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遗忘》 〈一〉 我不知道过去对老大有何意义,竟然给八弟的生日点歌出谋划策了半天,最终道出了与这个摩登时代有点遥远的《相逢是首歌》。或许只知道学习不知道什么叫娱乐的老大只知道这首歌,这只是猜测。但昨天的梦使我突然感悟到人是一种比较怀旧和卑贱的动物。或许前者是共性,后者是个性。昨天梦到了以前跟我有关系的两个人,一个是我钟情而不垂怜我的人,另一个是钟情于我而我不垂怜她的人。我不知道为什么两个人会同时闯进我的梦中,或许是我一厢情愿的想见到我想见的人和想见我的人想见到我的一厢情愿。可见人是多么的不幸和悲哀。于是我想到了六弟的那句口头禅,爱我的人我不爱我爱的人她却不出现。对于他那种少有的见了认识的女生便调头转背抬头挺胸昂首望苍穹,其它一切都视而不见的人,我说他比娘们儿还娘们儿。像他这种如此腼腆的男生,我说你小子一辈子去唱“我想我一直会孤单”吧,就算是你喜欢上那个女生,我想你也是一辈子的暗恋倘若没有三哥的帮忙。如此看来包办婚姻自然也有它本身的好处。 得到的是一声我事先没有想到的喉声,划破天际。你给我滚。 那个刚刚从我们眼前已经走过,披着一肩长发的女生,惊诧而又不忿的回了回头。我取笑他说得了小样儿,你又少了一个暗恋你的对象。随后背上迎来了意料中的一拳,只是没想到会有那么重。聪明智者的预料和事后事实的悲哀。 因为我“哇”了一声。这是个一点都不手软的袭击,尽管看起来像是个白面文弱书生。这便是后来经常和我在一起的寝室兄弟,我很习惯叫他六弟。因为年岁的关系。我们之间的亲近,好像是因为我们生命的深处隐藏着某些相似的东西。这便是这个少年,一个像我一样略带着青春涩涩的少年,有梦想,也有悲哀。因为来到这里,我指的是后者,因为失望。要说前者,也因为来到这里的缘故吧,因为我们还年轻,心不干。 我先前单单知道,我是一个平均每天睡觉超过一十二小时,作二十四史春秋大梦的白日狂者,却还不知道有六弟这样的白日痴者,整天幻想着将来每天赚一百万美元毫无边际和现实依据的胡乱遐想。没钱时候就纵恿我和他每人拿枝ak去抢银行。我说得了小样儿,就凭你那自己死两个人玩死人家一个玩cs的本事,说不定人家赤手空拳就把咱两个给解决掉了。再说再遇到一个你认识的小女生,那你岂不是就此英年早逝玩完此生。有点偷鸡不成反抓了屎了把米的味道,太不值的了。我可是还有点眷恋我的大半生。再说我还没有女朋友。要去你自个得了。不过这小子还算有种,竟然在考试前请了七天假,说回去跟老爸谈判关于不上学的事情。我耳边倒是轻静了许多,再也没有人整天拉着我下象棋。说实在的,六弟的象棋就跟我的牌技一样的特臭特臭。要不是我偶发善心让着他,他一盘也难以制胜,我原想他会在经历了失败的痛苦后会有所想,有所悟,岂最终的结果使我想起了一句高中班主任说过的话,我是不情愿对我六弟说的,但最终还是说了那句憋在心里老久的话:天下最笨的人莫过于在同一处跌倒两次的人。 六弟走了四天,便又如他很突然的做出要回去的决定一样,很突然的出现在大家的面前,同时带来了许多好吃的东西,于是我断定谈判肯定没有成功。我问六弟谈判的事情,六弟笑了笑说他回家后压根就没有提起关于不上学的事情,只是说这几天心情不好,想回家呆上几天。 八弟生日请客安排在周六的晚上。全寝室的人为了庆祝八弟的生日集体出动。再一家名为“川菜馆”饭店喝的醉醺醺后,各自都又去玩各自的了。七弟叫上了他的女友上夜网了,八弟叫上了他姐也不知道去那玩。所谓的姐弟我不知道是不是真正的纯洁关系还是一种暧昧的男女恋爱关系。早在高中时候我便见到许多,只是我不想自己想的太多也不想知道的太多。可最终的结果我还是知道的很多。其他的人都包夜看碟子去了。六弟原本是不想去的,但执拗不过二哥,最终还是被拉了去。在我离开那里后的一段距离,六弟后来说他喊我要和我一同回去,我却理也不理,我说兴许那天我喝的太多了,以致于什么都不知道了。其实我是有心事的,只是不想对任何人说。对于任何事人和动物都有保存自己心事和秘密的余地。只是我是那种不爱表现和宣泄的那种,以致于任何人不曾知道我想什么或者根本不知道我在想。也或者说别人压根就没有想。表面上看我天真灿烂有说有笑,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可骨子里面最终透出来的也一如六弟的满腹的抑郁和心伤。只是六弟却是直面地给表现出来了我却表现的是另一面。所以总是我跟六弟开玩笑而不是六弟跟我开玩笑,这就是我们相同面所表现出不同的结果。六弟在不高兴的时候所发出的吼声总是带着悲伤的调,而我却是仰天长笑以大喜来衬托我的悲伤。所以我看上去一直都是很快乐而六弟却是很伤悲。就这样下去,我料想还要持续一辈子。我不想去和六弟做比较孰好孰劣。毕竟我的悲伤没能让人知道是我莫大的悲哀而六弟的表现却是他的不快。人总有他自己不情愿的想法和处世的方法。 那天我迈着趔趄的步子,有一种走在棉絮上飘忽不定的感觉。天空没风但是夜觉得好冷,也或许是我穿的衣服单薄。手冻的以至于伸开手指的动作都有点僵化。胸腔被酒烧的有点难受,只是害苦了我那时常不吃早饭的胃和我那一喝酒就痛的头。路旁未化完的积雪块是时不时的被我用脚踢起。马路被两边的路灯照的特亮,以至于我这么多天抬头都未能见到天上的星星,天空亦没有月亮。记得最后一次看见月亮的时候已是相隔很久,好象是刚开学的时候的一天晚上。那天晚自习的时候突然停电,不大一会的工夫,便听见四周的口哨声和吼声,听起来好像有人喜有人忧,更何况在这个爱情和忧伤为主题的年龄。我当时无意的抬头看见一轮明亮的圆月挂在东南方的天空,可惜那天没有看到星星。于是,我就不知道怎么的想起了一个人。是尔雅。 〈二〉 最后一次见到尔雅差不多也有些时间了。先前还见过她一次,或许那是我有生以来最心痛的一次。可是心痛的我却以我的微笑来掩盖和修饰我的外表。那天的她好像因为什么哭过,我不曾知道也无须知道。心想知道又能怎样,不知道又能怎样。反正又不是为我伤心流泪,我何必又要自做多情或者是自讨苦吃。或许我是真的麻木冷酷,但原本我就是天生孤独吗。答案是不是。我先前灿烂开心的笑,许多个陌生人曾经看到,一种内心的温柔和生命的善意。到后来,发生了改变,像若干年前的一场火山或者是地震,把湖中的一条蹦条的鱼葬如地下,成为坚硬的化石,不在动弹。一种改变,来自后天,不曾人为的预料。也从此改变了一些人。因为我深信,一个人一旦后天变的冷酷和孤独,便是件很难改的事情。我说的是心理上的。孤独的人是不同于其他的人的,往往以少有人的行为来处世。或者偏激,或者悲哀。都有着存在的道理。 回来的路上见到许多对搂搂抱抱的少男少女的情侣。有的忽然停下来抱着要接吻。心想我不会因我的孤单而对你们的行为感到嫉妒。尽管有人曾说过一个人看见人家喝水自己也时不时的会感到口渴。但是我也曾经说过,一条狗不叫孤独,只能叫作孤单,一条狗想着另一条狗才叫孤独。试问自己:我孤独吗,答案:我自己也不知道。在试问找了个女朋友就不孤独了吗,答案还是不知道。突然间想起一句也不知的那位仁兄曾说过的话:在人家谈情说爱的时候我正在节衣缩食,如此看来谈恋爱才是那些吃饱了每事做的人做的事情。是句很经典的话。于是我放生大笑,那一对正在接吻的少男少女看着我感到莫名的奇妙。 于是那男的就盯着我走过来说你小子笑个鸟。 我说我笑管你个屁事。 就见那小子猛地伸出拳头打来。我轻轻的一侧身便躲过,但同时也激起了我的无名夜火。虽然我不是老高的个子,但并不就此意味着我是好欺负的碴儿。就在那小子再次打来的时候,我什么也没想直接照准了那男的鼻子上便是一拳。便听那女的叫喊着去拉那男的。并喊着说血。就在我自己得意的时候,感觉到鼻子下面热乎乎的,用舌尖舔了舔感觉到了咸味。那男的一边走一边说小子,有种就别走。我心想没种的人往往说有种人话。于是我骂他说你他妈的有种就别走。可他最终还是被那女的给拉走了。于是我挺起胸走出围观的人群,与其说头也不回不如说是不屑一顾。这是我在大学里第一次个人打架,也是最后的一次。 我在洗手间洗了把脸,回到寝室,寝室内除了我在也没有其他的人。一个人做在那里闲聊的很,于是就胡乱的拨弄电话来打发人家时常说所谓的宝贵光阴。于是我骂道,人他妈的都是聪明的智者却都又是愚蠢的动物。头发上的水珠打下来浸透了桌面上的白纸而透露出桌子棕黄的颜色。就好像只有大量的酒精才能浸透出我的本性。于是好想找个人聊上几句,在我想来想去最终选择了那个我不情愿选择的人。我拨了电话那边却传来嘟嘟声,就在我心凉不抱一丝希望准备挂机的时候,对方有了反应。用着试探性的口气问我是谁我要找谁。 我说我要找雅。 她说她就是问我是谁有什么事。 我从我们不热情寒暄的言语中听到了冷酷。于是我心痛,在这个充满虚情假意的年代难道她就不能随便的敷衍两句。我不知道为什么伤人的最终的都是那些没有恶意的言语。我不想就此继续下去,于是随便的说了几句便挂了机。 我看到了我们家的狗狗于是就轻轻的走过来,看到狗狗在失去伴侣后在水里慢慢的游来游去。我原本以为他是伤心的寻找他的猫猫,却不曾看到他比以前游得更快更欢。于是我想,假如我是这水中的鱼该有多好,不曾为失去同伴或伴侣而伤心难过。更不会和这世上的任何人在有任何的纠葛。却又怪起他的寡情无义。猫猫和狗狗还有他们的同伴是一起进入我们这个家的,其中五条被七弟送去给了他的女朋友,另外的两条被其它的寝室给掠了去。幸存的猫猫和狗狗从此相依为命,八弟给他们都起了英文名一曰mm一曰gg。 mm是前几天八弟给他们换水时一下子跃出盆面进入下水道不幸身亡的,对于这个不幸八弟对我们作出了强烈的要求,要求我们有所表示。于是我们在面朝西的桌子上摆上香供工深深的举了四个躬。所谓的香供是我们整天给他们吃的面包和牛奶。至于为何面朝西八弟解释说mm驾鹤西游去的当然要面朝西了。由于场合我们做的不够肃穆,八弟要求我们站着沉默三分钟。我心想幸亏不是我换水要不八弟还不把我打死作他的陪葬品。 但我心又想:我并非鱼安知鱼的忧伤,一如我不是八弟怎知八弟不知鱼的忧伤,八弟整天说这调金鱼因失去mm而发疯。或许是吧更何况在这个有许多东西都在对立面隐藏的世界,就好像在这个年代中有很多的忧伤却总在微笑中藏。但我并不把此归结于我们的年轻,相反是我们的故做老成,一副让人看起来高深不可测的样子。悲伤的时候还是古作的潇洒,不曾坐在路灯下,找个人倾听。也或许人与人之间原本都有很多的隐藏。谁也说不清楚的事情。 我何必如此头痛的苦苦思考,莫非我真要庸人自挠。要知白痴是有白痴的好,一如自杀的往往是那些天才而不是白痴。在自嘲的问一句我是天才吗。我不是。就好象我不是白痴一样。其结果我仍是庸人,命中注定自挠。 电话铃响起的时候我躺在床上,与其说我懒的动弹不如说我压根就没有打算动弹。只是那电话铃没完没了的响惹的我的心好烦。煞白的灯光我迷糊着双眼。恍惚之中我下了床,好像脚踏了空其余便一概不知。