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域之战神传说》 第一章 狗叫 “汪!汪!汪!” 在万家镇西边热闹的集市中,忽然响起几声清脆的狗叫。这几声狗叫来得颇为突兀,许多人惊讶地向那声源望去,便发现一个大约六七岁的小男孩,正趴在地上像一条讨巧的哈巴狗,对着两个衣着颇为华丽的中年男子涎笑。 那个孩子衣衫褴褛,骨瘦如柴。他的脸被污垢蒙住,看不清容貌。但饶是这样,人们也能从那污垢中看出,他在对两个中年人献媚。 一个小乞丐,而且显然是一个混得很差的小乞丐。众人不禁都皱起眉头,嫌恶地撇了撇嘴。 “哈哈哈,这个小杂种还真乖,让他学狗叫就学狗叫!”其中一个男子听他叫得卖力,大笑起来。 “大爷要听,那是小的荣幸!小的不仅会学狗叫,还会学青蛙。您听——”小男孩怕中年男子不信一般,立刻换成像蛤蟆那样趴着,“呱呱”叫了两声。 两个中年男人又笑了起来,指着小男孩骂道:“你这小贱种,真不配当人。学畜生学得这么好,干脆投胎做畜生好了!” 那小男孩眼里露出一丝转瞬即逝的愤怒,旋即恢复了一脸乖巧,讨好地对着两人媚笑,道:“大爷说的是,小的是贱种。小的还会学公鸡打鸣,现在就学给您听——咯!咯!” 中年男人看着他像怀春的公鸡一般扯着脖子,笑得差点岔气。旁边的观众虽然嫌恶,乐得看一个热闹,不少人也笑了起来。 “大爷今天心情好,就不找你晦气了——现在,给大爷滚吧!”其中一个中年男子笑道。 “大爷——”那孩子看着装糊涂的中年男子,把两个手掌捧着轻轻抬到面前,小心地提示他们。 “怎么,你还不滚?”中年男子看着地上跪着的男孩,冷笑道。 “不是的,大爷。”孩子明显对这个男人的出尔反尔有些愤怒,却不敢表现出来,讨好地说道:“刚才大爷说过,小的如果学一下狗叫,大爷就赏点钱的。”他说完之后,双手再次提示性地向前抬了抬。 两个男人闻言,互相对视一眼,笑道:“我们哪里有说过这话!” “大爷刚才确实这么说的——”那孩子着急起来,忙道:“如果大爷刚才没听清楚,小的可以再学一次。” 说着又要往地下趴。双手还没着地,中年男人已经一脚把他踹了出去。小男孩就地滚了好几圈才停下,顿时胸口发懵,嘴角涌上一丝甜意。 “小贱种,你要学狗是你的事,别想赖我们的钱!”踹人的那个中年男人拍了拍自己的鞋面,仿佛是嫌那孩子弄脏了他的鞋子一般。 孩子挣扎着坐了起来,愤怒地望着那中年男子。 “怎么,你还不服气啊!”另一个中年男人见那孩子的眼神,顿时大怒,冲上去又补了一脚。踢得那孩子差点连气也喘不上来,顿时嘴角涌出一丝血迹,趴在地上再也起不来。 这时如果有人细心一些,就能发现这个为了几个赏钱去学狗叫的小男孩,脸上的表情是超乎年龄的冷酷与决绝。但他又能怎么样?没有实力,就算再怎么想反抗,也只能是想想罢了。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抬头,因为怕这想要杀人的神情,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乔家二虎,这仇我一定会报的!”他在心里这样想。 “也不掂量掂量,想赖我们乔家二虎的钱,你长了几个脑袋!”中年男人用脚踩着小孩子的头,狠狠揉了两下,孩子吃了满嘴的土。 旁边有人觉得残忍,忍不住惊呼起来。中年男人对围观的人喝到:“看什么看?没见过老大打人啊!”说完又在小孩子身上踢了一脚,这才扬长而去,大老远还能听到他们嚣张的笑声。 “诶,这孩子是谁的?怎么敢去招惹乔家的恶霸!”看着瘫倒在地的小男孩,旁边看热闹的人里,有人忍不住叹道。 “不就是一直住在镇外战神庙的小乞丐么,不知道怎么的,今天学起狗叫来了。”有人答道。 “唉,真是烂泥扶不上墙。”又一个人说到。 那孩子似乎习惯了这样的鄙视,沉着脸坐在路旁缓神。无视周围的讥讽,自顾摸了摸刚才被踢的胸口,使劲把上涌的血迹往肚子里咽,心里暗骂道:“妈的,真疼啊!” 他揉了揉胸口,觉得好受一些了,又开始对那些还没散去的看客媚笑道:“几位大爷,要不要听学狗叫?随便给一点钱就可以。” 众人看着他的模样,都像被恶心到了一般,旁边一个青年呸了一口,骂道:“妈的,你这孩子还要不要脸啊?” “脸值几个钱?大爷如果您要买,小的这张卖给您!”那孩子立刻答道。 依然一副欠揍的涎笑表情。是的,如果脸能给他换来一顿饭钱,他立刻就会卖掉的。 “散了吧,这个孩子是没救了!” 有人这样提议道,人群顿时像学生放学一般散开。 “儿子,你可要听话,不然就把你扔出家门,做一个和他一样的小乞丐!”旁边一个中年妇女这样教育他那个吃得脑满肠肥的儿子。 “宝儿不要做小乞丐,不要做小乞丐嘛!宝儿要做斗圣,要光宗耀祖!” 难为这个小胖子撒娇如此动人,他的母亲顿时招架不住,牵了他的手向前走,说道:“好,好,咱宝儿不做小乞丐,咱宝儿要做斗圣。乖,妈妈去给你买包子吃,好不好?” 地上的小男孩听着小胖子渐行渐远的欢呼,眼神里充满了羡慕之色。“这就是妈妈的感觉吗?真好啊!”他回想起那个中年妇女慈祥的表情,丰满的哺乳,使劲咽了一口唾沫。 从他懂事到现在,他就住在那个破败的战神庙里。他没见过父母,甚至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多少岁。他更小一点的时候甚至怀疑,自己也许是战神庙里那尊斑驳的泥塑生的,没有父母。可现在他也知道,他有父母,不过和没有一样罢了。 中年妇女的影像从他的脑海中逐渐淡去,小男孩的脸上尽是残忍的坚毅。看着人来人往的街市,眼里闪过一抹怨毒之色,深刻如刀锋,仿佛能轻易地割破这个世界的冷漠与无情。 可是,日子还是要过下去。他从小被人抛弃也不曾夭折,如今更觉得自己不能轻易死去。他要留着这条命,问问老天爷,到底让他生下来,活下去,是为了什么。 因此,他又开始涎笑着向路过的人们游说道:“大爷,想听狗叫吗?” 第二章 战神庙 月凉如水,冰霜绕檐,天气冷得比女人还吓人。 万家镇外战神庙里,一个小男孩蜷缩在一堆薄薄的秸秆上瑟瑟发抖,正是那个上午学狗叫的小乞丐。 “妈的,冻死我了!”四处漏风的战神庙,终于让小男孩扛不住了,哆哆嗦嗦地从地上爬起来。借着月光,在神龛底下隆重地摸出一个严严实实的包裹来。 这里面是他全部的家当,包括一个残破的公鸡碗,一把钝得割肉不破的短匕首,还有三根火柴。他今晚本来不打算生火,因为一年中最冷的那几天还没到,而他只剩下三根火柴。如果今天就用掉,那往后的日子不知道怎么熬。 可他今天一分钱也没有讨到,如今已饥寒交迫得无法忍受,所以只好拼了。 他拿起那把匕首,朝着已经残破不堪的战神雕像砍去。他没有柴刀,所以平常只能去树林里捡些干柴。冬天一到干柴少了,就开始拆这座庙宇。拆了几年,周边的栅栏都拆干净了,终于轮到神像。 “噗!噗!”钝匕首砍在神像上如同弹棉花一般,震得小男孩手臂一阵阵发麻。 砍了大半个时辰,才砍下神像一条胳膊。长时间劳动,倒让小男孩觉得暖和了一些。正准备再接再厉多拆一些木头下来,却发现神像被卸下的手臂处,隐隐泛出一点金光,在黑暗的庙宇中显得那么耀眼夺目。 “咦?”小男孩发现这个秘密,愣了一下。 “既然是金光,那一定是金子发出来的光。”这是最简单的逻辑,小男孩虽然没有半点文化,却懂得这个道理。 呆站在一旁的小男孩想通这一点,顿时大喜。 “妈的,要是里面全是金子,我就成万家镇首富了!”他想到这层,立刻开始盘算当了万家镇首富之后要干什么。想来想去没什么具体的事,终于才想到一点——“先要十只烧鸡,吃到我撑死为止!” 他早听人说过凤仪楼的烧鸡好吃,就为了这十只烧鸡,立刻手脚并用地往神像身上爬。最后趴在那个缺口处,深深吸了一口气,才敢满怀期待的向神像里面探看。 那微弱的金光,是从神像胸口发出的。小男孩只是看了一眼,也不免有些失望。不用说全是金子,仅是胸口那一小块看起来还不到二两的金疙瘩,也未免和他的预期落差太大。 “总好过没有吧!”小男孩这样自我安慰。 郑重地确定了金砣的位置,才又转到神像胸前,卯足了劲儿凿。有钱能使鬼推磨,刚才还钝得不像话的匕首,这时在小男孩手里犹如神器,一会儿便把神像胸前凿开了。 小心翼翼地将那金砣取出来,原来比目测的还要轻,最多也就一两而已。还不是纯粹的金砣,造型更像是一枚戒指,中空圆环。小男孩小心翼翼地借着月光仔细端详,就发现戒指的两侧刻着两排奇怪的符号。而中间最大的那一块则嵌着一块蓝宝石,在月光下微微闪光。 “妈的,要是整块都是金子多好,中间怎么还有一块石头。那金子大概都不到一两重了,真可惜!”小男孩抚摸着金戒指,喃喃自语道。 他不知道蓝宝石要比金子贵重很多,因为他的印象里,世间最值钱的是金子,最不值钱的是人命。 “不过也算好了,至少天要老子发财,白捡了这个大戒指!明天拿去典当行一典,这个冬天也就能过去了。”他想到这里十分满意,手里不停揉摸着刚到手的宝贝,恨不能拿吸水纸把天空中的黑色直接吸掉,然后他就能立刻进城去典当了。 “哎呀!” 他正摸着戒指,忽然大拇指被戒指扎了一下,疼得叫出声来。拿起戒指仔细一看,蓝宝石周围不知道什么时候长出一圈短短的芒刺,刚才手指就是被这些芒刺扎破的。 还不等他反应过来,戒指自己从他手里挣脱出去,漂浮在半空中。霎那间便散发出耀眼的金光,把小庙照得一片通明。这时仔细看那个戒指,就能发现那一圈芒刺逐渐变成了血红色,然后慢慢往戒指里收缩。紧接着蓝宝石松动了一下,向外突出。蓝宝石周围发出一团剧烈的白光,把原来的金光完全掩盖,刺眼得让人眼瞳顿时发黑。 从那白光之中,缓缓浮现一个高大而透明的身影。他的目光向小男孩一扫,仿佛带着闪电一般震慑人心,小男孩顿时吓得跌坐在地上,上下齿哆嗦得连救命也喊不出来。但只觉得裤衩之间微微一凉,一滩淡黄色的液体,缓缓在地面上蔓延开来。 然后,他就晕了,晕得死死的。 第三章 神秘的男低音 “哎哟,晕死我了。”小男孩晃晃悠悠地醒过来,伸手拍了拍自己的脑袋。 刚才发生了什么事,他这时全没想起来。 “你醒啦!” 一个中年男子浑厚的低音在他耳边响起,他身躯一震,才想起之前遇到了什么怪事。顿时全身再度僵硬,喃喃说到:“大……爷,小的什么也不知道,不要杀我!” “你傻了啊,我干嘛要杀你?”男低音的话里,透露着对小男孩这个奇怪的要求的莫名其妙。 小男孩听男低音这么说,心里稍微安稳一点。但也不敢接茬,虽然这时脸还是背着男低音,也下意识地赠送了一个讨好的媚笑。 “你把头转过来!”男低音说到。 “小的,小的不敢!” “你转过来,我不会对你怎么样。” “小的,小的……”小男孩也想转过去,奈何因为害怕,四肢百骸全不听他的,僵硬得连脖子都动不了。 “妈的,把头转过来,不然老子现在就把你杀了!”男低音终于忍不住,吼道。 “是!是!”小男孩被男低音一吓,下意识身子就往那边转,只听得下半身“啪嚓!啪嚓”直响。原来是刚才尿裤子的液体已经结冰,身子一动,薄冰裂开。 小男孩尴尬地朝男低音涎笑,喃喃自语一般说道:“这屋子漏水,改天我补一补屋顶!” 他伸手指了指屋顶,表示屋顶确实漏水,滴在了他的身上。 “切,臭小子,明明是被我吓得尿裤子,关屋顶什么事!堂堂男儿居然被吓得尿裤子,也真是我生平少见了!”男低音毫不客气的戳穿他。 小男孩这时看清了男低音的全貌,虽然是苍白的透明体,却给人真实的感觉。此人身穿一套威武的铠甲,以小男孩的眼界也分不出好坏。只觉得穿在此人身上,真可以算是修短和度,平添几分潇洒。他面如砥玉,棱角分明,尤其是眉宇之间的英气逼人,衬托得一对眼睛炯炯有神。 他忽然觉得这人也不是那么吓人,反而有些让人想主动亲近的魅力,顿时胆子大了一点,答道:“我不过是一个小孩子,不是什么堂堂男儿。而且尿裤子有什么生平少见的,那还不是很常见吗?” 他这是以自己的标准来评判世界,因为他确实常常尿裤子。 “男儿就是男儿,和年龄没什么关系。你就是胆子小,别不承认。想当年老子还是孩子的时候,就……” 男低音说到这里时缓了缓,想不起来了。 “你是孩子的时候就怎么了?哈哈,瞎话现编的,编不出来了吧。”小男孩本来被他说的很郁闷,看见他脑子短路,顿时大喜,又揶揄道:“你小时候肯定也尿裤子,别装了,理解!” 男低音看着孩子眉宇中透着狡黠,一副“你懂的”的表情,顿时觉得受了天大侮辱,怒道:“老子从不尿裤子,就算流尽最后一滴血,也不会被吓倒!想当年……” 他一想当年脑子就短路,顿时又卡在这里。看着那孩子不屑地对他撇撇嘴,不禁觉得郁闷。他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是一个英雄,却一点也想不起来有英雄事迹,那感觉就像娶了一个老婆回家,却忽然得了性功能障碍,怎么能让他郁闷。 他用手使劲捶自己的脑子,期望着能想起一些什么。小男孩看着男低音捶脑袋,心想这哥们不会自己把自己砸晕吧?等了半天,男低音不曾晕过去,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小男孩眼神偷偷往掉落在不远处的金戒指处飘去,一脸的猥琐。 “妈的,这是老子长这么大最大的买卖,可不能被这来路不明的人搅和了!”他心想着,脚下偷偷往那边挪。挪到金戒指那里,左脚故意一踩,把戒指踩在脚下。顺势蹲下做系鞋带状,眼神却往男低音那里飘。 为了表示问心无愧,他吹了吹口哨。 “你在干嘛!”男低音听到口哨声,冷冷地问小男孩。目光如炬,看得小男孩心里打了一个激灵。 “我……”小男孩慌了,忙把脚底的金戒指顺手握在掌心,才松了一口气,假装轻松道:“在系鞋带啊,怎么了?” 男低音看了一眼小男孩的鞋子,一阵冷笑。小男孩也看了一眼自己的鞋子,背脊发凉——妈的,这次捡回来的是“漏洞百出”的布鞋,没有鞋带。 “呃,鞋子上有灰,我擦擦。”小男孩尴尬的笑了笑,顺手把金戒指塞进自己的裤管里。一阵冰凉,在他肚脐偏下部蔓延。 “你看,我什么都没拿!”他摊开双手晃了晃,表示自己很清白。 男低音只是失去了记忆,却不是白痴。看着这孩子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掩饰,忍不住笑了起来。 没想到,自己破除封印后见到的第一个人,居然是这么惫赖的小孩。 第四章 我是你师傅 “算了,你拿没拿东西和我没关系,你也不用向我解释。”男低音说到。 “对啊!”小男孩心里想到:“这是我家,我捡到的金戒指,为什么像做了亏心事。”他想到这里,顿时觉得理直气壮了不少。不过他还没有笨到当着男低音的面把戒指拿出来,知人知面不知心,谁知道他会不会见财起意,到时候要抢戒指怎么办。 “小孩,我问你,这里是哪里?”