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矛》 第一章 清晨(1) 大唐长安的早晨永远是忙碌的,如同永安坊中忙着开门卖早餐的妇人,昨晚已经把肉馅剁的好好的,早晨起来一看,昨晚活的面已经发酵,手底下忙而不乱的把包子放进蒸笼里,顺手把自家调皮的小子从屁股抽两巴掌,喊着当家的把劈好的柴火抱了过来,抬头一看,当家的头上因为连续一个时辰劈柴出汗了,初春的天,头上已经布满了一层白霜,伴随着热气就像每天早晨蒸笼里冒出的水汽,心疼的撩起围裙赶紧给擦擦,汉子憨憨一笑:“三娘,我不累,赶紧把吃食收拾好,马上客人就多起来了。”三娘白眼一翻:“傻样!”手底下却丝毫不慢,把柴火放进灶火下,又去忙着熬粥了,对于自家小子因为挨揍发出的声音充耳不闻。 三娘在永安坊中卖早餐已经七年了,每个早晨都是这样忙忙碌碌的度过,说是忙碌,可是每天都这样,也就逐渐成为了一种安静的生活,有一个体贴的男人,调皮的小子,粥铺虽然小,可是维持一家人生计的同时又能长余出来一点钱,这种日子给个神仙也不换,每天早晨丈夫在后院劈柴的声音从来都是那么的有力动听,等再过几年,虎子大一点就把同一条街上打铁的赵家丫头的说门亲事,只要小两口和和睦睦的,这一辈子也就圆满了,唯一的不好处就是赵家丫头母亲去得早,丫头比较胆小,自家虎子是个上房揭瓦的家伙,到时候两个小人儿会不会淘气? 三娘手底下忙着活计,心里有一搭没一搭的想着以后的日子,对面小客栈的门却哐当一声开了,三娘惊讶的抬起头,看见一个小伙子被伙计从里面推了出来,小伙子年龄不大,看着也就十五六岁,可是穿着的衣物怎么看自己也从未见过,起初还以为是异域番邦来长安城贩卖香料的胡人,可是看面孔却是真真正正的唐人,尤其是手里挥着几张红色的纸张大喊:“我有钱啊,我真的有钱”,官话比自己还正宗,三娘摇摇头,看着小伙子一边拍打着身上的灰尘,一边远去,低头又忙起了自己手里的活计。 三娘在永安坊卖早餐的事情自不用提,毕竟她家的包子皮薄馅多,想必今天早晨生意也很不错。可是被客栈伙计推出大门的年轻人今天早晨却很不好过。 人总是容易忘记过去的事情,不管是痛苦的快乐的感动的憎恨的,只要时间过去的足够长,都能忘掉。先贤前辈们认识到了人的这种劣根性,所以发出了“吾日三省吾身”这种震聋发聩的呼喊,虽然人们记住了这种呼喊,可是丝毫不妨碍人们继续虚度年华,蹉跎岁月。聪明一点的人,总是会在行走一段时间后,感觉到身上的包袱有点重量了,会停下自己的脚步,整理一下自己的背囊,发现里面装的是鲜花和黄金,喜笑颜开,继续上路;如果发现自己身上背的全是石头瓦块,就恨不得仰天大叫一声“我是蠢驴”,然后抱怨自己这段时间全部活到驴子身上去了,抱怨完了之后只好把石头瓦块全部倒进阴沟里,继续上路。笨一点的人一直都在当生活的驴子,力气大一点的,能把生活的包袱驮行很长一段旅程;力气小一点的驴子,会被生活的包袱压的不堪重负,最后把自己扔进阴沟里死掉。 秦明认为自己就是生活中的一头蠢驴,作为新世纪的五好青年,竟然会被生活的包袱压得喘不过气来,吞了半瓶安眠药,十分钟了还不死,最后只好把自己从高楼上扔下来,结果还是没有死,来到了这两眼一抹黑的唐朝。其实不就是失恋嘛,屁大点事,当时怎么就那么想不开呢,只不过离开也好,最起码再也见不到那张让自己爱到极致,又痛到极致的脸庞了。秦明很怀疑当时自己吃的不是安眠药,吃的是后悔药,只不过剂量较大,药效很猛烈,把自己送回了唐朝。 既然没有寻死成功,总是得继续活下去。可是数九寒天,穿着一身的西装,秦明实在不知道自己活下去的道路在何方。 作为生在红旗下,走在春风中的社会主义青年,接受的教育一直都是现代人比古代人的智力高,可是最后竟然被客栈伙计扔出来,实在是够丢人的。丢人就丢人吧,大不了以后不去那个地方就是了。心中这样想着,脚下也在走着,等到蓦然惊觉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灞桥之上。 灞桥位于长安城东,桥长380米,就是这座桥,当年参军时候,数次经过,总是无缘一观,直到退伍后,用打工挣来的钱,去看了个够,就是在这座桥上,遇见了那个她,从此她便住进了自己的心里,再也没有离去,灞桥之上的回眸一笑,终究定格成为了永恒的记忆,直到最后的分别,还是在这座桥上,折柳相送,送走了人,影子却留在了心底。 看着眼前的灞桥,秦明经不住潸然泪下,哪怕这座桥上再也没有她,没有讨厌的收费站,没有运动鞋,没有卖气球的老头,也没有卖葫芦丝的老头。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还是想起了你,可惜的是,也许再也看不见了。伤心地想起伤心事,此情此景,令秦明泪流满面,口中轻轻吟道: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吟完崔护这首流传千古的《题都城南庄》,秦明心中更觉难过,毕竟一段感情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放下的,放下一段感情经历最主要的还是时间,上辈子自己就是一个大悲大喜不形于外的人,在一个举目无亲的世界,在这里伤春悲秋,根本不会有人懂得自己的心事,想到这里,秦明转身继续向城内走去,决定先解决今天的温饱问题,人活着就得吃饭,没有什么事情比这更重要了。 秦明一边盘算着今天怎么吃饭,一边转身准备回城内,结果转身后差点与一个俊俏男子撞个满怀,男子也吓了一大跳,连忙双手抱拳,揖了一礼“公子勿怪,在下只是在此观春景,在公子身后听闻七绝一首,心有所感,一时失态,望公子见谅。” 第二章 清晨(2) 唐人总是这么的讲究礼仪,哪怕一件小事,也总是一丝不苟的表达自己的歉意,真正的将礼多人不怪这一准则发挥的淋漓尽致,反观后世的人们,总是那么的冲动易怒,一件小事轻都恨不得生吃了对方,网络中总是铺天盖地的负能量充斥其间,“路怒族”随处可见,一个内心脆弱的人,才会通过在小事情上发怒来显示自己的强大,可是这也只是欲盖弥彰而已。唐人虽说讲究礼仪,可是受了欺负绝对不会忍气吞声。在晚唐时期,每年的冬季来临之际,边塞民族都会来边界‘打草谷’,一个边界村庄在边疆民族的这一项非友谊活动中被屠杀殆尽,当朝天子尽起大军十万,一直将该边界部落赶尽杀绝,当时的国力已经十分虚弱,可是当朝天子还是这么做了,并且天下百姓没有任何怨言,哪怕吃糠咽菜,也无怨无悔,后世的历史中会说这个皇帝昏聩,听信佞言,会说他好色,不理朝政,唯独在这件事情上没人任何人说他做错了,哪怕这件事才是导致天下动荡的根源,也没有人说他做错了,大唐这种奇妙的气质,便在这件事情上展现的淋漓尽致,你可以说大唐意气用事,可是如果不意气用事的话,大唐也不能再称之为大唐。 因为从开国到现在,世世代代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始终守卫并坚持信奉一个真理:我不欺负你,你也不许欺负我,就算我欺负了你,你···········也不许欺负我,你欺负我,我就打你! 秦明作为一个后世人,内心始终沉醉在历史这片汪洋大海中,见这名男子行礼,连忙有样学样的回礼道:“公子请勿多礼,一时心中有感而发,让你见笑了!” 男子见秦明装束奇特,行礼也是歪歪扭扭,心中大感好奇,说的一口流利的官话,一首七绝堪称绝唱,可是为何这身衣着自己却如此奇特,于是口中问道:“公子从何而来,怎么穿着的衣物在下从未见过?” 秦明尴尬一笑,解释道:“在下是正宗的大唐人氏,只因自小跟随父亲远游海外,归来之后未来的及更换衣着,身上财物又在路上花费殆尽,所以就是现在这副打扮了。” 男子听说秦明遭遇如此奇特,并且出口成章,心中也有结交之意:“还未请问公子大名是?在下家就在前方不远处,如若不嫌弃寒舍简陋,何不去家中坐坐?” 秦明听到男子这么说,想想自己的处境,当下也不客气:“在下姓秦,单名一个明字,在长安也是举目无亲,如此便叨扰大兄了”。 秦明和男子一路上通过交谈得知,男子姓赵,名友让,祖上本为校书郎,算不得十分显赫,倒也身世清白,连续两次未能及第,准备今年继续努力,争取通过秋试,谋的一官半职,也算光宗耀祖。可是科举制在隋朝年间才开始实行,其中不完善的地方太多太多,想要在这座独木桥上走出一条通天大道,实在是难。赵友让此人并非死读书的书呆子,通过言谈可以感受到,此人对于一些事情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可是对于体制内的八股文实在是兴趣缺缺,可是又不得不读,其中无奈实在是不足为外人道。 穿过祥云路,进入辛家庙,赵友让的家就座落于此处,庭院不算太大,可是胜在幽静。秦明换了一身衣物,饱餐一顿,坐在院中桃树下,终于得到了一会儿歇息的时间,可是一直在此地久居也并非长久之计,寄人篱下的日子到啥时候都不好过,无论是现在还是后世,并且赵友让已经有了妻室,肯定不能在这里常待。 “秦兄,我观你面有愁容,可有什么心事?”却是赵友让发现秦明愁眉不展之下,问出了心底的疑惑。 “赵兄,实不相瞒,在下在这偌大的长安城举目无亲,实在是为以后的生计忧虑。” “秦兄说的哪里话,我这一片家业虽然不算大,但是并不缺一副碗筷,何必去忧愁这些有的没得呢?” “赵大哥,并非我见外,而是我这人一向忙惯了,突然间闲下来实在是不太习惯,并且在大哥家中也不是长久之计,还望大哥谅解,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总要做点什么。” 赵友让心中也明白这个道理,于是也就不再强求。“秦兄,我思来想去之下,长安县衙还差一名书吏,只不过没有品级,就是最底层的差役,秦兄先去将就,如果不行,再做打算也不迟。” 说完之后,赵友让就匆匆出门向县衙行去,唐人的仗义在此时也显露无遗。 秦明在没有别的选择的情况下,也就只有答应下来,毕竟别人是一片好心,自己如果还挑肥拣瘦的,实在是说不过去。 在这种情况下,秦明突然间体会到‘人都是被逼出来的’这句话的正确性,人有时候是很容易迷失在纸醉金迷中的,享乐的生活让将军的长枪生锈,让农夫再也拿不起锄头,让坐惯了汽车的商人人再也不愿意步行,既然不愿意步行,要双腿有什么用处呢?不如锯掉来得痛快!后世的天价彩礼来源就是扭曲的婚姻观和价值观,姑娘们一边总是希望自己嫁给爱情,一边又在嫌弃着对方的贫穷,于是,道德的沦丧就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大学生*******包养’之后的始乱终弃等等,无一不是对人们三观和灵魂的拷问。自己的父母当时标准的‘三转一响’,磕磕绊绊大半辈子还是过来了,谁能说那不是爱情? 想着这些有的没得,秦明在桃树下沉沉睡去。长安的初春,早晨很冷,可是中午太阳升高之后,却又有几分初夏的热切,满院桃花之下,如果不考虑生计问题,倒也颇有几分“醒时常来花前坐,醉时还来花下眠”的意境。 下午时分,赵友让风尘仆仆的回来了,进门之后拿起桌子上的冷茶美美的喝了两杯,开口道:“兄弟,我给你问好了,后天过去做工就好。” 第三章 清晨(3) 赵友让的仗义和好客让秦明十分汗颜和感动,毕竟在一个寒冷的环境里待的太久了,人总是很容易感受到来自身边的微弱热量。如今碰到一个好人,当然要好好珍惜,想到这里,秦明站起身来,双手抱拳道: “赵大哥费心了,小弟此去定当恪尽职守,如此方不费大哥的一片心意。” “兄弟,太客气了,举手之劳而已。明天清晨有个文会,由本地学子们筹款自行举办,兄弟才学不低,不知有没有兴趣同去?” “文会?” 秦明在后世的时候,中国诗词大会举办的如火如荼,在现在这个时代,集体活动十分稀少,对于文会这种社团型活动,也抱有几分好奇,当下就答应了下来。又坐了一会儿,天色渐晚,用过午饭之后就在前院歇息了。古人一直秉持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习惯,这又令后世经常玩手机到深夜的秦明汗颜。 一夜无话,当秦明再睁开眼的时候,天光已经破晓,匆匆吃完早饭,就坐着赵友让早早准备好的马车向着长安郊外行去,在这个交通不便利的时代,人们参加什么活动都需要提前动身,如果像后世一样晃晃悠悠的过去,估计过去之后就可以道个别,然后打道回府了。 一路上行去,道边杨柳初露新芽,春风拂面,倒也颇有几分诗意,两人一边观赏路边景色,一边谈天说地,倒也不觉得路途遥远,马车转过两个小山包,驶过一座小桥,眼前便出现了一座凉亭。“到了!”赵友让和秦明从车上跃下,缓步向凉亭内走去,凉亭内此时已经坐了四五个男子,正在谈笑,中间一人不知说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其余几人笑的前仰后合的。几人见有人来了,停止了说笑,起身施礼道:“赵兄来的好早啊,上次一番畅谈,在下至今还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改天定要好好请教一番。” “哈哈,张兄见笑了,只是酒后的一番胡言乱语而已,当不得真。” 几人说笑间依次坐下,凉亭内地方较为宽敞,虽然坐了六七个人,可是才占据了大概三分之一的位置,丝毫不觉得拥挤。赵友让为其余几人介绍了秦明的身份,只说是远房表弟,通过赵友让的介绍,秦明得知其余几人都是附近的书生,倒也没有什么,刚才和赵友让说话的那名男子,乃是长安县典史之子,算得上是几人中身份较高的,几人说话间又有几人从凉亭外进来,寒暄一番后一一落座。让秦明惊讶的是,后面又有一女子带着一名丫鬟从亭外进来,亭内几人赶忙起身迎接,看样子这名女子的身份也不低。要知道古时男女礼教大防是不可跨越的一道鸿沟,虽然唐朝社会风气较为开放,可是一个女子来参加都是男子的文会,也需要莫大的勇气。 几人落座之后,那名女子也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秦明观这名女子,虽然年纪不大,可是明眸皓齿,婀娜多姿,举止大方得体,气度实在不像是小户人家出身。秦明正在观察这名女子,这名女子也在用眼角的余光观察着秦明,见秦明虽然盯着她看,可是目光清明,没有丝毫淫恶之色,虽然说不上十分俊朗,可是有一分潇洒随意的气质,她不知道的是,秦明来自于那个开放的世界,红尘纷扰之中,早就对形形色色的人见怪不怪,举止之中自然有几分随意。 正在观察之际,旁边赵友让轻声说道:“莫要失礼,此女乃是东宫千牛卫大将军贺兰楚石同父异母的妹子贺兰嫣然,此次文会就是由她组织,此女自小爱好文学,经常参加这种文学性的活动,是长安城中有名的才女,秦兄弟莫要开罪于她。”听到这里,秦明一阵恍然,原来是贺兰楚石,此人是侯君集的女婿。太子李承乾知道侯君集因为对征高昌后下狱之事有积怨,便让贺兰楚石带侯君集到东宫,向他询问自我保全的策略,侯君集以为太子愚昧,可以利用,于是就劝太子谋反。太子谋反事情败露,侯君集下狱,贺兰楚石到李世民跟前告发,唐太宗亲自审问侯君集,侯君集起初不认罪。唐太宗召见贺兰楚石详细陈述事情的原委,又拿出他与太子来往的书信给他看,侯君集只得服罪。作为一个出卖自己老丈人的混蛋,秦明觉得还是离这家人远一点比较安全,并且侯君集此人脑子明显不够用,可是经常夸海口,得罪人,没有与野心相匹配的能力,最终的下场凄惨也就顺理成章了。 想到此处,秦明立刻收回目光,正襟危坐,目不斜视。开玩笑,作为一个后来人,他很清楚李世民是什么人,秦明不认为自己可以斗的过伟大的天可汗。并且在这个皇权至上的年代,任何窥视那张椅子的人下场都比较凄惨,任何沾染的人除了灰飞烟灭之外,实在是没有第二种下场,哪怕唐朝的忠臣良将大部分都得以善终,哪怕侯君集的满门老小都活了下来,秦明依然不会去用生命去赌博。 贺兰嫣然见秦明端坐不动,心中也猜出来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份,心中略感好笑,莲步轻移至赵友让和秦明近前,微微一礼,向赵友让问道:“我观这位公子较为面生,赵兄可否介绍一下?”秦明听到此处,连忙起身道:“姑娘客气了,赵友让乃是在下远房表兄,因我自幼远走海外,此次也是第一次到长安城中来,穷乡僻壤之人不懂规矩,如若有失礼之处,还望姑娘海涵!” “公子客气了,海外异地归来之客来参加这小小文会,实在是小女子的荣幸。” 一番客套之后,众人不分主次坐了下来,开始谈论学问上的事情,秦明虽然来自于另一个世界,可是这学问上的事情,实在是汗颜,那个时候都是持钢笔 写简体字,哪里能掺和进这种真正的学问上的讨论。既然是学术性的讨论,当然少不了作诗,初唐时期,诗风盛行,要不然后世也不会有‘唐诗宋词元曲’的说法。今天谈论的是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关于这首诗,流传千年而不衰,自有其根源,尤其是张若虚一辈子只有这一首诗流传了下来,可是就这一首就足以名垂千古,后世评价张若虚的这首诗——孤篇横绝,竟为大家!就这八个字就足以说明一切,尤其传播最广的两句‘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影响十分深远。 第四章 清晨(完) 正在大家谈论这首诗的时候,只听赵友让站起来道:“大家先容小弟一言,小弟前两天在灞桥边无意间听到了一首七绝,绝对可以称得上千古绝句,小弟听了之后大为惊奇,不知大家有没有兴趣赏读一番啊?” 聚集在此地的年轻人大部分都为好诗乐之人,并且唐人骨子里都有一种浪漫情怀,听闻有好诗作可以品读,当下就十分感兴趣的道:“赵兄赶紧读出来,也好让我们见识一番。”赵友让当下也不耽搁,口中吟道:“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众人听完之后,不由得一滞,此诗虽然通俗易懂,可是绝不是叙事诗,乃是实打实的抒情诗。尽管这首诗有某种情节性,有富于传奇色彩的“叙事”,甚至带有戏剧性,但它并不是一首小叙事诗,而是一首抒情诗。“叙事”可能有助于它的广泛流传,但它本身所具的典型意义却在于抒写了某种人生体验,而不在于叙述了一个人们感兴趣的故事。它诠释了一种普遍性的人生体验:在偶然、不经意的情况下遇到某种美好事物,而当自己去有意追求时,却再也不可复得。单凭这点,这首诗绝对可以保持经久不衰的生命力和艺术地位。“寻春遇艳”和“重寻不遇”是可以写成叙事诗的。作者没有这样写,正说明作者本人以一种抒情诗人的眼光、感情来感受生活中的人情世故。 听完之后,众人沉醉在诗中描绘的意境中久久不能自拔,毕竟人人都有追寻某种事物不得的经历,这首诗的成功之处就在于他的这份真挚情感。贺兰嫣然道:“如此绝响,请问是何人所作,为何以前从未听说过这首诗?” 赵友让道:“此诗作者就在大家眼前,乃是秦明在灞桥之上所作,当时我就在他身后,也是无意间听闻。” 贺兰嫣然本来还对秦明有几分轻视,以为秦明就是跟着赵友让来瞎转悠的,听到此处,顿时收起那几分轻视之心,微微一礼道:“秦公子高才,是小女子有眼不识荆山玉,以后还请秦公子多多指教!” “不敢当,不敢当,此诗乃是我在海外云游之时,结识的一位朋友所作,只可惜分别之后再也未能见面,实在是可惜。” 众人听到这里也是感到遗憾,毕竟知名家而不能得见,心里难免有几分可惜。同时众人对秦明的人品也有了几分信服,这首诗大家从未读过,如果他说是自己写的,那么也不会有人知道,可是秦明反而自己直接承认了,单凭这份坦荡就可以大概看出一个人的人品。 众人在外游玩了一会儿,眼看天色渐晚,也就各自回家了。 回到赵友让家中的时候,已经是华灯初上了,秦明也是在今晚第一次见到了赵友让的妻子赵王氏,赵友让的妻子容貌虽说算不得十分惊艳,可是有一种秀外慧中的气质,看样子也是过日子的好女子,倒也和赵友让十分般配。赵王氏出来布置了晚饭,和秦明见过礼之后就到后宅去了,这个时代内宅的家眷一般都是不见外人的,稍微有点身份地位的人家,女子从小都要学习《女训》,虽然不像宋朝茶毒迫害的那么厉害,女子讲究三从四德,要裹脚,可是也绝对不像后世那般满马路乱跑,估计秦明把后世的超短裙在这个时代发明出来,在史书上名声上绝对可以盖过‘登徒子’。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秦明就坐着马车向长安县衙而去,毕竟今天是入职第一天,当然要给老板和同事们留个好印象。到达长安县衙之后,门口值班衙役给秦明介绍了他的工作职责,休息的房间之后就离开了,秦明听完之后也觉得没什么难度,无非就是些整理文书档案的事情,根本算不上有难度,只需要细心点,出不了什么大问题,平日里倒也清闲自在,这也合了秦明的心意,做好自己分内之事,平平淡淡才是王道,谁也不愿意把自己的生活过得像炮仗一样,天天噼里啪啦的。 闲来无事,秦明翻看起了长安县原来的一些断案卷宗,没想到这一番看下来,直看的秦明目瞪口呆,毕竟这断案思维逻辑谁看到都会发呆。 比如两家争耕牛,县令竟然大笔一挥——剖牛以斗量之,各取一半。如此奇葩县令,倒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以前这种人物在野史杂谈上经常见到,没想到今天竟然被自己碰上了,不知道是自己的幸运还是不幸。 秦明不由得想起了前世听过的一个奇葩县令断案的故事: 相传宋朝末年,有一个奇葩县接连发生菜刀杀人命案。奇葩县这个名称够奇葩的,可是,更奇葩的是县令的名字也叫奇葩。正因为如此奇特,这个地方百姓问路或打官司什么的,经常闹笑话。往往有人将问“奇葩怎么走(找)?”这类事情,指向了县衙门,或者相反。 奇葩县的县令名字叫奇葩,这已经足够奇葩的,可是,比足够奇葩还要奇葩的是,奇葩县令长有一双巨掌,只要巨掌一挥,什么难事都被消于无形。因此,奇葩县令被奇葩县秀才和百姓誉为:百年难遇的奇才,雄才大略,破案如神,......(限于篇幅,此处不得不省略100句赞美语句)菜刀命案频频发生之后,奇葩县百姓人心惶惶,捕快们也是束手无策。事情反映到奇葩县令,奇葩县令以不变应万变,巨掌一挥,计上心来。接着派人将西快捕叫过来,耳语一番。西快捕得令之后,立马带着一队人马走出衙门。 话分两头说。在西快捕去抓罪犯的同时,奇葩县令已经通知奇葩城内百姓,前往城头搭建的公审台。公审台上,奇葩县令正襟危坐地坐在太师椅上,两旁齐整整地站在手持杀威棒的跟班们。虽然天气是晴空万里,阳光直射大地。可是,不知道是阳光不给力,还是奇葩县令的阴气逼人所致,公审台上的气氛犹如阎王殿一般,阴气沉沉。公审台下,黑压压地占满了看热闹的老百姓们。大家都在引颈张望,看看西快捕抓来的罪犯是谁。 不一会儿,西快捕和一行公干,将一个带着狗钻洞帽子的犯人押到奇葩县令面前。奇葩县令吩咐西快捕将犯人头上的狗钻洞帽子取下。台下众人一看,这个犯人,原来就是生产菜刀的王匠。大家不约而同“啊”了一声:平时老老实实,待人和气的王铁匠,怎么成了杀人不眨眼的恶魔的呢? 奇葩县令:“王铁匠,见了本县官,如何不跪?” 王铁匠:“我没有罪。” 奇葩县令:“最近频频发生用菜刀杀人这件事情,你是否知晓?是否是真?” 王铁匠:“我听买菜刀的顾客多次提到过这件骇人听闻的事情。” 奇葩县令:“既然这些杀人凶案,都是采用你锻造的菜刀杀的人,你还敢狡辩自己无罪?来人啦,先将王铁匠,重重地痛打九九八十一杀威棒,然后判其十年监禁。” 两旁跟班们:“喳......” 不一会儿,传来噼噼啪啪的棍棒声,伴随着是王铁匠杀猪般的惨叫...... 奇葩县令转过头向台底下百姓威严地说道:“这次是法办了王铁匠,下次要是罪犯吃了张屠夫的猪肉,李四的面的话,就要像今天惩罚王铁匠这样,对张屠夫和李四严惩不贷!” 台底下的老百姓见到奇葩县令如此断案,吓的一哄而散...... 第五章 赌 看了一会儿卷宗,秦明很是为自己的前途感到担忧,任谁摊上这么一个领导,心里都会很郁闷,可是转念一想,既然能在天子脚下担任县令,此人绝对没有这么简单,说不定只是此人的一种手段而已。毕竟这片土地上权贵横行,稍有一点行差踏错,有可能都是万劫不复的下场,宦海浮沉的凶险,从古到今都是如此。 从早上开始,秦明就一直在翻看以前积压下来的文书,越看对这个县令的能力越是佩服,很多大案要案能够迅速的破掉,几乎没有冤案,并且对于一些纠纷,也能够做到调解双方心服口服,看着看着,秦明不由得对古人的工作能力产生了一种钦佩之情,毕竟在这个年代,一方县令身兼数职,并且是在天子脚下,能够做到迎刃有余,此人绝对称得上是一名干才。 想到这里,秦明带着探究的目光,继续观看下去,等到再次抬起头的时候,蓦然发现已经月上中天,原来自己已经在故纸堆里钻了一天。抬起头,伸个懒腰活动活动,秦明走到院子里打起拳来,虽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已经快一个月了,可是前面二十几天一直三餐不继,实在是没有精力去练习武术,因为习武对食物的要求是非常高的,自古以来就有——穷从文,富习武的说法,在这个年代,如果穷人家习武,估计全家都有饿死的危险,因为一个习武之人的食量是非常大的。 打了一趟拳下来,秦明觉得神清气爽,整理了一番衣物之后,去县衙后院找了些吃的随便吃了一顿,就上床休息了,一天虽然不能说是过得十分充实,毕竟没有虚度光阴。 第二天起床后,秦明继续去翻看文书和一些县志之类的档案,虽然说是自己熟知的空间,可是大唐的风土人情他还是需要多多了解一下,万一哪天闹出了笑话可就不好了。 让秦明感到奇怪的是,长安县令似乎不用在县衙当差,来了两天了,不要说是县令,连县令的影子都没有见到。并且长安县的百姓似乎都比较安分守己,这两天也没有一个来告状的,这让秦明想见识一下古人击鼓鸣冤的恶趣味,迟迟不能得到满足。 虽然前世没有给关二爷烧过香,献过贡品,可是秦明的祈祷似乎真的灵验了。下午时分,一名衣着华丽的男子来到了县衙之内,这名男子虽然一身衣着打扮十分华丽,面容也算俊秀,可是虚浮的脚步和蜡黄的脸色,无不表明此人长期沉溺于声色犬马,身子骨早已被掏空了。 只见这名男子来到县衙大堂正中,大马金刀的搬个椅子一坐,在初春天,手中竟然拿着一把折扇扇来扇去,一副纨绔子弟的样子显露无疑。对于古代这种人,秦明一直没有机会得见,今天好不容易见到一次,当然不想错过,于是快速的跑到后衙去泡了一盏茶端了上去,想近距离观察一下这位纨绔子弟。谁知人家对端上来的茶水根本看都不看,口中喊到:“胡老二呢?让他出来,本公子今天要和他打个赌,上次他使诈骗走本公子一副从异人处得来的药方,今日本公子定要赢回来!” 