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引序》 第一章 徽商世家 南宋徽商王家 “爹,这是什么破招式嘛,我要回去练内功”年仅十一岁的王徽明在被逼苦练了三个时辰剑法之后,无力的瘫倒在地,喘着粗气向一旁偷笑的父亲说道。 父亲王迭面色一正,轻咳一声说到:“小明,流云剑技可是我们祖传至今的无上剑技,我王家何以在这乱世仍屹立不倒,产业兴隆,不仅仅是因为各代先祖苦心经营,更是因为我王家子弟世代习武,震慑了相互上的绿林盗匪。再说,为我家住一系可练这绝世剑法,我就你这一个儿子,你不练怎行? “一个儿子?”王徽明灵机一动,咧着嘴阴险一笑,向父亲道:“爹,我有一个好主意,能让我不这么辛苦,也能让咱们家的功夫得以传下去。你想不想听?” “恩?什么主意?”王迭见儿子笑得那样邪,好奇心被提了上来。 “嘿嘿,爹你找个二娘,让她生个小弟弟,把你的功夫交给这小弟弟不就行了?”王徽明自作聪明地向父亲大声说道,唯恐他听不见似的。王迭这时候却是一阵冷汗从背后冒出,这话要是被自己妻子听到,不拿刀砍了自己才怪。 “他敢!”一个充满煞气的女声传来,无疑是王徽明的母亲林非尘。只见一个面容娇美的少妇从旁走来,笑得那样和善,只可惜,笑里藏刀啊…… 父子俩同时转头,不过王迭没看到儿子眼中的那丝笑意,他一个习武之人身体竟有些颤栗,尴尬的看向林非尘。“小明,你刚才说什么这么开心?说给为娘听听如何?”林非尘瞪了王徽明一眼,缓缓的问道。 “啊?娘,我什么都没说啊!有事你问爹爹吧,呵呵!今天天气不错,我去钓鱼,去钓鱼。”王徽明说罢,也不等母亲应答,撒开蹄子狂奔而去,心中窃喜:“就知道老娘在旁边看我练剑,哈哈哈,三十六计吗?老娘那招笑里藏刀不错,我这招金蝉脱壳更妙,就让老爹当替罪羊吧。嘿嘿练了半天剑,累死掉了。” 林非尘与王迭的相遇实属偶然。那是王迭年轻的时候,有一次押货去西域,王家的习惯是贵重货物由家主亲自押货。王迭为了保险起见,又请了一家镖局护卫,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开往西域。作为镖局的大小姐,林非尘也自告奋勇加入了护卫行列,老爷子也想让女儿出去见见世面,就同意了。不成想,路遇一帮不开眼的强盗,来动王家的货物,被王家子弟和镖局护卫三两下收拾了。可林非尘就不行了,三脚猫的功夫遇上真强盗,登时相形见绌。正好王迭就在左近,非常有男子气概地替她挡了一刀,受了不轻的伤,两人也因此结缘。说也可笑,打那以后,王迭就再没敢请过老岳父的镖局运货,可能也是因为林非尘这个蹩脚镖师的影响吧。不过王迭后来算了一笔账,受一次伤,镖局赔了一笔款子,再用这笔款子去当聘礼,赚你一个镖局大小姐,只赚不赔啊! 接下来,林非尘看着一脸委屈的王迭,说了句让他胆寒的话:“走,回去家法伺候!”要知道,王迭可是受到过倒立一整晚,睡到冰块里,生吃活蚂蚱等一系列惨无人道的摧残,但出于对妻子的爱,王迭向来是逆来顺受(三好男人啊!)。“没辙!”王迭想了想以前顶嘴的经历,倒吸一口凉气,乖乖跟在老婆后面回房去了,心想着明天一定要罚王徽明练五个时辰剑法才解气! 王徽明解决了练武的问题后,哼着小调一路小跑回到自己的屋子,大大的舒了一口气,对着屋内一个手握双节棍,留着一个不合时宜的西瓜头的少年说道:“小熊哥,研究完你那钓鱼棍没有?”看着那精钢铸就的双节棍,王会明一脸艳羡之色。 这个少年名叫李小熊,和王徽明差不多的年纪,善良朴实,但不善言辞。不过李小熊思维敏捷,文笔也很好,经常写出诗句,被王徽明嘲弄李白附体。他在婴儿时被放在王家宅院的台阶上,被王家的管家发现,因为根骨奇佳,武学天资聪颖而被王迭收为义子,拳有开山之力。因为身上带有一块李字玉佩,王迭给他取名李小熊。 一次他与王徽明在钓鱼的时候,勾住一条大鱼,拉着鱼竿奋力一收,登时将旁边同样握着鱼竿的王徽明打得站立不稳,摔下水去。为什么鱼并不很重,却有这么大的力道?李小熊由此发明了一种新兵器——双节棍。因为受过苦头,所以每次王徽明都戏称此棍为钓鱼棍,但心里还是很喜欢的。 李小熊撇了撇嘴,道:“拜托,不要侮辱我的杰作……我这些天费尽心血,把我这棍用你那流云剑法的形式使出来,再加些换手的动作,威力丝毫不差!”王徽明和李小熊自幼住一间屋子,这绝不是因为王家抠门。试想,一代商人世家,一间屋子会小么?这间屋子至少得上千平米! 王徽明和李小熊从小就是王徽明干坏事,李小熊背黑锅,向来分工明确。所以习练武功王徽明也不会藏着掖着,王迭教他几招流云剑法,他就依样葫芦传给李小熊几招,丝毫都不顾及“家法”的因素。所以李小雄就以它极高的天资把流云剑法和双节棍融会贯通,棍法自成一家,为以后的历练平增一份浑厚的实力。 “嘿,不赖嘛,走,出去耍两招给哥们瞧瞧!”王会明一听,登时两眼放光道。他知道李小熊年纪虽小,但对武学的领悟力,比自己犹有过之,研究出来的招式自然威力无穷。对于商人世家,后代一般会摆弄算盘就够了,而王家则有所不同。王家子弟世代习武,不仅可抵御绿林强盗,更可保家族长盛不衰。在家人的耳濡目染下,王徽明和李小熊对武学几近痴迷。毕竟在他们看来,练武着实比抠算盘珠有趣多了。 两人来到屋外的空地上,李小雄马步扎开,右手挥舞着双节棍迅速从背后交换到左手,又换回来。只见银光霍霍而舞,李小熊手腕轻抖,双节棍便翻转飞腾,如同闪电般环绕在自己身体上下。这时,王徽明宛如变了个人似的,多了些许沉凝,少了方才的嬉笑之态,一双眸子古井不生波。不等李小熊攻上前来,王徽明俯身抄起三两块小石子,运起内力灌注于上,一甩手掷向李小熊,分别攻向李小熊的头、胸、腹。只听“叮、叮、叮”三响,几块小石子被李小熊密不透风的防御挡开,李小熊本人毫发无损。 “好!”王徽明暗赞一声,抽出腰间的铁剑,对着李小熊叫道:“小熊哥,来试试攻击我。”王迭知道从小习武的重要性,为了不让儿子过分依赖宝剑利刃的威力,用精铁铸造了一柄十斤重的窄剑给他使用。 “正合我意。”李小熊脚步急转,迅猛的冲到王徽明面前,手中双节棍从头顶绕了一个圈砸向王徽明。王徽明淡然一笑,左手背到身后,右手铁剑一挡,向外一带,化解了李小熊的进攻,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在一次次对攻之中,李小熊充分地发挥了双节棍柔中带刚的特性,招招狠厉绵绵不断。可每一次的攻击都被王徽明那看似不起眼的“一带”化解掉,眼见得自己这一次的攻击又到王徽明面前,王徽明的窄剑又是一带,李小熊只觉一股巨力传来,手一松,双节棍脱手飞出。 出现这种情况,李小熊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原因无它,只是因为王徽明练习内功的天赋太好。“为什么你内力这么好啊?”李小熊一屁股坐在地上,自怨自艾的说道。王徽明是王家历代以来内功心法“龙云内息”修炼速度最快的子孙,他对于内力的修炼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没人知晓为什么,大家只知道王徽明出生时身体散发璨然金光,周身有云翳之气包裹,宛如神仙降世一般,端的离奇! “哈哈,不用奇怪,我是天才嘛!还是少有的帅哥天才!”王徽明自恋地舔了舔嘴唇,摸了摸自己的脸。“我要是个女的一定嫁给我自己!” “咳咳!你都成了女人还怎么娶啊?”李小熊强忍住把中午饭吐掉的欲望,艰难的说道。 “……”王徽明眼神迷惘了一阵,“那,我还是当男人,娶一大堆美女老婆好了!”王徽明仿佛找到了人生目标般,一脸的憧憬。 “我对你无语……”李小熊一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徽明,时候不早了,去吃晚饭吧。吃完饭还要回去练内功,可不能被你拉下太多。”李小熊捂着胃离开了,只剩下依然沉醉在娶一群老婆的幻想之中的王徽明。 …… “咦?天都黑了!”回过神来的王徽明急匆匆地往饭厅飞去,殊不知李小熊早已吃过晚饭回房了。不错,确实是飞,王徽明用力在地上一跺,周身一层云翳之气散出,在脚下渐渐凝聚成一朵淡淡的云。云颜色极淡,不仔细分辨根本察觉不到,可就是凭借着这朵小云,王徽明愣是在空中飞行了四五米才落下。“唉,看来修为还是不够,不足以驾云飞行啊”王徽明摇了摇头,脚底加速,奔向饭厅。 …… “总算吃饱了!”王徽明拍了拍肚子回到房间,见李小熊已然入定,没去打扰他,回到自己的卧房,悄悄地关好门,长嘘一口气,从怀中掏出一本精装小书,上面赫然印着三个金灿灿的大字——神引序。王徽明把手盖在小书封面上,一股沛然真气注入,低喝一声:“梨儿,出来吧。” 第二章 神器之灵 随着王徽明低沉的声音,他手中的小书金光大放,顿时令整个屋子纤毫毕现,把王徽明的头发也映成了金红色。奇异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那本精装小书脱离了王徽明的掌控,旋转着在空中盘旋而下,化做一名少女的形象。 王徽明这时犹如脱力了一般,瘫倒在自己的床上,急忙运起体内为数不多的内力,流转百脉,迅速恢复着。要说怎么会这样,那可要从头说起了。从前,王家祖上和其他商人世家一样,并不习武。于是乎,有位先祖便在押货途中,遭遇了一波实力强劲的山贼,在镖师的保护下,先祖得以逃脱,而满满十六车的货物全被山贼抢占,镖师们也无一生还。先祖疲于奔命,急火攻心之下,摔下了山崖。万幸的是,山崖下是一个清澈的水潭,这个小水潭让先祖有一次保住了性命。 从水潭爬上来后,先祖看见山壁上有一个极其狭窄的山洞,山洞并不是黑漆漆的,而是在向外散发着淡淡的金光。先祖好奇心起,天无绝人之路,山洞中或许暗藏着谁偷偷藏在此处的财宝。于是先祖拉着藤蔓顺着崖壁攀援而上,令他失望的是,在山洞中并未找到什么财宝,而是发现一本精装小书,就是前文所述——神引序。 先祖发现这本小书很奇怪,前一半有字,后一半无字。翻开一看,先前从未习练过武功的先祖这时也不禁陶醉其中,令人震撼的招式,让人无法自拔的武学境界。先祖废寝忘食地开始修习书上所载的武功,并形象地给每一种武技起了很中国风的名字:排云掌法,流云剑法,行云步法,龙云心法。并为自己未能参透的两种武技命名为:御云之术,疾云遁甲。 成日以野果为食,山泉为饮的的先祖在苦修十年之后,终于凭借一身功夫走出山林,回到繁华的城市之中。不成想,回到家乡之后,王家的家也早已衰败,昔日风光无限的王家宅院此时已落满灰尘,树倒猢狲散。又历十年之功,先祖凭借过人的商业头脑和一身高深的武学造诣,重振家业,并由此定下一条沿袭至今的祖训:“凡我王家子弟,不论雪雨风霜,不论年龄长幼,必须日日习练武功。” 到了王徽明这一代,王迭见他天赋异禀,便在他十岁那年将《神引序》的真本给了他。初得武学奇书的王徽明欣喜无比,手舞足蹈地跑回屋,引得路人一片唏嘘,还以为他失心疯了。屋子里王徽明自顾自地边翻书边比划着招式,他翻翻也就算了,可这一比划,出事了。你想想,这屋子里就那么大点地方,他上蹿下跳的,一不小心就碰到窗户上,只听“嘭”的一声,王徽明的鼻子下面登时冒出两条红蛇,流了《神引序》一本书都是。说也奇怪,王徽明的鲜血流到书上后,如同被吸收了一样化为乌有,与此同时,整本小书金光大放,化为一名红衣少女的模样。当时王徽明虽被吓得不轻,但是好奇心战胜了逃跑的欲望,再说,把书弄丢了和老爹没法交代。还有,美色当前,虽然年纪小,但逃跑也太不男人了吧!思索片刻,王徽明决定留下来,不过红衣少女第一句话就把他再度雷倒。红衣少女竟称王徽明为“主人”。 在红衣少女的解释下,王徽明逐渐明白了事情的原委,年幼的他也不禁为少女的遭遇深感悲痛。原来,少女名叫华梨,生前是一名天神。不错,确实是生前。神也生活在宇宙中,华梨在神界的时候,诸神预测出宇宙将会有一场劫难。创世神留下了一套神器名叫——神引,其中头盔内有着可以修炼到创世神级别的功法,头盔也有着一个别名——神引序,但是开启“神引序”灵性的代价异常之大,需要以一名天神的性命为祭品! 就这样,华梨被选中作为开启头盔灵性的天神,生命诚可贵,谁也不想被剥夺生命。但是为了世界的安定,华梨义无反顾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成为了神器之灵。可是出乎所有神意料的是,神引序化作一道流光撕开神界的天空,飞往人间。天神们无可奈何的看着神引序飞出自己的掌握,却没有一个天神可以拦截,或者追上创世神的神器。 当然,华梨从神引序中知道了很多事,譬如那“御云之术”,“疾云遁甲”的修炼方法,还有王徽明修炼内功时的异常效率也有绝大部分是华梨的功劳,王徽明修炼内功,那纯粹是瞎猫碰上死耗子,要让他自己修炼,就是让他再活十一年也绝达不到现在的水平。王徽明修炼内功从不打坐,按他的话说,这叫“卧姿”修炼。说白了就是睡大觉。华梨每天晚上都会用自己所能掌控不多的神器之力往王徽明体内注入一丝引领内息循环的灵力,这丝灵力不但让王徽明睡得很安稳,更让他即使是在睡梦中内功修为也得以提升。试想,别人修炼内力一天最多两个时辰左右,而王徽明呢?这家伙还有个睡懒觉的恶习,一天起码睡上五个时辰,这下可就厉害了。以别人两倍多的速度修炼内力,想不厉害都不行! 华梨现在只是神灵之体,身体看似真实,其实是虚幻的。在王徽明内息的支持下,可以化灵游于外界,平时就呆在那本现在已经变成小书模样的神引序之中。其实华梨还有一个秘密没有告诉王徽明,如果王徽明的修为提升到神级,那么自己就有复生的可能。 …… “主人,有什么事吗?”华丽眨巴眨巴漂亮的大眼睛,看着有一次口水流下三千尺的王徽明道。猪哥是什么样?看看此刻的王徽明就知道。 十一岁,不错,是十一岁。但咱也是男人,那个男人看到美女不多看两眼?(练过《葵花宝典》的兄弟或者在宫里办事的除外……)“好漂亮,好漂亮……”王徽明眼神迷离得看向华梨。其实也不怪他,神级的魅力又岂是他所能抵御的。华丽本来就是美女中的美女,纤细的腰身不足一握,身材高挑,比现在的王徽明高两个头,一头火红色的长发拖至腰际,更是在圣洁之中为其增添了几分邪异的魅力。 “主人,你怎么不理我?”华梨看见依旧沉醉的王徽明,嘴一撅嗔道。 美女发威效果立竿见影,王徽明登时清醒过来,“哦,哦。也没什么大事,就是觉得内功修为进境太慢,驾云飞行都不成。想问问你有什么速成的法子有……”王徽明话没说完就被华梨一个枕头砸了过来。 “速成?!”华梨惊出一身冷汗,向王徽明斥道,“你现在的进境已经快得难以想象了,再快会走火入魔的!知不知道!” 现在华梨可一点都没有把王徽明当主人的意思,想打就打想骂就骂,搞的王徽明一阵郁闷,“以后娶你当老婆,让你什么都听我的!”一个念头在王徽明心中发了芽。 因为身体虚幻的缘故,华梨只有借助神器的力量用外物来扁王徽明(ps:枕头),“快去修炼吧,想要增长功力没有捷径可走的!”华梨又是一个枕头飞向王徽明,敢情她还砸上瘾了。 “哦,哦。”王徽明唯唯诺诺的应了一声,还在想着自己的邪恶念头,快速的脱掉鞋和外衣,躺到床上开始了他的“卧姿”修炼。这一晚,他梦到了自己长大之后,来到了华梨口中的神界,并娶华梨为妻的场景。“梨儿,我要娶你当老婆!”睡梦中的王徽明呢喃着梦话。 在一旁静静守护的华梨可又气又羞,眼神复杂地看着这个仍是小孩子的主人。他那略带些稚气的俊逸面庞让自己有些怦然心动的感觉,“我这究竟是怎么了?”华丽不解的问自己,不知觉间两朵红云爬上了脸颊,“他还是个孩子。”华梨安慰自己道。 夜深沉,一轮明月慢慢爬着,从东方爬到西方,从黑暗爬到光明。随着第一道阳光打开地平线,月亮的光辉已有些黯淡。就这样,眼一闭一睁,王徽明迎来了自己新的一天。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王徽明爱怜地拍了拍重新变回小书的华梨,把她揣到怀中。看了看天色,王徽明长打一个呵欠,用被子蒙住头,彻彻底底地发挥着自己赖床的本事,也正是因为他赖床,才躲过了原本要受到的惨绝人寰的剑法练习。李小熊这时已经从大门口送走了出外运货的王迭,吃了早饭回到屋子,开始了每日早晨的例行公事“小明,起床了。”“小明,起床了!”“小明,快起床!”“小明,快跑,失火了!”如果这招还不奏效……那“小明,妈来了!” “哪呢?”王徽明一蹦三尺高,迅捷无比地躲到床底下,低声向外问道。脑袋灵光一闪,又被骗了!“哇呀呀,李小熊!扰我清梦者,杀无赦!”王徽明恶狠狠地扑向了李小熊。 第三章 音乐达人 追逐打闹之中,王徽明睡意全无,只好洗洗漱漱,穿戴好衣服。这时门外突然响起一阵悦耳的乐器声,那清脆的声音如泉水叮咚,又如百灵轻唱,登时让王徽明精神一振。 “小明,起床了吗?”这个让王徽明胆寒的声音一听就是母亲林非尘的。“快点起来,娘给你带来好玩的东西了。” “起了起了!”王徽明三步并两步打开门,今天难得自己早起一会儿,让娘亲表扬表扬也是好的。“娘早。”王徽明文绉绉地向母亲林非尘行了个礼,一副好孩子的样子。 “不错嘛,小明也知道早起用功了。”林非尘笑着抚了抚王徽明的头,就当王徽明在心中盘算这是不是又一次笑里藏刀的时候,林非尘说出了一件让他头疼万分的事。“小明,娘这次给你找个三个音乐师傅,你这次可要给娘争口气,好好学啊。” “汗!”王徽明背后一阵鸡皮疙瘩。回想上一次老娘找来的音乐师傅简直没让王徽明笑崩。上次林非尘找了两个师傅,一个教二胡,可这老师有个癖好,就是在拉二胡的时候要坐在地上,腿下面还要夹根竹竿。每拉一下就要用腿敲一下那竹竿,“啪……啪……”直响。这可把王徽明乐坏了,就摇头晃脑的在师傅后面“啪……啪……”地学着师傅的样子。这下林非尘可看不下去了,好好一个儿子,愣是让这师傅带出一股猥琐味,这可不行,于是给了他十两银子让他打道回府。 至于另一个师傅,那可让王徽明受尽苦头,说是教什么西洋乐器小提琴。一开始王徽明见到新鲜事物挺好奇的,倒也学得有模有样。不过,好景不长,一个月之后王徽明就对小提琴完完全全地丧失了兴趣。于是乎,玩起了他的老办法,装猥琐,把小提琴拉得如同锯木头板难听。这让林飞尘不禁对这位师傅的水平产生了质疑,再加上王徽明在旁添油加醋,煽风点火,不多久这位师傅也卷铺盖回家了。 正在王徽明思索着怎么逃过这三场“浩劫”的时候,林非尘发话了:“多瑞,米法,索拉西(汗,七音符),你们三个上来。”话音未落,只见三个金发碧眼,身材高大的洋人走了进来,其中留着金色八字胡,一头爆炸式金发的多瑞手里捧着的乐器从正面看很像放大后切片的葫芦。米法则手持一把银色的乐器放在口边,他一头干净利落的分头显得很精神。大腹便便的索拉西则双手背在身后,从他的肚子就不难看出,这哥们铁定是个歌唱家。 看到索拉西,王徽明没有什么举动,又看到米法,王徽明依旧面色平静。但是看到多瑞的时候,他的脸色变得极其难看,嗫嚅到,“妈,你不会让我……学琵琶吧……那……那可是女孩子玩的东西!” 很显然三位外国乐师也是懂汉语的,多瑞险些被王徽明的话气地晕厥过去,这可是他极其钟爱的吉他,竟然被说成是琵琶!“呃……儿子,这可不是琵琶,这可是现在西洋很流行的乐器,知道不?”林非尘一本正经地教育着王徽明,多瑞的脸色也变得好看了一些,不过多瑞听到林非尘的下一句话后不禁两眼一翻,晕倒过去……“这是这是西洋琵琶!” “咳咳,”一直没有说话的索拉西开口了,“尊敬的夫人,请原谅我的无礼,请问我们现在可以开始教学了吗?”没看出来,这还是个绅士,完全比刚刚王徽明的伪绅士举止优雅百倍。 “请吧。”林非尘优雅地向三位(包括倒在地上抽搐的多瑞)西洋乐师欠身一礼,转而向王徽明道:“小明,你可要好好学,听到没有!不然小心你的屁股!”林非尘笑吟吟地出去了。 “果然又是笑里藏刀!我要不要走为上呢?”王会明苦笑着摇了摇头,然后瞪了一眼不够义气正向外逃跑的李小熊,低着头一副好孩子的样子,走到几位师傅身前,听候“发落”。 “你好,可爱的孩子,我叫索拉西,是你今后的声乐老师,希望我们合作愉快。”索拉西慈祥的笑道,看着王徽明装出来的傻样,还以为他是个好孩子。” “yes!happy!”王徽明拽拽地秀了句洋文,在林非尘狂轰乱炸式的请老师活动中,自然也有教洋文的师傅,还是个什么天主教的传教士。后来被王徽明装成上帝吓跑了,不过从此王徽明也迷上了西洋小说,什么勇者斗恶龙,大战邪恶的魔法师之类的。不过最让他感兴趣的还是解救公主的故事,他经常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可以救出一个公主什么的,那才叫酷毙!而且王徽明洋文也学了个半吊子,难的不说,yes,no,happy这些单词还是会的。 “哦?不错不错,verygood!”索拉西惊喜地道,自己的弟子会洋文,那么交流起来就会更方便,“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口琴乐师米法,这位是吉他乐师多瑞。”说着分别指了指两人。 “老师好!”王徽明老实的向三位老师行李,心里想着:“嘿嘿嘿,装傻是我的特长啊……我倒要来见识见识这些劳什子西洋乐器,以后见到美女妹妹们又可以小秀一下啦。” “恩,那我们现在就开始吧。”…… 五年后 王家大宅里,凌晨时分,只听一曲凄清里带着些哀婉的乐声如轻烟般袅袅传来,一个少年蹲坐在秋日里已稍显寒冷的台阶上,手抱一把吉他,六根琴弦律动之中,仿佛有说不尽的哀怨。秋日的清晨明朗如水,那少年的眼神也明朗如水,含情脉脉地看着身旁一个周身散发淡淡金光的红发少女。少女双手捧着一把口琴,樱唇轻启间,悠扬的乐音像是夜莺在歌唱,一双水汪汪的眼眸被垂下的红发遮住了半边。可这头发遮不住的,是那一抹掩饰不住的爱意。 不错,这正是王徽明和华梨二人。时光荏苒,年幼的王徽明渐渐长大,不知道是因为真的对吉他兴趣还是为了吸引美女的目光,这次他可没有在发挥“特长”把老师气走,也许真的长大了吧,王徽明沉稳了很多,修炼武功也刻苦了很多。可能因为华梨已经把自己复活的条件告诉了王徽明的原因,王徽明成日里修炼的时光占去一天生活的大半。他知道,只有把武技练入巅峰,才有可能触及那有关修炼成神的功法,才有可能……让自己心爱的女人复活。 “小明,父亲叫我们过去,说是有事告诉我们。”李小熊随着他的声音一同出现了,不等他来到,华梨便重新化作小书的样子回到王徽明怀中。五年,李小熊原本就因习武而强壮的身躯更显得伟岸挺拔,眼神明亮而犀利,仿佛能洞穿一切。 “知道了,走吧。”王徽明自从知道了华梨的事,就不像以往那么乐天派了,他知道自己肩上背负着沉重的胆子。几年前,他必然会和李小熊说笑几句,可现在,他一点也没有开玩笑的心情。迈着稳健的步子,王徽明朝着父亲时常品茶的凉亭走去。 “唉……”李小熊看着王徽明的背影,摇了摇头跟了上去。这两年来,王徽明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比以前稳重多了,很少有机会能看到那个开心快乐,调皮捣蛋的小鬼头形象了,李小熊也不禁有些怀念,又有些疑惑。 王李二人来到一个花园之中,各色花草盆景错落有致的摆放着,穿过一条乱石铺就的花间小路,那里是一座古雅的小凉亭。凉亭周围碧水环绕,一条小溪潺潺地流过,很有几分苏州园林的风味。亭子上有一块匾额,上面挥毫泼墨写着两个草书大字——听雨。亭中简单地放置着三两个石凳,一张石桌,王迭正用他不知在哪里淘来的“碧玉紫砂壶”泡着清茶。 王迭还是老样子,浓眉大眼,脸上始终挂着微笑,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不知道的人绝看不出他竟是商人出身,而且身怀绝世武学。王迭一袭白袍简单而又不失高贵,丝毫没有市井商人沾染铜臭的感觉,举止充满了江南人物独有的风雅。 “父亲。”王李二人上前行礼。 “恩。”王迭闭上眼仍品味着口中的茶水,淡淡地应了一声。继而突然睁开眼,对着王徽明一阵仔细打量,眼中时不时爆出几丝武者特有的精光。“徽明,你突破了?” “是的,父亲。”王徽明低声应道。“昨晚我聚集内息,冲开了奇经八脉的最后一脉,龙云心法达到了瀚海初阶。(ps:龙云心法记录着三层心法,王家先祖也鸡婆地给这三层心法起了名字,从低到高分别为:清溪,江河,瀚海)”说着,王徽明身体四周不断凝结出一丝丝云翳之气,充满神圣的气息。 “内力外放?好果然是瀚海层面才能达到的力量。”王迭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儿子这么年轻就达到了自己仍不能窥得门径的瀚海层面,让他着实放心不少。“不愧是我儿子,这样我就放心了。这次叫你们来是有一个任务要你们去完成。” “任务?”王李二人同时疑道。 第四章 叶氏双姝 “不错,是任务。”王迭点了点头说道,“你们今年都满十六了,也是时候让你们外出历练几年了。” “历练?”王徽明长舒一口气,还是历练好啊,江湖?多么自由自在的地方!按照王徽明的想法,历练就是公费旅游,老爹的钱花也花不完,咱就多帮他周转周转,也好带动大宋的经济发展嘛。 “哦,对了,我把这件事告诉你叶伯伯了。你叶伯伯捎信来,让你们先去他府上一趟。”王迭一拍脑门说道,然后怪异地看了看王徽明和李小熊“呵呵,说不定你们还能和若雨和若微那俩丫头结伴同行呢!” “什么?!”李小熊被王迭的话惊得一身冷汗,“不是吧,我怎么这么命苦啊!”看他的模样,活像被别人夺走了最心爱玩具的孩子。 “瞧你那模样,自己老婆怕什么?她又不能吃了你。”王迭拍了李小熊一巴掌,“就这样了吧,你们趁早收拾收拾东西,从这到江浙一带还有千余里路要赶。”王迭摆了摆手道。 “可是她每次都掐得我好疼啊……”李小熊话说了一半就被王徽明拖着走了出去。开玩笑,长了这么大还没有机会好好到各地走走,好不容易有了机会又岂能放弃。 叶家府邸坐落在皇城临安的西子湖畔,家主叶天临是当朝一品大员,膝下有二女,分别叫叶若雨,叶若微,是一对双胞胎。王叶两家世代交好,叶天临和王迭自幼便是伙伴,俗话说的好,朝中有人好办事,自从叶天临越发位高权重之后,王家的生意也越发地兴隆起来。当王徽明与李小熊五岁的时候,便与叶家两位小姐定了亲事(王徽明和叶若微,李小熊和叶若雨)。按理说,这些包办婚姻是王徽明最反感的,不过他和李小熊,叶若雨,叶若微四人从小就是伙伴,青梅竹马,倒也不算是强迫。按照那个时候的思维,这也算是很正常的事,以王徽明的话说,勉勉强强也算半个自由恋爱吧。最让他伤脑筋的就是以后怎么协调好华梨和叶若微的关系,十六岁的他已经知道女人是会争风吃醋的,怎么办?这两个人他可一个都抛不下。 次日,王徽明和李小熊轻装简从的离开了王家宅院,一人一匹高头大马,赤红色的鬃毛显得极其神骏。再次检查好行装后,二人意气风发地直奔皇都临安。被路过的秋风轻抚面庞,看着路两旁飞速后退的景色,王徽明的心情欢快了起来。“自由啦!”这这一直是幼年的王徽明可望不可即的一句话。想想刚才走之前告别了相处多年的音乐老师,王徽明拍了拍背后的吉他。虽然从没见过其他中国人用和自己一样的乐器,但是王徽明仍是非常喜欢这六根弦的西洋乐器。现在他一想起来多瑞师傅第一天见自己的时候气得晕了过去就觉得好笑,这洋人的脾气也忒大了点。 与他相比,李小熊倒是一身轻松,他只背了几件换洗衣物。孩童时的西瓜头变成了现在一头飘逸的长发,一路骑马走来,不知吸引多少少女目光。 “哼,看你那激动的样子,一定就是在想你的若微妹妹!”听到华梨的充满幽怨声音,王徽明险些从马上摔下去。自从神器认主之后(哈,就是流鼻血那次),王徽明和华梨就拥有心灵沟通的能力。 “晕哦,梨儿你连这醋也要吃啊。”王徽明无奈地在心底说道,没想到刚刚还在想的事现在就发生了。“我,我可是真心的啊……”王徽明有些语无伦次。 “嘿嘿,瞧你那傻样。”华梨开心的声音又在王徽明心底响起,“难道你真的以为我们的感情那么容易动摇吗?” “没有的事,没有的事。”听华梨语气缓和下来,王徽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被耍了!”他暗暗想道,但是一股莫可名状的甜蜜在他心中始终挥散不去。“原来有人为我争风吃醋的感觉也那么好,呵呵。” ……王徽明和李小熊风尘仆仆地赶了千余里路,现在已是秋末时节,只有江南还保留着一丝暖意,但枯败的草木还是诉说着岁末的到来。西子湖畔,两位二八佳人凭栏深思,那湖面一道道涟漪泛起,随着那扩散的波纹,两个女孩子也清醒过来。它们的容貌初期的一只,就连身高也不差半分,一左一右地凝望着早已失去莲花踪影的西湖。 左边的少女撩了撩前额被风吹乱的黑发,轻轻的甩了甩头,下垂的发丝卷起层层波浪,她竟然有着一头卷发。玲珑有致的身材,把她本就青春靓丽的外形衬托得更加活力四射,只是一双仿佛能滴出水来的眼睛带着几分郁闷的感觉。站在他旁边的少女却是有着一头长长的直发,如瀑布把倾泻而下,面容虽然同样的娇媚,只是身材较之左边的少女要显得单薄多了,不过,她们的眼神所包含的感情却是出奇的一致……思念。 不错,左边的卷发少女就是叶若雨,而略显瘦弱的是她的妹妹叶若微。二女今天都穿着一套碧绿色的衣裙,领子和袖口都是天蓝色的,镀着金丝做边。远远望去,好一副“西湖映西子”的佳人图。 “妹妹,你说小熊和徽明怎么还没到,都半个多月了,急死人了。”叶若雨焦急地看向叶若微。她一想到李小熊,脸不自觉的红了红,轻轻跺了跺脚。 叶若微抿了抿嘴唇,握着叶若雨的手,轻轻摇了摇漂亮的脑袋,一直没有声音发出。 “哦,对不起妹妹。”叶若雨歉疚地看了叶若微一眼,“我忘了你不能说话……”叶若微与常人并无两样,就连听力也十分正常,只是不能发声说话。为此,叶天临也是差人走遍了大江南北,遍寻名医高手来为爱女治病,可偏偏人才济济的中华大地就没有一个可以治愈她的大夫。“唉,这两天也应该到了啊。算了,我们回府上等吧。”叶若雨无奈地朝西湖里丢了块石头,牵起妹妹的手准别离开。 “天色尚早嘛!两位小姐,不如留下来陪我们兄弟玩玩?”突然从暗地里走出七八名恶汉,高矮胖瘦一应俱全。他们的眼中无一例外的闪烁着淫邪的光。 “放肆,天子脚下岂容尔等匪类滋事!还有没有王法!”叶若雨的父亲是当朝一品大员,自打出生到现在,有谁敢和他这么说话,不觉地眉头一皱,向来人喝道。 “嘿嘿,王法?临安这条道上老子就是王法!”其中一名光头矮子叫嚣道,“难道你们没有听说过我‘大牛牯’的称号?” “我看你倒像大猪头!”一股极强的气势从天而降,与此同时传来了王徽明的声音。不错,是从天而降。众恶汉抬头向上望去,小便差点没吓出来!竟然有两个年轻人各牵一匹骏马站在一朵金灿灿的祥云之上。 “就是就是,小雨你们也敢惹?不知道她掐人很疼的吗?”李小熊装作一本正经地向下面的恶汉吼道。 “李小熊!你找死啊,竟然敢说我坏话!”叶若雨见李小熊和王徽明到来,欣喜之意溢于言表,登时手痒起来,……想掐人。 “撤,点子扎手!”光头矮子在临安混迹多年,可从没见过这样能在天上飞的牛人。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他还是清楚的,不然他的小命早就没了。可是想在王徽明手下逃走,用脚趾盖里的灰想想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 “定!”王徽明左手轻挥间,众恶汉连一声都没吭就倒地晕厥,他们只是觉得有一股热气袭来,然后感觉就好困好困…… “嘭,嘭!”随着众恶汉倒地的声响,李小熊终于又见识到了王徽明的捣蛋功夫。王徽明功运十指,凭空向众恶汉弹了弹,然后说出一句让叶氏姐妹莫名其妙的话,“你们最好转头闭上眼。” 叶若微向来对王徽明言听计从,乖乖地转身闭上眼。可叶若雨的脾气那是爆到一定程度了,瞪了王徽明一眼,道:“我就不闭,怎么了!” “那随你便。”王徽明苦笑地摇了摇头。这时一阵小风吹过,倒在地上的众恶汉身上的衣服就像蒲公英一样,“哗啦啦”散尽了…… “啊!”叶若雨尖叫的闭上眼,几个大男人如此这般她怎能不害羞。 “呵呵,走吧。”李小熊和王徽明如天神降世般从天而降叶若雨和叶若微只觉得身体一紧就被分别扯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踢踏……”马蹄声起,四人分乘两马奔向叶府。 “维尼熊,我好想你啊。”叶若雨抓住李小熊的衣襟,在他耳旁轻轻说道。 “维,维尼熊?”李小熊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你上次不是叫我泰迪熊的吗?