对方是十来个职业军人。 “不说是吧?好!我会把你带回泰西封,永忘堡的刑具你是见过的,我要让你生不如死,就像粪池里的蛆。”赛亚沃什咬牙切齿,慕思鸟是一脸懵逼,他不知道自己与眼前这个人有多大的仇恨。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慕思鸟帮了赛亚沃什,没有慕思鸟的失误,赛亚沃什率领的波斯军不会那么轻易突破罗马人的防守,更不会轻易攻克安条克城,所以,慕思鸟是赛亚沃什的大恩人。可是赛亚沃什却用脚镣和枷锁对待慕思鸟,可怜的慕思鸟被长长的铁链拖拽着、踉踉跄跄,走在波斯大军的最后面,一路上沐浴着尘土飞扬,到了波斯萨珊王朝首都泰西封的时候,已经成了活脱脱的兵马俑。 “巴拉什将军,有没有品尝到亚美尼亚遍地野菊的幽香啊?嘴短的蜜蜂都采不到蜜啊。哈哈哈。”赶巧,赛亚沃什抵达泰西封外城的时候,负责征讨亚美尼亚的萨珊皇子巴拉什将军也率军赶到了外城,赛亚沃什和巴拉什同时出征,又同时回到了泰西封,可是结果却不同,赛亚沃什是大胜之后的凯旋,巴拉什是大败之后狼狈回国。 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得意忘形的赛亚沃什自然要羞辱一番巴拉什,所以他不但明知故问,一下子触怒了巴拉什。 “哼!你别仗着皇帝宠信你,你就目空一切,我是萨珊波斯的皇子,你只不过是外戚而已。你可别忘了,你姐夫现在还在嚈哒当人质呢,皇位由谁来继承还不一定呢。”巴拉什确实打了败仗,说话自然也就没了底气,也没有心思把精力再浪费在口舌之争上。 “嗯,说的不错,我是外戚,那又怎么样?皇帝陛下赏罚分明,他会让一个不争气的儿子做大将军吗?” “哼,我是不争气,你多牛笔啊,我提前祝贺将军,哦,不,是大将军,哼!”巴拉什踏马扬鞭,先行一步,直奔自己的府邸。 安条克之战胜利的消息早已经传回了泰西封,皇帝特命的差官早已经守候在内城的城门口迎接赛亚沃什的凯旋,城中百姓得知是军队凯旋而回,纷纷前来围观,一时间万人空巷。 这是慕思鸟第一次来到泰西封,这座位于两河流域的古老城市见证了波斯与罗马长达五百多年的相互厮杀,几经陷落,几度复苏,城墙上繁多的修补痕迹就证明了这一切。 另慕思鸟最为惊奇的是这座城市有很多熊熊燃烧的火盆和火炬,有的是镶嵌于房屋的外墙壁,有的是位于房顶。慕思鸟不明白为什么大白天要有这么多火盆和火炬。 “将军辛苦啦,皇帝陛下知道将军今日回城,所以特命我再次守候将军。皇帝有令,请将军明日入宫觐见。”差官对赛亚沃什说道。 “为何今日不能觐见?”赛亚沃什惊奇的问道,害怕这其中有什么猫腻。 “昨日皇帝接见了嚈哒使者,嚈哒国书言辞异常傲慢,使者也是骄横跋扈,这些皇帝陛下都忍了,可要命的是,嚈哒使者的随从在街上调戏猥亵罗马特使的女儿,全城百姓都知道了,事情可闹大了,一边是嚈哒,一边是罗马,皇帝陛下被夹在当中了,牙疼病又犯了,所以今天不能为将军接风洗尘了。” …… 嚈哒虽是游牧民族,却异常彪悍,曾经几次打败过萨珊波斯,所以波斯的另外一位皇子卡瓦德才会在嚈哒当人质。皇帝为此焦头烂额也就不足为奇,赛亚沃什辞别了差官,返回了自己的官邸,忘了审讯慕思鸟的事,而他军队的士兵则被差官安排到了城外安营扎寨。 由于没有赛亚沃什的命令,看守慕思鸟的士兵也只能将慕思鸟留在军营里,不敢擅自投送到监狱。 打了胜仗,却被安排在城外,这些将士非但没有怨气,反而异常兴奋,因为不但有酒有肉,而且还有特殊的荤菜,食色味俱全,这可是正儿八经的“嗨甜盛艳”呀。 这一天,慕思鸟和其他士兵一样,享受这胜利的战果,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在波斯,古代中国的那种陶器碗是贸易货,军队根本不用,而是用铜、铁制作的酒杯,装在行囊里不容易碎嘛。 慕思鸟拿着酒杯,看着背身上复杂细腻的花纹,心里琢磨着:我勒个去,这是怎么雕刻上去的? 正当慕思鸟琢磨的时候,差官带着特殊的荤菜过来了,士兵们都纷纷聚拢来围观,特殊荤菜这种稀缺货还不是每一名普通士兵都有资格享用的,军队里的将官都已经有家室,不屑于享用这个,就像有钱人不屑于坐公交车一样,剩下低级别的军士长和未婚的士兵可以解解渴,当然,都不是“第一水”了,这些荤菜的贞操早已经被各种乌漆墨黑的硬枪戳的支离破碎。 伴随着黄昏的来临,军营里点燃了一处处篝火,部分士兵领取犒赏的银币纷纷离开了军营回家了,这些肥瘦相间、风采各异的荤菜们开始登场表演了,慕思鸟被用铁链锁在一个巨大的铁柱子上,铁柱子旁边就是一口大锅,里面装满了水,大锅下面就是柴火,等锅里的水变温了,这些士兵就拿头盔当器皿去?水洗澡,他们赤裸着身体,洗去这一身污垢和疲惫,备战着一场特殊的战斗,一场不使用兵器的纯粹“肉搏战”。 慕思鸟只能眼巴巴看着他们嬉戏打闹,让他感觉眼晕的是这些荤菜,慕思鸟听不懂他们说的叽里咕噜的话,这些荤菜也不合他的胃口,但是看着其他士兵为了享受荤菜而做的各种欢快前奏,慕思鸟吞咽了一口吐沫,着实是腰下宝剑硬出鞘了。 酒足饭饱了,前奏也做足了,该上荤菜了,士兵们三五成群抱着属于他们的那一大坨丰满的荤菜进了临时搭建起来的帐篷,篝火晚宴的高潮开始了。 …… “殿下,我们安插在赛亚沃什军中的探子回来了。说有要紧的事要汇报。”仆人对巴拉什说道。 “哦?赶快传进来。”巴拉什听到这个消息异常兴奋,立即从卧榻上起身穿衣走到了正厅。 “可曾搜集到赛亚沃什的罪证?”巴拉什问道。 “额……没有。” “没有你来汇报什么?”听到没有,巴拉什既失望又愤怒。 “小人探听到另外一则重要消息。” “那就赶快讲。”巴拉什有些不耐烦。 “把那个人带进来。”探子吩咐两名下人押着凯塔进了正厅。 “这是谁啊?俘虏的罗马士兵?怎么这么臭啊?”凯塔身上还穿着罗马的铠甲,巴拉什自然会这么问,可是凯塔身上臭气熏天,巴拉什捂着自己的鼻子说道。 “确实是被俘虏的罗马士兵,我们是在安条克城内的一座粪池里发现了他,所以才……” “哎呀,接着讲。”巴拉什一脸怒目撇了撇跪在地上的凯塔,显然是无法忍受这股子恶臭。 “嗯,是。据他说:赛亚沃什之所以顺利攻下安条克是因为有内应,而且这个内应他还认识。可奇怪的是,赛亚沃什非但没有奖励这个内应,反而还将这个立了大功的人当成囚犯用铁链锁着拉回泰西封。我觉得此事很蹊跷,所以不敢有丝毫耽搁,特来向您汇报。”探子说道。 这么言简意赅的汇报自然是让巴拉什云山雾绕、搞不清来龙去脉,不过凯塔这货通晓波斯语,他可以直接和巴拉什交流,巴拉什问完凯塔又问探子,探子的一句话让他立即兴奋了起来。 “殿下,我在跟随赛亚沃什军队回泰西封的途中得知了一些传言。” “什么传言?” “军中传言说这个内应就是大皇子卡瓦德的私生子。” “啊?就是我大哥与一名农家女野合生的那个野小子?” “传言是如此,不过属下并未亲眼见过大皇子的私生子,只见过那名所谓的内应,所以不敢确定。”看到巴拉什精神一震的样子,探子就知道,这次又采集到重要情报了,赏钱大大的。 “那人呢?” “被赛亚沃什锁在他的军营里。” “那赛亚沃什呢?” “回官邸睡大觉了。” “哈哈,备马!去军营!哦,对了,你吩咐下人把这个人清洗干净,把他留在我府里,不准外人见他。这次你也是立了大功,这是你的赏钱,给我出力干活,亏不了你们的。”巴拉什从兜里掏出几枚银币扔给了探子,看着这闪闪光亮的银币,探子心里乐开了花,付出总是要有回报的。 第八章 潘驴邓小闲 为了不打草惊蛇,巴拉什走到军营大门口就停住了脚步,自己的身份太显眼了,于是他让自己的属下扮成赛亚沃什的人去军营里找慕思鸟,谎称是赛亚沃什要见慕思鸟。慕思鸟就这么被带到了巴拉什的府邸。 巴拉什带着慕思鸟进了密室,此刻,慕思鸟还是**正雄,或许是刚才的画面对他刺激太大了,远远超过之前摔下马压在晴儿身上的那一瞬间,巴拉什看在眼里、乐在心里:小伙子火力挺足嘛,巴拉什用手捋了捋短密的络腮胡,那一抹笑不露齿、含在嘴角上的笑没有躲过慕思鸟这双敏感的眼睛,慕思鸟知道巴拉什在心里嘲笑他。 “按血缘论,你我可是叔侄关系,你得叫我一声二叔,我和你父亲是同父同母的亲兄弟,儿时也是情同手足、毫无间隙。 可这人大了,终究会变,再者说,有些事你还不懂,尤其是军国大政,我估计你母亲不止一次在你面前骂我这个二叔,我不计较这些。” 巴拉什开始长篇大论的说了起来,慕思鸟听不懂,但是他判断自己穿越之后变成的这个人肯定和巴拉什有非同一般的关系。看着巴拉什那精致的华服和豪华阔气的府邸,慕思鸟判定他肯定是一位大人物,还是别插嘴了,等他说完再说。 叔侄二人见面次数很少,但是巴拉什一眼就确认这是他亲侄子没错,因为卡瓦德眉宇间的雄霸之气精准的遗传给了慕思鸟。 “今天我只和你说一些眼前实际的事,我们共同的敌人赛亚沃什,我和你是亲叔侄,不管你母亲是农家女还是罗马公主,这些都无所谓,你父亲是我亲大哥,我们身体里都流淌着萨珊的血。 那个赛亚沃什和你毫无血缘关系,当然,一开始,我和他都视你为野合私通的产物,鄙视你和你的母亲。 可是现在回想一下,哎,我不敢鄙视你的母亲,反而是由衷的敬佩,十多年来,她带着你一直逃亡,被传统、世俗、权贵排挤打压,无一天安生日子,但是她却从来没妥协过,那股子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韧劲真的是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有时候我真觉得是不是神搞错了,把一颗英雄的心赐给了一个农家女。” 在巴拉什眼里,没有什么所谓的亲人、朋友,只有利益,现在慕思鸟有利用价值,巴拉什就要拉拢慕思鸟,自然要陈述利害关系,还要打一打感情牌,说一些感怀伤世的话,不过,慕思鸟的脸上没有出现他期待的表情,还是刚进来的时候那副陌生冷漠的感觉。 “好吧,我们言归正传,明天朝会,我和赛亚沃什都要去面见皇帝,汇报我们的出征情况。你无意帮了赛亚沃什攻破安条克,他却依然要置你于死地,明天朝会就是我们翻盘的好机会,我这里还有一个人,我们三个人统一口径,到时候,赛亚沃什就不会晋升大将军了。 你进来吧。”巴拉什把凯塔招呼进来,冤家又见面了,慕思鸟的心头是一万匹草泥马在奔腾。 “卧槽泥马!狗笔!”半天没说话的慕思鸟开口就是一句国骂,巴拉什心头一惊:你说的哪国语言啊?流亡这么长时间学会外语了? “殿下,此人虽是波斯身,却不会说波斯语,需要找一个懂东土语的翻译才能与他交流。”凯塔说道。 “哦?看来我这个侄子见到你很不高兴啊?怎么回事?”听不懂话不要紧,心情写在脸上。 反正慕思鸟也不懂波斯语,凯塔就编了一个故事:慕思鸟在安条克偷凯塔的白面包,结果被凯塔抓了现行,二人因此结仇。巴拉什对这些不感兴趣,也不会深究,目前他最关心的就是明日朝会上给赛亚沃什拆台,不让他成为萨珊波斯的大将军。 巴拉什能听懂一些简单的汉话,这还要归功于那些行走于欧亚大陆贸易线上的中国商人们,是他们扩展了汉语的国际影响力。不过“卧草泥马”和“狗币”是什么动物巴拉什就不知道了,一个大国皇子身边幕僚门客众多、人才济济,精通汉语的翻译人才自然是不缺,翻译人员一就位,大家就沟通顺畅了。 流亡在外多年的侄子居然说着一口流利的汉语,巴拉什更加佩服慕思鸟的“野妈”了,居然带着儿子逃到了中国,还学会了汉话。