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宠旧爱:陆少的秘密恋人》 第 1 部分 [独宠旧爱·陆少的秘密恋人/云檀著] 商业奇才陆子初有个众所周知的怪癖。 陆氏集团旗下有个赫赫有名的模特公司,一年四季,每隔三个月,一定会有当季新潮婚纱面世。 那些穿着婚纱,行走t台的模特们有着共同的标志:眉眼笑意清浅,气质宜室宜家。 只有这个时候,眉眼寡淡的陆先生才会偶露笑意。 有人猜测:“陆先生心里一定藏着一个女人,并且经年不忘。” ------章节内容开始------- 阁楼上的疯女人 更新时间:2014-4-2811:37:26本章字数:1796 【题记】 泰戈尔说:“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翱翔天际,一个却深潜海底。” 在陆子初和顾笙的世界里,陆子初是飞鸟,顾笙是鱼;陆子初翱翔天际,顾笙深潜海底。 【正文】 阁楼光线昏暗,看起来有些阴森可怖。 顾笙扶着陈旧的家具,一步步走到窗前,她最近胃口很差,没有按时进食,身体太过虚弱,走几步就会气喘吁吁。 窗户被铁条钉的严严实实,只因最初搬到这里的时候,顾笙打破窗户玻璃,试图从三层高的阁楼上跳下去找她的陆子初。家人吓坏了,当天就封了这扇窗户。 顾笙听着敲敲打打的声音,她很害怕,缩在墙角里,掩面嚎啕大哭……他们夺走了她的期望。 大四那年,顾笙21岁。陆子初对她说:“阿笙,你先回美国,最迟半年,我去找你,你等我。” 后来呢?后来的事情顾笙都忘了。 21岁那年,顾笙在美国出了一场车祸,一病六年,近乎病态的想念一个叫陆子初的男人,天天念叨着他会来接她,浑浑噩噩的活着,所有人都说她疯了。 最初,她还会跟别人说:“我不是疯子。” “每个疯子都不承认自己是疯子。” 他们眼神太冷,顾笙望着窗外,任由悲喜淹没在一方天地里。 在房间里关的时间太久,后来顾笙真的疯了,痴痴傻傻,今夕不知明日,病了五年,近年才有所好转,意识开始慢慢恢复清醒。 有关于过往,21岁之 前被顾笙铭记;21岁之后被顾笙遗忘。 不再吃药,她怕她会忘了陆子初,好在她比以前安份了许多,家人不再管她。他们有自己的人生要走,有谁会太过关注一个疯子的感情世界。 2月末,西雅图春暖花开,明媚的阳光被窗户上深嵌的铁条撕裂成摇曳的光束。 顾笙伸出手,手心明晃晃的,她的表情有些木然,缓缓握紧光束,然后再颤颤的松开。她笑了,还好,温暖还在。 她已经很久没有再说过话了,每天就这么呆呆的坐在阁楼里。 有时候她会想,如果陆子初来接她,也许她会语气轻松的跟他打招呼:“嗨,陆子初,好久不见。” 但她很快又落寞的笑了,一别6年,顾家从旧金山搬到了西雅图,他还能再找到她吗?他是否还记得她? 也许,早已忘了她吧! 楼下客厅里响起电视声,她站在原地,静静听了一会儿,好像是nba球赛直播,她记得陆子初很喜欢篮球赛,他此刻也在看球赛直播吗? 此时,陆子初的确在看nba球赛直播,不过不是在电视机前,而是在纽约现场。 当晚有媒体报道:著名模特卡尔和中国房地产富豪陆子初观看nba球赛,举止亲密,被疑暗中秘密交往…… 绯闻,陆先生在纽约 更新时间:2014-4-2811:37:26本章字数:1835 美国,纽约。 2月末的纽约,阳光还算温和,但陆子初的手和脚却有些凉。 女秘书见老板走出酒店,已经眼明手快的打开了后座车门。 细算下来,向露跟在陆子初身边已经有五年了。身为老板,陆子初对公司员工很大方,但他在日常生活细节上却极为苛刻。比如说他畏寒,所以身为秘书,向露会随时准备一只保温箱,里面装着清一色热毛巾。 向露坐上副驾驶座,关上车门,拿出一条热毛巾递向后座。 陆子初暖了一会儿,擦了擦手,指尖这才有了暖意。 向露把毛巾收好,又把经济报和娱乐报递了过去,她是有心的,今天刻意把娱乐报放在了经济报上面。 陆子初垂眸翻看报纸,向露手背碰了碰司机手臂,示意他开车。 车内一时很静。 今天八卦男女主角分别是中国富商陆子初和中美 混血女模卡尔。大意无非是两人nba赛场现身观赛,暧mei互动,恋情扑朔迷离…… 仅仅看了一眼,那张娱乐报纸就被陆子初随手扔到了一旁,认真留意起经济动向,对绯闻缠身并不上心。 车行半小时左右到了酒店,在这里有一个重要会议需要陆子初现身出席。 向秘书先下了车,打开了后车门,司机这时候也下车站在了车身旁。这是规矩,给陆子初做事马虎不得。 “预订餐厅,中午我要和她共进午餐。”陆子初下车吩咐向露,整理了一下西装,迈步朝酒店走去。 向露拿出手机拨打卡尔经纪人的电话。商人、名模联手炒作,互惠互利,聪明人是不会拒绝的。 …… 美国,西雅图。 临近黄昏,6岁的小女孩手中拿着一张照片,踩着楼梯匆匆上楼。 她叫顾流沙,华裔,英文昵称:jane,中文昵称:简。 顾家楼梯很长,从下面往上面看,黑漆漆的,通向未知的尽头。其实那个未知有抵达的彼岸,那里囚禁着一个沉静如水的女人,偶尔挣扎绝望,长时间无悲无喜,被时光掩埋。 楼梯墙壁上处处可见顾家成员照片,有男主人顾行远,女主人沈雅,儿子顾城,儿媳徐秋,孙女简,惟独没有女儿顾笙的照片,就连全家福里也没有她的存在。 在顾家,顾笙是一个多余的人。 两年前,顾行远食道癌去世。 昨天早晨,沈雅翻看娱乐报,看到“陆子初”的名字,突发性脑梗塞,眼前一黑,直接栽倒在地。虽然救回来一条命,但现如今还在医院里躺着。 徐秋守在医院里;顾城是律师,早晨开车去医院探望母亲,然后再匆匆驱车赶往律师事务所。他负担一家老小的温饱和开销,不忙碌难成活。 “简,下来。”楼下有人开口,低沉,严肃。 顾流沙咬了咬唇,把照片装进口袋,无奈转身:“好的,爸爸。” 写给他的信,石沉大海 更新时间:2014-4-2811:37:27本章字数:1747 阁楼常年上着一把锁,那是顾家的禁地。 顾城准备晚餐时,顾流沙趁其不备,偷偷上了阁楼。 阁楼上有一个小暗窗,顾流沙需要踮起脚尖才能拉开铁板。 房间里摆放着一个朱红色大衣橱,年代久远,橱身斑驳,早已看不清楚它的外貌,但橱身上深嵌的大镜子却依然光滑可鉴。 借着廊檐下的光,镜子投射出房间一角,空荡凄凉。 房间光线幽暗,顾流沙吃力的抓着小窗口,轻轻叫了一声“姑姑”,没有人应她。过了几秒,她开始改变称呼,从口袋里取出一张照片,伸到暗窗里:“顾笙,照片,你要的照片,我帮你找到了。” 窗口终于出现了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清冷透彻,没有温度,毫无人气。 顾流沙并不害怕,察觉手中照片被顾笙抽走,这才把手臂从暗窗里缩了回来。 她不喜欢别人说顾笙是个女疯子。因为顾笙不会又哭又笑,更不会振振有词喋喋不休,相反的她很寡言沉默,那双美丽的眸子很多时候都是静止不动的。 如果有人发现了顾笙的存在,轻蔑的唤她疯女人,顾流沙会执拗的跟那个人解释:“我姑姑不是疯子,她只是……只是找不到那个人。” 楼梯上突兀响起的脚步声异常沉闷,顾流沙心里一咯噔,连忙抓紧时间询问顾笙:“顾笙,你写给他的信,我帮你寄出去了,可这么久了一直没有收到他的回信,你再好好想想,是不是地址错了?” 声音很低,宛如孩童密谋私语,顾流沙不确定顾笙有没有听到,她只知道,铁板被无情拉下,顾城把她夹在臂弯里,转身朝楼下走去。 顾流沙挣扎求情:“爸爸,求你,放姑姑出来吧!” 顾城置若罔闻,下楼步伐加快,“放她出来只会伤人伤己,我们这是在保护她。”他不能让邻居再次把阿笙送到精神病院,是心狠,也是不忍。 “陆子初——”顾流沙想起一人,激动道:“爸爸,拜托你去找陆子初,姑姑见到他一定会好起来的。” 顾城脸色忽然阴沉下来。 那个男人毁了阿笙,他从来都不是顾笙的救赎,而是灾难。 现如今,陆子初身为金融界权贵,睥睨商场,众人环绕,身边更是女人无数,大概早已忘记了阿笙的存在。即便记起,又能如何?他能接受现如今支离破碎的阿笙吗? 他和她早已回不到最初,那些石沉大海的信件,注定只是阿笙温暖自己的一场梦。 陆子初这种人,他们顾家惹不起,至少还能躲得起。 …… 阁楼里,顾笙紧紧攥着照片 ,手心有些湿。 照片中,她依偎在他怀里,她笑得清浅明媚,他笑得宛如月光清雅。 ——子初,近日我有些嗜睡,时而清醒,时而迷糊,照照镜子,好像开始有白头发了,你别嫌弃我...... 相亲,陆先生喜欢泰戈尔 更新时间:2014-4-2811:37:27本章字数:2149 晚餐时,顾城叮嘱女儿顾流沙:“这两天你最好不要到阁楼上面去,你奶奶住院这件事,不能让你姑姑知道。” 顾流沙沉默,6岁的孩子已经过早学会了倔强。无言,宣示着她的反抗。 顾城皱了眉,表情较之以往更加严肃:“我在等你的回答。” “ok。”顾流沙一口气喝完牛奶,留给顾城一道小小的背影。 只余一人安坐的晚餐桌太显空旷,顾城疲惫的靠着椅背,沉沉的闭上了双眸。 漆黑的夜,有女子声音沿着旋转楼梯漂浮在室内每个角落里。 “你静静地居住在我的心里,如同满月居于夜。” 泰戈尔的诗句,顾笙最爱这一句,似是承诺,反复吟诵。 她声音平静,但一颗心早已千疮百孔,灵魂宛如她的命运颠沛流离的太远,早已不知归处…… 饭菜早已变凉,顾城吸完最后一支烟,捻灭,走进厨房。 窗外,很黑。有夜风从窗缝里挤进来,稀薄中夹杂着淡淡的粘稠。 顾城端着晚餐和牛奶上了楼。 “哥,放我出去吧!我不闹……” 阁楼里响起顾笙的呢喃声,很轻,但却字字清晰。 顾城手指蜷缩,端着餐盘站在房门外,良久没有再动。 …… 陆子初回国已经是3月初了。 3月5日中午,陆子初有约,相亲。 相亲是母亲韩淑慧一手安排的,推拒已晚,只能赴约。女方父亲在商界颇有名气,陆子初和他在一起吃过饭,既然有所往来,总不能失了礼数。 方欣看到陆子初的时候,他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面前放着一杯柠檬茶,冒着热气。 从她这个角度望过去,正好可以看到陆子初的侧脸,轮廓冷峻,只是静静的坐着,就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相亲多次,方欣第一次体验到了什么叫心跳 加速,什么叫紧张不安。 方欣目光羞怯,把书放在餐桌一角,坐在陆子初对面:“抱歉,我刚才在书店买书,一时误了时间。” “不妨事。”陆子初放下报纸,手指搭放在茶杯上。 方欣不敢看他的眼睛,只敢盯着他的手指看,指节修长性感,指甲修剪的很圆润。她紧张的连气也不敢出。 “喜欢泰戈尔?” 清清冷冷的声音,方欣愣了愣,终于抬眸看向陆子初,只见他深深的凝视着那本泰戈尔诗集,淡漠疏离的眼眸里竟有了柔和的光晕。 “喜欢。”方欣回答很简洁,来之前看过不少有关于陆子初的报道,他似乎偏爱女子寡言。 陆子初眉眼间竟隐隐透露着有情:“有特别喜欢的诗句吗?” “有。” 方欣内心激动,猜测像陆子初这样的男人,究竟会偏爱哪句诗词。 想了想,这才开口:“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世间绝唱。” 方欣留心查看陆子初的表情,他嘴角笑容依旧,喝茶时有些漫不经心,不知在想些什么,眼神却恢复了如常淡漠。 放下杯子,陆子初声音很淡:“挺好。” 简短两个字,却让方欣意识到:相亲被她搞砸了。 彼岸,爱情邂逅6年 更新时间:2014-4-2811:37:27本章字数:2393 3月5日晚上,彼岸酒吧。 “彼岸”老板名字叫石涛,31岁,陆子初的同学兼好友。 石涛,外号石头,喜欢自由随性的生活,人生贵在享受,周围朋友谁都没有石涛活的潇洒自在。 陆子初回国后饭局比较多,来彼岸之前,刚结束一场饭局,半瓶烈酒入腹,虽说表面依然面不改色,但确实是喝多了。 专属包间里,石涛端了一杯温水递给陆子初,忧声道:“你再这样下去,迟早会逼死自己。” “什么?”陆子初揉着太阳穴,头疼的厉害。 石涛看着陆子初直摇头,出去片刻,再进来时,手里多了一份报纸。 头刊图片,陆子初和卡尔餐厅秘密约会,虽然偷~拍角度不好,但脸部轮廓却很清晰。 陆子初瞥了一眼报纸,表情平静。 石涛问:“还在找她?” “没有。”陆子初语气颇淡。 石涛叹气,“已经六年了,还是忘不了吗?” “……忘了。” 陆子初语调如常,放下水杯,拿起外套:“走了。” 酒吧喧哗吵闹,石涛站在门口,看着陆子初渐渐消失的背影,失神良久。 忘了吗? 如果真的忘了,又怎么会忌讳别人在他面前提起“她”。 6年来,陆子初像个无头苍蝇,茫无目的的寻找着顾笙。 醉酒的时候,他把手臂搁放在眼睛上,长相那么好看的一个人,笑起来竟是异常的难看。 他说:“美国那么大,你让我去哪儿找你?” 他在美国,只和当红明星传绯闻,住宅固定,哪怕出行不便,却从来没有搬家的打算。 别人不知道为什 第 2 部分 么,石涛却知道原因。 顾笙消失6年,细细想来大概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顾笙不幸遇难,意外死亡。 第二种:顾笙见异思迁,爱上了别人,所以抛弃、遗忘了陆子初。 陆子初朋友们担心的是前者,害怕陆子初会接受不了打击。 顾笙朋友们担心的是后者,害怕顾笙会辜负陆子初。 t大校园,不分男女,人人都爱陆子初。 仰之,慕之。 陆子初不担心前者,也不担心后者,他利用女星名气,无非是希望顾笙能够在美国看到他。 多年前,他大病一场,梦里呢喃:“纵使你不再爱我,至少要当面跟我说清楚。只见一面,可好?” 有时候,石涛会很憎恨顾笙。 如果她还活着,怎能如此绝情避不相见? …… 司机陈煜把车停在了t大校门外,是陆子初的意思。 已是深夜,接近凌晨,校门口行人不多。 “啪”陆子初点了一支烟,车内没有开灯,烟头发出明明灭灭的光。 陈煜抿唇看向后座,陆子初的身影隐藏在黑暗里,他在拨打电话。 有手机在陆子初贴身口袋里震动着,他置若罔闻。 无人接听,有女子声音缓缓响起:“你好,我是阿笙,我现在不方便接电话,有事请留言。” 声断,口袋里的手机缓缓归于平寂。 汽车内,男子开口,呢哝不清:“开车。” 声音似有哽咽。 记忆苍白,信件在角落里唱歌 更新时间:2014-4-2811:37:28本章字数:2153 又过了两天,晚上陆子初尚未结束商务饭局,就接到了母亲的电话。 他喝了点酒,为了安全起见,司机陈煜开车送他回家。 陆家宅院古色古香,进了大门,触目就是花园和偌大的荷花池塘,如果是白天,兴许还能看到池塘中畅游嬉戏的金鱼。 鹅卵石阻断了花园和池塘的亲密,穿插而过,直通陆家三层小洋楼。 韩淑慧正坐在客厅沙发上吃水果,电视里播放着年代历史剧,见陆子初走进来,也不说话,指了指一旁的沙发。 她有话跟儿子 讲。 陆子初坐下后,倒了一杯水,问韩淑慧:“我爸呢?” “老战友聚会,一时半刻回不来。”韩淑慧皱了眉,看着陆子初,难免有些不悦:“你在美国绯闻缠身,你爸听说后气的不轻,他不在家也好,免得你们吵起来,我夹在中间难做人。” 陆子初只顾喝水,并不搭腔。 韩淑慧试探道:“你觉得方小姐怎么样?” “不合适。”大概乘车回来时,开车窗散酒气吹了风,陆子初头有些疼。 韩淑慧强压怒火,气的胸口起伏,“方欣哪里不好了?虽说方家不如我们陆家有背景,但娶儿媳妇最重要的是人品,其次才是家世。方欣那个孩子性情很温顺,我看着也很喜欢……” 陆子初放下茶杯,声音不大,韩淑慧却吓了一跳,儿子虽说淡漠冷清,但却从未在她面前发过火。 陆子初起身,离开前语气生硬:“我对她没兴趣。” 韩淑慧恼了,跟在陆子初背后,愤声道:“你对谁有兴趣?顾笙吗?你还嫌那个女人把你害的不够惨吗?” 这话,如果放在以前,韩淑慧是万万不敢讲出口的,尤其还是当着陆子初的面。 今天实在是气糊涂了。 陆子初僵了步伐,脸色发白,但仅仅只有一瞬间,很快就恢复如常,神色冷淡。 毕竟是自己的儿子,看着陆子初离去的背影,韩淑慧后悔不已。 …… 陆子初在外有私人住宅,单栋别墅,坐落在几年前陆氏新开发的富人小区里,房价惊人,环境清幽。 薛阿姨在陆家工作多年,虽说是保姆,却把陆子初当亲人看待,如今见他醉酒头疼,跟在陆子初身后絮絮叨叨了很久,直到陆子初拿了睡衣去洗澡,这才作罢。 薛阿姨再进来时,陆子初已经洗完澡,正站在窗前吸烟。 他穿着黑色睡衣,越发衬得身材修长,如今独立一隅,气质卓然,但骨子里却透露出令人难以忽视的冷漠疏离。 薛阿姨把茶杯放在桌上,站在原地,也不走近,迟疑片刻,这才劝道:“少吸烟,对身体不好。” 陆子初不说话,薛阿姨离去前喉间的叹息萦绕在空荡荡的房间里,隐隐惆怅。 白瓷杯里,漂浮着几瓣小菊花。薛阿姨煮的茶,味道香冽。 由热到凉,无人品尝。 …… 陆子初很忙,因为地产竞标案,一周前动身前往邻市出差,待诸事敲定,准备回来的前一日,他接到发小吴奈的电话。 吴奈直接开门见山:“你抽空回一趟望江苑。” 听到望江苑,陆子初片刻闪神:“怎么?” “你家邮箱里塞满了信件,新邮件塞不进去,邮递员快急坏了。” 震惊,一个女人的来信 更新时间:2014-4-2811:37:28本章字数:1710 多年来,商业奇才陆子初有个众所周知的怪癖。 陆氏集团旗下有个赫赫有名的模特公司,一年四季,每隔三个月,一定会有当季新潮婚纱面世。 那些穿着婚纱,行走t台的模特们有着共同的标志:眉眼笑意清浅,气质宜室宜家。 只有这个时候,眉眼寡淡的陆先生才会偶露笑意。 有人猜测:“陆先生心里一定藏着一个女人,并且经年不忘。” t大的老师学生们,彼此间心照不宣,他们知道那个女人除了阿笙,想必不会是旁人了。 阿笙这时候已经看到了陆子初,木然的眸子里有光华流转,竟站起身,慢慢迎向陆子初。 细心的同学会发现,陆子初的眼神变了,眸间温柔融化了淡漠的眉眼。 就是这样的目光,曾经让很多人意识到陆子初选择和自己的学生在一起,是慎之又慎的。 昔日恋人分隔六年,朋友酒吧四目相望,眼眸温情,足以转移很多人的注意力,但还是有人发现阿笙右手攥得很紧,指缝间似乎有黑色粘稠物溢了出来。 手松开,那是一颗看不清形状的黑巧克力。酒吧室温很高,再加上之前一直被阿笙攥在手心里,黑巧克力早已在阿笙手心里融化了。 如今,阿笙把黑乎乎的掌心伸到陆子初的面前,嘴角笑容宛如初春的露,模糊的声音从生涩的喉咙里迸发而出。 “子初,很好吃。” 一时间,所有人都不敢置信的看着阿笙。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们断不会相信阿笙会做出这种不合时宜的举动来。 陆子初异常沉默,但他的表情却是极为平静的,眼睛里的笑意甚至还未完全退去,被灯光蒸发出潮润的光。 石涛想上前,却被吴奈抓住手臂,他这才察觉到吴奈竟然在发抖。 江宁变了脸色,她没想到,那颗巧克力竟一直被阿笙攥在手心里舍不得吃。 每个人都发现了阿笙的异常,唯有粗线条的关童童尚未察觉,原本想上前打破僵局,却因为陆子初的举动,僵住了步伐。 陆子初竟在众目睽睽之下,握着阿笙的手,舔舐着她掌心的那些巧克力。这个资产惊人,面对美味佳肴都挑剔不已的男人,在这一刻竟不嫌脏的吃着黑乎乎的巧克力。最重要的是,他在微笑,没有难堪,没有尴尬,只有平静和包容。 酒吧太过寂静,以至于连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就在众人被这一幕打动,感慨万千时,也不知道是谁发出了一道异常尖锐的惊呼声。 阿笙站立的位置上,不知何时竟有一滩水渍溢了出来。 阿笙看到了一张张震惊的脸庞,茫然的正欲低头,却被一股大力紧紧的搂在怀里,他把她抱得很紧,阻挡了别人偷窥她的视线。 那人对她说:“阿笙,巧克力很好吃,我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巧克力。” 她疯了,五年去哪儿了 更新时间:2014-4-2811:37:28本章字数:2382 2012年6月,阿笙。 子初,前些天我闯祸了。 有一天,母亲走进我房间,她说外面太阳很好,问我想不想出去走走。我连忙点头,我已经很久没有外出了,身上好像都有霉味了。 太阳很毒,母亲留我一人在门口,她回去拿遮阳伞去了。 有女人从我面前经过,她在打电话。我跟在她身后,等她打完电话,我向她借手机。 我想问问你怎么还不来接我。可她不借,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了,我抢了她的手机。 她抓着我的头发,我不疼,可是子初,接电话的人不是你,他说我找错人了。 我怎么会找错人呢?这本来就是你的手机号啊! 那个女人把我脸抓伤了,她骂我是神经病。 我不是神经病。子初,你知道的,我不是有心的,我只是太想念你了。 …… 2012年8月,阿笙。 我已经有两个月没有出去了。 母亲说我伤人伤己,最好呆在房间里。 我不怕一个人,我怕的是沉甸甸的回忆,忽而清晰,忽而模糊,如同我的神 智。有很多事情,我都不记得了,但我却记得一个男人的名字,他叫陆子初。 我混淆了时间,嫂子那天给我送饭,她对我说,现在已经是2012年了,这里不是旧金山,而是西雅图。 房间很安静,静的我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我想哭,但却哭不出来,不是害怕,而是畏惧。已经五年了,我的五年哪去了? 嫂子一定在骗我。 …… 2012年8月,阿笙。 原来,我真的病了,疯了。 我父亲一年前死了。 我没印象,我那时候生活在一片迷雾里,失了孝道。 我给母亲下跪,“放我出去,就五分钟,我只想给爸爸磕个头。” 母亲同意了,我把头磕出了鲜血,但我不痛。全家人都在哭,他们哭什么呢? 那天,我看到了简。她是我哥哥的女儿,很小的孩子,喜欢笑,她不怕我,不怕人人口中的疯女人。 她说:“姑姑,别担心,你写了那么多日记,我每隔半个月撕几张给他寄过去,他如果看到这些信,就一定会来接你。” 子初,我摸着她的头发,手指竟然在发颤,她的头发很软,我的心却碎了。 5年过去,你在旧金山找不到我,大概早就把我忘了吧?你会不会埋怨我,恨我? 你别恨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有太多的不明白,好像一直在犯错,躲在无人角落里,一病经年,负了你的情。 我对不起你。现如今我这样,我已不敢再等你。 …… 客厅内。 吴奈不敢吭声,看完其中一封信,眼眶已湿。 胸闷异常,一颗心沉沉的往下落。 疯了?那个平时寡言聪明,笑容浅淡的阿笙,竟然疯了! “子初,你跟我说说话。”吴奈忽然很担心陆子初。 难怪吴奈会担心了,陆子初全身都在发抖,紧紧攥着信纸,喉结颤动,好像随时都能哭出来一般。 他的脸上呈现出一种近乎死绝般的崩溃。 那个冷静如斯,善于隐忍克制的男人,再也承受不了内心涌起的痛,把那些信纸贴在他的脸上,失声痛哭起来...... 午后微醺,梨花盛开 更新时间:2014 -4-2811:37:28本章字数:1923 美国,西雅图。 春末气候情绪多变,乍寒乍暖。昨夜大雨侵袭,今日竟是艳阳高照。 3月8日那天,阿笙走出阁楼,扶着楼梯一步步往下走,她脚步虚浮无力,一度以为自己会踩空失重滚下去。 阿笙站在院子里,阳光照在她的脸上,片刻眩晕。 她今天穿着一条白色棉布长裙,外罩一件黑色针织衫,一双深蓝色运动鞋,院子里泥土湿润,鞋底沾了湿泥。 顾城跟在阿笙身后,面对他的妹妹,很多时候他是无力的,因为他治不好她的病。 多年前,他知道了陆子初的存在。一眼相见,他就深深的意识到,陆子初对女人来说是罂粟,美好惊艳,才情雅致,远观赏心悦目,一旦靠近,无疑将悲喜全都交诸给了对方。一如阿笙,纵使寡言寡语,遇到陆子初,终究一醉**。 现如今,阿笙逆着光,麻木的站在院子里,顾城不其然想起那日:阁楼上,阿笙趴在桌上睡着了。 日记本上,字迹被眼泪晕染,模糊不清:“时光偷窥我的不堪,触目所望,竟是满目疮痍。” 文字刺眼,顾城难以呼吸。如同现在,她转身看他,眸色浅淡,似乎想面对面跟他说些什么,但因为太久没有在阳光下说话,张嘴竟是无声。 顾城期待而又难过,心内只剩怅然。 可阿笙毕竟还是开了口:“妈妈不在家吗?” “阿秋陪她外出旅行,不在家。” 母亲沈雅脑梗塞住院,阿笙不宜知晓。 “今天是她生日。”说这话的时候,阿笙表情沉静,期待化成了泡沫。 3月8日,属于中国女人的节日,同时也是母亲沈雅的生日。 阳光下,热气蒸腾,阿笙温和的语气中夹杂着太多的千帆过尽,隐隐落寞。 顾城看着她,眸子莫名的疼。 “要不要出去走走?”他对阿笙说话,却不看她。 阿笙低下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盯着沾染泥土的运动鞋,情绪淡淡的:“不了,如果我犯病头脑不清楚,别人会笑话你。” 一句话,撞疼了顾城的心。 前年开春,院子里种了两棵梨树。昨夜雨大,枝叶上还顶着未干的水珠。 顾城从身后抱住阿笙,紧紧的, 眼眶微微泛红,“阿笙,国内气候温润,想必梨花早已绽放枝头了。” 阿笙抬眸看着含苞待放的梨花,微风吹来梨花气息,苦中带涩,香中带甜。 宛如她的回忆。 …… 北方城市到了三月中旬,郊区梨花盛开,凝着清淡的香。 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通往机场。 车内,空气粘稠凝滞。 陆子初透过车窗,望着沿途梨花林,眼眸氤氲如水。 微醺的午后,窗镜上映照出他的面庞,不知不觉间,竟已垂垂老矣。 沧海桑田,迎来花开并蒂 更新时间:2014-4-2811:37:29本章字数:1925 听说,动物会冬眠。其实人类的记忆也有冬眠一说。 在吴奈的潜意识里,“顾笙”这个名字早已被众人心照不宣的搁置在了六年时光里。二十多封信件,装满了期待和无望,从美国到中国,惊人隐情一夕间冒出来,以至于吴奈对顾笙长达六年的愤怨忽然间 第 3 部分 丧失了全部意义。 吴奈尚且如此,更何况陆子初本人了。 在这世上,有一种男人,展眉蹙眉间便可花开花落。 他家世好,学历高,相貌堪称优中极品。“陆子初”三个字在各大商业杂志上炙手可热。千般性情,见之忘俗,无人企及。 犹记得求学期间,许多女孩子深深迷恋着陆子初,找尽借口接近他,奈何淡定优雅如他,纵使身处喧嚣中依然不为所动,兀自清悟得透,一身琉璃。 他从容不惊,睿智谦逊,万千男人中只此一人能够拥有如此强大的气场和罂粟魅力。 多年前,陆子初听到“阿笙”的名字,眼眸柔软,花开明媚;阿笙消失后,吴奈时常猜测,如果阿笙忽然回国,陆子初会有怎样的神情? 恨多于喜,还是喜多于恨? 如今卸下伪装的陆子初,被吴奈偷窥殆尽。这是陆子初第一次当着他的面失声痛哭,眉目间凝聚着一团戾气,眼眸漆黑寡情,没有丝毫温度。吴奈内心深处忽然对陆子初平添了几分恐惧。 机场大厅里,吴奈问他:“如果见到阿笙,你准备怎么做?” “……”陆子初不吭声,脸上神情漠然,隐隐克制。 吴奈垂眸,咬了咬牙,再抬头时眸色淡淡的,拍了拍陆子初紧绷的背:“有需要,别忘了给我打电话,阿笙……也是我朋友。” 陆子初心里浮起暖意,就是这股久违的暖意,暂时覆盖了他的酸涩。 临别一眼,无声胜有声,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 吴奈站在大厅里,看着陆子初慢慢走远。一如六年前,吴奈也曾像今天一样机场送行。陆子初的背影和6年前重叠,过安检,走进候机室,步伐坚定而又决绝。 只不过6年前,陆子初孤身一人回国;6年后,也许……也许沧海桑田,最终会迎来花开并蒂。 …… 三万英尺高空,空姐走过,因为对方是陆子初,难免多看了几眼。 他毫无所知。 陆子初在看信,俊挺的眉,垂敛的睫毛投射出阴影。 那些颜色泛黄的纸张,记录着阿笙的疼痛和斑驳泪痕,陆子初抬手细细抚摸着那些文字,企图触摸阿笙的过往。 午后阳光柔和,照亮舷窗,洒落在最后一张纸页上。 2013年1月,阿笙。 若有下一世,只盼不通情爱,你我各自安好天涯。 …… 陆子初睡着了。 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他和阿笙在黑暗中背道而驰。累了、痛了、迷路了,跌跌撞撞一大圈,终于在原点遇到了对方。 梦中重逢,现实中,陆子初眼眸潮湿,心脏好像生病了。 三月黄昏,抵达西雅 更新时间:2014-4-2811:37:29本章字数:2096 美国,西雅图。 临近黄昏,东郊住宅区迎来了一位亚洲男人。容貌俊雅,神态淡漠,吸引不少路人频频回首观望。 他应该是在寻人,一路上都在查看住宅门牌号,偶尔会用英文询问附近住户,声音平和,简洁精练。 东郊住宅多是独院独户,院墙很高,数不尽的蔷薇花伸出枝头,在夕阳下含羞绽放,向沿途路人诉说着情话。 男子身形挺拔修长,被夕阳拖拽出一条长长的暗影,曾经以为死去经年的心脏,却因为越来越接近目的地,竟然再一次鲜明的跳动起来。哪怕跳动节奏宛如迟暮老人,虚弱而又无力,但至少它正在死灰复燃着。 “先生,坐车吗?”出租车司机透过半开的车窗,有礼询问着。 “不用。”男子嗓音很有磁性,很安静。他抬眸看了一眼门牌号,喉结颤动,但语气却是淡淡的:“我到了。” …… 与此同时,顾城刚从阁楼上走下来,餐盘里放着早已凉却的午餐,阿笙未动分毫。 “姑姑已经两天没吃饭了。”顾流沙无心再看电视,跟着顾城一同走进厨房,稚嫩的眉眼间尽是隐忧。 顾城背对着顾流沙,似乎在缓和自己的情绪:“她会吃的,晚餐……她必须吃。” 就算她不吃,他也会强行逼她吃下去。 是他疏忽了。西雅图走进三月后,似乎一切都在往好的迹象发展,沈雅度过了危险期,身体正在一日日恢复康健;就连阿笙也日渐好起来,虽然很多时候不怎么说话,但举止言谈却和正常人相差无几。但她两日前却发病了。 那天中午,顾城正在做饭,阿笙见阳光好,就把沈雅的床褥抱到院子里暴晒。 她在沈雅的房间里发现了一张报纸,男女绯闻主角:陆子初和卡尔。 报道写的太露骨,也太暧mei,阿笙看 的专注,顾城发现的太晚,等他从阿笙手里抢过报纸时,阿笙已经看完了整篇报道。 顾城还来不及说些什么,阿笙却开口说话了。她看着顾城,嘴角笑了:“饭什么时候好?饿了。” 清浅的言语,虽然一如往昔,但阿笙平静的表情却出卖了她的受伤。 顾城进厨房准备午餐,却分心留意着阿笙,但眨眼间功夫,再抬眸却发现阿笙不见了。 中午街道,烈阳炙烤着大地。 阿笙穿着白色睡袍,家用拖鞋早已跑掉了,赤脚在大街上奔跑,刹车声尖锐响起,车主余惊未了,瞪着她骂她是神经病。 阿笙立身其中,在众人异样的目光里,步伐凌乱,寻觅着陆子初的身影,仓惶无助的像个孩子。 阿笙信念瓦解了,陆子初爱上了别人,嘶哑的呼唤无法掩饰她的绝望。 “啪——” 车流中,心急如焚,惶恐后怕的顾城狠狠扇了阿笙一巴掌,他眼神血红,额头上都是汗水,瞪着阿笙身体颤抖,手心发烫。 “顾笙,你想死吗?你回答我,你就那么想死吗?” 顾笙似乎忽然间清醒了,茫然看着四周,嘴角扯出一抹难看的笑容,但笑着笑着却有大滴大滴的眼泪开始往下掉。 “哥,我生不如死。” …… 门铃声响起,击退了顾城眼眶中的湿意。 “我去开门。”顾流沙已经转身离开了客厅。 彼岸花,他是陆子初 更新时间:2014-4-2811:37:29本章字数:1839 黄昏时分,夕阳笼罩在阁楼里,锈迹斑斑的窗户被岁月刻画出沧桑的痕迹,窗户四周隐隐透着青霉色。 阿笙坐在椅子上,她维持这样的姿势已经一整天了,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面色苍白,眼神呆滞。 壁橱衣镜里映照出她的身影,她无声看着,仿佛在看一个陌生人。 小时候,阿笙晚上调皮不睡觉,母亲沈雅就会凶巴巴的骗她说:“**树下有鬼。” 西雅图院子里也有一棵**树,搬到这里后,有将近大半年时间里,阿笙每天晚上都要站在窗前等鬼。如果等到了,阿笙想让他/她帮她回到过去。她想看看,那五年,她是怎么疯癫度日的。究竟是怎样一种变故,才能让她痛不欲生长达五年之久。 在这世上,有一种失去,它的名字叫:五年。 记忆如此,感情更是如此。 阿笙不是没想过,6年音讯全无,也许她早已被陆子初遗忘在旧时光里,转而爱上了别人。 如果是这样,也是……很好的。 两个人不能一起不幸,总要有一人获取幸福才不枉相爱一场,如果不是她,那就只能是他。 虽然阿笙口口声声说陆子初会来接她,但她心里比任何人都明白,陆子初是不会来了。 阿笙做了一场梦,一场偶尔清醒自欺欺人的美梦,梦里面盛开着一望无际的彼岸花,花红似火,烫的眼眶发热。 小时候,有人告诉阿笙,彼岸花是无情花,寓意分离,回忆悲伤。 佛曰:彼岸花,花开无叶,叶生无花,花叶永不相见,生生相错;彼此想念,却不得见,独自行走彼岸路。 此花开的艳丽,却浸染了一世离别。阿笙不喜。 夕阳偏移,地板上被拉长的阴影一寸寸迫近阿笙,阿笙手指微微颤动,漆黑的眸子,宛如一场**的梦境,深不见底。 她终于意识到,有些人,有些事,永远都无法忘记,哪怕终其一生也无法再靠近彼此。 …… 陆子初站在顾家门外,内心百感交集,花香混杂着他一路奔波的汗水,掩盖了他的紧张,也在瞬间安抚了他的迫切。 伴随轻微的声响,门开了。 有小女孩从敞开的门缝里探出小小的头颅,圆碌碌的大眼睛盯着陆子初直瞧,五官稚嫩精致,眉眼间神态倒是和阿笙颇为相像。 顾流沙在皱眉,男子默然伫立,极为眼熟,但却一时想不起来她之前在哪见过。 亚洲男人,容貌似曾相识……记忆回潮,顾流沙忽然张着嘴,不敢置信的仰脸望着陆子初。 “简?”最先开口的那个人是陆子初。 阿笙在书信里提过这个小女孩,她应该是顾城的女儿。 顾流沙有些意外,呐呐道:“对,是我。”顿了顿,她再次开口,紧张而又期待:“你是陆子初?” 陆子初唇角有着隐约的笑意:“对,我是陆子初。” 顾家客厅,他要见阿笙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0本章字数:1850 顾流沙不曾见过陆子 初,却比任何人都期待陆子初的到来。他的出现,意味着阿笙终将结束灾难,灵魂得以放逐,自由乘风。 在此之前,受阿笙所托,她在一本陈旧的刑法学课本里,找到了一张照片:陆子初和阿笙的合影照。 照片中,陆子初和阿笙都还很年轻。男子俊雅帅气,嘴角笑容**潋滟,柔软和暖,罂粟容颜可谓倾国倾城;女子容貌并不惊艳,但笑颜如花,如水纯净,直抵人心。 现如今,阿笙清醒的时候无悲无喜,麻木的虚耗着青春;陆子初眼神淡漠寡情,好比午后花草,垂着头,满腹心事,沧桑满怀。 “对,我是陆子初。” 简单一句话,却让顾流沙险些失控哭出来。她为阿笙感到高兴,大半年辛苦邮寄信件,终于在这一刻得到了回音,一时间百感交集。 原来,有一种快乐是从内心最深处绽放而出,因为喜悦太满,险些溢出来。 “你终于来了,姑姑等了你6年,都快等绝望了。”顾流沙在笑,但眼泪却沉潜在她的酒窝里,转瞬滑落。 “是我的错。”陆子初近前,揉了揉她柔软的头发,手势温情,眼眶亦是潮湿一片。 …… 顾家客厅,时间仿佛冻结了。 四目相对,姿态定格,气氛剑拔弩张。 陆子初眸色沉郁,顾城脸色更是难看到了极点。 顾城没想到,时隔六年后,陆子初竟然会为了阿笙跨国而来。适才看到他,恍若隔世,一度以为犹在睡梦中。 气氛沉窒,顾流沙意识到顾城的愤怒,内心急促不安,上前解围:“爸爸,让姑姑见一见陆叔叔吧!她等了那么多年……” 顾城目光太过冷戾,以至于顾流沙未出口的话语悉数吞到了肚子里, “简,你能自己在房间里呆一会儿吗?”顾城语气阴霾,话语生硬。 顾流沙不敢再吭声,咬着唇,看了看顾城,又看了看陆子初,慢吞吞的走着,不时回头看着他们。 她在担心,担心顾城太过强硬,担心陆子初无功而返,见不到姑姑…… 顾流沙离开后,顾城面色当即阴沉无比,那道冷哼声是从鼻腔里发出来的:“想见阿笙?” 陆子初望着盘旋楼梯,薄唇抿得很紧,泛着青白色,但他的神色却尽显淡漠,就连话语也是平静到了极点,有些答非所问:“如果我非要见呢?” 顾城笑了,双臂环胸,隐含讽刺,“见到阿笙,你又能如何?你能医治她吗?你能让堂堂法学系高材生恢复如昔自信吗?你能承载她的悲伤和绝望吗?” 夕阳沉没,室内光线有些发暗,顾城盯着陆子初,眉眼冷沉,隐隐透着逼仄暗芒。 陆子初默然伫立,心里因为麻木,早已失去了知觉。 顾城双眉一沉:“如此这般,你还执意要见她吗?” “劳烦带路。” 陆子初开腔,眸色阴骘,宛如夜色。 天涯咫尺,他是她的幻觉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0本章字数:1866 众所周知,陆子初是天之骄子。哪怕是此刻,他也能很好的控制情绪,做到镇定如斯。 登梯而上,便可和阿笙近在咫尺。 顾城在前面带路,走的很慢,背部线条僵硬紧绷,陆子初也好不到哪儿去。 外套在上楼前被陆子初搁置在了客厅里,如今他穿着白衬衫,黑西裤,如此精英装扮,倒像是随时都能坐下来跟人商讨地皮开发案,精准的评断出房产商业价值。 陆子初外表淡定从容,并不代表他内心深处真的就无波无澜。 越往上走,陆子初就越发行走艰难。 一颗心,绷得紧紧的,仿佛有巨石压在心头,险些喘不过气来。 他急于见到阿笙,却又紧张迟疑,惧怕难安。盘旋楼梯,步伐声如雷似鼓,陆子初的表情由复杂到痛苦,当阁楼近在眼前,他竟全身出了一层冷汗,站在外面只剩下颤抖和害怕。 他担心过去的阿笙早已死在时光里,担心他会看到一个木然呆滞的阿笙…… 一门之隔,陆子初盼望奇迹出现,但顾城却在这个时候打开了门。 陆子初抬眸,心中火苗瞬间熄灭,心如刀绞,有液体转瞬间模糊了双眼。 阿笙蜷缩在窗前摇椅里,背对着门口,穿着陈旧泛黄的白色睡裙,漆黑浓郁的长发披散在瘦削的肩头,身影被夕阳拖拽出一条暗影。 他和她,相隔五米,为了这一眼,却寻觅错过了太多年。 阿笙单薄的身体笼罩在透明的晚霞里,阁楼骤然间空荡荡的。这一刻,撕裂人心的痛压过了陆子初所有的欢喜,阴郁的情绪宛如阴司恶灵,吞噬着他的希冀和生命支撑。 短短几步,陆子初却走了将近一分钟。 气氛凝滞,陆子初不说话,阁楼就好比死寂的坟。 晚霞似火,在发黄的天际散发出最后一丝余热,好比心头血。陆子初甚至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虚弱迟缓,宛如久病之人。 陆子初蹲在阿笙面前,他将所有的痛悉数逼进黑暗里,伸出手,才发现手心竟然都是指甲痕迹。 光线被遮挡,阿笙容颜隐在黑暗里,喜悲不明。 阿笙容貌之美,无关惊艳脱俗,贵在清新聪睿,淡然如菊。如今,阿笙呆呆的坐在那里,素颜因为太过苍白,几近病态。 陆子初 第 4 部分 轻轻握住阿笙的手,手指颤抖的那个人竟是他。 阿笙的手指原是极为漂亮的,修长干净,指节蜷缩,隐带寂寞。 “阿笙……”说这话的时候,陆子初感觉心脏绞着痛,而一旁的顾城,双手插在裤袋里,冷冷的看着,并不上前,眸光中夹杂着报复般的快感。 闻声,阿笙睫毛颤动,目光定定的看着陆子初,安静平和,没有激动和欣喜。紧张的,似乎只有一个陆子初。 “第156次。” “什么?” “幻觉。” 陆子初胸口一紧,眼眶生涩…… 免她苦难,赐她欢喜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0本章字数:1757 阿笙读高中二年级的时候,奶奶对顾城说过这么一句话:“阿笙的心其实跟雪花一样,看起来有些冷,但却很干净。爱一个人不是难事,但她却可以倾心待人一生。真希望以后会出现那么一个人,能够真心爱她,免她苦难,赐她欢喜。” 奈何造化弄人,阿笙遇到了陆子初,因为爱的深,反而在素白年华里历经世事,受尽苦难。 带陆子初上楼,顾城心有不甘。愤怒和恨意击垮着他的理智,同样是爱,凭什么阿笙活的人不人鬼不鬼,可陆子初却完好如初。 电光石火一瞬间,顾城想到了“毁灭”,阿笙已然如此,陆子初理应悲难同当。 如果陆子初顾念旧情,对阿笙心存不忍,那么阿笙的不堪,势必会造就成陆子初致命的心头伤。 但,顾城后悔了。 阿笙的呆滞漠然,陆子初泛红的眼睛,隐忍的泪,见证了他和她最初情感的飞蛾扑火,以及后来的沧海桑田,千疮百孔。 一句“幻觉”,顾城竟心酸的痛不可言。 陆子初下楼了,他不愿意在阿笙面前落泪,于是那些泪在他转身间,瞬间湿了面庞。 有一种难以言明的痛,在陆子初体内凶戾逃窜着,血气笼罩脑海,眼前楼梯虚晃着,似乎所有的力气也无法支撑他全身的重量。 顾城看着陆子初坐在二楼楼梯口,双手覆面,泪水渗出指缝,砸落在地板上,溅出一朵朵潮润的暗夜花朵。 空气里一时间只剩下顾城的呼吸声,沉重而又压抑,他从不知道,一个男人压抑的哭声,竟然可以这么悲恸,仿佛可以把所有的 痛苦全都哭出来。 陆子初的镇定,其实徒有虚表,脆弱的一捅即破。 顾城无需言语刺激陆子初,仅仅看着阿笙的现状,就足以压垮陆子初紧绷的神经。 顾城苦涩的笑了,不知道是在笑尘世无情,还是在笑爱情伤人。 他忽然意识到,在陆子初风光的外表下面,其实那颗心早已满目疮痍。 这个男人,看似风光无限,其实也是一个可怜人。 …… 顾城走进阁楼,阿笙保持最初的姿势,一动也不动的坐在那里。 如果顾城上前观望的话,他会明白陆子初的痛苦是从何而来,也许顾城不用窥探,早就已然明了。 阿笙的眸子原本宛如溪流进驻,清亮透彻,但现如今眼眸却是一片死灰色。她看人,很多时候更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 沉寂的房间里,阿笙紧了紧手指,竟开口说话了,声音沙哑干涩:“不是幻觉?” “不是。”顾城站在她身后,迟疑道:“既然清醒,为什么要装傻?” 阿笙抿紧苍白的唇,沉沉闭上眼睛,竟是无泪:“我已经毁了顾家,不能再毁了他。” 她等,他来,兑现了昔日承诺;一眼,足矣。 七秒记忆,爱恨皆是心头伤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1本章字数:1770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选择的话,阿笙下一世想变成一条鱼,不惹尘世,只拥有七秒钟的记忆。 七秒,深深记住一个人;余生,拼尽全力忘记那个人。 如果命运可以重新选择的话,阿笙下一世想做一个心向暖阳的女子,情绪里不再带有他人的喜悲,对人不再冷漠尖锐,时时防备,只愿无忧处世,恬静安好。 春末白日,庭院生机盎然,到了黄昏,倒让人越发觉得凄迷荒凉。 细细想来,五年记忆空白,那时候的她反而是最幸福的。也许每日想起陆子初的时候,她都会傻傻发笑,心无城府。 嫂子徐秋曾经对阿笙说过:“来西雅图之前,你的精神状况很糟糕,直到举家搬到西雅图,这才有所好转。” 阿笙的精神状况在他们来到西雅图之后,确实有所好转。停止吃药最初,她依然在混沌中摸索着,有时候家人跟她说话,她的耳边总是会出现很多声音,过去的,现在的,她没 有分辨的能力。 后来,她开始对自己的记忆产生了怀疑:也许,陆子初只是她的幻觉,根本就没有这个人。 长时间以来,她都在跟另一个自己,在狭小的空间里进行着一场分不出输赢的拉锯战,战况激烈,患得患失。 她意识尚未复苏,他却凛冽的闯入她的梦;他不来,她眼巴巴的盼着他来;他来了,她反倒惧怕难安,无所适从。 若他对她心存旧情,她怎能害他一生?若他对她早已忘情,她更加不能自私拖累他。 暗夜吞没了最后一抹晚霞,顾城开了灯,太刺眼,阿笙敛眸低垂,望着错综复杂的掌心,宛如她的命运,迷失太远,早已无处安放。 不动声色的握紧掌心,她在此时此刻送给自己一抹笑,试图温暖自己。 两日前,一篇娱乐报道,是真也好,是假也罢,却宛如一盆冷水,浇熄了她的执拗,助长了她的理智。 现如今她这样,又有什么资格去喜欢一个人? 阁楼里,阿笙背对顾城,卸下伪装,嗓音疲惫:“离开时把门锁上,累了……” 她已不想再出去。 室内投射出的暗影,有着清醒时,阿笙专属的冷漠。 …… 多年来,顾城格外想念阿笙的笑容。 笑颜明媚,足以撞碎阳光,她的笑,曾经是亲朋好友眼里,心里倾城的暖。如今,阿笙的目光里却弥漫着烟火人间。即便面对念念不忘的陆子初,依旧染尽了沧桑。 其实,阿笙也好,陆子初也罢,哪怕笑容伪装的再好,却让人禁不住心头发颤。 顾家楼梯口,陆子初清隽的面容中散发出浓浓的戾气,眼眸猩红。 “她是人,不是畜牲。” 他咆哮着,像疯了一般死死抓住顾城的手臂,身体里传来撕心裂肺般的疼痛:“身为家人,怎么能这么狠心对待她?怎么能……” 有一种伤口,它只有1.8厘米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1本章字数:1780 春末三月,时节温暖,但入了夜,风从敞开的窗户里灌进来,却有些冷。 比夜风更冷的,是陆子初的眼神。 顾城的反应很平淡,侧眸望向窗外。梨花在院子里寂静盛开,满院的白,顾城似是入了迷,良久之后,轻轻开口:“你 知道阿笙最喜欢吃什么粥吗?” 陆子初好看的眉忍不住皱了起来,顾城这个时候已经转眸看向陆子初,他在等陆子初的回答。 “鲜虾粥。” 话落,陆子初竟是呼吸一窒。有些东西早已渗入骨血,总会在某一个瞬间就浮上心头。 双眼被灯光照热,顾城表情无波,“阿笙两天没吃饭了,如果我做鲜虾粥端上去的话,你觉得她会吃吗?” 那一瞬,陆子初静默如石,但却松开了手。 手心,竟是汗湿一片。 …… 顾城一直觉得,时间会是最好的良药,它会让所有的执念在漫长的岁月里悉数幻化成泡沫,即便是刻骨铭心的爱情,也不能幸免于难。但顾城唯独忽略了一个阿笙,如果不是因为阿笙疯了,顾城不会知道她爱陆子初会那么深;他更不会知道,原来他可以对阿笙如此心狠,囚禁经年。 阿笙第一次静脉注射氯丙芩,顾城对着窗户哭了,失眠了好几宿。 陆子初指责他们对阿笙太心狠,殊不知,如果阿笙正常如初,他们怎么忍心这么狠心对待她。 阿笙曾经因为发病,被邻居送到了精神病院,束缚带限制了她的自由。阿笙静静的坐在墙角,一动也不动。匆匆赶来的顾城忽然觉得,他的妹妹像是一只被人缝缝补补的破娃娃,他不能任由她在疯人世界里自生自灭。 如果不爱,顾家不会远离旧金山,定居西雅图。 有人说,西雅图是疗伤养病圣地。阳光温暖,有一种直入人心的神奇力量。 奇迹最初并没有光顾阿笙。 搬到西雅图的第二天,阿笙打碎了阁楼窗户玻璃,左手小拇指关节处毛细血管破裂,有一道1.8厘米的伤口,流了很多血。 阿笙从三层高的阁楼上往下跳,宛如失去羽翼,欲将下坠的蝶,如果不是顾城在最后一秒抓住阿笙手臂,也许早已酿成了大祸。 阿笙如此疯狂,只是因为她出现了幻听,她听到陆子初在家门口叫她的名字…… 白烟袅袅,顾城拿着勺子搅拌着鲜虾粥,眼睛被烟熏的有些发疼,缠绕了淡淡的雾气。 他跟陆子初讲阿笙缝针事件。阿笙指关节缝了五针,钩形针碰到她的指骨,阿笙脸色惨白,目光涣散,顾城看着都觉得疼。 顾城说话的时候,陆子初背对着他。他在看顾家全家福,那里面没有 阿笙。 粥好了,顾城盛了一碗粥,准备好勺子放在托盘中,推向陆子初的方向,无声妥协。 “我只有这一个妹妹,哪怕她生不如死,我也希望她能够好好的活下去。” 昔日恋人,拥抱迟来六年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1本章字数:1887 三月份的西雅图,入了夜,气候温暖适中。 阁楼里,陆子初伫立在门口,深沉复杂的眸与阿笙无言对视着。 空气凝结,不知名的情绪刺痛了阿笙的神经,但她却用平静封存了内心所有的澎湃。 这个世界很残酷,残酷到昔日恋人近在咫尺却无话可说。 陆子初笑了,宛如初春雨露,蕴着淡淡的暖。 阿笙也在笑,笑容蔓延眼角眉梢,宁静平和。 他和她的笑容,只有自己最清楚,究竟有多牵强。现如今,哪怕他们笑的再灿烂,也无法挽回旧时光。花至荼蘼,留不住的是阡陌红尘,似水流年,唯一能留在彼此生命里的却是繁华三千,缄默不语。 房间安静的很。 陆子初看着阿笙,黑眸沉静,轻声问:“还能认出我是谁吗?” “……陆子初。”阿笙坐在椅子上,眼神温暖,笑容清浅。 心竟痛的无以复加,陆子初单手抓紧托盘,才不至于手松打翻晚餐。 很久之后,陆子初方才开口:“这些年,你过得……过得还好吗?” “还不错,你呢?过得好吗?”阿笙言语不着痕迹,带着诸多云淡风轻。 “……好,我很好。” 陆子初说这话的时候,单手插在西装裤袋里,另一手端着餐盘,靠着阁楼房门,低着头,情绪不明。 阿笙唇角带着笑,静静的看着他,即便是多年后的今天,陆子初背对着光,依然美好如初,仿佛一幅凝固在时光里的名画。 阿笙喉咙有些紧,张嘴试了几次,这才发出声音来,“再不把晚餐端给我的话,该凉了。” 陆子初抬起头,眼眸温润,但嘴角这次却是真的笑了。 他把餐盘放在桌上,阿笙已经撑着椅子扶手站了起来。因为坐的时间太久,她原地站了一会儿,这才往餐桌方向走。 走近,阿笙看着碗里盛放着鲜虾粥,低语道:“看起来很好吃。” 她和他离得很近,近到可以感受到彼此的心跳声。 阿笙心跳迟缓,睫毛颤动,试图打破这份突如其来的沉寂,伸手正欲端鲜虾粥时,身体却被陆子初圈到了怀里。 “这个拥抱,迟了六年。”呼吸贴着她的耳廓,声音低哑紧窒。 阿笙鼻息间都是陆子初的气息。一夕间,似乎所有的声音全都消失不见了,好像只要彼此相互拥抱,就可直达地老天荒。 她说:“曾经的顾笙已经死了。” “她没死,只是灵魂破碎了,哪怕她的灵魂需要缝缝补补,我也不舍丢弃。” 阿笙额头贴着陆子初脖颈,所以陆子初说话的时候,她能很清晰的感受到他的喉结在颤动,就连声音似乎也有些呢喃不清。 她忽然意识到了什么,抬头想看他,却被他按住脑袋,“别看。” 阿笙不再看他,因为潮湿的情绪,早已溢满了她的双眼。 31岁,他已不再年轻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2本章字数:1506 沉默的拥抱,似乎能够开启所有未曾说出口的语言。 对于阿笙来说,她做了一个遐长的噩梦,但陆子初的到来,却冲淡了流年里所有的悲伤。她告诉自己,也许假以时日,曾经念念不忘的人会搁浅在老去的时光里,像深山野花般自生自灭。 跌宕起伏的从来都不是命运,而是心境。但如今,她靠在陆子初的怀里,这才意识到她有多渴望他的靠近,时间无法销蚀她的思念,但却生疏了拥抱。 六年不曾亲近彼此,她隐隐颤抖,呼吸紧张,那么轻缓的速度,似乎生怕会惊扰了陆子初。 模糊不清的记忆里,曾经有人对阿笙说:“爱上一个人将是承载苦难的开始,但这世上有远比爱情更加矛盾的存在。假以时日,你还会想起那个念念不忘的他,但内心深处将不再有任何波澜。” 说这话的人是谁,阿笙早已忘记了,但那个人说话的语气,阿笙却深深的记在了脑海里,悲悯温暖中却又夹杂着怅然。 那个人错了,再次见到陆子初,她的心依然会漏掉好几个节拍,瞬间就失了分寸。但那个人说的话也并非全都是错的,至少有一点他说对了。在这世上确实有比爱情更加矛盾的存在,比如说:时间、现实和变故。那是人生里无端浮出来的空白,好似一堵墙,生生隔开了她和陆 子初。 于是,任何的喜悦,一旦用悲情作为结局,似乎就连拥抱也能呈现出一种伤人的姿势。 “都说相见不如怀念,但能见你一面,我心里还是很高兴的。”阿笙抬眸看向陆子初,眸子里焚烧出决绝的光:“明天你回国,不要再来西雅图了。” 陆子初没有放开她,把她禁锢在怀里,语气很软:“好,我们一起回去。” “子初……”阿笙抿着唇, 第 5 部分 表情阴郁,“现如今我神智安好,你觉得没什么,一旦我脑子不清楚,你会看到不一样的我,你会对我失望,你会后悔……” 阿笙不再说话,因为她说话的时候,陆子初就静静的听着,仿佛他只是在听一些前尘旧事。他不生气也不激动,子夜般的双眸安静的看着阿笙,目光清邃温柔,似乎可以包容一切,包括阿笙的喜悲。 陆子初开口,语调谦卑平和,“我们分开六年,我就茫无目的的寻找了你六年。我很累,不想再走了,我想停下来好好歇歇。” 他放开她,摸了摸她的发,眸光温柔,好似一汪湖水,言语沧桑:“阿笙,我今年31岁了,早已不再年轻。” 寻觅六年吗?是心疼还是感动,阿笙已经分不清楚了。 “别人会笑话你。”阿笙轻叹,容颜低垂,苍白静好。 “没关系,我还有你。”手放在她的背上,陆子初轻轻拍着:“我们会一直在一起。” 倾诉,她是他的不能错过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2本章字数:1628 陆子初执意要带阿笙离开西雅图,顾城并不表态。 客厅里响起噼里啪啦的键盘声,异常清脆响亮。顾城在工作,明天上午,他将出席法庭,为一件棘手的刑事案进行无罪辩护,在这种时刻,他需要的是解压,而不是被陆子初施加压力。 表面看来,陆子初并没有言辞犀利,执拗相逼,但他坐在沙发上不动,垂眸转动着手机,看似漫不经心,但却透着莫名的寒意。 到了陆子初这个年纪,修为和学识足以让他修炼成一只千年老狐狸,为人处世,一举一动浑然天成,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倘若女子被他深深凝视,必定趋之若鹜;但顾城却是满心的冷。虽说陆子初气质卓绝,但骨子里却带着与生俱来的冷漠,因为有时太过理智和无情,反而让人不敢轻易招惹。 顾城记得,他第一次看到陆子初的时候,他就深深意识到,这个男人将被上帝饱经宠爱。 曾经,国内律师行业里,流传着一个神话,他的名字叫陆子初,办理各种类型犯罪案件百余起,辩护手法精练,往往能够在不经意间杀的人措手不及。 纵使多年前,他在一片轩然大波中义无反顾的离开法律界,后来经商创造出另一番神话,但有些东西注定深入骨髓。好比现在,他把话光明正大的讲出 来,然后老僧入定般,不温不火的坐在那里,等待顾城反击。 这场心理战,顾城有意在沉默中跟陆子初一决高下,但他忽略了顾流沙。 顾流沙在客厅里走来走去,先是站在远处观望陆子初,过了一会儿,这才悄悄走到顾城面前,不是倒水喝,就是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看漫画书。 翻书声音有些大,顾城颇为头疼,“啧”了一声,听得出来隐隐透着不耐:“能回房间看书吗?” 顾流沙合上漫画书:“我想跟陆叔叔说说话。” 顾城没想到顾流沙会这么说,皱眉看着她,虽然不悦,但却没有发表意见。或许,比起发怒,他更想知道顾流沙究竟想跟陆子初说些什么。 顾流沙深深的看向陆子初,后者目光软了几分,“请说。” 顾流沙咬了咬唇,这才迟疑开口:“如果姑姑跟你在一起,姑姑发病的话,你会把她关起来吗?” 陆子初因为她的话,眸光在明暗中转换着:“不会。” 顾流沙声音小了几分,试探道:“因为同情和怜悯?” “……她是我今生不能错过的那个人。” 后来,顾流沙常常会想起这一幕。 当一个男人很认真的看着一个孩子,用虔诚的话语跟她倾诉时,她竟在他幽邃沉静的眼神中迷失了清醒。 顾城眯起眸子,盯着陆子初看了很久,似乎想要把他看穿一般,但语气却很轻淡:“如果阿笙嫁过人呢?” 玩笑,她不可能结婚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2本章字数:1747 那一刻,陆子初的目光极为慑人。 那么可怕的眼神,看似无喜无怒,仿佛一潭死水,但在灯光下却迸射出狠戾的寒光。 陆子初死死的捏紧手机,恨不得将顾城吞吃入腹,齿根狠狠迸出来一句话:“你把那个他叫过来,我要带阿笙走,如果他敢拦,我必定奉陪到底。” 凶狠的话语并没有驱散陆子初眉眼间的戾气,反而寒光越来越浓烈,若不是陆子初修养好,换做旁人的话,只怕早就失去理智了。 即便如此,陆子初将他的凶狠和愤怒暴露人前,这还是第一次。 顾城毕竟阅历丰富,再加上说这话之前,他对陆子初的反应有过心理预期,所以目睹此情此景并不意外,但顾流沙就不同了。 并非害怕,但多少有些不安,顾流沙身体向后瑟缩了一下,低头拨弄着漫画书,一时也不敢吭声。 顾城端起水杯,乌黑的眸子仿佛浸在了茶水里:“看来,你并不相信阿笙结过婚。” 如果相信,陆子初震惊之余,是否应该先问问那个男人是谁?但他没有。 该发火的时候,他越是淡定,就越是让人觉得可怕。好比此刻,陆子初目光凝结成钉,听了顾城的话,竟然在勾唇浅笑,只不过笑意冷嘲讽刺,带着森冷的煞气。 眉心清寒的淡雅男子,明明是有话要反击的,但他眸光微错间,忽然收起了眉心残留的冷意,望向楼梯口,俨然不复先前阴戾。 顾城太过敏锐,目睹陆子初起身,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 转头望去,身形瘦削的阿笙赤脚站在楼梯口,被头顶灯光一照,容颜苍白,精神恍惚。 “我……结过婚?”平静的问话,藏储好所有的情绪和心事。 顾城起身朝阿笙走去,稳定呼吸:“没有,我刚才是在跟陆子初开玩笑,他要带你走,我舍不得……” 阿笙起伏的心事因为顾城的话,纷纷烟消云散。 此时,陆子初已经离阿笙很近了,眉眼清朗,皎如秋月。 “哥哥刚才在开玩笑。”阿笙看着陆子初,话语中有抱歉,也有淡淡的解释。 一句话,顾城皱了眉,陆子初却勾起了好看的唇:“我知道。” “如果我结婚,我一定会知道我丈夫是谁,但我没印象。”阿笙看着陆子初,眸色沉静,一如既往,许久之后,笑了:“子初,我不可能嫁给别人。” “玩笑话,不能当真。”唇角的笑意温暖了陆子初冷清的线条,站在台阶下抬眸看她:“睡不着吗?” 阿笙笑容很淡。 现如今,他还在她面前,就怕醒来,只是做了一场梦。怎能睡得着? “穿上鞋,我陪你去院子里走走。”淡漠的语气透着纵容。 而这时,一双鞋子竟无声的出现在阿笙的面前,是顾流沙。 讽刺,他对她并不重要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3本章字数:2042 月光透过窗户,一缕一缕的照射进来,很清冷,却很明亮。 年轻的时候,顾城和阿笙异国分离,来往并不频 繁,直到近年来,时时接触,虽然言语不多,但阿笙的喜好,他却处处留心,可谓了若指掌。 顾城很想念曾经的阿笙。国际长途,她声音如水,顾城可以想象电话那端的阿笙,当她说话的时候,嘴角一定会带着浅浅的微笑。 那时候,她是真的开心,不像现在,就算跟陆子初在一起,她也不肯彻底卸下她伪装的坚强,她把这些年承载的痛苦和惶恐悉数淹没在隐忍的微笑里,执意欢欣。 但顾流沙却在寂静的客厅里说话了。 她对顾城说:“姑姑人生很穷,穷的只剩下一个陆子初。你发现没有,陆子初对姑姑微笑的时候,姑姑同样会报以微笑,我虽然不知道这些笑容都意味着什么,但我看了,却觉得很温暖。” 顾流沙握着顾城的手,当他垂眸看她时,顾流沙把脸贴在了他的手背上,压低声音道:“爸爸,我很爱姑姑,如果你也爱她,就让陆子初带她离开吧!姑姑从小生活在国内,她的朋友圈在那里,如果他们可以温暖她,我打从心里面为她感到高兴。” 尖锐的痛苦蔓延到血液里,顾城脑袋传来钝钝的疼。 搬到西雅图,如此用心良苦,只为阿笙能够开心,如果不能,那么他所做的一切都将失去它应有的意义。 他应该放手,但心里却萦绕着不甘。 手机在裤袋里响起,顾流沙已经懂事的松开了顾城的手。 熟悉的号码,但近年来,已经很少来往了。 顾城紧抿唇,看了一眼窗外的陆子初和阿笙,最终还是接了电话。 “听说妈生病了。”简洁的话语,是记忆中不容错辨的声音。 “不碍事。”那声“妈”让顾城无意识皱了眉。 “明天我会乘坐早班机前往西雅图,想必近期你会很忙,阿笙不适合继续留在顾家……” “别来——” 顾城拒绝的很快,家里已经有一个陆子初了,如果再来一个他的话,只怕真的要天下大乱了。 对方大概没想到顾城情绪会这么激动,一时竟也不再开口说话。 沉沉的呼吸,致使通话气氛颇为凝重。 “阿笙不能再受刺激了。”这是顾城挂断通话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窗外,几朵梨花绽放在一起,陆子初摘下来别在阿笙的发间,阿笙垂眸间,似是笑了。 顾城扯了扯唇,除 了陆子初,是不是再也没人能够让阿笙像个孩子般,心无城府的开怀大笑? …… 美国洛杉矶,到了夜间,霓虹灯昼夜不息。 办公室里,英俊的男子握紧手机,因为太过用力,以至于骨节泛疼。 阿笙见到他,会受刺激? 他用了好几秒,大脑才开始接受这个讯息,却觉得无比讽刺。显然,顾城高估了他对阿笙的影响力。 助理敲门走了进来,“机票订好了,明天早上……” “取消。”想了想,接着道:“打电话帮我预约罗恩医生,就说我想约他一起打球。” “好的。” 放手,回忆卡在温暖里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3本章字数:1483 院子里,阿笙走的很慢,偶尔停下来仰脸望着夜空。 今夜,星星有些稀疏,但月亮却很皎洁,月辉洒在阿笙脸上。她若笑,必定犹如花开。 曾经,因为阿笙唇角一缕浅笑,从此以后,陆子初再也无法将目光从她身上移开。 再相遇,有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横跨在陆子初和阿笙之间。阿笙清醒时,还是会对陆子初微笑,但却不似过去那般亲近自在。 过去和现在,感情由热烈走向生疏,巨大的反差,令陆子初不知所措。那些日记,让他痛不欲生,他没能力让阿笙在回忆里获取平静,反而造成她最直接的痛苦,这一切都是他的错。 **树下,阿笙对身后的陆子初说:“我曾经以为**树下有鬼,但我等了大半年,夜夜等,等的都快绝望了,可还是没有等到那只鬼,每一次我都会告诉自己,也许我还不够虔诚。”她说完,又轻声说道:“后来我才意识到,**树下没有鬼,但我的心里却住了一只贪吃鬼,它寄居在我的体内,不时出来作祟,掏空了我的所有。” 陆子初手指在裤袋里握紧,隐隐觉得阿笙有话要对他说,他想阻止,但所有的话语却在她面前找不到支撑点。 阿笙转身看着他,低头笑了:“子初,可不可以把回忆卡在温暖里?” 陆子初眸光很黑,面色难看:“你不能对我这么残忍,六年前你已经伤害我一次,六年后的今天,难道你还要拿着刀剜我的心吗?” 阿笙看着夜色,半晌后,这才开口:“你看,六年前,我和你的爱情就已经蒙 了尘,难道六年后仅仅因为我生病就可以不计前嫌,把这些年累积的灰尘全都擦干净吗?” 周围很安静,陆子初声音平淡,一如既往,他说:“阿笙,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我不会跟你回国的。” 看了他一眼,阿笙准备回房间,却被陆子初抓住了她的右手,修长的指节刚好覆盖在她的小拇指伤疤上,阿笙咬唇不语,陆子初一字一句道:“好,不回国,我留在美国也是一样的。” 阿笙慢慢抽出自己的手,脸庞在月光下异常苍白,她对陆子初说:“这些年我并不寂寞,如果我愿意,我可以常常看到你,因为你出现在我的幻觉里,我还能听到你的声音。小拇指这道伤疤时刻提醒我,我究竟有多不正常。缝针的时候,医生对我说,如果疼的话,一定要说出来。我不觉得疼,但心却很难受。我把幻听当成了现实,我六年前失约,一直觉得对不起你,我想见到你之后,跟你道歉,我早已不奢望能够跟你在一起。现在的我甚至不敢照镜子,镜子里面的顾笙很陌生,陌生的让我感到害怕。很多东西都跟以前不一样了,为了爱你,我很累……” 陆子初心头掠过一阵寒气,身体僵硬,仿佛被人逼到了悬崖边。 退让,他的爱低到尘埃里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3本章字数:1982 阿笙回房间的时候,陆子初还站在院子里,她走的不快,如今的她,注定无法快步行走。 身体,早已在岁月里衰败不堪。 她想起小时候,她在南方小县城里肆意奔跑,不知疲倦。她跑的很快,又加上石子路坎坷不平,时常会摔倒在地,于是双膝处往往旧伤未好,又添新伤。 奶奶心疼她,一边帮她上药,一边喋喋不休:“冤家啊,我都这把岁数了,你就不能让我少操点心吗?” 她当时不觉得疼,反而想不明白,摔伤的那个人是她,怎么奶奶看起来比她还要疼? 后来,她长大了,她开始明白,什么叫爱,什么叫悲喜与共。 直到现在,她都没办法接受生病后的自己,她在漫长的岁月里,仿佛每一日都行走在刀刃上。她体验过这种茫然和锥心之痛,所以不愿意再强加给别人。 陆子初的完美,她的残缺,仿佛王母划出的那道银河,隔开了牛郎织女,也隔开了她和他。 世界沉寂了,仿佛所有的声音全都消 失在了夜色尽头。 她现在已经不敢轻易点头许诺,怕给他空头希望,怕伤了他的心,怕疼。 …… 多年来,“顾笙”这个名字 第 6 部分 ,让陆子初在死心塌地中备受煎熬。 陆子初并不是一个心胸宽广的男子,六年音讯全无,昔日恋人若是过得比他好,他没办法牵强祝福。 他过得不好,所以私心里也不希望阿笙过得比他好。 但多年后,再遇阿笙,事实远比现实残酷,在他以为阿笙幸福快乐的同时,她却在密封的房间里受苦。 他体会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痛苦和绝望,他一度很迷茫,他想不明白,美好的年华里,阿笙被岁月尘封,这对突遭变故的她来说,究竟是慈悲,还是残忍? 手机在响,这是他来到西雅图之后,被人拨打的第36通电话。 这些人大多是昔日校园故友,阿笙说的对,六年改变了很多事情,但有些东西却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比如说:想念。 “怎么不接?”顾城不知何时已经走了过来,掏出一支烟递给陆子初。 陆子初没说话,把手机放在口袋里,接了烟,却没有点燃。 阿笙不喜男人身上有烟味,她觉得吸烟害人害己。 顾城问他:“阿笙不愿意回国对不对?” 陆子初神情漠然:“我不改初衷,如果她不愿意回去,我可以留在这里。” 顾城沉默吸烟,声音微哑:“阿笙结过婚,是真的。” 陆子初眸色灰败,眼中伪装的平静开始破碎:“我对那个他不感兴趣。”那支香烟早已被陆子初揉碎,声音没有丝毫温度:“顾先生,不要再苦苦相逼,我已经低到了尘埃里,难道我还不够退让吗?” 顾城良久没说话,抬手抹了一把脸,“我不知道我能瞒多久,法律上她毕竟是别人的妻子。” 陆子初皱眉,没想到顾城竟然在此刻妥协了。 他问:“为什么?” “因为她是我唯一的妹妹,至于你?”顾城看着他,目光深邃:“我宁愿相信你带阿笙回国,是因为爱,而不是恨。” 想家了,梦里花儿知多少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3本章字数:1632 这天晚上,也许不能称之为晚上。 凌晨四点,阿笙从睡梦中睁开眼睛,看到了不该出现在阁楼里的顾城。 顾城穿着黑色直领衬衫,因为在家里,所以没有系领带。这么晚不睡觉,守在阿笙床前,分明是有话要对阿 笙说的。 顾城宛如老僧入定,见阿笙醒了,也不说话,保持原有姿势,似是想事情出了神。 坐的太久,顾城有些腿脚麻木,就连思维也变得越发僵滞。 朦胧的床头灯光下,先前陆子初别在阿笙发间的梨花,悄然放在床头柜上,颜色温暖。 阿笙觉得,这样的沉寂很有可能会在某一个瞬间将她淹没其中,她正准备说些什么时,顾城却开口说话了。 ——前几天,我和几位同事去一家华人餐厅吃饭,餐厅里播放着一首30年代的歌曲,卢前先生的《本事》。 ——记得当时年纪小,我爱谈天你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在叫。我们不知怎样困觉了,梦里花儿知多少。 顾城念得很慢,声音低沉,很好听,这首词被他娓娓道来,比原有词意更加温暖怀旧。 阿笙垂眸,将所有情绪隐藏在了黑暗里。她能够听得出来,顾城嗓音隐隐发颤。 很久之后,顾城嘴角带笑,但眼眶却有些湿润:“还记得小时候,我们一起生活在大院里,男孩斗蛐蛐,女孩玩跳绳;我们曾经是那么快乐。不像现在,长大了,可长大却伴随着伤痛。回首望去,记忆中的那些人,死的死,伤的伤……这首歌,让我心里很难受。” 顾城这时候已经习惯性的从烟盒里抽出来一支烟,夹在指间,拿出打火机正欲点燃,却因为看到了阿笙,动作僵在了那里。 阿笙阻止他把烟收起来。 “没关系。”她说。 烟被点燃,烟雾袅袅中,顾城的脸,阿笙怎么都看不清楚。 “阿笙,我想家了,我想回到大院里,找回我们的过去,如果找到了,我想问一问,曾经的我们都到哪儿去了?” 阿笙没有看顾城,因为她知道,他的脆弱不希望被她亲眼目睹。原来,忘不掉过去的人,不仅仅只有她,还有顾城。 记忆中,那个穿着校服,神采飞扬的少年,早已被顾城亲手葬送在了成长里。现如今,他眼睛很空,没有温度,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对阿笙放手。 陆子初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门口,手里拿着两张机票,目光落在阿笙的脸上,是在逼她,也是在逼他自己:“我们一起走,或是我留下,永远留下。” 陆子初出了一道选择题,答题人是阿笙。 阿笙咬着唇,陆子初就像是种在她身体里 面的毒,深入骨髓,得或弃,都是伤。 妥协,他是她戒不掉的毒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4本章字数:1695 没有人知道,顾笙需要鼓足多大的勇气,才能允许自己尘埃落定,万念俱寂。但陆子初却用几秒钟成功演绎了百年身,漠然逼仄的目光维持着作为男人最后的尊严。 他让阿笙看到了他的执拗,哪怕这段昔日感情早已面目全非,依然坚持着;跨国奔赴西雅图,如此卑微,卑微到了近乎强人所难。 他帮阿笙收拾行李,衣服装进去,又被阿笙拿出来,如此反复几次,就算是无坚不摧的陆子初,也终于在这一刻体验到了什么叫做心力交瘁。 一件衣服,在陆子初和阿笙的手里争执不下,紧绷的气氛一触即发。 陆子初下颚收紧,率先松开手。 阿笙紧了紧手中的衣服,站在那里,垂头不吭声。 这时候的顾城反倒像是一个事不关己的陌生人,坐在椅子上,静静的看着这一幕。 如果陆子初连清醒时的阿笙都应对不了,那他又怎么放心把阿笙交给陆子初带回国呢? 陆子初抿紧唇,看了她一会儿,“不带衣服也可以,回国后,我再让人帮你置办。” “你别逼我。”阿笙声音很低。 太阳穴跳动着,陆子初伸手扯开衬衫衣领,简单的动作间却透露着疲惫,看向顾城,皱了眉:“顾先生能暂时回避吗?我有话跟阿笙说。” 阿笙从不知道顾城竟会这么配合陆子初,她听到了关门声,然后低垂的眸子里,看到了靠近她的陆子初。 修长有力的手臂圈在了她的腰间,他并不说话,冰凉的唇落在了她的额头上,声音低哑:“阿笙,世事无常,谁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如果我听从你的意愿离开顾家,在大街上出了车祸,坐飞机发生空难,你有没有想过,你和我很有可能因此再也无法相见,就算是这样,你也要狠心跟我分开吗?” 阿笙喉咙收紧,发不出任何声音,抬眸看着陆子初,颤动的睫毛上隐有湿意。 陆子初眸光漆黑,深不见底,额头与她相抵,彼此呼吸缠绕间,他说:“在你眼里,我对你的情就那么薄吗?律师阿笙,我要;疯子阿笙,我也要。我们已经失去了一个六年,我不想再有另一个六年从我们生命里溜走。” 阿笙从不 知道她的心竟然可以化成一池秋水,湖水很凉,但却被温暖包裹着,如同现在她在陆子初的怀里,她看到他冷峻的五官靠近她的脸,察觉到了唇上的温度。 这个藏在记忆里的亲吻,无关强势,只有克制,仿佛把她当成了易碎珍品。 她没启唇,他并不勉强她,临摹着她的唇线,**温情。 “跟我走,嗯?”手指滑入她浓密的发丝里,潮润的气息竟一路飘到了心里。 这一刻,他把她当成孩子轻哄诱骗着,她何时见他这么低声下气过? 她看着他的眼睛,心里竟是酸涩一片。 闭目,妥协。他是她的毒,戒不掉的。 最美好的时光,年轻到苍老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4本章字数:2050 顾城上午有案件需要出庭,没办法去机场送阿笙。 在家里吃早饭时,阿笙说:“我回国这件事,需要跟妈说一声吗?” 顾城说了一声“不用”,便再没任何反应。 顾城有心事,让阿笙离开,他的决定无疑很冒险。母亲出院回家,如果看不到阿笙,想必又是一番兵荒马乱。 母亲沈雅生病住院,阿笙是不知道的,她已经很久没有见到母亲了,这次离开西雅图,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如今听了顾城的话,神情如常,但内心却多少有些失落。 餐厅光线有些昏暗,阿笙的反应落在陆子初的眼里,他抬手摸了摸她的头。 顾城的沉默,让陆子初有了某种预感,沈雅怕是出事了。 陆子初没问,他跟顾城鲜少打交道,但却清楚顾城的为人。自尊心很强,不轻易接受别人的帮助,他若帮顾城,十有八~九,顾城是不会接受的。 这顿饭吃的异常沉默,就连顾流沙也沾染了离愁,眉眼间溢满了不舍。 她看着陆子初,眼睛红红的,“陆叔叔,你要好好照顾姑姑。” 陆子初点头。对于顾流沙,他喜欢她之余,更多的却是感激。如果没有她,他和阿笙将会相见无期。 阿笙的表情,始终都是淡淡的,但手指却在桌下悄无声息的握住了顾流沙的小手。 …… 早晨七点左右,西雅图格外清新宁静,不远处的房屋建筑被晨曦阳光笼罩着,仿佛画中景。 顾城和阿笙 拥抱离别。 阿笙脸贴在顾城胸前,衬衫面料上带着他的体温,烫红了阿笙的面颊,也烫红了她的眼睛。 “能不能告诉我,六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阿笙从嗓子里发出来的声音干巴巴的。 六年前,那些被阿笙遗失的过往,顾家人闭口不谈,如同顾家阁楼里面的她,都是不能言说的秘密。 阿笙有时候会欺骗自己:也许有些东西随着时日渐长,注定会在光年里慢慢老去,直到再无痛感。秘密如此,悲喜如此,感情更是如此。 但午夜梦回,她总是能从脸上找到哭过的痕迹,摸向枕头,竟是濡湿一片。 她在梦里哭,在现实中学会麻木,每天这么浑浑噩噩的活着,她心存恐惧,那句“生不如死”,是真的。 顾城松开她:“我只知道六年前你出了一场车祸,其他的一概不知。” 除了这一句,顾城再也说不出其他话。 阿笙小拇指的伤疤又开始隐隐作痛了,泪水在她眼眶里打转:“你知道吗?那六年光阴,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它让我从年轻,一步步走向了苍老……” 没有人知道,她究竟失去了什么? 平静的话语,但闻听者的内心却传来钻心的疼。 陆子初站在一旁,脸色有些发白,但很快又恢复了如常神色,淡漠中夹杂着冰冷。 顾城牢牢箍住了阿笙的手臂,眼神深邃压抑,他想对阿笙说些什么,随便说什么都可以,但他最终选择了无声,一寸寸松开阿笙手臂,背转身,无力的摆了摆手,示意她离开。 街道里,晨间喧嚣声忽然一下子远去了,只剩下顾流沙压抑的啜泣声。 陆子初握着阿笙的手,轻声说:“走吧!” 编发,他们到家了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4本章字数:1888 漫长飞行,头等舱异常寂静。 阿笙做了一个梦。 熟悉的梦境里,她被人紧紧的抱在怀里,那么亲密的拥抱,仿佛能够挤出她胸腔里所有的空气。 男人身体在颤抖,脸庞埋在她的脖子里,温热的液体灼烧着她的肌肤。 她说:“别碰我,恶心。” …… 醒来,是因为有人在给她擦眼泪,指腹温暖,没有看那人,但却把脸 转了个方向,埋在了他的颈项里。 “做噩梦了?”陆子初单臂搂着她,指尖触摸她的发根,声音温润。 阿笙摇头,该怎么跟陆子初说呢?神智清醒的时候,她每天都盼着能够回到中国,如今她终于坐上飞往中国的班机,反倒有些近乡情怯,害怕起来。 太久没回去,记忆中的那些人,在沙漏中流失,她都快忘记他们长什么模样了。 “梦里面有我吗?”陆子初看着她,眸光温柔如水。 愣了愣,阿笙说:“……不清楚。” 阿笙看不清梦中人,曾经以为梦中男人是陆子初。如果是陆子初,她是万万不会跟陆子初说“恶心”两个字的。 如果是别人,那这个人会是谁? 有时候她会想,这样的梦境片段,会不会是她失去记忆的一部分?又或许,这样的梦无关现实,只是她在睡梦中的天马行空。 离得近了,阿笙这才发现陆子初眼睛里竟都是血丝。 “有多久没睡觉了?”她发现的太晚,他在西雅图好像一直都没有调时差,好好休息过。 陆子初没说话,嘴角隐有笑意,她在关心他,虽然浅淡,但他还是听出来了。 该怎么告诉她呢?获知她在西雅图,他连家都没回,直奔机场。他那么迫切的想要见到她,担心她搬家离开西雅图,担心空欢喜一场。一颗心,忐忑难安,怎么可能在飞机上安心入睡?后来,在顾家看到她,痛心难过的同时,更怕是一场梦,种种情绪挤压,以至于盖过了疲惫。如今她开口询问,以他这样的傲气,是断不可能说出口让她担心的。 面对他的沉默,阿笙并不追问,身体靠近陆子初,依偎在了他的怀里,于是之前陆子初再多的疲倦,在这一刻悉数化成了满心温柔。 …… 飞机降落前,陆子初叫醒阿笙,她睁开惺忪的眸子,头发乱乱的,没精神的看着他,像个孩子。 “头发乱了。”他在她耳边轻声细语。 机舱内,空姐例行降落前安全巡查,回过头,就看到了这一幕。 那是一对极为出色的男女,尤其是男人,容貌惊艳,气质雅贵,旁边的女子清新逼人,看起来很困,靠在男子肩上闭眼入睡。 男子将女子一头长卷发,侧编成麻花辫,松散随意的搭在肩膀一边,露出光洁的额头,清新甜美。 编完头发, 男子垂眸看着女子,嘴角笑容撩人,带着千帆过尽,余留下的安静淡然。 他说:“阿笙,我们到家了。” 男色惑人,她在他眼里微笑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5本章字数:1840 抵达t市,已经是凌晨两点钟。 阿笙体寒,一年四季,手足寒凉。 陆子初和阿笙是最后下飞机 第 7 部分 的,他从行李袋里取出一件针织毛衣给阿笙穿上,阿笙这才发现她的卷发变成了麻花辫。 抬手摸了摸,陆子初注意到,眸子带笑:“好看吗?” 阿笙被他一问,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没有镜子,看不到。” 陆子初双手捧着她的脸,俊雅的脸庞凑近她,鼻尖碰鼻尖,气息痴缠。 阿笙不自在,刚想别开脸,就被他扳正,语调温和:“看到了吗?” 灯光下,陆子初的眸子漆黑明亮,眼瞳里浮现出两个小小的阿笙。 阿笙略显尴尬,长时间疏于交往,陆子初生活在她的回忆和幻觉里,反而在现实中很难轻易找回过往亲密,但这个男人是不容许她退缩的。 她不答,他就一下又一下的亲吻她的唇,每亲吻一下,就会呢喃出声:“看到了吗?” 阿笙沉溺在他的气息里,唇很烫,怕被人看到,也实在是脸皮薄,连忙小声道:“看到了。” 闻言,陆子初笑了,这一笑男色惑人,魅力不可抵挡。 “好看吗?”他问。 “……还可以。”阿笙有些为难。夸自己好看,诸如此类的话,她说不出口。 乘客已经陆续离开机舱。 阿笙起身,睡得太久,恍惚下没有站稳,陆子初及时扶住她。于是下飞机,牵着她的手,再也不曾松开过,好像松手间,她就会再次摔倒一般。 …… 机场大厅,经过六年时间洗礼,早已不复先前模样。如此陌生,反倒让阿笙意识到了时间的可怕。 虽然是凌晨,但出口处却簇拥着很多接机人。 此行,陆子初是极为低调的,但因为气质出众,所以不时有人向他和阿笙投以关注的目光。 阿笙长时间没有深入人群,原本在西雅图机场就很紧张,如今更是满脸的茫然无措。 在有心人眼里,陆子初无疑是个好男友,或是好丈夫。 他左手提着行李袋,右手牢牢牵着阿笙,走的不快,配合阿笙的步伐,不时侧脸跟她说着悄悄话,笑容温暖。 想来,他试图用轻松的话语让阿笙松懈紧张,好在阿笙笑了,尽管笑容勉强。 两人走向出口,陆子初问她:“困吗?” “不困。”在飞机上,阿笙疲倦的睁不开眼睛,但当她踏上故土,反而没有了睡意。 有谁能想到,就是在这里,机场大厅一别。从此,分离数年。 走出机场,天很黑,灯光点缀着这座不夜城,阿笙低头走路,步伐迟缓,感觉像是一个老人。 有这种念头的时候,陆子初紧了紧她的手:“阿笙,你看谁来了?” 故友重逢,走出柳暗花明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5本章字数:1796 阿笙有一瞬间的茫然。 夜风很大,阿笙穿着一袭白色棉布长裙,黑色针织毛衣,瘦削的身材,一看就是骄矜清冽的女子,但此刻却愣在那里,连表情都僵住了。 阿笙没办法和故友惊喜拥抱,她有些麻木,也许还有恐惧。 她已经不知道该怎么跟人相处。 一辆路虎座驾停放在机场外,离得很远,有两个男子正一起大步朝陆子初和阿笙跑过来。 一个温文尔雅,一身西装英俊帅气,是吴奈。 一个慵懒散淡,一身休闲装穿的异常潇洒随性,是石涛。 时间无情,它让他们在岁月里一步步走向成熟,若想忆往昔,只能从眉眼间偷窥出年少踪迹。 相较于阿笙的漠然,吴奈和石涛虽然在笑,但内心深处却早已是翻江倒海。 阿笙,那个独立一隅,从容不惊的女子,如今立身风中,倘若不是陆子初握着她的手,只怕早就随风飞了起来。 她瘦了,任由夜风寒凉,依然可以做到不声不响,无动于衷。 最先抱住她的那个人是石涛,石涛没有说“好久不见”,也没有说“你好吗?阿笙。” 石涛说:“这座城,没有你,空荡荡的。阿笙,欢迎回家。” 这个男人,试图用最平静的话语来冲淡重逢后的喜悦,但有力的拥抱却泄露了他伪装的坚强。 在陆子初温柔的注视下,阿笙伸出手想要拥抱石涛,但又轻轻的缩了回去,表情无措。 吴奈站在一旁,迎上阿笙的目光,他在微笑,右脸颊上旋出一个酒窝来。 曾经,好像有人对阿笙说过:“吴奈不笑则以,笑起来必定迷死人不偿命。” 但如今,吴奈的微笑绝对称不上好看,甚至有些难看了。 他看着阿笙的眼睛,语速缓慢:“回来就好。”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 ,但气氛造就了一切,几乎是吴奈落泪的瞬间,石涛也流泪了。 就是这些眼泪,冲击着阿笙的神智和那些沉潜经年的回忆。 对阿笙来说,吴奈和石涛亦兄亦友,陪她一同见证了青春悲喜历程,如今她被眼泪传染,突然开始落泪,一颗接一颗,没有声息。 那些泪,从石涛的怀里,过渡到陆子初的怀里。 他身体温暖,带着少见的矜持和紧绷,阿笙手臂移动,圈住他的腰,很快她就在他的胸前闻到了泪水的味道。 陆子初把手放在阿笙的后背上,轻轻拍着,语气柔和:“再哭下去,吴奈和石头该笑话你了。” 故友重逢,毕竟很煽情,要不然阿笙也不会这么难过了。如今她在陆子初的怀抱里,仿佛走过了四季更替,在绝望和痛苦中走出了柳暗花明。 四人仿佛寒冬取暖般紧紧拥抱在一起,虽说笑中带泪,但却隔世淡然。 水木年华,一生有你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5本章字数:1579 阿笙回国,注定将是一个无眠夜。 陆子初刚扶阿笙坐上车,就被石涛拉到了一旁,“去彼岸坐坐吧!” “怎么?”陆子初有些漫不经心,目光一直注视着阿笙,她坐在车里,眼巴巴的看着他,膝上紧握的双手透露着她的不安。 这座城市,曾经给过她喜悲,但从未想过,有一天还会给她带来恐惧。 石涛声音压得很低:“阿笙同学们听说她要回来,昨天晚上全都聚集在了彼岸。” “还在?”陆子初皱眉,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凌晨两点多,已经很晚了。 “没看到阿笙,怕是不会轻易离开。”石涛顿了顿,似是担心陆子初拒绝,又加了一句:“他们只是想念她,没什么恶意。” 陆子初没吭声,他当然知道那些孩子没什么恶意,只是…… 石涛在这件事情上也很为难,阿笙在学校时,虽然性情温淡,但人缘却很好。 六年前,阿笙音讯全无,阿笙朋友宁愿相信她背叛了陆子初,也不愿意相信她在国外出了意外。阿笙定居西雅图这件事,吴奈当时只告诉了几位朋友,后来也不知道是谁把消息散播了出去,以至于这两天,吴奈和石涛的电话都快被打爆了。如今,一大群人都在彼岸酒吧等着,凌晨不睡觉,只是为了见一见阿笙,总 不能让他们失望而归吧? 陆子初已经坐上车,关上了后车门,吴奈打开副驾驶门的时候,听到陆子初轻声问阿笙:“石头前几年开了一家酒吧,名字叫彼岸,要不要去坐坐?” “好。” 石涛系上安全带,松了一口气。他并不知道阿笙的真实想法,现如今的阿笙对很多事情都失去了热情,麻木的附和着别人。她害怕身边的人会因为她的言行,对她有所失望。 车内传来水木年华的歌。 他们唱《一生有你》: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看夜风吹过窗台,你能否感受我的爱。等到老去的那一天,你是否还在我身边,看那些誓言谎言,随往事慢慢飘散。 他们唱《在他乡》:那年你踏上暮色他乡,你以为那里有你的理想,你看着周围陌生目光,清晨醒来却没人在身旁。 水木年华从2001开始唱《一生有你》,那年阿笙15岁,少女时期编织的美梦,被青春一路葬着快乐行走。如今她27岁,水木年华老了,早已不再青春,而她也早已长大,可她的人生却好像从未开始过一样。 阿笙眼睛不累,但心却累了,恨不得靠着车窗,随时入梦。 有这种想法的时候,阿笙垂眸不知所谓的笑了笑,这样的笑容落入陆子初的眼里,眼神如水,摸了摸她的头:“小傻瓜。” 声音,呢喃不清。 久别重逢,她是他的学生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6本章字数:1656 有很多东西,被藏匿在岁月的某个角落里,它们会在某一个瞬间毫无征兆的冒出来作祟。 彼岸酒吧,有男人互搂肩膀嘶哑着声音,大声唱着《死了都要爱》,原本震耳欲聋的音响声,因为阿笙的出现忽然归于沉寂。 众人纷纷站起来,神色各异,呆愣几秒之后,有人喊“阿笙”,有人喊“班代”,呼唤声此起彼伏,激动、压抑、欢喜…… 一张张陌生的脸庞出现在眼前,阿笙下意识抓紧了陆子初的衣摆。 就在刚刚,阿笙还以为她是不认识这些人的。直到他们走近了,那些被尘封在记忆中的面孔这才一一浮出水面对号入座。 她是认识他们的,不但认识,曾经还无比熟悉。 他们是她的同学。当年青涩懵懂的他们,转眼间竟已奔赴青年。 全班同学大部分人都在,将近四十位左右。阿笙不敢认人,怕不小心叫错名字,对方会寒心。 短暂的尴尬,出面解围的那个人竟是陆子初。 他带着阿笙,和大家一一握手,并且能挨个叫出那些同学的名字来。 有同学开始尖叫,握着陆子初的手,兴奋不已,激动道:“陆老师,你真是我的偶像,我们毕业这么多年,你竟然还记得我们的名字,记性真好。” “那是,我们陆老师的记忆力可是顶呱呱的,无人能及。” 气氛一下子活跃起来,有人在这个时候抱住了阿笙,三个人。 有一种莫名的情感蔓延阿笙的全身,这三个女人想来阿笙是万万不会认错的。 她们是阿笙的舍友,曾经在一起相处了将近四年,同属陆子初的学生。 每天戴着大框近视眼镜遮住半张素颜的关童童;每天晚上拿着手电筒躲在被窝里背英文单词的薛明珠;换男朋友比换衣服还要勤的江宁。 许是她们的热情感染了阿笙,她叫她们的名字:童童,江宁,明珠。 于是,话落间,一场久别重逢的同学聚会,竟然在瞬间演变成了江水决堤现场直播。 阿笙是没有泪的,她对她们的印象还停留在大学时期。如今的她有些茫然无措,童童摘掉了眼镜,变成了大美女;明珠一身职业装,变成了女强人;最让她感到意外的是江宁,只恋爱不婚嫁的人,竟然怀孕了,穿着孕妇装,挺着大肚子,母爱光芒涌动…… 寒暄,询问近况,阿笙静静的听着,偶尔会说些简短的话,通常都是模糊不清的,也许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她究竟在说些什么。 学生太多,陆子初被绊住脚步,远远看到阿笙跟关童童她们在一起,也就放了心。 再说关童童这边,对于她们来说,六年未见,很明显有很多话要对阿笙说,这种喜悦和激动足以让她们忽略很多东西,比如说阿笙的异常。 巧克力,阿笙看起来怪怪的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6本章字数:1601 阿笙这几年经历过什么,关童童她们是不知道的。 曾经有人对孕妇是否可以吃巧克力,专门展开过一项用户调查。 60%的用户认为可以吃,24%的用户认为不可以吃,16%的用户认为应该慎吃。 众 说纷纭,江宁偏爱巧克力,为此特地询问过医生朋友,被对方告知,可以适量。于是每次外出,皮包里都会放上几块巧克力,并不见得一定会吃,只是为了想吃的时候,方便解馋。 江宁说着话,嘴却没闲着,一直在找东西吃,最后从皮包里找出一颗巧克力,已经剥了锡纸,正往嘴边送的时候,不经意对上了阿笙的目光,见她眼巴巴的看着她,先是愣了愣,随后笑了,把巧克力送到阿笙嘴边,“尝尝,很好吃。” 阿笙没有张嘴,而是从江宁手中接过了巧克力,江宁以为阿笙不习惯被人喂东西吃,也就没有放在心上。 她们说话的时候,阿笙指甲掐在掌心里,传来淡淡的刺痛。 从进ru彼岸酒吧开始,阿笙就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惊惧,她也不知道她在害怕什么,仿佛跌入了暗无天日的深渊里,喉咙起先有些发痒,以为口渴,喝了两杯白开水,但这样的举措并没有舒缓她的紧张,以至于她的喉咙里开始有了诡异的窒息感。 所以薛明珠再次把水端给阿笙时,阿笙恹恹的看了一眼,无声推开。莫名的烦躁萦绕在心头,她知道这样的自己很不好,于是费力抿着唇,垂下了眼睑。 薛明珠素来敏感,等她察觉阿笙有些不对劲时,已经是许久之后了。 薛明珠声音很轻,叫了几声“阿笙”,阿笙先是没反应,过了几秒,这才茫然抬头看着她,目光涣散…… 就是这样的目光,让薛明珠、关童童和江宁心里一咯噔,表情由轻松,一点点转变成了凝重。 …… 此次同学聚会,虽说主要目的是为了给阿笙接风,但有些同学毕竟还是心存私心的,以陆子初今时今日的地位,多寻机接近,只会有利而无一害。就算抛开这层私心,陆子初毕竟是他们的老师,难得相聚再见,免不了人人都要过来和陆子初寒暄几句。 薛明珠快步走过来的时候,陆子初周围都是学生。薛明珠心里有些发急,要不然也不会挤进人群里,扯了扯陆子初的衣袖。 陆子初不喜与人太亲近,熟识他的人都有这层认知,如今被人扯了袖子,侧眸间看到薛明珠,这下子是真的皱了眉。 直觉阿笙出事了。 “阿笙看起来怪怪的。”薛明珠凑近陆子初,声音压得很低。 这句话,似寒针,毫不留情的扎在了陆子初的心窝上。 实在是备受瞩目的人,所以当陆子初迈 步朝阿笙走去时,所有人都停止交谈,朝他望了过去。 感动和羞辱,只有一线之隔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6本章字数:1710 多年来,商业奇才陆子初有个众所周知的怪癖。 陆氏集团旗下有个赫赫有名的模特公司 第 8 部分 ,一年四季,每隔三个月,一定会有当季新潮婚纱面世。 那些穿着婚纱,行走t台的模特们有着共同的标志:眉眼笑意清浅,气质宜室宜家。 只有这个时候,眉眼寡淡的陆先生才会偶露笑意。 有人猜测:“陆先生心里一定藏着一个女人,并且经年不忘。” t大的老师学生们,彼此间心照不宣,他们知道那个女人除了阿笙,想必不会是旁人了。 阿笙这时候已经看到了陆子初,木然的眸子里有光华流转,竟站起身,慢慢迎向陆子初。 细心的同学会发现,陆子初的眼神变了,眸间温柔融化了淡漠的眉眼。 就是这样的目光,曾经让很多人意识到陆子初选择和自己的学生在一起,是慎之又慎的。 昔日恋人分隔六年,朋友酒吧四目相望,眼眸温情,足以转移很多人的注意力,但还是有人发现阿笙右手攥得很紧,指缝间似乎有黑色粘稠物溢了出来。 手松开,那是一颗看不清形状的黑巧克力。酒吧室温很高,再加上之前一直被阿笙攥在手心里,黑巧克力早已在阿笙手心里融化了。 如今,阿笙把黑乎乎的掌心伸到陆子初的面前,嘴角笑容宛如初春的露,模糊的声音从生涩的喉咙里迸发而出。 “子初,很好吃。” 一时间,所有人都不敢置信的看着阿笙。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们断不会相信阿笙会做出这种不合时宜的举动来。 陆子初异常沉默,但他的表情却是极为平静的,眼睛里的笑意甚至还未完全退去,被灯光蒸发出潮润的光。 石涛想上前,却被吴奈抓住手臂,他这才察觉到吴奈竟然在发抖。 江宁变了脸色,她没想到,那颗巧克力竟一直被阿笙攥在手心里舍不得吃。 每个人都发现了阿笙的异常,唯有粗线条的关童童尚未察觉,原本想上前打破僵局,却因为陆子初的举动,僵住了步伐。 陆子初竟在众目睽睽之下,握着阿笙的手,舔舐着她掌心的那些巧克力。这个资产惊人,面对美味佳肴都挑剔不已的男人,在这一刻竟不嫌脏的吃着黑乎乎的巧克力。最重要的是,他在微笑,没有难堪,没有尴尬,只有平静和包容。 酒吧太过寂静,以至于连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就在众人被这一幕打动,感慨万千时,也不知道是谁发出了一道异常尖锐的惊呼声。 阿笙站立的位置上,不知何时竟有一滩水渍溢了出来。 阿笙看到了一张张震惊的脸庞,茫然的正欲低头,却被一股大力紧紧的搂在怀里,他把她抱得很紧,阻挡了别人偷窥她的视线。 那人对她说:“阿笙,巧克力很好吃,我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巧克力。” 淡淡的笑,假装不再悲伤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7本章字数:1606 那天,阿笙因为极度紧张,当众出丑。 目睹这一切的人都惊呆了,比起尴尬,震惊的情绪几乎占据了全部意识。 他们怀疑眼前这位女人,真的是他们记忆中的阿笙吗?如果是,时光怎么会把她折磨到如此田地? 这里站着的每个人,因为职业关系,大都精明理智,但此刻每一张脸色都是极为难看的。突如其来的难堪,冲散了他们适才的喜悦和欢欣,每个人的内心都被一股莫名的伤感包裹着。 曾经被阿笙授之以好的人,早已仓惶落泪。 此刻,陆子初和阿笙是焦点。 陆子初习惯隐藏喜悲,多年来虽然冷清寡言,但他的眸光却极具威慑力,没有情绪的时候,会让人觉得深不可测。好像不管怎么绞尽脑汁,都没办法窥探他的内心。 如今,他就那么紧紧搂着阿笙,脸上覆盖了一层薄薄的寒冰。 离开西雅图之前,顾城对他说:“你听说阿笙精神失常,会觉得痛苦难过,可我要告诉你,一旦你们回国,真正相处起来,这种痛苦会被放大几十倍,几百倍……” 如今他体会到了这种痛,心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在瞬间给掏空了。 而阿笙呢?这个身形瘦削的女人,推开陆子初,就那么愣愣的低头看着地面。就是那一眼,让阿笙从噩梦中清醒过来,地上的那滩“水”落入眼中,仿佛她刚才狠狠的扇了自己一巴掌。 阿笙手指攥的很紧,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强压涩意,睁大的双眼里,有什么东西几欲夺眶而出。 也不知是谁的哭泣声惊醒了陆子初,他勉强撑起游离的神智,藏起所有的情绪,淡淡的笑,云淡风轻:“抱歉,阿笙有些不舒服,我们先失陪了。” 拦腰抱起阿笙,朝他在彼岸的专属包间快步走去,那么疾快的步伐,险些撞翻沿途桌椅。 石涛连忙跟了上去,帮忙打开包 间门,陆子初身影沉没进房间的时候,惯常冷漠的声音里终于出现了裂缝:“别进来。” 酒吧很静,骇人的静。 石涛靠着紧闭的房门,狠狠抹了一把脸,良久没有再吭声。 江宁双腿发软,薛明珠眼尖,扶她坐下。江宁落座,近乎瘫软,她紧紧抓着薛明珠的手,放到她的胸口上,“明珠,你摸摸我的心脏,是不是生病了?一抽一抽的,很难受……” 江宁的泪,忽然扑簌簌的往下落,“我想不明白,她那么理智的一个人,究竟遭遇了什么,要不然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江宁语气很轻,但所有人都听到了,仿佛有洪水淹没了他们的口鼻,窒得眼眶泛红。 望向紧闭的包间门,门里门外,将他们和里面的人,生生的隔断成了两个世界。 心里有座坟,住着未亡人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7本章字数:1660 包间外,石涛很后悔。 他不应该告诉陆子初,彼岸里聚集着阿笙的同学,阿笙原本可以避开这些难堪的,都是他的错。 吴奈说:“最痛苦的人不是你,也不是我,更不是在场的任何一个人,是阿笙,是子初……” 吴奈说的对,阿笙站在一门之隔的包间内,使劲掐着掌心,她知道她闹笑话了,她给陆子初抹黑了。 从进包间的那刻起,陆子初就掏出手绢半跪在地上,撩起她的裙摆,给她擦拭善后。 还有比这更能让她感到羞愧的事情吗? 她今年27岁,纵使精神恍惚,但也顾及颜面,如今闹出这种事情来,垂眸看着陆子初,想死的心都有了。 她不该回来,如果不回来,就不会体会到什么叫万念俱灰。 《倚天屠龙记》里,周芷若在少林大会上,虽说为了争名雪耻,出手极其狠辣,但她跟俞莲舟两败俱伤之际,在她的内心深处竟是一片赴死之意。 阿笙不是周芷若,却做着和周芷若类似的事情,因为心有所欲,所以才会跟随陆子初回国,但在她的内心深处却早已不再对情爱心存半分奢念。 21岁,她回国之前,陆子初对她说:“阿笙,你知道你有多任性吗?” 当时的她没办法回答陆子初,但多年后的今天,阿笙眼中光彩尽失,身心俱疲。 “别擦了,求 你……别擦了。” 陆子初动作微僵,没有停止擦拭,反而动作很轻,但阿笙双腿却传来灼烧般的疼痛。 阿笙看着陆子初的眼神在这一刻终于发生了变化,常年积累的负面情绪悉数迸发而出:“我们放过彼此吧!” 她有多渴望跟他在一起,就有多害怕跟他在一起。就像今天,她不介意丢脸,但因为他也在这里,所以她才会这么痛不欲生。 阿笙的心境,陆子初未必不知道,他停止了动作,但却张嘴毫不迟疑的咬伤了阿笙的小腿肚。 阿笙痛呼出声,难受的弯下腰。 咬伤人之后,陆子初放下阿笙的裙摆,站起身,出乎意料的是他很平静,声音甚至很温柔:“疼吗?” 阿笙紧抿唇,面色痛苦。 陆子初看着她,表情竟比她还要疼,“六年了,我在心里盖了一座坟,里面住着一个未亡人,什么时候你把这个未亡人从我心里搬走了,我再放过你。但在这之前,我不许你胡思乱想。一个人的问题,两个人去修正;一个人的挫败,两个人去承担。”陆子初把脸贴在阿笙的脸上,绝望中盲目寻求希冀:“如果你决定放弃自己,我不拦着,但请你把曾经的阿笙还给我。” 阿笙没办法把少女阿笙还给陆子初,但她想说,如果她能在旧时光里和少女阿笙重逢,她会告诉少女阿笙:“不要招惹你大学老师陆子初。” 时光倒回,阿笙12岁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7本章字数:1603 1994年,周星驰主演的《大话西游》在香港公映,票房不佳,却在1997年,迅速走红内地,风靡经久。 一只月光宝盒,承载了至尊宝的全部希望。 一首“波若波罗密”被至尊宝反复吟诵,无非是希望能够借助时光倒流,拯救自己的爱人,挽救失去的爱情。 每个人都希望能够拥有这样一只神奇的月光宝盒,阿笙也不例外。如果可以回到过去,阿笙希望能够改变那些让她抱憾终身的过往。 时光倒退经年,1997年,阿笙刚刚11岁。 阿笙是南方人,上大学之前一直生活在县城胡同大院里。白墙青瓦,因为年代久远,部分瓦片陈旧破碎,就连院里院外铺陈的青石街面,也是坑坑洼洼。艳阳天还好,若是碰到下雨天,常常一脚下去,水花四溅。 老宅伫立在 风雨中,怎么看都平添了几分诗情画意,但几家合用一个院落,可想而知,每天有多热闹了。 在阿笙的童年记忆里,爷爷的咳嗽声曾经是大院组成的一部分。 阿笙爷爷从事律师工作36年,恪尽职守,在当地颇有名望,人人提起顾家老爷子,无不点头称赞。 那一年,老爷子癌症晚期,卧病在床,回天无力。 1998年,阿笙12岁。 那天,她在班里上课,哥哥顾城忽然冲到教室里,在一片嘈杂声里,把她的语文课本快速装进书包里,拉着她的手就往教室外面走:“快回去,爷爷不行了。” 顾城走的急,阿笙被他扯着手臂,跌跌撞撞的跟在他后面,下楼梯的时候,阿笙一脚踩空,顾城大惊失色之下护着她,兄妹二人愣是从十几层高的楼梯上滚了下来。 经此一摔,顾城手臂严重脱臼,事后打石膏两个多月,阿笙情况要比顾城好,正值夏季,膝盖擦破了皮,流了血,没有大碍。 兄妹两人顾不上处理伤口,就匆忙往大院跑,但还是迟了,凄厉的痛哭声从大院传进巷子里。 老爷子过世,哭得最伤心的那个人不是阿笙父亲,也不是阿笙奶奶,而是阿笙的姑姑顾清欢。 顾家老爷子虽说为人和善,但骨子里却极为保守,多年来在教育子女方面,一直都很严苛,顾家出了一个大孝子顾行远并不奇怪,却又偏偏出了一个不孝女顾清欢。 顾清欢二十五岁那年,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顾家老爷子在无数次劝解失败后,彻底寒了心,甚至放出狠话,要跟顾清欢断绝父女关系,从此以后只当没有这个女儿。 顾清欢当年离家的时候,阿笙只有两岁,所以对顾清欢几乎没有任何印象。1998年,阿笙看清了她姑姑的模样,老爷子从过世到下葬,顾清欢哭的死去活来。 不知情的人目睹这一幕,都说这姑娘没白疼。 忆流年,何处是清欢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7本章字数:1989 老爷子下葬当天晚上,顾家在饭桌上爆发了一场压抑已久的家庭战争。 “顾清欢,你能告诉我,你是怎么想的吗?难道你真的打算就这么没名没份的跟他一辈子吗?” 顾行远声音沙哑严厉,手上动作也没闲着,筷子往碗上“啪嗒”一放,接触声刺耳。 顾行远这么一发威,沈雅缩了缩肩头,阿笙奶奶更是瞬间没了食欲。 顾城置若罔闻,继续吃饭,但阿笙却扯了扯顾城完好的右臂,使了个眼色,顾城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放下了筷子。 这边,顾清欢沉默许久,轻声说了这么一句话:“哥,我今年35岁了。” 顾行远眉头紧皱,他不明白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对于一个35岁的女人来说,如果没有婚姻可以给我带来安全感,那么至少我还可以在工作中寻求快乐,我很清楚,我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面对顾清欢的执迷不悟,顾行远愤怒了:“顾清欢,你想以后回到老家被人戳着脊梁骨,背后骂你是小三,是狐狸精吗?你不要脸,我们顾家还要。” 1998年,顾行远说完这句话之后,大手一挥,餐具碎了一地。顾清欢当夜离家,顾家老太太靠着门框,目送女儿的背影。 顾清欢回首,停留,行走,再回首端看…… 老太太对身旁的阿笙说:“今天一别,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见。” 事后,阿笙做作业的时候对顾城说:“或许,姑姑真的很爱那个人,要不然怎么会单身这么多年。” 顾城狠狠咬了一口苹果,冷笑道:“你记住,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有钱就变坏,虽说姑姑有错,但那个男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说完这句话,见阿笙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忽然意识到这话把自己也绕进去了,顿时尴尬的清了清嗓子:“看着我干什么?顾家男人除外。”走到门口,似是又想起一人来,回头补充道:“许飞也除外。” 提起许飞,就势必要提一下刘依依。大院住户大都从事律师行业,同年龄段的孩子本就不多,阿笙和刘依依同岁,若按月份来算的话,刘依依要比阿笙小两个月。顾城年龄最大,比许飞大两岁,比阿笙和刘依依大三岁,所以在大院里,顾城是典型的孩子王。 2001年,顾行远因为工作关系,几经商议,举家移民美国。 阿笙正在上高中,不宜频繁更换学校,若是去了国外,适应环境是一回事,就怕误了学业。 顾行远思虑很久,同意阿笙留在国内,高考结束后再去美国。 彼时顾城18岁,早已被美国知名大学录取,只好先行去了国外。临别前,顾城对许飞他们说:“以后哥不在国内,谁要是敢欺负你们,记得给哥打电话,哥坐火箭回来给你们报仇雪恨 。” 第 9 部分 此话一出,许飞眼睛红了,刘依依眼眶湿润润的,唯有阿笙觉得顾城说话很欠揍。 奶奶执意留在国内,原因有三。 1、阿笙学习压力大,正在长身体,国内必须有人留下来照顾阿笙。 2、老爷子葬在国内,她没事还可以去看看他,陪他说说话,再加上她年纪大了,跟院里的老人们彼此熟稔,也实在是舍不得他们。 3、顾清欢是她的一块心头病,老太太没办法对自己的女儿做到不闻不问。 此时的顾清欢,时年38岁。这一年,t市赫赫有名的投资金融家韩永信终于和妻子离婚,一个月后低调迎娶顾清欢。 高考,她在梦中解答高考题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8本章字数:1779 2003年,阿笙17岁。 六月份,她带着高三的迷茫和清醒走进了考场。 顾城特地回国,顾家老太太原本要跟顾城一起送考,被顾城阻止了,天气太热,老太太年纪大,实在是不宜来回折腾。 考试前一晚,阿笙失眠了大半夜,好不容易睡着了,后半夜也没闲着,一直在梦里面解答高考题。 早晨没胃口,顾城摸她的手,很凉,皱眉道:“阿笙,放轻松。” 这话没能安抚阿笙,不紧张是假的,她怕自己发挥失常,辜负了家长和老师的期望。 出门前,接到了许飞的电话:“一直不敢给你和依依打电话,就怕你们有压力,考试结束后,记得给我打电话,汇报一下试后心得。” 许飞早已在一年前考进了北方名校t大,许爸爸和许妈妈大摆筵席,连续庆贺了三天。 顾家老太太当时拉着阿笙的手,笑着对她说:“我们家阿笙争点气,到时候也考进t大,别人摆三天筵席,奶奶给你摆六天。” 阿笙听了,失笑不已。 阿笙是有考t大潜质的,她成绩一直都很好,在学校里成绩拔尖,被人称为学霸。刘依依学习也是很不错的,虽说没有名列前茅,但每次考试,至少能排在年级前三十名。 阿笙和刘依依没有分在一个考场,在大院里两人相互打气,刘依依竟比阿笙还要紧张,她说她早晨刷牙的时候,一直在干呕,难受死了。 阿笙笑了:“平常心,别给自己太大压力。” 顾城站在一旁 ,觉得好笑,阿笙自己明明紧张的要命,竟然还好意思佯装淡定,劝依依放宽心。 “依依。”顾城唤依依的名字。 “大哥。”依依低低应了一声,眸光有些闪烁。 顾城是大哥,许飞是小哥,依依小时候可以肆无忌惮的扯着顾城衣袖玩,长大后,小女儿心性早已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变化,似乎被顾城多看一眼,都会觉得不好意思。 顾城伸手揉了揉依依的头发,温声道:“考试结束后,大哥带你和阿笙出去大醉一场。” 一句话,竟压下了刘依依的紧张,她抬眸看着顾城,笑了。 …… 阳光慵懒,隔着玻璃窗,暖暖的洒落在阿笙的肩上。阿笙手指有些冰凉,奋笔疾书,解题答卷的时候,她看着那些黑色字迹,仿佛光影里栖息的小鸟,经历了行尸走肉般的高三生涯,它们和每个高考孩子一样,都累了。 高考结束那天,阿笙是最后一个走出考场的,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 放眼望去,处处可见同学们抱着家长失声痛哭,阿笙仰脸看着炙热的阳光,听着他们哽咽的哭泣声,微微的叹息声诉说着相同的无奈。 顾城远远走来,递给她一瓶矿泉水,没有问她考得如何,而是背对着光,含笑问她:“还好吗?” 阿笙轻轻道:“安好如初。” 03年9月,她正式走进t大校园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8本章字数:1797 03年,高考制度太过残酷,好似一幕幕永不停歇的悲喜剧。 高考结束后学生自己先估分,参照往年大学录取分数,然后填报志愿,最后出成绩,等待各大学校录取分数出来。 很多人低估了分数,或是报考学校失误,只能去差强人意的学校开始他们的大学生涯。 填志愿那天,阿笙在学校里转了一圈,她在学校电话亭里给远在美国的父亲打了一通电话:“我可不可以在国内读大学?” 顾行远良久没说话,最后他轻声说:“可以。” 阿笙在志愿栏那里填了:t大。 刘依依不敢填t大,考试结束后,她和同学们比对答案,发现考试结果不尽人意,她本人是很希望报考t大的,但却不敢冒险。 刘依依咬着圆珠笔,看了看阿笙的志愿表,神色纠结:“万一考不 上t大呢?” 阿笙的表情是很平淡的:“那就再复读一年。” 刘依依犹豫再三,最终没有选择t大,而是选择了另外一所大学,虽不如t大有名气,但也是百年名校。 “不管怎么说,以后都在一个城市里,彼此好照应。”刘依依起身交志愿,尘埃落定。 …… 阿笙离校回家,老太太站在院子门口,朝路口频频张望,见阿笙回来,反倒转身进去了。 顾城在厨房烧水,说老太太想洗头。阿笙帮忙兑好温水,把老太太从屋里喊了出来。 老太太要自己洗,阿笙执意帮忙,老太太也不推脱了,哼道:“洗干净。” 阿笙只笑不语。 洗完头,阿笙帮老太太梳头的时候,对她说:“奶奶,志愿表我填的是t大,坐火车的话,四个多小时,离家挺近的。” 老太太好一会儿才含糊的应了一声,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清楚,抬起袖子抹了抹眼睛。 阿笙给老太太找台阶下:“是不是洗发水流到了眼睛里?” “……嗯。” 顾城倚着门框,看了阿笙一眼,转身进屋了。 过了一会儿,阿笙走进顾城的房间,他正在收拾行李,明天动身前往美国。 阿笙张嘴想说些什么,出口之声竟是叹息。 良久,顾城打破了漫长的沉默:“我知道你能考上,考上t大那天,别忘了跟爷爷报喜。” 阿笙心一松,应了。是应该看看爷爷的,正因为爷爷已经去世,所以他比他们这些活着的人更寂寞。 阿笙说:“没能跟你一起去美国,我很抱歉。” 顾城声音平缓,他说:“预期之内,我并不意外。” 03年9月份,刘依依在家人陪同下,在t市火车站和阿笙分道扬镳,许飞提着阿笙的行李,带她正式走进了t大校园。 04年盛夏,她哭得泣不成声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8本章字数:1769 阿笙当初报专业的时候,选择了法学系。 顾家老爷子和顾行远都是律师,顾城在国外主修法律,到了阿笙这里,之所以选择法学系,并非是盲目跟风,从小受家庭熏陶,毕竟是喜欢法律的。 阿笙住在508宿舍里,四人房间,下 面是书桌,上面是床铺,舍友都是父母陪着一起来的,所以看到许飞和阿笙一起走进来时,原本热闹的谈话场面出现了短暂的沉默。 许飞性子开朗,把领来的床褥放在阿笙床上,就开始跟家长们打招呼,一口一个叔叔阿姨,叫得人心花怒放。 这边,许飞跟人打外交,阿笙也没闲着,爬到上铺,开始铺床,邻床姑娘热心肠,取出阿笙的白蓝格子床单,对她说:“我帮你。” “谢谢。”阿笙回头看那姑娘,长得很漂亮,最重要的是不娇柔做作,顿时对她很有好感。 “我叫江宁,你呢?”女生开始做自我介绍了。 阿笙礼貌道:“顾笙,叫我阿笙就好。” 铺床的时候,江宁指了指许飞,小声问阿笙:“你男朋友?” “啊?”阿笙有些吃惊,再看江宁笑的意味不明,这才意识到为什么刚才家长们看到她和许飞一起走进来,笑容那么牵强了,当即忍不住笑道:“不是,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他也在t大读书,今年大二。” 江宁恍然大悟:“我明白了,青梅竹马。” 阿笙笑了笑,青梅竹马也没错。 身为竹马,许飞无疑很称职,像学生证、图书卡、饭卡和选课卡都是他帮阿笙领回来的,许飞离开宿舍后,江宁躺在床上感慨万千:“此竹马,是好马。” 阿笙额头冒黑线,她分不清楚,江宁这话究竟是褒还是贬。 江宁是苏州人,从小就是美人胚子,“貌美如花”诸如此类的形容词,指的大概就是江宁这种大美女。 阿笙同宿舍,还有另外两位舍友,分别是关童童和薛明珠。 关童童是太原人,最大的标志就是那副黑框大眼镜,为人很和善,脾气好的没话说。 至于薛明珠,她是广西客家人。江宁说起薛明珠,原话是这么说的:“这姑娘的眼睛透着一股精明劲。” 这是阿笙第一次住集体宿舍,跟她想象中差不多,新鲜,融洽,要想彼此间熟稔交好,尚且需要时间。 这天晚上,阿笙失眠,她格外想念胡同大院,想念她的奶奶。 阿笙奶奶是在04年夏天去世的。早晨刷牙的时候,老太太忽然栽倒在地,脑溢血死亡,事先没有一点征兆。 阿笙闻听噩耗,吓得六神无主,她给远在美国的父母打电话。顾行远担心阿笙一个人难以应对,连声叮嘱她:“ 阿笙,你先去找你姑姑,我们马上回国。” 学校电话亭里,阿笙第一次拨通了顾清欢的电话。 早晨的风很清爽,陆子初走过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电话亭里,有少女握着话筒哭得泣不成声。 初见韩愈,他的目光不太友善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9本章字数:1870 04年夏天,显得格外漫长。 老太太拉去火化那天,阿笙在老太太房间里呆了一天**。那天晚上,顾家人集体失眠。 顾家老爷子和老太太葬在了一起,几十年夫妻,理应生同寝,死同穴。 阿笙在墓碑前下跪,她知道,死亡带走了她的亲人,从此以后,胡同大院里,再也不会有人等她回家了。 葬礼过后,顾行远希望阿笙能够跟他一起去美国,就连顾城也开始劝阿笙转学去美国。 阿笙拒绝了,她说她用了一年时间,才开始熟悉大学生活,即将大二,不想再来回折腾。最后她说,人总要学习一个人生活。 顾行远为此好话说尽了,也没能说服阿笙跟他一起走,毕竟还是放心不下阿笙,要不然顾行远也不会对顾清欢说:“阿笙一个人在国内,如果方便的话,劳烦帮我好好照顾她。” 家兄言语疏离,顾清欢扯了扯唇,“这话见外了,我毕竟是她姑姑。” 暑假,为了避免阿笙回到大院触景生情,顾清欢带阿笙第一次走进了韩家。 韩家地处市中心自然开发公园,住在这里的人说句很俗气的话,都是非富即贵的人,要不然也不可能住在这里饱览自然风光。 一进门就是偌大的游泳池,四周被灌木覆盖着,池水若隐若现。 阿笙跟着顾清欢沿着鹅卵石小路,登了几层石阶,这才看到韩家别墅。 那天,阿笙不仅仅看到了一个非常富裕的现代化大家庭,也看到了韩愈。 韩家别墅旁,有一处露天花园,遮阳伞下,有男子正在喝茶看书,脚旁草地上卧着一只牧羊犬,乖顺的闭着眼睛,打着瞌睡。 韩愈上身穿着米白色休闲衣,下身穿着灰色休闲裤,家用白色拖鞋,搭配简单,但可能跟家庭有关,贵气无比的同时,活脱脱一个韩剧花美男。 他是韩永信的儿子,比阿笙大7岁,时年25岁,目前正在美国读经济学博士。 当然这些都是顾清欢对阿笙说的,她说这些话的时候,韩愈终于察觉到有人造访韩家,放下书,抬眸对上阿笙的视线。 对于一个25岁的男人来说,这样的目光多少夹杂着不友善,但能够看得出来,他毕竟是有礼貌的,在顾清欢上前跟他做了简单介绍后,韩愈虽说坐着没动,但却朝阿笙颔首点头,也算是打招呼了。 这样的举动对于阿笙来说,有些出乎意料之外。暑假过后,姑姑邀请她来韩家,她拒绝多次,这次姑姑干脆跟她一起住在大院里,一个星期过去了,最先投降的那个人竟然是阿笙。 阿笙妥协,收拾东西。顾清欢心里跟装了明镜似的,对阿笙如此排斥去韩家清楚的很,坐在床沿,轻声叹道:“阿笙,连你也相信姑姑是专门破坏别人家庭的狐狸精吗?” 阿笙睫毛颤动,继续整理衣服:“你是吗?” “如果我说我不是,你相信吗?” 阿笙没有再说话,理智击垮了感性,她跟姑姑不常来往,不了解姑姑和韩永信之间的感情纠葛,所以不好说。 跟韩愈的初次交锋,对方谨守礼貌,非但没有让阿笙松了一口气,反倒绷了心弦,暑假期间,不求和睦共处,惟愿不惹事端。 漠然相处,韩家儿子很难缠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9本章字数:1638 晚上韩永信回来,这位睥睨金融界的中年男人,对阿笙竟是出奇的亲切温和。 阿笙发现韩永信右腿似是行走不方便,需要借助手拐走路,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就是这样的目光却被刚刚下楼的韩愈尽数纳入眼中。 阿笙脸有些红,她知道她刚才的举动是极为不礼貌的,她并没有恶意,但韩愈却好像为此盯上了她。 晚餐,阿笙吃得食不下咽。 饭桌上,韩愈目光灼灼,倒没有一直看着她,但每当她抬头,都能恰好精准的捕捉到他的目光,说不上很冷,但也绝对随和不到哪里去,阿笙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 韩永信见阿笙很少夹菜,主动把菜夹到阿笙面前的小碟子里,放柔了声音:“多吃菜,以后把这里当成自己家,不要拘谨。” 阿笙一颗心被韩家父子搅得七上八下,父亲温和,儿子难缠,如果不是基于礼貌,她真的很想直接起身走人。此刻的阿笙,身在曹营心在汉,韩家晚餐很丰盛,也很美味,但她却格外想念大街上吃过 的路边摊,不为别的,就图一个自在。 用罢晚饭,韩愈接了一通电话,拿着车钥匙出了门。顾清欢喊阿笙去客厅吃水果,刚聊了没几句,韩永信走过来拍了拍顾清欢的肩,好像是在谈工作,一起去了书房。 阿笙一个人坐着无聊,就去了厨房,韩家老 第 10 部分 佣人冯妈正在洗碗,阿笙挽起袖子要帮忙,冯妈连声阻止,但最终拗不过阿笙,由着她留在厨房里帮忙擦碗。 阿笙性子温淡,虽然平时寡言,但对长辈却很有礼貌,冯妈跟她谈了一会儿家常话,倒真的喜欢上了这个小姑娘。 深夜阿笙口渴,起床下楼喝水,发现一楼书房里面的灯还亮着,隐隐有说话声传来。 “我知道你对我和清欢有成见,但阿笙是个好孩子,你可以不喜欢她,但不能让清欢和阿笙觉得心里不舒服。你已经长大了,有些话不用我说的太明白,至于怎么做,自己要学会掂量轻重。”是韩永信的声音。 阿笙没有继续偷听下去,担心喝水会惊醒正在谈话的父子两人,干脆转身上了楼。 这天晚上,阿笙躺在陌生的床上,想起姑姑,不其然想到了四个字:后妈难当。 暑假,有将近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阿笙介入了韩愈的生活,也不知道是不是韩永信的话起了作用,韩愈虽说没有找阿笙麻烦,但他们在韩家却也从未交谈过,漠然相处,比陌生人还不如。 阿笙曾经想过打破隔阂,但生性被动,也只能听之任之了。 …… 夏末,母亲在美国已经催了好几次,韩愈订好飞往美国的机票,走到阳台上。正值黄昏,花园人工草坪上,阿笙正坐在椅子上看书,他喂养多年的牧羊犬趴伏在她身边,很乖顺。 微风刮动她手中翻阅一半的书籍,泰戈尔的散文集。 她似乎很喜欢泰戈尔。 人间绝色,她的大学老师陆子初 更新时间:2014-4-2811:37:39本章字数:1627 大二开学,顾清欢希望阿笙能够走读,但阿笙拒绝了,韩永信虽说为人和善,把她当亲人照顾,但毕竟不是亲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好像隔了一层纱。好在开学了,阿笙有太多的理由可以不必再去韩家,尽管姑姑可能会因此感到很失望。 今年开学跟往年不太一样,508宿舍里炸开了锅。严格意义上来说,整个03级法学系的学生们全都在议论他们的新老师陆子初。 江宁提起陆子初的时候,眼冒花心,甚至夸张的咽了咽口水,阿笙认为江宁表情太显浮夸。 人人都在谈论这位新老师,阿笙就算再不上心,也或多或少知道这位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大学老师,听说是位人间绝色。 因为“人间绝色”这四个字,阿笙想到了韩愈,撇开性格不说,韩愈的长相已经够拔尖了,至于陆子初,阿笙起初以为能当大学老师,年纪一定很大,至少三十几岁吧!但那天她无意中经过大学老师任教栏,看到了陆子初的照片,年轻的过分,至于帅不帅?嗯……应该帅吧! 今天是开学第一天,关童童已经和薛明珠去教室占座了,阿笙早晨在图书馆查阅资料忘了时间,如今匆匆赶回宿舍,拿了课本就要出门。江宁这人没有时间观念,拿着眉笔慢条斯理的化着妆,做着她的白日梦:“等我用美人计拿下陆子初,以后但凡是他的课,我们尽情的逃,尽情的不及格,妞们别怕,全都包在姐姐身上。” 阿笙关上宿舍门。白日梦,有时候也是一种病,江宁病的不轻。 …… 来到t大一年多,阿笙从不知道一个大学老师竟然会有这么强大的号召力。 阶梯教室里人满为患,有不少生面孔,很显然醉翁之意不在酒。 薛明珠最先看到了阿笙,教室里人声鼎沸,薛明珠喊了好几次,阿笙才听到,连忙抱着书穿过人群,说了太多次:“不好意思,借过。”这才顺利抵达薛明珠和关童童身旁。 刚坐下没多久,江宁也来了,香水味扑鼻,阿笙鼻头发痒,连打了好几声喷嚏。 那天,教室里的声音分为三种:喧哗热闹——鸦雀无声——窃窃私语。 人间绝色拿着课本从门口走进来的那一瞬间,江宁捂着心口,嘴里呢喃着:“不能呼吸了,你说我这时候晕过去,他身为老师会给我做人工呼吸吗?” 旁边立马有女生鄙夷的瞪了江宁一眼,江宁不在意,继续“啧啧”道:“帅,真帅,真他妈帅。” 阿笙想叹气,江宁这人也就看着好看,其实处起来,完全就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阿笙看着讲台上的男子,她不得不承认,他的魅力并非是空穴来风的。 时年22岁的男人,穿着亚麻衬衫,黑色西裤,休闲式皮鞋,右手插在裤袋里,垂眸看着名单表,就那么站在被阳光沐浴的讲台上,清冽沉静,仿佛一幅被镶刻在时光里的名画。 此景,很美。 大学点名,老师是否有女朋友 更新时间:2014-4-2811:37:40本章字数:1638 身为大学老师,陆子初主讲03级《刑法学》。 没有人质疑这个年轻人是否能够胜任讲师一职,就凭这样的容貌和气质,从容不惊的往讲台前一站,足够他叱咤t大讲坛了。 t大那时候还在流行上课点名制,唯有陆子初,上课从不点名,当然这已经是后话了。 话说,陆子初开讲第一课,还是点了名。不为考勤,主要是为了认识一下他的学生们。 陆子初每点一次名,都会认真看一眼站起来的学生,往往一秒即过。 那天,被点过名字的女生们压抑着兴奋,嘴角残留着尚未消散的笑意,薛明珠感叹世风日下,小声嘟囔道:“以貌取人,肤浅。” 关童童抿嘴笑,碰了碰阿笙的肩,示意她看江宁。 江宁一双美眸自始至终就没离开过陆子初,眼睛像小女孩一样闪着光,如果江宁此刻站起来大声尖叫“老师,我爱你”,阿笙也是毫不意外的。 事实证明,江宁把“厚脸皮”这门学问早已修炼到了巅峰之境,当陆子初念出江宁的名字时,江大小姐站了起来,身姿亭亭玉立,但出口之声却石破天惊:“老师,请问您有女朋友吗?” 阶梯教室安静的要命,一双双眼睛齐刷刷的射向江宁,沉寂仅仅维持了几秒钟,很快众人就笑开了。 有很多同学撇着嘴,竖起了大拇指,称赞这姑娘胆儿可真大。 江大胆含笑接受,就是可怜了关童童和薛明珠,两人觉得丢人,后悔坐在江宁旁边,在江大胆说完这句话之后,两姑娘屁股向下蹭了蹭,如果阶梯教室有洞的话,想必还是很愿意钻进去的。 相比之下,阿笙就淡定多了,她尽可能把注意力放在《刑法学》课本上,一遍遍进行着自我催眠:别人看不到我,看不到我。 阶梯教室很热闹,但他们这位大学老师好像不管立身多热闹的场合,都能如斯安静淡然。 他看着江宁,声音不大,磁性,很有穿透力:“江同学如果对我私人感情有兴趣的话,不妨课后去办公室找我,我想我还是很乐意解答的。” 这样的回答,不至于让江宁问题驳回,丢了面子。陆子初言尽于此,江宁如果有胆量的话,大可以下课后去办公室里找他问个明白,不过依阿笙对江宁的了解,江宁充其量也是有贼心没贼胆。 阿笙想事情入了神,以至于陆子初已经是第二次点她的名字了。 想要找到顾笙并不难,陆子初只消顺着众人的视线望过去 就能看到她。 阶梯教室里,少女静谧安坐,侧眸望着窗外,也不知道在看什么,一双眼眸清如静水。 陆子初眼眸有光划过,这个少女,他还是有印象的,七月份的时候,他受校方邀请,回过一次t大。 那天,她好像在电话亭里哭得很伤心。 t大榜首,她在他眼中是天才 更新时间:2014-4-2811:37:40本章字数:1736 阿笙很少在课堂上跑神,实在是……唉。 t大校园,可谓人才济济,阿笙虽说没有江宁漂亮,追求者却很多,但不管对方是何方神圣,全都在阿笙的拒绝声里胎死腹中。 陈钧是个异类,因为他屡战屡败。 陈钧比阿笙高一届,是许飞的同班同学,有一次阿笙去法学系找许飞时,陈钧看到了阿笙,用陈钧的话来说,他对阿笙一见钟情,自此以后变着花样追求阿笙,大半年过去了,至今还没死心。 大路敞亮,开学第一天,陈钧和几位男生路过阶梯教室原本很正常,唯一不幸的是,他看到了阿笙,阿笙也看到了他。 阿笙回神,是因为关童童。关童童用课本挡脸,抬脚踢了踢阿笙的运动鞋,“老师点你名,快站起来。” 阿笙有些后知后觉,这才发现她成为了众人焦点,再看陆子初,姿态闲适,也不催她,靠着讲桌,拿着笔也不知道在名单表上写了些什么。 阿笙略显尴尬的站起身,犹豫着是否应该举手说“到”,怕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顾笙?” 突如其来的声音,倒让阿笙松了一口气。 陆子初念“顾笙”名字时,隐有询问,所以尾音上扬,声音倒是很好听的,宛如淙淙湖水,说不出的清冽雅致。 阿笙抬头,竟和陆子初望过来的目光撞在了一起,如此漆黑沉静的眸,阿笙下意识抿了抿唇,平复情绪,开口道:“对,我是顾笙。” 这边,阿笙一颗心尚未落定,陆子初的声音再次传了过来:“请坐。” “……谢谢。”阿笙落座的时候,汗都出来了。 听到那声“谢谢”,陆子初垂眸间,眼里蕴着淡淡的笑。 这孩子,看起来很紧张。 陆子初继续点名,薛明珠写了一张纸条越过关童童递给阿笙:“刚才老师点名,你没应,也不 知道他在名单表上写了些什么,看样子,小妹你以后日子难混了。” 对此,阿笙并不担心,只是一次点名走神而已,陆子初如果因此盯上她,也不配站在大学讲台上。 一堂课下来,人间绝色用精练的语言,自然平和的语调,深邃的语意,震惊了他的学生们,也震惊了外系学生,课后被冠予“男神陆”。 那天阳光明媚,阿笙望向窗外,陈钧早已离开,却用黑色记号笔在玻璃上留下了爱情宣言,字迹清晰有度。 “钧爱笙。” 幼稚,缺德。 可怜阿笙课后,跟做贼一样,拿着餐巾纸,蘸着矿泉水,毁字灭迹。 也是在这样一个课后,陆子初把那张名单表夹在了课本里,隐藏了他之前写过的字迹。 ——顾笙,03年高考成绩位居t大榜首,大一期间每科只考80分,资质平庸?天才。 他是天之骄子,她高攀不起 更新时间:2014-4-2811:37:40本章字数:1657 t大真正的天才,不是阿笙,而是陆子初。 知道陆子初年纪的人,一开始都会浮起相同的疑惑:“陆子初才22岁,他有什么资格出任t大讲师?” 他还是很有资格的。 陆子初是神童,15岁考上t大,并在大三被保送英国知名大学进行硕博连读,在英国只花了一年时间就取得了硕士学位,两年就取得博士学位,回国前多在英国工作。 陆子初身上光环不仅仅如此,据说他专攻刑事辩护,据说他在02年回国间隙,初露锋芒,在t市接手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时年20岁的他名声大噪;据说02年末,他被评为t市“优秀刑辩大律师”,03年先后获得“t市十大新闻人物”之一、“t市十大刑辩律师”之一、“t市十大风云律师”之一,此人纯属是妖孽,据说还是t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名誉委员…… 江宁唾沫四溅,歌颂陆子初这些丰功伟绩的时候,她正坐在宿舍上铺,晃着一只脚丫子,屈膝涂着脚指甲油。 阿笙躺在床上翻看《证据法学》,没有参与其中。 薛明珠和关童童倒是兴致勃勃,立刻围了上去,问题一个接一个:“他家境如何?有兄弟姐妹吗?”、“他发展前景那么好,回t大任教是为了还母校栽培之恩吗?”、“他到底有没有女朋友?” 阿笙觉得女人八卦起来,威力还真是不容小觑。 江宁倒是很慷慨,,慢条斯理的满足了舍友们的好奇心。 1、听说,陆子初父亲是赫赫有名的房地产巨擘陆昌平;他母亲韩淑慧是一位知名建筑师。陆子初在家里是独生子,没有兄弟姐妹。 2、至于陆子初为什么回t大任教,原因不明,尚待追查。 3、目前看来,陆子初在国内好像并没有女朋友,至于国外有没有女友?同上,尚待追查。 阿笙合上书,闭上了眼睛,她在想:有关于陆子初这股学院风,不知道还要刮多久? 已经一个多月了,整个宿舍楼里,几乎每个女生都在谈论陆子初,晚上熄灯后还能聊上很久,但凡女生提到他就会脸红心跳。 阿笙从不加入此类话题,任由江宁她们讲的天花乱坠,始终淡然处之。 怎么说呢? 面对这样一个出类拔萃的天之骄子,只会让爱慕他的人敬而远之,高攀不起。阿笙偏偏又不是一个爱做梦的孩子,他是老师,她是学生,根本就不是一条直线上面行走的人。 对于阿笙来说,跟陆子初在一起,不切实际。与其憧憬男女情爱,还不如多看书,早点修完大学学分。 …… 课堂上,男子清隽,分析案件时疏理有道,言谈举止格外清雅出尘,唯有阿笙没有忽略他眉眼间流露出的冷淡。 这,就是距离感。 图书馆,陆子初百感交集 更新时间:2014-4-2811:37:40本章字数:1743 10月中旬,508宿舍霉运连连,归根究底,无非是因为感情债。 10月13日,江宁感冒请假,在宿舍里躺了一整天。 江宁追求者听说此事,急坏了,夜晚买了宵夜,怕宿管老师阻拦,为爱冒险,顺着下水管道,准备一鼓作气爬到508。 谁料想,二楼有女生正在敷面膜,刚好走到窗前照镜子。 男生受了惊吓,以为夜半见鬼,当场尖叫出声,直接从二楼摔了下去。 听说,男生因此腿部受伤,拄拐月余。 10月15日,这次女主角换成了阿笙。 03级法学系的人都知道:陈钧在追阿笙。 陈钧在不旷课的情况下,随时随地粘着阿笙, 就连阿笙上课,也是陪读在侧。好在陈钧上课还算安分,坐在阿笙身边倒也相安无事,但同学眼神太过暧mei,阿笙如坐针毡。 第 11 部分 所以但凡有课,除非老师有点名习惯,阿笙必须现身之外,平时几乎看不到她的人,尤其是刑法课,因为陆子初不点名,所以阿笙没少旷他的课。 江宁为此专门数落过阿笙:“只有傻子,才会错过陆子初的课。” 无疑,阿笙就是那个傻子。 旷课这些日子以来,阿笙在干什么呢?她在图书馆里看书,圆珠笔好像长在她手上一般,随着她思考问题,圆珠笔在她指间调皮的转动着。 阿笙看书极为专注,好像只要书没看完,纵使天塌下来也无法惊动她。 正值午饭时间,图书馆只有寥寥数人,陆子初前来图书馆查找一本刑法类原文书,走到法学区域时,一眼就看到了顾笙。 为什么会注意这个少女呢?因为03年,她在电话亭里失声痛哭,话筒从手中滑落,她弯腰去捡,却握着话筒,良久都没有站起来。 t大校长竟然认识她:“这孩子怎么哭成这样?” 于是,他知道,她是03年t大高考榜首,更是法学系大一老师眼中的头疼学生。 在陆子初看来,聪明和努力息息相关,顾笙缺席他的课将近一星期,如果她把时间花费在了图书馆,还是很让人欣赏的。 这丫头一边看书,一边飞快书写着阅读心得,连他走近,坐在她斜对面都不知道。 整整半个小时,当陆子初无意中抬眸,看到顾笙在看什么书时,内心一时间百感交集。 那本书的名字叫:《红楼梦》。 陆子初下意识皱眉,却有一股莫名的笑意令他忍不住嘴角上扬,不过被他克制了。 而顾笙呢?笔势微顿,察觉有人在看她,毫无预警的抬起眸子,因为太精准,于是毫无偏差的和某人四目相对。 陆子初? 阿笙张着嘴,整个人傻掉了。 浅谈,她的举动有些傻 更新时间:2014-4-2811:37:41本章字数:2046 图书馆。 中午阳光充沛,温热了阿笙垮掉的脸庞,她无意识咬着手指,像是一个做错事的孩子。 两人四目相对,谁也没有移开视线,奇怪的是,阿笙除了愕然之外,并不觉得尴尬,但被陆子初这么深深凝视着,阿笙心跳却在不经意间漏了好几拍。 不是动心,而 是紧张。 再说陆子初,目睹阿笙小动作,眸光微微沉敛。 陆子初这个人有洁癖,总觉得咬手指是小孩子的专利,况且不卫生,但……阿笙咬得太重,吃痛皱眉,连忙甩了甩手,动作很傻。 都说顾笙很聪明,眼下做出这种举动来,陆子初觉得有点好笑。 他清了清嗓子,率先开口:“中午好。” 简单一句话,却让阿笙彻底死了心。她原本还奢望全系学生那么多,陆子初大概不会认出她来,没想到…… 阿笙动了动身子,慢吞吞的站了起来,低声唤道:“陆老师好。” 陆子初颔首点头,“看书呢?” “嗯。”阿笙低着头,摆弄着圆珠笔。 圆珠笔在桌面上被迫转着圈,看起来比她本人还可怜。 陆子初挑了挑眉:“红楼梦?” 典型的明知故问。 “……嗯。”阿笙脸开始红了。内心百味杂陈,他会不会发现她接连逃了一星期课? 阿笙等了很久,都没听到陆子初再开金口,刚抬头,就见他依然盯着她看,顿时连气都不敢出了。 陆子初憋住笑,这孩子就这么怕他吗?心虚吧? “站着不累吗?”话落间,陆子初手指微抬,示意她坐下。 “谢谢老师。”阿笙连忙坐下,看起来乖巧听话。 几分钟之后,阿笙开始坐立难安了,因为陆子初在看书,没有再说话的打算,而阿笙呢?唯恐陆子初发现她逃课,行讲师之道,克扣她学分。 权衡之下,阿笙只好开口:“陆老师平时看红楼梦吗?” 闻言,陆子初抬眸瞥了她一眼,显然这孩子正在试图挽救她的学分命运。很奇怪,他竟知道她在想什么。 陆子初说:“偶尔。”小学看过,现在没时间看。 重头戏来了。 阿笙说:“老一辈人告诉我,通读红楼梦,以后走入社会,人际关系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大问题。”言下之意,《红楼梦》也应该作为教科书并入法学系课程里。 陆子初失笑,为了学分,还真是难为她了。 他顺着她的话,开口问她:“你觉得红楼梦里谁的性格最好?” 阿笙正儿八经道:“平儿,远近周全。” 想了想,陆子初又问她:“你不 觉得林黛玉很聪明吗?” 阿笙并没意识到陆子初在这次谈话中,给她设置了语言陷阱。 她笑了笑:“林黛玉确实很聪明,可她最大的错误,就是她不懂得掩饰她很聪明。” 掩饰聪明吗? 陆子初放下手中的书,若有所思。 见到他,她好像变笨了 更新时间:2014-4-2811:37:41本章字数:1855 自从那日,阿笙在图书馆偶遇陆子初之后,每逢有他的课,必定老实报到。 陈钧依然不死心,继续追求阿笙。 508宿舍的人很佩服陈钧,因为他脸皮很厚,可以不理会众人目光,坚持陪读,执念可嘉。 这天,刑法学课堂上,陈钧大出风头。 陆子初讲了一起刑事案件,到了学生主动发言环节,陈钧踊跃举手。陈钧毕竟还是有真才实学的,待他阐明观点,发言完毕,陆子初随口问了一句:“这位同学好像不是03级学生?” 如果阿笙有未卜先知的本事,她会事先拿着针线筐把陈钧的嘴缝起来,因为陈钧是这么回答陆子初的:“报告老师,我是顾笙的家属。” 此话一出,惹来笑声一片。 也不知道陆子初有没有相信陈钧的话,看了他一眼,嘴角微扬:“是么。” 阿笙很淡定,继续看书,她在想,喜欢一个人本没有错,但陈钧的喜欢,却让她觉得很困扰。 …… 下课,陆子初收拾课本走人,还没走到办公楼,就觉察出不对劲了,转身望去,身后远远的跟着一个人。 阿笙自己也没想到,她会跟陆子初同走一条道。 一前一后,刻意放远距离。 陆子初今天穿着黑色开襟针织毛衣,米色休闲裤,沐浴在阳光里,周身仿佛镀了一层金。 阿笙不得不承认,今天陆子初帅得出奇。 原本可以一直相安无事的,谁知陆子初会忽然停下脚步,转身看向她的同时,向她招了招手。 阿笙愣了几秒,这才朝他跑了过去。 “陆老师。” 阳光下,少女跑得急,有些气喘吁吁,陆子初眼眸柔和:“有事?” “呃……有事。”阿笙原本想说没事的,但这里离办公楼还有一段距离,她这人怕冷 场。 阿笙迟疑开口:“那个人不是我家属。” 阿笙说完,很想咬掉自己的舌头。她有没有家属,跟陆子初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可她为什么还要这么说呢?只能说,她实在不知道该跟陆子初说些什么。 陆子初起先没听懂她的话,待明白过来,眼里开始有了笑意,“嗯”了一声算是回应了她的话。 他明白,她是怕冷场,但无疑这个话题很失败,此刻她大概很懊恼吧? 并肩而行,阿笙很郁闷,她觉得自己好像变笨了,不管说什么都不对。 “老师。”她轻声唤他。 “嗯?” 深吸一口气,她说:“我不是为了跟您解释,这才跟在您身后,是英语老师有事情找我,我才来办公楼的。” 陆子初很想克制笑意,但最终还是没能忍住。 “我知道。”他真的知道。 12月初,t大再见韩愈 更新时间:2014-4-2811:37:41本章字数:1849 04年冬天来得很晚,拖到11月末,这才开始有了寒意,一连下了好几日大雨,所以显得阳光格外弥足珍贵。 12月初,迎来了韩永信五十岁生日。 生日前一天,姑姑给阿笙打来了电话,地点约在了咖啡馆。 咖啡馆距离鑫耀投资公司很近,只隔了一条马路,阿笙抵达咖啡馆的时候,姑姑正在跟合作方谈公事。 顾清欢一身白色套装,典型的女强人装扮,远远看到阿笙走过来,顾清欢笑容依旧,眼神示意阿笙先找地方坐下。 阿笙随手取了一本杂志,坐在了远处角落里。娱乐杂志,阿笙对明星不感兴趣,翻了两页,就丢到了一旁,点了一壶柠檬茶。 半壶茶下肚,顾清欢终于起身跟人握手告别,把人送到电梯口,这才转身朝阿笙走过来。 阿笙倒了一杯茶放在顾清欢面前,顾清欢先是询问了阿笙的学业和生活状况,这才切入正题。 她从皮包里掏出一只盒子,很精致,递给阿笙:“你姑父的礼物,我帮你选好了,明天你直接送给他就行。” 阿笙打开盒子,里面放着一支名牌钢笔,阿笙抬眸看向顾清欢:“如果钢笔很贵的话,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不是我买的。”她还是学生,哪来的钱? 顾清欢笑了, “是不是你买的并不重要,只要是晚辈送给他的礼物,他都喜欢。” 阿笙把钢笔收好,保留意见,尽管她觉得这么做并不好,但让她亲自挑礼物,好像又太难为她了。像韩永信这样的人,名利双收,如果礼物可以用金钱买来的话,那他想必是什么都不缺的。 顾清欢很忙,手机响起的时候,她并不急着接,而是看着阿笙:“还回学校吗?” “嗯,下午还有一节课。” 顾清欢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我送你。” 阿笙拒绝:“我可以自己打车回去。” 顾清欢想了想,说:“也好,明天我让司机去学校接你。” 阿笙原本想拒绝的,但拒绝次数多了,又怕顾清欢多想,就点点头,拿起外套,跟在顾清欢身后,结账离开。 …… 晚上入睡前,江宁她们继续夜聊八卦,这次的男主角终于从陆子初换成了韩永信。 薛明珠拿着手电筒,从被窝里探出头,脸色煞白,女鬼都没她吓人:“报纸上都说了,明天是韩永信五十岁生日,等我以后有钱了,我也给我爸办一场豪华生日宴,气死他们。” 典型的心理不平衡。 关童童感慨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啊!” 江宁在做仰卧起坐,喘着粗气:“听说韩永信有个儿子,就是不知道他结婚了没有?我是不是有机会?” 根据以往经验,八卦可以支撑江宁她们亢奋大半夜,阿笙把耳机塞进耳朵里,安心入眠。 …… 翌日黄昏,阿笙没有迎来韩家司机,倒是在大学门口看到了……韩愈。 好感想隐藏,却在生长 更新时间:2014-4-2811:37:42本章字数:1851 暑假一别,阿笙没想到会这么快再次看到韩愈。 bmw标志,银白色座驾,暑假期间,阿笙曾见韩愈开过几次,不过比起宝马,他好像更加偏爱越野车,倒不是名牌,出行低调,也是在那个时候,阿笙方才觉得这位豪门子弟,虽说有点阴郁,却离“纨绔”两个字相距甚远。 半个小时前,顾清欢给阿笙打来了电话:“司机外出办事还没回来,你姑父已经让韩愈去接你了,到时候你们一起回来。” “谁?”阿笙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 “韩愈。”这一次,顾清欢放慢了速度,阿笙听清楚了。 她竟忘了,韩愈是韩永信的儿子,父亲过五十大寿,身为儿子越洋回国祝寿,也是理所应当的。 汽车停在校门口对面,韩愈斜靠在车身上,摆弄着手机。好像他只是路过办事,很快就会把车开走。即便如此,修长的身形,出色的外表,还是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 正好有几位女生从阿笙身边走过,阿笙听到其中一人激动道:“小伙子长得真帅,你们再看那车,一看就是有钱人啊!” 一人虚心求教:“bmw是什么车?” 此话一出,顿时激起好几道谴责声:“我鄙视你,宝马。” …… 阿笙额头冒黑线,这时候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陌生号码,接电话的时候,下意识抬眸看向韩愈,他已经看到了她,单手插在裤袋里,站在马路对面也不见他招手,只有冷淡的声音通过手机传进了阿笙的耳中。 “看到我了吗?” “嗯。”她又不是瞎子。 “过来。” 话音还在阿笙耳边回响,韩愈已经率先结束了通话,绕过车头,直接上了车。 还真是行事利落啊! 阿笙过马路的时候,感慨万千,没想到她和韩愈第一次交谈竟是在电话里完成的,彼此冷淡礼貌的背后,是淡淡的疏离。 …… 韩愈坐在车里,眯眼看着向他走来的少女。 素面朝天,背着双肩包,可想而知,里面一定装了不少书本,也许这些书里面,还会出现一本有关于泰戈尔的散文集。 韩愈好看的眉无意识皱了起来,他不喜顾清欢,连带的对顾笙也没什么好感。至于他为什么会记得她的习惯和爱好,也许只是因为她是顾清欢的侄女。 阿笙这时候已经走了过来,打开前车门,抱着双肩包,坐在了副驾驶座位上,落落大方,倒是很有教养。 车子发动,预期之内,气氛很沉寂,一个专注开车,一个侧眸望向窗外,阿笙抬手在车窗上无聊的画着小圈圈,彼此相安无事,直到…… “去哪儿?”方向不对,这条路不通韩家。 韩愈正在开车,侧眸看了她一眼,“还要再接一个人。” 几分钟之后,阿笙宁愿不知道那个人是谁。 望江苑 ,初次造访 更新时间:2014-4-2811:37:42本章字数:1986 出发地:t大。 目的地:望江苑。 历经时间:5分钟。 停放地点:一幢别墅前。 韩愈开门下车前,嘴角竟带着笑意。 他问阿笙:“下车,还是在车里等?” “车里。”阿笙想,或许别墅里住着韩愈的女朋友…… 窗外,韩愈推开白色小木门,穿过鹅卵石小路,已经在按门铃了。阿笙笑了笑,不管那人跟韩愈有什么关系,依照礼貌,她都不应该继续坐在副驾驶座上。 …… 黄昏时分,陆子初正坐在书房里,起草委托辩护诉讼书。 石涛刚结束西藏游,尚未回家,打算在陆子初这里借住几天。睡了一下午的他,终于懒洋洋起床,穿着睡袍,睡眼惺忪的靠着书房门,半眯着眼睛,“有茶吗?” 第 12 部分 “咖啡,可以吗?”陆子初抬眸,看向石涛。 “我不挑。” 陆子初放下工作,起身离开书房,去了吧台。 煮咖啡的时候,门铃乍响,是石涛开的门。 韩愈之前跟石涛有过几面之缘,如今看到他,仅仅愣了两秒,就笑了。 石涛也在笑,移开身,方便韩愈入内。 “听说你之前去了西藏。”韩愈率先开口。 石涛关上门,跟在韩愈身后:“呆了半年,是不是晒黑了?” 韩愈回头看了石涛一眼,扬起嘴角:“是成熟了。” “很高的评价。”石涛微笑时,牙齿在晒黑的面孔映衬下显得很白。 望江苑这幢房子,陆子初买下来还不到半年,所以说,这还是韩愈第一次来。 一看就是陆子初的风格,简单,但却很有品质。穿过玄关,因为陆子初畏寒,所以地板上早已铺上了薄薄的地毯,冲淡了冷清严谨的装修格局,带着淡淡的暖意。 看到韩愈,陆子初笑了笑:“喝咖啡吗?” “可以来一杯,但不确定有没有时间喝。”走到落地窗前,少女不知何时早已下了车,饶有兴致的参观着小区建筑,闲闲的在车周围转悠着,倒是挺能自得其乐。 “在看什么?”石涛瘫倒在沙发上,好奇询问。 韩愈一笑,转身走到沙发前落座,随手拿起一本财经杂志,问陆子初:“听姑姑说,你在t大任教?” “是有这么一回事。”陆子初走过来,端着两杯咖啡,递给石涛和韩愈。 石涛在沙发上坐正,接过咖啡,紧跟着开口:“你还真打算当老师啊?” 他对陆子初回母校任教,也是百思不得其解,之前没听说他的梦想是三尺讲台,为人师表。 “人情债,暂时的。”陆子初笑容不变:“你们先聊,我上楼换衣服。” 韩愈合上杂志,看向陆子初,因为在家,他穿着惯常家居服,米色休闲上衣,灰色棉质休闲裤,穿着闲适。 确实需要换衣服。 思春,帅哥前仆后继 更新时间:2014-4-2811:37:42本章字数:1881 看得出来,别墅主人,很有小资情调。 廊檐下,放着两把白色木椅,霞光照射在上面,似乎 就连光束也在瞬间凝固在了时光里,格外幽静安宁。 花园里种满了不知名的花朵,攀附着篱笆,看起来很美,阿笙深呼吸,凉风送来花香,很清淡。 下车等韩愈时,小区里有人经过,打量阿笙的同时,也会顺势扫一眼她身旁的座驾。 阿笙靠着车身,不其然想到了许飞。 男孩热衷研究汽车和玩具,还记得许飞上次过生日,他的生日愿望就是拥有一辆bmw,因为很适合追女孩。bmw,还有一个意思,就是be—my—wife,寓意深长。 当时,刘依依不冷不热的回了一句:“big—most—woman,长舌妇的简称,也是bmw。” …… 阿笙思绪正开着小差,耳边传来汽车刹车声,因为近在咫尺,所以侧眸看向来人。 国产越野,从车上下来一位年轻男人,穿着西装,精神帅气。 那人拿着车钥匙,看到阿笙,挑了挑眉,推开木门,重复韩愈之前的动作,按门铃。 这人大概好奇阿笙的身份,等待开门的间隙,又回头看了一眼阿笙。 阿笙微扯嘴角,夕阳西下,落日余晖,豪宅名车,帅哥前赴后继,似乎很适合在这样的背景影响下……思春。 …… 客厅里,吴奈和韩愈是旧相识,称得上是从小一起玩到大,并不惊讶他在陆子初家里出现。事实上,因为彼此长辈认识,今天晚上,吴奈也要出席韩永信的生日宴会。 “子初呢?”吴奈见客厅里没有陆子初的身影,眼眸望向楼梯,猜想他可能在楼上。 果然,石涛开口:“楼上换衣服。” 吴奈并不入座,站在客厅里,“我刚才在外面看到一位小姑娘,你带来的?” 那姑娘站在韩愈的汽车旁,所以吴奈才会这么问。 “嗯。”韩愈垂眸抿了一口咖啡,并没多言。 适逢陆子初下楼,韩愈站起身,看向缺眠的石涛,发出邀请,“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韩家?” 石涛也站起身,歉然一笑:“下次吧!实在是太累了,改天我亲自拜访伯父。” “也好。”韩愈笑笑,没有多加勉强。 陆子初走进客厅,问石涛:“晚餐可以自己解决吗?” 石涛点头,半开玩笑:“子初乃吾亲人也。” 陆子初看了他一眼:“我只是担心,你会像上次一样毁了我厨房。” …… 有些无聊,好在阿笙发现了新乐趣,柞树下,有一个小小的蚂蚁窝,几只蚂蚁正往洞里搬运着草屑。 开门声,牵引了阿笙的目光。 韩愈,越野帅哥,最后出现的人……竟是陆子初。 言语伤人,温暖亦坚强 更新时间:2014-4-2811:37:43本章字数:1952 在望江苑看到陆子初,完全出乎阿笙意料之外。 跟往日穿着不同,陆子初今日一扫之前英伦学院风,穿着很正统的黑色西装,衣着讲究,配上高挑的身形,气质越发从容淡雅。 阿笙在晚霞中直起身,刹那间,思绪百转。 ——别墅主人是陆子初? ——韩愈和陆子初是旧时? ——他们是什么关系? 别墅区种了很多精品树种,柞树虽说不可多得,但在这里却很常见,最后一个问题过脑时,阿笙眸色微敛,随手扯着柞树叶片,却忘了叶缘有锯齿,指腹扎了一下,不疼,但足以让她恢复冷静了。 在阿笙眼里,陆子初也好,韩愈也罢,一个是她大学老师,一个是韩永信的儿子,仅此而已。 学校里,她尊陆子初为师;韩家范围内,她敬韩愈为兄;至于私底下……他们是否认识,其实对她来说,并不重要。 …… 看到顾笙,陆子初同样很意外,步伐虽然稳健,但却稍有停顿。 “陆老师好。”阿笙率先开口。空旷之地,寥寥数人,陆子初又怎会看不到她? 吴奈止步,转身看向阿笙,没想到她和子初还有师生关系? 略感吃惊的人,除了吴奈,还有韩愈。 “认识?”韩愈看了阿笙一眼,他只知道陆子初在t大任教,具体教大学几年级,并不清楚,难怪会这么问了。 “我学生。”陆子初侧眸看向韩愈,眸色如墨。 陆子初很少会出现这样的神色,如果出现,那他必定是在想事情,或是难得对某件事有了求知欲。 韩愈毕竟是了解陆子初的,淡淡解释道:“她也姓顾。” 简短四个字,却能引发想象无数。 顾清欢和顾笙同姓顾,如今被韩愈刻 意提出姓氏,往远了想,至少也是一家人;往近了想,八成是有血缘关系的。 陆子初看着阿笙,若有所思。 韩永信是他舅舅,几年前和舅妈离婚,紧接着迎娶顾清欢,母亲对此是极为不满意的,私底下对顾清欢颇有成见。 陆子初常年在国外,回国期间,倒也和顾清欢见过几次,了解不深,所以对她虽然称不上喜欢,但也谈不上讨厌。 亲人吗?陆子初大概知道顾笙和顾清欢是什么关系了。 韩愈那句“她也姓顾”,隐有冷意;阿笙听了,并不多话,韩愈说的没错,她的确姓顾。 心情郁闷吗?或许吧! 