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言的结局》 第一章 聪明宝贝 来福,从小就是她们家里的宝贝。 来福的五个姐姐经常这样说。 这并不是因为来福比她们小才受到父母的宠爱,才成了她们家里的宝贝。实际上来福在家里不是最小的,还有个比他更小的妹妹。来福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揪住了他父母的心,就已经决定了他在家中的地位。 听来福大姐说,本来,来福这个名字是她父母为她取的;谁知道是她不争气还是她父母不争气,让她一出生就令大家(指家族)大失所望;她父母只好把来福这个名字给留下了,替她另取了个名字叫招娣,意思是想让她招来个弟弟;谁知道第二年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了她家老二的身上,她父母只好给老二也另取了个名字叫引娣;……直到盼娣、来娣、得娣相继出生了,“来福”还是个空缺;她的父母仍不灰心,俩人商量着说,接着生,就不信生不出个“崽”来;又一年的秋天,她妈还真的把来福给生出来了,真的应了那句俗话,“只要工夫深,铁杵磨成针”;至于她的小妹“多多”,那是她父母在庆祝来福的到来而狂喜之时的一个“不小心”给“造”出来的。 来福名字的落定,是来福父母心中悬着的一块石头落地的一个信号,是来福家男孩出生的一个印记。 来福父母说,只要是个“带把的”,就是他们家的宝贝,就是他们家的希望,就是他们家的未来。 在农村,有这种思想并不是来福家的专利,为了要一个男孩而超生的现象是司空见惯的事。 来福父母还说,他们也不想生那么多小孩!但是不行啊!谁让农村穷呢?!不生个带把的,家里有那么多的体力活,谁来干?! 小农思想就是这样。他们的想法其实很单纯,并不完全是为了传宗接代。 来福家世代为农,自耕自织自染布,在大山里生活了几辈子,从来没有人想过要走出大山。 来福的父亲曾经对来福说:听你爷爷讲过,古代有个很了不起的什么什人(大概是说陶渊明)说,这自耕自织自给自足的生活(可能指田园生活)是最快乐的生活;希望你将来也像他们一样,弯下身(腰)来种田,安下心来染布,只要别丢了咱们家祖传的手艺,就会过得很快乐、很幸福。 当时,来福深信不疑。 自从来福有一次不小心掉进染布缸里后,他开始不喜欢那种生活了。 来福说,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幕:在他很小的时候,因对染布很好奇,就想看看究竟(到底是怎么回事);但人矮缸高,看不见,就尝试着跳起来抓住染缸边沿后再趴上去看;谁知那一跳跳过了头,只听“扑哧”一声,水花四溅……人跳进了缸里,弄得脸上身上到处都是酱褐色,而且小时候最喜爱的那件白土布衬衫也被染成了酱褐色,活脱脱一只酱母鸭,很是狼狈…… 那次之后,来福恨死那染缸了。 来福当时就暗暗发誓要摆脱那染缸,去过另外一种生活。虽然还不是很确定要过的生活是什么样子,但是他一定要背叛他的父辈们感到幸福的生活,这一点是肯定的。 来福从小就好学。村里人都说来福是块学习的好材料。 来福也的确有那个天赋。 六岁那年,来福第一次去上学,老师还没有开始教课,他就在座位上“呱呱呱”地背起了课文,把个老师都给惊呆了!老师问,谁教的?他说,没人教!老师不信,说,还有会背别的不(语气词)?他说,这个书(教材)上的都会;老师有意考考他,故意点了一篇比较靠后的课文,让他站起来背给同学们听;他就从容地站了起来,几乎是倒背如流地把一篇新课文给完整地背了出来;老师信了,自言自语地说,奇了怪了,还有这样的事?又问,谁教的?他说,没人教,但是,他看到这本书很熟悉,好像都学过。 老师感到好奇,就跑到来福家去做家访。 做完家访后,老师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就直接跑到小村东头的风洞口(大山里传递信息最快的地方),放亮嗓子大喊:出神童了!出神童了!……他要让大山知道这个消信,他要听到大山的回声…… 原来,是来福的父母又要干农活又要染布,没时间一直抱着他,就让他的几个姐姐轮换着抱他,但是他的几个姐姐都在上学,也不能一直抱着他;她们就想了个两全齐美的办法,用一块刚好能裹住他的比较柔软一点的布托住他的身体,然后放在她们的背上,再用一根长长的布条拧成的绳子在她们身上交叉地绑上几道,她们就可以一边背着他一边背书或写字;他就在不知不觉中记住了字背会了书(课文);不仅如此,他还有更神奇的事,他三岁学会了三千汉字,五岁会背三百首唐诗,并且她几个姐姐谁也没有专门教过他,都是他自己学会的。 来福有过目不忘的记忆能力。 来福的超常能力,在学校里迅速被传开了。山村里像“炸开了花”似的疯传着来福的神奇。 来福就在很小的时候,成了大山里有名的神童。 老师还说,来福,虽说不能像王勃那样七、八岁就能写出千古传诵的诗句,但可以与曹植七步作诗相媲美…… 来福好胜心还特别强,什么事都要争第一,而且他每次都争到了第一。 ……后来,来福不无自豪地说,只要是他想做的事,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 来福的记忆力好,好胜心强,又非常非常好学,即使没有他父母的爱宠,他也是个宝贝,好像他天生注定要不同凡响似的;他的好学性使他从书本上对城市多多少少有那么一丁点儿的了解,他想去看看城里人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为了实现这个愿望,来福求知的欲望和学习的兴趣变得更加强烈,他没日没夜地钻在书堆里“啃书本”,最终实现了这个愿望。 第二章 多事之秋 这个愿望的实现,是在一个秋天得到证实的。 