当然,巴拉什的这种判断是错误的,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的亲侄子的肉体虽然没变,可是这精神意志嘛,早已经被一个来自于二十一世纪的中国逗比给替代了。 双方这么一交流,慕思鸟终于知道自己穿越之后的真实身份了,他是萨珊波斯现任皇帝皮鲁兹的亲孙子、皇长子卡瓦德的第三个儿子。这一重磅炸弹式的好消息在慕思鸟的心里炸开了花,把之前心房里奔腾的一万匹“草泥马”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一波波的各种“牛笔”。 慕思鸟心里那个美呀,对于这个逗比少年来说,心情全写在脸上,巴拉什觉得慕思鸟的这些反应很古怪,学了汉话怎了连自己祖宗是谁都不知道了? 但对于慕思鸟这个曾经的逗比加臭屌丝而言,这太正常合理了,看看慕思鸟那两眼放光的模样就可以断定,他已经听不到巴拉什的话了,又开始浮想联翩的意淫了:老天他娘的终于开眼了,天使大姐终于他妈的显灵了,小说里灰姑娘秒杀高富帅不是天真的意淫,臭屌丝变身潘驴邓小闲、日撒泼天富、月下x嫦娥不是遥远的梦,我就说嘛,小说里穿越都是变身权贵,有谁穿越之后还是他妈的抠脚大汉、臭屌丝啊?哈哈哈,老子的机会来了,哎呀,只可惜晴儿不知道哪里去了,要不然…… 入戏太深了,慕思鸟像个煞笔一样情不自禁的乐了,不过慕思鸟脑子还算活,不是24k纯煞笔,他瞬间从无边无际的意淫中抽身回到了现实世界。 “小少爷,我刚才将殿下的话都翻译说给你听了,你都听明白了吗?小少爷?”翻译人员说道。 “啊?什么话啊?你再重复一遍。”慕思鸟回过神来说道。 巴拉什还是很有耐心的,他让翻译人员又重复了一遍,听说明天就能见到自己的皇爷爷,当今世界的大国元首,慕思鸟心里那个激动啊,没穿越之前,逗比见过的最高级别干部就是他们县的县委书记,而且还不是近距离。 县委书记来学校视察教育工作,老师自然是选择那些成绩优异、会说话、有眼力劲儿的学生和县委书记近距离交流喽,慕思鸟这个一样都不占的边缘学生,那就是要多远滚多远。 想想以前这些不痛快,再看看现在的自己,慕思鸟不由自主的挺直了腰板,扬眉吐气了。可是接下来的事,让慕思鸟有点害怕,之前在课堂上回答老师提问都是磕磕绊绊,这一下子就升级到朝堂辩论,慕思鸟着实接受不了。 慕思鸟结结巴巴的说着推脱之词,腿软的毛病又犯了。 巴拉什知道后,颇感意外:我大哥卡瓦德那是一等一的波斯勇士,就连凶悍的嚈哒人都敬佩其忠勇,菲罗琳娜虽是农家女出身,可是这胆略远在一般男人之上,女中豪杰啊,这男豪杰和女豪杰野合怎么就草出这么一个怂笔啊? 哎,没办法,再几吧怂,再不好,现在也是一个战壕的队友,不能让猪队友拖了自己的后腿,错过这次好机会。所以,巴拉什又向他陈述了这其中的厉害关系。 “我的大侄子啊?你和你的父亲一样高大英俊,让人嫉妒,不过,这头脑……哎,我和你父亲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早就已经入朝理政,独当一面了。这还没让你领兵打仗,你就腿软了。如果真的让你上了战场,你还不得钻进敌人的裤裆?” 慕思鸟略显呆傻的样子让巴拉什放下了戒心,他感觉到慕思鸟似乎根本不记得之前的事情了,这就好办多了,为了诱使慕思鸟,巴拉什开始放心的说谎了。 “我就实言相告,你皇爷爷有六个孙子,最钟爱的就是你,纵然你说错话,他也不会怪罪。而且这事关你的政治前途,你皇爷爷百年之后,肯定是你父亲卡瓦德继位,可是你父亲的正妻是丽珊,你母亲至今连一个名分都没有,丽珊的儿子,也就是你同父异母的哥哥卡乌斯会成为王位继承人,你好好想想,如果丽珊的弟弟赛亚沃什再成为大将军,你和你母亲菲罗琳娜还有翻盘的机会吗?他们会让你们安度余生吗?” 巴拉什一边说着,翻译人员一边翻译着,慕思鸟听了这些话之后,脸色大变,没想到自己虽是皇族,可已是深陷政治漩涡,巴拉什看到慕思鸟那煞白的脸就知道刚才说的话起作用了,于是他决定再来一点催化剂,彻底击垮慕思鸟的心理防线,让他对自己言听计从。 第9章 放手一搏 这人的弱点一旦暴露,就会被心机婊给利用。慕思鸟这个矫情婊在巴拉什这个心机婊面前就像透明人一样,之前还贵头正雄呢,说了半天的话才软下去,巴拉什知道:大侄子火力旺盛,已经到了开闸放水的时候了,再不放,就要决堤了。 “生在帝王家,不是你踩死别人,就是别人踩死你。如果你不把你的政敌打垮,别说荣华富贵,你连普通百姓的日子都过不了。等你以后当了皇帝,那“野鸡”根本入不了你的法眼,天下美女随便草,世间名马随便骑,奇珍异兽随便玩……” 巴拉什信口开河,把当皇帝吹捧的天花乱坠,就连翻译人员也觉得这话不应该出自皇子之口,其实这话是市井小民无端意淫造谣的结果,巴拉什初次听到这种诋毁皇家的话只是嘀咕了一句“愚昧无知”,现在他又“愚昧无知”的话来刺激愚昧无知的慕思鸟。 什么名马、异兽,慕思鸟似乎不感兴趣,他最为感兴趣的就是美女,波斯女人和罗马女人在慕思鸟的审美观里不是第一档,第一档是晴儿那种传统的东方美人,当然,将风采各异的女人搭配起来一起玩那就更嗨了。 就算是聪明人也会被强烈的欲望冲昏头脑,何况是慕思鸟这样的逗比,没穿越之前,慕思鸟生活在网络发达、资讯快捷的二十一世纪,“仙人跳”、“约炮诈财”、“婚恋诈财”这种利用男人欲望的套路在男多女少、光混甚多的中国那是屡试不爽啊,这些对于慕思鸟这个网络型宅男那是耳熟能详,每当在网上看到这类新闻,慕思鸟都会感到奇怪:为什么有这么多低智商的男人,而且还情不自禁、脱口而出骂上一句“煞笔”。 眼高手低的人就是这样,总是自我感觉良好,打脸就他妈打这种人的脸。此刻,这个二十一世纪穿越而来的少年与萨珊波斯的无知小民基本画上了等号。 巴拉什以“当皇帝”开空头支票给慕思鸟设置了一个大大的“仙人跳”,知道政治无情残酷的慕思鸟还是用那句歌词给自己加油打气:“放手一搏吧别顾虑太多,这就是男人该有的性格。”这也是他不能与无知小民完全画等号的原因。秘密商议之后,狼和狈就这么达成一致了。 最后,慕思鸟还不忘给巴拉什提了一个条件:那就是如果有一个叫曹熙的汉人带领商团经过波斯,一定要将他的女儿扣下。敢拿“当皇帝”开空头支票的人自然是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当身边的幕僚悄悄提醒巴拉什:曹熙是粟特商团骨干成员的时候,巴拉什诡异的笑了。 第二天朝会,巴拉什、慕思鸟、凯塔三个人已经统一了口径,赛亚沃什一大觉醒来才想起慕思鸟的事,可是为时已晚,他需要立即去皇宫参加朝会。赛亚沃什作为得胜将军自然就先行汇报,巴拉什开口不提自己打败仗的事,而是吩咐属下护送慕思鸟和凯塔进入皇宫。见到慕思鸟进入皇宫,赛亚沃什就知道巴拉什肯定又在捣什么鬼。 看到自己的皇爷爷端坐在高高的金椅上,慕思鸟心里只有畏惧,毫无亲切感,那光彩夺目、繁琐复杂的衣冠让慕思鸟觉得那金椅和金椅上的人完全就是在另外一个世界,遥不可及。 巴拉什先打出感情牌,年过花甲的波斯皇帝皮鲁兹一看到慕思鸟就感觉自己年轻了几十岁,这不就是年少时的卡瓦德吗?皮鲁兹站起身、走下玉阶。 “这是?……” “父皇,这是您的皇孙洛埃斯啊。就是我大哥卡瓦德与那个……”逗比慕思鸟还不知道自己作为皇族的真实名字,只会汉语的他还是用着慕思鸟这个中国名。 “哦……我想起来了,都长这么高了。咦?不对,你嫂子之前对我说洛埃斯和他母亲早就死了,这是怎么回事?”皮鲁兹双眉紧锁,感觉有什么事自己还被蒙在鼓里。 “父皇,这正是儿臣要向您奏报的重要事情……” “陛下,今日朝会,二皇子应该向您汇报征讨亚美尼亚的情况,罗马特使和嚈哒使节还在殿外等候召见,陛下日理万机,闲暇甚少,朝堂之上,应以国事为先。”巴拉什还没有把话说完,赛亚沃什就插嘴了。 “嗯,言之有理,我刚才都被你绕进去了,征讨亚美尼亚的战况如何?我听前线的监军说军队损失惨重,你如实回禀。”皮鲁兹明显是老了,记忆力减退。 巴拉什知道纸包不住火,所以具实回奏,接下来话锋一转。 “父皇,刚才儿臣说的事同样重要,请允许儿臣将话说完……” “殿下,陛下的牙疼病又犯了,这你是知道的,接下来还有一堆政务需要处理,你这不是成心为难陛下吗?” 巴拉什和赛亚沃什两个人在朝堂上争论起来,皮鲁兹还是决定让巴拉什把话讲完。 于是巴拉什将丽珊和赛亚沃什企图谋杀慕思鸟和菲罗琳娜的事回禀给皮鲁兹,再添油加醋,捏造一些事实,说慕思鸟是被赛亚沃什追杀被迫投降了罗马,在赛亚沃什征讨安条克时,慕思鸟大义凛然、不计前嫌,甘愿充当内应,所以赛亚沃什才攻破了安条克,立功之后慕思鸟反被当作死囚一样虐待,幸亏他巴拉什及时搭救,才免于一死。巴拉什还让慕思鸟和凯塔帮腔,一唱一和,皮鲁兹是越听越生气。生气之余、皮鲁兹感到惊奇:多年没见的亲孙子怎么不会说波斯语,反而说着一口流利的东土话。 “父皇,赛亚沃什身为外戚,却敢谋害皇族、欺瞒主上,理应重罚。” “陛下,二殿下捏造事实、诬陷忠臣,忌惮我晋升大将军,嫉贤妒能、昭然若揭,请陛下明察。” “好啦,都别再说了,任命大将军的事就先拖一拖,日后再议吧,招罗马特使和嚈哒使节觐见。” 皮鲁兹眼皮子底下还有一堆棘手的事,现在自己的股肱之臣又开始闹党争,干脆暂且推到一边,先处理外交上的事吧,这才是火燎眉毛的急事。 听到这话的巴拉什诡异的笑了笑,计划终于得逞了,赛亚沃什自然是不爽了,冲着巴拉什龇了龇牙。 凯塔这个无足轻重的小毛贼自然是不能继续留在朝堂上观看皇帝处理军国大事,巴拉什吩咐卫兵将他护送回府。皮鲁兹允许慕思鸟继续留在朝堂上,就这样,慕思鸟又见到了一位绝世大美女,她就是罗马特使格鲁斯的女儿、安条克总督卫队长查实丁的侄女——罗克珊娜。 “卧槽,皮肤好白啊。”慕思鸟嘴里轻声嘀咕着,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罗克珊娜,一副标准的色狼相。 当皮鲁兹见到罗克珊娜的时候,也为之美色惊叹不已,难怪气焰嚣张的嚈哒使节随从敢在街头调戏追逐她,美女颜值越高,色狼犯罪的冲动就越大。 两国使臣觐见波斯皇帝就是为了让皮鲁兹居中调解嚈哒使节随从调戏罗马特使女儿的事,不过还好,罗克珊娜没有失掉贞洁,双方都有很大的回旋余地。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嚈哒与罗马本来就不接壤,中间隔着波斯,何况嚈哒手里还有波斯皇子卡瓦德,所以他们无所畏惧,不愿意出一分钱的赔偿。罗马国力远在波斯之上,又是邻国,所以罗马特使就给皮鲁兹“上眼药”、施加压力。皮鲁兹紧锁眉头,成了风箱里的耗子,左右为难,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时,两个股肱之臣又开始打自己的算盘了。 “陛下,臣以为罗马特使的要求过于苛刻,索要赔偿过多,理应驳回。嚈哒使节随从不知其为外国特使女儿,所以才在街上嬉戏追逐之,又非强奸**,正所谓不知者不怪嘛。”赛亚沃什说道。 “哼,将军阁下,不要以为你攻下了安条克就可以无视罗马,安条克不等于罗马。如果是你的女儿遭遇这种禽兽,你还会这么说吗?”格鲁斯听了赛亚沃什的话,稍有些愤怒。 “父皇,儿臣不敢苟同赛亚沃什的提议,什么叫不知其为外国特使的女儿?