阿笙想,这次生日宴,其实她从一开始就不应该松口答应。 “子初。”吴奈打开车门,示意陆子初上车。 显然……两辆车,陆子初坐吴奈的车,至于阿笙,好像没办法自己选择,只能坐韩愈的车。 吴奈发动引擎,对陆子初随口说道:“韩愈说话的时候,你学生出现了撅嘴的表情,这说明韩愈的话,伤害了她。” 闻言,陆子初微微皱眉。 所有学生,阿笙最特别 更新时间:2014-4-2811:37:43本章字数:1777 吴奈任职t市中心医院,著名外科医生,《t市晚报》专栏心理顾问约稿人,精通微表情和微动作分析,所以吴奈对顾笙的评价,可信度还是很高的。 汽车缓缓开出小区,陆子初看着沿途街景,因为吴奈的话,不其然想起了顾笙。 有一点,陆子初需承认,在他所有的学生里面,顾笙是最特别的那一个,因为她善于隐藏自己的喜悲,哪怕是在最糟糕的状况下,也能把情绪演绎的滴水不露,将最清淡的微笑绽放在嘴角。 后车镜里,bmw紧随其后,陆子初收敛眸光,其实他并不懂顾笙,因为他不窥探,不深究,他只是看懂了她眉眼间,偶尔冒出来的坏情绪。 窗外,夕阳越来越淡,有微小尘粒漂浮在霞光中,自由散漫,随遇而安。 …… 晚霞穿过车窗,洒在阿笙脸上,她微眯着眼睛,车内放着深沉委婉的歌,陈奕迅的《十年》。 听懂这首歌的人,憎恨时间无情,无奈人性使然,漫长岁月里,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发生着改变。 有人历经沧 桑,但却初心不改;有人顺风顺水,但却面目全非。 原本可以一直相安无事的,只可惜阿笙的祈祷最终夭折在韩愈的声音里。 “你姑姑曾经是我家庭老师,我很尊敬她。”韩愈声音很淡,专注开车,并不在乎阿笙是否在听他的话。 阿笙没说话,眸光直视前方,那是吴奈的越野车,平稳内敛,倒是很搭吴奈的气质。 “那年,父亲和母亲经历了无休止的争吵,断断续续,整整持续了大半年,后来父亲对母亲说,他爱上了顾清欢。”说这话时,韩愈打开车窗,随口问道:“介意我抽烟吗?” “介意。”她闻不惯烟味。 韩愈绅士风度满满,但显然并不厚待阿笙,他终究还是点燃了一支烟,夹在指缝间,闲适的搭放在方向盘上面。 阿笙侧眸看他的手,腕骨很好看。 十字路口,红绿灯转换,韩愈踩了刹车,脸庞在烟雾缭绕中有些模糊不清,但嘴角笑容却无懈可击:“我曾经那么相信她,但她却伤害了我母亲,怎能释怀?” 最后一句话出口,似讽,似嘲。 也许是顾清欢破坏了韩愈的家庭,所以每次面对韩愈,阿笙都会喘不过气来。如今汽车内部空间有限,阿笙似乎避无可避。 红灯数字正在慢慢锐减,阿笙收回目光,忽然开口:“可以在这里下车吗?” “因为我的话?”韩愈瞥了眼阿笙,并不意外。 她动手解安全带:“烟味太刺鼻。” 韩愈倒是很配合,把烟捻灭,伸长手臂,越过她,打开了副驾驶车门,赶在她下车前,终于重新找回了他的绅士风度:“确定?” 阿笙没回答韩愈,因为已经没必要了。她下车后,直接关上了车门。 她很确定,从未这么确定过。 道歉,少女说话不简单 更新时间:2014-4-2811:37:43本章字数:1754 韩永信过生,韩愈做事不宜过分,以免让外人看笑话。 他给吴奈打电话:“过了十字路口,靠边停,顾笙坐你车。” “吵架了?”吴奈起了好奇心。 韩愈看向窗外,少女穿过人行道,霞光洒在她的发上,有亮光闪耀。 靠着椅座,韩愈声音很轻:“她受不了烟味。” 电 话那端,吴奈结束通话,笑了笑,韩愈吸烟吸得厉害,谁都劝不了,所以顾笙受不了烟味,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顾笙选择这时候下车,想必是另有其因。 “怎么?”陆子初声音平淡,听不出丝毫情绪。 …… 陆子初求学期间,曾经辅修过心理学,虽然没有吴奈精通,但有关微表情,他还是略有研究的。 顾笙习惯咬手指甲,图书馆那次尤为明显,顾笙出现这种举动,并不代表她很紧张,或是很不安,反而说明,她时常会因为现状倍感寂寞和空虚。 大学最美好的年华里,顾笙开始对她的未来有了迷茫,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反而是一件幸事,她有多焦虑,就代表她有多理智。 今日的她,跟往日迥然不同,仿佛一个孩子,因为太过纯粹,所以略显任性。 吴奈开车经过她身边,喊她上车,却被她拒绝了,自始至终都没有看向陆子初。 韩愈大概以为吴奈此举会很顺利,所以过了十字路口,率先开车离去,只可惜苦了吴奈,顾笙不上车,他如果开车离去,似乎太没礼貌了。 吴奈一筹莫展之际,忽然传来关门声,侧眸看去,陆子初早已离开了副驾驶座。 …… 台阶上铺着错落有致的青砖,阿笙低头走路,她想说,她理解韩愈,但却不会对这件事做出任何回应,并非因为顾清欢是她姑姑,而是因为她对姑姑感情生活毫无所知……就算有所知,有些话,大概终其一生,她都不会说出口。 “决定散步去韩家吗?”身后传来淡淡的声音,属于陆子初。 阿笙转身看着他,他原本就走得很慢,保持适当距离,如今面对面站着,矜贵清冽的气质,就连微笑似乎也平添了几分温暖。 阿笙笑了,笑容爬上眼角眉梢,很好看。 她说:“陆老师,我并不想隐瞒我的坏情绪。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我能单独去韩家。” 阿笙不愿找借口,横竖骗不了陆子初,何必多生笑料? 陆子初意识到,这孩子生起气来,原来可以比冰还要冷。 “如果韩愈的话伤害了你,我代他向你道歉。”半晌,陆子初说了这么一句话。 阿笙笑了笑:“他没错,他只是习惯用他的仁慈掩饰他的不仁慈。” 她居然说出这么一句话回应陆子初,实在是不简单。 年华盛开,对她有一点动心 更新时间:2014-4-2811:37:44本章字数:1929 顾笙执意独行,陆子初并未多加勉强。 少女正值好年华,白皙的脸上,似有桃红晕染,宛如盛开的花朵,被夕阳轻柔怜爱着。 瞬间心动,她用干净的眼神和简洁的言语,触碰了陆子初心底的柔软。尽管只有一瞬间。 行车途中,陆子初侧眸看向窗外,道路两旁种满了蔷薇类低矮植物,冬天略显衰败,若是到了夏天,必定花团锦簇,绚丽多彩。 回国后,陆子初除了在t大教学之外,还有几起诉讼案经手,实在是太忙,忙得没时间停下来好好谈一场恋爱。 一路走来,他在众人眼中,可谓顺风顺水,少有坎坷, 第 13 部分 他虽待人适宜,看似亲善,但对感情却很挑剔。 石涛曾经说他情感有洁癖。 其实,跟洁癖毫无关系,他只是鲜少动心。见识过太多形形色色的女人,反倒看淡情感,也曾对女子心存欣赏,但却动心未满。 这种欣赏,跟他对顾笙的欣赏,隐隐有些不一样。 天色渐暗,车辆拥堵,吴奈打开车灯,两人身上披了一层朦胧的银光。 “在想什么?”吴奈侧眸睨了一眼陆子初,他从上车后就不曾再说过话。 陆子初没说话,该怎么告诉吴奈呢?说他对顾笙有好感?说他短暂心动,瞬间抹杀? 对于陆子初来说,红尘男女之间,最不可信的就是动心。 “动心”这种东西,向来是稍纵即逝。 顾笙虽说跟其她女子不一样,但若论阅历,毕竟太过年轻,未来充满了太多的不确定,而他想要的从来都不是冒险,而是静水深流。 幸好,对她只是略有好感,至于泥足深陷,无力自拔,大概自此以后终将不会再出现。 …… 出租车还没驶进韩家,就在岔路口被人拦下了。 阿笙其实并不意外,像今天这种日子,韩愈不能不顾及韩永信的感受。若是两人分开回去,顾清欢不悦是小事,就怕韩永信届时心里不舒服。 车费是58元,阿笙掏钱时,面前突然横出一条手臂,手指修长,夹着一张百元红钞,递给了出租车司机。 ——不用找了。 ——下车。 前半句是对司机说的,气息深沉淡郁。 后半句无疑是说给阿笙听的,不似先前轻漫,大概这里临近韩家地界,所以就连性情较之不久前也温软了许多。 阿笙没有坚持付账,他既然“有心”,她又何必阻止? 也不知他在这里等了多久,地上倒是散落着好几个烟头,待阿笙下车,韩愈率先走在前面。 阿笙抱着双肩包,默默跟在他身后,隔着一段距离。 她故意走得慢,不想跟他并肩而行,直到韩愈回头看了她一眼,忽然折返身向她走来,她在疑惑不解中,微微皱了眉。 韩愈伸出手,手心纹络清晰:“包给我。” 阿笙眯了眯眸子,做戏吗?这人真适合当演员。 书房,阿笙送礼很 心虚 更新时间:2014-4-2811:37:44本章字数:1744 韩家私人夜宴,来往宾客大都是t市赫赫有名的人物,个个有身份有地位。 韩愈跟人握手,简单寒暄,穿梭在宴会厅里,偶尔会回头看一眼阿笙,大概怕她跟丢了。 这样的举动,只会为阿笙引来无尽的关注度。 阿笙的双肩包,虽然是黑白色,但一看就知道是女式包,如今出现在韩愈手中,再加上他的目光,难免会让人浮想联翩了。 越是大场合,阿笙越能沉得住气,跟在韩愈身后,穿梭在宴会厅里,收放自如。 顾清欢在宴会厅主持大局,远远看到韩愈带着阿笙走过来,嘴角笑容加深,奈何贵客缠身,顾清欢走不开,只能指了指左拐角方向,无声打着哑谜。 阿笙在韩家住了一个多月,对这里的房间布局还是很了解的。 那里,好像是韩永信的书房。 …… 走廊不似大厅喧闹,显得尤为安静。 书房门没关,隐隐有说话声传来,韩永信的声音,好像是在跟后辈说话,叮嘱对方平时多注意身体。 韩愈敲门,室内谈话声暂时终止,只听韩永信开口道:“请进。” 韩愈竟在这个时候把双肩包递给了阿笙,阿笙一头雾水,她以为韩愈会当着韩永信的面把背包还给她?但他没有…… 为什么? 韩愈不容阿笙多想,已经推开了门。阿笙跟在韩愈身后,刚进去,就看到了陆子初。 陆子初坐在韩永信对面,低声交谈着什么,眉目低敛,有阴影落在眼睑处,因为灯光照耀,目光犀利而又强势。 韩永信见来人是阿笙,含笑站起身,陆子初基于礼貌,紧跟着站了起来。 那天,韩永信把陆子初和阿笙分别介绍给对方。 对于陆子初来说:顾清欢是顾笙的亲姑姑,在他猜测之内。 对于阿笙来说:虽说她之前预想过陆子初和韩愈的关系,但却没想到韩永信会是陆子初的亲舅舅。 韩永信得知陆子初是阿笙大学老师,高兴之余,又叮嘱陆子初在学校里多加照顾阿笙。 陆子初笑容轻淡,对待长辈极有耐心,点头应允,不厌其烦。 阿笙祈祷陆子初只是为了抚慰韩永信,这才无 奈答应。要不然,大学被他多加照拂,她怕是会激起众怒,寸步难行。 阿笙从包里掏出礼盒,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韩永信。 毕竟是姑姑代她买的礼物,阿笙送的时候有些心虚,好在韩永信并不介意这些,看到钢笔,连声道谢,并说他很喜欢。 “子初,你陪阿笙四处转转或是说说话,我先和韩愈去外面招待一下客人。”说这话时,韩永信拍了拍陆子初的肩,送给阿笙一抹笑,和韩愈一前一后离开了书房。 意外,他对她有点体贴 更新时间:2014-4-2811:37:44本章字数:1893 据说,t大女生闲来无事,给陆子初贴了很多标签,五花八门。 比如说:容貌清隽雅致;笑容柔软和暖;气质淡定优雅;为人低调内敛;思想清悟得透;风貌内外兼修……总之,像陆子初这样的人,年纪轻轻,就能拥有现如今的成就,所以不管他呈现出哪一面,都会让人觉得气质迷人。 阿笙想得却和她们不一样,陆子初标签越多,就越说明他捉摸不透。 现如今,这个在阿笙眼中令人捉摸不透的人,左手插在裤袋里,隐约笑了一下:“想出去走走吗?” “好。”阿笙想,走走也好,书房很静,这种静,她不喜。 阿笙跟在陆子初身后,距离偏远,她是深知陆子初魅力的,学校但凡有他的课,必定学生爆满,其中外系女生居多……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倒也奇怪,虽说很多女生心存花痴之心,但却只敢离远观看,私底下热议幻想,现实中却没人敢主动亲近陆子初。 并非因为他是大学老师,到了她们这个年纪,虽说有做梦的权利,但却深知,有些人,纵使她们终其一生也无法触摸。 这种疏离感,不仅在t大适用,到了韩家宴会厅同样很适用。 宴会厅,短短十几秒,陆子初很轻易就夺走了来往宾客的焦点,有女人走过,频频回首,眼神缱绻。 没人敢上前,高贵如他,令人隐隐自惭形秽。 人潮太多,阿笙走的又慢,陆子初发现后,放缓步伐,待她走近,方才淡淡开口:“我身上有细菌?” “……”陆子初话语太犀利,阿笙郝然:“我走路一直都很慢。” 虽说是借口,但阿笙说起来却有些理直气壮,反倒像是在埋怨陆子初走路 太快一样。 陆子初笑了,神态有些漫不经心,但步伐却慢了下来。 …… 韩永信举行生日宴,并非吃饭那么简单。 阿笙没想到,在场商人,几乎人人都认识陆子初,没走几步就有人跟他打招呼,可见好人缘有多旺。 阿笙很无奈,站在陆子初身旁,已经不知道有多少未婚女性盯着她皱眉了。 陆子初跟人交谈,阿笙有些无聊,适逢有侍者端着饮品走过来。 阿笙伸手去拿,刚碰到香槟杯,就被陆子初伸手阻止。 手心贴合在她的手指上,阿笙垂眸,睫毛颤动了一下,他的手有些凉,体寒吗? 陆子初侧眸看她:“果汁可以吗?” “好。” 陆子初向谈话者歉然一笑,转身走向一旁。 此举引起不少人注视阿笙,阿笙有意忽略他们意味深长的笑容。唉,想必有人误会了她和陆子初的关系。 陆子初走过来,将一杯果汁递给阿笙:“凉,少喝。” 吴奈站在不远处,看到这一幕,微扬眉,和陆子初从小一起长大,几时见他对女人这么体贴过? 有些意外。 无心插柳,柳成荫 更新时间:2014-4-2811:37:45本章字数:1914 人活一世,八卦之心,人皆有之。 虽说那些男人衣着考究,对陆子初毕恭毕敬,但好奇起来,比女人还要八卦。 商人甲佯装惆怅,感慨道:“陆先生对女朋友还真是体贴入微。” 商人乙仔细打量阿笙,眼神并不会让阿笙反感,儒雅轻笑:“第一次见,女朋友很漂亮,陆先生有福了,很让人羡慕。” 阿笙有些窘迫,抬眸看陆子初,他倒是很淡定,嘴角挂着浅笑,淡淡解释:“她是我学生。” 此话一出,瞬间转了话题,他们没想到陆子初会跑去当老师,并非对老师这个职业有偏见,而是陆子初在律师行业内顺风顺水,前途一片光明,半途转行,实在是匪夷所思。 “大学老师吗?”商人乙收起惊讶,好奇道:“不知道陆先生在哪儿任教?” 商人丙插了一句话:“t大吗?我记得,t大好像是陆先生母校。” 商人甲点头附和:“也是,除了t大,实 在想不出哪个学校有那么大的面子能请得动你这尊大佛。” 他们七嘴八舌的说着话,阿笙觉得好笑,抬眸不其然对上陆子初的眼睛,他眸中似乎也浮起了浅淡的笑意:“怎么?” 有人在场,阿笙不便说话,总不能说这些人说话有趣吧?于是摇摇头,但笑意却绽放嘴角,很好看。 笑容最易感染周遭人的情绪,陆子初原本略显克制,见她明媚浅笑,眸中笑意加深了几分。 这一幕当事人本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但落入外人眼中,却在无形中添加了某种莫名臆想。 两人长得都很出色,少女虽然容貌不惊艳,但气质却很独特,知性沉静,尤其是笑容,看着很舒服。 很般配。那一刻,商人中有人脑海中闪现出这样的想法。 “小姑娘,陆老师平时对学生严厉吗?”有年岁较大的商人,开起玩笑来。 阿笙认真道:“不严厉。”但也不亲和。当然后面这句话,阿笙没有说出来。 听到这么正经的回答,几人笑了起来,阿笙有些发窘,不明白自己哪里说错了,正反思着,陆子初却取走她手中的果汁杯。 果汁不知不觉间,已经被她喝掉大半。 陆子初淡笑问她:“知道茶水室在哪儿吗?” “知道。”毕竟在韩家住过,怎会不知道? 陆子初食指轻敲玻璃杯,眸光温润:“帮我倒杯水,等会我去找你。” “哦。”阿笙转身时,额头直冒汗。 松了一口气,是因为这种场合,她真的不喜,陆子初无疑替她解了围。 想流汗,是因为陆子初的话。 茶水室,是她刚才一直想去的地方,因为清静,如今陆子初说出来,反倒有些无心插柳柳成荫。 商人甲看着阿笙背影,笑道:“小姑娘很可爱。” 说者无意,听者上心。 可爱吗?陆子初无意识喝着阿笙喝过的果汁,心想着:她应该喜欢呆在茶水室吧? 前妻,这个男人很温情 更新时间:2014-4-2811:37:45本章字数:2015 想要在这样的日子里寻觅一处安静之所,十分不易。 韩永信喜茶,所以茶水室特意装修过,花草满室,冬日喝茶,仿佛置身暖春。 暑假 期间,这里是阿笙最喜欢滞留的地方。 一壶茶,一本书,阳光照射进来,似乎就连文字也开始有了温度。 阿笙推门进来,淡淡的花草香,吊篮错落有致,绿意盎然,小花朵五颜六色,落入眼中,阿笙看了,内心欢喜一片。 …… 陆子初回到茶水室,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 本该温茶的人,正坐在沙发上看书,听到脚步声,抬眸望去,见来人是陆子初,放下书,站起身笑了笑:“不知您什么时候过来,怕茶凉了不出味。稍等,我现在煮茶。” 陆子初觉得眼前少女,熟悉而又陌生。 浅色针织毛衣,黑色牛仔裤,一双短靴,简单编发,露出白皙修长的颈。还是原来的顾笙,但早已不见先前窘迫,坐在陆子初对面清洗茶具,姿态大方。 陆子初微扬唇,这孩子性情千变,善于遮掩。此时温壶投茶,表情静好,最为真实。 茶室沉寂,陆子初随手拿起食谱翻看,阿笙适才已经看了大半。 陆子初半开玩笑:“我以为你只对红楼梦情有独钟。” 阿笙浅浅的笑,想起图书馆事件,倒是一脸淡然:“我不挑书。” 斟了一杯茶递给陆子初,他放下食谱,刚伸出手,还没摸到茶盏,就因为响亮的开门声,手指悬在了那里。 有人把上半身探了进来,是吴奈。 …… 宴会当晚,韩家贵客来访。 她的名字叫常静,韩永信前妻,韩愈亲生母亲。 常静回来很突然,事先毫无征兆,就连韩愈也不知晓,所以在宴会厅看到常静现身时,下意识皱了眉。 常静虽然人到中年,但却很有气质,一条棕色皮草围脖气派十足,再加上硬朗的小西装,瞬间就把职场女性的干练风格发挥到了淋漓尽致。 恶俗剧情并未出现,常静没有大闹前夫生日宴,更没有掌掴顾清欢。因为韩永信抛下宾客,把常静带进了书房。 那天,常静从书房走出来,发丝稍显凌乱,红唇微肿,无视顾清欢难看的脸色,径直转身离开。 韩愈原本要追常静,却被陆子初阻止:“你去宴会厅招待宾客,找到舅妈,我给你打电话。” 陆子初那声“舅妈”让阿笙百感交集,在他们心中,韩家女主人其实一直都是常静,至于顾清欢,充其量只是一 个意外而已。 韩愈去了宴会厅,陆子初和吴奈一起外出寻找常静,陆子初走了几步,似是想起了阿笙,返身回来。 一步步走近少女,她低着头,孤零零的站在通往书房的走廊里,有些无所适从。 清冽孤傲的人,在少女面前站定,目光竟是一片柔和暖人,“小闹剧,别往心里去。” “嗯。” “无聊的话,可以呆在茶水室,或是到前厅找些吃的,别饿着自己。晚点儿我过来接你回学校。” “……好。” 告白,郎有情妹无意 更新时间:2014-4-2811:37:46本章字数:1872 那天,常静红唇微肿,发丝凌乱;韩永信也好不到哪去,薄唇突现伤口,渗出殷红血珠。 可想而知,之 第 14 部分 前两人究竟在书房里发生了什么事。 韩永信坐在书桌后,似是疲惫到了极点,抬眸看着为他清理伤口的顾清欢,有点恍惚。 韩永信对她笑了笑,情绪里溢出苦涩:“让你难堪了。” 饱经歉然,沉甸甸的情感,仿佛全都累积在了这短短几个字里面。 顾清欢摇头,她原本性情寡淡,若是没办法迎合别人,那么至少可以做到沉默。 韩永信握住她的手,闭眼不再说话。 顾清欢抚摸着他的头发,抬眸看着前方,她的面容映照在玻璃窗上,她心如止水的看着自己,很陌生。 韩永信想独处,顾清欢同意了。 走出书房,没想到阿笙还在,顾清欢恍过神,朝阿笙笑了笑,上前握着阿笙的手,柔声问她:“饿吗?姑姑带你找东西吃。” …… 韩永信生日宴,顾清欢从早忙到晚,如今韩愈在宴会厅应酬宾客,她终于可以坐下来好好歇一歇了,但吃了几口,就放下筷子,愣愣的看着桌面,似乎心事满怀。 阿笙敛了眸,倒了一杯水放在她面前,语调不变:“我一会儿回学校。” 顾清欢端起水杯,眼眸仿佛浸润在水波里,过了一会儿,抬眸看着阿笙,笑着说:“好,我让司机送你回去。” 阿笙低头转动着水杯,韩家让她感到窒息,她怕再呆下去,会忍不住质问姑姑为什么要这么辛苦的活着?但她不能,奶奶曾经暗自垂泪:“打死我都不相信我姑娘会那么坏,这些年她一个人在外面打拼,其实心里比谁都苦……” 阿笙看着窗外,不知不觉间冬天竟已走了大半。 …… 阿笙离开前,因为没有陆子初手机号码,所以在茶水室里给他留了一张字条,说她有事,先回学校了。 让司机在t大附近停车,这一带小吃摊位比较多,一晚上没有怎么吃东西,阿笙有点饿。 没想到,陈钧和几位朋友正在聚餐,他们是知道阿笙的,看到阿笙过来,纷纷朝陈钧使眼色,此起彼伏的吹着口哨,邀请她过去坐坐。 陈钧喝了酒,被同学一阵怂恿,竟真的站起身,摇摇晃晃的朝阿笙走过来。 陈钧原本借着酒胆,是很有勇气的,但阿笙就那么静静的站在他面前,看似无招无式,却让陈钧忽然心思发怵。 有时候,人的勇气需要激 励和怂恿,陈钧短暂犹豫,却最终抵不过一旁同学起哄,纷纷扯着嗓子喊,让陈钧向阿笙表白。 年轻人肆意挥霍着青春,把爱情看得很神圣,惹来行人围观,摊位主人一边给阿笙下面,一边笑眯眯的看着陈钧和阿笙。 不过,气氛好像有点怪。 男孩脸很红,看起来很激动,但即将被告白的女孩却是一脸漠然,好像注意力全凝定在了那碗等着被她带走的汤面上。 显然,郎有情,妹无意。 言语狠毒,我已惧怕被你爱 更新时间:2014-4-2811:37:46本章字数:2203 闹事大街,永远不缺闲来无事,喜欢看笑话的人。 围观人群里,也不知是谁笑嘻嘻道:“哥们,我看你没戏了,这姑娘明显对你没意思,我劝你还是趁早死心吧!” 这话刺激了陈钧,紧张的看着阿笙,当着众人的面,破釜沉舟道:“顾笙,我喜欢你,如果你肯做我女朋友,我发誓我会一辈子对你好。” 阿笙没说话,克制着坏情绪。 围观路人怪笑道:“姑娘痛快点,行或不行,一句话的事。” 陈钧见阿笙眸色冰冷,心悬在了半空,“顾笙……” 声音小心翼翼,她好像生气了。 沉默几秒,阿笙终于抬眸看着陈钧:“抱歉,你的爱很盛大,也很隆重,但我要不起。” 陈钧急声表露心迹:“我对你是真心的。” 阿笙扯了扯唇:“所以呢?一句真心,就足以让我守了18年的悲喜全都交付给你,从此在你身上失了阵地吗?” 陈钧结巴了:“我……我不是这个意思。” 法学系高材生向来嘴巴不饶人,不说狠话则已,一旦话语出口,必定伤人见血。 “到此为止,不要让我亏欠你,不要奢望我有热情可以回应你,更不要说你爱我,我已惧怕被你爱。”阿笙从口袋里掏出五元钱放在一旁的桌面上,对老板说道:“这是面钱。” “小姑娘,面快好了。”老板正在下面,见阿笙转身离开,连忙喊她。 “抱歉,不要了。”想必,纵使面做好,她也不会有食欲。 身后传来陈钧的愤怒声:“顾笙,你狠,总有一天你会后悔你今天的决定,放弃你之后,我一定会找一个比你好一千倍,一万倍的人, 我要让你明白,我陈钧并不是非你不可。” 阿笙轻笑出声,冷静理智完全超出同龄人,“陈钧,你真像个孩子。” 围观众人听了阿笙的话,有人心照不宣的笑出声,此举无疑刺激了陈钧,快步走向阿笙,脸色涨红,很吓人。 另外几个同学见状,才知道事情闹大了,连忙踢开塑料凳子,一边喊陈钧的名字,希望他冷静,一边快步往这边赶。 众人一时愣在那里,唯有阿笙,眸色如常,无动于衷的站在那里,面无表情的看着陈钧。 已经有人想为阿笙鼓掌了,这是哪个科系的同学,不仅说话犀利,胆识更是惊人。 阿笙想,这一巴掌,如果陈钧敢打下来,她无非是受点皮肉之苦,但陈钧怕是要为酒醉冲动买单了。 那一巴掌,并不见得陈钧真的敢打下去,就算敢打下去,也不见得忍心打。陈钧迎着寒风,倒是冲散了些许酒气,神智也清醒了许多,之所以扬起手臂,实在是这么多人看着,面子上过不去。 少女眼神沉静,陈钧一颗心七上八下,步子已经慢了下来,甚至希望谁能阻止他,但…… 那帮损友磨完嘴皮子之后,因为喝的烂醉,竟没人能阻止他,至于围观路人,神色各异,有些人觉得事不关己,等着看笑话;有些人内心天人交战,犹豫是否多管闲事,出手相帮;以至于都像电线杆子一样直愣愣的伫在那里,陈钧气的想骂人,世上好人怎么就那么少……啊。 最后那声“啊”,是陈钧喊出来的,有人及时出现,握住了他的手,力道很重,陈钧疼的眼泪直流,但却松了一口气。 是好人出现了吗? 陈钧眯起眼睛,极力想要看清楚那个好人是谁,但看清来人容貌,顿时投胎的心都有了。 阿笙原本以为陈钧那一巴掌会落下来,但有人却挡在她身前,清新的草木香,侧眸看向那人。 阿笙心一紧,没想到来人竟是陆子初。 有一种遇见,堪似心有灵犀 更新时间:2014-4-2811:37:46本章字数:3324 有一种遇见,毫无征兆,偏偏怀有几分心有灵犀。 行走18年漫漫人生路,于万千人中,阿笙相识了太多人,他们丰盈了她的成长;岁岁年年中,感谢无数次相遇和相识,因为有了他们,她总能在最糟糕的时候,怀抱一份欢喜,心存温暖。 今夜,最美好的时光,没有在韩家上演,也没有出现在陈钧告白瞬间,而是在此刻。 陆子初现身突然,但却用一朵花开的时间,见证了阿笙情绪变迁。 阿笙第一次体会到,原来遇见,也可以令人怦然心动罘。 …… 路灯下,陆子初目光深沉冷冽。 陈钧吓得腿脚发软,刚站直身体,同醉舍友已经摇摇晃晃走了过来飕。 皆知醉酒惹事,几人一扫之前醉态,紧张的咽着口水:“陆老师好。” 声音不齐,但一致口齿不清,显然之前没少喝酒。 陆子初松开陈钧,侧眸看着阿笙,她站在他身后,倒是淡定如初。 夜间返回韩家,在茶水室没有看到阿笙,但却看到了她留给他的纸条。 ——陆老师,我有事先走了,谢谢您在宴会上对我的照顾。阿笙。 字如其人,看似娟秀,笔锋却很犀利,偏向草书,总之笔迹很漂亮,之前应该学过书法。 夜市小吃临街,陆子初和吴奈同住望江苑,驱车经过,原本已经开出一段距离,但因人群聚集看热闹,吴奈思想邪恶,以为出了人命,于是停车观望。 吴奈刚走到人群外围,就笑意融融的走了回来,敲了敲车窗玻璃,待陆子初按下车窗,就听吴奈对他说道:“你猜主角是谁?” “没兴趣。”陆子初兴致缺缺,一点面子也不给吴奈。 “顾笙。”吴奈说完这个名字,好整以暇的抱着胸站在了一旁,他倒要看看陆子初是下车,还是不下车。 陆子初皱眉间,已经打开了车门:“她怎么了?” “应该是交桃花运了。”吴奈盯着陆子初的背影,摇了摇头,不是没兴趣吗?这老师当得还真是尽职尽责,话说他对每个女学生都这么关心吗? 好奇啊! 有人说,大学是恋爱最佳场地。 陈钧喜欢顾笙,陆子初是知道的。大三学生多次出现在大二课堂上,可见爱情魔力有多大。 陈钧追人招数频繁,虽给顾笙造成了困扰,但在课堂上,面对陈钧出现,窃窃私语,暧昧含笑的永远是别人,至于她,神态间永远都是一副清清淡淡,事不关己。 他以为她会一直无视陈钧,没想到今夜终究还是爆发了。 也许,并非爆发,而是发 泄。 她是一个矛盾的人:看似温暖,但却冰冷;看似有情,但却无情;看似坚强,但却敏感易伤。 如今,她一扫之前笑意清浅,言语犀利,对追求者不留丝毫情面,仿佛一个无情的刽子手,抓了一把盐,用最随意的姿态往陈钧伤口上撒着盐。 但又不能说,她是错的,毕竟陈钧表白太过莽撞,越过了顾笙的底线。 庆幸他目睹了一个惹恼她的人,究竟会被她怎样对待,更让他知道,这孩子究竟有多表里不一,遇事并非善茬。 若是寻常,女子出言狠毒,他必定心存反感,但听她说话,竟会心存激赏。 众目睽睽之下,少女始终都保持着微笑,不惊艳,但却很深入人心。 面对陈钧恼羞成怒,顾笙从容以对,他原本想看看她打算怎么解决,但力道又怎会敌得过陈钧? 一念起,向来不管闲事的他,已经快步挡在了她身前。 她并不害怕,因为脸色如常,眼睛里没有畏惧和紧张…… 陆子初唇角微扬,这孩子勇气可嘉,但也太能闯祸了。 阿笙抬眸看向陆子初,光线柔和了他的眉眼,隆冬季节隐隐透着暖意,仿佛置身三月暖阳,将明媚镶刻在了他的一双眼睛里。 “怕吗?”他明知故问。 她摇头:“不怕。” “顾大胆。”话语里竟带着连他都未曾察觉的宠溺和包容。 阿笙笑了,她很想告诉陆子初,其实她胆子一点也不大,奶奶常说她胆子很小,因为她怕壁虎,任何爬行动物,她都怕。 恐惧和害怕是人类情绪组成的一部分,她并非无所不怕。 怕死亡,怕遗忘,怕失去。 …… t大小吃街很有名气,到了夜晚,必定人潮纷沓而至。 t大学生认识陆子初,并不见得人人都认识他,但看到陆子初的人,都会忍不住心生慨叹。 若是人人都注重容貌,那么见到他的人,浮现脑海的第一个年头必定是:这人长得真好看。 当然,除了长相好看之外,依陆子初今时今日收获的名利和阅历,气质浑然天成,并不好惹。 陈钧抹了把脸,气息不稳,看着陆子初,目光闪烁:“陆老师,我刚才喝了点酒,不是成心的。” 陆子初看了他一眼,没说话,转身 离开,走了几步,回头见阿笙提着双肩包,就停下脚步,无声伸出手。 阿笙愣了愣,反应过来,把双肩包交给他的时候,有些不好意思,声音很轻:“谢谢老师。” 悍马越野车停在路边,再加上吴奈一身西装,修身如玉,一看就是家境殷实。 陆子初带着阿笙一路走过去,牵引了不少人的视线。 围观人群里,有人唉声叹气道:“还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小吃街离学校不远,阿笙想把双肩包要回来,眼看陆子初打开后车门,连忙开口:“陆老师,您能把包给我吗?我想直接回学校。” “先上车。” 车门开着,这边陆子初还在等阿笙上车,她一咬牙,钻进了后车座。 吴奈驱车离开时,阿笙侧眸看向车窗。窗外,陈钧还维持着先前姿势,愣愣的看着她。 阿笙移开视线,不再看他。 年华素白,青春易逝,她注定没有办法许他一场春暖花开。 …… 街道两旁种植着很多梧桐树,光秃秃的枝干,诉说着季节转换,t市熬完了饱含凉意的秋,上演着千般凛冽的冬。 吴奈专注开车,还不忘开阿笙玩笑:“小孩儿,如果明天小伙子跟你道歉,你会原谅他吗?”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称呼阿笙是“小孩儿”,她听了,干脆学吴奈的语气,一副老气横秋道:“我们小孩子之间没有隔夜仇。” 吴奈听了,哈哈大笑,觉得这姑娘说话很有趣,就连陆子初的眼睛里也有了笑意。 吴奈接着问:“你拒绝所有追求者,都这么不留情面吗?” 阿笙倒是很认真的想了想,这才回道:“不是我无情,是他们从一开始就走错了情感世界。” 吴奈挑了挑眉,觉得这姑娘说话腔调,有时候跟陆子初倒是很相似。看似豁朗,实则冷漠。 陆子初翻看着手机,似乎在回复信息,但嘴角笑意隐约,不难窥探。 窗外,t大校园一闪而过,阿笙无意识咬了咬唇,很想问陆子初,他们打算带她去哪儿,但话到嘴边,却迟迟问不出口。 吴奈为人亲和,开车途中和阿笙闲聊着,反倒是陆子初,看着窗外,侧脸冷峻,闭上眼睛,似是入了眠。 夜晚景色昏暗,但阿笙还是认出了路况,实在是柞树太过醒目,在寒风中仿佛受 尽了颠沛流离的苦,所以才能在隆冬肆虐里无悲无喜。 这里是望江苑,阿笙不会错认。 …… 吴奈在陆子初家门前,停车,熄火。 陆子初已经开门下车,见阿笙坐在车里不下来,扶着车门,弯腰对上她的视线:“我和吴奈晚饭还没吃,要不要一起?” 她在小吃街出现,给了面钱,却没有吃面,应该是饿了。想必回到学校,晚餐是不打算吃了。 阿笙是很想拒绝的,经过陈钧闹事,她哪还有食欲?况且陆子 第 15 部分 初住在这里,并非她观念陈旧,而是她一直都觉得她和老师们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距离感,不宜接近。但她却乖乖下车了,不知是因为陆子初清澈沉静的眼眸,还是他嘴角弯起的弧度……或是,她确实有点小饿。 等她意识全部归位,她已经跟着陆子初进了屋。 系围裙,她厨艺很精湛【5000】 更新时间:2014-4-2811:37:46本章字数:5790 阿笙很后悔。 虽说她进这栋房子的时候心不甘情不愿,但她毕竟是客人,哪有主人让客人做饭的道理? 其实让她做饭的那个人不是陆子初,而是一个叫石涛的男人。 石涛身形高大魁梧,皮肤黑黑的,长相硬朗,一脸正气。 阿笙站在玄关处正在换鞋,就见一个男人穿着睡袍,睡眼惺忪的走了过来,看到阿笙,揉了揉眼睛,然后不敢置信的张着嘴,大惊小怪道:“哪来的孩子?罘” 阿笙很无奈,这男人好像比她大不了几岁吧? “他叫石涛,平时我们都叫他石头。”陆子初弯腰把阿笙脱下来的运动鞋放在鞋柜里,阿笙见了脸有些红。 石涛故作严肃:“不许叫我石头,要叫我哥哥,来,叫声哥哥,让我听听。飕” 阿笙笑了,这人行径好像有点孩子气,但话说回来,石涛毕竟比她大,叫声“哥”也是应该的,于是阿笙大大方方的叫了一声“涛哥”。 石涛应得眉开眼笑,引来吴奈侧目,看着顾笙,有些不悦了:“一路上怎么也没听你叫我一声哥呢?” 阿笙额头开始冒汗,不是来吃晚餐吗?怎么演变成了认哥大会? 陆子初为阿笙解围:“可以不叫。”看向石涛,语气轻淡:“家里有女生在,回房间换身衣服。” 石涛朝阿笙眨了眨眼睛,仿佛在说:稍等,等哥换完衣服,再出来陪你聊天。 阿笙轻笑,她很喜欢这种性格的人,生性直爽,快乐多于悲伤。 陆子初把双肩包放在沙发上,然后倒了一杯水递给阿笙:“无聊的话,可以看电视。” 吴奈走到沙发前坐下,冲着陆子初的背影道:“也给我倒杯水。” “自己倒。”陆子初声音远远传来,很随性。 看得出来,他和吴奈、石涛感情甚好。 吴奈瘫 倒在沙发上,唉声叹气,石涛还没进屋,在一旁落井下石:“看到没有,典型的见色忘友。” 石涛并不知道阿笙的身份,但可以肯定她不是陆子初的女朋友,因为之前没听陆子初提起过。 阿笙忍不住为陆子初辩解道:“陆老师不是这种人。” 见色忘友,跟陆子初不挂钩啊! 吴奈低低的笑,陆子初正走向盥洗室,闻言,嘴角扬起笑容。 唯一没笑的那个人是石涛,问阿笙:“那小子是你老师?” “嗯。” “我明白了。”石涛表情认真,就在阿笙好奇石涛究竟明白了什么时,只听他恨铁不成钢道:“园丁不养花,也不护花,现在开始流行采~花了。” “……”阿笙彻底无语了。 说句幼稚的话,房间里有三个男人,其中吴奈和石涛是坏人,喜欢逗她,唯有陆子初是好人。 可这个唯一的好人,在盥洗室洗手的时候接了一通电话,一打就是半个小时,事关工作,不宜挂断。 当然,吴奈和石涛不可能白等半个小时再让陆子初做饭,他们很饿。 石涛不会下厨,如果吴奈没有故意贬低石涛的话,那么石涛就真是一个生活白痴。 似乎下厨重任只能落在吴奈身上了。 几分钟之后,吴奈切菜伤了手指,阿笙坐不住了,离开客厅,去了厨房。 目睹厨房盛况,阿笙真心觉得吴奈是人才,很少见。 仅仅是切个菜而已,竟然可以把菜“剁”得到处都是。 阿笙表情有些僵硬,一边挽袖子,一边问吴奈:“你以前做过菜吗?” “第一次,跟想象中有些出入。”吴奈带着伤手离开厨房,大概意识到厨房这个地方还是比较危险的,有些不放心,追问阿笙:“你确定自己可以吗?” “嗯。”阿笙母亲做菜很好吃,她上初中就开始帮家人做饭,厨艺尚可。 吴奈叮嘱她:“小心。” 阿笙“扑哧”一声笑开了。 陆子初走进厨房,已经是十几分钟之后,大概他也没想到这个电话可以通这么久,干脆用了蓝牙,在厨房看到阿笙,有些意外。 毕竟这里是陆子初的家,老师学生厨房共处,怎么看都有些奇怪,阿笙比较虚伪的笑了笑,小声道:“米饭,炒几个菜可以吗?” 陆子初没听清,阿笙就倾了身子,凑到陆子初耳边,又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 不知是因为阿笙离的太近,气息温润,还是因为右耳那里戴着蓝牙,陆子初有短暂恍神。 点头。 厨台上放着几盘菜,已经切好,刀功还不错,可见她平时没少在厨房里出没,原本还想让她出去等着,见此情形,也便由着她了。 阿笙示意陆子初离开厨房,他在这里,她反倒有些紧张;心想着,他若不在,她或许还能自在一些。 陆子初确实不宜呆在厨房里,取出围裙,见阿笙正忙着炒菜,就站在她身后,帮她系着围裙。 阿笙因为陆子初的靠近,忽然莫名紧张,心脏跳动停摆,连气也不敢出。 陆子初帮她系着腰间裙带,大概没听到翻炒声,嗓音响起,蕴含着柔和:“菜别烧焦了。” 阿笙回神,又连忙炒菜,这人可真是妖孽,蛊惑人心的本事,不容小觑。 …… 很好,五菜一汤,刚上桌没几分钟,就快被吴奈和石涛扫吃殆尽。 感谢他们不忘阿笙功劳,边吃边竖着大拇指:“好吃,看不出来小家伙手艺这么好。” 对于夸奖,他们毫不吝啬。但阿笙有些小郁结,她怎么又成小家伙了呢? 饭菜可口美味,激发了吴奈和石涛的频繁问话。 石涛:“做菜这么好吃,谁教你的?” 阿笙:“我妈妈。” 吴奈:“我住在隔壁,双休日没事的话,欢迎来找我。” 阿笙:“……不方便吧?” 吴奈:“很方便,你擅长做什么菜?” 阿笙:“家常菜。” 吴奈:“我最喜欢吃家常菜,以后你过来,提前说一声,需要什么食材,我事先准备好。” 阿笙:“……” 有人往阿笙碗里夹了菜,轻声说了句:“先吃饭。” 可能因为师生关系,阿笙下意识就会听陆子初的话,乖乖吃饭,不再说话。 于是一顿饭下来,只听到吴奈和石涛絮絮叨叨的说着话,仿佛一辈子都没吃过什么饭一样。阿笙扪心自问,她做菜真的就那么好吃吗? 如果好吃,也没见陆子初表现出任何好吃的迹象。 “怎么?”陆子初灵敏度太高,精准 捕捉到阿笙视线,眼眸沉沉,宛如一潭湖水。 阿笙低声问他:“饭菜可以吗?” 陆子初笑了笑,“可以。”其实吴奈和石涛说的并不夸张,阿笙厨艺确实很好。 少女嘴角沾了米粒,陆子初抽出面纸伸过去,原本是要给她的,但她没反应过来,于是纸巾无声轻拂阿笙嘴角。 阿笙当场石化,吴奈和石涛看到,一个喝汤呛着,一个筷子砸在桌面上,滚落在地。 陆子初并不解释,帮阿笙擦掉米粒,阿笙深吸一口气,克制脸红的冲动:“谢谢老师。” 真丢人。 “不客气。”陆子初眼眸平静无波,不理会吴奈和石涛怪异的表情,慢慢站了起来,对吴奈说:“记得洗碗。” “我手受伤了,不能沾水。”吴奈“工伤”在身,说话有些理直气壮。 “死不了。”陆子初凉凉的看了他一眼,迈步去了书房。 陆子初离开后,石涛又开始作了,也抽出一张面巾纸,含情脉脉的盯着吴奈:“奈奈,你嘴角沾了米粒,来,我帮你擦了。” 吴奈不配合,因为被恶心到了。 阿笙原本脸不红,这时候却被他们言行逼红了。 有些后知后觉,刚才的小举动,好像确实有点小暧昧。 …… t大有门禁,宿舍楼晚上23:00必定关门。 已经深夜十点半了,陆子初开车送阿笙回学校。 吴奈的车,阿笙一边系安全带,一边透过车窗跟吴奈和石涛挥手再见。 车内放着轻音乐,阿笙确实是累了,原本还比较紧张,但音乐舒缓了情绪,靠着椅背,反倒有些昏昏欲睡。 望江苑离t大很近,只有几分钟路程,陆子初把阿笙送到法学系女生宿舍楼下时,她方才睁开眼睛,醒了过来。 他说:“回宿舍再睡。” “哦。”她似是想起她的双肩包,难得泛起了小迷糊:“我包呢?” “后座。”他侧身帮她解安全带,离得太近,阿笙后背紧紧贴着椅座,恨不得身体嵌在里面,唯恐和他靠的太近,会心律失常。 陆子初侧脸轮廓清隽,阿笙低头看着他,睫毛颤动了一下,轻声唤他:“陆老师。” “嗯?” 她迟疑开口:“找到你舅妈了吗?” “嗯。”他抬眸看她。 阿笙表情有些忧闷,“所有人都说我姑姑是个狐狸精,但她说她不是,我该相信她吗?” 陆子初没想到她会跟他说这些,直白,毫不避讳。 沉默几秒,他说:“……你如果已经做出了决定,不必顾忌任何人。” 阿笙静静的看着陆子初,最后总算平静开口:“我想相信她一次,因为她的人生很贫瘠,有太多人舍弃她,我不能,也不忍。”她在表明她的立场,他们有维护常静的权利,但她身为顾家人,同样拥有心疼顾清欢的本能。 就这样吧!坚持己见,互不干扰,试着理解顾清欢,只因为她是她姑姑,无关其他。 说完这话,阿笙开门下车,又打开后座,把背包拿了出来。 陆子初按下车窗,叫住她:“顾笙。” 阿笙止步,转身看他,原以为他会围绕顾清欢,对她说些什么,但他没有。 陆子初眸色温润,轻轻说了声:“晚安。” 停顿几秒,阿笙开口:“晚安。” 陆子初看着阿笙走进宿舍楼,又在车里坐了一会儿,这才驱车绝尘而去。 这边,阿笙正在上楼,感应灯,一明一灭,照亮了楼梯,也“照亮”了手机屏。 阿笙并不意外,是许飞的电话。她隐约猜到许飞这么晚打电话八成跟陈钧有关。 果然,电话接通,许飞声音有些急:“怎么回事?我听说陈钧今天给你难堪了?” “他喝醉了。”许飞大三考研,每天都很忙,最近在学校里,阿笙也很少见他,以为这件事不会传进他耳朵里,却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他知道了。 果然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况且一个班,一个宿舍楼,想不知道都难。 许飞骂道:“喝醉就能打你吗?他这一巴掌没有落在你脸上,他要是敢打,看我怎么收拾他。” 阿笙劝他:“他喝醉了,我们不跟他计较。事后想想,我当时说话太狠,没有给他留面子,也难怪他会恼羞成怒。” 许飞话语很冲,嚷道:“说你干什么,我说的是他。” “我也有错。”楼梯有回音,阿笙声音压得很低,跟做贼一样。 许飞声音扬高:“你有什么错,错得那个人是他。” 许飞怒气很重,小时候有男孩欺负阿笙和刘依依,他都会不依不 挠很久,那时候许飞个子还很小,但面对比他高大许多的男孩子,却从来也没有畏惧过。先护短,事后再讲对错,大院里的人私底下给许飞起了一个小外号:小霸王。 如今,小霸王早已成长为霸王爷,性子也沉淀了许多,但阿笙毕竟还是知道他脾气的,一直在劝他,上了五楼,阿笙有意结束话题,“这事你别管。” “懒得理你。”许飞直接挂断电话。 阿笙皱眉,也不知道许飞究竟有没有听进去她的话。 …… 宿舍还有十分钟才熄灯,阿笙开门走进去,江宁和关童童已经睡了。 阿笙松了一口气,显然江宁她们还不知道这事,否则不可能这么早就入睡。 薛明珠撩开床上布帘,探出头,“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有事耽搁了。”阿笙坐在椅子上,打开双肩包,向外掏着课本。 薛明珠发困,打着哈欠:“时间不早了,早点睡觉,明天上午还有课。” “你先睡,我收拾完就睡觉。”阿笙把背包放在书桌上,起身去了盥洗室。 阿笙洗脸的时候,不其然想起陆子初,他对很多女孩子都这么好吗?还是只对她特别? 有这种想法的时候,阿笙对着镜子笑了笑,嘴角溢出无奈的叹息,她怎么也开始犯起了花痴病。 这病不好,胡思乱想是小事,就怕异想天开。 …… 这一夜,韩愈失眠。 受时差干扰,凌晨三点,别人正在睡梦中,唯有他还坐在卧室床上翻看资料。 凌晨四点,终于有了睡意,他的外国友人没有掐好时间,又给他打来了越洋电话,浑浑噩噩的对着话,至于对方说了什么,好像过耳即忘。 结束通话,再无睡意,内心不胜其烦。 掏出一支烟,刚点上,似是想起了什么,微微出神。 汽车上,他问她:“介意我抽烟吗?” 她说:“介意。” 凌晨想到这番对话,韩愈难免心生郁结。 手中烟雾缭绕,忍着吸烟的冲动,摁灭。 凌晨五点,韩愈起身换衣,拿着手机和车钥匙下了楼。 客厅昏暗,还能感受到宴会气息,但繁华后尽是落寞,韩愈有时候会觉得豪门盛宴,还真是讽刺。 韩愈漫无 目的的开着车,车速不快,平缓行驶,等他在隆冬街道转个好几个大圈之后,发现时间才走到凌晨六点。 手指敲了敲方向盘,好像t大离这里并不远。 …… 早晨七点半,t大附近停着一辆bmw,阿笙已经走过,虽觉得熟悉,跟某人座驾很像,但却未曾多想,只因那个人不可能一大早就出现在这里。 阿笙从早餐店出来,没想到座驾还在,特别留意了一下车牌号,阿笙抿了抿唇,真的是他。 韩愈靠着椅背,入睡不到半小时,就被一阵敲窗声惊醒。 睁开眼睛,车窗外,少女脸庞沐浴在晨光里,干净圣洁,恍如梦中,很不真实。 天使的缺点,魔鬼的语言【4000】 更新时间:2014-4-2811:37:47本章字数:4467 如果有人问韩愈:“为什么要把车停在t大校门外?” 也许 第 16 部分 韩愈会说,他只是刚好路过。 晨曦下,韩愈按下车窗,没有迎来少女问话,倒是迎来了一杯豆浆和一袋装好的油条。 深沉的眸锁视她,韩愈没接。变相示好?他知道她不是这样的人。 早晨风大,她如果知难而退,就此离开,也就罢了,但她执意要把豆浆和油条给他,反倒透着几分孩子气罘。 “豆浆我收下,油条就算了。”出口之声,隐有无奈。 阿笙笑了,收起油条,见韩愈把豆浆接在手里,然后放在车前台上,似是不急着喝,就提醒道:“豆浆是温的,再放下去会凉。” 韩愈只得拿起豆浆,敷衍的喝了几口,豆香味很浓,老实说他喝不惯飕。 见顾笙还站在外面,这跟她往日性情略有不同,迟迟不走,那必定是有话要对他说。 他和她之间有什么可说的?还是有的,比如说顾清欢。 打开车门,阿笙提着油条坐了进来,韩愈这才发现,豆浆和油条她原本只买了一份。 感动吗?不,俗话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顾笙这是先礼后兵。 车内,韩愈额前发丝垂落,遮住冷郁的眸,那双眸子原本就比一般人还要黑,如今更是漆黑如墨。 这就是韩家人,骨子里渗出一股迫人气势,若是商场应敌,未战气势上便已胜了三分。 他和陆子初是截然不同的人,韩愈冷漠,陆子初只是淡漠。前者是悬崖,后者是沼泽。 沉默片刻,阿笙终于开口,声音很淡:“韩愈,其实我很怕面对你。” “……”这是她第一次叫他名字,没有挑衅,没有激动,没有漠视,但却透着不协调的郑重。 她低着头,接着说:“因为姑姑,顾家一直对韩家有所亏欠,所以我在你面前,总是会底气不足,自矮一截。” 韩愈淡淡的掠了她一眼,“现在就不怕面对我吗?” 主动面对他的人,好像是她。 阿笙笑了笑:“现在也怕,但有些事,有些话,我不能逃避一辈子。”阿笙淡淡陈述道:“我姑姑偷走了你母亲的婚姻,让你母亲从期待走向痛苦,但这一切并非都是我姑姑一个人酿成的错。你父母如果感情深厚,决不会因为莫须有的第三者在婚姻岔路口分道扬镳,他们走到今天这步田地,只怪他们爱得不够深。” 韩愈面色沉了下来,偏偏阿笙 神情依旧,冷静而又淡漠。 他真想掐死她,为顾清欢开罪,还能倒打一耙,法学系高材生,果然不是善茬。 阿笙没看韩愈,神情不变,语调也不变:“小时候,老人告诉我,这世上或许有轮回,有人下辈子脱胎成了人,也有人下辈子为畜,或为飞禽走兽。那时候我就想,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还想成为一个人,想法很坚定,好像永远也不会改变一样,但长大后,我开始意识到,世上万物,最快乐的从来都不是人类,而是海洋中畅游的鱼。拥有七秒记忆,七秒一生,爱如磐石,情比金坚,然后在七秒之后忘记所有爱恨,游离尘世之外。我想,你父母一定深深爱过彼此,只不过,光阴荏苒了伤痛,彼此之间的爱错过了最初的花期。婚姻路上,他们不是爱得不够深,而是被现实伤得太彻底。你看看,这大街上来来往往那么多人,有太多人对风花雪月无师自通,但能携手一生的人却很少,他们历经生活给予的悲喜,却没办法走出一个沧海桑田。” 车内只有阿笙一个人的声音,那么清冷,以至于车内气氛凝滞如死。 阿笙侧眸看向韩愈,原本长相那么好看的一个人,现如今眸底阴霾浮动。 阿笙激怒了他。 了解韩愈的人都知道,他很少生气,但这次他是真的生气了,眼神太冷,仿佛冰冻三尺。 他有多愤怒,就说明在这件事情上,他有多敏感,多脆弱。 阿笙并不见好就收,继续变本加厉,“不是我姑姑坏的太突然,而是你父母在婚姻路上走的太匆忙。” “顾笙。”韩愈一字字从齿缝中迸出来,盯着阿笙,好像她再多说一个字,他就会毫不犹豫的掐死她。 阿笙静静的看着韩愈,韩家客厅里摆放着韩永信和韩愈的父子照,很多。父子关系融洽亲密,但随着时日渐长,后来的合影照里,韩愈甚少微笑,就算偶尔微笑,也是隐带嘲讽。 在这件事情上,被伤害的人除了常静之外,还有一个韩愈。 阿笙都知道,正因为知道,她才明白,究竟什么话才能刺中韩愈的软肋。 暑假期间,她从冯妈口中得知,韩愈从小尊敬韩永信,以父亲为偶像,上学后更以父亲为奋斗目标,但韩永信却背叛了家,伤害了常静,也伤害了他。 韩愈经不起这样的背叛,更经不起有人撕裂他的伤口。 他越是平静,内心积攒的怒火就越旺,无情吞噬着他的悲喜 ,这样一个人,只能绝情,要不然难以支撑他的恨。 两人一致沉默,目光在车内相撞,无声较量,任谁看到这一幕,都不会认为他们关系暧昧,反倒会担忧两人是否有安全隐患。 良久,阿笙方才开口说道:“其实你恨得人并不是我姑姑,而是你爸爸,因为你比谁都明白,发生这种事,通常最大的错不在女人这里。” 话落间,车内是真的一片死寂了。 今天阳光很好,明晃晃的照在挡风玻璃上,光影层叠,却透着说不出的苍白。 许久之后,韩愈发出吔语:“顾笙,你自以为很了解我吗?” 阿笙表情漠然:“我不了解你,你也不了解我,过去的事情,你或许清楚,但我不清楚,可今天这番话,我还是说了,不为别的,只是觉得,你把满满的恨都投放在我姑姑身上,这不公平。” 韩愈看着她,眼神意味不明,声音凝滞:“顾笙,我小瞧你了。” “抱歉,她是我姑姑,在国内,我是她唯一的亲人,我们对亲人宽容,对外人苛刻,我原本就是俗人一个,只关心离自己最近的人和事。” “……下车。”韩愈闭上眼睛,冷冷下达逐客令。 阿笙下车,走了几步,回头看韩愈,他还坐在车里,黑色风衣把他衬得越发挺秀孤独。 阿笙咬了咬唇,把心里话说出来,她并不痛快,反而怅然难过。 她成功逼出了韩愈的脆弱,却在目睹他脆弱的瞬间,意识到了她的残忍和心有不忍。 阳光缩短了她的身影,清晨的阳光融合着寒风,有些凉。 有熟悉车辆从她身旁呼啸而过。 …… 韩愈开车远去,一车豆香味。 那杯只被他喝了几口的豆浆格外碍眼,路过红绿灯,路口放置着垃圾桶,拿起豆浆,本想投进去,但却迟疑了。 后面,一排汽车鸣笛催促,韩愈扯唇涩笑,因气愤就随手乱扔东西,他几时这么幼稚过? 可见他被那丫头气的不轻。 喝了一口豆浆,皱眉咽下,把豆浆重新放回原处,原本温温的豆浆,早已在谈话过程中变凉了。 …… 再见陈钧,阿笙足足愣了好几秒,这才走过去。 脸上淤青红肿,跌伤可能性不太大,很显然之前被人揍过。 离 上课时间还有段距离,两人去了安全楼梯拐角处,那里人少,便于说话。 有些话,是必须要说明白的。 酒醒后,陈钧面对阿笙有些不好意思,大概担心阿笙不理他,或是不给他好脸色看,目光乱飘,就是不敢跟阿笙对视。 可他明明是来见阿笙的。 阿笙问:“谁打的?” “许飞。” 果然,好在陈钧言语间并无怨愤,要不然事情还真是没完没了。 “我代他向你道歉。” 阿笙这么一说,陈钧反倒不好意思了:“不怪他,原本就是我有错在先。” “不管怎么说,打人就是不对。” 阿笙这话,原本没有影射之意,但陈钧自知理亏,对号入座,脸顿时就红了,清了清嗓子,尴尬道:“昨天是我不对,喝醉惹事,你别生气。” 阿笙笑了笑:“你也说了,你只是喝醉了,也不是什么好回忆,我忘了,你也忘了吧!” “顾笙……”陈钧看着她,目光灼灼,迟疑道:“你对我真的一点感觉也没有吗?” 低头想了想,阿笙抬眸看着他:“陈钧,我不是草木,你对我的感情,我都知道。我有一个好朋友,她叫依依,平时很喜欢看《泰坦尼克号》,百看不厌,每次看都会泪流满面。她说爱情很短,短到不愿那么快就说再见。但这世上好在还有一种痴情,它的名字叫:73年。即便杰克早已消失不见,露丝依然可以想念经年,她把她灵魂中的天荒地老全都交付给了时间。所以爱情不在长短,在于是否彼此相知交心,在于生命中的那个人是否能温暖对方心里的寒冬。” 陈钧失落一笑:“我不是那个人。” 阿笙轻叹:“抱歉,我无法刻骨铭心的记起你。” “什么叫刻骨铭心呢?”陈钧问她。 “我不需要回忆,他已经铭刻在我的脑海里;我在他面前,不管历经多少年,依然可以肆无忌惮的倒退时光,成为一个孩子。” 陈钧死心了,他喜欢她,极力表现,小心翼翼的讨好她,却无法让她心动,只因他唯一能给她的,恰恰是她不需要的。 陈钧问她:“你遇到这个人了吗?” “也许不会有这个人。”花园鲜花那么多,赏心悦目的再不济也有好几朵,她又怎么知道,她挑中的那朵刚好就是最适合她的呢? 有些 适合在一起的人,注定要在选择中退出她的生命。 “从来没有人让你心动过吗?” 阿笙短暂迟疑,有吗?一个人的脸庞从她脑海中一闪而过,太快,抓不到踪迹。 “没有。”她说。 虽说死心,但听到阿笙的话,陈钧心里却好受了许多。这么说来,可怜之人并非只有他一个。 陈钧感慨道:“我以为你会喜欢像陆老师那样的人。” 阿笙无意识皱眉:“……为什么会这么想?” 陈钧笑着说:“女生都喜欢他。” 沉默几秒,只听阿笙开口说道:“不,我不喜欢他。”这话是说给陈钧的,但更像是在说给她自己听。 上课时间快到了,阿笙和陈钧道了声再见。 眼见陈钧身影消失在楼梯转角处,阿笙这才迈步上楼。 那天上午阳光真的很好,比清晨还好,陆子初单手插在裤袋里,一手拿着课本,身体笼罩在阴影里,漆黑深沉的眸紧紧锁视着阿笙。 阿笙从不知道,像他这样的人,目光竟也可以这般灼人。 他不知何时站在了楼梯口,听到了她和陈钧的对话,也听到了那句:“我不喜欢他。” 等阿笙头脑清醒一些时,陆子初早已离开。 阿笙欲哭无泪,陆子初每天都是踩着点进阶梯教室的,万万没想到会被他撞上这一幕。 学生不喜欢老师很正常,他应该不会生气吧? 情动以后,手心长出纠缠的线【4000】 更新时间:2014-4-2811:37:47本章字数:4605 刑法课堂上,阿笙整堂课都低着头,不敢看陆子初。 原本不喜欢一个人也不是什么大罪,但被陆子初听到,意义就不一样了。 她竟有点心虚。 陆子初视线扫过阿笙,眸色沉了沉,她以为低着头,他就看不到她了吗? 这堂课还真是度日如年,阿笙看着腕表,眼见下课时间逼近,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就听陆子初点名唤她:“顾笙。罘” “到。”阿笙完全是条件反射,起身太猛,可怜椅子,“啪嗒”一声合在了一起。 同学们都在笑,只有阿笙笑不出来,陆子初为人师表,纵使觉得好笑,想必也不好意思当众笑出来。 陆子初淡淡的看了她一眼:“法学课程结合实际案例,从法律视角写一份案例分析和法理论述,下周一交给我。飕” “什么案例?”阿笙头都大了,陆子初这是在公报私仇吗?这也太明显了吧? “法律前沿话题,实务热门话题,类型不限,可自定。”布置完作业,陆子初直接拿课本走人。 众同学有些意外,原本陆子初布置作业,人人自危,唯恐点到自己的名字,但陆子初只点顾笙交作业,他们又开始不适应了,但心里委实松了一口气。 大学期间,谁愿意整天被学业所累? 江宁一边感慨陆子初来去潇洒如风,一边无比同情的看着阿笙,“啧啧”道:“可怜的孩子,你说你怎么就这么倒霉呢?案例分析?法理论述?我想想就头疼。” 这人纯属落井下石,阿笙快速收拾课本,在全班同学同情又虚伪的目光里,奔出教室,但愿还能追上陆子初。 校园里,阳光洒在陆子初肩头,铁灰色毛呢风衣被风刮动一角,身旁有女孩子经过,激动道:“美男啊!” 阿笙觉得这姑娘以后一定会在容貌上吃大亏,长得再好也不能当饭吃,况且陆子初这个人表里不一,心眼小得厉害。 阿笙追上陆子初确实不易,书包很重,一路都能听到文具盒在里面疯狂跳动的啪嗒声。 有点狼狈,她气喘吁吁,陆子初优雅如斯。 陆子初看着阿笙,清淡的眸子一如既往:“有事?” “关于案例分析,我……” 他已打断她的话:“案例分析按照顺序撰写,先阐述案情,探究原因,了解现状问题,体现法理,撰写解决方案时个人观点一定要鲜明。字数不能少于1500字,案例论述控制在500字之内。” “……”阿笙自诩口齿伶俐,但在陆子初面前,完全是小鬼见大王。 陆子初优雅的站在那里,语调低沉冷漫:“法理论述需要我另外再讲一遍吗?” “……不需要。”他这么认真,她注定在劫难逃。 陆子初面无表情道:“周一交给我。” “周一时间太赶。”是真的很赶,不到三天时间,她脑细胞估计会死掉大半,况且陆子初对学业极其苛刻,鸡蛋里挑骨头,难伺候着呢。 “没关系,这次作业算在专业学分里,到时候可以直接扣学分。”平静的语气听不出丝 毫情绪。 阿笙无语了,垂死挣扎:“其他同学不用写吗?”她只想知道,他是不是在公报私仇? 陆子初看了她一会儿,她被他看得头更晕了,某人终于移开视线,“寒假快到了,这次作业列入考试之内。” 这算不算解释? 阿笙愣了愣,如果陆子初没骗她的话,那他并不是公报私仇? 第 17 部分 “为什么这次只有我一个人交作业?”她问出内心疑惑。 闻言,陆子初眼眸暗敛,神态清离:“昨天晚上在韩家,我不是答应过我舅舅会好好照顾你吗?” 阿笙点头。嗯,她明白了,原来他就是这么照顾她的,她谢谢他,有机会的话,还要好好谢谢韩永信。 “还有事吗?”陆子初抬起腕表,似乎有事的那个人是他。 “没有了。”列入考试成绩,借她十个胆,她也不敢再发牢***。 陆子初离开,如果阿笙留心看的话会发现,陆子初步伐看似优雅稳重,但比往日却慢了许多。 …… 阿笙回到宿舍,江宁她们全都一窝蜂围了上来。 关童童跟在阿笙身后,追问道:“陆老师怎么说?” “维持原判,法外求情无效。” 江宁一屁股坐在阿笙书桌上,抬手敲着桌面,恨铁不成钢:“一定是你方法没用对,你如果抱着他的腿哭爹喊娘,他绝对会因为怜香惜玉,改变心意。” 薛明珠白了她一眼,没好气道:“都哭爹喊娘了,这么彪悍,还怎么让男人怜香惜玉?” 江宁被人挑刺,不高兴了,站直身体,口气很冲:“能不挑语病吗?累不累啊你?” “不累。”薛明珠脾气也不太好,直接扛上了。 阿笙眼见她们要吵起来,打开电脑,对他们凉凉的说了一句话,成功扼杀了纷争。 她说:“这次作业,不仅我要写,你们过一段时间也要写。” 关童童走了过来:“我们为什么也要写?” “因为这次作业将被列入寒假考试成绩。” “陆老师亲口说的?”薛明珠不相信,以为阿笙在诓她们。 阿笙面对殷殷望着她的三双眸子,平静点头:“属实。” 两秒后,508宿舍里除了阿笙淡定如初外,另外三人全都有气无力的瘫倒在了床上。 …… 周日深夜,阿笙整理作业,发现外面下雪了,大片大片的雪花点缀暗夜,宛如昙花绽放,耀目喜人。 叫醒江宁她们,一个个俱是欢喜不已。 阿笙是南方人,很少遇到下雪天,所以对北方冬雪有着说不出来的喜欢。 夜晚入睡,做了一个好梦,跟冰雪有关。 周一起床,阿笙起了大早,把作业装进双肩包。出了宿舍楼,呼吸间,尽是醉人的香,雪花香。 学校很热闹,有人团了雪团,在打雪仗,也有人合伙堆雪人,阿笙并未参与其中,但一路走来,难免祸及全身,头上身上落了很多小雪花。 周一没陆子初的课,但法学系老师通常会在周一上午召开研讨会,所以想要找到陆子初并不难。 陆子初办公室,阿笙是知道的,独立成间,待遇堪比老教授,纵使没有上锁,她也不便入内。 办公楼附近有处篮球场,上午没课的学生们聚集在那里玩积雪,阿笙原本只远观,并不走近,直到看见了江宁,见她朝她挥手,这才踩着积雪,深一脚浅一脚的走了过去。 江宁新交了一个男朋友,大一财经系学生,姐弟恋。 阿笙还是第一次见江宁男朋友,男孩长得还可以,就是有点胖,和江宁站在一起,各种不搭,但对江宁很好。但凡有人朝江宁扔雪团,必定护在她身前,自己被打了,还笑眯眯的,比喝了蜜还要甜。 趁男孩不在,江宁问阿笙:“小伙儿可爱吗?” “现在对你挺好的。”至于以后,交给时间,况且江宁堪称花心大姐大,她和这个小伙子能够走多远,实在是不好说。 “他现在对我好就行,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江宁说完这话,朝男孩勾勾小手,男孩立马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别提多殷勤了。 说到底,还是“红颜”惹的祸。江宁要是一个丑八怪,只怕屁颠屁颠跑过去的那个人要换成江宁了。 …… 周一研讨会,陆子初向来是不参加的,如今一早出现,惊了不少人,一个个望着窗外,敢情天降大雪,陆子初冻糊涂了? 所谓研讨会,陆子初听了一会儿,开始发现他先前不参加是对的,全都是书面语,都可以集结成教科书了。 有些无聊,但出于礼貌,半途离开似乎不太好。 他们自讲他们的,而他呢?倒了一杯水,走到窗前,一片银装素裹,这种天气,他不喜,体寒人畏冷,他宁肯呆在家里面不出来,也不愿欣赏冬雪盛景。 但他今天却因为和某个人有约定,所以驱车来到了学校。以前不参加研讨会,还有理由可以混过去。比如说,他很忙,周一没空,但今天来了,怎么说也要做做样子。 篮球场很热闹,不经意间看到了顾笙。 那么多人,为什么会一眼就认出她来,实在是……有点小笨。 她和别人打雪仗,任由别人拿着雪团掷她,却不忍把雪团扔到别人身上。 溢出一声叹息,那个“笨”字在舌尖滚动了好几次,却终是不忍心说出口。 笨,有时何尝不是一种良善? …… 阿笙虽然在打雪仗,但却一直留意着陆子初的办公室,眼见熟悉的人走出研讨厅,还以为他已经开完了研讨会,阿笙也顾不上打雪仗了,跟江宁知会了一声,就去找陆子初了。 远处,顾笙逆风走来,深蓝色长围巾在身前肆意飞扬着,大概冬日风大,她今日把长发编成了一条麻花辫,垂放在胸前,担心陆子初看不到她,高高的挥动着手臂,笑容灿烂。 陆子初步伐慢了下来,心口有什么东西瞬间涨得满满的。 原本以为心动只是一时,谁曾想……似乎有些心不由己。 尘世喧嚣忽然间远去了,只有漫天飞雪和迈步走来的她。不其然想起她的那句:“我不喜欢他”,嘴角笑容就那么隐了下去。 彼时,她已经来到他面前,眼眸清亮:“我以为研讨会要开到十点半,没想到这么快就结束了。” 研讨会确实要开到十点半,但谁让他看到了她,唉…… 有些后知后觉,认识她之后,他好像开始学会叹气了,这习惯不好。 离得近了才发现,阿笙头上全是碎雪,衣领上也是。 陆子初移开视线,朝办公室方向走:“作业完成了吗?” “完成了。”打开背包,从里面掏出作业,递给陆子初。 陆子初接过来,并不急着看,走进办公室,抬手指了指门旁矮柜,“那里有毛巾,把雪清理干净再进来。” 阿笙只得取出一条毛巾,待擦干净,把毛巾用衣架挂起来,已经是五分钟之后。 陆子初站在桌旁,单手插在裤袋里,还在看她写的作业,见他那么认真,她反倒有些紧张了。 站在他身旁,随时等待挨训。 陆子初没抬头,但却开口说道:“有一次性杯子,自己倒杯热水喝。” “可我不想喝水。”阿笙站着不动。 “驱寒气。”陆子初看向她,眼神竟然浮起淡淡的温柔,就是这样的眼神,忽然让阿笙有些站立难安了。 “哦。”阿笙力持镇定的应了一声,取出两个杯子,分别倒了两杯热水,其中一杯放在了陆子初面前。 办公室很静,阿笙喝了半杯水,身体暖和了许多,再看陆子初,早已把她的作业放在了一旁,站在窗前,看着篮球场方向,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难道他也想去篮球场打雪仗? “顾笙。”陆子初忽然唤她,打断了她的胡思乱想。 她从沙发上站起身,以为陆子初会围绕作业跟她展开话题,但他却转头看着她,“过来。” 清冽的嗓音里竟多了几分轻柔。 阿笙一滞,心漏了好几拍,慢吞吞走过去。 男子一身琉璃,背对着光,温和的眼神紧锁着她,抬手摸了摸她的头,出口之声竟是—— “为什么不能喜欢我?” 那年盛夏,少年美好如花【4000】 更新时间:2014-4-2811:37:47本章字数:4416 阿笙问自己:“为什么不能喜欢陆子初?” 如果是别人问她,她可能会说因为陆子初是她老师,因为陆子初和韩家有血缘之亲,因为陆子初优秀,她配不上他……诸如此类,任何一个理由都可以,但提出这个问题的那个人是陆子初,她反倒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陆子初好比罂粟,只有学会欣赏,方能保全己身;若爱,必定要将一生悲喜尽皆交予他手,哪怕缠绵被泪水取代,也终究不忍离散。 这种男人本身就是一种毒,沾惹之人,无药可救。 和陆子初在一起,她的人生注定要在动荡中度过,她需要追赶他的步伐,时刻都要为了能够配得上他而努力…盥… 阿笙内心可谓天人交战,陆子初在看她,漆黑的眸落在她脸上,眼神轻柔,“讨厌我?” “没有,不讨厌。”她从未讨厌过他,真的,怎会……讨厌他? 陆子初接着问:“怕我?泷” 想了想,她说:“你是我老师,我尊敬你。” “我只比你大四岁。”这是事实。 “大四岁也是我老师。” 陆子初扬起唇角:“一日为师,终生为父?” 阿笙垂眸盯着地面,低声嘟囔道:“你这么年轻,可当不了我父亲。” 陆子初觉得好笑,见她眉目低敛,衬得 脸庞很小,情动出手,捧着她的脸,手心下的肌肤异常滚烫。 阿笙心跳失常,盯着他好看的唇,看着他一点点凑近她。 隆冬大雪,外面寒风刺骨,室内春意融融。 陆子初吻了阿笙,不是唇,而是光洁的额头。 阿笙晕晕乎乎的,怀疑落在她额头上的不是吻,而是烙铁,要不然怎么会那么烫? 那一刻,所有声音都消失不见了,只有阿笙略显不稳的心跳声和呼吸声,她不敢看陆子初,脸红得厉害:“陆老师,你不该亲我。” “嗯。”某人嘴角带着笑意,也许连她自己也没有注意到,她对他的称呼已经发生了改变,不再是“您”,而是“你”。 阿笙脑子有点乱,都是那个吻害的,“我还没答应要和你在一起。” “嗯。”会在一起的。 阿笙想起一种可能,终于抬眸看向陆子初,眸光有些怯,至于是不是情怯,不好说。 “如果我拒绝你,你会不会假公济私报复我?”阿笙是认真的。 “不会。”有点想笑了。他有这么坏吗? 阿笙沉默了一会儿,这才说道:“我没喜欢过男生,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喜欢一个人,怎么对他才算最好。” 陆子初笑容撩人:“现在这样,挺好的。” 阿笙轻叹:“我不明白。” 室内温度很高,陆子初穿着一件白衬衫,服帖的衬出肩膀手臂线条,这样一个他,越是不动声色,越是令人捉摸不透,谜一样的男人,明明阅历千帆,却自称平凡,为什么会独独喜欢上了一个她? 陆子初淡淡开口:“顾笙,我是认真的。” 虽然最初的时候,他也曾有过迟疑,但他不想错过她。 那天送她回学校,她跟他讲顾清欢,他看着她认真的眉眼,忽然意识到,在他潜意识里他早已不把她当成他的学生,而是一个女子,一个需要他好好守护的女子。 因为她,他想要试着和她相扶一生;因为她,他的梦境里开始有她身影进驻;因为她,他感受到了什么叫念念不忘。 一句“我不喜欢他”,竟可以一直操控他的坏情绪。周一莽撞来校,只为检查她的作业,说出来,自己都觉得好笑,这个借口,简直是糟糕透了。 活了这么多年,他从未这么鲁莽,失去冷静过。 这样一个他 ,让他觉得很陌生。 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需要什么,谁适合他,谁不适合他,她的特别吸引了他的目光,从此以后一颦一笑都被他收藏在了眼睛里,他从不知道,他的动心竟可以维持这么久。 他有多喜欢顾笙,他并不清楚,唯一敢肯定的是,这么多年来,她是第一个走进他灵魂最深处的人。 陆子初笑着说:“那天,你对陈钧说的话,我都听到了。你讲《泰坦尼克号》,你说爱情很短,短到杰克和露丝不愿那么快说再见;我想告诉你,如果你不说再见,我绝对不会抢着跟你说再见。你说这世上有一种痴情叫73年,纵使杰克消失不见,露丝依然可以想念经年;我想告诉你,我的痴情或许没有73年,但我愿意把我灵魂中的天荒地老和沧海桑田全都和你捆绑在一起。” 阿笙没想到,她跟陈钧说的话,陆子初竟都记在了心里。抬眸看他,光线温暖了他的眉眼,少了平时清冷,多了几分柔和。 她从未见陆子初这么认真过,这样认真的一个他,反倒比男色惑人更管用。 阿笙眼眶有些湿。 陆子初薄唇弯起,笑容迷人。 他说:“我的爱不盛大,也不隆重,所以你能要得起。” 阿笙愣了愣,脸更红了,这话很熟悉,之前陈钧醉酒向她表白,她当时好像就是这么拒绝陈钧的,只不过到了陆子初这里,他把有些字改了,意思瞬间全变了。 她拒绝别人的字句,竟然被他学以致用,岂止是聪明那么简单? 他说:“我对你是真心的,所以为了这句真心,你可以把你守了18年的悲喜全都交给我,从此以后在我身上失了阵地。” 阿笙忍不住笑了起来,这男人一定是生来克她的。 他说:“我们不能到此为止,你可以放心亏欠我,用你的热情回应我,如果我说我爱你,也请你不要惧怕被我爱。” 爱?虽说原话是她说的,但陆子初说这话的时候很认真,语调感性包容,这些字眼,都是他特意说给她听得。 这个男人真的很可怕,懂得步步为营,知道她不易被感动,就用她曾经说过的话现场重新演练。 用她的话,堵她的嘴,厉害。思及,又忍不住泄气了,他当然厉害,要不然怎么会成为她的老师。 老师?唉,师生恋,太超前,她不想成为众矢之的。 “我现在有点懵。” 这时候,阿笙说出这么一句话,其实是很大煞风景的,难怪陆子初会低笑不止了。 陆子初有意放她离开,她故意装傻,无非是为了掩饰她很尴尬。或许,她只是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 再等等,并非不行,就怕她一个人胡思乱想。 陆子初把手机递给阿笙,“把你手机号码存在我手机里。” 阿笙倒没有心不甘情不愿,确实是有点懵了,跟做梦一样,虽然之前想过这种可能,比如说陆子初或许对她有意,但都 第 18 部分 被她瞬间扼杀了,如今听到他说出这么一番话,她并非没有触动,那些被她极力打压的情感,似乎因为他的话,开始有了复燃迹象。 陆子初接过手机,在阿笙输好的手机号码上做了备注,然后抬眸看着阿笙,勾起好看的唇,摸了摸她的头:“等我电话。” 阿笙心不在焉的点点头,如果不是清楚这是12月份,她会怀疑今天是愚人节。 看的出来,她有点心事重重。 陆子初帮阿笙把围巾系好,双手放在她的脸颊上,眼眸温柔:“你怕什么呢?不是还有我吗?” 阿笙垂眸不说话,有些话她不能说,但陆子初心里跟明镜似得,他又怎么会不清楚呢? “在学校我和你是师生,私底下什么都好说。”阿笙为人低调,不喜欢出风头,原本就想好的,一切以她为先,她自在就好。 陆子初把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阿笙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看着他温润的眸,她满心感动,有很多话想对他讲,却不知从何说起。 光线下,男子笑容堪似花开明媚,温声问她:“那句‘我不喜欢他’,究竟几分真,几分假?” 陆子初目光太清透,阿笙有些发窘,没想到他这么记仇,回答他是不可能,索性用行动代表了未开启的语言。 她伸手环住他的腰身,先前杂乱的思绪,似乎在他怀里全都失去了坚持的意义。 她想,她是喜欢他的,如果不喜欢,人前冷静理智的她,又怎么会屡次在他面前紧张出糗…… 她对陈钧说过,一旦遇到对的那个人,男人或女人会在不知不觉间倒退时光,变成一个心无城府的孩子。 她在陆子初面前偶尔闹些小笑话,偶尔紧张不安,偶尔出现一些坏情绪和小别扭,哪一个举动不是像极了孩子? 原来,早已泥足深陷的那个人是她。 18岁,内心有着太多彷徨,自从父母移民美国,奶奶死了之后,她便很少再跟人拥抱过。 他的怀抱很温暖,以至于暖热了阿笙眼眶。 对于陆子初来说,阿笙的拥抱,胜过这世上千言万语。 他从不知道,一个顾笙,竟能让他收获这么大的感动。 书桌电脑屏幕里,映照出陆子初和阿笙的身影。 男子上扬的唇,女子弯下的眸,成全了最美相遇,自此以后,有一种情 感将在彼此心中久居不走。 …… 为了陆子初一句“等我电话”,阿笙足足等了大半夜。 女生宿舍熄灯十分钟之后,终于有人打来了电话。 陌生号码,阿笙接通的时候,还在想,是不是陆子初打来的,就听见他的声音从手机里淡淡的传了过来:“晚上临时有个饭局,刚散场,等我了吗?” “没有。”说完想叹气,这算不算口是心非?她现在说谎话是越来越溜了。 陆子初似是笑了,也不拆穿她,手机还没响够两声就被她接通,是不是等他电话,彼此心知肚明。 陆子初说:“这个时间段,应该熄灯了。” “嗯。”宿舍人多口杂,阿笙声音压得很低,原本要起床,似是被他听出动静来,阿笙甚至怀疑他是不是在508宿舍里安装了监控器,要不然怎么会那么清楚她的一举一动。 因为他说:“别下床,外面冷,容易感冒。” 阿笙汗颜,她确实打算出去接电话的,江宁她们睡眠浅,她怕惊醒她们。 “你该早点打电话过来。”倒也不是委屈,为了两句话,她等了这么久,好比头顶刮落叶,倍感凄凉。 这边,陆子初站在酒店窗前,看着灯火人间点缀暗夜,闻听她的抱怨声,嘴角上扬,她现在是否嘟着嘴,一脸不快? “是我的错。”陆子初帮她出主意:“下次如果我忘了,你可以打电话提醒我。” “会打扰你工作。” 陆子初话语温柔:“不会,接你电话的时间还是有的。” 阿笙在手机那端红了脸,她不说话,陆子初嘴角笑容就越深。 韩愈从宴客厅走出来,就看到陆子初倚着窗台正在打电话,原本性情寡淡的人,也不知道在跟谁通话,眉眼间的笑意冲淡了与生俱来的疏离感,平添了几分温暖。 女朋友吗?韩愈笑了笑,还是很有可能的。 误解,他是她男朋友 更新时间:2014-4-2811:37:48本章字数:3340 陆子初不是一个迂腐的人,师生关系、家世悬殊,从来都不是什么大问题。 那样的动心和惦念,他知道此生不会出现第二次。 每一次接触,都能让他心里开出欢喜的花;短短几月,她一寸寸侵入他的人生,越走越深, 直到再也走不出来,他这才意识到,不是她不肯走,而是他不愿放她走。 如此深陷其中,懊恼吗?并不,既然没办法与她撇去情爱纠缠,那就守她经年。不再隐藏,不再言不由衷,只因他知道,他已不能眼睁睁看着她缺席他的人生。 她迟疑不定,并非因为他们师生关系会引人议论,而是她很懒,懒得应对莫须有的人际关系,懒得处理莫须有的口水战盥。 这孩子抗拒着人生中有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防患于未然,所以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他也从未想过,人生中展开的第一段恋情,竟然会是地下恋情。 她不愿公开,让别人知道他们在一起,他理解,心甘情愿放开她。任由她展翅高飞,如果她愿意,她可以去任何想去的地方泷。 两个人在一起,只有在对方的笑容里,才能感受到人生究竟可以美好到什么程度。 他想要的其实一直都很简单,在一起久了,让彼此成为对方的“习惯”,安静度日,在平淡中寻求长久。在此之前,她还未曾长大,就这么守着她,也是很好的。 把他人生中尚未涉足开启的情感全都交给她,是否稳妥? 升起这种念头的时候,落地窗里映照出他的面庞,嘴角隐隐含笑,于是他知道,是否稳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相信那个孩子能够支撑他的情感重量。 为什么这么笃定?因为他说过,她很聪明。 身后有人伫立多时,他是知道的,那人待他结束通话,走了过来。 “女朋友?”语调散漫,带着笑音。 陆子初侧眸看着他,撩起笑:“很明显吗?” 韩愈只是笑,未作答。 常年在国外,到了他这个岁数,说他从未谈过恋爱,那是骗小孩儿的。 曾经有过几段恋情,也曾跟她们夜间通话,却从来不曾像陆子初一样,这么温暖的微笑过。 甜言蜜语,他是从来都不会说的,并非不屑,而是感觉没到。那些女人可以暂时填补他生活空缺,却不足以点燃他的热情。 曾经他以为陆子初是和他很像的人,待人清清淡淡,因为两人家世,成长经历类似,所以不管陆子初表现出哪一面,他都能在陆子初的眼睛里找到那个小小的自己,但此刻,他却觉得陆子初有点陌生。 优雅含笑的男人,此刻内心里一定绽放了一朵花,因为他 能够窥探到,陆子初的喜悦似乎能够从花心里溢出来。 陆子初变了,从前的他无爱无欢,所以淡然,现如今仅仅因为一通电话,或是电话那端的人,眉眼间竟已弥漫着烟火人间。 韩愈开始对那个女子有了好奇心,究竟要有多优秀才能抓住陆子初的心? 韩愈牵起唇角:“她一定很出色。” “偶尔会有些孩子气。”话虽如此,但嘴角笑容却是和暖一片。 韩愈语气淡淡的:“女人如果任性,相处起来会很累。” “她如果任性起来,会很有趣。”每一次都能惹他发笑,不是有趣是什么? 韩愈挑眉问道:“认真的?” “我很珍惜她。” 韩愈笑着摇头,拍拍陆子初的肩,离开时丢了一句话过来:“抽空见见。”二十多年从未冒出来的好奇心,被那个女孩悉数牵引而出。 见见吗?陆子初想,那个孩子怕是会拒绝吧!还是再等等吧,时间,他有。 …… 周二,刑法学课堂上,陆子初在台上讲课。 阿笙想,这么美好的男人,成功演绎了岁月静好,他把安宁淡然放进了云卷云舒中,就那么独立一隅,似乎人世间所有纷扰都跟他无关。 薛明珠曾经对阿笙说:“老实说,我也喜欢陆子初,不过不是为了他的色相,而是因为我能在他身上看到憧憬之光,他身上怀揣着梦想实现后的洗尽铅华。” 第一次相见,他的目光就强烈吸引着阿笙,她开始有了***,想要读懂他的***。 江宁喜欢陆子初,是因为他男色惑人。 薛明珠喜欢陆子初,是因为他把梦想付诸于现实。 关童童喜欢陆子初,是因为他学识深邃。 阿笙的喜欢,跟别人不一样。 有人说,眼睛是心灵之窗。陆子初的眼睛里盈满了内容,他思索问题时,眼神专注犀利,偶尔会有些小迷茫。 矛盾的情绪却能融进他浑然天成的气质里,却对了她的眼。 她知道他很有魅力,她很少看到有男人可以在举手投足间淡定从容。 阿笙在大学期间,一度很迷茫,她想在终将逝去的青春里关注一些现实以内的东西。但现实以内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她毫无头绪。 好在她遇见了陆子初。 他给她从未有过的感觉和梦想,遇到他的每一天,都能激发出无限正能量,他把经历和岁月收藏在他的灵魂里,所以她永远都不知道,下一秒,她会看到怎样一个陆子初。 他每次进教室都会拿着课本,但所有学生都知道,课堂上他从来不碰课本,他讲的东西是学校没办法给他们的。因为他,他们学会了思维延伸,她开始明白,所谓学识,需要在岁月和一次次经历中燃烧自己,正因为他有故事,所以他们才能在他的语言中感受到了法学的魅力。 她要感谢陆子初,因为有他,她的梦想终于有了可以安放的空间。 这样奇妙的经历,并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给她的。 教室里,陆子初眸光对上阿笙,他冷清依旧,她敛眸移开,看似风平浪静,内心却泛起浅波涟漪。 台上,男子转身板书,嘴角有笑意淡淡浮起,刚才某人上课似乎有点不专心。 …… 黄昏,陆子初给阿笙发来了短信:“晚上一起吃饭?” 阿笙当时正在图书馆奋战,原本头昏脑涨,看到短信,竟精神了许多,暗自笑笑,陆子初魔力不容小觑啊! “好。” 等了几秒,他又发了一条短信过来:“七点出校门,我在校门口等你。” 阿笙盯着短信内容,纠结了很久,出校门没关系,问题的关键是,他要在校门口等她。 怎么等?头疼。 这么想的时候,又有一条短信蹦了出来:“加件衣服,别冻着。” 阿笙笑了,这人啊!他可知,因为他,一颗心起起落落,乱着呢! …… 晚上七点,阿笙准时走出校门,因为是冬季,到了七点,夜幕早已笼罩天地。 学校是个聚集人气的地方,就算外面寒风如刀,依然有很多年轻人在校门口鱼贯出入。 阿笙正在四处张望,手机就响了起来。 接通,陆子初声音里隐隐带笑:“乱看什么呢?” 呃……阿笙微愣,拿着手机又朝四周看了看,这一看,还真是看出了端倪,校门口斜对面停放着一辆黑色车子,之前没见过。 拜哥哥和许飞所赐,阿笙对市面上各种名车车标很熟,这辆车车标是迈巴~赫,她不确定是不是陆子初的车。 阿笙试探道:“迈巴~赫?” “ 你过来看看我有没有在车里面。”男子嗓音温和,叮嘱道:“过马路小心。” 陆子初挂断电话,就看到阿笙跟做贼一样,先是看了看周围,这才迈步走来。 靠着椅背,憋着笑,他就这么见不得人吗? 阿笙穿过马路,来到车子旁,先是隔着车窗,往驾驶座看了看,见真是陆子初,笑了。 打开车门,阿笙坐进来,开口说道:“我还以为我猜错了。” “这里停了大小十几辆车,怎么唯独猜到我在这辆车里?”陆子初笑问,倾身帮她系好安全带。 “直觉。”阿笙因为他的举动,呼吸窒了一下。 直觉吗?陆子初发现,他其实还挺喜欢这两个字的。 发动引擎,陆子初问她:“西餐,怎么样?” 阿笙说:“我不挑食。” 嗯,很好养。 表白错过花季,爱情来得太晚 更新时间:2014-4-2811:37:48本章字数:3519 餐厅离学校有点远,但装潢很独特,餐厅被白墙一间间隔断,每面墙壁上都有半墙酒,白酒或是红酒,错落有致的摆放在酒架上,很精致。 侍者带两人找位置坐下,陆子初事先点过餐,直接上餐就行。 阿笙接过陆子初递过来的热毛巾,看着满墙的酒,有些发愁:“这么多酒,什么时候才喝得完?” 陆子初失笑,她看起来很苦恼,这么为餐厅未来着想,餐厅老板如果听了她的话,怕是会感激涕零吧? “就算喝不完,放着看看,也挺好。”给阿笙倒了一杯水,放在她面前盥。 阿笙四处打量了一圈,“是很漂亮。” 陆子初看着她,话语里透着股纵容:“喜欢的话,以后我们可以常来。” 那声“我们”传入耳中,阿笙不自觉笑了一下。是我们啊泷! 用餐的时候,陆子初问她:“昨晚没睡好?” 阿笙微愣:“从哪儿看出来的?” “上课跑神,没精神。”陆子初淡淡陈述事实,不过她脸上的表情似乎有猫腻,很精彩。 被陆子初抓住小辫子,阿笙难免有些心虚,因为陆子初在她脑海中来来去去了一夜,她之所以会失眠,全都是因为他。 原本是去办公室交个作业,谁曾想清清冷 冷的他会忽然间对她说出那些话,害的她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 他说他喜欢她,如果不是她眼拙,就是他太深藏不露。 身份转变太快,从愕然、惊讶、迟疑、挣扎、到后来的接受,阿笙全程浑浑噩噩,出于本能应对突发状况,于是本能就是接受了她。 为什么接受? 梦里面,阿笙出现了两个极端,穿着黑衣服,代表邪恶的阿笙,穿着白衣服,代表良善软弱的阿笙。 黑阿笙问:“男色惑人,你也是花痴一员?” 白阿笙答:“嗯,有这种可能。” 黑阿笙问:“你是不是担心他假公济私,寻机报复,所以才 第 19 部分 会迫于淫威,无奈答应?” 白阿笙答:“很有可能。” 黑阿笙问:“难道是你虚荣心作祟,得到陆子初,可以让你扬名t大?” 白阿笙答:“我要好好想想,也许我的虚荣心藏匿的太深,连我自己也没有觉察到。” 黑阿笙问:“其实我一直想问你,你该不会是对陆子初一见钟情吧?” 白阿笙忽然沉默了。 黑阿笙笑了笑:“有位哲人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人类对本能的压迫越大,它反弹的力道就会越大。” 白阿笙皱眉:“没听懂。” 黑阿笙解释道:“你只是不习惯流露自己的感情,心中极度渴望,却又习惯表面克制。” 白阿笙接着摇头:“还是听不懂。”她是不想懂。 黑阿笙有点不耐烦了,解释更加简洁明了:“意思很明显,你闷***。” “你才闷***。”听说,阿笙早晨醒来,嘴里说出的不是早安语,而是“闷***语”,江宁她们围着阿笙,或站或蹲,一个个抱着肚子,笑了很久。 阿笙就那么盯着天花板,好一阵无语。一大早,名声尽毁。 上刑法课之前,江宁还在打趣阿笙:“老实说,你昨晚是不是做了春~梦?” 阿笙故作惊讶:“你怎么知道?” 江宁兴奋了:“快说说,男主是谁?” 阿笙笑得迷人:“没有男主,只有两个女主,其中一个是我,另一个长得跟你很像。” 江宁当场石化。 如今,陆子初说她上课没精神,她想的却是“黑阿笙”的那句“一见钟情”,是一见钟情吗? 不,她不承认。 阿笙看着陆子初,继续编谎话,她是这么说的:“一月中旬就要考试了,读书有点累,晚上难免会失眠。” 陆子初平静开口:“看来,你晚上很忙。” 拿读书当借口,有点烂。 这次就饶过她了,张嘴就是谎话,说得还挺理直气壮,断不能助长她的坏毛病。 陆子初这人太能装,阿笙没察觉异常,为了配合话语可信度,还叹了一口气:“没办法,学生都这样。” 陆子初挑了挑眉,以前没发现,这孩子说谎技术高超,看来以后跟她在一起,自己还要多学一项技能,比如说:测谎 。要不然哪句真,哪句假,还真是分不清。 没想到,两人第一次外出吃饭,就遇到了熟人。 这个熟人,跟阿笙无关,是陆子初的旧识。 “子初——”女子声音清脆,尾音上扬,话语间散发的喜悦清晰可闻。 阿笙背对女子,闻声回头,就见一位五官精致,穿着灰白拼贴连衣裙的女人快步走了过来,一头大卷发披散在肩,时尚,漂亮。 陆子初看到来人,已经放下刀叉,站了起来。 出于礼貌,阿笙紧跟着站起身。 阿笙想,这个旧识一定跟陆子初很熟,要不然陆子初是何许人,怎么会容许女子轻薄? 美女抱完陆子初之后,又亲了亲陆子初的脸,再看陆子初眉都没皱一下,显然是习惯了。 阿笙觉得有趣,陆子初怎么看都不像是脚踩两只船的人,难道是前女友?还是有可能的。 陆子初问她:“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天晚上,回来后一直在倒时差,困死了。”最后那句倒像是撒娇。 美女眸光一转,有些后知后觉,这才发现阿笙的存在,有些意外。 美女看向陆子初:“女朋友?” 陆子初笑笑,正待说话,就听阿笙开口说道:“你好,我是顾笙。” 这话本不突兀,但阿笙选择这个时候开口,陆子初看了一眼阿笙,倒也没说什么。 美女已经友好的握住了阿笙的手,尚未说话,就听远处有人喊道:“宁宁——” 不远处,站着好几位年轻的女孩子,衣着时尚,很年轻,也很有活力。有这种想法的人,似乎忘了自己也很年轻,今年不过18岁而已。 有人催,宁宁没有久待,看着阿笙,笑着说:“认识你很高兴,改天一起出来玩。” 阿笙点点头,一起出去玩怕是不可能了,因为她不喜热闹,整个人很无趣,平时很少出去玩。 宁宁走前又抱了抱陆子初,“明天我做东,一起聚聚,怎么样?” “明天没空。”陆子初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笑得有些心不在焉。 “那就后天,到时候我给你打电话。”宁宁大概担心他拒绝,说完这话,就快步离开了。 远处,宁宁和几位好友汇合,有好友压低声音问宁宁:“刚才跟你说话的男人是谁?长得挺帅。” 宁宁拍了拍好友的头,惹来对方一阵不依不挠,宁宁笑嘻嘻道:“别动歪心思,人家挑着呢!” “我也就随口问问。”女友小声嘟囔道。 宁宁轻轻的笑,回头看向阿笙,少女已落座。 这位叫顾笙的女孩子长得挺标致,气质也很好,只是……她跟陆家哥哥究竟是什么关系? 女朋友?如果是真的,这可是大新闻。 …… 被宁宁这么一搅合,气氛开始变得有点怪。 陆子初用餐时,没有再说话的打算,阿笙也没吭声,她想她能理解陆子初,刚和前女友见面,难免心有波动,很正常…… 这么想的时候,阿笙垂眸笑了笑,但笑意似乎有些沉。 用罢晚餐,陆子初去结账,阿笙去了洗手间,出来时,看到陆子初站在柜台前等她,厚外套和围巾都在他手臂上挂着。 有人刚结完账,匆匆往阿笙这边走,不小心擦撞了阿笙的肩膀。 阿笙身体一歪,幸好被陆子初及时扶住肩膀,“以后走路专心一些。” 阿笙很无奈:“遇见专往我身上撞的人,我也没办法。” 陆子初笑了笑,帮她把外套穿好,沉默几秒,终是轻声问道:“私底下也不愿意让人知道我们的关系吗?” 阿笙先是没反应过来,等她明白陆子初在讲什么时,郁闷道:“看你们关系匪浅,还是不要让她知道我们是什么关系比较好。” 毕竟是旧爱,这时候介绍新欢,不是往人心口上捅刀子吗? “关系匪浅?”陆子初扬眉,他好像明白了什么。 阿笙陈述事实:“她亲了你。”而他没阻止。 “嗯。”陆子初看着她,勾起嘴角。 阿笙从他表情中看出了端倪,迟疑问道:“她是你前女友?” 陆子初只是笑,不答。 “旧爱?”越来越怀疑了。 陆子初这时笑了一下,开口问她:“看到别人亲我,感想如何?” 恶言诅咒,少女心眼有点坏 更新时间:2014-4-2811:43:27本章字数:3309 阿笙走出ktv,寒风袭面,下意识皱了眉。 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很高,韩愈尚未出门,工作人员就把他的车开了过来,今天不是 宝马,而是国产越野。 见韩愈出门,已有人站在车身旁,打开了车门。 韩愈走了几步,回头看向阿笙,“需要我送你回去吗?” 是询问,是邀请,但韩愈说话,早已独具一格,有意无意间冷漠无温,好像不管对谁,都是如此盥。 “不用,我打车回去。”阿笙不再看他,拉高围巾,迈步朝前方路口走去。 路口来往车辆确实很多,但今夜也不知是怎么一回事,接连过来好几辆出租车竟都载了乘客。 阿笙也不急,总会有车的,只是时间早晚而已,而时间,她有。明天周日,正好可以休息一整天泸。 这么想的时候,国产越野从她面前驶过,却在开出一段距离时,快速退了回来,停在了阿笙身边。 “上车,我送你回去。”韩愈再次开口,如果阿笙对韩愈足够了解的话,她会知道,韩愈跟人说话,向来不会重说第二次,如今破了戒,而对方……不领情。 “出租车一会儿就过来,你先走吧!”阿笙只差没对韩愈说“你别管我”,跟韩愈在一起,并非惧怕,而是他身上流露出的危险讯息,总能让她下意识退避。 开门声响起,韩愈下车,几个大步就走到阿笙面前,阿笙抬眸看他,眼神交错的那一瞬间,韩愈心口莫名一紧。 灯光下,少女眼眸神彩惊艳,氤氲着水光,不是眼泪,因为在寒风中略显迷醉,所以才会光华涌动。 莫名情绪涌上来,原本隐有怒气的韩愈,刹那间似是被水波环绕,声音出口,坏情绪全都消失不见。 “不冷吗?”韩愈音调很低,散在寒风里,更添冷意。 “正好散散酒气。”阿笙不明白,韩愈为什么会去而复返,他不是很讨厌她吗?讨厌一个人,通常不是习惯敬而远之吗? 韩愈扬眉道:“喝了很多酒?” “不多。”语气略重了一些。 她不喜欢韩愈扬眉,别人扬眉雅观,他扬眉却似讥嘲。 韩愈原本就离她很近,有意无意遮住寒风,她不察,因为不悦,脸庞很生动。 眼里竟有了笑意,二十几年来,韩愈尚未向女人开启的耐心,竟在此刻平缓的溢出来,就连声音也比往日轻快了许多:“你在跟我斗气吗?” “……”阿笙微愣,斗气?跟韩愈?侧眸看了他一眼:“你多想了。” “顾笙,聪明的人不会拿自己身体开玩笑。”韩愈语气中并没有太大的波动,好像只是宣读事实。 “抱歉,我听不懂你的话。” 韩愈眼眸锁视着阿笙,平静开口:“拒绝别人可以,但要分情况,如果你在这里一直等不到出租车呢?难道打算走着回t大?” “晚上散散步,没什么不好。” 韩愈有耐性,但却没有维持耐性的克制力,三番两次被阿笙拒绝,韩愈难免有些生气,看着顾笙,眼眸沉沉,似笑非笑道:“听说这一带到了晚上治安不太好,前几天还有人在这里出了事,哦,我想起来了,是个女孩子,年纪好像跟你一般大。” 阿笙不敢置信的看着韩愈,像他这样的人竟然会吓唬她,有些不可思议。说什么年纪跟她一般大?他怎么不直接说那女孩名字也叫顾笙。 见阿笙已经有了恼意,韩愈淡淡一笑,语气竟是出奇的温和:“顾笙,和我私下相处,让你很不安吗?” “……”阿笙语塞,这人太难缠了。 又有一辆出租车呼啸而过,客满,刺骨寒风刮在脸上,呼吸间,冷空气迫进体内,阿笙手脚早已冰凉一片。 “固执。” 这时候,韩愈给阿笙找了台阶下,拉着她的手腕往车里带。 阿笙甩了甩手,没挣开,意思意思也就算了。刚才韩愈请她上车,她不上,现在反悔上车,似乎也太矫情了,但真让阿笙原地等车的话,寒冬夜,确实是太受罪了。 车内温暖,韩愈和阿笙各自系着安全带,见她脸色发白,显然冻得不轻,忍不住勾起唇角,这姑娘简直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不同于先前争锋相对,上了车,气氛一下子变得很僵。 缓速行驶,车内尤其的静。 这样的气氛,大概韩愈也感受到了,随手打开音乐,一首接一首的钢琴曲舒缓响起,不知名。 知不知道名字,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车内有了声音,无疑冲淡了先前冷窒。 毕竟是喝了酒的,在外面风刮着,还能保持清醒,但在热意融融的汽车内,阿笙困得眼皮直打架,视线望向窗外,试图转移注意力。 这边韩愈开着车,烟瘾又犯了,十字路口等车时,伸手已经摸到了烟盒,但不知想到了什么,拢眉间,终是把手缩了回来。 车窗映照着韩愈英俊的侧脸,阿笙看着“他”,不期然想 到了陆子初。 陆子初和韩愈都是性情淡漠的人,待人接物大多时候传递着冷意,透着疏离,但两者相比的话,陆子初清冽,韩愈深沉。 对于阿笙来说,陆子初和韩愈都不是那种让人觉得有亲和力的人,甚至难以亲近。 韩愈目光具有侵略性,好像他可以造就一个人,同样也可以毁灭一个人。 陆子初眼睛虽冷,但里面却积攒着很多东西,仿佛暗夜大海,因为未知,所以神秘。 距离t大还有一条街的时候,韩愈无意间看到阿笙正在往车窗上画圈圈。 好像上次,她乘坐他的车,也曾有过这种小举动。 韩愈多少有些好奇:“在画什么?” 突如其来的声音让阿笙一愣,抬眸看着他,手指离开玻璃,乖乖的放在了双腿上。 “说出来,也许你会生气。”她说。 阿笙的话,让韩愈有些意外,“不生气。”看来,她的鬼画符跟他有关……有这种念头的时候,韩愈皱了眉,眸子变得有些危险。 “我在画圈圈。” “为什么画……圈圈?”韩愈直接联想的是花圈,眼眸波云诡谲。 似乎因为喝了酒,阿笙虽然力持清醒,但脑子毕竟晕晕乎乎的,有些话知道不该说,但却口不由心:“因为我想把你放在圈圈里。” 圈圈代表深坑,把他放在里面,黄土一埋,竖上石碑吗? 韩愈脸都黑了,忽然刹车,阿笙措手不及,身体前倾,安全带勒得身体一阵发疼,这时候倒是不迷糊了,但却有些搞不清楚状况。 “下车。”某人声音仿佛刚从冰窖里捞出来,表情沉戾,盯着阿笙,眼神堪比仇人相见。 莫名其妙。 阿笙乐得下车,解开安全带,打开车门,纵使不欢而散,下车时,也没忘跟韩愈道了声谢。 这边,阿笙刚下车,国产越野就跟逃难似的,如箭离弦,呼啸而去。 寒风过,原本还一脸茫然无知的少女,低头间,嘴角不自觉溢出一抹浅浅的笑。 那笑,隐有恶作剧后的快~感。 故意惹他生气吗?好吧!她承认她有意惹他生气。 t大近在眼前,不过百米距离,若不是看到t大,她又怎会故意说出这番话惹他生气,被他赶下车。 寒风刺骨,嘴角笑容却越 扩越大,有来有往,很公平。 …… 韩愈没有绕原路回去,隔江看到望江苑,车头调转方向,直奔陆子初家门而去。 起初,韩愈确实很生气,这姑娘心眼太坏,不说话则以,出口必定噎死人。但车行两分钟之后,韩愈冷静下来,忽然明白了。 她是故意的。 灵动慧黠的双眸,沾染了孩子气,她不喜他之前对她的不友善,但又念及顾清欢,不想跟他撕破脸皮,所以她把反击掩饰在醉酒里,看似纯真,实则居心叵测。 好一个顾阿笙。 被戏耍还能心存愉悦,除非戏耍目的带着善意,要不然只会郁结难舒,放在圈圈里诅咒韩愈,这是后者,但韩愈不气不恼,反而想起来就 第 20 部分 觉得好笑。 所以门铃声响起,陆子初打开~房门,就看到了韩愈难得一见的笑脸。 那笑,沁心和暖,引人深思。 餐厅,他因她屡次违规 更新时间:2014-4-2811:43:27本章字数:3308 周日上午,阿笙给许飞打电话:“中午一起吃饭,我请你。” 阿笙主动邀约,其实心里很没底,生怕许飞拒绝,好在他沉默片刻,答应了。 一夜宿醉,许飞姗姗来迟,过了中午十二点才走进餐厅,临近望江苑,餐厅新开不久,环境清幽。 餐厅比较大,许飞在门口来回张望,沿着一楼大厅差不多走了一遍,终于在靠窗位置看到了阿笙,她正笑着对他摆手。 许飞坐下,大概夜间没睡好,精神有些颓废,当然眼神里还透着小憔悴盥。 接过阿笙递过来的白开水,许飞问她:“干嘛请我吃饭?” 阿笙只笑,不答。 抬手叫来服务生,阿笙倒也没问许飞想吃些什么,但她拿着菜单,报出的菜名,却都是许飞平时喜欢吃的泸。 许飞窝在椅子里,似是已经习惯了,阿笙从小就对细节极为注意,身边人有什么喜好,她总能悄无声息的铭刻在心,但今日,许飞有些受宠若惊,八道菜,全是为他而点,这并不寻常。 阿笙点完餐,放下菜单,抬眸看着许飞:“还想吃什么?” 许飞哼了一声,没好气道:“还想吃你。”两个人,八道菜,怎么吃得完? 类似这种小玩笑,对于青梅竹马来说,并不算什么,许飞说着无意,阿笙听着无心,倒是一旁记录菜单的服务员瞬间红了脸,看了阿笙和许飞一眼,尴尬的清了清嗓子。 现在的年轻人,口味可真特别。 待服务员离开,许飞终于皱了眉:“说说,为什么要请我吃饭?” 阿笙想了想,说:“请你吃饭本不算什么,但我这时候请你吃饭,确实是别有用心。” 这话,阿笙说得很直白,但许飞听了却是面上一愣,不期然想起昨晚告白被拒,难道依依把这件事情告诉给了阿笙,两人关系一向很好,若是告诉阿笙也很正常,但……心里毕竟是不舒服的。 阿笙看了他一眼,慢慢说:“依依早上给我打了一通电话,她说你们昨晚闹了点小别扭,所以今天想 让我做中间人,约你出来吃顿饭,握手言和。” 许飞皱眉,有些怨恼,端起水杯,一口气喝完,放下杯子时,气息有些喘:“所以请吃这顿饭是她的主意?” 阿笙没答,直视许飞,笑容浅淡:“看来不仅仅是小别扭,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深着呢!如果因为一点小事就闹僵,那就太不值当了。” 阿笙心知许飞要面子,有关许飞告白被拒一事,她不会主动过问,只当没有听说过。但却不能无视许飞和依依因为这件事渐行渐远,所以依依给她打电话,请她帮忙时,她才会答应下来。 在这世上,并非只有爱情可以刻骨铭心,亲情和友情同样很珍贵。 头有些疼,阿笙昨夜没睡好,夜间出汗,被子踢到一边,后半夜冻醒,好在没有发烧,但嘴里一点味道也没有,隐有鼻音。 阿笙心想着,待两人和好,她或许应该去趟药店。想到这里,阿笙拿出手机,给依依发了一条短信。 许飞抿抿唇,阿笙不知道告白事件,这让许飞松了一口气,并非为了面子,有意遮掩。有时候隐瞒,又何尝不是为了避免尴尬。 “不是请吃饭吗?她人呢?”许飞似是平复了情绪,拿起茶壶倒水,表情若无其事,但眼眸却装了很多沉甸甸的未知情绪。 阿笙笑笑,抬眸望向餐厅某一处,许飞心里一紧,顺着阿笙目光望过去,这一看,半天才回过神来。 刘依依站在不远处,大概心有迟疑,并未走近。阿笙叫了一声“依依”,刘依依这才走了过来。 曾几何时起,他们竟也有相处无言的时候。 阿笙知道自己该起身离席了,站起身:“我先去趟洗手间。” …… 阿笙在盥洗室呆了很久,靠着墙,把玩着手机,直到刘依依给她打电话,她才慢悠悠的往回走。 阿笙最近运气比较好,好像不管走到哪里,都能遇到熟人。 陆子初也在这里用餐,对面坐着一位女人,很年轻,笑颜如花。 女人有一头海藻般的长发,脸庞素净,穿着时尚大方,美丽却不张扬,她和陆子初坐在一起用餐,还真像一幅画。 两人外貌原本就很出色,如今午间用餐,虽然低调,但却牵引众人视线频频张望。 陆子初背对着阿笙,并未看到她,这样挺好的,要不然……她还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阿笙移开视线,回到餐桌前坐下,饭菜已上桌,许飞和刘依依用餐时都有些心不在焉。 阿笙明白,有些伤痛只能交付给时间,别无他法。 这顿饭,刘依依和许飞并无食欲,而阿笙因为感冒,食不知味。 此时,早已停止进餐的许飞,无聊打量着餐厅布局,不经意间看到了陆子初,看了一会儿,压低声音:“看到你老师了吗?他也在这家餐厅用餐。” 阿笙不知不觉间已经喝了半碗汤,听了许飞的话,抬起眸子顺势看了一眼:“嗯,还真是他。” “他对面那女孩是谁?”倒不是许飞八卦,只能说陆子初太出名,天之骄子的私生活难免饱受瞩目。 阿笙拿着勺子在碗里搅动着,笑了笑:“没见过。” “女朋友?” “也许。”阿笙放下勺子,低头擦着手,头也没抬。 过了一会儿,许飞得出结论:“应该是女朋友,我看两人关系匪浅。” 有种莫名情绪在阿笙眸子里发酵,许飞这话她并不认同,不见得男女关系匪浅,就一定是男女朋友,好比她和许飞,平时走的近一些,难道就是恋人吗? 吃完饭,三人聊了一会儿,阿笙离开餐厅前,去了一趟洗手间。 洗手的时候,恶心感涌上来,起先还能克制,但走到洗手间门口,竟一发不可收拾。 阿笙站在盥洗台旁,对着水流,呕吐不止,有人从洗手间出来,目睹她的狼狈,关切道:“你怎么了?是哪儿不舒服吗?” 阿笙精神有些恍惚,实在是太难受,抬眸看向对方,竟是先前和陆子初一起吃饭的女士,一时间竟想不到好说辞,只是笑了笑……那笑很苍白。 比起笑,阿笙脸色更苍白,额头都是汗,腹痛来得太快,眼前一花,盥洗室一景一物,身旁年轻女孩的脸越来越模糊…… 女士一边扶着她,一边拿出手机,似乎在给她叫救护车。 阿笙想说,她怕是食物过敏。 小时候不小心吃了异体蛋白质水产品,险些吓坏家人,跟这次很像,她想或许问题出在那碗汤里。 意识陷入黑暗前,感觉有人把她抱了起来,清凉的薄荷香,淡淡的,好像曾经在哪儿闻过…… 醒来,是在医院急诊室,手臂正在输液,看到某些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阿笙脑子有点乱。 她现在应该是在中心医院,因为她看到了穿着一身白大褂的吴奈。 “总算醒过来了,再晚一会儿,只怕你们陆老师还敢把医院给拆了。”吴奈这话不似是在开玩笑,阿笙视线对上陆子初,他站在床前,静静的看着她,眼神平静无波,但却沉沉的像是一潭水。 房间里再次响起吴奈的声音:“阿笙醒了,你倒是说句话啊!刚才不是见你挺能说,挺能指挥我的吗?” “……”某人沉默。 吴奈双手插在白大褂口袋里,在房间里继续优哉游哉的踱着步:“阿笙,你不知道你们陆老师有多急……” “别闹了。”一直沉默的某人终于打断了吴奈的话,声音冷清:“找人过来帮她好好检查一下。” 吴奈撇撇嘴,止了话。 这还是吴奈第一次目睹陆子初失去冷静,自从他驾照拿到手,从来都是规规矩矩开车,从来没有违章过,但今天却为了顾笙,超速逆行,闯红灯……啧啧,真是天下红雨,稀奇着呢! 阿笙心里有点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意识到是陆子初把她送到了医院,心里感慨万千,确实是难受,连话也不愿意说。 吴奈离开急诊室叫人去了,阿笙忍不住在想,急诊室怎么就她一个病人呢?如果多一个人就好了。 那天,午后阳光从窗帘隙缝里洒进来,他和她的视线在暖冬光晕中交汇,醉了时光。 吾命休矣,这个老师很温情 更新时间:2014-4-2811:43:28本章字数:3377 阿笙不是没有和陆子初单独相处过,但每一次私下相处,都会泛起小小的无措和紧张。 如今,她又有些紧张了,男子本就气质矜贵,眸子向来冷静自持,但今日,也不知是不是阿笙的错觉,那双眸子怎么看都有些晦暗难测。 陆子初静静的站着,不发一言,内心并不平静。 顾笙在餐厅吃饭,他是知道的。 今日刚进餐厅,就看到了“熟人”,只因篮球男孩和顾笙关系亲近,所以才会稍加留意,原以为他是顾笙男友,却没想到会看到那一幕盥。 走近时,似乎听到男孩说:“你可以不接受我,但你不能阻止我继续喜欢你。” 眉微微皱了起来,引起身旁老同学注意:“怎么了?” 扯扯唇,不语。他只是有些奇怪,男孩如 果和顾笙在一起,又怎么会背着顾笙和别人谈情说爱,像她那样的女子…泸… 陆子初眸色变了,像她那样的女子,值得被人倾心相待。有这种想法的时候,他良久沉默,在他潜意识里,是否早已不再只是把她当成他的学生? 她从洗手间出来的那一瞬间,其实他就看到了她,片刻出神,没想到她也在。 三人用餐看似和睦融洽,或许从一开始他和石涛就先入为主,误解了她和篮球男孩的关系。 尚未用完餐,老同学就给他打来了电话:“快来帮帮我,有一个女孩在洗手间里似乎病的很重。” 他本不是良善之人,就算去了,也不见得就会亲力亲为,亲自带对方去医院,但那个人是她…… 他的很多坚持,似乎总能在她身上宣布瓦解,看到她晕倒,心里竟是狠狠一缩,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紧紧攥住他的心神,以至于关心则乱,让吴奈看尽了笑话。 如今她躺在床上,脸色惨白,乌发散在枕头上,衬得她脸庞很小,眉眼间有着不为人知的脆弱。 “疼吗?”陆子初垂眸看她,淡淡的嗓音里带着柔和。 阿笙就连微笑也是虚弱的:“现在不怎么疼了。” 她在说谎,胃里空空的,身上也没有力气,原本是胃疼,现如今倒好,全身都在疼。 陆子初并不见得就信了她的话,但也没拆穿的打算,悠悠开口:“疼点才好,否则怎么长记性?” “……” 阿笙沉默,陆子初语调听似漫不经心,但又怎会没有关心?心里很暖,这时想起许飞和依依,不由问道:“老师,您有没有看到我朋友?” 半晌,他才说话:“在外面,急诊室不让病人以外的人入内。” 阿笙看了他一眼,病人以外的人?那他呢? 陆子初似是知道她想法一般,平静开口:“你拉着我衣服,不让我走。” 阿笙愣了,险些被口水给呛住,见陆子初表情如常,不像在骗她,难免有些尴尬:“怎么会?我不是昏过去了吗?”声音竟是越来越低,心里乱作一团,懊恼不已,她没事抓着陆子初衣服干什么? 陆子初微微扬眉:“昏过去不代表你不会抓住我衣服不放。” 阿笙想说,其实他可以掰开她的手,但能在急诊室看到他,对于没有亲人在身边的她来说,仿佛被打了一针安心剂。内心深处,她 是感激他的。 有人推门进来,吴奈带着一名医生和两名护士走了进来,陆子初单手插在裤袋里,闲适的站在一旁等着。 检查,免不了来回折腾,阿笙躺在床上,配合医生指示,脸色煞白,难受的很,偏偏吴奈悠悠闲闲的坐在一旁椅子上,叮嘱同仁:“检查细致点,免得某人怀疑我们医院治病不尽心。” 吴奈口中的那个某人,似是没有听到吴奈的话,站在一旁,看着医生动作不知“轻重”,无意识皱着眉,隐忍不发。 医生走了,吴奈开了金口:“等会办理住院手续,输几天液再出院。” 一听要住院,阿笙有点急,看着吴奈:“可不可以不住院?”快到年关了,学校课业安排比较紧,阿笙宁愿每天医院学校两边跑,也不愿意天天呆在这里耗时间。 “可以。”吴奈笑得温和:“不过离开医院呕吐晕倒的话,可不关我什么事。” “……”她在想,吴奈是否有些夸大其词。 一旁,陆子初迈步朝门口走去,开口问吴奈:“办理住院手续在几楼?” “一楼电梯口左拐一百米。”吴奈看着陆子初,笑得意味不明,这两人相处气氛颇不寻常。 “老师,我——” 阿笙急于唤住陆子初,但却硬生生打住,没有说完。 什么事情都是陆子初帮她张罗的,这让她心里很过意不去,觉得太麻烦他了,但见他转身看着她,更觉不自然,反倒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此刻,在陆子初眼里,少女眼眸微垂,模样沉静婉约,一双眸子乌黑莹莹,似是凝聚着水光,眼睛不眨时,隐有水汽翻腾。 心一寸寸的软了下来,又多站了一会儿,对吴奈说道:“我回来之前,别离开她。” 吴奈笑了一下,对着陆子初的背影喊道:“得得得,干脆你留下,我去办住院手续算了。” 这话也不知陆子初听到了没有,反正阿笙听到了,那个尴尬啊! 想那吴奈之所以开玩笑,无非是因为陆子初在这里,如今陆子初走了,倒跟换了一个人一样,对阿笙嘘寒问暖,热情的很。 很快就搬进了病房,独房独看护,想必吴奈运用了特权,陆子初更是把金钱渗进了医院。 许飞和依依被阿笙吓坏了,没想到吃个饭还能食物中毒。许飞不知阿笙不能吃异体蛋白,但依依知道,阿笙出事后,她一直 在埋怨自己,如果事先喝汤的话,也许阿笙就不会出事。 阿笙宽慰了他们几句,让许飞送依依回学校去,依依不走,许飞也没动静,阿笙看了他们一眼,笑了:“都走吧!明天还要上课呢! 第 21 部分 ” 许飞拍了拍依依的肩,示意出门,走了几步,又回头看阿笙:“送依依回学校之后,晚上我过来陪你。” 想了想,阿笙说:“别来回跑了,我已经给姑姑打过电话,她会过来照顾我。” 许飞不疑有他,点头道:“那好,我明天再来看你。” 还没打完点滴,阿笙腹部又疼了起来,她叫来特护,对她说:“有点恶心。”刚说完这话,就拔掉输液管,下床的时候,连鞋子都没穿,跑到隔壁洗手间里,吐了好久,她不可能吐出东西来,如此一来,反而更难受,不多时身上就出了一层冷汗,蹲在地上,起不来。 特护正欲扶阿笙起来,已经有人把手臂格挡在她和阿笙之间,那人说:“我来。” 男子惊艳,有着惊心动魄的美,仿佛被岁月打磨的奇珍异宝,在灯光下闪烁出精致光芒。 特护脸有些红,长这么大,她还没见过比他更好看的男人。 这边,阿笙连腰都直不起来,恍恍惚惚中看到陆子初,自我调侃,苦笑道:“再这么吐下去,只怕吾命休矣。” 陆子初皱了眉,把她抱起来,轻声斥道:“别胡说。” 对于如此亲密接触,阿笙无力阻止,病痛掩盖了心头悸动,被他抱在怀里,她真想就这么一直睡下去。 陆子初把她放在床上,看她病恹恹的躺在那里,沾了床,便想入睡。 “想让你姑姑来医院陪你吗?”他把被子拉到她身上,帮她盖好。 “不了,我不想她担心。”阿笙翻了个身,蜷缩着身体,似乎这样睡能让她舒服一些,话语虚弱,“陆老师,今天谢谢您,您也回去吧!这里不是有看护吗?我没事。” 陆子初看着她,她背对着他,是不想让他看到她偶尔浮起的脆弱吧? 过了一会儿,他说:“等你睡着了,我再走。” 特护走过来,小声对陆子初说:“陆先生,顾小姐点滴没输完,可能还需要继续扎针输液。” 陆子初看到少女又把头往被子里缩了缩,再抬眸看了看未输完的点滴,还有一小半…… 前一秒,陆子初还在想,这瓶点滴不管怎么说都应该输完才行。 下一秒,当护士从被窝里寻到阿笙的右手,想给她继续扎针输液时,陆子初皱了眉。 因为突然拔针,流出来的鲜血弄花了手背,青肿一片。 陆子初缓了口气,拿被子盖住阿笙的右手:“不输了。” 特护愣了一下,紧接着说道:“可以换左手。” “……不输。” 情动之后,爱上之前 更新时间:2014-4-2811:43:28本章字数:3440 阿笙睡得早,深夜醒来,因为没有胃口,晚餐几乎没有进食,连带胃里空空的,头晕不说,身上更是一点力气也没有。 摸到手机,原本是想看看时间,漏接了一通电话,哥哥打来的。 阿笙盯着手机屏幕,发了一会儿呆,没有回拨过去的打算。 嗓子干哑,若是给顾城打过去,一定会被他听出端倪,到时候唠叨训斥也就罢了,只怕还会惊动姑姑。 阿笙想,明天打过去也是一样的盥。 病房很静,静得阿笙甚至能够听到自己的呼吸声。 床头灯散发着朦胧的光,不刺眼,看起来很温暖,特护名字叫:李欣悦。也不知道有没有在病房里,阿笙试探喊了一声“李护士”,等了两秒,没人应,但耳力却很敏锐,沙发处似乎有异声响起,不大,但在寂静的夜晚里,却很清晰。 阿笙费力撑起身体,有人从沙发上站起身,光线昏暗,面容看不清楚,只知道人很高,身形颀长,待那人走近了,阿笙看着他清隽的脸庞,心里一紧,渐感无力,慢慢的躺在了床上泸。 这样的气质,这样的人,不是他,还能是谁? 病房温度适宜,他穿着黑色针织毛衣,原本隐晦的颜色,穿在他身上,却被演绎出了优雅,低调内敛。 病房灯光被他打开,亮光太刺眼,阿笙下意识闭上了眼睛,再睁开眸子,他已经站在了病床前。 对上他的眼睛,依然淡漠清冽,但却掺进了柔和。 他是一个好老师,她已经让他离开了,没想到他还在,她只是他学生,他没必要把私人时间也花费在她身上。 他已出口问她:“不舒服吗?” 阿笙略显尴尬,她之所以叫特护,不是因为不舒服,而是……她想去洗手间。 这话跟陆子初说怕是不合适,总不能让他扶着她去洗手间吧? “口渴。”她说。 于是,陆子初扶她坐起来,半杯兑好的温开水放在她手里,站在床前,看着她喝。 嗓子太干,温水入喉,阿笙嗓子火燎燎的疼,被水呛住,低头咳嗽起来。 陆子初已经拿走了她手中的水杯,放在床头柜上,抽出面纸,一边帮她擦嘴,一边轻拍她的背:“慢点喝,我还能跟你抢水喝吗?” 倒不是斥责,怎么听都有些无奈。 阿笙嗓子难受,但想到陆子初如果真跟她抢水喝的画面,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陆子初听到她的笑声,眼里也开始有了笑意,问她:“还要喝水吗?” “不喝了。”她不怕呛死,但怕膀胱会撑死。 气氛似乎一时间又静了下来,阿笙有些后知后觉,这才发现她依偎在陆子初的怀里,近到能在感冒鼻塞的干扰下,清晰闻到他身上淡淡的薄荷香。 如此姿势亲密,陆子初也感觉到了,左手还在轻拍她的背,右手呢?拿着纸巾看似在擦她的唇,却在此刻停滞在了她姣好的嘴角。 灼热的呼吸吹拂在阿笙额头上,阿笙呼吸加促,觉得脸很热,似乎要烧起来一样。 她动了动身体,知道不能继续这么下去了,岔开话题,哪还顾得上脸面问题,轻声说道:“我想去洗手间。” 陆子初声音如常,在她头顶响起:“一个人能走吗?” “能。” 这话说得太快,阿笙刚坐起来就头晕目眩,等她下了地,才意识到腿脚发软,步步虚浮。 她原本可以独自一人走到洗手间的,但陆子初站在一旁,显然是看不下去了,伸出手扶住她,带她去洗手间的时候说:“病成这样还逞强。” 阿笙自知理亏,一声不吭的被陆子初扶进了洗手间,陆子初继续发挥绅士风度,转身离开往门口走:“我在外面,好了叫我。” 阿笙扯了扯唇,她现在这种级别,怕是堪比重病患吧!如果把这事说给508的舍友听,她们只怕会一个个扯着嗓子哇哇怪叫吧! 他可是陆子初,陆子初留守医院,彻夜照顾她…… 阿笙抿了抿唇,自语道:“陆子初,不要对我这么好。” 请不要对她这么好,她怕有一天他会成为她这一辈子都戒不掉的毒。 …… 陆子初并没察觉到他对顾笙有多好,看她脸色苍白的躺在病床上,只觉刺眼,眉下意识拧成一团。 伸手探向她额头,不烫,松了心,问她:“饿吗?” 她晚上好像没吃什么东西。 阿笙摇摇头,迟疑片刻,对陆子初说:“陆老师,我要睡了,您回去吧!” 他明天上午还有课,彻夜照顾她,怎么受得了? 陆子初看了她一会儿,站起身:“那你好好休息。”话落,竟真的拿起外套离开了病房。 阿笙看着他的背影,有些出神,这人……刚还说他有绅士风度呢!并不见得他一定要留下,但至少……至少不能说走就走。 其实,陆子初哪能真的离开,去了一趟医院地下停车场,找到自己的车,从里面拿了几份文件,这才重新进了医院。 走廊里,遇到几个值夜班的小护士,离得很远,看到他眸子粲然,笑得喜人。 今夜,陆子初嘴角是隐有笑意的,不期然想起病房里的少女,她笑起来的时候,眸光并非粲然,而是明媚。 明明不愿一个人,排斥医院,但却言不由衷的让他离开,此刻怕是一个人在生闷气吧? 心里竟是水波萦绕,问自己:“我这是怎么了?” 一个顾笙,竟能牵引他的情绪,她一笑,仿佛花开明媚。 摇摇头,病的不是她,是他吧! …… 是夜,走廊遇见陆子初的小护士们聚集在一起,兴奋的议论起陆子初。 “欣悦没说错,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有人长得这么帅。”护士甲眼里只差没冒花心了。 护士乙取笑道:“你以前不是说金城武和元彬长得最帅吗?怎么这么快就换人了?” 护士甲撇嘴道:“能一样吗?我说的是现实生活中,我遇到的男人里,他是最帅的。” 护士乙笑着补充:“不仅帅,还有钱,听说和我们医院吴男神还是好朋友。” 护士丙嘟着嘴,委屈道:“我也想和他们做朋友。” 护士乙白了她一眼:“想得美,吴医生还可以憧憬一下,至于刚才那位,我看我们还是放在梦里约约会比较实际。” “为什么?”护士丙不明状况,有些不懂。 护士乙喝了口水,润润喉,这才解释道:“你没听欣悦说吗?他和特护病房食物中毒那位小姑娘是恋人,点滴没输完,心疼小姑娘手背青肿,直接省了扎针环节。可怜欣悦跑到吴医生办公室请帮忙,吴医生笑了半天,直接回了一句:没事,他有分寸。”最后护士乙感慨道: “护士工作太难了。” 这时,护士丁拿着输液瓶走过来,插进来一句话:“今天下午看到他,我就觉得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回去查了查,你们猜他是谁?”说着看了一眼众人,低语道:“我市十大律师名人之一,陆子初。” 护士甲好奇道:“我对律师平时不太关注,很出名吗?” 护士丁说:“在律师界是很出名的,你可能不认识他,但他父亲,你们一定认识。” “他父亲是谁?”就连性情火辣的护士乙也起了好奇心。 护士丁增加神秘性,一字一字道:“房地产巨擘陆昌平。” 休息间静默三秒钟,没有人说话,一个个心思百转,然后也不知道有谁开口叹道:“这姑娘真是走了狗屎运。” …… 如今,走了狗屎运的顾笙,坐在床上,原本正闭眼休息,听见开门和脚步声,还以为是李护士,直到那人在她面前站定,嗓音淡淡的开了口,她才惊讶的睁开眼睛。 那人说:“不是要睡觉吗?” 那一刻,阿笙也说不出来心里是什么感觉,甜甜的,酸酸的,涩涩的……五味杂陈,百感交集。 可能是夜色太浓,灯光太暖,也可能是男子眼眸太温润,所以阿笙在短暂沉默后,终究还是开了口:“陆老师,您怎么出尔反尔?” 她语气中带着小情绪,陆子初只觉得好笑:“我只说你要好好休息,几时说过要离开了?” “……”阿笙张张嘴,竟是说不出话来。 陆子初嘴角溢出笑:“以后记住了,跟人说话,要多长个心眼。” 阿笙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他竟在病房里跟她开讲授课,而且还是免费的,一人课。 果真是受宠若惊啊! 爱情在睡觉,只露尖尖角 更新时间:2014-4-2811:43:29本章字数:3323 后来,阿笙常常会想起那一夜。 病房里少了消毒水的味道,反而弥漫着凉凉的薄荷香。 病房很静,阿笙睡不着,躺在床上偷偷打量陆子初。 他正坐在沙发上低头翻看着文件,手里拿着一支笔,偶尔在文件上备注着文字,很少皱眉,也对,他专业知识好,经验丰富,想必也不会因为诉讼案件愁眉不展。 陆子初隐隐觉得对面有人 在看她,抬眸,就撞上了阿笙的视线盥。 阿笙偷窥被发现,倒也镇定,清了清嗓子,笑着说:“陆老师,虽说工作重要,但也别太累着自己了。” “嗯。”陆子初嘴角一弯,这孩子这么关心他,怎么他听来反倒像是欲盖弥彰呢? “那……我先睡了,您忙完就回去吧!”后半句是发自内心的,这时候倒真的希望陆子初回去了,他若继续在这里待下去,阿笙怕自己会被七上八下一颗心给折腾死泸。 陆子初见阿笙闭目入眠,摇头笑了笑,打开一旁的台灯,然后起身把病房灯光关了,一时间病房内有些昏暗,并不阻碍夜间视物。 临近凌晨,医院12楼,陆子初站在窗前,看着远处高楼大厦,庞大的建筑群里,隐有高低不齐的房产建筑矗立在那里。 那是陆氏新开发的建筑群,临街位置,霓虹灯闪烁,纵使是隆冬深夜,依然车流量不断,将t市街道点缀的无比繁华。 站了一会儿,转身看了一眼病床,只看到她侧身而眠,睡颜安静恬好。 暖意融融的房间里,陆子初双臂环胸,看着少女,良久未动。 他知道他对少女的感情早已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改变,是喜欢,还是爱,现如今他并不确定,他只知道,惦念她的悲喜,这种感觉并不糟糕。 就让一切顺其自然吧!她还小,将来充满了未知,他的感情能发展到什么田地,尚不知晓。这么看来,不管是她,还是他,他们的感情都需要慢慢成长。 …… 陆子初早晨离开,阿笙还在睡,蒙着头,蜷缩在被子里。 叫了她两声,没应,陆子初再冷静,也由不得皱了眉,俯身揭她蒙在头上的被子,她意识迷糊,竟然还揪着被角小小抗争了一番。 陆子初眼睛里盈满了笑意,室内温度高,蒙着被子睡觉,她也不怕捂出病来。 被子拉低,被光线所扰,她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不管怎么说毕竟看清了陆子初,叫了一声“老师”,又闭眼入睡了。 阿笙昨晚做了一夜梦,好梦,噩梦,一梦天亮,自是困极了,看到陆子初还以为犹在梦中。 模模糊糊中,听到陆子初似乎在跟她说话:“我去学校了,中午来看你。” “嗯。” 他问:“中午想吃什么?” “不想吃。” “香 菇鸡肉粥,怎么样?”声音清冽美好,仿佛漂浮在晨曦烟雾中,阿笙觉得不真实,只当梦没醒,又“嗯”了一声。 陆子初离开前,叫来了李护士,把阿笙的药准备好放在床头。 陆子初穿好外套,压低声音对李护士说:“不要叫醒她,等她醒了,先给她倒杯水喝,如果没有胃口,劝她多少吃一点,饭后叮嘱她把药吃了。如果继续发烧的话,直接找吴医生。” 李护士听着,面上带笑,心里却很不是滋味,多好的 第 22 部分 男人啊!体贴入微,她遇见的太晚,不曾想被小女孩捷足先登了。 …… 阿笙醒来,已经是上午八点多了,喝了半杯水,去了趟洗手间,梳洗回来,李护士已经把早餐帮她端了进来。 早餐清淡,原本很好,但阿笙吃了几口,就没了食欲,刚放下筷子,正在忙着倒水的李护士就走了过来,把筷子重新拿起来,放在了阿笙手中:“顾小姐,你还是多少吃一点吧!陆先生不希望你空腹吃药。” 陆先生?陆子初。 阿笙微愣,拿着筷子,问李护士:“什么时候说的,我怎么不知道?”诓她的吧? 李护士转身继续之前的工作,“你当时还在睡觉,陆先生叫不醒你,所以他说了什么,你并不知道。” 阿笙心不在焉的吃着早餐,有些发窘。她没印象,但愿没有做出什么丢人事。 李护士把水端过来,放在床头,看着顾笙,笑着说:“顾小姐,你男朋友对你真好,我们私底下都很羡慕你。” 这话倒让阿笙又是一愣:“男朋友?” “陆先生啊!他不是你男朋友吗?” “……”阿笙无语若干秒,无奈一笑:“你误会了,他是我大学教授。” “哇,师生恋啊!”谁料,恍然大悟后的李护士竟激动不已,“我上大学那会,怎么就没遇到这么帅的教授呢?” 阿笙额头冒汗,冷汗,只能继续无语下去。 …… 阿笙早晨发现手机没电,自动关机,问李护士借了充电器。 开机后,上午似乎一直在接电话,短信也是一条接一条,电话来自508舍友,还有一些同学,听说阿笙生病住院,字里行间关怀不已。 有些同学平时仅限点头问好之交,没想到阿笙住了院,同学情谊真切暖人,阿笙看着那些短信,没有触动是假的。 她给许飞打电话的时候,许飞正准备离校来看她,她说:“我同学怎么都知道我住院了?” “还不是江宁那丫头,早上醒来见你没回宿舍,给我打电话,我说你住院,然后就像现在这样,全都知道你食物中毒在住院。” “……”食物中毒,很光彩吗?不,这一刻,阿笙想叹气。 许飞说:“我一会儿去医院看你。” “好啊!正好可以见见我姑姑,还有韩家司机。”阿笙 算准了,只要她一提韩家司机,许飞绝对不敢来医院。 果然,许飞“啊”了一声,嘀咕道:“那算了,司机认出我来,多尴尬啊!” 阿笙笑,这事要追朔到大二暑假。 大一暑假,姑姑为了劝阿笙跟她一起去韩家,在大院住了一个多星期,阿笙固执不走,司机没办法只能在县城宾馆也住了一个多星期,名车就停在宾馆停车场。 许飞倒好,放着午休不睡觉,烈日下,拿着刀片,在名车车门处画了一条清晰的长痕,不巧的是这一幕正好被司机看到,于是烈日下,两个人进行着追逐战,待许飞汗流浃背,仿佛从热水里捞出来站在阿笙面前时,哭丧着脸说:“阿笙,我怕是要进局子里面了,记得给我送饭啊!” 在阿笙追问下,许飞不耐烦道:“顾姑姑被韩永信害了一生,我让韩永信破破财怎么了?” 堂堂法学系高材生,竟然做出这么幼稚的事情来,阿笙当时想吐血。 事后,阿笙把这事说给顾清欢,顾清欢只笑着说了一句:“孩子气。”后来给司机打了一通电话,这事也就过去了。 如今,阿笙并非有意吓许飞,而是……上午努力回想了很久,睡梦中,陆子初似乎说他今天中午会过来。 许飞如果看到陆子初,阿笙自说他和陆子初之间就是师生关系,很清白,但指不定许飞如何咋呼呢! 刚跟许飞结束通话,吴奈就穿着一身白大褂走了进来,询问她的身体状况,又让人帮她量了体温,最后招手示意护士给阿笙输液。 阿笙配合的伸出右手,她也想早点儿治好病,离开医院。 “陆先生早上离开时,叮嘱过我,顾小姐输液时最好避开右手。”李护士在一旁探出头,说着认真的话,脸上却是笑嘻嘻的,暧昧着呢! 吴奈被呛住,咳嗽了好几声,抬眸见阿笙脸微红,吴奈笑的更迷人了,点头道:“嗯,那就左手输液,请孙护士叫来,她经验丰富,扎针也不疼。” “呃……不用这么劳师动众。”阿笙见李护士真的出门找孙护士去了,有些急。这不是闹笑话吗? 吴奈悠悠一笑,“你们陆老师那么苛刻,我如果不把你照顾好了,他回来剥了我的皮怎么办?” 阿笙那个尴尬脸红啊!陆子初怎么会有这种朋友,表面敬业随和,尊重他人意愿,但骨子里特爱戏耍欺负人。 不用陆子初剥他的皮,阿笙 自己都想动手剥了。 几分钟后,孙护士来了,正给阿笙扎针输液,吴奈手机响了起来,掏出手机,上面闪烁着“阿愈”两个字。 她在他身边,爱情打了个照面 更新时间:2014-4-2813:55:52本章字数:3551 临近中午,韩愈来到医院,太阳很好,阳光隔在窗帘之外,透着稀薄的光。 阿笙当时正站在窗前,隔着窗帘隙缝也不知道在看什么,她似乎很喜欢发呆。 04年夏天,她在韩家居住,看书间隙常常会跑神,望着某个地方失神良久,待有人唤她,她会在回神后,送给自己一抹笑容,眼神氤氲,仿佛不久前刚刚做了一场梦。 韩愈站在她身后,静静的看着她的背影。阿笙穿着宽大的病号服,越发显得身形消瘦。 给吴奈打电话之前,韩愈并不知顾笙住院,当时韩永信和顾清欢正在客厅里谈公事盥。 “谁住院了……顾笙……是么……”漫不经心的接着电话,听来近乎冷漠,但打电话的人却从茶水室走到了客厅,并在顾清欢皱眉时,倒了一杯水慢条斯理的喝了起来。 这边,顾清欢因为不知道阿笙出了什么事,急得不行,一颗心七上八下,好几次想问韩愈,但见他似乎没有结束通话的意思,只得兀自强忍着。 两分钟后,韩愈终于神情懒散的结束了通话泸。 “阿笙怎么了?”顾清欢说着,就要拿起手机给顾笙打电话。 “食物过敏,听说腹痛,似乎很严重,怕是接不了你电话。”韩愈放下水杯,宛如看笑话般:“小姑娘脾气倒挺犟,虽说家人都在美国,好歹姑姑还在t市呆着,出了这种事情,宁愿住医院,也不愿意来韩家,大概医院伙食条件比较好吧?” 听了韩愈的话,顾清欢脸色并不好看,但听说阿笙只是食物过敏,心里毕竟是松了一口气。 韩永信禁不住皱了眉,喊了一声“阿愈”,声音很重,垂眸想了想,对韩愈说:“你去医院找医生好好谈谈,如果可以出院回家休养的话,就把阿笙接回来,有家不回,住在医院里,像话吗?” “还是我去医院接阿笙吧!”顾清欢站起身,韩愈语气不善,她担心阿笙会受委屈。 “清欢。”韩永信拉住顾清欢手腕,声音一顿,皱眉看着韩愈:“你去医院把阿笙接回来,医院伙食哪能跟家里比。” 韩愈慢悠悠起身,勾起嘴角,笑容浅淡。 来医院这一路上,韩愈心境并不平静,这样一个他,连他自己都觉得有些陌生。 听说顾笙住院,明明关心她,但却介于面子不愿说出口,故意在客厅讲电话,稍加刺激,便能让韩永信主动发话,他窥探了韩家人的心理,计算好了每个过程,却惟独把他遗漏在外。 不知何时起,他似乎早已不再将她视作顾清欢的侄女,没有敌意阻断,反而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在心底蔓延…… 韩愈被自己的念头给惊住了,胸口沉闷,就连心口也开始有了细微的刺痛感。 他这是太久没女人了吗?要不然何至于对顾家人动心? 医院见到顾笙,一路悬着的心终于安定落地,但韩愈的身体却一点点的凉了下来。 也许只是错觉,就像现在,他觉得身冷心冷,但室温明明已经攀升至24度。冷的不是人,是莫须有的感觉。 …… 阿笙听到了开门声,以为是李护士,站了一会儿,转身回头,不曾想映入眼帘的却是韩愈。 阿笙皱了皱眉,不说话了。 上次见面两人不欢而散,阿笙以为他和她必定要许久不见,没想到…… 不必过问韩愈怎么知道她在这里,不会是陆子初,因为她曾对他说过,她不想姑姑担心。他当时虽没做出任何承诺,但阿笙知道若非经过她同意,他是万万不会主动给韩家打电话的。 那么就只能是吴奈了。 韩愈不看阿笙,冷漠的眸光掠过病房一角,薄唇开阖间,话已出口:“你姑姑让我带你回去。” “我需要输液。”如果韩家和医院二选一的话,她宁愿选择后者。 “有家庭医生。” 韩家家庭医生,暑假期间,阿笙曾见过几次,听说在t市医学界很出名,果真是有钱好办事,至少能将很多不可能转变成了可能。 “吴医生不希望我这么快就出院。”阿笙只能拿吴奈的话充当挡箭牌。 韩愈声音凉凉地:“他说可以出院。” 阿笙皱眉,韩愈还不至于说谎骗她,只是……吴奈昨天还说她最好住院,今天又说她可以出院,想法还真是诡谲多变。 想了想,阿笙说:“既然可以出院,我回学校也是一样的。” “你需要休养。” “在学校也可以休养。” 韩愈抿唇,盯着她,好一会儿没说话。 终于,他开口说道:“顾笙,需要你姑姑亲自过来接你吗?或是你希望过来接你的那个人是我爸爸?” 韩愈声音冷寂,话音一晃就沉没在了空气里,连尾音都寻不到。 阿笙还真敢让顾清欢亲自来接她,但韩永信……不亲,所以客气。 阿笙没办法不妥协,总不能一直让陆子初来医院看她,一晚两晚不算什么,连续几晚上都呆在医院里,谁能受得了? “……陆老师手机号码是多少,我需要给他打个电话。”阿笙说着,已经走到病床前,从床头拿起了手机。 还未拨号码,一支黑色手机已经出现在了阿笙面前,上面闪烁着“子初”两个字,正在等待接通。 见阿笙不接,韩愈不耐烦道:“拿着。” 阿笙只得接过韩愈的手机,韩愈听吴奈说了,陆子初在餐厅吃饭,正好遇上食物过敏的顾笙,这才把她送到了医院。如今顾笙要出院,给陆子初打电话说一声,也是应该的。 那日中午,陆子初声音清越如泉,在电话中缓缓响起:“阿愈。” “陆老师,是我,顾笙。”阿笙抬眸,面前站着同样疏朗英俊的男子,眉目宛然,但一双眸子好像不管何时都笼罩着一层寒冰。 电话那头短暂沉默,片刻后,浅浅的“嗯”了一声,问她:“身体好些了吗?” 这就是陆子初,遇事不多问,有时候涵养好得出奇。 “好多了。”阿笙咬着唇,小声说:“姑姑希望我回韩家休养……” 本来也不是大事,但阿笙却觉得自己好像做错了,她和他好像有约定,中午他要来医院看她的,但她却食言了。 “回去也好,学校这边,我帮你请过假,身体好了再来学校,不急。”顿了顿,对阿笙说:“把电话给阿愈,我跟他说两句。” “好。”阿笙把手机递给韩愈,韩愈看了她一眼,接过电话。 也不知陆子初说了什么,韩愈漫不经心的应和着,不时抬眸看着阿笙,阿笙有些莫名其妙,盯着韩愈不动了,他似乎又觉得生起气来的顾笙比先前要可爱多了,嘴角竟有了一丝笑意。 老实说,韩愈和陆子初一样,长相好,气质佳,尤其是眉眼间的神彩,仿佛历经了岁月沉淀,跟以往阅历脱不了关系。 这样一个他,自是生动无比,难怪李护士走进病房后会一直盯着他看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好看的人不管走到哪里,都很吃香。 那边,陆子初和韩愈正说着话,李护士凑近阿笙耳边,轻声说道:“顾小姐,今天就要出院吗?” “嗯。”阿笙笑了笑,“李护士,我住院的时候,多谢你贴心照顾。” 李护士笑道:“瞧你说的,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其实阿笙出院,李欣悦内心一片不舍,一来顾笙脾气确实很好,为人和善,她很喜欢顾笙;二来,阿笙住院,陆子初常来,也许这个帅哥也会常来,并不见得心存幻想,至少看着也是极为赏心悦目的,但出院毕竟是好事,没有劝留的道理。 这边,韩愈已经结束了通话,阿笙好奇问他:“陆老师都跟你说了什么?” 韩愈似笑非笑道:“说你晚上睡觉打呼,流口水,夜间还磨牙……” “胡说。”纯属污蔑。 韩愈轻轻一笑,再看阿笙,眸光冷且温:“知道我在胡说,还生什么气?”说到这里,总结出来一个字,凉凉的送给了阿笙:“傻。” 阿笙真想回韩愈一句“你才傻”,只可恨韩愈这人太阴毒,事先声明他在胡说,无需生气,她若因为那个“傻”字生气,那才真的要变成傻妞一个了。 心里存了气,阿笙也懒得理韩愈了,转身准备换衣服。 韩愈嘴角隐隐浮起笑容,阿笙要换衣服,他不宜留在病房里,离开时他说:“回去后,让冯妈晚上住在你房间里。” “为什么?” 韩愈挑了挑眉:“子初说你夜间爱踢被子……” 阿笙微愣。 “我哪有……”声音很低,微不可闻,难道昨晚陆子初帮她盖了好几次被子……脸竟红了。 韩愈已经走到门口,久不见阿笙说话,回头望去,阳光晕红了少女的脸颊,默然伫立,清丽动人,狠狠一下子撞进了韩愈的心窝里。 上帝在云端,来不及说再见 更新时间:2014-4-2815:50:45本章字数:3336 上午十点左右,陆子初结束刑法课,拿着课本直接走人。 想要吃粥,t市人都知道,只有“粥满堂”熬出来的粥最美味。 从t大出发,需要从城东横穿城西 ,环绕大半个城市,才能买得到。 10:50分左右,粥满堂里出现了一个男人,站在冗长的队伍里,冷峻的脸,眉目如画,戴着修边框的眼镜,帅气又不失文气,黑色毛呢风衣,金色双排扣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众人把视线投落 第 23 部分 在他身上,也不见他局促不安,或是隐隐焦躁,反而随着队伍移动,慢条斯理的翻阅着粥满堂给各位顾客发放的粥品类别宣传册盥。 实在是男子长得太好看,所以他的一举一动都被众人尽收眼底。 男子手机响起,他在看到来电显示时,似是笑了笑。 一通电话,虽然只有寥寥三分钟,但男子手持电话,清冷的眉目中带着淡淡的温情,足以让很多人铭记许久了泸。 也许离开粥满堂的下一秒,他们就会告诉身边的亲朋好友,或是家人:“知道吗?我今天在粥满堂遇到了一个男人,离远看,就像是一幅画。” 此时,男子已经走到窗口前,声音清冽:“一碗香菇鸡肉粥,打包外送。” 待男子报出外送地址时,工作人员愣了好一会儿:“先生,外送地址在市中心,一碗粥钱还不够来回油费,不划算。” “没关系,现在送过去,应该还不会凉。”男子说着,从钱包~皮夹里掏出几张钞票,放在了柜台上,转身走人。 工作人员看着男子背影,再看看放在吧台上的红色钞票,嘀咕了一声,把钱收起来,对一旁的同事小声说道:“接收人名字叫顾笙,十有八~九是女生名字,你猜这个女孩和刚才那个男人是什么关系?” 同事把粥装好,从窗口递给下一位买粥顾客:“花这么多外送钱,只为了一碗粥,依我看两人可能是恋人。” “唉,真浪漫。”说着,摘掉工作帽,对同事们交代着自己接下来的行踪:“我送粥去了。” …… 陆子初开车回去,车速较之来之前,慢了许多。 顾笙给他打电话,说她要回韩家休养,表面听来他声息平淡,心内却隐隐纠结。担心回到韩家,冯妈事情忙,难免会疏忽照顾,但顾清欢毕竟是她姑姑,想来自会尽心照顾她,顾笙如果同意去韩家,身为外人,他是不能说什么的。 他放心不下她,接受她去韩家,却又担心她午餐没食欲……阳光透过车窗,照在他身上,陆子初看着后车镜,镜子里的自己在阳光笼罩下有些面容模糊,他不是一个善心的人,对任何一个学生都能做到嘘寒问暖,细致入微,他清楚他对顾笙的不同,私底下也不想掩饰他对她的特别。曾几何时她已经在他的灵魂里扎了根,如果置之不理,也许假以时日,还能长成参天大树。 多么惊人的发现,顾笙……陆子初笑了笑,打开转向 灯,这孩子打着好学生的幌子掩盖了真实的自己,不动声色间就能蛊惑人心,不简单啊! …… 对于阿笙来说,蛊惑人心的那个人除了一个陆子初,其实还有一个韩愈。 说句不偏激的话,他们都是外表沉默冷静,富有思想和内涵的人,这种人矜持冷峻,从不轻易表露自己的情感变化和喜怒哀乐。 有人说,这种人通常很腹黑。 但陆子初和韩愈的腹黑度毕竟还是有所不同的。 陆子初为人才华满腹,知性冷静,学识令人折服,但却明收暗藏,不管对什么人,做什么事都能做到恰到好处。通常这种人可以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把温度调控在合适的度数间。 陆子初若不笑,必定让人觉得只可远观,不可近赏;若笑,必定沐风流情,宛如午后浓咖啡,越品越有味。 只可惜,陆子初很少有展眉朗笑的时候,他始终都是淡淡的,像是一朵盛开的白莲,经络间纵横着朗朗乾坤,但却始终独立一隅,静好淡然。 韩愈为人老成持重,讲究细节,措辞到位,好像不管怎么看都是那么无懈可击,他很冷漠,那样的冷,就连是家人,有时候也无法通过表面在他身上找到被重视的感觉。他习惯掩饰真实的自己,把内心隐藏起来,拒绝被人看透。 阿笙想,这样一个男人,怕是很少有人能够走到他的心里。 越是寡言少语,越是桀戾无常…… 中午时间段,正是下班高峰期,路面堵的厉害,和韩愈在一起,阿笙已经习惯了两相沉默。 阿笙身上没力气,坐在车里,闭着眼睛,倦意涌来,疲惫不堪,偶尔睁开眸子,见车堵在一起,越发烦躁,干脆闭眼懒得再看,车温暖人,不多时竟昏昏欲睡起来。 奇异的是,韩愈今天并不显烦躁,心境反而出奇的温和平静,侧眸看向旁边的她,是因为她的关系吗? 她靠着椅背,歪着头似是入了眠,头发滑落下来,遮住了眉眼,韩愈伸出手,原本是想帮她把头发别到耳后,但又担心吵醒她,更何况,这种举动毕竟不合时宜。 就这么睡着了,若是感冒加重,纯属活该。 有这种想法的时候,韩愈已经违背心意,探身拿起搁置在后座上的厚外套,盖在了她身上。 似是感受到了暖意,她把脸又往他的衣服里缩了缩。 小小举动,韩愈 笑了,这般贪睡,若是把她卖了,想必也不知道。 再看前方车辆,就算韩愈再如何心平气和,也忍不住蹙了眉,早知道换条路回去了,路况太堵,也不知道还要堵多久。 …… 阿笙做了一个梦。 梦里面,她见到了陶然,陶然笑着朝她伸出手,就在她伸手回握时,陶然指缝稀薄,无尽的冷风从阿笙手指间穿插而过。 “阿笙,成长路上,别走得太急,你等等我……” 阿笙抬眸去看陶然的脸,笑容渐渐透明起来,仿佛随时都能追风而去。 “陶然……” 阿笙紧紧抓住陶然,从噩梦中惊醒,一抬眸,就是一双漆黑的眸子,阿笙回过神来,她竟紧紧抓住了韩愈的手。 背上有汗沁出,比起梦境心慌,韩愈的眼神更让她觉得焦躁。 她和陶然之间没有爱情,但却有同窗好友情,十几年来,他们见证了彼此的成长,相互私下较量,一步步考进t大,到最后他死,她生;他爱,她无知;他努力,她……让他那么努力。 如果早知道他会死,如果早知道他对她有情,她会试着让自己平庸一些,至少不让少年活着的时候那么累…… 那年桃花烂漫,初三同学相约一起外出郊游,路过湖水畔,依依和几位同学挽起裤管,跑到浅水处捉鱼。 不谙水性的人站在湖边,那里面也有一个他。 有同学起哄喊她下水,“下来一起玩,整天就知道学习,小心变成书呆子。” 她只笑不语,依依为她解围:“阿笙怕水,小时候掉进水里,差点溺毙。” 同学恍然大悟,但随后就不以为意,冲她喊道:“没关系阿笙,大不了以后找个会游泳的老公,万一有一天你落水的话,不是还有他救你吗?” 依依往同学脸上泼水,怒道:“乌鸦嘴,你以后才落水呢!” 陶然日记本里,没想到同学当年一句戏谑之言,竟被陶然放在了心上。 他为她学游泳,原本是为了那个万一,却不曾想,他生命中最后一次跳跃,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几个陌生孩子…… 这么说来,陶然之死跟她息息相关。如果他不会游泳,是不是就能避开死亡,奈何生命轨迹已定,就像她无法回答依依的问话。 “如果陶然没死,他向你告白,你会答应他吗?” 会吗?阿笙不知道,也许会,也许不会。她那时候眼里只有学习,还没想过要去爱上一个人,倘若最先走进她人生的那个人是陶然,如果他没死,或许假以时日,她会真的爱上他…… 如果,阿笙笑了笑,这世上没有如果,她已经很久没做梦了。 如今,她在韩愈冷冷的眸光里,看到了她湿润的眼角,然后在他的注视下,一寸寸的松开手指……韩愈不是陶然,谁也不可能成为他。 韩愈却在阿笙松手间,紧紧握住了她的手,韩愈唇角分明在笑,但却让人觉得笑容很冷。 “陶然是谁?” 他很坏,别想利用她 更新时间:2014-4-2913:23:07本章字数:3310 那日,韩家车库,阳光渗不进来,触目所景,皆被淡墨笼罩其中,就连韩愈脸上似乎也笼罩了一层薄薄的寒冰。 早在阿笙醒之前,韩愈就把车开到了车库里,只因阿笙还在睡,这才没有急着下车。 醒来的那一瞬间,她抓着他的手,口中呼唤着“陶然”,语气那么紧张,那么难过,也不知怎了,韩愈心里竟刮起了寒风,刺骨的凉。 那个“陶然”必定是个男子,韩愈能够真切感受到顾笙的伤心,可见这个人对顾笙来说,究竟有多重要。 她在人前,习惯将微笑化作伪装,真实的顾笙,因为与她相处过,所以韩愈多少有一些了解钋。 礼节得体,理智自信,看似淡然,却对看重的人和事,不轻言放弃,因为太聪明,所以偶尔会有些小迷茫,不过不打紧,无非是成长路上必须要经历的小过程。 对于韩愈来说,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小事,包括她屡次不动声色的挑衅他,诅咒他,事后想想都是十分有趣的,但这声“陶然”听在耳中,却激起了他前所未有的愤怒和不安。 陶然是谁?她喜欢的人?他人在哪儿罴? 他竟忘了,今年18岁的她,他能看到她站在太阳下散发出来的光芒,别人又怎会看不到? 大学恋爱不知何时早已成为一种时尚,若是有人追求她,若是她有男朋友…… 心口涌出失落,隐隐焦躁。 真正焦躁的那个人是阿笙。手被韩愈握着,眼神漫不经心,撩拨着阿笙每一处躁动的神经末梢。 她很清楚,韩愈这个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她若不答,他们 就势必要在车里继续耗下去。 “我为什么要回答你?”阿笙脸色并不好看,陶然被她放在心里,未曾开始,却无人可及。 活着的人又怎么能跟死人相比呢?就算能相比,十余年同窗情谊早已演变成亲情,有些东西是深入骨髓的。 死亡造就了永恒,纵使无关情爱,“陶然”两个字又何尝不是她的刻骨铭心。 韩愈是恶魔,所谓恶魔,虚伪笑脸一旦卸下,必定暴戾无常,以前他从骨子里藐视阿笙,现如今直接传递到了眼睛里,那么灼热的盯着阿笙,好像只要他愿意,随时都能把她燃烧成灰。 阿笙并不惧怕,但他身上的青草气息却让她屏住了呼吸,如此近距离,令人心生抗拒。 是啊!为什么要告诉他?韩愈勾起唇角,浑身却散发出清冽的气质,左手搭放在方向盘上,就那么盯着阿笙不放,手指悄无声息的握紧,然后松开。 “男朋友?” 出乎意料的是,韩愈出口之声很平静,阿笙的挑衅并没有成功把他激怒,到了韩愈这个岁数,考虑事情虽也有冲动的时候,但毕竟心细如尘,阿笙初唤陶然,眼神湿润,他看在眼里,想必分手了吧? 年轻人谈恋爱,分分合合很正常,若她跟陶然分手……尚未得到答案,心竟出奇安定了下来。 韩愈语气很温和,完全出乎阿笙意料之外,回想刚才,她在睡梦中主动抓住韩愈,呼唤“陶然”醒来,韩愈出于好奇,问她“陶然是谁”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她……可能生病,也可能是梦境扰心,多少有些欠缺理智。 他已松开她的手,暗自松了一口气,在韩家和韩愈闹僵对她没什么好处,阿笙有心缓和气氛,想了想,说:“故友。” 一句带过,话音很轻。 阿笙这个人,虽说遇事冷静,但听了阿笙的话,还是微微皱了眉。 “故友”有两种解释,一种是指旧友,老朋友。另一种指的是亡友,死去的友人。 无需多问,阿笙提起“陶然”总会带着缅怀之意,韩愈猜想,这个陶然怕是后者居多。 两人各有想法,却都没有说出口,车内一时很静。 终于,韩愈开口问道:“很喜欢他?” “我亏欠他。” 又是短暂沉默,韩愈坐在那里,看着顾笙,见她低着头,无意识抠着手指,手背上还有扎针输液痕迹,泛着淡青色,他 想伸手过去,却又觉得太冒失了。 车库里摆放着一辆辆名车,韩永信有收集古董车的习惯,有时候走进车库,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在参加小型车展。 韩愈声音在寂静的车库里响起:“顾笙,人要往前看,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逝者已矣,生者还要继续活下去。” 那一刻,阿笙脑海中涌起的念头是:“你父母已经离婚了,你能忘掉过去,试着跟我姑姑和平共处吗?”但她没有说出口,她太明白韩愈的心结,一旦触及,必定火花四射。 认识这么久,这还是韩愈第一次用这么温情的语气跟她说话,阿笙有些不适应。 此刻的阿笙是有些恐慌的,她虽然是个书呆子,但能成为03年t大高考状元,毕竟是存有几分小聪明的。 陆子初和韩愈是什么样的人,没有人比她更清楚了,优雅贵公子,他们可以自由自在的追逐梦想,不必为金钱发愁,更何况容貌出色,想找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但短短几日,她察觉到了陆子初和韩愈待她的不同。 陆子初问她:为什么不能喜欢他? 病房贴心照顾,见她对输液心生抗拒,他会酌情纵容她的坏情绪,她可以装作粗线条不知,但毕竟还是放在了心上。 韩愈来医院接她,下电梯的时候,乘客比较多,阿笙站在角落里,抬眸是他宽厚的背。 独立一隅的她,拥挤的乘客,被他分隔成了两个世界。 车内醒来,有外套从她身上滑落,知道“陶然”的存在,语气温和,试着安慰她…… 陆子初对她好,因为她是他学生? 韩愈开始关心她,是因为她是顾清欢的侄女,见她生病,难得同情心外露? 借口太牵强,那两人都是生性淡漠的人,只对最亲近的人好,至于别人,礼节到,仅限泛泛之交,想荣获真心,难着呢! 她今年18岁,顾家祖祖辈辈都从事着法律事业,家教严苛,从顾家出来的人纵使有时候看似简单,但又能简单到哪里去?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对你好,对你好的人只有家人,至于其他人,要么是为友谊,为爱情,为事业,为名利……刚开始的时候,人们喜欢追根究底,到最后懒得继续深究,待一个人好,似乎也开始变成了习惯。 阿笙问自己,他们为什么对她好?总会有一个原因的,抛开所有猜测,似乎只有男女之情了,但…… 路子初和韩愈双双 第 24 部分 对她动心,可能吗?她觉得有些好笑,大概是病糊涂了。 过了好一会儿,阿笙对韩愈说了这么一句话:“韩愈,如果你能冷漠待我,我可能会更自在一些。” 韩愈看了她一眼,没说话。这姑娘心思通透,他虽说她傻,但她有多聪明,他心知肚明,如今听了她的话,是因为她察觉到什么了吗? 阿笙看着韩愈:“有一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说。”他倒想听听她究竟要说什么。 阿笙说道:“如果你想诱惑我,借机刺激、伤害我姑姑,最好适可而止;如果你看惯了美女,像我这样的清汤小挂面不小心入了你的眼,还请你把我从你眼睛里抹去,因为近几年,我不打算谈恋爱。” 受关童童荼毒,阿笙虽然不看言情小说和爱情电视剧,但宿舍熄灯后,关童童喜欢讲述剧情发展。阿笙听多了,会发现很多剧情都是一致的,很俗套,比如说:如果男主角和女主角亲人有仇的话,男主角就会利用女主角,一步步柔情攻势,在女主角爱上他之后,借机报复女主角亲人…… 在阿笙看来,韩愈如果存了这方面的心思,也是很正常的,狗血戏码很附和言情小说和电视剧剧情发展。 韩愈开始有些想笑了:“那你觉得我是前者,还是后者?” 25年来,韩愈从没见过说话这么直白的人,如果她不提醒他,韩愈真不知道原来他还可以这么心机叵测。 “前者居多。” 阿笙动手解安全带,耳边传来韩愈的声音,透着轻漫:“你有没有想过,也许是后者呢!” 阿笙已经在开车门了,闻言动作一滞,心事烦扰,迫切想要远离他,车门打开,刚松了一口气,面前突然横出一条手臂关上了车门,而她整个人竟在转瞬间被韩愈搂至胸前。 心有千结,少女笑颜如花 更新时间:2014-4-2916:44:10本章字数:3463 摊牌后,剧情发展脱离阿笙预想轨迹。 阿笙被韩愈搂在怀里,浑身僵硬,脑子一片空白。 她有些失神,茫然看着韩愈,长长的睫毛,挺直的鼻梁,冷漠的眼,唯一能够让她感到温暖的,除了他的怀抱和呼吸之外,还有他温温的唇。 阿笙唇很烫,不知是被他呼吸灼热,还是受了惊吓。 保留18年的初吻,忽然间就这 么没了,她在恼怒之余,看着韩愈的眉眼,忽然意识到禁锢她的男人,究竟有多强势,好像只要他选定目标,随时都能攻城掠地钋。 周遭声音全都消失了,只有他们的呼吸声和心跳声,相贴的唇呈现出亲密暧昧的姿势,诉说着车厢里刚刚都发生了什么。 韩愈满心的不确定,在亲吻阿笙的那一瞬间,化作了一湖春水,石子落湖,激起涟漪无数。 心脏失了往日跳动节奏,韩愈呼吸凝滞,竟因为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亲吻,像个未经情事的毛头小伙子,内心波澜起伏罴。 他用一个吻验证了他的情动,不是错觉,情路行走多年,几时有过这般心境变迁? 阿笙此时连自己心境都难以描绘,又哪有闲暇时间偷窥韩愈内心世界,第一次经历这种事,就算她再如何从容冷静,也不由慌了起来。 好在韩愈松了力道,阿笙才能一把推开他,打开车门,当着他的面,逃离而出。 冷冷的风刮打在阿笙脸上,阿笙脚步不稳,走在鹅卵石路上,险些被绊倒。 太阳那么暖,暖的心潮泛湿。 身后脚步声越来越近,阿笙越走越急,待那人扣住她手腕,一声“顾笙”刚刚出口,就被顾笙反射性用力一推,眼前一花,当她听到重物落水声时,连她自己也没有想到力气会那么大。 想来,确实是怒了。 那日,天很蓝,游泳池畔,少女身形纤弱,站在鹅卵石小路上,愣愣的看着自己的手指,清澈泛蓝的池水里,韩愈浮出水面,脸色铁青。 别人索吻顶多是被女方打一巴掌,他倒好,险些送命。 毫无征兆之下,韩愈被顾笙推到了游泳池里。隆冬季节,若不是池水恒温,又在家里,韩愈怕是要冻死在池水里。 “这是怎么一回事,好端端的,怎么会掉进游泳池里?”是顾清欢的声音,实在是落水声音太大,她和冯妈原本正在客厅里等韩愈和阿笙回来,听到异响,两人均是吓了一跳。 阿笙低着头,孤零零的站在那里,没吭声。 顾清欢已经走到游泳池边,看了阿笙一眼,又看了看浑身湿哒哒上了岸的韩愈,眉微不可闻的皱了起来。 