秦明大喊惊奇,转身悄悄问旁边的当差衙役:“请问这个胡老二是何方神圣?居然有如此本事。”旁边的衙役一脸黑线,给秦明解释道:“他口中的胡老二就是咱们的县令大人。”秦明又问道:“那么这位公子是何人啊?怎么和县令大人这样说话?”衙役道:“公子有所不知,此人乃是当朝礼部尚书、天策府长史唐俭家的二公子,此人经常与胡县令打赌,可是往往十赌九输,上次这位公子从城外飞龙寺的和尚手中得到了一个丹方,据闻此丹吃一粒可以延寿百年,和胡县令打赌输了,肯定是心中不服气,估计这次又要来赌了。”秦明听完后不禁一阵鄙视,还延寿百年,就吹吧你。只不过这位唐公子来头较大,虽然大家族一般都是全力培养大公子,因为那是家族未来的接班人,而其余的儿子都是被放弃的对象,家族只盼着他们顽劣一点,只要别捅大娄子就由着性子来,这样家族权力的交接就较为平稳。 过了一会儿,一匹快马在县衙门口停了下来,一个脸上长满络腮胡子的中年男子直接向着大堂走来,人未到声已到:“哈哈,不知道唐季由公子这次来又打算给我送什么好东西啊?” 这位唐季由公子也是一个妙人,闻言道:“胡老二你不要得意的太早,这次你必输无疑。我的要求也不高,如果你胡老二输了的话,就把上次的丹方还给我,如果我输了,我就送你一块血珊瑚,你看如何?” 胡县令听到此处,哈哈一笑道:“赌注倒也公平,我本来就对那劳什子丹方不感兴趣,不知道是怎么个赌法?” 只听唐季由道:“不知道你听没听过辟谷术?我和你赌有人可以一个月不吃饭,只需要三四天给他喝一碗开水他就可以活下来,你信还是不信?” 胡县令听到此处,不由得感到一阵惊奇,人一辈子忙忙碌碌就是为了衣食住行,如果不用吃饭就可以活了下来,那岂不是和传说中的神仙一样了,想到这里,胡县令摇摇头道:“我不信,我和你赌了,但是我有几个要求。第一,我要对此人全身进行搜查,防止他私带食物;第二,我要把他监视起来;第三,除了开水之外我不会供应任何食物,如果饿的受不了的话可以要求吃饭,但是算你输,如果没有要求吃饭,但是饿死了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不知唐公子意下如何?” 唐季由听到这里,欣然答应了下来:“那好,君子一言,快马一鞭。咱们的赌注就放到后天午时开始计时,地点就在此地,还望胡县令到时候不要反悔。” 胡县令道:“那就拭目以待吧!”当下唐公子就转身出门绝尘而去。 秦明也是第一次听说还有人可以不吃饭生活一个月,因为这从生理角度来讲完全讲不通。想到这里,秦明对后天的打赌也是心中充满了期待! 第六章 生死,小事耳! 两天时间一晃而过,这天中午,湿润的春风吹拂着长安这片繁华之地。长安县衙院内,此时已经站了二三十个人,尤其是唐季由身边,站了四个男子,此四人一看就是和唐季由出身不相上下,除了这四人以外,旁边还站着一个和尚,这名和尚耳垂出奇的大,长得慈眉善目,个子也不是很高,脖子上挂着一长串佛珠,每一颗都是婴儿拳头大小,最吸引人的还是他的肚子,简直可以媲美后世的相扑运动员。 胡县令带着一众下属坐在对面椅子上,院子正中间插着一炷香,秦明作为书吏,很光荣的在旁边见证着这场赌局的开始。原因无他,秦明被县令大人抓住主持赌博大会,这胡县令,无论从做事风格还是长相上来看,都是一介武夫,比如说县衙内来了秦明这么一个新人,这胡县令就当秦明是老熟人一样,既不盘问来历,也不安排工作,可是秦明却丝毫不敢小觑此人,长安县衙的如山卷宗,早就说明此人绝不是表面那么简单。当炉中香燃尽的时候,秦明清了清嗓子,拿起桌子上的契约朗声道:“皇天在上,厚土为证,今日,长安县令胡长乐与唐季由打赌,赌飞龙寺武偈大师辟谷一个月,胡县令每四日只供给武偈大师一碗开水……………………赌约成。”,一篇赌约洋洋洒洒近千字,秦明读完后长出了一口气,待到唐季由和胡县令二人在赌约上签押之后,唐季由带来的四名男子中走出一人同样在赌约上摁了一个手印,唐季由道:“胡县令,不知道你找的中人是谁啊?”胡县令指向秦明道:“我没有找中人,不过如果非要找一个的话,就这小子吧!”秦明赶紧行礼,道:“遵命。”然后在赌约上也摁上了自己的手印,这份赌约到此也就正式完成了。 胡县令见所有程序都走完了,就和唐季由几人去后衙喝酒饮宴去了,自有衙役带着武偈大师去往后院看管。秦明也对此事充满了好奇,就等待着赌局的揭晓。不知是不是天意,衙役看管武偈大师的房子和秦明居住的院子在一起,两人房屋相距不过二十米左右。秦明每天早上起来洗漱后练习拳脚,用过早饭就继续去整理文书,三日时光就这样波澜不惊的过去了。 这天,到了赌约中为武偈大师提供开水的日子,看管武偈大师居所的衙役找到秦明。原来胡县令为了防止有人买通衙役作弊,特意让秦明这个新人去专门负责此事,秦明正愁没有热闹可看,当下欣然领命而去! 秦明去后衙厨房亲自烧了一碗开水,给武偈大师端了过去,为了照顾武偈大师,秦明专门拿了一个大碗。进入武偈大师的居所之后,武偈大师正在打坐,秦明秦明也不打扫,转身观察起了屋内摆设。房间虽说不大,可是采光非常充足,并且桌子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书籍,看来这个武偈大师也是一个爱书之人。 秦明一边观察室内摆设,一边把开水放在了桌子上,等待着武偈大师打坐结束。 过了大约有半柱香时间,正当秦明坐在椅子上等的昏昏欲睡时,武偈大师起身了,武偈大师望向秦明道:“施主辛苦了。”秦明道:“不辛苦,不辛苦,能有幸得见传说中的辟谷之术,实在是在下的荣幸。”武偈大师也不再言语,起身从脖子上取下那一大串佛珠,从其中取下一颗,放进开水碗里用筷子搅拌了起来。 秦明很好奇的起身走到武偈大师跟前,想看看武偈大师到底如何辟谷。武偈大师见秦明望着他,笑道:“让施主见笑了,本人能够不吃不喝,全靠这二十四颗辟谷丹。”秦明第一次见到如此神奇的丹药,当然要好好看看,于是目光向武偈大师手中的碗里看去。 初看之下没有任何不对的地方,正当秦明准备收回目光的时候,瞳孔突然狠狠的一缩,当下不着痕迹的转身,平复了一下心境之后道:“武偈大师慢用,在下还有公务在身,就先不打扰了。”武偈大师双手合十道:“既然如此,施主慢走。” 秦明慢慢的走出了房间,转身把门关上之后,心中却翻起了惊涛骇浪,毕竟此事实在太过惊人。在前世的时候,秦明听姥爷讲过一个传说,当时太祖年间闹饥荒,有的人把人杀了之后用人肉来卖钱,脂肪遇到开水之后,油花会漂浮在水面上,动植物的油花漂浮的形状都是圆形的,只有人的脂肪遇到开水之后,漂浮在水面上的油花是月牙形的。 秦明之前一直以为这只是一个传说,可是今天那个武偈大师,用所谓的辟谷丹化到开水里,水面飘的油花却是月牙形状。 秦明转身大步向武偈大师的房屋外走去,到了屋外之后却停了下来,自己没有任何证据就去打草惊蛇,如果此人真的是那种十恶不赦之人的话,那么自己绝不能轻举妄动,否则将会有生命危险!想到这里,秦明把看守在门外衙役唤过来,附耳道:“大哥帮我一个忙,把武偈大师每次喝水用的碗通通保存起来,我有大用。”衙役听到就点头答应了下来,毕竟这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呼!”秦明转身回到了自己屋内,把门关上,坐在椅子上狠狠地吐了一口气。此事必须要管,秦明从看见碗中人油的那一瞬间心里就有了决定。作为一个后世人,心中根本不能忍受这种事情。什么狗屁的大师,纯粹就是一个刽子手,杀人犯,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也要把这件事情查个清楚,哪怕要付出的是生命的代价。只要不是生死,其余的问题都不是问题;至于生死,那更不是问题了! 人,不管吃什么,他都是一个人,哪怕后世人吃地沟油,吃很多垃圾食品,那他还是一个人。可是,当一个人开始吃人的时候,那么,他已经不是一个人。 想到这里,秦明举步向胡县令的房间走去,从来到大唐这个世界,他的脚步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沉重,也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轻快! 第七章 婴孩丹案(1) 话说秦明怀着一腔热血到了胡县令书房门外,自有当班衙役去通禀胡县令。不一会儿,衙役出来告诉秦明,胡县令让他进去。秦明进去之后,胡县令正在书桌后看书,见秦明进来之后,胡县令抬起那张满是络腮胡子的脸,饶有兴趣的盯着秦明。 秦明端端正正的行了一礼道:“卑职乃是新任书吏秦明,拜见县令大人!” 胡县令道:“我当然知道你是谁,你的‘桃花依旧笑春风’到现在都令我记忆犹新啊!” 秦明惊讶的道:“县令大人从何得知这首诗?” 胡县令哈哈一笑道:“我和贺兰楚石在边塞一起从军,前两日他休沐在家,我与他一起饮酒,他的胞妹贺兰嫣然自称听得一首好诗,贺兰楚石那莽牛哪里懂诗,可是我却是识货之人,听到这首诗我当时就非常喜欢,我打听之下才知道,一个名叫秦明的年轻人读出来的,并且此人将要来我长安县衙担任书吏,难道不是你?” 秦明听到这里就全都明白了。只是奇怪的是,当时自己和赵友让并没有告诉贺兰嫣然,自己要来长安县衙当书吏,那么胡县令是如何得知的呢?正在秦明如何都想不明白的时候,胡县令道:“小子,不要胡思乱想,是我让人调查你的,你的资料除了那一首诗之外,几乎是一片空白,倒也符合你所说的海外远游的说法,这些我都不追究了,那么,你今天来找老夫是何事?” 秦明听到这里,马上一揖到底,口中说道:“启禀县令大人,在下发现那武偈大师实际上乃是一名妖僧,有残害人命的嫌疑,求县令大人明察!” 胡县令双眼微微一眯,道:“哦?你从何处得知武偈大师乃是妖僧?”秦明当下把自己看到的一切如实禀报,胡县令听完之后轻轻摇了摇头:“不够啊!其实我早就盯上了飞龙寺,可是一直没有证据,单凭你说的这些根本拿他没有任何办法,长安县自我担任县令一年多以来,人口失踪案三百多起,这其中失踪最多的就是孕妇,每当我查下去的时候,每次线索都莫名其妙的断掉,最接近真相的一次,明明所有线索都已经指向了飞龙寺,可是那一家人夜间突然失火,全家老小无一幸免,没有苦主,我也只好作罢,并且飞龙寺背后有山东豪族的影子,每年山东豪族的人都会去飞龙寺进香。并且今年春天,山东崔氏族长要去飞龙寺礼佛,不仅如此,飞龙寺经常对周围的百姓广施恩泽,飞龙寺现在香火旺盛,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想要扳倒,难啊!” 秦明从来没有想到,这其中还牵扯这么多,自己来到这个时代,没有任何靠山可以依靠,在长安这片遍地权贵的土地上,想要伸张正义,简直难如登天!可是,人这一辈子,有些事情并不能计较利益得失,有些人和事,哪怕付出的代价是生命,也要去做,如果不做的话,在以后的午夜梦回中,将会接受良心的拷问!思及此处,秦明起身道:“县令大人,在下希望大人能给予在下足够的支持,我在私底下调查此事,这样一明一暗之间,说不定可以取得出其不意的效果!” 胡县令听秦明这样说,思考了一会儿道:“好,我就给你这个权力,你切忌动作幅度不要太大,有情况随时向我汇报,任何情况多和我商量,如果能破掉此案,本官这一任县令也算没有白当,百姓私底下都把我当父母官,可是发生这种事情,我却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实在是不应该。我卸任的时候,我不奢求有万民伞相送,可是我也不希望,会有烂菜叶子向着老子的头上扔过来!” 秦明听完胡县令的这番话后,心中大定,他最怕的就是胡县令不支持他,这样一来,他想要做成这件事几乎不可能,哪怕现在胡县令答应给予他支持,可是秦明心中依然没有底,在后世的北京城,秦明听说过一句话——永定河里的王八都比你官大。这句话虽然是个玩笑话,可也说明了在天子脚下,人际关系到底有多么错综复杂! 秦明向胡县令抱拳一礼之后,缓缓退出了房间,直奔公文房而去,他要去重新翻一下卷宗,彻底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毕竟这一次可是相当于和山东豪门较劲,哪怕多了解一点情况,就多添了一分胜算。 一直两天,秦明坐在公文房内除了吃饭之外就没有离开过,把所有人口失踪案件的卷宗全部看了一遍,越看越觉得触目惊心,其中孕妇失踪的案件竟然高达二百四十多起,其中二百零几名孕妇没有找到尸体,其余三十七名孕妇死后腹部内婴儿失踪,很明显被凶手杀人取婴,凶手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孕妇,而是直接冲着孕妇肚子里的婴儿去的。看完之后,秦明狠狠地拍了一下桌子,一个孕妇肚子里面都在孕育着一个小生命,每一个孕妇失踪的背后,都是一尸两命,如此魔道手段,肯定不是一般的杀人案件! 思及此处,秦明重新整理了一下思路,狮子搏兔还要用尽全力,更不要说秦明要扳倒的飞龙寺,背后是山东豪族,这还只是表面上的,背后还有什么牛鬼蛇神秦明现在根本就不清楚。并且飞龙寺现在在百姓中名望很高,香火鼎盛,仅仅这些因素,就能令很多人望而却步了! 当天夜里,秦明从县衙内牵了一匹快马,向着赵友让家的方向疾驰而去,等到赵友让家的时候,已经是午夜时分。 赵友让迷迷糊糊的开门后,见是秦明,惊讶的道:“秦兄弟快请进,你不是在县衙当差吗?怎么半夜到我这里来了?” 秦明道:“说来惭愧,这次有大事需要兄弟你帮忙!” 赵友让奇道:“秦兄弟请说,不知何事让你如此着急?” 秦明于是从唐季由和县令打赌开始说起,直到发现人体脂肪,以及从胡县令处了解到的情况,原原本本的告诉了赵友让。 第八章 婴孩丹案(2) 赵友让听秦明说完事情的经过后,胸中无明业火熊熊燃烧,大声道:“秦公子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开口,如此妖僧岂能容他,妖僧多活一日,那些死去的怨灵就一刻得不到安息!” 唐朝时期,李世民历经玄武门之变,杀兄弑弟夺得皇位,迫于舆论压力,对外一直宣称自己乃是道家始祖李聃的后代,老子本人承认不承认已经没有多大关系,已经死无对证了,可是这种舆论宣传,大大的提高了李世民执政的合法性。所以大唐年间,道教发展较为顺利,佛教发展阻力重重,这飞龙寺能在天子脚下占据一席之地,背后人物实力绝不可小觑! 并且这是初唐,玄奘马上就要开始西行,当玄奘归来之后,佛教将会迎来在这个时代最灿烂辉煌的一段时期,如果不能尽早除掉这个妖僧,到时候再想要动飞龙寺,那么阻力肯定比现在不知道大多少倍,最关键的是,如果不除掉这个武偈妖僧,不知还会有多少无辜百姓会受害。想到这里,秦明对赵友让说道:“赵大哥,请你秘密而迅速的联系周围有名望的人士,后天下午,明天下午,咱们还在你家院子里见面,到时候商量出一个万全之策!” 秦明很明白,一个人的能力永远是有限的,必须集思广益,集中所有力量,才能把事情做成。 说完之后,秦明当天夜里就在赵友让家中歇息了下来,因为他明白,有些事情是急不得的! 第二天一早,秦明给赵友让交代一番后就匆匆的离开了,毕竟秦明现在是县衙当值人员,谁也不能保证县衙内部没有心怀二意的人,万一走漏了风声,不但不能把事情办成,秦明说不定还会有杀身之祸。 回到县衙之后,秦明波澜不惊的继续钻进他的公文房,这一切看起来和过去几天的日子没有任何不同,要说唯一的不同就是,秦明的眼底已经布满了血丝。 当天夜里,在公文房内,秦明着急的来回踱步,眼底的血丝似乎更多了,在这一天之内,秦明想尽了所有办法,可是似乎没有一个办法可以实施,敌人的力量实在是太强大了,强大到令人窒息和绝望。胡县令昨日派出家将五人去飞龙寺外乔装监视,都是战场上下来的百战老兵,可是今天下午却再也联系不上,这本身已经说明了问题。 秦明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要冷静,可是无论如何也冷静不下来,虽然那些孕妇和他非亲非故,可是他总是觉得他的身边围绕了一群冤魂,那些妇女,婴儿,仿佛在秦明的眼前不停地回旋,秦明甚至能够看见,她们对他笑,对他哭泣,向着他发怒,向着他问好···············不行了,坐不住了,这样下去自己非变成疯子不可,端起手边的茶壶,也不需要杯子,直接对着壶嘴狠狠地灌了一气,“呼!”长出了一口气,秦明觉得脑袋稍微恢复了清明,两世为人,差点被自己心中压抑的杀气破了心智,实在是不应该。从那个时代,再到这个时代。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对一个人动了如此强烈的杀心。 月光如水,透过窗柩照在秦明的脸上,秦明的脸色渗人的可怕,口中一字一字的蹦道:“不杀你武偈,我秦明誓不为人!”秦明仰着头,嘴巴张得大大的,任谁都能看出是在哈哈大笑,可是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声音发出来,面容扭曲,状若癫狂。 第二日,赵友让的院子中,聚集着长安城中大部分的里长和保长,大家仿佛都在等待着什么让人惊奇的是,贺兰嫣然也在此列,贺兰嫣然今天一身宫装,一头秀发用一支金步摇簪了起来,明眸皓齿,贵气逼人。唏律律的一阵马嘶声传来,众人转头望去,只见秦明大踏步的走进了院子中。秦明走到院子正中央,抱拳向着周围行了一圈礼之后,用手示意大家安静下来。待人群安静下来之后,秦明朗声道:“众位父老乡亲,我乃长安县衙书吏秦明,近日,我发现飞龙寺妖僧武偈,用残忍手段杀害孕妇,只为取孕妇肚子里的胎儿················” 待秦明把情况说完之后,周围众人早已炸了锅,毕竟此事太过骇人听闻。秦明看着周围吵嚷的众人,又道:“今天让赵兄把大家集中在这里,就是要大家提供线索,还有就是想出对策,关于对策,我这里已经有了一点眉目,可是我直到现在都不明白的是,这妖僧取腹中胎儿到底有何作用?” 秦明话音刚落,只听右手边一老者说道:“秦书吏莫慌,老朽曾经在隋朝年间听过一个传闻,隋朝末年的时候,隋炀帝追求享乐,曾经大索天下奇珍异宝,其中有一样丹药,名为婴孩丹,据传乃是取女子腹中胎儿炼制而成,人服下后可以三日不食而无饥饿之感,老朽也是在前朝灭亡之时,听一个从宫中逃出的阉人所述。” “呕!” 贺兰嫣然本来就是一介女流,何曾听过如此反胃的事情,当下忍不住就要吐了。可是接下来肯定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说,想到这里,贺兰嫣然强忍着胃中的不适感,对秦明和赵友让道:“我没事,秦公子请继续说下去。” 秦明看到这里,给了贺兰嫣然一个鼓励的眼神,抬起头继续说道:“事情的真像基本上已经浮出水面,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如何铲除这伙妖僧,还有就是要保护好长安城中已经有孕在身的妇女,防止飞龙寺里的妖僧继续为害。” 听到秦明这么说,人群中有一人面色大变,对秦明抱拳道:“多谢秦公子提醒,在下妻室现在有孕在身,我需要回家一趟!” 秦明听到这里,点头道:“快去吧!把家中安顿好,比什么都重要。” 当下这名男子转身急匆匆的离去了,秦明继续道:“现在还不是动手的时候,关于此事我心中已经有了计较,明天午时,我们大家还在这个地方见面,到时候自然会见分晓!” 众人听到这里,也不再耽搁,急匆匆的就赶回家中去了,贺兰嫣然见众人都散了,也转身离开。刚开始贺兰嫣然还担心秦明召集这么多人会走漏风声,可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大可能。毕竟在这个年代,里长和保长都是本地人自行选举而出的德高望重之人,岂会和妖僧搅在一起。并且在这个时代,还是以家族式的群居关系为主,讲究的就是家族利益至上,这种观念已经深入骨髓,所以根本不用担心走漏消息的情况发生。 第九章 婴孩丹案(3) 众人散了之后,秦明和赵友让在院子里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秦明端起桌子上的茶水,昂起头灌了一口,开口道:“赵兄,以我们的力量根本无法撼动飞龙寺这座庞然大物,唯一的办法就是发动长安城中的百姓,先贤荀子说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所以说,无论是飞龙寺有多么大的势力,只要我们能让天下百姓帮着我们,在这股庞大的势力面前,飞龙寺只有灰飞烟灭这一个下场。” 赵友让听完秦明的话后,颔首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虽然只有短短的八个字,可是却道尽了统治者与百姓之间的关系,只是不知秦兄弟如何利用这一股力量?” 秦明沉默了片刻,缓缓说道:“没有其他办法,武偈妖僧造下如此杀孽,只要是听到的人都会感到愤怒,为何一直这样风平浪静,只是百姓们都不知道而已,我们要做的就是宣传和引导。” 赵友让奇怪的道:“宣传?” “对,就是宣传,我们要让长安城中的所有人都知道飞龙寺的恶行,等到上至庙堂高官,下至贩夫走卒,长髯老者,黄口小儿,人人谈飞龙寺而色变的时候,咱们就可以利用这一股力量,携雷霆万钧之势,将飞龙寺彻底毁灭!” 赵友让听秦明说完之后,脸色煞白,头上汗珠滚滚落下,声音颤抖的道:“秦公子三思啊,煽动乱民暴动可是诛九族的大罪!” 秦明长叹一口气道:“赵兄不必担心,事情完了之后,我把所有责任全部扛了下来就好,绝不会连累赵兄。我在这个世界上孑然一身,无牵无挂,能为万民除害,也算死得其所,人着一辈子,如果做啥事都瞻前顾后畏首畏尾,那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赵友让听秦明说完之后,起身双手抱拳,对着秦明一揖到底,口中道:“秦兄弟为天下万民谋福祉,令在下万分敬仰,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但说无妨,我必拼尽全力帮助公子做成这件大事!” 秦明摆摆手道:“赵兄不必如此,我现在回去准备一番,明日午时,我们还在这里见面!” 秦明向赵友让道别之后,径自向县衙而去,在他的大计划之中,还需要取得胡县令的帮助。因为他把百姓的怒火激发出来之后,还需要一个导火索,而导火索就着落在胡县令这里。 长安县衙,胡县令书房中,胡县令眼睛瞪的像铜铃一样,看着书桌对面的秦明,胡县令气呼呼的道:“小子,你把老子当枪使我就不说了,你这件事担的干系实在太大,不管事情成与不成,你小子绝对是人头落地。并且这件事如果发生了,在庙堂之上肯定会引起一番剧烈的动荡。” 秦明道:“县令大人,这些后果我都知道,可是这件事情我还是要做,哪怕付出的代价是我的生命,还望大人成全!” 说完之后,秦明双膝着地,“咚”的一声跪了下去。 自从秦明来到这个世界上,这是第一次下跪,在上一世秦明也只跪过父母长辈,可是今天,为了百姓,秦明跪了下来。可是秦明心中不但没有任何不能接受的心思,反而此刻心中充满了浩然之气,这就是男儿的一种担当。 胡县令看着眼前跪伏在地的秦明,双目一凝,眼中满是赞赏之色,长叹一声道:“罢了,我哪怕拼着这顶乌纱帽不要,也陪你走这一程阎王殿。哈哈!人老了老了,反而开始惜命了,遇到这种事情反倒没有一个后生看得开,这么多年真是活到狗身上去了!” 秦明听到胡县令答应了下来,起身道:“胡县令深明大义,令人佩服!我这就去操办此事,定要飞龙寺血债血偿!” 胡县令听秦明这样说,心中为刚才自己的犹豫不决而惭愧,老脸一红,说道:“行了行了,少给老子戴高帽子,老子虽然是县令,可是当年却是从军出身,在这件事情上老子丝毫不含糊,你小子尽管去操办,可是我要告诉你的是,万事小心,不可大意!” 秦明和胡县令谈完之后,找了两块木炭回到房中,对着桌子上的纸开始写写画画。 第二天一大早,秦明早早的起来,草草的吃完饭,就骑着快马向赵友让家而去 。 去了之后,众人也在陆陆续续的到来,贺兰嫣然也在其中,只是今天她似乎脸色不是很好。 过了一会儿,其他人基本上都到齐了,秦明走到人群中,从怀中拿出一张大大的宣纸,只见纸上写着几个大字:长安县孕妇失踪之谜!下面是一些蝇头小楷写的字,旁边还画着一口大锅,隐隐约约能看出来,锅中间放着一个婴儿形状的物体。 秦明向着四周问道:“不知长安县的印书坊在何处?” 只见人群中走出一人,却是昨天说出婴孩丹的老者:“秦公子,在朱雀大街上,到处都是印书坊,不知秦公子找印书坊干什么?” 秦明挥了挥手中的宣纸道:“不知印一万张我手中的这种字画,共需要多少多少钱?” 老者道:“秦公子放心,这种宣纸的印刷花不了多少钱,只是印这东西有什么作用,还望公子给大家解惑!” 秦明道:“这幅字画就是我们铲除飞龙寺的武器。” 众人疑惑的问道:“秦公子是说,这个东西可以铲除飞龙寺?只是不知是怎么个铲除法?” 正当众人疑惑之际,贺兰嫣然从人群中走了出来,示意大家安静了下来,檀口轻张,说道:“我大概懂了秦公子的意思,只是秦公子你确定要这么做吗?” 秦明坚定的点了点头,说道:“我意已决,还望大家鼎力支持!” 贺兰嫣然深深地看了秦明一眼,说道:“既然如此,那么印这幅图的事情就交给我了,只是不知下一步如何做?” 秦明道:“嫣然小姐费心了,印出来之后,还麻烦姑娘派人送到这里来,后天我来这里找赵大哥取。” 当下秦明把图交给贺兰嫣然,然后向赵友让和贺兰嫣然道别后离去,回县衙向胡县令汇报事情进展去了! 第十章 婴孩丹案(4) 永安坊的三娘今天早上照样起的很早,自家粥铺的生意越来越好,也让她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如果没有那些骑着快马沿街贴大字报的人,今天早晨和过去的很多个早晨没有什么区别,忙碌而又安静。 只见那些骑着快马的人,骑术极好,通常都是下马走到墙边,刷浆糊,贴纸张,再上马,动作一气呵成,绝不拖泥带水,这些人对长安城十分熟悉,往往前方有巡逻的巡城司兵马过来的时候,双腿一夹马肚子,调转方向,七扭八扭的,马上消失在滚滚人流中! 中国人都有围观的优良传统,这个传统无论是在哪个时空,都没有丢失过。待到巡城司的兵马过去之后,附近的百姓一窝蜂的涌了上去,待涌到跟前以后,傻眼了,原来是不认识上面的字,只不过那个锅画的真的好看。 正在这个时候,人群中挤进来一个穿着天青色长袍的男子,朗声道:“长安县孕妇失踪之谜。”