男低音问道。 “战神庙啊。” “战神庙是哪里?” “这里啊。” “我问的是,战神庙是哪里的战神庙。” “战神庙不就是这里的战神庙咯,你问得真是奇怪。” “妈的,我问的是这战神庙属于哪里的地界!”小男孩驴唇不对马嘴的答话,让男低音顿时崩溃。 “地界?”小男孩在心里思索了半天这个词的意思,总算他能想明白,答道:“这里是万家镇的地界。” “那万家镇是哪里的地界?”男低音看到了一丝曙光,满脸期待地问道。 “呃……”小男孩做思索状,看着男低音期待的目光,老半天才摇了摇头,老实答道:“我也不知道。” 男低音顿时抓狂!伸手虚抓,隔空将小男孩凌空提起,怒道:“你怎么一问三不知,你太他妈的让我失望了!” 他虽然生气,却也并未用多少力道,因此小男孩虽被提起,却并没有窒息的感觉。如果他真的用力,小男孩就算有十条命也报销了。但小男孩现在也顾不上自己的感觉,因为他被抓起来的时候,裤管里的金戒指也掉到地上了。幸好男低音只顾着生气,没有注意到。小男孩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才有空对男低音隔空抓人的本事佩服。 “我也没办法啊,我从小就在这里,万家镇之外我都没有去过。你问我,我怎么知道?”他说到这里,一脸的委屈。 “那你平常和人聊天的时候,就没人告诉过你吗?”男低音喝道。 “大爷,小的只是一个乞丐。你见过有人和乞丐聊天的吗?”小男孩冷冷的对男低音说到。 男低音的话触到了他内心最痛的地方,顿时收起了油腔滑调。男低音看到他的神情,愣了一下,心里也觉得过意不去。心里烦闷,手一缩便让小男孩从空中掉到了下来,一屁股坐在金戒指上。 “嗷——”小男孩发出一声痛苦的狼嚎。 “你怎么了?”男低音不知道小男孩屁股咯到了,心想只是这么轻轻一摔,叫得这么凄惨,也太会演了吧。 “没什么,没什么!”小男孩怕男低音发现金戒指,连忙安慰他。顺势又把金戒指从屁股底下抽出来,塞进了自己的裤裆里。 看着摸着自己的屁股,一脸不满意的小男孩,男低音心里不由一阵苦笑。刚才的那番思索,他已经被戒指的封印恢复了一点记忆。也可以说不是记忆,而是一个命令,这个命令让他无法拒绝,可他真想拒绝。 “就是这个小孩吗,怎么会这样?”他心里想着,望着小男孩无奈地微微摇头。 小男孩揉着屁股,看了看那似乎在某种思绪里沉沦,眼神中透露着无比凄凉的男低音,忍不住开口叫道:“大叔!” “干什么?”男低音没好气答他。 “你是不是鬼啊?” “滚!” “那你不是鬼,你是什么啊?” “老子是你师傅!” “啊?”小男孩闻言张大了下巴,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连忙摇头道:“我自己都养不活,你还想占我的便宜,我不要!” 他说完心里在想,“妈的,难道他看见我的金戒指了?” 第五章 进化论 月似银钩,钩走了少女的青春,少男的思春,却不能把男低音从战神庙钩走——这个小男孩今夜的梦魇。 “呜,呜!” 小男孩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坐在角落里抽搐,小脸蛋已经被抓狂的男低音掐得青一块紫一块,两条泪水盘旋在小脸蛋,像两条猥琐的蚯蚓。 “不许哭!”男低音喝道。 “我就哭,你打死我,我也要哭!”小男孩倔强地答道。 男低音抬手,作势要掐他脸。这人太厉害了,抓人可以隔空,掐人也能隔空。刚才小男孩就是在这招上吃了无数的亏,因此很熟悉他的动作,连忙把嘴紧紧闭住,不敢再出声。 男低音看他服软,手又放下。小男孩紧盯着他的手,见他放下,又抽搐起来。 其实从他懂事开始,几乎每天都要挨打,而那些打他的人无不是下手狠毒。男低音掐他的脸虽然疼,小男孩却知道他并未下狠心。不知道为什么,从男低音掐他开始,他忽然觉得被人这么掐也是一种幸福,因此后来反而是他故意在逗男低音来掐自己——他觉得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撒娇。 男低音微微摇摇头,叹了一口气,对小男孩说道:“你听着,我不和你罗嗦。下面这段话我本来不想说,可是该死的封印逼我不得不说。反正封印只要求我说一次,我说过就算完成了任务,你听不听得懂,和我没关系。我说的这些,你明不明白?” “不明白。”小男孩很干脆的答道。 “管你明白不明白,我先说吧。”男低音不管小男孩抗议的眼神,遵循着封印给他的记忆,开始背书道:“在很久以前,大概四五千年以前吧,地球发生了一次大灾难。原来的那些大陆沉入了海底,而原来的海底浮出了水面,变成了新的大陆,也就是我们现在的大陆。” “那些大陆?原来有很多大陆吗?”小男孩被男低音的故事吸引了,抹掉了脸上伪装的眼泪,兴致勃勃地问道。 “嗯,好像是吧,不知道是五块还是六块——妈的,我也不是学历史,你能不问这么专业的问题吗?反正最后就剩下现在这一块大陆了。” “好吧,那你接着说。”小男孩无奈的说道。 “在灾难发生之前,据说神再次启示了人类——” “再次?之前也启示过吗?那次启示了什么呢?”小男孩忍不住又问道,看到满脸不耐烦的男低音,忍不住悻悻笑道:“我不插嘴了,你接着说。” “神再次启示了人类,所以虽然整个大陆沉没,却有大约一万名人类的精英和各种生物,通过方舟存活了下来。这些精英都是各方面的人才,无一不是品格高尚的好人。他们存活下来后,就在新大陆上繁衍生息,把人类的血脉延续下去。而他们更重要的一个工作,则是努力将人类的种族进化,让人类能更加适应这块新的大陆。” “呃,进化?为什么要进化?”小男孩终于忍不住问道。 “神之所以毁灭原来的地球,是因为原来的人类过于贪婪。地球存在了数百万年,人类却用区区一千多年就把地球榨干了。各种资源,像什么石油,像……”男低音像一个昨晚没复习功课,早上却被临时抓起来提问的学生,不耐烦地说道:“总之很多资源,都被人类挥霍光了。神对此很不满意,因此灭绝了原来的人类。而新生的大陆上,神剥夺了原来丰富的资源,只给人类金木水火土五项基本元素。这样人类将不能再依靠制造污染严重的工业产品,来实现社会的进步。而必须通过进化自身,提高自身的品种优越度,成为这片新大陆真正的主人。” 男低音说完这段话,长长舒了一口气。妈的,背书实在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他完全没想到自己不知道了活了多少年后,临老还被随堂抽考了一次。 “那人类进化了吗?又是怎么进化的呢?”小男孩奇道。 “经过几代精英的努力,人类当然进化了。精英们发现地球上拥有的金木水火土五大元素原来可以被人体通过特殊的修炼方法来吸收,从而产生一种称为斗气的力量。而斗气越强,人的体力、灵魂力都会相应进化。斗气进化经过多年的实验和探索,已经可以分为七级,分别是斗者、斗师、大斗师、斗王、斗皇、斗尊、斗圣。每级里又分为十级,每提高一级,也代表进化了一层。因此斗气级别越高,就说明进化程度更高,斗气和灵魂力就越高。” 这些在这个时代里原本是妇孺皆知的事,因为小男孩独特的孤儿遭遇,所以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试问在这个时代里,有谁不是朝着成为一名斗气强者的目标奋进的呢? “那些什么斗气、灵魂力进化了,有什么用呢?”小男孩问了一个幼稚的问题。 “废话,当然有用了。你看我,现在能以灵魂状态出现在你的面前,是因为我的灵魂力足够强大,所以能以能量体的形态存在。而且我的能量体也拥有斗气的力量,虽然不如实体时一半的水平,也足够把你玩弄于鼓掌之间。不需要碰到你的身体,就能杀了你。而且灵魂力和斗气进化的同时,也会进化人的头脑,提升人的智慧。你难道不觉得,我是一个天才吗?” 小男孩鄙视的看了一眼男低音,显然,他不觉得男低音是个天才。“妈的,我是因为在纳戒里被封印的时间太长了,暂时失忆。等我恢复记忆,你就知道我多聪明了。我不仅是个武圣强者,还是一名八品术士。这样的人才,放眼整个新大陆,你能找出几个来?”男低音要为自己的智商讨一个说法,这是必须的,不能被小孩子看不起。 小男孩依然一副不相信的样子。 “你不是不相信吗?这破封印强迫我做你的师傅,我本来还不愿意。可我现在却必须要训练你,我要让你亲身体验一下进化的感觉。只有这样你才能知道,你今天面对的是多么伟大的一个人物!”男低音恨恨的说道。 “为什么封印要强迫你做我的师傅?”小男孩奇道。 “也不是做你的师傅,封印里的信息是,做那个用血解除这个封印的人的师傅。而且必须要把那个人培训成斗圣强者之后,由那个人帮我解除封印。”男低音说道。 “你说的那个人,是我?”小男孩愣了一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 他怎么能想到,自己捡了一个金戒指被扎了一下,竟能搞出这么多事来。 看着男低音点头确认,小男孩心里却很不以为然。他现在连饭都吃不饱,人生目标也不过是去凤仪楼吃一顿烧鸡罢了。而男低音忽然告诉他这样一个不靠谱的消息,让觉得男低音绝对是个演员,而且是个影帝,说谎话都不带打草稿的。 他正要详细问个清楚,忽然男低音脸色一沉,说道:“有人来了。” 第六章 多事的夜晚 小男孩侧着耳朵听了半天,战神庙外只有呼啸的北风,和寒号鸟求偶的悲鸣。 “小鬼,我要进纳戒了。封印不允许我现在和除了你以外的人接触,妈的,我必须要进纳戒躲躲。”男低音心里一阵郁闷,他虽然想不起当年自己如何驰骋天下,但可以肯定,他绝不至于动不动就要躲。 “那你就去呗。”小男孩看他神经兮兮的样子,觉得好笑。他不知道所谓的纳戒,就是他找到的那枚金戒指。 “你的戒指呢?”男低音问道。 “老板,你看我穷成这样,哪来的戒指哦!”小男孩连忙矢口否认。 “他妈的,你就这么见钱眼开吗?赶紧把纳戒从裤裆里取出来,老子可不想钻你那……!”男低音愤怒地咆哮,总算没说出脏话来。 “还是被发现了吗?”小男孩一阵不爽,心里祈祷男低音不会要和他瓜分这枚金戒指,那至少要损失一半。原来的一两黄金,转眼变成五厘,这买卖真是亏大了啊。 可既然被发现了,没办法只好伸手向裤裆里掏戒指。男低音看他掏戒指时猥琐的表情,似乎还趁机搔了一下大腿内侧的痒,不禁一阵恶心。 小男孩掏出金晃晃的纳戒,不放心道:“这个,可是我的哦,你别想!” “我他妈的才不想要这破东西呢,哪天老子封印破除了,第一个要做的事情就是把这破戒指扔进海里!”男低音掩饰不住对纳戒的厌恶,却又抗拒不了封印的命令。 正要进去,又不放心地对小男孩说到:“我躲起来之后,你不许把纳戒再藏裤裆里了——我告诉你,你的一举一动我都知道。要是我发现你敢藏在裤裆里,我就把你的小鸡鸡揪断!” 小男孩下半身一阵发凉,尴尬的点了点头,男低音才放心的化为一阵青烟,瞬间被收进了纳戒里。 小男孩看他进了纳戒,心想这东西还真是神奇。按照这样的表现,那明天去典当的时候,就不能当普通的金子卖了,价格怎么也得翻几倍。就怕典当行的不识货,要是不肯加钱,那还卖不卖呢? 他站在原地思量了一下,还是决定要卖。 “就算我不卖,这个怪大叔将来还是会抢走我的戒指,那可就真的是血本无归了。” 他想到这里,顺手要把纳戒往裤裆里藏。猛的想起男低音的警告,连忙从身上撕了一块布条穿在纳戒上,郑重地挂在胸前藏好。还轻轻拍了拍纳戒,心想大叔你念我的好吧。 他弄好一切,还是没发现门外来人。这时寒冷的感觉又清晰起来,连忙把收集到的木材堆在一起,哆嗦着取出一根火柴。心里祈祷但愿一根火柴就能把火点燃,他只剩下三根,可不能浪费。 “噗哧!” 第一根火柴冒了一阵青烟,连火苗子都没出现。 “噗哧!”第二根雷同。 “他妈的,这什么火柴,哪个缺德的造的!”小男孩一阵肉疼,忍不住开口骂道。 哆哆嗦嗦的举着最后一根火柴,也想不好到底要不要划亮。 正在这时,他胸前纳戒闪了一下,面前的木材“噗”的一声就点燃了。 “哇靠,自燃!”小男孩吓了一跳。 “屁,是老子看你点个火都要半天,忍不住帮了你一把。”纳戒里传来男低音不屑的声音。 “哇,大叔,你真厉害。”小男孩忍不住真心赞叹道。心想,要是能学到这个本事,将来就算去给大户人家当伙夫,也算是一条出路啊。 “滚,臭小子,老子堂堂斗圣级别强者的斗技,你居然想用来做伙夫!”纳戒里传来男低音的咆哮。 “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小男孩愣道。 “我已经侵入了你的灵魂,你想什么我都知道。”男低音得意的说道。 “大叔你太没有公德心了,怎么能随便侵入别人的灵魂呢!你要再这样,我就把你和这枚戒指一起埋进深山里,让你永世不得翻身!”小男孩其实舍不得这枚金戒指,不过他怕男低音知道他想什么,所以在心里根本不去想这个问题。 “别,我怕了你了。还指着你帮我脱离这个封印的牢笼呢——”男低音连忙讨好道:“大不了这样,以后没经过你的允许,我绝侵入你的灵魂,行不行?” “那你现在出来没有?” “你等等。” 两三秒后,男低音说道:“我已经出来了。” “那我怎么没有感觉?” 男低音无语。 “说啊,为什么我没有感觉?” “呃,因为你现在还是平民,没有开始修炼斗气。所以,现在就算我在你的灵魂领域里撒泡尿,你也不会有感觉的,少爷!”男低音强忍着怒火,答道。 “这样啊,那你以后不许进去了啊。”小男孩在心里偷偷想要把男低音的铠甲偷出去卖了,发现男低音没有反应。又在心里诅咒男低音永远不能解除封印,他还是没反应。这才勉强相信男低音已经离开了他的灵魂领域。 “是,我说话一言九鼎,以后你就是求我进去,我也不会进去的。”男低音咬牙切齿的说道,之后就是一阵沉默。 小男孩坐在火堆前,觉得身体暖和了不少。过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拍了拍胸前的纳戒,喊道:“大叔!” “干什么?”纳戒里传来一阵不耐烦。 “你不是说有人来吗?怎么这么半天还不到,你是不是在戒指里呆久了,神经过敏?” “屁,刚才我灵魂力感测到大概二里左右有两个人朝这里过来。现在他们离这里大概还有一里地吧!” “呃,大叔,人家离咱们这么远,你就立刻藏了起来,胆子也太小了吧。” “我哪里想得到他们这么弱。如果是斗皇强者,这点路也就是一两分钟的事。要是斗尊和斗圣强者,速度就更快。这两个混蛋骑马还走这么慢,估计就是两个普通斗者。”男低音在纳戒里很是郁闷,他现在的灵魂力大幅削减,两里地左右已经探测不出目标的强弱,只能稍微感觉到目标的存在。 “哦……”小男孩长长吐了一个音,表示自己不相信这个鬼话。 “妈的,不相信你就等着,估计也就十来分钟,他们准来。”男低音在纳戒里咆哮过后,再也不肯说话,整个世界安静了。 不久之后,小男孩就听见了远处传来了哒哒的马蹄声,踏碎了夜色,踩进了孤儿的人生。 第七章 篝火之争 “吁!” 伴随着长长的战马嘶鸣,不一会儿一个满脸横肉的中年男子就冲进了战神庙,像一枝离弦的箭,差点没直接扑到火堆上。 “仲大哥,快点进来烤火——真暖和啊!”大汉一边婆娑着冻得发紫的脸蛋,一边朝门外喊。 “别着急,我得先把马拴好!”门外传来一个淡定的声音,继续说道:“要是马丢了,咱们就算找到少主,也赶不及在一个月内回去了。” 大汉闻言略有些尴尬,刚才确实表现的有些狼狈。 但这也不能怪他,因为他修炼的是火属性,目前只是七级斗者,不足以长时间借助斗气抵抗天气。如果他到了斗师级别,就可以忽视属性,对天气自动免疫。他们在这么冷的天气里长途赶路,要不是他身体强壮,就算不被冻成冰疙瘩,寒气也早就侵入他的五脏六腑了。刚才远远看到火光,心里只有赶快去烤火这一个念头,所以下马后根本没顾得上拴马。 当然,这个时代也有很高级的交通工具,类似远古时代的汽车,不过是可以飞行的,称为飞行船。因为飞行船的动力是科学家从某种金属元素中提炼出来的,这种元素非常难得,整个大陆也没有几艘,一般只有六大家族用来做大型交通工具。而普通人,还是只能靠具有运载能力的动物做代步工具。 幸好动物也在这几千年进化了很多,例如他们骑的马就有六条腿。速度比远古时代四条腿的马要快很多,而且体型也高大很多,持久力更长。几乎每一匹马都可以日行千里,而真正的好马则可以长途奔跑万里也不用休息。 “噗哧!”看着大汉满脸横肉的脸上,露出一丝害羞的扭捏,一直坐在火堆旁边烤火的小男孩,忍不住笑了出来。 “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大汉被小男孩的笑声惊醒,警觉地望着对面衣衫褴褛的孩子。 “这是我家——我还没问你呢!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小男孩问道。 大汉刚才着急烤火没顾得上观察,不然早就看见小男孩了。这时想想也是,如果这庙里没人,怎么会平白有一堆篝火。他定睛一看,便知道眼前这个孩子是一个乞丐,不然怎么可能住在破庙里,身上还那样脏,衣服那么单薄呢。 “乞丐!”他微微一撇嘴角,划出一个鄙视的幅度。 小男孩怎么可能看不出他的轻视,却一改以往的谦卑,对那大汉冷笑道:“乞丐又怎么样?你现在烤的这堆火,就是乞丐生的。”他轻轻拨弄着篝火,冷冷说道。 这时代,手里有资源就有话语权,不管你是乞丐还是别的什么人物。而小男孩手里拥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优质资源,那就是眼前这堆篝火。他是个债权人了,因此不用像平常讨饭那样低声下气。 大汉闻言顿时语塞。如果不是这个小乞丐生的这堆火,他都不知道自己还能在寒风中扛多久。可这孩子毕竟是个乞丐,实在让他生不出感激之心。听小男孩这么说,只得勉强说出一句:“那多谢了。” “不用客气,我也没打算招待你免费烤火。”小男孩看他的神情不免生气,想不通这些人明明得到他的好处,却一副里所应当的样子,他狡黠地对那大汉说道:“你要烤火,就付钱吧。” “什么,你这个小混蛋,烤一烤火也要付钱?你不如去抢!”大汉跳起来怒道。 “那你如果不烤,就离开这里,我也不愁卖。”小男孩看到暴跳的大汉,心里也害怕,却依然嘴硬道。 装孙子要装到底,装大爷也要装到底,这是小男孩这些年乞讨的经验,虽然他这些年一直在装孙子。 大汉的提议也不错,去抢确实很快。不过,如果小男孩有实力抢劫钱庄早就去抢了,不用等他提醒。 大汉显然是没有什么脑筋的莽夫,闻言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他实在不愿意付钱给这个小乞丐,不是说他付不起,而是觉得被一个小乞丐要挟有些不甘心。好歹也是个五大三粗的斗者啊!但他又没有勇气离开温暖的火堆,外面的天气是斗者也扛不住的。 “叶憨,你干嘛站着——这孩子是谁?”门口走进来一个比那大汉身材略小,而且也略消瘦一些的中年男子。他虽然不像大汉那样魁梧,小男孩看他的第一眼却知道,这个人比大汉要难对付的多。 他的眼睛里藏着一丝让人脊背发凉的阴冷,仿佛一条择人而噬的毒蛇。可以一直不动,一旦发动就必取人命。 “仲大哥,这孩子不让我烤火。”叶憨答道。 “为什么他不让你烤火?”仲大哥也姓叶,叫叶仲。他皱着眉头问叶憨道。 叶仲现在是二级斗师,算是家族中天分较高的。这等修为,在这个地区也可以算是翘楚。因为人类进化也是有条件的,并非全人类都能按部就班的进化到斗圣。80%的人终其一生都在斗者阶段徘徊,必须要天分够高,自己也够努力的人,才有可能继续进化。而万家镇属于整个大陆偏西北的边缘,能够从斗者晋级的人就更少了。 以叶仲的修为自然能轻易看出,眼前这个破破烂烂的小男孩只是一个平民。就算叶憨不是斗者,这样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也实在让人想不出有什么可以让他为难的。 “他说这火是他生的,要烤就要给钱!”叶憨有些郁闷的说道。 叶仲微微一笑,缓缓在火堆旁坐下,阴笑着对小男孩说道:“小兄弟,我要烤火,但不能给你钱,行不行?” 小男孩被他笑得有些心里发毛,强壮着胆子说道:“不,不行——这火是我生的,柴火我找了很久。” 叶憨这时也坐下来了,听小男孩这么说,心里倒是平衡了一点。这个小乞丐要在这样的天气里找这么多柴火,也确实不容易。 “仲大哥,要不就赏他几块铜板吧,咱也烤得心安理得——小子,你可不能狮子大张嘴!”叶憨警告小男孩道。 “嗯,两位大爷看着赏就行。”小男孩顿时眉开眼笑,又恢复了乞丐的谄媚,对着两人伸出双手,讨好地朝两人点头。 “不给,一个子都不给!”叶仲随意拨弄着火堆,阴笑着摇头道。 “你怎么这样!”小男孩跳了起来,也生气了,一指门外说道:“那两位大爷请出去,我家不欢迎你们。” “仲大哥,何必跟一个小乞丐过不去。随便给点钱,火毕竟是他的。”叶憨知道这位叶仲的性格,虽然他也很鄙视这个小乞丐,却觉得毕竟受了他的篝火之恩,因此帮他说话。 “你把他杀了,这火不就是我们的了吗?”叶仲继续不紧不慢的说道:“老弟,谁的钱都不是白捡的,能省则省。这么一个小乞丐,你就是一天杀一百个,也没有人会在意的。” 看着叶仲那不紧不慢的神情,小男孩顿时又觉得下半身有一股冲动。幸好今天受的刺激够多了,终于生平第一次忍住没有尿出来。 “两位大爷,您随便烤吧。柴火够不够,我再去找一些来!”小男孩媚笑着对叶仲说到,只看到火光下,叶仲那对阴狠的目光。 第八章 叶欢 小男孩被叶仲的那对眼睛瞟了一眼,忍不住浑身打了一个冷激灵。 “两位大爷先烤着,小的这就去再劈些柴火来——柴火不够烧到明天的,半夜熄了,会冷的!”小男孩做了一个搂着肩膀发抖的姿势,要他们相信,找新的柴火很必要。 “怎么,不想要钱了!”叶仲冷笑道。 “大家都是江湖儿女——”小男孩很不要脸地故作豪爽,摆着手说到:“什么钱不钱的,大爷要烤火,小的请都请不来。” 叶仲虽然心狠手辣,也没有非杀这小男孩的理由。眼看自己只是稍作威胁,这孩子就乖巧和熟络的像个妓女,不禁对自己的气势很满意。 “那你弄柴火去,要是弄不到足够的柴火,我照样杀你!” “好勒,大爷您就擎好吧!”小男孩立刻从怀里掏出那把钝匕首,爬上神像“噗噗”地砍起来。 “妈的,眼看就要到手的赏钱,又泡汤了!”他砍一下在心里就骂一句,越砍越郁闷。在他看来,平常出门没捡到钱,就算是丢钱。因此叶憨本来答应的赏钱最终被叶仲搅黄,也等于是从他钱包里丢了一样,肉疼得很。 “啪嚓!” 战神像忽然发出一声爆响,瞬间支离破碎。趴在神像上的小男孩,顿时也被坍塌的神像顺势砸到了地上,几根木板、泥块砸在他的身上,手臂和胸口也被木屑划破了好几道口子。 “哎呦,摔死我了!”倒在地上的小男孩吃疼,忍不住哭了起来。 他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倒是一旁的叶憨过意不去,起身将他从一堆木屑中拉了出来。回头对叶仲说到:“想不到仲大哥的实力又精进了许多,这一手沧海剑的功夫,威力居然到了这个地步。” 他的话里显然对叶仲刚才的出手有些不满。他虽然为人粗鲁,也有些嫌贫爱富,却不是心肠歹毒之辈。叶仲忽然出手把神像击破,是完全罔顾那个小乞丐的安全,这实在让他觉得有些过分。 “老弟你客气了,我现在只是二级斗师,若再晋级,威力还能更大。”叶仲似乎听不出他的不满,反而颇有些得意道:“这孩子砍了半天也砍不断,我就是帮帮他的忙——小鬼,不用谢了!” 被叶憨从地上拉起来的小男孩,这时已经不再哭了。心里把叶仲的祖宗十八代性侵犯了无数次,却也不敢表现出来,老老实实的把残破的木片拢一拢,搬到火堆旁边。 叶仲喜怒无常,还是不要耍小聪明,搞不好下一秒钟就被他干掉了。他已经见识过沧海剑的威力,要杀一个小乞丐简直易如反掌。 小男孩把所有木头都搬到火堆旁,自己也坐下悄悄收拾身上的伤口。一边在心里祈祷天快点亮,好能送走这个瘟神,然后再去城里把金戒指典当了。想想典当之后的好日子,这才觉得满意一点。 叶仲看了一眼小男孩,忽然眉头皱了起来。小男孩刚才哭过,现在脸上的污垢被泪水洗掉一些,虽然泪渍斑斑,却也能看出一些容貌来。加上叶仲特意细看,那容貌就更清楚了一些。 “老弟,你看一看对面那个小鬼,是不是长得有点像……”叶仲低声对叶憨说道:“有点像老主人?” 叶憨闻言仔细看了一眼,果然这孩子的脸庞和叶家的老主人颇有几分相像。只不过这孩子瘦得皮包骨头,要说是很像的话,也没到那个程度。 “嗯,确实有点像!”叶憨点点头,忽然想到叶仲为什么这么问,失笑道:“仲大哥不会以为这小鬼就是少主吧?这不可能的。” “为什么不可能?自从两年前少主在汾河谷忽然被人劫走,一直下落不明。算起来到今年,也就是七岁的样子,和这个孩子的年龄相当。他一个孩子被人劫持,身边没有大人照顾,沦落为乞丐也不是不可能的啊。”叶仲说到。 “这么说的话,也不是没有可能。”叶憨心眼实在,便说到:“那咱们问问来历吧,保不齐真的是少主,那我们可就立大功了!” 叶仲点点头,转过头喊道:“小鬼,你过来一下!” “大爷,您有什么吩咐?”小男孩可不敢得罪他,屁颠屁颠的跑了过去。 叶仲这时也顾不得嫌小男孩脏,伸手将他的右手的袖子撸到顶,赫然发现手臂外侧是一块形状奇怪的黑色胎记。 两人双眼发出狂热之色。他们出来前老主人就说过,辨认少主的主要依据,就是看他右手手臂上有没有一块黑色的胎记。虽然老主人没有说过胎记的具体形状,可眼前这个孩子居然恰巧就有。而且,年龄和外貌也如此接近。 “我问你几个问题,请你如实回答,不要隐瞒。”虽然还未确认,但叶仲却不敢再像开始那样对他颐指气使了,居然用了一个请字。 “您请吩咐,我是知无不言,言……言也不尽!”小男孩不明白为什么此人忽然对他客气了不少,一边撸下自己的袖子,一边卖弄道。 他平常讨饭时老会路过一个卦摊,那里面戴着墨镜装瞎子的算士,几乎总是用这句话做开场白。似乎听到的人都很满意,因此他也想卖弄一下。 “呵呵,言也不尽,那你还说个什么劲。”叶憨虽然也有些怀疑这孩子的身份,闻言却也忍不住笑道:“是‘言无不尽’吧!”“嗯嗯,是言无不尽。”小男孩尴尬的笑了笑。妈的,又现眼了。 叶仲也觉得可笑,可现在不是笑的时候,语气里掩饰不住的激动,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叶憨闻言,也把眼睛瞪得圆圆的,盯着小男孩看。 “我没有名字。”小男孩老实答道。 “怎么会没有名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的。”叶憨不信。 “小的从懂事开始就是一个人,靠乞讨为生。没有人给小的取过名字,做乞丐的,也没有人会问小的叫什么名字,所以没有名字也没什么奇怪的吧。”小男孩冷冷的答道。 名字和姓氏,这一直是小男孩心里的一根刺。一个没有姓名的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像是多余的,没经历过的人不会懂。 “那你今年多大了?”叶仲问道。 “不知道,没人告诉过我。” “哦!”叶憨长长出了一口气,和叶仲对视了一眼,互相点了点头。叶家少主被歹人劫走时虽然还小,毕竟已经五岁。虽然不算懂事,但至少知道自己的姓名,见过自己的父母。而眼前这个孩子连自己的父母都没见过,显然是个天生天养的孤儿。 确认了不是少主,叶憨心里微微有些失落。这是他们两人找到的最接近少主特征的孩子,可惜还是泡汤了。看来剩下的这一个月,他们还要在这寒冷的天气里继续自己的任务。而茫茫人海,希望实在已经很渺茫了。 叶仲看着眼前这个小男孩,眼睛转了转。打开了好几个心眼,在打自己的小算盘。盘算了一会儿,忽然问小男孩道:“小鬼,我和你一宗生意,怎么样?” “生意?”小男孩一头雾水。 做生意是要本钱的,他一个小乞丐,哪来的什么本钱做生意。心里一动,想到:“难道这家伙发现我的金戒指了?不可能,从他们进门到现在,戒指藏的好好的。”小男孩不自觉的用手在胸前摸了摸,金戒指还在。 “对,生意。”叶仲忽然有些紧张起来,本能的向着小男孩的方向靠了靠,压低声音道:“你来做我们的少主,从今往后,你就叫叶欢。” “叶欢?”小男孩听他说到这个名字,感觉还挺好听的。 “仲大哥,你疯啦!”叶憨跳了起来,哆嗦着对叶仲喊道:“难道你想让这个孩子,冒充我们叶家的少主人?” “不错!”叶仲也阴笑着站了起来,对叶憨说道:“你不说,我不说,谁会知道他是冒充的?你看他长得多像老主人!” 两人目光投向火堆对面,小男孩已经被搞得一头雾水,一脸无辜的看着两个激动的男人。 第九章 内讧 “不行,这绝对不行!我们不能这样做!”叶憨坚定地摇着头,说道:“我们找不到少主人,回去顶多就是被老主人打一顿板子。可是要找人冒充,被老主人发现了,十条命也不够我们死的啊!” “哎哟,老弟啊,你怎么这么傻呢?”叶仲故作亲热的过去环住叶憨的肩,两人背着小男孩,小声说道:“你不想想,要是没被发现呢?” “不被发现?这怎么可能!”叶憨一愣,又摇头道。 “老弟啊,我们把他找回去。如果老主人发现了,最多就是我们找错了人而已,老主人也不能把我们怎么样。”叶仲眼睛一亮,笑道:“可是,如果老主人没认出来,那我们可就是叶家的大功臣了。