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诸天做任务》 第1章 我被系统绑定了 秋风飒飒,冷意微寒。 十一月的北方,冷空气南下,犹如鹅毛般的雪花,从天空中纷纷扬扬的飘落下来,眨眼间,已将大地铺满成一层银装素裹。 玄国滨海市一间狭窄的出租屋里,“三无”青年苏墨早上起床后,第一时间打开电脑,然后再去洗脸刷牙。 等他洗漱完毕,端着一桶泡面回到电脑桌前,电脑也启动了。 “这天越来越冷了。”苏墨感叹一句,随后坐在花了两千大洋买的多功能电脑椅上,一边吃着泡面,一边追十月新番。 很快,泡面就吃完了。 “呃……”苏墨打了个饱嗝,右手放在鼠标上,熟练地使用鼠标切换网站,打开了他经常玩的游戏官网。 只不过,现在的游戏官网与往常的完全不一样,原本的游戏官网上有很多游戏和新闻资讯的,但现在的游戏官网就只剩下一个游戏了! 苏墨没有发现这件诡异的事,他站了起来,准备去把泡面桶丢到垃圾桶里。 但就在这时,苏墨脚下一滑,身体往前倾,额头一下撞到电脑桌上,竟然磕破了头皮,鲜血溅到电脑屏幕上。 “靠!”苏墨下意识的骂了一句,随后就昏迷了过去。 在他失去意识之前,隐约看见从自己电脑里飞出了一个金色的小光球,在空中飞来飞去,然后钻进了自己的脑袋里…… 【系统:叮!诸天万界任务系统择主成功,宿主是否绑定?】 苏墨处在昏迷中,根本就听不到系统的声音,也没办法进行回答。 【系统:宿主30秒内没有回答,默认同意绑定,系统开始绑定……】 【系统:叮!系统绑定成功!开始宣读系统说明,本系统是诸天万界任务系统,宿主绑定后,需要完成系统在诸天万界搜集到的任务……】 罗里吧嗦的说了一大通,苏墨一句都没有听到。 而当系统说完后,时间也过去了半个小时。 “我这是倒了八辈子血霉,竟然能一脚滑到!不过有些奇怪诶,刚刚摔破了脑袋,为什么现在感觉不到疼呢?” 当苏墨恢复意识后,第一时间就去伸手摸自己的额头,然而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他刚才磕破了的地方竟然完好无损! “我是不是没睡醒?” 苏墨下意识的说出这句话,然后看着电脑屏幕上显示的游戏官网,又看到摆在桌子上的泡面桶,他立马推翻了还在做梦的想法。 随即,一股毛骨悚然的感觉浮上心头,让他忍不住浑身颤栗起来。 “该不会有鬼吧?” 苏墨哆哆嗦嗦的嘟囔了一句,很想做出逃到床上用被子蒙头这种丢脸的事来,但就在这时,他的脑海里突然响起一道声音。 【系统:叮!检测到宿主恢复意识,诸天万界任务系统正式启动,现在开启第一个任务……】 一开始听到脑海里系统的声音,苏墨是很激动的,小说里的主角得到系统后,从此大杀四方,然后走上人生巅峰。 但稀里糊涂得到了一个系统,什么都没有弄清楚,就要去做任务,这不搞清楚他能放得下心来吗? 何况小说里还有各种邪恶的系统,把宿主当做奴隶来使用,咱绑定的这个系统该不会是邪恶系统吧? 想到自己有可能变成系统的奴隶,苏墨这种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长在红旗下的大好青年就不淡定了,当即大吼一声:“先等等!” 【系统:宿主有什么问题吗?】 “我什么时候同意跟你绑定了?”苏墨戒心十足的问道。 他记得很清楚,自己没说过要跟系统绑定之类的话。 但现在那个系统却说已经和自己绑定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系统:系统在宿主昏迷期间进行过询问,宿主在30秒内没有做出选择,系统默认宿主同意绑定。】 苏墨:“……” 系统,你这么皮,你爸爸知道吗? 【系统:本系统没有爸爸,只有制造者。】 “你能听到我的心里话?” 苏墨大惊失色。 【系统:宿主不必担心,本系统只能检测到宿主情绪激动时的心里话。】 “原来如此。”苏墨脸上露出恍然之色,但依旧没有放松警惕,转而询问道:“系统,能不能跟我说说你的具体情况,我需要完成什么任务?还有就是完成任务后会有奖励吗?没有完成任务会有惩罚吗?” 【系统:本系统是诸天万界任务系统,主要是搜集诸天万界的任务,交由宿主进行完成…… 本系统遵循等价交换原则,若是宿主成功完成任务,将获得任务发布者的奖励,若是宿主任务失败,则会付出自身一半代价。】 “听起来很划算,我就问一句哦,你的那些任务危险吗?” 苏墨小心翼翼的询问道。 【系统:有得必有失,想要奖励,就得冒险,这很公平。】 “我再问一句,我能跟你解绑吗?” 苏墨有些忐忑的问道。 【系统:不能!除非宿主死亡,魂飞魄散,系统才会脱离宿主。】 苏墨:“……” 你这是赖上老子啦! “这么说,我是一定要去做任务了?”苏墨苦笑道。 【系统:没错。】 “不做任务会有什么下场?”苏墨问道。 【系统:宿主可以试试。】 “好吧,跟我说说第一个任务吧。”苏墨妥协道。 虽然觉得这个系统有点问题,但苏墨觉得在没有弄清楚系统的底细之前,最好不要跟这家伙翻脸,毕竟他可没有凭借嘴炮炸翻系统的能力。 【系统:第一个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任务世界:小李飞刀世界。 任务发布者:阿飞。 任务要求:江湖扬名。 任务奖励:快剑。】 听到系统说出来的第一个任务,苏墨有点小懵逼。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小李飞刀是一部武侠小说,怎么会变成真实的世界呢? 【系统:请宿主不要疑惑! 诸天万界何其广阔,有些世界的故事会扩散到其他世界之中,形成小说、电视剧之类的载体。 或许宿主所在的世界也是一本小说呢。】 “系统,如果真按你说的那样,小李飞刀世界是诸天万界中的一个世界,那么这个世界就有武林高手了,可是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一点武功都不会,怎么可能帮助阿飞完成<江湖扬名>的任务?”苏墨脸上露出“你这是在难为我胖虎”的表情,没好气的说道:“你这是让我去送死啊。” 【系统:本系统从来不会选择让宿主送死的任务。】 “那你说我该怎么完成这个任务?”苏墨没好气的问道。 【系统:宿主可能是误解了,宿主完成任务的时候,所用的并非自己的身体,而是任务发布者的身体。】 “你的意思是让我魂穿做任务?”苏墨大惊。 【系统:没错。 本次任务,宿主将附体到阿飞身上,阿飞会的东西,宿主也会,只要谨慎小心,必然能完成任务。】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倒是有信心了。”苏墨沉思片刻,说道:“阿飞本身就是个非常厉害的剑客,我只要顺着剧情走,必然能完成任务。” 【系统:在此特意提醒下宿主,小说不是现实,宿主若是按照小说里的剧情,保证会死的很惨。】 “啊?”苏墨大惊:“系统,你的意思是,小说里的剧情都是假的?” 如果不能走剧情,在古系武侠世界之中,就算他拥有一身高明的剑术,估计也会被路边的一个小贩给干掉。 想想古系武侠世界那些变态们,苏墨就觉得头皮发麻。 【系统:真实世界之中,一切皆有可能! 这些需要宿主自行探索,本系统不会干涉的。】 “系统,我总觉得被你给坑了。”苏墨神情有些复杂,试探着问道:“我能不能放弃这个任务?” 【系统:宿主真的要放弃吗? 任务失败,宿主将付出自身一半的代价,此时宿主能付出的只有自己的寿命。 本系统检测了一下,宿主大约能活到八十岁,付出一半的寿命……恭喜宿主,你还能活到四十岁! 宿主现在已经二十四岁了,还能再活十六年。 那么…… 宿主,你还要放弃这次任务吗?】 “我不放弃了!”苏墨脸色煞白一片,没好气的说道:“系统,我真的被你给坑了,赶快开始这次任务吧!” “老子还想要长命百岁呢!” 【系统:宿主,你做出了明智的选择。 任务开始,祝你在接下来的任务重玩的愉快!】 苏墨:“……” 你当这是玩游戏啊,还玩的愉快,哼! 【系统:宿主,有一件事忘记对你说了。】 “什么事?”苏墨闻言,心里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系统:宿主开始完成任务后,需要完成十次任务,方能返回现实世界。 不过宿主不用担心,现实世界与任务世界的时间比例相差很大,当宿主完成十个任务后,现实世界的时间只会过去一秒钟。】 “垃圾系统,坑我青春,把你制作人的联系方式告诉我,老子要投诉你!!!” 苏墨大怒。 【系统:对不起,宿主权限不足,无法联系系统制作人。】 苏墨:“……” 我有一句mmp一定要说出来! 第2章 人设已崩,从孤狼变成二哈的阿飞 北风怒吼,万里飞雪。 大地银装素裹,却无一分妖娆,只余寒意入骨,冷彻人心。 “垃圾系统,毁我人生!” “老子要是能回去,一定要想办法把你给卸载了!” 苏墨一身单薄的粗布麻衣,迎着狂放的北风,头顶晶莹的雪花,拎着一柄不能算是剑的长剑,瑟瑟发抖的行走在雪地之中。 这是他来到小李飞刀世界的第二天。 回想昨日的经历。 简直就是一场噩梦,而且还是地狱级的噩梦。 苏墨本以为自己绑定了系统,就会像网络小说里的主角一样,升职,加薪,出任ceo,迎娶白富美,继而走上人生的巅峰! 然而,系统太坑! 美梦不成真就算了,竟然还特喵的变成了地狱级的噩梦! 第一个任务就是在地狱级难度的古系江湖里帮助阿飞扬名立万。 这个任务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 如果顺着剧情走,到了结局,阿飞必定能扬名立万。 但坑爹系统说了,小说剧情不能当做参考。 苏墨信了。 原本他打算退缩的。 可是坑爹系统又说了,拒绝完成任务也算任务失败,而任务失败,就会扣寿命。 他原本能活到八十岁,就算扣除了四十年的寿命,也能活到四十岁。 孔老夫子说过,四十而立。 人生在世,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活到四十岁差不多也够了。 所以…… 面对坑爹系统的威胁,苏墨这倔脾气,果断的从心。 不就是完成任务吗? 这个简单! 苏墨在上小学的时候有个外号,叫做游戏小王子。 这个外号一直保持到现在。 他玩游戏从来都没有输过,虐死无数小学生。 地狱级难度的古系江湖算什么? 以他虐死无数小学生,在小学生中称做游戏王的名义发誓,他一定会完成任务的! 何况还是附体完成任务! 而他附体的对象,就是小李飞刀世界另一个主角的阿飞。 阿飞,姓沈名飞,沈浪与白飞飞之子,“小李探花”李寻欢的知己,剑法,快,准,稳,无情,江湖号称“飞剑客”,后世江湖将其称为天下第一快剑! 这么出色的附体对象,交给苏墨这个熟知剧情的人来操作,必然能让阿飞名扬江湖。 不过,当苏墨附体到阿飞身上之时,这才领悟到坑爹系统的险恶用心,他没有阿飞的任何记忆…… 阿飞从小在荒野中成长,有着丰富的野外求生经验,但苏墨没有阿飞的这份记忆。 阿飞会一套快到极致的剑法,但苏墨不会这套剑法。 