怎么又变成维尼熊了?” “切,你还好意思说。”叶若雨撅起嘴,习惯性的掐了李小熊一下,“上次你来还是两年前的事呢,那时候你傻傻的还没我个子高,我不叫你‘太低’熊,叫什么?现在你长高了,我就换个昵称,怎么样?好听吧?” “……”李小熊彻底无语了。 “我看你是西洋小说看多了……”王徽明抱着叶若微向叶若雨吐了吐舌头,后者毫不示弱地回瞪了他一眼。 第五章 麻辣岳父 “小熊,我要你给我写诗。”叶若雨妩媚地看了李小熊一眼,登时把他电得魂飞天外。“你可是有几年都没写喽……” “呃,好。”从李小熊窘迫的眼神中不难看出——他又被狠狠掐了一下。李小熊话说的不多,但心思缜密,善文笔,时不时地就挥毫泼墨写出一首缠绵悱恻的情诗来。 “喂喂喂,若雨姐,你们也不用再光天化日之下,大庭广众之中打情骂俏吧。好歹叶伯伯也是朝中大员,要注意形象的!”可能是初见叶若微很高兴吧,王徽明忍不住调侃了李小熊和叶若雨两句,“看我们家微微多文静……呃……”王徽明正自得意,就被待在他怀中的叶若微偷袭了一下,脸颊被印上一个唇印。 “切,自恋!”仿佛是出于习惯,叶若雨和王徽明自从见面就一直在斗口。这不,惯用三十六计的叶若雨又放狠话了,顽皮地对着叶若微道:“妹妹,你可要看好这小子,大不了不嫁他了。一副小白脸的样子,肯定会在外面沾花惹草。哪里像小熊这么老实?”最后还不忘捧一下自己的心上人。 “拜托,不要离间我和微微老婆的关系啦。”王徽明苦笑道,他心里正为这事发愁呢,自然也不敢扩大话题。 “哼,一看你就是心虚了。”叶若雨可不管王徽明在想什么,咄咄逼人地道。 “别别别,若雨姐,我投降!”王徽明装作诚惶诚恐的模样,赶紧向叶若雨举起双手,心里一个劲的念叨:“孔夫子的话看来都是至理啊!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这还差不多!”叶若雨满意的点了点头,“对了,你们是怎么找到我们的?”叶若雨这时才想到刚才自己和妹妹的处境真的很危险。 “这个自然是……我和微微心有灵犀啊。”王徽明臭屁地说道,也不怕天打雷劈。他也在想,要不要把因为自己迷了路才到天上去探路告诉他们呢?不过下一秒他就否定了这个想法。 “我信你……才怪!”叶若微再度鄙视王徽明。 就在他们说话的这一会功夫,两匹汗血良驹就驮着四人到了叶府大门前。叶府大门足有五米高,十米宽。只见两个青铜狮子分列两旁,一队全副武装的兵士手执明晃晃的长枪守卫在门前。“参见小姐。”见到叶若雨和叶若微两位小姐的归来,众兵士刷拉拉跪了一地。不过当看清两位小姐身处陌生人的怀中时,士兵们犹如触电了般全部挥枪而上,“杀!”原本庄严的叶府门口登时变得杀气冲天。 “且慢动手!”叶若雨喝道。不过众兵士如同未曾听见似的照样直冲上来,在他们看来,两位小姐身份有如天神般尊贵,不管任何人都不能对她们有这般亵渎的行为。 与叶氏姐妹的焦急不同,王徽明和李小熊像没事人似的,连看都不看那些一拥而上的兵士一眼,王徽明只是简简单单地打了个响指,就拉着叶若微下马向叶府走去。李小熊也不理会叶若雨惊奇的声音,冷眼看了四周形态各异此时都保持姿势一动不动的众兵士一眼,也拉着叶若雨下马走向叶府大门。 下一秒钟,王徽明轻轻拍了下叶府那大得无与伦比的门,把门闩震移了位。然后又是一掌印上,要几个壮汉同时发力方能打开的大门就让他这样推开了。“叶伯伯,侄儿王徽明前来拜见。”王徽明把真气灌注其中,声音大的远近可闻。 “什么人!”又是一队身着重甲,手执长枪的兵士赶来。搞得王徽明哭笑不得,“我又不是找你!”他在心中说道。 “来了来了。且慢动手,是自己人。”只见一个球,哦不,是一个人,一个胖的和球一样的人,一颠一颠地赶了过来。 “列队!”兵士之中一个貌似首领的人吼了一声,乱哄哄的众兵士顿时列出一个欢迎的阵型,不过……站在府外的兵士好像没听到一样,保持原来的姿势一动不动。“列队!”那首领很生气地又吼了一声。 “呵呵。”王徽明诡异的笑了一下,又朝着那些一个个搞行为艺术的兵士打了个响指。“噗噗!”那一个个兵士一股脑地倒在了地上,不过都马上恢复了行动能力,迅速的走入欢迎的队列中,一个个戒备地看着王徽明,像是在看一个恶魔一般。 “叶伯伯,你果然越来越有福相了啊!”王徽明笑吟吟地打量着叶天临的球形身材,那肥肉上下波浪的真让他合不拢嘴。“呵,有种大海的感觉!”王徽明暗道。 “还不是让你老子给害的!不知道他从哪整来的古怪丹药,治病也就算了,还有这么大的副作用。”叶天临心中也是暗暗叫苦,他为官清廉,嫉恶如仇,深得皇帝重用。可不知觉间得罪了许多元老重臣,无意中被人下毒。也算是上天没有忘了他,王迭父子三人此时正在叶府做客。但是叶天临过度操劳国事,身体本就奇差,如果用普通的解毒丹药,恐怕毒还没解,他就一命呜呼了。为了保险起见,王迭决定用上《神引序》中“疾云遁甲”来救治叶天临。说白了“疾云遁甲”就是炼丹术,阵法,和傀儡术的集结。不过那些炼丹术都不是以丹炉来炼化,而是内家高手以深厚龙云内力炼化。王徽明那是比较年幼,片面的追求对身体的恢复,于是乎加大了固本培元药物的用量(讨好老丈人嘛!)。药效倒也灵光,不仅解了叶天临的毒,还让他原本枯瘦的身体变得如球一般! “叶伯伯,你天天为国事劳神费心,身体不好怎么能行!”李小熊不知是真傻还是装傻,在旁安慰道。 “……”叶天临看了看自己的大肚子,有苦说不出啊,只能打碎牙齿往肚里咽。自从身体发福以来,妻子就让自己睡书房,现在都几年光景了,谁知道他这一个惧内的一品大员竟成夜成夜睡书房。 “没关系,叶伯伯。”王徽明看着一脸苦相的叶天临道,“我听说东瀛有一种国术叫什么相扑,那玩意身材越胖越有优势!要不您去试试?指不定还能得个什么横纲呢(横纲是日本相扑运动员的最高级称号,也是终生荣誉称号)!” “你你你,我我我!呃……”叶天临听了这话气不打一处来,也不知怎么的肥肉岔了气了,晕了过去。 “咦?”李小熊赶忙扶住正要倒地的叶天临,掐住他的人中,“叶伯伯这是怎么了?” “没事吧!”王徽明心中汗了一把,自己的捣蛋功夫还是那么强,刚来就把老丈人给气晕了过去。“大家散了吧,我们扶叶伯伯去大堂。”王徽明朝着列队的兵士挥了挥手,转而一点不顾形象地一把抱起叶天临,朝着内堂走去。 这个动作可是让众兵士目瞪口呆,顿时对王徽明肃然起敬。它们不禁暗暗咂舌,可以一把抱起叶大人,这膂力得有多大?估计至少五百斤不在话下! “放我下来。”刚走进大堂,被抱住的叶天临突然醒转,瞪了王徽明一眼道。 叶天临被放下之后,来回踱着方步,打量着王徽明道:“你这背上背的是吉他?” “恩?这都被你看出来了。”王徽明不可思议的看了叶天临一眼,在他的印象中,大宋人会吉他的人貌似就他一个。 “嘿嘿,小样!”叶天临鄙夷地说道,“嘿嘿,给你见识样新鲜玩意!”说着叫下人抬了大大小小好几个鼓来。“看见没?这是我托人从国外买的高级货,我给它起名叫爵士鼓,咱也是大宋的官员,爵士符合咱的身份嘛!(汗,原来打击乐器源于这个时候)” “我给你试试看啊!”叶天临话音未落就抄起两根细而长的木棒“咚咚咚”敲了起来,看着节奏随着他肥胖的身躯越来越劲爆,王徽明也不禁解下吉他即兴来了一段布鲁斯,几百年后的今天,又有谁知道原来宋朝就有人玩摇滚! 大敲一通的叶天临抹了抹头上的汗水,大叫了一句:“爽!”王徽明从容地把吉他背到身后,而叶天临则急急忙忙叫下人找件新衣服来,虽然已是秋末时节,叶天临那一身肥肉还是让他有这随时流汗的资本。“运动的感觉真好!”叶天临迅速的跑去换上了一件新衣后跑了回来,“对了,小明子,咱们也该谈正事了。” “小明子?”王徽明差点喷血,这一听就是哪个公公的代号嘛。不过他还是回答了叶天临,“恩,是父亲让我们先来叶府一趟。” “恩,我的意思是,让你们带着若雨和若微姐妹俩一起出去历练!”叶天临不疾不徐的说道。 “什么?!”王徽明和李小熊同时惊道。没想到王迭还真是猜中了!可这是大宋朝啊,哪里有大家闺秀在外抛头露面的?谁家的女儿不是一门不出二门不迈!可这位一品大员竟然要不走寻常路,让自己的女儿和准女婿去江湖上混…… 一句话——成何体统! 第六章 色狼牧师 “叶伯伯,这恐怕不妥吧!”王徽明眼中闪过一丝忧虑,毕竟自己和李小熊不是三头六臂,总有疏忽的时候,万一叶家两姐妹被歹人掳了去,那可真是百死莫赎了! “不妥个屁!”叶天临那一双小眼一瞪,竟爆了一句粗口,“你要是连自己女人都保护不好,那也不用娶我女儿了!” “呃……”王徽明暗暗抹了一把汗。 “唉,现在朝廷内有奸佞当道,外有金国虎视眈眈,我这个一品大员说不定哪天就成阶下囚了。小明啊,不知道朝廷上哪个王八蛋向皇上进谏,要与大金国联姻。皇上不舍得自己女儿,竟想把若雨和若微姐妹俩封为公主送到金国去……”叶天临说的眼神有些黯然,“哼,想我叶家祖祖辈辈为大宋卖命,到头来竟要牺牲自己的孩子。说不得,就算为了她们姐妹俩的幸福,我也必须抗命了……” “爹爹,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起这事……”叶若雨身体微微颤抖,显然是害怕已极。 “告诉你有用么?为父我这不正在想法子呢吗?”叶天临苦笑道。 “可抗旨不尊是杀头大罪啊!”李小熊眉头都拧成一团了,“这可如何是好!” “呵呵,无妨无妨。”叶天临笑了笑,心中暗道:“皇上啊皇上,这次可要对不住了!” 叶天临向王徽明、李小熊和面无人色的两个女儿招了招手,道:“来来来,咱们今晚就演他一出好戏!” “恩,这样……对,这样,好……就这么办了!” 天色渐暗,叶天临捋了捋胡须,自言自语道:“是时候了!” 这时,皇城临安的大街浩浩荡荡地走过一队人马,其中有一台十六人大轿,前后几十人锣鼓喧天的吹啊打啊,还举着叶府的大牌子,一路向灵隐寺开去,说是叶府两位大小姐去进香还愿。跟随着的还有城中的卫兵,足足有五百人。皇帝老儿那可是精明得紧呐,唯恐叶家的大小姐逃走了,让自己的一番打算落了空,于是下了一道令,叶家的大小姐出城必须跟着五百兵丁。 晚上看热闹的人可少了许多,也不知叶家是什么习惯,非得晚上去进香,眼见那五百兵丁有的没穿衣甲,有的没带长枪,一个个睡眼惺忪地守在那台大轿的前后左右,缓缓的出了城门。 刚刚出城,叶家的仪仗队忽然停止了吹打,一个个保持着行进的姿势站立不动,端的奇异无比!那些没反应过来的兵丁一个收势不及就撞在了前面的人身上,“啪啪啪……”如同推到了的骨牌一样,一倒一大片!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一个诡异的声音传来。 “来者何人,报上名来!”兵丁中的统领对天喝道,“天子脚下,岂容尔等放肆!你们眼中还有王法没有!” 不错,来得正是李小熊和王徽明! “报上名来?报什么名呢?”王徽明暗暗想道,突然,他回想起早先那个自称“大牛牯”的光头矮子,于是模仿着关头矮子的口气答道:“他妈的!临安这条道上,老子就是王法!我老大‘大牛牯’的名号,你们可听过没有!” “大牛牯?”还真是冤家路窄,身为大宋士兵,生平就有两项爱好,逛窑子,逛赌场。时间长了不免与一些地头蛇有了接触,刚刚好,这大牛牯可是欠了这统领好几十两银子没还呢,这家伙!自己找上门来了!“你老大呢!他还欠了老子几十两银子呢!今天老子公务在身,那天见了他非榨干他的荷包!” “不好意思,我们老大对叶府的两个小娘们感兴趣,承蒙大人厚爱,让我们把她俩带走,也让我们老大高兴高兴!”王徽明见这统领认识大牛牯,咋咋称奇,但也不点破,继续把戏演了下去! “放你妈的屁!”那统领大骂一声,“也不看看他那德行,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有火自己滚到窑子里泄去,这可是叶大人的千金!” “不好意思,这可由不得你了。”王徽明冷哼一声,展现出他那神出鬼没的身法,一路穿过队伍手腕轻动,把一众五百兵丁全部封住了穴道。 “操……”那统领一句话没骂完,就被点了哑穴。 “我替我老大谢谢你了!”王徽明在五百兵丁加叶府仪仗队的恭送下(当然是蒙着面了)拉着“哭天喊地”的叶若雨和叶若微大跨步的溜走了。李小熊坐在路边一辆马车上等候,见他们来到,舒了一口气,等他们上了车,手中的马鞭一扬,赶着车走了。 次日,“操……你……妈!”在临安城守大人带着的随身武士解穴后,那统领终于把憋了一夜的话吼了出来。不过他见到城守大人阴沉的脸,不禁身体一颤。与此同时,叶天临在皇宫中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向皇上哭诉,把罪责全都推到了那个士兵统领的身上。更可怜的,那个外号大牛牯的光头矮子在赌钱的时候被呼啸而入的兵丁抓了去,严刑逼供,屈打成招,不出一个月就被砍了头,也算是恶有恶报。 而王徽明李小熊和叶氏姐妹此时在哪呢? 不好意思,他们现在正在距离地球几十万光年外的星球,那里叫做埃儇…… 是这样的,虽然大宋朝的追兵奈何不了王徽明四人,可王徽明讨厌那种颠沛流离的感觉,于是和华梨商量了下,看看到哪儿避避风头呢?于是乎华梨提了一个大胆的建议,运用神器穿梭空间的力量,把王徽明四人带到其他星球上历练,反正王徽明的力量提升在地球上已经达到了瓶颈,想要达到更高的水平,必须外出历练。年轻人好奇心本来就很重,再加上成天赶路确实闷得发慌,于是几人连和大人打招呼都没打,就偷偷地踏上了地球有史以来第一批太空人的历程。 为了语言方便,华梨感应到了一个和大宋朝语言一样的星球,至于为什么相隔如此之远的两个星球会有相同的语言呢?(作者:写着方便嘛,不用费力去设置了~~)答案无从知晓…… “埃儇?好古怪的名字啊!”王徽明问了问过路的行人后,得知了这片大陆的名字,“埃儇大陆,艾美瑞克帝国,好烂的名字。” “各地有各地的习惯,我们既来之则安之了!”李小熊倒是淡定得很,悠闲赶着马车,和叶氏姐妹有说有笑地欣赏窗外的风景。 “前面有个大城镇,咱们去看看吧!”王徽明怪异地看了一眼来往的行人,向李小熊说道。不是因为这些人长相如何奇怪,只是他们的头发颜色各不相同,赤橙黄绿青蓝紫,只要你说得出,这就找得到。 来到城墙前,李小熊读了读城墙上的三个大字,“休斯城!”随即笑了笑道,“小明,你说这像不像我们以前读过的那些西洋小说里的地方?看,那还有穿的像骑士一样的,呵,看那!那不是魔法师的装束吗?” “哦?真的啊!不知道有没有公主一类的要我来就呢?”说着想到了以往看过的小说中患难中公主对骑士一见倾心,不自觉的开始异想天开。 “嘭!”马车中的一个枕头不知为啥飞了出来砸到了王徽明头上,引得路人一阵侧目。 “咳咳,灵异事件,没事没事!”王徽明假借咳嗽来岔开话题,刚刚被华梨打的那一下可不轻。 “小熊,我饿了!”叶若雨大小姐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对着李小熊一通狂电。“你带我去吃东西吧!” “哦,好好。”李小熊尴尬的应了几声,忙赶着马车走到了一家富丽堂皇的酒楼前。还没进门,就来了一个殷勤的小二,帮他们把马牵到马棚里喂上上好的草料。酒楼有三层,大门上的匾额上不知是用什么东西写出的“火箭酒店”四个大字,仿佛在燃烧一样,隐隐的透出几分热度。 王徽明四人正准备进门,就听见一个让人不快的声音,“靠,今天走狗屎运了,美女啊,大美女啊!”只见一个头发剃得很光的少年离开饭桌疾奔而来,直愣愣地盯着叶氏姐妹看,按现在的话说他的发型叫……劳改犯头,他身穿一身洁白的长袍,很神圣,不过他的脸上除了用“色”这个字恐怕找不到更好的形容词了。 这个少年看上去和王徽明他们差不多年纪,可这脸上分明就是千锤百炼才能练出的猥琐,王徽明咳嗽一声,冷冷地道:“你看什么?她是我老婆,容得你这样看吗?” “她是你老婆?”那少年眼中的猥琐渐渐失去,转而成为那种饿了三天三夜陡然看见希望一样的眼神,看着王徽明,一把抓住王徽明的手,用最最最诚恳的语气说道:“老大,你以后就是我老大了!以后你多照顾照顾兄弟,有什么美女的多介绍介绍。我叫巩延开,我是天神教会的牧师。” “牧师?教会还要放养牛羊么?”李小熊笑道,“你一个牧民,还牛逼哄哄叫牧师,很明显就是老色狼啊!” “晕厥!”巩延开汗颜,“牧师是天神教会的一种职业,是神职人员,不是放羊的!” “神职人员?”王徽明玩味地看了他一眼,“侍奉天神的人怎没会这么……恩?” “这不能怪我啊,这是神的旨意!”巩延开义正言辞地说道,“每个牧师都会接到一条属于他的神谕,有的牧师接到的是为教会募集一万善款,有的牧师接到的是为教会增加一百信徒。我接到的是神谕:‘第625959615号牧师,任务为追求到一个超级大美女。’我能怎么办?” 众人皆倒…… 第七章 超级帅男 “原来神也这么恶搞……”王徽明暗暗想道。 “喂,那个,牧师,你能让路让我们去吃饭吗?”叶若雨不耐烦地说道,身为朝中官员的女儿,那些艳羡,痴迷的眼神她早已见过太多太多。 “恩,好好!”巩延开事项的跟在四人后面进了酒楼,询问了酒楼的掌柜后,王徽明得知了这儿竟然是休斯城最好的酒楼(商家吹牛也未可知~~),还提供住宿服务。看了看来往的顾客仍用金子银币付账王徽明渐渐安下心来,要是这里的货币不和大宋朝一样,那可就只能喝西北风了。王徽明大喇喇地扔了一锭银子开了一间四人套房,门牌号307。为了安全起见,他可不敢让叶氏姐妹单独睡,至于他有没有包藏别的心思,那可就没人知道了。 “呵!好大的房子啊!”四人走上三楼,李小熊率先步入房中,惊叹道。“这个地方还真宽敞。”房间足有三百多平方米,各种家居摆设都宛如中世纪的西欧风格,甚得王徽明的心意。 在桌子上坐定叫了一桌菜后,四人开始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毕竟好长时间没吃饭了。巩延开也毫不客气的磨牙蹭饭,一边吃还一边大赞王徽明和李小熊泡妞有道,又狠狠地夸了夸叶氏姐妹如何貌似天仙,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省略一千词。 “老大,你们来这里也是参加今年休斯学院的新生报名吗?”巩延开刚刚啃完一个鸡腿道。 “休斯学院?”王徽明疑惑地看了巩延开一眼,“是什么东西?” “汗,老大,你不会连帝国最有名的学院都不知道吧!”巩延开睁大了眼睛做惊愕状,“休斯学院是帝国唯一一所不论出身贵贱的魔法斗气学院,只要通过了入学考试,就算你是杀人犯,学院照样会教你。从休斯学院走出去的人才后来可都成了大陆上响当当的人物!” “魔法?斗气?”王徽明和李小熊对视一眼,道,“看来我们真的到了西洋小说描写的那样的世界了!” “好!那我们就去休斯学院看看,那魔法和斗气是什么东西!”李小熊开始跃跃欲试了。 “别急别急,报名要等到明天呢。”巩延开忙劝道。 “对了,你不是天神教会的牧师吗?你为什么会到休斯学院学东西,难道教会没有老师吗?”叶若雨皱了皱眉头,说道。 “呃……教皇大人说我秉性不纯,不能做天神的直接侍奉者,所以他不愿意传我神术,叫我来休斯学院选择魔法或者斗气修炼。”巩延开耷拉着脑袋低声道,显然是很郁闷。 “这话倒也有理。”王徽明失笑道。 “不过没关系,这些年我一直在钻研些好玩的东西,基础的魔法我倒是练过的,我发明了些有趣的魔法游戏呢!”巩延开眼上突然闪烁起自豪的光芒,从随身携带的包裹里取出一台神似现代的笔记本电脑的东西,“我给它起名为‘魔脑’,你还可以叫它‘魔法计算机’,一开始我是为了帮教会计算每年各界向教会捐献的善款,后来为了打发时光,即利用魔法发明了些魔法游戏,超炫!” “哦,听上去挺有趣的,有哪些游戏啊?”叶若雨和叶若微好奇地望着巩延开手中的魔脑。 “那可多了,我给你举个例子啊。”巩延开如同打开了话匣子,边操作魔脑,便向王徽明四人介绍“看,这是我模拟大路上战争制作的游戏,叫魔兽争霸,这名字好吧!还有我前些年读到的一本讲述一个僧侣带着他的学徒去找伟大的神明借阅神书的故事,我就改了改,做了部游戏,叫梦幻西游,能联机,就是多个魔脑连在一起玩,牛吧!还有……” “天才啊!”王徽明暗暗赞道,只能说教皇是个老傻鸟了,这么优秀的人才被他一票否决了,如果巩延开把他机敏的思维运用到神术的学习上去,天知道他能获得多大的成就! 正在巩延开陶醉的讲述着他一手开发的魔脑游戏时,“嘭!”的一声,房间的大门被撞开了,登时屋内五个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他脸上,帅啊!太帅了,非常帅,极其帅,乃至无与伦比的帅啊! 闯进来的是一个相貌极其英俊的少年,举手投足间更是彰显出一种高贵的气质。只不过他显得有些惊慌,向王徽明他们比了个手势,就……就一个俯冲藏到床底下去了。 没来及关门,只听见零零碎碎脚步声,可不一会儿,那脚步声越来越沉重!“哗!”霎时间,房门被长相各异却又同样美丽非凡的少女堵住了,为什么会堵住,因为她们都在挤呀挤呀,拼命往门里冲。 “泽泽,你在哪?你说好陪我逛街的,不许耍赖!”“小泽,你说陪我吃晚餐,你忘了吗?”“泽少,今晚有场音乐会,你陪我去听好不?”一个、三个、七个、十二个、数不过来了……从宽不过米的门框中就看见外面又说不清的美少女,红头发的,黑头发的,蓝头发的,金头发的,粉头发的,性感的,娇小的,火辣的,文静的,可以说是美女大荟萃了,各种货色应有尽有! 这可让屋内的四人傻了眼了,王徽明率先反应过来这些少女口中的泽泽很有可能就是刚刚钻到床底下的那位仁兄,于是微笑着说道:“各位小姐,你们的那位泽少,刚刚急匆匆地从窗户跳下去了,好像是去会一个美女你们还不快去找他,要是被那个女的把他拉走,你们今晚可就没机会了!” 众少女听到王徽明的话,愣了愣,突然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下了楼去,只留下门前过道的地毯上一片狼藉。 “他奶奶的,人比人,气死人啊!”巩延开这时也会过意来,悲愤的吼道。 “淡定淡定,消消气!”王徽明对巩延开的激动哭笑不得,忙起身按住抓狂的小巩。 叶若雨这时才反应过来,蹑手蹑脚地跑到房门口东张西望了一会儿,确定了没有疑似狂热的少女一类人后,轻巧的关上门,舒了一口气,道:“喂,那什么……泽少,你躺地下舒服就继续躺吧!” “恩?都走了吗?”那少年从床底伸出一个头来,迷惘地看着正用不同眼光看他的众人。“哦,那就好那就好。”说着从床底钻了出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忙做起了自我介绍,“打扰了各位,我是孟清泽,我是一个魔法师。” “你就是泽泽啊,”王徽明饶有兴趣地看着孟清泽,话还未说完,一脸气愤的巩延开就跳出来道:“你躲也躲完了,怎么,准备在这住下吗?” 孟清泽搓了搓手,有些不好意思地看了看王徽明和巩延开,“不好意思,在下正有此意。” “噗……”巩延开本以为下了逐客令孟清泽就会乖乖走人,哪想到他脸皮倒厚,牛逼,相当牛逼。 “不好意思,我现在出去的话肯定又会被她们发现,这样我这一晚上就不得安生了。”孟清泽一脸无奈,“几位大哥大姐行行好吧,小弟可是有几天没睡觉了,上半夜陪这个逛街,下半夜陪那个吃饭,这还是人的生活吗?” “这是神的生活啊!”巩延开的眼神中透出一丝向往,“美女云集,左拥右抱,你小子还身在福中不知福,靠,哪天把你送到村庄里劳改(ps:劳动改造,这里的刑法中有着一项,不知道小巩的发型是不是因为……)你就知道滋味了!”妒火中烧的巩延开骂起人来口不择言。 “你回答我一个问题,我就让你留下,怎么样?”王徽明拍了下巩延开的大头,把他打老实了,然后向孟清泽问道。 “恩人哪,老大,谢了,兄弟以后即跟你混了。”孟清泽眼中泪光闪烁,显得无比真诚,也不知为什么,埃儇大陆的人这么容易冲动。 “我要问的是,”王徽明眼睛转了几转,道:“那群女的是怎么回事?”数量重大,商人世家出身的王徽明也动用了群这一个量词。 “呃……”孟清泽显得有些尴尬,“这……这” “没关系,你不说也可以,请便了,我们还要休息。”正所谓以一个商人的口气说话,越想了解的东西就越装作不屑一顾,这样才能用最小的本钱获得最大利润,与政治家的原理一样。王徽明打开了大门,一副送客的表情。 “别别别,我说我说,那是我的女朋友。”孟清泽赶忙关上门,垂头丧气地说道。 “女朋友,呵,看不出来,你小子还是个萝卜!(ps:埃儇大陆,萝卜=花心男人)”巩延开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说道。 “你以为我想啊!”孟清泽一脸气苦,“我是被逼的,我要是不承认做他们的男朋友,我就是走在路上都有可能被大堆大堆的鲜花堵车,我甚至连她们的名字都记不太清!” “哦?那你是怎么称呼她们呢?”叶若雨好奇地问道。 “这个么,我想到个好主意。”孟清泽语气中带着一丝得意,“我叫她们小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 “汗!你怎么记得清呢?”王徽明暗暗惊叹。 “这个简单,我记住一些她们的特长爱好,小三爱吃糖,我就叫她糖三,小五舞跳得很赞,我就叫她跳五,怎么样,帅吧!”孟清泽解释道。 “她们就没有不高兴吗?”叶若雨又问道。 “不高兴嘛,倒是有的,”孟清泽皱了皱眉,“那就是小三十八,和小二百五了,她们俩超级抵制我的这个数词起名制……” 众人狂晕! 第八章 休斯学院 “你强!”巩延开对孟清泽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心中暗暗想道:“这分明是个大二逼吗,上下五千年无人能超越啊。” “行了行了,”王会明强忍住笑意,“天色也不早了,这地儿不大,大家将就着休息休息吧。” 三百平方,对于六个人来说,确实不大。更何况,这个宾馆本就是为一些“特殊”的事务准备的,偌大的一个房间,仅仅一个卧室。不过设施还真不赖,从床头柜上那一瓶瓶颜色各异水晶酒瓶就不难看出其奢华。卧室自然是留给叶氏姐妹姐妹来休息,客厅里的沙发倒也舒服王徽明和李小熊作为主人自然而然就躺下了。只剩下一个露天的阳台和卫生间没人了。书房?厨房?拜托,你有见过宾馆有书房和厨房么? 巩延开倒是意识到了孟清泽肯定不敢出门去向老板要被褥,这房里就床上有一副被褥,王徽明和李小熊都是习武之人,有没有被褥倒不碍事。可孟清泽可是以纯正的魔法师,一晚上不盖被,冻不死他!嘿嘿!于是他打了个哈哈,上去跟孟清泽搭话,“呵呵,孟兄弟,我肯定你不敢到阳台上去。你想啊,指不定那还有些女的在外面盯着,是吧?” “恩,有道理。”孟清泽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不过没关系,兄弟我已经帮你想好了办法,你看啊,这地儿卧室被两位大小姐占了,客厅被两位老大占了,你到阳台绝对会被那群‘超级女生’发现,不过我帮你想到个好主意,”巩延开一副大义凛然、大公无私、大慈大悲的样子,紧紧地握住孟清泽的手,“虽然我们刚见面,但我觉得我们一见如故。兄弟,我决定舍生忘死一回,我去睡阳台!如果有女的来,哥这张脸就交待了!” “呃……”孟清泽撇了撇嘴,正欲说话。 “而且,为了你的安全起见,你睡客厅也有可能被偷窥到。”巩延开煞有介事的说道,“所以,我帮你觅到个风水宝地,除非那女的不怕臭,还会水,才有那么几万分之一的几率找到你。”说着用手指了指卫生间,“就是那儿,味道能让你长时间保持精神,警惕,随手就能接水洗脸。怎么样,我待你不薄吧!” “呃,谢了,我有睡觉用的东西,不需要到那里。”孟清泽涨红了脸才忍住呕吐的欲望,让他在厕所睡一晚上,还不如被那些女的带去蹂躏。说着,孟清泽左手上的戒指闪过一丝奇异的光辉,“刷拉!”一声,一个华丽的睡袋掉了出来,孟清泽轻巧的钻了进去,闭上眼前还不忘向一脸扫兴的巩延开道一声“晚安。” “失策啊,失策,这孩子天天东奔西逃,显然是有准备啊,魔法师就是牛逼……”巩延开突然想到了什么,“老子貌似也是个半吊子魔法师,这鬼天气那么冷,我睡哪好呢?” 第二天 “谁那么缺德,大早上就把窗帘拉开了,还让不让人睡觉了!”孟清泽揉了揉眼睛,大声骂道。 没人搭理…… “谁啊,快拉上,我还想睡个回笼觉呢!”孟清泽拿胳膊罩在眼睛上,遮蔽突如其来的光线。过了一会儿,他发现不对头,微微睁开眼瞅了一下,呵!窗帘哪去了?嘿!巩延开呢?恩?窗帘掉地上了?掉地上为什么还鼓起来一大快啊? 孟清泽略一思索,突然明白了,“巩延开……”孟清泽张手一个水球朝窗帘砸了过去。 “下雨了?恩?”巩延开从淋湿了的窗帘里伸出一个头来,一看是孟清泽,登时怒火中烧,“靠你姐们,不想混了?(晕,他是不是牧师啊,怎么像个老痞子……)”挥手也是一个最低级的水球术丢了过去,于是乎,他们俩就一来一往地丢了起来。当然,不可避免的就溅了几滴水到王徽明和李小熊脸上。 “呔!”武者的敏锐感官起了作用,王徽明一个空翻跃了起来,随手就封住了正在疯狂对炸的巩孟二人,“大早上了还不消停,你们两个当小弟的怎么比大哥还拽啊。” “老大,他……对了,老大你叫什么名字?”巩延开正欲告状忽然发现一个严重问题。 “呃,”王徽明差点背过气去,“合着你叫老大叫这么长时间,还不知道我名字!” “老大你又没说……”巩延开真是天生的演员,一副无辜的样子那真是显得比窦娥还冤那。 “我叫王徽明,你们也别老大老大的喊了,叫我名字就可以。”王徽明打了个哈欠,说道。 “那……好吧,老大,我马上要去休斯学院报名了,你也去玩玩么?”巩延开又换上一副笑脸,向王徽明道。 “当然要去!”王徽明点了点头,“我们都是出来历练的,我也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对这里的什么也都不熟悉,到学院混两年也不错。(明:想当年我背书可比小熊哥好多了!作者:汗,你把这当私塾了?)” “你们也是要去休斯学院报名的吗?”孟清泽擦了擦身上的水,道。 “也?这么说你小子也要去休斯学院喽?”巩延开白了孟清泽一眼,说道。 “恩。”孟清泽皱了皱眉,没有说什么。 “那倒不错,走吧,徽明老大,我们去吃了早饭先。”巩延开揉了揉肚子说道,心中暗想:“在一个学校啊,看我整不死你,吼吼~~” “那好吧,,小熊,叫若雨姐和微微起来,咱么去吃早饭,吃完就去见识见识这休斯学院到底有什么名堂。”王徽明嘴角滑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如果王迭见到,那他一定知道这是王徽明见到高明的武学招式或者学会了什么捣蛋秘法时才会有的表情。 洗漱完毕,众人结了房钱,大踏步的在街上溜达,还好那一群“超级女生”昨晚可能是因为追累了吧,一早没有见到她们的身影。王徽明正准备带众人到一家小酒楼解决早饭问题,孟清泽急忙拦住了他,脸色通红,嗫嚅着说道:“徽……徽明,我们不要去这里吃了吧,我知道一个好地方,那里吃的东西超赞!” 巩延开摸了摸自己的头,暗道:“这娃怎么脸红的和后屁股似的,发烧了,不对,应该是发情了!” 正如巩延开所料,孟清泽带着众人七拐八抹来到一家并不如和豪华的早点店,生意有些冷清,店里的陈设虽然打扫的一尘不染,却没有一个前来用餐的人。王徽明皱了皱眉,这样的店用门可罗雀已经无法形容了,应该说连只鸟都不往这飞,这样的店里会有好吃的东西?不过他看了看孟清泽一脸痴迷的表情,瞬间就明悟了。 顺着孟清泽的眼神看去,一个的女孩正站在柜台后面,女孩的样子很清纯,面容温和,看上去就是贤妻良母性的女生。长长的黑发过腰娇小玲珑的身材,显得有些营养不良,但是促成一种病态美。女孩建有客人来了,一抬头,一双仿佛带着雾气的美眸立刻就锁定在了孟清泽身上。 “妮妮,早上好啊,呵呵。”孟清泽看到那女孩,突然显得有些局促不安,两只手都不知道怎么摆了,只能挠了挠头。 “小泽,别告诉你放着那些御姐不用,倒看上这个小萝莉了吧。(作者:这个地方用词比较先进,不要与大宋朝混淆。)老牛吃嫩草,屌!”巩延开最高兴的就是看孟清泽吃瘪,他转而向被孟清泽称为妮妮的女孩道:“我说美女啊,你别看这小子长的人模人样的,其实他不是个好鸟,他玩过的女人比你认识的都多。” “巩延开!”孟清泽怒视巩延开,要问男人最不爽的事是什么,就是在自己最心爱的女人面前丢面子。很明显,巩延开犯忌了。 “好了好了!”王徽明本着老大的身份及时地制止了这场男人的战争。“小泽,介绍一下吧。” “这里的甜甜圈以前卖得很好的,妮妮以前有个外号叫小甜甜呢!”孟清泽笑着说道,“她的名字叫布兰妮。” “小甜甜布兰妮?”巩延开重复了一遍,“好名字,可惜,鲜花插在牛粪上了!” “你!”