难道我们波斯的女人就可以随便让嚈哒人蹂躏吗?嚈哒随从光天化日之下做出如此伤风败俗之事,行同禽兽,理应正法,以安民心、平息舆论。”巴拉什说道。 “陛下,二殿下此言完全出于私心,挑拨我方与嚈哒的关系,以借嚈哒之手除掉其亲哥哥,此种不顾大局、图谋私利的建言断不可采纳。”赛亚沃什说道。 此刻,皮鲁兹依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过了半天,说了一句话:“巴拉什说的对,禽兽之行、虽未得逞,理应正法。” 皮鲁兹准备玩一次大手笔,他立即下令,不但处决了嚈哒使节的随从,而且还吧嚈哒使节及使团中其他人的脑袋都剁了下来。在法场观刑的慕思鸟第一次真真切切感受到了皇权的巨大威力,一句话,几颗人头就都落了地,瞬间阴阳隔界了。 皮鲁兹的这种行为在赛亚沃什看来就是疯子,这不是明摆着向嚈哒宣战吗?赛亚沃什黑着一张脸,忧心忡忡,如果消息传到嚈哒,他姐夫卡瓦德的脑袋也要搬家。 第10章 当个富家翁 皮鲁兹的异常举动让格鲁斯极为震惊,格鲁斯也明白:这背后肯定有皮鲁兹深层的政治外交谋略,绝不是单纯为自己的女儿主持公道。就算以公道而论,调戏猥亵也罪不至死。 当晚的晚宴上,皮鲁兹和格鲁斯也是开诚布公、坦诚相待。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皮鲁兹杀嚈哒使团是积蓄已久的怨恨彻底爆发,宣战是迟早的事。世间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皮鲁兹毕竟为自己解了心头之恨,格鲁斯自然要投桃报李喽,他答应皮鲁兹,会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和富可敌国的首富身份在罗马上层游说斡旋,保证罗马与波斯达成和平协定,承认波斯占有安条克的合法性。 慕思鸟也参加了晚宴,在晚宴上,他见到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卡乌斯,这卡乌斯没有慕思鸟长得帅,但是人家的母亲丽珊可是波斯大贵族的女儿,那背景刚刚滴,这也是赛亚沃什敢于和巴拉什叫板的原因。 在古代,这身世背景可比颜值重要多了,高傲的卡乌斯根本不理会这个野弟弟,慕思鸟也不知道身旁坐着的这个人就是他哥哥。 这当皇帝就是好啊,从饮食上就立竿见影,有甜点心,这东西在古代可是奢侈品,对于穿越者慕思鸟来说,这甜点的含糖量太低了。慕思鸟对面还坐着美女罗克珊娜,口服和眼福都饱了。温饱思**,慕思鸟下面又开始蠢蠢欲动了,这也不能责怪慕思鸟没出息,男人的正常反应嘛,何况还是暴躁的青春期。 慕思鸟时不时就看一眼罗克珊娜,这让大美女有些不舒服,也引起了格鲁斯的注意。 “陛下,这位俊美的少年是何许人啊?看似有些面熟。”格鲁斯说道。 “哦,这是我的皇孙洛埃斯,皇长子卡瓦德的三儿子。” “原来如此,我说怎么有些面熟,和他父亲真像,虎父无犬子,一表人才啊。”听到格鲁斯的夸赞,赛亚沃什冷哼了一声。 “尊使谬赞了,我这皇孙从小就颠沛流离,听我二儿子说,他还去过东土,波斯语一句都不会,倒是说得一口流利的东土语。” “咦?有这等奇事?”这时,格鲁斯才明白慕思鸟为什么不和其他人说话的原因。 …… 第二天,格鲁斯就要回君士坦丁堡了,临行前,犹豫不决的皮鲁兹终于下决心求格鲁斯帮他一个忙。 “你与我的大皇子卡瓦德也曾有过交情,未来局势恐有动荡,我这个皇孙没有受过宫廷教育,相对于我们这些人来说,他还算有一项特长,会说东土语。 我相信你手下的商会行会肯定也需要这样的人才,我想把我的这个皇孙托付给你一段时间,若时机成熟,我会把他接回来,如果时机不成熟,我希望他永远留在君士坦丁堡,永远不回泰西封。 不知尊使能否答应我的请求?” “陛下公正无私、为小女讨回公道,今陛下有事托付于我,我定当竭尽全力……”富可敌国的罗马首富圈养一头来自皇家的“猪”自然是不费吹灰之力,九牛一毛嘛。 宫廷的翻译官将皇帝陛下的命令转述给了慕思鸟,知道这个消息后,慕思鸟是喜忧参半,忧的是自己仍然要漂泊于这个世界,不能过上安逸的宅男生活,喜的是自己有机会和罗克珊娜经常见面了。头脑简单的逗比此刻还不知道,丢失了安条克的阿维斯塔和查士丁就在君士坦丁堡。 对于祖父皮鲁兹的一番苦心,慕思鸟是不理解:在古代中国,哪有皇爷爷把自己亲孙子送给别人当佣人的做法啊?临行时刻,慕思鸟哭丧着脸,皮鲁兹只让翻译官转述了一句话给慕思鸟: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的苦衷。 一路上,慕思鸟仔细观察罗克珊娜,他发现,罗克珊娜只懂罗马语,是典型的富家千金,全身皮肤白皙光滑,柔的像丝绸软玉,这可是世间少有的极品鲜肉。相比而言,晴儿的皮肤就没这么好,略有些风霜痕迹,毕竟跟着商团东奔西走、风吹日晒,自然要逊色一些。 慕思鸟觉得自己必须要学会罗马语和波斯语,否则很难在这个世界立足发展,老天爷让自己成为穿越者、幸运儿,长得帅了,家庭背景也牛笔,彻底摆脱了以前臭屌丝的身份,机会难得,要好好把握,什么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那都是和自己毫不沾边的扯蛋,争取多日几个白富美就是大功告成,要不然来生再投胎可很难遇到这样好的条件了,想想那低的近似为零的概率,投胎可没有技术方法可言。 逗比这样想也正常,俗人嘛,总是要去满足自己的欲望,尤其是以前还未染指过的欲望:什么诗与远方、什么高谈阔论,留给闲的蛋疼的所谓“圣人”去做吧,老子就是要做网络小说里的种马,不读万卷书、不行万里路、就草万国妹。 从屌丝变身高贵帅,虽然还不算富,虽然没有才,但也可以了,在没穿越之前,这些东西慕思鸟是想都不敢想,为啥?外貌和身高这东西是爹妈给的,不是自己能决定的,家庭条件也不是自己能够决定的,这些通过后天努力几乎就无法改变的东西恰恰是衡量一个男人的重要条件。 没穿越之前,屌丝慕思鸟可是因为这个吃了大亏,回忆起自己辛辛苦苦追求了三年的高中校花一夜之间就被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网友帅哥一炮草怀孕了,还为此打了胎,想起这些,慕思鸟就心如刀绞、怒发冲冠,不由自主的拽了拽马缰绳。 由于罗马使团中的人都知道慕思鸟是皮鲁兹的皇孙,所以对他十分客气照顾,体内荷尔蒙的爆发彻底激发了他学习罗马语的动力,总不能让翻译官帮他传递那些肉麻的撩妹话吧。 反正旅途上也无聊,慕思鸟主动向使团中的翻译官请教,把大量时间用在学习罗马语上,一边骑着马,一边翻看着翻译官给他的一本羊皮书,上面还有翻译官给他标注的汉字。 慕思鸟用双手托着重重的羊皮书,从一些简单的词汇开始记忆,慕思鸟要是早有这样的学习劲头,他早就考上大学了,哎,看来还是要因材施教,这药引子很重要。 从泰西封到君士坦丁堡走了一个多月,也正好是天气由暖转寒的时期,等到达君士坦丁堡的时候,已经下起了大雪,慕思鸟裹紧了一张熊皮,踏上穿行于博斯普鲁斯海峡的船,欣赏着君士坦丁堡的雪景。 君士坦丁堡以其固若金汤的防御工事和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闻名于世,经常玩模拟经营的慕思鸟也知道这一点。高大的城墙是后来历经千余年的不断修缮加固才形成的,慕思鸟看到的城墙没有后来那么高大,所以这点让他失望了。 更让他失望的是君士坦丁堡更像是一个大型军事重镇,而非一个繁华的大都市,这里的气氛严肃紧张,到处飘扬着罗马鹰旗。 主要原因还是君士坦丁堡建都时间较短,远远不能和罗马、耶路撒冷这样的千年古城相媲美。大雪让街道萧条,很少看到路人。慕思鸟跟随着格鲁斯来到了他的府邸,和萨珊波斯的府邸相比,这里显得昏暗许多,因为没有那么多的火炬和火盆。 回到都城的格鲁斯就立即着手开始游说罗马上层的一些权贵,经过他的努力,罗马芝诺皇帝同意了罗马与波斯的和平协定,不过此时从波斯那边又传来一个重磅消息打破了冬日的平静:皮鲁兹在征讨嚈哒的战争中阵亡,巴拉什登基成为新任波斯皇帝。和平协定似乎又要作废了。 身为萨珊波斯皇族,来到罗马都城自然要受到芝诺皇帝的接见,芝诺皇帝本想把慕思鸟留在皇宫之中生活,目的就是充当牵制萨珊波斯的人质,可是当芝诺皇帝通过自己的下属了解具体情况后,他打消了这个念头,还是让慕思鸟回格鲁斯的府邸。 因为芝诺皇帝得知慕思鸟有两位同父异母的哥哥、且两位哥哥的母家势力极为庞大,而慕思鸟的母亲仅仅是位农家女。芝诺皇帝依据这些断定慕思鸟没有继承皇位的机会,而且萨珊波斯的大部分男性皇族成员和外戚势力巴不得借罗马之手铲除这个没什么政治威胁的野种,用慕思鸟当政治工具,那是拿肉包子打狗,毫无用处。 逗比慕思鸟那单纯的脑子还想不到这些问题,当然,这其中还有语言障碍的原因。他以为自己很安全,芝诺皇帝对自己也很亲切,还夸奖自己语言学习能力强。这也是为什么皮鲁兹会在临行前对慕思鸟说:总有一天,你会理解我的苦衷。 慕思鸟得知皮鲁兹阵亡的消息后,并没有表现出悲伤,因为他始终记得自己是穿越者,这个所谓的皇爷爷和自己也不过是见过两次面,亲情淡的像水。当得知巴拉什继承皇位的消息后,慕思鸟才意识到巴拉什说的很多话都是屁话。皇位是争来的,不是等来的。 对于政治不感兴趣的慕思鸟也不想关心这些,他也不想打听他父亲卡瓦德、他母亲菲罗琳娜、还有他的敌人丽珊、赛亚沃什、卡乌斯等人的下落。因为这些人对于他来说就是陌生人。在君士坦丁堡当一辈子富家翁,草几个罗马靓妹就心满意足了。像罗克珊娜这样的名门千金、倾城女神,慕思鸟觉得还是别指望了,心累。 因为当他得知皮鲁兹阵亡的消息后,他才和格鲁斯的翻译官仔细聊起这件事来,这时,他才了解到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才知道皮鲁兹斩杀嚈哒使团全体成员的原因。漂亮的女人是非多,说不定人家早就已经名花有主、或者被某个牛笔大人物潜规则了,自己这么一个寄人篱下的异国皇族,跟人家抢女人?脑袋搬了家,机八再长再硬也没用。 第11章 中国制造 这“潘、驴、邓、小、闲”可是衡量中国古代极品好男人的五项指标,慕思鸟就正在努力向这个目标挺近,出了“邓”以外,其他四项他基本都已经达到了,可以说:臭屌丝慕思鸟距离自己人生的最高奋斗目标就差一步之遥。 慕思鸟在君士坦丁堡度过了他穿越之后的第一个冬季,无聊是他生活的主题。格鲁斯有很多商行、庄园、商队需要打理经营,忙的不可开交,自然没心思过问慕思鸟的事。 在格鲁斯的府邸里,慕思鸟又不认识其他人,没有wifi、没有电脑、没有手机、没有电视,什么百度贴吧、爱奇艺、3dm、游民星空……这些都不用去想。白天出去“逛街”,几乎见不到女人,更别提搭讪了,就算见到了,也是皮革皮裘裹得严严实实的,看不清模样、看不出身材。 慕思鸟只好把大量时间用在学习罗马语上,用来打发无聊。没穿越之前,纸质书、电子书都很廉价,读书学习成本太低了,可是穿越之后,在罗马帝国的都城,羊皮书都少的可怜,100个人里面,或许也就只有五六个人勉强识字,如果是在罗马的一些边缘城市,识字率就更低。 