苏墨当时就懵逼了。 他马上联系坑爹系统,然而得到的回复却是——系统正在升级中…… 你妹的正在升级中! 我看你是带着你家小姨子跑路了吧? 苏墨明白自己被系统这个龟儿子给坑了,没有阿飞的记忆,就算附体到了阿飞的身上,他怎么帮阿飞在江湖上扬名立万? 江湖险恶,人心更加险恶。 他一个小萌新若是进了一滩浑水的江湖,结局自然是被老鸟们吃的骨头不剩。 要是会阿飞的武功就好了。 苏墨原本打算放弃这个任务,找个深山老林里躲着,等阿飞这具身体挂掉了,应该算是任务失败了,也就能回到自己的身体里了。 就算扣除了四十年的寿命,他借助阿飞的身体活了一辈子,再加上自己那具身体剩余的寿命,这么算账,自己还是赚了! 但坑爹系统让自己附体的时间,正是阿飞离开荒野,前往江湖的时候。 阿飞一直生活的荒野之中,如同一匹孤狼,没有朋友、没有亲人、世界只有他自己。 如果说阿飞是一匹孤狼,那么……当苏墨附体阿飞后,就变成了一头混在狼群里的哈士奇。 虽然二哈长得跟狼很像,但它显然没有继承狼的天性,只余下“哈里哈气”,就算放养到狼群里,也会把狼群带偏了,最终变成靠卖萌为生的萌物。 用一个专业的词来描述——人设已崩。 崩掉了人设的阿飞,不可能在江湖上扬名立万……苏墨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就决定提前退隐江湖,找个安全的地方渡过余生。 当然。 那是以后需要考虑的问题,现在的关键是走出雪地,找到一个有人烟的地方。 苏墨没有阿飞荒野求生的经验,让他一个人在野外生存,估计不到两天就会挂掉了,就算要退隐江湖,也可以隐居在世井之中。 隐居有两种,小隐者,大隐者。 小隐隐于林,大隐隐于世。 苏墨决定做个大隐者,隐藏在茫茫人海之中。 但隐居的前提是找到有人烟的地方。 不然,这个冬天的雪地里会多上一具尸体,等到来年冰雪消融,这个地方的草肯定会长的非常好。 “垃圾系统,这是存心想要弄死我啊!” 苏墨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雪地里,嘴里骂个不停,身体却很老实的按照附体之前阿飞选择的方向前进。 没办法,苏墨没有任何荒野求生的经验,要是不按照阿飞选择的路,反倒是随便选了个方向走的话,很有可能会死在雪地里。 苏墨记得小说里阿飞会遇到李寻欢。 只要他按照这条路走下去,早晚会遇到李寻欢这个老好人的。 一门三进士,父子两探花。 李寻欢出身书香世家,早年在科举中高中探花,后来做官的时候遭人弹劾,因其淡泊名利,故而辞官而去。 之后投身江湖,一把飞刀塑造江湖神话。 原本与表妹林诗音有婚约,后来知晓结拜大哥龙啸云喜欢林诗音,所以刻意纵情酒色,借故疏远林诗音,促成林诗音与龙啸云的婚姻。 在两人成亲后,李寻欢退出江湖,带着忠仆“铁甲金刚”铁传甲前往关外。 在苏墨看来,李寻欢这个老好人的标签是拿不掉的了,毕竟连喜欢的女人都能送给结拜大哥,这还不叫好人吗? 好人好到傻了。 反正苏墨是这样觉得。 不过李寻欢却是最好的朋友。 与他交友,不用担心会被他出卖,也不用担心头上长草。 这种好朋友,打着灯笼都找不到。 但这不是苏墨期待遇到李寻欢的原因。 真正的原因是苏墨饿了! 没有荒野求生经验的苏墨,自从昨天附体阿飞后,就没吃过一点东西,现在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如果他有阿飞的记忆,或许就能抓一只兔子,然后烤着吃。 虽然在一些爱心过剩的妹纸眼中,兔兔辣么可爱,怎么能吃兔兔呢?但在快要饿死的苏墨眼里,兔兔辣么可爱,当然要多吃一点啦! 只不过,苏墨抓不到兔子。 在这一片白的雪地里,别说兔子,就连田鼠都没有一只。 当然。 就算有兔子,苏墨也抓不到。 “李寻欢李大侠李好人,你怎么还不来啊?你的好兄弟都快要饿死啦!!!”苏墨伸手摸着饿扁了的肚皮,忍受着狂放的北风,驻足于茫茫雪海之中,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一脸忧郁的表情足以迷死前世万千美少女。 可惜茫茫雪海之中,只有他一个人。 忧郁了半晌,苏墨也知道这样做不会有任何作用,于是便不再发呆,继续迈着沉重的步子,在泥泞的雪地里艰难跋涉。 一天一夜。 苏墨在雪地里走了这么长时间。 饿了没东西吃,渴了喝点雪水…… 幸好阿飞的身体素质好,才能让他撑下来。 但要是接下来再不吃东西,他也坚持不下去了,或许再过个半天,雪地里就会多一具尸体。 “嗷——呜——” 茫茫雪海之中,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狼嚎突然响起。 “这是狼叫?”苏墨驻足不前,眸子里满是警惕之色,他握紧了手里那柄不是剑的长剑,身体控制不住的颤抖。 他这不是害怕。 绝对不是害怕! 这是正常人遇到狼后的反应。 “我是逃跑呢,还是杀狼吃肉呢?” 苏墨吓得上下牙不受控制的打颤,虽然很想转身就跑,但想要吃肉的冲动,让他留了下来。 他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是饿的跑不动了。 不多时,那匹孤狼走进了苏墨的视线之中。 它毛色灰暗,唯有尾巴是雪一般的白色,在远处看就行是断了一截尾巴似的,体形削瘦,肯定很多天没有吃东西了。 此时冒着绿光的双眼,嘴里流着口水,贪婪的看着苏墨,看来是把他当做猎物了。 “呵呵,二哈有什么好怕的?” 苏墨嘴里嘟囔着给自己打气,同时下意识的握紧了手里不是长剑的长剑,然后开始与这匹孤狼对峙。 茫茫雪海之中,一人一狼,两个处境相同的生物,在此刻为了生存而战斗。 对峙之下,就看谁先忍不住了。 苏墨觉得自己最有耐心了,追剧的时候都能从晚上看到白天。 但那匹孤狼却比他更有耐心。 不知过去了多久,苏墨饿的实在受不了了,耐心也消耗殆尽。 他握紧了手里不是剑的长剑。 鼓起勇气冲了上去。 嘴上说着害怕,身体却很诚实。 在身体记忆的支配下,苏墨用出了阿飞的快剑,杀了这匹孤狼。 第3章 李寻欢,我总算是等到你啦! “阿飞,我对不起你,你的快剑绝学,本应该在江湖上扬名立威的,然而我却用它来杀狼,我侮辱了这套剑法,我对不起你呐,啊,这狼肉真香!” 茫茫雪海之中,一个小火堆旁边,苏墨毫无诚意的向阿飞道歉了一番,然后拿起一块烤的冒油的狼肉,疯狂的往嘴巴里塞。 他已经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 现在就算给他一头牛,他都能一口给吃了。 “好吃!真好吃!” 阿飞吃着吃着就留下了幸福的眼泪。 虽然这烤肉因为火候不够,似乎都没有烤熟,甚至还往下滴着血水,但这绝对是苏墨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烤肉。 或许因为这是二哈的肉吧。 狼吞虎咽,疯狂进食…… 这匹孤狼本来就没多少肉,很快就被苏墨吃光了,只剩下一地的骨头。 “嗝……” 苏墨打了个饱嗝,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 终于吃饱了。 他站了起来,拎起充当烧烤架的不是剑的长剑,抬头眺望夜空。 此时已是夜半时分,明月当空,散发出柔和的月光,洒落在白茫茫的雪地上,犹如铺上一层银纱。 苏墨持剑而立,在月光的映衬之下,倒是有几分少侠风范。 然而他不开口还好,一开口就变成了逗比。 “原来我是如此的牛逼,竟然能干掉一匹孤狼!哈哈哈哈!我果然是有大气运加身的主角!” 苏墨脸上露出喜悦之色,狂笑声中自言自语:“虽然没有阿飞的记忆,但却有身体本能,想想也是,阿飞经常练剑,身体早就记下了这些招式,等到危难之际便会爆发而出!” “我遇到了那匹孤狼,也就是遇到了危险,身体本能用出了快剑绝学,一剑秒杀了那匹孤狼……” “现在让我来回忆一下身体的本能,说不定能掌握阿飞的快剑绝学!” 苏墨握紧了手中那柄不是剑的长剑。 他闭上了眼睛。 什么都不想,思维进入了空明状态。 任由身体自行发挥。 一套不成规矩的剑法被他使了出来。 这就是阿飞的快剑绝学! 之所以不成规矩,没有任何招式,是因为阿飞无人教导,一切都是他自个琢磨出来的。 阿飞的父母是沈浪和白飞飞。 在二十多年前的江湖上,两人都鼎鼎有名。 沈浪是在江湖上有着“九州王”之称的沈天君的独子。 十岁散尽家财,开始在江湖上流浪,二十二岁于仁义庄一战成名,而后纵横江湖十余年。 白飞飞是幽灵宫的宫主。 她的命运坎坷,矢志为母白静向快活王柴玉关复仇,然而上天跟她开了一个玩笑,她并非白静之女。 复仇沦为笑话。 白飞飞与沈浪之间有着极其复杂的感情纠葛。 为了替母复仇,白飞飞决定嫁给快活王这个名义上的生父,但她却喜欢上了沈浪,两人在地下古城度过了七天七夜。 后来,快活王死了,仇也报了。 白飞飞不想插足沈浪和朱七七之间,这个骄傲的女子就此离去。 但她已经有了沈浪的孩子。 十月怀胎。 阿飞出生了。 不过,在阿飞六岁那年,白飞飞却死了。 从此,阿飞开始一个人生活。 他在荒原里挣扎求生,与天斗,与地斗,与狼斗,最终练就了一身奇特的剑法。 不成章法,没有规矩…… 但不能否认这套剑法的威力! 天下武功,无坚不摧,无快不破! 快到了极致的剑。 就算能认出招式来,也无法做出反应。 “好厉害!” 苏墨睁开了双眼,眸子里闪过一抹精光:“我要是能彻底掌握快剑,除了寥寥几个人之外,绝对是打遍江湖无敌手!” “阿飞的愿望,我也能帮他完成,不就是名扬江湖吗?” “小意思!在江湖上想要出名,捷径就是挑战,挑战有名气的人,打败他们,就能取代他们的地位,不过……” 说到此处,苏墨稍微顿了顿,沉思了半晌道:“古系江湖上的名人,表里不一者甚多,为了自己的名声,他们就会动手杀人。” “我要想在江湖上扬名立万,就得把这些事都考虑到……” “嘿嘿……”苏墨抱着那柄不是剑的长剑,嘿嘿笑道:“真是奇了怪了,我本来还打算做个大隐者的,现在竟然想着名扬江湖!” “这人的想法,改变的也太快了。” 苏墨自嘲的笑了笑,然后蹲了下去,捡起准备好的干柴,添进了火堆里。 加了木柴的火堆,烧的更加旺了。 在噼里啪啦的声音之中,苏墨抱着那柄不是剑的长剑,找了个背风的地方,铺上了一层干燥的茅草,披着狼皮就开始睡觉。 雪花稀稀落落的下了一夜。 清晨时分,太阳初升,散发出第一缕阳光,向世间播撒温暖。 一个雪人抖动了几下。 “幸好阿飞的身体素质好,换做我的身体,这样冻上一夜,肯定就冻死了!” 苏墨抖落了身上的雪花,便开始调息运功。 睡了一晚上,他不仅学会了阿飞的快剑绝学,并且还莫名其妙的掌握了阿飞的内功。 只要运转内功,身体里竟然冒出一股热量,驱走了丝丝寒意。 “不冷了!” 苏墨运转了一个周天的内功,身体渐渐地暖和过来。 他脸上露出惊讶之色。 收功后。 苏墨站了起来,活动下筋骨,然后准备继续赶路。 然而咕噜一声响,令他停止了脚步。 饿了。 苏墨昨天吃了一匹孤狼,本来是填饱了肚子,按理说吃了那么多肉,一两天都不会饿了,但睡了一晚上后,今早起来又饿了。 