孟清泽正欲发飙,又被王徽明挡了下来。 “今天赶着去报名,赶快搞些东西吃吃就算了,别节外生枝!”王徽明对这里的食物是没有一点兴趣,他在宋朝的时候,天南海北地也和父母一起游玩过,山珍海味,什么没吃过? 草草地吃了一些东西后,在巩延开对食物的的挑剔声下,一行人开往今天的目的地——休斯学院。穿过十三条长街后,终于众人看到一片大的建筑群,弥漫着古典的韵味,高耸的大门却气势恢弘。“皇宫吗?”王徽明疑道。 “这就是休斯学院!”巩延开仿佛教徒见到神一般,差点就对着大门顶礼膜拜了。“这就是帝国亿万莘莘学子梦想中的最高学府!” “好了,报名去吧,真徐。”叶若雨丢下一句话赶忙跟着前面几人走了,巩延开这才从自我陶醉中苏醒过来,发现除了他之外的人都走出好远了,朝着地面骂了一句:“靠你姐们!”也急匆匆地追了上去。 校门口有一排几十米宽的桌子,有很多老师坐在桌后,正为那些前来报名的学生登记,王徽明一行人也加入了排队的行列。老师多,来的学生更多。这时,一个身着黑色武士装的青年男子,一脸冷峻,背后的双手大剑寒气逼人。他无视着别人看他的眼神,大踏步地穿过队伍来到最前面,低吼了一声:“报名!” “嘿,你这人怎么这样!”“排队啊!”登时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爆发出了斥责的声音。也有不少人上来动手。 只见那男子眼神一凛,杀气有如实质般震慑着向他冲来的人,“哼!”他撇了撇嘴,又对那老师叫了一句:“报名!” “你他妈的怎么这么嚣张!”“靠!龟儿子滚到后面排队去!”骂声登时响成一片,王徽明他们倒是不急,静静在一旁看热闹。之间左右十几个彪形大汉冲了上来,为首的一人吼道:“是男人就拿起你手中的屠刀!跟我上去宰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哼!”那男子又是冷哼一声,背后长剑出鞘,“刷刷刷刷刷——”没人看清他的动作,更没人看到他的剑是怎么收回去的,他用包含蔑视的眼神扫了围观的众人一眼,“嚣张怎么了,这天下谁都不能嚣张,但我李渤汶除外!” 第九章 兽血沸腾 “录取!”刚刚一直坐视这场闹剧的老师忽然抬起头来,皱纹遍布的额头下面一双平平无奇的眸子突然发出摄人的精芒。 众人大哗,议论纷纷,虽然休斯学院不受法律制约,但公然收录一个刚刚一招杀死十余人的学员,不得不让人深思。 “大家安静!”那名老师低沉的声音传入众人的耳际,“你们看看我身后着大门上写的是什么?” “休斯学院啊。”前来报名的学员疑惑地说道,呵,这老头子人老眼花了,连自己学校的大门都认不清了吗? “不错!”那老师点了点头,“我们休斯学院只收英才,不怕事才说明有能力,我们只要有能力的人,那些只会嘴上功夫的伪君子趁早滚蛋!” “无稽之谈!这还有没有王法了!有没有天理了!”众人又开始起哄。 “哼!”那自称李渤汶的男子向背后的大剑一拍,冷声道,“杀剑所向,不留生灵……” “杀……杀杀……杀剑!”巩延开想要说什么,突然有些结巴,双眼死死的盯着那男子背上的剑,“兽神之子!” “什么?”王徽明看了激动无比的巩延开一眼,道。 “现在没时间解释,待会说。”巩延开淡淡地道,他突然变得极度冷静,和他之前表现出的猥琐相比,仿佛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欧……比斯……拉齐(向静官大大的《兽血沸腾》致敬!)”一阵慑人心魄的歌声传来,显然不是人类的语言。一道到微乎其微的光环笼向在场众人,的所有人都觉得手脚一阵无力,行动迟缓。 “好!杨闿,你不愧为灵魂歌者,迟钝战歌无差别释放连我也挡不住!”李渤汶出声赞道。 “两个兽神之子!”巩延开惊呼道。 只见一个和他一样身着黑衣的男子一步一步走了过来,与李渤汶恰恰相反,这个男子脸上一直洋溢着阳光的笑容额前的刘海遮住小半边脸。与李渤汶的莫西干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和王徽明他们不同,李渤汶的头发是暗红色,显得十分血腥,而杨闿是淡淡的紫色,飘逸十足,与他脸上那一抹微笑相得益彰。 “报名!”杨闿朝着那老师微笑了一下,道。 “还有我们。”王徽明甩了甩头发,拉着叶若微就向前走去。(嘿嘿,再不写女主角就被遗忘了~~)“报名!”其余人紧随其后跟了上去。 “哦?看不出来啊,人类中也有这样的强者,好好好!”李渤汶见到王徽明,眼前一亮道。 “过誉了!”王徽明淡然一笑,随即于老师攀谈起来,理也不理李渤汶。“好!有性格,我喜欢!”李渤汶赞道,见王徽明根本不在乎自己,他到一点也不生气。(汗,这貌似是哪土匪头子强抢民女,那女的死活不从时发出的感慨吧~~)“老师,我看我就与这个人类组成一队吧!”李渤汶也不问问王徽明的意见,径直走向正在记录着什么的老师面前。 “组队?”李小熊疑惑地看了李渤汶一眼,“那是什么东西?” “你不知道休斯学院入学考试的规则吗?”杨闿微笑着问道。 “还有考试?”李小熊脑海里登时浮现出一群书生在抱着毛笔冥思苦想的画面,随后又想起这不是在大宋,“你说说怎么个考法?” “那我就来给你介绍下吧,”杨闿不知是习惯了,还是脸部肌肉僵硬,一直都是一副人畜无害的阳光笑容,“休斯学院每年都会按照所收学员队伍的数量来分出小组,每个小组的人数上到三十人封顶,下不保底。当然,人越多越有优势啦。比赛靠比武来决出胜负,每个小组的冠军将会得到学院的录取资格,但是每个小组的冠军还要进入淘汰赛,争夺出冠亚季军。(有点像世界杯哦~~)每年的第一名队伍将会获得学院首席学院的终生荣誉称号,并在帝国的军政机关拥有优先录用权,还有丰厚的奖励哦。” “这么拽,好,我们组成一队吧!”王徽明见过李渤汶那强悍的武技之后,虽然觉得自己与其相比也不差到哪里去,但对埃儇大陆的强者又有了新的估计。正所谓有便宜不占白不占,王徽明可不像一般强者那样自命清高,多一分实力多一分保险嘛!“不过我们这里的人加起来才八个,离三十还差好远呢!” “有我一个即足矣,人多反而碍手碍脚!”李渤汶朝王徽明摆了摆手,臭屁地道。 王徽明还未出言鄙视,就听见一个洪亮的声音,“既然多一人不多,少一人不少,那加我一个如何?”一个一袭白衣的男子随着他的声音凭空出现了。只见他手拈一朵妖艳的玫瑰,在鼻尖轻轻嗅了嗅,长叹一口气,手掌中央升腾起一团紫色的火焰,霎时间将玫瑰烧成灰烬,不知是真实还是幻觉,众人看见他的眼瞳也泛出一丝紫光,那,似乎是他眼睛的颜色。“魔族,孙逸生!” “魔族!”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天特别多,其实这星球除了埃儇大陆之外,背面还有一块与之面积相等的埃偎大陆,那里生活的种族全都是黑发紫瞳,因为拥有对黑暗魔法极高的理解能力,所以被埃儇大陆人称之为魔族。 一年之中除了休斯学院招生而进入埃儇大陆的魔族人之外,其余任何魔族来到埃儇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两块大陆的居民都对对方极度仇视,欲灭之而后快。 “魔族,有意思,好!我们就加你一个。”李渤汶看出这魔族男子的实力不俗,倒也不含糊,不管他身份,干脆的答应了。 这个男子的到来却让王徽明频频侧目,这时,他并没有关注这男子的实力怎样他,反而在想:“不给面子啊,一个个出场造型都那么装逼!(这个词是他和巩延开学会的)是不是今天埃儇的帅男全都来齐了,晕哦,搞得我都不突出了!” 等到那老师记录完毕,他们每个人都领到了一个上面写着“休斯”两字的徽章,以代表他们参赛队伍的身份。 约定好明天见面的时间地点,王徽明一行人又回到了酒店不过这次孟清泽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块破布蒙住了面,悄悄地去找他那魂牵梦萦的妮妮去了。为什么要蒙面?你忘了那一群“超级女生”了? 巩延开见孟清泽走了,少了个与之斗嘴的人,倒乐得清闲,懒得再开一间房,就赖在王徽明这儿不走了,图个热闹。正好王徽明也有事要问他,也不撵他走。 “延开,今天那两个兽神之子是怎么回事啊?”王徽明一回到酒店就问除了今天一直困惑他的问题。 巩延开刚坐下喝了一口水登时全喷了出来,他咳嗽了好几声,才道:“你能不能别在我和水的时候提这么恐怖的名字啊!好好好,我说我说!”在王徽明警告的眼神下,巩延开又喝了一口茶水,打开了自己的话匣子。 “兽人族,远在上古时期是我们人类的仇敌,那时候有一个强大的兽人帝国,不过艾美瑞克帝国成立之后,对兽人的清扫就展开了。卧榻之侧,岂容他人安睡?帝国的君主是不容周边一个强大的兽人帝国存在的……” “停!”王徽明捂住了巩延开的嘴,“我是让你说兽神之子是怎么回事,不是叫你讲历史!” “兽神之子就是兽人族数千年难得一遇的人形兽人,人形兽人是不分种族的。不论你是出生在高贵的狮人皇族还是出生在卑贱的猪人族,只要你是人形兽人,那你就会被所有兽人尊称为兽神之子。因为只要是人形兽人,那么他的力量,天赋就会远超其它兽人至少十倍。你想想,兽人的力量已经比人的力量要强劲得多,再超他个十倍,不用我说你就知道他们的厉害了吧!”巩延开无奈的说道,“而且,高等兽人独有的自主狂化能力也在兽神之子身上得到了升级。普通的狂化是提升本体力量为原先的两倍,而兽神之子的狂化提升力量为本体的四倍,当然也有副作用,那就是体温会持续提高,一只高到你承受不了而死去,所以这种狂花又被兽人所称为‘兽血沸腾’!” “兽血沸腾?”除了不能说话的叶若微,其他人异口同声的说道。 “不错,”巩延开点了点头,“不过这还不是兽神之子的最终能力,传说中兽神之子的力量提升到一定高度时,狂化能力就会再度升级,升级后的狂化被称为‘兽神附体’,没有丝毫副作用,提升本体力量为原来的……十倍。” “又是十倍!”王徽明暗暗咂舌,“好家伙,那可真不得了。对了,还有那什么灵魂歌者是什么东西?” “没文化……真可怕!”巩延开撇了王会明一眼,“大陆上一位伟大的小说家叫做静官,他写了部很牛逼的小说叫《兽血沸腾》,里面就有介绍灵魂歌者的,他们是天生的歌者啊,仅凭唱歌就能败敌,兵不血刃那!煞是厉害!” 第十章 炼血玫瑰 “有这么变态的队友我们也少了不少事,哈哈。”王徽明靠在沙发上,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对了,你说为什么兽神之子那么厉害,兽人帝国还会被艾美瑞克帝国灭掉啊?” “废话了不是!”巩延开装逼地拍了拍自己的脑门,说道,“用你那笨脑袋想一想,我说兽神之子是数千年难得一遇的,今天一下出了两个,我才会这么惊讶!” “知道了。”王徽明应了一声,随即在巩延开惊惧的眼神中丢到了窗帘上卷了起来,“我记得是谁告诉我的,装逼遭雷劈,装纯遭人轮?” “走吧,我们下午刚好没事,溜街去也!”王徽明不顾仍在窗帘中挣扎的巩延开,拉起叶若微,向李小熊和叶若雨比了个手势,走! 休斯城里的街区到了中午还真是热闹,随便找了家餐馆解决了中午饭问题,一行四人又悠闲地顶着大太阳在街上闲逛。离开饭馆王徽明还不禁嘟囔一句“这里的饭可比什么甜甜圈好吃多了。”真不知道孟清泽口中那个生意兴隆门庭若市的饭店为什么现在变得这般冷清。 逛着逛着,王徽明看到街角有一家卖手链的地摊,一个看上去只有十一、二岁,身材单薄的小女孩在那坐着看摊,“微,我们去那里看看好不?”王徽明捏了捏叶若微的小手,指了指那个小摊子。 叶若微温柔地看了王徽明一眼,轻轻点了下头。她径直走向那个小地摊,望向那个小女孩的眼睛充满了同情,自己这么小的时候,可还是在父母的呵护下快乐的生活呢。 真是到哪都有反派,到那都缺少不了坏人的存在,果不其然,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出现了,“哈哈哈,今儿个爷我是不是走了什么桃花运了?”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青年男人猖狂的看着叶若微笑着,双眼闪烁着淫邪的光芒,“小美人,今天天气这么好,少爷我请你去郊外踏青怎样啊?可不要拒绝我呦。”(英雄救美的桥段是百写不腻的!) “操!”王徽明撇嘴吹了吹额前的头发,若无其事地对那男人说道,“这位兄台高姓大名啊?” “我有跟你说话吗?”那男子一副不耐烦的表情,“少爷我韦索的大名岂是你想知道便能知道的!什么东西!也敢打断我和这位貌若天仙的小姐讲话。” “哦,原来是韦索少爷啊,幸会幸会!”王徽明压制着自己的怒火。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韦索一副惊奇的表情。 “原来是个傻比!”王徽明心中暗道,不过也不露声色,继续向那人道,“呵呵韦索少爷的大名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呢,你认为和癞蛤蟆说话是不是有辱这位小姐的身份呢?” “这个自然!”韦索拍了下手,暴跳如雷,“如此美丽的一位小姐和癞蛤蟆说话岂不自辱身份!得要回家连洗三遍澡,连刷三遍牙才能洗去身上的晦气!” “多谢韦索少爷赐招!我们马上就回去按您说的办!”王徽明朝韦索一抱拳,拉着叶若微继续赏看那小姑娘卖的饰品,看也不看韦索一眼。哼哼,想当年一个小男孩想打叶若微的主意,那是生生被王徽明虐了一整天,回到家还老老实实的,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今天突然来了个敢捋虎须的人,不自然的让王徽明回想起小时候自己虐情敌的往事,温馨啊,在自己喜欢的女生面前当英雄的感觉只有一个字能形容了——爽! 所以呢,这次见了这个叫韦索的(还真猥琐,不过和小巩比还差点!)男子,并没有着急去去搞他难看,磨刀不误砍柴工嘛!好不容易出秋(出地球)一次,遇上个这么好玩的事,嘿,慢慢玩!王徽明得意地想,待会该用什么法子整他好呢? “微,看这个好看不?”说着,王徽明从摊子上拾起一个做工精巧五颜六色的手链,往叶若微手上比了比。 叶若微轻轻点了点头,不知是激动还是开心,脸上泛起一阵潮红。 “靠,臭小子骂你老子!”那韦索少爷估摸了半天,总算缓过味来,指着王徽明就骂。 “癞蛤蟆果然只会说脏话,我让你飞上天吃天鹅肉去吧!”王徽明见这小子爆粗口,也懒得理他,装逼地打了个响指,真气喷涌而出,把韦索震得飞上了天去。 “啊……啊,救命啊……”韦索这时才知道自己撞铁板上了,忙着呼救。 “王,杀孽不可妄造。” 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王徽明定睛一看,竟是上午那个魔族男子孙逸生,他仍是左手捻住一朵妖艳的玫瑰,一脸陶醉的表情。只不过这次他是出现在天上,背后黝黑的双翼拍动着,右手悬空托着正在大喊大叫的韦索少爷。 “堕落天使!(看过《狂神》的都知道~~)”巩延开的声音出现了,“魔族皇裔!” “你怎么来了?”李小熊瞄了一眼一脸凝重的巩延开。 “炼血玫瑰,果真是炼血玫瑰,你让徽明不早杀孽,你自己却屠杀了上万生灵!”巩延开激愤地说道。 “我杀的,都该死。”孙逸生轻拍翅膀,缓缓从天而降,“我生平杀过一万五千三百八十七人,人人皆有取死之道。”(仿一下《射雕》里洪七公的话~) “什么事炼血玫瑰啊?”王徽明不只是很淡定还是装淡定,刚刚一直没看孙逸生一眼,一直给叶若微挑了七八条手链,直到两只手都戴得满满的才消停然后他扔给那小女孩一大块银子,王徽明估摸着有三十好几两吧,那小女孩拿起来都费劲。他可不喜欢看别人一脸感激的样子,转而看向孙逸生,“老孙,你能不能总是搞个玫瑰装清纯啊,听小巩说,这玫瑰还有玄机?” “哼,这是什么玫瑰啊,分明就是一个人!”巩延开毫不示弱的盯着孙逸生,“炼血玫瑰,用一个人的生血生魂炼制而成,作为原料的人功力越深厚,做出来的玫瑰花越是光鲜亮丽,置于鼻端嗅之可得其人生前全部功力。此法为魔族皇裔的天赋法术,炼化一万生灵可变身两翼堕落天使,炼化十万生灵可变四翼堕落天使,炼化……一百万生灵,可变六翼堕落天使。此法对魔族人无效,所以,你诛杀的都是埃儇大陆人!”巩延开咬牙切齿地说出了他从教会的典籍上看到的对魔族皇裔的介绍。 “这有什么。”孙逸生轻蔑的看了巩延开一眼,随手抖给他一本小册子,只见上面写的是——《艾美瑞克通缉名单》,这是一本很寻常的小册子,基本上每户都有,册子上详细记录了在逃犯的一切资料,用来让各地的居民帮助查找藏匿在各地的通缉犯。“这上面的人,现在一个不剩。” “呃。”巩延开无语了。 “你们先回去吧,我有事想和王兄单聊。”孙逸生轻轻嗅了下手中的玫瑰,一副十分受用的表情,随之轻抖衣袖,又是一团紫火燃尽了那一朵艳丽至极的玫瑰。 “正好也没事,那就跟你溜溜吧。”王徽明朝李小熊使了个眼色,让他带着叶氏姐妹继续逛。王徽明推开了身旁的叶若微,轻轻刮了她鼻子一下,示意她放心。然后就卷起一团祥云跟着孙逸生飞上天去了。 “哦?王兄的飞行术倒是奇特!”扑着翅膀的孙逸生脸上闪过一丝赞许,他还拖着那个名叫韦索的男子,不过看上去他貌似吓晕了,一动不动,脸色苍白。 “切……雕虫小技啦!”王徽明把云幻化成沙发的模样,卧在上面,一脸的享受。 找到了一个没人的地方落了下来,孙逸生弄醒了韦索,“喂,你知道有什么好的去处吗?我们要一个安静的地方说话。” 韦索愣了一下,然后换上一脸谄媚的样子,“小的知道,请两位大哥跟小的来!” 王徽明:“……” “这是什么地方?”孙医生看到眼前的城堡,皱了皱眉道。 韦索带着孙逸生,王徽明来到了一家他非常熟悉的地方,按他的话说,这里是休斯城中最好的销金窟。只见三人面前一座金碧辉煌的大城堡,城堡前有一个超级豪华的泳池,闻到空气中飘来的阵阵气味,王徽明确定这是酒的味道。 “野马牧场?”城堡周围的花圃里五颜六色的花组成了这四个字。 “是啊是啊,”韦索还是一副奉承的嘴脸,丝毫不顾王徽明刚刚还差点灭了他,悄悄向王徽明道:“这里可是休斯城最好的场子,里面有一万名姑娘呢!她们的名字里都有一种花的名字,所以这里还有一个名字叫做‘万花竞艳’那!如果今天没有遇到二位大哥,小的还想参加今天采莲小姐的见面会呢!这里每出场一个女子,都采用拍卖的机制,价高者得!” “靠,我还以为场子是什么东西,妓院嘛!”王徽明心中暗道,“我们王家在大宋的各大城市都有院子呢!好像是把女人租给男的睡一天觉吧!嘿嘿,真有趣,那些男的不会是晚上怕黑不敢一个人睡吧~~”(从小到大,王徽明接受的教育并没有关于妓院的介绍,导致他理解上出现了偏差) “大家注意了,大家注意了。”一个女声传来,不知是用的什么方法扩大了她的声音,以至于在城堡前数百米都清晰可见。“采莲小姐的见面会再过一炷香可就要开始了,心意他的老爷少爷们,你们可要准备好了!” “有意思,”一直不说话的孙逸生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走,王兄,我们进去看看!” 第十一章 野马牧场 “野马牧场”城堡内某房间 “采儿,今天可是你的大好日子,哭哭啼啼的做什么。”一个脸上扑满脂粉身材臃肿的老妓女正照着镜子,补着自己脸上的妆容。可能是因为年龄的缘故吧,她一说话还是“簌簌”地往下掉粉,“真好,你终于十六岁了,瞧这模样出落得真是闭月羞花,堪比那天上的仙女啊!我当初可没白花三十两银子把你买回来。我这院子里又能有一位招财进宝的头牌姑娘了!” “妈妈(古时妓女称呼老鸨的惯用词),我没事,只是有些激动。”那个被称作采儿的女子低声说道,“您还要打理外面的事物,您就先忙吧,采儿一会一定过去,我先补补妆。” “恩,还是我们家采儿想得周到,那我先去忙了。哎呀,今天不知道有多少慕名而来的公子少爷。”一想到钱,老鸨喜滋滋得合不拢嘴,快步出去接待众多嫖客。登时又把补上的粉底掉下不少。 “唉,十六岁,别家女子十六岁正是最好年华,而我却注定悲苦,老天,你是何居心!”采儿关上了老鸨匆忙出去不及关上的门,背靠在门上轻轻啜泣。“可我是妈妈从小养大,我不能知恩不报啊……” …… 此时,孙逸生貌似没到过此等烟花之地,仿佛有些好奇似的,快步向前走着,王徽明也不理会,直接跟在他后面和韦索少爷聊天。 “这见面会的姑娘大概花多少钱能拿下啊?”王道。 “不一定啊,要是姑娘特别漂亮估计得一万金币才能拿下(为图方便,一金币=一两金子,银子以此类推。),便宜的两三千就足够了。怎么,大哥你有意思?”韦索一口一个大哥叫得亲热之极,他也不想啊,此时名悬人手,他以前也听说过魔族的狠辣之处,指不定自己一个失言立马就小命不保。 “呵,好家伙。”王徽明以商人的头脑算了算这野马牧场每天的收入,不禁咋了咋舌,“呵呵,那只要每个姑娘每天接一次客人,妓院不就赚翻了!” “唉,大哥,在这里称呼妓院是忌讳的,你可以叫这里堂子,场子,但是最好不要叫妓院。”韦索解释道。“还有,这里的姑娘也只是第一次贵了点,要是每次都那么贵,谁还来呢?” “就第一次贵?”王徽明有点摸不着头脑,“原来陪男人睡觉的第一晚比较值钱呢……”他暗暗想到。 三人走到了泳池边,足足数百身着火辣惹眼泳衣少女坐在池边,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煞是吸引人。韦索此时则充当起导游的角色,向王徽明介绍了起来,“这里的姑娘们分为七等,明码标价,以免有那些少带钱的嫖客尴尬。你看她们的衣服就知道,赤橙黄绿青蓝紫,越往后越贵,赤色一百,橙色两百,以此类推。”韦索倒是此道行家,说起来头头是道。 “哦?原来如此。”王徽明扫了一眼那些少女,果然,紫色衣服的少女姿色要远比赤色衣服的少女要强。 这个时候,一个声音传来,倒把王徽明惊出一身冷汗,“王徽明,你要是进去了敢碰那些女的,我就永远都不理你了!”王徽明用衣袖擦了擦头上的汗,这分明就是华梨的声音嘛,王徽明倒与华梨说起了话来,“梨儿,来到埃儇这么长时间了,你怎么一直都不说话啊?” “我不说话你就敢干坏事了是吧!”华梨嗔道。 王徽明警惕的看了看周围,确定了没有枕头等物事之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朋友约我嘛,说是有事跟我谈。” “狐朋狗友啦,竟然带你来这种地方!”华梨怒道,“我一直都盯着你呢,你可要小心咯。”扔下一句警告之后,华梨没有了声音。 王徽明无奈的摇了摇头,继续向前走去。只有旁边的韦索奇怪地看着他自言自语的傻样 “您好,先生。欢迎光临野马牧场,在这里您将得到最好的服务。”一个身穿白衣的少女拦住了正欲飞过游泳池的孙逸生,露出一脸职业性的微笑。她拿出了一个面具,“请您遵守我们野马牧场的规定,为了避免泄露身份,您还是带上我们的面具比较好。” “知道了。”孙逸生随手接过那个面具,直接越过了游泳池。他的翅膀早已收起,这么一个宽有三十多米泳池,他只是轻轻一跃,顷刻便到达对面。王徽明和韦索也都带上面具,王徽明卷起一团云,带着惊呼着的韦索慢悠悠的开往对面的城堡。 大门处有十位黄衣少女站着迎宾,三人一路走进大门,城堡内的景象却与外表显示出的华丽一点也不同。城堡内竟独具匠心的搞出了一条条小溪流,水沿着水道从高处留下,一圈一圈的绕着城堡的楼层,直至流到最底从地下汇入泳池之中。大厅宽敞极了,算起来得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一个高台连通着后面的楼梯,据韦索介绍,一会他口中所说的采莲小姐就会从那个楼梯出来参加今晚的首场见面会。 大厅时很宽敞,也有不少座位,不过客人一多,可就不显得大了。呵呵,好家伙,俗话说男人没一个不好色的,可这也太让人愤慨了吧,足足有上千男子聚集在这里(每个楼层能看到高台,和我们现在的购物商场差不多)。 这时候,一个女司仪走上高台,手里拿的一个魔法扩音器(韦索介绍的),热情洋溢地对来客道:“尊敬的各位来宾,今天这个最激动人心的时刻到了,我们的采莲小姐共度第一个春xiao的幸运儿就要诞生了!现在,有请我们的采莲小姐!” “喔!”“太好了!”“快出来让我们看看长什么模样!”众男宾都开始起哄。 随着女司仪的声音,一个面容清丽,身穿鹅黄色连衣裙,足蹬白色鹿皮靴的绝色女子缓缓从楼梯走上。随着她的出现,场面逐渐安静了下来,众男子都被她的美貌所摄,就连心智一向坚定地王徽明也不禁呼吸停顿了半秒。漂亮啊,真的很漂亮啊,她眉目间隐隐带着一丝凄婉,更让男人们有种想把她抱入怀中好好怜惜的冲动。 “好了各位来宾,你们也见过采莲小姐了,与采莲小姐共度良宵的底价为一万金币,请各位来宾出价吧,价高者得。”那位女司仪甜美的声音再度响起,让魂不守舍的众人回过神来。而采莲则做到了高台上的椅子上,眼神黯然,仿佛在等待着命运的宣判。 “汗,这位采莲小姐可真是了不得,别的姑娘拍到最后估计才一万金币左右,她竟然起拍价就一万金币。”韦索感慨着采莲的“价格”,仿佛只是把她当做了一个物品,一个可以任意出售的物品。不过王徽明却从韦索眼中察觉不到一丝色迷迷的感情,按理说,他应该会对这位姑娘痴迷得不得了,谁知?王徽明暗暗留心。 “我出一万一!”“我出一万二!”“一万五,妈的,都别和老子抢!”“我出两万!”价格不断的攀升,直至六万多金币叫价声音才慢慢稀少了起来。 “孙兄,不知你可带钱财没有?”王徽明向孙逸生问到,他实在受不了采莲眼中的那一丝哀怨,同情心大炽。可无奈身上的钱不是很多,都交由李小熊保管着,这才向孙逸生求救来。 “哦?王兄对着女子有兴趣?”孙逸生看了王徽明一眼,道。 “我只是想救她一晚。”王徽明淡然一笑,说道,“孙兄若是有钱,先借些许给我,如果我今天不救她,这辈子都不会安心。” “英雄无奈是多情,好,就当我给王兄一个见面礼了,看来今天我来的不是时候,我俩的事,等比赛之后再谈也罢,告辞。”孙逸生甩给王徽明一个包裹,身影瞬间消失,走之前,他靠传音留给王徽明一段话,“王兄,我这包裹里的物事叫做‘炼血紫钻’,哼,教会那些垃圾,以为一个生人的灵魂和血肉只能炼成一朵玫瑰吗?不错,人之血肉是只能炼成一朵炼血玫瑰,可人之灵魂却能炼成一块炼血紫钻,这紫钻可是无价之宝,有储存魔力的功效,效果堪比人类最好的魔储水晶。生服可凭空增加三年魔法修为,现在在黑市上的市价炒到了一百万金币一颗,它在黑市上叫做‘紫魂钻’。小小薄礼聊表敬意,还请王兄不嫌寒酸。对了,注意你身旁的韦索,这个人可不简单呢!” “我出一颗紫魂钻!”王徽明听完了孙逸生的话之后,暗暗心惊,不过他立马开出了价格。 众人大哗,连坐在高台上的采莲眼中也闪过一丝惊讶。来到野马牧场的男人不乏有见识高深的人,一颗紫魂钻的价格,买下这采莲小姐十天十夜也够了。登时没人出价了,老鸨谄媚的领着一个老头来到王徽明面前。 “哎呦,这位大爷可真是大手笔啊,一掷千金,看来您对我们采儿可真是情有独钟呢!”老鸨媚笑着说道,话锋一转,“不知这位大爷的紫魂钻可否掏出来让让奴家验验真假?” “哼!”王徽明佯怒地冷哼一声,掏出一枚紫魂钻,“给!快点!”此时,众人都不知道,华梨正在王徽明脑海中对他稀里糊涂一通乱骂呢,不过他这时也来不及解释。 “这这,这,”那老头接过紫魂钻,一通推敲后,瞳孔猛然一缩,“十足真货!无价之宝紫魂钻!” 第十二章 挡我者死 “哎呦,贵客贵客,这边请。”老鸨脸上的皱纹仿佛绽开了一朵ju花,笑得合不拢嘴。点头哈腰的在王徽明前面开路。 “恩,你给这位公子安排一个姑娘,费用的话……”王徽明指着韦索对老鸨道。 “没问题,费用就由我们野马牧场承担吧。贵客第一次来这里,我们应该优惠以示诚意。”老鸨爽快地说道。 “那好,走吧。”王徽明点了点头,向前走去,还不忘向韦索眨了下眼,道,“玩的开心,韦索兄。” 王徽明跟着老鸨一路向上走,直到上到最上面一层,王徽明数了数,这城堡足有九层楼高!老鸨打开一扇门,对王徽明道,“这位少爷,时候也不早了,您就早些熄灯休息吧。” “恩?”王徽明透过城堡的窗户向外看了看,现在只是下午时分,为时尚早,不过随即会过意来,“呵呵,不劳您操心。” “这我可就心了,”老鸨道,“您可要对采儿温柔点啊,她才十六岁。” “恩,没问题。”王徽明误以为老鸨怕自己会欺负采莲,“我还没有欺负女人的习惯。” 王徽明关上门,绕过门后的屏风,只见那位采莲小姐就坐在一张华丽的大床上,背对着他,不知道现在是什么表情。王徽明突然有些语塞,不知道说什么好,于是在床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来,两个人就这样沉默。 突然,采莲站起来一个转身,说道:“你花了这么高的代价不就是想得到我吗,好啊,你来吧。”说着,两行清泪不受控制地流了下来。 王徽明轻笑一声,说道:“谁说我是要得到你,你对我有什么用吗?”他一把扯下戴在脸上的面具,一脸傲气显露无疑。 “你,”采莲被突如其来的英俊面容震惊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了那冷冷的表情,“哼,男人还多都是一样,好色无厌。” “哦?你的意思是我对你有兴趣咯?”王徽明饶有兴趣的看着采莲,道。 “不是吗?”采莲被他看的脸色一红,说道。 “那我告诉你,”王徽明站了起来,“除了我爱的女人在我心中被当成女人以外,其她的女人在我眼里与男人并无差别。”说着,指了指茶壶道,“我听刚才那个老婆婆说,你今晚貌似都得听我的。这样吧,你去给我倒杯水喝。” “你!”采莲不知道什么原因,仿佛是听这个少年说对自己并无兴趣就有些生气一般,她擦干脸上的泪珠,不说话。 “怎么?”王徽明故意摆起了少爷架子,“还要少爷我伺候你这位大小姐喝水吗?” 采莲一跺脚,瞪了王徽明一眼,还是去倒了两杯水,“给你。”此时的她,好像把老鸨平时教给她的怎样面对嫖客的技巧都忘记了般,赌气似的把一杯水递给王徽明。 “这才对嘛。”王徽明接过茶水,品了一口,登时感慨万千啊。平时在家里喝的茶水和这也是一种味道啊,爹娘,你们还好吗?王徽明第一次感受到离家的难过,思念,多么让人心碎的情感。 看着王徽明有些异样,采莲低声问道:“你,你怎么了?” “哦,没事。”王徽明叹了口气,“离开家几天,有些担心我爹娘。” “那你可以回去看看他们啊。”采莲睁着一双大眼睛看着王徽明。 “回去?”王徽明苦笑着摇了摇头,神引序是神器,可穿梭空间所耗费的力量叶氏非比寻常,可能这一次到埃儇来就把所有的力量用尽了,等它自己恢复不晓得要好多年呢。回去?谈何容易?王徽明没有告诉叶氏姐妹和李小熊,就是怕他们想家。“回不去,最起码是现在回不去。”王徽明脸色有些阴沉,早知道就不跑这么远了,其实在大宋被别人发现了也没什么,继续逃亡就是了,天下之大,难道还找不到一个容身之所?王徽明为了少些麻烦,也为了提升自己的力量,就来到了埃儇。不过效果也着实让他满意,最起码这两天就遇到了不少实力与自己相近的的年轻人,相信以后的历练也是会让自己满意的。走一步看一步了,只要自己实力不断进步,就有回家的可能。 “你真的很奇怪。”一旁静立着的采莲突然说出一句让王徽明摸不着头脑的话。 “我?奇怪?”王徽明诧异地笑了笑,“从小到大别人评价本少爷要么是帅,要么是一表人才,何来奇怪之说?” “呵呵,”采莲也被王徽明的自恋逗笑了,“我每次听别的姐妹说她们的第一晚……”采莲的声音越来越小,好像有些害羞,“她们说,那些客人都会像饿虎扑食一样来撕你的衣服,好怕人好怕人的。”顿了一下,她看了王徽明一眼,继续道,“虽然我不知道你接下来要干什么,但是你确实和那些坏男人不同。” “坏男人?”王徽明自嘲的笑了笑,“一个愿买一个愿卖罢了,只不过我有自己爱的女人,我不会对不起她们。” “她们?”采莲敏锐的捕捉到了这个词语,“公子真是痴情之人。” “我也不想啊,”王徽明撇了撇嘴,“只不过都放不下罢了。”他自顾自地想到:“梨儿,微微,一个顽皮一个文静,还都长这么漂亮,人生在世得此良偶实属不易,我王徽明可真是走了狗屎运了,呵呵。” “听那老婆婆(就是挨千刀的老鸨)叫你采儿,”王徽明淡淡的说道,“我可以这么叫你么?” “当然,”采莲应了一声,微笑着反问道,“你不是说今天我都得听你的吗?” “那好,采儿,你愿意离开这里么?”王徽明道不含糊,直截了当的提出了自己的问题。 采莲娇躯微微一震,目光突然变得迷离起来,“离开这里?” “对!”王徽明肯定地答道,“离开这里!” 采莲突然笑了,轻轻地说道:“我从被买来就在这里长大,虽然这并不是什么好地方,可还是和家一般。最起码在十六岁之前,我被妈妈,姐妹们当做公主一样供养着。