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不由得大吃一惊,发现我的床头上面多了一个大吊瓶,那吊瓶上扯下来的线,我用眼顺着望去,却发现其终端的针头扎在我的右臂上。再仔细的一看这哪里是我们寝室分明就是医疗室,对于这突如其来我感到莫名的奇妙。 坐在一旁的六弟看见我的醒来,满脸竟也是莫名其妙地说三哥,你咋有床不睡却睡在地板呢? 我用干渴的桑嗓子说我也不知道。而后觉得头有点痛浑身软弱无力。 我问八弟吊瓶的事。 六弟说我昨晚发高烧。烧到41多度。 人家都说狂风暴雨之后便会出现彩虹,莫非在我的身上将会发生什么幸的事情,我心想。尔后又暗笑自己,因为在人事上我向来都不相信苦尽必甘来的那一套。或许只是那种在暗处呆久了对阳光的渴望,渴望而已。说不定接下来的日子仍旧是坐在自设的地狱守望天堂。人老是跟自己过意不去自讨苦吃。 我让六弟回去。毕竟大家都玩了一晚上都有点累而我有无大碍。但没过多久,六弟便把全寝室的哥们全都给叫了过来。另外还有一人使我感到吃惊,那人便是依凡。令我吃惊的倒不是她的到来,而是她不早不晚偏偏在这个时候的到来。众哥们看见依凡对我的亲近便相互递了个眼色说有事先走了。依凡看了却不于理睬,剩下我和依凡两个我还真有点不知所措。于是便问她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来看我。 因为我知道你这个时候需要我呀。依凡睁大的眼睛看着我就知道她没有说实话,但却说出了她心里一半想要说的话。 我说小样儿,那就劳烦你照顾我几天了。 依凡说好呀,不过不白帮。 我说我口渴的很,你给我那些水吧。 依凡说我给你洗个梨吧。 我很勉强的笑着,有气无力的说好呀好呀。 整个中午除了换药时间,我们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的对白。依凡给我提起了好多的故人和同学,只可惜有很多的人只是在我的脑海里只留下模糊的记忆。我说过内心孤独的人终究是孤独的,孤独的人是很少记住几个人的,大凡是被记住的便是铭心刻骨,依凡偏要问我记住她了没有,我执拗不过她只好说我记住了她她才心满意足。 午饭哥几个送来了。我是没有胃口很不想吃。而依凡偏要喂着我吃,喂到嘴边的饭我是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最终还是一口接着一口的给吃了下去。最让人受不了是依凡的那句广告词:乖,来一口,就吃一口。于是我成了大家的笑话。 中午我让六弟给依凡找了个休息的地方,而依凡却要执意的跟我在一起。我说我要休息她便说她要看着我休息。我实在是困了便合拢了双眼。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便发现依凡就趴在我我的枕边。我看着依凡的脸想的了许多。我并非是那种非在一科树吊死的人,却不知为什么大多数的人愿意做爱情的俘虏。其中自然有依凡还有一个我。于是我想起了一句话:佛说:人的一生与身外人的种种的联系都是纠缠,都是业,因与果的偿还。美好的时候便是缘,情尽的时候,先不爱的人便还清了业,对余下的就成了劫,若困在此,思索不开,执迷不悟,不能退出便是孽。或许我和尔雅之间是难逃一劫,但我和依凡之间或许是缘吧。但感觉告诉我我们之间终归是孽缘,因为在我看来爱情是种感觉,我向来视依凡如自己的亲妹妹而不是恋人。 后来才终于知道那个害我跌了一脚,生了一场大病的电话原来就是依凡打的。只是我再也记不起当时都说了些什么。或许冥冥之中早已注定这份缘。所谓的缘在我看来就是一系列非人为所能解释的巧合。对于这样的不可解释。我老早就相信这是命中注定。就好象在我做某件事情时脑子里面会闪出如是同样的情景。好象这样的动作只是先前的设置。有许多的东西我总是说也说不清楚,冥冥之中的事情。只是这件事情发生在很多人,将要庆祝和欢庆的年终,我想不是太好的,因为我的右手腕处纱布包扎的,是个伤口。就算我不心疼,我想我妈也会说这孩子砸弄的。至于考试的事情我想倒是无所谓的。 年终考试完后,依凡拉着我要我到外面去吃顿饭轻松轻松。其实也没什么说可以谈上累的。在大学考试就像跑马拉松,从考试第一门考察课到最后一门专业课结束足足能用上半月二十天的工夫,在也不象在高中那会一天半就考七八门功课。 在踏入一家饭店的门口时,里面的一位客人不经意的一抬头使我和她四目相视,依凡从我直视的目光和放慢的脚步中发觉有点不对劲,便问我怎么了。我说见了一位故人,而那人便是尔雅。四目相对时我想起了一些来不及整理的往事。走到她跟前依凡呆头呆脑地看着我却我默默无言。 尔雅终于开口先说话说我们可不可以有续集。 她说出的话有点让我吃惊。我不敢相信以前我苦苦追都追不来的爱,今天竟会如此轻轻的落的我的身边。在想了几十秒钟后我轻轻的喔了声说对不起,忘了给你介绍,这位是我的女朋友依凡。我意外的言语显然有点让依凡措手不及。但却很快楼住我的胳臂头靠向我的这边。配合的倒是很默契。 尔雅显然有点失望但却极力的伪装,我的故做冷酷是我一时变的视若无睹的麻木。听到尔雅的祝福我却伤心如故地想到了以往。但并不是以此我要去故意的惩罚一个人或者说去搞什么恶作剧。只是我觉得我对以往的念念不忘只是我怀念曾经的过去。在经历过失败挫折和打击以及时间的流逝,地点的转移后。我很难在找到从前的感觉和记忆。因为我说过爱情不过是种感觉。这便是为何我回如此的选择放弃。当事情无法继续时,就只好选择完结,完结以后才能从零开始。而我和尔雅之间从开始到最终都归结于完结,至于我和依凡之间,那就要看我们之间的缘。这或许就是一前一后的差别。 我仿佛听到了什么异样的声音。哦,喊我的名字呢。是八弟,叫我起床,吃饭准备去考试呢。我睁开眯着的双眼,望了望外面许多天来,这个北方冬天一直阴晦的天空,知道昨天晚上又做了梦。感觉很疲乏,于是便又合上了了双眼。 〈三〉 我再次慢慢的睁开眼睛。醒来时若有所思地通过玻璃窗户望着外面的天空。其实我是曾经追到尔雅的,只是我觉的感情的事情有时不能太勉强。我单方面的喜欢你或者说你单方面的喜欢我,其实的效果就等于我不喜欢你或者说你不喜欢我。只是有时不过是出自于某种好意或者说是被你的诚心所打动。但这种感情让人感觉起来总有一种施舍的味道。而我或者说在我看来有骨气男人是不应该是乞丐。所以说我在拒绝施舍的同时也失去了爱情。妈的,不过在我印象之中做乞丐的往往是男人,女人就是现实中的乞丐也是很少。真是讥讽。不过乞丐之中我还是有喜欢的,比如说像乔风洪七公黄容我还是喜欢的。不过我觉得他们的富有不知道要超过现在真正名义上乞丐的多少倍。更何况他们不过都是些笔下人物,而我却是一个自我标榜的现实主义主义者。所以对于现实之中的乞丐我还是不喜欢。这不是纯粹扯淡吗。谁会那么无缘无故的喜欢上一无所有的乞丐。更何况在我看来,乞丐与无赖相比较而言,有时乞丐比无赖还还难缠,在某个火车站我被一群受人指使的小乞丐追着跑,追上我什么也不说就给我磕头跪下,然后搂抱着我的腿直至我给他们money手才肯放松。这种带有着职业性质的乞丐更令我作呕。同时也是我深深的感到国人同胞们的悲哀和不幸。如果是我,我很可能去选择盗。但最好二者都不是。乡下的乞丐比起城里的就显的文明的多了,他们大多手里时常拿个铃铛什么之类的站在人家的门口。显然在充满狡诈欺骗的城里这方面要逊色的多。我说这么些不知道是不是扯远了些或者说是扯淡。 和尔雅明言名做朋友之后一段很长的时间里,我一直都未和任何人说的心痛,我也觉得,事实上也应该我一个人来独自承受。我一直认为把痛苦分给我的哥们不但不能解决事情,而且更多显示出我的娘们气,确实,我所没有显示出的,那时,ly在不知道情况的前提写整天的打击我说,咋了,泡上了妞还整天拉着脸不高兴的。我说是呀是呀,那有像一些人整天的笑,笑的没心没肺没肝的,不就是得一妞百般的照顾而有不领情嘛。那个时候一女生对ly特好有那意思,反倒是ly不乐意。而后,我们便哈哈的笑起来,笑的真是没心没肺没肝,那时候在高三,能像我们如此整天不知道学习开怀大笑已经是很难得了。当时我们笑的都很疯狂,突然便嘎然而止说,谁最后一个吃完饭刷饭碗。便又开始沉默不言。过不了多久,便又会实施人身的攻击,比如说我说你一独坐角落的沉默不言是你在深沉的思考,你睡觉的样子像小猪一样可爱等等的话。这些话都是曾经一年的情人节,也不知道那一仰慕ly的小女生写的信,放在ly的抽屉里面,署名爱你的人。那小女生好像是实在找不出该形容ly的话才这么说的。我们便又开始笑。笑过之后ly一抹嘴说亲爱的我要走了。那就是说我要刷碗了。我便一个人沉默,开始有点伤痛。可我始终没有给我ly将过,经管在我们时常夜里学习后要睡觉时候的十一二点,都说女生在夜晚受不住感情的防线,男生其实也并不是没有感情的动物。一到周五周六的晚上我们就会胡扯些什么,而且我们还一习惯,在学习后,睡觉前到大街上去溜达上一圈,当时路灯的暧昧暗红的光线,把我和ly的身影拉长,拉长,在缩短。那是一个很适合人讲述心事的时候,我想假如我那时是一女生的话,我可能会讲当然,很可惜我不是女生,所以ly也只是知道我追过一外校女生,且见过,但不知道过程和结果。那时候我和ly两人在外租房,学校里面禁锢的很。我不说另一个原因是我始终坚信时间这玩意儿一长就会使人容易健忘,那些挥之不去的不快最终会使人淡漠和忘记。到最后留下只是用网才能捕捉到的些空壳的记忆。时至今日我才发现我有一半是对的一半是错的。一些人对一些事记忆的铭心刻骨,尤其是那些对什么都不在乎的人,一旦遇到了他在乎的事,试想结果会怎样。就像一广播电台里一女人爱说的一句话,你真的能忘记你的初恋情人吗,假如有一天你遇见了一个跟她很像的女孩等等勾引我回想往事的话。我说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我就是这种人。 分手后经常见面的情人总觉得相见不如不见,可久不见面的人反倒又想见。人是种很奇怪的动物。我当时是很想见到尔雅一面的。而且有一个问题我一直的担心,那就是我怕我们会在考场上相遇。书上面说的有点感情瓜葛的人一些时间不见面,等在见时虽表面平静,内心却掀起轩然大波。虽然说我也觉得那个时候贸然的去找尔雅并不适合,可是什么事情在我这里才要讲究时间地点和场合的,我是非常之人,也就是说不是很平常的人,有很少的事情在我这里讲究这个那个的。我高三那会其他人都在昏天暗地忙的要死的时候,我居然对一个女孩表白了。我想我那也是我恋爱夭折的致命的所在吧。你也能看出我这人是多么的不会对自己的人生筹划。谁想到后来却有变的婆婆妈妈,讲究的太多,大概这就叫物极必反吧。对于这世界什么事都可能发生的情况下我不得不作出考虑,事实也证明我是对的。有句话叫做睹物思人,这说明物和人是相互联系的,也就有可能睹人思事。而哲学上的所谓的物又是包罗万象的。所以我害怕我这一富有感情的动物尔雅在相遇后想到以前和过去。 还有句话叫做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为了提防万一。