这是怎么回事? “不行!我得找点吃的!” 苏墨左瞅瞅,右瞥瞥,一点吃的东西都没有看到。 地上的火堆已经灭了。 四条狼腿骨格外的显眼。 “咕嘟!” 看着那四条狼腿骨,苏墨咽了口口水,然后下意识的伸出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眼睛里冒着精光:“听说骨头烤着吃非常美味……” 捡木柴,点火,烤狼大腿骨…… 一套流程下来,苏墨坐在火堆旁边,看着烤的散发出香味的狼大腿骨流口水:“好饿啊,好饿啊,李寻欢,你咋还不来呢?” 只要李寻欢这个老好人来了,苏墨就能凭借自己的厚脸皮拉关系,然后就能坐上温暖舒适的马车,吃上美味可口的食物。 然而他左等右等,李寻欢那个老好人就是不出来,难道是因为自己走错了路?还是说李寻欢没有启程返回关中呢? “烤好了,可以吃了。”苏墨脑子里关于李寻欢的想法一闪而过,然后就懒得再去想了,因为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做,那就是啃烤狼大腿骨。 都说烤骨头好吃。 也不知道这句话是真是假,反正苏墨现在啃了烤狼大腿骨后,感觉还不错。 “真是人间美味啊!”感叹了一句,苏墨麻溜的啃完了三条烤狼大腿骨,看着剩下的一条狼大腿骨,不禁沉默了起来。 他在思考人生大事。 这条烤狼大腿骨,他是吃呢,还是不吃呢? 纠结了半晌,苏墨抓住了狼大腿骨,正准备一口啃了,忽然听到一阵车铃马嘶声,他顿时住口,转头往回看去。 只见一辆普通的马车,缓缓地朝着他这边行来。 “李寻欢,我总算等到你啦!” 这是苏墨看到马车后的第一个想法。 他现在有点想哭。 来到这个世界两天了,在雪原里艰难的跋涉,终于遇到了老好人。 苦日子就要结束了。 他能不高兴吗? 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 只要遇到了老好人,一切都会有的。 等李寻欢带他离开了荒原,或许该提醒他一下,然后凭借这身武艺,干几件赚快钱的生意,再去找个偏远的乡下,建个大宅子,买几个漂亮的小丫鬟,过上幸福快乐的地主生活…… 正当苏墨幻想未来的美妙生活之时,马车也在他的面前停了下来。 赶车的车夫是一个身形彪悍,满脸虬髯的大汉。 他的目光如鸷鹰般锐利。 被他的目光扫过,苏墨觉得好像有刀子扎在自己的身上。 如果这是李寻欢的马车,那么这个赶车的车夫就是“铁甲金刚”铁传甲。 他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呐。 苏墨咧着嘴,露出一口白皙的牙齿,配合他抱着狼大腿骨头的形象,显得格外的狰狞恐怖。 然而疑似铁传甲的彪形大汉没有害怕,依旧用如刀般的目光审视着苏墨。 面对着如刀的目光,苏墨硬顶着瞪了回去。 在这茫茫雪原之上,两个成年人玩起了“大眼瞪小眼”的游戏。 不知过去了多久。 苏墨觉得时间很漫长。 一只纤细的手,掀开了用貂皮坐成的门帘,推开了车门。 这是一个极为出色的男人。 他大约四十来岁,两鬓已有了华发,看来只不过是个很落拓、很潦倒的中年人,满是病容的脸上,依稀能看出几分英俊,眼角布满了皱纹,但那双眼睛却是年轻的,温柔而灵活,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当苏墨看到这个男人的第一眼,他便确定了。 这个男人不会是别人。 他就是李寻欢! 第4章 酒瓶里装的不是酒,而是水 茫茫雪原之中,唯有北风哀嚎之音。 一架马车,一个人。 构成了一副无比寂寥的画作。 “小兄弟,上车来,我载你一段路。” 李寻欢说道。 他说话的声音有些嘶哑,但却充满了磁性。 此时此刻,恍如天籁之音。 苏墨激动地快要哭了出来。 ‘老好人,你总算是到了,你知道我等你等得有多辛苦?’ 苏墨很想说出这句心里话。 但心中的矜持阻止了他说出口,也让他美好的形象在李寻欢面前保留了下来。 不过,他的形象很美好吗? 说出来,苏墨自己都不相信。 屁的美好形象! 你第一次见到一个抱着狼大腿骨头啃的少年,你会觉得他的形象美好吗? 估计李寻欢是觉得他可怜。 这是苏墨后来想到的。 “你是聋子吗?” 见苏墨久久不回话,李寻欢皱了皱眉。 “不是。”苏墨摇了摇头,然后啃掉剩下的狼大腿骨,再拎起放在火堆旁边那柄不是剑的长剑。 “既然你不是聋子,那就上来喝口酒吧。” 李寻欢微笑道:“前方小镇,距离此地百余里,你孤身一人行走,不知何时才能抵达,我正好会经过那个小镇,便载你一程。” “上车吧。” “好……”苏墨刚吐出一个“好”字,突然想起原著里阿飞的举动。 李寻欢好心载他一程,但阿飞却拒绝了。 因为阿飞牢记他娘白飞飞说的一句话,不要受人恩惠,所以当李寻欢好心帮忙时,阿飞却一口拒绝。 他就像是一匹孤狼,拥有自己的骄傲。 不过阿飞也看出了李寻欢是为了他好,所以在客栈里,阿飞杀了在黄河一带作恶多端,心狠手辣的“碧血双蛇”里的白蛇,得到了五十两银子,第一时间请李寻欢喝酒。 这是个淳朴的少年。 然而现在淳朴的少年被厚脸皮的苏墨所取代,接下来的发展也与原著不同了。 “多谢。” 苏墨道了一声谢,然后在铁传甲如刀的目光逼视之下,拎着那柄不是剑的长剑,从容不迫的上了马车。 你这点眼神算个毛线啊。 我看过比你这还要厉害的,那就是我妈的眼神…… “小兄弟,这边坐。”李寻欢往里面挪了挪,指着空出来的位置说道。 苏墨听话的坐了过去。 马车徐徐而行。 车里沉默无言。 两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一个是病秧子,一个是外来者,没有什么共同语言,除了沉默之外,还能有什么? 李寻欢自角落里摸出了个酒瓶。 他用柔和的目光看着那瓶酒,仿佛对待情人一般的温柔。 片刻后,他拔掉瓶塞,掀起那用貂皮做成的帘子,推开窗户,将瓶塞扔了出去。 一丝寒气从窗户里吹了进来。 冷。 苏墨感觉到了这种感觉,不免皱了皱眉头。 “抱歉。”李寻欢脸上露出歉意的表情,立马关上了窗户。 “无妨。”苏墨轻声道:“你特地载我一程,已经是对我有恩,我不会计较这种小事的。” “不对,你说错了。”李寻欢摇了摇头,满是病容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 “哦?”苏墨惊诧一声。 他不理解李寻欢这句话的意思。 什么叫我说错了? 我刚才那句话,哪里说错了? “我载你一程,不是施恩图报,只是行个方便罢了。”李寻欢微笑道。 他的笑容里有一种力量。 不是治愈人心,但却能让人放下心来。 “你是个好人。” 苏墨还能说什么,只能如此说道。 一张好人卡送了出去。 咦?有点奇怪诶,好人卡不是女的……呵呵,越想越恐怖,不能再想了。 李寻欢笑了笑,满是病容的脸上露出一抹古怪的表情,他深深地望着苏墨,若有深意的问道:“小兄弟,你觉得我是个好人?” “难道不是吗?”苏墨反问道。 虽然不明白李寻欢为什么要这样问,但他知道自己该怎么回答。 一声反问足以表明自己的态度。 “小兄弟,我得提醒你一句,江湖险恶,人心难测,不要轻易相信一个人!” 李寻欢拿起酒瓶,大口喝了一口,满是病容的脸上露出一抹酡红:“你觉得那人是个好人,说不定他是个坏人。” “那么,你是好人,还是坏人呢?” 苏墨问道。 听了李寻欢说的话,他知道李寻欢在提点自己,告诫自己混江湖的经验——江湖险恶,人心难测,唯有小心翼翼,方能艰难求生! “我呀,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是一个普通人。”李寻欢说道。 “普通人?”苏墨脸上露出惊讶之色,深深地望着李寻欢半晌,才开口说道:“我觉得你并不普通。” “哦?”李寻欢笑道:“你为什么会觉得我不普通?” 他是真的很好奇。 眼前的这个年轻人,给他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看到了他,就好像看到了过去的自己,一样的稚嫩,一样的孤独,一样的……但愿他不会像自己一样,走上一条令自己都感到痛苦的路。 或许,这一次,他就不该回来。 但落叶归根。 人,要死了,终究是要回到家乡的。 在他将死之前,遇到这么一个年轻人,大概是上天在可怜他吧。 他不能让这个年轻人重蹈自己当初的覆辙。 “直觉。” 对于李寻欢的询问,苏墨只说出了两个字。 不过,嘴上这么说,心里却不是这么想的。 他才不会说出自己是从小说里看到的。 就算说出来,估计李寻欢也不会相信的。 李寻欢沉思了半晌,仿佛感叹般的说道:“你的直觉很准,我确实不普通,但这也没什么好说的,那是以前的我,现在的我……咳咳……” 说到此处,李寻欢突然咳嗽了起来。 他病的不是一般的重。 咳嗽了半晌都没有停下来。 李寻欢拿起酒瓶,灌了一大口酒,似乎酒就是他的治病良药。 一口一口的喝下去,酒瓶很快就见底了。 “现在的我就是一个废人。”李寻欢感慨一声,他把酒瓶放到一旁,又从角落里摸出一个酒瓶。 “我不觉得你是个废人。”苏墨说道:“另外得提醒你一句,生病了就不要喝酒,你这样喝酒对身体不好。” “我知道喝酒对身体不好,但我改不了了。” 李寻欢微笑道:“多谢你的好意,可是啊,这酒,我还是会喝的,你要不要尝尝?我这酒的味道还不错!” “好!” 苏墨说道:“给我一瓶。” 李寻欢闻言,稍微愣了愣,脸上旋即露出高兴的笑容,又从角落里摸出一瓶酒,扔给了苏墨:“接着!” 说完这话,他动作麻利的摘掉了瓶塞,继续喝酒,颇有一醉方休的意思。 看着李寻欢的举动,苏墨低头看了酒瓶一眼,也摘掉了瓶塞,仰头喝了一口:“这酒?” “怎么了?” 李寻欢问道。 “味道很淡。”苏墨将酒瓶里剩下的酒一饮而尽,闭上眼睛品味了片刻,睁开眼睛说道:“跟水差不多。” 他说的是事实。 虽然他没喝过多少酒,但也能感觉的出来,李寻欢给他的酒,除了点酒味之外,其他的成分似乎就是水,还是说古代的酒就是这种味道? “哈哈哈哈!”李寻欢突然放声大笑起来。 “……” 苏墨一脸懵逼。 他说错了什么,有这么好笑吗? “酒瓶里装的就是水。”李寻欢说道。 “水?”苏墨问道:“酒瓶里装的不是酒,怎么会是水呢?难道……” 他想到了某种可能。 “唉……传甲他不让我喝酒。”李寻欢叹了口气,满是病容的脸上露出一抹幽怨的表情:“他跟你一样,也说喝酒对身体不好,所以就把我的酒都换成了水。” “没有酒喝,只能喝点带酒味的水,勉强能解了我的酒瘾……” 李寻欢特意向苏墨赔不是:“抱歉,让你喝了不正宗的酒,等到了小镇的客栈,我请你喝真正的酒。” “应该是我来请你喝酒。”苏墨说道。 “你有钱吗?喝酒是要花钱的,瞧你这幅样子,身上一定没钱,所以,还是让我来请你吧,等你有钱了再来请我也不迟!”李寻欢说道。 “我会有钱的。”苏墨说道。 “嗯,你会有钱的,但你现在没有钱。”李寻欢说道。 “会有人给我送钱的。”苏墨又说道。 “嗯,肯定会有人给你送钱的,但你现在没有钱。”李寻欢说道。 也不知他听懂了苏墨说的话,还是没有听懂。 