这使得来福后来对秋天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情愫。 来福曾在一首散文诗中这样写道:秋风、秋雨/是文学家饱醮水墨的笔汇同灵感和思绪在稿纸上的流动/是诗人情怀的激烈或悲恸/秋声、秋色/是音乐家琴键上跳动的音符/是书画家意象和抽象在白纸上的彩绘…… 来福赞美秋天,但是秋天却总是在伤感着他。 对于秋天,来福既有“秋风秋雨”凄凄惨惨“愁煞人”的咏叹,又有“秋风送爽”“阳光普照”暧意融融之赞美。 来福说,他的感觉有点像古代的一些文人对秋天的那种感觉;不同的是,他对秋天的感觉是飘忽不定的,时而飘在这,时而又飘在那。 来福对秋天的情愫是复杂的。 来福阅读过很多书,很清楚自古以来,有数不清的文人骚客为秋天赋过诗作过词,也因此触动了他的许多情怀。 来福说,宋朝欧阳修一首《秋声赋》,不知激发了多少学子万千的感慨;后唐主李煜一曲“春花秋月(虽然这里不是写秋天,但还是用到了秋月这个词)何时了”,不知催下了多少“有情人”伤心的眼泪…… 来福也说不清楚他为什么对秋天会产生那么复杂的感受,好像这季节在故意与他纠缠不清。 来福一生中有很多的事,都与这个季节有关。 来福说,自高中开始,他的哲学成绩就很好;他很清楚事物“一分为二”的道理;但是他还是免不了要常常感叹:秋天真是意味深长啊! 很多时候,来福把秋天的人和物放在一起作比较。 来福说,对农民来说,春种秋收,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对诗人来说,春天是少女秋天是少妇,秋天是成熟的季节;对恋人来说,春天是花秋天是月,秋天是浪漫的季节…… 而对于来福和来福所处的这座城市来说,秋天意味着什么?来福有点说不清楚。 来福只知道,初秋的夜晚,清爽之中夹带着几丝凉意。 来福曾这样形容那感觉:就像你猛地咬了一大口还不太成熟的青苹果——看起来很美,吃到嘴里,才知道甜蜜之中还有几分酸涩。 来福和她就是在这样的季节里相遇并相识的。 她们是工程管理系的同班同学。 她坐前排,来福坐在正对着她的后一排。 她在课堂上的一举一动都逃离不了来福的视线。 可她从来没有正眼看过来福。她与很多男同学有过约会,却没有同来福说过一句话。 这激发了来福的好胜心。来福不喜欢有人以这种态度对待他。 来福就有意地接近她,故意把笔和本子半悬在桌边上,等待她碰掉。来福知道她不可能有少林寺武僧“坐如钟”的功夫。 果然,她只是稍微往后挪了一下身体,轻轻蹭了一下桌子,来福的本子和笔就很自然地离开桌面,在秋风的鼓动下四处飞舞。 来福就像在商场里抢购东西一样地乱抓一起。 这事,被教授看在了眼里。 下课后,教授很严厉地对来福说:“现在是大学生了,怎么能像小学生一样呢?要加强个人的品德修养……” 来福被教授训斥了一顿,她才注意到他。 来福在她的面前做出了一副很受委屈的样子。 其实,来福的心里并不是特别的难受。因为一开始来福就猜想到了,要是被教授发现是有可能要挨批评的。 只要能引起她的注意,来福心甘情愿挨骂、受罚。 她看在眼里,感到有些过意不去,就主动对来福说:“不好意思,‘都是月亮惹的祸’,是我把你的书本弄掉的,却害了你挨了批评,我很抱歉……” 来福生怕她说完就走开了,没容她把话说完就抢着回答:“你千万别‘抱歉’,你一句‘抱歉’,我到觉得不好意思了。何况,是为了这点小事(挨的批评);没什么,我受得了(想得开);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噢,对了,人无完人嘛!是吧?谁还不犯点小错误?又没犯什么大错,你别不好意思了!” 她就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嗯”了一声。 …… 来福就用这种方式与她搭腔说上了话,也自此拉开了她们之间故事的序幕。 第三章 穷追美人 来福生长在四川省峨眉山下一个不起眼的小村庄。 来福说,听父辈们讲,他家世世代代没有人走出过小村庄。 在上大学之前,来福也没有看见过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他只是听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所以他非常非常向往走出大山。 来福说,山里的孩子要想走出大山,只有发奋读书,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大学,才有机会通过分配挤进城市;这是他走出大山的唯一的一条路。 来福果然顶住了七月流火的烘烤,顺利地闯过了千百万莘莘学子梦寐以求的独木桥,圆了上大学的梦。 来福以当年全市理科第一名的好成绩,被桃源市电子工程大学录取。 来福第一次进城,也就是他上大学的第一天,手里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肩上背着七姑送的塞得鼓鼓囊囊的大凡布袋,背弯的像个小老头,手里提着八姨给的装得结结实实的“蛇皮袋子”,上身穿着二舅押了三年箱子底也没有舍得穿的的确良褂子,脚下趿着大伯穿过还不算太旧的比他的脚大了一截的老式猪皮鞋,剃了个“汉奸头”,一副灰头土脸的样子,还夹杂着一股汗臭味,傻傻地站在大学校门口足足有半个小时。 不知是在陶醉,还是在发愣。 来福说,那时,他头都懵了;他看见了她…… 来福迈出了大山沟,远离了小村庄,摆脱了家中那口让他想起来就感到尴尬的染缸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来到了高楼林立的城市。 来福说,他向往城市里的生活,对城市里的人和物有一种特殊的感情。 