此情此景,并不寻常。 韩愈失足落水?或是韩愈喜欢冬游,怕着凉,所以穿着衣服跳水? 诸如此类的谎话和借口,连小孩子也不会相信。 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了:韩愈落水跟阿笙有关。 顾笙是什么性格,顾清欢又岂会不知,这孩子知礼懂事,若非动怒,又怎会做出这种事情来? 顾清欢没往深处想,以为韩愈因为她的缘故,故意为难阿笙,两个孩子之间这才发生了冲突,一时间也不忍责怪阿笙,好在韩永信此刻不在家,要不然哪能轻易蒙混过关。 冯妈目睹此景,经不起吓,捂着胸口,正站在台阶上,就听顾清欢朝她喊道:“冯妈,别愣着了,你快去煮壶姜茶,一会儿端到阿愈房间里。” 冯妈连忙说了一声“好”,哪还敢耽搁,急匆匆离开了。 此时,韩愈已经一步步走近阿笙,水珠从发梢滴落,脸色很难看。 顾清欢担心韩愈找阿笙麻烦,连忙抓住韩愈手臂,“入了冬,池水冷,赶紧回房间洗个热水澡,重新换身衣服,别回头感冒了。” 韩愈垂眸看了一眼顾清欢的手,目光这次是真的冷了。 顾清欢察觉到,讪讪的松开手,身体半挡在阿笙身前,笑着说:“阿愈,顾笙年纪小,有时候做事难免鲁莽,若是她做错了什么,我代她向你道歉,你别怪她。” 韩愈越过顾清欢,把视线投落在阿笙身上。 她站在那里,没有害怕,也没有惊慌失措,眼眸沉静从容,但毕竟知道自己做错了,在歉疚和怨愤中小小挣扎着。 这样的人,这样的小举动,纵使是脾气不好的韩愈,表情上也温软了许多。 “你走那么快干什么?”声音虽冷,但却没有斥责,反而多了几分容忍。 她在车内推开他,韩愈并不意外,毕竟毫无征兆吓着她了,至于被她推进池水里,虽然面子不好看,但他知道她不是有心的。 不遇顾笙,竟不知他能待人宽厚至此。 顾清欢有些意外,原以为韩愈会发怒,不曾想…… 韩愈越是好脾气,阿笙就越是想逃离,看向韩愈,大概觉得冷,背挺得很直,流利的线条里透出强硬之气。 若不是顾清欢在这里,阿笙很想回一句:“你说我走那么快干什么?” 突然被吻,或许若干年后,等她修炼成职业白骨精,或许还能淡定如常,但18岁的她,还不能做到无动于衷,眼睁睁看着初吻被夺走,心情又岂是“复杂”两个字就能形容的? 阿笙不愿在顾清欢面前展现出她 的坏情绪,所以垂头,不语。 阳光下,浑身湿漉漉的年轻男子,见阿笙低头,眉心微不可见的皱了皱,摊开右手,一支手机出现在阿笙面前:“你下车的时候,手机落在车里,刚才进了水,你试试能不能用,不能用的话,我赔你一支新的。” 顾清欢这次是真的吃惊了,茫然的打量着韩愈,然后再看向阿笙,她认识韩愈那么多年,几时见他这么好说话过? 冻糊涂了吗? 阿笙微愣,接过手机,外壳水渍有些凉,她没想到韩愈在后面追她,是想把手机给她,她还以为…… 车里车外,一幕幕萦绕脑海,宛如毛线绕城一团,阿笙心里有点乱。 …… 中午,韩永信回来,先是对阿笙嘘寒问暖,叮嘱她以后吃东西要小心,并且交代冯妈,不要做海鲜类食物。 顾清欢抿嘴笑,不说话。 不见韩愈出现在餐桌上,韩永信皱眉道:“阿愈出去了?” “正在房间里洗澡。”顾清欢说着,看了阿笙一眼。 “大中午洗什么澡?”韩永信是谁,很快就从顾清欢的神情中发现了端倪,反倒慢条斯理的坐了下来:“他怎么了?” “阿愈他……” “韩愈……哥哥掉进了游泳池里,我不是有心的。”阿笙打断顾清欢的话,韩愈落水跟她息息相关,没必要藏着掖着。 还是有私心的,阿笙故意说得含糊不清,只说韩愈掉进了游泳池,至于怎么掉进去的,并不说明,徒留韩永信一人去猜。后半句隐隐后悔内疚,任何一个长辈见了,都会心生不忍。 韩永信也不例外。 韩永信并不避讳他对阿笙的欣赏和喜欢,小小年纪,不骄不躁,独立一隅时,眉目沉静从容。看得出来,阿笙是个能够很好克制情绪的人,如果她和韩愈闹别扭,韩愈怕是事先做事说话惹恼了她。 韩永信声音温和,笑着安抚阿笙:“小事,别放在心上。” “孩子间小打小闹原本也不是大事,下次注意就好。”顾清欢紧了紧阿笙的手,站起身,扶韩永信起身:“永信,我陪你上楼看看阿愈。阿笙,你不用等我们,吃完午饭,回房间好好睡一觉,下午让医生来家里再给你好好看看。” 顾清欢了解韩永信,虽然有时对儿子颇有微词,但毕竟是亲生骨肉,听说落水,难免会有所担心。 阿 笙看着顾清欢和韩永信的背影,哪有心思吃饭,这边刚放下筷子,就听到了门铃声。 冯妈还在厨房里,阿笙起身离开别墅,下了台阶,走过鹅卵石小道,就看到了韩家雕花黑铁门。 有一个戴着黑色棒球帽的年轻小伙子正提着保温箱站在外面,向里面频频张望着,看到阿笙,笑了笑,在阳光下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小伙子笑道:“是顾笙,顾小姐吗?” 阿笙微愣,没想到来人是找她的? “对,我是。” 闻言,小伙子从保温箱里取出一只密封好的水晶碗,交给顾笙:“顾小姐,您的粥。” 水晶碗温温的,碗盖上贴着一张纸条。 阿笙揭下来,只见上面写道:“忌嘴,莫贪吃。陆。” 简单字句,带着难得一见的小幽默。 小伙子离开前,又回头看了一眼阿笙,阳光下,少女静默不语,垂眸看着小纸条,清丽的脸上,仿佛沾染了胭脂似的薄媚…… 走不出,他眼眸里的千山万水 更新时间:2014-4-3012:01:55本章字数:3569 隆冬落水,韩愈下午发起高烧,一直昏睡到了黄昏。 临近年关,公司事情很多,韩永信还没吃完午饭就驱车去了公司,顾清欢担心冯妈一人没办法照顾阿笙和韩愈,干脆留在了家里。 家庭医生姓陈,中年男子,个子不高,笑起来的时候眼角会摺叠出细密的纹络,说起话来温柔亲切。 他有一双锐眼,竟看出阿笙排斥扎针输液,所以扎针输液时,一直在给阿笙讲笑话听,并不见得笑话很幽默,但这份心意飘进耳中,落在心里,阿笙若说没有感动,那是骗人的。 阿笙输液的时候睡着了,并不知道韩愈浑浑噩噩睡了一下午,得知此事,已经是下午五点了钋。 顾清欢走进阿笙房间,活动酸痛的手臂,能够看得出来,她应该是忙了一下午,精神疲惫,整个人很累。 阿笙这才知道韩愈落水,得了重感冒。 “韩愈一直高烧不退,急死人了。”顾清欢能够这么说,并不是演戏,她是真的关心韩愈罴。 一个人的眼睛是骗不了人的,某种小情绪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露而出,提及韩愈,顾清欢会担心。 阿笙掀被下床,弯腰穿鞋时,问顾清欢 :“现在退烧了吗?” 顾清欢松了一口气,“退了。” 阿笙有些无动于衷,穿好鞋,起身朝洗手间走去。 顾清欢以为阿笙出于愧疚,打算探望韩愈,紧跟着站起身,“阿愈刚睡着,晚会再去。” 阿笙转身,看着顾清欢,轻轻一笑:“姑姑,我几时说过要去看他了?我只是忽然间很想吃蛋糕……” 顾清欢微愣,无语。韩愈因她感冒,难得她还能摈弃内疚,自得其乐。 04年盛夏,韩永信对她说过这么一句话:“阿笙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孩子。” 对,阿笙善良,同时也很心狠。 她这个小侄女,看似有情终无情,看似无情终有情,想法难测,顾清欢看不清,总之道行颇深。 …… 黄昏,宽敞明亮的厨房里只有阿笙一人,她在做蛋糕。 鸡蛋调好,放入蛋糕粉,加入少许牛奶和小块橙子,搅拌均匀后,放入微波炉。 橙子加热后,略有苦味,阿笙以前在家里尝试过,味道还不错。 高火五分钟,蛋糕膨胀起来,仿佛怀揣着满满的喜悦,随时等待赏识者采撷。 “叮——” 阿笙从烤箱里捧出蛋糕,闻着浓浓的香气,洁白的颜色,饱经白雪厚待,隐有烈阳光华涌动。 阿笙切了一块蛋糕,放在小碟子里,配上叉子,软软的蛋糕含在嘴里,淡淡的苦,心里却溢满了温暖。 吃完蛋糕,阿笙又去院子里转了转,这才返身回房,路过韩愈房间时,门没关紧,韩愈生硬沙哑的话语从门缝里溜了出来。 “顾笙呢?你把她叫来。”这话是对冯妈说的。 阿笙装作没听见,回到房间,刚在床上躺好,冯妈就走了进来,原本想叫阿笙去看看韩愈,走到床边却看到阿笙在睡觉,左右为难,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开了。 后来,阿笙是真的睡着了,再次醒来已是深夜,房间里静悄悄的,阿笙伸手摸手机看时间,却忽然想起手机进水,早已不能用了。 508几位舍友、依依和许飞联系不到她,也不知道会怎么胡思乱想。 兴许姑姑知道她黄昏时胃口不错,吃了两块蛋糕,所以才没有叫她下楼吃晚餐。 夜里很静,阿笙打开门,下楼喝水,经过韩愈房间时,里面毫无声息,应该是睡了。 喝完水,阿笙上楼,深夜十点左右,幽深的走廊里,灯光朦胧,若不是对方修身如玉,容貌英俊,阿笙可能会以为夜半遇鬼。 那人不是韩愈,还能是谁,穿着厚厚的灰色睡袍,脸色苍白的站在那里,正好堵住了阿笙房门,一双眸子盯着阿笙,乌黑深 第 25 部分 沉。 来者不善。 “顾笙,你真狠。”韩愈神情平静,字音却压得很重。 两人房间距离很近,只有几步路而已,顾笙明知他重感冒,还能避不相见,不是心狠,又是什么。 阿笙笑了笑,她可以善良,但她从不轻易出售她的善良。 “能让开吗?我要睡觉了。”她说。 韩愈眉皱了起来,“我们谈谈。”声音还真不是一般的沙哑。 阿笙垂眸看着地面,想了想,抬眸看他:“韩愈,我很好奇,像你这样的人,身边众女环绕,甘心某一天被一个女人束缚自由吗?” “如果心动,又有什么不可以?”说着,轻轻咳嗽起来,如此一来倒是冲淡了他话语间透露而出的锐度。 阿笙视线越过他,投向角落盆栽,悠悠道:“一朝心动,不过是水月镜花。” “你又不是我,怎么知道我此情不长?”韩愈在笑,但习惯使然,那笑怎么看都带着几分讥嘲。 略一沉吟,阿笙凝声道:“顾清欢是我姑姑。” “那又怎样?”为了避开他,她还真是煞费苦心,连顾清欢都被她搬出来充当挡箭牌。 她越是对他不上心,他越是要得到她。 这次轮到阿笙皱眉了:“你不是很讨厌我姑姑吗?” “你是你,她是她。” 深沉的夜,阿笙看着韩愈,男子静默而立,漆黑的眸,仿佛尘埃被吹散一角,折射出凛锐的光。 他是认真的。 …… 是夜,阿笙无声无息呆坐大半夜,到了凌晨才入睡,醒来已经是早晨八点左右了。 走进洗手间刷牙洗脸,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气色好了许多,也许明天就可以回学校了,至于韩家……她唯恐避之不及。 睡了一夜,头发有些乱,阿笙一边动手编头发,一边往阳台走去。 今天天气很好,阳光不受约束的渗进房间里,阿笙想,或许一会儿她还可以到花园里四处走走。 暖冬风微凉,腊梅绽放枝头,满目花色。 对于阿笙来说,忽然走出房间,站在烈日下,眼睛多少有些不适应,待她避开眸子,适应光线,花园景色终于在她眼前慢慢清晰起来。 阿笙的眸在转瞬间,被一个叫陆子初的男人融进了冬日温情里。 她没想到陆子初会来韩家,有些意外,似乎还有些欣喜。 冬日上午,花园里,清隽男子正在给花草浇水,灰色开襟针织毛衣,里配黑色衬衫,米色休闲裤,休闲皮鞋,戴着黑色边框眼镜,对触目花草照顾有加,韩永信拿着工具蹲在地上给树木花草施肥,两人不时说着话。 阿笙笑了笑,他可知,现如今的他,气质矜贵之余,又增添了好几分亲和力,站在神坛上的男子,在和亲人说话的时候,终于在眉眼间沾染了尘世烟火。 “起床了?”身后响起姑姑的声音,短短三个字传送进阿笙耳中,也传进了花园里。 陆子初抬起头,眸子静默如夜,看到阿笙时,眼里有了笑意:“早。” 阿笙笑,阳光下笑颜如花。 还早吗?已经八点半了,这么贪睡,倒让他笑话了。 顾清欢站在她身旁,同她一起看向花园里的人,只不过姑侄心绪各异,一个看的是陆子初,一个看的却是韩永信。 顾清欢说:“我让冯妈把早餐给你热一热,今天天气好,吃完早餐,正好可以去花园里走走。” “好。”应声飞快,隐带欢欣,不像她。 “今日倒是挺乖。”姑姑未曾察觉到异常,笑着离开了。 换衣下楼,正好遇见端着餐盘下楼的冯妈,食物未动,想来那人没有食欲。 热早餐需要时间,再说阿笙也不急着用餐,径直去了花园,顾清欢在她身后喊道:“吃完饭再出去。” 阿笙声音消失在客厅里:“老师来了,我跟他打声招呼。” 腊梅树下,陆子初看着阿笙一步步走近,关了水龙头,站着不动了。 阳光刺眼,阿笙抬手遮挡阳光,跟韩永信打招呼,原本心绪还算淡然,一旦立身陆子初面前,竟又隐隐紧张起来。 “嗨——”她轻轻的笑。 “今天起的好早。”话音中竟带着戏笑。 阿笙笑容加深,明媚粲然。无法反驳,确实起晚了。 尴尬吗?也许,抬眸看着腊梅树,为了转移话题,随口说道:“梅花开得很漂亮。” 陆子初勾起唇角,抬起手臂,只听“啪”的一声轻响,修长的手指间已经折下了一枝腊梅花。 “把手伸出来。” 阿笙睫毛颤动,缓缓伸出手,一枝梅花静放掌心。 阿笙低头看着,腊梅花,亦是一朵朵温暖的花。 抬眸看着男子,他站在花树下,嘴角笑容若有似无,温情和暖,纯属妖孽一个。 阿笙有些懊恼,她好像中了魔怔,总是走不出他眼眸里的千山万水。 用一朵花开的时间,爱上一个人 更新时间:2014-5-20:14:42本章字数:3347 隆冬寒风天,绽放枝头的不是梅花,而是希望。 韩永信喜爱花草,以至于韩家一年四季花香迷人,就算到了12月下旬,依然万花纷呈,阿笙伫立在花圃之中,手中拿着梅花,浅浅微笑,恬淡怡然。 她用柔婉的神彩,点燃了时光静好。 阿笙对梅不喜不厌,但今日却因为一个陆子初爱上了梅花。 一枝腊梅,花朵少了冷清,丰腴优雅缀满枝干,花香淡雅,阿笙在12月,闻到了春天的气息钋。 不经意抬头,温暖的阳光和一树梅花勾勒出陆子初嘴角的笑,只是眨眼间功夫,似乎明媚的春已经破冬而出,急着在圣诞节之前悄然上演。 陆子初笑容含蓄,总是淡淡的,阿笙想,若是他肯大笑,笑容必定可以覆盖满园群花。 景美,人美,阿笙就连心情似乎也明亮清晰起来罴。 她意识到,有些人纵使相处多年,她依然无法描绘出他的眉眼,但有一种人,也许只消一眼,便能被她存放在记忆里,永世难忘。 “身体好些了吗?”陆子初看着阿笙,阳光和阿笙背后的白色花朵融进他的眼眸里,淬成了一群群展翅欲飞的白鸽。 阿笙声音很轻:“好多了。” 静静看着她,他说:“气色还不错。” “因为起得早。”少女话语玲珑聪睿,学他适才戏笑,花影照人,在陆子初心里荡漾出一池悠悠春水。 此刻,阿笙不期然想起佛语。 佛曰:“只此一眼,迷醉半生。” 最美好的时光铺陈在陆子初的眉眼间,随着黑眸流转,仿佛能晕染出一世缱绻春光。 阿笙知道,此景,此人,必定会被她镶刻在脑海中。陆子初是她眼眸中的白月光,至于是不是她心头的那颗朱砂痣,尚未深想。 她在想,如果将这么一个人融入骨血,刻进灵魂里,对她来说,究竟是幸,还是不幸。 昨天深夜,她还对韩愈说男女心动好比水月镜花,很不真实,但今日见到陆子初,她却亲自推翻了自己之前说过的话。四目相对,心事轻柔,涟漪层叠,又何尝只是心动那般简单。 有心摆脱心事困扰,阿笙想起那碗香菇鸡肉粥,还未开口,心里就已浮起淡淡的暖意:“谢谢您让人送来的粥,很好吃。” 真的很好吃,她没告诉陆子初,水晶碗被她刷洗干净,至今还在房间里放着,看一眼,烦心事瞬间消散。 “喜欢就好。”陆子初原本想对她说,如果喜欢的话,下次可以带她一起过去,但舅舅在一旁站着,此话脱离师生轨迹,有些不合时宜。 “我明天回学校。”阿笙说完这话,又有些懊恼了,她回学校,原本无需告诉陆子初,但也不知怎么了,话到嘴边,就那么老老实实的交代了行踪。 陆子初还没说话,韩永信已经拿着施肥工具走了过来:“身体还没好,别急着回学校。” 阿笙说:“年前考试,我需要回学校复习功课。” 陆子初笑了,废寝忘食翻看红楼梦的人,几时这么认真过? “学业重要,身体更重要。”韩永信摘掉白色手套,想了想,说道:“这样吧,先不急着回学校,问过医生再说。” 韩永信毕竟是一片好意,阿笙纵使不愿,又能如何? 陆子初看出她隐隐有些小情绪,想来在韩家诸多不自在,眼眸不由浮起浅淡的温柔。 这么关注一个人的喜悲,连他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这样的念念不忘,放心不下,他之前从未经历过。 如此轻易,就被一个顾笙操控着情绪,比起之前刻意忽视,现如今倒是增添了诸多无奈。 昨天和陈医生通话的时候,陈医生唉声叹气道:“小姑娘太难缠了,去韩家给她输液,怕她排斥扎针,可怜我搜肠刮肚给她讲笑话听,只可惜最后笑话没讲成,反倒自己变成了笑话。” “哦?她都说了什么?”想起那个孩子,陆子初眉眼间已经开始有了笑意。 “我给她讲李元霸,说李渊四子力大无穷,功绩赫赫,一对金锤横扫千军,只可惜天妒英才,最后举锤骂天,竟然被雷劈死了。小姑娘听了之后,皱着眉,很认真的对我说,历史上根本就没有李元霸,李元霸虚构原型来自于李渊之子李玄霸。唐书列传中曾经提起过,李玄霸年十六早死,但在历史上他什么也没干。” 陆子初轻轻的笑:“嗯,像是她说的话。”可以想象当时的场景,顾笙偶尔认真起来,纯真执拗,像个孩子。 “她还希望我以后能够尊重历史。”说着,陈医生又是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为了这句话,陆子初挂断电话后笑了很久,格外的想念她。 两年前,陈医生儿子被牵扯进一桩刑事案件里,陈医生恳请陆子初帮忙,两人这才有了交集。 陈医生为此一直对陆子初心怀感激,那日下午,正准备动身前往韩家,陆子初给他打来了电话,说小姑娘排斥扎针,扎针的时候可以多跟她说说话。 认识这么久,这还是陆子初第一次请他办事,陈医生还笑问陆子初,小姑娘是不是他的女朋友? 陆子初在电话里笑了笑,“陈叔,她还是个孩子。” 在他眼里,她还是个孩子,可他比谁都清楚,顾笙是个情绪掌控高手,善于伪装,看似温吞谦逊,其实骨子里比谁都执拗难缠。 既然她想离开韩家,或许…… 或许私底下,他可以跟陈医生事先沟通一番,如果她真的不适合回学校,说什么也不能由着她胡来。 不经意抬头,竟看到了韩愈,不知何时早已立身阳台,穿着睡袍,双臂环胸,垂眸看着他们。 阿笙顺着陆子初的目光抬眸望去,因为刚睡醒,韩愈发丝略显凌乱,但男人若英俊,不管怎样都会让人觉得很好看。 距离有点远,阿笙看不到他的眼睛,并不见得韩愈在看她,但她却觉得浑身不自在,更何况陆子初就在她身旁站着,阿笙竟跟做了亏心事一般,不愿看韩愈,更不敢看陆子初。 花园花朵开的不管不顾,从高处往下看,宛如一只只展翅欲飞的七彩蝴蝶,韩愈从不知道,家中花园竟可以这么美。 见陆子初朝他挥了挥手,韩愈笑了,再看阿笙,垂头看着手中的腊梅花枝,似是没有察觉到他的存在,可就在刚刚,她明明看到了他。 装作没看到他,至少说明他在她眼里,并非是事不关己的陌生人。 花园里,也不知道陆子初低头对阿笙说了什么话,只见她点点头,跟着陆子初和韩永信一起离开了花园。 这丫头在公共场合举止得当,可一旦到了私底下俨然换了一副面孔,典型的表里不一。 冬季清寒,百花晃眼,韩愈看着顾笙的背影,也许连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那双 经年冷漠的眼眸,不知何时早已因为一张笑靥有了融化的迹象。 …… 陆子初去找韩愈时,韩愈正在换衣服,也不催他,坐在沙发上,顺手拿起一本财经杂志翻看起来。 待韩愈从更衣室里走出来,这才从杂志上移开视线,抬眸问他:“好端端的,怎么感冒了?” 陆子初昨天很忙,在望江苑忙完工作,已经是深夜11点左右了,睡前给陈医生打了一通电话,原本是想询问阿笙身体怎么样,就多聊了几句,然后陈医生提起了韩愈,说韩愈落水,下午发高烧,好在烧退了,虚惊一场。 已经很晚了,陆子初没再给韩愈打电话,一大早过来,明着是来看望韩愈,暗地里……看看顾笙。 “不小心掉进了游泳池里。”韩愈低头扣着衬衫衣扣,声音有些哑。 陆子初笑了笑:“看来,这个不小心有些不寻常。” “昨天我好心归还手机,却被顾笙推进游泳池里,你说这姑娘是不是恩将仇报?”话虽如此,语音里却没半分埋怨的意思。 陆子初看着他,若有所思:“顾笙不是这么冲动的人。” “你倒是了解她。” 陆子初合上手中杂志,再开口,声音凉凉的:“你欺负她了?” 若非气恼,顾笙怎么会动手推他?他可以不了解顾笙,但对韩愈却是十分了解的。 韩愈进更衣室拿外套,听了他的话,走到门口偏过头来看了他一眼,“吻她算不算欺负?” “啪嗒”一声,手中杂志被陆子初扔到了一旁矮桌上。 偶尔,她坏起来像个小孩 更新时间:2014-5-20:14:43本章字数:3375 餐桌上,腊梅在花瓶里吐露着芬芳,阿笙想:陆子初上楼也有好一会儿了,不知道韩愈有没有乱说话…… “在想什么,吃个饭还这么心不在焉。”顾清欢端来了一杯牛奶,放在阿笙餐盘旁边。 阿笙回过神,说谎不眨眼:“昨晚没睡好,有些犯困。” “吃完早餐,回房间好好补补眠。”顾清欢站在餐桌旁,接着说:“昨天晚上你爸爸给我打来了电话,打不通你手机,担心你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阿笙皱眉:“你怎么告诉我爸爸的?罘” 顾清欢见她有些紧张,忍不住笑道:“看把你紧张的 ,我说你手机坏了,今天让你抽时间给他回个电话。” 阿笙笑了笑:“谢谢姑姑。” 顾清欢没好气道:“谢我说谎,替你隐瞒生病这件事?飚” “报喜不报忧,再说我身体也好得差不多了,没必要让他们在美国为我担惊受怕。” 顾清欢笑着摇头,离开餐厅,很快又走了回来,手中拿着一只盒子,放在了阿笙面前:“看看,如果款式不喜欢的话, 第 26 部分 可以拿到店里再换。” 阿笙放下汤勺,拿起餐巾擦了擦嘴,打开盒子,里面静静安放着一支银白色手机,女款,是时下女孩子都很喜欢的款式。 原本阿笙打算回学校之后再买手机,没想到姑姑私底下都帮她置办好了。 姑姑眼光一向很好,她挑选的,阿笙没有不喜欢的道理。“ 阿笙抬头问她:“我如果对你说谢谢,你会不会生气?” 顾清欢撇嘴道:“肯定会生气。” 阿笙含笑不语,低头把玩着手机,耳边响起顾清欢的声音:“刚才听永信说,你明天想回学校?” “年考在即,总不能因为生病一直耽误学业。”阿笙端起牛奶,浅喝一口,有点小甜,不加糖的话,会更好。 顾清欢可不是那么好骗的人,扫了一眼四周,见冯妈正在厨房里忙碌,坐在阿笙身旁,压低声音道:“你跟我说实话,是不是韩愈私底下又找你麻烦了?” “没有,他对我很客气。”最近确实很客气,除了那个莫名其妙的吻。 顾清欢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沉默了好几秒,这才对阿笙说道:“阿笙,远离韩愈。” 阿笙微愣,失声道:“姑姑你——”发现什么了吗? 顾清欢轻叹一口气:“没有人能够在伤害韩愈之后还能独善其身,他向来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你把他推到游泳池里,大病一场却不记仇,这并不寻常。” “姑姑多想了。”这话,阿笙说的心虚。 “真的是我多想了吗?他昏睡醒来,追问冯妈,得知你一直没去看他,当时就动了怒,让冯妈喊你过去,后来冯妈对他说,你在睡觉。韩愈脸色这才缓和了许多……”顿了顿,顾清欢神情严肃起来:“阿笙,姑姑是过来人,韩愈看你眼神不一样,还有他对你的态度……” 顾清欢没把话说完,有些忧心忡忡。 静默片刻,阿笙说:“姑姑,不管韩愈是否对我有意思,我都不会跟他在一起。” 顾清欢挑眉:“因为我嫁给了韩愈的父亲?” “因为我不爱他。” “现在不爱,你能保证以后也不会爱上他吗?” 阿笙笑了:“姑姑是不喜欢韩愈这个人,还是单纯不希望我和韩愈在一起?” 顾清欢“唉”了一声,侧眸看着阿笙:“感情对于韩愈来说不是必需品,而是 生活调剂品。他能很快的投入一场新恋情中,同时也能快速的从一段旧恋情里抽身而出。曾经,韩愈有一个女朋友忍受不了韩愈和她分手,以死相逼,希望他能够回心转意。那女孩当着他的面割破手腕,寻常人面对这一幕,不管有情还是无情,只怕早就打电话叫救护车了,可韩愈呢?视若无睹,继续煮咖啡,去书房工作前,还特意问了问女孩,要不要来杯咖啡提提神继续闹。” “后来呢?”韩愈倒也狠心。 “家佣担心出事,打电话给永信,那天永信在开会,我代永信接了电话,听说此事,连忙让家佣带女孩去医院,好在送得及时,没有酿成大祸。为此,韩愈还把家佣给辞了,嫌他多事。” 阿笙总结道:“这女孩有点傻。” 男人若不爱,就算女人死在他面前,他也不会重燃心动,有的只是心惊肉跳。韩愈是男人中的异类。 “重点不是女孩傻不傻,而是韩愈太无情,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什么都好说,一旦不爱,比谁都狠。”顾清欢说着,抬眸看了一眼通往二楼的盘旋楼梯,话锋一转:“还有楼上那位陆子初,有女孩为了他要跳江,为此还惊动了警察,女孩执意要跟陆子初通话,警察无奈只得找到陆子初,希望他能够暂时说谎稳住女孩的情绪,你猜怎么着?陆子初表面应允,但接过电话却对电话那头等着跳江的女孩说:‘需要我为你倒数吗?’说着,还真的从10往前倒数起来,陆子初声音多淡定啊!一个个数字从他嘴里蹦出来,沉稳有力,就跟阎罗王索命一样,那女孩当场就崩溃了,还没等陆子初数到2,就冲陆子初大声吼道:‘陆子初,你真狠。’陆子初说:‘不是我狠,是你太懦弱,如果你真的跳江,我或许还能多看你一眼,但你不跳,所以我连跟你说句话,都觉得对你是一种恩赐。’在场的人听到陆子初的话,全都吓出一身冷汗,唯恐女孩想不开跳下去。” “那女孩跳江了吗?”阿笙有了兴致。 顾清欢“哼”了一声:“他都把话说得那么绝情了,傻子才会往下跳。” 阿笙笑出声:“听似无情,毕竟还是断了女孩跳江念头,说起来应该算是有情了。” 反观韩愈,女友和他毕竟相识一场,割腕后经受待遇比陌生人还不如,阿笙几乎敢断定,倘若不是家佣打电话求助,后来把女孩送到医院,韩愈怕是真的会任由女孩死在他家里。 “阿笙,你这是在替陆子初说话吗?”顾清欢有些不高兴了。 “ 姑姑,我只是实话实说。”阿笙伸手放在顾清欢手背上,轻轻握住她的手:“你放心,我明天回学校,以后会试着远离韩愈。” 顾清欢靠着椅背,叹气道:“我现在倒不担心你了,反倒是担心韩愈,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阿笙松开手,笑了笑,不接话,端起牛奶杯,喝了一口,皱了眉,牛奶放凉了。 …… 陆子初和韩愈一前一后走下楼,未见顾笙,反倒是率先听到了她的声音。 她在跟人讲电话,站在客厅落地窗前,上午阳光洒满温室,仿佛世间万物都能在刹那间破茧而出。 韩愈看了顾笙一眼,问陆子初:“要喝水吗?” “不用。”陆子初在笑,但眼睛里却没有丝毫笑意。 韩愈离开后,他站在楼梯口,静静的看着顾笙。 她今日衣着宽松,白毛衣和灰色休闲裤,阳光笼罩一身,低头说话时,垂落下来的发丝几乎遮住了她讲话时的神情。 她并没有觉察到陆子初的存在,走近,属于她的轻言声淡淡的传进耳中。 “圣诞节我就不去美国了……对,时间太赶……你跟爸妈说一声,今年我想回老家过年……你要回来?爸妈呢?他们知道吗……” 陆子初之前听说过,顾笙有个哥哥,想来她在跟顾城通电话,轻声细语,会让人误以为很乖巧。 阿笙讲话间隙,无意中看到了站在客厅里的陆子初,对他微微一笑,移开眸子继续讲电话。 等阿笙结束通话,客厅里并不见陆子初的身影,阿笙走出客厅寻他,却在门口被韩愈唤住脚步。 “这个给你。” 同样是一支新手机,静静的出现在阿笙面前。 “不用,姑姑已经给我买了新手机。”没想到,生着病,他还记挂着她手机进水不能用。 被人拒绝还是第一次,韩愈皱眉:“拿着,我不喜欢欠人。” 阿笙开始有了小情绪:“就算你给我,我也不会用。” “那就扔了。” 韩愈原本说的只是气话,也料定阿笙不会真扔手机,谁曾想…… 手上一空,紧跟着韩愈看到了阿笙走向花园的背影,再然后韩愈目睹一道优美的抛物线从阿笙手中划出,最后落在了台阶下方的游泳池里。 “如此一来,你我扯平了。”阳光下, 阿笙笑着转身,看到了脸色异常难看的韩愈,也看到了花园一角,单手插在裤袋里,独立一隅的陆子初。 举动反复,她被施加了魔咒 更新时间:2014-5-20:14:43本章字数:3289 那日,阳光真的很暖,柔柔的投落在三人身上,光影移动间,是他,还是她,仿佛被施加了魔咒,彼此对望,却忘记了时间的存在。 陆子初在看她,韩愈也在看她,仿佛刹那间凝固了时间。 阿笙离陆子初很近,只有几米距离,却在几米距离里,移开眸子,不愿正视他的眼睛。 韩愈毕竟是他亲人,被他目睹这一幕,他会怎么想她?没教养,还是太冲动? 阿笙是这么想的,韩愈若是喜欢她现在这个样子,那她最好反其道而行之,若她所作所为不再是她,他还会不改初衷吗罘? 这手机,阿笙纵使不接受,也没必要当着韩愈的面,直接扔进游泳池里,这么不给韩愈面子,无非是希望他能讨厌她,就算不讨厌,若像以前一样对她冷漠相待,也是很好的。 但韩愈却没有恼羞成怒,只盯着阿笙,不说话。 等了一会儿,韩愈哑着嗓子,送给阿笙两个字:“幼稚。飚” 说着,转身进屋,一时间院子里只剩下陆子初和阿笙,阿笙心里有点难过,也有点委屈,陆子初不说话,她更没有主动开口的打算。 “顾笙。”率先说话的那个人竟是陆子初。 仿佛有什么东西在鼻头发酵,酸酸的,阿笙垂眸,不答腔。 陆子初看了她好一会儿,漆黑的眸子里闪过一丝无奈,克制上前的冲动,再开口,声音淡淡的:“委屈?” “没有。”两个字从阿笙嘴里说出来,言不由衷。 陆子初听出来,嗓音低沉浅淡:“手机是我买的。” “呃……”阿笙忽然抬头,吃惊的看着陆子初。 一大早,陆子初给韩愈打电话,韩愈听说他要来韩家,就让他挑一款女式手机带过来,因为不知道对方是谁,为此挑了很久,没想到第一次挑手机送人,对方竟是顾笙。 初听韩愈亲吻顾笙,激起了他前所未有的坏情绪,如今顾笙把手机扔进游泳池里,故意惹韩愈生气,反倒冲散了他眸子里的冷意。 她怕是气坏了,否则怎会做出这么失礼的举动来? 陆子初目光太深邃,阿笙心头悸动莫名,阿笙低头说:“我不知道是你买的手机。” 那一刻,陆子初很想问顾笙,如果事先知道手机是他买的,她是否还会把手机扔进游泳池里,但这话注定没办法问出口,因为隐约有脚步声响起,韩愈拿着外套走了出来。 险些忘了,不久前母亲打来电话,声称很久没有看到韩愈,让他们中午一起回陆家吃饭。 “走了。”虽说韩愈语气平静,心里毕竟存了几分恼意,大步走下台阶,担心多看顾笙一眼,就会忍不住发起火来。 临走前,陆子初问她:“明天回学校吗?” “嗯。”是一定要回去的,在韩家继续待下去,她怕自己会心力交瘁。 “明天上午10:20分,有一节刑法课,不要迟到了。” “好。” 那声“好”也不知道陆子初有没有听到,阿笙看着他的背影,忽然有些怅然若失。 冬日阳光充沛,游泳池畔,有少女沿着池岸,试图找到手机落水的踪迹。 …… 路上,陆子初和韩愈各怀心事,很沉默。 十字路口,陆子初忽然开口:“如果你不是认真的,最好不要招惹她。” 闻言,韩愈看了他一眼,良久之后,说:“如果我很认真呢?” 陆子初不语,沉默了好一会儿,淡淡的说:“你以前交过几任女朋友,每一次看起来都很认真。” 韩愈皱了眉:“她跟她们不一样。” 陆子初勾起唇角:“依我看,没什么区别。” 如果顾笙真的跟那些女人不一样,韩愈至少应该试着尊重她。 强吻,好像跟尊重并不挂钩。 韩愈眉皱得更深了:“什么意思?” 陆子初侧眸看了他一眼,嗓音轻漫:“字面意思。” …… 下午,陈医生来到韩家,帮阿笙扎针输液,叮嘱她回学校后要注意饮食,如果身体有任何不适,可以给他打电话。 陈医生开了口,阿笙又执意要回学校,韩永信也不好继续挽留,晚上吃完饭,又给阿笙拿了几千块钱,让她吃不惯学校伙食的话,可以叫外卖。 阿笙连忙推托不要,求助姑姑,姑姑在一旁笑道:“你就拿着吧!不管怎么说这也是做长辈的一点心意。” 阿笙只得收下,却是诸多不自在。 那一晚,韩愈并未回来,听韩永信说,韩愈晚上留宿陆家,回来也要等明天了。 阿笙心里一块大石落地,不用面对韩愈,这让她觉得很轻松。 翌日天亮,韩家派车把阿笙送到了学校,时间还早,回到508宿舍,舍友惊喜不已,围着她嘘寒问暖。 江宁拍着阿笙的肩,唉声叹气道:“吃个东西也能过敏住院,注定命中无福,原指望你今后嫁入豪门,姐们跟着沾沾光,如今看来,是没指望了。” 阿笙听了,只笑不语。 什么叫有福呢?得遇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阿笙觉得,所谓爱,通常都被融进生活里。有些人的爱情之所以看起来很神秘,无非是因为这些人距离世人生活比较远,有神秘感的通常都不是感情,而是人。 世上爱情都长着一样的面目,不管是政商名流,还是尘世路人,爱情都要历经平淡,越是日子琐碎,越是可以看到相濡以沫的深情厚爱。 在顾家,阿笙一直觉得父母感情很好。 父亲每次叫母亲名字,声音就会很温柔,熟人听了,总会羡慕一笑,瞪着自家老伴:“你看人家老伴。” 父母像任何夫妻一样,也曾吵过架,吵得最凶的时候,可以相互斗气不说话长达一星期,即便如此,日子还是要在无尽的琐碎中继续走下去。 母亲生病,父亲会焦急紧张;母亲生气,父亲会笑着安抚她;两人夫妻二十多年,从没向对方说过“我爱你”,母亲说:“说不说我爱你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在他心里。” 深情藏匿在生活里,所以嫁给豪门,还是嫁给贫穷,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两个人是否能在平淡中坚守,哪怕历经磨难也要厮守一生。 刑法学课堂上,再见陆子初,阿笙内心溢出了小喜悦。 有人说,眼睛是心灵之窗。 第一次相见,陆子初的目光就强烈吸引着阿笙,他思索问题时,眼神专注犀利,很有内容。 这个男人成功演绎了岁月静好,他把安宁淡然放进了云卷云舒中,就那么独立一隅,似乎人世间所有纷扰都能跟他无关。 她知道他很有魅力,她很少看到有男人可以在举手投足间把淡定从容,一寸寸融进浑然天成的气质里。 阿笙在大学期间,一度很迷茫,她想在终将逝去的青春里关注 一些现实以内的东西。但现实以内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她毫无头绪。 好在她遇见了陆子初。 他给了她从未有过的触动和梦想,遇到他的每一天,都能激发出无限正能量,他把经历和岁月收 第 27 部分 藏在他的灵魂里,所以她永远都不知道,下一秒,她会看到怎样一个陆子初。 陆子初正在认真讲课,他每次进教室都会拿着课本,但所有学生都知道,课堂上他从来不碰课本,他讲的东西是学校没办法给他们的。因为他,他们学会了思维延伸,她开始明白,所谓学识,需要在岁月和一次次经历中燃烧自己,正因为他有故事,所以他们才能在他的语言中感受到法学的魅力。 这样奇妙的经历,并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给她的。 教室里,陆子初眸光对上阿笙,他冷清依旧,她敛眸移开,看似风平浪静,内心却泛起浅波涟漪。 台上,男子转身板书,嘴角有笑意淡淡浮起,刚才某人上课似乎有点不专心。 台下,阿笙把手伸进风衣口袋里,那里装着一支失而复得的手机,昨天上午沉潜在了游泳池里,但却被她想方设法捞了上来。 好在手机没摔坏,开机,屏亮,阿笙从不知道原来她的快乐竟也可以这么简单。 如此反复,只因他对她说:“手机是我买的。” 刨个坑,她想把自己活埋了 更新时间:2014-5-215:08:57本章字数:3361 那天课罢,陆子初收拾课本离开前,当着03级全系学生的面,对阿笙说:“顾笙同学课后来一下办公室,我有事情找你。” 一时间,阿笙饱经全系学生眼神垂爱,当事人坐在座位上沉淀了情绪,这才起身,拿着背包走人。 前往办公楼,阿笙面前是一条长长的走廊,陆子初的办公室在甬道尽头,那里有一面明亮的玻璃墙,离得很远,就能看到自己的小身影,随着走近,一点点拉高,清晰。 薛明珠有一次来办公楼交作业,看到这面玻璃墙,还曾对她们说:“这面玻璃墙很神奇,仿佛能看到自己从婴儿时期一点点长大成人。几十秒,小小的自己眨眼间就长成了现如今这副模样,忽然有点小感伤。” 阿笙明白:所谓日子,经不起推敲钏。 房门没关,阿笙在办公室外面停了两秒,抬手敲了敲门,这才推门走了进去。 陆子初正站在打印机前整理资料,阿笙走进来的时候,他侧眸看了她一眼,神情平静:“下午要输液,别忘了。” “……嗯。”阿笙略感意外,他喊她过来,就是为了说这件事糅? 他问:“ 有人陪你去医院吗?” “有。”t大医学院附属医院坐落在学校附近,步行十分钟就到了,就算没人陪她一起输液,阿笙一个人也能应付过来。 早已敲定好的,陆子初下午要和诉讼当事人面谈,所以没时间照应阿笙,听到有人陪她一起输液,倒也安了心。 想了想,陆子初说:“输完液别忘了给我打电话。” 阿笙很想问他,给他打电话干什么,但出口话语却是:“我没有你电话号码。” 有些后知后觉,陆子初这才意识到他们认识这么久,但却从来没有向对方告知过彼此的电话号码。 笑了笑,陆子初低头对阿笙说:“把你手机给我。” 递给陆子初的是一支银白色手机,至于那支被她千辛万苦捞出游泳池的黑色手机则一支潜伏在她的口袋里,不敢轻易拿出来示众。 也许,口袋里潜伏的早已不再是一支手机,而是她深深藏匿的心思,担心一朝暴露,迎向她的却是惴惴不安。 陆子初拿着手机,手指娴熟的输着号码,把名字编写在内,存入电话薄之后,又用阿笙的手机拨打着他的号码,听到手机在响,这才挂断电话。 把手机还给阿笙,阿笙低头看着电话薄,“陆子初”三个字烫红了她的眼。 …… 下午,许飞陪阿笙去医院输液,殷勤周到,不时有目光投落在阿笙这边,输液室有女病友小声感慨道:“唉,好男人永远都是别人的。” 期间,刘依依给阿笙打来了电话,阿笙佯装不经意的看了一眼许飞,一直笑眯眯的许飞,笑容终于维持不下去了,凑到阿笙耳边,小声说道:“我先去趟洗手间。” “去吧!”阿笙理解许飞的感受,惟愿时间能够冲淡一切烦愁。 电话那端,刘依依问阿笙:“刚才是谁在跟你说话?” “许飞。” 刘依依忽然沉默了,阿笙只能主动打破沉默,对刘依依说:“我昨天跟哥哥通过电话,他说他有可能今年会回国过年。” “真的?”刘依依一扫之前消沉,声音很激动,那样的欢喜倒让阿笙失笑不已。 那时候的她又怎么会知道,刘依依之所以激动欢喜,并非因为她的大哥要回国了,而是她终于可以见到她心仪喜欢的男人…… 大哥和爱人,岂可相提并论。 “那么激动干 什么?他只说有可能,还不确定是不是真的能回来。”阿笙担心刘依依只是空欢喜一场,毕竟还不知道爸妈是否放行。 刘依依笑道:“一定会回来的。” 阿笙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你知道?”依依说的那么坚定,好像哥哥已经提前预定好机票,回国在即。 “我就知道。”有时候,刘依依对某些人,某些事情的坚持比阿笙还执拗。 两人又说了几句话,这才挂断电话。 许飞回来时,看到阿笙坐在椅子上,头低垂着,似是睡着了,脱下身上的外套披在她身上,无声坐在她身边,扶着她的头,让她靠在他肩上。 似是睡着的阿笙,轻轻睁开眼睛,随后闭上。 许飞很好,只可惜刘依依不爱。 …… 输完液,许飞和阿笙在外面简单吃了饭,把她送到宿舍楼,许飞这才转身离开。 回到宿舍,阿笙险些吓一跳,508舍友正在集体做面膜,一张张发青的脸,别提多瘆人了。 薛明珠正躺在床上,翘着二郎腿看书,见阿笙回来,好心道:“阿笙,要不要做面膜?” “不做。” 这话本正常,奈何江宁故意曲解,也有心逗阿笙,便从床上坐起来,伸出兰花指:“来嘛小妞,做一次一百,做两次两百,再送一次。” 阿笙送了江宁两个字:“下流。” 闻言,江宁笑得天花乱坠:“我说的是做面膜,你想的却是男欢女爱,大伙评评理,我和阿笙,究竟谁下流?” “……”阿笙拿着手机,直接去了洗手间。 …… 阿笙给陆子初打电话的时候,陆子初正在参加一个饭局,听到手机响,再看名字,嘴角微微上扬,对餐桌众人歉然一笑,这才起身走到了房间一角。 “输完液了?”直接开门见山,陆子初话语简洁有力,但能从玻璃窗里看到他讲话时柔和的脸部线条。 “嗯。”阿笙紧接着问他:“给你打电话,有没有打扰你?” “没有。”她还记得打这通电话,对于陆子初来说,可谓暖人心扉。 窗外,夜幕笼罩尘世,万家灯火点缀了双眼,陆子初语声轻柔温和:“有没有吃晚饭?” “回学校之前吃了一碗馄饨。”回话的时候,阿笙并未多想,说完之后,听到对方低低的笑 声,这才懊恼不已。 她只说自己吃过饭就行了,又何必老实交代自己晚上吃了一碗馄饨? 话已出口,难以收回,好在陆子初没有站在她面前,要不然一定可以看到她蒸红的脸。 门上响起敲门声,紧接着薛明珠的声音尖锐响起:“阿笙,快出来,我都快憋死了。” 这声音来的太突然,阿笙来不及捂手机,别说是陆子初了,只怕隔壁宿舍的人也能听得一清二楚。 果然,陆子初淡声问她:“你在哪儿?” “洗手间。”就算她不说,陆子初又怎会猜不到。 电话那端,陆子初笑容加深:“是薛明珠吧?听声音似乎很急,出去接电话,别把她憋坏了。” “哦。”阿笙瓮声瓮气的应了一声,有这样的舍友造孽啊! 打开门,更惊悚的话还在后面。 薛明珠看到阿笙出来,幽怨的白了阿笙一眼,关门前,嘴巴特毒:“阿笙,老实说你是不是便秘啊!” “你才便秘。”阿笙下意识还击薛明珠,这话也不知道薛明珠有没有听到,反正陆子初是听到了。 阿笙恨不得刨个坑,把自己给活埋了。 “那个……”我不便秘。 阿笙终是没说出口,如果她真告诉陆子初,她不便秘的话,反倒像是在遮掩她便秘一样。再次感慨,她的舍友们,都是她人生中的贵人啊! 瞧瞧,因为她们,她平淡无奇的人生里被强行增加了多少笑料? 陆子初隐约猜到那孩子怕是脸红了,忍着笑,怕自己笑出声,增加她的难堪,有意结束通话:“早点睡,别熬夜。” 阿笙拿着手机,有气无力的回到宿舍,关童童连忙关切道:“阿笙,你真的便秘吗?我妈那里有一个偏方挺灵的,回头我把偏方要来给你。” “……”阿笙躺在床上,装作没听见。 江宁“啧啧”道:“羞什么?谁还没便秘的时候,别怕,姐姐不笑你。” “……”阿笙直接拿被子蒙着头,她爱508,真的。 这边,陆子初挂断电话,嘴角笑意清凌照人,涟漪荡漾,一向漠然待人的陆子初,何曾有过这样的神彩? 落入同僚眼中,俱感讶异,纷纷望向他,猜测能让男子这般微笑,是否跟之前那通电话有关。 “怎么?”陆子初端起水杯 ,淡淡的扫向同僚们。 “没什么,没什么……” 平安夜,相约不如偶遇 更新时间:2014-5-222:34:55本章字数:3346 那天阿笙离开韩家,韩愈并不知晓,所以阿笙回到学校后,一直担心韩愈会找她,事实证明确实是她想多了,手机风平浪静,韩愈是知道她手机号的,但却一直没给她打过电话。 也许,他只是随口说说,并未上心…… 转眼间迎来了圣诞节,且不说大街小巷是否都摆上了圣诞树,挂起了小彩球,就说t大校园吧!几乎所有图书馆和餐厅里都摆上了大小不一的圣诞树,彩旗高低起伏的挂在天花板上,一派节日喜庆。 到了平安夜那天,刘依依来学校看阿笙,给她送了一只大大的水晶苹果,阿笙两只手合起来也没把苹果拢在手心里,笑道:“这么大,我一个人怎么吃得完?” 天气太冷,刘依依哈着热气,跺着脚说:“吃不完也要吃,把整个苹果吃完,这才吉利。罘” 阿笙和刘依依回到宿舍,舍友们还是第一次见刘依依,直夸她长得漂亮,就连以美貌著称的江宁也忍不住说刘依依气质很干净,还问阿笙,是不是南方女孩,气质都很好。 这话连带也把江宁自己给夸了,一屋子的人都在笑。 那天508宿舍里,刘依依从包里掏出一只包装好的苹果递给阿笙,对她说:“你把这只苹果给小哥送去,就说是你送的,我在宿舍等你。飚” “许飞宿舍离这里不远,你自己送给他。”阿笙看着那只苹果,不接。 刘依依已经把苹果塞到了阿笙手里:“快去,回来后,我们一起去吃饭。” 许飞没在宿舍,他的舍友说导师找许飞有事,一时半刻回不来。 刘依依在宿舍等她,阿笙没有久待,把苹果放在许飞书桌上,跟他的舍友打了声招呼就离开了。 回去后,刘依依问她:“小哥怎么说?” 阿笙去洗手间洗手:“没看到他,我把苹果放到他书桌上了,他一回宿舍就能看得到。” “哦。”刘依依应了一声,有些心不在焉。 刘依依想法,阿笙还是知道的,他们打小就感情深厚,纵使无关情爱,却不愿彼此关系渐行渐远。依依急于和许飞回到最初,但却不知道该怎么修补表白被拒引起的疏离和隔阂。 这时,薛明珠走了进来,对刘依依点头笑了笑,然后对阿笙说:“你猜我刚才在操场旁的小树林里看到谁了?” “谁?”虽是询问,阿笙却是半点好奇心也没有。 薛明珠愤愤道:“江宁和她那位小男朋友,这两人竟然躲在树后接吻。” “恋人接吻很正常。”阿笙笑,不知情的人只怕会误以为薛明珠暗恋江宁小男友,否则怎会这么生气? “目睹这一幕,江宁在我心里的形象一下子降到了这里。”薛明珠说着,还配合手势,直接从胸部降到了腰间。 阿笙觉得被降低的形象高度,其实还是挺高的。 “明珠,你上辈子一定是教堂里的老修女,等你以后谈恋爱,估摸着接吻比江宁还勤。”关童童走过来,趁薛明珠反驳前,搂着阿笙和薛明珠的肩,提议道:“平安夜,恋人扎成堆,要不我们这群没男朋友的,晚上一起出去聚一聚?” “我看行。”薛明珠摆出女王范,甩开关童童的手,扭腰去洗手间了。 关童童又看向阿笙:“阿笙,你呢?” 阿笙看向静静看书的刘依依,刘依依笑了笑:“我没意见。” “那就一起吧!” …… 晚饭是在江边吃的,江宁小男友请得客。 就在508舍友准备集体外出吃饭时,江宁回来了,“姐妹们,我相公说了,晚上请大家吃饭,不能不赏脸啊!全都要来,依依也来,人多才热闹呢!” 小男友是富二代,用薛明珠的话来说:“不吃白不吃,吃了不白吃。” 阿笙和刘依依原本不想凑热闹,感觉这顿饭像是在宰那位富二代,但又不好扰了大家的兴致,于是几个人浩浩荡荡的往江边走去。 有名的川菜馆,每道菜都很辣,吃得江宁小男友眼泪直流。 江宁笑眯眯问他:“是我辣,还是川菜辣。” 这话初听有些莫名其妙,但后来众人猜想,这话可能是两人私底下比较隐秘的小情趣,如今当众说出来,怎么看都有当众***的嫌疑。 有了上次的前车之鉴,每道菜刘依依都会率先尝一尝,觉得放心了,这才让阿笙动筷子。 薛明珠在一旁笑道:“阿笙吃顿饭,享受的待遇都快赶上皇帝老子了,饭前需要身旁内侍先试毒试吃,羡慕死我了。” 饭桌下,阿笙和刘依 依的手握在了一起,什么叫闺蜜,大抵如此了。 一顿饭下来,饭桌上有男生,不喝酒是不可能的。 薛明珠是酒桌高手,508宿舍的人都知道,但关童童一口一杯白酒下肚,却是大大出乎众人的意料之外,齐呼她深藏不露,是女中豪杰。 小男友一看这阵势,当时就有些怯胆了,一个薛明珠就难以应对了,再 第 28 部分 加上一个关童童,这不是要他的命吗? 女友在侧,面子不能丢,小男友两面夹击,江宁也有心放任他喝醉,偶尔小男友推辞不喝,江宁还会在一旁皱眉道:“别扫了大家的兴致。” 于是,不能扫了兴致的小男友,在接连轰炸下,终究还是醉了。 见小男友那么可怜,刘依依小声对阿笙说:“怎么感觉江宁对她男朋友不太上心呢?” 阿笙笑:“那你说说看,怎么才叫对男友上心呢?” “至少看到他喝那么多酒,会焦急,会心疼。” 刘依依是没有谈过恋爱的,阿笙觉得有趣:“那你为谁焦急心疼过?” “哎呀,不理你了。”刘依依没好气的推了推阿笙,看那神情,分明是不好意思了。 阿笙和刘依依虽然没搀和其中,但同在一个饭桌上,又哪能不喝酒?虽然不多,但对酒量浅的她们来说,酒劲难免上头,好在意识还很清楚,至少还能回学校。但小男友明显是喝多了,江宁只得扶着他先打车离开。 离开前,江宁交给薛明珠一张卡,豪气道:“蓝钻包间,之前预定好的,我们是去不了了,你们去吧,就在斜对面,挺近的。” 蓝钻在t市很出名,是一家大型ktv,消费昂贵,薛明珠之前就说,等以后赚钱了,一定要每天去蓝钻高消费,如今拿着这张卡,又怎肯放过机会? 阿笙和刘依依对唱歌没多大的兴致,平时又都是喜静的人,原想推拒,但关童童和薛明珠达成了同盟,经由劝说无效,干脆拖着她们往蓝钻方向走去。 阿笙觉得被拖着走,实在是影响不好,只得妥协,跟在她们身后,很无奈。 不愧是蓝钻,一辆辆私家车整齐的停在外面,醒目的车标,代表着豪车价钱究竟有多昂贵。 “小家伙。” 阿笙还没走进蓝钻大厅,就有人从后面拍了拍她的肩,阿笙一愣,回头看去,一张灿烂的笑容,还有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不是石涛,还能是谁。 “怎么还不进来?”薛明珠原本已经走进了大厅,见阿笙没进来,就折返身走了出来,看到阿笙面前站着一位男人,似乎跟阿笙认识,就笑着打了声招呼:“嗨,帅哥——” 石涛看了薛明珠一眼,问阿笙:“来唱歌?” 阿笙笑着点点头。 “你陆老师知道吗?”听石涛的语气似乎极不 赞同阿笙夜间来蓝钻。 阿笙小无语,她来唱歌,好像跟陆子初没什么关系吧? 石涛抬起腕表,看了看时间:“你们几个人?” “四个。”阿笙不明白石涛是什么意思。 石涛直接做出了决定:“一起吧!你陆老师也在。” “呃……”阿笙没想到,陆子初也在这里,一时间倒真的想直接溜走了。 石涛又怎容许阿笙在他面前跑掉,看着依依三人,笑容微醺:“几位美女,要不要一起?正好可以介绍几个帅哥给你们认识。” “有你帅吗?”薛明珠趁着酒醉,胆子也大了起来,看着石涛,开起玩笑:“有你帅,我们就过去,没你帅,那还是算了。” “你们去看看就知道了。”石涛轻轻的笑,故作神秘,直接搂着阿笙的肩往前面走。 阿笙泄气了,回头怜悯的看了一眼跟在后面,异常欢欣的薛明珠和关童童,等一会儿看到陆子初,但愿她们还能笑得出来。 明灯代替眼睛,照亮回家的路 更新时间:2014-5-315:01:19本章字数:3251 那个包间,一看就是经过特别装修设计的私人包间。 脱离阿笙想象之外,包间尽头有一个如梦似幻的小舞台,上面摆放着钢琴、架子鼓,以及其它一些乐器。 石涛推开门,阿笙就听到了一阵优美的钢琴声,初听还以为是他们点的钢琴曲,入内才知道确实有人在弹钢琴,女子隐隐熟悉,似是那天在和陆子初一起在餐厅吃饭的女子。 姑且不说她钢琴弹得怎么样,只需那么坐着,灯光打在她身上,就足以美轮美奂了,况且她钢琴确实弹得很好。 想要找到陆子初并不难,一群人围坐在沙发上,他也在里面,身边坐着一个女人,年龄应该和阿笙差不了几岁,虽然很年轻,但眉眼间却很自信,容貌竟比江宁还要漂亮许多钏。 江宁是美丽,此女是美得精致,陆子初也不知道说了什么,惹来女子低眉浅笑,眸子里分明带着少女应有的纯真和娇羞。 “阿奈,子初,你们看谁来了?”石涛声音不大,却成功吸引众人向阿笙她们望了过来。 这时的阿笙无暇顾及偶遇陆子初,薛明珠和关童童她们会有怎样的震撼,地方只有这么大,陆子初一抬头,墨色漆黑的眸子就淡淡的投落在她的身上糅。 “哟,阿笙来了,快来这边坐。”吴奈说着,示意身边朋友起身,给阿笙她们让座。 阿笙只得拉着依依的手往那边走去,阿笙还好,举止得当,但薛明珠和关童童明显很紧张,众人还以为年龄小,一下子见这么多人,怕生。 薛明珠和关童童还没落座,就对某人毕恭毕敬的唤了一声:“陆老师好。” 此话一出,所有人先是一愣,随后都乐了,有人起哄道:“我说呢!原来是陆少的学生。快跟大伙说说,你们陆老师平时在学校是不是很凶?” 陆子初只静静喝水,不说话。 薛明珠和关童童缩着脖子,也不敢吭声,灰溜溜的回到位子上坐好,瞅准时机,和阿笙四目相对时,幽怨的瞪了她一眼,怪她不早说。 阿笙想叹气,她该怎么说?关系乱着呢! 吴奈在一旁笑道:“阿笙,看到你们陆老师,也不打声招呼吗?” 闻言,众人又把目光投落在阿笙身上,阿笙只得看向陆子初,淡淡的笑道:“陆老师好。” 陆子初深深的看了一眼阿笙,颔首点头,算是应了。 这时,舞台上弹钢琴的女子走了过来,阿笙见她走近,连忙站了起来,率先打招呼:“你好。” “真的是你。”女子认出阿笙,会心一笑。 阿笙也笑道:“上次谢谢你,改天我请你吃饭。” “我只是打了一个电话而已,真正救你的人可不是我,是你们陆老师。”说着,似是看了某人一眼。 阿笙没把目光移过去,笑容依旧:“陆老师要感谢,你也要感谢。”顿了顿,阿笙伸出手,很有礼貌:“我叫顾笙,很高兴认识你。” 唐汐伸手回握:“我叫唐汐,是一名律师,有时间的话不妨一起约着出来玩。” 唐汐想起那日,陆子初抱着少女奔出餐厅,那么焦急的神色,这么多年来,她还是第一次看到。 老师关心学生安危吗?也许吧!毕竟是自己的学生,相处过,便该存有几分感情,至少不能视若陌生人。 如今,楚楚坐在陆子初身边,低声说着话,陆子初静静聆听,嘴角挂着隐约的笑,除此之外,不露丝毫情绪。 唐汐笑着摇摇头,她这个老同学,道行深着呢! 一群人熟不熟不重要,特定的场合里,坐在一起,散漫的聊着天,喝着酒,再唱几首歌烘托 一下气氛,不熟也能变得很熟。 唱累了,有人点了一首久石让的钢琴曲,阿笙看向媒体屏幕,触及背景画面,心思竟是泥泞成灾。 奶奶曾经说过,她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悲凉感,这股悲凉跟多愁善感无关,跟隐隐关闭自己有关。 背景画面是一片大海,很唯美,关童童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海?这么漂亮。” 这么多人,竟无一人知晓。 只余音乐环绕的房间里,缓缓响起一道轻柔浅淡的声音来:“它是世界上最深的海沟:马里亚纳海沟。那里的海水又深又冷,严峻的条件几乎不允许任何生物存活。但《国家地理》记载,在这样的深海最深处,面对黑暗,却有一种安康鱼幸福的生活着。安康鱼在鱼类中,品貌并不好看,甚至可以说很难看,但这并不阻碍它们追求爱情,每当安康鱼遇到爱情,就会在自己的背上长出一盏灯来。” 音乐渲染下,少女声音宛如被时光珍藏的优美旋律,很动听。 众人纷纷看向阿笙,没想到小女孩竟然知晓这些,石涛喜欢旅游,闻言自是兴致勃勃,直说安康鱼很有意思。 阿笙笑了笑:“科学家曾经解释说:安康鱼在恋爱中,眼睛会出现盲点,随着爱情加深,盲点会越来越大,大到看不见前面的路,所以才会在自己背上长出一盏灯,试图代替眼睛,弥补恋爱中的缺失,免得迷失方向。” 众人一时不说话了,最后出声的吴奈代替大家说出了内心所想:“安康鱼恋爱中眼睛出现盲点,这一点,倒是跟人类很像。” “以前不知道,现在反倒喜欢上了安康鱼。”唐汐饶有兴趣,看着阿笙,笑道:“这鱼痴情吗?” 阿笙说:“雄鱼很难找到雌鱼,所以一旦遇到雌鱼,就会终身相附致死,因为雄鱼生存的养分需要雌鱼供给一生,所以它们之间的配偶关系是绝无仅有的。” 说话时,阿笙目光不经意看向陆子初,陆子初也微微抬眸看着她,两人这么一对视,阿笙率先敛了眸。 吴奈问阿笙:“平时关注地理频道吗?要不然怎么会知道这些?” 阿笙轻轻咬了一下唇,这才笑着说:“是一个朋友告诉我的,他很喜欢安康鱼,收集了很多安康鱼的图片……” 阿笙没有继续说下去,刘依依心有所触,无声搂着阿笙肩膀,阿笙侧眸看着她笑了笑,似是告诉她:我很好。 这一幕落入吴奈眼 中,若有所思。 高二隆冬夜,有天晚上,她有事找陶然,给陶然事先打过电话,说她会过去,谁知奶奶身体不舒服,待她请医生给奶奶看过病,等她睡下,再去找陶然时已经是两个小时之后了。 那天风很大,陶然站在路口,手里拿着手电筒,冻得脸色发青,看到姗姗来迟的阿笙,并没有生气,而是轻轻的笑:“我刚才还在想,你如果再不来的话,我就直接回家,不管你了。” 阿笙问:“你等了多久?” 陶然伸手比了个“2”,阿笙心里很过意不去:“我又不是不知道你家在哪里,犯得着在外面巴巴等着我吗?” “你以为我愿意等你啊!路口灯坏了,我们这边最近在修路,我这不是怕你摔伤管我要医药费嘛。” 后来,陶然死了,阿笙看到他的日记本,想起他曾经讲过的安康鱼,她终于明白,人人都会历经爱情,但爱情究竟是什么,很多人都会觉得很迷茫,但阿笙在17岁那年,从一个叫陶然的少年那里明白到,所谓爱情,其实只是黑暗里亮起的那盏小明灯,一个人迷失了自己不要紧,最重要的是,有人会照亮前方的路,带她回家。 安康鱼的记忆勾起了阿笙甚少被提及的过往,后来的谈话,阿笙很沉默。 陆子初望过去,灯光下,似乎有什么东西润湿了少女的眼眸。 很早以前,陆子初就知道,顾笙和其他学生不一样,因为她不骄不躁,安静的活着,偶尔会在课堂上出神发呆,思绪似乎能够飞得很远。 有时候,他在学校里看到她和舍友们走在一起,其她三个人推推搡搡,热热闹闹的说着话,她很少参与其中,只是淡淡的笑。 少女心中似乎埋藏了什么伤痛,至于是什么,陆子初并不知晓,但他想,成长的过程原本就伴随着伤痛,有些事情,有些坎,需要她自己去经历,没有人能够帮她。 目光里,少女有些恍惚,端起面前的杯子,距离太远,陆子初想阻止,自是来不及了。 少女喝了一口,才知道是酒,涨得脸色通红,陆子初皱了眉。 最后一分钟,醉酒失言酿祸端 更新时间:2014-5-322:33:17本章字数:3254 那天在蓝钻,究竟发生了什么,其实阿笙一直都恍恍惚惚的,记不全。 归根究底,全都是“真心话大冒险”惹的祸。 “如果你的生命只剩下一分钟,你想对你的恋人,或是念念不忘得人说些什么。” 转盘时针最先指向了薛明珠,薛明珠一脸苦瓜相,“我没恋人,也没念念不忘的人,爸妈算吗?” 有人说:“仅限家人以外的异性,父母不算数。罘” 薛明珠认真想了想,泄气道:“真没有。” “没有就罚酒三杯。”有人乐呵呵的倒了三杯酒,满满的,未喝就能率先吓破胆。 薛明珠笑着咬牙:“三杯,真狠。”话虽如此,被气氛这么一烘托,三杯烈酒愣是豪气入肚,刘依依在阿笙身边缩了缩身体:“三杯,我可喝不了。飚” “喝不了,就说实话,原谅姐姐,姐姐今天喝了太多酒,真心没办法帮你喝。”薛明珠打着酒嗝,压低声音,酒香窜鼻。 薛明珠意思很简单,各位最好自求多福。 转盘第二轮指向了石涛,石涛倒也大方,爽朗一笑:“如果我的生命只剩下一分钟,我想对我的初恋女友说:我死了之后,别为我伤心难过,我会寄宿在你家里,隔三差五入梦和你相会……” 石涛话还没说完,大家都笑了,吴奈直接扔了一个抱枕过去,“这姑娘是造了什么孽,我看你是想吓死她。” 石涛接着抱枕,笑容收敛,这次认真多了,再次开口:“刚才我在开玩笑,哪能真吓你?虽说我们没有走到一起,但我真心希望你能过得比我好,找到一个比我好上千倍万倍不止的男人,好好疼爱你。祝你幸福。” 这番话为石涛收获了掌声,有人吹了声口哨,喊道:“石头,好样的。” 转盘第三轮指向了刘依依。 依依有些紧张,在众人温煦的目光下,终究还是开了口,笑容羞涩,但目光却很坚韧,她说:“你相信吗?我对你的爱,可以维持一辈子。我那么喜欢你,所以你能不能也喜欢我?” 酒精作祟,阿笙虽意识迟钝,但却微微惊讶,虽然好奇那人是谁,但阿笙心里比谁都清楚,依依不愿提及那人名字,她身为朋友,唯一能做的就是尊重,若依依不说,她就永远不会过问。 但阿笙不过问,并不见得其他人也跟她一样。有人笑道:“小姑娘,那男孩叫什么名字,他敢不喜欢你,我第一个不饶他。” 依依笑,这才认识多长时间啊!却在无形中建立起了友谊,纵使是醉语,听在耳中,但却心怀 第 29 部分 感动。 吴奈帮依依解围:“好了,小姑娘能说出这番话,已经是很不容易,就不要再发问了。” 事实证明,真正需要解围的人不是依依,而是吴奈自己。就在他帮依依说完话,转盘继续启动,这次直接转到了吴奈那里。 众人哄笑,能够看得出来,吴奈有些为难,但经不住损友们一句接一句瞎起哄,吴奈无疑被逼上了梁山,目光就那么出乎意料的落在了唐汐身上。 太突然,以至于喧哗声尽消,目光在吴奈和唐汐身上打转,唐汐原本还在笑,见吴奈眼神看过来,一时间笑容僵在了唇边。 就在这个时候,吴奈说话了:“唐汐,我……” “我去趟洗手间。”女主角忽然站起身,略显紧张的离开了包间。 阿笙等人不知情,但看吴奈朋友们都抿唇不吭声,想必吴奈和唐汐关系匪浅,再看陆子初,仍是神色淡淡的,倒像一个事不关己的陌生人。 “你去看看她。”陆子初终于开口说话了。 “还是算了。”吴奈牵强的笑了笑,自倒三杯酒,“要守规矩,我先自罚三杯。” 说着,竟真的把三杯酒依次一饮而尽。 包间有短暂凝滞,众人也有心缓和气氛,有人喊道:“继续,继续……” 于是,转盘继续,阿笙想,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道伤,提一次,痛一次。好比陶然,他用死亡凸显了他曾经对她所有的好,以至于她每次想起他,内心都会泛起温暖。他是她少女时期的过往云烟,被她收藏在心里,不敢轻易去打扰。 有这种想法的时候,命运垂青阿笙,转盘指针竟指向了阿笙。 其实,她已经醉了,看包间里的人,只觉得人影浮动,想要看清楚,必须眯着眼睛,那三杯酒,她是不可能喝下去的。 她一向珍惜她的身体,不愿勉强别人,也不愿勉强自己。 众人又在起哄了,阿笙清醒了一些,沉默了几秒,眸光中闪烁着迷离的光,轻轻开口:“我刚才还在想,如果时针指向我,我该对你说些什么呢?因为你,我学会了写日记;因为你,我开始不喜欢八月,我在八月里,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迷茫。你离开后,我沿着校园道路,走了一遍又一遍,阳光很刺眼,路过教室,我从镜子里看到我晒红的脸,忽然觉得自己很傻。我原本可以不必在烈日下行走的,我只是觉得很冷,担心你也冷。”阿笙声音里隐有颤音, 虽然尽力掩饰,但还是被人捕捉了端倪。 所有人都不说话了,少女声音轻柔,但却隐藏大悲伤,她用最温暖的话语说着年少往事,反倒让人心里涩涩的。 陆子初抿唇,定定的看着阿笙,眼眸深邃,宛如一汪清泉,只有拢起的眉泄露了他的小情绪,内心深处的陆子初,并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平静。 “如果我的人生只剩下一分钟,我想对你说,谢谢你让我明白,人要偶尔犯傻,要不然只会让人际关系变得很尴尬;谢谢你让我学会放慢成长脚步,不至于为了人生,过早弯了腰;谢谢你陪我长大,赐我空悲喜……”阿笙话音淡淡的,盯着玻璃酒杯,浅红的液体像是积蓄已久的血泪,她接着说:“我很后悔,以前的我,嘴巴太笨拙,说不出温暖的话,其实我有点怪你,被你影响的我,让我觉得很厌倦。但是陶然……” 阿笙说到这里,忽然很想哭,努力忍着泪,最后说道:“如果可以的话,请入梦看看我,我很想念你。” 包间内一片沉寂,众人内心复杂不已,尤其是薛明珠和关童童,从不知道在阿笙的生命里,竟然还有这么刻骨铭心的一个人存在过。 一直垂眸不语的刘依依,早已掩面哭了起来。 阿笙拍了拍刘依依的背,嘴角带着柔柔的微笑,平静起身:“抱歉,我去趟洗手间。” …… 阿笙并没有在洗手间看到同样落荒而逃的唐汐,她只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打开水龙头,掬起冰凉的水拍打着脸庞,试图让自己神智更清醒一些。 那些顺着脸庞缓缓滑落的水珠,是水,也是她的眼泪,在无人时见证了她的失态。 眼前人影晃动,恍惚中,似乎有人圈住了她的身体,理智告诉她,她应该推开他的,但眼泪却在他灰色针织毛衣上洇成一片湿湿的小水花。 他身体紧绷,虽在轻拍她的背,但却手势僵硬,过了一会儿,似是叹了一口气:“很爱他?” 熟悉的声音,似是某人。 阿笙抬眸,试图透过泪眼看清楚他是谁,灯光下,男子脸上似乎被镀了一层银光,但眼睛却冻结成最深沉的寒冰,他低头凝视她,距离很近,继续问他,音调平平:“很爱他?” “我……” 刚启唇,甚至还没把话说完,阿笙就觉得腰间一紧,猝然不及的吻重重落在她的唇上,霸道灼热,铺天盖地,强势掠夺着她的气息。 韩愈上次吻她只是唇贴唇,而这次,对方舌尖寻觅到她的,辗转采撷,吞噬着她的呼吸,阿笙昏昏沉沉,仿佛在云端行走。 吻太深入,她又没经验,阿笙喉咙里发出一道哽咽声,她被吓坏了,双手紧紧抓着他有力的手臂,睁着一双眸子,定定的看着他,男人虽在吻她,但却一直盯着她,眸子阴鸷。 终于在她喘不过气时,离开她的唇,阿笙大口大口的喘着气,耳边响起男子微喘的低哑声:“不管你爱不爱他,都别告诉我,我不喜,也永远不想知道。” 阿笙说不出话来,一定是出现了幻觉和幻听,他不可能是陆子初……但清隽的容貌,淡漠的眉眼,不是他,还能是谁? 唇,似是被他咬破了,火辣辣的疼。 期许爱情,他的问题很刁钻 更新时间:2014-5-420:55:40本章字数:3468 翌日醒来,阿笙还未清醒,就被刘依依教训了很久。 宿醉头疼,阿笙较之平时沉默了许多,任由刘依依在她耳边念叨,根据以往经验,只要她不插话顶嘴,这事也就过去了。 刘依依说:“你昨天晚上差点吓死我,离开蓝钻,怎么也不跟我说一声?我去洗手间找不到你,都快急坏了。” “啊?”阿笙愣愣的看着刘依依,她一个人离开了蓝钻? 刘依依起身给阿笙倒水,背对着她,唉声叹气道:“听宿管阿姨说,送你回宿舍的人是唐汐,你可别忘了感谢人家。罘” 听了刘依依的话,阿笙头更疼了,忽然想起一事来,面色顿时变了,她想到了陆子初…… “还没睡醒吗?”刘依依转身,把水递给犹在晃神中的阿笙。 阿笙迟疑片刻,抬眸看向刘依依:“昨天你去洗手间找我的时候,有没有看到其他人?殳” 刘依依皱了眉:“什么其他人?洗手间里面根本就没人,前后不过五分钟,你说你都已经喝醉了,怎么还能跑那么快?” “……陆子初你还记得吗?他是我大学老师,他跟你们一起离开的吗?” 刘依依有些不解,但还是点头道:“陆子初在包间里倒是接了一通电话,跟我们说唐汐送你回学校了,你走后没多久,我们一群人也就散了。” 阿笙端着水杯,没察觉热气扑面,刚凑到嘴边,就被刘依依半路拦截,这次是真的生气了:“大姐,这是热水, 喝个水也能这么心不在焉,要是烫伤你,看你找谁哭去?” 阿笙脑子乱成了一团,她想,刘依依以后一定会成为一名很出色的管家婆;她还在想,发生在洗手间里的那个吻,究竟是她的幻觉,还是真实发生过? 抬手摸唇,那里传来淡淡的疼。 心一紧,冲依依喊道:“依依,把镜子给我拿过来。” 一面镜子,映照出小小的阿笙,唇角有着细小的伤口,浅淡,但却很扎眼。 依依很天真:“上火了吗?需要吃药。” 阿笙的脸,忽然间红了…… …… 虽说阿笙平时有些小迷糊,但她很清楚,自己目前最需要做的事情是什么,比如说修满学分,大二英语过六级,大三考托福,提前毕业,随后参加司法考试……这些都在她的计划之内。 她有那么多的计划,却惟独没有在这些计划里添加一个爱情。 年少的时候,少女们似乎都爱做梦,梦想生命中会出现一个白马王子,但阿笙很少做梦,从小爷爷就教导她:“女人可以依靠男人,但却不能依赖男人存活,有时候尊严不是别人给你的,而是你自己给予你自己的。” 她承认她对陆子初有好感,也许躲在内心发酵的情感早已超越了好感,但在潜意识里,一个陶然未曾相恋,就已让她心力交瘁,她实在不知,自己是否还有勇气再去接受另一个人。 此时的顾笙,惧怕被人爱,怕自己没有太多的热情可以回应这段感情,怕亏欠了对方。 她不知道陆子初是怎么想的,在她眼里,陆子初是天之骄子,如果他是天上的飞鸟,那她就是沉潜在海底的鱼。飞鸟和鱼并非永世不能相爱,它们原本也是可以相爱的,要不飞鸟坠入深湖,要不海鱼挣扎上岸,但等待它们的注定都将是悲剧,既然如此,又何必彼此心伤? 他为什么吻她?阿笙不敢深想,怕自己太多情自信,怕太明白反而束缚身心。 薛明珠等人回来,给阿笙和刘依依带了早餐,很贴心的举动,她们仍像往常一样开着属于女生间的冷幽默,但薛明珠、关童童,还有江宁她们各自都知道,经过包间真心话大冒险之后,阿笙依然是她们的好姐妹,但对这个好姐妹,更多的时候,内心涌起的感受是心疼,还有更多的理解。 青春就像夏日晨露,太阳一照,瞬间就蒸发了。 她们都是这世上最琐碎,最平凡的 女子,喜欢装着属于自己的心事和秘密,呆在小小的房间里,有些敏感和伤痛不愿被他人触摸,不是没有打开心门的勇气,而是担心打开心门后,那些记忆会沾染太多其他人的味道。 有些人看似每天无关痛痒,其实她只是……在充沛的感情外面披上了一层太贫瘠的外衣,欺骗了别人,到头来也欺骗了自己。 …… 阿笙很想自我欺骗,但陆子初并没有给她这样的机会。 事发三天后,年前考试最后一堂刑法课上,陆子初表情依旧,没有丝毫尴尬,好像为此觉得羞愧的那个人只有阿笙一人。 陆子初是不可能尴尬的,阿笙想,像他这样的人,身边向来不缺女生,这辈子主动投怀送抱,热情献吻的人大概不计其数,就算那夜基于喝醉吻了她,也不至于为此念念不忘,跟她一样耿耿于怀。 一堂课,在阿笙的胡思乱想中就那么缓缓流逝。课后,陆子初提醒全系学生抓紧时间复习,希望年考成绩都能顺利及格。 阿笙紧绷的情绪,在陆子初离开后,终于化为散乱。 陆子初在乎这件事,阿笙会紧张,可他不在乎,阿笙反倒有些怅然若失了。 …… 复习了大半个月,终于迎来了年考。 阿笙整天泡在图书管里,当然她并不寂寞,薛明珠、关童童,就连江宁也在,四个人每天坐在图书馆里,都快把图书馆当家了。 江宁说:“临阵磨刀,为时不晚。” 话是江宁说的,但她心里比谁都清楚,临阵磨刀的下一句,其实是,为时晚矣。 江宁抱着阿笙的课堂笔记,晚上挑灯奋战,长长的白纸条叠在一起,上面写着密密麻麻的小文字,俗称:小抄。 除此之外,江宁还买了一件白秋衣,穿在羽绒服里面,阿笙抱着课本回来,看到她以极其诡异的姿势往秋衣上誊抄文字时,片刻无语。 江宁写小抄很累,阿笙她们看着也觉得很累。 一月中旬,英语口语考试排在了第一场,陆子初作为一名出色的英国海龟和其他几位教授担任主考官。 阿笙坐在走廊长椅上,明明学生很多,但每个人都跟提前进入更年期一样,站在走廊里,面对着墙壁,喋喋不休。 关童童看了她们一眼,搓着手说:“阿笙,我太紧张了,怎么办?” “没事,我在你前面。”其实 阿笙也有点紧张,所谓紧张,并非是考前压力,而是里面的主考官是他。 大半个月没有见到他,再见……前景叵测啊! 终究还是迎来了面试,在此之前有同学出来,额头上竟都是汗,直呼四位考官太吓人。 “不是五位考官吗?”关童童不解。 同学唇还在抖:“陆老师可一点也不吓人,我进去的时候,双腿直打颤,陆老师亲切的很,还用英语对我说,让我别紧张。”说着嘿嘿的笑:“还真不是我在吹牛,陆老师说英语可好听了。” 阿笙松了一口气,她关注的是前半句,看样子,陆子初今天心情还是很好的。 阿笙想得太天真,当里面传来一道英文声,示意她入内时,她还恍惚的想,这道声音应该是陆子初说的吧? 这还是她第一次听陆子初说英语,低沉性感,声音很有辨识度,她是不会错认的。 五位主考官,有史以来英语口语考试最大阵容,陆子初坐在左侧第二个位置上,一身西装,很正式。 阿笙进来的时候,他正在低头翻看她的学期综合评价,阿笙坐在椅子上,仿佛随时等待上刑场,总之一句话,主考官未发言之前,她坐在这里,分分秒都是煎熬。 没想到,轮到阿笙时,主考官竟是陆子初,这种巧合似乎太诡异了一些。 陆子初抬头,目光扫过阿笙,那神情太严肃,分明是想公事公办。 阿笙自知陆子初不是善茬,不敢掉以轻心,有那么一瞬间,的确是想摈弃杂念,好好回答问题的,但…… “我很好奇,你期许的爱情应该长着什么模样?”陆子初语速不急不躁,盯着阿笙,眉眼间可以确信的是,没有丝毫笑容。 阿笙摸着心口承认,陆子初用英语说这话,真心好听,但这话出自陆子初之口,阿笙着实愣了很久,就连另外几个主考官亦是一脸神色古怪。 这是什么怪问题? 如果是平时,阿笙或许会反问陆子初:“一定要回答吗?”但此刻他主考,她应试,面对他的提问,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回答,她无比坚信,只要她放弃此题,那么陆子初绝对会在她英语口试成绩上画了大鸭蛋,也许鸭蛋太小,会直接升级成大鹅蛋。 同班同学的声音还在阿笙耳边回响:陆 第 30 部分 老师亲切? 她眼拙,还真是没发现他有多亲切。 阿笙说,爱情是一场遇见 更新时间:2014-5-422:19:59本章字数:3290 t大实行学分制,阿笙只要提前修完学分,就能顺利毕业。面对此情此景,她分得清孰轻孰重。 在此之前,每当有同学从教室里出来,关童童就会上前热心询问,刚才老师们都问了些什么?有没有很严厉?讲话语速快不快?能不能听懂? 阿笙难免耳濡目染,倒也总结出一些规律来,每个教授问的问题都会凸显各自的教学特色,但大都跟学业靠边,唯有陆子初,问题多是关于梦想和大三实践规划安排…… 如今,陆子初依然很有自己的特色,他问她爱情是什么,口语答题最少也要五分钟,阿笙就算天马行空的现场乱编,也需要一个胡诌的过程。 老实说,阿笙脑子有些发懵罘。 抬眸看向陆子初,提出问题后,他就闲适的翻看着老师平时对她的课业评价,他那么一目十行的人,什么时候看东西那么仔细过? 绿色档案夹,这种颜色如果放在夏日,定当生机盎然,但此刻落在阿笙眼里,却觉得无限凄凉,好比她的心境,揪成一团,又疼又麻。 这问题太刁钻,阿笙后齿槽都快咬出血腥味来殳。 她这边正纠结着,陆子初倒也不催她,慢条斯理的等着,摆明了是想看她笑话,真没想到平时斯斯文文一个人,做起事情来会这么毒。 陆子初不催,并不代表其他教授不会催顾笙,已经有教授等的不耐烦了,敲了敲桌子,“同学,想好了就抓紧时间回答问题,后面还有学生等着呢!” 阿笙无语,他们这么多教授坐在这里,难道就没有发现陆子初是在故意为难她吗? 垂眸,清了清嗓子,阿笙终于使用英语,开始她为时五分钟的口语演讲。 演讲内容:如下。 我不曾期许过爱情,但我坚信爱情的存在。我爷爷喜欢喝茶,所以我奶奶练就了一手好茶艺。午后温茶,总是一只茶壶,两只茶杯,就那么安静的放在茶桌上,瓷杯花纹精致,咫尺相对。 一壶茶可以供给他们一下午的水分,因为他们喝茶的时候,喜欢说话,我从未见过一对老伴相扶走到晚年,竟然还有那么多的话可以讲给对方听,并且不嫌对方话语啰嗦。 他们讲的都是最琐碎的生活点滴,就连以前住的房子朝西还是朝东,都能笑眯眯争执好半天。 奶奶说:这是情趣。 后来我长大了,开始关注我父母的感情生活。 他们是大学恋人,爱情很平淡,乏味可陈。他们平时话语很少,喜静,爱看书,各自守着一间书房,小时候我曾一度认为,我父母如果长此以往下去,或许有一天会在无话可说里一步步走向离婚。但我后来发现,我父母在彼此面前,从不避讳各自的优缺点,当他们把缺点暴露给对方知道的时候,很快另一人会用优点覆盖住对方的缺点。 母亲说:其实爱和婚姻无关,如果两个人彼此相爱,纵使没有婚姻,也会彼此为了爱,坚守一辈子;倘若男女之间没有爱,那么婚姻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一道程序而已。 爱情只能在生活里才能凸显出它的纯度和高度,如果它能脱离浪漫,在柴米油盐中来回折腾几十年,每天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上演悲喜剧。那么,它便是这世上所有人最期许的爱情。 …… 阿笙口语演讲临近收尾时,因为突然响起的敲桌上戛然而止。 毫无疑问,终止演讲的那个人是陆子初。 阿笙含笑看着他,眼睛开始隐隐有火光冒出来了。 人家陆子初并不惧怕,身体靠后,倚在红木椅子上,语速迟缓,淡淡的说:“顾同学,你在转移话题,我问的是你,不是你爷爷奶奶,也不是你父母,请不要答非所问。” 阿笙想鼓掌了,好一个答非所问。 阿笙用力呼吸,再用力呼吸,看向陆子初,迎上他宛如子夜的眼眸,笑得明媚:“首先,我要感谢陆老师,您这个问题,提的很好。” 陆子初闻言微愣,看着阿笙,眼波里似有水波流动,挑挑眉,不语。 “同学,拍马屁无效。”有教授清了清嗓子,唇角甚至还带着笑意。 “呃……”阿笙想流汗了,陆子初又不是一匹马,即便她想拍马屁,也需要陆子初走近,在她面前背转身啊!要不然怎么找位置一掌拍下去。 想了想,阿笙说:“我是这么想的,所谓情爱,太费心思。之前确实没想过这个问题,但老师您既然问了,那我就试着答一答。因为年轻,如果说错了什么话,还请老师们多担待。” 有教授没能维持严肃表情,忍不住笑了。 一 开始,他们确实为这个小姑娘捏了一把汗,没想到她口语能力很好,不知情的人会以为她曾经在国外居住过,更何况听一个年仅18岁的少女提及爱情,分享感受,是很有趣的一件事情。 小姑娘搬出“年轻”做挡箭牌,希望老师们更多关注的是她的口语,而不是话语本身是否存在问题。 不能不说,她很聪明。 阿笙这一次说的很慢,担心时间不够五分钟。 …… 在我眼里,爱,其实就是一种习惯。 习惯了一个人,讨厌可以转化成喜欢,喜欢也可以转化成爱。 没有人规定,爱情一定要费尽周折,一定要轰轰烈烈。 年轻人喜欢风花雪月,计较爱情,然后在爱情里执意长大。倘若失恋,自有一群人陪着,喝酒、唱歌、嘶吼、痛骂、拥抱、哭泣……他们醉的一塌糊涂,拒绝排斥面对现实。他们为自己曾经付出的爱情觉得委屈,那些啤酒瓶可以堆成一座小山丘,但里面埋藏的从来都不是痛苦,而是一段过早夭折的爱情。 中年人谈爱,惧怕劳心劳力,但却重视对方履行责任的诺言究竟有几分真,几分假。 老年人又比中年人多了几分沉稳,阅历沉淀,反倒觉得,期许一场爱情,还不如期许一场别开生面的葬礼。不是说他们厌倦憎恨爱情,或是受过爱情的伤,而是说他们在韶华已逝的那一刻,终于明白,所谓爱,其实无关风花雪月,无关诺言兑现,跟爱有关的,从来都是那个终年伴在身旁的那个她/他。 我期许的爱情,是后者。 …… 话到这里,已有教授忍不住笑了起来,除了陆子初之外,另外几名教授都有妻有子,之所以觉得有趣,倒不是她对年轻人、中年人和老年人的感情理解有多透彻……笑点在于她的语气。 那句“我期许的爱情”,隐隐透着小委屈和小谴责,目光幽怨的盯着陆子初,说的极为不情愿。 为了学分,还真是豁出去了。 陆子初眸光落在阿笙脸上,目光竟是一扫之前严苛,似乎藏匿着温润的光,合上她的档案,表情认真:“然后呢?” “我想要的,其实一直很简单。从我嘴里说出来的话,他会觉得欢喜;他能在人潮里读懂我的小情绪;可以在我最糟糕的时候,不窥探我的坏情绪,给我一个最简单的抚慰。” 今天天气不太好,窗外阴沉一片 ,教室里开着灯,阿笙坐在教室正中间的椅子上,灯光照在她的脸上,闪烁着陶瓷般的圣洁光泽。 阿笙顿了顿,微微一笑:“爱情是一场遇见,如果有一天,我遇见了那个他,也许下一秒,我就会在他那里找到此生圆满。” 室内很静,听到这里,几位教授内心最深处,在此刻不期然浮现出来几分小尴尬,好像光明正大偷窥了少女的心事…… 唯一正常的那个人是陆子初,提起钢笔似是在打分,腕上手表在灯光下反射出一道刺目的光线,阿笙垂眸避光,却看到自己错综复杂的掌心纹络,宛如心里一池被搅乱的湖水。 结束口语面试,在陆子初无声授意下,阿笙起身准备离开,正欲松一口气的时候,却被陆子初唤停了脚步。 他叫她:“顾笙。” 阿笙轻轻咬唇,回头看他。该不会还要为难她吧? 谁知,他缓缓站起身,漆黑的眸定定的看着她,用英语,一字一字道:“虽说放缓成长会让你过早弯了腰,但请你……不要放缓成长。” 阿笙呆呆的看着他,另外几名教授看着陆子初和阿笙,均是一脸疑惑不解。 在打哑谜吗? 阿笙转身,眼眶竟已湿润。 她的成绩,享有掌声和光环 更新时间:2014-5-514:23:42本章字数:3320 陆子初的话并没有让阿笙纠结太久,一轮接一轮的年考,把每个人折腾的死去活来,薛明珠每次考试完回到宿舍,都会躺在床上,直呼很累,想睡觉。 年考终究还是结束了,那天走出考场,天空飘起了小雪花,关童童缩着脖子,双手移到唇边哈着热气取暖,她说这场雪,有可能是年前最后一场雪。 阿笙这才意识到,时间过得有多快。 考试的时候,阿笙手机在震动,没敢接。走出考场,拿出手机一看,漏接的那通电话竟是哥哥打来的。 回到宿舍,回拨电话给顾城,电话通了,但接电话的人却不是顾城,而是一个女人钕。 “阿笙吗?你哥哥刚才出去,忘带手机了,等他回来,我让他给你回个电话。”女人声音温柔,传进阿笙耳中,阿笙有些恍惚。 那是阿笙第一次知道徐秋的存在,而徐秋虽然没有见过阿笙,但顾城和徐秋私下相处时,时常会谈论起他的妹妹,所以阿笙之于徐秋,并不陌生。 临近中午,顾城给阿笙打来了电话,阿笙并没有提及徐秋,反倒是顾城,并无隐瞒的意思:“阿笙,她是徐秋,我女朋友。凄” 想了想,阿笙说:“你一定很喜欢她。” 顾城也在电话那端笑,没接话,但却开口说道:“最近接了几个案子,怕是没办法回国过年,你一个人回老家过年,没事吧?” 阿笙笑着说:“没事。” 心里,隐隐有些小失望。 …… 考试结束,夜晚508宿舍的人睡得很早,也睡得很熟。 8点左右,手机在阿笙枕头旁肆无忌惮的震动着,实在是太困了,阿笙模模糊糊的挂断了手机。 第二天起床拿起手机一看,被挂断的那通电话,竟是唐汐打来的。 阿笙懊恼不已,上次唐汐把她从蓝钻送回宿舍,她还不曾好好感谢对方,昨夜又不小心挂断了唐汐的电话,怎么看都像是卸磨杀驴。 给唐汐打电话,阿笙尚未解释那通被她无意中挂断的电话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唐汐的声音就从话筒里传了过来:“睡醒了?” 唐汐母校也在t大,所以她知道年考时间很正常,阿笙笑了笑:“昨天太困,不小心挂断了你的电话,实在很抱歉。” “学姐也是过来人,我懂。”唐汐笑声温婉,跟阿笙说了一会话,询问她各科考试怎么样?阿笙浅浅的应着,话到最后,唐汐终于切入正题:“今天晚上我过生,凤城会所,我已经给依依打过电话了,到时候你们一起过来。” 唐汐过生,阿笙若是不知情,届时不参加,也就算了,但被唐汐这么一告知,反倒不好推辞了。 于是,含笑应下,并说自己晚上一定会出席。 挂断电话的时候,阿笙还在想,最怕欠下人情债,欠人容易,还人难。 …… 上午9:30分,全校师生齐聚大礼堂开会,校长叮嘱学生放假期间注意安全,然后又说了一些场面话,最后提前预祝大家新年快乐。 阿笙听得有些心不在焉,不知道该给唐汐买什么礼物,纠结得很。 江宁站在她身边,听得哈欠连连,压低声音:“看到陆老师了吗?我来来回回找了一遍,也没看到他。” 闻言,阿笙抬眸,台面上站满了老师,阿笙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愣是没把陆子初找出来。 “估计没来。”阿笙说。 江宁感慨道:“真牛,全校老师都来了,就他没来,简直是太有范了。” 阿笙垂眸没接话,不期然想起那日,陆子初对她说:“请你……不要放缓成长。” 她可以忘记陆子初说话时的表情,却忘不了他说话时的怅然,还有他的眼眸,那么深,那么黑。 …… 陆子初今天有访客,这也是他为什么没能出现在大礼堂的原因。 来者名字叫楚培华。t市赫赫有名的金牌律师,曾经创办了t市第一家个人开业的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定位一致,只接刑事辩护。 楚培华和陆子初父亲相识多年,来往甚密,值得一提的是,陆子初之所以会成为一名律师,最初的时候是受楚培华影响。 如果说,陆子初职业启蒙老师是谁的话,那么一定非楚培华莫属。 学校没有学生走动,静悄悄的,陆子初带楚培华沿着校园大道,参观学校的同时,浅声交谈着。 楚培华年轻的时候留过学,后来回国发展,平时工作很忙,算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来t大。一路走来,直夸t大学习氛围很好 临近中午11点,校园里开始出现三三两两的人群,想必是会议结束了。 走了这么久,楚培华毕竟上了岁数,有些累,陆子初便带着他往回走,路过法学系宿舍区,离得很远,就看到顾笙和一个女孩子抱在了一起,笑的很开心。 那女孩,陆子初是认识的,名字叫刘依依,好像和顾笙从小一起长大,感情很好。 这么明媚的笑容,陆子初前几天还在顾笙脸上看到过,不过当时和现在相比,略显牵强。 英语考试教室内,她眼眸弯弯,夸他问题提的好,但两只手却紧紧绞缠在一起,泄露了她的口是心非。 现在想起来,还会觉得好笑,只不过这笑,触及她在蓝钻流下的泪水,变得有些沉。 “怎么了?”楚培华毕竟是楚培华,身为金牌大律师,眼神敏锐,虽然陆子初表情如初,但还是被他看出了端倪,顺着陆子初的目光望了过去。 天有些阴,白雪辉映下,有两个年轻的女孩子手拉手走进了宿舍。 楚培华问:“她们是你学生?” 陆子初收回目光,在长辈面前,习惯性勾起唇角:“对。”没必要说依依是外校学生,也并不见得楚培华就 有兴致听这些。 陆子初想错了,楚培华对依依或许没什么兴趣,但对一人还是颇有兴趣的。 “我之前听楚 第 31 部分 楚说,你的学生里有一个女孩叫顾笙,她好像是03年t大高考状元。” 陆子初笑了笑,遇事淡定,再说这事也没什么好惊讶的。 楚楚那天在蓝钻见过顾笙,原本挺活跃的,后来似是装了心事一般。陆子初和楚楚虽然称不上是青梅竹马,但少时因为双方父母的缘故,倒是常常见面,还曾应楚培华之邀,暑假期间当过楚楚的课业辅导老师。 楚楚很聪明,03年考取t市高考状元,当时还兴奋的给远在英国的陆子初打电话,讨要礼物。 离开蓝钻的那天晚上,陆子初送她回家,她在后座问陆子初:“那个叫顾笙的女孩子,你知道她的高考成绩是多少吗?” 听出她话语间的闷闷不乐,陆子初毕竟是了解她的,知道她自信心受损,原本不想搭理她,却听石涛笑道:“这事你怎么不问我,我私底下问过阿笙,这事保不齐我比子初还清楚。” 陆子初皱眉,石涛和顾笙几时走得这么近。 石涛说:“顾笙高考总成绩是720分(满分750分),其中奥赛加了20分,我专门查了查,顾笙文综成绩差0.5分就是满分,纵使如此,还是创下了当地高考单科成绩之最。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顾笙虽是文科生,但数学却得了满分。” 闻言,楚楚皱了眉。 石涛没觉察到楚楚情绪有变,含笑问她:“楚楚,话说03年高考,你的高考成绩是多少?” 楚楚笑了笑,不说话。 03年高考,楚楚的高考成绩是702分(满分750分),分获文科状元和英语单科状元。当然这样的成绩,远远比不上陆子初的高考成绩:749分。 曾经有人戏称过陆子初的高考成绩,说他此生若想圆满,只差那个“唯一”了。 人家陆子初,8岁就开始参加数学竞赛,潇洒来回不下几十余场,他是常胜冠军,高二就被保送国内顶级名校,但高考结束后,却选择了t大。他是天才,有谁会傻傻的跟天才去比拼成绩。 但楚楚不跟陆子初比,并不代表她不会跟同性相比,她原本在另外一座城市念书,那夜在蓝钻看到顾笙,激起了她的求胜心,再加上陆子初也在t大教学,私心里她是很想转校的。 如今,楚培华来t大,上午见陆子初,下午见校长,目的很明确,楚楚想在明年开春转进t大法学系。 醉一醉,夜半惊魂 更新时间:2014-5-518:32:07本章字数:3276 在楚培华眼里,高考状元是凭实力得到的荣耀,虽说包含着运气,但离不开平时勤奋好学。 陆子初是他看着长大的,从陆子初考进法学院的那天起,他就知道,陆子初早晚会成为法律界炙手可热的领军人物,假以时日,所获成就甚至会盖过他。 楚培华很欣赏这个晚辈,年纪轻轻,但在职场上足够的冷静,也足够的心狠,他曾观摩过陆子初在法庭上的表现。 年轻人有着与生俱来的优雅,在进攻和防守间理性娴熟,轻松驾驭着诉请逻辑,难怪有人会称陆子初是为刑辩而生的人。 陆子初能力显著虽让楚培华欣赏,但他更欣赏陆子初的却是他毕业后的选择罘。 在中国,坚守刑辩为专职的律师凤毛麟角,很多年轻人参加完司法考试后,用专业字句来形容的话,他们通常会为了生活“弃刑经商”,这里的“弃刑经商”指的并不是放弃律师职业,进军商界,而是说,刑辩流年不利,并不是赚钱的肥差,但抛开刑辩这条路,接收其他案件的话,都将是肥差。 倒也不是说陆子初不为金钱所动,他父亲是有名的房产巨擘,家里惟独不缺的就是金钱,这么想来,背后有陆家财力做支撑,陆子初职业规划难免顺风顺水多了,但陆子初毕竟是有一身傲骨的,从不仰仗家里帮忙,更没寻求过楚培华的帮助,每件棘手的案子落在他手里,到头来都能完美收场。 在他身上,有一种令诉讼人信服的力量殳。 面对这个处变不惊的年轻人,楚培华比谁都清楚,楚楚若是转到t大,一定会从陆子初这里收获到很多专业素养,所以面对女儿转校,楚培华虽然不太认同,但还是妥协了。 妥协的原因有很多,但这些原因里,一定有一个原因是关于陆子初。 校园大道上,两人慢悠悠的走着路,楚培华拍拍陆子初的肩,笑道:“子初,楚楚开春转到t大,到时候还需要你多费心。” 陆子初笑了笑:“楚叔客气了。” 楚楚转校太突然,楚培华刚才又在他面前提起顾笙来,想必楚楚转校跟顾笙多少有些关系。 好胜心强,有时候不知是福还是祸。 那个孩子……不期然想起顾笙,聪明,敏感,虽然骨子里会流露出成长带来的伤痛,但所幸活得简单。 …… 下午的时候,阿笙和依依去了一趟商场,学生党没多少钱,但还是破费了,一双手套,一只包,这就是两人逛了一下午收获的成果。 唐汐家境很好,并不见得会喜欢,但两人既然受邀参加,总不能空手而去。 乘坐出租车前往凤城会所,外面停着一排排名车,听说唐汐家人为她包下了整个凤城会所,更为宾客准备好了住宿房间。 确实需要夜间住宿,凤城会所在市郊半山腰上,深夜聚会完毕,无车一族想要打车回去,只怕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至于那些有车一族,酒足饭饱之后,主人大概也不放心他们醉酒开车离去。 阿笙之前不是没有参加过名流派对,比如说韩永信过生日那次,但这次和上次是截然不同的体验。 上次宾客大都是商场资本家,中年人占主场,这次全是年轻人,唐汐父母为了女儿能够和朋友们玩得开心,担心现身会扫了大家的兴致,所以晚上露露脸,就走了,很亲切。 依依说:“唐汐父母对女儿真的很好。” 阿笙笑,每一对父母对自己的子女都很好,只不过这些好表现在细微之处,有些明显,有些不易察觉罢了。 身为主角,唐汐晚上很忙,刚和阿笙、依依说了几句话,就被人叫走了,便让他们自己先找位置坐下,等她回来好好聊。 没想到,还没找位置坐下,迎面就走过来一群人,中间那人不是韩愈,还能是谁。 他今夜穿着灰色羊毛衫,黑色长裤,身材在一群人里面显得格外修长挺拔,他和陆子初一样,都是穿什么都好看的人。 见阿笙停下脚步,依依很有眼色,好奇道:“那人是谁?” “韩永信的儿子。” 依依“哦”了一声,不说话了。 阿笙拉着依依,想转身避开,装作没看到韩愈。 阿笙这时候很希望韩愈没有看到她,算起来他们有将近一个月没见面了,在这里碰到韩愈,虽然意外,但仔细想来,吴奈、石涛、陆子初他们都认识唐汐,所以韩愈认识唐汐,出席生日宴,似乎也很正常。 “顾笙。” 甚少在公共场合主动开金口的韩愈,竟在这个时候叫住了阿笙。 阿笙咬咬唇,再转身的时候,嘴角带着笑意。 韩愈眸光淡淡的落在她身上,没有走近,就在原地站着,于是一帮朋友因为不明 状况,也都站在那里,好奇前面两个女孩,究竟哪个是顾笙。 韩愈目色漆黑:“你过来。” 阿笙站着没动,他以为他是谁,凭什么他让她过去,她就过去。 韩愈见她站着不动,竟迈步向她走来。 刘依依紧张了,小声问阿笙:“他这是要打你吗?” 阿笙其实很想告诉刘依依,虽说韩愈平时有些喜怒无常,但他并不打女人。 她注定没办法告诉刘依依这些,因为韩愈已经走到了她身边,阿笙下意识往后挪了挪,却被他一把抓住手腕,低头对她说:“我介绍他们给你认识。” “我为什么要认识他们?”阿笙挣了挣手,却被他握得更紧,有人在场,阿笙不便做的太难看。 “我还能害你吗?”韩愈声音还在阿笙头顶飘荡,阿笙人已经被韩愈拉到了那群人面前。 男女步子有差距,韩愈停下脚步时,阿笙没站稳,直直的撞在了韩愈的身上。 韩愈扶住她身体,嘴角似是有了笑意,就是这抹笑,令周围一群人惊诧不已。韩愈在圈子里难缠素来出了名,别人是惜字如金,他是惜笑如金,如今他在公共场合拉着少女的手,嘴角隐带笑意,很有意思。 韩愈看向众人:“介绍一下,她叫顾笙,目前正在t大法学系读大二。” 接下来的时间里,阿笙终于知道,韩愈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了,他的确没有害她,反而是想帮她,这群人都是律师新贵,谈吐间经验老成,其中几个,阿笙前些时候还在专业报纸上看过有关于他们的报道。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谈话不到三分钟,阿笙大三实践目的地就有了着落。 刘依依寻到间隙,对阿笙说:“韩愈还是挺不错的。” 阿笙不明白,韩愈为什么要帮她?正好遇到她的时候,身边有几位律师朋友,所以水到渠成,顺便介绍一下? 不过,韩愈还是挺君子的,介绍双方认识之后,就寻了个借口暂时离开了。 有人很好奇,问阿笙:“你和韩先生是什么关系。” 毕竟之前谈过话,阿笙不能不回答,但真要她回答他们是什么关系的话,还真是不好说,所以告诉那人:“比较复杂。” 这话,听在别人耳中,瞬间就变成了另外一种意思,总之被他们先入为主,添加了暧昧漂染剂。 后来,在宴会上遇到 了石涛和吴奈,惟独不见陆子初,阿笙先跟他们寒暄了几句,这才状似不经意的开口问道:“陆老师怎么没过来?” 石涛说:“子初委托人患有深度抑郁症,黄昏的时候情绪低迷,自杀未遂,现在还在医院里,今天晚上怕是不过来了。” 阿笙忽然有些失落。 鉴于上次前车之鉴,阿笙这次原本说好斟酌饮酒,但没想到最终还是喝醉了。 唐汐说,果酒很甜,不管喝多少都不会醉。事实证明,果酒很好喝,但阿笙和刘依依却都醉了。 被唐汐送回房间,阿笙胃里绞着疼,后来只觉得眼前有好几道人影在晃动,似乎看到了韩愈,凑到她耳边,气息温热:“酒量这么浅,还学别人喝什么酒?” 再然后,唐汐似乎为她换了房间。 半夜的时候,阿笙昏昏沉沉间,觉得身边床位一沉,有人在她身旁躺了下来。 她还以为是刘依依,含糊不清道:“依依,回你自己床上去。” 那人身体一僵,然后极其缓慢的坐起身…… 宿醉清醒,阿笙饱受惊吓 更新时间:2014-5-614:06:46本章字数:3346 夜里下了一场大雨,灌木丛在隆冬季节茂盛依旧,宛如遗忘了季节,在磅礴大雨中显得越发迷茫和无助。 天地间,雨水肆意凌虐着凤城会所,似是一个叛逆的少年,不肯轻易为他的恶作剧买单。不到天亮,绝不散场回家 房间昏暗,凤城会所清一色素白大床上,依稀可以窥探两道朦胧的身影。 其中一道应是女人,虽然盖着被子,但隐约可见曲线玲珑,海藻般的长发铺散在白色枕头上,撩人心扉。 另外一道应是男人,身影修长,半坐在床上,宛如精瘦的猎豹,在黑暗中静待时机,以便随时猎狩钕。 男子侧眸看向身旁的女人,似乎想辨识她的身份,良久后,似是轻轻叹了一口气,见被子下滑女子腰际,便把被子拉高,尚未给女子盖好,不曾想扰了女子安睡,忽然转身抱住了他的腰,懊恼道:“依依,别乱动,乖乖睡。” 被对方误以为是女人,男子似是有些哭笑不得,垂眸看着女子,她缩在他的怀里,显得很小,睡意浓浓,因为脸颊枕在他胸前,大概压到了衬衫纽扣,让她很不舒服,闭着眼睛来回蹭了蹭,似乎这样做,可以把纽扣蹭掉一样。 小举动很容易就让男子联想到一种小动物,外婆家午后安睡的小猫,眯着眼睛,也像她一样喜欢蜷缩着身体,惹人怜爱凄。 此刻,男子理应避嫌离开,但腰间手臂却令他心生迟疑,终是在她身旁躺下,顺势拉过被子盖在两人身上。 被窝里的暖意让女子更亲近的依偎在男子怀里,似是幻觉,阿笙在睡梦中,感觉依依搂着她的腰,温热的气息洒在她的耳畔,“唉,迷糊精。” 阿笙虽然觉得这道声音太过清冷,也太过低沉,跟依依声音不像,但终是抵不过睡意,沉沉睡去。 …… 这一夜,阿笙一夜无梦,某人却是一夜无眠。 阿笙醒的比较早,凌晨五点多就醒了过来,倒不是她睡饱了,而是……生理需要,迫切想去洗手间。 房间很静,那么静,以至于阿笙初醒就听到了指尖敲击键盘传来的清脆声。 有人在房间里,依依? 阿笙坐起身,然后看到了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还以为看错了,闭眼,再睁开,不是幻觉,真的是陆子初。 他坐在大床对面的沙发上,身边散落着一些文件,腿上放着笔记本,看起来很忙。 阿笙惊吓不小,试图回忆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越想头越疼,悲哀的发现,对于酒后发生的一切,她完全没有丝毫印象。 床上的人正在懊恼不已,一直忙碌工作的人,似是知道她醒了过来,目光并未从电脑屏幕上移开,但却开口说道:“睡得好吗?” “……好。”阿笙犹豫片刻,很轻很轻的问他:“您怎么会在我和依依的房间里?” 还有依依呢?依依哪去了? 陆子初抬起头:“你和你朋友房间号是多少?” 阿笙稍稍一愣:“602。” 陆子初笑了一下,好心提醒她:“这个房间的房间号是812。” “呃……”阿笙呆了,难道她喝醉,跑错了房间?可这并不合理,那么多房间她不进,怎么会独独跑进了陆子初的房间? 室内很静,陆子初忙着工作,而阿笙忙着修复昨晚缺失的记忆。 昨天晚上,她似是抱着依依睡了一夜,如果那人不是依依,那只能是……陆子初?! 有这种念头的时候,阿笙更想去洗手间了。 “昨晚,我们……”欲言又止,怎 么好意思问陆子初,他们昨天晚上都发生了什么? 他似是知道她想 第 32 部分 法一般:“什么也没发生。” “啊?”阿笙将信将疑,恍惚记得昨夜睡觉她抱住了“依依”,难道是她在做梦? 陆子初不知何时已经停下了手头工作,挑眉看着她,阿笙有些后知后觉,这才意识到,刚才那个语气词太显诡异,好像期待昨夜能够发生一些什么事,但清早起来却发现昨夜什么也没有发生,所以才会隐隐失落。 也不知陆子初有没有误会她的意思,反正她觉得挺尴尬。 过了一会儿,陆子初说:“你过来。” 阿笙脑子很乱,乖乖下床,穿着拖鞋走到陆子初面前。 陆子初把电脑放在一旁桌案上,慢悠悠的站起身,于是男女身高悬殊,原本是她垂眸看着陆子初,现如今变成了陆子初垂眸看着她。 离得那么近,阿笙只感觉他温热的气息在向她靠近,紧张的不敢抬眸看他,只能专注研究他衬衫上的纽扣,究竟是什么颜色…… “嗯……” 脖子那里忽然传来一阵刺痛,但阿笙知道,蒸红她脸庞的并不是突如其来的疼痛,而是陆子初滚烫的唇,炙热的呼吸,此刻就亲密的贴合着她的脖颈。 阿笙受了惊吓,呆呆的站在那里不敢乱动,直到陆子初的唇离开她的颈侧,她才回过神来。 “昨晚什么事也没发生,但现在……发生了。”男子笑容撩人。 阿笙舌头打结:“你……”怎么可以这样? “我以为你会很期待。”语气轻柔,温热的话语在她耳边打转,阿笙甚至能够感受到他的呼吸,开始有些口干舌燥了。 阿笙低头看着地面,“我没说我很期待。” 接下来,陆子初说了三句话,分别是: “是么,看来是我误会了。” “咬都咬了,还能怎样?” “要不你也咬我一下,两清。” 阿笙无语,陆子初待人淡漠,不管面对谁,眉宇间都会夹杂着三分疏离,如今雅痞一面曝光人前,较之以往冷清,魅惑人的效果更加惊心动魄。 咬陆子初,一报还一报?阿笙不敢,也不愿,因为太幼稚,到头来吃亏的那个人还是她。 再看陆子初,对她施完恶行后,抱回电脑,坐在沙发上继续工作。 他怎么能这么淡定? “还站着干什么?不是要去洗手间吗?”男 子低头工作时,嘴角勾起的浅笑无比真实。 阿笙百感交集,不再过问他怎么知道她要去洗手间,免得自己又会变成一个大笑话,抬手摸向颈侧,那里隐隐泛疼,懵懵懂懂离开了。 阿笙离开后,没有注意到,看起来气定神闲的某人微不可闻的松了一口气,其实他比她还紧张。 …… 洗手间里,阿笙脖子里出现了一道吻痕,吻痕不是亲出来的,也不是咬出来的,明显是被陆子初吸出来的。 他还真能狠得下心,下得了口。 幸亏是冬季,如果是夏季的话,她哪还有脸出去见人啊? 阿笙乱了,她试图回忆她和陆子初是怎么走到今天这步田地,但醉酒初醒,想要理清头绪,实在是太难。 “顾笙。” 是陆子初,见她久久不出来,已经在敲门了。 阿笙真的不想那么快就出去,但又顾及上次“便秘”事件,不得不打开门。 陆子初站在门外,手里提着电脑包,看那架势,是打算离开了。 阿笙微愣,还未说话,就听陆子初开口说道:“八点左右别忘了下楼用早餐。” “哦。”阿笙看他的时候,避开他的眼睛,迟疑道:“那你……”这是要去哪儿? “避嫌。” 这话不用陆子初说,阿笙也知道他们应该避嫌,如果被人看到他们一起从房间里走出来,只怕她和陆子初会被双双淹死在口水里,但……她没想到陆子初会说得这么直白。 陆子初静静的看着她,良久之后,这才缓缓开口:“上次在蓝钻洗手间里,我曾吻过你,真得一点印象也没有吗?” 阿笙一惊,抬眸看着陆子初。 灯光明亮,洒在他冷峻的脸上,优雅天成,贵气逼人,静静的站在那里,仿佛课堂初见,只不过……那双眸子比平日多了几分温润,眼眸太深邃,让阿笙隐隐不安起来。 陆子初将她的不安和迷茫尽收眼底,淡淡的移开眸子,“逃避并不能掩盖发生过的事实,你好好想想,我为什么会吻你。” “我不明白。”阿笙声音很轻,殊不知内心早已纠结一片。 阿笙不明白,像他这样一个人,怎么会喜欢上她呢? 陆子初抿了抿唇,半晌才说:“你是不想明白。” 拒绝无效,她心里有点小难过 更新时间:2014-5-620:25:19本章字数:3394 t市天气真的很奇怪,昨天晚上还大雨磅礴,早晨拉开厚厚的窗帘,便有阳光不受约束的逃窜入室,触目所望,凤城会所被群树包围着,可能是受情绪影响,阿笙觉得这些树从排列上看,貌似太显拥挤。 就在昨夜之前,她还以为她的大学生涯会在风平浪静中度过,前景海阔天空,但没想到早晨醒来,命运却向她开起了玩笑。 临近八点,阿笙正在房间里纠结是否下楼吃饭时,刘依依来了。 于是,昨夜记忆还原。 原本阿笙和刘依依住在双人房间里,但阿笙喝多了,胃里不舒服,吐到了床上罘。 唐汐无奈,只得找人来帮忙,正好碰到韩愈,于是委托韩愈把她送到了812。 为什么送到812呢?因为会所工作人员都很忙,一时半刻怕是没办法收拾房间。812是陆子初的房间,而陆子初事情缠身,吴奈之前对唐汐说过,陆子初估计不会来了,会所房间爆满,只有812没有人居住,这也是阿笙为什么会出现在812的原因。 唐汐这样安排本来没有错,但谁曾想深夜时分,几位好友未曾散场,唐汐见陆子初姗姗来迟,罚酒三杯,一桌子人跟着起哄拼酒,陆子初自知理亏,难得没有推拒殳。 酒过三巡,唐汐忘了顾笙在812,事先没跟陆子初提个醒,这才有了后来那一幕。 当然陆子初半夜入住会所这件事,刘依依是不知道的,见阿笙坐在床上,一脸郁色,忍不住说道:“我刚才来找你,无意中听到会所工作人员在聊八卦,一直在议论陆子初,我这才知道,原来你老师竟然是凤城会所的少东家。” 听到“陆子初”三个字,阿笙头又开始疼了。 …… 阿笙和刘依依去餐厅之前,唐汐一失往常冷静,略显急切的跑到了812,进屋后,先对阿笙笑了笑,只不过那笑很牵强,然后状似不经意的扫了一眼房间各个角落,连洗手间都没有放过,眉头皱得更紧了。 依依不明状况,看着唐汐,好奇道:“怎么了?” “没什么。”唐汐笑。 阿笙笑了笑,心知肚明,装作不知情。 走廊里,唐汐表情佯装轻松,轻声问阿笙:“昨晚睡得好吗?” “好。” …… 唐汐是在餐厅二楼找到陆子初的,某人面前摆放着餐点,但并不急着吃,反倒是坐在沙发上,一脸沉静的翻看着早间晨报。 “你昨晚在哪儿睡得觉?812?”唐汐在陆子初身边坐下,声音压得很低。 陆子初从报纸上移开视线,怪异的看了唐汐一眼,“你不是说顾笙住在812吗?” “呃……”唐汐微愣:“我对你说过阿笙住在812?” “还没清醒吗?”陆子初转眸看向一旁醉酒未醒,略显困倦的石涛,慢条斯理道:“石头,给小汐端碗醒酒茶。” 唐汐被陆子初堵住了疑惑,小声嘟囔道:“我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 陆子初笑容温和:“因为你醉了。” 唐汐片刻无语,过了一会儿,又问陆子初:“会所房间客满,你昨天晚上是怎么睡得?” 陆子初放下报纸,拍了拍石涛手臂,“我昨晚在哪儿睡得觉?” “我房间,怎么了?”石涛托着脸,睁开惺忪的眸子,皱眉看着陆子初和唐汐。 陆子初嘴角浮现浅浅的笑:“没什么,继续睡。” “哦。”石涛闭眼,继续打着瞌睡。 唐汐松了一口气,她可以不相信老奸巨猾的陆子初,但却不能不相信石涛,老同学这么多年,陆子初她猜不透,但石涛,她却一清二楚。 石涛是从来不会说谎的。 陆子初似是没看到唐汐的小动作,漆黑的眸子里有光划过,但很快就将所有的情绪收敛在了眼底最深处。 朋友多年,陆子初对石涛了解的很透彻。石涛倘若喝醉,必定睡得很沉,再大的噪音也叫不醒他。 凌晨五点多,陆子初走进石涛房间的时候,他还在睡,于是等石涛醒来,就看到正在工作的陆子初,跟阿笙一样,当时也是吓了一跳:“什么时候来的?” 陆子初在文件上写着字,偶尔敲着电脑键盘,连头也没抬:“昨晚,见你睡得沉,就没叫醒你。” “哦。”石涛不疑有他,继续倒头大睡。 如今,陆子初端起面前的咖啡,浅浅喝了一口,他平时是不喝咖啡的,但没办法,一夜未眠,需要提神。 侧眸看向楼下,顾笙和刘依依正在用餐,陆子初靠在沙发里,勾起嘴角。曾几何时,不屑说谎的人,竟然愿意为了某个人,把谎言说得惟妙惟肖,可谓煞费 苦心。 …… 一辆国产越野车停放在凤城会所门口,韩愈斜靠在车身上,指间夹着一支烟,在风中冒着明明灭灭的火星子,眼神如墨如夜。 见阿笙出来,韩愈把烟熄灭,“我送你们回去。” “还是算了,依依校区比较远,来回比较麻烦。”韩愈这个人,还是少接触为妙。 韩愈已经打开了车门,定定的看着她,微微挑眉:“我有嫌麻烦吗?” 会所门口,行人还是挺多的,僵得越久,于己于人面子上都不好看,阿笙只得拉着依依的手,一起上了车。 车里很安静,依依话也很少,来回看着韩愈和阿笙,隐隐觉得不对劲,但又不便说些什么。 阿笙这个人就是这样,韩愈不主动跟她说话,她是绝对不可能主动挑起话端的。 依依刚好跟阿笙相反,见不得气氛僵滞,不管怎么说韩愈主动送她回学校,内心深处她还是很感激他的。 依依问:“韩先生,你在美国读书时,有没有去过林肯故居?” 韩愈倒也配合:“去过。” “听说,林肯出生地是一栋用木头建造的乡村小屋,只有一个房间,是真的吗?” “嗯。” 依依又问:“那你去过猫王故居吗?” “去过。” 依依神情激动,因为猫王是她偶像:“真的吗?我很喜欢猫王。” “是么。” 依依含笑问道:“那你一定也去过霍加斯故居,对不对?” 阿笙差点被口水呛死,韩愈也不淡定了,转动方向盘,淡淡的说:“……霍加斯故居不在美国,在英国。” “啊?哦。”依依低头吐吐舌头,小姑娘明显尴尬了。 阿笙替闺蜜解围,“依依说的是伯恩霍加斯,不是英国那位霍加斯。” 韩愈透过车镜,看了阿笙一眼,嘴角微扯,她倒是挺能掰。再看刘依依,见阿笙为她解围,连忙点头,标准的狼狈为奸。 刘依依的话没有起到多少缓和作用,气氛依旧沉默,把她送到学校,刘依依率先松了一口气,跟阿笙约好明天回家时间,这才跟韩愈和阿笙分别挥手离开。 送阿笙回t大途中,韩愈主动打破沉默:“你可以留在韩家过年,想必你姑姑也是这么想的。” 阿笙侧眸看着 窗外:“不了,过完年,我再去韩家看望姑姑也是一样的。” 韩愈皱眉:“老家不是已经没人了吗?” “房子还在。”况且房子里装满了回忆。 “你在躲避我?”韩愈双手轻敲方向盘,专注的看着路况,说出来的话却是让人心弦一紧。 “……”阿笙沉默几秒,这才认真的看着他:“韩愈,我们不可能在一起。” 韩愈点点头,心平气和道:“除了拿你姑姑做挡箭牌之外,随便给我一个理由。” 阿笙咬着唇,这个韩愈还真是难缠的很。一句话堵死了她所有的后路。 想了想,阿笙终是开口说道:“我有喜欢的人了。” “谁?陶然?”话音淡淡,却隐有小讥嘲。 陆子初的名字在阿笙喉间几欲夺口而出,但她不能说出口。 韩愈盯着前方路况,半晌之后,方才开口:“顾笙,你说你不喜欢烟味,这一路,我有当着你的面吸过烟吗?” 阿笙不看他:“那又怎样?” 韩愈笑了笑:“不怎样,我只是开始顾虑你的感受,开始试着让你喜欢我。” 韩愈声音没有半点起伏,内心起伏的那个人是阿笙。 陆子初和韩愈是兄弟,她夹在中间该怎么办?兄弟俩如果因为她闹翻的话,她…… 阿笙忽然间觉得心里很难过。 寒假送行,他对她有点小特别 更新时间:2014-5-712:22:35本章字数:3475 1月18号,t大正式放假,寒假结束时间是在2月13号。 将近一个月不能见面,508舍友们决定在离开前一起去校外小餐馆聚餐。 有了前车之鉴,阿笙那夜没喝酒,至于另外三名室友,小酌,微醺。 回到宿舍,阿笙给顾清欢打了一通电话,她是执意要回老家过年的,于是顾清欢再多的不愿注定只能化为一声叹息,挂电话的时候叮嘱阿笙:“什么时候回t市,给我打个电话,我开车去接你。” 将近半年没回家,阿笙躺在床上,格外想念大院的一切,包括孩童喧闹声钕。 那一夜,在江宁她们的侃侃而谈里,阿笙睡着了,她做了一个梦,都是大院一些日常琐碎的小事,亲切,温暖…… 1、年少无知,每当孩童吵架扭打 在一起,就会顺势愤骂对方父母,哭闹声似乎可以在大院上空盘旋很久。 2、大院家长素质还是很好的,平时很少护短,遇到打架事件,双方父母就会揪着自家孩子耳朵向对方家长和小孩道歉。家长沟通,表情无奈,至于孩子,站在大人身边,早已忘了先前不快,和好如初凄。 3、老槐树下,夏季蝉声扰耳,老人们会拿着纸扇子聚集在一起,边喝茶边下棋;如果是冬日,碰上好天气,还会像模像样的在院子里比划着太极拳,引来孩童争相模仿,笑声一片。 4、每逢节假日学校放假,孩子不上课,就跟撒欢的 第 33 部分 野马,每到饭点就跑得无影无踪,每当这个时候,家长就会站在院子里扯着嗓子,呼喊孩子回家吃饭。 阿笙最后想起的,是爷爷的咳嗽声…… 醒来,天已亮,阿笙把被子拉高,试图遮住眼角润湿。 …… 上午许飞来找阿笙,接过她手中的行李箱,在前面走着,不时叮嘱阿笙走快一些。 学校今天放假,打车的人很多,许飞担心等他们赶到火车站的时候,会误了时间。 门口确实不易等车,许飞和阿笙等了大半个小时也没拦到车。 面前有辆私家车经过,又倒了回来,停在了许飞和阿笙面前。 许飞扫了一眼,也没看清楚车主是谁,想来也不认识,就继续伸手拦车去了。 许飞没看清,阿笙却看清楚了,盯着某人,兀自出了一会儿神。 车窗缓缓下坠,露出一张清隽的脸庞,嗓音清冽:“几点的火车?” “10:05分。”阿笙说。 陆子初看了看腕表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左右,时间有点紧。 “陆老师?”许飞在一旁听到声音,觉得熟悉,走过来一看,竟真的是陆子初。 陆子初颔首点头,“把行李放进后车厢,我送你们去火车站。” “谢谢老师,不用了……”这话许飞说的虚伪,阿笙跟他认识这么多年,又怎会不知道许飞的小心思,明明已经心动了,偏偏还要装模作样,假意推辞一番。 陆子初单手敲击方向盘,慢条斯理道:“还有一个小时,火车就要开走了,你们确定要继续在这里等下去吗?” “不等了,不等了,我们这就上车。”许飞变脸速度极快,话音刚落,就打开后车厢,把他和阿笙的行李放了进去。 阿笙站在后车厢那里,扯了扯许飞的袖子,她是很想拒绝的。 许飞着急道:“再磨蹭下去,火车真的要开走了,万一路上再堵车……总之有什么事,上车后再说。” 阿笙盯着许飞,他已经坐在了副驾驶座上,阿笙无奈,只得打开车门,乖乖上车,谁让她赶时间呢? …… 从t大前往火车站,需要跨越半个城区,还真被许飞乌鸦嘴说对了,前面路口堵车,拥挤的车队,长长一大排,场面很壮观。 许飞皱眉道:“怎么办?万一堵在这 里,怕是真的赶不上火车了。”说着,转头看着阿笙,唉声叹气道:“阿笙,你最好做个自我检讨,如果你早晨没有去图书馆借书的话,我们也不至于这么急。” 阿笙自知理亏,没说话。 许飞也只是随口发发牢***,哪舍得真埋怨阿笙,不过说完这句话之后,许飞身体一歪,如果不是系着安全带,只怕早就撞在车门上了。 许飞会如此,是因为陆子初忽然调转车头,汽车朝另外一个方向疾驰而去。 许飞问:“陆老师,去火车站还有另外一条路吗?” “嗯。”陆子初低低的应了一声,不过那声音略显冰冷。 比声音更冰冷的,是他的气质,这位男神态度忽然转变这么大,许飞也没多想,t大传闻,陆子初原本就是这么一个人,笑得时候,能够暖死人;冷得时候,典型的冰冻三尺。 去火车站真的还有另外一条路,不过道路不太好,一路颠簸,许飞替陆子初座驾感到委屈,着实心疼。 提前二十分钟赶到火车站,陆子初解开安全带,下车帮许飞把行李从后车厢里提出来,不经意道:“喜欢看书是好事,如果赶不上火车,她比你还内疚,不要埋怨她。” 许飞愣了愣,再看陆子初,他已经迈开修长的双腿,朝阿笙走去。 需要检票,阿笙已经在排队了,见陆子初朝她走过来,笑了笑:“今天谢谢你。” 陆子初低头看了她一眼:“比起书面语,我更喜欢实际报答。” 阿笙小纠结,不知道他口中的实际报答,指的是什么?寒假结束后请吃饭可以吗?可像他这样的人,又怎么会在乎区区一顿饭。 见她皱眉,陆子初勾起嘴角,轻声问她:“除夕那天,会给我打电话,祝我新年快乐吗?” 阿笙小声嘟囔道:“我还要看春节联欢晚会。” 许飞这时候已经站在了阿笙身后,闻言,差点笑喷。阿笙说话一直淡定冷静,何曾闹过类似小情绪? 许飞觉得很稀奇。 “那就看完之后,再给我打电话。”这回不仅是阿笙,就连许飞也听出来,陆子初声音里含着淡淡的笑意。 许飞觉得更稀奇了。 想了想,阿笙说:“发短信可以吗?打电话,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陆子初双臂环胸,站在队伍旁边,笑道:“无话可说?” “不知从何说起。” 陆子初这次没有说话,距离阿笙很近,近到阿笙能在火车站这种地方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清冷气息。 下一秒,陆子初抬手摸了摸阿笙的头,话音里包含着纵容:“还好不是无话可说。” 许飞以为自己眼花了,后来验证自己没有眼花,于是目瞪口呆的看着陆子初和阿笙。 老天,这对师生,怎么看起来关系怪怪的。 检票进站,阿笙回头看向陆子初,他站在检票口,修长挺拔的身影在人潮里若隐若现…… 上午时分,陆子初站在阳光下,他原本就肤色白皙,长相清隽,眼神很黑,但却难抵眼神间的疏淡和清冷。 俊帅优雅的男人,早已吸引很多来往乘客频频向他回头张望,看着阿笙渐渐消失不见,男子薄唇轻抿,微微皱了眉。 她还尚未离开t市,他就已经开始想念她了。 …… 在候车区见到刘依依,她拿着火车票,一脸焦急的站在检票口,远远看到阿笙和许飞跑过来,终于松了一口气。 谢天谢地,再迟一会儿,只能坐下一班火车回家了。 火车驶离t市,三人简单寒暄,话语间难掩兴奋和激动,后来阿笙笑意收敛,是因为许飞。 许飞看着阿笙,若有所思:“我怎么感觉你和陆子初之间怪怪的。” 阿笙眸光一转,反问许飞:“哪里怪?” “他让你给他打电话。”许飞提出疑惑一。 阿笙说:“新年学生给老师打祝福电话,很奇怪吗?” “他摸你的头。”许飞提出疑惑二。 阿笙接过刘依依递给她的饮料,并不急着打开,放在手心把玩着:“你算算,从小到大,到底有多少老师摸过我的头?” “不仅摸过,还夸你脑袋瓜很聪明。”刘依依在一旁插话,顺势摸了摸阿笙的头,举动很淘气。 许飞眉皱得更紧了,良久后,呢喃出声:“……反正我觉得他对你有点特别。” 阿笙笑了笑,不接话。 火车穿过隧道,短暂黑暗之后,视野之内一片豁然开朗。 其实,令阿笙心有迟疑的,并非因为他们是师生,也并非担心没有热情可以回应这段感情,她只是在担心,感情在经历飞蛾扑火和泥足深陷后,却注定走不出一个柳暗花明。 感情路上,隐患重重,一如姑姑,一如韩愈,也许……还有他的家人。 营造惊喜,藏在心里的那个人 更新时间:2014-5-715:08:51本章字数:3293 陆子初开车离开火车站的时候,接到了母亲的电话,说晚上有聚会,让他下午回家一趟。 下午回到家,陆子初跟父母打了声招呼,直接回书房办公去了。 韩淑慧敲门进来,就见桌子上堆满了文件,稍显凌乱,桌子上放着一壶茶,兀自冒着热气。 陆子初还在埋头工作,韩淑慧走过去,凑近看了看,陆子初正在电脑上敲打着辩护词,韩淑慧看到了“故意杀人”四个字,觉得心脏受不了,就没再看。 韩淑慧动手帮陆子初收拾桌面:“这案子什么时候开庭?钕” “后天。”抬眸看了母亲一眼,陆子初问:“怎么?” 感觉还真不是一般的敏锐。 韩淑慧说:“你外婆一个人在家闷得慌,想让你和韩愈抽空回去看看她。凄” “等案子结束吧!这两天抽不开空。” 韩淑慧点点头,“那你自己跟她打电话说一声,别让老人家心里难过就行。” “嗯。” “你写完辩护词,来我房间一趟。”韩淑慧没有打扰陆子初,往他喝了大半茶水的杯子里蓄满茶,这才转身关门离开。 陆子初写完辩护词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又给外婆打了一通电话,老太太絮絮叨叨说了很久,陆子初脾气是很好的,含笑听着,偶尔听到此起彼伏的猫叫声,还会觉得有趣。 自从外公逝世后,外婆就一个人守着韩家老宅,家里养了很多流浪猫,冬末夏初,群猫发起春来,尤其是母猫,会绕着院落“嗷嗷”直叫,叫声撕心裂肺,韩愈直呼受不了,觉得影响睡眠。 前年春节,韩愈被猫叫声吵得夜不能眠,直接把母猫关在了笼子里,这下好了,母猫听到公猫叫声,狂暴的抓着铁笼,急于逃出去。 此事惊动外婆,韩愈为此被老人接连唠叨了好几天,说他没爱心。 韩愈说:“奶奶,如果你喜欢养猫的话,我改天给你送几只好猫……” 可怜韩愈话还没说完,就被老人劈头盖脸好一阵训斥:“什么叫好猫?名贵一点的猫就是好猫吗?我告诉你韩愈,我就喜欢养土猫怎么了 ?你小时候在我这里,也是被我和你爷爷放养长大的,别以为喝了几年洋墨水,就忘了本宗姓什么。” 陆子初当时靠在门边,有两只母猫围着他打转,在他脚旁温顺的厮磨着。 男子嘴角笑容微不可见,这世上敢骂韩愈的人很少。骂他,他还不敢顶嘴的,大概只有老太太一人了。 电话里,老太太听说陆子初后天晚上过去,兴奋不已,乐呵呵道:“我这就给韩愈打电话,到时候你们一起过来,多住几天,也好陪我说说话。” 陆子初笑了笑,韩愈纵使答应前去看望老太太,只怕想到那些流浪猫,也会念而怯步吧! 前往父母卧室,韩淑慧正在更衣间挑选首饰,年前应酬多,她晚上需要参加商务宴会,陆昌平也比较忙,晚上应酬缠身,必须出席。 韩淑慧正在试戴项链,见陆子初进来,转头问他:“给你外婆打电话了吗?” “嗯。”陆子初站在更衣室门口,首饰柜上已经放了很多首饰,微微扯唇,他母亲明显是挑花眼了。 果然,韩淑慧开始求助儿子了,拿着一条项链虚挂在脖子上:“这条怎么样?” “不错。”陆子初有些意兴阑珊,对韩淑慧说:“既然你和爸爸晚上要参加宴会,那我先回去了。” 韩淑慧放下项链,转身唤住了陆子初:“别急着回去,今天晚上你爸爸需要应酬,你陪他一起去。” 陆子初皱眉看着她,不说话。 看出儿子隐隐不悦,韩淑慧认真道:“你爸爸这两天肠胃不舒服,我担心到时候别人敬酒瞎起哄,你说这酒,他是喝,还是不喝?你陪他一起去,我比较放心。” 韩淑慧话已至此,陆子初又能说什么?微不可闻的叹了一口气,下楼找陆昌平去了。 这天晚上,似乎每个人都很忙,陆子初陪父亲出席酒局,在饭桌上浅笑言谈;韩愈公司即将上市,通宵忙工作;阿笙接受刘依依家人盛情邀请,晚上和刘依依同宿一床,说了半宿话,最后累了,默契停止谈话,双双入眠;许飞望着刘依依熄灯的窗户,失眠大半宿;也有这么一个人,为了营造惊喜,此刻正在三万英尺高空上…… …… 回家第二天,许飞和刘依依帮阿笙收拾房子,半年没住人,家里蒙了薄薄一层浮灰,阿笙感慨万千。 进屋,爷爷和***黑白照片摆放在桌案上,笑容亲切。触及眼帘,润湿了阿笙 的眼睛。 许飞拍拍她的肩:“你可别哭,不是还有我们吗?” 阿笙抬眸,刘依依抱着需要清洗的床单,站在门口,笑容温暖。 阿笙笑了笑,转身擦拭家具:“你以为我眼泪比水龙头还厉害吗?说来就来……” 都说岁月无情,有些人可能会慢慢淡忘在时光里,但某个回首的刹那间,却会从心里翻涌而出,永不逝去。 原来,那些以为能够遗忘的过往,那些今生再也无法相见的人,其实早已成为身体里的一部分,被岁月铸成了生命里刻骨铭心的温暖。 整整忙了一上午,中午在许飞家吃饭,许飞提前回家帮忙做菜,依依在天台上晒床单,阿笙蹲在院子里清洗锅碗瓢盆时,手机响了。 顾城打来的电话,阿笙捞起沾满泡沫的双手,随便往围裙上擦了擦,接通电话,顾城并不急着出声,阿笙还以为电话出了什么故障,“喂喂”了好几声,直到不经意间看向院门口,那里不知何时竟已站着一位男子,远远看着她,笑容温润,眉目俊秀明朗。 “你不是说,你不回家过年吗?”阿笙心里明明很高兴,却湿了眼角。 “想我妹妹了。”他不急不慢的说,挂断电话,提着行李,一步步走近阿笙。 抱紧她,顾城声音里带着笑意:“胖了。” “冬衣太厚。”阿笙搂着他,也轻轻笑了起来。 “我回家过年,你高兴吗?” “嗯。” “看到我,高兴吗?” “嗯。” “半年不见,有没有想我和爸妈?” “……想。”非常想。把脸埋在顾城胸前,因为已有液体夺眶而出。 顾城轻拍她的背,亲人相聚,顾城情绪受了感染,竟也湿了眼眶:“不该留你一人呆在国内。” “我很好。”她轻声说。 顾城嘴角笑容微不可见:“我看到了,是真的很好。” …… 天台上,竹竿撑起一张张床单,凉风融在阳光里掀动着床单,温柔的亲吻着依依的脸颊。 担心床单晒干后会起褶皱,依依踮起脚尖扯着床单,水渍调皮的弹跳在她的脸上,依依觉得有点痒,微微眯着眼睛。 似乎有人上了天台,慢慢走近,依依透过床单,看着那道人影越来越清晰。 “小哥?”那样的身高,不会是阿笙,那么只能是许飞了。 风吹动,床单卷起,触及那人面容,依依瞬间呆滞,不敢置信道:“大哥。” 那人只笑,不应声。 依依皱眉,以为自己因为思念出现了幻觉,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这才掀开床单,鼓足勇气,用湿凉的手摸了摸男人的脸。 指腹传来淡淡的温热…… “站在你面前的人,是顾城吗?”男子在笑,阳光下笑容仿佛沾染了水汽,朦胧 第 34 部分 迷离,依依似乎看到有很多小泡泡在围着他打转。 可能在太阳下站的太久,依依脸色涨红,有些头晕目眩。 这么明朗温暖的笑容,注定是属于顾城的。 真的是他,他回国了。他之前不是对阿笙说,他不回来过年吗?她为此还难过了很久…… 天很蓝,暖阳高照,一张张床单在冬风轻拂下,轻轻摆动着,依依看着忽然出现在面前的顾城,内心波澜起伏。 有些人,注定会在心中发光一辈子,在依依心中,永不消逝的并非只是经年深恋,还有他唇角的一抹笑,比任何东西都要来的真实温暖。 再见顾城,依依微笑的同时,却有眼泪夺眶而出。 她说:“大哥,你能回来,我真的很高兴。” 关于爱,命运喜欢开玩笑 更新时间:2014-5-812:37:57本章字数:3235 那晚,为了迎接顾城回国,四人一起前往餐厅吃饭。 原本气氛很好,但用餐期间,顾城接了一通电话,虽然只有寥寥数语,却让场面安静了下来。 “不会是女朋友打来的电话吧?”许飞私底下喜欢开玩笑,但没想到这次还真被他蒙对了,因为顾城说:“她叫徐秋,是我大学同学,也是我交往半年的女朋友……” “啪。”依依手中的汤勺砸落在碗里,汤水飞溅,波及胸前衣服,她今日穿着一件米色长毛呢,喝得又是酸辣汤,此刻暗色汤水点缀在米色衣服上,颜色夺目。 几人视线望过去的时候,依依已经局促起身:“我先回去换身衣服,你们慢慢吃,不用等我,你们刚才喝了不少酒,我回去正好可以煮茶等你们回来……钕” 她语速很快,说了长长一段话,也许连她自己也没意识到她都说了些什么,眼睛望着桌上那碗酸辣汤,眼睛眨动着,似乎在抑制着什么东西。 “依依——”阿笙见依依快步离开,连忙起身,却被许飞抓住手腕,他在笑,但眼睛里却没有丝毫笑意,他侧眸看了一眼顾城:“你去看看她,她从小就听你的话。” 顾城抬眸,看了一眼许飞,继续低头把事先盛好的酸辣汤喝好,这才起身,拿起外套,离开了凄。 顾城离开后,许飞动手给阿笙盛了一碗汤,“发什么愣,再不喝,该凉了。” 阿笙不笨,事实上心如明镜,四人饭桌,心 思波诡云谲的人却有三个。 顾城有女友,依依反应这么大,许飞镇定,顾城平静…… 阿笙扯了扯唇,放松身体,靠着椅背:“其实你一直都知道,依依喜欢的那个人是我哥哥吧!” 这是陈述,不是疑问。 …… 依依没有回家换衣服,而是去了顾家,煮茶,看着袅袅升起的白烟,神情恍惚。 门口传来敲门声,她去开门,看到顾城,并不意外,笑了笑:“你先坐,茶马上就煮好了。” 转身走进厨房,顾城站在客厅里犹豫了一会儿,这才走到厨房门口,看着依依的背影欲言又止,不说话,也不走近。 最先打破沉默的那个人是依依,背对着顾城,依依声音很轻:“你知道的,我房间里长年累月都会挂着一本日历,小时候,我希望自己能够快点长大,等我长大了,你就不会把我当妹妹和小孩子来对待。我每天放学都会看一眼日历,数着自己还有多久才能长大。可什么时候才算长大呢?18岁生日。” 依依低头,咬了一下唇,“我那天跟你表白,紧张、不安、期待、恐惧……担心你会把我的表白当成一种负担,为此排斥,远离我,我不想和你之间连兄妹也不能做,所以多年来,我小心翼翼的克制着自己。你要去美国,我不舍,却强颜欢笑,你走的那天,我把你送到院门口,看着你的背影一点点的消失不见,我觉得我把你弄丢了。那天我躲在房间里,哭了一整天,爸妈以为我是不舍得你这个好大哥,又怎么知道,我是舍不得一个叫顾城的男人。” 说到这里,依依转身看着顾城,看着他英俊干净的脸庞上,微微蹙起的眉,依依心里苦笑,他应该是真的只把她当妹妹来看待吧! “我那么渴望长大,可今天晚上我却很希望能够回到童年,那时候我们很天真,无忧无虑,刚开始学习写字,我写数字‘2’,却总是把它写成‘n’,妈妈教我很久,可我还是写不好,最后妈妈生气了,把我作业本撕了,铅笔也掰断了,我哭的泣不成声,觉得自己实在是太笨了。你听到哭声来我家看我,教我写字。多么神奇,妈妈教我那么多遍,我都写不好,可你一来,只教了我一次,我就写对了……”依依深吸一口气,停顿了下说:“上学那天,我第一次过马路,是你牵着我和阿笙的手,走到了马路对面。第二次过马路,你站在我和阿笙身后,护着我们过马路,第三次……” 依依笑了,那笑伴随着伤痛:“这 些记忆都有些年代久远了,我曾以为伴随着长大,有一天我会模糊这些记忆,但没想到,跟你讲这些的时候,它们依旧很清晰,我看到了旧时光的离去,却忽略了它经过我身边时,早已刻在了我脑海里。” 顾城一双眸子,很黑,也很静,就那么沉沉的看着依依:“依依,任何一个人的青春都装满了无奈和疼痛,每个人都希望生活可以过得简单而快乐,但却忘了,生活原本就是在不停的制造问题,你是我妹妹,一辈子都是。” “一辈子?人的一辈子能有多长?”依依语气轻柔,没有委屈,也没有埋怨,仿佛回到童年,无忧无虑的跟顾城说着话。 厨房里水壶声响越来越大,传进耳中,好比一颗心,躁动不堪。 依依想,她应该离开了,要不然这种坏情绪尽数暴露人前,只会让顾城越发讨厌她,她喜欢他那么多年,怎么能让他讨厌她呢? 经过顾城身边时,她说:“大哥,我早该想到,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你如果喜欢我,我又怎会感觉不出来呢?是我把爱情想得太简单了。” 顾城抿紧薄唇,任由依依跟他擦肩而过。他和依依擦肩而过,又岂是只有这么一次。 依依离开了,院子里灯光略显昏暗,走到灯光通明处,她看着地上的影子,仿佛天台上常年无人收拾的晾衣竿,影子拖拽的很长,透着荒凉。 …… 阿笙回来时,顾城正把衣服从行李箱里拿出来,放在床上,一件件整理着。 衣服被阿笙夺走,顺势坐在床上,她说:“叠得不对,容易起褶。” 顾城笑,坐在一旁,索性放手罢工,看着她叠衣服,她有一双巧手,衣服叠得很好,整齐又美观。 阿笙问:“爸妈身体好吗?” “好。” “你好吗?” 顾城笑了笑:“好。” 阿笙垂眸:“你知道的,我问得不是身体。” “……”顾城安静下来。 过了一会儿,顾笙说:“我不是一个好妹妹,对情感比较迟钝,有些后知后觉,我竟不知道,你一直都把依依放在心里。” “好了,阿笙,别说了。”顾城抱住阿笙,下巴支在她肩头,同她一起望着室内某一角发呆。 这才意识到,顾家老宅到了晚上,竟出奇的空旷。 阿笙轻叹:“你心里既然有依依,为 什么不说呢?” 顾城缓缓说道:“出国前,我原本想对依依说些什么,但她那时候正在念高中,我担心她会分心;后来高考结束,我以为我终于能对她说些什么的时候,许飞对我说,他喜欢依依很多年……”顾城沉默片刻,这才叹声道:“我们一起长大,感情深厚,许飞就跟我亲弟弟一样,我不能为了跟依依在一起,伤害许飞。” 阿笙心一紧,不期然想到了陆子初和韩愈…… 拍拍顾城的手,他松开她,帮她一起把衣服放在衣柜里,阿笙说:“许飞刚才对我说了,他知道高考结束后,你想对依依表白,所以才会故意……” 顾城却打断了阿笙的话:“阿笙,如果男人愿意为了女人耍心机,那只能说明他是真得喜欢她。” 就算依依不跟他表白,他也会回国陪阿笙过年的,家里只有她一个人,父母对她牵肠挂肚,偏偏她又不肯去美国,他只能回来了。 他以为回国后,如常相处,假以时日,一切都能回到最初,四人之间没有争吵和隔阂,却不曾想还是搞砸了。 如今,阿笙反问他:“如果你爱依依,又怎么能让徐秋取代依依在你心里的位置呢?” 顾城看着阿笙,良久之后,他终于开口说道:“阿笙,我和徐秋之间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 回国后,顾城很忙,拉着阿笙和昔日同学相聚见面,一起拜访初、高中老师,日子很忙碌,转眼间就到了年三十。 临近中午,阳光微醺,不巧来月经的阿笙坐在藤椅上看书。 房间里,许飞正在帮顾城贴年画,依依拿着浆糊站在一旁,三人分工明确。 阿笙靠着椅背,听着巷子里传来的鞭炮声,轻轻闭上眼睛。 好像……一切都未曾改变。 短信,成长需要付出代价 更新时间:2014-5-816:27:14本章字数:3312 年三十中午,母亲打来了电话,聊了一会儿,母亲笑着问阿笙:“在t大,有没有谈男朋友?” “没有。”话虽如此,但却不期然想起了陆子初。 母亲似是松了一口气:“那就好,以后我们全家都在美国定居,如果你大学谈恋爱,到时候来美国,对男方也不负责任。” 顾城在一旁插话,“阿笙可以继续留在国内,现在坐飞机挺方便的。” 母亲语气变了,隐隐不悦:“我把女儿养这么大,怎么舍得把她一个人留在国内。钕” 阿笙没接话。 …… 黄昏的时候,陶妈妈来了,听说顾城和阿笙在家过年,邀请他们前往陶家守岁桥。 阿笙看向顾城,她在征询他的意见,顾城心知阿笙对陶然心有愧疚,陶然死后,时常和陶家联系,关心二老日常起居,实在不想妹妹为难,就含笑同意了。 天色有点黑,一盏盏红色灯笼点缀长街,散发着朦胧的亮光,阿笙侧眸看顾城,轻轻说了声:“谢谢。” 顾城握紧她的手:“你记住,陶然爱你,不是你的错。” 阿笙笑了笑,那笑看似无关痛痒。 顾城叹气,如果真的无关痛痒就好了。 因为陶然喜欢阿笙,连带陶然父母也把阿笙当成了他们的儿媳妇,顾城对此虽然不悦,但却不便说些什么。 守岁,看着春节联欢晚会,偶有笑声,虽然尽量避谈陶然,但并不见得陶妈妈不会睹物思人。 顾城和阿笙手机短信一条接一条响起,全是同学新年祝福语,阿笙和陶爸爸聊天时,手也没闲着,话语简洁:新年快乐。 好歹是亲自输入的短信,阿笙最怕转发祝福语,没诚意,好像只是为了在特定节日里完成一项任务…… 发现陶妈妈不在客厅,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阿笙起身倒了一杯热水,去了陶然房间。 陶妈妈坐在陶然床上,正在整理陶然旧物,陶然遗物,陶妈妈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翻出来,细细拂去灰尘,然后再一件件放好。 敲门声响起,陶妈妈没有抬头,但却抡起手背快速擦了擦眼睛。 阿笙靠着门框,静静的看着她,片刻后,垂眸看着冒着热气的茶水,温声道:“阿姨,我陪你去看看陶然吧!我好像……还没对他说新年快乐呢!” …… 年三十,陆子初很忙,临时有事,回了一趟英国,夜幕低垂,出了机场大厅,陆家司机已经在机场外等候多时。 街道上,一派节日喜庆,处处可见红色灯笼,鞭炮声阵阵,也不知她现在在干什么?看春节联欢晚会吗? 这么想着,纵使冬日很冷,但心却觉得特别温暖。 年夜饭是在韩家老宅吃的,跟往年没什么不同,顾清欢没有出席,大概担心会破坏气 氛,惹老人家不高兴。 陆子初还没走进宅院,就见韩愈靠着路灯,在寒风中吸着烟,见他下车,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陆子初挑眉:“等我?” 韩愈把烟扔在地上,抬脚捻灭:“你以为我愿意等你?老太太非让我出来迎接你,我有什么办法。” “我看你是烟瘾犯了。”老太太最看不惯后辈吸烟,偏偏韩愈嗜烟如命,也实在是难为他了。 老太太是极为疼惜韩愈和陆子初的,见陆子初回来,示意他坐下,亲自泡了一杯花茶端到他面前:“快喝茶,暖暖身体。” 韩愈坐在沙发扶手上,故意凉凉道:“奶奶,内孙和外孙哪个亲,拜托您老认真衡量一下,外孙有茶喝,请问内孙茶去哪儿了?” 老太太哭笑不得,“内孙外孙一样亲。”转身原本想帮韩愈泡茶喝,但想想又不对劲,回头白了韩愈一眼:“想喝茶自己倒去。” 韩愈起身时,拍拍陆子初的肩:“看到了吗?老太太不待见我。” 陆子初笑笑,放下花茶,洗手去了。 团圆饭吃完,守岁无聊,陆昌平和韩永信干脆下起了象棋,韩愈饭后接了一通电话,临出门时,老太太堵在门口,愣是不放韩愈离开。 “除夕夜,你给我老实呆在家里。” 韩愈好话说尽,保证两个小时内赶回来,老太太这才气呼呼的放他离开。 韩淑慧端了一盘水果放在陆子初面前,见他靠着沙发,拿着手机漫不经心的把玩着,每有短信,就会低头瞧上一眼。 韩淑慧觉得有趣:“每年这个时候,手机都被你甩在一边,你是从来不看手机短信的,今年这是怎么了?” 怎么了?陆子初端起面前喝了一半的茶水,眸子状似不经意间落在了墙壁时钟上。 临近12点,属于她的短信,至今还未发送过来,忘了吗? 垂眸笑了笑,陆子初啊陆子初,曾几何时,你竟像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伙子一般,只因一条短信,就这么沉不住气…… 春节晚会结束半个小时了,陆子初站在窗前,看着万家灯火,单手滑入裤袋,指尖触及手机边缘,微微拧了眉。 …… 大年初一,凌晨时分,阿笙手机在陶家客厅内响起,陶爸爸接的电话,阿笙和陶妈妈还没回来,出门前手机落在了陶家。 顾城前不久去接 他们了。 陶爸爸看到“陆子初”三个字,也没多想,还以为是阿笙的同学,当然……男 第 35 部分 同学。 “你好。”陶爸爸先打了声招呼。 电话那端沉默了几秒,这才有男子声音响起。 “你好。”男子嗓音通过电话传来,多了几分清冷:“我找顾笙,请问她方便接电话吗?” 陶爸爸说:“前不久她去看陶然,现在还没回来。” 这次沉默时间比较长,陶爸爸还以为对方早已结束通话,拿起手机凑到眼前看了看,还在通话中,正欲说话,就听对方开口问道:“请问您是哪位?” “陶然爸爸。”陶爸爸想,这位男同学,大概是阿笙大学同学,倘若是高中同学,他还不曾记得哪个小伙子声音有这么好听。 片刻后,那人说:“抱歉,打扰了。”声音竟有些生硬和冰冷。 …… 阿笙和陶妈妈回到陶家,已经是凌晨一点半了,眼见陶妈妈睡着,阿笙这才起身告辞。 陶爸爸把她和顾城送到门口,忽然想起一事,连忙返身回到沙发前,把阿笙手机还给她:“你出门后,有人给你发了好几条短信,还有一通电话,我帮你接了。” 阿笙道了声谢,拿着手机跟在顾城身后,十三条未读短信,都是同学发来的祝福短信,再看通话记录。 屏幕上的荧光刺痛了她的眼睛,“陆子初”三个字进入眼帘,阿笙这才想起她竟忘了给陆子初发短信。 原本应该给他打电话的,但……临近两点,他大概早就睡了。 寒风中,阿笙发送给陆子初的短信,姗姗来迟:“抱歉,刚才有事出去,手机忘在朋友家里了,祝您新年快乐。” 那一夜,阿笙手机未见回复,也许他真的睡了。 …… 过年期间,顾城应酬很多,不时有人约他外出吃饭,跟他一起不见人影的还有依依和许飞,似乎每个人都很忙,反倒是顾笙,成了那个最闲的人。 闲来无事,阿笙会在大街上毫无目的的慢走,曾经熟悉的街道,一年一景,变化神速,唯一不变的似乎只有学校。 接下来的几天里,阿笙有了新去向。 学校空荡荡,偶尔遇到留守学校的老师,阿笙会停下来寒暄几句,谈谈近况,心里溢满了温暖。 沿着校园大道,阿笙不时望着旁边的教学楼和图书馆,慢吞吞的走着。 坐在操场台阶上,仿佛还能听到昔日呐喊助威声, 一坐就是大半天。 天色暗下来,顾城给她打电话,她才起身离开。 顾城站在院门口看着她,阿笙穿着黑色长毛呢,发丝在风中飞舞,整个人放佛融进了夜色里。 这才是她,冷漠,独立,不喜欢依靠任何人,也不喜欢别人依靠她。 每一段成长,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岁月在身后流淌,但前方还有很长一段路需要他/她们去走。 顾城知道,纵使他们不在她身边,她依然可以把每一天都过得很好。 某年某月某一天,不愿说再见 更新时间:2014-5-910:27:48本章字数:3416 年后,顾城提前订好机票,事务所很忙,美国那边已经屡次打电话催他回去,顾城不便继续在家滞留。 许飞陪父母远行探亲还没回来,碰巧那天陶妈妈生病,阿笙没空送顾城,以至于最后送顾城离开的那个人是依依。 阿笙想,依依送顾城离开,其实挺好的,或许他们欠缺的就是这么一次私下告别。 临别前,阿笙曾问顾城,是否去t市看望一下姑姑再走? 顾城正在收拾行李:“下次吧!我赶时间。钕” 阿笙知道,顾城排斥的不是姑姑,而是韩家。 午后,依依来陶然家找阿笙,陶妈妈已经睡了,陶爸爸外出有事,怕是要等到晚上才能回来。 依依来的时候,阿笙正蹲在地上洗衣服,目睹此景,皱了眉桥。 依依蹲在阿笙身边,压低声音道:“陶然不在了,我们一辈子都忘不了,但陶然爸妈不能因为爱屋及乌,就把你当成陶然的替身,这对你不公平。” 阿笙笑笑,没吭声。依依不会明白,最初,陶然学游泳是因为她;死亡,也是因为会游泳;日记本曝光后,倘若换成任何一个不明事理的父母,只怕早就不分青红皂白对阿笙破口大骂了,但陶然父母没有,安慰她,说陶然溺毙跟她没关系…… 换言之,她和陶然认识了这么多年,从小学,初中,一直到高中,友情深厚,他死了之后,在她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力照顾陶然父母也是应该的。 她知道,依依是在心疼她。 阿笙转移话题:“哥哥走了吗?” “走了。” 那天,依依帮阿笙洗完衣服,和她一起坐 在陶家门前石阶上,看着大街上往来穿梭的人群。 依依说,这世上有太多的感情,尚未开始,就因为剧情转变,过早拉下帷幕。最后她说,暗恋的对面,站的不是柳暗花明,而是自生自灭。 阿笙搂着她,是真的迎来了春天,午后阳光温热了阿笙的脸,把头靠在依依肩膀上,她在想,每一段看似美丽的爱情,夭折速度都是很快的,如果想要寻觅长久的爱情,只能把爱情融进或转变到亲情里。 2005年初春,街头有洒水车经过,带着蔡琴那首《恰似你的温柔》响彻了整条街道。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就像一张破碎的脸,难以开口道再见,就让一切走远,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却都没有哭泣,让它淡淡地来,让它好好地去……” …… 2月12日,禁不住姑姑一催再催,阿笙提前一日去了t市。 提前说好的,司机会在火车站外面等她,阿笙坐在火车站台阶上,等了很久,也不见司机来,她是有司机手机号的,但却不好意思催他,万一已经在路上,堵车呢? 寒假归来,总容易让人心生困怠,在阳光下坐得久了,难免会头晕眼花,阿笙起身活动身体时,才发现身后站着一个人,看情形似乎站了很久。 那人定定的看着阿笙,打破沉默:“车在半路追尾,我来接你回去。” 阿笙又站了一会儿,弯腰提行李:“好。” 她的声音很平静,没有丝毫情绪外泄。 那人已经提起了她手中的行李,阿笙笑笑,松手,走下台阶。 过了几秒,身后传来他的声音:“过年期间,我给你打电话,为什么不接?” 阿笙身形一顿,脚步未停。 感情的事,不宜拖泥带水,要不然只会害人害己,韩愈电话,她看到了,但却不接,她以为她的举动足以说明一切。 阿笙说:“抱歉,我没热情可以回应你。” “因为你把热情都给了一个死人?” 这一次,阿笙终于停了下来,转身看着韩愈,眼神无波无澜,一字一字道:“韩愈,陶然不该成为你刺伤我的利器,就像我永远不会拿你父母失败的婚姻来刺伤你一样。” 这就是顾笙,看似良善,其实攻击别人的时候,比谁都狠。 一句话,换来了韩愈的面无表情。 刚才还略 显柔和的脸庞,因为她的话,瞬间冷峻下来。 阳光下,韩愈眯起眼睛,他终于意识到,横跨在他和顾笙之间的并非是一句喜欢和不喜欢,而是他心中那颗经年毒瘤,以为可以忽视置之不理,但忽视,并不代表不存在。 她毫不在乎的随便刺一下,他会痛,痛得愤恨交加。 …… 那天,阿笙最终没有去韩家,而是提着行李,打车去了学校。 韩愈把她一人丢在了火车站,其实并未离开,而是坐在车里,看着她拦了一辆出租车,载着她渐渐消失在视线之内。 汽车内,习惯使然,韩愈伸手去老位置拿烟吸,那里竟是空空如也,忽然记起,赶来接她时,知道她不喜欢车内有烟,顺手就把烟和打火机都给扔了…… 某人靠着椅背,脸色阴沉,从没见过这么不识好歹的人。 他韩愈活了26年了,今天开眼,还真是长见识了。 …… 韩愈眼中那位不识好歹的人刚把行李从车上提下来,手机就响了,是姑姑打来的电话。 “韩愈回来脸色很难看,说你回学校了,你们吵架了吗?” “姑姑,你什么时候见我跟人吵过架。”可以想象,顾清欢一定在电话那头皱了眉。 顾清欢似是叹了一口气:“没有吵架,好端端的回学校干什么?不是明天才去学校报道吗?” “有很多东西需要收拾,我改天再去看你。”宿舍楼并不寂静,已经有学生提前来学校,一楼走廊里,随处可见提着茶瓶来回走动的校友。 顾清欢大概也听到了走廊里女生们的欢笑声,语气缓和下来:“这样吧,下午我去学校找你,晚上一起吃饭。” “好。” 挂断电话,阿笙站在楼梯口,深感无力,提行李爬楼梯是个力气活,她住在五楼,真心不容易。 其实宿舍楼内部有电梯,但今天外面贴着一张白纸,上面写着好几个黑色字迹,异常醒目。 “电梯维修,暂停使用。” 气喘吁吁爬到了508,已经是十分钟之后了,宿舍没人,但薛明珠床位早已铺好,人却不见踪迹。 阿笙把行李放好,收拾床位的时候,薛明珠提着茶瓶回来了,看到阿笙,兴奋的抱着她,一边说着新年快乐,一边把家里的土特产拿到阿笙面前,让她品尝。 “阿 笙,还是你最好,我还以为今天晚上我要独守空房了。”话语幽怨,但薛明珠说起话来,却是笑眯眯的。 阿笙笑了笑,寒假分开,确实是想念她们了。 下午五点左右,姑姑真得来了,拿了好几袋补脑营养品,想必爬楼梯很累,微微喘着气,尽管如此,依然气质迷人。 “气质迷人”四个字不是阿笙说的,是薛明珠说的,她悄悄问阿笙:“以前怎么没听说过你有姑姑?” “你有告诉我,你父亲有几个兄弟姐妹吗?”阿笙笑着反问她。 “呃……”薛明珠语塞,回头瞄了一眼顾清欢,顾清欢察觉到,对她友善微笑,薛明珠捂着胸口感慨道:“一看就是女强人,请问咱姑在哪儿高就?” 阿笙看了她一眼,似笑非笑:“在哪儿高就,你不是很清楚吗?” “我哪儿知道?” “她不是咱姑吗?” “……”薛明珠再次语塞。 阿笙倒了一杯水端给顾清欢,顾清欢围绕阿笙和顾城如何过年浅浅聊了几句,又坐了一会儿,站起身,邀请薛明珠和她们一起外出吃饭。 薛明珠推辞不去,但经不起顾清欢邀约,只能无奈的看着顾笙,拿着外套,和她们一起出门了。 校园林荫大道上,顾清欢车开得并不快,薛明珠和阿笙一起坐在后座,阿笙原本和顾清欢说着话,薛明珠也不知道看到了什么,碰了碰阿笙的手臂:“你看陆老师和谁在一起。” 顺着薛明珠视线望过去,不远处,那人修身如玉,单手插在裤袋里,含笑慢行的人不是陆子初,还能是谁。 确实有人在他身边,女孩年轻,笑容明媚,很漂亮的面孔,说起来阿笙和她还有一面之缘。 那日在蓝钻…… “我们好像在蓝钻见过。”薛明珠皱眉,似是在回想这个人是谁,过了两秒,只听她“啊”了一声,“这姑娘名字是不是叫楚楚?” 阿笙不接话,视线移开,阳光被隔在车窗之外,隐约透着浅黄。 2月中旬,彻底跟冬天道一声再见。 课堂丢脸,她被他当众斥责 更新时间:2014-5-912:20:15本章字数:3347 05年2月份,03级法学系有两个女生的名字响彻t大。 一个叫楚楚,一个叫顾笙。 前者是转校生,貌美有才,刚入校还不到一星期,就有很多男生拜倒在她的魅力之下,可谓惊艳t大。 后者是03级法学系公认的“怪才”,除了英语口语面试获得满分之外,其他科目效仿往年,依然保持在80分,因为此事,阿笙每逢走在路上,都会被人戳着脊梁骨,不是不是在咒骂她,而是在背后畅谈八卦。 “她就是顾笙,每次考试都是80分,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考得。钕” “巧合吧!要不然就太诡异了。” “话也不能这么说,高考状元毕竟还是有实力的。” “有人还说她是天才,屁天才,我看她就是想出风头。桥” “你怎么对她有这么大的怨气,她惹你了?” “她惹恼的人可不是只有我一个,我听说法学系有老师为了让她突破80分,故意把年考题目出的很难,没想到,那么难,她还是得了80分,不仅老师崩溃了,就连我们也跟着遭殃,今年不及格,需要补考的人,比往年多出一倍不止。” …… 刚开学没几天,教导主任请阿笙去喝茶。 这茶,还真是不好喝。 阿笙去的时候,没想到陆子初也在。 助教手里拿着补考模拟卷,正在询问陆子初一些工作细节,而陆子初呢?一如既往的冷峻,眉目间似是多了几分清冷,靠着桌案,修长的手指间拿着一支钢笔,话语浅淡,在模拟卷上勾划注意事项时,助教会认真的侧身倾听。 初见陆子初,阿笙原本还有些小紧张,但见他似是没有看到她,也就没吭声。 寒假回校,阿笙能够感觉的出来,陆子初对她疏远了很多。 也许……他只是忽然意识到,他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喜欢她。 这么想着,心神却有些恍惚,不知跑哪儿去了。 教导主任这时候已经看到了阿笙,倒也热情,请她入座,对于以后离开校门,极有可能为学校添光的人,主任一向是礼遇有加。 法学系那么多人,能让教导主任记住名字的人不多,但这些为数不多的人里面,绝对有一个女孩,她的名字叫顾笙。 每学期都会有教授来跟他抱怨哭诉,说班里有个女孩极其难缠,课题容易,她能得80分,课题很难,她也能跌破眼镜保持在80分,这种情况很罕见,也很诡异。 就连校长也曾问过此 事,尤其是今年,听说有教授有意试探顾笙,出题刁钻,这姑娘倒好,轻轻松松答卷,最早一个走出考场,教授回去后,迫不及待的改卷,然后泄气丢笔,又是一个华丽丽的80分。 欺负人啊! 教导主任坐在沙发上,跟顾笙一起回忆他的高中生涯,说他那时候为了考进大学,高三天天淹没在题海里,几乎每隔几天就要考一次试,月考、期中、期末、一模、二模……高中三年压榨着他的世界,为了考大学,他只 第 36 部分 能任由世界转变成狭小的空间。后来好不容易考上了大学,那时候孩子命苦,一旦大学毕业,找到好工作就可以改变一生的命运。于是刻苦学习,争取每科成绩都能成为最优,因为毕业后,学业成绩很重要,现在很多律师事务所来学校挖人,最先看的就是成绩…… 最后,教导主任话锋一转:“小顾啊!你成绩是很好,但你是不是还可以表现更突出一些,今天跟你说这番话,无非是盼着你今后能够在这行有个好前途,好发展。”说着,主任拍拍顾笙的肩,语重心长道:“你这孩子我看出来,潜力不凡,值得好好培养,你可别让我失望啊!” 阿笙笑容乖顺,抬眸,无意中对上陆子初的视线,一双眸子,沉静深邃,当他凝望阿笙时,仿佛能够照透她的内心。 阿笙一时竟忘了移开视线,恰逢有教授敲了敲房门:“主任,能出来一下吗?我有事找你。” 主任起身时,对阿笙笑着说:“你再坐一会儿,我还有话要对你说。” 阿笙只得起身,目送主任离开。 那边,陆子初跟助教商量完工作,助教也离开了,于是宽阔的办公室里转眼间只剩下陆子初和顾笙两个人。 气氛尤为沉寂。 陆子初静静的倚在窗边,低头翻看着考卷,轮廓清晰,脸孔清隽,窗户开着,有风吹进来,轻轻刮动着他手中的考卷。 阿笙不期然想起一句话:太多人被时光埋没损毁,唯有他,饱经时光厚待。 专注阅卷的某人,微微抬眸,眼神清澈动人,触及阿笙目光,没有移开,反而盯着她。 她坐在沙发上,面容静好,嘴角挂着浅浅微笑,略显虚伪。 “哗啦”一声响,某人合上手中试卷,出门前,一句话冷冷的抛了过来:“顾笙,你打算抱着80分,度完整个大学生涯吗?” 声还在,人已走远,阿笙嘴角笑容收敛,她只是想要安于现状,但目前看来,似乎很难。 …… 周二刑法课堂上,陆子初讲到了一起刑事案件,原告方控告被告杀人,被告自首后却开始翻供,否认杀人,如果被告委托在座学生为他进行无罪辩护的话,学生应该怎么做。 于是一节课,开始围绕怎么辩护展开了热烈讨论和回答。 508宿舍的人,除了顾笙,几乎都起来畅舒己见,陆子初并未发表意见,眸光一转,看向顾笙,修长手指朝她 指去,傲气逼人。 阿笙万万没想到,陆子初会点名让她起来回答问题。 