高考的前两天我决定见尔雅一面,这也算是我今生的一个小小的心愿。当然并非以此来意味着我要英年早逝。我操,毕竟人活着也是一件快乐的事。只是我想早早的了却这个心愿好使我活着没有多大的负担。只是后来我更越加的发现有时活着的勇气靠的就是负担。可是那时我年少不经事。在某地等了n的n次方秒后仍不见人来。我就横了一声说世界上的事为什么就会那么恰巧的落在我的头上,再说老天也并没有给过我多大的恩惠。后来才知道给我捎信的那个小伙子遇到了车祸不幸身亡。对于这不幸的消息我除了哀表同情之外,就是感觉这世界有太多的意外。于是我便也乞求上苍在考场给我这个平时平凡无奇波澜不惊的少年些意外。当然我指的不是出车祸的那种,我他妈的就是在sb也不至于跟自己的性命过意不去。 意外事的确发生了,只是我没有想到会来的那么早,而且就是年那万分之一发挥了作用,高考的前一天,大家去看考场,我站在二楼的楼梯口处,想象着万人过独木桥时的情景,我是如何的杀兵斩将。尽管我知道我并非能做到一如我所想,但是有时想象不失为是一种很好的心理安慰。就在这时不经意的一眼便瞅见尔雅,对就是那么的一眼,使我的想象中生命之轮开始发生了些逆转,我只所以如此说,是因为我压根就学习不好,同样会进那些鸟不拉屎的地方,或许这话说的有点过了。混混在那个地方都是一样的,而我,在那里都一样睡觉,一样的懒,只要有一张床就够了,我想的是不多的。所以就连高考的志愿表也是我组合好几个人的才完成的。其实那时候我原本打算是在复读一年的,可后来我决定还是走了,于是我发现,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很荒诞。有时候你都意想不到,说给别人听,也未必见的有人信。 〈四〉 尔雅几个月不见,已是秀发飘飘,穿着一身蓝色的牛仔衣,只是看上去给人很冰冷的冷傲。她上楼时好像压根就没有看见我或者是那种眼光很漠视。一副不开心的样子,好像因为什么哭过,我的无从得知只不过是妄自猜测,概率的可能性是很小的。我不知道此时还有没有坐下来谈一谈的必要。但我相信一定会很尴尬,不是说没话说,我还是对我满嘴胡话说东到西,谈天说地还是有信心。关键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从那里说。所以我最终只能选择的还是尴尬。 在看过考场之后,我约了耳雅在一条小河旁,说起来总有点滑稽可笑,说是河吧里面的水很少,说不是河吧上面居然有好几座石桥,这大概就是为何叫做小河的缘故吧。其实她是可以说不去,以随便的理由都可以,因为当初还是我说做朋友的,因为我实在是没有信心把一场恋爱进行到底。我也就会很知趣的走开。 江浩培,你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吧。她很开门见山的说。这话的味道总会使我或多或少的想起一些无助的少女质问坏蛋和话:说吧,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我说没什么,只不过是想随便聊聊。 有什么好聊的,她顿了顿说,你随便说吧。前后的语气有很大的差别。 一段沉默之后,我说你现在过的还好把。 好不好还不都这样过了。你不一样。 我说是呀是呀。 我们这样的谈话使我想起我一哥们做数学选择题,我这哥们天生与数学无缘以至于一见数学题就发难,因此数学卷子往往是只做选择题。但是每次做出一个选择时也要很困难,于是他就采用抓阄的方式,多抓两次,次数多的便是被选答案。而我现在连选择话题的余地也没有,于是就闲扯起来。扯到那是那,居然也扯了那么两个钟头的时间。 最后忽然一阵的狂风和忽变阴沉的天空使找到了结束这次谈话的完美结局。我说天将要下雨了,我们最好还是回去吧。于是一个朝东,一个朝西走去。 我突然又暗暗的后悔,接待我们的那辆客车早已经返回。我摸了摸口袋顿时傻了眼,今天出来是忘记带钱包了。这意思就是说我接下来要徒步行走五公里的路程。在我想来没有好办法的情况下只好选择无可奈何。 天空忽然一阵轰隆隆的雷声响过头顶,紧接下来便是霹雳膨嚓的雷声带着利剑般的闪电,路上的行人急弛匆匆,马路旁边摆地摊的小贩急忙的收拾地上的东西。一时间整个天空暗了下来,人们的匆忙的脚步夹杂着恐慌,好像是世界末日的来到。六月时节的雨就这么下起来了,狂吹的风夹杂豆大的雨滴就这么狠狠砸了下来。砸的我的脸生痛生痛。于是我便在风雨中跑了起来。 累了时候我还是要停下来,只是整身衣服早湿淋淋的裹着我的一副皮囊好凉,好凉。风吹卷着这整个世界,路边的树发出摇曳的声响,我冷的有点缩卷,贴紧我身体的衣服我不知道是脱了好还是穿着好。 这世界就在这么一段的时间内显的是那么的清静,我一个人走在公路上再也见不到行人的影踪。偶尔的是急弛的公交车从我身旁驶过,溅我一身的水花。于是我就会在后面大骂。 疲惫奔跑的我最终只好一个人傻傻的走,只是希望能够快些到达学校。我不在乞求上苍在给我什么意外和惊喜。不知道为何那时的我为何不会有半点幻想什么玩意的。或许是环境所迫吧。横在我面前的雨帘和这个模糊的世界。 对面迎来进入我视线模糊的身影,一下子使我便的万分感动的要叫出来。在我还不能看清楚的确定之前我没有叫出来,因为我知道希望越高,失望就越大。我不知道对方将带给我的是希望还是失望。 也由此可见失望的原因往往是因为希望的存在,而希望往往又是在绝望逢生处看到一线光明。随着哪个模糊的身影的逐渐清晰,我感觉我的眼前发出一道神奇的光线。我靠,说的他妈的那么的牛逼就好像是像在上演神话剧一样。但我现在确实不是在幻想,因为对面来的哪个人不但在向我挥手,而且还喊叫着我的名字。为此我还故意做了验证,那人冲着我喊了几声我故不应声,可令我纳闷的是那人居然不喊了。而且站立着不动,我便着了急喊道依凡,我向来不求天,不求地,我只求求你赶快来拯救一下危难中的苍生好不好。于是便摆出一副即将气绝身亡的样子。依凡就像武侠小说中会轻功侠女一样,哦,对了,既然是侠女当然会轻功了,顷刻时间飘落在我的身前给我撑上雨伞说你还没死吧。 我苦笑的说你再不来的话我就差不多了,不过你既然来了,那我还不是死里逃生嘛。 你就算是死了也是活该,人家好心好意的喊几你干吗不理人家。 我没听见呀,我撒谎的说道。那你为什么有突然不喊了呢? 人家还以为喊错了人呢,哦,你不是说没听见吗。依凡也真够聪明,反应这么快捅破我的谎言。你还敢撒谎。亿凡正要拿手去打我时我不折不扣地打了个喷嚏,于是依凡的手便停留在了半空。关心的问我碍事不碍事。 我说暂时不大要紧。在我心目中只要是不涉及生命生死的事情就是不要紧,也就是说我暂时还无性命上的危险。要是有,我也太经不住点风雨了吧。 我问依凡怎么会来接我。 依凡说上车走时没见你人就知道你这人又不知死那去了,另外今天中午天热的时候你把外套脱了下来让我拿着。后来我发现你的钱包也装在里面,所以,就知道你要出事了。 我也忽然也想到了外套,于是感叹这世界上偶然,两个偶然必定是一个必然早已不是一个哲学的问题了。假如我不把外套给亿凡,或者说假如我不和尔雅交谈,事情就不会这个样子。但是我想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在我眼里世界就是一个没有假如的世界,就好像说假如没有昨天会有今天吗,假如没有了今天会有明天吗。答案都是不会。所以正是世界没有有了假如一切才变的正常,正常的意思在我这里看来的意思是世事发生的荒诞。 我欣赏夸赞道亿凡的聪明亿凡却是不好意思的羞涩的笑了笑。不过我听说过就是最聪明的女人一但搞好了爱情就会搞不好工作,而男人则是搞不好工作就搞不好爱情,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 〈五〉 回来后大雨仍旧是瓢泼了整整的一个晚上,而我一晚上觉得闷热,浑身无力的,觉也没怎么睡的安稳。第二天一早,便闻到特别清新的空气中夹杂一丝泥土的气息,微微还有些凉意。而我却感觉到身体的时冷时热,全身无力,四肢发软的近似于瘫痪,我知道事情不好了。我发了高烧,而是今天可是高考呀。有些时候有些错误就是这么一环扣着一环的造成的,关键就看那么一两步。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犯的区别就在于那致命的一刀。可我这次犯错到底究竟那一步是关键呀,我自己也不知道不禁骂自己混蛋。 所幸的是还有挽回余地的可能。我向来都是不怕吃药而怕打针的除非是逼不得已,就像这一次。医生把青霉素打到我臀部的时候我痛的咬牙切齿。但仍是默不做声一如我高考过后所忍受失败的惨痛。人有的时候就是要这么忍受着,因为忍受最终会有那么一天会使你自由驰骋,我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一直坚信。也经管我知道坚信的东西未必都像是真理一样。 我浑身无力的走进考场对着后排的尔雅勉强的努努嘴,苦涩的笑了笑。只是脑袋还是有些晕晕乎乎。我努力的的开始调整自己的呼吸使自己保持心静自然凉的境地,使思想一尘不染,当然这里的尘指的是恩恩缘缘,你你我我的红尘世间。却不知道何时又陷入了对奇迹的遐想,对于我而言,我往往所寄托于上苍的奇迹不但从未实现,而且还使我败的一踏涂地。可见老天对于我是多么的不钟爱,所以我向来也不妄自尊称天之骄子。我不怕遭到报应,我怕的是遭到更大的报应。 第一场考试的是英语,其实对于我来说,尤其是听力,那简直是小ks,我说是做错。而且我有一个坏毛病,我时常爱在夜里睡觉前打开收音机听一些有关英语的节目,然后不知不觉的什么时候睡去。只是这种催眠的作用经日积月累已经逐渐成为一种恶习。说不定那次听听力的时候就有睡着的可能因此,同桌的依凡每次都会在放英语听力的时候时不时的推推我看我是否睡着,这也是当初我为何答应她做我妹妹的原因,说起来总觉得有点居心不良的感觉。判断我是否睡着的标准不能看我是否睁着眼,因为我有睁着眼睡觉的功能,而且是端正的坐着,所以从小学到现在我都很少有被老师抓住上课睡觉的小辫。 我实在是控制不住自己了,真的好想爬下来睡一会,但我知道这是不行的,于是我用迷迷忽忽的双眼瞅着试卷,我用不自住的曲线把答题卡上面的abcd给涂黑。我那时的似睡非睡的朦胧像是喝了大量酒精后似醉非醉,也许再喝那么一点就会醉,只是我现在还能说我没有醉我还能喝之类的话。时间像是在n个世纪中踟躇前行的漫长。 就在最后十五分钟的时候,监考老师的提醒一语把我这个梦人中惊醒。我迅速的瞅了一下卷子,暗自庆幸,只剩下最后一道作文题。我轻松的在铃声响之前把句号给划了个圆满。能在这样的情况下坐住场的我想这应该也算叫做牛逼人物。只是后来走出考场后仍掩饰不住我失望的表情。谁他妈的知道我前面做的怎么样。在接下来的两天我的心情前所未有的糟,任何不经意的话或许都能给把我惹起火,我努力的压制的自己。