在城市里,来福看到了川流不息的人群,看到了通宵达旦的灯光,看到了城市的繁华与喧嚣,看到了笔挺的西装和迷人的超短裙,看到了皮尔卡丹柏丝姬耐克,看到了肯德基麦当劳汉堡包,看到了很多这一辈子想都没有想到的事物。 来福的思想开始发生变化。 来福说,这是他来到城市后的第一个变化:他宁愿生活在钢筋与水泥浇灌的笼子里,呼吸困难,也不愿生活在满山遍野的花丛中,自由呼吸着清新的空气。 来福不想庸庸碌碌昏昏噩噩地过一辈,他不想浪费了他的聪明才智,他想有所作为。他说,山村里的生活比较闲适,但容易使他变成一个懒散的人;城市里的生活节奏感强,但容易使他变成一个有成就感的人;两相比较,他选后者;因为,只有在城市里他才有机会尽情地挥洒他的智慧,才有条件施展他的才华。 来福说,当时他还有一个怪怪的想法,就是想再看一眼她,仅仅是再看一眼,绝对没有其它的想法。就是在校门口遇到的那个女孩。 来福还说,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那个女孩与他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给他一种看了一眼还想看的念想。 她叫虞美人,生长在湖北省洪湖市,是她家里唯一的女孩,从小就专横任性,被父母娇生惯养着,在家里无理也搅三分,得理更是不让人,她父母视她如掌上明珠。按她父母的话说,捧在手心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她在这样的家庭环境里长大,过惯了无拘无束的生活,自然地养成了一种独特的个性,脾气性格显得有些古怪。特别是上大学以后,她那白晳的皮肤和亭亭玉立的身材使她有了更加优越的感觉。她也知道自己该凸的地方凸了,该凹的地方凹了。以至于有人说她是魔鬼身材,她也不足为奇。 从大学一年级开始,就有不少男同学在追她,她也就豪不吝啬地利用自己的人身作资源,在分分合合中忙碌。 她被同学们理所当然地公认为“校花”,这使得她的脾气也随之渐长,更是越发的令人不可琢磨。 转眼就到了大四,因许多同学了解了她的性格,也就敬而远之退而却之。 来福在这个时候不但不退却,反而穷追不舍。 来福说,第一次看见她,想法很单纯,就是觉得似曾相识,想多看一眼;再次看见她,觉得她身上有一种他比较熟悉的东西,总让他想起大山里的百灵鸟,一身美丽的羽毛,一副悦耳的歌喉,给人一种惬意的感觉,但绝对没有追求她的意思;至于后来……那是因为她看都不看他一眼的行为激发了他…… 来福和她搭上腔后,就一直在追求她。 她对来福总是若即若离。 她把机会给了很多同学,唯独不包括来福。 来福也不气馁。 来福发誓要追到她。 来福想,既然已经介入了城市,就要成为城市的一分子。 几年的城市生活,耳闻目睹耳濡目染的不正常的事太多,使来福变得跟城里的有些人一样狡黠和势利。在来福所在的校园里,大家谈论得更多的话题不是关于学习的问题,而是关于什么什么有地位有权势有金钱的人,怎么利用职权关系给自己的亲戚朋友同事子女上学就业创造条件捞取好处。 来福想,处在城市中的校园尚且如此,校园外的社会就可想而知。 这使来福清醒地认识到这里不是他老家不是大山里的那个村庄,而是充满尔虞我诈竞争激烈的闹市。要想在这里立足,必需要有一定的资本。什么是资本?一个农民的儿子有什么样的资本?凭什么来到闹市与人家抗衡?没权没势没关系,谁也靠不着,只有靠他的头脑灵活。 来福相信办法是人想出来的。 来福就想到了一条捷径。 第四章 美眉有约 来福瞄准了她。 来福一心要追求她,是因为她不仅人长得漂亮,还是在城市里长大的…… 其实,来福完全没有必要发誓。 因为,她很明白在大学里已经只剩下来福这最后一张旧船票了,如果再不抓住,就没有机会登上最后一艘客船。她不敢想象那会使她变成什么样子。 她是校花,是女生中的姣姣者。在以谈恋爱为骄傲的校园里,她不能丢了这个面子。她觉得面子甚至于比她的生命还重要。 当时,在她们女生中流传着这样一首顺口溜:“大学生,不恋爱(没有谈恋爱),不如一堆烂白菜;大学生,无人问(没有追求者),不如一堆烂牛粪……”。 谁要是没有男朋友,谁就会成为同学们茶余饭后的笑料;这对像虞美人那样心高气傲的漂亮女生来说,是最见不得人的一件事。她宁肯死要面子活受罪,也不会容忍那样的事在她身上发生。 她心里明白这些,嘴上却不说出来,但是对来福的态度已经有了微妙的不显山不露水的转变。 来福一直沉浸在“追求”的幸福之中,他没有看出来。 也就是在这学期一个初秋的下午,她好象是受到了什么刺激,对来福的态度突然有了很大程度的转变,几乎是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以至于来福都有些不知所措。 那天,来福是从学校图书馆阅览室里上千个人头中搜寻到她的,当时她坐在进门最里边靠墙角处的一个不起眼的座位上发愣。 在那么多的人头中一眼就能找到她的,恐怕也只有像来福这样的人,才能够做得到。 来福从人群中左穿右拐,径直来到她的面前。恰巧她对面座位上的同学去还书,来福就一屁股坐了下来。 来福见到她时,她两眼发直眼圈发红。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有什么事情发生了。 来福就耐心地对她说:“是什么事让你这么伤心?看你眼圈红肿的样子我都心疼死了,能说给我听吗?看看我能不能帮上忙!说出来吧,别憋在心里,那样会憋坏身体的!让我替你分担一半的痛苦,好吗?要是有什么怨气,就往我身上撒好了,你放心,我的承受能力特别强,不管你说什么我都受得了……” 来福那时的一番劝慰,要比平常时的作用强上几百倍。何况来福当时言之凿凿情之切切的话,确实很感动人。那时的来福,一心要追求她,说的话都是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是女人就喜欢听那样的话,她当然也不例外。