男子读完之后,清了清嗓子,面上带着得意之色,继续道:“在长安城郊外,有一佛寺,名为飞龙寺,此庙中和尚大都乐善好施………………” 刚开始读的时候,人们都面带笑容,待读到后来的时候,周围人群议论纷纷,待到读完之后,人群马上骚乱了起来,毕竟如此骇人听闻的事情,还是在天子脚下,一时间周围人群一哄而散。 俗语有云: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一幕在长安城其他地方不断的在重复,刚开始的时候,人们还在一起窃窃私语的讨论这个事情,待到后来,人们把门关的紧紧的,从门缝里向外张望,眼神中充满了惊恐,仿佛那些个吃人的和尚就在眼前。 长安城外,飞龙寺中。飞龙寺相对于其他寺庙并不大,占地方圆不到三百亩。寺院建于隋朝初年,第一代主持本为嵩山少林寺戒律堂长老,云游于此,梦中见一黄金巨龙飞来,落于此地,遂上表隋文帝杨坚,请求建庙,文帝同意了请求,赐庙号飞龙寺。 隋炀帝时期,飞龙寺失火,第一代主持在大火中不幸被烈火焚身而亡。嵩山少林寺有感于第一代主持向佛之心坚定,自愿出资重建飞龙寺,并派出高僧大德前来担任主持。待到秦王李世民夺得天下,为了感谢起兵时期,少林寺十三棍僧对自己的扶持,对飞龙寺的发展一直持默许的态度。 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飞龙寺所有的阁楼都是用上好的木料搭建而成,外观古朴大气,画壁雕龙间自然透出一股庄严气息。 在飞龙寺后院,寺院主持智铖方丈站在院内桃林中,看着满院桃花盛开,寺内众僧做完早课后陆续散开,伸手从旁边桃树枝上摘下一朵桃花,放到鼻端轻轻嗅了嗅,脸上露出笑容。 “方丈!” 智铖抬起头来,微微皱眉,看着面前跑的气喘吁吁的小沙弥,喝道:“慌慌张张,成何体统,平日里经书都白读了!” 小沙弥道:“方丈,大事不好啊!你看这个。”小沙弥说完之后从怀中拿出一张大大的宣纸来,正是现在已经贴满长安城的大字报。 智铖方丈看到标题醒目的几个大字,双目狠狠地一缩,心中叹息一声:武偈,你做的好事啊! 然后继续向下看去,越看脸色越阴沉,越来越苍白,待到看完之后,智铖方丈站在原地,双目无光,半天一动未动。 小沙弥在原地低着头站了半天,见方丈大师还没有动静,抬起头一看,只见智铖眼中热泪滚滚落下,口中低声道:“我早就该察觉到的,武偈此人,心狠手辣,本是邪教中人,后来教派总坛被毁,此人逃出生天后,在少林寺要求剃度,当年我一时心软,就答应了他的请求,让他在达摩堂面壁思过十年,没想到此人贼心不死,竟然做出如此丧尽天良之事,飞龙寺声誉被此人毁于一旦,罪责在我啊!” 说完之后,智铖方丈转身向后院禅房走去,背影充满了萧瑟之意。 太极殿中,李世民手中拿着百骑司呈上来的密牒,紧皱着眉头。 长孙皇后站在背后,轻轻的为他按摩头部。李世民年轻时跟着李渊南征北战,为李唐打下了锦绣江山,可是也正是因为常年征战,落下了这么一个偏头痛的毛病。 感受着长孙掌心传来的热度,李世民放下手中的密牒,探出右手,轻轻的捉住长孙的手放在胸口,强自压下心中的杀机,缓缓说道:“在长安城中,竟然有人胆敢如此对待朕的子民,朕如果不把此人挫骨扬灰,朕怎么能对得起死去的那些子民。” 李世民虽然对待自己的兄弟姐妹,儿子女儿都不好,甚至可以说是十分残忍,可是在历史上所有的皇帝中,他在勤政爱民方面,绝对是数一数二的。 或许这就是任何一个政权不可避免的发展规律,开国皇帝和官员出身贫寒,吃过苦,受过累,所以懂得百姓的苦楚,懂得要对百姓好一点,因为他们知道,中国的老百姓是很容易满足的。只要能让他们吃饱肚子,他们从来不会造反。可是到了后来的皇帝就不一样了,他们没有吃过苦,不懂得基层百姓的心思,所以他们大肆搜刮民脂民膏,直到捅破老百姓的心理底线,老百姓只好操刀子把他干掉…… 这就和部队里的基层军官一样,提干上去的军官总是更容易得军心,而考军校进入军队的基层军官,往往和提干的军官查了不止一个档次…… 李世民从龙椅子站了起来,背着双手,在地上开会踱着步子,口中缓缓说道:“这个秦明到底是何方神圣,出身来历也是一片空白,一首抒情诗,只有寥寥四句,可是却道尽分离之苦。在困难重重之中,为了心中正义,只凭一张纸就令山东豪族束手无策,飞龙寺百年声誉毁于一旦,此人不可小看啊!” 长孙道:“此人年方十五,可是能有如此担当实属不易,但是此人煽动百姓,散播谣言,此风不可长啊!” 李世民道:“不不不,不止这么简单,暂时不要插手这件事,我要看这个糊涂县令和神秘的小子能下出怎样的一盘棋。” 李世民说罢之后,转身向着黑暗处说道:“派人保护住这个小子,等这件事情结束后,我要见见他!” 虽然黑暗处什么都没有,可是隐隐约约中似乎有个黑影一闪而逝! 长安城因为秦明的一张纸暗流涌动,而主角却正在经历一场痛苦的心理蜕变! 第十一章 婴孩丹案(完) 秦明现在很苦恼,因为他被一个黑黑瘦瘦的和尚拦住了去路,而且这个和尚身手高绝,更令他苦恼的是,这个和尚自称玄奘。你别蒙我了好不好?唐僧不是应该白白胖胖,慈眉善目的吗?你看看你这和尚,浑身上下哪里和这八个字能沾边? “你是不是一岁多被你妈扔到水里了?” “贫僧那时年幼,不记得了!” “你是不是要西行求经?” “正是!” “路上碰到猴子你咋办?” “赶走便是了!” “你不应该收他为弟子吗?” “没想过!” “你碰到猪又该咋办?” “施主为何败坏佛门清誉?” 谈话到了这里就没有办法继续调侃下去了,秦明问的只是臆想,而玄奘问的是大是大非,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还逃避的话,反而显得自己师出无名了。于是秦明决定不再逃避了。 “大师觉得我这么对飞龙寺是在毁坏佛门清誉?” “愿闻其详!” 和聪明人谈话总是这么愉快而难受,愉快的是他的高智商和情商,总能猜到你在想什么,难受的也是他总能猜到你在想什么! 如果不想这么痛并快乐着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实话实说! “我敢保证,我这么做的道理说出来之后,大师会站在我这边,我甚至可以自作主张的做一个决定,而我这个决定要换取大师的一个承诺,不知大师可否答应?” “如果你贴出去的纸张上说的都是真的,如果你能保全飞龙寺的名声,我可以给你一个承诺!” “哪怕付出的是生命的代价?” “是的!” “飞龙寺妖僧武偈欺上瞒下,取婴儿炼制婴孩丹,主持知道后暴怒,亲手掌毙妖僧,帮凶无一幸免!” 谈话进行到这里之后,就是长久的沉默,毕竟大家都需要衡量利益得失,谁也不是傻子,这中间就是赤裸裸的利益交换。飞龙寺保住了名声,百姓报了血海深仇,甚至官府只需要插手把武偈的尸体拖到春日的阳光下,暴晒几日,也可以获得长安城百姓的一致好评,秦明这里得到了一个承诺,只是不知道会用这个承诺兑现什么东西。 玄奘拂了拂僧袍的长袖,长叹一声,这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不知秦施主需要的承诺是什么?” “我要你西行的时候,去一趟昭武九姓的地盘!” 听到这个条件之后,玄奘反而没有了之前的犹豫。毕竟这个要求虽然困难重重,可是毕竟是可能实现的,只要有万分之一的希望,他都必须要走一遭。 “贫僧答应了!” ……——…………——……——…………——……——…………————………… 长安县衙,胡县令亲自接见了玄奘。玄奘口宣佛号,自称听到了一些传言,要面见武偈,亲自感化!一盏茶的功夫都不到,玄奘走了出来,手中提着武偈,哪怕他黑黑瘦瘦的,可是却好似感觉不到丝毫重量,秦明还以为武偈死了,赶紧把手向武偈的鼻端探去。 “阿弥陀佛!贫僧只是废掉了他全身经脉,并没有伤害他的性命,麻烦秦施主再跟我走一趟飞龙寺!” 飞龙寺外,智铖方丈亲自出门迎接玄奘。不为别的,只为玄奘此人的经历。‘玄奘下四川,上长安,辗转求学。贞观元年,玄奘再次到长安学习外国语言和佛学典籍,声誉遍传京师。’这就是玄奘名声如此之高的原因,虽然只有寥寥数句话,可是能做到的人太少。 玄奘和智铖方丈谈了一会儿,不大一会儿功夫,飞龙寺戒律院众僧押解着十六名僧人走了出来。正在这个时候,只听一声尖细的声音道:“飞龙寺众僧接旨!” 一切都丝毫不差,一切都来的刚刚好,所有人都从这件事情中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秦明长叹一声,这就是最好的结果,再没有比这更好的结果了,想到自己当初的义愤填膺,秦明自嘲一笑。 秦明在下面神游天外,对于上面太监读的圣旨充耳不闻,哪怕读到妖僧武偈以及帮凶择日问斩也没有在意,官方自然会处理好这一切的,何需自己操心?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在问斩次日,自己好像要去太极殿见驾。 烈日当空,午门外人山人海,当刽子手挥刀砍下十几颗光秃秃脑袋的时候,这件事情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人山人海中爆发出了海啸般的叫好声。 秦明站在人群的最前方,感受着人群的爆发出的喜悦感,心里由衷的高兴。自己毕竟为他们做了点什么,问心无愧就好! 玄奘要西行了,只见他盘膝坐在十几具尸体中间,还是那副黑黑瘦瘦的模样,口中念着不知名的佛经,周围人群全部睁大眼睛看着玄奘。 诵经完毕之后,玄奘缓缓起身,口宣佛号道:“阿弥陀佛!贫僧自幼跟随师父学习经文,可是令贫僧困惑的是,一卷经文往往有很多个版本,真假难辨。经文本是劝人向善的圣典,可是现在却如此混乱,贫僧每每思及于此,痛心疾首,贫僧在此发下誓愿,将去往天竺求取真经,不至天竺,终不东归一步!” 玄奘终究还是要西行取经了,现在的人们还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秦明却很清楚的知道,当这个黑黑瘦瘦的和尚归来之后,长安就会有大雁塔这个地方。 玄奘仅凭一己之力,创立了法相唯识宗,《大唐西域记》流芳千古,就凭这些事情,这个和尚是一个圣人。 秦明的眼泪流的哗哗的,作为一个后世人,他很清楚的知道,这个民族就是因为这些人的存在,才能历经千年而不倒,像玄奘这种人才是这个民族的脊梁骨。 看着面前一脸坚毅的玄奘,秦明再也忍不住了,对着玄奘大喊道:“和尚,你以后千万不要收一个名叫辩机的为弟子,一定要记住啊!” 喊完之后,秦明转身沿着朱雀大街跑去,实在是受不了这种气氛。 收拾好心绪,秦明决定好好休息一番,毕竟明天要进宫面圣。马上就要见到李世民了,心中莫名的一阵激动! 第十二章 一个人的胜利(上) 天光破晓,长安城又开始了他忙碌的一天,挑着担子的,推着独轮车的,背着箩筐的,全部向着城外缓缓而去,为自己以及一家人的生计而奔波。 太极殿中,李世民坐在龙椅上,居高临下的望着底下的臣子们,想到最近发生的事情,不由得轻蔑的一笑。满朝文武,居然不及一个半大小子和一个出家人有担当。思及此处,李世民道:“都是朕的好臣子啊,利用手中的权力,胡作非为,百姓把自己辛苦种出来的庄稼缴纳上来,为的是什么?为的是你们有精力去欺负他们?为的是你们去杀他的妻子?杀他的孩子?如果是这样的话,这天下,朕不要也罢。让那些百姓用锄头刨开你们的胸膛,看看你们的心是什么颜色!” 李世民拥有鲜卑族的血脉,一直不被中原地区的传世大族所接受,这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山东豪族势力,而山东豪族在朝中的代表人物就是魏征,这也是为何魏征多次直言不讳的进谏,李世民仍然不杀魏征的原因。一是为了树立典型,培养官员说实话的勇气,第二就是魏征出身于馆陶魏氏,背后站的是山东豪族。 众人见李世民真的生气了,顿时大气都不敢出,这件事情虽然被玄奘插手,就这样解决了,可是背后牵扯的人实在是太多,李世民不得不这样处理,要不然将会是一场血雨腥风。 李世民喘了口气,唤过身边的小黄门,道:“拟旨!” 小黄门赶紧拿起身边备用的黄色锦帛,提起笔来,等待李世民的命令。底下众大臣虽然跪了很久,可是大气都不敢出。 “经查:山东崔氏,不识忠奸,结交妖人,责令整肃家风,收回高祖所赐书香世家匾额,收回家族经营永业田五千亩,着工部指派人手,将田产分封于当地穷苦百姓!” “长安县令胡长乐,虽乃武将出身,有勇有谋,心怀朝廷,在任县令期间,教化有方,调回千牛卫任右大将军一职,与贺兰楚石共同拱卫京师安危!” “玄奘大师,苦心求学,佛法高深,且立下大誓愿,特赐宝马一匹,锦斓袈裟一件,赐姓唐,天下寺庙藏经楼可以通行无阻进入!” “贺兰楚石胞妹贺兰嫣然,虽为女儿身,心怀黎民百姓,特赐诰命四品。” 一连串的命令,直接将众臣打击的头晕目眩。尤其是对山东豪族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世家大族,最在乎的莫过于名声,可是李世民却釜底抽薪,直接几个高帽子戴了上去,可以预见百姓会怎么议论此事。并且收回了李渊赐予的牌匾,牌匾虽然不值钱,可是放在这个时候,其意义绝非一般。 所有和这件事有关的人,都获得了封赏,唯独秦明没有。秦明仿佛被李世民遗忘了一样! 太极殿外,秦明站的口干舌燥,可是却没有丝毫动静。直到众臣散朝,依然没有听到命令。 虽然没有得到命令,秦明却不敢走,开玩笑,在这个皇权至上的时代,万一自己走了之后,李世民突然想起了自己,那就大发了! 正在秦明等的昏昏欲睡之际,一个宦官走到秦明面前,轻声道:“秦公子,陛下有请,请跟我来!” 秦明一个激灵,赶紧跟了上去。穿过一个花园,而后就是狭长的过道,七扭八扭的绕来绕去,快把秦明绕晕了的时候,眼前出现了一座宫殿。 前面的宦官停下了脚步,转过头向着秦明道:“秦公子请进去吧,陛下就在里面!” 秦明向着宦官道谢后,抬脚向宫殿走去,走到门口之后,抬起头一看,只见匾额上书三个大字:甘露殿。秦明大吃一惊,在记忆中,唐朝的甘露殿是皇帝宠幸妃子的地方,李世民让自己到后宫之中是要干什么? 管不了那么多了,既然是皇帝让自己来的,又不是自己偷偷摸摸跑来的,怕那么多干什么,秦明继续迈开步子往前走去。 甘露殿内部不是很大,秦明进入之后,满殿之内除了一名身着龙袍的男子,几名宫女之外再也看不到任何人。可是秦明却清楚的知道,这个大殿内肯定有负责皇帝安危的人存在。更何况李世民本人也是一个高手,当年大战窦建德的时候,七进七出的威名绝不是吹出来的! 李世民正在大殿内的书桌前,提笔写着什么。 秦明俯身跪倒在地,朗声道:“草民秦明,拜见陛下!” 李世民没有抬头,口中却道:“起来坐吧,等朕把这幅字写完之后再说!” 秦明见李世民的态度如此,心中也宽了不少,看来今天不会有什么危险了。秦明根本不指望自己煽动百姓的行为可以瞒得过李世民,如今看李世民的态度,也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 过了一会儿,李世民把手中的毛笔放下。自然有宫女端着水走过来,李世民把手伸进盆子里洗干净,拿起手帕擦干,坐在椅子上,端起手边的茶杯抿了一口,开口道:“秦明,你可知道朕为何要在甘露殿见你?” 秦明赶紧起身道:“启禀陛下,草民实在不知!” 李世民听秦明这样说,口中缓缓说道:“你的来历不明,仿佛就是突然间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一样,你说你来自于海外,可是我派人去调查了最近所有从海外归来的船只,没有任何人见过你,你做何解释?” 秦明道:“陛下,臣自东海之滨而来,在海上遭遇风暴,船只被毁,等臣醒来的时候,已经身处山东一个小渔村内,所以陛下查探不到实属正常,还望陛下知晓。” 李世民听秦明说完之后,叹道:“秦明,朕其实根本不在乎你来自于何处,你身上所表现出来的担当,心系黎民百姓,做事果决,哪怕你的来历我查不清,可是就凭这一份心性,也绝不是大奸大恶之辈,朕为啥不让你在朝堂之上觐见,因为你还没有成年,朕想好好培养你,让你成为我大唐股肱之臣。” 第十三章一个人的胜利(下) 秦明听到李世民这样说,赶紧起身道:“多谢陛下,臣必不负陛下厚爱。” 李世民摆摆手道:“坐下来,陪朕说说话吧,自从朕坐到这个椅子上来,已经没有人和朕说真话了,观音婢从不插手朝堂事物,所有的事物都是朕一言而决,朕有时候都不知道,当初争这把椅子到底是对还是错!” 秦明听李世民说完,心里受到了深深地触动,世人都道李世民杀兄弑弟,权力欲望强烈,却不知他心中的痛苦,当时那种情况下,如果李世民不争的话,待到李建成继位之后,李世民必死无疑,世人皆知李世民能征善战,李唐半壁江山都是他打了下来的,可是也正是这个原因,李建成绝不会放过他。 君臣二人相对而坐,李世民端起茶杯,放在嘴边喝了一口,微微眯起眼睛看着秦明,说道:“朕问你,当时你准备煽动百姓的时候,真的不怕死吗?” 秦明毫不犹豫的道:“臣怕死,可是臣不得不做!” 李世民道:“哦?为何不得不做?” 秦明道:“说来可笑,臣只是因为一腔义愤,再不为何,不知陛下有没有兴趣听一个故事?” 李世民道:“说来听听!” “在海外,有一个国家,国号宋,宋朝末年的时候,国内有一个英雄,名叫文天祥,此人在国家破灭的时候,坚持抗敌三年,后兵败被俘,敌国许以此人高官厚禄,美人财宝,可是此人丝毫不为所动,敌国严刑拷打,此人丝毫不惧,耳朵被狱中的老鼠咬坏了,此人也没有低头。到最后,敌国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把他杀了,那一天,全城百姓都哭了,那一天,是他一个人面对一个国家,当屠刀落下的时候,他取得了胜利,这是一个人面对一个国家的胜利,那一天以及以后,他是一个英雄!” 说完之后,秦明和李世民都陷入了沉默,这又是一个民族脊梁的故事,这样的人,注定是流芳千古的。 李世民抬起头,目光炯炯的看着秦明,问道:“秦明,你说这样的臣子,朕的麾下有吗?” 秦明道:“当然有,不光有,而且还很多,陛下自己其实就是一个有大气概的人,当年隋炀帝横征暴敛,陛下起义师反抗暴政,麾下程老公爷,李绩将军,房相,哪一个不是起于微末?为了天下苍生,他们才站了出来,承担起了这份责任。草民当初煽动百姓,实在是不能和你们相提并论!” 李世民叹了一口气,说道:“话虽然这么说,可是现在很多人已经变了,他们改变了自己的初衷,他们忘记了自己曾经受过得罪,忘记了曾经耳朵上生过的冻疮,忘记了他们吃过的野菜和树皮,朕很担忧啊,他们逐渐的在变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人。” 这话没有办法接,秦明只好沉默。 大唐的历史就是一部征战史,也和此事脱不开关系,李世民的征战大大的缓解了官员的腐败,保持了军队的战斗力。如果秦明没有记错的话,明年大唐将征突厥,李世民为了官员勋贵们不去欺凌百姓,把他们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战争上面。 正在秦明思考之际,李世民豁然起身道:“秦明听封!” 秦明赶紧起身走到大殿中央,俯身道:“臣在!” “长安县衙差役秦明,情系百姓,心性甚佳,兼文采斐然,着半个月后进东宫为太子侍读,待成年礼举行后,再做录用!” “臣遵旨!” 走出皇宫的时候,秦明回想起最近发生的一幕幕,仿佛在做梦一般,人生的大起大落莫过于此。前一刻还准备去和人拼命,下一刻就直入东宫,成为了太子侍读,也不知道这到底是福是祸。 在记忆中,李承乾现在还很小,还不是历史上那个被李世民玩坏的皇太子,既然这样,那就还有机会去改变这一切,虽然自己不是圣人,可是老天爷让自己来到了这个时代,总要做点什么。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有意义的事就是好好活! 其实每个人心中都开满了鲜花,一朵一朵的,漂亮极了。只不过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外界的狂风暴雨逐渐使它们枯萎了。既然成为了太子侍读,秦明决定一定要给这个朝代带来几分温情,历史上所有的国家灭亡都是因为衰弱,唯独大唐的灭亡是因为强大,既然来了,秦明希望自己可以补足这种遗憾。 让李世民不再把帝王心术用到家庭中来,让长孙多活几年,让李承乾不再造反,让他们兄弟不再相互残杀,这中间需要付出的努力绝对不少,可是秦明很想试试! 下午时分,秦明到了县衙继续当差,毕竟半个月后才会进入东宫,现在还是要到县衙来撞钟。 胡县令高升了,正在大摆宴席,庆贺自己重回军伍。现在的大唐,文官集团和武将之间还没有什么恩怨,所以文武官员调动阻力不大,等到后来,文武官员相互攻讦的时候,文武两大集团只能报团取暖,哪有现在这样想调就调,哪怕是在后世,秦明也没见哪个政治家可以轻易的进入军队工作。 唐季由也来了,自从事情发生后,胡县令和唐季由对于赌约绝口不提,仿佛根本没有这回事。唐季由的折扇还拿在手里,秦明很担心他会不会感冒。 唐季由要和胡县令拼酒,这引起了秦明的兴趣,毕竟他自己也是好酒之人,在上一世退伍之后,贪恋这杯中之物,经常误事,没少被父母和上司责骂,当时还在低着头认错,转眼间又醉了。 奇怪的是,二人拼酒为何能拿个大坛子狂饮,莫非唐人酒量都是这么好? 拿过一坛子酒,喝了一口,这才发现问题所在,这根本就是一坛子水,哪里是什么酒,就这样的酒,秦明觉得喝一天都不会醉。秦明觉得自己现在理解了‘李白斗酒诗百篇’这句话的含义! 第十四章 初显身手 待到宾客散尽,秦明简单收拾了一番,便向卧房走去,夜空中彤云密布,看来冬天并不甘心就此离去,明天也许会下雪。对于春雪,秦明一直不是很喜欢,只因春雪落地即化,虽然是雪,可是却没有了雪的样子。人要有人的样子,雪要有雪的样子,活着要有活着的样子,秦明想道。 竖日清晨起来,天空果然在飘雪,寒风凛冽。看来这一股冷空气比较强烈。秦明洗漱了一番,就走出县衙,骑马沿着大街向外走去,今天要去赵友让家中把自己换下来的衣服拿回来,那毕竟是自己对那个世界的最后怀念。 天地一片肃杀,昨日还是春意浓浓,今天却是寒风呼啸。寒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以苍生为鱼肉。万里飞雪似乎要熔万物为白银。 迎面走来一人,耷拉着肩膀,在寒风中显得异常醒目,秦明觉得那个人很孤独,要不然他这么冷的天还走在大街上干什么呢? 他觉得对方很孤独,却没有想过,自己其实也是一个孤独的人。 马蹄声哒哒哒的传来,在清冷的大街上异常刺耳,自始至终,迎面走来的人没有抬头看他一眼,秦明觉得很无趣,继续向前走去。 待到擦肩而过的时候,耷拉着肩膀的人动了,剑尖悄无声息的向秦明咽喉递了过来,剑上的寒光似乎比地上的白雪还要明亮。 秦明厉啸一声,腰部向后弯曲,直到完全贴到马背上,而后双腿一紧,手掌在马背上一拍,上半身迅速弹起,脚轻轻一扭,从马镫上脱了下来,右脚紧接着在马背上一踩,跳下马背,而后迅速向后掠去。 刺客见一击不中,双手持剑,向着秦明狠狠的刺去,秦明见状只好再退。刺客继续持剑向前冲去,大有不死不休之势,秦明已经退到了墙边,眼见退无可退,一个侧身空翻,贴着墙壁,险之又险的避过刺客的剑,顺手从墙根拿起一个扫帚,将扫帚头踩在脚下,双手合十,一拧,一拔,手中已经多了一根竹棍。 手中有了武器,秦明心中大定,当下也不耽误,双手一发力,挽了一个棍花,腰身前屈,一个挑棍式向着刺客裆部挑去,刺客用的是剑,本来在兵器上就较为吃亏,见秦明棍术老辣,心中直把东家的女性亲属问候了一万次。 三天前,他接到飞龙寺武偈下属的密信,只说武偈被困,让他去杀一名县衙书吏就可破局,并且对方不会丝毫武术,他与武偈相识,本来以为这是一次很轻松的任务,没想到秦明如此难缠。 高手相争,本来不能有丝毫分心,刺客走神之下,被秦明抓住破绽,一个抡棍抽在肩膀上,顿时肩膀感觉火辣辣的疼痛。 刺客忍痛之下,已有退意。不料在思考退路之时,手中长剑被秦明挑飞,刺客大惊失色之下,却是再无任何战下去的欲望,迈开双腿向着长街尽头奔去! 正在此时,长街之上突然出现一名白衣男子,对着刺客轻飘飘的一个鞭腿踢了过去,说是轻飘飘,是因为这一脚没有带起任何风声,可是速度却快逾闪电。刺客没有丝毫防备之下,被一脚踢了个嘴啃泥,准备再要爬起来的时候,白衣男子一脚踩在了刺客背上,刺客无力的躺在了地上。 白衣男子转身向着秦明一拱手道:“秦公子,老奴奉陛下旨意,保护公子安危,救援来迟,还望公子见谅!” 秦明撇撇嘴,心里知道这死太监是故意试探自己,当下也不说破,对着白衣宦官道:“公公客气了,在下还有事要办,审讯此人的事情就劳烦你了!” 秦明说完之后,转身上马,继续向着赵友让家中行去,白衣宦官拍拍手掌,角落里窜出两人,押着刺客远去。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上,秦明这是第一次展露自己的武力值,在那个时代,秦明每天早上都要练习武术,那个时代的武术,大部分都是表演性质的,或者是为了强身健体,也幸亏秦明当初参军,才有机会学到这种搏杀之术。现在这具身体,还是太弱了,需要好好打熬才行。秦明纵马向着赵友让家中疾驰而去,待到赵友让家中的时候,赵友让正在扫雪,这时候的院子都是土院子,不像后世的水泥地,积雪如果不扫的话,等到化在院子里,院子就会成为一个泥塘,人根本就走不成。 秦明从旁边拿起一个扫帚,和赵友让一起扫了起来,待到积雪扫尽之后,赵友让的妻子把饭菜也做好了,秦明等吃完饭后,把皇帝的旨意告诉了赵友让,赵友让听完后也是一阵唏嘘。 毕竟几天前还准备着掉脑袋去干的事情,转眼间就被这样解决了,世事无常,莫过于此。 秦明和赵友让坐在炕边上,喝着淡淡的水酒,心中百感交集。 秦明道:“赵大哥,我在这个世界上举目无亲,感谢大哥多日来的照拂,以后但凡有所驱使,小弟定当竭尽全力,虽万死而不辞!” 赵友让连忙摆手道:“秦兄弟言重了,举手之劳而已!” 赵友让不知道的是,今日秦明的这么一个承诺,助他以后度过了一个天大的危机。 秦明重情,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上,不认识任何人,赵友让的热情帮助,让他的心里感到由衷的温暖。 人这一辈子,不能活的像个石头一样,要做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用心去感受这个世界的温暖。在你跟前说你爱听的话的人,不一定就是对你好的人,经常骂你的人,也不一定就是害你的人。