直到最后考完最后的一科时我走出那学校的时候,我喊道什么他妈的成败荣辱都见阎王去吧,或许是我预见到了自己不幸的后事,只是没想到我是会死的那么惨,那么的难堪。命运就是爱跟那些不幸的人开一些不大不小的玩笑。 我喊完那句话的时候天色尚早,我不想回到我那三年独守地狱渴望天堂的地方,磨平了我自认为很有牛逼个性的棱和角,以往已经压抑够我哭不能痛快的哭,笑不能开心笑,只能在枯涩和寂寞中度过为人生奋斗的无聊的日子已经过了。一切就这么终于过了。 我带着依凡不顾交通规则的横穿大街小巷胡跑乱跑,我从未如此的感受到都市的繁华喧闹,就在这个有许多人因为都市而烦恼的时候,有两个少年就像摆脱牢笼获得自由的小鸟嬉戏于都市之中。 很饿很饿的时候,我们便去了一家小餐馆,当时我那天生与数学无缘的哥们也在。我端起啤酒杯站了起来说兄弟,小妹,这或许是我和你们最后一次在一块吃饭了,有句俗话叫做天下有无不散之宴席,我当时也意识到了这句话不知被多少人说了多少遍,但仍旧还是说了。在我接下来要说祝你们考个好学校都有一个好前途时住了口,我估计着就凭我那哥们的数学就是他再牛逼前途不过也是跟我一样渺茫。于是便说来,大家好聚好散,就让我们干了这杯酒,说到这句话时我心里忽然好像少了点什么。 依凡看着我默不作声,眼中噙含着晶莹的泪,我是见不得这玩意的于是便假装没看见。 我操,你别说的那么煽情行不行,难不成还要我这大老爷们陪上眼泪不成。我那哥们说。 我和依凡以下子被我那哥们的话逗笑。依凡说就是。你们只管喝酒谁也不准再替别离的事,要不就罚酒三杯。我和我那哥们便满口答应的喝开了酒。只是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清楚,纵使我们再好终归还是要别离,各奔东西。这包括我和我那哥们,依凡和我。我们如此的让在一起,时间的延续最多只不过能证明我们是依依不舍。n年后也许我还能清晰的记得你,你也能记起曾经的我。只是那时的你我已决非如今心无旁事的你我。更多的只是经历了若干年的沧桑别后重逢对往事的回忆,美丽的只是曾经。曾经孤独时还有许多的朋友在身边倾听对方的诉说。n年后就要变成一如我们今夜各自离去孤单的身影,或许更多是因为各自的环境不同而对种种心事的保留。年少时的朋友总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或多或少的打上折扣。留下的只是对曾经的怀念。对于怀念在我看来其实就是曾经美好留下挥之不去的印象。但这印象就像珍藏旧了照片,有点模糊,有点发黄。 第二天的下午,我决定收拾行李离开这个我以前并没有多大感情的学校。依凡帮着我收拾衣物的时候就像收拾我的遗物一样小心翼翼。一件一件的折叠整齐,然后再用手在上面轻轻的把折痕抚平再一件一件的放进我的行李箱里面。我在一旁看着一言未发。 在我走出这个学校大门回头的一刹那,心里顿时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应该说是苦辣酸甜五味俱全,更多的是酸不拉几。于是我丢下手中的行李,往回走去。我想在回味一下我在学校生活的曾经,看看那曾经满荒草的操场,瞅一瞅我时常爱坐在树下任风吹起衣角的白杨,还有我和依凡爱走的石子小径。一切的一切就这样拜拜吧,总还会有后来者把我给替代。 我把这一切告诉依凡,依凡说这一切不会有任何人能够替代。依凡说的我能明白。只是我早已学会木讷。应该说是世事让我学会了有时的装风买傻。只是后来的一些事使我意想不到。因为我说过世事发生不按照一加一等于二的逻辑,是很荒诞的。 〈六〉 青春年少时或许更多的是一意孤行,以至于对许多后来的事无法作出正确的估计和预料致使后悔末及。在众人劝说我回去复读的时候我却拿出青春时年少的无知。那意思其实就是说在我进入l学院后的不久我便后悔了。 l学院位于一个繁华大城市边缘的荒交野外。至于荒到什么程度,我总爱跟我的朋友这样说,我时常一个人出去走远的话总是先估计一下假如我死了,有没有被人发现的可能。因为我喜欢去一些没人去或是没人敢去的地方。不过,就算是如此,我也不想活不见人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听起来总会让人有点怕怕的感觉。其实它的荒凉也没有那么的可怕,它只是处在两个城市的边界,旁边另外还有两所学校,不远处尚还有一村庄,在其附近还有一可游玩之处。其它的地方便是些不是很大的谷地。l学院的里面的有成片成片荒芜的野草,因为是新校区的缘故,谁叫我们刚好赶上那几年大学城在各城市的纷纷建立。这听说原本也是一个,但是因为其它的一些原因,那些在这里准备建校的学校便转移到了这个城市的东郊,听说是市区领导的决定。这个学校只所以能在这里,是因为我们的领导向领导撒了谎说学院的建设投资已经达到了多少多少钱,搬迁所造成的损失要政府给出,也就罢了。我来的时候,那学院的图书馆其实还没有封顶。三期工程还遥遥没有开工,因为没有钱。 大学对我的吸引其实只是在我还没有进入大学的门槛之前,进入了之后才发现也不过如此。有时候太想得到得不到的渴望与得到后的失望简直是莫大的讥讽。大学对于我的新鲜感其实就想刚出锅的热馒头上面冒着的蒸气,就那么一会的工夫。熟悉了大学的生活之后反而带来的是烦恼的与日俱增。在本来课程就不多的情况下我时常上课睡觉,再者就是逃课。有很多的学生其实也像我这么不听老师讲课。我时常想,这是老师的悲哀还是学生的悲哀。这个问题直到一天我从超市里面走出来的时候才豁然开朗,其实这就像你付给售货员金钱却拒绝货品一样,当然是你的悲哀了。我们的古人在很早也讲述了类似的故事叫买椟还珠,两千年后许多的人仍然在学两千年前的那个郑国人。生活中的道理其实是相通着的。只是更多的时候我们懂得并善于讲述道理,却不能按道理做事。 刚开始来到l学院时,没有任何人的联系反倒觉得是一种轻松,我想就此忘记或淡漠过去的人和事也不失为不好不坏的总结。包括我和尔雅的,也包括我依凡之间的,于是便把我随身带着的电话本给烧了。更多的时间便是上网。但我有不属于同龄大众化的那中,我很少打cs看电影或是聊qq。即便是每次上网时我都会打开我的qq。每次我上qq的时候,我总会觉得自己是在说一些垃圾之类的话,因为所说的话都为我平时所说。在者就是在我很烦恼的时候,说一些笑话,就这样一些很有诗情画意的名字被我添加上然后在删去。 就这样的日子倒也过的自在,尽管我能时不时的看到一些少男少女的情侣。尽管我说过看见人家喝水,自己也会时不时的口渴。只是我是一个例外,人家谈论的大学生应该谈不应该谈恋爱是与我无关的。其就在我在我得出生活中的道理是相通的时候。我也便考虑了恋爱与吃饭的关系,不是说我们要不要吃饭的问题,而是看你饿不饿的问题。好像这个年龄段的人大都是有感情需求的,在没有时间限制的情况下,于是大家便都开了饭。我只是一个人傻傻的站着,我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谈恋爱,由此可见现在我是谈也可以不谈也可以,我便把此中立的风格保持到了现在,也就是说我还没有女朋友。我不知道后来会怎么样,因为我说过只有后来的事很难预料。 我没有预料到的,也就在它要来的时候来的。如若我能预料到了,那么我也就不是我了。一个女孩打电话说找我。六弟赵许说。我说你在问他一遍看是不是找错了,除了家人之外我可是谁也没告诉我的电话号码。六弟弟有问了一遍说绝对没错,如假包换。提起听筒的那一刻,我有一种预感。我那简单平凡无奇的生活再也不能延续下去,我想我即将等到的到底会是什么,一切都顺其自然听从上苍的安排吧。 电话筒那边传来的是嘟嘟声。我知道上了六弟这小鸭子的当,妈的,我先前只听说过性骚扰,却还没听说过电话骚扰。时代不同了,骚扰的内涵和范围也便广了。我不知道人是越来越聪明了还是越来越垃圾了,不过有一点是可以值得肯定的,那就是吃饱了之后闲着没事干,无聊的人多了。这种小游戏也只有刚刚上了大一的学生才干的,我却要忍受了两年,因为每年一届的学生都要玩这个很无聊的游戏。 就在我转身离去的那一刻,话筒响了忽然又停了下来,就在那一刹那我有了搞恶作剧的念头。人家说事不过三,也就是说,吃亏可以吃一次两次,决不能吃第三次的亏。根据我的经验和估计,对方很有可能再次打过来,我于是便守在电话的旁边,手放在免提键的上面。一分钟之内果然不出我所料,可惜我已抓拍成功。这会使那人的心里很恼火,面子上很难堪。根据平常人而言,假设第三次骚扰成功的话便会就此作罢,只是刚才那电话键被我手指头轻轻的一按,那人肯定会再打来第四次,第五次直至我抓拍失败,一些人就是这么心里面不甘认输却结果让他们不但输,而且输的一塌糊涂。嘿嘿,想想我的战果如何。只不过那人也太sb,岂不知道事不过三的道理。你就算是不知道,被人家抓拍了之后也应该留下一两句话也算是对的起那已浪费的一毛五分钱的话费呀。比如就如八弟所言我要找周润发之类的话,我呢可以说周润发不在家,要不要他妈妈接电话。不过紧接下来的可没有我们好过的日子,电话时常如凶灵般的在午夜前后响起。不得不迫使我们每次在睡觉之前把电话线给拔掉,早上起床后再按上。那不知名的哥们或者说是姐们我真是佩服的要死。只是周六周日我那寝室的哥们业务时常繁忙以至于我不得不宣布一改周六周日睡到十二点的习惯。出去这个繁华的城市去玩。当然有时候也在我们学校周围,只是这地方实在是有点太荒凉,太寂寞了。 这世界上有许多的东西与名字不相符了。我去那什么碧沙岗公园来着,分明就没什么沙嘛。现实的名字与隐瞒的实物让人看后总会有一种欺骗的感觉,中午吃饭的时候要了一盘火上飞雪,上来后不觉暗暗的后悔,服务生给我们端来一盘撒着白糖的西红柿。我想那公园里面的什么西游记地下鬼怪世界应该不会有什么假的吧,因为我看过立在一旁的须知后觉得那上面的要求挺严的,规定什么什么样的人不宜或是不应该进入。我和六弟不包括在规定之内于是便买了票。一进入洞口里面便传来嗡嗡声,暗蓝色人为布置的光线也是隐明时暗,里面不时的传来怪物叽哩古怪声。使我一下子提高了警惕性并时刻准备着任何事到来的应急措施。我一步一步慢慢的往下走就好像是逐渐的在深入地狱的底层,看到了墙壁上面涂料画着的妖魔鬼怪,顿时有了点害怕的感觉。里面不时的有人向这边退出同时有引起我的好感,我倒要看看是什么怪物这么吓人,忽然一头怪物叽叽嘎嘎的凑向我的脸旁,然后又复原到它原来的位置,蓝绿色的眼睛灭了又明。继而看过了许多之后,反倒一点也不害怕了。只是这里的东西好像是做了人为的变性手术,更多的怪物是奥特曼里面的,有极少数的才是西游记里面的。 后来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西游记里面的弥勒佛的大塑像。弥勒佛的肚脐是个小孔,游客可以向里面投掷硬币,然后发出声如洪钟的笑声。真可谓张口便笑,笑天下可笑之事。我站在佛祖的面前看着佛祖慈善的面孔,佛祖的悲天悯人好像在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人生亦真亦幻本是一场虚幻的梦,恩恩怨怨皆红尘烦恼,此也空,彼也空,滔滔江水向东流,何必太执著。