况且她当时正处在伤心阶段。 伤心的人,是需要人的抚慰的。她那时听到那样体贴入微的话,就像在痛苦的旋涡中不能自拔的人突然抓住了一只援助之手,心里感觉猛然一轻松。 就对来福说:“晚上去我的公寓吧!” 来福听到她的邀请,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来福用力掐了一下自己的手,感觉有点疼,证实了的确不是在梦里,内心的喜悦,感觉比喝了蜜还要甜。 从阅览室里走出来,来福没有回教室,径直去了视听大厅。这天下午的后两节课,是由工程管理系统一组织的,在图书馆视听大厅听一个外系教授的“新三论”讲座。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在当时来说,还是比较前沿的一种学术讲座。来福进去之前就作好了提前退场的准备,挑了一个最不显眼的位置坐了下来。这个位置在大厅的最后一排,且紧挨着墙角,右侧有一个小门,出入很方便,也不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 其实,来福坐在那里只是做个样子而矣。来福“身在曹营心在汉”。来福的思想来福的灵魂早已飞到她的公寓里去了,留在座位上的只是一具躯壳。 来福没有等到教授讲完课,就直接去了学校食堂。也不像往常一样地挑剔,随便买了点饭菜,“三下五除二”就吃完了。 来福匆匆跑进储藏室。那时一个班级只有一个储藏室,储藏室里并没有柜子,只有几张高低床铺,谁有衣服,就摆放在上面,然后在对应的位置上写上自己的名字。这给来福借衣服带来了很大的方便,谁有什么样的衣服,一看就一目了然。来福从同学的衣服堆中精心挑选了一件自认为很适合自己身材的西服,穿在身上试了试,感觉很好,就留下一张字条放在那个衣服堆上,然后,直接向学校服务社奔去。 来福是一个很会节俭的人。 平时,来福一分钱也啥不得花。头发,让同学帮助剪,小卖部,来福根本就不去,更甭想掏他的钱。 那天,为了赴美眉的约会,来福一咬牙一跺脚,还是决定忍痛割爱割舍几个月的伙食费。 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应允来福到她的公寓里去。 来福不敢有丝毫的怠慢。来福要把握好这个开头。来福期待这一刻的到来已经有很久了,也明知上课时天天能见到她,但是还是决定将自己精心装扮、修饰一番。 来福一路小跑到服务社,见美容美发店的师傅正悠闲地站在门口,好象是在专门等他似的。 来福心中一喜,庆幸那会儿正好没有人来,就让美发师傅精心设计了一个发型,又到隔壁小卖部挑选了一些女孩子爱吃的话梅、松子、瓜子、杏仁和开心果之类的食物,然后手舞足蹈地朝她的公寓跑去。 第五章 偷偿禁果 来福一边跑一边还在想钱的事:现在的物价怎么这么高?这么一点点东西,就要七、八十元,这不是有点明宰吗?可又能找谁说呢? 虽然有点心疼钱,但来福还是兴高采烈地拚命往前跑。 来福气喘吁吁来到公寓,见门半掩着,就直接走了进去,见她穿着一件白纱套裙正坐在书桌前双手托着下颌,两眼直愣愣地看着窗外。 她没有说话,好象根本不知道有人进来一样。 来福注意到她的眼睛里充满了哀愁,心里也特别的难受。 来福想用男人的情感来打动她,就开始滔滔不绝地向她表述他的执着他的追求…… 讲了多久,来福自己也不知道。只知道她终于有了感觉——缓缓地向他伸出了那双纤细的小手,声音很轻很轻地说:“晚上就别走了,留下来吧!” 来福就像个听话的孩子,紧紧地依偎在她的怀里。 整个晚上,来福没有离开她一步。 这是来福第一次与一个异性有如此亲密的接触。 来福像许多农村的孩子一样,长到十一、二岁还依偎在母亲的怀里吃奶,对乳房并不陌生,但是当她缓缓地解开纽扣,那一双高耸的鲜活的乳房一下子从薄薄的白纱套裙中跳跃出来的时候,来福还是激动得有点晕眩。 来福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丽的乳房。她的乳房雪白耀眼,像是雪乳交融的杰作,那两粒淡粉色的乳头,就像是镶嵌上去的粉红宝石,美得奇特。毫无疑问一般的黄种人是没有这种乳房的,别的人种也许有这种色彩,但是未必有如此美好的形状;那种高高的坚挺的圆锥体,色彩却是雪白与粉红,就是美女扎堆的韩国,也很难找到;那真是天工最完美的造物。只有天工最宠爱的女孩,才能享有如此丰饶的馈赠。 来福伸出铁钳似的大手,在那鲜活白皙的圆锥体上缓缓地滑动,动作很轻,像是在抚摸一件非常名贵的工艺品,不敢有丝毫的闪失,这种轻柔的动作使她感觉到身体里有一种汁水在向外流淌…… 她就让来福第一次偷尝到了人生的禁果。 大学一毕业,她父母利用手中的权力,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她们双双留在了自己所在的建设工程局。这是一家拥有五千多人的国营事业单位。虽然它坐落在桃源市,但它属于省直单位,是坐落在桃源市里最好的单位之一。很多人找门路托关系想去去不了,而她们只费了九牛一毛之力就被分配到了工程部和财务部。 来福不仅实现了挤进城市的愿望,还拥有了优越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这是来福做梦都想要的。来福为自己没有像众多同学一样放弃对她的追求而感到得意。来福是个极度聪明的人,他从她父母的权势中看到了自己的前途和希望;他要牢牢地抓住这把梯子。这对来福来说不是什么难事,因为拴住这把梯子的绳子就在他的手中。 工作一稳定下来,来福就急不可奈地拉着她去了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来福再也不用像在大学里那样偷偷摸摸地同她在一起。 没等单位的新房子分配下来,来福就同她明正言顺地住在自己租赁的小房子里过起了夫妻生活。 