秦明小的时候,父母一骂自己,就感到很烦,等到长大后,自己懂了的时候,却再也没有人骂自己了,人总是一种犯贱的生物,拥有的时候总是不知道珍惜,等到失去后才追悔莫及。莫名的想起当兵的时候,指导员的一句话。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一块石头捂在胸口十几年也该捂热了,何况咱们都是活生生的人! 想着想着,秦明经不住泪流满面,回不去了啊,再也回不去了! 第十五章 长街纵马 当东方露出鱼肚白的时候,月亮还依然顽强的挂在天边不肯落下去,夜里下了一场鹅毛大雪之后,雪后的月亮似乎比平时更加的明亮了几分。 秦明骑马沿着朱雀大街,向着宫内走去,婴孩丹的案子已经过去了半个月,该死的已经死了,该赏的也赏了,可是日子还得过下去。 今天是秦明进入东宫当太子侍读的第一天,骑在马上向着东宫方向走去,由于起得早,坐在马背上摇摇晃晃的,秦明就瞌睡了。用手搓了搓脸,打起精神,秦明看着道路两侧昏暗的商铺。 一个小男孩站在马前拦住了去路,幼小的脸庞在寒风冻的青一片,紫一片,浑身上下穿着一件单衣,脚上的鞋子已经不能再称之为鞋子,纯粹是用步把脚裹了起来,脚似乎已经流脓了,可这些仿佛和他没有丝毫关系了,因为他的心中有比脚更重要的东西。 “叔叔,我饿了,能给我点吃的吗?” 小男孩说完之后,跪在地上就要给秦明磕头。 秦明的眼泪瞬间就流了下来,在后世乞讨的那些乞丐,都是只要钱的主,哪里会要吃的。当世界变了之后,乞丐都变了。 跳下马背,把小男孩抱在怀里,把手贴在小男孩的脸上,手上,脚上为小男孩取暖。可是小男孩全身没有一块布可以御寒,秦明这样做没有任何作用。 秦明调转马头,就准备带小男孩回家,没想到小男孩却奋力挣扎起来,秦明把小男孩按在马背上,说道:“别怕,我带你去找吃的穿的!” 小男孩不挣扎了,眼中带着令人心碎的希冀之色,看着秦明道:“我姐姐就在前面,你能不能也带她走,她快要死了!” 秦明用力的点了点头。小男孩在秦明怀里给秦明指路,不大一会儿功夫,就到了一个破院子里,穿过大堂,就进入了一个小小的房间,看样子应该是一个祠堂。 在祠堂角落处的桌子上,躺着一个女子,因为她已经没有力气把身体蜷缩在一起了。只见她的脸色苍白如雪,全身到处都是冻伤。腋下还受了刀伤,伤口在穿门而入的寒风中,如同婴儿的嘴巴一样裂开着,隐约中似乎可以看见肋骨。 秦明把衣角撕下来一块,让小男孩把女子上半身托起来,简单的包扎了一下,而后抱起女子翻身上马,把小男孩拉上来放在背后,叮嘱小男孩抱紧自己,向着县衙方向纵马狂奔而去。 秦明骑在马上,看着怀中的女子,在昏睡中似乎也有无尽的痛苦席卷全身,眉毛轻蹙,因为马匹的颠簸,脸色越发的苍白。 正在这时,前方窜出一队披甲骑兵,正是长安巡城司的人马。这一队兵马大约有二十人左右,带头队正大约三十多岁,见到秦明纵马迎面疾驰而来,大喝一声:“大胆狂徒,竟敢在闹市纵马!” 话音未落,秦明竟然已经骑马冲了过来,巡城司兵马何时见过如此阵仗,平日里都是一喝之下,对方乖乖下马被他们带走,就算是那些豪门世家的纨绔子弟,也会停下来解释一番。 巡城司小队本来人数就不多,被秦明一冲之下队形顿时散乱,竟然从乱军丛中直接冲了过去,把一队人马惊的目瞪口呆。只见那名队正脸上现出羞怒之色,大喝一声道:“还愣着干什么?追!” 顿时长安城中出现了奇怪的一幕,一个男子马背上带着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女子,背后巡城司兵马紧追不舍,长安城自大唐立国以来,除了八百里雁翎加急以外,从来没有过如此奇观。 秦明虽说马上带着两个人,可是女子身体本来就不重,外加一个小男孩,骑的马还是胡县令所赠的军中快马。 而巡城司众人,身着重甲,马匹乃是更不及秦明座下马匹远矣,一时间竟然追不上秦明。 秦明抬起头远望,长安县衙已经遥遥在望,于是咬紧牙关,又在马背上狠狠地抽了一鞭子,顿时胯下马一声哀嘶,速度更快了几分。 待到长安县衙,秦明跳下马来,怀中抱着那名女子,直接向着县令房中而去。却说这长安县新任县令,乃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许敬宗。此人一生擅长投机倒把,在唐王朝的几次权力更迭中,站队的眼光十分毒辣,此人日后的发达和他独到的眼光有很大的关系。 秦明到许敬宗房中,也顾不上敲门,直接踹开门风风火火的闯了进去,许敬宗抬起头来,见秦明这副模样,连忙问道:“秦公子为何如此匆忙,所为何事?” 秦明把怀中女子放在许敬宗床榻上,对许敬宗深深一拜道:“情况紧急,许大人容我日后解释,这位女子是我在路上所救,麻烦许大人把她医治好,这是他的弟弟,也麻烦许大人多多照拂,在下来日定当报答大人。” 许敬宗眉头微微皱起,转瞬间便恢复了正常。人活到他这个地步,早已成精了,秦明乃是陛下钦封的太子侍读,虽然不知道做了什么事情,可是绝对不可能就这么轻易的倒下去,而照顾两个人对他来说却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想到这里,许敬宗欣然允诺下来,对秦明说道:“秦公子尽管放心便是,如此举手之劳,何足挂齿!” 正在两人说话之际,院外喊声阵阵,却是巡城司的人马已经来了。 秦明也不再多做解释,和许敬宗转身向着门外走去。 出门后,巡城司众人已经持刀剑围了过来,秦明双手抱拳,冲着队正道:“各位大哥请勿误会,在下乃是陛下新封太子侍读秦明,刚才急着救人,一时冲撞,还望大哥海涵。” 队正喝道:“秦公子还是莫要让我们难做,无论如何,请跟我们走一趟,此事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待禀报上官,处理完毕后自会放公子离开!” 那巡城司众人见秦明进入长安县衙,就知道秦明身份非同一般。如今知道眼前此人便是最近在长安小有名气的秦明,心中更添几分好感。 秦明见队正如此说,就说道:“既然如此,我就陪各位大哥们走一遭吧!还请各位大哥稍等,我安排下事情。” 秦明转身对许敬宗说道:“我要去一趟巡城司,今天早上本来是要去东宫陪太子读书的,如今却耽误了,还请许大人将情况如实上报给陛下,我去去就回!” 第十六章 万里悲秋常作客(上) 秦明交代一番之后,跟着巡城司众人到了巡城司大牢内。虽说是坐牢,可是却没有受多大的苦楚,毕竟秦明乃是陛下钦封的东宫侍读。 在这个皇权至上的年代,有的人终其一生都不知道皇帝长什么样子,能够被当朝天子接见,就是一张天然的护身符,虽然不至于得到什么特殊照顾,可是却绝不会受罪。 秦明待的是一个单独的监室,旁边都是七八人一间。最惨的莫过于里面的那个监室,十五个人一间小小的监舍,秦明很担心会不会挤的发霉。 待到第二天下午,秦明的惩罚已经下来了。按照《大唐律》,应当处监禁半个月,念在秦明要进宫侍奉太子读书,杖责三十,以儆效尤。 杖责是一门技术活,主要看打板子的人是谁,如果是新手的话,三十板子下去,被打的人一条命已经去了半条。是老手的话,需要手下留情的人,屁股上垫一沓纸,打完之后,青一块紫一块,看着惨不忍睹,却连走路都不影响。 秦明有幸享受了第二种服务,捂着红肿的屁股,向着县衙走去。天色渐晚,落日的余晖照在秦明的身上,仿佛为他披上了一层金光。 秦明对大唐的态度一直很复杂,毕竟自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可是又是自己熟悉空间,并且上一世自己对大唐一直很向往,毕竟大唐当时是实实在在的世界第一大国,后世多少人一直以大唐为骄傲。后世人为何自称唐人,大唐其实已经是中华五千年文明中的骄傲。算了,不想了,想太多没用,既来之则安之,坚持自己的原则,为这个国度尽自己最大的力量,问心无愧就好! 待到回到县衙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先去和许敬宗坐了一会儿,寒暄一番之后,在差役的带领下,来到了后院厢房。 秦明前两天救回来的小男孩和女子就在厢房内,见到秦明回来了,小男孩虽然有点胆怯,但还是鼓起勇气走过来对道:“谢谢哥哥!”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七八岁的孩子成熟的令人心疼。在那个时代,七八岁的孩子还是一年级的小学生呢。尤其是看到那双被冻伤的小手,秦明觉得自己屁股仿佛没有那么痛了。 走到床边,女子正在熟睡中,虽说脸色依旧苍白,可是眉宇间却舒展了很多。 秦明蹑手蹑脚的走出房门,安排人照顾好姐弟俩,转身向着自己房内走去。在劳里待了两天,浑身难受,美美的洗了个澡,就上床休息了。 第二天早晨,天还没亮,秦明就出去跑步了,在上一世,跑步一直是秦明的最爱。活动活动,人活着就得动,舒服是留给死人的。 站在护城河岸边,练了两趟两遍拳脚。转身向着县衙走去。 回去洗漱了一下,东方天色已经开始发白,秦明把马牵出来,向着东宫行去。朱雀街上的纵马事件,许敬宗已经上表说明了情况,李世民指责了一番,而后责令巡城司酌情处罚。 今天一路上倒也顺利,没有出现任何麻烦。等到了东宫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朝阳慢慢的从地平线上开始升起来。 昨日东宫值守太监已经接到通知,所以秦明到了之后自然有人迎接。迎接秦明的是一个年龄很小的宦官,一路上客气异常,把秦明带到了崇文馆。 崇文馆,贞观年间由唐太宗下令设立,属东宫系统,有学士二人,掌经籍图书,教授诸生,均如门下省所属弘文馆之例。学士之下有校书郎二人,掌校理书籍。学士出缺时,由庶子领馆事。 秦明到了崇文馆内的时候,太子还没有来,秦明只好在馆内默默的等待。 正当秦明等的昏昏欲睡的时候,门外宦官喊道:“太子到!”声音浑厚悠长,一听就是一个有经验的太监。 秦明赶紧起身,低着头在旁边等待,不大一会儿,门口光线一暗。秦明用眼角余光偷偷望去,只见一个约摸十岁的少年,跟在刚才带领秦明的那个小宦官身后走了进来。 太子进来后,饶有兴趣的看着秦明,说道:“你就是父皇口中的秦明?”看来李世民已经告诉了太子。 秦明拱手道:“启禀太子,正是在下。” 少年道:“哦?你如何知道我就是太子?” 秦明只得硬着头皮说道:“猜的!” 少年听到后顿时哈哈大笑,说道:“你猜错了哦,我可不是太子殿下,我哥还在后面没来呢,我叫李恪。” 秦明尴尬的道:“殿下实在对不起,是我疏忽了。” 李恪摆摆手道:“不用拘束,听说你为了百姓,不惜得罪飞龙寺,快给我讲讲,到底咋回事儿!” 在李世民的几个儿子中,大儿子李承乾密谋造反,二子李宽早甍,四儿子李泰聪慧异常,唐太宗异常喜爱,结果因为宠溺过度,和太子李承乾争夺皇位,性格骄纵,受到大臣们的弹劾,最后郁郁而终。只有三子李恪性格好,在大臣中威望高,可惜最后被诬告,死于冤狱,实在是千古憾事! 秦明本来就有讲故事的能力,再加上秦明两世为人,无论是语言的组织上还是情绪的调动上,都拿捏的极有分寸,不知不觉李恪听的入迷了。 待到讲完之后,旁边穆然响起一个声音:“原来秦大哥还做了如此惊天动地的事情,等到下次有这种事情的时候,一定要叫上我们!” 秦明转过头一看,门口站着一个少年,穿着打扮十分得体大方,头上挽着一个发髻,相貌堂堂。 秦明正在观察这名陌生男子,却听旁边李恪开口道:“这就是我大哥。” 秦明赶紧拱手道:“在下侍读秦明,拜见太子陛下。” 太子烦躁的挥挥手道:“不必如此,整天走到哪里都是这样,我都烦了!” 都是年轻人,本来都在好动的年龄段,加上他们早就听过秦明,心中有几分向往。几句话下来,就打成一片了。 这个时候的李承乾,还没有变成历史上那个混蛋,秦明觉得还可以抢救一下。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一定要把大唐贞观年间这一份残缺的温情补上,后世人读唐史的时候,无不为此扼腕叹息,秦明心里暗暗决定,要为此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第十七章 万里悲秋常作客(下) 秦明和二人说笑了一会儿,弘文馆的先生进来开始上课了。今天讲课的崔世明崔先生,崔世明是清河崔氏出身,在朝野间一向享有盛名,尤其擅长诗词歌赋,立身治学极为严谨,只不过此人一向淡泊名利,醉心于学问一道,李世明多次请求入仕礼部,都被此人拒绝。今天是这位老夫子来讲学,内容多半和诗有关。 崔先生走到前方,开始整理书籍,秦明趁机偷偷观察这位崔老夫子。只见老夫子衣着极为朴素,一张脸庞不怒自威。老先生迅速收拾完之后,准备开始授课,秦明和李承乾等三人赶紧起身行礼。在这个时代,讲究的是天地君亲师,李承乾二人虽然身份高贵,可是在这学堂之内,二人身份没有丝毫作用。 崔先生对学堂内多了一个学生似乎没有察觉到,拿起书本就开始授课。今天讲的果然是诗,老夫子手里没有拿任何相关书籍,诗词歌赋却张口就来,不愧为诗歌大家,听的秦明目瞪口呆,如痴如醉。老先生似乎偏爱汉乐府的诗歌,期间对汉乐府诗歌推崇备至。 待到老夫子讲完,已经过去了快一个时辰。老夫子讲完之后开口道:“今天就讲到这里,接下来你们每人思考一炷香时间,现场作诗一首,既然现在是春天,那就以春天为题,现在开始思考吧。” 现场马上安静了下来,三人开始冥思苦想。作为一个后来人,秦明对这种阵仗自然不怕,当下也不在意,瞪着一双眼睛开始了发呆,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秦明总感觉老夫子对自己似乎有意见,从开始讲课到现在,动不动就用目光瞟自己一眼。 一炷香时间眨眼而过,老夫子起身问道:“有谁作出来了,起来读吧。” 只见太子扭扭捏捏的站起来念道:“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不是道人来引笑,周情孔思正追寻。” 老夫子听完之后抚掌道:“好一首惜时诗,语句虽短,却是上佳之作。李恪,你的诗作呢?” 秦明偷偷搭眼望去,只见李恪的纸上一片空白,知道他没有做出来,不由得为他捏了一把汗,不知道老夫子会怎样惩罚他。 只见李恪慢慢站起来道:“先生,学生没有做出来,还请先生责罚。” 老夫子道:“你二人是初学,况且作诗需要的是天赋,我也不过多责罚,你把乐府诗中有关春天的诗找出来抄写一遍吧,后天早课我检查。你坐下吧!” 李恪坐下后,老夫子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秦明,问道:“你就是秦明?” 秦明起身恭恭敬敬的道:“是的先生!” 谁知老夫子根本不买账,哼了一声道:“谁是你的先生?当我的弟子是需要资格的,你且把你的诗作读出来让我听听!” 秦明心中很奇怪,自己也没有得罪这老头子啊,怎么老头子对自己成见这么大? 在那个时代,媒体上经常曝光出学生揍老师的劲爆新闻,虽然秦明没有那么干过,可是那个时代的老师已经变质了,老师这个词也不再像以前那样令人敬佩。作为一个后来人,秦明难免用后世的思维去思考问题,当下也不客气。 秦明这一刻站的笔直,盯着老夫子道:“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老夫子冷眼看了一眼秦明,说道:“诗句还算尚可……” 未等老夫子说完,秦明接着又道:“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唱歌声。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老夫子虽然心中已然震惊的无以复加,可是口中却道:“雕虫小技而已,何足挂……” 未等老夫子说完,秦明又打断道:“先生,我不光做了几首春天的诗句,我还做了其他几个季节的,劳烦先生指正!” 说完之后,也不等老夫子同意与否,直接道:“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黄梅时节家家雨,青草池塘处处蛙。有约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 “四月清和雨乍晴,南山当户转分明。更无柳絮因风起,惟有葵花向日倾。” 秦明顿了一下,接着道:“还有秋天的,老先生听好了!”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览明月。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此时此刻,崔世明站在前方,仿佛痴了一样,目中再无丝毫神采。 而秦明在台下,仿佛根本没有看到一样。口中继续道:“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念完这首诗后,秦明也呆呆的站在那里不动了,一时间心中思绪万千,尤其是刚才那句‘万里悲秋常作客’,更是触碰到了他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在上一世的时候,艰苦奋斗了快十年,可是却买不起巴掌大的一座学区房,心中的苦有谁知道。在这个地方,无缘无故之下,就有人来准备踩自己,秦明心中非常的愤慨。 而崔世明这个时候再也没有刚才的盛气凌人,看着秦明,口中轻轻道:“得罪了如此人物,我崔家败得不冤,败的不冤啊!” 李世民当日是在早朝发布的旨意,而当时秦明并不在场,况且秦明在长安城认识的人本来就没有几个,事后也没有任何人告诉他,李世民借机惩罚了山东豪族,并且摘去了清河崔氏的牌匾,如此打脸的事情,崔世明却把账算在了秦明头上。或许这就是伸张正义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吧! 第十八章 不死不休 太子李承乾和三皇子李恪二人哪里见过如此阵仗,早就已经吓得目瞪口呆,见事情发展到如此地步,赶紧跑过去,一个拉着秦明的衣袖,一个在安慰崔老夫子。 老夫子豁然起身道:“姓秦的小子,莫要张狂,总会有你哭的一天!” 秦明本来打算息事宁人,听到姓崔的老家伙这么说,顿时怒火中烧,眼睛死死的盯着崔世明,一字一句的道:“那就走着瞧吧!” 说完之后,直接拂袖而去。待走到门口的时候,秦明转过身来,又道:“我这里刚刚又做了一首诗要送给先生,还望先生赐教!” 说完之后,看也不看崔世明,直接说道:“乐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说完之后,直接迈开大步子向着宫外走去! 背后崔世明听完这首诗后,用手指着秦明的背影道:“你……你……!” 突然之间,一口鲜血直接从嘴里喷了出来,直直的向后栽倒。 李承乾兄弟二人顿时面色如土,毕竟谁碰上这种事情都怕,况且二人年龄较小。李承乾毕竟年龄大一点,赶紧唤过身边的宦官去叫太医。 不大一会儿功夫,李世民和长孙皇后,以及太医院的太医匆匆而来。李世民唤过李承乾兄弟二人,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崔先生虽然年纪大了,可是身子骨一向硬朗,怎么会吐血呢?” 二人自然不敢有丝毫隐瞒,当下就从写诗开始,直到崔世明吐血昏迷,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李世民听的直皱眉头,既惊讶于秦明的文采,又为秦明的年少冲动和事情的棘手感到纠结。 李世民猛然间醒悟过来,现在最要紧的是保护好秦明,虽然据百骑司回报,秦明身手高强,江湖高手血饮剑客薛隐长街之上被秦明所败,可是世家的力量不是一个小小的江湖剑客能够比拟的。 李世民回头对身边的宦官道:“传令百骑司,将秦明押入百骑司大牢,任何人不得靠近。等我亲自审问!” 待到宦官领命而去之后,御医也已经把脉结束。李世民连忙走过去问情况如何,御医脸色难看的道:“启禀陛下,崔世明老夫子由于年事已高,并且此次怒火攻心,伤到了心脉,估计是不行了!” 李世民心中咯噔一声,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做出选择了! 李世民正在权衡利弊,长孙在旁边焦急万分,却不插话。长孙皇后和李世民乃是患难夫妻,多年下来早就知道李世民的性格,越是重大的事情,越需要独立思考。 李世民揉着发胀的脑袋,蓦然间脑中想起了御医的话‘崔世明老夫子’,想到这里,心中突然间有了决断。 在古代,皇帝的名字都是个忌讳,有时候当建筑的名字和皇帝的名字发生冲突的时候,连建筑的名字都要改,而李世民登基已经几年了,崔世明还是叫做崔世明。人都有这种奇怪的心理,我的孩子再不听话,我可以打,但是你不能动他。 就像后世的有些明星一样,走在大街上,当有人认出来的时候,他们就带着帽子,捂着口罩开始逃跑,可是你如果没认出来他们,他们就会在心里问候你全家,你特么是瞎了吗?连我都不认识! 李世民坐在旁边的椅子上,下令道:“令崔家前来领取遗体,另外,崔老夫子虽然年事已高,但是任然坚持在弘文馆中治学,追封清河郡公,谥号文俊,择日发丧,朕亲自吊唁,望崔氏节哀顺变!” 下完这个命令,李世民长出了一口气。山东豪族一直是李世民的一块心病,在朝堂上,只要一损害到自己家族的利益,不管是在文官体系,还是军队体系中,没有人愿意去招惹。李世民虽然对此恨之入骨,但却孤掌难鸣。这次秦明这么一闹,虽说局面很棘手,可是李世民却觉得非常解气。 在这个皇权至上的年代,一个人简在帝心,别人哪怕恨之入骨,也是很难扳倒的,除非他自己作死!古往今来的那些佞臣,无一不是在扯虎皮做大旗。 夜深了。 崔宅,祠堂之内。崔世明安静的躺在祠堂的地上,旁边跪着五个男子。祠堂之外的院中,老幼妇孺刺客跪满了院子。崔世明旁边的五个男子,从左到右依次根据年龄大小并排跪立,神情中充满了悲痛,他们正是崔世明的五个儿子,分别是智仁、智义、智礼、智孝、智勇。 其中年龄最大的那位男子,缓缓拿过旁边托盘里的白布,给崔世明盖到身上。而后兄弟五人齐齐的磕了三个响头,抬起头时,崔智仁已经掩去脸上的悲痛之情。 兄弟五人留下崔智仁、崔智礼守灵,其余三人起身向外走去,开始准备后事。当三人行到院外的时候,一名仆役神色匆匆,来到崔智义身边,从袖中拿出一个蜡丸,低声道:“启禀二公子,宫中人手传来消息,老爷和陛下钦封的太子侍读秦明发生口角,而后怒火攻心,昏迷不醒,这是传来的密报,请二公子过目!” 崔智义从仆役的手中接过蜡丸打开,越看脸色越发阴沉,待看到后来,面容已经扭曲,一字一顿的道:“秦明,你和我崔家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可以实在是欺人太甚!欺人太甚!” 待说到后面四个字,声音已经低沉的听不清,可是其中隐藏的情绪却让身边的仆役心惊胆战。 崔智义霍然转身,向着祠堂方向疾步而去,待到崔世明身前,扑通一声跪了下来,两行泪水自眼角滑落。 崔智仁和崔智礼正在守灵,崔智礼看见老二这副模样,还以为是崔智义过于悲伤,低声宽慰道:“二哥莫要过于伤心!” 崔智义一声不吭,把手中的蜡丸递了过去,其余兄弟四人围过去一看之下,顿时睚呲欲裂。 只见崔智仁走到祖宗牌位之前,点了三炷香插在香炉中,而后跪在牌位下方,其余兄弟四人跟在身后缓缓跪下。 崔智仁透过香炉中飘起的青烟,盯着上方祖宗牌位,咬牙切齿的说道:“自今日起,我清河崔氏分支崔世明一脉,和秦明小儿,不死不休!” 院外老幼妇孺齐声跟着吼道:“秦明小儿,不死不休!” 满院的吼声中透出无边恨意! 第十九章 处罚与笑容 秦明出宫之后才走不远一截,身后百骑司众人已经追来,百骑司直接受李世民管辖,首领杨再兴一向是李世民的心腹,因为他能领会李世民的每一道命令中的深意,此次抓捕秦明虽然看起来是生气了,可是后面那句,不允许任何人接近百骑司大牢已经暴露出了李世民的想法。 秦明见百骑司众人来到,也没有做无谓的抵抗。百骑司对人员选择有极高的标准,身手、出身、忠诚度等等,这样选择下来个个都是万里挑一的高手,秦明虽然会武术,可是他不认为自己在一众百骑司的包围之下冲出去,况且秦明认为自己也没有做错什么,根本就没有感到害怕,当下就跟着杨再兴到了百骑司大牢。 第二日早朝,太极殿中,文武大臣分班站定。李世民坐在上面,面无表情的看着下面道:“众卿可有事启奏?” 只见一人走出队列,众人抬首望去,却是礼部尚书芩文本。 芩文本站在大殿中央,朗声道:“启奏陛下,臣听说那陛下钦封的太子侍读秦明,在学堂之上,公然顶撞授课先生,导致崔老先生心脉受创,气血不畅之下,不治身亡,此人如此不敬师长,目无法纪,还望陛下严惩!” 芩文本话音刚落,旁边武将班次内又走出一人,此人生的极为雄壮,只见他也不行礼,双手叉腰,看着芩文本道:“景仁老弟,话不是这么说的,那老头子自己气量太小,准备欺负人家小娃娃,结果没想到人家娃娃有才学,竟然被活生生的气死了,老夫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差点把嘴里的饭喷出来。” 此人清了清嗓子又道:“况且这个小娃娃,前两天为民请命,长街之上力挫刺客,况且又有才华,咱们不能光看人家的短处,也要看人家的长处啊!” 此人正是程咬金,说这番话之前,大唐军方高层的意见其实早就达成了一致。大唐军方的力量已经低于文官集团,并且军方将领大都出身草莽,如今见秦明身手卓绝,加之文采斐然,并且敢于为民请命,军方众人已经起了爱才之心,如此绝佳的拉拢机会,当然不会就此放过。 况且程咬金此人,一生堪称传奇,虽然一辈子大字都不识一箩筐,可是却擅长揣摩他人心思,对朝堂局势观察的十分清晰。大唐是一个名臣辈出的时代,能在这个时代的朝堂上立足,并且寿终正寝,程咬金的情商和智商绝不会低。这次虽说秦明闯了大祸,可是程咬金却看出了李世民的回护之意。 程咬金刚刚说完,旁边一人又走出来道:“臣同意程知节的意见,虽然此子犯了错,可是却没有直接伤害崔老先生的身体,但是目无师长,却是必须要严惩!” 李世民抬头望去,却是兵部尚书侯君集在为秦明求情。 李世民正准备借坡下驴,没想到文官集团内房玄龄又出班奏道:“启奏陛下,微臣觉得秦明虽然有功,但是崔老先生毕竟因他而亡,此事却必须给崔家一个交代!” 李世民听到房玄龄这样说,又沉默了下来。 房玄龄擅长于谋划,一看情形不对,马上出来提醒李世民要注意的地方。 沉默了片刻,李世民道:“传朕旨意,秦明目无师长,导致崔老先生怒火攻心,不治而亡;然而念在年幼,以及和崔家有恩怨,赦令其在太子府中禁足三个月,无令不得出门。杖责五十,以作惩戒。” 李世民说完之后,旁边自然有宦官去拟旨。