楚楚也没想到,拿着笔在指尖转动着,侧眸看向顾笙,她倒想看看顾笙是怎么回答问题的。 众目睽睽之下,阿笙语言似乎变得很迟钝。 “在当事人自首的前提下,我……” 阿笙的话被陆子初打断,看着顾笙,话锋犀利:“我想知道,在你眼中,你当事人究竟是有罪,还是无罪?” 阿笙心里一咯噔:“无罪。” 脑子这才清醒过来,知道自己犯了大忌,果然…… 陆子初淡漠声缓缓响起:“自首代表着有罪,当你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当事人自首’五个字时,就代表在你心里,你的当事人是有罪的。身为当事人辩护律师,既然要进行无罪辩护,怎么能在法庭上犯下这么愚蠢的错误。” 这话还真不是一般的狠,学生们纷纷望着顾笙,不敢吭声,陆子初教书半年来,什么时候见他这么严厉过。 他说顾笙犯下这么愚蠢的错误,好比直接说顾笙很愚蠢,太伤人了。 阿笙呼吸停滞,脸当时就红了,无地自容吗?女孩哪有不要面子的。 楚楚笑了笑,放下手中的圆珠笔,举起手…… 课堂上,楚楚侃侃而谈,江宁拉了拉阿笙的手臂,待她坐下,小声安慰顾笙:“别放在心上,好多同学都说‘当事人自首’五个字,我看陆子初是想杀一儆百,并非有意说你……” 阿笙坐在位子上,默默无语,现在的问题不是“杀一儆百”,也不是陆子初是不是刻意针对她,而是…… 陆子初说得对,她犯了一个极其愚蠢的错误。 那天上午,楚楚分析案件条理清晰,头头是道;陆子初虽然没有说些什么,但能够看得出来,他对楚楚的回答还是很满意的。 一堂课临近尾声,男子眸光似是不经意望向室内某一处,那里有少女默然静坐,垂眸看着课本,就那么坐了半堂课,纸页好像还停留在最初那一页,未曾翻动过…… 男子微微拧眉,布置课后作业,提前下课。 …… 阿笙收拾课本的时候,508舍友纷纷过来安慰她,也不多话,拍了拍她的肩:“走,姐姐请你吃肉去。” 阿笙笑了笑:“我没事。”她真的没事。 外面有人拦着楚 楚,手里拿着一束花,如此张扬,吸引了很多来往学生停驻围观。 “有什么可看的?无聊透顶。”美女相斥,江宁拉着阿笙直接离开。 关童童在身后嘟囔道:“你忘了别人追求你那会儿,比楚楚追求者更无聊。” 薛明珠抱着书,紧随其后:“如果有很多男人追求一个女人,只能说明这个女人很有魅力,各方面都很优秀。” 前面,江宁凉凉开口:“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个女人深谙男人心理,所以才能百战不殆。” 孤立,被伤害也是一种成长【4000】 更新时间:2014-5-915:28:48本章字数:4503 有人说,这世上美女有很多,但总体上却分两种:一种是让男女都喜欢她;另一种美女,男人喜欢,但女人却不喜欢。 前者很难,如果这个美女不是真的品性善良的话;那么她一定做事八面玲珑,极有手段。 楚楚是前者,江宁是后者。 这边楚楚和江宁在班里自持美貌,每日私下讥讽,那边阿笙也没闲着。 如果有人问顾笙在哪里?去图书馆或是自习室找她准没错钕。 自从上大学之后,阿笙停留最多的地方就是图书馆,什么书她都看,并非所有书都对她有用,但谁又能知道,哪本书以后会对她有用呢? 爷爷曾经对她说过:“法律是门大学问,但真正能在法庭上救人性命的,很多时候只是一句话,想要救人,成为一名好律师,只能事先把自己投身在书海里。” 许飞有一次来图书馆,已经是凌晨三点了,看到阿笙,还以为自己看错了,走近才发现真的是她桥。 阿笙读书用功,许飞是知道的,但从未见她这么用功过。 原本想摇醒她,终是收回手,把外套披在她身上,坐在她身边,守了一夜,天亮了才离开。 天亮,阿笙浑然不觉许飞来过,站起身,伸展酸痛的手臂,看了看时间,不敢久待,抱着课本,回到宿舍,舍友们都起床了,看到阿笙,吃了一惊。 关童童皱眉道:“你别告诉我,你现在才从图书馆回来。” 江宁说:“完了完了,陆子初害人不浅,阿笙八成是受刺激了。” 薛明珠刷完牙走进来,“我看你是不要命了。” “你那么在乎他的话干什么?从小 到大我们身为学生,被老师课堂训斥,类似这样的事情,难道还少吗?” 最后这句话是江宁说的,阿笙挤牙膏动作微滞,她如今这样,是因为在乎陆子初吗? …… 03级学生都知道,陆子初有意忽视顾笙的存在。 讲台上,男子眼神成熟沉静,每当提出犀利问题时,人人寒蝉若惊,但这并不影响学生答题热情。 学生之所以这么踊跃答题,课堂积极应对,是因为这学期课堂表现也列入学分之内。 每次学生举手,其中必有阿笙,但就是这样一个她,却被陆子初无视了整整一个多月。 难过吗?怎会不难过?她辛辛苦苦泡在图书馆里,只差没把图书馆当成第二个宿舍了,她想要的是什么?是陆子初的公平对待,而不是一味漠视。 火车站,他还尚且留有温情;过完年,变脸速度比翻书还快,她私底下找过原因,无非是因为年三十忘了给他发短信,她已经道歉了……可是,像陆子初这样的人,他真得会因为一条迟来的短信公报私仇吗? 这堂课结束,又被忽视的阿笙,在同学饱含同情的目光里,抱着书,试图追上离开教室的陆子初。 男子背影挺拔修长,只有咫尺距离,她却停下了脚步,就那么看着他的背影,一点点的消失在她的视线之内。 …… 转眼间到了4月中旬,原本人缘极好的阿笙,却在一夕间和508舍友之间的关系降至冰点。 那天正上着课,阿笙手机在口袋里震动着,许飞同学说许飞打篮球脚踝受伤,目前在医疗室,让她下课后去看看他。 这堂课,阿笙听得心不在焉,反正陆子初也不会提问她,熬完一节课,收拾课本,紧随陆子初身后出了门。 这两人,是真正意义上的擦肩而过,陆子初站在原地,空气里似乎还残留着她跑过时,余留下的发间清香,淡淡的薰衣草味道,如同她这个人。 她……竟对他视而不见。 闹情绪,还是……他对她来说,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大学教授? “子初哥,我爸爸这周末想请你去我家吃饭,让我来问问你,这周末你有没有时间?”身后传来楚楚的声音。 回头,有女子抱着课本,亭亭玉立,笑意融融的看着他。 “周末比较忙,下次吧!”转身,人已走远。 有同学待陆子初走远,这才站在楚楚身边,“啧啧”道:“太羡慕你了,私底下还可以跟陆老师常常见面。” 待陆子初消失,楚楚这才收回目光,嘴角微勾,去了图书馆。 私下常常见面算什么?她要的是相伴一生。 …… 那天,阿笙回到宿舍,508舍友们都对阿笙摆上了冷脸色,看到她进来,几人该说说,该笑笑,完全把她孤立在谈话之外。 这样的谈话,并不见得阿笙有兴趣参与,她性子淡,没有主动询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想来纵使她问了,也不会有人主动搭理她。 在房间里坐了一会儿,到头来欢笑的是她们,尴尬的那个人只有她。 阿笙起身去了阳台,阳光和煦,适合洗头。 阿笙洗头的时候,洗发水流进眼里,于是眼角渗出眼泪来,她低着头,有水珠一滴滴的砸落在水盆里。 她觉得,她之所以会觉得伤感,是因为她想起了奶奶。 阳光洒落院落,每当她洗完头,奶奶总会让她坐在小板凳上,给她梳头…… 老太太笑眯眯道:“今天开家长会,老师说你在学校人缘很好,你说说看,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我小孙女呢!” 她有些不好意思,傻气的抠着手指:“我也不知道。” 童年稚嫩,那时候的她又怎会想到有一天她会面临这番困局。 …… 大二下学期课题增加,往往是四个人组成一个小组,然后对课题展开讨论,课堂上集体回答。 往常都是508一起研究课题的,但如今……阿笙一人。 其他同学因为事先不知,所以早已组好团队,下课后聚集在一起读书,看到孤零零抱着课本进出图书馆的阿笙,好奇道:“阿笙,我刚看到江宁她们在医学院图书馆查资料,你怎么还没去?” 阿笙笑了笑:“我还有事。” 她越来越害怕回宿舍,有时候坐在操场上,独自温书,没有课的时候,能呆上一上午,或是一下午。 陆子初有时候从操场经过,看到她坐在那里,仿佛外界喧嚣都跟她无关,看书累的时候,她会把书盖在脸上,就那么躺在草地上,也不知道是不是睡着了,很久都没有再动过。 “陆老师,你在看什么?”有教授问他。 他这才回神,竟失神看了她很久 。 …… 阿笙依然是阿笙,面对同学,嘴角带着淡淡的笑容,好像诸事云淡风轻。 许飞最先发现了异常,餐厅吃饭,观察了好几次,江宁她们独坐一桌,阿笙吃饭的时候通常都会很晚。 这天,阿笙端着餐盘吃饭时,许飞也端着餐盘坐在了她对面。 “真巧。”许飞笑。 阿笙笑了笑,把碗里的红烧肉夹到许飞碗里,“脚踝好了吗?” “早好了。”许飞说着,在桌子下伸腿,抬脚踢了踢阿笙的运动鞋:“你看,多灵敏。” 阿笙笑容加深,眼神明亮:“下次打球注意一点。” “知道了。”许飞低头吃饭,状似漫不经心道:“最近吃饭,怎么每次都是你一个人,江宁她们呢?” “我看书容易错过吃饭时间。”阿笙淡淡解释道。 “难怪。”许飞没说什么,把阿笙适才夹给他的红烧肉,夹起一块送到她唇边:“最近脸色不太好,吃块肉好好补补。” …… 图书馆,江宁、关童童、薛明珠正在做课后讨论,许飞来了,敲了敲桌子,面无表情道:“跟我出来一趟。” 已经是4月末了,校园里处处可以闻到花香,微风吹来,刮在脸上,很舒服。 许飞脸色不太好看:“你们是怎么回事?孤立阿笙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薛明珠皱眉道:“我们什么时候孤立她了,是她说的?” 薛明珠语气太冲,听得许飞火冒三丈,眼下她们就这么厉害,谁知道私底下究竟给了阿笙多少冷脸。 许飞“哼”了一声,冷笑道:“你以为别人都是瞎子吗?我就好奇了,我们阿笙究竟是哪儿得罪你们了,否则怎么会有这么大的仇恨?” “我们跟她没仇。”关童童小声说。 许飞不耐烦道:“总要有个原因,都是成年人,拜托把话说清楚。” 薛明珠说:“听说阿笙姑姑是小三,品性有问题,破坏别人家庭。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顾笙父母之所以定居国外,都是阿笙姑姑私底下拿韩家钱打点的……” “这是谁造得谣?”许飞是真的怒了,气得咬牙切齿。 关童童说:“我们也是从图书馆里无意中听到的。” “你冲我们吼什么啊?”江宁怒道:“全班同学这几天都 知道了,你以为孤立阿笙的只有我们吗?” 气氛沉窒,05年,对小三深恶痛觉的人大有人在,学生爱憎分明,抛开人情世故,表达感情的方式又激进了一些。 有人把顾家黑到如此田地,也难怪508对阿笙心有芥蒂了。 在太阳下站得久了,许飞手心开始冒汗,他看着江宁她们,声音很平静:“我和阿笙从小一起长大,我可以 第 37 部分 告诉你们,阿笙姑姑不是那样的人,至于顾家,虽然称不上是豪门,但却家底殷实,祖辈好几代都在从事律师行业,人人一身傲骨,韩家的确有钱,但顾家不稀罕,从没用过韩家一分钱。还有阿笙……”深吸一口气,许飞说:“阿笙跟你们相处这么久,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你们应该很清楚,如果连你们也因此排斥她的话,那我只能说,失去这样一个朋友,将是你们一辈子的损失。” 许飞走了,这一次江宁她们站在原地,一个个神情复杂,谁也没有开口说话的意思。 …… 许飞找到阿笙时,她正坐在花园白色木椅上看书,很安静,身边有蝴蝶飞来飞去,画面太美,不忍心破坏。 走近,站在椅子后,双手放在她肩上,突如其来的接触,让她身体一僵,回头,见来人是他,这才放松身体。 “怎么了?”她笑。 许飞想,她怎么能这么风平浪静呢?被人孤立,她私底下可曾哭过? “我刚才去找江宁她们了。”他不想隐瞒她。 阿笙没说话,翻动书页,过了一会儿,竟反过来劝慰他:“你也没必要生气,这事早晚都会过去的。” 许飞微愣:“你知道?”他以为她不知道…… “可以猜到。”每次她转身,背后就有窃窃私语声,先是508孤立她,接着是全班…… 许飞忧心忡忡:“打算怎么办?” 阿笙注意力都在课本上:“无妨,有时候被伤害,被孤立,又何尝不是一种成长?” …… 顾笙被孤立,陆子初并不知晓,手头接了好几个刑事案件,每天忙得不可开交,一周三堂课,上完就离开了。 发现顾笙变了,是在周四上午。 顾笙不再举手回答问题,独自坐在位子上,记录着课堂笔记,偶尔侧眸望着窗外,却是很少会再发呆了,眸色冷清,越发沉静。 课堂上,偶尔目光和他对视,竟比陌生人还不如。 邀请被拒,他有点同情自己 更新时间:2014-5-1011:20:18本章字数:3275 在t大,法学系很多教授都觉得,顾笙在课堂上不说话则以,一旦说话,必定语惊四座。 也就是那天,陆子初在课堂上提及刑事案件,问及刑辩律师是否应该为杀人犯进行辩护? 学生自由发言,众说纷纭,很多人都觉得杀人犯罪恶滔天,像这种社会败类,应该早点判处死刑,身为刑辩律师,不该站在法庭上为坏人说话。 “楚同学也是这么想的吗?”陆子初看向楚楚。 楚楚习惯使然,手中圆珠笔在她手指间娴熟的转着圈,思索片刻,耸耸肩,显然她很赞成大部分同学的观念,这种人理应受到法律制裁钕。 陆子初站在讲台上,表情依旧,心里却隐隐有些失望,原以为楚培华的女儿至少会有其父风姿,没想到……是因为年龄太小吗? 清冷的目光扫过台下学生,落在阿笙身上,她坐在角落,双手交叉,搭放在课桌上,眉目低敛,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想来,她是不会回答的,那样的置身事外,似乎这堂课的讨论主题跟她半点关系也没有桥。 不期然想起那双不带情绪的眼眸,连他自己也没注意到,眉已深深拧了起来。 学生见了,心里均是一紧,暗暗猜测,莫非刚才的回答有问题? “抱歉,我不赞同有些同学的观点。” 清冷之声忽然在教室内响起,因为出声太突然,学生惊诧瞬间,纷纷朝声音来源处望了过去。 竟是在课堂上日渐沉默的顾笙。 陆子初倚靠在讲台旁,看了阿笙一眼,垂眸翻看着课本。他是从来不看课本的,但今日却翻动了一页,而且看得似乎还很认真,至于有没有看进去课本内容,大概只有他自己最清楚。 他没说话,就是在放任顾笙继续说下去。 楚楚侧身看向阿笙,眸光闪烁,顾笙选择这个时候打破沉默,这是她万万没想到的。 众目睽睽之下,阿笙起身,缓缓开口:“小时候,我不明白法律,明明那个人罪恶滔天,为什么还会有律师昧着良心站在法庭上为他说话。99年,我父亲为一名杀人犯进行无期辩护,被害人家属堵截法院门口,说我父亲狼心狗肺,字词不堪入目。我不明白,那么多律师都望而却步,为什么我父亲会那么傻,就算顶着舆~论压力,也要为坏人说话。后来,父亲告诉我,作为刑辩律师,很多时候都要淡化骨子里的英雄情结,不是没有是非观念,而是有太多人不明白什么叫法律,什么叫刑辩律师。刑辩律师就算经受谩骂,也要站在法庭上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每个人,包括死刑犯,都享有最基本的生命权和自由权。《独立宣言》说,造物者赋予 每个人生存的权利,人人生而平等,其中生命权最为重要。在我眼里,法律是由立法者制定的,但立法者不能只因为情理或道德束缚法律。多年来,西方国家,一直对我国保留死刑颇有微词,但每个国家有每个国家特定的社会环境,就目前看来,我国还不允许废除死刑,很多刑辩律师主张慎杀,所以有一天如果在座各位有幸成为一名刑辩律师,还请慎重对待每个人的生命权,因为就算是杀人犯,她/他在法庭上,也有说话的权利,不能因为她/他犯了错,就剥夺她/他生来就拥有的合法权益。” 阿笙声音不大,但那些话从她嘴里一一道出,却容不得旁人有半点辩驳。 教室寂静,学生们目光还凝定在阿笙身上,没有移回来。以前就觉得她气质很好,如今她站在阳光下,脸庞白皙清秀,讲话时很从容,不动声色的从容。 楚楚也在看她,微微出神…… 讲台上,某人清隽的脸上,掠过淡淡的笑意。 “明天皖南法院,正巧有一个杀人犯需要我为他站出来说话,顾同学如果有时间的话,欢迎前去旁听。” 陆子初嗓音清冽,宛如流水,闻言众人均是一惊,楚楚更是心头一凛。 天之骄子陆子初,在业界被誉为“神辩”,多年来被他邀请前往法院旁听的人甚少,顾笙是一个例外,还是一个意外? 有同学开始后悔了,早知道也这么回答了,能够亲眼目睹旁听陆子初在法庭上现身说法,机会难得。 换成这里任何一个人,纵使明天再忙,也会排除万难,前往皖南法院,但……有人不领情。 阿笙静了一瞬,语气疏淡:“抱歉,比起旁听,我更希望有一天站在法庭上为杀人犯说话的那个人是我。” 此话出口,因为出乎意料之外,众人一片哗然。 这算不算变相拒绝?顾笙竟然会拒绝陆子初的邀请,脑子进水了吗? 楚楚皱眉,因为看不懂顾笙,所以才皱眉。 陆子初看着阿笙,眸色幽深如夜,凝视许久,这才侧开眸子,语气淡得不能再淡了:“平地盖高楼,挺好。” 一句话,再次将好不容易有所缓和的师生关系,再次降至冰点。 陆子初开始同情自己了,第一次邀请别人,第一次被拒绝,第一次在学生面前,有了坏情绪。 有同学在笑,也许心里在说:顾笙,你活该。 可 是谁在乎呢?阿笙意兴阑珊的望着窗外,家猫容易在春季闹情绪,但却懂得取悦主人,说起来她还不如家猫呢! 最近情绪不佳,好比这天气,现如今阳光很好,但天气预报说了,明天有雨,会变天。 …… 陆子初情绪不太好。 这天晚上住在陆家,久不成眠。 陆家佣人薛阿姨半夜起床,看到放映室亮着灯,疑惑走近,屏幕上正在放映着国外大片,陆子初坐在沙发上,单手支头,望着室内某一点,神游太虚,心思明显不在电影上。 没有惊动陆子初,薛阿姨悄悄回房了。 第二天一大早,陆子初没吃早餐,就拿着车钥匙离开了,今天他要出庭,需要回一趟望江苑,比较忙。 韩淑慧不放心,追出去,朝他背影叮嘱道:“别忘了吃早餐。” 韩淑慧转身回屋时,还在想,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到她的话。 薛阿姨从厨房走出来,抬手往围裙上擦了擦,把昨天晚上的事情跟韩淑慧说了,韩淑慧笑了笑:“他今天不是有案件需要出庭吗?想必有压力,所以才会睡不着。” 薛阿姨摇头:“我看不像,那么魂不守舍,倒像是在想什么人。” 韩淑慧眸色如常,倒了一杯水,平静道:“他是我儿子,如果真的喜欢谁,我还能不清楚吗?好了,别瞎想了,快点把早餐做好,昌平一大早还要去趟公司,也不知道有没有时间吃早餐。” 简单一句话,转移了薛阿姨关注的焦点,连忙转身忙碌去了。 卧室里,陆昌平已经起床了,韩淑慧把水杯递给他,转身去盥洗室,把牙膏挤在陆昌平牙刷上,方便他漱洗,不耽误时间。 陆昌平刷牙时,她双臂环胸,站在一旁,沉吟片刻,把薛阿姨原话跟陆昌平说了,然后问他:“你说子初会不会真的有了喜欢的人?” 陆昌平刷完牙才说话,“这事我们最好不要过问,他已经长大了,做事自己知道分寸。” 韩淑慧垂眸笑了笑:“你就不好奇那女孩是谁吗?” “如果他真的有了交往对象,总会跟我们见面的。”陆昌平拿毛巾擦嘴时,说了这么一句话。 …… 天气预报有误,周五、周六都没变天,晴转多云,微有小风。 周五下午,许飞主动给依依打电话,让她约阿笙出去走走。经合计 ,三人决定去郊外爬山,周六晚上,阿笙和依依住在一个双人帐篷里,许飞住在单独帐篷里,三个人隔着帐篷,说了一夜的话,仿佛回到了小时候。 周日清晨,一场大雨不期而至,好像老天憋了两天的眼泪,忽然哭出来便一发不可收拾。 雨太大,三人只能把帐篷草草收拾起来,搀扶着往山下走。虽然雨水打在身上有点疼,身体也觉得很冷,但当时的画面却被阿笙铭刻了一辈子。 此次郊游,阿笙付出了小小的代价。阿笙周日下午送走依依,回到学校后,在图书馆看书,后来实在是太困,晚上回到宿舍,508舍友都睡了,阿笙自己也是沾床就睡。 周一醒来,已是上午,刑法课,缺席。 重感冒,不愿见到他 更新时间:2014-5-1011:20:19本章字数:3330 郊游淋雨,阿笙得了重感冒。 宿舍里空无一人,阿笙睁开眼睛,一眼就能看到她的书桌,上面摆放着照片。 顾城、她、依依,还有许飞。 恍惚的笑笑,这才发现,就连笑,也觉得很累。 手机在床头震动,阿笙侧眸看了一眼,“陆子初”三个字刺伤了她的眼睛,竟是他,真稀奇钕。 一通电话,等待被接通的时间,究竟有多长?阿笙没细算,但她知道,“嘟嘟”声一共响了九次,然后声音戛然而止。 为什么不是十声呢?也许,人生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十全十美。 阿笙有自知之明,病来如山倒,她扛不住桥。 躺了一会儿,踩着床梯下床,头晕眼花,竟是一点力气也没有,开门声响起,心神一恍惚,谁知脚下踩空,阿笙一惊,眼看就要摔在地板上,却听“砰”的一声响,有人撞在了床栏上,及时接住了她的身体。 那人接她时,没有掌握力道,箍着她腰身,那么紧,让她一阵难受。 “生病不在床上好好呆着,瞎折腾什么?”声音很冷,透着寒气,阿笙有点头晕,在他怀里轻轻闭上眼。 陆子初现身女生宿舍,不仅阿笙意外,就连宿管老师也感到很意外。 刑法课上,不见顾笙,陆子初放下课本,让学生自习看书,把关童童叫出教室。 陆子初直接开门见山:“顾笙怎么没来上课?” “不知道啊!”关童童也是一头 雾水,她们离开时,顾笙还在睡觉,原以为她是昨夜在图书馆看书回来比较晚,所以才会贪睡,就没在意。如今想想,早晨起床,那么大的声响,都没把她惊醒,不由皱了眉…… “不会是生病了吧?”关童童轻声呢喃着。 江宁她们虽然表面没说什么,态度却有些松动,这几日已有和阿笙和好的念头,只是抹不开面子罢了。 想到阿笙有可能生病,若说关童童内心没有触动,是假的。 陆子初先是给阿笙打了一通电话,无人接听,终于皱了眉,对关童童说:“你回宿舍……”说到这里,话锋又是一转:“我跟你一起去。” “好。”关童童并未多想。 陆子初给助教打了电话,安排好工作,和关童童一起走进女生宿舍楼,宿管老师远远望去,就见一男一女走了过来。 “嗨,同学,说你呢?哪个班的?这是女生宿舍楼,不能……陆老师,你怎么来了?”宿管老师态度转变的很快,吃惊的看着陆子初,又看了一眼关童童,一头雾水。 关童童解释道:“老师,我舍友好像生病了,陆老师不放心,我们一起回来看看。” 宿管老师一听,哪还敢拦着,原本想跟着上楼的,但又担心有人来宿舍楼找不到人,只能在下面等着。 陆子初认为,每一次看到顾笙,她总能给他带来惊喜,这次也不例外。见她差点从床上摔下来,心脏差点停摆,从不知道他的脚步竟可以那么迅捷。 伴随着“砰”的一声响,肩膀一痛,但所幸接住了她。 不高兴吗?确实有些不高兴,下个床还能这么粗心大意,她平时都是怎么照顾自己的? 对于阿笙来说,陆子初的怀抱很温暖,但这样的温暖,却让她隐隐排斥。 不愿接陆子初的电话,更不愿见到他这个人,在他面前她会觉得自己像个孩子,没办法经受委屈。 直到不再头晕,阿笙这才睁开眼睛,抬眸看他,他环着她的肩膀和腰身,正用清冽的眸子盯着她。 看得出来,他很不高兴。 “谢谢老师。”嗓子很痛,但再痛,也不能失了礼貌。 陆子初抿着唇,俊颜上好看的眉,也微微皱了起来。 阿笙推开他,弯腰拿鞋,起身时,差一点再次跌倒。这一次,陆子初直接把她扶到椅子前坐下。 关童童根本就没有 注意到这些,进屋后本想询问阿笙身体状况,但又不知从何说起,眸光转动间,见江宁的内~衣裤放在床上忘 第 38 部分 了收起来,脸都红了,趁陆子初没注意之前,连忙把宿舍里的“某些东西”该收的收,该藏的藏。 等关童童收拾妥当,刚想松一口气,却在看到陆子初在干什么时,讶异的张着嘴,呆呆的看着陆子初和阿笙。 阿笙坐在椅子上,从她这个角度望过去,只能看到陆子初略显冷漠的侧脸,他正蹲在地上帮她穿鞋。 阿笙缩了缩脚,却被他霸道的握住脚踝,手心温度透过袜子传递到阿笙皮肤上,一片温热。 垂眸看去,脚落在他的掌心,显得很小,就算是哥哥,也不曾给她穿过鞋,如今…… 陆子初没有那么多的小想法,凉薄的唇弧线冷冽,坏情绪浮上心头,不知是因为她排斥他,还是因为她感冒。 “你下床,原本想干什么?”虽然某人专注的帮她系着鞋带,但说话对象是她,她还是听出来了。 “去医院。”嗓子沙哑难受。还在发呆,脑子一片混乱的关童童,已经无意识的倒了一杯温水无声递给阿笙。 阿笙看着面前出现的水杯,睫毛颤动了一下,没有马上去接,关童童竟有些紧张起来,咬着唇,正想把水杯放回桌上时,阿笙却接过了水杯。 阿笙双手紧紧地捧着水杯,似乎想汲取最后的温热,喝了几口,这才意识到,她究竟有多渴。 这边,阿笙喝水的时候,关童童忍不住笑了,再看陆子初,仍然觉得像是在做梦。 从不知道陆男神这么体贴绅士,对学生实在是太好了。 帮阿笙穿好运动鞋,陆子初扶她起来,她是真的没力气,手心冰凉,需要抓着他手臂,才能支撑住身体。 陆子初看不下去了,拦腰把她抱起来,迈步朝门口走去:“我送你去医院。” “我可以自己走。”陆子初臂弯很有力,但阿笙却无法安心躺在他的怀里。 陆子初低头看了她一眼,面无表情道:“想再次摔倒吗?” 阿笙:“……” 眼见陆子初抱着阿笙离开宿舍,关童童如梦初醒,连忙关上宿舍门,跟了出去。 走廊里,陆子初抱着她,同住一栋宿舍楼的校友们目睹这一幕,惊吓不已。 有人认识关童童,拉着她,小声问道:“你舍友怎么了?” “重感冒,烧糊涂了,老师送她去医院。”关童童知道谣言的厉害,刻意加重阿笙“烧糊涂”三 个字,果然,周围几位校友恍然大悟,马上转移了注意力:“顾笙好福气。” “我也想感冒。” …… 这次无语的那个人是关童童。 阿笙脸庞贴着陆子初的胸口,心驰荡漾吗?并不…… 她很累,累得此刻不想跟任何人计较任何事,只想昏天暗地的好好睡一觉。 一楼大厅,宿管老师跑了过来,见陆子初怀里抱着一个女孩,竟是顾笙,紧张道:“她没事吧?” 很多高校的宿管老师,似乎都有这方面的天赋,整栋宿舍楼的女生们,都能一一叫出名字来,再加上顾笙很沉静,是个特别的小姑娘,所以宿管老师对她的印象又深刻了一些。 阿笙刚想回答,就听陆子初开口说道:“需要去医院。”把阿笙放在大厅沙发上,陆子初直起腰,对宿管老师说:“麻烦帮我照顾她一下,我把车开过来。” 顿了顿,又把目光投向关童童,让她先回教室。 关童童看了一眼阿笙,欲言又止,终是什么话也没说,转身离开了。 陆子初离开后,宿管老师拿了一支体温计给阿笙量体温,一看高烧超过39度,顿时急了:“你这孩子,生病怎么也不吭一声,烧糊涂的话可怎么办?” 阿笙平时上课或是回来,都会跟宿管老师打招呼,还算熟悉,听了她的话,无力的笑了笑:“老师,你别骂我,我是真的难受。” 能不难受吗?再烧下去会死人的。 几分钟后,宿管老师看到急步走来的陆子初,连忙迎了上去:“刚才给她量了一下,烧到39度,太吓人了。” 陆子初脸色一变,视线内,阿笙无精打采的闭着眼睛,恹恹地蜷缩在沙发上…… 心,泛起了淡淡的疼,陆子初眼睛里竟有了湿意。 上前,蹲在沙发前,把她搂在怀里:“没事,我们去医院。” 泥足深陷,只因邂逅爱情 更新时间:2014-5-1116:57:50本章字数:3275 周一上午,吴奈很想当着陆子初的面抹脖子自杀。 不久前,市里发生了一件重大车祸案,悉数送往市中心医院,吴奈刚走出手术室,还没来得及去趟洗手间,就见实习医生小刘匆忙跑了过来:“吴医生,您有访客。” 那位访客就是陆子初。 医院到处都是病人和病人家属,离得很远,吴奈就看到了陆子初。 简单的白衬衫和黑西裤,立身人群中,整个人显得格外修长笔挺,俊逸逼人钕。 怀里似乎抱着一位女子,吴奈微微皱眉,也不知怎了,下意识就觉得那人极有可能是顾笙。 果然。 顾笙躺在陆子初臂弯里,长发散乱,脸色苍白,额头上出了一层薄汗,浸湿了额前发丝…桥… 多么熟悉的场景,上次陆子初也像现如今一样抱着她冲进了医院,只不过这次,脸色明显比上次难看了许多。 阿笙这次不是食物过敏,像是…… 吴奈简单检查了一下,抬头看着陆子初:“应该送到内科。” “我只信任你。”很难得,陆子初竟然在皱眉。 “……”吴奈默然,能被陆少信任,多么高的评价。 “今天医院床位紧张……”吴奈不说话了,因为陆子初露出了招牌式笑容:淡漠,清高。 陆子初低头看着阿笙,头也不抬的反问道:“你休息室床位也很紧张吗?” “……”吴奈再次默然,这人说话真狠。 于是,一分钟之后,阿笙躺在了吴奈的床上,没过多久,又有医生走了进来。 阿笙高烧39.3c,显然是烧糊涂了,吃药的时候,软软的靠在陆子初怀里,不过还算听话,乖乖把药吃了,进行物理降温,护士在里面帮阿笙擦拭身体的时候,陆子初走了出来。 外面,已经有小护士配好药,准备稍后给阿笙输液,陆子初侧眸看了吴奈一眼:“把孙护士叫过来。” “她很忙。”吴奈想吐血,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呢?陆家大少还真不是一般的挑剔。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医院是陆家开的。不过话说回来,当年医院确实是由陆氏一手承包建造的。 陆子初唇角微扯:“忙到没办法帮病人输液?” “……”吴奈只得让小刘跑步找孙护士,如果孙护士不忙的话,抓紧时间把她叫过来。 其实不管谁扎针,阿笙都会疼,陆子初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只是在寻求简单的心理安慰吗?并不…… 陆子初做事一向有分寸,之所以钦点孙护士,还是源于她扎针经验丰富。 阿笙血管很细,上次在医院输液,护士一连扎了三次才成功,陆子初站在一旁脸都寒了 。 吴奈看着陆子初,若有所思,上次就觉得他对阿笙很特别,如今看他,眉眼间透着焦虑,分明是动了情。 在此之前,吴奈从未想过,清高倨傲的陆子初有一天会折身在一个小丫头身上。 吴奈觉得,他应该抽时间找陆子初好好谈谈,倒不是阿笙不好,而是……韩家老太太和韩淑慧一直对顾清欢颇有成见,若是陆子初动情阿笙,怕是情路坎坷。 吴奈这边还在为好友忧心忡忡,忽然听到陆子初开口说道:“别动,万一针头跑偏了,还要重新扎针。” 原来,孙护士扎针的时候,因为疼痛,阿笙片刻清醒,陆子初担心她乱动,按住了她的手臂。 人在生病的时候,对痛觉特别敏感,阿笙也不例外,但再痛也比不过昏昏沉沉的意识。现如今,她连睁眼看人的力气也没有,疼痛消散,等待她的又是新一轮睡意来袭。 输完液,医生和护士先后离开,一时间休息室里只剩下吴奈和陆子初,当然还有躺在床上,陷入沉睡的阿笙。 吴奈看着陆子初,原本性情寡淡的人,在面对顾笙时,眼眸里竟平添了些许温暖。 吴奈在看他,陆子初是知道的,好友究竟在想些什么,他也能隐约猜得到。 他并不是一个迂腐的人,师生关系、家世悬殊,从来都不是什么大问题。 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需要什么,谁适合他,谁不适合他,她的特别吸引了他的目光,一颦一笑都被他收藏在了眼睛里,他从不知道,他的动心竟可以维持这么久。 连他自己也没想到,人生中展开的第一段恋情,竟然会是师生恋。 他有多喜欢顾笙,他并不清楚,唯一敢肯定的是,这么多年来,她是第一个走进他灵魂最深处的人。 那样的动心和惦念,他知道此生不会出现第二次。 每一次接触,都能让他心里开出欢喜的花;大半年时间里,她一寸寸侵入他的人生,越走越深,直到再也走不出来,他这才意识到,不是她不肯走,而是他不愿放她走。 如此深陷其中,懊恼吗?并不,既然没办法与她撇去情爱纠缠,那就守她经年。不再隐藏,不再言不由衷,只因他知道,他已不能眼睁睁看着她缺席他的人生。 蓝钻得知“陶然”存在,他虽说对“陶然”这个人不感兴趣,但事后却上了心。 于是,通过关系,他知道了陶 然:少年英雄救人溺毙,全校师生墓园送别…… 那天,他站在办公室落地窗前,看着灯火人间点缀暗夜,不期然想到她的眼泪,失神良久。 少年美好,选择这样的方式离开人世,注定会被顾笙铭记一辈子,而活人是永远无法跟死人较量的。 很多事情,只能寄托于时间,让她自己去明白,去想通,然后试着走出来,一如成长,谁也帮不了她。 再然后,大年初一得知她前往墓园看望陶然,挂断电话,他忽然间明白了,他需要密谋一场爱情,等她看清自己的心,等她主动打开心门。 这孩子抗拒人生中有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防患于未然,所以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她不愿事事拔尖,不愿过早长大,他便逼迫她去成长,去竞争…… 课堂上无视她的一举一动,偶尔看着她失落的眼神,他会想,他这么做,究竟是对,还是不对呢? 上周四,目睹她不带情绪的眼眸,他竟开始感到后悔,为什么一定要逼迫她长大呢?在她还不愿长大的时候,就这么守着她,也是很好的。 她的喜悲开始影响他的情绪,看到她生病,心思转瞬间泥泞成灾。 他想要的其实一直都很简单,在一起久了,让彼此成为对方的“习惯”,安静度日,在平淡中寻求长久。 所以那个伴他一生的人,不是她,还能是谁呢? “确定是她了吗?”吴奈语调散漫,在他身后缓缓响起,带着不易察觉的隐忧。 语意莫名,陆子初却瞬间明白了吴奈的意思,侧眸看着他,嘴角撩起笑:“很明显吗?” 吴奈暗叹一声,只是笑,未作答。 那么毫不掩饰的承认,让吴奈意识到,陆子初是真的爱上了,从前的他之所以无爱无欢,是因为生性淡然;现如今眉眼间之所以弥漫着烟火人间,是因为心有所念。 优雅含笑的男人,此刻内心里一定绽放了一朵花。 吴奈忽然开始佩服起顾笙来,究竟要有多优秀,才能抓住陆子初的心。 吴奈挑眉道:“想好了吗?顾清欢是她姑姑,选择她,今后你会很累。” “我和她为什么要活在别人的人生里?”语气淡淡的,看着顾笙,眼神却是和暖一片。 吴奈笑着摇头,终于承认陆子初这次是真的泥足深陷了。 门口传 来敲门声,吴奈拍拍陆子初的肩,离开时丢了一句话过来:“阿笙还小,大学尚未毕业,就这么把你人生中尚未涉足开启的情感全都交给她,是否稳妥?对于这一点,我很质疑。” 落地窗里映照出陆子初的面庞,嘴角隐隐含笑,于是他知道,是否稳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相信那个孩子能够支撑他的情感重量。 为什么这么笃定?因为她是顾笙。 都说他过分冷静,过分没有人情味,在法庭上言辞犀利,太过狠毒,冷漠于常人,绝不轻易流露感情,所以像他这样的人,如果有一天愿意为了某个人交付所有,低头认输,那么一定是因为邂逅了爱情。 陆子初,你太欺负人了 更新时间:2014-5-1116:59:47本章字数:3317 下午两点,陆子初坐在一旁沙发上低头看书,因为阳光润染,一身琉璃。 察觉有人看他,抬眸,就对上了顾笙的视线。 某人目光平静,早已不见先前焦虑,“想喝水吗?” 阿笙没说话,喉咙发痒,轻轻咳嗽着,一双眸子盯着他,冰冷专注。 陆子初放下书,看出来了,她在怪他钕。 果然,阿笙强忍咳嗽,嗓音嘶哑,醒来出口第一句话竟是:“我以为醒来看到你,我会拿东西砸你。” 听到这话,陆子初薄唇微勾,隐隐觉得好笑。 看来这场有预谋的课堂漠视,终究还是有成效的,至少激发起了她的坏情绪桥。 还有,阿笙头脑意识虽然还没有完全恢复清醒,但至少证明她没有烧糊涂。 “你想拿什么物件砸我?杯子还是枕头?需要我帮你拿过来吗?” 男子含笑看着她,眼眸里的水光仿佛能够淹没阿笙,阿笙不便跟他继续纠缠下去,恹恹的闭上眼睛:“陆子初,你太欺负人了。” 声音微不可闻,近乎呢喃。 那声“陆子初”听得某人内心越发柔软,暗笑自己,原来和她在一起,想要收获快乐,其实很简单,好比一个名字。 陆子初眸光清亮的盯着她,嘴角还噙着笑,静默片刻,淡淡开口:“你见我什么时候欺负过别人?” 阿笙心念一动,秀眉缓缓展开,睁开眸子,入目就是陆子初漆黑明亮的眸。 不算太大的休息室,因为异常干净整洁,所以阿笙躺 在床上,连动也不想动一下,就那么定定的看着陆子初。 如此近距离,近在咫尺,很容易让人浮想联翩。 陆子初目光太深幽,清冷气息逼近阿笙,好像随时会倾身吻住她的唇,如同那次在蓝钻…… 事实证明,阿笙纯属胡思乱想,陆子初倾身靠近,不是为了吻她,而是 第 39 部分 探手摸向阿笙额头,看她是否还在发烧。 所以阿笙看向陆子初的时候,就看见他的白色衬衫上,黑色袖扣在光线下越发刺目耀眼。 活了19年,阿笙从未见过有男人可以把最平凡的白衬衫穿出贵族气质来,陆子初除外。 如今这个姿态优雅,气质独特的男人就坐在她对面,她却心思平静,不愿对他微笑,不愿长久面对他。 她在害怕,害怕之前拒绝面对的东西会在他温润的眼神里失去坚持的意义。 她想,她是喜欢他的,如果不喜欢,人前冷静理智的她,又怎会屡次在他面前紧张出糗…… 她对陈钧说过,一旦遇到对的那个人,男人或女人会在不知不觉间倒退时光,变成一个心无城府的孩子。 她在陆子初面前偶尔闹些小笑话,偶尔紧张不安,偶尔出现一些坏情绪和小别扭,哪一个举动不是像极了孩子? 课堂上被他训斥,她尴尬羞恼;举手回答问题,被他漠然忽视;将近两个月,他和她之间的关系降至冰点,宛如陌路人,好像之前发生的一切,只是一场梦…… 被508舍友,全班同学孤立的日子里,她没有在人前流过眼泪,却在晚上梦见他渐行渐远的身影,翌日醒来,枕头湿了一片。 她这才意识到:原来,早已泥足深陷的那个人是她。 委屈吗?委屈。 怪陆子初吗?都想拿东西砸他了,怎能不怪? 陆子初知道,她在生气…… 她性子淡,若她愿意在他面前流露出小情绪,又何尝不是一种在乎呢? 这么想着,忍不住笑了,她一向冰雪聪明,若是吴奈都能看出他喜欢她,她又怎会不知道呢? 更何况他从未在她面前掩饰过他喜欢她。 对陆子初来说,对这段感情势在必得的同时,他更希望彼此灵魂上能够相互占有,一起在漫长年岁里死心塌地的牵着手,奔赴苍老。 对她,他是很有耐心的。 她在咳嗽,脸庞涨红,见她这么难受,陆子初想替她受罪的心都有了。 离座,倾身扶她坐起来,又把枕头垫在她身后,起身倒了一杯水,递给她,开玩笑道:“水喝完了,杯子可以用来砸我,怎么解气,怎么砸。” 一句话,引发了阿笙连月来的委屈,就连陆子初也没想到,阿笙紧紧握着水杯,仿 佛被水汽蒸疼了眼睛,有泪水夺眶而出,砸落在水杯里,“啪嗒”一声响,在沉寂的室内,尤为响亮。 陆子初确实有些意外,眸色加深,就那么沉沉看了她一会儿,见小姑娘眼泪没有止住的趋势,原本应该心疼才对,但目睹阿笙眼泪一滴滴的砸落在水杯里,竟觉得好笑,取走她手中的水杯,放在一旁的桌案上,语气是从未有过的温和,“怎么了?” “是你先招惹我的。”阿笙怨气宛如六月飘雪,飞天入地。 他不问还好,如今这么一问,阿笙之前压抑的委屈和难过,全都在刹那间爆发而出,她也没想到她这么能哭,而且还是当着陆子初的面,自己也知道流泪不好看,坐在床上,拉高被子蒙着脸,哭得泣不成声。 于是,实习医生小刘在外面听到哭声,还以为顾笙出了什么事,连忙敲门冲了进来,然后目睹眼前一幕,尴尬的清了清嗓子,“抱歉,我先出去了。” 倒不是说画面有多暧昧,而是……那样的气氛,容不得别人多管闲事瞎掺和。 病床上,陆子初搂着顾笙,女子在他怀里哭得很委屈,眼泪浸湿了陆子初胸口白衬衫。 陆子初倒也没有劝阿笙别哭,只是搂着她,轻拍她的背,离得那么近,近到能够闻见她清淡的发香。 有没有心猿意马?怀里的人哭得肝肠寸断,他哪还有心思花前日光下。 轻轻叹了一口气:“别哭。” 顾笙哭声依旧,咳嗽声加重。 陆子初终于皱了眉,索性开口说道:“再哭,小心我吻你。” 这话还是很凑效的,怀里的人渐渐不哭了,然后伴随着哽咽声,终于恢复沉寂。 对于陆子初来说,顾笙不再哭泣,还真是谢天谢地,但因为惧怕他吻她,所以止了哭声,他有些难以接受。 但不接受,也要接受,阿笙大哭一场后,精力耗尽,脸颊贴着他的胸口,沉沉闭上眼睛,竟然就这么睡着了。 陆子初低头看着她,哭笑不得。 女子容颜白皙清秀,人前清醒时,那双眸子会透出几分清冷和很多女子缺失的淡漠和冷静;她也只有在生病脆弱时,才会流露出别人无法窥探的小情绪,如今睡颜沉静,梦中小声抽泣着,竟隐隐透着几分可爱。 抬手擦去她眼角泪珠,语气中包含着纵容:“像个小孩子。” 毕竟还是个孩子,家人远在国外,虽说顾清欢 还在国内,但却不敢轻易打扰…… 抱紧她,声音在房间里清冽如泉:“睡吧,我守着你。” …… 阿笙醒来,临近黄昏,睡得太久,头有些沉,一时不知身在何处。 夕阳透过挡风玻璃照在她的身上,下意识抬手想要遮住眼睛…… 挡风玻璃? 阿笙这才发现自己坐在汽车里,皱眉间看向身侧…… 她原本就不该感到意外,陆子初坐在她身旁,修长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敲了敲,含笑看着她,眸光深幽。 “睡得好吗?” 因为之前哭过,阿笙眼睛有些疼。她关注的焦点不是她睡眠质量怎么样,而是……她不明白,陆子初为什么要带她来望江苑? 他一定会读心术,因为他靠着车座,侧眸看着她:“为什么带你来望江苑,你可以自由发挥想象。” 阿笙沉默片刻:“我可以回学校。” “想把感冒传染给其他同学吗?” 阿笙:“……” 陆子初静静的看着她,眼眸深深:“或者你想去韩家?” 阿笙咬了一下唇,不,她不想去韩家。 “糊涂虫。”陆子初微微一笑,解开安全带,推门下车。 阿笙反应过来,不悦道:“你才是糊涂虫。” 彼时,陆子初已经打开副驾驶座,帮她解开安全带,把她从车里抱出来,笑容散漫:“我可没哭着睡着。” “……”阿笙终于记起睡前小插曲,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夕阳西下,气息浮动她的秀发 更新时间:2014-5-1214:33:14本章字数:3428 阿笙有些后知后觉,她和陆子初怎么能这么亲密呢?仿佛感情深厚的情侣,这让她觉得很暧昧。 抱着阿笙走进客厅,陆子初把她放在沙发上,弯腰娴熟的脱掉她的运动鞋,放在玄关处,阿笙紧盯着他的背影,还以为他会拿家用拖鞋给她,但却看到他转身朝茶水室走去…… “那个……”阿笙略显局促的摸了摸额头,几秒后,看着陆子初,勉强笑了笑:“方便给我拿一双拖鞋吗?” 她总不能穿着袜子在客厅里来回走动吧? “不用。”某人回答简洁精练钫。 “为什么?”这 人真小气,连拖鞋都舍不得让她用。 某人转头看着她:“因为你根本就没有下地走路的机会。” 夕阳无限好,融进客厅里,漂浮着淡淡的黄晕,某人站在茶水室门口,白衬衫和黑西裤将他的身姿凸显的格外挺拔,说话间,眉目间似乎还噙着淡淡的浅笑翰。 那一秒,阿笙沉默了,也只能沉默了,谁让他的眼睛电光袭人,看一眼就惊心动魄。 抬手摸着自己的脸,不承认脸上传来的热度是因为脸红了。 一杯白开水放在客厅茶几上,陆子初弯腰拿起遥控器,把电视打开:法制频道。可见他平时看法制频道居多。 把遥控器递给她:“喜欢看什么,自己调。”转身上楼,再下来,手里已经多了一张薄毛毯。 阿笙正在聚精会神看电视,因为陆子初忽然靠近,心一紧,后背紧紧贴着沙发,眼睁睁的看着他把毛毯盖在她身上,一动也不敢动。 陆子初神色自若,“我是洪水猛兽吗?” 阿笙不答腔,他比洪水猛兽还厉害。 直起身,陆子初唇角微扬,揉了揉她的头:“别睡着,我在厨房里,有什么需要记得叫我。” 其实,阿笙完全可以自由走动,整个客厅都铺着厚厚一层织锦,颜色素雅,倒不会让人觉得很奢侈。 厨房是开放式,阿笙能够直接看到某人,衬衫袖子挽到手肘处,腰间系着黑围裙,认真切菜的时候,俊颜上带着些许雅痞之态。 暗暗叹了一口气,一个连做菜都能保持优雅的人,他的人生还真是严谨克制,一丝不苟…… 如果问阿笙,在这栋别墅里,对她来说最大的惊喜是什么的话,她一定会说,是满屋子的书。 陆子初的家宛如一个中型图书馆,客厅、盘旋楼梯、二楼……好吧!二楼她还不曾涉足,但可以想象,一定跟客厅和楼梯一样,高至天花板的原木书架上摆满了书籍。 她喜欢看书的男人…… 有这种想法的时候,阿笙郝然,不再乱瞄,目光移到电视屏幕上,却明显有些心不在焉了。 “想去洗手间?”属于陆子初的声音从厨房传进客厅,阿笙侧头望过去,就看到陆子初双手撑着案台,饶有兴致的看着她。 “现在不想去。”说完这句话,阿笙又开始反省了,她为什么要说现在不想去呢?这句话还隐藏了另外一种意思,现在不去, 等会还是要去洗手间的。 果然,某人莞尔,继续做菜,“那你想去洗手间了,再叫我。” 阿笙有些出神,她只是感冒而已,可待遇,堪比重病患。 …… 晚餐上桌,陆子初抱起阿笙前往洗手间,阿笙略显迟疑道:“其实我可以自己走。” 陆子初眼睑半敛,遮住眸中微芒:“如果我说,我愿意抱着你呢?” “……”阿笙强自镇定,避开他视线,不接话。 为什么会这么了解顾笙?连他自己也想不明白,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她不喜太急切的感情,不愿被人逼迫,不愿被迫接受……所以有些事,有些话,点到即可,因为她都明白。 两人都不是话语很多的人,一顿饭下来,几乎没说几句话,晚餐气氛对于他们来说稍显静谧,但却不会让人觉得尴尬。 阿笙原本没什么食欲,但一整天没吃饭,再加上陆子初做菜很清淡,竟出奇的很合她口味,连她自己也没想到,一顿晚餐下来,她竟吃了两碗粥。 陆子初之前一直在帮她夹菜,忙着照顾她,所以她放下汤匙的时候,他还在吃。 眉头一展就花开的男子,就连低头吃饭,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帅,说秒杀众生也不为过,阿笙有时候会想,上天似乎格外厚待陆子初,就连偏爱也可以弘扬得光明正大。 阿笙没有掩饰好偷窥小举动,被忽然抬眸的陆子初逮个正着,某人明知故问:“在看什么?” “……没什么。” …… 饭后半小时,阿笙还要吃药,闲得无聊,似乎只能看电视了。 法制频道节目结束,阿笙拿着遥控器把台调到了动物频道上,陆子初端了两杯水走过来,看了一眼电视,屏幕上蟒蛇游走,吐着蛇信子,有点瘆人……某人微不可闻的皱了眉。 “换个台,不怕晚上做噩梦吗?”某人坐在她身旁时,说了这么一句话。 阿笙盯着电视屏幕,轻声叹道:“其实我很害怕爬行动物。” 陆子初微扬眉:“害怕还看?” “它们出现在电视上,我不害怕。” “……”陆子初不发表意见。 十几分钟之后,阿笙开始感到后悔了,因为讲解员正在讲述蟒蛇交配。 侧眸看向陆子初,男子靠着沙发,双臂环胸,不动声色的 看着电视屏幕:雄蛇发现雌蛇时,双眼冒光,饥渴的伸着蛇信子紧追不舍,恶心巴拉的嗅着雌蛇尾基部…… 阿笙征询陆子初的意见:“要不要换个台?” 孤男寡女夜晚坐在沙发上观看蟒蛇交配,好像有点不合适吧? “不用。”陆子初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睛就没离开过电视,淡淡道:“比起捕猎,我更喜欢看它们是怎么交配的。” “呃……” 阿笙呆滞的看着电视画面:雄蛇寻到时机,直接冲到雌蛇背上,然后呢?然后雌雄两条蛇后半身紧紧地缠绕在一起,进行交配…… 阿笙开始口干舌燥了。 “我是不是该吃药了?”清了清嗓子,她开口问他,试图转移他的注意力。 陆子初终于侧眸看了她一眼:“再等五分钟。” 于是,这五分钟时间里,阿笙如坐针毡,屏幕上交配的明明是蟒蛇,压根不关她什么事,偏偏她坐在沙发上心头烫烫的。 什么叫自作孽不可活,她终于知道了,自作孽的那个人其实指得就是她。 五分钟后,一杯水,一包药喝完,阿笙松了一口气,因为蟒蛇交配过程终于讲述完毕,讲解员开始介绍起蟒蛇品种来。 阿笙想回房间睡觉了,但她的房间在哪儿呢?陆子初不说话,她就只能继续坐下去。 药里面有安眠成分,坐了二十分钟左右,阿笙睡意来袭,原本靠着沙发在睡,可等她察觉到不对劲,蓦然睁开眼睛,下一秒就跌进一双黑眸中…… 她竟然靠在陆子初的肩上睡着了,她被他盯得心脏乱动,想要镇定坐直身体时,他却把她的脑袋按在他肩上,“继续睡。” 阿笙被迫靠在他肩上,有点小拘谨,其实她可以睡得更舒服一些,比如说睡在床上。 陆子初继续看电视,随口说道:“别把口水流到我白衬衫上。” 这人…… 时间一分分流逝,阿笙靠在陆子初肩上怎么可能还有睡意? “睡不着吗?”有声音在她头顶响起。 “我担心睡眠姿势不对,明天早上起来会落枕。” 陆子初勾唇笑了笑,想睡觉,直接说一声就好了,偏偏她死鸭子嘴硬,活该受罪。 关掉电视,陆子初掀开毛毯,弯腰抱她起身,阿笙因为之前被他抱了好几次,在这方面已经有了经验,他还 未曾把她抱起来,她就主动伸手环住了他脖子。 于是,刹那间,两人面对面,呼吸缠绕,近在咫尺。 所以说,女人有时候真的不能太主动,陆子初眸色转深,气息靠近她的时候,阿笙呼吸紊乱,侧脸避开,于是纤细白皙的脖颈就那么落入某人眼中,眼里开始有了笑意。 害羞了吗? 除了害羞,阿笙还很紧张,因为她被陆子初困守在沙发和他之间,所以只能将额头抵在他肩上,轻声道:“ 第 40 部分 我感冒还没好。” “所以感冒好的话,可以继续?”抱她起身,某人语气淡淡的。 阿笙脸红了:“……我不是这个意思。” 陆子初笑容撩人:“没关系,我认为是这个意思就行。” 自作自受,聪明反被聪明误 更新时间:2014-5-1217:26:00本章字数:3472 那个夜晚,透着不寻常。 阿笙在黑暗里睁开眼睛,不期然想起陆子初,脸上热度开始消散,脑部活动却越发活跃起来。 近年来,她像一只缓速爬行的蜗牛,因为怕受伤害,所以把勇气蜷缩在了躯壳里,内心最深处总会涌出一股莫名的悲凉感,茫茫无助,不知如何自处。 不习惯接受别人安慰,不习惯在别人面前展露出坏情绪,于是有一天,她在别人眼里成为了一个冷漠的人。 陆子初是例外钫。 她看到他会脸红,言语会褪掉以往冷静,像个小孩子,肆无忌惮的在他面前绽放着她的坏情绪,然后那些坏情绪似乎也能在他温润的眼神里开出一朵朵芳香馥郁的小花。 多年来,为了保护自己,她在情感外围竖起了太多棱角,如今棱角被他磨去,很难再拼凑完整。 内心深处藏储着太多想法,这些成长路上带来的疑惑和迟疑是否要因为他有所改变,阿笙陷入长久沉默之中…翰… 全世界有那么多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因为与众不同,所以才造就出了这世上的独一无二。 既然独特,就不能丢弃自己在某方面的坚持。 夜色如墨,卧室里铺着厚厚的地毯,阿笙抱着枕头坐在地窗一角,看着小区里的点点灯火,试图平复因为未知,带来的诸多不确定。 …… 同样失眠的那个人还有陆子初。 这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面,暧昧纠缠的雌雄大蟒蛇,变成了他和阿笙。 阿笙漆黑的发铺散在枕头上,灯光照射下,皮肤泛着淡粉色光晕,在他低头吻她的时候,她轻轻含笑,左脸上旋出一个若隐若现的酒窝。 于是,热情一发不可收拾,亲密交缠,交颈热吻…… 凌晨两点,陆子初忽然睁开眼睛,胸口起伏,在床上躺了一会儿,极其缓慢的坐起身,懊恼的抓了抓头发。 几分钟后,陆子初换下床单和睡衣,丢进洗衣机里,在机器运作声里,体验到了什么叫真正的失眠。 卧室内,电子表闪烁着荧绿的光芒,时间向后有条不紊的推进着。原来,长夜漫长,有时候也是一种煎熬。 倒了一杯水,起身走到阳台上,小区里隐有灯光还在亮着,因为太孤独,所以略显苍白,寂静的夜静谧美好吗?没感觉到,只觉得太难熬。 …… 翌日清晨,陆子初揉着发疼的额角,迈步下楼,就听到厨房里传来一阵炒菜声。 阿笙一大早起床,虽然浑身没力气,烧还没有退,但住在陆子初家里,总不能像少奶奶一样,凡事都让他伺候着。 应该有所回报才对,好像只能做饭了。 在医院出没一整天,衣服需要清洗,问题来了,阿笙没有带换洗衣服,早晨起床,打开衣橱,看到里面挂着几件衬衫,取出一件黑衬衫在身上比了比,刚到大腿,穿在身上还是很合适的。 于是,在这样一个清晨里,阿笙没有一点防人意识,穿着陆子初的黑衬衫出现在了厨房里。 清早,厨房,女人穿着男主人平时惯穿的黑衬衫,怎么看都有些性感。 陆子初在门口静静看了她一会儿,转身倒了一杯水,一口气喝完,气息尚未平复,就听阿笙在身后跟他打招呼:“早——” 陆子初没回头,又慢条斯理的倒了一杯水,可能是因为晨起,嗓子有些低沉沙哑:“早。” 阿笙声音又在他身后响起,透着些许不自在:“不好意思,我衣服洗了,没有衣服穿,所以就借穿了你的衬衫……” 陆子初这才回头看了她一眼,她站在厨房门口,乌黑的发披散在肩上,面容白皙静好…… 移开眸光,陆子初端水前往客厅,说了这么一句话:“很适合你。” 阿笙看着他的背影,双臂环胸,勾唇笑了,很适合,有多适合呢? 睡了一觉,阿笙整个人精神了许多,就连坏情绪和迟钝的意识也都宛如海水退潮而去,经过一夜胡思乱想,似乎想通了很多事,此刻的她反倒轻松自在了许多。 她并不是一个好人,骨子里有着与生俱来的小邪恶。 …… 小时候,有男生欺负她,总喜欢在上课的时候扯她头发玩,她当时没说什么,但当天晚上回去,就央着哥哥给她抓一只壁虎 玩。 哥哥当时看着她,一副见鬼的表情,“发烧了吧?你不是很怕壁虎吗?” 她笑的天真无邪:“我想养在玻璃容器里,没事的时候拿出来多看看,保不齐以后就不怕了。” 哥哥无语几秒钟,然后仰天长叹:“我妹妹乃神人也。” 话虽如此,兄妹两人还真是趁着夜色,拿着手电筒抓住了一只大壁虎。 哥哥抓到后,忽然伸到她面前,故意吓她,她也确实吓得够呛,扶着墙壁,险些瘫倒在地。 但被吓,心里却很高兴,因为听说那名男同学比她还害怕壁虎。 隔天早晨,全校师生齐聚在一起升国旗,人群里忽然传来一阵***乱,紧接着有男生受惊哭声凄厉响起。 听说,那男同学看到肩膀上栖息着一只肥肥的大壁虎,伴随“妈呀”一声尖叫,紧接着像个小跳***一样在人群里又蹦又跳,伴随着国歌声,惊声连连:“快帮我把它弄下来,快啊——” 周围很乱,唯有阿笙站在广场上纹风不动,激情澎湃的唱着国歌,越唱心越暖,这歌真好听。 那天早自习结束,没人再揪阿笙头发,阿笙心情格外舒朗,去车棚推自行车时,看到陶然骑在自行车上,单脚支地,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陶然说:“我看到了,去广场集合之前,你把壁虎放在了杜明康身上。” “莫名其妙。”阿笙瞥了一眼陶然,把自行车推出车棚:“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平时很怕壁虎。” 陶然老气横秋道:“之所以会害怕,是因为你暂时关闭了你的勇气,就像今天,你不是很勇敢吗?” 认真看了陶然一会儿,阿笙说:“陶然,我能给你提个意见吗?” “请说。” “暂时关闭你的眼睛,我不会把你当成近视眼。” …… 每个女人都会有孩子那一面,阿笙往煎蛋里放盐时,是这么安慰自己的。 早餐不是在餐桌上吃的,陆子初在客厅临窗位置上整理文件,阿笙把早餐端过去,站在他身旁,看他静静的吃着早餐。 稀薄的阳光淡淡的洒落在陆子初身上,似乎浸润了潮湿的心事。 男子用餐之前,意味不明的看了她一眼,然后道了声谢,拿起刀叉,切着盘中煎蛋,气质很迷人,把煎蛋吃进嘴里,慢慢咀嚼更加迷人…… 阿笙在一旁皱了眉,含笑问他:“早餐怎么样?有没有需要改进的地方?”陆子初的反应跟她预想的不太一样。 “有。”陆子初暂停用餐,抬眸看了她一眼:“太甜,你放了几勺糖?” 阿笙愕然,糖吗?她明明放的是盐。 她拉了一把椅子坐在陆子初身边:“我尝尝。” 陆子初切了一小块煎蛋,送到她唇边,她张嘴刚吃进嘴里,就“呸”了一声,直接吐在了地上。 陆子初低低的笑,放下刀叉,单手支脸,侧眸看着她,一双眸子里溢满了笑意。 阿笙原本脸庞素净美好,在阳光下闪现出温玉亮泽,但此刻却染上了绯红颜色,瞪着他,又羞又恼。 活该,谁让她使坏。 阿笙告诫自己不能生气,一生气就露馅,试图打圆场:“怎么是盐?我明明放的是糖。” “嗯,糖和盐原本就很容易混淆在一起,不奇怪。”陆子初给她台阶下,坐正身体,重新拿起刀叉,把剩余的煎蛋全都固定在叉子上,启唇全部吃下。 阿笙微愣,他不觉得很咸吗? “别吃了,我重新给你做。”她有点不好意思,伸手就想拿盘子。 陆子初却握住了她的手,黑眸深湛,穿着黑色开襟针织衫的他,脸部轮廓越发俊逸,温声问她:“解气了?” 这女孩很记仇。 阿笙尴尬的垂下头,低声道:“我原本就没生气。” 嗯,她没生气,她只是不小心在煎蛋里放了几勺盐,还真不是一般的咸。 松开她的手,陆子初急于找水喝,走了几步,回头看她,见她已经起身,弯腰收拾餐盘,修长的腿在衬衫下若隐若现,呃…… “回房间换身衣服,别着凉了。”嗓音低沉,听不出任何情绪。 阿笙转头看他:“可我没衣服穿。” “……你先回房间,我帮你找衣服。” 表露心迹,爱情本该细水深流 更新时间:2014-5-1313:25:36本章字数:5014 陆子初家里不可能有女人衣服,于是米白色针织毛衣穿在阿笙身上,很宽松,领口下滑,能够恰到好处的露出她漂亮的锁骨,就连灰色家居休闲裤也是挽了好几道,因为太长…誓… 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穿着,阿笙忍不住笑了起来,感 觉像是孩子穿了大人的衣服。 下楼走进客厅,陆子初刚从茶水室走出来,清逸挺拔,手里端着一杯水,打量了一眼她的穿着,眸子里浮起浅淡的笑意。 虽然衣服穿在她身上略显滑稽,但心情还是很好的。 把水放在客厅茶几上,抬手示意阿笙过来,袖子很长,遮住了阿笙的手,陆子初垂眸帮她专注的挽着袖子。 陆子初说:“待会把药吃了,陈医生会过来帮你输液。” “陈医生?韩家家庭医生吗?”上次陈医生帮她输液,话语风趣幽默,所以阿笙对他印象很深。 “嗯。” 沉默几秒,阿笙问:“他会不会告诉姑姑我生病了?” “不会。”为了安她的心,陆子初又加了一句:“我和他是旧识。” “哦。敦” 帮阿笙挽好袖子,陆子初很自然的牵起她的手:“今天天气很好,输完液,如果太阳还在的话,我带你出去散散步。” 阿笙点头,心里却在想,就这么被他牵着手,手心别出汗才好。 刚吃完药,陈医生就来了,和陆子初简单寒暄之后,陈医生坐在阿笙对面找血管,准备消毒扎针输液。 陆子初在阿笙身边坐下,握住她的手,“要不要听笑话?” 阿笙看着陆子初,略显质疑,像他这么严肃的人还会讲笑话? 陆子初淡淡开口:“作家郁达夫有一次和妻子看电影,妻子发现他从鞋底抽出了几张钞票。于是妻子问他为什么要把钱放在鞋底?郁达夫解释,刚出道时,日子过得很清苦,每天为钱发愁,现在有名气,有钱了,就应该把钱踩在脚下出气。他妻子听了感慨万千,作家就是作家,连藏个私房钱,也可以这么振振有词。” 左手背就是在这个时候,忽然传来一阵刺痛,阿笙微微皱眉,望着陆子初,眸光盈盈。 陆子初眸色微敛,握着她的右手,紧了紧力道,轻声问她:“好笑吗?” 阿笙点头,好不好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这么煞费苦心的试图用笑话转移她的注意力,实在是为难他了。 她对扎针输液有阴影,因为血管特别,所以每次去医院都会演变成一场噩梦,曾经有一次在小诊所里,手背都扎肿了,医生还是没有找对位置,最后只能在头上扎针输液,母亲站在一旁心疼的直掉泪。 所以平时,能不去医 院,她就不去医院。有时候护士扎了几次,都找不对地方,看到对方急的满头大汗,她还会安慰对方:“没事,慢慢找。” 多年来,除了家人,没人知道她对扎针心生排斥,除了他。 陈医生目光扫过他们交握在一起的双手,轻轻笑了,阿笙在他的笑容里察觉到了浓浓的暧昧气息,饱含善意。 她想,如果每次她扎针输液的时候,陆子初都能在她身边,就算被扎好几次,疼痛中也一定会伴随着欢喜。 陈医生打趣道:“没想到,陆先生还会讲笑话。” 陆子初无奈的笑了笑:“没办法,家里有小朋友,打针吃药需要时刻哄着才行。” 陈医生笑出声,陆子初那句“家里有小朋友”,更是让阿笙烫红了脸。 …… 陈医生离开了。 那天上午,阳光温暖,银白色的光流泻一室。 临窗藤椅,一壶花茶,醒来时,她正枕着他的腿,左手一片温热,大概担心她在睡梦中压到针头,所以左手才会被他握在手中。 阿笙看着他,忽然就失神发起呆来。 他在看书,骄矜而清冽,不期然想起初次见面,仿佛前世旧识。 男女情爱,有时候还真是说不清道不明,爱上了,就犹如长箭离弦,失了方向,弄不好还会失了力道。 陆子初垂眸,对上阿笙目光,阳光照在她白皙的皮肤上,折射出象牙色的光晕。 他隐隐觉得她有话要对他说,微笑的同时,却无意识屏住了呼吸。 果然,她轻声呢喃道:“我们现如今这样,算什么呢?” 闻言,陆子初竟松了一口气,显然她已经开始正视他们之间的关系了,对他来说,正视远胜逃避。 一直在等待她主动打破现状,如今她终于问了,他是必须要做些什么的。 低头,气息逼近。 阿笙盯着他好看的唇,心跳有些失常。 春末花开明媚,暖阳融融。阿笙额头异常滚烫,那样的热度烫的她脑袋发晕,怀疑落在她额头上的不是吻,而是一块烙铁。 那一刻,似乎万物都消失了,空旷的世界里只剩下她和陆子初 tang。 薄唇离开她发烫的额头,陆子初嘴角挂着笑意:“你觉得我们是什么关系呢?” 紊乱 的呼吸,失了节奏的心跳声,致使阿笙没勇气看向陆子初,因为那个吻,脑子有点乱,师生恋太超前,她不想成为众矢之的,大学恋爱完全脱离了她最初的大学规划。 陆子初轻轻摸着她的发,嗓音微哑,带着浑然天成的温淡和冷静:“那天楼梯口,你对陈钧说的话,我都听到了。你讲《泰坦尼克号》,你说爱情很短,短到杰克和露丝不愿那么快就说再见;我想告诉你,如果你不说再见,我绝对不会抢着跟你说再见。你说这世上有一种痴情叫73年,纵 第 41 部分 使杰克消失不见,露丝依然可以想念经年;我想告诉你,我的痴情或许没有73年,但我愿意把我灵魂中的天荒地老和沧海桑田全都和你捆绑在一起。” 阿笙没想到,04年她跟陈钧说的话,陆子初竟都记在了心里。抬眸看他,光线温暖了他的眉眼,少了平时清冷,多了几分柔和。 她从未见陆子初这么认真过,这样认真的一个他,反倒比男色惑人更管用。 阿笙眼眶有些湿。 陆子初低头看她,薄唇弯起,“我的爱不盛大,也不隆重,所以你能要得起。我对你是真心的,所以为了这句真心,你可以把你守了18年的悲喜全都交给我,从此以后在我身上失了阵地……” 短暂愕然,反应过来,阿笙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话很熟悉,之前陈钧醉酒向她表白,她当时好像就是这么拒绝陈钧的,只不过到了陆子初这里,他把有些字改了,意思瞬间全变了。 从没想到,曾经她用来拒绝别人的字句,有一天竟会被他学以致用,岂止是聪明那么简单? 这个男人真的很可怕,懂得步步为营,知道她不易被感动,就用她曾经说过的话现场重新演练。 用她的话,堵她的嘴,逼得她无话可说……她又能说什么呢?直觉告诉她,他对她讲这些话的时候,是很慎重的,还带着一丝压抑良久的温情。 阿笙笑了,她看到他,心脏会砰砰直跳,还不足以说明一切吗? 有时候感情无需主动去追和被追,相处和长久了解,可以让两个人的心慢慢靠近,在无意识中对彼此萌生好感,真正的爱情应该没有太多压力,轻松快乐的度过每一天。 这个男人比任何人都明白,喜欢一个人,最忌太急切,感情来的快,消失的也会很快,想要爱情获取长久,唯有细水深流。 阿笙百转千回时,陆子初也是感慨万千。第一次,他开始对一个人心怀执念,不愿放任她消失在他的人生轨迹里,所以面对她的沉默,他是紧张的。 “所以,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他讲这句话的时候,一直看着她的眼睛,语气柔和,耐心十足。 轻轻叹了一口气,阿笙伸手扣住他黑色开襟毛衣衣扣,手指修长洁白,定定看着他,声音软软的:“你能不能等我三个月?” 一句话,暖热了陆子初的笑容,融化了他的紧张,更是胜过这世上千言万语。 从未想过,一句话,竟能让他收获这么大的感动。 陆子初伸出手臂,抱高她的身体,在她旋出的酒窝处印上一吻,饱含虔诚,倒像是一种变相的承诺仪式。 “好,我等你。” 藤椅上,男子抱着女子,唇角上扬,女子脸埋在他颈侧,因为笑意,眸子微弯。 在彼此眉眼间,他们成全了最美相遇,自此以后,有一种情感将在彼此心中久居不走。 终于发现,他不是一个好人 更新时间:2014-5-1318:20:07本章字数:3298 为什么要让陆子初等她三个月呢? 在t大,用三年时间修完四年学分,提前一年毕业,并不奇怪。用两年时间修完四年学分,提前两年毕业,不是不可能,而是有点难,尤其还是在t大。 阿笙大一下学期就开始修学分,所以有时候并非对感情迟钝或是逃避,实在是课程安排太紧凑,除了公休日可以休息之外,其它时间几乎全天满课,忙碌的学习生活,容不得她胡思乱想。 508宿舍里,最闲的是江宁和关童童,因为她们要好好享受她们的大学生活;最忙的两个人是薛明珠和阿笙,因为她们要提前修满学分,继续考研,或是参加司法考试…… 阿笙大一下学期向法学院提交申请,学院领导综合阿笙学习成绩,批准她可以提前修学分;薛明珠直到大二上学期才获批通过钚。 阿笙大学计划制定的很满,每天在教室、宿舍、餐厅和图书馆辗转行走着。 两年大学生涯,许飞和阿笙见面屈指可数,有时在大三课堂上看到阿笙,总会无奈微笑。 她这么努力,反倒让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他很有压力荬。 阿笙充分利用所有的空闲时间,合理分配时间,每天除了上课还是上课,几乎所有法学院的学生都认识她,身影常常出没在高年级学长和学姐之中。这样的她,其实早已在加快成长步伐,每科学业成绩持平,只是为了某个人的遗言,成绩中上就好,无需事事拔尖。 阿笙有多忙,陆子初是知道的,04年夏只知道她大一下学期比其他同学多选了五门课,04年年末阿笙成绩出来,他才知道她竟早已修完了大三学分。 所以说,这孩子比任何人都理智,纵使初涉情爱,依然可以很好的坚守人生规划,不至于被爱情冲昏了头。 对于这一点,他是欣赏她的。 同样的,对于阿笙来说,刑法课程还好,因为跟其他课程没有时间冲突,但有时候碰上两门课同时进行,难免会选择“去尾留头”,在一门课程快结束时,奔赴另一门即将开始的课程中去。 阿笙大二最忙,如果奶奶不去世的话,她或许会真的应了陶然的话,放缓成长,不至于为了人生过早的弯下腰。因为她留在国内,有她的心之所牵,如果奶奶不去世,她可以一年少修几门课,按部就班的顺利毕业,继续考研读博…… 只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奶奶去世后,父母屡次催她转学,姑姑在国内又有属于自己的家,她似乎没有理由继续逗留国内。 提前修完学分,前往美国,早已在04年初夏,被她搬上了日程。 很多时候,图书馆不到闭馆时间,阿笙绝不回宿舍,依依每隔几天就会给她打电话:“悠着点,别累着了。” 其实,两年修满学分并不困难,只要合理安排时间,很多同学都能做到。 距离大二结束,还剩下三个月,她要在这段时间里修满学分,准备好毕业论文……所以这才有了三个月之约。 还是有所出入,原计划里,没有陆子初的存在,一旦毕业,阿笙就会前往美国,但……04年夏末,命运却开起了阿笙的玩笑,她在课堂上邂逅了陆子初。 想起陆子初,内心里总会涌出一股莫名的温暖。 午后,陆子初换了一身西装,清俊逼人。 出门前对她说:“我需要去趟法院,你可以一个人呆在家里吗?” 笑着点头,在他眼里,她好像永远都是一个孩子。 果然,对方摸了摸她的头,笑容撩人:“乖。” 阿笙:“……”或许在他眼里,她更像是一只宠物。 …… 下午四点左右,陆子初驱车回来,透过车窗远远就看到了阿笙,家里落地窗没有拉窗帘,室内一目了然。 阳光较之上午温柔了许多,阿笙窝在藤椅上看书,听到车声,抬起眸子,短暂晃神,然后放下书,起身的时候笑了。 把车停在白色栅栏外,阿笙已经站在花园里,聘婷玉立,笑意清浅。 车内,陆子初凝望着阿笙,微微一笑,推门下车。家里有一个她,感觉挺好。 打开后车厢,陆子初从里面提出几个袋子,阿笙走近,有 些好奇,包装袋上的标志,她还是认识的,都是牌子,而且还是女装。 “看看合不合适?”陆子初把袋子递给她。 阿笙微愣,接过袋子,也没多想,当着陆子初的面,从最外侧的袋子里拿出一件衣服来……呃,不是衣服,正确的说是一件粉红色女式胸衣。 “你……”怎么能这样啊?阿笙脸当时就红了。 陆子初也没想到那是一件女式胸衣,眸光一闪,还算镇定:“我只提供了衣服尺寸,托人买的。” 她总不能一直穿着他衣服,陆子初担心时间长了,心脏会出问题。 “你怎么知道我衣服尺寸是多少?” “离开前,我有去晾衣台看过你衣服尺寸。” 阿笙脸快烧起来了,晾衣台上,她黑色胸衣挂在上面迎风招展,很明显全都入了他的眼。 阿笙有点小郁闷,心想着她的胸衣size再大点就好了。 四月末的风里,夹杂着太多诱惑气息,她的一颦一笑,似乎可以让世界瞬间变成静音模式。 “谢谢。”她提着衣服袋子,虽然脸红,却没有失了礼貌。 就是太礼貌了,反而让陆子初挑了眉。 “只有一声谢谢吗?”嗓音略显低沉。 闻言,阿笙抬眸看他,四目相对,阿笙心跳加速,因为陆子初眸子里都是她,气息靠近,薄唇和她近在咫尺,若有似无的摩擦着她的唇,“表达感谢的方法有很多种,比如说你可以吻我,或者我吻你也可以……” 阿笙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动也不敢动一下,“我感冒……” 陆子初眼中笑意渐浓,漆黑深幽的眼睛里满是温柔的水光:“没关系,我们可以一起感冒。” “……”什么意思?她怎么觉得有点小危险。 不用问什么意思了,因为阿笙眼前一花,身体已被陆子初拦腰抱起,男子眉目间带着淡淡笑意,一双眸子沉沉闪闪,穿过栅栏和花园,直接朝别墅走去。 受了惊,阿笙险些丧失说话的能力,“你要干什么?” 陆子初勾了唇,很好,她问的是你要干什么,而不是你想干什么,至少说明,她曾花费时间了解过他。 这个男人很霸道,也很邪恶,直接把阿笙放到了他那张卧室大床上。 宛如大灰狼和小红帽,陆子初立身床边,清隽的面孔,眸色如 波,嘴角因为浓浓的笑意上扬着。 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陆子初静静的盯着阿笙,慢条斯理的脱掉了西装,然后开始解衬衫扣子……阿笙头都懵了,进展是不是太快了? 阿笙从床上爬起,想要从另一头跳下床,但再快也不及陆子初快。 于是,一个半跪在床上,一个站在床前,把她禁锢在怀里,俯身间,唇舌已经深深含住了她的唇。 阿笙上半身后仰,奈何陆子初含住她的唇不放,胸腔里的心,因为他的吻,轻轻扯动着。 算起来,这还是两人清醒时,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接吻,阿笙以为她会融化在他柔软的唇舌里,全然不知该怎么回应。 唇舌纠缠,彼此呼吸都有些急促,陆子初见她睁着眼睛,眸子里有了笑意,终于离开她的唇,把脸埋在她的颈侧,低低的笑了起来:“接吻的时候,记得闭上眼睛。” 阿笙靠在他怀里轻轻喘息着,一双眸子波光盈盈,瞪着他:“你说过要等我三个月的。” “嗯,我说过。” 阿笙继续瞪他:“那你脱衣服干什么?” 挑眉看了她一眼:“换衣服下楼做饭。”显然某人思想邪恶了,那个某人这次可不是他。 阿笙尴尬的咳了咳:“……那你把我抱到你房间干什么?”质问声音明显弱了几分。 “你今天没午休,晚饭前最好睡一觉。” “……那你为什么吻我?”质问声音更低了。 抬手摸着她的脸,开玩笑道:“不接吻,我们怎么一起感冒?” 阿笙汗颜,这次丢人丢大了,她思想怎么就这么……xx呢? 有一种爱:无心插柳柳成荫 更新时间:2014-5-1413:30:40本章字数:3307 初涉情爱,面对陆子初,阿笙似乎显得很被动。 陆子初待她很好,她之前说过,在他眼里,她更像是一个孩子,倒也不会无时无刻都亲亲热热,每一分每一秒都腻在一起,但他总能在忙完工作后,替她留心极微小的事情,比如说每次到了饭点,凑近一看三餐菜色竟都是她爱吃的…… 坐在电脑前,阿笙随手点开网页,不期然想到了一句话: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比如说喜欢一个人,付出并不一定会得到,没有付出有时候反而能水到渠成。 网页里弹出来一个小窗口,是一篇有关于陆氏和陆昌平的报道。 陆昌平在t市很有名气,因为他是首屈一指的有钱人,在t市每条街道上走一走,几乎都能看到陆氏开发的楼盘和建筑物钫。 望江苑是他开发的,t市繁华的商业街也是他开发的,陆昌平在采访中透露,为了感念t大对陆子初的培养,他还准备在05年夏季施工建造一个大型图书馆赠送给t大…… 嗯,大手笔。 “什么时候接受的采访?”陆子初不知何时站在了阿笙身后翰。 “昨天下午。”这人还真是神出鬼没。 陆子初应了一声,看网页报道时,站在阿笙身后,把她圈在怀里操作着。 阿笙还真是如坐针毡,离得那么近,陆子初清凉的呼吸吹拂在她的脸侧,颈项和耳际,出奇的痒。 侧眸看了一眼陆子初,只看到他冷峻的侧脸轮廓,那人原本正目不专睛的看着新闻报道,似是察觉到她的目光,移开眸子对上她,目光漆黑而深幽。 太突然,阿笙眨了一下眼睛,若有其事的移开眸子,专注的看着电脑屏幕,表情淡定的很。 陆子初慢吞吞的站直身体,双臂环胸,似笑非笑:“想吻我?” “呃……没有啊!”语气很认真,阿笙敢发誓,这话是发自肺腑的。 “那你为什么偷看我?” “……”阿笙见他脸庞带笑,一时语塞答不出来,最后只能唉声叹气道:“那是因为你长得太赏心悦目了。” 陆子初勾起唇角,他承认这话很中听。 “午饭做好了吗?”阿笙关掉电脑,氛围偏暧昧,阿笙试图打破尴尬。 “嗯。” 是阿笙太大意了,刚站起身,还未松口气,就被陆子初拉住手腕。 直觉他要吻她。 还真是猜对了,陆子初吻了她一下,见她睁着眼睛,在他怀里紧张的连气也不敢出,无声微笑,修长的手指滑入她的发丝间,轻声诱哄:“闭上眼睛。” 她就不闭,万一接吻的时候,他睁着眼睛,她闭着眼睛,那也太不公平了。 陆子初见状,轻咬她的鼻子,见她脸红皱眉,笑道:“固执。” 于是,抬手捂着她的眼睛,双唇相抵,清凉湿润的气息里含着淡淡的柠檬香味,阿笙想,他之前一定泡了一壶柠檬茶。 察觉她的心不在焉,某人渐渐加深这个吻,直到她主动搂着他,瘫软在他怀里,某人嘴角这才流露出笑意,深吻也变得格外缠绵起来。 平时冷静自持的人,一旦到了私底下,其实比谁都难缠,索吻的 第 42 部分 时候,热情比谁都高涨。 待陆子初好心放过她,把她搂在怀里,轻拍她的背替她顺气时,阿笙还在想,原来亲吻有时候也可以成为一种习惯。 女人一味固执也不好,容易激起男人的征服欲,阿笙有些后知后觉。 “饿了。”伸手拉着他的衣袖,声音很轻。 陆子初扬起唇角,嗯,这一招小可怜被她发挥得淋漓尽致,明知她的小心思,可看到她扯着他衣袖,那一秒对她,是心存怜爱的。 轻拍她的背,温和放行:“先去洗手。” …… 陆子初帮阿笙请了三天假,最后一天,虽然感冒还没完全好,但整个人神清气爽了许多。 她是一个喜欢阳光的人,连日来会在明晃晃的太阳下坐着看书,陆子初为此说过她几次,担心看得时间久了,会伤眼,她一边迎合他的话,一边却又故技重施。 对此,他是很无奈的,也许宠溺成分更多一些。 半倚在门口,远远的看着她:刺眼的阳光下,她整个人就像是一个发光体,她偶尔会抬起手臂遮住眼睛,过了一会儿再继续看书。 自作自受。 他这么想着,花圃里的她似乎心有所触,抬眸准确无误的看向他,面容上开始露出柔软的笑容。 那抹微笑,看起来有点傻气,但陆子初的心却涨得满满的。很早以前他就知道她是一个特别的孩子,冷的时候近似无情;暖的时候像是一池温润柔软的湖水;理智的时候淡漠疏离,令人不易接近;糊涂的时候会像个孩子,时刻需要大人惦念嘱咐着…… 陆子初笑了笑,他喜欢的人,坚强亦脆弱,看似时常微笑的背后,其实有一颗敏感易伤的心,眸子里偶尔会流露出茫然和伤感。 这么多面的一个她,他很庆幸能够时刻感受着,触摸着…… 端了一壶茶放在廊檐下的白色木桌上,抬手示意她过来,太阳下晒的时间久了,难保她不会头晕眼花。 天气好,她穿着一袭天蓝色长裙,外面罩了一件白色开襟薄毛衣,习惯性穿着休闲运动鞋……发现了,她偏爱深蓝色运动鞋。 典型的大学生装扮。 “很少见你穿连衣裙。”阿笙走近时,他说。 她笑:“每天在各个教室来回奔波,穿牛仔裤会比较方便一些。” 走到廊檐下,他这才发现在太阳 下待得久了,阿笙的脸有些红。 微微皱眉,感慨自己有先见之明,从一旁的托盘中取出一条湿湿的热毛巾,帮她擦拭着脸和颈侧。 “我自己来。”她有些不好意思了,担心被他继续擦下去,她会缺氧晕过去。 陆子初倒是很配合,也没说什么,把毛巾递给她的时候,似是随口说道:“你穿连衣裙很漂亮。” 也许应该多给她买几套这样的衣服。 转身倒茶,良久没有听到她说话,陆子初回头看她,见她站在他身后,白皙的脸上有红霞晕染,竟带着几分窘迫。 陆子初微笑,在他面前,她很容易就害羞,就连偶尔闹出来的小情绪,也让她看起来像个最纯粹的小孩子。因为是偶尔,所以才弥足珍贵。 他是很喜欢看她羞窘这一面的,但又不忍她长时间脸红下去,看起来像是一只熟透的红苹果,令人忍不住想要狠狠咬上一口。这么看来,表面上是她被他戏弄了,其实很多时候落入下风的那个人是他。 陆子初走过来,牵着她的手,把她带到椅子前坐下,对她说道:“虽然穿连衣裙很好看,但以后在学校里还是穿t恤,牛仔裤比较好。”顿了顿,陆子初状似解释道:“不是说上课很方便吗?” 这话毕竟藏着自己的小心思,好看的衣着在他面前穿着就好,总不想让别人看了去。 喝茶的时候,陆子初坐在一旁问她:“晚上回学校,还是明天一早回去?” “……晚上吧!”阿笙语气竟是迟疑的,倒不是担心回到学校继续面对各种冷遇,而是几天相处,她已习惯身边有一个他。 习惯,多么令人怅然若失的发现。 陆子初叮嘱她,很有耐心:“感冒还没好,不要因为忙着学习就误了三餐,药也不能忘了吃。” “嗯。” 阿笙虽然答应的很利落,但陆子初显然不放心,回到客厅,把阿笙的药全都拿出来,拿着圆珠笔在上面一一做了注释。 阿笙端着水站在客厅门口看着他,沙发上男子清隽斯文,做这些事情的时候,表情认真专注,阿笙看着看着,眼眶竟有些湿。 …… 阿笙是下午回学校的,因为下午的时候,陆子初接到了警局电话,他要进行辩护的犯罪嫌疑人提出想见他一面。 这一去,少说也要好几个小时。 工作要紧,阿笙对陆 子初说:“我可以自己打车回去。” “我送你。”他已经牢牢握住了她的手。 那天,陆子初座驾刚刚驶离小区还不到一分钟,一辆国产越野车就缓缓驶进了望江苑。 座驾里坐着韩愈,还有韩家老太太。 春暖花开,陆少受了惊吓 更新时间:2014-5-1416:23:22本章字数:3319 当天下午,陆子初开车送阿笙回学校途中,接到了一通电话。 韩愈打来的:“没在家?” “在外面。”陆子初转动方向盘,太阳暖洋洋的,坐在车里很容易就昏昏欲睡,阿笙坐在副驾驶座上,午睡没有休息好,看起来很没精神。 或许,他应该劝她回学校后,应该先躺在床上好好睡一觉。 “老太太大驾光临望江苑,你要不要回来见见她?”兴许站在太阳下暴晒着,韩愈声音里多了一丝坏情绪,但更多的却是对韩家老太太的无可奈何钫。 陆子初皱了眉:“怎么?” 俗话说:无事不登三宝殿。老太太突然驾临望江苑,事先连招呼也不打一声,这事透着蹊跷。 韩愈答:“下午老太太去医院检查身体,吴奈跟她开玩笑,说你金窝藏娇,老太太一听也不检查身体了,拉着我就往你这里跑。翰” “……”陆子初安静了一会儿,手指轻敲方向盘,并不急着说话。 韩愈好奇道:“你真的有女朋友了?” 静默一瞬,陆子初没有回答韩愈,而是开口说道:“我会尽快赶回去。” 韩愈之前说过的话,对阿笙做过的“小举动”,一直让他耿耿于怀,虽然韩愈戏说他对阿笙是认真的,但……陆子初笑了笑,认真的吗? 他这个表哥从十六岁就开始谈恋爱,这么多年来,女朋友少说也有十几个,忙得时候晾到一边,想到的时候约出来见见喝喝茶,从未付出过真心。 在陆子初看来,韩愈对阿笙并非喜欢,而是报复性戏耍。顾清欢是韩愈喉咙中的一根刺,常静过得有多痛苦,韩愈就有多恨顾清欢。 吴奈曾对他说过:“选择阿笙,你知道你今后将要面临的是什么吗?” 他当时在想,面对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逃避。父母或许不看好这段感情,但他说过,他和阿笙不该活在顾清欢的人生里。 对 她,他没办法放手。 现在还不是把她介绍给家人的时候,她课业很忙,不宜分心,更何况,在她还有梦想的时候,他希望他能站在一旁帮她守护住梦想,而不是盲目摧毁。 “还要再回望江苑吗?”阿笙并不知道打电话的是谁,听到陆子初跟对方说,他一会儿赶回望江苑,所以才会这么问。 “嗯。”陆子初握住她的手,未曾再松开。 街道上车辆不多,虽然已是春末,但放眼望去,处处可见花团锦簇,五颜六色的花把一条条街道点缀成了绚丽的花海。 阿笙侧眸看着他,温声道:“你开车注意安全,不要因为赶时间就开快车。” 陆子初紧了紧她的手,放在唇边轻轻咬了一下,她小小惊呼一声,陆子初轻笑,又温存的吻了吻刚才轻咬留下的齿印,俊脸融在光线里,清晰而生动:“像这样的唠叨,以后可以常说。” 阿笙唇角微勾,别开脸望着窗外,无声笑了。 长街一千米,左转会出现一条繁华街道,那里就是赫赫有名的小吃街,纵使是白天,依然人潮熙攘。因为美食诱惑,人人脸上都会出现欢喜的神韵,绕道右转一分钟左右,便是开往t大的方向,那里是通往梦想的地方,因为陆子初,原本枯燥无味的大学生涯开始变得无比生动起来。 …… 没有让陆子初送她入校,而是让他把车停在t大斜对面,于是阿笙下车的话,还要穿过马路,再走上一分钟才能入校。 陆子初摇头,虽然觉得有点好笑,这么小心翼翼,弄得好像跟做贼一样。 嗯,怎么说呢?很新奇的体验。 陆子初帮她解开安全带,不舍放行,揽住她脖颈,黑眸清澈逼人,再一次进行确认:“三个月,对吧?” “但愿我能顺利毕业。”他可真大胆,附近有很多学生来往走动着,虽说不会无缘无故就关注这辆停在路边的座驾,但毕竟还是很扎眼的。 “你要不要吻我?”他又开始循循善诱了。 阿笙还是有所回应的,推开他,提着衣服袋,推门下车,“谁理你。” 也许连她自己也没意识到,她的语气里还带着女子特有的小娇嗔。 陆子初坐在车里,含笑看着阿笙背影,轻轻唤她:“阿笙……” 阿笙心思瞬间泥泞成灾,一声“阿笙”道着数不尽的留恋,开启了她潜伏在内心最深处 的温情。 转身看他,从她这个角度望过去,陆子初坐在驾驶座上,素色衬衫,脸庞清冽冷肃,偏偏在看向她的时候,眸光带着诸多温柔。 “有什么事记得给我打电话。”陆子初话语温润,于是就连四周空气也变得湿热动人起来。 “嗯。” 阿笙转身,走得很慢,那一瞬间,在邪恶的大灰狼面前,她体验到了身为小红帽内心最深处的良善和温软。 陆子初轻飘飘一句话落入她耳中,仿佛清风拂耳,在转身间,她忽然间很想做些什么,来表达她此时此刻难以言明的心境。 似是察觉到他长久的凝视,她缓缓回头,果然他在看她,目光深沉,仿佛这世上最耀眼夺目的黑曜石,吸引人沉沦其中。 陆子初坐在车里,没想到阿笙会忽然间转身朝他快步走来,原以为她把什么东西忘在了车里,却没想到…… 阳光下,女子脸庞闪烁着玫瑰色光泽,站在车外,弯腰倾身,柔软的唇坚定不移的落在了男子好看的唇上。 老实说,此举太突然,完全出乎陆子初的意料之外,向来冷静自持的表情难得出现了愕然。 春暖花开的季节里,陆子初有力的心跳声,似乎因为突如其来的惊喜漏掉了很大,很大一拍。 只可惜,吻太短,稍纵即逝,陆子初还没来得及回味,就没了。 朝阿笙望去,心脏差点宣告罢工,大概觉得不好意思,阿笙奔跑穿越马路,车虽不多,但毕竟很危险,看得陆子初心惊胆颤。 这边,阿笙脸色绯红,脑子晕乎乎的,怀疑自己是不是感冒加重了。 手机响起,阿笙看着来电提示,咬了咬唇,转身看向马路对面的黑色座驾,虽然看不到陆子初,但她知道他在看她 接通,没想到陆子初第一句话竟是:“亲都亲了,你过马路的时候急什么?我又不会因为你亲我,找你麻烦。” “……”阿笙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 “下次过马路要小心。”这次语气温软了许多。 “哦。”自知理亏,阿笙不多言。 电话一时间陷入沉寂,空气里漂浮着车辆驶过声和来往学生嬉笑交谈声,伴着微风,甚至还能嗅到若有若无的月季花香气。 “阿笙。”陆子初轻声唤她。 “嗯。” “你吓到我了。”低沉的声 音从电话里传过来,似乎还带着笑音。 阿笙微窘:“……” “不过,我很喜欢。”呢喃声仿佛近在阿笙耳畔。 阿笙摸着自己的脸,还真不是一般的烫。 平时那么严谨克制的一个人,谁能想到私底下对情事却是直白的很。 …… 那天,阿笙走进学校后,陆子初坐在车里,侧眸看着空无一人的副驾驶座,回味临别一吻,微微一笑,她把他祸害的不浅啊! 开车离去,有笑容刻在了嘴角。 回望江苑之前,给吴奈打了一通电话,这通电话打得很及时,因为再有十几分钟,吴奈就要整装待发前往手术室了。 电话接通,陆子初直接开门见山:“金屋藏娇四个字是你说的?” 吴奈在医院忙了一天,累的说不出话来:“我只说你金屋藏娇,可没说你金屋藏笙。”换句话说,陆子初还应该感谢他。 停了几秒,陆子初说:“我和阿笙的事情暂时不要告诉任何人。” “打算一直瞒下去?”吴奈语气极不认同。 “再等等,现在还不是时候。” 吴奈轻叹:“那你觉得什么时候才是摊牌好时机?” “等她毕业。”他从未告诉阿笙,这三个月同样也是他需要的。 窗外,马路道路中间的月季花毫无征兆的开了一大片,蝴蝶扇动羽翼,在花丛中缠绕嬉戏着。 陆子初忽然觉得,今年春天流逝的太快,似乎一不小心就跌进了夏天。 笑话,她有被害妄想症 更新时间:2014-5-1515:31:44本章字数:4664 那天在图书馆,阿笙没想到会遇见楚楚。 她站在刑法图书区域,那个位置虽然略偏,但楚楚的一举一动却尽收眼底。 在蓝钻第一眼看到楚楚,阿笙就觉得她很漂亮,那种漂亮较之江宁更添灵性,家世堪好,才貌双全的女子不管走到哪里都是耀眼夺目的发光体。 一头漆黑浓密的波浪长发衬得肤色异常白皙,典型的美人瓜子脸,笑起来宛如花朵绽放。 一袭素色长裙把她身材勾勒的玲珑有致,手上戴着名牌手表,薛明珠私底下曾经感慨过:“这表少说也有十几万。” 十几万,对有钱人来说,也许什么也不是 ,但身为学生党,十几万……并不是小数目傀。 如今,戴着名表的女子正在跟同班好友讨论功课,神情专注认真,兴是经过讨论之后,问题解决了,笑容拂面,流光溢彩。 楚楚魅力不容小觑,邻桌男女已经不下数次往她那边偷瞄了。 楚楚转校之前,阿笙是法学系出了名的怪才学霸,现如今长时间遭受冷遇的阿笙光芒尽散,真正的法学系新星早已在不知不觉间变成了楚 第 43 部分 楚。 失落吗?阿笙笑了笑,很多人之所以把人生过得很累,一方面是因为生活,但另一方面却是因为攀比和***。 终其一生,她都不会被后两者所累。 抬手刚摸到法理学方面的书籍,就听到有人在她身旁打招呼:“嗨,好巧。” 这道声音阿笙还是很熟悉的,在课堂上屡次用专业知识和聪明才智征服教授,阿笙把书从架子上抽出来,侧眸正好对上楚楚一双清亮的美眸。 楚楚安静的站在阿笙身旁,露齿一笑;出于礼节,阿笙也笑了笑。 一般情况下,同学间打完招呼,一定会有诸多话题可以讲,但萦绕在楚楚和阿笙之间的却是沉寂,唯一不曾发生改变的,是两人唇角扬起的笑容。 能够在尴尬时刻勉强自己微笑的人,通常都能笑到最后,楚楚是个中翘楚,阿笙更是把微笑修炼的炉火纯青。 于是四目相对,别人看的是同学友好,楚楚和阿笙感受到的却是波谲云诡。 最先开口的那个人是楚楚,笑语嫣然:“听说你生病了,还是子初哥带你去医院的?” 一声“子初哥”无形中拉近了楚楚和陆子初,凸显了两家关系深远。 “对,你子初哥人很好。” 楚楚是笑语嫣然,阿笙是笑得灿如夏花,眼见楚楚扬眉,阿笙移开眸子,绕过书架,继续寻找所需图书。 楚楚跟了过来,懒散的瞅着一排排书籍,语气一如既往的温润随和:“你好像并不喜欢我。” 这话听似是疑问,其实更像是在陈述事实。 “我不是男人。”仰脸寻书,阿笙没有正面回应楚楚的话。 楚楚踮起脚尖,白皙的手指搭放在一本法制类书籍上,状似两人之前根本就没有谈过不愉快的话题,抽出来递给阿笙:“是在找这本书吗?” “谢谢。”阿笙伸手接过,对于楚楚的反应,她并没有感到意外和惊讶,楚楚颇有其父行事作风,平时善于管理自己的小情绪,人缘极好,没有两把刷子,又怎么能在短短两个多月内在法学系混得风生水起。 楚楚双臂环胸,继续之前的话题:“好奇问一句,你讨厌我的原因是什么?”这话有些咄咄逼人了。 阿笙看了她一眼:“比如说,我来图书馆只是为了看书,但你却在我耳边喋喋不休,你这样让我很困扰。” 说这话 时,阿笙一直在笑,那笑颇显无奈,倒像是大人面对小孩子无理取闹,包容的站在一旁,近似慈悲。 阿笙的话没有让楚楚生气,但阿笙的眼神却让楚楚收敛了笑容,但她是楚楚,懂得用最狠的话语来回击对方,她说:“我忘了,顾同学习惯独来独往,我就这么冒冒失失跑过来跟你说话,确实会让你觉得很困扰……”顿了顿,看着阿笙,可爱的眨眼道:“不好意思啊!” 阿笙把书籍抱在胸前,一双沉静的眸子里倒映出楚楚的面容来,她就这么定定看着年龄跟她相仿的美丽女子,忽然丧失了说话的心情,但她还是开口说话了,她想总不能一味沉默下去,总要说些什么才是。 于是,阿笙言语淡漠,但字里行间却透出几分认真来,她说:“楚同学,你当初为什么要转进t大法学系,而且还是和我一个班?” “巧合吧!” 阿笙接着说:“但凡我在各个教授课堂上有什么新观点,你都会紧接着提出异议,所以……楚同学是对我有敌意吗?” 楚楚扬眉,似笑非笑的看着她:“我在课堂上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难道有错吗?” 阿笙动了动唇,半晌,才缓缓说道:“散播我姑姑是狐狸精,致使数月来我被同学孤立,敢问楚同学居心何在?” 这话,阿笙说得突然,楚楚听了只觉得瞬间晃神,但她反应能力极好,强自镇定的 tang看着阿笙,语句极其不善:“荒谬,看来除了不合群之外,你本人还有极严重的被害妄想症。” 阿笙扯了扯嘴角,被害妄想症吗? 楚楚没来之前,她过得风平浪静,楚楚来了之后,风起云涌,学校知道她姑姑是顾清欢的人很少,一个许飞,一个陆子初,就连曾经跟顾清欢一起吃过饭的薛明珠也不曾知道姑姑名讳,所以除了楚楚还能是谁? 阿笙虽然从不询问这件事,但多少能够听到一些风言风语,最初传播谣言的人,好像跟楚楚走得很近。 女人第六感通常很准,她活了十九年,谁对她有敌意,笑容虚伪,她还是能看得出来的。 综上所述,楚楚转学t大,只是为了证明她是最棒的,而她顾笙只是一个顶着学霸的草包而已。 “楚同学嫉妒我?”略显沉寂的图书馆,阿笙轻声开口。 楚楚哼笑了一声,语气极其刻薄:“笑话,我嫉妒你?嫉妒你有一个好姑姑?” 阿笙不怒反笑:“不嫉妒我就好,你那么聪明一个人,想必比谁都明白,有时候嫉妒一个人,就是在间接承认她比你强。” “……”楚楚微愣,没想到会被顾笙反将一军。 阿笙慢条斯理道:“有一件事情,我一直都想不通,我们法学系一众高材生,平时在课堂上分析条理来,头头是道,理智冷静,怎么会在一件极其微小的事情上头脑打结呢?我父亲可以不计较名誉利益得失,执着为杀人犯进行最后尊严辩护,像他这样一个人,又怎么会接受我姑姑馈赠和施舍,拿着韩家金钱举家移民美国呢?” 楚楚冷笑着眯起眼睛:“那又怎样?一颗老鼠屎通常能破坏一锅汤,所以不管那汤之前熬的有多好,遇上老鼠屎,那它就是一锅招人反胃恶心的杂烩汤。” 楚楚话音里充盈着满满的讽刺,连拐弯抹角都懒得掩饰了,说完这话,她原本应该很解气才对,但她看到了顾笙嘴角的那抹笑,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回头望去,适才跟她讨论课题的同学们不知何时早已站在了她身后,复杂的看着她…… 楚楚抿着唇,坏情绪涌上心头,拼命压抑克制着。 再看阿笙,早已像没事人一样往另一排书架走去,楚楚没有理会同学们,紧跟阿笙身后,书架掩饰,楚楚直直的站着,她和阿笙身高差不多,平视相对,阿笙漠然,楚楚倒有些盛气凌人了。 “你是故意的?” “你去问问,谁不是在伤害中被迫学会成长和算计,现如今我是故意的,你当初散播我父母接受韩家馈赠,也是故意的,我和你……”说到这里,阿笙笑了,笑的深不可测,却又极其冰冷,盯着楚楚一字一字道:“我和你彼此彼此。” 楚楚脸色终于变了变,挺直了腰杆,瞳孔缩紧,却故作无谓:“一山不容二虎,不管是大学,还是将来你我在法庭上对峙,赢得那个人只能是我。” 阿笙笑得坦然:“同学一场不易,我也想告诫你,女人的风度需要用内涵来支撑,才貌双全是你最宝贵的财产,但不该成为你攻击别人的利器。” 转身离去,她无意和楚楚竞争,走廊里,微风穿过窗户轻柔拂面,闻着淡淡的花草香,阿笙淡淡一笑。 还有三个月就要毕业了,再度让楚楚引以为憾,她感到很抱歉。 破茧成蝶,在阳光下学会微笑 更新时间:2014-5-1519:13:45本章字数:3241 五月,送走了春末,迎来了夏初。 阿笙重感冒离校三天,关机三天,同样消失在508舍友视线内三天。 几日前,江宁她们回到宿舍,看着阿笙未曾整理的床褥,开始长达好几个小时的沉默和郁郁寡欢。 四人03年夏天相识,当时忘了她是高考状元,忘了她父母和哥哥早已拿到美国绿卡,而是把她的微笑铭刻在了心里。 阿笙是个沉静的人,偶尔流露出哀伤,也是因为她对旧时光有着浓浓的眷恋,那天晚上,阿笙不在宿舍,似乎一夕间远离了她们的生命,三人忽然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空旷钚。 关童童躺在床上,拉高被子蒙着脸,片刻后隐有哭泣声传来,另两人沉默,许久之后,江宁问她:“你哭什么呢?” “说不出来,心里很难受。” 关童童为什么哭呢?听宿管老师说阿笙高烧39度以上,仿佛触动了关童童胸腔里最柔软的东西。她忽然无比怀念阿笙的微笑,从未告诉过阿笙,她的笑,有一种让人跟着微笑的魔力荬。 那天晚上,她们谈论起阿笙,竟小声说了大半夜,说她的好,说她的不好。 薛明珠说:“刚认识她的时候,觉得这姑娘语言寡淡,我还以为她看不起我,所以一开始并不喜欢她。后来有一天宿舍里只有我和她两个人,她坐在阳台上看书,她回头看我,阳光温热了她嘴角的笑容,我那时候才发现,其实她一直都在对我微笑,是我太偏激,觉得所有人都会因为我穷,瞧不起我……” 江宁说:“我骄傲惯了,从小到大别人说我漂亮,我就真的以为自己是公主,既然是公主,就应该所有人都围着我打转,时间长了,不知不觉间变成了一个骄傲的人,很少有喜欢的人和事,但对顾笙……我是真的喜欢她,第一次看到她,她临窗站着,不温不火,微笑静好。像我这么性格激烈的人,受她感染,渐渐变得很温和……”江宁躺在床上,呆呆的看着天花板,眼眶有些湿:“我也不知道我们怎么会变成现如今这个样子,也许是因为我们每次谈论起韩永信和顾清欢的时候,她都不作声,把我们当成了外人,更让我们像个傻子一样。知道顾清欢是她姑姑,我们只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想问题,觉得我们被阿笙欺骗、伤害了,但现在想想,在她最需要508舍友陪在她身边共度难关的时候,我们却落井下石,疏远孤立她,她心里该有多难受。” 那夜,有泪从江宁眼角滑落,宿舍内第一次在夜间有了 某种共通的默契,任由沉默蔓延到了翌日天亮。 …… 阿笙抱着书籍回到508宿舍,江宁她们都在,原本正在说话,因为她突然回来,话音仿佛忽然间被扯断的琴弦戛然而止。 薛明珠眼睛不时的朝阿笙瞄过去,阿笙神情依旧,把书放在书桌上,整理书台的时候,乌黑的秀发垂落下来,遮住她美好的面容。 她还是那么冷静,安静的眉眼间带着如初淡泊,打理着自己的手头工作。 江宁三人有些异常沉默,不再聚团说话,而是心不在焉的看书或是趴在床上写报告。 薛明珠书桌和阿笙临近,她走过来倒水的时候,屈起的手肘不小心打翻了阿笙的水杯,只听“啪嗒”一声脆响,水杯应声落地,摔成了碎片。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薛明珠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蹲下身体,就要去捡地上的碎片,却有一只手托住了她的手臂:“别用手捡,容易割伤。” 阿笙声音很温暖,没有任何责备,反而溢满了关怀。 一句话让薛明珠心里酸酸的,暖暖的,低着头,鼻翼抽动了两下,眼里涌起的水光好像是不轻易示人的眼泪。 抬眸看着阿笙,薛明珠眼睛红红的,欲言又止:“阿笙我……” 阿笙静静的看着她,嘴角挂着浅浅的笑,那么云淡风轻,好像之前小纠纷,只是一场略显悲伤的梦。 转眸一一对上关童童和江宁的视线,她在她们眼眸里看到了久违的温情,送走了春末,一个个好像在夏初破茧成蝶,丢弃了丑陋和不堪,在阳光下对即将面对的未知颤抖,欢喜,期待着…… 她读懂了她们的表情和所有的喜悲,了解这种感受,很多时候明明有很多话想对一个人说,但面对他/她的时候,却觉得语言特别匮乏。 爷爷、陶然、奶奶相继死了之后,她发现她变成了一个言辞寡淡的人,她在他们明亮如镜的墓碑上看到了另外一个顾笙。 嘴角无法拉扯出上扬的弧度,眉目无法下弯,她在短暂的无悲无欢里体验到了世事无常和瞬间失言。 她知道,其实有些东西无需讲明,有些隔阂和抱歉无需语言点缀,话语在彼此的眼角眉梢里,她懂,真的懂。 因为年轻,所以才爱折腾,四人天南海北走到一起,性格差异巨大,缘分遇之不易,处之艰难,遇到隔阂和伤痛时,更多的时候需要的是宽容和理解。 于是,那日下午,508临窗书桌前,摆放着四把椅子,阳光温柔的洒落在她们身上,浅淡交谈声里,有情绪飘落在柔软的心头,不经意间就哽了喉,但嘴角的弧度却一直倔强的上扬着…… …… 晚上,江宁她们正在跟阿笙说话,阿笙手机响了,低头一看,是陆子初。 “药吃了吗?”他声音原本就好听,严格意义上说是很清冽,但阿笙每次听到他的声音,都会觉得那些声音有着说不出,道不尽的温和。 “嗯。”阿笙翻看着从图书馆借来的书,轻声问他:“用晚餐了吗?” “还没有,吴奈请吃饭,石涛也在。” 阿笙还真听到了吴奈和石涛的声音,石涛嗓门很大,似乎让吴奈把火关小一些。 “听声音似乎在家里。”阿笙说。 陆子初在电话那头笑了:“耳力很好。” 阿笙不期然想起上次厨房风波,吴奈和石涛对厨房热衷度很高,奈何都没这方面的天赋,现如今两人出现在厨房里,阿笙忽然开始担心了。 她问:“在你家,还是在吴奈家?” “他家。” 阿笙松了一口气:“那就好,如果在你家厨房做饭的话,我担心吴奈和石涛会毁了你家厨房。” “什么时候把我家变成我们家就好了。”声音很轻,宛如近在耳边呢喃。 阿笙握着手机,耳朵有些发烧。 …… 望江苑,吴家。 石涛从厨房里走出来,就看到陆子初倚着窗台正在打电话,原本性情寡淡的人,也不知道在跟谁通话,眉眼间的笑意冲淡了与生俱来的疏离感,平添了几分温暖。 很少看到他跟人讲话时,神情间透着耐心和纵容,似他,又不似他。 厨房是开放式,石涛坐在吧台前,抬起手指叩了叩桌面,问吴奈:“我感觉有点不对劲,子初这是在跟谁打电话呢?” 吴奈正纠结怎么清理那条活蹦乱跳的大鲤鱼,听了石涛的话,终于舍得从鱼身上移开他那双惆怅的大眼睛,朝陆子初方向看了一眼,扯扯唇,意味不明道:“你问我,我问谁去?” 第 44 部分 答应某人保密,吴奈因为“谎报”消息,再加上韩家老太太并没有在陆子初家里发现“阿娇”身影,于是下午特意又去了一趟医院,把吴奈狠狠教训了一顿,韩愈倚在门口,无视他救援的目光,似笑非笑看了一下午笑话。 那目光,现在想起来就让人生气。 等着吧,以后生气的那个人怕是韩愈自个儿,陆子初和顾清欢侄女在一起,最受不了的那个人应该是他吧? …… 这边,结束通话,阿笙倒水喝得时候,关童童想起一事,对阿笙说道:“阿笙,你改天应该好好谢谢陆老师,说起来,他还是你的救命恩人。” 阿笙想起那个人,眸色温润,是应该好好感谢他,但面对他,有些话不知从何说起,也不能说,因为感谢的话,他不喜,所以只能装在心里和眉眼间。 那天晚上入睡,竟做了一个有关于她和陆子初的梦。 两人白发苍苍的年纪里,辟一处小院,在院里种满了新鲜的蔬菜,因为有他在,她不再畏惧年华老去,容颜衰老…… 送她微笑,温暖整个旧时光 更新时间:2014-5-1616:08:16本章字数:4649 五月,送走了春末,迎来了夏初。 阿笙重感冒离校三天,关机三天,同样消失在508舍友视线内三天。 几日前,江宁她们回到宿舍,看着阿笙未曾整理的床褥,开始长达好几个小时的沉默和郁郁寡欢。 四人03年夏天相识,当时忘了她是高考状元,忘了她父母和哥哥早已拿到美国绿卡,而是把她的微笑铭刻在了心里。 阿笙是个沉静的人,偶尔流露出哀伤,也是因为她对旧时光有着浓浓的眷恋,那天晚上,阿笙不在宿舍,似乎一夕间远离了她们的生命,三人忽然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空旷赘。 关童童躺在床上,拉高被子蒙着脸,片刻后隐有哭泣声传来,另两人沉默,许久之后,江宁问她:“你哭什么呢?” “说不出来,心里很难受。傀” 关童童为什么哭呢?听宿管老师说阿笙高烧39度以上,仿佛触动了关童童胸腔里最柔软的东西。她忽然无比怀念阿笙的微笑,从未告诉过阿笙,她的笑,有一种让人跟着微笑的魔力。 那天晚上,她们谈论起阿笙,竟小声说了大半夜,说她的好,说她的不好。 薛明珠说:“刚认识她的时候,觉得这姑娘语言寡淡,我还以为她看不起我,所以一开始并不喜欢她。后来有一天宿舍里只有我和她两个人,她坐在阳台上看书,她回头看我,阳光温热了她嘴角的笑容,我那时候才发现,其实她一直都在对我微笑,是我太偏激,觉得所有人都会因为我穷,瞧不起我……” 江宁说:“我骄傲惯了,从小到大别人说我漂亮,我就真的以为自己是公主,既然是公主,就应该所有人都围着我打转,时间长了,不知不觉间变成了一个骄傲的人,很少有喜欢的人和事,但对顾笙……我是真的喜欢她,第一次看到她,她临窗站着,不温不火,微笑静好。像我这么性格激烈的人,受她感染,渐渐变得很温和……”江宁躺在床上,呆呆的看着天花板,眼眶有些湿:“我也不知道我们怎么会变成现如今这个样子,也许是因为我们每次谈论起韩永信和顾清欢的时候,她都不作声,把我们当成了外人,更让我们像个傻子一样。知道顾清欢是她姑姑,我们只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想问题,觉得我们被阿笙欺骗、伤害了,但现在想想,在她最需要508舍友陪在她身边共度难关的时候,我们却落井下石,疏远孤立她,她心里该有多难受。” 那夜,有泪从江宁眼角滑落,宿舍内第一次在夜间有了某种共通的默契,任由沉默蔓延到了翌日天亮。 …… 阿笙抱着书籍回到508宿舍,江宁她们都在,原本正在说话,因为她突然回来,话音仿佛忽然间被扯断的琴弦戛然而止。 薛明珠眼睛不时的朝阿笙瞄过去,阿笙神情依旧,把书放在书桌上,整理书台的时候,乌黑的秀发垂落下来,遮住她美好的面容。 她还是那么冷静,安静的眉眼间带着如初淡泊,打理着自己的手头工作。 江宁三人有些异常沉默,不再聚团说话,而是心不在焉的看书或是趴在床上写报告。 薛明珠书桌和阿笙临近,她走过来倒水的时候,屈起的手肘不小心打翻了阿笙的水杯,只听“啪嗒”一声脆响,水杯应声落地,摔成了碎片。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薛明珠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蹲下身体,就要去捡地上的碎片,却有一只手托住了她的手臂:“别用手捡,容易割伤。” 阿笙声音很温暖,没有任何责备,反而溢满了关怀。 一句话让薛明珠心里酸酸的,暖暖的,低着头,鼻翼抽动了两下,眼里涌起的水光好像 是不轻易示人的眼泪。 抬眸看着阿笙,薛明珠眼睛红红的,欲言又止:“阿笙我……” 阿笙静静的看着她,嘴角挂着浅浅的笑,那么云淡风轻,好像之前小纠纷,只是一场略显悲伤的梦。 转眸一一对上关童童和江宁的视线,她在她们眼眸里看到了久违的温情,送走了春末,一个个好像在夏初破茧成蝶,丢弃了丑陋和不堪,在阳光下对即将面对的未知颤抖,欢喜,期待着…… 她读懂了她们的表情和所有的喜悲,了解这种感受,很多时候明明有很多话想对一个人说,但面对他/她的时候,却觉得语言特别匮乏。 爷爷、陶然、奶奶相继死了之后,她发现她变成了一个言辞寡淡的人,她在他们明亮如镜的墓碑上看到了另外一个顾笙。 嘴角无法拉扯出上扬的弧度,眉目无法下弯,她在短暂的无悲无欢里体验到了世事无常和瞬间失言。 她知道,其实有些东西无需讲明,有些隔阂和抱歉无需语言点缀,话语在彼此的眼角眉梢里,她懂,真的懂。 因为年轻,所以才爱折腾,四人天南海北走到一起,性格差异巨大,缘分遇之不易,处之艰难,遇到隔阂和伤痛时,更多的时候需要的是宽容和理解。 于是,那日下午,508临窗书桌前,摆放着四把椅 tang子,阳光温柔的洒落在她们身上,浅淡交谈声里,有情绪飘落在柔软的心头,不经意间就哽了喉,但嘴角的弧度却一直倔强的上扬着…… …… 晚上,江宁她们正在跟阿笙说话,阿笙手机响了,低头一看,是陆子初。 “药吃了吗?”他声音原本就好听,严格意义上说是很清冽,但阿笙每次听到他的声音,都会觉得那些声音有着说不出,道不尽的温和。 “嗯。”阿笙翻看着从图书馆借来的书,轻声问他:“用晚餐了吗?” “还没有,吴奈请吃饭,石涛也在。” 阿笙还真听到了吴奈和石涛的声音,石涛嗓门很大,似乎让吴奈把火关小一些。 “听声音似乎在家里。”阿笙说。 陆子初在电话那头笑了:“耳力很好。” 阿笙不期然想起上次厨房风波,吴奈和石涛对厨房热衷度很高,奈何都没这方面的天赋,现如今两人出现在厨房里,阿笙忽然开始担心了。 她问:“在你 家,还是在吴奈家?” “他家。” 阿笙松了一口气:“那就好,如果在你家厨房做饭的话,我担心吴奈和石涛会毁了你家厨房。” “什么时候把我家变成我们家就好了。”声音很轻,宛如近在耳边呢喃。 阿笙握着手机,耳朵有些发烧。 …… 望江苑,吴家。 石涛从厨房里走出来,就看到陆子初倚着窗台正在打电话,原本性情寡淡的人,也不知道在跟谁通话,眉眼间的笑意冲淡了与生俱来的疏离感,平添了几分温暖。 很少看到他跟人讲话时,神情间透着耐心和纵容,似他,又不似他。 厨房是开放式,石涛坐在吧台前,抬起手指叩了叩桌面,问吴奈:“我感觉有点不对劲,子初这是在跟谁打电话呢?” 吴奈正纠结怎么清理那条活蹦乱跳的大鲤鱼,听了石涛的话,终于舍得从鱼身上移开他那双惆怅的大眼睛,朝陆子初方向看了一眼,扯扯唇,意味不明道:“你问我,我问谁去?” 答应某人保密,吴奈因为“谎报”消息,再加上韩家老太太并没有在陆子初家里发现“阿娇”身影,于是下午特意又去了一趟医院,把吴奈狠狠教训了一顿,韩愈倚在门口,无视他救援的目光,似笑非笑看了一下午笑话。 那目光,现在想起来就让人生气。 等着吧,以后生气的那个人怕是韩愈自个儿,陆子初和顾清欢侄女在一起,最受不了的那个人应该是他吧? …… 这边,结束通话,阿笙倒水喝得时候,关童童想起一事,对阿笙说道:“阿笙,你改天应该好好谢谢陆老师,说起来,他还是你的救命恩人。” 阿笙想起那个人,眸色温润,是应该好好感谢他,但面对他,有些话不知从何说起,也不能说,因为感谢的话,他不喜,所以只能装在心里和眉眼间。 那天晚上入睡,竟做了一个有关于她和陆子初的梦。 两人白发苍苍的年纪里,辟一处小院,在院里种满了新鲜的蔬菜,因为有他在,她不再畏惧年华老去,容颜衰老…… 夜华如水,车内留有余香 更新时间:2014-5-1619:26:54本章字数:3312 周六,楚培华亲自派司机前来望江苑,陆子初推辞不得,只得坐车赴约。 中午在楚家用餐,陆子初对楚培华还是颇为尊重的,饭菜上桌期间,陪他在客厅浅漫交谈着。 与其说楚楚在厨房里帮忙,还不如说她是在帮倒忙。 “妈,不要做排骨汤了,子初哥不喜欢吃这个。”楚楚这边刚交代完母亲,见保姆王妈正在取菌类食材准备做菜,忍不住开口说道:“王妈,多炒一些,我记得子初哥喜欢吃这个。” 王妈一边应声,一边低头笑,楚楚再看母亲,也是一脸笑意,人逢喜事精神爽,自个倒是轻轻笑了起来:“你们笑什么?钫” 楚母笑眯眯的看着女儿,取笑道:“你要不要去客厅问问你子初哥还想吃什么?缺食材的话,现在还来得及。” 楚楚脸红了,清了清嗓子:“懒得理你们,我去客厅陪爸爸聊天去。” 这顿饭吃得还算融洽,楚培华和妻子原本就很喜欢陆子初,饭桌上很热情,不时为他添汤夹菜旱。 表面看来,陆子初和楚家人相谈甚欢,身为后辈谦卑守礼,可谓礼节周全,但眸中弥漫的笑意却没有嘴角浓,只能说陆子初这个人太不动声色,愣是没让精明能干的楚家人看出端倪来。 餐半,楚楚起身,拿起红酒瓶,落落大方的走到陆子初身旁,亲自帮他把酒续满,举起杯子,模样颇为豪爽:“子初哥,我转学之后,你平时对我很照顾,这杯酒我敬你,因为有你,我在t大收获了很多新知识。” 陆子初嘴角含笑,放下刀叉,并不急着起身,而是拿起一旁的餐巾擦了擦嘴,并未起身,抬眸看着楚楚,淡声道:““我下午还要公事要忙,不适合喝酒。” 楚楚妩媚一笑,并不勉强,仰头喝完杯中酒,笑着对陆子初说:“工作重要,子初哥随意。” 既然是随意了,陆子初也懒得虚伪应酬,碰也没碰一下那杯酒,他表现的那么自然,跟往日神态一致,楚家人心知陆子初为人,甚少饮酒,尤其是工作场合,从来都是滴酒不沾,所以现如今不喝酒,也没多想。 饭后,陆子初看了看腕表时间,起身告别。 楚培华多精明的人,早就看出女儿喜欢陆子初,也有意创造机会让女儿多跟陆子初私下相处,于是寻了借口,让女儿开车送陆子初回去。 楚楚热情高涨,陆子初难得没有推辞,意味深长的打量了一眼楚楚,微微扬起唇角:“今天天气不错,有兴趣一起走走吗?” 对于陆子初的提议,楚楚求之 不得,笑容欢喜。 她说:“好。” 其实很不好,跟陆子初散步真的不好。 已经走了一个多小时了,陆子初散步兴致不见消退,反而兴致正浓。 一个小时前,楚楚原本还能跟陆子初并肩而行;一个小时后,楚楚只能跟在陆子初身后,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垮下僵硬的笑脸,扭动着双脚。 并非楚楚娇气,而是她今日为了漂亮,穿着一双7厘米高的高跟鞋,这种鞋穿在脚上很好看,显得高挑而性感,但穿起来却很累。 楚楚刚开始还能踩着7厘米高的高跟鞋如履平地,但走的时间长了,小脚趾侧、脚后和脚背都被磨破了,不用看,刺痛感传来,一定是起水泡了。 现在的情形跟当初楚楚设想的场景完全不一样,她原本以为两人走一会儿累的话,就会找地方坐下来歇歇,而且那个地方很有可能会是咖啡厅或是茶餐厅,但没想到…… 楚楚看着前方男子身影,忍痛踩着高跟鞋,追赶上他:“子初哥,你渴不渴?我们要不要找地方坐下来喝一杯再走?” 如果可以的话,她是真的不想再走了,简直是活受罪。 “累了吗?”陆子初眼神关切。 楚楚嘴硬,“不累。” 陆子初笑容迷人:“不累就好,我记得再有几条街,有家老店专做饼干,味道很好,你陪我一起过去,正好可以给你父母买一些带回去。” 一听还要走上几条街,楚楚脸当时就白了,但因为性子倨傲,只得扬起僵硬的笑容:“好啊!我妈妈最喜欢吃饼干了……” 于是,楚楚为了“最喜欢吃饼干的楚母”,踩着高跟鞋,穿过几条街,再次强忍了一个多小时,因为疼痛,楚楚好几次都想哭出来……喜欢一个人,太不容易,偏偏前面那人毫无察觉。 有一次,楚楚实在是忍受不了,唤住陆子初,想对他说自己脚疼,走不动,可当陆子初回头,状似不经意的垂眸看了一眼她穿着的高跟鞋,表情半是认真半是戏谑道:“穿这么高的鞋子,不累吗?” 楚楚眸中有光华闪动着,看起来甚是动人,还不待说话,就听陆子初温声开口:“你穿高跟鞋,很漂亮。”声音娓娓动听。 也就是这么一句话,瞬间让楚楚心花怒放,这还是陆 第 45 部分 子初第一次夸她,这时又听陆子初问她:“你刚才叫我,想对我说什么?” 楚楚忍着痛,咬牙微笑:“没什么,我只是想问问你,还有多久才能到。” “大概十分钟。”转身,陆子初嘴角笑意撩人,搭配清隽的五官,秒杀路人无数。 …… 这天晚上,阿笙在宿舍挑灯夜读,接到陆子初的电话,他说他在法学系教学楼那里等她。 披衣下楼,周六周日很多学生回家,要不就是彻夜不归,外出狂欢去了,老实巴交呆在学校里的人,不是埋头苦读,写报告,写论文,就是在睡大觉。 宿舍楼距离教学楼有一段距离,阿笙怕陆子初等着急,一路跑过去,远远就看到了陆子初的座驾。 教学楼几乎没人,所以陆子初把车停在教学楼前,看似光明正大,却又显得很隐蔽。 阿笙忍不住想笑,两人现如今在学校见面,场面多少透着心酸。 陆子初原本正坐在车内闭目养神,听到车门声响,瞥了副驾驶座一眼,就见阿笙坐在了副驾驶座上。 发丝有些乱,脸有些红,额头上还有汗…… 陆子初皱眉:“一路跑过来的?” “怕你等得太久,会不耐烦。”前面那一句是认真的,后面那一句是在开玩笑。 陆子初笑了一下:“傻气。”对她怎么会不耐烦呢? 陆子初抽出一张面巾纸,单手揽住她脖颈,帮她擦拭起来。阿笙笑着没动,这时候又觉得她仿佛又变成了他女儿。 车内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香味,阿笙深深吸了一口气,轻声道:“很香。” 陆子初笑了笑,没说话,帮她把额头上的薄汗擦干净,这才探身从后座里取出一个袋子递给她。 阿笙好奇打开,“巧克力饼干?” “尝尝,这次感冒吃药,你不是一直说嘴里没味吗?女孩子应该会喜欢吃这个。”他从里面拿出一块巧克力饼干送到她嘴边,就着他的动作,阿笙吃了一口,确实很好吃。 她问:“在哪买的?依依也喜欢吃,下次我可以带她过去。” “你喜欢的话,我开车给你买,那里离t大比较远。” “哦。”她有些愕然,因为吴奈口中有洁癖的某人把她吃了一半的饼干放进嘴里,吃的一干二净。 好吧!无视就对了。 夜晚风有些凉,但车内却很温暖,浅淡的光线折射出陆子初较之以往更加幽深的眸,他就那么静静的看着阿笙吃饼干,眸光温润,似乎可以这么饱含耐心的看上一辈子。 “阿笙,如果有委屈,别忘了告诉我。” 阿笙微愣,委屈?他在说她被同学孤立这件事情吗?她不确定。 应该是的,因为他的目光太过撩人心弦,仿佛看一眼就能拨动她潮润的心湖。 在他的注视下,阿笙轻轻抱住他,脸埋在他怀里,“必须要告诉你,谁让你是我家长呢!” 陆子初抱紧她,把脸埋入阿笙的颈项里,她无法看到陆子初当时略显阴沉的表情。 阿笙重感冒期间,他偶尔会离开几小时去t大上课,无意中听到了孤立事件,那天回来看到躺在藤椅上熟睡的她,坏情绪涌上心头,他知道,他那是心疼她。 有些事情,他不能帮她,否则只会让她成为公敌,处境更为艰难,人生中出现的有些磨难需要她自己去面对,她做得很好…… 从未告诉过她,他为她感到骄傲。 跌倒,这个男人真心狠 更新时间:2014-5-1720:11:54本章字数:3531 转眼间到了六月初,期间阿笙很忙,陆子初也很忙,除了上课可以见到彼此之外,各自来去匆匆,但再忙,电话和短信却是必不可少的。 他们说的话都是日常最琐碎的点滴,可就是这些再简单不过的话语,却让阿笙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和幸福。 忙着修满学分,忙着交毕业论文,她有很多事情要忙。时间,对于阿笙来说,好像永远都不够用。 偶尔走出教室,抱着几本厚厚的书籍,会不期然慢下脚步,忽然发现每天走得太匆忙,以至于冷落了沿途风景,从春到冬,常年往来奔波,却是第一次惊觉:风景,原来日日不同;如同时光,每一个昨天都是死去的自己,一觉天亮,另一个崭新的自己将会换上新面貌,重新游离在尘世之内。 所以,在逝去的年华里,装着太多需要改变的顾笙,她宿命的认为,成长原本就需要改变钫。 送人温暖,手留余香。可能毕业在即,她对同学们反而越加包容,每日一抹微笑,同学们每每触及,都会失神很久,仿佛柔和的阳光笼罩疲惫潮湿的心头,散发出一种温暖的味道。 有同学感慨道:“发现没有,阿笙 越来越美了。” 是的,阿笙越来越美,因为她在最美好的年华里遇到了陆子初,彼此不窥探,不深究,给对方最大的私人空间,用来放飞梦想。她知道终其一生,她都不会再遇上比他更懂她的人旱。 还记得五月下旬,有一天晚上,他给她打电话,得知她在图书馆,让她五分钟之后到一楼大厅等他。 大厅空旷,没有人烟,就连大厅管理员也偷懒趴在桌上打起盹来。 阿笙下楼的时候,才发现外面在下雨,雨水很大,开始为他担心了,他总说她傻,其实傻的那个人是他,下这么大的雨,何必辛苦奔波? 可就是这么一个男人,头发衣服上纵使沾染着湿气,依然淡定优雅,远远走来,递给她一只颜色素雅的保温瓶。 她接过,有点沉。 他说:“今天在粥满堂附近办事,想到你喜欢吃那里的粥,所以就买了一份给你带过来,趁热吃,别凉了。” 他是真的有事,跟她说话的时候,手机就在响,接通电话,并不急着说话,而是摆手示意她上楼读书,来不及道别就匆匆离开了。 那一晚,阿笙坐在只有寥寥数人的自习室内,闻着香味弥漫的香菇鸡肉粥,舀一勺放在嘴里,还是热的。 晚上回到宿舍,问江宁有没有听说过粥满堂? 江宁说粥满堂很出名,她之前被她小男朋友带去过一次,不堵车的话,去一趟就要一小时左右,来回两小时,从城东横跨城西,绕大半个城市,远着呢。 阿笙就那么抱着保温瓶,眼睛有些湿润,想起他嘴角的那抹浅笑,心里酸酸的,却又带着淡淡的甜。 事隔两天,他有课,课罢回到办公室,过了一会儿听到有人在敲门,没想到进来的那个人会是她。 看到她,他是很欢喜的,某人在遭遇偷亲事件之后,迎来了阿笙的拥抱。 面对阿笙投怀送抱,陆子初原本应该感到高兴才对,但又担心她是不是受了什么委屈,就那么站在办公室里,任由她抱着他,轻轻拍她的背,任由沉默渲染一室。 “别让我依赖你。”她在他怀里静静开口,声音闷闷的。 他忽然间明白了阿笙情绪由来,摸着她的头发,柔和的语调消融在甜腻的空气里:“不是你依赖我,而是我依赖你。” 六月初,阿笙翻看手机日历,这才发现,距离毕业还有一个多月了。 时间很小气,因为它每次都来去匆匆,让人来不及看清它过去的面容,就跌跌撞撞的奔赴到了旧时光之中…… …… 六月,t大学院团委,体育教研室承办了一场田径运动会,并在学院田径场隆重开幕。 开幕式那天,各学院负责人全部到场,副校长上台,做了简短发言,真的很简短,只有五分钟,说完后全校学生都在为副校长鼓掌,感谢他没有像往年一样用长篇大论荼毒他们的耳朵。 阿笙原本不想参加的,为此辅导员还专门找她谈过话,说她身为班代,要做好表率,要有集体意识,团队精神…… 阿笙足足听训一个小多时,最后站起身:“老师,您别说了,我参加……”她怕自己不点头的话,辅导老师很有可能会说上一整天。 于是,不擅长运动的阿笙赶鸭子上架参加了长跑项目,并被选为法学系运动员代表上台进行宣誓。 还记得,报名参加长跑项目之后,她给陆子初打电话:“运动会那天你来吗?” 陆子初正在忙,电话那端有行人来往走动声:“去的可能性不大。” 阿笙松了一口气,开始自黑起来:“我报名参加了长跑项目,你不去也好,我跑的很慢,估计会是最后一名。” 闻言,陆子初似是在电话那端笑了,沉吟一下,笑着回了一句:“输赢不重要,贵在参与。” 所以结束通话,也没说那天他到底是来,还是不来。 …… 6月5号那天,陆子初还是来了。 很低调,事先也没跟阿笙说一声,阿笙发现他,并非偶然,陆子初现身田径场,势必会引起一阵***动。 那天天气不太好,没有太阳,只有清凉的风。 阿笙抬眸,就看到那人站在看台上,白衬衫外搭了一件黑色毛衣,戴着眼镜,离得远,阿笙看不清他的表情,只知道那人很高,嗯……身材还是很好的。 江宁在旁边活动四肢时,又开始色~欲熏心了,盯着远处的陆子初,“啧啧”了好几声,感慨道:“陆子初真讨厌,今天又来引诱我了,要不是姐姐我一会要披甲上阵,还真想把他压在操场上就地正法。” 阿笙看了江宁一眼,只能说这姑娘真强悍。 薛明珠喜欢和江宁拌嘴,在一旁冷嘲热讽道:“算了吧,不是姐们瞧不起你,你再美,也顶多就是一花瓶,人家陆 子初将来找女朋友,那女人就算不是一天仙,也绝对会满身插着金羽毛,身家堪当……” 阿笙有些汗颜了,尴尬的退到一旁,免得话题祸及到她,她不是天仙,也没有浑身插满金羽毛,如果有一天508舍友知道她和陆子初在一起,怕是会集体崩溃吧! 长跑哨声响起不多时,陆子初慢条斯理的踩着石梯,一步步走下看台,跟裁判老师闲聊起来。 原本跑最后一名也不算什么,但如今陆子初就那么闲适的站在田径跑道一旁,反而激起了阿笙潜藏已久的小执拗。 怎么说也不能跑最后一名,免得他以后笑话她。 长跑赛道,难免会有肢体碰撞的时候,有同学后来居上,于是肩膀相撞,阿笙只觉得眼前景物一歪,膝盖处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疼,再看那姑娘,不是楚楚,还能是谁? 只能说楚楚演戏天分很高,当真应了她的名字,楚楚可怜的站在那里,反应过来,连忙弯腰扶她起身:“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有同学从身边跑过,阿笙笑了笑,她当然知道楚楚不是故意的,因为她是有意的。 人前,她和楚楚是同班好同学,借助楚楚手劲站起身,抬眸望向陆子初,裁判发现这一幕,原本想过来,却被陆子初阻止,眸光定定的看着她,摆明了是让她忍着痛坚持比赛结束。 剧情发展跟电视和小说相差甚远,根据电视小说情节发展脉络,陆子初这时候应该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跑过来抱她就医才对,然后她在众目睽睽之下,享受身为女主角的殊荣,脸埋在他怀里,试图掩饰内心的小窃喜…… 幻想的情节永远很美好,而生活带给他们的往往是残酷。 阿笙忍着痛坚持完长跑,觉得自己小命都快没了,弯着腰,喘着粗气,连跟江宁和薛明珠拍手庆贺的力气都没有。 一百名长跑运动员,阿笙跑了第49名,不是最后一名,她觉得挺好。 抬眸朝陆子初望去,田径场上早已没有他的身影,真狠心…… 于是三分钟之后,狠心的那个人给阿笙打来了电话:“能一个人走到校门口吗?” “能。”长跑都能坚持,这时候没道理连大学校门也走不出去,她还没那么娇气。 “出来吧,我在外面等你。”说着,又补充了一句:“坐校园公交车出来。” 阿笙拿着手机发了好一会愣,这才拿起白色运动外套,对江宁 简单打了一声招呼,离开时遇到了楚楚。 楚楚穿着一身红白相间的运动服,站在那里看起来聘婷玉立,笑着道歉:“真不好意思,需要我带你去医院吗?” 阿笙笑得温和,跟她擦肩而过时,说了这么一句话:“如果狗咬你一口,难道你还指望那条狗会好心带你去医院打狂犬疫苗吗?” 身后似有阴霾的目光凝定在她的身上,只是……谁在乎呢? 就诊,她认真的时候很有趣 更新时间:2014-5-1722:45:51本章字数:3418 小时候,阿笙走路,常常会跌倒,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但她并不觉得疼,几乎从未因为跌倒失声痛哭过。 在她看来,如果有一天她流泪的话,那一定是因为心灵受伤了,她笃定自己不会因为身体伤痛仓惶落泪。 所以医院里,护士含笑问她疼不疼时,她笑着摇头,其实还好,她说过身体上的疼痛,她都能承受。 擦伤比较严重,伤口出血,需要把运动裤纤维从上面清理干净,护士拿着棉签消毒清理,阿笙是真的疼,陆子初站在一旁也皱了眉:“轻点。” 护士笑道:“已经很轻了,再忍忍。钫” 于是,阿笙忍得脸色煞白,那护士有可能是近视眼,或是忘戴隐形眼镜了,棉签在阿笙破了皮的伤口上不知轻重的刮动着,那滋味还真不是一般的疼。 陆子初脸色有些难看,站在阿笙面前,把她的头按在他怀里:“别看。”话虽如此,他却一直盯着护士,那护士原本清理伤口,手法还是很稳的,但被陆子初这么一注视,反倒紧张起来。 这人长得好看,但浑身散发出来的气势却让人不容小觑,手竟开始颤抖起来旱。 护士手头这么一抖,阿笙下意识腿部抽动了一下,倒抽一口凉气,跑步的时候气氛渲染倒不觉得疼,但此刻上了药水之后,疼的钻心。 陆子初拍了拍阿笙的背,眉头紧锁,对额头冒汗的护士开口说道:“你告诉我怎么清理,我来。” “啊?您来?”护士吃惊的望着陆子初。 老实说,陪女朋友前来就医的男人有很多,但像陆子初这么疼女朋友的男人却很少,而且还是这么帅气的男人,护士一时间芳心大动。 陆子初这时候已经拿了一根棉签,坐在了阿笙身旁,把她的腿拉放在他的腿上,抬眸看着呆愣在一 旁的小护士:“你帮我拿着消毒水。” 于是, 第 46 部分 身份转换,小护士拿着棉签和消毒水站在一旁,陆子初低头,神情专注的帮阿笙清理起伤口来。 如果是以前,阿笙或许会觉得尴尬,但此刻,萦绕心头的却是百感交集。 兴许是戴着眼镜的缘故,让他面部轮廓柔和了许多,黑毛衣衬得他肤色很白,眉目清冽,专注做事的时候,隐隐透着几分锐利。 他是很小心的,也很有耐心,担心她会疼,每清理几下,就会抬眸看她一眼,隔得那么近,目光灼亮暖人。 “让护士帮我清理吧,我不疼。”她轻声说,护士站在一旁拿药,一直在忍着笑,她觉得挺不好意思的。陆子初这样,跟嫌弃护士没两样。 陆子初淡淡答:“不疼就不会皱眉了。” 阿笙被他这么一堵,嘟着嘴,也不便再说些什么了。 倒不是说陆子初技术有多好,事实上还不如护士手法,但贵在有心,阿笙看着他,感动之余,又觉得好笑,弄得好像他抱得不是一条人腿,而是一条金腿一样。 “笑什么?”陆子初没抬头,但阿笙怀疑他有第三只眼,要不然怎么会知道她在笑。 她当然没告诉他实话,笑着说:“小时候每次跌倒,我都会觉得很欢喜,因为紫药水很漂亮,涂在身上,好像被医生在腿上画了一朵朵小花。” 闻言,护士在一旁忍不住笑了起来,觉得这姑娘说话可真有趣。就连原本眉头紧蹙的陆子初,眸中也开始浮起浅浅的笑意。 他说:“孩子气。” 轻轻的话语,却带着难以言明的温情和宠溺,阿笙脸庞忽然就热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棉签在他修长的手指间灵活的移动着,小声说道:“那是小时候,后来长大了,反倒开始害怕受伤,因为每一次受伤,表面看来最痛的是自己,其实最痛的是那些在乎你的人。” 陆子初抬眸看了她一眼,眉目因为她的话舒展开来,她这是在变相宽慰他吗?并未接话,因为清理伤口完毕,他把棉签交给护士,手放在她腿上,微暖,有点痒。 这样的姿势对于恋人来说本不算什么,但在护士带笑的眼神下就有些小暧昧了,陆子初浑然未觉,在护士的指导下上药,包扎…… 护士站在一旁,看着陆子初,脸有些红。阿笙想,倘若陆子初是医生的话,怕是有很多女病患会一眼就爱上他,这男人魅力大着呢。 老实说,陆子初包扎技术并不好,但阿笙却反复看 了好几遍,受伤的人,嘴角笑意欢喜。 陆子初洗手去了,护士收拾棉签和纱布时,侧着身体对阿笙小声说道:“你男朋友对你可真好。” 阿笙心弦一动,看向一旁洗手的陆子初,天气阴沉,治疗室里开着灯,阿笙的眼睛里,吹进了一缕淡紫色的风,宛如小时候涂抹在伤口处的紫药水,纯真美好。 原来爱上,周遭所有的一切都可以成为背景色,唯一的主角只有他,亦或是她。 …… 那天,陆子初洗完手,走到阿笙面前,阿笙还以为他要抱她起来,就主动伸出手,但…… 他只是抽出一张面纸,擦拭着镜片,淡淡的说:“自己起来。” “……”跟自己想象的有出入,阿笙选择暂时不说话,免得闹笑话。这人一会温情,一会冷漠,心思深啊! “回到学校后,还让我每天抱着你上下课吗?”说这话时,他终于舍得从镜片上移开目光,静静的看着她,眸色如水。 阿笙愣了一秒钟,咬咬牙,站起身,谁稀罕他抱着。 陆子初笑了一下,跟护士拿了药,重新戴上眼镜,回头见阿笙已经朝门口走去,嘴角笑容加深,眼眸波光潋滟。 护士偷偷瞄了一眼,心脏再度漏掉了一拍,一时感慨万千,医院如果每天多来几个这样的病人家属,她怕是要得心脏病了。 医院走廊里,阿笙和陆子初一前一后,女子眉目清秀,神情漠然,微抿的唇隐隐透着小倔强。 男子跟女子相反,一身休闲装扮的他,高挑俊朗,轮廓清隽,单手插在裤袋里,右手拿着一袋药,看着女子背影,眸中掠过淡淡的笑意, 医院行人,纷纷侧目猜测,这两人看起来很像是情侣,兴许是闹了小别扭。 有病人小声嘟囔道:“男朋友长得这么好看还生什么气,看着就赏心悦目。” 这话被阿笙听到了,她无意识撇了撇嘴,好看又不能当饭吃。 “走那么快,腿不疼吗?”悦耳的嗓音从身后传来,却让阿笙心头倏的一跳。 停下脚步,转头看他:“再痛也要忍着,谁让没有人每天抱着我上下课。” “阿笙,真不了解我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吗?”有时候心狠放任她去成长,又何尝不是在变相关心她? 阿笙微微一怔,侧眸看着他的脸,微不可闻的笑了。笑容柔和,带着嗔怪,显然 她并没有生气。 也对,她一向聪明,她只是面子抹不开罢了,这孩子在人前还是很爱面子的。 走近,握着她的手,她没挣开,两人不紧不慢的走着。 阿笙说:“老实说,我当时真怕你会跑过来。” 陆子初挑眉看着她:“真心话?” 阿笙笑了笑:“好吧,不是发自真心的,我刚摔倒的时候,幻想过你会跑过来送我去医院,但我发现,剧情发展跟电视上演的不一样,所以有点小失望。” 紧了紧她的手,他毫不客气道:“电视情节都是骗小孩子的。” “我19岁了。”听语气,她有些不满。 陆子初勾起嘴角,这孩子认真的时候,总是这么有趣。 阿笙沉默了一会儿,想起田径场那一幕,陆子初必定看在了眼里,又想起之前他听说她被同学孤立,阿笙不愿他为她的事烦心,所以犹豫片刻,对陆子初说:“……我和楚楚之间可能有点小误会,但不是大问题,我自己能解决。” “我知道。”停了一下,陆子初补充道:“你做的很好。” 简单称赞,却让阿笙笑意欢喜,轻声道:“这次长跑,我是第49名。” “祝贺你。”这一次,陆子初直接付诸行动,在医院大厅里,飞快的吻了一下她的唇,如此快节奏,倒让阿笙有些意外了,心脏跳得欢快,察觉有面容愁苦就医的病患哀怨的看着他们,阿笙忽然觉得他们在医院里公然亲热,似乎有些罪大恶极。 陆子初倒是神情无谓,他是不会在意这些的,握紧她的手,带她离开医院大厅时,嘱咐道:“这两天膝盖别碰水。” …… 有一位中年女人站在一楼大厅里,望着陆子初和阿笙的背影,若有所思,那不是淑惠的儿子吗? 他身旁那女孩是谁?女朋友吗? 六月末,文字生暖 更新时间:2014-5-189:44:33本章字数:3235 膝盖上留着淡淡的疤,如果不细看,几乎和皮肤颜色融为一体,像是一朵朵衰败凋零的小花。 江宁在床上看到,下床走到柜子前,在里面来回翻了好几遍,找到一支药膏,扔给阿笙:“涂涂这个,兴许疤痕能淡下去。” 一支祛疤药膏,静静的躺在薄被上,江宁站在床下,仰脸对阿笙说:“女人要懂得爱自己。 ” 这话是江宁自己亲口说的,但几天后,在宿舍暴饮暴食的那个人却也是江宁本人。 小男友脚踩两只船,这对江宁来说,简直是天大的讽刺钰。 她没想到,和女性朋友逛一次街,竟然会邂逅小男友和别人卿卿我我,江宁有些受不了,但她毕竟是江宁,懂得在最愤怒,最痛苦的时候回避现实,只因那些现实里有她不愿触摸的心事。 508宿舍,已经深夜了,她们还在聊。聊什么呢?聊男人和女人,聊爱情走到极致,便会迎来穷途末路。 那么笃定的语气,似乎再坚硬的爱情,一旦遭遇时间,必定会墙体崩塌,到最后收场的必定是断壁残垣咬。 江宁说这场恋爱,她谈的很失败,因为发生这种事情之后,她在太阳下坐了一下午,那么烈的太阳,却始终没有温暖她冰凉的手脚。 她把下巴支在膝盖上,语气少了以往火爆,谈起小男友,仿佛在谈天气好坏一般,看得出来她在控制自己的情绪,只可惜……江宁还不是一个真正的情绪掌控高手,因为表情出卖了她的内心,她越是想表现的无所谓,就越是漏洞百出。 可她毕竟是成长了,至少她开始学会了伪装坏情绪,她躺在床上,对她们说:“天亮说分手,这次恋爱谈得时间有点长,以至于就算发现他背叛我,依然想安稳的呆着。” 阿笙发现,江宁是真得变了,怎么说呢?是变得成熟了,关童童安慰江宁:“我比你凄惨多了,眼看大二就快结束了,可连个男朋友也没找到,看来只能寄希望在大三或是大四了。” 一句“大二快毕业”,引来薛明珠连声叹气,“一年过去了,我好像有很多计划都被搁置在了各种琐事和借口里。我跟你们不一样,虽然期望能够发生一段大学恋爱,但我每次想到父母就觉得很难过,那种难过可以击退我所有的幻想和浮想联翩。我记得很清楚,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在乡里面读书,一个星期回家一次,每次回去,父亲都会把皱巴巴的钱塞在我手里,让我拿到学校里面买粮票买食物吃。吃着饭菜,我从未想过这些钱的出入,直到那次,我看到爷爷和父亲趁我上课的时候,拉着一车木柴前往学校食堂,卖了之后换成钱,两人舍不得吃饭,就一人买了两个馒头,蹲在食堂外面狼吞虎咽的吃起来,我躲在一旁,不是觉得难堪,而是很难过……我不能对不起他们,从那时候起我就发誓,将来一定要出人头地,让全家过上好日子。”薛明珠湿了眼角,开口说道:“江宁 ,其实我一直都很羡慕你,你看,就算你失去了爱情,但你还拥有很多东西,比如说亲情,比如说我们……” 对于阿笙她们来说,这还是薛明珠第一次谈起她的家事,她们虽说不是出身豪门,但仔细想来,这一生确实没有为温饱和上学发愁过,但薛明珠不一样,以前觉得她性格有点古怪,但古怪的背后又何尝不是隐藏着伤痛? 江宁内心是感动的,她温暖的笑,笑着笑着,却是长久的沉默。 最后她对阿笙说:“阿笙,说不定七月份你就要毕业了,你跟我们说些什么吧!” 阿笙认真想了想,这才说道:“学会爱身边的人,它会让我们变得很温暖。” 又是好一阵沉默,然后薛明珠声音响起:“阿笙,考研吧!我们还住一个宿舍。” 黑暗里,阿笙笑了,这就是薛明珠,很早之前就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所以她活得很有计划性,“未来毫无头绪”六个字跟她毫无关系。 那天晚上,外面在下雨,雨很大,仿佛老天在呜咽。 深夜时分,依依给阿笙发来了短信:“睡了吗?” “没有。” “不忙或是不困的话,陪我聊聊。” 最近依依似乎状态不太好,很少登qq,也很少主动联络,偶尔短信联系,总是寥寥数语,用最简洁的话语维持着青梅之交。 她们在一起聊的最多的,通常是年少时光,听似美丽,但因时光流逝,每次谈起,难免会沾染上些许惆怅。 阿笙并未窥探依依最隐秘的心事,她在想,她是有足够耐心的,只要依依愿意,她随时可以把她的心事讲给她听。 但依依不说,爱上顾城,却被顾城拒绝,对于依依来说,这是一道伤…… 痛而不言,阿笙懂。 …… 6月末,江宁和小男友正式分手,听说分手那天江宁格外平静,小男友问江宁是否爱过他这个人? 江宁想了想,点头:“爱过的。”但也仅仅是爱过。 那天,阿笙在餐厅吃饭,江宁端着餐盘坐在她对面,问阿笙:“明年我开始制定学期计划,你说还来得及吗?” “来得及。”虽说时间无情,但它毕竟也有良善的那一面。 6月,是个破茧成蝶的好季节,阿笙迎来了毕业论文答辩。 举行答辩会前一夜,陆子初给 她发来了短信:“紧张吗?” “还好。” “明天我会出席答辩会。” 阿笙看着短信,竟觉得文字生暖。 她和陆子初已经很久没有再见面了,学分已满,她无需再去教室里上课,每天准备毕业论文确实很忙。这段期间,陆子初很少跟她打电话,偶尔会发短信,简单的问候,他尊重她一切意愿,不忍打扰。 数日前,他发了一张图给她,毕业倒计时,日历上的数字被他圈圈点点,她发呆看了很久,嘴角流露出笑容都不自知。 答辩会那天,法学系权威教授齐聚,那架势颇像是在开批斗会,一双双眼睛凝定在阿笙身上,说不紧张是骗人的。 “别紧张,慢慢来。”不急不缓的声音就是在这个时候响起的,疏淡的仿佛平时聊天一般。 阿笙没敢看陆子初,怕心绪会乱,他能在这时候给她言语鼓励,让她安心不少。 主答辩教授让阿笙先用15分钟阐述论文,面对专业知识,阿笙一向冷静沉着,概述完论文,主答辩老师进行提问,一次性提出三个问题,问阿笙是否需要独立准备20分钟再答题? 阿笙略一沉吟:“谢谢老师,我现在就可以回答您的问题。” 陆子初对阿笙还是很有信心的,但听到主答辩老师出的问题之后,不由皱了眉。 主答辩老师故意增设难度,把有些专业词汇说的略显含糊,学生一般情况下是听不出来的,陆子初难免有些担心,担心阿笙因为紧张会产生慌乱,背上心理包袱,那心情跟送孩子参加高考没两样。 但她还是让他略感意外,回答问题时不紧不慢,条分缕析,层次分明。就连那些极其细微的小陷阱都能被她一针见血的指出来,并在观点相左时,用反问语气把问题丢给了提问教授。 无疑她是聪明的,在教授的笑容里成功化解危机,于是阿笙退场,答辩委员会集体商定通过还是不通过,拟定成绩和评语时,陆子初眼中掠过极淡的笑意。 这抹笑很有感染的魔力,当阿笙被召回,教授当面宣布阿笙通过时,她站在那里,眸光柔如水波,白皙的面容上有笑花缓缓绽放。 似是极为随意的望向陆子初,那眼神中分明带着一丝欢喜。 阿笙很有礼貌,和教授们一一握手道谢,到 第 47 部分 了陆子初那里,阿笙眸色微敛,怕喜悦太满,会在人前流露出端倪。 陆子初唇角勾起,放下手中钢笔,站起身,牢牢握住阿笙的手:“祝贺你。” 阳光下,手指交握,他紧了紧力道,阿笙乌黑的眼眸里,有着淡淡的笑意。 他不会知道,为了这一刻,她需要跟教授们一一握手,才不会被人看出端倪,那么费尽心思,只是为了此刻最真实的触摸。 也许,陆子初是知道的,她肯为他如此大费周折,握手刹那,满心欢喜。 心存狐疑,他和她之间的气氛有点怪 更新时间:2014-5-1813:23:31本章字数:4901 唐汐和阿笙平时颇有来往,电话联系居多,有时候联系频繁,关系难免会越走越近。 阿笙毕业论文通过那天,唐汐请阿笙和508舍友外出吃饭。 吃饭这事没跟陆子初说,阿笙等人抵达餐厅,推开包间门,阿笙第一眼就瞥见了楚楚。 没想到她也在,其实也没什么可奇怪的,唐汐不知道阿笙和楚楚之间有什么矛盾,还以为两人都是同学,再加上彼此都认识,所以就都叫了过来肫。 楚楚穿着一袭素白连衣裙,听到开门声,回眸望去,漂亮的双眸里荡漾着无限风情,只不过看到来人是阿笙等人时,眸色微微变了,瞬间就降了热度。 看来,这次吃饭,食客尚有他人。 江宁喜怒分明,看到楚楚明显有些不快了,在身后小声嘟囔了一句:“早知道她也在,我才不过来受这份闲气。” “少说两句。”这话是薛明珠说的摩。 唐汐看到阿笙笑了笑,起身迎上,轻轻抱住她:“祝贺你。” “谢谢。”这声谢谢,阿笙说的很真诚,因为唐汐是真心的,至于另外一个人…… 楚楚含笑走过来,伸出手:“顾笙,祝贺你。” 有些不快,会在某个时间段,躲在窗帘之后,轻轻一拉,室内室外将会演变成两个世界,阿笙能够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就像现在,纵使看出楚楚的言不由衷,依然含笑伸手回握,她说:“谢谢。” 原来,“谢谢”这个词很多时候讲出来并不是为了表达谢意,只是为了最漠然的应酬而已。 楚楚是个很会开启话题的人,谈论当下最新热点,有意孤立阿笙等人,不时和唐汐说 着话,笑得花枝乱颤。 关童童推了推大大的黑眼镜,有些看不下去了,借着喝水的动作,小声说道:“幼稚。” 阿笙勾了唇角,是有些幼稚,但楚楚不幼稚,又怎么显现出她们这群人很高雅呢? 有人推门走了进来,阿笙等人望去,竟是石涛和吴奈…… 唐汐朝他们身后望了一眼:“子初呢?” 吴奈淡淡解释:“停车位爆满,正在下面找停车位。” 阿笙有些意外,没想到唐汐也邀请了陆子初他们。 石涛和吴奈前来,难免少不了祝贺阿笙,选席位的时候,也不知道吴奈是不是故意的,搂着阿笙,看情形是要和阿笙坐在一起,但等众人落座,却把他和阿笙中间的位置空了出来。 空给谁,不言而喻。 这时,有人进来,陆子初姗姗来迟,因为阿笙和楚楚坐在对面,所以对她的表情一目了然,看到那人出现,适才消散的无限风情再次浮上眼眸,请客方唐汐尚未说话,她倒是先开口说道:“子初哥,你来晚了。” 阿笙端起面前的水杯喝了一口水,也不知道楚楚称不称得上喧宾夺主? 陆子初笑了笑,算是回应了楚楚的话,扫了一眼餐位,拉开阿笙旁边的椅子,坐了下来。 坐下的时候,也不知道吴奈凑到他耳边说了些什么,阿笙侧眸望去,只见他笑意加深的眼眸,越发幽沉。 江宁她们略显局促,起身跟陆子初问好,508舍友都站了起来,唯有阿笙坐在那里不动的话,也太显蹊跷,于是这时候阿笙不得不站起身:“陆老师好。” “嗯。”陆子初扬起好看的眉,端起阿笙面前的水杯喝了一口,阿笙也不敢吭声,她确定他是故意的。 陆子初确实是故意的,阿笙知,吴奈知,在场的其他人都不知,于是这一幕被对面的楚楚尽收眼底,脸色微变,迟疑道:“那是顾笙的杯子。” “是么……”陆子初状似惊讶,有些后知后觉的看着手中水杯,然后放在阿笙面前,歉声道:“不好意思,用错了杯子。” “没关系。”阿笙能说什么呢?不当面叹气就不错了。 吴奈在一旁笑意无限,石涛狐疑的看了他一眼:“抽风了?” 很难得,吴奈竟没有出言还击,没想到遭遇爱情,平时冷且暖的阿笙竟会被陆子初吃得死死的。 石涛最能活 跃气氛,饭桌上气氛还是很好的,唐汐原本叫了几瓶红酒,却被陆子初阻止,用他的话来说,这里有学生,喝果汁比较好。 江宁等人感动的看着陆子初:老师真好。 其实这位对学生很好的老师,担心阿笙会被众人灌醉,所以才会出言相阻,只能说借口找的很冠冕堂皇。 这顿饭,阿笙吃得既紧张又心安,总之心境很矛盾。 众人说话的时候,无人看到的桌子底下,陆子初很自然的牵着她的手,她低头看着两人十指相扣的手指,温暖的掌心带给她莫名的心安,有一种微妙的情愫缠绕在心头,于是一颗心伴随着欢喜,浅浅跳动着。 阿笙侧眸看他,那人侧脸线条柔和,握着她的手,指腹轻轻厮磨着她的手指关节,做着类似***的小动作,还能漫不经心的和别人谈 tang笑风生。 阿笙开始有点佩服他了。 …… 对面,楚楚不知何时皱了眉。 她和大家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但目光却不时飘向陆子初和顾笙。 她隐隐觉得不太对劲,那两人整顿晚餐下来,几乎从未正式交谈过,但坐在一起,却让人觉得气场很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东西萦绕在两人之间,仿佛任何人都插不进去。 她注意到一个小细节,顾笙伸手端果汁的时候,也不知道因为什么,临时改了主意,放弃喝果汁,端起陆子初刚才用过,尚且冒着热气的水杯,慢慢喝起来。 楚楚忽然觉得自己眼前一花,脑子出现短暂空白,再看陆子初,似乎并未察觉阿笙正在喝他的水,表情波澜不惊,跟唐汐正浅淡的交谈着。 楚楚咬了唇,以前还真是没看出来,顾笙这人还真是不要脸。 其实楚楚眼中那个不要脸的人很无奈,喝果汁的时候,手刚碰到果汁壁,桌下的手就一紧,隐有小警告,一顿饭下来她确实喝了好几杯果汁,喝多了,难免对胃不好,陆子初那杯水原本就是为她准备的,喝水的时候,暖意袭身,她又怎么知道转眼间功夫,她在楚楚眼中地位再次升级,化身成了一个不要脸的人。 那天,陆子初接了一通电话率先离开了,阿笙在他离开后,收到了他发来的一条短信:“别喝酒。” 吴奈凑过来,好奇道:“谁的短信?” “朋友。”阿笙把手机放进口袋。 吴奈撇撇嘴,朋友吗? 他相信才有鬼,两人刚才在桌下小动作不断,真以为他不知道吗? 这两人坏着呢! 那天,唐汐下楼结账,被告知有位先生已经把账结了,唐汐猜想是陆子初,给他打电话,果然…… 他那边声音很嘈杂,话语很简短,“没什么,原本就应该我请客。” 有些莫名的话语却让唐汐若有所思,有什么念头在唐汐脑海中一闪而过,此事值得仔细推敲。 …… 05年7月,迎来了顾清欢42岁生日。 阿笙感慨时间流逝太快,04盛夏,因为顾家老太太忽然离世,顾清欢错过了她的41岁生日,转眼间一年过去了,除了故人不在,年龄虚长,似乎一切都未曾发生过改变。 韩永信原本要为顾清欢专门举行生日宴的,但被顾清欢拒绝了,她只盼家人能够在一起开开心心吃顿饭。 可就是这么再简单不过的愿望注定是一场奢念。 那天,顾清欢亲自开车去学校接阿笙,下午给阿笙买了好几套衣服,阿笙无奈试穿,恍惚以为是她在过生日。 售货员误解了顾清欢和阿笙的关系,嘴很甜:“这位太太,你女儿简直就是一个衣架子,这些衣服穿在她身上都很好看……” 阿笙想解释,这边顾清欢倒也没说什么,把卡递给售货员:“刚才试过的衣服,全都包起来。” 售货员自是眉开眼笑,阿笙扯着顾清欢的衣袖:“要不了这么多。” 顾清欢拉着阿笙,走到一旁坐下:“可以以后穿,再说你穿起来确实很漂亮,就当是姑姑送给你的毕业礼物。” 那天,阿笙收到的毕业礼物是好几袋衣服,而顾清欢的家庭生日宴却是一片兵荒马乱。 那抹微笑,让她心存胆怯 更新时间:2014-5-1912:42:38本章字数:3314 幸福和悲伤,从来都是不期而遇。 顾清欢42岁家庭生日宴,是在一片兵荒马乱中度过的,餐厅一片狼藉。 原本生日宴上只有韩永信、顾清欢和阿笙三个人也挺好的,人少,反而清净,但像这样的场合里,注定会来一些不速之客前来搅局。 也许,不能称之为不速之客,毕竟人家原本就是韩家女主人。常静的到来掀起了生日宴最高~潮。 常静来之前,似是喝了酒,阿 笙料到她会来惹事,但没想到她对姑姑的仇恨会那么深,看似优雅,毫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竟然把满桌酒菜悉数掀翻在地,菜肴混在一起,一片狼藉钰。 阿笙闪身避开,怔怔的看着,心里忽然有些难过,那是姑姑亲自动手做的,她在厨房做菜的时候满脸微笑,长这么大,她还不曾见姑姑那么开心的微笑过。 “阿静,你胡闹什么?”阴霾声响起,是甚少动怒的韩永信。 韩永信这时候是不应该说话的,他一开口,倒像是在维护顾清欢一般,这对常静来说,是万万不能忍受的咬。 仿佛有尖锐的锥子狠狠扎在心头,痛楚蔓延全身,激起了常静潜藏已久的愤怒:“韩永信,如果没有她,我和你何至于走到今天这一步?我和你离婚,全都是这个婊~子害得。我过得不好,她也别想好过。” 常静说完这句话,谁也没想到她会忽然间扑上去,紧紧掐着顾清欢的脖子,奇怪的是,顾清欢未曾闪避,自始至终都很平静,似乎早已习惯了,就那么静静的站着,一动也不动。 “姑姑——”阿笙心悬起来,原本要上前的脚步硬生生止住了,她呆呆的站在那里,只因常静掐顾清欢的时候,有两行眼泪顺着顾清欢的眼眶缓缓滑落,可她的嘴角却分明是在微笑着。 是错觉吗?那抹微笑看起来竟像是彻底解脱了。 奶奶说:“你姑姑这辈子的哭声都是无声无息的,除了在你爷爷的葬礼上。” 奶奶说错了,姑姑还失声哭过一次,奶奶下葬那一天,她从大院就开始哭,一直哭到了墓园,哭声惨烈。 餐厅里响起常静的叫骂声。 “贱人,大不了一命赔一命,就算以后坐牢,我也要掐死你。” 常静是真的失去了理智,指关节用尽了全力,韩永信动了怒,脸色异常难看,厉声重重的喊着常静的名字,这次有别于以往,完全是连名带姓,见常静加重力道,拄着手拐就要上前…… 这位中年男人太心急,不察脚下滑腻的食物,一脚踩上去,竟生生跌倒在地。 他是睥睨商界的投资传奇韩永信,这一生何曾有这么狼狈的时刻? 常静是顾虑不到这边情形的,她完全失去了理智,一心想让顾清欢去死,优雅的女人被现实和婚姻摧残的只剩下满心满眼的仇恨,嘶哑着嗓子,边哭边骂顾清欢。 “婊~子”、“贱人”、“狐狸 精”、“***货”女人一生中所有难听的词汇全都甩给了顾清欢…… 顾清欢宛如风中柳叶,随着常静的动作身体虚晃着,脸色涨红,眸子里隐有血丝,这样下去,绝对会出事。 阿笙眼睛涨得酸痛,上前抓住常静手腕,“阿姨,你这样解决不了问题,你先放开我姑姑,有什么话我们坐下来好好说。” “姑姑?”常静眼睛里都是血丝,手指力道未松,狠狠的瞪着阿笙:“顾家人这么快就登堂入室了?我告诉你,你姑姑是贱人,你也是小贱人,有什么样的姑姑,就有什么样的侄女,你以后的下场跟你姑姑一样,下场凄惨,注定要一世受人指点谩骂……” “啪——” 这一巴掌很响亮,就那么狠狠的掌掴在常静的脸上,然后常静在看向那人时,失焦的瞳孔中溢满了不敢置信,就那么愣愣的看着那人,手指松了力道。 这一巴掌是韩永信打得,拄着手拐站在那里,衣服上尽是菜污,但眼神却极尽阴霾。 “闹够了没有?”韩永信拄着手拐重重的砸落在地,气的胸口起伏。 想来以前就算常静再如何胡闹,韩永信都不曾打过她,但这次却下了狠手,难怪常静会泪流满面了。 “姑姑。”阿笙扶着顾清欢,顾清欢一脱离钳制就大口的喘着气,这时候已经反应过来刚刚遭遇了什么的常静,抬手就狠狠回了韩永信一巴掌,目光煞气冰冷,那是痛彻心扉的恨意。 韩永信也真够狠的,抬手又是一巴掌,只不过这次却没有落下去,因为有人握住了韩永信的手腕。 这时候出现在韩家餐厅的人,是韩愈和常静共同的儿子,韩愈。 一米八二的年轻男子就那么冷冷的站在餐厅里,因为急着赶来,额头上还有细密的汗珠,一双漆黑的眸子比平日里阴郁了许多。 他一句话也不说,他用最直接的动作宣泄了他的愤怒和长久以来压抑的怨恨,手指使力一甩,韩永信有腿伤,是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站稳身体的,就那么狼狈的倒在了一旁的橱柜上。 “永信。”尚未平复呼吸的顾清欢,出于担心,已经跑了过去。 