但我亦是凡夫俗子,凡夫俗子就是对往事的念念不忘。 一个女生见到我们这边很好玩,于是便跑了过来。相视的一刹那我差点惊讶的叫出声来。而事实是那个女生已经叫出声来了。我真感叹人海茫茫地球之小,转来转去见的还是那么几个人。 我见到是尔雅。她怎么也会在这儿,我不知道。而且在这个地方相见,总觉得有七分的意外三分的滑稽。 于是便有了我先前喝酒以后要打电话的事所说的事。 〈七〉 住在我正下方一层楼的一哥们时常喜欢在夜里抱着吉他演唱。听起来都是一些很悲伤的歌。有些是我听过的,有些我没听过。我猜测那是他是自己写的,说起来也算是个牛逼人物了。我最喜欢那首我给其名以《空白记忆》的一组,我之所以喜欢的原因其实也很简单,是因为里面的一些歌词:风吹动着枯黄色的沙丘/埋没了夕阳如血的过去/曾经在心头涌来涌去/的/记忆已如一缕烟雾在飘来飘去/枯涩的年华得到的又要残酷的失去/我那曾经为爱疯狂追逐的你/在这看不到星星和希翼的夜里/是否还能回想到曾经的过去 缥缈的梦中时常会有你的出现/我醒来时/北方的阳光刺痛了我的双眼/心痛于没有你的记忆/我的脑子里面一片空白/失去与回忆/我都宁愿抛弃选择过去/我不在乎山路有崎岖有多么的远/我心只宁愿选择没有过去的从前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我等待的奇迹从未出现/一年之后/还有下一个三百六十五天/我痛于思念之中的人呀/你终究有多少的精力/呼唤到了绝望我会把你一点一滴的忘记/记忆比失去/更让我痛苦的苦不堪言 那哥们的煽情的歌喉每次想起的时候我总能想起一个人。我不知道人们为何总以为失去的那个是最好的,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难以忘怀。难道说天上最亮的那颗星星便是那颗最大的嘛。孰我不能苟同,可我至今不也是如此。悲哀,这大概是心里的作用吧。 六弟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只是暗恋。于是我就时常劝六弟说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儿,人生不要因为太多的犹豫以至于留下过多的遗憾。然而,准备投身于爱情中的人总是有这样那样的自卑,就连我们这样一位长的近似于女生的小帅哥也会自卑。据我观察男人长的太帅就会有点象女人,至于女人嘛则没有这种反方面的变化。六弟时常问我他是否能配上人家。在问了我n次之后我回答他说情人眼里出西施。你是她未来的情人自然觉得她美如天仙,可在我看来,我违背良心的说在我眼里她就是女人垃圾堆中的极品,你呢就是西施眼角里的眼屎。你说你能否配的上? 六弟一时塞膛无语,而后说我垃圾。 像六弟那样腼腆的男生或许最终选择的是等待。直到看着一个又一个的女孩成为人家的女朋友,我说六弟你等待的时机应该在未来的n个世纪。而爱情这东西是需要时间和地点的,时间和地点变了,紧接着跟着变化的还有结局。其结局是那女生早已有了男朋友,而六弟仍是单身贵族一流。 六弟不是那种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人,可他更象是那种吃不到葡萄就讨厌吃葡萄的那些人。六弟看不惯那些在校园里面执子之手或是楼搂抱抱的少男少女的情侣,在我看来这应该属于心里疾病患者或者说是眼羡,或者说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他对女朋友的渴望。只是我向来不爱把话说的那么明白,那么露骨,也算是对病人的一种人文关怀吧,因为我向来没把六弟看作正常人。有人曾说过这么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在疯子的眼里其他的人都是疯子。六弟整日说我癫狂,有点不正常。其最终结果是我不知道是我不正常还是六弟不正常,还是我们两个都不正常。 〈八〉 因为同在一个城市,于是依凡时不时的跑来找我,我身边的哥们都以为她是我的女朋友。我对他们说那是我妹子,而后有后悔了,这不是说我希望依凡成为我的女朋友而羞于表达,而是关键在于妹子这么两个字上面的问题。在高中时期我说过我就见到过许多,只是那时的兄妹关系和现在的略有不同,当时的只不过是大家在一块随便玩玩,而现在更多的是有一种暧昧的恋爱关系。或是恋人做不成硬要在粘一起。说是我妹子总会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于是在有人问问起时我总觉得如何回答都不好。于是我便催促依凡快点找个男朋友,再来找我玩时一块叫上她男朋友。 依凡说人家都没人愿意要她,那我就做她男朋友吧。在她说出这句话时我觉得特恐惧,因为我知道女孩子不象男孩一样,多认识几个人就是为了交际,女孩关注更多的还是谁做她男朋友最可以。男孩或许无所谓,这个没了还有下一个,女孩子相对而言就比较死心塌地。这或许也是为什么说不忠于爱情的罪名老是由男人来背的缘由吧。我先前就料到或许会有这么一天,但我觉得两个人不在一起了或许就会所改变。结果或许仍要失算,悲哀,操,听起来就好像我先前有诸葛亮能掐会算的本事一样。 于是我就说总不能没人要的女生我都要了吧。就好像我是乡下那受破烂的一样。你以为你哥是什么人呀。 我说出这句口无遮拦的话就后悔。我那意思是说把依凡也说尽到了那些实在是没有人要的货色里面。其实依凡是挺好看,也挺温柔的那种。于是我就赶紧接着说像你如此一大美女,只有你看不上人家的份,那有人家不要你的份。女人这动物就是如此。你说她聪明吧,一夸赞她,她便又变的迟钝了。因为依凡刚要发作的脸有恢复了平静。 依凡想了想对我说,那你可就未必了,虽然说长的是天下第一帅男,倒数。我看你这辈子人家看上你的份,绝对没有你能看上你的份。你就等着自卑死吧。 我赶紧说是是来示弱。虽然说这不是男人们的风格,但在关键时刻还得用用。那小女生才不会把你刚才所说的话放在心上。因为她以为她在斗嘴上胜过你,冲了头脑。但总的说来,也是。男人假如在斗嘴方面要是赢了女人,未必见的是件好事。 事物是会向着不同方面发展的,依凡的迟迟不肯找女朋友使我决定开始物色我的女友。其实另外的原因是ly还不断的打电话催促我找女朋友,说我不找会后悔的话什么什么之类的,那话听起来我女朋友跟他有什么重大关系似的。不过作为朋友能如此的关心我,我也算是感激不尽了,我就说哥,你就放心吧,大学里的这门选修课我想我不会挂课。 他说好你说的,我可等你的好消息了。其实他是没有听懂我所说的话。我是说如果它不能按我所想的方向发展的话,我将来到社会上补考。可我还是开始物色了同时另一方面疯狂的向依凡推荐男朋友。依凡总是看也不看就说不行。 时下美女的标准好像是大家默认的长发披肩。我没有做调查,只是猜测,我说过我猜中的概率是很小的。可我见到电视里面的许多女影星大都是长发披肩。从小就看惯和听惯鬼故事的我,一听说长发披肩四个字时,第一反应想到的便是鬼的形象,因为我听到过很多个版本都是如此描述的。于是我便时常猜测美女与鬼的关系。艳鬼里面大都,不,应该说是全部都是美女的演饰。除此之外,我在也想不起美女与鬼的关系。却又苦苦的不解为何故事中的鬼要写成美女的长发披肩的样子。或许长发披肩有种特别的感觉吧。于是,我不知何时萌发出如此的念头:留一头乌黑漂亮的长发,感觉一下是什么滋味。可我这大老爷们怕我那超越不了时代步伐的老爹老妈的不同意,又怕人家流言蜚语的对我实施人身攻击说我是傻子。人家都说搞艺术的都是傻子,可我不是搞那行的,于是便决定了这世界上最终要少掉一个傻子的同时多了一份遗憾的存在。在我放声狂笑的说世界因为一个傻子的缘故而少了一位伟大的艺术家的时候,六弟说世界也因此多了一个疯子的存在。操,不傻既疯。我想我这辈子是就此完蛋了。 人们未能实现的愿望总要或多或少的强加给他亲近的人,比如说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是进入北大的中文系却未能进出,便希望我的下一代,也就是说,让我的儿子或是女儿帮我完成心愿,操,我现在连女友还没有,说这些不纯是扯淡吗。不过我未能长发披肩的遗憾使我下定决心找一个秀发飘飘的女孩作为我的女友来作为弥补。于是我会在几个秀发飘飘的女孩后面猛的拍一下六弟的后背,人们的好奇心总会促使对未知的东西探出个究竟。于是我会在那些女孩头看看这世界上那种动物品濒临死亡时是时发出惨叫时的一瞬间,瞅遍她们每一位的容貌。毕竟选女友是要看相貌的,也不单单是长发披肩。因为我发现我先前选择美女的标准有些出入,也有一些是我不能容忍的。也或许是盗版的和赝品的东西太多的缘故,以至于站在地球上的某个点,也就是从她们的背面来看都是美女。可不知道为什么上帝却给予她们魔鬼般的面孔。我选女友的计划也就因为世界上都是美女而一再搁置下来,沒有结果。只是后来六弟一看见我有举手的动作或即将的动作便离我远一些。他对我的举止动作的反应説不定经过一段时间加強后还能成为一种习惯呢,不过随着我的女友计划也给流产了。 〈九〉 依凡打电话説周六过来,一些时日没在意依凡居然也长发飘飘然的味道。我的眼向来是怕光的,在这天气稍微阴沉的情况下,我虽不能辨别出东南西北,因为阴天我很容易迷失方向,却居然发现依凡比以前漂亮了许多。我给依凡说了,依凡却表现出不好意思的羞涩。女人就这样,你不说她漂亮时她想让你说,你说她漂亮时,她便又觉得不好意思。不过这更加使我下定决心找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友。 我对依凡说看惯了平原的一马平川,今天我让你看一些新鲜的。 依凡说你不会带我去登泰山吧。 我笑了笑,便带着依凡从学校的后门出去向东拐,时值春暖花开时节,不远处麦苗绿绿悠悠的一片,一块地的油菜开的正旺,那不知名的鸟时常从田间飞出又飞入,我们走过田间的小径来到一处果园,果园里的花什么争鲜斗艳啦,梨花的白,杏花的粉,我都不屑一顾,依凡说这一切让我看都是浪费,不懂得什么叫欣赏,或许是吧。绕过果园我们来到一片小树林,我找到上次那条我走过的小路。便一眼就能看见前面横着一条深谷,小路从上面直接俯冲下来,所以坡陡地很。我和依凡不自然的冲了下来。依凡站在谷底,惊讶的望着上面,两面是直立的悬崖陡壁约有四十米那么高。而且是直立的土丘,悬崖的四周长了一圈的树木,就是悬崖上面也长了多种样式的树木。有些粗大的树根裸露在外面,悬浮在空中,也有一些是一半在土里,一半在空中。我生平第一次见到这么粗,这么长的树根。 谷底里面有很多不知名的树,满地的枯枝烂叶,踩在上面有种松软的感觉,其间能看到有许多由于土丘而分割出很多的歧路。上次我来的时候,还见到一条小溪,只是现在一时找不到。