此次秦明虽说惹事了,可是却没有受到根本性的伤害。只不过李世民此次的偏袒之意表现的实在是过于明显了一点,也不知道是福是祸! ……………………分割线………………… 无论在哪个时代,读书都是一件懒散而又忙碌的事情。每天早晨早早的起来,晃晃悠悠的来到弘文馆,再捧着一本书摇头晃脑,这是秦明最喜欢的日子,因为他的骨子里流淌着不安分的因子,所以他就格外的珍惜这种时光。 每天除了摇头晃脑之外,秦明带着李承乾兄弟二人把整个弘文馆的鸟窝通通祸害了一遍,经常惹得老夫子魏征火冒三丈,却丝毫不停止。 在秦明这位来自两千年后的祸害的带领下,李承乾和李恪现在也不再那么的守礼仪了,现在二人已经学会骂脏话了。这是个好习惯,坚决要保留。有喜怒哀乐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而不是见了人就知道笑,张口就是之乎者也的机器。 李世民很好奇,因为他今天准备到弘文馆来看看太子的学业,以及惹祸精秦明在干什么,可是进来之后却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秦明这家伙翘着二郎腿在树下嗑瓜子,磕完之后还很没有礼貌的把瓜子皮吐在池塘里。 再一看自己的两个宝贝儿子,妈呀,这是中邪了吧?只见二人相对而立,盯着对方一动不动,其间李承乾还对李恪挤眉弄眼的。 赶紧过去看看去,如果真的中邪了的话就要叫太医,千万不能耽误病情。 李恪看到李世民火急火燎的走了过来,立马起身站好,看着站在李承乾背后的父亲。 李世民被李承乾差点吓得掉进水里,因为这家伙直起身来,用手指着李恪,嘴里大喊:“哈哈!你输了!” 秦明由衷的为李承乾默哀了一秒钟,而后赶紧站了起来行礼道:“参见皇上!” 李承乾看到秦明的动作,回头一看,父亲就站在自己身后,脸上的表情非常精彩,差点哭了出来,看的秦明只想大笑! 李世民见儿子大脑都正常,心也安了下来,问道:“这是怎么回事?你们在干什么?” 秦明赶紧说道:“陛下,我们在玩一种大眼瞪小眼的游戏,两个人互相盯着对方的眼睛,谁先眨眼谁就输了。” 李世民听到这里,气呼呼的道:“胡闹!让你们来这里是学习的,不是来玩闹的,下次再这样,定要严惩。” 说到这里,李世民突然间发现,李承乾脸上的笑容刚才是那么的真挚,那是发自内心的笑容,而这种笑容,他隐约间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在大儿子的身上看到了。 想到这里,李世民心里瞬间有了决定,说道:“刚才那个游戏挺好玩的,我也陪你们玩一会儿吧!” 第二十章 脑筋急转弯的魅力 一个小小的游戏,父子三人玩的不亦乐乎,这让秦明深深地鄙视了一番。只不过看着父子三人流露出来的真情,秦明决定不作死了,这个时候去破坏气氛,李世民一定会把自己丢进池塘里喂王八。 为了使这种美好的气氛继续下去,秦明决定再添一把火。 “启奏陛下,臣这里有几个问题,要考一考大家,不知道陛下有没有兴趣?” “哦?说来听听!” “蚂蚁从高山上掉了下来,他会怎么死?” 李世民还在思考,李恪已经忍不住了:“摔死!” 李承乾说道:“怎么会摔死呢,蚂蚁那么轻,我猜是冻死了!” 李世民想了半天,说道:“我猜蚂蚁不会死!” 秦明说道:“三皇子答对了!” 李世民和李承乾似乎急眼了,齐齐的问他为什么,秦明只好说道:“因为蚂蚁是一个人的名字!” 李世民:“……” 李承乾:“……” 作为一个高高在上的皇族,李世民觉得自己受到了智商上的侮辱,于是秦明决定给李世民一个台阶下。 “陛下,这里还有一个问题,要不要听一下?” 还有机会能证明自己不是傻瓜,李世民当然不会拒绝,于是说道:“说吧,小子!” “下面请听题!用西瓜和南瓜砸头,哪个更疼?”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父子三人都没有激动,因为一个不小心就证明自己比别人蠢。 三个人在那里冥思苦想,秦明莞尔一笑。这才是自己想要的大唐,在填补皇家温情缺失的路上,自己终于迈出了第一步! 李恪似乎总是这么着急,他欢呼着说道:“我知道,是南瓜疼!” 李承乾还在思考,而李世民也跟着附和道:“我也认为是南瓜疼!” 李承乾见父亲和弟弟都有了答案,抬起头正准备说话,可是看到秦明嘴角的笑意,连忙改口道:“西瓜疼!” 三个人都有了答案,秦明当然要公布正确答案了!秦明问李恪道:“三皇子为何觉得是南瓜疼?” 李恪道:“因为南瓜比西瓜硬啊!” 就不能去问李世民,因为秦明知道三人的答案都不对,可是李世民却是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如果去问了,待会儿公布答案之后,李世民会两脚踹死自己的! 转身看着李承乾,问道:“太子殿下为何说是西瓜疼呢?” 李承乾尴尬的摸摸头道:“呵呵呵,这个……我是蒙的!” 李世民给自己的宝贝儿子给了一个大大的白眼,李恪也在用惊奇的目光看着大哥,因为在他看来,这么简单的问题,大哥竟然都能答错,实在是没道理。 算了,不为难这些低智商的人了,秦明决定公布答案。 “不管是用西瓜砸头还是用南瓜砸头,都是头疼!” 话音刚落,落水声也响了起来,李世民看着落汤鸡一样爬上岸边的秦明,觉得十分解气。这个小子,真气人,这么简单的问题,弄得自己父子三人这么下不来台。 指着秦明一通臭骂之后,李世民陛下心满意足的哼着小曲离开了弘文馆,只留下在原地瑟瑟发抖的秦明。 今天一直在避免落水,可是到最后还是被贬下凡了。下次玩这种游戏的时候,千万不能靠近水边,因为秦明发现李世民有动不动把人扔下水的特殊癖好。 虽然落水了,可是秦明却觉得值得,别说落水,只要能让大唐多一分温情,少一分算计,让他喝水他都接受。 李世民一走,三个人就反了天了,秦明来自于后世,本来对于皇权就感触不深,不像别人那样小心翼翼的,再加上三人年龄差距不大,相处这一段时间以来,李承乾兄弟二人私底下已经开始把秦明叫秦大哥了,把旁边的宦官吓了个半死! 李承乾二人围着秦明,非要秦明给他们教脑筋急转弯,没办法,既然让别人玩出了兴趣,当然要让玩个够,这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李恪知道秦明就一个人,比较缺钱,就给了秦明五百两的金票,还说是自己省吃俭用攒的,用来换取秦明五十个脑筋急转弯,就这秦明还是一脸嫌弃的样子。 没办法,只能这么无耻了。要是自己表现得欣喜异常,估计李恪当场会哭鼻子的! 至于李承乾,贼眉鼠眼的从怀里掏出来一个东西,嘴里说道:“藏好了,别让别人看见!我东宫开支较大,没有多少钱,只有用这个宝贝换了!” 秦明低头一看,我去,还当是什么宝贝呢,原来是个玻璃杯。不透明,差评!不够圆,差评!有玻璃泡,差评! 秦明直接扬起头看都不带看的,太子急了,抓着秦明吼道:“你搞清楚,这是西域来的胡商进贡的,可是无价之宝!” “不用这么激动,给我调拨二十个匠人,我一个月后给你拉一车回来,如何?” 太子吃惊的张大了嘴巴,似乎被秦明这句话给震撼的有点走神。 摇摇头,从迷茫中清醒过来,抓着秦明的袖子道:“此话当真?” 秦明无奈的点了点头,李承乾转身一溜烟的跑出去了,看样子是召集匠人去了。秦明揉一揉被李承乾抓的生疼的胳膊,提笔兑现给二人的承诺。 李世民发现宫中最近发生了一个奇怪的现象,那些太监和宫女们相互之间见面以后,再也不是以前那般互相问好之后微笑着离开,而是盯着对方问道:“赵公公,我这里有个问题不太明白,想请教一下!” “哦?什么问题啊?” “桌子上点了五根蜡烛,吹灭了两根,还剩下几根啊?” 只见赵公公一脸鄙夷的望着站在对面的刘公公,说道:“这问题早都过时了,肯定还剩下五根啊!我这里也有个问题,你且听好了!” 那位赵公公昂起头道:“树上骑个猴,地上一个猴,一共几个猴?” 说完之后,哼了一声拂袖而去,只留下那位刘公公在原地目瞪口呆。 李世民看到这熟悉的一幕同样的目瞪口呆。 第二十一章 原来英雄是孤独 玉门关与阳关之间,乃是沙洲,每年春天的换防时间到了。 沙洲城守将张志高今日就要回长安省亲,昨日已经换防结束。新任守将贺老四是百战老兵,已经来了三天,对城防事物以及军务全部摸清。 没有人知道贺老四真名叫什么,或许曾经有人知道,可是现在已经没有人知道了,因为知道的人已经陆陆续续的永远埋在了边关的黄沙下面。 传说他当年还是一个小兵,在一场战斗中,陇右道行军大总管李靖提着他的后衣领,把他从敌人枪下扔了出来,从此以后,他跟着李靖出战不下百余次,一直到今天的位置。 张志高抬起头来,就看到了贺老四那张满是皱纹和胡须的脸庞,由于风沙较大,两人头上的虱子都藏了起来,似乎害怕被风沙吹走。 贺老四走过来拍拍张志高的肩膀,咧着嘴说道:“明天再走吧,今天风沙比较大!” 张志高停下正在绑车子的手,看着贺老四道:“不了,今天就出发吧,我答应了老婆和我家小子,柳树抽芽的时候就要回去,现在估计就是叶子都很长了,我还在这里,我家那小子肯定天天在背后怨我呢!” 贺老四听到这里,也不再劝阻,长叹一声道:“好吧!我也不婆婆妈妈了,一路保重!回去之后争取再生个大胖小子,一个儿子哪够啊!” 张志高不好意思的低下头笑笑,一个铁一般的汉子竟然脸红了。 贺老四又忍不住的哈哈大笑起来,张志高的脸色更红了。 张志高已经收拾完了,直起身子道:“大哥,我走了,等我明年春天我来换你!” 贺老四摆摆手道:“赶紧去吧!我等着你就是了!” 张志高转身从旁边大帐内拿出两坛酒,从旁边军士手中接过碗来,给贺老四和旁边护送的众人倒了满满一碗,举起碗来示意一下,仰头一饮而尽。 贺老四看着渐渐向着城外走去的张志高,叹息一声,而后转头向着军营内走去。满天黄沙中,张志高的背影渐行渐远。 贺老四看着在校场上操练的兵卒,满意的点点头,转身又向着城墙上走去。 刚到城墙之上,城外一名兵丁匆匆而来,单膝跪地行礼之后,说道:“将军,据斥候回报,西边出现突厥大军,人数不下十万,正在向着沙洲城进发!” 贺老四听到这个消息之后,虽然震惊,却并不慌乱,当下从背后抽出长枪道:“传令全军,准备迎敌,迅速点燃狼烟,派人分别通知玉门关和阳关守将,以及李绩大总管!” 边关军卒早就身经百战,不到一炷香时间,城内六千人已经全部做好了准备。正在这个时候,地平线上黑压压的一片乌云缓缓升起,突厥骑兵,来了! 当双方都没有过于先进的武器,而一方人数又具有碾压性的优势的时候,战争的方式就变得异常简单。 突厥骑兵直接全军压上,从正面发起了进攻。 贺老四看着身边的兄弟越来越少,将手中长枪高高举起,吼道:“所有大唐男儿,弃城,上马冲锋!” 声音决绝,形象宛若神明! 沙洲城内剩余的军卒听到命令之后,没有任何迟疑,跨上自己的战马,提起自己的武器,跟在贺老四的身后,站在城门口一动不动,等待着城门的开启。 城门彻底打开,贺老四一马当先,迎着风沙,迎着敌阵直直的冲了过去。 贺老四倒下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贺老四突然想起了张志高那张坚毅朴素的脸,原来他也会害羞啊! 兄弟,走快点,回去吧,回去好好生个儿子。我说话不算数,说好了明年要让你换我的,却没有等到你来! 感受着体内生命力的流逝,贺老四并不后悔。他本起于微末,是李靖给了他生命,为了报答这份救命之恩,他连自己老娘死的时候都没有看上一眼,李靖多次让他待在家里,别出来了,他还是偷偷的溜进军营去了,军中都是熟人,自然不会阻拦于他。李靖多次制止无效,也就放弃了。 正在这个时候,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很像张志高,正当他准备看清楚的时候,却发现身体内的力气已经不够用了! 挣扎了两下,贺老四缓缓瘫倒在地,一名铁打的汉子,镇守边关二十载的军人,就此身亡! 张志高很着急,因为他看见了狼烟,而且是从沙洲城方向升起。于是他回来了。 他来到沙洲城的时候,战争已经快要结束了。 沙洲城内到处是乱军,突厥人在整合军队,唐人在做垂死挣扎,他想找到贺老四,可是他怎么也找不见。 张志高跌跌撞撞的在城内走来走去,突然被身下的一具尸体绊了一下,回头看去,正是贺老四。 张志高很累,因为他身上背着一个人。当他找到贺老四的时候,贺老四刚刚气绝,身体还是热的,当他背着走了一段时间之后,贺老四的身体逐渐冰冷了起来,可是他仍然想把贺老四背出去,最起码要给他堆一个小土包一样的坟墓才行,只不过现在看来,他的心愿要落空了。 迎面冲来一队骑兵,高高扬起的马刀似乎丝毫没把张志高放在眼里。 张志高背着贺老四,迅速的向边上闪开。将贺老四放在地上之后,回头看了看贺老四那熟悉的面孔,仿佛给了他无尽的勇气,而后从地上捡起一根长矛,大喝一声:“杀!!!”向着回头冲过来的突厥骑兵冲了过去! 当烟尘散尽之后,张志高和贺老四都躺在沙城冰冷的地上,两人相距不远,仿佛生生世世都是好兄弟,又仿佛隔着天涯海角! 贞观元年春,突厥寇边。沙城守将贺老四战死,沙城守将张志高战死,沙城六千军卒死战之下,无一幸免,全部战死沙场! 誓扫匈奴不顾身,六千男儿丧胡尘。 可怜边塞沙城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第二十二章 马踏飞燕(一) 边塞突然就起了战事,这个时代总是这么的让人意外,自从有了人类,战争从来就没有离开过这个世界。人类一直自称是高级生物,只不过从争夺领地这个角度来看,人类仍然是动物,因为只有动物才有领地观念。而战争似乎就是人类还是低级动物的最好证明,因为战争,人类从古至今,直接或着间接,已经死了无数人,他们的灵魂仿佛在天上看着这个世界,对人类自称高级物种的说法不屑一顾,他们的死亡就是这种高级物种的贪欲造成的,他们永远都有权利对人类不屑一顾。 刚开始的时候,人类打架都是两个人互殴,到后来聪明人发现可以叫人帮忙,于是,出现了部落。后来,又有聪明人发现部落大小不一,人少的吃亏,于是,出现了国家。再后来,聪明人又发现打仗会死很多人,于是出现了盟国。再后来,人类终于反应了过来,打仗相当于自杀,于是,出现了联合国。 刚开始的时候,人类打架都是用四肢,到后来聪明人发现可以使用棍棒,于是,出现了伤残。后来,又有聪明人发现可以用锐器,于是,出现了死亡。 再后来,聪明人又发现了火药,于是,出现了火器。再后来,出现了原子弹,人类终于有点消停了。 秦明带着二十名匠人很忙碌,因为他在为自己吹下的牛而努力。 把玻璃的制造过程想简单了,首先炉温就是一个大问题,幸好这个时代有碳,虽然很贵,可是用来烧一车玻璃还是充足的。 而后还要提炼出苏打,要不然根本不可能保证玻璃的透明度,秦明为自己的一时嘴贱感到了后悔。 而后就是模子的问题,这个好解决,太子找的匠人都是心灵手巧的。 待到万事俱备的时候,秦明下令开工,毕竟时间紧迫,光准备工作就用去了一大半时间,还有五天时间了,秦明感觉简直就是火烧眉毛。 望者炉中升起的紫色火苗,秦明感觉到了一丝心安,温度看来没什么问题,应该足够了。 而后只能是天注定了,秦明决定去睡一会儿,实在是太累了。 躺在椅子上,迷迷糊糊的,就听见有人在吵闹,玛德制杖啊,睡个觉都睡不好。 愤怒的抬起头来,只见太子派来的匠人头子冲着自己笑,脸都快皱成一个包子了,其他匠人拿着模子,小心翼翼的在炉边接着什么,快步走到炉边,果然是烧化的液体在往下流,看起来成色还不错,虽然比不上后世的,可是比太子的宝贝强太多。 心满意足的继续回去睡觉,没想到却睡不着了,没办法,心中已经被成就感填满了。 兴高采烈的匠人赶着马车,缓缓的向着东宫驶去,马车非常平稳,秦明很怀疑这个家伙的专业是一名马夫,而不是一名工匠。并且在秦明看来,这个家伙还有可能是一名武术高手,因为这家伙眼神很警惕的望着四周,似乎随时路边都会有人跑出来打劫一样。 待到东宫的时候,太子已经早早的就得到了消息,在门外等待。 车还没有停下来,李承乾就扑了过来,急着要把帆布扯开,可是工匠们绑的比较死,怎么也扯不开。 工匠头子看到太子很着急,跑过去给帮忙往开解,其余工匠一拥而上。一辆独轮车,竟然足足解了有五分钟,把秦明在旁边看的目瞪口呆。 太子中邪了,抱着几盏琉璃杯死活不肯松开,把几个小太监急得满头大汗,匆匆忙忙跑去向李世民汇报去了。 李世民也有疯狂的征兆,因为他觉得自己眼花了,足足把眼睛揉了好几遍,而后上前把李承乾踢了一脚:“没出息的家伙,几盏琉璃杯而已,有啥大不了的,还不赶紧放下来!”到底是李世民,心智坚定。 李承乾很不情愿的放下手中的玻璃杯,眼睛却一刻也不愿意离开。 李世民看着秦明道:“说吧!你小子打算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平日里价值万金的宝物突然间烂大街了,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别人知道之前把宝物的价值发挥到极致。 “启奏陛下,臣请求陛下开办皇家琉璃厂,臣用秘方参股,六四分成!” 李世民捻捻胡须,颔首道:“嗯!此法最为稳妥,朕要这琉璃有大用!就这样吧,虽然你拿四成有点多,可是看在是你制造出来的,倒也可以接受!” 秦明嘴巴张的像个碗口一样看着李世民,做人怎么可以这么无耻? 李世民很享受秦明这副惊讶的表情,笑着拍拍秦明的肩膀,说道:“小子,不必这么感激我,我怎么会亏待你呢?” 秦明觉得这中间出了问题,看着李世民道:“陛下,你搞错了!我的意思是我六你四!” 李世民手一抖,用力过猛之下,直接把下颌的胡须揪下来了一根。而后很没有风度的用脚亲切的踹着秦明的屁股,边踹边骂:“你小子只需要坐着收银子就行了,竟然还想要大头儿,现在国库空虚,观音婢都不穿长裙了,一点都不体谅国家,小小年纪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旁边的太子看的目瞪口呆,这么多年了,父皇很少有如此失态的时候,可是这一刻,李承乾却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一种温情,这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父亲,而不是整天板着脸的父皇。 李世民在把秦明当做子侄看待,而不是当做臣子,周围的众人已经感受到了,毕竟皇帝从来没有踢别人家孩子屁股的习惯。 在李世民大脚掌的威胁之下,秦明和李世民签署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而后李世民心满意足的离开了,留下秦明独自在原地幽怨满腹。 秦明和太子交谈了一会儿,又拿了十几盏玻璃杯,把李承乾急得抓耳挠腮的。没办法,救回来的姐弟俩也不知道过的怎么样了,他是独身一人,最近一直住在客栈,要在长安城中置办宅院,然后把姐弟俩接过来,长时间留在许敬宗身边不是个办法。 并且许敬宗给自己帮了忙,用一盏玻璃杯,在这个时代,足以偿还大部分人情了。 剩下的玻璃杯卖给长安城中的胡商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这东西马上就不值钱了,打死都不能卖给唐人,要不然李世民知道了真的会把自己打死。 第二十三章 马踏飞燕(二) 出了东宫,秦明一路上未做停留,直接向着平安坊走去。 平安坊是长安城内胡商聚集最多的地方,大部分胡商都比较有钱,赚的满盆满钵的! 待到秦明拿出一盏玻璃杯的时候,对面胡商立刻就起了杀人劫财的心思。毕竟这种成色的琉璃杯,以前自己似乎从来没有见过。 还未等胡商有所行动,秦明旁边闪出来一人,长剑搭在了搭在胡商的脖子上,胡商立刻老实了下来,不老实没办法,剑似乎已经割破颈侧皮肤了! 秦明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一幕,百骑司探子的身手果然不一样,轻快狠辣中又带着一股决然的气势。 有水流声传来,秦明低头看去,胡商裤裆湿了一大片。厌恶的用手扇了扇,秦明慢悠悠的道:“用最快的速度把衣服换了,准备好银票拿到楼下,慢了交易取消。” 百骑司的探子无声无息的走了出去,转瞬间混入人群不见,胡商连滚带爬的向楼上怕去,秦明走到旁边坐下来,吓得脸色苍白的胡姬又从柜台桌子下爬了出来,表情惊恐的看着秦明。 秦明给了胡姬一个灿烂的笑脸,而后继续喝茶等待胡商。不大一会儿功夫,胡商从楼下跑了下来,谦恭的低下身子,站在秦明面前。 “开个价吧!”秦明开门见山的说道。 自己根本不了解玻璃在大唐的价格,让对方开价是最好的办法,并且刚刚给了对方一个下马威,秦明不认为对方有胆量欺骗自己。 胡商看着桌子上的十几个玻璃杯,战战兢兢的说道:“公子,如此成色的琉璃盏乃是无价之宝,我一人恐怕买不下这么多。” “哦?那你能买多少个?” “最多三个,这已经是极限了!” 从胡商那里出来的时候,秦明背后的包裹更重了。人就是这么奇怪,背五十斤纸和背五十斤银票,背上的重量是不一样的,虽然银票也是纸。 待到县衙的时候,许敬宗坐在院子中央正在晒太阳。春天里的阳光不像夏日那般热切,坐在藤椅上,摇摇晃晃,倒也清闲。 秦明过去抱拳施礼,而后道:“许大人好!”后世的一切终究还是在影响着秦明,连打招呼的当式都是。 许敬宗睁开眼,看见是秦明,指着旁边的椅子说道:“坐吧!” 秦明因为心中牵挂姐弟二人,根本没有心思陪许敬宗聊天,直接问道:“许大人,那姐弟二人现如今在何处?” 许敬宗似笑非笑的看着秦明道:“那姐弟二人好福气啊,孙药王觉得姐弟二人有学医的天赋,要收二人为弟子,尤其是那个叫做东东的小子,对药材名称简直是过目不忘,那位女子也很了不起,对人体穴位的熟悉惊世骇俗。据我观察,这姐弟二人绝对不是一般的乞丐。” 秦明听到许敬宗这样说,皱着眉头暗自思量着。当时情况紧急,没有多做观察,现在想来确实有点问题。那名女子身上的衣服虽然破旧,可是却是锦缎,在这个时代,商人都没有资格穿绸缎,更别说一个乞丐。 算了,不去想那么多了,最起码姐弟二人不会对自己有恶意,至于二人出身,迟早会知道的。 秦明道:“药王大人居住何处,还望许大人告知!” 许敬宗慢悠悠的道:“晚了,二人跟随药王去了终南山采药,三天前就出发了,你还是慢慢等吧!” 秦明听许敬宗这样说,也就不再追问,二人能跟随孙思邈也是一桩造化。 秦明转身向着门外走去,从马背上取下来一个玻璃杯,而后放在许敬宗面前,说道:“感谢许大人的帮助,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许敬宗说道:“怎么?欠我一个人情让你感到心里不安?”眼睛却盯着桌子上的玻璃杯不肯挪开。 最讨厌这样的老不修了,秦明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说道:“既然许大人看不上眼,那我就只好收回了,改日再做偿还。” 话还没有说完,玻璃杯已经被许敬宗踹进袖子里了,秦明很佩服唐人这一手袖里乾隆的绝技。 从县衙出来,秦明长出了一口气,终于把许敬宗的人情还了。欠这么一个千古第一阴人的人情,秦明心里总觉得不踏实。 摇了摇头,抛开这些有的没的,秦明沿着朱雀大街向着辛家庙方向走去,好久没见赵友让,心里突然间就有些想念,上次准备拿回自己的衣服,结果却被耽误了。 秦明也不明白到底自己到底是怎么回事,明明衣服还穿在身上,可是身体来到这个时代却变成了十六七岁,估计是在穿越空间虫洞出现了意外吧! 到了赵友让家中,赵友让今日却不在家,秦明只好让赵友让妻子把衣服取出来,而后稍微坐了一会儿就离开,毕竟在这个时代,男主人不在家,在别人家久待不合礼仪。 秦明出来之后,就向着牙市上走去,这里是长安城三教九流的聚集地,要想买宅子,找这些人打探消息是最快捷的方法。 留下五百文铜钱之后,秦明转身离开,打听消息需要时间,秦明还需要再等等。 骑马向着近几日栖身的客栈走去,今天忙碌了一天,胯下马儿也饿的腿肚子直打颤。 秦明正在骑着马晃晃悠悠的走着,突然对面冲出一人一骑,迎着秦明狂奔而来,边跑边喊“让道!” 秦明抬眼看去,顿时双目狠狠一缩,此人一身边军铠甲,头盔上顶着八根雁翎,正是大唐的八百里雁翎加急骑兵,胯下白马已经累的口吐白沫,此人还在疯狂的抽打着。 突然间,白马腿下一软,向前倒下,这名骑兵顿时狠狠地在地上摔了一个嘴啃泥,可是此人恍若未觉,竟然爬起来迈开步子往前跑步。 秦明看到这里,策马跑到此人前方,把缰绳递给这名汉子,说道:“骑我的马去吧!” 这名汉子看了秦明一眼,说了声谢谢,而后策马向着皇城方向疾驰而去。 第二十四章马踏飞燕(三) 大大的世界,小小的我! 小小的忧愁,慢慢地走! 自从秦明来到这个世界以来,总是在努力的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可是自己的力量似乎十分微小,每次想要做点什么的时候,总是会有其他地方跑出来的人扯着自己的脚踝,于是他只好狠狠地踩下去,把扯着自己脚踝的手踩得缩回去才行! 秦明慢慢的走到那匹马跟前,马儿已经不行了,它从能站起来的时候就不停的在奔跑,如今终于死在了奔跑的途中,这或许就是它的使命吧。 慢慢的抚摸着马儿的头顶和耳朵,把手伸到马儿的脖子下面,替他挠痒痒,马儿昂起头来,好方便秦明的动作。 秦明看着马腿,起初还以为是力气用尽才会失蹄,现在看来似乎不是,白马蹄子早就已经烂的没有样子,鲜血从马蹄子处不停的往出流着。 秦明长叹一声,拿出一张银票,也没看数额,从街道上叫了十来个闲汉,拿了一块木板,把白马抬上去放好,然后自己在后面背着五十斤重的包裹继续前行,这番行为倒也有几分千金买马骨的风格。 还没有抬到东宫,白马已经咽气了,没事,继续抬着向前走,待到了东宫门口,门口守将将十几个闲汉搜身之后就放行了,秦明带着吓坏了的众泼皮继续向后院走去。 李承乾听秦明讲完事情的经过,吩咐人在花园内挖了个大坑,而后把白马放进坑内,喊过旁边被李承乾身份吓得瑟瑟发抖的闲汉们盖上土,一座崭新的坟墓就这样树立在东宫太子府的花园内了,说是坟墓,其实就是一个大大的土堆堆在那里。 李纲气的吹胡子瞪眼,直骂李承乾胡闹,在东宫内给一匹马立墓碑,一向对李纲毕恭毕敬的李承乾这次说啥也不听了,眼睛直直的望着眼前的土堆,任凭李纲在那里骂着,一声都不吭。 李纲又转移了目标,开始对站在身旁的魏征撒气:“你不是一向敢于进谏吗?太子如此胡闹,你也不说说?” 魏征看着发呆的李承乾,冷哼一声道:“要说你去说吧,老夫不管!” 李纲气呼呼的去找李世民陛下去了,希望他可以制止太子的胡闹。 李世民来到东宫的时候,太子还在土堆前站着,其余的十几个闲汉吓得跪在地上头也不敢抬。 