阿笙站在那里,静静的看着韩愈,她这才意识到,面前这个男子心狠的时候,究竟可以有多狠,他的戾气尚未完全开启,阿笙并不意外,如果韩愈憎恨一个人的话,他或许会用尽一切方法毁了那个人。 他阴霾血腥的眼神,是这 么告诉阿笙的。 常静见到儿子,宛如溺海的人 第 48 部分 ,终于在茫茫无助中寻觅到了一根救命稻草,发丝凌乱,优雅尽毁的女人,紧紧抱着韩愈,在他怀里嚎啕大哭起来。 那天,韩家被哭声给淹没,顾清欢好好一场生日宴就这么被毁了。 韩永信被顾清欢扶起来,看韩愈的眼神,像是从未认识过他,韩永信说:“带你母亲离开韩家,这里不欢迎她。” 韩永信话语很低,讲这句话的时候,似乎喉咙里还隐有哽咽。 阿笙这才发现,韩永信老了,商场只会让他意气风发,但生活却让他身心交瘁。 一句话,宛如对常静下了禁令。 常静彻底惊呆了,从韩愈怀里抬起头,极其缓慢又陌生的看向韩永信,似乎不相信这话是从他口中讲出来一般。 无力感笼罩常静周身,泪水失去了控制,刹那间有哭声从常静紧咬的唇齿间迸发而出,宛如受伤的幼崽,哭得悲痛欲绝。 韩愈脊背挺的很直,近乎悲悯的看着自己的母亲,在常静的哭声里,抿紧唇线,原本就白皙的脸庞,此刻看起来竟是毫无血色。 在韩愈的记忆里,母亲还不曾这么绝望的失声痛苦过,美国多年,她染上了嗜酒恶习,白天优雅高贵,一旦到了晚上却跟酒鬼没两样。 他欲夺她手中的酒瓶,她就抬眸,醉眼迷蒙的看着他微笑:“儿子,妈妈失眠,不喝酒,妈妈睡不着。” 她也曾无数次醉酒后,在他面前痛哭过,但从不曾哭得像现在这般凄厉,餐厅余音绕梁,满屋子都是她的哭声。 这一刻,她是真得感受到了绝望,体验到了受伤。 韩愈看着韩永信,又看了一眼常静,这个孤寂,长时间生活在家庭压抑氛围下的男人突然笑出声来。 那样的笑声,仿佛从喉咙最深处宣泄而出,毫无欢愉,反而因为太过冰冷,给人一种莫名的压迫感。 那天生日宴,留在阿笙脑海中的最后一个镜头略显沉窒,那段只有几秒钟的记忆,是留给韩愈的。 他对上她的视线,深邃的眸子犹如被定格了一般,英俊的五官轮廓因为极度紧绷,所以略显阴沉。 阿笙忽然明白了,韩愈眸子之所以被定格,是因为他在强忍泪水。偏偏他在微笑,那笑极尽讥嘲,极尽讽刺。 讥嘲谁,讽刺谁?也许只有韩愈自己最清楚了,阿笙尽可能维持着自己的面无表情,她在韩家,有什么立场说话,又有什么 立场去表达自己的喜悲。 这一天,过得真是糟糕透了。 韩愈拉着常静离开了,他和韩永信之间的父子关系似乎已经到了决裂的边缘。 韩永信摔的不轻,顾清欢不放心,送他去医院之前,让阿笙留在韩家,等他们回来。 阿笙帮冯妈一起收拾餐厅的时候,想起顾清欢嘴角那丝释然的微笑,忽然间觉得很冷,释然背后隐藏着什么,她不敢深想,怕想的太深,会心存胆怯。 因为他,这个夜晚很美丽 更新时间:2014-5-1916:40:03本章字数:3369 这天晚上,韩家客厅里,手机在阿笙口袋里轻轻震动着,是陆子初打来的。 阿笙没接,她怕自己的坏情绪会一不小心就传染给陆子初。 …… 陆子初在韩家老宅,常静离开韩家之后,直接去了老太太那里,韩愈拦都拦不住。老太太今天身体不太好,没什么胃口,在陆子初的劝说下,刚吃了几口饭,就被哭啼啼的常静扰了用餐兴致。 客厅里,任凭常静哭得有多撕心裂肺,老太太自始至终都没有表露过态度,拿着干面包片,一条条慢条斯理的撕下来,放在脚旁的小碟子里,学着猫叫,召唤小猫过来吃食钰。 韩愈坐在院子前的石阶上,整个人笼罩在阴暗的光线里,听着母亲的哭声,只觉得心烦意乱,一支接一支的抽着烟。 这里的人,不管是淡定,还是不淡定,全都内有乾坤。 今夜,陆子初原本不想发火的,在茶水室给阿笙打电话,意料之内,她没接。就那么拿着手机出神了好一会儿,端了两杯茶朝客厅走去,还没走近,就听常静咒骂完顾清欢,又开始骂起了出手帮助顾清欢的顾笙,那声“顾家小蹄子”太过粗俗,不仅让韩老太太皱了眉,也让陆子初凉了眸咬。 “舅妈,您和我舅舅已经离婚了。”陆子初突然出声,声音冷淡。 “你说什么?”常静有些茫然的望着陆子初。 陆子初没有马上接话,只是看着常静,过了好一会儿,这才唇角微扬,“离了婚,各自珍重,如今他已经有了新生活,您又何必抱着过去念念不忘?” 常静倒抽一口凉气,眯起哭红的眸子:“子初,你这是在替你舅舅说话,还是在替顾清欢说话呢!” 灯光下,陆子初一双眸子更显深邃,简直可以称 得上是高深莫测了:“我谁都不帮,只讲事实,您这么闹下去毫无意义,舅舅原本对您情份很深,只可惜再深的夫妻之情也经不起您这般来回折腾,恭喜您成功把它挥霍殆尽。” 刹那间,室内寂静,只有此起彼伏的猫叫声,大概又到了叫春的季节,吃东西也没闲着猫嘴,叫的格外欢畅。 常静惊呆了,不相信这话是从陆子初嘴里说出来的,清隽的面容,冷漠的眉眼,是陆子初,又跟往日的他大不同。 韩家老太太没吭声,继续逗弄着腿边来回嬉戏奔走的小猫,仿佛事不关己的陌生人。 一截烟蒂从韩愈手指间掉落,烟灰溅开。 不知何时早已站在客厅门口,远远的看着陆子初。 这样的四目相对,其实更像是一幅画,一幅太显压抑沉窒的画。 韩愈穿着铁灰色衬衫,领口三颗扣子未系,灯光照在他的眉眼间,越发衬得一双眸子漆黑如墨。 陆子初呢?陆子初穿着干净的白衬衫,没打领带,袖子挽起,优雅冷峻,他就那么站在客厅里,身形修长而高挑。 韩愈眼眸桀骜冰冷,陆子初眼神疏淡漠然。 前者没有温度,后者眼神太过无波,情绪难测。 吴奈曾经是这么戏称陆子初的,说他看似温情,其实完全是个冷血动物。 今天之前,韩愈一直以为陆子初是和他很像的人,待人清清淡淡,因为两人家世,成长经历类似,所以不管陆子初表现出哪一面,他都能在陆子初的眼睛里找到那个小小的自己,但此刻,他却觉得陆子初有点陌生。 陆子初从不曾这样对待过常静,敬她是舅妈,言语向来是客客气气的,但今天说的话却太显无情,即便他说的都是事实。 但事实,并不见得人人都喜欢听,想听,愿意听…… 韩愈只觉得胸腔里都是苦涩,就连刚才吸的烟也是苦的,对于韩老太太来说,韩愈此刻的眼神太显深邃莫测,这样的眼神仿佛随时都能过渡到一场硝烟战争里。 一直未曾说话的韩老太太,担心内孙和外孙届时因为言语冲突打起来,转眸看向陆子初:“子初,你不是还有事吗?回去忙你的正事,不用记挂我。” …… 夜色已深,道路光影斑驳,五颜六色的彩光交叉辉映,数不尽的车辆在夜色中来往奔波着。 深夜t市,老街、行人、车辆、路边各 种小摊位,宛如一曲缓缓流动的沧桑老歌,诉不尽的曲意缠绵,百年风雨。 这些东西,看得见,摸得着,让人觉得心里很安稳。 已经7月了,从车窗里溜进来的风带着夏季空气里专属的燥热,一缕缕扑打在陆子初的脸上,这么热,怕是不日将有一场大雨不期而至。 …… 阿笙并未等顾清欢回来就离开了,因为陆子初来了。 陆子初靠着车身,远远看着向他走来的顾笙,突然想起那一日,t大校门外,她坐在车里跟他讲顾清欢,眼眸里有着不易察觉的执拗和忧伤,仿佛有耀目的花瞬间从盛夏衰败到了冬末。 她今日挽着松松的发髻,穿着一袭长裙,一直垂到脚面,素白颜色,领口和裙摆绣着一朵朵玉兰花,他说过她穿长裙是很漂亮的,此刻就那么安静的走出韩家雕花大门,双眸在路灯下仿佛浸润了山水。 阿笙走向他的时候,他就那么静静的看着她。 他是一个对情感有洁癖的人,动心便是一生,在上流生活圈出没久了,按理说应该疲于感情,但多年来,见过太多逢场作戏,所以不愿有一天和一个人在一起,只是为了填补寂寞,遇到阿笙之后,他忽然明白寻寻觅觅这么久,之所以会越发淡漠无情,不是因为现实所逼,而是还没遇到那个可以温暖他的人而已。 对于陆子初来说,感受过温暖,所以才会倍感珍惜。 阿笙没问他为什么会来,他既然出现在韩家,就足以说明这里之前发生过什么事,他都知道。 站在他面前,阿笙睫毛低垂着,陆子初看不见她眸子里隐藏的小情绪。 “不开心?”说这话时,陆子初是带着笑意的,语气平和,表情柔软。 阿笙也笑了笑,轻轻摇头,下一秒,身体被他搂在怀里。简单的小动作,无关安慰,也可能陆子初在不知该如何安慰中体会到了无能为力,而拥抱是最能表达情感的方式。 阿笙靠在他怀里,像是韩家老太太宅院里养的那些猫,安静,乖顺。 “吃晚餐了吗?”跟她说话的时候,陆子初垂眸看着她,眼眸像是最清澈的泉水。 她说:“吃了一点。” 轻拍她的背:“饿吗?” “有点。” 陆子初笑了,松开她,抬起手指理好她脸旁散落的发丝,“要不要共进晚餐?” …… 回望江苑的途中,两人话语不多,没有提及韩家任何人,阿笙望着窗外万家灯火,嘴角笑容清浅,她说:“毕业后我要参加司法考试,考研,考驾照,这么看来,我似乎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他有意逗她开心:“这些未来计划里似乎没有一个陆子初。” 阿笙轻轻的笑,没接话,但却伸出手,还没触碰到他的手指,就被他紧紧的握在了手里。 有些话是不用说的,她有时寡言,对情事略显被动,但她在想什么,他都懂。 回到望江苑,陆子初倒了一杯水给阿笙,这才转身去厨房忙活起来。 一个男人,时刻挂念她的一日三餐,愿意为了她,这么晚泡在厨房里,阿笙心怀动容。 他不让她进厨房,但阿笙实在是没兴致看电视,沿着满屋子书架,一本本的找书看。 夜色安静,他在厨房里准备晚餐,她在客厅沙发上看书,仿佛尘世夫妻,还没怎么过,就在梦中搀扶走过了半生。 一本书,阿笙看到三分之一,陆子初已经开始端菜上桌了。 “阿笙。”他叫她洗手吃饭。 阿笙看书正入迷,口口声声虚应着,却迟迟不见她有起身的意思。 于是,等她后知后觉察觉有熟悉气息迫近的时候,已经晚了,属于陆子初清冽的呼吸,一寸寸缠绕在她的鼻息间,搂着她的腰,轻柔却又坚定。 她还是不学乖,接吻的时候睁着眼睛看他,于是对上一双深沉如水的眼眸,里面有着她熟悉的笑意。 他轻轻咬着她的唇:“阿笙,我们会在一起,别动摇。” 一句话,听得阿笙心中柔情万千。 原来,他并非像表面看来那么冷静淡定,也许在他的内心最深处,他是隐隐不安的。 “好。”她听到她是这么回答陆子初的。 第一眼,无心插柳柳成荫 更新时间:2014-5-2010:33:44本章字数:3484 隔天,顾清欢专程来了一次学校。 昨天购买的衣服全都遗落在了顾清欢的车里,她是专程来给阿笙送衣服的。 天有些阴,不多时便下起了小雨,顾清欢和阿笙坐在车里,她把衣服交给阿笙的时候,对她莫名说了一句话:“这是姑姑的钱。” 闻言,阿笙心里酸酸的,点头,也 只能点头了。 “他……身体怎么样?”这话阿笙问的迟疑,那声“姑父”,她是万万叫不出口的,但又不能直呼其名,这样的话太显不礼貌,只是这么一个“他”问出口,似乎也礼貌不到哪里去钰。 “没有大碍。” 好在顾清欢并未介意,这就是顾清欢,很多时候无波无澜,她是一个真正的情绪掌控高手,很多时候都把自己藏身在私密的盔甲里,她在里面一个人哭,一个人笑,一个人自疗自伤,然后整理好情绪,面对别人时,永远都是那么无坚不摧。 雨刷器在视线内来回摆动着,那句话徘徊在阿笙心头,她终是开口问了出来:“常静掐你的时候,你为什么不阻止她?咬” 顾清欢没有因为阿笙的话倍感意外,瞬间沉默,过了好一会儿,笑了,侧眸看着阿笙,目光温润柔和,抬手覆在阿笙手背上,然后手指一点点握紧:“阿笙,人活一世,最忌活得太清醒。”顿了顿,再出口,那声音宛如最悠长的叹息:“因为清醒,所以悲哀。” 阿笙看着顾清欢,忽然不说话了,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也许姑姑是对的,只要她糊涂一些,佯装看不见姑姑眉梢间的起落,那么就能假装姑姑一直都是快乐的。 …… 学期临近结束的时候,有一场全程公开的刑事案件在t市举行,陆子初担任被告律师,那天阿笙也去了,事先没知会陆子初。 课堂上,他曾邀请她前去法庭观摩,但被她拒绝了,当时的她那么言之凿凿,执意不去,无非是心有怨气罢了。这么看来,很多时候能够左右人类言行的,从来都不是思想,而是——情绪。 那天下着小雨,法院外聚集着很多人,几辆汽车驶过来的时候,记者冒雨一涌而上。 细雨濛濛中,有人打开副驾驶车门,下车后直接打开一把伞,快速走到后车门位置。 车灯和镁光灯在雨水辉映下越发迷离缱绻,光影交错间,仿佛有强光灯照在了一身西装的年轻男子身上,仿佛晨曦刚跃出地平线的阳光,看得太入迷,似乎一不小心就能晃花眼。 记者很关注这次审判结果,二审开庭,陆子初主张改判减刑,在业界几乎认定是不可能的事情,也难怪会吸引大批记者前来争相报道此事了。 大批的人簇拥在陆子初周围,跟随在陆子初左右的律师团队和他之间极有默契,拿着公事包,撑伞行走间,有条不紊,节奏适宜。 只是,快走进大厅的时候,陆子初忽然停下步伐,回头看了一眼身后 第 49 部分 的人群,周围的人不解,悉数停了下来,顺着他的目光朝人群望去。 一把把雨伞遮住了来往人群面容,陆子初微微敛眸,只以为自己出现了错觉,恍惚以为阿笙来了。 陆子初身影没入大厅的时候,阿笙直起腰,旁边有位老太太对她说:“谢谢你啊,小姑娘。” “不客气。” 就在刚刚,地面湿滑,老太太险些滑倒,阿笙伸手去扶老太太,于是雨伞倾斜,遮住了她的身体。 …… 有时候喜欢陆子初,其实很简单。 因为他睿智,在刑事案件上有气魄,看似不动声色,却能把所有的精密都藏在心里。 那是阿笙第一次目睹陆子初刑事辩护,也是最后一次。 法庭上的他俨然像是变了一个人,言语辛辣睿智,把一场在众人眼中毫无改判可能的辩护案解构的淋漓尽致。 陆子初最大的辩护风格,就是能把案件拆解成细碎的小零件,冷酷的展示在众人面前,触动人心之后,再慢条斯理的重装回去。 这场辩护案,陆子初在种种全新证据下,取得了空前的成功。伴随着一场辩护案的结束,往往有人欢喜,有人痛苦。 原告家属听到宣判结果时,隐忍多时的泪终于夺眶而出,那么尖锐凄厉的哭声仿佛有人掐着家属脖子一般,绝望,痛苦,愤恨…… 家属是近不得陆子初周身的,走出法庭的他,眼神瞬间陌生,近乎悲悯的看着原告的痛苦,被告的欢喜,仿佛刚才为被告辩护的那个人不是他,而是别人一般。 在工作上,他是一个足够理智,心肠够狠的人,漠视疼痛,就算遇到难题,也只是轻锁眉头,生命里安置了太多情绪,但惟独没有绝望。 陆子初坐车离开了,来去安然,未曾跟记者正面交谈过,想起江宁曾经说过:“陆子初从不接受采访。” 还真不是一般的低调。 汽车消失在视线里还不到一分钟,阿笙手机响了。 陆子初发来的短信:“刚才在法院外似乎看到你了。” 阿笙微愣,撑着伞,在雨中给他回信息:“错觉。” 陆子初:“大概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空气里弥漫着雨水气息,湿湿的,阿笙穿着编织凉鞋踩在雨水里,微凉,但在这样的季节里很舒服。 看到短信时, 微微一笑,“我们才三天没见而已。” 陆子初:“三天,亦是三秋。” 公交站牌前,广告镜面光滑,里面映照出阿笙的身影,影子安静,手里撑着伞,拿着手机,仿佛任何一个等待上车的女子,看着短信内容微笑着。 “那……见见。”遇上他之后,她似乎开始变得越发主动了。 等车的时候,前不久在法院外遇见的老太太蹒跚走来,阿笙收起手机,撑伞走近,“奶奶,路滑,我扶您。” 韩老太太认出阿笙来,笑了笑,这孩子倒是有心了,看似平平淡淡一句话,但却藏着诸多心思,现在的老人明明行走不便,却不愿服老,这孩子说了一声“路滑”,反倒间接成全了她的面子。 公交车来之前,韩老太太和阿笙闲聊起来,问了她年龄,得知她才只有19岁,便问她是不是认识原告或是被告,要不然怎么会来法院? 阿笙对老人是极有礼貌的,看到大街上的老人,总会不期然想起爷爷和奶奶,很自然就会生出许多亲近感。 听了老人的话,就淡淡解释她是法学系学生,对法律很感兴趣。 老人听了,笑容加深,状似不经意的问阿笙:“你觉得原告和被告哪个辩护律师最出彩?” 阿笙笑,如果是熟人问她这话,她是万万不会说最出彩的那个人是陆子初,怎么看都有些自夸其名,但老太太毕竟是陌生人,于是阿笙开口说道:“对被告辩护律师印象深一些。” “是么,我也这么认为。”这边,老太太正乐呵着,阿笙手机响了,拿出来一看,陆子初发来的短信:“既然你这么想见我,那就勉为其难,见见。” 文字映入眼中,阿笙眸子里浮起清淡柔和的笑意。 韩老太太看到,问道:“男朋友?” 男朋友吗?没想到第一次承认身份竟是在一个陌生的老太太面前:“对,男朋友。” 上午雨水加大,阿笙扶着老太太上车,公交车爆满,给老太太寻了位置坐下,叮嘱她下车的时候慢点走。 老太太对阿笙说谢谢,阿笙回以微笑,气质恬淡,微微含笑的时候,会让人觉得心里格外欢喜。 阿笙下车了,她跟老太太不同路,不同车,老太太看着她的背影,沧桑的眼眸里出现了少有的暖意。 上车之前,公交车来了一辆又一辆,只剩下62路公交车迟迟不来,所以老太太才会认为 阿笙也坐这班车,没想到……真是个傻孩子,虽傻,却暖人,像这样能够处处为人着想的好孩子这年头不多见了。 …… 这天,陆子初和阿笙吃饭的时候,接了一通电话,韩家老太太打来的。 “我今天遇到一个女孩子,也不知道是哪个学校的,反正是法学系的学生,应该是专程去法院看你的。” “嗯。”把菜夹到阿笙面前的小碟子里,察觉出了端倪,问道:“你今天去法院了?” 阿笙正在吃菜,听到陆子初的话,还以为他在问她,抬眸见他正在跟电话那端的人说话,松了一口气。 老太太说:“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女孩真的很好,我看着挺喜欢的,只可惜人家有男朋友了,要不然把她介绍给你或是阿愈就好了。” 陆子初笑笑,有些无奈,老太太刚帮家猫配完对,显然不甘寂寞,又开始帮人配对了。 该怎么告诉老人呢?说他有女朋友了?但……看向对面安静吃饭的人,某人似乎还没吐口呢! 解救,那天她说他很单纯 更新时间:2014-5-2010:33:45本章字数:3282 转眼间,迎来了大二暑假,江宁她们担心阿笙来年不考研,一个个抱着她,愣是不肯撒手,逼阿笙发誓来年还住一起,这才放她重获自由。 依依说:“大学时期,友谊最可贵,这样的真性情,出了校门,怕是再难遇见。” 05年7月,依依说完这话,告别阿笙,没有回大院,用勤工俭学的钱,只身前往丽江,开始了一个人的放逐之旅。 隔日,阿笙受邀和应届毕业生一起参加酒会,值得一提的是,和她一起毕业的还有许飞。 他暂时不参加司法考试,开学后继续攻读研究生,搂着阿笙参加酒会的时候,唉声叹气道:“悲哀,真悲哀,我比你高一届,但毕业却在同一年,回去后,大院的人指不定怎么笑话我呢!钰” 阿笙笑,问许飞:“暑假期间回家吗?” “哪有时间,手头好几个课题,忙着呢!”言罢,问阿笙:“你呢?暑假有什么打算?” “参加司法考试。咬” 许飞皱眉:“疯了吗?还有两个月,能来得及吗?” 其实许飞的顾虑和阿笙是一样的,两个月,单从时间上来说,确实很吃紧。 阿笙说:“试试再说,考不上,那就再等一年。” 许飞点头,认真的想了想,问阿笙:“那你暑假准备住在哪里?一个人住在宿舍里吗?” 阿笙笑了笑,不期然想起日前她和陆子初的对话,提到住宿问题时,陆子初很适时的提出诱饵:“搬到望江苑吧!这样一来,我也方便照顾你。” 令阿笙动心的不是陆子初的话,而是他这个人,灯光下,男子面庞英俊,男色逼人。 “同居吗?”她这话也算是一针见血了,某人闻言挑起好看的眉:“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并不介意。” 可问题的关键是,她介意。 “婚前不同居。”阿笙说这话是很认真的。 某人很不给面子,笑了许久,最后说:“同屋不同房,还是你认为,我们住在一起,就一定要睡在一张床上?” 阿笙一愣,这人又在逗她了,不过察觉陆子初还算一个正人君子,心里多少松了一口气。 这么想着他,对方电话就打了过来,他也很忙,不可能有那么多时间陪她闲唠叨,一共说了三句话。 ——不要喝酒,海鲜类食物不要碰。 ——聚会结束给我打电话。 ——不要和男生言行甚密。 “甚密”两个字说的很重,隐隐带着小警告。 专制霸道吗?有点。 话虽如此,有聚会的地方难免有交际,再加上毕业典礼,很多人都玩疯了,纵使有许飞替她挡酒,也难免喝了少许。 在很多人眼里,今夜的阿笙尤显美丽,只能说顾清欢眼光很好,帮阿笙挑选的长裙很适合阿笙的气质,只消那么静静一站,便能吸引众人目光频频相望。 这才意识到,褪掉t恤,牛仔裤,运动鞋的顾笙,穿起一袭长裙来,美得竟是那般惊心动魄。 美丽的女子,免不了男生搭讪,没喝醉的校友还好说,有些校友喝醉,难免手脚有些不规矩,有男生把手放在阿笙肩头时,阿笙皱眉,下意识寻找起许飞来。 想叹气了,需要许飞的时候,偏偏他不在,也不知道跑到哪去了。 被几个男生围在身边,阿笙还算淡定,只是深深觉得,这场毕业宴会,她或许不应该前来。 这边,阿笙找借口去了酒店外,原想离开,不曾想被两个男生尾随而至。并非无事抹黑本校校友,而是任何一个学校里不能 要求人人都有高素质,总有那么一两个性情乖戾的人。 醉酒之人,丑态百出,拦住阿笙,摆明不让她离开,一位男生更是伸长手臂欲朝阿笙手腕抓住,只是……手尚未摸到阿笙,就被横空出现的一只手紧紧扣住手臂。 阿笙抬眸,竟是脸色发寒的韩愈。 天气热,韩愈袖子挽起,不似陆子初那般优雅知性,反倒流露出几分美国西部蛮荒时代的野蛮劲。 阿笙觉得t市还真是小,小到吃个饭,聚个会也能碰到他。 被韩愈握住手臂的那个人不是阿笙,但阿笙可以想象韩愈手劲究竟有多重,男生因为疼痛眉头打结,愤且恨的瞪着韩愈,看那表情,倒像是恼羞成怒了。 但像韩愈这样的人,成长到今天,背景加上人生阅历,浑身上下都透露出一股浑然天成的气势来,两位男生虽然有些生气,但却不敢多吭声。 僵持的时候,酒店老总跑了出来,看着眼前阵仗,有心打圆场:“韩先生,年轻人喝醉酒难免会有些小摩擦,别动怒,我那里有一瓶珍藏多年的好酒,有兴趣进去喝一杯吗?” 说着,来回看了阿笙好几眼,似在猜测阿笙和韩愈的关系,阿笙装作没看见。 韩愈从裤袋里掏出车钥匙直接甩给酒店老总,做这些动作的时候,那个霸气啊!只管扔,也不管酒店老总是否能接住:“帮我把车开过来。” 阿笙有点好笑了,这男人……有时候真是没礼貌的很,指挥酒店老总帮他把车开过来就算了,还表现的这么理所当然,重点是,老总还真跑过去,把那辆国产越野车开了过来。 韩愈这才甩开男生手臂,那男生原本就很白,穿着短袖,如此一来,手臂都红了,被韩愈甩开后,垂眸抚摸着手臂,眼睛从下往上偷瞄着韩愈,暗自好奇他的身份,只觉得眼熟,但却一时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直到韩愈拉着顾笙离开,耳边传来酒店老总的话,他们这才回过神来。 酒店老总说:“年轻人,以后遇到韩愈最好绕道,少招惹这位爷,要不然只会自毁前程。” 后怕吗?也许。 听说,韩愈有意在国内发展,脱离其父韩永信投资公司,自立门户,上市公司运行后,短短时间内就收购好几家公司,为人冷酷,魄力非凡。 酒店老总说,韩愈能毁了他们前程,还是很有可能的,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还能砸死人。 车 内,韩愈手搭在方向盘上,任由沉寂晕染,过了一会儿,对阿笙说:“喜欢什么音乐,自己开。” 阿笙勾了唇角,看来有人也开始觉得气氛太沉默了。 “不放音乐,挺好的。”阿笙说。 韩愈不吭声,又过了一分钟,这才不紧不慢道:“我把你从狼窝里解救出来,不感谢我吗?” 阿笙靠着椅背,看着窗外夜色,慢吞吞道:“称不上是狼窝,毕竟校友一场,他们只是醉酒出丑,没那么严重。” 韩愈侧眸看了她一眼,眸子无温:“不识好歹。” 阿笙没接话,按下车窗,凉风伴着热气吹进来,扑打在两人的脸上,韩愈原本喝了点酒,如今被风一吹,说实话只觉得难受。 强忍着不说,到了十字路口,头有些疼了,侧眸看向阿笙,她正单臂屈起,趴在车窗上看着街景发呆,竟生生止了话。 灯光下,女子白皙灵秀,被长裙包裹的身材玲珑有致,手臂裸露在外,光泽动人…… 韩愈收回目光,一边开车,一边随口说道:“就算是校友,自己也该长点心,现在的男人没你想的那么单纯。” 阿笙直接回了一句:“我看你挺单纯的。”这话真心没讽刺的意思,酒足饭饱,被风这么一刮,想事情,包括说起话来,反倒没那么深的心思。 “单纯?”韩愈瞥了她一眼,再出口话语竟带着些许自嘲:“我只是比你那些校友更懂的控制男性荷尔蒙。” 兴许是风太大,有风灌入阿笙口鼻间,呛得不轻。 …… 隔天,在陆子初巧舌如簧攻势之下,阿笙正式入住望江苑。 别墅群有一位看门的老大爷,之前见过阿笙几次,每次看到她都笑眯眯的,跟见了亲孙女一样。 这天,陆子初开车路过,老大爷弯腰朝阿笙瞄了一眼,眨着眼睛,颇显暧昧,竟笑着问陆子初:“陆先生,好事快近了吧?” 陆子初倒是笑了:“结婚的时候通知你。” 老太爷先是一愣,大概没想到会被他一语道中,反应过来,连声应道:“好啊,好啊。” 阿笙无语,抬起手臂贴着额头,距离结婚好像还远着呢! 太阳花,是朵寂寞悲伤的花 更新时间:2014-5-2113:44:49本章字数:4961 05年盛夏,跟 随阿笙一同搬进望江苑的还有她满满一箱子书。 很多年后,每每想起望江苑,心里都会溢出温暖,那时候她才发现,05年7月到9月,看似短短的两个月,却是她和陆子初一生中最无忧的时光。 因为无忧, 第 50 部分 所以才越发显得弥足珍贵。 陆子初果真说到做到,推掉好几个辩护案,搁置工作,陪她在家每天抱着书勾画出重点让她背。 有人戏称司法考试是中国第一难考,比高考还要水深火热。 阿笙仿佛回到了高考时期,她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和陆子初有那么多的风花雪月,入住望江苑两个星期,阿笙连花园都没去过,除了吃饭和睡觉,把时间全都花费在了读书上膦。 阿笙很累,陆子初看起来就比她清闲多了,喝喝茶,看看闲书,做做饭,晨晚浇浇花,她偶尔出神发呆的时候,会适时淡淡的看她一眼,“是不是该回神了?” 她有时候心里会呕的半死,也有发脾气的时候,把书甩在一边,跟他发牢***:“难背死了。” 这时候,他会放下手上的闲书,走到她身边,捡起那本书,平心静气的问她:“哪段难背,你指给我。” 故意指着最难背的段落给他看,满满两页,“就这些。” 想了想,他说:“如果我能背出来,不许闹情绪。” “……好。” 阿笙知道,纵使段落再难背,他也能背出来,果然半个小时后,男子音调低沉平和,一字不差的背给阿笙听,溢满她身心的不是敬佩,而是无力。 这就是天才和地才的区别。 陆子初看着她,语重心长道:“这世上没有难背的书,说到底还是你心不静。” 这话还真是一针见血,离开书房时,陆子初指了指书桌上的笔记本电脑:“看书累的话,不妨上上网。” 阿笙下午才明白,陆子初口中的“上网”另有深意,网上学习,打开电脑,桌面上就出现很多专门针对考试的资料,名师讲座,让阿笙最为触动的是,那些考试资料都被陆子初细心备注了重点…… 原来,她累死累活读书的时候,他也没闲着。 她是跑着下楼的,陆子初正在厨房里切水果,察觉有人从身后抱着他,身体僵了一下,然后放松身体,眼里有着淡淡的笑意,没看她,继续切水果,提议道:“要不要出去走走?” “还有很多书没看。”为了安心读书,阿笙手机都没用,接连两个星期一直呆在房间里,她又何尝不想出去走走,分心啊。 陆子初拿了两只苹果,准备清洗,拍拍她的手,她不放,无奈笑笑,这时候知道粘着他了,于是只能带着她,慢 慢朝厨洗台走去,洗苹果的时候,陆子初问她:“高考过去两年了,你现在每次回忆起高考,还会觉得那段时期是人间炼狱吗?” 沉默几秒,阿笙说:“当时觉得很痛苦,学生崩溃,家长也崩溃,但现在每次回忆起高考,却很怀念当年的学习过程。” 陆子初洗好水果,然后慢条斯理的削起水果来,温声道:“两年后,你再回头看05年的今天,你不会把司法考试当成是一种折磨,反而会觉得现在的学习过程看似很痛苦,却是一种享受。” 阿笙脸贴着他的背,过了好一会儿,这才轻声叹道:“你放下工作陪我学习,我如果考不上,会觉得很羞愧。” “考上或是考不上,你都是顾笙。” 陆子初转身,顺势把她反搂在怀里,拿着一小块苹果送到她嘴边,清隽的脸上噙着浅浅的笑,宛如盛夏花开。 靠在他怀里,阿笙静静吃着苹果,笑了。 是啊,无需忐忑不安,陆子初身上有一种温润如水的力量,足以支撑她度过未知一切难关。 因为有他,所以哪怕时间再难熬,都可以成为生命里最珍贵的美好时光。 …… 这天陆子初开车带阿笙外出,看门老大爷看着渐渐消失的汽车,发呆了很久,直到老伴在身边唤他,他才回过神来。 老大爷坐在椅子上,点燃一支烟,在吞云吐雾中,唉声叹气道:“这小姑娘真可怜,才两个星期,就消瘦成现在这个样子了,唉,现在的年轻人太不知节制了。” 老伴狐疑的看了一眼老大爷,汽车内部私密性极高,她眼神那么好都没看清楚车内的人,他又是怎么看到的?况且…… “你怎么知道他们……不知节制了?”老伴说这话的时候,纵使是在丈夫面前,也有点小尴尬。 老大爷压低声音,“吴先生不是和陆先生是好朋友吗?上次我问吴先生,怎么不见小姑娘出来?吴先生说陆先生谢绝来客,最近两个月都很忙,禁止打扰。” “这说明了什么?”老伴不解。 老大爷白了老伴一眼:“笨,陆先生家庭背景不得了,小姑娘想嫁给他,怕是陆家会反对,所以两人就想利用这两个月时间抓紧造人,你想 tang啊,一旦小姑娘怀孕,陆家总不能还继续反对吧?” “……”老伴忽然不说话了,把需要清洗的脏衣服放在洗衣盆里,忽然发现, 相处几十年的丈夫其实还是很“有才”的。 奇怪了,拥有这么丰富的想象力,他怎么不改行写小说呢? …… 车内,阿笙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揉着鼻子说:“一定是有人在背后说我。” 陆子初这时笑了一下:“可能是温度太低了。”把车内温度调高一些,在十字路口,探手摸了摸她的额头,没有发烧,悬着的心松了下来。 阿笙说:“最近好像一直没有看到吴奈。” 陆子初微沉吟,“他可能很忙吧!” “哦。”医院事情确实很多。 那个在陆子初口中很忙的人,其实阿笙搬进望江苑第一天晚上,他就提着红酒前来祝贺,却被陆子初拒之门外,拒绝理由很简洁:“阿笙在看书。” “你看我都提着酒过来了,好歹让我进去坐坐。” 吴奈想从门缝里挤进去,却被陆子初伸手推了出去:“你认为我会让你跟她一起喝酒吗?” 吴奈也觉得不可能,于是吴奈望着紧闭的房门,只能提着酒怅然而归。 今天超市促销,平时八百多,现如今一百多一瓶,只可惜这么好的酒,却没有人能够跟他分享抢购喜悦…… 所以说,都是一群没福气的人。 …… 这天在外吃完饭,看见有小姑娘在卖太阳花,一束束整理好,用丝带缠绕着,花瓣收敛,在夜色中看起来黯然无光。 顺着阿笙目光望过去,陆子初问:“喜欢?” 阿笙笑了一下:“我妈妈喜欢太阳花,说太阳花花语很好:沉默的爱,向往光明和温暖。” “你呢?”陆子初眉眼间,浮现出同样的笑意。 “喜欢。”阿笙说:“你看,没有阳光的时候,它们会收敛花瓣,因为它们把爱都给了阳光,但是面对阴暗,却绝不低头,直至花败。” 陆子初笑笑,掏钱上前买了一束递给阿笙:“如果你喜欢,家里可以种些太阳花,面对阴暗,不低头很好,但直至花败,太傻。” 多年后,阿笙住在阁楼里,在日记本上一遍遍描绘着太阳花,却始终不觉得花败太傻,只觉得太阳花是一朵寂寞悲伤的花,希冀温暖,却在黑暗里兀自绝望,麻木的痴守着阳光。 阳光何时来?不知,因为不知,所以才会被时光耗空了希望,变得无悲无喜。 但05年盛夏,阿笙把太阳花带回去,插在花瓶里,用清水浇灌,次日上午看着它们盛开绽放。 她弯腰看着,舍不得移开目光,陆子初陪她一同看着,笑出声:“欢喜吗?” “欢喜。” 这样的欢喜注定没有维持太长时间,一朝花开,一朝花落。它们在早、晚、阴天闭合,在阳光里盛开,下雨多日,终于天色放晴,阳光正好,太阳花却低了头,萎谢衰败,在黑暗里太久,注定没能迎来新一轮阳光…… 那天,阿笙体验到了人生犹如天气,不可捉摸,变化莫测,生命里注定会有很多终其一生也无法调和的温情和决绝。 05年7月,顾清欢生日宴当天,韩永信并非身体无碍,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病重住院,渐渐减少在人前公开露面。 此事保密,陆家不知,韩老太太不知,韩愈……也不知。 爱情苏醒,贵在两情相悦 更新时间:2014-5-2116:23:06本章字数:3341 05年7月下旬,阿笙打开手机,一条条短信和彩信铺天盖地的席卷而来,很多都是依依发来的。 于是,这天上午没有看书,陆子初有事外出,中午才能回来,阿笙干脆起身煮了茶,拿着手机窝在藤椅上看起彩信来。 …… 7月4日,雨后窄巷,青石板诉说着沧桑,潮湿的青苔似乎也能流露出清新的味道,照片隐隐熟悉。 依依说:“像不像通往我们大院的那些小巷子?钶” …… 7月7日,阳光很好,依依展开指缝,透过指缝看天空,光线穿过手指,在她脸上形成一条条斑驳的光影。 依依说:“一连下了好几日大雨,一直觉得冷,今天好不容易放晴,真想把这里的阳光永远留在回忆里。闽” …… 7月8日,简易的早餐摊位,临街,一碗豆浆,一只勺子,四个小笼包,包子袅袅冒着热气。 依依说:“买豆浆的时候,竟然对老板说,再要一碗绿豆粥。老板笑我食量大,一个人竟然能吃两碗,反应过来,连忙摆手说不要了。突然想到了你,想到你最喜欢吃的绿豆粥,所以即使街头再空旷,我也觉得很温暖。” …… 7月12日,木桌上放着一杯红茶,隐隐映照出依依的面容,那是一张略显冷漠的脸。 依依说:“来这里,是为了忘掉一个人,曾经那么义无反顾的爱上他,明明知道情路坎坷,依然执迷不悟。你那么聪明,定是猜到了什么,等我梳理好情绪,我们好好谈谈,阿笙。” …… 依依的短信和彩信截止到7月12日,中间留有很长一段空白期,一直到7月18日,依依发来了一条短信:“很好,勿念。” 为了这短短四个字,依依试图找回曾经的自己,用自欺欺人和试图遗忘成全着不离不弃。 那段感情她深深埋在心里长达十几年,当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她就喜欢上了顾城,得知他在异国有了恋人,不敢争,不敢抢,怕他为难,怕这段感情会被冠上“卑微”的记号。 阿笙握紧手机,窝在藤椅里闭上了眼睛,她该怎么帮助她的朋友,虽说时间有疗伤的功效,但有些人,有些回忆,注定会被依依卡在呼吸里。 那个地方,安置了太多绝望。 盛夏,阿笙越发贪睡。 望江苑,阿笙在睡梦中前往丽江邂逅了依依,小巷偶遇,两人笑开了,弯弯的眉眼间,溢出了丝丝缕缕的温暖…… …… 再醒来,房间拉着厚厚的窗帘,遮挡了阳光,阿笙正想翻身,就看到身旁睡着一个人,顿时呼吸尽消。 房子是陆子初的,能够躺在她身旁的人,除了他,不会是别人了。 陆子初呼吸平稳,躺在她身旁睡熟了。 阿笙看着他,这还是第一次在睡梦中打量他,挺直的鼻梁,薄唇弧线美好…… 薛明珠曾经说过:“男人唇薄,情也薄。” 情薄吗?那个人一定不包括陆子初,那么贴心照顾她的起居,又怎会是情薄之人? 最初看到陆子初躺在她身旁,阿笙小有紧张,但很快就发现这样的紧张是毫无必要的,因为陆子初睡姿中规中矩,虽然两人睡在一起,却和她占据大床两端,薄毯全都盖在了她身上。 阿笙心里一暖,拿起毯子刚想盖在他身上,就见他翻了身,有转醒迹象,连忙闭上眼睛,不敢乱动了。 过了一会儿,陆子初果然醒了,先是看了一眼阿笙,见她还在睡,毛毯却从腰间滑落,笑了笑,把毛毯重新盖在她身上,坐起身,抬起手腕看了看腕表时间,皱了眉,轻手轻脚的下了床,直到陆子初离开~房间,阿笙才敢睁开眼睛,摸了摸脸,发烫的温度并没 有让她感到意外。 十几分钟后下楼,看到高挑的男子穿着简单的衬衫长裤,正在厨房里准备午餐,午睡起床尚未打理的头发稍显凌乱,但却很性感…… 阿笙坐在楼梯上,双手撑着脸颊,觉得陆子初性感的时候,无声笑了,从什么时候开始起,她竟开始男色至上了? 陆子初准备好午饭,正欲上楼叫阿笙,就见她坐在楼梯上含笑看着他。 “什么时候起床的?”上前,有力的手臂环住她小小的身体,直接把她抱了起来。 “刚刚。”阿笙把头靠在他肩上,小声说:“没食欲,能吃冰淇淋吗?” “你觉得呢?” 肯定是吃不成了,但被拒绝,阿笙心里却是充满了喜悦。 爱情贵在两情相悦,她和陆子初遇见彼此的时候,很庆幸,他和她的爱情刚刚苏醒…… …… 七月和八月,学习累了,陆子初会带阿笙夜间外出散步;白天因为天气热,很少出去,偶尔外出,也是用完午餐就回来,并不会在外面久待。 看门老大爷有些奇怪,每次看到阿笙,都会往她身上打量,说的话也有些莫名其妙。 有一次,趁陆子初在一旁接电话,老大爷走过来,热心问阿笙:“有了吗?” “有什么?”阿笙不解的看着老大爷。 “唉,看来是没有。”老大爷一脸惆怅,“啧啧”了好几声,背着手进屋了。 结束通话,陆子初过来牵阿笙的手,问她刚才在跟老大爷说什么。 阿笙摇摇头,她自己也是一头雾水,不明白老大爷究竟是什么意思。 八月中旬,t大有位教授突发性心脏病过世,陆子初一大早就去了殡仪馆。这一去就是一整天,到了黄昏,阿笙等他回来,也没心情读书了,换了衣服,去望江苑入口等他。 老大爷远远看到阿笙走来,跟见了亲人一样,笑颜逐开的迎了上去,悄悄塞给她一张纸,上面密密麻麻记录着很多中药材。 老大爷说:“这是我专门托人从老家带来的药方,你和陆先生平时可以试试。” “什么药方?” 需要她和陆子初一起试的药方?阿笙预感可不太好。 “你这孩子,自己知道就行了,非让我说出来干什么。”老大爷说着,还幽怨的白了阿笙一眼。 阿笙被 那一眼白的脑部缺氧,“大爷,我是真的不知道。” 此话出口,老大爷深深的皱着眉,说了一句“怀孕秘方”就背着手离开了,现在的孩子说话做事可真不实诚。 “……”八月夕阳很美,但在下面站的时间久了,还是会感到头晕 第 51 部分 目眩,阿笙拿着那张怀孕秘方,一时间只觉得血气翻涌。 在老大爷关切的目光里,阿笙没办法等陆子初回来,返身原路走回去,刚到家不久,陆子初就开车回来了。 阿笙正准备做晚餐,等他走近,倒了一杯水放在厨房吧台上,问他:“晚餐吃凉面可以吗?” “嗯。”陆子初去盥洗室洗手:“你去客厅看书,晚餐我来做。” 这就是陆子初和顾笙,对他人生死近乎漠然,能够影响他们情绪的人有时候细细算来,真的很少,除了亲人,就只有身边几个最亲近的朋友了。 陆子初洗完手出来,拿起吧台上的水杯,喝了几口,这时候终于看到了那张怀孕秘方。 “谁写的?”陆子初拿起来,阿笙书法很好,字也很漂亮,但这张纸上面的字……很难看。 “门口老大爷。”阿笙继续低头择菜。 “你生病了?”说这话时,陆子初难得皱了眉。 虽说他对中医不了解,但这上面都是药材名,也难怪他会紧张了。 “没有。” 陆子初心放下来,随手把那张纸放在一旁,俨然没有丝毫兴趣,随口问道:“这是什么?” 阿笙很平静,抬眸看他:“怀孕秘方。” “咳咳——” 生平第一次,陆子初被水呛得脸色微红…… 阿笙轻叹,被门口老大爷误会两人每天在房间里那啥,能不尴尬吗?最重要的是,那张“怀孕秘方”似乎从某一程度上打击了陆子初。 …… 是夜,陆子初笑容撩人,破天荒邀请吴奈来家里做客。 吴奈原本还打算半推半就,甩脸色给陆子初看,以此宣告近段时间被陆子初冷落的愤愤之情,谁料想,刚进门,甩脸色的那个人竟然是陆子初。 一张纸迎面而来,某人面无表情道:“劳驾解释一下。” 9月,若他们可以一直爱 更新时间:2014-5-2217:25:59本章字数:3366 8月中旬,吴奈因为故意误导看门老大爷,被陆子初面无表情的训斥了一顿,只知道那天吴奈笑着来,离开的时候却哭丧着脸,嘴里愤愤念叨着:“我算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吴奈有没有倒血霉,阿笙不知道,只知道在接下来将近一个月时间里,阿笙再 也没有见过吴奈。 为了这次司法考试,陆子初放弃了很多日常交际,几乎每天都在家,跟陪读没什么区别。 8月下旬,t市温度热到了极点,持续高温,在烈日下站一会儿,就会觉得头晕目眩。两人渐渐减少外出时间,几天后,阿笙干脆闭门不出,每天坐在书房里,迎着空调冷风抱着书猛啃。 她是一个做事读书都很认真的人,能够长时间保持集中注意力,有时候能够连续好几天关在房间里钶。 陆子初从不打扰她,饭点按时叫她,她若长时间不下楼,也不催她,把饭端到她面前,然后再关门离开。 司法考试被誉为中国第一考,好在阿笙原本就是法学专业出身,所以难度系数降低了许多,至少比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考前轻松了许多。即便如此,考前好几个晚上,阿笙几乎天天做噩梦,梦里面自己一直在做习题,但交上去的试卷却是一张张空白卷…… 她惊得一身是汗闽。 其实最受折磨的那个人不是她,而是陆子初,惊醒的夜晚里,她睡不着觉,陆子初就穿着睡衣,牵着她的手陪她在望江苑里散步聊天。 他说,等以后老了,他们可以住在安静的院落里,种些花花草草,煮茶看书,平平淡淡的过一辈子。 她问他:“在望江苑养老,不好吗?” 他笑:“望江苑适合年轻人居住,但并不适合养老。” 05年9月,他们想到了晚年厮守,却惟独遗忘了青年成长伴随的未知…… 那时候起,阿笙把陆子初比喻成了一杯水。简简单单一杯水,却需要它来维持阿笙一天的生命力。 平时私下相处,两人并非每次都讲话,偶尔静静的走着,或是她在前,他在后,走一段路,她转过脸,会看到修长而清决的他,静静跟在她身后,含笑看着她,彼此之间沉静如水。 望江苑很大,走累了,他会背她往回走。趴在他背上,阿笙会觉得很平静,内心一片安宁,仿佛瞬间回归了家庭。 她觉得,在陆子初身上,有一种温暖人心的力量,吸引着她一再靠近。 某天半夜,老大爷在小区巡视,无意中遇见了两人。 老大爷看着趴在陆子初背上沉沉入睡的阿笙,笑着说了一句:“小两口大晚上不睡觉,真浪漫。” 阿笙对此并不知情,早晨醒来刷牙,看到脖子上有一个印记深刻的吻痕,脸当 时就红了。 显然夜间她被某人偷袭了。 下楼原想找陆子初理论的,没想到陆子初竟温存的抚摸着她脖子上的吻痕:“不觉得很浪漫吗?” “……”阿笙彻底无语了。 转眼间,迎来了司法考试。 9月17日,各大考点,处处都是学生和家长,阿笙下车前,陆子初帮她解开安全带,手指***她的发间:“我在外面等你。” “你有没有什么话要送给我?比如说让我别紧张之类的。”阿笙试图用开玩笑,来舒缓自己的压力。 陆子初挑了挑眉,略一沉吟,低头间,薄唇毫无偏差的吻上了她的唇。 他已经很久不曾在她读书的时候吻过她了,怕她读书分心,如今吻她,原本只是浅尝辄止,但吻上她柔软的唇,却觉得难以割舍。 忘了时间和地点,忘了她即将要面临的考试究竟有多紧张,有限的汽车空间里,浅吻演变成了深吻,那么热烈的吻,在她唇齿间游移着,吻得动情而又缠绵。 阿笙在陆子初的柔情亲吻里毫无招架之力,攀附着他的肩,浅浅的回应着…… 外面,烈日当头,车内冷气凉身,两人体温却在持续升温,在彼此的亲吻里,品尝到了幸福和安定,试图通过一个吻,留住当下美好。 在近乎缺氧的情况下,陆子初终于依依不舍的离开阿笙的唇,声音有些哑,“我眼光一向很好。” 这话隐藏暗语:他相信她是最好的。 …… 17日上午,试卷一的考试科目是综合知识,11:30考试结束,阿笙走出考场,一眼就看到了陆子初。 年轻男子俊逸挺拔的站在那里,一身琉璃,不时有人看向他,阿笙看到他的时候,他身边已经围了很多人。 那些人阿笙印象深刻,都是t大应届毕业生,当然还有今年参加复考的校友。 阿笙今日略显烦躁,可能是因为天气太热,或许是考试压力大,见陆子初被人围着,一时走不开,就自己找了阴凉处坐下。 “阿笙——”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语带惊喜。 阿笙抬眸,是位熟人,曾经追求过她的陈钧。 阿笙笑了笑,“嗨”了一声,算是打招呼了。 陈钧在她身旁坐下,虽说他和许飞同级,但今年却没毕业,今天来这里,是为了陪学长来参加考 试的。 阿笙问:“那位学长呢?” “去洗手间了。”陈钧侧眸看着阿笙,她比以前更加漂亮了,坐在这里静静的,那么多人,却还是能够一眼就认出她来,旧情难忘吗?也许…… 陈钧热心询问阿笙:“考得怎么样?” 说实话,一场考试完毕,最害怕别人问她考得怎么样?阿笙手臂贴合着腹部,温声开口:“还好。” “要不要一起吃饭,我们……” “不舒服吗?” 陈钧的提议被突如其来一道声音给打断了,那声音清冽悦耳,待看清来人,陈钧张着嘴,愣在了那里。 竟是陆子初。 视野内,陆子初弯下腰,搂着阿笙起身,见她掌心按着小腹,皱了眉,修长的手指竟覆盖在阿笙的手背上,轻声问她:“小腹痛?” “有点。”阿笙说着,似是想起了什么,把手中文具袋交给了陆子初:“我先去趟洗手间。” 忽然想起,这月月经推迟,小腹有下坠感,这情形有些熟悉,好像是月经要来了。阿笙走得急,身后传来陆子初的轻斥声:“别走那么快。” …… 陈钧呆呆的站在那里,怀疑自己眼睛出现了幻觉,看了看早已消失不见的顾笙,再看了一眼就算身处盛夏,依然神清气爽的陆子初,迟疑之后再迟疑,先尊师重道的唤了一声“陆老师”,见对方礼貌的点点头,并未有说话的意思,陈钧只能尝试再次开口:“老师您好,我叫陈钧,曾经听过您的课。” “是么?”陆子初笑容淡淡,眼前这位男同学,他又怎么会不认识呢?毕竟曾经那么热情的追求过阿笙…… “您和顾笙……”陈钧欲言又止,实在是不方便问出口,万一不是他认为的那种关系呢?但他们刚才的互动太显亲密,远远超过了师生关系。 还有,陆子初出现在司法考点,也太奇怪了。 出乎意料的是,听了陈钧的话,有笑意爬上陆子初的嘴角,反口问道:“我和阿笙怎么了?” “呃……没什么。” 只能说陆子初气势太逼人,简单一句反问,却压迫感十足,陈钧哪还敢再问下去? 陆子初也没想到,向来心高气傲的他,看到陈钧坐在阿笙身边,心里竟泛起莫名的酸意来。 …… 阿笙从洗手间走出来的时候,陈钧已经 离开了,树荫下只有陆子初依然气定神闲的站在那里。 “如果小腹还疼的话,最好去一趟医院。”考点人潮渐渐散去,顶着烈阳,陆子初搂着阿笙前去寻找座驾。 阿笙小声嘟囔道:“……有时候小腹疼,跟去不去医院没关系。” 侧眸看着她:“那跟什么有关系?” “比如说……”见他眸色认真,阿笙有些挫败:“唉,我月经来了。” 此话出口,短暂沉默,然后陆子初嘴角微扬:“挺好,开门红。” 阿笙呕得想吐血,哭笑不得,抓起陆子初的手就往嘴边送,轻轻咬了一口,羞恼的瞪着他,谁让他笑话她。 搂紧她,陆子初笑出声,“小野猫。” …… 待两人上车离开,没注意到考点外面,陈钧下巴都快掉到了地上。 一定是中暑,所以才会出现了幻觉。 爱他,是她唯一的秘密 更新时间:2014-5-2223:32:13本章字数:3302 9月17日,下午考试科目是刑事与行政法律,考试内容不难,但足足坐在教室里180分钟,阿笙就有点受不了了。 小腹痛,坚持到17:00,额头上都是汗,冷汗。 忽然想起吴奈的口头禅:“我算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那天,阿笙也感觉自己倒了八辈子血霉,月经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赶在这时候溜出来找事,不是倒霉,是什么呢? 阿笙出教室比较晚,最后一个磨磨蹭蹭出来,看到陆子初,他从早坚守到晚,一直陪着她,心里瞬间溢满了温软钫。 陆子初许是一直不见阿笙出来,跟t大学生说话的时候,有些心不在焉,不时朝出口望去。 他原是低调的人,但为了她却选择站在最醒目的地方,让她能够走出考场,一眼就看到他,在他身上,有一种阿笙能够随时触摸的美好。 远处,男子容颜清隽淡定,眉目漆黑幽冽,湛湛的朝阿笙望了过来…旱… 无疑,他已经看到了她。 阿笙忽然开始佩服起自己,面对陆子初,她内心惊动,明明花开明媚,偏偏表情无关痛痒。 真的无关痛痒吗?如果真的无关痛痒,她不会在他走来时,像个孩子般,委屈的想哭,脑海中反反复复的回响着吴奈的口头禅。 陆子初上前搂着她的时候,她对他说:“倒了八辈子血霉,疼死我了。” 对于陆子初来说,前半句他不喜欢听,后半句更不喜欢听,但她是真的疼,脸色不太好,要不然也不会当着那些学生的面软绵绵的靠在他怀里,动也不想动一下。 已经有学生望着他们的背影呆若木鸡了。 阿笙有些后知后觉,目光不经意间对上适才跟陆子初讲话的校友们,有些愕然,他们的表情比她更夸张,惊愣的张着嘴,一个个不敢置信的看着她和陆子初。 t大已经开学了,相信今天晚上她和陆子初的事迹就能传得人尽皆知。 想到这里,阿笙不期然皱了眉,开学半个月,陆子初好像每天都陪着她,似乎从未去过学校…… “最近你好像一直都没有去学校,没关系吗?”这话,阿笙问得委婉。 专注开车,某人平静开口:“我没对你说过,当初去t大任教,是为了还人情债。” 阿笙微愣:“什么人情债?” “其实也称不上是人情债,大二刑法学教授曾经是我老师,04年夏天师母病重,他们一辈子教书育人,膝下无子,师母出了这种事情,老师就想趁她还活着的时候,多带她出去走走。那时候我刚回国不久,老师请我帮忙代课,所以我才会来t大暂时任教。” 似是想到了什么,阿笙皱了眉:“上个月,有位教授心脏病去世,是不是……” 阿笙没有继续问下去,因为陆子初的沉默说明了一切。 t大老师共有三百多名,教授40人,副教授87人,讲师181人。 俗话说各扫门前雪,学校那么大,学院种类那么多,很多老师,阿笙都是不认识的,那天陆子初去殡仪馆,她还以为去世的那位教授跟他关系不深,如今看来,却不是那么一回事。 他似是知道她在想什么一般,握住她的手:“师母是笑着离开的,死人都能这么豁达,活着的人又怎么好意思愁眉不展,嚎啕大哭呢?” 阿笙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她意识到长辈去世,陆子初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平静,内心一定饱受触动,但在这种时候,似乎一切语言都太显苍白…… 紧了紧他的手,她轻叹:“我不会劝人。” “保持现在这个样子,挺好。”陆子初语气里透着纵容。 难得沉寂,过了一会儿, 陆子初说:“阿笙,以后我们要个孩子吧!” 阿笙:“……” 陆子初这时笑了笑,轻声道:“并非因为传统观念,一定要生个孩子传宗接代,我只是在想,人有旦夕祸福,如果有一天我不幸走在你前面,至少还有孩子陪着你,女儿最好,不是说女儿贴心吗……” 车镜里,阿笙眼眶里蓄满了湿意,勉强自己微笑,却有泪水无声滑 第 52 部分 落…… 车停了,身体被搂进陆子初的怀抱里,他笑,轻轻拍着她的背,无奈,怜惜,懊悔:“傻,跟你开玩笑呢!我哪舍得走在你前面?” 阿笙也不知道那天是怎么了,紧紧搂着陆子初,在他怀里哭得很伤心。她已不能没有他,容不得他有一天走在她前面。 黑色汽车停在路边,窗外是盈盈绿绿的风景,因为群花点缀,耀眼满目。 …… 有人说,爱情要么冷暖自知,要么就一定会血肉纠缠。 阿笙觉得,她和陆子初不是前者,也不是后者。他懂她,两人之间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默契感,需要无尽的宽容和理解,得之不易。 就像现在,他把她搂在怀里,小心翼翼的安慰她,温热的呼吸近在耳边,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听了他的话,她为什么会那么难过?就是想哭,那种难过的情绪来得太莫名,仿佛就在她满怀喜悦的时候,忽然有人狠狠斩断了前路。 这种感觉很不好。 晚上回去,阿笙喝了红糖水,躺在床上不愿吃饭,陆子初坐在床边,无奈的看着她,最后还是把饭端到了房间里,哄着她坐起来,亲自喂她吃饭。 看着送到她唇边的饭菜,她隐隐不悦:“我不是小孩子。” 他突然笑了笑,柔声道:“对,你不是小孩子,你是我的小女人。” 一句话,竟莫名逗笑了她。 她忽然间觉得很可悲,这个男人深深影响着她的喜悲,一念天堂,一念地狱,情绪被他牵引,当初是不设防,现如今竟是这般心甘情愿。 那天,她说:“感觉自己像个疯子,又哭又笑的。” 他静静的注视她,漆黑的眸子波光流转,他说:“是疯子也没关系,不是还有我吗?我陪你一起疯。” 多年后,阿笙每次想到他们之间的对话,都会缩在角落里无声痛哭,一语成戳,长达六年的分离,将两人生生拉出了彼此的生命之外…… 在疯子的精神世界里,又哭又笑的那个人只有她,不知当初是她遗弃了他,还是他遗弃了她。 …… 9月18日,下午17:30分,卷四历时210分钟,终于结束。 阿笙走出考场,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和惬意。 那天,众目睽睽之下,陆子初捧着她的脸,吻了吻她的唇,低沉出声:“祝贺你 ,也祝贺我,苦日子终于到头了。” 阿笙身体里仿佛窜起了一把火,忽然燃烧到了面部,在男女考生和陌生又熟悉的校友目光注视下,阿笙脸上的热度,很久都没有消散下去。 …… 那天回去,t市大街小巷群花绽放,开得不管不顾,无视阴雨侵袭,因为太过热烈,反而有些仗势欺人。 阿笙饱含温情的看着它们,觉得它们很像是一群被季节宠坏的孩子,放肆中却又带着烈日灼烧下的破釜沉舟。 也就是那天,吴奈有心找茬,在医院里给陆子初打电话,却声称要找阿笙。 阿笙接电话,得知吴奈邀请她外出吃饭,下意识看了一眼陆子初。 陆子初坐在沙发上看报纸,淡淡开口:“就说你没时间,不去。” 阿笙捂着话筒,有点小纠结:“可我有时间啊!” 陆子初放下报纸,靠着沙发,看了她一会儿,嘴角勾起笑,缓缓起身:“确定有时间?” 她已经预感到了危险,尤其见陆子初缓缓靠近她,心里多少有些小颤动,身子往后缩,见陆子初眸色渐深,连忙对话筒那端的人说:“不好意思,我没时……” 只可惜,阿笙还没说完,唇音就消失在陆子初的唇齿间。 “听你刚才的语气,似乎很想背着我赴约?”嗓音微哑,低沉而又撩人。 阿笙欲哭无泪,她哪敢啊? 柔软的唇被他摧残的不轻,吸吮连带啃咬,阿笙被他有力的手臂禁锢在怀里,潮湿的气息里,似乎藏着太多蠢蠢欲动…… 直到一阵突兀的开门声响起,及时打断了两人的柔情似火,陆子初拧眉朝门口望去,微愣,眉皱得更深了:“爸,你怎么来了?” 05年9月,她是我喜欢的人 更新时间:2014-5-2314:03:58本章字数:3281 05年7月到9月,阿笙做了一场温润人心的梦。 天很蓝,阳光很烈,风很热,高温下一朵朵小花耷拉着脑袋,病恹恹的兀自绽放着颓废的生命,撞进眼里全都是温柔。 仿佛回到了南方县城,因为那里是她的出生地,很容易就能让她产生眷恋的情绪,所以每次回去,都能欢喜的笑出声。 从没想过,那种快乐有一天会过渡到t市望江苑,因为这里有一个陆子初,所以触目所望,全都是最 美好的一切,满目风光。 但如今,看到门口突然出现的中年男人,有种欢喜,忽然在9月18日一下子沉到了谷底钶。 看到陆昌平,不淡定的那个人是阿笙,最淡定的那个人是陆子初。 “爸,你怎么来了?”声音平静,情绪没有起伏,似乎好心情并未因为陆昌平的到来受到丝毫影响。 这是阿笙第一次看到陆昌平,虽是初见,却在各类报纸杂志上看了太多有关他的新闻报道,为人低调,鲜少接受记者采访,陆子初在某些方面其实和他很像闽。 将近五十岁的男人,常年出没商界,纵使站在那里不开口,依然气势逼人,阿笙不紧张是骗人的。 陆子初原本搂着阿笙,见到陆昌平,手臂下滑,然后牢牢握住了她的手,站在她身边,跟阿笙没有任何语言,安静的像是一棵树。 陆昌平倒是很镇定,不着痕迹的打量了一眼阿笙,唇角不管怎么说,多少带着点笑意:“楚楚这丫头今天晚上来家里做客,说你今年没有继续在t大任教,我刚好在附近办事,你妈妈就让我过来看看你。” 阿笙想,对方毕竟是长辈,总不能面无表情的站在这里吧?就算不打招呼,嘴角也该带着笑容,但现在,嘴角笑容看似如常,只有她自己知道,隐隐有下垮趋势。 很显然,参加司法考试的校友,已经把她和陆子初的关系传到了学校里,楚楚想必闻听风声,所以才会在今晚前往陆家做客。 看了一眼陆子初,他还真是祸害了不少女人啊! 陆子初也在看她,眸子那么深,让人猜测不到他在想什么,阿笙是知道他性情的,隐隐猜到了什么,忽然有些不安起来,但他已经镇定开口,他对陆昌平说:“爸,她叫顾笙,我女朋友。” 原来听到这话,还是会心跳加速的,“女朋友”三个字,他从未在人前说过,此刻听到,阿笙心口都是麻的。 她现在是真的有些发呆了,直到陆子初凑到她耳边,温声道:“跟爸爸打招呼。”阿笙才回过神来。 看着陆昌平,阿笙轻轻唤了一声“叔叔好”就熄了话音,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了。 陆昌平点点头,看着阿笙,若有所思:“姓顾?” 阿笙心里一咯噔,她在想,如果是聪明人,一般会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呢?可能会先否认她和顾清欢之间的关系吧?等以后和陆家培养出感情,再说实情也不迟,但…… 陆子初没隐瞒的意思,阿笙也没有,她是顾清欢的侄女,并不可耻,如果在这世上,连她也遗弃了姑姑,那姑姑在国内就真的成为孤家寡人了。 “叔叔,顾清欢是我姑姑。” 这话说完,她看到陆昌平微微皱起的眉,还有那双一点点凉下去的眸子,阿笙的心也开始一寸寸的往下坠。 陆子初让阿笙去茶水室泡茶,有意支开她,客厅里一时间只剩下父子两人。 大概担心谈话会被阿笙听到,陆昌平声音较之往日压得有些低:“你们同居了?” “没有。”陆子初似是不想父亲误会阿笙是一个很随便的女孩子,所以又加了一句:“阿笙最近参加司法考试,暂时住在这里,我也方便照顾她。” 陆昌平挑眉:“法学系学生?” 陆子初点头,沉吟了一会儿,抬眸认真道:“请你不要为难她,就算不喜欢她,也不要当着她的面表现出你的坏情绪。” 陆昌平看着陆子初,目带审视:“看来你是真的动了心。” “她是我喜欢的人,我不愿失去她。”说这话时,陆子初眉目间染上了微光。 陆昌平微微愣了一下,但毕竟历经世事,很快就恢复正常,儿子这么勇于承认内心,还是很让他感到意外的。忽然觉得那位叫顾笙的小丫头很不简单,竟能融化看淡情事的陆子初,想来必定有过人之处,应该也是一个很出色的人。 转眸看了看正在茶水室煮茶的顾笙,陆昌平缓缓开口:“这姑娘眉目清浅,性子应该很沉稳,倒也宜室宜家,但顾清欢是她姑姑,你应该很清楚,你母亲还有你外婆知道后,怕是会反对。” 听出陆昌平的话外音,陆子初略一沉吟,问父亲:“这么说,你并不反对我们在一起?” 陆昌平身为父亲,其实很开明。对于陆昌平来说,陆家不缺钱,所以无需为了所谓的门当户对牺牲陆子初的婚姻幸福。 人活一世,快乐难觅。 陆家旗下集团,涉猎很广,陆昌平只有一子,按理说,为了集团前景着想,陆昌平应该让儿子经商才对,但他却跌破众人眼镜,尊重陆子初的选择,义无反顾的支持他走上刑事律师行列。 在陆子初眼里,陆昌平是一位好父亲。 陆昌平说:“韩愈和吴奈,还有你那个好朋友石涛,这些年不知换了多少女朋友,就你一个人每天独来独往,你外婆说你 清高,我反倒觉得这样挺好,男人要学会对女人负责,一段感情,不该欢喜着开始,结束的时候却是两败俱伤,人间悲剧。你如果真心喜欢她,想跟她牵手走下去,最好对人家小姑娘负责,以后纵使有人反对,也不能迫于压力,弃她不顾。” 陆昌平声音悠远,这番话说得更是语重心长,陆子初是明白父亲意思的,父亲是希望他能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到底。 “谢谢爸。”阿笙端茶出来前,陆子初对陆昌平说了这么三个字,简短,但却发自肺腑。 …… 一壶绿茶,茶水过杯,清香四溢。未喝,人先醉。 阿笙斟一杯茶,双手送到陆昌平面前,他双手接过,是个很注重细节的人,眉眼间有着和陆子初一样的沉稳和冷静,看出阿笙有些小紧张,倒也没有刻意安抚她,而是把安抚做得不动声色,茶杯送到嘴边,品尝一口,放下杯子,陆昌平眼里开始有了笑意,问阿笙:“煮茶技术很好,跟谁学的?” 阿笙说:“爷爷和奶奶平时喜欢喝茶,所以曾经专门跟人学过。” 陆昌平笑了:“现在的孩子,很少有人能够沏出这么好的茶汤来,看得出来,你对老人很用心。” 陆昌平音调很温暖,眸子里闪烁出家庭的光,仿佛融进了柴米油盐,平和如水,让阿笙对他突然有了好感。 他是陆昌平,身上却没有丝毫商人气息,宛如学者文人,浅淡的交谈,询问阿笙学业,聊聊未来学业规划,谈话极有分寸。 他的谈话让阿笙心存感动,无形中拉近了亲近的距离。 她喜欢这位房地产巨擘,并非因为他是陆子初的父亲,而是因为人生阅历,让他身上的气质变得厚重无比,跟他静心交谈,收获颇丰。 他们谈话的时候,陆子初很少插话,坐在一旁,含笑听着,修养极好。 坐了半个小时左右,陆昌平起身离开,临走时,对阿笙说:“有时间,子初带着你,我们一起外出吃个便饭。” “好。” 送陆昌平出门,在花园里巧遇刚开车回来的吴奈,看到陆昌平也在,先是一愣,快速扫了一眼陆子初和阿笙,大概疑心陆昌平是来找麻烦的。心里是这么想着,面上却是溢满了笑容,迎了上来:“陆叔,好久不见。” 上前,就是一个大拥抱,看得出来,陆昌平是极为爱护晚辈的,拍了拍吴奈的背,笑着说:“似乎比前些时候又瘦了。” “工作太忙,没办法。” 叮嘱吴奈管理好身体,司机这时候已经打开了后车门,陆昌平上车前,看着顾笙:“但愿我今天突然过来,没有让你受到惊吓。” 阿笙笑答:“不会,您很温善,也很亲切,我在您面前唯恐失去了矜持。” 闻言,陆昌平眼中的笑意陡然加深,这姑娘说话不急不躁,言语聪慧。 对这个孩子,他是心存喜欢的。 夏末,窗外飘来一阵风 更新时间:2014-5-2317:57:00本章字数:3344 晚上,吴奈死皮赖脸的登堂入室,摆明了要在陆子初家里蹭饭吃。 陆子初心情还是很好的,非但没有赶走吴奈,甚至提议给石涛打电话,让他也过来聚聚,人多热闹。 吴奈觉得天下红雨了,一直偏好清净的人,有一天竟然也开始喜欢起热闹来,稀奇啊! 话虽如此,还是热情洋溢的打起电话来。 阿笙在厨房里帮忙,心不在焉的洗着菜,“刚才我的表现是不是很差?钫” 陆子初眸子里掠过浅淡的笑意,这样喜欢一个人,他还是第一次经历,老实说刚看到父亲大驾光临,毕竟还是有些紧张的,担心父亲会摆脸色给阿笙看,倒不是说对未来很茫然,他对这段感情还是很谨慎的,怕阿笙会受伤害,会觉得难堪,怕一不小心就让她对这段感情心生迟疑…… 今夜,他对父亲有着太多的感激,父亲离开的时候,他能够察觉的出来,父亲还是很喜欢阿笙的。 “你表现的很好。”他从身后拥住她,适时安抚,和她一起清洗着蔬菜旱。 阿笙不再说话,他和她的手在水流和蔬菜里穿梭着,手指碰在一起,他已经轻轻握住了她的手,一时间只有哗哗的水流声在厨房里沉闷响起。 阿笙觉得,今年盛夏天气太热,但却多了很多令人舒心清爽的东西。 打破这份沉静的是吴奈,拿着手机走进来,看到这一幕,“哎呀”一声,音调加重,极尽扭曲。 石涛在电话那端,不明所以,音量透过手机传过来:“怎么了?” “一言难尽。”吴奈说着,幽怨的看了一眼陆子初和阿笙,伸长手臂,把手机递给了陆子初:“石头说不过来,你自己跟他说。” 陆子初并没有马上接过来,毕竟手上都是水,从厨 房里抽出一条毛巾把手擦干净,这才接过手机, 第 53 部分 听了两句话,也没接腔,打开了手机免提。 “石头有话要对你说。”陆子初解释道。 阿笙这边有些疑惑,还没来得及说话,石涛就开口说道:“阿笙,考得怎么样?” “凌晨十二点,网站才会准点公布正确答案,所以究竟答对多少题,连我也自己也不清楚。” “打算熬夜对答案吗?” 想了想,阿笙说:“估计不会。” 石涛轻笑:“你这丫头,倒是挺能沉得住气,我就不行了,当初为了对答案,愣是从十二点熬到了凌晨四点多……” 阿笙有些尴尬:“倒不是说我能沉得住气,我只是比较懒罢了。” 石涛在电话那端爽朗大笑,“吴奈说,你们都在子初家?” “对,你也来吧!这么长时间没见面,一起好好聚聚。”阿笙猜想,石涛应该还不知道她已经在望江苑住了两个多月。 有些感慨,已经两个多月了吗?时间过得真快。 石涛似是在电话那端沉吟了一会儿,然后“啧”了一声,笑道:“好吧,半个小时后给我开门。” 吴奈趴在吧台上撇撇嘴:“那尊大佛,我请了半天也没请动,还是阿笙面子大,一句话就搞定了,石涛那家伙典型的见色忘友。” 此时,石涛早已挂了电话,陆子初把手机还给吴奈,嘴角笑意淡淡,看到她跟他朋友们打成一片,心里有一种撩拨人心的暖。 …… 饭桌上,石涛给阿笙倒了一杯红酒,却在中途被陆子初拦截:“她这几天身体不舒服,下次再喝。” 见石涛有些泄气,阿笙凑到陆子初耳边,小声说道:“难得高兴一次,少喝一点没关系。” “不许贪杯。”终究还是妥协了。 阿笙无语,他就在她身边坐着,她哪敢贪杯?又不是酒鬼。 石涛有些后知后觉,终于发现了端倪,跟雷达一样,来回扫了一眼陆子初和阿笙,疑惑顿生,手肘蹭了蹭吴奈的手臂,压低声音:“怎么怪怪的?” “很正常啊!” 石涛皱眉了,正常的话,吴奈摸着鼻子笑什么? 吴奈是在笑石涛,竟然这么迟钝,用餐这么长时间,竟然现在才发现了异常。 餐桌上,石涛只是觉得陆子初和阿笙互动较为亲密罢了,也没多想,但…… 筷子掉在地上,石涛弯腰捡筷子时,发现陆子初和阿笙十指相扣,石涛刚把筷子拿到手里,见到这种情形,筷子再次掉在了地上。 “筷子就那么难捡吗?我帮你。”说着,吴奈也蹲了下来,石涛伸手指了指两人交握的手指,然后做了个“在一起”的手势,疑惑的看着吴奈,等待解答。 吴奈点头,石涛见了,差点飙出眼泪来,直接掐上吴奈的脖子,小声道:“看来你早就知道了,知道还不告诉我,害我刚才死了大批脑细胞。” “兄弟,我也不容易啊!” …… 久不见两人起身,阿笙想弯腰看他们的时候,陆子初似笑非笑道:“别管他们。” 事实证明,石涛得知陆子初和阿笙在一起之后,先是礼貌的说了声恭喜,只差没有说恭喜发财了,然后就是漫长的谴责,说陆子初和阿笙不够朋友,在一起也不告诉他,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阿笙听着石涛的话,浅浅微笑,终于打开很久不曾用过的手机,开机后,消息一条接一条,未接电话也有很多。 508舍友在今夜,短信一条接一条,跟qq聊天没两样,问的无非是她和陆子初在一起究竟是真,还是假。 阿笙有些头疼,摸了摸额头,该怎么回应呢? 这时,有人发来了短信,阿笙看到发信人,无意识咬了咬唇。 “发什么呆?”陆子初走过来,递给她一杯水。 阿笙心一紧,手机就在这个时候瞬间黑了屏,没电了…… 回到房间,充电,开机,有关于那条短信,却始终没有打开过。 她既然选择了陆子初,就应该渐渐远离韩愈的人生,这是对陆子初负责,也是在对韩愈负责。 …… 9月20日,这天是陆子初的生日。 生日前一天,陆子初就曾不动声色的跟她暗示过,但阿笙故作糊涂,一头雾水的看着他,于是,某人干脆放弃了,挑了挑眉,两手插在裤袋里,深不可测的看着她。 他大概觉得,她这个女朋友似乎也太不尽心了,连他生日是哪一天也不知道。 她只能继续装糊涂,担心吴奈、石涛过来搅局,一大早起床,换了一身纯白色棉布长裙,刺绣,很有民族特色。 下楼的时候,她看到他眼中有光划过,双臂环胸倚着餐桌:“要出去?”语气是不甚认同的。 “我跟依依有约,怕是要等到晚上才能回来。”昨天晚上,故意当着他的面,跟依依通话,两人约着今天一起逛街看电影,事实上,约依依见面是真,她和陆子初的事情,依依有所耳闻,她有必要跟她见见。 某人一听晚上,皱了眉:“晚上几点?” “不确定。” 想了想,陆子初说:“晚餐前一定要回来。” “我尽量。”已经忍不住想笑了。 见她转身朝玄关走去,陆子初认命般拿起车钥匙,轻声叹道:“在哪见面,我送你过去。” 行车途中,陆子初停车,下车片刻再回来,把一袋早餐递给了阿笙。 一杯牛奶,一个汉堡。 阿笙吃着汉堡,垂眸笑了笑,寂静安然,侧眸看向陆子初,早晨路况拥堵,他熟练打着方向盘,神情专注。 “不给我吃一口吗?”话语略显冷淡。 阿笙笑笑,把吃了几口的汉堡送到他嘴边,某人毫不客气的咬了一大口,声音含糊,变本加厉道:“牛奶呢?” 阿笙把吸管插进牛奶杯里,再次送到陆子初嘴边…… 于是,抵达目的地,阿笙喂陆子初吃完了大半个汉堡,至于牛奶,全都入了陆子初的口。 他是故意的。 下车的时候,陆子初眯眼问她:“真的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什么日子?” 某人彻底泄气了:“算了,约会结束给我打电话,我来接你。” …… 开车回去,韩愈给他打电话,问他要不要晚上一起聚聚。 “中午吧!晚上我有事。”敞开的车窗里,微热的风迎面扑来,为九月晚夏带来了一抹清凉。 爱上她,拥有完美的嫉妒【6000】 更新时间:2014-5-2419:38:14本章字数:6499 t市北环,有一条狭长的老街,古老,质朴,文化底蕴浓厚,平时会有很多中老年人结伴在此,流连忘返。 喜欢这里的人,当然也不乏一些年轻人,阿笙和依依就是这些年轻人中的一份子。 茶馆里,环境清幽,来这里喝茶的人,身份多样,有老外,有富商,有海龟,有白领……还有一些是话剧演员,并不出名,阿笙和依依从未看过他们的演出,却很喜欢坐 在那里,听他们说话。 这些人的眼神里有着怀才不遇的怅然,言行间有着文艺工作者的清傲,常年默默无闻,在特立独行里兀自固守坚持,阿笙觉得,每一种职业,只要是为了梦想和生活谋生奋斗,就理应受到尊重。 在这世上,对异性有***之心的,并非只有男人,女人也不例外钫。 看到帅气的男人,女人会在瞬间开启情感上的敏感度。依依讲陆子初,眼眸明亮,露齿微笑时,笑容温婉恬静。 “你和陆子初在一起,老实说我很意外。”依依说。 阿笙认真的回了一句:“我也很意外。旱” 依依嘴角浮现出笑意,靠着椅背,位置是她选的,靠窗,雕花屏风阻隔视野,独立成间。 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很多生活习惯有着惊人的相似度。许飞迷恋动漫,其中最喜欢的动画片是《足球小将》,每次看到阿笙和依依,就会戏称两人是现实版的大空翼和岬太郎,俗称黄金搭档。 对于阿笙和陆子初在一起,依依还是比较淡定的,毕竟没见面之前,阿笙和她通过电话,事先打过预防针,她能够感觉到,阿笙遇见了最适合她的男人。 依依手指敲着桌面,盯着阿笙看了一会儿,方才开口:“我在蓝钻见过陆子初,冷静自持,有修养,无疑他很出色,他选择你,必定是慎之又慎,我并不担心你们之间的感情,唯一让我不放心的,是他们家人的态度,我担心陆家或是韩家会因为姑姑,反对你们在一起。” 阿笙双手支着下巴,看着茶水出神了好一会儿,笑道:“到时候再说吧!” 有时候想得长远,只会对感情愈发计较,她不愿自己像个孩子一样在感情中索求无度,更怕自己付出十分感情,换来的却是对陆子初依赖至骨髓。 无论何时何地,不管你有多爱那个人,都不能拿出十分的热情,八分适宜,另外两分,一分是给予他最大程度的自由,另一分是留给自己,保持最真实的自己。 这次见面,阿笙发现依依变了,眼神里有淡淡的欢喜,因为清晰,所以很容易就能辨认。 她把这种改变理解成:老友再见,喜悦生暖。 …… 9月20日这一天,被韩愈一生铭记。 就是在这天中午,男主角迟迟未到,最先抵达目的地的人是石涛和唐汐,韩愈被侍者领往包间的时候,石涛和唐汐正在讲话。 唐汐:“18日深夜,有位校友给我打电话,说子初和阿笙私底下在交往,这事可靠吗?” 石涛:“两人交往有一段时间了,阿笙不是要参加司法考试吗?子初怕她分心,所以才没有公开。” 唐汐:“我就说嘛,上次阿笙食物过敏,子初脸色还真不是一般的难看,开车多年,我还是第一次见他违反交通规则,眼见阿笙出事,完全失去了应有的冷静。还有上次在蓝钻聚会,我在洗手间门口,遇到了他们,当时阿笙喝醉,子初抱着她从洗手间出来,我也没多想,正好我要回去,就顺便把阿笙送了回去,现在想想,从那时候起就有点不对劲了。” 石涛:“反正这次,子初是陷进去了。” 唐汐:“这两人都是学霸,还真别说,站在一起,看着挺赏心悦目的。” …… 吴奈来的时候,就看到尴尬站在一旁的侍者,还有站在门口,背对着他的韩愈,疑惑走近,还未见其面,就率先拍了拍他的肩:“怎么不进去?” 话落间,目睹韩愈神色,吴奈一怔,眉心蹙成了深深浅浅的沟壑。 韩愈眼瞳漆黑深沉,面庞阴霾密布,身体异常紧绷,似乎就连阴戾的表情也僵滞在了那里。 这时,包间内的石涛和唐汐也闻听声音,打开原本没合紧的房门,看到韩愈站在那里,先是一愣,忽然开始后悔刚才那番谈话了。 在所有人的认知里,韩愈讨厌顾清欢,连带也很讨厌顾笙,所以忽然间听说陆子初和阿笙在一起,脸色才会这么难看。 唐汐抿抿唇,她好像闯祸了。 “你们刚才说,子初和谁在交往?” 韩愈声音很冷静,但双手却早已插在裤袋里,无人看到的地方,修长的手指早已握成了拳头。 空气似乎变得很稀薄,唐汐和石涛都没有吭声,但势必要有人打破这份难捱的沉窒,吴奈轻声叹道:“阿愈,别站在门口,我们进去说。” 韩愈站着没动,冷冷一笑,近乎咬牙切齿,一字一字道:“我再问一遍,子初和谁在交往?” 这次连吴奈也不敢开口说话了,老实说他从未见韩愈这么恼怒过,那么冷的眼神,仿佛冷到了零摄氏度以下。 向来在人前不形于色的韩愈,这一次是真的怒了。在人前,他甚至撕掉了伪装,就那么声势逼人的追问着。 他已经相信了这样的事实,只 不过犹不死心罢了。 “有关于这个问题,你可以直接来问我。”清冽的声音,镇定自若,平静中带着淡然,就那么神奇的打破了僵局。 吴奈等人松了一口气,男主角来了,问题交给他去解决吧!他们对这事真的是爱莫能助。 韩愈转身,神情似是笼罩了一层薄冰,那样的目光似乎能够把任何人逼进黑暗里,他说:“为什么一定要是她?” 走廊清凉,可以听到午间前来用餐的人,忽远忽近的话语声,模糊中透着说不出的朦胧和苍白,好比此刻韩愈的心境。 陆子初眉目宛然,清清冷冷道:“只能是她。抱歉,我不想将就我的婚姻。” 简单一句话,宛如尖刀利刃,狠狠剖开韩愈血肉,若非不能轻易示人,想必里面必定是脓血腐败。 韩愈目光阴鸷,里面充斥着太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波涛暗潮,微微侧开眸子,不再看他,整个人笼罩在骇人的阴暗里,眼角挑出来的光,宛如隆冬晨间冰霜:“陆子初,你过界了。” 兄弟两人,似乎因为这件事情,感情已经开始出现了裂缝。 就那么擦肩而过,陆子初表情冷峻,也没拦他,只淡淡的陈述事实:“你有多恨顾清欢,跟我没关系,但你要明白,阿笙跟韩家没有任何关系。” 韩愈步伐一停,背影有着一触即发的愤怒,步下楼梯,伸出手,掌心里竟都是月牙形指甲痕迹。 …… 韩愈离开后,吴奈皱眉道:“因为顾笙,和韩愈反目成仇,值得吗?” 值得吗?陆子初看着空无一人的走廊,心里升起怅然,那丝怅然是留给韩愈的,但他很清楚,顾笙是他戒不掉的毒,既然戒不掉,那他所做的一切,都将是值得的。 …… 离开餐厅,韩愈在酒吧泡了一下午,在里面碰到几个富二代,典型的纨绔子弟,看到韩愈,干脆凑到了一起。 这些人,韩愈平时接触过几次,但不熟,也不屑熟,如今一杯接一杯的喝着酒,只当他们是空气,连虚伪应酬的心思也没有。 那么要命的喝酒方式,一杯杯名酒入腹,看得众人一个个摸着鼻子,坐在一旁不敢吭声,直觉一向冷傲的韩愈今天有心事。 彭家少爷坐在韩愈身旁,见韩愈一边喝酒,一边看着手机,那是一组号码,没有名字,反复的看,就是没有拨打的意思。 不知怎么的 ,隐约觉得那是一个女人的电话号码。 “韩少爷,不会是失恋了吧?”彭少压低声音,见韩愈没有理睬他的意思,也不生气,轻轻一笑,神秘兮兮道:“酒吧里有几位姑娘长得挺漂亮,你要不要见见?” 这时,不待韩愈说话,旁边有人听到,忍不住起哄道:“有多漂亮 第 54 部分 ,快带进来让我们瞧瞧。” 于是,光线迷离的包间内,有几位衣着暴露的年轻女人站成一排,站在最左边的女孩刚好出现在韩愈的视线里,最先入目的是一双帆布鞋,韩愈有些恍惚了,他有很长时间没有看到阿笙了,但记忆中她很喜欢穿帆布鞋,偏爱深蓝色和白色。 抬眸,女孩一袭素色长裙,头发比阿笙的还要长,眉眼竟和阿笙有着几分相似。 彭少误解了韩愈的意思,以为他对那女孩有兴趣,就抬手示意那女孩过来。 女孩是极为欢喜的,虽说做这一行没有挑客人的权利,但今天看到这么帅的金主,心里难免有些心花怒放。 上前坐下,见韩愈靠着沙发把玩着手机,就大着胆子,也有心调和气氛,伸手轻轻拿着手机顶端:“先生,要不我陪你喝几杯?” 这边,韩愈手指原本正悬在拨号键上,女孩伸手拿手机的时候,他下意识握紧,于是……竟然按下了拨号键。 向来不知紧张为何物的韩愈,此刻竟因为一个电话紧张起来,犹豫着该挂断,还是等待对方接通。 “松手。”冷冷的声音,让女孩连忙松开手指,有些不知所措。 这位客人长得挺好看,就是性格似乎有些冷,酷酷的,却很吸引人。 手机“嘟嘟”声响起,韩愈一颗心在漫长的等待过程中备受煎熬,从紧张、期待,一点点转化成了冰冷。 无人接听。 彭少这时候又凑过来,饶有兴趣道:“韩少爷,给谁打电话呢?” 韩愈微抿唇,终于开了金口,“借用一下手机。” 彭少哪有不借用的道理,连忙把手机递给了韩愈,眼见韩愈熟练的拨了一组号码,好奇心切,示意众人安静,一时间包间里只有“嘟嘟”的电话声缓缓响起。 手机被人接通,众人隐约间似乎听到一位女子声在手机那端响起:“你好,请问哪位?” 就在彭少等人疑惑那女人是谁时,只听“砰”的一声脆响,韩愈把手里的手机狠狠的砸在了墙壁上。 手机壳、电池、手机卡彻底分家,支离破碎。 众人吓了一跳,韩愈在商界堪称黑马,老狐狸一个,平时虚伪处世,几时这么情绪外露过? 显然是气坏了。 韩愈摔坏的可是彭少的手机,彭少却不敢多加埋怨,一个手机而已,花不了几个钱, 平时彭少如果见韩愈发这么大的火,浑身充满戾气,说什么也不敢招惹他,但今天身处酒吧,喝了酒,胆子明显大了许多,笃定自己之前猜测正确,韩愈这么生气怕是因为女人,失恋可能性比较大。 不过也奇怪了,像韩愈这么好的身家,竟然还会有女人嫌弃他,对那人忽然生出几分好奇来。 “别生气,不就一个女人吗?这里有的是,只要你喜欢,我都能帮你通通找过来。”彭少说着,对坐在韩愈身边举手无措的女人挤眉弄眼道:“还不好好陪韩少喝几杯,伺候好眼前这位主,以后有你享福的时候。” 这话虽说有玩笑成分,但像韩愈这样的人,也曾游戏花丛,听说对女人一向大方,所以彭少倒也没有空头许诺。 只可惜,今天韩愈心情是真的很不爽,巴结韩愈没错,错就错在挑错了时机。 那女孩靠近韩愈,柔软的手臂刚碰到韩愈的手,就被韩愈一把甩开,“滚——” “滚”这个字,也只有韩愈才能表达出逼人的气势来,一字出口,女孩吓得连忙站起身,包间内的男男女女们全都屏住了呼吸。 这时候,韩愈已经站起了身,掏出皮夹,从里面抽出一张卡,甩在了彭少身上:“手机钱,酒钱,使劲刷,预祝你们醉生梦死过一生。” 韩愈迈步走到门口,又停下步子,看了一眼站在角落吓成一团的女孩,冷冷一笑:“出来卖,还穿这么纯,白瞎了这身衣服。” 这话可真是恶毒到了极点,女孩脸色青白交加,眼里瞬间就蓄满了泪水。 女孩同行搂着女孩,轻声安慰她。 有人皱眉道:“韩少今天这是怎么了?跟吃着炸药一样,一点就着,火气还真不是一般的旺。” 彭少原本有些不悦,感觉自己之前完全是热脸贴冷屁股,韩愈傲气十足,虽说没给他好脸色看,但好歹留下了金卡,之前也不算是白受气了。 女孩同行看不下去,忍不住问道:“那人是谁啊?说话这么毒,无非长得好看一点,有什么可拽的?” 彭少搂着身旁女伴,说话轻佻:“妹妹,这你就说错了,你知道刚才那人是谁吗?韩愈。鑫耀投资公司少东,商界投资传奇韩永信的儿子,陆氏房地产巨擘是他姑父,韩家资产远比你想象中还要惊人。” 进来的女人们听说他是韩愈,有人诧异,有人恍然大悟。 有女人小声说道:“难怪我一看到他就觉 得眼熟,好像前段时间还在杂志上看过他的一篇专访。” 彭少端起酒杯浅浅喝了一口:“这人从小就孤傲,学习出色,家境好,能力好,生来就高人一等,瞧不起任何人,再加上长得帅,眼光挑着呢!说实话,你们还真是入不了他的眼。”见身旁女伴有些不高兴,彭少似笑非笑的亲了亲她的脸:“你也别恼,高雅之物入不了哥哥的眼,哥哥我就喜欢你们这种俗物。” 酒吧纸醉金迷,打情骂俏,这里是堕落的天堂,用金钱麻痹了痛苦,助长了虚幻的快乐。 韩愈开车离开,城市早已拉下了夜幕,车灯如火,他把车开的很快,燥热的风穿过车窗吹打在他的脸上,终于有了片刻清凉感。 在这样一个夜晚里,他把车停在了望江苑对面,他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停在这里,仿佛奶奶家里圈养的那些流浪猫,被他关在笼子里,撕心裂肺的尖锐哭叫着,挣扎的抓着铁笼,试图奔窜而出。 看门老大爷是认识他的,看到他的时候,笑眯眯道:“韩先生,陆先生和顾小姐前不久开车出去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 顾小姐?韩愈心里传来针扎般的疼痛,究竟需要来往多少次,看门老大爷才能对顾笙这般熟悉? “她常来望江苑吗?” “顾小姐吗?”老大爷笑道:“顾小姐搬进望江苑有两个多月了,她和陆先生同居很久了。” 韩愈心里狠狠一瑟,眼前一片眩晕。 车内的人久不出声,老大爷弯腰透过车窗看向韩愈,见他无力的靠着椅背,望着小区建筑,愣愣的出着神,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老大爷刚想说话,却听韩愈音调冰冷,淡淡的投掷出来,似是呢喃自语,又像是在跟老大爷说话一般。 “原以为她还小,没人能那么快就发现她的好,没想到……迟了吗?” 老大爷听不出这话是什么意思,再加上韩愈声音很轻,有些字老大爷也没听清楚,只觉得今日韩愈褪掉了冷漠,整个人笼罩在黑暗里,隐隐绝望。 …… 晚上在餐厅吃饭,往年这个时候,若是在国内,陆子初必定和家人或是朋友聚在一起,但今年跟往年有些不同。 和阿笙简单的吃顿饭,说说话,也是挺好的。 其实晚餐很讲究,那家餐厅夏天的时候,陆子初带阿笙来过,她很喜欢这里,餐厅装潢很独特,白色的墙壁上挂着很多酒,白酒或是红酒,错落有 致的摆放在酒架上,很精致。 侍者带两人找位置坐下,陆子初事先点过餐,直接上餐就行。 她好像并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用餐的时候很安静,中途放下刀叉,起身时对陆子初说:“我去趟洗手间。” “需要我带你过去吗?”陆子初问。 “不用。”她笑,又不是小孩子。 后来发生的事情,对于陆子初来说,很突然。 这样的惊喜,他从未预想过,通常都是男人为女人制造惊喜,却没想到……她却反其道而行之。 两分钟后,餐厅里响起她俏皮的声音,通过麦克风,她说:“嗨,陆先生,如果听到我声音的话,麻烦看向我,谢谢。” 隐隐含笑的声音,瞬间让餐厅陷入沉寂中。 突然听到阿笙的声音,陆子初险些被食物呛到,拿起餐巾,擦了擦嘴,抬眸朝声源处望去,心脏差点停摆,几秒后,那里似乎有什么东西终于开始恢复正常跳动,一下又一下,急促,有力…… 喜悲相遇,最出色的的情敌【6000】 更新时间:2014-5-2520:17:33本章字数:6529 这家餐厅名字叫:如果爱,是一家音乐主题餐厅,来这里就餐的人多是情侣、夫妻。 餐厅每到固定时间段,就会有钢琴独奏,今天也不例外,女钢琴师看起来比阿笙年长几岁,早已坐在钢琴旁就位,阿笙站在钢琴旁,陆子初看向她的时候,她对他露齿一笑,黑白分明的眼睛里眼波流转,很耀眼。 水晶灯光下,女子一袭长裙,领口有着精美的刺绣,赤脚穿着一双少数民族特色凉鞋,头发松松挽起,斜插着一根簪子。 精美的民族衣服,很少有人能穿出这种特色韵味来,偏偏穿在她身上却带着说不出的优雅。 她信佛,脖子里常年挂着一条白金项链,吊坠是一块和田坐佛,笑容慈悲温暖钶。 她对他说过,这块玉是老一辈传下来的,希望她能在佛祖庇佑下,一世无忧。 时年19岁的她,早已出落的亭亭玉立,众人瞩目下,仿佛暗夜里盛开的白莲花,盈盈光辉,破夜而出。 侍者为她送来小提琴,在他略显意外的目光注视下,这一刻,她终于羞涩的笑了笑明。 他竟不知道,她会拉小提琴…… 看着她,有一种心动被 她撩拨的无法克制。 耀眼舞台,年华美好的女子,明媚的微笑,一把小提琴,种种因素交织在一起,陆子初心头被浸润,眼眸里有光一闪而过,他在寂静无声的主题餐厅里,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清晰,辨识度很高。 钢琴伴奏下,《卡农》被阿笙缓缓拉出,相同的旋律,却因为亲密纠缠,相互追逐缠绕,曲调缠绵至极。 这首乐曲,没有那么多的跌宕起伏和惊心动魄,但却引起了众人共鸣。就餐男女靠着椅背,或是支着下巴看着台上的女子,安静聆听着。 陆续有人进来用餐,很安静的拉开椅子就坐,将声音控制到了最低。 陆子初忽然明白阿笙为什么会选这首乐曲了,看似平凡的韵律却有着宛如她一般的沉静如水,里面包含着瞬息万变的生命力。 日常琐碎,看似平凡,却有着温润人心的力量,所谓爱,理应经得起生活中最平淡的坚守。 卡农最后曲调融合在一起,仿佛恋人生死追随,永不分离。 餐厅冷气袭身,陆子初心里却炙热的像是一把火,就那么万分缱绻的望着她,不愿打破刹那间勾画出来的圆满。 一曲毕,女子放下小提琴,原本清冷的语调不期然消融在沉寂里,嘴角笑容清浅,美好的不忍轻易触碰。 阿笙说:“谢谢餐厅经理,同时谢谢我身旁这位钢琴伴奏,隆重介绍一下,08号穿着白衬衫的这位男士,是我男朋友。” 阿笙视线略显放肆,就那么坚定无误的投落在陆子初身上,看着他微笑,像个恶作剧得逞的坏孩子。 众人不约而同,一致望向陆子初,齐刷刷的视线里起初有着探寻,有着艳羡,能被如此气质优雅的女人用心对待着,想必男人必定有着过人之处。 确实有着过人之处,众人目光惊艳,男子容貌堪称男色极品,长得帅,气质佳,清越闲适,静静的看着小女友,慵懒的微笑着。 间或有人呢喃出声:“她男朋友真帅。” “哇,帅哥。” 这样的赞美之词,很容易就引起男方醋意,酸溜溜的补充了一句:“长得好看又不能当饭吃。” 长得好看,还是能当饭吃的,赏心悦目,看着也就饱了,陆子初成全了别人眼中的赏心悦目,而阿笙成全了陆子初的刻骨铭心。 陆子初眸色温柔,单臂搭在椅背上,另一手敲打着桌面,从未觉得“男朋 友”三个字如此动听。 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有力的武器是感动。此刻,因为她,心念落定,内心丰盈成灾。 阿笙缓缓开口:“很多年以前,我们都是懵懂无知的小孩,恨不能早日相识,以至于彼此笑容里沾染了太多世事尘埃,但依然要感谢上苍,让我能够在成长路途中遇到这样一个男人。若不是他,我不会知道某一年,某一日,我会如此眷恋一个人……” 这些话从她嘴里说出来,被赋予了更深层的意义,让陆子初的嘴角盛放出一朵朵炫目的花。 见他无声微笑,阿笙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整张脸因为笑容格外生动,好像能发光一般,堪似水晶。 阿笙看向陆子初,那一眼,带着往日罕见的娇嗔,笑容羞涩:“陆先生,拜托你别笑,说实话,在人前说这些话,我有些紧张。这么笨拙的表达内心情感,我还是第一次。今天是我男朋友生日,如果我没有任何表示的话,他怕是会甩脸色给我看,所以请大家多担待,如果打扰了大家用餐兴致,还请把谴责的目光瞪向我男朋友。” 俏皮的话语,隐藏着小幽默和小智慧,陆子初无法抑制嘴角上扬,侧眸看着她,笑容无法抵挡,惟愿这样的笑容能够挂在她脸上一辈子。 一席话,获得掌声和一阵或低沉,或悦耳的笑声,很善意,仿佛阳光洒满一室,暖暖的。 一曲《卡农》,外加小提琴独奏《生日快乐》,音调优美轻快,餐厅里坐满了人,听者心里莫不溢满了温情 陆子初内心一片轻柔,她是他喜欢的女子,也许第一眼见到她,课堂上第一次唤出“顾笙”的时候,心就遗失在了她的眉眼间。 陆子初看着她,19岁的她,一双眸子漆黑明亮,宛如月夜光华,在夜色中随着音符缓缓流动着,弹奏的曲调里有着她不轻易流露的柔情。 9月20日,这一天被韩愈一世铭记,同样也被陆子初铭记一世。 前者如坠深渊,后者扶摇云霄。 众人忘不了,年轻女孩是如何为男友庆生,帅气的男人又是如何回馈女友精心策划的生日惊喜。 她为他营造的氛围,他是那么喜欢,以至于后来失去她的日子里,他不敢再过生,怕会记起她,怕会目睹她如烟花般的微笑。 那天,桌上花瓶里,他摘了一朵白玫瑰,迈 第 55 部分 步走向她。 众目睽睽之下,搂着她的腰,把花插在她的头发上,她抬手摸了摸,眸子湿亮,轻声问他好不好看? “好看。”那一声有着别样的撩人。 人前,陆子初珍之重之的亲吻着她光洁的额头,阿笙眉目低敛,静静微笑。对的,就是这种感觉,和他在一起,她会很平静,仿佛什么坎坷都能一起度过。 也是在那天,情侣主题许愿墙上,阿笙在便签上写下祈祷文:“你静静地居住在我的心里,如同满月居于夜。” 陆子初后来握着阿笙的手,宛如教小孩子写字一般,一同在这句话的后面添加了一句话:“子初、阿笙,如花美眷,细水深流。” 写完了,他维持姿势不动,从身后拥着她,下巴支在她肩上,同她一起看着那些字,漆黑的自己晕染在淡黄色便签上,衍生出一段情迷,短短几句话,见证了他和她的故事和过往。 “除了小提琴,你还会什么乐器?”声息在耳畔,含着压抑下的情动。 阿笙偎在他怀里,抬手环着他脖子:“下次,我可以拉二胡给你听。” “好。”轻轻抱着她,闻着阿笙发间清淡的发香,陆子初心里被煨得暖暖的。 请不要让她眉间沾染上忧伤,如果她能一直这么笑,他愿意拿他的喜来换取她今生所有的悲。 …… 那天回望江苑,有车停放在陆子初家门口,朦胧迷离的灯光下,韩愈靠着车门,手里夹着一支烟,火光明灭闪烁,脚下少说也有十几支烟头。 看到阿笙下车,韩愈目光直直射向她,宛如夜色阴鸷。 阿笙站着没动,忽然想起出发前他曾给她打过电话,但却没有接听。心虚吗?她只是不想和韩愈有太多牵扯…… 陆子初此时已经下车,看到韩愈,竟然还能做到面不改色。 韩愈看也没看陆子初,只是看着顾笙,声音有些哑:“你过来,我带你回韩家,或是回学校。” 不管去哪儿,就是不能留在望江苑。 阿笙之前的喜悦被冲淡,抿唇不吭声。 陆子初握住阿笙的手,盯着韩愈,眼神透着说不出的清冷。 韩愈今天太显执拗,他没看两人交握在一起的手指,仰脸望着灯光,也不知道在出神的看些什么,或是他只想逼退眼睛里的湿意。 “顾笙,你跟我走,我 ……不欺负你。” 骄傲如他,此刻竟然语带请求,阿笙心里忽然很难过,她看着脸色发白的韩愈,又看向身旁沉默如树的陆子初。 陆子初什么话也没说,但握着阿笙的手劲却很重,看似镇定的神情间隐藏着疏离和愤怒。 他那么聪明,韩愈彻夜守在这里,说着莫名的话语,他定是猜到了什么,脸色并不好看。 两兄弟,韩愈目光冰冷,陆子初目光淡漠,四目对视,竟是互不相让。 …… 那夜,兄弟两人并未撕破脸,因为韩永信病重抢救,顾清欢在双方僵滞的时候,给韩愈打来了电话。 20日深夜10点左右,鑫耀投资公司总裁韩永信心脏病发住院,并接受了心肺复苏手术,韩家、陆家齐聚,一直坚守到凌晨,方才转危为安,送出手术室。 韩永信心脏原本就有问题,之前多次感染呼吸道疾病,但20日才爆出对方心脏病复发,消息一出,外界对鑫耀接~班人饱受期待和争议。 鑫耀管理层,一方拥护副总裁顾清欢,另一方拥护韩永信儿子韩愈接管鑫耀。 其中,对于顾清欢接管鑫耀,争议最大,但因她手中持有决胜性股权,所以外界争相报道,鑫耀少东想要回归鑫耀管理层,无疑前景堪忧。 21日清晨,韩永信苏醒后,发表简单声明,声称身体已无碍,不会影响未来管理决策,试图用这种方式来淡化此事造成的负面影响。 那天,阿笙一夜未眠。 临走时,陆子初紧了紧她的手:“阿笙,你在家等着,有消息我给你打电话。” 那通电话,是清晨响起的,阿笙耳力敏锐,下意识从沙发上坐起来,“怎么样?” “醒了。”顿了顿,陆子初的语气竟是沉重的,他说:“阿笙,去看看你姑姑。” 阿笙心里一咯噔,好半晌,才低低的“嗯”了一声。 …… 门铃响起的时候,顾清欢正穿着家居服,赤脚站在窗前,双臂环胸,似乎想给自己一些温暖。 开门,未见来人,顾清欢嘴角率先浮起笑意,见来人是阿笙,微愣,笑容加深,声音很轻:“怎么这时候来了?” 不该这时候来的,因为顾清欢太狼狈,脸颊红肿,听说是被韩老太太掌掴的,因为她隐瞒韩永信心脏有问题,害得韩老太太差点失去儿子。 顾清欢云淡风轻道:“有些东西很私密,没办法和人一起分享,也没人能够分担。人世间的喜和悲,从来都是不期而遇的,没有人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老天坏着呢!” 顾清欢的话有些莫名,阿笙听得懵懂,怀疑顾清欢是否生病了,或许她该问一下姑姑,她是否知道自己究竟在说什么。 但阿笙知道,向来无坚不摧的姑姑,在今日终于掀开了盔甲一角,顾清欢说:“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十几年过去了,日子经不起推敲。今天凌晨,从医院回来,天色阴沉,我看着车镜里的自己,眼角竟已生出这么多的鱼尾纹。这么多年过去,好像一切都变了,又好像一切都未曾发生过改变。对你爷爷和奶奶,我心存内疚,我不是一个好女儿,这一生,我过得何其失败,仿佛每个毛孔里都装满了罪恶,但是阿笙……”顾清欢看着阿笙,眼眸温柔:“没有人天生喜欢当坏人。” 天有点阴,风很凉,阿笙看着顾清欢,看她如何痴言痴语,看她如何不痛不痒的说着冰冷的话语。 她姑姑就像是一条常年被封冻,进行冬眠的蛇,就算心情再如何糟糕,也无法触摸心中的那份柔软。 足够冷漠的人,不贪婪温暖,阿笙在姑姑的眼睛里看不到丝毫情绪。 她忽然意识到,姑姑内心深处一定饱经伤痛,这份伤痛淹没了她所有的喜悲,所以才能在经年累月中如此苛待自己。 姑姑说:“阿笙,因为我,让你在学校饱受排挤,我感到很抱歉。” 阿笙微愣,随即恢复如常:“没有,没有人排挤我。” “那次我去学校找你,无意中听到学生在说你,在说我,我一个中年女人躲在洗手间里,竟然不敢出来。我始终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但那一刻,我心存愧疚。我去宿舍楼看你,见你形单影只,独来独往,你知道我心里有多难受吗?在国内,你是我唯一的亲人了,为了你好,我应该疏远你,但阿笙……姑姑不舍,偶尔见见,可就连偶尔,也总能让你见到我最狼狈的那一面。”说这话的女人,微笑着,笑声却是那么难听:“别再跟姑姑联系了,就当是我求你了。” 阿笙扯着顾清欢的衣摆,眸色潮湿,她轻声说:“奶奶活着的时候,一直牵挂着你,她死了,我替她继续牵挂你。姑姑,我不让你一个人,国内至少还有我为你养老送终……” 顾清欢背对着阿笙,死死咬着唇,有温热的液体划过眼眶,但却一寸寸的掰开阿笙的手,忍着喉间哭声, “我睡了,你自便。” 阿笙看着顾清欢的背影,想试着微笑,嘴角却无法拉扯出微笑的弧度。是从什么时候起发现的呢?爱情死在了顾清欢的身体里,唯一能支撑她活着的,只有亲情了,如果有一天亲情永断,她只怕连清淡的欢愉也没有了。 …… 韩家雕花大门“吱呀”一声被冯妈推开。 她送阿笙离开。 阿笙走得艰难,每一步仿佛都耗尽了她所有的力气,泪眼中,路况幻影多重,脚踩空,险些跌倒,却有一双手臂牢牢搂住了她。 入目,是陆子初冷峻的脸,他在这里似乎等了很久。 不愿让他看到她眼角的泪光,并不避讳冯妈,踮起脚尖,伸手环住他,把脸埋在他的脖颈间。 “阿笙……”陆子初似是想说些什么,最终将语言化成了举动,抱着她,轻拍她的背:“要回去吗?” “嗯。” 冯妈站在门口,不敢置信的看着陆子初和阿笙,他们这是…… …… 回到望江苑,阿笙说要回房间午睡,陆子初也没多说,纵容放行。 午饭做好,去卧室叫她,就看到原本该午睡的某人正在收拾行李。 陆子初止步,站在门口,静静的看着她。 随着年龄增长,阿笙眸子越发温和坦然,05年夏末,终于在成长中迎来了破茧成蝶。 有越来越多的人发现了她的好,他并不是毫无反应的,之前没感觉,是因为他对自己有自信,但现在,出现了一个太过优秀出色的韩愈,无疑内心深处他是焦躁的。 他该如何?同处一个屋檐下,有多少次想把她彻底变成私有物,但他不能吓坏她,有时候尘埃落定是需要过程铺垫的。 这时,阿笙转身看到他,没有意外和惊讶,继续整理衣服:“我明天回学校。” 她不是在跟陆子初商量,而是在陈述事实。 陆子初倒是处变不惊,“因为韩愈,还是因为你姑姑?” “……都不是,读研的话,住在望江苑会不方便。”声音有点哑。 陆子初倒了一杯水递给阿笙。 “谢谢。” 她接了过来,低头看着杯壁,过了一会儿,对他说:“你和韩愈别因为我反目成仇。” 陆子初微抿唇,轻描淡写道:“你早就 知道他喜欢你?” 阿笙不说话,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话不说,偏偏对陆子初说了“对不起”三个字。 因为她,他和韩愈关系闹僵,她觉得很抱歉。 陆子初心口一紧,看着她,目光深湛,循循善诱:“阿笙,说你喜欢我。” 语言谨慎,隐隐克制。 阿笙微愣,他这是在不安吗? 这次回学校,确实跟姑姑和韩愈无关,刚才接到法学系主任的电话,作为学校推免生,阿笙免试读研,学校让她明天或是后天回学校报到。 她的举动是否吓坏他了? “我对你,岂止是喜欢那么简单。”阿笙轻轻一笑,声音且轻且柔。 陆子初心弦被拨动,竟那么容易就被她安抚了。 9月22日,返校众说纷纭 更新时间:2014-5-2617:49:09本章字数:3313 9月22日阿笙回学校,陆子初随行。 陆子初在t大是名人,阿笙好歹也是学霸级人物,这样两个人平时独自出行,回头率就极高,现如今陆子初提着行李走在前面,阿笙跟在他身后,就这么光明正大的现身女生宿舍楼,吓坏了沿途众人。 之前倒是闻听过风声,但大多数人都是半信半疑,此刻亲眼目睹,一个个张着嘴,回头率200%。 阿笙走得很慢,陆子初单手插在裤袋里,偶尔会放缓步伐,等她跟上。 夏末,t大校园,男女皆是出色的人,男人出类拔萃,女人沉静安然,路遇各系教授,都会好奇的看一眼阿笙,然后停下脚步跟陆子初简单寒暄钶。 老实说,若不是之前陆子初教过阿笙,这两人站在一起,还真是天作之合,出奇的赏心悦目,只是……众人没想到的是,清傲如陆子初,有一天竟会被一个小丫头吃得死死的。 不难发现,陆子初跟人谈话的时候,会看向阿笙,没有任何话语交流,但那么轻柔的眼神,摆明了在这段感情中,某人早已泥足深陷。 这一天,但凡见过陆子初和阿笙的老师们,脑海中都会浮现出同一个问号:“小姑娘真有本事,也不知道当初是怎么追上陆子初的?明” 不仅是在他们眼中,全校师生几乎都是这么认为的,这种话题延伸至508,江宁三人看着陆子初,拘谨的站在宿舍里,尚未关闭的房门口,更是围满了好奇 的人。 一口一个“陆老师好”,平时说话口无遮拦的舍友,俨然化身成了乖宝宝,有礼得很。 陆子初说:“我已经不在t大任教,叫我名字就好。” “陆老师……”关童童忽然止话,吐了吐舌,“哎呀,叫习惯了。”可爱的笑了笑,问陆子初:“您和阿笙真的在交往吗?” “嗯。” 门口传来一阵此起彼伏的异响,听得出来,很多人听到这句话,无疑心绪杂乱。 薛明珠笑道:“这是大喜事,陆老师改天要请我们吃饭才行。” 陆子初轻笑了一下,竟允诺薛明珠她们:“我最近不太忙,确定在哪儿吃饭,可以让阿笙转告我。” “太好了。”薛明珠几人欢喜拍掌庆贺,江宁似是想起了什么,好奇问:“陆老师,阿笙当初是怎么追上您的?” 陆子初嘴角微扬,看了一眼略显尴尬的阿笙,轻轻握住了她的手:“事实上,是我追阿笙的,司法考试结束后,阿笙才同意和我交往。” “啊?”众人惊呼,然后一致沉默,陆子初主动追阿笙,已经是匪夷所思了,又被告知,阿笙嫌弃陆子初,众人怎能不震惊? 好半晌,江宁发表感慨:“我们阿笙魅力无极限啊!” 阿笙:“……” 送陆子初离开,走廊里好奇目光无数,他握着她的手,一直都没有松开。 等电梯的时候,阿笙对他说:“谢谢。” 他担心508舍友埋怨她隐瞒恋情,所以才会说司法考试后,她才同意和他在一起,算起来两人交往只有两天光景而已,这么一来,江宁她们便不好再说什么,也能堵住众人的口,这么一来,两人更称不上是“师生恋”,如此为她着想,她是知道的。 陆子初侧眸看了她一眼,眸色淡淡的,没吭声。 那一眼,看得阿笙心里直发毛,难道“谢谢”说错了吗? 应该是错了,进了电梯,待电梯门在众目睽睽之下轻轻关闭,阿笙觉得眼前一黑,陆子初的唇转瞬间就覆盖在了她的唇上。 阿笙反应不及,没想到他会在学校电梯里乱来,电梯里有摄像头,一楼宿管老师如果坐在电脑前的话,能看得一清二楚,他…… 阿笙很紧张,被他吻着,也不敢乱动。 明明那么冷清孤傲一个人,私下面对她的时候,似乎总会情难自制, 比如说,吻她,却不分场合。 阿笙被他吻得身体发软,再看他,眸子里似乎燃起了可疑的火光,但他做事毕竟还是有分寸的,一楼数字闪现时,离开她的唇,指腹温存摩 第 56 部分 擦着阿笙被他吻红的唇,含着小警告:“不许再对我说谢谢。” “……”她不敢了,真的。 越是谨言慎行的人,内心就越是阴险狡猾,陆子初是其中之最。 出了电梯,阿笙下意识往宿管老师那里望去,松了一口气,还好,宿管老师并未坐在电脑前,要不然她又要扬名t大了。 这天,阿笙回到508宿舍,一进门,就遭遇了几人围攻。 江宁:“阿笙,我说你脑子是不是秀逗了,陆男神你都嫌弃,什么眼光啊你。” 关童童:“你说说,陆子初哪点不好了,你究竟嫌弃他什么啊?” 薛明珠说话更狠:“老实说阿笙,陆子初追你的时候,其实你心里早就乐成了一朵花吧?” 阿笙:“……” …… 那天,陆子初跟阿笙告别之后,并未急着回去,而是去了校长办公室。 两人平时私交不错,校长又极为器重陆子初,一番浅谈茶聊,校长无疑也听到了风声,笑道:“看来你是非她不可了。” 陆子初看着茶水,出神了好一会儿,嘴角笑容迷人:“她很美好,值得我给她最完整的爱。” 看到她微笑,他的世界会在刹那间豁然开朗,这辈子想和她成为一个人,紧紧牵着她的手,白首不分离。 他是如此的……喜欢她。 …… 午后,阿笙去图书馆借书,路遇校友,看到阿笙,有人窃窃私语,有人会主动上前跟她说话,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 “你和陆老师真的在交往?”、“听说是他先追你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你们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听说你们已经住在一起了?” 诸如此类的问题,五花八门,一个接一个,阿笙忽然想到了一句话:“人生就是一个不断制造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一个问题解决了,还会有新的问题接踵而至,生生不息。 对于这话,阿笙感同身受。 图书馆几乎没什么人,正值午休时间,再加上图书馆空调坏了,这么热的天气里,几乎没有人愿意留在这里继续受罪,聪明的人都去自习室了。 阿笙是笨人,一个人坐在图书馆里,这时候去自习室,怕是耳根难以清静了。 清脆的高跟鞋声,在图书馆里缓缓响起,阿笙回头,竟是很久未见的楚 楚,怀里同样抱着几本法学名著,正朝她一步步走过来。 天气热,楚楚脸色微红,但并不影响她的艳光四射。 一袭长裙将她衬托的妩媚动人,看到阿笙,小小蹙眉,但难抵眉间自信。 看到现在的楚楚,自信,小露霸气,不难想象她的未来,必定会成为法律界翘首。 “好久不见。”楚楚坐在阿笙对面,话语很有风度,但笑容太显生硬,但她已经做得很好了,至少没有冷脸相对。 “好久不见。”回应,是礼貌。 楚楚维持笑容,低头翻书,睫毛扇动,很迷人。介于两人之间的关系,私底下见面,是不可能和睦共处的。 “你和子初哥私下交往有多久了?”楚楚翻动书页,声音镇定。 阿笙拿着笔,记录要点:“你可以去问他。” 楚楚轻轻笑了下:“我和他见面,你不介意吗?” “为什么要介意?”阿笙终于抬眸看着她,转动着手中的圆珠笔。 楚楚笑容收敛,盯着顾笙,眸子深沉幽暗:“顾笙,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有必要装傻吗?”顿了顿,微眯双眸,郑重开口:“我喜欢陆子初,你真的不知道?” 阿笙看了她一会儿说:“很多人喜欢他,难道我要一一提防吗?” “你是不是觉得你很有魅力,所以才会在那么多人里脱颖而出?”这话,楚楚问得掷地有声,近乎咄咄逼人。 阿笙心情不受影响,“抱歉,我没这么想过。” “人要有自知之明,陆家是不可能接受你的,就算陆子初现在跟你在一起也没什么,这世上有很多恋爱,看似美好,却经不起现实打磨,我倒要看看,你们能在一起多久。” 05年9月22日午后,楚楚骄傲的表情和笃定的眼神落在阿笙眼里,预示了10月末的晴天霹雳。 为爱妥协,他是如此低声下气 更新时间:2014-5-2620:22:52本章字数:3310 9月末,这天午后,阿笙走出图书馆,没想到竟然看到了不该出现在这里的韩愈。 他就站在那里,离她不过咫尺距离,那么近,却又好像很远。 图书馆外面,来往学生好奇的打量着她和他,有人认出韩愈,惊讶,意外。 时年26岁的他,穿着烟灰色衬衫,黑西裤,手上戴 着瑞士名表,精明干练,眼神锐利,但很多时候都藏匿着内敛的光。 这样一个午后,时间静止,仿佛电影里惯常出现的镜头:男人英俊,女子清丽,四目相对,理应缠绵唯美……只可惜,他和她,无法眼神交流,缠绵缱绻钶。 “要不要晚上一起吃饭?”平淡的语气,神情如常冷漠,但韩愈却改变了太多。 在她面前,他不再强势,开始学会在发出邀请的时候,征询她的意见,多么难能可贵。 “好。”正好,她也有话要对他说明。 黄昏,盛景大厦,32层高楼,夕阳光束摇曳,仿佛给办公室镀了一层轻纱,光影斑驳,年轻男子站在窗前,良久伫立,指间烟,浮起淡淡的薄雾。 六点,男子把烟捻灭,拿起桌上的手机和车钥匙开门离开。 韩愈抵达咖啡厅是六点半,经理跟他打招呼:“韩先生,您预约的客人已经到了。” 到了?心里竟松了一口气,有着不可抑制的欢喜,来之前还担心她会反悔不来,如今她来了,方才明白,一下午的心烦气躁,究竟是因何而起。 远远看到顾笙,韩愈抬手扯了扯领口,解开的扣子,少了以往严谨,反倒多了几分随和。 沿途有女侍者看到他,脸红微笑,他并未察觉,心思全飞往了那个人身上。 镂空包间,有一处敞开的阳台,他看到她的时候,她正趴在阳台上,背对着他,单手支着侧脸,很安静。 韩愈步伐很轻,站在门口,看着她,沉默无声。 今天她的装扮,跟第一次在韩家看到她很相似。 白t恤,深蓝色牛仔背带裤,一双蓝色帆布鞋。他从不觉得顾笙长得很漂亮,甚至称不上很惊艳,跟他之前交往过的女朋友相比,顾笙姿容无疑黯然失色了许多,但他却偏偏对她上了心。 对她上心,是因为她特别,那么多女人,在他生命里来来去去,从来都是过往云烟,感觉稍纵即逝,唯有她。 不愿承认,04年盛夏,他和她虽然毫无交集,但一整个夏天,他的眼睛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过她。 韩家,她帮冯妈晾床单的时候,白皙的脸上会溢满孩子般的微笑,阳光目睹她的微笑,也变得格外温情起来,轻柔的洒落在她的额头上,宛如时光停驻,唯一闪现在脑海中的词汇就是:美好。 顾清欢为什么是她姑姑呢?如果不是,现在感情中 的胜利者,会不会变成他? 得知她和陆子初在一起,几天以来,他在愤怒和绝望中做了太多次有关于她的梦。 他们和睦共处,浅浅聊天,聊生活,聊梦想,聊日常琐碎,他的嘴角有淡淡的笑意,只因她让他着迷。 很久以前,他就知道她是一个沉静温暖的人,看书的时候,牧羊犬绕着她打转,她会偶尔放下书,伸手摸摸牧羊犬,低头也不知道跟它说些什么,他只知道少女笑容很美。那样的笑容,不会让他觉得刺眼,想要一心摧毁,反而希望能够被她维持一辈子。 多么稀奇的想法。 一直以为她还小,她这样的年纪对于他来说,确实是小了一些,求学期间,有节制表达喜欢,给她最大的自由攻读学业,静待她长大,如果到那时,心意不改,依然喜欢她,那他将不会有任何迟疑,可世事无常,花朵盛开,有人欣赏,亦有人摘取独享。 晚了吗?迟了吗? 就那么望了她许久,韩愈终于率先开了口:“什么时候来的?” 阿笙转身,没有意外,表情淡然,“下午没什么事,就提早来了。”说着,进屋,坐在沙发上,帮他倒了一杯茶,放在了韩愈面前。 韩愈在她对面坐下,桌上放着一只水晶瓶,里面插着一束小邹菊,黄黄的花瓣,素净淡雅,像她。 沉默许久,韩愈说:“午后突然去学校见你,会不会太唐突了?” 她笑了一下:“不会。” 韩愈缓缓道:“应该给你打电话的,想必打了,你也不会接。” 阿笙不应声,该说什么呢?不接电话是事实。 “顾笙……”唤了一声她的名字,韩愈绷着嗓音,问她:“你讨厌我?” 阿笙很缓慢的抬眸,看着他,眸光宛如春雨,最后摇了摇头。 “不讨厌,但也不喜欢。”韩愈声音轻描淡写,仿佛诉说的只是无关痛痒的小事。 阿笙轻叹:“我以为你是在开玩笑。” 纵使知道他不是开玩笑,也不敢深思多想。 室内片刻沉寂。 “说喜欢你,是认真的。”韩愈声音散在空气里,转瞬即逝。 终究还是说出了口,就这么把心放在她面前,如果她足够狠心,随便一个眼神或是言语就能刺伤他。 都无所谓了。 他对顾清欢的恨 ,和对阿笙的喜欢,都是十分炽热的,那么矛盾的并存着,但他是韩愈,能够很好的区分开两人的差别,不愿沉溺在温情里,不愿被情爱控制,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理性。 26年来,嗜烟,不贪杯,情绪不好时,喜欢一个人坐在放映室看卓别林喜剧电影,喜欢养狗,喜欢微阴天气,喜欢……顾笙。 他说喜欢顾笙的时候,顾笙低着头,双手握着水杯,他看不到她眼里的小情绪。 “你恨我姑姑,可我无法舍弃我姑姑。”阿笙涩然一笑:“韩愈,你看,我和你之间看似没有矛盾,但又怎会没有任何矛盾呢?” 可韩愈在此刻竟然学会了妥协,他说:“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定居国外,永远都不再回来,看不到你姑姑,我不会再恨她,你也不会为难……” 阿笙静静的听着,看着他漆黑的眸,心里有着异样的难过。他放下骄傲,这样跟她说话,已经不是第一次了,那次在望江苑,他近乎请求她跟他走,她不应,如今……怕是也不会应了。 她摇头,轻声说着“对不起”,眼里升起雾气,试图用微笑来掩饰,但笑容却失去了以往的淡定和温暖。 韩愈脸色发白,想他韩愈竟然也有今天,如此低声下气,如此孤注一掷,得到的却是回绝,心口热度似乎在肆意燃烧下,最终化成了一堆死灰。 他看着她,面色一分分沉了下来,那么近,却又那么远。 阿笙手机就是在这时候响起的,在桌面上轻轻震动着,上面闪烁着“陆子初”三个字。 韩愈眸色微冷,盯着阿笙,阿笙睫毛颤动了一下,微抿唇,移开眸子,抬手去拿手机,却有一只手快速的越过桌子,抓住了她的手。 “别接。” 声音紧绷,韩愈手心都是汗,就那么紧紧握着阿笙的手,很快她手心里也开始有了湿意。 手机在响了一阵之后,终于停了,他仍然握着她的手,没有松开。 阿笙抽回自己的手,没有羞涩,没有难堪,只有镇定。 阿笙拿起手机,缓缓握紧,想了想,对韩愈说:“不管我和陆子初以后能不能在一起,我都希望你和他不要因为我反目成仇,因为不值得。” 韩愈坐在那里,忽然沉默了,转着水杯,水波流转在他的眼眸里,微亮。 阿笙起身离开,走到门口,因为男子突然起身,身后传来一阵哗啦声响,似是水壶被他碰倒在地 …… 阿笙心一紧,韩愈已经从身后抱住她,手臂用力,那么紧,他把脸埋在她的脖颈里,近乎咬牙切齿道:“顾笙,那么多人你不喜欢,为什么独独喜欢上了一个他。” 阿笙不答,怎能用言语再刺激他呢? 良久,冷漠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似是自语,又像是在讲给阿笙听:“如果是别人,我一定会毁了他,但为什么是他?” 阿笙没看到韩愈的表情,不曾知道,男子一贯锐光逼人的眼眸,说这话时忽然染上了淡淡的氤氲。 阿笙只知道,听了他的话,身上的力气瞬间全都消失了。 让他如此难过,如此愤郁难舒,都是她的罪。 想你,没有对白的我爱你 更新时间:2014-5-2711:52:03本章字数:3306 也是在那天黄昏,陆子初接到了石涛的电话。 石涛:“我刚才和委托人在咖啡厅见面,你猜我看到了谁?” 陆子初随口问道:“谁?” 石涛:“韩愈和阿笙。” 石涛最先看到的是阿笙,原想和委托人谈话结束,再过去打声招呼,没想到不多时,韩愈也走进了包间,这两人私下见面,石涛多少有些意外钽。 “……嗯。”平淡的声音,不起丝毫波澜。 石涛有些意外陆子初的反应:“不担心韩愈找阿笙麻烦吗?” “他们私下改善一下彼此关系,挺好的。”手机那端,陆子初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清冽好听抉。 闻言,石涛笑了:“话说阿笙越长越美,气质迷人,如果那人不是韩愈,她就这么背着你,单独和男人私下约会,我还真替你担心。” 这边,陆子初正在打印文件,单手看似闲适的撑在打印机上,听了石涛的话,手指蜷缩了一下,不能否认,这通电话让他心情颇受影响,但却冷静开口:“如果别人能够轻易抢走她,那只能说明我做得还不够好。” 结束通话,陆子初看着打印机吞吐出一张张文件,丧失了整理的心情,拿起手机迟疑了片刻,拨通了阿笙的手机。 “嘟嘟”声长久响起,她没接。 陆子初还算平静,把手机放在桌上,继续整理文件。 他问自己:蝴蝶破茧而出,畅游天地时,是否还会留恋当初囚困她自由的那只茧? 无妨,就算她破茧成蝶,她也跑不掉,到最后,她终究还是他的。 …… 这天晚上,阿笙回到宿舍,陆子初打来了电话,阿笙当时正在洗澡,电话是江宁接的。 “老师,我是江宁……阿笙啊,她在洗澡……估计快出来了,她洗澡比较慢,除了学习,平时做什么事情都是慢吞吞的,急 第 57 部分 死人了……” 这时,阿笙顶着一头湿发打开了浴室门,江宁连忙对手机那端的人笑嘻嘻道:“老师,阿笙爬出来了,呃……我的意思是,阿笙洗完澡了,我把电话给她。” “陆子初,快接电话。”江宁把手机递给正在擦头发的阿笙,补充来人是谁时,声音微不可闻。 阿笙又怎会听不出那人是陆子初,江宁那声“老师”喊得那么大声,估计隔壁宿舍的人也都听见了。 “洗完澡了?”陆子初声音跟往日没什么不同,低沉悦耳。 “嗯。” 阿笙有些晃神,不期然想起咖啡厅那一幕,最后主动放开她的那个人是韩愈,他说:“顾笙,如果没有你姑姑,你最先爱上的那个人会不会是我?” 她看着韩愈,眼神清冷又慈悲:“这话有语病,如果没有我姑姑,你又怎会认识我呢?” 很多东西都是命中注定的,尚未见过韩愈,她就自矮三分,因为都说是姑姑破坏了他的家。对他,虽然疏离,但却深感惭愧。 最后,韩愈笑意冰冷,双臂环胸,刹那间又恢复了以往的冷漠,他不紧不慢道:“你有没有想过,陆家有可能接受你吗?” 阿笙注视他良久,轻轻笑了一下:“韩愈,这是我和陆子初之间的事,与你无关。” 电话里,似是察觉阿笙有些心不在焉,陆子初短暂沉默,过了一会儿,方才问她:“头发吹了吗?” “还没。” 陆子初语气自然:“吹头发吧!吹干再睡。” 原以为他会率先挂断电话,可阿笙等了一会儿,通话还在继续中,她只得轻声开口:“挂了。” “嗯,你先挂。” 那天,阿笙主动挂断了电话,陆子初握着手机,脑海中再次浮起先前的疑问,答案可能要改动了。 如果她破茧成蝶,不再留恋曾经的茧,那他可能会剪掉她的翅膀……只是,他忍心吗? …… 多日不见陆子初,阿笙每天在实验室仿真法庭里,扮演着角色实战,教授规定上课时间关闭手机,陆子初打电话难免少了许多,多是发短信,寥寥数语,联系并不频繁。 这天,阿笙外出,一家金店门口聚集了很多人,听说前两天有人恶性抢劫金店,致使店员两人死,一人伤,今天警察带着两名犯罪嫌疑人前来指认现场。 隶属 刑事案件,阿笙上前,没想到会在那里偶遇熟人。 几日不见,陆子初依然眉目清隽,风姿不减。 白衬衫,黑西裤,惯常穿着,戴着眼镜,手上戴着白手套拿着证据一一询问犯罪嫌疑人,离远看,整个人精明能干,即便身处案发现场,依然气质卓然。 阿笙原本打算默默走开,没想打扰他工作,但他已经看到她了。 走了几步,手机响了,是他打来的电话:“附近有家冷饮店,先去里面等我。”挂电话之前,又叮嘱了一句:“别点冷饮。” 于是冷饮店里,阿笙点了一杯红茶,十几分钟后,红茶见底,陆子初还没来,阿笙干脆又点了一杯冷饮。 天气实在是太热,冷饮店还好,凉凉的,但玻璃窗外阳光白得刺眼,单是看着,就觉得很热。 几分钟后,陆子初方才走进冷饮室,额头上有着细密的汗珠,看到阿笙正在吃冷饮,皱了眉,但却没有多说什么。 阿笙抽出几张纸巾,起身帮他擦额头上的汗,轻声问:“忙完了?” “嗯。”陆子初含笑看着她,阿笙擦干净他额头上的汗,又伸手摸了摸他的脸,笑了:“很热。” “今天外面高温。”说着,模仿她刚才的动作,摸了摸她的脸:“很凉。” 她笑,笑容有时候真的很微妙,可以化解原本理应出现的尴尬,毕竟几日未见,但如今见了,反倒想念胜过了时间。 陆子初搂着她,捋顺阿笙有些凌乱的鬓发:“饿了,一起吃午餐?” “好。” 两人上了车,陆子初帮她系安全带的时候,勾起嘴角,问话状似很随意:“几天不见,有没有想我?” 阿笙清了清嗓子,反问道:“你呢?” 陆子初没接话,似是没听到一般,慢条斯理的发动引擎,转打着方向盘,倒是阿笙有些沉不住气了,“你还没问答我的问题呢!” “嗯?”陆子初侧眸看了她一眼,然后移开眸子,目不斜视的看着前方路况,出口话语却是:“回答什么?” “说你很想念我。” 陆子初嘴角微挑:“嗯,你很想念我。” 他说完这话,阿笙看着他眼里流露出来的笑意,方知自己上当受骗了,侧眸看着窗外,拒绝再说话。 适逢到了十字路口,陆子初停车,看着阿笙侧脸,嗓音柔和:“恼了?” “没有。”坏情绪那么明显,某人竟然还好意思说没有。 陆子初声音淡淡响起:“迄今为止,我们有98小时42分35秒没有近距离相处,在这98小时42分35秒的时间里,每一分每一秒,我都格外想念你。” 阿笙一时不好意思起来,脸庞发烫,抑制不住嘴角的笑意,这人啊…… 入目,陆子初眼眸漆黑幽深,搂着她的腰,轻声诱惑她:“阿笙,你要不要吻我?” “呃……”沉寂的车内,阿笙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咬了咬唇,在他温润目光注视下,终是伸手环住他脖子,把唇贴在了他的唇上。 陆子初眉眼含笑,静静的看着她,只能说他很配合,微启唇,任由她加深这个吻,车内心跳声,是她的,还是他的,何需辨识? 不同的性别,不同的个体,却同样生长着一颗为对方搏动的心脏,多么神奇的发现。 …… 这天学校门口,楚培华约女儿楚楚吃饭,亲自开车来学校接楚楚,尚未开车离开,就看到了前方熟悉的座驾。 有男女一前一后下车,楚培华若有所思,问异常沉默的女儿:“那孩子就是顾笙吧?” 楚楚低头摆弄手机,没表情的回了一句:“这姑娘很有能耐,把子初哥迷得神魂颠倒……似乎很喜欢她。” “男人年轻的时候谈几段恋爱不算什么。”楚培华笑道:“陆家门槛很高,那姑娘还年幼,先不说两人能不能走到最后,就算心事敲定,怕也入不了陆家门槛。” “但愿。” 因为真心,拿爱与她回应 更新时间:2014-5-2715:09:32本章字数:3328 10月中旬,阿笙走出实验室,打开手机,上面有一通未接来电,看到手机号码,阿笙有着小小的激动。 回拨过去,倒是很快就接通了。 “阿笙。”低沉的声音,沾染了尘世沧桑,反而愈发显得厚重无比。 “爸爸。”单是唤着这声称呼,就让阿笙忍不住笑容满面。 顾行远话音里也沾染了笑意:“晚上一起吃饭,怎么样?钽” “啊?晚上……”阿笙一时没反应过来,待明白父亲是什么意思时,不敢置信道:“你回国了?” “嗯,回国有点小事,顺便来看看我女儿。” “顺便?”阿笙语带不悦,但却难掩兴奋抉。 顾行远笑了起来:“爸爸说错了,这次回国主要是看看我女儿,顺便处理点小事。” “这还差不多。”跟父亲说话,阿笙难得流露出了小女儿娇态。 挂电话之前,顾行远笑道:“6点半,爸爸去校门口接你。” 这天阿笙回到508,薛明珠见阿笙脸挂笑容,感慨道:“阿笙,你今天笑得好***?” 阿笙:“……” 赴约之前,陆子初给阿笙打电话,竟也是约她一起外出吃饭,阿笙有些抱歉,“今天不行,我有约。” “嗯,男人还是女人?”这话,陆子初问的不动声色。 “男人。” 听了阿笙的话,陆子初倒是笑了:“今天心情似乎很好。” “我爸爸回国了,晚上一起吃饭。”阿笙笑着解释。 “这样啊!”陆子初似是略感意外,随即征询她的意见:“我要不要见他一面?” “就这么出现在我爸爸面前,他会被你吓坏的。”至少她应该先给父亲说一声,让父亲有个心理准备。 想了想,陆子初说:“也好,你们这么长时间没见面,一定有很多话要说,我去了反而不自在。至于和你父亲见面……反正你又跑不掉,总会见到的。” 阿笙笑了笑,什么叫跑不掉?这人也太自信了。 …… 再见,父女拥抱,很久未见,亲情羁绊,让阿笙湿了眼眶。 顾行远笑着问她:“想爸爸了吗?” “不想……” 顾行远哈哈笑了起来,女儿性情还是跟以前一样,对于贴己话,很多时候都是口是心非。 晚餐只有父女两人,顾行远点了一桌菜,都是阿笙平时喜欢吃的。 阿笙倒了一杯水放在顾行远面前,劝道:“我们两个人吃不了这么多。” “每样都尝尝,你看看你,都瘦了。”顾行远又点了几个菜,这才作罢。 父女久不见面,自是有很多话要聊,阿笙问了母亲,又问了顾城近况。 顾行远说:“7月份,阿城回国,没来看你吗?” 阿笙微愣:“哥哥七月份回国了?” 顾行远皱了眉:“这小子,最近也不知道怎么了?回国后整天心不在焉的, 跟变了一个人似得,对徐秋也是不冷不热的……”似是想起了什么,顾行远对阿笙解释道:“哦,徐秋是你哥哥女朋友。” 阿笙低头喝茶,哥哥回国,却没有跟她联系,那他去了哪里? 同样是七月份,依依那时候在丽江,他们会在一起吗? 并非是自己想象力太丰富,而是依依从丽江回来后,似乎挥走云雾,笑容明媚了许多,难道跟哥哥有关? “在想什么?”顾行远问。 阿笙好奇道:“爸爸,我哥和徐秋是怎么认识的?” “徐秋很小的时候就随父母移民美国,后来我们搬到美国,和徐家成了邻居,她和你哥哥见过几次,但不熟,只知道她是医学院学生。一天早晨,你哥哥外出晨跑,见有人昏迷在地,适逢看到站在外围的徐秋,就让她出手帮忙。徐秋当时很为难,但病人情况严重,在你哥哥的劝说下,徐秋对病人实施了急救。后来病人醒了,按理说应该感谢徐秋才对,但听说徐秋没有行医执照就对他实施急救,竟然坚持起诉徐秋……” “怎么会这样?” 阿笙皱了眉,这时服务员已经端着菜走了进来,顾行远夹了菜放在阿笙面前的小碟子里,这才缓缓说道:“不管怎么说没有行医执照就冒险救人,原本就很麻烦,纵使徐秋的出发点是好的。学校听说这件事情,徐秋随时都有退学的危险,徐秋那孩子身体原本就不好,出事后哮喘病发多次,你哥哥很自责,请我帮忙辩护。两个年轻人多次找病人沟通,后来大概产生了感情,总之就在一起了。” 阿笙可以想象哥哥和徐秋当时历经的心理煎熬,父亲讲述的很简单,也很平淡,但其中周折奔波,想必是十分艰难的。 “徐秋这孩子很善良,就是太依赖你哥哥,但总体上来说,我和你妈妈还是挺喜欢她的。”顾行远说着,见阿笙没动筷子,催促她趁热吃。 阿笙想起依依,忽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她说再多话也没用,关键是哥哥…… 待饭菜全都上桌,顾行远看着阿笙,语重心长道:“阿笙,其实爸爸这次回国,是想劝你跟我一起去美国,我们都在那里,把你一个人留在国内,我和你妈妈心里都不好受。” 应该早些带阿笙去美国的,她一个人留在国内,逢年过节一个人,想想就觉得可怜。 阿笙心情有些失落:“爸爸,我学业还没结束,哪都不想去。” “那你给爸爸一个 期限,研究生毕业后,可以去美国吗?” “我还想读博呢!”筷子翻动着碟子里的菜,仿佛她的心事,直接拒绝又怕拂了父亲的好意,伤了他的心。 读大学时,她说本科毕业后会去美国;如今本科毕业,她又说研究生毕业后,她还想读博……说话不算话的那个人是她啊! 果然,顾行远语气开始有些不悦了:“女孩子要那么高的学历干什么?” 阿笙不说话了,再讲下去,感觉像是在跟父亲顶嘴一般。 毕竟是自己的女儿,顾行远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妥协了,叹声道:“想读博就读博吧!也不差这三五年,你高兴就好。” 顾行远有自己的打算,他膝下只有这么一双儿女,这么辛苦奔波,无非是想给他们最好的生活,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更希望能够为他们的事业铺路,让子女少一些坎坷,希望能在自己的能力之内,儿女一世无忧,自在而活。 顾行远对阿笙一向包容,如今妥协,阿笙动容眼红,起身走到父亲身后,轻轻抱着他:“爸爸,谢谢你。” 拍拍她的手,顾行远笑了笑:“阿笙,爸妈老了,半截身体埋入土中,过一日少一日,活到这把年纪,不求别的,只希望儿女能够留在自己身边,一家人都能好好的。” 阿笙瞬间湿了眼眶。 …… 晚上,把顾行远送到酒店,阿笙坐出租车回学校,马路上车灯如火,缤纷交错,她给陆子初打电话:“我是不是很不孝?” 陆子初从她的语气里隐约猜到了什么,沉默了好一会儿,声音轻柔:“阿笙,我让你为难了吗?” “没有。”阿笙手肘撑在车窗上,她说:“在国内,我会想念父母;可如果跟父母回美国的话,我一定会格外想念你。” 那句“想念你”,原来说出口竟是如此简单。 电话那端良久都没有声音,然后竟然被他挂断了。 阿笙盯着手机,无语了一路。他这是什么意思啊? 陆子初其实没什么意思,手机没电了。 …… 宿舍楼附近,来往行人不时看向陆子初,男神教授光临学校,怎不惊奇,看这情形怕是来找女朋友的。 夜晚9:30,阿笙终于出现在他的视野之内,清静恬淡。 他知道,他无法放下她,明白了她的为难,她的不忍,他怎能 让她一个人去承受这些? 迈步走近,阿笙见到他,小小惊讶:“怎么来了?” “想把你留在国内,想对你说,纵使你父母没有在你身边,我也会拼尽所有护你周全。” 陆子初嗓音柔和,似是撕破了暗夜,阿笙一瞬不瞬的盯着他微笑的眼眸,阿笙微笑的同时,分明有液体夺眶而出。 是夜,路过行人四散传播现况:“陆男神欺负 第 58 部分 顾笙,把顾笙给气哭了。” 兄妹,有一种爱直抵人心 更新时间:2014-5-2811:54:42本章字数:4930 见过阿笙后,顾行远回了一趟老家。 10月,天空飘着雨,顾清欢火车站送行,问他:“还来t市吗?” 常年分离,顾行远对妹妹的态度圆润了许多,不过声音仍是冷冷的:“离开前,不管怎么说,都应该再见阿笙一面。”沉默几秒,对顾清欢说:“这两年你对阿笙的照顾,我都放在心里,谢谢。” 顾清欢笑了,她哥哥对她说谢谢呢!那么生疏,好像他们是毫无关系的陌生人,雨丝飘打在她的脸上,有时候真的很羡慕这些雨水,无忧无虑的像个孩子,想哭的时候,可以尽情的流泪,不像大人,哭泣只会让自己变得脆软。 “对阿笙,我有太多的抱歉,身为姑姑,我似乎很失败。”顾清欢语声柔软,听得顾行远心里泛起一阵淡淡的疼。 毕竟是自己的妹妹,人到中年,有将近十几年的时间里不敢回家,被家人疏远,恼她的同时,又深深的怜惜她桎。 所以说,人的情绪,有时候真的很善变,经不起回忆…… 顾行远过安检进站,走了几步,回头看顾清欢,她还站在那里,静静的看着他,眸光温润。在她还是少女时,眉眼间都是耀目风情,现如今眼眸无波无澜,岁月已经把她打磨成了一个无欢的人。 软卧,顾行远坐在下铺,疲惫闭眼,眼眶里涌起一股湿意,他只有这么一个妹妹,可就连这唯一的妹妹,似乎也没有办法让她快乐起来。 路是她选的,她为什么要这么不快乐的活着? 法庭上,他可以救助很多人;生活里,却对自己的妹妹无力救赎。 “哥。”轻轻的呼唤声,不可能是她,顾行远只当自己是在做梦,但……睁开眸子,竟真的是她。 她在火车启动前一分钟,拿着匆匆买来的火车票,在列车员的催促下,跑步疾奔,像小时候一样,气喘吁吁的追上顾行远,扯着他袖子,用期待的眼神看着他,对他说:“哥,带我一起玩吧!” 小时候,顾行远觉得这个妹妹太粘人,太烦;长大了,她不再跟在他身后,反而生出许多落寞来。 如今,她笑得尘埃落定,把期待写在了眼角细微的皱纹里,她说:“哥,我跟你一起回去看看爸妈,我想他们了 。” 顾行远望着窗外,火车启动了,这一刻终于意识到,日子来不及细数,不知不觉间,他和他的妹妹都已经老了。 …… 行驶的火车,漆黑的隧道,仿佛能把人带进不愿回首的过往,顾清欢蜷缩在床上睡着了,顾行远坐在床沿眸光沉沉的看着她。 现如今的她,有谁会看得出来,她是t市赫赫有名的投资控盘高手? 犹记得,顾清欢如花年纪里,回到老家,消沉了许久,原因不明。 那一年是1988年,顾清欢25岁。 后来有消息传出,她恋上了有妇之夫,顾家老爷子前往t市,狠狠一巴掌扇在了她脸上,那时她已无泪,好像那痛不是自己的,转身离开,顾行远伸手拉住了她的手,想说些什么,却是长久沉默。 最后,她说:“哥,你别管我。” 好,他不管她,看着她在岁月里一天天变老,看着她如何在韩家委曲求全,这是她自找的,跟他无关,但真的无关吗? 他们是这世上血缘最近的亲人啊! 移民美国后,逢年过节,她会主动给他打电话,问候简短,清浅的话语里,有着云淡风轻的小温暖。 很多时候,他都是沉默的,直到电话结束,一句话也不说,但她依然时刻记挂着他,语气轻松自然,偶有笑音,会让他觉得她一直都过得很好。 临近下午五点,她醒了,一盒米饭出现在她面前,耳边有声音响起:“随便吃点垫垫胃。” 顾清欢坐起身,抬手压了压略显凌乱的发丝,接过米饭,鼻翼抽动了一下,低头沉默的吃着饭:火车上提供的米饭很硬,菜味太淡,但她却吃得很香。 吃惯美味佳肴的她,把一盒米饭吃得干干净净,起身扔盒子的时候,看着顾行远,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很好吃。” 很好吃吗?她醒来之前,他勉强吃了半盒,最终扔掉了,有点难吃。 …… 回到县城的当天晚上,顾清欢生病了。 雨夜,很冷。 小诊所里,顾行远忙前忙后,拿着暖水袋放在她输液的掌心下。手心暖暖的,顾清欢在那个夜晚,头轻轻靠在顾行远肩头,那些隐忍多时的泪终于夺眶而出。 顾行远没看她落泪的模样,盯着她手背,上面有着针头和白色胶布条,很久之后问她:“哭什么呢!” 话音出口,竟是带着叹息。 “我是不是很任性?”她问。 顾行远道:“都说侄女随姑,阿笙和你一样,平时温顺良善,但骨子里却是一个冷清的人,对认定的事执着到底,哪怕碰的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说到这里,顾行远凝声 tang道:“清欢,有时候太执着,不好。” 顾清欢沉默了,到了中年,方才明白,有很多东西会在岁月里慢慢夭折,从25岁到42岁,整整17年时间里,她把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山穷水尽。 那天,她在医院里,絮絮叨叨的跟顾行远说着话,兄妹两人有很多年不曾这么心平气和的说过话了。外面雨声淅沥,诊所内的人,因为沧桑,所以淡然。 顾清欢说:“这些年,我过得很恍然,除了一日三餐,每天都把时间花费在工作和应酬上,好像日子原本就应该这么一直过下去。” 顾清欢说:“韩永信前段时间病了,公司盛传我会取而代之,接管鑫耀,但是哥……我没有那么大的权欲心,鑫耀是永信一手创立的,他病了,我替他好好守着,公司迟早会交还给韩愈,到时候我净身出户,如果你愿意收留我的话,我就在你家附近买套房子,闲时陪你和嫂子说说话,以后帮阿城或是阿笙带带孩子,你说好不好?” 顾行远眼眶湿润,喉结滚动了一下,他说“好”。 一个字,逼出了顾清欢积蓄已久的眼泪。 那一夜,兄妹两人依偎在一起,他们是血缘那么亲近的人,却无法像小时候一样在人生路途中搀扶到老,她有她的人生要走,而他也有他的人生要走。 同胞血亲,小时亲密,长大后却意味着分别。 他们在县城停留了两天,走曾经共同走过的路,去儿时上过的小学,路过小巷口,顾行远买了一杯豆浆递给她。 顾行远说:“你以前最喜欢喝这家的豆浆了,不过做豆浆的陈伯已经去世了,现在是他儿子子承父业,味道没有原来好,但已经很不错了。” 那豆浆很浓,很香,确实不如以往。有些东西失去了就是失去了,偶尔想起,却也只能放在回忆里细细珍藏。 关机两天,无事一身轻,顾清欢从未这么放松过,回t市那天,前去墓园看望父母,鼓起的坟墓上长满了野草。 她和顾行远很沉默,默契的伸手把草拔干净,满身大汗忙碌完,眼圈都红了。 人死了,一具尸首,一把灰,自此以后阴阳相隔,永不再见。 回家时一路沉默,来t市亦是很沉默,火车站告别,顾清欢站在他身后,对他说:“哥,过年我去美国看你。” 顾行远没回头,冲她摆摆手,声音隐带颤意:“好,我等你。” 05年10月19日,阿笙机场送别顾行远,老人排队过安检,不时回头看女儿,冲她连连摆手,示意她回去。 阿笙不听,随着队伍移动,细细叮嘱:“爸爸,你少吸烟,别喝酒,平时要注意身体。” “好。” 阿笙继续道:“妈不喜欢运动,你和哥哥如果能每天带她一起晨跑就好了。” 顾行远点头,停顿了一秒,开了口:“知道了。”声音有些哑。 就要过安检了,阿笙忽然说:“爸爸,我爱你。” 顾行远动容了,站在安检台上,安检员看到老人抡起手背拭泪,再看老人身后的女儿,亦是泪流满面。 不时有人望向这对父女,感慨万千,亲情往往能够触动一个人内心最深处的柔软。 那天,顾清欢匆匆赶来送行,但却迟了。 她给顾行远打电话:“注意身体。” “你也好好的。”候机室里,顾行远看着窗外停落的飞机:过年再见,很快的。 10月末,很多事情已更改 更新时间:2014-5-2815:58:43本章字数:3378 日子似乎就是这么一分一秒过下去的,经不起思量。 阿笙每天在仿真环境里进行着模拟实战,值得一提的是,她和许飞变成了同学,偶尔实战演习,或原告,或被告,角色转换,收获颇丰。 陆子初闲暇时会来学校找她,有时一起外出吃饭,有时看她一眼,浅聊几句,便匆匆离开。对谈听似不着痕迹,却带着浓浓的惦念和温暖。 双休日,望江苑成了她的栖息地。 阿笙喜欢花草,陆子初便买了许多盆栽放在家里,满室盈绿,隔三差五浇水小心伺候着,看得出来,花草也生长的格外欢喜钽。 偶有空闲,邀请吴奈、石涛和唐汐前来做客。朋友相处融洽,一顿饭合力做下来,收获到的喜悦是平日遍寻不到的。 饭后一壶茶,青花瓷杯,紫檀桌案,未喝,看着这样的摆设,就已先被茶香暖醉。 泡茶的工作,通常都是阿笙一人完成的,陆子初看她一件件把茶具摆好,女子精致的眉眼间,宛如山泉流水,盈满了笑意抉。 她清楚知道他朋友的喜好,宛如长在他身体里的人,因为懂得,所以彼此相像。 陆子初偶尔会动容微笑,笑她如此上心,笑他看着她就觉得欢喜。 偶尔,陆子初会邀请508舍友一起外出吃饭,像这样的聚餐,也曾邀请过许飞和依依,他喜欢她,所以连带也喜欢她的朋友。 石涛说:“我喜欢现在的陆子初,沾染了尘世情爱,多了人情味,挺好的。” 一次外出吃饭,餐厅里摆放着秋千架,她多看了一眼,隔日望江苑花园里便多了一支白色秋千。 他说:“入秋了,气候清爽,很适合玩秋千。” 于是,上午秋阳高悬,他和她并肩坐在秋千上,他看文件,她看书,如此静默温和。 吴奈回家看到,倚着车门,双臂环胸,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们。 依依说:“他很宠你。” 她喜欢太阳花,于是每次她去望江苑,家里的太阳花都会骄傲盛放着,仿佛回到了春天,触目所望,尽是耀眼的生命力。 她说:“别买了,浪费钱。” 瞧瞧,她是如此的俗气,在他不动声色的温情里提及到了金钱这么俗气的字眼,但他却温声笑道:“难得你喜欢。” 好像只要是她喜欢的东西,但凡金钱能办到,他都会送到她面前。 许飞说:“这辈子能够遇到一个两情相悦的人不容易,他爱上你的时候,你的爱情刚好在身体里苏醒了,于是成就了最美的时光,这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顿了顿,男子笑容明朗:“阿笙,你要惜福。” 因为他,她学会了分享,看到美好的风景,会打电话告诉他,话末,他会说:“下次,我们一起去。” 他外出吃饭,觉得饭菜可口,会另叫一份打包外卖,请人送到学校,并打电话给她:“喜欢的话,我们下次一起过来吃。” 她从不认为自己是在最美时光里遇见了他,而是觉得,遇见他之后,她才有了最美时光。 7月到10月,天空里装进了明媚和温暖,凉意袭人的秋,阿笙不去想未来,不去想过去,惟愿时光停驻。 这样的平和,一直维持到了10月末。 10末深夜,阿笙 还在睡觉,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江宁她们在睡梦中牢***了几句,又蒙着头睡着了。 陆子初打来的电话,寥寥数语,手机从阿笙手中滑落,啪嗒一声砸落在地板上,摔得四分五裂。 噩耗太突然,以至于韩家、陆家,还有阿笙,毫无心理准备。 t市投资传奇韩永信心脏病发送医急救,顾清欢重伤昏迷,伤势危极。 不是车祸,韩家是案发现场,顾清欢被匕首捅入胸口,离心脏咫尺之近。 冯妈说,那晚夫妻两人发生争执,然后惨祸就发生了。 …… 乘电梯下楼,阿笙只怪电梯下得不够快,奔出宿舍楼,看到趴在方向盘上,浑身被阴霾笼罩的陆子初,不难猜测他的心情有多糟糕。 敲了敲车窗,他机警抬眸看她,眸子竟是晦暗难懂,阿笙站在车外,就那么隔着车窗沉沉的看着他。 她有些恍惚,想微笑,不愿眼里的水光暴露在他面前。 陆子初这时看到阿笙,眼里终于有了波动,倾身打开门,阿笙坐进车里的时候,眼里有强忍的波光。 这个男人平时运筹帷幄,可在此刻却因为场面失控,有些手忙脚乱了。 准备开车,却发现阿笙还没有系安全带,陆子初倾身帮她系安全带的时候,手指竟在颤抖,阿笙握着他的手。那一刻,他和她的手都很凉。 他忽然紧紧抱着她,声音很低,有些沙哑:“阿笙,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嗯。”她听到自己轻轻的应和声,觉得今夜发生的一切,一定是场梦,一场噩梦。 没有问姑姑情况怎么样?一路上,他一直握着她的手,那么紧,那么牢,仿佛只要他们在一起,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和化解不了的伤悲。 入了夜的十月末,太冷了。 …… 医院,病房里的哭声传递到走廊里,阿笙止了步,一颗心宛如粗绳悬挂的巨石,绳断,巨石急剧下坠。 韩永信死了。 阿笙走不动了,实在是走不动了,陆子初步伐迟缓,眸子里一片死水。 满屋子的哭声,韩老太太趴在韩永信身上,哭的撕心裂肺,韩淑慧搂着母亲,同她一起哭得凄厉难过。 可哭得最凶的那个人分明是常静,仿佛有人掐断了她的脖子,哭声哽咽,宛如断气之人,死死的摇晃着韩永信,不 敢相信纠缠半辈子的人竟然就这么死了。 韩老太太痛失儿子,哭喊道:“我们韩家,这都是造了什么孽啊?” 老太太伤心过度,哭昏了过去,陆子初连忙去叫医生,病房里一阵混乱。 韩愈孤零零的坐在走廊 第 59 部分 里,双手覆面,但却仍然难抵泪花从指缝间滑落。 他恨他父亲,却又深深的爱着他,如今亲人亡,他心中的痛不下于任何人。 女人可以哭,男人的哽咽很多时候只能从喉咙里迸发而出,像个受伤的野兽,无力自救。 此事发生之前,任由阿笙想象力再如何丰富,也绝对想不到韩永信会突然离世。 那个性情仁慈威严的长辈,阿笙虽告诫自己和韩家慎来往,但对他却是百般感激的,因为他是真的视她如晚辈,暂居韩家的那段日子里,对她呵护有加,照顾周到。 死了,怎么能就这么死了呢? 这就是夫妻,一人死,一人生死未卜,孽缘。 阿笙步伐仿佛有千斤重,但再慢,也走到了手术外。 那里,空无一人。 她试着微笑,都说姑姑是坏人,既然是坏人,怎么会轻易离世呢? 凌晨,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脏器受损,病情严重。 阿笙觉得自己快要撑不下去了,想给父亲打电话,却忆起手机摔坏了。 泪水,宛如暗夜开出的花朵,一滴滴的砸落在病危通知书上。 “别哭。” 有人抽走那张可怕的纸,站在她面前,轻轻搂着她,泪水浸湿了他的衬衫,他揉了揉她的头,隐忍泪水,“不管发生什么,我们一起去面对。” 是的,他说过要护她周全,他现在正在这么做,介于两难境地,却依然来到她身边,他用行动告诉她,他不会放开她的手。 凌晨四点,顾清欢病危解除,送进重症监护室,短暂清醒,醒来第一句话就是询问韩永信有没有大碍。 得知韩永信死了,她良久不说话,苍白的脸上,那双眼睛格外漆黑幽深,带着悲哀和浓浓的绝望。 阿笙忽然对顾清欢出现这样的眼神感到很不安,死气一片,似乎再也了无生趣。 趁顾清欢还清醒,刑事调查小组征求医生同意,前来问话。 办案小组告诉她,韩永信临死的时候,告诉众人,顾清欢身上的伤,是他刺得。 顾清欢起初没有眼泪,眼圈红得厉害,闻听韩永信临死时说的话,浑身像筛子一样,抖个不停,那些积蓄已久的眼泪,终于在那一刻夺眶而出。 她终究还是哭了,那道哭声,仿佛从灵魂最深处撕裂而出。 阿笙忽然觉得眼眶酸涩无比,眸光微错间,分明看到常静嘴角微扬,那是诡异般的冷笑。 在这世上,还有他懂她【6000】 更新时间:2014-5-2920:37:46本章字数:6599 是韩愈报的案。 前不久,韩永信出院,对外界宣称病情已经稳定下来,为了打消外界对鑫耀管理层的疑虑,频频出席各种商业活动。 内部消息称,比起儿子,韩永信似是极为看中顾清欢接管鑫耀,大有把总裁职权转移给顾清欢的架势。 医院花园,陆子初问韩愈:“为什么要这么做?” 凉飕飕的风吹打在脸上,韩愈眼神冷,声音更冷:“一死一伤,隶属刑事案件,交给警察处理,有错吗?钶” “没错吗?”陆子初和韩愈都是一米八二左右的身高,如今站在一起,身高相等,连带目光也含着迫人的光。 韩愈直了直身体,嘴角扯出一抹弧度:“顾清欢明知道我爸爸身体不好,却在夜间发生争吵,难道她不应该对我爸爸的死承担应有的责任吗?” “如果舅舅没说谎,真的是他刺伤了顾清欢,那么你现在所做的一切都将毫无意义,不……还是有意义的。”陆子初静了几秒,表情凝重:“涉及刑事案件,纵使顾清欢是清白的,也会被流言蜚语泼上一盆盆洗不掉的脏水。韩愈,你现在这么做,无非是想利用舅舅的死,制造舆~论毁了顾清欢,让她身败名裂。明” 花园很静,似乎就连空气也惨遭冻结。 韩愈先是冷冷看了陆子初一会儿,然后笑了起来,只可惜毫无温度,英俊的脸庞一寸寸逼近陆子初,精明的眸微微眯起:“陆子初,我爸爸是你什么?是你舅舅,你舅舅现如今死了,你口口声声维护的又是谁?这么快就把顾清欢当成你未来姑姑,你可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陆子初抿唇没说话,他听出来了,韩愈话音里含着浓浓的嫉恨。前者是因为顾笙,后者是因为顾清欢。 这一刻,韩愈只是小试牛刀,浅浅露出内心怨恨一角。 陆子初和他兄弟多年,深知他一贯做事风格,人若犯他,他不会眼睁睁看着那人死,只会想尽一切方法,把那人拉进地狱里。 陆子初眉目冷然,因为花园灯光照耀,眸子里有流光萦绕其中,“你想过没有,这盆脏水不仅泼在了顾清欢身上,同样也泼在了舅舅身上,夫妻夜 间争执发生血案,到时候众说纷纭,就连舅舅也不能幸免……” “是么?”韩愈嘴角扬起凛冽的笑容:“说句大不敬的话,如果今天死的那个人是姑父,你也能这么冷静理智的分析问题吗?” 这话,岂止是大不敬,堪似诅咒,不留丝毫情面。 韩愈气糊涂了,所以才会这么说。 陆子初是这么告诉自己的,但脑海中仍有一根弦瞬间崩断,心口温度逐渐陷入冰凉,视线中韩愈背影倨傲,一步步走远。 这样的背影,和儿时极其相似。 奥林匹克数学竞赛,区域选拔赛里,陆子初越级参赛,荣获第一,韩愈第二。 还记得那时,韩愈12岁,英俊骄傲,容不得别人超越他。 “下次,我第一。”那样的骄傲,仿佛世事尽数掌握他手。 有一年的时间里,韩愈每天沉没在题海里,心性颇烈,对于外界邀约,悉数推拒。 隔年韩愈13岁,这一年他险胜陆子初一分,赢得了第一。可就是这么一分,却让他笑的像个小恶魔。 “我说了,我第一。”他说。 事后,老师找陆子初,指着那道可惜流失的一分,对陆子初说:“这道题你之前做过,怎么还会错呢?” 是啊!为什么还会错呢?他评估试题难度,间接流失好几分,只因为韩愈是他哥哥,既然是兄弟,很多东西都可以相让给他,唯有顾笙不行。 帮顾清欢说话,不是因为顾笙,只是讲述事实,家事闹得人尽皆知,得利的是媒体,消费的却是此刻陷入愁云惨雾的韩家。 没人能劝得了韩愈,就像他说的,他才是韩永信的儿子,所以有权利寻求立案调查。至于别人,无权干涉。 …… 阿笙在医院前台拨通了顾行远的电话。 “阿笙。”顾行远的声音让阿笙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喉咙仿佛被棉花堵住了一般。 这样的沉默让顾行远突生了某种担心:“怎么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阿笙嗓子有些沙哑,那些音调发出来好像不是自己的一般:“爸爸,姑姑出事了。” 入了夜的深秋,手脚冰凉一片,因为心无温。 阿笙回去的时候,就见外面聚集着很多医生和护士,叫骂声和哭泣声从监护室里传出来,阿笙心一紧,跑过去扒开人群,就见姑姑苍白 无力的躺在病床上,常静跟疯了一般,冲到了顾清欢床前。 顾清欢刚做完手术,哪经得起这般折腾?仿佛临死之人,不知痛,不知怒,就那么疲惫的看着常静,近乎悲悯。 韩老太太也苏醒了,还算有理智,因为她试图喝止常静,厉声道:“松开她,当时发生了什么,只有她最清楚,她如果出事,我第一个不饶你。” 韩淑慧站在窗口,冷冷的看着这一切,陆昌平要上前帮忙,却被她伸手拉住:“别去,让她们闹。” 韩淑慧眼睛红肿,当初韩永信要离婚,她劝说无效,如今前妻后妻齐聚,因爱成魔,活脱脱一出家庭悲剧,真可怕。 阿笙奔进去的时候,医生正试图拉开常静,反被她抓伤,“这个贱人害死了永信,凭什么她还活着?她如果真的爱永信,怎么不跟着永信一起去死呢?” 常静手劲有多大,阿笙之前见识过,如今顾清欢身体能熬多久还是未知数,任由常静闹下去,难保姑姑不会出事。 阿笙从未想过,有一天和陆子初家人见面,竟会是在那么糟糕的情况下。 她叫了一声“阿姨”,试图阻止常静,却被常静抓伤了脸,阿笙看不到,只觉得脸上一痛,她心心念念的人只有姑姑,哪还顾得上这些。 阿笙抓着常静的手臂,试图安抚她:“阿姨,您别激动,我父亲快回国了,到时候我们坐下来好好谈。” “有什么可谈的?”常静一把推开阿笙,阿笙经受不住这股力道,直接跌倒在床上,似是压在了顾清欢的身上,听到姑姑发出一道痛苦的闷哼声,阿笙脸当时就吓白了。 连忙起身查看顾清欢,见她疼的眉头紧皱,阿笙急了:“姑姑,你哪里痛?” 顾清欢意识还算清醒,摇了摇头,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韩老太太记性很好,面前这位小姑娘曾跟她有过一面之缘,所以韩老太太是认识她的,如今她出现在这里,原本就很意外,听她叫顾清欢“姑姑”,忍不住皱了眉。 再说阿笙这边,空气里萦绕着常静的叫骂声:“是她,如果不是因为这个贱人,永信也不会死,好端端一个人怎么能说死就死呢?” 阿笙平心静气的听着,她背对着常静,抬手帮顾清欢擦干额头上的汗,然后才站起身,面对她,沉默几秒,方才开口:“阿姨,你觉得爱情是什么呢?” 这话问的太莫名,众人纷纷疑惑不解的看着阿 笙,面对此情此景,少女并未慌乱或不安,神态间反而透着气定神闲,语声更是平和到了极致。 她说:“阿姨,今天躺在医院太平间的那个人,他是你前夫,是你深爱经年的男人。我相信,在我姑姑出现之前,你们也曾感受过彼此炙烈的心跳;也曾花前月下度过无数最浪漫的时光;他也曾心甘情愿为你付出过,在你最痛苦的时候紧紧拉着你的手,对你说别怕;但爱情是一把双面刃,步入婚姻,你们一定经历过争吵,也曾在争吵后和好如初,也曾幻想一前一后奔赴苍老,然后手牵着手在柴米油盐中相濡以沫。有人说这世上所有的爱情要想长久,势必要转化成浓浓的亲情。所以即便你们之间的感情在生活里被消耗成了残羹剩饭,但我坚信,在韩叔叔的精神世界里,你一直都是他无法割舍的亲人。爱能感人,也能伤人;你爱韩叔叔毋庸置疑,我奶奶告诉我,爱是一种付出,而不是索取,在这世上,任何纷争,若是因爱而起,就不值得肆无忌惮的彼此伤害下去。爱不伤人,能够伤人的只有人。我一直以为最爱韩叔叔的那个人是你,但我此刻明白了,最爱韩叔叔的那个人其实是我姑姑,因为她痛而不言。现如今,韩叔叔孤零零一个人躺在太平间里,你若真爱他,就算再如何恨我姑姑,也不会抛下韩叔叔不管……”阿笙扯了扯唇,叹息悠长:“阿姨,夫妻一场,彼此爱过,难道一旦失去爱,就一定要转变成恨和苦吗?” 阿笙的话传递进众人耳中,但却无法传递进常静的耳中。韩永信的死,激发了她内心最深处的隐晦。 