你说,我有什么理由离开呢?” “钱!”王徽明淡然一笑,“她们对你这么好不是因为亲情,而是因为钱。如果你不能给她们带来受益,我敢肯定你现在要么被卖掉,要么就饿死。总之,当你失去价值的时候,这里不会有人管你。” 采莲微微皱起眉头,刹那间像过电影(那时候没这玩意,这样说好理解)一样闪过过往那些老鸨关心呵护它的画面,似乎有些不忍,轻轻咬着嘴唇,没有说话。 “我叫王徽明,你不用公子少爷的叫,叫我名字就好。”王徽明道,他刚刚和华梨商量了一下,看着女孩也不是坏人,想救她逃出这个淫窟。结果被华梨撂下一句,“没事找事!”他也是不救这少女良心过不去,于是乎,狠下心,先救再说!看那些西洋小说骑士们都是救公主,今天少爷我救一个美女,都是女的,你们那劳什子公主还不一定有采儿好看呢。“回去怎么和微微说呢?”王徽明苦恼万分。 “我带你走吧,离开这里,你可以享受一个普通人的生活,可以有自己的朋友,在这里,”王徽明顿了顿,“你只能在痛苦中沉沦。” “别说了!”采莲再度留下了痛苦的泪水,“我愿意和你走!” 王徽明倒是吃了一惊,是自己太会骗人了还是这姑娘太笨了,三言两语就同意和自己走?“这要遇上了坏人可不得了!”王徽明心道。“看来这姑娘和我家微微一样,太善良了。” “我去和妈妈道个别吧,”采莲道,“毕竟她养育了我十六年。” “和她道别?”王徽明差点笑了出来,“这不是鸡给黄鼠狼拜年吗?找死啊不是?” “我不能这样一走了之,这样我会良心不安的。”采莲一双美目充满了焦急,仿佛已经把王徽明的话当做了圣旨,他不同意自己就不能去一般。 “好吧好吧。”王徽明最见不得女人求自己,挥了挥手,示意采莲头前带路。两人找了许久,终于在大厅的角落看见正在抱着算盘算账数钱的老鸨。采莲轻咳一声,道:“妈妈,对不起,我以后不能照顾你了,我要离开这里。” “恩,好,去吧。”老鸨数着钱,没听清采莲说什么,猛的一下会过意来,“你说什么?你要走,不可能,你还没给我赚够钱呢,怎么能走!” “妈妈,难道你这些年来养育我就是为了让我给您赚钱吗?”采莲不争气的泪水第三次掉落? “不让你赚钱,我养你做什么,你真以为你是我女儿啊!”老鸨气得口不择言,突然看采莲一脸泪水,已经老成精了的老鸨想到事情或许有转机,忙道:“采儿啊,娘要是有什么不好你说啊,你要离开娘娘怎么舍得啊,娘刚才也是一时生气,说了气话,你可不要往心里去啊。” “哼,老鸨,(王徽明已经从采莲口中了解了这个专业术语~)今天我还就是要带走采莲姑娘,怎么,你不同意?”王徽明双臂抱在一起一副盛气凌人的姿态。 “我道是怎么回事,原来是你这浑小子教唆采儿离开这里!”老鸨一脸的恶毒,“你想带走她,门儿也没有!” “看来咱们非得打一场不可了?”王徽明早料到老鸨是这副表现,轻笑一声道。 “打?”老鸨大笑三声,“就你这副小身板还想学人家英雄救美?打就打,谁怕谁!” “那我们打个赌,”王徽明点了点头,“从这到大门有一百步,我带着采儿小姐,往前走,你可以叫人阻拦我们,只要在一炷香之内我们能走出这大门,今后采儿可就和你们一点关系都没有。若是我走不出这大门,要杀要剐随你处置,毫无怨言。” 毕竟是随手就能掏出一块紫魂钻的贵客,老鸨也保不准他有什么叫人的身份,既然听他这么说,立马应道:“好!就按你说的办。”说着,走到身后的墙上轻轻重重地敲了数下,数了不出十下,足足有六百名肌肉虬结的彪悍保镖出现在了王徽明出门的必经之路上,不过王徽明仍是十分从容地站在那里,气定神闲。 老鸨吩咐人点了一炷香,大声道:“赌赛开始!” 王徽明轻轻扫了对面一群如狼似虎的大汉,冷冷地撂下一句话,“挡我者死!”然后轻轻一点,封住了采莲的昏睡穴,把她扛在肩上,大踏步的向前走去。 “杀呀!”那几百名大汉呼啸着冲了上来,叫喊着冲向看似身材单薄的王徽明。 “我杀的人——全部都有取死之道!”王徽明脑中突然浮现了孙逸生的话语,冷冰冰的,却不禁让现在的他心生感慨,“杀一恶便是救百善!”王徽明心中的新念头浮出了水面,于是,他不再留手,一袭白衫的他此时宛如死神的化身,用左手狂暴的力量收割着生命(右手扛着采莲)。 血,溅得到处都是,一个好好的大厅,此时恍若修罗地狱。阳光显得昏暗了,一条由尸体和鲜血铺成的路正一步步通向大门。 “好小子,敢在我的地盘杀人,有种!”一个身高两米的独眼大汉突然出现在王徽明面前,他没穿上衣,露出一身古铜色的肌肉吗,正一脸蔑视地看着王徽明。 第十三章 忘却前尘 王徽明看着满地狼籍的尸体,神智一清,“为什么?为什么我刚刚脑海中会突然浮现孙逸生的话?难道说……” “喂,那小子,老子叫你你没听见那!”那虎背熊腰的独眼龙一声怒吼,把王徽明的意识拉回现实,“在老子的地盘杀了人,不给个交代吗?” “交代?”王徽明像看垃圾一样瞄了那独眼龙一眼,“那要看你有没有本事留下我了。”说着,牛逼哄哄地向那独眼龙比了比中指,一脸不屑的向前走去。 “哇呀呀!”那独眼龙气地呲牙裂嘴,径直朝王徽明扑了过来,只见他手上隐隐带有褐色的光。 “斗气?”王徽明这两天在与巩延开,孟清泽聊天时曾听他们说起过埃儇的武技,这里的武技的能量被称之为斗气,他意识里认为这和内力也差不多是一码事。“好,我就来会会你这斗气!”不过这一试,可就让乍入江湖,经验不足的王徽明后悔了好长时间。 “看我的绿毒斗气雨。”那独眼龙对斗气的控制得心应手,瞬间就看到空中凝结出百余根晶莹碧透的针状斗气,“呔!”随着独眼龙一声怒吼百余根斗气针如雨般设想王徽明。 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王徽明左手疾挥真气外放,布出一个真气罩保护自己和采莲。谁知那斗气针竟有腐蚀的功能,原本透明的真气罩像冰做得一般,迅速消融下去。 “要糟!”王徽明急道,赶忙运起龙运内力,在周身卷起一阵旋风,试图改变斗气针的方向。 “啊……”被他扛在背上的采莲一声痛呼,这可惊得王会明冷汗直冒,自己别救人不成反致人于死命,而且还是一美女,这罪过可就大了!急着找个地方查看采莲的伤势,灵机一动,叫道:“韦索,你大爷的,给我出来,帮个忙先,看我出糗你高兴是不是?” 话音未落,只听“嘭!”的一声,楼上不知哪个门被踹开了,韦索那阴测测的声音传了出来,“哪个不开眼的孙子打扰你韦索大爷风liu快活啊?”众人只觉眼前闪过一道黄光,韦索的身影就闪到了王徽明的身边,不过他现在的模样可是甚为不雅。他只穿了条裤子,腰带还没系,上身光洁溜溜一丝不挂,头发披散着,眼神有点迷惘,只见他朝着独眼龙勾了勾手,道:“孙子,给你大爷滚过来。” 独眼龙先是一愣,随即怒不可遏的吼了一声:“呸!小兔崽子,老子今儿个撕了你那张只放屁不说话的嘴。”又是一阵斗气针雨朝着韦索射去。 “妈的,看大爷我撕了你这小狗的狗皮,你还能不能叫这么欢!”韦索挡在王徽明面前,摆成了一个大字型,“簌簌!”连声,那密如牛毛的斗气针就全钉在了韦索的肚皮上。韦索扭了扭肚子,淡淡的来了句:“比做按摩还舒服。”说着,双手在空中虚画了个十字,离他足有十米远的独眼龙身上的衣服就分成了四块炸了出去,可独眼龙却是毫发无伤。 “十,十,十字军!”独眼龙满脸写着不可思议,赶忙道一声:“得罪!”也不看老鸨招呼,一跺脚,离开了野马牧场。 王徽明舒了一口气,拍了拍韦索的肩膀:“谢了哥们,咱们走吧!” “走?”韦索揉了揉眼,“为啥要走?我可还没玩够呢,你要走你就先走吧,我今晚要通宵,嘎嘎。”说着,眼中露出淫亵的光芒,朝着王徽明摆了摆手,“以后我们还会再见的。唉,你小子真是,韦索一世,我一世猥琐,怎么能干救人这样的这样天大的好事呢?”他自顾自挠了挠头,然后头也不回地回房间去了。 “拜拜~”王徽明看着一脸猪肝色的老鸨,和那烧了不过三分之一的香,轻笑一声,背着采莲一个纵跃,飞走了。 “到哪去呢?”王徽明想到,“先找个地给这妮子看看伤吧。”他从天上朝下看,找了个树木茂盛的小林子,飞快地带着采莲下去了。王徽明把采莲放了下来,定睛一看,这可吓了一跳。采莲的头竟然在流血,王徽明慌忙用真气封住她的头部的穴道,止住了血。一看伤口,竟然在后脑,王徽明在心里默默祈祷,可不要让她醒了成白痴了,老天保佑啊,老天保佑,我好不容易做件好事,善有善报,给个面子啊。一边祈祷,一边用龙云内力帮采莲疗伤,帮助她早些清醒。 半晌,采莲悠悠醒转,王徽明舒了一口气,他突然觉得今天自己好像舒了好多口气了,他对采莲问道:“怎么样,感觉好点没?” 采莲一脸迷惑的看着王徽明,“你是谁?” 王徽明差点没一头撞到树上,“我是王徽明,你不记得了?” “王徽明啊,”采莲恍然大悟状,王徽明稍微安下心来,“不记得!” 王徽明这下是实实在在地撞到墙上了,揉了揉头,“那你记得你自己是谁吗?” “我?我是谁啊?”采莲貌似是真失忆了,皱了眉头想了好长时间。 “天哪,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王徽明朝正要落下还未落下的太阳比了下中指,苦恼万分。 “你又是谁啊,你该不会是坏人吧?”采莲咬了咬嘴唇,有些畏惧地向后靠了靠。 王徽明抓住采莲的肩膀,郑重地道:“你听好,你叫采莲,我叫王徽明。你呢,是……是我妹妹,不过你失去记忆了,我也没办法。” “原来你不是坏人啊,”采莲也舒了一口气,“你是我哥哥?为什么我们长得一点也不像,而且你姓王,我姓采?” “这……”王慧明搜肠刮肚地找话来圆这个慌,“你是我认的妹妹,当然姓氏不同啊!” “哦,我想也是,我长这么漂亮,你长那么丑,我怎么会是你妹妹。”采莲又做恍然大悟状。 王徽明则又撞到了树上,“梨儿骂得对啊,我没事找事啊!”王徽明在呐喊。 “采儿,你忘了以前的事也是天赐的福气吧,今后你就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了。”王徽明心中暗道,他对采莲道:“采儿,咱们回去吧,不然你嫂子可要等急了。” “嫂子?我都有嫂子了耶!”采莲欢呼道,“她有我漂亮吗?” “呃……”王徽明马上都想把树搬回家撞,“和你差不多吧,走了,咱们用飞的。”说着,内力运起,卷起一朵祥云,足够两人站立,拉着采莲就冲天而起,辨认道路飞回火箭酒店。 “喔!哥哥,你好厉害呀!”采莲忘却前尘后宛如一个天真的少女,拼命地摇晃着王徽明,“在天上飞的感觉好炫哦!” “我说你少说几句会死啊?头上的伤还没好。”王徽明差点被她晃了下去,没好气地道。 “切,不说就不说,本小姐跟你说话是给你面子!”采莲哼了一声,撅起小嘴不理王徽明。 “神哪,救救我吧!”王徽明又开始寻觅哪里有树了。 一路飞行,来到酒店降落,王徽明拉着还要四处乱逛的采莲一口气窜到三楼的房间里。李小熊,叶氏姐妹,巩延开正坐在桌旁品着茶,“嘿嘿嘿,我出去一个下午你们怎么还这么悠闲?”王徽明拍了拍手,把正沉醉在清香的茶水中的四人惊醒了过来。 “你的功夫谁不知道?你不把别人玩残就算好的了,谁敢惹你?”李小熊悠闲地品了一口茶,道。 “嘿,这可不是大宋,这里是埃儇,今天我差点把一世英名折在这里了。”王徽明道,“事情是这样的……”王徽明淡淡地把今天的经历告诉他们。 “韦索,前辈啊,下次我一定要向他去取经。”巩延开一脸的激动,仿佛看到了曙光一般。 “你倒是和他惺惺相惜,不过他留的长头发,你这劳改犯头可跟他差太远了。”王徽明看了巩延开一眼,道。 “长头发就长头发!我现在就开始留,偶像的光辉无处不在!”巩延开赌气似的说道。 “喂喂喂!”一直被冷落在一边的采莲忍不住发话了,“哥哥,这里哪个是我嫂子啊?”一双眼睛不住的在叶若雨和叶若微身上扫来扫去。 “当然是比她姐姐可爱一百倍,文静一百倍,听话一百倍的微微了。”王徽明拉过叶若微的手,把她拥入怀中道。 “喂,徽明,不带这么损小雨的。”李小熊不愿意了。 “采儿,你明天就和小巩留在酒店里吧,明天我们去参加小组赛,估计问题不大,一打一的话,不出意外,随便上哪个人都能过关。”王徽明说着掏出了一个微型徽章,“小熊哥,你看,这就是李渤汶给我的徽章,他说只要带着这个明天他就能凭着对徽章的感应找到我们。可是,这徽章也忒丑了吧……” 巩延开一把抢过,到:“让我看看!”他把徽章拿到眼皮底下仔细观察,“呵!这可是刻有兽神的徽章!你看看,他还骑着草泥马呢!” “草泥马?”众人疑道,这个称呼也忒古怪了吧。 “对,不错,你看他肩膀上,”巩延开眯着小眼指了指徽章的上方,“停在兽神肩膀上的可是兽人们最崇拜的神兽——鹑鸽!”巩延开得意洋洋地说道:“不知道了吧,鹑鸽,就是我们教会传说中的十大神兽之一,当然草泥马也是。鹑鸽是一种很特别的鸟类,母鸟叫鹑,公鸟叫鸽,母鸟很男人,公鸟却很娘娘腔,没法独立生存,经常靠乞讨苟活。话说兽神肩膀上这只鹑鸽可了不得,羽毛光鲜亮丽之极,所以被称作‘丽羽鹑’。这‘丽羽鹑’会鹑鸽的王者舞步‘恰恰恰’,会‘恰恰恰’的鹑鸽身边都会有很多异性追随者。像这只‘丽羽鹑’身边就有一只娘得不得了,乞讨到了天下皆知的‘犀利鸽’。”看着众人不信的眼神,巩延开又报了个猛料,“知道不,鹑鸽可是兽人许多部落的图腾,有个传说讲的是你只要被鹑鸽盯着看十秒钟,你就能永生不死,所以兽人中有一句谚语:‘信鹑鸽得永生。’虽然这有些不切实际……” “牛逼!”王徽明惊道,幻想着长生不老的样子。 次日,王徽明,李小熊和叶氏姐妹全都去了休斯学院,只留下巩延开在酒店保护采莲。巩延开却是甩都不甩采莲。昨天王徽明还问他对采莲有没有意思,他来了句“从窑子出来的女人不知道被多少男人搞过了,我才没兴趣。”因为这句话他还被王徽明修理了一通。 “嘿,小巩!”采莲吃过了早饭,拍了拍正在鼓捣自己的发明——魔脑游戏的巩延开。“你玩的这是什么啊?” “这个?”巩延开的眼睛不离屏幕,“这是我的最新发明,魔脑游戏,无聊的时候消遣特有用。” “那你教我玩玩呗!”采莲讨好似的坐在巩延开旁边道。 “也不是不行。”巩延开瞥了一眼身旁的采莲,“你要叫我‘君子开开’我才教你玩。” “哦,这还不简单。”采莲顽皮地一笑,“君子开开先生,你能不能教我玩魔脑游戏啊?” “好好好,”巩延开一脸气馁的从魔脑前闪开,自言自语道:“早知道我就再做一台了,超级玛丽我还没通关呢,要不要做个什么作弊器啊?” 采莲看巩延开正在发愣,赶紧坐到魔脑旁边,用巩延开所发明的魔脑操作工具“鼠标”一通乱点,突然她脸红了红,道:“小巩,你这里面怎么这么多美女脱衣服游戏啊?恩?轮盘式,计时式,是男人就勇下百层?” 巩延开忙抢过鼠标,把那些游戏叉掉,然后清清嗓子,一本正经的说道:“这里的游戏我叫它成人游戏,成人游戏你懂吗?不是你这样小孩子能玩的!” 第十四章 三战三胜 另一边,休斯学院内,足足百余个比赛擂台如多米诺骨牌般林立在学院内。 一个洪亮的声音由魔法扩音器传出“各位预备学员注意了,今天的第一场比赛就要开始了,请各支参赛队伍做好参赛准备。” “第九号擂台,走,我们过去!”李渤汶看了看手中的比赛日程安排和地图,(学院太大,没地图找不到~)指了指一个方向,众人疾奔过去,不会任何武学内功的叶氏姐妹则由王徽明和李小熊一人带一个,飞速地朝比赛场地赶去。 一行人到达比赛地的时候,对方的队伍已经占到擂台上了,他们一共三十个人,一个个身体彪悍,肌肉虬结,没有一个身材低于两米的,全都是一等一的硬汉,只看得李博文眼睛冒光,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玻璃…… “这一场,我上就可以了。”李渤汶淡淡地丢下一句话,一个人走上了擂台。 不过众人还是走到了擂台之上。没关系,擂台很大,长二十名,宽十米,站三十多人毫无问题,反而显得空荡荡的,王徽明趁刚来的时候在队伍里给采莲也补了一个名额,本以为学院的人会刁难,没想到他们爽快的答应了,倒省了王徽明不少事。 “我来宣布下规则,”站在擂台旁的老师说道,“比赛中不得杀人,不得使用武器,就这样。好,比赛开始!”(这么干净利落的说话风格可比大话里的唐僧好多了~) “对面的小子们,全上吧,我一个人就能把你们全打回家去!”对面的大汉以身材和人数看,占尽了优势。为首的大汉也毫不客气地站在那大放厥词。 “嘿嘿嘿!”李渤汶拍了下手,想引起那大汉的注意,“我说兄弟,你是不是抢了我的台词了,话应该这样说:对面的兔崽子全他妈滚蛋回家吃奶去吧,少在这里丢人显眼。对面的是敌人,你那么客气做什么?”李渤汶反倒教育起那大汉来了。 “也对哦。”那大汉下意识的点了点头,突然意识到了不对,“我是来打架的,你废什么的话!来来来,我一个挑你们一群!” “又错了,要这么说才显得嚣张嘛!”李渤汶煞有介事的摆了摆手,“我是干什么来的?打架嘛!打架要的是见血,不是见口水。我当初打遍天下无敌手,今天见到你们几个还没**长的毛虫在这扭呀扭,你知道我想干什么吗?一脚钉死你!” “妈了个逼的!老子跟你拼了!”那大汉脸上一红,显然是怒气所激,怒吼着超李渤汶冲了上来。 “又错,拼命的话会显得对手很强,灭自己威风,还要用拼的才能解决。”李渤汶一本正经地批评道,“要这么说,哪个不要命的,先上前领死!” “噗!”那大汉喷出一口鲜血,倒地晕厥。 众大汉见首领与对方一阵对骂,倒下嗝屁了,一群人站着面面相觑,最后一个聪明点的,把内衣解下来当白旗举起来投降。就这样,王徽明这个小队的首战就这样戏剧般的结束了。 李渤汶下来之后,朝着一脸怪异之色的杨闿一笑,说道:“小闿,不是只有歌者才能不战而屈人之兵,战士一样可以。” 杨闿报之以他那阳光的微笑,道:“我送以一个字——**!” 李渤汶满意的笑了笑,说道:“这个字深得我心!” 等半个时辰准备下场比赛吧,王徽明对这一场闹剧般的比赛,无奈地笑了笑,随便找了个长椅,和叶若微在那闭目养神地休息。李小熊测被叶若雨拉着去逛校园,休斯学院的校园宛如公园一般,随处可见的路标和告示牌,地图上休斯学院有一个美丽的人工湖,李小熊受不了叶若雨的软磨硬泡,就带她一起去了。孟清泽则是赶忙拿面纱捂住了脸,他见到女生就如同老鼠见到猫,远远的躲开。李渤汶和杨闿则去观摩其他场地的比赛了,对他们来说,小组赛之后的淘汰赛才是他们所关心的。 百无聊赖的等了一会,终于,第二场比赛开始了。这一次“呼啦啦”上来整整三十个女生,整齐划一地穿着军服,(制服诱惑啊~)王徽明看了一眼孟清泽,用肩膀蹭了蹭他,“兄弟,这场靠你了。” “我?”孟清泽看了看场上的清一色美眉,如释重负般舒了一口气,笑道,“看我演一出好戏吧!” “恩?”王徽明看着自信满满的孟清泽,自言自语了一句,“那我就拭目以待咯!” 孟清泽见到的女人多到他自己都记不清了,跟女人面对面早已成为家常便饭。虽然他极为讨厌和自己不喜欢的女人混在一起,不过这一次是比赛,例外出现了! 孟清泽缓缓取下自己脸上的面纱,嘴角露出邪异的笑容,瞬间冻结了那三十名美少女的心,突然,少女们觉得孟清泽的眼神好像深邃了几分,似乎更迷人了似的。没人发现,孟清泽的眼瞳上旋转着一个怪异的魔法符号,他轻轻的对对面的少女们说了句:“你们看,我帅吗?” “帅!”三十个声音整整齐齐的出现了。 “我说的话你们会听么?”孟清泽又道。 “会!”又是异口同声的回答。 孟清泽眼神里的符号突然闪烁了一下,他说道:“你们现在慢慢走下擂台,各回各家。” “是!” 怪异的一幕就此发生,三十名少女宛如被操纵的木偶,一个接一个走下了擂台,着实让王徽明傻眼,“这就是魔法的威力吗?好强大!” “看不出来,清泽,”李渤汶见识是广阔,“精神系最难修炼的瞳系魔法,不错不错,怪不得那么多女的追着你跑,哈哈!” “兄弟,不错啊!”王徽明赞道,向孟清泽竖了竖大拇指。 “低调低调!”从孟清泽表情就能看出他的喜色,其实这也是他第一次用自己学会的魔法去迷惑女孩子,男人都有虚荣心的嘛,成功了他自然很高兴。 又过了半个时辰,王徽明差点都睡着了,比赛又开始了。看来李渤汶是不能准备动用王徽明这个强大的有生力量了,叫杨闿登台,“舌”战群豪。杨闿头发披散着,很有现代摇滚歌手的范,他的对手是兽人祭司的克星——魔法师,在没有自己魔宠的保护的情况下,魔法师与祭司一对一基本上祭司是必败无疑,更何况,这次他要对抗的是整整三十人编制的法师团,但杨闿可是千年难得一遇的兽神之子。谁胜谁败?没人能说清楚说清楚。为了保险起见,李渤汶也站在了场上,为杨闿压阵。 场边的老师一声令下,“比赛开始!”,站在杨闿面前的法师团立马开始给自己和队友身上加防护,一时间,气系的闪电护盾,火系的火焰护盾,水系的水镜术,土系的土元素铠甲在法师们身上叠加了好几层的彩色光圈。 “这么多的防护,应该能承受战歌的洗礼了吧?”杨闿看向对方法师团的眼神不是杀意,而是有些担忧。 “很难讲,魔法师身体羸弱,你全力施为,他们爆体而亡也说不定。”李渤汶鄙夷地看了一眼对面法师团的法师们,他所言不错,法师们虽然和他们年纪相当,可施法的时候已经开始摇摇晃晃。魔法师讲究从小修炼,可你想想,从小成天冥想积攒魔法力,不运动不见阳光,身体能好到哪去?李渤汶又道:“我们兽人天生力量就要远高于人类,你给自己加几个辉煌光环,靠肉搏解决问题不就行了吗?” “呵呵,今天我们俩的角色正好倒过来了。”杨凯无奈地笑笑,“你靠文,我靠武。”这两人正谈笑间,对面的法师们可不会留情。倏忽,成百上千个水球火球就扑面而来。 “哼,看我的!”李渤汶双拳紧握,皮肤变成了酒红色,额头上青筋暴起,一声怒吼,“兽血沸腾!”刹那间,他的上衣被爆发的力量撕了个粉碎,露出并不如兽人般夸张却又充满了力量的肌肉。仅凭狂化的这一瞬间所产生的力量,那千百个小魔法如轻烟般散去了。李渤汶原本就血红的头发现在根根竖立,(超级赛亚人!)只有一双眸子还保持着原有的清明。“我帮你顶一会儿,你快点吟唱战歌!”李渤汶淡淡地向杨闿说了几句,就一脸倨傲的站到那群魔法师面前。魔法师让战士近身可是大忌,只见那三十名魔法师惊恐地后退。李渤汶也是想让杨闿练练近战的实力,不然以他这魔法抗性极高的身体,三两下就能解决战斗。 杨闿根本不张嘴,他用的是天生灵魂歌者独有的默发战歌的方式。提涅寇斯之苏醒,这是力量增幅光环。山林呓语之歌,这是石化肤甲光环。洛丹伦守护者之歌,这是闪电护盾。山林女神的宽恕,这是敏捷光环。杜瑟尔的鹰眼野望,这是专注光环,增加视野和视力的。(直接由《兽血沸腾》借用过来的战歌)最后,杨闿一声嘶吼,身体暴增了几分,兽血沸腾!兽神之子的狂化带给了他超凡的力量,那一瞬间暴风般的气流同样把他的上衣撕成了碎布条。身上闪烁着颜色不同的五个战歌光环的杨闿如同战神一般站到了渤汶的旁边,很拽的来了一句:“你下去吧,这里有我!”走下擂台就不能再上来了,显然杨闿想要独自解决问题。 “对付几个垃圾还要连唱五首歌,我都不屑和你站到一起……”李渤汶耸了耸肩膀,一个纵跃跳下擂台。 杨闿撇了撇嘴,“万无一失才好嘛!”刚说完“嘛”字,众法师只觉眼前一花,杨闿的身影就不见了。众法师登时慌了神,人呢?一个个默默念着魔法咒语,等待着随时会出现的敌人。 突然,杨闿出现在众法师面前,呵!他在笑,很阳光很阳光的笑,但是此时在众法师的眼中,这笑却成了死神的笑容,一时之间凝结半天的魔法一股脑的释放了出去,为了避免杨闿因为速度太快而躲开了魔法,众法师都不约而同的在魔法中加上了追敌的咒语,可坏就坏在这!杨闿轻笑一声,用斗气飞入高空,看着疾速追来的魔法弹,魔法球,他突然改变了方向,径直向下坠去,身体如泥鳅般般在魔法雨间穿梭自如,堪堪躲过了所有的魔法,继续向下坠去,不过他这次的方向是——魔法师!说时迟,那时快,当杨闿轻巧的从众法师中间穿过时,比赛的结果也就确定了。“嘭嘭嘭!”如同放爆竹一般的声音响起,身体孱弱的法师一倒一大片,竟有好多是被挤得晕了过去。杨闿收回兽血沸腾状态,抹了抹汗,向着李渤汶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 “法师队败,超人队,胜!”老师宣布道。超人队是李渤汶给这支队伍取得名字,意味着这支队伍里的人全都有超人般的能力。 “都三场比赛了!”王徽明咬着一个狗尾巴草,保持着他刚到赛场的姿势躺在长椅上,突然,灵光一闪,他想到:“孙逸生呢?孙逸生哪去了?昨天我大开杀戒的事搞不好还是这小子使得坏,今儿个怎么就躲起来了?” 第十五章 特别校规 王徽明正思索间,竟看见巩延开带着采莲一路跑来了,晕,这是什么状况啊? “徽明老大,我看不住这妮子了,她简直就是女魔头啊。”巩延开一路小跑,不住叫苦。 “你还是不是个男人啊?”王徽明看着一脸惶恐的巩延开,对他比了比中指。“连个女人都搞不定,我看你距离天神给你定的目标越来越远咯!” 采莲怎么能跑过一个大男人,从后面气喘吁吁地跑来,上来就照巩延开屁股来了一脚,骂道:“你跑那么快干什么?想累死本小姐?我是魔鬼吗?” “不是不是!”巩延开揉了揉印上一个清晰脚印的臀部,心中暗道,“你比魔鬼更可怕!” 采莲点了点头,笑道:“这还差不多。”转而对王徽明道,“哥哥,在酒店待着闷死了,你带我玩玩呗?”说着坐到叶若微面前,佯装哀求道:“好姐姐,你就让我哥带我玩会儿吧,这里一群人打来打去,好无聊的!”说着都原地蹦了起来,活像受了委屈的小姑娘。 叶若微求助的看向王徽明,王徽明推诿不过,只好道:“走走走,带你去游湖。唉,我这是当哥还是当保姆!天哪……”王徽明发觉自己撞墙有瘾,老是想找课结实的大树。 叶若雨和李小熊都去休斯学院的人工湖一个上午了,总是不回来,王徽明也想去找找他们。想想上午的比赛也该结束了,反正有李渤汶和杨闿在这,不会出什么大问题,一行四人就顺着路标,慢悠悠地向着休斯学院的人工湖前进。虽说是人工湖,可这个湖足有好几平方千米大,是休斯城内的一大奇景,湖中有二十一座人工小岛,不过可惜的是这个湖还没有名字。 走啊走啊,这休斯学院还真是大,过了教学区,穿过了一片小树林,终于来到了湖边。好家伙,还真是漂亮,一丝也没有人工的痕迹,碧水青山,亭台楼阁,端的是巧夺天工,“人间仙境啊!”王徽明心中暗赞道。 远远望去,叶若雨正靠在李小熊肩膀上,两人坐在画舫上指指点点地看风景,好不缠mian。王徽明一行人缓缓走来,一个带一个轻巧地跳上画舫,巩延开这回可没让人带,憋的满头大汗,吟诵出一个简单飞行术的咒语,飘到了画舫上。 “这里好美啊!”一直不安分的采莲此时也为美丽的景色所陶醉,美丽的大眼睛中流露出一丝神往。 桨叶轻动,众人只能听到船桨击水的声音,没有一个人在这静谧的环境里增添那多余的声音。倏忽,叶若雨看到一对老夫妇,互相搀扶着围着小湖散步,老两口都是一头银丝样的白发,不过看上去身体还算硬朗。细雨突然纷纷而落,登时让不及躲避的老两口淋了个正着,只见那老翁忙把身上的披风解下双手举起护在自己妻子头上,四顾而望想寻一个躲雨的去处。叶若雨忙让船夫划船靠岸,接那两位老人家来躲雨。 “小熊,要是我到这么老的时候,你还会喜欢我吗?”叶若雨依偎在李小熊怀中,在她耳畔说道。 “不会!”李小熊温柔的看了正欲流泪叶若雨一眼,轻声在她耳边道:“我对你的感情又岂是喜欢二字可以包含的?是爱,懂吗?我爱你,不论你多老!” 就连一向喜欢捣乱的王徽明都不忍出言去破坏着温馨的一幕。只有巩延开速度地掏出一本笔记把李小熊的话记录了下来,他在封面上仔仔细细地写下了四个大字——泡妞精要!王徽明拍了拍李小熊的肩膀,轻轻对他说了句:“小熊哥,这个湖不是没有名字吗,我们就帮它起一个吧,我来起名,你赋诗一首,如何?” “好”李小熊爽快地答应了。 两人等老夫妇二人上传了之后,走到岸边找到一块平滑的假山山壁。王徽明思索了片刻,伸出食指,将真气灌注于指上,迅疾地写下了两个字——微雨。两个字足足刻了半寸深。李小熊不禁莞尔,王徽明的这个主意不还是在讨叶氏姐妹欢心,微微一笑,也不点破。他凝视石壁良久,然后也学着王徽明的样子,在石壁上写下两行小字,仔细一看,是:“微风绕林舞,飘叶辞树随。雨落佳人泪,青丝何时归?” “呵呵,这年头怎么姓李都会写诗啊,李白,李商隐,李贺,李渤汶……哦,不对,李渤汶例外,他出口不骂人已经是万幸了……”王徽明心道。 “不错不错!没看出来啊,小熊老大也那么强啊!”巩延开匆忙记录好自己的心得理解后,又是满头大汗的一个飞行术,飘到了岸边,大赞李小熊的文笔。 “还好吧,脱口而出,不是什么精雕细琢的东西。”李小熊挠了挠头,道。 “哎,我说两位老大,你们入学准备去哪个宿舍啊?”巩延开突然朝着王徽明和李小熊诡异地一笑。 “哦,”看着巩延开那副阴险的表情,王徽明差点笑出声来,“这有什么讲究吗?” “当然有啊!”巩延开瞪大了眼睛,好像唯恐别人不知道一样。 “你说说看。”李小熊的好奇心也被他勾了起来。 “咳咳!”巩延开煞有介事地清了清嗓子,道:“那要从这个湖开始说起了。为什么休斯学院要大兴土木地在这里挖一个胡呢?这是因为要为互相爱慕的男女学员制造机会嘛!” “制造机会?”“对啊!”巩延开露出一个猥琐的表情,“别的学院为了学员能够迅速的提升自己的实力,心无旁骛,不被外物所扰。所以校规中经常有这样一个规定:严禁早恋!(作者:呜呜,有同感~)而在休斯学院则不然,恰恰相反,秉承着爱情是最伟大的力量的休斯学院有这一条鼓励学员恋爱,追寻自己喜欢的异性的规定。对了,你们知道休斯学院有几栋宿舍楼么?”巩延开向着早已吃惊吃到下巴颏掉到地上的王徽明和李小熊问道。 “不知道。” “嘿嘿,”巩延开似乎是很满意他俩的回答,摇头晃脑地道:“休斯学院有三幢宿舍楼,其中两幢分别为男女宿舍,另一幢则是情侣宿舍哟!怎么样两位老大?心动了吗?” “牛逼!”王徽明李小熊异口同声地骂道。 “两位真是少年英才啊,老夫今日得见,大慰平生啊!”那坐在船里躲雨的老翁突然冒出来一句“狠”话。 “拜托,老大爷,这又不是在唱戏,您不用装出一副武林名宿的样子吧?”王徽明听这句话听得耳朵都快生茧了,以前他每逢过年过节,家里请戏班子唱戏,就多有些杨家将的故事。正值北宋初亡,只要是大宋人怀念故国也是情有可原,可这杨家将里可就的少年英雄可就太多了,时不时地来上一句,“啊,少年英雄!”“啊!少年英才!”当时是唬的年幼的王徽明一愣一愣的,可时间一长,也就腻味了。 “好,好!”那老翁笑道,“年轻人,不拘一格,好啊!” “老大爷,你出来混都不知道和别人说话先要报上名来吗?”王徽明调侃地说道。 巩延开盯着老翁看了许久,突然身体一震,断断续续地说道:“您们该不会是凤凰侠侣吧?”(读者:很明显抄神雕侠侣,嘎嘎) “这个小伙子倒是很有眼光嘛!”一直静坐不语的老婆婆向巩延开说道,那一瞬间犀利的眼神,险些让巩延开站立不稳摔下湖去。 “喂,你小子怎么什么都知道啊?”王徽明疑惑地看着巩延开。 “操!教皇那个老王八不让我学神术,我就到教会里的藏书阁把他们的典籍全都读了一遍,有介绍大陆历史的,军事的,有介绍现在大陆各势力的分布和实力情况,不过最多的还是祈神咒法和神学经典。”巩延开一脸鄙视,不过是对教皇的鄙视。 “那你不会从书上学啊?”王徽明问道。 “神术都是教会神职人员师徒口头相传的,哪能记录下来啊?”巩延开道。“就教会那点破警卫力量,迟早会被偷走。” “那我去绑一个老牧师来,让他教你神术如何?”王徽明想到了一个馊主意。 “好主意!”巩延开眼前一亮。 “哎,我说,年轻人,在老人说话时不要打断,你们有点礼貌行不行?”那老翁身形一动,没看见他有动作,就硬生生的出现在巩延开面前。“老夫凤唳,内人凰颜,我正是这休斯学院的院长。” 巩延开淡定的点了点头,道:“刚才我没忍心说,怕吓着你。”他拍了拍王徽明的肩膀,很鸡婆地说了这么一句。结果是——被王徽明一掌拍飞。 “院长好!”王徽明和李小熊很识相的跟这位老院长行了礼。 “呵呵,不必客气。”凤唳院长很欣赏地看向那块被王徽明和李小熊刻画过的山壁,道:“这个名字甚为传神,以后我们休斯学院的湖就改叫微雨湖了。呵呵,‘青丝几时回’,人无再少年,这头上的银发可变不会黑的了。” “多谢院长,多谢您老人家!”王徽明还以为院长要怪罪自己在这乱刻乱画,见他这么一说,顿时舒了口气。 第十六章 遭遇袭击 “看来我来晚了呢,徽明,不是我说你,你也太不小心了吧。”一蓬紫雾散去,孙逸生的身影出现在大家面前。 王徽明登时骂道:“你还知道来,都比过去三场了!” “要不是因为你的缘故,我又怎会晚来?”孙逸生瞪了王徽明一眼,“你是真不知道大陆形势还是装不知道,罪恶的源泉——地城里的人物你现在也敢惹。” “地城?”王徽明皱了皱眉头,道,“什么东西?” “那个拦着你不让你走的独眼龙就是地城的人物!”孙逸生道,“你救人也就算了,还逞什么威风大闹野马牧场?” 王徽明灵光一闪,想起一件事,道:“孙逸生,你说你是不是在我身上做了什么手脚,为什么我会在对敌的时候突然有嗜血的yu望?” “扯淡!”孙逸生道,“我当你是朋友,怎么会暗害于你。