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青:欲望的齿痕》 【rn书评团点评】 【醒目别致的名字,咀嚼深层的人生】 用多彩的语言描述了吞声饮泣的悲苦的人生,写出了震撼心灵的故事。新鲜的书名,暗示了错综复杂的感情遭遇。别具风格的结构,别具匠心的叙述方式,把故事讲述的别开生面,摇曳多姿。情景交融的心理描写,真切细腻的行动刻画,全方位地凸显了人物的性格特征,雕刻了主人公栩栩如生形象。感情细腻而深刻,寂寞而忧郁,深邃而冷峻!小说警示人们,在人生的化妆舞会中,有形的无形的刺青,无遗地存在每个人的身上和心中;迷失不可怕,重要的是努力找回自己! 序 恣言恣语 这是一本以回忆录为背景的长篇小说。既是小说,说明它来源于些许虚构。 喜欢上来这里敲敲字,心情郁闷,或者感觉空虚时。没有太多的理由,就像某些男人喜欢喝酒,或某些女人喜欢抽烟,都只是通过自己认为可行的方式,宣泄内心的感慨而已。 青春少艾时,受书本。电视剧此类媒介的侵染太多,对感情是持着轰烈冀求的,认为可以为爱不在乎一切,不在乎彼此身份地位的悬殊,不在乎年龄阶层的差异,不在乎生活习性的迥别……包括不在乎名分。其实,爱一个人爱得浑然忘却自我。那样全身心的爱只应出现在小说里,这个社会越来越不欢迎不顾一切的爱。给他呼吸的空间,也给自己留个余地。飞蛾扑火的爱情,正在进行时固然让人觉得壮美,但若它成为过去时,你如何收拾那一地的狼籍?投入那么多,你能否面对那惨重的损失? 所以,八分已经足够了。剩下的两分,用来爱自己。 有两个朋友,曾是一对恋人。一起走过不短的时日,在恋爱期间互相送赠了不少礼物。 名贵如高档跑鞋,低廉至精巧水杯,大大小小一箩筐。可如今,他们的感情宣告结束,于是各自清点家当,归还对方当时的“馈赠”。 看着女孩子将从前视为珍宝的物件收拾。打包。带离,心里莫名地萌生淡淡忧伤。 是的,东西可以撤走,更换,但是记录过往日情怀的载体,会因为转手而更变最初的印记么? 我真不是个决绝的人,所以至今,我仍然可以凭籍一些物件,去想念一些过去的人。 透亮闪烁的水晶苹果。厚实可爱的棉质玩偶。独特漂亮的银色手链。流行时尚的钥匙挂饰…… 其实这些礼物,若以我个人的喜好,是不甚钟情的。只因为送的人,赋予其深刻的寓意和真切的祝福,才将它们收藏至今。每看到它们,都会想到当时的情景,回味当时的心情,虽然不可能再经历了,但能够重温,也是好的。 我在想,如果现在,送的人向我索回那些物件,我是可以归还的,问题是我所亏欠的,远远不止这些形象的物质。那些光阴,那些回忆,那些情感……我又该拿什么予以赎还呢? 大家都说分手后的最佳境界是相忘于江湖,而我则认为,其实以一个现在的身份,恬淡地缅怀曾经的历程也不错。毕竟人生中值得怀念的,已经很少了。 刺青常被视为叛逆。标新立异的象征。这种有稍微痛楚的永久性图案,一旦刺入体内,将伴随一生。对于刺青者而言,刺青不过类似一个作品罢了,看轻了肉体本身的人,训练自己对肉体不存在幻觉,损坏也好毁掉也好都是他的自由。无曲意逢迎之处不仅仅代表叛逆。认为这说法只是加注刺青的负面印象,若是能试着去了解刺青者背后的想法,其实就能够了解刺青只是另外一种抒发和表达的方式。 这种身体语言的纪念性,激励性,解脱性,每个人的理解都不尽相同。正如书中那位刺青者所说:“做为刺青师,你必须了解每个刺青背后的秘密,却不能说破它。” 在这本书中刺青偏偏是处理伤痛的仪式,两个主角各自替记忆里创伤找到出口,掩饰生命中脆弱本质,唤起那些深藏在内心的欲望。它绝对不只是年轻人流行的肤浅。那些表像下深藏着的秘密,正温柔抚慰着人性的灵魂,将迷失在城市之中个性边缘人群的复杂情感从时间中一点点剥离出。其实,生与死,人性与宿命的探询才是一直令人着迷的游戏。 有人问过我,小说里边的内容是否都属实,里边的女主角是否都是我,那么我现在就这个问题作出回应。 记得我在我的blog说过,25岁的我已经过了为赋新辞强说愁的年龄了,没有了激情,自然创作不出什么好的文字了,但还是希望可以通过我笨拙的记录,写下sth,跟大家共同分享。 写小说的乐子就在于,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另类交流的平台,我知道你在窥看,假装不知道,你知道我的知道,也假装不知道。 所以呢,我说的话,你要是懂了,就懂了吧,不懂呢,也没必要把它搞懂,这世道,让你不懂的事情多了去了,你又何必拘泥于此呢?照我说,只要你可以从我的文字,得到你可以得到的,哪怕只是一小点,就已经足够了,这也是我最大骄傲。 谨以此书。给爱我的和我爱的人。给2005年和2006年的5月。 一个微小,且珍重的纪念。 本书的小说视频:http://。56/deux_91756101。swf (谢谢观看。背景音乐为:无名指的等待) 深深谢意: 关于西西的书评 很开心。今天第一次有人给我的劣书写长评。 毛毛做不成心中期盼已久的女才子,只好在他人灿若烟霞的笔触里,找到浸润气韵芬芳的归宿了,呵呵。。谢谢西西如此精彩的书评,有淡淡的细腻,很喜欢。西读了它之后想了这么多,评论里写了很多我以前都没有想到的东西,觉得自己的作品,一度过分追求形式的华美,有堆砌辞藻的毛病。毕竟是第一次写文,不足的地方,还是很多,没有这么好到承担了西西文字里的期许。。不过有各位的支持和鼓励,我会继续努力的!谢谢一直默默陪伴我的,每一个人。 【西西的书评地址】人生的化妆舞会—西评毛毛抱豆豆《刺青》 【西西的书评文字】只想对求评的同学们说声抱歉,最近码字成狂,所以连评都是一拖再拖,西实在感到不好意思。 进入正题。 “写小说的乐趣在于,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另类交流的平台,我知道你在窥看,假装不字到,你知道我的知道,也假装不知道。” 初看序言,并不觉得毛毛是个过了为赋新辞强说愁的年龄,创作出篇好的作品,或许有人说需要激情,但并不是,没有激情,创作出来的便不是好文字。就象谁曾经同我说过的,你不是为了别人在创作,你是为了自己。 通篇看来,文字很细腻,看起来很沉重,或许是喜欢的,但是莫名的心就被揪紧,就好似,每次都投身到自己作品中的人物里。不论怎样,还是喜欢的。甚至还同毛毛说起了刺青,我只希望,毛毛不会忧郁,希望你能如我一般,不对自己的刺青后悔,不再忧郁。 亚比该--abigale,圣经撒母耳记上中的一个一位聪明、美丽的女人。她有过人的智能和谋略。因而,她后来成了以色列大卫王的妻子。我喜欢初出场的这条狗狗,也从细节处看出毛毛阅书丰富,知识渊博。 文的女主角,应该就是青筠了,失去了记忆,本该是个扬花乱世般的女子,却有着好似冬日夜空、寂寞烟花般的眼神,冰凉,忧伤。这是黎昕对失忆后的评价,很切实。 席夔的【赋得竹箭有筠】全诗是这样的,也是女主角的名字的出处。 共爱东南美,青青叹有筠。贞姿众木异,秀色四时均。 枝叶当无改,风霜岂惮频。虚心如待物,劲节自留春。 鲜润期栖凤,婵娟可并人。可怜初箨卷,粉泽更宜新。 我不会取名字,总觉得是件麻烦事,青筠,若不是安亦璋说起“青云”,我也不会想起此字还有‘云’字的读音,我却大意的将其读成了‘君’。黛叶轻筠绿,金花笑菊秋。我喜欢这个淡雅的名字,令我不禁想到自己的名字,竟也有个竹字与其同意,竟是为此有些兴奋。 毛毛从不同人的角度,描写了某些事,安亦璋,思念着青筠,为她担心,挂念。青筠,失去了记忆,只有左胸的蔓珠莎华版画纹身下,有azy的三个简单字母,其实,看到这,不难知道,她与azy的关系—安亦璋。 baileys是我最爱的酒之一,没有打听过它有什么传说,看过毛毛的文字之后才知道它还有个名字叫做“情人的眼泪”,只是喜欢那种味道,人说从中可以尝到的那种微苦中带着酸涩,辛辣中有着甜蜜的味道,就是苦涩的相思,犹如情人的眼泪。。。或许,我没有落下过这般的眼泪在我喝的每一杯baileys中,也许因为,我从不在喝baileys时加冰,它只是在穿过我食管时,留下一种强烈的刺激感,奶香味闻上去浓得有些腻,度数看似不高,却极易醉人。在读完《刺青》全文后,我才通过体会生活的沧桑与辛酸,以及爱情的苦涩与甜蜜后,明白,什么叫做情人的眼泪。 喜欢文中的小传说,不单单是baileys,还有接吻鱼,蔓珠莎华,或许,曾经听说过,但再次看了遍,或许,对他们有着不同的见解,但看过之后,却仍是喜爱异常。或许,接吻鱼的kissing在我看来,没有那么美好的意思,我会认为他们只是在斗争,但听过美好的传说,却对他们有了更美好的看法。 毛毛对童话故事的想法,很另类,或许,我也只是对童话看过后一笑了之,却也不会那样,不会想到公主将辫子放下城堡,被王子拉下了脑袋。谁都不知道故事以后的以后,大多,对那结局已是满意,然后不再多想,想来,我也是这样的凡夫俗子之一。 《情人》我没有看过他的电影,只是有段时间,疯狂的爱上了卡朋特为《情人》唱的主题曲:化妆舞会。 masquerade are we really happy。 with this lonely game we y。 looking 4 the right words 2 say。 searching but not finding。 understanding anyway。 we''re lost in this masquerade。 both afraid 2 say。 we''re just too far away。 from being close together from the start。 we try 2 talk it over。 but the words got in the way。 we''re lost inside this lonely game we y。 thoughts of leaving disappear。 each time i see ur eyes。 and no matter how hard i try。 to understand the reason。 why we carry on this way。 we''re lost in a masquerade。 and we''re lost in a masquerade。 是的,毛毛的文字,就描述了一个将自己迷失在人生的化妆舞会中的女子,一个寂寞的女子,一个忧郁的带着假面的女子,一个在心脏部位有着刺青的女子,我们是否真的在化妆舞会中,笑的如此欢乐?其实,内心却在哭泣。相信看过后的人,都会如我一般,爱上毛毛抱豆豆的文字,加入这个人生的化妆舞会。 第1章 拖沓型欧巴桑 三九天,大雪。 虽然比起西安的冬天来有天壤之别,却仍有些寂寥与萧索的味道。 西湖边上的雷锋晚照是极有名,只是这里却看不见,这里是杭州城里,街上不算热闹,人很悠闲。 透过酒店的窗子,我能看到,不远处矗立一座7层高的塔,每一层都围绕着无数只灯泡,那些昏黄的光,被浓重的湿气包裹,仿佛女人脸上被晕染开来的脂粉。我看着一团团的璀璨,双目迷离。它的名字叫作圣弥爱尔大教堂。 建于本世纪30年代初,它是江南最大的哥特式建筑,因此成为这个街区的标志。 据说,每一个登上塔尖的人,都能看到全城的美丽,同时,也会看到自己内心的罪孽与肮脏,在不知觉中忘记了曾经的冷暖,曾经的哀乐。 虽然比不上旧金山金门大桥只需4秒的绚丽死亡,但每年都有人从在这里一跃而下,这儿是死亡圣殿,一跃而下,便是献给死亡的神圣幡祭。其实很多时候,人们只是希望从来处来,到去处去,像大漠里没有马蹄的痕迹,一如泰戈尔飞鸟的翅膀,一衣飘过,只有清尘。 恍恍间有些落寞。 室温回落到只有-1个单位的摄氏度,一件单薄的黑风衣已经抵不过这浅浅的寒意。风从缝隙穿过,留下缠绵的雨滴在屋外独自飘泊,它们有没有那么一丝寂寞? 厅堂内放着轻柔的音乐,而我端着一只杯盏,像一头悄无声息的猫,来回地走着。 我是个表情冷淡的女子,红唇,黑发,颓败迷离。装成无欲无求地继续生活,波澜不惊。而此刻除了自己的躯壳里那副早已疲惫不堪的灵魂,这座城市什么都不属于我。 “毛毛,你喝地太多了。” “告诉我,到底有没有爱情,有没有?” “没有,只有物质。” 他拿过我的酒杯,一饮而尽。 “你以为你是谁啊?干嘛喝我的酒?”我抬起朦胧的醉眼,眼睛迷迷蒙蒙,拿起桌上的香槟酒,往杯里猛倒,倒满以后,正准备一口喝下。嗯,是的,我承认,伪装是我的优点,但也是我的缺点。它剥夺了我应有的纯真和浪漫。 “记忆常常会骗人,尤其会骗自己。因为你,看起来很寂寞。”酒杯被他一把夺去。 “是的。我是一个暧昧的人,有古怪的性格,做些离奇的事情,我会轻易接受爱情,但不相信它!或许很残酷。”我很恼火,又要夺回去。 争抢之中,酒泼了出去。顿时,深红色的液体顺着他的脸颊流在他的脖子上,又顺着他笔直的中性锁骨流到他的黑衬衣上……恼怒中我扔掉手中的酒杯,大踏步地奔向门边,他飞奔过来,一把抓住我,踹开房门,向外走去。 时光如水般四处流泻,天下着细细的雨,穿梭在在喧嚣的街头,夜空剩下穆谧的幽蓝,地面泛着路灯柔和的光,晚风凌乱地吹着。 我坐在他身后,没有车水马龙,没有人来人往,只有一条空荡荡的大街。摩托开的速度接近飚车,靠在他背上的尺度互有触碰,但不过火燃烧,狂野的无法控制的速度让我快乐。 “小子,你要带我去哪里?!” “欧巴桑,不要乱动啦,去了就知道了!” “欧吧桑??!你这个印度阿三快放我下来!”我差点喷饭,心头泛起越来越浓的黑暗,趁着酒劲当下就有一股揍他的冲动。 第2章 曾经存在的夜晚 “我不是印度阿三,我是正港嘉义人啦,只是肉晒得比较黑啦。”他穿着一件黑色紧身衬衣,敞开几颗纽扣,嘴角延伸出一个不羁的弧度。“迄今为止,能让我这么殷勤的女人只有你一个。” “我不喜欢男人,从来都不喜欢,你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他却依然揶揄般笑着说,“你可以试着从我喜欢男人。或者全世界的男人你都不喜欢,但你可以惟独喜欢我。” 他的话把我逗笑了。还没见过那么厚脸皮的人。 “喏,到了,进来吧。”他关掉车前灯,掏出钥匙,打开房门。 “这?哪里啊?”我从车上突然站起来觉得眼前一片眩晕,什么都在转,房子在转,闭起眼睛也是一样,感觉眼球自己在转。 “我家啊请进,像个野生动物园。”他蹭了蹭憨头憨脑跑过来舔他脚趾的吉娃娃,灿烂地笑,露出两排洁白清新的牙齿。难怪说女人的唇,男人的齿,都是性感利器。 天哪,这是什么地方?绿色蜥蜴和乌龟趴在玻璃罩里懒洋洋地打着哈欠,白色的大猫不怎么动,一直一个动作,而且象没有洗澡过一样,白色的毛也是灰脏的。那个被称作“八哥”的鸟儿倒是很调皮,一直左窜右窜。。 “淘气!淘气!你不要抓这位小姐呀。”他又向着一只从笼子缝钻出来有两只红眼睛的鼬鼠喊道。“不要害怕,这不过是只树鼬鼠,它没有毒牙,我把它放在屋里吃甲虫的。” “你干嘛带我来这里!。。。”我话未说完,晚上喝进嘴里的东西,此时突然一口喷了出来。真的很糟糕!吐了他一身污渍。晚上喝了太多的酒,加上买烟的地点杂乱,常常抽到假的七星,假烟带来的灾难是头痛和呕吐。 他被吓了一跳,转过头恼怒且无奈地看着我。。。。。 这是个曾经存在的夜晚。 路灯在水汽里,发出缥缥缈缈的光线。 我仿佛置身于一片光怪陆离的异域,而这个异域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依稀可见的是,那双黑黑的眼球中两点小米粒大的可怜的光点,它忽远忽近、忽清忽浊、忽明忽暗。。。 忽然,灯火一下灭了,光点也不见了,周围一片漆黑…… 在黑暗中,一个黑影向我唬一下扑了上来,两只爪子刷一下搭在我的肩膀上,热呼呼的嘴对着我还咻咻的嗅着,我被这突然的惊吓弄得失去控制的尖叫起来,立在原地动也不敢动。 人狗僵持了几秒钟。才见他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把手电筒直照我的脸,这样,我更看不清他了。 “你怎么了?停电吓成这样。”他摇摇头,脱下身上满是污秽的外套扔在椅子上,低低地呵斥了狗的名字,“abigale,你怎么又吃过期饼干!” 狗将我一松,跟着他走了,留下我在黑暗中不停的发抖。 “好没礼貌的家伙,你的狗吓了人,也不道个歉吗?喂~~!!”我惊呼追赶过去,那只棕色的大松狮不知又从哪里钻出来,“哼哧哼哧”来我脚边嗅了嗅,趁我不在意的时候叼走了提包。 我这才发现刚才那两点忽远忽近的光原来是从它眼里发出来的。 他笑着挠挠头说,“它们都是我从路上捡回来的。这是我的爱犬abigale,古希伯来名,意思是最初的快乐或是欢乐之本。别怕,它很乖,不咬人的。”他一边说一边弯腰轻抚一只摇尾巴的狗狗,然后从背包中拿出了一条毛巾开始,擦拭被雨水淋湿的头发。“你喝醉了,外面快要下雪,只好来我这里了。” 他拿着手电筒慢慢地向前走,走过他收集的那些破禽怪兽。我在朦胧闪烁的光线下,隐约地看到每个角落里都有闪闪的眼睛在偷偷地望着我们。 第3章 慕尼黑的十月 “你把我当什么人了,我是个寂寞的人,但坚持自己的原则,也很固执。”我有些恼羞。 “呃?没酒了?”沉默良久,他把一个空了的酒瓶扔了出去,嘭!只听见一声破碎的声音。“本公子向来对拖沓型欧巴桑没什么兴趣。好累。我要去睡了,想喝酒出门三十米左拐,客厅有沙发。” 拖沓型欧巴桑? 很奇怪么,我湿淋淋的站在,他一个并不太熟悉的陌生人面前,不觉得狼狈,反而升起了一种安定感?为什么每次都是他呢?为什么每次当我一次又一次出现状况的时候都是被他捡到呢? 这里,是午夜12点的江南。外面下着雪,天气很冷,怪不得路上没有什么人。 。。。。。。 慕尼黑。 十月。 临湖而坐,风中夹杂着麦香,安亦璋合上书,看隔岸沉浸在啤酒欢乐的泡沫里, 尽情地舞蹈,歌唱,痛饮。他总是愿意这样安静地看着别人,热闹是别人的,故土是别人的, 连这啤酒也有故乡的。 而他安亦璋,除了这清风朗日,还有什么呢? 怔怔坐着,突然,一瓶啤酒闯入他的视野,哦,一个德国姑娘从马车上跳了下来,穿着民族服装,戴着大帽子,醉醺醺,笑咪咪的看着我:“小伙子!来吧!一起乐起来吧!”说完扔了一罐啤酒,差点砸着他! 德国姑娘的热情与直爽感染了他。呵,是啊,欢乐无国界,酒香无种族,只要快乐,哪里都可以当成家乡,为何要在这喜庆日子顾影自怜呢? 这里是慕尼黑的节日广场,五光十色的灯光将它装饰得五彩缤纷,出售的商品琳琅满目,叫卖声此起彼伏,数百顶各种各样的大小帐篷嶙次栉比,人们背靠背坐在一起,开杯畅饮,在乐曲的伴奏下,即兴地歌唱跳舞,甚至跳上桌子相互祝贺。 难怪说情与酒,微醺之境为最美。 他在酒精的刺激下,双眼迷离,神思飘忽,努力地睁开惺忪的双眼, 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前方一晃而过。他用力地揉了揉双眼试着把自己拉回到现实中, “青筠!”他松开德国姑娘的手,钻进人群中,跟随那一晃而过熟悉的人影而去。 “是你么?青筠!”他不顾一切地飞奔过去,一把抱住那个人群中的女孩,脑袋里开始渴望她看到自己惊讶的表情。 眼前的女子感到莫名其妙,猛地一回头,疑惑地看了看那男子,缓缓地说:“抱歉,先生,你认错人了。” “哦。。。对不起。”他看着眼前这个异域女子,才发现自己真的是认错了,强忍着激动的泪水往回走,不想让局面变得更尴尬。 “mr。安ehere!”德国姑娘看见了他远远的飞奔过来,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圆圆的小脸上是幸福而甜蜜的微笑。 “我累了,想回酒店了。”他才出来不到一小时,刚跑出来看演出的那种兴奋荡然无存,女孩看着他那死灰般沮丧的脸,耸了耸肩意兴索然地同意了。 傍晚,慕尼黑的ibis酒店。 他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孤独地站在窗前,看着窗外那波涛汹涌的大海,心一刻也平静不下来,手里拿着一叠回邮,信被无数次单调而机械地打回,信的背面印着数行的“查无此人”。 第4章 青青叹有筠 青筠,青筠,你到底在哪里?他的心在疯狂呼喊着, 你注定会给我某段回忆带来鲜活的生命。我们的相处,可能不会是一辈子,但我们的回忆是一辈子。“一辈子”,那么飘渺的一个词汇,可是,只要你坚持,没有什么可以与之匹敌。 他随着思绪渐渐沉寂下去…… 还是那棵樱花树,片片粉白的花瓣随风飘落,春日的风很温暖,柔柔的,凉凉的吹在脸上很惬意。 “教官。”女孩的白裙闪着淡淡的光泽,漆黑的海藻般的卷发,清秀的脸庞,明亮的眼睛。 “青筠,你真顽皮。”他笑着,把她的手继续放到他的脸上,捂住他的眼睛……风从两人的指间无声地掠过…… “青筠,我小时侯在大运河边的房子长大,天空的云朵经常让我好奇,青筠,你为什么不叫青云呢?”他望着她笑,笑容像阳光一样,纯真热烈。 “名字是父亲给取的,据说是源于席夔的一首唐诗:共爱东南美,青青叹有筠。贞姿众木异,秀色四时均。枝叶当无改,风霜岂惮频。虚心如待物,劲节自留春……” “明白了,他希望你,宁可为风中俯腰的竹子,也不要做迎风而裂的树。”两人对视而笑,熠熠的光照在他的脸上照着他的笑靥。。。 那些长长的睫毛,被投影在眼睑上,随着眨动扑闪扑闪的。。。。。。 那一年,她静静地站在樱花树下,头发上都是残缺的花瓣,散发着凄清的芳香。他记得她裸露在阳光下的脚踝,记得她明媚洁净的眼睑,说话的时候,她是那么柔软新鲜,明艳丽动人。恍若隔世。 想着想着。 门外传来一阵德国女人的声音,接着便是轻轻的敲门声,“安先生,您开门啊!” 他忙穿好衣服,来到门前,并没有立马开门。他问:“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门外传来低低的声音,几乎是一种祈求:“您开门好吗?”再仔细的听,他确认就是下午陪他的那个德国姑娘。 他开了门,果然是她,她冲进来,迅速关上了门,站住,直直地看着他,低声地说: “安先生,今天晚上让我陪你好吗?”她脱去了外衣,只剩下粉红色的三点式比基尼。 他着实被吓了一跳!那样羞涩的女孩,有着明亮如水的眼睛,花朵般娇嫩的皮肤,那么清凉干净。。。他看着她,眼里充满了迷惘。 她暧昧不清地滑过他的手,细软地揉搓,媚笑着,“我可以给你打八折的。” “姑娘,我来这里可不是为了嫖妓女,我只想一个人静静地待在这里,让烦乱的心得到短暂的安宁。” 确实,要是一位嫖客,遇到这样送上门来的女人,也许是应该心花怒放才是。然而就他而言,此时除了沉重之外,的确没有点点的欣喜。青筠离开后,他曾经和许多不同女人做爱,然后他发现躺在他身下的每个女子都是她的样子,做过了之后,就像整个人被抽空了,更加难过。他发誓给自己一年时间等她回来,一年后就彻底把她忘掉。而现在的他还是做不到。 正在这时,隔壁又传来一阵敲门声,“有没有见过这个女人?”只听见一个沙哑的嗓子,似乎是在打电话的样子: “喂,老大吗?追了半天,还是被她跑了!……原来是个搞松骨的普通小店,这年头真是怪了哈,你说怎么就那么多挂羊头卖狗肉的呢?!” 她哆嗦了一下,刚才还妖媚的脸色一下变地煞白,“先生,请你不要赶我走,他们正在找我!” 第5章 有没有见过这个女人 他心里一紧,把头转向一边匆匆地扫视了她一眼。 她脸色苍白,眼睛空洞地盯着地面,眼里汪着满满的泪水满是乞求…… “有没有见过这个女人?”他的门很快被敲开。几个体魄魁梧,膀阔腰圆的彪形大汉,穿着地中海风情的花花衬衫,举着一张女人的照片吼道。 他正准备发话,忽然一个声音说:“安先生是老板的朋友……” 一张满脸横肉的脸还斜了一条蜈蚣般的三寸疤痕,他小声地对同伙说:“也不知道是什么重要人物,上次老大居然要调这么多人去,看来不简单哦……” 那个拿照片的彪形大汉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满是胡渣的下巴,很快就换了张笑脸,“安先生,打扰了打扰了啊!……” 他冷漠地看着他们,嘴角泛起一丝冷笑,示意他关上门。 听到脚步声走远了,他敲了敲衣柜的门,“出来吧,他们走了。” 过了许久,女孩缓缓地伸出头向外望了望,确定没有什么危险,哆嗦着从衣柜中爬了出来。 他沉默了几分钟,用手指尖顶着手指尖,眼睛朝上盯着天花板。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包七星,仍然偏爱这个七星牌子。抽七星的男人,干净整齐,脸上永远带着温暖的笑,眼神里夹杂着婴儿般的纯净与狐狸般的狡颉。点燃香烟以后,他朝后靠在椅子上,那浓浓的蓝色烟雾袅袅萦绕,脸上现出无限沉思的神情。 女孩似乎一直处在噩梦中,依然惊魂未定,夜里会时不时地从噩梦中惊醒。她蜷缩在床头,呼吸急促,不停地颤抖,嘴里还不停地说:“别,放过我……” 他给她倒了水,递过去一条湿毛巾。蒙眬之间,她似乎对他讲起很多过去的事,她曾经是个妓女,被逼卖淫,已无法受非人待遇的她,终于趁老板不备,逃了出来。而今晚在这家酒店,又遇见了那帮恶魔,于是她敲响了他的房门…… 就在他递过毛巾的瞬间,她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谢谢您!” 他坐在沙发上,点了一支烟,烟火在沉闷的空间里忽闪,她坐在对面,面朝着他,目光里流露着说不清的神情。 她也要了一支烟,他给她点上火,沉默地吸着。 “安先生,你有什么心事吗?从我第一天看到你,就觉得你有心事。” 沉默了一会,他说:““回家好好的找个正经的事做,要好好的做个好女人。”说着,把几张百元的钞票递了过去,“收下吧!需要什么就买点,也算是我的一点心意了。” “安先生,您真的是一个好人!”她突然抱住了他,趴在他的肩上啜泣, 他抚摩着她的头,就像在抚摩一个孩子,用哄婴儿的口气哄着她。他想拯救这个沉沦的灵魂,但如何做呢? 她嘤嘤地哭了起来……没有接钱,扭头走了, 夜凉如洗,他看到,她单薄的身体在冷风中微微的颤抖…… 他的心里乱极了,想着这些以皮肉为生的女人,心里便也有了一种隐隐的痛……不知道怎么的对她们说,也生怕出言伤害到她们……也许在她们的背后隐藏更为悲凉的故事…… 而青筠,如今也生死未卜,此刻你又遭遇了什么呢?青筠……你到底在哪里?…… 第6章 鲜血带走了绝望 他的记忆像硫酸一样慢慢地在他的血管里流淌,开始渗透全身。 那个傍晚,他发了疯似地把青筠拖进卫生间,淋浴喷头里冰冷的水激烈地喷射下来,他把她推到里面。她慌乱地想去关掉水阀,在惊悸中失声尖叫:“走开!走开!我就是靠在酒吧跳舞谋生,我就是无耻下流!” 他惊鄂地奋力抓住她,她倔强地挣扎着。他的头重重地碰到了墙,殷红的鲜血滴在白色的瓷砖上。他推开她,满面是血地向门外跑出去。 他没有穿鞋,赤着脚漫无目标地在路上狂奔,如刀的冷风割在他脸上,让他的眼睛几乎都睁不开来。终于,他在一家酒馆前停下了,摸了摸口袋,还有那仅剩的100元钱,那是早上青筠出门前塞在他兜里的。 “还营业吗?”他望着老板说。 老板诧异地望着他的脸,那些已经凝固的血痂,又瞄了瞄他那赤着的双脚,极不情愿地点了点头。 他走进酒馆,喝了很多。青筠在身边的时候,眼泪是有痛感的,而一个人的时候,眼泪只是液体,没有滋味没有目标地四处泛滥。他觉得他应该是醉了。眼睛渐渐地睁不开,他不清楚那些喝醉的人是在怎样的状态下死去。混沌迷离,醉生梦死,那可能也是一种幸福吧。 喝着喝着,听到手机短信响起。他趴在灯光昏暗的吧台上,侧着头打开。手机几乎被信息淹没,他一条一条地看,那曾经是一个爱情故事。只不过,现在一切都篡改了结局。 “亦璋。你答应过我的。在杭州城,你答应过我你会留下来。。。。” “亦璋。回来吧。我爱你。你是我人生中唯一美好的部分了。” “亦璋。我们要一直在一起不能分开。你忘记了吗。” “亦璋。你不要我了?你可以带走我的灵魂,我不想没有你。。。” “亦璋。我是个没有希望的人了么。。。” 。。。。。。。。。。 手机里的短信在他脑子里像旋涡一样旋转着。他侧着头对着手机笑,他炙热的眼睛很快冷却下来,那种距离感又回到他的眼中。他终于抬起头,深吸了一口气,眼神变得坚定,就像液态金一样。 鲜血带走了绝望,留下空白的清醒。 他来到附近一家医院,之后被两个小护士带去洗头,清血痂,血痂不算多。所以包括包扎后面的伤口,大概20分钟他就走了出来。 记得那天的天气好冷,冷得骨头都在疼,连路边卖阳春面的都早早收了摊。 走到他们住的地下室门口,哦,这是他们住的地方,是一个好心的老乡借的,因为他们没有钱,交不起市中心昂贵的房租。 突然心里一悸。看到门口流出水,他悚然地跑过去,用力地敲门。 “青筠,你在干什么,青筠!开门!!” 没有声音回应他。他恐惧地四处张望,终于他找到一块砖头,砸烂了车库的窗子,从窗子里面爬了进去。 天哪,青筠躺在浴缸里,脸仰在浴缸的边缘上。湿漉漉的头发像凌乱的海藻贴在脖子上。他看见了血,血把浴缸里的水染成了红色,水不断地往下流,流到地面的瓷砖上又变成了粉红色。 她的手腕上深深地划了一道口子,皮肉翻起,伤痕狰狞。手机泡在水里,依稀可见尚未发出的短信。亦璋,我爱你,不要离开我。 “不要,青筠,你不要吓我。”他浑身颤抖,脱下身上的衬衣,撕成布条,迅速地把她还在流血的手腕包扎起来,紧紧地勒住。 她的喉咙里发出模糊的声音。她说,“亦璋,我是个没有希望的人了。” “胡说。我们以后会逐渐好起来的。”他流泪,“求求你,青筠。你不可以死。” “亦璋,我不会再让你承受这样的事情了。你可以继续自己的生活而不受我的干涉,一切就像我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第7章 我的左胸上刻着你的名字 他的膝盖颤抖地厉害,他能听到血液快速地撞击着他的耳后跟。他迅速背起她,趔趄地到街上拦了辆出租车。深夜的大街冷风呼啸,在阴暗的角落里,有着深邃的黑暗在挣扎,交织着这个都市灵魂的呻吟。 在医院,他守了青筠一个星期。 医生不断责怪他,再晚些送来,母子都会难保。原来她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他就快要做爸爸了,欣喜的同时却是一筹莫展。面对着种种的拮据,不知道该如何去胜任这个伟大而艰巨角色。 青筠睡着了,他看着她那没有化妆的脸憔悴得像个妇人,抗生素起的负作用,嘴唇边都是燎泡,这段日子她跟着他吃了很多苦。他心痛地去抚摸她的头发,青筠睁开眼睛,看着他,眼泪流下来。他亲吻她的额头。并说,青筠,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他们额头抵着额头,相互流泪。。。 他心中的每一条裂缝,疼痛出血,只能以往事来填补。 想着想着,他觉得自己精神匮乏,就连想念的气力都没有了,只想好好地睡上一场,沉沉地……如果幸福的时刻将至,那么青筠,请你在那时再把我唤醒。 。。。。。 >>>>>>>>>>>>>>>>>>>>>>>华 丽 丽 的 分 割 线>>>>>>>>>>>>>>>>>>>>>>>>>>>>>>>>>>>>> 虽然闭上眼睛都看不到自己,但我却能看到你,因为一直在心底; 我是有刺青的。 刺青在左胸,很隐秘,只有脱了胸衣,才看得到。 它很简单,却很赫然。一幅版画一个名字,版画在上,名字在下。版画是红色的曼珠沙华,繁花复蕊,名字大而凝深,浓墨重彩。曼珠沙华生在荆棘中,名字是ayz。 我知道,一个女人把另一个人的名字,刻在离心脏最近的部位,那他一定在她的生命里,庄严地隆重过。 “ayz”我的左胸上刻着你的名字,“ayz”你是谁?而我,又是谁? 三个月前的一个夜里,我醉倒在街头,被他捡到送进了圣罗马医院,他们都叫我毛毛。因为我像一个刚出生的毛孩子,我不知道也记不起自己是谁,没有人告诉我关于过去的一切。 我丢失了所有的记忆,在茫然无措的寻找记忆路程中,又丢失了回程的车票,我也不知道去哪里寻找你和我的故事。 我唯一有的,只是这个妖冶的刺青,带着几分妖气的美,那种希望凭借一己之力留住永恒,至死不渝的偏执。我不知道它的归宿是诡异还是动荡的,只是每次触到心里会刮过很凛冽的疼,如锋利的刀片,逼入骨髓。似乎也是它,将我带到那个梦魇…… “女儿,快跑……不要管我!”那中年男子浑身是血,飞快地一手把我揽在一边。 我看到一辆汽车在燃烧,浓烟滚滚,“青筠,快……”而他嘴角还在源源不断地涌出新鲜的血来, “砰砰砰”,接连几次巨大的爆炸声后,滚滚浓烟伴着火势四处弥漫…… “爸爸!爸爸!……”我哭得声嘶力尽,想叫却叫不出来,我被一根绳子捆着,破布塞住了我的嘴巴…… “爸爸!爸爸!……” ………… ………… “喂~欧巴桑,快醒醒!快醒醒啦!” 她又一次在睡梦中哭泣,奇怪的女人。 “吵死人了,搞什么飞机嘛。。”客厅里一团漆黑,黎昕在卧房门外站了好久才习惯了黑暗。摸索着找到了沙发,她蜷缩在那里发抖。脚趾和双手还是冰凉。 abigale在客厅四处乱窜来来回回地叫个不停。 黎昕打开灯,那张苍白的脸也清晰起来,她像中了魔般突地从沙发上坐了起来,惊恐的看着这个光亮的房间,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不断地落在脸颊上。 第8章 欧巴桑,快醒醒 说实话,他害怕女人哭泣的样子,世界上最致命的武器不是导弹坦克,而是女人的眼泪。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眼泪让他心痛,他一把拉过她的小手,揽过她的肩。最初感觉到她的身体僵硬着,但是几秒钟后,她仿佛心里做出一个重大的决定,身体软软地依靠着他,柔弱的长发被微风吹起,凄清的洗发波芳香冲入他的鼻孔,不停地拂过他的脸颊。 她紧紧地抱着他,犹如一头受惊的小鹿不停地说:“你告诉他,这只是在做梦吧?” 他摸出面纸,毛手毛脚的擦去她的眼泪,轻轻地拍着她的肩膀,“别怕,这是做梦,我会和你在一起。” “黎昕,我是有暗疾的人。在晚上可能会做出一些自己不知道的事情来。”半晌,她眼里充满感激,脸上却浮现出痛苦的表情。 “你知道是什么情况下会这样吗?是不是做梦的时候?” 她摇摇头,“说真的,我自己也说不清楚。但是我知道自己这段时间是空白的,至于以前做过什么,为什么这样我是不知道的。” 他停顿了片刻,拍了拍她的肩,温柔地说,“可以医好的,不要担心。” 她紧紧地抱着他,让他有些喘不过气来的感觉。虽然是三九天,但在有暖气的房子里也从来不会有这样带着丝丝寒意的风,而今天她却在他的怀里被风吹得瑟瑟发抖…… 窗外吹来一阵轻柔而自然的风。她猛地睁开眼睛,一片叶子随着扬起的清风飘落下来。这一切宛如一度揉皱的复写纸,却有着少许不同而无可挽回的差异。 黎昕找了把吉他抱在怀里,轻轻的拨弦,轻柔的弦律在寂静的夜里响起,然后开口轻轻地唱: “好静呀我们的夜~~yeah~~~看着你睡在我身旁~~`像孩子一样~~~ 呜~~~~呜~~~~呜~~~~呜~~~呜~~~呜~~~可是为爱我而来~~人世间~~ 深夜那睡着了的孩子有哭起来了~~~~父亲决定唱一段催眠曲~~~刚开了个头, 呜~~~呜~~~隔壁人家就开始抗议了~~~还是让孩子哭吧~~~呜~~~呜~~~” 她看到他滑稽的样子,忍不住破涕而笑:“太难听了。” 他如释重负般地咧嘴笑了。 “知道不,其实,我就是传说中的全宇宙超级无敌独一无二的k歌王子——黎昕是也!!”他做了一个双手向上举的很夸张的动作,然后又以绅士般将左手背在身后,右手向下画了个半圆按在胸口,鞠了一躬。 “你现在看上去的样子,用无敌来形容都远远不够。”看到他这滑稽的样子,她忍不住又抬起脸微微一笑。 他低下头,就能看清她的睫毛,长长的,有点卷,像刷子一样,有的时候会微微抖动。而此时,这如梦般幽长的睫毛上却浅浅的挂着泪珠,笑魇刚过,眼里又是满满的忧伤。 第9章 生活原本是无交集的 他很疑惑,一个本该很热闹的女人,扬花乱世般,眼睛怎么会是冰的呢?怎么冰的似冬日夜空,寂寞的烟花呢? 第一次遇见她,是在郊外一间酒馆附近。 男人的世界好像大抵是香车美女的,但凡是个男人,骨子里的理想就是娶个美女做老婆,再有一辆拉风的车能够炫耀。 黎昕 他如此拉风的男人,自然也不例外。 那天他从外滩飚车回来,夜色已晚,天空黑漆漆的一片,没有月亮。 透过锈迹斑斑的铁栅栏,看见她蜷缩在门口,她浑身都湿透了,苍白的脸掩在乱发下。十一月萧条的冷风里,只穿了薄薄的一层,水磨牛仔裤黑色风衣,因为瘦,所以牛仔裤是空的,黑风衣也是空的,里面跑满了落寞的风。 “我能帮助你么?”他小心地问。 她摇头,勉强挤出微笑来,灭掉了手里的烟,扶着墙壁站起来,摇晃着向路中央走去。 后来的后来,他无数次幻想过如果那个夜晚,如果,没有去飚车,或者没有理会她眼中含着的落寞,那么现在,他大概过地就是另一种生活了吧…… 只听到“吱”的一声,一辆三菱帕杰罗紧急刹车,“啊……”那女子一声惊喊,被惯性甩出车外5米远,在路上翻了几个跟斗后,头部撞上一处硬物,晕了过去,脑部流血不止。 “小姐,对不起对不起,你没事吧?”一个黑脸,眼睛很大的男人从车窗伸出头来四处张望。 看着四下无人,三菱帕杰罗一溜烟跑了…… 她头上的血还在汩汩不断流着,他慌了神,抱起睡在地上的她塞到副座上开车去附近的医院…… 昏黄的车灯下,路还在向远处延伸,他这才近看她,海藻般卷曲的头发在耳边挂下一绺,潮腻腻地贴住颧骨,很清秀的瓜子脸,妆却是浓的,浓得化不开,粗略一看是粉脂,再仔细一看,他的心一震,那浓得化不开的,不是粉脂,是忧伤。 十一月的雨天,午后的街道上没有行人的踪迹,花草和人们都陷在昏昏欲睡的情绪中打蔫。渐渐地有点困,夜里没睡好,白天就有点恹恹的。 人生真的很奇怪,越是刻意地寻求一件东西,越是找不到,没想寻找的,却来了。每一个人,在别人心目中都是一个过客,就像路人甲,路人乙,路过了,很快就会忘记。但有时候,也并非像人们所说的那样,生活原本是无交集的。 只是有些意外发生的时候,原本两个本无交集的平行世界就会出现短暂的交集,而原本在这个空间的人,就会跑到另外一个空间去。 医生说她已经过了危险期。中度的脑震荡,颅底骨折。脑子里还有些血肿,以后的生活里可能会出现了几次小的失忆,但不影响生活。今天的手术一切顺利,看着她安静地睡着,他这颗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 一阵优美的手机铃声,“先生,你的手机响了。”一个温和的声音, 黎昕回头一看,是病房的护士小姐,这才从蔫头耸脑中醒来。 “喂。。。谁呀。。。”他欠起身打了个哈欠。 “懒猪,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哦,原来是薇娜,他的女友。一个蛮横可爱又喜欢幻想的家伙。 他小心翼翼地开口:“。。。。。。相遇周年?” 薇娜说不是。 “相恋周年?” 薇娜说不是啦他对自己的记性越来越没有信心。 上帝啊!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其中大大小小的节日,中国的、西方的、少说也有几十个,早已叫人眼花缭乱,更何况还有生日和数不清的纪念日。可面前这个,偏偏是世界上最最具有幻想和记忆力最好的女人,时不时地会捧出类似上午惊喜来考验他的智商。 第10章 薇薇娜的纪念日 “噢。。。。。。第一次接吻?”他再次开口说话的时候声音变得更警觉。 但这次的否定还伴随着一声失望的叹息。 主啊,他承认自己是个粗线条的男人,远远够不上浪漫的标准,立即缴械投降承认自己的失败。 “全宇宙最最美丽最最可爱的薇薇娜公主,今天到底是什么日子嘛?” “庆祝你第一次接受我的邀约一周年纪念!”她兴高采烈地大笑起来。 他目瞪口呆,过了一会儿想清楚后,差点晕倒! 情不自禁地预想了未来,她在云端,他在地面,开始想象自己抛弃平凡琐碎的蛊惑仔生涯,去追随她这种曲高和寡的浪漫和考究。终于,他在梦中长叹了一口气,感到十分的遗憾和十二分的苦恼。。 既然是纪念日,当然是要送件礼物给女生的,于是他决定去那个叫做“爱情物语”的专卖店挑选。 他们常在夜晚去他画廊路上的那个餐馆吃饭,薇娜会讲述公司里面一些勾心斗角的隐私,这种讲述有时候让他觉得很无聊,她喜欢发泄,却没有勇气暴露自己真实的感情。 他是个业余画家,办公室通常布置得会像个动物园,他的工作就是给画廊提供名画的赝品,赝品都分很多种, 呵,那些都是不值钱的。 傍晚,如约而至。 城中最高级的西餐馆,进进出出的人都有一张傲白的脸和凌然的表情,确实,一个大男人抱着个鱼缸到处跑,实在是很滑稽,鱼缸里是两条接吻鱼,据说彼此相遇时,会互相作接吻姿态,还会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 这样浪漫的鱼,他想她会喜欢。 他在电梯的镜子里看到自己邋遢的形象,脸上的皮肤因为熬夜疲惫非常粗糙,嘴唇发干。他觉得自己不太像这里的人。 但是强做镇定。 细亚麻的桌布,镀银的餐具,1982的轩尼诗,再配上黎昕他无懈可击的完美笑容。 在甜品上来的空隙里,他很优雅地用餐巾沾了沾嘴唇,然后含笑着说:“我有礼物要送给你。” 他小心翼翼地从桌布下端出那个鱼缸。 “喜欢吗?” “黎昕你有没有搞错,为什么要送这样会斗嘴的鱼啊?!”薇娜暴笑不止,“这种鱼很难养的,拿回去啦。” 他有些眩晕,很乏味,这在他看见她暴笑的第一个三分钟里就已经有了判断,他越发不明白自己。如果讨厌一个人,可以不见他或是彼此不予理睬。可为什么要在旁边骏巡着,猜测她的一言一行,浪费自己的口舌。 “白天在做什么?” “睡觉。” “黎昕,你一直像野生动物一样生活,要试着控制自己。” “恩?”他微皱起眉头,感到迷惑不解起来。 “我漂亮吗?” “你很漂亮。” “那我们结婚吧。” “嘿嘿。”他倒吸一口凉气,端起酒杯喝酒。“我不喜欢婚姻。你想想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要相对一生一世,多么可怕的事情。” “以后的事情谁知道。”薇娜一脸不悦,淡然地说。 他微笑着端起酒杯继续喝酒,剩下的冰块倒入嘴巴里,清脆地嚼动它。“里面的空调太闷人了,二氧化碳的成分可能过量,我们回去吧。” 大抵世界上的男人都是如此,需要一个坚实可靠的感情陪衬,既然不能够给她婚姻,就不要给她遐想的机会。 本城最高级的餐厅,有一个搭得很完美的舞台,只是空荡荡的,没有人想全情投入上去唱一首,现实中的感情总是让人失望的,太多的都是围观而无谓的人。 第11章 神谕之夜 他不禁又想起昨夜救起的那个女子,那张清瘦而忧伤的脸,是什么样的绝望让她走不过马路。 这个世界就是那么匪夷所思,走的时候他在她的烟盒上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但是他那么笃定她不会找他。事实也是如此。 再次遇见她,是在一个叫做“神谕之夜”的disco酒吧。 她坐在落日余晖中,依旧穿着那件单薄的黑风衣,身上有种淡金色的光或者是橘红色的,水磨白的牛仔裤换成了黑色的长裙,鱼尾一样,她翘着腿神情忧郁地抽一种名为“七星”的细长的女士烟。 或许他被一种神秘的力量吸引了,也或许,他觉得女人吸烟很美,能引发人的无尽遐想。 清醇浓郁的酒精给空虚的胃带来安慰,尽管后来,他把那含混的暧昧,当作了爱情的导火索,借口,就是那杯冰凉的苦涩而微甜的baileysrock。 “hi,一个人?”他灭了手里的烟头,走了过去。 她点了点头,提起手中的杯子,一饮而尽,惺忪而空洞的眼神看上去已有几分醉。 “能请你喝杯酒吗?” “跳完舞再喝酒吧。” 这次她的脸上没有任何化妆,甚至没有口红,苍白的肤色透出一点点冷漠和慵懒。 她似乎从没认识过他。是啊是啊,他差点忘了,那天送她去医院,走的时候她还没醒过来。不记得就不记得吧,记不得又如何,原本只是某一个机缘相遇在一起,所有记得的,有一天也会忘记。 在狭小的舞池里,沸腾的音乐混杂着浓烈的烟草味道。 他递给她的烟她拒绝了,“你叫什么名字?”舞池里爆发出一段激烈亢奋的架子鼓前奏。 “你不需要了解。”她把烟夹在手上,用力地吸了一口,将一股青烟吐出,随着鼓声开始猛烈摇头,披散的长发四处飞散。 “其实没什么的,没有人会因为你抽烟把你当成一个坏女人的。”他很无奈地耸了耸肩,说完才发现自己的想法很奇怪,竟然说了句如此愚蠢可笑的话语。 她仰起苍白的脸,淡淡地笑了笑,“我并不担心别人把我当成坏女人。”她刚说完就吐了,他迅速扶起她,她说,卫生间在左边。 他扭开水龙头,冰冷的水冲到她的脸上,“这样很舒服。人生得意须尽欢,失意的时候更需要,因为痛苦是没有声音的。” “你醉了。”这一刻让他感到窒息。“过去的就让它过去,重要的是现在怎么生活。” 他向朋友示意了一下,便骑摩托送她回去。她已经醉得一塌糊涂,根本表达不清楚,他不知道她住在哪里,只好把她先送回自己的单身公寓。 只是想不到薇娜也在他的门口晃荡,像一个漂浮的幽灵。她看到他搂着一个女人上楼梯,扭头要走。 “薇娜你听我说,她喝醉了,我不能扔下她不管。” 薇娜冷笑,“你这是英雄救美,还是乘人之危?” 他哑口了,他没想到事情弄得那么复杂。他说,“我们是清白的。” “清白,等下就不清不白了。别把我当傻子,我郑重警告你,我可是吃荤长大的。”薇娜说完便走了。 黎昕叹了口气,把女子扶到床上,自己睡沙发。却怎么都睡不着,然后一张张地看着旧碟。 天亮的时候,他却睡着了,以至于她是怎么走的他都不知道。只是桌子上多了张纸条,只有三个字:谢谢你。 第12章 baileysrock的传说 他没有再去找过她。有些人之间,注定只是一场宿醉的缘分。但他没想到,会在院长的庆功宴上遇见她。 这些热闹非凡的宴会,更多地是为那些腹大体腩红光满面的领导者们提供一个宿醉喧哗的借口,与医院未来的增长与衰老,却是毫不相干的。 他看见她的时候,她孤立无援地坐在角落里,有时候吸两口烟,停顿间隙手指微微颤抖,有时候不说话看着什么,始终是他喜欢着的样子,沉默,隐晦。烟头忽明忽暗的,很是忧伤。 他端着琥珀色的酒杯朝她走去。 “原来你们都在这啊!来来来,我来介绍一下。”king乐呵呵地说,“这是我们医院才来的新人毛毛,主修社会心理学的。” “很高兴认识你。”她把杯子放在吧台桌上,朝他伸出手, 他握了握她的手,那是双冰冷干净的手,白皙修长,指甲上一点蔻丹也无,连最浅的白色也无。只有手腕的内侧的刀疤隐约可见,是刀片切割后留下的痕迹。 慢摇吧一直在放那首,他喜欢的“areyoutheone”,清爽而略带忧郁的女声。 are you the one? who sparkles in the night like fireflies eternity of evening sky 那天晚上,他们搭了桌坐在一起,然后试调了许多酒,他们都惊讶于彼此的默契和融洽。 “女人喝酒是很冒险的,其形象要么特别堕落,要么就特别美丽。” “那我是堕落,还是美丽?”她默然微笑,盯着杯子里的酒。 “一半一半。”黎昕笑着说,“其实,对酒的喝法也是颇有点研究的。比如喝纯白轩尼诗时,一定要加苏打水,喝兰姆酒时要加汤力水,喝芝华士时,一定要加冰绿茶。” “上次你请我喝的那杯baileysrock,很不错。” “呵呵,相请不如偶遇,这是我的荣幸。” “不敢当,千万不要客气。” “baileysrock是苏格兰威士忌加鲜奶酪和蜂蜜调制的,带有芳香的巧克力味道,很适合你们女孩子喝。其实关于baileysrock还有一个美丽的故事。” “哦?”在霓虹灯幽蓝的印衬下,她的眼睛里闪烁着某种奇特的光。 “据说,有一位著名的调酒师,调酒师的太太死于一次意外。调酒师从此悲伤,过着孤单的生活。 直到一次出行的飞机上,调酒师遇到了一位像极了他前妻的空姐。他仿佛重获新生,一切生命的希望再一次点燃。那以后,调酒师疯狂的追求着那位空姐。但是空姐并不能接受调酒师的爱,空姐对调酒师说,有时候人的心会被蒙住,你对你前妻的思念和对我的爱完全是不同的情感,就像是奶和威士忌永远无法混在一起。调酒师听完空姐的话,默默的走开。 他用了一年的时间,终于将奶和威士忌相溶,而且加了蜂密使味道也混为一体,并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baileysrock),以此证明他对空姐的爱。当他知道空姐终于肯品尝这第一杯baileysrock时,忍不住在杯里加上了一滴眼泪。后来百利甜被空姐带上飞机,传播到世界各地,她对每一个喜欢喝百利甜的人说,这杯酒,我等了一年。” 第13章 隐忍的方式 好浪漫的故事。可是,奶和威士忌真的可以混合在一起么?“其实这个调酒师并不够专一。” “有人说baileysrock像爱情,冰凉的巧克力奶油,甜蜜,诱人,却一点都不会觉得腻。并且还有点威士忌的刺激。 专一?你不敢爱上别人吗?” “不。我爱上别人非常果断而迅速,离开的时候也是一样,因为我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她说。 “其实,任何一个人离开我们的生活,生活始终都还在继续的吧。没有人必须为别人停留,我们也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他看着她,已经是三九天了,她仍然穿着那件黑色的风衣,头发浓郁如海藻,漆黑地倾斜在单薄的肩膀上。她从七星的烟盒里抽出一支,放在樱唇间,“嗒”的点燃,很用力地去吸那根像毒品一样诱人的香烟,然后漫不经心地吐出白色的烟雾。 这是一个小小的象征。说明她容易沉浸在某种事物里,喜欢隐忍的方式。但对结局却异常的冷漠。 “你该穿件外套。”他一边说,一边脱下他的外套披在她的肩上。 每一处角落,都藏着一群狂欢的人们。 大家都在兴致勃勃地过着这个舶来的节日,先是ktv唱情歌,然后猛烈喝酒。她的酒量不错,一杯又一杯,但是脸越喝越灰,越灰越笑,越笑在他看来,就越忧伤。他看着,于心不忍,偷偷地,倒酒时,把她的酒换成雪碧,红酒换成可乐。她脸上不动声色,佯装着不见,眼睛里却闪着一丝晶莹,她并不是不懂得他的深意。 。。。。。。 黎昕,其实,从一开始。我就知道。 从你见我的第一眼,从你替我挡酒,从你把大衣披给我,从你带我回家,我就知道。后来的后来,就更加知道。只是,我已不是初解风情的年龄,更不相信会有纯粹的爱情,在我的感情世界里,没有面包,对在和寒冷的北风灌个大肚饱饱,是断然说不出“我爱你”这三个字的。那种衣食无着的景象只会让我唏嘘感叹,却始终无法动了真的感情。 “毛毛,你是一个我以前从未曾遇见的女子。”他说。 “这样也好。你以后就不会再遇到。”我从七星的烟盒里抽出一支,用火柴点燃,“即使再有其他的,那就不再是例外了。” “是。抽完这根烟我们离开这里。” 我笑,“为什么我要走了,天开始下雨。” “因为你无法挽留也无法阻止。”沉默良久,他抬起头注视着我。两眼充满了极大的热情,声音中流露出了难以抑制的感情。书本上总是很惟美地说,每个女孩都是不小心从天堂跌落凡间的天使,然后会在人间生活,直到找到那个可以守护她一辈子的人,再一起幸福地奔赴天堂。 我喜欢这种说法,可是我从来都不认为我是天使,我知道自己只是在这个星体里,一个普通而简单的生物而已。 在被送进医院的那些天持续地昏睡,没有任何语言,一直在做梦,梦魇是重复的, 在错综迂回的空间徘徊。梦魇中我看见一副颜色鲜艳的版画,一种红色的花朵,花如血一样绚烂鲜红,且有花无叶,远远看上去就像是血所铺成的地毯。 第14章 刺青曼珠沙华 “亦璋,好漂亮,这是什么花?” “曼珠沙华,也称为redspiderlily。每次开花的时候,先抽出花葶,花末期或花谢后出叶; 还有另一些种类是先抽叶,在叶枯以后抽葶开花。所以花开时看不到叶子,有叶子时看不到花。” “好奇特的一种花,亦璋,真的有这样的花吗?” “恩。花香传说有魔力,能唤起死者生前的记忆。将曾经的一切都留在了彼岸,生者就踏着这花的指引通向幽冥之狱。” 他躺在她的身边,她把身体蜷缩起来,脸伏在他的肩头上。 “据说,守护彼岸花的是两个妖精,一个是花妖曼珠,一个是叶妖沙华,他们守侯了几千年的彼岸花,可从来都没有见过面,因为花开的时候没有叶子,有叶子的时候没有花,他们疯狂的想念着彼此,并被这种痛苦折磨着。终于有一天,他们决定违背神的旨意偷偷的见一次面。那一年的曼珠沙华红艳艳的花被惹眼的绿色忖托着,开得格外妖艳美丽。神怪罪下来,这也是意料之中的。 曼珠和沙华被打入轮回,并被诅咒永远也不能在一起.生生世世在人间受到磨难。从那以后,曼珠和沙华每一次转世在黄泉路上闻到彼岸花的香味就能想起前世的自己,然后发誓不分开,在下一世再次跌入主轴的轮回。” 她拿起版画,看到画的背面写着: 曼珠沙华,开于荼蘼。故老相传,为通往幽冥之狱的接引之花。有花无叶,生生相错,不为因果,故无所得。 “亦璋,我要纹身。” “你想清楚了吗?那个花是往地狱去的。又叫彼岸花。” “恩。就这种花。一朵花,一个名字,花在上,名字在下,名字是ayz(安亦璋)。” 她将版画递给他,站起来脱去衣服,走到里屋仰面躺到一张白色的小床上。 过了一会,他拿着一个托盘来到她身边。 他的脸很瘦,头发乌黑,略略盖住幽深的双眸,坚定而紧闭的嘴唇,手指修长,指甲剪得很齐整。 她说,“你过来,把手放到我的胸口上,哪里有跳动的地方就是我的心。就纹在我的心上。” 他蹲下来把手放在她的左胸上,她感觉到他的手在发抖。 “感觉到了吗?你就在心跳动的地方纹吧。” 他用水性笔把图描了出来,然后拿起一个沾着些许墨色小针筒,刺在我的胸口上,将这个带着几分妖气的刺青,这种希望凭借一己之力留住永恒、至死不渝的偏执,一针一针地扎进肉里。 她闭上了眼睛,针扎进去好深,有刺入骨髓的感觉。 。。。。。。。 “青筠,你醒了?很疼吧?”也许我真的晕过去了。只在黑暗中,感觉到一双手轻抚过我散开的长发,疼痛而温暖。 他双手扶过我的肩膀,“你先别起来,刚刚刺完,周边的肌肉会有些疼的,先躺着休息一下吧。” 梦魇中,我看到自己海藻般的长发和赤裸的身体以及那个诡异的刺青,我像一种野性的植物,散发着馥郁的幽香。 破旧的风扇转速很慢,已失去正常的散热能力,发出异常的吱吱的声音…… 整整一个晚上,我们在这个狭小闷热的小房间里不停地做爱,做完了迷迷糊糊地躺在那里。 醒来后又继续开始。身上的汗水覆盖了一层又一层。我不停说,亦璋,我们要一直在一起,直到死去。我用力地抱住他的后背,指甲嵌进他的肉里,大脑一片空白,只剩下原始而剧烈的感知和反应。他抱着我,紧紧的。青筠,别说话,睁开眼看着我就好。我仰起头看着他,那在黑发掩盖下幽深的如深渊般的双眸…… 这个梦真的很长,整个人昏昏沉沉的,离奇的梦。片段残缺,场景模糊。 第15章 网名就叫毛毛抱豆豆 都说天堂应该是一个四面环水的岛,岛上开满鲜花,阳光灿烂,人们神情泰然,无欲无求。人在死后会飞向这个岛屿,好人会带着光环顺利到达,坏人却会掉进水里,忍受噬骨的冰凉。 梦魇中,我不断地奔跑,对自己说,停下来停下来,我跑不动了,如果死神要让我掉进水里,那就让它来捕获我吧。 我确定自己又开始做梦了,梦魇是一种真实,而清醒似乎是沉睡。片段依然残缺。 。。。。。。。 一推开门,里面的男人噌地站起来,地板上到处是烟头和简易食品的包装纸。 “你借了多少?” “十万。”冰凉的雨水,打在我的脸上,我的头发是湿的。“给我一点时间好吗?亦璋。” 他站在黑暗中望着我冷笑:“你能做什么?” “亦璋,我的收入维持我们的生活应该没有问题。”我哀求的语气,像针一样扎痛了他,他的脸色变的苍白。 “你所有的牺牲会提醒我,是我有负于你!” “我不借那些钱,他们怎么肯放过你!况且你也是因为我才杀了人!”我哭了,激烈的泪水不断地往外涌出,我已经无法呼吸。 愤怒让他浑身颤抖,他走过来,把我拖进卫生间,淋浴喷头里冰冷的水激烈地喷射下来,他把我推到里面。我慌乱地想去关掉水阀, 在惊悸中失声尖叫:“走开!走开!我就是靠在酒吧跳舞谋生,我就是无耻下流!” 他惊鄂。奋力抓住我,我倔强地挣扎着。他的头碰到了墙,殷红的鲜血滴在白色的瓷砖上。他推开我,满面是血地从门外跑出去。。。。。。 我不知所措,心头狂跳着蹲下身去,张开双臂,没命地抱住了自己,却仍情不自禁地颤抖。 就这样在莲头下蹲了很久很久,流水它渐渐生出了芒刺,戳痛了脊背,这一刻,那水声突地变作了常在梦境里听到过的声音。 哗哗哗。哗哗哗。刺耳异常。 。。。。。。。。。 “她醒了!她终于醒了!” 这一觉真的睡了很久,睁开眼睛那一刻,神志还是有点恍惚。我像是个刚从阵地逃亡回来的重伤员。为什么睡了那么久还是觉得头晕。我摸了摸头,还是阵阵的痛,头上缠了厚厚的纱布。外边的天空一片灰蒙蒙,让我分不清楚,究竟是拂晓还是薄暮。 “你已经昏睡了7天7夜了。”一个穿着粉色护士服,面容可爱的小护士望着我笑,露出两个可爱的小酒窝。 记得刚才是在做梦的,哭得很是悲伤,然后难过得醒过来。发现自己原来真的哭了,泪水打湿了枕巾,心里空洞洞的。 更要命的是,我竟然忘记了自己是谁? 我相信梦境是现状或心理的一种昭示,尽管很多时候,它的画面都失实得荒唐。 那么我的梦境,到底要告诉我什么呢?始终一头雾水。 我不小心地把自己弄丢了,没有人知道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亲们,我知道你们每一秒钟的努力,奋不顾身,毫不怠慢,倾尽所有方法只为求把我找回来。我开始能感觉到了光芒,也开始听到了你们的呼喊。只是,我已经走地太遥远,迷失了方向,没有办法再回来了。 他们都叫我毛毛,他们说我像一个刚出生的毛孩子,懵懂一无所知。 好吧,毛毛,从今天开始,我就叫“毛毛”。 。。。。。。。。 第16章 骑lpg的小混混 反季节的暖和。这里并不是市中心,但任何一个入口都可以到达我住的房子。 只有我自己,还有一只我拣来的流浪猫,周身黑色,像极了我的灵魂。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豆豆”。豆豆总爱赖在我怀里撒娇,我会轻抚它头上柔软蓬松的毛发。它舒服得眼睛闭合,然后张开,我知道这是它特有的亲吻我的方式。 据说,一只猫拥有期限,也许能够在身边停留十五年。 时间如此迅速,我会计算剩下的时间,一日复一日。虽然,我知道谁也不能陪谁到最后。 好吧。从今天开始,我叫“毛毛”,网名就叫“毛毛抱豆豆”。 每晚我会把自己晾在网上,像一件被洗涤过的衬衫,被夹在绳子上到处晃荡着,从这里晃到那里,整篇整篇地去贴那些所谓的无病呻吟。 每晚都要涂鸦的空间,这里,不带有感情。 码着这些字符,我对着屏幕突然就笑了,点燃一支七星,看时光怎样一寸寸望烟灰上缩。 感谢小说网给了我说故事的欲望,且唠絮了一把。 刚从外边回来就爬上这里,这好象已经成为了我现在的习惯。今晚,我去见了一个人,跟他吃了一顿饭。 细想想,原来我们都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过彼此了。 。。。。。。 2005年3月18日的日志 “坐地铁到了三山街那边, 和黎昕在秦淮河边喝江南的绿茶, 突然第一次发现,秦淮河孔庙这边的夜景,真的很漂亮。 常常怀疑自己是双面人,要么就是人格分裂, 可以前一秒笑得比阳光都灿烂,下一秒却只想拉着世界去陪葬,了无生机。 一个没有安全感的人,没有大阴谋,但也存在小企图, 亦想要很多的美丽,很多的温暖,很多的关爱。 一直也只有黎昕,从不会厌烦我这个敏感而狂躁的女人, 这个骑lpg的小混混,总有着别人没有的童贞,至少不会让别人失却笑容。 