罗马宫廷里倒是保有一些羊皮书,但是里面记录的内容涉及罗马国家机密,慕思鸟是看不到的。可看的羊皮书也就只能在格鲁斯的官邸里找,都是一些无聊的账本、日志之类的东西,小说这类“高级货”就别想了。 在这种情况下,慕思鸟自然是进步神速,再加上翻译官的热心帮助,经过一个冬季的学习,慕思鸟可以说一些简单的句子进行日常交流了,再配合一些手势比划,一些他尚且还不会说的意思也可以勉强表达出来。 格鲁斯有时候也会交给他一些简单轻快的活去干,这点活创造的价值和他每天花费格鲁斯的钱相比,简直就是杯水车薪。看着那些奴隶每天拼命的干活,恨不得“扒了一层皮”,慕思鸟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幸运了,如果自己穿越之后不是波斯皇族,只不过是一介平民,在这个无依无靠、蛮荒愚昧的世界里,该是怎么一番境遇?格鲁斯还会在府邸里养一个非亲非故的“闲人”吗? 慕思鸟不懂什么政治、军事、外交,但是对于他与格鲁斯的关系,慕思鸟还算明白:格鲁斯是为了还皮鲁兹主持公道的所谓“人情”才会“白吃白喝”供养着慕思鸟。 当然,后来与翻译官的闲聊中,慕思鸟又得知了一件事:他的父亲卡瓦德曾经救过格鲁斯的命。这下慕思鸟彻底明白这里面的“人情世故”了:如果自己穿越来到异国他乡的古代波斯,和其他所有人也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光靠自己奋斗?呵呵,那自己连个屁都不是。励志故事里面的“励志”也是有条件的。 度过了君士坦丁堡的寒冷冬季,春天来了,慕思鸟的刻苦就算有了回报,他主动请缨跟随着格鲁斯的翻译官当助理,因为他觉得自己不能一辈子白吃白喝人家的,总要学一项安身立命的本事。当然,因为波斯皇族的特殊身份和与格鲁斯的特殊关系,下人们也不敢说三道四。 春天来了的一个好处就是女人们穿的逐渐少了,曲线美渐渐显露出来了,街上的人也逐渐多了起来。慕思鸟体内的荷尔蒙也随着万物复苏而逐渐增加。春心的萌动驱使着慕思鸟到街上找女人泡妞。 古代没有现代那么繁多的化妆品和保养品,更没有精致漂亮的衣服,大部分平民的衣服都很朴素,就是没有花边装饰的粗布衣服,颜色也是一片屎黄色,少部分人有穿白色和蓝色衣服,和穿越神剧里面的“干净整洁”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像慕思鸟这样穿着鲜亮颜色丝织品的就是少数达官显贵,紫色是皇家专用的颜色。慕思鸟这样走在街上,那优越感的涌动在全身、倍儿爽。 衣服粗糙脏乱就不说了,慕思鸟走在街上还闻到了一种奇怪的臭味,街上人少的时候,这股子味儿就淡,街上人一多,这股子臭味也就变浓。逗比这脑子还算好使,知道这味儿是从平民身上发出来的。这也不奇怪,一个冬天都没洗澡了,身上能没味儿吗? 但是慕思鸟不理解古代底层百姓的困苦,他住在格鲁斯的府邸里、花着格鲁斯的钱,自然是能洗上热水澡,在慕思鸟看来,这不过是花费了一大盆水和几块煤几根木头而已。 历史从来没有及格过的慕思鸟自然是不知道人类使用煤炭的历史,仍然用现代人的眼光去衡量这些物品的价值,他做梦都想不到,自己洗热水澡用的煤炭是格鲁斯从曹熙那里购买过来的,是正儿八经的“中国制造”。 至于西欧那些哥特人、日耳曼人就更是屌丝了,他们还不知道煤炭是什么东西。一块煤从中国经过万水千山运抵君士坦丁堡,它的价格也翻倍的涨,虽然还是那块煤,欧洲的平民屌丝那有那么多钱。 即使是木头柴草这些可再生“燃料”,平民百姓也是节约着用,以防不测。冬季对于这些古代人来说就是冬歇期,国际商贸活动暂时停止,物资也逐渐匮乏,万一战事又起,王城戒严,想出城砍柴?那是做梦。 走在街上看到一些罗马平民中的女人,慕思鸟体内的荷尔蒙没有增加反而降低了,身材还算可以,可是这模样嘛,实在看不下去。此刻,他又想起了罗克珊娜,自己来君士坦丁堡这三四个月的时间里,还没有再见过罗克珊娜呢? 格鲁斯看出慕思鸟是一个好色之徒,所以不会让慕思鸟见到罗克珊娜,罗克珊娜在另外一处府邸里居住。冬天不出门,肯定见不到面,春天一到,罗克珊娜和其他的富家贵族小姐都结伴出来“春游”。 此刻,慕思鸟乘船在博斯普鲁斯海峡里遛弯,站在船头,手持一杯葡萄酒,把酒迎风,诗兴也来了,逗比这汉语水平还达不到即兴写诗的水准,但是可以吟诵被人的诗啊,“滚滚长江东逝水……”,也不知道慕思鸟是咋想的,一看见水就想起来明代大才子杨慎的这首《临江仙》,刚要说第二句的时候,清脆悦耳的笑声从另外一条船上传来。 “咦?有妹子?嘿!伙计!跟上那条船!”学会了罗马语就是好,不用翻译官传话了,虽然不会说船夫,用伙计这个词代替也行。 这条时不时就传出女人笑声的船经过博斯普鲁斯海峡到达了东岸,也就是从刚才的欧洲到了亚洲的土地。船在一个码头靠岸,船上的女人们都下了船上了岸。 “哇塞,都是富家千金小姐啊。”慕思鸟在嘴里嘀咕了一句。罗克珊娜的出现让慕思鸟眼前一亮。 “快点把船靠岸,我要下船。”看慕思鸟那猴急的样,船夫就知道他的鸟枪里储备了一个冬季的子弹,该放放枪了,要不然会憋坏的。 兴奋的慕思鸟准备过去用已经学会的磕磕绊绊的罗马语搭讪女神,两个熟人的出现让慕思鸟立即收起了色狼之心,命令船夫停止了前进,警惕的望着远处。不是冤家不聚头嘛。 “总督大人可曾去过埃及?”罗克珊娜问道。 “哈哈,当然去过。你可别叫我总督大人,我早就被皇帝罢官乡野了,要不然也不会有时间陪你们出来郊游。”阿维斯塔说道。 “说实话,丢失安条克确是很蹊跷,也不能全怪大人,据传言,是因为军中有波斯内奸做内应,所以才导致防线崩溃。”查士丁解释道。 “打仗是你们男人的事,军事,我们女人是一窍不通。”罗克珊娜笑了笑。 “小姐的美貌倾国倾城、魅力胜过千军万马,我听说波斯的老皇帝皮鲁兹为了给小姐主持公道敢杀嚈哒使者,小姐当时若是在安条克,我相信安条克不会被波斯攻破。”阿维斯塔说道。 “为何?” “小姐的魅力可以让嚈哒使者“不知羞耻”;可以让波斯皇帝“怒而兴兵”;难道就不能让波斯军队“自相残杀”吗?哈哈,开个小玩笑。” “大人真会开玩笑。” “不过小姐的美貌确实为罗马作出了巨大贡献,丝毫不逊于阵亡的罗马将士。” “哦!不,大人,您这样说就折煞我了……” “哈哈,既然小姐对于政治不感兴趣,我们就不谈政治,我们聊些别的……” …… 有阿维斯塔和查士丁在,慕思鸟是绝不敢露面的,因为他估计阿维斯塔和查实丁已经认定自己就是那个所谓的“奸细”,此后,慕思鸟很少在公众场合露面。 在慕思鸟眼里,除了罗克珊娜,罗马无靓妹,看不上其他女人的慕思鸟只能铤而走险,决定主动去找罗克珊娜。如果自己再这样怂笔,那永远草不到好比。在一个陌生环境里呆的时间长了,熟悉了,胆子自然也就肥了。 第12章 机会来了 们逗比打听出了罗克珊娜的住所,穿戴整齐、买了一些好吃的去看望罗克珊娜,女仆人们自然是不会放过任何“赚钱”的机会,因为想偷偷密约的富家公子哥是络绎不绝,不给赏钱,就说不在,给了赏钱,仆人们才去禀报,如果赏钱多,仆人们还会帮你说好话。 逗比自然不懂这些,他是直截了当,当然碰了一鼻子的灰。可是这二笔还挺有女人缘,刚要转身走,二楼的阳台就传来了脂粉香音。 “先让他去会客厅等着吧。” “遵命,主人。” 慕思鸟一听这话音,脑子里浮想联翩:哎呀妈呀,女神注意到我啦,木哈哈。 一身白色淡装的罗克珊娜美极了,看着那羞涩拘谨的谈吐气质,慕思鸟彻底被征服了,心开始嘭嘭的跳。 “你的语言学习能力真强,这么快就学会罗马语了。” “我学习罗马语,就是为了和您沟通。” …… 花言巧语、小恩小惠是很难打动女神芳心的,慕思鸟虽然颜值高,可是还没表白呢,就他娘的阵亡了。 “送出去的礼不能再收回,你的礼物我收下了。无功不受禄,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再给我送礼物了,对于聪明人,话只需说透三分,我们彼此心照不宣,好吗?” …… 女神委婉的拒绝了慕思鸟,那一刹那,慕思鸟五雷轰顶、心如刀绞,一个人走在返回府邸的路上,脑海的思绪始终停不下来:每一个你朝思暮想的女人都会有一个摸她摸到手软、草她草到想吐的男人,这他妈就是悲剧。哎,我心爱的女神,你将会是谁的女人。 有了泼天富,就想草嫦娥。甭管是欧美的、还是中国的,还是古代、现代的,只要是人,从贫穷到暴富就这德行。要不然怎么会有农民工兄弟因为拆迁暴富之后“搞事情”呢?明星发迹之后也是抛弃糟糠之妻呢? 没有穿越之前,慕思鸟对这种事情当然是见怪不怪了。不过,那时候慕思鸟是纯屌丝,想通过什么所谓的花言巧语、殷勤陪伴、点滴付出得到白富美的爱,在精致的利己主义、残酷的现实主义、攀比看脸成风的现代中国要实现这一梦想比登天还难。 当然,慕思鸟这样的癞蛤蟆就想吃天鹅肉,所以,慕思鸟曾经尝试创业改变自己屌丝的身份,写小说啦、当主播啦,屡败屡战。而今峰回路转,上天赐予的一次穿越让他可以少奋斗十年,提前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可是总觉得自己的生活中缺少点什么。 苦心人、天不负,机会他娘的终于来了。 “眼下正是多事之秋,你要多加小心,曹熙这个人为商守信,你只要按照我说按部就班去办就可以了,路途上有什么事,要和众人商议,我能说的也就这么多了,祝你们一路顺风。”临行前,格鲁斯总要说几句叮嘱慕思鸟的话。 蜀中无大将、廖化当先锋。格鲁斯将一支小商队暂时交给慕思鸟管理,慕思鸟将率领商队去往埃及的亚历山大,这时的埃及是东罗马帝国的一个省。慕思鸟的任务很简单,依照老规矩,购买曹熙的生丝,就在亚历山大交易。根据以往的惯例,每年五月份的时候,曹熙就会来到亚历山大。 格鲁斯之所以委派慕思鸟去完成这项商贸活动,不是看中了慕思鸟的才能,而是实在无人可派。矬子里面拔将军,选中慕思鸟了。根本原因还是巴拉什成为新任波斯皇帝深刻影响了周边的政局。 皮鲁兹在出兵征讨嚈哒的时候,嚈哒还不知道使团全部被杀的事。所以皮鲁兹封锁消息,让赛亚沃什、丽珊和卡乌斯率领一拨人秘密潜入嚈哒营救卡瓦德回国,皮鲁兹还任命巴拉什为监国,代理朝政,自己则摔军队火速东进。 皮鲁兹的计划还算缜密,可是不知哪里走漏了消息,嚈哒已经提前知道了使团被杀之事,嚈哒不但成功抓获了赛亚沃什等人,还提前设下了埋伏,等待皮鲁兹的到来,皮鲁兹就这样被人“请君入瓮”,大败阵亡后,巴拉什夺取大位,加冕成帝。 令巴拉什始料未及的是,嚈哒居然没有杀卡瓦德和赛亚沃什等人,居然还派出间谍策反波斯边境上的一些小镇,散播巴拉什得位不正等谣言。 巴拉什看透了嚈哒人的小算盘,之所以不杀卡瓦德和赛亚沃什等人,就是要用这些具有政治影响力的人要挟、牵制巴拉什,卡瓦德不死,巴拉什的皇位就不稳。 皮鲁兹被嚈哒人杀死,这对波斯人来说是奇耻大辱,巴拉什本来不想对嚈哒用兵,可是波斯的权贵祭司阶层大部分持血债血偿的意见,战争呼声高涨,更要命的是,嚈哒人似乎有意帮助卡瓦德上位。 对于威胁帝位的人,皇帝肯定会不惜血本搞死他。嚈哒再牛笔,不让巴拉什做皇帝,巴拉什自然要跟嚈哒玩命。就算是玩命,也不能腹背受敌啊,所以,巴拉什许以罗马丰厚的条件,包括归还安条克城、罗马商人在波斯境内自由贸易免征关税等等,不但与罗马达成和平协定,还形成了攻守同盟。 