不仅老主人会对我们另眼相看,委以重任——而且你看这个孩子,多傻!他做了叶家的接班人,将来还不是我们的傀儡吗?等老主人百年之后,整个叶家都会是我们的!” “嘶!”叶憨忍不住吸了一口冷气。他实在没有想到,叶仲居然包藏这样的祸心。 “你想想吧,少主失踪两年,你以为老主人还会觉得他一定活着?他也是骑虎难下,碰碰运气罢了。要是找不到少主,叶家的继承权就会被宗族内其他旁枝夺走,老主人这一脉就此结束了。我们给他找到一个孙子,对老主人来说也是好事啊!”叶仲继续游说道。 “够了!”叶憨愤然说道:“仲大哥,别的事我可以听你的,但这件事实在有些太损阴德了。你听我一句劝,不要这么干。我们继续探访少主的消息,如果实在找不到,最多回去之后责任我一个人承担,绝不让你受半点责罚!” “这个责任怎么能让你一人承担呢,我们是兄弟嘛!”叶仲听叶憨语气坚决,知道他是铁了心不愿意接受自己的计划了,反而和善地微笑起来,环着叶憨的肩膀更紧了一些。 “仲大哥,我刚才不是故意要对你吼的,对不起——”叶憨觉得刚才的态度急躁了一点,对叶仲歉然一笑。话还没说完,就觉得腹部传来一阵剧痛,低头一看,一把匕首已经捅破了他的肚子,鲜血汩汩往外流。 “仲大哥,你!”叶憨望着面目狰狞的叶仲,眼中充满了不解和惊讶。这个刚才还称自己是兄弟,一起生活了二十几年的人,为什么会忽然向自己下刀子。 叶仲环着叶憨肩膀的右手,在下刀的同时已经点中了他的尺腋穴。因此就算叶憨发现了自己被暗算,此时也动不了半分,只能任他宰割。 “老弟,对不起了,这个计划对我来说,是一辈子仅有一次的好机会。你既然不肯加入,只好委屈你先走一步了!”叶仲狞笑着对叶憨说道。 “仲大哥……我不会说出去的——求求你,饶我一条命吧,我们可是多年的朋友啊!”叶憨还在做垂死挣扎,渴望叶仲能够发一次善心。 “对不起了,兄弟!”叶仲毫不犹豫的把匕首从叶憨的腹间滑过,鲜血像瀑布一般倾泄而下。叶憨两眼暴睁,慢慢在抽搐中死去。 “兄弟,我只相信死人不会泄密。每年的清明寒食,我会给你烧纸的!”叶仲把匕首从叶憨腹间拔出,在自己身上抹了抹,然后转过头来,对着已经被吓的尿了裤子的小男孩说道:“怎么样,小鬼,我的生意你做不做?” 小男孩目睹了叶仲杀人的全过程,不禁背脊发凉。这个人真是冷血之极,竟然能这样不动声色的杀死一个刚才还和自己并肩赶路的同伴。 “说吧,做,还是不做。”叶仲看着发愣的小男孩杀气凛冽,浑身被斗气包围,气势很是吓人。 他并不像表面上表现的那么冷静。杀了叶憨,他已经是孤注一掷。如果小男孩不答应冒充,他也没有时间再去找一个各方面条件都如此匹配的孩子了。所以,他必须成功,不论用什么方法。 “做这个生意,对我有什么好处?” 小男孩虽然只是一个乞丐,但这些年见过的形形色色的人,并不比眼前的叶仲少。某种程度上,他甚至比叶仲更懂得揣摩人的心理,因为乞丐没有别的本事,只会看人下菜碟。 他这时隐隐觉得,叶仲不舍得杀他。至少现在,并不舍得杀了他。一个能毫不犹豫的让他杀死自己同伴的计划,显然对他的诱惑巨大,而自己则是这个计划里最关键的一环。 既然如此,那就要和他谈谈条件了。 这才是做生意。 “至少你不用死了。”叶仲淡淡说道。 他显然没有猜到,这个小乞丐居然在看他杀了叶憨,和自己二级斗师的气势后,还敢和他谈条件。 “呵呵,人谁不用死。我一个小乞丐,讨不上饭也许明天就死了。”小男孩故作镇定,也没发现自己其实脸都吓得煞白了。只能在心里疯狂祈祷:“妈的,这一次可别押错宝了,不然小命就没了!” 叶仲没想到小男孩居然这么镇定,微微一愣,心知威胁已经不管用。那张脸说变就变,把匕首收起来放进怀里,哈哈大笑道:“我怎么会杀你!我这个人最讲义气,谁对我好,我就对谁好。小兄弟,这笔买卖我绝不让你吃亏,你提个条件吧!” 小男孩暗暗舒了一口气,也知道自己是赌赢了,心想:“妈的,你这也叫讲义气,那天底下就没有不讲义气的人了!”嘴上却道:“我就知道仲大哥不是吝啬鬼,怎么会觉得这世界上会有一分钱不花就能办成的事——这种事也就我们乞丐能做到,伸手讨钱。仲大哥这样的英雄人物,也不是乞丐啊!” “呵呵,小兄弟客气了!我说过,我是讲义气的,绝不让你吃亏——你说吧,什么条件,大哥我一定尽力满足!”叶仲心里暗骂这个小鬼占自己的便宜,奈何现在不敢动他,还必须和他把关系搞好,不让真的带他回到叶家,被他倒打一耙可就麻烦了。 “那我先谢谢仲大哥了!”小男孩看自己这样暗讽叶仲都忍了,更知道自己对他的价值肯定很大,底气又足了几分,说道:“你容我想想,再慢慢告诉你。” 对叶仲这种混蛋,竹竿非得敲足了不可,不然对不起天地良心啊。 回头看了一眼倒在血泊中已经没有气息的叶憨,心里微微叹息,这个莽汉虽然笨了一点,却也不失为一个好人。 可惜,好人总是不长命的。他,不要做好人。 第十章 生意谈判 叶仲从叶憨的手指上取下了一个戒指,正是一个纳戒。不过是白银铸成,而且也比较粗糙,和小男孩捡的那个在品质上不能同日而语。 他把叶憨的尸体藏在了神龛后面,然后对着纳戒轻轻摁了几下,转眼间面前便弹出许多的物件,正是纳戒中原本属于叶憨的财产。本来每个纳戒都可以由主人设置封印,不过叶憨只是一个斗者,斗气不足以封印纳戒,因此叶仲取他的东西就像妻子翻丈夫的钱包一样简单。 “来,兄弟,大哥是最讲义气的。叶憨的东西,我们一人一半分了!”叶仲慨死人之慷,颇有视钱财如粪土的风采。 小男孩瞟了一眼地上的那些物什,第一眼就看见了食物袋里装着好几只烧鸡。偷偷咽了一下口水,才瞟到别处。一个普通样式的钱袋,看起来还有一点钱。再就是一些卷轴和一些零碎。还有一些衣服被褥等生活用品,没什么特别值钱的东西。 纳戒就像一个流动仓库,等级越高能容纳的东西越多。比如小男孩捡到的那枚高品质纳戒,容量是叶憨这枚的十倍都不止。 “这些东西,仲大哥你如果要,全给你也没事的。”小男孩淡淡说道。 既然你慨他人之慷,那我就来个不领情。 果然叶仲立刻笑呵呵的说道:“兄弟说的对,这点小钱做大哥的还要和你分,实在说不过去。”他把东西全收进纳戒,直接把纳戒交给了小男孩,说道:“这里面有些钱,兄弟你先将就着用。回到叶家之后,你可就成了这曜火府最有钱的少爷了。至于里面的那些卷轴,是一些斗技的修炼方法,将来小兄弟开窍之后,也能用得着的。” 小男孩微微一笑,不客气的接了过来。钱他是要的,什么斗技倒是不放在心上,心想:“你要不是因为叶家的家产,能和我这个小乞丐称兄道弟?我还是能捞多少是多少吧,现成的实惠啊。” “小兄弟,现在能说说你的条件了吗?”叶仲见他收了纳戒,放心了一点,知道小男孩愿意做这买卖了,现在就要听听他的条件是什么。 “不着急!”小男孩笑道,举起纳戒对叶仲说道:“仲大哥赶了这么长的路,还没吃饭吧?我看这里面有些吃的,例如烧鸡……”他说到这里不争气地咽了一下口水,才继续说道:“咱们边吃边聊,怎么样?” 那几只烧鸡实在把他馋坏了。他今天粒米未进,虽然生意很重要,他还是觉得应该把这件诱惑巨大的事情先办了。 叶仲这只老狐狸怎么会不明白,是这个小乞丐自己饿了。连忙点头附和。 “这个东西怎么用?”小男孩也不客气,向叶仲请教纳戒的使用方法。叶仲也不厌其烦,小男孩马上就从纳戒中取出了两只烧鸡。 “怎么样,现在可以说说条件了吧?”叶仲一边烤着烧鸡,一边看着在旁边流口水的小男孩,不禁有些郁闷。他好歹是堂堂叶家外府副管事,二级斗师,居然被这个小乞丐搞得团团转,不郁闷才怪。 “第一条,我冒充叶欢,你肯定要得到好处。将来不管你得到什么好处,我们都要五五开。”小男孩咽着口水,轻轻松松的说道。 他其实不知道叶仲究竟能从中得到多少好处。现在如果跟他说要一百个金币,一千个金币,那也就是一锤子买卖。而且也不知道究竟要多少好,开多开少都不合适。亏他想得出来,要五五开。这样不管怎么样,都是一个稳定的财源。小男孩虽然没见过世面,却也知道能让叶仲这样的人冒险的买卖,好处一定不少。 “可以!”叶仲很轻松的回答道。 小男孩倒是对他的爽快颇有些意外,不过见他既然答应,也就没说什么。他哪里知道,叶仲心里的算盘很清楚。这小鬼将来一定要死,等老主人死了,他在叶家的地位稳固之后,就立刻把小鬼干掉。因此在那之前不论分给他多少,还不是暂时替他叶仲保管的吗? “第二条,你得带我去凤仪楼吃烧鸡。要吃到我不想吃为止,钱由你付!”小男孩最主要的条件开完,现在是完成夙愿的时候了。既然有冤大头要和他做生意,那就借机把自己从小的愿望一一实现了吧。 “呃……没问题!”叶仲倒是很意外,还以为第一个条件就那么狠,第二个条件指不定要让他出血到什么程度呢。没想到却是这么无厘头,因此让他也愣了一下。 “第三条,你要帮我杀两个人。”小男孩冷冷的说道。 “谁?”叶仲也是一愣,没想到这个小乞丐居然有仇家。 “万家镇,乔家二虎。”小男孩说道。 “没问题!”叶仲很爽快的答应了。这万家镇归属于曜火府,而曜火府最大的势力就是叶家。万家镇就有他们一个堂口,虽然只是三级堂口,可要解决两个地方上的恶霸,已经绰绰有余了。 “其他还有吗?”他回答完小男孩的要求后,又试探性的问了问。这孩子的要求稀奇古怪而且层出不穷,让他现在也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就是吃烧鸡和杀人必须先办完,我才能和你走。”小男孩说道。 “没问题,明天就去办。”叶仲爽快的答应道。他也想尽快事了,好能赶回叶府。早回去一天,他的美好生活就早一天到来。 “呃,鸡熟了吧?” 沉浸在对未来美好生活幻想中的叶仲,被一个孩子贪婪的声音拉回现实。只见那个孩子对着烧鸡,下巴都快掉了,心中暗笑:“这种蝇头小利就能轻易收买的小孩子,以后还不是任我掌握!叶家,等着我吧,你们的新主人就要来了!” 他想到这里,心里的笑浮到脸上,把烧鸡从火中取下来。很贴心地用手指试了试,才亲自撕下一块来,递给小男孩道:“你先吃吧,小兄弟!” 他这时彬彬有礼的态度,让人根本想象不到,他在大约一个小时前曾经杀了一个同伴,并做了一次很肮脏的交易。 小男孩不理他递过来的一块,饿虎扑食一般把他怀里整只烧鸡抢了过去,埋头就啃起来。一边啃,一边还含糊地对叶仲说道:“不要叫我兄弟,叫我少主——我是叶欢!” 第十一章 少主驾到 吃饱喝足以后,两人说了几句闲话,小男孩便毫不客气的从纳戒中取出了原本属于叶憨的被褥,铺在火堆旁边。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有一套自己的被褥,睡在上面,觉得前所未有的舒服。 而叶仲则趺坐在火堆旁,手里打出一个印节,进入了修炼状态。他最近有要晋级的感觉,所以即使在外面执行任务,也不敢放心修炼。要知道进入斗师级别后,每一级的提升都是很困难的。如果出现突破契机不能及时把握的话,下一次出现这种感觉就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了。 在被褥里睡得迷迷糊糊的小男孩,脑海里忽然响起了一阵男低音:“小鬼,你真的要去叶家,冒充叶欢?” “嗯——谁在说话?”小男孩迷迷糊糊的嘀咕了一句。 修炼中的叶仲隐约听到小男孩的声音,以为是他在说梦话,也没理会。 “笨蛋,当然是我了——你师傅!”男低音又响起,他必须把自己是师傅的概念灌输给小乞丐,不然他不肯接受,男低音永远也别想解除封印了。 “大叔——”小男孩清醒了一点,这才想起自己的戒指里住着一个脑子时常短路的怪大叔。 “你不用开口说话,在脑子里想你要对我说的话就可以了。你要是再出声,那个二级斗师怀疑起来,你就有麻烦了。”男低音提醒道。 “哇靠,这么牛逼,不用说话……大叔,你是不是又侵入我的灵魂了?”小男孩想到。 “怎么会,我说过没你允许绝不侵入。”男低音听他话里有不高兴的意思,连忙否认道:“这是灵魂交流,只要灵魂力够强就能发起,这样说话可以不被第三个人听见,你懂不懂?就是我们现在是两个灵魂在交流!” “切,你以为自己是诗人啊,说的这么深奥!”小男孩不屑的想到。 “我懒得和你解释了,你这个啥也不懂的小鬼!”男低音无奈道:“话说回来,你干嘛要答应这个人去冒充?这种事很危险的,你懂不懂?” “危险嘛,我当然知道。可是我现在也很危险啊,我每天都很危险。要不上饭就会饿死,要饭的时候可能被打死——跟这个叶仲走,好歹我不用要饭了啊,不然怎么办?以后你养我?” “呃,你这么说也对。只要你跟我修炼,我把最牛逼的斗技教给你,以后你就可以横行天下了。这么想的话,其实也不是很危险。” “横行天下就再说吧,我现在很困,先让我睡一觉再说。吃饱了睡觉,这是我人生最大的梦想!”小男孩对男低音的天下第一斗技一点兴趣也没有,迷迷糊糊的又睡着了。第二天一早,小男孩被一阵香味熏醒了过来,原来是叶仲已经准备好了早餐。 “少主,请用早餐!”叶仲昨晚强迫自己背了n遍“小乞丐就是少主”,自认为已经可以熟练掌握这个角色的变化了,因此一早就开始展示自己的训练成果。 他必须现在就开始锻炼自己对小乞丐的尊敬,不然生疏的恭维,很容易在老主人面前露馅。因为他也知道自己清楚小乞丐的底细,骨子里会对他有一种鄙视。作为斗皇强者的老主人对细节的把握,不是他能想象的。 他不能冒险。 倒是小男孩看到叶仲一脸恭敬地叫自己少主,愣了一下。旋即回过神来,心想:“妈的,我是叶欢。” “多谢仲大哥了。”他也不客气,接过早餐猛嚼起来。 “少主,吃过早餐之后,我们一起去万家镇。先找个地方给您洗漱一下,再换套衣服。然后咱们到叶家在此地的堂口,召集人马去找乔家二虎的麻烦。晚饭我们就去凤仪楼吃。这样后天我们就可以启程回曜火府了,您认为可以吗?”叶仲继续扮演忠仆的角色,如果不是亲眼看过他杀人,小男孩也会觉得这真是一个好人。 “行,仲大哥怎么安排,就怎么办。” 吃过早餐,叶仲从门外牵了两匹马来。“叶欢”没骑过马,因此坐在叶仲前面,另外一匹马则跟在后面。 叶仲这辈子没闻过那么臭的体味,坐在叶欢身后差点没吐出来。只能尽量催着马儿向前跑,尽快进城,然后把这小子扔进澡堂子里,先搓掉他三层皮再说。 洗净泥污的叶欢,头发盘起梳了一个髻,露出清秀的面孔。再穿上一身新衣服,整个人的气质立刻变了,再不是那个沿街学狗叫的小乞丐,倒像是一个纨绔子弟。而眉宇间抹不去的一点机灵狡黠,也像一个轻薄少年。 叶仲看着眼前的少年,也不禁感叹人靠衣装。这哪里还是昨天那个看见一只烧鸡就流口水的小乞丐,现在这么一看,十有八九的人都会相信这个孩子就是叶家的嫡孙,那个失踪的少主叶欢。 因为叶欢虽然单薄而且看起来轻浮,却透露着一种独特的气质。这种气质不是培养出来的,倒像是一种血统。以前的时候他低声下气,自然表现不出来。