但苏墨觉得他是听懂了。 毕竟是个老江湖嘛。 “好吧,你请就你请,下次我来请。”苏墨妥协了。 “这就对了。”李寻欢笑道:“说了这么久,还不知道小兄弟的姓名。” 苏墨回答道:“叫我阿飞好了。” 李寻欢问道:“你姓什么?” “暂时还不能说。”苏墨说道:“我答应了一个人,一定要名扬江湖,否则不会说出自己的姓名的,现在你就叫我阿飞好了。” “你很古怪。”李寻欢说道。 “你也很古怪。”苏墨说道。 “为什么觉得我古怪?”李寻欢问道。 “你明明生病了,也知道喝酒对身体不好,但偏偏还要喝酒,这难道还不古怪?”苏墨说道。 “是挺古怪的。”李寻欢说道。 “我说了我的名字,你是不是也该说你的名字?”苏墨问道。 “或许你听说过我的名字。”李寻欢说道。 “你是江湖上成名的人物吗?”苏墨问道。 “对,我在江湖上很有名,如果你知道兵器谱的话,应该听说过小李飞刀的名头,我就是李寻欢。”李寻欢说道。 他说话的语气很自然,一点都没有因为小李飞刀的名气而感到骄傲。 “没想到李寻欢会是个酒鬼?”苏墨感叹道。 “你很失望吗?”李寻欢问道。 “有点。”苏墨坦率的回答道。 “那还真是对不起了。”李寻欢突然道歉。 “为什么要这样说?”苏墨问道。 “因为我让你失望了。”李寻欢回答道。 “你不用向我道歉的。”苏墨说道。 “不!”李寻欢摇了摇头,说道:“我向你道歉,不仅是因为我让你失望了,还有……咳咳……” 他说道此处,又咳嗽了起来,拿起酒瓶猛灌了一大口。 “还有什么?”苏墨等他平静下来问道。 “还有我会让你更失望的。”李寻欢说道。 “见到你之后,我确实有点失望,但现在不会了。”苏墨说道。 “为什么?”李寻欢好奇的问道。 “因为我觉得你还是那个李寻欢。”苏墨说道。 “你以前认识我吗?”李寻欢笑着问道。 “只闻其名,未见其人。”苏墨说道。 “那你怎么说我还是那个我?”李寻欢问道。 “你的眼神告诉我,你还是那个你,从来都没有变过。”苏墨说道。 “哈哈哈哈哈!”李寻欢大笑道:“阿飞,你真是一个有意思的人,你这个朋友,我李寻欢交定了。” “你把我当做朋友,我是不是该感到荣幸?”苏墨问道。 “不用,我们是朋友。”李寻欢说道。 “是啊,我们是朋友。”苏墨也如此说道。 因为是朋友,所以该为朋友两肋插刀。 苏墨决定了。 今后一定要帮李寻欢解决了龙啸云。 这是身为朋友应尽的义务。 之后,两人相谈甚欢。 身为江湖老前辈的李寻欢,尽心尽力的对江湖小萌新苏墨传授江湖经验,教导他为人处世的道理。 苏墨只能说一句。 老好人就是老好人! 时间缓缓地流逝。 从早晨的相遇,到傍晚的到来,李寻欢和苏墨谈了一整天,直到马车停下,赶车的彪形大汉铁传甲打开车门。 “少爷,小镇到了。” “这就到了。”李寻欢感叹道:“时间过得可真快,没想到我们聊了一整天。” “是啊。”苏墨同样感慨万分。 他觉得自己破纪录了。 简直难以想象,他竟然跟一个刚认识的人聊了一整天。 “我说过要请你喝酒的。”李寻欢微笑道:“现在到了小镇的客栈,跟我来吧。” “好。”苏墨点头道。 两人下了马车,朝着客栈前的饭铺走去。 第5章 不胜酒力的苏墨 雪一直在下。 稀稀落落,染白了大地。 小镇本就不大。 甚至,之前并不存在。 不过是因为此地临近关外,前去草原贩卖皮货的客商会在此停留,渐渐地形成了一个繁华的小镇。 此时大雪阻路,客商在此停留,挤满了小镇上的唯一一家客栈。 客栈本就不大,这时住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客,就显得分外拥挤,分外热闹。 苏墨和李寻欢下了马车,前往客栈前的饭铺,而彪形大汉铁传甲则去寻找客栈的老板,花费重金买下一间空房。 这世上用钱买不到的东西很少,如果花了大价钱也买不到,只是因为花的钱不够多罢了。 客栈的院子里,堆着十几辆用草席盖着的空镖车,草席上也积满了雪、 而在东面的屋檐下,斜插着一面酱色镶金边的镖旗,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使人几乎分辨不出用金线绣在上面的是老虎,还是狮子? 不过苏墨看过小说,他知道此时在客栈里的是金狮镖局的人,押镖的就是“急风剑”诸葛雷! 诸葛雷无情无义,不是好人。 他先是杀了老朋友“神偷”戴五,抢了金丝甲,之后在客栈里,阿飞救他一命,然而他却背后偷袭。 李寻欢一刀杀了诸葛雷。 这是李寻欢从关外返回的第一次出手。 他救了阿飞一命,所以阿飞为了报恩,帮他杀了查猛、虞二拐子、极乐峒的四个童子等六人。 当然,此时情况不同,苏墨附体阿飞后,不会再为了银子杀人,或许李寻欢的命运也会发生改变。 苏墨和李寻欢走进饭铺后,寻了一张角落里的桌子,然后要了一壶酒。 “我说过要请你喝酒的。” 李寻欢满是病容的脸上露出微笑,他倒了一杯酒给苏墨,然后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拿起来慢慢的品味。 他不是很喜欢喝酒,而是只有喝酒才能抚平内心的伤痛。 所以他喝的很慢,一口一口的喝,可以喝个几天几夜。 “你怎么不喝呢?”李寻欢喝了一口酒,看到苏墨未动酒杯,便把酒杯放到桌子上。 苏墨拿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就被呛到了:“咳咳……” 李寻欢笑道:“酒不是你这么喝的,要一口一口喝,只有这样才能品尝出酒的味道,像你那样牛饮而尽,是喝不出味道来的。” 苏墨放下酒杯,缓了半晌说道:“这酒味道不对。” 李寻欢问道:“哪里不对了?是味道不纯正,还是你不喜欢?” 苏墨皱了皱眉,脸上露出醉酒的红晕,开口说道:“这跟我想的不一样。” 李寻欢又问道:“哪里不一样了?” 苏墨回答道:“这酒……我喝了之后,觉得有些头晕,可能是……” 李寻欢笑道:“你不适合喝酒。” “嗯。”苏墨点了点头,旋即说道:“我本来就不会喝酒。” “不会喝酒就别喝了。”李寻欢说道。 “好。”苏墨说道。 这时,铁传甲回来了,他站在李寻欢的背后:“南面的上房已经空出来了,我也去打扫过了,少爷可以随时过去休息。” “我就知道你能办好这件事的。”李寻欢点了点头,招呼道:“传甲,你也坐。” “不了,少爷,我……”铁传甲张了张嘴,刚想要拒绝,李寻欢就说道:“让你坐你就坐,你不听少爷我的话了吗?” “是,少爷。”铁传甲不情愿的坐了下去。 他坐在李寻欢的身旁。 坐姿格外的古怪。 那是一种带有警戒的姿势。 一旦有人对李寻欢不利,他铁传甲就会马上动手。 “少爷,我打听过了,住在这家客栈里的镖师是金狮镖局的。”铁传甲小声的说道。 “金狮镖局还是查猛当家吗?”李寻欢问道。 “据说还是。”铁传甲说道:“此次押镖的是‘急风剑’诸葛雷。” “这狂徒,居然能活到现在,倒也不容易。”李寻欢似乎想起了什么,不由皱了皱眉,旋即又笑道:“我还以为他早就被人给杀死了呢。” “少爷说的对。”铁传甲应和道:“据说诸葛雷改了性子,这或许是他活到现在的原因,不然以他过去的性子,早就被人给杀了。” “江湖险恶,人心难测,唯有小心翼翼方能艰难求生!”李寻欢感慨一声,拿起桌子上的酒杯,又喝了一口酒,便对苏墨说道:“阿飞,你想在江湖上扬名,必须记住一个道理。” “什么道理?” 苏墨似乎喝醉了,两眼朦胧,隐约能看见李寻欢,听到他说的话,下意识的开口问道。 “不要惹麻烦,也不要管闲事。”李寻欢语气有些沉重的说道。 他想起了从前的自己。 辞官后,踏足江湖,意气风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招惹了不少仇家,最终惨遭围攻,身受重伤,辛得大哥龙啸云相救,可是……大哥却喜欢上了自己的未婚妻,为此,甚至病入膏肓! 为了报恩,他只好把未婚妻拱手相让。 如果能重来,他宁愿死,也不会把未婚妻让出去。 “不惹麻烦?不管闲事?”苏墨似乎真的喝醉了,嘿嘿笑道:“可是有些麻烦、有些闲事,就算我不招惹、不去管,它们也会找到我身上来的……江湖就是一潭浑水,风一来,吹起无数涟漪……”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李寻欢叹了口气,喝了口酒对苏墨说道:“阿飞,你的酒量不行,现在喝醉了。” “我喝醉了吗?”苏墨问道。 “你喝醉了。”李寻欢确定的说道。 “我没醉,我觉得我还能喝。”苏墨拿起酒杯就要喝酒,但酒杯里已经没酒了,他趴在桌子上,拿着酒杯对李寻欢说道:“给我倒酒!” “喝醉了就别喝了。”李寻欢笑道:“我没想到你的酒量如此之差,这是我的不对,不该让你喝酒的……阿飞,我很羡慕你,要是我喝一口酒就能喝醉,那就好了。” “少爷,你也别喝了,喝多了伤身体。”铁传甲劝说道。 “传甲,你又来劝我别喝酒,但我不喝酒会心痛的,现在只有喝酒能麻痹我的内心的痛苦……”李寻欢说道。 “少爷!”铁传甲叫道。 “怎么了?”李寻欢问道。 “没事。”铁传甲低下了头,闷声闷气的回道。 他眼睛里隐现泪花,在心里暗暗叹息:“少爷,这都过去了十年,你为什么还要如此的自责?” 就在这时,三个人从饭铺后门走了进来。 三个人说话的声音都很大,正在谈论那些“刀头舔血”的江湖勾当,而且说的格外的详细,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就是“金狮镖局”的人。 李寻欢也看到了他们三人,为首者正是“急风剑”诸葛雷。 因为当初曾经见过一面,李寻欢担心被诸葛雷认出来,所以便低下头,继续雕刻林诗音的人像。 诸葛雷三人找了张桌子坐下,之后要了酒菜,开始大吃大喝起来。 可是酒菜并不能塞住他们的嘴,喝了几杯酒之后,诸葛雷三人就开始吹嘘起来。 商业互吹,你说我厉害,我说你更厉害,大家都懂的。 不知过去了多久,或许是一刻钟,挂在饭铺前门上厚厚的棉布帘子突然被风吹开了,纷纷扬扬的雪花被风吹了进来,同时进来的还有两个人。 这两个人很奇怪。 身上披着鲜红的披风,头上戴着宽边的斗笠。 基本上在他们两人进来的瞬间,饭铺里所有人的目光就被吸引了过去。 有些眼力好的人已经认出了两人的身份。 他们就是在黄河一带无恶不作的“碧血双蛇”! 借用原著里铁传甲心中的想法:“若论心之黑,手之辣,实在很少有人能在这“碧血双蛇”之上,听说他们身上披的那件红披风,就用鲜血染成的。” 由此可知,“碧血双蛇”实非善类! 李寻欢也好奇的看向刚走进来的“碧血双蛇”,只见这两人已缓缓摘下斗笠,露出两张枯黄瘦削而又丑陋的脸。 如果苏墨现在还清醒,看到“碧血双蛇”的尊容后,肯定会吐槽一句:长得这么丑的玩意是怎么活下来的? 他们的耳朵都很小,鼻子却很大,几乎占据了一张脸的三分之一,将眼睛都挤到耳朵旁边去了。 但他们的目光却很恶毒而锐利,就象是响尾蛇的眼睛。 然后,他们又开始将披风脱了下来,露出了里面一身漆黑的紧身衣服。 原来他们的身子也像是毒蛇,细长,坚韧,随时随地都在蠕动着,而且还黏而潮湿,叫人看了既不免害怕,又觉得恶心。 