罗马人为了解决西边哥特人的军事威胁,借此契机与波斯达成协定,答应为波斯提供大量兵器援助,以快速弥补皮鲁兹大败阵亡给波斯造成的国力减损,而采购兵器的钱由格鲁斯出,罗马公主嫁给巴拉什。所以,格鲁斯再次被任命为特使护送罗马公主去往泰西封,格鲁斯还要派遣大量人员押运兵器,采购粮草,事关军国大政,格鲁斯不敢大意。而作为回报,格鲁斯将得到安条克、泰西封、亚历山大三城年税收的十分之一,为期10年。 就这样,重任在肩的格鲁斯出现了人手短缺,慕思鸟“脱颖而出”了。这对于慕思鸟不但是历练自己、独当一面的好机会,更重要的是,没有去过埃及的罗克珊娜要跟随慕思鸟率领的商队一起到亚历山大,她的任务就是玩。 单纯可爱、喜好游玩的罗克珊娜早就想去埃及玩,可是前几年罗马与波斯战事迭起、边境线经常变动,走陆路正好要经过罗马的前线,不安全,走海路又怕遇到风浪和海盗,也不安全。所以格鲁斯始终未同意罗克珊娜去埃及。 现在局势变了,罗马与波斯已经签订了同盟协定,这可是两国历史上最好的蜜月期,边境安定了,罗克珊娜终于可以一睹亚历山大灯塔的真容。 从君士坦丁堡出发,到达亚历山大,这一来一回怎么也要个把月的时间,而且自己作为领队带着女神出去进行长途旅行,这机会真是天助我也啊。 这一路的进展还算比较顺利,慕思鸟与罗克珊娜聊得也很投缘,可是慕思鸟从字里行间还是觉得罗克珊娜有点瞧不起他,所以慕思鸟判断“进攻”的时机还不到。 出乎意料的是,慕思鸟在耶路撒冷就遇到了曹熙的商团,任务提前完成了。 看到曹熙和晴儿的慕思鸟如同遇到了人生的大喜事——他乡遇故知,寒暄感慨的话自然很多,晴儿还是那么漂亮,更重要的是,还是待字闺中、守身如玉呢。慕思鸟就喜欢漂亮的妹子单身。在罗马混的风生水起的慕思鸟说话底气也足了,当然,菲罗琳娜早已经不在曹熙商团了,对于菲罗琳娜的去向下落,慕思鸟居然没有过问,注重孝道的汉人自然是认定慕思鸟数典忘祖、枉为人子。 曹熙还有未出售的货物,所以他的下一站就是穿越西奈半岛去往亚历山大,慕思鸟的下一站也是亚历山大,所以慕思鸟与曹熙商议打算明日一起同行。 赶巧,今晚是耶路撒冷的月圆之夜,“银霜”覆盖了千年古城,繁星闪烁聚拢着皓月当空、灯火阑珊点缀着银装素裹,那种错落有致的沧桑感美得让人窒息。 “有没有兴趣出去转转?我带你去一个地方。”罗克珊娜说道。 “什么地方?”慕思鸟很惊奇,不过,女神既然主动邀请,那就去呗。说不定可以霸王硬上弓呢。 “这不就是一个土山包吗?这有什么好看的呀?” “你小点声,你不来,我自己上去了。” “好吧,我陪你一起去。”想泡到白富美,必须要有耐心和毅力,为了她,慕思鸟真是变勤快了。 这一路上,上山和下山的人都是络绎不绝,慕思鸟心里就纳闷:难道这山上有宝藏?登上山顶一看,除了一个矗立的巨大十字架,什么也没有。众人跪在地上,嘴里轻声嘀咕着什么,就连罗克珊娜也跪在地上,嘴里默念着什么。慕思鸟不理解这是怎么回事,好奇心驱使着他准备伸手去触摸十字架,还好,被罗克珊娜及时阻止。 “这东西有什么新奇的呀?” “这东西不是新奇,而是神圣,这是真十字架,我主的殉难地。” 慕思鸟没有听明白这话的意思,原因是他的罗马语还不是很精通,所以他就自己一个人开始琢磨,罗克珊娜继续跪在地上祈祷,慕思鸟突然明白过来了。 “耶稣?你的意思是说这就是钉死耶稣的十字架?” “是的。” 慕思鸟被吓了一跳,这可是世界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人之一,作为穿越者的慕思鸟是知道的,但是罗克珊娜不知道。再看了看十字架,远在天边的千年历史突然变得近在咫尺。又看了看身边跪着的人,只有自己一个人站着,此刻,他感到自己与众人格格不入,显得极不协调。所以,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他也跪下了。 第13章 蜂鸟与白菊花 知参观完真十字架,慕思鸟和罗克珊娜一起下山回客栈了,俊男靓女走在一起,周围不知道内情的人自然认为他们是两口子喽。刚回到客栈,两个人有说有笑的这一幕正好被晴儿撞见了。 “哎呦喂,这大晚上的不睡觉,一男一女,出去干嘛去来呀?”晴儿没好气的问道,用的还是汉语,这字里行间有一股淡淡的酸味,慕思鸟也拿捏不准是不是晴儿吃醋了,不过,慕思鸟依据自己以前的经验判断:女人心、海底针。还是不要随意表现出自己的爱慕之情,万一对方没那意思,岂不是自作多情。 “我们出去就是散散心,客栈里太闷热了。”晴儿说汉话,明显是不想让罗克珊娜知道他们对话的内容,慕思鸟也就跟着说汉话,这一来二去的让罗克珊娜觉得自己毫无存在感、好像是多余碍事的人一样,所以就直接回自己的客房了。 罗克珊娜一走,晴儿就更放开手脚了:“哎呦喂,长出息了,这么长时间没见,就勾搭上大美女啦?” “嘿嘿,没有,谈不上勾搭,她是我未婚妻,我们是一见钟情,合法的……”纵然是摆脱了屌丝的身份,纵然是变身波斯皇族,但是那与生俱来的爱吹牛笔的毛病还是没变,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神马?哎呦,啧啧啧,看来人家对男方的要求挺低的呀。”晴儿听了慕思鸟这种吹牛笔的话自然是反感不服气啦,所以就刺激了一下慕思鸟。这话可是戳中慕思鸟的敏感部位了,晴儿在他心目中的形象原本很好,可是这一句话就让慕思鸟心中有了芥蒂,哎,人生怎能只如初见。 晴儿还有一句心里话没有说出口,之所以没说出口,是因为她觉得这样评价自己可能有些高:你这样的怂包都可以混的风生水起,老娘我这样的“白富美”怎么也应该嫁给皇帝当皇后啊。 …… 两个人话不投机,自然也就没聊几句,历经一番世事慕思鸟也逐渐聪明起来,他知道什么牛笔可以吹,什么牛笔就不能吹。所以他没有把自己波斯皇族的身份透露给晴儿,因为自己现在是罗马公民,是格鲁斯旗下的人,太过招摇波斯皇族身份有可能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其他人也会因此疏远自己。 慕思鸟径直去了罗克珊娜的客房,敲敲门,还冲站在大厅的晴儿笑了笑:“明天见。” 罗克珊娜一开门,慕思鸟就进屋了。起初晴儿觉得慕思鸟是在吹牛笔,可是这一幕让她感觉慕思鸟貌似真的泡上白富美了。 “你不回自己客房睡觉,来我房间干嘛?”罗克珊娜问道。 “嘘……我跟你说昂,刚才这个姑娘是我曾经的未婚妻,是我父亲给我安排的童子亲,可是我不喜欢她,但是作为政治婚姻,我又不得不屈从于我的父亲,我的皇爷爷知道我心思,为了与她断绝关系,才让我转投你父亲门下来到君士坦丁堡。哎呀,没想到,在这又遇到她了。”慕思鸟明白,罗克珊娜只知道他是波斯皇族,至于慕思鸟以前的过往,罗克珊娜一无所知,所以,他开始欺骗这个单纯的小美女了。牛笔的间谍一般都是双料间谍,牛笔的吹牛人也是双料吹牛笔。把牛笔吹成这样,一点不害臊,这脸皮也是够厚的啦。 “你跟我说这些干嘛?这与我有何关系?” “我来就是想请你帮忙啊。” “怎么帮?” “明天我们会与他们一起去亚历山大,在路上,你可以扮演我的未婚妻,她能听懂一些罗马语,她要是知道我已经有了你这样的绝代佳人相伴,自然就知难而退了,你想想,她一个东土妞……” “好吧,我帮你这个忙。但是我们先说好了,就明天一天的时间,晚上可没“床戏”。”人嘛,都这德行,喜欢别人夸自己,尤其喜欢别人拿同类人进行比较着夸,那才有成就感。听了这话,罗克珊娜心里甜滋滋,爽快的答应了慕思鸟。 “那你赶紧回你自己的客房休息吧。” “嗯,好的。” 第二天的路上,计划如期进行,慕思鸟和罗克珊娜同乘一匹马,就像很多电影电视剧里面的情节一样,面对此情此景,慕思鸟又想起了《泰坦尼克号》里的杰克和露丝。在此刻,大船换成了马,杰克换成了蓄势待发的软嘴蜂鸟,露丝换成了含苞待放的白菊花。 慕思鸟这个超强现实主义者是不会做出为了救爱人而牺牲自己这种愚蠢行为,所以在他眼里,电影里的杰克就是一个煞笔,牺牲自己的宝贵生命,成全了其他男人的性福。 正常的蜂鸟都是硬嘴管,可是这只蜂鸟与众不同,长长的嘴可软可硬、能屈能伸。一般的菊花都是黄色,可是这只菊花非同寻常,花瓣似荷花般白里透红,花蕊似樱桃般娇粉欲滴。 这么近距离和白菊花接触,看着那雪白的花瓣,闻着那撩人的暗香,蜂鸟血脉喷张,使劲扑闪着翅膀,本来绵软啷当的长嘴就这样逐渐拉直,虽然这长嘴从未插入过花蕊采蜜,可是本能的召唤势不可挡,蜂鸟的嘴最终还是情非得已的硬了。 白菊花含苞待放、从未被采过蜜,纯洁的就像一坨粉穆尔,硬嘴触碰到了花瓣,跐溜一下,白菊花条件反射式的迅速收紧花瓣,它似乎察觉到了蜂鸟的生理反应。 这种感觉让白菊花异常警惕,因为之前被来自东方的野鸟试图采蜜的时候就感触过这种生理反应,虽然隔着好几层花瓣,但那硬邦邦的长嘴仍然会给白菊花造成很强的压迫感。 “你想啥呢?” 白菊花像动物一样灵气十足,一个向后的肘击重重戳在蜂鸟的肋部,打是亲,骂是爱,蜂鸟非但不知收敛,反而变本加厉了,它用翅膀紧紧搂住白菊花的花瓣,那诱惑实在是难以抵挡,蜂鸟的眼睛瞪得像牛一样大,和西门大色狼两眼放光从脚后跟摸到头发丝时爆发的狼性一样生猛,蜂鸟亲吻着那幽香四溢的花瓣,深情的说了一句:“宝贝,想煞我也。”这他妈才是王干娘心目中的理想的“潘驴邓小闲”。 白菊花自然是要激烈的反抗,但是蜂鸟力量大,还是深情的搂着白菊花不放,蜂鸟没再得寸进尺,所以白菊花索性就半推半就允许蜂鸟保持现有的姿势了。 这一幕当然给了晴儿很大的冲击,这大庭广众之下,居然毫无礼法,而商团里的其他人就当什么也没看见。 慕思鸟这一招还是对的,没穿越之前,他已经体验过了现实版的“挑剔传染”,抽象出模型来就是:你和一美女好上了,另外一个美女就会觉得你还行,当然不一定就看上你。你要是被一美女抛弃拒绝,另外一美女要是知道了,也会瞧不上你。尤其是这两个美女相互认识的情况下。 别看逗比看别的脑子有些笨,搞女人这套还是很用心的,当然,逗比的宝贵经验都是他经历了三年苦追终不得、网约一炮中大奖的残酷现实后慢慢积累的。尺度拿捏的很准,即卡了油、又刺激了爱攀比争风的女人。 中午稍作停顿休息之后,慕思鸟就单独乘骑一匹马了,并且还主动找晴儿聊天。这不是勾芡吗? “怎么不和你的未婚妻同乘一匹马了?” “她太美了,距离她太近,我怕把持不住我自己。” “哦?嘴够甜的呀,她有那么大魅力?”晴儿一副不屑一顾的高傲姿态。 “说实话,我觉得她皮肤比你好。”慕思鸟这个回答够直截了当,一下子触怒了晴儿。 “胡说,你我无肌肤之亲,你怎么知道我的皮肤没她好?” “啊?这还用肌肤之亲吗?我只用肉眼看就能看出来。”晴儿听了这话就更加生气了,直接黑着脸保持沉默不理慕思鸟了。 “你还别不服气,人家可是大家闺秀,你这天天风吹日晒的,怎么能和人家比。”怒不可遏的晴儿直接挥起马鞭向身边的慕思鸟一抡,结果慕思鸟的脸上就挂花了,还好,没出血,只是一条红印子。 睚眦必报的个性驱使着慕思鸟定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昨晚被恶语中伤,今天就“大仇得报”,嘴皮子痛快了、心里敞亮了,可是却受了皮肉之痛。慕思鸟作为一个男士,还不能随意和晴儿较劲,有失风度,更要命的是,这会减损自己好不容易在罗克珊娜心里搭建起来的美好形象。 