阿笙眼前恍惚,她不是医生,没办法平息一个抑郁症患者的愤怒,所以只能听到她更疯狂的叫骂。 那些骂声,阿笙听不到,她觉得发生的这一切真是糟糕透了。 被晚辈如此言语相激,常静似是疯了。 眼前常静情绪失控,把怒火全都发泄在了阿笙身上,气的韩老太太愤声道:“阿静,你闹够了没有?” 常静摇晃着阿笙,恨声道:“你爱过人没有,你懂什么?你懂什么?” 声音宛如从牙根深处蹦出来一般,阿笙也不反抗,只冷冷的看着她:“你这么闹下去,你说韩叔叔如果看到这一幕,他会不会失声痛哭呢?” 此话一出,只会激怒常静,但围观众人却都对顾笙佩服的不行,这姑娘别看年纪小,嘴毒,心肠狠,最重要的是性子沉稳惊人,控制情绪近乎完美。 事实上,阿笙只是努力让自己面无表情,这一屋子的人,只 有她能帮姑姑,只有她,但…… “够了。” 有人快步上前,一把扯开紧抓阿笙不放的常静,把阿笙护在了怀里,当着众人的面,掌心放在她脑后,把她按在了怀里,不让她触及外界纷争,那是保护者的姿态,那么旁若无人,那么坚定。 室内忽然安静下来,就连常静也停止了沙哑的叫骂声,韩老太太和韩淑慧看到这一幕,一时愣住了。 韩愈站在门口,目睹这一幕,神情漠然。 …… 阿笙和陆子初的恋情就是以这种方式曝光在所有人面前的。 迎接他们的是一片兵荒大乱吗?还不至于。 韩永信死了,韩老太太没心力管这种事,陆昌平事先知晓,忽略不计,倒是韩淑慧看着拥抱在一起的人,眸光复杂,眉头紧锁,她觉得有必要找儿子好好谈谈。可这样的母子谈话注定要延后了,因为律师来了。 凌晨五点,律师前来宣读韩永信死前立下的遗嘱,遗嘱是在顾清欢病房宣读的,出乎现场所有人的意料之外:鑫耀投资公司由顾清欢接任总裁一职,国外投资股份悉数归韩愈所有…… 韩永信国外投资股份惊人,虽不如鑫耀投资公司,但那些股份累加起来,却是一笔很惊人的遗产。 让众人意外的是,韩永信把鑫耀投资公司看得很重,理应传给儿子,没想到竟把毕生心血,全都交给了一个外人。 房间里很静,常静不相信,拿着遗嘱反复看了好几遍,“这不可能,韩愈是他亲生儿子,他怎么能把公司交给一个外人?”说着,怒指顾清欢:“她算什么?一个贱货,凭什么接任总裁?” 律师说:“抱歉,韩先生确实是这么安排的,另外……”律师掏出一封信递给顾清欢:“韩太太,韩先生之前委托我们,等他去世后,一定要把这封信交给你。” 常静扯了扯唇,似是想笑,但终是没能豁达的笑出来。争了一辈子,到头来,韩太太是别人的,就连公司也是别人的,再看韩愈,他明显是受伤了,眸色深邃,眉梢拧起,身为母亲,她忽然意识到,儿子正在试图逼回泪水。 常静理智,似乎就那么忽然间尽数归位,轻轻握住了韩愈的手,他没有回握,掌心里都是汗,但却 第 60 部分 僵硬的厉害。 韩愈对韩永信残留的最后一丝父爱,似乎在此刻尽数挥霍殆尽。 那封信是韩永信半月前交给律师的。 清欢: 还记得初次见面,你来韩家面试,你站在客厅里,身上都是雨水,手臂有明显擦伤。 那天你在路上摔倒了,但为了遵守时间约定,所以来不及换衣服,就匆匆赶了过来。 韩愈很喜欢你,说你话语不多,但却满腹才学,受益匪浅;家里时刻有女孩出没,再加上你又很漂亮,阿静起初是不放心的,她担心你会贪财引诱我。 我记得当时我笑了,我知道你不是这样的人,一个看书那么安静的女孩子,偶尔出神发呆,偶尔满腹心事,偶尔……寂寞并绝望着。 一直都知道,你是一个矛盾的人,绝望但却从容生活,我在漫长的岁月里,渐渐认识你,直到把你视作亲人。 25岁到38岁,你从韩家家教,一步步成长为鑫耀副总裁。众人都说你是为了我,所以才经年不嫁。 我也这么认为过,我想若不是爱,怎能让你为了这样一个我,心甘情愿的守护经年。 13年,你把你最美好的年华给了鑫耀,似乎替我守护鑫耀,早已成为你的习惯,那般无欲无求,好几次我都想问你:“这么做,值得吗?” 但我该怎么问呢?一切只是猜测,你是我红颜知己,是我商界最得力的黄金搭档,你那么了解我,比我了解我自己还要深。 如果没有你,我和阿静也势必会离婚的,她该有新生活,而我只会把她变成婚姻里的囚鸟。 一场婚姻分居战,持续经年,僵持的我和她彼此身心交瘁,你在那段时间成为了炮灰,承受着莫大的委屈,也曾想过召开记者会澄清我和你的关系,但这么一来,似乎只会越描越黑。 清欢,我是喜欢你的,不敢深化到男女之爱,所以只能仅限于此了。 38岁,你生日那天,你笑容温和,第一次握着我的手,对我说:“永信,我们结婚吧!后半生,我陪你走。” 我觉得你疯了,我也疯了,因为我和你结婚了,我是一个自私的人,我一直觉得对你有所亏欠,可婚后的你看起来很开心,那些笑仿佛能吹进人心里。 知道吗?傻姑娘,你没掩饰成功,每年3月15日,你都会关机消失;每年7月8日前后,你会躲在房间里,就那么发呆一 整天;我知道的太晚,上次病发住院,心脏忽然很疼,为你感到心疼。 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会在岁月里成长的这般不快乐。 我知道我活不长久了,心脏跳动的越来越吃力,可我放心不下你,为了我,你成为了孤家寡人。 能不能不要在人群中走路时,倔强的仰着头;能不能拥有你自己的悲喜。能不能在我心脏停止跳动的时候,还能好好的活着。 顾清欢,我害怕了。 这一辈子,是我负了你和阿静,阿静有韩愈,可你有什么呢? 你知道鑫耀对我来说究竟有多重要,我把它交给你,你帮我好好的守着,好好的活着…… 夫妻一场,最终走向曲终人散,但我想告诉你:清欢,你人生里所有的沉默,我都懂得。 所以,如果你有爱过我这个人,请善待自己。 …… 那天,顾清欢看信的时候,没有眼泪。 不顾医生劝阻,在阿笙的搀扶下,一步步走进了停尸间。 顾清欢脸上毫无血色,跪在停尸房,趴在韩永信胸口上,久不闻心跳声,终于有泪无声滑落。 她哭的时候没有任何声息,究竟要有多大的意志力才能强迫自己不哭出来。 在场众人无不动容,常静眼前一阵恍惚,唇微启,良久方才沙哑开口:“顾清欢,都说我狠,其实最狠的那个人是你,为了一颗心脏,你生生破坏了我好端端一个家。” 一语出,宛如惊雷,众人都惊呆了。 阿笙来不及有所反应,就听韩老太太惊声道:“把话说清楚,什么意思?” 常静近似悲哀的看着韩老太太,目光一一扫过众人,最后步伐迟缓的走到韩永信面前,目光温存的打量着他的遗容,吐出惊人之语:“1988年,永信发生车祸,他心脏原本就有问题,车祸发生后急需心脏移植,后来院方说有个男人前几天发生车祸,脑出血引发脑死亡,但心脏还在继续跳动着,最后还是院方出面说服了男人家属,把心脏移植给了永信。” “所以呢?”韩老太太声音颤抖的厉害。 “我最近才知道,17年前,那个男人是顾清欢的男朋友。” 常静说这话时,顾清欢已经面无表情的站起身,身形摇摇欲坠,人影虚浮,眼前一黑,在她栽倒在地之前,陆子初已经快速上前接住了她的身体…… 阿笙立在原地,尚未消化常静的话,只觉头脑发懵,一片空白。 生如夏花,爱情沉没在心底 更新时间:2014-5-3013:43:35本章字数:3350 有时候,世人想要的,往往是命运无法给予的。更甚者,不给予却掠夺。 1984年,顾清欢21岁,也就是这一年,她认识了苏澜,萌生了第一次心动。 他们是在朋友聚会上相识的,不同校,不同系,却相知。 他是一个豁达开朗的男人,喜欢登山和打篮球,笑起来的时候有洁白的牙齿。 他叫她“清欢”,语调轻柔,她那时候才发现,原来她的名字被人叫起来也可以那么美钿。 她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都缠绵的像是一场美梦。犹记得,那时嘴角扬起的笑,比夏花还要明媚妖娆。 她爱他,因为他是她初恋,因为他们那时候爱的很纯粹。 苏澜生性幽默,偏生她性情寡淡,他是一个坐不住的人,却在认识她之后,喜欢陪她静静看书,偶尔看书累了,抬眸总能看到他温存的眸光,他会越过桌子,双手捧着她的脸,俊颜逼近她:“清欢,你说我怎么会这么喜欢你呢?匝” 一句话,心里足以开出耀眼的花。 四年相爱,仿佛把彼此融进了掌心纹络里,不易察觉,却在生命里不可或缺。 3月15日是苏澜的生日,从1984年到1988年,都是她陪他一起度过的。 1988年的3月15日,是她陪苏澜度过的最后一个生日。 生日那天,苏澜说:“清欢,什么时候带我回家,一起见见咱爸咱妈,商量一下我们的婚事。” 这话听似是在开玩笑,但苏澜当时的表情却很认真。 她笑,其实早已打算88年暑假带他回家,她想她会安静的站在他身旁,跟家人介绍:“他叫苏澜,我很爱他。” 苏澜是7月8日出事的,出事前跟她通电话,能够听得出来,为了见她父母,他很紧张,唯恐细节做得不到位,频频询问她父母平时有什么喜好没有? 想了想,她说:“你先去商场等我,我一会儿过去找你。” 苏澜笑着说:“你看看,娶你可真不容易。” 那天,顾清欢乘坐出租车前往商场,汽车内本市交通频道正在播报一条车祸讯 息:今天上午10:15分,在三环东大桥发生了一起重大车祸,一位车主系酒后醉驾,在逆向车道撞向两辆轿车,两辆车被迫相撞,车体严重变形。一轿车车主当场死亡,另一轿车车主受伤严重,已送医急救,目前肇事司机已被警方控制。 出租车司机在前面叹了一口气:“唉,又是一幕人间悲剧,谁家摊上这事,非哭死不可。” 顾清欢只安静的听着,没说话。地球这么大,几乎每天都有人死去,再亲密的人,也终有一天会走向曲终人散,所以在彼此还在的时候,一定要紧紧的抓着对方的手,好好的活着。 所幸,她爱的人都还好好的活着。 到了目的地,顾清欢下车,苏澜还没到,抬头望天。7月8日那天,天很蓝,上面漂浮着大朵大朵的白云,仿佛棉絮,忽然想起了苏澜,微笑的时候很温暖,宛如天空一般洁净。 天太蓝,云太白,刺疼了她的眼睛,不知为何,低头揉眼睛的时候,心里忽然很难过。 …… 7月8日,苏澜车祸重伤头部,深度昏迷。 7月9日,苏澜丧失自主呼吸,需要呼吸机维持生命。下午,医生对苏澜父母说:“接近脑死亡,请你们做好心理准备。” 7月10日,苏澜脑死亡,但心脏却在不缺氧的情况下,还在继续跳动着。 苏澜父母已经彻底绝望了,每天以泪洗面,顾清欢没有泪,她趴在苏澜的胸口,听着他的心跳声,对苏澜父母说:“你们听,苏澜还活着,他心脏还在跳。” 听了她的话,苏澜父亲背转身擦泪,苏澜母亲捂着嘴哭,但那样的无助和绝望,又怎能抵挡哭意逃窜而出? 握着他的手,她轻声说:“苏澜,你醒醒,我们说好要结婚的。” 是的,他们说好要结婚的,都是她的错,如果她不提议去商场,他也不会出事,是她亲手葬送了她的幸福。 7月11日,院方有人前来找苏澜父母,这些人要取走苏澜的心脏,一直不流泪的顾清欢,得知苏澜父母同意,突然“哇”的一声哭了,她紧紧抱着苏澜,不肯松手。 苏澜父母也哭:“清欢,如果苏澜活着,我想他也会支持我们这么做的。” 她那么茫然无助,她给苏澜父母下跪:“我求求你们,别把苏澜心脏给别人,我们再等等,一定会出现奇迹的,苏澜一定会醒过来的。” 苏澜父母因为顾清 欢的坚持,有了动摇。 医生在一旁叹声道:“苏先生此刻用器械和药物才能维持生命迹象,但他的心脏和肺功能会很快衰竭,到那时心脏将会彻底停止跳动……” 医生的话彻底粉碎了顾清欢的白日梦,摧毁了苏澜出事昏迷后,她所有的信仰和坚持。 她凄厉的哭,眼睁睁看着苏澜身上的器械被拔掉,眼睁睁看着苏澜被推进手术室被人取走心脏。 那日,一个叫韩永信的男人正在手术室里做着手术,苏澜的心脏即将移植到他的身体里,站在手术室外的,是饱含希望和紧张的韩家和陆家人。 停尸间里,顾清欢选择了沉默,不再流泪,怕那些泪流出来,身体里涌出来的痛,便再也毫无遮掩。 “你看看,娶你可真不容易。”谁能想到,这是苏澜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她把脸埋在苏澜的脖颈里,笑着说:“苏澜,我是你的清欢。” 苏澜死后,好比花草离开赖以生存的土壤,顾清欢心里住着一个已亡人,于是花草枯了,只能日复一日绝望的生活着。 她叫苏澜父母爸妈,说她会奉养他们一辈子,但两位老人却在欣慰落泪的同时,悄无声息的搬了家,临别时留给顾清欢寥寥数语。 “这座城,有温暖,有欢笑,有痛苦,有绝望,我和你叔叔老了,无力承受,我们走了,彻底离开这里,试图忘记过去;孩子,忘了苏澜,忘了我们,好好把握自己的人生,珍重。” 有时候人之所以痛苦,是因为太清醒。 为什么那么爱苏澜?因为他开启了她的热情和爱情,因为他给了她别人无法给予的深爱。 进入韩家,从未想过破坏韩永信和常静的夫妻生活,她只想走近“他”身边,不动声色的陪着他。 如果时间可以重回,如果韩永信还活着,也许在他得知苏澜存在的那一刻,曾经扪心自问过:日日相陪左右的女子,你真的了解过她吗? 那句“你究竟爱的是我这个人,还是我这颗心?”反复被他呢喃出声,却最终没有写在那封信里。 已经不重要了,不管她爱的是谁,她都不曾属于过他,唯一属于他的,只有那个“韩太太”。 没有人知道,韩永信临死的最后一刹那,眼角滑落的泪水,是为顾清欢而流。 他想起她38岁生日那一天,他含泪答应娶她,她片刻晃神,然后傻傻的笑了, 笑的那么灿烂,笑的那么孩子气。 认识那么多年,他从未见她笑的那么开心过。 清欢啊!要一直这么笑下去…… …… 顾清欢生命体征不稳定,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阿笙守着她,看着病床上,脸色苍白的姑姑,说不出一句话。 很多事情,一旦了解顿悟,便会发现,那些曾经坚持的真理和是是非非,究竟有多可笑。 姑姑藏得深,她和顾家了解的太浅薄。 苏澜死后,顾清欢的记忆陷入了沉睡,她无法戒掉有关于苏澜的一切,更何况13年日夜想念,早已成为她身体的一部分。 她已习惯爱上消失人海的那个他。 为了四年爱人,13年孤影一人,被家人离弃,值得吗?如果顾清欢醒来,也许她会说:无关值不值得,韩永信离婚后,陪他走完人生最后一程,她是愿意的。 陆子初拿着药水弯腰帮阿笙上药,脸颊微疼,看到她皱眉,陆子初好看的眉微不可见的皱了一下:“忍忍。” 常静抓的伤口虽然不深,但却细碎,若是不处理,难保以后不会落疤。 她握着了他的手,然后松开,从口袋里掏出之前韩永信留给顾清欢的那封信,递给陆子初:“你把这封信交给你舅妈,至少要让她知道,在他们离婚前,我姑姑和你舅舅是清白的。” 期许春暖花开,拒绝柳暗花明 更新时间:2014-5-3017:36:17本章字数:3321 05年10月31日清晨,韩家血案涉及刑事纷争,被警察立案调查,于是鑫耀总裁去世一事暂时被医院封锁了消息。 陆子初把信转交给常静,离开病房时,看到了坐在走廊里的韩愈,一夜未眠,双眸沉如暗夜,深不见底。 停在原地,陆子初灼热的目光凝定在韩愈的身上:“现如今是自诉案,一旦检察院介入,就会变成公诉案,到那时,想撤诉就来不及了。” “有一句话叫覆水难收,泼出去的水,还能收回来吗?”说这话时,韩愈没有抬头,但面容却带着阴气。 陆子初抿紧唇,就那么沉沉的看着韩愈,他无法窥探韩愈的情绪,只能看到他苍白的面容钶。 纵使顾清欢婚前和韩永信是清白的,也难以消除韩愈常年积压的怨和恨,他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忍受不了 人生中出现的任何小瑕疵。 如此步步紧逼,纵使顾清欢声名狼藉,也不见得他就能高兴到哪里去? 悲哀的 第 61 部分 人,岂是只有一个顾清欢明? 有人拍了拍他的肩,回头,是母亲。 韩淑慧说:“子初,我们去花园走走。” …… 最终没有去花园,10月末的最后一天,天空变得难以捉摸,雨水量很大,哗啦啦的从天而降,肆意摧残着花园灌木。 韩淑慧很喜欢下雨天,尤其是在这样的月份里,下一场大雨,凉爽清冷,不显燥热,仿佛能冲刷所有的悲伤和痛苦。 “那女孩叫顾笙?”韩淑慧的声音融进风雨中,若不是站得近,怕是会模糊难辨。 “嗯。” 韩淑慧看了陆子初一眼,欲言又止。 陆子初很清楚,那一眼究竟意味着什么,对于他和阿笙在一起,母亲是不悦的。 韩淑慧短暂沉默,然后轻描淡写道:“你应该很清楚,我无法同意你们在一起,你爸爸在商界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你和顾清欢侄女在一起,别人表面或许不会说什么,但背后会怎么笑话我们陆家,你想过没有?” 陆子初并不急着说话,看着秋雨,眸光深邃,语气却很温软:“妈,你有多爱我爸爸,我就有多爱顾笙,但愿我和她能够少一些坎坷,有一天迎向我们的是春暖花开,而不是柳暗花明。” 陆子初声音平淡,听似温情,但话语里却带着强硬的张力,字里行间透着小小的迫压。 韩淑慧没说话,知名建筑设计师,上流圈赫赫有名的陆夫人,纵使听了儿子“忤逆”的话语,也不见丝毫情绪外露,有雨水扑打在她的脸上,掏出手绢擦干,平静道:“你和她的事以后再说吧!你外婆身边有我陪着,至于阿愈,心里铁定不好受,你多陪陪他。” 韩淑慧去医院了,很快韩永信的尸首将会送往殡仪馆……舅舅死了,除了外婆和母亲,无疑韩愈将是最痛苦的那一个。 该如何安慰他呢?母亲其实一直都不够了解韩愈,他越痛苦,就越强势,他现在需要的是冷静,否则任何言语都有可能刺激到他。 …… 病房里,阿笙拧干热毛巾上面的水,吃力的扶起顾清欢,想要帮她把身上浸出来的汗擦干净。 “我来。”突然伸出来的手臂接替了她的动作,阿笙心一紧,侧眸,是笑容温润的陆子初。 他就那么自然而然的把顾清欢扶起来,靠在他怀里,见阿笙拿着热毛巾站着发呆,抬手刮了刮她鼻 子:“愣着干什么?快擦。” 阿笙眼睛是潮湿的,最孤立无援的时候,还有他陪在她身边,心里就像是一池被搅乱的湖水…… 有陆子初帮忙,阿笙轻松了许多,帮顾清欢擦完汗,陆子初扶她躺下,帮她盖上被子,然后请医生进来。 医生检查顾清欢身体时,阿笙催促陆子初去殡仪馆,韩永信是他舅舅,顾清欢又是她姑姑,她知道,他夹在中间有多为难,但他给她的只有抚慰,这个男人在寡淡的言语中为她撑起了一片天。 他揉了揉她的头,离开了病房,阿笙原以为他去了殡仪馆,却没想到他帮她叫了一碗粥和几份清淡的小菜。 阿笙也确实是饿了,折腾了一晚上,疲惫至极,他给她递什么,她就吃什么,吃完了,方才有些后知后觉,他好像什么也没吃。 阿笙说:“你一会儿出去,别忘了吃早餐。” “好。” 陆子初看着她好一会儿,漆黑深邃的眼瞳里闪过一丝温情:“下午我来看你,到时候在医院附近给你开间房,你好好休息一下。” 阿笙点头,有些话不擅长讲出口,想必“谢谢”两个字说出来,一定会惹他生气,于是上前抱着他,有他在,她很安心。 此刻她才意识到,她究竟有多依赖这个男人。 陆子初却误会了她的心绪变迁,轻拍她的背,“别担心,你姑姑不会有事的。” …… 陆子初没有时间用早餐,上午去了殡仪馆,利用午餐时间又去了一趟韩家,于是午餐自动取消。 陆子初去的时候,警察刚找冯妈问过话。 韩家客厅,陆子初坐在沙发上,眉目冷清,眼见冯妈端着一杯茶走过来,只淡淡的瞥了她一眼,接过茶,道了声谢谢,方才开口:“冯妈,能跟我说说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吗?” 冯妈说:“我也不太清楚,夜间先生和太太好像发生了争执,然后我就听到太太惨叫一声,等我跑过去的时候,就看到先生昏了过去,太太捂着胸口,浑身都是血。” “就这些?”陆子初表情并无异样。 冯妈站着,垂眸不语:“我只知道这些。” “坐。”陆子初看了她一会儿,示意冯妈坐在他对面,若无其事开口:“我听警方说,韩家监控录像几天前就坏了?” 冯妈连忙点头:“对,坏了。” 陆子初静静喝茶,头也不抬:“坏的真及时。” 冯妈微愣,迟疑道:“你……认为我是在说谎?” 陆子初放下杯子,紧紧盯着她:“冯妈,舅舅去世前,说刺伤顾清欢的那个人是他,这话可能会骗了警方,却骗不了韩家人。我舅舅信佛,忌杀生,是个素食主义者,平时情绪掌控有度,这样一个人,你觉得他会拿匕首伤人吗?而且那个人还是他的妻子。”说到这里,陆子初言语轻轻,似笑非笑:“如果舅舅没有伤害顾清欢,总不能顾清欢自己拿刀捅自己吧!还是说……”陆子初语气故意一顿,冯妈蓦然抬眸,屏息看着他,陆子初在她略显紧张的目光下,缓缓开口:“还是说,真正蓄意谋杀顾清欢的那个人,其实根本就不是别人,而是你。” 陆子初的话在空旷的客厅里,有一种直刺人心的锐利,冯妈被误解,急着辩解:“怎么可能是我,是先生和太太的意思,是他们不让我……” 冯妈忽然不说话了,因为她看到陆子初嘴角若有似无的笑,意识到她中了陆子初的语言圈套,脸色一时难看的很。 陆子初眸子一紧,笑容溢出来:“冯妈,一旦案件公诉,你如果继续坚持撒谎的话,到时候你犯有包庇罪,再加上做伪证,只会数罪并罚。如此包庇凶手,值得吗?” 闻言,冯妈呼吸窒闷压抑,目睹陆子初冰冷的眼神,仿佛有冷意瞬间蔓延冯妈全身。 …… 医院里,顾清欢还未醒来,就有警察前来查看不下两次。 中午的时候,警察对医生说:“韩太太醒的话,请及时联系我们。” 阿笙站在窗前,看着外面淅淅沥沥的雨水,这雨已经下了一上午,但却没有转小的趋势。 中午12:30,她在医院电话亭里拨通了韩愈的手机:“我们谈谈。” …… 大街上,梧桐树枝干在狂风吹袭下摇来摇去,天地间尽是雨雾,视线内那棵梧桐树已经老了,也不知道还能经受多少次风雨摧残。 沉寂无声的汽车内,只有雨刷器轻轻摆动着,前景一会模糊,一会清晰,周围来往行人,容貌难辨。 “怎么样才肯放了我姑姑?”阿笙问。 “你希望我怎么回答你?”侧眸看阿笙,汽车内开着车灯,韩愈的眼睛灼灼发亮,“让我想想言情电视剧都是怎么演类似情节的……”韩愈唇角弧度加深,逼近她:“如果我说用你身体来 交换,你愿意吗?” 轻佻讽刺的言谈,瞬间让阿笙凉了手脚,麻了心。 邂逅温情,爱情有着旧模样【5000】 更新时间:2014-5-319:08:06本章字数:8488 面对韩愈,语言变得很匮乏,那些积蓄已久的话语,明明想说,却不知从何说起。 那句“用身体来交换”虽然突兀,但阿笙还不至于恼羞成怒。这是毫无必要的,毕竟他事先说过,这番话来自于电视剧狗血情节,而如今……他们生活在尘世中。 她想,不管韩愈怎么做,她都无权怨恨他。每个人都有自私的那一面,如同她,哪怕亲人有错,也会在潜意识里守护到底,韩愈只是做了跟她一样的事情,她守护顾清欢,而他守护他的家人,如此而已辊。 这个男人生来凛冽,说着轻佻讥讽之言,却能认真的注视着阿笙的眼睛,漆黑的眼神看似阴沉,但却夹杂着爱恨交织。 她明白了,他的灵魂在挣扎,因为无处皈依。 有些坏情绪,无需言语说明,阿笙也曾历经过亲人离世,悲痛淹没了世间所有的欢喜。她想这一刻,韩愈的痛和恨,她是懂得的。 但懂得,并不代表放任。 “韩愈,如果我用我身体来交换,你要吗?”阿笙轻声说。 寻常女子如果听到他的话,该做出什么反应呢?是生气,还是愤怒,或是一巴掌甩过来鹿? 不,她是顾笙,没有人能够拿捏眼前这位女子的喜悲,她可以在众人都悲痛的时候,漠然相待,也可以在众人都欢喜的时候,藏匿自己浅淡的小忧伤,她在他面前总是寡言寡语,偶尔坏的不动声色,偶尔无情决绝。 她说这话时,跟他之间的距离其实很近,只有咫尺之遥,那么近的距离,以至于他能清晰看到她的眼眸。 那双眼眸褪掉以往冷清,融合着罕见的媚气,但却冰冷锋锐,仿佛能一寸寸的钻进人心里。 唇与唇近乎相贴。 韩愈忽然明白,顾笙现如今如此气定神闲,必定心存恼意,但心知此刻发火会显得很愚蠢,所以只能压抑忍耐。 大雨冲刷着车身,却好似冲刷在韩愈身上一般。 如果顾笙真的拿身体来换,他要吗? 想他韩愈何至于沦落到如此田地?说句难听的话,女人身体构造一致,或胖或瘦,或玲珑有致, 或宛如飞机场,游走人世多年,如果他只是为了欲而欲,何至于面对她如此痛苦? 比起身体,他更想住进她心里,但她不要。 那一瞬间,韩愈缓缓与她拉开距离,靠着椅背的同时,心里仿佛被刀划过。 他说:“从得知噩耗到我爸爸去世,我一直没流眼泪,知道为什么吗?” 阿笙本想说些什么,但目睹痛到麻木的韩愈,忽然说不出任何话语来。 “小时候,我爸爸告诉我,男人不能轻易落泪,如果我想哭,一定要在哭之前,高高的仰着头。爸爸去世后,我一直仰着脖子,脖子都仰酸了,但跟我说话的人却注定此生无法再见。” 韩愈无声笑了笑,不带丝毫情绪,笑容就那么僵滞在嘴角好一会儿,方才再次开口,语气轻飘:“站在我的角度上看待问题,我无法原谅你姑姑,但比起憎恨,我更想知道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那个真正刺伤你姑姑的人究竟是谁?” 阿笙微微皱眉,平静叙述:“你父亲临死前,说刺伤我姑姑的那个人是他。” “你相信?”韩愈眸子瞬间沉了下来,仿佛嵌进了铁钉,直直的盯着阿笙。 阿笙迎上韩愈锐利冰澈的眼眸,“如果你爸爸真的在说谎,那你有没有想过他的说谎动机,也许他是为了保护某个人?” 阿笙并不掩饰她的意图,这话明显话里有话,韩愈岂会听不出来?他淡淡的瞥了阿笙一眼,微微眯起的眼神,仿佛能窥探人心。 “比如说,我母亲?”韩愈唇角扬起一抹笑,不过却是冷笑。 阿笙抿唇不语,她确实是这么想的。要不然韩永信何至于临死还要包庇那个人?除了是常静,她想不出还能是谁? “不是我母亲,那天我和我母亲在一起。” 此话一落,阿笙呼吸有了片刻停滞,兴许在车里坐的太久,手脚似乎越来越凉了。 其实,不是她手脚凉,真正手凉的那个人是韩愈。 无言的沉寂中,他忽然握紧了阿笙的手,那手很凉,有着不轻易示人的软弱,似乎只要紧紧抓着她,就能固守一辈子,一起奔赴苍老。 他并不解释为什么会突然握着她的手,事实上,他再坚强,也希望能够在人生最黑暗的时候,有这么一个人,一只手可以被他牢牢紧握。 阿笙手颤了一下,她还是很镇定的,任由他握着,良久不语。 “为什么不拒绝?”他问,声音隐忍。 车里车外,因雨水造访天地,隔绝成了两个空间,深秋凉意袭人,许多叶子肆意飘落,看上去莫不哀伤。 阿笙静静开口:“还记得04年盛夏,我们初见时的情形吗?” “年纪轻轻,但却眉目寡淡,难缠。”韩愈声音很轻,初见,他并不喜她 tang,少女脆软又坚强,是个矛盾的人。 “七月阳光足够炎热,看到你的瞬间,我就在想,你如果为难我,我该怎么办?”阿笙微微一笑,当时的心境确实如此,人生若只如初见,当时的韩愈,抛开身份不谈,只那么静静的坐着看书,无疑他是美好的。 闻言,韩愈想起旧时光,因为纯碎,所以温暖,一时感慨万千。 “韩愈,我想人与人之间的相遇,最初的时候一定饱经时光厚待,哪怕见面方式再如何糟糕,若干年后想起,必定会觉得那是一场最美的遇见,一如你我,一如你父亲和我姑姑……” 握着她的手,一点点松开,有时候,突然涌出来的温情总会在现实面前缩在龟壳里,直到再也不敢轻举妄动。 …… 10月31日下午,韩愈回到殡仪馆,离得很远,就看到了母亲和陆子初。 走廊一角,两人背对着他,他们的神情,韩愈看不到。 “阿愈。”韩老太太在不远处叫他。 韩愈并未深想,迈步走向韩老太太,忘了这茬。 也是在那天下午,阿笙回了一趟t大,508舍友都去上课了,但阿笙床上却留着一张字条:“急死了,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回来后,给我们联系。” 纸条旁边,放着那晚她摔坏的手机。 阿笙收拾了几件衣服,走到门口,又返身回来,拿起笔在便签上给几人留了一句话,很简短:“离开几日,过后详谈,勿念。” 去办公楼请了假,教授见她脸上有细碎的伤痕,拧了眉:“跟人打架了?” 阿笙笑了笑,从伤口上看,明显是抓伤,难怪教授会这么问了。 “劝架,不幸祸及自身。” 阿笙故意用轻松调侃的语气说话,教授闻言失笑:“听起来,似乎有些倒霉。” 阿笙想,如果仅仅是倒霉,吃点亏倒也不算什么,事实上,现实远比“倒霉”更加残酷。 下雨天 打车难,再加上堵车,待阿笙赶回医院,已是下午四点半左右了。 彼时,顾清欢早已醒来。 在走廊里遇到特护,手中拿着热水 第 62 部分 瓶,阿笙和她慢慢往回走,浅淡细聊。 听特护说,警察之前来过,见她精力不佳,就先离开了。 又听说,常静也来过,在病房里和顾清欢呆了半小时左右。 “两人发生争吵了吗?”阿笙有些担心。 特护说:“没有,担心她们起争执,我专门守在外面,没听见里面有什么动静。” 走近病房,听到里面传来谈话声,阿笙随口问了一句:“谁在里面?” “陆先生,刚来不久。” 推门入内,阿笙微微愣神。 顾清欢因为缺水,嘴唇干裂成了好几道纹络,陆子初正拿着棉签蘸着水帮她擦拭嘴唇。 这些举动,看似家常,但依陆子初这样的性子,他能做到如此地步,实属不易,若不是把顾清欢当亲人来照看,又怎么能把这么尴尬的事情做得如此自然? 听到开门声,顾清欢朝门口望去,看到顾笙,试图微笑,清浅疏淡,如同往日。 陆子初穿着黑衬衫,外加一条石墨色长裤,身形挺拔修长,回眸看了一眼阿笙,倒也没说什么,俯身继续之前的动作。 外面阴雨连连,室内灯光洒落,阿笙看着他浓密的黑发,轻柔的动作,心从未那么安定过。 “怎么身上都是水?”顾清欢躺在床上,虚弱的看着阿笙。 “回了一趟学校。”雨很大,身上难免沾染了湿气。 陆子初没抬头:“洗手间有毛巾,先把头发擦干净。” “哦。” 阿笙先倒了一杯水静静放在桌上,方才走进洗手间,拿了一条干毛巾,把头发擦干净,这才走出来。 阿笙在一旁看着,都是一夜未眠,陆子初周转两边,自是比她还辛苦,眉眼间隐有疲惫,但照顾顾清欢却很细致。 只这么看着,心里竟已溢满了温情。 顾清欢眼神在陆子初和阿笙之间打转,心下明了。 细细想来,凌晨常静病房大闹,她因为身心俱疲,再加上意识有些恍惚,只知道陆子初护住了阿笙,当时未及多想,直到陆子初走进病房。 年轻男子,冷静如斯,眼神平和,不热情不寡淡,好像生来如此,但对她却是饱含善意。 实在不知该和这个年轻人说些什么,她在沉默中,察觉到了自己的言语究竟有多苍白。 唇干,嗓子有一种撕裂般的疼。 是他先开的口,看向一旁特护,似提醒:“盐水,棉签。” 瞧瞧,他的话多么简洁,特护连忙准备了盐水和棉签,要上前帮顾清欢擦拭时,陆子初说:“我来吧!” 陆子初已经挽起了袖子,简单的动作却被他演绎的洒脱而帅气。< /p> 特护先是呆了呆,见陆子初不像是开玩笑,反应过来,先是“哦”了一声,却忘了把棉签递给陆子初,直到他淡淡的看着她,方才彻底清醒,清了清嗓子,把棉签递了过去。 特护知道陆子初和阿笙的关系,但她没想到,陆子初会对阿笙的姑姑做到如此地步,难免有些吃惊。 他做这些动作的时候,并不敷衍,也不是随便做做样子,顾清欢起先有些不自在,但他眼神太通透,以至于她在他眼里看到了满满的热诚,体会到了久违的感动。 阿笙进来之前,顾清欢看着面前容颜清隽的晚辈,艰涩开口:“就这么来医院,你父母不说什么吗?”声音虚浮,不稳。 “在国内,她除了你可以依靠,唯一能依靠的那个人只有我。”这话也算是间接回答了顾清欢。 有些事情,既然发生了,就容不得退缩。 韩永信死了,陆子初固然伤心,但身为男人,有时候需要担负的责任有很多,一边是舅舅,一边是阿笙,他们都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累一点,苦一点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两者权衡,不能寒了所有人的心。 顾清欢不说话了,认识陆子初多年,交往疏淡,平时甚少交集,之前只看到他冷漠无情的那一面,却不曾触及他的温情。 也许,那时候之所以未曾触及,是因为他的温情还不曾被阿笙开启。 多么奇妙的缘分纠缠,犹记得,她之前叮嘱阿笙远离韩愈和陆子初,却没想到,命运齿轮转动,最终让他们的人生交织在一起,难舍难弃。 她想,她或许从不了解面前这个年轻人,他比她想象的更加温软良善。如此有担当,实属难得。 如今,顾清欢觉得阿笙眼眸中的光,透露出熟悉的味道,有着似曾相识的旧模样。 阿笙看陆子初,就像她看苏澜一样,每一次相见,似乎都饱经想念。 若是陆子初真心爱阿笙,惟愿他们能少些坎坷……这么想着,顾清欢心里竟是狠狠一瑟,因为她的缘故,阿笙 情路怕是不好走。 第一次,她发现了自己的残忍。 顾清欢看向顾笙,伸出手,阿笙走近,把手放在了她手心里,然后握紧。 阿笙说:“如果身体不舒服,一定要告诉我。” 一句话,顾清欢坚强被瓦解,原来这么多年来,她想要的只是家人一句关怀的温暖。 那天下午,顾清欢在病房里度过了一段安宁的时光。 三人浅淡交谈,因为顾清欢身体虚弱,声音自是很小,陆子初偶尔会凑近听她说话,耐心十足。 他叫她“姑姑”,站在阿笙立场上,视顾清欢为亲人;因为是陆家人,保留“舅妈”称谓。 并非四两拨千斤,而是对所有人的尊重。 顾清欢因爱执拗经年,陆子初抛开个人因素,心存感佩,了解她的喜,她的悲,更加了解她的脆软。 阿笙言语很轻,对姑姑,她有着诸多抱歉,曾经把那么多的不堪和坏情绪强加给姑姑,如今想来,竟是那般的不成熟。 顾清欢注定无法长久说话,聊天时睡着了。 陆子初起身,走到阿笙面前,挑起阿笙的下巴,盯着她的脸端详了一会儿,皱了眉:“脸上有伤,沾了雨水,也不怕留疤。” 声音压得很低,怕吵醒顾清欢。 阿笙跌进他漆黑的眼眸里,嘴角笑意浅浅。他这么轻声训斥她,她却心存温暖。 陆子初眼眸中划过一丝宠溺般的无奈,拿起沙发上的纸袋,递给她。 那是一支新手机,她还不曾置办,反倒被他放在了心上。 还不待她说话,陆子初已经牵住了她的手:“姑姑一时半刻怕是不会醒,我带你先去酒店好好睡一觉,这里有特护在,不会有事。” 黄昏六点,酒店电梯间,数字逐层攀升,侧眸看着陆子初,觉察到她的目光,他移眸看她,勾起嘴角,揉了揉她的头。 阿笙洗了澡,陆子初看着她入睡,方才离开。 她没想到,他也没想到,有些噩耗,总会在人生里不期而遇…… 变故,信仰被摧毁【5000】 更新时间:2014-5-3116:02:57本章字数:5583 时间倒回10月31日午后。 陆子初从冯妈口中获知,30日深夜韩家有访客,是个中年男人,看起来略 显潦倒。 韩家几时有过这样的客人,冯妈下意识多看了几眼。 韩永信似是极不欢迎男人前来找他,脸色当时很难看。 他们在书房谈事情,不多时书房里就传来一阵争斗声,顾清欢担心韩永信出事,冲进了书房里钿。 紧接着顾清欢惨叫声响起,冯妈吓了一跳,赶过去的时候,就看到那位中年男人惊慌失措的跑了出去。 冯妈想报警,却被韩永信阻止,似乎有意包庇凶手。 冯妈说那晚他们争执声很大,她担心出事,就离得近一些,隐隐约约听到一些话,似乎常静和那个男人认识匝。 冯妈虽然毁了韩家临近几日的监控录像,但当夜为了以防万一,预留了一份。门口录像,画面中男人身影模糊,但走到韩家雕花大门监控区域时,面庞瞬间清晰无比。 31日下午,陆子初把截取下来的照片交给常静,让她确认一下,是否认识凶手。 常静看了很久,却没有丝毫印象,看她表情,不像在说谎…… …… 常静确实对那个男人毫无印象,韩永信已死,唯一的知情人除了凶手,只有顾清欢了。 31日下午,常静现身医院。 常静说:“永信留给你的信,我看了,但我仍然无法原谅你,在你出现之前,我和永信夫妻感情很好,但自打你出现,我们夫妻感情一日不如一日,你敢说跟你没有丝毫关系吗?” “跟我没关系。”顾清欢呼吸浅薄,话音很慢:“但跟你有关系。” 常静怒道:“血口喷人。” 顾清欢平静开口:“你敢说你从未婚内出轨吗?” “胡说,你……”常静似是想起了什么,脸色一变,不敢置信的看着顾清欢。 顾清欢扯了扯唇:“想起来了吗?1989年,你频频出没各种酒会和舞会,醉酒和别人发生了一夜~情,这个男人生来游手好闲,早就盯上了你。那夜过后,你惊慌而逃,以为无人获知,却不知,那男人早就拍下了你们的性~爱视频,当天就发给了韩永信。” “不可能。”常静脑子一片空白,仿佛有把刀子,刮割着常静的心,刹那间,剧烈的痛从伤口处弥漫开来。 “你可知,那份性~爱视频每到那人缺钱时,就会邮寄给韩永信。从89年到05年,包括他临死,一直在为你默默善后,16年来,花费 了大把金钱,试图堵住那个人的嘴巴,却助长了那个人越发贪得无厌。” 常静眼前一黑,身形摇摇欲坠,竟是脸色惨白到了极点。 原来,这就是他要跟她离婚的原因,原来这就是他不碰她的原因…… 顾清欢却兀自缓缓说道:“1990年,又是那一日,那人再次邮寄视频录像,韩永信被刺激的心脏不舒服,我刚扶起他,却被你误会我和他私下有染,你不问缘由,当场就给我一巴掌,韩永信当时抬手要打你,却最终舍不得,无从下手。当时的你看不到他内心煎熬,认为他抬手要打你,都是因为我……一时间,我和他在你眼中坐实了偷~情罪名。” 这一次,常静仿佛被人打了一巴掌,脸上带着灼人的疼。 “真不公平,16年后,你忘记了这个男人是谁?但韩永信每一年却要亲眼目睹自己的妻子和别人滚床单……你知道韩永信是怎么说的吗?他说,韩愈活着有两个信仰,一个是父亲,一个是母亲,前者信仰已毁,所以无论如何也不能让韩愈对你有所失望。30日,你告诉韩永信,我和苏澜的过往,殊不知他早已知晓,同样是那一晚,那个人竟然找到韩家,再次狮子大开口,这一次韩永信拒绝了,他自知活不长久,担心那人以后找我,找韩愈要钱,所以打算彻底了断此事。那把匕首是韩永信的,原本想耍狠吓退那人,但那人不怕,嬉皮笑脸,言语淫秽,韩永信怎么受得了?常年积压的恨,全都发泄在了一把匕首上,他原本想刺那个人的……”顾清欢轻轻的笑,似苦似哀:“你知道我有多爱他吗?守护经年,怎么容许他亲手毁了自己?可我拼命保他,却最终还是失去了他……” 那个他,是苏澜,还是韩永信,顾清欢不说,常静也没发问。 病房很静,空气被压抑包裹,顾清欢似是说累了,躺在床上不再说话。 常静心沉到了谷底,因为羞愧,死死的咬着唇。病房那么静,静到只有她们浅浅的呼吸声。 只不过,这次深浅呼吸不再有较量,似是走到了天色尽头,两个伤痕累累的女人终于决定偃旗息鼓。 …… 离开医院,常静去了殡仪馆,守着韩永信,仿佛回到旧时,贤淑温婉,一派贤妻模样。 她说:“我和你夫妻一场,竟从来都不曾了解过你。” 她絮絮叨叨的说着话,越说声音越低,越说越觉得自己之前活得像个小丑。 躺着的人注定无法回 应她的话,摸着他的脸,她轻声呢喃:“究竟是你残忍,还是我残忍? 多年前,是她先追求韩永信的。 第一次主动拉他的手,他没拒绝,看着她,薄唇微勾,似乎隐隐觉得好笑。 也许他是知道的,短暂几秒钟,她的心境犹如过山车,忽上忽下,担心他会甩开她的手,担心他会厌弃她。 她主动,他接受,虽然有些被动,但她却满心欢喜。 牵手后,晚上舍不得洗手,她躺在床上看着手,傻傻的笑。 隔天醒来,觉得不踏实,跑着去教室找他,迟疑问:“我现在……是不是你女朋友?” 他笑,“我不会随便跟女孩子牵手。” 于是,第一次心潮澎湃,是因他而起。 十指紧扣,原以为可以相握一辈子,却最终抵不过时光打磨。 离婚后,她之所以念念不忘,是因为他婚前对她太好。她那时才明白,这世上有一种病,它的名字叫:积爱成疾。 回首望去,他们在平淡的流年里彼此走的太快,如今回头,方才察觉,他们早已在婚姻岔路口走散,一散便是十几年。 心境,从未有过的平和。 常静讨厌下雨天,但31日黄昏却步入雨中,感受着朦胧的湿气,殡仪馆附近临近大街,街上行人匆匆,一把把伞,五彩斑斓。 离婚后,她变成了一个奇怪的人,被无尽的怨恨遮住了一双发现美的眼睛。 奇怪就奇怪吧!人这一辈子,总要为了某个人奇怪一次。她的爱情,有着属于自己的私密方式,因为固执,所以才悲哀。 有伞遮在她头顶,侧眸望去,是韩愈。 那是一把黑伞,几乎全都移到了她头顶,很快韩愈周身就湿了大半。 既是奔丧,韩愈自是穿着黑色衬衫,因为风雨吹袭,衣领竖起,整个人仿佛融进了夜色里,可能水雾晕染,一扫往日冷漠阴戾,多了几分随和。 面对儿子,她忽然心存愧疚,多年来,身为母亲,她让他目睹了太多不堪。 抬手把伞朝他那边推了推:“已经湿了,你撑着吧,别回头感冒了。” 常静衣服确实湿了,雨水没有停止的迹象,地上触目尽是明亮。 韩愈执意把伞移到常静头顶,对她说:“我在殡仪馆守着爸爸,你回家洗个澡,好好休息,明天再来。” “也好。”她垂眸笑了笑,再抬眸看韩愈,应该是水雾映照的,眼眸里有着妖娆的水光,她轻轻抱着韩愈。 拥抱的那一刹那,明显察觉韩愈僵了一下,原来多年来兀自活在愤怨和酒精中,到头来竟和自己的儿子疏离了拥抱。 世上最亲密的拥抱姿势, 第 63 部分 竟被他们演绎的如此陌生。 “儿子,对不起。”她说,是后悔,是愧疚,还是不舍? 韩愈沉默几秒,沙哑开口:“……为什么要说对不起?” “太多太多,不知从何说起。” 拍拍她的肩,韩愈想要温声说话,但话语融进这种坏天气里,注定只能凝化成冷冽的冰:“那就留着以后说,等处理完爸爸的后事,找到凶手,我们就回美国,不再回来。” 常静紧紧拥抱着儿子,分不清脸上流下的,究竟是眼泪,还是雨水。 那天,拦车离去,韩愈打开车门,眼见她坐上车,弯腰轻轻唤了一声:“妈。” 因为这声称谓,她红了眼眶。 “别喝酒。”一贯无波的眼眸里藏匿着太多隐晦和不好的记忆。 那一瞬间,她发现了长久以来,她把自己变成了一个罪人,在儿子面前上演着仇恨史,以至于让他想到母亲,就跟“酒精”联系在一起。 尘世一遭,因为爱,她变成了一个优雅的女人;同样因为爱,她丢失了满目疮痍的优雅。 出租车内,常静捂着脸,无声痛哭。 司机以为出了什么事,关切询问常静怎么了? 她只是心里很难受…… 那天出租车内,跟常静哭声交融在一起的,是王菲的《流年》。 爱上一个天使的缺点 用一种魔鬼的语言 上帝在云端,只眨了一眨眼 最后眉一皱,头一点 爱上一个认真的消遣 用一朵花开的时间 你在我旁边,只打了个照面 五月的晴天,闪了电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 懂事之前,情动以后,长不过一天 留不住,算不出,流年 遇见一场烟火的表演 用一场轮回的时间 紫微星流过,来不及说再见 已经远离我一光年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 懂事之前,情动以后,长不过一天 哪一年,让一生改变 … … 作词者林夕,是否也对流逝的感情难以释怀,带着残缺的遗憾,感叹时光流逝太快,不经意间就已注定物是人非? 那天深夜,常静母子私宅,有女人把所有的抑郁症药物,全都倒进了马桶里,然后眼睁睁的看着水流将它们冲刷殆尽。 似是一场最无声的告别。 同样是31日深夜,晚上10点左右,洛杉矶飞往t市的飞机在机场徐徐降落。 顾行远冒雨赶往医院,顾清欢半夜醒来,看到床畔坐着的人,怀疑是一场梦,安静的看着顾行远,不忍打扰。 “是我。”顾行远握着她的手,满身疲惫,眼里爬满了沉痛,但却送给了顾清欢一抹笑:“清欢,我来了。” 幽暗的病房,朦胧的灯光,交握的双手,逼出了顾清欢的眼泪,她微弱出口:“谢谢。” 亲情疏远经年,以至于稍微贴近,便能触动心怀,内心湿润成灾。 …… 那一夜,韩老太太经不起熬夜,韩淑慧带她回家了,陆昌平前半夜处理陆氏公事,后半夜联系鑫耀高层,向他们公布了韩永信去世的消息。 那一夜,陆子初和韩愈双双跪在韩永信棺木前守夜,前者眸间光华清凉;后者眸色寡情。 昔日兄弟,现如今却仿佛最熟悉的陌生人,竟是一夜无语。 …… 10月末最后一场雨,一直下到了11月1日清晨。 上午不见常静来殡仪馆,韩愈给她打电话,迟迟不接,韩愈拿着手机短暂失神,待他回过神来,脚步已经下意识朝停车场奔去。 那场雨卷走了枝头所有树叶,凌乱的铺陈在别墅区里,清洁工拿着扫帚“哗啦”的清理着沿途路面。 韩愈刹车急,路面上的积水喷洒在车身上,叶子更是吸附着车轮,经过碾压,毫无生气。 花园里种了很多季节花,被风雨吹打在潮湿的草坪上,颜色五彩,就那么夹杂在一片绿色中,倒像顽皮的孩童趁大人不注意撕碎了彩纸,从高处挥洒,扔得到处都是。 推开门,典型的欧式风格家具伫立在客厅里,越发显得房子空旷。 外面天气有点阴,室内光线暗淡,韩愈打开灯,环目四望,扬声道:“妈,妈……” 常静没应。 韩愈掏出手机,给常静打电话,或许她已经出门了。 二楼传来熟悉的手机声,韩愈心里一凛,极其缓慢的望向了楼梯。 …… 韩永信死后,原以为最想不开的那个人会是顾清欢,却不曾想率先奔赴死亡的那个人竟会是常静。 常静死了,服食大量安眠片,死得安详,经过一夜,原本柔软的身段,变得极其僵硬。 这个女人竟用如此决绝的死亡方式抛弃儿子,追随韩永信而去,死的时候,嘴角似乎还挂着上扬的微笑。 韩淑慧落泪,骂她自私;韩老太太不能再受刺激,这事发生后,一直瞒着她。 短短两天,父母接连去世,彻底摧毁了韩愈。 他原本就是性情狠戾的人,1日上午似是被人逼到了绝境,面对静默不语的陆子初,韩愈眼眸中浮起了怒火,周身笼罩的阴霾,就算再强劲的风也吹不散。 他死死的咬着牙,冷冷的盯着陆子初:“昨天下午,你都对我母亲说了什么?” 面对常静自杀,陆子初从获知消息的那一刻,就如同颠簸在惊涛骇浪中,挣扎沉浮,却最终沉没深海。 不期然想起昨天下午,他和顾清欢的对话。 顾清欢:“子初,我可以相信你吗?” 陆子初:“你可以试着相信我。” 顾清欢:“1、鑫耀投资公司帮我转到韩愈名下。2、请你父亲帮忙找到那个人,视频不能公开,韩愈性子你知道,睚眦必报,那个人落在他手里,保不齐会发生什么事,所以……” 陆子初:“找到那个人之前,我和爸爸会对这件事情保密。” 他已死,请别叫他名字 更新时间:2014-6-112:58:43本章字数:3276 常静对于韩愈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1990年,韩永信向常静提出离婚,常静不同意,双方僵持不下,分居多年。两年后,顾清欢进入鑫耀投资公司,天资聪慧,职位迅速攀升。 面对日渐亲密的丈夫和新欢,常静心灰意冷,前往美国投奔亲人,后来亲人在美国去世,她便长时间留在了那里。她是执拗的一个人,面对前景无望的婚姻,坚决不离婚。 从常静认定丈夫出轨的那一刻起,就有念头在脑海中落定:一旦离婚,韩永信和顾清欢势必会手牵着手奔赴婚姻,所以离婚协议书,她不能签。 世人生来自私,受伤 时,大部分人总是习惯无视别人的痛苦,放大自己的伤口铄。 定居美国多年,韩愈放心不下母亲便同她生活在了一起。 曾经那么骄傲的一个人,把她人生里唯一的卑微奉献给了婚姻,她也曾在分居期间试着妥协,试着改变,只是那样的强颜欢笑无疑很可笑。 韩愈不能笑,身为儿子怎能嘲笑自己的父亲和母亲瑚? 一段失败的婚姻,铸就了母亲长达十几年的愤怨和痛苦。 曾经信仰的爱情把她打倒,从此以后一蹶不振。白天刷着父亲的卡,疯狂购物,晚上睡不着,需要酒精才能入睡。 她原来不是这样的,受了刺激之后,仿佛变了一个人。很多时候,她在镜子里看着醉眼朦胧的自己,觉得那不是她。 韩愈起先会想尽一切办法阻止母亲,但后来他不阻止了,他悲哀的发现,他的母亲已经病入膏肓。 曾经那么幸福的一个家,一夕间分崩离析,母亲像醉鬼一样生活着,他身为他们的儿子,不可能无动于衷。 长年累月,她患上了抑郁症,靠药物抑制。 01年,父亲来美国,约母亲外出,无非是谈离婚一事,即便如此,母亲却很高兴,试穿裙子,跑到书房问他:“好不好看?你爸爸看了,会不会喜欢?” 他长久不说话,多么可悲,父亲已经不再爱她,但她还在执着的爱着他父亲。 他想她是他母亲,他不能用言语击垮她的喜悦,纵使心知她的喜悦并不会维持很久,也许和父亲碰面后,就会瞬间崩塌,但此刻她是高兴的,她已经很久不曾这么开心过了。 果然,那天回来,她抱着他哭的很伤心。 她最终还是离婚了。 路上,两人起了争执,险些酿成车祸。劫后余生,父亲声息疲惫:“阿静,我们离婚吧!我真的累了。” 那天晚上,常静流了一夜泪,多年后韩愈已经忘了母亲流泪时的模样,却深深记得她绝望时的目光。 她没想到,他也没想到,父亲会在离婚后,那么快就迎娶顾清欢。 父亲结婚很低调,没有大操大办,母亲知道的比较晚,消息传到美国,已经是隔天中午了。 她自杀了,割破手腕,那时候他才方知,她的抑郁症有加重趋势。 他一直都知道,常静不是一个好母亲,韩永信也不是一个好父亲,因为他们比他 还要自私,但血缘注定会在三人身体里游走一辈子,有些羁绊也会跟随他一辈子。 常静两次自杀,一次他发现的早,抢救及时;另一次是现在,发现的晚,无力回天。 1日早晨,他看到母亲双手交叠,静静的躺在床上,瞬间呼吸停滞,极其缓慢的走到床边,先是轻轻的唤了一声“妈”。 那声“妈”,讲出来轻飘飘的,她没应。 手指窥探她的鼻息,血流忽然间冲击着大脑,再多的力气也撑不住他全身的重量,眼眸蒙上雾气的刹那间,连他自己也没想到,有一天他会那么惶恐的哭出声。 那道哭声,仿佛在喉咙里滚动了好几圈,在经历了一道含糊的吞咽声后,就那么迸发而出。 事发后,陆家人悉数赶了过来,韩愈就那么悲绝的站着,不敢去想母亲死亡时的表情,那是一道疤,不管历经多少年,他都不会忘记。 韩淑慧流泪的同时,骂常静太自私。 韩愈扯了扯唇,他明明想冷笑,却最终笑不出来,他母亲确实自私,就那么了无牵挂的走了,何曾想过失去父母后,他会如何? 曾经看过一些励志片,一幕幕家庭苦难史,或丈夫,或妻子意外离世,留下来的那个人也曾崩溃绝望过,但他们在历经低谷之后,会为了子女,咬牙坚强的活着……如今想来,电影和生活有关联,但也时有脱节,有些上演的励志悲情史,在现如今的韩愈面前,纯属扯淡。 常静死的时候,胸前放着一张照片,她和韩永信在大学里的合影照,那时候夏花灿烂,他和她站在花影下,笑得绝世明媚。 那里面可有他?没有。被父亲抛弃,紧接着被母亲舍弃,好像对于他们来说,他只是一个多余的人,或是他们认为他足够坚强,坚强到可以承受所有的变故和生命之重。 心脏狠狠揪在了一起,父亲死后,母亲虽然痛苦,但并未有自杀的迹象,若说反常,只有昨天黄昏了。 31日上午还好好的,下午她在见了陆子初之后,听司机说她随后去了医院…… 这么看来,陆子初和顾清欢都有刺激母亲自杀的嫌疑。 他问陆子初:“昨天下午,你都对我母亲说了什么?” 陆子初看了他良久,眸色幽邃沉静,仿佛能看到他的心里去。 韩淑慧皱眉,见两人僵持对视,心下一紧,朝两人走过来:“怎么回事?” “我也想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你不妨好好问问你儿子。”韩愈眼眸平寂,却隐藏着杀伐决断的戾气。 “子初。”韩淑慧担心出什么事,看向陆子初,声音重了一些。 陆子初脸色沉郁地站在客厅里,挺拔的身影给人一种莫名的压迫感。他最终还是说话了,言语平稳。 他说他和常静浅淡数语,聊的都是家常话。 韩愈疾声道:“见我母亲之前,你刚从韩家回来,你让我怎么相信你跟我母亲聊的都是家常话?” 停顿一秒,陆子初说:“是,我问她,30日那天,是否把苏澜和顾清欢的事情告诉给了舅舅,仅此而已。” 陆子初的话无非是在间接告诉韩愈,常静把苏澜和顾清欢的关系告知给了韩永信。韩永信虽然早已知晓,但想到心脏是苏澜的,难免和顾清欢起了争执。爱能暖人,也能伤人,当晚刺伤顾清欢的那个人确实是韩永信,但韩永信心脏病去世,最初的缘由却是来自于常静。 “如果那天你不找我母亲说话,也许她根本就不会死。”埋在心里的痛涌出来,韩愈突然哽咽了。 陆子初薄唇紧抿,眉梢抖动,似是挣扎,良久后,声音响起,却带着空茫感:“……也许。” 如果他不找常静确认那个人是谁,常静不会找顾清欢,更不会在得知真相后,羞愧自杀。 说起来,他或多或少需要担负一些责任。 韩愈深吸一口气,偏头看向窗子,半晌才开口:“知道吗?逼死我母亲的那个人,你也有份。” “如果你及时收手,撤案取消调查,什么事也不会发生。”那些秘密注定只能成为秘密,不会曝光在当事人面前,更不会挑战一个人的心理承受度。 韩愈身体有些发冷,看着陆子初,宛如是在看一个陌生人:“很好,看来我和你有了共通点,都是逼死我母亲的凶手,好一对难兄难弟。” 韩淑慧面含忧虑,但看着关系陷入僵局的韩愈和陆子初,却不知该如何劝解。 陆昌平走过来,先是拍了拍韩愈的肩,方才语重心长道:“阿愈,把案子撤了,早晨我找顾清欢谈过,她说当时确实是永信伤了她,如果凶手是别人,永信和她没必要一起说谎。” 韩愈咬着牙,哑声低吼,“姑父,连你也要帮她……” 陆昌平说:“我不是在帮她,而是在帮你爸爸,人已死,难道死后还要让他被人说三道 四吗?” 韩愈很久没说话,眼眸中一片死灰色,韩淑慧担心,轻声叫他:“阿愈……” “别叫我阿愈,曾经的韩愈随着我爸妈的死,已经彻底死了。” 那天上午,陆家人面前,韩愈话语比棉絮还轻,一晃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顾笙,你是否觉得我很爱你 更新时间:2014-6-215:16:09本章字数:3362 世上男女其实都一样,注定要被尘世所扰,在爱恨和生死间辗转执迷。 常静自杀那天,天气阴沉,整个城市显得很潮湿。 听到消息,病房 第 64 部分 里很安静。 阿笙一颗心沉了下来,良久失神。 顾清欢躺在床上,闭上了眼眸,内心缠绕的情绪,似乎只愿在无人独处时才会神秘打开钿。 阿笙给陆子初打电话,无人接听,韩家发生这么多的事情,阿笙不方便继续打下去。 1日上午,韩愈来医院找顾清欢,在阿笙的意料之内,常静死亡时间段和她之前来医院见姑姑太贴近,也难怪韩愈兴师问罪了。 幸好,医院有她守着,父亲去酒店安置行李,一时半刻不会来医院匝。 韩愈来的时候,阿笙正拿着检查单准备回病房。 走廊尽头,韩愈一身浓重的黑,远远走来,纵使医院背景再如何明亮,也无法厚待他分毫。 人如果伤得次数多了,就会周身没有丝毫温度。 看到他,阿笙心微微疼了一下,只因他苍白的面容,不稳的步伐,看不出情绪的眼眸。 将心比心,阿笙没有触动是假的。站在韩愈立场上想问题,父亲和母亲接连去世,换成任何一个人都经受不了这样的打击。 韩永信和常静都是他的弱点,父母去世,悲愤难当,所以不管他做什么,她都可以理解,因为短短时日里,他经受的煎熬是别人难以想象的。 同情吗?她知道,骄傲如他,哪怕陷身如此境地,也绝对不会接受任何人的同情。 她该说些什么呢?又能说些什么呢? 也许,她可以什么也不说,他看到她,好像她不存在一般。短暂对视,安静,安静的近乎诡异。 韩愈已经进了病房,阿笙杵在那里,看着紧闭的病房门,呆立了一会儿,最终没有进去。 阿笙不解,常静为什么要自杀?她也曾怀疑姑姑,是不是在31日下午说了什么话,刺激了常静,但想来,纵使问了,姑姑也不会多说什么。 一个苏澜,可以被姑姑放在心里惦念经年,爱得深沉,爱得执着,爱得隐忍。即使被家人误解,依然可以为了一颗不曾停止跳动的心脏,守护另外一个男人十几年……她活得真实,真实的对人生和未来没有任何希望。 这样一个人,想必不会对常静口出恶言。 那天病房里,顾清欢确实选择了沉默,头顶的灯照在韩愈身上,将他的身影拖拽成一条长长的阴影。 投射在墙上,像是一根孤零零的枝干。 第一次,他在这个他曾经欣赏,后来又厌弃失望的女人面前,流露出他的脆弱。 他说:“看到我妈妈遗体的那一瞬间,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我在想,死的那个人怎么不是你呢?” 说这话时,心里竟然涌起撕心裂肺般的痛。 顾清欢咬着唇,紧闭的眼睛里,明显有液体悄无声息的缓缓渗出来…… 那是她的泪。 良久之后,顾清欢说:“鑫耀投资公司是你的,我……” 韩愈侧开眸,不再看她的脸,声音仿佛从冰缝里钻出来一般,“嗟来之食,我不要,好好守着鑫耀,我倒要看看是鑫耀命长,还是你命长。” …… 走廊里,阿笙见韩愈走出病房,迟疑道:“如果可以的话,我想送韩叔叔最后一程。” 韩永信生前待她极好,关怀备至,是应该送送的,要不然冷情至此,韩永信到了九泉之下,岂不心寒? “不用。” 韩愈言语冷漠,嗓子沙哑得厉害,走了两步,步伐不稳,竟是险些栽倒,等阿笙意识到她在做什么时,她已经扶住了他。 手刚好握着他的手,很烫人。 “你生病了?”热度传递到她的手心里,韩愈怕是发烧了。 韩愈看着她,眸色暗沉,但却很亮,亮的不像一个病人。 他说:“顾笙,你是在同情我,还是可怜我?” 顾笙拧了眉,没有接话,她不否认,此刻的关心,是因为他病着,是因为他绝望着,她了解失去亲人的痛苦,更何况一夕间丧失双亲……这样的打击,是致命的。 见她不答,韩愈冷笑,只不过那笑听不出情绪,仿佛从幽深的井底一缕缕飘上来,萦绕在耳的只有空洞。 韩愈眼里的痛,让阿笙开始鄙夷起自己突兀的关心。如果她不帮他,任由他这么离开医院,或许他还能心情舒服一些。 刚松开他的手,却被他牢牢抓住了手臂,深邃的眼眸就那么紧紧的盯着她,盯得时间久了,冰冷的眸终于开始有了热度。 韩愈唇角抿成一条线,来往医生、护士和病人频频望向两人,并不见得人人都认识他们,但这样的对峙确实太诡异了一些。 过了一会儿,他方才开口:“如果我接受你的同情,你能为我做到什么程度?” 他是真的病了,短短一句话讲出来, 脸红气喘,胸口更是起伏不定。 听了他的话,阿笙微微变了脸色,关心是偶然,是任何一个人下意识都会做出来的感慨和反应,但她又能做什么呢? “是不是很可悲?我父母因为你姑姑,双双步入黄泉,可我竟然还喜欢你,看到你想到的竟是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他说着温情的话,但表情却略显麻木,好像说完所有的话,便再也百毒不侵。 阿笙恍惚听着他的话,感触最多的就是疼,他抓着她手臂,力道很重。 “科学家说:男人和女人初次见面,如果男人对女人的关注时间可以超过8.2秒,那么这个女人对于这个男人来说,绝对不止吸引那么简单。”顿了顿,他低声沉吟:“我开始回想我和你的第一次见面,我对你的关注时间何止8.2秒。” 阿笙心一紧,抬眸看他。 这应该算是情话了,但传进阿笙耳里,却带着一股冷漠。 她下意识想抽出自己的手,但没成功,反倒被他单臂紧搂在怀里,那么亲密的姿势,别人目睹会觉得很暧昧,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这样的搂抱,比寒冰还要冷上几千倍。 阿笙盯着他,眼睛宛如一泓湖水。 韩愈抬起手,手指发烫,轻轻抚摸上她的眉眼,声息温情:“别用这样的眼神看我,陆子初没对你说过吗?你的眼睛很漂亮,风情诱人,就算无动于衷的看着我,也像是在勾~引我……” 略显嘲讽的话,又何尝不是一种伤? 韩愈和她离的很近,再加上游移的手指,两人这样,怎么看都像是陷入热恋的爱人。 他牵了牵唇角:“我忘了,他是不会对你说这些的,因为他是个高明的律师专家,最擅长四两拨千斤,不动声色的宠着你,让你渐渐依赖他,直到离开他,你会丧失爱人的能力,变得非他不可。这就是我和他最大的区别,看到一朵花,爱花的人会给它浇水,喜欢这朵花的人会想摘下它。我一直觉得他是前者,我是后者,但在你的事情上,我做错了,给你浇水,期待你成长,却终是晚了一步,被他捷足先登,率先把你摘在了手里。” 说到这里,韩愈问她:“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喜欢你?” 他的语气有些死气沉沉,阿笙抿唇不语。 韩愈脸庞缓缓靠近,阿笙侧脸避开,却被他单手强硬按在脑后,逼她与他正视。 于是,两人对视漠然,俊颜靠 近,不是为了亲吻她,而是额头与她相贴,挺直的鼻梁温情的厮磨着她的鼻尖,“刚才我问你,如果我接受你的同情,你能为我做到什么程度?你不用回答了,不管你的回答是什么,我都不会再要你。小时候我喜欢玩玩具,长年累月累积下来,旧玩具几乎摆了一房间。有一天,我有了新玩具,就想把那些玩具都给扔了,但奶奶不让。她说:旧玩具应该捐给比自己不幸的人。如今,你就是陆子初手里的旧玩具,而我还没有你想象的那么不幸。” 炙热的呼吸交织在一起,阿笙何尝听不出他语气里的不善?但却没有怒气,爱而不得,爱而不能,如今说着伤人的话,是否也伤了自己? 有护士路过,脸色绯红,她忽然察觉,这样的举动,再加上那样一番谈话,倒像是两人刚刚结束了一段缠绵深情的长吻。 看着韩愈,恰好目睹他把视线掠向她身后,乌沉的眼眸似乎也连带一滞。 阿笙心跳忽然慢了下来,回头就见陆子初站在不远处,目光冷清。 逆光微笑,谁愿意生来冷漠 更新时间:2014-6-215:16:10本章字数:3399 11月1日,虽然不下雨,但仍然是个坏天气。 阿笙没有韩愈想象中那般惊慌失措,就算她被他禁锢在怀里,依然有一种奇异的光环笼罩在她身上,清傲恰似东篱菊。 韩愈和陆子初之间更不曾出现狗血镜头:出手打架或是口出恶言,并未被他们搬在人前上演。 情绪不好时,言语会生刺,出口必伤人,阿笙之前见识过,但即便是在愤怒的状况下,韩愈依然能够很好的克制住怒意,就那么面无表情的盯着陆子初。 走廊里脚步声杂乱,但在三人看来,却有着死一般的沉寂钿。 两人迎面而立,沉沉的眸光触碰在一起,不确定是否有火花,只知道就连空气里似乎也萦绕着危险的气息。 韩愈的怀抱,烫人热度消褪,骤然间变得很冷,仿佛能够把阿笙冰冻起来。 “10点召开记者会,你还有半个小时可以赶到鑫耀。”清清淡淡的声音,是属于陆子初的,只不过有些沙哑匝。 这话,很明显是对韩愈说的。 韩愈抿着唇,眼里没有情绪,垂眸看阿笙,她并不推他,语气平静:“记者会结束,你应该去看看医生。” “为什么?”韩愈呼吸变得很浅,似乎怕 惊扰了蛰伏的坏情绪。 “韩愈,我并不是一个生来冷漠的人。” 那天上午,阿笙说完这句话之后,韩愈收回手,有声音在她头顶响起:“谁愿意生来冷漠?” 修长挺拔的背影被灯光镀上了一层亮光,转身的刹那间,韩愈眼角分明有浮光划过…… 阿笙没有深究那抹浮光是什么,也许只是不愿承认,那是他隐忍的泪。 韩愈走后,气氛似乎变得有些紧绷。 阿笙抬眸看陆子初,他不动声色的从容着,就那么无波无澜的看着她,情绪不明。 这样的对视,宛如一场无声电影,画面流动,看似风平浪静,但却藏匿着波涛汹涌。 阿笙只能自己猜测,或许他在生气。 “需要我说对不起吗?” 她说这话时,有人给陆子初发来了一条短信,他垂眸翻看,冷峻的面庞在灯光下显得扑朔迷离。 “你做错了吗?”嗓音掺杂着些许凉薄。 想了想,阿笙说:“没有。” 收起手机,陆子初抬眸看她,语气颇淡:“那就不要道歉。” “……”听他这么一说,阿笙心里更是七上八下,所以他这是生气还是没生气啊? 其实阿笙这样纠结是完全没必要的,因为陆子初紧接着说话了,他说:“阿笙,我远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大度,看到这一幕,我会愤怒,会吃醋,更想把你从他身边拉开,但我不能。一旦我这么做,就是在瓦解我和你之间的信任。” 停顿两秒,陆子初的声音方才再次响起:“你想做的事情,你想说的话,我都懂,所以不要道歉,一旦说出那声对不起,就等于在间接承认你做错了。” 听到那声“我都懂”,阿笙嗓子一紧,眼角开始有了酸疼感。 原来,他并非无动于衷,但却赢在了人生态度上,顾及韩愈感受,顾及她的感受…… 他就那么逆着光站在她面前,表情平静,语调更是平淡的听不出丝毫端倪,但就是这样寥寥数语,却给了她莫大的感情依靠。 何其有幸,此生能够得遇这样一个他。 “来。”见她呆立原地,陆子初微微放软了声音,朝她伸出手。 阿笙走近,把手放在了他手里,然后被他缓缓握紧。 不同于韩愈,他的手有些凉,天生体寒,阿笙抬起另一手 贴合着他手背,他低头看她,眼眸深邃。 手冷没关系,有火苗在心里慢慢燃烧着,因为她的体贴,缘于她无声的抚慰。 他问:“顾叔叔来了吗?” “昨晚上就已经到了。” 陆子初点点头,顿了顿,他说:“这几天我会比较忙,怕是没时间来医院,有什么事记得给我打电话。” “好。” 阿笙抬眸,跌入一双漆黑深幽的眼眸里,隐有血丝,心里忽然泛起淡淡的疼,额头抵在他胸前:“抱歉,我什么都帮不了你。” 陆子初眸色温润,单臂环着她,轻拍她的背,嗓音虽哑,但却带着异样的温柔:“阿笙,时间会带走很多东西,比如说伤痛。我此刻难过,是因为亲人离世,但也只是此刻,纵使再痛苦,我们也要对未来心怀希望。”理智如他,冷情如他,温暖如他,在说完这句话之后,修长的手指滑入她的颈后,清邃的眼眸与她对视,“你在我身边,所以我很好。” 阿笙眼睛酸酸的,认识他之后,她变成了一个很容易就心怀感动的人。 这就是她和陆子初的爱情,交集的目光里,总有情愫在他们之间缓缓流动,一个眼神就能明白彼此,一个动作就能冲刷所有的不快。 就像他说的,他尊重她所做的每个决定和说过的每句话,因为他是懂她的。 找到一个爱她的人很容易,但能找到一个了解她的人却很难,所幸她遇到了。 …… 鑫耀投资总裁韩永信和前妻常静双双离世。 消息一出,各大新闻争相报道,大街小巷但凡是报亭,几乎都能看到有关于韩永信和常静的新闻报道。 说句大不敬的话,韩永信虽然在t市是名人,但他去世还不至于造成这么大的轰动效应,但跟他一起去世的那个人还有常静,而且还是自杀死亡,大有夫妻情深,追随前夫共赴黄泉之势,一时间让很多人对常静感慨万千,原本就可怜她,常静自杀之后,众人对她的同情心瞬间暴涨。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口舌之争;不幸中枪的那个人无疑是顾清欢。 有报道宣称,鑫耀管理层最近变动起伏,韩永信恰恰在这个时候死亡,事有蹊跷,很有可能是顾清欢为夺总裁之位…… 之后便是一系列蓄意谋杀猜测。 还有八卦周刊把韩永信、常静和顾清欢三人的感情史挖出来进行分析,主角 自是顾清欢,说她如何成功上位,如何引诱韩永信,如何床上功夫了得,如何跟鑫耀管理层股东暧昧不清,顺利坐上副总裁之位…… 报道说的那么真,好像曾亲眼目睹过 第 65 部分 顾清欢十几年职位升迁路。 最先看到不实报道的那个人不是阿笙,而是顾行远。 他从酒店走出来,原本已经走过报亭,随后返身回来,买了一份,站在路边看了一会儿,表情波澜不兴,但却把报纸随手扔在了旁边的垃圾桶里。 去医院,阿笙正在外面接电话,见顾行远走来,把手机拿开,压低声音叫了一声“爸”。 顾行远示意她继续接电话,走进了病房。 韩永信去世的消息一经曝光,阿笙的手机就没停过,朋友们接连不断的打来了电话或是短信。 508舍友:“早晨看到报道,不敢相信竟是真的。阿笙,你还好吗?” “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们等你回来。” …… 许飞:“你在哪儿,我去找你。” 阿笙:“和姑姑在一起,等这阵子忙完,我回学校找你。” 许飞:“姑姑还好吗?” 阿笙:“好。” 许飞:“她现在是最难过的时候,你陪她说说话。” 阿笙:“嗯。” …… 依依话语很简单,打通后,长久沉默,她不喜欢说虚浮的安慰语,因为那些话,在她看来是毫无意义的。 她不喜欢说,阿笙也不喜欢听,所以她们如此不同,但在有些方面却是如此相像。 依依只说了一句话:“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我都可以陪你说说话。” 已经够了,仅仅一句,胜过人间千言万语。 …… 彼时,顾行远已经走进了病房,他还在想着怎么阻止外界流言蜚语传进她耳中,她已经挣扎着要起来。 顾行远连忙上前制止她:“好好躺着,医生说了,你现在不能乱动。” 顾清欢躺在床上,微微喘着气,但却拉着顾行远的外套:“哥,永信走了,我如果不出面,媒体又要乱写了,鑫耀经不起折腾。” 顾行远皱了眉:“公司重要,还是你身体重要?” “哥……” 这次不待顾清欢说话,阿笙走到病床一侧,认真的看着顾行远:“爸爸,你让姑姑去吧!她知轻重。” 受惊,他和她正在交往 更新时间:2014-6-219: 24:08本章字数:3310 韩永信下葬那天,是个难得的大晴天。 阿笙没有去墓园,顾清欢的意思,她什么都没说,但阿笙懂,顾行远也懂。 顾清欢脸色苍白,有人说:“这女人化妆技术可真好。” 顾清欢步伐徐晃,摇摇欲坠,有人说:“瞧见没,就这演技,完全可以媲美奥斯卡金像奖。” 他们一边道尽她的坏,一边争相拿着话筒,无视她的痛,采访言谈苛刻犀利,伤人不见血钿。 而顾清欢呢? 电视截取的画面中,顾清欢一身黑衣立身墓碑前,气氛和衣着越发衬得她脸色苍白。 那双长年累月无波无澜的眸子里,氤氲如水,垂眸看着冰凉石碑上“韩永信”三个字,看得久了,于是就有泪水“啪嗒”一声砸落在墓碑上,跌碎成了小水花杂。 在她身旁,媒体给了韩愈一个特写,韩愈眸色漠然,仿佛随着父母的死,早已心如死灰。 外界对她的流言蜚语,不是顾行远想要隐瞒就能隐瞒得了的。 顾清欢比谁都清楚,她在众人眼中,究竟有多不堪。 无妨,首先她是鑫耀总裁,在韩愈接受鑫耀之前,她要替他好好守着它。既是女强人,有人风雨就必须要经历,睁着眼穿过去。 其次她是韩永信的妻子,既是妻子,为夫送葬,面对曾经陪她走过春夏秋冬的男人,面对曾经共同历经的喜怒悲欢,她不介意顶受恶名,在媒体和众人面前袒露她脆弱的坏情绪。 01年到05年,四年夫妻,从温淡走向生死离别,她不是冷血动物,纵使最初因为一颗心脏接近韩永信,但长久相守,没有情义,那是骗自己的。 也许苏澜在先,她对韩永信的喜欢还深化不到爱情,但他所有的好,长久以来无声的守护,全都被她珍藏在了日渐柔软的眼眸里。 数不尽的话筒交错伸在她面前,被鑫耀高层格挡开,记者问:“韩太太,韩先生去世前把鑫耀交给您,外界对此疑惑重重,请问……” 后面的话被顾清欢自动忽略了,缓缓抬头,墓园绿化做得很好,透过树木枝杈,看着高高的天,白白的云,顾清欢仿佛回到了过去。 父亲说:“知道我为什么给你取名叫清欢吗?清欢:清淡欢愉,温良静婉,宜室宜家。” 苏澜说:“四年了,经历过太多的喜怒哀乐,但你我 还能深深的依恋着彼此,这不是爱,还能是什么呢?” 韩永信说:“清欢,你的不快乐,我懂。” 时光无情,她深爱的三个男人都死了,冥冥中,似乎一切早有安排。 和苏澜相爱四年,和韩永信夫妻四年,如今她还虚弱的活着,顾清欢不确定抬眸望天,有关于这个姿势,是否太寂寞,她只知道喉咙里有叹息被压抑,有很多东西被永远的定格在了今天。 耳边是记者的发问声,侧眸间看到了同样被媒体包围的韩愈。 有人问:“韩先生,听说您母亲的骨灰已经火化了,但却没有跟韩总裁同时下葬,请问您有什么打算吗?” “韩先生,听说韩太太有意把鑫耀还给您,但却被您拒绝了,请问您拒绝的原因是什么?” 一把把伤人的刀毫不留情的刺向韩愈,没有人试图站在他的立场上,体会他的痛苦,也许都曾想到他会很痛苦,但无关自己亲人,所以任何的“感同身受”,都是一场天大的笑话。 什么叫感同身受?亲人一起出事,这才叫感同身受,否认任何的感同身受,只是过了期的痛,无关痛痒的嘻哈语…… 常静死后,韩愈未曾在人前流过泪,哪怕是陆家人面前,哪怕韩老太太抱着他哭的肝肠寸断,他也不曾哭过。 一句“韩愈已死”,被他用尖锐的锥硬生生的隔开了血脉亲缘。办丧事期间,他和陆家交往冷淡,将自己困守在角落里,不允许人靠近,也不再希冀从任何人身上寻求温暖。 陆子初叫他“哥”,眼眸沉沉:“我们不是仇人。” 韩愈用上扬的唇成全了他的冷漠:“我们不是仇人,还能是什么呢?” 不管父母和顾清欢有着怎样的感情纠葛,他只知道,曾经相互纠缠的三个人,现如今两人死,一人活。 没有人愿意当恶魔,所有的恶魔最开始的时候,都是从天使蜕变的。 电视镜头里,韩愈在助手簇拥下,驱车离开了,画面被定格,阿笙只看到他冷漠的眉眼间,有着万年都融化不了的寒冰。 那是阿笙05年最后一次看到韩愈,电视上,生活中。 听说韩永信下葬当天,其子韩愈抱着母亲骨灰出现在机场大厅,目的地美国。 国内负责善后的,是陆昌平和陆子初父子,其父儒雅沉稳,其子眉眼间清雅神韵无人复制…… 11月,陆氏 股市攀升,而鑫耀股市却是一片动荡,股指在一定范围内有窄幅波动,成交量萎缩。 11月6日,顾清欢不顾医生劝阻,带病回归鑫耀,试图力挽狂澜。后经顾行远劝阻,这才同意在医院办公。 …… 丧事过后,阿笙和陆子初鲜少见面,阿笙知道近段时期他很忙,也就没敢打扰他。 这天,阿笙先去酒店探望了父亲,和他说了一会话,然后父女两人一起来到了医院。 开门,没想到陆子初也在。 顾清欢和他坐在沙发上正在讲事情,听到开门声,双双止了话锋,回头看她……当然还有顾行远。 太突然,阿笙有些发愣。她在想,该怎么跟父亲说明她和陆子初的关系呢? 彼时,陆子初已经站起身,看着顾行远,礼貌得体:“您好,顾叔叔。” 说话间,伸出手,待人接物无懈可击。 顾行远还有些茫然,但出于礼貌,一头雾水的伸手回握。 这一握手,就算是认识了,既然是认识,自是少不了寒暄。 几日不见,陆子初似乎瘦了,但清隽如昔,似是察觉到她的视线,漆黑的眸望过去时,阿笙已经率先垂了眸。 不能否认,她现在有些紧张。事先没沟通过,就这么见面,很容易就出事。 顾行远毕竟在律师这条道路上行走多年,场面话一波接一波。浅聊,不显热络,但也不显冷漠。 阿笙在一旁听得心惊胆颤,父亲还不知道眼前这位年轻人是谁,和他女儿又是什么关系,如果知道,当场血压飙升就不太好了。 姑姑在一旁见了,看出了名堂,问阿笙:“你爸爸还不知道你和子初在一起吗?” 阿笙摇摇头,时机不对,她哪敢说啊? 此时,陆子初手机响起,他先对顾行远说了声“不好意思”,这才离开病房接电话。 似是讲了一会儿话,顾行远有些口渴,阿笙倒了一杯水递给他。 阿笙问:“爸爸,你觉得他怎么样?” “谁?” “陆子初。”很小心的说出这三个字。 想了想,顾行远说:“谈吐不凡,修养上佳,比你哥好。” 阿笙觉得这评价不低了,就又问顾行远:“你知道他是谁的儿子吗?” “陆昌平。”顾行远记 性多好啊!他之前在电视上见过陆子初,早就得知他是陆昌平的儿子,刚才看到真人,可能大脑还没对号入座,所以握手后才想起他就是电视上的那个人。 他跟陆家无冤无仇,没什么偏见,值得女儿这么小心翼翼吗?他吹了吹杯子里冒出来的茶汽,觉得好笑。 阿笙说:“他以前当过我老师。” “刚才听他提起过。” 阿笙微愣,有吗?她怎么没听到? 阿笙豁出去了:“那他有没有对你说,我和他正在交往?” “咳咳——”顾行远被水给呛住了,明显受了惊吓,顾清欢连忙抽了几张纸巾递给兄长。 真是一团乱。 陆子初已经结束通话,推门走了进来,他这一进来,顾行远也不咳嗽了,嘴角挂着笑,不过多少有些勉强,还有……因为之前咳嗽,脸有些红。 陆子初还真是镇定过了头,不多问,不多想,“顾叔叔,快到中午了,我已经订好了餐厅,如果您方便的话,我想请您吃顿饭。” 闻言,阿笙心快提到了嗓子眼,爸爸别拒绝才好。 评价,这个年轻人太聪明 更新时间:2014-6-315:44:50本章字数:3377 有关于父亲和陆子初的初次见面,阿笙之前设想过脚本。 找个好日子,其实日子好不好也没关系,重要的是那天父亲心情一定要很好,然后她会请父亲坐下,很正式的跟他讲她和陆子初的事情。只要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相信父亲还是很开明的…… 事实证明,计划远不如变化,病房相见,太意外,也略显仓促。 面对陆子初午餐邀约,顾行远没有拒绝。 后来,顾行远对阿笙说:“我怎么拒绝?那孩子太精明,先说订好了餐厅,再提出邀约,我如果不答应,似乎显得太不近人情了。铋” 陆子初把午餐订在了一家地方菜馆里,在t市很出名,最重要的是招牌菜浓郁,总之一句话:很有家乡味道。 姑姑没来,所以独立房间里只有陆子初、顾行远和阿笙三人,阿笙最怕场面尴尬,一旦气氛无法缓和,什么高招都用不上,那么三人之间便只剩下长久的没话说。 点餐前,陆子初先给三人依次倒了一杯水,这才示意服务员把菜单先拿给顾行远,请他先点南。 顾行远推 辞一番,于是菜单最终又回到了陆子初手里,顾行远既然说他不挑食,陆子初点餐的时候也就没有再询问他的意见,做事利落,别人点餐需要耗时很久,询问很久,陆子初翻看着菜单,不到两分钟悉数搞定。 按理说,点完餐,等菜过程中应该会很尴尬才对,毕竟如果寻找话题的话,似乎太显刻意。 穷紧张,瞎操心的那个人似乎只有阿笙,陆子初点餐的时候,房间大屏电视上正好在放映nba球赛。 为了这个“正好”,阿笙特意瞄了瞄父亲,见他端着茶,聚精会神的看着球赛转播现况,感慨某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陆子初此举无疑是撞到了父亲的心坎上,父亲是篮球迷,每逢球赛必看。 2005年11月2日,科比对阵掘金加时赛仅剩0.6秒时,命中23英尺超远制胜球,一时引起球迷沸腾不已。 11月是多事之月,父亲频频来往医院和酒店,没时间看球赛,怕是也没心情看,如今球赛转播,心情是无比激越的。 陆子初也是篮球迷,一时间围绕扣篮、防守、闪躲聊了起来,这么快就找到共同话题,而且还是围绕一个篮球赛,阿笙喝茶的时候想:男人的世界,她不懂。 她对球赛一向没什么兴趣,但如今看他们相处起来气氛融洽,深深觉得nba功不可没。 饭菜上桌也没制止他们的谈话,于是被遗弃在外的阿笙,只能不停的给顾行远和陆子初夹菜。 “爸爸,别只顾着说话,菜该凉了。” “子初……” 那声“子初”叫的声音比较小,顾行远听了,淡淡的瞥了她一眼,老眼昏花了吗?女儿的脸有点红。 陆子初夹起她放在他面前小碟子里的菌菇,嘴角挂着淡淡的笑。难得见她这么乖巧,看样子这顿饭下来,最紧张的那个人是她。 最紧张的那个人的确是阿笙,这两人一顿午餐下来,谈的一直是nba球赛,话题根本就没往阿笙身上绕。 于是饭后,陆子初开车送顾行远回酒店休息时,阿笙坐在车里,佩服完父亲的隐忍,又开始佩服起陆子初的淡定。 到了酒店,陆子初下车,对顾行远说:“顾叔叔,方便留个电话吗?您在酒店如果呆着无聊,可以打电话给我,t市有些旅游景点,我可以陪您四处走走。” 阿笙觉得两人私底下见面想想就觉得很诡异,顾行远连声说“可以 ”,于是两人在酒店外完成了交换电话的神圣仪式。 眼见陆子初开车离开,顾行远侧眸看了一眼阿笙:“人都走远了,还看?” 阿笙清了清嗓子,小声嘟囔道:“我没看。” “脸都红了。” 阿笙又连忙抬手摸脸,顾行远拿一副没救的表情看着阿笙,背着手朝酒店对面走去:“陪我到对面公园坐坐。” 阿笙想,这一坐,怕是要挨训了。 …… 公园里,顾行远坐在 第 66 部分 椅子上,拍了拍旁边的位置,示意阿笙落座。 有些事情既然躲不过,还不如坦然面对,阿笙这一坐,无疑有些破釜沉舟,干脆直接开门见山道:“我以为你会很喜欢陆子初。” 顾行远沉默几秒钟,这才开口说道:“这样一个年轻人有谁不喜欢?高知识分子,高素质,家庭背景好,容貌出众,在律师行业也是出类拔萃的人物。跟他谈话的时候,我一直在想,究竟什么形容词才能适用于他的身上。内外兼修?成熟谦逊?阅历千帆?不,这些词汇都不足以代表这个年轻人身上具备的光芒。韩永信去世后,他和其父陆昌平接受记者采访,发言得体适宜,自然平和,把所有的悲伤全都压在面具之下,他和其父都是很厉害的情绪掌控高手。老实说,我喜欢这个年轻人,年纪轻轻就名利尽收,身处浮华圈子里,却能做到清悟待人,低调内敛,就像今天,如此从容不惊,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坚信,这样一个男人,会有许多女孩子喜欢他,所以你喜欢他,我可以理解,但恋爱是一回事,结婚又是一回事,你明白吗?” 阿笙心一沉,没吭声。 有时候沉默,又何尝不是一种变相的反抗。 顾行远又怎会不知女儿内心不悦,轻声叹道:“能看得出来,他喜欢你。这样一个人必定生性清傲,但却为了你,不动声色的取悦我,出手阔绰,临时找人安装了高清晰电视……” 阿笙微愣,讶声道:“别的房间没有吗?” 顾行远说:“有,但看球赛的话,画面感很差,我中途去了一次洗手间,他那时候接电话,我有去别的房间看过,这样的电视,只有那个房间有。” 阿笙内心感觉一时还真是说不出来,她没想到陆子初会费心至此。 顾行远接着说:“还有那些菜,一半是你爱吃的,还有一半是专门照顾我的口味……” 阿笙原以为父亲只顾着说话,没注意到这些细节,不曾想都被他看在了眼里 顾行远叹道:“这孩子太聪明,一顿饭下来,有意和你保持距离,深谙父母心理。你是我女儿,如果他当着我的面和你太亲密,势必会引起我反感。所以从头到尾都在跟我交流,不显山不露水,很对得起他的职业。” 阿笙无奈道:“你这是在夸他,还是在损他?” 如果不是父亲说起,阿笙还真是没想到这一点。饭桌上她还在郁闷,他似乎对她太无视也太冷淡了…… 如今内心可谓百味杂陈。她喜欢陆子初,难免会紧张父亲是否也喜欢陆子初。 眼下看来,父亲是持反对意见的。 顾行远表情严肃认真:“你姑姑被韩永信刺伤,虽然没有告诉我们是什么原因,但毕竟牵扯到了刑事案件,医院这么多人,试问陆家是怎么堵住悠悠之口的?你以为只有金钱吗?还有常静自杀一事,你看当时影响力多大,但仅仅不到一个星期时间,你再到大街上看看,哪个报亭还有常静的自杀绯闻……阿笙,陆家远比你想象中还要复杂,陆子初前途不可限量,像他这样的家庭,就算有一天你进了陆家门,基于你姑姑的关系,只怕陆子初双亲也不会待见你。”见阿笙垂眸抠着手指不吭声,顾行远语气温软了下来:“阿笙,爸爸养女一场,如果以后你嫁人,只求放心,不求对方名利。” 阿笙黄昏离开酒店,乘出租车离开时,接到了陆子初的电话。 司机平时应该很喜欢听单田芳先生讲评书,阿笙坐上车的时候,司机正在听《白眉大侠》,偶尔听到欢喜处,会轻声笑笑。 果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啊! “心情不好?”虽然隔着电话,陆子初却能从她短暂的沉默里窥探出她的小情绪。 “没有。”阿笙说着言不由衷的话,最终还是忍不住问道:“不好奇我爸爸对你有什么看法吗?” “想必他并不接受我们在一起。”陆子初声音从电话那端传过来,很有穿透力:“可以理解,他把你养大,忽然间有个男人要把你从他身边带走,顾叔叔心生排斥和担忧很正常。”他应该是在翻看文件,说到这里,似乎停下了动作,声音很柔也很轻:“别担心,不是大事。” 他的话总能直抵人心,磁性安静,让人听了心思安宁。 阿笙心神安定,嘴角浮起了笑意,轻声问他:“对你来说,究竟什么才算大事?” 手机那端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响起他温润如水的声音:“失去你。” 独恋,我会像您一样爱她 更新时间:2014-6-319:12:46本章字数:3301 其实,陆子初心里是无比焦躁的,除了顾行远反对两人在一起之外,持反对意见的人还有韩淑慧。 这天上午,陆子初回了一趟家,跟陆昌平提起了“徐启光”,他说:“我已经请人私底下寻找徐启光,舅舅和舅妈死讯曝光后,他应该是担心出事,躲了起来,一 时间没了线索,并不好找。” 陆昌平把刚刚泡好的茶递给陆子初:“你有什么想法,不妨说出来听听。” 陆子初淡淡开口:“目前看来只能在他平时常去的地方死蹲候守,不过会很耗人力和财力。” 陆昌平道:“这点钱,陆家砸得起,一年不行就两年,只不过……时间我们能耗得起,就怕徐启光会狗急了跳墙,如果把录影带卖给媒体,事情就不好办了。钿” 陆子初笑笑:“如果卖给媒体,你准备怎么办?” “他敢卖,也要看有没有媒体敢买。”陆昌平喝了一口茶,方才继续开口:“况且你我很清楚,这些年你舅舅把他胃口养大了,他比谁都清楚,卖给媒体的话,他得到的钱只是一个小零头……”说着,陆昌平眉宇间藏匿着几分冷漠:“等着吧!狗改不了吃屎,这种人等过了风头,迟早还会卷土重来。” 陆子初颔首,没再多说什么杂。 这时韩淑慧走下楼,一身运动装,手里拿着设计稿,看样子是要外出。 韩淑慧走进客厅,陆昌平端给她一杯茶。 韩淑慧应该是急着走,站着喝完,对陆子初说:“如果方便的话,把我送到工地上去,顺便有话要对你说。” 陆昌平应该知道韩淑慧要对陆子初说什么,所以才会在陆子初拿钥匙出门前,拍了拍陆子初的肩:“有话好好说,别惹你妈生气。” 陆子初心下明了:“我明白。” …… 05年夏季,陆昌平在t大附近施工建造一处大型图书馆,承诺赠送给t大学子,图书馆建筑设计师不是别人,正是韩淑慧。 去工地的路上,韩淑慧直接开门见山:“你和她什么时候在一起的?” 陆子初打着方向盘,声音有些漫不经心:“她是谁?” 韩淑慧笑了下:“好吧!你和顾笙什么时候在一起的?” “有一段时间了。”表情波澜不兴。 韩淑慧道:“6月初,你王阿姨曾经在医院里看到你,说你当时和一个女孩子在一起,那个女孩子是不是她?” “你希望我说不是吗?”清清凉凉的声音还算温和。 韩淑慧抿着唇,好半天不说话,最后开口说道:“我当时听了,还觉得你王阿姨有些大惊小怪,想到你有可能在谈恋爱,但却没想到那个人会是顾清欢的侄女。” “……如果阿笙不是顾清欢的侄女,你会同意她和我在一起吗?” 韩淑慧面无表情道:“她不是顾清欢的侄女吗?” 陆子初眸色漆黑,侧眸看了一眼韩淑慧:“妈,和我过一辈子的人不是顾清欢,是顾笙。” “一辈子?你还打算和她结婚吗?”韩淑慧压抑怒气,重声斥道:“子初,你太不理智了。” 陆子初眼眸深不见底,看着前方路况,专注开车,很久之后,才缓缓说道:“有一道选择题是这样的,说母亲和妻子双双掉进水里,男人应该先救谁?这道题在我看来很可笑,问问题的人也很愚蠢,百善孝为先,如果一个男人连自己父母的生死都可以不管不顾,那他又怎么会善待别人呢?我不希望有一天这么愚蠢的选择题会横竖在陆家和顾笙之间……” 如果身旁这个人不是她儿子,韩淑慧可能会为他鼓掌。儿子拿话堵她的口,事先强调不希望家人让他二选一;如果她现在让他选择,那她岂不要沦落成他口中愚蠢的人? 韩淑慧忍下心头不悦,试着改变语气,语重心长道:“我只有你这么一个儿子,不管我说什么做什么,你可以不喜,但你要明白,我都是为了你好,有哪个母亲,不希望自己孩子顺风顺水过一辈子?” 陆子初沉静面容不变:“抱歉,你的意见我可以参考,但我想试着尊重我的选择。” “看来我们都需要好好冷静一下。”韩淑慧想她不能逼得太急,有些事情是需要慢慢来的。 陆子初握着方向盘,在车镜里看到自己略显冷峻的眉眼,忽然有些头痛,十字路口停车,抬手按了按太阳穴。 失去冷静,在母亲面前暴露出坏情绪,这还是第一次。 他并不担心母亲反对他们在一起,他担心的是他喜欢的人会因此受委屈。 …… 顾清欢住院期间,阿笙忙完学校的事,就会来医院。每次来都会带着一束花,走进病房,如果顾清欢在忙,就会笑笑,径直走到桌案前,把新花插进去,旧花取出来。 待忙完,坐在一旁的沙发上,有时候看书,有时候去医院花园走一会儿。 助理见了,微微含笑:“小姑娘安静淡然,挺好。” 顾清欢听了,会走到窗前,寻找花园中阿笙的身影,找到了,会轻轻开口:“太淡,也不好。” 这边阿笙转一圈回到病房,顾清欢刚忙完事,阿笙见公司 人准备离开,礼貌道别:“叔叔再见。” “再见。”多年后,助理犹记得阿笙的微笑:纯真美好,一尘不染。 阿笙在泡茶,顾清欢问她:“医院学校来回跑,身体吃得消吗?” “为了见你和爸爸,累一点不算什么。”这话多少掺杂着玩笑语,讲到父亲,阿笙问顾清欢:“我爸爸今天没来医院吗?” “我见他精神不太好,就让他先回酒店休息了。” 阿笙应了一声,父亲几乎日日都在医院里,大概是累了。 端茶走过来,工艺花茶,名字也好听:七星伴月。 绿绿的叶片,洁白的花蕊,泡在水中,宛如夜间昙花乍现,缓缓绽放开来。 看到这些花,第一感觉就是温暖和美好。 “我问过你爸爸,他似乎并不赞成你和陆子初在一起。”顾清欢说着,眼神黯了黯:“我很抱歉。” 阿笙握着她的手,轻声道:“姑姑,你是你,我是我,就算没有你,谁又能保证我和子初在感情路上就能走的一帆风顺呢?”闻言,顾清欢面上微微动容…… …… 下午,顾行远来医院看她,顾清欢说:“哥,或许你应该跟那孩子见一面,有些话说清楚比较好。” 顾清欢想,有接触才会有了解,也许通过接触,顾行远会改变想法也说不定。 阿笙不知道的是,11月13日,顾行远和陆子初开车前往海边,有了一番长谈。 顾行远问陆子初:“你有多爱阿笙?” 陆子初笑了笑:“今年夏天很热,也很长,但因为有她在,我觉得很短。有一天醒来,天变凉了,发现夏天过去时,情绪很糟糕,忽然很想把失去的夏天全都搁置在回忆里。因为她,我变成了一个恋家的人,但凡聚会邀约,频频推辞,那里没有顾笙,就那么丧失了前往的兴致。” 顾行远慢吞吞的走着路,唇角微扬,“每天和她呆在一起,不会腻吗?” 陆子初眼里浮起清淡柔和的笑意:“怎么会腻呢?您的女儿很有趣,看似寡言寡语,却总能在某些时候蹦出几句让人啼笑皆非的话语来,和她在一起,乐趣不用刻意寻找,我是喜欢和她呆在一起的,不管是现在,还是以后。” 顾行远这时候抽出来一支烟,叼在嘴里,掏出打火机打了几次都没打着。 陆子初见了,无声取过打火机,手心拢 起,打着后,顾行远也不推辞,靠近,吸了两口把烟点着,随后接过陆子初手中的打火机,随口问道:“如果我反对你们在一起呢?” 陆子初沉默片刻,语气平静:“对于我和阿笙来说,我们尊重家长的意见,但尊重并不代表会在这件事情上选择妥协。我会和她走下去,这里所说的走下去,不是一个月,也不是一年,而是一辈子。有生之年,我会尽力护她一世无忧。” 顾行远道:“你觉得我会把阿笙放心交给你吗?” 斟酌词句,陆子初说:“我会像您一样去爱她。” 又是长久沉默,很久之后,顾行远弹了弹烟灰,嘴角有了几分笑意:“跟我去趟酒店,我有东西要送给你。” 失言,陆先生动了怒 更新时间:2014-6-413:22:20本章字数:3374 顾家算得上是书香世家,阿笙书法很好,源自于顾家老爷子和顾行远。 酒店书房桌案上,一张宣纸静静的横铺在上面,前不久顾行远提笔在上面写了一个字:粥。 简简单单一个字,笔势委婉含蓄,可见顾行远纵使移民美国多年,平时依然勤练书法。 陆子初不解,无声询问顾行远,这个字是什么意思。 “米的左右有两个弓,代表了两个在岁月里慢慢变老的恋人,在一起日子久了,激情消褪,爱情转化成了亲情,昔日挺拔的身姿也渐渐弯成了驼背,但他们依然还能被柴米油盐黏在一起,这就是生活。爱情融进生活里,好比是在熬粥,粥好不好吃,全在熬粥的那个人。”言罢,顾行远拍了拍陆子初的肩,“熬粥,火候很重要。铋” 顾行远的举动很平凡,但平凡中却带着温暖,仿佛把岁月融化成了一股热流,缓缓的渗进了陆子初的心脏脉络里。 “顾叔,我会好好待阿笙。”陆子初说。 顾行远颔首,静待墨迹干透,然后把纸张卷好送给了陆子初南。 阿笙现在还年轻,不过19岁,未来还有很多变数,且行且观望。 难得见阿笙这么喜欢一个人,他又何必在晴空上方给她添置阴霾呢?她和陆子初能走到哪一步,还是顺其自然吧! 这天晚上,顾行远前往医院,街道两旁市民人来 第 67 部分 人往,举家和睦,夜间牵手散步,看得人心里暖暖的。 在病房门口止步,顾清欢正在和助理谈公事,他不便进去打扰,前去找医生,询问了顾清欢的身体状况,得知已经没有大碍,不久就能出院,顾行远松了一口气。 坐在医院走廊里,他对自己说:“等清欢出院,就回美国吧!” …… 这天,阿笙正在实验室里研究案例,江宁给阿笙打电话的时候,阿笙还没吃晚餐,于是二十分钟后,江宁和薛明珠提着晚餐前往实验室看望阿笙。 原本吃着饭,彼此聊着最近课程,也不知怎么的,就聊到了陆子初和她的事情上。 薛明珠说:“最近学校纷纷流传你和陆子初已经分手了。” 阿笙吃着饭,既然是流言,她又何必放在心上? “韩家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最近又不见陆子初来学校找你,所以大家才会说你被陆子初甩了,细细想来,也是可以理解的。”江宁拿着指甲剪慢条斯理的修剪着白骨爪,阿笙没抬头,把快餐盒往一旁挪了挪,怕江宁指甲“跳”到饭盒里。 江宁不察,见阿笙坐远,又往她身旁挪了挪:“陆子初也真是的,再忙也应该来看看你,你看你这小脸,几日不见就蜡黄蜡黄的,跟1942年全国大饥荒一样,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你营养不良。” 1942年全国大饥荒?阿笙对江宁的无知感到很无语,深深怀疑她当初是怎么考进t大的。 薛明珠在一旁也听不下去了:“1942年河南大饥荒,你想说的应该是1959年至1961年全国范围内三年大饥荒,这是两码事。” 江宁这个人脸皮太厚,字典里永远都没有羞愧两个字,听了薛明珠的话,理直气壮道:“什么两码事,都是大饥荒,有差别吗?” 薛明珠也无语了,耸耸肩,缴械投降。 江宁热情不减,“阿笙,说实话,你难道就没有担心过吗?如果陆子初真的因此跟你分手,你怎么办?” 阿笙无奈道:“还能怎么办?分手呗。” 这话真的不该说,其实江宁问话结束的时候,薛明珠就在对江宁和阿笙使眼色,江宁看到了,但阿笙垂头吃饭,自是看不到,于是此话一出,自己倒不觉得有什么,但江宁却拽了拽她衣摆。 江宁这时已经变了脸色,阿笙顺着她目光望过去,就看到陆子初面无表情的站在她身后。 阿笙觉得自己运气可真好,陆子初这几日事务缠身,都不是粘在一起的人,各有各的事情忙,但每天晚上都会通话。 距离上次和父亲一起外出吃饭,他们已经有三天没见了,正确的说,陆子初已经有半个月没有来学校找她了,今天怎么就来了呢? 江宁和薛明珠已经抬起手,僵硬微笑:“陆老师好。” 陆子初面上看不出情绪,朝两人点点头,竟是看也不看阿笙一眼,微抿唇转身离开了。 呃……就这么走了? 江宁心怀懊恼,急声道:“阿笙,你还愣着干嘛?赶紧找陆子初去,他怕是生气了。” “……”阿笙觉得自己点很背,江宁完全就是传说中的乌鸦嘴。 “阿笙,阿笙……” 江宁可能平时言情剧看多了,伸出一双白骨爪扣住阿笙肩膀,疯狂的摇晃着:“亲爱的,你怎么了?怎么了……” 那一连串的“怎么了”实在是太闹心,阿笙刚吃了午餐,被江宁这么一摇,开始不舒服了:“别摇了,我想吐。”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江宁立刻止了动作,不敢置信的看着阿笙,然后和同样惊愣的薛明珠一起极缓极慢的看向阿笙平坦的腹部。 江宁吞咽着口水:“阿笙,你有了?” “……”回应两人的,是阿笙的背影。 …… t市进入11月中旬,天黑的很快,阿笙沿着校园找陆子初,试图辨认沿途行人,心里有些发急。 刚才给陆子初打电话,竟是助手接的电话:“您好,陆先生外出了,手机落在了办公室里。” 只能说t大校园实在太大,道路错综复杂,想要找到一个人还真是不容易。 岔路口有一处小花园,走捷径的话距离校门很近,阿笙犹豫着陆子初会不会从这里离开。 这么想着,已经迈步走了进去。 只能说,阿笙选路选对了,朦胧灯光照射下来,衬得年轻男子身形格外挺拔修长。 鹅卵石小道,阿笙不敢走快,步伐有些慢,有恋人从阿笙身边走过,女生问:“刚才那人是不是陆教授?” 男生回头又朝那人背影看了一眼:“像是。” 女生很笃定:“绝对是,你看看人家,就连背影也那么帅。” 男生不高兴了:“人靠衣着打扮, 明天我也买这身衣服穿,背影一样帅。” 女生反驳:“得了吧?再帅,有人家腿长吗?” “踩着高跷,我腿也长。”男生嘿嘿笑。 女生被男朋友逗的直乐:“得了,这话也敢说,也不嫌丢人。” 阿笙再看前方背影,确实腿长,转瞬间就消失在了花园一角。 阿笙疾步紧追,走到陆子初消失的方向,却是再也看不到陆子初的身影,来回张望,无意识皱了眉。 “做什么?” 略显无温的声音从她身后响起,在夜色中犹显诡异,阿笙转头,灯光,灌木、阴影三合一,陆子初笼罩其中,面容看不真切,情绪难辨。 “子,子初……”阿笙承认,自己有些被吓到了,这人也太神出鬼没了。 陆子初墨黑的眼睛盯着她:“找人?” 阿笙大脑终于开始恢复运作:“找你。” “找我干什么?”他动了动身子,于是朦胧的光关爱的照在了他的脸上,目光平平,不带丝毫感情。 阿笙微愣,其实她也没做错什么,那句话看似伤人,但却建立在陆子初跟她分手的前提下,如果陆子初主动跟她分手,她总不能哭哭啼啼缠着他,惹他厌弃吧? “道歉。”她想或许“分手”两个字让他心生不快了。 “……”陆子初表情一如最初那般平静无波,不说话,就那么静静的盯着她。 阿笙无计可施了,陆子初一旦动了怒,难缠的很。 气氛相当诡异,校园小花园是什么地方?白天还好,一旦到了晚上,恋人穿梭其中,拥抱、接吻比比皆是。 一片静默中,阿笙被陆子初言语“刺激”的脑子发懵,看到有恋人花前月下,还不待谴责,就察觉自己不知何时也变成了被人谴责的一份子。 她被陆子初禁锢在怀里,那么紧的力道,阿笙完全动弹不得。 “阿笙,你听着,我不会跟你分手,永远。”淡漠的嗓音却带着些许怒气,略带警告道:“所以你也永远不能跟我分手。” 阿笙头皮发麻,并非因为他的话,而是前方有几个人影很熟悉,好像是昔日同班同学…… 今天一定是个黄道吉日,所有好事都撞一块去了。 教授出面,粉碎分手谣言 更新时间:2014-6-416:36:04本章 字数:3383 风凉凉的吹过来,干燥凛冽,已有小刀刮面的错觉。 离得近,阿笙闻到陆子初气息里有着果酒味,淡淡的酒香,蒸得她意识发懵。 “喝酒了?”阿笙声音很小,心想着夜色黑,同学们未必能看清楚他们是谁,也许远远看到有人抱在一起,或许会绕路离开。 陆子初几乎是贴着她耳朵在说话,声音沙哑:“意识很清楚。” 她傻傻发问:“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铋” “你说呢?”这句话说得异常轻柔。 阿笙双手抵在他胸前,侧开脸:“我不知道。” 这话说完,阿笙就后悔,这么一番对话怎么听都像是***,再看陆子初眼眸,氤氲如水南。 他没醉,她知道,只能说灯光太迷离。 “我有多久没有吻你了?”黑发下,陆子初眼神被灯光照的异常明丽。 阿笙心乱如麻,看着前方几位同学,也没细想陆子初的话,无意识开口:“半个月吧!” 好了,说完这句话,阿笙功德圆满了,因为陆子初嘴角荡出淡淡的微笑,“如你所愿。” 什么叫如她所愿?下一秒,阿笙心跳加速,陆子初带着果香的唇已经贴在了她的唇上。 潮润的舌温存描绘阿笙唇形的瞬间,阿笙从头到脚都是麻的,浑身力气似乎一瞬间全都消失不见了。 “阿笙,闭上眼睛。” 阿笙乖乖闭上了眼睛,不是听他的话,而是有同学似乎觉得他们很眼熟,眸子望了过来。 这时候闭眼,眼不见为净。 陆子初的唇原本很凉,经过在她唇上反复辗转吸吮,变得异常滚烫灼热,那么热的力道,阿笙紧张的同时,颤栗感席卷全身。 她鄙视自己,小花园人来人往,她竟然还会因为陆子初的吻兴奋不已,真是疯了。 身体里似乎有什么东西炸开了,属于陆子初沉稳的气息在她唇边蔓延:“乖,把嘴张开。” 阿笙原本坚决不张嘴的,但看到几位同学径直朝这边走来,阿笙张开了嘴,她原本是想告诉陆子初有同学来了,不曾想却给陆子初行了方便。 陆子初的舌长驱直入,横扫阿笙口腔,因为酒香,温润而又带着别样的热情。 跟以往的亲吻不同,大概长时间没有亲密接触,所以这个吻仿佛狂风 骤雨,那么热烈,忘记了时间和地点,阿笙只觉得身体发烫,腿脚发软,轻喘出声时,双手已经搭放在了陆子初的肩膀上。 旁边响起几道抽气声,仿佛有盆冷水瞬间浇熄了阿笙的热情。 阿笙欲哭无泪,跟陆子初纠缠的舌忽然显得异常笨拙,他似是没听到身旁响起的怪异声,搂紧她腰身,显然没有松开她的打算,未曾间断的热吻比刚才缠绵了许多,轻轻含着,仿佛在诉说着无声的情话。 阿笙若不是攀着他的肩,只怕早就滑倒在地了。 陆子初还算有理性,在她差点窒息断气前,结束这个吻,但却徘徊在她唇边,隐隐不满:“心不在焉。” 阿笙是真的想哭了,她怎么能专心致志的任由他“强吻”呢?有同学,有校友在看啊! 把脸埋在他怀里,没脸见人了。 “不闷?” “有同学在看我们。”阿笙刚结束长吻,气息不稳,再加上声音含糊,若不是陆子初仔细倾听,还真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陆子初淡淡侧眸,小花园来往学生少说也有十几人,傻傻的站在那里,齐刷刷的朝他和阿笙望过来,场面不是一般的壮观。 某人淡漠的移开视线,没有松开阿笙,反而搂紧,抬手托在她脑后,阻挡了众人的视线,语调凉薄:“他们不看,怎么粉碎你我分手谣言?” 阿笙愕然,也不顾丢人了,仰脸看他:“所以刚才你是故意的?”演戏吗?如果是真的,这人演技可真高。 灯光照在阿笙脸上,因为不悦,眼眸盈盈生动。 陆子初唇勾起,轻叹一声,唇再次落在她唇上,柔情似水,一秒即离,隐含安抚。 他问:“我有多想你,你真的感觉不出来吗?” “……”阿笙瞬间被安抚了,脸也红了,她还是能感觉出来的。 她能说,她也想他吗?抬手抚额,受他熏陶,她似乎越来越不矜持了。 …… 只能说人的嘴巴有时候真的很厉害,信息传播速度极快,不过短短一小时,消息就传到了508宿舍,更别提别人了。 版本众多,最贴近真相的版本是:t大浪漫夜,陆子初携女友低调现身t大小花园,在竹梅亭附近情难自制,忘情的和女友顾笙拥抱在一起,激吻旁若无人,模样幸福,羡煞旁人。之前校园流传两人陷入感情危机,疑似分手,不过如今看来,两人感 情很稳定…… 阿笙早说过,t大是一个人才辈出的地方,就连校园里也能挖掘出一大批狗仔队高手。 阿笙回到宿舍,走廊里被校友行注目礼,也有陆子初的爱好者,当即甩脸色给阿笙。 待阿笙回到508,无疑遭遇了围攻,言语轰炸,疲于应对。 薛明珠暧昧轻笑:“我就说嘛,你和陆子初绝对接过吻,私下打赌,童童还不相信。” “我……我单纯嘛。”关童童娇羞的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 “……”集体无语一秒,江宁抓了一把瓜子走过来,脚尖灵活一勾,椅子瞬间移位,江大小姐双腿交叠,坐在阿笙对面,做好了盘问的架势:“阿笙,姐妹一场,你跟我说句实话,你和陆子初发展到什么程度了?” “我可以拒绝回答吗?”阿笙翻看材料,再过几天,教授要组织他们前往律师事务所观摩学习,忙着呢! 江宁抬手做了一个“x”的手势:“不可以。” 阿笙:“……” 江宁满意微笑:“三垒了吗?” 阿笙皱眉:“三垒是什么意思?” 江宁“啧”了一下舌:“你就装吧!一垒:代表牵手搭肩;二垒:代表亲吻拥抱;三垒:代表爱抚触摸;本垒:代表上~床~做~爱。” 阿笙不是脑科医生,要不然真想看看江宁脑袋里都装着什么?年纪轻轻,活脱脱一个古时候妓~院~老~鸨,男女之事老成干练,快抵得上两~性专家了。 寻常姑娘说这话会觉得不好意思,偏偏江宁说这些的时候,眼睛发亮,鼻尖出汗,难怪有时候她半夜睡不着,也不让她们睡,抚摸着她们的脸,跟夜间出没的女鬼一样,惆怅叹息:“姐姐欲求不满啊!” 阿笙是不予理睬的,但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一起住的时间久了,薛明珠和关童童也被同化了,刚才还说自己很单纯的关童童,听了江宁的话,瞬间热情大暴涨,也踢了一把椅子坐在阿笙身边,兴奋道:“快说,快说,我也想知道。” 江宁一副专家模样,分析道:“目前看来,你们已经抵达二垒阶段,所以我们好奇的是,你和陆子初是否已经三垒、本垒了?” 薛明珠紧跟着端着一杯茶走过来凑热闹,拍了拍阿笙的肩:“还真别说,你晚上不是说想吐吗?” 这三人表情有点夸张,均都不敢置信的看着阿笙 ,惊呼道:“天啊!阿笙,你闯大祸了。” 阿笙深吸一口气,调整好情绪,这才皮笑肉不笑道:“我是这么理解的。一垒:代表两情相悦;二垒:代表谈情说爱;三垒:代表谈婚论嫁;本垒:代表修成正果。” 此话惹来江宁三人一致撇嘴。 薛明珠笑道:“你的意思是 第 68 部分 ,你和陆子初只追求精神恋爱,不寻求肉体恋爱?” “不可以吗?”阿笙挑了挑眉。 关童童轻笑:“你怎么比我还纯啊?” “……”阿笙发现了,508就是一个***窝,就连没恋爱的关童童和薛明珠都比她还要色。 这时江宁叹了一口气,握着阿笙的手,苦口婆心道:“妹子,听姐一声劝,肉体、精神两者需兼顾。” 这天晚上,陆子初回到望江苑,给阿笙打来了电话:“我到家了。” 她说的,“到家了,给我打电话”,如今他把电话打过来,阿笙“哦”了一声,听声音似乎有些有气无力。 “怎么了?” 阿笙望着天花板,没忍住,开口问陆子初:“你知道什么叫本垒打吗?” “……”手机那端是长达十几秒的寂静。 *** ps:明天大更。 嘴甜,只对他恋恋不舍 更新时间:2014-6-59:44:30本章字数:3298 面对阿笙那句“你知道什么叫本垒打吗?”,陆子初还算镇定,在沉默十几秒之后,平平淡淡的说了一句话,他说:“洗洗睡吧!” 这句话,一度让阿笙想自我了结,她真是疯了,要不然怎么会对陆子初讲这些? 05年,有关于“本垒打”这个流行语正在慢慢消退它原有的热度,陆子初常年在国外,或许他真的不知道“本垒打”是什么意思。 这晚,陆子初把车钥匙丢在厨房吧台上,倒了一杯水,单手滑进口袋里,上楼时,微不可闻的笑了笑。 她刚才那句话算是挑~逗吗铋? …… 这天,阿笙去医院看望顾清欢,顾行远也在,正说着话,电话响了。 阿笙在看到来电显示时,朝顾行远和顾清欢笑笑,出去接电话了南。 电话是谁的,不言而喻。 阿笙上学期间,陆子初和她见面多是在周五、周六或是周日,平时知道她课业忙,几乎不约她出去,但每天一通电话是少不了的。 初次当着父亲的面,陆子初打电话过来,她是不好意思接的,任由手机响着。 父亲当时正在低头削苹果,不紧不慢道:“接吧,要不然该担心了。” 父亲的话, 无疑是特赦令,接了电话,那声“子初”不便叫出口,因为之前父亲说过:“毕竟是你老师,说话的时候注意一点。” 于是,阿笙一口一个“您”,手机那边陆子初听得频频无语,病房这边顾行远也忍不住皱了眉,待结束通话,顾行远问阿笙:“你叫他‘您’,你觉得合适吗?” 阿笙觉得自己处境可真难,好像不管怎么叫都是错的,顾清欢在一旁笑道:“哥,现在的年轻人不比我们那时候,‘您’除了代表尊敬那个人之外,还有一种意思,比如说:你在我心上。叫‘您’,也是一种情趣。” 顾行远清了清嗓子,把削好的苹果递给顾清欢,看了一眼阿笙,不说话了。 阿笙只觉得汗颜,后来离开医院,把这事讲给陆子初听,他低低的笑:“寓意挺好,就是听着别扭,改回来吧!” “哦。”想起什么,问陆子初:“我爸爸似乎对你态度改变了许多。” 她并不知道陆子初私底下和顾行远见过,陆子初也不挑明,“这不是很好吗?” 是很好,她只是感到好奇而已。 …… 11月18日,星期五,司法部发来公告,双休日不受影响,次日八点就可以查询成绩。 顾行远请阿笙、许飞和依依外出吃饭,一顿饭下来,倾听三个晚辈说话,笑容温热。 许飞说:“顾叔,这顿饭请早了,明天八点才公布成绩,等阿笙通过司法考试再请我们也不迟。” 顾行远笑了一下,侧眸看着阿笙:“一直没问你,九月份司法考试,考得怎么样?” “尽力了。”阿笙不敢把话说得太满,明天考试结果就出来了,现在说什么都为时尚早。 “反正我对阿笙有信心。”依依搂着阿笙的肩,因为笑容,眼角下弯。 “在你眼里,阿笙什么都是最好的。”许飞总结道。 “那是。”依依和阿笙异口同声,许飞听了,“啧啧”舌,难得调皮的看着顾行远:“顾叔,您老实跟我说,依依和阿笙是不是异卵双胞胎。” “臭小子,胡说什么。”顾行远也不气,只觉得好笑,就连轻斥声也带着几分爱护后辈的暖意。 对于阿笙来说,这样融合的相聚氛围是极为难得的,仿佛有暖流融进了血液里,如丝如缕,萦绕经年。 同样是18日,饭后,顾行远说:“阿笙,爸爸今天回美国,下 午的飞机。” 阿笙一下子愣了,知道父亲迟早有一天会回美国,但没想到会这么快。 “明天公布司法考试成绩,你不想知道我的考试成绩吗?”说这话时,心里是难过的。 顾行远拍了拍她的肩:“成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尽力了,不管结果怎么样,爸爸都为你感到骄傲。” 庆幸自己有这样一位父亲,在人生道路上给她最大的自由和追梦权利,不苛求,不专制,让她纵使在高压学习下,依然能够没有任何负担的生活着。 回到医院,把这事给顾清欢说了,顾清欢眼泪竟止不住的往下流,顾行远见了,忙抽出纸巾帮她擦眼泪,笑道:“多大的人了,也不怕阿笙笑话你。” 阿笙是笑不出来的,恍惚看到多年后的她和顾城。人到中年,最怕离别。 酒店里,顾行远收拾行李时,递给阿笙一张卡,得知卡里存了不少钱,阿笙起初怎么都不肯要,顾行远塞到她口袋里,然后握住她阻止的手:“阿笙,陆家是豪门,如今你和陆子初在一起,顾家虽没多少钱,但爸爸绝对不允许陆家看轻了你。” 阿笙手里捏着那张卡,眼睛酸涩。父爱如山,不管何时何地,对子女的爱一直都很深沉浓郁。 顾清欢原本要送父亲去机场,被顾行远阻止了,她现在出任鑫耀总裁风头正茂,认识她的人迅速攀升,还是少出现在公众场合比较好。 去机场的路上,陆子初打来了电话,谈话中得知顾行远今天要走,话语里似乎有了几分生硬:“顾笙,你太不懂事了。” 陆子初连名带姓的称呼阿笙全名,可见是真的不高兴了,阿笙自己也有点委屈,看了父亲一眼,小声对电话那头的陆子初嘟囔道:“事出突然,我也很意外。” “狡辩。”陆子初似是叹了一口气:“把手机给你爸爸。” 阿笙把手机移向顾行远:“爸爸,子初有话要对你说。” 顾行远接过手机,就听他开口说道:“美国事情比较多,那边已经催了好几次,不走不行……昨天晚上订的票,今天才告诉阿笙,比较突然……你忙你的,不用过来了,照这个速度抵达机场,不到半个小时,我可能就要登机了……” 讲了一会儿,结束通话,顾行远把手机还给阿笙,阿笙问:“子初怎么说?” 顾行远道:“他要来送我,我说时间太赶,就没让他过来。” 离别 在即,言语似乎变得很匮乏,接下来这一路,阿笙和顾行远都没有再说话,不时的看着车辆和时间,用表面的平静维持着内心因为离别即将带来的小焦躁。 这是阿笙第二次在t市机场送别父亲,不同于上一次,这次送父亲离开,阿笙发现父亲已有老态,鬓角白发渐生,心里忽然间觉得很伤感。 子女长大,就意味着父母正在一日日奔赴苍老,缩短的人生轨迹里,她似乎因为各种原因,参与的越来越少。 她不是一个孝顺的孩子,对于父母,她亏欠的太多太多…… …… 那天,陆子初还是在百忙中赶到了机场,路上给阿笙打电话:“顾叔叔登机了吗?” “我刚才给爸爸打电话,已经关机了,应该是在飞机上。”阿笙情绪有些失落,她果然不适合送行,易伤感,不喜离别。 感受她情绪落差,陆子初声音轻柔了几分:“在机场大厅等我,我去接你。” 陆子初赶到机场的时候,已经是20分钟之后了,想要找到阿笙并不难,她正在跟两位外国人说话,纯熟的英语,不知情的人会以为她从小就生活在国外。 那两位外国人都是白人,一男一女,男人有着一头卷发,笑起来很爽朗,吸引了很多人。 来往行人关注更多的,应该是阿笙。 阿笙站在大厅里,风致清雅,眼神清亮,嘴角带着淡淡的笑容,容貌称不上惊艳,但却很有魅力,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间百媚生姿。 陆子初站在她身后,静静的看着,随着时日渐长,阿笙出落的越发迷人美好,关注她美丽的人也越来越多,他早就知道,在她身上,有些光芒是时光无法遮挡的。 谈话结束,挥别外国友人,阿笙正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出神时,身后响起陆子初的声音:“恋恋不舍?” 阿笙下意识笑了,转身对上他的视线,“哪有,我只对你恋恋不舍。” 陆子初没想到她会说这种话,微微一愣,近前牵着她的手,低头亲了亲她的唇,“嘴很甜。” 此话一语双关。 附近有人走过,感慨道:“年轻真好。” 聚会,他把自己送给她 更新时间:2014-6-511:38:28本章字数:3333 2005年11月19日,那天是周六,天气还算晴朗,虽然未曾驱走冬日阴 霾,但阳光却最终微露笑脸。 陆子初那天很忙,抽不开空,所以陪阿笙一起查分数的人是许飞。 那天,阿笙手机快爆了,熟识的朋友打来了电话,打不进来就发短信,一条接一条,不约而同询问阿笙,考试是否通过了。 许飞在一旁酸溜溜道:“我家阿笙人缘可真好。” 陆子初八点十分左右在办公室里给阿笙打电话,电话里有女声机械的提示着: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用户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铋。 阿笙的电话来的比较迟,9点左右才打过来,“还在忙吗?” “不算太忙。”这话算不算撒谎呢? 陆子初其实很忙,早早来到办公室就在整理受理案件审批手续,打算稍后移送刑事庭,听出她言语轻快,再抬眸看了看腕表,眼里有了笑意南。 看来,司法考试通过了。 阿笙问:“这时候给你打电话,会不会打扰你工作?” “不会。”事实上,她如果不给他打过来,等一会儿忙完,他也会给她打过去。 “司法考试,我通过了。” 阿笙语气很平静,陆子初弯了嘴角,不期然在想,等待他回答的时候,她可能会咬着唇,笑容清浅。 明知她期待他说些什么,他偏偏有心逗她,慢条斯理的放下文件,站起身:“这样啊!” 阿笙短暂沉默,学着他的语气,“这样啊!哪样啊?” “那你想怎样?”他轻松开口,看来有人不满了。 阿笙一时愣了,深深觉得她斗不过陆子初:“没想怎样。” 这边阿笙正郁闷着,听到陆子初笑声从电话里传过来,热了脸,“你笑什么?” 声音娇嗔,听起来似乎还带着埋怨。 “让我想想,既然你通过了司法考试,那我把自己送给你怎么样?”男子嗓音清雅,带着戏谑,从手机里淡淡飘来。 阿笙被他的话噎了一下,直接回绝:“不要。” 某人被嫌弃,却不失落。 陆子初站在办公室里,看着楼下川流不息的车辆,听着她淡淡的呼吸声,眉梢间带着罕见的温情。 稍安勿躁,孙悟空翻不出如来手掌心,这个典故用在阿笙和他身上同样适用。 …… 既然考试通过,免不了要请客吃饭,这一 顿请下来可不得了,几乎全班同学都来了。 刘依依看着那么大的阵仗,当场懵了:“非吃穷你不可。” 阿笙倒没有那么多的顾虑,白天顾城打来了电话,有先见之明:“这是好事,估计要请客吃饭,我往你卡里打了钱,如果钱不够,到时候给我打电话。” 阿笙好几次想问顾城七月份是否去了丽江,但话到嘴边又不知如何启口,顾城回国没告诉她,想来是不愿她知道。既然如此,她装作不知道似乎比较好。 楚楚没来,可以预见,她在班里的热度正在持续下降,女人太强势太自信,初时会让人敬佩欣赏,但时间长了,优点淡化,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缺点,比如说不合群,比如说容易得罪人。 楚楚和阿笙其实很相似,但阿笙的聪明之处在于,她懂得收敛自己的聪明,偶有冷漠,但对待朋友却心怀坦诚。这对于学生,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极为重要的。 不见楚楚,江宁笑得尤其开心。 薛明珠道:“她哪有时间来聚会,自从阿笙读研之后,她就受了刺激,玩命学习,忙着呢。” 关童童看了一眼四周,对两人道:“小声一点,同学里有人和她关系很好,别回头把话传到了她耳里。” 江宁不以为然:“我就是看她不顺眼。” 刘依依站在一旁,对阿笙轻声道:“那位叫楚楚的,人缘似乎不太好。” “纵使是落花,在有些人眼里也是美丽的。”阿笙正在低头发短信。 刘依依没好气道:“她之前散播姑姑谣言,害你被孤立,你还替她说话。” 阿笙笑了笑:“我不是替她说话,我只是不习惯私底下说别人坏话,再说通过那件事情,我成长了许多,所以我感谢她。” 刘依依还能说什么呢?阿笙的容人之量,非同龄人可比。 “你在给谁发短信?”刘依依好奇道。 阿笙没抬头,飞快的输打着文字:“石涛、吴奈、唐汐,他们正在路上,一会儿到。” 许飞走过来,给阿笙和依依各自端了一杯水,问阿笙:“你那位呢?” “他中午有一个饭局,推不掉,让我们先吃,他稍后会过来。”之前给陆子初打电话,陆子初说:“聚餐能挪到晚上吗?” 阿笙很无奈:“同学一致决定中午聚餐,说是吃完饭,下午正好可以去ktv唱歌。” 电话那端,陆子初总结道:“挺会玩。” 谁说不是呢? …… 陆子初接近下午两点才赶到饭店,二楼大厅里几乎都是昔日学生,乱的很,笑声不断,有人率先看到陆子初,大声叫了一声:“教授来了。” 顿时惹来一阵***动,不知情的人大概还以为哪位明星来了。 阿笙坐在最里层,陆子初想过去找她,岂止是磨难重 第 69 部分 重,劝酒声一波接一波。 这些学生们平时对他很敬畏,如今都喝得差不多了,难免放开了拘谨,闹哄起来,声势很大,压都压不住。 毕竟是迟到了,罚酒很正常,阿笙起初还能淡定如昔,眼见陆子初一连含笑喝了好几杯,终于开始不淡定了。 适逢有女生走过来,那女生在班里一向活跃,初见陆子初就很喜欢他。05年情人节陆子初和阿笙尚未确定恋爱关系,她还曾偷偷送过陆子初一盒巧克力,谁知陆子初礼貌回绝:“不好意思,我不吃巧克力。” 为此她伤心了很久,怪自己选错了礼物,再然后阿笙和陆子初交往消息曝光,心都凉了。 如今逮着机会,自是不肯放过,端着酒递给陆子初:“教授,我敬您一杯。” 那酒被阿笙接在了手里:“他下午还有工作,我帮他喝吧!” 此话一出,口哨声无数,有人喊道:“班代,女中豪杰也。” 陆子初笑了笑,也不阻拦,她出面代他喝酒,这份私密是外人无法分享的,心里涌动的感动,是翻涌的情潮。 女生不愿意了,急道:“这可不行,代喝不算。” 旁边有男生站起来看向大家:“大家说这酒代喝算不算?” “算。”那声音,好一番石破天惊。 女生明显有些尴尬了,眼睁睁看着阿笙代喝完,只能悻悻作罢。 想要回到座位上,实在是太难,跟结婚办喜宴差不多,有这种想法的时候,阿笙忍不住笑了。 被酒围攻的陆子初和阿笙,最后还是吴奈和石涛出面解了围,分摊喝酒,这才逃过一劫。 期间,有同学起身敬酒,说了这么一句话:“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我刚才一直在纠结,班代是教授女朋友,那我们今后是不是该叫她师母啊?” 此话一出,哄堂大笑,阿笙被酒呛得不轻,笑倒在陆子初的怀里,抬眸看陆子初,某人眉眼里亦是溢满了笑意。 陆子初凑到她耳边说:“师母听起来还不错。” “不好,把我叫老了。” 陆子初垂眸看着她笑出声。 气氛忽然沉寂,僵滞了两秒,这才继续闹起来。 就在刚刚一瞬间,那幅画面真的很美,男女相视而笑,好像这世上所有的权欲纷争都不及彼此嘴角的那一抹笑。 眼尖的人看 到陆子初一直握着阿笙的手,露出苦瓜脸,摸着胸口直嚷嚷:“受不了了,刺激人啊!” 真正受刺激的是刚才那位敬酒的女生,远远看到陆子初坐下后,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块巧克力,剥掉锡纸,送到阿笙嘴边。 对于喝酒的人来说,酒后多吃点糖份的东西,比如说巧克力之类的,可以治头疼和醒酒。 陆子初担心阿笙喝醉,所以特意在来之前去了一趟超市。 阿笙咬了一口,把巧克力推到陆子初嘴边,陆子初竟含笑吃了。 女生心扑簌簌的往下坠,陆教授说过,他不吃巧克力的…… 喝醉,所谓恶人先告状【4000】 更新时间:2014-6-517:31:43本章字数:4507 那天,阿笙喝醉了,陆子初低声说:“我带你回去休息。” 虽然醉了,但阿笙还在略显清醒的意识里挣扎着:“不能回去,吃完饭还要去ktv,之前说好的,不能反悔。” 陆子初听她说话,只觉得好笑,因为醉酒迷迷糊糊的,想来纵使去ktv也是睡大觉吧? 抬手示意吴奈过来,对他说:“我已经在蓝钻订好了房间,你和石涛一起过去,别让他们喝多了。” 吴奈“啧啧”舌:“兄弟,这可是个大工程,总不能嗨完之后,我和石涛还要负责一一送他们回学校吧!铋” “蓝钻附近锦澜商厦,你找经理说一声,31到33层,房间我包了,周一把账单送到事务所。”说这话时,陆子初已经扶起了阿笙,阿笙站不稳,吴奈见了,笑道:“这丫头今天勇气可嘉,我说你可真狠,竟然忍心让她代你喝了那么多酒。” 唐汐在一旁笑道:“子初,我现在寄希望你别酒后失德,趁着阿笙酒醉,霸占我们家阿笙。” 陆子初不参与其中,带阿笙离开前,还不忘阿笙的好朋友,叮嘱唐汐:“帮忙照看一下依依,如果她不想住酒店,可以把她送到望江苑。南” 吴奈暧昧一笑:“去望江苑,会不会打扰到你和阿笙……” “你说呢?”某人面不改色,想要陆子初脸红,无疑他们功力还不够。 …… 陆子初今天没开车,要不然阿笙喝醉,还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带她回去。 上了出租车,阿笙原本趴在他腿上,不知想到了什么,挣扎着要起来。 陆子初按着她的手,笑道:“怎么了?” 阿笙语声含糊:“他们还在饭店里,我不能就这么走了。” 陆子初把她重新搂在怀里,她倒是挺会为同学着想,轻抚她的背:“自身难保,还有心思关心别人。” 阿笙胃里难受,她怎么自身难保了,她就是头晕想睡觉。 “热。”她小声说。 她说热,陆子初并没有打开车窗,11月下旬的风足够寒冽,醉酒吹风,只会让她翌日醒来后越发头疼。 “忍忍。”他是这么说的。 毕竟是喝醉了,在出租车上还好,等下了车,陆子初扶着她找钥匙开门时,她还算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站不稳,于是抬手环着他肩膀,免得滑下去。 陆子初今日也喝了不少酒,白酒加红酒,但毕竟在各种应酬场合奔走多年,所以喝酒还是很有分寸的。 接连应酬,老实说有些疲惫,但怀里这位主儿没安顿好,他怕是也难以休息。 陆子初打开门,打算抱她进屋,她不依,应该是胃里难受,紧紧的抱着他不肯进去。 陆子初哄了一会儿没有用,只得面对面把她抱高进了客厅。 先把阿笙放在了客厅沙发上,拿了一条厚毛毯盖在她身上,陆子初这才走进厨房,烧水泡了一杯蜂糖水,兑温了端过来,把她扶起来,靠坐在他怀里,她睁开迷离的眼眸看他,笑了:“子初……” 声音轻得好似一阵暖风。 “嗯。”他应了一声,把杯子凑到她嘴边。 “子初……”她又轻声唤他。 “嗯?”这次,陆子初笑了起来,发现了,她唤他没有逻辑性,纯碎只是唤着好玩。 陆子初低头哄她:“来,把蜂糖水喝了,我带你上楼睡觉。” 她侧开脸:“我不想睡觉。” “那你想干什么?”询问声耐心十足。 她想了一会儿,似是想不出来自己想干什么,干脆笑吟吟的盯着他看。 从她这个角度望过去,正好可以看到他好看的下巴和上下滑动的男性喉结。 她抬手摸了摸,很迷茫:“为什么我没有喉结?” 陆子初憋着笑,以后绝不能让她在公众场合喝酒,这样的俏皮话,总不想让别人听了去。 “因为你是女人。”陆子初说。 阿笙感慨道:“女人命苦,都说男女平等,其实根本就不平等,你不知道,女人产子的时候痛的死去活来……” 陆子初控制不住嘴角的笑意:“你见过女人产子吗?” 阿笙认真道:“没有,但我见过母猪产子,一窝十几头,母猪躺在地上哼哼唧唧,难受着呢!” 如果这时有人看到陆子初,一定会惊艳不已。 男子低沉的笑溢出口,“花开明媚”都不足以形容他唇角的那抹笑,笑容撩人心扉。 阿笙看着他:“子初,我有没有说过你长得很好看?” “没有。”陆子初唇角笑意加深,担心她弄洒蜂糖水,就把水杯放在了一旁的桌上。 阿笙笑了笑,“那我现在告诉你,你长得很好看。” “嗯。”她半躺在他怀里,宛如父亲抱着女儿,男子眼眸里尽是纵容,轻声问她:“你喜欢吗?” “喜欢。”短短两个字出口,竟是毫不犹豫,眼睛眨都不眨一下。 闻言,陆子初眼眸温润一片,伸手理好她有些凌乱的发丝:“有多喜欢?” 认真想了想,她说:“你的一切,我都喜欢。” 陆子初呼吸一紧,她给他的感动远不止这些,因为她接下来开口说道:“比喜欢自己还喜欢。” 对她,他向来没有抗拒力,所有的冷静自持在她这里全都不受用,喝醉酒的她宛若另外一个顾笙:迷糊,言谈逗趣,表达感情直接,是他的小开心果。 因为不轻易示人,所以才弥足珍贵。 酒香融合在一起,沙发上开展的这个吻失去了以往的控制,陆子初越吻越深,吻得她气息不稳,小声哽咽着。 宛如小猫一样的声音只会愈发刺激陆子初,男子眼眸波光潋滟,那只原本搁置在她腰畔的手不知何时已经探进了阿笙的针织毛衣内,烫人的温度,皮肤最真实的触摸,足以让阿笙身体发软。 温热的唇细心描绘着阿笙的唇线,阿笙被他磨得受不了,不知轻重,模仿他的动作,咬了咬他的下唇。 有些痛,陆子初勾起嘴角:“妖精。” 声音魅惑入骨,耳边传来她微微发颤的声音:“你才是妖精。” 陆子初笑了笑,轻轻含着她红红的耳垂,声息沙哑:“阿笙,我把我自己送给你,你要吗?” 这话他在她清醒的时候问过她, 当时她拒绝了,现如今再问,她意识完全迷糊,举动和话语都是遵循本能:“要……” 纵使她说这话没多少意识,可陆子初还是情潮涌动,吻她的脖颈,一寸寸的舔舐着,毛衣下的手指更是温柔攀附在了她的胸衣上,力道轻缓,陆子初有意缓解她的紧张,事实上阿笙喝醉了,哪里会紧张,在他的热吻和怀抱里情绪渐渐安定,不一会儿竟睡着了。 阿笙睡着的时候,陆子初正伸手解她的胸衣扣子,察觉到不对劲,动作僵了,抬眸看她,阿笙清浅的呼吸吹拂在他的脸上,陆子初竟是好半天说不出话来。 “阿笙……”他试探的叫了她两声,她没应,但却把脸往他怀里蹭了蹭,于是先前的挫败一下子就烟消云散了,看着她闭合的双眸,心下柔软,叹了一口气,把她衣服整理好,抱着她上了楼。 用热毛巾帮她擦了脸,她自己也知道舒服,在毛巾离开她脖颈的那一秒,伸手握住了他的手。 原以为,她是让她继续擦,谁知道她把他的手放在了她烫烫的脸边,睡梦中呢喃出声的竟然是他的名字。 “子初……” 陆子初气息不稳,坐在床边看着她,眼眸像是两汪深潭。 她是否在睡梦中梦到了他? 睡梦中,阿笙恍惚觉得,似乎有人把脸埋进了她的颈窝里,说着轻柔的话,听不真切。她只知道,和他在一起,她很安心。 …… 这天深夜,阿笙手机响了,是顾清欢打来的电话,听到电话接通,也没多想:“聚会结束了吗?” 陆子初见阿笙在睡梦中皱了眉,就拿起手机走了出去。 “阿笙喝醉了,现在还在睡。” “……”顾清欢不说话了,陆子初的声音她还是能听出来的。 停了几秒,顾清欢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有你照顾她,我很放心,等她醒了,你让她给我回个电话。” 顾清欢那句“放心”明显是话里有话,陆子初抬手按了按眉心,走进卧室,阿笙睡得正熟,呼吸轻浅,陆子初眼神渐渐温暖…… …… 早上醒来,阿笙头疼的厉害,她知道自己被陆子初带到了望江苑,至于后面的事情却记不清楚。 枕头一侧放着一套衣服,阿笙翻看了一下,是新衣服,她的穿衣尺寸,标签已经被剪了下来,甚至还熨烫过。 阿笙把脸埋在衣服里 ,有洗衣液的味道,笑了笑,心里竟是一片欢喜甜腻。 冲完澡,换好衣服,把昨天穿过的衣服放在洗衣机里,洗漱完毕,下楼找陆子初。 今天天气比昨天好,很适合外出散步。 下楼的时候,厨房里弥漫着一缕缕粥香,陆子初双手撑着吧台,等待粥熟间隙,正垂眸看着报纸新闻。 听到脚步声,陆子初抬头打招呼:“早。” “早。”阿笙朝吧台走去。 阿笙开口问他:“衣服是专门给我买的?” “有时候你会在这里过夜,四季衣服都准备几件会比较好。”陆子初喝了口咖啡,打量了一眼阿笙穿着:“衣服很好看。” 中性风格,简单利落,比她以往的装扮颜色偏重了一些,很有英伦风,但很适合她。 阿笙挑了挑眉,只是衣服好看。 似是察觉出她的不悦,陆子初抬手示意她过去。 阿笙坐在了吧台对面,意识还有些迟钝,正想问什么事时,陆子初已经探过身体,含住了她的唇,“衣服好不好看不重要,重要的是穿衣服的那个人是谁。” 阿笙垂眸笑笑,见陆子初在喝咖啡,诧异道:“今天早上怎么了?你平时不喝咖啡的。” 陆子初意味不明的看了她一眼,最终漫不经心道:“嗯,偶尔会有需要喝咖啡的时候。” 他没有她那样的好运气,可以一觉睡到天亮,昨晚失眠了一夜,不喝咖啡,他怀疑自己白天是否有精力。 阿笙未曾多想,接过他递过来的蜂糖水,这次倒是很乖,喝了几口,眸光不经意间落在了他的唇上,如果不细看,很难发现他唇上的小伤口。 “你这里怎么了?”阿笙指了指自己的唇,问他。 这时候陆子初刚好看完报纸,看着阿笙,笑得迷人:“没什么,昨晚被某人强吻、强啃、强抱了一整夜,比起险些名节不保来说,这点小伤不算什么。” 阿笙:“……”她有这样吗? 家里温度高,陆子初穿着白衬衫,解开了三颗衬衫扣,沐浴在晨曦阳光下,俊雅卓然。 现如今她还算清醒,就被他男色迷惑,如果是在醉酒的情况下,也许……是真的。 对上陆子初漆黑的眼眸,阿笙清了清嗓子,为了避免尴尬,急于转移话题,“我能通过司法考试,你功不可没,你想要什么,我买给你。” 陆子初嘴角笑意融融,什么都买给他吗?怎么办?她似乎觉得他很好打发…… 礼物,她的脸被桃花晕染 更新时间:2014-6-613:02:44本章字数:3410 阿笙万万没想到,陆子初这个人会狮子大开口。 吃完早餐,陆子初开车带她出门,两人行程是这么安排的。 先去了商场专卖店,阿笙虽然平时并不关注名牌衣服,但看到店名,还是小无语了一把,先前的镇定 第 70 部分 开始松懈,怕钱不够。 店员是四位风华正茂的年轻女人,像这种店,女人貌美是第一,身材是第二,脸上化着精致的妆,嘴角时刻保持着微笑,绚烂如花。 这些店员都有着火眼金睛,眼睛堪比扫描仪,只消一眼,就能大概猜出客人们身上的衣着价位是多少铌。 陆子初身上的衣服不用说了,一个字:贵。 阿笙身上的衣服更不用说,陆子初帮她准备的,怎么说也价钱不菲。 可问题的关键是,陆子初是富人,阿笙不是桊。 阿笙站在门口不愿进去,不过不能做的太明显,至少嘴角还带着微笑,“你要买衣服?” 陆子初慢慢道:“昨天你把我衬衫扣子扯掉了,按理说,你应该赔我一件。” 阿笙皱眉,她昨晚真的这么野蛮? “我手工很好,可以帮你把扣子缝上。”为了几颗扣子就想讹她,这人太狠了。 陆子初看了她一眼,开口道:“既然已经走到了店门口了,就买一件吧!” 这边阿笙还想挣扎一下,陆子初已经牵着她的手走了进去。 店员看到进来的这两人,有些发呆。 除了没戴墨镜,就这样的容貌和气质简直比明星还耀眼。男人冷峻优雅,说句毫不夸张的话,就算放大镜照过来,也绝对是360度无死角的帅;女人很年轻,但却很有气质,站在男人身旁安静淡然,眼神清晰平和。 一男一女看着就赏心悦目,选衣服更是利落明快。 某人抬起修长的手指,指着一件黑衬衫问阿笙:“这件怎么样?” 还不待阿笙发表意见,店员就在一旁忍不住说道:“先生,您气质这么好,穿黑衬衫一定很好看。” “你说。”某人似是没听到店员的话,含笑询问阿笙的意见。 想了想,阿笙说:“冬天了,穿白衬衫可能会比较好。” 于是,陆子初试穿白衬衫的时候,阿笙被店员请到沙发前坐下,服务殷勤周到,端茶给阿笙,老实说阿笙接茶的时候,心里直打鼓。 诸如此类的衣服,在陆子初的更衣间里触目皆是,她知道陆子初穿衬衫很好看,但她知道,店员不知道。 有店员小声问身旁的同事:“你有没有觉得这位男顾客很眼熟?” “不是眼熟,是很眼熟。”同事似是沉思了 片刻,方才讶声道:“不会是陆家皇太子吧?” …… 帅哥穿衬衫,气质做底蕴,最重要的是身材。 店员可谓见多识广,来来往往那么多客人,唯有眼前这位让她们觉得惊艳到了极点。 倒三角,腰线,臀线,长腿……极品啊! 有很多人撑不起衬衫,但陆子初却把衬衫穿得很有型,店员眼冒花心,正要近距离帮他整理衣服,就听陆子初说道:“不用。” 陆子初动手系袖扣,看向坐在沙发上喝茶的人:“过来帮我一下。” 阿笙走近,陆子初已经把手伸到了阿笙面前,看着帮陆子初系袖扣的阿笙,店员眼红红的。 帮他扣好袖扣,陆子初开口问:“怎么样?” “还行。”这么多人看着,她总不能睁眼说瞎话吧! 陆子初潇洒的很,“那就这件吧!” “好。”心在滴血。 某人很满意,薄唇微勾:“去结账。” 阿笙提着衣服袋子从专卖店走出来,背后是店员笑吟吟的眼眸,还有那句热络的欢送语:“欢迎下次再来。” 这件衣服花了阿笙好几千块钱,倒也不是买不起,顾家虽然不是豪门,但也颇为富裕,所以才会说阿笙从未在金钱方面为难过,但那些钱都是父母和兄长的,给陆子初买礼物用他们的钱似乎不合适。 如今结账出来,陆子初问她:“你心疼?” “不心疼。”阿笙嘴角含笑,一年的大学奖学金全砸在这件衣服上,能不心疼吗? 陆子初伸手揉了揉她的头:“乖。” …… 坐进车里,陆子初发动车子,这才问阿笙:“接下来有想去的地方吗?” 阿笙忽然意识到了什么,“我们这是在约会吗?” 陆子初嘴角挂着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如果你期待,我奉陪。” 男女约会通常会选择公园散步、酒吧舞厅消遣、体育运动、参观博物馆、游乐场、餐厅吃饭,当然还有看电影…… 事实证明,阿笙选择看电影真是大错特错,体验远没有江宁描述的那么美好。 国外文艺片,电影剧情挺好,人不多,只有寥寥几对情侣,值得一提的是,前方座位上有一对热情似火的恋人把持不住,竟然在阴暗光线掩饰下,搂抱亲吻在一起,这都不算 什么,关键是不雅声音越来越大。 阿笙偷偷瞄了一眼陆子初,他似是没察觉到异常,平静无波的看着影片,在她看向他的时候,侧眸看着她:“怎么?” “没什么。”她承认,陆子初比她要淡定多了。 两分钟后,实在是前方声音有失控趋势,阿笙朝那两人望去,呃……儿童不宜观看。 眼睛被一片温热覆盖,她探手摸去,那是陆子初的手。 “小心闪瞎眼。”清冽的声音里含着淡淡的笑意。 现在的问题不是闪瞎眼,而是陆子初捂着她眼睛,离得那么近,耳边又是前方闹人的喘息声,阿笙一边替他们感到羞愧,一边又觉得尴尬脸红,怕自己急躁的心跳声会被陆子初听到。 “走了。”陆子初手从她眼睛上放下来,牵着她的手离开。 阿笙跟在陆子初身后,是真的脸红了,以后打死都不来电影院。 就这样一路沉默,回到车里坐好,阿笙下意识看了一眼车镜,脸色绯红,唉……看着闹心。 陆子初翻看了一下手机,似笑非笑:“电影院约会,印象深刻。” 阿笙摸了摸额角:“今天是例外。” 陆子初转头看她,目光比平时灼热了许多,也放肆了许多,阿笙被他看得心乱如麻:“怎么了?” 陆子初淡声使唤她:“帮我把外套拿过来。” 阿笙把外套递给他,陆子初手伸进口袋,掏出一个精致的盒子,递给了阿笙:“送你。” 阿笙疑惑接过:“是什么?”浮现脑海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首饰。 “打开看看。” 阿笙打开盒子,里面摆放着一只翡翠镯子,阿笙虽然不了解翡翠,但听人说过,翡翠贵在:绿、透彻、亮。 这只翡翠,细腻纯净无瑕疵,绿色艳丽,而且色形很好,一看就是上品。 阿笙这边还在发愣,陆子初已经侧身坐好,拉着阿笙手腕,另一手拿起镯子,比划了一下,又把镯子放在盒子里:“回去再戴。”就这么冒冒失失戴上去,怕会伤了她的手。 阿笙说:“还是放着吧!别回头不小心磕坏了。” “乌鸦嘴。” “为什么送我镯子?” “女友通过司法考试,身为男朋友送一只镯子很奇怪吗?”他说的平静,但嘴角却上扬着。 阿笙沉淀了一下情绪:“我好奇的是,你为什么会送给我一只镯子?” 陆子初眸色幽深,碰了碰她的唇,“你说呢?” 阿笙还真是不知道,垂眸看着那只静静安躺的翡翠镯子,为了掩饰内心泛起的微妙情愫,话语不饶人:“你说我是乌鸦嘴,那你刚才亲我,是不是代表你也是乌鸦。” 当晚回到508宿舍,舍友们看着阿笙红肿的唇,一致暧昧轻笑。 江宁:“哇啊,阿笙,你被蹂~躏了?” 薛明珠:“绝对是,快跟我们分享一下蹂~躏细节。” 关童童:“阿笙,和陆哥哥接吻是什么感觉啊?” 什么感觉?阿笙只记得说完那句话之后,陆子初的唇瞬间就吞没了她,隐含惩戒。 当天,阿笙打开电脑,在百度一栏输入“男人送女人手镯代表了什么”诸如此类的查询字符,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俗气一点:男人想套女人一辈子;高雅一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电脑前,阿笙看着那些温暖的字,白皙的脸霎时被桃花晕染。 时光老人,为爱失了阵地 更新时间:2014-6-616:25:47本章字数:3265 研究生课程很紧,上课时间段一般分布在上午8:00,下午14:30或是晚上18:30。 20日早晨,阿笙跟顾清欢通电话,顾清欢语气还算平静,只有寥寥数语:“周一中午,我让司机去学校接你。” 周一,刑事证据学结束,司机就打来了电话:“顾小姐,我已经到了,需要进去接你吗?” “不用,我这就出去。” 午餐是在茶餐厅吃的,阿笙推门进去时,顾清欢已经到了,她是今天上午出的院,除了气色不太好之外,状态跟往常一样铌。 听到开门声,顾清欢抬头望去:“下午有课吗?” “没有。”阿笙在她对面坐下。 榻榻米结构,放置着柔软的坐垫,盘腿坐着并不会觉得不舒服桊。 顾清欢在泡茶,动作干练帅气,把茶递给阿笙,阿笙抿了一口,对顾清欢说:“提前出院,身体吃得消吗?” “不碍事。”顾清欢喝了几口茶,从包里取出一把钥匙,静静的放在桌上,然后推给阿笙:“这是我以前购买的房子,姑姑是这么想的,学校规 矩多,关门锁门都有时间限制,如果你外出时间太晚,不方便回学校的话,可以去那里。” 阿笙笑道:“姑姑,你这是话里有话。” 顾清欢听她这么说,干脆挑明了:“你和陆子初在一起?” “我和他一直在一起啊!” 顾清欢张了张嘴,好半晌才呐呐开口:“我的意思是,你们……你们……” 眼见顾清欢“你们”了好半天,依然没明确主题,阿笙心知肚明她想说什么,佯装不懂,只默默喝茶,不接话。 这样的沉默没维持太久,阿笙只觉得脖颈一凉,原来是顾清欢扯开了她的衣领。 阿笙脖子上有着正在消褪的红痕印记,分布在白皙脖颈上,显得很刺目。 顾清欢收回手,眉头微皱:“阿笙,你和子初未来尚不明朗,姑姑不希望你以后受伤。” 阿笙抿抿唇,未作回应。 顾清欢伸手越过桌面,握着阿笙的手,“姑姑并不是反对你们在一起,而是……”说到这里,顾清欢轻叹一口气:“因为我,韩家对我们顾家一直有成见,姑姑不希望韩家看轻你。” “我明白。”阿笙对上顾清欢忧心的眼眸:“但是姑姑,如果爱情需要条条框框来束缚,那它还是爱情吗?” 顾清欢良久失神,17年前的她又怎么会知道,17年后她的侄女会爱上陆子初,如果知道,如果知道…… 只可惜,这世上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如果。 请服务员上餐前,顾清欢问阿笙:“你确定非他不可吗?” 阿笙想了想,是这么回答顾清欢的:“01年,父母移民美国,我执意留在国内,因为舍不得奶奶;04年,奶奶去世,我执意留在国内,因为舍不得你;05年,本科毕业,执意留在国内,因为舍不得陆子初。姑姑,你看我是这么固执的一个人,但我的执拗却可以在陆子初面前失了阵地,所以我不是非他不可,而是非他不嫁。” 阿笙相信,顾清欢能够读懂她所有未开启的话语,因为她也曾义无反顾的爱过,纵使悲剧收场,依然难以消散那些被她珍藏多年的美好过往。 一个女人,这一生总要遇到一个能够让她心无城府去微笑的男人。如果遇到了,无需再像以前笑得那么拘谨,无需每次需要用微笑才能掩藏所有的心事和坏情绪。 因为不管你是开心或是不开心,只要身旁有他,阳光就一定会 吹散阴霾,还复大地一片潋滟春色。 …… 11月下旬,日子过得很快,多是阴天,如果是往年,江宁她们上完课回到宿舍,一定会抱着零食窝在被窝里看小说,但进入大三之后,反而开始考量起很多现实以内的事情,比如说考研、参加司法考试…… 一日,江宁揽镜自照,夸张的压着眼角细纹,唏嘘感叹道:“看来,我是真的老了。” 那是笑纹,证明江宁平时爱笑。 薛明珠和她斗嘴斗习惯了,故意刺激她:“赶紧买眼霜吧!要不然只会行情大跌。” 阿笙给陆子初发短信:“你觉得人这一辈子有多长?” 律师事务所,团队成员正在分析案件,手机短信响起的时候,探讨声终止,众人齐刷刷地望向事务所负责人:mr陆。 坐在主位上的男人表情波澜不兴,拿起桌面上的手机,垂眸翻看的同时,嗓音冷淡依旧:“继续。” 于是探讨声继续,陆子初看到短信内容,勾了唇,这个问题可不太好回答。 “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长。”这是陆子初的回答。 有成员朝平时玩得好的同事努了努嘴,示意对方看向陆子初,深深觉得mr陆回复短信时,眉目间似乎藏匿着柔和的光彩。 …… 韩老太太给陆子初打电话,在他的意料之外,同时也在他的意料之内。 午餐添置了很多菜,没有口舌之争,也没有质问抗拒,韩老太太只是静静的吃着饭,偶尔给陆子初夹菜,并不多言。 陆子初之所以淡定,是因为他在等待韩老太太先开口。 韩永信死后,原以为韩老太太会被击垮,但她却异常坚强,只是话语少了,连带笑容也少了许多。 饭后一壶咖啡,她是一位思想开放的老太太,年轻时出国留过学,喜欢这世上一切温暖的人和事。 今天还是没有阳光,窗台上摆放着一些小玩意,都是老太太闲着无聊,自己手工制作的。 韩愈曾经戏称老太太有一双巧手,还记得老太太当时没好气道:“我不是手巧,而是闲不下来。” 如今,咖啡依然好喝,但有些人却固守纽约,再也不肯回来。 “韩愈有没有打电话回来?”老太太窝在檀木沙发里,抚摸着怀里的老猫,一下下梳理着猫毛,很细致。 “没有。 ”陆子初眼眸深了些许:“几天前,我母亲专门去了一趟纽约,原本想劝他回国,但他前一天去了华盛顿,所以没有见到他人。” “这里对他来说,是个伤心地吧!”韩老太太话语如常,岁月把她磨砺的越发平淡如水:“就让他暂时呆在美国吧!他在那里生活多年,远比他在国内呆的时间还要长,你舅舅死了,我能挺过来,相信他也能,我不担心。” 老太太说的平静,但喝咖啡的时候还是呛住了,忽然间咳嗽不已,怀里的猫尖叫 第 71 部分 一声,从她怀里窜逃而出,眨眼间功夫就跑远了。 陆子初接过她手中洒掉大半的咖啡,轻拍她的背,待她气息渐渐恢复,这才开口说道:“以后还是少喝咖啡吧!不好。” “有些东西,一旦成为习惯,一辈子都戒不掉。”腿上洒了咖啡渍,老太太爱干净,皱了眉,站起身往盥洗室走去。 陆子初不放心,跟了过去,老太太低头擦拭着污渍,就那么平静的开了口:“你母亲希望我找你谈谈,可你应该清楚,这样的谈话对于外婆来说很陌生。” 陆子初斜倚着门框,蹙了眉:“让您为我费心,我很抱歉。” “费心的那个人倒也不是我,而是你母亲。”说到这里,老太太抬头看向陆子初:“你能理解你母亲吗?” 陆子初若有所思:“理解,但是外婆,我有我的坚持。” 老太太没直接发表意见,继续低头擦拭污渍:“你能理解就好,至于你和小姑娘……我无力再管,你们能走到哪一步,全看彼此之间缘分有多深。” 陆子初有些意外,原以为最难缠的那个人会是外婆,没想到最开明的那个人竟也是她。 “这日子啊!过得很快,时间经不起推敲,很多人,很多事,说没就没了,人活着贵在开心,你做事向来冷静有分寸,我只是想告诉你,身为男人,坚持喜欢对的人没错,但坚持的同时,千万别忽视了父母的感受。” 老太太静静说着话,话语轻软包容,声音里有着岁月碾轧过的痕迹,不惑之年,银丝刺眼。 陆子初上前,从她手中取过毛巾,轻轻握着老太太干燥的手掌,上面有着深浅不一的纹络。 弯下腰,帮老太太清理污渍时,他说:“谢谢。” 邂逅,她是如此措手不及 更新时间:2014-6-79:44:24本章字数:3339 t市转眼间进入了隆冬季节,顾城从美国寄来了家庭合照。 那是一个午后,洛杉矶的太阳看上去很慵懒,顾行远和沈雅坐在花园摇椅里,顾城站在他们身后,身体下弯,亲热的搂着父母,家人嘴角微笑就像是岁月里流淌出来的歌,美好的不似在人间。 薛明珠看到照片,“哇哇”大叫:“阿笙,这就是咱哥吗?长得真帅,有女朋友吗?” 江宁评价顾城:温润如玉。 阿笙听了,但笑不语铌。 温润如玉只是假象,其实顾城童年很叛逆,没少被家人修理,但他读书很好,生来潇洒平和。 在阿笙还是孩子的时候,顾城对她说:“我的梦想其实很简单,一方天地,一个家,一份事业,一个我。” 阿笙那时候并不懂顾城的话,但却记住了他说这话时的表情:眼里有光,那是梦想之光桊。 后来阿笙开始懂事,回头再想顾城的话,开始觉得哥哥梦想太小,直到长大,看多了人情世故,世事无情,方才明白想要在尘世中做回自己究竟有多难。 顾城出国后,阿笙时常盼望顾城能回来,兄妹间平和的话语,总会带给她莫名的感动,那是对亲人的不舍羁绊。 合影照里还有几张顾城的独照,是他外出登山时照的,站在山峦间,背着登山包,棱角分明的脸上写满了坚韧。 顾城写道:“盼你来,一起登山,你大概会喜欢这样的风景。” 阿笙拿着照片,笑容很轻,其实不用去,她已是满眼风景。 遥远的异国,生活枯燥忙碌,他们各自以自己最舒适的方式努力的生活着,因为平静,所以才会心思温润。 …… 那日去市中心图书馆,一杯红茶,一本书,靠窗而坐,因为是周一,所以来图书馆的人并不多。 说什么也不会想到,阿笙会在这一日偶然邂逅韩淑慧。 确实是偶然。 t市那么大,两人却能在图书馆相遇,阿笙站起身的时候,尽可能往“缘分”两个字上面想。 韩淑慧并不会专门调查跟踪阿笙,见到她也有些意外。 她负责t大图书馆设计,此番前来市图书馆,是有几个问题请教市图书馆设计者,远远看到顾笙,内心起了波澜,面上却是平静如初。 小姑娘远远看到她,朝她弯腰,还算有礼貌。 韩淑慧正在忙,不可能撂下敬重的前辈和顾笙多说什么,点点头,算是回应,和几位前辈走远了。 阿笙松开掌心,手心里竟有了湿意,忍不住自嘲笑笑,因为她是陆子初的母亲,她竟然开始有了紧张感。 午饭是在一家小店吃的,小店比较偏,位于一个狭窄的小巷子里,店面布置的很素雅,也很有特色,看得出来店主平时很喜欢旅行,店里陈列着许多少数民族特色刺绣,桌面也铺陈着亚麻木,是阿笙喜欢的装饰。 刚进店,就喜欢上了这里,心想着,待陆子初有时间,一定要带他过来看一看。 这么想着,结果刚点完餐,他就打来了电话,询问她是否在用午餐? 她说了店名,说这里如何如何好,老板和老板娘有着怎样的巧心思,淡淡的话语,日常琐碎,他却安静聆听着,偶尔会有低沉的笑声从电话里蔓延过来。 他听出来了,她确实很喜欢那里。 他问她上午去了哪里,她说图书馆,却没有跟他说在图书馆里遇到了谁,只是偶遇,想来也没必要告诉他。 那天回学校,遇到了楚楚,她抱着课本和几位同学刚从自习室走出来,没有看到阿笙,米色风衣随着她走动的动作轻轻摆动着,有两位男生从她身旁走过,寒风送来了他们的交谈声。 “没想到t大女生这么漂亮。” “早知道高三多努力,当初报考t大了。” …… 阿笙笑了笑,原来是其他院校的学生。 身影没入灌木小径,并不知适才谈话的男生,一人目光微错间看到她的侧影,目光微微闪烁,感慨道:“还真别说,t大就连美女也是卧虎藏龙。” 翌日午后,陆子初在t大附近办事,只有半个小时空闲时间,打电话给阿笙,举动很绅士,“如果你方便的话,可以出来陪我待一会儿吗?” 陆子初开了口,阿笙不便回绝,也不能回绝,赶到校门口半个小时已经花费了十几分钟。 打开车门,在副驾驶座上坐好,还不待开口,对方已经按住了她的后脑勺,阿笙有点受惊,这边他已经轻咬她的唇,把舌探了进来。 发现了,他很喜欢在她身上制造痕迹,上次因为一句“乌鸦嘴”,阿笙脖颈被他咬的很红,为此还引起了姑姑的误会,如今吻完,把只顾着喘气的她搂在怀里,挺直的鼻梁厮磨着她的脖颈,痒痒的。 阿笙直觉完了,回去照镜子,果然又是泛着淡淡的红。 薛明珠从外面回来,取掉脖子里的围巾,进门就说:“刚才在外面吃饭,看到男人在大街上打女人,当场就气坏了,这年头像陆子初那样冷静自持,凡事懂得克制的男人是越来越少了。” 自持,克制?阿笙看着脖子里的吻痕,拉高衣领掩饰住,也许…… …… 12月下旬,唐汐来学校办事,事后约阿笙外出吃饭。 坐进车里,阿笙随口问了一句:“就我们两个吗?” “原本给楚楚打电话,打算请她一起去的,但那丫头关机。”唐汐已经发动车子:“算了,我们两个人吃饭也不错,清静。” 阿笙也没往心里去,唐汐开车去了芙蓉苑。名字很好听,菜价也很好听,出了名的贵。 唐汐对阿笙说:“你可能不知道,芙蓉苑幕后股东是陆家少爷。” “陆氏幕后投资?”阿笙想,唐汐或许想要表达的意思是这个。 “不,是陆子初,不是他父亲,也不是陆氏。” 阿笙:“……”她很少过问这些,如果唐汐不说,还真是不知道。 唐汐开门下车和阿笙并排走着:“他没告诉你?” “没有。” “如果子初不当律师的话,他在商界绝对大有作为。”唐汐笑着示意阿笙走进大厅,正是用餐时间,大厅里顾客还是很多的。 走了几步,唐汐应该是看到了熟人,“咦”了一声,“那不是子初吗?” 阿笙微愣,顺着她手指方向望去,只看到那人的背影,清隽优雅,正是陆子初。 唐汐笑笑,拉着阿笙的手就往他消失的方向带:“走,找他去。” “还是算了。”阿笙想拒绝,他如果在谈公事,就这么冒冒失失的过去打招呼,怕是不太好。 唐汐倒是不以为意:“大不了打声招呼,我们再离开。” 阿笙最先看到的,是陆子初,下一秒看到的,是一个女子的背影。当然也是熟人,那样美丽的栗棕色波浪卷发,只属于一人:楚楚。 对于唐汐来说,陆子初和楚楚在一起并不稀奇,毕竟私底下都认识多年,既然是多年,可见交情尚可。 阿笙是很想掉头离开的,她这样跟查岗差不多,但唐汐已经朝他们喊道:“子初……” 陆子初抬眸,清淡的眸光就那么对上了阿笙,有沉敛的光划过,某人很镇定,他原本就是一个太过淡定的人。 在楚楚回头望去时,他已经抬起手,示意她们过去。 刚迈动几步,阿笙就不想走了,感慨自己今天真是…… 有女士拿着手机从对面走来,浓浓的优雅气息,衣着看似简单,但气质却极为独特,不是韩淑慧,还能是谁。 唐汐一看来人,也开始后悔了,步子放慢,小声问阿笙:“你 还没见过子初母亲吧?” 阿笙把手放在风衣口袋里:“见过,但没交谈过。” “唉,早知道就不过来了,就这么见面多尴尬啊!”唐汐话音里隐藏着小抱歉。 “没关系。”这时候如果离开就太不礼貌了,阿笙似乎只能硬着头皮死撑到底了。 韩淑慧这时候也看到了阿笙,大概连她自己也没察觉到皱眉的小举动,不愧是商场打拼多年的女强人,因为正在接电话,所以只是朝唐汐和阿笙点点头,算是打招呼了。 