现在意气风发,立刻展露无遗。 两人从澡堂出来,骑马向万家镇中心奔驰,叶家的堂口便设在那里最繁华的地段,是一座富丽堂皇的大宅。宅府扁额上写着“叶府万家镇分堂”几个大字,门前站着四个劲装大汉。 “少主驾到,分堂主叶省恭,还不出来接驾!”叶仲的马冲到宅前止步,伴随着战马的嘶鸣,高举自己外府副管事令牌,大声喝道。 他的声音以斗气传出,分堂内外没有一个人不听的清清楚楚。 “恭迎少主!”门口的四名大汉一看令牌,不虞有假,立刻跪下。 叶仲淡淡挥手,颇有副管事的威风。而马背上的“叶欢”则一阵肝儿颤,心中暗道:“真爽!” 第十二章 叶省恭 万家镇分堂堂主叶省恭亲自出迎,将叶仲两人接进了正堂之上。由于叶仲介绍“叶欢”就是老主人那个失踪两年的嫡孙,因此叶欢年龄虽小,却被请上了主座。 叶欢看着眼前的老头子,不禁心里也有些感慨。他当然见过这个老头子,因为他是万家镇最有势力的人。这些年在路边乞讨时,不知道被这老头子手下的人打过多少次。可是今天,他居然这么恭敬地对待自己,真是世事难料。 也不能怪叶省恭糊涂,不懂得核查一下身份。他只是一个三级分堂的堂主,压根就没见过少主长什么样。即便是老主人,这么多年了也只见过一两次而已。而叶欢做乞丐时,更不可能给他留下任何印象。 况且此人是叶仲带来的,就等于剥夺了他怀疑的必要。 “少主与叶管事莅临万家镇,省恭未曾远迎,请少主、叶管事降罪!”叶省恭奉茶完毕,便自请其罪。 他是个老狐狸,叶欢固然身份尊贵,毕竟只是个孩子。再怎么恭敬,他也不会有什么明显的感受。而叶仲虽然只是二级斗师,比起自己七级斗师来差了不是一丁半点,可他却是主堂外府说得上话的人。因此话里话外,都把叶仲带上了。 “老主人下令接少主回去,一切都是便宜行事。我们来的匆忙,并未事先通报,省恭又何罪之有呢!”叶仲也知道叶欢现在能坐稳就算好了,因此就毫不客气的代劳了。 “多谢少主,多谢叶管事宽恕。省恭今晚摆酒赔罪,还请少主赏脸!”叶省恭,满脸期待地说道。 “不用了,少主听说凤仪楼的烧鸡不错,早说了今晚要去那里晚膳。”叶仲也不知道凤仪楼在哪里,不过这是叶欢昨晚特意提出来的条件,他可不想为了给一个分堂堂主的面子,被叶欢认为违约。 叶省恭脸色怪异的看了看一脸稚气的叶欢,心里诧异。若是叶仲不知道凤仪楼倒没什么,他可是这里的地头蛇,当然知道凤仪楼是本地最大的妓院。没想到少主年纪这么小,居然就有嫖妓的爱好。可既然是少主要去吃“烧鸡”,他当然不能说什么,忙说道:“那就由省恭做东,今晚包了凤仪楼,为少主接风!” 叶仲心里感叹,这叶省恭果然识时务。看了一眼坐在堂上的叶欢,只见他没发育完的喉结明显在涌动,显然是在咽口水,不禁也觉得好笑。 “既然省恭这么客气,那我们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叶仲代替叶欢回答道。 “谢少主,谢管事赏光,省恭这就差人去办理。”叶省恭大喜。 少主和叶仲在这里吃饭,传到别的分堂耳朵里,他这个万家镇在同级分堂中,可就大大露脸了。而且如果能借着这顿饭和他们两个人把关系搞好,对他将来在家族内的发展,跟是大大有利。 “还有几件事,需要请你帮忙。”叶仲淡淡说道。 “请管事吩咐!” “你马上派人三千里加急,将此信送到总坛,亲自交到老主人手中。”叶仲说着,从怀中取出一封信递给叶省恭,微微一笑道:“这信里详细写明了万家镇分堂如何协助叶仲寻找少主,省恭功不可没!” 叶省恭闻言一愣,顿时大喜。叶仲等于平白无故给了他一个大功劳,这封信送出去,他的升迁几乎是指日可待了,连忙跪在叶仲面前,磕头道谢道:“多谢管事提拔!从今往后,管事但又吩咐,省恭万死不辞!” “呵呵,起来吧,这是你应得的。”叶仲招手让叶省恭站起身。 叶仲又不是傻子,怎么会白白让叶省恭沾光。他不过是借着叶省恭,让老主人相信,找少主的时候并非他一个人,这样也能免除老主人不少怀疑。 “这万家镇里,是不是有个什么乔家二虎?”等叶省恭站起身来,他又问道。 叶省恭闻言,不禁有些犯迷糊。乔家二虎是他搜罗在旗下的两个地痞,专门替他放高利贷的和看赌场的。本事不大,但胜在心狠手辣,六亲不认。曾经有他们的亲戚借了分堂的钱还不上,这两兄弟居然去奸污了亲戚的妻女,并把她们卖进了窑子来抵债。可虽然他们在万家镇恶名昭著,叶仲却是从府里来,按理说不该知道这两个人的名号。现在却指名道姓,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是,有这两个人。”叶省恭老老实实的答道。不论好事坏事,他没必要替乔家二虎隐瞒什么。就算叶仲要杀他们,对他而言也没有什么损失。地痞流氓万家镇多的是,少他们两个不少,多他们两个不多。 “找到他们,杀了。”叶仲淡淡的说道。 叶省恭又是一愣,没想到叶仲果然是要杀他们。他不知道为什么叶仲要杀他们,也不敢问。叶家的规矩很严格,上级吩咐的事情,下级只负责执行,从来不能问原因。 “是,省恭马上就去办!” “等等。” 一个稚嫩的声音在堂前响起,居然是叶欢在说话。只听得他用比叶仲还冷的声音,对叶省恭说道:“抓到他们,给他们拴上狗链,绑在闹市口。让他们学三天狗叫——如果没学满三天,就杀了。如果叫足三天,可以不杀。” 叶省恭闻言背脊发凉。他没想到眼前这个不过六七岁的少主,手段居然这么残忍。让两个横行霸道的地痞学三天狗叫,这实在比杀了他们更让他们难受。也不知道这少主是作风如此,还是和这两人有仇。 连叶仲闻言也有些吃惊。这个小乞丐一直是嬉皮笑脸,一副无赖样的,没想到报仇的手段却这么狠。他心里也知道,一定是这个乔家二虎在叶欢还是乞丐时,欺负他有些过分了,不然不至于让叶欢记仇到这个地步。 “唉,乔家二虎真是悲剧了。”叶仲两人同时在心里感叹。 “少主放心,就算他们想死,省恭也一定让他们叫足三天后再死!少一天,省恭就自尽以谢少主!”叶省恭豪气干云的答道。 他确实有这样的自信。他手底下虽然没有几个斗师,但欺负平民却是个个都入神级,可谓是如火纯青。要是连这点事情都办不了,他也不算是万家镇地头蛇了。 为了表示自己精明强干,立刻唤了手下进来。几件事同时安排下去,并刻意说要他们立刻抓捕乔家二虎,这是重中之重。 叶欢对叶省恭极为满意。 当然了,一个这么有势力的人帮他报仇不说,还要包场请他吃饭,怎么会不满意呢。叶省恭看见叶欢对自己微笑,心想能得到这未来家主的好感,就算十个乔家二虎也值了。 第十三章 凤仪楼前 凤仪楼,万家镇地界最大的青楼。四进四开的三层阁楼,虽不曾贴金镶银,但在夜色灯火的辉映下,也有金碧辉煌的派头。 门前挂着一副对联,上联是“才子佳人上马相聚百花店”,下联是“红娘粉女摸黑徘徊紫青楼”,一个大大的扁额写着横批“食色性也”。 叶欢斗大的字一个也不认识,当然看不懂这幅对联。但这时驻马门前,心中也很是感慨。 他不止一次在路边听过很多男人讨论凤仪楼的“烧鸡”,现在他还能想起那些男人说起这些时的神情——猥琐而又兴奋。从那时起,叶欢就定下了人生第一个志愿,那就是一定要吃一次凤仪楼的烧鸡。 以前他一靠近这里就会被人打走,现在他却要进去吃了,一种夙愿得偿的幸福感觉在他脑海中蔓延,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 凤仪楼楼主带着十几个如花似玉的姑娘,早在那里恭候了。而门外则被一群彪形大汉隔开一个圈子,圈子外面挤满了近乎疯狂的男人。 “快看,百花仙子也出来了!” “哇,二品,三品的头牌全出来了!” “今天来的究竟是谁啊,这么大的阵仗!” 他们当中大部分人一生也凑不够钱进一次凤仪楼,就算有人进去过,也很少能见到凤仪楼的头牌。可今天她们全都站在门口,排列的整整齐齐,任君观摩。就冲着这一点,他们也对这个如此隆重来嫖妓的人,在心里表示由衷的感谢。 同时,表示严重的羡慕。 “少主!”叶省恭下马之后,来到叶欢马前,略带神秘而又恭敬地说道:“省恭要送一个礼物给少主!” 说完拍了拍手,人群被分开一道口子。几个彪形大汉牵着两个人,蹲在叶欢面前——正是昨天还在万家镇横着走的乔家二虎。 此刻两人却像两只落水狗,一钱不值。两人双眼满布血丝,脸上的肌肉已经被风吹干了一般僵硬。他们像狗一样趴在地上,眼里尽是怨恨。 他们不知道谁在对付自己,为什么要对付自己。就如他们平常欺负别人时也不需要理由,想欺负,就欺负了。 叶欢确实觉得有些惊喜,没想到叶省恭办事效率这么高。而且下午的命令只是命令而已,没有实际看到两个恶霸的下场,要说多痛快,也实在感受不深。现在活生生看到乔家二虎的下场,才有了报仇的快感——这两个混蛋终于也知道学狗是什么滋味了。 他看了一眼叶省恭,眼神中充满了感谢。 叶省恭当然看到了叶欢的眼色,知道自己这回的马屁拍得恰好,心里不禁也有几分得意。转过头吩咐那几个大汉道:“今天就让这两个王八蛋在这里学狗叫,你们把人给我看好了。要是他们死了,你们自己把脑袋摘了吧!” “请堂主放心!” “少主,咱们进去吧?”叶省恭回头对叶欢说着,眼神瞟向坐在叶欢身后,担任护卫的叶仲。 “走吧!” 叶仲先下马去,又把叶欢从马背上抱了下来,才牵着他向前走。叶省恭则落后他们半步,亦步亦趋地跟着。才走了几步,等在门前的凤仪楼楼主立刻谄笑着想要迎向叶省恭。叶省恭微微摇头,嘴角向叶仲两人一努,楼主立刻醒悟。对着叶仲两人跪下,高喊道:“小的凤仪楼楼主李江,恭迎贵客驾临!” “奴婢恭迎贵客!”李江身后的一众美女,这时也赶紧欠身施礼。十几个娇滴滴的声音响起,四周顿时陷入一片死寂,继之而来的是一阵此起彼伏的咽口水声。 “楼主客气了,不敢当!”叶仲微微一笑,示意李江等人起身。 到这个时候,叶仲也不禁有些佩服起叶省恭的能力了。虽然万家镇是个小地方,可一个下午就搞出这么大的阵仗,而且一直井井有条,换作是他也未必做的这样出色。 “这位乃是我们外府管事!”叶省恭向李江介绍叶仲,很知趣地把副字省了。 李江赶紧又施了一礼,忙道:“叶管事,欢迎欢迎!” 叶家在曜火府的势力众所周知,李江自然知道一个管事在叶家的地位是什么。心想原来来人这么有地位,难怪叶省恭这样的老滑头,今天会这么隆重其事。 “这位,是我们少主人!”叶省恭又指了指表情已经很不耐烦的叶欢,对李江介绍道。 “给少主请安!”李江连忙下跪。 如果叶仲是一个值得他敬畏的人物,那叶欢就是他必须要巴结和讨好的人,哪怕他只是一个孩子。叶家少主,这个身份在曜火府的意义是,他几乎可以为所欲为。不用说叶家那个已经处于斗皇巅峰的老主人,就是叶家在曜火府的各种势力,也已经让许多人望尘莫及。 叶欢这个时候已经很不耐烦了。本来以为到了凤仪楼就能吃饭,没想到这帮大人物客套起来没完没了——“不就吃个饭嘛,干嘛搞得这么复杂!”他心里想着近在咫尺的烧鸡,不由有些郁闷。 “起来吧!”叶欢在被叶仲小声提醒之后,才不耐烦地对李江说道。 “少主能光临凤仪楼,小的万分荣幸之至。”李江起身后,弯着腰对这个身高刚到他腰间的叶欢表示欢迎。 “别废话了,听说你这里的烧鸡不错,咱们赶紧进去吃吧!”叶欢终于忍不住了,兴致勃勃地打断了他的话。 所有人都是一愣,包括李江和他身后的那些美人儿。 “考,来嫖妓的,居然是这个小孩?” 第十四章 烈钟 叶欢本来兴致勃勃,看到周围的人无不面露尴尬,不免有些奇怪。 “你们——干嘛都这样看我?”他终于忍不住了,问李江道。 “呵呵,没什么。少主天赋异秉,小的万分佩服!”李江虽然老于世故,也不敢直接问叶欢,这么小的年纪拿什么做本钱。 叶欢奇怪的看了看他,心想吃个烧鸡,要什么天赋啊。这里的人真是奇怪。 叶仲看叶省恭脸上的肌肉也在抽筋,不由暗笑。这么多人中,也许只有他才明白,叶欢话里真正的意思。这个傻子是真的把烧鸡当烧鸡了,恐怕他现在都还不知道,凤仪楼是妓院吧。 “那就进去吧!”叶仲摆手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叶省恭连忙歉让,始终站在叶仲身后半步。 他是个老江湖,这点规矩还是懂的。 “哎呦,是哪位能人啊,嫖个妓也这么大的排场!” 众人正要进去,却听得不远处传来一句阴阳怪气的声音。转眼间外围的人墙被一股霸道的斗气生生撕裂,露出一条通道来。一个浑身火红衣装,二十来岁的青年人骑着马,朝叶欢等人呼啸而来。他的身后,跟了十来匹马,马上的人物都是红色劲装。远远看去,就像一团烈火。 叶仲眉头微皱,而叶省恭则已经脸色变得很难看了。 如果说曜火府有什么势力可以真正和叶家对抗,那就只有烈家了。前两年由于叶家的主人叶平——也就是“叶欢”的父亲——在外寻找儿子时被人暗杀,而老主人毕竟年迈,精力上无法照顾到叶家这么大的产业,所以烈家借机大力扩张自己的势力。仅仅两年功夫,就已经发展的十分强大,现在俨然已经可以和叶家平分秋色了。 当初有人猜测,暗杀了叶平的,就是烈家的高手。甚至掳走叶欢的,也是烈家的人。不过谁都没有证据,所以叶平的死和叶欢的失踪,到现在还是一桩无头公案。 现在曜火府的形势,就好象有麦当劳的地方对面一定有肯德基——也就是说,凡有叶家势力存在的地方,不远处也一定会有烈家的势力。 眼前来人,正是烈家在万家镇分堂的堂主——烈钟。 叶省恭这两年没少和烈钟打交道,但都是暗地里的。双方谁都不敢明着攻击对方,因为表面上两股势力还是和平共存的。可是互相暗杀和暗算的事,几乎每天都有。 烈钟的马如离弦之箭,朝叶省恭直冲过去。叶省恭居然连眼皮子都不眨一下,只是静静站在原地,仿佛根本没看见一般。 “吁!”那匹奔驰的骏马几乎是骤然停下,止步在离叶省恭不到半米的地方。这样的骑术,也真可以算是少见了。 “叶堂主,真是好胆魄啊!”烈钟也不禁对叶省恭的定力另眼相看,阴阴说到。 “区区一匹马,何惧之有。但不知烈堂主前来,所为何事?”叶省恭冷冷说到,背后手心的斗气悄悄隐去。 “来凤仪楼当然是嫖妓啊,难不成叶堂主到此是来作诗的吗?”烈钟皮笑肉不笑,身后的劲装大汉闻言却都哄笑起来。 “对不住,今晚凤仪楼已经被叶家包了,没你烈钟的份。要嫖妓,明天请早吧!”叶省恭根本不和烈钟逞口舌之快,斩钉截铁的说到。 虽然烈家最近两年爬得很快,但叶家是老树根深。如果存心要找茬,叶省恭绝不会怕他们。 “哈哈,我烈钟想做的事,还没有人能挡得了的!——李江,给我滚过来!” “烈爷,您有什么吩咐!”李江苦着脸,来到烈钟马前。 这两大势力互相掐架,他也不是不知道。可掐架掐到凤仪楼,倒霉的就是他了。 “今天你这凤仪楼,烈爷我包了——你把闲杂人等,都清扫出去吧!”烈钟低垂着眉头,一副轻松自在的模样。 “烈爷,这,叶堂主已经今天已经包了小店,您看这——”李江几乎都快要哭出来了。 “哼,我出双倍的价钱。你要是敢拒绝,我立刻把你这鸡窝拆了!”烈钟一甩马鞭,斗气在青砖铺就的地面上划出一道裂痕。 “烈爷,您——”李江心里一阵苦笑。他当然知道叶省恭不会同意,可烈家的势力,也是他得罪不起的啊。 “难道今天就要站队吗?可这两个祖宗,站哪边都是死啊!”李江心里绝望的想到。 第十五章 少主威武 叶仲早就猜出了烈钟的身份。在曜火府对着叶家还敢这么嚣张的,用屁股想也知道只有烈家而已。那身红色的衣服,也是他们的标志。他看对方不过是个三四级斗师,竟敢这样骑在叶家头上拉屎,看来是不想活了。 “既然要不想活,那就成全他。”叶仲心想,眼神中流露出杀意。 虽然他也知道杀了烈钟会带来不小的麻烦,毕竟两家的高层,表面上还是保持着友好关系。可是他堂堂一个外府副管事,如果今天不在叶省恭面前表个态,只会让叶省恭看不起。 凭他找回了“叶欢”的功劳,杀了烈钟老主人应该也不会怪他惹事。更何况回去之后,完全可以说是为了保护叶欢,才被迫杀了烈钟。当初老主人就怀疑叶欢被掳,叶平被杀,都和烈家有关。现在杀了烈钟,老主人说不定还会以他为功臣。 叶省恭也确实在等叶仲的表态,这种场合,他说话显然是不合适的。 “哼,好大的口气!”叶仲冷笑着对李江说道:“李楼主不用怕,你这凤仪楼,我叶仲保了。看谁敢动你一砖一瓦!” 叶仲说着,浑身斗气外放,蛇一样的目光,盯着烈钟不放。 烈钟的级别比叶仲还要高两级,是四级斗师。可看到叶仲的眼神,却也有些心惊肉跳的感觉。这两级之间当然实力上有差距,可是战斗是否能取胜还有很多因素,斗技是一方面,对手的心态也是一方面。 更何况,他也知道叶省恭的级别,足足比他高了三级。 “哟,好大的口气,我倒要看看你怎么护他!” 烈钟既然存心来找麻烦,当然不能示弱。话音未落,斗气已经瞬间外放。而他的斗气显然比叶仲的更浓郁一些,加上这时他身后的十几名武士也放出了斗气,所有斗气聚集在一起,形成了惊人的气势。 他下午收到风声,说叶家少主出现在万家镇。对于烈家而言,这是一个极为不利的消息。烈家就是靠这两年叶家群龙无首的状态,才混到今天这个地步的。以他的级别当然不知道叶欢和叶平的事,和他们烈家有没有关系。可是凭直觉判断,他也知道必须在叶欢没离开万家镇前确认这个消息,给烈家总部传回去。否则的话,烈家高层一定会怪罪的。 这时叶省恭等人也加入了叶仲的行列。他们人数众多,而且实力一点也不弱,因此聚集在一起的斗气更加吓人。 两股势力在凤仪楼外对峙了一会儿,似乎大战一触即发。可是双方却都没有先动手,只是对峙。双方的人都知道谁先动手就意味着麻烦,所以都在等着对方的行动。 “考,你们别闹了——不就吃个饭嘛!” 一个稚嫩的声音忽然响起,众人不禁愕然,原来是在一旁等得实在很不耐烦的叶欢,终于发飙了。 叶欢当然不知道烈家和叶家的恩怨,也不知道烈钟那波人马的实力。他用了最简单的办法,那就是数人头。那个阴阳怪气的家伙不过十来个人,而自己这边起码五十个人以上,还有一个是杀人不眨眼的叶仲。 既然自己是有实力的那方,干嘛还和这个红衣服的家伙废话。他本来就看这个不难不女的烈钟有些不习惯,更何况他还耽误自己吃饭,因此就发飙了。 仅仅用了一天,他就知道自己叶欢这个少主的身份有多牛逼。他现在发飙发得底气十足,反正身边有这么多打手呢。 他不知道自己运气多好,如果对方的队伍里有一个大斗师以上级别的人物,别说五十个打手,就是五十个人全是斗师都没用。幸好,对方的队伍里只有几个斗师,而且级别都不高。 烈钟看见一个比马腿还要矮的小孩,从叶家那群人中走了出来,吹鼻瞪眼的朝他喊道:“那个红衣服的娘娘腔,你是不是要吃饭——好啊,来!你和你的人都进去,我请客!”他朝烈钟招手。 “少主!”叶仲知道叶欢什么底细,一个小乞丐而已,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生怕他说错话,更怕他被烈钟偷袭,连忙用身体护在他面前。叶省恭也不放过这个精忠救主的机会,立刻和叶仲并排站在了叶欢面前。 顿时叶欢连影子都没了,被他们淹没在后面。 烈钟回过神来,嘴角划出一个嘲笑的弧度。没想到这个所谓的叶家少主,居然是一个这么小的孩子。而且看他刚才走出来的模样,完全是一个小流氓。 “你们别挡着我!”叶欢用力从两人身后拨开一条缝,挤到前面对烈钟喊道:“娘娘腔,你要吃饭的话就进去,别在这里磨嘴皮子。少爷现在很饿,没时间和你废话!” “你就是叶家少主?”烈钟被他喊成娘娘腔,心中极度不爽。可眼下也没什么办法,只能先确认自己要的信息。 “是啊——怎么,你不相信?”叶欢随即不耐烦的挥挥手,说道:“你信不信都行,总之你要吃饭的话,就进去吧。我们多双筷子,反正也是叶堂主请客,不用你掏钱——怎么样,去不去?” 烈钟看着抱胸而笑的叶省恭和叶仲,倒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 叶家少主出来请他吃饭,似乎把谁包楼的问题解决了。可这饭是能吃的吗?进了这凤仪楼,他敢保证自己这十几号人马准看不见明天的太阳。只要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叶家就算杀了他,烈家也很难找他们麻烦。 “这个小鬼,不简单啊!”烈钟心里想到。 一旁的人心里大都对这个着急要吃“烧鸡”的小色鬼有些另眼相看,只有叶仲心里暗笑着摇头,知道这个臭小子初尝权力的滋味,已经嚣张的不行了。哪里是什么计策,根本就是想早点进去吃饭罢了。 “果然不愧是叶家少主,在下佩服!”烈钟不知道底细,而且也没胆子玩命。虽然和叶家作对是烈家这两年的基本原则,可他也知道,如果自己悄悄被人干掉,以他的级别烈家也不会为他报仇的。因此对着叶欢一拱手,说道:“改日在下摆席,请少主赏光如何!” “少主,别答应!”叶省恭忙在叶欢身后提醒。 这些江湖人物,平常就算再怎么腌臜,但当面的承诺,却是刀山火海也要实行。他怕叶欢年纪小随便答应,到时候如果不去,可就丢了叶家的脸了。 “吃饭啊?可以啊!”叶欢才不管这些,他也不是什么江湖人物,一听说娘娘腔要请客,顿时眼睛发光。 旁边的叶省恭和叶仲闻言,脸色却难看起来。 “那就定在明晚,到时候我派人来接阁下!”烈钟大喜,心想果然只是一个小孩子。 “不行啊,明天我就要回曜火府主城了——你要请客的话就到主城来吧,好不好?你要到主城来请客的话,请一回我吃一回!”叶欢雀跃着帮烈钟出主意,一副天真无邪的模样。 烈钟顿时语塞。他哪儿有种去主城请叶家的少主吃饭?那不是找死嘛! “是啊,烈兄要是来主城请客,叶仲也想叨扰几杯呢!”叶仲也没想到叶欢居然能轻易化解这个挑衅,不仅等于当面打了烈钟一巴掌,还完全立于不败之地。心情愉快,加上这时“少主”威武,怎么也要出来帮他站脚助威。 “哼——叶家少主,告辞了!”烈钟情知今天讨不了好,真要现在和叶家撕破脸,他也担不起这个罪责,只好忍了。对叶欢一拱手,双腿一夹,十几骑呼啸而去。 这个叶家少主看来真有些门道,他得到这个情报,也就已经足够了。 “吵了半天,最后又不吃了。”叶欢看着疾驰而去的红影,颇为无趣看了一眼旁边目瞪口呆的李江,着急道:“楼主,别愣着啦,我都快饿死了,赶紧开席吧!” (今天更新结束,明天请早吧) 第十六章 眼光独特的男人? 够资格入席的,除了叶欢、叶仲和叶省恭之外,还有分堂的两个副堂主和李江。总共六个人,却坐了一个十几个人的大圆桌。 叶欢搞不懂。 人这么少,就不能找个小一点的桌子么?他看了看自己,觉得吃亏了。这些大人身高臂长,桌子再大也不会影响他们夹菜。可是他呢?这么大的桌子,待会儿夹菜怎么办啊! 逼急了,他敢爬到桌子上夹菜。反正叶欢是一个无敌的身份——至少现在看来,是无敌的。 他心里很着急,完全没心情和李江他们客套。除了叶仲之外,其他人对叶欢除了身份之外的忌惮,也颇有些发自内心的敬畏——试想以他这么小的年纪,就敢来嫖妓,这本身就很不合乎常理。再加上他刚才在门外无心化解了一场危机,众人更觉得他深不可测。此时见他一脸不高兴,也不敢多问,转向和叶仲客套起来。 李江眼珠子一转,自以为想到了叶欢不高兴的原因。心里暗叹,这孩子可真是一个色鬼啊。 想到这里便站了起来,双手一拍,幕帘之后十几个身材曼妙的美女鱼贯而出。除了叶欢之外,所有在场的男人都是眼前一亮。 李江今天真是下了本钱了,凤仪楼前五品的头牌悉数到齐。 凤仪楼的女孩按照《花谱》分为二十四品,一品只有一个,称为百花仙子,也就是花魁。从第二品开始,女孩子都用花来做艺名。少富之人,绝不可能碰她们一下。而这五品之内的女孩子,就算是叶省恭也没有实力长期光顾。 李江很满意这些男人的表情,这也确实是他值得炫耀的资本。眼睛瞥向叶欢,却发觉叶欢依然拉着一张脸。 “这孩子究竟是有病,还是眼界真的很高?刚才还吵着要吃‘烧鸡’,怎么这会儿却蔫了?”李江心里想到。 “少主,您挑一个吧!”叶省恭很懂礼貌,小声对叶欢说到。 “挑什么?”叶欢不明所以。 “呃,就是……”叶省恭却不知道怎么回答了,尴尬的摸了摸脑袋,含蓄的说道:“就是那些姑娘,您挑一个,陪您,呃,吃饭!” 他说完这段话,自己都有些哭笑不得。心想少主真是个怪人,总能找人的不自在。他还没想明白,忽然旁边的叶欢狠狠拍了一下桌子,叶省恭还没来得及慌,就听见叶欢那稚嫩的大笑。 旁边的人全傻了,不知道这个少主又是哪根筋不对了,吓得都不敢说话。 “我说呢,为什么搞一张这么大的桌子,原来是有人陪我吃饭呀!”叶欢心里想到:“还以为他们欺负我手短,看来真是误会了,有钱人吃饭还真是讲究啊!” 夹不到菜的问题解决了,叶欢心里大爽。心想一定要挑一个手最长的,立刻眼珠子就在那些女孩子当中飘来飘去,飘来飘去。 “呃,就那个,穿绿衣服的那个!”他指了指其中一个女孩,心里窃喜,因为那个女孩子不仅手臂长,而且连手指都比其他女孩子长。 众人不禁愕然。 那个绿衣服在这堆女孩子当中并不算漂亮,顶多也就是四五品的水准,想不到“少主”眼光如此独特!就因为叶欢选了她,众人都忍不住细看了一眼那绿衣女子,居然觉得漂亮了许多,开始觉得少主的眼光不错。 “绿竹,快些过来谢谢少主抬爱!”李江看叶欢的脸色终于好看了,顿时松了一口气,连忙召唤那名少女。 其他女孩子看着对面喜不自胜的叶欢,心里都微微鄙视道:“这小鬼,太没眼光了。”尤其那个头牌花魁,本来还在苦恼该怎么和一个六七岁的孩子调情——她认定叶欢准会选自己,虽然他只是个孩子,但也是个男孩子。只要是男孩子,就该有眼光看出她才是花魁。 她确实很漂亮,尤其那双美腿堪称勾魂锁、夺命钩——可惜,手不够长。 绿竹显然也没想到自己会被叶欢选上,顿时有些扬眉吐气的感觉。得意地瞟了一眼身边脸色难看的姐妹们,才屁股一扭,袅袅婷婷地走到叶欢座位前面跪下,千娇百媚地说了一句:“谢少主抬爱。” 饶是叶欢这个现在还不会区分性别的小屁孩,听了这话之后,浑身也是一个激灵。 其他男人的审美都是正常的。花魁自然是被叶仲选走了,其他二品三品的则被叶省恭一行人选走。剩下的没有什么意外,全部出局。 第十七章 狂欢之夜 找一个手臂长的,果然占尽了便宜。上菜之后叶欢屁股和手都不用动,指挥绿竹夹了菜,然后喂到自己嘴里。他只负责嚼,然后咽下去。 绿竹觉得这很有情调,宛如小夫妻之间的调情,不张扬却很贴心。心想这孩子果然是花中老手,如此熟络的手段,也不知道几岁开始就在花丛里闯荡了。 “不知道他那功能,是否也如此早熟。”想到这里,绿竹脸庞一阵发热。 可不料叶欢像饿鬼投胎一般,压根就不是和她调情。嘴里的菜还没咽下,已经指向了另一道菜了。不到一刻钟,就把绿竹累得额头冒汗,郁闷不已。 叶欢当然不知道绿竹在想什么,现在也没什么心情想这些。从上菜开始,他已经忘记了烧鸡,因为很显然这里每一道菜都比烧鸡好吃得多。所以他现在也很怀疑,为何外面那些男人独独对此处的烧鸡念念不忘。他们难道不知道,比烧鸡好吃的菜,这里有很多吗? 他现在已经有资格嘲笑门外的人没见过世面了。 正因为菜实在好吃,又有人在一旁帮手,所以他吃起来更觉得兴致勃勃。 “这个小乞丐,果然还是上不了台面啊!”叶仲刚才忙着哄那个不高兴的花魁,现在才回过神来。转头看见一脸汗水和不高兴的绿竹,在心里偷笑。 叶欢越上不了台面,对叶仲来说就越是好事。如果叶欢真的是一个早熟的天才,那回到叶家之后反而难以控制他。 叶省恭刚才就想给叶欢敬酒,但看他吃得起劲,不敢打断。终于觉得他吃得差不多了,才敢站起来,举起杯子对叶欢说道:“少主今天驾临万家镇,省恭谨代表万家镇所有兄弟,敬少主一杯!” 叶欢没喝过酒,但现在心情愉快,所以很爽快地举起杯子和叶省恭碰了一下,说道:“叶堂主今天请客破费了,我敬你还差不多!” “岂敢岂敢,当然是省恭敬少主!”叶省恭听叶欢语气温和,心里略微放心了一些。今天把这个少主招待好了,将来可就是自己飞黄腾达的保障啊。虽然今晚包场花了他不少钱,但现在看来这点钱花的很值。 叶欢举起杯子一饮而尽,吧唧了一下嘴,心想:“酒也不是那么好喝嘛。” 他以前没喝过酒,但总听人说:“我请你喝酒。”说完这句话,不管刚才两人是吵架还是打架,准会高高兴兴的搂着去酒馆,亲热得像亲兄弟。他当时就以为酒肯定很好喝,不然怎么会这么容易就摆平很多麻烦。 其他人看叶省恭敬酒了,连忙也向叶欢敬酒。这么一来二去,叶欢至少喝了十杯。开始的时候没什么感觉,但如今却觉得脑袋有点晕。 虽然晕,却莫名兴奋,开始觉得酒还真不错,竟兴致勃勃的主动向叶省恭等人敬起酒来。少主敬酒,谁敢不喝?于是又十来杯下肚。 叶仲不知道叶欢不会喝酒,看他毫不犹豫地一杯接一杯,心里还纳闷,这个小乞丐去哪里练得这好酒量。 “少主,干吃饭有什么意思,咱们玩会儿骰子吧!”叶省恭看喝的差不多了,对已经有些昏昏欲睡的叶欢说道。 “骰子有什么好玩的?”叶欢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所以没兴趣。 叶省恭却误会了,以为叶欢是嫌没彩头,连忙说道:“干玩当然没什么意思,这样,我们用点钱做彩头。” “你是说,赌钱?”叶欢一愣,旋即摇头道:“我不会赌钱。” 他现在只想睡觉,很困。 “很简单的,咱们就赌大小。我和您连庄,本金我来出,赢了算您的,怎么样?”叶省恭以为叶欢怕输,连忙说到。 叶欢似乎天生就是纨绔子弟的命,听叶省恭这么说,顿时来了精神。这买卖做得啊!他完全是坐等着收钱,就算赚不到,也不会赔钱。 “那好吧,就赌钱!”叶欢答道。 李江把众人引到隔壁大厅中,那里有现成的赌具。叶省恭张罗着要赌钱,本来就是要输给叶欢的,算是一种变相的贿赂。