曾有多少人,是那样见了,从此便再也笑不出来的,即使这一刻忘记了 过了很久,再想起时,仍然会很难过。。。。。 那种感觉,是如此深刻的让人梗塞的无法言语 或许,我也曾是别人见了便会丧失笑容的人吧? 却还自居着善良的面具,剪辑着自己的人生罪孽。” 。。。。。。 第17章 那么冷 到了夫子庙这边,夜色已晚。 十一月的南京,天气已经有了丝毫的寒意,常府街上,高大的法国梧桐树静静伫立。穿过长长的步行街,夫子庙,依旧人来人往,秦淮河两岸的夹竹桃开得正旺,古老的高楼,倒影在水里,被几只缓慢行驶的龙舟划破宁静,门柱上的大红灯笼,依旧艳丽。 两岸的歌声缭绕,水与月,月与灯,灯与水相互交融,遥目辉映,犹如仙宫银河一般。我不由地想起朱自清的散文《桨声灯里的秦淮河》,“衣冠之物,盛于江南;文采风流,甲于海内。”此时越发觉得其中所描绘的意境竟是那样的幽深。 “对那些你曾经去过的城市有什么感想吗?”黎昕含着半口饮料微笑。 “没有。我已忘记了曾经的感想。”我说。 “那一定是因为你碰到了令你沉闷的人。”他的嘴角露出浅浅的弧度。 船紧傍河岸,无意中,我发现了那个有名的媚香楼,相传《桃花扇》中的名妓李香君与复社名士候方域的爱情故事就发生在这里。 “怀疑自己前世也许是秦淮河的夜船上唱歌的女子。死后百年,谁也不会记得我的存在了吧?”我一边用吸管反复旋转杯里的冰块,一边出神地盯视水上的游船。 “有可能。”他似乎有些诧异。 “我喜欢这个古老的城市,难以言喻,心里有隐隐回家的感觉。”我点了点头,随即用颤抖的手给七星点上火。一缕青烟随着湖面吹来的风,穿过我的发隙,飘逝在黑暗中。 “去年解剖了一头牛。想听听吗?”他灿灿地笑,露出两排洁白清新的牙齿。难怪说,女人的唇,男人的牙齿都是性感的利器。 “是么?”我点了点头。 “划开肚子一看,只有一把草在胃里。”他把吸了两口的七星用皮鞋碾碎,拿指尖揉了揉眼睛,“每当遇到不开心的事情,我就想起那块草,牛何苦好多遍地反复咀嚼这么难吃的东西呢?”他抬起头,许久注视着我的眼睛,仿佛在探索某个不解之谜。这种目光袭来,有种深刻的激光式的抚摸。 “明白。只是你用来填补自己的是理性和意志,而我需要的是感情和生命的真实性。对生活要求简单,只需要来去自如,保全自由。” “没有人有阻止你的权利。”他说。往下又是沉默。“你习惯了一个人玩骰盅。人生何尝不是一场赌博?” 我站在桥的一头,透过暗黑的走廊望向对岸的另一端,不时走过的几个匆忙赶路的路人。 “这些人,每天都急急忙忙到什么地方去呢?” 他回答,“毫无目的,蝼蚁竞血。” 我一怔,转头看他。 他笑,“快打佯了,我们改天再来。” “和命运赌。再也无须前思后想,一切岂非已然过往?”我啜完最后一口冰水,梳理思绪。 “是的。世界日新月异,毛毛。就像一觉醒来,那里已不是昨天的世界,那里的你也不是昨天的毛毛。明白?” 他犹疑地伸出手,满眼带着矛盾的神情,用手指头很快地拂过我整个脸颊。 “那么冷。”他说。 但是他的手也并不热烫,只是很温暖。 第18章 红色接吻鱼 11pm,寂静,喜欢这种感觉,仿如整个世界就剩下我一个人。刚刚啃完泡面,尖椒辣酱,很满足那种味觉的刺激。没有吃宵夜的习惯,只是因为今天晚上没有进食任何食物,担心胃病又来探访我,所以还是意思意思下,打个保障。 果腹后,我就应该好好思量今天的行为,反省还是可以修善其身的,前人有所教导。于是我发现,今天做了一件错事,我不小心地让黎昕等了我5个多hours,等到他饥肠辘辘,等到他怒火满腔,再等到他万念俱灰……如果有可能,准确地说是如果刑法允许,我是会给他当场拉去毙命的。 黎昕打开一篇《关于12星座的忍耐度》的文章给我看,他说他超出了忍耐度的5倍之多,然后很负责任地对我说,让我面壁思过1天,在这1天内,不要跟他有任何交流,包括我纯粹的意识想象。好吧,我甘愿接受这个惩罚,我已经是有责任能力的大人,当然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只是当我很认真地将那篇东东看完后,我发现,怎么我的星座忍耐度只有10mins呢?这是不可靠的数据,我就有等人将近半天的经历,所以呀,再次证明那句话语,“尽信书不如无书”。 在这个偌大的房间里,我已经呆了两天,这个男人没有碰我,也没有赶我走的意思。难道男人大抵都会爱上在他感觉中需要保护的女子?而我,我只是想着那么一个人。在冷风中点燃一根烟,放入我的唇间。每天每夜,看着我老去…… 当他在心中惊叹这个女子好酒量的时候,她却颓然醉倒,片刻犹豫之后,他决定先把她带走,留一个醉酒的女子在这种地方,实在不妥,况且,她不惹他讨厌。之前,他从不带女子回家,她是一个例外。 “糟了,那条红色接吻鱼好像生病了,奄奄一息的样子。”我惊慌失措地打电话给黎昕,黎昕在电话那头说,他马上过来。 他围在鱼缸旁,懊恼地说:“忘了告诉你,要一天换一次水。”他小心翼翼地把鱼舀出来,把鱼缸擦洗干净装上干净的水,再把鱼舀回去。 “没事了。”他舒了口气,满脸的雀跃。 鱼缸里是两条接吻的鱼,一种很浪漫的鱼,据说,它们相遇的时候,已经彼此穿越了几百个光年,在三千年的寂寞海底交会并且相爱。两条鱼遇见后,便相互作接吻姿态,还会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很有意思。黎昕说,他的女友薇薇娜不喜欢这两条鱼,嫌它们太老土,要扔掉,他舍不得。我说,送给我吧,我来养。 “你看,这两条美丽的小鱼,它们睡觉的时候也睁着眼睛。不需要爱情,亦从不哭泣。它们可是你的榜样哦。”黎昕朝着我顽皮地眨了眨眼。我看着他,他的眼睛有着少见的清澈,阳光将他的脸勾勒得格外温柔,跳动的光影。 “是哦。常奇怪地想,它们知道这天地有多大吗?它们不知道,它们因为不知道而快乐。”我说。 “也许对弱小者而言,满足现状就是最好的生存状态。”他把一个小水泵加上两块过滤的泡沫塑料放进鱼缸,这是个简易的过滤系统,能净水。 “可是从此之后它们可能就没法再适应另一种生活了吧。”我把手指贴在鱼缸上。冬日下午的阳光一缕缕铺洒在鱼缸里,因为玻璃与水,阳光变得金碧辉煌,把宫殿般的美丽凝聚在鱼缸里,小鱼儿悠然地划动鳍翅,让我好生羡慕。 第19章 心理医生杜杜 “不会啊。也许它们中间没有一个哲学家,但享受生命的每一分钟,快乐在阳光与水的世界里,哪怕谁世界不到半立方米!这样不是也活得洒脱而聪明吗。”他咧嘴笑了一笑,用手去撩他的短发。微微抬起的脸,向日葵一般,似乎本能的,朝着有光的方向。光线照射下的他的脸,瓷一般的透明,而眉目是白瓷上的隐隐的光影。 我捧着鱼缸回到住处,然后天天按照黎昕的方法养鱼。很喜欢看两条鱼嬉戏接吻的样子,很纯真,很简单,没有人类情感的错综复杂。 在杂志《rayli》里看到上述这番言语,发现假如注定得不到一场放不下的爱,能睡在爱情的隔壁,也是幸福的。于是,我不禁在想,如果像《两个女人》的那句话的套路思维,为一个人洗衣做饭需要很多的爱,那么,这么默默地守护,又需要多少的爱呢? 经常会经过各种茶坊吧,我曾经跟谁对桌,喝着一杯薄荷奶昔。跟谁呢?我真的想不起来了,而且是谁也都不再重要了。只有那杯奶昔的温度和味道被我铭记。或许对方也跟我一样吧,已经忘记了那个夜晚,忘记了那种心跳。这很正常,我们都会在某些人的人生历程里充当过客,不管戏份或轻或重,其实都只是过客。 如果不大冷,我一个人走下去都已经足够。不需要言语交流,不需要表情传达,就连喜怒哀乐都显多余。像放一格格黑胶片般,放完我的回忆,甚至,放完我的人生。我没有害怕,没有惊慌,哪怕一点点的孤独感也没有。因为一切总是来不及,神经反应慢于常人,当我准备挣扎,却早已沦陷。 我依然摆脱不了那个错综迂回的梦魇,巨大的力量不断压向胸腔,无穷的电流穿过心脏,那种滋味,是毕生都难忘的痛。如果不大冷,我就学习坚强,忘记悲怆。 今天,我约了心理医生杜杜,是的,有些事情已无法逃避,我总要去面对的。 黎昕说,在这个城市里,许多人都有自己的秘密,隐匿在心里,无处倾诉时,便会来到杜杜的诊所,并不是因为杜杜的诊所。并不是因为杜杜多么优秀,而是因为在诊所的宣传广告上,杜杜用了自己的照片,一个干净的男人,白色的t恤和牛仔裤,瞳孔放射出37度的阳光,好像只需一点水分和土壤就可以种植花草。照片中的他笑得很灿烂,使人如沐春风。或许,他已经记不清楚,接待了多少女人,她们或明艳或灰暗的面孔下,掩映着不为人知的恐惧,惶惶不安,还有莫明的想法。 午后的阳光透过走廊的玻璃,直射在杜医生的办公室,门上挂着的“杜杜心理康复中心”的牌子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明亮、安静…… “来。到这里坐,你说的梦里特别感觉是什么感觉?” “奔跑,无法停止的。梦魇中,为了逃避某种无形的追逐,我发了疯似的不断地奔跑。不知道追赶在身后的是什么,却清楚心里焦灼无助的恐惧。后来即使发现原来只是一个梦魇,可是已波及情绪了,很沉,很沉……” “小姐,你的黑色镂空披肩很漂亮,但还是不能给你足够的安全感。你是一个对现实不满的人。”他一语道破要害,“童年的时候有没有过类似的经历,比如说,丢失了特别珍贵的东西?” “噢。很抱歉杜医生,我记不起来了,我丢失了从前所有的记忆。。”我在眼前摊开十指,又翻过来,反复几次,似乎在重新确认记忆。 “好的,不要紧。那就让我们从那个梦魇开始吧。”杜杜说,“只有自己才能真正救自己,明白吗?” 第20章 催眠 我迟疑了一下,用力地点了点头说,好。 “现在我们就开始吧,按照我的提示尝试着去做,当我说终止的时候,你一定要记得及时走出来。懂了吗?”杜杜在我的面前把手洗净、擦干和烤热,“来,毛毛闭目放松。”他的手略微轻触我皮肤表面,从额部、两颊到双手,按同一方向反复地、缓慢地、均匀地移动。 “现在的这个地方很安全。跟着我一起数数,一,一股舒服的暖流流遍你全身……,二,你的头脑模糊了……,三你越来越困倦了……,四、你马上就要睡着了……五、睡过去了……很舒服……” “梦从这里出发,你进入了另一间房子,参与了过去,改变了过去,删去了现在。。。。。。好的。现在打开那扇门。。。。。。” 就这样,我在杜杜的引导下进入了催眠的状态,我能感觉到身边的人在说话,却逐渐听不清楚他们的声音,我明白,自己已来到梦魇中的那个异域。 风很大,吹得窗帘呼啦啦。收到外婆的信息,她叮嘱我,这样的天气不要到街上乱窜,以免那单薄的身体被刮跑。我说,我很乖,这几天都会好好地躲在房子里。 爸爸不在家,从7岁那年开始,我就习惯了一个人睡觉。没有轻轻的歌声和温柔的抚摸。没有白雪公主的故事和晚安的亲吻。自己更不敢一个人到黑暗的房间拿东西,在恐惧的时候,心里疼痛的时候,无助地拉上被子紧紧蒙住自己的头。。。 爸爸不在家,两年前他和妈妈分开了,妈妈带着妹妹跟着张叔叔去了另一个家,而我则跟了爸爸。小时候的事我已经记不得太多了,或者,因为快乐的不是很多吧。那个时候爸爸经营着一家小药铺,他出生在一个医药世家,他的祖父与父亲都是中医,后来由于产品声誉日高,加之善于经营,除赴京展销外,产品还远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只雇三个工人小药铺逐渐发展成了几千人的大药厂,爸爸很忙,难得回来。他回来的时候,妈妈会和他吵,闹得很凶,砸锅摔碗,哭泣,撕扯。 我就带着妹妹上街,我们在街上转一圈再回去,他们的争吵就结束了。 “姐姐,姐姐!我好饿哦~”妹妹蜷缩着身体,抬起头,用那双弯弯清透无邪的大眼睛看着我。 “易筠乖,姐姐带你去买白雪公主的画片。”我满是爱怜的看了看象树袋熊一般挂在身上的妹妹。 “好耶!我要公主和王子的画片。”妹妹在我的怀里娇腻腻的说。 公主和王子?从小,我就厌恶这样的童话的故事。 书中总是很唯美的说,王子和公主相遇,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却从来没有说以后的以后。在我的脑海里只有王子劈荆斩棘来到城堡,被满头蜘蛛网和虱子的睡美人吓得落荒而逃;缓过气的白雪公主看到自己被非礼,顺手将王子戳瞎;公主从塔上放下长发,却被王子拽掉了脑袋。。。。 我很爱妹妹,我比她大2个小时,我们是双胞胎。我总觉得我和她亲过我和妈妈,我很爱她,什么都让着她,好吃的也都留给她。 第21章 心中的那些隐疾 “易筠青筠!那么晚了,怎么还不回家啊,妈妈会着急的。” “张叔叔!”妹妹甜甜地笑,张开两手开心地扑过去。 “易筠真乖,来,叔叔送你们回家。” “易筠,回来。”我极不情愿地拉回她,厌恶地瞪着眼前的人。 隔壁的张叔叔他和爸爸很谈的来,几十年的朋友了。叔叔结婚的时候很穷,是我家借给他的钱才结成的婚,叔叔很感激,无以为报,可是没两年媳妇就跑了。小时候叔叔经常给我们买好吃的,哄我们玩。他是个很热心的人,爸爸出差的时候,家里的电视坏了,被他知道了,他就会主动帮妈妈修。 可是在6岁的那年的夏天…… 我和易筠从外婆家提早回来。打开妈妈的房间时,我们看见妈妈在床上睡觉,旁边睡着的是隔壁的张叔叔。 我赶紧捂上了易筠的眼睛。 “妈妈!你们是不是在做游戏!”易筠挣脱我的手,兴奋地冲进房间,她甜美的笑靥除了天真无邪外,更多了一种没法挽救的傻气。 “是的,妈妈。。。妈妈张叔叔。。。”妈妈慌乱地爬起来,口不择言。 “我们做游戏呢!”张叔叔说着笑眯眯地塞给我和易筠十块钱,“青筠易筠乖,去买糖吃。” 妈妈说,不许告诉你爸爸。要不妈妈就不要你们了,知道了吗。 但是,爸爸在第二天回来的时候,易筠在桌上说了。 “爸爸,你可不可以让张叔叔天天到我家睡觉啊,他和妈妈做游戏呢!这样张叔叔就会给我们更多钱!” 妈妈在桌子下狠狠地踹了易筠一脚,易筠疼得哇啦一声就哭了。 后来,爸爸妈妈就分开了,妈妈和易筠跟着张叔叔去了另一个城市生活。 童年并没给我留下太多,值得刻骨铭心的记忆。只是车站送别的那一幕,从此在脑海里定格成永恒。 “易筠,你的画片!易筠,你的画片!。。。。。。” 我追着火车不停地跑,不停地喊着妹妹的名字。天边的乌云像海浪一样扑面而来,我就像离群的孤雁,看到别人的幸福未免黯然神伤。易筠在张叔叔和妈妈的怀中,绽开如花笑魇。她听不到,他们都听不到。。。。。。 车轮滚滚,我的声音逐渐淹没在火车隆隆的轰鸣声中,一种沉痛的窒息感在胸中逐渐弥漫扩散,渐渐地淹没了我,谁能帮我?。。。一个人从眼眶中流出的泪水,变得无味的时候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心中的那盏灯已经熄灭了。因为内心已经变得冷淡,冷得像一潭死水,再也不会沸腾。渐渐长大,上学,工作,不再相信爱情,把自己包裹得滴水不露。不想重复爸爸和妈妈那样的婚姻,不想受到伤害。接触我的人都说我成熟,直接点儿就是心态老成。我不否认,因为生活的阅历使我比同年人更快成长。 看《情人》的时候,杜拉斯,这个疯狂的女人。不得不承认,杜拉斯深深地触动了我。那压抑颓废的性格。以及她字里行间那浓墨重彩的悲伤,她曾说,我可以用我的整个身体我的全部生命来哭泣,那是我的一个机会。她说,我从未写过,只是自以为写过;我从未爱过,只是自以为爱过。 对我来说,写作就像是哭泣,没有悲哀的东西就不会产生喜欢的书籍。据说人类痛苦的根源是思想,那么,比起空虚的快乐我还是宁愿选择思想的痛苦,因为那样至少充实一点。那些深夜在网上漂浮的人何尝不是这样,硕大的屋子里,安静的只能听见,敲击键盘发出的沙沙声和泪水掉在地板上的滴答声。 我们写字,我们哭泣。 第22章 枝繁叶茂的仇恨 咽喉肿痛。灌一杯冰凉的水,难受依旧。 无心睡眠。盘腿坐在飘台上,用zippo点上一支七星,恍惚地抽着。看着满眼的繁华夜景,心里无限落寞。 客厅里在放《重庆森林》,主人公很孤独。孤独时,一直都在吃东西,凤梨罐头、麦当劳汉堡、饮料、酒、水果沙拉、打了无数个电话,结果总是一个人在自言自语。 童年的生活,没有安全感,喜欢安静地呆在自己的小世界里。甚至不去结交朋友,害怕人多的地方。经常一个人躺在地板上看书,看到好笑的地方,偷笑,看到伤心处,捂着嘴默默地哭泣。 妈妈带着易筠走了以后,爸爸上班很忙,早上我从不梳头,总是在中午梳,忙的时候几天才会梳一次。几天不梳头头发也不乱。最后把头发剪到耳朵这里,结果连续几个月被同学叫作刘胡兰姐姐。整个童年中,唯有在外婆那里,能寻找一点开心。住在外婆家的那段日子被外婆眷宠,发起懒来可以不去上学,外婆甚至帮着撒谎。最最留恋外婆为我编扎美丽的辫子,再细心地扎上和衣服相匹配的发夹,有时粉红,有时粉蓝。。。那些长发在飘扬中有外婆的疼爱,有太多的温馨,太多的感动。外婆去世后,我再也不愿意让别人帮我梳头发,也不想再去扎同样的辫子。 我从外婆家又搬回了爸爸家。 兰姨带着16岁的岚岚嫁到我们家。对母亲的爱与恨父亲很快释怀,据说这个女人曾是他仰望的爱情,阴差阳错几度轮回,终于走到一起。她带来的温馨妥帖慢慢覆盖了母亲留下的所有痕迹。父亲对她格外好,他从没有那样宠溺过我的母亲。记忆里,妈妈承受的只有家庭的沉重和父亲的横眉冷对。他们欢快地享受生命。而我却在慢慢地累计仇恨,我恨她以一种侵略者的姿态,厚颜无耻地与幸福不期而遇。仇恨像一粒种子,在我年幼的心里深深地埋下,随着岁月的迁徙,渐渐枝繁叶茂。长到参天大树时,命运恰恰安放了最合适的导火索。 那年我19岁,岚岚21岁。我每天没有理由地翘课,买一堆小说锁在房间里看,耳朵里永远塞着音乐,骨子里叛逆的因子开始运动,成天跟在一群小混混,蹩脚的小卒后面,在街头肆无忌惮地张扬青春。有时候觉得自己是个愤青,有时候觉得自己特忧伤,有时候想到死,从楼上摔下去,并且美其名曰:奢华的飞翔。 事实上每一种死相都很难看,其实那不是我有意挥霍,只是不断去想以后的事情,那些蓄谋已久的仇恨。 日子匆匆,流过指尖。弥留的,遗忘了。 还记得高考的伤,那些个彻夜未眠的日子。我终于如愿考入西安交大。不可否认跑出来上大学让我更加快活一些,因为在这里看不见那些让我讨厌的人。一个新的起点,从虫做起,吐丝结茧,我想做回原本光彩靓丽的蝶! 兰姨经常会打电话来问寒问暖,我冬天穿的毛衣,全是手工编织的,都出自她的手。她并没有做过任何伤害我的事情。尽管如此,我从来不叫她妈妈或者是阿姨,而是像爸爸一样直呼其名:林兰。我憎恨她,在我眼里她根本就是一个坏女人,不只取代母亲的位置,还夺走父亲对我的爱。那些恨就像一条青藤一样,纠葛丛生。 19岁这年,爱情绽放在青春第一抹绚烂里,明媚的诱惑着我对生命的无限遐想。 我穿着黑色的紧身的练舞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脸上有着一曾细密的水蜜桃般的绒毛,嘴角起了一层皮屑,用舌头舔添还特别疼。 我和所有人一样喜欢帅哥,尽管我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个美女,但是我很矫情,我在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会把自己包裹成另外一个样子,那是一种自然选择不是有意为之。 第23章 爱情非典来袭 浩南第一次对我说我爱你是在学校北门外的那个小墙角。19岁,夏天,我穿着一条白色短群,跟成成在墙角下学抽烟,近乎虔诚。 她递给我一盒印着mildseven的蓝色香烟,那是19岁的我特别想要的东西。日本的软壳包装的淡香烟,上面有细小的黑色英文,淡褐色的线条设计,摸上去质地柔软,具有韧性。成成说走私的外烟和正规商店出售的外烟味道不一样,mildseven的烟气较丰富而又不刺激喉咙,是典型的优质低焦油混合型香烟。 我夺过她手里的烟猛吸了几口,呛得眼泪直流。 隔壁班的浩南撑着捷安特跑车,嬉皮笑脸地叫我:“青筠,晚上我们一起去广场看节目吧?” 我斜眼看了他20几秒打心眼里瞧不起,却没敢向成成求救。这个家伙经常落井下石,说不定此刻正笑得肚皮抽筋。我捧着书包头也不回地往回走。 他赶到前头用自行车挡住我。我盯着他脸上那道青色的疤,听说是上次打群架落下的,低声说:“没时间,晚上还有其他事情。” 他抬手的瞬间,我吓得别过脸去,他笑起来:“你以为我会欺负你啊,看完节目就送你回来。”他看我没再说什么,随即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浩南个子高高的、皮肤白净、健康阳光,长得酷似《流星花园》中的仔仔。客观地说,《流》热播是因为它能满足人最原始的虚荣心,即使是四个如此赏心悦目的垃圾,但能令人心动便也是种幸福。 往中心广场走的路上,浩南买了两份汉堡,怕被风吹凉了催促我快吃。我咬着嘴唇不肯去吃,反感他对我的好,只想飞快看完节目好回宿舍。那个时候我只是需要一个男朋友,需要一种安定的生活来抚慰伤口。而他在适当的时候给了我片刻的虚荣。 发生娱乐城那件事后,我只好违心地答应交往。 看完节目,他粗鲁地把书包往后一甩,搂着我的肩膀大步流星地朝宿舍里走去,从此我就成了浩南的女朋友。事后,我给了成成一包七星,这是我输掉自己的赌资。 交往的过程千篇一律,一起在校园里散步,去食堂吃饭,到图书馆看书,在落英缤纷的春天亲吻。。。。。。 他的态度很让我困惑,既不积极也不拒绝,偶尔打一个电话过来,言简意赅。 “青筠,几点在某某地方见面吧。”然后电话就挂断了,从来不会问是不是方便或是有时间,也从不会担心我会爽约。 他从来不吝啬钱,再说他们家也不缺钱,他开一辆白色的别克,据说这种车时速是180公里。可他的车子永远没有时间快,通常他来接我,我的双腿已在冷风中战栗得发麻。 为此,我决定不理他一段时间,想让他自己反省一下。 “你到底怎么了?”他既没有解释,更没有反省,只是不耐烦地问,最后干脆电话都懒得打了,真是让我的心冷到家。 就这样犹豫地交往着,直到有一天,我亲眼看见浩南当街搂着外校一妖艳女子的细腰。 我没有像原计划那样歇斯底里地摔东西,大猴子一样地跳上跳下,哭地天昏地暗,我只是安静地打电话给浩南,跟他说我们结束了。 他的反应似乎很诧异: “啊。。。。。。。你没开玩笑吧?真不懂你到底在想什么。”电话挂断。 这个分手电话倒是干净利索,我挺直着腰,在人潮喧嚣的街上狂奔。天那么蓝,云那么白,还有一只热气球缓缓飞过,可是没有人会注意我,也没有人会在乎我。我从市中心跑到公路上,又从高速公路跑上了天桥。跑着跑着,脚一滑,天呐,一只鞋掉下了桥,我干脆把还有一只鞋也给丢了。 我的青春像瘟疫,来势汹汹,我拼命奔跑想逃避。仿佛那个时期的来临是一场稍不留神就会睡过头的噩梦。 第24章 烈性的伏特加 “浩南是个阔气的爱人,青筠你必定会爱上他。从我第一眼看见他,就这么觉得。”成成说 “哦?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爱上他。” “我有直觉。”她说。“不信我们打个赌。” “好吧。我想想。” 每个女子都曾经有灰姑娘的梦想。以为自己坐着一辆南瓜变成的马车就可以找到王子。只因为本身何其贫乏。我翘课,整天逃学出去闲逛或者在寝室睡觉,每个学期都有挂科,寒暑假是茫然而漫无目的的,我把自己的灵魂扔的到处都是,我不想找到自己。因为,我是个没人爱的孩子。 成成带我去了城边的娱乐城。 天黑了,舞池中的情人拥抱在一起。湿热和沉闷混合着暧昧的味道扑在脸上,空气里的潮湿与狰狞,令人迅速感到一股隐隐的兴奋,热血直窜头顶。 我看见很多年纪相仿穿了好多耳洞的男孩和女孩,每个人的眼光都那么肆无忌惮,他们有着各种各样颜色的头发,那些眼睛发出神秘的光芒,毫无顾忌地互相打量,再若无其事地走开。 说实话,我是很期待来酒吧看看的,可是现在我双手空空地站在喧嚣的人群面前。一过来人就很快地闪开,那种带着微微惶恐的表情让我看起来像个傻瓜。 成成去和她相熟的打招呼了。 “第一次来吧?”一个人走过来,递给我一小瓶酒。 “不。我。。。不会喝酒。”我第一次见到瓶子这么小的红酒,原来,酒的颜色可以这么耀眼。 “烈性的伏特加,加过盐的味道很特别的,试试吧。”我这才看清楚那个男孩的样子,很白皙,棱角分明,阳光而深邃的感觉。 “我很喜欢烈性的伏特加,喝前加一点盐,怪异浓烈的感觉像是爱情,一边燃烧,一边苦涩,很苍凉。”成成端着一杯酒扭着腰肢走过来。她很自然地点少许的盐在那个男孩的手背上,然后低下头,用温润的舌轻轻舔过去,再仰头把面前的伏特加一饮而尽。 成成说,在这里,男孩请女孩喝酒说明他对你有好感。我知道,考验我的时候到了,要命的是,我的手竟然有些抖,因为,我根本不会喝酒。 “我是宋浩南,跟我走,我还有一瓶更好的酒。。。”男孩并不看我,淡淡地说。舞厅里的灯光慢地暗了下来,在几盏萤火虫似的灯光下,他俯下脸吻了我,我闻到了他肌肤上散发出来的苦涩带点颓废的烟草味。我的吻豪无技巧,中间就停下来不知道给怎么继续。 他扑哧一下笑了,细细回吻我,含糊地说,“小笨蛋。”男孩的脸逐渐褪成了苍白,像一层撕下来的纸越来越模糊,沉默地漂浮在虚无中。。。 醒来的时候,我躺在一张双人床上,床单像小说里的那样雪白,上面有班驳的血。 宋浩南,那是我那天晚上听到的第一个属于自己的声音,我的意志被突如其来的“爱情”如此迅速地击溃,但是我真的没有想过要这么快就把贞操献出去。 “成成谢谢你的帮忙。这是给你的。”隐约中我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 “呵呵,安少爷出手就是阔绰,要是寂寞了,别忘了找我。”门开了,走出去一个人,我惊得差点叫出声来,急掩住嘴,成成?怎么会是她?!!她和我从小一起长大,我一直把她当作最亲的人。我被眼前的一切给蛊惑住了,当我发出这一连窜惊叹的时候,我只看到白色床单上,那些形状各异的血迹。 此刻,它们已经不再属于我。 第25章 开始还是结束 我光着脚继续狂奔,拐了几个弯,穿过街道,爬上了天桥,站在天桥上,看夜风中的灯火流离,我开始撕心裂肺地悼念那些背叛的爱,亲情、爱情抑或是友情。我的目光穿透黑暗,怔怔地盯着这熟悉城市的灯火辉煌与阑珊,眼角干涩得需要泪水的滋润,我却发现自己已不会流泪。 “小姐,你的脚在流血。”冰冷寒彻的冷风中我听到一个声音对我说。 有些人要用他们一生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 爱情不是找的,它并不在人生中的某个地点等着我们去找。人们只可能在生活中偶然撞见,就像撞见飞碟ufo。是的,在见到亦璋之前,我一直是这座城市的流浪儿,我被爱放逐。 站在天桥上第一次看见亦璋,他留着过耳的长发,浅浅地盖住一双深邃明亮的眼睛。 “来,慢慢地下来。把手给我好吗?”他站在那里,朝我伸出手。看过去很平常,却有一种坚定沉默的表情。 怎么以为我会去死吗?死亡,无形无色,却又无处不在。我并非留恋这个世界,世间的美好我一份都没有享受过,我怎么舍得去死呢?我还没尝过幸福的味道。我不甘心,我要复仇。 “不要紧的。一点点小伤。”我把自己的手放到背后去,从天桥上慢慢爬下来。 他不再说话。固执地看着我眼中的泪水。 “有烟吗?” 他从烟盒里抽出一支七星,在打火机“嗒”的一声轻响中,蓝色的烟雾在空气中袅袅上腾,当那烟气熏出眼泪的时候,我已经不明白这是为什么留的眼泪。狠狠地吸完最后一口,我把烟往后一丢,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是的,我终于可以洒脱了。 “我的汽车半道抛锚,所以深夜才到这里。天太冷,我捎你回城区吧。” “不要了。我自己可以。”我昂起头,趔趄地向前走,身姿有点摇晃,脚上一阵剧痛摔倒在地。他上来搀扶,我躲避了。对我而言,这个喧嚣的是世间有时没有任何安慰。只有世俗的窒息。 他微微有些无奈地看着我,“很晚了,你打算怎么回城区?” 我说,做夜班车。来的时候也是坐这个车。 “现在已经是凌晨三点。这个时间搭不到车了,我带你一程。” 我看着四处,天空的颜色是黑漆漆的一片,闪光的繁星藏在了黑灰色大幕的后面,与世隔绝,漆黑的树林,被车灯照耀下显得苍白不堪,连曾夺去人们目光的星月也变得黯淡无光。 他突然微笑,说,只有两个人,你怕了吗? “我会怕你?” “那我们现在出发?” “好,我们可以这样一直兜到天亮。” 他的车是一辆破旧6年代产的凤凰牌轿车。看起来开了很久的样子。他上车,发动了很长时间。 他开车上了一条我根本没看清楚方向的山路,只觉得那条路越走越偏僻。看来这个男人的本性会在下一刻展露无疑,我不再相信爱情,亦不相信男人,我会跟陌生的男人上床,这是一场游戏。我要拆穿这个伪君子的面目,不惜任何手段。 黑色的云爬满了天空,冷风骤起,像从角落里窜出来,冰凉沁肤。 树木被风吹得呜呜作响,零乱的树枝在夜色中晃动诡异的影子。 我哆嗦着抱紧了膀子。好冷。 第26章 温暖的夹克 “你的鞋子呢?“他问。就像一个熟识已久的朋友。 我揉着冰凉的脚板:“丢了,刚被男人甩。亲眼看见他当街搂着外校一妖艳女子的细腰。” 他说:“你应该脱下高跟鞋砸他。” 我瞪他一眼:“不然我怎么会赤脚来你这里?!” 他在一边哧哧地笑了起来。“恩,挺有意思的。”他小声说,声音很小,眼睛里透着小心。 “恩。”我能回答的也只有这个了。 “我们走吧?”他说,动作优雅地敞开夹克,把我冰凉的脚放进去。然后把我的脸。把我的身体都放进去。放在他温暖的怀抱里。我没有拒绝,也很平静,慢慢闭上了眼睛。 “你想和我做爱么?” 我直直地盯着他的眼睛,目光晶莹,困倦。继续问:“你想和我做爱么?” “不。”他怔了一下,有些意外。“你看就快要下暴雨了。” 在我等待他暴露出动物本性的过程中,却再没有了下文,心中不免失望。 窗外的风仍在肆虐。在山顶上,一场暴风雨即将倾泻而下。闪电和雷鸣交织而来。 粗大的雨点很快就迅速密麻起来,整片山峦被雨吹成了一张天罗地网,每一个弯道都又陡又峭,转得我们胆战心惊,很有玩过山车的味道,要在这种状态下,一直旋绕到山顶,谁还有别的心思去想事情,所以我只有在不停地庆幸,哦,真好,开车的不是我,不是我。 “碰运气吧,看能不能找到高速公路的出口。” 我说,只要方向是没错的就行。小时侯有一次带着妹妹离家出走,迷了路,幸好碰到一个开长途货车的司机。也是深夜赶路。难忘的经历。 我们一路聊着电影和小说,从古代文学聊到社会、伦理、道德。那一夜,我们聊得很畅快,多年的知识以及一个人的孤独日子里,我的饱览群书,都让我有资本终于可以好好卖弄一番。他一直看着我浅浅地笑,间或插上一两句,逗得我哈哈大笑。“知道什么是性饥渴吗?” 他在极度的行驶中嘎然停车,我在昏暗的车灯中停止了大笑,我一直都记得他的样子。头发遮住了眼睛,沉默而坚定的目光,却有深情的眼神,平淡而温暖。 他俯下头,伸手摸我的脸,“我不想与你做爱。” “为什么。”我的心底,飘过淡淡的忧伤。 “爱情不要去找,要等。你看就像这条末路,不知道还有没有走下去的必要。可是当时选择了,就该为自己的行为付上代价和责任。” 你问我,后悔吗?选择了这条末路?我多么想告诉你,如果我真的错了,也不是错在选择了这条末路,而是在我选择它之前,已经爱上了它…… 短短一瞬间,我们一起聆听着风的声音。我突然流下泪来。 “你怎么了?是不是很冷。”他裹紧披在我身上的夹克,把我冰凉的手放进去。 “没什么。我经常这样。常常会哭。” “傻瓜。流泪成了习惯,心情悲苦,做人消极。”他认真地看着我。眼神清澈而明亮。 “伤口是别人给的耻辱,自己坚持的幻觉。” 车子行驶到高速路段出口的时候,空气质量瞬间就得上好,清新得让人感到莫名的幸福。看到满眼熟悉古朴的街景,立即舒心愉悦。 关上车窗,我听不到雨滴的缠绕。拉上布帘,我看不到地上的泥沼。我们只是需要自得其乐,用整个夜晚,专注地听同一首歌。 “日子像旋转木马 在脑海里转不停 出现那些你对我好的场景 你说过牵了手就算约定 但亲爱的那并不是爱情 就像来不及许愿的流星 再怎么美丽也只能是曾经……” 真好,我活在静物里,这样一个又一个美好的瞬间。陌生人的车。末路。暴风雨。温暖的夹克。 第27章 新来实习的教官 “不要停车,我们就这样直兜到天亮好不好。” “傻瓜。这样兜是会没油的。”他摸了摸我的头说,回去吧。 “好,我走了。”我说。 他很深地看了我一眼,笑着向我点点头,“或许,我们还可以再见的。” 听了这句话,我突然有点伤感,伸出手来抱了抱他,微笑着说,“我不会忘记你。” 风吹过来,吹翻了我的长发,他歪着头,将我的一缕发丝拂到耳后,姿态自然而不失风度。盖住的眼光再度与他纠缠,我们相互看了一眼,别过头向各自的前方走去,我微微的笑。他,很深邃的眼睛。不知道为什么那么深,叫人一下子有落水的无力和悲伤。 三个月前,突如其来的体检单,让我本就天昏地暗的生活,再一次浑浊一片,陷入无际的黑暗。 我开始仇恨所有的男人。只想着报复所有的一切。我引诱他们上床,把病毒无声无息地传播出去。以获得心中些许的安慰和快感。我是一个hiv病毒携带者。这就是我的秘密。 直到我遇见了他。 是的,爱情就像那条末路,不知道还有没有走下去的必要。可是当时选择了,就该为自己的行为付上代价和责任。 幸福它对我来说,是非常美好的东西,是不能触碰的,就像一个又一个美好的瞬间。 我们也是为着这一个又一个美好的瞬间而活着。 陌生人的车。末路。暴风雨。温暖的夹克。 如果时间能够倒退。我想总有一天是可以遇见他的。却没有想到这一天来的这样快。 接过手的衣物,透着寒风吹过的冰冷,让我难以判断,它们到底晾干了没有。这样的天气,还得持续多一段时日吧,感觉整个人,都快要跟着一起潮湿到糜烂。那时侯,要是看到一摊青绿搭配奶白的霉菌,切莫见怪。 喝水的时候习惯倚着窗,眼球向外张望。楼下是一个标准的篮球场,却被一辆辆私家车塞满。不过,这里的运动爱好者并不多,就算场地空旷,也很难得看见有人在那里投篮。倒是前些日子,在最寒气逼人,还下着零星小雨的一个下午,有两个估计脑袋不大灵光的家伙在楼下“斗牛”。使我注意到他们的,并非那特别过人的球技,而是他们长得帅帅的模样。 呵,还是摆脱不了色女的特性啊,见到美男子还是忍不住偶尔留守一番。校园生活,我很少涉足运动场,除非,传闻有我喜欢的兄长要大献身手一场。看过一些小说或是动漫,都有这些素材作为蓝本,觉得那些画面——男主角在场内挥汗如雨,女主角在场外准备好毛巾、纯净水并为其呐喊,很是纯美浪漫。要不,咱也做做梦吧?什么时候,也可以如此塑造一下卖力的形象? “猜猜看,最高最帅的是哪一个?”岚岚说。 “穿6号运动服的那个吧。”我说,其实我一眼就看到另一个男生,看过去很平常,却留着长长的头发。结果,那个男生朝这边跑过来,他用左手揉搓了一下被汗水浸湿的刘海,露出那双深邃的眼睛,平淡而温暖。 天哪!那不是那天晚上稍我回来的那个司机。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他,不可以不可以,我决对不可以让他看到我。我一想到那天晚上自己的那个傻样就窘到无以复加。按耐住内心的狂跳,小声对成成说,“我先走一下下,去图书馆查论文资料。” 第28章 重逢 岚岚在直愣愣地盯着篮球场,“青筠,那个跑过来拣球的是新来实习的教官哦。” “咦?人呢?青筠?跑得还真快。” 她正在诧异的时候,却被突如其来的篮球结结实实地砸到头上,“啊!”她大叫一声双手抱头痛苦地蹲在地上。 大汗淋漓的亦璋一个箭步冲上去,手忙脚乱地拉开岚岚的手仔细检查她的头部。 初冬午后的阳光,灿烂地从浓密的树荫中洒下来。那个留长发的男子他穿白色球衣,蓝色的牛仔裤,身材修长。过耳的长发在微风中飘逸,面容消瘦,目光却是锐利的。 咦?那个一闪而过的身影,好熟悉。那个女孩好像在哪里见过。他揉了揉眼睛,愣在那儿。 “亦璋,快把球扔过来呀。发什么愣嘛!”不远处的篮球场上几个人冲着这边挥手催促道。 几秒钟,岚岚的头上便起了一个大包。细心的亦璋忙怜惜地帮她按摩,看着突起的大包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是我不好,该罚。我背你回去吧。”说着,愧疚地蹲到了她身前。 面对这个热烈的请求,岚岚的心飞快地翻腾着,喜欢的人离自己这么近,近得可以闻到他身上蓬勃的气息,他的眼里盛满了真诚的态度是最美丽的。 “教官,你的球打得真好。” “其实偶的球也没什么啦。”他这才回过神来。 “不是啦,我刚刚加入学校篮球社。听说你篮球打的很好,所以。。。。所以是想让你也加入篮球社的。。。想让你教偶打球勒。”岚岚一面说,一面红着脸。 “教你打球可以呀,但最近课太多。所以篮球社的事情我再考虑考虑。” “啊,那太好了!。。。”岚岚略带激动地说。当梦里千回百转的情景成为现实时,她沉浸在满溢的幸福中。 后来,只要学校一进行篮球比赛,岚岚总安静坐在台阶上默默地看亦璋的一举一动。整场球赛,她的眼睛一直追随着他,进球时为他欢呼,他被人撞倒时她会条件反射般地想冲进球场温柔地扶他起身,渴的时候为他递上冰可乐。。。。。他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牵动着她紧张的神经。他矫健的身影雪白的衬衫,那种深深的青春气息让她恍惚不已。有这样一个阳光帅气的男友该是多么幸福的事啊! 穿着白色的乐团制服,在台上唱完一首送别的歌曲,整台晚会宣告结束,谢幕,散场。看着那些熟悉的背影,渐行渐远,直至消失在自己的视力范围内,茫然充斥我每一寸思想。 这栋楼里,住着即将离开这个学院的教官实习生。他们是曾经很照顾我,很包容我,很疼爱我的人,而我只是,被他们封予“04级最拽的女生”这个称号的,一个并不乖巧的小师妹。 叮。。。。 一声短促而清脆的门铃声响起,推销的人还真是烦呢,这附近不知道又是哪里开了新的餐厅或是超市吧,聘了些大学生来做推销。可惜口袋里早就没有富余的闲钱了。 我打开门。结果发现门外站的是同班的一个男孩子,他手里还提着个篮子,里边插满了玫瑰。我有点惊愕,抬眼看他,才发现他的脸蛋儿早已羞涩得泛红。那模样真的很可爱。正打算开口邀他进宿舍坐,他就那么突然把花篮递给我,说了句,“给你”,就一溜儿跑走了。 第29章 我的爱,已经残疾 呵呵,真是很逗的一段小插曲。当时没有感动,也没有觉着幸福,因为还年少吧,而且,我不喜欢玫瑰花。在魔兽世界里,我总是在野性植物群寻找能够取得野性藻叶的人。你可能觉得这很荒谬,但没有藻叶就不能制作护甲。岚岚也常说我像一株散发浓郁芳香的花朵,会开出令人恐惧的花朵。 岚岚是我同父异母的姐姐,她很美。是属于那种清秀型的女孩子,圆脸蛋润润的,眉很赤,细长的双眼闪动着爽直的、热乎乎的目光;老是未言先笑,语言也带着笑,像唱歌似的。她走路时把身子的重心放在足尖上,总像要蹦跳、要飞。一眼就可以看出,她是个纯真而欢乐的女孩子。可是,我一点都不喜欢她。那年继母带着16岁的岚岚嫁到我们家。我恨她们以一种侵略者的姿态,厚颜无耻地与幸福不期而遇。 我最终选择了沉默。嗯,是的,我承认,理智是我的优点,但也是我的缺点。它剥夺了我应有的童趣和浪漫。我只是不断去想以后的事情,那些蓄谋已久的仇恨。 “青筠,知道吗?我今天终于看到他了。”岚岚隔着薄薄的蚊帐说。 “谁啊?”我说。 “今天的那个打篮球的实习教官呀。”她说,“青筠,你不要笑我。我喜欢一个男孩已经有八年了。” “瞎说什么,那时候你才几岁。” “13岁,我上初一。” “他知道吗?”我说。 “他可能不知道吧。我们从初中就一直是校友,只是他不认识我。我喜欢强壮结实的男生,能保护我的那种,你呀,还是等长大了再说。”她呵呵地笑着爬到我的床上,和我挤在一起。她表达自己的感情总是那么直接,把头放在我的肩头,絮絮叨叨地说些废话。虽然我并不喜欢这种方式,但仍然极尽所能地应付着。 “今天他答应教我打篮球了。”她轻轻地笑,“他逃不了。” 不知为何?她的话像一颗呼啸而至的子弹在我心底发出一个怪异的声响。我的心头竟悸悸地痛了一下。 日子还是像车轮,有时歪歪扭扭,有时笔直通畅,一副按部就班的样子。我持续着麻木的状态,学校里待几天,然后会有男人来接我,去他的住处。虽然这些都是我的生活,我的日子。 他们喜欢对我说,我爱你。 我说,我知道。 你爱我吗?他们喜欢问我这个相同的问题。 不爱,我昂起头,一贯冰冷的声音。 为什么,通常是紧随的下一个问题。 因为,我的爱,已经残疾。照例拿出打火机与七星,声音在起伏的心跳下有些颤抖。尔后用力的吸一口烟,缓缓吐出缭绕的烟雾。 我所喜欢的事情,就是在烟雾弥漫中,凝望他们忧伤的表情和失望的双眸。 人生得意须尽欢,每个人走出痛苦都需要一个过程,放纵情欲也不失为走出痛苦的好方法。 第30章 默契 许多时候,我都会想起某个黄昏,在那个天桥下的温暖夹克。他过耳的长发在微风中飘逸,面容消瘦,目光是锐利的,却有深情的眼神,平淡而温暖。 而很多个下午,在篮球场的空地上,看见他跟她从前面的小路走过。岚岚站在那里把篮球一个一个地往球筐里扔,扔一个就“嘿嘿”地笑,特别开心。他也看着她,陪着一起开心地笑。她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我常常看见他的右手穿过她的长发,搭在她的肩上,或者把头俯下去,鼻子贴在她的头顶,用力吸气。 然后,我会看见他温柔甜蜜的微笑,阳光下,他们两个是那样美丽的情侣,我的心却痛的流出眼泪。我远远望着他们。心里那些积压着的愤满,像一群繁殖能力惊人的虫子,一点一点在吞噬我的理智。我只能站在它的面前,无奈而哀伤地隐忍着。爱情原来真的要分先来后到,这是规则。 学校的毕业典礼设在市区的一个吧吧里,一推开门,震耳欲聋的音乐和呛人的烟草味扑面而来。因为是重点大学,所以老师是没有什么意见的,因为都是品学兼优的学生。 “青筠,他就是我的爱情。”岚岚牵着亦璋的手挤到圆形吧台前,开心地说。 我抬起头,这才看清楚亦璋的样子,不是很白,棱角分明,是那种深邃的感觉,他从我身边经过,能感觉到一股清新的气息。 “hi,原来是你!”亦璋看见我,愣了一下,很是友好地笑了笑。我也回报以微笑。 “咦?你们以前认识?”岚岚一脸疑惑。 我的脑中轰然一响!亦璋笑了笑说,我们来喝酒吧。 加冰块的喜力,亦璋喝掉了一瓶。然后他问岚岚,是否已经习惯公司工作。岚岚说,“还好。可就是找不到比较合胃口的餐厅。天天吃快餐,都快把胃折磨死了。”说完,岚岚作可怜状。 亦璋抿嘴轻笑,说:“我倒知道一个餐厅挺不错的,离学校不远,而且环境优美,叫‘萋优草’说完,他说了个地址。“什么?”岚岚睁大了眼睛,无奈地表示自己对这个地方很陌生。亦璋摆摆手说:“我带你们去吧。” “萋优草”果然环境幽雅,看着菜单,“清烩鲈鱼片”、“糖不甩”,我和亦璋异口同声说,“原来你也喜欢吃这个?”我们又异口同声地说,然后他看着我,我看着他,两人不由地笑了起来。 我们吃完了饭,离上自习的时间还早,决定打一会牌。 打80分不是我的强项,但奇怪的是如果我和亦璋搭对,我们总是赢,而且一般是双双脱手,一下就拿下高分。打了几局,岚岚就吵了起来。不行不行,你们两个不能搭一起了。真是邪门。 “要不摸牌决定吧。”我说。 翻完底牌,结果还是我和他在一起。 我和亦璋大获全胜,岚岚和另一个男生请吃夜宵。然后他们各自送我们回去。 “下周我们要报仇雪恨。”岚岚笑着说。 “好了好了。”亦璋轻轻拍了一下她的头,晚上好好睡个觉。岚岚对他做了个鬼脸。 他们是快乐的,我的心底飘过淡淡的忧伤。 “你也一样,青筠。”他转过脸,笑起来,唇角温柔地倾斜。 我笑了笑。他看着我,眼里的温暖和沉静,像风后的平原。 第31章 伤口是丑陋而羞耻的 深夜的时候下起了雨。回到宿舍便倒在床上,睁着眼睛望这天花板。 黑暗中想起亦璋的笑容,心里涌起一种苦涩而甜蜜的感觉。我记得他的眼神。他做在我的对面,用眼光示意我该如何出牌。他的每一个暗示我都读懂。他的每一个表情我都明白。 我们没有任何言语。 可是,我们中间永远隔着一个人,他有岚岚,而且她是一个纯真而欢乐的女孩子。我心里涌起莫名的烦躁,有一种尖锥刺透心头的痛楚。 我们似乎不可能在一起。他是别人的。 我放下面前那杯咖啡,不加奶不加糖,看着杯中自己的影象,轻轻地笑了。 大合唱的排练已经开始了20分钟,同学们穿了好看的紧身舞裙站在球场上,再过几日就是校庆了。我身后正有一个老校工站在梯子上挂红色的横幅,而歌剧被一次次大声的播放着,我们就反复的练习。 我趁着音乐老师低头看乐谱的工夫,赶紧溜进排练的队列里,显然我已经迟到了。 “郑青筠,欢迎加入我们啊。”不愧是当老师的,眼睛就是敏锐。 排练开始了,空气中充满了庄严的音乐和油漆味,整幢大楼无边的空虚交错的撑架在四周。 爱情,是让人成长最快的学堂。但我的爱,已经残疾。想着想着我又无法克制地笑了。 “青筠,请你严肃些。这是一场需要悲壮气氛的歌剧。”音乐老师很恼火。 “搞什么嘛,大家都很渴望快点结束排练。”一起唱歌的几个学生朝我看。 爱看不看,我冷漠地转过脸。眼底尽量不流露自己的脆弱和孤独。 “青筠,你脸上为什么会有莫名的微笑?”岚岚说。 “王老师,算了,她可能是太累了。休息一下吧。”亦璋拉着我的手就往台下走。 我甩开他的手,默默地看着这个英俊的教官眼里竟有许多的不屑、轻视和冷漠。 很显然这种眼神深深刺伤了他,他愣了一下,嘴角勉强扯出一丝微笑,轻声说:“没关系,这么久没见,你对我难免会变得有些陌生。” “好,我们继续排练,希望同学们珍惜自己宝贵的时间。” 可是再一次重新开始的时候,我又笑,最终排练几乎无法完成。 “青筠,请你下来。你居然当这玩。”老师终于忍无可忍地说。 最终我被取消了参加这项活动的资格。 从小我就是不讨人喜欢的女孩。喜欢摆出恶劣的姿态使别人为难,以此认证自己对感情的向往。 父母是在我7岁的时候离异的。当时我认为,这是我这一生中第一场灾难,也是最大的一场灾难。因为,这场灾难直接导致了一个陌生的女人闯入我的生活。这个女人就是我的继母,那时我从来不叫她妈妈或者是阿姨,而是像爸爸一样直呼其名。父亲为此事曾不只一次的教训过我,要我叫她“妈妈”。 “我凭什么叫她妈妈,她根本就是一个坏女人,不只取代母亲的位置,还夺走父亲对我的爱。” 自从她来到我和父亲的家里后,父亲非常宠她,总为了我不尊重她的事而对我进行教育再教育。在一重重的教育里,我愈加的恨她。是的,在我的记忆里,她似乎从来就没有骂过我, 在7岁至19岁之间的这几年里,我想尽了办法要赶走她。 她很美,对父亲的爱却忠贞不渝。 我曾经目睹小城最流氓的混混一路尾随却被她严厉痛斥后怏怏离去的场景。 那个时候,我天衣无缝的预谋才有了落地生根的土壤。 我故意将家门钥匙丢在混混面前,然后在他肆意调戏兰姨时,父亲刚好回来。这一切,都按照我策划中的步骤进行,没有丝毫遗漏。 父亲在嘶哑的怒吼中,拨通了110的电话。最终衣衫不整的混混蹩脚地在我们视野中消失。 而她独自背负着耻辱躲在自己的房间里暗暗饮泣,这让我很开心,幻想着第二天她就会受不了而提着大皮箱离家出走,永不回来。 伤口是丑陋而羞耻的。 第32章 敏感的風景 13路车的最后一班车总是在傍晚16:30分开来。我穿着一袭简朴的黑裙,看过去苍白而清瘦。他上了车,选了我后排的一个位置。 车从城市的中心穿过,在地铁站停下。我下了车,他也下了车。 我们在明亮的地铁车站里等着最后一班地铁。 终于,站台上终于只有我们俩。我走过来问他,几点了?他抬起手腕看看表说,快五点了。 “排练那时到底为什么笑?” “其实我只不过突然开始想象,同学们站这睡觉的样子。”我耸耸肩,“我不觉得想象有什么不对。或许这个世界不符合我的梦想。” “女孩子傻一点会比较快乐。”他认真地看着我突然说,“想的东西越多,快乐也便越少。”他的那双眼睛,真的很好看。不是一般的黑色,明亮清澈的让人心动。 “不。我只是太清楚一个人要得到什么,她就必须先付出什么。” “青筠,裙子的颜色不适合你的年龄。” “现在只有黑色才符合我这颗空洞的灵魂。”我淡淡地笑,然后拿起梳妆镜抹上艳丽的口红。 我离开他,上了地铁,天又下起雨来。隔着玻璃窗,雨水模糊了他的面容。我安静地看了他一分钟,然后淡然地扭过头,坐到一个空位上。车上正放着一首悲怆莫名的日本歌。“敏感的風景”。 无论是谁,都会在不经意间失去什么。 不经意间,你已经悄然离去。 空留下了一段回忆。心急慌忙之间,我不知该如何开口。 就像一个个木偶。 听到的都是不能辨认声音。 为什么日本人对爱情和伤感都有极端的推崇?比如宫崎骏、比如川端康成。 窗外的雨淅淅沥沥地下着,就像我的心,一刻不得安宁,心底如同雨水打在水中泛起层层涟漪。 秋天真的快要来了。一场秋雨一场寒。或许昨天黄昏的那一场雨是秋的开始。吹进窗来的风陡然清寒起来,人豪无预备地觉察到了寂寞。从夏到秋,就像从相聚到离散,像人走到茶凉,像盛开到飘零,像人生的繁华到谢幕转身离去。飘舞的窗帘、淡淡的远方,一切的一切都渲染上了寂寞。 我们半专心半不专心的念着书,有时逃课去爬山,有时在图书馆里发神经查生字,日子一天一天过去,雨一直没停过。直到数日之后,才想起在阳光下上学是怎么回事。 岚岚生日的时候我们一起去爬山。 可爱的她居然穿了条漂亮的伊都锦紧身裙。“我的小孩子,你以为去参加party吗?”亦璋无奈地笑了起来。 “我以为去爬那种有很多台阶的那种呢。”岚岚努了努嘴委屈地说。 山上的空气真是不错,天上飘浮着淡淡的白云。路旁有很多的樱花树。风吹过的,一丝荡漾,不止是花瓣,也是心里的。 我光脚穿着一双洗得发白的球鞋,虽然那双球鞋已褪了光泽,但仍足以让我为之怦然心动。 好舒服好舒服,岚岚很兴奋,看到草啊,花啊,闻个不停。爬了好久,可是到了半山腰,她就爬不动了。她说她累了,不想再往上爬了。 “我来保管包和相机吧,你们快点看完快点下来。”她说。 第33章 一切宿命都是一个圈 我和亦璋继续往上爬。山顶上有大片的樱花树林。粉白粉白的花朵,簇拥在一起,就像进入了一个粉的世界,宁和,恬溢。我想这是我在这个城里去过的最温情的地方。我摘了一朵樱花插在头发上,然后伸过头来,问他好不好看。他笑而不语,把它们摘下来细细咀嚼。 我们爬上台阶,走进山里一座颓败幽深的小庙。 我跪在佛祖面前,合掌许愿。他好奇地问我,“你许的是什么愿?” 我笑着说,“把手伸过来,看你悟不悟得到。” 他煞有介事地伸出手来,我用食指在他手上划了一个圈。 他思索了好一会,仍旧猜不出。 我笑着说,“一切宿命都是一个圈,终点便是起点。” 他说,“那跟你许的愿有什么关系呢?” “有啊,人都是来世间赎罪的,一切罪恶也都是一个圆。赎罪结束的时候,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了。”我笑着继续说。 他坐在蒲团上,看着佛说,“在美好的东西面前,你的感觉是什么?” 我说,“是痛。” “为什么?” “痛过才会遗忘。” 山涧树林里有鸟群飞过天空。他仰起头,闻着风中的花香,感受潮湿而平静的空气里鸟儿的翅膀穿梭过去的风和阳光。然后听到我黯淡地说,“是不是这样才可以忘记你?” 山下传来岚岚的叫声,亦璋,你们在哪里。 她看到我和亦璋慢慢地走下来。我们三个人走在山间的小路上。她左手搂着我的肩膀,右手搂着亦璋的脖子,她是个毫无预感的女子。能安慰自己的人比较容易快乐,也常常能令身边的人快乐。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一切都无法在最美好的时刻凝固。 业余的人彩模特,觉得这工作很新鲜有趣,于是抱着玩味的态度,向该公司递交了有关个人一些自然状况的资料,然后就有一负责人电话通知,让我去面试。那么顺利,反而让我有所疑虑了。不过把事情往坏里想,去直面下也好,让自己长长见识。 展厅里熙熙攘攘,一个女孩卧在一个桌案上,她的身上画满了稀奇古怪的图案。有人小声说:全裸。我这才发现,模特的三点都被厚厚的油彩盖住了,她什么都没穿。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人体彩绘。正当我出神的时候,一个穿着白衬衣牛仔裤的人走到了作品前,他说:“我是安亦璋,刚来的业余画家。喜欢这个作品的,请给我投票。” 安亦璋,他的名字很柔软,像那些戏词里的书生名字,他穿得简单整洁,与印象里的那些大胡子长头发的艺术家不同。我走过去,从他手里接过选票,他看到我,有些惊奇:“青筠,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笑而不语,把选票填好了,放到展厅出口处的票箱里。 从展厅出来,他说,“我送你回去。” “不要了。我自己可以。” 第34章 在劫难逃 2月的天气,还是有些冷,我抱了抱肩膀,笑着说,怎么可以把那女孩子涂成那样? “想来做人彩模特么?我一抬头,看到他似笑非笑的说,恨不得有个地缝钻进去。 我短暂地微笑一下,不屑地说,怎么样? “能够自如地在众人面前宽衣解带,把自己身上或是凛冽或是怪异,或是莫名其妙的图案坦然地展现在各种各样的目光之下,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的。” “我只是要让自己活得更精彩。” “你看起来好像从来不会有恐惧。”昏暗的灯光下,他的眼睛凝望着我,那是双明亮的眼睛。我想,明亮的眼睛就是这样,平淡而温暖,一览无余。还有热情和善良。忘不了那条末路,那场暴风雨,那件温暖的夹克。 “那是因为我知道有些事情在劫难逃。” “是。比如我遇到你,岚岚遇到我,然后我又遇到你。” 我惨淡地笑,他也笑。我们沉默地并肩站在一起。友谊只需跨出一小步便是爱情,可爱情却需要一个飞跃才能退为友谊,我没有翅膀,飞不了那么高。 天又开始下雨。我仰起脸,他低下头,我说为什么选择我?岚岚是我的姐姐。 因为你身上有一种腐朽的美,叛逆,钝化,这是我所认识的女孩子中不具有的。错过你,我会有一种与爱情失之交臂的感觉。 吃了很多客巧克力雪糕,冰柜快给我清空了,可我依然在不停地舔嗜,像被魅惑般。第一次感到,原来甜也是苦涩。他教我玩很多种扑克牌的魔术,倒水给我喝,聊彼此的喜好,偶尔温存,分享一包泡面。。。。 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一起的时间是以小时来计算的话,那最好的缠绵就是粘在房间哪儿都别去。我知道,他要带岚岚回上海了,我也即将离开这个城市。我们都清楚,我们的时间,只有一晚的重叠。 做了一个很离奇的梦,最近总有离奇的梦。片段残缺,场景模糊。一间陌生房子,一把檀木椅子,以及我。面无表情,我好似在等待什么。一会儿,去开门,一个男人走了进来。我见到他,说不上什么心情,没有理睬,只是一个人走去窗台。 然后我竟然开始点烟,一支接上一支,抽得很凶猛。男人也走了过来,到我的身边,我们站在卧室的大床边,彼此都没有言语。他脱掉我的衣服,用手指和嘴唇,一寸一寸地启动我的身体。他看到我的胸口有一道发炎中的伤口,流出黑色的脓血。低下头去舔它。于是,我在黑暗中笑起来,他抬起头看我,我大吃一惊,这才看清楚那个男人的脸。竟然是安亦璋! 结果梦就醒了。其他的情节我都不记得了,惟独留下这一段。 我相信梦境是现状或心理的一种昭示,尽管很多时候,它的画面都失实得荒唐。那么我的梦境,到底要告诉我什么呢?始终一头雾水。 第35章 突如其来的体检单 甭想了,也不会有什么所以然,决定起床。才发现手脚有点麻木,可能是同一个睡姿持续得太漫长。左侧,屈膝,蜷缩,这是我的习惯,就像胎儿在母体的那种最初模样。医师说这是缺乏安全感的一种表现,不置可否。只是突然又想起小时候,外婆每回见到这姿势,总要捭开我的身体纠正一番,说这样血液难以循环。 喝了杯冰水,算是清醒多了,开始梳妆。头发湿漉漉地纠缠着,有几缕撂在肩膀上。水珠顺着发丝落入脊背,突然的冰冷让我不禁寒颤,赶紧拿来电吹风烘干。呼呼作响,暖意顿时从指间延传,黑色发丝在飘扬。 在hiv还没真正确诊之前,我每隔一个星期就要去医院采血样。死亡,无形无色,却又无处不在。我竟然会留恋这个世界,阳光撒在我肩上的时候,原来一切都可以如此的美好,就连原本喧嚣的城市都充满了蓬勃的诱惑。走在陌生的街头,对生命,我渴望至极,哪怕只能够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像许多艾滋病患者一样。 三个月前,酒吧的片段,有充斥在我的脑海。突如其来的体检单,让我本来就天昏地暗的生活,再次浑浊一片,陷入无际的黑暗。我如同残冬的最后一片叶子,挂在枝头颤抖,肿大的淋巴结,低烧温吞的额头,还有医生眼中的悲凉、鄙夷、疑问、同情的目光,都在昭示,我可能是一个hiv病毒携带者。 正在检验室抽取血标本,包里的手机响了起来。是岚岚。我的手一抖,血洒了。 青筠,我们吵架了。 为什么? 他说他其实不喜欢我。她在电话里哽咽着,声音颤抖。为什么他对我说这些。 你在哪里,别走开。我过来找你。 我赶到岚岚的寝室。她什么也不想说了,只是坐在床上蜷缩着身体。黑暗中她有轻微的颤抖,我走过去,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 “岚岚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的心里好痛。青筠。真的好痛。” “岚,他真的就那么重要吗?男人是不可靠的。” “我只是讨厌欺骗。他说他其实不喜欢我。”岚岚的长发凌乱地盖住了眼睛,她湿湿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掉落在我的手心里。 “岚岚别担心。我把他找回来,他是瞎说的。” 她无助地紧紧抓住我的手。“青筠,你一定要帮我。” “我会的。我会的。”我搂着瑟瑟发抖的岚岚,轻声安慰着,内心却在地狱和天堂之间穿梭不停。有人不是说过吗,爱情是一场战争。爱情里没有错误,它的本来面目或许并不狰狞,但为何有些时候,总是透着某种残酷和斗争呢? 而我,到底该如何选择呢? 我昏然地跑出寝室。电话那端抽泣声不断,我一如既往地嘱咐她注意安全,心里依旧纠结如麻。天气开始更变,甚至下起了雨,觉得有点冷。 玻璃窗外是另一个世界。 舞台上艳光烂漫,舞台下哨声四响。而我只是最不称职的看客,一个人在麻木地观赏,然后再一个人凄美地冥想。 第36章 最不称职的看客 他习惯端坐在吧台,点一杯馥郁的长岛冰茶。鸡尾酒绚丽的色彩映照在他的脸庞上,本是美丽景象,可他的表情看起来却处处是哀伤。 我在旁边坐下,静静地看着他。他用那双明亮而温暖的眼睛看着我,他的眼神固执而沉默。只在短短的瞬间,我们读懂了彼此要说的话。 “不要去判断我是否爱你。”他半睁着微醺的双眼。 “不会。我不判断。我是自私的人,只注重自己的感觉。”我的脸苍白而妩媚,轻浮地笑着,却有一种想呀流泪的冲动。 他突然狠狠地箍住我的肩膀,盯着我的眼睛说,“要相信,人世间是有真爱的。”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眸转动,深邃的瞳仁里有晶亮的泪光闪动。 我被震慑了,一时说不出话来。 “对不起。青筠。我只是更加盲目。”他伸出手抚摸我的脸颊。他克制着自己。 从裸露到遮蔽,从倾诉到沉默,这便是克制的最终效果。常想,一个不懂得克制的人,上帝或许会额外赐予他意想不到的礼物。然而,过分的表述与热情总是让人不堪负累的。 我知道,爱他超过了他对我的爱,或者说,我没表达出来的远比表达出来的多。事实上,我只是太清楚自己,一旦被点燃,将会义无反顾而飞蛾扑火。 就在此时,他沉寂了许久的手机,忽然嗡嗡响起,他打开来看,是岚岚的短信: “我病了,快死了,你不要找我了。” 