待李世民听秦明说完事情的经过,李世民长叹一声道:“就让这座坟墓在这里立着吧!传朕旨意,因白马传递边关急报劳累而死,于大唐社稷有功,特赐其安葬于东宫花园内!秦明因破获婴孩丹案,救乞儿于生死一线,长街擒刺客,献秘方于社稷,献马匹助雁翎骑兵传递军情,赐爵渭城县子,食邑五百户,待秋天举行成年礼后,再安排官职。” 李纲立刻不再说太子胡闹的话语,马上跪倒在地,口中大喊:“陛下圣明!” 秦明与李承乾一干人等全部跪倒在地,齐齐道:“陛下圣明!”李世民指着趴在地上的十几名闲汉道:“至于这几个闲汉泼皮,秦爱卿就代朕犒劳一番吧!” 李世民说完以后就转身离开了,看来边关告急,李世民内心非常焦急。 周围怪不得魏征不说话,原来这匹马是八百里雁翎加急骑兵座下累死的战马。这老匹夫早就知道,却不知会自己一声,李纲不由得狠狠剜了魏征一眼,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魏征很淡定,啥话都没有说,甚至连多余的表情都没有,也转身离开了。 秦明转身对李承乾道:“太子殿下,臣有一个请求。” 李承乾道:“秦大哥但说无妨!只要我能满足的尽量满足你!” 秦明道:“太子请跟我到书房来,臣这里有个东西要请太子过目!” 两人到书房里之后,李承乾只见秦明拿着笔在纸上画着什么,不大一会儿功夫,秦明把纸递到了李承乾手上,李承乾低头一看,只见纸上画着一个椭圆形的东西。 李承乾奇怪的问道:“秦大哥,这是什么?” 秦明道:“把这个图纸给铁匠就好,他们自然能看得懂,如果没问题的话,大唐骑兵的寿命至少会增加十年。” 李承乾听完大骇:“秦大哥莫要胡闹,这小小的东西怎么会有如此大的作用?” 秦明道:“到时自然就知晓了!” 李承乾见秦明不说,也就不再追问,喊过旁边的宦官,让把图纸送到了将作营内。 待到下午时分,将作营的人把按照图纸制作出来的东西送过来了。秦明兴奋的搓搓手,而后道:“劳烦再牵一匹马过来!” 李承乾奇怪的看着秦明问道:“牵马干什么?” 秦明说道:“我要给马穿鞋子。” 李承乾急了,转身对旁边的宦官喊到:“还愣着干什么?赶紧去喊太医啊!” “喊太医干什么?” “秦大哥,你没事?” “我当然没事啊!” “那你说要给马穿鞋子!” 秦明翻了个白眼,无奈的说道:“太子殿下,你看着就行了,保证出不了问题!” 李承乾将信将疑的让人把马牵了过来,而后眼睛直勾勾的看着秦明,发觉不对就准备喊太医。 只见秦明把马腿抬起来,然后把打好的马蹄铁放在下面,然后把马蹄子松开,马蹄子一踩,马蹄铁自然就套上去了,待到把四个蹄子都套上马蹄铁之后,秦明翻身上马,调转马头在院子里小跑了一圈。 李承乾开始时还迷迷糊糊的,到后来大惊失色道:“秦大哥,这办法真是绝了,一个薄薄的铁片,就解决了困扰军方许久的问题,有了这个东西,我大唐骑兵再也不怕马匹磨损问题,现在看不出来效果,可是十年之内,我大唐军队的战力至少会翻一番。”而后翻身上马,对秦明道:“秦大哥自便,我要去告诉父皇这个喜讯。”然后在宫中策马而去,才十三岁的身体,骑在马上却稳稳当当的,这似乎和大唐的民风有很大的关系。 养心殿中,李世民焦急的来回踱步,下面是一众大臣。 今天和往日不同的是,军方众人个个眉飞色舞的,而一众文臣却都皱着眉头看着李世民。打是肯定要打的,至于怎么打,却是一个大问题。很明显的是,文官集团主张收复失地就可以了,而武将们却都想狠狠地打一仗,只看程咬金那跃跃欲试的表情就可以看出来。 正在众人一筹莫展之际,宦官进来说道:“启奏陛下,太子殿下求见!” 第二十五章马踏飞燕(四) 李世民心中虽然奇怪,可是也没有阻止,挥挥手道:“让进来吧!” 众人吃惊的看着李承乾,和李承乾刚才看秦明的目光一模一样。因为这个家伙拉着一匹战马进来了,众人看看枣红色的战马,再看看李承乾,完全不懂太子殿下要干什么。 李世民旁边的宦官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口中大呼一声:“奴才恭喜陛下!”李承乾惊讶的看着这个家伙,难道他知道了? 李世民转过头看着宦官问道:“恭喜什么?” 宦官声音颤抖的说道:“陛下,太子殿下虽然才十三岁,可是在此突厥来犯之际,敢于主动请战,此乃陛下教导有方啊!” 武将们顿时士气大振,当朝太子殿下主动请缨,没有什么比这更鼓舞人心了,顿时大殿内乱纷纷一片,都是求战的声音,其中程咬金最夸张,直接跳到了桌子上。 李世民看着大儿子,问道:“虽然精神值得鼓励,可是我不会同意的,小小突厥,根本不必放在心上!” 李承乾惊讶的道:“我不是来请战的啊!”一句话说的程咬金差点从桌子上跌下来! 李世民皱皱眉,奇道:“你不是来请战的,拉着马进来干什么?” 李承乾面带得色的道:“父皇请看!”说完跳上枣红马,直接在大殿内兜了一圈。 李世民的脸色越发的黑了,怒道:“还不退下!你到底要干什么?” 李承乾道:“父皇请往马蹄子看!” 李世民闻声向着马蹄子望去,只见枣红马的马蹄在殿内烛光的照耀下发出淡淡银光。 近前一看,眼睛都直了,声音颤抖的说道:“你有如此方法,为何不早点说出来?” 李承乾道:“父皇,这个方法是秦大哥想出来的,他把这个东西叫做马蹄铁,又叫做马掌。” 说完之后,从怀中拿出一块马掌来递到李世民手中。 顿时殿内武将齐刷刷的望着李世民手中的铁片。 众将似乎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牛进达走到枣红马跟前弯下腰来看了又看,而后拉着枣红马在大殿内又走了一圈,见枣红马没有丝毫的不适,顿时间就这样在原地发起了呆。 其他文武众人看见这个情况,有的喜笑颜开,有的笑着笑着居然直接落下了眼泪来! 牛进达泪流满面,喃喃自语的道:“要是这东西早一点出现该多好,我大唐战马最少有一半就是因为马蹄磨损,早早的就黯然退出了战场!” 这句话直接说到了在场众人的心坎里了,因为在大唐,这就是不争的事实,有的战马正是膘肥体壮的时候,却因为马蹄磨损,不得不走下战场,这是一种悲哀,如果没有秦明,这种悲哀还将继续上演。 李世民哈哈大笑道:“天佑大唐啊!传令下去,长安所有将作营昼夜不停,全力打造马蹄铁,命令百骑司迅速向边关传递马蹄铁图样,待边关战马都配备马蹄铁后,准备进军突厥。” “令李绩为陇右道行军大总管!” “令柴绍为定襄道行军大总管!” “令程咬金为右武卫行军总管!” “令侯君集为左武卫行军总管!” “令唐俭为右武卫监军,整肃军纪!” “令段志玄加强西海道军事,防止吐谷浑部乘机作乱!” 看来李世民对程咬金的惹祸能力很清楚,专门派唐俭监军。 一连串的命令下达下去,一个个骑兵连夜离开长安城,向着自己的目的地绝尘而去。 这一切和秦明无关,他正在大街上转悠,白马就是因为马蹄磨损才失蹄而死,他觉得这是一种悲剧,不能再让这种悲剧重现了。而一块小小的马蹄铁,似乎也给了李世民无穷无尽的信心,其实秦明知道,哪怕没有马蹄铁,李世民照样会打这一仗,因为李世民想打,而马蹄铁只是借口。虽然在秦明的记忆中,这一仗似乎打输了。可是如今有了马蹄铁,但愿情况能好一点。自己还是能力有限啊! 闲庭信步的乱走,竟然来到了平康里,这是大唐最大的红灯区,教坊司就在这条街上,秦明突然起了兴趣,在那个世界一直听说古代妓院的种种传说,尤其是秦淮河的妓院,更是传说最多的地方。而现在秦淮河有点远,那就先到教坊司转转吧。 在这个时代,把狎妓作为一种风雅,并不觉得有多么难以接受。更何况秦明本来就是洒脱不羁的性格,当然也不会在乎。抬头看到前方有一座四层高的妓院,老鸨在门口迎来送往,看到有达官贵人走来,顿时喜笑颜开的迎进去。 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老鸨天天在这个地方招呼人,眼光早就练的十分毒辣。见到前方一名男子从街道上过来,虽说年纪不大,可是一身天青色长袍,头发随意的在后面挽了一个发髻,缓缓走来,步伐稳健,一张脸庞算不上俊俏,可是却也棱角分明,尤其是眼中蕴含了几分看透世事的沧桑,使此人看起来有几分和年龄不符合的出尘气息,老鸨不敢怠慢,赶紧上去招呼。 秦明走到近前来,才发现这妓院并非四层,而是三层,其中一二层是天井式造型,妓院内外灯火辉煌,充满了古典气息,抬头向着门口一看,只见匾额上写着三个鎏金大字——翠微居,秦明无奈一笑,一个妓院用如此优雅的一个名字,倒也别致。 在老鸨子的带领下,秦明进入了妓院,到大厅内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拿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后,抬头看着台上的艺人咿咿呀呀的唱秦腔。 秦明两世为人,逛妓院这么文艺清新的活动,却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进来以后也不知道该干啥,就坐在大厅里,要了些干果之类的,看着台子上的艺人们唱曲儿。 就这样一直坐了快半个时辰,旁边的龟公已经看出来秦明是第一次进来,走过来道:“公子稍安勿躁,今晚是我们翠微居花魁清歌姑娘第一次接客,待会儿清歌姑娘就来了,还请公子莫要着急离开!” 第二十六章 清歌、小曲、巴掌! 秦明来就是看热闹的,如今听说还有这种热闹可看,自然不会就此离去,自己是孤身一人,无家无室的,也没有什么好牵挂的。 可是秦明却明白这种日子没有多久了,随着他在大唐地位一步步的提升,李世民肯定不会让他这样继续下去,因为无牵无挂的人,往往是没有软肋的。并且秦明不相信李世民对自己的身世没有怀疑,暗中的调查估计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其实秦明的估计是对的,李世民一直在命令百骑司查访他的身份,可是却仿佛是直接凭空出现的一样,查到最后,百骑司报给李世民只有短短的一段文字:秦明,男,大约十六岁至十七岁,师门不详,父母不详,贞观元年春现于长安城外青山脚下。 按照这种逻辑来推算,李世民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把秦明抓起来,而后严刑拷打逼问。可是李世民不但没有这样做,还令秦明为东宫侍读,直接重点培养,如果秦明有机会去一趟李氏宗祠的话,或许会知道答案。 正如秦明猜测的那样,李世民打算用他,却也不打算让他这样继续孤身一人,而渭城县子,既是一种奖赏,也是一种束缚。 秦明眼睛看着台上,心里却在想着别的事情。 正在这个时候,台上出现了一名白衣女子,想必就是那位清歌姑娘了。 只见这位女子出现之后,楼下的众人马上交头接耳的谈论起来,不用想都知道,谈论的内容肯定和这位清歌姑娘有关。 这位清歌姑娘向前走了几步,向着楼下众人摆摆手,楼下众人逐渐安静了下来。 那位清歌姑娘旁边窜出一青衣小厮,手里拿着一面铜锣敲了一下,而后对着楼下众人做了一个罗圈揖,起身喊道:“清歌姑娘想必大家都认识吧?今天我们翠微居的清歌姑娘将为大家献上她新作的曲子,而后请大家点评,那位公子的点评能被清歌姑娘看上眼,将有机会和清歌姑娘单独讨论音律。话不多说,下面请清歌姑娘为大家弹奏新曲!” 话是这样说,其中的意思在场众人却都明白,说是谈论音律根本就是托辞,只要你情我愿,爱谈什么就谈什么,谁也管不着。 众人一番叫好之后,那位清歌姑娘开始弹奏乐曲。 汉唐时代,乐器以琵琶最为流行,其中又以曲项琵琶为尊。 有着半梨形的共鸣箱,长颈处有一定的弯曲弧度,人们称为曲项琵琶。 大约是在一千五百年前,南北朝时,随着丝绸之路上增多的文化交流,曲项琵琶渐渐传至中原。 据说,曲项琵琶源自古国龟兹,也被称作龟兹琵琶。至隋唐,人们对于琵琶的喜爱更甚,不仅对乐器本身进行改良,同时在史料当中还留下很多关于琵琶演奏家的记载。 但这时琵琶在弹奏时,和今天还是有很大差别的,一是姿势是横抱,二是需要使用拨子来弹奏。 而这位清歌姑娘弹奏所用的正是曲项琵琶,而弹奏的也是标准的横抱。 琵琶声如泣如诉,秦明看着台上的清歌,只见这位清歌姑娘一袭白衣,因为距离较远,看不清面容,可是一身柔弱的气质却远远的也能感觉得到。 秦明在那个时代听惯了各种各样的流行歌曲,对这所谓的琵琶曲根本就是一窍不通,况且他对对这位清歌姑娘没有丝毫兴趣,自然也不会争着去当入幕之宾,有坐在这里的劲头还不如回去睡一觉来的痛快。 想到这里,秦明起身准备离开。 有时候世事就是这么奇怪,当人不想不想惹事的时候,事却偏偏会找上门来。 秦明刚刚转身,旁边桌子一白衣男子看着秦明说道:“秦公子何必急着离开呢?一起听听小曲不好吗?” 秦明奇怪的看着眼前的男子道:“敢问这位公子是?” 男子眼睛盯着秦明,缓缓说道:“清河崔氏,崔智义!” 秦明听到这里,顿时就明白过来了,上次秦明直接在弘文馆气死了崔世明,想必这崔智义绝对不会真是请自己听曲的。 秦明断然回绝道:“对不起,咱们不熟,我还有事,先走了!” 只见崔智义豁然抬首,看着秦明道:“秦公子,杀父之仇,你就不准备给我们崔家一个交代吗?” 秦明在上一世就明白一个道理,没事别惹事,有事别怕事。这崔家背后勾结妖僧武偈,为求长生杀害孕妇,用婴孩去炼所谓的辟谷丹,实在是残无人道!虽然秦明不明白所谓的辟谷丹如何做到辟谷,可是无非就是一个高热量的药丸而已。 武偈被玄奘抓获,而后一众党羽被李世民尽皆斩首示众。崔家被李世民下令摘去李渊所赐牌匾,被罚没田地,这种处罚已经算是轻的了,根本没有彻查,而崔家却觉得很丢人,后在弘文馆内,秦明几首诗直接气死了崔世明,崔家岂会善罢甘休。 当一个身份和你对等,或者身份不如你的人,批评你的时候,你的内心会很难接受,想的是如何报复他。而当一个身份比你高千百倍的人指着你的鼻子骂你的时候,你也会低头哈腰的接受。 人人都有这种奇怪的心理,更何况崔家乃是一个世家大族,在他们的眼里,秦明就和一个蚂蚁一样,抬抬手就可以捻死。 可是现在的情况却是,这只蚂蚁把自己咬了一口,而自己准备捻死他的时候,突然间发现这只蚂蚁钻进了龟壳,于是崔家很气愤,越气愤就越不会放弃捻死这只蚂蚁的念头。 秦明盯着崔智义,一字一顿的道:“咎、由、自、取!” 崔智义面色顿时铁青,狠狠地一拍桌子,顿时台下众人都转头看着这边,台上的清歌姑娘也停了下来。 崔智义看着秦明道:“姓秦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此乃天经地义,我且看陛下能护你到什么时候!” 秦明对这种人根本看都懒得看,直接转身向着大门外走去。 崔智义顿时气结,对着秦明的背影骂道:“王八蛋,你不得好死!” 秦明豁然止步,回过头来看着崔智义,问道:“你再说一遍试试?” 崔智义张口道:“王八蛋,你……!” 崔智义话音未落,只见眼前一花,一道清脆的声音在大厅内响起“啪!” 耳光响亮! 第二十七章 无心插柳柳成荫 大厅内一片寂静,众人惊讶的看着秦明,此地出入的人非富即贵,崔智义经常来此地消遣,对于崔智义,他们当然是认识的,对于敢和崔智义作对的秦明,他们就比较陌生了! 毕竟秦明在大唐虽然小有名气,可是也只是限于小范围之内,和崔家这种世家大族做比较,很明显不够看。 崔智义捂着脸,鲜血顺着嘴角缓缓的流下来,而他仿佛根本没有察觉,也不用手去擦,只是眼睛死死的盯着秦明,面容扭曲,疯狂大笑道:“哈哈哈!姓秦的,你死定了!” 秦明打完崔智义后,站在原地看着崔智义,听见崔智义这样说,也不生气,冷峻的表情突然消失不见,看着崔智义轻蔑一笑道:“哦?那我姓秦的就拭目以待!” 说完之后,转身向着门外走去,崔智义目光怨毒的盯着秦明的背影,似乎要用眼神将秦明千刀万剐。 从翠微居出来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秦明长出了一口气,心中一时感慨万千。 自己孤身一人来到大唐,总是想为这个国度做点什么,而这肯定会触犯一些人的根本利益,秦明以前就有这种觉悟,可是没想到才来了一个月多一点,自己就招惹到了崔家这样的庞然大物。 关于清河崔氏,秦明有所了解。乃是五姓七家之首,从春秋时代就开始壮大,到了唐代任然处于鼎盛状态。 纵观整个唐朝,崔氏有23人做过宰相。唐初官员修订《氏族志》,把崔氏列为第一,李世民知道后大怒道:“崔氏早已衰微,既无显官,又无人才,凭什么列为第一?难道我李氏贵为天子,还比不上崔氏吗?”下令改以李氏第一,皇后氏族长孙氏第二,崔氏列第三。虽然如此,崔氏仍为士族高门。 清河崔氏曾分出一支为博陵崔氏,也为隋唐著名士族之一。 而秦明这次招惹的,虽然是清河崔氏的分支,可是秦明却知道,在这个家天下的时代,宗族的影响力可以说无与伦比,各地虽然都有官员,可是小范围内都是当地德高望重的里长、保长在管理地方,宗族祠堂的作用有时候比地方官府的权力大得多。 而秦明要想在崔家这尊庞然大物面前自保,唯有加强自己在李世民心中的影响力。因为清河崔氏的力量绝对不是眼前所表现出来的这么简单。 秦明从街上缓缓而过,却不知百骑司已经把刚才翠微居的一幕告诉了李世民。 承乾殿中,李世民正在批阅奏折,听完杨再兴报告的消息,李世民沉默了半晌,看着眼前的杨再兴道:“根据这些日子的观察,你觉得秦明这个孩子咋样?” 杨再兴眼中一阵迷茫,说道:“不好说,此人看似冲动无比,可是又心细如发,尤其是那次对付飞龙寺,表面上看是此人冲冠一怒,可是后来种种迹象都表明,此人是故意为之,可以说事情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杨再兴顿了顿道:“况且胡长乐一向智计百出,可是和秦明交往才短短几天,就甘心情愿为秦明所用。事后长街纵马,更是占了大义,取得了巡城司众人的好感。几首诗虽说气死了崔世明,可是却令国子监众生员为之倾倒。直到今夜的马蹄铁,令满朝武将都对此人感激万分,此人,看不透啊!” 李世民听完杨再兴的话,问道:“此子的身世查访的如何了?” 杨再兴摇摇头道:“没有结果,此人仿佛是凭空出现的一样,能查访到的结果就是,此人第一次现身于长安城外青山脚下的一座破庙中,而后在郊外一处村庄内略做停留几日后,在长安城中一家客栈内住宿,因为身无分文,竟然被店小二赶了出来,而后结识了赵友让,赵友让自称秦明是其远房表弟,后面的事情陛下都知道了!” 李世民端起旁边的茶杯抿了一口,沉声问道:“关于那间破庙和村庄你查访过吗?” 杨再兴答道:“查了,那就是一间普通的破庙,至于那个村庄也是一切正常,没有任何问题,放在赵友让家中的衣物臣也看过,和大唐周边所有国家的衣物都不一样,并且此人在永安坊客栈被赶出来时,手中拿着一种奇怪的纸张,自称有钱,臣也去看过,臣可以确定,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银票。” “哦?那赵友让你查过吗?” “查了,赵友让祖上在隋末时期的确有一分支,因为进谏隋炀帝被远窜南疆,臣派人去查访,当年的确举家出海远游,而后再也没有回来过!” 李世民听到此处,很长时间没有说话,脑中回想着关于秦明的一切,半晌后,抬头对杨再兴道:“派人继续保护好他,不管他来自于何处,既然他对我大唐有利无害,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去怀疑!” 杨再兴低头道:“遵旨!”而后缓缓向外退去。 待到杨再兴离开之后,李世民起身向殿外走去,看着满天繁星,口中喃喃道:“世间真有如此相似的两个人吗?”这句话仿若自问,又仿佛是在自言自语。 “罢了罢了!虽说你来历不明,可是对我大唐的真心我还是能够看出来的!你既真心对我大唐,朕就不会亏待与你!” 说完之后,李世民大袖一甩,转身继续回去批阅奏折。 世事就是如此的奇妙,秦明一直以为赵友让当日说自己是他的远房表亲,只是随口一说而已,却不知赵友让真的有这么一房亲戚,这事或许赵友让自己都不知道,可是在百骑司的手底下却是无所遁形,竟然就这样把秦明的身世解释通了,不知道这到底是秦明的运气使然,还是天意。 秦明来到大唐最大的一个问题——身世问题,无意间就这样化解了。李世民作为一代雄主,绝对不会允许手中出现不可掌控的人,这一点从李世民对待五姓七家的态度上就表现的淋漓尽致。 第二十八章拟把疏狂图一醉 秦明出了翠微居,信步向前走去,夜间的长安街灯火辉煌,已经逐渐展现出盛世风貌。 长安城的宵禁一向较晚,要到申时才会宵禁,现在华灯初上,长安夜生活才刚刚开始。街边小贩的叫卖声,市民们的讨价还价声,从街边酒楼内传出的争吵声,形形色色的人流,构成了长安这座城市。 而秦明清楚的知道,这一切不会维持的太久,边关的战事已经开始,李世民马上就要签下渭水之盟,大唐的兵锋现在还不是最锋利的时候,这座城市的人们要想这种繁华持续下去,还需要做出更大的努力和牺牲。 秦明走在长安城中,突然间就有一种恍然如梦的错觉,有时候他真的希望这是一场梦,而不是真实的。可是周围发生的一切都在告诉他,这一切就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一场梦,或者是一部古装剧的拍摄现场。 看着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群,秦明突然间就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孤独,有一种仰天大喊的冲动,又有一种抱头痛哭的冲动,秦明知道,自己,想喝酒了! 信步走到一家酒楼门口,门头上挂着牌匾,上面用行书写着‘醉霄楼’三个字,进去之后自然有小二上前来招呼, 走到靠窗户的位置坐了下来。 小二问道:“客官请坐,不知道客官打算来点什么?” 秦明道:“把你们店里最好的酒拿上来,再随便做几个小菜上来。” 小二点点头道:“客官稍等,马上就好!” 菜还没有上来,秦明抬起头来观察这座酒楼,只见酒楼虽然算不上十分豪华,可是上下灯火通明,卫生干净整洁,此时客人虽然算不上多,在这条街上,却也属于中上等。 不大一会儿功夫,小二把酒和菜端了上来,道了声慢用之后,转身又去招呼其他客人了。 秦明抱起桌子上的酒坛,撕开封泥之后,一股令人陶醉的酒香就传了出来,端过碗来倒了一杯一饮而尽,秦明才想起来这个时代没有蒸馏器的事实。 在后世一直喝惯了啤酒和烧酒,对于大唐这种醪糟一样的酒,秦明实在是不敢恭维。 喝了一坛子,秦明对这种所谓的酒实在是没有了兴趣,于是扔下一把碎银子,而后从酒楼内出来,向着自己居住的客栈走去。 想想自己现在已经是一个有爵位的贵族,可是居然没有自己的居所,秦明不由得摇头一阵苦笑。 天大地大,何处为家? 在秦明的心里,有家人的地方才是自己的家,不管是雕梁画栋还是陋室一间,都是家! 天大地大,处处为家! 孤身一人来到大唐,如果不是为了照顾李世民的心情,秦明甚至连宅院都没有打算买一座。 而现在自己已经有了爵位,估计李世民很快就会让自己打理封地,到时候势必还要再建一座府邸,并且随着自己逐渐的融入大唐社会,如果没有自己的宅院,那么将会和一个透明人一样,并且自己的财物都没有一个安全的地方来存放! 很奇怪,这种没有任何味道的酒居然喝的自己有了醉意,迈开步子,回到房间之内,连灯都没有点,直接上床入睡,等到再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 起来洗漱完毕,在客栈后院练了练拳脚,自然有客栈的小二送来早餐,正是秦明最喜欢吃的,对面三娘家的包子。原来秦明这货对上次客栈伙计把他赶出来耿耿于怀,后来咸鱼翻身了,马上跑回来继续住到这家客栈,指名道姓的要上次的伙计来伺候,倒也有几分衣锦还乡的意思。 但是秦明也没有故意为难伙计,毕竟自己上次的确没有钱,这不怪人家,秦明两世为人,最起码的是非观还是有的。并且秦明出手大方,也不在乎钱财,几天下来就在客栈里混了个脸熟,如今一个多月过去,更是和在自己家一样随意。 当内侍来传达圣旨的时候,秦明还和客栈伙计坐在后院桌子上,一边大口吃着包子,一边谈天说地,听见圣旨来了,把包子扔在粥碗里,随便抹了抹嘴就向外跑去,秦明不认为自己有怠慢李世民的资格。 “渭城县子秦明,先献秘方于宫廷,而后又打造出马蹄铁,居功至伟,特赐子爵府一座,以示褒奖!” 念完圣旨之后,内侍又对秦明说道:“陛下说了,你是孤身一人,如果担心工匠建造出来的府邸不合心意的话,可以跟着工匠过去监督!” 秦明听完内侍的话,顿时就明白了过来,李世民对自己的束缚计划终于开始了。 不要看内侍说话客客气气,可是其中的意思很明显,自己必须跟着过去监督,而且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自己必须住在府邸内。 因为李世民打算培养秦明对大唐的感情,估计后面还会有其他的手段。 领完圣旨之后,秦明回到房间内收拾了一番,而后去了一趟赵友让家中,和赵友让道别之后,就准备好车马,准备第二天去往自己的封地。 本来以为自己要收拾半天东西,没想到三下五除二的就收拾完了,自嘲一笑后,秦明转身向着客栈外走去,对面三娘家的包子铺里人来人往,看来生意依旧不错,去买了两个包子回来,大口大口的吃着,突然就有了想哭鼻子的冲动。 这怎么能行呢,两世为人,如果吃个包子都哭,实在是有点丢人。这伤心的包子看来是吃不成了,把包子放到桌子上,起身背着包袱就走。 从院子中间穿过,客栈那位讨厌的伙计就站在走廊下面看着秦明。秦明过去给了个大大的拥抱,伙计很不习惯这种告别方式。不管他了,反正又不是生离死别,渭城离长安这么近,想回来随时都可以。 早上起来天上逐渐有乌云聚集,已经快要把朝阳遮住了,估计今天晚上会降雨,秦明看着逐渐隐没的太阳,拍拍胯下马,向着渭城进发。 第一章偶遇 渭城,位于关中地区中部,咸阳以南,南边靠近渭河,面积广阔,物产丰饶,百姓淳朴,实在是个适合安家落户的好地方。 待到渭城时,已经到了掌灯时分。幸好渭城县令早就接到了消息,准备了居所,要不然秦明又要住客栈了。 秦明现在已经开始对住客栈时分反感了,不为别的,就因为有一种疏离感,这种感觉让秦明很不舒服。 仆役很勤快的把包袱从马上卸了下来,而后收拾好房间就离开了。 县令很聪明,最起码秦明是这样认为的,想必此地的县令大人已经了解到秦明和崔家的恩怨,所以不会和秦明走的太近,毕竟秦明和崔家比起来,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在这勋贵多如牛毛的天子脚下,一个县子还没有资格让县令因为站队而为难。 还在睡梦中秦明就听见外面“沙沙沙”的声音了,起身收拾停当,推开门一看,天空果然下起了小雨。 关中的雨不同于塞外的雨和江南的雨,或者说比其他地方的雨多了点意境,或者是因为环境吧。