来福还把这个小房子取了个很别致的名字,为了这个名字,还耗损了不少的脑细胞;启先叫做“云雨斋”,后来虞美人嫌“云雨”两个字太直白,“斋”不如“轩”浪漫,就改叫“夜雨轩”。 来福说,这个名字有诗意,因为这个“雨”,不是一般的雨,是《红楼梦》里的雨。 其实,没过多久,她们就拿到了新房子的钥匙,从夜雨轩搬进了单位的筒子楼。为了完成双喜临门的心愿,又特地搞了一次婚庆仪式,正式地走了一回红地毯。 这一切进行得顺顺利利,小俩口的日子也过得红红火火。 …… 不过,好景不长。 没过多久,来福就当上了工程部副部长。这是她父亲卸任前的最后一次杰作。 来福没有升迁的喜悦,反而变得焦躁不安起来。 来福本想抓住她父亲这把梯子好好地往上爬一爬,没想到精心孕育的——对仕途的设想才刚刚开始,就要宣告流产了。来福的心一下子没有了支撑,失去了平衡。 来福无法排解心中的郁闷,就时常为了一些生活中的琐碎小事与她争吵。 本来,居家过日子,两口子磕磕碰碰是难免的事,可她们就是互不相让。 有一次,她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打趣来福,说他是铁杵磨成了针,假心换了真心。 来福就说,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来福已经不是以前的来福了。 来福不像以前一样百依百顺唯她的命是从了。 来福说,再也不想把心思花在她的身上。 第六章 夫妻易位 来福完全不顾及她的感受,只为自己的着想。来福把她当成了附属品。 有好心人提醒来福说:“女人是需要呵护的!” 来福就说:“她还能跑了不成?” 来福不想了解她的感受。 来福的婚姻观念还停留在旧式封建女性的思想层面上。 其实,现代女性的婚姻观念与社会制度的改革是同样的,也在与时俱进。她们这一代女性有自己的思想和活法。 她向往的是轻松浪漫的生活。 来福对她的想法不闻不问,更不想去理解。 她们就隔三岔五地吵架。 俗话说,坏事怕开头。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慢慢地发展成了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而且每次吵架都是扯着嗓子地叫,好象谁的嗓门大谁就是胜利者。 一天晚上,她们吵得跟炸了雷似的,对门的邻居实在没法入睡,夫妻俩就开始商量要不要出面劝一劝他们。 女的说:“是该劝劝了,不然就太没人情味了,况且这是一举两得的事,既帮助了别人,又能使自己耳朵清静,何乐而不为呢?!” 这家男的叫单超,女的叫呼延春。 单超说:“干脆我去把他们家男人叫到咱们家里来坐坐,只要把他们分开了就好办”。 呼延春说:“关键是要劝住女人,男人的火气上来得快也消得快,女人的火气上来得慢也消得慢,只要女人的火气不消,还会吵起来”。 单超说:“要不你去他们家劝女人?” 呼延春说:“不行,不行,说明你不了解女人,你不知道男人劝女人比女人劝女人要容易得多吗?!” 单超说:“那是那是。既然这样,我去他们家劝女人,你留在家里等他们家的男人过来?” 呼延春说:“好吧,就这样吧!” 两人就分头行动,各自开始了劝说…… 果然效果奇佳。 从这以后,两家人为了劝说吵架的事,就经常在一起。以至于两家人都形成了一种习惯,每常有不开心的事,就到对门邻居家去诉说。 起先还有点顾虑,男的跟男人讲,女的跟女人说。时间长了,彼此间来往多了,就消除了隔阂,变成了一开始劝说时的一样了——女的跟男人说,男的跟女人讲。 一来二往,两家人的关系已经亲密得不分彼此了。还时不时地在一起聚会。谁家有喜乐事,都会同对方一起分享,就像一家人一样。 周末闲暇了,四个人就凑在一起玩“夫妻”牌。这是扑克牌的一种玩法,有点类似于“升级”或“双扣”的玩法,只是事先约定了按东南西北方向坐定的东西两人为一对夫妻,南北两人为另一对夫妻。出牌时夫妻两人共同配合互相帮助,共同抢分,以抢分多少来决定胜负。这种牌的玩法看似简单,却对两人的配合有着较高的要求。 开始是自家人跟自家人配对,后来呼延春嫌自己家的男人单超不会出牌,就提出要交换“丈夫”,大家在心里似乎形成了默契,没有一个人持反对意见。两个男人没出一声就交换了位置,这样就形成了夫妻交叉的局面。 说来也怪,这么一换,既没有人争吵,也没有人埋怨,还时不时地互相鼓励互相欣赏几句。 这以后,大家像遵守规章制度一样地习惯。每逢牌场,谁也不用说话,就自觉地按位置落座。 四人当中,属单超和虞美人配合最好,在有外人参加时,常常是她们俩一起当代表,即使到别的人家去打牌也如此。常在一起打牌的人都觉得她们配合挺默契的,好象有心灵感应。 牌场人多嘴杂,总有一些人不了解内情,但因常在一起玩牌熟识,就开她们的玩笑说:“俩口子真般配,玩牌都能做到天衣无缝,不知道做那个事的时候是不是也这样?”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 一句话激起了千重浪。单超和虞美人自听到那句话后,好象肚子里长了毛毛虫,总觉得心里面痒痒的,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又一年,国庆节放长假,来福说好多年没有回老家了,想回家看看父母,就对虞美人说:“今年回去一趟吧?” 虞美人嫌来福老家地方偏僻,没有一脚的平路,就借故要加班,说:“我的财务报表没有做完,去不了。” 来福就自己回了老家。 第二天,有个同学说既然是长假中的周末,就是“双喜”,不能白白地浪费掉,要搞个宴会什么的,就邀请虞美人去参加。虞美人正愁一人在家没事可干,有点闲得发慌,想出去轻松轻松,二话没说就答应去了。 老同学相聚,自然要开怀畅饮,她这样想,就贪杯多喝了几杯。