三个“了”,轻描淡写,却像三柄小刀,凄厉地插在了我心上。 只有一个自恃被宠爱着的女子,才有底气留下这样冰冷却霸道的短信。然而亦璋,却不能令我做到如此的放肆。岚岚心中也是有爱的,心中有爱的的女子,真好。爱情对我来说,是一座海市蜃楼,远远地伫立,若隐若现,高不可攀。 “给她打个电话吧。单纯的女孩受不了这些。” 不要为我担心,我一直都很坚强。 我笑了。我感觉到自己的心在酸楚着,像个寂寞的孩子。 我看着他拨通岚岚的号码,听他解释说他心情不好乱说话。听他哄他,要她早点睡觉,并许诺带她出去玩。然后他挂上电话。 我知道你无法把我带走。我知道我们是不自由的。 在酒吧流连到凌晨三点,彼此没有言语,只是闷头喝酒。 曾在qicq看到某个朋友的签名挡,她在里边说,不是因为寂寞才爱上你,是因为爱上你才寂寞。我就想到四维的话,成千上万个寂寞,依然只是寂寞,就如同走进一间挂满镜子的房间,成千上万个影象,依然只是一个人。 在凌晨的冰凉雾蔼中,我们走出酒吧。在昏黑潮湿的街头。 我说:“我先走好吗?” 他说:“好。” 如果真有末世爱情,我希望我都是那个先走的人。在别人离开自己之前先离开他,这是保护自己唯一的方式。 他送我上楼,我掏出钥匙打开房门。 “早点休息。”我说,“难受的时候喝醉睡觉是最好的选择。” “明天我就要回上海了。带岚岚去见我的父母。” 我低下头,微笑着咬着嘴唇沉默了几秒钟。我的声音显得落寞。然后我抬起眼睛看他, “亦璋,抱我一会儿好吗?” 他看着我那张苍白的脸说:“其实你并没有我想像中的坚强。”他用手抚摸我的头发。 第37章 我们不是自由的 泪水终于温暖地滑落下来。 “你一直是个孤独的孩子,那天我第一次看见你,你光脚站在天桥上。落寞地,孤立无援。你好像不属于这个世界。那时我就对自己说,有一天我能够带你走。你的世界不再有伤口。” 他深深凝视着我的眼睛,仿佛窥探什么似的,双眸深邃得令人心叹。 “可是命运却和我们开了个玩笑,我们不是自由的。” 我终于可以让自己的泪痛快地流下来。 “青筠。但你要看看这个世界,不要和它为敌,不相信爱的人会比平常人不快乐。你只需要给自己一个希望。” “我与你不同,亦璋,我与父母不和,我只觉得我的需要他们无法供给我,我不满现实,我虚荣,我愿意出外寻找我想要的生活。” “但那是一场赌博。危险重重。” “顾不得了,总得拿东西去换。我看不到前途,一片黑暗,叫我心烦。”我叹息。 “逆境总会过去的。不要逼迫自己去坚强,你的敌人永远是自己,勇敢的面对自己,你定会知道你的下一步棋子该如何下。” 他转身离开,潮湿而温暖的气息在黑暗中一闪而过,我记得他的心跳,在他无助而粗暴地把我拥抱在怀里的那一刻。我闭上了眼睛。 四周又恢复了安静。那感觉,让我想到凌晨时分,寂寥的街。你有过在那个时刻,出现在马路尽头的经历么?夜空剩下穆谧的幽蓝,地面泛着路灯柔和的光。没有车水马龙,没有人来人往,只有你和一条空荡荡的大街。 那种存在感,被空前地放大,似乎自己从来没有那么真实地出现过。一个人的路,一个人走。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这样。 心里的伤口自己永远会封闭着,当某年某月某天遇见的一些人,发生了一些故事,你会觉得,那伤,那痛,其实也不过如此。反而从遇见那些感动的时候,会收获很多自认为从来都不会在出现的快乐。苦涩的快乐。 冷冰冰的空气里,我手扶着锈迹斑斑的栅栏,脸上不由得露出惨淡的笑容。 眼角的余光中忽然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我转过头,原来是兰姨。她一动不动地停在楼道走廊昏暗的灯光下,枯瘦而干黄的脸没有表情。我扔掉手中的烟头,从她面前走过去。 “站住。” 冰冷的声音传过寂静的走廊。这道走廊似乎没有近头,在昏暗的灯光下一直延伸到黑暗之中。 第38章 生命是一场幻觉 我转过脸,淡漠地看着她。 “请你不要伤害岚岚。我知道你其实并不喜欢安亦璋。” “想执行最好的报复吗?你全冲着我来好了,这辈子欠你的我来偿还。” “你来偿还?”我站在黑暗中捏紧手心,感觉到手心上的肌肤在灼痛。我仰起头大笑,“我十年的痛苦你要如何才能偿还!” “不要伤害岚岚。不然我不会放过你!”她颤抖的声音掺杂着些许绝望。 我脸上露出嘲弄的微笑,“你吓唬谁?如果我可以选择。可是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她一个耳光抽过来,她的呼吸急促而剧烈,好象要把她的胸口爆裂。 她发出歇斯底里的吼声,和你母亲一样下贱,给我滚开! 我推开她并拉住她的头发,把她拖到阳台上,然后让她的身体仰后靠在铁栅栏上。当风吹散她的长发,兰姨发出恐惧的叫声。 我说:“告诉你自己。没有人可以侮辱我和我的母亲。” 夜晚雨下的很大。 整个城市被雨雾弥漫。闪电划破天空。冰冷的雨点打在脸上。我冷漠的眼睛开出清冷的花朵,唇角渗出了血。 我从口袋里掏出药瓶,在手心里又倒出几颗黄色药片,把它们混在whisky里吞了下去。 在收到突如其来的体检单,昭示我可能是一个hiv病毒携带者后,我开始服用药物。 这些进口的黄色小药片,医生说能治疗深度的抑郁症。 也提醒了我会有失眠和幻觉的副作用。但是我依旧按时服用。我感觉到安全。 抬起眼,又是午夜。如水般夜色里,那架厚实的座钟,声音没有来由的清楚。我轻轻地在心里数,一下,两下。我总是神经质地去检查它浑身上下的每一个零件,我隔一天就会去上它的发条。每一个夜晚,听不见它响,我就会辗转难眠。我以为时间可以淡化曾有的伤痕,可以试着去靠近相互取暖,像我们小时候一样。原来,我对记忆的坚持经年不变,甚至愈演愈烈。 那年,我和易筠七岁。 我们的童年永无休止地充斥着骚动,不安与忧伤。 爸爸总是很忙,难得回来。他回来的时候,妈妈会和他吵,闹得很凶,砸锅摔碗,哭泣,撕扯。 他一直都是她的敌人和亲人。她用粗暴放纵的方式发泄她的感情。她折磨他,以各种让自己感觉快慰的方式。打他耳光,压制他,把东西胡乱地朝他砸过去。家里的热水瓶,碗,盘子,总是时常碎,需要重新购置。 第39章 让兰姨带你回家 而我和易筠则是被当成一把椅子或一只水杯。放在那里而不需要寄予感情。 那天,他们又开始激烈的战争。我只好带着妹妹逃也似的跑到街上。那是一个漫长的夏季,我们漫无目标地走在热闹的街头,漫无目的地坐上了一趟开往世纪大道的汽车。走在宽阔的大路上,这些新建的马路都是特别的宽广,没有什么遮拦,一任清凉的晚风迎面吹来。我们一起漫无目的地向前走,一直走到无人的荒野,一直走到日落黄昏。 一整天,我们一路跟着那个女人,像一只脚步轻巧的猫。可怜的女人,丢失了她的女儿,她在街上整整找了一个月。她的声音撕扯着,一声声,岚岚,岚岚,你在哪里?你在哪里啊? 我的心不由自主地被她沙哑的声音牵扯起来,隐隐的痛。 终于,女人走累了,一屁股坐在路边,茫然而无助地四下张望。披头散发的摸样让人心酸不已,我走上去,递给她一瓶矿泉水,轻声唤她,阿姨。她愣愣地盯着我们的裙子看,狐疑的目光上下打量着我们,她想站起来,又虚弱地瘫下去。 下午的阳光轻轻地笼罩着她,让我有股想一头扎进那个温暖怀抱的冲动。这不正常,太不正常了。 我说,我带妹妹来这里游玩,在街上跟妈妈走失了,我找了她很久,没有地方住,没有饭吃,我很想妈妈。我开始编造美丽的谎言,我知道我的眼睛里已经蓄满了泪水,因为女人的情绪越来越激动,突然她一把抱住我,嚎啕大哭,哭够了,说,孩子,让兰姨带你回家。 我们在一个面条摊子前停了下来。这个摊子一个客人也没有,但是它的热锅里冒出的腾腾的兑了某种草药的牛肉汤的热气,却十分的诱人。她要了两碗面条,我和易筠,一个人一边坐在木桌子的两端。我用筷子搅动,一根一根地嚼,舍不得一口气吃完。她用手敲敲我的额头,轻声说,快点吃完,不要磨磨蹭蹭。 晚上十点,我们终于进了兰姨的家,迈进门的时候,我的心像一条突然被扔上岸的雨,拼命挣扎。 这一夜是在兰姨家度过的。晚上,兰姨要我们跟她一起睡,整个晚上,她紧紧抓住我的手,我试图抽开,她便低低地呻吟,岚岚。 那一刻,我不知道是该可怜她,还是可怜我自己? 清晨,我跟兰姨说,我们只在她家待一天,我们还要出去找妈妈的。 一推门。外面有个男人噌地站了起来,惊奇地叫,岚岚!我仰起头直视他,说,“爸爸,我不是岚岚。” 男人愣住了,嘴角开始剧烈地抽搐起来。 “青筠,易筠。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兰姨叹了一口气,依偎在男人的怀里,“你是不是太想念岚岚了,才会跟我一样产生错觉。” 第40章 快滚 “你看,多可爱的小女孩。” 我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剪跟岚岚一样的学生头。岚岚长什么样,其实我最清楚不过,爸爸的钱夹里曾放过她们母女的照片。我端详过无数次,她跟爸爸长得很像,浓浓的眉毛,大大的眼睛。虽然照片后来被妈妈撕成了碎片。现在已不复存在。 爸爸突然推开兰姨,抓住她的手臂。“你带她们来干嘛?你想干嘛?” 兰姨轻轻地说:“你弄痛我了。” 爸爸睁着被酒精烧红的双眼,颓然倒在沙发上。 “你是不是不想离婚了?是不是不打算跟我结婚了?” 爸爸用手捧住头,沙哑的声音说,对不起,我现在没有心情考虑这种事情,岚岚已经离家出走一个月了。 “如果岚岚回来呢?你会离婚吗?”她努力维持着冷静。 “岚岚知道你还有另外一个家,才会离家出走的!”她尖锐地喊起来,泪如蓬勃的雨。 “给我一点时间好吗?”爸爸哀求的语气,像针一样扎着我。 我拉着妹妹飞奔离开兰姨的家。就在那一刹那。咸的液体,让我的眼睛生疼,生疼。 擦干眼泪,疲惫地跑回家里已经是晚上。妈妈已经睡着了。 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我把所有的窗户打开,风很大,穿过镂空的衣服,脖子上敏感的皮肤觉得刺骨的冷,仿佛这不是夏天。一切都是逼仄而压抑的。 我去看了岚岚。 没有人知道,妈妈把她关在了一间底下室里。妈妈比兰姨先一步找到了她,妈妈囚禁了她。妈妈心中的愤怒已难消逝,她对兰姨的恨彻底失去了理智,她想神不知鬼不觉地把那个女孩卖到一个遥远的山窝窝里,让这个情敌的女儿永无出山之日。而她,将得到一大笔钱,她或许能用它换来另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去补偿她失去的东西。 “你是那个女人的女儿对不对?是你们让我爸爸跟妈妈离婚对不对?”岚岚看着我,她黑色眸子有熊熊燃烧的火焰。眼珠上布满了红丝。刺地我黑夜无法入眠。 我直直地看着她,说,“是的。” 她瞪大眼睛,眼泪猝不及防地落下来:“我有一件事情求你。如果,我真的回不了家了。我妈妈你们要好好对她。” 我惊讶地看着她。她似乎有些茫然,不过终于,过了好一会儿,她仿佛明白了一些什么,嘴唇颤抖了几下。 她说:“爸爸跟我说过,他不爱你妈妈,但他爱你。就像我妈妈爱我一样。” 我的鼻子很酸,心里的坚冰化成一股水,汩汩地望外冒。她年轻的脸颓败着,她和我一样是个受害者。但她没有我邪恶。 我打开地下室的门说:“你走吧。从后门出去。” 她鄂然地看着我。她仿佛探索似的凝视我,眼睛里有种让人无初躲藏的透明,让我觉得又寂寞又难受,一种古怪的心情。 快走吧。 “如果可以,我想让你当我的妹妹。我叫岚岚。”她说。 “别跟我来这一套。我只不过不想让爸爸更恨妈妈。我不想看到你。快滚!”我努力压制着自己的情绪,那错综复杂的纠结情感。 第41章 那你杀死我 她愣了一下,脸上挂着尚未干涸的泪珠,用最快的速度离开了地下室。 重新回到房间,靠在床头,有风击打着玻璃发出沉闷骇人的声响,整整一夜我没有合眼。岚岚两个字在脑海里反复盘旋,每一遍都背负了我7岁时最恶毒的诅咒。 热棘棘的太阳透过从林,阳光把地面烘热,也使近地层空气温度逐渐上升。一切都是逼仄而压抑的。 妈妈坐在墙角,一声不吭。 “整整一天一夜,你们俩去哪了?” “我们饿了。我带妹妹去买吃的。” “买吃的?你哪来的钱?青筠,你是不是拿了我放在桌子上的5块钱?!” “我没拿。” 她说:“但偷钱你还撒谎。你就跟你爸爸一样是个骗子。没心没肺的东西。” “没有!我们出去看放鞭炮了。” “还敢胡说。”她尖叫,走过去扭住我的脖子猛扇我耳光。你给我跪下。我让你撒谎。你跪下。。。 易筠蹲在墙角紧紧堵住耳朵,脸色苍白嘴唇不住的颤抖。 在我倒地的那一瞬间,我感到一阵眩晕,脸上火辣辣的疼痛,嘴角淌出血。 “那你杀死我,你现在还来得及!” 她大声叫,你们等着。就朝厨房走去。我那时候也不知从那儿来的那么大的力气,抄起一个热水瓶就朝她扔过去。我听到热水和碎片爆裂的声音。平时那种窒息感提前到来了,我的耳朵边似乎响起很大的震动的声音,逼得我猛然张开眼睛。 菜刀从她手上掉下来,我看见她的额头在汩汩流血。 “你居然敢这样对我。早知道这样生下来就该把你们掐死。我恨我自己生下你们。。。”她瘫倒在地,没有再起来。 易筠尖叫,泪水不停的滚落,双腿像灌了铅一样。 “易筠,我们赶快走。”我拉起她拼命奔跑。 一场暴雨打破了夏的宁静,这突如其来的暴雨,就像是老天压抑已久的情绪瞬间释放出来,又似乎是不甘于夏的逼仄所以要掀翻什么。雨声起伏跌宕,动天撼地。暴雨开始后的数秒,雷的脚步又骤然而至。在一刹那的闪电后,如有一只蓄势待发的雄师,发出阵阵震天的吼叫。错落有致的雨声和惊雷地动山摇的轰鸣声交织而响。 往事如烟云。那种情节虽然已远去,但在内心却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记。想起辛酸的童年,我的眼泪却还是抢先扑簌簌地掉下来。 我擦干嘴角的血迹,机械地走进厕所,然后撕碎了那本日记。 这是母亲的旧物,她在里面写着自己是如何掏心掏肺的爱上一名浪子,并不惜一切的为他付出。最终却在她得知自己怀孕的时候,浪子与别的女人结了婚,为了报复,母亲和一直暗恋自己的学长上了床。。。 所以,我是那个浪子的女儿,而现在的父亲只是当初那个学长。 这样也好,我是个恶毒的女人不是吗?所以就让我用最后残存的一点善念,给安亦璋一条生路,放他离开。我按了一下抽水钮,那些碎片哗啦一下,就不见了踪影。 写刺青的初衷是因为文字的真实感,没有矫情的演示。只有童年过往不得以的欲语还休。像一道几何证明题,结果一开始就摆在那里,我们所做的,只是把证明的过程一步步写出来。如果它能引人思考,那是我始料未及。虽然有些真实的素材在里边,毕竟是小说,往往泪水是故事的句点。 第42章 爸爸,救救她吧! 遇见成成,是在拥挤嘈杂的地下通道。我牵着易筠足足跑了近十站的路。风在耳边呼啸,树也踩在脚下沙沙的声音。那首悲伤的旋律洋洋洒洒地从潮湿的通道倾泻下来。。 今夜女孩 你别再走动 晚上的风 会冻僵苍白的星光 从灯光的背后我能看见 你的脸上挂着泪水 坐下来吧 当没有故事讲给我时 我们就守望思绪把我们带到 没有忧愁的地方 在一个突然醒来的早晨 怎么童谣听起来也能如此的悲,在她抑扬顿挫的节奏中,小提琴的生动和鲜活被诠释得淋漓尽致。我们停下脚步,她仰起头,眼里闪烁着迷蒙的忧伤。如此相似的眼神,仿佛一只小兽,野性,不羁,还带着一丝冰冷的绝望。 “易筠忽然说,姐姐,我的头好痛。” “易筠,乖。让姐姐来帮你揉揉。” 我把她搂在怀里,轻轻地抚摩她的头,摸着摸着,手心粘稠粘稠的,还真真实实的带着股腥味。我托起易筠的脸,倒抽了一口冷气,血红血红的液体沾了我一手。鲜血如有生命一般,慢慢的从她额头上蠕动开来。 我开始浑身颤抖,握紧的手心里全是冷汗。 “跟我来!” 小提琴声嘎然而止,我们抬起头。一个大约十来岁的女孩。小麦色的皮肤,稚嫩的脸上有一种落寂寞的眼神,长长的睫毛在眼睛投下浓密的阴影,笼罩在阴影里的眼神是那样的忧伤。 跟我来。她伸出手想去拉易筠,易筠躲闪着,像一只受惊的小鹿。易筠可怜的样子并没有让她停止,她将我们逼向墙壁。 “不要怕,我这里有止血药。” 我们跟着她以极快的速度上了二楼。这是一排老式的临街板楼。 “成成,什么事情?”黑漆漆的楼道传来一个中年男子沙哑的声音。此时,如果脚下突然窜出一只猫,我吸了口凉气,扶住被吓得直哆嗦的易筠。我们鼓起勇气,两手摸索着,一步步探进了楼内,小心翼翼地登上楼梯。 远处有一缕柔和的亮光浸入了我们的视线,光亮虽不是很强,但多少驱走了心中些许的恐惧,给这个黑漆漆的老式临街板楼增加了点温暖。 “爸爸,帮帮她们吧,小女孩的头在流血。” “你这个坏孩子!跟你说了多少次不要把生人往家里带!”还没等成成把话说完,男人就磅的一声关上了门。 “爸爸,求求你。她流了很多的血。”女孩在门外焦急地敲门。 爸爸,求求你了。救救她吧。四周静静的,显得这声音格外清楚。多年后,回想起来。即使在梦里,那声音仍挥之不去,那如撒旦邪恶的咒语的声音。 爸爸,她们看起来很有钱。她悄声走到窗字前,但是窗子隔着,看不见里边的人。她又焦急地敲门,仍没听到应声。 就在这时,木头大黑门吱呀一下开了。 第43章 成成 一个中年男子坐在窗子前面,身材消瘦,面部好象缺乏营养泛着枯黄,额头布着深深的皱纹。屋里放着几个短木搭成的板凳。他和那个叫做成成的女孩对视了一下,那男子看了我一眼,便拄着拐杖蹒跚地走近易筠。我这才看清楚他的大腿部位硕大无比,小腿用一种像帆布那样很厚的料子包扎着,头上是一只很难看的接合器,附在那只断腿上面。是的,他的右腿装的是假肢,上面穿着白色短袜和褐色平底鞋。 他仔细地看了看她的额头,又用手轻轻按了按伤口处的硬结。对成成说:“玻璃还在里面,快生火。” 成成从后面的厨房搬出一抱木柴,堆在中年男子的身边,点着火后,弯腰从床下搬出一个箱子,从箱子里翻出一个手术专用的工具包。他用碘伏棉球把易筠额头上的血迹差拭干净,并消毒伤口中心,然后抽出一针管透明液体缓缓地注入易筠的皮下。易筠发出一声凄厉的叫声,我急忙凑到前面。 “别怕,打上麻药一会就不痛了。”男子又取出一个手术专用的钳子,在火上烧了一会儿,一只手用血管钳扒开伤口,从新鲜的伤口处拔出一小片碎玻璃,伤口迅速变得血肉模糊,他迅速拿出一个小药瓶,用棉球球蘸着轻轻往伤口上上药,他旁若无人地操作着,额头上渗出大滴的汗珠。“还好是皮外伤。”上完药他的神情要缓和了很多。我一颗悬着的心也随着放了下来。 “要多长时间能好?”我继续问。 “大约要一个月,营养要再好一些,伤口不可以碰水。” “易筠你觉得怎么样?” 易筠的整张脸被冰冷的泪水浸湿。但神情放松了很多,苍白的脸颊也有了些许血色。 “谢谢叔叔。” 他面容淡漠地点点头,甚至有些不耐烦:“成成送客。”树叶被风吹的沙沙作响,门又吱呀吱呀的合上了。 我们跟着成成走出这个黑漆漆而神秘的老式临街板楼。 宋成成那年11岁,有一张熏得跟非洲野人一样的小黑脸,她站在拥挤嘈杂的地下通道,拉每首1元钱曲子的小提琴,偶尔加入拣破烂的行列。 她是个孤女,有先天性心脏病,母亲生下她后就悄然离去。她被放在医院里一个月也没人管,治疗费也不交。医院完全是出于人道才对她进行救治的。后来中年男子把她抱回了家,成了她唯一的亲人。中年男子以前曾从过医的说,性格有些古怪,不知道犯了什么事,成成不愿说,后来就洗手不做了。因为腿有残疾,白天就只能拣拣破烂,晚上帮一个加工厂加工铁画。 成成说,西安是个旅游城市,人来人往比较多,扔下的瓶瓶罐罐也比较多。可是,拣破烂的人似乎比破烂还要多,一开始她无论如何也拣不到破烂以及塑料瓶之类的东西,就跟在拣破烂的人后面看,才发现直接到垃圾桶里拣就可以了,因为垃圾都被放进垃圾桶里了。除此之外,还要腿快才行,找到窍门后,她每天都会拣很多,也练出了走路的速度,她总是比别人快。 她和养父就是这样相依为命。他们知道哪里有塑料瓶,哪里有住户从楼上扔下的看来没有用,而自己看来极为有用的东西。有一次,远远看见,一个小区的四楼上扔下一个床垫,她欣喜若狂,这不就是自己渴盼已久的东西吗?带回家,缝缝补补成了一个小床。 第44章 一只烤鸡 “躺上去可舒服了!”夜晚8点多的夜晚。我们跟着成成走在空荡荡的巷子里, 她兴高采烈地让我们一起分享这个得来的乐趣。 我们经过还没关门的烤鸡店,这是一家老字号的熟食店,五十瓦灯泡悬挂在屋顶上,昏黄的灯光把一只只烤鸡照得更加黄灿灿、油亮亮的。不少人被这香气四溢的美味所吸引,可惜买的人却很少,10元一只真的很贵。成成说那是她拣一个月破烂才能攒够的钱。 我停住了脚步。她们转过头看我,成成粗声说:“干吗不走?” 我说:“我饿了。”我低下头看自己的鞋子。鞋带已经被泥水泡烂。成成走过来,蹲下身帮我系好鞋带。她的手指上沾染了些许肮脏的泥垢,顺手在自己的衣服上插了几下。 “你们走到那个巷子口等我。我马上就来。” 我们在巷子口看见她走过去,隔着熟食店的玻璃窗对里面的女老板说:“阿姨,给我一只烤鸡。 “要整只吗?小姑娘。”老板娘看到穿着棉布衣服,有着一张小黑脸的成成,微笑着说。帮她挑了一只烤鸡,磅了秤递给她。 “阿姨,你再帮我秤半斤鸡翅。” 在老板娘低头去挑鸡翅的时候,成成抓住烤鸡就往马路对面的小巷子飞快地跑过来。 身后传来尖厉的叫声:“哎!!!站住!站住!小姑娘,你怎么不付钱。。。。。” 时光像划了一道美丽的弧线,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就沉入了深深的海底。两个月后,爸爸和妈妈离了婚。深夜的时候,我敲响了成成家的门。她打开门,看到浑身淋得湿透的我,抱着双臂坐在门边的石板上。 “易筠走了。她们都走了。”我的眼泪凉凉地流下来。 她给我煮了热汤,又给我放洗澡水,拿干净衣服。我蜷缩着躺下来,一言不发。 她关掉灯,在我身边静静地躺下来,将我的头放在她的怀里。我像一只受伤的小兽,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孤独的舔舐自己的伤口。我紧紧地抱住她,咸咸的湿润的眼泪顺着脖子望下淌。“青筠乖。一切都会过去的。我们会长大的。长大了就没事了。” 成成说着说着,在黑暗中也哭了。我们就这样相拥了一晚。 易筠走后,成成就成了我的一切,因为成成,夏天成为一个充满幻想和迷惘的季节。 八岁到十七岁。那是我和成成如影随形的九年。我们终于长大了。 第45章 形态各异的血迹 我们的青春变成混乱而堕落的一场战争。骨子里叛逆的因子开始运动。将长长的头发剪去,那个头发立得像小刺猬,压迫的味道。成天跟在一群小混混,蹩脚的小卒后面,在街头肆无忌惮地张扬青春……这是生命中最辉煌、最奢侈、最肆无忌惮的季节。手心里满攥着大把的青春,可以为个性而歌唱,为生命而率真。 宋浩南。我的耳朵都要被这个名字磨出茧来。 他很帅,有钱,潇洒,有风度又有趣。这样的男人是足以让成成意淫一番的。 终于还是见上了,在“第六夜”娱乐城。 “烈性的伏特加,加过盐的味道很特别的,试试吧。”我抬起头看着面前的这个男孩。他有俊郎的脸,挺拔的身材,他穿白色的t恤衫,解开第二颗纽扣,露出胸前小块结实的肌肉。 我和成成的眼睛都要直了。 他倒了杯酒给我,对我点了点头。成成在后面捏了我一下,“喝吧,青筠。”宋浩南不等我们举杯子,抢着一饮而尽。清瘦英俊的脸,一双眼睛黑且深邃,正是18岁时喜欢的类型。酒精顺着喉咙烧到心的时候,开始迷糊起来。 头很晕,成成把我扶到卧室。半梦半醒间,身体莫名地燥热,渐渐湿润柔软。忽然门开了,进来的人。面目模糊不清,好像是成成,好像是宋浩南,他们的脸一会一变,是那么空。我渐渐没了意识。喊着成成的名字,就像8岁那年,紧紧地抱住她,把头放在她柔软的怀里。 忽然我害怕起来,那个人看着天花板,目光温柔地越过我。我叫:“成成,你怎么了?”他低下头来,却是宋浩南。我瞬间昏了过去,再醒来,只看到床单上,那些形态各异的血迹。已是苦海到岸,无法回头了。 从宋浩南的房间走出来时,幽暗的夜空正瓢泼着倾盆大雨。那一夜,整个世界都在下着雨。 几天的心情一直都不是很好,在我的感觉里下雨可能谁又做错事了。难道是自己吗?我也不敢确定。 因为娱乐城的事情,我不得不勉强同意答应与宋浩南交往。 宋浩南家里很有钱,他开着一辆白色的别克,坐上车,我总能闻到不同香水味,有的时候是chanel,有的时候是burberry,每次都是不同的香水味,但相同的是,她们浓妆艳抹的脸上有厚重的风尘味。 我与那些女人不同。我纯洁,我干净,我不施粉黛,那些风月长情的女子,又怎么与我匹敌? 想着想着,我高昂起小巧的下巴,让精致的轮廓在阳光下招摇。 宋浩南摇下车窗,意味深长地看我,深邃的眼里带着几分戏谑和挑衅,不觉间嘴角就勾成邪邪的笑。他塞了我上车,说:“你想要的位置,现在给你。”就这样犹豫地交往着,直到有一天,我亲眼看见宋浩南当街搂着外校一妖艳女子的细腰。 第46章 二亚甲基双氧苯丙胺 我尾随其后,看见他们进了宋浩南在学校的出租屋,透过薄薄的纱窗,我看见那个女人拿出我的睡袍穿在身上,满脸骄奢地去沐浴。我听到她说:“这么土的睡袍,就那个大家闺秀呀。”语气极尽刻薄和不屑。 宋浩南斜靠在门框上,用食指抹掉唇边残留的唇印,随后他们俩便进了房间。 我感觉一切都像在做梦,是的,我和别的女人不同,我很特别,特别蠢。她们尚能明白得不到爱情,不如就要他的钱。只有我才相信这浅薄的爱情,为自己的清高沾沾自喜。多可笑,原来我和她们一样,在宋浩南眼里只不过是个贪慕虚荣的玩物。 我跑到酒吧,角落坐定,决定今夜用酒精来麻醉我的落寞。喝了很多的酒后,我的心潮湿一片。只是,我更多的时候是将情绪压抑在心底,淡然地面对一切。服务生端来我喜欢的伏特加,蓝色加薄荷味的。一杯杯后,我越发清醒。 凌晨两点摇摇晃晃地回到成成的出租屋,跑到厕所去吐。吐完后,我找纸巾,打开壁橱,没有找到纸巾,却发现了几个盛着透明药水的瓶子。瓶子上的标签是:二亚甲基双氧苯丙胺。 上面写着:摇头丸,属安非他明类兴奋剂的一种。具有强烈的中枢神经兴奋作用,服用后表现为:运动过度、情感冲动、性欲亢进、嗜舞、偏执、妄想。。。 我的头轰地一声,记忆被什么东西咬噬着,吱吱地疼。忽然想起那天,成成递给我的酒。 以及后来隐约中我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 “谢谢你的帮忙,这是给你的。” “呵呵,宋少爷出手就是阔绰,要是寂寞了,别忘了找我。”门开了,走出去一个人,我惊得差点叫出声来,急掩住嘴,成成?怎么会是她?!! 黑暗中,我的心,轰然倒塌成四向溃散的古墙。 记忆如影片的胶带般一幕幕呈现于脑海中。 我全身软绵无力地跌倒,从头到脚刹那间变得冰凉,仿佛被浇了一盆冷水。我将头埋在双臂里失声痛哭,泪水如溃了的堤夕突然爆发出来,好苦,好酸,好涩。。。。原来这就是背叛的味道。 半年后,我在一次发热后出现寒战、关节疼、肌肉痛、呕吐、腹泻、喉痛,先前以为是重感冒就在私家医院输了点液体,但一直不见起效果。后来又有持续性的淋巴腺肿大,开始于颈部。医生建议我去抽个血做个检验。听到了这个消息,我像是被什么击中了一样,一阵眩晕,世界变得寂静无声,内心里有一个声音在喊:“不可能!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得这种病!” 这张突如其来的hiv抗体抽血体检单,让我本来就天昏地暗的生活,再次浑浊一片,陷入无际的黑暗。 我阻止不了。也没时间阻止。灾难豪无征兆地袭来,我的人生面目全非,我对一切只剩下冷漠和憎恨。我痛恨身边所有的人。我要找到致命的机会报复他们对我的欺骗!让他们也尝尽背叛的滋味。我只要一个结果——让他们痛苦——让他们一辈子痛苦的那种痛苦!!! 第47章 慢慢地弄死她 我找了一个很大的聊天室,起了一个“可爱女人”的恶心网名,马上招来了狂蜂浪蝶数名。其中有一个叫阳光灿烂的男人更是纠缠不休,诉说自己多么优秀、多么浪漫、多么可爱。我问他他,到底多优秀多浪漫?他以为我心动了,遂大报家底,什么有车有房,私企经理,资产百万等等。我说,好吧,我们可以见一面。那边突然警觉起来,说他可是真诚交友不找小姐。 可是,第一次见面后,我们很快就上了床。他是个很阳光的少年,没有太多话,笑却很多。我微眯眼睛仔细研究这个男人,发现他笑的时候嘴角弯弯的,透出坚定和淡淡的嘲讽。我也发现,他会在笑过之后装做不经意地把目光落到我的身上。所有的男人都是一个样的,他们喜欢的只是女人的肉体!我忍着恨意、泪水和胃中酒精的翻滚,疯了一样与他缠绵,咬他的肩膀,用指甲抓破他的后背,像一只愤怒的猫,留下我的齿痕。我在床上索取他的快感,像索要着列酒来麻醉自己一样。我要把病毒散播出去。 激情过后,剩下的便只有责任与负罪。天未亮,我在他的枕边轻轻放上一张hiv抗体抽血体检单,然后匆匆地悄然离去。 从此,我喜欢上了纵酒和呕吐,每天下午上晚自习时就跑到酒吧去喝酒。一个人说话。 我学着程蝶衣的样子:说好了一辈子,差一年,差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是一辈子。 一直喝到打佯,喝空了的酒瓶东倒西歪。吐了又吐,喝了又喝,哭了又哭,说了又说。醉。累。倒在地上,是一种全身心完全被掏空的感觉。胃里还是很难受,只有这样淋漓尽致地发泄一通才能感觉到片刻的快乐。 我用这种方式来舒缓对hiv的恐惧和痛苦,但是天亮之后,身边的男人陌生无比。每一次,我的逃离都是那么仓皇。 也就在这一夜,我心里终于暗暗发下重誓言,无论如何也要结束成成的性命!因为我这一生再也无法见到光明。可我现在该用什么方法弄死她呢?上了一夜网,我终于想到一个方法慢慢地弄死她。 第二天,我从医院购买了几个注射针管。我承认我已经失去理智,我不需要理智,理智起不了任何作用。没人能了解我背负着多少惶恐和孤独,没有人。 我拿起针筒凶狠地一针一针地扎下去。抽出自己殷红的血液,眼里的仇恨几欲喷薄,。。。血液缓缓地从针筒里流了出来。我看着那些翻滚而出的血液,倚在门边嘲弄似的惨笑起来,针筒跌落在地上,那些鲜红色温热的液体沿着手臂滑到胸膛,流到腹部,不断滴落在半开的门,门上血液溅起的血花敲打着地上的残破的白瓷砖。 我将装满血的针筒打进早已准备好的汤里。。。 机会终于来了,那天一直身体强健的成成突然染上风寒起不了床,医生说她是风寒诱发了以前的慢性病,需要草药慢慢调理。我见机会来了,决定每次放一丁点的血液到汤碗里,然后和着草药让她服下,我要把病毒散播出去,慢慢弄死她。只有这样,我才能将这个谋杀计划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第48章 记忆如梭 可是,我的赢弱却让我每次在最关键的时候缩手了。 记忆如梭。 那一年冬天的一个半夜,我由于没盖好被子,突然高烧到了42度,浑身上下虚汗淋漓,一个劲地说胡话,梦中的成成被烫醒了,摇着我一个劲地呼喊谁知半天也不见我有反应,她顿时急了,断然披了衣服下楼,火急地喊醒了房东,求他们打了急救电话。 然后她马不停蹄地爬起来,一咬牙就将我背起来,一手摸着楼梯,一手使劲地支扶着我,一步一步往下移。奇怪的是那天救护车迟迟没来,在冷风中冻得直哆嗦的成成死死地抱着我,焦急地呼喊着。为了尽最大的时间救治我,她最后硬是背着我跑了一公里,一直穿过了小街,来到马路上,等到120来了,众人匆忙将我抬上去,成成却双腿一软倒了下去。 经过那次生死劫,我从此更把成成当作患难以共的好姐妹。成成的性格泼辣,她比我大三岁。个子比我稍高一些,黝黑的皮肤,高兴的时候,那张甜甜的笑脸十分可爱,然而就是这样淳朴美丽的女孩,她有时大胆得连学校里一些男生都自愧不如。我的家境比成成好很多,也常常用零花钱接济她。 为了逃离家里压仄的氛围,我们俩决定共租一间房子。成成有时候会接一些私活在家里做,在村边的小河里帮别人洗衣服,每天要洗好几大盆,手泡白了,腰酸背疼,可她依然要洗那么多衣服,这是她一直维以生计所要做的重活,又是冬天,她的手冻裂了,血渗出来。然后磨豆腐卖、养猪和鸡。有时候她会打扮地闪亮耀人出去,半夜里带陌生的男人回家,只要有男人在,她的脸上就会有妩媚的神情。 “成成姐。我们一辈子都不要分开。” “你要好好读书知道吗?”她用手捏我的下巴。“好好读。” 所有人的爱都是轻薄和欺骗的,我再也不相信这些谎言,无情地将它们删除,我始终都下不了手。我决定从此忘掉成成对我所做的一切。 生活恢复到从前,我按部就班地上学,按部就班地生活,只是,我再也忘不掉安亦璋,忘不掉那件温暖的夹克。 第49章 突如其来的视频 一天,我无意中打开电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文件,上面有许多流动的图片,在那些图片中,我忽然看到自己与浩南的视频,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点击进入,刺激的画面让我惊粟。我和浩南赤身裸体,演绎着a片里的镜头。我清晰地看到,就是在那家娱乐城。 好半天,我才在这梦幻般的画面中惊醒,我努力整理头脑中纷乱的思绪,视频中的地点都是在娱乐城,我知道,这件事肯定与浩南有关。我颤抖着拨通了浩南的电话,愤怒地质问他,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竟想不到的是,浩南竟出奇的平静,他向我坦白了一切,他在房子的各个角落都安装了监控摄像。 “你他妈的为什么把这个文件发给我!”我大声对着电话吼道。 浩南依然平静地说,“视频里不是也有我吗,你应该感谢成成,她提前偷走了视频,并敲诈了我一笔钱。她当着我的面销毁了那个视频。” 浩南的话让我无言以对,我难以理解,成成在陷害我的同时,又充当了我的救命稻草。 “我在她销毁视频之前,要求她把这个文件发给你。为了让你也销魂一下。。。哈哈哈。。。你看这和a片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感觉,没有做作的表演和夸张的声音,而是真枪实弹的演出。” 说完浩南传来一阵癫狂的笑声。电话里他继续说,你大胆而前卫的姿势,让我血脉喷张,我感觉自己的灵魂快要脱壳而出。。。。” “你这个变态,给我滚!给我滚!滚!!” 我感到自己的血液呼啦一下子燃烧起来,我从已经沙哑颤抖的喉咙里发出歇斯底里的惨叫,发了疯一样去踩踏被丢在地上的电话。。。 我在烦躁不安中开始整夜整夜地失眠,身体也变得极差,抑郁症也变得更加严重。 我看到成成对我妩媚地笑,我伸出手,抚摸着成成的脸,那一刹那,窗外有闪电,唰地照亮了她的脸。她的脸突然就陷了下去,空空荡荡。 我惊恐地看着她,她却把我的手死死按在那都是针眼的胳膊上,她的脸一下子变得阴冷,你要害死我,我变成厉鬼,也要取你性命。她伸出双手,手指上是尖尖的指套,一下子刺进了我的喉咙。。。。。 青筠,你怎么了,醒醒。我被摇醒后,才发现自己刚才是一个梦,此刻的我一身虚汗。觉得很渴,泡了一杯水喝下,我像往常那样吃了几颗抑郁药,才感觉平静了点。 第50章 一群人的噤若寒蝉 今天有几封挂号信。其中包括学校正式的开除通知。家里的大面积汇款。还有亦璋的信。他写了一封长信给我。信里有他和成成回老家拍的照片,我看到他的脸,还是有着我熟悉的坚定沉默的表情。我们中间永远隔着一个人。那次听一首歌,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突然了解那种无奈的心情。 我在这所大学里,作为新生的名气,是以恶劣开始的。在校园里,我基本上已成了最让老师们头痛的学生,他们的头痛在于,我并不象我的外表那样内向而乖巧,多年的独立生活已经让我具备旁若无人的性格。用比较好听的话就是比较有思想,有个性,顽固地与古板的,一成不变的教条规则做着不屈不挠的斗争。那时成成说,青筠身上好重的凉气,靠近都有点不寒而栗,我不屑地笑着说,成成,我们可以不必买空调了。 一个月后,岚岚回来了。 她约我和成成在酒吧喝酒,成成总认为她太幼稚。 “爱情本就不是什么开心的事,就算开心也开心不多久,爱情离不开物质。” 岚岚就反驳她:“市侩!开口闭口不离钱,在这方面你才是幼稚。” “那好,”成成说:“你跟你的那个安亦璋结婚?什么时候结婚?他有多少钱?结婚后谁管钱?他什么时候买房?买什么样子的房?地段在哪?他母亲跟你们住一起么?你与她处得来么?处不来怎么办?你。。。。。” 岚岚火冒三丈:“你真麻烦!自私!” 成成冷笑:“自私又怎么了,人本来就是自私的,你说是么?” 我吸了口气:“够了,成成,或许你错了,爱情不是麻烦,爱情是责任。” “男人是善变的,如果他把你看透了,也许他就不爱你了,除非你永远像万花筒一样,叫男人摸不透。”成成说。 岚岚开始坐立不安,她不再想参与这类谈话:“我得走了,亦璋等我。” 于是酒吧里只剩下我和成成在喝着喜力:“你还在和安亦璋来往?”成成问我。 “我们还是朋友。” “我知道你还是爱他的。爱上姐姐的男朋友的结局,无非是多了个恨你的人,也多了个爱你的人,内疚只是个副作用。爱情没有先来后到,不用排队等候。”成成说。 “不。”我知道我笑得很忧伤:“真正爱过的人是做不成朋友的,我们还是朋友就说明之前我们根本没有真正的爱过,或许爱得不深。” “青筠,被退学了有什么打算?你需要有人来照顾你。” 我淡然地笑:“我会轻易接受感情,但不相信它。也许有点残酷。” “是啊,长大后才发现认知,为人,处世,相互之间势必会越走越远。” 我擦了擦眼睛,说:“我不喜欢长大。” 她望着酒中自己倒映的影子笑。 我说:“因为长大之后,你会突然懂得了自己、懂得了人生,更懂得了什么才是该要的,却都已晚了。” 她叹了口气,站起身:“去一下洗手间。” 喧嚣的音乐混杂着烟草的味道,这样的气氛人会有点麻木。音乐是不断重复的sarahconnor,可以分辨旋律里深入魂魄的音乐。 我独自坐在座位上,眼泪滴入面前的杯子。三个人的纠缠,一群人的噤若寒蝉,像极了一场怒放的花事,只是没人预料到怒放之后的茶靡。 第51章 毒药纠结 我拼命地想忘记过去,想从过往中找出答案的出口。可每一次,记忆都会长久地停留在娱乐城的那一幕上,它就像一块伤痕,烙在了我柔软的心脏上。我的心,从那天起,就一直是扭曲着的。。。。 上网查看了艾滋病病毒热点的知识问答,艾滋病病毒的存活时间。答案却让我很失望。 艾滋病毒含量低的血液,经过自然干涸2小时后,活力才丧失;而病毒含量高的血液,即使干涸2-4小时,一旦放入培养液中,遇到淋巴细胞,仍然可以进入其中,继续复制。所以,含有hiv的离体血液可以造成感染。但是hiv非常脆弱,液体中的hiv加热到56度10分钟即可灭活。如果煮沸,可以迅速灭活; 将血液打入草药中将病毒散播给成成的计划宣告失败。于是在收到视频的第二天,我就在镇上买了一包毒鼠强,悄悄藏在身上。。。 果然,喝了毒药的成成立即病入膏肓,马上不停地抽搐,我看着她连最后翻身的力气也没了,躺在那里一个劲地呻吟着。西安医院的诊费鬼得吓人,成成望而却步,在看了几个私人医生还不见效后,她的脸上煞白煞白的,这一切我看在眼中,心里却暗暗得意。 那一夜,浑身上下虚汗直冒的成成突然大喊我的名字,我打开灯,只见已经极度虚弱的她大眼睛里满是恐惧和绝望,嘴角一个劲地抽搐着,不停地向外泛着白沫。虽然心里早有准备,但这一刻我还是被眼前的恐惧吓坏了。 她趔趄着一手拽住我,一手摸索着打开床头柜。 “青筠,我的好妹妹。姐姐这回是真的不行了,这是从浩南那里拿回来的光碟,姐对不起你,当初利欲熏心现在总算报应临头了。。。我欠你的只有下辈子才能偿还了。。。” 她用那只已经形如鸡爪的手好半天拖开抽屉,取出一张光碟和一本大红存折,沉重地交到我手上,然后鼓足了平生的力气,上气不接下气地说:“这是我几年打工积攒的八万元钱,我一直舍不得乱花。。。你取出来先邮寄三万元给我在乡下的养父,然后拿几千元给我在我们常玩的那个大雁塔买块公墓,剩下的全给你做嫁妆。。。以后要找个真正永远爱你的好男人,也算姐给你赎罪了!” 她一边艰难地蠕动着嘴唇,一边双眼上翻,脸上满是对我愧疚和期待。 看着她那痛苦挣扎的样子,那一刻我的心里一直在发冷,我想起了那座老式的临街板楼,想起了那个稚嫩的声音,爸爸救救她吧!想起了那个抢来的烤鸡,九年的不离不弃。。。 往事一幕幕如胶片在转动,仿佛,跟着时光一起静止在这九年之间。我难道就让她这样痛苦地死掉吗?我难道真的要当一个让人唾弃忘恩负义的杀人凶手吗?不!我不能!可是她为什么后来要这样对我,为什么?!为什么我身边的人都要这样背叛我。我大叫一声,冲出门外。。。 第52章 想要的自由 我的内心不断地纠结。 虽然成成对我有着不可饶恕的错误,但这绝非她一个人的责任啊!当初如果不是因为我的虚荣心,如果没有答应和浩南交往,如果没有去娱乐城喝那杯酒,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成成假如死了,我真的可以瞒得住天下人吗? 就在那一瞬间,我的大脑清醒过来。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被成成最后那片良苦用心深深触动了,猛地打消了一直以来要致她于死地的念头!我想起了这九年中我们的相依为命,顿时就像当年她抢救我一样,一口气跑出去叫醒了房东,用最快的速度将她送到了医院。 一个星期后,看着从死亡线上挣扎回来的成成,我开心地笑了。在她的床头我留下了一张纸条。成成,我走了。我要去寻找自己的生活方式。我不会告诉你任何的细节。我只希望你能够原谅我。因为我曾经爱过你。 经过这常生死抉择,我对这个女孩的恨懑也全部消失,我知道是我离开的时候了。 我决定了未来的方向。我撕碎了学校正式的开除通知。用螺丝刀撬开了爸爸写字台抽屉,在里面拿了一叠粉红色的纸币,揣在身上,然后收拾了行李。在买火车票的时候售票员问我去哪里,我说随便,得到一句神精病的回复,我换了一个窗口,望着墙上的电子显示器报了一个地名。 长途客车离开西安的小镇,渐行渐远。。。 列车上传来零星的华尔兹音乐,一个男歌手轻轻唱出无限惆怅:“ 我察觉到你脸上复杂的笑容 那原本该是我付予你的承诺 现在我只能隐身热闹中 我跟着所有人向你祝贺的时候 只有你知道我多喝了几杯酒 我不能再看你 多一眼都是痛 即使知道暗地里你又回头 我终于知道曲终人散的寂寞只有伤心人才有 你最后一身红 残留在我眼中我没有再依恋的藉口 原来这就是曲终人散的寂寞 我还想等你什么 你紧紧拉住我衣袖 又放开让我走 这一次跟我让我彻底分手。” 歌词向谁道别?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城市?我沉沉睡去。 杭州。一个陌生的城市。 刚到杭州的时候,我是和其他几个打工妹合租一处住房,地方很小,十分拥挤,后来经济好了,我便搬了出去,自己租了一间很舒适的小房间。虽然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但心中却始终有种孤独落寞的感觉。 很安静的生活。一个人。 白天为地理杂志拍摄一些风景照片,夜晚给一家报社做专栏,写稿,用以谋生。 我像个旅行者,辗转在几个城市中。职业其实非常寂寞,但日子久了,人便也慢慢习惯。辛苦地经营着自己有兴趣的事情,收入也一天天增加。 我从一个无知、困顿的少年,突然进入一个工作状态,以前想要的自由似乎都有了,但灵魂仍然有一个缺口,迫使我不断寻找。在西安的一切成了我遥远的一个记忆。 “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我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也一个人看书写信自己对话谈心。。。” 听完阿桑的这首歌,我开始沉沉睡去,却再也睡不着。我感觉脑子越来越混乱,于是我打开电脑,开了q,不过两分钟。电话在寂静中响起。 “青筠。是我。” “我知道。”我怎么会忘记这个声音,那个会唤醒我灵魂深处记忆的声音。 第53章 幸福背后的灰飞烟灭 “青筠。你好吗?”电话里面有很大的雨声,他平静的声音向水一样覆没,我感觉得到里面的宛转与疼痛。 “我好的。亦璋。”我笑着说。 “青筠,我想见你。我走在西安的大街上,突然下起大雨。我以为我可以把你遗忘,可是,这一刻,我非常想念你。” “不。亦璋,你不要来。” 他说:“我可以把你带走,我们是自由的。” “我知道你无法把我带走,我不想你为我背负所有的罪恶。原谅我。亦璋。因为我是这样地爱你。” 我放下电话,看着黑暗的房间。这个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群。我想,自己还在梦中吧。我摸了摸自己的脸,满手都是温暖苦涩的泪水。 一场早已注定会离别的爱情。我们认为自己在不停地向它靠拢,却总也走不进它的庭院,我们在路上、永远是在路上,向往无限苍凉。。。。。 我又做梦了,梦到自己未到这个城市之前的生活,梦到那时见过的人,做过的事。心里空空落落。尤其是背着包行走在陌生的街道上,会寂寞,会冲某个身影追过去,到跟前才发现认错了人。又感觉背后有一双眼睛,猛不丁立住,却也没有他,忐忑中自问,人生如梦,一场游戏一场梦?就怕呀,怕这感情的空挡,一不留神再度沦陷。 我在散乱的思绪中,重复着似变而又未变的光阴。 没有找到出口时,永远不要知道真相。 就像秋天山里的那座颓败幽深的小庙。 我至死也不能忘的一幕。那天,我们在十月秋风瑟瑟的深山继续往上爬,忽然看到有一片山涧,我提议去那里看看。当我们穿过那片山涧,拨开最后一片芦苇,一个浩荡的湖泊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们的突然到来,惊动了栖息在那里的鸟,成千上万只白色的鸟,突然拍着翅膀飞了起来。 那会儿什么感觉你知道吗,就完全是书上说的频死体验的那种感觉,呼吸没了,思想停止,身体里有个啥东西哗一下飞了出去,飞得很高,灵魂出窍了,还往下看,看着自己呆站在那里。 看着山涧芦苇荡里的鸟群飞过天空。他仰起头,闻着风中的花香,感觉潮湿而平静的空气里群鸟拍动的翅膀的声音。从耳边穿梭而过的风和阳光。然后听到我黯淡地说,“是不是这样才可以忘记你?” 他转过头看着我。我掂起脚亲吻他,在阴冷的佛像后。 温暖的阳光和风无声地在空荡荡的屋檐下迅速灰飞烟灭。 卑劣的看到自己恶魔般的影子是怎样的感觉。 汹涌的情欲和罪恶感仿佛义无返顾像血的蔓延无处不在。 第54章 亦璋的童年 圣经中讲:人有两种罪,原罪与本罪。 是人类生而俱来的、洗脱不掉的罪行。就像人的天性。就像生存与死亡。就像诱惑与禁忌。就像希望与绝望。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回忆是否会前往另一个地方。清楚地听见自己撕裂的心灵与灵魂的对话,曾经麻木的心在疼痛中慢慢复苏,每一张都能给人深深的震撼,那些眼神、那些泪水常常撕扯着心灵。 他带着岚岚回了一趟老家。贫穷的小镇荒凉衰落,人迹稀少。长时间的寂静,让他不由想起了热闹繁华的都市生活,被自己有意识潜藏很久的那些前尘旧事。 来。来。亦璋。跟爹来。 黑暗中,他看到了自己九岁时候的样子。冷风夹杂着细煤灰扑面而来,光秃秃的远山毫无生机,荒凉的煤场上父亲老远就看到他了,他穿着破棉衣,脸上被煤灰盖着,脚上的旧球鞋结着冰,黑糊糊的。看着他的样子,他赶紧边帮他拍身上的煤灰,边说:“爹,你休息一下吧。娘让我带了馒头来。” “亦璋。乖。爹洗完这车煤咱就回家。” 冬天的洗煤厂没几个人,到处都是灰黑色。远处几个人双手拉着高压水管往煤堆上喷水,黑黑的水沿着低洼的地方流到远处,结成了黑冰。 父亲每天就是这样的恶劣环境下维持他们的生活的。他的一根手指被石头砸了还坚持干活,那根指头上永远没了指甲。 但父亲还是很开心。每天收工时,他和母亲总是一边一个站在门口,帮他把脏衣服脱下来,拍拍头上身上的土再进门。父亲总是笑呵呵的,毫无异议。 他们住在最小的城市村庄的房子里。日子过的很清贫,很窘迫。但是一家人很幸福。 可是,父亲还是在一次拉煤下坡时候出了事。那一年冬天,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城边的河里一片白茫茫,寒冷的北风在呼呼的吹。脚踩着厚厚的积雪,发出一丝丝的响声,尽管凛冽的寒风吹得人浑身直打哆嗦,但父亲还是照旧得用板车给别人拉煤,满满一车的砖,足足有两百多公斤重。平日里父亲拉着它,跑得飞快,上坡也一点儿不含糊。可是,这次他没有能够及时刹住自己的脚,惨剧随之发生了,他先是被板车巨大的俯冲力撞倒在地,然后,一条腿就被板车无情、结实地轧了过去。父亲随即昏死了过去,直到有路人发现他。 父亲被人送到医院后,医生摇了摇头说,轧得太狠了,而且送晚了,只有截肢。 他们所有的积蓄都花光了。母亲只好带着他四处借钱。迎接他们的却是一张张冰冷的面孔,父亲的兄弟,他的那些伯伯、叔叔们没有一个愿意借钱给我们,本来就不富裕的他们都不愿意惹事上身。 母亲只好带着他回到自己的娘家。可是,母亲也没有什么亲人了,只有一个老实巴交的堂姐。堂姐帮忙卖掉了那个他们赖以栖身的小房子凑足了医药费。半个月,钱就用完了,他们只好带着刚截完肢的父亲回家。 第55章 捕蛇风 他们在村外的麦地里搭了一个矮矮的草棚,四周盖上了厚厚的稻草。当时是寒冬腊月,外面一直下着雪。他们就在冰冷的草棚里,母亲的身体不好。患有风湿性关节炎,每天拖着虚弱的身子,下水给父亲洗换下的血纱布。 也许是上天可怜他们,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下,父亲竟然活了下来!他给自己做了一根槐树拐杖。从此,他就在这根拐杖支撑下,一步一步地继续生活。 母亲每天带着亦璋挖野菜、拾煤渣、卖桐油果。。。。。他们就是这样坚强倔犟地支撑着走过那些悲凉的日子。 7岁的那一年,村里兴起一股捕蛇风,有专门的一家药厂来高价收蛇。一时间,人人都加入了捕蛇的行列之中,有不少人一个月甚至就能挣上千元。看得眼红的父亲再也坐不住了,可是一个拄着拐杖的人怎么能捕到快如利箭的蛇呢? 但爹是如此的倔强,他相信他能,他拄着拐杖开始练习在山地里、草丛里、乱石中快速奔跑。伴随着他一次又一次的摔倒,一次又一次的皮破血流,父亲真的成功了,他那条拐杖如同一条完好的腿,与另一条腿,敏捷一致。他开始涉足于深山丛林中,专捕那些值钱的蛇,家里的日子也随之宽裕了很多。由于父亲的麻利和雷力风行,捕蛇从来都不输给村里任何一个肢体正常的人。父亲终于让自己的名声大振。 他很快被选进药厂的捕蛇队,每月有了固定的收入。突如其来的灾难曾让他们欲哭无泪,他们有想要去改变生活状态的冲动,也许贫穷不是短时间可以消灭的,也不是某个人能够去改变的,因为一切冥冥中自有注定。 1年后,因为一个偶然,他们家的命运从此改变。事情的起因是,有人传闻,城外20里外的丛林中,藏着一条有碗口那么粗的蝮蛇。其实,蝮蛇并非属于著名的食用蛇,其药用价值很高,仅就蝮蛇肉的蛋白质和脂肪的成分来说,其所含蛋白质就由20余种氨基酸组成。很多人都亲眼看见它在山上游动过。传言谁捕到那条蛇就能挣到2000块。当然风险也是很大的,搞不好会被当场活吞或咬死。 父亲还是去了。带着干粮,上了山。 在山中走了没一会儿便听见一个男子的微弱呼救声:“救命啊,谁来救救我!”父亲停下来,仔细听了。单脚扣住钢索,用一只手拉住钢索,朝呼救声走去。 走到一个洞口,他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只见铁灰色毒蛇的脑袋和脖子在洞口出现了,蛇身死死地捆住一个青年男子的身躯,年轻男子面色惨白已经奄奄一息。父亲几乎是忘记了所有的恐惧和危险,追了上去,迅速地将鱼杈朝蛇的脖子叉去,一瞬间,但见蛇的脖子鼓扁起来,蛇头扬起一尺多高,它扔掉了缠绕中的青年,摆出了向人进攻的姿态。 第56章 蛇口救人 父亲就近砍了一根两米长的树杈。他拿着树杈爬到陡崖上,想先把蛇头卡住,再下手擒拿,可是还没等树杈靠近它的脖子,它就愤怒地扬起脖子,不断喷射出毒液,还挣扎着向他们作第二次进攻。父亲不再犹豫,他不顾一切地一个箭步冲了上去,用手死死地卡住蟒蛇脖子的“七寸”,随后他抓住蛇的头部,使它无法张口,这蛇大蛇受伤了,但没有被打死,但慌了神,挣脱出一头就往山塘放水的塘湾口钻进去。父亲依然穷追不舍,根据多年的捕蛇经验,他抱着蛇在山上不停地打滚,最后,蝮蛇终于没了力气,父亲成功地捕获了它。 在蛇口下救下的年轻男子当晚在他们家住了下来。他说,他叫郑远钊,经营着一家小药铺,他出生在一个医药世家,他的祖父与父亲都是中医。这次上山是来采集药材的,没想到刚上到山顶就碰到了这蝮蛇。 “城里人,这地方不适合你来。太危险了。”父亲在坪上垒的士灶上架火烧起来。把整条蛇剥了皮洗干净后放在锅里炖。 “谢谢你,穆野。若不是你,我今天一定性命难保。”郑远钊感激地说。 “不必客气。我们这有句俗语,有蛇不打三分罪,来喝点吧。”父亲提起炖烂的蛇尾巴一甩,蛇肉就全落到汤里了,蛇骨头还是整的,一点也不散。蛇汤煮出来很白,像老母鸡汤一样浓。 “穆野,恕我直言。这深山丛林里捕蛇,挣到的都是性命钱,不如你过来帮我吧。” 郑远钊邀请父亲到他的小药铺帮忙,一来药铺缺少人手,二来父亲可以帮忙采集药材。为了钱父亲就同意了。在小铺,闲暇的时候父亲就钻研医书,常常手不释卷。一边全面考察和评价药材的安全性、功能主治范围,一边帮忙给住不起医院的患者治病打下手。 渐渐地,有些疑难杂症,别的医生感到束手无策的时候,他却常能手到病除。 不久,父亲发明的一项专利蝮蛇粉,被企业买下,用于治疗搭背,痘疹及麻风病。专利很快被投入应用。他的工资也与日增长,加上在社会上看些病,钱也就来得越来越容易了。 家里的经济情况逐渐好起来,米饭不愁没有吃了,伙食也渐渐地好了起来,吃油盐饭的机会越来越少了,父亲花了4万多元,建了新房,还在开了1个小卖部。 郑远钊经营的药铺,后来由于产品声誉日高,加之善于经营,除赴京展销外,产品还远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只雇三个工人小药铺逐渐发展成了几千人的大药厂。 可是好景并不长。 “我真不明白,为什么咱们一定要千方百计巴结他们?只要我们的产品质量过硬,难道他们还敢不批准上市?”父亲困惑地说。 “应酬,你懂不懂?在中国,制药企业哪一步环节离得开要监局?人家要是心情不顺,稍微做点手脚,就是咱们药厂成千上万的损失!”郑远钊说。 两人一道出发,刚走出制药厂不远,就被一群批麻戴孝的农民团团围攻,那些人手里提着铁锹,握着木棍,昂奋地敲打车窗。 “我是郑氏集团药业研发部的厂长,有什么事情,尽管跟我说!”父亲跳下车,力推众人,为郑远钊挡驾。一帮人立即冲上来,围住父亲,七嘴八舌的,痛哭,痛骂。 “。。。。。你们是不是人啊!你们的药吃死人了。。。。。” “还我亲人来啊。。。。还有没有天理,有没有王法?!” “有钱人就可以仗势欺人吗,一命抵一命。。。。” 第57章 假药后的劫难 父亲先是一头雾水,继而一点点听明白。原来这些人都是隔壁陆家村的。他们的一个亲属由于长期头痛,服用了郑氏集团的消炎痛,结果出现昏迷,在两个月以后多脏器功能衰竭而死。城里的法医揣测可能是由于消炎痛造成下丘脑和脑干受损,出现意识障碍或一系列神经内分泌代谢紊乱,引起各系统功能衰竭,终酿成悲剧。他们到制药厂闹过好几次,也都被门卫拦住。 这当下,郑远钊已经打电话报了警,警车闪着红灯,一路上呼啸由远及近而来。 “如果药品真的有质量问题,我们不会推卸责任的。”父亲大声地说,“我们会严查此事的!请大家放心!” 但父亲的承诺并没有换来他预期的效果,围观的人吵嚷地更凶猛了,咒骂声不绝于耳。 “骗子!。。。。杀人犯。。。”“不能放他走。。。”“把他就地正法!”。。。。 一位老太太趁警察不注意,把一盆早已准备好的脏东西泼向父亲他们。郑远钊赶紧拉着父亲,狼狈地逃窜上警车。他慌乱地掏出手绢去擦湿透切散发着腥臭的衣服和头发,他定睛一看,脏东西隐约可辨认鸡鸭的内脏、肠子。。。。他终于眩晕并伴随着胃里一阵翻腾。。。。 而此刻,父亲一直坐在车中,面无表情地摩挲着手中那个消炎痛的瓶子,任散发着腥臭的污秽顺着他的衣领缓缓流下。目不斜视,好似乎这车外疯狂的暴风雨与他毫无关系。 第二天,报纸网络媒体几乎每天都有父亲的消息。诅咒他们药厂的标语在这座城里随处可见。 几个穿警察制服的人冲上去对父亲又打又踢,骂道:“卖假药,你的心都被狗吃啦!” 父亲被他们打倒在地,身体搁在案桌上,一只脚踢在他的脑袋上,脑袋像被踢出个漏洞似的,咚的医生响。父亲就这样被打得一点声音都没有,任他们用脚去踢。郑远钊冲上去拉住两个人的袖管,说:“你们这样会把人打死的。” 他们用劲甩开他,他差点摔倒在地上,他们说:“你是什么人?” 郑远钊说:“求你们别打了。我带钱来赎人了。” 有个人指着父亲说:“你知道他犯的是什么案子吗?卖假药吃死了人。犯的是命案,不准保释!” 郑远钊说:“这我都知道,我带了一封药监局局长的信来。请你看一下。” 他们停下来,也就没有再去打父亲了。郑远钊上去扶他,他认出了郑远钊,说:“远钊,你快走开。” 郑远钊带着父亲回到家中。亦璋打开门借着月光一看是父亲,母亲一看父亲的脸肿的都圆了就哭了。父亲咬着牙说:“我怎么都想不明白。” 郑远钊说:“药监局正在查,会查出来的。” “要查不出来。我都不想活了。”父亲说。 郑远钊大吃一惊,急忙拉住父亲的胳膊说:“穆野,你别糊涂,你还有女人和儿子呢。” 一听这话,父亲哭了,他说:“远钊,我承受不起这种侮辱。我每天都被他们吊起来打。” 郑远钊说:“你千万别糊涂,走南闯北那么多年你都挺过来了,活下来容易吗?” 父亲点上一支烟,狠狠地吸了一口。他身上的衣服散发出一股发霉的臭味,母亲撩起胳膊上的衣袖,胳膊上遍布班驳的血迹,还有两道新鲜的创伤,已经溃烂流水。 第58章 逃难 母亲为父亲换了衣服,清洗了伤口,又在伤口上搽了一些红花油。边搽油的时候,她边掉泪,边心疼地说:“这年人简直是畜生。你要是走了。我和亦璋也不活了。” 郑远钊说:“命是爹娘给的。死人还想活过来,你们几个大活人不要动不动就说去死。” 那天爹和远钊说了很多话,到了傍晚的时候,远钊像是想起来点什么,他站起来说要走了。他刚走。 父亲就从床下拖出一个樟木箱子,“孩子他娘,你带亦璋离开这里。船我已经准备好了。今天晚上就得走。”父亲一边说一边把亦璋母子的衣服往箱子里填。 “穆野,你呢?你不跟我们一起走?”母亲一边说,一边抹眼泪。 “不。你们先走。”父亲似乎想起什么,用钥匙打开床头的抽屉,取出所有的钱,用一块手绢包起来,塞进樟木箱子的隔层里。“你们从大运河的后面绕过去,老张在那里接应你们。” “爹,我不走!我要和你在一起!!我不走。” 父亲甩手粗暴抽了亦璋一个耳光,狠狠地说:“没出息!” 亦璋的面色惨白如纸,嘴角渗出一丝血迹。 父亲收拾完行李,想想似乎又有些后悔。走上前摸亦璋的脸。“还疼吗?” 亦璋摇头。 父亲笑:“很好。你要好好读书,照顾好母亲。爹把药厂的一些事情处理完,会来追你们的。” 亦璋含泪点了点头。父亲的嘴角在沉痛中浮出一丝微笑。 夜幕降临,远处河的影像在很深很黑的夜里,就像掉进了缜密幽深的缝隙。河水不断地往山下流,水里有大石头的地方,浪花激起一片白来,那一条窄窄的乡间小路上的两个背影,父母并肩走在前面,亦璋安静地跟在后面,他们已经并肩走过了很长的路,他们仍然要继续走下去。 乡间的小路很沉静,路边青藤蔓从低矮的墙沿壁面攀爬出来,无语,伸展,柔韧的姿态透着草根的率性。