这两人大概孪生兄弟,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只不过左面的人脸色苍白,右面的人脸色却黑如锅底。 他们的动作都十分的慢。 缓缓脱下了披风,缓缓叠了起来,缓缓走过柜台。 然后,两人一起缓缓走到诸葛雷面前,也不说话,就那么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诸葛雷。 犹如毒蛇般怨毒的眼神,让诸葛雷压力山大。 当然,不是诸葛雷不给力,而是被两条毒蛇盯着看,任谁都会觉得压力山大的! 第6章 碧血双蛇 饭铺里寂静无声。 没有人敢说话,只是偷偷地关注着。 在“碧血双蛇”犹如毒蛇般的目光注视之下,诸葛雷也无法无动于衷。 他只好站起来,脸上露出勉强的笑容,拱手问道:“两位高姓大名?恕在下眼拙,实在是没认……” “少废话!” 白蛇皱了皱眉,不耐烦的打断道:“你就是‘急风剑’诸葛雷?” “不……不敢!”听了白蛇说的话,诸葛雷只觉毛骨悚然,身体控制不住的颤抖起来,颤声道:“都是江湖上的兄弟抬举……” “哼!” 黑蛇冷哼道:“就凭你,也敢称急风剑?” “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说完这话,只见黑蛇手一抖,从腰间抽出一柄漆黑细长的软剑,再一抖,这腰带般的软剑已抖得笔直。 “交出你从关外带回来的那包东西,就饶你一命!”白蛇冷声道。 “两位是不是搞错了,我们……”一个镖师站起来解释道。 但不等他把话说完,黑蛇就一剑杀了他。 黑蛇的剑很快。 一剑刺破了那个镖师的喉咙。 “两位果然厉害,我确实从关外带了包东西回来,但你们想要我的东西,不露上两手真功夫,我可不会把东西交给你们!” 从怀里掏出一个黄布包袱,抛到了桌子上,诸葛雷嘴里说着话,同时退后了七步,再抽出他的大宝剑。 别人都以为他是要拼命了。 “碧血双蛇”同样如此认为。 黑蛇当即出手。 能在黄河一带横行无忌,一直活到现在的“碧血双蛇”,如果不懂得先下手为强的道理,他们早就被人给杀了! “碧血双蛇”剑法如何,没有人知道。 因为,凡是遇到他们的人,十个里有九个死了,还有一个疯了。 黑蛇刚才出剑杀人。 别人都没有看清楚他的招式。 这突出了他剑法的一个特点:快! 而诸葛雷在江湖上混了个“急风剑”的称呼,却也是有真本事的。 他的剑同样很快。 不然岂会有“急风剑”之称? 此时就看谁的剑更快了。 是黑蛇的剑快,还是诸葛雷的剑更快? 答案很快就出来了。 诸葛雷终究是不敌黑蛇,但他的经验丰富,并没有被黑蛇一剑秒杀,只是腹部遭受重创,血一直在往下流。 如果不及时得到救治,或许会流血过多而死。 面对两个看不出深浅的高手,诸葛雷果断怂了。 他打算认输。 毕竟,宝物再好,也没有自己的小命重要。 只要能活下来,什么宝物都有机会得到,但要是死了,万事皆休! “我就说嘛,‘急风剑’果然名不副实!”白蛇冷笑道。 “两位手段高明,我诸葛雷承让了,东西你们可以带走。”诸葛雷捂着伤口,脸色苍白的说道。 “哼!”黑蛇冷哼道:“现在说这话已经晚了,你若是肯在地上爬一圈,我们就立刻放你走,否则……” 话未尽,意已明。 不照做的话,会死的哦。 “我,我……”诸葛雷脸上一阵青,一阵白。 能看得出来,他脸上的表情相当的纠结。 如此半晌过后,他妥协了。 小命要紧! 诸葛雷爬在地上,绕着桌子爬了一圈。 这种怂到家的表现,惹得别人想要发笑,但碍于“碧血双蛇”两人的赫赫威名,只能闭口不言,保持沉默。 “两位……如此可以了吗?” 诸葛雷抬头望着“碧血双蛇”,脸上露出讨好的笑容。 “哈哈哈哈哈!我说的没错吧,你那‘急风剑’的称号果然名不副实,我兄弟只是小试身手,就把你给打败了!” 白蛇鄙视道:“你要是要点脸的话,我们兄弟饶你一命,你就该滚出江湖,否则我们兄弟见你一次就杀你一次!” 他看不起诸葛雷。 这种不要碧莲的货色,他们兄弟俩杀了不知多少。 既然这诸葛雷识趣,那么,饶他一命,也未尝不可。 不过在饶他一命之前,再找点乐子吧。 “诸葛雷,你要是想活的话,现在就学狗叫吧!”黑蛇说道。 “你们……”诸葛雷脸色大变。 做人不能太过分了! 你们这样侮辱我,我,我,我要跟你们拼了……好吧,学狗叫就学狗叫,只要能活下来就好! “怎么了?诸葛雷,你不想活了吗?”白蛇冷笑道。 “我,我学!”诸葛雷咬牙道。 “那你还不快点!”看着趴在地上的诸葛雷,黑蛇冷笑道:“难道你还想让我们兄弟教你该怎么叫吗?” “是是是!我这就学狗叫,汪汪,汪汪汪~~~”诸葛雷一脸屈辱的表情,学着狗叫了出来。 饭铺里的人没有说话,但看向诸葛雷的眼神却变了。 所有人都在鄙视他! 不对! 李寻欢就没有,他依旧拿着小刀雕刻着手里的木头。 在雕刻心爱之人时,李寻欢完全不为外界所动,沉浸到自己的世界之中。 还有一个人没有鄙视诸葛雷,那就是喝醉了的苏墨。 他现在迷迷糊糊的。 外面发生了什么,苏墨一无所知。 “诸葛雷,你委曲求全的样子,真的很像一条狗!”白蛇嘲笑道。 诸葛雷无话可说。 一是羞愧,二是愤怒。 不管哪种情绪,他都不敢开口说话,因为担心说错话。 平时说错话就算了,现在说错话可是能要了自己的小命! 多说多错,不说不错。 沉默就是金。 我什么都不说,你们还能找出什么借口来杀我? 这就是诸葛雷的心里想法。 当然,作为混过江湖的老鸟,诸葛雷也是知道的。 这种扯淡至极的想法,根本就不靠谱。 但他没有别的选择了。 如果他武功好,一拳就能打死这两个家伙,也不用如此的委曲求全了。 “他只是为了活着而已。” 李寻欢雕刻完了心爱之人的木像,略带怜悯的看了趴在地上的诸葛雷一眼,感叹道:“你们两位何必如此咄咄逼人呢?” “哦?”白蛇脸上露出惊讶之色,抬头望向李寻欢,阴森森的笑道:“倒是我们兄弟险些看走眼了,没想到此地还有高人,你是谁?” “江湖上讲究的是胜者为王,诸葛雷打不过我们兄弟,我们不杀他,只是让他学狗叫,这已经算是我们心善了。” 黑蛇犹如毒蛇般的眼神望着李寻欢,冷笑道:“放到平时,惹了我们兄弟的人,我们都是杀之而后快的!” “但现在我们却饶了诸葛雷一命……” “你们是饶了他一命,但却拿走了他的尊严。”李寻欢说道。 “尊严?”白蛇嘿嘿笑道:“这玩意值几个钱?” “尊严很重要吗?”黑蛇同样冷笑道:“只要能活下去,我相信许多人都会抛弃尊严的……诸葛雷,你说呢?” “两位说的对。”诸葛雷点了点头,脸上露出讨好的表情。 “你看,诸葛雷都这么说了。”白蛇讥讽道:“他为了活下去,一点都不在乎尊严,别说我让他学狗叫,就算让他学狗吃屎,他也会做的!” “唉!”李寻欢叹了口气,将雕刻好的心爱之人的木像放到了怀里,然后抬头望向“碧血双蛇”,眸子里闪过莫名的精光:“你们何必这样折磨他呢?” “这对你们来说没有任何好处,只是享受一些变…态的快感吗?” “你说这些话做什么?”白蛇问道。 他觉得李寻欢有病。 到了现在为止,“碧血双蛇”依旧没有认出李寻欢来。 不仅是他们,饭铺里的别人也没有认出来。 原因有很多。 其中有一点是,李寻欢离开江湖十多年了,江湖上只有他的传说,却没有他的人,新生代的江湖人都不认识他。 “碧血双蛇”只觉得李寻欢喜欢多管闲事。 他们兄弟要教训诸葛雷。 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出来作死。 是该送他去死呢,还是送他去死呢? “碧血双蛇”心里已经有了决定。 他们心狠手辣,敢招惹他们的人,十个死了九个。 李寻欢就是那九个中的一个。 “不要多管闲事!”黑蛇冷笑道。 “我本来不想管的,但你们做的太过了,我有些看不下去了,所以……”李寻欢真的不想多管闲事。 十多年前,他一个人孤零零的离开中原,只带着铁传甲一个忠仆前往塞外。 十多年后,他带着铁传甲返回中原,只想落叶归根。 但没想到离开中原的这些年里,江湖上好像出了许多为非作歹的坏人,那些侠义心肠的正道人士去哪里了? “你找死!” 黑蛇大怒,一脚踹在诸葛雷的身上,把他踢到了李寻欢那桌上。 因为发生的太突然了。 不等李寻欢采取行动,诸葛雷就被踢到了桌子上。 弄乱了桌子上的酒菜不重要,关键是把苏墨给弄醒了。 “谁?” 喝醉了的苏墨靠本能来行事。 他不知道外界发生了什么,只能感觉到有人偷袭。 诸葛雷被踢到饭桌上,本来就很惨了,偏偏苏墨醒了,觉得有人想要偷袭他,本能的伸手抓起了诸葛雷,然后把他丢了出去。 “谁敢偷袭老子?” 苏墨微眯着眼睛,脸上露出醉酒的红晕,扶着桌子站了起来,身体有些摇摇晃晃,大吼道:“给老子滚出来!” 李寻欢:“……” 或许,我不该让他喝酒的。 第7章 醉酒杀黑蛇 “小子,你刚才说了什么?” 白蛇冷笑道:“敢不敢再说一遍?” 黑蛇握紧了手里的剑,犹如毒蛇般的目光注视着苏墨,颇有一言不合就动手的意思。 实际上,他就是这么想的,如果苏墨不给他们兄弟两人一个交代,那就别怪他辣手无情了! 他又不是没杀过人。 相反,他杀过很多人。 有些人,只是因为对他不恭敬,他便动手杀人。 现在苏墨不仅搅了他们的兴致,还对他们兄弟两人不恭敬。 按照他们兄弟俩原本的做法,此时就是一剑杀了了事。 但现在不行。 因为苏墨是李寻欢的同伴。 虽然“碧血双蛇”没有认出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李寻欢,但他们本能觉得李寻欢是个高人,而苏墨又是李寻欢的同伴,他们俩兄弟没有必胜的把握,也不想招惹敌人。 所以,他们准备给苏墨一个机会。 只要苏墨向他们道歉,那么,此事便一笔勾销。 否则,分个生死吧。 江湖之上,对于面子的态度,分为两种人。 一种人,觉得小命重要,面子可丢。 另一种人,觉得生命可弃,面子重要。 “碧血双蛇”就是后者。 当然,他们重视面子是有原因的。 主要是担心别人的看法。 如果他们就此退缩,别人不会觉得他们心地善良,反倒会觉得他们怂了。 怂了的人,有什么面子在江湖上横行无忌? 面子,有时很重要,有时也一文不值。 要是遇到了无法对抗的敌人,“碧血双蛇”保证撒腿就跑,面子自然一文不值,但要是遇到了能打得过的敌人,“碧血双蛇”就会觉得面子很重要了。 现在他们就觉得面子很重要。 虽然觉得李寻欢是个高人,但李寻欢太普通了,让他们产生了能反杀的幻觉。 还是没有眼力见。 如果他们认出了李寻欢,或许就不会这样想了。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 兵器谱上排名第三,这个排名明显不对。 李寻欢的飞刀,应该是兵器谱第一才对! 当然,只有在李寻欢的手上的飞刀,才是真正的小李飞刀。 其他人就算学会了,也无法领会小李飞刀的精神。 李寻欢将原本作为暗器的飞刀,变成了明面上的飞刀。 一刀出,躲不了,挡不住…… 这就是小李飞刀的威力! “碧血双蛇”没有把李寻欢认出来,只当他是个路过的高手,所以还敢大着胆子要个交代,要是他们认出了李寻欢的身份,保证撒腿就跑。 因为他们害怕被李寻欢给杀了。 为非作歹的坏人遇到老好人后,第一个想法就是逃,因为他们不确定老好人会不会放他们一马。 不过“碧血双蛇”现在没想着逃,而是准备跟苏墨要个交代。 “小子,给你一个机会,向我们兄弟道歉,不然,就杀了你!” 黑蛇威胁道。 他这种话,或许能吓到清醒状态的苏墨,但苏墨现在喝醉了。 一个醉的失去了意识的人。 他是无所畏惧的。 “你要我道歉?” 苏墨转身望着“碧血双蛇”,满是红晕的脸上露出一抹讥讽的笑容:“你们两个不人不鬼的东西,还敢恶人先告状,不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睛是吧?” “我告诉你们,我跟你们没完,想要老子道歉,放马过来吧!” “老子要是怂了,就跟你们姓!” 李寻欢:“……” 我果然不该请他喝酒的。 “两位,你们也看到了,他喝醉了,跟一个醉酒的人计较,你们过意的去吗?” 李寻欢说道。 “哼!”白蛇冷哼道:“不是我们兄弟想跟他计较,是他先侮辱我们兄弟的,我们要是就这样走了,江湖上的朋友会怎么说我们?” “他们不会夸我们菩萨心肠,只会说我们胆小怕事!” “今天这事,他必须给我们兄弟一个交代!” “不然,我们就要动手杀人了!”白蛇说到此处,稍微顿了顿,抬头望着李寻欢,阴森森的笑道:“还是说……你要帮他接下这梁子?” “唉!”李寻欢叹了口气,眸子里闪过一抹精光:“何必呢?” 他很无奈。 真的很无奈。 本来是想安静的回来,不让别人发现自己的身份。 但现在看来是不行了。 李寻欢捏住了手里的小刀,准备一发入魂,灭了“碧血双蛇”,然而就在这时,苏墨竟然主动出击! 他拎起那柄不是剑的长剑。 这柄剑,在别人的眼中,或许只是个玩具。 严格说来,那实在不能算是一柄剑,那只是一条三尺多长的铁片,既没有剑锋,也没有剑鄂,甚至连剑柄都没有,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就算是剑柄了。 这能称作剑吗? 要是这也算是剑,那些铸剑师的脸面何在? 不过对于阿飞来说,这就是一柄剑,是一柄能杀人的剑! “你们两个丑八怪很烦诶!”苏墨冷声呵斥道:“叽叽歪歪的做什么,按照江湖规矩,我们来打一场吧!” 如果苏墨还清醒的话,他肯定不会说出这种话来。 因为来到小李飞刀世界后,苏墨想的就是找个地方做大隐者,避免与人交手,他害怕被人给杀了。 即使误打误撞的掌握了阿飞的绝招,他也不敢说自己天下无敌了。 江湖上还是有很多厉害的高手,而苏墨在穿越之前只是一个普通的宅男,打架这种事,只在小学时经历过,自从上了初中,就是个乖宝宝了。 现在让他跟别人交手,那不是打架,而是以生死为赌注的战斗,怎么可能打赢呢? 苏墨没有信心。 所以他选择了逃避。 扬名江湖的任务,失败也就失败了。 能在这个世界活上一辈子,就算扣掉了现实世界的40年寿命,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总体来看,他还是赚了的。 但喝醉酒了的苏墨,意识早已模糊,避战的想法也给忘了,他现在的心思就是,谁打扰了老子,就要谁付出代价。 “碧血双蛇”在他的眼里,只不过是两个丑八怪而已。 在这个颜值就是正义的时代里,两个丑八怪与自己这个帅哥比起来,毋庸置疑,输的人肯定是两个丑八怪! 苏墨忘了一件事,这是在小李飞刀世界,而不是现实世界。 现实世界的以颜值论输赢,小李飞刀世界根本就不存在,这个世界的规矩是:拳头大的是赢家! 不过他喝醉了嘛。 “小子,你找死!” 黑蛇顿时怒了,犹如毒蛇般的眼神,死死地盯着苏墨,仿佛要用眼神来杀人。 他们“碧血双蛇”纵横江湖多年,从来没有人敢骂他们是丑八怪,现在苏墨竟然骂了他们,这般举动,彻底激怒了他们! 黑蛇怒火中烧,握紧了手里的软剑,朝着苏墨刺了过去! “小心!” 李寻欢提醒道。 “慢!太慢!太慢了!”苏墨站在原地不动,仿佛被黑蛇吓傻了一般,嘴里嘟囔着,同时握紧了手里那柄不是剑的长剑,挺身刺了出去。 他的动作不是很快。 所有人都能看清楚剑刺出去的轨迹。 但就是这么慢的一剑,却刺中了黑蛇的咽喉。 他是怎么做到的? 所有人都对此感到了好奇。 因为苏墨的动作似慢实快,出剑慢,但刺出去快,竟然抢在了黑蛇的前面,一剑刺中了黑蛇的咽喉,而黑蛇刺过来的拿剑,却停留在苏墨的咽喉之前,不到一指的距离。 差一点。 苏墨差一点就死了。 然而,现在死的人是黑蛇,不是他。 “你的剑太慢了。”苏墨嘲讽道。 黑蛇瞪大了眼睛,握在手里的剑掉到了地上,他满脸不敢置信的表情,抬头望着苏墨,嘴巴大大的张开,似乎想要说些什么。 但终究是没有机会了。 苏墨拔出了那柄不是剑的长剑,黑蛇也应声而倒的摔在了地上。 “你,你……”白蛇一张脸全部扭曲起来。 他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这一幕。 黑蛇竟然死了。 他的兄长,比他还要厉害的黑蛇,竟然死在了一个无名小卒的手中。 这也太不可思议啦! “我什么我,你想替他报仇吗?”苏墨转头望向白蛇,面无表情的说道:“那就来吧,一个是杀,两个也是杀,我不在乎……” “不不不!” “我不报仇!我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 白蛇叫喊着像个疯子似的逃出了饭铺,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的威名。 毕竟,命都快没了,还要名声做什么? “阿飞,你没事吧?”李寻欢关心的问道。 “没事没事,我还能再喝三百杯!”苏墨傻笑道。 “抱歉,我不该请你喝酒的。”李寻欢歉疚的说道。 “喝酒挺好的!一醉解千愁,酒壮怂人胆,还有……”苏墨醉的晕头慌脑,刚才能杀掉黑蛇靠的也是身体的本能,此时让他说话就变得语无伦次了。 李寻欢闻言,有些哭笑不得。 看样子,他以后是不会再请苏墨喝酒了。 这种一喝就醉的人,要是喝醉了酒,肯定会闯出大祸来的。 比如说现在就是。 “我,我还要喝,满上,给我满上!” 苏墨嘟囔着朝着李寻欢那桌走去。 但就在这时,任谁都没想到的事发生了! 第8章 雪人 意外往往在不经意间发生。 苏墨还是没有弄懂古代人的想法,尤其是古系江湖人的想法。 他救了诸葛雷一命,可谓是他的救命恩人。 按理说,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 但诸葛雷偏偏不这样想,他现在非常怨恨苏墨,那浓郁的怨恨,此刻已经化作诅咒,怨毒的目光冷冷的注视着苏墨。 因为他败在了“碧血双蛇”的手下,不仅丢了面子,还失了里子。 然而苏墨却打败了“碧血双蛇”,甚至杀了黑蛇。 这算是给诸葛雷报仇雪恨了。 不过古系江湖人的想法很特殊,没有救命之恩要报答的想法,反倒是心生杀念。 诸葛雷觉得只要杀了苏墨,就能挽回他在江湖上的名声。 苏墨打败了“碧血双蛇”,而他杀了苏墨,不就等同于他打败了“碧血双蛇”吗? 没毛病! ‘这都是你自找的!你为什么不早点站出来呢?你早点站出来,打败了‘碧血双蛇’,既能帮我解围,也能扬名江湖,现在踩着我上位,不杀你杀谁?’ 诸葛雷满心怨恨,偷偷地站了起来,再偷偷地拔出了他的大宝剑。 “小心!” 李寻欢注视到了这一切,他在提醒的同时,也丢出了自己手中的那把小刀。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 虽然是一种暗器法门,但却被李寻欢光明正大的用了出来。 一刀出,无人可敌! 诸葛雷也没办法抵抗。 虽然混迹江湖多年,但连兵器谱都没有上过,只能算是一条经验丰富的咸鱼,当遇到了有名的猎人后,咸鱼就完蛋了。 诸葛雷确实完蛋了。 但却不是被李寻欢的飞刀所杀。 李寻欢的飞刀慢了一步。 在他的那把飞刀扎在诸葛雷的咽喉上之前,苏墨已经刺中了他的心脏。 一剑毙命! 小说里阿飞是个天真的孩子,没有丝毫的防备。 但现在换成了苏墨,他也没有什么防备,但喝醉酒了的苏墨,一切都考本能行事,在身体的本能反应的支配下,只要有危险靠近,就自动反击。 当诸葛雷偷袭的那一剑刺过来之前,苏墨就像那秋风未动蝉先知的蝉一样,确定了身后有人偷袭,然后立马握紧了那柄不是剑的长剑,看都没看,只是反手一刺! 如同身后长眼一般,那一剑刺中了诸葛雷的心脏。 “你……” 诸葛雷瞪大了眼睛,嘴巴张的大大的,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只吐出了一个字便倒地不起。 他无法接受自己会死的结局。 明明做好了准备,玩的也是偷袭,为什么会输呢? 诸葛雷怀着万分不解的心情死了。 饭铺里又安静了下来。 没有人敢说话,就连一口大气都不敢喘。 如果说“碧血双蛇”很多人都不认识,那么诸葛雷这个金狮镖局的好手,认识他的人就多了。 苏墨之前打败了“碧血双蛇”,甚至杀了黑蛇,吓跑了白蛇,已经让那些认识“碧血双蛇”的人感到震惊了,现在竟然连诸葛雷都给杀了,那些不认识“碧血双蛇”的人也感到震惊。 今天这事要是传出去,恐怕会在江湖上掀起很大的风浪。 “碧血双蛇”为非作歹,没有人会为他们报仇,但诸葛雷就不一样了。 他是金狮镖局的镖师,不管做错了什么,都应该交给金狮镖局来处置,现在却被苏墨给杀了。 就算他背后偷袭不对,那也不应该由苏墨来处置。 所谓的“杀人者人恒杀之”这句话,有些人是不会遵守的,更多的是“打了小的来了老的”,只有“一家人都整整齐齐”了,方能永除后患! 当然,苏墨喝醉了,并不清楚这种事。 等他清醒过来,知道自己杀了人,估计第一反应是找个墙角去大吐特吐。 作为一个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活在祖国温暖怀抱里,享受着九年义务教育的何独秀的“三无”青年,连只鸡都没有杀过,现在竟然杀人了。 没有精神崩溃,就算他精神坚强了。 大吐特吐也是应该的。 不过那都是苏墨清醒后的事了,现在他趴在桌子上,胡言乱语了几句后,就陷入了沉睡之中。 “唉!”李寻欢叹了口气,然后对铁传甲说道:“看来我们要走了。” “少爷,我这就去准备。” 铁传甲站了起来,朝着饭铺外面走去,准备去赶马车。 当铁传甲把马车赶出来,李寻欢走到苏墨的身旁,搀扶着他走了出去。 苏墨没有攻击。 因为李寻欢对他没有敌意。 两人上了马车,铁传甲立马驾车离去。 风雪很大,漫天的雪花洒落人间,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 饭铺里的人,在李寻欢等人走后,又开始活跃起来。 江湖就是这样。 你杀我,我杀你,杀来杀去。 每天都有人死去。 这是一潭浑水,也是个名利场。 有人为了出名而挑战高手,赢了,一举成名,输了,死无葬身之地。 江湖,就像是一座围城。 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要出去。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从古至今,莫如是也。 诸葛雷被一个苏墨给杀了,也就给他们增添了几分谈资罢了,事后也就过去了。 