唐汐压低声音问:“紧张吗?” “称不上紧张,只是没有心理准备。” 醋意,对他心怀占有欲 更新时间:2014-6-79:44:24本章字数:3314 这顿饭吃得有些食不知味。 陆子初是个很聪明的人,在母亲还对顾笙颇有成见时,不便和顾笙当着母亲的面举止亲密,要不然只会让母亲越发不满,所以才会在就餐时,没有拉阿笙在他身旁就坐。 阿笙坐在了楚楚身边,这姑娘当着韩淑慧的面俨然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看到阿笙脸色难看只有一瞬,很快就恢复如常,甚至挂起了久违的笑脸,先是跟唐汐打招呼,然后拉着阿笙的手:“真巧,坐在我身边吧!” 人家都主动开口了,阿笙若不坐,就显得太小家子气了。所以说有时候阿笙也挺能装的,不过却在坐下后,桌底下的手挣了挣,有了桌面做掩饰,楚楚也懒得再演戏,松手时微微使力,由此可感受到楚楚用餐受她打扰内心涌起的怒气有多深。 陆子初虽然和韩淑慧没有交谈,但能从端茶的小动作里看得出来,他对母亲是极为孝顺的铌。 阿笙觉得这样很好,现在很多女人一直纠结在男友心中,究竟是自己重要,还是母亲重要。 这种想法是极为自私偏激的,换位思考,如果男人问女人:“在你心里,是我重要,还是你父亲重要?”想必女人面对这样的问题,也是左右为难。 不要说妻子重要,母亲不重要,试问男人如果连母亲都不孝顺,又怎么会对其他女人好呢桊? 阿笙有这种想法的时候,并不知道交错的时空里,陆子初也曾对韩淑慧说过类似的话…… 韩淑慧饭前才结束通话,阿笙坐在她对面,她不动声色的打量着阿笙。 阿笙属于无须打理就文艺范浓郁的人, 气质淡然从容,觉察到韩淑慧的目光,抬眸看她,目光清澈,笑了笑,看起来很和善。 其实阿笙远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平静,韩淑慧目光灼灼,让她浑身不自在,韩淑慧这时候开口说话了:“趁热赶紧吃。” 阿笙没想到,韩淑慧会动筷给她夹菜,“顾笙是吧?别拘谨。” “谢谢阿姨。”阿笙拿起筷子,夹起碟子里的菜静静吃着。 顾家家教原本就很好,顾笙在饭桌上也是谨小慎微的一个人,让韩淑慧挑不出毛病来。用餐的时候很少说话,偶尔会在别人跟她说话时浅浅回应。 楚楚有心给阿笙添堵,她叫韩淑慧“慧姨”,说这里的饭菜味道虽好,却不及韩淑慧做的饭菜香,韩淑慧笑了笑:“难得你喜欢,有时间去家里,我再做给你吃。” “就怕麻烦您。”楚楚笑得娇媚。 “不会。”韩淑慧说着,夹了菜给楚楚,末了又看了看沉默吃饭的阿笙,声音温柔:“顾笙啊!有时间的话欢迎来陆家做客。” 这是客气话,陆子初听出来了,顾笙又怎么会听不出来? 韩淑慧叫唐汐“小汐”,叫楚楚也是含着几分笑意,唯有顾笙连名带姓的唤出口,阿笙并非计较这些,但心里难免升起些许失落。 并未表现出来,回答的时候语气如常:“好。” 韩淑慧又对陆子初说:“今天下午在商场看到有衬衫很适合你,楚楚帮我选的颜色,回头你要好好谢谢她。” 陆子初笑笑,看了一眼楚楚:“有心了。” 楚楚低头,眸色潋滟,竟是美不胜收。 阿笙中途去了一趟洗手间,二楼洗手间人太多,干脆去了一楼。 下楼时,手机响了,是陆子初打来的,“在哪儿?” “洗手间。”说着,又补充了一句:“一楼。” 于是等她从洗手间走出来,就看到陆子初单手插在裤袋里,正在跟穿着酒店工作服的人员交谈,想起唐汐的话,他和这里的人认识也很正常,不是说他是股东吗? 他一直注视着洗手间这边的动静,见阿笙出来,对工作人员简单说了两句,那人就离开了。 大厅明亮的灯光下阿笙走过来,眼眸流转,倒有些似笑似嗔。 陆子初勾起唇角,无疑这是错觉,阿笙此刻怕是连笑容也难以维持。 对上他的视线,阿笙笑了 一下:“怎么下来了?” “来看你有没有逃跑。” 阿笙不答腔,转身就往大厅门口方向走去。 “你干嘛?”陆子初拉住了她的手腕。 她扯动唇角:“逃跑啊!” “你敢。”陆子初腰微弯,竟然把阿笙扛在了肩上,阿笙下意 第 72 部分 识锤他的背:“快放我下来。”多难为情啊! 已经频频有人朝他们张望了,陆子初没有乘电梯,大步往楼梯方向走去,阿笙从没试过这样的姿势趴在男人肩上,几乎倒着看地面。 “你放我下来,我不跑。” “迟了。”陆子初说着,还拍了拍她的后腰,警告她别乱动。 她开始找借口:“我胃里难受。” 此时已经到了楼道拐弯处,听了阿笙的话,陆子初忙把她放下,见她脸色如常,心放了下来,但却挑了眉,轻声叹道:“阿笙,有些事情逃不掉。” 阿笙垂眸不语,她明白,她不正在面对吗?还有……哪能真逃?他自然也知道她在开玩笑,却由着她,纵容她的小情绪。 “你和楚楚怎么会在一起?”连她自己也没察觉到,声音有些冷。 陆子初看着她,阿笙语气很值得深究:“她和我母亲在一起,前不久给我打电话,我就来了。” “她和你母亲关系很好。”这话与其说是在询问,还不如说是在陈述或是感慨。 “我母亲看着她长大,还算可以。”听出来了,有人心里吃味了。 阿笙此刻还在他怀里,并不亲近,但他的手臂却亲昵的环着她腰身,阿笙一眼就看到了他熨帖整洁的白衬衫。 对于这件衬衫,阿笙记忆犹新,毕竟是花她钱买的,想到刚才韩淑慧的话,嘴角的笑容终究还是没能维持下去。 阿笙皱眉道:“你把衬衫脱了。” 陆子初听她的话才有鬼,看着她,眸子漆黑幽深,站着不动。 他不动手,阿笙干脆亲自动手,之前没帮陆子初动手解过衣扣,没想到手法倒是很麻利。 陆子初拉住她的手,轻斥:“别闹。”他口中说着“别闹”,眼里却有了笑意。 “你马上就有新衬衫穿了,还穿着我买给你的衬衫干嘛?”怨气岂止是一点点,都快冲天了。 “醋坛子。”陆子初声音含着淡淡的哑,眸子里有着罕见的明丽,揉了揉她的头:“好了,以后别人为我选衬衫我都不穿,不过你也要赶紧赚钱了,要不然每天只有这么一件衬衫,你让我怎么外出见人?” 阿笙轻轻抱住他,把脸埋在他胸前:“不见人才好。” “每天粘着你,你看了不烦吗?”这话出口,异常的轻柔。 对于陆子初来说 ,阿笙性子一向寡淡,从未对他有过任何的占有欲,如今心里骤然间涨的满满的,触及便想贪婪得更多。 “不烦。”说这话时,还有着小情绪,他原本就是一个体寒的人,如今被她解开好几颗衬衫扣子,隐隐露出白皙的肩颈来。 “我想咬你。”她说。 “什么?” 待陆子初反应过来,阿笙已经咬了下去。 有点痛,陆子初微微皱眉,小女友偶尔任性胡闹,心里却溢满了欢喜,仿佛冬日久违的暖阳,纵使被咬,依然感动。 有侍者原本要从楼梯口下楼,看到这一幕,脸当时就红了,连忙走开,在走廊里和一个漂亮的女人擦肩而过。 陆子初和阿笙出来好一会儿了,楚楚坐不住,原本想出来看看,在见到侍者脸红离开时,心里竟是一咯噔,迈步走近,当场气血逆流。 楼梯转角处,俊雅男子衣衫略显凌乱,安抚着怀里的女孩,女孩把脸埋在男子线条美好的肩颈处……此举太暧昧,也太伤人。 楚楚之前听闻两人夜间校园接吻,但仅限听说,从未亲眼目睹过,如今见了,只觉得头脑发懵,一颗心重重的往下沉…… 失魂落魄回到餐桌前坐下,韩淑慧察觉出异常,问她:“怎么了?” “没什么。”楚楚有些僵硬的笑笑,“慧姨,我晚上还有事,先走了。” 韩淑慧眸子微闪,没有多问,含笑道:“等子初回来,我让他送你回去。” “不用了,打车很方便。”楚楚拿起外套,起身告辞。 抱歉,我无法喜欢你 更新时间:2014-6-810:49:51本章字数:3307 因为芙蓉苑里发生的小插曲,楚楚为此专门找过阿笙。 “顾笙,你有多爱陆子初?” 开门见山,质问的话语并未击垮楚楚的优雅风姿,但她是愤怒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应是一夜未眠。 阿笙当时正坐在自习室里,手中拿着圆珠笔,楚楚说完这番话,阿笙方才停下手头工作,并不说话。 “有我爱吗?”楚楚声音逼近,带着莫名的恨意:“从我记事起,陆子初的名字就刻在了我的脑海里。小时候,他走路快,我跟不上,摔倒了之后就趴在地上伤心痛哭。陆子初这时候会返身回来,扶我起来之后,会递给我纸巾,笑着说:‘哭什么呢?’那样的语 气,我永远都忘不了;都说我生来骄傲自信,无非是为了掩饰我在他面前的自卑。他那么优秀,优秀到我自惭形秽,可我生来倔强,不愿那么清隽的人到头来却不是我的。我那么努力,无非是想缩短我和他之间的距离落差。蓝钻初见,我看到了他对你的不同,他的表情会因为你的举动和话语有所改变,与其说我嫉妒你学习好,还不如说我是因为潜在的危险而感到害怕……顾笙,我不甘心。铌” 阿笙抬眸,楚楚长得好看,于是就连怒气似乎也显得异常赏心悦目,此刻她把双臂撑在桌子上,咄咄逼问:“你扪心自问,你有我了解陆子初吗?你知道他小学、中学、高中、大学所有的成长轨迹吗?你能爱屋及乌,知道他父母所有的喜欢和不喜欢吗?”看着阿笙皱起的眉,楚楚尾音张扬,那是讥嘲的姿态:“你什么都不知道,你以为你爱陆子初,其实你只是爱上了自己的感觉。” 阿笙把玩着手中的圆珠笔,静静的看着楚楚,看她精致的面孔,看她宛如陶瓷般发光的脖颈,轻轻笑了一下:“对于没能参与他的过去,我感到很遗憾,但这并不影响我参与到他的现在和未来。” “未来?你以为你和陆子初真的能走出一个柳暗花明吗?韩永信死了,你姑姑坐享其成,一夕之间成为鑫耀总裁,想那鑫耀可是韩家产业,当年韩老爷子辛辛苦苦筹建而成,如今被你姑姑霸占,身为韩家人,韩老太太能忍,韩愈能忍,韩淑慧却没办法忍……”说到这里,楚楚笑了,红唇宛如披散在天际的云霞:“知道她为什么不能忍吗?这就要好好问一下你姑姑了。你姑姑还没嫁给韩永信之前,她领导的团队负责了一起大型收购案,就是那次令她名震商界的收购案害得被收购方受不了打击割腕自杀,那人据说是韩淑慧多年好友。桊” 楚楚的话确实出乎阿笙的意料之外,手中的转动的圆珠笔不知何时早已停止了转动。 楚楚高高仰着下巴,似笑非笑道:“虽说韩淑慧因为此事怨恨韩永信,但韩永信毕竟是她哥哥,纵使怨,至少还有一层血缘关系在那里横摆着,但顾清欢就不同了,韩永信当初和她结婚,韩淑慧什么话也没说,但却不相往来多年。人都有感觉综合症,爱屋及乌,恨亦同乌,况且你亲近的人不是别人,而是她唯一的儿子。在这种情况下,你想要韩淑慧接受你,你觉得可能吗?” 眯了眼,阿笙低头翻看了一页学习资料,平淡道:“没关系,人最怕孤军奋战,我不是还有陆子初吗?” “不要脸。”楚楚发现,不管她说 什么,丝毫不影响顾笙的情绪,淡淡的眉眼,就连嘴角的笑也是淡淡的…… 看着真是刺眼到了极点。 阿笙淡淡一笑:“跟我这么不要脸的人说话,莫不是你也是没脸没皮的人?” “顾笙——” 这一次,楚楚是真的愤怒了,顺手抓起阿笙放置在桌上的学习资料,就那么奋力朝阿笙身上扔去。 一张张纸页在阿笙和楚楚之间缓缓飘落,楚楚气的胸口起伏,阿笙只静静的靠着椅背看着她,冷眼漠然。 这样的眼神因为太过无波,反倒像是在变相的嘲笑着楚楚,宛如一个成功者在登上高峰之后,一脸纵容的看着失败者是如何垂头丧气,咆哮反抗。 都说顾清欢是商界女强人,目的性强,从不讲人情,其实最无情的那个人不是顾清欢,而是顾笙,现如今她年纪还轻,未曾进入社会,一旦融进其中,必定能够无情到极致。 拥有这样一双眉眼的人,又有几个是善茬,不出口则以,一旦出口势必伤人见血。 场面还是很壮观的,纸页散落,阿笙也不恼,更不曾动怒,在她这里没有所谓的面子问题,只有计较和不计较。 对于楚楚的挑衅和愤怒,阿笙不愿计较,因为太费心思。 阿笙离开座位,弯腰捡地上的学习资料,楚楚站着没动,看着她捡,过了一会儿,方才语气生硬道:“我赌你和陆子初走不长久。” 这不是打赌,听起来更像是诅咒。 “走不长久也没关系,至少漫漫人生路,我曾陪他走过一程,至于你……”阿笙语气温和,嗓音极其动听:“我出现以前,你没机会陪他走,以后就更没机会了。” 楚楚面色一变,顿时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 圣诞节来临前一天,阿笙有约。 出了名的咖啡厅,环境清幽,阿笙为了来这里倒了好几趟车,颇为周折。 早到,阿笙在侍者带领下去了预定房间,很隐蔽,位于角落,但视野很好,这种地方很适合谈话。 把外套脱掉,侍者已经把一杯热水放在了她面前。外面天气太冷,阿笙端起水杯,静静暖着,眸光看向窗外:时已隆冬,大街上一片萧索之景,看着分外凄凉。 在这里等人并不会觉得无聊,因为书很多,阿笙拿起一本书,不知不觉间翻看了几十页,再看表,竟是一个多小时过去 了。 临近午后一点,阿笙拿着手机,小小纠结了一下,犹豫着是否应该打个电话询问一声,正这么想着,手机响了,是一条短信。 昨天出现在她手机上的新号码,早已被她储存在了手机里。 “抱歉,有事耽搁,你先吃,我会尽快赶过去。” 阿笙看着短信出神了好一会儿,放下手机后,抬手示意侍者过来:“你好,我要点餐。” 于是,等韩淑慧来咖啡厅的时候,阿笙已经吃了一份意大利面,喝了一杯热热的奶茶。 韩淑慧平时应该是个对时间把控度很高的人,对于自己姗姗来迟,频频道歉,阿笙反倒不好意思了,摆手道:“没关系阿姨,反正我下午没事。” 韩淑慧还没用餐,抬手示意侍者过来时,对阿笙说:“要不要再吃点?” 阿笙笑着摇头,午餐吃得很饱,纵使点了餐,只怕也吃不下去。 韩淑慧点完餐,询问阿笙学习和生活状况,气氛还算融洽,不过这种融洽只是表象而已。 韩淑慧语气还算温和:“我可以叫你阿笙吗?” 阿笙点头,放在桌面下的手指却紧了紧。 “你是一个让人觉得很舒服的孩子,性情谈吐也很讨长辈喜欢,但是阿笙,我无法喜欢你。” 韩淑慧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柔软,有她对阿笙的欣赏,也有对阿笙的抱歉。看似言语矛盾,但却不显虚伪,反而透着平淡如水的光。 对于顾清欢,那种不喜欢累积经年,她只是尘世俗人,放不开心胸接受顾清欢侄女和自己儿子在一起。 阿笙垂着头,良久不说话,她是一个习惯隐忍的人,内心足够坚韧,纵使有再大的难处也能笑容覆面,但此刻她心里忽然涌起一股难以名状的难过来。 如果韩淑慧言语相逼,阿笙或许还能舒服一点,但韩淑慧没有,她温良叙述,因为太平静,反倒让阿笙不知该说些什么,又能说些什么。 那天,阿笙眸色温润:“阿姨,我可以等,因为我喜欢的人是陆子初,所以我的爱情可以走的慢一点。” …… 回去的路上,阿笙看着公交车外摇摆的枝干,恍惚想起那人淡漠中依稀藏匿着温暖的眉眼……爱情似乎走到了拐角。 2002年,电视剧《流星花园》风靡全国,同时捧红了片头曲《情非得已》;2005年的圣诞前夕, 这首歌在t大校园广播里响起,主持人声音轻快:“05级商学院汤文同学为同班陈晓若同学点了一首《情非得已》,希望她能接受他,牵手走一辈子。” 阿笙拉高围巾遮住口鼻,冒着寒风走在校园道路上,这就是爱情,有人飞蛾扑火,有人无力自救…… 雨中小花,欢情在骨血里奔走 更新时间:2014-6-813:04:32本章字数:3335 2005年圣诞节,陆子初收到了一条围巾,是阿笙亲手织的。 “学业安排那么紧,还有时间织围巾吗?”话虽如此,陆子初却在十字路口踩了刹车,反复打量着围巾,嘴角流溢出淡淡的微笑。 “再忙,织围巾的时间还是有的。”阿笙眼睛掠过放在一旁的巧克力盒,应该是女生送给陆子初的,如果这礼物是陆子初送给她的话,不会打上那么精巧的蝴蝶结。 这条围巾,因为是阿笙亲自动手织的,所以才弥足珍贵。 陆子初把围巾递给阿笙,阿笙笑了笑,她竟知道他在想什么,已经这么有默契的了吗铌? 这边阿笙正在帮陆子初围围巾,不曾想陆子初嘴角带笑:“围巾不是这么围的。” “怎么围?”阿笙止了动作。 于是陆子初亲自示范:一条长长的围巾,在阿笙脖子上绕了两圈,最后回到陆子初的脖子上,将两人紧紧的系在了一起桊。 阿笙:“……” 伸手要解围巾:“等一下你还要开车……” “长在我身上就好了。”陆子初发出感慨,伸手揽住阿笙脖子,额头与之相抵,阿笙心有触动,伸手环住他的腰,头轻轻靠在了他胸前。 就这么静静拥抱着彼此,仿佛一下子就走到了天荒地老。 后面已经有汽笛声在催促了,陆子初拍了拍她的背,把围巾取下,围在阿笙脖子里。 挂档,放下手刹,手指娴熟的握上了方向盘。 专注看着路况,陆子初说:“快放寒假了,今年和我一起过年,好不好?” 没有声音,阿笙看着窗外,似是没听到他的话。 他叫她:“阿笙?” “嗯?”侧眸看他。 临时改了话,陆子初问她:“晚餐想吃什么?” “都可以。”阿笙眸光微转,看到那盒礼品,顺口说了一句:“ 吃巧克 第 73 部分 力好了。” 陆子初也看到了,基于前车之鉴,淡淡解释:“下属送的,不便拒绝。” “女人?” “已婚。” 阿笙:“……” 陆子初笑道:“气了?” “没有。”阿笙如实开口:“我只是在想,如果有一天我有了情敌,希望你能试着尊重我。” “怎么个尊重法?” 阿笙表情认真:“至少要给我找个好点的情敌,这样的话会比较有挑战性。” 那一瞬间,有笑容刻在了陆子初的唇角,眼睛里藏匿着太多内容,沉甸甸的,那里面有着和阿笙有关的情感交织。 2005年即将走到年末,待进入新年,似乎一不小心就会跌入暖人心扉的春。 …… 阿笙新年回到了老家,没能留在t市,因为有同学要结婚,再三邀请她和依依当伴娘,推托不得。 临行前,陆子初送她去火车站,警告她:“顾笙,离伴郎远点。” 依依在一旁笑,偷偷对阿笙说:“看不出来,这人占有欲还真大。” 高中同学叫洛霞,高考落榜,没有上大学,21岁结婚,应该算早婚了。 结婚那天,同学齐聚,场面很热闹,对于他们来说,新郎年纪较大,32岁,但为人很风趣,喜欢笑,跟男同学说话,侃侃而谈,是个能在人群里玩得很开的人。 依依问阿笙:“这一刻你想起了谁?”笑容促狭,有意引她说出“陆子初”的名字,可她偏不。 那天,洛霞和阿笙呆在房间里单独说话,洛霞说:“知道吗?我曾暗恋陶然多年。” 再次被人提及那个名字,阿笙心里滋味并不好受,陶然是她心头的一道伤,只要她还是阿笙,就永远都不会忘。 “我知道陶然喜欢你,但这并不阻碍我喜欢他。阿笙,我们长大了,开始沾染世间恶习,每一次的付出都希望能够有所回报。更多的时候,我们关注的是那个人的缺点而不是优点,碰到伤害自己的人会想要瑕疵必报。陶然死后,我正在一点点变成这样的人,发现这个事实的时候,我很难过。”说到这里,洛霞眼睛有些湿润,阿笙怕她哭花妆,便搂着她,安抚轻拍她的肩。 洛霞稍微平复了一下情绪,这才说:“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陶然穿着校服向我走来,心是喜悦的,但那么近的 距离,我走了整整一夜,却还是没能走到他面前。” “你爱他吗?”这个他指的自然是洛霞老公。 “他知道陶然,但他愿意包容我的喜悲,于是我知道他是那个可以和我走进婚姻的人。”洛霞说着,自我调节糟糕的坏情绪,笑着说:“也许婚姻就是这么一回事,平凡琐碎,日复一日的生活着,直至终老。” 最终洛霞也没告诉阿笙,她是否喜欢新郎。仪式台上,洛霞和新郎执手相看,洛霞笑着落泪,新郎抬手帮她擦掉,所有的关爱全都付诸在一个小小的举动里,似乎今后生活中出现的所有不如意,都能被他们温柔对待。 那一刻,阿笙确实是想起了陆子初,想那些奔走在骨血里的欢情和眷恋,忽然发现四季花开,冬去春来,日子看似如水,但想起他却像是每日观看日出东方那般自然。 习惯真可怕,因为它会让一个人丧失重新去爱的勇气。 陆子初给她发来了短信:“伴郎帅吗?” “不太清楚。”她没怎么认真看。 过了一会儿,他回道:“好孩子。” 那天晚上回到家里,阿笙梦到了陆子初。 有人说,如果晚上梦到了某个人,这就说明那个人正在想你。 陆子初有没有想念阿笙,阿笙并不清楚,她只知道隔日醒来,她感冒了。 下午陆子初给她打来电话,听她说话时带着鼻音,又是好一番训斥。 训斥归训斥,却把她的病记挂在了心上:“去医院了吗?” “……没有。”阿笙以为自己能扛过去。 “现在去。”陆子初似是不放心,又叮嘱了一句:“路上小心。” 阿笙还是很乖的,去医院的路上,寒风吹得凛冽,嗓子鼻子愈发不舒服,到了医院,打了点滴,阿笙干脆盖着被子睡着了。 打完点滴已经是两个小时之后了,天色已黑,乘出租车回去,司机说:“晚上怕是要下雨。” 这天晚上,阿笙回到家吃了药,饭都没吃,昏昏沉沉睡着了。天气预报说没雨,却被司机一语成戳,夜晚当真下起了大雨。 …… 早晨,大院里的人陆续起床,有人外出买早餐,看了一眼停放在院外的汽车,知名豪车,但车身上却分布着好几道划痕…… 有人啧舌,可惜了这么好的车。 刘妈妈外出 买豆浆回来,看到车身旁站着一位男人,在清晨蒙蒙细雨中静静的站着,穿着一件黑色毛呢风衣,活动着手臂,看上去有些疲惫。 刘妈妈走进大院,又回头看了一眼那男人,啧啧舌,“唉”了一声,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长的真好看。 刘妈妈回到家,见依依正拿着梳子站在镜子前梳头,随口说了一句:“门口有一男的,长得可好看了。” 刘妈妈眼光高,很少夸人,如今说出这样的话,依依难免有些好奇,拿着梳子出了门:“真的假的,我去看看。” 刘依依没想到那人会是陆子初,因为外面还在下雨,男子身上传递出来的清冷气息越发浓郁,一身黑衣服,衬得他格外修长挺拔。 依依眼睛里满是不敢置信:“你……什么时候来的?” “刚来不久。”陆子初单手插在裤袋里,语调平平。 适逢有同院小男孩走出来,平时调皮惯了,见依依和陆子初正在说话,坏坏的笑道:“依依姐,这是你男朋友吗?长得真漂亮。” 刘依依脸都红了,尴尬不已,冲男孩摆手道:“一边去,别瞎起哄。”再看陆子初也没生气,抱歉一笑:“小孩子说话不过脑,别介意。” “不会。”陆子初声音还是那样低沉悦耳,但却带着沙哑。 依依忽然反应过来,再打量了一眼他的车,这哪是刚来不久,怕是来了很久很久吧…… “我叫阿笙起床。”刘依依转身就要进大院,却被陆子初叫住。 沉默了两秒,陆子初说:“再等等,她身体不舒服,好不容易才睡着,等她醒了再说。” 06年春,有客入院来 更新时间:2014-6-99:50:28本章字数:3300 2006年春,小巷青石板道路上,青苔在蒙蒙细雨中颜色深了几许,饱经年华洗礼的院落,被岁月温成了烟色迷离。 阿笙昨晚做了若干个小梦,混混沌沌的,后来不知怎么的就连成了一个梦。 早晨醒来,生病头发懵,情绪很糟糕,试图微笑隐藏,却发现有些欲盖弥彰。 起床时,有人发来了手机短信。 “快起床,有人找。”是依依铌。 同学们知道她今年在家过年,会不时的过来找她,阿笙并未深想,简单洗了把脸,把水煮上,这才迈步去开门。 开门,阿笙停了一瞬间。 庭院很深,廊檐下的雨水异常欢快的滴落着桊。 门外,有人停留。 既是院落,幽深,但不静谧。触目所望,院里湿漉漉的,满目清新,但阿笙的心却无法安宁柔和。 凝固的时光里,阿笙恍然若梦,以为犹在睡梦中。 五米远的地方,昨晚睡前方才通过话的男人,此刻竟出现在她的面前。 一身黑色衣服,肤色白皙,在寒凉的细雨中越发显得眼睛如墨,初看会觉得疏淡无比,但他本人长相又是极为清隽的,气质稍显冷冽。 短短时间内,阿笙脑子放空。 依依站在一旁,笑道:“傻了吧!” 确实有些傻了,对上他的视线,那双黑眸在注视她的时候犹显深邃。 “怎么来了?”阿笙声音有些哑,已经很难得了,至少她还能在这种情况下找回自己的声音,当真是不容易。 陆子初盯着她看,见她气色不太好,眸色又深了几分,语气却听不出丝毫情绪:“听说生病的人很脆弱,一个人呆在家里会哭。” 一旁有淡淡的笑声响起,是依依。以前没发现,陆子初这个人淡漠归淡漠,但说起话来,有时候还是挺幽默的。 也许这样的幽默只是针对阿笙而言,平时他跟人说话,通常都是冷淡疏离的…… 阿笙倚着门口,有些迟钝,电视剧里都是怎么处理这种镜头的呢?拥抱,还是深情凝望?这些事情,她做不来,但心里却有着暖暖的湿意。 “不请我进去坐坐吗?”陆子初淡然出口,好心提醒她。 阿笙反应过来,出门下台阶,陆子初见了缓缓迈步,伸出了手。 阿笙握着他的手,很凉,“什么时候来的?” “凌晨三点左右。”并未告诉阿笙,这里并不好找,车子入了县城,仅是找这条巷子就驱车来回绕了好几圈。 “……怎么不给我打电话?”她皱了眉,从t市驱车过来,需要七个小时左右,看到他,有惊喜,但更多地是感动,那种心情无法用任何言语来形容。 “你在睡。”轻描淡写的三个字,却从中传递着温情般的宠溺和纵容。 依依脸上原本一直都挂着笑容,听到两人最平淡无奇的对话,忽然内心湿润成灾,欢喜有人可以待阿笙至此,感触自身情路迷茫。 “见到我,不高兴吗?”那人声音在雨幕中响起,宛如轻声呢喃,近在耳边。 “……高兴。”他长途驱车来看她,又在外面守了好几个小时到清晨,纵使高兴,这些高兴里也不期然沾染了几分触动心扉的疼。 他是那么了解她,伸出手臂揽住她的肩,把她圈在臂弯里,低头看她,眸子黑的仿佛能滴出水来,笑道:“家里藏着男人吗?” “呃……”阿笙满脸通红,若不是依依在场,真想抓着他的手,狠狠的咬上一口。 陆子初嘴角扬起,抬眸扫了一眼四周:“不跟邻居们打声招呼吗?” 阿笙顺着他的视线,这一看可不得了,只见大院不少邻居站在自家阳台或是窗前好奇的看着他们,阿笙望过去的时候,有人甚至还抬手在打招呼。 “阿笙,男朋友啊?”有人俯视观望,朝下喊道。 这声还真是石破天惊,一语出,一楼院落里很多门都打开了,有人陆续从屋里走出来,阿笙开始笑颜牵强了。 她自小在院里长大,被这么多长辈看着,多少有些不太自在,再看陆子初,就比她冷静自持多了,淡定从容的站在那里,任凭他人打量,平时他对外人很少展露微笑,但今日却是笑容淡淡。 就是那抹笑,屡获了阿笙的心,也屡获了隔壁老阿婆的眼。 阿婆晨起刷牙,小小的个子,弓着腰走近,眯着眼打量着陆子初,然后又返身朝水池走去,阿笙伸手要扶她,被阿婆拒绝了,压低声音嘟囔道:“长点心,漂亮的人不可靠。” 阿婆耳背,自己还以为这话声音很小,殊不知全都被陆子初听了去。 某人失笑,这算不算是一种变相的夸奖。 刘妈妈站在自家窗前看到这一幕,小小惊讶,没想到那人会和阿笙认识,推开窗户,朝依依喊了一声。 依依跑过来,刘妈妈问:“那人和阿笙是什么关系?” “恋人关系。” 刘妈妈“哦”了一声,这才把目光从陆子初身上移开,“你请他们来家里吃饭,我再炒几个菜。” 依依赶在阿笙和陆子初进屋前,把这事给他们说了,阿笙说:“算了,还是不去了,太麻烦。” “就家常小菜,又不是美味珍肴,一会儿我来叫你们。”依依没等阿笙拒绝,就转身踩着轻快的步子回家了。 阿笙有些无奈,眸光不经意间对上陆子初,见 他含笑看着她,有些脸红,声音很轻:“怎么了?” “你把自己照顾的很好。” 随着反讽话语落定,阿笙感觉脖子里被轻轻咬了一下,不会痛,反而有些痒。这人啊!就连表达不悦都喜欢咬她,原来咬人和被咬,有一天也可以成为一种习惯,好比此刻,被咬的人,心内溢满了喜悦。 …… 那是陆子初第一次走进顾家老宅,室内光线较暗,阿笙打开灯,于是洁白的灯光照在原木家具上,反射出柔和的光。 进门就是偌大的书架,几乎占据了一面墙,原以为满满的书全都搬到了客厅,谁曾想书房也竟然全都是书,房间里随处可见书法作品,有《兰亭序》,有《出师表》,有《沁南春雪》,有《满江红》。 书法有甲骨文,有大篆、草书、隶书,形态不一,意趣迥异。 阿笙帮陆子初挂好外套,见他看得颇有兴致,有心考他:“猜猜看,哪幅作品是我写的?” 倒也不难猜,这些作品极具个人特色,笔墨转换间,挥毫自如,神韵俱佳。顾行远曾经当着陆子初的面写过字,气势豪放,所以他指着那幅《沁南春雪》,对阿笙说:“这幅应该是你爸爸写的。” “……”阿笙微怔,只当他是瞎蒙猜对,便让他继续说下去。 陆子初没见过顾老爷子,也没见过顾城,但阿笙曾对他提起过家人,好在书法可表现一个人的性情。 《出师表》字体宛如奇峰突起,草书作品,随意挥洒,应该出自顾城之手。 《兰亭序》宛如玉龙琢雕,可见笔功苍劲有力,肃穆沉郁,应该是顾老爷子闲暇时写的。 最后那幅《满江红》,选用的是篆书,用笔简约,虽笔法力图凝练略显笨拙,却又静谧如烟,因为风雅,韵味非凡。这幅作品的主人应该是阿笙,书法比他之前看的要差很多,但却透着天真烂漫。 “小时候写的吗?”陆子初侧眸看她。 阿笙对陆子初的钦佩之情已经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了,先是惊讶,后是摇头叹息:“子初乃神人也。” 这句话,阿笙是用地方方言说的,略显俏皮,陆子初初次听她说方言,觉得有趣,见阿笙朝厨房走去,也没跟上去,看向客厅里摆放的黑白照片,眸光有刹那凝滞。 无疑,他们应该是阿笙的爷爷和奶奶了。 这边,阿笙端着一杯水从厨房走出来,就看到陆子 初站在客厅里,把香点燃,然后插在香炉里…… 阿笙止了步,站在不远处看着,心仿佛跌入了柔软的湖水。 她不经意间认识他,时至今日,竟已变成了心怀温软的人。 觉察到她的目光,他转眸望去,疏淡的眉眼间注入了温情。岁月温柔,惊艳了他 第 74 部分 和她,这一刻因为太温暖,所以仿佛拥有了地久天长, 那一刻,她确定他很爱她 更新时间:2014-6-912:01:50本章字数:3267 刘家用餐,刘妈妈热情十足,把菜一一端上桌,客气道:“比较仓促,没准备什么菜,也就家常便饭,希望别嫌弃。” “不会,早餐很丰盛。”这话是陆子初说的,因为阿笙看到那些菜直接无语,看了一眼帮忙端菜的依依,依依无奈的耸耸肩。 这哪是没准备什么菜,分明满满一桌子特色招牌菜,有一点陆子初没说错,丰盛的很。 待刘爸爸和刘妈妈入座,不知情的人会以为陆子初是他们的亲生儿子,不停地夹菜,催促道:“尝尝看,也不知道这边的菜合不合你口味。” 依依担心父母太热情,陆子初会受不了,若是尴尬不自在就不好了,看向陆子初,倒是浅笑接受,但凡父母夹到碗里的菜,他都吃了铍。 阿笙没什么胃口,刘妈妈这时候还不知阿笙生病,夹了荤菜放在她碗里,阿笙正纠结着,已经有筷子把荤菜夹到了自己面前的碗里,陆子初对刘妈妈解释道:“不好意思阿姨,阿笙身体不舒服,清淡一点的食物会比较适合她。” 阿笙和依依从小一起长大,刘妈妈看待阿笙就跟亲生女儿一样,听说阿笙身体不舒服,紧张道:“看过医生了吗?” “看过了,今天下午还要去医院输液。”阿笙说枇。 刘妈妈数落道:“你这孩子,平时都是怎么照顾自己的?” 陆子初这时候夹了青菜放在阿笙碗里,对刘妈妈说:“她在生活上偶尔会比较迷糊。” 接下来的话题是怎么展开的呢?简直变成了“声讨”大会,女主角正是阿笙。 刘爸爸爽朗,刘妈妈热情,说起阿笙童年过往,果真是妙趣横生。 刘爸爸说阿笙小时候是摔倒大王,走路不稳,但跑起来却很快,摔倒的机率很高,别人摔倒会疼的直哭,她摔倒站起来,膝盖流血,还能跟没事人一样,问她疼吗?她认真的想想,然后说疼。 阿笙略显尴尬,插话道:“我小时候可能对痛觉比较迟钝。” 陆子初面上看不出情绪,但桌下的手却握住了阿笙,十指交扣,静静的安放在他的腿上,指腹轻轻摩擦着她的手指关节。 这样的小举动早已成为一种习惯,阿笙 怕刘叔和刘妈妈看出端倪,挣了一下,陆子初放任她抽走手,神情自若的回应着刘叔叔的话:“其实阿笙跑步还可以,上次跑了49名,应该跟小时候喜欢跑步有关。” 此话一出,刘叔叔、刘妈妈还有依依都“哈哈”笑了起来,依依不知道这件事情,捂着肚子问阿笙:“阿笙,你真的跑了49名?” 阿笙脸那个红啊,瞪着微微含笑的罪魁祸首,泄气之余,只能埋头吃着饭,装作没听见。 尽管如此,阿笙对陆子初却是心怀感激的,他在进餐时是个很少说话的人,一般都是能免则免,但依依父母生性好客,饭桌上话语不断,陆子初就静静的听着,嘴角始终都挂着浅浅的笑。 对于刘妈妈来说,一顿饭下来,早餐没吃几口,却一直在打量着陆子初。人有爱美之心,看到美好的人和事物会投以关注度,况且还是长相这么好看的人,在县城是很难遇到的。 她发现到了一个细节,陆子初和她们交谈的同时,心思仿佛都在阿笙那里,用餐中途,阿笙来回看看,刘妈妈还没弄明白她在找什么,一只修长干净的手已经抽出一张面纸递给了她。 那样的默契不在彼此的眉眼间,似乎只是下意识做出来的举动。 期间和刘爸爸交换了一下眼神,一致心照不宣,他们觉得这孩子行,看起来还是很可靠的。 吃完饭,刘爸爸请陆子初去客厅喝茶说话,阿笙和依依帮刘妈妈洗碗,收拾桌面。 刘妈妈先是小声夸陆子初如何如何好,紧接着话锋一转,开始唠叨依依了:“瞧见没,以后跟阿笙多学学,冲这相貌找,你带回来我们老刘家也有面子。” 阿笙拿着干碗布擦碗,知趣不接话。 依依怕母亲再说,连忙转移话题:“夸人就夸人嘛,好端端的怎么又说起我来?” 这话倒是提点了刘妈妈,从水池里捞出沾满泡沫的手,对陆子初充满了好奇:“阿笙,你和那孩子是怎么认识的?” “呃……”阿笙之所以纠结,是不知道从何说起。 依依在一旁解围道:“他是阿笙大学教授。” 刘妈妈闻言“啊”了一声,扭头看阿笙,明显是受了小惊吓:“阿笙啊,他真是你老师?” “代课老师,只教了一年。” 阿笙这边刚说完,依依笑着补充:“别看他年纪轻轻,人家可是知名大律师,听说案子到了他手里,就从未败诉 过……” 依依跟母亲说着话,刘妈妈也听得津津有味,阿笙把擦好的碗摆放整齐,笑了笑,看到这一幕,忽然开始想念母亲了。 阿笙还要回家吃药,从刘家出来,刘爸爸拍着阿笙的肩,小声说:“这孩子不错,好好把握。” 阿笙感慨陆子初魅力果真是无穷大。 待刘家人进屋,陆子初问阿笙:“刘叔叔跟你说了什么?” “说你不可靠,让我小心。” 陆子初:“……” 连续奔波,一夜未眠,陆子初陪阿笙说了一会儿话,确实是困了,在她面前松懈下来,显得很没精神。 把床整理好,那是她的房间,书香味浓郁,是个念旧的人,摆放着很多旧时布偶玩具,还有她从小到大斩获的一大垒奖状…… 床上放着一本书,《泰戈尔》诗集,翻看的次数太多,有些地方已经有脱线痕迹,低头翻看了几页:“泰戈尔如果知道你这么喜欢他,他一定会很感动。” 阿笙发窘,把书从他手里抽出来,“那你好好睡一觉,梦里面遇到泰戈尔,代我告诉他一声,我很喜欢他。” 陆子初扬眉,女朋友当着自己的面大方承认喜欢别的男人,生气吗?但…… 脚上有了某种异样,低头,她正蹲在地上帮他解鞋带,内心触动是非常大的,陆子初眸色如水,原本应该他照顾她的,怎么变成了她照顾他? 这样的平淡相处,有着属于家庭般独有的温暖。 阿笙起身时,他拉住她:“陪我一起睡。” “可我不困。”阿笙略带笑意,不受对方迷惑,慢慢开口:“不过我可以守着你。” 陆子初笑了笑,对于这种角色互换,其实还是很受用的。 并不勉强阿笙,摸了摸她的头,对她说:“中午记得叫我,我们一起吃饭,然后带你去医院输水。” 她低低的应了,他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阿笙把手从他手里抽出来,他都没反应。 阿笙俯身,离开前,吻了吻他的唇,原以为他不知道,却不知房门关闭的刹那间,原本困怠入睡的男子缓缓睁开深邃的眸子,看着门口,抬手轻抚适才被她吻过的地方。 是真的累了,闭眼入睡前,好看的嘴角有上扬的趋势。 想让她主动一次,可真是不同意。 …… 中午,细雨停了下来,陆子初才睡了两个小时左右,不可能那么快就醒来,阿笙也没叫他,吃完午饭,拿起外套出门了。 有邻居看到,问阿笙:“男朋友呢?” 阿笙清了清嗓子:“在睡觉。” 这话本没什么,但成人想法通常比较复杂,看向阿笙的眼神顿时变得很暧昧,于是再碰到有人问起陆子初,阿笙干脆笑笑,不答话了。 走出大院,看了一眼陆子初停在外面的车,上面的划痕看得她心口一紧,下雨路滑,他之前还不曾来过这里,也不知道他都是怎么开过来的。 向来冷静自若的人,想不到有一天竟会做出毛头小子才会做出的事情来。 输液回来,陆子初还没醒,阿笙就提着水桶接了半桶水,拿着抹布出门了,遇到依依从外回来,于是两人分工把车清理了一遍。 车身划痕清晰,阿笙眸色沉敛,怕是要把车送到修理厂了。 依依清洗着抹布,对阿笙说:“看出来了,他对你很真。” 阿笙笑,06年春节,细雨梦飞,那个人从t市来到她的身边,只是因为她患了一场小感冒,那一刻她确定他很爱她。 夜色如水,没力气遐想 更新时间:2014-6-1010:02:11本章字数:3341 陆子初醒来,已经是晚上七点左右了。 七点,外面天色已黑,打开门,客厅里亮着灯,却不见阿笙,走近了,方才发现她窝在沙发里睡着了。 身上盖着厚毛毯,整个人缩成一团,有书掉在了沙发旁的地板上。 陆子初弯腰捡起,嘴角无意识上扬。还好这次不是《红楼梦》,而是金庸先生的《神雕侠侣》。 翻看了几页,上面甚至还做着批注,大都是玉女剑招,陆子初看了只觉得好笑铍。 把书放在一旁的茶几上,陆子初弯腰掀开毛毯,打算抱她起来,她在这时却睁开了眼睛,见是他,很快又闭上了眼睛,叮嘱道:“饭菜在桌上,热热再吃。” 陆子初心里划过暖流,低低的“嗯”了一声,把她抱起来,轻声说:“回房间睡。” 待陆子初再次走进卧室,时针早已指向了八点,卧室里开着朦胧的灯,阿笙虽然困,但浅眠,稍有风吹草动就能从梦中惊醒,察觉有人在她身旁躺下,她先是身体一僵,想到那人是谁,这才放松身体,扭头看他,却 对上一双漆黑的眸,眸色太深,阿笙忽然不敢看他枇。 “吃药了吗?”低沉的声音在房间里发酵,有着似水温柔。 “嗯。” 陆子初眼睛如墨,静静看了她好一会儿,在被窝里握住了她的手:“下午输液怎么不叫醒我?” “你在睡。” 闻言,陆子初伸手把她揽在怀里,原以为她会拒绝,没想到她很乖,脸靠在他胸前很安静。 陆子初这时低头笑了一下:“今天怎么这么乖?” 阿笙抬眸看他,似乎在组织语言,他伸手帮她把发丝撩开,“有话要对我说?” 阿笙过了一会儿说:“车身上有好几道划痕,路上是不是出了事故?” “不算事故。”陆子初凑近她耳畔,吻了吻她的脖颈:“只是小摩擦。” 真的只是小摩擦。 陆子初开车,向来沉稳,像这种天气,别人擦伤他的车还有可能,不可能他开车擦伤别人。 确实如此,路况不太好,有车主车轮胎打滑,在路上和陆子初的车有了小摩擦。 那位车主下车看到陆子初的车是什么标志时,差点哭出来,后来陆子初摇下车窗,也没看划痕有多重,直接对那人说:“不碍事。” 车主以为自己听错了,半信半疑道:“您要不要下车看看再说?” 于是陆子初在对方的千呼万唤里下了车,扫了一眼车身,又是一句轻描淡写的话语出口:“还好。” 车主闻言,险些一口气背过去,暗叹自己走了狗屎运,车身擦成这样还能逃过一劫,一定跟他平时“行善积德”有关。 只是如今,在他眼中的小摩擦,无疑让阿笙浮起了担忧。 “担心我?”他淡淡的笑。 阿笙没声音,事实上因为两人靠的太近,身上热度攀升,气息炙人,就连他放在她腰间的手也是烫人的厉害。 “阿笙……”他轻轻的叫了她一声,在她对上他眸光时,凉薄的唇碰了一下她,今夜也不知怎么了,简单的碰触就让阿笙觉得头晕目眩。 这个吻远没有那么早就结束,他是很有耐心的,慢慢吮着她的唇,充满了思念和索取,清冽的气息席卷而来,仿佛有电流过身,舌与舌纠缠嬉戏,阿笙喘不过气的同时,脑子里有根弦也绷得紧紧的。 一吻结束,阿笙舌头都快麻痹了,空气里似乎 全都是他的气息。 “上次你问我什么叫本垒打。”陆子初嗓音沙哑的很。 “……我没问过。”阿笙身体一僵,似乎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她当初为什么要说这种话,以为他不知道或是已经忘了,没想到……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吗?也许。 “我听到了。”陆子初慢慢道:“你要不要试试三垒,先练练手?”修长的手指钻进她的衣服,顺着腰线慢慢往上移动着,烫的阿笙心乱如麻。 “子初……”阻止的声音竟是虚弱无比,阿笙伸手要抓他的手,却被他反握在手,坚定的朝他身上探去。 那么炙热的温度让阿笙额头直冒汗,脸红的仿佛能滴出血珠来,手下意识想要缩回去,却被他紧紧握住,不容她退缩。 “阿笙,我对你是有***的。”把脸埋在她的颈窝里,他的呼吸开始变得愈发炙热:“别拒绝我。” …… 这世上有很多事会在某个瞬间变幻成刻骨铭心,那天晚上的记忆让阿笙一度觉得无颜见人,正确的说是无颜在光天化日之下再见陆子初。 昏暗的房间里,克制的喘息伴随着摩擦声,交织成了最磨人的旋律…… 那晚最后的记忆是什么呢?她下床洗手,陆子初躺在床上,抬臂搭放在额头上,因为放纵,嗓音略显慵懒,他在笑:“感觉很好,等你病好了,我们可以尝试本垒打。” 阿笙差点瘫软在地,这人怎么能这么得寸进尺? 走进洗手间,脸色还真不是一般的红。 卧室里,昏暗的光线掩饰了陆子初脸上泛起的红,情难自制啊! 但愿没有吓坏她。 …… 所幸夜里陆子初很规矩,阿笙也因为心力交瘁很快入眠,一夜无梦,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旁有他的缘故。 翌日清晨,陆子初被一阵门铃声惊醒,掀被起床,手被拉住,回头看她,因为昨天晚上的事情,她多少有些不自在,“可能是依依喊我们吃早餐,我没胃口。” 陆子初把她的手塞在被子里,摸了摸她的脸:“你再睡一会儿,纵使不去,也应该跟依依父母道声谢。” 早晨八点,阿笙起床,拉开窗帘,天气晴朗的不像话,阳光明亮耀眼,真想坐在太阳下晒上一整天。 客厅书架子附近,陆子初就坐在那里,长腿随意交叠,闲适优雅,手里 拿着一本书,正低头翻看着。 那书可不正是《神雕侠侣》吗?阿笙走近,听到脚步声,陆子初抬眸看她,“我不知道你还是金庸迷。” 阿笙摇头,“我可不是金庸迷。 第 75 部分 ” “看来除了泰戈尔,你还很喜欢杨过。”平静的话语隐隐有些小情绪,阿笙觉得好笑。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不是杨过,也不是小龙女,而是林朝英。” 陆子初有些意外,放下书,伸手示意她过去,阿笙走近,就被他拉坐到了腿上。 手臂圈住阿笙腰身,陆子初开口问道:“我能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想了想,阿笙说:“王重阳和林朝英原本两情相悦,却又相互怨恨一生。他们这一辈子,咫尺之近,却无法在一起。一个久居终南山,一个常年困守在活死人墓里;王重阳也曾让我感动过,当年因为林朝英受了重伤,王重阳便长途跋涉,历经千辛万苦觅得寒玉床送她疗伤;战况危急时,还能坚持给林朝英写信;但再深的感动也经不起一句儿女情长不及民族大义重。为了民族大义,原本应该执手一生的人,却郁郁不得,林朝英心里势必会心存怨气,你看她那些玉女剑招,招式优美,譬如:西窗夜话、清饮小酌、举案齐眉……爱的最深的那个人不是王重阳,而是林朝英,血红嫁衣埋在箱子里多年,因为王重阳出家入道,那声‘爱’再也无法说出口。你看他们那么般配,都是武学奇才,没有第三者插足,没有外界阻拦,但却偏偏不能在一起,于是我开始明白,他们是真的有缘无份。” 陆子初看着她,心里是有触动的,和他在一起之后,她改变了许多,不再那么寡言,就连眼神也变得温暖了许多,但他渐渐发现,骨子里的她其实是很冷漠的,把很多事情看得很淡,也很透彻,活得太明白,所以往往会给人一种无情的假象。 陆子初说:“所幸,我不是王重阳,你也不是林朝英。” “我如果是林朝英就好了,武功那么高,没人敢欺负我。” 陆子初笑问:“谁欺负你了?” 阿笙不说话了,看着陆子初,想起昨晚,脸又不期然红了,陆子初会意,搂着她轻笑,开口说道:“阿笙,林朝英武功高,的确没人敢欺负,但情感上却有一人能欺负到她,那就是王重阳,因为她在乎他。” “我可不在乎你。”阿笙没他口才好,尴尬的推了他一下:“我去倒杯水。” 陆子初倒是纵容,松开她,“只许喝半杯,等一会儿还要吃早餐。” 对戒,她可以为他煮茶一辈子 更新时间:2014-6-1012:35:22本章字数:3318 阿笙从小居住的县城是出了名的风景县,每年春节就会很热闹,游人如织。 青石板巷子里,有女子在人群里穿梭,沉静安然,偶尔会回头看向身后,若是距离远了,会在人群里喊那人的名字。 “子初……” 有人闻声望去,会看到女子身后不紧不慢的跟着一位男子,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随着女子唤他名字,嘴角笑容会加深,似是极为贪恋自己的名字被她温柔唤出。 2006年的春,虽然沐浴在阳光下,仍然会觉得小冷,但男子嘴角的笑却犹如花开明媚,和煦舒心铍。 有人看的入迷,走着走着就撞到了前面的人背上,心里一惊,连忙道歉。 每条巷子两旁都摆放着各种特色小摊位,饰品琳琅满目,阿笙有时候看到入眼饰品,会停下脚步,拿起来端详查看。 并不见得每次拿起的东西都喜欢,巷子深处,阿笙在一个小摊位前停下了脚步枇。 这次停留的时间久了一些,陆子初上前,那是一个手工制作摊位,清一色银器,有项链,也有戒指…… 阿笙原本在看手镯,老板是个生意经,见陆子初也来到了摊位前,就拿出一对戒指递到两人面前。 “两位看看这个。” 阿笙拿起一只戒指反复看着,里面刻着“执子之手”,另一只刻着‘与子偕老’。 一看就是情侣对戒。 阿笙放下,“抱歉,不要。” 陆子初目光却凝定在那两只戒指上,摊主多精明一个人,见陆子初似有购买意向,笑道:“银戒指价钱不高,如果两人诚心买的话,我可以优惠。” 陆子初话语不多,拿出钱包,眼看要付账,阿笙扯了扯他衣服下摆:“别买,你又不戴。” “谁说我不戴?”某人笑着付了钱,拿起那只男戒,就那么把“执子之手”戴在了修长的中指上。 阿笙扫了一眼他腕表上那只价值吓人的瑞士名表,再看看那只一百多块钱的对戒,老实说有些无语。 “不搭。”她轻叹出声。他的生活圈和别人不一样,戴着银戒出门,怕是会被人私底下非议。 “戒指不在于贵贱,在于和我一起戴对戒的那个人是谁。”说这话的男人,已经拿起另一只戒指,牵起她的手,把戒指帮她戴了上去。 阿笙被动的看着,有些哭笑不得,这算不算是 被胁迫? 那人帮她戴上戒指,又站在人来人往的巷子里吻了吻她手指上的那枚戒指,警告道:“不许摘下来。” “……”阿笙侧眸间就看到摊主因为笑意,眼睛快眯成了一条缝。 他大概觉得又有一对有情人在他制造的戒指里寻觅到了圆满。 阿笙垂眸,十指交握,戒指在阳光下折射出细碎的光。 陆子初说得对,戒指跟价位无关,贵在和她一起戴戒指的那个人是谁,如果那个人是陆子初,就算他把饮料易拉环当做戒指戴在她手上,她也会珍藏一辈子。 …… 长河边有座桥,长桥一侧有家百年茶店,店里店外摆满了花草,阳光垂洒而落,一片宁静恬和。 这里的老板是位老爷爷,再见,阿笙和他拥抱问好,态度亲昵,宛如亲人。 阿笙对陆子初说:“他是我爷爷的好朋友,在家排行老六,所以我们都叫他六爷。六爷从小看我长大,我的茶艺有一半是跟他学的。” 阿笙又挽着陆子初的手臂跟六爷说:“爷爷,他叫陆子初,是我男朋友,我带他来看看你。” “哦?”六爷恍然大悟,声音拉长,复又开口感慨道:“老了,老了,我们家阿笙都开始有男朋友了。” 闻言,陆子初和阿笙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六爷耳背,但前来喝茶的人却很多,陆子初不明原因,问阿笙,阿笙正弯腰采摘花草,嗓音温润:“六爷亲和,前来喝茶的人都是老顾客,念旧,也素来敬重他,你看这满园的花花草草,大都是老主顾每次前来喝茶时帮忙打理的。” 确实如此,茶屋装满了故事和岁月磨砺下来的沧桑,闲暇时来这里静静坐着,也是一种享受。 茶屋里,六爷煮茶,六奶奶就搬把小椅子坐在门口纳鞋底,阿笙小声对陆子初说:“鞋底是给六爷纳得,六爷只穿六奶奶做的鞋。” 陆子初忽然被感动了,面上却是平静的,含笑问阿笙:“你如果会纳鞋底,我也穿。”穿一辈子。 阿笙把手心里采摘的花草伸到他面前,笑着说:“我可不会纳鞋底,不过我可以为你煮茶。”他不厌,她就为他煮一辈子。 来到阿笙居住的城市,陆子初从未有过的放松,开始希冀安于一室,独享欢愉。 她在茶室里用心沏了一壶好茶,双手端给他:“你尝尝。” 他品 了一口,兴是心境不同,竟喝出温暖来,她在等待他的品茶评价,握着她的手,他说:“很有人情味。” 人最怕有朝一日没了人情味,那么人与人之间相处,就彻底失了真。 下午说了很多话,六奶奶拉着阿笙的手,听说她有了男朋友,就一直在提阿笙小时候,说学校谁曾给她写过情书,说谁曾晚自习跟在她身后送她回家…… 这些事情连阿笙自己都忘记了,六奶奶却记得很清楚,她说:“这些都是你奶奶告诉我的,你从小就只知道读书,对感情比较迟钝。有男孩傻傻的,把情书塞到你家门口,被你奶奶看到,就是在这间茶屋里,你奶奶约那男孩见面,苦口婆心的劝他好好学习,为你善后……”说到这里,六奶奶开始抬起满是皱纹的手擦拭着眼角滑落的泪珠:“不提这个,一提你奶奶,我心里就难过。” 阿笙也低着头,眼睛湿湿的,怕抬眸看六奶奶,怕自己会难过。 陆子初和六爷一起走出来,就看到阿笙低着头,拿着一根枯树枝在地板上画着乱七八糟的图画。 陆子初眸子沉敛,轻轻唤了一声“阿笙”,她抬起头来,站起身,眸子如水柔软。 六爷摸着阿笙的头,对她说:“没事常回来看看,我和你六奶奶岁数一大把,指不定哪天你回来,我们就不在了。” 这一次,阿笙是真的难过了。 …… 从茶屋出来,陆子初牵着阿笙的手行走在长桥上,他说:“等以后我们老了,就来这里居住怎么样?” 她停下脚步看他:“这里远没有t市繁华。” “这里很好,人和事没有那么多弯弯角角,在这里住的久了,会觉得自己原来也可以变得很干净。” 阿笙说:“你原本就很干净。” “傻气。”话虽如此,她这么维护他,他心里却是溢满了欢喜。 …… 巷口有一棵历经风雨吹袭的合欢树,树杈上挂满了红丝带,或祈祷或祝福。 阿笙松开陆子初的手,买了两根红丝带,提笔在上面写字时,陆子初笑着说:“你还信这个啊?” “半信半疑。” 阿笙把她和陆子初的名字分别写在两根红丝带上,然后系在一起,对陆子初说:“老人说了,把写上名字的红丝带系在枝杈上,那么这两个人就能一生一世不分离。” 她把红丝带高高 抛起,却没挂在枝杈上,落地了捡起来也不气馁,继续跳起来往上抛。 再次失败,陆子初摇头,上前,伴随着她的惊呼声,他已经面对面把她高高抱起,清冽的声音里含着笑音:“快系,你很重。” “胡说。”阿笙系丝带还不忘镇定反驳:“我只有82斤。” “说谎也不怕鼻子变长。”陆子初很不给面子。 阿笙咬牙道:“85斤。” “……”陆子初嗓子里低低哼了一声。 阿笙痛心疾首道:“好吧,90斤。” “小骗子。”陆子初难得笑了笑,待她系好丝带,放她下来,伸手扯了扯她的脸颊:“明明94斤。” “你怎么知道?”他偷看她体检报告了吗? 某人瞥了她一眼:“我抱你次数还少吗?” 此话出口,阿笙没脸红,却惹来旁边几位女生脸红不已。 走远的人影并不知道,那天有孩子骑在父亲肩头系红丝带时,不小心弄断了枝条,写着陆子初和顾笙名字的红丝带从半空中随着枝条疾速下坠…… 言爱,没有理由不爱他 更新时间:2014-6-1110:15:17本章字数:5161 一连两天,阳光变得很好,早晨起床看到阳光悄悄爬过窗棂,嘴角浮起的那抹笑,让阿笙整个人变得生动无比。 陆子初问她:“我没来之前,你是怎么过完一天的?” 阿笙知道,这话问出口的同时,其实代表了这个男人正在心疼她瑚。 她早晨六点左右出门,如果天气好的话。 那时候街面还有些冷清,沿途可以看到上了年纪的老人练剑或打太极。她不喜欢跑步,但很喜欢散步走路,可以从大院一直走到江坝口。 临近七点半,她开始往回走,这时候道路上行人越来越多,她会在路上买份早餐带回去。 把这些琐碎的事情说给他听,他会不发一言的沉默聆听着,还好嘴角始终都挂着浅笑,要不然她怕是又要胡思乱想了。 上午在家收拾东西,满满的都是过往记忆,一张张废弃的考卷,一本本日记积放在一起,恍然若梦。 曾经跟自己形影不离的东西,有一天看在眼里,竟觉得很陌生铄。 陆子初端了一杯水给她,垂眸看了一眼箱子,说她是好学生,因为 所有箱子里摆放的东西都是跟学习有关。 顾家人念旧,阿笙小学、初中、高中的书籍全都被家人悉心保存着,考卷亦是,如今她早已忘了第一次考年级第一时的喜悦心情,但看着那些冰冷的成绩数字,却觉得心里有点酸,因为那些数字触动了她的心。 她对陆子初说,箱子里装的不是纸,而是她十几年的成长轨迹,只有这些东西可以记录她的过去,因为过去的过去除了努力学习,她一无所有。 “现在呢?”陆子初问她。 她说:“现在除了学业,还有一个你。” 陆子初不期然想起阿笙居住的院落,人与人之间没有防备,越是平凡琐碎,越是接地气。 在大街上行走,若是有人认出“阿笙”,会扯着嗓子扬声叫她的名字,那么大的嗓门,仿佛可以传递到很远很远…… 陆子初并未经历过这些,他生活在一个条条框框的世界里,邻居不会敞开门无缘无故对你微笑,不会温暖的大声呼喊你,生活只会让人变得越来越冷漠。 路上有风,阿笙倒着走,对陆子初说:“倒着走能挡风,如果我这么一直倒着走下去,我是不是也可以回到过去?” “孩子气。” 当地行人经过,看到这一幕纷纷投以目光关注:清丽的女孩握着男朋友的手,一步步倒着走,说着温软的话,被她牵着走的帅气男友,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偶尔在她快要撞到行人时,会眼明手快的把她护在怀里。 “阿笙……”有人在人潮中叫阿笙的名字。 那是陶妈妈的声音,阿笙循声望去,果真见陶妈妈正在不远处朝她挥手。 “认识?”陆子初没忽视阿笙嘴角忽然僵滞的微笑。 阿笙“嗯”了一声,过了几秒,又补充了一句:“陶然母亲。” 陆子初皱眉,多看了陶妈妈一眼,那边陶妈妈也对陆子初很好奇,见他目光望过去,陶妈妈连忙移开了眸子。 “需要我回避吗?”这话还算如常平静,他在维持最基本的风度。 “不用,我跟她打声招呼就过来。”松开他的手,阿笙朝陶妈妈走去。 陆子初看着阿笙的背影,心头思绪千回百转,复杂得难以言喻。他从未询问过她和陶然是怎么一回事,但不问,并不代表不介意。 抚额轻叹,刚才不应该那么大方的。 …… 那天,人潮喧嚣的大街上,陶妈妈问阿笙:“刚才那位是你男朋友吗?” “嗯。” “你很爱他?”陶妈妈说这话时,不禁想起了陶然,语气竟有些哽塞。 第 76 部分 阿笙神色坦然平静,“他真心真意待我,我没理由不爱他。” 陶妈妈看起来有些脆弱。 “陶妈妈,家里的窗帘不能一直闭合着拒绝阳光,时间长了,房间会变得很潮湿,一个人的心也会变得很湿润,您还年轻,人生才走了一半,不该把余生都交付给眼泪,陶然如果知道的话,我想他会很伤心……”阿笙语气很静也很稳,好像只是平静叙述一件事情而已,难以窥探到丝毫情绪。 阿笙说完这话,转眸朝不远处看了一眼,礼貌开口:“陶妈妈,陶爸爸,我男朋友还在等我,我先走了。” 阿笙离开,陶妈妈一直低着头,似乎在隐忍眼泪。 “如果陶然不死,或许阿笙就是陶然的女朋友了。”陶妈妈轻声呢喃。 陶爸爸拍了拍妻子的肩:“放宽心,陶然喜欢她,自然希望她能够开心快乐,你不是很喜欢阿笙吗?那就祝福她吧!” “我只是心里有点小难过,明知道阿笙早晚都会交男朋友,但……”陶妈妈摸向胸口,艰涩道:“心里酸酸的。” 陶爸爸安慰道:“我了解,以后别当着阿笙的面提起陶然,你提一次伤心一次,阿笙心里也不会好过。” “我知道。”陶妈妈转身,抡起手背擦了擦湿润的眼角。 …… 春日阳光下,阿笙迈步走来,那双漆黑的眸,如水盈盈。 某人待她走近,转身就走。 “我以为至少要叙旧半小时。” 淡淡的声音,没有半点不满和不悦,但阿笙却洞察了他的别有所指,于是唇角扬起,双眸便含了笑意。 阿笙不接话,默默的跟在他身后,直到他背在后面的手无声朝她摆了摆,她才在满眼笑容里,把手放在了他的手心里。 “如果我说我想去墓园探望陶然,你会觉得很突兀吗?”陆子初话语声虽然漫不经心,但却是阿笙一贯喜欢的语调,清冽低沉。 “有点。” 闻言,某人不紧不慢道:“那算了。” “……还是去吧!”这人心眼小着呢! 墓园里,陆子初把一束小邹菊放在陶然墓碑前,长久沉默,后来开口,语调极缓,多了几分柔和,“陶然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喜欢笑,笑起来会露出洁白的牙齿,眉眼间都是欢喜。”顿了顿,阿笙方才接着说道:“是个藏不住快 乐的人。” 陆子初不答腔,伫立在那里,长身如玉,越发衬得身影清冷料峭。 “我看来很老奸巨猾吗?”他终究还是开了口,唯一不变的是言语中的那份清冷。 阿笙忍住笑:“陆少爷,你这是在吃醋吗?” “我没办法不嫉妒。”他清透的眼眸滑过她的眉眼,神色虽有凝滞,但眸色却很淡:“你的好是否也曾属于过别人?” 阿笙失笑,难怪依依说他对她的占有欲很强烈,转眸看向墓碑,目光柔软。 牵手回去的路上,她跟他讲陶然,讲他们十几年的朋友之谊,连她自己也感觉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陶然竟已离开他们两年半了。 春日气息湿润,墓园比较偏,挨近农户,离得很远,隐隐约约可见羊群走动。 她讲陶然的时候,陆子初并不插话,伸手揽住阿笙肩膀,半圆弧度刚好把她纳入保护圈里,阿笙心事落定,问陆子初:“准备什么时候回去?” “明天一早。”沉默了一会儿,状似随意道:“你快开学了吧?” “嗯。” 想了想,他问:“要不要跟我一起回去?” “……”阿笙还没想过这些,之前跟依依约好要一起回t市的,明天一早依依怕是难成行。 “如果你拒绝,我可以理解。”某人擅长欲擒故纵,先礼后兵,阿笙不满,但也确实不放心他一个人开车回去。 终是妥协道:“明天一早,我陪你一起回t市。” 回去把这事跟依依说了,依依说要好好想想,晚上来找阿笙:“好吧!明天早上一起走。” 结果许飞半夜从t市赶回来,说是钱包和身份证被人给偷了,所以才会连夜赶回家打算明天一大早补办身份证,于是第二天等许飞忙妥,四人这才离开。 许多年后,阿笙依然记得那个场景,长途路上,四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法律,浅谈案例分析。 许飞直言收获匪浅,夜半在陌生城市吃饭,仿佛家庭出游聚餐,很热闹。 夜幕垂落,窗外霓虹灯闪烁,阿笙想上天待她不薄,因为真正的朋友都在她身边。 陆子初是男朋友,同时也是她精神上的蓝颜知己。 实习,她中了圈套 更新时间:2014-6-1115:59:37本章字数:4955 开学后,各种案例分析纷沓而至,仿真法庭对峙每隔几天就要上演,不胜其烦。 一日,江宁在qq上发了一条感慨,引来全班同学参与评论,她说:白驹过隙,蓦然回首,原来是我亲手把最初的自己丢弃在了旧时光里。 不是什么好句子,但却引起了共鸣。 阿笙看到这条个性签名时,台上同学正在仿真法庭里进行着无罪辩护瑚。 开始有些出神,2004年和2005年发生了很多事,以至于她都没时间整理自己的心绪,每天呆在学校里,她有太多事要忙,有太多的报告消耗着她的精力,也有累的时候,但时间总会不知疲倦的拽着她跌跌撞撞的往前跑。所幸,正是因为繁忙和一系列的变故,才让她明白了什么才叫生命之重。 06年上半年,阿笙被各种法规法条淹没,已有律师事务所透过学校向她发出邀请实习,为此她特意征询过陆子初的意见。 他说:“学校有很多东西需要你去学,等以后进入社会,想学也没机会。” 她听了他的话,一心把精力扑在了学业上,五月份连教授都找她谈话了,暗示那么好的事务所能够发出邀请,无疑是看中了她的潜力,希望她不要错失那么好的机会铄。 再见面,把这事给陆子初说了,陆子初低头翻看着文件不为所动。 阿笙开口道:“隆泰律师事务所确实不错,我想过去试一试。” 陆子初面不改色的看了她一眼,笔尖划过纸张,钻进她的耳里,声音温润:“隆泰事务所确实不错,但负责人却是一个大色鬼,你确定要过去吗?” 阿笙有些意外,想了想说:“我容貌平庸,他大概不会看上我。” 他盯着她蹙起的眉,静静道:“再平庸,诱惑人的本事还是有的。” 阿笙一时不说话了,他这分明是话里有话。两个月前,他们在顾家同床共枕过几日,除了那一夜有过亲密举动,后来他都很规矩,看出她还没准备好,所以在这件事情上还是很尊重她的。 有时候夜半醒来,看到他眸色漆黑的盯着她看,待她尴尬的想翻身时,他已经深深的吻上了她的唇。 一边吻她的唇,一边叫她小妖精。 阿笙对未曾涉足的领域确实有着未知的恐惧,不是还没准备好,而是传统观念太强烈,婚前发生性行为,她之前想都没想过。 自知理亏,阿笙止了口,陆子初 话语很简短,但他的意思很明显,对于她有意前往隆泰,他并不同意。 阿笙又怎么知道陆子初的心思?对于陆子初来说,他在刑事领域游走多年,见识过太多的阴暗面,不忍她过早进入这个行业,被现实打磨的遍体鳞伤…… 吴奈说他太宠她,反而是在害她,人早晚都要融入尘世,有些坎坷她必须要经历。 “也许她适应的会比我们想象中还要好。”石涛也在一旁开口说道。 这边,阿笙在陆子初这里受了委屈,再跟顾清欢见面时,难免发了几句牢***,顾清欢隔了几天专门抽时间和陆子初见面,言语委婉,意思陆子初听懂了,又气又笑,这孩子竟找来这么一群帮手挤兑他。 就那么想去律师事务所吗? 顾清欢最后说:“干脆让她去你律师事务所好了,省得你不放心。” 这事陆子初之前跟阿笙提过,被她拒绝了,她说他们关系摆在那里,不想让人说闲话。 这天回去,简洁明亮的办公室内,助理的声音从内设电话里响起:“陆先生,许律师来了。” “请她进来。”陆子初放下手中钢笔,靠进了椅背。 “陆先生,您找我?”许晓在刑事方面是个难得的人才,最重要的是,她是个女人。 陆子初说:“六月份,会有新人来事务所,你带一下。” “啊?不是说事务所不招律师吗?”难怪许晓会意外了,需知律师行业里,陆子初是一个并不注重长期投资的人,反而重视短期效益。 当年他初出茅庐,名声大噪,后来创建“君尚”,外界众说纷纭,业内人士眼红,难免会聚在一起乱嚼舌根,有人说他鼠目寸光,不懂经营之道,有人说他难成大器,君尚建立不到半年,一准关门倒闭……但君尚却在几年间规模越扩越大,很快就引领律师界翘首。 君尚拥有一支庞大的精英律师团队,每个成员都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大多数人毕业名校,均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律师都拥有心理学和金融学位,业界后来又有人宣称陆子初野心很大,试图把律师业和金融业相结合,试图垄断t市律师市场。 陆子初认为:“律师行业,人才流失跳槽将会成为大趋势,投资需谨慎。” 当时这一说法被某些人拿来说笑了很久,最后那些笑话陆子初的人,自己却变成了大笑话 。 他们在法学院优秀毕业生身上进行了庞大的投资,但这些学生参加工作后真正回馈给律师事务所的时候,一般都是在四年之后了,这时候成长起来的毕业生绝大多数会不满足于现状,急于跳槽,于是这就造成了人才流失。 陆子初最大的聪明之处在于,别人悉心培养的人才,他用金钱和梦想做诱饵,把他们悉数网罗旗下,丰厚的薪水和团队办案让君尚律师事务所在无形中达成了最坚实的联盟团队。 君尚里的人都知道,陆子初从不招新人,纵使那人是难得一见的天才,但此刻他却说要招人进来,许晓的震惊是无法言喻的。 陆子初的回答很简洁:“偶尔会有例外的时候。”手指敲击桌面,似是在跟许晓说话,又像是在轻声呢喃。 “君尚暂时改个名字怎么样?” “……”许晓愕然。 六月份,许晓前来学校主动接洽阿笙,邀请她前往“泰和”律师事务所实习,阿笙和她见过几次,比起对方开出的条件,她更看重的是泰和的前景,许晓描述的很合阿笙的意。 周六见面,她直接开门见山:“我想去泰和上班。” 陆子初不动声色道:“你要不要考虑一下,比如说来君尚帮我。” “不自在,还是算了。” 天气热,阿笙从冰箱里拿出一瓶饮料,正欲拉掉易拉环,饮料已经落在了陆子初的手里,他找了一条干毛巾,把饮料瓶擦干净,这才打开递给阿笙。 阿笙接过,这人还真不是一般的有洁癖。 “你怎么看?”饮料不冷不热,喝着很舒服。 他把之前切好的水果端到她面前:“我之前和泰和打过交道,还不错,如果坚持过去的话,凡事谦虚,多向前辈学习。” “今天怎么这么好说话?”她挑了眉,不知为何,心里有着不详的预感。 陆子初淡淡的瞥了她一眼:“我只是为了杜绝你找你姑姑告我状。” 在这件事情上,阿笙确实是疏忽了,后来仔细想来,陆子初应该事先跟教授打过招呼,所以教授才会支持她来“泰和”。 更何况,阿笙之前从未来过君尚,她连君尚坐落在哪里都不知道,所以那天跟随许晓来到“泰和”,才会那么大意。 没有“泰和”的标志,她还以为事务所素来低调,直到进入内部,方才意识到“泰和”有多大,除了专业的 律师团队,还有不少办公人员,走廊里不时有工作人员推着复印整理好的一垒垒文件送往各个律师办公室。 每个人都有条不紊的忙碌着,这让阿笙对老板有了莫名的敬佩。 说起来,许晓一直没有提及老板是谁,阿笙也没有多问,毕竟教授担保在先,她难免卸下了心防,于是来到许晓的办公室,阿笙在为期半年的实习书上签了字,此事也就尘埃落定了。 紧接着,许晓带阿笙一一见过同事,对于这位空降兵,众人是饱受好奇的,目光灼灼,许晓原以为阿笙会不自在,却没想到这女孩淡定的很,顿时刮目相看起来。 期间陆子初发来了短信:“感想如何?” “累。”认识人很累,看往日案例更累。 过了一会儿,某人回了很简单,很简单的两个字,就是这两个字让阿笙差点气血逆流。 那人说:“活该。” 许晓走过来拍了拍阿笙的肩,“走吧!我带你见一见我们老板。” “好。” 阿笙收起手机,起了身。 *** ps:明天大更一万五。 意外,这个老板很有情调(1更) 更新时间:2014-6-129:45:42本章字数:4889 “泰和”老板是个对生活很有情调的人,今年夏天来的比较早,六月份的天早已被炎热覆盖,但阿笙却在“泰和”的走廊里收获到了满眼盈绿。 一罐罐看似粗糙的罐子,里面种满了各色花草,绿意占了主调,并不常见的花朵点缀在绿色里开得猖狂而又热烈,有了陶罐做修饰,非常惹人喜爱。 阿笙一路走来,心是欢喜的,如果她是这些花,六月开在温室里,被主人照顾得当,必定此生了无遗憾。 许晓见阿笙不时望着那些花草,笑道:“这些花草都是老板请人种的,花团锦簇,春意盎然,我们看了也觉得心情舒畅。瑚” 这边,阿笙还没见“泰和”老板,就对那个人膜拜不已,她的新上司一定是个很聪明的人,就连提高工作效率也能做得这么赏心悦目,实在是不简单。 在办公室门口停下,许晓小声提醒阿笙:“到了。” 办公室门口墙壁上艺术半掏空,从墙体里种植了一株株绿色植物,当然还开着一些小小的花朵。 阿笙叫不出名 字,但却很喜欢那青青的藤蔓,看起来很有生机铄。 许晓已经抬手敲门了,基于之前保持的默契,等了两秒钟,并未等里面的人“传唤”,许晓就轻轻推开了门。 阿笙 第 77 部分 跟在许晓身后刚走进办公室,就察觉一道道视线“咻”的一声向她射了过来,当然他们射过来的时候是无声的。 许晓挡着她,所以她先看到的是沙发上好几位男女,穿着清一色白衬衫,干净帅气,每个人的腿上都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因为她进来的太突然,有人的手指甚是还停放在电脑键盘上。 许晓开口说话了:“陆先生,顾小姐今天来报到了。” 她这么一说话,回头看了一眼顾笙,然后就那么大方的移开了身体,阿笙还在发懵“陆先生”是怎么一回事时,眸光就与一人对上了,瞬间就僵了身体,眼睛只差没瞪向那人了。 她开始不冷静了。 那人单手插在裤袋里,倚着办公桌,姿势闲适优雅,只消一眼,阿笙就移不开眸子。 仍然是一贯的白衬衫,但侧面轮廓却显得沉静淡然,冷峻的气质和俊雅的容颜,将他晕染的清傲逼人。 这人该死的熟悉,该死的好看。 这一幕完全出乎阿笙的意料之外,她并不认为这是一种久违的惊喜。 阿笙低头翻出许晓之前给她的名片,没错啊!的确是“泰和”,那么……“君尚”什么时候改名字了? 相较于阿笙的意外,陆子初就淡定多了,眸光甚至有些无动于衷,淡淡的看了阿笙一眼,方才站直身体,轻轻叫了她一声:“顾笙?” 这个名字出自任何人之口,也就只是个名字而已,但被他说出来,总能在不经意间惹得阿笙心头一颤,好像“顾笙”两个字被他不小心交付了温情,总之……很好听。 阿笙觉得自己真是失败,都说她聪明冷静,但面对爱情,似乎一直都很迟钝,譬如说现在。 阿笙收敛心神,他能装,她也能装,上前一步,稍微拉近距离,以示礼貌:“您好陆先生,我是顾笙,以后请多指教。” 陆子初没有及时回应阿笙的话,反而再次放松的靠着办公桌,端起放在一旁的绿茶,喝了几口,方才慢条斯理道:“不用拘谨,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怎么说我们也师生一场,老师会好好关照你的。” 耳边响起一道道此起彼伏的抽气声,别提多精彩了,阿笙也想抽气,如果不是现在掉头就走不太礼貌,她真的很想直接转身离开,陆子初太欺负人了。 “谢谢老师。”阿笙面上功夫了得,笑容不灭。 办公室的人这一刻全都自动变成了 隐形人,一双双眼睛来回往阿笙和陆子初身上瞄,他们知道陆子初先前曾经在t大任教,但却没想到这位空降兵竟然会是陆子初的学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大新闻。 “对这里还满意吗?”陆子初语气里颇有几分玩味。 “……满意。”回答的有点牵强。 “是么。”陆子初打量了她一眼,语调疏淡:“徐律师经验丰富,先由她带着你,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可以来问我。” 阿笙很真诚的看着他:“不敢麻烦您。” “不麻烦,你是我学生,我不关照你,还指望谁关照你?”陆子初尾音上扬,颇让阿笙焦躁。 这话出口,这次连抽气声也没了,办公室静的掉根针估计都能听得见。 阿笙笑容开始有点僵了,他是故意的。 陆子初放下茶杯,缓缓迈步走向阿笙,走得近了,方才意识到他今日没有系领带,胸前衬衫纽扣解开了两颗,袖子更是挽到了手臂处,不是一般的慵懒随性。 “合作愉快。”他伸出手。 阿笙看着他伸出的右手,下意识看了一眼他的左手,还好,早已滑进了裤袋里,于是并不急着握手,而是把手背后,悄悄取下了右手的情侣对戒,惊得一身是汗,这玩意戴在手上,实在是太危险了。 做这些动作的时候,脸有些烫,只因她能感觉到,陆子初的目光一直灼灼的凝定在她的身上。 阿笙伸手回握,尽可能平静:“合作愉快。”估计愉快不到哪里去。 陆子初手指力道很紧,偏偏他又做的不动声色,松开她的时候,手指似是无意间划过她的右手中指指关节,动作无声,至于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陆子初知,阿笙也知。 阿笙收回手,手心竟有些湿,只当那是她的错觉。 “陆先生,如果没有其他事情的话,我带顾小姐先出去了。”感谢许晓,终于在这一刻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宛如天籁,至少解救了阿笙。 “嗯。”陆子初态度又恢复成了疏离和冷漠,不再看阿笙,开始跟下属探讨起案例来。 阿笙前脚刚离开办公室,陆子初的短信就追来了:“中午下班停车场等我。” “老实说我是不是被你设计了。”她边走边发短信,许晓偶尔看向她,她还要微笑以对。 真累。 陆子初:“见面再说。” “我不想在泰和……君尚上班了。”一定不能留在这里,他不别扭,她别扭。 陆子初:“见面再说。” 阿笙看着“见面再说”四个字,发送那么快,让她一度怀疑陆子初是不是在复制粘贴敷衍了事。 阿笙此刻的心情跟之前不太一样,之前是欣赏和轻松,现在是各种感慨,得知这里就是君尚,难免看到景物的视角就会变得不一样。 君尚不愧是知名律师事务所,冷色调主打场,但因为盆栽、植物和吊篮点缀,所以显得尤为清新舒适。 随时随地都能看到各个工作人员忙碌着手头工作,有人坐在电脑前起草诉讼报告,有人拿着文件找助手复印,有人聚集在一起分析案件,有人正和当事人通话了解案件详情…… 老实说阿笙喜欢这种工作氛围,每个人专注于自己的工作,时间很宝贵,几乎不受外界干扰。 许晓推开一间办公室,对阿笙说:“顾小姐,这是你的办公室,有什么需要你可以找我。”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称呼我阿笙。”顾小姐听着还是很别扭的。 许晓也是一个大气的人,爽朗道:“好啊,我比你大,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如果你不嫌我倚老卖老的话,就叫我一声许姐好了。” 言罢,两人竟都心照不宣的笑了,那是许晓第一次看到阿笙明媚的微笑,纵使身为女人,依然一下子就被蛊惑了,她的笑容有一种击打人心的魔力。 有时候笑容能够让原本陌生的人无形中靠近彼此,之前毕竟打过交道,许晓好奇问阿笙:“老板真是你老师?” “代课老师,教过我一年。”阿笙早就猜到,有些事情是躲不掉的,比如说众人的好奇心。 “没想到你和老板还有这层关系,老实说老板在学校里是不是有很多女孩子追他?”做事一直都很沉稳的许晓,没想到还会有这么八卦的一面,所以有句话是怎么说的呢?女人普遍爱八卦。 这个问题阿笙不好回答,只得笑着反问许晓:“这里有女同事喜欢子……陆先生吗?” 闻言,许晓笑了:“有谁不喜欢他?如果我没结婚,绝对会倒追他。” 阿笙感慨不已,陆子初魅力不浅啊!不敢再问,问多了,倒像是在查勤了。 讹钱,初生牛犊不怕虎(2更) 更新时间:2014-6-129:45:42本章字数: 5398 六月阳光,称不上温暖。 盛夏从春末季节里惊蛰窜出,上午温暖,中午闷热,下午温度适宜,去“君尚”上班的第一天,阿笙喝茶翻看一垒垒堆积如山的刑事案例,偶尔跑神之余,会觉得天气走的太快,以至于她都无法抓到春末的尾巴。 期间去洗手间,有人在外面洗手,声音不期然传进阿笙耳中。 “听说这位新来的小姑娘是mr陆的学生。” “我就说嘛,一定是靠关系进来的。” “不过我听许晓说,这姑娘还是有两把刷子的,两年就拿到了本科学位,现如今正在攻读硕士,在t大还是一位风云人物。铄” “再优秀也别忘了,君尚从不招新人,这次mr陆破例招她进来,多少存了几分私心。” “可能这姑娘真的很优秀。” “也没见mr陆对她有多特别啊!可能有教授推荐,只是顺便卖个人情吧!” …… 开门声惊醒了两位女同事的谈话,待两人看到出来的人是阿笙时,背后嚼人舌根被人当面逮住,多少有些尴尬。 阿笙面色如常,走到盥洗台前静静的洗手,神色自若,仿佛之前什么都没听到。 两位女同事相互看了一眼,默契不出声,转身离开了。 阿笙抬眸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轻轻“唉”了一声。 中午没有去停车场等陆子初,有些不听话,跑到了马路对面,陆子初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她正在吃冰。 几分钟后,有车停在了冷饮店外面,陆子初没下车,阿笙放在桌面上的手机震动了两下。 “你最近是越来越不听话了。”陆子初语调很慢,少了锐气,但却明显透着不悦。 这话还真是一语双关,不听话包含的含义其实有很多,譬如说她没听他的话在停车场等他;譬如说他不让她吃冷饮,她偏要吃…… 走出冷饮店,天很蓝,云朵很白,原本还冒着凉气的冷饮,在阳光下可以清楚的看到薄烟浮起,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阿笙站在店前的廊檐下,因为阳光照射,脚步又往后面退了退,并不急着下台阶上车,而是站在那里,望着车内的陆子初,白皙的脸上有笑意绽放。 车窗降下来,露出陆子初的脸,也不催她,不得不承认,此刻的顾笙长发及腰,编织着很清新婉约的麻花辫,悉数披 散下来,站在冷饮店外面挑衅的看着他微笑,就是那么得意的眼神,一下子击中了陆子初的心。 “真磨人。”电话还没挂断,所以当他很随意的说出这三个字时,仿佛有溪流滑过,清冽悦耳,宛如一阵春风拂耳。 阿笙自己也知道还是车里凉快,在冷饮店外面站了一会儿,这才走下台阶,上了车。 “还没吃够吗?”某人虽说帮她系着安全带,但语气却是不善的。 她说:“看着解暑。” 没拆穿她的小借口,陆子初发动车子:“午餐前不许再吃了。” 阿笙没应声,停了几秒没忘记正事:“君尚什么时候把名字改成了泰和?” 陆子初平静的打着方向盘:“有这种想法,但后来想想还是君尚比较合适。” “……那我之前跟你说泰和的时候,你怎么不告诉我泰和就是君尚呢?”分明就是故意的。 陆子初别有意味的看了她一眼:“你没问我泰和是不是君尚,如果你问,我又怎么会骗你?” “……”阿笙无语了,他这分明是在强词夺理。 迟疑片刻,她说:“我不想在君尚上班。” “你确定?”因为之前有过心理准备,所以陆子初很平静。 “确定。”其实还是有些纠结的,但跟他一起工作,总觉得怪怪的。 陆子初淡淡提醒她:“合同怎么办?你已经签了半年,就这么离开君尚,先付了违约金再说。” 阿笙愕然:“讹我?” 她第一天上班,工资还没领呢!老板这都开始先伸手问她要钱了,果真是无奸不商啊! 陆子初扯了扯嘴角,慢悠悠道:“‘讹’这个修辞我不太喜欢,你也是律师,应该比我还清楚合约的重要性。” “我签的是泰和,可不是君尚。”幸好她还有取胜法宝,只可惜…… 陆子初单手翻找出她的合约书递给她,目光带着同情:“你再仔细看看。” 阿笙心一突,还未看就知道自己中计了,翻看合约书,果真见上面写着君尚,而不是泰和,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泰和。 “你算计我?”阿笙脸色涨红,与其说是被陆子初气的,还不如说她是为了自己粗心大意而感到羞愧,太相信教授的推荐,以至于在小细节上面犯了错,简直是律师办案处事大忌。 陆子初赶在她气 恼前,单手按在她的手背上,侧眸看她,就是那一眼,却有沉沉的情动在眼眸中缓慢游走:“我如果算计你,你现在怕是连骨头都不剩,全都被我吞进了肚子里……” “吸血恶魔。”阿笙忽然间觉得很无力,仿佛被陆子初抓到了囚笼里。 这话说完,怨气是发泄了,但阿笙也收到了惩罚,前方车辆拥堵,正好给了陆子初做吸血恶魔的机会。 一直静待时机的陆子初逮着机会,倾身凑近阿笙,太突然,转瞬间鼻尖就贴上了她的鼻子,阿笙从温热的呼吸声察觉到了危险,身体往车窗旁挪去,“你想干嘛?” “你不是说我是吸血恶魔吗?” 周遭仿佛瞬间安静了下来,陆子初忽然低头,含住了她的唇…… 她今日涂着淡淡的唇彩,所以他离开她唇的时候,唇上也沾染了少许。 真是一个妖孽,陆子初双眸深邃如海,抬起拇指指腹蛊惑人心的擦拭掉唇上沾染的口红,然后皱眉看着她,就那么钳住她下巴,抽出一旁的纸巾,三五下就把阿笙唇上的唇彩全都给擦了。 “好端端的抹口红做什么?”语气不容反驳。 “上班第一天要正式,化妆也是一种礼仪。” 陆子初无奈抚额,借口可真多,缓和语气:“以后不许往脸上乱抹东西。” “别人都化妆。”她小声嘟囔道。 “那是别人。”陆子初改变策略,温润的指尖滑过她的唇,轻声道:“就算你不化妆,一样很好看。” 看来女人都喜欢听甜言蜜语,无意识间,阿笙笑靥盛放,嘴里却说道:“别以为说几句好听话,我就会留在君尚。” “你不来事务所上班最好,但你是什么性子我了解,如果离开君尚,前去别的律师事务所,那你还不如留在这里。”陆子初顿了顿,方才继续说:“知道你顾忌什么,以后在事务所漠然相处好了。” 阿笙抬眸看他,一双清冷的黑眸欲语还休,她好奇怎么个漠然相处法? 陆子初并不待她开口,已经率先问道:“戒指呢?” “……在口袋里。”她从口袋里掏出戒指。 陆子初接过,眸色沉沉的扫了她一眼:“我说过不许取下来,显然你把我的话当成了耳旁风。” “对戒太显眼……” 于是,中午吃过午餐,陆子初带她去了一趟商场,买了一条白金项 链,把戒指穿起来,戴在了她的脖子上。 “这样可以吗?”语气竟然充满了纵容。 阿笙低头,玉佛和金银尽收眼底,“听说,玉佛和金银不能佩戴在一起。” 陆子初 第 78 部分 毫不客气道:“忌讳是人定的,你只是嫌它们挂在脖子里不美观。” 阿笙:“……”早就说过了,这人说话向来都是一针见血。 …… 想要做到淡漠相处,阿笙需要忽视女同事寻机接近陆子初,自我臆测遐想;时常面对一个淡漠疏离的他……但老实说,虽然同处一个屋檐下,陆子初很忙,阿笙也很忙,忙着查看以往案列,忙着向别的前辈取经。 6月7日,有人为高考焦头烂额,心绪烦躁,有人为是否接收棘手案件同样很发愁。 会议上,许晓把案例放在台面上,为难道:“前不久刘禹犯下故意杀人案,刘禹家属找到我,希望我能进行二审无罪辩护,我查看了现场采集到的证据,还有刘禹的资料,无罪辩护的请求老实说有些强人所难,但改判有期徒刑十几年还是有可能的。” 许晓把这事说出来,无疑是希望陆子初能够给一些意见,阿笙记得他先前好像辩护过类似案件…… 陆子初扫视众人一圈,最后落在某个人身上,那孩子坐在角落里,拿着笔在记录本上勾勾画画,也不知道又在乱画些什么。 “顾笙,你怎么看?”清冽的语气,及时拉回了阿笙的心神,她看过刘禹的资料,情况确实很棘手,但进行无罪辩护并不是没可能。 “可以一试。”阿笙当时说这话没多想,说完之后才发现所有人都把目光凝定在了她身上,就连陆子初也扬了眉。 她还真敢说,果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不做囚鸟,离开他给她的城堡(6000字) 更新时间:2014-6-129:45:43本章字数:9775 如果一切可以重新来过,阿笙并不见得就会收回那四个字,最后陆子初说:“如果你能说服刘禹家人更换律师,我可以考虑你为这起故意杀人案进行无罪辩护。” 此话一出,众人哗然,顾笙来君尚才一个星期左右,就被委以重任,想想都觉得可怕。 有人等着看好戏,有人饱含同情的看着她,当然也有人鼓励她,离开会议室,有人对她做着加油的手势,但转过身却一个劲摇头叹息。 许晓说:“这个案子人人避之不及,那么多有经验的律师都不敢接,你怎么……”说着重重叹息一声:“如果反悔的话,你现在找老板还来得及。瑚” 许晓是真心爱护阿笙,小姑娘不似所里那些骄 傲自负的女律师,每天云淡风轻的忙着自己的事,气质很独特,即便身处人潮里,也能一眼就看到她。现如今人人都不敢接的烫手山芋,被她糊里糊涂的接在了手里,也不知有多少人等着看她笑话,许晓当然有些焦急了。 “试试吧!总要有人把这个案子接下来,我想刘禹父母应该是走投无路了。”06年6月7日,阿笙说完这句话,许晓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走远了。 不多时,许晓把跟刘禹相关的文件全都送到了阿笙的办公室:“我很想帮你,但手头还有两个案子,况且对于刘禹杀人案我是真的无计可施。给你提个醒,如果遇到难处,可以找mr陆,或许他可以帮你。” 许晓说错了,陆子初根本就不帮阿笙,坐在办公桌后,话语凉薄:“有些话不能乱说,说了就要负责到底。铄” 被他这么一刺激,阿笙的犟脾气也开始崭露头角,从他桌上“哗啦”一声抱起刘禹的卷宗,转身就朝门口走去:“是你说的,只要我征得刘禹家人同意,你就把案子交给我,希望到时候你别食言。” 陆子初看着她的背影,丢下手中的钢笔,“脾气还挺大。”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两人第一次吵架,可问题的关键是,他们根本就没吵架,那丫头却一连多日不肯接他的电话。 陆子初倒是也能耐住性子,依然淡定从容的每天出没在律师事务所,偶尔看到顾笙办公室空无一人,会问许晓:“人呢?” “还在做刘禹家属思想工作呢!”从阿笙接手以来,许晓就没停止过叹气。 陆子初眸光一敛,问许晓:“觉得她无法胜任?” 许晓纠结道:“倒也不是,阿笙进入君尚之前,我曾观看过她在仿真法庭上的表现,确实很出色,但那些都是假的,如果实战演习,好比这次,她人生中第一次接手的辩护案就这么棘手,如果输了,怕会打击到她今后的自信心。” “如果赢了呢?”陆子初声音极淡。 愣了愣,许晓还是如实答道:“我觉得很难。”换言之,许晓不相信阿笙会赢。 陆子初不说话,转身朝办公室走去,许晓跟在他身后:“您觉得阿笙在这个案子里有胜算的余地吗?” 陆子初淡淡的看了她一眼:“干这一行这么久,‘绝地反击’的案例难道你经历的还少吗?” 许晓立身原地,看着陆子初远去的背影,忽然不说话了。 陆子初这 个人从不猜测未知结局,法庭上任何对峙辩护,看似是对手,其实不管输赢,维护的都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合法权益,只要尽力,都应该受人尊敬。 他倒想看看,在没人帮她的情况下,她的潜力究竟能有多大。 刘禹案确实棘手,但还是有突破口的,他随时都可以点醒她,但问题的关键是,这样的点醒方式,也许并非是她想要的。 那个孩子在专业方面,远比任何人都要骄傲。 …… 此时的顾笙屡屡受挫。 阿笙约见刘禹父母,第一次约见成功,待对方得知她是菜鸟律师时,脸都寒了,坚持换律师。 第二次再打电话约见,是刘禹父亲接的电话:“姑娘,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你以为是扮家家酒吗?弄不好,我儿子一辈子可都搭进去了,我们不敢冒这个险。” 第三次是刘禹姐姐接得电话:“我代我弟弟谢谢你的好意,但求你,真的……能不能不要再打电话过来了,这不是瞎添乱吗?” 阿笙从未这么挫败过,给依依打电话,依依劝她:“实在不行放弃算了,你说说看你这都是为了什么啊?简直就是吃力不讨好。” 依依这话也仅仅是说说,刑事辩护跟其他辩护案并不一样,因为接触的大都是受害者或是受害者家属、杀人犯、犯罪嫌疑人,呈现给他们的都是人性最隐晦的那一面,但同时因为涉及生命,所以才要慎之又慎,远比其他案件都要来的有意义。 阿笙说:“你没见过刘禹,他本性不坏,法律更多的时候是为了让一个人改过向善,而不是彻底摧毁那个人。” “陆子初不帮你吗?” “……我自己一个人也可以。” 依依听出了异常,试探开口:“吵架了?” “没有。” 依依没好气道:“还说没吵架,声音都快冒出火花了。” 阿笙抿唇不语,有依依说的那么夸张吗? …… 这天,阿笙在刘家吃了闭门羹,顶着大太阳,返身回去时,就看到了陆子初的座驾停放在了大路边。 佯装没看到,阿笙径直往前走,打算拦车赶往目的地。 “阿笙,上车。”没想到声音主人竟是多日不见的石涛。 阿笙可以不给陆子初面子,却不能不给石涛面子,停了步伐,却没有上车的意思。 “怎么着,还打算让我亲自下车拉你上来吗?”石涛趴在后座窗口,跟阿笙开着玩笑。 陆子初坐在主驾驶位置上,穿着白加黑运动装,似乎前不久还在打高尔夫球,还真被阿笙给猜对了,车窗摇下来,阿笙眼尖,一眼就看到了搁置在石涛腿边的高尔夫球杆。 这两人还挺会享受生活。 陆子初没有看她,清隽的眉眼看不出喜怒,副驾驶座是空的,应该是之前石涛专门给她腾的位置。 阿笙衡量了一下,这里也确实不好打车,陆子初已经打开了副驾驶车门,阿笙不冷不热道:“我坐后面。” “随你。”陆子初不为所动,声音如常,关了车门。 阿笙坐进后座,石涛看了一眼发动车辆的陆子初,又看了一眼阿笙,无声询问阿笙:“吵架了?” 阿笙摇头,连续被刘家拒绝多次,再好的情绪也会变得很差,这年头做好事还会被人拒之门外,做人难,做律师更难。 她这边正伤秋悲月,前边就传来陆子初清润的声音:“接下来要去哪儿?” 阿笙不答腔,石涛就清了清嗓子,指了指自己:“问我吗?”这两人不说话的时候,气氛还真是冷啊! “阿笙……”陆子初直接点名,看了一眼放置在一旁的湿纸巾,想递给她擦擦汗,想来她并不领情。 “在前面路口把我放下来就行。” “去哪儿,我送你。”陆子初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平淡无波。 阿笙说:“不顺路。” “顾笙……”已经连名带姓叫她了,陆子初的耐性也是有限度的。 阿笙皱眉,终是说道:“去监狱。” 前几天她递交了书面申请,无非是希望见一见刘禹。那边午后来过电话,敲定时间下午阿笙前去探望刘禹。 沉吟片刻,陆子初静静开口:“我陪你一起过去。” “不用。” 面对阿笙的回绝,陆子初紧了紧搁置在方向盘上面的手指,“还记得《律师会见在押罪犯暂行规定》第八条是什么内容吗?” 阿笙不可能不记得,跟小孩子背书一样,缓缓说道:“律师会见在押罪犯,一般应由两名律师参加,也可以由一名律师带一名律师辅助人员参加。” “所以你确定要一个人吗?”清清淡淡的声音从前面传过来。 阿笙也不瞒他:“我和许晓通过电话,她说会和我在监狱门口见面。” 陆子初静静道:“她今天下午出庭,赶到那里至少也要三个小时之后了。” “我可以等。”她有些寸步不让。 他透过车镜看她,眸色极深:“别闹,可好?” 声音温柔,带着压抑下的诱哄,如此放下架子,主动示好,让一旁的石涛险些被口水呛住。 如果不是坐在车里,简直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关于“不好”两个字在阿笙嗓子里滚动了好几圈,终是不复踪迹,这样一个他,她无法拒绝。 …… 到了监狱,趁着陆子初停车,石涛大概问了一下是怎么一回事? 待石涛听完,忍不住心生感慨:“以前叫她顾大胆,还真是没叫错。”说着碰了碰陆子初的肩:“你多让着她点,没事多帮帮她啊!小丫头第一次就接手这么大的案子,压力可想而知了。” 见陆子初眸光正望向前方跟狱警说话的阿笙,石涛“啧啧”舌,“我看阿笙这气,怕是一时半刻难消了。” 陆子初没有因为石涛的话皱眉,但却因为阿笙的话皱了眉。 她对他说:“你在外面等我,我想单独跟他说说话。”她之前感受到,太多人看着刘禹,会让刘禹觉得很不自在。 陆子初是不放心的,好在站在外面可以看到里面的一举一动,否则绝不会放任她单独和刘禹呆在一起。 …… 刘禹,水果店店主,25岁,顾客陈某前来买水果,因为陈某发牢***说水果不新鲜,刘禹辩驳中双方发生了争执,随后互殴,后来刘禹不想把事情闹大,息事宁人。原以为此事已经过去了,但一个星期后的晚上,陈某却伙同卢某和蒋某前来砸水果店寻机报复,刘禹被三人拳打脚踢之余,失控之下拿起水果刀,失手刺死了卢某。 阿笙上次见刘禹是在一个星期以前,那时候他沉默的坐在她和许晓对面,消瘦的身形,绝望的眼眸,仿佛一阵风就能瞬间吹走这个年轻人。 刘禹坐在阿笙对面,低垂着头,面上一片死寂。 阿笙就那么静静的看着刘禹,随后转眸看向狱警:“你好,能不能帮刘先生解开手铐?” 狱警有些为难,显然没少跟陆子初打交道,朝外看了一眼,陆子初面色有些难看,但还是点了点头。 狱警解 开刘禹手铐的时候,他有些意外,飞快的看了阿笙一眼,总之很复杂。 一副手铐看似圈住的是刘禹的双手,其实圈住的是他的希望。 阿笙也不拐弯抹角,直奔主题:“刘先生,我打算为你进行无罪辩护。” “……”刘禹手指蜷缩了一下,好久才哑声开口:“辩护代理费,我家里出了多少钱?” 这话隐含讽刺和讥嘲,但却并未激怒阿笙,她说:“我可以不要钱。” “不要钱?”刘禹无疑自信心很强,已经开始冷笑了,终于抬眸看向阿笙:“那你是为了什么?想要因为我的案子一战成名?还是想要出头风光一把?” 任由刘禹如何刺激阿笙,阿笙都面不改色,沉静叙述道:“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你被群殴,之所以反抗,是因为太痛,你不想再痛了,你很恐惧,于是随手拿起了那把水果刀,但你没想到卢某会死在你的手里,你当时吓懵了,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错手杀死卢某……” “不要说了。”刘禹开始暴躁起来,似是忽然间回到了杀人现场,情绪很激动:“你根本就不了解我,我杀了人,我偿命就是了,我不需要任何人为我辩护。” 阿笙没什么表情的笑了笑:“如果你有机会出狱,又何必一直呆在监狱里呢?” “你管我?你以为你是谁?没人能帮我,我也不让人帮我,我的人生已经毁了,彻底毁了……”刘禹嘶吼着,越说越激愤,狠劲上来,隔着桌子一把抓住阿笙的手:“你说你能帮我,全都是骗人的,你以为我会相信吗?” 一直关注里面情况的陆子初看到这一幕,脸色一变,已经开始喊狱警开门了。 “我是认真的。”阿笙毫无畏惧,手臂纵使被刘禹抓着,也不显慌乱,反而眼神坚定的看着刘禹,那一刻她分明看到刘禹的眼神狠狠挣扎了一下,但因为狱警开门,让他变得越发躁动偏激。 “胡说——”伴随着一声厉吼,阿笙被刘禹一把甩到了一旁。 那天阿笙跌进陆子初有力的怀抱里,修长有力的手指极稳的握着她手腕,查看她红红的手臂,眼睛冷沉的可怕,若不是场合不对,只怕早就上前还击刘禹了。 而刘禹呢?被狱警按压在桌子上,阿笙在陆子初的怀里,分明看到刘禹的眼睛里有泪水无声滑落。 她在想,人在绝望无助的人,其实最害怕的是一双双无情的眼睛,换身处地想一想,如果她是刘禹,此刻最 需要的也许只是一句再简单不过的话语,只要充 第 79 部分 满温暖,对于他来说,就都是最美好的。 …… 那天回去,石涛开的车,上了高速,谁都没有开口说话。 盛夏夜晚,这座城市霓虹斑斓。 刘禹那么瘦弱一个人,发起狂来抓人力道却是惊人的重。 刚开始不觉得疼,如今精神放松,反倒觉得手臂火辣辣的在发烧,低头查看时,陆子初已经握住了她的手。 青紫肿痕落入眼中,陆子初眸色暗沉,看不出情绪:“下次还打算解开当事人手铐吗?” “可能还会。” 他似是动了怒,手指使力,她手臂更痛了,阿笙也有点委屈,这边还没有把手臂从他手心里挣出来,他已经伸出另外一条手臂环住了她的肩膀,然后滑过她的腰身,握住了她的右手。 于是,转瞬间功夫,两只手都被他覆盖在掌心下,他先是不动,似是在试探她的反应,等了几秒,见她没有闪避,这才与她手指交缠,指腹温柔的抚摸着她的指关节,越是无声,越是这么简单的小动作,就越是能打动阿笙的心。 那是保护的姿态。 那天回到望江苑,陆子初给阿笙上药,手臂果然已经泛青了。 陆子初蹲在她面前,手轻轻放在她的腿上,温声道:“你知道的,我不想让你进刑事这一行。” “你是我刑法学老师,怎么能说这样的话?”话虽如此,阿笙心里却满是触动,“同样是刑事辩护,为什么你可以,我却不可以?” 陆子初双眸乌沉:“男人和女人怎么会一样呢?”女人做这一行,苦多于喜。 “一样的。”阿笙搂着他脖子,下巴支在他的肩窝处。 她明白他的所有意思,说出口,还有那些未曾说出口,她都懂。 阿笙歉声道:“最近我脾气不太好,太任性,太自我,我不想让你失望,但似乎每件事情都没有做好。” “你做的很好。”陆子初揽住她的腰,语气柔和:“你知道刘禹父母为什么拒绝你为刘禹辩护吗?” 阿笙缓缓松开陆子初,“他们觉得我太年轻了,所以信任度才会大打折扣。” 陆子初目光与她平视,握住她的手,淡淡道:“这样的事情我也曾遇到过,因为太年轻,所以质疑声不断。有时候外界的声音如果开始成为我们的压力,那就暂时关闭耳朵好了,因为到最后有资本大声说话的通常是 :能力。” 阿笙终于明白,数日来让她连续失落的坏情绪是什么了,是他肯定的眼神,是他温暖的一句:你可以。 手臂红肿并非没有收获,隔天下午,阿笙接到了监狱来的电话,说是刘禹想见她一面。 再次见到刘禹,起先他还很镇定,但阿笙提及刘禹父母,还没多说什么,刘禹就开始捂脸痛哭起来。 他说他不是故意的,说那天很混乱,现在回想起来还觉得那是一场噩梦。他说他不想坐牢,最后把希冀的目光投落在阿笙身上:“你会帮我的,对不对?” “对,我会帮你。这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纵使再绝望,也要坚信在这世上总会有人站在绝望之外给你带来全新的信仰。” 6月下旬再见刘禹父母,他们对阿笙异常热情,迎进屋,倒茶打扇…… 后来阿笙才明白,刘禹父母态度改变,源自于刘禹跟他们通过电话;陆子初也曾找过刘禹父母。 话语很简单,只有寥寥数语。 陆子初:“君尚不接没把握的案子。” 刘禹父亲:“可她只是一个实习医生,又那么年轻,没任何辩护经验。” 陆子初:“你说的没错,她的履历表一片空白,但你儿子将会在她履历表中留下最光辉的一笔。” 业界黑马,七月小试锋芒【4000】 更新时间:2014-6-1212:15:41本章字数:6850 7月,t市终于迎来了真正的盛夏。 气候专家说,今年夏天会格外长,想要送走夏末,迎来初秋怕是要等到九月份了,这在南方并不算什么,但搁置在北方就略显稀奇了。 花园里的花都开了,怒放嫣然,宛如仙境一场。 这么美的景,阿笙却没有心情观赏,每天为了刘禹的案子来回奔波,石涛偶尔来君尚找陆子初,经过阿笙办公室,都会往里面看上一眼。 站在陆子初办公室里,石涛问那人:“老实说,你对阿笙有信心吗?” 那人平平淡淡的反问了一句:“你以为法学系校霸是浪得虚名吗?铄” 后来有次私人聚会,石涛把这事给唐汐和吴奈讲了,唐汐好半天不说话,咬着饮料吸管,很久很久之后才说:“这姑娘还真敢接,一审判决有罪,如今想要无罪辩护成功很不容易,况且还是二审辩护……” 似乎每个人都不看好阿笙能辩护成功。 吴奈说:“小丫头最近压力挺大的,约她一起出来坐坐,我们最好谁都不要提案子的事。” …… 阿笙跟随陆子初一起来私人俱乐部那天,阳光很毒。 她最近因为累,所以很懒,办公室里被陆子初塞满了巧克力和酸奶,她这边刚吃完,隔天又有零食塞了进去。 她觉得她都胖了,那天穿着一袭白色及踝长裙,低头摸了摸腰:“我最近是不是吃胖了?” “我摸摸看。”阿笙手伸进她腰间,故意使坏,逗得她发痒失笑,躲闪不及。 最后阿笙告饶,他才放过她,阿笙追问:“是不是胖了?” “摸起来刚刚好。”陆子初高明,反正就是不说阿笙是胖是瘦。 有关运动项目,阿笙并未参与其中,吴奈邀约,她本想拒绝,但又不忍拂了他的好意,所以才会跟陆子初一起过来。 是带着工作一起过来的,陆子初也不勉强她,换好运动装,摸了摸她的头:“忙完了,可以去羽毛球馆找我。” “好。” 休息室更像是一个家居室,里面什么都有,私人制,平时是陆子初和吴奈等人的聚集休闲地。 周围喧嚣声全都消失了,只有阿笙一人,她喜欢这样的安静。 冷气清凉,藤椅里,阿笙看书看到一半竟然坐着睡着了,忽然惊醒是因为脚踝那里传来了淡淡的痒。 她睁开眸子,全身一僵,还以为出现了幻觉,但……应该不是幻觉。 阿笙心境犹如过山车,维持着蜷缩在藤椅里的姿势不动,长发素颜,愣愣的看着蹲在藤椅旁的男人。 大半年不见,他容貌依旧,英俊冷漠,较之往昔削瘦了许多,五官轮廓越发清晰,他这么忽然现身,忽然出现在她的面前,蹲在藤椅旁握着她的脚踝,杀得阿笙措手不及。 过往发生的一幕幕快速在阿笙脑海中回旋转动,激的她完全忘记了该作何反应。 藤椅被安置在房间一角,周围铺满了鹅卵石,阿笙坐在藤椅上之前把鞋脱了,如今凉鞋却出现在他的手里。 见她醒来,他并不惊讶,把鞋帮她穿上,炙热的指尖在她脚背上游走,阿笙头都疼了,他这是做什么呢? 做什么呢?任阿笙想象力再丰富,也不会想到帮她穿好鞋之后,他会俯首亲了亲她的脚背 。 阿笙脑子“嗡”的一声炸开了,条件反射的从他手里把教缩回来,呼吸不稳,觉得被他亲吻过的地方,如火一样烫。 她没想到冷漠如他,竟会做出这种举动来。 他目光牢牢的锁视着她,慢慢的站起身,目光明明是在看她,但又不似在看她。 阿笙张嘴想说些什么,随便说什么都好,譬如说他什么时候回来的?譬如说…… 房门轻微的闭合声惊醒了阿笙,环视一圈,他早已转身离开了,如同他来时一样,一样的无声无息。 应该是场梦,阿笙低头看着那双白凉鞋,或许这双鞋她一直都在穿着。 她给顾清欢打电话,犹豫道:“姑姑,韩愈回来了吗?” “……”手机那端良久没人说话,然后顾清欢声音才响起,“他回国了吗?你听谁说的?” 陆子初回来时就看到了客厅里两只相距甚远的白凉鞋,弯腰捡起,见阿笙躺在藤椅里,长长的睫毛在她的脸颊上投落出一片浅浅的阴影。 “怎么了?”他总能很快就察觉出她的坏情绪,俯身看向她的时候,她已经抬手环住了他的脖子,陆子初干脆手里拿着鞋,把她拦腰抱了起来。 陆子初淡淡开口:“下次过来,不要赤脚踩在上面,鹅卵石下面有制冷处理器,石子很冰,容易生病。” 阿笙呼吸一滞,不说话了。 陆子初还以为她是因为即将开庭辩护,所以才会情绪起伏不定,但很快就知道不是了。 “这间休息室,平时都有谁会过来?” 虽好奇阿笙为什么会这么问,但陆子初还是说道:“我、吴奈、石涛、韩愈,唐汐偶尔会过来。” 阿笙沉默几秒,方才对陆子初说道:“韩愈回来了。” 闻言,陆子初止了步伐,垂眸看向阿笙,那眸子很深,很深…… …… 韩愈离开俱乐部,司机早已打开了车门,“韩先生,接下来您要去哪儿?” “机场。”声音冷漠。 司机微愣:“您刚回国,就要回去吗?” 车厢里沉默了片刻,紧接着韩愈开口轻唤司机的名字:“齐烈……” “是。” “你话太多了。”冷冷的言语,隐含小警告。 “呃……抱歉。”齐烈额头开始有流汗的迹象了 。 沉稳行驶的汽车里,韩愈从口袋里取出一条项链,低头看着,修长的手指临摹着心形吊坠。 那是一条古董项链,心形吊坠里安放着一张照片:他的童年照,韩永信和常静坐在椅子上,常静抱着小小的他,笑的很开心…… 项链之前被他放在了俱乐部里,可笑吗?大老远回来只是为了拿走这么小的物件,遇见她,更是偶然。 她当时睡着了,隔着几米远的地方站着,不想惊动她,但终是…… “你没救了。”嘴角泛着冷笑,轻声呢喃,似讥似嘲。 齐烈从后视镜里偷偷看着韩愈,男子低垂的眉眼里有着难以融化的冰冷。 大街上,媒体屏幕上闪现出鑫耀股票走向趋势,持续上涨前景堪好,俊美的男人勾起嘴角,把项链紧紧攥在掌心,靠进椅背,闭了目。 …… 7月份,韩愈回国,仿佛真的只是一场梦。 陆子初没问阿笙,那天韩愈见到她之后都做了什么,说了什么,有时候他的涵养好得出奇。 阿笙也怕他问,说谎骗他,自己又做不到,若是实话告诉他,他怕是会介意。 他不问,这事就这么过去了,只记得那天离开俱乐部,车行一半,他忽然把车停在道路一旁,霸道吻她,完全不像他。 阿笙被他吻得心神俱颤,过了很久他才松开她,见她唇色很红,这才笑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阿笙很忙,因为刘禹故意杀人案终于二审开庭了。 开庭前,她问陆子初:“你要不要来看我?” 陆子初帮她整理辩护文件,“我以为你并不希望我在场。” “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应该和你一起分享,或成功或失败。”她是这么回答陆子初的。 …… 上午九点,刑事庭,法院传票开庭。 在审判庭打开之前,原告和被告家属争吵哭声不断,相较于对面律师的气定神闲,阿笙多少有些紧张,手机还未曾关机,陆子初发来了短信:“别慌。” 阿笙看向陆子初,没想到一贯冷清淡漠的他,竟会为了安抚她,像个大男孩一样,抬起修长的手指做了一个心型手势。 阿笙觉得好笑,这一笑,忽然不紧张了,许晓没注意到陆子初的手势,只看到阿笙嘴角的那抹笑,顿时又想叹气了,这姑娘竟然还能笑得出来,勇气 可嘉,佩服不已。 审判庭打开,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依次走了进来。 这里是个庄严的地方,所有的爱恨情仇在法律面前都显得微不足道。 2006年7月,顾笙初试锋芒,偌大的法庭里,似乎所有人都成为了背景,只剩下鲜明的一个她,咄咄逼人的她。 依依和许飞,甚至508舍友都来了,他们看着台上女子是如何冷静分析案情,如何呈上刘禹的伤势鉴定报告,如何请证人描述那天陈某等人是如何威逼恐吓刘禹的…… 他们好奇,年纪轻轻的她怎能如此淡定,又是怎样克服了恐惧和紧张;明明第一次进行刑事辩护,却能像个老手般逼得原告律师屡屡无言。 阿笙说,先前互殴和后来陈某寻仇其实是两个概念,时间、地点、动机、参与互殴人员都不同,陈某等人对她的当事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威胁,所以刘禹杀死卢某,行使的是法律赋予的正当防卫权。 整个审判,一开始就被阿笙夺得了主导权,年纪很小,却能在寥寥数语间逼得原告,只能被动回答“是”或是“不是”。 到了辩论环节,阿笙反倒不怎么说话了,任由原告律师侃侃而谈,只在他话音落下时,轻描淡写的问了一句:“请问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是什么?” 原告律师拒绝回答,法官驳回了原告律师的拒绝,于是原告律师颇为心不甘情不愿道:“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jian、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说完这句话,原告律师脸庞瞬间白了,阿笙眸色沉静:“谢谢您的回答。”转眸看向审判席:“法官大人,我辩论完毕。” 法庭上一时陷入***动。 无疑,这样的辩论方式很特别,从头到尾她只有短短几句话,但正是这几句话借由对方的口全都说了出来。 直到法官力申肃静,方才平静下来。 阿笙的表现完全出乎许晓的意料之外,这人深藏不露啊! 法庭里,阿笙走到刘禹面前,伸出手,手心朝上,那是尊重一个犯人的无声手势,刘禹坐在那里,喉咙里似乎划过一道哽咽声,颤抖着手握住了阿笙的手。 众人看着阿笙的举动,一时鸦雀无声。 阿笙 清晰的声音在法庭里响起:“请法庭酌案考虑,判定我的当事人无罪。” 泪水爬满刘禹的脸庞,从他喉咙里发出模糊的声音来,他说:“谢谢。” 原告辩护律师皱眉看着阿笙,那女孩是谁啊?从哪儿冒出来的? 当天,二审法庭撤销一审刑事判决,发回一审法院,并对刘禹故意杀人案,进行重新审判。” 阿 第 80 部分 笙望向台下,陆子初微微含笑,那是对她最大的肯定。 10天后,法庭宣判,被告人刘禹无罪。 八月,顾笙名字开始在业界被人娓娓道来,被人誉为业界黑马,言辞犀利,前景不容小觑。 合影,她笑得如此清浅 更新时间:2014-6-1313:46:17本章字数:4876 那天的记忆,很多年后阿笙大都记不起来了,却记得陆子初蕴着笑意的眼角眉梢,他什么话都没说,但阿笙的心里却忽然间生出了一双翅膀来,扑簌簌的扇动着,一颗心又颤又麻杳。 听说这世上能够长出翅膀的人,不是天使,就是恶魔。 06年,她相信她是一个天使。 阿笙进入君尚后的迎新宴和庆功宴是同时举行的,同事开始对她另眼相看,许晓曾对阿笙说过:“君尚的人自持有才,向来自负,如果想让他们尊重你,接受你,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用能力证明给他们看。” 在君尚,重要的不是学历和背景,而是一场场辩护案累积下来的荣耀。 那天的阿笙就像是一支立身在湖水中的睡莲,清冷美好,盈盈发光。 和陆子初在一起久了,很多事情俨然成为了习惯,但凡聚会场合,她几乎不碰酒,果汁代替,嘴角舒心的笑总会让人妥协不忍强逼。 期间移开眸子寻找陆子初,像他这样的人身边必定是众星拱月,几位律师前辈正聚在一起说话,他静静的聆听着,乌沉深幽的眼眸里藏匿着清冽的锐光。 许晓走过来,顺着阿笙视线望过去:“boss是不是很帅?” 许晓这话与其说是在问阿笙,还不如说是在问她自己。 阿笙笑笑不说话,她不方便夸陆子初,总觉得怪怪的铍。 有时候沉默会被别人当成默认,许晓笑道:“最近君尚私底下都在流传boss有女朋友,这件事你听说了吗?” 阿笙眸色闪了一下,不动声色的笑了:“这事我怎么不清楚?” “你天天在忙刘禹的案子,得闲就回学校写论文去了,但凡在君尚呆上半天,又怎么会不知道这件事?”许晓说着,拉阿笙在一旁坐下,那里早已坐了几位女同事,听许晓提起这件事,顿时变成了八卦大会。 无疑,陆子初手指上的戒指引起了众人怀疑,但也仅仅是怀疑,所幸他们早已游走社会 。纵使有t大毕业的同事,但因为年龄偏大,很多年不曾回学校,所以才会不知道阿笙和陆子初在一起。 这边她们说着话,阿笙几乎不插嘴,只是听到她们的猜测,偶尔还是会觉得好笑。 同事甲:应该是对戒,样式很简单,但mr陆戴起来还真别说,给那枚戒指增色不少,看着就觉得洋气。 同事乙:色泽很亮,应该是白金对戒,之前有同事借口去办公室,偷瞄了半天,回来后说,很有可能是银戒,简直是笑话。你们觉得mr陆会戴银戒出门吗? 同事丙:说不准,有钱人的嗜好大多跟常人不一样,谁能猜得透? 阿笙笑了笑,那对银戒确实很简单,简单到没有任何雕饰。 但爱情原本就是这样的,这世上一切的风花雪月和浪漫都是虚假的臆测,爱情和婚姻其实都一样,它们一点也不梦幻,不神秘,所有的梦幻和神秘全都来自于无知。经历过爱情的人会体会到爱情带来的伤和痛和最真实的平庸;进入婚姻的人会顿悟婚姻的琐碎和平淡下的坚守究竟有多难能可贵。 那枚银戒,阿笙很喜欢,一如她和陆子初之间的感情,正是因为简单自然,平淡如水,所以才弥足珍贵。 …… 中午接到江宁的电话,学校已放假,江宁父亲开车来学校接她那一日,她走得急,把身份证遗落在宿舍里,现在急需要,让阿笙先把身份证复印件给她传过去。 饭是吃不了了,好在接近尾声,阿笙把情况给同事说了,都能理解,抬手跟她挥手再见。 离开,势必要跟陆子初打声招呼的。 “顺路,一起吧!”陆子初已经起身,拿起车钥匙,率先走在了前面。 众人也没往深处想,不是说了吗?她是他学生。在他们眼里,陆子初今后找对象,门当户对是基础,是不可能跟自己的学生掺和在一起的。 从餐厅走出来,空气不是那么炎热,上午下了一场雨,北方的雨不像家乡的大暴雨,每次袭来总会让人心有余悸,依依说:“t市的雨水,跟家乡相比,温柔了许多。” 依依已经获得了本科毕业证,回家专心攻读司法资料,阿笙把她之前做的笔记全都送给了她,临行前阿笙问她:“打算考研吗?” “现在还没想过,过了司法考试再说。” …… 天气不热,阿笙按下车窗,吹着温暖的风,刚把手伸 向窗外,陆子初的声音就清清淡淡的传了过来:“危险。” 阿笙于是把手缩回来,小声道:“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你是我父亲。” 陆子初俊雅的脸上掠过极淡的笑意:“我可没这么大的女儿。”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 陆子初笑容加深:“我很荣幸,等我老了,记得要好好照顾我。” “好,年轻时你照顾我,等你老了,我照顾你。” 玩笑话,但又何尝没有透着一份真切呢? …… 午后那个点,原本行人就很少,再加上放假,偌大一个学校瞬间空荡荡的。 陆子初在学校里遇到了以前的同事,是位副教授,以前教过阿笙,所以就停下来打了声招呼。 副教授有学术上的事情想请教陆子初,阿笙又急着回宿舍,陆子初便对她说:“你先去办事,我在办公楼等你。” 不管怎么说,总算是脱了身。 回到508,阿笙翻找江宁的书桌,里里外外找了好几遍,愣是没有看到身份证的踪影,最后给江宁打电话:“你确定放在书桌里了吗?” “确定啊!”江宁说的那么笃定,但余音还未散去,紧接着又开口说道:“我也记不清了,要不你都找找?” 于是这一找,足足找了半个多小时,阿笙最终在江宁的风衣口袋里找到了她的身份证,来不及擦汗,又把江宁凌乱的衣物重新叠好归位,待一切忙完,阿笙下楼,学校复印店已经关门了,阿笙只好跑到学校外找复印店,待把身份证复印件给江宁传过去,已经是下午三点左右了。 江宁那端收到,通过手机一连送了阿笙好几个飞吻,一口一个“爱你,爱你…..”听得阿笙笑意融融。 女孩相处,表达的感情通常细腻而深沉。为了对方,哪怕再辛苦再累,只要对方说一声“爱你”就足够了。 去办公楼找陆子初,留校学生开始出现在校园各处,每一个学院都能看到出没的学生。 走近办公楼,陆子初颀长的身子斜靠着原木大门,双臂环胸看着她,清隽的眉目间笑意温柔,并未因为等候多时有所怨言,而是开口问她:“要不要走走?” 阿笙点点头。 7月末,陆子初牵着阿笙的手,和她并肩走在校园林荫大道上。路遇学生,看到两人走来,离远看只觉得很出彩,近了才发现那人是 陆子初和阿笙,女生多会频频张望。 t大有很多在校生拥有生意经,纵使是放假期间,依然摆起了摊位。t大是名校,随时都会有人前来参观游玩,于是就有人设了小摊位,专门帮人拍照。 那日,有同学看到陆子初和阿笙走近,认出陆子初来,胆子也挺大:“教授,拍照吗?” “抱歉,不拍。” 阿笙拉着陆子初就要走,那女生也胆大,也许只是寻机摸摸陆子初,一把抱住陆子初的手臂:“您就拍一张嘛。” 阿笙头顶有一群乌鸦飞过,陆子初垂眸看了一眼那女生的双手,女生有眼色,依依不舍的松开,微微低头,但却睁着一双大眼睛望向陆子初,盈盈水波,别提有多楚楚可怜了。 现在的女生不得了,阿笙如果是男生,绝对会心软,别说她了,连陆子初也心软了。 “那就拍一张吧!” 事后问陆子初是不是女生的眼神撞在了他的心坎上,他但笑不语,后来告诉她:“我们好像还没有照过合影照。” 那是他和她的第一张合影,也是唯一一张。 草地上,他搂着她,而她依偎在他怀里,起先不肯笑,他凑近了说:“微笑。” 暖暖的气息,他又故意挠她痒,于是那张照片里,她笑得清浅明媚,他笑得宛如月光清雅。 后来的后来,那张照片被他放大,挂在了望江苑客厅里;而她把照片放在了刑法学课本里。 八月,丑媳妇总要见公婆 更新时间:2014-6-1313:46:17本章字数:4975 八月,t市被绿意覆盖,闲暇时,阿笙很少出门,天气太热,真正外出活动通常都放在了黄昏和夜晚。 依依曾问过阿笙:“陆子初除了是你恋人,还是你什么?杳” 他是她的精神寄托。 原本毫无交集的两个人,从陌生走向熟悉,再一起奔向亲密无间,期间度过的风雨和情感历程是阿笙一生中最宝贵的记忆。 他们从未向对方说过“我爱你”,但却在平淡中把对方变成了彼此的不可或缺,那么亲近的距离,有时候就连梦境也可以缠绕在一起,惊人的相似。 他说:“昨晚梦到你,在笑。” 她说:“梦境里全是你的笑容。” 她依赖他,那种依赖的方式有时候连她自己也 觉得匪夷所思,但事实上他确实狠狠驻扎在了她的心里,她的灵魂里。 八月走到一半的时候,迎来了陆昌平的生日,家宴,只有韩老太太、陆昌平、韩淑慧、陆子初,还有一人,那就是……阿笙。 陆昌平给阿笙打电话:“来家里坐坐,人多热闹。铍” 接完电话,她坐在院子里的秋千上,陆子初站在秋千后,手指安放在她的双肩上:“如果不愿,可以不去。” 抬手覆上他的手背,阿笙沉默笑了。 还是要去的,她深知这是他和她在一起必须要经历的一道坎,在她看来任何摆在面前的坎都不可怕,她唯一能做的就是面对和跨越。 尽管知道这顿饭并不会吃的很舒心,但被陆昌平邀约,内心还是很欢喜的。 想要被人接受,就必须要先付出。 …… 陆昌平生日那天,陆子初开车带阿笙先去接韩老太太。 去的时候,老太太正蹲在院子后面的菜园里忙活着,阿笙很难想象这样一位身家惊人的老太太,晚年生活竟然会过得如此平凡家常。 一处院落,一片菜园,偶尔游走嬉戏的流浪猫……老太太独处一隅,欢喜自在。 看到陆子初带着阿笙走来,老太太看了她一眼就移开了眸子,继续忙着手头工作。 陆子初紧了紧阿笙的手:“叫外婆。” “外婆。”阿笙轻轻叫了一声。 老太太没应,只对陆子初说道:“你们先去客厅坐着,等我忙完再走。” 陆子初没多说什么,离开前无声示意阿笙留下帮老太太,她明白他是想让她们私下里多相处。 “外婆,我帮您。”这话多少带着试探,老太太拔着蒜苗没抬头,但却开口说道:“客厅柜子里有手套,你问子初,他知道在哪儿。” 阿笙笑了笑,没有起身,就那么伸手把蒜苗拔掉,老太太不是也没戴手套吗?年轻人虽然爱干净,但也懂得什么叫“入院随俗”。 一颗颗蒜苗拔出来,连带白皙的手指上沾染了潮湿的泥土,老太太侧眸看了她一眼:“味道怎么样?” 阿笙把泥土凑到鼻前,闻了闻,笑了:“很新鲜,也很清新。” 老太太听到她的回答,嘴角终于有了温暖的笑容,她确信这是个傻孩子,一个懂生活的傻姑娘。 “我问的不是泥土,是 蒜苗。”寻常人听到她的问话,直接会往蒜苗上面想,只有这个孩子,想到的是泥土。正是因为她能发现别人忽视的“平庸和丑陋”,所以才显得难得可贵。 “呃……”阿笙有着小小的尴尬,拿起堆放在一旁的蒜苗,闻了闻,这才说道:“有点辣。” “我种得是辣蒜。”停了几秒,老太太说:“不嫌辣的话,可以拿些回去慢慢吃,就是味道比较大,年轻人可能不喜。” “不,我很喜欢,外婆。” 那些堆积在一起的青翠蒜苗,只是家常蒜苗而已,老太太种得不是寂寞,她也无需吃得优雅。 年轻人在外再嘚瑟,回到家照样需要柴米油盐犒劳一日来的劳累和辛苦。她喜欢这样的平凡琐碎,欣赏韩老太太这样的“俗人”:深居简出,耐得住寂寞,平淡的话语里充满了故事。 对于老太太来说,阿笙言语轻轻,笑意浅浅,敏慧轻灵的女子,置身一片孑然的盈绿中,无疑是美好的。 坐车去陆家,老太太适应不了冷气,开了车窗,天气很好,蓝蓝的苍穹间没有云朵的痕迹,仿佛回到了春日,风刮打在沧桑的面孔上,缠绵的像是做了一场韶华美梦。 记忆深处,老爷子年轻时对她说:“阿玉,等我们老了,种一院蔬菜可好?” 他说这话的时候,风温柔的拂过她的发,再后来被他绕到手指间,绕成了半生的孤守和想念。 他死了之后,她信守承诺,一个人种了满院蔬菜,她要活着,因为她还有儿女需要照顾;儿子死了之后,她依然要好好的活着,因为她还有女儿需要照顾…… 坚强是给别人看的,脆弱是留给自己的秘密财产。 老爷子临死前对她说:“阿玉,不管是爱,还是人生,都是自己跟自己的对手戏,所有的悲喜都是持续的妥协,再忍一下,人这一辈就过去了。” 06年8月18日,韩老太太坐在车里,闭上了眼睛,嘴角挂着云淡风轻的微笑,手心里有温暖传来,响起女子清淡的温暖声:“外婆,这么睡,到时候头会疼。” 老太太睁开眸子,入目是一张清丽的面庞,眉目如画,嘴角的那抹微笑,有着老太太旧时的模样。 …… 阳光明媚,陆家外表看似古朴,里面却是布置奢华,有财不外露,客厅里摆放的古董,随便一个都价值不菲。 阿笙关注的不是这些名器,而是满院的花草。 陆昌平和韩淑慧都是喜爱花草的人,那一丛丛的花开得极其鲜艳,骄傲的盛放在阳光下。走进室内,随处都有花影,满室香味扑鼻。 韩淑慧面色如 第 81 部分 常,内心却是隐隐动怒,饭桌上的风平浪静,也仅仅是风平浪静罢了。 期间,陆子初接电话去了,阿笙沉默吃饭。上了新菜,韩老太太有心缓解韩淑慧和阿笙之间的气氛,对韩淑慧说:“小姑娘第一次来陆家难免拘谨,不好意思夹菜,你帮她夹一下。” 韩老太太开了口,韩淑慧只得夹起一只虾放在了阿笙面前的碟子里。 阿笙说了声“谢谢”却没动筷子,韩淑慧见了,放下筷子说:“不喜欢吃虾吗?” 阿笙想,如果说她吃不得海产品,韩淑慧纵使不会逼她吃,但心里总会是不高兴的。 “不,我很喜欢吃。”那只虾最终被阿笙吃了下去。 那天中午,阿笙用微笑武装着自己的不安,一只虾不会要她的命,不会像那日一样,因为误食太多海产品进了医院,但一只虾足以让她坐立难安了。 帮韩淑慧洗碗,她支走家佣,对阿笙说:“在我接受你之前,能不能不要出现在我的面前。” 空间骤然间缩小,阿笙低头看着水流冲刷过她的手指,语言被冻结,化为了沉默。那道沉默是一道撒了盐的疤,纵使放在白日,依然被悄悄撕裂。 韩淑慧比起有些人脾气已经很好了,至少没有对她口吐恶言,拿钱砸她….. 她在洗手间给许飞打电话:“许飞,十分钟后你给我打电话,就说找我有急事,好不好?” “为什么要说谎呢?”许飞察觉出了异常。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忽然间觉得有点累:“有这样一个饭局,想早点脱身。” “好。” 十分钟,这样的距离是安全的,因为彼时她已经坐在客厅里风平浪静的陪陆昌平一家人聊了一会儿天,许飞电话响起,她委实松了一口气。 她起身告辞,对陆昌平说着抱歉,陆子初也没往深处想,拿起车钥匙要送她。 到了院子里,她说:“我打车过去,今天是你父亲生日,我这时候走已经很不合适了,你至少应该留下来陪他说说话。”怕陆子初继续跟着她,她说:“子初,别让我为难。” 她叫他子初,因为他们是亲密的人,他无法避开这样的语言诱惑。 他是不会让她为难的,执意把她送上车,这才返身回去。 坐在出租车里,阿笙觉得难过,自己竟然开始学会了撒谎的小伎俩,而且脸不红气不喘,多么 可悲。 远离陆家地域,阿笙方才淡淡开口:“师傅,麻烦去医院。” 捉迷藏,请你别凶她 更新时间:2014-6-148:35:31本章字数:5172 医院。 阿笙原以为打一支过敏针就能平安无恙,但刚打完不久,还是出了不少红疹子,很痒。 她坐在医院花园里的亭子里,克制去抓身上的红疹,风温温软软的,阿笙抬眸望天,下巴尖削,细长白皙的脖颈里都是红痕。 “呀——”有人发出了一声惊呼,阿笙转眸望去,那是一个孩子,不知何时站在了她的面前。 小女孩穿着病号服,年纪六七岁,眼睛干净明亮,走到阿笙面前,细细的打量着阿笙的脖子和手臂,紧紧皱了眉:“姐姐,你是不是过敏了呀?铍” 听着清脆的童音,阿笙内心里忽然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平静,不自觉的笑了笑,模仿小女孩语气,开口道:“是呀,姐姐不听话,吃了不该吃的食物,所以就过敏了。” 小女孩不怯场,也不惧生人,是个自来熟,坐在阿笙身边,阿笙想这是谁家的孩子啊!家长就那么放心任她乱跑吗?抬眸向四周望了一圈,就看到不远处站着一位女人,应该是小女孩母亲,含笑看着,并不走近杳。 “大姐姐,我能摸摸你脖子吗?”小女孩声音清脆,眨着大眼睛望着阿笙。 闻言,阿笙露出了浅浅的笑:“可以。” 脖子那里传来淡淡的痒,小女孩好奇的小脸几乎快贴到了阿笙的脸上,因为是孩子,所以小心翼翼的动作中透着童真,看起来很单纯。 “姐姐,是不是很痒?”小女孩轻声问道。 阿笙勾了唇,别说是孩子了,就算是大人,看到她身上起这么多红疹,只消一眼,就会躲闪避开,唯有孩子……孩子总归是美好的存在。 “不痒。”阿笙抬手摸了摸小女孩的头。 离开凉亭时,阿笙经过小女孩母亲身边,对方歉声道:“不好意思,我女儿眼睛不太好,也许会失明,所以有时候对于看到的人和事,她会比较好奇。” 简短的一句话说出来,却有着身为母亲带来的诸多的挣扎。 阿笙有些意外,回头看小女孩,她正在和同龄小孩嬉戏,开心的脸上满是无忧。阿笙明白了,冥冥中,小女孩母亲早已被宿命击垮,所以才会在未知的命运 面前,任由女儿随了心性,自由自在, 最后,阿笙对小女孩母亲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哪怕再难,也不要放弃希望。” 哪怕希望很微弱,但总归是希望。 在这世上,没有任何一个人的命运是一帆风顺的。遇到了,去面对,仅此而已。 …… 阿笙小时候喜欢玩捉迷藏,自认为很隐蔽的小角落里,却装着满满的紧张和窃喜。 在那个充满神秘和探索的小小空间里,只有自己浅浅的呼吸声,虽然黑暗有时候会让人觉得烦躁和恐惧,但被黑暗笼罩,更多的时候却是心安。 她可以骗过很多人,却无法欺骗自己,那满身的红疹,是她不能轻易示人的自卑,即将步入21岁的她,有着自己需要珍藏的骄傲。 黄昏,阿笙手机响了,看了一眼来电显示,陆子初的电话,她不能不接。 接通,并不急着说话,只能隐约听到陆子初沉稳的呼吸声。 短暂的静默,陆子初很快笑了一下,嗓音低沉悦耳:“还和许飞在一起吗?” “嗯。”她还是不适合说谎,怕说得太多会泄露伪装。 “快七点了,是时候回去了,事情没解决可以留在明天。”学校放假后,她并没有住进望江苑,顾清欢的房子派上了用场,因为离君尚很近,所以阿笙前段时间因为刘禹案件,几乎一直住在那里。 “好,我一会儿回去。” 停了几秒,他说:“你在什么地方?我去接你。” “不用,我一会儿就回去了。”阿笙说这话时隐隐焦躁,不停的抓着痒,手机荧屏光亮照射过去,但凡抓过的地方,红痕显目。 “怎么了?”他敏锐的觉察到了异常。 她该怎么告诉他,说她身上起了很多可怖的红疹?她自己都觉得惨不忍睹,更何况是他了。 电话忽然间陷入了寂静,再也听不到他的呼吸声,偶尔听到,跟之前相比却是缓慢了许多。 这时有学生从外回来,女孩子兴许喝了酒,在走廊里大声唱着歌,隐约还能听到宿管老师絮絮叨叨的说着话。 太突然,阿笙想捂电话已经来不及了,怕是陆子初也听到了。 “……”陆子初确实听到了,但比较模糊,所以才会紧跟着问道:“你没和许飞在一起,对吧?” 阿笙抿唇沉默,然后轻声 说道:“子初,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我困了。” 原以为他会追问,但若追问,他就不是陆子初了,听了她的话,陆子初低低的“嗯”了一声,平静无波道:“你睡吧!” 声音漫不经心,却又低沉有力。 …… 陆子初找到阿笙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了,508宿舍光线很黑,房门打开的那一瞬间,阿笙就警觉的坐起了身,朝门口望去,隐约有人站在门口,指间拿着荧屏发着光的手机。 灯打开,阿笙下意识闭上眼睛,再睁开,就看到陆子初站在她的床铺前,修长的身影静静的伫立在那里,眸色静谧。 阿笙心跳速度加快,反应过来,抓起毯子就要蒙在身上,陆子初伸手扯毯子,声音隐忍克制:“让我看看。” 阿笙死抓着毯子不放,捂着脸,却忘了手臂,陆子初抓住她手臂,她皮肤原本就很白,如今身上起了红疹,多少有些触目惊心。 她没拿毯子蒙住自己之前,电光石火间他看到了她的脸,双颊很红,脖子上也是红红一大片…… “看医生了吗?”他并不把毯子从她身上扯下来,她心里在想什么,他想他能够理解,但理解并不意味着放纵。 “看了。”声音闷闷的。 她像个粽子一样把自己裹起来,却在里面乱动着,很明显正在里面抓痒,看起来像是一条毛毛虫,如果是以前,陆子初或许会觉得好笑,但此刻……他笑不出来。 “别抓了。” 他伸手隔着毯子准确无误的抓住了她的手。她这么抓下去,只会越抓越痒。 阿笙含糊开口:“可我痒。” “你吃了什么?”陆子初皱眉问道。 “……”阿笙不说话。 陆子初没有等到回答,就只能自己猜测,如果她下午没跟许飞在一起,那问题绝对出在午餐上,回想了一下中午菜色,陆子初很快就锁定了目标,耐心询问:“吃了鱼,还是吃了虾?” “虾。” 陆子初隐隐动怒,强忍不发:“顾笙,你不知道自己不能吃虾吗?就那么想进医院吗?” 上扬的尾音,昭显着他的不悦。 “……”阿笙痒的挠心挠肺,痒的时候力道不知轻重,狠狠去抓,待痒劲稍微过去,伴随的就是淡淡的疼,腿上还有脖子上好像还抓出了血痕,她怎么会不知道吃虾会过敏 ?但那菜是他母亲给她夹的,她有什么办法? 如今被他这么一训斥,顿时觉得很委屈,心里也是有气的,一把将毯子从身上扯下来,冲陆子初喊道:“你以为我愿意啊?菜夹到我碗里,总要吃吧!” 她这边生着气,却抬手继续往手背抓去,像个闹了情绪的孩子,陆子初看着既心疼又无奈。 是他气糊涂了,没有站在她的立场上面去想问题,阿笙平时虽然为人淡漠,与人看似亲密,但却总能保持着适当的距离,疏离有度,但她毕竟还很年轻,面对熟悉的人,譬如说亲人和他,也会有想要寻求慰藉的时候,但她跟别人不一样的是,因为对亲人心思太温软,所以总会保留伤痛,把所有的委屈都装在角落里。 她的一切妥协,都是因为他,他又怎么忍心一味苛责她呢? 陆子初不再说话,伸手把她紧紧的搂在了怀里。 脸往他衬衫上蹭了蹭,她说:“你别凶我,我也没想到会起这么多红疹。” “不凶。”他说着,俊颜微侧,略带薄荷香的唇已经热烈的吻住了她。 值班宿管老师站在外面,忽然看到这一幕,脸都红了,避开时又好奇的偷偷瞄了两眼,真没想到冷面教授还有这么柔情的一面。 小心脏受不了啊! 亲了好一会儿才松开,陆子初看着她不说话。阿笙也有点尴尬,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觉得脸痒,抬手要抓,被他制止。 他凑近亲了亲她红肿的脸:“还痒吗?” 阿笙是真的想哭,她都这样了,他还愿意吻她,纠结道:“我是不是很难看?” “不会。” 红疹,那是一朵朵鲜红的花 更新时间:2014-6-149:49:00本章字数:4790 只要生活是简单的,那么每一刻都会觉得很温暖,哪怕是在自己最糟糕的时候。 望江苑浴室里,调好的热水,干净的睡衣,淡淡的柠檬香,伴随着淅淅沥沥的水声,尚未湿润身体,阿笙眼睛倒先被洗热了。 在望江苑里,眼睛看到的一景一物一人,都是最温煦的阳光,温暖之余,心存甜蜜。 浴室有一只造型独特的陶罐,陶罐里插了好几支高矮不齐的太阳花,黄黄的颜色,看了总会心生触动。 对她,他是极为上心的,不管她有没有住在望江苑里,房间各处都能看到太 阳花的影子,她喜欢叫它们“小向日葵”杳。 她伸手摸了摸花瓣,指尖上的水珠滑进花心里,瞬间就湮没了踪影,抬眸看向镜子里的她。 镜子上沾染了朦胧的水汽,里面照映出她的身体,那些红红的痕迹布满全身,体质摆在那里,容易过敏,吃东西有着太多的忌讳,这是她需要担负的“罪”铍。 这个澡洗的太久,出来时已经是晚上九点钟了。 陆子初坐在她的卧室里,桌子上放着药膏,他正在看说明书。 刚才趁她洗澡的时候,他开车去了一趟药店,买了一些清凉药膏,涂抹在身上,应该能够止痒。 室内明亮,窗帘没有拉,外面一片星光闪耀,不得不说,今天晚上夜色很好,但人……不太好。 见她出来,陆子初拍了拍沙发一侧,阿笙走近坐下,就听他开口说道:“衣服脱了。” 阿笙:“……” “不脱衣服,怎么涂药?”声音就在她耳畔,清冽中却又透着说不出来的蛊惑,阿笙觉得脸色发烫,“我自己也可以。” 他看着她,黑眸清亮,平心静气问她:“背部也可以吗?” 答案是不可以,于是背部的药是陆子初帮她涂的,阿笙趴在床上,裸着后背,感觉他微凉的指尖抚上她的后背曲线,无声强势流连,烫人的抚摸令她微微颤抖。 他应该感觉到了,开口问她:“冷气温度太低?” 她只能拿“痒”当借口,他把清凉的药膏涂在阿笙背上,温声道:“再忍忍。” 清亮的卧室内,随着时间流逝,沉寂中隐隐有莫名的躁动在空气里漂浮着,待后背上涂好药膏,阿笙把脸埋在枕头里,有多烫她自己最清楚。 “刚涂完药,先别穿衣服。”室内传来陆子初微哑的声音,如果她这时候回头看一眼的话,会发现他的呼吸失了往常的平稳。 “好。”阿笙应了一声。 “我去洗手。”他收拾药膏,下了床。 阿笙听着洗手间传来的水流声,只觉得度日如年,周身被清凉覆盖,确实不怎么痒了,但心里某个地方却痒的厉害。 终于水流声停止,陆子初拿着毛巾走出来,一边擦手一边问阿笙:“要不要喝水?” “好。”除了说“好”,她似乎说不出别的话来,也确实是口渴了。 陆子初倒了一杯水端过来,阿笙 准备接水时才发现了自己的尴尬,她上身没穿衣服,怎么喝水? “不喝了,其实也没那么渴。”她开口说着违心的话。 陆子初看着她,笑了笑,也不说话,直接喝了一口,然后坐在床沿,伸手揽向她后颈,顺势把她反转在他怀里 第 82 部分 ,直接低头吻上了她的唇。 温热的水从他口中过渡到阿笙的喉咙里,她浑身僵硬的半躺在他怀里,下意识吞咽着那些水,不敢乱动。 不把水咽下去,她担心自己会被水呛住。 待她悉数喝完,陆子初沾了水的唇光泽涌动:“还要喝吗?” 那双眼睛太黑,就那么静静的凝视着她,离得那么近,近得只有彼此灼热的呼吸,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他怀里,阿笙就连身体也发起烫来。 摇了摇头:“不喝了。”声音竟是干涩的,明明几秒前才刚喝过水…… 离开他的怀抱,趴在了床上,不去看他,陆子初唇角笑意加深,也不勉强她,站起身喝了小半杯水,这才放下杯子。 室内很久都没有动静,阿笙裸着上身不自在,刚想把上衣穿上,就感觉背上传来一阵湿热,心忽然开始剧烈跳动起来。 那人温热的唇在她后背使坏的同时,修长的手指也伸到她胸前,轻轻游走着。 阿笙忽然预感到在这个夜晚里,势必要发生点什么,没有紧张是假的。 她的呼吸声有些乱,恍惚间,有力的手臂托着她的腰微微使力,一个翻身的姿势而已,不过短短两秒钟,阿笙就被他按在了怀里。 “阿笙,如果你说不要,我们就在这里停止。”他说着温情的话,眼眸里的光却炽烈汹涌,极尽克制的隐忍着。 阿笙脸都快烧起来了,现在的局面是他穿着衣服,可她没有……她是喜欢他的。 “我身上都是红疹,再等等。”谁不希望第一次是美好的,倘若布满红疹……以后想起,势必会觉得不堪回首。 他笑,亲吻着她红肿的脖颈,简单的动作里却带着虔诚和情动:“你觉得很难看?” “不难看吗?” 她甚至能从他的眸子里看到脸色红红的自己,她知道自己此刻有多难看,但他说话了,他说:“你曾对我说过,说你小时候摔倒,心里会觉得很欢喜,因为那些紫药水涂抹在身体上,就像是一朵朵漂亮的小花。”说到这里,陆子初伸手摸了摸她的脸,内心的渴望压都压不住,但眼角眉梢,甚至是他小小的动作里都藏匿着温柔,那是满满的坦诚:“布满在你身体上面的不是红疹,而是一朵朵鲜艳的花,看到它们在你身体上骄傲的绽放着,我心里也像你那时候一样溢满了欢喜,因为很美,很美……” 这算不算是陆子初 说过最动听的情话?阿笙眼睛里有着淡淡的雾气,内心被感动冲刷着,看着他炽烈的眸,她伸手滑入他的发间,室内温度确实太低了,连带他的发丝也是凉的,但摸过去,却觉得很舒服。 “有人说,男人在床上说的话,都不可信。” 陆子初忍不住低笑起来:“我的话也不信吗?” 他不常笑,但面对她,有些笑是从骨血里溢出来的,悄无声息。他不曾知道,每次看到他的微笑,她的心里都能在瞬间开出花来。 没有回应他的话,而是用动作传递了心声,唇刚贴上陆子初的唇,就被他颤吻上来。 这时候,还要什么理智,所有的克制和隐忍因为她的纵容忽然间找到了宣泄口,混乱的呼吸交融在一起,男女身体纠缠,令人头晕目眩。 因为她是顾笙,所以那些红疹在他眼里都可以在瞬间变成最美丽的图案,他埋头亲吻她身体每一处,潮润的舌吞吐着胸前花蕊尖端,随着他一寸寸往下,二十年来未曾开启的隐秘被他轻易霸占。 他那么温柔缠绵,唇舌带来的颤栗夹藏着莫名的潮湿席卷着她,令她隐隐发颤,喉咙里的声音支离破碎。 坦诚相见,属于他精壮的身躯覆盖而上,肌肤相贴,阿笙在他身下仿佛融化成了一滩水。 那是他们都未曾涉足的未知领域,初尝***,难免有些过于急躁,虽然在情动之余告诫自己要慢慢来,但还是让她痛了。 就那么停在她体内不敢乱动,等待她适应他的同时,陆子初垂眸吻她,双手游走的同时,灵活的舌缠着她不放,黑眸里火光流萤。 初次,更多的时候是依循本能,室内开着冷气,但彼此身体上却都是汗,他一点点推进,任他平时再冷静寡淡,此刻也无计可施,只能用亲吻来安抚她,任何的语言在此刻都显得太苍白,也太多余。 他和她的第一次xing爱,建立在彼此的本能和懵懂上,没有任何花哨的技巧,有力的律动中带着尘世男女最原始的情感交流。 室内灯光在阿笙看来,有些朦胧,在天花板上轻轻摇晃着,伴随着撩人萎靡的欢爱声响,她温柔的笑了,于是那灯光也随着她,一荡一荡,无比舒展。 阿笙第一次:生涩,但迷失。 共赴云端的那一刻,他紧紧握住她的手,喘息和呻吟交缠在一起,她在炫目的白光过后看到他含笑的眸。 他拥着她,平息紊乱的呼吸, 指尖划过她的身体,柔声道:“身上的花更多了。” “……”阿笙只当自己断气了。 两人语,她生来不是善茬 更新时间:2014-6-159:32:33本章字数:4955 一朵小花,总要经过漫长的破土、萌芽,无数风雨洗礼才能绽放馥郁芬芳。 阿笙早晨醒来,阳光吝啬,尚且不肯照射入室,微有小风,卷动窗帘轻轻飘扬。 前不久陆子初起床,她还是知道的,但因为筋疲力尽,所以很快就又睡着了,此刻身旁空荡荡的,掀开薄被,身上红疹早已消褪,但全身上下全都是他制造的吻痕,最初入目的是胸前,然后是大腿…… 身上果真开满了花。 如果不是亲身体验,她绝对想不到清冷疏离的他在床上竟然会那么失控激烈枇。 朦胧记得,情潮涌动时,他注视着她,眸色虽然温柔,却被***占据。 对她,他是很有耐心的,动情亲吻她,虔诚而痴迷,只不过难免有些莽撞了,满身的红痕就是对他霸道强势下最真实的控诉铍。 xing爱是美好的,因为它能很轻易就被***所控制,并能在奔赴鱼水之欢时击垮一个人坚守经年的理智和冷漠。 所有灵魂上的交流,必须要经过身心各方面真正的契合,因为一往情深,所以才能感受到彼此间的相濡以沫。 昨夜,他帮她擦身体,白皙的身体上,欢爱的痕迹令他欲火难息,忍不住覆身而上,阿笙颤栗的同时实在经不起再三索取,讨饶说累了,他这才缓下动作来。 太困,阿笙记忆有些迷糊,醒来忆起,一度以为是幻听。 他似乎俯首在她耳畔,“知道我忍了多久吗?” 声音带着蛊惑,又轻又柔,她抬眸看他,那张清隽惊艳的脸庞上眸色漆黑深幽,嘴角上扬的姿势,让她仿佛看到了近在咫尺的花。 一直都知道,他对她是不同的,那种不同来源已久,从压制到隐忍,再到坦诚,他用温柔无声告诉她,如果她愿意,他的心甘情愿和痴情可以随时交付给她。 那句“知道我忍了多久吗?”浮现脑海,并未在她嘴角弥漫出笑意,更多的是感怀。 他尊重她,敬她爱她,从不逼迫,有的只是再简单不过的“要或不要”。 如此看来,陆子初应该是温润如玉的男子,因为他 足够绅士,但他的一举一动却分明透着隐忍城府和掠夺成性。 他不说,但她都明白,对于这段感情,他要的并不仅仅只是一个顾笙,而是一个可以和他血脉相连,精神相通的人。 她有很多不足,但她正在努力。 …… 早晨空气很清新,起床后阿笙走到阳台上,风吹拂在脸上很舒服,再看院子里的草坪和鲜花,皆是喜人之景。 这天早晨阿笙看到的第一人不是陆子初,而是吴奈。 穿着睡衣,米白色休闲松软衣料,一双白色家用拖鞋,推开客厅门走进自家花园时,手里还端着一杯咖啡。 此人刚刚晨起,有喝咖啡的习惯。 吴奈头发有些凌乱,但不减帅气,一边喝咖啡,一边低头研究花草,后来抬眸看到阿笙,先是一愣,随即就笑了,举了举咖啡杯:“要不要请你喝一杯?” “谢谢,不用。” 两分钟后,阿笙下楼,陆子初正在接电话,应该跟辩护案有关,修长的身影,单手撑着厨房吧台,安静的聆听着,兴是案件比较棘手,神情沉寂幽冷,一双漆黑的眸更是覆盖了一层薄冰。 阿笙站在楼梯口,一时没有再动,这时候的陆子初多少有些喜怒难测,一直都是知道的,他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好人,在刑事辩护领域里他的才能和“无情”同样出名。 尽管如此,陆子初还是听到了脚步声,朝阿笙望过去,手指敲了敲吧台桌面,阿笙走过去,隔着厨房吧台坐在他对面。 陆子初已经握住了她的手,有心结束通话:“暂时先这样,挂了。” 阿笙浑身酸痛的厉害,红疹事件再加上昨天晚上折腾了大半宿,她现在根本就是身心交瘁,眼见她打算趴在桌面上,被他眼尖发现制止了:“困的话,回房间好好睡一觉。” “还要上班。”单手撑着脸颊,阿笙朝厨房里看了一眼,闻到了一股淡淡的粥香,忽然感觉有点饿了。 陆子初笑了,眼神温柔:“有谁强迫你一定要去上班吗?” “我很自觉。”事实上,君尚今天上午要开会讨论案情,她对案件分析很感兴趣,不想错过。 陆子初看她颈侧印染着可疑的红痕,眸光闪了闪,过了几秒移开眸光,忍下心头悸动,轻声问她:“身体吃得消吗?” 阿笙脸颊发热,尽量言简意赅:“又酸又痛。” “下次我轻点。”摸了摸她的头,他说。 这人……阿笙脸色只怕比之前更红了。 …… 这天上午去君尚迟到了,阿笙在君尚不远处下车,对陆子初说:“我先进去,你晚点再进。” “我就那么见不得人?” 他好整以暇的坐在车里看她,深邃的眼睛里笑意深浓,阿笙被他看得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对她毕竟心存爱怜,放她离开前,陆子初声息缠绵:“晚上我们一起回望江苑。” 很久很久之后,阿笙低低的“嗯”了一声。 前往会议室,许晓正站在外面等她,见她来了,责备道:“怎么这么晚才来?人都到齐了,老板不喜职员没有时间观念,幸亏他今天还没来君尚,要不然就这么冒冒失失走进去,就算你是他学生,也一准儿遭殃。” “不好意思,以后我会注意。”许晓毕竟是为了她好,阿笙道歉也是应该的,可就在这时,一道熟悉的人影走了过来。 清隽疏离,拿着手机和车钥匙,如此优雅从容,正是陆子初。 男子经过许晓身边时,语气不冷不热:“别责备她,昨晚她和我在一起,今天不是有心迟到。” 几秒后,说这话的人早已走进会议室,只留下门外相对无言的两个人。 许晓震惊,阿笙无奈外加无语。 陆子初分明就是故意的,那么模棱两可的话语,拥有着庞大的想象空间,她早说过这人坏着呢! 许晓还以为自己刚才出现了幻听,问阿笙:“我是不是听错了?” 阿笙起先不说话,最后终是开口说道:“许姐,该进去了。” …… 会议室里隐隐透着不同寻常的躁动。 这次的会议主题围绕娱乐公司老总故意伤害罪拉开了序幕,陆子初听完叙述,认为案件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达不到定罪标准,示意下属可以朝“无罪”方向进行辩护。 会议上,刑事辩护总会带来异常尖锐的社会问题,众位律师侃侃而谈,口才卓越,往往能让无可辩驳的案件峰回路转,这时候人人都发表意见,只有前不久刚在刘禹案件中一鸣惊人的顾笙不说话,就难免引人侧目了。 人事部职员透露,阿笙简历上荣誉一大堆,从小到大都是学校校霸,年年稳拿第一,是个在学业方面很出色的人。 像她这种年纪,很难沉得住气,尤其是刚刚在业界小露名气的时候,但她却不卑不亢,能够听得进任何人的讲话,这是极其难得可贵的。 她还是数月前初进君尚的顾笙,沉默胜过语言,但偶尔抬眸看着发言方,那眼神会让对方觉得,对于他们的辩护路径,她是洞悉在心的。 陆子初几乎不询问阿笙的意见,偶尔目光落在她身上,也是老僧入定,没有任何情绪波动。 许晓受先前话语影响,不动声色的打量着两人,只能说两人还真是深藏不露,偶尔目光对视,阿笙移开的眸子里,似有波光湛湛,但如果仔细观察的话,陆子初微微收敛的眸子里似乎也开始有了笑意。 许晓头疼了,这两人正以别人无法理解的方式传递着……爱意? 许晓:“昨晚boss和你在一起,这说明了什么?” 阿笙:“许姐,我是这么想的,既然他能这么说,这就代表在君尚,你是他值得信任的人,要不然当初我来君尚,他也不会放心把我交给你。” 许晓很久都没有再说话,陆子初神秘女友掀开面纱,竟是顾笙。 是啊!不是顾笙,又能是谁呢?这女孩不简单,话里有话,暗喻许晓不要轻易摧毁了这份信任,对于这场情事,女孩希望她三箴其口。 顾笙从来都不是软柿子,许晓一直都是知道的。 t大风云人物,遭遇表白【4000】 更新时间:2014-6-1511:35:07本章字数:6370 多年后,连阿笙自己也想不明白,她在君尚工作好几个月,除了许晓之外,一直没有被人察觉出她和陆子初的关系,并不能归功于他们演技有多好,而是君尚陆续有案子进来,每个人都很忙,就连阿笙自己也是,刘禹案让她初露锋芒,前来君尚指名请她辩护的人陆续多了起来。 八月,温柔一下子沉潜在心湖里。 唇角的笑意和眼底流露出的情意,是时光厚待彼此遗留下来的馈赠,因为珍贵,所以才透着烟火人生。 所有的情爱累加在一起,并未打乱阿笙的学业轨迹和成长步伐,陆子初是一位好恋人,给她最充裕的时间来追求梦想,对于时间上的妥协,只要她需要,他可以无限度放宽。但他又是一个极会利用时间的人,堪称千年老狐狸,标准的表里不一。在君尚,人前和她淡漠相处,浅淡交谈,趁着无人,或他办公室,或她办公室 第 83 部分 ,亦或是走廊电梯里,逮着机会就会缠吻在一起。 后来,阿笙开始后悔自己那时候太过于忙碌学业,细算下来她和他的快乐时光也就那么一段,但她却把时间都给浪费了铍。 这话如果说给t大的学生听,他们也许会唏嘘感叹不已,因为那段时间在t大最风光无限的那个人是顾笙。 并非来源于陆子初,而是她的专业论文开始陆续在知名报刊或周刊上发表,引来业界前辈高度关注和赞赏枇。 刑事辩护出庭,她的名字开始出现在记者的笔下,有人说:小小年纪学识深厚,对于法学专业知识的运用炉火纯青,看似无解的案件,总能在她敬业的背后发生戏剧性的改变。 值得庆幸的是:在她接手的案件里,所付出的努力未曾获得不公平的判决。 令她遗憾的是:从事刑事辩护以来,这一路她走的太顺,因为有陆子初在,所以从未在刑辩的道路上磕磕绊绊过。 阿笙九月回校,才知道她成为了t大名人,出入校园,就连其他院系学生也都认识她,江宁告诉她,06年9月,t大男生聚集在一起谈论的热门话题不是楚楚,也不是江宁,更不是院系系花,而是顾笙。 阿笙出入君尚时间有限,若有案子,大都在外和辩护人见面详谈,一天时间里,唯有晚上可以和陆子初呆在望江苑里,度过安静的二人世界。 彼时她已经真正搬进望江苑,正式和他住在了一起,白天各忙各的,晚上柴米油盐,灯光下围坐,他给她默默夹菜,询问工作难处,若有三言两语浅淡解决,若没有便是无事一身轻,饭后像个孩子一样腻在他的腿上,有时候看电视,有时候看文件,总能很轻易就睡着。 她是不可能长时间安睡的,对她,他食髓知味,每天晚上把她带进***的沼泽地里,只要他愿意,房间任何一处都可以成为他们翻覆云雨的场地。 夜夜笙歌,让阿笙意识到他对她的身体是极为迷恋的。彼时他已能够很好的控制力道,避免在她身上制造痕迹,激情下的亲吻并不见得她会疼,但事后看到吻痕颜色加深,他是心存怜爱和心疼的。 也是在九月,陆子初从别人那里听说t大有学生公开和他叫板,发动情感攻势,想法设法试图追求阿笙。 这样的学生,不是一个两个,他听了,多是一笑了之。 也不能说陆少爷城府极深,他把一切归咎于未雨绸缪,甚少来校的陆少爷在九 月下旬来到了t大模拟法庭,虽然低调,却引起台下一阵***动。 陆少安坐观众席一角,静静的看着台上现况演习,并不知学生们不淡定,开始频频低头发起短信来。 “陆子初来模拟法庭了。”、“陆子初秘密看望女友,激动。”“陆子初来了,要不要过来?”诸如此类的短信经由手指一条条发出,后续影响力是惊人的。 有记者曾经问过顾笙,她在法庭上那么理智谨慎,言行老练,究竟来源于什么? 来源于模拟法庭,学生抽签扮演法官、原被告和辩护律师,所有的审判程序全都遵循现实展开。 阿笙做事向来很专注,纵使身为被告,面对原告律师言辞犀利,语气一如既往的平静,不起丝毫波澜。 人人看她专业深厚,表面风光,但陆子初看到的却是她背后需要付出的努力和汗水,清楚记得,那个孩子是怎么利用别人嬉闹玩耍时间躲在图书馆里背诵着厚厚的法学书籍,所有的光辉全都来自于努力,她是,他亦是。 模拟法庭演习结束,她远远看到坐在台下的他,眼里溢满了欢喜,快步走近,气息里有着紊乱的踪迹。 “怎么来了?”这话还有潜台词,来学校,怎么也不通知她一声呢? “来看你,自然是想你了。”他说得直接,她听得郝然,好在同学站的比较远,大概不会没有听见。 牵着她的手往门口走,十指交扣,引来周围一阵窃窃私语:“模拟法庭上表现还不错。” 能被陆子初赞赏夸奖,是很多学生的荣幸。 阿笙神色淡定,漆黑的眸子里却带着浅浅的笑意,如果知道他来了,她还可以表现的更好。 离开模拟法庭,这才意识到外面似乎聚集了很多人,大都是新面孔,一年级新生出于好奇陆子初是谁,但凡不嫌麻烦,都赶了过来。 阿笙其实是很想笑的,这架势都快赶上明星出游了。 对于他们来说,陆子初无疑是美好的,连带他身旁的阿笙也变得格外美好起来。 男子穿着黑衬衫,白色休闲裤,清俊优雅,就那么站在天地间,背景是恢宏庄严的模拟法庭,身旁是清冷沉静的t大学霸天才,这样一幅画面,不管从哪个角度望过去,都是美好的,也极为醒目。 和陆子初在一起久了,她逐渐开始明白,但凡陆子初出没的地方,饱受关注度是必然,她正在努力适应。 “演习结束,你原本要去哪儿?”他开口问她。 “图书馆。”事先和508舍友约好见面,她不确定陆子初来学校找她是否有事:“下午你有什么安排?” “有个案子需要我出庭。”两人就这么牵手走着,一路上引来不少人回头注视。 阿笙说:“好运。” 陆子初笑了一下,紧了紧她的手,如此又走了一段路,见她帆布鞋鞋带松散在一侧,就拉着她停了下来。 彼时篮球场附近,人来人往,他就那么旁若无人的蹲下身体帮她系鞋带,阿笙站在那里,白皙的脸上,隐有红晕浮现。 齐刷刷的视线射向她,无心查看别人,阿笙垂眸看着他,故作轻松道:“学校重地,注意影响。” 帮她系好鞋带,那人站起身,慢条斯理道:“我帮我女朋友系鞋带,犯法吗?” “……”不犯法,但他到时候离开学校,苦的那个人却是她。 图书馆门口,508舍友看到陆子初,自是十分兴奋。 陆子初脸上挂着浅浅的笑,简单打了声招呼,抬手很自然的放在了阿笙的肩上:“我晚上回去会比较晚,可以不用等我。” 一句话,可谓隐喻深浓。 阿笙只觉得陆子初掌心贴合着她的肩,烫人的很,反应还算镇定:“需要为你留晚饭吗?” “好。”陆子初眸中笑意加深,手离开她肩膀的同时,跟江宁等人告别,转身离开。 阿笙说过,陆子初这么一离开,受苦的那个人却是阿笙,果不其然,江宁等人双臂环胸,一脸坏笑的看着顾笙,嘴里不停的“哦”上“哦”下,再简单不过的一个单词,非要弄的跌宕起伏,神经兮兮。 江宁直接开门见山,眼里藏匿着小兴奋:“全垒打了吗?” 阿笙往图书馆走去,淡淡的甩了一句话过来:“怎么,有意见?” …… 陆子初在这件事情上有着小小的失算,他和阿笙感情再好,却无法制止别人追求阿笙。 研究院有位学长,某一日拿着一本书坐在阿笙对面,说了这么一句话:“顾笙,前些时候你出庭辩护,我特意赶过去看了看,不得不说,你真的很优秀。” 当时阿笙正在写论文,和一大堆专业词汇进行着拉锯战,只听到了学长的话,也没深想,点了一下头,道了声“谢谢”,此事也就被她抛在了 脑后。 学长坐了一会儿,直待他离开,坐在一旁的关童童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提醒阿笙:“人家在跟你表白呢?” “啊?