这里的房屋已经淡去了旧痕,许多小生意的店面,裹着飞扬的尘土,延伸到街上,灰蒙蒙的。 大运河近在咫尺,暗夜中裸露着一块黄白色的悬壁,在平地上形成了一个凹弧形的广场,险壁高达数仞。一群乌鸦从西边飞过来,越过我们的头顶。 突然听见远处有救火车的声音。声音越来越大,救火车的数量也越来越多。空气里充斥着人奔跑、大叫的声音。 第59章 陆家楼的13条人命 隐约可见远处的一排房屋上面冒起黑烟,乘着冷风吹向路的两边。有一股浓重的焦臭味飘了过来。 “穆野,出什么事了?”母亲紧张地抓住父亲的胳膊。 父亲站在河边的土堆上,探着身子望过去,起火处正好位于险壁的阴影中,所以看不清详细的情形,只见三、四辆消防车正在进行着抢救的工作。因为路太窄了,只有两辆消防车在里面。路上照例挤满了看热闹的人群。 那是一个小小的码头,还有几个人在河边等着,一条小船刚刚靠在河的对岸。 “烟雾很大,我什么都看不见。只能听到人们哭喊。后来我感到很热,开始恐慌,当时想自己可能要死了。结果一看,是隔壁的陆家楼着火了。” “真惨啊。火势凶猛,难以后控制。他们家所有的东西都烧光了。大火从二楼燃起后迅速蔓延到四层,烧塌了陆家楼的楼顶。” “恩呢。我也是在睡梦中听到多人呼喊,一打开窗子,一股浓烟迎面扑来。” “大叔,出什么事了?好凶猛的火势。” 父亲倾斜着身体为其中一位老人燃起一支烟,自己也夹起一支,淡淡的青烟,飘渺地散向静静的河面,运河看上去更一个睡去的人,为悬在浮世的心去找一个自然落地的姿势。 “是陆家的楼着火了。当时我正在睡觉,听到火警,看到火势浓烟滚滚,远远望去有明火冒出。惨啊,他们家13口人,没有一个活着出来。房门被紧锁,窗户成了唯一出路。当时有两个六七岁的孩子,爬上顶楼,想打开顶楼的天窗,但它们都被锁上了。。。” 父亲大惊,“陆家楼?是去年从陆家村搬迁过来的那家吗?” 老人长叹了口气说:“可不是,陆家大娘拼命砸开窗户,顺着救生梯爬上屋顶。但屋顶上已经站了大约七、八个人,于是从三楼的窗户跳下,活活摔死了。由于火势太大,又是幽深的小巷子,铺面间隔太近,消防车进不去。靠那一点点消防的水源根本就无济于事。眼睁睁地看着大火从一楼迅速蔓延到三楼,火苗和浓烟从窗户内窜出,最终把那站满人的屋顶烧塌,上面的人一起掉进了火海。。。实在是惨绝人寰啊。” 父亲心里一凉。 “楼里门都被反锁起来了,被关在里面火火烧死的呀!听说,他们家今年一个亲属吃郑氏集团的假药吃死了,县里正在调查呢。结果刚开展全家人就被烧死了。。。没有天理,没有王法啊,有钱人就可以仗势欺人吗?可怜了陆家楼那13条人命啊。”老人自顾自地说着,他 拿出凳子坐在甲板上,附近有船只经过了,就拼命喊叫挥手。可对方也许没有看清,又自顾自地将船开走了。 父亲拿出了一张纸币递给船家,“老人家,我们是要去投奔亲戚家的,麻烦你把他们娘俩带到河的对岸。谢谢你了。” “呵呵,只要五元钱就可以了,先生有零钱吗?”船家却没有接。 “不用找了,”父亲摇摇头,将钱塞进船家里,问道:“船家,你知道火车走的哪条路吗?” 第60章流转残年 这张纸币可差不多是他一个月的收入,船家笑呵呵的谢过父亲,更加热情的道:“呵呵,这过去只有那条大道,你们看来不是这周围的人家,自然是走的那条路了。” 他刚跨下架板,远远地看见一辆警车开过来,走下来几个穿着制服的警察,看到他们走过来,母亲的脖子缩了缩,提心吊胆地小声问:“该不会来咱们家吧?” 父亲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孩子娘,你们就从这里上船吧。下了船。一直往西走,到了西安,老张会去接应你们。记得,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往回走。” “孩子爹,你和我们一起走吧,我求求你了。。。” “都什么时候了,有亦璋在,你还那么任性。记得一直往西走,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往回走。” 娘站在船舱里用衣袖一边抹眼泪一边疑惑地点了点头。 随后父亲又走到前舱,对摆渡的船夫说,“老人家,有劳你了。” “呵呵,不客气的。拿了你的钱财,我会安全把他们送到的。”老人说。 父亲走下甲板,迎着警车走去。。。 领头的警察是个胡子拉茬的胖子,他们来到父亲面前,脸颊上牵扯起了一抹冷笑,透露出了毛骨悚然的意味儿,那个胖子朝几个警察挥挥手说:“把他押走。” “凭什么抓我?”父亲一边挣扎,一边大喊。“你们这是在犯法!放开我!” “什么?什么?犯法,那好,就给他点厉害尝尝。”胖子手握嗤嗤冒火星的点警棍朝父亲脸上点了一下,父亲惨叫一声倒在了地上。 几个警察冲上去,各持一根警棍,在父亲身上猛抽猛打,疼地父亲不住地叫喊,几十下之后,父亲昏死过去,他们又把他的头按进冰冷刺骨的河水里,父亲醒过来了,嘴里的鲜血流了出来。他用尽全身所有的力气大喊:“走。。。。快走。。。。。” 亦璋“啊”的叫了一声,却没喊出声音,突然觉得自己被什么人拉了回去,母亲忍住悲痛连忙站起来,紧紧捂住他的嘴,他们都掉了眼泪,他很想放开声音大哭一场,可是他哭不出来。。。。 “有人跳水啦!”岸边一阵喧哗,当时天很黑,又下着雨。看到这一幕的人并不多,父亲掉下去后挣扎扑腾到水面上,头刚刚伸出水面,好像又想起了什么,钻到水下面去了。等到有会游泳的人下水找他的时候,他已被滚滚浪滔卷走不见了踪影。 运河上的船只劈开滚滚浪滔,发出阵阵的声响,啪,啪的,生命就像水的脉络那样无声的碎裂。缄默地延续着。向天边奔腾而去。。。。 第61章 另一个地点 从西安站坐上开往杭州的火车。 火车上的人并不多,好多座位都空着,我用风衣将自己包裹起来很快就进入了梦乡。我梦到了岚岚,她流着泪站在地铁站的阶梯上向我招手,然后就跳了下去,我大叫一声从梦里醒了过来,结果发现自己的风衣不见了,牛仔裤里只有买火车票剩下的零钱。空气中一团一块地混杂着冷气,我把毛衣的拉链拉到颌下。 透过车窗看到外面有明晃晃的阳光时,我下了车,我又冷又饿,很想让温暖的阳光暖和一下身子,然后。。。想办法填饱肚子。 为什么那是夕阳,我的手指刚刚触到它那一点残存的温度就消失不见了。 循着亮起来的霓虹灯往前走,一家杂志社让我停下了脚步,我需要找一份工作,用自己的劳动换取食物。一直以来都很喜欢写作,小时候喜欢写日记,写散文。常因为一个悲剧故事,写作过程中我经常陷入一种歇斯底里的状态,同宿舍的同学一看到我莫名其妙地拉长脸,就知道我又在写小说了。虽然作品并不被老师看好,常常被批评为不积极的颓废。 “女士,请问我能为你做些什么?”一个浑厚低沉的声音响起。 脸微微一热,我转过身,却见一个三十所岁,仪表堂堂气质儒雅的男人悠闲的走了过来。 “请问这里招业余编辑吗?”我轻声说,把个人简介递了上去。 “西安交大医学院的?当医生不错啊,为什么没有读完呢?” “我不能认为自己做的是正确的事情,我只是做了对我本身需要做的事。” “哦?”他将我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建议道,“可爱的女士,这种想法算不算极不负责任的呢?随心所欲?你才二十五岁,来日方长。” 我摇头:“每个人都有按自己意愿生活的权利,不管二十五岁还是五十二岁。尽管这同世间的一般想法很可能不相一致。但人有时候需要把自己附在什么上面才能生存的。要使一件工作获得最大的成就,尊重自己的情绪也很重要。” 他就此思考着,从杯子里吮了一口绿茶,说道:“那你谈谈对一部好的文学作品的看法吧?” 我思索了片刻说:“我不崇尚把文学神圣化。一部好的文学作品,是一种类似于吗啡东西,或者救助,或者抚慰。这同世间的一般想法很可能不一致。但如果我不选择(不想向任何人解释,放开别管。)那么从今以后的写作势必会感受到种种束缚。” “不尚把文学神圣化。确实有不少作家喜欢向有显而易见缺陷的文学作品挑战,你是怎么看的?”“某种具有不完美的作品因其不完美而更强有力地吸引人们的心吧。就像一边开车一边听舒伯特的曲子,优质的稠密不完整性能够刺激人的意识,唤起注意力。” “哦?不快乐的艺术——为什么创造性艺术怀疑快乐?” “这个商业时代,弄得虚假快乐太多,所以艺术取代教堂提醒人内心深处的焦虑,包括死亡等。” 他赞许地点了点头,说“好吧。我同意录用你了。你将为我们报社写专栏,写稿。希望我们合作愉快!” “谢谢!” 第62章 寺庙里的鬼魂 我开心地握了握他的手。这里是杭州,我辗转起伏到达的另一个地点。 真冷,只是轻轻吐气,白白的哈气就氲上了镜头。大吧缓缓行进着,平稳,却人潮汹涌。在这个还未完全醒来的初冬的早晨,我将要去一个偏僻的小乡村,为地理杂志拍摄一些风景照片。大吧盘山而上,弯拐得越来越急,路面开始不平稳,公路的右侧变成悬崖峭壁,下面有大运河流淌。车开地很快,耳边不时发出“咻”一声的空气低吼,像灵魂出窍时的动静。 我已不考虑危险了,时不时回头看一眼,确认那包摄影器材是否仍在后头行李架上绑着。 沿山道行了几个钟头,穿过几座幽深的森林,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大运河近在咫尺,一块黄白色的悬壁,在平地上形成了一个凹弧形的广场,险壁高达数仞。 我拉开车门下来。风时而在远离头顶的上方奏出象征性的声音。河水不断地往山下流,水里有大石头的地方,浪花激起一片白来。好美的景色,我拿出相机,支好三脚架开始拍了起来。 有两个卖花的妹妹更是可爱,我给她们拍了几张照片后,她们竟走过来送了我一枝红色的玫瑰花。顺着山上的石阶往上走,我用手边的傻瓜相机拍了几张,有时反而能发现不错的角度,拍出满意的照片。 突然,天空飘起了雨点,一拿出相机,镜头就被雨打湿了,拍几张就要擦拭一下。 风雨很大,我已浑身湿透,头上全是水,眼镜上也是,衣服更是完全浸透,紧紧的粘在身体上。天也越来越黑,很快夜色弥漫中雨越变越大,我赶紧往回赶,却发现已找不到来时的路。 眼前有一座小建筑物。形如寺庙,由于天黑,看不出细处,唯见四角高高翘起的轮廓以森林为背景浮现出来。我登上檐廊阶梯,进入建筑物,里面黑的不见五指。我拿出手机照亮,忽然听见头顶哗啦一声响,抬头一看,这一看可不得了,楼顶上盘旋着一群黑色的蝙蝠,在屋檐上方蒙头蒙脑地兜着圈子,好像在嗅着什么。我于是害怕动了几下想逃跑,结果那群蝙蝠冲了过来,我失声尖叫起来,挥舞着三脚架去打它们,结果蝙蝠越来越多,短翅膀撬开嘴唇和牙齿,我被逐渐包围起来。 “不要动!”旁边有个人叫我。 恐惧象海草般缠住了我,哆嗦着不敢再动,那些蝙蝠才慢慢地散去。。。 昏暗的光线下,隐约看见他用手指抠破一个塑料袋,拈起一小撮白色粉末,又从兜里掏出一张锡纸,拿一个打火机在锡纸下点燃。锡纸上泛起一股白色烟雾,他深深地、近乎于贪婪地吸了一口,燃尽的锡纸粉末从他颤抖的手中飘落下来。 就在这时,刚刚才散去的蝙蝠又呼啸而至,狂嗷声中,环绕着那个瘦削的身影,这些传说中的吸血恶魔鼓动着双翅,不断的在空中穿梭着,不时的朝下俯冲着,贪婪地吸食着地上那一点点粉末。 “哈哈哈哈……”他突然仰头大笑起来,笑声中蕴含着疯狂,“吃吧宝贝们,饿了吧。”眼睛里隐隐泛起血色光芒。 第63章 荒山奔跑 这回我看清了,他右臂上文着一条蜈蚣,张牙舞爪的,在灯光下看着有些让人心惊肉跳。他靠着墙站着,试图让自己的身体适应直立的状态。他费力地移到墙边,后背靠在墙上,扶着墙壁摇摇晃晃站起来。我突然感到一阵恶心,想弯腰呕吐,只是强忍着才没有吐出来。慌乱中我拉开寺庙那扇几近腐烂的木门,拔腿就跑。 我不断地奔跑,月光照射下的身影随着路面的坑坑洼洼急切切的上蹿下跳,没有星星的夜晚,雨点不时拍打在脸上。 就这样不知道跑了多久,视野逐渐开阔起来,雨也不再下了,幽暗的林海深处,逐渐出现一条小路,路两边的树木高高耸立。我这才隐约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从脖子上流下来,我用手一 摸,粘稠而带有点腥味,是血!一定是刚刚被蝙蝠攻击留下的。我止步向四周看去,触目皆是陌生的景象,树干重重叠叠不怀好意地遮住了视线,四周暗幽幽的。 我走到河边去洗脖子上的血迹,冰冷刺骨的河水沁入肌肤,浑身陡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别担心,路就在前方。我自言自语。 我不知道为何会对植物产生恐惧,深邃幽暗的森林现在更像一个浩瀚无边的海洋,而我则是一个掉进深海的生物,四处乱窜,找不到出口。若有可能,森林是有可能把我一脚踢开或是一口吞进的。 沿着河道不停地往前走,隐约看到河的对侧有灯火。我往灯火处走去,原来是一位年迈的妇人在放长明灯。 中国人有视死如视生的传统,人死后的陵墓也对应称作阴宅,作为死后的居所。 据说,除夕夜,因诸神上天,冤死的亡灵就出来觅找食物,特别是那些魑、魍、魉之类,这些平时过年过节未能得到奉敬的散鬼,更是求之不得的良同(因这夜每家都有许多糕粿)。如果吹灭灯火,摸黑不见天地,它就会顺声抓人,特别是小孩半夜啼哭,老人咳嗽作声,就性命难保了。因此也就有了长明灯,有让亡灵安息的寓意。 “老婆婆。请问下山的路怎么走啊?我迷路了。” “姑娘那么晚了怎么会在这里哦?”老婆婆显得很诧异,“下山的路还有一截呢,得绕过这个半山腰的。” “哦。这样啊。。。”我听见头顶树枝上的大鸟像要吓唬侵略者似的,扑腾着翅膀发出沙沙的声响。我的口中已经干渴的没有口水可以下咽。 “你要是不介意,就到我山上的小窝坐坐吧,明天一早,我让我的儿子送你下山。” “那真是太好了。”我想想也没有别的法子了。 夜,静谧下来。忽然,树顶上的那只猫头鹰振扑了一下翅膀,发出了一种令人毛发直竖的拉长、音节短促的“欧欧欧”叫声。 我抬头看了看浓浓的夜,四周一片漆黑,惨白的月亮挂在树梢,心一下子跳到喉咙头,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说起来,猫头鹰是个挺有趣的动物。我们村里称之为灵鸟,常用它来占卜凶吉。见其往右飞为吉,往左飞为凶。”老婆婆又拿出两个大塑料桶去河边拎水,拎到小屋倒进水桶。 第64章 下山 “是哦。这种大鸟现在也受到保护了,无人捕杀,尽管为其聒噪声多困扰。”我点头。 这倒是让我想起童年时候看过的一个寓言。 一只猫头鹰急促而忙碌地在树林里飞着。一旁的斑鸠好奇地问,老兄,你究竟在忙什么?猫头鹰气喘吁吁地回答,我在忙着搬家。斑鸠疑惑不解地再问,这树林不是你的老家吗?你干吗还要再迁移搬家呢!此时,猫头鹰叹着气说,在这个树林里,我实在住不下去了,这里的人都讨厌我的叫声。” 斑鸠带着同情的口气说,你唱歌的声音实在聒噪,令人不敢恭维,尤其在晚上更是扰人清梦,所以大家都把你当做讨厌的人物。其实,你只要把声音改变一下,或者在晚上闭上嘴巴不要唱歌,在这林子里,你还是可以住下来的。如果你不改变自己的叫声或夜晚唱歌的习惯,即使搬到另外一个地方,那里的人还是照样会讨厌你的。 动物如此,人何尝不也一样?对待自己的重大缺点和某些重大问题,不是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像猫头鹰搬家那样,不就事论事,回避矛盾。。。。。。 我一直都在逃避什么呢? 我离开家,去远方陌生的城市。现在在这个不知名的山村里求生。 听起来也许像是童话。然而这不是童话,无论在何种意义上。是的。不管怎么说这是我的人生。 “你体力消耗过大,得补补才行。”老婆婆笑眯眯地端了碗冰糖银耳汤。 “谢谢。”我接过兰花瓷碗,甜甜滑滑的汤,带着温润。 “这是我干儿子,明天让他带你下山。” 我见他一扭头,就像被电击中了一样,竟然是刚才庙里的那个鬼。他的年纪和我相仿,我无法从他的外表来判断他的准确年龄,他脸上没有一丝皱纹,褐色的皮肤显示出他曾长时间晒在阳光下。他的左脸颊有一块烧伤的伤疤,恐怖而狰狞,眼睛里总闪着蜥蜴般冷酷的光。右臂上文着一条蜈蚣,张牙舞爪的,在灯光下看着有些让人心惊肉跳。 “我干儿子万戈可是个很有野外经验的“头驴”,明天有他带你走山路,很多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可能是看出了我的紧张,老婆婆连忙说。 走了一天,路途单调而漫长,做了充足的准备,水壶、指南针、应急手套、小柴刀。我们在裸露的皮肤上喷上了防虫剂,带上防雨斗篷,套上硬底胶鞋,捆上了绑腿。我们在途经的树上喷上了红漆,万戈说只要寻此标记,就不会迷路。这个方法确实是很不错的,倒是让我想起《亨塞尔和格蕾特尔》中用面包做的记号,可惜被鸟吃掉了。 第65章 吸血水蛭 山上的树枝条条都挂满了旱蚂蝗。据说旱蚂蝗对人的气味特别敏感,感知到有人在树下,卷成一团从空中掉下来,掉在头顶上,衣领里。 不变的绕圈,不变的沼泽烂泥。 大概是几天前刚下了大雨,水流卷走了杂草,剜入了泥土中,停息后方形成了人可以行走的路。这种路被枯叶和羊齿所覆盖,稍不注意,脚踩上软软的泥土中,“哗”的一声下陷得很深,烂泥几乎淹没了双脚。 “看仔细一些!”万戈费力地拉住我。 “我们到底要走多久才能坐到大吧?”我有点纳闷,手里捏着电筒,但只能照亮前方十米左右的范围。 “今晚,我们就在这里借宿。”万戈看着袖子里滚动的蚂蝗,逐一用烟头烫落它们。“山里野兽多,走夜路不安全。” 傍晚时分山路峰回路转,我们终于来到一个偏僻的小镇。我观望四周,山腰上稀落地搭建起一些木头棚房子。 留宿院落的主人是个老年男子,万戈称他为云伯,没一会他俩就出去了,说是安排房间。 我感觉到那个云伯的目光像个锥子,刺得我坐立不安。他们在外面小声地说话,外面是呼呼的风声,和着林涛阵阵,间或,传来一两声猫头鹰的凄惨叫声。 我们解下沾满泥浆的绑腿和球鞋,将换下的衣服放在火上烤,残留的蚂蝗滚落到火中,大大小小的,还在蠕动。我用毛巾蘸水擦拭手臂上被蚂蝗叮咬留下的血迹,那是一条条黑色的突起,摸起来很硬,短时间都无法消退的创伤。 晚上吃的是寨子里的猪肉鸡肉,真正的野放仔猪和乡里土鸡。最后端上来一盘奇特的菜肴,经炭火从特制的烤炉中慢慢地烤炙而成,配上些许霉干菜和鲜肥肉丁,闻起来很香,吃起来口感也不错。 “这道菜味道很不错。是用什么做的。” “水蛭,俗称蚂蝗啊,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吸血鬼。”云伯和万戈对视了一下,大笑起来。 “什么!蚂蝗?这个。。。也能用来吃吗?”我吃惊地说。一听到这个名字都会躲之不及的。 记得,小时候听大人说,下河的时候,这种东西就叮在腿上,叮住皮肤就吸血,胖嘟嘟地鼓起来。力气大,硬扯都能把皮“咕噜”扯下一块,落下伤疤。养鸡养鸭都很寻常,养蛇养鹿的也都听说过,但想不到会有人养“吸血鬼”。 “蚂蝗俗称“软黄金”,其体内的水蛭素不但可以治疗跌打损伤,高血压,冠心病,脑血栓,还可以用于断肢再植的术后治疗。” “蚂蝗竟然能治病?而且还这么有用。”“姑娘,不是我乱吹,这个可是咱们村的一大特产。等吃完晚饭,我带你去看水蛭的养殖场。” “好的。我也很想开开眼界呢!” 云伯一路走一路对我们说,虽然自己多次中了水蛭的招,被吸了不少血,可都已经习惯了,一旦叮上,赶紧用烟头一烫,它就掉下来了。 “那是,的确吓人。”我赞同。 庙头村。这是个35亩的标准农田,结合池塘藕池为一体。天色已晚,昏暗中只有门外的忽明忽暗的白帜灯照明。镜头远处,一片黑暗。 第66章 罂粟 “哎呀!”云伯惊呼一声,狂奔至池塘边,他绕着空空的水糖跑了几圈,顿时傻了眼,“糟了糟了!我的水蛭全跑光了!” 云伯的惊叫声让我们猛然一惊,原来,今天值班的工人为了方便,在水糖边开了一只白帜灯,而水蛭恰恰是喜光的,大量的水蛭都沿着这道光线爬了出去。幸好发现的及时,损失还不是很大。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总要吃亏的吧!”我说。 “呵呵,可不是嘛。那一年还遭遇了台风和病虫害的影响,一下损失了10多万元,没曾想辛苦第一年却遭来迎头一棒。”云伯一边拉池塘两边的绳子一边说,池塘在他的牵拉下,逐渐成了一个立体的网箱。 “我自创的网箱,”云伯看着我的眼神有几分好奇,似笑非笑地说,“连台风都拿这个网箱没办法,更不用担心黄鳝、龙虾、青蛙那样的天敌了,而且也不用担心水蛭会逃跑。” “真的很神奇。”我这才发现每个池塘边都开着一种野花,没有茎,花几乎贴着地面开,布满了一大片一大片的山头,整个大地像是铺了一层金色的地毯。真的很美,带着几分邪气,轻薄柔嫩,娇艳欲滴。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罂粟花,只听说那是或紫或红的花朵,一旦成熟了就会一大片一大片地倒下,来年定会窜得漫山遍野了,像放肆的火焰。” “你猜的没错,不过罂粟并非毒药。此药可用在湖泊,小溪,山上,树林,稻田捕捉水蛭。一份诱捕药可捕捉鲜水蛭300多斤,许多村民利用它捕捉水蛭,已走上发家致富的道路。”云伯说。 “花本无辜,是人使其不能见天日。本来鸦片还是挺好的药,比如镇痛,比如治咳嗽。终究只是人们的心对享受和幻想的欲望,使罂粟成为可怕的东西。” 万戈叹了口气,用锡纸卷上些粉末,叨在嘴上,听见打火机“啪嗒”响起,他的吐和吸用力而绵长,他的脸上有一种特别满足的表情,好像一只飞鸟刚刚经历过一场如梦如幻的飞翔。 晚上所滞留的旅馆。一所日渐破落的三层小楼。这个貌似古老的旅馆隐藏在分岔的曲折小巷里,位置偏僻,店老板说二十年前,曾是个风光的家族牌楼,后突遭火灾,烧毁了整座楼,楼里的人全被烧死了。一段时间里曾传言有冤魂进出,为此,有些老妇人还到大运河边放长明灯,以平息怨气。近两年,楼被政府收购,重新装修了一新,用做接待寻访而去的回头旅客。 它和所见过的旧式牌楼没有太大的区别,一个诺大的庭院,种满花草,两旁的栀子,大朵的花朵,受惊坠落,扑扑打在树下的泥地里。我也从不相信鬼的传说,人们看到鬼应该是人天性对黑暗的恐惧造成的。在夜深人静时,晚上的一丝响动就会让人精神紧张,恐惧莫名。 奔波了一天。在西安,有一段时期,即使服用药物,也整夜无法入睡。 而今天夜里很快就进入了梦香。 第67章 离奇的梦魇 梦里,这个与世隔缘的小山村,婆娑古树,漫山遍野罂粟红艳似血,迎风招摇。月光也像很多个夜晚一样,随着在天空中纷纷扬扬地飘落,和我的目光不断地发生碰撞。这种声音似乎正以巨大的力量吸引着我将多年以来的一个梦境寻找。 漆黑的夜晚,天地之间,万蔌俱静,思绪尚在一片混沌之中,但那些罂粟迎风招摇的声音,却异常清晰,真切,触动心弦。 感觉上心中随即出现了一个空洞,在这虚拟的空洞中,那些红艳似血的罂粟在地上缓缓流动,犹如一团火焰,把我团团包围起来,烈焰在峡谷中蒸腾起来,开始不住转换着颜色,由红变殷红,由殷红变暗红。而我却仿佛一个虔诚的殉道者,任身躯在天地间失去了所有的鲜艳色彩,变成了黑白世界。顷刻间,火势迅速蔓延,整座楼顷刻间变成了火海,人们的惨叫声与火焰燃烧声混杂在一起。而此刻,我却看到一张无比熟悉的脸一闪而过,他的面孔被照得阴暗分明,毛孔都清晰可见,有如一尊凝固的恶魔雕像。。。 我头痛欲裂。一声巨响响彻天地,巨大的爆炸把整座楼撕裂,我以为这一次自己真的要死了, 却从梦魇的边缘游走回来。 我睁开眼睛,周围什么也没有。子夜无边的黑暗将我包围,钟的时针指在凌时三点。我深吸一口凉气。灌入一口冰水,咽喉依然肿痛不已。 打开房门,寂静的夜晚,凉凉的风,在没有寄托的时候,我们是心灵的漂泊者,但是,有了那个所谓的寄托又怎样呢?每个人的生命流程,都像是在暗夜里舞蹈一样,都必须在黑暗中做一回舞者。在生命演练的意义上,没有人能真正地帮你去完成这种演绎诠释。有些事情,只能属于你自己。 我独自徜徉在乡村的海岸,无尽的往事,随着暮霭水似地漫开,星星地缀在夜幕这块黑布上,一闪一闪的,似乎想窥探谁心灵的空间。 风不时吹过沙滩,发出哗哗的响声,我用手捧起一把沙子,让它从指间慢慢滑落。 微风告知春天来访 纷纷绽放的花朵香气 令人想起远方的你 如春日阳光守护下绽放的花朵 未来希望之光也会照耀我们吧 我们踏上各自的 各自抉择的道路 在未来的某日绽放笑容 直到重逢时 黄昏告知秋日到来 令人想起遥远的过去 如秋日阳光守护著成熟的果实 总有一天你的梦想也会成真 我们踏上各自的 各自抉择的道路在未来的某日绽放笑容 直到重逢时 当初许下的约定 是我们心中描绘的 想像中未来的颜色 我们踏上各自的 各自抉择的道路 在未来的某日绽放笑容 直到重逢时 一段悠悠的风笛声在空气中颤抖,仿佛来自于上个世纪,那种悠悠荡荡,脱离尘土的感觉,海角七号里的《各自远扬》。一首适合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聆听的曲子,让人平静,让人不忍怀念过去。又不得不感伤。 我顺着风笛的声音走去,一串鞋印,毫无疑问刚才这里有人走过,并非梦境的继续。 第68章 暗算 月光把四周照得一片皎白。 万戈独自坐在沙滩上,脚下是一些凌乱的摆放不齐整的大大小小的石头,石头上有很多被海浪冲上来的海虻的壳。音乐如流水般从他的指尖流泻出来,他抬头淡漠地一瞥,深邃的眸子满是忧伤,那种感觉万钧雷霆,稍纵即逝,和平时看起来有点凶暴的万戈判若两人。 真的是一个奇怪的人。我止步回头看去,在青白的月光下,他的身体宛如一尊用泥土捏出来的泥偶。 我有些纳闷,无从想象。既有难以后抑制的好奇心,又有近乎莫名的畏惧。 这些似乎和我也没关系,我只是个四处漂泊的宿客而已,没有权利也不想了解这些。 折回屋子里,但睡意迟迟不来。 拉开窗帘,皎洁的月光像个孤独的孩子一声不响地挂在夜空中。 我把剩下的半杯冰水喝完。把椅子移到窗边坐下,一边看书一边等待黎明的到来。 也许是累了,放下杯子没多久,我就困得睁不开眼睛。。。 睁开眼睛,看着陌生的房间有些恍惚,刚想爬起来,却发现自己的身体动不了。扭头看了四周,像被电击中了一样,我发现自己竟然被绑在一个椅子背上,手足都被绑得严严实实的。 床头昏暗的台灯告知我这个地方多么陌生。恐怖像龙卷风一般呼啸而来。 气愤中我张口惊叫一声,还想说什么,却不料后面有一个冷冷的声音传来。 “闭上你的嘴。要不然,我可不敢保证你的嘴上不挨耳光子!” 我大吃一惊,扭头一看,万戈也被绑在了那儿,一根麻绳把他的胸膛和肚子绑在椅子背上,另外一条把他的两个手腕绑在椅背的直木上。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我静心的想了想,回忆起桌子上的那杯冰水,然后就头一晕人事不醒,肯定是那酒里面放了什么迷药了! 正想着,不料后面有一个人走了上来,用刀架在了我的脖子上,冷笑的威胁道:“乖乖的听话,要不然可不要怪我不客气!” 是云伯的声音。真是阴险至极,竟然暗中下手。 “你放了她,和她没关系的。” “啪!”万戈的脸上重重的被扇了一巴掌,“少废话!我问你,你们是从那儿来的,到我这儿来是干什么的?” 万戈懒懒的一笑,又叹了口气,静静的靠在椅子背上半闭了眼。 云伯眼睛一厉,诡异的笑了笑,刀尖迅如闪电的一挑,“嘶啦”一声,我的领口被扯开了一道口子,黑色的贴身内衣露了出来。我惊叫一声,脑子一下子如被当头一棒,一下子就惊得跳了起来,但身上被绑,一痛,又坐了下来。 “别!你冲着我来好了,不要伤及无辜。” 云伯哼了一声,说:“说实话?用不用我再提醒你一下?” “我根本就不下你到底在说什么?” 云伯哈哈一笑,又唉叹一声,坐桌上摸过烟盒抽出一支烟点燃后,长长的吸了口,悠悠地吐出几个圈,然后说:“少装蒜了,说吧,你们是什么人,到我这儿来有什么目的?” 我心里吃惊,他问的这话可真有点叫人捉摸不透。 万戈无奈的笑了笑,道:“真的,我们只是来玩儿的,你怎么就不信呢?” 第69章 狼头验货 万戈懒懒的一笑,又叹了口气,静静的靠在椅子背上半闭了眼。 云伯眼睛一厉,诡异的笑了笑,刀尖迅如闪电的一挑,“嘶啦”一声,我的领口被扯开了一道口子,黑色的贴身内衣露了出来。我惊叫一声,脑子一下子如被当头一棒,一下子就惊得跳了起来,但身上被绑,一痛,又坐了下来。 “别!你冲着我来好了,不要伤及无辜。” 云伯哼了一声,说:“说实话?用不用我再提醒你一下?” “我根本就不下你到底在说什么?” 云伯哈哈一笑,又唉叹一声,坐桌上摸过烟盒抽出一支烟点燃后,长长的吸了口,悠悠地吐出几个圈,然后说:“少装蒜了,说吧,你们是什么人,到我这儿来有什么目的?” 我心里吃惊,他问的这话可真有点叫人捉摸不透。 万戈无奈的笑了笑,道:“真的,我们只是来玩儿的,你怎么就不信呢?” 云伯又面无表情的及时扇来一掌,但万戈也早有准备,头一歪躲了过去,那的手一下子脆亮的打在了椅背上。 当他气恼地再次举起刀时,院子里的狗却忠实地狂叫起来,云伯朝外面看了看说:“好吧,回来再好好收拾你们!” 窗外汽车引擎声越来越近,透过半掩的窗帘。 一辆改装过的上海汇众重型卡车停在门前,看上去有几个月没洗过的样子,牌号被涂上了泥巴,卡车停了下来,引擎关掉后,四周重新恢复了寂静。 云伯深更半夜晚驾驶如此庞然大物,去哪里呢? 又是一阵嘈杂的声响。 刚才还是车影稀疏的地方已经停了十几辆摩托车,车上的人自顾自的一直还用脚发动着车尾排出大量的白烟。摩托上的人陆续跳下来,多数人头发染成金色或红色,有的赤裸着上身,背心围在腰上,有的敞胸的汗衫,胳膊上刺着一个狼头的刺青。 “放烟雾弹啊?!”车门打开,竟然是云伯。他跳下车,给其中一个刺着狼头的人打了支烟。 “货到了没有?”狼头接过烟,但是并没有点燃:“妈的,衰云你倒是过的舒服吗!最近没出去拍花子?” “呵呵。。剑哥开什么玩笑,我都那么一大把年纪了。” “好了,好了,老头儿把货拿出来我试试。” “剑哥,我们说好的,我要的那个东西。。。” “这老头儿,真有他的。”狼头笑着说,旁边几人发出笑声。“喂,老头儿,剑哥要先验货啦!” “好吧。”云伯从车上拿下一个貌似装工具的皮包,拉开拉链,从里面抽出一支已装满透明液体的针芯。 狼头迫不及待地接过来,在月光下,他抬起那只刺着狼头手臂,将针筒里的液体刺入已满是针眼的皮下,他深深地、近乎于贪婪地看着针筒里的青色液体一点一点的减少,那种表情飘飘然快活似神仙,像进天堂一样。 第70章 杀戮 “不错,不错。果然上等货色。”狼头一挥手,走上前两个同样有着刺青的人将车上的那个工具箱搬到摩托上。 那伙人重新攀上摩托,发动引擎。突突的声音在沉寂的夜里显得格外压仄。 云伯慌了,他追上前拦住狼头的摩托。“剑哥,江湖人出来行走讲的就是个信义。我只想拿回我的东西。” 此言一出,一伙人沉默下来。 剑哥干笑了两声,反手从摩托的后备箱里抽出一把长约40多厘米、宽近3厘米的长刀。 “别。。。别。。。” 云伯的脸色一下变地铁青,他往后倒了几步,身子轻轻地晃动着,一双脚似乎在踏着步子,他看到月光下的长刀,闪动着坚硬的青色寒冷光,它锋利的刃,有质感,有动感,刺目。 其实是自己生命的终结仪式。直往云伯的腹部捅过去。左一刀,右一刀,捅了好几下子,刀刀都在要害部位。 倒在地上的云伯蠕动身体,一个光头用沉重的尖头皮鞋踢他的肋骨。 血流得到处都是,停车厂刹那间变成了屠宰场。 我闭上了眼睛,心脏大幅度收缩,血液涌往全身每个部位,云伯虽丧心病狂,但也罪不至死啊。 忽然,关我们的屋子听到用脚踹门的声音,可惜房门都用木条钉上了,他们用手抓,但轻易扯不下来。 “闪开。”剑哥后退了几步,然后叫了一声冲上来,狠狠踹在门板上,听的到门板裂开的声音,但似乎还不奏效。 最后,他们从云伯的车上操出一个大钉锤,砸开了门。 “万戈,让你受苦了。那个老不死的已经被我们解决了!” 万戈从身上扯下已经松开的绳子,面带微笑地披上剑哥递过来的黑风衣说:“等等,还有一个人,我得把她带走。” “万戈,带她一起走?可是她毕竟是个外人啊。她知道我们的秘密。。。” “她是我带进来的,我答应了老母亲要带她出山的。”万戈一边解开我身上的绳子,一边坚持说。 我揉着酸痛的腕,茫然不知所措。所有的这一切仅仅像是一场梦,似乎又不尽然,一切都像被一种神秘的力量操纵着一样。而我,在其中又担当了怎样的角色呢?我是否已卷入这场风波? 他们把云伯屋子里的箱子搬上了卡车后面。 我上了这辆大卡车,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万戈从黑风衣口袋里掏出香烟叼在嘴里,用仪表上的打火机点燃。他仍然一副冷漠的样子,但似乎看著不再那么惹人讨厌,他身上发出的还是以前的那种阴寒,而现在一切又都好像是错觉。 卡车盘山而上。每一个弯道都又陡又峭,转得你胆战心惊,很有玩过山车的味道,要在这种状态下,一直旋绕到山顶,108弯,想起这个数字,那是对外界宣称的数字,事实上,有没有这么多,不得而知,反正我没有确切计算过。 车开到大运河边已是晌午。 有一块黄白色的悬壁,在平地上形成了一个凹弧形的广场,广场上裸露着两个已经挖好的两个大池子。 万戈跳下车,打开卡车后面的栏杆,拎下两个塑料桶。随后腰一沉,背一挺,把那个大箱子抗到了肩膀上,在确认了自己已经几乎满载了之后,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我看着他攀上那块悬壁,将塑料桶里的水倒入池中,然后打开那个神秘的箱子,我这才看清楚箱子里放着的都是一些装着白色粉末的透明包装袋,万戈用牙齿咬开包装袋,将粉末一骨脑儿倒入池子中。 奇怪的人,他到底在做什么呢?我把胳膊探出窗外,试了试外面的温度。 “哎呀,我怎么忘了,还差一样东西呢!”随着万戈的声音,我用眼角撇见万戈放下其中的一个塑料桶,爬下悬壁,径直爬到卡车上睡觉去了。 第71章 焚毁冰毒 他可能是太疲倦了吧,一晚没能入睡,又开了几个小时的车,那就让他好好休息一下吧。 我像羊一样独自一个人在大运河边闲逛,岸边还耸着茂密的白杨树,河边还有一些细长的垂到地面的柳树枝。 躺在两岸厚草上,品着漂泊那淡淡的的孤独,蓦然想起已然过往的岁月,我的成长期到底什么时候告终的呢?独自一个人会给人带来独特的感受,给了你绝大的空间去按照自己的方式、自己的路线去生活,只是在我成长的场所,所有的东西都是扭曲的,无论什么都是严重变形的。 我不想再这样下去,即使这是条末路,但是或许,绝处也可以逢生。有些梦想,可以重新开始盼望,对我来说,那或许是某种意义上的真实。 站在这个梦寐已久的岔路口, 带上我的白色球鞋, 既将独自冒险 让阳光引路, 期待旅途精彩纷呈,乐而忘返 那儿有蔚蓝的晴空, 手上的纸飞机, 可以自由翱翔 四面八方会吹来轻柔的凉风, 各个角落都能听到音乐 我不在乎路途崎岖, 以及行走 所要付出的 艰辛 即使这是条末路, 但是或许, 绝处 也可以 逢生 请不要对我加以劝阻, 说一切所谓的美色, 不过是自己的浮夸臆想 我多么想告诉你, 世事现实得让人 没有可能继续幻想的余地 不在于,是否选择了这条末路。 而在我选择它之前, 已经爱上了它…… 也许, 还没有到达顶端, 前路 依然遥遥无期 但相信, 在大雾里面, 更能领略到旖旎的风 光 一个人的路, 一个人走 不害怕, 也不寂寞 如果, 幸福可以延传, 快乐可以络续 我将不再需要机器猫的时光机, 也不需要哈勃太空的停止仪 虽然偶尔想做一回贪婪的孩子, 渴望得到眷顾的礼物 务求 让你 认出我, 记住我 在某一处的角落, 我永不会 忘记 我所深爱之物 轮盘开始新一场的转动 , 任梦想自由驰骋 愿常念 望长安 。。。。 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半日,我从厚草上爬起来,停在不远处的卡车悄无声息,万戈似乎依然没有继续前行的意思,夜幕即将降临,在这阴森得同太古似的山中过夜似乎不是什么权宜之计。 我走近卡车,横卧在座位上的万戈鼾声如雷,睡的正酣。我用手指敲了瞧车窗。“谁?哦!什么事情?”他忽然猛地蹬一下腿,然后惊醒。 “瞧,时刻已经过完了;咱们往前走吧。” 他摸摸头发:“睡了这么久吗?” 他拎起一只塑料桶从卡车上下来。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今晚是否离开这里?毕竟天就快黑了。。。”我说完默默地摊开手,看着他。 “呃。。我把这个处理掉就来。”他把前额的头发撩去后面,略一迟疑说道:“这是婴粟提炼出来的粉末,也就是我们俗称海洛因的东西,我现在得把他们焚毁,只因为这个。” “冰毒?”我惊鄂道。 “嗬。”他眯缝起眼睛,“有没有看过《鸦片战争》这部片子?知道林则徐是怎么销毁那些鸦片的吗?” “我想应该不会是用火吧?” “不是的。林则徐销毁鸦片中提到,在岸边挖一水池,将海水引入池中,把生石灰倒入池水,当水沸腾时将切开成片的鸦片倒入池水,待鸦片销毁后再引入新的海水把水池冲干净。 这个过程就是这样的。只是,我现在引入的是大运河的水。” “用火焚毁不是来的更快吗?” “过去用火焚烧鸦片,鸦片油渗入土中,一些人就将这些土挖去,熬炼烟膏。这种方法已不可取了。” 万戈吹着口哨倒入海洛因的粉末,引进运河水,待粉末溶解后,又引入新的河水,从他的一举一动不难看出他已经非常熟练,仿佛焚毁毒品是自己身体的延伸。 “十年来,我是有毒便是“娘”,走到哪里第一件事就是寻毒,有毒品吸好像进天堂,无毒品吸好像下地狱,简直就是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奔跑的人。”万戈笑着说,“那时手中有钱,就想好好地享受一番。” 第72章 人生何尝不是一场赌博 “听我的一位朋友说,吸毒的感觉像进天堂一样,快活似神仙。” 他点头:“第一次吸毒并没有飘飘然进天堂的感觉,但是这东西的诱惑力不小,吸了还想吸。” 我坐上卡车的副驾席,背包放在脚下。里面放着这几天的干粮。万戈发动引擎,挂档,最后从车窗探出头来从外侧再次慢慢查看焚毁池,之后踩下油门。 “时间久了,我从“打老杠”(把毒品卷在香烟里)到“追老龙”(海洛因烫吸)、“拍针”(注射毒品)及吸食大麻、冰毒,样样试过。因为吸毒成瘾,性情变得孤僻、冷漠,身体慢慢垮了,亲戚、朋友见了我就烦,因为我会编造各种理由向他们骗钱。”他以熟练的手势转动方向盘沿山路下山。 “这种东西还是千万不要去吸第一口毒,自己也难把握自己。”我说,他把七星的烟盒递给我,我抽出一支放在嘴里。 “是的。我开始戒毒,戒了又吸,吸了又戒。开始,我买戒毒药在家里戒毒,但决心不大,效果不好,心里总惦记着毒品。”他推敲了一阵子自己说出口的语句,继续说道:“后来在杭州与一个姑娘开始交往,热恋中的她开始劝我戒毒,后来也被我拖下了水。同年10月,我们注射毒品后进了梦乡。第二天一早她却因注射毒品过量再也不会醒了。我知道自己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后悔莫及,遗恨终生。我说的你可明白?” “我想我明白。”我默默点头。 “她也能明白。”万戈说,“不明白的人永远不明白,吸毒的路还能走多远,自己也难把握自己。” 随后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意识全放在方向盘的双手上,厚重的轮胎把小石子挤到山崖下。 “或许那样是最好的,没有极端就没有终点。一切重头开始,也并不坏。”我说。 “怎么说呢,大概是因为厌烦了吧,所以我也在尽我的努力-----就连自己都难以置信。” 万戈微微地笑,抬头看看天空,看着头顶没有一丝丝云彩的天空,蓝得不带一点杂质。 黄昏时分,夕阳压山,薄暮里轻裹着沁人的冷意。广播里放着加洲旅馆的音乐。我们再度保持沉默,对于沉默的持续,万戈似乎丝毫不介意,他总是望着前方的道路。 我们的车在一家洋溢着意大利风情的小酒吧门口停下。七点半,又是一轮崭新的太阳,暖暖的阳光洒在我的肩膀上。酒吧里挤满了来自异乡的客人,人们比比划划大声喧哗。 为了避免大吼大叫,我和万戈不得不欠起身额对额说话才能相互听见。 他往我喝空的杯里倒了咖啡。我说谢谢。 “不想回西安?”他问我。 “没理由回去。”我摇头,“有几件事必须解决,我想。” “原来如此。”他说。 “你呢?有什么打算?” “习惯了一个人玩骰盅。人生何尝不是一场赌博? ” “和命运赌,我们永远是个失败者。” “那也未必。再也无须前思后想,一切岂非已然过往。” 他说着把炸马铃薯片放在我面前,“就像一觉醒来,自己已成为新世界的一部分。” 我往面包片上涂黄油,轻轻点了下头。面包烤的很松软,不用费太多的力气就能扯开。 “这里离市区不远了吧?”我抬头说。 “从凯越出门向西,就是延安路庆春路口, 向西走几百米就到西湖(湖滨路)了。”剥完橙子,万戈用纸巾小心地擦拭刀刃。 “谢谢你一路陪我同行。”我点点头。 “没什么。保重吧。” “你更得保重。改日再见。” 我朝着他挥手,他微笑着从窗口伸出手轻轻挥了一下,厚重的轮胎发出“乌拉”一声开走了,返回运河的波浪,返回他一个人的远行,没有牵挂,没有方向。 后来每次想到他,我都会闻到南方小镇上潮湿的味道,和着蓝灰的天,久久不能散去。 第73章 青筠,你见过爱情的样子吗 走出酒吧,地铁站里有很多行色匆匆的男男女女,人们下了车朝各个方向移动。我加入了他们,成为其中的一员,从一个城市跑去另一个城市,一切从零开始。不受任何束缚,百分之百自由。只是打离家出走后,生活圈子越来越小,热闹的地方不敢去,去了怕触景生情,冷清的地方更不敢去,徒增伤悲。 末班车是晚间8点30从城东开望城西,中间路过风景区、商业区最后抵达僻静的公交站。偶尔寂寞,但也习以为常。所有的生活都有着百无聊赖的真面目,但我仍然喜欢自己自欺欺人地找点目标和动力当作梦想。肚子饿地不行,提起包刚准备下车找饭店。 “青筠。” 我听见那个令我心头发颤的熟悉声音。 还是难得的圆月之夜。一样的幕色和人群。皎洁的月光,从车顶开着的天窗里照进来,忙碌了一整天的心突然变得柔软起来。 回首的一刹那,亦璋那双深邃如海的眼睛仿佛要将我渗入到他的骨子里去。他朝我走过来,高大的身材,小麦色的皮肤,穿都彭的温暖夹克,青春英俊的脸上有一种落寞的神情,长长的睫毛在眼睛投下浓密的阴影,笼罩在阴影里的眼神还是那样的波澜不惊,自然妥帖。 “青筠你好吗?” 他俯下脸看我温柔地说。他的眼睛,在夜的月光下,像西湖湖面上闪烁着的粼粼水光,透明,清澈,将我一下子湮没。我可以在里面看到一丝宛转和疼痛。 “我好的。亦璋。没有想到你也会在这里。”我侧着脸微笑地看着他。 “苏堤的风情很不错。我们去岸边喝一杯吧?难得那么好的月亮。” “那么勇气可嘉地邀请我去喝一杯,我绝对会以很礼貌的方式,让你go to die的…… ” 我一想到校庆那年,他被灌醉趴在桌子底下留口水的样子就暗自发笑。 亦璋哈哈大笑。上个世纪初的梁思成,因为爱林徽音而做了她的友邻,暖暖相望却不去打扰,终成百年佳话。 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经得住近距离的暖暖相望。生活是那么的破碎而市侩, 总会在不经意间让人看到了华丽褶皱里的尘灰。在杂志《rayli》里看到的这番言语。 也许,荒芜的本身就是一种保留,因为静默,你永远不会了解它蕴藏了怎样深沉如海 的情感。 车子在西湖风景区的站台挺下,我们肩并肩,走在西湖的月光里,那一刻,世界是安静的,心,也是安静的。 一阵风刮过,我忍不住打个寒颤,他注意到后,马上脱下身上的外套给我披上。裹着他宽大的衣服,身上不再有冷的感觉,一种久违的温暖的感觉。 坐在苏堤的长凳上喝喜力啤酒,啤酒罐堆满了一地。易拉罐的瓶盖凌乱地散落在岸边,在暗夜里发出幽幽的亮光,让人想起童话故事里美人鱼的鳞片。他的故事还是连珠炮似的,近距离的看他,我喜欢的这个男人性感得勾人心魄,他还是和以往一样有长过肩膀的头发,嘴唇薄而柔韧,一笑便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看起来很阳光。 “听到你声音真开心。”我舒一口气,“有点后悔没早些联络你。” 他问:“可有偶然想起我?” 我想一想答:“每一天。” 他听了静默了几秒钟,像是深深受到感动,“青筠,你见过爱情的样子吗?” “我见过。” 他笑了,“她就像塔罗牌中的女祭司,火红的长发,消瘦,两眼深陷,满含激情。她的内心却是矛盾的,有着锐利和痛楚的感觉,就像其坐在两根黑白分明的廊柱之间那样,静默却又波涛汹涌,在黑与白、日与夜、正义与邪恶的徘徊中体味生存的意义。” 第74章 我愿意为你背负所有的罪恶 “恩。女祭司是一张很安静的牌,秀外慧中不喜言谈的那种。” “有一天她下定决心要追随欲望放纵一回,于是喝了两杯酒,这种酒的名字叫做欲望的恶魔。”他讲得兴致盎然,甚至连那些细枝末节也详尽得让我蠢蠢欲动。“恶魔在女祭司身边说着笑话,热切的眼光望着女祭司,女祭司的性格让她做不出热切的回应,只是低头看着手指,忍不住被恶魔逗得笑出来。偶尔抬眼望一下恶魔,又马上低下头去。恶魔虽然不能和女祭司做真正思想上的交流,但他的热情包围着女祭司,让女祭司感觉一种自己内心所没有的外显的快乐。” “但女祭司清楚,只是恋爱而已吧。真正的堕落,女祭司永远学不会。”我淡淡地笑了笑,嘴角露出浅浅的弧度。 “恋爱中的人总容易在爱情中迷失自我。弗洛伊德曾经特别赶兴趣的问题,在爱情中寻找安全感和一种回归母体的冲动。” “是放弃自我吗?就像小时候完全把自己的命运交给父母一样,完全把自己的命运交给恋人。” “是的,所以,一旦遭遇爱情,人们往往奋不顾身地飞奔过去,因为所爱之人就是自己的归宿。” “但恋人毕竟不是父母,父母尚且不能依靠,何况是恋人。”我摇了摇头,又喝了口喜力,分外浅淡的笑意浮现在嘴角。 “没有人可以确认所谓的爱情是否真实存在。他们彼此深信是瞬间迸发的热情使他们相遇,并相信彼此可以互相快乐的依靠。所以有一天,恶魔对女祭司说,请你爱我,爱我,就等于爱你自己,你本是我身上的一根肋骨。。。。”说到这里,他合上嘴,他在寻找语句。 “可是,一旦如此,女祭司便会一心一意依靠恶魔,自己则完全失去了独立性。一味依靠对方,万一有了意外出现,将怎么支撑呢?”我等待他找到语句。 “爱情如同含笑饮毒酒。女祭司原是恶魔身上的一根肋骨,造物主见恶魔太寂寞了。在他沉睡的时候,取他身上的一根肋骨,创造出女祭司。其实,每个男人都在寻找自己的那根肋骨,只有找到她,他的胸口才不会隐隐作疼。” 他忽然停下来,久久地凝视着我的眼睛,湿润的眼睛里跳跃着晶莹的火,林荫深处的街心花园里,依旧人迹杳然。 我久久地站着,纷纷扬扬的落叶,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肩膀。。。。。 “岚岚好吗?”我听见自己平静的声音。 “她希望我去你爸爸的医药公司干,她说做人体彩绘不会有什么大的前途。可是我不喜欢。” “我知道。”我说,“你和我一样是个不喜欢受约束的人。” “我一直忘不掉你,青筠。”他低下头,“有时候又希望我们永远都不要相见,让我可以灰心。可有时又不放心你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漂泊。女人是男人身上的肋骨,一根肋骨是不可以独撑整个生命的,当她裸露于风雨必定伤痕累累。” 我微笑着看着他,辛辣的烟雾吸进肺里,感到隐约的苦涩。 “很多次在梦见自己带你远离这个城市,只有我们两个人。”他紧紧攥住我的手,眼睛里突然涌满了泪水。“有时候会梦见你一个人在迷宫般的大房子里转来转去,你想找一个出口,我叫喊着提示你,但声音怎么都传不过去。很可怕的梦。” “或许。我也梦见了你。”我承认,“不过终归是梦。” “早晨醒来傻傻望着渐行渐远的人潮,依稀记起了夜里的梦。忽然明白,我不能再骗自己,以免让希望在醒来之前就已夭折。”他说。 “我们可以吗?亦璋。”我看着他。 “可以的。青筠。只要我们坚持下去。” “可是,岚岚怎么办?” “如果可以和你在一起,我愿意为你背负所有的罪恶。” 第75章 素人刺青 “我们这样做对不起岚岚,她知道了不会原谅你的。”我说,“感情的事谁也说不清楚,我们谁也无法像什么都没发生过那样面对对方,我们真心相爱,并沉溺于我们的爱情中不能自拔。但我们清楚地知道我们没有爱的权利。”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只要我们都愿意奋不顾身,完全可以稳坐阵营,操纵全盘的。青筠,现在生杀大权握在你的手里,你要它生它便生,你要它死它便死。” “亦璋,只要你心里曾经有过我就足够了。如果我不是你的肋骨,那么让我走吧。与其痛苦,不如解脱。让我们各自寻找自己真正的另一半。”我猛地挣脱亦璋的手,亦璋终于无言以对。 我不敢再看他,我突然感到自己的手指冰凉,心里钝重地疼痛起来。 亦璋这段日子给一家刺青店绘制图案的模板。我清闲的时候,就窝在一角的沙发里,像一只臃懒自在的猫,沐浴着暖洋洋的阳光,看他如何把白皙的肌肤变成一幅精美的艺术品。工作中的男人常令人迷恋,我也不例外。我一直相信一些人与一些人相遇成劫,却从未见过眼神这般深邃的男子,手指修长,瘦却有着无尽的力量。 我被他画室里挂的人体刺青照片吸引住了,腹部两只凤凰戏珠,那珠恰好是肚脐,还有肩膀头盛开的玫瑰花,还有整个人变成了一棵白杨树。。。。。 他一面在白纸上绘制图案,一面说:“我们这种人,应该叫素人刺青。” “哦?不太明白。” “我说的素不是荤素,过去巴黎有些人,平日上班做事,星期天才画画,他们叫自己素人画家。我们周末刺青,所以是素人刺青,也不错!”他的微笑进一步加深。 “呃。。你花样真多,刺个青也想得到新名字出来。”我用舌尖润了润皱裂的的嘴唇,用大大的打火机点燃一支七星,侧过脸吐烟。 “其实,对于刺青的要求很严格的。”他说。 “以前听港大皮肤系副教授陈衍里说过,纹身用的化学颜料对苯二胺很容易造成刺激性敏感皮肤炎,患处痕痒,并引起磨损性损伤。”我点点头,“若颜料长时间留在皮肤,会引起皮肤功能性失调,严重者会出现水 及溃烂。” 他拿起咖啡喝着,“现在的纹身一般不使用刺青所使用的染料和墨水,而是使用经酒精浸泡的液体植物色素。由于植物色素是从天然植物中提取出来的,渗入皮肤时,比较不易受感染。” 我掐掉烟头,继续说,“刺青可以称得上是一场小手术。器械的卫生与否,十分关键。” 他点点头,略加思索,“注意自身的保护。在纹身时,要使用肾上腺素等清洗、止血。纹身完后,擦洗纹身需用温开水,保持纹身的干燥(持续时间一般为一星期),否则会引起感染,导致皮肤腐烂。” 亦璋将那些画放在一个大夹子里,画基本上是用油画笔点上去的,有些刺青看起来十分怪异恐怖,但是有一种锰力紧紧的抓住你的心。 这种极具个性化的东西,遵劲有力而无曲意逢迎之处。纹身大抵有三种方法的。第一种是毛利人流传下来的,用鲨鱼牙齿及动物骨刺捆上木棒蘸上墨水,用小锤敲击入肤。第二种是用数根针绑在一起捆在木棒上,手工点刺入肤。第三种是用电机带动针刺入皮肤,此种方法是当今纹身师常用的方法。 第76章 圣安东尼诱惑 此后的日子里,我们大概一个星期见一次面,见面的时候我们常常玩一个游戏:我们在路口分开向能够边走,相约在20分钟内看能不能找到对方。每次我们都能在人潮中找到彼此。每次的每次亦璋找到我,紧紧在把我搂在怀里笑着说:“永远为你遮风挡寒。” 我靠在他怀里,听自己的心突突地跳。我能感受到来自他体内暖暖的火热,闭上眼睛,他的气息,如此近,身上那股清新的柠檬香,让我想轻轻地吻下他那好看的脸庞。忘记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可以坦然地接受他的拥抱了,我早已习惯了被他搂在怀里的感觉。没有他,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 “怎么可以把女孩刺成那样?”我笑。 “呵呵,刺青并不全是年轻人流行的肤浅,在纹身人员中有些是夫妻、情侣,表爱意将对方的相貌留在身上。” “可是,我们的社会常把刺青视为叛逆、标新立异的象征啊。” 他点点头。“恩。现实生活中纹身给人印象多半是不可思议的。很直接就想到是黑道人物的专利品,其实这种观念并不适合现代。近几年来社会日渐开放民众大量接受欧美、日本等国的文化资讯,已不再把纹身当作禁忌了。” “这种有稍微痛楚的永久性图案,一旦刺入体内,将伴随一生。它的身体语言的纪念性,激励性,解脱性,也只有刺青者自己才能了解体会吧。”我把他拿来的可乐倒进杯子。 “对于刺青者而言,刺青不过类似一个作品罢了,损坏也好毁掉也好都是他的自由。”亦璋赤足盘坐在画室的地毯上,小麦色的脸庞,垂着长长的刘海,闪动一双深邃的眼睛,“文身的人亦是一些看轻了身体本身的人。训练自己对身体不存在幻觉。做为刺青师,你必须了解每个刺青背后的秘密,却不能说破它。” 每个人都有人性脆弱一面的吧,刺青偏偏是处理伤痛的仪式,刺上它用来掩饰生命中脆弱本质。我想。那是怎样的爱情呢,那是一个人的爱情。我知道那是一种相当扭曲的想法。在我成长的场所,所有的东西都是扭曲的,严重变形。很早很早以前我就意识到这一点,但那时我还是个孩子,别无栖身之处。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脸上呈现出素色的光芒,我点了一支烟,然后让它燃起来。 “青筠。在我心里,你比我所有的作品都美。”他定定地注视着我的眼睛。 我也没将视线移开,分外浅浅的笑意浮现在嘴角,露出被烟熏地发黄的牙齿说:“我不好看。” 亦璋开亮了工作室两旁的灯。我挨幅画地看过去。 “好漂亮,这是达利的《记忆的持续》、《圣安东尼诱惑》、《哥伦布之梦》、《内战的预感》、全是达利的呀。。。。。” “你全都认得?”他惊讶。 “我也很喜欢达利的画,反映梦幻和现实。” “疯子和天才,只一线之间。看到达利,顿时觉得很好理解。”他说,“就像这幅《记忆的持续》,有种莫名的感动,总觉得时间在分分秒秒消耗,往事不堪回首,而且有一种紧迫感和压抑感,甚至有一种恐惧感。。。” “填埋失去的时光?” “这是必要的,无论什么都无可取代。或许,人需要能够返回场所的那种东西。不论对我还是你。” “可是,人的理性与内心潜意识的力量之间存在着挣扎。就像这幅《圣安东尼诱惑》。” 他想了15秒。在灯光下微微眯起眼睛,似乎被这浓烈的画面轻轻击中。 “相信这个世界有灵魂的存在,他们在另一个世界里做着未做完的事情,等都完成了以后他们会面带微笑去天蓝色的彼岸。” 第77章 深海探险 “咦?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幅就是《哥伦布之梦》,几可乱真。”我说。 “你看过真品?”他听出了言外之意,眼睛里闪烁着期盼。 “对,它收藏在德国慕尼黑艺术博物馆。”话一出口,我有些后悔,因为他眼中的某些东西陨落了,必定是我伤害了这个怀才不遇的艺术家的自尊心。 幸好他很快又恢复了朝气,“《哥伦布之梦》说的是哥伦布亲率木帆船,顶着惊涛骇浪到达巴哈马群岛一段史实,难以琢磨的灵幻像轻雾一样渲在纸上,在还没有成晕只前就已定格,就像人们始终认为天堂是藏在大雾之后。”他停了停,等待事物的细节渗入我的脑中。“可惜,我那些画都是赝品,不值钱的。” 我笑着将可乐杯移到肋侧,“其实你并无自己说的那么差啊。地狱也不错的,连鲁迅先生都怕去天堂,他说一年四季看那大如磨盘的桃花,是很让人乏味的,估计迟早会在精神崩溃的情况下,吟出首桃之夭夭的诗来。” 他笑得很开心,一种多年久违了的笑,问:“你喜欢哪一幅,送你。” 我说,“我要那幅记忆的持续。” 好的,送你。他抽出那幅画,地上散落了几张人体素描。 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强烈的接近他的愿望,小时候看《铁达尼号》,见到杰克为露丝画人体素描,觉得很羡慕。 “青筠,做我的模特好吗?想给你画幅人体彩绘。”他深深地看着我,仿佛看到我灵魂的深处,我战栗。我后退了一步,他用手揽住了我。他的吻落在我的额角。 我的心率像万马奔腾般狂跳不已,我徐徐解开衬衫的纽扣,半裸着上身,海藻般乌黑的秀发从肩上倾泻而下。看起来像株野性的而令人恐惧的荆棘。我坐在他面前的沙发上,他支起架子,将各种颜色的油彩放在支架上。然后开了台灯。 他的手触碰到我的肌肤的那一刻,像点燃了一簇簇小火苗。我咬着唇,身体绷紧得像个要爆开的石榴。 我听见油画笔在肌肤上涂擦的声音。他的用笔很快,他说:“你知道吗,人体彩绘师的手是不会触碰模特的身体的,他们作画时,手都是悬着握笔的,只有对你。。。。” 他的话一遍遍在我耳边回响,我闭上了眼睛,眼睛又干又涩,我的爱情,何尝不像那些画在我身上的彩绘,不过是一次绝色的华美绽放。只是,当那些彩绘被洗掉,谁又可以回到从前? 我深吸一口气,将思绪拉回现实。 睁开眼睛,镜子里的自己,身上是蓝色海洋里的珊瑚,在海水中五光十色,黄的、绿的、紫的、红的,色彩鲜艳,新生的珊瑚就在死去的珊瑚骨骼上生长,有的生成树枝状,枝条纤美柔韧。无数不知名的斑斓鱼群在我身边围绕,仿佛一探手就可以与它们亲密接触。 他说:“转过去。” 他托起一面镜子给我看。我的后背是一弯柔美的水晶月亮。在黑暗中的点点闪烁。 “青筠,我还可以继续画吗?” 张爱玲说,老实人出轨,就像旧房子失火,没得救。深陷在感情旋涡中不能自拔的人,何尝不是如此? 我慢慢地脱下了黑裙,丝袜,内裤。。。。。。我的腿变成了长长的海带。 那一晚,我突然变成了风情万种的女子,他握着画笔的手变魔术般在我的身上游走。 第78章 我的维纳斯 亦璋说,“再给你画幅素描吧。” 我看着他把一块画布裁成十寸的大小。炭笔在粗糙的素描纸上发出沙沙的寂寞的声音。 “小的时候很喜欢画画。只有在自己勾画的轮廓中,才能找到强大的药剂和能量。像一剂麻药。”他把画布晾在台灯下晾干,在背面写上几行炭笔字: 我的维纳斯,我对你的爱,好比蝉的幼虫埋在地下可达几十年之久,等待终于破土而出,看见天日。 画像里的自己给了我极大的意外。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个漂亮的女人,我一直认为自己有着厚厚的嘴唇,有着高高的额头,却未曾发现我的眼神里有这么多的风情。明亮的,放肆的,无处可逃。窗外月光的美好与干净,淡蓝色的月光从窗外静静的倾泻进来,照在我年轻脸上。在绿色沙发的映衬下,皮肤洁白如雪,一头微微卷曲的乌黑长发安静地披在肩上,海藻般倾泻而下。如同插在深绿色水瓶上一丛怒放的野地荆棘,充满强烈而痛苦的诗意。 记得《花样年华》的摄影社杜可风说过,摄影师是通过镜头表达爱情的那类人,没有发自真心的爱慕,是拍不出好照片的。在看画像的那一刻,我偷偷在心里想:绘画师何尝不是如此? 我笑着说,“我成了水族馆了。” “来,青筠,我带你去深海冒险。。。。。”他揽住我的肩膀,“美好的东西注定只给某一个属于她的男人看的。”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唇贴在我的耳边,有一层又一层的热浪袭过来,我瞬间着了魔。 我们碰倒了颜料盒,颜料散了一地,我们不管,滚来滚去,成了两条色彩斑斓的鱼。 他看见我脖子上的淤血。是他吻过以后留下的。 “疼吗。”他说。 “不会。”我说,“时间不会留下任何伤痛的。” “我可以带你离开,青筠,跟我走吧。虽然我不能保证我很有钱,但我会永远珍爱你,努力让你得到想要的一切的。” “我不值得你为我许下任何承诺。”