没有人会记得诸葛雷。 或许,也没有人会记得苏墨。 这取决于苏墨是否能在金狮镖局的总镖头“金狮”查猛的追杀下活下来。 诸葛雷是金狮镖局的人,就算做错了事,也该有金狮镖局来处置,现在苏墨杀了诸葛雷,那就是打了金狮镖局的脸。 作为金狮镖局的总镖头。“金狮”查猛必须去向苏墨讨个交代。 江湖上的规矩,拳头大的有道理。 只要苏墨能打败“金狮”查猛,这笔恩怨就一笔勾销! 当然,他要是输了,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因为输了的结局就是死。 但苏墨要是打败了“金狮”查猛,再在混乱的江湖里活到一定年纪,那就是德高望重的前辈了。 比方说“义薄云天”龙啸云龙大侠的几个狗腿子,“铁胆震八方”秦孝仪,“铁面正义”赵正义等等。 名号喊得响亮,但有什么江湖事迹,往上数个十多年,在沈浪那个时代里,这些大侠去哪里了? 一个个都窝在犄角旮旯里,等沈浪、王怜花等人远走海外,就开始出来兴风作浪。 自翊大侠,实际上就是仗着一把年纪碰瓷。 当然,这种把戏,只能在正道人士面前玩,要是遇到了魔教中人,碰瓷有个屁用! 你要是敢碰瓷,他就敢让你下地狱! 不过现在这个时间段里,魔教依旧处于隐藏状态,躲在西域当宅男,就像是小白兔一样人畜无害。 但江湖上并非风平浪静,前有梅花盗肆虐一方,后有上官金虹妄图统一武林。 总而言之,江湖起风了。 当然,这些都跟苏墨没有关系。 他现在只觉得头痛欲裂,恨不得劈碎了脑袋瓜子。 “有水吗?” 苏墨睁开双眼,看到李寻欢后,第一句话就是要水。 “早就给你准备好了。”李寻欢笑着递给苏墨一碗水,随后看着苏墨喝下水,便问道:“你还记得昨天的事吗?” “昨天发生了什么?”苏墨放下碗,一脸沉思的表情,开始回忆昨天的经历,但任他如何努力去回想,始终都想不起昨天的事,便开口说道:“我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你能跟我说说吗?” 说到此处,苏墨也感觉到了不对劲之处。 他昨天是跟李寻欢在客栈里喝酒的,今天醒了过来竟然在马车上。 如果没有发生什么意外,李寻欢是不会带他离开客栈的。 “你杀人了。”李寻欢说道。 “我杀人了?”苏墨一脸懵逼。 要不是知道李寻欢这个老好人不会骗人,苏墨保证会喷他一句,你扯淡吧,老子连只鸡都没杀过,怎么可能杀人呢? “你杀人了。”李寻欢又说道。 “真的?”苏墨问道。 “真的。”李寻欢诚恳的回答道。 “我真的杀人了?”苏墨半信半疑的问道。 “你真的杀人了,而且还是两个。”李寻欢回答道。 “我……”苏墨欲言又止。 他杀人了诶,怎么他一点都记不起来? “如果想吐的话,我可以让传甲停车。”李寻欢说道。 “我……我没有想吐的冲动。”苏墨脸色苍白的说道:“我真的不记得昨天发生了的事了,你能给我讲讲吗?” 他真的不相信自己敢杀人。 虽说惹急了兔子,也会让兔子咬人的,但有谁把他给惹急了吗? 反正苏墨是没想起来。 “你要听,我就讲给你听。”李寻欢把昨天的事徐徐道出。 听说了自己昨天的英勇表现,苏墨是一脸懵逼,两脸还是懵逼。 他没想到自己会如此的厉害,难道有隐藏的第二人格? 只要喝醉了酒,第二人格就会接管自己的身体,然后开启大杀特杀模式,凡是威胁到自己生命安全的人,统统杀掉! 呵呵,想多了。 “阿飞,昨天的事就是这样,你不要太放在心上,你杀的两个人,都有取死之道,一个作恶多端,一个背后偷袭,全都该杀!” 李寻欢安慰道。 苏墨:“……” 老好人,其实你不用安慰我的,如果不是你告诉我,我也不会知道自己昨天杀人了,这么大的事,我一点印象都没有,可见我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或许,这就是喝醉了的好处。 “我没有放在心上的……”苏墨苦笑道。 “我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也曾经像你这样迷茫过,咳咳……”李寻欢说到此处,突然咳嗽了起来。 他咳的弯下了腰,连气都喘不过来了。 苏墨连忙推开窗户,让新鲜的空气涌入车厢。 带着丝丝冷气的空气冲进来,让苏墨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李寻欢倒是好了许多。 但就在这时,马车突然停了下来。 因为有一个雪人堵在了道路的中央,令马车无法前行。 第9章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雪未停,风未尽。 大雪纷纷扬扬,随着狂啸的北风,飘落在大地之上。 道路中央,一个雪人挡住去路。 马车停了下来。 车上的人也下来了。 “这个雪人有问题。”苏墨盯着雪人看了半晌,得出如此结论。 其实这种事,不需要看小说,也能知道雪人有问题。 因为没有人会闲着蛋疼的在道路中央堆一个雪人。 “你怎么看出来的?”李寻欢笑着问道。 “直觉。”苏墨说道。 “直觉?”李寻欢笑了笑,说道:“这种东西不靠谱,以后不要再相信了。” 说完这话,他捏起一个雪球,忽然砸在雪人身上。 力道不是很大,但普通的雪人也会被他砸坏,可这个雪人却毫发无损,只是让雪花四溅,露出藏在雪下的东西。 竟然是“碧血双蛇”里的白蛇! 昨日之时,苏墨醉酒杀死了黑蛇,白蛇受惊过度,当即逃跑,然而此时白蛇的尸体却出现在道路中央,到底是谁杀了他? 苏墨倒是知道杀人者是谁,但他没有借口说出来,何况也不需要他说出来,杀人者已经主动的走了出来。 一共有两个人。 一个缺条胳膊,一个断了条腿。 都是残疾人士。 但在江湖上,这两个残疾人士可不普通,缺条胳膊的那个是金狮镖局的总镖头“金狮”查猛,断了条腿的那个是“神行无影”虞二先生。 不过苏墨记忆中还有四个人。 苗疆“极乐峒”五毒童子门下的四个童子。 他们到现在还没有出来。 难道是隐藏在暗中,一旦谈不拢,就趁机偷袭? 仔细想来,只有这一种可能。 “李探花,一别经年,你还好吗?” 虞二先生干巴巴的问好道。 十多年前,他曾经见过李寻欢一面,知道小李探花的风采,但现在再见面,只不过是一个行将就木的中年人罢了。 当真是岁月催人老! “虞二先生,确实久违了,你也要来趟这摊浑水吗?” 李寻欢笑道。 “不是瘸子我想来趟这摊浑水,而是我必须来趟这摊浑水。” 虞二先生无奈的说道:“你李寻欢淡泊名利,视金钱如粪土,但瘸子我不行,还想多过几年富贵生活呢。” “人活于世,所求者不多,除了名,就是利,我年纪大了,也不想求名,只想求利,还望探花郎成全!” “你想要求名逐利,那就去吧,来求我作甚?”李寻欢冷笑道。 “这……”虞二先生张嘴欲言,不料“金狮”查猛却插嘴道:“让我来说吧,李探花,我金狮镖局受人所托,特地押送一物前往中原,东西就在诸葛雷的身上……” “你们是打算替诸葛雷报仇?”李寻欢问道。 “你们真要报仇的话,那就来找我吧,诸葛雷是我杀的,不关他的事!”苏墨很有勇气的站出来。 当然,他也是知道李寻欢是个老好人,遇到这种事,不可能抛弃他的,所以才敢大着胆子站出来,否则他早就躲得远远的了。 “阿飞,我们是朋友吧?”李寻欢问道。 “嗯。”苏墨点了点头。 “是朋友的话,我又怎么会不管你呢?”李寻欢笑了笑,旋即对查猛等人说道:“你们要想替诸葛雷复仇,有什么招数,尽管使出来,我全都接下了!” “李探花,你误会了。”查猛笑道:“诸葛雷自寻死路,我岂会替他报仇?” “我来只是为了拿回他身上的那个包袱。” “包袱?”李寻欢说道:“我如果说我没拿那包袱,你们会相信吗?” “探花郎何必戏弄我等呢?”虞二先生说道。 “唉!”李寻欢轻轻地叹了口气,皱眉低语道:“我平生最怕麻烦了,为什么麻烦总会找上我呢?” “李探花,只要你肯把包袱还回来,我们立马就离开,事后还会有心意送上。”查猛说道。 “好!”李寻欢沉思片刻,开口说道:“给我一个时辰,到时我会把包袱给你们的。” “江湖人都知道探花郎一诺千金,说一个时辰,那就是一个时辰。”虞二先生爽朗大笑:“一个时辰后,我等在此地相见,希望探花郎到时拿出包袱,否则……勿怪吾等言之不预!” “查兄,我们走!” 话音方落,查猛和虞二先生已经消失无踪。 他们的轻功很不错。 就算做不到踏雪无痕,也能轻易离开。 “我不明白。”苏墨突然出声道。 “什么?”李寻欢问道。 “你明明没拿那个包袱,为什么要答应给他们包袱?”苏墨问道。 他真的搞不懂李寻欢的想法。 你好歹也是个厉害角色。 遇到一些渣渣,直接大力出奇迹,赶走他们就是了,为什么要跟他们妥协呢? 难道这就是正道的规则? 苏墨实在弄不明白,于是便直接问了出来。 有什么比当事人直接答疑还要好。 “我就算说没拿,他们也不会相信的,迟早会打上一场。”李寻欢说道。 “既然要打上一场,为什么不直接开打呢?”苏墨脸上露出疑惑之色,问道:“你为什么要拖延时间?” “因为我不想背黑锅。”李寻欢说道。 这个道理很好很强大…… 苏墨在心里吐槽了一句,说道:“拿走包袱的就是在客栈里活下来的那个镖师,我说的可对?” “没错。”李寻欢点了点头,说道:“知道包袱价值的人,除了白蛇之外,就只有诸葛雷的同伴了。” “白蛇当时急于逃跑,根本就来不及拿那包袱,也不敢拿那包袱,真正趁着混乱拿走包袱的人,只能是那个镖师!” “他拿着包袱离开客栈后,第一想法就是占为己有,但又担心金狮镖局的总镖头查猛,所以就把这口黑锅扣到我的头上,呵呵……这不是我第一次背黑锅了。” 李寻欢说到此处,突然笑了起来,笑声里有着道不尽的沧桑。 “需要我帮忙吗?” 苏墨刚说出这句话就后悔了。 帮忙? 他能帮什么忙? 无非就是帮李寻欢怼人,但与那些经验丰富的老鸟交手,他能赢吗? 打不过输了没关系,万一要是丢了小命,那就…… 苏墨绝不是贪生怕死,而是觉得不值得。 他的大好人生还没开始呢,总不能就这么挂掉吧? 幸好李寻欢是个老好人。 他不想拖累苏墨。 “不必了,阿飞,这是我的事,我自己去处理就可以了,你不是要名扬江湖吗?”李寻欢笑道:“现在就走吧。” “但愿我们以后还有见面的机会。” “你这话说的好像遗言。”苏墨吐槽道。 “哈哈哈哈哈!阿飞,我本来以为你没有幽默感呢,没想到你也会开玩笑了。”李寻欢大笑道:“不是我自夸,世上能杀我的人还没出生呢。” “只要我不想死,没有人能杀了我,你相信吗?” “我相信。”苏墨点了点头。 “既然你肯相信,那就不必为我担心,你走吧。”李寻欢说道。 “好。”苏墨说道:“我走。” “一路顺风。”李寻欢祝福道。 “在我走之前,送我一瓶酒吧。”苏墨说道。 “阿飞,我在此由衷的劝你一句。”李寻欢真诚的说道。 “请说,我洗耳恭听。”苏墨说道。 “你真的不适合喝酒。”李寻欢笑道:“以后不要喝酒了。” “我会记住你的忠告的。”苏墨点了点头,说道:“但你还是要给我一瓶酒。” “你要酒做什么?”李寻欢问道。 “喝。”苏墨回答道。 “你不应该喝酒的。”李寻欢说道。 “有时候我必须喝酒。”苏墨说道。 “你这样让我很为难啊。”