我指土丘对依凡说你看那些洞,是拱形的形状。看起来好像是人为挖的。我来到一个洞的旁边,洞口已被雨水冲的不像个样,我冒着险小心翼翼的走进里面,里面有些小洞完好无损,有的好像因为年代的缘故已经坍塌。我在洞的里面拣到一颗子弹。看来这个地方还是有历史考究的。只是时间久了,早被人们给淡漠和遗忘了,试想谁还会想起这个地方,除了我这种爱去那些没有人去的地方的人。物如此,人亦如此,时间久了,谁还能想起谁,只有那些怀旧的人在讲故事的时候才能提起吧。 依凡好奇的跑向谷的另一段,那边不但有一些正在开着的花,还有一些形状古怪的树,盘根错节,连在一起。我叫依凡等等我,我正在对一棵古老树感兴趣,那小丫头说她在那边等我。我看了这树木老半天,才慢慢的离去,感叹这树长得太有个性化。我一不留神被树根给绊倒了,手触摸到一块很硬的东西,拿起一看,原来是古时剑柄前面的那块东西,是青铜制品。上面有一八卦的图形。我对这东西无甚研究。只是听说相传为伏羲所创,后来用于占卜。用“—”代表阳,用“--”代表阴,有三个这样的符号组成八种图叫做八卦,分别叫做天,地,雷,水,火,山,风和沼泽。每一卦行代表不同的事物。八卦又互相搭配又得到六十四卦。用来象征各种自然的人和事物的现象。至于怎么用和其他的我就不晓得了。在农家曆上时常能见到这种图形。只是我沒有想到这地方居然还能追溯的冷兵器时代,于是我猜想这谷地很早以前便有人类脚步留下的痕迹。 当我在抬头看时,依凡那个贪玩的小丫头已经跑远,我沒有在意她当时会不会跑远,我只是想沒有她陪我我自己照样可以开心的玩。引不起别人的东西说不定到了我这里就成了好玩意儿。再者说我可以欣赏这里花草树木,还有那悬挂在空中的枯黄的树根。 我一个人在原地待久了便喊了声依凡,没有人回应。我心想在这荒山野岭之地,她不会遇上什么老虎,狮子之类的动物吧。就算是有早也给饿死啦。我有喊了两声居然还没有人回应,我这才意识到依凡不该出什么事情吧。就算是出事,我想那个人最好是我而不是依凡,她要是出事情了她父母肯定要向我要一个交代。这玩意儿总有点罪犯向警察交代罪行时的忏悔。我时不情愿的,最好我们俩个人都别出什么事情。 我向前面跑去,不好了,前面的歧路颇多,于是我想到了歧路亡羊的故事,故事的结局是大家因为路多而没能找到羊只好回去,如果理智的话或是按照故事里所言我也应该回去,理由是有可能我也走失掉。可惜的是有时候都是爱感情用事,更何况依凡又不是一头羊。再说我也属于那种感情用事的人,一旦认准的事很少的人能改变我的注意。很多人把这种人称之为犟筋。 我在谷地里跌跌撞撞了好久还是未能找到依凡,而且我好像真的也迷路了,有一个地方我走来走去就是走不出去,好像置身于诸葛迷宫之中。我累了坐下来休息,我心想我向前所言该不会真的发生了灵验把,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毕竟事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天空不知道什么时候飘起了毛毛细雨,夹在微微的轻风里。我忽然隐隐约约的听到有人哭着在喊我的名字,不用说,肯定是依凡。她居然也知道着急呀。我顺着声音找去看到依凡一个人抱着头蹲在地上哭。于是我就模仿起一种鸟的叫声。依凡哭喊着叫道鬼,因为那鸟的叫声实在是特难听。那种鸟也时常只是出现在夜里的坟地里面。我们那的当地人叫做秃鹫,我只听闻过其声音却一直没有见过起面,据我父亲说为四大打鸣锦鸡之一。我想大概是为死去的人吧。 依凡后来说差点吓死她。 〈十〉 六弟上网次数比以前频繁多了,而且完cs的技能也比先前熟练多了。那天晚上他请我玩cs,说老实话,这说明我平时有的时候没有老老实实的说话,其实大多人也是如此,就好比说,小孩子不应该撒谎一样,这从反面也就是说小孩子也撒谎。我想说的话是那天太伤自尊了。那小子居然用一名歹匪玩死我n名警察。我站起身看见六弟弟噘起嘴角,笑着看着我,有一种挑衅和蔑视的目光。我与生俱来就讨厌这种目光以至于我当时就想立即拿一枝ak崩他体无完肤,叫你一副牛逼洪洪的样子。我当时因为恼怒于是就喊这些警察也太他妈的不中用了,都是些饭桶的时候,坐在我一旁,头发正中间绑着一小辫的哥们竟然翘起这边的嘴角之后有扬起那一角。我立刻意会到这小子肯定也是个玩cs的高手。便问那哥们说你会玩cs不会。那哥们的两个嘴角一下子都巧了起来对着我笑。 我于是便对那哥们说哥们来帮帮忙,把着小子给我干掉。那哥们也真他妈的牛逼,好像就知道六弟的藏身之处似的。一打一个准,三下五除二便把六弟给干掉了。歹匪的血溅了一地。为发泄刚才我心头之狠,我让那哥们在那些死了人身上继续开枪。 我看见六弟在那边敲打着键盘,嘴里好像咕哝着些什么,我心想你小子纳闷去吧。六弟弟看着我的时候,我同样微微的翘起两边的嘴角,一只眼睛微微的闭上朝着他笑。这好像就叫做以其人直道还治其人之身吧。 六弟后来纳闷的问起我这事,我说小子,不要自以为是天下无敌。我让着你你就猖狂了不知道你是老几了,要知道你是老六呀。再说你要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我就是那天外天人外人呀。我说谎向来都是面不该色,心不加跳的,只是有点心虚。况且我向来都是得切饶人处且饶人,阿弥陀佛,老和尚告诉我要以慈悲为怀。于是我便一阵嘻嘻哈哈模仿电影里面周星星同学的笑声。 六弟说我听了你的话之后有一种想自杀的感觉,打死我我也不相信。 我说打不死你你就相信了。你说的是这个意思吧。 六弟说我真服了你。他在诡辩上,显然,远不如我的伶牙俐齿。 从计算机房出来,我说摆驾露天操场。操场的草地上坐满了少男少女的情侣,有说有笑,有打有闹,还有的搂在一起接吻拥抱。跑道上的人,大家都默契遵从着逆时针的方向流动,一双又一双,一对又一对都是执子之手。主席台上面站着几个女生在大声的呼喊我们是快乐的。我对六弟说她们既然是快乐的何以非要用语言来表达,不快乐语言表达又有何用。其实我告诉你吧她们的真实目的是想引起一些人的注意,在动物世界里这是很常见的,比如说鸟的鸣叫,就是一种求偶的方式。我把这种呼喊叫做野性的呼唤。她们在呼唤她们心中的白马王子,比如说你。你这匹来自西北的野狼还不快点发出你的尖叫来招引你另一半。我一气呵成没半句停顿的对六弟说。 六弟说让我去死。 我深情的说曾经有段爱情放在我面前,我没有好好去珍惜,直到失去以后我才追悔莫及,人世间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如果上天在给我一次机会,我会说我爱你,如果要在这个爱上加个期限,我想会是一万年。啊,来自西北野狼的呼唤。紧接着又是我的仰天大笑。 那小子说要杀我。 我便跑了起来。一不小心,碰到了一对正在接吻的情侣,我连忙说对不起,毕竟是我的错嘛。那男的说没关系。 我走出不多远便有听到那男的说真他妈的扫兴,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 六弟一边走一边让我看黑暗的角落。我知道他说的。我说你小样是不是想和人家火拼,据我所知,像熊啦,猴子之类才是最终的胜利者能把雌性占为己有,不过那些手段过于野蛮。人类已经摆脱那个时代,你要是想和他打架,千万可别叫我呀。我假装一副正经的样子说我已不做大哥多年。 六弟说我垃圾。 我说你知道不知道乌鸦为什么只说猪黑不知道。 六弟说不知道。 我说因为他看不见他自己黑的缘故,要不就不说了。 六弟哦了声便说他想找个女孩立马结婚然后给他爹妈生个孩,便什么也不管了,去一心一意的去闯荡。 我说你知道不知道人们为什么要结婚。 六弟说你说。 我说男人之所以想结婚是因为他想通了,女人之所以想结婚她想开了。你想通了没。 六弟话说了半截忽然发现我在耍她。便说我就知道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我又问他:你知道不知道为什么结婚后的人要离婚。 他说放。 我说是因为婚后男人知道了女人的深浅了,女人也知道男人的长短了。 而后我们两个仰天哈哈大笑。然后六弟不是说是垃圾而是说我是谬论者和疯子。首先只有谬论者才能推断出这样的谬论,再者只有疯子才干如此的口无遮拦的说出这样的话。我觉得他的话并非毫无道理。那么我真该审视自己一番,看看自己真的是不是有点疯的味道。 郭敬明在一本书中写到:人问上帝:一个人怎么能笑着忘记过去。 上帝:把他自己给弄疯了。 而对于我来说,我仍旧能记起往事。这便很显然说明我还没有疯掉。不知道应该不应该值的庆贺的事情。 我回来的时候,又听见楼上那哥们抱着吉他一人独自唱,只不过那哥们的歌喉在也恐怕呼唤出我的眼泪了。听起这话好像我流过无数次累一样,事实上从出生到现在我知道和记得的只有三次。第一次是我刚问世的时候,当然这是我妈后来跟我说的。第二次是小时侯跟人家打架被人家给打哭的,当时只有六岁,记忆的铭心是因为那小子被我欺负了n次后不堪忍受后的反抗。看来小时侯我也是个小流氓。第三次,也就是最后一次是为我喜欢的一个人流的眼泪,生平为他人的一次,我想这也是最后仅有的一次了。我觉得我一生流着三次泪就够了,在流就显的多了。当然一个人泪流的多了自然就会坚强起来,尤其是我这大老爷们,林黛玉除外,只是我不愿。于是后来说谁要是能把我的眼泪引出来,我就会对他有特别的看待。 那哥们唱的是f.i.r.的《千年之恋》竹林的灯火到过的沙漠/七色的国度不断飘逸风中/有一种神秘灰色的漩涡/将我卷入了迷雾中/看不清的双手/一朵花传来谁经过的温柔/穿越千年的伤痛只为求一个结果/你留下的轮廓指引我黑夜中不寂寞/穿越千年的哀愁是你在尽头等我/最美丽的感动会值得用一生守候 我说过我是那种对音乐不大喜欢的那种,所以与其说让我欣赏音乐,还不如让我在品味其中的道理。如果我对那哥们说了的话,不知道那哥们会不会失望。因为我听说伟大的艺术家因为没有人能欣赏艺术中的伟大而为世人感到悲哀。但我总感觉那哥们来着学校是件不幸的事情,因为这学校没有任何和音乐相挂的专业。就好比说,你爱一个人而他或她却不能成为你的爱人一样,是件很悲哀的事情。 〈十一〉 一些日子以来,我逐渐发现自己夜里越来越难以入睡,白天睡不醒。专家们说一个人夜里睡不着觉可以理解为是一件正常的事,但一个人一旦白天谁不醒就意味着你不健康了。我想,绝对,试想一个人长眠不起是一件多么另人恐惧的事情。要么你是植物人,要么你是与世长辞。二者有时在意义上是等同的。睡不着的时候,我会一人独自坐在被路灯照亮的阳台上,抬头仰望看不到月亮和星星的天空,天空因四周的灯光变的暗淡,因淡而觉得发蓝。偶尔有所思的时候一脸迷茫。我想起我在高中时期我一哥们说过的话:清晨,我抬头望望天空,什么也望不见,我的梦想,在世界的那一端。 或许我要比他幸运些,因为早上时常起不来床,所以每当我起床之后,就只会看见那么清晨几缕的眼光撒过窗前,一天之中或许就这么一次,因为我们的阳台是背阳的。