我伸出食指放在他的唇上,他的嘴唇是温暖的,我感受过他的亲吻和倾听。 “记住我的样子。直到你变老。” 我仰起脸,眼睛已经湿润。 终于他说,“我抱你到那张床上去好不好?” 我欠起身,圈着他的脖子。躺下来之后,他立刻把我揽在怀里。我的脸触到他的脸,他的皮肤出乎意料得柔软,胡子刮得很干净,并且有淡淡的柠檬的气息。我喜欢他皮肤的触感。 他温柔地抱着我,然后开始轻轻地亲吻我的耳朵和脖子,我受不了这样的撩拨,呼吸开始沉重。他大概觉察出我的顺从,伸出手,握住我的手,他的手暖融融的,有汗感。他双手环绕过我的背,前胸贴在我腹部偏上一点儿的位置,脸颊放在我的双乳之间。 “喜欢你。”他把手绕到我的肩上,搂地更近一些,然后双手成杯状,轻柔地罩在两朵花蕾旁边和下部,轻轻地往上抚摩,双乳就这样被他嬴嬴握在两个手掌中。在月光的沐浴下,我们交缠着的恫体如古瓷一般晶莹。他俯下头,用湿润的舌尖轻轻舔拭,那两个奇妙而早已硬挺的粉色蓓蕾。 这个男人躺在我的怀里,紧紧地,像趴在松枝上的小猫,我被他撩动着,觉得世事真是荒唐,然而仿佛又不得如此,我此刻所能做的,便只是享受,不必想太多。。。 忽然,他轻轻地搬开我的双腿,让我搂抱着他的头,二足围绕他的腰,他下面黑乎乎的毛丛出汗出湿了,犹如挂这晨露的草丛一般光闪闪的,我腹部明显感觉到他的硬挺,微颤着还在不断地膨大。 第79章 遥望在彼岸的人 我猛然想起了什么,血一般蔓延的情欲差点让我忘记了自己是个hiv携带者。原来,他一直是爱我的。而我,到底在做什么?我也爱他,但爱就是要把对方一起带向死亡的深渊吗?怎么可以这样的自私。 就在他即将进入我的那一刻,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推开他,夹杂着欲念和挣扎,“画好了,我也该回去了。” 他一愣,随即松开双手,低着头,眼神中满是羞耻的神色。我的心一下子沉入谷底,急忙穿好衣服奔下吱嘎作响的楼梯。 我回到住处,坐在走廊的长椅上忍不住哭出来。那种说不出的疼痛从心底弥漫开来,疼到不能抬头。我照例在日历上画上一朵岱尾。我是从医生告诉我可能是hiv携带者的那天起开始画的。我没和亦璋提过这件事情,在这不可预知未来的挫折中,大多时候我想不起来自己原来是个病人。当初不曾告诉他,如今我也无从开口,一念之差,从此万劫不复。 心中苦笑。一下楼,却发现亦璋,正坐在湿淋淋的马路牙子上抽着烟,他的脚边是一地狼籍的烟头,和几个空瘪的烟盒。我知道,那夜的雨,从前一天傍晚就开始下了。 我的眼泪夺眶而出,脚步不由自主地停在亦璋身边:“你。。。在这里坐了一夜。” 亦璋抬起头,脸上也是水淋淋一片,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他的眼圈红红的,眼角处有氤氲的湿气,“我一直在等你。” 他想站起来,反而跌倒在马路上。 我伸手扶起他,感觉他的胳膊像冰冻过一样,没有任何温度。忽然,所有过往,都变得不再重要,这一刻,我只知道自己像亦璋一样,需要的是拥抱。我们没有多余的语言,在初冬的冷雨中,拥抱成爱情的形状。 经过那个雨夜,我们没有再见面。 生活看似又回到了旧日的轨道上,我和他渐渐地蜕变。日子依然波谰不惊。 有时压制不住对他的想念,偷偷跑到人体彩绘店门口去看他。默默地躲在离彩绘店不远的围墙后,期盼那天他刚好出门。有时运气好我就能看到他,更多的时候我都没有这种机会。每当这时,我就会在附近来回走上几次。虽然没有看见他,可是我知道他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我似乎可以感受到他的气息,听到他的心跳。 关于画室里的一切,我们谁也没有再提起,他没有再勉强我,也不想追问。真相到底是什么,或许对他已经不重要了。就像他说的,他这一生最大的错误是欠下了两个女人的情债,最大的遗憾是让我看到了他爱情落魄的模样。 那个雨夜,我闭上眼睛,任眼泪成串地掉落在他的肩上,我知道,我们都不想分开。我清楚,我们一直都是遥望在彼岸的人。人生的路从来不是一个死循环,既然不能走回头路,只能做到两不相欠。 第80章 再多情,他也只是姐姐指上的戒指 报社年底盘点后,放假一天,突然之间在某个不是周末的日子闲下来,无聊地坐在窗台上看风景。楼前的椰树下停着一辆熟悉的越野吉普,仔细看看车牌ll8866。 我不会记错,这是兰姨的车,这个城市里,女人开车的很多,但开越野吉普的女人少之又少。打我记事起,兰姨开的就是这辆车,爸爸买给她的。 我开门,电梯刚好在我面前停下,电梯门打开,两只手瞬间张开,朝我拥抱过来。 “青筠!看到我是不是很意外?!” 事情太突然,我脱口而出:“岚岚,你怎么找到这里的?” 她捏了捏我的脸,开心地笑着说:“哈哈,我是通过这本书,联系到出版社才得到你的地址的。” 在她的再三恳请下,我答应去参观她装修一新的房子,在市中心,3层,闹中取静,一层楼只有两间。她带我到卧室参观,宽大的双人床前有她和亦璋的合影。她告诉我,上周刚照的婚纱照。 我愣了一下,看照片入了迷,说,“哦。。。。。准备什么时候办喜事?” 她仔细地抚过相框上亦璋的脸,幸福地回答我:“快了。” 她站在我的面前,抱我的肩,仿佛跟我亲得没有一丝隔阂,说:“青筠,回家来住吧。不要在外面漂泊了。等你结婚时,姐姐送你一份大礼。” 我不自然地笑笑,说:“我早已习惯了这种生存方式。再换,会难以适应的。” 岚岚没有注意到我的表情,她送给我从印度带回来的红茶,还有从法国带回来的啤酒发酵器。她一边把礼物往盒子里装,一边说:“用麦牙可以酿酒。亦璋常说,情人是一粒酵母。” 我疑惑地看着她,不太懂。 “你看,这一堆麦牙,如果任其放置几天就会发霉,但如果倒入酵母,就能酿出可口的酒酿来。”她神神秘秘地说,“要抓男人心,先抓男人胃,姐当初就是凭得一手好厨艺才钓得金龟婿的。” 我的心很疼,像凋零在春季末梢的樱花。即使我再多情,亦璋也只是姐姐指上的戒指,只可欣赏,不可玩亵取来,否则就是窃取。在手足之间是足以被唾液诛杀一世的罪。我只让她看见我平和的微笑。 夏天的一个早晨,岚岚突然跑到报社来找我,告诉我她要为我做一次红娘。对方是英国海归,身家显赫,有名车豪宅,品质优良,并且帅得一塌糊涂。 “那个男人是婚姻市场上的绩优股,嫁给他做老婆是你的福气。”她说。 我怔怔地看着她。她永远不会知道,我的孑然影只,只在等待一个或许永远不会到来的结局。 我的不语,被岚岚理解为半相半疑,她看了一下表:“就这么定了,晚上见。” 我没来得及反驳,她已经跑远了。 这名男子果然优秀如岚岚所言,岚岚安排我们在上岛咖啡见面,她和亦璋作陪。 岚岚是个守时的女人。 再见亦障的时候,我的心里总是忍不住忐忑。他坐在椅子上发呆,拿出一支香烟在手指之间把玩着,从大拇指转到小手指,再从小手指转到大拇指。他的眼睛还是那么深邃,让人好想一下纵身跳进去,从岚岚这边慢慢游移到咖啡馆门口,刚好与我四目相对,他像被火燎到一般立即避开了,一瞬间的窘迫。 但他很快地回望过来,看着我笑笑,他笑得冷淡尴尬。我也笑笑,嘴角微微颤抖,心底飘过一阵淡淡的忧伤,一种异样的感觉,相信他也有了点什么,我们都意识到了什么,可又都在刻意回避什么。。。。。。 第81章 我们各自心照不宣吧 我走进来,在他们对面的位置坐下。我和亦璋中间隔着一个咖啡桌,两两相望,之间没有多余的言语。 岚岚的话格外多,她不惜余力地夸奖这个男人。我咬着唇,低头任她点评。说了半天,岚岚觉得时机成熟,借故拉着亦璋撤退。少了他们的桌子顿时很寂寞,相邻桌子的刀叉声在咖啡店小提琴声的伴奏下叮当而细碎地响着。 为了不失礼仪,我和绩优股矜持地说了一会儿话,礼节性地相互留了电话,便起身告辞。我借口有事,谢绝了他执意相送的请求。 在华灯初上的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转过一个街角,坐公交车拿了ic卡排队上车,前面一个人是扔硬币的,我大脑短路,跟着把ic卡扔了进去。 岚岚还会来找我,一个人。她说亦璋很忙,没时间陪她一起到我家玩了,我知道为什么,但不能说破。 她兴奋地告诉我,冬天她将要做新娘了,问我是否愿做她的伴娘。我说好,我们杂七杂八地聊着天,她会突然想起一样地问我和绩优股进展如何,我轻描淡写说还好。她仿佛如释重负。 我陪她去试婚纱,她的脸上洋溢着最美的微笑,这微笑充满阳光、充满幸福,直透向我心灵的深处。多年前的岚岚仿佛亦是如此,远离不过尔尔的尘事。 试了一家又一家,岚岚终于选中了款式,打电话要亦璋来试。 我们坐在婚纱店里等他,好半天他才来,进门匆匆扫一眼,就把岚岚叫到一边,低低地说了几句什么。岚岚的眼睛红红的,转过头对站在不远处的我说,青筠,可以帮我去街角的通灵店拿一下首饰吗,我想戴那串水晶项链照相。 我应允着说,好的。 转过一个街角,拿了装着水晶项链的盒子回来,突然听到貌似岚岚与亦璋激烈争吵声传来。 “岚岚,你为什么要对青筠隐瞒了他曾离过两次婚的历史?” “离过两次婚就不是良人了?” “我不允许你这样对待青筠!” 岚岚的声音带着冰冷的讥讽反问:“我怎样对青筠干你什么事?” “因为青筠是你的妹妹,因为你居心不良,岚岚,你自己清楚。”亦璋把声音压得很低,却是听得一清二楚,威力不减。 “哼,妹妹,我有她这样的妹妹吗?”突然,岚岚弱弱地笑了一声:“亦璋,我们各自心照不宣吧!” 在夕阳满街的黄昏,我的心像飘零在秋季末梢的落叶。所有的朝夕相伴皆成灰烬,岚岚已不再稀罕,女人终其一生的渴望,不过是一臂温暖抱。这一年来,我和亦璋的相知,甚至不需要语言,只要一个眼神一个表情,便洞悉了彼此,那些藏在眼眸中的心仪,她又怎能不知? 第82章 坚持到最后的玩家 亦璋看了她一眼,用嘴角笑了一下就匆匆走了。 转弯处他差点撞到在墙脚下站着的我,我低着头咬了咬嘴唇,不敢去看他,他征征地看了我一会儿就转身离开了。我征征地望着他逐渐消失的背影,眼角处慢慢有了氤氲的湿气。。。 岚岚哭了,什么都没说,女人总是这样,再嚣张,也跨不过爱情这道坎。 那天下午,岚岚坐在婚纱店的圆桌旁,流泪不止,她哭着和我说:“亦璋嫌婚纱的款式过于前卫,他说婚纱是要穿着举行婚礼的,不是做秀。” 我握着她的手,不知该怎样安慰。 末了,她擦干眼泪说:“其实,就像不爱一个人了总能挑出她的毛病一样,一切都是借口。” 我的心下滑过一丝无耻的轻松。是的。亦璋喜欢的是我,是情难自己,并非蓄意。 可是,喜欢又如何?他是我姐姐岚岚的未婚夫,即使亦璋弃之不及又如何?我怎样向岚岚坦诚实? 当晚,亦璋给我打来电话,这是我们分别以来的第一个电话。他吭哧了半天,欲言又止。 “青筠,岚岚没事吧?” “你说呢?”我的心隐隐作痛。 他沉默了一会儿,黯然说:“其实,这段日子,我之所以疏离岚岚,只是为了等她主动说放弃,然后。。。。最近在玩一种游戏,感觉怪怪的。” “一定是到某个地方玩不下去了。” “是的。游戏里在错杀对手的时候有两种选择,一种忠于原著让她死掉,一种就是救她。” “这个游戏,我玩过。”他叹了口气说,“我们都是那样的人,我玩到那里也犹豫着玩不下去了。” 我说,“我知道。你需要一个完美的游戏。可是我总不是那个能坚持到最后的玩家。” “只要有一个人能坚持到最后。这个游戏还是会完美。” “对不起,我和男朋友约好去看电影,我们改天再说。”我突然打断了他,没有勇气听下去,不是害怕他继续坦白决定放弃岚岚,而是怕自己没能力拒绝。 我给绩优股打了电话,问他是否有时间陪我去看歌剧,他应得爽利,在夕阳满街的黄昏,我抱着电话,心中一阵苦涩。 歌剧演出到一半绩优股就睡着了,散场的灯光亮起,他才茫茫然醒来和我说抱歉。 我笑笑,一前一后离场,道别,彼此清楚地知道,再也不会有约会了。我们之间。 冬天终于到了。这个季节,和深秋相同,空中依然满是旋转的枯黄。依然大多数时候把自己锁在自己建造的围墙里,没有人进来,也不想出去。到底是什么样的经历让自己长成今天这个样子,我闷闷地对自己说。上帝在发笑。 他们终于要订婚了。那天下起了冰凉的细雨。我站在纯白的云端上,看他们拈花而笑,幸福化雨落下,打在我的身上,生疼生疼的。 第83章 岚岚的订婚舞会 在这个喧闹的舞会中,我一直都是独自站在露台上数星星,而他们两个在我的身后相拥而舞,在昏黄的灯光中,岚岚的脸泛出美丽的光华,眼中满满的希望和憧憬。亦璋牵着岚岚的手走到台前宣布他们将要结婚的喜讯。 父亲郑重其事地对亦璋说:“岚岚是个单纯的女孩,你可要好好待她。” “我会的,伯父。” “青筠,你以后要多一个姐夫了,呵呵。你什么时候能定性,多学学岚岚,我们得为你省多少心啊!”父亲频频地说着。 “哎呀远钊,你看你,今天这喜庆的日子,尽说些丧气话。咱们青筠也是很不错的。岚岚找到一个好的归宿,青筠也是很为姐姐开心并为她祝福的。”兰姨转了转眼珠,颇有深意地说,“是不是啊?青筠。” 我不敢去看亦璋的脸。我感觉到他的眼神,一直注视着我,然后我听到自己的声音, “亦璋岚岚,祝你们永远幸福。” 我抬起头,看见亦璋黯淡的眼神,眼里一阵发涩,泪水却在心底流淌,一切都太残酷了,难道生活就这样重新洗牌了吗?我伸出手,与他两手相握,他的手心里很湿,我想他一定心里很难过,因为我知道只要他心情一紧张,他的手心就会出汗。 亦璋一直在沉思默想着。许久,他蓦然抬起头来,为了不让他看到我的眼泪,我迅速地别过头转身离去。 独自坐在酒店的房间里,心里一阵烦乱。 也许今天是太冷了,冷到我的胸口一直隐隐地疼,冷到手上握着捏碎的酒杯,碎玻璃深深刺进我的手指,都感觉不到丝毫疼痛,那一瞬间,我一点都不怀疑我已经死去,因为我的心跳在那一刻,是静止的。 亦璋的脚步很轻,所以他一只手越过我的黑发搭在我的肩头,将我半拥在怀里时,我还来不及遮掩住自己莫名涌出泪角的泪水。 他没有说话,只是将一张纸巾递给我,然后和我一样保持着沉默。 我没有去接他的纸巾,倔强地抬起头成45度角仰望天空。我的泪才不会流那么多。。 让一切结束吧。 “你怎么来了?”我问,声音有些沙哑。 “不放心。来看看你。”他说,声音浑厚而温柔,说完自己竟先微翘了嘴唇傻傻地笑了。 “就快要结婚的人了,还说这样没分寸的话。你应该陪在岚岚身边。”我努力地克制着自己越发想在他怀里大哭一场的冲动,将一个坚强的外表扔给了他。 “青筠,我。。。。。”亦璋的声音突然放得那么低,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屋里很安静,静到那一秒里,我能清楚地听到心跳加速,就快要跳出胸口的声音。 当指间再度划过时间的痕迹时,脸颊拂过一阵暖暖的风,他的吻也轻轻地落在了我的额头上。然后他转过头,将我紧紧地拥进了他的怀里。 他的双臂充满了力量,“青筠,我能为你做的只能这样多了,让我静静地抱你一会儿吧。” 我闭上眼睛,任眼泪成串地掉落在他的肩上,身体是暖的,心里却有着难以言说的悲凉。我们都清楚,手臂分开,走出这个屋子的时候,我们从此便是遥望在彼岸的人。 夜晚,没有人的平台,哥伦比压咖啡的香味和紫毒的味道糅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张魅惑的网,我如飞虫一样冲了过去,险入其中。 就在这时,门忽然被推开,我们同时看到了脸色苍白的岚岚。 第84章 记忆的碎片 她愣在那里,泪水瞬时滑满了脸:“亦璋,我早应该想到你在忙。” 说完她转身跑出去,我飞身追出去:“岚岚,你听我说,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岚岚看我的眼睛里都是冷,她抬手重重地给我一记耳光:“青筠,我不知道你要的到底是什么。这么多年,我一直在问自己,我们要怎样对你,才能化解你心中的仇恨。” 血丝顺着我的嘴角直淌下来。她大睁着熊熊燃烧的眸子,难以置信的盯着我,渐渐的眸光暗淡,化为一片死灰。 我擦掉嘴角的血迹,颓然地回到酒店的平台,亦璋还想说点什么,可我什么也不想听,我说,“亦璋你先走吧,我想一个人静静。” “青筠,岚岚在不在你那里。她到现在没回家。”凌晨三点被电话铃声吵醒。 岚岚一夜未归,她是身无分文跑出去的。那时候天气冷温度低。我们找遍了所有的地方。酒吧,学校,篮球场,一个一个找过去。没有。都没有。 “青筠,你先回去睡觉。我去找。”亦璋说。 “不。我要找她。”冷风中,我倔强地强忍住眼泪,为了掩藏什么痛苦也没有。她的指印烙铁般印在我的脸上。我看到她眼睛里的黑暗和绝望,她推开门就这样跑了。她从来没有对我这样发过火。 记忆的碎片又重新拼凑在一起,我仿佛又看到了故事的全部,就这样氤氲着,游丝一样,飘荡又聚拢。 在那个下着暴雨的夜晚,我擦干嘴角的血迹,机械地走进厕所,然后撕碎了那本日记。 这是母亲的旧物,她在里面写着自己是如何掏心掏肺的爱上一名浪子,并不惜一切的为他付出。最终却在她得知自己怀孕的时候,浪子与别的女人结了婚,为了报复,母亲和一直暗恋自己的学长上了床。 时值五月。那个早秋的夜,落叶纷飞,空气里到处流淌着落寞的情绪。 是啊,都过去那么久了,都回不去了。就像他的眼睛还是会笑,弯成一条小桥,可那个终点,却是她永远到不了的了。 她去了趟洗浴间,回来时,站在他身后。她轻轻叫了一声他的名字,等他回头,她的纯白浴巾已颓然落地,一尊玉洁冰清的,白皙到几近透明的身体就这样呈现在他的面前,他愣了一下,便腾地站起来,一把抱起她,重重摔到床上,整个人随即压了上去。他沾满欲望的双手游走在她的皮肤上,滑腻腻凉丝丝像一条小蛇。她感觉到自己像一滴草叶上的露珠一样,无助而单薄地颤抖着,空气似乎都凝结不动,他非常用力,近乎横冲直撞,她几乎要被他撞碎了。一直到这时,她都觉得是她主动追求他的,她爱上他,是她不小心犯的错,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可是一夜销魂后,他像变个人似的,忽然对她冷淡起来,等她再去找他时,他听了“我要和你在一起”时,第二天就“人间蒸发”了,甚至打他手机也不接听,她的心一下子跌入了宾冷的崖底,她开始发疯一样地找他,可是怎么也找不到。慢慢地,她才意识到,并不是她主动追求他,一切都是他布好的局,她只是他的猎物而已。好出身的女子其实都单纯,以为世间无事不可为。 第85章 郑远钊 而现在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当她摸到肚子里的那个孩子,她的心隐隐作痛。这个孩子,将永远成为她一个人的秘密。 她躺在浴缸的水底,两个月前的往事碎片,被记忆的飚风卷起,然后凌乱地散落在地上。 正好是星期一的下午,她穿着一套白色的运动服,高高束起的“马尾巴”轻盈地甩向脑后,随着脚步有节奏地跳跃着。她今天去药监局找身为局长的父亲,穿过那些聊天,打着电脑,喝着茶的人们,看见一个穿深蓝色西装的年轻男子坐在角落里,有猎犬一般精壮的身段,粗眉鹰鼻薄唇,带着一副银边眼镜,但仍然掩饰不住凌厉的眼神。她忽然间觉得有些面熟。 他们起初彼此点头,然后彼此微笑,终于在某天他调头转向她的方向追去。 “朱远虹。”他在后面喊住她。 “咦?你是在叫我吗?我不认识你呀。”她回过头,一脸的诧异。 “我们认识的。你很像我高中的一个同学。” “同学,你是哪个高中的呢?我压根就没上过高中。”她笑起来。 他冲她一笑,露出珍珠般亮白的牙齿,“我是郑远钊,你是朱远虹,我们名字中间都有个远字。” “哦?”朱远虹笑了,指着墙上的一堆照片问:“你真的以为我是所有人里最迷人的吗?” 他挠挠头,点燃一支烟,她一连串的问话让他哑口无言。 她想,从今天起,他们的故事开始了。她忽然觉得自己的话有些自以为是,脸红起来,说:“我们真的不认识,你是哪个部门的?” “我叫郑远钊,应聘回流在医务署药研所做实验工作。” “呵,我们是半个同事。” “我见过你,远虹,不过你没留意我。” “抱歉,是我疏忽。” “不,你工作时够专注。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希望以后共同努力,以年轻人的拼搏和活力共创一番大事业。” 他的目光与众不同,里面既有一种欣赏,又有一种暧昧,一种异样的冲动在她的心头涌起。那天,她没有给他难堪,他以为她只是高中的同学而已。他们渐渐熟起来。 一天下了班,天已经黑了,而且下着雨,她像一只找不到定点的猫,怀揣着一个尚未成形的孩子,在街上游荡。忽然,朱远虹在不远处看到了一个男人,是郑远钊。他在等一个红灯,而她裹紧了风衣站在他的车前。 他从车窗探出头来同她打招呼。他说,“好久不见,你去哪里?我送你一程吧。” 她想推辞,他却说,“走吧,天黑了,万一出点事,我怎么向你父亲交代?” 就因为这短短的四句话,她便上了他的车。 那天,他们一路说说笑笑,对她的感觉,郑远钊常常会陷入一种语言匮乏的境地。 “我真不明白,一段只需20分钟的路程却整整花费了一个小时。”她说。 “我知道。”他说,其实他不知道,他不知道他为什么总是陪朱远虹走那么长的路而不想回家。 车子停下来,他们看夜景。 “像撒了一天一地宝石。”他说。 朱远虹笑着揶揄:“口气像诗人。喜欢天文吗?” “冬天的时候,你若问我猎户星、双子星、天牛星、北斗七星的位置,我都可以画出来给你,因为我很喜欢天文,但是我读书不够,读到的就是把天上每个星座都弄清楚。”他温柔地说。 第86章 我个人值几粒星 她仰天,脑海里想的都是这些天发生的事,“其实,西安的星星都不是很好看。一次,回来后一直找猎户星,发现一点都不灿烂,找天狼星,以为它是大头星座里最亮的一颗,结果也不是很亮。” 他指着天空的一侧说,“看那颗,大熊星。一共七颗星的那颗。” “恩。据说大熊星与北斗星可用直线连贯。”她深吸一口气,坐在草皮上看着天上的星星发呆。 “关于大熊星还有一个传说,传说美丽的希腊姑娘卡利斯托为天神宙斯所爱,生了个十分逗人喜爱的儿子阿卡斯。因而受到天后赫拉的嫉妨,就用法力惩罚卡利斯托,把这个心地温柔又美丽的卡利斯托变成了一只大熊。后来,宙斯把大熊提升到天上一个很显眼的位置,成为大熊座。你看,大熊星座和小熊星座,像不像大熊和小熊!” “有意思,当年宙斯一定是揪着大熊和小熊的尾巴把他们拖上天界的。北极星正位於小熊星座的尾巴尖儿上。你们看,那长长的斗柄,多么像大熊的尾巴呀!”朱远虹开心地笑了,她已想不起来上次发自内心地笑是什么时候了。 “我个人值几粒星?”他忽然问。 “天上所有的星星。” 他伸出大手,她以为他会拥抱她,但是他只是把她垂下的一边头发摞上去,像大人替小孩整理仪容。 “星光微弱,人工灯光太强,不是看星的好地方。回去吧。”他说。 朱远虹不出声。她不知道,尽管她将自己内心的创伤包裹得严严实实,聪慧过人的郑远钊还是从她的眼里读到了哀伤。她的落落寡欢让他没来由地心疼。 那时候她在学校的课程已经结束,只等两科补考通过后拿毕业证,父亲已经替她在药监局安排好了一份机关的工作。实习期间,朱远虹更多的时间呆在公司,有时候甚至通宵。有一次,郑远钊手机忘记拿走,晚上到办公室时发现她正站在窗前抽烟。 “远虹,这么晚了还没回家?” 郑远钊的关切触动了朱远虹的某根心弦,她向他投过去感激的一瞥,正好和郑远钊目光相撞,那温柔的光波让她心里突然间觉得暖暖的。两个人的关系也逐渐变地微妙起来。 经过努力,郑远钊的药铺在同行中异军突起。加之善于经营,除赴京展销外,产品还远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他的脸上渐渐有了笑容。他开始频频约会朱远虹,她没有拒绝。在朱远虹生日的那天晚上,暧昧的红酒让他们越过了界限,成为情人关系。 他们像校园恋人一样,在学校操场里不知疲惫地转圈,去江边吹风、看日落,在小树林里聊天,郑远钊偶尔带她喝茶、看电影。她总是惴惴不安的样子,让人觉得有什么心事似的。 一个星期前,当朱远虹在停车场里看到他-----那个浪子,她肚子里的孩子的始作佣者时,他有些慌张。他身边的女人挺着肚子,一脸愧疚。柔弱是女人最好的武器。他拍了拍她的肩膀,示意她上车。 他们谁也没说话,浪子只是一直看着脚尖,慢慢地,他脸上的表情平静下来,抬起头看着她说,“对不起。她已经有了我的孩子。” 朱远虹胸中升起一股难以平息的怒火,扬起手来给了他一个耳光。她可以感觉到那个耳光的力度,因为她的手如同火燎过一般的疼。 任何一个受过伤的人,都无法坦然地看着伤害过自己的人,过着心安理得的生活。 第87章 一切都还来得及 那个女人冲下车,眼里的抱歉和浪子如出一辙。她用近乎哀求的语气对朱远虹说,“放过我们好吗?我们已经有孩子了。你现在也已经有新的归宿了,不是吗?” 这比挖苦的话更加伤人,像一把刀子,反复切割着她身上最痛的地方。 “我下个月就要结婚了,希望能得到你的祝福。”朱远虹轻蔑地看着他的眼睛,发动了车子,扬长而去。 在这场爱情的游戏里,没有胜者。参与的每一个人,都要耗去心力。她失去了身体,如今只剩下这点微不足道的尊严。她的胸口,好像被什么堵住了,一股复杂的情绪闯撞着。 车子开始加速,向广场的柱子撞去,在轰然的一声巨响中,她感到自己开始坠入黑暗。 她没有大碍,手骨折了,上着夹板走路的时候,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别人的玩偶。 郑远钊带着鲜花来看她。 “小傻瓜!” “远钊,我应该怎么办,我连全世界都失去了。”她将头埋进他的怀里,觉得自己的身子还在不停地颤抖。 “不会,他不是你的全世界。”郑远钊心疼地看着她,那眼神像是在看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 “带我走,我要跑得好快,我要摔在地上,我要让我的身体和心口一样疼,要不我感觉不到身体的知觉。”她抓住远钊的衣裳。 然后她就真的没有任何知觉了。 当她醒过来时,郑远钊已经在屋子里等她。他坐在灯照不到的地方,像一只躲在黑暗里的野兽。 “带我走吧。离开这里。”朱远虹侧过身,贴着他的背,双手搂住他的腰。 “可是我有妻子,女儿,两岁多了,你知道的。”他勉强笑了笑。 有时他曾想假如他没有认识林兰没有岚岚,他是不是给把眼前这个有才华的局长的女儿娶回来。 “我并不奢求什么,只要你一直陪伴着我就好。”她松开他的手,闭上眼睛。 “那样对你不公平。”他望了她一会儿,身体缓缓侧向她的脸,“太晚了,我想我也该走了。” 朱远虹咬住嘴唇,神情冷峻地盯住他,用尽全身的力气扇了他一个耳光,抑制不住地哭起来。她已记不得这是这个月的第几次哭泣了。他不是她痛苦的根源,可为什么在她最痛苦的时候偏偏遇上的是他。 第一滴鲜血从他嘴角流下来的时候。他伸手关了电灯,她感觉到了他的温度和切实的接触。 “一切都还来得及。”他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可是他却发现自己渴望她的接近。他的手伸了过去,将她搂在怀中,随后,他抚摸她,从头发开始,滑过颈项,落到她的胸部,他长时间地停留在那里,轻轻地抚摩,然后他低下头,亲吻它们。渐渐地,她听到他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他将略微沉重的身体覆盖在她的身体上,她的脸贴在他胸的位置,他心跳的声音很重, 他的嘴唇就像一支火把,所到之处都灼热起来。她就像发疯了一样和他做爱,她咬他的肩膀,用指甲抓破他的后背,像一只愤怒的猫。她在床上缠着他索要快感,像索要着烈酒来麻醉自己一样。 第88章 林兰 她说他不想离开他,不想失去他这个蓝颜知己。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了一下,还来得及。 这个念头又一次在他脑海里出现,不过倏忽即逝。这个女人并不让他嫌恶,甚至让他产生了永远占有她的好感,那么,罪生梦死的颓废就从她开始吧。 “对不起。”他说,“我也说不清楚。突然之间就控制不住自己。” 朱远虹从床上爬起来,一件一件穿着被他撕破的衣服。“我该走了。学校的课程已经结束,只等两科补考通过后拿毕业证,父亲已经替我在舒城的药监局安排好了一份机关的工作。”她推开门走出去。 他燃上一支烟,放在唇间狠狠地吸了一口,他明白她的意思。他想,他们也许再也不会见面了。 他回到家中。到家的时候已是夜晚九点,“都这么晚了。。。。”林兰被开门声惊醒后低声说,整个晚上她都在等他回家吃饭。 她舔了舔枯燥的嘴唇,忙不诛地端出碗筷。 “我吃过了,你去睡吧。”他将手里剩下的一截烟头掐灭,说道:“把碗给我。我来帮你抱过去。”他无意间发现她的头顶上有一根白头发,心里无比的凄凉。想起那时候的她微笑时那可爱的酒窝和她害羞时的模样,他就一阵阵地心痛。都是很早以前的事了。 那一年他刚从部队退伍,来西安找工作。原以为凭着自己在部队连就的一身过硬的功夫,找份保安之类的工作应该是不成问题的,可没有相当的文凭和关系让他四处碰壁。在接连吃了好几次闭门羹之后,他一气之下撕下了路边电线杆上的一张招工广告,走进了一家叫做“兰草轩”的中药铺,开始了他的送药生涯。 第一次去中药铺送货,他把三轮车上几包重要材卸下来扛到后院的库房后,她朝我一笑,脸上现出了两个可爱的酒窝:“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他说:“我姓郑,叫远钊,他们都叫我大块头。” “大块头总有大智慧,有意思。”林兰招呼他在店里坐下来,她端来一杯茶,笑得更灿烂了:“你以前是干什么的?” 他朝她笑笑说:“刚从武警部队退伍呢。” “小伙子,不错啊,当过武警啊?难怪身手那么敏捷。”我们的聊天引起了药铺老板的注意,老林五六十岁的样子,看上去和蔼斯文。 他不好意思地点点头,看到林兰在一边偷偷地笑,她悄悄地对他说:“大块头啊,我老爸还从来没有这样夸奖过一个送货工呢。” 听了这话他心里乐滋滋的,可仍是装做不相信地问林兰:“是吗?你老爸以前是干嘛的?”林兰说:“告诉你吧,他以前是我们县很有名的老中医,退休以后在家里闲不住,就跑到城里来开了这家药铺。 远钊恍然大悟:“难怪我看他身上有一种跟其他生意人不一样的气质。” 他从林兰手里接过货款时,不小心和她的手碰了一下,心里立刻怦怦直跳,蹬着车骑出好远了,把那只手伸到鼻子底下一闻,还隐约能嗅到林兰留下的余香。。。。 药铺的生意一直不怎么好。中药材批发部的客户大都是城里的大药房,他去送货的许多地方都是生意红火,只有中药铺显得冷清。 他天生就是个爱动脑筋的人,通过各家药房送货时候留心观察,经过一番分析比较,慢慢地竟让他发现了中药铺生意清淡的原因。他决定给林老板提一些建议,因为他一直觉得这父女俩人为人都还不错,值得他出手相帮。再加上他心里还有个小算盘,中药铺的生意好了,他去那里送货的机会就多了,跟林兰接触的机会就多起来。。。。。 那天他去送货,老林正和林兰在店里对帐,他听到老林说:“上个月又亏了三千多块,这生意简直没法做了。”他不动声色地忙乎完了活计,看见老林还是满腹心事地坐在那里,他在他的对面坐下来,郑重地对老林说:“林老板,我很敬重您的为人,有些话不知道该说不该说。” 老林有些惊讶地看着他说:“年轻人,有什么话就直说吧。” 第89章 路见不平 于是他打开了话匣子,把想法和盘托出:“我认为您这家药铺处于这条街的黄金地段,按道理生意应该非常火爆。但是事实不是这样,谈中药的不良反应,首先要回答这个问题,中药究竟有没有不良反应?我们翻开中医古往今来的一些典籍,实际上大量的记载很多成功的案例的同时,几乎贯穿着关于中药种种不良反映的记载,以及包括如何回避、如何应对这些不良反应,也都有记载,也就是说在这个问题上中药的不良反应是不是有,我的回答是非常肯定的,肯定是有不良反应的。” “实际上这个话我们中医早就有,是药三分毒,在中药里面确实存在一部分药既可以当食品,又可以当药品,也就是说我们所说的药食同元,比如说在饭桌上,山药、薏米、百合、山楂、枸杞子等等,实际上既是药,又是食品,还有一些我们不常谈到的,鱼腥草凉拌菜,单纯为了美容养颜的目的来吃乌鸡白凤丸,不分自己的身体情况是不是适用。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开了中药方子,药铺需要注明忌吃什么?冷的东西能吃吗?等等需说明。。。。” 他一口气说了很多,林兰在一边瞪大了眼睛,吃惊地看着他,老林也一边听着一边不住地点头。他说完,老林非常激动,一把握住他的手:“小伙子,好样的,真是真人不露相啊,我今天总算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听了这话,他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的甜,林兰看他的眼神中,也流露出一种钦佩和赞许。。。。 一个星期以后,中药铺整顿后重新开张,生意明显的比以前好起来了。生意红火了,一些混混也闻声而来。 这日,他正踏着三轮车刚到药铺门口,就听到林兰急切的声音:“大块头,有紧急情况,那两个流氓又来了!” 林兰的紧张和慌乱让他来不及多想,撒开脚丫就朝药铺跑进去。药铺一片狼籍,正值高峰期,店里却连一个客人也没有。林兰坐在收银台里面,一脸的紧张,老林皱着眉头,手里夹根香烟,一言不发。 那两个小混混坐在吧台前,身边的地上还搁了几个酒瓶,他们一边喝酒一边划拳。 他走过去,伸手拉住其中一个混混的手:“兄弟,大家跑江湖,出来都是混口饭吃。药铺是小本经营,要喝酒的咱们去找个饭店喝上两杯,就当是个交个朋友。勿要在此处惊扰了客人。” 他手上用力,捏得那个家伙龇牙咧嘴,一拳照着他的胸口打过来。他避开了混混的拳头,一把抓住他的胳膊,使劲往后一带,右手一松,那个家伙重重地飞了出去,摔到店门口两米多远的地上爬不起来。后面那个混混嚷嚷道:“你他妈的少管闲事,在我们地盘上做生意,从来没有不付保护费的规矩。”边说边朝他扑过来。 他没有容混混站稳脚跟,脚下一绊,这混混就扑了个狗啃屎,正准备爬起来,远钊反剪了他的双手把他按倒在地上,膝上稍用力,这家伙就痛地嗷嗷直叫。 他说:“兄弟,大家都是混口饭吃的,给点面子嘛!” 第90章 阴差阳错几度轮回 远钊心里暗笑,松了他的胳膊:“把药铺损坏东西的帐结了,就送你那位兄弟回去吧!” 那两个家伙灰溜溜地走了,药铺的店堂里响起了一片喝彩声。老林把他请进店里的包间,林兰朝他翘起了大拇指说:“大块头真棒!真看不来你还有这么几手!” “这个时代太多心机厉害的人。我也在很多时候不设防,不是不会,而是不屑。善良和单纯与步步为营处处相比,其实不但是一种更好的攻势,也是对自己人格的坚持。” “说的好!”老林说:“你是在黑道上混的?” 他笑着摇摇头:“哪里,在武警部队学过点功夫。” 老林点点头又说:“我们药铺想招一个经理,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他一脸迷惑:“招经理?我可以吗?” 林兰在那边咯咯地笑了起来:“傻瓜,你已经通过老爸的考试了。” 老林笑咪了眼:“那好吧,你明天就直接上岗吧。咳,人老了,到底是不中用了。早晚是要托付给人的。”说完,老林朝林兰笑笑,林兰脸红红的低下头去。看着林兰可爱的害羞模样,他莫名其妙地兴奋起来。 这一年的元宵节,他和林兰举行了婚礼。第二年的冬天生下了岚岚。后来由于产品声誉日高,加之善于经营,小药铺的生意越来越红火。他还被药监局应聘回流在医务署药研所做实验工作。 往事如烟似梦,转眼岁月匆匆。谁为谁等候?谁为谁蹉跎?到此刻依然模糊在其中。 “这么晚了。还没睡?”林兰侧过身说。 他避开她的脸,望窗外的星辰,看了看床上熟睡的小岚岚,俯下身亲了亲她。 一个月后,朱远虹来向他告辞。 “什么时候走?”他问。 “后天就走。”她说。“可能再也不回来了。” 他知道他从此多了一份牵挂,尽管有些许痛、些许苦涩。但他还是对它有深深的依恋。 他抬起头,看到树梢上有几只喜鹊跳来跳去,“嘎嘎”叫了几次,那飞散的便又聚齐在柿树上。远远望去,像是一树最浪漫的花朵。“祝你幸福。你要走了,我送你什么好呢?” “你已经送我了。”朱远虹说着脱下帽子,海藻般的秀发被风吹散。“你送了个孩子给我,知道吗?” “怎么可能?”他愣在那里,他摇着头,他发现自己已经无路可逃。 “你放心,我绝不会容忍我那无所不能的父亲来找你麻烦的。”朱远虹笑着说。 他知道她说这样的话无非是想吓唬她。但事情已经发生了,也无法挽回。 “不管怎样,我都不会放弃林兰的。“他嘴角颤抖着说,“她为我付出了太多。” “今天恰巧父亲来考察工作,我帮你推荐,让父亲安排你一个职位,我们一起上班好不好?当然一切在于你愿意。” 第91章 我厌倦这样平淡的生活了 走在西安的街头,他心里无比凄凉。他无语。心中默想起自己婚后的生活,的确是淡如白水。从前,那恋爱的年代,他们也曾经激情四射,青春飞扬过,而结婚后,生活仿佛一切都切入世俗的轨道,被时间浸泡得毫无滋味。 而现在,朱远虹的温婉多情点燃了他的生活激情,他一下子陷了进去,哪一天见不到她,他都会觉得六神无主。沉醉在爱河之中,让郑远钊的想法也发生了变化,他决定结束那段无爱的婚姻,跟朱远虹百年好合。 “林兰,我们离婚吧。” 当他提出离婚的时候,林兰恍若惊雷霹雳,怎么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想不出平时憨厚老实的他为什么会突然提出决裂的要求。他们的生活一向静如平湖,许多年了,都没有发生过任何的争执和问题。在外人眼里,他们是天造地设。 “为什么?”林兰压抑着怒火,平静地问。 “我厌倦这样平淡的生活了,我感觉自己不爱你了,而我们的爱情也好像慢慢淡去。。。。” 林兰大睁着熊熊燃烧的眸子,难以置信的盯着他,渐渐地眸光暗淡,化为一片死灰。泪水缓缓的滑下她光洁的脸颊,她任凭泪水恣意的流淌着,郑远钊的心却在她的泪光中隐隐作痛。 他没想到她会那么痛快的答应,好像她在把他的宽容表现到极至。 一个星期后,他娶了这个叫做朱远虹的女人。婚礼如他所想象,排场豪华到令他瞠目结舌。 朱远虹的家庭背景使他轻易进入社会阶层的金字塔尖,最大限度地开拓自己的事业范围,实现想到的任何可行性想法。资源和权利并进掌控在手中。 有了当局长的岳父做后盾,药铺产品声誉日高,加之善于经营,除赴京展销外,产品还远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只雇三个工人小药铺逐渐发展成了几千人的大药厂。 同年,朱远虹早产,生下了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分别娶名叫“青筠”和“易筠”。 转眼数年,房子越住越大,汽车越换越好,事业也各自做得风生水起。他对她的爱百分百地信赖,她却变了心。 朱远虹辞去了工作,开始享受太太生活。一开始她玩得好不痛快,久而久之,闲极无聊,心态就变了。她对郑远钊无事生非,疑神疑鬼,动不动就突然杀到他办公地“侦察”一把。最难堪的是,她对其中女性一概视为“情敌”,多次当面冷言敲打,甚至指着人家鼻子责骂。 身为丈夫,他无数次苦口婆心,恨不得将肺腑掏出给她亲眼看看。她顶多安生两天,转眼就卷土重来。而同时她对郑远钊越来越冷漠,他的劳累、冷暖她不闻不问。 第92章 生活像一张无形的筛子 一次他出车祸右臂骨折,被送进医院手术,别人紧急打电话找她来签字,她竟回话说:“打完这圈就来。”最后,他自己用左手签下自己的名字,看着自己歪歪扭扭的字迹,他眼中含泪,心头滴血。 “究竟怎样才能令你放心我?”他猜想,都是让那句,男人有钱就变坏给闹的。 她不假思索地说:“除非将药铺与所有资产都转到我名下。” 他大惊,“至于吗?家中一切本来就是两人联名,而公司我负直接责任,我必须担任法人。” 她说:“家里这些东西,再多也有数,公司才是下金蛋的鸡,换到我名下,我才可说是真正的富人。” “你我夫妻,我的还不是你的?” 她突然怒吼:“少来,我早看透了,夫妻同林鸟,钱攥在手里才是真。” 望着陌生的她,他觉得她已经不可理喻,没钱的时候,她对他激情如火,关爱有加。如今有钱了,过上了好日子,她是怎么了? 她虽然不是高知女性,可也是名牌大学毕业。和郑远钊结婚后日子也过得挺和美,她开始努力做一个好妻子好母亲。 婚后的他拼命工作,尽量满足她的要求,靠理性维持着这个“家”。 因为工作的性质,他经常奔波于各个城市,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嫁给他的时候,她刚满21岁,正值青春年华,亦想要很多的美丽,很多的温暖,很多的关爱。这是人的本能。 当婚姻的逼仄挤兑了恋爱的甜蜜,当枕边人的眼光从爱慕降温到孰视无睹,每个女人的心中都会失望暗涌。生活像一张无形的筛子,把所有与爱情有关的感受滤去,只剩下平淡与忙碌。 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和住在隔壁的他熟识起来。他是一个大学老师。结婚的时候很穷,是郑远钊借给他的钱才结成的婚,他很感激,无以为报,可是没两年媳妇就跑了。 有点理想主义的她开始喜欢经常和这个老师聊聊天,当时她想得很简单,觉得是纯粹精神上的朋友。慢慢地,她开始感觉到了他的好。 他是个很热心的人,郑远钊出差的时候,家里的电视坏了,被他知道了,他就会主动来帮忙修。和她在一起时,他从来没有过分的举动,他从来不看其他的女人。这些都让她觉得他是一个正人君子,甚至她认为他会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这些让她渐生好感。不知从何时起,她在他眼中读到了更多的内容,那种怜爱的目光,不经意间流露出的火花,这些都让她心跳不已。 第93章 一辈子都难以平复的痛楚的戏 可是,他从来没有对他们之间的关系说过什么。有一天,她觉得她不可救药地爱上他了。寂寞看似遥无边际,突然之间,有一个对自己温柔体贴的男人出现了,他没有闯入围城,只是在若即若离的距离,给予温情和诱惑。。。。哪个女人能挡住如此浪漫的风景? 和所有的爱情故事一样,很俗套。她和他上了床,真实的。然后她决然地离了婚,她或许就是这样的性格,觉得爱就要纯粹。 她记得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律师楼争财产权,青筠和易筠也是继承人,所以也在其中。 分手,她并没有表现地丝毫的难过,心思全在“分家产”上。他尽他所能,但仍不能让她称心。 两个人争地面红耳赤,他用最恶毒的粗话咒骂她,她提起桌子上的烟灰缸掷过去,可是没有丢中他,她又飞身爬上桌子,两人随即滚倒在地上。 律师和家人都惊呆了。 实在看不下去,律师厉声喝道,“住手,你们要打出去打,要不我就喊保安了!” 两个孩子都被吓哭了,心灵受伤恨不得找个角落躲起来。 所谓的感情世界到底是什么?两个曾经要相汝以沫的人竟如此恨恶对方,一个巴不得她死,一个要他贱命。 父亲郑远钊是那种有野心的男人。他哄着自己的原配林兰离婚,然后娶了药监局局长的女儿做妻,也就是我的母亲。而这期间,父亲和兰姨一直暗通款曲。当我的外公去世,父亲成为庞大家产的实际掌控人后,他开始冷落母亲。心高气傲的母亲猛然明白父亲一直在欺骗她后,毅然选择了离婚。 在这场事件里,我们都是无辜的受害者,被自以为是的仇恨和报复牵着线,上演了一出一辈子都难以平复,上演了一出一辈子都难以平复的痛楚的戏。 第二年,他回了趟老家。好久没回去了,一进门他就发现了变化,在客厅的墙上,居然贴满了父母的照片,他们的脸看起来都很年轻。母亲笑着说:“林兰让贴的,这几年一直有她照顾我。她说老的时候会健忘,该把照片贴出来看看了。。” “现在每天都对着老照片回味,许多忘记了的事情居然都记了起来,就感觉自己又年轻有活力了。可惜你爹看不到。现在才越发感觉一起走过的日子多么可贵。。。。” 母亲喃喃不断,但他早已听不下去了。一折身,回城了,他立即将自己和林兰所有的相册翻出来,用照片把客厅的一面墙贴得密密麻麻。当一个早已忘记的美丽镜头浮现在他的脑海时,他忍不住热泪横流。 第94章 一场闹剧 他再次回老家的时候,林兰正在院子里给老人梳头,看见他进来,惊诧得合不拢嘴。愣了愣,转身准备离开。 “林兰,不要走。”他一把抓住了林兰的手,“在你离开前,我们一起回首一下我们走过的历程,好吗?” 林兰微笑着点头,母亲看见了,心领神会地笑着走进房间。 两个人坐在院子里一起回忆往事,从初识到相恋,从相爱到结婚,一幕幕美丽的往事在那凝固的照片中又一次流动起来,深深的幸福和感动顿时盈满彼此的心头。 整整一个下午到黄昏,他们都在怀想着往事。他终于忍不住由衷地说一句:“林兰,对你我有太多对不起!不奢求你的原谅,只希望你能忘掉所有的不快。” 林兰泪流满面,扑在他的怀里。 有些秘密,不足以道出,有些温暖,会长存记忆。有些忧伤,未尝不是一种圆满。 就这样,他们又和好如初。她带着16岁的岚岚搬了过来。对朱远虹的爱与恨父亲很快释怀,林兰曾是他仰望的爱情,阴差阳错几度轮回,又走到了一起。 光阴飞逝,流去的岁月了无痕迹。 午夜过后,巷子里安静清朗,就连那些盘踞酒吧的北漂,唱起歌来也舒缓沉稳。似乎从未有过忧伤。一切只是个梦而已。 抬起头,一弯残月挂在空中,那么冰冷。 一救护车闪着蓝光怪叫着擦肩而过,丁冬丁冬的尖锐声音划破了夜空的宁静。 刺耳、急迫的声调,听起来是那么让人不安,让人心跳加速。 “银货大厦有一个女孩想跳楼自杀,你们赶快设法营救她啊。。。。。。” “女子年纪轻轻,就想着要轻生,实在太不珍惜生命了。” “是哦,遇到难题,应该想办法解决。” 我们慌忙往银货大厦奔去。 赶到的时候,大厦下面已经聚集了很多围观的群众,消防救生员在楼下支撑起气垫,消防特勤车携带救生器材赶到,并在楼下展开气垫,有民警和消防官兵一直在开导这名女子,但是她根本听不进去。 楼上的女孩正是岚岚,她头发散乱、低着头哭哭啼啼,站在6楼阳台外,一手抓着防盗网,另一只手拿着一个手机走来走去,还站在楼边上做出向下跳的动作。 民警们试图对她进行却说,但她的情绪非常激动,一有人接近她时,她就大声叫喊:“别过来,过来我就跳楼!”她已经在楼上待了2个多钟,救生员因担心她会体力不支而掉下来,不时随着女子走动移动楼下撑起的救生气垫,个个累得汗流浃背。“这名女子在平台上已经滞留了2个多小时了,情绪一直不稳定,先前就曾经想跳楼。”一位男士说,2个小时前他曾上楼好言将这名女子从阳台劝回。“谁知道今天她又爬了上来。” 大厦下人头攒动,车辆拥堵,无法通行。一个年轻的女孩站在一栋6层楼的楼顶,随时有跳下来的危险。寒风中岚岚冻得瑟瑟发抖,一阵风都有可能将她吹落。 第95章 梦的碎片 “我是她的家人,让我上去来跟她说。”我对楼下的警察说。 “不行,这样太危险了。” “请相信我,我是她的家人,有什么后果,我全全负责。” 民警正要拒绝。“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亦璋走到我面前,坚定地看着我的眼睛, “我陪你一起。” 我看着他那坦然的咖啡色眼睛,感激地点了点头。 他们很快给我拿来了扩音器,并指着楼道说,“那栋楼就是,顺着梯子一直能走到楼顶。” 我和亦璋抓着梯子好不容易爬上去,刚露身子,就听到有人说:“是不是派来的心理专家啊!” 岚岚的情绪很不稳定,嚷着让周围的人离开,为了不惊动她,我们不敢靠她太近,也示意民警都退下去。这栋楼的楼顶边缘非常光滑,没有任何搭手或支撑身体的地方,不好强行营救。 “岚岚,我知道都是我的错。我不奢求你会原谅我,只要你愿意,我可以答应你去做任何事情。。。包括永远离开这里。。。。”我埂咽地说不下去,看了一眼亦璋,泪水迸了出来,他的脸,在我的泪光中看过去,好似静静的在抽筋。 听到我的声音,岚岚立即激动得哭起来,情绪激动地向下面哭喊:“喊亦璋回来!他不回来,我就跳下去,他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他好过!” 我拉过亦璋,“亦璋在这里,亦璋在这里!让他回来,让他亲口跟你说好不好?”我忙不诛地把话筒塞到他手里,他缓缓接过话筒,眼神几近绝望。 “岚岚,你听我说,我知道这样对你很不公平。我承认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但这样解决不了问题,你先下来好吗?我们都需要冷静下来思考。” 现场鸦雀无声,没人说话,没人跑动。 但岚岚仍然坚持说,“你别过来!” “好,我不过去,你也往里挪一点。”亦璋小心地退后一步,“岚岚你不害怕吗?我都害怕了。你冷吧,把我的衣服穿上。”他脱下自己的衣服扔过去,想趁她捡衣服时扑上去抓住她。 可是岚岚不肯捡衣服,“你也冷,你穿吧!” 亦璋假装不解地说,“你相信我好吗?我比你大那么多,你应该听我的。往这边走一步好吗?让我照顾你。” “你说!你是要她还是我?!!”岚岚突然说。 亦璋略加思索,“对不起。我爱青筠,我想和她在一起。” 人群中发出阵阵惊呼声。 第96章 我一直知道我不是你应该寻找的归宿 苍天在上,他必是疯狂了才会对即将结束生命的岚岚说出那样的话来。 我的脑袋轰的一声响,凝固了全身的力量,拼命摇着他的肩膀,想让他清醒一些。 “你怎么这样说!怎么可以这样说?!!你知不知道这样会害死她!!”我已声嘶力竭,听到自己绝望而沙哑的声音在寒风中发出回声。 亦璋怔怔地站在那里,抱着胳膊,打了一个喷嚏。 “好冷。你终于说出来了。”岚岚淡淡地笑了笑,她看过去平静而孤单。 “岚岚。”我不敢再说一句刺激她的话,只是一遍一遍喃喃的说:“你再试试,再试试活下去。” “好,回去。”恐惧而绝望的感觉让她听到自己轻轻的颤抖。 突然她从四楼爬下三楼,救援人员看到她移动,也马上跟着她移动气垫。不过,她一直在躲避救生气垫,救援人员气垫移到那里,她就往相反的方向走。 “让我们一起回家。”她说完这句话,突然就双手撑开,纵身跃下。 “不要!不要!!”我拼命拽住她,没想到,一下子被极力想挣脱的她拽倒。 亦璋用尽全力抓住她的胳膊,指甲已经把她的衣服穿透,一只脚垫在她腋下。 带着坡度的楼顶还是让他随着岚岚的身体下滑,他的身体已悬空在楼顶边缘,他用一只脚拼命地寻找着支撑点,楼边一个凸起的东西正好卡住鞋跟。他尝试着将脚勾上去,却发现岚岚渐渐松开了他那只紧握的手。 “不要!”亦璋惊呼。 她笑,漂亮的眸子瞧着我们,手中空空如也说:“看来这路是不通了。” 人群中发出阵阵惊呼声。 “哐”的一声。 她落在与救生气垫仅差10厘米的地方,守候的救援人员立即冲上前将她抬入一旁的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12时35分,记者从清城区人民医院了解到,这名女子并无生命危险,只是头部受伤,不过现在生命迹象平稳,已能够开口说话。。。。” “胡闹!”郑远钊关掉电视,“你们为了感受生死边缘惊险刺激就把岚岚的生命当游戏吗?!” 我的泪水瀑布也似的流了出来,我坐在床上,不能回答父亲一个字,房间里一片死寂。 “对不起,伯父。都是我的错。我辜负了你们的期望,我对不起岚岚。”亦璋脸色苍白,眼里有一丝内疚,更多的,则是悲伤。 “安亦璋,我不知道你是什么居心,但请你不要周旋于我的两个女儿之间。”父亲坐在黯淡的灯光下,语气几乎已经失去了控制,“两个女儿,都是我的心头肉,你若是伤害了她们其中的一个,令她们胆敢做出这样毁灭自己的生命的事情。我不但今生要与你为仇,我世世代代都要与你为仇!”说完这句话,郑远钊站起来走进岚岚的卧室。 在一个24小时营业的小超市里,亦璋买了两罐喜力啤酒,我们站在寒冷的路口喝完。他似乎并不想与我道再见。但我觉得他根本都已经不再想说什么了。而我也不在知道自己可以说什么。 “我该走了。我一直知道我不是你应该寻找的归宿,你应该拥有一种平静的真实的幸福,而我有颗习惯了漂泊的心。”我默默看着街道上的夜色,把烟头扔在地上用脚摁熄。 第97章 电光火石间 天空中鸟飞过,却没有留下痕迹,我的脸上再次显露出习以为常的冷淡表情。 那晚他喝了很多,好像有点喝醉,口齿含糊不清。他将我拉至角落,他很无礼地亲吻了我。他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我在他的眼睛里发现了疼痛。 他说:“你是一个始终带着伤口出现的女人。” 我不禁松了手,呆呆的看着他消失在楼梯的拐角。躲在街角的夹缝里,给自己点燃了一支烟,然后沿着空荡荡的大街往前走。辛辣的烟雾吸进肺里,感到隐约的苦涩。泪水缓缓的滑下我光洁的脸颊,任凭恣意流淌。 夜幕降临,翻来覆去,难以入睡。打开床边的台灯,迎接早晨,看不了书,听不下去音乐,什么也做不成,只能静等黎明的到来。好不容易等到天空泛白了,才睡上一会,睡着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也会流泪,醒来枕头又冰又凉。 第二天,我写好了职呈,我要离开这座伤心的城市。每离开一座城市都是一次出逃,我是一个感情十分失败的女人,我对自己说。离开的时候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只是在亦璋和岚岚住的地方呆呆站了两个小时。想起他的时候,就用《东邪西毒》里面的一句台词来安慰自己吧,当你不能再拥有,你唯一要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 我是个性格倔强的人,有足以维持生活的能力,我只想从此踏踏实实地生活下去。 “好下流的视频!简直就影响报社的风气。” “你看这和a片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感觉,没有做作的表演和夸张的声音,而是真枪实弹的演出啊。” “切,闭上你的乌鸦嘴。平常看她还挺朴素平常的,没想到私生活那么淫荡糜烂!” “我和她在集体宿舍一起住过哦!私生活那么乱。。就没病?” 早晨到报社递职呈,刚踏进办公室,就看见同事们纷纷窃窃私语。大家看见我进来,立即停顿下来,我却看见有的人对我指指点点。 “青筠,你还不知道啊!不知哪个该死的将一个黄色视频传到公司的邮箱里了,报社所有的人的电子邮箱里都收到了这封邮件。上面是你和另外一个男人。。。。”同寝室的王玫将我悄悄拉至一边。 电光火石间,我如五雷轰顶!赶紧打开电脑中的邮件。 那是一段激情的视频,上面是在娱乐城屈辱的一晚,再次看到自己与浩南的视频,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刺激的画面让我惊粟。我和一个男人赤身裸体,演绎着a片里的镜头。我清晰地看到,就是在那家娱乐城。只是经过了处理,没有人能看清男人是浩南。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视频不是被销毁了吗? 我傻傻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好半天才从噩梦中惊醒,每个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我,我的心瞬间纠结在一起辗转出彻骨的痛。我看了一眼视频里的自己,顶着那些惊讶猜测的目光,捂着脸冲出了办公室。 第98章 不得外出,在家隔离。 慌乱中我拨打浩南和成成的电话,电话的另一端却告诉我,机主已停机。我一时乱了方寸,不知如何是好。当天下午,我的hiv验血单以另一个附件的形式传遍整个报社的邮箱。 那一天的黄昏是那样的窘长而逼仄,眨眼之间,天地就陷入寒冷的冬夜之中。 巨大的丑闻糅合着色情、肮脏、羞耻、以突破想象的境界在这个保守而有历史的小城市迅速传开。所有的人都已风闻和谈论这件事情。 一夜台风,一夜乱梦。 恍惚中去泡了缸热水,把自己浸进去,我觉得自己是条鱼,而我游来游去都游不出一个饰有彩色光圈的环。等我迷糊中醒来,水已经冰了。我瑟缩这把自己抛到床上去,想着,这样的日子下去,我会不会崩溃? 凌晨3点,恶梦被一个北京陌生电话打断,据说是卫生部的。 “你是郑青筠吗?郑成功的郑,青草的青,竹子头下一个均?” “我是。你是谁?这么晚了有什么事情?” “你的身份证号码是不是。。。。” “是的。” 第三次求证,第三次肯定答复。 “你现在是否在家,是否有卫生部门的人跟你联系过?” 依然是肯定答复。 另被告知不要外出闲逛。电话还没挂,有另一通来电,很严肃的女声,“你好,我是省疾病控制防治中心。请问你是郑青筠小姐吗?你的年龄是不是21岁?住在杭州东星园6幢301?” “是我。到底怎么回事?” “你这么沉着冷静,是早有心理准备啊?”语气貌似在夸奖我? 我侧然沉默。 随后她话题一转,十分严厉地说,“不得外出,在家等候通知。” 一夜之间,天从此就黑了下来。 上午7点过,杭州市疾控中心再次来电,再次告知我为了不对社会造成更大危害,不得外出,在家隔离。繁忙的一天,无数的电话,所有认识的、不认识的一系列电话铺天盖地,载入史册,成为我一生中接打电话最多的一天,一块电池几乎打完,总之一句话:不得外出,在家隔离。 救护车闪着蓝灯,停在楼下,除了维持秩序的警察,距救护车数十米外,一堆堆看热闹的人,怜悯中带着兴奋和恐惧的眼神。我那一刻,仿佛自己成为了要上刑场的人,不过真有这一天,我宁愿安乐死,要不然死法太难看了。 “有没发热体征?”一名护理人员说。 “没有。”我说。 “好,那赶紧上车”。 我的房子如今冷冷清清,没人再敢去。当地的防疫部门拉着警笛到我住的公寓洒药水。 我被送到了疾控中心,带着惊恐和焦虑,血、尿液、心电图、疼痛的位置、针头扎入的深度、药丸的副作用、失眠的困扰。。。 几天坐立不安极度痛苦的等待过后,检查结果出来了,阳性。接过化验单,虽然早有心理准备,我还是两眼一黑昏了过去。之后抱着一丝希望再次做复检,还是阳性。我绝望了。肉体若不存在,心智与意志也将不存在。。。 第99章 万劫不复 冬天为什么那么冗长。疾控中心的天井里有两棵已经枯萎的白皮松树。每天晚上,树上都会停着一只猫头鹰,一到入夜,就开始怪叫。病房很冷,我包住自己,把头抵在窗栏上不说什么。此生对这种鸟有太多寂寞惊竦的回记,想起来就不喜欢。 从医院回来,父亲和兰姨已经在家等了我很久。隔着两个城市,事情发展得很快,在我踏进家门的时候,就已闻到了结局的气味。 桌子上没有放我的碗筷,看来他们并没有留我吃饭的意思。 得了艾滋病并不是最可怕的事,最可怕的是孤独。众多的文人墨客们在高唱着孤独的美丽,孤独的可贵,要享受孤独,要寻求孤独。可真正意义上的孤独并不是三言两语莫名其妙的话,孤独是很可怕的,想想吧,所有的人,包括你的朋友、亲人都对你敬而远之,避你如蛇蝎,事实上你还不如一条蛇,起码还有爱蛇人收来做宠物,对于一个艾滋病人来说,她的身边除了空气就是病菌了,这是怎样可怕!不论怎样宣传,人们都无法鼓起勇气去和艾滋病吃同一个盘子里的菜的。如此观念如同一个不是牢笼的牢笼,那把无形的锁何时都解不开。 “你还有脸回来!”当父亲将一叠照片扔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将会受到想象不到的惩罚和折磨,然后就是扫地出门。 父亲低吼一声,猛地扔掉手中的酒盅,抓起桌上的盆景向我狠狠砸去。他像发了疯一般地用板凳砸着自己的头,边砸边喊:“我实在受不了,打死她我也不想活了!” 