第二天上午,慕思鸟商队和曹熙商队就抵达了亚历山大,东罗马帝国的第一大港、重要的贸易中转站。曹熙很快就售光了手中的货物、慕思鸟团队也踏上了返回君士坦丁堡的旅程。 这时,罗克珊娜调皮的性格又来了,她主张坐船返回君士坦丁堡,这可是违背了格鲁斯临行前的嘱托,慕思鸟反对走海路,因为在茫茫大海上一旦遇到什么紧急情况不好处理,何况还有海盗出没。 可是罗克珊娜坚持己见、慕思鸟执拗不过,只好顺从了。与此同时,曹熙商队也沿原路返回东土,途径波斯的时候,就被波斯人给截住了,这并非巴拉什下的令,巴拉什当上皇帝之后早就忘了给慕思鸟的承诺,而且曹熙商团作为生丝、茶叶、煤炭的主要供货商,对波斯和罗马的影响较大,巴拉什也不敢轻易触动这位国际大商人。 可是色胆包天的凯塔却敢,巴拉什能当上皇帝,凯塔是立了大功的,这也证明巴拉什有一定的识人之明,任用了凯塔这个有才无德之人。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凯塔自然就成了巴拉什的心腹,手底下也有百十号人马了。之所以扣留曹熙商团,并非与曹熙有仇,而是与他的女儿晴儿有仇。 发迹了的凯塔自然是不能放过这个机会,直接将曹熙商团劫持到了自己的府邸。当初要不是这个小丫头片子多管闲事,自己会遇到那么多麻烦事吗?晴儿想了半天才终于回忆起安条克城的事情,原来眼前这个贼眉鼠眼的人就是那个盗窃白面包还栽赃给别人的卑鄙小人。 一个怂包、一个小人,现在都发迹了,晴儿无奈的笑了笑,似乎在感慨命运的不公。现在面对着那双色眯眯的小眼睛,晴儿感到大事不妙,自己梦想着嫁给皇帝母仪天下,理想还未实现,难道就要被眼前这个渣男给糟蹋喽? 第14章 划桨奴 “我的小妮子,从了我吧,跟着你那个糟老爹搞贩运有什么好的啊?跟着我,吃香的、喝辣的。哎呦,你看看你这小脸蛋,我都替你心疼。”空旷的府院内静悄悄的,炽热的阳光亲吻着大地,这座庭院曾经的主人是卡瓦德,现在的主人是凯塔,凯塔一边说着一边摸着晴儿的脸蛋,色眯眯的小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滚开!无耻小人!”晴儿猛一踢腿、凯塔瞬间就瞪圆了眼,猥琐的笑容演变成涨红的大脸,鼓起腮帮子憋着气,捂着自己的要害部位蔫吧了,蹲在地上半天没直起腰来,活脱脱一癞蛤蟆。 “哦……好一个小辣椒啊,我就喜欢你这刚烈的性子,咱们来玩一个猫鼠游戏……”过了好长时间,凯塔才缓过气来。 每当慕思鸟愤世嫉俗的时候,就会说:“人就是剃光了毛的猴子。” 世界上的猴子有很多种,千奇百怪,有丑毛猴,有白美猴。 丑毛猴命令猴崽子们把白美猴押到密室中,四面都是墙壁,只有一个小小的石门,这石门一关,就与世隔绝了。丑毛猴还命令猴崽子们把白美猴的遮羞布强行脱掉,可怜的白美猴怎么对抗的得了这一群猴崽子啊,遮羞布被扒的一片都不剩。 “你们都出去吧,在门外给我守着,谁也不许进密室。” “遵命,主人。” “诶呀呀呀,我就喜欢一丝不挂的猴子,我的小美猴,别看我长得丑,我那方面好的很。”丑毛猴一边扒掉自己的遮羞布和面具,一边说着话,很快,两只猴子就赤裸裸的相见了。 密室里面物品很少,两个石凳、一张石桌、一张石床、还有几个棉垫子,两只猴子的厮打就这么开始了…… 随着两只猴子体力的逐渐消耗,丑毛猴逐渐占据了上风,半天还没猫着荤腥的丑毛猴发疯了,一把揪住了白美猴那一绺长毛,将白美猴按倒在石床上,此刻,白美猴已是体力不支、无力反抗了,万念俱灰,哭天喊地、声嘶力竭。 密室的地道入口被打开了,一个彪行壮汉从地道钻入到密室里,猴毛猴误认为是猴崽子们打开了石门,猛然回头刚要张口骂,结果发现不是猴崽子。哎,忙活了半天,功亏一篑。 这狗血的一幕估计只会在小说里出现,可是偏偏让凯塔赶上了,他和下人们谁都没发现这密室还有一个隐藏的极为隐秘的地道,天雷滚滚的画面雷的凯塔顿时木讷了,他的脑海里释放出密密麻麻的弹幕,铺天盖地的草泥马充斥着凯塔的脑海,不过这货没有头脑发热,他知道自己如果和这个壮汉单挑,那绝对会被打残。更何况这壮汉有些面熟,先要搞清楚他是谁。 “壮士要是亟不可待,您先来,我在外面候着。”凯塔说完就要打开石门向外走,结果被壮汉一把揪住头发紧贴着墙壁动弹不了。 “壮士,有话好好说,你要是喜欢这女的,不愿意分享,我可以给你,她的贞操还在,还是干净的。” 这个彪型大汉足足有2米高,虎背熊腰,孔武有力,标准的大力士,倒三角式的男人,那垂在后背的长长发辫格外显眼,凯塔对此人有些面熟,但是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了。 “乱臣贼子,谋害我父王,坏我江山社稷,居然还在我父王的密室里大行苟且之事,恬不知耻的狗东西!”壮汉一只手揪住凯塔的头发,另外一只手啪啪的扇凯塔的耳光,那叫一个脆响,三两下之后,凯塔就从獐头鼠目变成了肿脸胖子。 晴儿战战兢兢的躲在墙角不敢出声,似惊弓之鸟,还好自己的贞操没丢。外面的下人听到里面声音不对就推开石门冲了进来,壮汉下意识的回头看,就在这时,凯塔冲着壮汉的裤裆抡起一脚,壮汉也中招了。凯塔这货模仿能力真强。 壮汉一只手捂着裆部大叫了一声,眼疾手快的凯塔就迅速摆脱了壮汉的控制,当然头发也被撸掉了一绺,凯塔没有汉人那种身体发肤不能损坏的观念,自然不会在乎这点头发。 “把府里的所有人都给我召集起来,给我活捉这个傻大个,我要亲手阉了他。”挣脱之后的凯塔迅速逃离了密室,并集结府里的下人一起对付这个壮汉,电光火石之间,凯塔似乎想起来在哪里见过壮汉了,他也猜测出了此人的真实身份。 下人们赶来看到的是这样的雷人画面:凯塔光着身子站在外面,壮汉站在密室门口,晴儿赤裸着身体躲在壮汉的身后。凯塔像个疯猴子似得上蹿下跳嚷道:“他就是白赫兰,皇帝陛下秘密抓捕的要犯,取其首级者加官进爵……” 看着这副场景,下人们就知道白赫兰搅扰了凯塔的好事,八成是没猫着荤腥呢。有几个人强忍着笑,脸憋的通红。领导的命令还是要服从,但是也不能冒然服从,丢了小命连个墓志铭都没有,下人们不知道白赫兰是何许人也,但是眼前这个傻大个可是不好惹。因此大家拔出弯刀逐步向白赫兰靠近,谁也不愿意打头阵。 白赫兰看到他们唯唯诺诺、不敢向前,就知道这是一群怂包软蛋,他不想和这群草包死缠烂打在一起,他的目标是刺杀凯塔。 可惜最佳时机已经错过,不知道是谁通风报信,巴拉什率领着宫廷卫队很快就赶到了这里,这时凯塔才想起自己还赤裸着身体,他赶紧让下人去找件衣服给自己穿上,总不能赤身裸体见皇帝吧? 白赫兰看到这种局面后悔不已,当初不如在密室里直接杀了凯塔,现在冒然出击很有可能被宫廷卫队包围,所以他返回密室,进入地道逃走了,晴儿紧跟着白赫兰下了地道,也逃跑了。 此刻,远在地中海上航行的慕思鸟遇到了麻烦,他自己都不会划船,更别说什么长途航海旅行,船长和船夫也是二把刀,结果这一群人就在茫茫大海上变成了“路盲”,驶入了哥特人的势力范围,而此刻罗马与哥特正在交战,慕思鸟的航船正好驶入了海战的战场,罗马海军将领就是阿维斯塔、副将是查士丁,无巧不成书的巧合又他妈让慕思鸟赶上了。 慕思鸟的航船比起军用多桨战船速度慢的很,就像一只大毛毛虫,只能爬行。而军用的多浆战船则像蜈蚣,速度很快,当然,这速度是从很多船桨奴身体细胞里的线粒体榨出来的巨大能量换来的,就像好莱坞史诗大片《宾虚》里描绘的一样。 调转船头已经来不及了,要命的是双方都把慕思鸟的船当成了敌船,双方的箭已经射向慕思鸟的船,慕思鸟和船上的其他人急的团团转,让慕思鸟哭笑不得的是,船上一部分人不设法自救,反而跪在甲板上虔诚的望着天空做着祈祷,在胸前划着十字。此刻,逗比是瞠目结舌,感叹这种愚蠢的行为,也顺其自然的说了一句:“偶买噶的(我的上帝)。” 射来的弓箭都带着火,慕思鸟的船很快就燃起了熊熊大火,船舱和甲板上都不能呆了,只能跳海,从曹熙那里购买来的生丝是全部葬身大海了。慕思鸟命令所有人和自己一起向罗马战船游去,身体不能长时间泡在海里。 但是战船上的罗马将士并不认为他们是罗马公民,副将查士丁下令向水里放箭,幸亏有罗克珊娜的及时呼喊,查实丁才察觉到自己的亲侄女居然在海里,他下令停止放箭。战船停止了航行,从甲板上放下一个类似升降机的吊篮,慕思鸟和罗克珊娜等十余人才得以获救。 查士丁为了救自己的亲侄女耽误了军机,其他战船都已经冲了上去,自己的战船却仍然停留在原地,如果战败,自己肯定会被以临阵脱逃治以重罪。 就在此时,船舱内的击鼓手前来报告:“有7名划桨奴因为疲劳过度已经晕厥。” 查士丁听到这个报告吓了一跳,这不是雪上加霜吗?战船上一共28名划桨奴,这一下子就损失掉四分之一,哎,妈的,这人倒霉的时候,真是喝凉水都塞牙缝。此刻,他临机决断。 “解开他们的锁链!把他们扔到海里!”查士丁大吼道。 “可是他们还没死……”击鼓手稍稍犹豫了一下。 “这是军令,啰嗦什么?马上执行。” 7个活人被拖出船舱,一个个都是瘦骨嶙峋,士兵们把这些皮包骨抛弃到海里。看到这种场面,慕思鸟心里是一阵酸楚,他知道自己救不了这些人,因为他上了罗马战船之后就一眼认出了查士丁,他害怕查士丁认出自己,所以他低着头躲在人群后面,精神高度紧张,有意回避查士丁的视线。 此刻,查士丁询问罗克珊娜得知刚上船的这些人是他哥哥格鲁斯手下的商人和个体商贸航船的船长、船夫。所以查士丁命令这些人中的男性成员马上到船舱里顶替那7名划桨奴的位置,高大的慕思鸟自然是逃不了的。 此前,查士丁早就通过幸存的一起逃离安条克的士兵口中得知:就是那个连弓箭都不会使的二笔在参与罗马守城之战中,没有及时戳掉波斯人的云梯,才导致罗马溃败,安条克陷落。 令查士丁没有想到的是,那个曾经的二笔现在就在自己的战船上,并且在千钧一发的关键时刻充当划桨奴,参与罗马海军的作战。慕思鸟的运气很好,因为查士丁没有认出他,否则,查士丁就是跳海自杀也不会用慕思鸟这个二笔当划桨奴,猪一样的队友只会连累本方,而且慕思鸟会被查士丁扔到海里喂鲨鱼,为安条克保卫战中阵亡的无辜将士报仇。 第15章 逗比又犯二了 密室的地道一直通到泰西封城外,到了城外之后,晴儿依旧是赤身裸体跟着白赫兰,泰西封主城周围有许多卫星城镇,货运往来自然很频繁,来来往往的人看到一个壮汉身后跟着一个裸体女,纷纷投以异样的目光。 白赫兰清楚:巴拉什肯定已经在全城下了通缉令,通缉令很快就会传遍全国,所以当务之急就是先找个避难所。更重要的是,不能晴儿继续赤裸着身体,这太他妈的显眼了。所以白赫兰就花钱给晴儿买了几条纱丽和丝质衣物,丝绸做的衣服在那个时代可是要花大价钱,白赫兰真是够阔气,一下子买了五六件。从小就被冠以节俭之道的晴儿就此认定:这男的肯定很富有。 再看看人家白赫兰帅气的脸庞、魁梧的身材,典型的粗狂大男人,和慕思鸟的帅完全是两个风格。慕思鸟的帅近似伪娘,有一些女人气,有点像《斯巴达300勇士》里的薛西斯。白赫兰的帅是粗放豪迈,近似野兽,有点像薛西斯的对手列奥尼达。从他们的眉毛就可以看出来,一个细腻清晰如剑、一个浓墨宽广似船。 白赫兰身上还具备一项非常重要的品质,那就是勇,这点是慕思鸟最为缺乏的。虽然面对强大的波斯宫廷卫队逃跑了,但是这丝毫没有影响他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英勇出现、用最解气的方式暴打凯塔树立起的“光伟正”形象,在晴儿的心里:你就是老娘的天。