陪我一起起床的当然还有几个贪睡的懒虫。 星期四的晚上,寝室的几个哥们在上次那家川菜馆为六弟过生日。八弟好像有什么心事似的一反往常,只顾着喝酒很少说话,到了后来竟然越喝越猛,跟这个人碰过杯之后跟那个碰杯直到再也没有人喝酒为止,而后便去了洗手间一阵有一阵的大片的呕吐。眼角上挂着因为呕吐时难受的眼泪,像两可颗晶莹的水晶球,顺着眼角缓缓流下。 后来我才知道八弟向他姐表白了却遭到回绝。我早料想的事情,最终的结果。八弟后来如此来形容那天晚上的举动。我举起酒杯,听到玻璃相碰时发出声的清脆,于是我心碎。我给你们喝而你们居然都说自己醉,我知道只有喝醉的人才说自己还能喝,一如那天的我。我用大量麻醉的酒精去给以我神经麻木的抚慰。然后躺在床上傻笑的慢慢睡去,留下你们这些清醒的人自个在凡尘之中去自寻苦恼。 七弟那天晚上问我借了一百块钱跟他女友不知道去哪玩了。六弟和我原本说好的跟八弟他们几个一块回寝室,走到半路,六弟说请我上夜市,便让四弟和五弟他们几个扶着八弟回了寝室。六弟邀请我和他一块玩cs,我说手下败将,何言再战。其实怎么说,我觉得拿自己的短处和人家的长处相比较总有点是不明智的举动。尤其是当两者之间存在很大差距的时候.就好像一个身材矮小的侏儒者偏偏要和一个身材高大的巨人相比个头一样,其结果是抬头是仰望,低头是自卑。对于自卑我有种想自杀的感觉,对于仰望,其实就意味着永远的可望而不可既。当你看到他看着你翘起一边或者是两角的嘴角微微笑的时候,你就会被莫名的激怒。中医先生说乐极伤心,怒极伤肺,对于身心的健康除了自己恐怕在也没有人怜惜,于是我最终说还是作罢了吧。其实我想说要是跟我诡辩,我一定奉陪,只是那样就会露地了,真正的不被识的谎言就是将谎言进行到底。玩了约莫有一个小时的工夫,我便让六弟回去了,因为我的胃和我的头又隐隐做痛起来了。 我们回去的时候,楼上那哥们有在抱着他的吉他一人独自在演唱,只是已没有先前那么多的听众。其实这和一个人经常吃一样饭菜是一个道理,时间一长,就会有点厌恶感,所以人要时不时的换换胃口。我想最好的听众还应该是那哥们吧。 我喝过酒隐隐做痛的头感觉有些嗡嗡的声响,我胃的难受使我感觉有点恶心,我跑到洗手间时感觉胃里面就像上泛的海水一样,一下子涌到胸口,涌到咽喉,然后从口中喷出,我闻到一股胃酸的味道,继而是感觉到咽喉的苦。挂在我眼上的泪珠悠悠晃晃继而落到水池里,摔成八瓣。吐过之后感觉好多了,在漱过口之后,我用凉水清洗了我那发烫的脸庞。便晕晕忽忽的睡去了,外边那哥们的歌唱在我耳边变成模模糊糊声。 〈十二〉 像其它每周周五的晚上一样,操场上有各系轮流举办的会。我以前是很少去的自从我学会跳大家跳的那些舞。说起来总有点滑稽,在没学会之前,每次舞会我都会必去看人家跳。在模仿方面我是有极高的天分。去了两三次之后,我就不去了,因为我已经学会了他们跳的交谊舞,对于这样的没有挑战性的我说了一句也不过如此。 那天晚上我实在是无聊无事可干,于是便拉着六弟去跳舞,篮球场上积聚了很多的人,有成双成对的,也有单身一人的。闪烁的灯光伴着音乐的节奏使人逐渐忘记哀怨和忧愁。我最喜欢的要属阿拉伯之夜,节奏比较快的那种。最不喜欢的是交际舞,而却偏偏要放交际舞的音乐,我一时便没了兴趣。于是拉着六弟便走。 睡觉,好像有点太早,我也是实在是睡不着觉。而且我逐渐形成了一个很不好的习惯,每天晚上不到一两点的时候是睡不着觉的。夜里睡不着觉翻来覆去你要知道是见多么令人很烦恼的事情。确实也是件很痛苦的事情。于是我决定还是去上网。一进入网吧便闻到一阵阵的香烟的味道,进入之后。打招呼的人很多,一看都是平时邻寝的哥们或是班里的兄弟。电脑的屏幕下映衬出红绿蓝不黑时变化的脸。 我上了几个小时的网便有点晕晕沉沉的感觉,室内浑浊的空气压抑着我有点呼吸难受。我拔开关闭着的防盗门,坐在门前。 邻近几家的店铺都已关了门,我知此时已是夜里十一二点的时刻,只有一家店前有一男一女。好像是已婚的爱人,两个人手拉着手围绕着彼此转圈圈。那女的发出的笑声如童年银零般的响声。令我直眼羡。当那女的感到眩晕即将倒下的时候,那男的一把揽住那女的腰,然后在那女的额头上轻轻的吻了一下,那女的“恩”的一声撒起娇来,男的于是就抱着女的进如了店内。然后我就听到一声落锁的声响。 我会心的笑了。抬头举目望着灰楚天空。云彩遮住了月亮,天空的淡淡一如我的心情说不上好或者说坏。风轻轻的侧着我的耳旁滑过。这样的场景好像在某时某地有过,就好像唱戏里面的背景一样,换了地方。记忆里的东西就像电视剧里面镜头的转换,一下子从那边拉到这边。 一如今天晚上月亮的淡,四面的天空除了北方在灯火的映衬下格外的比北面的亮,我之所以能记住北面,是因为我背面的暗淡使我回首的一刹那看见一颗流星。 我一个人坐在离公路不远的一旁,夜里巡视的警车上面下来几个民警问我是否需要帮助。 我撒谎的说我刚下夜班,有点累。 民警嘱咐我几句便上车去了。我一个人傻呆呆的望着灰楚的天空,头发从上面垂打下来,被风吹来吹去就像是树上摇曳的树叶。当我回头背面的一瞬,我看到了一颗流星的划落。人家说在流星面前许个愿,一定会实现的,我没有做。我想到的只是一首诗里面所写的一段内容:一颗星/自天空划落/我不知道是不是爱情的埙落/拖着长长的尾巴/好像是美好的回忆/永远挥之不去 我豆大热烫的泪水一下子涌出眼眶,被风轻轻的一吹,潸然沿着脸夹流下。我生平第三次,也就是我认为最后一次流累,是为她人。 熟睡的夜,寂寞的天空,淡红色的路灯,推着单车的我,暗淡拉长的投影。站在东西南北十子的路口,不知道应该往那走。落锁的校门,破碎的梦,受伤的心,夜不归宿的人。像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的人。 我最终拨通了住宿在外ly的电话,说了一句话:我在小吃铺的十子街,你来一下好嘛。 六弟出来一句你在想什么中断了我飘飞的记忆,我说没什么。便随着六弟进入网吧。外面仍旧是淡淡的月,轻轻的风,只是已经物换星移,物事人非,我盯者电脑的屏幕,面无表情。 〈十三〉 第二天,我疲惫不堪的身体拖着毫无表情的脸,僵直脸上挂着双厌倦的眼,回到寝室。感觉到一张床存在的重要时。八弟告诉我昨天夜里一个自称ly的人打来n次电话找我,说如果我回来的话,务必请我给他回个电话,十万里加急。 ly就是我上面一直所提到的那个人,高中是最要好的朋友,对于最要好我就不喊成哥们了,哥们总是给人一种流氓或是小混混的味道,尽管我们两个长的天生不用化装就可以直接上舞台扮演流氓的角色。其实这不单单是我们长相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我们两个的胡子那时向来都很少的刮,对于“很少”这个词我觉得用在我们身上都有点奢侈的味道。在这一点我们是绝对的相同。也难怪个刚进入大学的时候,六弟不敢跟我说一句话。后来我得知六弟确实把我看成一流氓。追溯先前的历史,我和我那最好的朋友my确实是一真正的地痞。能成为人人畏惧的地痞也算的上是牛逼人物。只不过后来痛改前非,当一牛逼人物不在牛逼时,总会有人骑在你头上以来显示他的牛逼。这便是道中的规律,我也最终明白了为何武侠小说中的人为什么总爱跟武术最高的人比试,当你打败了最强者的时候你变是最强的。不过我听说专业的足球人员就是几年不踢球也比那些业余的人踢的好,这话一点都不错。我说这话的意思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所以当你欺负你个人的时候,你还应该考察一下他的历史。ly高中毕业后进了另一个城市的一所民办的高校。至于怎么样,好像也不是理想,因为他跟我说他想到另一所很牛逼的学校。一出来都是他妈的研究生什么的。我说那你就去呀。他说缺的就是钱。我说我仅一精神上的鼓励。我想他不会是为这事情而来的吧。但我知道ly不会是那种吃饱了没事干给我聊天的人,更何况是三番两次的打过来电话。我无力的拔下充满电的手机,打通了my的电话。我“喂”了一声,便听到我那朋友熟悉的声。呆在一起久了人对于他的什么也就熟悉了。ly对我,我对ly都是一样。 ly说我操你老婆,一夜不归又上那去勾引未成年少女了。 我说我老婆是猪,你操不。然后我们又像高中的那会的笑,没心没肺没肝的笑,笑的很敞怀。紧接着又是突然而止。 只要你乐意,我没问题.哎,该找就赶快找一个别老是一个人故作潇洒的。 我说谁要咱呀。 他“咦”了一声,说要去死。这个年代中有很多的话一体及人们就会说去死,其结果仍旧是活的活蹦乱跳的。我向来说这些人富大命大造化大,能死里逃生,或是九死一生。 我问我嫂子她怎么样呀。 他说很好很好。 我说哥你可得悠着点呀,可不要把二人世界变成三口之家呀。 他说不会。而后我们两人开怀大笑。 我言归正传的说哥,找我什么事,说吧。 他说他想转校,借口已经想好了就差一个人给他发传真了。 我说过了我们是那种很默契的人,便问以谁的名。 他说以他老爸的 我开玩笑的说哥,不好意思这次占你些便宜。 他让我去死。他给了我传真机的号我便挂了机. 对于朋友的事情我向来是能帮就帮,我话下之意是区区小事,何足挂齿。 我给my的学校发过传真之后,便一觉睡到中午十二点吃饭的时刻。我是那种不管有多累,只要是稍微一休息就能缓解过来且又很能睡觉的那种。我曾经破天荒一天睡了十八个小时的觉,所以那时我敢扬言自己是“觉主”,别误会是睡觉的觉。现在是不行了。我听说老的人才会有很少睡觉的习惯,莫非后面的我没有继续想下去。人为什么总是爱把不好的更自己联系在一起。 我去吃饭的时候,见到了一个人,一个九年未曾见到过的人,我不知道称之为女生好还是女人好。因为现在像我一样年纪的女孩,多半把自己打扮的与这个年龄阶段有些不相仿,她们把自己打扮的更居有女人的味道,而思想却尚未达到女人思想的地步。尤其是当你看到她被男朋友搂着肩膀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其实她更像一个小孩子。她也不例外,女人和女生的区别根据我的观察就在于给人性感和单纯的感觉差别。 我之所以能够如此清晰的记的这个女孩的面貌是因为她是我第一个喜欢或者说暗恋的对象,当时我六岁。操,纯粹一早恋现象。我不知道恋爱和喜欢有何区别,后来我查阅了一下2002年由商务出版社出版,由中国语言研究室编写的《汉语字典》。上面如此的注释道:恋爱:彼此的爱慕。爱慕:怀念。怀念:思念。思念:怀念。对于后者的解释给人的感觉总有点像青蛙是什么,青蛙是成年的蝌。那么蝌蚪是什么,蝌蚪是成年青蛙的幼卵化不久幼崽。纯一扯淡。喜欢的意思是人们对某事物或人干兴趣。我总觉得这个解释有点不恰当,对事物可以说干兴趣。但要是把“兴趣”两个字用在人身上就不怎么恰当了。总有点耍流氓的感觉。我对那女孩的至今不忘是不是说明我一直都对她存有怀念之心。从上面的解释来看,或许我六岁的时候真的开始暗恋上人家了。没办法呀。多情自古空余恨,九年呀,哈哈哈哈...... 