赶到现场的岚岚和亦璋冲上去夺下他手中的板凳,我躺在地上,脸色惨白。 “青筠,你没事吧。” “我没事。”我趔趄着爬起来,额头隐隐作痛。 “父亲的确火气大了些,但这是出于对你的爱,原谅他。” “对不起,亦璋。。”我流着泪向他说出了真相,并不奢望原谅。 “难道他们说的都是真的么?我不相信。你骗人!” 亦璋起初不相信我的话是真的,可是我不停地流泪和不停地说对不起使他不得不接受了这一事实。 “为什么会是这样!为什么!”他摇晃着我愤怒地喊。除去眼泪,我不知道如何回答他。他送开手,一拳砸在墙上,鲜血一下子涌了出来。岚岚心疼地要给他包扎,他却避开了,用一种我从没有见过的可怕的眼光瞪着我。 我流着泪别过头去,不敢再看亦璋,我知道,此刻他的眼光是绝望而憎恨的。我终于狠下心掰开抓住他的那双手,逃离那个房间。 走在路上的我竟然哭不出来,只能绝望地喊,绝望地吼,巷子很深很深,靠着墙,却始终止不住的颤抖。旁人纷纷驻足,我却什么也看不见。我走到街口去找一个酒吧喝酒,直到醉的不醒人事为止。我不知道那晚我是怎么回到家的,只是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头昏沉沉的很疼。脑子全然空白。心里只有一个字——死。 第100章 萍水相逢 我整天呆着,或是漫无目的地游荡于一条条大街,不分白天黑夜。有时看到一个老人牵着孙子的手在街边悠闲自得地散步我都会泪流满面。这些平时司空见惯的场景现在在眼里竟变得如此美好。它常常令我沉溺于过去许多曾经有过的美好时光。回忆过后便是一阵阵的痛苦和伤感。这样的日子过了好一段时间,我发现自己的积蓄即将要耗尽了。 我开始关掉了手机,不接电话,也不上qq、msn等一切可以找到我的联系方式。我想有些事情,我必须要想清楚了。退掉了已经快还完贷款的公寓,在传媒界我已无从立足。 这一年冬天,我去俄罗斯远东地区的路葛瓦亚大市场采购几麻袋英文打口cd,准备在地铁站站台上标价10元一张出售。 上了列车,还得熬上20多个小时,旁边坐着一位年轻的太太,像是刚生养,穿了一身淡紫色的衣衫,更显得她肤色晶莹白嫩,漂亮的脸孔,高耸的乳房,小巧的嘴角微微翘起,右额头上有着一个很特别的月牙形疤痕。 她怀抱着一个婴儿,那幼婴每一小时就吃一次奶,嘴巴波波响,伸出胖胖的手臂,甚是可爱。 我忍不住伸出手去逗这可人的小婴儿。 “这是我儿子展颜,半岁大。我姓水,抱歉打扰你了。”她浅浅一笑,右额头上有着一个弯完月牙,说不尽的妩媚可喜。 “不怕,我睡不着。” 粉团似的幼儿听到有人谈话,竟自欢喜起来,舞动双手。十分活泼可爱。 我不由地来逗他,他毫不陌生,咯咯笑不停,伸手要抱。 “展颜,”年轻的母亲微笑,“你叫她名字,她会笑。这小家伙一路上闹个不停,我们从广州来,我倒是累得慌。” 我有些同情她,“你休憩一会,我来帮你照看宝宝。” “谢谢你。”她倒是非常放心,“刚喂过乳汁,应该不会再吵闹,这里有苏打饼干。” 我接过幼婴,这小家伙虽然只有一点大,却重地像袋面粉,并且还会扭动。不过他很乖,不哭,独自挣扎。 他将刚喝过的奶吐出来,嘴巴波波响,我给他一块苏打饼干,他大乐,舞动双手,我们二人眉来眼去,殊不寂寞。 我扭头看了一眼年轻的母亲,她已闭上眼睛,沉沉睡去。动都不动了。 我抱着婴儿在车厢里踱步,一直走到车厢尾又走回来。 这小家伙很快就睡着了,我坐回位子上,把幼婴放进篮子里,手臂已经发麻了。 我看看手表,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8个小时。 列车进站。火车的长笛声将年轻母亲从睡梦中苏醒,“谢谢你。对了,你现在手机号码多少?有空一起出来吃午饭。”我忽然感觉到一丝温暖,过了那么久,她的笑依旧可以温暖我。 我们交换了号码。 列车员诧异:“你们萍水相逢,却像一对姐妹,竟长得这么像。” 简短的对话,我们相视而笑,象达成了某种默契。 “展颜,好可爱。有时特地逛婴儿商场,就是为看手推车上的婴儿,各有各可爱。” 第101章 列车站的惨剧 她骇笑。“这样看来,人类不虞绝种。” “女性的本能,同少年时候的叛逆一样,永不磨灭,是人类的天性。” 她抱着幼婴对着我挥手,我把她的一大袋行李送下车,松了口气,一看座位上还留着一件孩子的小衣服,真可爱,采用了贴布绣花的可爱手法,一个可爱的精灵正在唱歌,音符在跳动。 我赶忙追下车,熙熙攘攘的火车站,很多的人来去,我专注地寻找穿淡紫色的衣衫的女人。 站在站台上,人头攒动,看不清旅人的脸,只有他们身上的衣服,黑的,灰的,一大片,心渐渐凉下去的时候,我又听到了火车的鸣叫,列车就要开了。就在不远处,我终于看到了那个熟悉的紫色的身影,她走得很急,一手抱着幼婴,一手拖着行李箱,正趔趄着从铁轨上横穿过去。 我的心一下又活了过来,“水女士!”我挥动着衣衫,那天的天气很好,阳光明晃晃地,在太阳底下有片刻的眩晕。刚刚的一幕,有了不真实的感觉,仿佛只是一个梦。 好可爱的衣衫,在阳光下,可爱的精灵在音符的跳动下仿佛又活了过来。 “水女士!展颜的衣服!!” 她似乎已经听到了我的叫喊,停止了翻越,别过头来微笑着看着我。右额头上有着一个弯完月牙,说不尽的妩媚可喜。 这时我却听见了更大的响声,有烟飘进来,气味很刺鼻,闻着像是柴油烧着了。她所在的铁轨上有一辆列车在牵引车的带动下,正缓缓向前滑行。但奇怪的是,列车经驶过上海南站的站台后,车身仍然在向前滑行,并没有停止的迹象。 我焦急地挥手大叫,“闪开!闪开!!” 她掩饰不住内心的兴奋,朝我挥动着手臂,双眼在苍茫间含着极难捕捉到的微笑。 我像疯汉似地大叫:“右边,右边,有车来了,闪开!快闪开!!” 她略微一怔。别过头,向右边看去。 但一切都来不及了。车轮滚滚,她淡紫色的躯体连同那个幼小的生命淹没在火车隆隆的轰鸣声中,一种沉痛的窒息感在胸中逐渐弥漫扩散,渐渐地淹没了我,谁能帮我?。。。 列车撞上公交车后,又因惯性向前滑行了几十米,方才停下。 昏沉的夜色里我独立火车门外,凝望着那幽黯的站台,默默地回忆许多不相连续的过往残片,直到生和死间居然幻成一片模糊,人生和火车似的蜿蜒一串疑问在苍茫间奔驰。。。 第102章 再遇万戈 末班车是晚间23点从城西开望城动的,中间路过闹市区、商业区最后抵达僻静的公交站。偶尔寂寞,但也习以为常。所有的生活都有着百无聊赖的真面目,但人们还是喜欢自欺欺人地找点目标地找点目标和动力当做梦想,好像前面真有黄金屋和颜如玉。 这个地铁站的商贩大部分都是中国人,地铁站里有很多像我这样摆地摊的年轻人,所有的货物都是中国货,生意十分红火。 第一天,新进了一大批新潮时装,刚一上摊位,就吸引了一大群俄罗斯人,一时间,竟然有些忙不过来。 “青筠,你是郑青筠?”一个浑厚的男声从身后传来,还夹杂着几许不可思议。 我转过身,定睛看着眼前的男人。 他除下墨镜,双目炯炯有神,像一只鹰,我的神智恍惚了起来,没错,是他!真的是他,万戈! 我喜出望外,精神为之一振,仿佛又看到一个男子在大运河边挥洒汗水焚毁鸦片,夕阳下对着我酷酷的笑…… 他还是和以前一样,穿着一件洗得很干净的短袖t恤,右臂上文着的那条张牙舞爪的蜈蚣,现在看起来倒也没那么恐惧,此时竟也增添了几分特立独行,英姿飒爽。 “你不是在报社做编辑吗?怎么会落到这般田地?”他似乎有些吃惊地看着我。 我别过头,发现自己事态,眼前的我看上去三十来岁,身上的衣服看不出品牌,很廉价。脸上没有化妆,有长期离群索居的流离生活的痕迹,太过苍白,竟无半点血色,眼角似乎有了淡淡纹路。特别是眼睛,毫无往日光彩,空洞的仿佛没有灵魂。 “一言难尽。好巧,万戈你怎么会在这里?”我嘴角扯出了几分尴尬的笑。 我把这个问题提了出来,他竟然也一声长叹:“说来话长。”看起来,我们两人难兄难弟,竟像是约定了的一样。 那一天,我的货物被抢购一空,挣了一大笔钱,而万戈因为丢下自己的摊位,跑到我这边来帮忙,竟丢了一大包工艺品。我知道后十分愧疚,他似乎没有什么沮丧,反过来安慰我。 为了表示我的感激与歉意,那天晚上我邀请他到一家味道独特的餐馆吃饭。我们就像两个久别的朋友,一直喝到深夜,这一夜的畅谈,让大家熟识了很多。 路上的行人不断,透过饭店的玻璃窗,只见街上的警察在路人里挑出一批人,叫他们面对着墙,双手抱头,搜查人的身体,有些就被关上了警车。 “在这儿,我觉得警察抓人时太粗暴了。”我深呼吸一下。 “你不该来这里。”万戈看了看我手中戴着的戒指,轻咳了一声。 “哦?”我诧异。 “我在边界生活了一段时间,这一带的小偷是比较多的。特别是在忠介路步行街,肯德基的附件,小偷出现得比较多,大多是黑衣打扮,目光游离。他们的粗暴一点都不亚于哥伦比亚的强盗。”万戈摇摇头。汤喝掉了一半,蒜茸面包咬过一口,留下新月形牙印。 第103章 赠之不受,千金不卖 “哥伦比亚,强盗国家。我曾在参考书中曾看到过这个称呼。书中告戒旅行者,那是一个每日都有抢劫、暴行和危险的地方。无论白昼夜间,都不能掉以后轻心。我一直以为只是书中编者的夸张。”我不假思索地答。 “巴拿马香港农技团团长,来此访问时,也遭到了抢劫。可怕的是,这些暴徒抢完后,是扬长而去,并不是狂奔而去。” “听你这么一说,确实很吓人。但我还是决定不放弃这一站,只是地区太差的房子便不住了。” “恩,你还是小心为好。”万戈从口袋从衣兜内摸出一把黑色小手枪,放在桌上,“这个给你,留着防身用吧。” 我一看是把漂亮的黑色塑胶左轮手枪,刻有很密的交叉斜线组成的菱形花纹。 “万戈你已经救过我一次,我怎么可以再要你的东西。你在外奔波也需要个防身的器具,还是自己留着吧。”我推辞道。 “我一个大男人有什么应付不来的。”他将枪重新推回,“你只管拿去用好了,自制小口径手枪,6发子弹,小心点用。” “那好吧。赠之不受,千金不卖。虽说身上没有任何东西可抢,可是那份随时被抢的压迫感觉却是不能否认存在的。”我见推脱不过,既感激又无奈地双手捧过。 他微微地一笑,黑眸一闪,把自己的披风披在肩上。 万戈告诉我,他离开杭州后,南下广州做成一笔生意,手中有钱,就想好好地享受一番,顿生吸毒念头,吸毒令他耗尽家产。但他告诉我,他正在戒毒,一直在地铁站卖自制的手工艺品挣钱。戒毒的动力来源于他的女朋友水苏。 经人介绍他与湖南土家族的姑娘水苏开始交往,她的父母也喜欢他,并帮助他戒毒,全家人陪他到一个亲戚家里戒毒,那地方四面环水,不通汽车,没有船出不来。毒瘾来了难受无比,好像浑身是虫子在噬食着他的全身。于是他偷偷地包一条船,不辞而别离开了她,又走上了吸毒邪路。他知道自己失去了做人的尊严,被毒贩毒品呼来唤去,理想、事业统统丢在一边。 他说着,掏出一张水苏的照片,我接过一看傻了,照片上的水苏,正静静地看着我。右额头上有着一个弯弯的月牙,说不尽的妩媚可喜。 我唏嘘落泪。 “有什么问题吗?。”他满脸疑惑。 “对不起,我没能救的了他们。。。”我看向他,泪水,不知何时,横流了满脸。 万戈心思敏锐,见到我的神态当下顿住,直直地盯着我的眼睛,惊诧而剧痛,“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第104章 狭路相逢 我终于有了豁出去的勇气,哽咽着说完一切。 这个壮汉的眼泪簌簌落下,随后在雨里颓然地蹲下,像疯汉似放声大哭。是那种我从未见过的,天崩地裂的哭泣。 我别转面孔。那是一个阴天,天淅淅沥沥地下雨。一个男人也可以哭成这样,我莫明地想要发狂,却只能走上去,慢慢地抱住他的脑袋。 得知水苏离开后,万戈便显得有些萎靡不振了。 我知道这是毒瘾来时的反应,于是,我把他拖到我家,按照书上的说明,给他服了安定片,让他陷入昏睡之中,醒了就让他吃点东西,吃完后又让他继续睡。 “她已经死了。水苏,不,水苏,她已经死了。” 黑夜里,我睁开眼睛,这是又一个孤独而现实的夜啊! 第二天,早早收了摊位,买了鱼粥回到住处,却便寻不见万戈的身影,桌子上留下便条一张。 “我走了。”短短三个字,言简意骇。 “你这个傻子,你都坚持了那么久了,怎么不多坚持一会儿呢,你这个傻子。”我喃喃地说,眼中浸满泪水。 时钟敲了十二下,午夜已经至。 从此我又将开始久远的孤独。我打开关闭已久的手机,短信声不断,我按下接受,那里面是岚岚几近疯狂咒骂的短信,她说:“亦璋你这个王八蛋老娘不陪你玩了你如果看上了青筠你就去追如果不是就别那么变态当着我的面偷窥她的照片拿无聊当有趣再也不要回来!” 她太激动以至于没有标点,我读了两遍才读通,读通后,我的脸一阵红,一阵白。 我终于明白了,岚岚一定以为亦璋在我这里? 最终,我还是决定回复了短信,“岚岚,亦璋并没有和我在一起。请你们不要再骚扰我平静的生活。” 信息发出后,也未见回复,我也不在乎了,一个已走在生死边缘的人还有什么事情是放不下的呢? 星空卫视的午夜栏目,我窝在沙发上,尽量把眼睛咪紧,再眯紧,好能看清楚浮生若梦的影视圈,看他们人前金碧辉煌,不知道人后,会不会也像我一样,眼睛膘着时钟,仿佛分秒都过得艰辛。 这段日子的生意还不错。从外地又进了趟货回来,孤独地忙活了一天,夜幕降临时,我收拾完摊位往外走,刚拐进一条小巷,突然从后面蹿出两个戴了头套的俄罗斯青年,他们挡住了去路,嘴里还说着一些让人恶心的话。 正当我想怎么摆脱纠缠时,其中,一个小混混把我逼到墙角,突然把裤子拉开,一个硬邦邦的东西像弹簧一样从他的裤子里猛地弹出来。他在我面前晃动着那根弹簧。我被恐惧攥住了,感觉头皮都在发炸。这时另一个小混混扑了过来,我躲闪不及,他抢过我手中的皮包便向前跑,那里面装着我一个月的收入。 “抢劫啊!!快来人啊!”我大叫着请人帮忙。 第105章 来,别逞强了 “你们想干什么?欺负女孩子。” 这时前面的胡同口走过来一个人,听见我的叫喊后大喊一声。 那两个俄罗斯小混混转过身,丢掉手中的烟头,用俄语骂道,“多管闲事,想找死就去撞车!” 此人迎面扑向了那两个抢匪,他们撕打起来。 我追过来一看,迎过来的这个男人竟是亦璋,他根本不是两个大个子俄罗斯青年的对手,只听见“哎吆”几声,他已经被他们踢倒在地上。 我紧张地站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情急之下,我忙掏出口袋中的黑色左轮手枪,“别动!再动我就开枪了!!”我大喝一声。 两个俄罗斯青年做贼心虚,吓得不敢再动,双手高举着僵硬在半空。没仔细看我的枪是真是假,丢下我的皮包便仓皇逃窜了。 看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巷口的暮色中,我顿时双膝一软,摔倒在地,一时爬不起来。手枪仍然紧紧捏在手中。 亦璋趔趄着急急扶起我,可是我双膝无力,再次跪倒。摔倒时,足踝扭伤,顿时肿起。 我怔怔看着亦璋,他的嘴和鼻子都在流血。“看到那人,双膝会得放软。”今日我站都站不稳,亦璋,你真的是我命中那个逃不脱的人吗?你曾说,我就是你期待的梦,你在千百万颗沙砾中寻到了我,哪怕只是惊鸿一瞥,我依然逃不脱你锐利的目光。 我忽然歇斯底里般笑起来。 他心痛,把我拥抱在怀里,我的头藏在他的胸口,深深呼吸。 “不怕,青筠,不怕。” 我望着他的眼睛,他也注视着我的眼睛,他的眼睛红红的,突然大滴大滴的眼泪滚落下来。 我也忍不住泪流满面,温暖的怀抱,也许,这是最后一次了吧?一直以来,我都知道我们总有一天会彻底告别彼此,所以每一次的每一次,我都当它是永别。 “我背你去医院验伤。”他紧张兮兮地说。 “我得回家休息。”我倔强地想站起来,脚踝一阵撕裂似的疼痛,双膝一软,再次跌倒。 “我看看。”他扶着我坐下,轻轻的拉起我的脚,小心翼翼的替我脱下鞋袜。“扭到了,暂时没办法走了!我背你吧!”他微微蹲下,以背向着我,“来,别逞强了。” 我伏在他的背上,感觉他的背暖暖的。青筠,我可以带着你到天涯海角的任意一个地方,只要你愿意,我的背上永远都有你的位置。他说。 他一步一步,走得那样沉稳。你若钟爱一个人,便觉得她又小又可怜,不懂得保护自己。 第106章 一切尚未结束 拿到挂号单后,我们进入诊室,一位戴着口罩的医生仔细检查了一番,“周围的皮肤和软组织损伤严重,可大可小,你须打个石膏,留院观察几日。” 我一怔,“谢谢医生,打完石膏我得回家休息。” “建议你最好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 “多谢忠告。” 就这样,也在医院耽搁了几个小时。 回到家中,已经深夜,我累极入睡。 梦中我路过一个游泳池,望着那个澄蓝的池水,便纵身跳了进去。冰冷的池水让我身体完全麻木,我不想出来,设法将自己沉入了水底,透过那浅蓝色的液体,看到一张张晃动的扭曲的脸,闭起眼睛,觉得自己找到了世界上最安全的角落。可是,我忘记自己的水性并不好,呼吸越来越困难,水面上的声音越来越远。似乎进入了一个异度空间,心中却没有绝望,相反欣喜若狂:终于。。砍断了羁绊挣脱了束缚。。。 意识逐渐模糊。。冥冥中突然出现了一双手拉住我带我浮向水面,我挣扎着想大喊:“放开我!我不要出去!!”可怎么都喊不出声音。。 于是,梦就醒了。 晚上睡的不是很好,一晚上醒来四五次,早晨被阿姨查水表敲门给吵醒,索性起来好了,才发现一时下不了床,打上石膏的脚笨重地难以移动。 有个声音问:“想喝水吗?” 一杯橙汁递过来。 我皱了皱眉,试着移动左脚,“好痛!” “刚打完石膏的,不要乱动呀!” “我以为你回家了。” “你需要人照顾,我要留下来。” “我很好。”我试着站起来,却泼翻了那杯橙汁。他慌忙帮我抹干。 “亦璋,你忘了我吧。”我重新靠在床头,长吁出一口气。 亦璋平静地握住了我的手。 “一切可以重新开始。” “不,一切尚未结束。我只有不断地退、退,退缩到自己的内心深处,我才觉得安全、安宁,自由自如自在。”我说。 “你跟大多年轻女孩子有着很不同的一点——事情都选择忍在心里。外表是坚强和洒脱的,但却摆脱不了内心的欲望和孤单。这使得你的性格,又温柔又高傲。”他说。 说完他侧然沉默,坚持不走,只是用力地抱着我。 我一把推开他,抓起茶几上的瑞士军刀,说,“你想看着我死吗?你想让我死,那我就死吧。。。。”说着我用力在手腕上一划。。。 他立刻朝我扑过来,一把抓住了军刀,锐利的刀锋深深切入了他的手指和掌心。他紧紧地握着刀锋,发白的嘴唇颤抖着,话音颤栗,“求你别死,我不会让你死的。我答应你,离开你,不缠着你了。。。。” 血顺着他的掌心一直往下流,越涌越多,我松开了握住军刀的手,“啊!。。。。”他疼得叫出了声,刀还留在他的手掌里。 我害怕又慌张,手足无措,打开床头柜,拿出药箱,找纱布,找酒精,可什么都找不到。 “怎么办,流了那么多血,去医院吧。” 第107章 她太幸运了 他缓慢地笑了,“我不要紧,倒是你的腿该怎么办,让我留下来好吗?至少要走也得先等石膏拿下来呀!” 我的眼前一黑,眩晕了一下。他的话一出口就打在了我的七寸上。 定了定神,我说,“好吧,等石膏拿下来你就得走。” 骨折的这段日子,亦璋放下手上的工作,离开生活几十年的西安,毅然来到我的身边。当起了名符其实的家庭妇男,每天买菜做饭,洗衣服,收拾房間,照顾我的生活起居。体重一向不超过60公斤的我增加到66公斤。 拆除石膏后,他又准备了一套工具,说是修理修理手脚指甲。精心修理完了,又作足底按摩。 “医生说,经常做脚底按摩,可以让血液通达末梢神经,还可以排毒。”他解释说。 “亦璋,”我用眼光注视着他仔细摆弄那些器具,心中无比愧疚。 “傻瓜。怎么又说这样的话,晚上想吃什么?煮鱼香茄子、蒸排骨、炒蛋还是牛扒沙律。” 我低下头看那尼龙袋子,足有好几十斤,在他的脚下堆着。这段日子他瘦了很多,脸色发黄,手上有好多破裂的口子,看起来既干燥又粗糙,但他脸上全是笑,把玩那几件先进的修脚用具,没有丝毫不情愿。 我的眼角泛上了湿,赶忙睁大了眼睛,可是只听见啪一声,大滴眼泪打落在他的手心里。 “我是个罪恶的女人,我不配拥有如此高尚的感情。”我缓缓吸口气,低声说。 “能够忘记的全部浑忘,不能忘记的埋到地里,人总得往前走。”他微笑。 我不出声。任由他摆弄。心中的那些憎恨一旦消失,内心无比空寂。 “可是考虑让我留下来。”他蹲在我身边,轻揉我的脚背。 我将手放在他浓密的头发上。我问:“我若不在人世了,你年老之时怎么办?” 他愕然,却在短瞬的呆愣之后,又回到现状。 我微笑提醒他:“我是个患上绝症的人。人类会老。” 他看着我,我至今都记得他眼睛的样子,那双深炯的眼睛却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曾经在苏必利尔湖上有一座船屋,千多平方米的屋子在湖上荡漾,湖畔上有厚厚的积雪,说不出的诗情画意。那里住着一对六十多岁的夫妇,女主人已身患恶性淋巴瘤二十年。一日,我和朋友去做客,他正在为她画像,同我们说,在我眼中,她永远像我第一天看见她那般年轻。” “哗。”我十分震动,“她太幸运了。” “我无法想像你二十年后是什么模样,可是我知道,你在我的心中永远都能保持住这一份,属于你的独特的美丽。”他微笑着说。“来吧。我做了洋葱牛肉饼。” 他满脸倦容,从厨房里端出诸多美食,一样一样细数给我听,这个是神奇丹麦花果茶治感冒养容颜的,这个是胡萝卜炖牛腱滋养筋骨的,这个是木瓜鲩鱼尾汤补脾养胃的。 第108章 一个古老的巫术 我突然就掩面而泣了,他吓了一跳,搂过我,我干脆就号啕大哭。女人无非是容易满足的,并且心存感激的动物,再怎么傻,也是水做的。 “当我和世界不一样那就让我不一样坚持对我来说就是以刚克刚”。音箱中漂流出那撩人情怀的乐曲,一股烤比萨饼的香味扑鼻而来。 嗯。那就让我不一样。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他精心照料下,三个月后,我的脚终于痊愈了。精神也好起来。爱情的禅意,其实,就在生活里。就在那一粥一饭里,就在那琐碎的日子里和相濡以沫的深情里。 周末一早亦璋就到画室去了。门铃声响个不停。 我跳起来去开门,门外一个女人径直走进来,坐了下来。 我惊诧,“你是谁?” “怎么,就只有你一个人?”女人略带挑衅地笑笑。 “你到底是谁?为什么来这里?”我有些恼火。 “男人,总是靠不住的。”女人说。“特别是长睫毛的男人都花心,有一个办法,一个古老的巫术,可以帮你将他永远地留住。” 我微微地皱起了眉。我一直听说某些酒吧在夜深的时候,总有一些假冒的女巫师出现,本是不信。不想,今天却在我家遇到了。 “趁着他熟睡,剪下他的睫毛,磨成粉,再和着自己的鲜血,滴到红酒里,与他一起喝下去。这样,他就一辈子也不会背叛你。倘若,他有一天背叛了你,会让他以最惨烈的一种方式死去。” 我觉得有些纳闷,不屑地笑笑:“可是,我凭什么相信你?” 女人笑了:“太过血腥的场面可能会吓到你,那你就当我变了个魔术吧。” 说完,女人的身影发生了变化,这变化非常之快,以至于五官开始严重扭曲,慢慢地变成亦璋,他张开嘴,向着我爽朗地笑,却仍旧是那个女人的声音,“年轻人,这世界有很多事情,并不是你没见过,就不存在的。” 惊恐中我捂住嘴巴,大声尖叫着往屋里跑。 “啊!!。。。。” 原来是个噩梦。吓出一声冷汗。 门铃响个不停,我连忙更衣,套上外衣。 我打开门,两张熟悉的面孔。 “岚岚,兰姨,你们怎么会来?”我意外。 不由我分说,两人就挤了进来。 “青筠,你不但霸占了我的父亲,还要霸占我的老公!”岚岚一个耳光狠狠地打在我的脸上,嘴里怒骂不止。 “岚岚,我们并非你们想象的那样。”我百口莫辩。 “你们这对狗男女,你以为地球就绕着你们转吗!和你母亲一样下贱。”兰姨将拳头狠狠砸向我。 我咬了咬牙,甩手回了她一个耳光,我们当即扭打在一起。 我不是她们的对手,被她们按倒了拽着头发往地上撞。剧烈的疼痛让我拼命挣扎,我张口狠狠地咬了兰姨一口。 第109章 岚岚之死 “哎吆!你这个贱丫头!!”恼羞成怒的她随手抓过茶几上的水晶烟灰缸死命地往我头上砸去,烟灰缸“嗖”的一声从我头顶飞过,重重砸在水泥墙上,落在地上变成一堆碎片。 “你们在做什么!”亦璋刚好处理完画舫事务,早早踏上回家行程。当他兴冲冲地打开家门后,眼前的一幕立刻让他惊呆了。 “青筠!你没事吧。”他托起我的头,眼里满是疼痛。 “你们这对狗男女,你们等着瞧,我要毁掉你们!决不让你们好过!”兰姨操起椅子就向我们砸过去,岚岚死死地拖住了她。 “亦璋,我们的事情也该到解决的时候了。”岚岚淡漠地说,“我不想看到这个女人,我们到楼上的平台上去谈。”她说完转身上楼。 “也好,岚岚,这样无爱的婚姻让我窒息。我们也该好好谈谈了。”亦璋长吁一口气,转过来双手扶住我的肩膀,轻声说,“青筠,你在楼下等我,我说清楚了,很快就下来。” 我点点头。尽管他将自己内心的创伤包裹得严严密密,但我还是从他的眼里读到了哀伤。 我并不想做不光彩的第三者,他的落落寡欢让我没来由的心疼。欲望是盅惑,而我知道,我已经深陷其中。将心爱的人永远留在身边,这怕是每个女人最大的心愿吧。虽然这注定是一个美丽的悲剧,抑或是一个悲剧的美丽。 那天的风很大,凛冽的寒风吹到脸上就像刀刮一样,路旁的杨树枝在风中狂舞着,那干巴巴的树枝,不时发出“喀嚓喀嚓”的声音。大街上尘土飞扬,枯萎的草,在灰暗天空下战栗着。 楼下是个饮食铺,卖早点及水果茶,由于天气寒冷,食客大不如从前。用茶的人只有两三个学生,她们坐在木凳上,享受闲情,对马路四周橱窗里的最新时装评头论足。 我走下楼,找了一个风不是很大角落坐定,抬起头可以看到平台上他们的表情与动作。 他们在平台的石桌边坐下,岚岚的表情冷漠,亦璋脸上做着应付的表情,他们具体说什么,我们亦听不到。 忽然,看到岚岚站起来,将一杯饮料扑在亦璋的脸上。 电光火石间,一股愤怒从亦璋内心升起,他骂她,并猛地往她脸上吐了口唾沫。 岚岚把脸上的吐沫抹掉,用冷冰冰的目光注视着亦璋,抬脚走了出去。在她眼里,此刻的亦璋是多么陌生,像一头野兽。 气愤之极的她无法面对这残酷的事实,想都没想,飞快地跨过平台的栅栏,我们惊鄂,不知所措。 但一切都来不及了,这一个下午,同其他下午没有什么不同,一片康庄大道,马路上车来车往,学生们的嬉笑怒骂,饮食铺的老板伸着懒腰喆喆地笑。时间在这一刹那停滞。 第110章 我们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然而岚岚已变成了一只飞鸟,她张开双臂,以非常优美的姿势从7楼跃下。 我抬起头,屏住呼吸,看到岚岚在空中对我笑。我呆呆地,看着她“彭”地一声跌落在我的脚下,鲜红的血从他的口中,鼻中争先恐后地往外涌。 有一个女学生捧着头尖叫起来,她歇斯底里地叫了一声又一声,全身簌簌发抖。 岚岚自平台坠下,溅出来的血液,飞溅到她洁白的学生裙上。 “岚岚!”亦璋冲下来抱起浑身是血的岚岚。摸到岚岚脖间的动脉处,竟然还有一丝脉搏。 “快叫救护车!快!!”亦璋心中燃起一丝绝望,头部受重创,应该立刻死亡,但她分明还有脉搏,只要还有一线希望就不能放弃! 几分钟后。警务人员纷纷赶至,食客被疏散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救护车与两辆警车几乎是同时到达的,亦璋要抱着岚岚一同上车,却被一名中年警官给拦住了。 “对不起!先生,您是唯一在现场的人,受害者可以送去医院!但你必须在现场和警局与我们配合做笔录,会有专人跟着受害者!” 亦璋痛苦地说道:“她是我的朋友,请你们一定要救活她!” 那名警官冷冷地说道:“那要由医生治疗!不是我们能决定的。”说完就要上来给他戴上手拷。 我慌忙拦住那名警官:“你们不是请亦璋协助调查的,他又没有犯法,你们凭什么要给他戴手拷。” “对不起!亦璋先生,你有做案的嫌疑,需要你跟我们回警局协助调查!法律自有公正。” 亦璋一窒,没想到他们竟然会认定自己有嫌疑。他只得心痛地望着救护车载着岚岚离开。 急诊室外。我们焦急地走来走去,不时地朝急诊室里张望。 不知过了多少时间,医生从急诊室走出来,从医生脸部的表情,我们已预感不妙,但仍存侥幸地问:“医生,情况还好吗?”。 “她已无生命迹象。”医生从急诊室出来,摘下口罩,鼻翼两侧满是大颗的汗珠。 “不,你们一定要救她,她不能死,她不能死呀,医生,我求求你了,你救救她,救救她……。”郑远钊发疯般摇晃着医生。 “很抱歉,请你冷静点,我真的是无能为力。” 看着医生无可奈何的摇头走去,我的心像被千刀万刮般痛,泪水的噼里啪啦的往下滚。 身后传来兰姨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她转身疯狂的跑出医院的大门,无理智的呼喊着上苍,“我不信,我不会相信,那不是岚岚,那肯定不是岚岚,那不是,那绝对不是……” 郑远钊追了出去。我软软地跌坐在地上。 岚岚死了。 怎么可能?我挪着震颤的双腿来到岚岚的病房前,看到岚岚被白沙带一圈圈裹起来的头颅,白沙下边露出一点点皮肤,她的脸十分平静,阖着眼,像是终于得到了安息。 送走了岚岚,我变的迷乱、疯狂。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就会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失神地看着站在暗处的她。她的脸上,依然是天真、娇憨,如水一样清澈的眼眸里,蕴着一汪无辜,她仿佛在问我,“青筠,我们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第111章 再也不要分开 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陷在一种冥空的状态,生活似乎有点把握不住了。并没有什么具体的原因。但我多日失眠,内心悲观不已。 岚岚留了一封信给我,她在信里说,她深感觉罪恶,当初沉默看着我和亦璋跌入深渊已经是错了,到后来又被欲望盅惑着偷看了我的日记,将那不堪入目的视频传到公司的邮箱里,是错上加错。可是,直到亦璋得知我患病后依然难以割舍这份情感,她才醒悟过来,但是一切都太迟了,她阻止不了亦璋的决然,也没有勇气面对自己的绝望,所以,她只有选择死亡。 原来,岚岚早有了死的决心。 在她还没有关掉的机子上,留着这么一句话,是用红色字体打的:如果说我死去,是因为失去,那么我失去的必要得到偿还。 我将岚岚的信件交到了警局,作为死者自杀的证据。两天后亦璋获得保释。 中年警察土着脸不情愿地将第二道铁门打开来,对着里面的亦璋说道,“安亦璋,有人保你出去。”直到现在,他内心中还认定亦璋是杀人凶手。 铁门“哐”的一声打开,亦璋走了出来,两日之间,徒然就消瘦了很多,憔悴了很多,有一种被榨干的感觉。 在他面前我依旧是沉寂的,有泪从我的眼角滑落,他伸手揽过我,我缩进他的环抱,一切变得恍惚。悲痛在我心底最脆弱的角落慢慢滋生,一触即发,肩头是飕飕地冷,胸口撅撅地痛。 此刻那个曾经义无返顾要和我在一起的男人,像个受伤的小兽,哀伤,无助,他温柔地抚摩我的脸颊,眼中满是疼痛,喃喃地说,“你太瘦了。” 我无声地叹息:“让我走吧,不要再折磨彼此了,我不能这么毫无自尊地拖累你。” 他轻轻地拍着我的脊背,落手间似乎有伤口愈合。 他这样的眼神,让我忍不住掉泪,我的手慢慢地环过他的脊背直至腰间,却在指间感受到他皮肤温度的时候,忽然停下,然后,一点点,一寸寸地收回,那些温度被滋生的负罪感迫降为零。 他捧起我的脸,吻下去,他的唇依旧温润如玉。欢爱的气息渐渐浓烈。 不能这样。我不断对自己说。忘记他,用余生所有的时间。 我“噌”地站起来,离开,转身的瞬间,他紧紧攥住我的手,然后一点点加了力量,轻柔而有力,我跌回他的怀抱。 他吻过来,唇齿之间游离几个字:“对不起,对不起,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不分开。” 第112章 一个新的城市 刹那间,心中坚硬的东西片刻碎裂,除了在爱情中迷失自己,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该做什么。 “青筠,我要带你离开这里。我爱你,所以我不会允许我深爱的女人再次受到伤害。” 我点点头,不可救药地沉进这似是而非的情感旋涡之中。我只知道,我是女人,愿意用灵魂,用自尊换取爱情的女人,不问前世轮回,忘记曾经的伤痛,有他在身边,今生足已。 父亲和兰姨苍老了许多,我回去以后,他们绝口不提任何与岚岚有关的事,也不再诘问我和亦璋的纠缠。 我和亦璋将自己这些年的积蓄悄悄打入了兰姨的帐户。不敢说是偿还,只为减轻些许负罪感,什么债务都可以偿还,只有感情债是永远也无法偿还的。 我跟着亦璋去了一个新的城市,车窗外的沉浸在夜色中的田野呼啸而过。我将头枕在亦璋肩上。亦璋闭起眼睛,发出深沉的呼吸。未来不知道是怎样的,我们对所有的一切都无知无觉。 开始新的生活。我爱上这个男子,已经无法自拔。我们决定私奔。离开这个城市,不知所踪。积蓄所剩无几,在一个老乡的帮助下,在塘沽洋货附近租了一间地下室。下了火车,转了大半个城市,走了快一个小时,我们转进一间小巷,这才看见了炊烟和人家。 这是间有拱顶的地下室,打开木门有一股子霉烂的气味,但却有风缓缓流动着。我抬头看看,光秃秃的灯泡很小,电线上停满了密密麻麻的苍蝇,墙角也长出灰色的蘑菇。主人说地下室冬天时拿来当作酒窖用的,面积很小,也就十个平米左右,也很简陋,除了一张毛胚床和一张破草席,几乎一无所有。 亦璋汗流浃背地将箱子丢在门口,在风里对我说,“你看,我们终于有自己的家了。” 我看着他,开心地点点头。自由自在的生活,无拘无束的。我想,这就是人生寄托。即使会在平庸里耗尽我最后一丝气力。 亦璋将我从背后拎起来,他说,“我们的第一个家,我抱你进去,从此以后你就是我的太太了。” 这是一种很平淡很深远的结合方式,我一直相信一些人与一些人相遇成劫,如同眼前的这个男子,他的胳膊紧紧地箍住我,温润的唇贴在我的耳边,有一层又一层的热浪袭过来,我瞬间着了魔。 走进房间,我挣扎着下地来,亦璋急着问我对家的第一印象。 “很好,喜欢,真的,以后我们慢慢再布置。”我在风里定定地望着他。 “好!”亦璋开心地拍手,“现在我们得到镇上买个冰箱,放些菜进去,民生问题得快快解决。” 说干就干,我们跑到镇上,买了粗布的床单,一个锅,两个碗,刀叉各一份,东西贵的让人灰心,又购置了水桶,扫把,刷子,衣架,肥皂,油米糖醋。。。。薄薄一叠钱,所剩无几。 亦璋用空心砖铺在地上,叠放成半米高,在上面架上木版,用彩色格子的粗布床单盖在上面,再放上两个海绵垫子,一个漂亮的沙发就出来了。 我扫去墙壁上的蜘蛛网,用白纸铺在书桌上。彩色的沙发配上雪白的书桌,显得格外明朗美丽。我们又将捡来的两个破轮胎清洗干净,在上面垫上红色坐垫,像一个鸟巢,哇,坐上去好悠哉!最后挂上自己绘制的绵纸灯罩,灯罩上有亦璋绘制的刺青图案,我们这个家开始有了种说不出的情调和气氛。 第113章 一朵花,一个名字 “这样的家,才有了精益求精的心情。” 我回头看了眼亦璋,他正将喝剩的可乐瓶子涂上厚厚的印第安色彩。然后在上面插上一丛荆棘,野性而充满痛苦的诗意。 “送给你,青筠。” “是什么?你的画像,上次落下的。” 他拿出一个画板。我一看正是那张给了我极大意外人体彩绘像,画像里的自己眼神明亮,放肆,无处可逃。窗外月光的美好与干净,淡蓝色的月光从窗外静静的倾泻进来,照在我年轻脸上。在绿色沙发的映衬下,皮肤洁白如雪,一头微微卷曲的乌黑长发安静地披在肩上,海藻般倾泻而下。背面写着几行炭笔字: “我的维纳斯,我对你的爱,好比蝉的幼虫埋在地下可达几十年之久,等待终于破土而出,看见天日。” 我默然看着他,温柔地抚摸他轮廓分明的脸颊。 “青筠,你是上天赐予我的天使。” 他放下手上的画,一把抱起我。 我们的唇迅速结合在一起,我疯狂地吻着他,两只手也不闲着,开始解他的皮带。他的手抚摸我的胸,我的身体变得火热,它是那么强烈地渴望着有力的抚摸。 他腾出双手,想褪下我的牛仔裤,我阻止了他,“不,先带个安全套吧。” 他会心地笑笑,取出一个,意味深长地望着我。 我的脸羞红了。任凭他将我越搂越紧。他咬住我的唇,“我这一年来的最大心愿就是与你做爱。” 黑夜把四周包裹得严严实实。连小虫的叫声都没。性感的身体,心底压抑的欲望积蓄着千军万马的力量,突奔而来,刹那间,我上了天入了地,化作水幻作云。以至于他不得不拼命地吻着我,才不会让我的叫声飞出狭小的出租屋。 “亦璋,好漂亮,这是什么花?” “曼珠沙华,花香传说有魔力,能唤起死者生前的记忆。将曾经的一切都留在了彼岸,生者就踏着这花的指引通向幽冥之狱。”他躺在我的身边,我把身体蜷缩起来,脸伏在他的肩头上。 我拿起版画,看到画的背面写着:曼珠沙华,开于荼蘼。故老相传,为通往幽冥之狱的接引之花。有花无叶,生生相错,不为因果,故无所得。 “据说,守护彼岸花的是两个妖精,一个是花妖曼珠,一个是叶妖沙华,他们守侯了几千年的彼岸花,可从来都没有见过面,因为花开的时候没有叶子,有叶子的时候没有花,他们疯狂的想念着彼此,并被这种痛苦折磨着。终于有一天,他们决定违背神的旨意偷偷的见一次面。那一年的曼珠沙华红艳艳的花被惹眼的绿色忖托着,开得格外妖艳美丽。神怪罪下来,这也是意料之中的。曼珠和沙华被打入轮回,并被诅咒永远也不能在一起.生生世世在人间受到磨难。从那以后,曼珠和沙华每一次转世在黄泉路上闻到彼岸花的香味就能想起前世的自己,然后发誓不分开,在下一世再次跌入主轴的轮回。” “亦璋,我要纹身。” “你想清楚了吗?那个花是往地狱去的。又叫彼岸花。”他的大手落下来,落在我的脸上,轻轻的,像温柔的羽毛拂过。 “恩。就这种花。一朵花,一个名字,花在上,名字在下,名字是ayz(安亦璋)。”我看着他,眼里有深深的宠溺。 第114章 最干净的欲情 他的头,俯下来,埋在我的胸前。 我将版画递给他,站起来脱去上衣,走到里屋仰面躺到一张白色的小床上。 过了一会,他拿着一个托盘来到我身边。 他的脸很瘦,头发乌黑,略略盖住幽深的双眸,坚定而紧闭的嘴唇,手指修长,指甲剪得很齐整。 我说,“过来,把手放到我的胸口上,哪里有跳动的地方就是我的心。就纹在我的心上。” 他蹲下来把手放在我的左胸上,我感觉到他的手在发抖。 “感觉到了吗?你就在心跳动的地方纹吧。” 他用水性笔把图描了出来,然后拿起一个沾着些许墨色小针筒,刺在我的胸口上,将这个带着几分妖气的刺青,这种希望凭借一己之力留住永恒、至死不渝的偏执,一针一针地扎进肉里。 我闭上了眼睛,针扎进去好深,有刺入骨髓的感觉。 。。。。。。 “青筠,你醒了?很疼吧?”也许我真的晕过去了。只在黑暗中,感觉到一双手轻抚过我散开的长发,疼痛而温暖。 他双手扶过我的肩膀,“你先别起来,刚刚刺完,周边的肌肉会有些疼的,先躺着休息一下吧。” 我看到自己海藻般的长发和赤裸的身体以及那个诡异的刺青,爪形,没有叶片的红色花朵,曼珠沙华,一种野性的植物,散发着馥郁的幽香。 这注定了是个情色的夜晚,我们像两只饥饿的小兽,不知疲倦地纠缠至天色微明。他终于沉沉地睡去。他睡了以后,像个小小的婴儿,把头埋在我的胸前。我的手指一遍一遍抚过他的眉毛,他的眼睛,他的嘴唇,每一次掠过,心里便有飓风吹过。欲情分很多种,尽管我们疯到极致,可我仍然认为我和亦璋的欲情,是最干净的一种。 亦璋一直都很渴望办一次刺青话画展。 “这是谁说过的,一个画家最烦之处便是需要一间属于自己的工作室。即使要付房租。” 我侧头想一想答,“鼎鼎大名的葛妹史丹说的,就是说‘这朵玫瑰像所有的玫瑰一样只开了一个上午’的那位。” “我缺少的只是展现才能的机会,可这样的机会无疑是奢侈的。”他说。 我看到他眼里的那种渴望,如同初遇的那一夜,痴迷而疯狂的。 他在小小的地下室里守着一屋子的画吸烟吸到天亮。 房子在高架桥下面,夜半时汽车轰隆隆碾过去的声音分外清晰,常常时我惊醒。这段日子始终依靠我时多时少的工资生活。我在傍晚去买别人挑剩的菜,穿再简单不过的衣服,计较着每一分钱的出入,日子写满了清苦。 第115章 不是幸福又是什么 我们的幸福却很多,他常给我摘不知名的野花放在床头,写多情的诗给我,背我上街,好脾气地任我耍赖撒娇。偶尔的卖一幅画他会给我买一点小礼物,甚至去卖血换回一件我中意的裙子。这样的好,不是幸福又是什么? 可是,爱情那么美,生活那么涩。每天柴米油盐的生活,能让一个清傲的女人变成粘在衣襟发黄的饭粒子,就像张爱玲文字里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但我不是白玫瑰,我也不想做红玫瑰,我只想做自己。 就在这个前一天,我被查出收了三张百元假钞,我失去了那份售票员的工作。我的第二份工作是在某品牌手机维修点做接待员,工资一个月两千元,在我,已经是难以想象的高薪了,而且中午还有一顿免费的工作餐。 这天下午,我遇到一个难缠的客人,非要免费修理一个明明已经过了保质期的手机,纠缠了接近三个小时之后,我所有的耐性耗尽。 “不行!不可以再修!”我斩钉截铁地丢出几个字。 对方愤怒了,“你什么态度?你不就是一个小小的接待员。” “接待员怎么样?总比你死赖着不付钱强。” “你。。。你什么破态度?!”说着拳头挥了过来。重击在我的脸上。 我眼前一黑,扑跌地上,金星乱冒,只觉嘴里又腥又咸,原来一口是血。 蛮汉红了双眼,站起来,又举起手。 我吓白了脸。 一只手臂挡过来。 我安全了,我认出了他的右臂上文着的那条张牙舞爪的蜈蚣,抬头,对上他的视线。他的眉目一如既往地英挺,脸颊上的颓废已被刚毅取代,他具备了男子汉的气概。 “万戈!”我惊喜。张口想说话,可是血咕噜咕噜冒出来,原来舌头撞在牙齿上破损。 他微笑着朝我点点头。保安叫了医务员,连忙给我冰敷。敷过后,我的半边脸红肿,眼睛都看不见了。 经过调解,蛮不讲理的客人怏怏地走开了。 “谢谢。” “不用。” “有机会去我那里坐坐。”万戈邀请道,他抄下了住址以及联系电话。 “好的。” 我走在前面,他一言不发跟在后面,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担心我的安全所以要护送我回家,转弯的时候我尽量放慢脚步,怕他跟丢。也许是经历了最悲惨的伤痛,他的言语变的很少,再加上我对水苏的愧疚感,我们一路无语。 终于走到了我住的地下室边。 又向他道谢,“再见。”我没有邀请他进来,几乎是用眼神催促他走,我宁死都不想他发现我住的地方那么不堪。 万戈笑了笑,认真地看了看我的眼睛,犹豫片刻,“再见。”他转身离去。 我掏出钥匙打开门,看到亦璋背着光,站在书桌前。他没有回转身来,只是说,“你回来了。洗个澡吃饭吧。” 我一声不吭地躺到床上。 他走近我。 第116章 一无所获 “别过来。”我的声音有点沙哑,“恩,我只是有点累。” 在幽暗的光线里,他忽然发觉我的右脸肿起,眼白变得血红。 “青筠,”他大吃一惊,“你怎么了,我们去看医生。” “我没事,我不小心在公司和客人发生了冲突。” “明天我就去找一份零工。”他将我搂在怀里,“哪怕是扛沙包背水泥,我都会拿出一家之主的责任与气概,想方设法维持住房供款和基本生活开销的。” “我会帮你分担。。。”我依偎在他的怀里。 “不,”他捂住我的嘴,“听话,你安心呆在家里,我发誓,从今以后,我会好好保护你。绝对不让你再遭受那些流氓的欺侮。” 我们彼此拥簇着对方那如初生婴儿般新鲜的情欲,我们的眼睛,嘴唇,毛发,都带着一种属于海洋的狂野却内敛的气味。他吻我的力量,蕴藏着一种风卷残云的霸道,那种歇斯底里,仿佛来自体内最深邃的地方。我一下子就被吞没,被颠覆,恶狠狠地抛掷自己,他的热烈在瞬间迸发,情欲如一枝箭般激射出去。 翌日醒来,亦璋已经无声无息地做好了早餐,摆放在桌上,雄心勃勃地出门去了。他给我留了张纸条:青筠,我今天去投画稿。字后画了一个大大的笑脸。我捏着纸条,怔怔地微笑了。 我精神抖擞地打扫了房间,哼唱着歌谣,把地板檫地光可鉴人,把浴缸洗得洁白无暇,又把亦璋凌乱的画稿夹的整整齐齐。冬天的衣服清理了一便,把被霉斑污染的衣服放入浓肥皂水中浸透后,带着皂水取出,置阳光下炙晒。 做完这一切,仍不觉得累,又去菜场买了菜,去书店买了菜谱,力争一日三餐口味不同。 亦璋回家的时候,依旧一无所获,他见了几份工,都没有收获。他的画稿也全被打回。一天接着一天,亦璋的笑容渐渐地褪色,他的笑越来越勉强,他的拥抱,也变得越来越无力。而我也不敢再去翻动那本色泽诱人的彩色菜谱,我捏紧瘪瘪的荷包,尽量少吃荤,尽量少放油,像一个偷工减料的蹩脚厨师,煮出的食品材料越来越单一,质地越来越糟糕,分量越来越稀少。上哪找可以在半年之内赚十万的工作呢?天真的我在经历了一个月的碰壁之后,渐渐变得绝望。 一个早晨,我想起去找万戈的老板。最近报纸网络媒体几乎每天都有他的消息,我不知道万戈是依靠什么东山再起,他负责替公司想点子,也参与公司营运,甚得大老板的喜欢。他所归属的娱乐城在这座城市里随处可见。其实我只是孤注一掷地来试一试能不能得到他的帮助。 我乘电梯上楼,一层一层,都是刚刚修建的娱乐场,电梯停在十一楼。我走出电梯,像是进入另一个世界。30层楼的庞大空间,空调过热,封闭的空气里弥漫着辐射和二氧化碳。 第117 焉得不低头 万戈的老板看了亦璋的画,摇摇头,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这是我想到的结局,不是每一个人都懂得亦璋的画的美好。我没有离开,语无伦次地说起我的爱情,自己先是感动了,落了满脸的泪。 他转着笔杆,安静地听着,表情像是极其专心的学生。良久,他问,“你需要多少钱?” “十万。”其实五万便够了,我怕他会打了折扣,没想到他利落地开了一张支票给我。 我忐忑地接过来,“我会尽快还给你。”这话说得我自己都没有底气,这个尽快,我不知道会大多久。 他笑笑,“不必说还也不必说谢,这个钱不是白给你的。我这里毕竟不是慈善机构,天上从来不会掉馅饼。从今日起,你得为我工作,以工薪来偿还这笔债务。” 听他说完工作的性质,我的脸色煞白。 “当然,你也可以回去考虑一下。” 万戈送我走出他的办公室,一脸尴尬,“对不起,青筠,我没有帮到你的忙。” “不要这样说,我知道你已经尽力了。”那日天下着滂沱大雨,我们站在屋檐下避雨,我低声说,“在人檐下过,焉得不低头。” “这里有些钱,你先拿去用吧。” “不,不不。。。我怎么可以要你的钱,你已经帮了我很大的忙。。。” 万戈怎么会知道,在这之前,我偶然知道了大老板过往的爱情故事,老板的妻子在他最难的时候离开了。他身边女人无数,却一直渴望着不离不弃的爱情。我赌这样的男人会因为爱而柔软了心。所以,说起了自己的爱情,虽然,我不知道这场赌局我是否是个赢家。 亦璋拿着支票愣愣地看了半天,他坐在墙角的沙发里,冷冷地说,“看来我得小心老婆跟我劈腿了。” 我看到他脸上的鄙夷和绝望。原本高涨的情绪,忽一下被扫地出门。 “那我去做饭。”我扎上围裙去了厨房。 我知道所有的男人都一样俗气,不相信他的女人能够毫发无损地在一个陌生人那儿拿回来十万元钱。 那夜,亦璋很安静地躺在我的身边,我低声而含蓄地问,“不庆祝一下吗?” 他忽然将压在我头下的胳膊抽了出来,“睡吧,明天还要早起。”说完翻身过去。 我在他的背后,不小心就流了泪。泪绵延到嘴角,略微的苦涩。我想起了一部电视剧里的经典台词:悲伤的泪和喜悦的泪没有什么区别,都是苦涩的。 第118章 伦巴小丑 半晚,万戈电话打来的时候,亦璋就在我的身边,大老板让万戈带我去熟悉一下工作的场地,到底是十万元的人情,我没法说不。亦璋盯着我,眼睛猩红,我出门的时候,听到了茶几玻璃碎裂的声音。 暗夜里,这座城市是风情的,华丽的,也是颓废的。一群群醉生梦死的人在偌大的演艺广场里拼命地麻醉自己,然后在撕裂开来的音乐声中摇晃着,嚎叫着,有如小丑。 我们跳的是伦巴,拉丁舞的一种,伦巴舞起源在非洲,舞蹈赤裸裸地表现了男女之间的性动作,男子动作以进攻为主,女子动作以防守为主。而我的工作就是,诱惑这些小丑,做出一副真情流露的样子,扭着腰,用透明的薄纱裙划过舞台最前排的男人们。 他们放浪地叫着,试图扯下我的裙摆。有几个男人开始用钱诱惑我,我每靠近一次,就有一沓钱塞进我的衣服里。 我听见有人叫我“贱人”,如同我鄙视那群醉生梦死的人一样鄙视我。 回家已是凌晨六点,亦璋开了房门,躺在沙发上,我拉他去床上睡觉,他只说了一个字,“滚!” 我没法告诉他,工作的性质是在酒吧跳舞,万戈开车带我去,开车带我回来,连手也没握过。 我想念从前的亦璋,虽然他穷,但他是我的,没有十万元,或者他还只是渴望而已,有了这些在他看来说不清楚来路与去路的钱反而让他丢下了我。他做了无数次假想,想象我在万戈的怀里怎样淫荡地尖叫,辗转承欢。在半夜时,他突然地开了等检查我的身体,然后毫无前戏地进入我,狠狠地要,一语不发地倒头去睡。 我在想着是不是要把这张支票还回去,他已经开始筹备自己的画展。 隔壁的报亭老板恭喜我,我看到日报上的大幅广告,才知道我的亦璋要开画展了。我没法浪漫地幻想他要给我一个惊喜,五层楼的楼梯,空气出乎意料冷冽清新,工人忙碌工作,接待员好心地问,“小姐,画展定于下个星期三,欢迎来参观。” “可以到处看看吗?” “不防碍他人工作就行,那边有茶水,你自己斟咖啡吧。” 走进办公室,他在忙碌,看到我,没有一点反应,这样的快乐,他没想和我分享。 我走上前说,“亦璋,你一定会成功的。” 在这之前,他听过之后总会孩子一样地把我拥在怀里,“青筠,成功了我给你买20克拉的钻戒,买两台车换着开,买七套房子轮换着住,让你拥有自己真正的家。” 我叹口气,我们便在这样的幻想里激情澎湃。 第119章 人生像刺青,痛苦总会过去 心情好的时候,他还会说,“青筠,我不会忘记自己的承诺,来世做牛做马报答你。” 我揶揄他,“哗,说得那么远,今日已不是农业社会,要牛马无用。” “那么,变什么?” “来世我若转为男身,你做贤妻吧,你需身备丰厚的嫁妆,兼夹生儿育女,不辞劳苦,还要长期维持身光颈靓,以壮门楣。” “哗,惨过做牛做马。” “人生像刺青,痛苦总会过去。” 那时候,他的样子多真诚呀,仿佛一夜便会实现。我小心地抚摸自己身上的刺青,开始憧憬自己幸福的未来,那一刻,我甚至觉得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这几天忙于画展,他根本没有再画画。无论坐画还是欢爱,都从激情的顶点跌到颓废的谷底,他已经完全变了一个人,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想来就是眼睁睁地看着一份爱越走越远。 画展的第一天,万戈来了,买走了亦璋几幅画,离开的时候,我送他。我看到亦璋脸上挂着我从未见过的笑容。这样满足的笑容让我心底生生地一片凉,我宁愿他还是那个因爱生妒,把自己烧成像火一样的男人。 “谢谢你能来支持。”我将万戈送到门口。 万戈离走的时候说,“生命是一张锦,我只是锦上添的花,我来是好,没来也应百般的华丽。” 我笑,“有时候百般的华丽闲置着也是多大的浪费。” 他也笑,还有些爱惜地摸了摸我的脸。他的动作无比轻柔,手指温暖而有力,他的呼吸里全是薄荷的清凉,让我落了泪。 他安慰道,“不用担心。现在的亦璋只是在低谷处,画风不是十分成熟,但是明显地有前途,也许在十年之后。。。” 我说,“没有了花的锦再华丽也是孤单的。我宁愿拥有的只是一块平布。万戈,有什么代价?” 万戈轻轻答,“无偿。” “毋需我交出灵魂?” 他笑,“商业都市中灵魂污秽及纯洁的均一分钱一打,要你灵魂做什么?” 我不出声。 “对不起,这个比喻也许不大恰当。”他有些愣,转身,我们一起看到了闪进门后的影子,不用想,我也知道是亦璋。 很多时候,我要化了厚厚的妆才能上台,还好,在昏暗的灯光下,失去理智的客人,还会在我的衣服里塞进一些钱,那些钱应付我和亦璋的开销完全没有问题。但是我总是担忧等我在生命的最后一天,画完最后一朵花的时候,亦璋该怎么办呢? 第120章 眼睁睁地看着一份爱越走越远 画展的最后几天,展厅里一片冷清,万戈买走的画是亦璋十天的画展唯一的收获。画展结束那天,他疯了一样撕毁了他剩余的画,把自己关在另一间房子里。我心中滴落的雨水盈满了眼睛,竭力想安慰他,但又无从开口,只能默默地站在他的身后,尽情流泪。那夜,亦璋就躺在地板上,喃喃自语了一整夜,我盯着他,心乱如麻。日子依旧,只是亦璋变了很多,无心工作,整天沉溺于酒精的麻醉中,而我依然去酒吧跳舞还债,夜里,永远是那场不会结束的噩梦,与我纠缠。 地下室里的那张床本不大,可是盛了过往太多的欢爱,一时孤单起来便有了透心的冷。 这天夜里,屋子里有些凉。我赤裸着身体打开他的房门,把自己扔进他的怀里,我的手一遍一遍抚摸着他的身体,我的舌尖像灵蛇一般,将他的唇,他的眉心,他的耳垂,一切我为之迷醉的地方都流连一遍。因为,我害怕这每一寸肌肤的碰撞,撕裂,都是最后一次。 他起初抵抗着,身体写满了愤怒,良久,他忽然疯了一样把我扳倒在地上。他的爱情是一柄刀,没有包容,没有博大,却如此尖锐,凌厉,它势不可挡的奔突,不需要结果。身下的床不堪重负吱吱呀呀地和着声,我叫得那样的欢快。我们像两枝长着绿色根茎,有着柔软絮状花瓣的合欢花,彼此是彼此的空气。可是,我们没有充足的阳光和水份,只能在黑暗里慢慢生长。 窗外的雪落了一地,小小的地下室充满了寂寥的空气。冬天来了,这个城市也格外地脆弱起来。 这个晚上,他取下用过的安全套,发现已经破裂。灰白色的液体顺着他的手指流了下来。 看到的一切都让我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烦躁,不祥的预感。 他若无其事地扔掉手中的秽物,温柔地抚摩我的脸颊,喃喃地说,“你太瘦了。”然后轻轻地用盖在他腿上的毛毯裹住我的身体,满眼的怜爱。 一切,仿佛都回来了。 他这样的眼神,让我忍不住掉泪。我立在床前,呆呆地端详着熟睡的他,试图找出答案。 他没有再画画,无论作画还是欢爱,都从激情的顶点跌到颓废的谷底,已经完全变了一个人,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想来就是眼睁睁地看着一份爱越走越远。 我退还了办画展剩余的钱,跳完这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我就偿还了所有的债务。 最后一个晚上,那天的舞台,绚丽迷幻,那夜的我,性感妖娆,带着不祥的美丽,极尽疯狂地旋转着,腹部一直隐痛,让我没有办法像从前那样妩媚地扭动身体,更多的时候是慢慢地旋转,我闭上眼睛,仰着头,似乎感觉到死亡的来临,过往的旧事在眼前一格格地晃过,很轻易地就打湿了我的双眼。 其实所谓的旧事,不过是一年前。 一年的时间,于人不过是弹指一挥,于我已是全部,已是一生。 第121章 桃色赌注 我继续旋转着,前排那个常来的秃顶老头又在用钱诱惑我了,他伸出他的咸猪手,为了得到更多的钱,我只好媚笑着躲闪,“一会儿我跟你走!” 亦璋坐在远处看着我,眉头皱成一团,音乐很大声,他在墙角点燃一支烟,烟雾缭绕里,我发现他的眼神没有着力于任何地方。 我邀请他来看我最后一场表演,我记得我说,“亦璋,你从来没有看过我跳舞,去看看吧,跳完最后一场,我就没有遗憾了。” 秃顶老头不依不饶地追过来,借着昏暗的灯光,冷不防地从后背抱住我的腰。我用力想要躲闪开,却不想只是稍稍用力,“撕拉”!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身上的裙边被活生生地扯下,露出洁白纤细的大腿。场下一片沸腾,口哨声,喧哗声断不绝耳。 亦璋远远地看着我,面色苍白如纸,眼里满是无尽的空洞和鄙夷。终于,他头也不回地离去。 我心中一阵锐痛,他的漠然,像一块烙铁,烫痛了我的五脏六腑。除了彻骨铭心的痛,我的骄傲和自尊被无情地践踏。 我的眼睛一片模糊,周围的一切瞬间灰飞烟灭。一阵无法抗拒的疼痛袭来,耳际有噪杂不清的声音滑过,我忍受着剧烈的痛楚,挣扎着睁开眼睛。 万戈坐在我身边,一脸的疲倦。见我醒来,他的眼里是干净的喜悦。 “醒来就好。” 我挣扎起来,“我这是怎么了?我记得当时我在跳舞,后来一阵眩晕。” “是的,后来你晕倒在台前。昏睡了两个小时后醒来。” “不好意思。这次又给你添麻烦了。” “不要客气。我开车送你回去吧。” “不,不不。。。我自己可以。哦,我是说不想再给你添麻烦了。”我苦笑。 凌晨回到出租屋,一推开门,亦璋人噌地站起来,地板上到处是烟头和简易食品的包装纸。 “你借了多少?” “十万。”冰凉的雨水,打在我的脸上,我的头发是湿的。“给我一点时间好吗?亦璋。” 他站在黑暗中望着我冷笑:“你能做什么?再去那个下流的地方跳舞?” “亦璋,我的收入维持我们的生活应该没有问题。”我哀求的语气,像针一样扎痛了他,他的脸色变的苍白。 “你所有的牺牲会提醒我,是我有负于你!” “我不借那些钱,他们怎么肯放过你!况且你也是因为我才杀了人!我已经知道岚岚喝的饮料里被加入了二亚甲基双氧苯丙胺。”我哭了,激烈的泪水不断地往外涌出,我已经无法呼吸。愤怒让他浑身颤抖,他走过来,把我拖进卫生间,淋浴喷头里冰冷的水激烈地喷射下来,他把我推到里面。我慌乱地想去关掉水阀, 在惊悸中失声尖叫:“走开!走开!我就是靠在酒吧跳舞谋生,我就是无耻下流!” 他惊鄂。奋力抓住我,我倔强地挣扎着。他的头碰到了墙,殷红的鲜血滴在白色的瓷砖上。他推开我,满面是血地从门外跑出去。。。。。。 第130章 最笨的一个人 我不知所措,心头狂跳着蹲下身去,张开双臂,没命地抱住了自己,却仍情不自禁地颤抖。 就这样在莲头下蹲了很久很久,流水它渐渐生出了芒刺,戳痛了脊背。 哗哗哗。哗哗哗。刺耳异常。 天亮时,我在镜子前穿上我们第一次相遇时穿的白裙,梳好头发,我又变成了那个漂亮,安静,略带轻微忧郁的郑青筠了。亦璋离开,世界在我眼里再无颜色,我阻止不了自己的衰败,也不能原谅他的背弃,更原谅不了自己还爱着他,那么完整地爱着。我猛然望向镜中的自己,那个曾经活得清高孤傲的女孩,已经飞离了我的身体,镜子里映着的是一具残破的躯壳。 我坐入放满水的浴缸里,取下亦璋剃须刀上的刀片,伸出左手,对准被静脉遮盖的皮肤下面的动脉,横向地划了下去。看着血液一滴滴地落在白色的瓷砖上,像一朵朵白色绽放的红色莲花。我心中升起一种莫名的快感,让身体的痛去掩盖心里的痛。对血逐渐产生了依赖感,期待着制造一种奇迹。 我将自己沉入浴缸,逐渐地失去了知觉。。。。。。我知道自己将前往一个更不明确的地方。。。。。 睁开眼睛那一刻,神志还是有点恍惚。能感觉到头部无法抗拒的眩晕,手腕上缠绕着厚厚的纱布。亦璋伏在我身边,一脸的疲倦。见我醒来,紧紧地搂住我。 他的声音颤抖,“青筠,原谅我。我们再也不要分开。” 我的喉咙里发出模糊的声音。“亦璋,我是个没有希望的人了。” “胡说。我们以后会逐渐好起来的。”他流泪,“求求你,青筠。你不可以死。” “亦璋,以前很喜欢给自己列一张单子,写上死去之前要做完的事情。一条一条地列下来。最后会发现,自己想做的还没有做到的事情,竟然有那么多。” “会有重复的吗?” “有。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无法抵达的地方,无法完成的事情,无法修复的缺陷。” “郑青筠,输液了。”看护推过一辆输液车。帮我输上液体。 “亦璋。这一觉醒来,只觉得二十余年做过无数蠢事,我永远是我认识的,最笨的一个人。”我的泪水倾泄而下。 亦璋带点苦笑地替我盖好被子,说道:“少说几句啦,赶紧闭眼休息吧,我会在旁边看护你的,换药瓶时我会叫护士。” 