你未免也太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吧!” “我从前到后貌似只碰过你给我的紫魂钻,难道那钻石里有玄机?”王徽明道。 “我看看,”孙逸生走到王徽明身前,伸手把了把他的脉门,陡然一惊,道:“无属性体质!” “无属性体质?”王徽明疑道。 “你撞大运了,无属性体质是修炼魔法可以涉及层面最广的体质。”孙逸生撇了撇嘴,道,“人的体质分为水火土气光暗六种属性,但也有空属性的体质,这样的体质可以在六系魔法中选修一项,但无属性体质可就发达了,想练多少系魔法就练多少系,就是光暗双xiu,水火同修也不会有麻烦。你说你有嗜血的yu望很有可能就是你的身体吸收了紫魂钻里的原有暗黑魔力造成的。” “原来如此!”王徽明一副恍然大悟状,“那你又怎么会晚来呢?” “你以为那独眼龙这么容易就善罢甘休吗?韦索可是大大的煞了他的面子啊,而且还是你指使的。”孙逸生苦笑一声,道,“我因为和你同去,回来的时候就遭到了追杀,好不容易才摆脱。” 说着,他郑重的看了王徽明一眼,道:“徽明,这些天你和你的朋友们尽量不要落单,否则的话,地城的人可不会手下留情……” “管他呢!”王徽明淡然一笑,“只要他来,就回不去!” “我不是担心你,我是担心你的这几位女……朋友。”孙逸生急道,“你可自保无虞,但你不是神,总有疏忽的时候吧。” 王徽明一想也对,叶若雨和叶若微,采莲都算得上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要是被那些如狼似虎的杀手盯上,可真的不好办啊,俗话说的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眼看王徽明陷入沉思,孙逸生赶忙道:“徽明,你可要加倍小心啊,小看地城的实力会让你悔恨终生的,说不定你身边的人都可能是杀手!” “我知道了。”王徽明叹了口气,今年可真是时运不济,什么倒霉事全碰上了,背井离乡,还得罪了地头蛇。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啊! “恩?”孙逸生注意到了一直静立不语的凤唳,眼前一亮,“阁下实力高深莫测,相必已经达到十字军的阶层了吧!” “魔族的小伙子倒是眼力不错啊。”凤唳呵呵一笑,道,“不错,老夫早已拥有十字军的实力了!” “又是十字军,十字军到底是什么东西啊?”王徽明一副虚心求教的模样看着孙逸生。 孙逸生脸色有些不自然,心道:“他怎么什么都不知道?”但还是解释了一下:“只要是武者,从习武就会练习一招十字斩,武者并没有什么等级之分,只要你的实力到达可以将十字斩使至圆转如意的境界就会被承认实力达到十字军的阶层,而整个大陆上的十字军加起来不超过五十人。” “十字军,既然叫十字军,那和天神教会有没有什么关系啊?”王徽明不由自主地朝宗教方面想了想。 “这倒没有,十字军以前曾在教会清除异教徒时组成一个小队帮助教会。不过一旦十字军的实力再做突破,将会到达十字亲卫的阶层。十字亲卫,天神的贴身护卫,十字亲卫的实力已经达到了半神级,一招十字斩可以破碎虚空!”孙逸生一副神往的表情。 王徽明见太阳渐渐漫过头顶,也觉得肚子咕咕叫了,就告别了院长,一行人准备去吃饭。“孟清泽哪去了?” “他刚刚根本就没跟来。”巩延开嘟囔了一句。 “我知道他去哪里了,看来今天中午我又要去吃那难吃的甜甜圈了……”王徽明苦笑着道。 走啊走啊,一向路盲的王徽明终于在巩延开的带领下,找到了那家甜甜圈店。嘿,只见孟清泽正站在柜台前和布兰妮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一脸痴迷,完全没有注意到王徽明一行人的到来。 “小泽,赶紧叫甜甜小姐准备些午饭吧,咱们这一群人可都饿得眼冒金星了!”王徽明道,他没叫上脾气火爆的李渤汶和笑得很“阳光”的杨闿,嘿嘿,这儿的饭只有一个作用,那就是填饱肚子,至于什么孟清泽形容的“人间美味,天下第一”那是纯属胡扯。李渤汶到了这不骂娘才怪! 采莲倒是率先奔上前去,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她失忆以来,性格变得超级活泼,随便从路上拉个陌生人都能说上好半天。别人见她天真单纯,又如此美丽,也不舍得打断她,就任由她喋喋不休地说话。 “这个姐姐好漂亮啊,你是谁啊?”采莲跑上去盯着布兰妮一阵猛瞧,要不是她是个女孩子,还真会被别人当成色狼。 “我给你介绍下吧,这是布兰妮,你可以叫她甜甜姐姐”孟清泽倒是不含糊,一副介绍自己家里人的样子。 “这样啊,姐姐你会做好吃的东西吗?采儿肚子好饿哦”采莲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真是人畜无害,搞得巩延开直撇嘴,这反差也太大了点吧…… “呵呵,好啊,我去做饭,你要不要跟来看看?”布兰妮也被采莲可爱的样子所打动,赶忙动身去做饭菜。 “好耶!”采莲欢呼一声,蹦蹦跳跳地跟着布兰妮进厨房去了。 王徽明看着这个自己救来的妹妹,心中一阵温馨,至少自己做了件好事,采莲今后不会生活在苦痛之中,而且……有个妹妹叫自己哥哥的感觉还真不错。 “小泽,没想到你用魔法泡妞的水平那么高,半途开溜的功夫也不是盖得!”王徽明带着戏谑地眼神看了孟清泽一眼,道。 “呵呵,有你和渤汶在,我去不去不还都是一回事。”孟清泽脸红了红,“我的魔法只对女生有奇效……” 巩延开这时候突然蹿到孟清泽旁边,他可是从王徽明嘴里听说了孟清泽的一挑三十的“光荣事迹”,一脸谄媚地搭着孟清泽的肩膀道:“泽泽,咱们是兄弟吧,咱们的关系可不是吹的吧,你看你那个泡妞神术能不能教给我一点啊,兄弟至今还是单身,你都二百五了,你于心何忍那……” “呃……”孟清泽。 众人有说有笑地聊着天,不一会,采莲就和布兰妮吧把菜端了上来,鸡鸭鱼肉的倒没多少,素菜居多,当然少不了这里的招牌甜甜圈,“这么难吃怎么会成招牌呢?小泽还说以前很好吃,难道布兰妮的厨艺退步了?”王徽明想着,想着,理不出头绪来,干脆伸手抓了个甜甜圈来吃。还是老样子,不能说难吃,也不好吃。众人正谈笑间,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暗器破空之声,王徽明临危自如,一掸袍袖,三枚闪着幽幽蓝光小球就被卷到了地面上。只听“嘣!”的一声,三枚小球同时爆炸,室内升腾起一股浓烟,登时遮住了众人的视线。孙逸生冷哼一声,一对黝黑的羽翼破衣而出,扑扇了几下就把将浓烟散尽,恩?叶若雨呢? “小熊,救我啊!”一个急切的声音传来,那是叶若雨的,李小熊剑眉一竖,登时提气朝着呼救的地方加速追去,众人尾随其后,王徽明抱住叶若雨也跟了上去。不过还是孙逸生的翅膀快了一筹,“定!”孙逸生紫色眼瞳中光芒闪烁,施展出了魔族的定身秘法,登时将背着叶若雨仍在逃窜的黑衣人的身形定住。 “哼,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孙逸生叫李小熊接过吓得面无人色的叶若雨,朝着那蒙着面的黑衣人道。挥手间解开了那人说话的禁制,“说,是谁叫你来的!” 黑衣人淡淡的看了孙逸生一眼,竟然还带着些笑意,只见他下巴动了动,孙逸生赶忙抓下他的面纱,可这人身上却已无一丝生气。很显然是早在口中藏好了烈性毒药,若任务不成立时自杀以确保不泄露秘密。 众人见到黑衣人立毙,都是一惊。 “哼,就是死了你的魂灵也不能逃脱魔神的审判!”孙逸生手上升腾起一蓬紫火,刹那间把黑衣人的身体炼化,他手上出现了一颗璨然的紫钻…… 孙逸生收起紫钻,眉头突然一皱,道:“徽明,不对,他们要来对付我们可定来的不止一人,店里的人可能有危险!” “什么!你不早说!”孟清泽大惊失色,急忙拔腿往店里跑。 第十七章 不死咒怨 待到众人赶回店里,只见布兰妮一个人躺在地上生死不知,而采莲早已不知去向。王徽明心中一紧。 “甜甜,你还好吗?”孟清泽赶忙蹲下抱起布兰妮,怜惜地捧起她的脸庞。 布兰妮仿佛听到了孟清泽的呼唤,轻轻地睁开眼睛,似乎有些许迷茫,“啊!”她突然缓过神来,“采莲妹妹她……”话未说完,又晕了过去。 “操!”王徽明忍不住爆了句粗口,脸色阴晴不定,仿佛在思索着什么。 巩延开看出了王徽明的严肃,从怀中掏出了一条长条状物事,从中又抽出一片,跑到王徽明面前道:“老大,来来来,嚼绿箭,放轻松!” 王徽明被他搞得一愣,道:“绿箭?什么东西?” “哈,我们教会独有的限量版薄荷味口香糖,对口臭和精神紧张的人有奇效哦!”巩延开一脸的骄傲,自吹自擂的介绍起来。 “哦,你天天蛮悠闲的,难道是因为口臭?”王徽明似笑非笑地看向巩延开。 巩延开:“呃……”众人都笑了起来。 “好了,大家别笑了,我要去找采儿了。这帮贼人,不给他们点颜色看还真以为我是病猫啊!”王徽明舔了舔嘴唇,脸色变得狞厉起来,和李小熊交代好下午的比赛之后,和孙逸生一同飞到空找寻线索。 “徽明,你说那黑衣人会不会是地城中人?”孙逸生满含忧虑地道。 “除了那帮孙子还有谁?”王徽明怒道,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把李渤汶那一套骂人的说辞学了个大半。 孙逸生点了点头,“可是,他们会把采莲姑娘抓到哪里去呢?” 两人低头思索着,突然,两人同时抬起头对视一眼,道:“野马牧场!” 野马牧场 “你,告诉本座,那个和你一起的男子是谁?”一个绿衣蒙面的男子坐在大堂离里的正座上,几个黑衣人站在他身边,他对着被放到地上的采莲道。 “你是谁啊?我凭什么告诉你!我哥哥可厉害得很呢,你把我抓到着他一定会生气的。”采莲毫不示弱地瞪了蒙面男子一眼,撅起红艳艳的小嘴道。 “不要挑战我的耐性,告诉我!”绿衣男子语气又冷了几分,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我偏不,气死你气死你!”采莲向着绿衣男子吐了吐舌头,道。 “禀报主上,这个女子只不过是原先我院子里的一个姑娘,只不过被那闹事的男子强抢了出去罢了。”一个身影从暗中出现,原来是那老鸨。 “原来是个娼妓,哼,也敢这样对本座讲话!”那绿衣男子身上的杀气陡增,甩手一根碧油油的针钉入了采莲的眉心。 “啪!”采莲的身体登时倒在了地上。 “我们走!”绿衣男子的身体突然消失了,站在他身边的几个黑衣人也飞速退去了。 “呃!”王徽明只觉得心中一阵莫名的不安,险些从高空中坠落下去,眼见得野马牧场越来越近了,他又加快了自己的速度。 野马牧场 “你去把她的尸体埋了吧!”老鸨叫来一个壮汉来,指了指地上的采莲道。老鸨心中一阵可惜,要是能留下采莲,自己说不定又多了个摇钱树。 正在这时,王徽明和孙逸生也赶到了,“嘭!”大门被王徽明排山倒海般的掌力震得塌下半边来。看到躺在地上的采莲,王徽明眼瞳猛的收缩了一下,“采儿……”他倏地窜到采莲身边,那壮汉想要过来却怎么也走不进他身边三米。 “采儿……”王徽明的声音有些颤抖,他小心翼翼地抱起采莲,把柔和的内力输入她体内,想要为她疗伤。 良久,采莲“嘤咛”一声,略微睁开了眼睛,见到来人好像是王徽明,她强忍住脑中的剧痛,留下了她在这世间最后一句话:“哥哥,这是为什么?”话毕,撒手人寰。 “采儿,采儿你醒醒啊!”王徽明眼睛已经不眨了,死死的盯着采莲的尸体,“采儿,你别吓哥哥啊。哥哥好不容易救你出来,你不能这么就走了啊!” “别说了!我愿意和你走!” “我去和妈妈道个别吧,毕竟她养育了我十六年。” “我?我是谁啊?” “你是我哥哥?为什么我们长得一点也不像,而且你姓王,我姓采?” “哦,我想也是,我长这么漂亮,你长那么丑,我怎么会是你妹妹。” “哥哥,这是为什么?” 如通过电影一般,采莲的一颦一笑在王徽明脑海里闪过,自己的妹妹就这样,就这样因为自己的江湖经验不足而被杀,就这样倒在自己面前,就这样留下一句“为什么”遗憾终生…… “我要报仇!”不知又是暗黑魔力起了作用还是怒极了,王徽明内心嗜血的yu望全面爆发了!“啊!啊!!”王徽明的眼瞳泛出了鲜红的血丝,全身的肌肉爆炸式地猛增,一瞬间把气势提到了最大值。一旁的孙逸生惊讶地发现,王徽明竟然狂化了!一个人类,竟然狂化了! “你杀我妹妹,我灭你满门!”王徽明冷冷地用低吼的方式叫出了这句话,他一手抱住采莲的尸体,另一只手开始疯狂地破坏,此刻,他的眼中没有好人和坏人之分,没有男人和女人之分,只有鲜血,只要是活物,就是他要毁灭的对象。孙逸生赶忙飞向高空中,在暴怒的王徽明面前,他觉得自己仿佛就是一只渺小的蚂蚁。 “啊!”“快跑!”嫖客和妓女听到响动出来看,被王徽明追着一窝蜂地乱窜。那些被酒色掏空了身子的嫖客和妓女又怎是王徽明的对手,不出一炷香,整个野马牧场便再无生灵存在,王徽明用自己的行动完美的诠释了杀人这两个与鲜血挂钩的字眼。王徽明一路冲出大门,转脸看到了野马牧场的城堡,仿佛受到了什么刺激一般,他突然凝聚起全身的力量猛地一掌拍到了城堡的高墙上,再往外奔了两步,“噗!”的一声,王徽明倒在了地上,也许是因为体力耗尽了,他没再起来。 而后面的城堡一阵隆隆作响,“哗啦”一声,轰然倒地。没想到啊,没想到,这好好的一座大城堡,休斯城中远近闻名的野马牧场,就这样变成了一堆废墟。 孙逸生在楼塌的一瞬间救起了王徽明和他死死抱住的采莲。轻叹一声,朝着刚刚来时的小店飞去。 …… “恩……”王徽明睁开了眼睛,立时想到采莲,刚要坐起,身体一阵虚弱,竟然没起来! “徽明,你醒了!”李小熊道,他眼中此时也满是悲伤,他看了看被放在地上的采莲的尸体,又赶忙把头转了过去,怕自己又落泪。 “我睡了多久?”王徽明道。 “你只睡了两个时辰。”李小熊道。 “恩,微微和若雨姐都还好吧?”王徽明问道。 “我让她们去睡了。”李小熊道。 王会明看了看窗外的天色,已接近黄昏了,他挣扎着站了起来,在地上打了个坐,运起内力极速恢复起来。 又是一个时辰,天色渐渐暗了,王徽明长舒了一口气,睁开了眼睛。“小熊哥,我想单独和采儿呆一会儿。” 李小熊应了一声,到别的房间去了。王徽明看了看四周,原来已经回到了火箭酒店,看来是孙逸生把自己救了回来。他从怀中掏出了神引序,轻轻舒了一口气,还好没有在刚才杀戮的时候损坏。他把真气倒灌入书中,不一会儿,就把华梨唤了出来。 “梨儿,有没有办法救她。”王徽明已经完全木然了,他说话连丝毫的语气都没有,很生硬地说着。 “徽明,我们只能留住她的灵魂,她的身体已经死去了……”华梨见王徽明如此难过,也不忍骗他,只好实话实说。 “这样啊,怎么救她呢?”王徽明道。 “人死之后三日魂灵离体,徽明,只有把采莲姑娘的灵魂绑定在你身上才能暂时延续她的灵魂不死。”华丽道,“但你必须要受到一个诅咒,叫做——不死咒怨!” “怎么个诅咒法?”王徽明一听有办法暂时留住灵魂,急忙问道。 “这是亡灵魔法的一种,施法人要以诅咒的方式把一个灵魂强行绑定到一个生物体上。如果这是个恶鬼,对不起,你就将永远受到恶鬼的折磨,因为这个诅咒的时间是与你的生命划等号的。如果是你的亲人,同样不好,以前就有亡灵法师为了挽救亲人的生命,暂时把亲人的灵魂绑定到自己身上,可这个人却总是遭遇不幸,最后精神崩溃自杀而死。后来人们才知道这个魔法有诅咒性,所以被称为不死咒怨!”华梨严肃地道。 “这又有什么!”王徽明淡淡的笑了一下,不过比哭还难看。“那总有办法化解吧,如果我们找到办法帮采莲重塑身体,怎么把她的灵魂剥落下来?” 华梨幽怨地看了王徽明一眼,道:“重塑身体,谈何容易?你要是能帮人重塑身体,那我岂不也复活了?要想剥离绑定的灵魂,很简单,把亡灵法术练至巅峰,运用亡灵禁咒——忏魂乐章就能剥离灵魂,不过剥离下来的灵魂只能存活一个时辰。” “来吧,梨儿。诅咒我吧!”王徽明道。“看来我今后在休斯学院的课程要以亡灵魔法为主了!” “我以死神之名,定死者之魂魄于此人之身,一世不化的咒怨,直到生命的终结,不死咒怨——契!”华梨一脸不忍之色,强行动用神器所剩无几的力量,把采莲的灵魂引入亡魂明体内,刚刚施完法术,登时化作小书的形态落到了地上。 王徽明苦笑一声,从地上捡起神引序塞入怀中,他一把抱起采莲的身体,从楼上窜了出去,寻路跑到了他们第一次从野马牧场逃出时进过的小树林。王徽明力随心动,一掌在地上炸出一个大坑,小心翼翼地把采莲的身体放入坑中。然后一把一把的把土堆到采莲身上。最后,他最后凝望了采莲一眼,用力推上了最后一捧土。 他又劈木作碑,咬破指尖在上面书写了十五个鲜红的字:“妹采莲之墓——无能兄王徽明顿首而立” “妹妹,哥哥无能,没保护好你,我一定要找到那个杀你的凶手,让他碎尸万段!就是一万段,一段也不能少!” 第十八章 我也穿越 一路疾奔,王徽明又回到了酒店,刚一进门就听到巩延开的声音,“徽明,你还好吧。” “我没事。”王徽明应了一声,“你在哪呢?”他四处搜寻,怎么也看不到巩延开的身影。 “哈,我这两天在研究我们教会除神术之外最为拿手的光系魔法,我可以通过光系魔法把光线折射,怎么样,本世纪最伟大的巩延开牧师发明了隐身术!”巩延开的身形突然凭空出现,样子还没变,依然一脸的猥琐。 “唉,兄弟,我只能用一个字形容你了——牛!”王徽明拍了拍巩延开的肩膀道。 巩延开下巴都昂到天上去了,小眼眯着笑道:“那是必须的!” 王徽明灵机一动,道:“延开,这个魔法能不能用到别人身上?” 巩延开还是那个表情道:“这也是必须的!” “跟我走一趟!”王徽明一把拉住巩延开就朝门外走去。 “嘿,这么晚啦到哪去!”巩延开不满地抗议道。 “到地方你就知道了!” …… 夜,静得连风都睡着了,休斯学院也不例外。只看见两个鬼鬼祟祟的影子映在墙上,“徽明,你不会真想晚上混进去吧……”巩延开低声道,“这里黑,会不会鬼啊~” “你多大了?还鬼?这里有鬼,不过是你这个色鬼!”王徽明哈哈一笑道,说罢一个纵跃跳过墙去。 “等等我啊……”巩延开急道,赶忙念咒语“飘”过了墙去。 两人沿着小路窜了一炷香才找到大路,王徽明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转头问巩延开:“你知道休斯学院图书馆的路么?” “我巩延开博览群书,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这点鼻屎大的问题怎么能难住我?”巩延开臭屁道。 “操,头前带路!”王徽明貌似习惯了拍巩延开的头,又是狠狠的拍了一下,把巩延开排老实了,乖乖地在前面引路。 又穿过了一个小树林,绕过微雨湖,终于在一条大路的末端找到了休斯学院图书馆。好家伙,这那里是图书馆,分明又是一个小型城堡!王徽明刚从野马牧场那城堡晦气地回来,这又来一个,不知道这次又有什么样的际遇呢? 看巩延开一脸为难之色,王徽明笑了笑,托起他轻轻一跃便越过了高达十余米的城墙,两人随便找了个窗户钻了进去,抬眼一看,两人都傻了,这书架是给巨人用的吗?一二三四五,一个书架足足有五十层,放眼望去,有一两百个书架静静地伫立在图书馆中。怪不得要造的和城堡一样大,这里少说也有数百万册书籍!各类书籍整整齐齐的排放在书架上,整个图书馆弥漫着油墨香气。巩延开正要施展他那拿手绝技隐身魔法,突然…… “操,哪个不开眼的孙子又来打扰你韦索大爷休息!”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竟是韦索。 “靠!”巩延开笑骂一声,眼中闪过激动了泪花,“偶像啊,我可找到你了!韦索哥,前辈,咱么来探讨学习一下~” “你是谁?”韦索的身影突然从书架前出现,不知道他是习惯使然还是睡觉刚醒,依然是打着赤膊。 “韦索,连我你都不认识了吗?”王徽明从巩延开身后闪了出来。 “哦,你小子,这么晚了来找我有事吗?你又准备请我去找乐子吗?”韦索一见王徽明,登时有了精神,不知是对他表示友好还对找乐子情有独钟。 “少来,我也不知道你在这儿,我想到图书馆找些有关亡灵魔法的书籍。既然你在这,那就帮帮忙吧。”王徽明道。 韦索打了个哈哈,“亡灵魔法有什么好,你学它做什么?” “救人!”王徽明道。 “谁死了?”韦索脸色开始严肃起来。 “采莲,是地城的人干的。”王徽明咬牙切齿地道。 “不是吧!他们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耶!这么好的一姑娘……”韦索自顾自的说道,直到看到王徽明鄙视的眼神才收敛起来。 “对了,你为什么在这里?”王徽明疑道。 “我是休斯的图书管理员啊!”韦索一副洋洋自得的样子,“你们的实力已经引起了校方领导的重视,派我去看看你们的实力嘛!” “原来是个谍子……”巩延开道。 “好了,你带我去看看亡灵魔法的书吧,我已下定决心要修炼亡灵魔法了!”王徽明斩钉截铁地道。 “学院可没有教亡灵魔法的老师,你可想好了,你只能自己修炼!”韦索郑重地了王徽明一眼,道。 “对了韦哥,我听徽明老大说你是十字军耶,怎么练的教教我好不好?”巩延开跟韦索勾肩搭背地说道。 “韦哥?这倒像我老家的一种药~”韦索眼中泛起阵阵精光,那其中的含义无疑是淫邪的。 “你老家?你老家在哪?”王徽明闻到。 “我老家……”韦索眼中突然有点失落,“我老家叫中国,我原来是个地球人。” “没听说过!”巩延开撇了撇嘴,他没看见王徽明的下巴马上都掉到地上了。 “你,你也是从大宋朝来到这里的吗?”王徽明有些激动,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啊。 “大宋?几百年前是有这个朝代,我可是中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韦索道,但他随即意识到一个问题,“你怎么知道我老家以前有个朝代叫大宋?” “我就是从大宋朝来的啊!”王徽明一副本就如此的样子。 “可大宋朝距离我生活的时代有足足好几百年呢……”韦索讪讪道,“我原来是一个快乐的地球人啊!”从他那依旧猥琐的眼神中可以看出,他陷入了回想往事的思绪…… “那年我十五岁,夏天好热,闷得我发慌。蚊子就像色狼见到美女一样追着我不放。奶奶的,我就去买了瓶花露水,涂着花露水真他妈爽啊。这时候一个女的突然凭空出现了,可把我吓了一跳,不过那女的长得可是真美啊,就是两只耳朵挺长,怪吓人的。 “**毛,她一来就说她是什么精灵之神希洛的地上行者,我身上有希洛花露的味道,我一定是希洛女神的传承者,要带我去另一个世界。操,老子就涂了两把花露水,就说老子是神,也太扯淡了吧! “谁知道那女的不管我的意思,用一个光圈罩住我,刷拉一下就来到了这个破地方。操,要穿越也要穿越到斗罗大陆,这样说不定还能和唐三争一把小舞!这一个鸡不拉屎鸟不生蛋的地方,出了一群长得超好看的精灵,啥也没有了。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了,偷偷跑出那个精灵部落,把他们神殿里供奉的圣水给喝了个精光,一口气跑到了这儿。什么鸟毛圣水,还没可口可乐好喝,然后肚子痛了好久,醒来被这个休斯学院的老头救了,他说我有十字军的实力,让我留校任教吧,我懵懵懂懂地就答应了,反正也没有好去处。我不会代课,就来看图书馆了,就这么简单。” “哥是个有故事的人……”韦索装出一副高深的模样,两眼眺望远方。巩延开则把这句话迅速的记录在自己的笔记本上。 “我仰望天空,脑海中不觉响起了奥特曼胸口小灯叮咚叮咚的声音和他那投降般的飞行姿态;我俯视大地,顿时想起了超级赛亚人用龟派气功拯救地球时那坚毅的眼神;我看向森林,那里有森林公民一同致敬的黑猫警长在抓老鼠;我看向山巅,那里有葫芦娃嘹亮的歌声;在那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群蓝精灵……” 他说到一半,王徽明就自己去找书了,就剩巩延开一脸佩服的蹲在原地等他说完。巩延开突然开口:“韦哥,貌似您唱错了,我记得兽人们是这么唱的——在那苍茫美丽马勒戈壁有一群草泥马,不是什么蓝精灵……” “草泥马?”韦索疑道。 “对!”巩延开应道。 “我没胃口!”韦索摇了摇头走一边去了。“……” 王徽明走过一个又一个书架,终于找到了撰写亡灵魔法的书籍,他从中找出一本写有“忏魂乐章”的书,书上紫气流动,宛如浮动着一层水银。他翻开一页:“忏魂乐章——三部曲,忏魂曲,第十三双眼睛,黑色礼拜日。” “第一乐章《忏魂曲》的曲作者是一位亡灵法师,据说曲成之时既是他的忌日,一首看似悉数平常的宗教赎罪曲,却导致自杀者数以千计。故又被命名为《恶魔曲》。自杀者无外乎是最虔诚的教徒,他们向天神忏悔自己的罪行的同时,又越发不堪忍受痛苦的现实生活给予自己的报应和惩罚,于是纷纷选择了结苦难的一生,教徒们相信天堂的存在,对天神召回更是欣然接受。在《忏魂曲》歌声中,死亡不再可怕,它来得越早,就意味着解脱得越早,教徒们纷纷迫不及待的离开人间地狱、升入理想中的天堂……” “第二乐章《第十三双眼睛》创作于兽人族的原始部族,是一种诡秘的音乐,作曲者的创作意图已不可考,但据说大约60年前,有个部落的人在听了此曲之后,不约而同的集体自杀,出于这个原因,《第十三双眼睛》被禁止演唱。” “第三乐章《黑色的礼拜天》(又名《灵魂忏悔曲》)当时被人们称为“魔鬼的邀请书”,至少有100人因听了它而自杀,因而曾被查禁长达13年之久。作者是魔族人,因为母亲在一场灾祸中去世,而那天正好是星期天,他在伤心之余,为了悼念自己的母亲而创作了这首曲子,令人意外的是,作者本身也没想到竟会这样,作者临终时,还表示了深深的歉意,他也没想到会这样。” 第十九章 忏魂乐章 “后来三首曲子被一位伟大的亡灵魔导师得到,他将三首曲子整编组合,最后形成了效果有如禁咒的忏魂乐章,那些自杀死去的人并不是因为自己的意愿,而是灵魂已经被剥离了身体,行尸走肉一般,自然会因生命衰竭而死亡。” “施法者的等级必须大于或等于亡灵魔导师,否则将会受到乐曲哀伤情绪的感染,从而被强制剥离灵魂……” 王徽明又往后翻了一页,“第一乐章——忏魂曲:嗅着血液的芬芳,我找到安魂的殿堂,一片破败景象,幽灵放荡歌唱。黑色迷迭香绽放,藤蔓蜿蜒生长,灵魂张望,信仰血色的月光。嗅着血液的芬芳,我找到安魂的殿堂,长发的吸血女王,推开尘封的窗。枯树枝影照她的脸庞,清纯如少女一样,她幽怨的声线,与亡灵一起咏唱。心爱的人啊,你是否还记得我模样,我入葬的晚上,你是否一直悲伤……” 看到这里,王徽明心中一阵恶寒,差一点就在这幽怨的歌词里迷失了精神,他赶忙放下这本书,又在书架上找寻些其他的亡灵魔法书籍。 …… 这时,在图书馆游荡的巩延开腆着肚子一摇一晃地在一个书架停住了脚步。“神术精要?”他想起了自己那本泡妞精要,“拿来看看,说不定有自己没学过的东西。”巩延开正欲翻开,忽然想到:“我们教会的神术明明没有文字记载啊?怎么会有这个东西?” 带着强烈的求知欲,他翻开了第一页,“呃!”一道刺眼之极的光闪过了巩延开的眼睛,他揉了好长一会,终于能迷迷糊糊地看清那书上的字了,看完他顿时吐血晕厥,“请输入密码!” 巩延开悠悠醒转,貌似自己没晕多久,他恨恨地看了眼手中的书,骂了句自己最经典的台词:“靠你姐们!” “呃!”又一道强光闪过,巩延开来不及骂人就又被摆了一道,“操,什么书那么牛逼?”他又揉了老半天眼睛,抬眼一看,书上的字竟然变了,“密码解锁成功,请将手贴到本页上。” 巩延开将信将疑地将手贴到书页上,正自回想怎么会把密码解开,这时又是一道强光……巩延开气急暴跳正准备用最恶毒的话骂这本无良的书,恩?书哪去了?他看了看地上又看了看书架,这是怎么回事?他发现自己手上出现了两把短剑,一把剑形古朴,充满着历史的气息,像腐朽的树木似的,仿佛只要轻轻一碰就会折断一样。另一把剑则高贵得可怕,那是无法用语言描绘的美感,就像一泓清泉般清丽秀雅,又如风过无痕的高远意境,整个剑体呈透明状,不仔细看还真找不到它的所在。“这不是教会传说中天神的神器‘史诗’和‘预言’两把神剑吗?”巩延开的瞳孔顿时一缩,“捡到宝了!”这是他的第一个念头,“靠你姐们!”这是他想用来发泄心中愉快的第二个念头。 他鬼鬼祟祟地看了看四周,确定了处书架之外别无他物之后,小心翼翼地把两柄短剑塞入了怀中,然后若无其事的去找王徽明。 王徽明这时也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他在书架上发现一本以奇特文字书写的书籍,那本书上竟没有一个王徽明可以认出来的字,问过华梨后,华梨竟然认识这书上的字,这竟是神语!华梨帮王徽明翻译了封面上的话:“关于死灵魔法与暗黑魔法——戴蒙” 戴蒙,这是死亡之神的名字,他与哥哥戴伦是一对双生子,相生又相克,戴伦是生命之神的名字。这本死神笔记是如何流落到埃儇,又是如何被修斯学院得到,已无从得知,但是既然是死神,那一定有他的过人之处。王徽明又挑选了几本亡灵魔法的基础入门知识,连同那本《忏魂乐章》,向韦索知会一声后,带着巩延开一同回到了火箭酒店。问过巩延开后王徽明才知道,孟清泽为避免麻烦,另开了一个房间。巩延开不知是为了省钱还是只图热闹,死皮赖脸的在这不走,王徽明也由得他了。 次日,众人又和往常一样去休斯学院参加入学比赛,王徽明理了理纷乱的心情,这两天发生的事有点多,让乍入江湖的他有些手忙脚乱的感觉。询问过李渤汶之后他才知道原来小组赛昨天一天就结束了,今天是淘汰赛的比赛。已经保证入学后,学员们都没了顾忌,可以放手一搏了,为争取首席学员努力。 这次的比赛场地很靠近学院大门,没多久众人就找到了,巩延开昨天得了两把神剑,那真是意气风发,不过他可深得财不露白的真理,谁也没告诉,不过有了神剑那自然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虽然自己也不知道能不能控制得了神剑…… 巩延开第一个踏上了比赛台,余人也纷纷站了上去,毕竟这是淘汰赛,不像小组赛那么轻松。不知是天意使然还是巩延开实在是太猥琐了,他刚一上台就听见对面传来窃窃私语声…… “哥哥,你看对面那个人像不像史莱克?(ps:史莱克,传说中一个极度猥琐,嗜好萝莉的大叔型怪物。)”一个身穿鲜红色法师长袍的粉发小姑娘对身旁一个高大英俊的青年男子道。 “妹妹,你怎么能这么说别人呢?”那青年男子皱了皱眉头道,“人家长得也很有特点嘛!” 巩延开要是能忍他就不姓巩了,“奶奶的,穿红衣服的哥斯拉(ps:哥斯拉,传说中极度淫邪的“恐龙级”雌性怪物。)你叫毛啊?我靠你姐们,我要是史莱克,你就是哥斯拉,操!” 那小姑娘羞红了脸:“胡说!人家可是狮子座女生,怎么会是什么哥斯拉……”看来她还不懂哥斯拉的含义~~ “狮子座?”巩延开眯着眼算了一会儿,“八月份?你是八月十号出生的吗?” “咦?你怎么知道?”小姑娘脸上充满诧异。 巩延开阴笑两声,对身旁的王徽明道:“我前任女朋友也是狮子座女生,就是八月十号出生的,也这幅德行……” “呃!”王徽明差点跌下台去,“你有前任?” “怎么了,不像么?”巩延开努力挺了挺胸脯,道:“好歹那小妹妹还送过我一颗棒棒糖呢~” “喂!”那小姑娘急了,“你还没告诉我你怎么知道我生日的!” “哦,这个嘛,哥斯拉!”巩延开随口搪塞了她一句。 “哥斯拉?”小姑娘不是太理解这个词的意思。 “哥斯拉就是八月十号生的!”巩延开装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道。 “哦,原来是这样啊。”小姑娘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巩延开刚刚只顾着和小姑娘对骂,这时才开始仔细打量她的模样。啧啧,真是标致啊,看上去她还不到十六岁,一身宽大的法师袍就遮不住那玲珑有致的身材,粉色的头发松蓬蓬的,还真像个小狮子一样可爱。 “怎么,看对眼了?”孟清泽打趣他道。 “这都被你看出来了,我还怎么混?”巩延开又装出一副懊恼的样子,道。 “喂,对面的,你们还打不打,光耍嘴上功夫有什么用?”那一对兄妹身后还站着服色各异的十名男子,见巩延开在这稀里哗啦说了好大一通也不见他动手,性子急的登时骂将出来。 “打就打,谁怕谁,来来来,你巩大爷来教育教育你~”巩延开肆无忌惮地朝对方比了比中指,“咱们还是一对一吧,我一个人把你们一群人都打败了太不给你们面子……” “……”对面对手无语。 “少说废话,你说怎么个比法,是武技还是魔法?”那被小姑娘称为哥哥的红衣男子瞪了巩延开一眼,道。 巩延开大咧咧地道:“武技魔法算什么?我可是天神教会的牧师!