塞外的雨多了几分凄苦,而江南的雨又过于懒散,而关中的雨比塞外的雨多了几分欢快之意,比起江南的雨又多了几分雄浑之气。 明天就要开始盖自己的房子了,没错,就是房子,不是家。因为在秦明的心中,自己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家。因为没有家人,哪来的家? 今天天色还早,秦明决定在渭城转一圈,这里就是以后自己安身的地方了,有必要了解一下。 拒绝了仆役安排的马车,骑着自己来时从西市上买的白马,一人一骑就这样在渭城漫无目的的走着。 自从上次看见雁翎骑兵白马死时那哀伤的目光,秦明就喜欢上了白马,这是一种怀念和惋惜,或者也是一种祭奠。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 青衣白马,微风细雨。出城之后,路面已经开始打滑,马自然是骑不成了,只好下来牵着。 这白马今天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对,一个劲儿的往前走,拉都拉不住,现在别说是牵马,纯粹就是马在牵人。待到白马停下了的时候,眼前突然就出现了另一匹乌黑色的马,怪不得这么激动,原来是闻到了同类的气息。白马开始挣扎,秦明一甩手就把缰绳搭在了白马背上,由它去吧。白马很没有节操的走到黑马屁股后面转悠,更可耻的是还把头伸到屁股上闻来闻去,秦明感觉自己快受不了这个家伙了。 正在秦明悠然自得的看着白马趴在黑马背上做那不可描述之事的时候,只听见林中一声娇斥:“你这登徒子,到底是谁?赶紧滚开!” 秦明这个时候才注意到黑马背上套着鞍鞯,赶紧转头向着林中望去,只见一名紫衣女子小跑过来,面带怒容的看着自己。 秦明尴尬的笑笑,对女子拱手道:“实在对不住,这个畜生力气太大,我一时没拉住,惹姑娘生气,实在是不应该!” 紫衣女子见秦明态度诚恳,又有礼有节,心中怒气顿时消了大半,可是看见白马还在黑马背上趴着,顿时脸红的像一块红布一样。只是她也明白,此事的确不怪秦明,只好转过头来,装作没看见。 紫衣女子转身向着秦明施了一礼,问道:“还未请教公子大名,刚才是小女子唐突了,还望公子莫要见怪!” 秦明来自于后世,对于这些凡俗礼节本来就十分讨厌,听见紫衣女子这样说,连忙摆手道:“没事没事,我叫秦明,请问姑娘叫什么啊?” 紫衣女子听见秦明这样问自己,顿时心中一阵腹诽:果然是有什么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马,哪有第一次见面就问人家名字的! 可是口中仍然答道:“公子客气了,我叫冉紫月,不知公子在下雨天到这郊外来,是有什么事吗?” “没有什么事情,就是闲得慌,随便转转!姑娘孤身一人在这郊外,是来踏青的吗?” 秦明问完之后,只见冉紫月掩着嘴吃吃的笑道:“公子真有趣,现在这才是什么时节,就来踏青!” 秦明奇怪的问道:“这踏青还有什么讲究吗?现在还是春天,怎么就不能踏青呢?” 只见冉紫月的嘴张得大大的看着秦明,奇怪的问道:“公子难道不知道吗?这踏青只有清明前后才会进行,现在才是春分时节,自然是没有办法踏青的!” 秦明尴尬的摸着头笑道:“让姑娘见笑了,实不相瞒,在下自幼漂泊海外,对于中原地区的风俗还不太熟悉。” 秦明话音刚落,只听冉紫月问道:“公子可是那位智除武偈的秦明秦公子?” 秦明道:“不敢当,正是在下!” 冉紫月奇怪的问道:“你不是应该在长安城陪太子读书吗?怎么在这里啊?” 秦明不由得对唐人的信息闭塞深深的鄙视,只得说道:“是这样的,承蒙陛下厚爱,在下被封为渭城县子,此次过来是专门过来打理封地的。” 冉紫月听见秦明这样说,高兴的跳了起来道:“那我以后是不是可以经常找你玩啊?” 秦明看着面前欢呼雀跃的冉紫月,一脸黑线。或许这才是这姑娘的本性,刚才知书达理的样子真是难为她了。 其实放在后世,像冉紫月这种年纪,最多就是个上高中的小姑娘,秦明笑道:“当然可以,随时欢迎!” 冉紫月道:“我就在旁边的冉家庄子上,今天我还有事,就先走了,改天我一定去找你玩!” 秦明笑着说道:“冉姑娘保重!” 冉紫月转过头来,只见那匹白马没羞没臊的和黑马抢着吃树叶,过去狠狠地踢了白马一脚,白马吃痛之下,嘶鸣一声,向旁边跑开,只听冉紫月口中骂道:“叫你欺负小黑!”而后拉着黑马蹦蹦跳跳的向着林外走去,看的秦明哭笑不得。 天气阴着没有太阳,秦明也没有手表,估摸着快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了,秦明拉起白马,向着城内走去。 第三十章心路旅程 秦明回到城中的时候,小雨已经停了下来,街边摆摊的小贩逐渐多了起来,渭城又恢复了往日的匆忙与平静。 街边用木头搭建的台子上,两个虎背熊腰的健妇在摔跤,胯下只有一块兜裆布,袒胸露乳的纠缠在一起。周围一群大老爷们看的津津有味,看着一方把另一方推了个趔趄,顿时轰然叫好,旁边经过的妇人捂着自家小子的眼睛,嘴里咒骂着台上还在纠缠的两人。眼看一方把一方快要绊倒,周围人群顿时就跟打了鸡血一样,嘴里大声叫喊着“摔死她!摔死她!”听的秦明浑身冰冷,眼看着一方体力不支,终于被另一方摔倒在地,得胜的一方得意洋洋的抱拳向周围拱手致意,而后拿起旁边的托盘向着人群走来,顿时人群一哄而散,开玩笑,就这点把戏也想要我们大唐人掏腰包,想得美! 回到县衙的时候,正好是午饭时间,县衙之内已经准备好了午饭。 终于见到了县令,和胡长乐不同的是,这位县令大人倒是一个标准的文生,年龄大约三十五六,颌下五寸青须,面带红光,身着官服,坐在饭桌上,倒也有几分儒雅之气。 县令见秦明回来了,起身笑道:“昨日县子来时天色已晚,未能及时招待,还望县子多多谅解!” 秦明知道这只是借口,当下也不点破,笑着说道:“不敢当,昨日在马背上颠簸了一天,我也想早早休息!” 县令听秦明这样说,哈哈一笑道:“来,秦老弟坐下说话,今天我特意吩咐厨子做了几道菜为你接风洗尘,老弟一定要多吃点!” 秦明早上转悠了一早上也饿了,端起饭碗和县令边吃边聊了起来。 通过交谈得知,县令大人名叫陈锦明,在此地已经当了七年县令,自知升迁无望,也就不再向着向上爬,而是专心的处理好地方军政,闲来无事就约几个朋友一起,游山玩水,喝酒下棋,倒也清闲自在。 怪不得他不愿意和秦明走的太近,原来这县令心已经不在权力之上,对于秦明和崔家的过节,这县令采取的是两不相帮的态度,秦明也不强求,只要别在背后给自己使绊子就好。 吃完饭后,秦明和陈县令向着自己的封地走去,毕竟当初李世民给自己册封的时候说的很清楚,食邑五百户,秦明也想看看大唐的五百户是多大,估计最多也就是三个村吧。 到了地方之后,秦明才发现自己似乎天真了,这个时代人都是宗族群居。并且贞观年间人口本来就不多,通常一个庄子也就三四十户人家就到头了,食邑五百户就相当于给了自己十几个村子。 通过了解,秦明才知道,食邑的意思就是,这些人都归你管,他们种地你可以收税,但是你要管这些人的死活,不能让这些人死的太厉害,人口只能逐年增长,不能下降。这下好了,成了五百个人的家长,秦明感觉压力很大。 走到一个村庄跟前,村外是一大片的土地,地里有几个老农在地里劳作,本着亲民的想法,秦明和县令下马走了过去,没想到老农抬起头冷漠的看了二人一眼,低下头继续干活,根本没有理秦明二人,秦明尴尬的摸摸鼻子,问道:“老伯,为何你家儿子不来地里劳作,只让你一个人在这里干活!” 一句话问的老农的眼泪就出来了,转头迷茫的看着陈锦明,陈锦明摇摇头道:“这位老人家是此地保长,三个儿子已经全部牺牲在了边关战场上,如今家里只有一个老妻!” 秦明听陈县令说完之后,连忙向着老农道歉:“老人家实在是对不起,在下初来此地,不了解情况,还望老人家莫要见怪!” 老农抬起头来,看着陈县令和秦明,摇摇头道:“有什么好见怪的,人辛辛苦苦一辈子图什么,不就图个平平安安吗?人人都想家人平平安安的,可是总是有人不想让咱们安生下去,我虽说三个儿子都死在战场上,可是老汉我不后悔,这方圆谁家里没有死人?虽说有人死,可是活着的一定会活下去并且会活的更好!” 或许这就是中华民族的诗意,也是这个民族五千年文化从不断绝的根源所在,风风雨雨中,这种‘母亲叫儿打东洋,妻子送郎上战场’的精神,早就已经融入到这片土地上所有人的思想和血液中。 秦明看着眼前佝偻着身子的老农,突然间觉得眼前这并不挺拔的身姿无限高大,一个在地里劳作的老农都有一家不圆万家圆的精神,秦明突然间对自己的以后的路有了一个清楚的方向。 走在回县衙的路上,秦明觉得今天这一趟没有白来,经受了一次心灵上的洗礼,这比什么都重要。 人总是容易在追逐金钱的道路上迷失自己,这是很难改变的一种现实,可是人如果经历苦难的话,一定会对自己有一个更清醒的认识,唯有经历苦难,才会创造辉煌。或许这种辉煌不是物质上的,可是精神上的满足是读多少书都无法比拟的。 第三十一章解放劳动力(为皓矾的五张推荐票加更) 到了工地上,才发现自己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这个时代根本没有水泥,就是在用泥巴砌墙。【零↑九△小↓說△網】 并且秦明有一种把砖窑工人全部拍死的冲动,他们天真的以为,砖块越大砌墙就越快,根本不顾及砌墙的工匠如何把砖头拿到墙上去,并且和泥的家伙也是蠢货,几个人用木桶提着水来倒在一堆土上面,然后用木棍开始搅拌了起来。 秦明这个时候突然无比的怀念后世那些高科技,最起码不需要人像驴一样,抱着快有一百斤重的砖块往墙上摞。 水泥自己不会弄,砖窑自己也管不着,只好把自己会的教给这些人了。喊着工匠停了下来,而后让他们把土堆刨开,一个泥锅就出现了,而后让他们把水倒进去,不断的往泥锅里添土,完了泡了一会儿,眼看着水已经把泥锅泡透了,拿起从乡邻家里借来的耙子,把泥锅刨开,搅了一会儿,泥巴就活好了。 工匠们开始砌墙,秦明看着看着,又受不了了,砖块实在是太大,工匠们虽然这么多年下来已经习惯了,可是自己一个后世人实在是看不下去。 转身吩咐工匠在原地栽了一根椽子,而后拿了架梯子过来,拿着爬到椽子半中腰,吩咐工匠再递了一根椽子上来,用绳子把椽子横着绑在另一根椽子上,再给顶端拴上绳子,一个简易版的塔吊就出现了。 工匠们迷茫的看着秦明,完全不知道这位县子大人到底要干什么。秦明也不解释,在椽子后面操纵着把绳头放在砖摞上,而后把砖头绑在绳子上面,回到椽子的另一头轻轻一压,将近一百斤重的实心大青砖很轻易的被翘了起来,转动椽子把端,青砖稳稳当当的到了墙头上。 看到一众工匠不断的拍手叫好,秦明心满意足的拍拍手走了出来。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类会使用工具,可是这个时代似乎对工具并不重视,无论干什么总是让人出苦力,把人当牲口用,这怎么可以,秦明最讨厌那些无怨无悔,只知道埋头苦干的人,一问他你为什么不那样做呢?那样省力!他就会告诉你,大家一直都是这样做的啊,有什么问题吗? 和一群勤快的笨蛋待在一起时间久了会传染,秦明决定去帮昨天的老伯伯干活去。 到了昨天的地头,老人家果然还在地里,看着老人家套着牛车在那里犁地,秦明走过去打算帮两把,老人家笑呵呵的说道:“公子陪老汉说会儿话就好,你是贵人,哪里会干这种粗活。【零↑九△小↓說△網】” 这话说的秦明就受不了了,自己上一世也是黄土高原上的农家孩子,虽说后来耕地机械化了,可是套着牛犁地还是没问题的。 上前连拉带抢的从老人家手里接过家伙事儿,鞭稍一抖,耕牛就缓缓的向前走去。一路稳稳当当的,看不出来半点儿生疏。 老人家眼睛都快直了,开始他还以为秦明是闲得慌,没想到秦明竟然真的会耕地。 过了一会儿,天色渐渐接近中午,秦明也累了,就停了下来。 老人家走过去看看秦明道:“小伙子不容易啊,看你衣着气度都不像是在黄土地里刨食的人,没想到竟然会这些下等手艺!” 秦明说道:“老伯此言差矣,不管什么手艺,从来都不分上下等,手艺只是人类谋生的一种手段而已。” 秦明喘了一口气接着道:“比如说耕地是手艺,那么那些读书治理地方的官员其实也是一种手艺。耕地的做不好官,同样做官的也耕不好地。从这个方面来说,耕地和做官其实地位是相同的,怎么会分出上下等呢?同样的道理,皇帝做不好马夫,马夫也做不好皇帝,其实皇帝和马夫的地位也是相等的。文官好好治理地方,皇帝好好处理政事,马夫好好喂马,咱们好好耕地,这天下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何必非要分个高低贵贱呢?” 秦明刚刚说完,却听到背后传来一阵女子的笑声,转过身去一看,原来是昨天刚刚见过的冉紫月那个丫头。 只听冉紫月看着秦明笑道:“你这说法听来倒也有几分道理,可是也未免太过于惊世骇俗了,小心让其他人听见,治你一个大不敬之罪!” 她的年龄本来和秦明相当,可是秦明两世为人,心理上自然冉紫月成熟一些,更何况秦明来的那个世界,各种奇怪的学说层出不穷,这种话在秦明眼里实在是算不得什么,可是放在这个世界却是闻所未闻,如果被那些言官御史听到,绝对会参秦明一本。 老人家这时候也反应了过来,对秦明说道:“冉姑娘说的很在理,秦公子以后一定要慎言!” 秦明也觉得这些话放在这个时代有些不妥,尴尬的笑道:“多谢冉姑娘和老伯提醒,在下一时失言,以后一定多加注意!” 冉紫月本来就是在渭城长大,更何况性格活泼开朗,整天就在这周围玩闹,周围的庄户人家却是都认识她。 听闻秦明已经开始盖府邸,当下就吵着要去看看,秦明自然也不会拒绝,两人告别老伯之后就来到了工地上。 秦明看着在工地蹦蹦跳跳的冉紫月,不由得一阵好笑。这个时代的工地比较简陋,后世那些盖高楼大厦的工地,管理都非常严格,闲人根本不能进去,更别说像现在这般进来乱跑。 虽说工地比较简陋,秦明也不敢放松,冉紫月根本不会武术,要是万一伤到了自己根本没有办法向人家家里人交代。想到这里,秦明有些好奇,这冉紫月的家里人似乎不太管她。大唐虽说民风比起其他朝代较为开放,可是却也绝对不会任由一个待字闺中的女子这样到处疯,并且据自己观察,这冉紫月虽说整天疯疯癫癫的,可是却又识文断字,秦明觉得在这个时代,能教育出冉紫月这样一位姑娘的家庭,绝对不是那么简单,最起码胸襟要开阔,如果过于迂腐,根本就不可能。 第三十二章李世民骗人? 话说秦明陪着冉紫月,在堆满黄土和泥巴的府邸上玩闹,冉紫月也是一时好奇,转了一圈看到这副场景,一颗好奇心就丢了个七七八八,向秦明告别之后就回家去了。 秦明每天看着工匠们忙忙碌碌,闲了就到封地内的农户家里坐坐,倒也乐得自在。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府邸还没盖好,周围又没有客栈,每天下午要骑马回到渭城内安歇,几天下来秦明都有罗圈腿的趋势了。 这一日下午,所有的墙终于砌了起来,明天就要上梁,下午收工比较早,秦明回到城内之后感觉无聊,决定去街上转转,看看有没有什么热闹可瞧。 陈县令十分热情的要派人护送,秦明毫不犹豫的谢绝了陈县令的这一番好意,开玩笑,我不招惹别人就好了,哪还有人来招惹我。 不知怎么回事,秦明开始盖府邸的时候,周围人就逐渐知道了他的光辉事迹,经常有人专程跑到工地上来,要秦明给他讲事情经过,刚开始的时候,秦明激动的眉飞色舞,滔滔不绝;到下午的时候,又有人来了,秦明继续不厌其烦的讲一讲,等到三四天后,来的人不但没有少,反而有越来越多的趋势,秦明就只好装病了。 更夸张的是,还有媒婆专门领着一个汉子跑来说媒。进门就指着秦明对那汉子说道:“看这位秦公子,年纪轻轻就已经是陛下钦封的县子,而且据说会武术呢。更是肯为长安城的百姓出头,现在人人都知道长安城的婴孩丹案就是他破的,你还有什么挑的呢?” 这就尴尬了,为了避免这种麻烦,秦明只好将一个即使放在后世,也非常标准的下劈使了出来,面前薄薄的桌面顿时成为了两截,看的媒婆和那位汉子目瞪口呆之下,转身就跑。第二天,关于新来的县子大人身有隐疾的传闻就不胫而走,秦明也懒得理会。 拉着白马跨出门来,走在渭城街上,周围还是那副熙熙攘攘的模样。胡乱转悠了一会儿,竟然把渭城转了个遍,秦明不由得感到一阵无聊,只好转身向着县衙往回走。 正当秦明拉着白马打算回去的时候,发现前面有马市,秦明觉得很有趣,决定去看看大唐马匹的价格,顺带再让马贩子看看自己这匹白马的优劣。这白马还是上一次,李世民命人从雁翎骑兵队伍中专心挑选出来,送给秦明用来补偿秦明帮助边军传递消息的奖赏,自从自己骑乘以来,白马虽说不太野,可是却有几分顽皮,秦明觉得白马应该还是个小马驹,所以日常也不太过度骑乘,以免影响生长。【零↑九△小↓說△網】 还未走进马市内,一股子尿骚味就直冲脑门,秦明真想扭头就走,可是为了满足心中的好奇心,只好强自压下来。 待到秦明走进马市,自然有马市内的小二走过来招呼,秦明抬头一看,只见那小二年纪不大,身着一身黑色劲装,可是一双眼睛滴溜溜的乱转,一看就是长时间在市井内厮混的人物。 那马市小二看着秦明拉着一匹白马进来,还以为秦明是来卖马匹的,可是转眼一看,秦明身上穿着非同一般,这渭城内的贵公子自己都认识,从来没有见过此人,顿时心里有点猜不准,还以为是长安城中来的贵人,只好上前试探性的问道:“这位公子是来买马的还是来卖马的啊?” 秦明来到大唐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也明白马市中都有自己的相马师傅,于是转身向着小二道:“是这样的!我想让你们相马师傅帮忙看看,我手中牵着的这匹马的优劣,还请传达一声,完了必有重谢!” 小二答应了一声,让秦明在原地稍等,而后转身去叫相马师傅去了。 不大一会儿功夫,一个同样身着黑色劲装的汉子出现在了秦明面前,秦明不由得想起了后世的黑衣刺客,这身材打扮咋看都像是骑马的,哪里是相马的。 这却是秦明冤枉了人家,马市内马匹众多,要是都按照秦明的想法穿的长袍子短褂子的,万一马匹惊了,就死的不能再死了。 那汉子大约四十岁左右,对着秦明略一抱拳,就开口问道:“公子可是要相马?” 秦明也回礼道:“正是!还请师傅帮我看看我这匹马怎么样!”说完之后把白马向前拉着走了两步,把缰绳递给了那汉子。 接过秦明手里的缰绳,那汉子就开始相马,只见起先是扳开白马的嘴看看,而后在白马的身上一顿乱摸,秦明看不懂,也就只好这样恶意腹诽一番,好打发无聊的时间。 那汉子一番折腾之后,终于起身停了下来,秦明赶紧跑过去问道:“师傅,我这白马怎么样啊?” 那汉子很鄙视的说道:“下等马一匹而已!” 秦明很震惊的看着汉子道:“不会吧?真的假的啊?” 那汉子点点头道:“当然是真的,我有必要骗公子吗?”说完之后还给了秦明一个高傲又自信的眼神。 秦明顿时觉得很受伤,一直以为李世民赏赐给自己的是一匹绝世宝马,没想到给自己塞了个垃圾糊弄自己。 秦明有点不确定的道:“师傅你看仔细了吗?” 那汉子当场就不乐意了,开始给秦明讲自己的相马历史,秦明觉得自己又受到了一万点伤害。 失魂落魄的拉着白马,刚刚走到大门跟前,那汉子来拦住去路,鼻孔朝天的道:“给钱,相一匹马三百文,如果是宝马免费,像这种劣马概不还价!” 秦明顿时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强忍着揍人的冲动,咬牙切齿的从怀中掏出钱来一看,完了只有银票,不管了,反正多一毛钱也不想给这个毒舌的家伙,扔给汉子一张最大的,而后要求汉子找零钱来。 过来一会儿,秦明又有点后悔,零钱找来了,自己根本拿不动,一万两面值的银票换了将近整整三马车铜板。 不管了,心情不好,反正今天和这毒舌男杠到底了。雇了几辆马车来,把铜板一串串的装到马车上,在黑衣汉子幸灾乐祸的目光中,秦明向着县衙绝尘而去! 第三十四章败家子的豪华午餐 第二天早晨起来,昨天夜里拉回来的铜钱还在院子里堆放着,和一座小山包一样。【零↑九△小↓說△網】秦明过去狠狠的踢了两脚,心里又开始恨起了马市内的毒舌男。 吃过早饭之后,秦明才骑着白马晃晃悠悠的向着工地上走去。由于今天到了上梁的日子,工匠们也不再早早的去工地上上工,都是吃完早饭后才过去。 等秦明到了的时候,工匠们也刚刚来齐,一伙人就忙碌了起来。 刚刚开始的时候,工匠们见秦明每天早上都会来,以为是来监工的,毕竟长安城内其他有爵位的贵人们盖府邸的时候,都是派个管家过来盯着,匠人们稍微干的慢一点,动不动就用鞭子抽到了身上。 只是通过几天的相处,他们发现秦明虽说是个有爵位的贵族,可是这个贵族没有丝毫的架子,见到匠人们都称呼“大叔”“大哥”,把匠人们叫的合不拢腿,啊呸,合不拢嘴,就凭这称呼,匠人们丝毫都不偷懒,扯开了膀子干,尤其是每天中午吃饭都有肉,把一个个匠人都吃的一个个的精神十足。 来到这个时代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秦明也明白在这个年代天天有肉吃是什么概念。虽说关中比较富裕,可是那也只是上流社会富裕,底层百姓的日子依然不好过,百姓们直到现在主食依然还是糜子,连白面馍都很难吃的上,更别说肉了! 工匠们手脚麻利的爬上了墙头,把麻绳从上面扔了下来,待在下面的工匠们在梁木上熟练的打了一个结实的抽节,上面的工匠们慢慢的把绑着红绸子的梁木拉了上去,稳稳当当的担在了墙上。 看着这一幕,秦明突然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如果放在这个时代,自己也算是属于有房一族了,想起上一辈子那天价学区房,秦明心中不由得感慨万分。 等到下午未时,房梁终于全部上了上去。秦明决定下午收工,明天再来收拾屋顶,毕竟放在后世的话,上完房梁的当天是要款待工匠的,没想到工匠们死活不答应,说是耽误进度了。没有办法,只有由着他们去了。 下午就要给屋顶上瓦了,秦明也帮不上什么忙,就到庄子上找老伯,看能不能再给帮忙干点活,没想到去了之后老伯竟然不在,只好掉头回来,等到秦明晃晃悠悠的回来的时候,十几间屋子的瓦竟然快要上完了,秦明不由得对唐人干活的踏实劲感到佩服。【零↑九△小↓說△網】 等到天快黑的时候,瓦终于上完了,秦明通知工匠们,明日午时,在渭城内的仙鹤楼庆祝府邸建成,而后就骑着白马回了县衙。 一夜无话,第二天早上起来收拾完毕,秦明早早的就去了仙鹤楼,因为今天要款待工匠,秦明决定非得安排好,要不然都对不起这些朴素的人们。 仙鹤楼老板的名字和酒楼的名字非常匹配,竟然叫做张鹤,秦明估计这老板这辈子最得意的事情估计就是开了这家酒楼,因为这个家伙挺着一个大肚子,像个肉球一样,秦明实在不知道这家伙还能干个啥。 张鹤听说有人要大摆宴席,嘴就笑的和一朵花一样。秦明估计了一下人数,大手一挥就把二楼包了下来,毕竟自己现在不缺钱,上次卖给胡商的几个玻璃杯卖出了天价,李世民私底下建造的琉璃厂也已经建造完毕,马上就会有源源不断的钱进入囊中,在玻璃烂大街之前,秦明不必为钱的问题发愁。 张鹤听说秦明就是新来的渭城县子,态度更加的恭敬了起来,赶紧吩咐伙计出去采买蔬菜。秦明眼看着约定的时间快到了,也就继续在酒楼内和张鹤闲聊,等待着工匠们到来。 等到将近午时的时候,工匠们陆陆续续的都来齐了。听说秦明包下了仙鹤楼二楼,众工匠都眼神奇怪的看着秦明,秦明也没有察觉,只是一个劲儿的招呼众人坐下,工匠头儿诚惶诚恐的对秦明道:“秦县子,这怎么使得呢?简单的吃一顿就行了,何必如此破费!” 也不怪他们这样紧张,工匠在这个时代本来就地位不高,虽说这个时代还没有出现那句经典的‘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可是读书人的地位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高高在上,历朝历代都没有多大的变化,并且这仙鹤楼在渭城内大有名气,在长安城都有分店。如今秦明却在此地设宴招待他们这些下等人,他们的心里岂能不小心翼翼的。 众人来齐之后,分宾主落座之后,秦明端起酒杯,众人也端起酒杯站了起来,秦明道:“感谢各位大哥大叔的帮助,府邸已经基本建了起来,今日小可略备薄酒,希望大家吃好喝好,虽说接下来还要细细的收拾,可是大问题已经解决了,小子在这里谢谢大家了!” 众人见秦明如此客气,连道不敢。待到宾客散尽之后,秦明吩咐小二过来结账,结果一顿饭竟然吃了将近一千两银子,秦明终于有点明白刚才众工匠眼神中的含义了,那种眼神分明就是在看一个败家子。 其实也难怪,这个时代五百文已经足够一家人一个月的生活了,更别说一千两银子,有些人一辈子都挣不了这么多,在他们眼里,吃一顿饭花了一千两银子的家伙,就是一个实打实的败家子。 好吧,请人吃饭还被鄙视了,看来自己对大唐社会的了解还不够。这个问题其实不怪秦明,毕竟他来到大唐之后就是直接接触到了上流社会,这么久以外一直周旋于崔家和皇家之间,唯一接触最多的似乎就是赵友让,对于大唐的社会环境不了解也就情有可原了。 怀着被人鄙视的郁闷心情,秦明回到了县衙。工匠们的进度总体来说非常快,明天就要开始安窗户起灶台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和秦明这个败家子的豪华伙食有关。 想到安窗户,秦明突然想起了李世民陛下开办的琉璃厂,似乎有可能实现自己的玻璃窗梦想。 第三十五章渭水盟·罗艺反 当秦明还在做着自己的豪宅美梦的时候,一场风暴却正在向着这个平静而又茁壮成长的国度袭来。 李世民今日非常高兴,早朝完毕之后,就在甘露殿内待着,看着长孙教李泰练字,李泰年方五岁,可是聪明伶俐,虽然年纪幼小,可是一手小楷写的中规中矩。 练字完毕之后,李世民拉着李泰的小手,父子俩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打趣,李世民突然起了考校之心,看着眼前的李泰问道:“青雀儿,你会背诗吗?”李泰听见李世民这样说,扬起红扑扑的小脸蛋高兴的说道:“会呀会呀!” 李世民惊讶的道:“哦?是谁教你的啊?都会背些啥?背来让我听听好不好啊?” 李泰年龄幼小,哪里会管那么多,张口就道:“是承乾哥哥教我的,父皇你听我给你背哦!” 说完之后竟然像个小大人一样,背着手道:“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背完之后昂着头,目中带着希冀之色看着李世民道:“父皇父皇,我背的对吗?” 李世民皱着眉头道:“青雀儿,你背的对,可是你千万要记住,以后你承乾哥哥教给你的诗句你只能背给我和你母后听,明白了吗?” 