在医院,他守了我一个星期。医生不断责怪他,再晚些送来,母子都会难保。原来我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一个小小的胚胎已在我的体内扎根,且以血肉相连的姿态在我的子宫里一点点地长大。 第131章 久违的亲密与拥有 无所适从令亦璋变得沉重起来,他就快要做爸爸了,欣喜的同时却是一筹莫展。面对着种种的拮据,不知道该如何去胜任这个伟大而艰巨角色。在某一时刻,仿佛是黑暗中一种带着强制性的指令,使生活的处境被胁迫。而他是她的丈夫,并即将是她孩子的父亲。他一支接一支地吸着七星,香烟的火焰在黑暗中明明灭灭,像我们的爱情,倔强而坚韧地存活下来,却要以燃尽彼此的青春为代价。 我怀孕三个月的时候,开始定期做检查,两周一次。 为了让我的心情更舒畅,亦璋决定带我去旅行。我们选择了海滨城市三亚,刚认识的时候,我就听他说过,想去三亚看看。 当我们站在碧水蓝天之间,看着一望无际的大海,吹着海风,品尝着当地的海鲜,看这夕阳的余辉洒在海滩上。我们相互依靠着,浅浅交谈,关于孕妇的日常饮食,健康状况。 “青筠,以后我们的孩子会像谁多一点呢?男孩会像妈妈多一点,女孩像爸爸多一点。” “傻瓜,自己宝宝,无论像谁,都是很幸福的啊!” “其实我很喜欢小孩子,在路上见到小孩子忍不住就想逗着玩。但一想到自己将来会有个孩子,纸尿布,奶瓶之类,就觉得很可怕。呵呵。” “小时候,外婆对我说,养小孩子就像养狗,别人家的狗永远可爱,自己家的狗永远麻烦。” “不过,将来总应该会好一点,既然结婚就要面对婚姻中的幸福和麻烦。” 仿佛又回到恋爱的时候,一间能看到海景的套房,我站在落地窗前,看着夕阳一点点沉入海底。 “冰箱里有你爱吃的葡萄,自己去拿来吃。”他温柔地看了我一眼,开始收拾起桌上的碗碟。 我走进来,把一颗剥好的葡萄塞进他嘴里,然后从后面环住他的腰,把脸贴在他的背上,感受他给予我的舒适和安全的气息。 他含糊地说,“我在洗碗。” “亦璋,我爱你。”我很动情地开口。 他沉吟了一下,“如果你能帮我接住葡萄的核并扔进垃圾筒,搂住我的腰时松一点让我可以更畅快地呼吸,我想我会更爱你。” 我哈哈大笑着松开他,把手伸到前面接住他吐出的葡萄核。 亦璋的吻就在这时候,温柔地落了下来。我们很快缠绵在一起,在夕阳漫天的美景里,忘却了一切,只看到彼此眼里的温柔热情。当亦璋沉沉入睡,我的热泪才肆无忌惮地涌了出来,这样心无间隙的亲密与拥有久违了。 第132章 用后世界里所有的时光爱护你 在三亚的半个月是我与亦璋最甜蜜幸福的半月。晚上入睡时,他会帮我掖好被子,会给我讲笑话哄我睡觉。我不安的心渐渐地平复了。但是,我很快就发现了亦璋的变化。他经常半夜晚出去,而他出去时,都是在我睡着的时候。 那天他以为我睡着了,悄悄地穿上衣服出门,却不知道我从床上坐起来,心如刀剜地疼痛。我悄悄地打车相随。我想看看亦璋去会的人究竟是什么样子。假如她对亦璋好,我说不定会退出,让亦璋与她幸福地生活。 但是,亦璋左拐右拐,好像知道我在身后跟踪他似的,他根本没有去见所谓的情人,而是在大街上绕了一圈又绕小巷。出租车司机说,“你跟踪的人是不是有梦游症啊,专门在半夜出来游荡。” 我在亦璋每天夜半胡来时提前回到家里,不一会儿,亦璋也回来了,他蹑手蹑脚地靠近我,听到我轻微的鼾声,他满意地上床了。 晚上有朦胧而浪漫的月光,可我彻夜无眠。 “亦璋,我就快要生养了,有点害怕。”我说出心事。 “今日医学进步,生育是平常事。” “没有长辈指点,我又无经验。” “青筠,过两天我会让朋友送你回老家生养。虽有隔阂,但好歹家中也有个人照应。” 我仍然问,“那你呢?亦璋,你难道不和我一起回去吗?” 亦璋微微笑,“当然要回去的。只是我手头上还有些事情要处理完。” “可是留你一个人在这里,我怎么能够安心。” “青筠,不要多说了。你先走,早些回去可以得到家人的相助。你已因我死过一次,前世的命运已葬掉了。现在你活在我的后世,你是我后世界的女人,我要用后世界里所有的时光爱护你。” 我侧然无语,这时,腹中的胎儿忽然蠕动一下,隔着衣服都清晰可见。 我尖叫一声兴奋地说,“亦璋,你快看他动了!” 他忙问,“在哪里?” 我指着刚才跳动的地方说,“宝贝,再踢一次给爸爸看。” 他把耳朵贴在我的肚皮上,屏住呼吸,专心致志地听。 几十秒钟过去了,我大气都不敢出。 “他在动。”终于,他的嘴角朝着耳际的方向延伸,告诉我。 我忙问:“是什么样子的动?” 他说:“就像鱼儿在水里吐泡泡,咕嘟~咕嘟~的。是男婴。” “你怎么知道?好像很有经验似的。”我笑,揶揄他。也许是我想的太多了,他是爱我的。也许只有脱离现有的环境,就能解开他的心魔。 第133章 解开他的心魔 第二天清晨,他帮我收拾好行李,我们一切准备就绪,踏上了事先租好的一辆汽车,离开海岛三亚,直奔西安。一路上我心扑扑直跳,既激动又担心。在海岛的一家餐厅我们吃了一顿很饱的饭,之后又在一家小旅馆休息了一下午。躺在床上我怎么都睡不着,心里总是感到一阵阵恐慌。亦璋睡得很沉,竟说起了梦话,“钱,给我钱。” 我的心一下紧张起来,一种前所未有的预感。我翻过身握住亦璋的手,那里冰凉得失去温度,我知道,他有心事。每次他沉默着想事情的时候,就会忘记抵御日渐凛冽的冷风,任它把潜藏在体内的热量一丝一丝地抽搐。 直到夜里8点到了杭州,他才起来,和我又去吃了一点东西,便在夜色中与我告别。 “青筠,在西安等我。处理完手头上的事情,我很快就会回去与你汇合。”亦璋低下头,轻轻吻了吻我的额头。 “亦璋,你不在我身边,我真的很害怕。”漆黑的夜里,我用手紧紧地抓着他的胳膊。 他不停地悄声安慰着我,“别怕,有我两位朋友送你回去,不会有事的。” 汽车引擎声越来越近,我们走到门外。不久,一辆白色的面包车出现了,四轮驱动的丰田,看上去至少半年没洗车。面包车在我们面前停下,两个男人从车上下来,一个身穿偏大的牛仔褂和土黄色半长裤,脚上一双鞋跟磨偏的李宁鞋。另一个戴着一顶鸭舌帽,年龄偏大一些,大约30来岁的光景,晒得无处不黑,胡须很久没刮的样子。我猜测这两位大约是亦璋在三亚的朋友。 “你们好!”他们招呼一声。 “来啦!”亦璋伸出手,他们在夜幕中握手。 “尽管放心,我们一定会安全把夫人送到西安的。”牛仔褂说。 “那就有劳二位了。” “哪里的话,我们既收了车钱,本该把事办好。” 我坐上副驾驶,行李放在后面的空挡上,鸭舌帽坐在后座。牛仔褂发动引擎,挂档,我从车窗探出头来,亦璋向我挥手,我刚才受的寒风冷气之苦和心里面忐忑不安的心情,为之一扫。 “亦璋!我在西安等你。你要早些回来!” 牛仔褂踩下油门,粗重的轮胎发出“乌”一声开走了———我对亦璋殷切的呼喊声被风吹散。 面包车不知走了多久,我们钻进了丛林。 “两位大哥,这条路我从未走过,似乎方向不大对。况且林中容易迷路。” “别怕,有我在不会出事的,这条路我熟。” 仔褂不停地用夜光指南针辨别方向。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渐渐地,树木有些稀少了,抬头能看见天上的星星。又走了一会儿,鸭舌帽说,“那里有灯火,大概快到木屋了,歇一会再走。” 第134章 离奇的绑架 我一脸困惑,“两位兄弟,你们到底要带我到哪里去?” 牛仔褂突然打开车门,把我从车上拉下来。 我重重地跌在地上,胳膊上一阵刺痛。“你干什么?”我吃惊地叫道。 “干什么,我们要钱!”说着,牛仔褂从口袋掏出一捆绳子向我走来,顿时,我一切都明白了,忙大喊,“我没有钱,钱不在我包里,我根本没带在身上。” “什么?你没带钱?”牛仔褂拉开我的皮包去抓里面的东西,用手电筒仔细照,将我所有的东西都翻看了一遍,只找到一些零钱。 “你把钱放到哪了,快说,不然我杀了你。。。。”牛仔褂咆哮着。 “我确实没有钱,你杀了我也没用。”我愤愤地说。 “还敢嘴硬。”牛仔褂说着冲了过来,狠狠地打我。。。 “慢着,没钱你打死她也无用。”鸭舌帽劝他住手,“没想到一个拥有上千万的药厂老板的女儿竟然这样穷困潦倒。我们还是照计划行事吧。” 也许是沮丧,也许是真的有些害怕,牛仔褂停下了打我的手,坐在地上开始抽烟。 “别怪我们,我们也是受人钱财替人办事。”鸭舌帽用早已准备好的胶带堵住了我的嘴,站在后面的牛仔褂用木棒击中了我的头部。脑袋“嗡”的一声响,不省人事。 木屋阴暗潮湿,密不透风,我很快在令人窒息的空气中醒过来。我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黑暗的地方,身上空无一物,什么东西都没有留下。我试着动了下手脚,除了脑袋有些发沉,并无大碍。转动头四下看看,木屋没有窗子,一面墙上有一个铁门,铁门上一个小小窗口透进微弱的灯光。 我声嘶力竭地呼救,但得不到任何回应。我在黑暗中又哭又喊,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才听见远远地有脚步声传来。一个长相猥琐的男人握着煤油灯出现在我眼前,他将一碗饭菜和一碗水放到我面前。我仔细一看,正是牛仔褂。 “快放我出去。你们这两个猪狗不如的混蛋!”我站起身,怒不可遏地大骂,使劲的踹了一脚铁门,“咣”的一声,回荡在石室里,有些震耳。 “骂谁呢?”他抓起我的头发把我狠狠地推到地上。“怪只能怪你瞎了眼,找了个背叛你的男人。” “什么,你是什么意思?” “你难道忘记了是谁把你托付给我们的吗?” 第135章 血人 “哚哚哚。。。”就在这时,门外传来敲门声,“照原计划进行。他把钱带来了。”是鸭舌帽的声音。 牛仔褂狠狠瞪了我一眼,随即“哐”的一声关上了门。 身后的嘈杂归于死寂般的平静时,我跪在地上,抚摸着腹中胎儿,声嘶力竭地嚎啕。 大约20分种后,铁门重新被打开,铁门咣当一声打开,一个人被从门外扔了进来,倒在地上一声不吭。我走近他,他像一堆烂泥一样摊在地上,似乎受伤不清。 我伸手摸了摸他的鼻息,还有气息。 他忽然一把抓住我,透过微弱的光线,我这才看清他满脸都是血,我这一看吓得不清,一时尖叫起来,躲在墙角瑟瑟发抖。 “青筠。不怕,是我,是爸爸。”血人的声音飘飘缈缈仿佛来自梦境。 我安静下来,仔细地看着眼前人,“爸爸,真的是爸爸!” 郑远钊点点头,继续用柔和的声音说。“看到你没事就好。” “爸爸,这场绑架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们为什么要抓我们?” “他们用你来要挟我,但现在收了钱,却并没有放我们离开的意思。如果光是为了钱,倒也好办,但现在看来并非这么简单。”郑远钊努力控制自己的恐慌和无力感。而他也擅于潜伏和等待。 “爸爸。对不起,都是我害了你。” “傻姑娘,父女之间哪有计较那么多的。想起小时候没能给你一个完整的家庭,为父一直愧疚于心。” “不。爸爸,那并不是你的错。我曾看过母亲的日志。。。”我侧然。知道父亲一直怀念往事。 “好了。不说那么多了,我们要想办法离开这里。” 我点了点头,摸了摸隆起的肚子。一种带着躯体无法自制的熟坠感。 父亲顿了顿,很平静地说,“如果,我遇到什么不测,你去南郊大慈恩寺大雁塔,第七棵橡树下我藏了一样东西。不要打开来看也不要告诉其他人。直接交给兰姨。” “不会的,爸爸。你不要想那么多。我们都可以平安出去。” 夜幕降临,晚上风一起,冻得全身发抖。漫无天日的睡眠中,第一次梦到了六岁的时候,南方老式宅院保留着原来的样子,蜿蜒狭窄的石板路,我一路疾跑加大步子想追上前面的男子,一边高声呼喊,“爸爸,等等我,让我跟上你。却怎么都走不近。”两旁的樱花树,细碎的白花,受惊坠落,扑扑落在树下的泥土里。。。。 回大学的路上,爸爸像往常一样送我到车站,秋天的黄昏压抑而沉郁,走在冰冷的柏油马路上,我心不在焉地回答着他的问题。爸爸伸过手来拍我的头,我本能地躲开了。他愣了愣,叹口气,低下头去。 我忽然间觉得厌烦,脱口而出,“爸,我们是不是越来越远了?!” 爸爸打起笑脸,“呵呵,是我们青筠长大了。” 我一把拎过书包,头也不回地说,“我走了。” 是的,那时的我任性而自私,只想快点离开他。。。。 “眶铛!”忽然被铁门声吵醒。 第136章 翁中鳖 牛仔褂和鸭舌帽冲进来把我们推入面包车的后座,用绳子捆住我们的双脚。转眼之间天渐渐泛亮,四周仍趋于平静,闪烁的星星爭先恐后的消逝无踪。 最后,鸭舌帽又仔细检查了一遍捆绑我们的绳索,这才钻进驾驶座,打开引擎,倒车,向外驶去。 面包车默默地向药厂的银行驶去,车速平稳。牛仔褂将车停在银行的后门,父亲平常进入的地方,他们好像对他平常的活动规则很了解似的,银行背后是条小巷,或者算是弄堂,仅供药场职员进出。在清晨,巷子里一个人影也没有。 牛仔褂用手枪抵住父亲说,“到了,不要耍花招,下车!”他示意父亲下车,手枪掩藏在大衣的下面。 “你们取到东西后请履行诺言,放了我女儿,我知道你们的目标不是她。我任由你们怎么处置。”父亲说。 “不,爸爸,我要和你在一起。”我焦急地说。 父亲转向我,嘴角含笑地看着我,两眼皱起。 “少说废话!相不相信我做了她!”牛仔褂一脸气急败坏的样子,他又回头对鸭舌帽说,“你留在汽车上看好她!”他的声音冷冷的,温和野蛮,但显得不慌不忙,仿佛这只是他每天的例行公事。 “开门,让我们进去。”他佯装挽住父亲的手,轻声说。 我看见父亲掏出钥匙,打开存放保险柜房间的门。牛仔褂用很期待的目光看着父亲打开门并走了进去。我们坐在车内等候,我可以看见驾驶座上的时钟,钟的分针正一点一点地移动,每一丁点的移动在我看来似乎是一千年。我可以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在血液冲击下那样有力地扩张,收缩。 过了二十分钟,父亲又被押了出来。牛仔褂示意他朝药厂的后门走,那是我们进来时走的门。 “怎么样?东西拿到了吗?” “没有,保险柜中并无此画。”牛仔褂一脸失望的样子。 “什么!你骗我们!”鸭舌帽愤怒地说。 就在这时,警笛声响起。 “警察?”牛仔褂惊讶地问,“他们怎么来的?” “我找来的。”父亲说,“举手投降吧,如今的你们就好比翁中的鳖。只要供出元凶,我替你们向法官求情。” 鸭舌帽反应却十分镇定,两眼转过来看父亲的时候,略略睁大了些。“老狐狸,看来我低估了你!”他将手枪倒转,将枪柄重重击在父亲的头部,父亲呻吟一声倒了下来,鲜血从额头上滴了下来。 我尖叫起来。牛仔褂眼中冒着凶光,对倒在地上的父亲又重重地踢了一脚。 “我们赶紧走,到安全的地方再做了他俩!”鸭舌帽催促道。 这时,我们可以听见飞机的马达声,警察的飞机正在不远处的上空盘旋。 第137章 生离死别 鸭舌帽猛踩刹车,掉转车头。 几分钟后,我们就来到公路的转弯处,这是我们来时走的路。鸭舌帽关掉车灯,开上一个斜坡,并关掉了车灯。我们顿时明白,如果再跑进深山,警察将无法营救,到时我们将插翅难飞。 我的腹部一阵疼痛,我低头一看,下身渗出的血已湿了裤子,我知道,我就要生产了。 就在这时,父亲忽然朝开车的鸭舌帽扑去,并用车上原先捆绑我们的绳子勒住他的脖子,鸭舌帽双腿乱瞪,拼命挣扎。车子在斜破上跳跃。眼前的景象开始模糊。 牛仔褂一看不得了,扑过去,用枪托猛击父亲的头,父亲回转身紧紧抓住了他的枪。两人在车内扭打起来。牛仔褂猛一挥拳,正打在父亲的胃部,父亲呻吟一声,痛苦地弓曲身子。 “砰!”只听见一声枪响,牛仔褂膝盖中枪,那家伙惨叫一声,他俯下头,看见自己的血汩汩地从撕裂的裤子中流出,并感觉剧烈的疼痛。 我双手颤抖,紧紧地握着那把枪,急促呼吸。食指仍扣在扳机上。 没等对方反应过来,父亲把几乎所有的愤怒都集中在拳头上,照着对手的下颚,重重地击中了一拳。牛仔褂斜斜地倒了下去。 父亲回转身勒住即将被鸭舌帽挣脱的麻绳,车子方向转过了头,竟斜斜冲上路边的石阶。直直朝路边一棵大树撞去。 “女儿,快跑……不要管我!”父亲浑身是血,飞快地一手把我揽在一边。 突然我听到橡胶轮胎发出尖锐的叫声,父亲的身体腾空而起,击碎了汽车的挡风玻璃,然后父亲落下,砸弯了路边的护栏。 面包车迅速燃烧,浓烟滚滚,“青筠,快……”而他嘴角还在源源不断地涌出新鲜的血来。 “砰砰砰”,接连几次巨大的爆炸声后,滚滚浓烟伴着火势四处弥漫…… “爸爸!爸爸!……”我哭得声嘶力尽。 “爸爸!爸爸!……” 我感觉不到疼痛,我的神志恍恍惚惚,仿佛世界正在远离自己。我进入到一条金色的通道,远处一片霞光。我顺着这条街道往前走,我知道死神就站在前面,可是我停不下来,仿佛那是别人的双腿,不受控制。我希望有人能拉住我。哪怕仅仅唤一声我的名字。 “毛毛醒醒。毛毛醒醒。。。” 真的有人拉住我。真的有人在低声唤一个人的名字。那是一位年轻的男子,好像我的爱人,又好象不是。那只手紧紧握着我,轻轻牵着我往回走,那声音温柔并且焦急,让我不忍拒绝离开。我在呼唤声和手的牵导下往回走,神志一点一点地回归。我听到急救车乌拉乌拉地叫着,由远至近,我知道周围挤满了乱哄哄和惊慌失措的路人,我感觉自己的身体被撕成了碎片,腹部疼痛难忍。 第138章 为什么是我杀了爸爸 当然,还有那双手。那双手一直陪伴着我,“毛毛醒醒。毛毛醒醒。。。”那声音一直轻唤着我。直到我睁开双眼,第一眼,就看到了黎昕。 “毛毛,你终于醒了。”黎昕坐在床头,轻轻地握着我的手。 我的整张脸被冰冷的泪水浸湿,“为什么是我杀了爸爸。” 黎昕用手擦去我的眼泪,温暖的液体浸染着他手心的皮肤,“谁说你杀了你爸爸。他只是离开你。” “你感觉是否好些?”杜医生开启音乐,轻柔的钢琴曲渐渐令我松弛。做心理医生可不是个好差事,就好比站在路边,吸取车辆排出的二氧化碳,肺腑里吸进有毒的气体,日积月累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 我点点头,“这一回忆就是两个小时。拨开前方迷雾,心里好过很多。” 回去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下来。夜晚时候,这座镇子沿河的长廊中隔几步就会点起一盏红灯笼,干净朦胧的,不似人世间。 我接过他递过来的黑咖啡,四顾看看,笑说,“abigale呢?” 他养的这只棕色的大松狮,起个洋名叫abigale,半人高狗狗,还真随了这名字,那么大的身影,却异常爱黏人,撒娇起来嘴角弧度仿佛傻笑,异常可爱,已经和我玩得熟透,每每来都缠着我半天才恋恋不舍放我走。 黎昕指指后面,“等着你呢。” 我自顾自向店后走,蹲下来笑眯眯唤,“abigale,还不快出来让我抱抱。” abigale果然从里面一步一步蹭出来,它抬起头,狐疑地看看我,鼻子向前嗅一嗅,忽然张嘴露出牙齿,退后一步呜呜对我发出低吼,后腿蹦紧,马上就要越过来扑倒我。 我惊骇得一连退后许多步,黎昕走过来,拉住abigale,疑惑地问,“你们今天怎么了?” 我摇摇头,摆摆手说,“算了,也许它今天心情不好。” 黎昕捧一杯红茶在喝,我走过去也倒了一杯,他习惯性要往我杯子里加一块方糖,我抬手阻止了,摇摇头说,“我不爱加糖。” 他笑起来,随手将糖放进自己杯子,嘴角撇一撇说,“你总是这样刻薄自己。” 我又帮他加一块,“个人习惯而已,谈不上刻薄。” 他抬起头看我一眼,“去吃夜宵,我带你去吃糖不甩。” 我起身拎起皮包,轻声说,“太累了,明天再说吧。” 这一夜我并没有睡踏实,我的眼睛一直静静地望着天花板。小时候我和易筠最喜欢在房间里妈妈的大床上做游戏吃零食或者说一些悄悄话。她总是抱着我说,“姐姐,天下所有人中,我最喜欢你。” 我抬起头问她为什么,她的眼睛在黑暗中异常闪亮,她静静地说,“因为,你最像我。” 第139章 寻找糖不甩 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那么多事情,一直到天快亮时,才沉沉睡去。 电话铃响了,从睡梦中醒来,一看天已大亮,拿起听筒,传来黎昕爽朗的笑声。 “嗨,”他说,“吵醒你啦?” “没有,我早就起来了。” “大伙都上了年纪,渐渐要早起了。” “可不是。” “多好的星期天啊,今天早晨一起玩玩牌,喝喝啤酒如何?” “我不太想,黎昕。”我说,“没有心情。” “你好像又闹情绪病了。” “是的,有点。” “迷途老姑娘的忧伤,恩?” “是啊--------迷途欧巴桑的忧伤。” 他发出一阵笑声。“唔,你至少改改主意,过来一起吃个早饭吧,我给你留一杯。” 挂上电话,回到起居室,喝完咖啡,尽量让大脑一片空白,最好连呼吸都不要。我站起来,无目的地踱一会步。 “看看床前看看月儿我面前世界极甜我突然爱上某些中国诗意 以汤圆包了万语千言以汤羹端上万年好意很古老的细致 来重头爱一次来怀旧爱一次情易散糖不甩谁是幸福的爱人 云在天甜在心会念辛弃疾很想哼出三生注定的音韵 缘易变糖不甩谁又认真的爱人……” 收音机里不断传来轻柔的音乐,是粤语版的《糖不甩》。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和黎昕坐在一个名为‘萋优草’的甜品屋里,悠闲地享受着这微香飘逸、甜而不腻的美食。依然记得,几年前我和另一个人曾在这里对坐,聊天,侯餐,他有一张年轻又俊朗的脸,很阳光样子。 但是现在对于我却无任何意义,就像街头的任何一个陌生人,生活在我的生活之外,生活在我的痛痒之外。 “在薇娜那里看了《糖不甩》其中一个国语版本的mv后,就把粤语版的《糖不甩》从bd里面挖了出来。”黎昕说。 “很不错的。个人还是觉得粤语版的好听一些,呵呵。糖不甩,常想它为什么取这个名字呢?” “糖不甩”,顾名思义就是甩不掉的东西形似汤圆,取其甜蜜美满之意。做法很简单,把糯米团浸在广东特制的糖水里,浸的时间长了,这种香味很自然地渗入糯米中,蒸熟之后,撒上芝麻和花生碎伴食就ok了。”黎昕一边说一边把汤圆叉起往嘴里送。“理想的糖不甩,芝麻和花生碎不会甩掉,而且也不会互相黏在一起。” “你不怕胖?” 他笑答,“一个人肚子饱饱,景观不同,饿着肚子,凡事悲观。” “你说的极是,一个人若不愿自力更生,很难抬得起头来。” 他一见我慷慨即昂,不禁笑了。“来,快吃吧,凉了可不好吃。” “糖不甩的寓意很美,甩不掉的姻缘,忘不了的爱情,甜蜜相随,不离不弃。” “回想起爱情,总觉得最好的爱情是两个人彼此做个伴。不要捆绑,不要缠绕,不要占有。”黎昕静静地说。 第140章 谁是主使人 “是的。把爱情当作一种信仰,企图改变别人,奢求别人为自己而改变,渴望从对方的身上挖掘所谓的意义。只会相互纠结不休,因种种原因无法成为另一个的信仰而日益破碎。”我轻轻一声叹息。 “或许,更多时候,我们爱别人只是为了证明别人能够爱自己吧。”黎昕说。“其实不论男人还是女人,了解自身都是个很困难的问题,就好比你看不到你自己后脑勺一样。” “我相信能量守恒。每个人的爱情是有限的,用完就完了。因为这个世界本就没有什么完美,不论爱情。” “那也不一定啊。绝大多数人的爱情就像数学概念里的一条双曲线吧。永远达不到完美,只会无限趋近。” “但我觉得这是自然规律,任何潮流的发展,都会在到了顶点后开始往下走。就像自由和解放过了头,道德底线几乎崩溃,就开始反弹了。人们又开始提倡过一种有节制的、优雅的生活了。” 正说着,手机铃声响起,电话那端是一个陌生的声音,严肃沉稳。 “请问你是郑青筠吗?我是黄督察。”他顿一顿,“杀害你父亲郑远钊的凶手已被找到。他一直被关押在西安的406监狱。你什么时候过来。” “好的。谢谢。我马上过来。“我松一口气。 “他不是危险罪犯,那意思是,相信他不再会对其他人安全构成威胁,故此你们可以在独立房间说话。”黄督察说。 我点点头。 监狱小小的侧门打开,门锁外形象一本杂志的合订本,厚厚地固定在铁门上,扳动手闸,活动地板就“轰”然一声向两侧分开,显出一个方孔。 警员过来说,“可以进去了。” 黎昕握着我的手,“跟我来。” 我们到一间小房间内坐下,不久,另一扇门打开,一个人随着狱警缓缓走进来,坐在我们对面。 他低着头,我一时看不清他的容貌。 但是,我觉得我见过这个人。 黄督察说,“你把事情讲一讲。” 那人声音极低,“别忘记对我的允诺。” “你放心,你在狱中会安全无恙。提供原凶的线索,想办法在法官面前求情,尽量给你减刑。” “那就谢谢了。那么,请听好了。” 我一动不动,凝神看着坐在我对面的陌生男子。 他静静地说,“一年前的一个晚上,有人找我去做一桩绑票。” 黄督察催他,“我们只有十分钟时间,说话少转弯。” “任务是于某日装扮成出租司机绑架两个人。”我一听,脊背生出寒意。 “绑的是什么人?” 他停了停,“当时我们很需要钱,立刻就答应了。绑架的是药厂老总郑远钊女儿郑青筠,以他的女儿做诱饵,在他送赎金来之际,抓住了他。主要目的是取一幅名为《记忆的持续》的画。我们随郑远钊去保险柜取画,但他很机灵,非但没让我们得逞,还顺利报了警,在逃跑的途中,郑远钊为救他的女儿,拼死肉搏,最后车子爆炸,我侥幸打开车门跳车逃入丛林中。。。” 我手足冰冷。轻声问,“谁是主使人?” 第141章 神秘的保险柜 “是一个装着假肢的老者,他声音中充满仇恨。” 我抬起头来,看着那男子,“你肯定?” 刹那间他看清楚了我的脸,他把我认出来,“是你!”他低呼,“郑青筠,你活下来了。” 我也认得他的样子。他正是那日性情残暴的牛仔褂。 他用手掩着脸,过了片刻又放下来,“可以给我支烟吗?”黎昕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烟盒,并从中抽出一支香烟。牛仔褂把烟咬在嘴里,然后接过火柴点着,狠狠地吸上一口,吐出来,灰色的烟雾在屋里慢慢散去。“那日,我用枪口抵着郑远钊来到存放保险柜的那个房间。。。。”牛仔褂缓缓说着,把火柴摇灭,扔进烟灰缸里。 走进房间,郑远钊不由自主地拉开一半的窗帘,牛仔褂跟在后面立刻说,“站住,你在动什么歪脑筋。。。” 他只得再次拉上说,“我每天早上拉起这扇窗帘,这是我的习惯。” 牛仔褂恼怒把枪捅到他的腰上,“你以为我们喜欢外面的每个人都看见我们在做什么吗?” “我明白了。”郑远钊说,“这么说,你是一位职业杀手?” “对。” “那么说,你很喜欢钱,是吗?” “是的。我很喜欢钱,我说你怎么那么多废话。” 郑远钊看着门边的那个花瓶说,“猜猜门边那两只花瓶价值多少钱,秘鲁的,每只三十万元,” 牛仔褂大吃一惊,冷笑一声说,“你休要拖延时间,这么值钱的东西,怎么可能随便乱放。” “啊,它们和我的其他收藏一起放在这个保险柜里呀,我每天拿几样出来欣赏,我喜欢这样。” “你身边的那个烟灰缸,是印加族的,价值五十万。”郑远钊伸手拿起一包香烟,“来一支吗?纯正口味的德国雪茄。” “你想用它们来买你的命。” “怎么不可以吗?” “别妄想了。我是职业杀手,我必须履行合同。”牛仔褂面无表情地说,他看看花瓶又看看烟灰缸,想着得手后,怎么把它们带走。 “那实在是太遗憾了。”郑远钊被烟呛了一口,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牛仔褂立刻回转头看他。 “少废话,快打开保险柜。” 郑远钊脸上流露出一种无奈的神情,“真是个聪明的贼,其实刚才那些全都是骗你的。全是垃圾。真的。” 郑远钊走到一个半人高的保险柜前,蹲下,回头说,“其实,那幅画已经失踪很久了,不过,不要紧,里面还有其他值钱的我不会让你白来。” 保险柜门吱呀一声开了,郑远钊从中拿出一个绒布的盒子来,他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块劳力士黄金腕表。全金表壳子,搪瓷表面,镶49颗美钻。 牛仔褂迫不及待地将表装入上衣口袋。郑远钊重新把保险柜的门锁上。 就在这时,电话铃响了。那是门旁副经理的电话,在空洞的房间里,如同警笛。牛仔褂惊骇地差点跳起来,他用枪对着郑远钊,命令道,“快,你去接。” 暗号 郑远钊走过去,拿起话筒,他清清喉咙,“喂?”声音大而清晰。 电话那头传来细细的女声,“是郑氏银行吗?” 郑远钊把话筒拿开一点,好叫牛仔褂也能听见。 “是的。女士。” “你们今天晚上几点开门。” 牛仔褂在一旁低吼,“告诉她!” 郑远钊对着话筒,“七点半。” “好的。谢谢。”听见对方喀嚓挂断电话的声音。 “好,郑远钊,走到门边上去,打开那个保险柜。”牛仔褂说。 郑远钊转向他,嘴角含笑地看着他,两眼皱起,“我告诉过你,画早已失踪多时,如果,你们放了我的女儿,我可以答应帮你们寻回。” 牛仔褂有点震摄他的勇气了,但嘴里仍说,“不交出画,小心我做了你女儿。” 就在这时,铃声再次响起,但这次不再是电话,而是真正的警笛。 “该死!”牛仔褂脸色刷的一下煞白。“快走!”他用枪抵着郑远钊逃离那个房间。。。 “然后就发生了后来的一幕。”牛仔褂像赌徒赌输了似的,垂头丧气地说,“我那时候不知是被什么迷了心窍。” 我默默垂着头,过了片刻问,“是谁报的警?” “我至今都不明白他是怎么报的警。牛仔褂垂头丧气地说,“逃入树林躲避了两天,出来后不过几个时辰就被警察认出并抓捕。” 这时,监狱警高声提醒,“探监时间已到。” 我问,“为什么是我们?” 他答,“大概是因为那幅《永恒的记忆》的画。” 他迅速被监狱警带走。监狱厚重的铁门在我身后缓缓合上。像一只怪兽的嘴巴合上了,撬也撬不开。 我浑身寒毛树起,四肢僵硬。黎昕递上一杯热茶给我。 我定了定神,望着黄督察说,“是谁报的警?” “你的继母报的警。”他说。 我迷惑不解地看着他,“兰姨?” “是的。”他说,“当时和你父亲约好的暗号。” “她怎么做到的。” “当她打电话到银行时,问郑远钊晚上几点钟关门,他告诉她七点半,但她知道实际上晚上银行根本就不开门。这是要她报警的信号。” “你的意思是说那部电话里装了窃听器什么的?”我问,“爸爸和兰姨事先早就有安排?” “是的。你父亲的那个香烟盒里装有他新买的微型照相机,”黄督察说,“万岁牌微型相机,它的广告说,不比一包香烟盒大。”他的声音非常平和。 “你是说,爸爸用微型照相机拍下了凶手的照片?” “是的。你爸爸利用罪犯的贪婪引开其注意力,然后故意用咳嗽来掩饰相机的喀嚓声,最后,悄悄把相机放回香烟盒里。那是一张特写,它可以清晰地显示罪犯的容貌和手枪。” 第143章 这一切都是巧合吗? “我明白了,爸爸趁罪犯转移视线去看保险柜里的金表时,又悄悄把香烟盒锁进了保险柜?” “完全正确。当警方在调查这起绑架案时,在保险柜里发现了烟盒,他们取出相机,在电脑前放大后,凶手就显示出来了。而这个凶手刚逃出树林就被缉捕归案。” “这一切都是巧合吗?” “不完全是。令尊是个有备无患的人,就像之前的报警就是他和你的继母事先商量好的。” 我沉默良久,终于说,“我到最后才明白父亲一直是最疼爱我的人,但现在知道已经太迟了。” “这就是命运,老天的安排,谁也改变不了,以后要乐观。有你这句话,你父亲在九泉之下也一定会很安慰的。”黎昕说。 我点头。“黎昕,我有一件事要做。” 他想也不想,“我陪你去。” “这件事,不需要人帮忙料理。” “我不会放心。” “我已遇过世间最残酷之事,看破之中的人情冷暖,不会再意气用事了。” 隔了很久,他才说,“奇怪,遇见你之前的日子是怎么过的?” 我笑而不语。 我终于见到了兰姨。 精神病院的走廊很长,右边的墙装着铁条的窗子,紧紧地关着,将一群目光呆滞、神情僵硬的病人与明媚的阳光鲜翠的草坪隔绝在外。这是我见过的最为压抑的地方。 工作人员领我们来到一道门前,停下脚步说,“就是这间。” 门上,再和眼睛平行的地方,有一个金属绝隔网。我透过绝隔网看到了兰姨,如果在路上偶遇,我一定认不出来,虽然,我们一起生活了十多年。以前的兰姨是个风情万种的女人,五官细腻,丰满圆润,皮肤白皙,眼深如潭水。总是烫着贵妇一样的卷发,嘴唇上涂着鲜艳的大红色口红,身上有幽幽的香味,并且穿着天鹅绒的长丝袜和黑色的高跟鞋。 而现在,这个穿着肥大的医院白色病号服的人抬起头,光着脚,眼神涣散无光,嘴唇一张一合,念念不语。 兰姨似乎很喜欢这里,她又可以像年轻时候一样,追着郑远钊喊,“远钊陪我玩脚踏车。远钊教我放风筝。远钊我的鞋带松了。远钊我要吃棉花糖。远钊。远钊。” 我心中一阵酸楚,低声轻呼,“兰姨。。。” 她在玻璃窗后面看见我,眼睛里露出欣喜的光泽,一闪而过。她大步走过房间,把手按在网眼上,我也把手按过去,算是握手,但是,在钢筋的隔绝下,如此交流,显得那么薄弱无力。 第144章 你可认得我 “兰姨,是我,青筠。你可认得我,你可认得我?” 兰姨嘴一咧,大哭起来,我一阵欣喜,我以为她认出我来了。 “远钊,你来了我很高兴。远钊。”她大哭着说。 我的眼睛慢慢蓄满泪水,隔着钢丝网,对她的大哭,无能为力,只能站在一边看着。 黎昕轻轻走过来,用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这时,旁边的侧门打开,走出一个年轻男子,身穿白大褂,手上拿着听诊器。 “你好,我是刘家明医生。你是病人的家属吗?”他问。 我说,“是的。我是她的女儿。” “病人自从进医院起,一直没有人来看过她。关于病人的病情来我办公室详谈吧。”他领我们到一个小房间,斟好几杯茶水。 我呆呆坐下。看着眼前这个穿白大褂的男子。 刘医生慢慢从病历内抽出一张诊断证明说,“你母亲患有尿毒症,已到晚期。” 我这一惊非同小可,缓缓吸口气说,“怎么可能,她的身体一直都很好。” 刘医生无奈地说,“自从你的父亲出事后。她像是变了一个人,情绪倦怠,经常独自在房间里发呆,不洗脸不梳头,逐渐变得沉默。头发蓬乱地走在大街上,无缘无故地哭,举止僵硬,眼神发直,哭完又开始狂笑。最后,只能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 “都是我的错。”只听见啪一声,我的眼泪大滴打落在纸上。 一个小时过去了,她还是在那里端坐着,她一动不动,连眼睛都不眨,蟑螂在她眼前大肆爬行,她毫无反应。 兰姨忽然喊,“喂,你们,快来替我校对。” 我连忙走过去。 她对我说,“岚岚,这机器行吗?”指着窗口的一个鞋盒。 “极为方便,我来教你。” 她忽然抬起头,看着黎昕说,“你是谁?” 黎昕微笑说,“我是青筠的朋友。” 她怪不好意思,想一想,“你是亦璋,岚岚的未婚夫。” 黎昕握住她的手心。 兰姨一看,笑意凝固,双眼露出恐惧神色。她环视四周,忽然歇斯底里般笑起来。 她已认不出我们是谁,没头没脑拍打,我摔倒在地,一时爬起来。黎昕急急扶起我,一个看护过来帮忙,推过一辆轮椅,兰姨又大力挣扎,舞动双手,伸手打人,探视室乱作一团。 医生只得替兰姨注射镇定剂。她被一群看护按住双手,注射完后,软软地靠在探视室的椅子上。 第145章 赎还 “病人不宜受太大的刺激。郑小姐不如你们改天再来探视。”刘医师说。 我点头,“劳驾你了。刘医师。兰姨以后的诊疗费用都由我们来承担。” 刘医师说,“令尊留下了一笔丰厚的遗产,如今全归在兰姨名下,她的诊疗费是远远都用不完的,这个请放心。” “我只是想去承担点自己该承担的义务。这样我心里会好受一些。” 黎昕从包里掏出一张支票,迅速写好,“刘医师,这是兰姨的诊疗费。如果不够了,请打电话通知我。” 我连忙拦住他,“黎昕,你已经帮了我很多忙,我不可以再收你的钱。” 他侧着头,“是吗,”他微笑,“我都忘了。这个钱就当是我借给你的好了。” 刘医师送我们到门口。我看了看铜牌上的“省精神病研究疾控中心”,走下楼梯。 天色已暗,在陌生地域,我唏嘘落泪。在车上,我哭个痛快。 我赶到医院领取验血报告。大片栀子花开得轰轰烈烈,像最初的爱情,带着不顾一切的茫然奔赴一场如期而至的宿命。每个人本身就是一道伤口,只是被时间粗暴地缝合了,溃烂的地方,病菌正在疯狂吞噬着细胞,总有一天,一切灰飞烟灭,我终于迎来了死亡。我属于这个特殊群体,特殊到人们对我们极端地畏惧,却仍要装出一份同情的样子,我只是一个hiv病毒携带者。 “郑青筠,检验报告出来了。” 我接过报告单,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hiv项目检验上标的竟然是阴性。 “医生,有没有查错,我怎么全都是阴性?”我取了报告单跑到疾控室,顾不得医生正在给病人看病,我推开门,急得几乎把胶片戳到医生的眼皮下。“我是心理科的毛毛。麻烦你再帮我看看!” “全都是正常的嘛,有什么问题吗?” “不是的,但怎么可能。我一直都是阳性。”我语无伦次地说。 “阳性?报告显示你从未得过艾滋病。” 不过十来分钟,天翻地覆。我一口气冲下楼,在医院的一棵槐树下站了很久很久。然后我拿出手机,拨了黎昕的号码。“嘟”了很长时间他才接听。 “黎昕,你在哪里?” 他说,“我把《肾脏内科》那本书买回来啦,正在回家的路上。挺详细的,保准你喜欢。” 我咬住嘴唇,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他清了清嗓子,大声说,“我现在开着车呢,有什么事情等我过来再说啊,好不好?” 我昂着头逼回眼泪说,“好。”他笑了,“这就是乖毛毛。我马上过来。等我。” 第146章 命运再一次和我开了个残酷的玩笑 我闭上眼睛,靠着树缓缓地滑下来,路过的人纷纷向我投来诧异的目光,一个人,却像个疯子一样坐在树下旁若无人地大哭。我怎么能够自制呢?命运再一次和我开了个残酷的玩笑。 夜晚突如其来的雨,让我的心一片潮湿,空气里都是雨后泥土和草地的芬芳,昏黄的路灯在雨夜愈发的朦胧。服务生端来我喜欢的baileysrock,橙红色的威士忌,渐变的颜色,像渐渐淡退的记忆。一杯杯之后,我越发清醒。 “黎昕,我要为兰姨做一切能做的事情。只要能减轻我心中的负罪感。” “你要为兰姨捐肾?” “恩。只要能救她,哪怕是牺牲我的生命都在所不惜。” “可是之前她是那样对你,你难道不痛恨她吗?” “能够忘记的浑然忘记,不能忘记的埋到地里,人总得往前走。” “有没有去找以前那个开具诊断单的诊所?” “去了。开诊断证明的那个医生,涉嫌伪造医疗诊断,已经被取消医师执照并携款潜逃。”我侧着头笑。 “那你决定怎么做?” “我不想再追究伪造医疗诊断幕后的主使人。以前的那个郑青筠不再存在了,从此我只做毛毛。丢弃以前所有的记忆,重新做人。” “毛毛,不管你做什么,你都要记得世上永远都有一个支持你的人。”他转过身拥住我,“我只是担心你。” 我伏在他的肩头,“黎昕,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不管过去的种种,我可以得到一次重生的机会,已经很欣慰了。” 我继续说,“帮我照顾好兰姨,记得每天早晨帮她梳头发。” 他怔了怔,随即点头。 我取出了银行帐号中所有的款项,在这座城市最权威的医院里,为兰姨的换肾手术做着周详的安排。 “林兰有你这样的女儿真是她前世修来的福气啊。”刘医师微笑着说。 我恭敬地道谢,然后和兰姨一起被推入了手术室。那里,有我今生的幸福轮回,也有她芬芳嫣然的健康安乐。 麻醉前她反复对我说,“青筠,谢谢你。” 我以为她已经清醒,没想她又接下去说,“如果岚岚回来,一定帮我照顾好她,这些年,苦了她了。” 我含泪答应了她。 我知道,即使岚岚还在,那些终极幸福会摧毁我的一切,我也会不遗余力地成全她。 因为,那是我欠她们母女的。 第147章 夜再黑,心不能死 手术进行的很顺利,春暖花开的时候,我们的身体已基本康复。我每天陪着她去散步。病房里有30个病人,我每周三来这里做义工,扫床,测血压,安排活动。天好的时候,也会组织病人们下楼,在院子里做手工,玩传球游戏。 我值夜班时,兰姨喜欢站在我的床前在黑暗里看我。这个举动并不足为奇,因为一到夜间,所有的病人都像游魂一样四处溜达。 她是个病人,可她真的疯了吗?她不知道,或许她还活在原先的那个世界里,或许那个世界只有她和他两个人。 有时候我也会和她聊天。 “我是谁啊?” “郑远钊。” “郑远钊是谁呢?” “大块头。” “你是谁啊?” “小狐狸。” “小狐狸是谁呢?” “狐狸精。” 黎昕说,感情需要纯净,才能担负起灵魂的休养生息。 我想,这次我真的做到了。 早上提前到办公室,我冲上两杯香滑的黑咖啡,一杯加糖,一杯不加糖。放一杯在黎昕的桌子上。午休时,拉开抽屉,里面有洋参含片和一大堆维他命丸,手机响起了嘟嘟声,我拿起来看。黎昕发来短信告诉我放在办公室左边抽屉里的东西,要按时吃,对身体有好处。我端起面前那杯开费,不加糖不加奶,一口喝下,飞快地推门出去,阳光洒下一地灿烂。 黎昕到德国出差回来,带了很多东西,让我去接他。 傍晚的江城,有风,很凉爽。黎昕拎了大包小包的东西,看到我,就踉跄着拖着东西过来。我伸手想替他拿。 “都是些参展的作品。挺重的,我来拿。”他说。 刚走几步,就被一个卖花的小女孩拦住了去路。 “先生,给你的女朋友买束花吧。”小女孩看着我,把花伸到黎昕面前。 我一下窘了,正准备解释,就看黎昕已经接过玫瑰,放在鼻子上,一副陶醉的样子说真香。 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听小女孩说,“难道送女朋友花还让女朋友掏钱吗?” 花最终买了。 黎昕说,“大作家,不请吃饭吗?” 吃过饭,天已经黑了。江边的霓虹灯次第亮起,还有成双成对依偎的情侣,呈现暧昧的景象。 黎昕喝得有些恍惚。 “去江边走走吧。”我提议。 江边有风,有很多人乘凉。我们租了一个凉席,买了一些烟花,我脱下鞋子,踏在江水里,摇晃着手里的烟花,绚烂一片。“没想到你也有另外一面。”黎昕笑着说。 “烟花很美,只是太短暂。”曾几何时,好像谁在轻轻地对自己说,那样鲜亮又模糊的笑容兀地浮现上来,在风中弥漫着寂寞的哀伤。 第148章 各人头上一片天 我看着漫天坠落的烟火脑中闪过一阵零星的片段。我难道是在用另一个爱情故事在迷惑自己吗,我不确定自己是否已经爱上他,只是看到他温柔的笑容好像记忆深处曾经出现的某个人。 恍惚间记得秋天的时候那个男人曾带着我在佛像前许愿,我们跪在佛像前祈祷,山涧树林里有鸟群飞过天空。他仰起头,闻着风中的花香,然后握着我的手说,“青筠,我们永远在一起。”想起我们呆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他吃着我煮的面,笑着对我说,“青筠,我一定要一辈子吃你做的饭。”想起我们在雪地里放烟花,他看着那些燃尽的烟花淡淡地说,“烟花很美,只是太短暂。”我笑着倚在他的怀中,“傻瓜,我们永远都不会分开的。” 一把烟花,一手的绚烂,江风很大,吹得一脸泪花。 “怎么了,不舒服吗?是不是江风太大了。” 我怔怔地站在江风里,仰望着烟花飞舞如星辰,瞬间觉得怅然若失。 人生如梦,美好是虚幻还是现实。在繁鞠流动的世界里,像一个空的瓶子,漫无目的的流浪。黎昕呆呆看着眼前的这个女子,忧郁而孤单,像独自绽放在大漠中的红荆棘。骄傲、孤独、倔强、冷漠,那是刻在她生命中,永远也抹不掉的气质。 我扯着黎昕的领子咧开嘴哭了。 他被勒得喘不过气,却依然抱着我,然后一只手拍着我的背。好像在哄一个丢了玩具的小孩一样耐心。 过了很久,我问他,“你会陪着我吗?” 他笑了笑,回答我说,“会的。” “会一直陪着我吗?” 他认真的看着我,说,“会。” “不管发生什么事,也不会离开我吗?” “各人头上一片天,你要整天哭哭啼啼,那么连今天也会失去。” “我只是不知道,就算站起来不知要挣扎多久,才能走出这死暗的幽谷。” “你才二十来岁,大把前途,过了这一段困苦时期,完全可以东山再起,扬眉吐气,重新做人。有一部电影叫《黑暗中的舞者》你有没有看过?故事中的女子玛莎是比约克扮演的。” “玛莎在黑暗中翩翩起舞的样子,让人深深感动。” “里面有这样一句台词:生命无法排演,也许你生的不够美,也许你没有优雅的肢体,甚至你无法看到绚丽的灯光,但你一样可以热爱舞蹈。既然黑夜袭来无从躲避,不如安然接受,学会用微笑坦然面对。玛莎说,夜再黑,心不能死。我始终都记得电影旁白里的这句话。” 夜晚没有云雾,月光很亮,天空像无边无际的透明的大海,安静、广阔、而又神秘。夜间过往船只,多在此停泊。 “看什么?”黎昕轻声问。 第149章 是他! “在看船坞下工作的工人们。这些人外表虽然粗野庸俗,可是每个人的内心会有一些不灭的生气。只看他们的外表,你是想不到的。这并不是先天的,人生就是一个谜。” “有人说,人是所有动物中最有灵魂的。” 这时候我忽然发觉不远处有一辆海汇众重型卡车。 “那辆车我在哪里看过。” “那有什么希奇,这种车满世界都是。” “不。奇怪是不断地有人在车子面前停一会又离开。” 他愕然,忽然他按下我的头,“毛毛,快伏下。” “怎么了?” 他低声说,“好像有人在大卡车上兜售毒品。” 车子的门缓缓打开,走下来几个人,头发染成金色或红色,其中一个胳膊上刺着一个狼头的刺青。 “我认得他!”我低呼。 他头发很长,满脸胡须,看起来很朋克,五官却生地很精致,再加上一身锻炼过的肌肉,一点也不觉得潦倒难看。 只听得警员问,“本年六月二十日你们在卡车上做什么?” “兜风啊,警官。” “兜风?这个是从你们车上搜出来的。不要告诉我,你毫不知情!”警员将一袋白色粉末重重扔在桌上。 不愧是个江湖老手,他看到这堆白色粉末,仍然丝毫不改面色。“警官,这包粉末不是我的,我不知道这个东西怎么会在我的车上。” 警员好奇,“哦,你说这包从你车上搜出的东西不是你的?” “确实如此。” “miky,把刚才那几个买摇头丸的人带进来。” 不一会儿,带进来几个20多岁穿了好多耳洞的小混混,他们有着各种各样颜色的头发。眼睛发出微微惶恐的表情,眼光不再那么肆无忌惮。 就在这时,卡车发觉不妥,想掉头走路,来不及了。 “举起双手,离开车子,伏在地上,即刻!” 警车灯光一齐亮起。 我们赶到警察局,剑哥已经坐在椅子上接受问话。 他并没请律师。隔着玻璃,我们可以看到他只穿一件黑色背心,右手臂上纹着一只正在吼叫的豹子头。 第150章 大慈恩寺大雁塔 他头发很长,满脸胡须,看起来很朋克,五官却生地很精致,再加上一身锻炼过的肌肉,一点也不觉得潦倒难看。 只听得警员问,“本年六月二十日你们在卡车上做什么?” “兜风啊,警官。” “兜风?这个是从你们车上搜出来的。不要告诉我,你毫不知情!”警员将一袋白色粉末重重扔在桌上。 不愧是个江湖老手,他看到这堆白色粉末,仍然丝毫不改面色。“警官,这包粉末不是我的,我不知道这个东西怎么会在我的车上。” 警员好奇,“哦,你说这包从你车上搜出的东西不是你的?” “确实如此。” “miky,把刚才那几个买摇头丸的人带进来。” 不一会儿,带进来几个20多岁穿了好多耳洞的小混混,他们有着各种各样颜色的头发。眼睛发出微微惶恐的表情,眼光不再那么肆无忌惮。 “你们认识他吗?” “认识。” “本年六月二十日你们在卡车上做什么?” “购买摇头丸。” “你们能认得出卖摇头丸给你们的人吗?” “是他!”混混们一起将目光转至剑哥。 “黄督察。”助手进来,在警员面前耳语。 黄督察咦了一声,走出审讯处,我们尾随他来到另一个办公室。 “这是我们在你父亲的电子邮箱中打印出来的。大部分的邮件都是公邮,只有这两封比较特殊。”黄督察放下一张复印纸。 这封电子邮件是晚上十二点钟发来的,邮件上写着,“你的女儿在我手上。马上带上五十万到南郊大慈恩寺大雁塔去。不要报警,不然后果自负。” 我接过邮件来看,“大雁塔?”我看着这个熟悉的字眼,心中一阵疑惑,忽然间恍然大悟,从椅子上吃惊地跳起来,“我想起来了。父亲那天曾对我说过什么南郊大慈恩寺大雁塔第七。。。” “第七什么?快想想。从上面日期推算,我们初步判定,你父亲在出事前收到了这封eaml。” “这句话他还没来得及说完。。。就。。。”我唏嘘难语。 黎昕拍拍我的肩膀,递过一张面巾。“黄督察,发生事情后毛毛已经失忆多时,最近在杜杜医生的引导下刚刚找回些记忆。” 第151章 达利的画 “那好吧。我们现在就去大雁塔查看。”黄督察说。“这封一定是绑匪发来的勒索邮件,希望可以把已断的线索接上。” “黄督察,你如此帮我,毛毛我实在是不知如何感激你。” “不用言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我们警察的职业精神和宗旨。” 一个小时以后,我们的车已经停在南郊大慈恩寺大雁塔旁,放眼望去,四外是平缓起伏的荒原,铺满古铜色枯萎的风尾草,一直延伸到天边,只有大慈恩寺的一些尖塔偶尔把荒原遮断,再向东看去,还有一条河流,一直延伸到天边。 我们纷纷跳下车来,黄督察双目远望着大雁塔,出神地凝视着。黎昕用胳膊碰了碰他,他才猛然惊觉。 “对不起,我正在幻想。”他道了下歉,就沿着大慈恩寺的小径走去。他用放大镜不但检查地面,而且还检查他能检查到的树皮,并一一拍照,带回比较。 落日余辉已将大慈恩寺大雁塔上的顶灯照得金光闪闪。方丈室内极为安静,小和尚们也静静地守在门内,此情此景,添了几份神秘。 “人的心很难得到安静。虔诚于佛祖的和尚或许可以例外的。” “那也不一定啊。每个人的内心全有一些不灭的生气。只看他们的外表,你是想不到的。这并不是先天的,人生就是一个谜。”黎昕说。 我道,“以前曾有人说,人是动物中唯一有灵魂的。” “哈!这是什么?”黄督察喊道,我们连忙走过去,这是一块锯齿状的石头,这块石头裹着泥,被放在苔藓中间,仔细一看,石头的缝隙中有一些斑斑的铁锈色血迹。 “它埋在土里,是不容易发现的。我所以看到它,是因为我正在有意找它。相信这里曾发生过一场打斗。” “我看不到有什么标志?” “是没有标志。” “那,你怎么知道呢?” “你看这块锯齿状的石头的形状和你父亲头上的伤痕正好相似。而寺庙后的这条通道,两旁是茂盛的菩提树。左边的这片树木明显的生长的茂盛很多,而右边的这片枝干明显有压断的痕迹。” “这就是说由于打斗导致了树木的折断。” “确实是这样的。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黄督察慢慢站起身,循着树往前走,我们尾随其后。 只见他在一棵菩提树下蹲下,用手指捏起一小粒泥土,又看看周围的泥土。 “对了,应该就是这里了。”他的双眼发出异样的光彩,尽力抑制着兴奋的心情,我们惶惑地看着他,知道他已经有了线索,但想不出他是从什么地方找到那线索的。 他找来一只铁铲开始挖树下的泥土,我和黎昕上前一起帮忙,半个钟头后,泥坑中露出一截圆筒状的物品,黄督察拿起来,掸去上面的土粒。我们仔细一看,原来是个圆筒状的容器。 黄督察打开圆筒的盖子,从中抽出一张土黄色的牛皮纸,他轻轻展开,那是一张达利的画,画面展现的是一片空旷的海滩,海滩上躺着一只似马非马的怪物,软瘫的钟表落在不知名的方形体积上,搭在胚胎状的物体上,令人惊疑,感觉莫可名状。 第152章 原谅爱情像孩子好动 “这应该是父亲的私人藏品。十分精致。他很喜欢收集达利的作品。” “达利大师用来象征孤独的代表作。在记忆的持续中,软掉的时钟,正是代表着人类的潜意识里,有一种越来越糟糕的失望感。主角是时间,也意谓着对青春白白浪费的恐惧。”黎昕说。 黄督察举起复印纸观望。“这可能是线索。应立即收藏妥当。” 他小心地把纸摊开,放在桌上平铺,然后用放大镜有条不紊地细看一遍,随即转头对助手说,“请将画放大100倍。每个角落都需要仔细地看。” “现在看来只有找到发emal的万戈,一切便可真相大白了。”黎昕说。 “希望可以早些解开其中的谜团,将罪犯绳之以法,使其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父亲在九泉之下才可瞑目。” 黄督察又用望远镜向河岸边观察,说道,“毛毛黎昕,不如你们先回去,我想我还是先到河的中下游稍微停一停,查清一两个细节问题。看看是否能找到什么线索。” “黄督察,给你添麻烦了。” “又来了。看你说的什么话。我和黎昕自小几乎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从育儿园到初中,基本上都是一起上的。所以他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 我感激地笑笑,黎昕走上前使劲地搂搂黄督察的肩膀。三人对视开心而笑。 从大雁塔回来,夜色已晚。墙上的钟表刚刚指向10点。 “星星在闪烁,窥探我的心和我的梦, 仿佛问我心中为何颤抖; 夜色已朦胧,解脱在一个念头 在你眼中,在晚风中只有温柔。 你给我没人给过的快乐 原谅诺言变停了的钟 原谅爱情像孩子好动。” 收录机中传来一阵轻柔的音乐。豆豆进来寻找食物,我伸手抚摸它的头顶。一直以来我喜欢小动物,从不惧怕它们,对人却十分戒备。 第153章 用我的一生去了解你 黎昕一直手拄着厨房的门看我忙碌,等饭菜上桌时,他拿起筷子风卷残云,不一会儿桌上的菜就见了盘底。他眼里露着惊喜,用欣赏的口吻对我说,“你做饭的样子不像厨娘,像个魔术师在表演节目。” “这是我听到的最高的赞扬。” “莎士比亚的戏剧《维络那二绅士》中的瓦伦丁说过,男子的三寸不烂之舌就是用来恭维女子的,至少它应该做到这最基本的一点呀。如果每天都这样的口福给多好啊。” 我知道他的潜台词。但我更喜欢这样的距离,刚刚好。 黎昕将调好的一瓶baileysrock递到我面前,“来喝一杯。”他的动作一气呵成,行云流水,让人惊异他没有在调酒,而是在看一场诗意的表演。 我用讶异的眼神看着他,这段日子他一直陪伴我左右,毫无怨言,细心照料。 我取过酒杯,一饮而尽,发觉杯底有个发光的东西。 呀,我好奇地伸手捞出来看,是一枚戒指。 我抬起头,看到黎昕正在微笑,“baileysrock,这杯酒,我等了一年。毛毛,你不能再犹豫啦!” 我笑,我知道我需珍惜眼前人,“不能吗?” “no,不能。” “那我该干什麽呢?” “去跟我结婚。” “可你还不了解我呀!奶和威士忌真的可以混合在一起么?” “那我就用我的一生去了解你。”他帮我把指环套在右手无名指上,轻轻说,“刚刚好。”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他的吻已经落在我的额上。 我心中一阵感动,伸出胳膊紧紧地抱着他的腰,冰冷的手伸进他的衣服里,并把头依偎在他的胸口上,他厚实的胸膛给了我安全的感觉,让我不至于那么害怕了。他忽然颤抖了一下,但很快迎合我的吻。他吻得小心翼翼,胸衣脱下来的时候,我忽然停止了动作。他看到了那块刺青。亲吻的时候,他小心翼翼地避开那块刺青,是的,小心翼翼地,避开它。 一幅版画一个名字,版画在上,名字在下。版画是红色的曼珠沙华,繁花复蕊,名字大而凝深,浓墨重彩。曼珠沙华生在荆棘中,名字是ayz。 第154章 男尸和秘道 夜凉如洗,我呆呆地看着他俊美的脸庞,心中的那丝痛楚像氤氲般蔓延。男人需要的是温存,而女人需要的是温暖。男人可以很纯粹地爱一副美丽的躯壳,而女人却不可以。女人不会希望被爱的只是单单的一副躯壳,不会因为单单一副躯壳被爱而感幸福。一副躯壳,无论它曾经美得多么倾倒众生,终究会褪色,老去…… 我轻轻推开他。他怔怔地看着我穿上胸衣,惊慌,凌乱,还有更多的愧疚。我的思绪一片混乱,走出门才发现戒指还戴在无名指上。我将戒指轻轻取下,用一块洁净的方巾包好,希望可以找到适当的机会还给他。 他或许不知道。刻在我心上的那块刺青,在曾经的岁月里,上演过怎样炙热的故事。但他知道,一个女人把另一个人的名字,刻在离心脏最近的部位,那一定在她的生命里,庄严地隆重过。 黑暗中,灯光昏黄充满暧昧,青烟袅袅。黎昕坐着一动不动,他耳边一直回响着青筠走之前的话:我这辈子只爱过安亦璋一个人。 他从茶几上拿起那支燃过的烟,七星。那支烟他一直抽了三个小时,吸一口就掐灭,如此反复到最后就只剩下一截海绵烟头。他将烟头放到床板下,贴近心脏的位置。 青筠,你从来都没有忘记他是不是?那段记忆太难受,所以封存。 三天以后,我们一起又来到了警署。凡事自有天定,本以为案件有了新的进展,可如今又发生了我们所有人都料想不到的变化。那天,我们正进早餐时,黄督察兴匆匆地走了进来。 “听到消息了吧?黎昕,”他气喘吁吁地说,“是在中下游的河畔!” “抓到嫌疑人了吧!”黎昕手中举着一杯咖啡,大声地说。 “杀了人呢!在河畔找到一具男尸体,已确认是嫌疑人万戈无疑。” 我不由地惊呼了一声,“天哪!”我说,“那么,会谁杀死了他?难道幕后还有其他人。” 第155章 这奥秘到底是什么? “在离河畔二英里远的地方找到他的尸体的。他的头颅已被砸地粉碎,据伤痕的走向来看,应该是从高处坠落后撞击石块所至。他的手臂也受了伤,有一道很整齐的长伤痕,显然是与人搏斗过留下。最明显的是脖子上有一处勒痕,那是致命伤。死者应该是被勒死后抛尸悬崖后又被河水冲至河岸。” “唉,好不容易找来的线索又断。”黎昕说。 “那也未必。两人打斗的场面刚好被寺庙守夜的一个瘸腿老和尚看见了。那天夜里一点三刻,和尚刚睡下,就听见了外面的呼救声,于是他就跑下楼去看是怎么一回事。后门开着。他走到寺庙后面时,看到两个人正在树丛中扭打。其中一个用棍棒砸中了对方的头部,另一个就倒下了。凶手跑过树丛,逃走了。老和尚看见那个家伙往悬崖的方向跑去,但转眼间就消失了。而另外一个倒下的,挣扎着爬起来,随即追赶而去。”黄督察提起那只装着木棍的透明袋继续说,“经证实这两人就是郑远钊和万戈。而棍棒上的血迹经化验确实是郑远钊的无疑。” “怎么可能,我父亲不会杀人的。而且在没救出我之前,杀死万戈也无济于事啊。” “我也不太懂万戈要置毛毛一家于死地的动机到底是什么?”黎昕说。 “重案组正在对万戈的身世进行调查,相信很快就会有眉目了。”黄督察拍拍黎昕的肩膀随即又看着我说,“毛毛,有一件事我不得不告诉你,据调查,安亦璋可能是合谋绑架你和你父亲的嫌疑人之一。我们正准备批捕他。” 我低头无语,虽然这样的结果我早已得知,那种感觉就像心中被人挖开的一个裂隙。瞪大眼睛看着那裂缝越来越大,最终轰隆一声形成一个大血洞,空洞地只能听到金属的回声。我深吸一口气,端起桌子上的黑咖啡,想润一润干裂的嘴唇,颤抖的手指却打翻了咖啡杯,黑色的液体从桌上流淌下来,又点点滴在我的白裙上。 黎昕连忙拿出纸巾帮我擦拭,用最柔和的声音说道,“慢一点,不要太大力气。” “我没事。不要担心。”我眼中满是伤感的泪水,没想到自己曾认为坚不可摧的爱情大厦原来是座美丽的废墟。 “太好了。黎昕,你看这里。”黄督察正把那副放大后的达利的《记忆的持续》摊在桌上,用放大镜仔细地看,“你看到了什么?”他指着那个软瘫落在不知名的方形体积上的钟表说。 黎昕说,“曲折环绕,难道这是一张地图?” “据几日前抓住的那个贩毒团伙交代,他们的毒品大部分都是从京杭大运河运来的。而那个地方位于深山之中,所以藏毒处至今是个谜。但巧合的是,郑远钊恰巧也是在雀城发迹的,不如我们去那里找找线索。” “难道你们怀疑我父亲私藏毒品?众所周知他一直是靠药品发迹的呀。” “毛毛,你不要着急,我们只是需要寻找更多的线索。”黎昕解释说。 “我不认为查明这个问题会有很大困难,”黄督察说,“如果你们同意,我们可以乘首班火车去雀城大运河,在现场把这事深入调查一下。” 我们当天下午就到了雀城。这里人烟稀少,交通闭塞,整整走了几个时辰,绕行20多公里的蜿蜒山路,我们才看到了传说中的大运河。 沿山路向崖顶攀行,尺许宽的小道有些湿滑,脚下是深不可测的万丈深渊,谷底是惊涛骇浪的轰鸣。来到崖顶,映入我们眼帘的是一片开阔、平坦的空坪,这里灌木疏落,草木班驳,几根老藤贴壁悬下,透着几许荒芜和悲凉。 “黎昕,我确信应该就是这里了。”黄督察说,“为什么万戈不惜牺牲性命急于掌握通往地道的方法,显然是因为他看出了其中的奥秘,他正在指望从这种奥秘中牟取私利。那么这奥秘到底是什么?