牧师怎么能用那些低级的东西!” “牧师!”对手们一阵惊呼,难道这里有一个会神术的牧师? “屁啦,我要跟你玩两只小蜜蜂,会么?”巩延开摆了摆手道,“就是两只小蜜蜂呀,飞到花丛中呀,飞呀,piapia,飞呀piapia!” “你!”那红衣男子怒斥一声,眼看就要发火。 “好耶,我和你比!”那小姑娘兴高采烈地道,搞得她哥哥是上也不是退也不是,忒的尴尬。 王徽明李渤汶是正准备看好戏,自然不会打断。那小姑娘看来也是那队人中的宝贝,人人都顺着她,也没人阻拦。于是乎休斯学院建校以来就出现了极其可笑的一幕,入学考试的擂台上,两人就玩了起来,还玩的不亦乐乎,台边的老师脸都成了猪肝色。 巩延开看来这两天跟王徽明李小熊学到了真知,边玩还不忘了问:“哥斯拉小姑娘,你看,我不能老叫你哥斯拉吧,你叫什么名字啊?” “去你的,人家才不叫哥斯拉,我叫天麦,小麦的麦。” “哦,原来是麦麦小姐,失敬失敬。我叫巩延开,你随便叫,就是叫我史莱克我也不会介意的。”巩延开谄媚地道,他的这番话登时换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看不出来啊,这小子进步神速啊!”李博文暗暗咂咂嘴。 杨闿笑了笑,一曲流行歌曲《高手》唱起:“你是爱情高手……” 第二十章 装逼大神 天气很暖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里气候独特的缘故。太阳看着下面无聊的玩着“两只小蜜蜂”的人,打了个哈欠,隐到云层里睡觉去了。 “你搞什么,到底还比不比了!”擂台上,对方突然站出一名男子,气势汹汹地指着巩延开道。他一身黑亮的铁甲,把他那足足两米高的挺拔身姿衬托得淋漓尽致,“麦麦小姐也是你能叫的吗?你也不那个镜子照照你那张狗都不理的脸!” “吴良,别着急,咱么有的是时间。”那红衣男子显然是一队人的首领,淡淡地说了一句,那个男子就强忍着怒火走了回去,他回头看了一眼,眼中明明白白地写着醋意。 “得,老子有情敌了~”巩延开心道。不过男人嘛,头可断,血可流,面子不能丢。虽然咱猥琐了点,但是好歹是个纯爷们!是可忍孰不可忍,叫人平白无故骂的狗血喷头而不还口,这可不行,巩延开当即坚定了一个信念“骂自己的人,叫哥们去帮自己摆平!” “咳咳!”巩延开也不和天麦“两只小蜜蜂”了,装出一副“古惑仔”(那时候不知道有没有~)的样子,装逼地东张西望了一会,然后对王徽明说:“徽明哥,刚刚我看到一只两米多高的大狗在这乱吠了一通,嘴里面刚吃的屎喷得到处都是,不知道跑到哪去了。真是恶心死我了,无良,真他妈无良!” “哈哈!”李渤汶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用手指了指巩延开道“你呀,就会乱说!你见到那狗吃屎了?” “我见到它摆了个超牛逼的动作,好像是上古失传的瑜伽神术!它把嘴伸到屁股下面,然后……嘿嘿”巩延开阴险地笑了两声,“要是咱们这儿的狗狗都像它这么爱干净,就不用清洁工人大妈满大街的清理狗屎了!” ……全队爆笑 那名叫吴良的男子脸皮都在颤抖,他眼睛下面的一条肌肉因为紧绷而抽搐了两下,更显狰狞,“你有种!”说着,脚下也不停,一拳打向巩延开的面门。 巩延开不知是知道队友绝对会来救自己,还是知道逃也逃不掉,泰然自若的等待那男子势若雷霆的一拳,脸上还带着几分不屑。登时让站在一旁的天麦对他的评价又高了几分! “嘿!”李渤汶简单的狂化了一下,并没有使用兽血沸腾,他用自己坚实的胸膛顶住了那钢铁似的拳头,“知道我为什么不穿盔甲吗?”李渤汶冷冷地看了看吴良身上的铁甲,“因为我有男人的胸膛!” 吴良见对方坦然受住自己一拳,也是大惊失色,赶忙急运斗气和李渤汶斗了起来,那红衣男子也带领全队人马夹攻而至。王徽明,李小熊和孙逸生也冲上前去助阵。那个叫作天麦的小姑娘也挥动起自己的魔法杖,念着魔咒,霎时间一个又一个火球向王徽明这边攻了过来。 “呀!”李渤汶怒吼一声,头发瞬间变成红色,眼神里杀意莹然,兽血沸腾爆发!他又报销了一件上衣。他在众人的惊呼声中,李渤汶把那一团团火球捏得粉碎。 “阿里路亚……契巴达……”杨闿轻声吟唱起比蒙战歌。“提涅寇斯之苏醒”,这是力量增幅光环战歌。“山林女神的宽恕”,这是敏捷光环。“洛丹伦守护者之歌”,这是闪电护盾。一个个金色的光环飘扬,笼罩到本方队员身上,连蹲在擂台角无所事事的巩延开都算上了。 登时对方的队员因近战而被闪电护盾反弹强制麻痹,受到力量和敏捷增幅的王徽明,李小熊,孙逸生,李渤汶四人就在这麻痹的一瞬,把对手全部击飞出场,只剩下一脸怯怯之色的天麦站在场中。李渤汶可不是怜香惜玉的人,甩手一道劲风就把天麦扇下台去,巩延开这时发扬了大无畏的精神,纵身一个俯冲摔倒台下接住了刚要落地的天麦。纯爷们,相当纯爷们!突如其来的与美女零距离接触的机会让巩延开一再赞叹自己人品过硬。 “谢,谢谢。”天麦脸红了红,赶忙从巩延开身上爬了起来。 “呵呵,不谢。”巩延开忙摆了摆手,很明显是得了便宜还卖乖,然后嚣张地朝着吴良比了比中指,道:“看来狗就是该打,打完它就不乱吠了!” “哼!”吴良脸色铁青,显然已是气急,“打败我们不算什么,有种你去挑战二年级首席生,挑战赢了你可以直接获得一年级首席生称号,这比赛都不用比了!” “哪呢?二年级首席生给老子滚过来,我要跟你们比划两下!”巩延开在心中权衡了一下,还是觉得在美女面前的面子问题比较重要,于是乎牛逼哄哄地叫嚷道。 李渤汶、杨闿、孟清泽和孙逸生顿时脸色大变,经过休斯学院一年一年的修炼,二年级的学员和一年级相比可以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要是普通的二年级队伍,还不放在自己眼里,可首席生就难说了。正要堵住巩延开的嘴,一个声音传来…… “何人在此地叫嚣!”一道紫光闪过,“刷刷!”几声,整整十个身着紫色服饰的人从远处的天空出现,迅急地落到地面上。 “你老子!”巩延开不知道来人是谁,装逼还装到底了,见人就骂啊,汗! “刚刚有人要挑战二年级首席生,就是你吗?”一个紫衣男子走了出来,冷笑着看了巩延开一眼,道:“我就是二年级首席生队伍的队长,我叫辉奇。” 巩延开连看都不看他一眼,说道:“快点说,怎么个比法,我赶时间!” “不用麻烦了,不用麻烦了,你们一起上,我在赶时间……”杨闿恰到好处地唱起一首《牛仔很忙》…… “哼,口气倒不小!”辉奇扫了王徽明众人一眼,道,“我看我们就来一局定胜负吧,我们队由我出场,你们对谁要出场请站出来。奉劝一句,我是准十字军的修为。” 众人除巩延开之外都不约而同地向后退了一步,就剩下巩延开还在那模仿着昨晚韦索凝望远方的姿势喋喋不休道:“准十字军?那就是还没到十字军喽?这年头,什么家伙都敢打着十字军的名头招摇撞骗,以后还真得搞个十字军实名制,要不然不让你们这些‘黄牛’得了逞?” 刚刚被打倒的那一支队伍的人都想看死人一样看着巩延开,除了天麦还是一脸崇拜,两眼放光地看着巩延开,“勇往直前,无所畏惧的男人,他虽然外表随和,但是内心却是如此的坚毅!完美,真是完美的男人!” “老师,请你裁判,我和这位新同学比试一场。”辉奇指了指巩延开,对一直站在场边被忽略的老师说道。 巩延开这是反应了过来,一看远远后退的众人,登时明白了怎么回事。“不讲义气啊!”巩延开在心中对他们好一阵鄙视。 “请两位登上擂台,比赛时间不限,直到一方彻底丧失抵抗能力或摔下擂台,不能置人于死地,否则自动判定杀人方为负!”那老师面无表情地说了这么一句,示意两人开始比赛。 巩延开装作不经意地扫了一旁的天麦一眼,心想:“是小命重要还是泡妞重要呢?”殊不知,在不久以后,他就肯定了后者才是重要的。即使,只是对他而言。 巩延开看了身为准十字军一眼的辉奇,伸手摸了摸怀里的两把短剑,心中暗暗祈祷,“神器兄弟,给个面子,我好歹是跟你们混的,你们可得罩着我啊!”遍读典籍的巩延开知道神器都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准备等一会辉奇来攻的时候就把肚子卖给他,任他打。虽然冒些风险,可总比被一击必杀强吧…… “那个,‘晦气’兄,我从小练习一门秘术,练在肚子上,叫做铁肚皮功,刀枪不入,还有反震的伤害。我看你功力差些,先告诉你。你一会打其他的地方吧,肚子就别打了。”巩延开煞有介事地说道。 “废话少说!”辉奇一听,顿时来了兴趣,人都有逆反心理,你越不让他做的事他就越是想做。哼,我还非得试试你这铁肚皮功!辉奇运起自己家传的化骨斗气,径直向巩延开的肚子攻去。 话说这化骨斗气,还有些来历。相传埃儇大陆的西海岸,向西坐船行驶三个月,就能到达一个叫做神龙岛的地方,那里生活着许多龙和亚龙,甚至许多还未化龙的大蛇。那里有个教会叫做神龙教,教会的人为了能够在神龙岛生活下去,世代相传,从小就要学会了一种叫做“化骨斗气”的武技,练成斗气后可以习练一十三式“化骨绵掌”,这化骨绵掌可了不得,能将最强大的巨龙的骨头化成一滩脓水。而化骨斗气运用在人身上,效果则没运用在龙骨上那么明显,最多使人筋断骨折。 “呀!”辉奇一掌不偏不倚恰好击中巩延开怀中的神器上,巩延开初时只觉劲风袭体,后来就一点感觉都没有了,仿佛挨打的人不是他似的。“哈哈哈哈!”辉奇大笑道,“你已中我化骨绵掌,十二个时辰内没我解救必定化为一滩脓水,我看你还是早早认输便是!” 巩延开察觉自己不会有事之后,又装起了逼,眼望远方,一脸的平静。他轻轻对着辉奇摇了摇头,道,“脓水,你不觉得太恶心了吗?化成纯净水不好吗,还不污染环境,看来你的招数有待改进呢!” 王徽明不自觉的地看了看天,还好还好,万里无云,要是个阴天说不定老天就降下一道狂雷轰毙这个装逼装的无比深沉的人了。而天麦这个小姑娘看向巩延开的眼神则进一步转变成了迷恋,“太潇洒了,生死关头还能谈笑风生,看他一身圣洁的白色祭司袍,简直就是天神下凡!” “哇呀呀!”辉奇很是恼火,看对方蔑视自己,一口气往他肚子上连轰十余拳,这时巩延开身上一道耀眼的金光闪过,转眼间辉奇就变成了一颗紫色的流星,被强大的反震力量震飞了众人的视野。 巩延开轻笑一声,摆了个孙悟空眺望远方的动作,道:“白痴,你以为神器是好欺负的?前几拳的力量被神器吸收以后,后面就会全部爆发反弹到施放者的身上,希望你能尽快化解自己身上的化骨斗气吧,说不得,晚了你可就真要与那些巨龙一般的命运了。没文化,真可怕~” “呃……一年级学员胜!”那老师古井不声波的眼神里也露出一丝骇然。 第二十一章 我要救她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杨闿张着嘴惊讶地唱到《千里之外》来替辉奇致哀,虽然嘴张得很大但是并没有跑调。“小巩吃啥药了?小腹这么有能力!”杨闿如是想。 每一个神器,都有自己的“脾气”,也就是自我保护的意识。你打它几下,它说不定不会怎么样,但如果你一通乱打,连续不停,那它可就要生气了,至于这生气的后果,看看刚才的辉奇同学就知道了~ “延开,看不出来啊,你还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啊!”孟清泽由衷地赞道,显然他也被巩延开刚刚的表现迷住了双眼。 “呵呵,低调!”巩延开要学韦索可就学了个十足,见这是个好机会,忙把韦索那一句经典台词搬上了台面,又把天麦这小妮子弄的心跳异常……“哥是个有故事的人!”话音未落,只见巩延开的肚子上发出七色光芒,煞是耀眼,顿时就把巩延开的身体托得飞离地面,“神器老兄,行了行了,不用那么牛逼,做人要低调知道不?”巩延开浮在半空倒有些心虚了,不断在心中祷告着,不过不是对天神祷告,而是对着神器。 不过这次神器可没听巩延开的,只见巩延开肚皮正对着的半空中出现了四个金色的大字:“——预言——史诗——”随即一个充满磁性的女声传来,“从宇宙初生,到宇宙毁灭,所有的过去与未来全都掌握在史诗与预言的手中,你可以提问一个关于逝去历史的问题,和一个关于未发生的将来的问题……” “预言和史诗!”王徽明脑海中突然响起了华梨惊喜的声音,“徽明,这可是能知晓世间所有事情的神器啊,是创世神大人遗留的神引系列神器其中的两把威力超群的攻击武器,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出现!” “能知晓一切?”王徽明想到了采莲,登时三步并作两步走到金字前,“我想问我妹妹采莲到底是被谁抓去杀害的,我要知道凶手是谁!”与他同时发话的还有巩延开,不过他是一脸色迷迷地道:“我想问下我未来的老婆叫什么!” 刚刚好,一个关于历史,一个关于未来,那四个字如水面般一阵晃动,揉碎了重新组合,一穗金灿灿的小麦飘到了巩延开的面前,让巩延开又惊又喜,这分明就是在暗示天麦嘛!与此同时,一个金黄色的甜甜圈飘到王徽明面前,王徽明和孟清泽登时脸色大变。 仅仅数秒钟后,麦穗和甜甜圈同时烟消云散,留下一行“一年后可再询问两个问题”的字样后,两把神器就没了声音,那一行金字也慢慢变淡。 此时王徽明已经无暇过问那两把神器的下落,满心挂念着凶手是谁,淡淡地看了孟清泽一眼,向李小熊比了个手势,带着叶氏姐妹就欲出校。哼哼,甜甜圈,这不是指名道姓的说是布兰妮吗?好啊,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那天她躺倒地上装的倒是挺像的啊,今天我就要戳穿她的假面! 孟清泽看势头不对,赶忙向李渤汶使了个眼色,示意他照看好局面,也急匆匆地跟了过去。巩延开一阵郁闷,心说好歹我也打败了二年级首席生让咱们成了免试的一年级首席,也不帮我庆祝庆祝,就撒丫子跑了?巩延开示威似的看了那剩下面面相觑的二年级首席生队员一眼,转而去和天麦搭讪去了。 孟清泽一个魔法师又怎及得上武技出众的王徽明和李小熊的速度,无奈之下,一狠心,从怀中掏出了一个魔法卷轴,这是他离开家的时候,自己的魔法导师送给自己用来保命的一千米瞬移卷轴。他看了看充斥着澎湃的魔法元素的卷轴,一咬牙一闭眼,撕开了它,然后用精神力锁定了布兰妮的位置,片刻之间,便已到达那里。 “泽,你怎么来了?”布兰妮眼中闪过一丝神采,她一副大病初愈的样子,孟清泽心中极不相信她这是装的,那天她明明也被地城的人打得奄奄一息了,可…… “恩。”孟清泽表情复杂地看了布兰妮一眼,道,“妮妮,你去做点甜甜圈给我吃好吗?” “好啊,那你等会哦。”布兰妮微笑着道,说着就要进厨房去忙活了。 “我跟你一起去吧。”孟清泽勉强一笑,说道,“我记得以前你告诉我步骤,我边听边做,做出来的味道也蛮不错的。” “好,好吧。”布兰妮眼中闪过一丝不安,不知是有意还是无心,孟清泽并没有说什么。 两人一步步走到后厨,十几步路,却让孟清泽感觉走了十万八千里一般遥远。“我们先准备材料,我说你做。”布兰妮笑了笑,道,“高筋粉半磅,蛋液1盎司,酵母4匙,牛奶4盎司,砂糖1盎司,盐2匙。” 孟清泽听了布兰妮的话后,刚刚伸向高筋粉的手如同触电一般收了回来,他长叹一口气,道:“为什么要骗我!” “我怎么骗你了,就是这么做的嘛。”布兰妮道。 “你根本就不是妮妮……”孟清泽恶狠狠地盯着布兰妮,“你把她弄到哪去了?” “我……”布兰妮显得有些慌乱。 “告诉我!”孟清泽咆哮道,他的双眼爆出一团金芒,被他看到的布兰妮登时如同晕眩了般,“你知道吗?妮妮从小就对甜甜圈有着一种盲目的喜爱,她做甜甜圈是随心所欲,根本不会强记什么材料数量,她用的是心,所以她做的甜甜圈有一种独特的香味,那是这家甜品店的标志。她以前让我做的时候,我找不到感觉,所以做得要多难吃有多难吃,你却告诉我这些破数据,这些低级食谱上才有的破数据!” “我……”布兰妮无言以对,她张开了嘴正欲咬下,突然一个迅即无比的身影窜了过来,她只觉得口中一轻,那为了不泄露秘密而准备的毒囊不翼而飞了。 “你想死,也要先告诉我是谁害死了采儿!”王徽明指尖一用力,捏破了手中的毒囊,毒药溅了一地,一阵“嘶啦嘶啦”的声音,不过王徽明用真气护住指尖,并未受到伤害。 “告诉我……你是谁?”孟清泽的声音突然变得诡秘了起来,他眼中又开始流动着各异的金色魔纹,很显然,他是要用精神系魔法逼布兰妮吐露出秘密。 “我,我叫秋原。”布兰妮道。王徽明上前去在她腮边摸了一把,冷笑两声,一把扯掉她的易容。突然间,一副比布兰妮还要娇美几分的面容遍呈现在众人的面前,孟清泽差点便控制不好自己的精神控制魔法了。 “布兰妮呢?你们把妮妮弄到哪去了?”孟清泽怒吼道,“我要知道她在哪?” “她,她被……”秋原的神色有些纠结,仿佛极其不愿意说什么似的。 “说啊!”孟清泽眼中金黄色的魔纹开始变了颜色,渐渐变得血红血红的。 “她被送到另一个星球的集中营上去了,主上正准备发展另一颗适合人类居住的星球,让这些被抓去的人成为拓荒者。直到那里发展起来之后,就作为地城的根据地,然后再逐步把埃儇和埃偎两个大陆蚕食掉,最终统一整个埃儇星球。” ……寂静,许久未被打破的寂静。王徽明怎么也没有想到除他之外竟然还有可以穿梭星空的人存在。孟清泽则在心急如焚地为布兰妮担心,“你们是怎么过去的?告诉我你们是怎么过去的?” “地城的城堡内有一个远古魔法传送阵,主上无意间启动了那个传送阵,发现那个传送阵可以传送到另一个星球去,恰好那个星球也适合我们生活。” “带我去!带我去!带我去!就是现在,我要去见她!”孟清泽胸口起伏不定,努力地握着拳头,盯着秋原,仿佛要吃了她一般。 “别急,小子,急也无用,你急什么!”一个声音出现了,从那一股子猥琐味儿就不难听出那个声音的主人正是大名鼎鼎的韦索少爷。 “你是谁!”孟清泽很恼火一个人突然打断他。 “我韦索少爷的名头你都不知道吗?那你还怎么在休斯混?”韦索故作惊诧状,道,“我是一个快乐的十字军,我勇猛无敌,我乐观正义~”韦索臭屁地说着,还极力回想着以前在地球上的时候,一个超级无敌风靡万千少女的卡通偶像——蜡笔小新。不错,他正在模仿蜡笔小新的偶像,动感超人的动作,“哇哈哈哈哈哈哈……” “韦索,你别每次出场都是一副神经病的样子好不好?”王徽明和他算是熟人了,一脸无奈地看着他。 “靠,这怎么关我的事,这要问拾伍那个家伙,给我起名字就是那么的猥琐,把我的举止语言也写得那么猥琐,找机会和他好好谈谈!”韦索心道。(作者:我也靠!这关我什么事啊,你可是现阶段配角中实力最强的耶,而且远超男主角,我够给你面子了!) 韦索突然道:“王徽明,我哪里得罪你了?” “你没得罪我啊?” 韦索又道:“你小子,把野马牧场拆了,老子以后在休斯怎么混?哦!我的心碎了,我的肝肠断了,我朝思暮想的几个小美女也没了……” “你怎么知道?” “白痴,报纸上这么写的!” “都别说了,徽明,告诉我现在我该怎么办。”孟清泽用魔法使秋原昏睡了过去,对着王徽明道。“我一定要救回妮妮!” 第二十二章 非主流耶 “泽泽,你有没有想过,地成为什么会派人在你身边?”王徽明若有所思的看了孟清泽一眼,“是不是你以前有得罪过他们?” “我知道,他们是为了我的身份!”孟清泽痛苦地揪了揪自己的头发,“是我对不起妮妮,他们既然要吞并整个大陆,就要从艾美瑞克帝国下手。我,我就是帝国的最受父皇陛下宠爱的十七皇子。” “看不出你小子还是一少爷~”韦索大喇喇地道,上下打量着孟清泽,好像在看什么珍稀物种。“那他们从这一点下手倒不难解释。” 王徽明这下总算知道为什么孟清泽说甜甜圈以前很好吃,可后来就没人吃的关键原因所在——换人了。 “徽明,我们一起去地城总部吧,我要去找妮妮,你不也要为采莲姑娘报仇吗?”孟清泽热切地注视着王徽明,道。 “急什么!”韦索不乐意了,“今晚还有一个一年级新生入学舞会,里面可是有很多美女到场哦,要走明天走也不迟嘛!” 孙逸生疑道:“舞会?” “别告诉我你不知道!”韦索朝着孙逸生做了一个他老家特有的鄙视动作,食指向下,“孤陋寡闻,一个爷们,连这都不知道!为了增进新同学之间的友谊,更是为了相应支持恋爱校规的号召,我们决定在今晚举行一场新生入学化装舞会。” 孟清泽不耐烦地道:“什么舞会,我只知道现在多耽误一分钟,妮妮就多一分危险!况且我还不知道她现在的情况……” “安了心吧,我算了算日期,貌似快过年了,巩延开那小子身上不知道有什么牛逼的玩意,不说一年能问一个问题吗,到时候去问不就得了。”韦索耸耸肩道,“你这么火急火燎地杀到地城,不被灭了才怪……” 孟清泽眼前一亮,也不管躺在地下昏迷不醒的秋原了,一溜烟似的跑出门去,“我去找巩延开!” ……引得路人一阵侧目。 “好,”韦索清一清嗓,又道,“化装舞会你们听说过没?” 登时王徽明、李小熊还有叶氏姐妹脑海中出现了一个个化装成猫女,吸血鬼,幽灵的身影,两个爱美的女生不禁想要扮成天使或者公主的样子,眼神大放异彩。王徽明倒是不急,他觉得提升自己的实力才是现在处于第一位的,只有自己的实力达到一定水平之后,才有帮采莲报仇的可能。至于现在就被仇恨冲昏了头脑而去找地城的人的晦气,结果绝对是自己晦气…… “别担心。”韦索看王徽明在想着什么,还以为他怕和孟庆泽同行会遇到危险,“反正野马牧场也没有了,休斯城没什么玩头,我到时候跟你们一起去会会地城的兄弟~” “那再好不过了。”王徽明道。 “嘿嘿,我走了,我正准备出书呢,赶稿呢就被校长抓来说你没命地乱跑,叫我来照看照看你。”韦索微微一笑道。 王徽明心中一阵温暖,没想到只见过一面校长就对自己如此关心,不觉又对那仙风道骨般的老头多了几分好感。一听韦索要出书,好奇心顿起,“你要出什么书啊。” 韦索歪着脑袋,想起老家那位凤姐的神人语录,道:“这本书应该是本知性的书,要记载着一些传奇故事,最好还要是以杂志的形式,就叫《故事会》吧。这本书是为那种九岁开始博览群书,二十岁达到顶峰,智商前五百年后五百年无人能超越的智者量身定做!” “听上去很美~”王徽明赞道。 “那是!”韦索洋洋自得地道,“如果这本书大获成功,我还会出一本专为女性读者打造的《知音》杂志,也是绝对‘知性’的杂志!” “有前途!”李小熊道,“我看你只接去当作家算了,非在这休斯学院混什么的?” 韦索瞪了他一眼,道:“休斯学院图书馆可是个好地方,我看了一年才有现在的水平~不过我觉得我的读者绝对会有那种二十岁就达到顶峰的牛人~不徐了,我回去了,今晚别忘记光临休斯学院礼堂——派对岛,那是我为之命名的呢!” “收到!”王徽明道,目送韦索远去。 “怎么样,晚上去看看?”王徽明问叶若微,后者俏皮地眨了下眼,示意同意。 “我也去,我也去。”叶若雨拉着李小熊撒娇道,向来爱热闹的她怎么能错过这么好玩的机会呢。 “好,晚上我们一起去!”王徽明道,然后突然拉起叶若微朝着外面跑去,“我们去买衣服的先,这个女杀手就让你们先照顾一会儿吧!” “喂,你讲不讲理啊!”叶若雨气道,“别忘了给我和小熊也买!” “知道了,给你买人面蜘蛛的礼服绝对风靡全场!哈哈哈!” …… 好热闹的一条街啊,不愧是休斯城的商业区,整整一条街全是服装店,各式各样的品牌,风格迥异的设计,直让两人看花了眼。二人世界无疑是最美妙的,反正距离晚上还有很长时间,两人就悠闲地漫步在各个商店,试穿着各个品牌的衣服。王徽明也没忘先到钱庄去卖掉一颗紫魂钻换钱,反正想要的时候让孙逸生宰个人不就行了,(好邪恶~)当然,紫魂钻的出现又是引起一场不小的轰动,连叶若微也想让王徽明送她一颗戴在脖子上,王徽明差点没去撞墙。自己想象一下一个死人的灵魂,戴在脖子上也有想要呕吐的冲动。忙对叶若微道下次再给她买更好的,又是一番甜言蜜语的轰炸这才搪塞过去。 两人走到一家名字很诡异的店面,叫做亡灵墓场。整个店面以阴森为主格调,用魔法点缀了几台冒着幽蓝火光的台灯,让人不觉间就对这个店名有了深刻的理解。里面卖的东西果然都与亡灵扯得上关系,有幽灵服饰,厉鬼服饰,跟令人汗颜的还有死神戴蒙的镰刀套装,他哪弄来的?难道他见过死神? 王徽明看了看,觉得没有适合叶若微穿的衣服,就买下了那套戴蒙镰刀套装,他也不讲价,反正别人卖东西也不容易,自己有有的是钱~ 接过一个很古朴的包裹,王叶二人又开始溜达起来,倏忽,王徽明瞅到一家招牌为“非主流”(汗,文明太超前了!)的服饰店。里面的服装倒是让叶若微大为欣赏,褪去从大宋朝带来的旧衣服,叶若微跑到试衣间去换上这所谓的非主流服装。 王徽明趁着叶若微换衣服的时间,看了看服装店里的标牌:“非主流服装通常融合经典的嬉皮、巴洛克、波西米亚、格子条纹、可爱的洛丽塔,颜色多以炫粉、淡蓝、月白、浅紫、图案错综的色彩为主。但这些颠覆传统和想象力边际的非主流服装在常人眼中却是得以“不伦不类”的评价,给人以“不懂搭配”的感觉。” “巴洛克?波西米亚?洛丽塔?”王徽明皱了皱眉头,“什么东西?”殊不知,这家店和韦索还有些渊源,这家店原来卖的也是这些服装,是店老板突发奇想研究出来的和平常人日常生活不同的衣服。韦索偶然溜达到这里,心生感慨,有种回家的感觉!于是乎他就和店老板商量了一下,把招牌改成了“非主流”,并且贡献了以上一段广告词和一些服装设计上的建议。不过这些王徽明可不知道。不过叶若微出来时,他突然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叶若微还是显得那么文静,(读者:抗议,她本来就不能说话!)上身穿了一件双袖黑白条纹t恤,外面还套了一件很有乞丐气息的绿色小马甲。纯白色的丝巾在脖子上打成了一个餐巾结,头上戴了一个很夸张的货车帽。下面穿着一条白色系带碎花短裙,不过叶若微毕竟比较保守,短裙还是过了膝盖,可她的脸上依旧红得像熟透的苹果一般。她左手手腕上戴着三条颜色不同的手链,右手却什么也没戴,不过肩上挎着一个很可爱的小熊背包,她说这是要送给姐姐的,毕竟李小熊这名字,真是到哪都能见到老乡! 又为李小熊和叶若雨选购了一些服装后,两人双手满满的离开了“非主流”店铺,又慢慢悠悠地走回那家甜品店,王徽明可是发挥了我们三好男人不怕掐,不怕花钱,不怕逛街的三不怕精神,尤其值得表扬。当叶若雨看到这些可爱的衣服以后,也是颇为惊喜,作兔耳朵设计的发箍和蓬蓬裙也让她看上去多了些俏皮。只有李小熊穿着紧绷绷的牛仔裤绷着个脸,好看是好看,不舒服啊!他在心中咆哮。 四人的衣服除王徽明之外其他人都是十分的靓丽鲜明,王徽明把整套镰刀套装换上之后,手执那长长的镰刀,倒真有些死神的范儿。只是令他抱怨不止的就是配套的帽子颜色实在是晦气,竟然是绿的,要不是估计着整体效果他早把这帽子揉吧揉吧扔了。 一切整理停当,四人先去了趟休斯学院院长室,拜托凤老爷子帮忙照顾下那女杀手之后,便浩浩荡荡地朝着今晚化装舞会的地点——派对岛走去。说是岛,其实就是一个城堡,不知是故意的还是出于习惯,休斯学院内的建筑全呈城堡状,整个学院的结构就像一个大城堡里夹着很多小城堡。 今晚,又有什么值得期待的事情发生呢? 第二十三章 化装舞会 派对岛是由韦索借助它在地球上的记忆,设计出的埃儇第一所酒吧。装饰美观、典雅、别致,具有浓厚的欧洲或美洲风格。酒水、载杯及调酒器具等种类齐全,摆设得体。它不仅能为午、晚餐的用餐客人提供用餐酒水服务,还能为赏乐、蹦迪、卡拉ok、健身等不同需要求的客人提供种类齐备、风格迥异的酒水及其服务。不过蹦迪和卡拉ok都是韦索“发明”出的新式娱乐,深的休斯学院年青一代的喜爱。韦索苦于这里没有电力,要不然自己凭着记忆鼓捣出一个打碟机不是更好! 至于调酒,埃儇本来就有许多鸡尾酒师,在调酒师的实际工作中不仅要记住上百种鸡尾酒的名称、配方、调酒方法。还必须知道酒的颜色和味道;知道如何把握出品的份量;还必须懂得怎样去鉴别酒的质量、色泽、香味、味道、整体外观。很多调酒师都很认真地按鸡尾酒配方调酒,但做出来的作品很多都不受欢迎。其实任何一个鸡尾酒的配方都要根据你所选用的材料做一定的修改,因为不同品牌和不同产地的材料会有较大的味道差异。韦索是按照杂技演员的要求让他们练习调酒,既炫目,又让他找到一种回家的感觉。 整个派对岛洋溢着青春的气息,一对对少男少女结伴而入。那一盏盏由魔法制成的投射灯用不同的颜色诠释着天马行空,月牙之船的异景,幻化出一位手执卡侬琴的天真少女倚坐在月船之上,轻抚琴弦,让本就繁星满布的夜晚多了几许浪漫情怀。 王徽明四人刚进门,就见到有人向他们招手,原来是孙逸生,他就坐在吧台旁边。他周围坐着李渤汶,杨闿,孟清泽,看来人都到齐了,四人到他们身边落座。孙逸生叫来调酒师,让他调了马天尼、曼哈顿、玛格丽特和血腥玛丽四杯酒,话音未落,就听见韦索的声音。 “咳咳,首先欢迎大家来到派对岛,这里是年轻人的天堂,你们以后在休斯的课余时间或者晚上出来散步就可以到这里和朋友小聚一下!”韦索落落大方地道,手中拿着一个被他改成麦克风装的魔法扩音器,“今天晚上舞会的第一首歌就由我为大家演唱,我叫韦索,不知道大家听说过没有?” “没有……” “呃……”韦索脸色有些难看,但随即又充满了自信,“那我的艺名大家绝对听说过!我叫——周小伦!” 众人大哗,议论纷纷,这就是传说中的音乐小天王周小伦? 杨闿更是瞠目结舌,他在比赛时帮小巩加油助威的几首歌也都是唱的最近两年突然兴起的一位歌手——周小伦的作品。不过周小伦的歌曲大多是通过民间流传,他本人并没有抛头露面,以至于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长相和身份。“不是吧,他就是周小伦?” 韦索暗暗发笑,“虽然咱不会写歌,但唱歌还是会的!还好我以前把杰伦的个全部学会了,这一次一炮走红是先出那张专辑好呢?十一月的肖邦还是我很忙?” 见下面仍是议论纷纷的众人,韦索脸色一整,道:“接下来,我为大家带来一首歌曲《迷迭香》~” “喔!”“加油!”下面激动的女生们开始了呐喊助威。杨闿撇了撇嘴,心中就纳闷了,我这个天生灵魂歌者都没抢唱第一首歌,你个猥琐男倒先唱起了。 “你的嘴角,微微上翘,性感的无可救药……”韦索边唱还边做着肢体动作,眼神作迷惘状,这是他在模仿地球上的一位著名歌手——罗大佑。不过还别说,唱的倒还真过得去! 一曲终了,一曲又起:《夜曲》,《七里香》,《不能说的秘密》,小周同学的代表作品又被他剽窃了三首。不过可能是人品问题,当他唱《不能说的秘密》时,气没提足,一下子走调了,早已准备好的杨闿,王徽明众人登时嘘声一片。 杨闿轻巧地走上台去,道:“韦索先生,看来您今天嗓子不太好啊,接下来可否由我们这些学员来替您演唱您的成名作品?” “恩,那就让你唱几首吧,”韦索也会就坡下驴,“舞会正式开始了啊!大家动起来!” 王徽明,李小熊,孙逸生还有李渤汶也走了上去。王徽明这次可是准备充分,连放在旅店几日未动的吉他都背了来,他拿起了“麦克风”不亢不卑地道:“鉴于周小伦先生身体欠佳,接下来由我们宋朝乐队为大家带来周小伦先生的歌曲。(作者:汗,不知道和摇滚巨头唐朝乐队有没有什么联系?韦索:我也是这么想的!)” 化装舞会就这样缓缓进行下去,有穿着怪异的办成狼人猫女的学员,也有唯美的扮成王子公主,花前月下,海誓山盟的一对对刚刚熟识的学员。叶氏姐妹也在舞会上大放异彩,只不过不论是哪个彬彬有礼的男学员向他们邀请,她们都不下舞池。叶若雨是一直倚靠在李小熊的肩膀上,两人神色甚是亲密,让一旁自我感觉良好的男学员们看了都忍不住嫉妒,只不过他们比李渤汶要好得多了,还算有礼貌,没有上来当电灯泡。叶若微兴高采烈地为王徽明鼓掌助威,只有孟清泽可能是在苦恼布兰妮的安全,一个劲儿地喝着闷酒,不住摇头叹气。 这个时候,在休斯城内的野马牧场废墟前,站着一群人,其中一个正是王徽明欲求将其碎尸万段的绿衣男子。 “是谁!谁敢在我的地盘上动手,还做得这么绝,好好好!”绿衣男子愤怒了,盯着眼前的废墟。 “主上,请稍安勿躁。现在最大的任务就是要找出凶手,为这些死去的弟兄们报仇!”站在绿衣男子身旁一个身材略微发福的男青年道。 “如不出我的意料,凶手必定是前些大闹野马牧场的小子!”绿衣男子狞笑一声,“不知道他有什么来头,竟然如此不把我唐柏吉看在眼里。七鹏……” “属下在!”那男青年躬身道。 “你去混到他们中间去打探打探消息,我倒要看看,道上有谁敢跟我过不去!”绿衣男子吩咐道。 “刘世超!”绿衣男子又恶狠狠地叫出一个人的名字。 “属下在!”一个中年男子急匆匆地从后面跑来,躬身应道。他头上遍布汗珠,一双眼睛乱眨,好像极度畏惧着绿衣男子一般。 “这休斯城是你的堂口吧?”绿衣男子看了看那被遮了半边的月亮,冷冷地道。 “是,是,是属下的。”刘世超仅仅是回答一个问题就结结巴巴的,仿佛这不是一个问题,而是死神的召唤。 “好吧,你知道规矩,想你为我地城兢兢业业鞍前马后这么多年,我就给你个痛快的!”