叶欢哪里懂,开始还在忐忑不安,别害得叶省恭输钱才好,今天这顿饭他已经破费不少了。 赌局一开,叶欢就发现这帮人的运气实在太差。因为但凡他摇小,这帮人准买大。摇大,这帮人准买小。还没过十把,几乎就把眼前的人最初的筹码赢光了。 “哈哈,买定离手——”他一手按着骰盅,看着眼前这堆肥羊意气风发,一掀骰盅大喊道:“三个一,豹子,大!通杀!”。 “少主真是好手气,今晚我可输了不少呢!”副堂主叶省庆说道。 他刚才和其他人一样,都是买的小。他可是老赌棍了,早就从骰声里听出了豹子。可他和其他人一样早就得到了叶省恭的通知,要他们输钱,所以专挑输钱的买。虽然明知道是输,但看着金晃晃的钱就这样从自己手里流出去,不免还是肉疼,因此说话时脸上的郁闷表情,倒也不是全装的。 “哈哈,大家自己兄弟,输钱怕什么。没钱,我给你!”叶欢赌性大发,看着自己面前一大堆金币,真觉得自己成了万家镇首富了。 他说完之后,随便从那堆钱里拨了一半出来,对叶省庆他们说道:“大家分了,咱们再来!” “多谢少主!”众人大喜过望。本来以为这么输下去,自己就要当裤子了。没想到少主这么仗义,眼睛不眨就分出一半。小小年纪就这样视金钱如粪土,要是跟着这样的人混,将来肯定是前途无量。 “少主,奴婢也要!”绿竹在旁边伺候了半天牌局,这时看叶欢出手这么大方,急忙讨赏。 “绿竹,你要少主什么啊,可没说清楚哦!”另一个副堂主借着酒劲,色迷迷的调戏道。 众人闻言无不莞尔。少主虽然极怪异,总是一个六七岁的孩子,可给不了女人要的东西。 “哈哈,你对我这么好,赏你了!”叶欢想起她帮自己夹菜,加上现在被酒精刺激得豪气干云,随便从自己面前抓了一把金币,数也不数就塞给了绿竹。没想到一伸手,手指传来一团温软的感觉。回头一看,原来竟摸到了绿竹那对丰满动荡的胸前。 他喉咙里一阵干燥,眼里冒着火。竟无师自通,把那把金币直接塞进了深深的乳沟。 这一把起码十几个金币,旁边的女孩子全都对绿竹投去羡慕的眼光。 她们虽然是凤仪楼里的头牌姑娘,一夜的资费也不过五到十个金币不等。这些钱还要被李江抽成,到手也不过两三个金币。可是这孩子一出手就是一把金币,这种给小费的程度,也是她们少见的。 绿竹大喜过望,对袭胸毫不在意。虽然这孩子刚才让她累得够呛,但十几个金币把什么都弥补了。高兴的抱起他来,狠狠亲了一口,叫了一声:“谢谢小老公!” 叶欢满脸通红地从她怀里挣扎出来,脸上挂着一道鲜红的唇印爬上赌桌。一手抓着酒瓶,一手掀开骰盅,大喊道:“开——四五六,大!通杀!” 第十八章 启程,新的人生 下雪了,一夜之间天地就换了一幅模样。好几辆四匹马并辔的豪华马车,在风雪中向曜火城疾驰而去。 中间第二辆车里,架着一个青色的掐丝珐琅龙纹火炉,热气四溢。左侧一个中年人闭目修行,右侧一个孩子趴在厚厚的棉被上,眯着眼睛一枚一枚地数着手里的金币。 “二百三十一,二百三十二……” 叶欢早上从醒过来到现在,已经把钱囊里的钱数了无数次。他数完一遍之后,还是忍不住要再数一次,因为每次都觉得很爽。 “要是昨晚没乱花,可不止这些钱呢!” 他现在想起昨晚赏出去的钱,还不禁一阵阵肉疼。吃就吃了,喝就喝了,可偏偏他昨晚都是赏出去的。这些人和他一毛钱关系都没有,自己却平白无故花了几百个金币。 “mb,以后叫你装冤大头!” “少主,我们商量一下回到总坛该怎么办吧!”叶仲修行了一个周天,睁开眼睛发现叶欢还在孜孜不倦的数着那些金币。心中纳闷这孩子是数学不行,还是缺心眼?怎么这么点钱也能数一个上午。 “你定吧,你要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叶欢摸着一堆金币,眼睛里冒着金光,又说道:“我相信仲大哥的!” 叶仲才不相信他相信自己,这孩子鬼精得很。不过还好,虽然他油腔滑调,惹人厌恶,却是一个及其贪财的家伙。只要有缺点的人,就不难控制,更何况只是一个孩子。 “既然少主信得过在下,那我就说一说自己的想法。” 他滔滔不绝的说了起来。包括老主人会对他的身份产生哪些疑问,这些疑问该怎么解答才合适。真正的叶欢小时候有什么特别的事,叶欢的父母什么样等等。等等。总之事无巨细,统统讲了一遍。 叶仲说的事情都是实事、琐事,一点也不好玩,叶欢听了几句就没耐心了。可叶仲却很认真,毕竟面对老主人那样的斗皇巅峰强者,只要一个细节出错,就会满盘皆输。所以他并不怕麻烦,有些细节强调了好几次。 叶欢表面上假装很认真,可是在太无聊了,便在心里盘算着手里这些钱该怎么花。 “小鬼,看来你发财了啊!”叶欢脑海里响起一个熟悉的男低音。 “大叔——你还在啊?”叶欢早就把男低音忘得一干二净了。 “废话,我倒是想走,走不了啊!”男低音很郁闷的说道:“能不能走的话,还要靠你啊!” “我怎么放你走啊。”叶欢不解。 他捏了捏自己纳戒里的钱包。他现在可是一个有资产的人,很容易对别人起疑。 “我的封印好像是好几个层次的。第一个层次是纳戒挑选的人,用鲜血打开第一层封印,然后需要把一套称为《洗髓经》的功法传授给被选中的人。” “你是说,我是那个人?” “看来是了,所以你必须要学这套功法,不然我没法接受第二层的信息。”男低音继续郁闷的说道:“根据我的猜测,似乎必须要完成一层一层的任务,直到最后一层,封印才能解除。悲剧的是,我现在都不知道究竟有几层封印。要是给我搞个十八层甚至更多,我估计就是你死了,我也出不来了。” “我不学。”叶欢在心里摇头。 他不知道那个什么《洗髓经》有什么用,因为他一直觉得世界上最有用的是钱和权。钱,他现在已经有了,好几百金币。权,如果跟着叶仲回叶家,想必也会有的。 既然有钱有权,还去学什么功法?有了这两样,欺负别人和让自己不被别人欺负,都是易如反掌的事。还去学功法,那不是有病嘛! 况且他必须把人生用来享受。前面的六七年,他全被人生享受了,以后就要补回来。按照他的习惯,不仅要补回来,最好是成倍补回来。因为不占便宜,就算吃亏,他可不愿意吃亏。 “不行,你必须要学,你不学,我怎么出来!”男低音着急道。 “对不起了大叔,你还是找别人吧!”叶欢还是不答应。 这事对他没有任何好处,自己累个半死,最后只有男低音得到好处。可是凭什么啊?男低音又不是他老爸。 “靠,你这个大傻子。我昨天研究了一下这套功法,连我都看不透,可能是天下第一的功法。我求你学,你居然不学!”男低音诱惑道。 “既然这么好,你自己为什么不学?”叶欢很擅长怀疑。 “我可是斗圣级别强者,你居然要我散功重新学一门功法,是你有病还是我有病啊?” “是你有病……呃,大叔你别激动,我不是那个意思!”叶欢眉头一皱,一幅割肉的模样,像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心,才心想道:“要不这样吧大叔,我亏本把这个金戒指七折卖出去。你到时候让那个买的人学,然后把你放出来,好不好!” 七折,如果原价是十个金币,那他就要损失三个。按照这东西的神奇表现,恐怕不止十个金币。价格越高,他损失的越多,想想都心疼。 “好个屁!”男低音忍不住骂道:“你的血已经打开了第一层封印,除了你,没人能再启动这个封印了。” “你是不是赖上我了,我告诉你,我没钱,没什么好赖的。”叶欢也不高兴了,忍不住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你不做也简单——”男低音失去了耐心,冷冷的说道。 “哦,怎么办?”叶欢兴致勃勃的问道。 “让我杀了你,你一死,纳戒就会找新的主人!” “啊!”叶欢大惊,失声叫了出来。 “少主,你怎么了?”叶仲正讲的唾沫横飞,忽然叶欢来一声尖叫,倒让他摸不着头脑。 他刚才给叶欢讲明利害,恐怖地形容了一下被戳穿的下场。本以为叶欢会打退堂鼓,叶欢倒是没什么反应,他还挺佩服这孩子的胆子。但现在说的是叶家的产业多么庞大,讲的全是利益,没想到这小子倒像见了鬼一样。 “哦,没什么,你继续。”叶欢示意叶仲继续讲。叶仲虽然疑神疑鬼,可叶欢经常一惊一乍的,倒也有些习惯了,于是又继续开始忽悠。 “大叔,你太狠了吧!”叶欢心里想道:“这事能不能商量一下?” “不能——要么学,要么死!”男低音很坚定的说道:“你选哪样?” “当然学咯!天下第一牛逼的功法,我当然要学——大叔你别生气,我刚才逗你玩的。我们什么时候开始,要不就现在吧!我学习热情高涨啊!” 脑海里传来一声鄙视的冷哼。 第十九章 本能之气 叶欢脑海里浮现一张人体图,密密麻麻的布满了金色光点。其中头顶,胸腔和肚脐偏下部的三个光点,个头和亮度都特别突出。而那些小光点竟有些像三个光点的枝叶,各点之间有种若有若无的联系。 “小鬼,这就是人体经脉。看见三个金色光点没有,分别是天轮,气海,地宫。那就是你将来修炼斗气的三个中心!一般人修炼斗气只有气海这一个中心,这套功法居然辟出三个中心,而且三个中心不仅各控制三个循环的经脉,它们还形成了一个大循环,貌似分离,实际上却是一个整体!”斗爷忍不住也有些羡慕,叹道:“小鬼,你赚大了!” 叶欢不知道三个中心意味着能给他带来什么,但也忍不住舔了舔嘴唇。看着那幅闪闪发光的人体图,心想如果真是金子做的,那才赚大了呢。 “你首先要修炼的,是天轮——来,调动你的意志指挥你本能之气,沿着天轮周边的经络慢慢走一圈。” “本能之气是什么?”叶欢一头雾水。 “每一个人类身体里都有一股本能之气,这是天生的,也是人类向上进化的基础。本能之气就像一切斗气的父母,以后修炼的斗气不管多强大,都可以说本能之气的孩子。所以几乎每个世家,在子弟在没开始修炼之前,都要请术士给他们炼制一些培气丹来增强本能之气。因为本能之气越强代表修炼基础越强,将来进化的程度才有机会更高。” “那我的本能之气肯定很弱了,我都吃不饱饭,哪来的钱吃丹药。” “你的本能之气强弱已经不重要了,只要有,哪怕一丝就行。因为常人的本能之气是要注入气海做基础的,可你的本能之气却是用来打通经脉,开辟三个中心的。当你的三个中心都打通之后,每个中心就是你的斗气本体,还用什么本能之气啊。” “哦,那我现在的本能之气在哪里?” “本能之气没有凝聚之前,遍布在你全身各处。因为本身很微弱,又这样分散,所以通常人们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你现在全身放松,调动你的意识去想象,是不是能感觉到有一些气在身体里?” 叶欢想了半天,果然肚子里憋出了一股气。 “好,现在你想象着,让这些气往你的头顶走。” 又过了一会儿,斗爷已经等的不耐烦,忽然听到“噗——嗤”一声,就算他是灵魂体,也能感觉这个屁放得多臭。 原本在修炼的叶仲也闻道了,嫌恶的看了一眼尴尬的叶欢,打开车窗透了透气。 叶欢虽然觉得刚才一屁放得很爽,可也知道没达到斗爷的要求。斗爷要求这股气往头顶走,他努力的半天却从屁股放出来了。还在担心这“本能之气”从身体里跑了,还能不能再生。 “笨蛋,让你调动本能之气,没让你放屁!”斗爷绝望的在叶欢脑海里咆哮。 “屁不是本能之气吗?” “算了,我服了你了——还是用我的灵魂力帮你引导吧,不然估计你一辈子都不知道怎么调动。”斗爷觉得自己太倒霉了,这个封印强加给他的徒弟不仅油滑、懒惰,而且还很笨。 叶欢来不及发问,斗爷已经分出了一丝灵魂力附加在他身上。虽然仅仅是一丝,叶欢却觉得全身被一股磅礴的力量控制了,仿佛不再属于自己。可他又能感觉到身体里一些细微的蠕动,从他的周身静脉中缓缓向靠近喉咙的地方,逐渐形成了一个小气团。虽然不大,但哪怕已经被斗爷的灵魂力控制住的叶欢,也能感觉到这股气团的力量。 经过这一轮的本能之气凝聚,叶欢的灵魂力已经开启。斗爷为了让叶欢学习凝聚力量的方法,因此把他的灵魂力也引导起来。立刻叶欢就发现,居然可以看清自己的体内状况了。一条条经脉,肌肉,内脏……还有早上吃了没消化的早餐。 “没想到你的本能之气居然不弱,就凭这股本能之气,你也可以算天赋比较高的了。”斗爷帮助叶欢凝聚完,也不由赞叹道。 “我就说我是个天才吧!”叶欢不禁有些得意。 斗爷发现这小鬼吃硬不吃软,懒得再说,推动叶欢自己的灵魂力,开始了对天轮周围经脉的运转。 叶欢看着那团气体,从天门穴开始钻进自己一条细微的经脉里,开始向上缓缓游动,嘴巴忍不住惊奇地睁开——这太神奇了。 第二十章 脱胎换骨 本能之气缓缓推过连接到天轮的每一条经脉,哪怕是最细微的一条。凡是本能之气所过之处,经脉立刻从暗红色变成了鲜艳的嫩红。一直盯着自己体内经脉的叶欢,现在甚至能从血管中看到自己血液在流动。 每当本能之气经过一个穴道,人体图上相应的金光就会消失不见。而随着天轮附近的金色光点越来越少,叶欢胸腔以上的皮肤渗透出许多肮脏的杂质,身体也开始散发出淡淡的臭味。 叶仲终于不能装作不在乎了,臭味熏得他想吐。停止功法,睁开眼睛怨恨地看了一眼对面那个闭着眼睛,一副享受模样的叶欢,推开车门去别的车厢搭伙了。 “这小乞丐,放屁放上瘾了!”叶仲愤愤不平,却也无可奈何,只好在心里痛骂了一顿。 叶欢并不知道叶仲下车了,洗髓所带来的无法言表的快感,让他乐在其中。 小半天过去之后,终于天轮附近的光点都消失了,只剩下天轮那一点还在闪闪发光。而现在,身体分泌的杂质越来越多,叶欢的皮肤像蒙上了一层淤泥,散发着难闻的恶臭。 “天轮区域的经脉已经全部运转一次,我助你开辟天轮中心——可能会有点疼,你要忍住!” 叶欢还没来得及答应,感觉脑袋“嗡”的一声炸开,耳膜都震动起来。人体图上的天轮金点消失不见,叶欢的脑子里就像忽然被掏空了一样,极速膨胀之后又恢复了正常。 “妈呀!” 叶欢顿时眼泪横流,哭了起来。而这时他全身骨骼噼哩叭啦直响,关节之间痒得难受。叶欢虽然哭得带劲,也忍不住一边哭一边伸了个懒腰。就这么一伸,觉得四肢百骸无处不舒爽,就是想哭也哭不出来了。 “靠,什么这么臭!” 斗爷早把灵魂力撤出,现在飘在叶欢面前。闻言递了面镜子过去。 “我怎么成这德行了?”叶欢看见镜子里的黑人,顿时大惊。连忙摸了一下脸,还好是能擦去的。 打开车窗透气之后,又打了好几盆水清洗,才把身上的污垢擦洗干净。 洗干净之后觉得浑身轻松了许多,毛孔似乎比平常更敏感一些,而头脑也清晰了不少。叶欢甚至不用回头,也能有些感觉到身后斗爷的存在。 这种神清气爽的感觉真不错,颇有脱胎换骨、焕然一新的意思。叶欢心想这么舒服,以后还真应该没事就练练。 “你用灵魂力看一下自己的天轮吧,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气海之外的斗气本体呢。”斗爷看了看容光焕发的叶欢,也有些羡慕。 这个世界上能同时拥有三个斗气修炼本体的人,大概只有这个孩子了吧。