我们必须找到这条地道。” 第156章 神秘的独腿老人 “可是这么大的运河,我们如何才能够找到这个地点呢?” “你们仔细看这幅画。”黄督察将达利的画摊在膝上。“这是个黄昏的场面,阴影在橡树下面,呈45度斜射。我们现在只需要找到那棵橡树。” 我们沿着运河边继续前行,迎面走过来一个卖报的老人,头发花白,一手拄拐杖,一手抱10余份报纸,背负重达30斤的报兜,单腿行走,步履蹒跚。我们看到他左腿裤脚整齐地折在一起,他没有左脚。山路坡陡,但见他每挪动一步,身体就比较大幅度地晃动一下。 “老乡,请问这运河边有一棵很老的橡树吗?大约高越六英尺。”黄督察走过去打上一支烟。 “有的,有的。那边过去有一棵很老的橡树,一年以前被雷电击毁了。我们把树干锯掉了。” “你能帮忙指出那棵橡树的遗址吗?” “呵,当然可以的。” “没有别的橡树了吗?” “有啊,但老橡树就只有那一棵。它曾经可是我们村子里的树王。” “可以带我们去吗?我很想看看这棵老橡树的旧址。” 我们在河边租了辆马车,单腿老人很快将我们引到和边草坪的一个坑洼处,“这就是老橡树过去生长的地方了。累了,休息下。”老人一边说着一边坐在地上。黎昕扶他坐下。 老人豁达而幽默地说,“某些场合,我也会配戴义肢,像饮宴或梦中打高尔夫球时。” 我提起勇气问,“老先生,你怎样失去左腿?” 他很爽快回答,“年轻时不小心被板车压伤后遭锈铁钉插伤,溃疡,导致破伤风侵入,幸亏处理得快,否则性命难保。” 说得简单,不带伤感。 虽然,断了一条腿,但他仍然衣着整齐,头发指甲皮肤都保养修饰得很好。 黄督察拿出一个卷尺,在测量好的地方压上一块红色砖头。 “黄兄,我一直很诧异你是怎么知道这棵树的高度的。它现在连个树桩都没剩下。”黎昕说。 “这棵树高六英尺,是因为我丈量了图中树下阴影的方向和阴影的长度,影长十二英尺,而呈45度斜射。还记得高中时,老师经常叫我们做的三角练习吗,就是这样测量高度的。如此画出一个等腰三角形,阴影刚好是树高的两倍。” “这样的推理真的是太妙了。你的数据来得比我们想得还快啊。”我说。 “呵呵,这幅画呈现的是个黄昏的场面,你看现在太阳已经偏西,不出半个时辰,就要偏到老橡树最顶端的枝头上空了。画中提到的一个条件已经满足了。我想太阳偏过橡树顶时,橡树阴影的最远端落在的地方就是我们要寻找的秘道。” “可是,黄兄,老橡树早已经不复存在了。”黎昕说。 “这样并不难。”黄督察用一个指南针定下方向,顺着方向向北行了十二步,再放下一个砖头。然后他又小心地向西迈了六步,向南迈四步。 “应该就是这里了。”他高声喊道,并用手扒开覆盖在上面的草皮。我们开始体会到他这样做的用意,一起上去帮忙。很快一条石板铺的甬道呈现在我们的面前,斜阳把灰色的甬道的路面照地通亮,那些石板看起来很古老,看起来被过往的行人踏薄了很多,但还是用水泥牢固地铸在了一起。旧式的甬道又深又隐蔽,可用做防空洞,但密不透风,空气污浊,使得大部分人在这一世纪盖了新的房屋。而现在的甬道大多用做库房和酒窖,此外别无用途。 第157章 你去过那个芦苇城吗 黄督察用手指敲了敲石板说,“就在下面。”他很快地又翻开一块草皮,我们看到其中的一大块绿色重石板,石板中央安着一个生锈的铁环。 黎昕解下围巾拴在铁环上,我和黄督察走上前三人用力地提石板,可是石板仍然纹丝不动。 “老乡,一起过来帮忙啊。”黎昕喊。 没有人回应。 我们三人回头望去,独腿老人不知道什么时候不知了去向。 “走了吗,还没谢过他呢。” “这个石板太重了,看来靠我们三个人的力量,今天是没法打开了。”黄督察懊恼地说。 “要不,明日我们带上一批警员再来。” “也只能这样了。”这时,黄督察的手机短信响起。“局里催我回去。” “有什么问题?” “安亦璋已找到。拒不交代实情,这两天他的律师正在办保释手续。我们得赶紧回去,不能让这条大鱼脱了网。” 听着二人的对话,我的心犹如巨石般,再次沉入了谷地。该来的终于来了。 “不管怎么样,今天还是很有收获的。相信只要打开这个石板,一切既可真相大白了。”黎昕说。 我们将带蹄印的草皮小心翼翼地重新盖上,细细掩饰了接缝处,伪装成先前的样子。然后乘列车又回到了西安。 “你不想见他吗?还是在刻意逃避什么?” “是的。每一段感情的历程都是无法复制的,更没有后退键可用。” “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生就像一场电影,是带着遗憾的艺术。” “我到现在才真正明白,不必去强求所谓的完美,因为这个世界上本就没有什么完美,不论爱情,抑或生活。” 我将头靠在窗前,今年的冬天很寒冷,冷的能带走很多有生气的气息。窗外有几棵樱花树,雪地里一群一群的乌鸦咭咭的在树枝和地上叫。在秋天里上演的爱情,在冬天里终结。樱花般灿然盛大然后凋落无声。我指着窗外对黎昕说,“你看,那边再过去,越过围墙再过去,在樱花的后面,你去过那个芦苇城吗?” “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一个可以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旁若无人的相爱,旁若无人的老去的地方。”我的脸隐在暮色里,他看不到我的脸色,只能看见袅袅的烟升起来。那缕缕的青烟,像个袅娜而忧伤的女人。 第158章 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 “毛毛,你听过一首英文歌吗?歌词中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我很喜欢这句话中的含意,尤其是用在情感和金钱的观念上,特别喜欢。” “可这是一个妖异的都会,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都会以不能想像的速度发生。” “其实不是任何事物都得去遵循刻板的规律和原则。人在习惯中获得太多禁忌,这也是不好的。” “呵呵,我思考问题总喜欢往坏处想,天生没有乐观精神,又生就一副叛逆的骨头,不愿随意而安。”我说,“这些纠结的心情,常如馥郁的水草,缠绕着我,不能呼吸。” “你务须战胜自己。女人最怕的,不是爱错了人,而是无法从错误的地方走出来。” 正说着,兰姨从里面走出,她忽然喊,“喂,岚岚,你们快来替我校对。” 经过我的细心照料,她这一年的病情已经有了很大的好转,情绪也很稳定,不会再疯癫地伤害别人伤害自己。但依然包括我在内,已不认得其他人。 我连忙走过去。 兰姨又拉着黎昕说,“亦璋,你会不会写字,帮我写封信,我急着要寄信。” 黎昕笑着回答好好好,他从公事包里拿出手提电脑取出应用,插上电源。“来,我来帮你。” “这个行吗?不用写字。”兰姨好奇。 “行的,看我这里还有一枝笔状素描影印器。”他也一并取出示范给兰姨看。 兰姨啧啧称奇,忽然变得很专注,手舞足蹈,把玩这个先进的文化用具。 看见她如幼儿般开心的样子,我和黎昕相视而笑。 “照顾她可辛苦?” “一点也不。兰姨常像个一两岁的小孩般随我安排。没有任何分歧。” “可是,她当年曾经毁了你的家庭。” 我侧着头,“是吗,其实我妈妈才是第三者。”我随即微笑,“我都忘记了,是你说的,该忘记的全部忘记,不能忘记也要埋到地里。人总得向前走啊。” “你能够这样想就好。经济上有负担吗?” “我可以养活自己和兰姨。” “需要社区帮忙赡养照顾吗?” “不用的。女子常为不花钱而得到的东西付出更大代价,所以要早早学会自己付帐,应以此为荣。” “说的好,那请让我也负担一些可以吗?” “黎昕,你能这样一直陪伴着我,我已十分感激。”我唤兰姨,“乖,先来吃碗皮蛋瘦肉羹。” 兰姨答应着过来。我忽然想起来今天是星期一,约好了刘医生,给兰姨复查。于是匆匆向黎昕告辞,他坚持要开车送我们一起。我不愿总麻烦他,于是就借了他的车子。 第159章 这次是真的 我开着车子带着兰姨去那所医院。经过一个超市时,兰姨像个孩子似的嚷着要喝优酸乳。 我替她系好安全带,再三叮嘱她不可自己乱动,随即反锁上车门,向超市奔去。要做到这些对我来说,并不是很难。和精神异常的病人长期相处,这样的事情没周至少是需要做到上十次的。 我刚跨进超市不久,就听见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不好,我赶紧跑出来。 兰姨不知道什么时候爬到了驾驶座上,并发动了引擎。 “不要!”我拼命敲打车窗,想以此来阻止她,但她充耳不闻,车子径直向前开去,继续向前冲。就在这时,我忽然看到前方一个熟悉的背影,他留着过耳的长发,浅浅地盖住一双深邃明亮的眼睛。 真的是他吗?我从没想到会在这里,又是这样的场景下遇见他。 “不要!”我没有多想就拉开车门,想冲上去拉下兰姨。我不能让她毁了他!虽然我至今都还如此地恨他。 “亦璋,快跑,亦璋。。。。”我看到亦璋回过头,在人群之外凝视着我,泪流满面。 一切都来不及了。兰姨打定了主意,脚下的油门踩到了底。我使足了全身力量,但是由于冲劲实在太大,被重重地摔在地上。在那一瞬间,我甚至不知道疼痛,只看着听见我的喊声,拼命往前面奔跑的亦璋,希望他远远地逃开,永远不要回过头来。 车子如同离弦的箭一样,疾射了出去,亦璋被车子斜着抛出去之后又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便不动了。车子嘎一声急促停下后,又急速向前驾去,最后重重地撞在前方工地上的一堵围墙后才被迫停了下来。车轮仍在飞快转动,引擎发出呜呜的声音,车头严重扭曲变形,左侧车头凹陷,车灯被撞烂,白色安全气囊弹出,溅满血液。相邻的两条车道上,也到处是飞溅出来的水泥块和碎玻璃。 尖叫声四起,人群鼎沸了,一圈一圈地围上来。救护车很快到了,我看着亦璋血肉模糊地被抬上车。我闭上了眼睛,左边的太阳穴突突地跳动,撕裂般的耳鸣再次响起,可是头却一点都不疼,那些飘飞的眼泪和着血水一滴一滴地落到我的肌肤上,眼前一黑,眼前渐渐地模糊,脚下似乎也站不稳了。。。。 一切都结束了。 一阵风吹了过来,我猛地睁开了眼,发现自己靠着沙发。外面夜色降临,晚风徐徐地吹进来,窗帘随着风乱摆。这难道是个梦吗?我慌乱地环顾四周,白色的床单,白色的窗帘,一股浓郁的消毒液味道扑鼻而来,这分明是医院的候诊室。天色已经漆黑,黎昕坐在我对面的床上。“你醒了?吃点东西吧。”他端来一碗米饭,上面有卷心菜和腊肉。 “我刚才梦见亦璋了。他浑身都是血。” 黎昕默默地停顿了一下,说,“你并没有做梦,这次是真的。” 第160章 亦璋,我回来了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感觉当日场景开始重演。 “他们在哪里?” “车头铲入围墙内,完全压扁毁烂,兰姨当场已无生命迹象。安亦璋仍在重症监护室抢救,性命垂危。” 我急忙爬起来,冲向重症监护病房。 “这不是你分内的事情。你对他无欠,即使有,那也是为彼此付出的代价,应该各自承担。”黎昕拉住我。 “但是他快死了。我想见他。” 这是个单人的病房,收拾得十分的整治,日光灯惨白清冷,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消毒液味道。 难以置信眼前这个身形瘦小的男子,就是当年我深爱过的那个挺拔英俊的安亦璋。他被剃了光头,脸色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眼睑红肿,周身插满管子,监护仪不断发出嘀嘀的报警声。他已经到了弥留状态。 我慢慢走过去,靠近他。他的嘴唇干裂,喉咙里发出痰鸣音,因为舌根后坠,堵塞呼吸道,只得张口呼吸,让呼吸道扩大,气流易通过而减轻呼吸困难。我用棉球蘸了凉水,轻轻压在他的嘴唇和舌头上,让他舔着那些凉水。 我看着他,对他说话,“亦璋,我是青筠,我在这里。” 他浑身像触电似地一震,嘴角噙着一丝笑意,他静静地看着我,眼中忽然焕发出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喜悦的神采,彷佛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使得他那张本来看似很苍白空洞的脸,尽然显得平和而安详。 他发出含糊的声音,喃喃地说,“青筠,真的是你。你回来了?” “是。亦璋,我回来了。” 青筠,原谅我。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人生像刺青,痛苦总会过去。亦璋,我要纹身。就这种花。一朵花,一个名字,花在上,名字在下,名字是ayz。他的记忆回到了他们在西安地下室私奔同居的时候,却依然无法过滤此前的一切波折苦痛。彼时,在医院,他守了我一个星期。医生不断责怪他,再晚些送来,母子都会难保。原来青筠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一个小小的胚胎已在体内扎根,且以血肉相连的姿态在她的子宫里一点点地长大。 无所适从令他变得沉重起来,他就快要做爸爸了,欣喜的同时却是一筹莫展。面对着种种的拮据,不知道该如何去胜任这个伟大而艰巨角色。在某一时刻,仿佛是黑暗中一种带着强制性的指令,使生活的处境被胁迫。而他是她的丈夫,并即将是她孩子的父亲。他一支接一支地吸着七星,香烟的火焰在黑暗中明明灭灭,像他们的爱情,倔强而坚韧地存活下来,却要以燃尽彼此的青春为代价。 当这天他回到家中,准备给青筠拿几件换洗衣服时,看见万戈正站在地下室的门口等他。 “你来这里做什么?” 第161章 扭曲的欲望 “青筠,现在怎么样了?” “这是我们的家事,不用你一个外人来管。” 万戈拿出一支笔,在一张支票上写上四位数,递给他说,“先拿去支付医药费,不够的话再来找我。” 他仿佛遭受到极大侮辱似的,他深深地吸一口气,生生地将马上要滴下来的眼水又收了回去。 “万戈,您不要以为钱是万能。您的钱我不会要,还给您!”他刚想要将它揉成一团,重重地扔回给万戈。支票上那庞大的数字让他整个人震惊了。。。他确实需要钱,已经拖欠了医院好几天的医药费,医院不得不停了治疗用的药水。青筠的伤口面临感染的危险。 万戈仿佛看穿了他所有的心思,微笑着继续说,“不请我进去喝一杯吗?我们进去聊吧。” 一眼看穿一个人的方法,善于识人是一种极高的智慧。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 亦璋木然地打开地下室的门,一股阴冷夹着霉味扑鼻而来。梅雨季节,几面墙都有不同程度的开裂,裂缝处墙皮剥落,上面还有虫子爬过的痕迹。冰冷、阴暗、静谧的空间,宛如洞穴。 万戈尾随进来。 “坐吧。”亦璋拿出两个满是灰尘的玻璃杯子,放在水龙头下冲了冲,拿起热水瓶才发现多日未归,瓶子已经没有一滴水。亦璋将水瓶扔到地上,沮丧地用手抱着头。 万戈见状,又拿出一叠红色人民币搁在桌上,“这里看来也不能再住下去了。这些钱,你拿去重新租个房子。” “我们不要你的钱。我和青筠会努力度过难关的。” “拿去用吧。我知道你们现在很需要钱。” “为什么,为什么要帮我们?” “这钱不要你还,只是我需要你协助我去办一件事情。”万戈将早已策划好的那个绑票计划说了出来。“事成之后,得到的钱我们一人一半。” 亦璋大惊,上前愤怒地封住万戈的衣领说,“什么!你要我去绑票,还要我绑架自己的妻子和岳父?!你不是在说梦话吧?!!” 万戈并不挣扎反而不屑地说,“这是他们家在二十年前欠下的血债,我现在让他用金钱来偿还,已经是很便宜他了。” “不管怎样,我都不会答应你。那是你自己的事情。” “我可以向你保证,拿到钱后就放人。” “拿到钱后,立即放人。必须让我的青筠毫发无损。” 万戈微闭着眼睛边说边整理弄乱了的领子,“我答应你。事成之后,你在南郊大慈恩寺大雁塔那里等我。” 几天后,安亦璋带青筠海滨城市三亚旅行。他按照万戈的指示,将青筠骗上牛仔裤的车,随后便有了之前那悲惨的那一幕。爱恋曾经如此纯粹而热烈,在现实面前兜转挣扎后,却如此地不堪一击,难以挽回。 次日,安亦璋按照约定,来到南郊大慈恩寺大雁塔那里等万戈。他的思想很乱,很紧张,今天郑远钊将带上五十万来这里赎人。他脑子里只是想赶紧拿到钱,然后带着青筠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他沿着大雁塔后往前走。两旁的菩提树枝壮叶茂,郁郁葱葱,在春风里摇摇晃晃,叶片间发出沙沙的摩挲声。刀锋刺骨,寒意逼人,他的背心都能感觉到一股杀气和寒意。 第162章 你这个狡猾的魔鬼 一阵打斗声传来,“郑远钊,你这个侩子手,用你和女儿的命来抵我们家族的十三条人命,都死有余辜!”他看见万戈手中捏着一块锋利的石头紧追着郑远钊。 “你现在最好祈祷我女儿没事,否则我让你拿命来偿还。”郑远钊额头上的血还在汩汩不断地往下流淌,他走到尽头便无路可去了。他并没有掏出武器,却突然冲过来把万戈抱住。在瀑布边扭成一团。 但是,郑远钊以前是做过武警的,懂点摔跤的功夫,他从万戈的两臂中褪了出来。万戈发出一声可怕的尖叫,疯狂地踢了几下,两手在空中乱抓。 “快说!我的女儿在哪里?不说我就掐死你!”夜晚的月光忽明忽暗地照在郑远钊严峻的脸上,眼中充满了仇恨和惊异。 “想知道吗,到阎王那里去见你的女儿吧!你这个狡猾的魔鬼!” 安亦璋听后大惊,万戈苦行僧般阴沉的脸上不时露出讥讽的微笑,预示着郑远钊寻找的对象凶多吉少。他想上去帮郑远钊,却忽地想起自己在这场绑票中所扮演的角色,万一。。。。 他正想着,忽然听到万戈大吼一声,他摸索到那根木棒,朝郑远钊抡去。郑远钊痛苦地大叫一声抱着头部,满面是血。万戈随即抱起那个装满钱的文件包,趔趄着向前跑去,雨天后山上的岩石精滑,尽管他费了很大的力气,仍旧无法保持平衡而掉了下去。安亦璋探头见他坠下去很长一段距离,然后撞再一块岩石上,又被弹出无,掉进水里。 安亦璋顺着河的下游找去,发现躺在河边如烂泥一般的万戈,他被摔碎了筋骨,伤口迸裂如沟,甚至露出了里面的森森白骨。他的脸色苍白,似乎呼吸也没有了。那个装满钱的文件包被他紧紧抱在怀里,安亦璋弯下腰伸手去探他的鼻息,还有呼吸!这一下亦璋更是心惊,他尝试着去挪动那个文件包。 “还好,我还活着。”就在这时,万戈冷笑。他慢慢地睁开眼睛,但眼内的那团欲望之火瞬间就熄灭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丝恐惧,他语气沙哑地央求,“亦璋,快救救我。” 亦璋的欲望开始膨胀,丑恶在身体血管爆突,他猛地伸出手,死死掐住万戈的脖子,双眼血红。 万戈顿时大叫一声:“啊,不,亦璋,你,你——” 亦璋冷漠地看着痛苦地呻吟中的万戈声音渐渐变小,直到停止呼吸。他迅速抽出万戈怀中紧紧抱着的装满钱的文件包,仓皇绕道上了崖顶。 第163章 你又骗我!你怎么可以又骗我 安亦璋舔了舔干枯的双唇,眼睛猛地睁开,两行眼泪顺着脸颊流到我手上,随即又很无力地闭上。“青筠,我罪有应得,死有余辜。” 我在他的枕头边蹲下来,伸手握住他的手。彼时我是个任性的少女,需要很多的感情,对感情有过度的贪心和嫉妒心。但无法寻觅到合适的通道。他依然是我深爱过的男子,时间迅速地倒退,所有的爱恋都还在纷纷说着相许终身的誓言。 “青筠,如果一切罪孽已经结束,那么我们还能重新开始吗?” “亦璋,”我贴近他的脸,轻轻地说,“让我们重新开始一次。” 他的眼睛里忽然有了亮光。他的食指微微地动着,嘴角露出一丝满足的微笑,喃喃自语,“再给我一次机会。” 我微笑着点点头。然而一转头,眼泪却慢慢地流了下来。 他的脸上露出一种松弛的表情,他已经没有力气再用语言回应我,半开的眼睛支撑不住闭了起来。心电监护仪上的心跳刹那间变成一条直线,发出嘟嘟的警叫声,护士匆促地围了上来,值班医生用双手压在他的胸口做心肺复苏,一下,两下。。。。偌大的空间里,不时传来空气被压缩的声音,一起一伏,夹杂着嘀嘀的声响,他的胸腔随着按压起伏,然而他绷紧的身体已不再紧张。那一瞬间,某种力量插上翅膀飞离了他苟延残喘的肉体。 他已经不会再牵我的手,让我们走同一个方向的道路;他已经不会再喂我所喜欢的食物,看我细细咀嚼;他已经不会再环抱我,用他的身体给我传递温暖……我已经看不到他对我的温柔,看不到他对我的呵护,看不到他对我的思念。 我恍若所失,此刻,我终于明白我即将要面对的一切,发了疯似一样猛扑上去,用力撕扯他的衣服,嚎啕大哭,“安亦璋,你说让我再给你一次机会的。你又骗我!你怎么可以又骗我。。。” 医生和护士见状,连忙用力抱住我,连拖带拽地往外带。黎昕走上前,抱住我的头,箍在自己的胸口上,我因为窒息而扭动身体,终于慢慢失去了知觉,整个身体软软地悬挂在他的手臂上。“他已经死了,一切都过去了。”一个声音在我的耳边轻轻地说。 他把我抱出了医院,在车上我从癫狂状态中逐渐清醒。脑袋有点隐隐作痛,哭的太久造成的供氧不足。有些东西,失去了,再也找不回来,瞬间迸发的爱情却要用漫长的痛苦来补偿。我深爱的那个男子懦弱地选择遁逃,而我只能默默承受迸发后所带来的疲倦、不堪、悲伤,一切的一切,让我明白,爱情是绚烂,却是腐败的绚烂。“万戈的身份已查明。资料显示他是个孤儿,本名姓陆。6岁时家中遭突变被一个寡妇收养。” “家中遭突变?” 黄督察拿出一叠资料,“是的。二十年前震惊雀城的惨案,陆家十二口人命全部在大火中丧生。” “到底是什么让他想制我们于死地呢?难道和这场大火有关?”我说。 “我们暗访过那个寡母。她早年丧夫,留有一个遗腹子,但在二十年前陆家的大火中丧生。后寡母收养了万戈。” 第164章 造物弄人还是早有预谋? “我没听明白,为什么丧生的是寡妇家的孩子而不是万戈?” “二十年前的那天恰好是宁最小的孩子打防疫针的日子,小万戈为躲避打针藏在山上不出来,而寡妇家的孩子刚好在陆家玩,结果不幸被大火烧死。” “这宗案子难道没有结案?” “有。据说犯罪嫌疑人在追捕途中畏罪跳河,那天的风浪很大,从此再无此人下落,估计已在水中丧生,就此结了案。” “有没有那个人的资料?”黎昕问。 “有的。稍后助手传过来。此人曾和你的父亲共同创办过药厂。药厂由于产品声誉日高,加之善于经营,只雇三个工人小药铺逐渐发展成了几千人的大药厂。可是好景并不长。陆家村的一个亲属由于长期头痛,服用了郑氏集团的消炎痛,结果出现昏迷,在两个月以后多脏器功能衰竭而死。安穆野后因涉嫌制造假药锒铛入狱,后被郑远钊保释,保释后的第二天发生了陆家的纵火案。” “为什么我的父亲没有被抓起来?按理说,药厂也有他的一份啊。” “是的。但毛毛你忘记了吗?当年你的外公曾是药监局的江北分局局长,1980年2月6日至1999年10月28日期间担任江北区贸易局局长。” “我明白了。父亲可能也是当年假药案的嫌疑人之一,但他利用岳父的职务,逃脱了罪行,将所有的罪行全部推到了安穆野身上。” 正说着,手提电脑发出嘟嘟的响声,黄督察晃动鼠标,一张二十年前的法制在线显现出来。 “啊!是他!”我们三人不约而同地惊呼。 只见报纸上的人身材消瘦,皱眉沉思,嘴唇紧闭。面部好象缺乏营养泛着枯黄,额头布着深深的皱纹。他拄着一个拐杖,大腿部位硕大无比,小腿用一种像帆布那样很厚的料子包扎着,头上是一只很难看的接合器,附在那只断腿上面。 虽然是二十年前的照片,但我们仍旧认出了他,他正是昨天在雀城给我们带路的那个独腿老人。 “原来他在二十年前跳河后真的没死!看来这次是有备而来的。” “坏了,我们上当了,我们所找的那个秘室也正是他想找到的地方。” “黄兄,你是说他一直在跟踪我们?” “因为我们比他先找到了那张地图。” “那现在该怎么办?” “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到雀城大运河的那个秘道去。希望能有线索。”黄督察关上电脑,穿上挂在衣架上的米色风衣,“毛毛,还有件事情,我要告诉你。” “你尽管说。” “安穆野正是安亦璋的生父。” 我抬起头,诧异地看着黄督察,这怎么可能,这就是我这一生中所听到的离奇故事。造物弄人还是早有预谋?我更愿意将这场情殇看作是命运的安排,我只想相信人这一生中的很多事情只是命中注定的。 几个小时后,我们又来到了昨天来过的这个秘室,带蹄印的草皮仍然放在原来的位置,接缝处丝毫未动,其中仍然是那一大块绿色重石板,石板中央安着一个生锈的铁环。 第165章 该来的终于来了 “还是昨天来过的样子,说明这块草皮并没有动过。怎么回事?” 黄督察沿着草皮往前走,终于他在一块枯黄的草皮处停下,并用手敲了敲地下的石板。 “就在下面。”他兴奋异常,“我原以为我们要进行挖掘呢,现在我明白了我想错了。” “那么说,石板下有个地下室吗?”我说。 “是的,就在下面,从这扇门进去。”黄督察丝毫不费力就搬开了那块石板,“那个带铁环的是个标记而不是入口。” 走下迂回曲折的石阶,黎昕划了一根火柴,点着了放在墙角木桶上的提灯。一霎时我们就看清了我们现在所找到的这个地方,泥巴地上还有几个新鲜的脚印,显然最近几天有人在我们之前来过此地。 我们看到的这个地窖大约九英尺深,六英尺见方。进去之后,里面却空无一人。我们一时不知所措,可是不大功夫就发现屋角还有一个小门。黄督察走上前,猛推那扇门,可是门已从里面锁上了。我们一起用全身的力量撞门,一个门合叶突然断了,接着另一个也断了。门砰地一声倒下去。我们从门上走进去,发现墙角放着几个上锁的大木箱,箱盖已经全部被打开,木板已经烂穿,里面长满了青色的木菌。箱子里面堆满了一袋袋白色的粉末。 黄督察戴上手套,拿起一袋装入透明袋中拿回去进一步化验。 “看,那是什么?”我们绕过这些箱子,目光不约而同地落到一件东西上。那东西蜷缩在木箱旁边,是一个人形,靠在箱子旁,两臂抱在胸口上,全身的血液都聚集在脸上,呈现出猪肝色的面容。小腿仍旧是用一种像帆布那样很厚的料子包扎着,头上一只很难看的接合器,附在那只断腿上面。 “该来的终于来了,我在这里已经等候你们多时了。”他平静地说,明显感觉说话时上气不接下气。 他似乎猜到我们一定会来,也自始至终一直是在现场的。如此的临事之时,从容不迫,颜色不变,尤非庸常之辈所能及。只有仇杀案才需要采取这样处心积虑的报复手段的。 “诸位,我有许多话要告诉你们。我现在就把它原原本本地都告诉你们。”他继续说。 “你等到审讯时再说不好吗?”黄督察说。 “我可能永远不会受到审讯了。”他说时微笑了一下,一面用他黎黑而深邃的眼睛转过来瞧我,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亦璋的影子。“现在的你是一位医生么?” “是的。我是医生。” “你把手放在这里。”他指了一下自己的胸口。 第166章 我已不知公道为何物 我用手按按他的胸部,立刻察觉到里边有一种不同寻常的跳动。这种物质显然不同寻常,它有着某种涡形的纹路,像翻滚的沸水随时会喷腾而出。 “怎么,你已到了动脉瘤晚期。” “过不了多久就要破裂了,我有这种预感。这个病已经伴随了我二十年,由于饱经风霜的缘故所引起的。现在我已经完成了我的心愿,什么时候死,都不在乎了。我愿意在死以前把事情交代明白。” “你得赶紧去医院。” “来不及了。我已经是坟墓边上的人了。你们如果愿意听我的故事,我决不隐瞒,我所要说的句句都是实话。现在请允许我把话说完,关于如何处置我的罪行,都无关紧要了。” “毛毛,他的病情果真严重到有突然变化的危险吗?”黎昕问。 “确实是这样。” 安穆野靠在木箱上,开始说出了下面这些惊人的供词,黄督察拿出笔记本,逐字逐句地记录下来。 “我为什么要杀死郑远钊,是因为他恶贯满盈,他犯了罪,却不肯自己去承担,将罪行推到我身上就算了。还害死了陆家十三条人命。” “即使他有罪,你也不该如此地蔑视法律。法律自有公道。”黄督察说。 “公道?我已不知道公道为何物。从他犯罪以来,时间已经隔了这么久,我也不可能提出任何证据,到法庭上去告他。这么多年我一直漂流在外,有家不能归,就是打定主意,我要把法官、陪审团、行刑的枪手全部由我一个人担当。” 那一年冬天,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城边的河里一片白茫茫,寒冷的北风在呼呼的吹。脚踩着厚厚的积雪,发出一丝丝的响声,尽管凛冽的寒风吹得人浑身直打哆嗦,他是如此的倔强,他那条拐杖如同一条完好的腿,与另一条腿,敏捷一致。捕蛇从来都不输给村里任何一个肢体正常的人。郑远钊是他断腿后结识的唯一好友,他本不善交游,只是因为一个偶然,他上山捕蝮蛇,从蛇口中救出奄奄一息的郑远钊,这样一件意外的事使他们成了莫逆之交。 开始交往虽平淡,但令人难忘。郑远钊常来看他,最初闲聊几分钟就走,可是后来,两人常喝酒畅聊到天亮。他发现郑远钊也和他一样落落寡合时,他们便更加亲密。郑远钊邀请他小药铺帮忙,一来药铺缺少人手,二来他可以帮忙采集药材。在小铺,闲暇的时候他就钻研医书,常常手不释卷。一边全面考察和评价药材的安全性、功能主治范围,一边帮忙给住不起医院的患者治病打下手。 第167章 在药品中掺假? 可是好景并不长。这天药厂的会计来找安穆野,“安老板,我有点事情要告诉你。。。” 会计坐下来,有点犹豫。 安穆野好不奇怪,会计一直是个塌实能干精打细算的好手,为公司也是全心全意,为什么忽然吞吞吐吐? “安老板,这件事,本来我可以不管。但我为公司干了这么久,我想与你谈一谈。” “王会计,什么事?” “安老板,你和郑老板合伙经营这家药厂,你对他的财政状况知道多少?” 安穆野十分错愕,“我一无所知。” “他用了公司很大的一笔资金不与你商量?”会计把帐单给安穆野看。 “从不。我们彼此信任。” “安老板,你可以保守秘密吗?别告诉他我来过你处。” “我答应你。” “近年他大笔用钱,药厂早已萧条,入不敷出。” 安穆野低头,“厂里人口众多,衣食住行,确需大数目。” “照你说,这都只是正常开销?可是,如此没有资金的前景下,每月的药品定单仍照单全收,药品的原材料从何而来?” “你是说远钊在药品中掺假?”安穆野像是胸口被巨灵之掌掴了一记,火辣辣的,五脏六腑都要翻腾出来。 “我不敢这么说,只是提醒一下安老板,防范身边的人。”会计递上辞呈,“在下年事已高,很想回老家安享晚年,这是我的辞职信,请安老板予以批准。” 安穆野吁出一口气,“王会计,请别向任何人透漏今日谈话内容。” “我明白。你也许不会相信,不过,我真的感到很难过,我没有办法。” 会计告辞出去。安穆野觉得晕眩。他想了想,朝市区一条安静街道的末端走去,当他站在郑远钊办公楼门口按门铃时,他在冷风中颤抖。 他听到门铃叮冬叮冬在里面响着,但屋里却静悄悄的。安穆野再用力按,还是没有什么反应,上班时间,远钊去哪了呢? 他转身准备离去,门忽然打开,郑远钊站在门前,头发有些凌乱,衬衣的纽扣错位的胡乱扣在一起。 “不好意思,穆野。昨晚和几个朋友喝多了,一直睡到现在。” “远钊我必须和你谈谈。”他说,“我不想到你家里谈。” 郑远钊躇着,回头看了看里屋,耸耸肩,移到一旁说,“好吧。内人回老家了,两周后回来,我一个人住。屋里很乱,请不要见怪。” 安穆野随他进屋,虽然室外冰天雪地,但室内温暖如春,大雪纷飞,壁炉里的火噼啪作响,壁炉旁还有一扇门,通往房间,门半掩着。 当郑远钊看见安穆野朝房内看去时,他皱眉了,“穆野,你找我要谈什么,不妨直说。” “远钊,最近药厂的订单很多,资金是否周转的过来?”安穆野从胸前口袋抽出一支香烟,轻轻夹在指缝中,抬到胸前,“你可以弄到多少?” 第168章 替罪的羔羊 抽烟的一刹那,他立即发现另一件事,桌上有两只玻璃杯并排放在茶几上,其中一个杯子口边还有口红印。沙发底下放着一双女式拖鞋。这就是为什么郑远钊会迟迟开门和紧张的原因。 自从他那次看见郑远钊衬衣上那个鲜红的口红印他就知道,这儿有个女人陪着他——不是他太太。 “一个月六万,够周转的,穆野。” “够归还挪用的,还留有多少?”安穆野将帐单扔在茶几上,“怎么会有这种事情,六万只是你盗用公款的十分之一。” 郑远钊目瞪口呆,良久才迸出一个“不”字,他的声音软弱无力,“最近只是非常时期,度过这段时期就好了。” “订单的资金不够,你会怎么做?” “放心。穆野,我盗用的数目并不会引人注意!药品也假不了,只是在营养成分上小了一点。” “你的意思是铤而走险?”穆野讶异,很不理解郑远钊为什么突然有这样的念头。 “哈哈!俺只是想不开瞎琢磨一下,犯法的事只敢琢磨琢磨,吓得你这样!”郑远钊哈哈的笑着给他酌上一杯茶水。 “可是你,这样做万一查出来是要坐牢的。” “穆野,相信我。事情不会那样。”郑远钊用手指夹着香烟做了个强调的手势。 “远钊,我真不明白,为什么咱们一定要千方百计巴结他们?只要我们的产品质量过硬,难道他们还敢不批准上市?”安穆野困惑地说。 “应酬,你懂不懂?在中国,制药企业哪一步环节离得开要监局?人家要是心情不顺,稍微做点手脚,就是咱们药厂成千上万的损失!”郑远钊说。 两人一道出发,刚走出制药厂不远,就被一群批麻戴孝的农民团团围攻,那些人手里提着铁锹,握着木棍,昂奋地敲打车窗。 这些人正是隔壁陆家村的。他们的一个亲属由于长期头痛,服用了郑氏集团的消炎痛,结果出现昏迷,在两个月以后多脏器功能衰竭而死。城里的法医揣测可能是由于消炎痛造成下丘脑和脑干受损,出现意识障碍或一系列神经内分泌代谢紊乱,引起各系统功能衰竭,终酿成悲剧。 郑远钊和安穆野两人被带至警局。但没几天郑远钊就被放了出来,而安穆野则做为这起假药命案的重大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他的精神和肉体倍受摧残,他们每天都把他吊起来暴打到伤痕累累,只为逼出他的口供。他身上的衣服散发出一股发霉的臭味,胳膊上遍布班驳的血迹,新鲜的创伤,也是溃烂流水。 直到有一天,郑远钊拿着药监局局长的保释信来保释他,他才得知,郑远钊与原配林兰离了婚,娶了药监局局长的女儿朱远虹。混沌中他恍然大悟,他早该明白,郑远钊盗用的那些钱恐怕一辈子都还不了,所以想利用这件命岸拖自己下水。最后又利用药监局局长的特殊关系,随心所欲地编造说词,脱离干系。让他安穆野彻底变成一个替罪的羔羊。 安穆野越想越伤心气愤,郑远钊这一招把两人多年的莫逆之交全抹杀了,事情不能那样,他想,他要让真相大白于天下。但不是现在,他还有心爱的妻子和年仅五岁的儿子,他不能让他们受到牵连受到伤害。于是,他决定就在当天的晚上带他们离开。但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 第169章 我一定要报仇! 那天夜里,乡间的小路很沉静,远处河的影像在很深很黑的夜里,就像掉进了缜密幽深的缝隙,河水不断地往山下流,水里有大石头的地方,浪花激起一片白来。一群乌鸦从西边飞过来,越过他们的头顶。继续往前走,突然听见远处有救火车的声音,隐约可见远处的一排房屋上面冒起黑烟,乘着冷风吹向路的两边。 就在那天夜里,陆家楼着了火。13口人,没有一个活着出来。房门被紧锁,窗户成了唯一出路,但屋顶上已经站了大约七、八个人,剩下的从三楼的窗户跳下,活活摔死了。由于火势太大,又是幽深的小巷子,铺面间隔太近,消防车进不去。靠那一点点消防的水源根本就无济于事。眼睁睁地看着大火从一楼迅速蔓延到三楼,火苗和浓烟从窗户内窜出,最终把那站满人的屋顶烧塌,上面的人一起掉进了火海。。。 安穆野向河边的船夫打听后,心里一凉。他已经预感到了灾难的降临,但没想到来地那么快。 他拿出了一张纸币(那是船夫一个月的收入)把亦璋母子托付给船家。他刚跨下架板,远远地看见一辆警车开过来,几个警察冲上去,各持一根警棍,在安穆野身上猛抽猛打,疼地他不住地叫喊,几十下之后,安穆野昏死过去,他们又把他的头按进冰冷刺骨的河水里,他醒过来了,嘴里的鲜血流了出来。他用尽全身所有的力气大喊:“走。。。。快走。。。。。” 随后,他带着一声悲鸣挣脱了他们的魔爪跳入河中。岸边一阵喧哗,当时天很黑,又下着雨。看到这一幕的人并不多,等到有会游泳的人下水找他的时候,他已被滚滚浪滔卷走不见了踪影。运河上的船只劈开滚滚浪滔,发出阵阵的声响,啪,啪的,生命就像水的脉络那样无声的碎裂。 也许是老天有眼吧。安穆野忍受了痛苦憋了满肚子的怨气跳了下去,当他再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躺在一片沙滩上,在他面前展开的是无边无际的土地和那远在天边的连绵不断的荒山,看不到一棵树的踪影。他张大疯狂而困惑的眼睛向东南西北方望了望,他终于明白,他安全了,但他更明白,这也意味着漂泊日子的开始。 他开始在这个城市流浪,什么都做,白天就只能拣拣破烂,晚上帮一个加工厂加工铁画。双休的时候在私人医院做护工。 “我一定要报仇!”他每天都这样对自己说,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复仇的心非但没有冷淡反而更加增强了。他开始体力活动耐力降低,心烦失眠、食欲减退,逐渐发展为明显的无事猜测,多疑多虑,主观臆断地认为背后老有人他开始多疑多虑。只要有人开始注意他,在旁边小声说话,他都会迅速逃离。为此总是在不断地换工作。 第170章 带血的女婴 “这种日子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结束?死在这里,和二十年后死在运河边又有什么区别?” 他喃喃地说着,一面就在医院走廊的阴影里坐下来。他在坐下来之前,先把他那用来挣钱的扫帚靠在墙边,然后又把一个红色的塑料桶里的水泼到走廊外的草坪上。水刚泼到草坪上,就听到一阵哭声。他并没有在意,做了一天的工,看来他真的已经精疲力竭了。 但这种声音持续了很久,他坐下来仔细地倾听,是的,是个婴儿的哭声。从草坪上的一棵桂花树下传过来的。他走到跟前,才发现地上有个新生婴儿。打开那个浅灰色的包袱,钻出来受惊的、长着明亮的棕色眼睛的脸,并且还伸出了两个胖胖的长着浅涡和雀斑的小拳头。很可爱的小婴儿,小家伙怎么会在这里? 他脱下自己的t恤衫裹着婴儿重新包好,抱起来,把带血的女婴送到了市场街巡防室。巡防队员跑到捡婴儿的地方,看到一摊血迹,沿着血脚印在500米外一居民楼里,找到了婴儿的母亲,闻讯赶到的派出所民警了解到,产妇14岁。20多分钟后,一老太太提着水桶出来开始刷地上的血迹。随后,120将躺在床上的产妇接走。 从警方等处记者获知,产妇今年14岁,初二学生。因为亲人在离家不远的单位上夜班,女孩本来是一个人在家,可能突然临产,出门去找亲人求救,结果把孩子生在了路边,事后又疼又怕,独自回家了。至于怎么弄断了脐带,没能了解到。 可怜的流浪女婴被放在医院里一个星期也没人管,治疗费也不交。医院完全是出于人道才对她进行救治的。女孩的亲人都很生气,认为这是件丑事,不愿意承认。 又是一个清晨,安穆野刚打扫完产科的走廊,他将地拖头全部放入桶中,上下抖动、左右来回转动,洗净后挤干地拖头脏水。 就在他抬头的一刹那,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他的眼帘。他的神情顿时黯然起来,仔细一看,果然是郑远钊,这个身影估计是化成灰,安穆野也会认识。 原来,刚刚离异不久的郑远钊又娶了药监局局长的女儿朱远虹。而昨夜刚好是朱远虹临盆的日子,她生下了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婴儿倚在郑远钊的宽阔的胸膛里,他瞧她们睡了一会儿,但是他还是无法抵抗自然的力量,因为他一天一夜一直没有休息过,没有合过眼。郑远钊的眼皮慢慢地下垂,盖上了困倦的眼睛,脑袋也渐渐地垂到胸前,他的黑发和小孩子的小脑袋靠在一起,两人都沉沉入睡了。 安穆野看到仇人分外眼红,他攥紧拳头,手不住地在战抖,太阳穴也突突地乱跳,他想到郑远钊对自己所做的一切,催毁了他曾经美好的人生,他就恨不得冲上去把眼前这个万恶的男人撕成碎片。 “各位宝宝洗澡啦!”一个穿着粉红色护士服的护士推进来一辆白色的婴儿车,核对完婴儿的手牌,将双胞胎放进去,推至洗浴室。又转回去接其他婴儿。 第171章 每一次的磨和,都是一场噩梦 他看见放在洗浴室床上的那两个小婴儿,一股罪恶的念头在他心头滋生——我要报复!我一定要报复!于是,他趁护士转回去接其他婴儿的空隙,起身打开门,抱起流浪女婴,换走了双胞胎中的一个。 “郑远钊,你做梦也想不到吧!你的女儿现在在我手里,你的心肝宝贝现在在我手里了。也许你我相识那天就注定今天的悲剧。但这一切都是有你造成的,郑远钊,你对我的伤害,现在就让她来偿还。” 站在楼顶的安穆野斜着眼冷冷地看着手中的女婴,就在他举起孩子准备往十一层的楼下扔去的时候,小婴孩忽然咯咯地笑起来,说来也怪,她似乎一点都没感受到这种悲痛的气氛,反而“咯咯”地笑了起来。似乎向所有世人宣告着,这个新来到世界的小小婴孩,生命力有多么旺盛,是多么的不平凡。 当安穆野打开襁褓,婴孩瞪着一双明亮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她,小手胡乱的抓着。他忽然记得,自己的小亦璋从前似乎也曾有过这样完全神智清新地来到这个世界的经历。他伸手去触碰婴孩的脸,温暖而柔软的触觉。婴孩似乎看着安穆野吹胡子瞪眼的模样格外开心。 “哼,就知道笑!”安穆野说着,自己也笑了起来。 乱七八糟地给婴孩换完尿布,“好吧,先不急着要你的命。留下来慢慢折磨你。” 安穆野给女婴取了个名字叫做成成。刚好那天,在电视上看到成都动物园有只大熊猫叫成成,也就胡乱给取了这个名字。反正好记。 有了成成后,日子变地充实起来。他买不起奶粉,就用仅有的一点积蓄买了米粉及豆奶粉,弄成糊糊给孩子吃。再大一些的时候就吃菜糊糊。后来为了养这个孩子,他又去工地打工,还给孩子做木头玩具。老天有眼,成成果真像他取的名字一样,茁壮成长,她有一张熏得跟非洲野人一样的小黑脸,她站在拥挤嘈杂的地下通道,拉每首1元钱曲子的小提琴,偶尔加入拣破烂的行列。 他们就是这样相依为命。他们知道哪里有塑料瓶,哪里有住户从楼上扔下的看来没有用,而自己看来极为有用的东西。有一次,远远看见,一个小区的四楼上扔下一个床垫,她欣喜若狂,这不就是自己渴盼已久的东西吗?带回家,缝缝补补成了一个小床。 看着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慢慢长大,而她对自己一直也很恭敬很孝顺,老时也有了所托,按理说应该很满足了。但他总是难以坦然的接受命运,难以向它低头,他不甘心,他每时每刻都在想着怎么去复仇。 机会终于来了。一场暴雨打破了夏的宁静,这突如其来的暴雨,就像是老天压抑已久的情绪瞬间释放出来,又似乎是不甘于夏的逼仄所以要掀翻什么。那天晚上,成成带回了两个小女孩,其中一个小女孩满面是血,他帮她取出了额头上的玻璃。从此成成和她们成了很好的朋友,经常领她们来家里玩。后来他竟然发现自己所救的女孩竟是郑远钊的女儿,他还得知郑远钊结婚后不久又离婚了,生活地并不幸福,当初苦苦寻觅来的药监局局长的千金,已将其抛弃。真是老天有眼啊,他想,人在做,天在看。总有一天,丧心病狂的人会遭到报应的。 他的腿又开始疼了,那个假肢走的时间长了,就会磨得他的腿生痛。多年前遇到的那场意外,有一条腿被碾断了,从那以后,他的生活里就多了一条冷冰冰的假肢陪伴他。他需要不停地更换假肢,每一次的磨和,都是一场噩梦。 第172章 邪恶潜藏在悲怆的现实中 这天,当他走到医院检验科的时候,看到正在检验室门口验血的郑青筠,他心中一怔,她曾是那个他捡回来的被人遗弃了的私生女。对了,她现在是郑远钊的女儿。 郑远钊,这个魔鬼的化身,这二十年来,他一直抓住我不放,他把我这一生都毁了。即使让他偿命都难化解心中的仇恨,现在,我也让他尝尝名誉扫地的滋味。他怎么也想不到毁了他的会是自己朝夕相处的女儿,而这个所谓的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竟然是个的冒牌货,别人安放了二十年的棋子。 罪恶在他的心底再次滋生,这罪恶滋生出的愤恨、恐惧、悲痛与绝望,日日纠结着、煎熬着,从心底里蔓延出来。他趁着打扫卫生的机会,把手伸向了已经那张摆满检验标本的桌上,他偷偷地撕下郑青筠的血液瓶上的标签,和一个hiv阳性患者的血液标签调换。。。 得知患上绝症的郑青筠果然一蹶不振。从此,她喜欢上了纵酒和呕吐,每天下午上晚自习时就跑到酒吧去喝酒。一个人说话。她持续着麻木的状态。 他心中暗暗得意,郑远钊,你这个魔鬼的化身,最终你的女儿会毁了你。 但他怎么也想不到,20年后的今天,自己的儿子竟然会爱上仇人郑远钊的女儿。是的,亦璋已经长大成人,郑远钊的女儿也长大成人。妻和子依然在世消息让他又惊又喜然而为报仇却一直不能相认。这二十年来,他安穆野四处躲避,有家不能回,有亲人不能相认,体会到人间最大的痛苦,他怎么能让仇人女儿的血统和自己儿子的血统混到一块去。 一想到他和他所心爱的一切竟然受这样一个人主宰,他简直气得发疯。他已经是一个快要死去和绝望了的人。他的头脑很清醒,他知道他自己这一生已经完了。郑远钊罪孽深重,连累他而导致过一辈子受罪的生活就算了。但是把他的儿子亦璋也卷进束缚他的罗网之中,这个他可受不了。 于是他又在亦璋和岚岚的订婚仪式结束后。将早已准备好的一个黄色视频传到郑青筠公司的邮箱里了,报社所有的人的电子邮箱里都收到了这封邮件。这个视频是他在一次无意中浏览成成的电脑发现的。偷偷拷贝了一份。那是一段激情的视频,上面正是在娱乐城屈辱的一晚。 邪恶潜藏在悲怆的现实中,蜇伏在人的心底,转瞬间滋生恶魔。。。 一直以来,郑青筠都不相信有什么爱会刻骨铭心,当她爱上安亦璋之后,她终于知道,原来,有些时候,爱也会这样的如歌如泣。安亦璋并没有因为郑青筠患有hiv而抛弃她。他们的相恋是世俗难容的雷池,但偷来的爱情像罂粟的花朵,虽然有毒,却艳丽芬芳,一旦开放,就让人沉醉不可自拔。那是人的欲望,也是人的本能。深涉爱河的安亦璋和郑青筠爱得如痴如醉,全然不管旁人指指点点的目光和议论。 第173章 他们得到的并不是真爱 但安亦璋是一个崇尚完美的人,他不能不把爱情和利益与收获相连,无论付出多少,总想收获更多,当付出与收获不平等时,都能很快的把爱情降温,或者,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重新踏上另一条付出与收获的路程。 所以,当爱情遇上现实,他只能望而生叹,继而止步。 爱情很美妙,现实却是残忍的。当爱情遭遇现实的时候,不得不承认那只是种相互利用,为了弥补心灵的空虚,为了获得肉体的欢愉,更为金钱,为名利,为那所谓的物质享受,在折腾中消磨,消磨掉纯真和美好,还有对爱情的信念。也许,就在我们得到了某些快乐的同时,却失去了人性最真实的一面。 “他是你的亲生儿子,难道你就忍心让他成为你复仇的一颗棋子,而从此与幸福失之交臂吗?”黄督察问。 “我也曾想过这个问题。”安穆野用疲倦、绝望的眼光打量黄督察,仿佛他的问题已得到回答似的。“但真正的爱情是永远保鲜的。即使是一段没有结果的爱情,它也一定是曾经辉煌过。只要心还在,爱情就不会变质。所以,他们得到的并不是真爱。” “那么,最后是谁杀害了郑远钊呢?” “这是天理难容,他才死于非命。不过,请你们记住,如果我如愿以偿,他死在我的手下,也不过是罪有应得。假如不是由于他问心有愧,自己被火烧死了,我敢发誓说,我势必也要杀死他。我没有必要隐瞒什么,因为我对这件事是问心无愧的。”安穆野把头低垂,两手掩面。他的表情似乎悲痛多于愤怒。 他在暗中跟踪亦璋和青筠的同时,又发现了另外一个人万戈。此人常年吸毒并以贩卖毒品为生,没有理由去接近已家徒四壁的郑青筠。 经过调查后,他大吃一惊,万戈竟是当年陆家大火十三条人命的唯一幸存者,更让他吃惊的是让郑远钊发家的并不是药品,也不是独特的创造力和高明的经营眼光,而是一种叫做二亚甲基双氧苯丙胺的毒品。属安非他明类兴奋剂的一种。具有强烈的中枢神经兴奋作用,服用后表现为运动过度、情感冲动、性欲亢进、嗜舞、偏执、妄想。。。 第174章 求你放过我的女儿 郑远钊将此它混合在止痛药中,对于治疗关节炎,偏头痛,骨骼、肌肉疼痛具有很大的止痛效果。但二亚甲基双氧苯丙胺毕竟是毒品,将它入药后副作用很大,成瘾性更是不堪设想。甚至可以引起人体多个系统(消化、神经、泌尿、血液)的损伤。 但得到最初成果的郑远钊喜出望外,在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没有停止药的生产,甚至降低药的效价,加大毒品的剂量。他凭借和药监局局长的关系,躲过多次检查。甚至开了这个地道,私藏大量的二亚甲基双氧苯丙胺。 一直到陆氏长期头痛,服用了郑氏集团的消炎痛后出现昏迷多脏器功能衰竭而死。假药的事情败露,安穆野置身囹圄,他才将地道关闭。将所有的二亚甲基双氧苯丙胺深埋在地下,从此这个秘密再无人知晓。为了防止陆家村的人继续追查下去,他竟丧心病狂地烧死了陆家村十三口人,以此嫁祸于安穆野。 绑架那日,安穆野装扮成马车夫,一路紧跟鸭舌帽的车子。准备伺机下手。 他远远地看到车里正发生着激烈的打斗,车子的方向随即转过了头,竟斜斜冲上路边的石阶。直直朝路边一棵大树撞去。突然他听到橡胶轮胎发出尖锐的叫声,郑远钊的身体腾空而起,击碎了汽车的挡风玻璃,然后落下,砸弯了路边的护栏。 面包车迅速燃烧,浓烟滚滚,“青筠,快……”而他嘴角还在源源不断地涌出新鲜的血来。 这是一条非常宁静的大道,街上只有一盏灯,他看到一个人向他迎面走来,这个人头发花白,一手拄拐杖,单腿行走,步履蹒跚。郑远钊看到他左腿裤脚整齐地折在一起,他没有左脚。 在路等的映照下,他低下头去看郑远钊。郑远钊一看到他,面色立即变得死人一样惨白,“天哪,安穆野!你还活着。”郑远钊颤声说,“这二十年来,我以为你已经死了,穆野。” “我是已经死了,”这个人说道。他说话的音调,听起来令人心悸。他的脸色阴郁可怕,他那时的眼神正是郑远钊这二十年来常常在梦里见过的眼神。 “穆野,我知道自己对不起你,但事情并非你想的那样,你跳河后我也曾竭力去寻找过你,帮你翻案。但是。。。。”郑远钊竭力说得轻松些,可是他面色依然死人似的苍白,双唇颤抖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远钊,你为什么那么害怕呢?害怕死吗?不过我也觉得这种害怕很自然的,你不应该回避的。我也特害怕死啊!因为,死的时候,就不能再遵守活着的约定了!”安穆野冷笑了一声,向空中举起手中的铁拐。 “不,不。。穆野,所以我想用我的身躰来弥补自己对你造成的伤害!但求你放过我的女儿。”郑远钊蜷缩在汽车的尾灯旁,用恐惧的眼神盯着安穆野手中那个悬挂在半空中的铁拐。 第175章 报仇大业已经如愿以偿了 就在这时候,安穆野闻到一股焦味,他往前一看,不好,汽车驾驶室冒出浓烟,驾驶室后排座位下的加气罐裂开了。火势正向旁边煤堆蔓延,就快要爆炸了! 安穆野飞身跃入草丛中,“砰砰砰”,接连几次巨大的爆炸声后,滚滚浓烟伴着火势四处弥漫…… 他讲完以后,我们都不声不响地站在那里,沉默了一会儿,只有黄督察速记供词的最后几行时,铅笔落纸的沙沙声,打破了室内的寂静。 “我从草丛中爬起,匆忙离去。慌乱中才想起爆炸时不小心将手杖遗失。” “是不是这根手杖?”黄督察拿出一张照片,照片上的手杖已经被严重被烧损,如废铁般乌黑。 “是的。”他挪了挪身体,将背完全靠在铁箱上,并蜷起双腿。“你从哪里拣到的?”他抬头向我们望了一眼,眼光里似乎带着些幽默的意味。 “离车不远的草丛里,手杖虽已烧毁,但手杖头上凿有洞,经检测里面灌有熔化了的铅。把它做成如此可怕的武器,若不是有深大的仇恨,是绝不会采取这种复仇方式的。” “你说对了。就是为了这最后的突然行动。”他微笑着说,此时已是满头大汗,红得发紫的面色已变转得惨白,如抹上石灰一般的惨白。 我俯下身来,对他进行检查。他的脉搏微弱而有间歇。可是呼吸却越来越长,他的眼睑微微颤动,眼睑下露出白白的眼珠。 “你要不要紧?我想我们得赶紧送你去医院。” “你看他还有救吗?毛毛?”黎昕问。 “来不及了。现在只是时间问题了。虽然你给我带上了手铐。可是,我并不怨恨。。。这都是光明磊落,公公正正的。”他说完慢慢爬起来,把那双棕色的大眼睛瞪得圆圆的,用一种很满足的眼神看着我们,依然咧开嘴微笑,然后忽然一头向后栽去,他的后脑重重撞在铁箱上,没了声息。 他靠在装有二亚甲基双氧苯丙胺的铁箱上死了。他的脸上流露着平静的笑容,好像他临死的时候,回顾过去的璀璨年华,报仇大业已经如愿以偿了。 第176章 昨日的你已成过去,今日的你将重新开始。 窗外当真是桃红柳绿,一片祥和明媚。 即使是过去了的,毕竟那是你的人生经历,无论是成功的还是失败的,只要我们真心的付出了,我们就不会后悔,就不会给自己留下遗憾,这样就好了。 这里是美丽的雀城。 我的窗外是幽深山谷的瀑布群,跟灵魂最接近的澄澈的天空,辽阔得无法言说的大运河。早上太阳先是悄悄泊在山顶,然后一分一秒地向天空爬去。 差点忘了自己是在运河边。外面静悄悄的。这里的太阳比杭州城的要明亮得多,不容置疑地把炙热洒了下来。身边的这个男子跟我相仿的年纪,明快的笑容,被阳光晒得微黑而健硕的肌肤,他会给我讲很多好听的故事,无微不至地呵护我。更重要的是,我们之间没有其他人。 黎昕提着一个白色的塑料袋,“你看,里面的鱼多可爱。” “从运河里捞的?”我看到了两条红色的热带鱼,很美。火焰般的红色。 他拿了个杯子,把袋子里的鱼与水一起倒进去,“下次,我买个鱼缸过来,这样,看到它们,你就会想起我了。” 我的心很乱,心中的那些空荡荡的感觉是那么的无法形容。我点上一根烟,费了很大劲,才吐出这么几个字,“黎昕,忘了我吧。”只听到一声脆响,地上的碎片四处飞溅,两条火焰般红色的鱼在地上蹦跳着,挣扎着。 他低着头,脸色苍白,一声不吭地把鱼捡起来,放回原来的塑料袋,“我还是自己养它们吧,它们是无辜的。” “黎昕,明天我就要离开这里了。我喜欢做一个孤身远游的背包客,在流动的风景里用相机捕捉一个个精彩瞬间,让充满新奇的遭遇沉淀成生命质感。” “青筠,我知道我的请求或许过于牵强,但这是我最后的请求,青筠,你可以为我留下来吗?” “你难道还不明白吗?和我在一起的男人,到最后总是会被伤害。我从不信任任何感情的长久。黎昕,我们是不同的。”我又拿出一根香烟,在细细雨雾中点燃它,褪下雨衣的帽子,露出湿漉漉的长发。 “从小到大,我们这样的孩子只是看上去很风光,其实真正的朋友没有几个。”我们站在幽深山谷的瀑布群中,与它们遥遥相望。 “你害怕距离吗?” “其实距离不能消除所有的东西。” “你说的对。青筠,答应我,不管到哪里都要好好地生活。昨日的你已成过去,今日的你将重新开始。” “黎昕,谢谢你这些日子以来收留我,照顾我。” “其实我也有话对你说,我想给你一个家,但你比我抢先一步说了离开的话。” “我不能老住在你家,这样会影响你交女朋友。” “毛毛,如果你觉得太累,感觉支撑不下去了,你一定要想一想,偌大的城市里,至少你还有个我。” 他看着我,脸上绽放出淡淡的笑,让我想到了栀子花开的纯美。 我看了他一眼,缓缓地点了点头。他平静地握住了我的手。头顶是湛蓝湛蓝的苍穹。可是我分明听到了他内心的抽泣。我掐灭香烟,转身背向黎昕,从包里掏出墨镜戴上,遮住自己泛起泪光的双眼。 第177章 (完结篇)谜底 那晚,我抽了一生中最多的烟。我希望自己是真的这样固执地决绝,也许这样才会让他遇见另一段他想要的爱情,然后沉醉其中,被幸福眷顾。但我却也害怕正是这样固执的决绝,成为他爱情的桎梏,就如我一般,永远也走不出。 和亦璋一起,我拥有过最彻骨的激情和欢乐,自然也体味过最深寂落寞的沮丧和灰暗,人生就是如此,要想长久没有哀怨地相守相爱,只能化为平淡舒缓的流水,没有一种选择可以让人得尽所有。 夜里突遇台风,豆大的雨点倾盆而落,河面上波涛汹涌,小山似的巨浪不断朝我们扑来,我们紧紧地贴在一块岩石后面,才没有被台风卷走。 生活继续下去,只有一个细节,至今,让我久久不能忘记,我也因此获得了新生,当天穿越死亡谷的时候,黎昕回头看着我说,“毛毛,我跟你打个赌,如果过得去,那么你答应我,一切重新开始。 然而上天并没有特别眷顾我们,当巨大的泥石呼啸着落下时,我被重重地推了出去,整个世界陷入初始的漆黑。 醒来的时候,是游客关注的脸,而黎昕,却永远留在了寂寞的雀城运河上。 五年之后。 郊外一间福利院附近。一群孩子饶有兴味地抬头看黑板。已经习惯了在凹凸不平的皲裂的黑板上写写画画,每廖廖几笔,粉笔就啪地断一次。我给孩子们画向日葵,然后把向日葵的花盘改成狮子的面貌。 “这是什么?”我转过身来问。 “狮面葵!”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高声回答。 我绽开了笑颜,冲她点了点头,又对其他孩子们说,“下周末,不见不散。” 这是我每天的工作,我喜欢每天能看到一群群活泼可爱的孩子,喜欢看他们得到关爱时那副欢天喜地,喜笑颜开的样子。我每个周末都会来教他们画画。让那些缺少父母疼爱的孩子也享受到那份快乐。我喜欢他们,他们也需要我。 黎昕曾说,爱需要纯净,才能担负起灵魂的休养生息。我想,这次我真的做到了。 于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仍然一个人生活。时常想象爱情的样子,它应该有很多种,可以疯狂,可以勇敢,但如果一开始就拿自己当做了祭品,注定只会受到伤害。 心爱的项链和戒指,在同一天坏掉了。项链断线,可以再续,戒指坏了,可以再买。但是,假如,你真的离开了,那我怎么办? 又一个盛夏,我坐在‘萋优草’的角落,看窗外的明媚灿烂。甜品店里很清净,有悠扬的音乐,还有一种特殊的咖啡香气。我点了一杯黑咖啡,不加糖,缩在幽暗的角落里,孤独地品味着。 甜品店的灯光有些朦胧,墙壁上有壁画,佛像,四面八方燃着烛火,屏幕上正在放梁家辉和珍玛琪的《情人》。那个年轻的女子想着自己的情人已经离开了,一个人在空荡荡的甲板上哭泣。星夜的船舷上,伴着不知何处飘来的萧邦的夜曲,令那些潮涌像一首孤独的歌。。。 大概爱总是这样,千回百转,总让人一下猜不透谜底,等到可以看见谜底了,就只剩下惆怅的叹息。电影里,萧邦的夜曲还在低回,但我知道即使萧邦还在,他的琴声也弹不出我这刻的哀愁。 目光游移,我注意到,阳光照射的一角,坐落着一只巨大的鱼缸。鱼缸背后,照得通透明亮,两只红色接吻鱼,缓缓地游移。 我走到那缸金鱼前,潸然泪下。一种熟悉的感觉由心而生。据说,它们相遇的时候,已经彼此穿越了几百个光年,在三千年的寂寞海底交会并且相爱。那火焰般炙烈的红色。 “怎么,小姐也喜欢这种金鱼?”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响起。 我猛地一惊,扭头去看,是个俊秀的男子正捧着一杯糖不甩,微笑着望着我。他有很好看的手指,洁净,修长且有种少见的柔韧,和他的好看的、朝气蓬勃的脸十分相称。 我依然记得他那张年轻又俊朗的脸,眉眼乌黑英挺,脸颊上带着一点圆润的稚嫩。很阳光样子。我摸摸脸颊,这是梦境吗,就这样吧。让我还依然年轻貌美的时候再见他一面。 哪怕远远的。哪怕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