绿衣男子把头转向七鹏,“给他六马分尸!” “主上宽宏大量,属下等铭记在心,属下等为主上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听到绿衣男子这么说,那些城众们均大赞起来。(ps:地城老大为城主或者主上,地城的喽啰称为城众。) 刘世超连连向绿衣男子道谢,脸上竟出现了喜色,真是不可理喻。只见那个叫做七鹏的男子熟练地把六根绳子分别绑在刘世超的四肢,脖子,还有两腿中间,叫来六个城众,每人骑上一匹高头大马,每匹马后面拴上一根绳子,等到七鹏一声令下,六匹骏马撒开蹄子狂奔开来,刹那间,原先刘世超躺着的地方爆起一团血雾,那六块残碎的尸体被拖拽着在地上走了好远,那一颗鲜红的心脏经仍未停止跳动,绿衣男子冷哼一声,指尖一伸,一股黑色的斗气刹那间穿过那颗心脏,随之令它停止了跳动。 “七鹏,你现在就潜入休斯学院,记住,不要打草惊蛇。休斯学院里的几个老怪物就连我对付都感到棘手。”绿衣男子嘱咐道,“其余人跟我回去,我要去到了那一颗星球上看看发展的情况。” “是!”城众们答应道。 ……另一边,孟清泽快要把自己灌醉的时候,身前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眼前已有些模糊,但依稀能看到那女子一头绿油油的头发映衬着雪白的娇颜,像极了充满生机活力的精灵族女人。 “小泽,你在这喝什么的闷酒,别人都去跳舞了,你也去啊。”那女子夺下孟清泽手中的酒杯,秀眉一皱,道。 “我说姐姐啊,你就别烦我了行不行!”孟清泽想要夺回酒杯未果,直接拿起酒瓶狂灌了好几口。“你怎么和你名字一点都不一样,李诗诗,你有点风度好吧,动不动就抢人东西。” “你!”李诗诗气道。李诗诗是孟清泽的表姐,不过已经是休斯学院的二年级学生了。 “咳咳,恩~”孟清泽可能是喝得太多了,没灌上几口就醉了,剩下一脸恼火的李诗诗把他扶回旅店去。 王徽明四人辞别了李渤汶,杨闿,韦索还有孙逸生之后,溜达着走向微雨湖去散散心。午夜,静是唯一的形容词。湖面偶尔被几缕清风拂过,虫鸣声在告别了白日的喧嚣之后,在这静谧的舞台上肆意歌唱,也只有现在能听清楚虫儿在诉说些什么。王徽明让李小雄带着叶氏姐妹先回酒店去,他想自己在湖边静一静。 王徽明理了理自己的思绪,踏着水面来到了湖中,他从怀中掏出《神引序》的小册子,用真气灌注后,华梨的影像登时显现在他面前。“梨儿,你说,我的实力够了吗?虽然韦索没说,但是我知道,地城的势力既然可以横贯两个星球,我和小泽……”王徽明一直都表现的很坚强,可他也需要有人听他诉说,与他朝夕相伴十余年的华梨无疑成了这一对象。 “徽明,你是在胆怯吗?”华立正色道。 “我,我不知道。”王徽明落寞地低下头。 “徽明,采儿是你妹妹,虽然她只认了你两天,但他是你妹妹,你是哥哥。哥哥保护妹妹这是天经地义的!”华梨道,“我不希望我喜欢的男人是个懦夫,我知道地城与现在的你来说很强,但是不代表着你永远打不败他们。” “我是哥哥,我要保护我妹妹。”王徽明若有所思地道。 某草丛后面正在偷窥的一个猥琐的人道:“原来唐三当年救小舞就是这么想的啊~”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王徽明心念采莲,不由得心生感慨,吟诵起自己极其崇拜的一位词人苏东坡的词。 天上遮住月的乌云突然散了,今天竟然是满月,王徽明刚刚吟诵完杜甫的词句,就从水面的倒影看见自己身后貌似有一个身影…… “采莲!”他失声道,赶忙把身体转了过来。 感谢大家 感谢一直以来大家的支持,今天晚上估计是这个暑假的最后一章了,我要开学了~~呵呵!高中的学习无疑是辛苦异常的,我不会因为这本书而荒废了学业,但是也不会为了学习是这本书被贴上tj的封号,高中的更新不会是一天一更,应该是一个月一到两更,所以今天晚上的章节结束后,就宣告了这本书将会走上精雕细琢的道路,也就是慢慢来。 九月份一到两次更新,十一长假估计会有一到两次更新,然后半个月或者三个星期一更,小弟在一中,学业紧张,为了当一个当之无愧的好孩子,我不会再让父母为我学业操心,更新过慢请多见谅。 如果有对这本书有意见,或者想跟我交个朋友,都可以在书评区留言,我每周末都会看的,留言必回,这是我对广大书友的承诺。最后,再次感慨,这个暑假我过得很充实,有不少网站的编辑都和我聊过,对于起点的编编,还有众多诸如逐浪,若雨中文,还有都市言情小说等辛苦的编编,我在这道一声,辛苦啦!没有你们,就没有这么多好的作品脱颖而出,就没有我们读者的眼福。 男人,再难,也不能太监!呵呵!敬请期待今天8月30号的第24章——午夜凶灵~~ 第二十四章 午夜凶灵 一个幽幽的身影,样子有些模糊了,但依稀可以看出是采莲,“采儿,是你吗?”王徽明急切地跑了上去,想要一把抱住采莲,只是心急如燎的他没有想一下,丝毫没有武技功底的采莲怎么能和他一样运用真气浮在水面上。 采莲的服饰还是如她生前一般,可她的眼神是死一般的空洞,不错,她是死了,那深渊似的漆黑眸子把她前世的记忆紧锁,她不懂,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只是被绑定在王徽明身上的一个灵魂。也许突然出现一个亡灵在谁眼中都是令人恐惧的,可如果这个人是你妹妹,你又作何感想…… “哇靠!午夜凶灵!”韦索躲在湖边草木丛中低呼道,眼瞪得和灯泡一般,除了没有发光。他今晚一时兴起,想要跟踪王徽明玩玩,没想到看到如此灵异的事件他在心中暗暗下了决心,回去找个符挂身上,写上无量佛~ 王徽明的眼神凝固了,他清楚无比的看着自己的手毫无滞碍地穿过采莲的身体,就像以前自己要抱华梨一样,靠的那么近,离得那么远,那是两个世界的距离…… 如果不是自己去充好人救人,如果不是自己疏忽,如果不是自己实力不够,可时间上哪有这么多如果?人生只有一次,而自己面前的少女的人生就在自己手中扼杀掉了。虽然只是认识了两天,虽然不是自己杀害的她。但她是自己的妹妹,长兄如父,采莲眼中那一抹空洞像无数根针,无数只蚁,无数把刀,把他的心搅碎,撕碎…… “为什么?”王徽明口中艰涩地吐出这句话。 “月圆之夜,不死咒怨诅咒发作。”华梨看了看和自己同是一样以灵体方式出现的采莲,同情地说道。 采莲似是对站在自己面前的王徽明有些好奇,伸出一只毫无血色素手顺着王徽明脸庞的轮廓抚摸了下去,她口中轻轻吐出一个字:“哥!” 声音极轻,但这一声“哥”在王徽明耳中宛如炸响了一个惊雷,她还记得生前的事?她还肯叫自己“哥”?泪,止不住的流,王徽明凝望着采莲,可很快又让他失望了。 采莲的脸上闪过一丝焦急,如同在寻觅着什么似的左顾右盼,最后仿佛在自言自语般,“我在……找我哥哥,你……看到他了吗?” 王徽明已经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的心情了,他已顾不及擦自己脸上的泪痕,他看到了月,满月原来并不美……当它是月牙,它是完美的皎洁,但是满月时分,那一座座环形山在它身上形成一个个洗不掉,擦不除的疮痍…… 云遮月,仿佛要遮住王徽明那忧伤的摄人心魄的眼神。当云遮住月亮的一刹那,采莲怪异的看着自己的身子,她逐渐变淡变淡直至虚无…… “采儿!啊!”王徽明势若癫狂,忘记提起自己的真气,脚下一空已经落到湖中,湖水迅速地打湿了他的衣服,他发疯似的不断挥舞着双手,可触手不是水花,便是空气,采莲又已沉睡过去。 华梨急道:“徽明,不要这样!你这样也于事无补啊,你要尽可能的增强自己的实力,只要你成为了和创世之神一样的神格,复活采莲妹妹只是手到擒来,你不要这么自暴自弃啊!” “狼牙月,伊人憔悴,我举杯,饮尽了风雪。是谁打翻前世柜,惹尘埃是非。缘字诀,几番轮回,你锁眉,哭红颜唤不回。纵然青史已经成灰,我爱不灭……”韦索也被王徽明的伤感所触动,低声唱起了情歌,忆起自己在地球上喜欢的女孩,自己还未来得及说爱她,就被带到这连电视都没有的破地方,穿越真他妈不是一般人玩的东西,人家好歹还有同伴一起穿越,自己就孤家寡人一个。要不是因为举目无亲,自暴自弃,自己才不会白天醉生梦死,晚上叫鸡……要是还在地球上,我要去看周杰伦演唱会,我要去和那个女孩说我爱她,我要去日本炸了靖国神社,我要……自己这一身实力在地球上不知会引起多大轰动呢,再说,可能回去吗?殊不知,韦索这些个不切实际的幻想后日竟成了真。 可能是他唱的太大声了吧,一抬头,发现一身湿漉漉的王徽明正在表情怪异地看着他,(采莲回去过咯~),“韦索兄,你怎么在这里?” “呃,赏月赏月!啊,今天天气真好啊!”韦索赶忙收起自己的多愁善感,恢复到那个猥琐的表情。 “哦,那我不打扰了。”王徽明深吸一口气,借以平定自己的心态,转身腾云而起,去往校长室。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韦索自嘲的笑了笑,回家睡觉去了。 校长室 “颜,你说这丫头怎么还好不了呢,我都把全身的斗气用来压制她体内毒药的扩散了。谁那么狠毒的心,竟在这女娃子身上下这么烈的毒。”凤唳满头大汗的调息着,和自己的夫人说着话。 “唳,能保住她的命就不错了,你说会不会是送他来的那小伙子……”凰颜饱含忧虑地对自己的丈夫道。 “不可能,我凤唳纵横埃儇这么多年,这点识人之能还是有的。那少年一身正气,除非这女娃子罪大恶极,否则他绝不会下如此狠手。”凤唳断然否决道。 转眼看上秋原,她本就白皙无比的皮肤此时变得煞白,估计只有那纯美的雪花可以与之相比。令人惊异的是她原本那一头乌丝竟变得雪白,头发,皮肤和她一袭黑衣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为什么会这样。 “咚咚咚!”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谁呀?” “校长大人,是我,王徽明。” “哦,是徽明呀,快进来快进来!” 王徽明一进门就向凤唳夫妇行了个礼,正欲询问秋原的事,一转眼看到一头白发的秋原,身体一震,“这,这是怎么回事?” 凤唳夫妇对视一眼,断定这毒不是王徽明所下的,凤唳一脸严肃地道,“这位姑娘被别人下毒了,很严重,我已经用斗气把她身上的毒全部逼到了一起,替她续了三十天的命,三十天后斗气会耗尽,如果那时候没人帮她用斗气压毒,积郁的毒性爆发,瞬间就会要了她的命……” “我知道了,”王徽明因为采莲的事并没有对她有丝毫的怜悯,转而对院长道,“院长,我想知道我这是不是斗气。”说着运起了自己的龙运内力,在掌心拧成一个能量球。 “神斗气!”凤唳夫妇惊道。 “神斗气?” 凤唳眼神复杂地看了王徽明一眼,“对,这的确是神斗气。按理说你的实力还没有达到这个阶段,但是你的斗气确实是货真价实的神斗气,甚至比我所见过的所有以武技入神的人都纯净。” “以武技入神?” “没错!”凤唳点了点头,“十字亲卫本来并不是傲视大陆的绝对顶端,越过十字亲卫的等级,将会由量变达到质变,成为神的存在。不过那个时候,你就不能在这个世界长时间生存,最多十余年,你就会破空而去,到达所谓的神域。” “原来如此,你的意思是说我身上的的确确是神的本源力量?” “可以这么讲。” “我知道了,谢谢院长指点迷津,小子一定会早日到达神的领域,到时候咱俩一路去啊。”王徽明自信满满的道。 凤唳笑了笑,“年轻人,神告诉我们要谦卑!一百个十字亲卫里都不一定有一个能成神,努力和天赋是必须的!” “神告诉我要谦卑,于是我就学会了装逼;神告诉我骂人是罪,于是我就学会了打人!”王徽明把平日里巩延开经常说的话抬了出来,登时让老夫妇大眼瞪小眼,说不出话来……“多谢您帮我照顾这位姑娘,我要带她走了,学院既然没有亡灵系魔法导师,那我就自修吧。向院长请个假,我和孟清泽,还有韦索教员,我们要去把地城挑了,过一段时间我们会回来的。”王徽明不等院长答应,背起依然昏迷的秋原就走,洒脱地朝他们摆了摆手。 “金麟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变化龙啊!这孩子他日成就不可限量,说不定我们老两口还能承他的面子飞升神域呢。”凤唳赞叹道。(作者:别砸石头,我知道这镜头很狗血,我在n部小说里都看到过~) “他们要去挑地城呢,会不会有危险?”凰颜有些担忧的看向自己的丈夫。 “有韦索那个色狼,险而有之,危则未必。我们在地成潜伏了这么久,也是时候让这颗毒瘤从大陆上消失了!”凤唳抚了抚自己苍白的胡子,老气横秋的说道。 不一会,门外敲门声又起…… ……一夜无话 次日,除了李渤汶,杨闿,孙逸生外,众人都聚齐了,一同吃着早饭。秋原也醒了过来,王徽明见她一副大病初愈的样子,心中一软,也帮她叫了份早餐,全身的斗气都在与毒药做着斗争,所以她现在连普通女子的力量都没有,一头雪白的长发煞是惹人怜爱,不过除了惹来一些想要采采路边的野花的苍蝇,桌上没有一个人给她好脸色,孟清泽则是想要杀了她一般,一直用狠厉的眼神看着她。秋原什么话也不说,一个人坐在桌脚默默地吃着东西。 叶若微靠在王徽明怀里眼眶红红的,得知王徽明要暂时离开自己她一夜都没有睡安生,早上也没有吃早餐的食欲。于是王徽明就温柔的一口一口地喂他吃着早餐,尽显好男人风范。 “呵,请问您是韦索先生吗?”一个身材微微发胖的年轻人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向韦索道。 韦索瞥了他一眼,“我就这么猥琐吗?你一眼就能认出来?” “呃,我不是这个意思。”那年轻人忙低声道,“我听凤唳院长说你们要去灭了地城,我与地城有着不共戴天之仇,希望韦索大哥允许小弟同往!”语气中透出不可置疑的仇恨,看来他倒是很有当演员的料。 “哦,原来如此,人多力量大,我们就收下你了。恩,这个,你叫什么名字?”韦索向来不懂古人文绉绉那种礼貌,要是王徽明问绝对是“兄台高姓大名?”一类的。韦索此时也在心中暗笑,院长那个老狐狸早把你这个小王八的资料告诉我一清二楚了,想我韦索一世,一世猥琐,前些天救人,这个时候倒装起逼来了,天道无常啊! “哦,小弟叫七鹏,初次见面请多关照。”那胖青年一脸谄媚之色。 “七鹏是吧,以后我就叫你七仔了!当我小弟有好处啊,以后吃香的喝辣的,有福同享,有子弹一起挨!呃,有刀一起挨!”韦索抄袭一番他往年看过的港台黑帮片的龙头老大的对白,可是把七鹏感动的刚刚的!不过有些小失误,譬如这地儿没有子弹~ “老大,可七仔这个名字也太难听了吧!”七鹏表情有点为难。 韦索眼睛转了一转,“难听?那就叫长江七号!” “别别别,还是叫七仔吧,七仔好啊!”七鹏赶忙摸了摸头上的汗水,越改越难听了他还! ------------------------------------------------------------------- 呵呵,暑假随后一章已完结,随后的章节我们的主角将会迅速成长起来,如果明天有时间我会更新第二十五章 爱我别走,没时间就算了。谢谢大家一暑假的支持,小拾感激涕零!慢归慢,可是我一直会更新,我向喜欢本书的朋友道下歉,以后你们一个月可能才会看到我更新一两回,没办法,学习第一嘛,好了,不徐了,敬请期待下一章——爱我别走。 第二十五章 爱我别走 日头渐渐升高了,爬呀爬,把全身的光和热全部往外甩。休斯学院马上就要开学了,而孟清泽,王徽明还有吃的一嘴油光的韦索将要踏上未知的征程。 “我要走咯。”王徽明爱怜地在叶若微那缎子似的乌黑长发上抚了抚,温柔的说道。 叶若微拉起王徽明的手,用他们最惯常的方式,她在他的手上一笔一画地写道:“可以为了若微留下来吗?”她看向王徽明的眼神充满了乞怜。 “呵。”王徽明笑着摇了摇头,“微,你的男人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不是一个懦夫。别人胆敢伤害我的亲人,我就让他品尝死亡带来的极度刺激。” 叶若微继续写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没关系,有韦索那个武技强的变态的家伙帮忙呢。再说我这一身功夫,要逃的话,应该没什么问题!”王徽明经过一整晚的休息,收束起对采莲逝去的悲伤之情,但也坚定了为她报酬的决心。 叶若微低下了头,不只是担心还是难过,最后生硬的用手慢慢写上三个字,“我爱你!”王徽明的眼眶湿润了。 “徽明,你走了,我们宋朝乐队怎么办啊!”李小熊为了岔开话题,以免得大家都被离别的愁绪绕乱心神。 还没等王徽明回答,韦索想了想,道:“你一个,李渤汶一个,杨闿一个,还加魔族小子孙逸生一个,四个人,就叫f4算了!” “还有巩延开呢?” “那小子倒有传承我衣钵的能力,他有点小猥琐,学不来音乐人那种高雅~” ……呆的越久越伤心,越走不开,王徽明、孟清泽、韦索还有新加入的七鹏和其余人辞别之后,带着一头银发煞是惹眼的秋原一人一匹快马在路上疾驰着。这时,许久不见的一幕又发生了,“泽泽,好久不见原来你在这里啊~”一个金发少女一对水晶般的蓝眼睛不断地向孟清泽暗送秋波。“泽少,你可是好久都没陪我去逛街了哦!”一个粉头发身穿鹅黄色上衣,奶白色吊带短裤,手里捧着一个可爱的小猪公仔的女生嗲声嗲气的说道。四人顿时被堪称“超级女生”的美女们堵了起来,其余三人都在看着孟清泽,王徽明和韦索眼中是无奈,七鹏眼中是惊讶。 孟清泽的脸色越来越阴沉,“都给我滚开!”他低声吼道,和他平时温文尔雅的形象大相径庭。那些粉嫩可爱的女孩子在他的瞳孔中竟然违背光的直线传播原理的没有成像,无视,这是一种极度冷漠的表现。 “你说什么?”“泽泽,你疯了吗?”此起彼伏的质疑声让急于赶路的孟清泽更加烦躁。 “我叫你们滚啊!少来烦我!”孟清泽一扬马鞭,作势欲抽的样子。那些女孩登时不知所措地看着仿佛变了一个人的孟清泽,急忙退往路边,唯恐那如婴儿手腕般粗的马鞭子落到自己的头上,有的胆小的女生此时都已哭了出来。 “哼!”孟清泽冷哼一声,与四人在一群美少女畏惧的注视中绝尘而去…… 奥兰城,魔法师的天堂,法师们的家。 一上午马不停蹄地赶路,众人来到了号称魔法师家园的奥兰城。奥兰城是大陆魔法师公会的所在地,千年前号称法神的一位魔法师曾在这里建造过一座代表法师最高权威也是所有魔法师信仰所在的——大法师之塔。 眼见已经到了黄昏时分,经过一天的奔波,众人也已十分疲累,于是就在奥兰城内寻找适宜居住的旅店。不知道是上天故意给四人找麻烦,还是给他们一个积德行善的机会,没走多远他们就听见一个响亮的吆喝声。 “来往的老爷少爷,乡里乡亲看一看啦,我们这里新有十一个孩童啊,如果您需要一个书童或者苦工,我们这里的价格最便宜了。”一个留着八字胡的瘦子正指着墙角蹲着的十一个衣服破旧的孩子道,说着还故作神秘地道:“如果哪位大爷您喜好男风又或是有**之癖,我们这里的小男孩也绝对令您满意!” “哼,贩卖儿童,还有没有王法了!”孟清泽冷冷地道。 “哼哼,瞧你那样子,绝对是个没钱的孬种,想学人家逞英雄,你还是掂量掂量着办吧!”那八字胡轻蔑的看了孟清泽一眼,道。 孟清泽本来是个极其善良的人,从他对那些自己根本就不喜欢的女生还极其客气,不忍拂了对方的意就可以看出。这次前往地城,韦索也曾问过他为什么不叫他父皇调动大军去镇压地城,他只说了八个字:“局势动乱,生灵涂炭!”不错,如果皇室强行对地城下手,很可能逼的他们狗急跳墙。地城可是一条强悍的狗,怎么说也得算得上是藏獒的级别吧!轻举妄动显然不是一个好主意。 “把这些孩子留下,我饶你一命!”孟清泽显然没有跟那男子废话的意思。 “**算什么东西,叫我放人我就放?”八字胡神经兮兮的笑着,“也不打听打听,老子我花生太郎可是地城的人!要不然这里的魔法师怎么会这么给我面子?” “哟呵?花生太郎,你还起了东洋名字啊!”韦索不由自主的联想起下台过的日本前前前首相麻生太郎。“识相点给我快滚,老子生平没什么爱好,仇日可是我人生一大兴趣所在!” 八字胡这句“老子我可是地城的人!”是彻彻底底的犯了孟清泽的忌讳,孟清泽没给他一个滚的机会,魔纹有不可避免的再度出现在了孟清泽的眼中,“既然你是地城的人,那你就用你的血去洗清你犯下的罪恶吧!”强烈的精神冲击瞬间让这个地城的小喽啰级别的八字胡的灵魂印记彻底消失,不过他倒没有流一滴血,没有污染环境。精神死亡也就意味着灵魂消散,而这样的死亡,就算是二十一世纪最先级的医学科技写只能得出一个结论——自然死亡!七鹏也是没有想到孟清泽实力如此之强悍,连对那个地城同伴都投去一个同情的眼神也不敢。 “你们跟我们走吧。”孟清泽一改刚才的冷血,和善的对着那些孩子道。 孩子们你看我我看你,终于其中一个个子蛮高的小胖子带头跟着孟清泽,其余的小孩子也唯他马首是瞻,亦步亦趋的跟在孟清泽后面。 “得!这下一路热闹了,泽泽,你不会是想带着这群孩子跟地城火并吧?这也也好,我们可以群殴~”韦索看了看后面一个个面黄肌瘦的孩子,孟清泽只想着救人,忘了自己这一次出来是要干什么,那可是黑暗势力的老巢地城,带着这群孩子…… “这……”孟清泽有些慌乱,他没想这么多,就先下手为强了。 “算了,过一天算一天吧。”王徽明摇了摇头,问向那个胖胖的一脸污泥的高个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那个孩子虽然脸上污泥纵横交错,但看到王徽明那迷人的眼神时,竟也微微一红,这一点被王徽明敏锐地捕捉到了。“我,我叫路欢,小名叫小雨,你们可以叫我路小雨。”那个孩子声音竟有些细细的,难道说…… 韦索这时差点晕过去,他对着那个孩子道:“路小雨?你认不认识叶湘伦?”韦索一听这个名字就无可救药的想起了他那远在地球的偶像周杰伦的第一部电影导演处女作——《不能说的秘密》。 “不认识啊?那算了。”看着那孩子迷惑的眼神,韦索这才明白是自己yy了。话锋一转,“不过,你应该是个女孩子吧?”虽然这个孩子留的是一个在韦索看来酷似《七龙珠》里孙悟饭的蘑菇型头发,这种发型在埃儇这个以长发为美的星球不多见,但是在地球上可就是家常便饭式发型了,不信自己到学校里看看,好多女生都顶这个蘑菇盖,审美疲劳ing~ 站在他旁边的小男孩忙道:“谁说的,小雨姐姐才不是女孩子!”汗,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可路欢现在有种杀小孩的冲动,杀小孩?难道这种风气已经从地球传到这里了? “你就是这样才躲过他们的贩卖吧?”王徽明看了路欢身边的孩子一眼,清一色全是男孩,“女孩子应该都被卖到窑子里去了。” 路欢身体一震,点了点头,回想那些被卖出去的姐妹撕心裂肺的哭泣,她的泪水就再也止不熟的流了下来。 韦索摇头轻叹,“女人还真是水做的啊。”顺便瞄了一眼体态臃肿的路欢,其实他在暗暗腹诽,这么胖的女人卖到堂子里有人要吗?最起码自己这个品位高雅的客人不要。 “我们去找个酒店投宿吧,累了一天了,大家也饿了,这些小朋友肯定也很饿了。”七鹏尽量的装出一副笑颜,毕竟以前都是扮演狠厉的角色,让自己装得如此善良倒真不是个容易的活。 “好吧。”韦索指了指一座闪着湛蓝色星芒的建筑道,“我们去那里,那是奥兰最好的酒店——魔术酒店。” 王徽明皱了皱眉头,对路欢说道,“小雨,我们去帮这些孩子还有你买些衣服吧,穿着一身脏兮兮的,又破又旧,容易生病的。” 路欢看了王徽明许久,那一双眸子上蒙上一层水雾,低声应道,“恩。” 两人来到一家成衣铺,奥兰城很显然没有休斯城那么繁华,很可能是因为休斯有休斯学院的缘故吧。而奥兰城的魔杖,魔法卷轴和魔法药品倒是一等一的水平。王徽明好奇心起时,买来一品魔法药水想尝尝味道,打开瓶盖,上面写的字倒让他着实高兴了一把——再来一瓶! “路欢,你换好了没有,大家应该还在等我们,快点啦!”王徽明还是觉得叫小雨有一种叫叶若雨的错觉,为了不混淆,他还是叫起了大名。 “恩,马上就好。”路欢低声应道。 这时是风在作怪,还是他好心给孩子们买衣服的来的善报,谁也不知道,风把路欢更衣室的门吹开了一条缝,这傻丫头竟然不知道锁门,而且还是面朝里。王徽明赶忙想移开自己的眼睛,不过他竟移不开了……好一副夺天地造化的身体,那玲珑的曲线便是女神降临也未必能尽掩她的光辉,那雪白惹眼的肌肤绝对逼人犯罪,这,这是路欢?看向地下那几个枕头般大小的物事,王徽明登时明白了她这是为了保护自己而作的伪装。 要遭!在这时,脑海里传来华梨的一声怒骂:“色狼!” 王徽明深吸一口气,忙把目光移向别处,路欢也换好衣服走了出来,王徽明似有意似无意地问了下路欢的年龄,结果得到一个雷人的数字——十五! -------------------------------------------- 上午报到一上午,中午累的晕头转向码完这一章,我的承诺我做到了!要是有什么错误请多包含,太累了。下一章如果本周末来不及更新的话,那就下周末更新,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求收藏求推荐!(借用《梦幻西游》里小周的话:“人人都求,不求才怪!”) 第二十六章 校园霸王 王徽明揉了揉鼻子,忍住其想要流血的欲望,十五岁就和成年人差不多了啊……他看了看路欢塞了几个布袋造成的臃肿体态,苦笑着摇了摇头。 回到酒店,把新衣服发给那些孩子之后,他们一个个欢喜雀跃的手舞足蹈。受惯了饥寒交迫的生活,他们穿上新衣显得有些束手束脚,连走路都有些别扭。路欢这个大姐姐在一旁看着,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她前额的长发挡住了大半边脸,使别人不能得窥真容,再加上那臃肿的体态,倒是没让韦索、孟清泽产生什么惊艳的感觉。只有王徽明有些坐立不安,不断地用眼瞟着路欢,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徽明不会是玩美女玩多了,现在又产生了对肥婆的嗜好了吧!”韦索静静地看着,脑子里冒出了这个荒诞的想法。不过他可不会明说,以免伤了和气。 吃完饭众人就去睡了,只有王徽明一个人静静坐在房间里看着那本死神的笔记…… “亡灵魔法是把自身练得如同亡灵一样,充满死气,这样在控制灵魂和使用魔法时才不会被反噬。而黑暗魔法与亡灵魔法恰恰是两个极端。黑暗魔法也有与死灵沟通的能力,不过黑暗魔力是充满生机的,黑暗魔法的宗旨是把自身的生机练得无比强大之后,拥有让一切生物臣服和毁灭的能力。我的身体是无属性之体,于是我把黑魔法与亡灵魔法双系同修,虽然其困难程度不亚于冰火魔法同修,但是对于无属性之体的人来说,只是小菜一碟罢了。我把两种魔力融合之后产生的魔力称为死神之力,它可以对亡灵的控制能力要远远超过黑魔法或者亡灵魔法……” “亡灵魔法与黑魔法在修炼的任何时候都是可以相互融合的,不过两种魔法的等级必须相同,否则另一种魔力就会将较弱的哪一种魔力彻底消融掉,这一点要切记……” “死神之力的运用法门我记在了我的镰刀上面,不过后来镰刀套装丢了,我忘了在上面留下一丝精神印记,居然找不到了!真是失策……” 王徽明看了看包袱里自己花了几百金币买来的死神战衣——镰刀套装,汗,要是自己只花了几百金币就买齐了一整套神器,不知道那些个苦苦寻觅神器的修炼者们会不会气疯~ 合上死神戴蒙的笔记,王徽明又看了看一些关于亡灵魔力修炼的书籍,自己体内已经有了黑暗魔力,只要冥想就能增加其修为,现在修炼好亡灵魔力让两者融合就行了。 ……接近黎明了,一夜未眠的王徽明感觉到自己体内的两团魔力已经达到了一个平衡的状态,于是用精神力引导着两团魔力按照死神戴蒙所说的方法融合起来,刹那间,那一直被王徽明看做普通衣服的镰刀套装发出粲然的紫光,竟然一件件拼到了王徽明身上,连那王徽明一直想扔掉的头盔也变成了紫气盈盈的样子,套在了王徽明头上。 “啊!”王徽明有些痛苦的吼叫着,在心中咒骂着死神那个老东西,还小菜一碟,两个不同源的魔法力在一个人类的身体里融合,简直是生不如死啊!还好王徽明自幼习武,练就一身极佳的身体素质,还有龙云内息保护着身体的五脏六腑和重要经脉,要是身体羸弱的魔法师这样融合一下,绝对会被不稳定的魔力炸成肉块…… 另一边,巩延开因为在比赛中表现的强横实力(作者:作弊啊!),受到了首席学员的光荣称号,着实让他得意了一小把。众人除了两女外差不多都是武技高手,于是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魔法系,叶若雨选择了火系魔法,叶若微选择了水系魔法。巩延开选择魔法系修炼则纯粹是为了和天麦那个小姑娘一班。自从知道巩延开的强横实力后,天麦的哥哥也不阻止他追求天麦了,于是巩延开开始对天麦大献殷勤,要水买水,要冰激凌买冰激凌,整个一家政服务五星级好员工! 这天,课间时分,巩延开和天麦在校园里溜达,如果你仔细听的话,可以听到这样一段对话…… 路人甲:“兄弟,你说那女的是不是个瞎子?怎么跟这么个猥琐男混在一起?” 路人乙:“不是啊,你看她眼睛有神,绝对不是瞎子!” 路人丙:“唉,现在帅哥不流行,换猪头男大行其道了!” 路人丁(惊恐,大声):“看,那个猥琐男在看我们呢!他走过来了,他要干什么?” 巩延开也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是那两件神器给他带来的好处吧,他感到实力暴涨,连一丝一毫的风吹草动都听的一清二楚。正愁想要看看自己实力到底有多猛的巩延开找到对手了~ 巩延开向路人甲道:“哥们,咱们休斯这块谁是老大啊?” “老大?”路人甲和路人乙对视一眼,“什么老大?” “我日,你二逼啊?”巩延开潇洒的甩了甩留了三天长了几毫米的头发,不过貌似甩不出什么效果,“那个学校没有堂把子?你别告诉我休斯学院没有!”说着,身上强大的气场压向路人甲,让路人甲突然感觉自己很渺小很渺小,巩延开对他来说,现在有种——大海的感觉~ “没,真没有!”路人乙赶忙道。 “哦?”巩延开若有所思地道,“那我就成立咱们休斯学院第一个帮派!叫什么好呢?” 路人丙很是机灵,“老大,我们以后就跟你混了,你这一副英姿飒爽,玉树临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无敌长相,就算是皇帝太子也比不上啊,不如在们就叫太子党吧!(诚挚的向烽火戏诸侯大大和《极品公子》致敬!)” “好,就叫太子党!”巩延开打了个响指道,一副天下尽在掌握的慵懒表情,让小脸通红的天麦一双美目又现迷离之色。 “太子妃!”路人甲乙丙丁识相的躬身向天麦行礼。天麦娇羞的捂住脸往巩延开怀里钻,巩延开开心地向他们竖起大拇指。 都说英雄救美是垃圾到不能在垃圾的桥段,可它还是在每时每刻都发生着,如今,巩延开终于捡到这么个机会了! 三个肌肉狰狞的大汉一步三摇地走到巩延开面前,“我在那边就听见你要在休斯成立帮派,就凭你?我是二年级武技系的,想当老大?先打败我!”说着手还伸向天麦,“要是你不敢的话,留下这个小姑娘给我赔罪,你就可以滚了!” 巩延开鸟都不鸟他,别看小夜一身祭司袍,但是祭司会的那些破玩意自己可都不会,自己现在可是两大神器的拥有者,巩延开看了看天色,“麦麦,要不要去买点零食~” “你叫毛啊?吉跋猫!”路人甲十分之狗仗人势的叫嚣起来,他也是一年级新生,不过他也是像叶氏姐妹那样被团队带进来休斯的学员。通常一些贵族子弟想要上休斯学院都会依靠家族势力参加一些实力强劲的新生队伍从而钻考试的空子。“太子的实力可是古往今来无敌手!你看看你那熊样!也敢……”还没说完,他就被一拳击飞,划过一条美丽的弧线…… 巩延开眼神一凝,瞬间移动到了路人甲的后面,轻轻松松地接住了他。预言与史诗含有可以倒转时空,静止时间的牛逼能力,带给了巩延开这一个瞬移的保命技能。 凌空漫步,巩延开以一副仙人的姿态缓缓飘落,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越来越喜欢上了这种装逼的感觉(汗!)。“谢谢太子!”路人甲感激涕零道。 “恩,你是我小弟,我不能看着你被狗咬不救你!”巩延开眼睛微眯,嘴角勾起一道嗜血的弧线,“我谅你们是初犯,一人留下一根手指,磕一个响头就可以滚了!” “王八蛋,还让我们磕头?”一个大汉一拳打向巩延开。 “闭上眼!”巩延开在天麦耳旁呢喃一句。天麦乖乖的闭上了双眼。 在那凌厉的拳头就要砸到巩延开头上的时候,巩延开的身影又消失了!瞬间移动! “啊!~!”那大汉发出一声惨厉之极的嘶吼,捂住已经瞎了的双眼,躺在地上翻滚不停。 “尔等竟然敢犯天威。”