要是他肯努力修炼,斗圣级别也不是不可能的。 经过刚才的洗髓,叶欢已经不知不觉掌握了灵魂力的控制方法和洗髓的方法,自然而然就调动了灵魂力,内视了一下经脉。 头顶多出了一个非常微小的原核状气团,如果不仔细看都发现不了。它所在的位置,正是人体图上天轮的位置。而天轮附近的经脉颜色鲜艳通透,和胸腔以下的经脉颜色完全不同,非常好看。 “那个小点就是天轮?太小了,塞牙缝都不够,有屁用啊!”叶欢嗤笑道。 “又不是用来吃的,要那么大干嘛。我问你,一个弹簧是正常情况下弹力大,还是压扁了弹力大?” “当然是压扁了弹力大啊。” “这不就对了嘛,一个道理。天轮、气海、地宫三个中心虽然都不大,可是却能把自然力量吸收后压缩,为你所用。随着你将来修炼的进步,能吸收的自然力量越来越多,可天轮还是这么大,照样能装进去。为什么?不就是因为压缩的能力更强了吗?压缩的能力更强,爆发出来的力量自然也就更强了。” 斗爷以前也许是个物理老师,能把修炼进化用物理常识讲出来。 “哦,原来是这样。不过也对,要是这个什么天轮长那么大,以后看大夫时,准以为我得了脑瘤。” 叶欢有些郁闷,脑子里平白无故多了这么个东西,将来会不会病变呀。 “别废话,斗气中心都是能量本源,除非你让人用灵魂力侵入你的身体里,其他任何手段都检测不出来。”斗爷说道:“天轮已经形成,我看路上还要花一段时间。这几天你抓紧把气海和地宫两个本体也修炼成型,你早点修炼完成,我也好接受下一层的信息。” “哇,累死了,休息一个月再练吧。”叶欢摆出一副筋疲力尽的姿态,趴在被褥上。 “滚。” 斗爷很郁闷。这么强的功法随便放在哪里,估计都是抢破头。连他自己都忍不住想要试试,可这孩子却一点兴趣也没有,真是想不明白。 第二十一章 有人跟梢 下面的两天里,叶欢在斗爷的帮助下,顺利开辟出了剩下的气海和地宫两个斗气本体。此后斗爷没有再教他任何修炼斗气的方法,只是要求他必须每天运用本能之气,沿着三个本体的经络循环一周。 叶欢很郁闷。 三个本体循环一周至少要六七个小时,这六七个小时里他动都不能动,非常无聊。而随着循环的次数越来越多,第一次循环时那种脱胎换骨的快感渐渐没有了。等到了六七天之后,循环起来一点感觉都没有了。 唯一有点改变的是,后面那几天循环起来,似乎比前几次用的时间少了十几分钟。可仅仅是十几分钟而已,改变不了无聊的事实。 “差不多了吧,都开辟出来了,还每天循环个什么劲啊?” “还差得远呢,下面的时间里,你必须每天保持至少一次循环。” “要保持多久?” “至少一年吧。” 看着斗爷毫不在乎的表情,叶欢心里一阵抽搐。一年里每天花这么多时间来做这毫无意义的事,还怎么享受人生? 叶欢很想偷懒,不过斗爷对他也很了解。他反正是灵魂体,一天到晚没事做,所以每次循环都附加一丝灵魂力跟着叶欢的本能之气。好几次叶欢想忽略某些细微的经络,本能之气也被斗爷的灵魂力赶回了规定路线,一次也没偷懒成功。 而叶仲这几天都在其他车厢里呆着,因为一回到车厢就能闻到臭味,让他实在呆不下去。他不记得给叶欢吃过什么特别上火的食物,为什么小鬼的屁像不要钱似的,每天都能放出这么多来呢。 洗髓伐骨,整个新大陆也许除了叶欢之外没有一个人经历过,所以叶仲不会产生怀疑,也在情理之中。更何况叶欢只是一个六七岁的小乞丐,又是一个没修炼过斗气的平民,叶仲也不相信他能搞出什么花样。 “再有六七天就能到主城,应该开始和小乞丐把计划定下来了。” 叶仲昨天完成了突破,现在已经是三级斗师。以他不到三十岁的年纪便到达三级斗师境界,就算在叶家,也属于中上水平了。而这次晋级再加上找回叶欢的功劳,叶家一定会给他更重要的职务的。 叶仲下了车正要去找叶欢,却听得身后有马蹄声。回过头去,就看见一名叶家的斥候跪在了自己面前。 三天前叶仲的人就发现有人一直偷偷跟在他们车队后面,根据反监控的情报所知,这些人的实力倒是不强。要是敢来袭击,以叶仲这个车队的实力,几乎有把握让他们有来无回。可是他们只是远远跟着,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即便如此,生性谨慎的叶仲还是在第一时间派出了快骑赶回叶家报告,要府里派高手前来增援。 “管事大人,暗哨今天全部消失,似乎放弃对我们的跟踪了。”斥候禀告道。 “你确认暗哨消失,而不是落后了吗?”叶仲是很谨慎的,要不然也活不到今天。 “小的们把侦查向后推了五里,确实已经消失了。” “保持五里的监视范围。很可能这帮人是冲少主来的,事关重大,你叫兄弟们务必要仔细探查!” 叶仲挥退斥候之后,心里百思不得其解。从听说有人跟踪开始,他就猜到可能是冲着假叶欢来的,而且很可能是烈家的人马。他也知道,自己一个外府副管事的身份,叶家的仇人还看不上。 可是如果是冲叶欢来的,为什么只追不攻,甚至现在还消失了,这是在搞什么名堂?要是过到了明天,车队就能进入叶家的势力范围。到时候他们想攻击,都不可能了。 “难道不是跟着我们的?” 不管了,还是要谨慎一点。必须抓紧时间赶路,晚上不能再正常驻营了。如果算上夜路,最多三天就能赶回主城。一旦到了主城,不管是谁都动不了叶欢。 他连忙找到车队的主要人员,安排妥当后,才回到自己和叶欢的车厢。 “要抓紧时间和小乞丐把计划订好了,不然一旦露馅,白忙一场还无所谓,引火烧身可就麻烦了。” 叶仲心里隐隐有一丝担忧,开始觉得自己的这个计划,已经有些不像最初设想的那样容易掌握了。 第二十一章 遇伏 叶欢现在才知道,原来修炼洗髓经并不需要端坐着一动不动。只要灵魂力保持专注,推动本能之气按照路线前进就可以。 “妈的,斗爷阴我!”叶欢懒洋洋的躺在被褥上,两眼发直地望着马车顶棚,身体里的循环还在继续。 其实斗爷之所以要求他必须端坐着专心完成循环,是因为知道小孩子没什么定力。叶欢又因为缺乏管教,更是自由散漫。以他这么差的灵魂控制力,万一在洗髓时走神了,可就是伤筋动骨的大事了。 打基础的时候伤筋动骨,可比成为高手之后经脉受损造成的伤害大很多。很多人就是打基础的时候落下了毛病,一生都无法进入更高的阶段。 偏偏今天叶欢在循环时,叶仲要和他商量事。斗爷之前告诉叶欢,循环如果被打扰就会死,吓得叶欢开始根本不敢说话。斗爷怕他露馅,没有办法才告诉他真正的循环之法。叶欢听完之后立刻身子一倒,躺在了被褥上。 坐得腰都疼了,还是躺着舒服啊。 “少主,我也知道旅途无聊。不过我们马上就要到了,回到叶家,有得你玩的呢。” 叶仲进来后就看见叶欢一脸不高兴,心想肯定是小孩子觉得旅途无聊,连忙宽慰。 “真的?那我们什么时候能到?”叶欢一听,立刻高兴起来。要不是斗爷的灵魂力及时牵扯住,他的灵魂力已经从经络中消失了。 “妈的,真是不让人省心的小鬼。” 纳戒里斗爷抹了一把冷汗。为了确保不出问题又增加了一缕灵魂力,协同原来那缕一同监管,不过叶欢却没感觉到。 “最多只剩下三天路程!” 叶欢在心里对叶仲竖了竖手指,又倒了下去。 “少主,我们商量一下回到叶家该怎么应对吧。” 叶仲心里很不爽,这个小乞丐居然敢对自己甩脸色,以后等掌权了非好好收拾他不可。 “商量什么?你看着办呗。” 看着爱答不理的叶欢,叶仲心里一阵郁闷。要是他看着办就行,还要叶欢干嘛。 “少主,这次回去你才是主角。老主人和族中长老肯定会问你一些问题,来核实你的身份。比如你小时候记得哪些事,是谁掳走你,你是怎么逃出来的,逃出来之后又是怎么活下来的……等等。这些问题,你能回答得上来吗?” “呃,不能。” “所以,我们要商量一下,这些问题到时候怎么回答。老主人可是斗皇巅峰,族里的三大长老也都是斗皇二级以上的强者。在他们面前临时发挥,是很容易出问题的。”“出问题也没什么吧,我只是一个小孩子。”叶欢不以为然。 “一旦发现有假,我们两个都得死。” “啊?”叶欢这几天享尽富贵,也饱受威胁,都已经有些麻木了。可死毕竟还是大事,虽然麻木也只好强打着精神,说道:“那就商量一下吧!真是的,每个人开口都是要人死,就没新鲜一点的。” “彭!” 车队前方忽然传来一阵巨响,一股庞大的气浪袭来,连体型巨大的马车都摇晃起来了。四匹马争相嘶鸣,若非赶车的技术好,只怕这时马车早就翻了。 叶欢被车厢摇来晃去,还不等他骂出脏话,叶仲已经从车窗跳了出去,一个身法就到了车队最前面。 不远处七个蒙面人抱胸冷笑,仿佛车队已经是案上之肉,任他们宰割了。 刚才那一阵气浪,是他们把两侧的岩石推出,堵住了路口。 车队的其他好手也都聚到了前面,看着几个蒙面人,级别高的几个已经吸了一口冷气。 对面这七个蒙面人,看气息都是三级斗师以上的强者。而中间那个人的气息,甚至已经达到了大斗师的境界。 “在下曜火府叶家外府副管事叶仲,敢问是哪路朋友,拦住我们去路?还请看在叶家的面子高抬贵手,日后必有重谢!” 叶仲也知道以他们这队人马的实力,绝逃不出眼前这七个人的手心。府里的增援还没到,现在只能希望对方会卖叶家面子。毕竟这里离叶家的势力范围已经不远,只要是在这一带混的,应该不至于不清楚叶家的实力。 “哈,这小子还真是笨。蒙着脸半路拦住你们,当然是打劫了!”其中一人阴阳怪气的笑道。 “我们并非镖队商旅,车上也没有值钱的东西。不过几位朋友如果缺钱,在下可以做主把车队的所有财物交给几位,也够大家喝几顿酒的。但,收了钱请放我们过去!”叶仲其实也清楚他们恐怕看不上这些,只是不得不试一试。 “财物,我们要了。人,也必须死。曜火府叶家,我们哥几个可惹不起。不杀了你们,就算抢了钱也没命花啊!” “究竟是谁派你们来的?” 叶仲现在终于能确认他们是有预谋的,立刻在背后做了一个手势。所有人都开始全身戒备,偷偷运行斗气。 “哈哈,你还是下地狱,问问阎罗王吧!” 此人话音刚落,叶仲已经出手了。 沧海剑,三级斗技,是他目前为止最强的斗技。就算放在整个新大陆,三级斗技已经算是稀罕物,更何况是由一个三级斗师发出的,凝聚了他全力一击的沧海剑。 一把由斗气凝结而成的足有成人体型大小的剑,带起惊人的破风之声,冲向对方气息最强的蒙面人。凛冽的剑气如破浪之舟,在地面形成一道不浅的痕迹,一条直线随着剑气一直延伸到对手脚下。 “成功了!” 叶仲这边众人心中无不一喜。 第二十二章 被虐了 噗~! 中间的蒙面人只是随手一挥,面前多出了一道斗气凝结而成的气盾,鲜艳的火焰凛冽地跳动。看起来气势如虹的沧海剑,碰到之后只发出细细的一声,便如同陷入沼泽一般消失不见。 “就凭你这种程度的沧海剑,居然也想偷袭我,看来你不仅实力弱,脑子也有毛病!” 蒙面人一脸不屑的看着叶仲。他已经是二级大斗师,三级斗师在他面前连菜都算不上。 “火云盾~你们是烈家的人?” 叶仲惊疑不定的看着对方,吸了一口冷气。他曾听老主人讲过,火云盾是烈家最强的防御斗技,据说最强状态下可以防住斗皇强者的攻击,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哦,眼光不错,居然认出了火云盾!”蒙面人狞笑道:“既然如此,你们就更要死了!” 他话音刚落,六个同伴已经各自出手,一瞬间马车四周斗气纵横。 “啊~” 对方第一轮攻击,就让三个斗者毙命。 虽然叶仲这边早就蓄势待发,可叶仲之外的人最高级别也只有斗者巅峰。在如此巨大的实力差距面前,他们的防御只是浮云。 不超过五分钟,叶仲一方已经死了十个人。剩下的除叶仲之外也都负了伤,而对方六名斗师毫发无损,那个大斗师甚至根本没有出手。 叶仲心里很清楚,这样下去很他们就会死光。看了一眼不远处,那个在悠闲地掠阵的大斗师,眼里闪过一丝怨毒。 他处心积虑地布置了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也找到了最好的棋子。如果照计划行事,他已经可以预见将来自己在叶家的权势和地位,甚至整个叶家都会归他所有。 可是,眼前这个家伙却要毁了他的梦想。 能让他毁灭么?做梦! “海啸滔天!” 叶仲一咬牙,快速凝聚斗气,一团淡红色的火焰在他双手之间揉出。紧接着向前推出,身体因为斗气的反作用力而快速往叶欢的马车飞去。 那团火焰爆开,瞬间在空气中形成一股强大的气墙,卷起地上的砂石冲向战场。 “火云盾!” 六名斗师居然都会火云盾,立刻全部施展开来。虽然威力明显不如那个大斗师,但要防住这种攻击,已经是绰绰有余。而车队里那些斗者因为级别太低,都没有超过二级的防御斗技,一大半的人因为没有躲过这波攻击而受伤。 对方的斗师立刻出手,转眼间又死了三个。 叶仲也知道这招杀不了他们,但他的目的已经达到。迫使对方使用防御技,并借着斗气的反作用力加速向叶欢车厢飞去。 他能因此争取到三秒钟的空白时间,这已经足够他把叶欢从车里拉出来,向路边的树林里逃窜了。只要能进树林,就算对方来得是斗皇强者,要追踪他们也没那么容易。 “哼,自作聪明!” 旁边看似悠闲的大斗师,其实一直关注着场内的战斗。他之所以不参与其中,就是为了防止有人借机逃跑。可以说叶仲的计策,完全在他的意料之中。 只见他身形一闪,转眼便到了叶欢的马车前。叶仲眼中露出骇然之色,没想到大斗师的速度居然快到这种地步,真的是一阶之差,天堂地狱。 他现在的身体由于惯性还没能完全控制住速度,只能拼命催动斗气减缓速度,同时护住身体。一层淡红色的气息在包裹住他的全身,仿佛一套铠甲,只不过还没有成型。 “烈焰掌!” 大斗师凝聚了最强斗气,一掌击在叶仲胸口。只见刚到他面前的叶仲,身上的斗气瞬间被击散,身体如断线的风筝一般向后飞出。 蓬~ 叶仲砸在了路边的树干上,树干应声而断,同时听到的,还有叶仲脊椎折断的声音。 “嘿嘿,这里面的就是你们叶家的少主人,叶欢吧!” 大斗师右手缓缓摸着马车的车厢,仿佛在抚摸美女的肌肤般细腻。同时看着地上经脉尽断的叶仲,阴森的笑问道。 奄奄一息的叶仲已经回答不上来,抽搐着吐血。不管他的心里有多么不甘,但他的勃勃野心已经随着大斗师这一掌,彻底消失了。 “斗~爷,怎么办?”叶欢透过窗户看见了车队被虐杀的全过程,早就吓得尿了裤子,哆嗦着摸着胸口的纳戒问道。 “你怎么又尿裤子了,真没种!” 纳戒里传来斗爷鄙视的声音。 “老大,连叶仲这么狠的人都被他一掌拍死了,我能不怕嘛!” “区区一个初级大斗师,就能把你吓成这样。放心吧,有我在你想死都很难!” 叶欢听斗爷这么说,心里踏实了一点。又觉得斗爷牛皮吹得有些大,毕竟那个大斗师的实力他亲眼看见过,而斗爷除了隔空抓人和隔空掐人之外,他没有见识过什么杀人的实力。 能怎么样呢?只好希望斗爷真的像他吹嘘的那样,是个什么斗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