长年行走于江湖、摸爬滚打成长起来的晴儿自然是喜欢白赫兰,讨厌慕思鸟。 从地道出来之后,白赫兰才开始仔细端详晴儿的容貌,这小妮子真是招人喜欢,难怪凯塔的几吧博的那么硬。白赫兰的心稍稍宽慰了一些,虽然刺杀没成功,可是邂逅了人生中第一个中意的姑娘,不虚此行了。 “你现在已经安全了,不知道你为何在此?你将去何处?”白赫兰说道。 “你救了我,我就是你的女人了。你去哪,我就去哪”望了望眼前这个伟岸无比的超人,晴儿就像一个小媳妇,低着头,抿着小嘴,轻声说道,哎呦,还有点不好意思。遇到了中意的男人,花痴病犯了,没听懂人家的问话。 哇,千万屌丝期许女神这样对自己表白,可惜现实很骨干。爱不仅仅是付出与回报,不是你为女神付出女神就会爱上你。还有各种现实条件,要不然怎么会有门当户对这个成语呢?拿慕思鸟这个二笔跟白赫兰比较一下就知道了,慕思鸟也是高大帅气,但是因为怯懦被晴儿瞧不起,慕思鸟和晴儿也算认识一段时间了,连晴儿的儒房啥样都没见过,更别提逼了。再看看人家白赫兰,标准的高富帅,勇武大男人,这他妈可真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啥意思?逼还没被人家攻陷呢,就已经开城投降了,全身上下都“竖起了白旗”,等待雨露恩泽。 对于晴儿这种从小漂泊无依的女孩子来说,翻身当公主当女王就是人生的奋斗目标,择偶标准那自然是高啦,所以她最见不得慕思鸟这种软蛋。当然,她突然爱上白赫兰,还有一个很现实的原因,一个棘手事情需要她尽快处理,就是她的父亲曹熙和商团里的其他人还在凯塔手里,营救自己的父亲当然需要一个很好的帮手。 “我的意思是说,你一个东土人,怎么会在我父亲曾经的府邸的密室里?”白赫兰又解释了一遍刚才的话,这下才算明白了。 “我们商团隶属于粟特商团,长年行走于大秦与东土之间,因为在安条克和那个土鳖有过私仇,所以才被他扣押在波斯,若非壮士搭救,我这干净的身子可就完了。现在我父亲还被扣押在他的府里……” “官兵势大,我们如果硬拼,不但救不了你父亲,而且还会葬送自己的性命。我相信他们不会杀害你的父亲,因为他们肯定会利用你父亲作诱饵来引诱我们出现,以逸待劳……”白赫兰这话是说给自己听,因为他是巴拉什通缉的政治犯,至于晴儿,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顶多就是被自己不喜欢的男人草而已。 无依无靠的晴儿自然会对这位高富帅言听计从,天色渐晚,那就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将就一晚吧。两个人就来到了泰西封郊外的一座废弃的堡垒,说是堡垒,实际是萨珊王朝曾经的“巴士底狱”——专门用来关押政治犯的。 所以,这城堡是用石头和特殊胶泥修建而成,异常坚固,现在还保持着当初的原貌,曾经烧红的烙铁早已经锈迹斑斑,忘记了当年那些被它亲吻过的人发出的哀嚎;铁锁链的钩刺上还有丝丝褴褛,下面就是一堆白骨,在火把那闪烁不定、忽明忽暗的火光照射下,异常惊悚。晴儿不由得大叫了一声。 “你没见过人的骷髅?” “不是,我就是感觉这地方阴森森的,似乎有很多冤魂厉鬼。”晴儿紧紧贴在白赫兰身边。 白赫兰收拾出一个较为平坦的地方,生了一团火,两个人抱膝而坐,就这么聊上了。 说着说着,就说出了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滋味,当然,这只不过是漂亮的情感外衣,共同的利益诉求才是基础,他们都有共同的敌人——凯塔。 聊了半天,晴儿才知道白赫兰的身世,白赫兰不仅是波斯皇族,而且还是嚈哒贵族,因为他的父亲就是卡瓦德、母亲是嚈哒汗王哲布扎比的姐姐。人家不仅仅是富二代,还是皇二代。 虽然身世显赫,却处境尴尬,因为他是卡瓦德与哲布扎比的姐姐偷情生下的,用一副对联来说就是: 上联:他父亲的正妻不是他母亲, 下联:他母亲的正夫不是他父亲。 横批:双料私生子。 白赫兰长期在嚈哒生活,很少来波斯,所以他现在都不知道自己还有个二笔弟弟叫慕思鸟,所以,晴儿也就无从得知慕思鸟的真实身份。这都要怪卡瓦德太多情了,经常和别的女人搞,造出的私生子也是个顶个的奇葩。 当晴儿问白赫兰为什么要刺杀凯塔,白赫兰没有回答,在女人面前要保持自己的那一份神秘感。 ……………… “吩咐击鼓手,立即提速,冲到主舰侧翼保护主舰!”查士丁大叫,此刻阿维斯塔乘坐的主舰正在和敌人交战,罗马士兵死伤大半。 “遵命,大人。” 刚到船舱内的慕思鸟就闻到了一股子恶臭,这一个个排列在船舱两侧的划桨奴都是赤裸着上身,高矮胖瘦不一,船桨的把手在船舱内,船桨的另外一侧当然是在船体外。还有人拿着皮鞭站在中间,慕思鸟和其他人赶紧找位子做下,船要开动了。 “平行速度!”击鼓手平缓的打着鼓点,慕思鸟就学着其他人的样子划起了桨,感觉还不错,慕思鸟手下的那些人也跟着慕思鸟的学。 “进攻速度!”号令一改,击鼓手的击鼓速度明显加快了,慕思鸟和其他人也跟着加快速度,皮鞭也跟着抽起来了。慕思鸟为了不挨打,划得可卖力了。 这时,哥特人的主舰正在朝查士丁的舰船冲过来,查士丁为了避免与其相撞,号令:左转弯。 “左转弯!”号令又发生了变化,慕思鸟这个二笔又他妈犯二了,也不知道是他划船划得太高兴了忘乎所以,还是累的大脑缺氧没听懂话,这时,在船舱左侧的慕思鸟应该停止划桨,可是二笔认为这是要在提升一个速度档次啊。所以慕思鸟划得更加起劲了,慕思鸟商队的那几个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盲目跟着慕思鸟学,也是使劲的划,凑巧的是,这一群二笔正好都在船舱左侧。 船没有左转弯,而是继续直行,而且是“撞击速度”。 “左转弯!你们在干什么?快给我停下。” 鞭子抽在慕思鸟的身上,慕思鸟误认为这是嫌他划得不够快,所以继续使劲划,手持皮鞭的人不得不上前阻止,强行夺过船桨。可惜这时已经晚了。查士丁的战船直接撞上了哥特人的主船,这就好比是来了一个急刹车,船舱内的人由于惯性全部向前扑,乱成了一团。 不过,这个寸劲赶得真好,哥特人的主船被撞成了两截,主帅落水,查士丁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跳到海里偷袭惊慌失措的哥特主帅,哥特主帅的头就这么被砍了下来。 查士丁将头颅扔给甲板上的罗马士兵,命令罗马士兵拿来一根长矛,穿刺头颅连同这主帅金盔高举在空中,并高声呼喊:匪首已死。 正在激战中的哥特人看到主帅已经被杀,军心大乱,登时瓦解,罗马人在海战中取胜。 逗比犯二反而帮助了罗马人,就是不知道阿维斯塔是否知道这个情况。 阿维斯塔在战斗中险些丧命,如果不是哥特人缴械投降,他这把老骨头就要交代这这里了。 第16章 浪起来 击鼓手将慕思鸟违抗军令致使战船偏离既定航向的事实汇报给了查士丁,查士丁知道自己取胜是瞎猫撞上了死耗子,所以一定要见一见这个违抗军令却拯救了罗马的人,此刻,慕思鸟被罗马将士簇拥着上了甲板,他也知道自己无心插柳立了大功。 见到了慕思鸟之后,查士丁终于想起来他就是那个连弓箭都不会用的二笔,查士丁无奈的笑了笑:看来二笔终究是二笔,我就说嘛,真正的罗马将士怎么会犯违抗军令这种低级错误。 “他就是我们商队的领队。”罗克珊娜看到查士丁与慕思鸟正在对话,所以就上前介绍慕思鸟,这让查士丁大为吃惊。 “呵呵,我哥哥真是慧眼识才啊……”查士丁这是话里有话,看样子早就认识慕思鸟,罗克珊娜也懵圈了,搞不明白具体发生了什么。 “他不但是我们的领队,而且还是萨珊波斯皇族,皮鲁兹的皇孙。”罗克珊娜见查士丁貌似不怎么待见慕思鸟,所以就把他的另外一个重要身份说给查士丁听。 听了这话的查士丁顿时警觉起来,不敢轻视慕思鸟了:之前就听说我哥哥格鲁斯收纳了一名波斯皇族,原来就是你啊。 查士丁暂且将慕思鸟搁置一边,命令属下寻找主将阿维斯塔…… “我们还剩几条可用之船?”阿维斯塔被用吊篮拉到战船上之后询问查士丁。 “只有这一艘战船尚可航行,其余皆已起火残破。” 听到这话的阿维斯塔心里一悸,海风一吹,再加上全身被海水浸湿,冷不丁打了一个喷嚏。 “这次真是惨胜如败啊,如果这次仍然战败,就算不被哥特人杀害,也会被罗马人诛杀,哎……返航!”阿维斯塔精神有些颓废,胜利没有让他感到丝毫喜悦,反而忧心忡忡。被哥特人杀的几乎成了光杆司令,若非查士丁趁乱斩杀哥特人主帅,结果可想而知,助推这一结果的慕思鸟也已经从船舱里走了出来,看到阿维斯塔那张老脸,慕思鸟赶紧躲在其他人的后面低头掩面。 “大人,你看这是谁?” “你的侄女罗克珊娜?她怎么会在这里?咦?后面那个人好生面熟啊……抬起头来。”阿维斯塔注意到了慕思鸟,这下麻烦了。 慕思鸟被迫走到跟前抬起了头,这个致使阿维斯塔和查士丁丢官罢爵的二笔又出现了,查士丁自然要将安条克陷落的具体情况向阿维斯塔再叙述一遍,而罪责就在慕思鸟身上。 奇怪的是,击鼓手早已经将慕思鸟违抗军令致使舰船偏离既定航向撞击哥特主舰的事实报告了查士丁,这其实也勉强可以算作慕思鸟的战功吧,虽然是无心插柳柳自成。可是查士丁对此只字不提。 此刻,慕思鸟自知无法回避此事,所以就找各种理由为自己辩解,说自己从未受过军事训练,根本不懂战争,所以才酿成大祸,还说自己这次奋力划桨,才使得战船撞碎敌方主舰,也算是将功折罪了。罗克珊娜在一旁就像听故事一样听着他们的对话:世界真小,没想到慕思鸟居然和阿维斯塔、查士丁认识。 阿维斯塔不会赦免慕思鸟,因为就是这二笔犯二导致自己不能当安条克的总督,被迫参与晕船恶心的海战,还差点丧命,所以阿维斯塔决心除掉这个扫把星,可是遭到了罗克珊娜的反对。 查士丁赞成阿维斯塔的决定,还声称是自己指挥得当才取得奇胜,自己本来就下令撞击敌舰,非慕思鸟误打误撞所致。慕思鸟听了查士丁的话,长叹了一口气:看来这世间的人和自己一样,都是臭不要脸的,欺世盗名丝毫不亚于自己。 阿维斯塔就用剑在慕思鸟的身上划了一下,并把他推下了大海。 “我不杀你,我把你交给上帝,如果你活下来,那就是上帝的恩典,如果你死,也是他对你的惩罚,与我无关。”这是阿维斯塔对慕思鸟说的话。 至于罗克珊娜,她也没有极力阻止阿维斯塔的做法,慕思鸟和她不过是相互认识,可能连朋友都算不上。 这一刻,慕思鸟经历了自己穿越之后的最黑暗时刻:自己遨游于大海,命悬一线,而在泰西封城外的废弃堡垒里,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白赫兰已经开始了春宵无眠,草着自己曾经的意淫对象晴儿。 每一个你朝思暮想的女人都会有一个摸她摸到手软、草她草到想吐的男人,这他妈就是悲剧。没穿越之前,慕思鸟就已经经历了这么一次悲剧,现在他又经历了这么一次悲剧,只不过他现在还不知道。 和慕思鸟高中的初恋很相似,晴儿也是和白赫兰仅有一面之缘的情况下就被草了。刚见第一面就把逼献出去以身相许,心里总觉得不对劲,总要象征性的反抗几下,最终还是从了。 诗云: 晓风残月柳眉梢,遗梦在蓝桥。 青藤环抱入臂弯,心已锁情牢。 粉头点缀两沙丘,忽前忽后飘。 红唇贝齿细声嗓,轻吟似歌谣。 青丝玉面水蛇腰,妩媚兼风骚。 神龟探头开清泉,血染涌春潮。 