没想到她这个平时被同学称之为“津巴布韦”(斤把不醉)的,这次在阴沟里翻了船。当场就放了“鱼秧”。 同学见已经十一点多了,她也已经醉成那样了,就提前送她回家。 第七章 有心栽花 进了小区,她却不走了。 同学见她摇摇晃晃站立不稳,有心要扶她上楼。她不肯,执意要自己上楼。口里还念念有词:“我——没——醉——我——没——醉”。 同学见拗不过她,只好自己回去了。 她隐隐约约记得自己家的楼幢。跌跌撞撞上了楼,朦朦胧胧地摸出钥匙,上捅下戳,总算把钥匙撞入了锁孔。左拧右扭,却怎么也弄不开门。正在她一筹莫展的时候,门突然开了。只听“扑嗵”一声,门内的人被她结结实实地扑倒在地。 说来也巧,这天,单超也是一个人在家。因觉得无所事事,看了一会电视就早早地睡下了,正陶醉在电视里的浪漫爱情中,却被突然而来的“撬门”声给惊醒了。 单超以为是小偷在撬自己家的门,就一咕噜地从床上爬了起来,想来个生擒活捉,便使了一招突然拉门。 虞美人本来就站立不稳,又把整个身体趴在门上,重心严重偏移,就很自然地扑了上去。 这反倒把单超给搞懵了。单超因急着抓小偷,光着膀子趿着拖鞋就出来了,并没有想到门外的人会不顾一切地猛扑上来。 单超是在她扑向他的一刹那间从走廊里微弱的灯光中看清了她的面容的。这个女人她太熟悉了,何况这个女人是自己心仪已久的女人。她的身影在脑海里早就浮现过千百遍。 她这一扑一倒,正好扑个满怀倒个结实。她俩躺在地上,一上一下,鼻子挨着鼻子脸贴着脸,差一点就嘴对嘴了。 单超能像柳下惠那样坐怀不乱吗? 要知道金秋十月是女人的季节,有几个女人不把自己最美丽的一面展现在别人面前?何况这是一个追求时尚的时代! 有人这样说,现在时髦女人是什么东西薄穿什么,什么地方能露露什么地方,该露的地方全露了,不该露的地方也露了,就差最后一块遮羞布没有揭下了。这话一点没有夸张,的的确确,不管是在大街或是小巷,或是商场或是店铺里,只要是女人扎堆的地方,就会见到坦肩露脐的女人。 这种感观上的刺激,就给藏在单超肚子里的毛毛虫提供了生长环境。它开始上窜下跳左冲右撞,闹腾得单超特别的难受。 单超有些把持不住,就从后背抽出被压住的双手,轻轻地抚摸着她…… 混杂在她她肚子里的酒精也不甘寂寞,极力怂恿她,将单超紧紧抱住,疯狂地亲吻着,恨不得将单超整个地吞下。 那情景,就像一个被冰雪麻木了的人,突然遇到暖流。 她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反到使单超不知所措。 单超属于那种有贼心没贼胆的人。 单超愣了愣神,猛地一个翻身从地上爬了起来,见她仍醉眼迷离地躺在那里,就将她扶到了自己的床上,自己却跑到沙发上去睡了一夜。 一觉醒来,已是第二天的中午了。 虞美人见自己四仰八叉地躺在单超家的床上,心里像打鼓似的七上八下,但大脑却清清楚楚地告诉自己这不是在害怕发生了什么,到像是在期待有什么的发生。 她已经成为有很多年没有找到这样的感觉了。这种感觉持续了好一会她才回过神来。 她冲出房间来到客厅,见单超像一只突然受到惊吓的窝牛,躲在沙发的一角全力卷起自己的身体。 她知道单超为什么这样,因为她隐隐约约还记得昨晚的事。她稍微定了定神,说:“昨晚睡得真好,是你把我抱到床上去的吧?多亏了你的一抱,不然我就得睡在门外的地板上!” 单超见她面露红晕语调平和没有生气,就想把在心里埋藏了很久的话说出来,可是话到嘴边却怎么也出不了口,上下唇像两块异性磁铁,死死地粘在一起,怎么也分不开。 单超就在心里抽自己的耳光,一边抽一边骂自己的没用,这么好的机会没有把握住。 没等单超从自我中解脱出来,虞美人银铃般的声音响了起来,说:“干嘛还呆在那里不动呀?等你请客还真是不容易,我的肚子在呱呱地叫你呐!” 单超喜出望外,也不回答就冲进了厨房。 虞美人紧随其后跟了进去。 两人不用分工却协作得很好。一会儿工夫,一桌丰盛的饭菜就做好了。两人一边吃一边说笑,半下午的工夫很快就过去了,眼看着西边的太阳快要落山了,虞美人才很不情愿地回了自己的家。 家里一片寂静,虞美人没有心思干别的事,就天马行空地胡思乱想。 她又想起了昨晚的事。她想不明白,单超为什么突然间又没有了激情?这不是他一直想要的吗?难道是我看错了?他是不是有那方面的毛病?……一串串的疑惑令她百思不得其解。 她就拿自己的男人与单超做比较,总觉得单超比自己的男人对她好。单超把自己当仙女一样地供着鲜花一样地捧着,就像她的父母一样地关心她安慰她给她温暖,同单超在一起的感觉总是那么轻松和惬意。她越想心中越是不能平静,越是不能平静越是走不出死胡同。 她想歇斯底里地大哭一场,可她还是强忍住没有出声。她不想让邻居家的男人单超替她难过…… 第八章 功成名就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间又过去了一年,也就是来福获得项目经理资质的第一年,工程局在新疆伊犁有一个上亿元的新项目需要上马,原定的项目经理出国援外没回来,工程局领导层重新决策,认为来福年轻有魄力,而且是工程系系本科毕业生,又在这几年的工作中积累了一些实际经验,决定派来福去担任该项目的经理。 来福就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踏上了去新疆的列车,春风得意地走上了项目经理的岗位。 新官上任,来福铆足了劲,不分日夜地同工人们一起坚守在工地上,很快就见到了成效。一年下来,竟将工期提前了三个月,优质高效超额完成了年度工程任务。 工程局领导非常高兴,决定将来福作为后备干部进行培养。不仅在全局范围内通报表彰了来福的成绩,还破例给了来福一万元的物质奖励。 良好的开端是走向成功的一半,来福这样想。 来福信心百倍,下定决心甩开膀子大展拳脚大干一场。 辛勤耕耘的人总是会有收获的。五年的工期来福只用了四年的时间就圆满完成了任务。