李寻欢面露为难之色,犹豫了半晌,开口说道:“别人问我要酒,我肯定不会给的,但谁让你是我的朋友呢?” “你要酒,我会给你的。” 李寻欢认真的看着苏墨,头也不回的对铁传甲说道:“传甲,拿一瓶酒来。” “是,少爷。”铁传甲恭敬的说道,之后便钻进马车车厢取了一瓶酒。 “我走了,有缘再会。”苏墨收好铁传甲送过来的那瓶酒,便拎着那柄不是剑的长剑,冒着风雪,犹如一匹孤狼般,消失在雪原之上。 而在苏墨走后,李寻欢站在原地不动,静静地望着苏墨的背影,直到再也看不到苏墨的背影。 他返回马车车厢,从角落里取出一瓶酒,然后又下了马车,望着苏墨离去之处,摘下瓶塞,喝了一口后,低声喃喃道:“阿飞,你最好不要再和我相遇,因为我就是个麻烦……” 铁传甲始终就像石像般站在一边,既没有说话,满身虽已积满了冰雪,他也一动不动,任凭积雪堆满身上,渐渐地变成了一雪人。 “传甲!”李寻欢开口道。 “少爷!”铁传甲激动的说道。 “你拿错酒了。”李寻欢叹息道。 “少爷,我……”铁传甲不知该怎么开口。 “算了。”李寻欢叹了口气,转身望向路旁的小树林:“拿错了就拿错吧,我也不在乎少了一瓶真酒,但阿飞他……” “他一喝就醉,喝醉了不知道会惹出什么事来,但愿他不会喝那瓶酒。” “传甲,你在此地停留,先掩埋了白蛇的尸体,我去解决这件麻烦事。”李寻欢说完这话,不等铁传甲说话,便一头扎进小树林,沿着蛛丝马迹追踪而去。 他,李寻欢,绝对不背黑锅! 第10章 苏墨:我要大开杀戒啦! “该不该动手呢?” 苏墨顶着风雪,在小树林里潜行,紧紧的跟在查猛等人的身后。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 明明打算做个大隐者的,为什么要来做这种危险的事呢? 或许他内心深处也想帮李寻欢的忙吧。 “呵呵,有什么好怕的?”苏墨拿出李寻欢送给他的那瓶酒,打开瓶塞一饮而尽,眸子里闪过一抹精光:“反正这又不是我的身体,死了就死了,何况还不一定是我死呢?” 说完这话,苏墨也不掩饰,大大方方的追了上去。 如此大动静,只要不是瞎子,谁都能发现,查猛等人也注意到了苏墨,当即停了下来。 此处只有查猛和虞二先生两人。 五毒童子门下的四个童子依旧不见踪影,或许还藏在附近,也许因为蝴蝶效应,他们没有掺和进来。 但苏墨不会掉以轻心。 他就当那四个童子隐藏在暗中,表面上看起来没有防备,实则心生警惕。 “你是跟在李寻欢身边的那个少年,你追来做什么?”虞二先生问道。 “瘸子,你说呢?”苏墨冷笑道。 “小子,你敢不敢再说一遍?”虞二先生冷着脸说道。 他平生最恨别人叫他瘸子了。 现在苏墨犯了他的忌讳,他心里已经给苏墨写了一个死字。 “有何不敢?”苏墨脸色通红,冷笑道:“你就是瘸子,难道还不让人说了?” “好好好!”虞二先生阴着一张脸,连道三个好字,如刀的目光,狠狠地瞪着苏墨:“很久没有人敢这么跟我说话了,小子,你成功的惹火我了!” “看在李寻欢的面子上,我给你最后一个机会,立马向我赔礼道歉,我或许还能饶你一条命,否则……” “否则什么?”苏墨打断道:“你是不是想说要我小命这种话?” “我的命是我自己的,你想要我可不会给你的,除非你能打得过我,但老人家,您都这么难一大把年纪了,不回家颐养天年,为什么要出来趟这摊浑水?” “求名逐利是好,但为了求名逐利,连命都不要了,老爷子,您年纪大了,脑子也不好用了,我说的可对?” “小子!”虞二先生气的老脸通红,怒道:“你说什么疯话?” “不不不,我没有说疯话,我说的都是大实话。”苏墨摇了摇头,淡淡的说道:“老人家,年纪大了,就老实的退隐江湖,你还在江湖上厮混,是想死在江湖上吗?” “呵呵,老人家倒是好心机,觉得老死病床不值当,在下佩服佩服!” “小子,你找死!”虞二先生红着眼睛说道。 “虞兄,何必跟一个疯子一般见识!”查猛劝说道。 “查兄,不是我要跟他一般见识,是他先侮我声明,我要是置之不理,传到江湖上,我的名声何在?”虞二先生冷笑道。 “这个……”查猛迟疑了片刻,笑着说道:“倒是我多管闲事了,虞兄想要做什么,尽管去做吧,要是需要我帮忙,我很乐意伸出援助之手的。” “不用你帮忙,我一个人能解决。”虞二先生冷笑道。 “哎呀,你们这是要杀了我吗?”苏墨装作一副害怕的样子。 可惜他的演技不过关。 他那浮夸的表情,让人一下子就能看出来,他哪里是在害怕,明明是在嘲笑。 “小子,你给我去死吧!”虞二先生顿时就怒了。 他掏出无数暗器飞镖。 刚准备对苏墨丢过去,但不等他动手,苏墨就动了。 醉酒状态有加成。 “去死的人不是我,而是你!”苏墨冷笑声中,踩着玄乎的步子,瞬间来到虞二先生的身旁,然后刺出一剑。 那柄不是剑的长剑,瞬间洞穿了虞二先生的咽喉。 血花四溅! “你……”虞二先生瞪大了眼睛,死死地盯着苏墨,终究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就倒在了地上。 “虞兄!!!” 见此情景,查猛大叫一声,刚准备反击,就看到一抹雪白的剑光。 他的反应慢了一步。 一步之差,就是生与死的距离。 查猛死了。 “啧啧,我果然很厉害!”看着倒在地上的两具死尸,苏墨咋舌道。 如果是清醒状态之下,苏墨不可能有如此厉害。 只有在醉酒状态之下,意识很模糊,心思也很纯净,不会胡思乱想,这样靠身体本能来行动,就能发挥出百分之百的威力! 阿飞这具身体本来就很厉害。 苏墨现在只是将身体原本的能力给用出来罢了。 小说里,阿飞也是能把查猛、虞二先生等人轻易灭杀的。 此时换做醉酒状态的苏墨,虽然也实现了双杀成就,但有点美中不足的地方,他杀了两人后,被飞溅的血弄脏了衣服。 “出来吧!” 苏墨拎着那柄不是剑的长剑,摇摇晃晃的站着,大吼道:“我都发现你们了,别藏了,说的就是你,那个小矮子,你的脑袋漏出来了……” “你说谁是矮子?” 四个小矮人从小树林里走了出来。 说话的是为首之人。 他的个子很矮。 大概一米来高,说是小矮人没有问题。 “呵呵,还真的有人藏着啊。”苏墨笑着说道。 他原本只是诈一诈的。 没想到真的诈出人来了,也算是意外之喜。 当然。 按照小说里的情节,五毒童子门下的四个童子本来就跟查猛等人是一伙的,即使刚才没有出现,也不代表他们不存在。 “你是在诈我们?”为首的童子惊叫道。 “没错。”苏墨点了点头,笑道:“我也只是试试而已,谁让你们沉不住气,竟然主动蹦了出来,如果你们躲在暗中,我也拿你们没有办法,但现在……” “你们自己送上门来找死,我要是不成全你们,岂不是对不起你们的一番心意?” “放心吧,我动作很快的,而且还很温柔,你们不会感到一点通。”苏墨笑着说道,即使是在笑,依旧让人觉得心寒。 “谁杀谁还不一定呢?” 为首的童子大怒,挥手招呼道:“杀了他!” 他们是苗疆五毒童子门下。 最为精通驱使五毒。 此时天寒地冻,但四个童子依旧带了许多毒虫,此刻驱使出来,让毒虫去杀苏墨。 只不过,他们低估了苏墨的速度。 “我讨厌虫子!”苏墨厌恶的瞪了那些毒虫一眼,旋即踩着玄乎的步子,瞬间出现在四个童子的面前,几乎在同时出了四剑。 雪白的剑光,夹杂着四道飞红。 “当我收剑归鞘之际,你们已经死了。”苏墨笑了笑,很是装逼的说出这句话来。 他本来想收剑归鞘的。 但那柄不是剑的长剑,根本就没有剑鞘。 装逼就此失败。 苏墨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拎着那柄不是剑的长剑,朝着附近的小酒馆走去。 他记得很清楚。 那个小酒馆是家黑店。 不过那不重要,真正的关键是偷走了包袱的镖师,应该就在小酒馆里。 苏墨准备过去走上一场。 干掉那个镖师,掀翻了黑店,再杀掉那些想要抢包袱的人。 “李寻欢,你的人情,我很快就能还了。” 苏墨嘟囔道。 那个小酒馆离此地不是很远。 苏墨很快就走到了。 小酒馆的门口,一个身材发福的老头,一脸讨好笑容的说道:“客官里面请。” “哦。”苏墨点了点头,然后一剑刺穿了老头的咽喉,取了这老头的小命。 “为……为什么要杀我?”老头满脸不甘。 “因为你这是黑店。”苏墨淡淡的说道,随后抽出了那柄不是剑的长剑,掀开了门帘,走进了小酒馆里面。 此时的小酒馆里没有什么客人。 只有一个镖师打扮的家伙。 正是诸葛雷的同伴,那个向“金狮”查猛通风报信的镖师,也是他拿走了包袱。 他刚看到走进来的苏墨,便想拔腿就跑。 但苏墨就是为了他而来,怎么可能让他跑了呢? 一剑毙命。 万事皆休! “尘归尘,土归土,你也是混江湖的人,早该想到会有今天了。”苏墨摇头晃脑的嘟囔了一番,然后用那柄不是剑的长剑,撕破了那家伙的衣服,露出了穿在里面的金丝甲。 包袱里的东西就是金丝甲。 这是一件武林奇宝,倒是没什么太大的用处。 高手过招,一招就能决定胜负。 金丝甲穿在身上,能抵挡神兵利器的攻击,但要是一剑穿喉,金丝甲也防不住。 江湖中人之所以追求金丝甲,是因为两个人。 一个是梅花盗! 三十年前,梅花盗纵横江湖,杀人无数,没有人是他的对手,也没有人能找到他。 当时的梅花盗做下几件大案,便消失匿迹,再也没有出现在江湖上。 而在三十年后的现在,梅花盗再现江湖,屡次作案,引得江湖上稍有资产者人人自危,故而联合提议,每家都拿出一半的家产,交给能击杀梅花盗的侠客。 梅花盗杀人,只会攻击前胸。 如果有金丝甲,必然能挡住梅花盗的攻击。 另外一个是武林第一美人。 武林第一美人曾经发话,她会嫁给击杀梅花盗的侠客。 如此一来,只要杀了梅花盗,金钱有了,美人也有了,金丝甲自然受到江湖人的追捧,为之不惜自相残杀。 第11章 鸽了鸽了 江湖,一个残酷的地方。 杀来杀去,追名逐利,也不知道他们追求的是什么。 为了一件金丝甲,朋友可以反目,但得到了金丝甲又能如何?他们还能凭借金丝甲杀了梅花盗不成? 梅花盗没死,现在就死了那么多江湖人。 倒不如说这是一个阴谋。 实际上,这还真是一个阴谋,一个武林第一美人的阴谋。 梅花盗早就死了,现在这个梅花盗是武林第一美人林仙儿假扮的。 没有人觉得梅花盗会是女人。 因为梅花盗每次作案,都会坏了一个女儿家的清白。 这让江湖人走进了思维误区,觉得梅花盗是个男人,然而梅花盗却是林仙儿假扮的,为的就是引起江湖仇恨。 或许只是为了好玩而已。 女人的心思不要猜。 因为你根本就猜不到她们在想些什么。 小说里,林仙儿假扮梅花盗的目的是什么,最初或许是为了引起江湖仇恨,看着那些男人为了杀死梅花盗而抢夺金丝甲自相残杀,真是一出丑陋的戏码啊! 后来遇到了不解风情的李寻欢,她就将梅花盗的身份嫁祸给李寻欢,一是给自己出口恶气,二是冷眼旁观江湖上的跳梁小丑是如何杀死李寻欢的。 不过现在一切都没有发生。 未来不可能再像小说里那样,因为苏墨来了。 为了还欠李寻欢的人情,苏墨悍然出手,喝了一瓶酒后,令自己处于醉酒状态。 正所谓酒壮怂人胆。 苏墨的胆子确实变大了。 先后杀了虞二先生、查猛和五毒童子门下的四个童子。 来到了附近的小酒馆后,又杀了一个老头和偷走金丝甲的镖师。 …… 签约无望,不写了,正好内投的一本过签了,我去写另一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