我故意坐在她对面的餐桌上,盯着她白晰光滑的脸,望着她稀疏眉目下的一双黑色的眼,瞅着她身后绑着的辫儿,看着她用筷子的那只如竹节的手指。想象着我曾经记忆中的那个很优秀她。纳闷他居然也会来这个无名的l学校。想象着人生真如一出戏。世界上太会有那么多的可能了,以至于曾经的牛逼烘烘变成现在的默默无闻纭纭众生中的一员。就像自己一样,辉煌的是被那些自己都不愿意所动的尘土。触及它的是那些还记得和佩服你曾经的人。可惜一切都最终归过去。佩服的是曾经,悲哀。牛逼人物不能最终牛逼到最后的其结果不是死的很惨便是在有很少的人再能记得你。女人的姿色除外。这是我n年来总结的经验,我高中时期的班主任说智者就是往往爱总结经验,当我来到l学院开始学会思考时发现能总结经验的并不一定都是智者。无奈。 近距离被人家盯着是件很难受且很容易发现的事。我意识到了,她也意识到了。我只不过是想仔细的看一下她的脸辨别真伪,所以请她不要误解我和流氓归为一类。见了女人的姿色就走不动的,我不是那种人。因为我记得某某杂志上说多少多少万之中有两个长的相似的人。所以我才不敢上去冒昧的问一句:小姐,请问你是xx么?和美女套近乎,我不感兴趣。平时我走路都是昂首挺胸的不肯看任何女生一眼,你若是看了她,她就觉得她很有成就感,吸引更多人的目光人人喜欢。被人家吸引,我厌恶。所以我觉得满以为有自信从我身旁走过的女生都会对我的不屑一顾感到厌恶。 她始终都不肯抬起头看我这边一眼,所以自始至终我都未看清楚她脸部的全部轮廓。我想就算是她看我一眼,也未必能认的我,曾经的少年已是胡须满面。记忆不能像等式两边划等号,因为我记住了你你便记住我。 不知道是因为她吃饭很慢,所以动作很优雅,还是因为动作很优雅,所以吃饭很慢。当我挑着外碗里面那条面迟迟不肯下口时,我看到她盘中还有半盘子菜。我想到了在吃方面法国人的作态和中国人摆设以及被处死非人的胃口的路易十六时,我那根舍不得吃的面条滑不溜的如了口。我用餐巾纸擦了嘴站里来便走。 第二天我来的时候,她依旧坐在那个位置上,我匆忙吃完饭后便又像特务一样盯着她。终于按耐不住的好奇让我上前问到对不起,请问你是不是xx。 她两颗黑色的眼珠轻轻的一转她说她不是。 我习惯性的“哦”了一声,笑了一笑便绅士风度般的转身离去。其实心里却没有任何的连锁反应。我相信绝大多数的人亦是如此,因为习惯性的礼貌而是心口不一。一如我那轻轻的一笑。我至今还纳闷为何一笑,以至于当我迈出几步后回头发现那女孩竟然莫名奇妙的打量自己,很是惊奇。 〈十四〉 一些日子对于我来说就像历史书说的某某王朝一样的天下太平。却又爱附言在太平的背后隐藏着什么什么祸患之类的言语。于是本来应该有大众评判的历史成了个人感情的宣泄领地。我于是便有种想骂老天的感觉,为何不把那些历史的先知早些生下来。我想对于一些必然的东西他们肯定也无能无力。对于历史我只乞求一些人在教科书上少发些议论。而对于我自己现在,我总觉得无所适从。我先前高中的教历史的班主任说过没事情干的人早晚就会惹出些事情即无事生非。我从小就饱受爱国教育的心灵惟恐什么时候做出有对不起党,国家,或是人民大众的事情,以至于有点忧心重重。 六弟说他也是。 我说就凭你那智商,顶多了也就是对不起一只老母鸡罢了。只要你不嫌弃人家就罢了。尔后仰天大笑知道我笑的很勉强或者说是在挤笑。到最后竟然有种想哭的冲动,六弟坐下来看着我若有所思假装的一本正经。六弟说他想解脱求我帮他。 我说我不是得道的高僧不能让你立地成佛,一切悟空。如果你是想了解此生的话。站在我们图书馆的顶层轻轻的一跃我保证你足以致命。 他骂我这人真垃圾。 我想垃圾也吧。人才也吧。对一些事情的分辨何必就像泾渭一样分明。或许正是我这种邋遢过惯的人才不知道去做些什么事情。什么曾经的梦想成空,以至于我先前老怀疑我高中的那一哥们在玩老成。他自我表明专利似的说:“我虽无大志,却有种壮志未酬的感觉;我虽无才却有怀才不遇的感触。”现在我一个人却在众多的女生玩清纯的时候玩老成。在女生感觉自己像个真正的女生时我有了种男人的成就。其实说透了我何尝不想得到高人的指点。敢问路在何方呀,其实很多的时候也很迷茫只是故意坚强。尤其是像和六弟在事业上一无所成,爱情上有颗粒无收的人。而且我还带点对往事的一些念念不忘。 〈十六〉 尔雅走后的那天晚上,我独自一人等大家都睡去后,坐在被路灯照亮的砚台上背,靠着门。忽然有种繁华喧嚣之后的孤独和冷寂。就像燥热的空气降至零下摄氏度,瞬间突至。我从口袋中掏出烟,取出一支,夹在左手食指和中指之间。右手摸出火机。然后听到齿轮和火石之间的摩擦声,一撮火苗猛然的窜出,我拨弄着火机,火苗也一上一下的窜蹦。却有忽然的从我眼前消失。我只感觉眼前的一黑,又恢复了正常。我再次点燃打火机,让烟在火苗上轻轻的一吻,烟头的地方随着我用力的一吸,突然明亮了许多有暗淡了下去。挺了一会,一团烟云从我口中飘逸而出。我把头背靠着门,仰头看见被对面楼台分割的天空。不是那么的黑有不是那么的淡,说起来总给人一种很暧昧的感觉。城市的灯火总是把这个上空弄的通红。好久没有见到真正的夜了,倒是有种思念的味道。却也不只不觉的想到一句有关于也的歌词:你不懂我对你的爱,就刑白天不懂夜的黑。我想其中蕴涵的哲理的味道,其中难免有种不能自我洒脱的苦楚和寂寞的感觉。如是的背景画面我以我此时所处的场景应该为最佳。 我有用力猛的吸了口烟,见上面覆盖了许多的烟灰,我只是轻轻的握住那只烟,没有任何要用手指去弹的意思,却不想那烟灰自动的掉落了下来。就想我原本没有要想的事情一样,却想到了许多。我仿佛有回到了那个寒冷冬天的夜晚,回头看见流星划落的一瞬间,一颗豆大的眼泪从眼眶中的悄然盈出。尔雅她用那充满幽怨哀愁的双眼,直逼着我的双眼。依凡在我面前的嬉笑,和伤心时所流露出的眼泪,划下的轨迹。六弟在为他喜欢的人憔悴不堪时的情形,叫人伤心。八弟说他女友说和他分手时那天晚上是如何的不开心,喝酒是怎样喝的麻木不忍...... 记忆的重现却又一下子的飞快的离去,仿佛置身在飞速行使的汽车上,看到迎面而来的景物,紧接着又飞速的拉远离去。其间总会难免会因为某种原因留下遗憾。一如现在的我仍旧不知道尔雅曾经是否爱过我。姑且用“爱”这个字吧。因为那时我高中的老师老是跟我们说:“你们知道什么是爱吗,屁点大的你们懂啥呀。”那时候,我不懂。到了现在我还不懂爱是什么。西红柿能吃吗。不知道。原始的回答。西红柿到底应该是属于水果类还是蔬菜类。别问我我同样不知道。第一个吃的人告诉我们西红柿能吃。那时候我恋爱了。就是在我不知道什么是爱的情况下。不知道,去探询,也应该是一个伟大的创举。结果西红柿能吃得到了大家普遍的认可。爱情在我这里并没有通过。因为我总怀疑那是施舍的爱情。爱情可以施舍吗。在我眼中答案是不。既然结论不能成立。那么命题肯定有问题。问题便是那不应该是爱情。是夹杂着复杂感情的同情和怜悯之情。这也是为何我每当想起的时候为何心口会以隐隐作痛。我总是想如此的肯定下来却又很快否定。我不知道为什么。于是从此便想探个究竟。我终于明白为何一些人遇到什么不测时为何会问那个他或她曾经爱过她或他吗。爱过。便会微笑的闭上了眼睛。死而无憾。如是不回答,便死不瞑目的。硬是留着一口气。等那人去后,主人公有会大喊我爱你我爱你的话语。我对尔雅的耿耿于怀,久不能释。却没有勇气去探询。可见我创造不了什么伟大的创举。也或许是有时人活的时候反倒不如死时候有勇气。当我还如此能依然毫发无损的留在人时间,注定多了分遗憾的事情。不过,我总觉得影片中的主人公都是很幸运的。假如有一天,我有什么不测的话,我不能肯定尔雅一定会在我身旁。我想,那怕她说她曾经一点都没有爱过我,我也便觉得死而无遗憾。毕竟知道自己想知道的。永远不在猜测。我承认,我在对人的猜测上是很笨的。也或许是尔雅曾经喜欢我的,倒是我的冷酷无情伤害了她。世间的事,是什么都有可能的。存在既有合理之处,我是不会怀疑的。就算是我伤害了她。我也很想能个究竟。让我糊涂的活下去的话,也是件很痛苦的事情。要么老天就让我痛痛快快的伤心一次,因为大家对彼此无言的顾及致使失之交膊,自此一个向东,一个想西。我很宁愿为那种向左走,向右走的遗憾大哭,伤心一场。这辈子,机会很可能是渺茫了。我和六弟都是属于那种过去的已经过去,嘴上很少提及,心里谁也不知道想些什么的人。我记得一位哲学家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我好像什么都没有做到除了接受不能改变的。我能悟出其中的道理,可我就是做不到。伟人之于庸人的区别把。我想,生命中,不断地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然而,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不知道。我还正在接受时间的检验。智者说:能冲刷一切的除了眼泪,就是时间,以时间来推移感情,时间越长,冲突越淡,仿佛不断稀释的茶。这个只有等到我认为天荒地老离去的那一天告诉你吧。 那只是我一个人的悲哀。然而我却也在为六弟感到悲哀的同时也为八弟感到不幸。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摩擦和分和和后仍然不能走到一起。或许这便是现代爱情的一个特征。过于太不稳定性。六弟的悲哀在于把自己画地为牢,自己给自己划定了界限,踏半步如越雷池。不能走出自己的懵懂。在这个年代,他应该对自己说。让着一切都见鬼吧。我相信,这一切也早晚会化无乌有。环境所逼迫的。把一切都看破了,就好像我很智慧一样,其实智慧的代价是矛盾。这是人生对人生观开的玩笑。是不是很可笑。 我手中擒着的香烟慢慢的燃烧的了尽头。夹着烟蒂的食指和中指隐约感到了余火的温度。我手轻轻的一抖,飘落下积聚在香烟上面的烟灰。火星因为燃烧到了烟蒂而在慢慢的熄灭。我想到了大家你说我说而变的很廉价而有不失为至理名言的话:生活如一出戏。便有在后面继续了一句,大大改变了它原来想表达的意思。那句话是开幕的时候,自然也有谢幕的时候。宛如这夜寂人静时候的浮起的记忆和感想,在香烟灰烬和烟散的时候也该终止。 我站起身来,意识的看了一下表,时针分针重合垂直的指向上方。我有禁不住的想起了那个寒冷冬夜教堂的钟声。或是教堂的钟声有在叩醒我那重叠的记忆。我望了望被楼台分割的天空,深蓝色的黑。 我想,时间不早了,该睡觉了。 我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依旧,天早已大明。我也仍旧像往常那样感觉很疲惫。头有点重,有点疼。我能够知道,昨天晚上我肯定有做什么梦了。我的喉咙感觉干的厉害,我便换了衣服下床寻找水喝。八个水壶像往常一样空空。我去了洗手间,洗了把脸,漱了漱口,神经清醒了许多。我站在阳台上,斜射的阳光照过来,我能感觉到,一个燥热夏季的来到。也同时意味这一学期的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