来福也就连续四年获得了工程局的奖励和表彰。 也因此引起了几个援外归来的项目经理的不满。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这就是《丑陋的中国人》里的某些人,窝里斗是他们的特长。 但是这并没有改变局领导将来福作为培养对象的想法。 两个月后,工程局领导班子开始换届选举,与来福要好的同学常明经理刚从国外回来,了解到来福被其它项目经理孤立,就悄悄拿出来一份上面写得密密麻麻的签满名字的信笺给来福,说:“这是项目经理们举报钱局长受贿的材料,你在上面签个名,大家形成了统一路线,就不好再对你说什么”。 来福有些犹豫,因为来福正是通过钱局长的关系,才走上项目经理岗位的。不过,来福沉思了一会,还是在上面签了字。 钱局长下台的那天,首先找到来福,说:“小刘啊,多亏了你及时告诉我情况,不然,我就不是退休了!你说,我都几十岁的人了,差点被那帮‘免崽子’给整倒了,还说要把我弄到‘局子里’去,你说可恶不可恶!我会跟他们好好算算这笔账的。我这张老脸还没那么不中用,以后你有什么事,尽管来找我,不要客气”。 来福从钱局长家里出来,感觉一头的雾水,分不清自己做得是对还是错。 偏偏在这个时候常明经理走了过来,问来福是否将签名的事告诉过别人。 来福吱吱唔唔地哼了一声,像是说没有,又像是说有。 也不知常经理是听清楚了还是没有听清楚,随便应了一声就走了。 自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提起这件事。 可在钱局长和其它项目经理的眼里,来福是个年轻有才华,为人诚实的大好人。来福也就顺顺利利地通过了各级考核,成了建设工程局最年轻的副局长。 仕途上的成功往往是与其它的“收获”结伴而行。 很快,来福的工资、住房就上了一个台阶。 原来认识的和不认识的人、熟悉的和不熟悉的人都找上门来,名义上是来汇报工作,实际上是来套关系、跑官、要官。 开始的时候,来福还在这样的环境中挣扎着,曾将一个送礼的人挡在门外,后来,实抵挡不住,只好任由它去。 这年九月,工程局又竞标成功了一个大型援外工程项目,按照惯例,要派一名副局长去工地负责。 来福就自告奋勇去了苏丹建设工地。 随同来福前去的还有来福的老校友(同校不同届)老部下小老乡王纯燕,她是来福负责的苏丹建设工地上的财务科长。 这个王纯燕年龄不大,才二十出头,却十分的老道。长着姑娘的脸蛋少妇的身材,既有二十岁女孩子的朝气和活力,又有三十岁少妇的丰腴和风韵。同她打过交道的人都说她浑身上下好象有散发不完的激情。 来福与她私人关系本来就要好,又因工作上的应酬不得不常在一起交杯问盏,酒桌上的浑话加上女人的煽情,两人自然地生出了些许暧昧。 来福本来就属于那种才貌双全的男人,魁梧的身材上架着一副俊俏的脸蛋,又在官运亨通之时,有不少女人衷情与这种类型的男人! 在来福的身边也不乏投怀送抱的女人,但他的心思不在女人。 来福想干成一番事业,他把心思都放在了仕途的升迁上了。 自从这个女人来到身边后,来福的心就像在打鼓一样“嘭嘭”地跳。来福有事没事都叫她,好象她俩之间有说不完的话讲不完的事。 第九章 是是非非 来福在她的面前说话也从不避讳,不论是工作上的事还是生活上的事,都对她讲,甚至于来福与老婆之间的房事也对她说。 两人的关系已经亲密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但绝没有越过最后一道防线。 工地人多,难免有人看在眼里。就把来福的事编的像传奇故事一样精彩,并且几乎是以光的速度在传播。不仅如此,有人还铮铮有词地说:“谁敢保证她们之间没有发生过那种事情?” 俗话说:“人上一百,五颜六色”。什么地方都可能有捕风捉影的人。有这种人的地方,传出点别人的风花雪月之类的风流韵事是很自然的现象。这种人的心理,往往是一边讥讽别人的道貌岸然不道德,一边却细细地咀嚼品味他们想象出来的不堪入目的事情的细枝末节的味道,并从中获取蜜汁和快感。他们这个时候的大脑超常地发达,想象力也出奇地丰富,简而言之,你不得不五体投地地佩服。 这事,很快就传到了虞美人的耳朵里。她怎么能容得下这样的事呢?她只是偶尔道听途说到那么一点点,就已经火冒三丈了,待到人们将添油加醋的版本再次传到她的耳朵里时,她一下子拔地三尺暴跳如雷,急匆匆地找到工程局“一把手”李解局长,先是要求立即去工地,后又要求赶快将来福从苏丹工地撤回来。 李局长是从部队转业的,是她父亲一手提拔起来的干部,最善长做思想政治工作。他就耐心地给她解释,说:“你去工地干什么?吵架呀!那也解决不了问题呀!工程上的事不是儿戏,来福是那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一切工作都是按照来福的思路在进行,如果现在让来福回来,很可能会使整个工程处于瘫痪状态,不仅工程项目不能如期竣工,还会给工程局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和麻烦……何况撤换项目上的任何一个人,都要经过局党委班子集体研究讨论。你爸爸是工程局里的老领导,你不致于不懂这个吧?总不能因为你个人的家庭问题置全局的项目工程而不顾吧?” 一席话,把虞美人满腹牢骚挡在了肚子里。她没有地方发泄,心里一直闷闷不乐…… 苏丹的工程终于结束了。 来福对家中发生的事略知一二。来福满不在乎地朝家走去,还没有来得及进屋就被虞美人堵截在了门口。不容分说,张口就骂,避脸就抓…… 她将心中的郁闷一古脑地发泄出来。 来福一脚在门里一脚在门外,好象骑墙,又像驾驹。本来就是进也可退也可,现在门里用力一推,来福也就瘸子拜年——就势一歪,拔腿就往回走。 来福很清楚,以他现在的身份和地位,想追求他的女人很多。来福不在乎她怎么做。 来福现在有些后悔,在工地时有大好的机会,却什么也没有做过。