巩延开感受到了怀中神器的汹汹杀意,毕竟想要伤害神器的主人,就是不给神器面子!好不容易压制住杀戮的欲望,巩延开又道:“你们要是再不按我说的话去做,我可要涨价了!” 那两个任然站着的大汉感受到巩延开的气势突然如同爆发了一般汹涌,这简直就是十字军,十字亲卫的气势啊!其实这只不过是神器稍微外泄的一点气息罢了…… 英雄好汉能伸能缩,两人正欲切下自己的一根手指,巩延开轻笑道:“慢着!如果你们愿意跟我混的话,这一指一响头就免了!” “这……”两人对视一眼,道:“愿意跟随太子!” —————————————————————————————————————————————————————————————————————— 好不容易码完一章啊,汗哦,我还是低估了高中的紧张学习,更新只能先暂停了,到国庆节再说吧。谢谢大家的支持~~如果写的不好请见谅,时间太紧了,还有作业要做,明天还考试……无语。收藏本书的兄弟有空可以跟我交流交流,留言加qq都行。最近有了点新的灵感,会给大家一个惊喜的! 第二十七章 死神降临 “好得很,好得很。”巩延开满意的点点头,数了数人数,道:“你们七个人,以后就是我的小弟了,恩?太子党?不能只能是个光杆司令吧!那就先建立一个小帮派好了,就叫斧头帮!以后到外面发展的时候再建立其他的小帮派,我们要做到独霸休斯——对了,别忘了收保护费!” “老大,”路人甲面有难色,“你不会叫我们去收保护费吧,我们会被打死的……” 巩延开指了指两个大汉道:“叫他们保护你好了!”然后指了指地上那个大汉对旁边两个大汉说,“去拉他找人治疗一下吧,再不治他眼睛就废了!” “是是!”两个大汉唯唯诺诺地道,在绝对实力面前,他们可不敢放肆。 巩延开松了一口气,论实力,他可还真没到能和那三个大汉比拼的程度,他之所以会有被误认为强悍无匹还不是因为怀里那两件神器,真不知道他怎么没被神器力量反噬,一般来说,就算神器认主,如果主人自身实力太差的话,也是有很大可能被神器的力量反噬而死的。至于巩延开,只能说它是傻人有傻福吧! 巩延开摸了摸怀里的两把剑,“唉,下一次预言的机会许给孟清泽了,要不然我开个算命铺子当巩半仙岂不是吃喝不愁~” 另一边,王徽明身着紫甲仍在沉睡当中,众人都在旁边焦急地看着,韦索找了几个大夫都没诊断出什么突发疾病,想要用能量试探却怎么也不能输入分毫,端的离奇! 这时,一个强大到可以毁天灭地的气息出现了,房间内的空间出现了一道裂痕,一个黑发如墨的青年男子带着冷峻的笑容轻巧地踏到了地面上。他仿佛在寻找着什么,眼睛扫过几人最后定格在王徽明身上。他的笑容凝滞了一下,仿佛看到了至亲的人一般,双手结了个符印,一丝柔和的力量透入王徽明体内,王徽明瞬间清醒了过来。 “父亲,好久不见了!”那青年男子竟右手抚胸,单膝跪倒在王徽明面前,“死神戴蒙叩见父神!” 众人大哗,连刚刚看到王徽明昏迷不醒时暗暗偷笑的七鹏也瞪大了双眼,这就是传说中的死神?太荒诞了吧!而且他还叫徽明“父亲”?! 王徽明也是张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我才多大,我是你爸?你认我当爹我还不收你呢! “父亲,你为了世界而死亡,也因为拯救世界再度获得重生!”戴蒙显得激动无比!“您身上纯正的混沌气息就是您身份的最好凭证!别人修炼这种法门是决计达不到如此之高的水平!” “你就是戴蒙那个老混蛋?”王徽明刚刚醒转,不觉间就把昏迷时心中所骂的话语讲了出来…… “呃……正是孩儿!”戴蒙脸一红,道。 “你找我干啥?还有,那混沌气息是什么啊?”王徽明是要打破沙锅问到底了。 “死神之力存在的地方,我可以随时转移到那里!”戴蒙自信满满的说道,“我想知道是谁竟有如此高的资质,可以修炼天神修炼的力量。以前也有过修炼死神之力的死灵法师或者黑魔法师,不过他们都死了……至于混沌气息,就是这个了~”戴蒙手一招,那本《神引序》就从王徽明怀里直飞出来,落到王徽明手上。“修炼完这个功法的前半部分,就会在体内产生混沌之气啊。宇宙最原始的气息啊!真令人怀念!可惜我和哥哥只能修炼一种属性的功法,不能修炼融合了生死两种力量的混沌气息,我的死神之力就已经是以这种思路融合了黑魔力和亡灵魔力,只可惜还是太偏向死亡了。” “你说的是龙运内力啊!”王徽明恍然大悟道,“不过你我真不知道有你这么个儿子!” 戴蒙一阵无语,“确切的说,是父亲您在前世的儿子!” “好啊,前世就前世!”王徽明,“等有空带你去看你爷爷!” 戴蒙再度无语,堂堂死神……唉!“父亲,那我们就走吧,您还要肩负拯救世界的任务,呆在这种地方浪费时间可不好!” “拯救世界也要慢慢来嘛!”王徽明“循循善诱”道,“譬如,先帮我灭掉这个星球上一个惹我的叫什么地城的小爬虫!顺便再帮我复活一两个人,就这么定了啊!” “没问题!”戴蒙爽快地点了点头,七鹏心中一阵恶寒,暗暗骂道:“这比小说还变态啊,小说也就是主角突然有了什么奇遇,变得能力极度变态,一个打一群!这叫什么事啊!一下子就来一个神当儿子。” 其实,华梨也不知道有些事情的内幕,只有创世之神和他的儿子戴伦、戴蒙知道。宇宙本来是早就会毁灭于一次劫难,只不过创世之神用生命挽救了世界而已,不过那只是饮鸩止渴,世界还是会在几十年后走向毁灭,创世之神微弱之极的神识就在二子的帮助下转生了,世界就是这样,有些事情神也不能决定,转生到何处二子也不知道,只有顺其自然了。于是乎,就有了王徽明的存在。不要以为转生还会记得前世,那就像系统重新做了程序一般,全部还原了。 “父亲,你要到哪里去报仇?”戴蒙问道。 “对,走了一天,还不知道目的地在哪?”王徽明看了看韦索,“韦哥,地城的老窝在哪?咱们去把他一锅端了!” “在兽人国度的北边,有个荒原,那里属于三不管地区,虽然极其荒凉,但那里是犯罪者的天堂,兽人国度不会帮帝国清理垃圾,帝国也不会大费周章,劳人劳力去兽人国度后方,所以那里逐渐形成一个有规模的组织,叫做地城。” “原来如此……”众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除了七鹏还在暗暗为地城的兴地们能否看到明天的太阳担心。 “那咱们就去吧,别在这里浪费时间~”戴蒙甩了甩你自己一头飘逸的黑发。 “可我们还带着几个孩子呢。”孟清泽总算是恢复了正常,反正人家是死神,神死了复活不了,一个人还是可以的,就算布兰妮真的遭遇不测,有困难,找死神!况且……这死神貌似还比自己低一辈~ “父亲,”戴蒙脸色有点怪异,“你不会这么快就给我添了弟弟妹妹了吧……” “晕,他们是我在街上救下来的孩子!”王徽明冷汗…… 王徽明正在构想一个灭绝地城的计划,现在和以前不一样,本想采取偷袭的手段让秋原去指认下凶手,然后采取群殴战术灭掉他,接着迅速跑路。(其实是因为众人不好意思朝一个女孩子下杀手,尽管她是个杀手) 至于七鹏,韦索是想演一出反间计好诱出地城头目,他可不像被愤怒冲昏头脑的王徽明、孟清泽一样简单,既然在人家的地盘,就要小心行事。可死神这一来,瞬间打乱了众人所有的部署,不过也好,有死神罩着,谁与争锋? “老大!我错了,其实我是地城的人,我可是上有三十岁老母下有未出生的孩子。以后我就跟着你们混了,我可是从不做坏事!其实我都是被逼的!”七鹏有点被恐惧冲昏了头脑,在他眼里神理所当然是无所不能的,自己这条小命估计有点悬,索性,咱也弃暗投明一回~ 韦索递给他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淡淡道∶“七鹏,原名戚鹏,十岁起加入地城,曾因一夜萎七次而被同伴戏称七鹏。师承地城三大战将之一的血手杜兰特,近期出师,常伴随地城城主左右。” “你怎么知道?”不止是七鹏,王徽明他们也十分好奇地看着韦索。 “你当然不会知道血手杜兰特还有一个名字……凤唳。”韦索得意洋洋地道,“难道地城的新城主那个小王八还以为凤校长真是因为惧怕了地城才把我们的行踪告诉你吗?他太天真了!” 七鹏一身冷汗…… “鉴于你还没有什么重大错误,我谨代表党中央,命令你去修斯学院帮助巩延开建立好他的黑帮。”韦索道,心中暗暗得意∶“过把瘾啊,趁老凤头跟地城算帐这些时候,把休斯学院的好孩子全都拉去混黑道。地下王朝,多潇洒!希望小巩不要让我失望~”巩延开可不懂那什么黑帮的一套,都是韦索这个自小港台片看多了的猥琐鬼怂恿他的。至于为什么他要建立一个黑帮呢?这是后话,揭过不提。 “估计他老人家现在都叫了一大群弟兄等着群殴了。”韦索道,“我们只不过抛‘玉’引‘砖’而已。不过现在倒是万事俱备,只欠杀人了。唉,得罪谁不好非得罪死神他爹~”其实韦索也在咂舌,yy也不能到这么无敌的境界,还不到二十岁就冒出个儿子,还是死神……饶是这个穿越客,一个老油子,都不禁要对拾伍同学发出强烈谴责! 这时死神的双眼陡然亮起,他好像收到了什么讯息般。 “父亲,哥哥见我无故离开冥界,正在骂人呢。” 戴蒙干笑几声,“我去处理一下,马上就回来,顺便告诉他您已经重生的好消息。对了,您要是找我,可以让他帮您传递消息。”戴蒙打了个响指,一个相貌英俊,举止十分高雅的绅士就出先在众人面前。随即一道黑光闪过,戴蒙的身影消失不见。 见众人都盯着他,那人不好意思地清了清嗓子,道∶“很高兴为您服务,冥界mr。鬼家政中心,编号89757向您问好。” “噗!”韦索刚刚坐下喝口水就吐了出来,“不好意思,没事没事。”(韦索在心里暗暗骂道∶“拾伍你个老变态,就会拿我偶象开玩笑,先是杰伦,现在又是俊杰!都是地球人,你有点同情心好不好,不要老让朕幼小的心灵受创……”) 编号89757道∶“我的任务是负责您与死神大人的联络,但是如果您有其它需求我们也会为您完成,费用另算。” “什么!还收费?你也太鬼迷心窍了吧!”孟清泽惊道。 “我本来就是鬼,当然会鬼迷心窍嘛。一切都是为了生存,现在给我们烧纸钱的后辈越来越少了,我们也要自力更生嘛。”编号89757道,“尤其是冥界现在金融危机,物价起伏不定,更要多赚一点,要不怎么办?又没人帮你养老……” “有道理。”众人被他唬的一愣一愣的。 “别忙,你刚才说——你是鬼?”韦索诧异道,“鬼不是那种黑白的么?你一身穿得那么喜庆,花里胡哨的……” “你所说的那种鬼是鬼中最低级的啦!像我这种高级鬼,身上有色彩的可是大大有名的色鬼!”编号89757道,“我可是一个追求高雅的色鬼!”他不知从哪变出一杯红酒,自顾自地喝了起来。 “你的编号太难记了,干脆我给你起个名字吧!”王徽明道。 “这项服务另收取费用一百冥币!” “呃”王徽明无语,看来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还真不假。是时,天上飞过一只大鹏鸟,王徽明喃喃道∶“我姓王,你也就跟着姓王吧。” “为什么你姓王,我要姓王八……”编号89757不干了,一副哀怨的表情。 “口误口误!”王徽明忙解释道,“看到那只大鹏鸟没有,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王徽明把熟知的《庄子·逍遥游》中的话语背了出来。 “这跟我的名字有什么关系?”编号89757疑道。 “嘿嘿嘿嘿!”王徽明无缘无故地发出一阵坏笑,“追求高雅的色鬼先生,你就叫王鹏程吧!”(中学某同学的名字,恶搞他一下,嘎嘎) 第二十八章 顺利复活 几天后,戴蒙不断看着编号89757传来的消息,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小蒙啊,今天天气不错,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小蒙啊,今天我肚子不舒服,一夜拉了n次,回来要是到你那儿报道了你可给我救回来啊~”“小蒙,老子我今儿个心情好,到了地城了,正准备杀他个鸡飞狗跳,你来助战啊~” 其实这些神经兮兮的话全都是韦索让王徽明发给戴蒙的,没别的,一路上无聊得紧,兽人国度极其贫瘠,大部分游牧生活,还有一小部分耕种些粮食。没什么玩头~ 那十几个孩子被王徽明一行人花了些钱送到奥兰城幼儿园,暂且寄住在那里,毕竟去报仇这么很黄很暴力的东东,少儿不宜啊! 路欢一听王徽明要去报仇,却坚决地跟了来,死活不愿意待在奥兰成,那也随她。于是乎,几个人就浩浩荡荡的朝着北方进发,一路风景着实差劲到不能再差劲。韦索很是懊恼,要是在地球上,小爷我还能和空姐们来一段邂逅情缘呢,哪像这狗不拉屎,鸟不生蛋的地方…… 地城,其实不是一座城堡,这里是一座小城市,用一个当初很喜欢的游戏形容它就是——罪恶都市。政府自然就是地城城主一席人,王徽明没有鸡婆的挑衅这个挑衅那个,一路上料理了几个对路欢和秋原图谋不轨的小混混,就直接朝着地城的中心——地城府走去,慢慢悠悠的~ “韦索哥,你说咱们要怎么样才能做到装逼最大化,好玩最大化,报仇最大化?”王徽明嘴里衔这根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稻草,问韦索。 “报仇很简单,像三少写善良的死神一样,虐杀他们。”韦索眼皮都不抬,一会死神就来了,这报仇太没挑战性了。“好玩么……像唐僧那样,说死他。装逼嘛……你还用装吗?本来就很‘逼’了~” “我不管了,忍不住了,徽明,我们去把地城城主揪出来杀了,然后去找妮妮。”孟清泽眼中又爆出几缕魔纹,他可是等这一天等很久了! “走~”王徽明大喇喇的点了点头,“咱们报仇去也!”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一个雄浑有力的男性声音传来,“一群无知小儿,地城岂是容你等撒野的地方!七鹏,杀了他们证明你第一杀手的实力吧!” ……寂静 “七鹏?”那声音突然有些犹豫,然后嘀咕了一句“人呢?” 王徽明和韦索差点笑喷了,让七鹏在死神头上动土,再借他十个胆子也不敢啊~ “哼!笑什么,马上到死神那儿去笑吧!”一个绿衣男子凭空出现在众人面前,随他而来的还有三个黑衣蒙面的杀手,三个人表面毫无气势,但那淡然之后隐藏的却是死亡带来的无尽刺激…… o(n_n)o哈哈哈~王徽明和韦索一听死神,登时又忍不住笑了起来,怎么说呢,这种知道对方命运的游戏,不是多好玩啊~ “何人叫我?”虚空中一道黑色的裂缝闪烁着零碎的电光,戴蒙从容的从中走出。 绿衣男子一看到戴蒙,神色一凛,道:“原来你们有帮手,哼哼,我倒要看看你有几斤几两。”说着,袍袖一挥,凭空召唤出一把青紫色的剑,直指死神。 “哦?魔神的剑——修罗~”戴蒙眨了眨眼,笑道,“魔神自己用这把剑都打不过我,你呢?”……远在魔界的魔神打了个喷嚏,他揉了揉鼻子,道:“一定又是死神那个傻瓜在骂我,下次一定要好好整整他。” 绿衣男子只道他是在胡扯,一剑刺去,戴蒙避也不避,“刷!”这一剑刚刚好穿胸而过,众人都是一惊。戴蒙突然倒退着把剑抽了出去,说道:“你的按摩有点味道~” 韦索摇头而叹:“这他妈才是真正的装逼,有其父必有其子啊!” 绿衣男子一见不敌,立时想到了群殴的办法:“大家一起上,先把这些小罗喽解决掉,然后一起击杀他。” 后面三个黑衣蒙面的杀手像电一般蹿了过来,分别攻向韦索,王徽明,孟清泽。 韦索可是坦克型高手,对着自己的拳头吹了口气,向着来人就是一拳轰去,“开!”两拳相撞,黑衣人倒退了五步,韦索进了五步。黑衣人倒抽一口凉气,采取游斗的办法,以免跟韦索再度近身。 王徽明同样不麻烦,不知道为啥,跟他打的黑衣人就像在做戏一样,一拳拳打的虎虎生风,就是一点斗气都没有,两个人拆招玩儿。本来在一边干着急看守着秋原的路欢还想帮帮他……譬如扔块小石子啊,砸两把尘土啊什么的。后来发现不需要,王徽明应付的轻松自如。 孟清泽的对手实力可比孟清泽强太多了,同样是十字军级别的高手。要不是孟清泽的精神攻击削弱了他的实力,可能现在早就被轰成灰了,在强烈的压制之下,孟清泽终于爆发了他隐藏着的实力——时间魔法,影子魔法。 避过几次险而又险的攻击后,孟清泽的咒语终于完成了,“时间滞留”“裂影”两个超级魔法就这么从一个年轻人的手里用了出来,只见那黑衣人动作越来越慢,最后竟而停止了,然后他的影子逐渐粉碎,像消散的蒲公英一般,他的身体也随之消散,没有给这世界留下些许肮脏…… 孟清泽大口的喘着粗气,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摸了摸怀里的魔法水晶,果然已经碎了。不容易啊,用了两个高级魔法搞死一个十字军~赚了赚了。 韦索突然不玩了,一拍自己的脑袋,“嚎叨该~”不知说的是哪国语言,身影分成了六个,每个都握紧了拳头朝着想借快速移动来闪避他攻击的黑衣人打去,“砰!”韦索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六拳利落地打在了黑衣人的身上,打完了还不算,六个身影合六为一,突然旋转了起来,贴着黑衣人走了一遭,刚受重创的黑衣人只觉身上一凉,原来自己的衣服全都没了。然后他只觉脖间一凉,死之前他脑间闪过两个想法:“1。这小子玻璃啊!2。难道他想奸尸……” 韦索看了看去死神那儿挂号的黑衣人,咂咂嘴,对着和王徽明对打的黑衣人说:“疯老头,你做戏也不做像一点,别人一看就知道你是内奸……” 那黑衣人一把扯下头上蒙的黑布,“扯淡,老夫凤唳做戏也是一流水平!” 王徽明:⊙﹏⊙b汗 地城城主绿衣男子:(⊙_⊙)?“杜兰特,你怎么了?” 凤唳:“导演让我告诉你,这部戏你的龙套生涯已经暂告一段落,你可以退场了!” 绿衣男子:“不是吧!工资还没结呢!导演真黑!” 死神道:“请你去我那喝茶,够给你面子了吧!我好歹也是一大腕儿!”说着不耐烦的一巴掌把绿衣男子扇飞离了镜头。 (凤唳:“要不要跟导演说说加点戏份啊~这里报仇的戏份太少了吧才打了三个人……” 死神:“报仇没意思,那都是被唐家三少写烂的桥段,我们要向下进行!” 拾伍:死神之话深得我心~ 读者:该复活采莲了吧~) 王徽明对死神郑重的道:“戴蒙,现在就是你的表演时间了,你可一定要帮我复活采儿啊!那个,禁咒忏魂乐章你会用吧?” 戴蒙点点头,微笑:“小意思。”说着用魔力封住了众人的听觉,自顾自的高声吟唱起:“我嗅着血液的芬芳,来到灵魂的殿堂……”霎时间,地城的天空变成了修罗地狱的血红色,时不时可以听见亡灵嘶吼的声音,一阵阵刺骨阴风仿佛有了灵魂般四处游走。 “离开吧,亡灵,到神的彼岸,在这里,你将重获新生……” 采莲的灵魂离开了王徽明的身体,仿佛睡着了般,在半空中漂浮,一动不动。 “采儿……”王徽明怔怔呓语。 死神眼神一凝,双手画了个符印——“结体术!”死神照着采莲的形貌依样葫芦重新造了一副躯体,并且鸡婆的给她加了超高的魔抗,体力,攻击力。 “借尸……还魂!”死神淡淡吐出四个字,手指一引,将采莲的魂魄引入了新的身体。“呼,完成了。”死神道,“父亲,神引序的神器之灵暂时还不能复活,要不然神器会变回头盔的,这样就没用了。” 王徽明把华梨放了出来,绕是让一旁的韦索看得目瞪口呆,王徽明满含歉意的看着华梨,后者微微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华梨指了指采莲,向王徽明眨了眨眼,后者红着脸走了过去。 “哥……” 一个拥抱,又是一切尽在不言中…… 第二十九章 扫黄打非 在一家叫做“粉色a情调”的酒吧里,身材火爆的舞女上身仅仅穿着一件勉强可以遮住胸前丰满的小衣,舞动着修长的双腿,正在随着音乐的节奏伴着钢管起舞。酒吧里的装潢还真说得上有几分情调,闪着各色光亮的魔法灯很有fashion的感觉。 服务生把鸡尾酒一杯一杯的呈给那些酒客,似乎是被台上的舞女迷住了,酒客们一边喝着酒还一边看着台上的舞女,一不留神,连酒滴了一裤子都不知道。 一个熟悉的面孔出现在酒吧角落,他正品味着一杯马天尼,也不知道他能不能咂出什么滋味儿,一口下去就是大半杯…… 他鄙夷的看了身旁一个正兴奋的对着台上舞女打飞机的年轻人,一巴掌拍了过去,“啪!” 年轻人正在“紧要关头”,但也郁闷的停下手,苦着脸对着拍他的少年道∶“太子,你为什么要打我啊~” 不难看出,此处装逼者正是巩延开,这时他的头发已长了许多,潇洒的甩了甩头,其实小巩也是猥琐系帅男嘛!他一脸严肃地道∶“我不是教育过你多少回了吗?少年不知精宝贵,老来对逼空留泪!打打打,就知道打飞机,有种上去把那舞女拉下来干,我罩着你!” 那年轻人眼睛一亮,“多谢老大,我这就去!” 巩延开差点没把杯子吃到肚里去,这小子哈,跟爷们混了两天就天不怕地不怕,打人专拣下三路,搞的巩延开这时候已成为学院里有名的黑色牧师(既**又色狼)。那个男子正是当初的路人甲,巩延开后来才知道他名字叫胡车。 看到胡车走上前去,一旁坐着的三个大汉一脸的郁闷,这小子每次惹完了事都要兄弟几个去给他擦屁股。他们正是那日被巩延开收服的三个二年级武技系的学生,巩延开也懒得去问他们的名字,按身材和专长给他们起了绰号——胖倭瓜,高坚果,南瓜头(功能详见《植物大战僵尸》)。 而那天与胡车一路的路人乙、丙、丁都还沉醉在那飘飘欲仙的飞机世界。丝毫未差觉到胡车此刻很牛逼很牛逼地一把扯过一个钢管舞女郎,当场就要扯人家身上本就不多的衣服。那女郎立时大叫起来,这时几个看场子的都冲了上来,一个个痞里痞气的问∶“怎么回事啊,在我们的场子闹事!” 胡车那是高举巩延开的**大旗理论,坚持贯彻落实科学打架观思想,以韦索思想为指导,二话不说,一巴掌就扇了过去。“妈的,打架还废话,别以为装装逼就是黑社会,老子才是职业的!”胡车一脸凶厉之气,这可是对着镜子练了一个下午才勉强练成的功夫。打架,首先就要在气势上压倒对方,这样别人心里有了些许胆怯,打起架来势必会束手束脚。 那个小混混有点懵了,自己出来混这么久,还没见过这样的狠角色。别人看到自己这一身打扮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点点头哈哈腰都问候一声,再联合起几个当地的流氓**,成日游手好闲的人,久而久之就成地方一霸,靠收保护费为生,有人闹事就群狼战术。今天,竟然有人扇他耳光!“除非他是地城的人,不然今天非卸了他不管!”小混混心中如是想,“等会,他说他是职业的黑社会,不会真是地城来的吧……” 小混混再光棍也是要命的啊,地城之恶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啊!当下捂着脸问道∶“不知兄弟是哪条路道上的,大家都是出来混口饭吃,动手多伤和气,你说是吧~” “恩?哼!”胡车轻蔑的看了小混混一眼,更是加剧了小混混心中的胆怯。这不是胡车不甩他,只是他忘了台词了,该说什么来着? “哥们在道上混了少说三五年,远到地城的城主,近到休斯斯的黑手党(休斯城一著名黑帮,曾一度与地城在休斯分庭抗礼,后被并入地城。)的教父,哪个见了我不得叫声兄弟。你说我在你这儿闹事?你再说一遍,我们在哪儿闹事?”巩延开旁边一个大汉看胡车忘词了,连忙接上去,巩延开连连点头,恩,高坚果不错,混得很有范儿了! “这……”小混混头上的汗珠都掉下来了,难道踢到铁板了?他那点阅历,又哪里看得出这些人扮老虎吃猪呢…… “还真是不好意思,得罪了地城的几位大哥,小弟请你们喝酒,以后还望大哥多罩着小弟啊!”小混混此时点头哈腰像看爸爸一样看着几人,开玩笑,有地城罩着,那还不是黑白两道通吃!他可不知道地城城主此时已被删除出此书了,没戏份,他还怎么蹦跶? “得罪了地城是什么后果你应该先了解一下再跟我们称兄道弟吧!”一个玻璃杯“叭”的一声被砸在了地上,反弹而起的玻璃碎片登时结果了几个小混混的性命,显然,这是下手者早就计算好的! “啊~~~~~~~”一时间尖叫声在酒吧此起彼伏,有来自舞女的,有来自酒客的,还有噼里啪啦的酒杯亲吻地面的声音。原以为只是小混混打架,谁知道却杀起了人! 一个身材微微发福的年轻人黑衣蒙面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他的面纱遮住了双眼,只留下邪笑着死亡弧度的嘴。——七鹏,一代地城精英正式归入**。 “大胆贼人,还有没有王法了!”酒客中竟然有着官府的人,不过他此时看七鹏的眼神有些色厉内荏,“都跟我回城主府,听候发落。” 巩延开回想了一下剧本,抄起一个酒瓶就砸了过去,“妈了个逼!**给老子闭嘴!” “反啦!殴打帝国官员!你们……”那官儿话没说完,就看见七鹏也举起了一只酒杯对他笑了笑,硬生生的把后面的话咽回了肚子里。 “你刚才说什么?”七鹏假装没听清楚,“你说要带我们去城主府玩玩是吧?”他眼神略带玩味,“告诉你们狗鸟城主,爷我今晚光顾城主府除他妈和佣人之外所有女性,叫他准备好避孕措施,他那双驴眼看上的女人不配给老子生孩子!” 城主府,一间屋子内传出阵阵女人的呻吟之声,显然是在经受着痛并快乐着的床上运动,“八姨太也解决了,现在该大女儿了吧!”那男人自顾自的说道,下身却不停地挺动着,感受着那进入女人身体特有的快感。 城主府大厅,城主老特里谢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不断地咳嗽着斥骂着那原先在酒吧多管闲事的官儿,这正应了一句古话,多管闲事多吃屁……地城是可以随便招惹的么?答案是否定的,地城的狠辣作风与无休止的骚扰让每一个得罪过他们的人体会到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觉。深谙此事的老特里谢乖乖地送出自己的女人和女儿,只求地城之人不再上门。 —————————————————————————————————————————————时间少了一点,还是没能完成既定任务啊~大家可能看这一章有点莫名其妙的感觉,这是为下文做得一个铺垫,也是以个小小的伏笔吧,太子党将要崛起,男主角将要成长,虽然恨不得一口气写完,但苦于没有时间,先更新那么多,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三十章 转移阵地 “那什么七鹏不是一夜萎七次么,怎么现在还折腾这么欢?”此刻正在城主府外一间茶馆喝茶的李渤汶郁闷的问道,天性好事的他本想大闹城主府一趟。 “萎七次是萎七次,第八次不就雄起了吗?”杨闿往日阳光的微笑显得有点小猥琐。 “靠,杨闿,没看出来你小子还是一酸奶——装纯!”巩延开正享受着众位小弟的全套按摩,笑骂一句。“小熊天天跟着若雨姐,专一的有点过了吧,还是我比较潇洒~” 这时,门口闪过一道红色的身影,天麦那可爱的娇颜就煞是让巩延开把刚说过的话又吞回了肚子里。“麦麦~”巩延开机灵地让位,奉茶,捶腿。 “切,真潇洒!”李渤汶鄙视道。“萝莉控……” “萝莉控还好些,徽明可是完美的御姐控。”一个和谐的声音出现,让巩延开登时热泪盈眶,偶像归来了,韦索哥,我想死你了! 几人走了进来王徽明神乎地摇了摇头,“御姐控就御姐控吧,总比什么都不控好……”采莲的复活让他彻底还原乐天派性格,死神都拜咱当老爸,这就是玩游戏有作弊器,咋玩咋赢嘛~“兴许过两年咱韦索哥成菊花控了……” “徽明,做人要厚道!这个词还是昨天我教你的!”韦索无奈地道,“其实我有心上人的,不过她在另一颗星星上(地球)。” “哥哥,韦索哥哥装逼啊~”这个声音一出,众人的注意立马就被吸引了,采采采采采……采莲?她不是挂掉了? “徽明,这是怎么回事啊?”李渤汶问道。 “哦,我们去地城溜了一小圈,开挂灭了他们,找死神复活了采儿,然后让死神送我们回休斯,然后就见你们了~很简单。”王徽明貌似是神乎过了头,风格有点像玩hip-hop的街头艺人。 “汗,你牛逼,死神都能搞来。”巩延开眼放绿光,扫过采莲、路欢、秋原。“你带这么多女生回来我就不计较了,但是孟清泽呢,哪去了?挂掉了?” “扯淡!小泽去另一颗星星上了,我正想回来叫你们,你们这是要去哪儿?”王徽明没好气的道。孟清泽一离开地城就请求死神送他去布兰尼所在的星球了,所以王徽明想叫上兄弟们去帮帮忙。 “我们扫黄打非小分队正准备去城主府闹事儿呢,七鹏估计现在奋斗正酣~”巩延开笑得很淫亵,旁边的天麦立马气得敲了他一下。 “那走吧,还等甚么!”韦索往桌子上扔了一个银币,头前带路,就大大咧咧的向城主府走去。众人跟随…… “扫黄打非专案小组出动!”采莲兴高采烈的挎着王徽明,也跟了上去。众人身后出现了华梨的淡淡的虚影,她火红色的长发随风起舞,眉眼间锁着几许哀愁,“徽明,对不起,我知道你爱我,我也很想很想独自霸占你。但灵魂的碰撞会产生爱情……这也是不死咒怨的副作用之一……也许,你这一生注定要与女人纠缠不清……” 其实王徽明也很郁闷,他这两天常常在心里问自己∶“我这是怎么了?虽然喜欢美女是少爷我的性格,但对自己妹妹下手是不是太没素质了~这两天一见采儿就有把她抱住的冲动……而且,她看我的眼神分明和梨儿和微微一样嘛!”倏忽,他又想起以前许下的找好多美女老婆的伟大志向,忙甩甩头,不断的告诉自己要淡定…… 关于路欢,王徽明就把那些孩子安顿在了奥兰城,并答应她以后会时常去看他们。凤唳老头不知道怎么回事,和路欢聊了一次后就决定开后门把她也收入休斯学院新年级。 秋原呢,杀下不去手,又不知道她体内的毒怎样解,只好带着。直到哪天把她身上的毒解了,再找个理由让她自谋生路去…… 地城中,一些个二级头目聚集起来正在商讨为地城城主报仇的大计。虽说地城综合势力不强,但是他们在暗处,如果倾巢出动势必会给艾美瑞克帝国的统治带来打击…… 在对休斯城主进行一番身体兼心灵双重恫吓之后,这位平日里贪赃枉法无恶不作的城主老实的和孙子一样。承认了**独一无二的帮派地位,并宣布以佣兵的方式雇佣**所有成员作为休斯城城防队成员,休斯财政每月拨款两成划归**内部筹建工作,至此,由巩延开创建,日后成为埃儇社会主义工农联合党并建立埃儇星球第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愈发壮大了~ 皂日行星,与埃儇同一星系同样适宜居住的无人行星。 “好冷啊~”王徽明用纸巾擦了一把鼻涕道,“韦索哥,你做的那什么羽绒服,搞定了没?”本想带领大路人马杀奔皂日的,但后来为了不影响大家课程,就仅与韦索和依靠自己真气活命的秋原,还有硬要跟来的巩延开,天麦两个活宝来到皂日。说是适宜居住的,可这儿的温度,说不得,起码有零下十度!让轻装简从的诸人冻得不轻。巩延开发扬大男子主义精神,把多功能神器史诗预言放到天麦身上给她取暖。说也奇怪,这两把平时别人碰一下都要反击的神器此刻竟如同乖宝宝一般,安静的躺在天麦的怀里。 此刻,孟清泽正以他最快的速度赶往死神给他指引路线的终点,一座大山的谷地处,那里有个在任何玄幻小说里都是人类禁地的——龙谷! 龙谷内…… “哈哈哈哈,三千五百年时光,我龙皇三太子终于修炼成人体了!”一个仍时不时从鼻中喷出吐息的人型巨龙咆哮着,转而目光看向边上一个站立着的女子,“美人儿,等了这许久时光,今日就和你洞房!” 那女子看长相与初时秋原的扮相有九分相似,差不离就是小甜甜布兰尼了,离开埃儇多时的她此刻面容显得十分憔悴,盈盈一握的纤腰更是突出了一种弱不禁风的病态美,让人一见就有拥入怀中好好怜惜的冲动。 但是,龙皇三太子此时看她的目光可就不这么健康了,布兰尼慌张的双手紧紧抓住自己的衣襟,好像龙皇三太子的目光就能将其撕裂似的。 “这里了,就在这里了!”孟清泽心里一阵激动,蓦的产生一种明悟,双眼光芒一绽,发现眼前的山谷中竟栖息着大大小小几百头巨龙。“不管了!进去再说!”孟清泽一咬牙,冲进了龙谷。龙皇三太子的房间就在龙谷边缘,因为龙谷时不时的会遭到外来人类的入侵,譬如有的想搞头巨龙当座骑的,亦或是有恋龙癖想干龙的。所以龙族派遣一般的巨龙守护边缘不放心,让龙皇去看门又太失体统,所以,每一个龙太子都要守护龙谷周边地区。这一代刚刚好有四个龙太子,东南西北各一个,刚刚好~ 有人问,龙族不是繁殖能力低下吗?汗,龙皇没有十个老婆也有八个吧,数量高所以产量高~用经济生活的眼光看,这只是个别劳动生产率,并不是社会劳动生产率,asyouknow? “啪!”门被踹开了,此时布兰尼身上被撕的只剩一层内衣,龙皇三太子大怒,谁那么没素质这时候来打扰他,等了好久就等着一天呢! 这一刻,孟清泽笑了,因为他见到了许久未见的恋人,但他也怒了,一个不相干的男人在欺负他的女人。如果你确信人对龙单挑必败无疑的话,那么请让孟清泽告诉你,什么叫——怒火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