李泰年龄尚小,却哪里懂秦明和崔家的恩怨,只不过他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可是却明白父亲和母亲不会害他,迷茫的点点头道:“知道了父皇!以后只背给你和母后听!承乾哥哥还说见过作这首诗的人,还说他是个大英雄呢,我能见见他吗父皇?” 李世民叹了口气道:“青雀儿别急,以后你会见到的,那可是个有趣的家伙,到时候让他给你讲故事听!” 小李泰一听有人讲故事,高兴的拍着手欢呼道:“哦!太好了,有人给我讲故事喽!” 长孙在一旁看着父子二人玩闹,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对李世民说道:“陛下,此次你把那秦家小子封到了渭城,还专门给他盖了府邸,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拴住他的心!” 李世民叹了口气道:“应该没问题,这小子虽说年岁不大,可是心智却较为成熟,能文能武,更何况我自认看人一向准确,这小子对我大唐确实有几分感情,只需要好好引导,未来又是一个人才。” 长孙幽幽地道:“这么多年了,除了小时候以外,我很少能在承乾这孩子脸上看到笑容,可是秦明来了以后我能感觉到,太子的性格和以前很明显有所不同了,虽然说逐渐有些调皮捣蛋的,可是妾身觉得这才是正常的,原来的承乾越来越完美了,可是越完美我的心里就越空,总觉得缺了点什么,秦明这孩子来了以后,我突然间明白了,承乾身上缺的是一份温情啊!” 说着说着,长孙的眼泪就下来了,太子的变化她一直看在眼中,可是却总是有一种无奈感,自己的子女心里有什么变化,为人父母的总是会在第一时间感觉到。 李世民道:“我也察觉到了,以后让承乾和秦明多来往吧!这对太子的成长有好处,至于崔家,如果私底下敢动秦明,我不介意让他灰飞烟灭!” 李世民前半句话中还是温情脉脉,后半句话中的杀气却已然惊天。李世民从来都不是个软柿子,任凭别人拿捏,为了自己的孩子,他能付出一切代价。 当年玄武门之变之后,秦王府准备登基大典,可是司礼监在准备车架的时候死活凑不齐八匹白马,让李世民稍微等一下再去,说是要遵守古制。李世民当场说道:“要是遵守古制的话,现在就不应该是我去登基!”说完之后竟然骑着战马直奔太极殿而去。 当时太极殿外台阶上众臣依次而立,太极殿下面广场上秦王府三万兵马严阵以待,万众瞩目之下,李世民骑着百战宝马跃马扬鞭,穿过人群直上台阶最高处,从此开启了属于自己的国号:贞观。 正在李世民和长孙交谈之际,只听外面吵吵嚷嚷的,李世民眉头一皱,正准备出声询问,没想到内侍在外面高声喝道:“陛下,大事不好啊!” 李世民斥骂道:“慌慌张张,成何体统!完了之后自己去领二十大板!” 内侍气喘吁吁的答道:“是!” 而后又道:“奴才刚刚接到消息,那泾州罗艺反了!” 没想到李世民听到消息后竟然丝毫不吃惊,抬起头淡淡的道:“哦?那罗艺果真反了?” 内侍以为李世民没有听清,重复道:“是啊皇上,罗艺真的反了!” 李世民沉默道:“反了好啊!就怕他不反!那笔和纸来!” 内侍以为李世民要下诏书了,连忙把黄绢拿了过了,李世民道:“你是老糊涂了吗?连纸张和布匹都分不清了?” 内侍听到这句话,吓得肝胆俱裂,跪倒在地说道:“陛下,老奴自知年岁已高,无法侍奉陛下左右,还望陛下准许老奴出宫去谋个生计,不求别的,只求安安分分的度过余生就好!” 李世民叹道:“也罢,你跟着我足足十五六年了,把这份书信送出去之后你就出宫去吧!我也不亏待于你,你去渭城找到秦明,让他安排好你,只不过你要替朕保护好他,此人朕有大用!” 说完之后,李世民从内侍的手中接过纸和笔来,提笔写道: 子延老弟,兄在长安城中听闻老弟反了,想当年你我二人一同攻打刘黑闼,此情此景尚且历历在目,为何转眼间就要操戈相向?如今大唐内部已经稳定下来,百姓安居乐业。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盛世天下指日可待,老弟为何要破坏这番盛世景象。如今关外突厥部,颉利、突利虎视眈眈,老弟怎忍心背兄弟而去?还望子延老弟三思! 内侍早已准备好了玉玺,看到李世民写完了,马上伸手递了过去,没想到李世民淡淡的道:“拿朕的印鉴来!” 内侍小心翼翼的问道:“不知陛下要哪一副印鉴?” 李世民道:“秦王印鉴!” 内侍顿时大吃一惊,李世民的秦王印鉴自从玄武门兵变以后从未用过,如今却要启用,这其中隐藏的含义实在是太多太多。 第三十六章渭水盟·嫣然怅 泾州城,中军大帐。【零↑九△小↓說△網】罗艺坐在上面正在看李世民的信件,下方众将屏住呼吸看着上方的罗艺。 突然间,罗艺将手里的信件狠狠的拍在了桌子上。 众将惊讶的看着罗艺,罗艺恨恨的道:“李世民,你欺人太甚。你是个什么东西,居然给我讲大义。你杀了自己的亲哥哥和亲弟弟,居然要来和我讲兄弟情义,我怎么会相信你的鬼话,传令下去,三军日夜不停攻打武功县,争取三天之内拿下武功,我要送李世民一份大礼,替死去的太子殿下报仇!” 罗艺此时拥军八万,而秦王府悍将现在大部分都不在朝中,出塞去和颉利作战去了。 可以说长安城现在空虚无比,除了千牛卫五千大军以外,就剩下巡城司的八千人马,此时罗艺乘机而起,如果一个不小心,对这个朝代的打击将是致命的,因为泾州离长安实在是太近了,并且泾州离渭城就更近了! 而对于这一切秦明却丝毫不知,因为这个时代的消息传播速度是——真特么的快! 秦明今天早早的就起来收拾完毕,准备去一趟长安城,因为他要完成他的玻璃窗梦想,可是却又不能只见去找李世民,所以只好走这种曲线救国的道路了! 等到了东宫的时候,已经快到申时。太子府门口当值的卫兵自然认识秦明,听说秦明要找太子,一溜烟的就跑去通报去了。 秦明站在门口等了有一会儿,跑去通报的那个家伙还不见回来,秦明正在疑惑的时候,那家伙回来了,只不过在那家伙前面跑着的却是李承乾。 李承乾欢快的跑了出来,看见秦明在门口站着,顿时欢呼一声:“秦大哥,真的是你啊?快进来,好久都没见你了,今天晚上不许走,我还有事要问你呢!” 秦明笑道:“行!就听你的,我今晚不走了!” 李承乾听到秦明答应了下来,高兴的拉着秦明的袖子,两人一路有说有笑的向着府内走去。 等到了府内的时候,秦明发现李恪也在太子府上,让秦明惊讶的是,竟然在这里看到了贺兰嫣然。 贺兰嫣然今天穿了一袭明黄色长裙,头发上插着两支金步摇,一头秀发随意的披在肩上,显得光彩夺目。 看到秦明和太子走了进来,起身看着秦明笑道:“刚才卫兵进来通报说是秦侍读来了,我还以为是谁呢,没想到竟然是秦公子!多日不见秦公子,近来可好?” 秦明连忙说道:“劳烦嫣然姑娘挂念,近来一切都好!” 李承乾惊讶的看着二人道:“秦大哥原来和嫣然姐姐认识啊,这样倒省得我介绍了!” 客套完毕,众人都坐了下来,李承乾和李恪兄弟二人少年心性,缠着秦明非要他讲脑筋急转弯,秦明招架不住之下,只好给二人又讲了几个,贺兰嫣然起初还有些好奇,待听到后来就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听秦明讲的有趣,捂着嘴在边上吃吃直笑。 贺兰嫣然本来是在旁边凑热闹,只见李承乾兄弟二人围着秦明,一口一个“秦大哥”,把贺兰嫣然听的不禁暗暗咂舌。 贺兰嫣然不由得想起了第一次见到秦明的场景,当时在文会上还对他有些轻视,可是后来一首自己闻所未闻的诗句令她如痴如醉。 再后来,利用百姓喉舌,以小博大,破获婴孩丹案,敢于担当,更是令她钦佩万分。 贺兰嫣然本来就是一个才女,而才女往往是不甘于平庸的,看到秦明的所作所为以及那一份担当,心中仿佛有什么东西触动了一下。 可是想想自己的处境,只得在心中无奈的叹息一声。在这个时代,姻缘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岂能是她自己一个人决定的。 况且父亲又长年在外征战,母亲又是一个软弱的人,自己的这番心愿达成的希望根本就不大。 其实贺兰嫣然还是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侯君集是一个眼高于顶又胆大妄为的人,而秦明现在的爵位,放在这长安城中根本连号都排不上。况且秦明又开罪于崔家这种庞然大物,侯君集怎么也不会答应这种事情。 贺兰嫣然心事重重之下,连秦明啥时候走的都不知道,等到再次抬起头来的时候,眼前已经失去了秦明的踪影,顿时心中又是一阵气苦:难道和我道别都不愿意吗? 她不知道的是,秦明来自于后世,知道侯君集后来的下场,唯恐避之不及,又怎么会主动沾染与她。 再说秦明根本就不是要离开,而是去长安城内采买一些东西,自然也就没有必要道别。 贺兰嫣然见秦明不见了,还以为秦明已经回去了,也就意兴阑珊的告别李承乾回家去了。 秦明采买完毕回来,天色已经很晚了。李承乾吩咐人准备好了晚饭,秦明和李承乾兄弟二人边吃边聊,席间托李承乾把自己的想法给李世民说说,李承乾自然一口答应了下来,只是听到秦明这种大胆的想法,也是目瞪口呆,毕竟琉璃现在还是价值连城,而秦明却要用来替换窗户纸。 颉利后撤了,这在侯君集的眼中是不正常的,因为此次颉利尽起骑兵二十万,向着关内一路攻来,自己昨天刚刚收到罗艺骑起兵造反的情报,今天颉利就后撤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侯君集历经百战,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于是派出探马一路跟随颉利大军,他想看看颉利到底要干什么。 只是在这个时候,一件令侯君集非常意外的事情发生了,颉利袭击了华亭。 侯君集听到后大吃一惊,华亭乃是罗艺堆放粮草的地方,按理来说颉利怎么也不应该去袭击那个地方,难道说颉利的胃口吞天,直接想把大唐和罗艺一起吃下去? 侯君集不知道的是,颉利现在也很郁闷,郁闷的想杀人。 他原本打算抛弃辎重,从武功县的羊肠小道绕过泾州城,直入长安,没想到自己的亲叔叔——伯伦,竟然自作聪明的把华亭打了下来,抢了罗艺的粮草。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这句话很适合颉利现在的心情! 第三十七章渭水盟·自作孽 颉利现在非常郁闷,因为在他的计划中,趁着罗艺造反的机会,自己撤军,给李世民造成一种自己要坐收渔翁之利的假象。然后自己从武功县穿插过去,绕过泾州,直逼长安,只要打下长安活捉了李世民,则天下再也没有人能阻止自己入主中原。 然而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自己前天已经命令全军停止前进,整肃军纪。在今日清晨下达了全军后撤的军令,没想到这个时候得到了伯伦打下华亭,抢走了罗艺的粮草。 无奈之下,他只好下令全军停止后退,等待伯伦,毕竟经过伯伦这么一闹腾,自己的计划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 罗艺在没有粮草的情况下,肯定无心和李世民作战,甚至会倒向李世民,而这种情况,正是自己最不愿意看到的。 想到这里,颉利唤过身边的卫兵,而后从腰上解下自己的马刀,语气严肃的道:“你持我弯刀前去华亭,找到伯伦,就说我限他三个时辰之内必须赶回中军大帐议事。”卫兵弯腰道:“尊可汗令!” 而后转身上马向着华亭方向疾驰而去。 华亭,此时已是火光冲天。 阿史那部的首领伯伦,自从十六岁就开始征战于草原之上,阿史那部开始只是一个中等部落。 自从此人横空出世以后,在将近三十年时间中,将阿史那硬生生部变成了一个草原大部。 此人一生骁勇善战,逢战必先。扶持颉利上位,因功被封为左贤王,此次南下,此人也是敢于当先,一路上连败大唐三路铁骑,终于打到了华亭来。 进入华亭之后,他才发现这里是罗艺堆积粮草的大本营。顿时欣喜若狂,命令部下将粮草能搬走的全部搬走,不能搬走的全部就地焚烧。 看着眼前的火光,伯伦调转马头,下达了全军回撤的军令。 前面有个小山包,伯伦策马到小山包的顶端,看着脚下士气高涨的军队,将对身旁的执失思力笑道:“李世民不自量力,在我突厥铁骑的面前,还妄想负隅顽抗,要我说颉利这小子就是太过于小心了,二十万人打三万人还需要讲究策略?我觉得他的胆子比草原上的老鼠都小,哈哈哈!” 执失思力尴尬的笑笑,却没敢接话。 正在这个时候,前方斥候来报,说是发现了唐军的探子,伯伦双腿一夹马腹,道:“你们继续前进,我去看看!” 伯伦策马追上前军的时候,正好看到一名身穿唐军军服的骑兵向着远处狂奔。身后一队突厥骑兵正在紧追不舍。 伯伦轻蔑的瞅着前方逃跑的唐军游骑,鞭子在空中挽了个鞭花,抽在胯下战马背上,战马嘶鸣一声,向着唐军游骑快速的追去。 伯伦纵马疾驰,很快就将那一队突厥骑兵追上,伯伦存心卖弄,扯着嗓子对身后的骑兵喊道:“你们回去继续前进,抓这么个东西老子一个人就够了!哈哈哈!” 众骑兵听到伯伦这么说,叮嘱了一声当心之后就拨转马头归队去了。 不大一会儿功夫,伯伦已经坠在那名唐军游骑的身后,距离越来越近,眼看就要并排的时候,伯伦脚一蹬马镫,从马背上生生的拔了起来,而后双手支撑在马背上,扭腰转胯,右脚如闪电一般踢出,竟然直接将那名唐军游骑踢落马下。 这一幕如果被秦明看到,必然要喝一声彩,因为这是对力量和身体的掌握达到巅峰才有的表现,伯伦一生征战,自有其过人之处。 唐军游骑兵被伯伦踢下战马,感觉后背心如遭雷击,一口鲜血顿时喷了出来,翻身还想站起来,却感觉全身已经失去了力量,身子一软,直接倒在了地上。 好一个左贤王伯伦,马背上出脚,竟然生生将一名大唐精兵踢死。 伯伦勒马回转,来到那名唐军游骑身边,跳下马来从身上踢了两脚,发现这名骑兵已经死的不能再死,顿时哈哈一笑,翻身上马就准备回去。 突然间,伯伦借着太阳的反光似乎看见了什么,又翻身下马,走到那名唐军的战马跟前,战马缓缓向后退去。 借着战马后退之际,伯伦终于看清楚了,这匹马蹄子上包着一个铁片。 伯伦马上就明白了这个东西的作用,顿时欣喜若狂。从腰上抽出马刀,对着战马的脖子轻轻一抹,战马哀鸣几声之后,无力的倒在了地上。 伯伦走过去抬起马蹄子,用马刀小心翼翼的将那片小小的铁片撬了下来,而后揣进了怀里。 伯伦赶上大军的时候,颉利派来的传令兵也到了。 伯伦看着从前方跑来的传令兵,皱着眉问道:“怎么了?” 传令兵单膝跪地,而后把颉利的马刀高高举过头顶道:“伯伦大将军,颉利可汗命你三个时辰之内必须回到中军大帐议事。” 伯伦看着传令兵手里的马刀,勒住胯下嘶鸣的战马,沉声道:“传令就传令,这小子让你拿着刀来干什么?难道他想杀了我?想当年这小子第一次骑马的时候,还是老子托着他的屁股扶上去的呢,哈哈哈!” 传令兵听到伯伦这样说,吓得跪在地上大气都不敢出。 伯伦挥挥手里的马鞭道:“你去吧!告诉颉利,老子三个时辰之内回不去,现在全军都带着粮草,怎么可能那么快回去呢?” 传令兵无奈之下,只好回去复命。 颉利中军大帐,颉利皱着眉头,看着帐中吵吵闹闹的各部落首领,内心无奈的叹息一声:这就是草原部落的坏处,各自为战,没有一个统一的命令,虽说自己是他们的可汗,可是一旦损害到自己部族的利益,这些人绝对马上跳出来叫嚷。 正在众人吵闹之际,账外传来传令兵的声音:“报~!” 颉利抬起头来,看着传令兵道:“你把我的命令传达到了吗?” 传令兵道:“传达到了,只不过伯伦大将军说……” 颉利皱着眉道:“伯伦说什么?” 或许是伯伦命运使然,传令兵竟然将他调侃颉利的那些话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颉利听完后,面上看不出来丝毫喜怒,挥挥手道:“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第三十八章渭水盟·斩伯伦 颉利看着下方吵吵闹闹的各部落首领,抬手示意众人安静下来,而后看着众人笑道:“各位首领们,大家劳累了一天,先回去休息一会儿吧!等到伯伦叔叔回来之后,大家再过来议事吧!” 各部落首领听到颉利这样说,也就告辞各自回帐去了。 伯伦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午夜时分。 颉利听到外面吵吵闹闹的,走到大帐门口,看着伯伦的人马熙熙攘攘的回营。 颉利转身对门口卫兵说道:“传我命令,召集个部落首领来中军大帐议事!” 门口卫兵道:“遵命!” 而后快速去通知各部落首领。 颉利面上看不出丝毫喜怒,转身向着帐内走去,身上厚厚的皮甲在昏暗的灯光下发出黝黑的光芒。 颉利竟然没有卸甲等待伯伦归来。 不大一会儿功夫,各部落首领已经陆续到达了颉利帐内。 颉利坐在上方看着帐内众人,目光扫视一圈,没有看到伯伦的身影,张口问道:“伯伦老将军呢?” 只见执失思力开口答道:“报告可汗!伯伦将军刚刚回来,正在整肃人马!命我前来帐下听令!” 颉利看着众人道:“今天要商议的事情事关重大,大家稍微等一下伯伦将军吧!执失思力,你去催一催伯伦将军吧!” 执失思力自然领命前去。 过了一会儿,伯伦带着执失思力,晃晃悠悠的来到了帐内。 颉利进帐后目光扫视一圈,发现众人都在。 看着帐内众人笑道:“哈哈哈!大家伙儿都在啊?是不是要为我庆功啊?告诉你们,我今天打了个大胜仗,真他娘的过瘾,哈哈哈!那些南蛮子根本不堪一击!” 众将闻到伯伦身上一身酒气,显然是刚刚喝过酒。再看看上方面无表情的颉利,察觉到气氛不对,顿时无人敢接话。 颉利看着帐下的伯伦和鸦雀无声的众人,沉声问道:“哦?不知伯伦将军今天打了什么大胜仗?” 伯伦面带得色的道:“你不知道,我把华亭打了下来,那里是罗艺囤积粮草的大本营啊!这些带回来的粮草足够你用一阵子了!” 颉利看着面前得意的伯伦,问道:“你没有收到我命你后撤的军令吗?” 伯伦说道:“收到了啊,可是我那个时候已经离华亭只有三里地,实在他娘的忍不住啊,只好动手打了。况且也没有折损多少人马,还平白得了这么多粮草!” 颉利听到这里,脸色突然间变得无比阴寒,大喝道:“来人,把伯伦给我拉下去斩了!” 听到颉利的命令,众人桌子旁边闪出两名卫兵,“唰”的抽出马刀架在了伯伦的脖子上。【零↑九△小↓說△網】 伯伦面色大变,看着上方的颉利,口中喝道:“你小子敢,我可是你叔叔,你凭什么杀我?” 颉利眼睛盯着伯伦,说道:“这里是我突厥部的中军大帐,只有君臣,哪来的叔侄?还有,你不遵军令是为其一;背后议论君主是为其二;议事期间饮酒是为其三。这些罪名哪一条杀你不够?拉下去!” 伯伦听到颉利这样说,才明白颉利是真的要杀自己,顿时哀求道:“颉利可汗,你看在我为突厥部族征战多年的份上,饶我一次好不好啊?求求可汗饶命啊!” 颉利对伯伦的求饶声充耳不闻,眼睛扫视着下方众人。 众人看到颉利的目光,纷纷低下头去不敢和颉利对视。 卫兵看到无人为伯伦求情,收起马刀拉着伯伦向账外走去。 伯伦奋力挣开卫兵,指着颉利斥骂道:“颉利,你这个无情无义的小子,你敢杀你叔叔,我从小照顾你到大,为部族征战这么多年,你竟然要杀我?” 颉利目光炯炯的看着颉利,转头看了一眼站在伯伦身后的执失思力。 伯伦犹在高声叫骂着,突然发觉后背一凉,转过头去,发现执失思力面无表情的站在他的背后。 感受着身上传来的痛意,伯伦慢慢的倒在了血泊中。 颉利挥挥手,执失思力拉起已经气绝身亡的伯伦,向着帐外走去。 将伯伦的尸体拉出帐外,执失思力像扔麻袋一样将伯伦的尸体扔在了军营外。 突厥部一代枭雄——伯伦,随着他怀中的马蹄铁,永远的留在了中原大地。 斩了伯伦之后,突厥大军士气大震,所有反对颉利的声音顿时销声匿迹。 号角声悠扬,一道道军令从颉利帐中不断传出,突厥大军调转马头,继续前进,向着泾州城进发。 而此时此刻,罗艺的求和信也到了李世民的手中。 太极殿中,李世民看着下方的文武大臣,缓缓道:“刚刚接到消息,颉利打下了华亭,罗艺的八万人马已经没有了粮草,这是他的求和信,只不过这要求不简单啊!” 下方长孙无忌出班道:“不知罗艺提了什么要求?如果不是太苛刻的话,答应了他倒也无妨,毕竟现在城中已经没有多少兵马了,而罗艺手中足足有八万人马,如果能够争取到的话,将会是一大助力啊!” 李世民让宦官将手中的信件传到了长孙无忌手中,轻笑道:“你们看看吧,这就是罗艺提出来的要求,他要求朕封他为燕幽王,并且割让燕幽二州给他。” 李世民话音刚落,房玄龄出班奏道:“陛下!万万不可答应这种要求,如果答应这种要求的话,哪怕打跑了颉利,我们马上就会面对狼子野心的罗艺,那么我大唐将没有任何喘息的机会啊!” 李世民点点头道:“朕明白这个道理,这种要求朕是绝不会答应的,传令下去,各路兵马按兵不动,守好城池,另外,派出使者到罗艺军中,拖住罗艺,等朕再想想办法再做打算!” 说完之后,不等大臣们反应,直接起身向着殿后走去。 而秦明此时已经回到了渭城,昨天他就已经接到了罗艺造反的消息,心中已然明白,渭水之盟的这场战役,终于缓缓的揭开了序幕。 虽说他知道战事结局,可是心中却充满了紧张和兴奋。 第三十九章渭水盟·高筑墙 现在整个渭城已经全部忙了起来,不忙没有办法,颉利的骑兵和罗艺的叛军离渭城不到二十里地,而如果放弃渭城的话,长安城唯一的屏障就剩下泾阳县了,可是泾阳县城墙低矮,实在是没有信心可以守得住,虽说渭城也好不到哪里去,可是秦明却明白,哪怕以空间换时间,也是必须要换的。 自己刚刚被封为渭城县子,此时如果退却的话,秦明不认为自己以后在李世民心中还会有启用的可能。 既然退路已断,那么没有办法,只好守城了,哪怕派人求援都可以,可是却没有任何退却的可能。 守得住守不住是力量问题,守不守是原则问题。 和陈锦明走在城墙上,秦明的心冰凉一片,唯一的守城武器似乎就是弓箭,虽说突厥人没有投石机、云梯之类的攻城武器,可是秦明依然对这种只拿弓箭守城的做法持悲观态度。 幸好守城军士士气很好,个个都叫嚷着要杀十个八个突厥人光宗耀祖。 秦明身上充满了无力感,如果突厥大军打过来的话,凭借城墙还能防守一会儿,如果是罗艺打过来的话,秦明觉得三个时辰就会攻破渭城,罗艺作为一名老将,并且熟悉农耕民族的战斗方法,对付一个小小的渭城自然不在话下。 没办法,开始全力备战吧! 第一件事情就是加固城墙,突厥三五天之内肯定是打不过来的,秦明觉得这渭城城墙还可以抢救一下。 自己盖府邸的时候偷懒,现在看来这就是一个愚蠢的决定。现在好了,不去也得去。 骑着白马,在小兵的带领下,不大一会儿就到了砖窑。 蠢货,全都是蠢货,偷工减料的做法自己见的多了,可是第一次见到用**土直接烧砖的,白胚砖就是一团沙子,外力一大就散了。 大喝一声,工匠全部停了下来,迷茫的看着秦明,秦明突然间就觉得心酸了。 看着眼前的二百多号人,一个个都黑的像黑鬼一样,身上没有任何脂肪,并且全身上下布满了鞭痕和血迹,秦明心里哀叹一声,这是个什么世道啊! 打听了一下,渭城有黏土,最大的黏土区很近,就在城外一里地的庄子旁边。 城里百姓现在已经知道了突厥进犯的消息,自发的帮助城内军士守城,很奇怪的是,没有一个百姓害怕突厥,他们似乎对于唐军有一种盲目的自信。【零↑九△小↓說△網】 酒楼照常营业,小贩继续叫卖,肉铺还在开张,甚至连青楼的生意也没有减少分毫,唯一不同的是,所有店铺都提前一个时辰就关门了。 落日余晖照着渭城,秦明惊讶的看着眼前的一幕。 小贩在帮忙搬运箭矢,肉铺的两口子正在给守城将士送饭。 酒楼小二在推着独轮车往城头运送红砖,正是秦明监督制造的小块红砖,粘度非常好,很结实。 青楼里的姐妹们也没有闲着,一个个都在忙着缝制衣服,纳鞋底,全城终于动了起来。 城郊的百姓也在陆陆续续的往城里迁移,本来陈锦明是不同意这么干的,毕竟城里多一个人就多一张嘴,谁知道突厥会什么时候退兵。 秦明没有办法,只好自己出资,派人连夜去长安城采买粮食,终于说动了陈锦明。 看着城墙终于渐渐的高了起来,秦明的心也稍微安定了下来,吩咐砖窑又烧制了一万块红砖,分开码在墙头上,当下方攻城的时候,高墙之上落下的一块砖,威力绝对不小。 上辈子数理化没学好,只能这么干了。 砖窑内一百多个窑工累死了一半,秦明觉得自己就是那个罪魁祸首。 吩咐人将尸体拉了出来,而后统一集中在城外烧掉,没办法,天气在逐渐变热,渭城现在已经快有二十万人口了,秦明很担心瘟疫的爆发。 看着眼前熊熊燃烧的火光,秦明“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对着火堆磕了三个响头,周围人群捂着嘴惊讶的看着他,觉得他疯了。 在这个时代,权贵永远都是高高在上的,底层的人也已经习惯了。在他们想来,一个是皇帝钦封的县子,另外一群是卑贱的奴仆,身份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秦明却很清楚的知道,这只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阶段而已,而这些人正是这个阶段最无辜的牺牲品,他们当的起所有人类的膜拜! 冉紫月在人群中看着秦明,哭的稀里哗啦的,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哭,只是觉得不哭的话心里难受,这个心灵纯洁的小姑娘,对于人类的情绪感应很敏感。 都说情绪是会传染的,看来是真的,冉紫月一个人一哭,周围百姓捂着嘴眼泪哗哗的直往出流,不一会儿抽噎声渐渐响了起来,小孩抬头看着自己的母亲,不知道母亲为什么哭泣,再看看周围人,“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 秦明仍然跪在火堆前,将身旁的纸钱点燃,纸钱慢慢的染烧着,似乎能烧掉封建社会的阴霾。 原油是个好东西,黄土高原上似乎从来都不缺这个东西,想到后世漫山遍野的油井,秦明对于集市上出现这种东西也就理解了。毕竟遍地都是,哪怕没有人为的去开采也会出现的。 眼前的原油是高质量的,含水量和含蜡量都很低,必须把这种东西找到,如果这东西足够多的话,秦明觉得渭城倒真的有可能守住。 希望越大往往失望越大,原油是在延州府发现的。如果自己没有记错的话,延州府就是后世的延安。想到这里,秦明就释然了,陕北地区在后世有长庆油田,发现原油也就不足为奇了。 虽说搞清楚了原油的来源,可是远水解不了近渴,也就没什么用了。 不过渭城内似乎现在有这东西,那么倒可以买过来用一用。 派出人去打听了一番,果然还有。秦明马上安排了下去,有多少要多少,多多益善。毕竟是生死存亡的大事,来不及心疼钱,连自己刚刚在城外盖起来的府邸都能放弃,秦明觉得没有必要心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