来福想:反正她是横竖都不信任我,与其做个“冤死鬼”,还不如做个“风流鬼”。 来福还没有走出多远,手机就在提醒:“来电话了!” 来福迅速从腰子间取下手机,打开翻盖,一个清脆而熟悉的声音传到了耳朵里,是王纯燕。 “喂!你在哪?‘我想死你了!快快回到我的身边来,别让我独自飘零’”。她在开玩笑。这是她们在工地上经常学着说的一句台词。 来福无心开玩笑,就实打实地说:“我在去‘开心屋’的路上,正想找你过来帮我抚平心中的忧伤呢!” “别逗了,又拿我开涮,是吧?”她不信。 因为在工地上的时候,他们经常开这种玩笑,说话都很直白。有一回她真的有了那方面的冲动,想同来福做一次,被来福搪塞过去了。她也没有表现出什么不自在的,两人依旧是无话不谈的朋友。 来福在电话那头说:“不信?我都快到了,我用‘座机’给你打过去,总不会有错吧?!” 她就真的接到了来福的电话。 她知道那是来福的办公室,她对那里的一切都很熟悉。来福经常跟她提起那里的事。 来福的办公室离家属区有很长的一段路,里面装修得很豪华很气派,跟总统套房比差不多少,人在里面确实感到很舒适。来福只要遇到不开心的事,就去那里……所以取了这么一个名字。 没过一会儿工夫,她就到了。 见到来福,她兴奋不已。她早就在渴望这一时刻的到来。她像久旱逢甘露一样地迫不及待。来了就脱,脱了就亲,亲了就搂,搂了就抱,抱了就直奔主题。也不需要“过门”,也不需要铺垫。 …… 自那天晚上之后,来福和虞美人两口子的关系反而恢复了平静。 她们不再大喊大叫地吵架了。 她说,现在对来福已经没有什么感觉了,连最起码的吵架的心情都没有了。 她失望极了。 她把失望变成了恨。她认为是来福毁了她的生活。她心爱的男同学离她而去,就是因为来福的苦苦纠缠。她把嫁给来福当成了赌注。她现在输了,而且输得很惨。 她要把赌本赢回来。 第十章 香消玉殒 她开始出入歌舞厅。 她知道来福经常去梦海歌舞厅,就在那里当起了“坐台小姐”。 不过,她这个坐台小姐是不会接待其它客人的。为了能留在那里,她每天付给老板一笔不小数目的费用。 她还专门另取了个名字,叫做聂蹒。她说,自然有她的用意。 这天,来福像往常一样地直接来到玫瑰包房。这是来福的专用包房,房间里只有昏暗的灯光和静静地立在茶几上的两杯“xo”。 来福每次来这里都是先喝上几口xo酒,再让小姐过来…… 也许是为了增加魅力,也许是为了情调,反正这已经成为来福的一种习惯。 来福这次是慕名而来的。来福听说这里来了一位绝代佳人,还很特别,一般的客人她不接待,更甭想见她的面。 来福想:这样的女人正适合他的身份地位和聪明头脑,这个“涅槃”是专门为他而来的…… 来福说,只要是他想做的,就没有摆不平的事! 来福弯腰坐下,像往常一样,在小姐还没有到来之前,端起酒杯自饮起来。呷了一口,感觉口感特别的好,又连喝了两大口,觉得口感比刚才还要好。 就思忖:这“小姐”还真是有心,能调出这么合我口味的酒来;她还真是与众不同,同样是酒,经过她一调配,怎么感觉就比平常喝的正牌的xo还有味道呢?唉!只可惜这感觉来得太迟了…… 来福这样想着,两杯酒就在不知不觉中喝完了,还是没有见到“小姐”。 来福正准备出去问个究竟,突然眼前一黑,倒在了沙发上…… 来福再也没有醒过来。 公安局人员接到报案,很快就赶到了现场。经过一番勘察,也没有得出什么结果。现场,除了来福的指纹等,没有留下其它任何人的任何痕迹。 虽说聂蹒小姐的嫌疑最大,可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她干的。即使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到来,也只能说明他有一个完美的推理,不能作为陈堂证词。 公安局也没有其它的办法,只能将案件搁置下来。 一个星期后的一个深夜,劳碌了一天的人们都沉浸在幸福的睡梦之中;四周死一般的寂静,虞美人一个人直直地站在桃源市的莲花湖边,远远地望着湖心浮想联翩夜不能寐。她身着白纱套裙,目光呆滞,心中一片茫然。她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披肩的长发和薄薄的白纱裙像是有灵性似的在微风的拂弄下上下飞舞着,微弱的月光映射在她的身上,更凸显出她曲线的妩媚。从不远处传来几声蟋蟀的叫声,她从茫然中苏醒过来,缓缓地退去身上的内衣和饰物,只留一件白纱长裙,然后往后昂了昂头,再轻轻地甩了甩长发,又双手合十后猛然往前一伸,做了个运动员跳水一样的动作…… 第二天,有人在桃源市的莲花湖里看到了虞美人的尸体。 她静静地躺在围成一个心形的莲花中间,仿佛新开出来的一朵白莲花。她的白纱套裙在水的湿润下已经遮挡不住胴体的美丽,朦朦胧胧的肉质感反而给人以无限的遐想。 人们在她留在湖边的衣物里找到了一封遗书,大意是:我的死跟任何人没有关系,谁也不用胡乱猜测。我是自己跳入湖中结束生命的,是为了重生才这样做的。虽然我早就有了这种想法,但是我还没有作出最后的决定。直到昨天,就是在昨天我也收到了一封遗书,是来福写的,他告诉我——他曾经是一个很纯朴的很厚道的人;自从来到城里后,他变了,变得连自己都有点不认识自己了;他好像是掉进了染缸,因为里面什么样的颜色都有,与什么样的颜色接触就会染上什么样的色彩,他刚好染上了从小就讨厌的色彩;这不完全是他的错,他是不小心被染上的,他想远离这种色彩,所以一直在寻找机会;他说终于找到了……他还告诉我,在我接到他的遗书时,他已经死了,他如愿了,没有什么遗憾了……来福这个可恶的家伙,临死之前还没有忘记自己的聪明——那就是又一次利用了我。我呢,我不能原谅自己……所以我要用这洁净的湖水洗涤我身上的污垢净化我的灵魂……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