汗流成溪入深涧,润土菊花翘。 尺长寸短难相顾,六九怎逍遥? 慕思鸟的命真是大,在冰凉的海水里游了一会后,就扒上了哥特人战船的残骸,就算没被鲨鱼盯上,等到第二天清晨,已经一宿没合眼的慕思鸟终于等来了救星,残骸随着海水飘荡已经迫近亚平宁半岛,也就是今天的意大利,一名哥特渔民发现了慕思鸟,将慕思鸟救上了船。 “你是君士坦丁堡的人吧?”哥特渔民问道。 慕思鸟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回答,心里想:卧槽,不会是又遇到认识人了吧。 “我不是君士坦丁堡的人,我常年居住在亚历山大,虽商船出海遇到了大风浪,所以落难致此。”虽然就了自己的命,慕思鸟还是要撒谎,陌生人嘛。 “哦?那就是我猜错了,不过,你的口音很像君士坦丁堡那边的罗马人。” 卧槽,古代也有口音一说?慕思鸟在心里琢磨着,看来自己这个二笔还有很多东西要学,可不能再想着如何泡妞了。上了岸之后,渔民就在海滩上升起了火,收拾着新鲜的鱼,烤鱼片和鱼汤做好之后,自然要分给慕思鸟一杯羹。 对于这种没有任何佐料的烧烤,慕思鸟难以下咽,但是为了充饥活命,再难吃也得往下咽,望着初生的朝阳、宽阔的大海,慕思鸟不得不感叹世事艰辛,自己虽说是二十一世纪穿越来的,可是又能怎么样?连个屁都不是,像历史穿越小说里面开挂搞工业革命?去他马勒戈壁的,能自制火药吗?能发明蒸汽机吗?更别提什么电脑、电灯、电话啦。连一个娘们还没草上呢。 回想自己穿越之后的这一幕幕、一桩桩,该好好审视一下自己了,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硬本事,光靠一个空虚的皇族头衔就想过荣华富贵的日子,那是不可能的。 再想想自己曾经写的扑街穿越小说,完全就是自我陶醉式的意淫,再想想当初自己立志当一名写手的豪言壮语:不要跟老子讲什么铺垫、剧情、伏笔……统统不要,老子的套路就是瞎几吧写,打开word,就是干。哎,现在回想起来真他妈可笑,没生活、没阅历,穿越到古代都无法像一个渔民一样独立生存,太高看自己了。无限意淫涂抹出来的垃圾作品不扑街才怪。 慕思鸟询问渔民这是哪里,渔民告诉他再往西走,就可以到达罗马城了。曾经的帝都,无限的荣光,在游戏里,慕思鸟已经无数次憧憬向往这座城市,所以他继续往西走,定要一睹古代罗马城的真容风采,同时也自己更好的明天谋求一份希望,融入古代世界。工作在二十一世纪不好找,在古代更难找,何况自己还身无长物。 走着走着,慕思鸟就来到了罗马城,这是罗马共和国的发源地,令慕思鸟失望的是,昔日的繁华已经不在,现在的罗马城遍地是蛮族,也就是日耳曼人和哥特人,哥特人占绝大部分。当然,蛮族也有蛮族的好处,他们自由散漫、没有规矩、奔放粗野,这也让慕思鸟有了用武之地,不用去卖苦力了。 蛮族的男子一般都是蓬头大胡子,不修边幅,跟帅毫不沾边,这也拉低了蛮族女人的审美水平,当一个帅气的波斯人出现在这里的时候,自然就纠正了她们已经扭曲的审美观、唤醒了她们内心对爱和性的渴望,慕思鸟的福利来了。 慕思鸟走在大街上,很多蛮族女人都投以爱慕的眼光,赶巧的是,慕思鸟被哥特人的王后伊丽撒注意到了,伊丽撒看到慕思鸟这个小鲜肉后就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于是,她带领下人拦住了迎面走来的慕思鸟。 “你的身体很结实,王廷里急需招募几名侍卫,年轻人,可有兴趣?” 第17章 丫美呆 伊丽撒的罗马口语还算标准,这也不奇怪,哥特人作为日耳曼人的分支,本来长期生活在多瑙河地区,因为匈人的强大攻势,被迫迁徙,在匈人失势后,哥特人终于建立了自己的王国,同时也深受罗马文化影响。 慕思鸟面对突然上前问话的伊丽撒感到很奇怪:这个女人怎么知道我在找工作?慕思鸟根据她的随从和穿着打扮判断这是大人物,说话要客气一点,毕竟在人家的地盘上。 “王廷侍卫?我没有受过军事训练,我不当……”看来,安条克的战败给慕思鸟留下了心理阴影,军人这碗饭可不好吃,搞不好就要掉脑袋的,所以赶忙拒绝了。 “土老帽,不识好歹……”伊丽撒身边的随从听了这话又开始嘀咕了,因为这可是肥差,别人削尖了脑袋还挤不进去呢。 “没有关系,王廷侍卫不需要具备高超的军事素质,只不过值班频繁,但是薪水很高,你再考虑一下。”人在撒谎时总会表现出一些细微变化,伊丽撒的眼神里充满着对激情的渴望,一个轻飘的眉眼似乎在暗示慕思鸟。 被欲望驱使的慕思鸟肯定察觉到了伊丽撒的暗示,但是慕思鸟还不到二十岁,眼前的这位人高马大的女人已经有三十多岁了,皮肤暗黄、姿色平平,身材还可以,伊丽撒明显不是慕思鸟中意的对象,慕思鸟这二笔眼光多高呢。 “您还没有介绍自己?” …… 经过一番对话之后,慕思鸟把大概情况搞清楚了,伊丽撒就是东哥特王国的王后,如果慕思鸟选择当王廷侍卫,还要跟随伊丽撒到东哥特王国的首都拉文纳,慕思鸟感慨这地图换的也太快了,老天爷给自己安排的是什么穿越剧情啊。 没办法,没有更好的选择,当然要接受王后的恩惠,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弱小的自己不寄人篱下是不可能的。 到了拉文纳,慕思鸟就突然感觉到一阵豁然开朗,难怪哥特人会选择拉文纳作首都了,新兴的城市还是相对干净整洁,比肮脏破败的罗马强多了。 初到拉文纳,慕思鸟就接到了伊丽撒的任命书,成了王后的贴身侍卫,长期跟在王后身边,负责一些杂役,夜晚还要在王后闺房外站岗,重要的是不用冲锋陷阵,没有生命危险。看到这个任命,慕思鸟乐了,在古代中国可没有这种职位,这他妈不就是王后的隐秘情夫吗? 慕思鸟一想到这里心里就痒痒,自己长了这么大,还没亲眼见过女人的逼呢,**上的不算。可是这王后有点太老了,长得也一般,不是自己平时意淫时候的胯下女人,而且还是已经被别人草过的黑目尔,总有些不得劲。 经历几番生死磨难之后,慕思鸟也算是开窍了,生活终究要继续,还是走一步看一步吧。 人生总是跌宕起伏,没有和罗克珊娜擦出爱情的火花,还险些丧命,可是却邂逅了哥特人的王后,慕思鸟在心里默念了三遍“知足常乐,循序渐进”,他选择暂时忘掉罗克珊娜,开始了第一天的工作,此刻已经是旁晚。 王廷的大门徐徐打开,慕思鸟被传召入王后的卧室里,典型罗马贵妇的奢华,接下来发生的情节跟慕思鸟想到几乎一样,王后穿着薄纱睡衣,手持着玻璃酒杯等待他的到来,这王后就是不一样,宽大的石床上垫着厚厚的棉被,薄雾轻纱的围帘环抱着丝缎暖床,哎,看来这女人的行头也不取决于外貌,而是看这女人有没有本事,当然,外貌也是女人的一项重要本事。 “你们都先下去吧……进来,别客气。”王后屏退了下人,招呼慕思鸟进来。 第一次来到这么精心布置的闺房,慕思鸟有些紧张,格鲁斯的府邸也没有这么气派豪华。 “在罗马街头看到你那彷徨无助的样子,我就知道你是一个孤独无依的外地人,果不出我所料,你如愿来到了我的闺房。” 我勒个去,蛮族的女人就是这么野,还没铺垫呢,就直接开门见山,够直接。 “王后帮我解决了衣食住行,我定当涌泉相报。” “话说的漂亮,怎么报答?” “忠于职守、不越雷池。” “得了吧,别跟我装了,我是一个直爽的女人,我喜欢直爽的男人,你知道那些下人为什么对我言听计从、毕恭毕敬吗?因为我不但是王后,而且还是国王。” 听了这话的慕思鸟心中一震:哦,原来如此,怪不得雷厉风行、说一不二,不过慕思鸟心中还有一个疑问。 “既然你是国王,为什么下人都称呼你为王后,而非国王?” “问的好,因为我的丈夫身患麻风病,早就不理朝政了,现在只不过是名义上的君主罢了。” 一听有麻风病人,慕思鸟害怕了,这不就是耶路撒冷国王鲍德温四世得的那个病吗?想想电影里鲍德温四世死后被揭开面具的镜头,慕思鸟脑海中就是一阵惊悚,这王后会不会也被传染上了麻风病啊? “你不用害怕,我这里很安全,不会被传染上麻风病。” …… 聊了半天,慕思鸟知道:现在哥特王国的军政大权都在伊丽撒手上,伊丽撒之所以会出现在罗马城遇到慕思鸟,就是因为哥特人的海军被阿维斯塔全歼,需要重新部署亚平宁半岛东岸的防线,所以伊丽撒才会来到罗马城。 伊丽撒还毫不掩饰的告诉慕思鸟,她丈夫之所以会感染上麻风病,就是因为胡***人,自此之后,她和她丈夫就再没有做爱,已有四年的时间。 慕思鸟心里想:这么长时间没和丈夫做爱,那肯定和其他人有染,如狼似虎的年纪怎么忍受得了寂寞啊。 日耳曼人本来就不耐老,伊丽撒的皮肤粗糙的很,完全不能跟罗克珊娜比,白和美这两样女人最重要的指标,伊丽撒是一样都不占,但慕思鸟却在心里由衷的佩服她,把整个国家的男人都管的服服帖帖,丈夫还没死,就敢肆无忌惮的高破鞋,武则天也没这么牛笔啊。 对于女人来说,只要你不是太烂,男人不会拒绝你的主动。有逼不草白不草,何况慕思鸟是一个急需开荤的热血小伙子,人家伊丽撒也不是裤裆里有根枪就可以上的随便女人。换句话说就是:人家人丑逼不丑。 诗云: 薄雾轻纱伊人撩,裸色近狐妖。 洪灌宝塔金刚顶,气血满枪炮。 三江交汇无草木,直下黑洞窑。 雌雄花蕊藏花冢,童颜对仙媪。 活马疯癫任驰骋,无惧地震摇。 打马扬鞭急速进,啪啪鸣九霄。 勒马飞瀑路已尽,倾泻灌傲娇。 山水易改若有归,再采伊人草。 “丫美呆是什么意思?是罗马语吗?我听你刚才说了好几遍丫美呆。”伊丽撒问慕思鸟。 “不是,丫美呆是日语,你不懂的,那是一个遥远的东方岛国说的话。我以前就经常看这个东方岛国的爱情动作剧,里面的女主角就经常说这个话。听得男人心里直痒痒。” “爱情?动作?剧?我之前就听说过罗马皇帝尼禄搞过什么音乐剧,听后世罗马人说,他唱歌特别难听,近似鬼哭狼嚎,还自我陶醉。” “木哈哈哈……我说的爱情动作剧可不是你想象的那种,总之,那是我们那个时代的男人都看过的,哎呀,说了你也不懂。” “这么说,你去过遥远的东方?那你见过东土人吗?” “哎呀,何止是见过啊,我自己就是……我自己就在东土生活了很长时间。” “你跟我说一说那里的风土人情?” …… 慕思鸟脑洞大开,把中国吹得天花乱坠,而且还把后来才会发生的历史移花接木,编成故事讲给伊丽撒听,慕思鸟上班的第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伊丽撒听得如痴如醉,她认为慕思鸟不但是一个出色的男宠,还且还博学多识,可以留在身边当幕僚顾问培养。 慕思鸟在伊丽撒的王廷里见到了很多记载罗马希腊的羊皮书,因为受到伊丽撒的信任,所以可以接触到这些重要书籍。在接下来一个月的时间里,慕思鸟生活的主题就是**和看书。过着中国古代闷骚文人梦寐以求的生活。 慕思鸟并不仅仅满足于现状,他没有忘记罗克珊娜和晴儿,要想日到这两个绝色小妮子,就要自己长本事,意淫一万遍终究还是意淫。眼前就有一个活脱脱的榜样摆在他面前,大权独揽的伊丽撒就可以养很多个绝色男宠轮流玩。不过,慕思鸟这个二笔距离职业政治家还有很大的差距。 伊丽撒曾经问过慕思鸟如何打败罗马,吹牛笔的时候口若悬河,上兵伐谋的时候胸无一策,慕思鸟得宠之后遭到很多人的非议,说他就是一个妄人,早晚祸国殃民。 伊丽撒未予理睬:老娘用的是他的雕,看得是他的脸,出谋划策不是他的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