什么?”她还有些搞不清状况。 关童童摇头,唉声叹气的拍了拍阿笙的肩:“没什么,你继续写。”她算是发现了,除了陆子初能搅动阿笙心湖之外,所有人在她看来都是浮云一朵。 有一必有二。 当又有追求者每天一束花开始送往508时,阿笙终于皱了眉。 那天,抱着花追上男孩,将花奉还,阿笙话语直截了当:“我有男朋友。” 男孩不以为意,认真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古词都搬出来了,阿笙静静的看了他一会儿,语调清凉:“抱歉,你好逑错了人。” 懒得多说,男孩也不嫌丢人,继续在她背后高喊爱情宣言:“顾笙,我不会放弃的,只要你一日不结婚,我就会永远追下去。” 薛明珠说:“这人完了,简直是中了魔怔,走火入魔了。” 走火入魔的那个人是江宁,听说她看上了一位历史系帅哥,这几天正在想方设法钓对方上钩。 追求者再次给阿笙送花时,江宁正在和关童童兴奋的商量着,怎么样才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制造出偶遇假象。 9月末,阿笙很不幸,因为这天追求者抱着一束花,在模拟法庭外面拦住了阿笙的去路,那么鲜艳的红玫瑰,想不吸引人注意都难。 有人吹口哨,这小子胆子大,陆子初的女朋友也敢抢,勇气可嘉! 这时有人看到人群外围的男子,顿时结巴起来,嘴张了张,愣是没开口唤出那人名字来。 “顾笙,我是真的喜欢你。” 诚挚感人的表白声传递进陆子初耳中,他笑了笑,正是这一笑,有人惊讶看向他的同时,下意识清出一条通道给他。 男孩看着突然现身的陆子初,有些意外,抱着花愣愣的站在那里。 阿笙小小蹙眉,今天可真热闹。 容不得她感慨万千,陆子初的手已经伸向她的颈后,指尖冰凉,轻轻抚摸着,惹得阿笙轻颤,那是她的敏感带。 “阿笙,有人追求你,这是你的福气。”冷清的嗓音从他嘴里徐徐道出,多少透着凉薄。 “也是你的福气。”她小声说了句。自夸一句,挑他当女朋友, 只能说明他眼光还不错。 陆子初失笑,顺势握住了她的手。 男孩一旁见了,眼红不已,看着陆子初不服气道:“您好,我叫冯续,我知道我各方面都不如您,但我对顾笙是真心的。” 阿笙终于坚信薛明珠的话是对的,这位叫冯续的男孩子,完全是中了魔怔。 闻言,陆子初嘴角依然挂着淡淡的笑,但阿笙知道,他越是平静,内心就越恼怒,这次他是真的生气了。 微笑,也需要付出代价 更新时间:2014-6-1516:14:40本章字数:4737 法律界,有人是这么评价陆子初的:清隽内敛,攻于心计,恶隐于善。 越是深沉的人,越是拥有无坚可摧的内心。 阿笙爱上陆子初,其实很简单:那天他安静从容的站在讲台上,瞬间就温热了她的双眼。 容貌惊艳的男子,谁都爱,她也是俗人一个,试想那日:如果陆子初容貌平庸,她还会多看他一眼吗枇? 答案是不会,但话说回来,这世上本就没有如果,她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就是那么完美的一个人。 认识他之后,她知道他并不完美,在这世上没有人是完美的,就连上帝也存有缺陷。 他戴着眼镜,儒雅中尽显学者风范,但就是那一层薄薄的镜片,遮挡了他的伪装,一旦卸下,法庭上的他儒雅尽散,那双深邃的眸子虽然充满了智慧和深沉,但却仿佛暗夜冰湖,藏匿着太多深不可测,没有敌手能经得起他长时间冷酷严峻的注视…… 拨开爱情云雾,阿笙在君尚看到了不一样的陆子初铍。 都说君尚拥有一支配合默契的精英律师辩护团队,若是碰到棘手案件,必定集体作战。外界把他们夸大到了神人地步,6月阿笙走近君尚,第一次目睹陆子初的雷厉风行,对于她来说,那时候的陆子初是陌生的。 他是一位真正的天才,拥有着与生俱来的天赋,这种天赋并不单单适用于刑事辩护,挪用到金融业同样适用。因为他深谙入世之道,懂得如何在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中扩充野心的同时独善其身。 许晓曾对阿笙戏言过:“其实我教不了你任何东西,真正能教你东西的人是boss。” 这话,许晓并非谦虚,楚培华是陆子初的启蒙恩师,那样一位业界前辈,曾经对他的下属这么形容过陆子初:“如果 在法庭上和君尚那位狭路相逢,一定要谨记不能慌。” 阿笙看过几场陆子初的刑事辩护案,他是一个部署周全的人,看似漫不经心,却能出其不意的提出精辟问题杀的对方措手不及。 他精通心理学,身边还有一位心理学好友,譬如说吴奈。所以在法庭上,他能很精准的揣测出原被告的心理变迁,但凡跟案件有关的人,似乎都被他操控在内,于是楚培华对记者这么说道:“跟陆子初打交道那么久,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越是棘手的案件,他越是能够很轻易就抓到主控权,如果他在这样的案件中镇定自若,处变不惊,那么恭喜你,这场辩护案,他胜券在握。” 这话,阿笙并不反驳,有一点楚培华没注意到,陆子初对人言辞犀利之前,嘴角会适时的扬起一抹浅笑。 现如今他也是这么对待冯续的。 众目睽睽之下,他含笑看着冯续:“你说你对阿笙是真心的,那么你能为她做些什么呢?” 冯续鼓足勇气,不甘示弱的盯着陆子初:“我可以把最好的一切都给她。” 阿笙接近无语,冯续大概以为,他喜欢她,她就一定会喜欢他,什么逻辑? 逆着光,陆子初表情难测,语调凉薄:“刚才是你自己说的,你各方面都不如我,既然不如我,又怎么能确定你给她的都是最好的呢?” 冯续被陆子初逼急了,心绪难平:“我现在不如你,但几年之后就难说了。” 此话一出,周围笑声不断,嘘声更是此起彼伏,这孩子吹牛当真是吹大了,就算他走了狗屎运,很多方面都强过陆子初,但身高、容貌、学识却是难以匹及的,不过也难说,整容弥补?有人闲着没事,认真想了想,最后还是摇头,其他方面都可以勉强找借口持平,但身高……冯续不可能每天踩着高跷生活吧? “几年?”陆子初微微眯起眼睛,轮廓冷峻清晰,宛如刀刻:“我现在就可以给她最好的一切,她又何必为了一个她不爱的人虚等好几年呢?” 冯续在陆子初那里受挫,又把目光移向阿笙,希冀道:“你爱他?” 听到这样的问话,阿笙觉得好笑,冯续追了她好几天了,现在才想起来问这个问题吗? 抬眸看了一眼陆子初,陆子初眼睛里的戾气让她隐隐发怵,阿笙唯恐闹出什么事情,连累陆子初名声 第 84 部分 有染。 紧了紧陆子初的手,阿笙对冯续说道:“他是我男朋友,我自然爱他。你喜欢我,我很感激,但是同学,你不理会我的拒绝,坚持送花给我,这对我来说是很困扰的一件事情。大家都是校友,抬头不见低头见,如果你想和我成为朋友,我欢迎,但如果是恋人,不好意思,就算你再优秀,我也不会接受你,因为我已经有了陆子初,我也只要他。” 这是阿笙第一次在人前表露心迹,而且还是在学生面前,闻听她的话,宛如有决堤的江水在陆子初的心头肆意奔腾,感动来的太突然,反而有些猝不及防,交握的手指间似有温情传递,有些话不说,她都懂。 阿笙的话无疑击垮了冯续最脆弱的心防,只见他拿着花,挫败的站在那里不动,也不说话。 陆子初牵着阿笙的手就往外走,却因冯续的话止了步。 冯续这人还真是阴魂不散,好不容易太平无事了,谁知他又来了句:“如果有一天有人比你更爱顾笙,你愿意放手吗?” 那是阿笙第一次目睹陆子初的眼神究竟可以有多阴戾,盯着冯续,令人不寒而栗,冯续也是在这个时候才有了一丝紧张和害怕。 围观众人都以为会出事,就连阿笙也是这么认为的,但他们忽视了陆子初的自制力,他没忘记这里是学校,他曾经的身份不允许他做出失礼的事情来。 “能轻易放手的,还能称之为爱吗?”说这话时已经没有了最初的怒气,顷刻间他又是那个温情中带着依稀冷漠的陆子初。 这一次,冯续终于不再说话,眼睁睁看着陆子初和顾笙从他面前走远,有同学拍了拍他的肩:“同学,你行啊!敢跟陆子初叫板,不简单啊!” 不简单吗?冯续看着周围哄笑散场的校友,他似乎闹了一个大笑话。 …… 林荫大道上,陆子初步伐与往日相比明显急躁了许多。 “子初,这事不怨我。”阿笙自己也觉得很委屈,她拒绝过,但那人不听,她有什么办法。 瞬间有怒火,陡然间窜至心间。 步子骤然停下,阿笙始料不及,就那么硬生生的撞在了他的怀里。 “顾笙,你最好离那些追求者远一点,下次再让我看到,不饶你。” 满腔的愤怒,因为不知从何宣泄,所以嗓音里才会溢出显而易见的怒气,清隽的脸庞上更是笼罩了一层寒冰。 为什么听他充满怒意的徐徐道来,她的心反倒像是被人用温水浸润过? 阿笙抬眸,陆子初正站在她面前,身影挺拔如竹,透着冷寒……冰冷愤怒之余,又何尝不是别样的温情? 都说他是个面对突发事件都能保持冷静的人,唯有面对她,情绪里总会不期然沾染了尘世间的七情六欲。 换个角度想,他若不在乎,又何需生气? 他叫她“顾笙”,虽然不如“阿笙”缱绻,但却宛如巨石投落深湖,余音盘旋,经久不息。 陆子初垂眸看她,见她嘴角笑容荡漾,当即皱了眉:“笑什么?” 阿笙若有所思:“你是不是吃醋了?” 某人挑眉,意味不明的看了她一眼,那一眼似乎是在告诉阿笙:我会吃醋?开玩笑。 阿笙也不拆穿他,谁还没有遇事死撑的时候? …… 这天回到望江苑,他确实没怎么轻饶她,刚进门,直接在客厅里撩起她的衣服,扣子尚且没有全部解开,手已经霸道的覆在了她胸前的柔软上。 那个吻极具掠夺性,吻得她唇瓣都在疼,她笑,果真坐实了“妖精”罪名。 当炙热的***埋在她身体里面时,看着微微颤抖的她,他笑得撩人:“继续笑,我倒要看看你能笑到什么时候。” 原来有时候笑得太过火,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无助迎合着他,当他把***推进最深处,致命的快感在身体里瞬间引爆,在一片看不到边际的浪潮里,陆子初微喘的声音缓缓响起,沙哑低靡:“你记住,你是我的,一辈子。” 混沌的世界里,阿笙手指滑入他汗湿的发间,无声笑了。 一辈子,他和她,这样的词汇连接在一切,总归是心向朝阳的。 婉拒,你要不要嫁给我 更新时间:2014-6-1610:16:45本章字数:4707 冯续风波发生后,望江苑春意正浓,楚家气氛却有些怪。 那一幕,楚楚也看到了,她没想到陆子初那么清高孤傲的一个人,有一天会为了顾笙当着那么多学生的面险些跟冯续起了冲突。 之前的“一时新鲜”、“他迟早都是跟顾笙分手”,现如今看来似乎只是她自欺欺人的一场梦。 06年夏,楚楚法学本科毕业,暑假参加司法考试,同样作为推免生进入法学研 究院,她自认不比顾笙差,但一年差距,生生拉开了彼此的距离。 这天的她心情低落到了谷底,没有和同学外出聚餐,而是自己打车回到了家里枇。 父亲楚培华刚结束一起辩护案,所以这几天正是休息期,一天到晚几乎都在家里呆着。 楚楚回来时,他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报纸上有一篇学术报告,写的挺好的,阅读的时候,楚培华颇为欣赏,但看到名字时,微微皱了眉:顾笙铍。 这名字,太熟悉了。 门口有了动静,楚楚抱着书,看到楚培华,先是叫了声“爸”,然后径直往楼上走去。 楚培华坐在沙发上,扭头看她:“一会儿就下来,马上就要吃饭了。” 楚楚没回头,道了一声“没胃口”就在楼梯转弯处隐没了身影。 在父母面前,身为儿女都有任性的那一面,人前伪装可以在他们面前肆无忌惮的展露而出,楚培华猜想女儿有心事,上楼打开楚楚的门,就见她趴在床上无声抹眼泪。 楚培华沉了眸,坐在一旁不说话了,女儿是很少在人前流泪的,因为她生来就要什么有什么,而他也给她最好的一切。通常无视一切的人,是很少会被外界影响的,但楚培华心里比任何人都清楚,能够影响她的人和事还是有的,比如说陆子初。 跟陆子初有关吗? 楚培华看着楚楚:“楚楚,哭泣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楚楚抬起泪眼迎视楚培华,近乎自嘲道:“那你说怎么办?我究竟要怎么做,才能让陆子初回心转意,喜欢上我?” 果真是陆子初,楚培华没吭声,又在楚楚房间里坐了一会儿,任由她哭,这泪想必在外忍了很久,他越是劝解,她只怕会越哭越凶。 下楼时,妻子已经端菜上桌了,问他:“楚楚呢?怎么没下楼?” 楚培华也没多说什么,让妻子上楼看看她,回到书房,想了想拨通了陆子初的电话。 彼时望江苑,刚被激情潮水冲刷过的阿笙,缩在陆子初怀里睡着了,床头手机响起的时候,陆子初看了一眼来电显示,眸色微敛,说了声“等等”,垂眸看向躺在他臂弯里熟睡的阿笙,小心翼翼的移走了手臂。 陆子初穿上睡袍,起身下床,走到隔壁书房,关了门,这才开始说话。 楚培华的电话,无非是闲话家常,问完陆子初最近工作是否忙碌,又特意询问了陆 昌平和韩淑慧身体怎么样? 对于楚培华,毕竟是长辈,陆子初还是很有耐心的,末了说道:“楚叔叔,我们不是外人,有什么事情您就直说吧!” 楚培华似乎一直在等陆子初这句话,闻言无声笑了,语气放缓,犹豫道:“是有关于楚楚的,她不是正在攻读研究院吗?学校平时会组织学生前往律师事务所观摩学习,她自己也想去事务所一边工作,一边累积经验,思来想去,我觉得君尚最适合她,她一向敬重你,如果到了君尚,一定能在你那里受益匪浅。” 陆子初看着书房某一角,那里挂着一幅书法作品,只有一个字,却异常醒目:粥。 那是顾行远送给他的书法作品。 陆子初语气颇为平淡:“楚叔叔说笑了,君尚在业界隶属后辈,团队还比较年轻,不似华跃事务所,那里聚集着众多老前辈,楚楚想去事务所实习,累积经验挺好的,我若是为了她好,就不应该支持她来君尚。您是她父亲,以后楚楚接手华跃事务所,在此之前必定有很多东西需要学,再说您经验非常丰富,由您带着她,她才真的是受益匪浅。” 楚培华在电话那头笑了:“子初,你说这话不是在笑话你楚叔叔吗?君尚如果不如华跃,也不可能每次对峙的时候,胜诉的时候多,败诉的时候少,君尚正是因为年轻,所有才有发展空间,不似华跃,到了一定瓶颈,想拼也拼不动了。” 陆子初看着窗外夜景,暮色深沉,转眸看了看壁钟时间,已经快八点了。 陆子初抬手按了按眉角:“楚叔叔谦虚了,您是我启蒙老师,在刑事辩护方面,我有很多东西都是跟您学的,楚楚来到君尚,有所成就还好,倘若不如在华跃成长前景好,那我不是在害楚楚吗?” 楚培华一时没说话,过了几秒,方才笑道:“你说的也有道理,我再找楚楚好好商量一下吧!看她的意思,如果,我是说如果啊!如果楚楚想去君尚,还请你看在我的面子上,凡事多提点。” “应该的。” 不管这是不是楚培华自己顺着台阶下,基于楚培华和陆家的渊源,陆子初都不便再多说什么,言尽于此,倘若楚楚执意要来君尚,他总不能赶她出去吧? …… 楚家,楚培华挂了电话,气愤的把手机甩在了书桌上,“砰”的一声响,惊着了刚被妻子劝下楼的楚楚。 “爸,你怎么了?” 楚培华回头,就看到了站 在门口的楚楚,抿唇不语,过了一会儿才说:“我刚给陆子初打电话,提议让你去君尚实习。” 楚楚睫毛颤动了一下,低低的应了一声,低头不吭声。 “被他婉拒了。”楚培华面无表情道。 楚楚惊愕抬头,不敢置信的看着楚培华,那句话宛如蝎子倒钩,毫不留情的朝她意识刺了过来。 楚培华转身,走到窗前,不再看楚楚,但略冷的声音却缓缓传来:“楚楚,爸爸这一生从未向人认输过,我们楚家虽不如陆家背景硬,但想要找到一个和陆子初不相上下的女婿还是可以的,你就那么非他不可吗?” 楚培华原想让女儿前往君尚,和陆子初接触多了,主动争取之下说不定事情会有转机,但被后辈拒绝,这还是第一次,面上岂止是无光?而且那个人还是他曾提点过的陆子初…… 楚楚指甲掐在掌心里,痛意尖锐,袭卷着内心最柔软的角落。 她确实是非他不可,但她也有自尊,被人婉拒,怎能腆着脸走进君尚大门? 陆子初,陆子初……他和她自小就认识,他怎么能因为一个顾笙,就这么不念旧情的对待她? 一句“被他婉拒了”成全了顾笙嘴角的笑,却斩断她的后路,不给她留有丝毫念想。 楚楚眼中最后一丝光彩悄然消散,她是楚家人,父亲因她颜面受损,她理应对陆子初死心,但怎么甘心呢? 喜欢他多年,她做不到说忘就忘。 …… 望江苑,陆子初回到卧室,见阿笙还在睡,就换了一身家居服离开了卧室。 下楼做了晚餐,端上楼,放在了床头,把灯光调大了一些。 她皮肤很白,却因为他之前抚过她身体,上面有着淡淡的绯红色,就连耳朵也是红的……陆子初眸色暗沉,凑到她耳边,恶意咬着她的唇,轻声唤她的名字:“阿笙……” 她听到了,似是觉得痒,伸手捂着耳朵,把脸埋在枕头里继续睡。 目睹她的小动作,陆子初笑了。 “起床看看,外面下雨了。”他静静地看着她,笑着说。 他这么一说,她果真睁开了眸子,略显迷蒙的眸却因为灯光的缘故,漆黑而平静,宛如山泉小溪,散发着淡淡的光。 “我看过天气预报,这几天都没雨。”说这话时,她翻过身,却觉得胸前一凉,这才意识到身上没穿衣服,下 意识拉高被子,往被子里缩了缩。 陆子初挑了挑眉,“你身上有什么地方我没摸过,没亲过?” 阿笙脸红的仿佛能滴出血来。 陆子初笑笑,起身找了一件睡衣,帮她穿上时,一双手没少占她便宜,到最后看着靠在他臂弯里羞恼的她,眸中升起笑意,低头吻住她的唇,在她被他吻得晕头转向时,陆子初问她:“硕士毕业后,你要不要嫁给我?” 阿笙,子初曾有喜欢的对象 更新时间:2014-6-1611:08:26本章字数:4981 那晚,阿笙看着陆子初,看他白皙清隽的脸庞,看他灯光下潋滟流转的眸,在那样一个静谧美好的夜晚里,男子茕茕优雅,只消一眼,就再也难以摈弃在记忆之外。 和夜晚的痴缠掠夺不同,他说那句话的时候,眼眸里是满满的赤诚和浓浓的情义。 阿笙是愿意嫁给他的,但嫁给他之前,家人的祝福也尤为重要。 忙碌间隙,她会前去看望韩老太太,老太太对她的态度始终都是淡淡的,但老人是喜欢她的,她能感觉的出来。 后来老太太私底下对陆子初说:“阿笙顾家,也很乖,这点挺好的。” 在阿笙看来,老太太是个寡言的人,很少会絮絮叨叨,所以有时候说出来的话才会觉得受益匪浅。 这日去见老太太,她正在做手工,很好看的玻璃瓶子摆放在地毯上,旁边有着各种晒干的花瓣,还有一些干枯的植物小标本。 阿笙脱了鞋,在她对面坐下帮忙,老太太一会儿唤她拿剪刀过来,一会儿唤她找细碎的小花布…… 纵使这般,来来回回跑了好几趟,老太太还嘀咕着她动作太慢,阿笙听了心里却是欢喜的,有时候被人唠叨,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对于她来说,幸福就是平凡而琐碎的日常小事。只有生活简单了,才会觉得温暖。 后来,有很多事情虽然被时光打磨消逝,但老太太和她相处的点滴却在阿笙记忆里留下了惊鸿掠影。 日落晚霞,朴素的院落,满院的蔬菜……时刻想起,到最后慢慢的就被她珍藏在了心田里铍。 老太太问阿笙为什么喜欢陆子初。 这个问题,阿笙不好回答,但想了想,还是选了一个稳妥的答案,她说:“他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 因为有魅力,所 以才会吸引她的目光,继而 第 85 部分 爱上他。 老太太看了阿笙一眼,方才继续低头做手工,她说:“你要明白,男人之所以有魅力,全都来自于他的***。越有***值的男人,他的魅力就会越大。其实男人和女人一样,***的背后代表了心机、谎言、无情和利用,如果你觉得那个人很有魅力,那么只需爱他的表面,因为荣耀魅力的背后其实大都不堪入目。” 初听,会想老太太怎么能这么评价自己的外孙,但仔细想来,阿笙忽然明白了。 生活上,她和陆子初都想成为天使,每一日都柔软和暖,但事业版图上却因为职业关系,容不得他们太过心软,所谓的是非在他们看来远不及法律有温度,他们拿法律来解决问题,有时候帮杀人犯辩护减轻刑罚,在别人看来并非是人人都能理解的,要不然也不会有人评价陆子初“恶隐于善”。 老太太说那番话,其实是话里有话,老太太希望阿笙能够看清事情本质,爱上陆子初好的那一面,也应该包容他所有好的反面。 阿笙把绳子在玻璃瓶上打结,对老太太说了这么一句话:“外婆,人生道路上,我想和子初走成永远。” 老太太有着韩家人的特质,偶露冷漠,可就连这丝极其难以拿捏的冷漠,也能做到无声无息,但那天听到阿笙的话,眼角分明有着清晰的脉络。 这天回去,坐在公交车上看t市繁华街道,人来人往,看小孩排队有序过马路,看老人接头遛狗,看情侣牵手漫步,看少年少女一群说笑走过…… 忽然想到了一句话:世界其实都是一样的,这个世界在你眼中是什么样,取决于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9月末,阿笙脸贴着公交车窗,感受着落日余晖,余温烫红了她的脸,也温热了她的心。 …… 这天,陆子初回到望江苑,随行的人还有石涛和吴奈。 打开门,陆子初这边还没来得及换鞋,就看到阿笙正站在取书梯子上往吊篮一侧挂瓶子,身体倾向一旁,陆子初看得心惊胆颤,把车钥匙甩在玄关一旁,快步朝她走去。 陆子初踩了一层梯子,就把她拦腰抱了下来:“干什么呢?知不知道刚才有多危险?” 阿笙把手中的瓶子伸到他面前:“你看,这是我和外婆下午一起做的,里面装了很多花,五颜六色的,是不是很好看?” 陆子初松开她,皱眉道:“好看归好看,以后我没在家,这么危险的事情不 要再做了。” “那你帮我挂上去。”阿笙把瓶子交给陆子初。 陆子初踩上梯子,对她说:“吴奈和石涛来了,你招待一下。” “啊?”阿笙回头,果真看到站在玄关处含笑看着他们的石涛和吴奈,见他们眸子里一片坏笑,阿笙小声埋怨陆子初:“你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 陆子初站在梯子上,扫了眼阿笙,他也要有时间告诉她才行,虽然很高兴看到她布置他们生活的家,但……或许他该把梯子清理出去,免得她趁他不注意再次爬到梯子上。 对于吴奈和石涛的喜好,阿笙自是很清楚。 给吴奈冲了一杯咖啡,给石涛沏了一杯绿茶。 袋装咖啡,没有吴奈家那么夸张,吴奈家有专门的咖啡机,磨咖啡工具一应俱全,架子上更是摆放着各种咖啡豆,以后不当医生,改行卖咖啡绝对顾客爆满。 只能说吴奈这人比较挑,喝了一口咖啡,就对阿笙说道:“杂味太重,一点也不滑腻爽口。” 阿笙失言,该怎么说呢?她和陆子初都很少喝咖啡,所以只备了速溶咖啡,自是比不上现磨咖啡有味道了。 “要不,改喝茶吧!”阿笙说。 “好啊!”吴奈这边刚要放下咖啡,就收到了陆子初冷冷一瞥,连忙拿起咖啡杯,改了口:“算了,其实偶尔喝喝速溶咖啡也不错。” 石涛最近接了一个案子,正在和陆子初坐在一旁探讨案件,吴奈打开了电视,电视里正在播放着模特大赛。 三点式泳装,一个个踩着高跟鞋正在t台上走秀。 男人似乎偏爱看这类节目,至少吴奈双臂环胸坐在沙发上,静静的看着,没有换台的意思。 吴奈对此颇有研究,跟阿笙探讨哪个模特身体结构好,哪个走路娇柔做作……其实这些话,阿笙并不见得就乐意听,不得不承认,有点小尴尬。 “子初有没有对你说过,他比较喜欢吕燕。”吴奈忽然蹦出来这么一句话。 阿笙微愣,问吴奈:“模特吕燕?” 阿笙对超模界其实一无所知,知道吕燕全都来自于顾城和许飞。也曾看过吕燕2000年的获奖照片,听说那年世界超模大赛爆了大冷门,丑小鸭一跃获得了亚军。如今听到陆子初喜欢吕燕,老实说阿笙是比较意外的,之前从未想过他有欣赏的对象。 其实事实并非如此。 那年,吴奈去国外看望陆子初,路上看到吕燕的宣传海报,就随口问了陆子初一句:“美吗?” “还行。”陆子初压根就没看向海报,一路上都在修改辩护词,人家忙着呢! 吴奈见他这么敷衍,在手机上翻找出吕燕的照片送到陆子初面前:“我说你能不能尊重我一次,至少也要看一眼再说,ok?” 于是送到眼前的照片,陆子初看了一眼,回应简洁:“好。” “你还能再敷衍一点吗?”吴奈面无表情的看着陆子初。 于是某人叹了一口气,认真的看了看那张照片,对吴奈说:“笑起来很干净。” 吕燕确实很迷人,但吴奈就这么误解陆子初的话,认定陆子初喜欢的女模特是吕燕,如今就这么讲给阿笙听,也不知道坐在藤椅上的男子会怎么想? 陆子初手指翻动着石涛收集的新证据,淡淡的看着,眸光不经意掠过客厅,就见吴奈凑近阿笙,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惹得阿笙低头微微含笑。 陆子初拿起一旁的杯子喝了一口茶,不动声色的看着他们,石涛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笑了。 吴奈撞枪口上了。 就那么静静的看了一会,眼见吴奈越说越嗨,单手撑着沙发背,那姿势倒像是把阿笙圈在了怀里,某人终于皱了眉,“啪嗒”一声放下杯子,起了身。 石涛忍着笑:“还没商量出结果呢!” “你不饿?”声音微凉。 陆子初走出客厅,快到厨房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客厅里的两人,平淡的喊道:“阿笙,过来帮帮我。” 那天阿笙帮忙做菜,发现醋没了,陆子初开车去买,超市排队付款,有女人看到他叽叽喳喳议论开了:“这人好帅。” 好帅的人看到收银台旁边的货架上摆放着杜蕾斯,随手拿起一盒,和那瓶醋一起结了帐。 简单素雅,这个孩子很美丽 更新时间:2014-6-1710:01:39本章字数:4976 十一假期,陆子初原本计划来一次远行,只有他和阿笙,但老太太身体不好,未能如愿,最终难以成行。 一起看望老太太,那天没有开车,阳光非常好,穿过道路两旁的树干枝条,投落在地上光影斑驳枇。 陆子初放柔了声音:“阿笙,下次我们再一起外出旅行。” “好。” 简单的对话之后,他就那么静静的牵着她,不再有任何语言,却有无需言明的东西在身体里蔓延着。 一条隐约可见尽头的路,似乎只要他们愿意,就可以一直这么走下去。 …… 老太太虽然病恹恹的,精神不太好,但却是闲不下来的人,窝在沙发上,做着令她无比欢喜的手工:铺好布,画好尺寸,剪刀裁剪,如此简单,却又如此生动鲜活。 老太太是个倔强的人,不愿承认自己生病,见他们赖在家里不走,就摆手道:“走啦,走啦,没病也被你们瞧出有病了。” 于是,陆子初只能带着阿笙离开,纵使如此,每日都要抽空过来看看,方才安心。老人上了年纪,经不起折腾铍。 其实远行搁置,滞留t市挺好的,俗世红尘,幸福有时候可以很简单。 他们会像别的情侣一样,散步约会,有时间的话用心布置一次烛光晚餐。 陆子初并不是一个太会制造惊喜的人,她说她喜欢小向日葵,于是小向日葵就成为了她的专属花朵,用餐或是每次回来,她的面前总会出现一片醒目的黄。 接过花束,阿笙抬眸看着送花的男人,语言忽然变得很迟钝,也很贫瘠,于是只能笑笑,对他说:“我很喜欢。” “要插起来,否则容易枯萎。”他含笑提醒她,这就是顾笙,笑容纯净,面对他时常会流露出小羞涩,他看着心内总是爱怜倍生。 “我去找瓶子。”话落间,她已经抱着花起身离开,走动间,长裙荡漾,侧脸沉静美好。 他看着她把小向日葵插在玻璃器皿里,认真的往里面倒入清水,他想这样一场景,一幅画,是值得他珍藏一辈子的。 他喜欢她,就连她煮茶间隙坐在一旁看书,专注写论文,拿着笔发呆……他都觉得漫漫人生,他完全可以就这么看上一辈子。 很多时候,他们各自忙碌,互不打扰,却会在忙完后给对方泡上一杯茶,做好饭菜等待对方忙完,一起坐在餐桌前用餐。 当然很多时候他们会一起做菜,满厨房香气,美味绕鼻,自是惬意无比。 十一假期第三天,阳光明媚的下午,他们外出看了一场老电影,有些年代了,黑白色彩,那天满座,慵懒恬淡之余,弥漫着尘世温馨。 陆子初偶尔会外出,但大部分时间几乎都是和阿笙一起度过的。 阿笙开玩笑问他:“天天腻在一起,有一天你厌弃我怎么办?” 他听了,平静无波的看上她一会儿,然后抬手示意她过来,待她走近,便会伸手扣住她的后脑,薄唇亲密的贴合着她的唇,温情的攻城略地。 是的,他总能把霸道的事情做得很温情,她被蛊惑的同时,早已无力招架。 一夜欢爱,翌日总会被他厮磨在床上,挨近中午,才肯放她下床。 吴奈说:“别人谈恋爱,越谈越淡,从没见过你们这样的。” 他们的爱情在别人眼中是什么样的呢?阿笙坐在书房里写论文的时候,还在想这个问题,陆子初处于休息期,原本坐在书房里看书陪她,此刻却躺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似是睡着了。 拿了一条毛毯盖在他身上,他没睡着,因为在她撤手离开时,他已经伸手牢牢握住了她的手。 “陪我睡。”他说。 书房沙发空间有限,他便把她抱到身上躺好,阿笙就那么趴在他身上,问他:“你会不会不舒服?” “不会。”他调整了一下姿势,让她更舒服的靠着他:“晚餐去外面吃。” “还是在家里吃吧!”她略显俏皮道:“你做,我吃。” “好。”他轻轻的应。 暖暖的阳光照进书房,被百叶窗分割成细碎的光影,书桌上放着一只花瓶,里面插着几支小向日葵,沐浴在光影中,投射出浅浅的阴影。 靠在陆子初的怀里,聆听着他的心跳声,阿笙眼见阳光照在他的脸上,支着下巴,抬手遮住了他的眼睛。 被覆盖双眸的陆子初,只觉有淡淡的清香从阿笙手心里散发而出,幽幽心醉,有笑容浅浅爬上嘴角:“不累吗?” “不累。” 确实不累,她只是有点小困,阿笙原本没有睡意,但靠在陆子初的怀里,睡意悄然袭来,那天下午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成了妖精女鬼。 醒来觉得,妖精女鬼其实也不错。因为她想到了白素贞,为了许仙,从此交付出所有,纠缠不休。 如果这就是爱情,她能为爱情做到什么程度呢? 她是愿意为陆子初交付所有的。 …… 这天看望老太太,没想到陆昌平和韩淑慧也在。 阿笙想起那日韩淑慧对她说的话,心里没有波动是假的,但在人前不 便多说什么。她可以在韩淑慧没接受她之前,不出现在韩淑慧面前,但却不能当着所有人的面冒冒失失的离开,这太突兀,也太难自圆其说了。 他们去之前,陆昌平正在提笔作画,韩老爷子去世之前喜欢作画,家里收集了不少墨宝,陆昌平正好有朋友要过生,便想送上一幅画给对方,于是就借着韩老爷子的画具作起画来。 阿笙正纠结着该怎么和韩淑慧说话,就听到陆昌平温声唤她过去。 原来陆昌平作画题词完,询问陆子初的意见,陆子初声音平稳的说了一句话:“画还可以,字……不及阿笙。” 听说阿笙书法不错,陆昌平有了兴致,这才把她叫过来,让她写上一幅开开眼界。 陆昌平开了口,阿笙推辞不得,提笔正欲落定,又听陆昌平问她:“以前学过画画吗?” 阿笙说:“看爷爷画过。” 陆昌平听她这么一说,知道小姑娘谦虚了,就站在一旁看着她:“那就画一幅吧!” 阿笙是有些紧张的,彼时韩老太太也拉着韩淑慧走了过来,那么多双眼睛看着,她若能心无杂念落笔作画,那才真的算有本事。 抬眸看了一眼陆子初,他对她笑笑,平静温润,于是那天上午,她手中的笔墨在他给予的笑容里素雅的盛开着。 陆子初为她研的墨,都是喜欢古老传统文化的人,乌黑的砚台衬得他手指格外修长白皙,阿笙性子也安定下来,随性作画,那一刻她把陆子初看成了夏末青竹,其实比起青竹,她更想画他。 那是一幅水墨画,寥寥几笔,看似简单,却把青竹勾勒的异常清高孤傲,淡雅矜贵,黑白分明,相映成趣。 阿笙提笔落字:无人赏高节,徒自抱贞心。 陆昌平看了,说这画作得好,词也选的对。对于顾笙,他是越看越喜欢。 中午做饭,韩老太太说:“阿慧,你没看出来吗?子初是很喜欢她的。” 她是他母亲,怎会没有看出来? 她一直以为,矜持的花朵无法开在沉默的枝桠上。子初是沉默的枝桠,顾笙是矜持的花朵。 但子初不再沉默,因为顾笙喜欢听他说话;顾笙也不再矜持,因为子初喜欢看她微笑。 不期然想起作画完毕,顾笙把笔搁置在砚台上,手侧沾染了乌黑的墨迹,她自己尚未察觉到,已经有人握住了她的手,抽出一旁的纸巾旁若无人的帮她 擦拭着。 那个人是陆子初。 在那么多人面前,顾笙有些不自然,看向陆子初,眼眸清 第 86 部分 澈静谧,隐带羞涩,陆子初帮她擦手的时候,睫毛轻轻颤动着,像是秋日飞舞的蝴蝶,更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 韩淑慧也是在那个时候才发现,这个女孩是美丽的,站在陆子初身旁,依然能够散发出夺目的光芒。 …… 那天回去,陆昌平对韩淑慧说:“其实抛开顾清欢不谈,顾笙这孩子是真的无可挑剔,你看她作画写字,可见受家庭熏陶很深。画能反映出一个人,这孩子简单素净,挺好的。” 韩淑慧没说话,表面风平浪静,内心却早已汹涌泛滥。 10月,有客登门造访 更新时间:2014-6-1711:12:12本章字数:4974 十一假期完毕,阿笙给依依打电话,关机。后来又把电话打给刘妈妈,才得知依依外出旅游去了。 10月12日那天,阿笙在鑫耀附近办事,给姑姑到了电话,中午一起吃饭,阿笙见她面色不太好,就问她是否生病了? 姑姑笑着说:“最近工作太忙,作息混乱,等忙完这阵子就好了。” 阿笙明白鑫耀对姑姑究竟意味着什么,那是韩永信的事业,她自是看得很重。劝她注意身体之类的话语,想必说了,她也不会多加理会枇。 用餐途中接到关童童的电话,对方有气无力道:“阿笙,你有空的话过来看看江宁,她被历史系帅哥抛弃了,我和明珠怎么都劝不住。” 阿笙问了地址,然后说:“我一会儿过去。” 挂了电话,姑姑问:“有约?” “同学有事找我。铍” 姑姑饭量很小,简单吃了几口就没了胃口,喝着水,静静的看着阿笙吃,“你和子初最近怎么样?” 阿笙说:“挺好的。” 姑姑继续问:“有没有想过结婚这件事?” 阿笙沉默的吃着食物,过了一会儿才说:“姑姑,我现在还小,结婚这事我不急。” “子初也不急吗?” 阿笙不说话了,韩淑慧不接受她之前,她压根就没想过结婚这件事。婚姻看似只是两个人的事,但真正结合在一起之后,需要顾虑的枝枝蔓蔓实在是太多了。 韩淑慧不接受她,迟早都会成为婚姻路上的隐忧。 又是好一阵沉默,姑姑终于再次开口,声音却是紧窒了许多:“陆昌平不同 意?” “没有,陆叔叔对我很好。” 姑姑抿唇不说话,垂眸看着杯子里漂浮的花瓣:“看来不同意你和子初在一起的人是韩淑慧。” 阿笙忽然没了食欲,刀叉搅动着盘子里的意大利面,心事烦扰,碰撞出清脆的声响。 清脆,隐隐刺耳。 顾清欢靠着沙发背,微阖着双眼,仿佛雨后睡莲,很安静。 阿笙放下刀叉,侧眸望向落地窗外,看着外面白花花的阳光,无言的沉寂里,阿笙忽然觉得06年的阳光似乎太厚颜无耻了一些,从九月到十月,每天按时出现,怎么看都有些没脸没皮。 …… 这世上有一种女人,长得貌美如花,同性莫不艳羡不已,但美貌却注定无法和才学兼容。江宁那一年究竟是怎么瞎猫碰上死耗子光荣考上t大,阿笙等人不知,她们只知道这么一位女中极品,却在感情道路上屡屡受挫。 但凡她喜欢交往的男生,第一次相见,对她绝对是惊艳,第二次相处,绝对是惊愕。 这位历史系帅哥跟江宁的恋情仅仅维持了不到半个月,最终男方率先开口,自此分道扬镳。 阿笙去的时候,江宁正羞恼的喝着酒,跟女疯子一样扯着薛明珠的肩,琼瑶剧附身,疯狂的摇着薛明珠,一遍遍的问着:“为什么啊?为什么啊?” 薛明珠干脆当自己死了,闭着眼睛,只要不头晕恶心,就任由江宁闹腾着。 阿笙走进餐厅包间,捞了一把椅子远远的坐在角落里,自知能力尚浅,既然没法劝江宁,看着她发疯也是可行的。 江宁分手原因有二。 一日,江宁和历史男牵手去影院看电影,那是一部泰国惊悚片,等待入场时,江宁问历史男:“知道顾笙吗?” “知道。”彼时顾笙在t大已是声名鹊起,历史男想不知道都难。 江宁吃着爆米花:“她很喜欢泰国一位名作家。” 历史男其实对于江宁的话还是很感兴趣的,但他怎么都没想到,江宁接下来说出的作家名会是“泰戈尔”。 历史男还没消化完,就又听江宁说道:“其实我也喜欢泰国,等以后毕业了,真应该去泰国看看泰姬陵……” 据说那天历史男脸色发青的看着江宁,一直到电影放映结束,也没搭理江宁。 后来江宁把那天说过的话原原本本讲给薛 明珠,让她帮忙分析,这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薛明珠仰天长叹:“大姐,泰戈尔是印度的,泰姬陵也是印度的,你有点常识好吗?” “印度的吗?”江宁皱起好看的眉,埋怨道:“那他们没事都姓泰干什么,这不是存心唬人吗?” 薛明珠倒在床上想吐血。这人怎么这么厚脸皮啊?还好意思埋怨别人。 当然此事并不能导致两人分手,真正让两人分手的致命原因是历史男的亲妈。 历史男不是本市人,假期和江宁都没回去,历史男母亲来t市旅游,听说儿子交了女朋友,正好过过眼。 初次见面,第一印象双方还不错,坏就坏在江宁的一张嘴上。 晚上等待上餐,得知未来的婆婆只有四十四岁,江宁顿时笑颜如花,亲密的挽着未来婆婆的手臂:“我还以为您少说也有五十多岁,没想到竟然这么年轻,阿姨您平时都是怎么保养的?” 未来婆婆传授江宁保养秘笈才怪,听了江宁的话,脸当时就绿了,狠狠的瞪了儿子一眼,恼羞成怒之下饭也没吃,拿起包就走了。 历史男也有些气急败坏,追出去之前颤抖着手,直指江宁:“你行啊!你真行……” 如此历史男迫于母亲那边的压力,隔天就跟江宁提出了分手。 如今江宁伤心痛哭,薛明珠不冷不热的说她没脑子,江宁不服气了:“如果他真心喜欢我,就算我没脑子,他母亲再不喜欢我,他也不会轻易跟我说分手。” 对于这话,阿笙还是很有触动的,终于说了劝慰江宁的第一句话,也是唯一一句话:“那你还哭什么,你失去的不过是一个不爱你的人,你现在应该做的不是哭泣,而是微笑才对。你应该谢谢他的成全和放手,要不然你不会知道你们这段情究竟有多经不起考验。” …… 这天下午,陆家有客来访,家佣薛阿姨开得门,看到那人时,好半天说不出话来。 几分钟后,薛阿姨方才返身回来,打开了雕花大门:“太太请你进去。” 陆家花园里,韩淑慧正拿着剪刀修理着庭院花草,离得很远就听到一阵清脆的高跟鞋声渐行渐近,韩淑慧时至中年,性子足够的稳,也足够的淡,没有抬眸看向来人,更没有在来人走近时,有先行开口说话的打算。 那天仍然是一个大晴天,阳光明媚,天空很蓝,干净的不忍直视。 “我是为阿笙来的。”顾清欢开门见山。 韩淑慧修剪花枝慢条斯理,极具耐心,声音多少有些轻漫随性:“儿子大了,他有自己的选择,我的意见很重要吗?” “重要。”顾清欢皱了眉:“因为我导致你无法喜欢阿笙,这对她不公平。” “那么,究竟要怎么做才能称得上是公平呢?” 说这话时,韩淑慧终于放下手头动作,转眸看向顾清欢,四目相对,表面看来波澜不惊,但眸中却都溢满了隐痛。 顾清欢目光真诚:“淑慧,当年鑫耀收购案导致你朋友……我很抱歉,但我不后悔,商场历来如此,你也是游走在这个圈子里的人,应该更能明白经营层有着太多的苦衷和身不由己。” 韩淑慧眼眶漂浮着一层雾气,苦衷?身不由己?那是她最好的朋友,往来十几年,亲如姐妹,从此以后友谊死在了身体里,怎么能说忘就忘。 怪韩永信和顾清欢手段阴狠,还是怪朋友心性太弱,承受不了打击? 再多的怨和恨也挽回不了一条生命的陨落。 再也没有修剪花草的兴致,韩淑慧把花剪搁到一旁,淡声道:“我没你想象中那么高风亮节,如果不是知道‘徐启光’的存在,你以为在我朋友和哥哥相继死后,我会让你走进陆家大门吗?简单的是非观,我懂。你宁愿被误解,依然顾及韩家名声,我替韩家谢谢你,但站在常静角度上,她当初为什么会醉酒犯错?女人直觉很敏锐,如果不是你和我哥哥走的太近,她何至于如此?” 顾清欢抿了唇,停了几秒才说:“常静醉酒犯错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韩淑慧没表情的笑了笑,摘下手套,拿在手里拍了拍,有细小的尘埃在空气里漂浮着:“你可以因为一颗心脏接近我哥哥,又怎么能保证你偶尔过于关切的眼神不会引起常静的不悦呢?” 顾清欢静静的看着她:“淑慧,或许我们应该坐下来好好谈谈。” 白月光,照在两颗心的最中央 更新时间:2014-6-189:43:25本章字数:4977 如果有人问,06年春夏秋冬交替,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 阿笙会答:06年,几乎一整年阳光都很好。 10月下旬,阳光不再有烫人的热度,照在人身上开始暖暖的,很舒服。 阿笙学业吃紧,留在君尚的时间越来越少, 偶尔过去,最常做的工作就是给那些花花草草浇水。 许晓看到,有时会笑着打趣:“瞧把你闲的,我看外面天气挺好的,你要真有那份闲时间,干脆把它们都搬到外面,晒晒太阳。梵” 还真别说,阿笙竟真的一罐罐搬出去,陆子初走出来看到,也不多说什么,不动声色的唤人帮忙搬陶罐…… 许晓坐在办公室里,隔着玻璃窗看到这一幕,嘴角笑意泛滥成灾:有趣铌。 从没见陆子初如此纵容的对过谁,当然阿笙除外,许晓意识到boss是真的陷进去了。 …… 望江苑书房墙壁上挂着一幅书法作品,阿笙觉得很熟悉,跟父亲顾行远的书法颇为相似,也曾想过会不会是父亲写的,但又觉得不太可能,父亲和陆子初私下好像不曾有过接触。 问过他,“粥”是什么意思? “把粥熬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说这话时,他一把捉住她,把她扛在肩头,安放在沙发上。 10月末,天气渐凉,虽说书房里铺着地毯,但并不影响凉气从地板里窜逃而出。 她不喜在二楼区域里穿鞋,就这么赤着脚走路,每次看到,陆子初总要一边训斥,一边无奈的拿鞋给她穿。 半跪在地上,白皙的脚落入他的掌中,显得很小,他就那么沉默的盯着看,手指温存的摩擦着她的脚背,于是阿笙觉得似乎就连冰凉的脚也开始有了温度。 这一幕,不期然让她想到了韩愈。 俱乐部里,他也曾这样握着她的脚,虽然吻着她的脚背,眼里却有着莫名的寒气。 也许是她看错了,她竟觉得那双寒气逼人的眸子里溢满了掠夺和霸占。 恍神间,触及一双漆黑深邃的眸,较之往日暗沉了许多,她明白那是什么。 “想什么呢?”简单的问话里,声音早已沙哑。 陆子初并不是一个贪欲的人,反而很有节制,但若被他拉上~床,必定要折腾很久。 如果他在日常生活中是个情绪难辨的谦谦君子,那么他在床上就是一个很有野心的霸主,身体线条每一寸都带着张力,跟往日截然不同。 他喜欢把她撩拨的情难自制,当她眼眸水雾蒙蒙的看着他时,是他最为情动的时刻,扣着她的腰身,唇舌在她白皙柔软的胸前流连:“叫我子初……” 她若不应声,他落在她身上的吻 就会越来越轻,宛如羽毛撩心,饱受折磨的那个人无疑是阿笙。 于是略带幽怨的“子初”唤出口,很难想象得到,平时自制力极好的他,闻听她的话,眸子里隐有笑意,动作更是迷恋失控。 情事开启,他们是彼此的第一人。 第一次懵懂,一切只是出于本能,经过长时“演练”,早已娴熟游刃有余,在床上他很少变着花样寻求新刺激,多是最直接的方式,但却很温柔,想要摆平她,对他来说很容易,阿笙根本就没有招架的能力。 他是很喜欢逗她的,每一次欢愉结束,他都会来上一句:“你还想不想要我?” 阿笙看着面上如常,情绪掌控极佳的陆子初,多是无言以对。 这人混淆事实,究竟是谁想要谁啊?好吧!被他撩拨的意识沦陷时,她对他同样饱含***。 男女欢爱,性为辅,这并不令人羞惭。 一次,正到关键时刻,杜蕾斯没了,彼时她只觉得身体在他的亲吻中仿佛要融化一般,见他起身,拉着他:“明天再买。” 听着她格外柔顺的声音,看着她期期艾艾的眸,他是很想把她压在身下缠绵一番的,但理智最终战胜了***,安抚的亲吻她:“你还没毕业,怀孕的话不好。” 阿笙心里是感动的,她能感受到来自灵魂那里传递出来的温度。 陆子初最终半夜开车出去买杜蕾斯,等他回来,她已经睡着了。 某人失笑,看了一眼手中的杜蕾斯,放在床头柜里,是不忍心叫醒她的,只能暗自压抑。 躺在床上,陆子初手指伸到她胸前,拿着那枚挂在她脖子上的银戒,反复看着。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诸如此类的句子,听多了,仿佛真的已经手牵着手在梦里走完了一生。 埋首在她肩窝处,他轻声低喃:“梦里是否有我?” …… 阿笙那天晚上确实梦到了陆子初,她梦到她和陆子初变成了这世上最熟悉的陌生人。 梦里,那是一个春日,微风徐徐,街道两旁的花都开了,层层叠叠十分耀眼夺目。 人潮涌动,他和她在街头擦肩而过,只可惜故人已不识,走远了,她回头望去,方才觉得那人……自己似乎曾经认识。 隔天书房里,陆子初在办公,她窝在沙发上翻看泰戈尔诗集,看到了这么一句话:“我们一度梦见 彼此是陌生人,醒来时却发现彼此是相亲相爱的。” 那一刻,梦境和诗句吻合,阿笙感慨万千。 她把这话念给他听,问他是否认同这句话。 “不认同。”他从电脑前 第 87 部分 移开眸子,盯着她,意味不明的看了好一会儿,方才轻漫开口:“我梦见你的时候,你不是陌生人。我也不会因为一个陌生人,在大清早用手解决我的生理***。” 话音隐带谴责,似乎在说她昨晚不等他回来就先入睡,有些过分。 “……”阿笙沉默,还真是,没办法交流啊! …… 11月,似乎秋天还没怎么过,就迎来了隆冬。 一连多日细雨纷纷,这天阿笙撑伞外出,路过一家花店,脚步在外迟疑了几秒,终究还是推门走了进去。 吸引她入内的,不是今日有了好心情,心血来潮想要买花,而是店里那对老夫妻很吸引人。 年迈渐老,两人坐在花店里喝着茶,吃着糕点,云淡风轻的说着话,笑声不断。 几分钟后,阿笙抱着一束小向日葵从花店里走出来,她在想,所谓云淡风轻多是年轻时饱经故事打磨,她不喜,但若有一天,她和陆子初一起变老,她是很愿意和他坐在一起云淡风轻说着话的。 隔天去看望韩老太太,得知她要来,早早便站在了门口,阿笙眼眶有些热,仿佛看到了离世两年的奶奶。 以前每到放学时间,知道她会回来,奶奶也会像韩老太太一样站在门口迎她回来…… 生活看似没有任何变化,日复一日的推进着,但仔细一思量,很多事情早已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改变。 不知何时起,“顾笙”这个名字早已被韩老太太放在了心里。 老太太是知识分子,满头白发梳理的一丝不苟,看上去精神矍铄,每次去看她,房间里都是干干净净的,穿的也很体面,沧桑的眸有着诸多的尘埃落定,永远都是那么波澜不惊,仿佛这世上没有任何人能够击垮她,只要她愿意,任何事都可以变得云淡风轻。 最近感受最多的就是“云淡风轻”,阿笙不确定这个词对于一路斩荆披棘的人来说,究竟是褒义还是贬义。 老太太精神不太好,从十月份到十一月,病情减退,但却面带病容。 陆子初带她去医院,多是推脱不去,像个孩子一样闹别扭:“就是寻常的小感冒,你这是咒我有病呢!” 陆子初只能作罢,就连韩淑慧也无计可施,老太太脾气犟起来,谁也劝不住。 请医生过来看病,抓了中草药,每天熬着吃,院子里开始弥漫着一股草药味,闻着就觉得苦 涩。 老太太生病,家人自是很担心,几乎每天都有人驱车去看她,阿笙看了,触景生情。那情,是亲情。 那天回去,坐在公交车上给父亲打电话,父亲声音有些哑,在电话里压抑的咳嗽着,她问:“怎么咳成这样?” 父亲笑:“这几日,旧金山天气不太好,外出办事着了凉,不碍事。你在国内要好好照顾身体,别感冒了。” 她应,眼眸里的水光却沉甸甸的,仿佛不经意间就会瞬间失重,急速坠落。 回忆倒计时,爱如潮水 更新时间:2014-6-1810:59:36本章字数:5497 2006年11月22日,这天是司法考试查分日,毫无疑问楚楚成绩通过,宴请同学欢聚。 t大遇到阿笙,楚楚眸光淡淡移开,阿笙松了一口气,最近忌讳口舌之争,楚楚不跟她过不去,这让她轻松许多。 楚楚和她擦肩而过,香风扑鼻,很好闻的味道,但在冬日里尽显凛冽。 关童童曾经说过一句话,她说:“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有人为楚楚立了贞节牌坊,禁欲气质太浓郁了。梵” 也是在那个时候,阿笙才发现,这世上人人都不是善茬,即便是看似良善温软的关童童,如果她愿意,她依然可以把语言幻化成蝎子倒钩,毫不留情的刺伤敌人。 508宿舍的人没有去,听说那天参加宴请的同学不及阿笙宴请那日三分之一。 对于这些,阿笙是无暇顾及的,给依依打电话,询问考试成绩怎么样,她在电话那端笑了笑:“没过,不过没关系,明年继续。” 阿笙问:“打算考研吗?铌” “先找事务所积累经验,总不能一直闲着。”电话那头很嘈杂,阿笙问她在哪儿,依依说:“杭州。” 阿笙不说话了,忽然想起了许飞,前不久他动身离开t市,把实习地点定在了江水绿如蓝的杭州。 挂断电话前,阿笙问:“许飞和你在一起吗?” “前两天刚刚见过。” “有他在你身边,我很放心。”阿笙说。 …… 研二,阿笙很忙,再加上教授很器重她,阿笙每天都会逗留在图书馆和研究室里,几乎不再去君尚,也很少再接辩护案。 教授曾找她谈过话,打算写推荐信,送她出国深造。 阿笙拒绝了,这样的拒绝不是一次,也不是两次,教授后来迟疑开口:“是不是因为陆教授?如果是因为顾虑他,我可以找他私下谈谈。” “不是。”阿笙笑了一下:“教授,我目前还没有出国的打算。” 父母远在美国,她如果想出国,早就离开了,迟迟不走,只因为舍不得那个人。 手头有好几份等待发表的学术论文,这天在图书馆待到临近中午,陆子初打来了电话。 那天是11月24日感恩节,他在电话那端说:“中午一起吃饭,我去接你。” 她看着桌上一大堆文件,头有些疼:“晚上可以吗?我现在有点忙。” “嗯?” 尾音上扬,他发出这样的语气词,很有可能是没有听清楚她在说什么话,因为她听到他在电话那端跟人说话,然后噪杂声消失,片刻后响起他把窗户打开的声音…… 果然,他开口问她:“你刚才说什么?” 阿笙可以想象他说话时的表情,或许他正在微微挑眉。 阿笙盯着桌上的论文看了一会儿,放下笔,临时改了原话:“在哪儿吃饭,我自己过去。” …… 原以为会迟到,没想到阿笙竟然来早了。 位置是提前就订好的,阿笙进了餐厅,报上陆子初的名字,已有人领她走了过去。 侍者上了热茶,阿笙脱掉外套,随手把围巾搭在椅背上,等待陆子初的同时,拿了一本书静静的翻阅着。 刚看了几页,手机里就来了短信,是陆子初发来的,老实说看到短信内容,阿笙脑袋有些懵。 陆子初说离开公司的时候遇到了韩淑慧,午餐可能要三个人一起吃了。 对此,阿笙是无奈的,但又不能临阵脱逃,只能坐在那里等着,并非惧怕韩淑慧,也没有那么多的紧张和不安,她只是觉得韩淑慧不喜欢她,用餐相处起来会比较尴尬。 韩淑慧态度依旧,跟她儿子一样,都是深藏不露的人,阿笙道行尚浅,看不出端倪,也不愿让自己变成胡思乱想的人,只能默默的吃着饭。 中途去洗手间,没想到韩淑慧也来了,阿笙这才有些拘谨,礼貌的唤了一声“阿姨”之后,便不知该说些什么了。 韩淑慧洗完手,抽出一旁的纸巾擦了擦手,走到洗手间门口,不知想到了什么,回头看了一眼阿笙,开 口问她:“圣诞节和子初有特别安排吗?” “还不清楚。”阿笙完全是下意识回应韩淑慧的话,不明白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韩淑慧说:“如果有空,不妨来家里吃顿家常便饭。” “……”阿笙有些愕然,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韩淑慧这是……她之前还说不想看到她的。 韩淑慧目睹她的表情,敛了眸:“你也可以拒绝。” 阿笙反应过来,已经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了什么,嘴角浮现出感激的笑意:“谢谢阿姨。” 彼时韩淑慧已经转身,听到那声“谢谢”步伐小小停顿,走出洗手间,看到儿子斜倚在一旁看着她,韩淑慧是很想叹气的,儿子大概以为她会为难顾笙,所以才会跟了过来,如果不是她们站在女洗手间里,他是否会冒冒失失的闯进去? “你们吃吧!我还有事,先走了。”甩了这么一句话给儿子,韩淑慧回到原座位,拿起包率先离开了。 阿笙从洗手间回来,没有看到韩淑慧,正想开口问陆子初,他已经握住了她的手,语调平淡:“我母亲刚才有没有为难你?” “没有。”阿笙明白他在担心什么,就把韩淑慧的话都跟陆子初说了。 陆子初听了,眉却越皱越紧。 那天,陆子初给韩淑慧打电话,“妈,我很抱歉。” 韩淑慧正在工地里,声音混杂在机器声里,几乎微不可闻,她说:“人是你挑的,过得好,是你的福分;过得不好,是你的命。” 那天,陆子初握住阿笙的手,语气坚定,是在说给她听,又像是在说给他自己听:“阿笙,我们会一辈子在一起。” …… 12月下旬,天气已经从热烈走向了冰寒地冻。 阿笙给父亲又打了几次电话,有时没人接,有时候接了,电话那端尽是咳嗽声。 她起先会叫他看医生,到最后她就那么一遍遍的听着,难过的情绪仿佛水藻一般缠绕着她。 中国和美国,距离太远,她能做的实在是太少。 给哥哥打电话,是母亲接的:“前不久你哥哥和徐秋闹分手,徐秋离家出走,你哥哥走的急,手机落在了家里,最近跟家里联系,号码都是异地号。” 阿笙沉默不语,挂断了电话,原指望哥哥多照顾双亲,现在看来,他自己也是分身乏术。 转眼间,迎来了 圣诞节。 虽然事先计划好去陆家吃饭,但阿笙还是央着陆子初买来了圣诞树,每日从学校回来,花时间费心装扮着。 一棵圣诞树,低处交给她,高处通常都是他踩着梯子完成的,看着树枝上挂满了礼物,那种喜悦是无法言喻的。 12月25日去陆家吃饭,这次阿笙去厨房帮韩淑慧擦碗,她不再说那些难堪的话语,把洗好的碗递给阿笙,无言但对阿笙来说足够了。 那天没有开车,陆子初拿着阿笙的围巾走出来,帮她系上时摸了摸她的脸,含笑问她:“要不要走走?” “好。” 于是陆子初转身示意陆家司机回去,牵着阿笙的手走在了灯光朦胧的大街。 风很大,寒意无情的凌虐着他们栖息的城。 阿笙转眸看陆子初,被他捕捉到窥探目光,低低的笑了:“其实你可以光明正大的看,我不介意。” 阿笙笑而不语,路灯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阿笙回头望去,十指紧扣的同时,影子亲密无间。 她问:“这条路有多长?” “长到可以一直走下去。”他说。 …… 过完圣诞,t市终于迎来了它的第一场雪。 并非鹅毛大雪,而是很小的冰雹,砸在身上,调皮弹开,似乎只是在跟人类进行着一场自娱自乐的恶作剧。 冰雹也有凝结成冰的能力,地上薄薄的起了一层冰,阿笙走出图书馆不察,直接跌倒在地。 也不知她和陆子初是否真的心有灵犀,只知道她滑倒后,陆子初的短信就发过来了:“下雪路滑,外出小心。” 她也没多想,直接回了一条短信过去:“晚了,已经滑倒了。” 不该发这条短信的,后来听许晓说,会议开到一半,陆子初忽然起身离开了…… 那天校园图书馆,众目睽睽之下,陆子初穿着黑大衣,头发和肩上还有未曾融化的雪粒,就那么旁若无人的来到她面前,眼神隐含斥责,蹲下身体的同时,手已经抚上了她的膝盖:“有没有摔伤?” 短短几个字,却勾出了阿笙内心最深处的柔软,那一刻忘了那里是图书馆,忘了有那么多双眼睛正在看着他们,阿笙轻轻抱着他:“没有,我很好。” 他轻拍她的背,温声道:“还是去医院看看吧!” 不用去医院了,因为他 是她最好的医生。 隐瞒,不算争吵的争吵 更新时间:2014-6-199:30:06本章字数:5063 转眼间,t市迎来了2007年。 一月初,天空飘着雨,在这样的坏天气里,阿笙论文在权威报刊接连发表,江宁和薛明珠去报亭买报纸,前面有两个低年级同系女孩子正在议论阿笙。 女孩甲:“又是顾笙,怎么每次都是她见报?” 女孩乙:“如果你男朋友是大学教授,你的论文也能每次都见报。” 女孩甲:“什么意思?” 女孩乙:“说不定这些论文都是陆教授代写的。铌” …… 据说那天江宁和薛明珠为阿笙鸣不平,和那两个女孩子起了口舌之争,险些打起来,事后在图书馆找到阿笙,一个个自是愤愤不平。 江宁把报纸甩在了桌子上,“啪嗒”一声很响:“阿笙,这不公平,她们根本不知道你有多努力。” 薛明珠也是气呼呼的:“我能说我很恶心这种人吗?见别人比自己优秀,就百般挑刺,恶意中伤,分明就是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 对于这些,阿笙是有察觉的,但却不做反应,任何不利于自己的传闻,最好的办法不是恼羞成怒直面回击,而是在最糟糕的时刻等待冷却。 2007年,步入21岁的她,在有些人眼中还很年轻,但却早已过了逞凶斗狠的年纪。她把幼稚抛弃在了18岁之前,18岁之后,开始学会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江宁和薛明珠为了她挺身而出,她是很感动的,那些感动足以维持一整天的好心情。 …… 1月5号,老太太凌晨左侧腰部疼痛不已,拨通韩淑慧电话,紧急送医,诊断出患有肾结石。比较严重,老太太这样的年纪动手术有些危险,只能先用药物进行治疗。 阿笙去医院看望老太太,老人极力维持着精神劲,反复念叨着:“不是什么大病,过几天就能出院了。” 阿笙有时候过去,老太太睡着了,她就坐在那里,安静的看着她,保持一个姿势,可以就那么坐上一整天。 她握着老人的手,瘦削、苍老、透着不健康的颜色。 阿笙忽然想起了远在美国的父亲,近日他已很少接她电话,他不愿再让她听到他剧烈的咳嗽声。电话打过去,多是母 亲接听电话,说起话来也是吞吞吐吐的,追问父亲身体怎么样?母亲试图轻松,但语气难免夹杂了几分沉重:“没事,有我呢!” “哥哥还没回去吗?” 母亲轻叹:“我一个人也可以,你好好的。” 阿笙喉咙有些紧,紧得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她在母亲支支吾吾的言语中察觉到了从未有 第 88 部分 过的恐惧和不安。 她无法好好的,那是她父亲。 小学三年级,她代表学校去邻市参加考试,父亲陪她一同过去,考试结束,她说:“饿了。” 父亲买了一碗面给她,然后坐在对面含笑看着她。 “爸爸,你怎么不吃?” “爸爸不饿。” 很多年后,她依然能够记得父亲嘴角的那抹微笑,慈爱温柔。 后来她才知道,父亲钱包被人偷走了,身上只有一碗面钱。回到家中,他对母亲只说了短短几个字:“不能饿了孩子。” 长大之后,历经世事,方才明白父母对子女的爱是不求回报的,也是最无私的,这份倾心相待,多是子女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后才能铭心体会。 她给母亲打电话:“爸爸病得重吗?” 彼岸长时间沉默,然后母亲“嗯”了一声,电话这端,阿笙眼睛很烫,一滴泪“啪嗒”砸落在纸页上,晕湿了上面刚写好的字迹。 她有很多理由滞留t市,却没办法忽视身体里滚烫的血液叫嚣。 …… 06年卷走了所有的好天气,所以老天才会让07年初遭遇了长达半个月的坏天气。 一连下了两天的雪,地面被冰雪覆盖,触目所望皆是湿漉漉的。 犹记得来到t市,第一次看到雪花,阿笙饱含欢喜,现如今竟然开始学会了厌弃。 老太太晚上疼得睡不着觉,陆昌平和韩淑慧毕竟人到中年,熬夜不好,虽然请了陪护,但陆子初晚上还是守在了医院里。 纵使在这种时候,他依然会打电话叮嘱她晚上盖好被子;出门小心,衣服穿厚,甚至让吴奈接送她来往学校…… 阿笙想过要把父亲的事情说给他听,但在他疲惫的言语里是不忍多说什么的。 有些学校硕士两年就能毕业,不同的学校,不同的专业,所谓时间限制也会不一样。t大实行学分制,阿笙研一就修满了学分,研二提前完成工作量,还有频繁发表的论文,这些早已成为学校衡量一位学生专业成绩的标准。 周一,阿笙找到了授课教授,提出自己想要申请提前毕业,当然前提需要教授同意放人。 教授沉默了许久,轻轻叹着气,盯着申请书看了许久,仿佛与那张纸有着难以割舍的情谊。 教授说:“如果按照正常渠道的 话,你还有半年就能顺利毕业,现在申请提前毕业也不是不可以,毕竟你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是顾笙……”教授说到这里,又是好一阵沉默,最后抬眸定定的看着她:“就这么放你离开,作为老师,我舍不得。曾经劝你出国深造,被你屡次拒绝,那时候一心盼着你出去为学校争光添彩,现如今你终于要出国了,没想到却是以这样的形式……” 阿笙心里并不好受,“老师,我很抱歉。” 办公室内短暂沉寂,最后教授终于松了口:“这事我一个人定不了,我找领导商量一下,有结果了通知你。” “放假前可以给我结果吗?” “我尽量。” …… 接下来的日子里,阿笙开始申请办理美国护照,她不知道这次去美国,需要逗留多久,如果学校同意她毕业再好不过,倘若不同意,只能视父亲病情而定了。 陆子初每天在医院和事务所之间来回奔波,晚上回到望江苑,阿笙多是躺在床上睡着了,只不过半夜总会被翻来覆去的她扰醒。 “睡不着?”他轻声问她。 她在被子里摸到他的手,握紧了,却不说话。 最近她有些心不在焉,每次见他也是吞吞吐吐,她有事情瞒着他,他是知道的。原以为不管是什么事,她都会主动告诉他,但陆子初没想到,最先告诉他这件事情的人不是她,而是她的授课教授。 1月16日,校方接受阿笙毕业申请,她是打算今日回到望江苑跟陆子初坦白的,只是没想到,陆子初竟然会在家。 他坐在客厅里,面无表情的看着她:“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忘了跟我说?” 阿笙沉默,他这么问,就代表他已经知道了,事已至此,容不得她逃避,终是开口说道:“前几天我申请了提前毕业,校方同意了。” 闻言,陆子初只默默的看着她,冷静锐利的眸子攫取她脸上每一寸表情,看到这样一个他,她是心虚的,心虚的无法直视他的目光。 她竟然也会心虚? 陆子初是很想发火的,但理智占了上风,“我能知道你为什么要申请提前毕业吗?” “我爸爸在美国生病了,我……” “所以你申请护照,打算前往美国?”陆子初表情是平静的,语气也是镇定无比,但冷峻的面容上却透着一丝裂缝:“顾笙,如果我不问,你打算瞒我多久?出了这种事,我居然 是最后一个才知道,我陆子初在你眼里究竟算什么?” 深深的无力感袭上心头,阿笙除了说对不起,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 客厅明明灯光明亮温暖,但陆子初脸上的表情却始终都是冷冰冰的,不知过了多久,他的声音方才响起,暗沉的听不出半点情绪:“阿笙,你知道你有多任性吗?” 到最后,他终是不忍对她发火,抿紧了唇,近乎漠然的看着她…… 阿笙一动也不动的站在客厅里,他的话尚且还在耳畔嗡嗡作响,伴随“砰”的一声响,阿笙心一颤,耳畔传来撕裂的疼,再抬眸,客厅里早已不见陆子初的身影。 最怕告诉他,他不知道她有多想和他在一起,如果说了,但凡他有丝毫不舍,都会动摇她前往美国的决定。 爱情和亲情对于她来说,占据天平两端,没有所谓的轻重,她爱陆子初,但也深爱家人。 亏欠父母太多,所以有着太多的心生不忍。 那句“你知道你有多任性吗?”让她无力反驳。 回忆终止,道一声善自珍重 更新时间:2014-6-1913:35:24本章字数:5268 这天晚上,陆子初开车前往医院,冬雪笼罩着这座城,入了夜开始泛起淡淡的雾气,婉约的白,若隐若现。 医院里,老太太见陆子初去而复返,盘查之下得知事情经过,反倒劝解道:“阿笙是个好孩子,对老人尤为孝顺,对我尚且如此,更何况是父母了。现如今我生病住院,她每天看到我,难免会想起她父亲,你要学着体谅她。不告诉你,换身处地想一想,何尝不是在乎你?梵” 静了一瞬,陆子初说:“我生气,不是因为她瞒着我,而是我在她眼里竟是那么不明事理的一个人。”如果她说她要去美国,他难道还会拦着她,不让她走吗? “有什么事,两个人坐下来好好说,她现在正是伤心难过的时候,你就这么丢下她不管,难保小丫头不会胡思乱想。” 老太太说着,见陆子初蹙了眉,忍不住笑了笑,催促他回去,活了大半辈子,人生倒着走,看多了情情爱爱,面对阿笙,老太太知道,她是那个可以和子初灵魂契合,携手一生的人。 阿笙理智清透,却在这件事情上忐忑难安,欲言又止;子初清淡孤傲,却能在最生气的时候还记挂着阿笙喜悲,只能说在这段恋情里,他们都是沦陷方。 所谓天长地久其实很简单,遇到那么一个人,她看到他会心生欢喜,他看到她亦是。 那天,陆子初回望江苑途中,收到了阿笙的短信:“快放假了,我回学校住两天。” …… 508宿舍,薛明珠数落阿笙:“难怪陆子初会生气了,你这么瞒着他,确实是你不对。铌” 数落归数落,得知阿笙要前往美国,她们是不舍的,江宁说她没良心,事先也不知会一声。 还有关童童,尚未离别,就已经开始流眼泪了。 大学同窗情,由陌生走向热烈成熟,前往美国不到半月,离别在即,阿笙心里忽然泛起莫名的伤感。 夜晚,她们絮絮叨叨的说着话,仿佛已经提前迎来了更年期,不知疲倦。 江宁一句话出口,让夜间谈话戛然而止。 江宁说:“其实我们在一起,哪有半个月,还有两天学校就放假了……” 无言的沉寂笼罩着508,大学生涯似乎还没怎么过,转眼间竟已走向了分道扬镳。 …… 03年进入t大,到07年即将离开t大,阿笙对它的感情且深且浓。 她前去办公楼,一一鞠躬感谢曾经教过她的老师,心怀感恩,没有他们,就没有现如今的顾笙。尽管她并没有成长得很出色,但她始终都在努力着。 她是t大学生,是从那里走出来的人,一辈子都是。 03级法学系教室里,她站在讲台上,彼时天已放晴,阳光照在她的身上,女子安然沉静,眉目静好。 时光是厚待她的,比起03年的青涩懵懂,07年的她淡淡眉眼,寡淡睿智,就那么站在讲台上,被阳光温情沐浴,越发显得清丽动人。 07年1月下旬,03级本科毕业,尚未毕业的学生们记住了阿笙的美,仿佛一块被埋藏多年的璞玉,终于绽放出最耀目的光彩。 其实她一直都在醒目的发着光。 黑板上写着几个偌大的粉笔字:致青春,我们心目中永远的班代。 他们齐声合唱《朋友》,熟悉的音乐,可亲的同学面前,阿笙移开了眸。 玻璃窗上,女子脸庞清晰,隐有泪花滚动。 众人起哄让她发言,她那时才发现语言究竟有多苍白,她在一双双殷切的目光下,感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迷茫和难过。 她说:“来到t大,我最大的成就不是来自于学业,而是你们。感谢大家在长达三年半的时间里陪我一起尽情挥霍青春,因为你们的存在,让我开始明白:朋友,不再是听说。” 正是这群朋友,让她学会了凡事多思量,身为班代,不管做什么事情之前,都要尝试询问他人的意见,遇事多斟酌。 一句“善自珍重”逼出了同学们内心最深处的温软,有人开始潸然泪下。 约好每年都要聚上一次,届时春暖花开,正是青春肆无忌惮时。 遗憾的是,在这句话说完长达六年的时间里,她始终没有兑现承诺,屡次失约。 放假前一日,消失很久的陈钧给她打来了电话,“阿笙,一路顺风。” 陈钧话语里的忧伤,阿笙听出来了。对于爱情,没有得到,所以才会显得越发美好。除了陆子初,阿笙很少对一个人有着太多的探究求知欲,没有那么多的热情去完成一场华丽丽的心灵剖析。 对她来说,没办法回应,却一味窥探,反倒是一种罪过。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软肋,她的软肋无疑是陆子初。 已经两天了,陆子初没有给阿笙打过一通电话,也许他还在怪她。 她是想念他的,想念一个人的时候,她可以找出很多理由,但哪一个都没有“想你”要来的直抵人心。 家门口,他看到等候多时的她,清丽的脸庞在寒风下冻得红红的。 他是很想板着脸说话的,但她一声“想你”,却让他生生止了话。 未开启的话语尽数斩断,他紧紧搂着她,低头吻住她的唇,掠夺着她的呼吸,那般激狂纠缠,不舍的那个人岂是只有她? 床笫之间,他向来顾虑她的感受,但那天却失去理智的在她体内欢愉纵情,推进中,有一种陷入癫狂的迷失感在体内肆意蔓延。 一再的索取,偌大的卧室里一时只有他和她的喘息和低吟声,***蚀骨的快感让阿笙在那一刻有了全新的领悟,仿佛迷失已久的孩童终于在他的牵引下找到了回家的方向。 那天他们一直做到了凌晨三点,直到耗尽身体最后一丝力气。 只记得最后,她抚摸他汗湿的发,轻声说:“子初,我们不要吵架。” “好。” “你不要生我的气。” “好。” 他应声 的时候,声音温暖,把她搂在怀里,只因他听出了她话语间辗转的诸多委屈。 对她,他心存纵容和宠溺,只因他愿意。 …… 1月18日t大放假,19日方才有学生开始陆续离校,学校广播里播放着水木年华的歌:《一生有你》、《蝴蝶花》、《今天我们要走了》…… 一首首怀旧歌曲,听在耳里,有一种无力把持的狼狈。 江宁她们站在校园里,跟着水木年华一首接一首的唱,旁若无人。 终有唱累的时候,挥手告别,讲好谁也不许回头。风很大,阿笙回头看她们,她们拉着行李箱,长发在风中肆意飞舞着,最终离她越来越远。 校园里,阿笙伸出五指,有光影投落在她的脸上,隐有温暖的痕迹。 早就说过,她不喜离别。 …… 陆子初和阿笙原本就不是多话的人,离别在即,很多时候都是沉默多过语言。 他会尽量抽时间回来陪她,像往常一样温和的生活着。不提离别,似乎离别的阴影就照不到他们的身上。 出发前几日,陆子初就开始帮她整理行李,见她带着刑法课本,也不多说什么,嘴角却有着难得的笑意。 走近,阿笙双手环住他的脖子:“等爸爸身体好一些,我就回来。” “说不定不等你回国,我就去美国看你了。”他怎么舍得和她分开太久。 就那么抱着她,开始希望时间拉长,再拉长…… 尽管如此,还是迎来了离别日。 前一日老太太病重,陆子初一直守在医院里,打电话给吴奈,让他先送阿笙前往机场,说他会尽快赶过去。 离登机还有半小时,原以为他不会来了,但阿笙却在排队过安检的时候,看到了匆匆赶来的他。 短暂凝视,陆子初清隽的容颜上开始浮起温柔的笑意,瞬间就逼出了阿笙的眼泪。 07年机场大厅,他匆促赶来,道一声“阿笙”,就已经把她紧紧的抱在了怀里。 那天有孩童被母亲牵着手走进机场大厅,孩童无忧的吹着小泡泡,那些梦幻般的泡泡飘向相拥的人,触及,瞬间幻化成虚无。 吴奈站在不远处,不知为什么,忽然觉得很难过。 07年1月走进尾声,陆子初温热的唇落在阿笙额头上:“阿笙,你等我。 ” 闻言,女子嘴角扬起温暖的花,只因她相信爱情。 *** ps:明天大更。 现实篇:人生若只如初见(1更) 更新时间:2014-6-209:52:14本章字数:4673 阿笙的快乐时光永远停留在了2007年。 无忧的豆蔻年华里,她遇到了 第 89 部分 陆子初,一眼心动,仿佛刚刚退潮的海滩,柔软而温润。谁能想到机场一别,爱情不知不觉间走到了尽头,戛然而止在那个春寒料峭,乍寒乍暖的春日里,从此以后再也没有所谓的后来。 07年,那时候的她,在他目光注视下转身离开t市,天真的以为横跨在两人之间的只是一场小小的离别,殊不知错过的却是6年茫茫无期。 一句:“阿笙,你等我。”是开始,也是结束。 这么多年了,“陆子初”三个字一直在她灵魂最深处绝望的盛开着,她始终坚信他会来接她,却不知等待他的同时,岁月蹉跎了她的目光,那里面安放着迟暮人才该有的悲凉铌。 13年西雅图,迟来六年的重逢,没有带给她太多的喜悦,她静静的看着陆子初,仿佛在看一去不复返的青涩之恋。 始于爱,终于爱。西雅图的阳光之所以有直入人心的力量,是因为它常年被阴雨笼罩,因为阳光少,所以才弥足珍贵,而她的笑纵使再如何明媚,也注定沾染了太多濡湿梵。 彼岸酒吧,他让她把曾经的顾笙还给他。她无力偿还,回忆过去,她的表情有些麻木,也有些漠然,长达六年的分离,早已让她变成一个阴翳的女子,学不来旧时言笑晏晏,就算此刻包间外同学云集,包间内被他赐予温暖,她依然会觉得六年如梦。 怎么一别就六年了呢? 以前喜欢看书,吴越王和王妃极其相爱,王妃回门数日,吴越王写信一封:“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吴越王看到花开,心中思念备至,虽恨不得妻子立刻回到他身边,却终是不忍扰了妻子思亲兴致,于是便用了“缓缓”二字。 那时读到此处,心是暖的,男子深情令人动容。 她那时候想,古有吴越王,今有陆子初;虽然不同年代,却都是花开明媚的男子。 再见,他仍是陆子初,却早已不再是陆子初,时至今日,他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能把笑容演绎的分寸在握。 一张报纸,多是捕风捉影,却让她看到了六年后的他,早已成为众多女性心目中的梦中情人,从律师走向集团掌权人,他在镁光灯下完成了最华丽的转变。 他们都变了,他变得不善于表达,习惯把所有的喜怒哀乐全都掩藏在波澜不惊的外表之下,用平静的微笑粉饰太平。 脸颊相贴,仿佛两只伤痕累累的困兽,固执的汲取着对方所剩不多的温暖。他 们曾经那么鲜明的温暖过彼此,只可惜却在长年累月中生疏了走近。 人人都要历经爱情,彼时蜜糖,彼时砒霜。邂逅已是恩赐,她仍然相信爱情,却早已不再对爱情心怀奢盼。 07年之前,陆子初体寒,一双手但凡到了春日多是冰凉无比;13年,手指冰凉的那个人却是阿笙。手被他握在掌心里,她能察觉出从他掌心传递而出的温暖。 先前被液体冲刷过的地方带来凛冽的寒意,可悲吗?她的人生还不够可悲吗?简直就是一场活脱脱的舞台剧,剧情不由己。 她这么想着的时候,嘴角扬起淡淡的笑,仿佛隆冬阴霾后乍现的暖春,试图通过微笑,不让自己看起来那么悲惨。 “怎么会这样呢?嗯?”她终究还是开了口,语调浅浅淡淡的,她在问陆子初,也是在问她自己。 俊雅男子看着她,彼时她眼眸无波,里面没有任何神彩,漆黑暗沉的眸带着凝固的悲伤。 陆子初心中大恸,分不清是她的话绞了心,还是她的眼神刺穿了心,只觉得一股股铁腥味在喉间蔓延着,他尝到了甜腥味。 小时候和吴奈一起看武侠剧,吴奈看到剧中人物吐血,总会嗤之以鼻,吴奈觉得怎么能那么夸张呢?那血怎么能说吐就吐呢? 可如今,何止是如今,早在望江苑看到她的信件,便有一根毒针毫不留情的扎在了心里,痛得陆子初连日来呼吸紧窒。 他不确定自己眼中是否有泪,抿紧了唇,在他即将被痛意击垮之前,将她揽在了怀里,那么紧的力道,仿佛要把她嵌进身体里。 “阿笙,我们忘了过去,重新开始,好不好?”低哑的声音混着压抑的呼吸,却再也无法烫热她的耳根。 阿笙想,聪明如他,怎么就犯傻了呢?真的能够忘记过去吗?她现如今人不人,鬼不鬼的活着,恨不得在每次出丑的时候把头埋在尘埃里,像她这样的人,还怎么开始啊? “我好像一直都在做错事,或许我不该回国,把你变得如此难过,都是我的错,可是子初,我是希望你快乐的。”她说。 那一瞬,陆子初呼吸受窒,眼眸仿佛最幽暗的海水,遇风起浪,仿佛正在经历一场翻天覆地的劫。 …… 2013年的春天,彼岸酒吧被无言的悲伤淹没,有人哭,有人默默抽烟,有人一杯接一杯的喝酒,感叹世事无常。 再如何换位思考,也 无法做到感同身受,因为经历噩耗的那个人不是自己。 迟来6年的同学重逢,或许从一开始就不该报以期望重温回忆,有时候重温亦是在破坏那份美好。 短短相处,所有人都在试图找回青涩稚嫩时的感动,但6年足以让有些同学经历婚姻重组,事业起落,又有多少恋人在尘世中分崩离析…… 曾经有多少人羡慕陆子初和顾笙,现如今就有多少人在造化弄人的宿命面前不能轻易释怀。 江宁情绪波动最大,哭起来便一发不可收拾,薛明珠劝她:“这么哭下去,对孩子不好。” “怎么会这样呢?”江宁一边擦眼泪,一边问身旁的薛明珠和关童童。 似乎每个人都在说着同样的话,就连阿笙本人也避免不了,更何况是别人呢? …… t市春日天气变化无常,来彼岸之前还不曾有下雨的迹象,离开彼岸,却开始有雨点滴落。 后车座,阿笙盯着外面的雨水看,掌心贴合着车窗玻璃,仿佛初次触及雨水的孩子。 邻座男子手指伸过去,却最终在她肩头上方停滞,就那么顾虑重重的缩了回来。 吴奈开车,透过车镜看到,一时间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近几年,商界有多少人敬重陆子初,就有多少人背后惧怕他。虽然不愿承认,但吴奈知道,有很多事情早已不一样了。 譬如说陆子初:几年前,喧哗争议声中放弃律师行业,进军商界,处事极具威严,野心大,为人高明,在事业版图规划中出手狠辣,有时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从不拖泥带水,几乎没有情绪化的时候。 6年前他就是一位情绪掌控高手,阿笙离开后,更是冷静到了极致,在他身上完全看不到过去,更加看不到未来,麻木的活着,日复一日……一个顾笙抽空了他的所有情感,从此以后把无畏熔炼的炉火纯青。 但今天,他开始有了某种意义上的不安,他是很想触碰阿笙的,吴奈能看得出来,有好几次他都把手伸了过去,却最终迟疑收回。 他怕吓坏阿笙。 吓坏?吴奈觉得这个词汇还真是讽刺,昔日恋人亲密无间,时间阻隔过往,不知不觉间竟已生疏到如此程度。 “到了。” 吴奈的声音拉回了阿笙的神智,这才发现车辆早已停了下来,独栋别墅,傍水而居,后倚山,地理位置极佳,占地广阔 ,这在六年后高楼林立的t市极为罕见。 阿笙试图回忆望江苑的别墅布局,记忆虽然有些模糊,但她知道这里不是望江苑。 陆子初是极为注重隐私的人,别墅外专门设有保全系统,若是有人想进来,没被主人邀请入内的话,按规定保安一律不准放行。 “阿笙,我们到家了。” 车门打开,细雨濛濛中,阿笙看着立身雨中的男子,庭院耀目的灯光淬在他隐带血丝的眼眸里,仿佛笼了一层淡淡的氤氲之气,一片潋滟,光华琉璃。 惊鸿一瞥,惊艳绝伦,依稀有着旧时模样。 那些情绪波动的岁月里,阿笙把日子过得恍恍惚惚,偶尔时间放慢,重回旧地,细细思量,方才警觉,忽然六年已逝…… 禁锢六年,似乎从未长大(2更) 更新时间:2014-6-209:52:14本章字数:4852 像是一个尘外来的客,阿笙站在客厅里,面对家佣打量,独自沉默。 “阿笙,她是薛阿姨。”陆子初温柔的拉着她的手,垂眸看她,气息近在咫尺:“薛阿姨以前在陆家做事,你还记得吗?” 阿笙神色麻木,仿佛没有听到陆子初的话,她望着室内某一角,那里是客厅死角,陆子初不知道她在看什么。 阿笙的沉默,注定是一瞬,亦是一时梵。 薛阿姨无比震惊,不曾想到时隔六年后竟然会再次看到顾笙,看到顾笙的下一秒,瞬间就开启了6年前所有有关于顾笙的回忆。 事实上,薛阿姨只见过阿笙两次,两次都是在陆家,年轻沉静的女子来陆家做客,依稀记得嘴角扬起的笑容,足以点燃整个夜空。 跟6年前相比,她变化了许多,这种变化来自于触目一切。 顾笙穿着一袭白色裙子,头发很长,直达腰际,看起来有些凌乱,好在头发一侧编织起了麻花辫,露出她的侧面轮廓来铌。 她原是长相很好看的人,但下巴太瘦削,反倒像是尖锥一般衬得脸庞很小,很白,不健康的白,于是就显得眼睛很大、很黑;专注盯着某个地方发呆时,漠然之余又会让人觉得眼神异常凌厉…… 薛阿姨感慨时间无情,不明白曾经笑起来温暖明媚的人怎么会长成了现如今冰冷的模样。 她的沉默,并未打击陆子初的温情,让吴奈先坐,便牵着她的手往楼上走,走了几步 ,回头见薛阿姨跟在后面,便开口问道:“衣服送来了吗?” 他带阿笙回国之前,就吩咐向秘书购买女性用品送到这边,她办事,他一向放心,如今过问,无非是确认一番罢了。 果然,薛阿姨站在楼梯下方,仰脸看着他:“今天上午就送来了。” 起初看到向露送来这么多女性用品,薛阿姨还好奇不已,六年来虽说陆子初绯闻不断,但却从不把女人带回家……想过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给韩淑慧,但来人是谁还没弄清楚,就这么冒冒失失的把电话打过去怕是不太好。 谁曾想那个人竟然会是顾笙,薛阿姨在陆家工作多年,虽说不清楚陆子初和顾笙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六年来陆子初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无疑跟顾笙的音讯全无脱不了干系。 韩淑慧看到儿子这样,难免会厌弃顾笙……所以今天看到顾笙的时候,薛阿姨内心有过小挣扎,这件事还是暂时不告诉韩淑慧比较好。 “薛姨,半个小时后你端杯牛奶上来,不加糖,阿笙要喝。” 薛阿姨有些晃神,这话是陆子初对她说的,但目光却始终凝定在顾笙的脸上,一眉一眼,极尽温柔。 他已很久没有这么语带欢欣,开口唤她一声薛姨了,很多时候回到空荡荡的家里,多是无言,沉默的抽烟,然后按时入睡,机械的仿佛早已失去了烟火温度。 如果陆子初的心是一片濒临死绝的湖,那么顾笙就是那块重重砸下去的石头,唯有她可以扎进他的心窝里,刺穿他常年以来加固的心防。 薛阿姨半途返身走下楼梯,就看到吴奈靠着沙发,单臂搭放在眼睛上,似是倦怠到了极点。 也对,都已经凌晨好几点了。 “吴少爷需要来杯咖啡提提神吗?”唤吴奈“吴少爷”是薛阿姨很久以前就对吴奈的昵称,是开玩笑,也是一种身份上的尊重认可,久而久之就沿用至今了。 “好。”声音仿佛在喉咙里滚了好几圈才发出来,隐隐有些含糊。 薛阿姨觉得今天回来的三个年轻人都有些怪,吴奈出奇安静;顾笙出奇漠然;陆子初……变化最大的那个人无疑就是他了。 …… 对于阿笙来说,六年时光匆匆溜走,但她却被命运禁锢在了21岁的灵魂里,这么多年来,似乎从未长大过,唯一学会的就是暗夜独自静处。 浴室里,陆子初打开所有的灯,灯火 通明,宛如白昼。 灯亮的那一刻,他能清楚看到她的脸上,有着淡淡的局促和恐惧。 这让他心头一震。 把睡衣放在浴室外间台面上,窥探到她心绪不稳,他退开一步,眸色却比月光还要清润,沙哑开口:“阿笙,我让薛姨上来帮你。” 留她一人在浴室,他是不放心的。 抬眸,与他四目相对,阿笙容颜苍白:“我一个人可以。”不等他拒绝,她又极平静道:“在西雅图,我一个人也可以把自己照顾的很好。” 陆子初沉默,呼吸瞬间似乎开始变得虚弱起来,过了一会儿,他很慢的说:“我看到了,你把自己照顾的很好。” 语气怜惜,何尝不是纵容? 恍如初见。 只余她一人在内的浴室里,阿笙脱掉那条濡湿的内~裤,虚弱的靠着墙,心头钝痛蜇人,她就那么失神的看着,眼神空洞洞的,凌迟着她无力救赎的灵魂。 眸子里一片氤氲,将自己浸泡在浴缸里,所有重逢带来的欢喜全都幻化成了泡沫,仿佛此刻外面的天气,湿冷中缠绵下着小雨。 就连老天也在哭,凭什么她就流不出一滴眼泪呢? …… 浴室外,陆子初站在卧室内扫视一圈,片刻后打开门走了出去,如此又过了两分钟,吴奈也来了,陆子初伸手指了指房间里摆放的花瓶和盆栽,吴奈心照不宣,帮他一起搬到了外面。 所有陶瓷类和玻璃类的器物全都清理出去,走廊里吴奈问陆子初:“你担心阿笙伤害自己?” 过了一会儿,陆子初淡淡答道:“我是怕这些东西在不小心打碎的情况下,会伤害到她。” 吴奈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看来你还是不愿承认她生病了。” 闻言,陆子初眼眸直视吴奈,眸子里像是凝了隆冬寒霜,很用力的说:“这话别再让我听到,她没生病,很健康。” 吴奈轻叹,站在走廊里,修长的身影在地上拖拽出长长的阴影,不再说话。 自欺欺人也是很好的,至少现如今有个人可以让他试着自欺。 …… 浴室很静,阿笙听到浴室外传来淡淡的脚步声,似乎在门口止了声音。 彼时,阿笙已经离开了浴缸,光~裸着身体站在浴室内,抬眸看去,就见磨砂玻璃门外 第 90 部分 ,有一道颀长的身影停在了那里,一动也不动。 一门之隔,阿笙不期然想起以前,她洗澡的时候,他偶尔会悄无声息的走到她身后,雅痞一笑,含笑低语:“要不要共浴?” 镜子里,那还是自己的身体吗?6年前一场车祸,听说腿部受伤严重,安装了生物支架,多孔结构,骨骼组织或干细胞可以在其中生长。 嫂子徐秋是医学院高材生,1年前西雅图连续下雨半月有余,她左腿酸痛难忍,那时候才从嫂子口中得知,在她懵懂混沌的岁月里,曾经有支架植入她的身体里,1—2个月开始降解,骨骼开始生长,5—6个月内,生物支架完全被身体吸收,骨骼大致复原,但下雨多日便会有后遗症。 她静静的聆听着,仿佛在听一些陈年旧事。恍惚觉得,那时候的欢爱悲喜,犹如前生。 门外,他手指微抬,似是想敲门,却最终放了下来,又在那里站了一会儿,方才离开。 他们已经开始学会对彼此小心翼翼,不激进,怕打破这份好不容易重拾的相遇。 她在镜子里抚摸自己的脸,脱离现实生活太久,所以只能从脸部细微的表情里窥探出未解的过往。 几分钟后,阿笙走出浴室,就看到灯光下,陆子初微阖着双眼,眼睛下有淡淡的阴影,昭显着连日来的不眠不休。 灯光把他的身体拉出一道阴影,略显倾斜,听到脚步声,机警的睁开眸,似乎虽然闭目小憩,但却一直都在注意她的动静,看到她的同时,已经站了起来,袖子挽起一半的手臂,垂放在身体两侧,似乎随时都会拥她入怀,或是牢牢握住她的手。 最终端了一杯牛奶给她:“喝完好好睡一觉。” 她很听话,把牛奶喝了,回到床上,盖好被子,对他说:“晚安。” 陆子初握着空空的牛奶杯,手指紧了紧,嘴角却带着笑意:“晚安。” 他明白,那声“晚安”是阴影,是抗拒,是无言的拒绝。 她已开始害怕任何人的靠近,包括他。 洛杉矶,太太要回来(3更) 更新时间:2014-6-2012:28:24本章字数:5143 凌晨,吴奈走到书房门口,步子僵住了。 门开着,灯光洒满书房各个角落,如果不是亲眼目睹陆子初的书房,很难想象在他的书房里究竟拥有着多么惊人的私人图书库 ,宛如小型图书馆,涉猎之广,令人叹为观止。 若干年前,阿笙爱书,学业那么吃紧的情况下,望江苑那么多的书籍还能被她翻阅近乎一半,她说闲时看书,一壶茶,一缕阳光,倘若照在那些墨迹上,就连字迹也会变得很温暖。 若干年后,购置房产,装修事宜一律交给别人,唯有书房一切,大到书架,小到一本书,全都是他细心添置的。 他告诫自己,他做这一切,不是因为顾笙,但不能否认的是,不管她在不在,唯有她影响他最深…梵… 吴奈止步,是因为陆子初坐在书房一角的藤椅上,侧脸轮廓紧绷,望着占据一面墙壁的书籍,深邃的眸子里早已没有先前对待阿笙时夹带的温柔,反而凝聚着冷冷的寒。 陆子初出现这样的神情,多年前吴奈曾经亲眼目睹过铌。 2011年即将走近尾声,陆子初把美国一位跟他年纪相仿的商人逼得家破人亡。 那天,吴奈听说陆子初生病,来家里看他,走到主卧室门口,正好听到他在讲电话。 “他不说没关系,先剁他一根手指头,告诉他,我若想他死,比踩一只蚂蚁还简单,我陪他慢慢耗。” 吴奈愣在了门口,一度怀疑自己出现了幻听,他记忆中的陆子初不是这样的,他是刑事法律界天才,连死刑犯都能公平相待,从几何时起竟然以身试法,挑战为人底线,如此冷酷,麻木不仁? 透过房门隙缝,他看到苍白绝艳的男子,挂断电话后,嘴角扬起的那抹笑冰冷无情,阴戾逼人。 也是在那时,吴奈才知道,在陆子初看似冷静自持的外表下,其实藏匿着一股压抑经年的欲~望,那种欲~望叫:暴戾。 如今这种充满寒意的冷笑再次浮现在他的嘴角,这次是针对谁?为什么他笑得如此冷,眼眸深处却有着浓浓的悲伤和绝望? 吴奈走进室内,顺着陆子初的目光望过去,那面墙摆满了书籍:有泰戈尔的中英文全套、金庸系列小说、红楼梦珍藏版套书精品…… 陆子初很少看这类书籍,吴奈清楚的记得,阿笙以前很喜欢看泰戈尔的书。 吴奈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看到这样的陆子初,心里竟是惊痛不止。 陆子初脸在灯光下白的刺目,接近苍白,听到脚步声,朝吴奈看了一眼,就是这一眼,嘴角的笑容开始有了上扬的趋势,似乎之前吴奈所看,皆是幻觉。 “不困?”陆子初问。 吴奈走到他对面坐下:“刚喝了薛姨煮得咖啡,现在没什么睡意。” 陆子初往藤椅上一靠:“薛姨煮得咖啡确实提神。” 吴奈垂眸笑了笑,陆子初以前不喝咖啡的,近几年,茶很少碰,反倒为了工作,没少喝咖啡,现如今陆子初对咖啡豆的研究远胜于他。 “你看起来精神状态很差,不打算补补眠吗?”吴奈看着他,陆子初气色岂止很差,看得出来,好几个晚上都不曾好好睡过觉了。 “再等一会儿,阿笙睡着了,我再睡。”陆子初说着,眼见吴奈正欲抽烟,探身过去,伸手夺走:“这栋房子从此以后禁烟。” 吴奈并不见得非要吸烟,况且平时也没有那么大的烟瘾,眼见陆子初如此,知道他禁烟是为了谁,也不多说什么。 又坐了一会儿,抬眸看了看壁钟时间,竟然已经凌晨五点了。 吴奈起身时,整理了一下衣服:“我回去了,晚上和石涛一起来看阿笙。” “在这里睡一觉再走。”陆子初也站了起来。 吴奈边往门口走,边回头跟陆子初说着话:“下午还有一场手术需要我主刀,我这会过去,在医院眯一会儿,今天怕是要忙上一整天。” “注意开车。”吴奈现如今是医院副院长,能让他亲自主刀,怕是对方病情很棘手,陆子初不好再拦着。 吴奈示意陆子初留步,“你赶紧休息一会儿,得空的时候带阿笙来医院,我给她检查一下身体,太瘦了,看着心里也不是滋味。” “再等两天吧!”她若不愿,他又怎能强行带她过去? 陆子初站在二楼落地窗前,看着吴奈开车离开,这才返身回去。 这里不似望江苑,房子太大,于是凌晨万物俱籁,就显得空荡荡的,他看着自己投落在地毯上的影子,没表情的笑了笑。 那道阴影反射出另一面的他,仿佛是一个洞,怎么填都填不满。 那抹微笑注定无法长时凝结在唇畔,小心翼翼的打开门,灯光明亮的卧室内,床上根本就没有阿笙的身影。 陆子初脸色一变,径直走到床边,朝四周扫了一眼,最后把目光凝定在卧室一角。 这一望,目光惊痛。 阿笙蜷缩在角落里,脸埋在双膝上,长发从脸侧披散,垂在了地毯上。 室内暖气 适宜,不必担心她会冻着,看得出来她睡的很好,需要多少次如此难安入眠,才能把这样的姿势维持的自然而然? 垂放在身侧的拳头无意识紧握,陆子初犹如立风之竹,定定的站在那里,牙龈咬出血,也浑然不觉疼痛。 顾笙,你怎么能把自己逼仄到如此田地? …… 美国西雅图正值午后,阴霾多雨,天气糟糕。 来电话时,顾城正在医院里,消毒水味道浓郁,把化验单交给徐秋,拿着手机推门走了出去。 走廊里都是人,顾城跟对方说话,对方听不清,顾城抬眸扫了一眼四周,说了声“稍等”,拿着电话走到了楼梯口。 楼梯口角落里摆放着一株绿植,在医院里看到其他颜色,毕竟是喜人的,但顾城却无法心存欢喜。 因为对方说:“我请了这方面的权威专家,明天带他过去亲自给妈看看。” 顾城皱了眉:“再过不久,妈就可以出院了,不用那么麻烦。” “她是我岳母,岳母生病,关心她理所当然,你觉得用麻烦两个字合适吗?”明明声调极其慵懒,但听在耳畔却带着略带寒气的迫压。 “……”顾城盯着那盆绿植,目光精湛,幽深无底。 “阿笙还好吗?”谈及“阿笙”,对方话语里开始有了难得的柔和。 顾城调整呼吸,才不至于咬牙出口:“好。” “明天到了西雅图,我想看看她。” “我说过,她怕是不想看到你。”顾城言辞毫不客气。 对于似是勾唇一笑,不紧不慢道:“顾城,你若再阻拦我见她,我可能会误会,她既然嫁给我,就是我太太,你是律师,阻碍我们夫妻正常见面,你觉得合适吗?” 轻缓的言语中分明带着刺。 顾城心头窜起一团火苗,猎猎燃烧着,一起一落间,绿植叶片早已被他扯在了手间。 “非要逼死她才甘心吗?”终究还是怒了。 “……我怎忍心逼她?”不是放她跟随顾家前往西雅图了吗?做的还不够吗? …… 洛杉矶,山顶别墅,主卧室拉着厚厚的窗帘,光线昏暗,依稀可以看到有男人走了进来。 有力的手伸向厚重的窗帘,只听“哗啦”一声,窗帘大开,洛杉矶今天阳光很好,温暖的照进房间里,投射在男人的 背影上,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那里是一面多功能媒体墙,满满的都是顾笙的照片。 虽然茫然、面无表情多一些,但却难掩清丽。 他从裤袋里掏出烟盒,点了一支烟,烟雾缭绕中看着照片,目光是温柔的。 门口有影子掠过,他叼着烟,淡淡的唤了一声:“ada。” 声落,中年家佣拿着需要换洗的毛巾走了进来,“先生,您叫我?” 他说:“太太这几天会跟我一起回来,天气好的话唤上其他人把床褥抱到外面晒一晒,另外太太喜欢向日葵,家里要时常备换着。” “好的。”ada有些意外,差不多快一年半了吧?太太精神状况越来越糟糕,有一日跑出去,先生开车去追,后来…… 几天后先生回来,只字未提太太,时间久了才得知太太跟随家人去了西雅图。 别墅几位佣人聚在一起,私底下还打赌,先生和太太怕是婚姻走到了尽头,不曾想…… 离开前,ada看了一眼站在窗边的男人:现如今像先生这么痴情的男人还真是少见。 清晨,记忆中熟悉的味道(4更) 更新时间:2014-6-2015:22:19本章字数:4960 美国,西雅图。 徐秋从病房里走出来,沿着走廊找了好几遍,这才在楼梯一角找到了顾城。 他坐在楼梯台阶上,并不忌讳地面是否很脏,就那么垂着头,满腹心事。 “怎么了?”徐秋在他身旁坐下,开口问他,他做事一向冷静稳重,很少这么忧心忡忡过。 许久,顾城扯了扯唇,淡淡说道:“他明天带医生来看妈,有可能还要带阿笙回洛杉矶。” 徐秋沉默了几秒,握住了他的手,隐含安慰:“……阿笙毕竟是他妻子。铌” 顾城犹豫了一下,终是开口道:“有件事我还没有跟妈讲,你帮我暂时瞒着她。” “什么事?” 顾城轻描淡写道:“陆子初前两天来了,我让他把阿笙带走了。” “啊?”徐秋心里一咯噔,她虽没见过陆子初,但他的名字却没少听,这世上除了那个“陆子初”,不会是别人了。 徐秋心里难免有些急,“阿城你……”未完的责备,因为他淡漠的神色,终是不忍多说什么。 从徐秋手里 抽出手,顾城似讥似嘲道:“我只有这一个妹妹,我欠她太多,为了她,我是愿意付出一切的。” 徐秋心里泛起了苦涩,那滋味跟吃了酸果子没什么区别,调整心绪,看向顾城:“我帮你瞒着,但瞒不了太久……阿城,明天怎么办呢?” 顾城握紧手机,站起身,放进大衣口袋里,转身朝楼梯口走去:“随他。” …… 回到t市第一晚,阿笙做了一个梦,梦见她在病床上大声咆哮,对于世界,不再有任何留恋。 有人把她紧紧箍在怀里,她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狠狠咬着那人的肩,咬得唇齿间都是浓浓的血腥味,后来也不知道怎么样就从那人怀里挣脱而出,竟然出手狠毒的拔掉自己手上的吊针,扯得太凶太快,伴随着一条血迹在虚空中划出一道弧线,手背上鲜血淋淋…… 梦境最后,是一幕幕奔跑的画面。 她在清晨、午间、黄昏高速公路上肆意奔跑,微风吹拂着她的脸,伸出五指探向虚空,仿佛就能窥探到明媚的阳光。 醒来竟是在床上,室内明亮,一眼就看到了飘窗上摆放的彩泥罐,各种造型,各种颜色,推挤的密密麻麻,里面插满了各类品种的太阳花,黄黄的颜色在阳光下很刺目。 心里还是很有波动的,房间一角传来微不可闻的纸页声,阿笙移眸过去,就看到陆子初似是一夜未眠,坐在沙发上审阅着积累已久的各种报告。 他……不困吗? 正在忙碌工作的陆子初,陡地抬头,起初神色清清冷冷,但望向阿笙时,转眼竟已经换了另一副模样,眸色泛着微微的暖意。 放下手头资料走过来,未开口,已有笑意浮现在好看的嘴角:“睡得好吗?” “好。”她坐起身的同时,他已经把抱枕放在了她的背后,清晨打招呼,对于她来说略感生疏。 在西雅图的时候,多是哥哥上楼看她,陪她默默用餐,很少有说话的时候,偶尔说话,也只有短短几个字:“阿笙,我上班了。” 于是,她在哥哥离开后,站在窗前,看着他开车离开,有时候可以就那么一直站到中午。 清醒时不给别人造成负担,是她活在这世上唯一的价值,攀附别人而生,多么廉价。 陆子初坐在床沿看着她,她又在失神发呆了,望着窗外明媚的阳光,思绪难测。 长臂一伸,将她搂在怀里,她不察 ,唇擦过他的衬衫领子,幸好她从未有化妆的机会,倘若在上面印上唇印,总归是不好的。 陆子初埋首蹭着她的发,仿佛回到往昔,只是这么寂静相拥,仿佛就已找到此生圆满。 “是不是 第 91 部分 我工作吵醒了你?”他问。 “没有。”顿了顿说:“阳光很好。” 闻言,陆子初原本冷峻的脸开始变得柔和,嘴角微微上扬,这次是真的笑了。 “吃完早餐,我陪你出去走走。”理了理她额前有些凌乱的发,陆子初温声问她:“有没有想去的地方?” “没想好。”脑子一团混乱,t市发展太快,连人都有混淆的时候,更何况是地址。 “不急,慢慢想。”声音里含着笑意,看得出来,对于她愿意出去走走,陆子初是心怀欢喜的。 门口传来敲门声,几秒后薛阿姨走了进来,先是看了一眼阿笙,笑着说了声“早餐准备好了”,这才转身离开。 “我们先下楼用餐。”陆子初起身给她拿衣服。 她坐在床上看着他走进更衣室的背影,他变得更成熟,也更有魅力了,商界奔走多年,眉目间自是不怒自威。 没有问他这些年是怎么走过来的?想来问了,也是徒增尴尬,有些话题不能一味深入,适时避开,她懂。 清晨浴室刷牙,她尝试对着镜子练习微笑,上扬的唇角弧度,有着夏日般的灿烂,但转瞬间就被那么僵硬的笑泯灭了。 她习惯淡淡的笑,却早已不会开怀大笑,那样的笑容是属于少女顾笙,而她……时至今日,纵使她开怀大笑,只怕也无法在绝望中开出醒目的花朵来。 房子里除了薛阿姨,不带保安、司机的话,还有三位家佣,阿沁很年轻,负责打扫卫生;赵伯负责庭院花草园艺;陈坦是厨师出身,平时负责陆子初的一日三餐,至于薛阿姨多是照顾陆子初日常起居。 阿笙凌晨过来,当时除了薛阿姨,还不曾有人看见她,如今陆子初牢牢牵着她的手下楼,众人视线一致朝她望了过来。 第一感觉就是,这女孩头发好长,也很黑;同样漆黑暗沉的还有她的眼瞳,反倒衬得眼眸格外黑白分明,看起来很干净,但又说不出来是什么感觉,只觉得那双眸子似乎太没人气了一些。 眼见陆子初牵着阿笙的手,几人均是错愕不已。 他们不知阿笙身份,还以为这次又是哪个绯闻女明星……但他们这位陆先生好像在此之前从未把绯闻女友带回家里过。 难道说这个是认真的? 应该是认真的,陆子初平时忙起来,根本就没时间吃早餐,但今天一大早却亲自向陈坦敲定 了早餐食谱。 除了开胃菜,还有一碗熬得香味扑鼻的浓粥。阿笙看着那粥,隐隐熟悉,以为只是错觉,舀了一勺放进嘴里,熟悉又隐隐陌生的味道让她心事渐起涟漪。 见她盯着那粥发呆,似是在想些什么,陆子初放下报纸,开口问她:“不好吃吗?” 他原本只是随口一问,但一旁的陈坦听了,却无意识皱了眉,他熬粥可谓一流,如果不好吃,陆子初当初也不会重金挖他过来了。 “以前似乎在哪儿吃过。”只可惜她想不起来。 陆子初微笑,柔声道:“粥满堂。” 他这么一说,阿笙才想起来,确实是粥满堂,只有那里的粥熬出来,才有这种好味道。 “什么时候买的?”那里好像离这里很远。 陆子初轻描淡写道:“不用买,陈厨会做,以后你想吃,跟他说一声就是了。” 关于粥满堂的很多记忆,阿笙都忘了,自然也忘记粥满堂熬粥技术一向不传外人,陈坦之所以能够熬出粥满堂的粥香味道,是因为大概三年前,陆子初投资粥满堂扩建,身为幕后大老板,要几张熬粥秘方并不算什么。 石涛得知,还记得当时说了这么一句话:“不知情的人,还以为陆氏打算进军投资业。” 没有人知道,投资粥满堂,只因为曾经有个人很喜欢那里的粥。 常年下来,她饭量原就不大,一碗粥,纵使心怀感触,觉得味道很好,还是吃了一半不到,就放下了勺子。 陆子初也不劝她多说,很多事情需要慢慢来,对她,他是很有耐心的。 示意陈厨把餐盘收拾了,陆子初起身,绕过桌子,拉她起身。 “想好要去哪儿吗?” 想了想,她说:“我姑姑现在还好吗?我想看看她。”六年不见,似乎父亲去世后,更是断了往来。 她没注意到,陆子初听了她的话之后,许多情绪在双眸里交错而过,最终化为一片无波。 “她最近比较忙,过段时间我再带你去看她。”握紧她的手,陆子初说:“不过,我可以带你去看看外婆。” 拜佛,他们心里都有伤口(5更) 更新时间:2014-6-2018:23:00本章字数:4810 t市有一坐很出名的山,名字叫:乐山;乐山山脚下有一座很出名的寺庙,常年烟火不 断,名字叫:无忧寺。 春日,雨过天晴,太阳高悬于顶,照在山顶数不尽的墓碑上,无声诉说着世事沧桑,人活一遭,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永恒。 山顶位置,那里被陆家重金买下,旁边植有草坪,内设白色双人长椅,但经过岁月洗礼,纵使年年有人过来维修,依然散发出沧桑的痕迹。 这里原本就是一个透露着死亡气息的地方梵。 青色墓碑上,黑白照片,旁刻生辰起始和终结,老太太和韩老爷子合葬在一起,墓碑孤独的伫立着,因为和其他墓碑隔开,所以才显得望而生畏。 其实,望而生畏的那个人是阿笙。 她万万没想到韩老太太已经去世了,指尖微凉,划过墓碑,触及上面的年龄终止日期:2007年6月28日。 阿笙呼吸在那一瞬间有了片刻屏息,直勾勾的看着那串数字,仿佛有零星的碎片在她脑海中划过,刺得她头痛欲裂铌。 那是来自记忆的碎片,不完整,闪的太快,仿佛只能拼凑出这世上最可怕的梦魇。 鲜血、眼泪、决裂,最后闪现在她脑海中的,是她那张比任何时候还要苍白的脸。 长椅上,他和她静静的坐在那里,倘若人有灵魂,老爷子和老太太是否也像她和陆子初一样,如此静默安坐过? 阿笙轻声问道:“外婆是怎么去世的?” “肾结石。”说这话时,陆子初脸上是全然的冰冷,有莫名的阴气滑过他的眼角,瞬间就消失在了空气中。 阿笙垂眸不吭声,好半晌才说:“抱歉,外婆待我很好,可我却没来得及送她最后一程。” “不怪你。”那双漆黑的眸直勾勾的望着她,阿笙从他的目光里看到了岁月磨砺下的尘埃落定,心莫名疼了起来。 空气似乎被抽走了氧分,因为缺氧,所以才会觉得胸口难受,很想问陆子初,她在长达六年的时间里音讯全无,他当真不曾怨过她吗?但他似是知道她想说什么一般,率先堵截了她的话。 “对我来说,能再遇见你,便是上天对我最大的眷顾,除此之外别无所求。”字字发自肺腑,似乎不管时光怎样无情,他对她都会一如既往。 生病以后,阿笙不敢变得太贪心,不敢再奢求所谓的一生一世。一生太长,变数总会在最幸福的时候不期而遇,杀得人措手不及。 如果不是变故袭击人生,07年1月回到美 国,对于她来说,不过是一次膝前尽孝,按照预定好的轨迹,父亲病情稳定,她会回国,如果彼时陆子初愿意娶她,她愿意为他在厨房里庸碌一生。 她说过,她是一个对事业没有太多企图心的女子,惟愿得遇一心人,安好平稳的度完这一生。 电影里的爱情,通常讲述男女双方分开时还能爱的撕心裂肺,但那又如何,命运作祟,并非每对恋人都能相守走到最后。 她在陆子初眼眸中看到了云淡风轻,却也看到了自己的眼神,带着无尽的彷徨和绝望。 山顶寒气逼人,陆子初望着不远处的墓碑,眸光紧锁,犹如一潭凝结经年的湖水,看似风平浪静,实则冰封的表面之下,早已是波涛汹涌。 “风大,坐久了容易着凉,走吧!”说话间,他已站起身,却忘了拉她起来,挺拔修长的背影立身风中,周身透着凛冽的寒。 那么僵硬急促的步伐,仿佛在这里坐久了,便会压迫出他抑制许久的坏情绪。 阿笙掌心落在椅子扶手上,缓缓站起身,最后看了一眼老太太的墓碑,默默的跟在了陆子初的身后。 一千多层台阶,来的路上,他拉着她,一层层拾阶而上;回去的时候,他在前,她在后,左腿传来针扎般的痛,但她想,这点痛不算什么,再多的痛苦都不及亲人离世。 她想对陆子初说些什么,但又能说些什么,人死了,再多的话讲出来也是枉然。 下山,左腿抽痛加剧,阿笙看着陆子初的背影,眼里有着淡淡的雾气:子初,其实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我以前跑步跑了49名,真的跑不快,所以现如今找到了新借口不用再跑步,我心里是很欢喜的。 有一次,西雅图发病,我跑出去找你,当时不觉得腿很疼,隔天醒来,左腿肿的厉害。忘了告诉你,我现在不怕打针了,不管对方扎几次,我都没感觉,医生说我对疼痛已经有了免疫力。我是不是很厉害…… 我知道你表面说不怪我,其实心里势必在怨我…… …… 无忧寺,阿笙终于开口唤了一声“子初”,男子步伐微僵,转眸看她,她站在阳光下淡淡的笑,恍如云烟,仿佛风一吹就散了。 她说:“子初,我想拜拜佛。” 无忧寺神圣而壮美,顾笙长发披散,她今日围了一条大红色披肩,下穿一条素色小腿裤,帆布鞋。 她在寺前虔诚顶礼膜拜,陆子初 站在一旁,静静的看着她,同他一起看向她的,还有一众游客。 那日天空万里无云,披肩太红,以至于她双手合十,显得手指格外苍白。 众人为什么看她呢?因为所有跪拜的信男信女中,唯有她最卑微,也最虔诚。 阿笙双膝跪在混着泥土气息的地面上,掌心向上,头低垂,额头触及地面,一步步跪向佛祖。 前尘旧事随着阿笙跪拜,在耳畔呼啸而过,无助跪拜,只因她承认生命的谦卑,无关祈求所愿,只盼死去的人早日荣登极乐,她所在乎的人能够喜乐多于痛苦。 倘若我佛慈悲,她将再无奢念。 跪在佛祖脚下,她抬眸望向佛祖,佛祖在微笑,眼眸慈悲,温润的手指间有着普度众生的信仰魔力。 阳光照在她的眼睛上,隐隐发烫。 阿笙跪拜的整个过程里,陆子初始终保持着沉默,他以为她会哭,所有人都以为她那么虔诚跪拜,定是希望被泯灭,无助绝望才会如此,但他在她的眼眸中却找不到丝毫湿意。 她似乎放下了过去,却也不再寄希望于未来。 不期然想起顾城的话:“阿笙结过婚,是真的。” 陆子初问自己,爱情如果变质了,重新包装之后,他是否能做到自欺欺人,继续以身试爱? 有人把心掏出来送你,你不要,因为你不喜欢那人;有人掏走了你的心,你还假装不疼,对她念念不忘,只因为你爱她…… 陆子初望着阿笙的眼眸中,潜藏着淡淡的水意,有女子路过,心动留意,只觉那眸子波光潋滟,清美的令人心中怦然作响。 陆子初走上前,扶她起身,弯腰帮她清理着双膝上的泥土,轻声问她:“你在求佛祖什么?” 她说:“死者安乐,生者无忧。” “你自己呢?”他深深的看着她,眼里散发出柔和的光芒。 “我很好。” 唯一不好的是,忘了过去,在狭小的空间里住了太久,每天一个人独处,以至于很多时候丧失了沟通的能力。不是不会说,是不愿说,不想说,她活在2007年之前,他们说的,她听不懂;她说的,并非人人都有兴趣听。 牵着她的手漫步离开,陆子初沉默许久,吐出一句话来:“07年,我曾去美国找过你。” “……后来呢?”阿笙屏住呼吸,似乎随时可以把陆子初的话,铭 刻在记忆最深处。 陆子初却看着她,只笑了笑,淡淡的说:“没有后来。” 阿笙喉间仿佛堵了一根刺。 唇齿间轻轻含着那几字,“没有后来”,阿笙心里一片死灰,果然,是她失约了。 见她停着不走,陆子初就那么握着她的手,微微抿唇,眼里有什么闪过。 陆子初上前,手臂圈在阿笙腰间,然后拦腰抱起了她。 沿途有人不时望过来,他置若罔闻的抱着她继续往前走,不知过了多久,忽然轻声道:“07年没有后来,但13年,我们可以有以后。” *********************** ps:作者的话,今天一万五更新完毕,再等几天继续大更啊,求月票,求咖啡,求评论,多多益善。 重拾爱情,拔掉心头生出来的刺 更新时间:2014-6-2113:58:08本章字数:4452 从乐山回来的一路上,陆子初沉默,阿笙亦是很沉默。后来,他似乎对她说了什么,但她一句也没听见。 她安安静静的坐在客厅沙发里,触目所望对于她来说,都太显陌生,她的记忆和现实开始有了最激烈的碰撞。 明明那个人是陆子初,是曾经与她百般缠绵,温暖相待的人,是她盼之六年念念不忘的人,终于等到了,但他眼眸中偶尔浮现的痛和冷,却让她觉得满目凄凉梵。 时间流逝太快,也许她铭刻在记忆中的过往,早已面目全非。 耳边开始有了其他声响,似乎有人在说话,分不清是谁的,眼前白茫茫一片…… 说话的人是吴奈和石涛,来这里已经大半个小时了,阿笙的眼眸始终都是呆滞麻木的,不应声,盯着某一处,可以看上很久。 如今,用石涛的话来说,他完全是死皮赖脸的跟阿笙说话,结果是一样的,阿笙不答腔。 石涛终于放弃了,看向陆子初,他已经站在窗前很长时间了,从他们来之前就站在那里。生病的那个人是阿笙,但他的脸看起来比阿笙还要苍白,神色平静,身影沐浴在黄昏里,清冷料峭。 陆子初指尖发凉,转头看着阿笙。她背对着他,坐在沙发上,单看背影依然有着记忆中的沉静安然,至于正面……有着脆软的病态铌。 不愿别人说她生病,其实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她病了, 病得经受不起一丁点刺激,任何来自亲人的隐晦都有可能彻底击垮她 第 92 部分 。 后悔带她前往乐山吗?陆子初清隽的脸上,沉黑的双眸里有着细微的挣扎。 六年了,他有多爱她,就有多恨她…… 2007年,前往美国找她,怎会没有后来?事实证明那些所谓的后来只是一场天翻地覆的劫。 2007年之前,那是他一生中最快活的时光,从那以后,他一直生活在冰火煎熬里,近乎麻木的活着。 她影响他之深,是别人难以想象的,有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但凡是他和她共同去过的地方,他都不敢去,近乎病态的活着。 为什么要花尽心思的找到她?是因为爱?不,他告诉自己不是的,他要看看她离开他之后,究竟过得有多好,有多快乐? 望江苑目睹她的信件,瞬间击垮了他内心最坚硬的防线,她怎么能过得比他还要惨,她这样让他怎么去恨? 前往西雅图的飞机上,他问自己,是否还爱顾笙? 有这种想法的时候,心里忽然很难受,爱情虽然没有结出果实,但至少曾经开过花,向阳而生,绚丽灿烂的盛开过。 三万英尺高空,他看着飞机下的“沧海桑田”,想到了一句话:爱情里谁爱得多,谁就是最终的输家。 他就是那个输家。看着那些迟来经年的信件,他悲哀的发现,不管他多恨她,心中埋藏隐忍的爱总会比那些恨还要多一些。 “阿笙怎么会忽然间变成这个样子?”吴奈走过来,压低了声音。 陆子初片刻沉默,方才说:“上午我带她去了一趟乐山。” 吴奈忽然不说话了,07年的时候,老太太车祸去世,葬进了乐山。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记得,陆子初送葬时的表情,那时候的眸子跟阿笙现如今一样,没有丝毫人气,空洞洞的,那些眼泪凝聚在眼眶里,却始终都没有流下来。 老太太下葬当天,陆子初就病倒了,彼时他刚从美国回来,身体竟是长时营养不良,虚弱程度令人惊讶。 晚上他发高烧,那些隐忍多时的泪悄无声息的从眼角缓缓滑落,他叫“外婆”,叫“顾笙”。 从那时候起,吴奈就知道,在陆子初的内心深处其实充满了伤痕,至于那些伤痕是什么,吴奈曾经一度以为是长辈离世,爱人失踪,他只能自己猜测。因为陆子初离开君尚之后,正式进入陆氏,有两年的时间里远离人群交际,偶尔约他出来,也是听的时候多,寥寥数语 ,寡淡,冷漠。 6年来,陆子初的魅力和知名度不下于当红明星,不仅仅是因为他的绯闻,还有他出色的工作能力和惊艳的外表。 他能把最平凡的白衬衫穿出极富存在的贵族气质来,他很年轻,就拥有庞大资产调配权,时常登上时尚杂志,所到之处无不引起男女私下议论纷纷,可偏偏就是这么一个人,体寒易冷,冷静的不似常人,对工作对细节极为苛刻,过分的阴狠和没有人情味,自从他成为陆氏王国掌权人之后,集团上下员工无不怕他。 陆氏大大小小分公司众多,员工数量也惊人,但不管职位高低,但凡在陆氏工作的人都知道,他们这位陆先生寡言沉默,从不说多余的话,想看他笑,比天下红雨还难。当然他也有微笑的时候,不过通常都是应酬需要,但却没人敢说他笑的虚伪,因为纵使是虚伪的笑,被他演绎出来,也能瞬间变得迷人生动。 每个人都变了,世界在变,人又怎么可能会不变呢? 吴奈是不赞成陆子初带阿笙去乐山的,但又能说什么呢?连他也变了,向来心直口快的他,已经开始衡量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了。 长大了,于是开始在生活面前变得越发小心翼翼。 吴奈问:“阿笙有没有问起她姑姑?” 陆子初低低的“嗯”了一声,再开口,声音里开始透着强硬:“我没告诉她,以后你们跟她说话,也最好回避这个话题。” “这事我有分寸。”沉默了一会儿,吴奈抬眸定定的看着他,问出了心中徘徊已久的话:“子初,你还爱顾笙吗?” 陆子初目光微沉:“为什么这么问?” 吴奈轻叹:“因为我能感觉的出来,偶尔你对她是有怨恨的,你虽然伪装的很好,但你忘了,我是一位心理学专家。” “都过去了。”平静的语调,却有着太多的百转千回。 吴奈也不追问,只淡淡的说:“子初,没有人比阿笙更绝望了,那些消失的记忆让她无法向人诉说,这么多年来,她找不到安置自己的位置,现如今就算她跟你回到t市,但你看到没有,这里变了,这里的人也变了,跟她记忆中的那些人和事相差甚远,纵使呆在你身旁,也无法安定她的迷茫和不知所措。她不再像个孩子一样对你委屈哭泣,因为她比谁都明白眼泪流下来的时候究竟有多沉重。我们都变了,但她没变,她还是2007年以前的阿笙,年少持重,她只是学会了沉默,不再愿意跟人分 享,对自己的过去有着太多的不明白。阿笙有这么大的反差,是我之前想象不到的,现实让她失望,难以预料的变数掏空了她所有的希望和感情,彼岸酒吧当众出丑,让她心头最后一丝幻想幻化成了泡沫,她在那一秒里,推翻了之前自欺欺人的美好。t市对她来说,曾经有多温暖,现在就有多冰冷,她失去了感受温暖的能力。我从没想到,有一天我坐在办公室里,会这么狠心的剖析阿笙的内心世界。她的世界从来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她已习惯一个人面对所有狰狞的梦魇。长时独居,麻木不仁的活着,很轻易就封闭了她的感官世界,于是清醒后的她,会觉得自己的人生简直就是一场悲喜浩劫。这么多年了,很多事情她都忘了,但她却清楚的记得你,还有你身旁的我们。于是我开始明白,在她的内心最深处,唯有你,她是真心相待的。虽然这份相待里,早已没有所谓的欢喜,但她是爱你……” 陆子初站在原地,喉结滚动,漆黑的眸子亮的仿佛能滴出水来,那是隐忍的泪。 “阿笙睡着了。” 身后响起石涛的声音,然后就是几秒钟的沉寂。 几秒,仿佛是漫长的几百年。 陆子初转身,一步步走到沙发前,她沉沉的睡着了,靠在沙发扶手上,蜷缩着身体,睡姿像个让人心疼的孩子。 近前,那张脸让他恨不得,爱不得,魂牵梦萦多年,弯腰抱她起身,步伐缓慢的朝楼梯走去。 他是愿意照顾她一辈子的,哪怕她疯癫不通世事,有朝一日忘了他,他也愿意护她一生,只因他爱她。 带她去乐山,是一时愤怨难舒,他早就心存后悔:别怪我,阿笙,再也不这样了…… 有泪砸落在阿笙的眼角,不多时也有一行泪顺着适才泪水划过的痕迹从阿笙眼角缓缓滑落,只因她做了一个梦,梦里她喜欢的男人哭了…… 遗传喜悲,阿笙不见了 更新时间:2014-6-2113:58:08本章字数:5122 阿笙仿佛陷身在一个巨大的黑色漩涡里,她是渴望阳光的,费力睁开眼睛,在一片白花花的炫目光彩中,她看到了一个浑身都散发出光芒的人。 视线清晰,男子容貌清美,风采卓然。 看到他,她忍不住笑了,那是不设防的雀跃梵。 陆子初被她感染,唇角笑意淡如水纹,但下一瞬眸子就变了,那笑意来的快,去的也快。 “顾笙,07年我曾去美国找你,你人呢?”冰冷的话毫不留情的掷向阿笙,惊的她浑身都是汗。 闭上眼睛,再睁开,眼前哪里还有陆子初的身影,刚刚发生的一切,似乎只是她的幻觉。 房间灯光通明,空荡荡的只有她一人,她赤脚走下床,一时竟不知身在何处。 …… 黄昏,陆子初刚把阿笙抱回房间不久,向露和几位公司高层就来了,他已有好些日子没有坐镇公司铌。 回国后,还不曾好好休息过,休息两个小时,便起来工作,从昨天晚上到现在,他已经连续阅读几十份报告,除了陪阿笙,尽可能压榨时间把周报告列出来,交给公司高级管理层实行。 近年来,公司进军投资业,在收购各方面管理层难免会意见分歧,争执不下,便找到了向露,请她联系陆先生,众人想当面商量这件事。 打这个电话前,向露颇为犹豫,陆子初之前对她说过,“但凡有人找我,一律婉拒。” 怪只怪几位管理层都是千年老狐狸,难缠的很,她找借口婉拒,他们便赖着不走,摆明了非要见到陆先生不可。 有人言辞强硬:“向秘书,好几亿的收购案,如果搞砸了,请问谁担这份责?” 向露拧眉不语,这事她做不了决定,只得给陆子初打电话,老实说打这通电话,向露内心是很忐忑的,倒不是担心陆子初发怒,因为跟他做事这么久,他从来都没有发怒的时候,是个懒得流露多余表情的人,但那双眼眸一旦盯着谁,保准那人吓的双腿发颤。 好在,只是一通电话,不用立刻面对陆子初,向露尽可能把责任推向管理层,四两拨千斤被她运用的游刃有余。 当时临近黄昏,陆子初声音从电话那端传过来,只有短短几个字:“让他们过来。” 挂断电话,有一位老总轻声问向露:“怎么说?” “先生让几位老总现在就过去。” 那一刻,向露分明听到几位叱咤商界的管理层老总均都松了一口气。 商界谁不怕陆子初,头脑极好,表面冷静无波,但却内有乾坤,为商谋利,从不拖泥带水,狠着呢! 陆子初住的地方是一处风景别墅,在t市赫赫有名,别墅共三层,一层可以无限延伸,是客厅、餐厅、健身室、媒体室的同时,室内和室外的溪水,后山,树木相互穿插,很完美的融为一体。 对于公司高层来说,没少来这里找陆子初,很多轰动一时的公司举措都是在这里构思完成的。 二楼是起居室和书房,陆子初平时生活的地方,三楼是会客室,平台延伸,站在上面可以看到溪流潺潺。树木繁盛,垂落在平台或是室内,就连倒影也显得极美。 这些倒不算什么,只能说陆子初除了是位很成功的商人,他还是一位美学者,懂得规划和投资,六年前这里地理位置还不算太好,但他却抢先购买方圆地皮,别墅建造成功,就那么随便拍了几组照片,一经刊出,富商纷纷涌来,陆氏尚未打地基建房,就已预约销售一空。 不过短短几年时间而已,现如今这里完全成为了富人天下,商厦、超市林立。 有人说:“怕是再等几年,t市市中心要改成风景别墅了。” 管理层成员黄昏过去没有看到阿笙,倒是开车经过门口的时候遇见了吴奈和石涛。 双方都坐在车里,有人认识吴奈,打了声招呼,就各自驱车离开了。 会客室,陆子初坐在单人沙发里,翻看着下属带来的文件,黑色衬衫,神色清冷淡漠。 他不说话的时候,几位老总就默默的喝着咖啡,偶尔问话,便恭敬的回,向露坐在一旁,抱着笔记本按陆子初的指示做着记录,心里却觉得好笑。 这些威风赫赫的人平时在公司里人见人敬,到了陆子初面前,一个个就跟小学生一样,听话的不得了。 一项投资案,枝节繁多,细细敲定,时间倒是流逝的很快,不知不觉间竟已工作到了晚上九点半,陆子初没休息好,只觉得头昏脑涨。 工作尚未结束,陆子初见有人饿的直咽口水,也不多说什么,按了内线给陈厨,让他准备晚餐。 众人一听有晚餐吃,差点感激落泪,陆子初工作的时候不说吃饭,他们就不好意思提…… 工作暂停,陆子初下楼去了主卧室,若是阿笙没醒,便让她继续安睡,若是醒了,正好可以一起吃晚餐,但……阿笙不见了。 起先见阿笙不在房间里,陆子初并不慌,直到他楼上楼下找遍了,就连衣橱、床底下都没放过,还是没有找到她,这个时候他才开始慌了。 对于陆家家佣来说,他们从未见过这么寒戾的陆子初。 佣人和保安成员站在客厅里,一个个胆颤心惊,就连陆氏几位老总也不明所以的站在了一旁,虽然不知道发生了 什么事,但依稀能够听出大意来,好像是有人不见了。 陆子初的眼睛里都是寒气,先是扫过家佣,然后是负责保全工作的保安,冷冷的眼眸仿佛正在经历一场等级未知的风暴。 人人紧张不已。 家佣都在忙着各自的事,谁都没有看到阿笙,那保安呢? “先生,我看到顾小姐出去,当时也没多想就放行了……”保安说不下去了,因为他看到从不动怒的陆子初,听了他的话之后,竟是死死的盯着他,握着手机的指关节隐隐泛白,显示着他正处于爆发边缘。 “先生,我很抱歉。”说这话时,保安声音甚至在发抖。 “别担心,阿笙只是外出,或许……” 薛阿姨的话被陆子初厉声打断:“你懂什么。” 陆子初声音冰冷到了极点,此话一出,就连薛阿姨也吓了一跳,她在陆家帮佣多年,几时见陆子初对她这么冷冷的说过话,一时不禁有了几分委屈。 这时候的陆子初哪还顾得上理会适才的话语是否伤了薛阿姨,站在客厅里,只觉得头晕的更厉害了。 似是想起了什么,陆子初拔腿就往外面跑,“陈煜,把车开到门口。” 话落,人已消失在了客厅里。 陈煜紧跟着跑出去,客厅里陷入一片死寂,过了好一会儿,也不知道是哪位高层成员说了一句话:“阿笙是谁?” 没人回应,震惊的何止是家佣,还有他们,跟陆子初做事这么久,几时见他失去冷静,如此方寸大乱过。 他也许还没注意到,他奔出去的时候,甚至还穿着家用拖鞋。 …… 陆子初在车上拨电话给道路监控所属部门,委托朋友帮忙查看录像,等待结果的时候,被无尽的自责和后悔冲击着神智。 他不应该隐瞒她的不正常,至少家佣和保安会多留心,他更怪的那个人是他自己,他应该时刻守着她才对,是他把她弄丢了…… 她现在毫无社交能力,如果脑子不清楚,出了什么事……他越想越觉得恐惧,心里发寒,催促那端的人:“快点——” 失控的话 第 93 部分 语,让那边的人也紧张不已,终于查到了,竟是满心欢喜:“从别墅走出来的女孩子九点十五分左右,走进了兴隆超市……” 话还未完,陆子初挂断电话的同时,已对陈煜说道:“兴隆超市。” …… 兴隆超市很大,但想找到阿笙很容易,陆子初赶去的时候,就见收银台附近,聚集着一群人。 陆子初心里一咯噔,奔过去,扒开人群,就见阿笙垂头站在那里,脸色惨白,唇上没有半点血色,怀里紧紧的抱着什么,有超市工作人员冷着脸抓着她的手臂伸手欲夺…… 陆子初太阳穴突突直跳,长腿迈过去,火大的扣住工作人员手臂,暴力的甩到一旁,伴随对方措手不及“啊”的一声尖叫,阿笙已经被陆子初揽在了怀里。 阿笙吓坏了,浑身都在颤抖,或许她至今还不明白,刚刚都发生了什么。 有人此时已经认出了陆子初,周围呼吸声此起彼伏。 保安很为难,“陆先生,这位小姐刚才偷了超市的东西……” “偷?”陆子初脸色难看的吓人,寒着脸,一字一字道:“兴隆是陆氏旗下产业,我女人来这里拿东西,还需要付账吗?别说她没偷,就算她偷了,谁敢拦?” 此话一出,超市瞬时陷入死寂之中。 无脚小鸟,我的阿笙睡着了 更新时间:2014-6-2212:04:21本章字数:4460 再相对,阿笙没有难堪,她只是抱着“偷”来的东西坐在车里,然后又看向了窗外。 仿佛枯萎的花,毫无生气。 “吴奈说你是顾大胆,还真是没说错,这么远的路走过来,不累吗?” 她没回应,眼睛是空洞的梵。 “下次出门要记得穿鞋,如果不小心踩到什么东西受了伤,那可怎么办?”最后一句话说出口,语气较之先前愈发柔和。 他正用湿纸巾细心擦拭阿笙脏兮兮的双脚,她下意识缩了缩,却被他握得很牢。 “痒?”他先是猜测,方才接着道:“再忍忍。” 脚有些脏,他不确定阿笙一路走来,脚心是否受了伤,动作难免很轻,而她向来敏感铌。 陈煜在前座开车,偷偷瞄了一眼那位叫“顾笙”的女子,老板这么纡尊降贵帮人清理双脚污垢,并且自言自语的说着话,这还是第一次。 他曾多次听从陆子初的意思,把车停在t大校门外,能让老板念念不忘的人,应该就是她吧? 是个美丽的女人。是的,很美丽,因为气质独特,所以才让人印象深刻。虽说她精神看起来不太好,但周身却弥漫着一股干净的气息,犹如雏鸟惹人怜惜。 简单的亚麻白色睡裙,没有任何繁复装饰,长及小腿,和她的肤色很接近,因为太显白皙,所以那头长达腰际的浓密乌发越发显得漆黑如墨,还有那双眼睛……似乎也太黑了一些。 老板跟她说话的时候,她一直望着窗外,似乎身体和灵魂是两个独立的个体,现如今她人在车里,但灵魂却早已飘到了车外。 陈煜内心有些惋惜,顾笙精神有问题,这话是不敢对陆子初说的,想必他是极不愿意别人这么说她的。 车内有一阵子是无声的,只有陆子初撕开湿巾包装袋的声音,直到阿笙双脚清理干净,他手指无意中上移,触摸到阿笙左侧小腿肚,似乎…… 刚觉得有异常,阿笙已经把腿缩了回去。 陆子初眸色一闪,倒也没多说什么,又过了一会儿,方才抬眸望着她,黑眸清亮:“怀里抱着什么,我能看看吗?” 原以为阿笙并不见得就会搭理他,但话音落下,阿笙却缓缓转过脸,眼眸有些恍惚,盯着陆子初看。 她原本是想说些什么的,结果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忽然想到那些逝去的岁月,宛如车窗玻璃蒙了尘,她能看到外面的世界和外面的人,但却难以触摸。 莫名情绪涌上来,阿笙眼睛红了。 陆子初手指紧了紧,仿佛回到了2007年,从美国回来送外婆下葬后,他曾经回了一次望江苑。 第一次觉得望江苑空荡荡的,人走屋空,主卧室床头柜上静静安放着泰戈尔散文集,那天晚上他蒙着被子几乎哭了一夜…… 一直以为他是一个和眼泪绝缘的人,但遇到她之后,两次失声痛哭,一次是2007年,一次是2013年看到她邮寄过来的信件。 6年了,他以为若有一日再见她,怕是所有的爱恨悲欢都能悉数放下,所谓爱必定在旧时光里燃烧殆尽,但再见,他方才得知,曾经的那些缠绵和温暖,其实从未在他生命里消散过。 庆幸,彼此都还好好的活着,不曾阴阳相隔。多年苦心寻觅,原以为只是因为心里住了一只吃人的鬼,到头来才发现,一切不过是自欺。 想要找到她,从来都不是为了以泄私愤,而是为了能够站在她面前,握着她的手,亲口说上一句:“能不能和我重新开始?” 一盒巧克力送到了他面前,她沙哑开口,言语曾经对她来说是最骄傲的武器,现如今说起话来却尤为迟钝。 她说:“以前你送我吃巧克力,我觉的很幸福,也很快乐。很多事情我都忘了,我知道你在怪我,现如今的我能做些什么呢?我连一盒巧克力都没办法买给你……” 她说到这里止了话,神情一日往昔,没有喜悲,低着头,“我没打算偷东西,黑巧克力货架上只剩下最后一盒,我怕他们抢走了,就没了……” 宛如有冷水,沿头浇下。 陆子初的心狠狠揪了揪,他还是那么温润静默,但眼里却掀起了惊涛骇浪,有浮光在里面瞬间沉没,眼前渐渐模糊,就连那盒巧克力也开始变得朦胧起来。 打开盒子,陆子初手指是颤抖的,拨开锡纸,把巧克力送到阿笙嘴边:“尝一口。” “你吃。”她把巧克力推到他嘴边,他吃了,带着笑意,眸子里的泪却在瞬间无声滑落。 巧克力,有苦有甜,就像做人,有快乐,也会有痛苦。 看到他的泪,陈煜惊呆了,那一刻陆子初不再是完美的神,而是有血有肉的凡人,七情六欲渗入那些眼泪里,让人看了,只觉得心碎。 阿笙却淡淡的笑了,那一笑,云淡风轻,说不尽的看破。 她犹豫着把头靠在他肩上,几乎是同时,他已伸手握住了她的手。 幸福似乎又回来了。 阿笙静静开口:“我以为我回来,你会比以前开心,可我让你难过了,看到你流泪,我也想哭了。但我不想再哭了,在西雅图,我哭了太多次,每哭一次就绝望一次。今天晚上出门,看到有老人沿街乞讨,我没办法同情一个命运悲惨的人,因为我觉得我比她还要惨,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过去,可我却把过去变成了一场浑浑噩噩的追忆。对于六年前发生的一切,我都来自于听说。听说我出了一场车祸,后来就变成了现如今这副模样。我为什么要活着呢?如果当年不明不白的死去,想来也是一种快乐。” 陆子初身体忽然有些发冷,仿佛在害怕什么,力道极重的握住阿笙的手,近乎厉声道:“你不许有想死的念头。” “我不死,我好不容易盼到你,怎么舍得离开你呢?”她的头发宛如丝 线缠绕在他的黑衬衫上,仿佛和他融为了一体,再开口,堪似许诺:“我守着你,等你以后有了妻子,有了属于自己的孩子,我也会一直守着你。” 没有动怒,陆子初反而很平静,软声道:“为什么我妻子不能是你呢?你明明是爱我的。” “是啊!你看我们爱的那么深,但却因为命运捉弄,无法手牵着手走到天长地久,只因为经历了太多,早已回不到最初。跟你一起回国,我以为我会很快乐,但我每次出丑的时候,都觉得那是对你我最大的折磨。” 说这话时,阿笙心中有着说不出的痛。 身体相贴,如此接近,近的只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声,陆子初动了动身体,轻轻抱住了她:“阿笙,时光能改变很多东西,现如今你看似失去了一切,我看似拥有了一切,其实我们都是一样的。不管我们之间隔了多少年,我只想见到你的时候,再次抱抱你。我怨过你,但怨恨的反面却是思念成灾。2011年,我受邀回学校金融系讲课,课堂上有位学生举手提问,他问我:‘陆先生,你还记得顾笙吗?’,我站在讲台上,很久之后才点点头,背转身板书时,眼睛是湿的……你消失的这几年,我常常会抬头望天,有人问我在看什么。我在找没有脚的小鸟。《阿飞正传》里没有脚的小鸟,一生都在飞行,飞累了就会睡在风里云里。我在想,我的阿笙是不是也在风里云里睡着了,所以才把我彻底给忘了。2013年3月16日,我乘坐飞机前往美国西雅图,心里溢满了欢喜,因为地球那一端有一个你,我终于决定在飞机上好好睡一觉。觉得自己睡了很久,很久,梦里面我回到了过去,找到了顾笙,我们说好要一辈子在一起,她答应了,我很开心。” 阿笙只觉得鼻子发酸,心里空落窒息,有风在里面肆意呼啸着,一绕再绕,良久方才轻声道:“一辈子很长,子初。” “我知道。”他把脸埋在她颈窝里,淡淡的答。 如果一辈子里面有一个她,纵使再长,他也会觉得很短。 往昔恋人紧紧相拥,只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拥抱而已,却因为太忘情,所以微醺的灯光里,拥抱被赋予了全新的意义。那么心无旁骛,仿佛抱住了,便是一生。 原来就连拥抱,有时候也可以美到极致。 刹那间,陈煜知道:他们是相爱的。 故事更改,爱情不会过期 更新时间:2014-6-2215:16:16本章字数:49 40 阿笙说的对,不是所有的恋人都能手牵着手奔赴天长地久,但人生路那么长,如果没有意外发生,是注定要走上一辈子的。漫漫几十年,如果找不到一双合脚的鞋子,将会是怎样一种煎熬梵? 比起清醒,他宁愿她就这么浑浑噩噩的活着,若是一朝清醒,也许就连此刻的相守也是奢念。 人人都要心怀希望,如果人生里没有希望和所谓的梦想,那么酸甜苦辣里注定只有满满的苦。 六年来,对于陆子初来说,这座城市时常漂浮着阴霾,偶尔变天,云层下压,会让他觉得胸口闷闷的喘不过气来。 六年,不再是一个冰冷的数字,犹如指缝穿过的风,在某一天清晨醒来,“咻”的一声擦耳而过,这时候才茫然顿悟,原来光景就是这么不见的。 心里的痛,开始随着时间变得越发迟钝,有时候他自己还没察觉,石涛就已然开了口:“你刚才皱眉了,是不是身体哪里不舒服?” 阿笙远离他人生之后,他已很少皱眉,似乎再也没有人有能力激起他的痛觉。他只为自己痛,但痛的来源是什么,他却不愿深究。 2013年3月中旬,沉睡已久的热情被美国来信重新点燃,他第一次发现,这座城原来是那么美,到了黄昏,漫天霞光,美得惊心动魄。 终于开始认真的看待这座城,数不尽的高楼大厦在六年间宛如雨后春笋,迅速矗立,疯狂填充着这座城市的空虚和寂寞。 原来t市是五彩斑斓的,每天都在诉说着恬淡安宁的故事。 有人说阳光不公平,阳光很委屈,说它厚待每个人,只要世人心里有爱,不管那人有罪还是无罪,或是经历了怎样的伤痛,世人都会觉得很温暖铌。 浮世悲欢,人生不过才刚刚走了一半,伴随着灵魂苏醒,他和她不该游离在幸福之外。 只要她爱他一天,哪怕是在她不清醒的状态下说爱他,爱情就永远也不会过期。 …… 抱着阿笙回到别墅,陆氏管理层成员早已有眼色的离开了,虽然不知道那个叫阿笙的是谁,但陆子初发了那么大一通火,谁还敢不要命的留在这里用餐? 薛阿姨和几位家佣站在客厅里,薛阿姨看到顾笙被寻回,明显松了一口气,很想说些什么,但陆子初已经开口说话了,看向薛阿姨,可能因为阿笙被寻回的缘故,语气较之先前柔和了许多。 “薛姨 ,准备几条温毛巾,一会儿送到我房间。” 薛阿姨也没多问,点点头,匆匆离开了客厅,她这一走,阿曼等人也都跟了过去。 上楼时,陆子初垂眸看着阿笙,她原本垂着眸,察觉到他的目光,笑了笑,那笑绽放在她苍白的脸上,无端让人心中一软。 “饿吗?”他问。 她点点头,这让陆子初心情好了许多,又让陈厨把晚餐端到卧室,虽说她吃的不多,但愿意吃东西,毕竟是好的。 回到卧室,把她放在床上,陆子初先去盥洗室洗了手,出来时,薛阿姨已经来了。 “需要再准备几条毛巾吗?”薛阿姨也不知道陆子初要干什么,担心不够用。 “暂时不用,有需要我再叫你。”陆子初取过毛巾,坐在床沿,伸手撩起阿笙裙摆,两条腿反差极大,右腿如常,但左腿却又肿又硬。 先前在彼岸包间里,他曾帮她擦拭过左腿,那时候还很正常,如今外出一趟,不可能只有左腿肿了起来,右腿却完好如初。 目光上移,开始有了片刻凝滞,陆子初眸瞳狠狠收缩,在她腿上有道淡淡的疤。 抬眸看她,她靠着抱枕,正温温的看着他。 “6年前,我出了车祸,左腿动了两次手术,不过已经好了。”话音淡淡的,最后一句无疑是在安抚陆子初。 她说话的时候,陆子初低着头,所以她看不到他的表情,只感觉毛巾温热,热度渗进皮肤,较之先前酸痛,舒服了很多。 “明天我带你去医院,让吴奈帮你检查一下。”语调如常,听不出情绪起伏,阿笙无法分辨。 “子初,你看看我。”无法窥探他的所思所想,这让她有些发慌。 沉默了几秒,他终于抬眸看她,眸子里却有着淡淡的笑意,“忙着呢!为什么一定要我看你呢?” 阿笙不说话了,他若有心藏起情绪,她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 陆子初却在这时候说话了:“疼吗?” “现在吗?” “六年前。”嗓音略显僵窒。 阿笙说:“我忘了。” 两人忽然陷入了沉默,阿笙想,忘记曾经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痛,其实 第 94 部分 也未尝不好,至少不想不念,有时候左腿痛了,会觉得那些痛很陌生,如此一来痛苦大打折扣,其实也没自己想象中那么痛。 再看陆子初,他真的就那么平静无波吗? 若是有十个人看此刻的陆子初,绝对会有十个人说他平静过了头。并非刻意隐忍,别人看他眼眸漆黑不动声色,其实往深处看,会察觉平静的表面下是一个巨大的黑洞漩涡,藏匿在骨血里,锋芒毕露。 若是他把那锋芒露出来,只会让人觉得心生寒意,偏偏他是所有的阴暗全都藏了起来,那是他的体贴,因为他不愿她看到那样一个陆子初。 这样的沉默维持到用餐结束,彼时已经到了深夜十点半,拉高被子盖在她身上,轻声问她:“要不要我讲睡前故事给你听?” 初听,阿笙有些恍惚,仿佛回到了以前。在望江苑的时候,他偶尔会逗她,她若脸红,他必定会一句话也不说,就那么站在一旁,双臂环胸,含笑看着她。 过去果真不敢追忆,甜中带酸。 “累了。”是真的累了,走了那么远的路,筋疲力尽,如今躺在床上,是真的想睡了。 陆子初盯着她,笑意温和,黑眸似有氤氲雾气,温柔的拍着她的背:“那你睡吧!明天天气会很好,等你睡醒了,我带你去花园里荡秋千,或者一起散步去公园坐一坐,那里养了很多鸽子,也许你会喜欢。” 阿笙已经闭眼,不再吭声。 他抬起手指留恋的划过她的眉眼,声音极为柔和:“对于明天的安排,你喜欢吗?阿笙。” “喜欢。” 阿笙睁开眸子,就见他眼眸清亮的看着她,阿笙试着微笑,他见了,眼里也浮起了笑意,俯身吻了吻她的额头:“晚安,阿笙。” 【晚安,阿笙。】在心里积蓄了六年,如今他说给她听,她应了,方才觉得若是此刻能够凝固成永恒,他愿意赌上所有。 她睡着了,陆子初伸手探进被子里,摸了摸她的腿,跟先前相比,消肿了不少。 手机在一旁的桌案上震动着,是保安室打来的电话。 “先生,兴隆超市负责人开车来了,他想见您一面。” 走廊里,陆子初的声音淡不可闻:“我和他关系很熟吗?” 那端短暂沉默,保安说:“我明白了,先生。” 陆子初单手插在裤袋里,漫步上了三楼,宽阔的平 台上,树枝枝条在他身边轻轻拂动着,站在上面,远远就能看到门口发生的一切。 载着兴隆的汽车怅然而返,缓缓驶离…… 也不知在上面站了多久,风刮在脸上,生生的疼,手机再次响起时,对于t市来说,已经很晚了。 来电号码他前不久刚刚储存过,看到“顾城”两个字,陆子初并不急着接,转身回到会客室,方才接通。 西雅图正是清晨七点左右,顾城话语简短:“阿笙好吗?” “你希望她有多好?”这话听不出喜怒。 顾城不说话了,能感觉的出来,陆子初对顾家把阿笙关在阁楼里颇有微词,如此又过了一会儿,顾城方才说:“今天他要来西雅图接阿笙,如果看不到阿笙,怕是会回国找你。” 顾城没说那个“他”是谁,但他早已察觉到,陆子初是知道的,他只是不说罢了。 果然,陆子初的声音是漠然的,没有动怒,但却淬着冰:“你直接告诉他,是我带走了阿笙,他想带阿笙回美国,也不是不可以,除非踏过我尸体。否则,谁都不能从我身边带走她。” 这世上的“恶”,并非只能用“善”才能摆渡。6年前,他吃了“善”的亏,现如今还有什么输不起? 他来,他等。 当初的小孩,受了苦还笑着 更新时间:2014-6-2315:38:41本章字数:4972 阿笙醒的比较早,清晨6点钟,窗帘拉着,但卧室里却有阳光的味道。 昨天晚上睡得很沉,梦见太阳很好,她的打扮和一言一行都很正常,走在大街上,和沿途走过的人其实都是一样的。 梦境对她慈悲,现实对她亦是心存温软,因为子初没骗她,今天果真是个大晴天。 盥洗室洗脸,脸有些苍白憔悴瑚。 卧室原本是陆子初的,她来了之后,一直住在这里,阿笙记得刚来这里的时候,隔间还没有梳妆台,但如今不仅有梳妆台摆放在房间里,上面还摆放着齐全的化妆品。 她本不爱化妆,唯一化过一次妆,还被他训斥了一顿,从此以后除了补水、保湿和防晒,几乎不在脸上涂抹任何东西,但今天她却化了淡淡的腮红。 脸色不好,他看了心情大概也不会好。 薛阿姨正在客厅里打扫卫生,见阿笙下楼,笑道:“以为你还要多睡一会儿呢 !怎么这么早就起床了?铄” 阿笙只笑不语,她不想说话,说的越多,错的就越多,她不能保证前一秒看似完好的情绪里,是否会在下一秒左右她的另一面,让她变得不像曾经的自己,所以只能静默,尽可能不言不语。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家人和陆子初一样,在她犯错的时候,对她诸多包容。 “阿笙——”淡淡的声音,听起来很舒服,是属于陆子初的。 阿笙循声望去,眸光沉静,如果陆子初不是商人的话,其实完全可以靠一张脸和一副身材混饭吃。 6年前的他,能把简单的衬衫和休闲裤穿出贵族气质来,举手投足间魅力非凡;6年后的今天,商界历练经年,他是t市众所周知的商业巨擘,女性心目中的极品男人,完美的脸部线条和深邃清冽的眼眸让人过目不忘,淡蓝色衬衫搭配黑色西裤优雅矜贵之余又多了几分商业化和性感味道。 他朝她走过来时,眸子是淡定的,在光线下,会显得格外锐利和明亮,待走近了,方才察觉那双眸子依然还是记忆中那双眸,温润中带着些许柔和。 阿笙看着他,这个男人现如今什么都不缺。 “我熬了粥,要不要尝尝?”他已握住她的手,深深的凝望着她,询问的话说出口,偏偏会让人觉得有些漫不经心。 以前在望江苑,早餐几乎都是他准备的,因为她早上要补眠,所以晨起下楼,就能闻到清淡的粥香味。 陆子初熬的粥,自是要吃的,一碗粥放在面前,热气扑了一脸,香味直往鼻子里窜,忽然开始有了胃口。 粥熬的很烂,舀一勺送到嘴里,软润滑口。 他坐在一旁问她:“好吃吗?” 点头,此时她才知道,她的胃口被他养刁了,以至于忘记很多事情的她,一旦吃到他熬的粥,身体里沉睡已久的感觉瞬间就苏醒了过来。 闻言,陆子初眼角浮现出淡淡的笑意,黑眸盯着她:“今天起得比较早,吃完早餐,需要回房间补眠吗?” “不了。”她说着,又摇了摇头,她最害怕的就是睡觉。 在西雅图,一天的时间里,几乎都是在床上度过的,她已害怕困守在房间里。 陆子初轻声开口:“也好,吃完饭,我们一起出去走走。” …… 早晨七点钟,整个城市都苏醒了。 天光大明,但淡淡的雾气尚未消散,笼 罩着大街小巷,微风带着湿气,晨曦阳光照在雾气上,泛着旧时光。 触目所望,生活恬淡安静,阿笙是喜欢的。 石板路,他牵着她的手,叮嘱道:“如果走累了,别硬撑,要告诉我。” 她知道,他是在担心她的左腿。 也不知道那条路叫什么,道路两旁种满了樱花树,正是樱花盛开的好时节,风吹过,宛如下了一场花瓣雨,扑簌簌的往下飘落着。 阿笙仰脸看着,下意识朝陆子初望去,他似有感应,也侧眸看向她,清隽的面庞因为有了笑容显得愈发柔和。 有花瓣落在她的发丝上,陆子初内心敛起波动,抬手拿掉花瓣,却不扔掉,牵着她的手继续走,任由花瓣在指尖碾碎成了水。 陆子初问:“喜欢这里?” 阿笙垂眸笑了笑,似是被他窥探到了不便言说的秘密,陆子初见了,眼里微微蕴了笑,“喜欢的话,以后我们再来。” 听到以后,心总归是温暖的。 过马路,他伸手揽着她,温润的声音在阿笙耳边漂浮,似蛊惑:“搂着我。” 阿笙不察,习惯听他的话,不明所以的搂着他的脖子,然后转瞬间身体就被他抱了起来,那么轻盈,仿佛是在抱一个孩子。 沿途已有过路人朝他们行注目礼了,正是上班时间,人群宛如汹涌的河流,到处都是来去匆匆的人,比起他们,陆子初和阿笙似乎就清闲了许多。 “我可以自己走。”太久没有融入人群,阿笙还不太习惯那么多人把目光凝定在她的身上,这让她觉得恐慌。 他淡淡解释:“人太多,容易撞到你。”似是知晓她的不安,陆子初贴着她的脸,在她耳边轻声呢喃:“别怕,我在这里。” 他的话无疑安抚了她,把脸埋在他的脖颈里,亲密的姿势里藏匿着太多融入骨血的依赖,不去看,对于外界的认知全都来自于听力。 人潮声渐渐远去,他并没有放她下来的意思,她只得轻声说:“我早餐吃了很多东西,你抱着我,会不会累?” 良久不见他说话,阿笙终于离开他的脖颈,抬眸看他。这么一抬眸,还没看清他的表情,他已经微微偏头吻向她的唇角:“不累。” 彼时正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阿笙看着他沉静清邃的眼眸,久违的心跳仿佛重新启动,不经意间就漏掉了好几拍。 陆子初放下她, 帮她把衣服整理好,方才开口问她:“对这里还有印象吗?” 阿笙这才发现他们来的地方不是公园,而是一家音乐餐厅,因为招牌上铭刻着高低音符,还有醒目的汉字:如果?爱。 餐厅名字,隐隐熟悉。 阿笙一时想不起来,陆子初不紧不慢道:“我记得有一次我过生日,我女朋友那年刚好19岁,她那天用小提琴为我拉了一首曲子,我听了很感动,你知道她那天拉的那首曲子叫什么名字吗?” 阿笙好一阵子没说话,盯着餐厅看,最后看向陆子初,眸子也越发清明,迟疑开口:“……卡农?” 陆子初笑了,她还记得,一首《卡农》仿佛回到了旧时,带她走进餐厅,音乐声盘旋在餐厅每一处。早有值班经理领着一众服务员站在了大厅里,看到陆子初,态度恭敬,弯腰致礼的同时,齐声唤道:“上午好,陆先生。” 众人对阿笙的身份是好奇的,目光打量并未让阿笙情绪不稳,因为她的注意力都被拉小提琴的女人吸引了。 一袭长裙,站在钢琴旁边,场景很熟悉。 ——隆重介绍一下,08号穿着白衬衫的这位男士,是我男朋友。 ——若不是他,我不会知道某一年,某一日,我会如此眷恋一个人。 熟悉的场景,埋藏的话语从时光里流溢而出,阿笙笑了,眼睛却有些红,仿佛昨天才发生,转眼间,她已经从19岁走到了27岁。 时间,果真经不起推敲。 她记得这里还有一面情侣许愿墙,她和陆子初似乎还曾写下了祈祷文。 陆子初不知何时已经松开了她的手,她在餐厅里寻找着那面墙的存在,陆子初也不多话,站在那里,含笑看着她找。 2005年,少女站在钢琴台上笑容明媚,宛如池中莲花,沉静美好,那时候的她无所畏惧;2013年,对于他来说,她还是一个孩子,平静的外表下早已是遍体鳞伤,她已不再相信爱,不敢爱……带她来这里,原想让她找回最初的顾笙,谁曾想最先被触动的那个人却是他。 2005年的许愿瓶挂满了一整墙,但好在有日期标志,陆子初以为忘掉很多事的她,势必会忘了他的生日,不曾想她是记得的。 她记得他的生日,却不记得当时他们都写了什么话。 打开,属于她的字和他的字跃然眼前,她看着轻轻的笑,但笑着笑着却开始有了眼泪 。 【你静静地居住在我的心里,如同满月居于夜。子初、阿笙,如花美眷,细水深流。】 眼泪宛如决堤的水,陆子初站在不远处,没有走过去,眸光柔软。 她能哭,总归是幸事一件。 归国,爱在他们身边 更新时间:2014-6-2322:46:07本章字数:5112 男女相爱很多年,如果忽然间分开,是很可怕的一件事。因为彼此早已习惯了对方的思维模式、一言一行和生活习惯,时间久了,就会被同化,通常他们分手后,会比滥情的人更加难以摆脱旧情瑚。 陆子初就是这样的人。 时年31岁的他,感情生活比任何人都贫瘠,惦念一个不知何时才能出现的人,近乎偏执的坚持着。 有时候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还能坚持多久,随着时间流逝,他时常能在无人时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虚弱缓慢,宛如久病之人。 久病,所以病入膏肓,但他知道,他的药是一个叫顾笙的人。 多年前,他在“如果?爱”餐厅其实还许了一个愿:他愿用人生中所有的喜来换取她所有的悲,只愿她一世无忧。 八年过去了,愿望尚未过期。 在那个安静,充满回忆的餐厅里,他把他的六年讲给她听,琐碎的话题经由他讲出口,多了认真的味道,他要让她知道他的过去,贴近他,走近他。对于感情和未来,他是不容许她退缩的。 那些人生历程,虽然没有朝夕相处来的清晰,但阿笙静静的聆听着,仿佛在聆听这世上最温暖的故事,于是那些故事开始在她的脑海里有了朦胧的轮廓。 陆子初说:“六年来,我不曾忘记你,反而时常能够在睡梦中梦见你。” 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平静,但眼里却泛着淡淡的清华月光。一眼触及,也不知是他的眸,还是他的话,就那么悄无声息的沉入到了她的心底铄。 从18岁认识他,到现如今的27岁,9年时间差,仿佛早已过了好几个世纪。 在那些她不曾参与的时光里,陆子初的生活其实很规律,纵使不去公司坐镇,依然会每天早晨去湖边散步半小时,回到家里开始收发文件,阅读报告。 陆氏集团涉猎广泛,他每天需要阅读的报告是经由公司各层筛选之后专门呈递给他的,纵使如此,报告数量还是很惊人的。 阅读完毕,会另外给这些书写报告的人发送电子 第 95 部分 邮件…… 听他说这些话的时候,阿笙正抓着一把鸟食,蹲在公园广场上喂鸽子,可能阳光很好,内心里再无喜悲,只余一片安宁。 她问陆子初:“累吗?” “还没到晚上,怎么能累?”有鸽子飞过来,他抬起手臂挡在她面前,防止白鸽翅膀会扇到她脸上。 略显深幽的话,阿笙却听懂了他的意思,靠在他怀里,歪着头看他,似是正在沉思,过了一会儿,把鸟食撒给那些白鸽,在它们争相抢食时,把手往衣服上擦了擦,然后抬起手,手心覆盖住了他的眼睛:“子初,闭上眼睛,天就黑了。” 还跟以前一样,有些孩子气。 陆子初勾起唇,在她掌心下合上眼睛,嘴角的笑开始有了温柔的水波,荡着光影。 天黑了,阿笙。 从未告诉她,以前他最怕天黑,一个人的时候,思念总会跑出来跟他捉迷藏,进行着灵魂拉锯战,但他现在不怕了。 因为她回来了。 …… 时间还早,陆子初带她去了一条幽深长巷。 有一家店面前聚满了人,冗长的队伍可见那家店人气有多旺。 去的时候,没想到陈煜也在,手里早已拿着食品袋,等候多时。 是陆子初的意思,没有以钱砸人,排队购买,熟悉的巧克力饼干,苦涩中却吃到了淡淡的甜。 他抬手,指腹擦拭着她嘴角沾到的饼干屑,笑道:“像个孩子。” “子初,我今年27岁了。”她说,含着淡淡的怅然。 他笑,孩子气跟年龄无关,只要她一日是顾笙,那么在他眼里就永远都是孩子。 …… 阿笙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要带她先去外面转一圈再回去了,因为别墅里没有安装秋千架,但他带她外出一趟再回来,花园草坪明显变得不一样了。 空气里有着青草的味道,那是一架原木秋千,静默的悬在那里,如此温暖。 上前坐下,他赐予她温情,而她收获的却是感动。 春日阳光很好,能够温热潮湿的心,阿笙靠在陆子初肩头,她在微笑,嘴角仿佛午夜盛开的花朵。 2013年3月20日,阳光明媚的午后,爱在他们身旁,不再是虚无缥缈的奢念。 …… 韩愈抵达t市的时 候,天在下雨,春日风很凉,纵使有人为他撑伞,依然沾染了一身潮气。 雨不大,这样的天气对于别人来说可能会觉得心情极差,但对于他来说,却是好光景。 但再好的光景,却注定无法勾起他嘴角的那抹笑。 此番回国,消息走漏,已有旧属在机场等候多时。 韩愈之前在飞机上睡了一路,所以精神还不错,疲惫是难免的。 发生了一件小插曲:头等舱里,韩愈身旁坐着一位女子,试图找他说话,韩愈摘掉眼罩,淡淡的望过去,女子顿时不出声了。 时光一直厚待韩家和陆家人,彼时34岁的男子,商界游走多年,俊美的五官轮廓越发迷人,坚毅的轮廓昭显着令人心动的成熟魅力,偏偏这样一个他,看人的时候比任何人都阴冷,灯光下脸色半明半暗,难怪那名搭讪女子会被不安无语。 兴是睡眠被打扰,韩愈就连下飞机的时候,表情也未曾松动过。 旧属看到这样的韩愈,眼神均是一滞,方才问好,恭敬的跟在他身后。 这些所谓的旧属,都是韩愈的长辈,但却没人敢在韩愈面前端着长辈的架子行事说话,反而看尽韩愈脸色,言行举止皆是小心翼翼。 6年前,鑫耀敌对公司庆誊,不动声色的将鑫耀掏空,顾清欢被债权逼迫,境况悲惨。 事发没多久,庆誊以为可以坐稳投资界翘首,却被相关部门登门查账,偷税漏税,数罪并罚…… 庆誊老总听说此事乃顾清欢所为,难免起了报复之心……此事发生后,在t市轰动了许久,人人都以为鑫耀发生此番变故,韩愈势必会回国接手,谁曾想他从未露面过,仿佛鑫耀命运跟他没有丝毫关系。 真的无关吗?不尽然。旧属私下猜测:鑫耀和庆誊接连出事,怕是韩愈在国外指挥大局,推波助澜才有了后来这一切。 当然,一切只是猜测。当年顾清欢把鑫耀交给陆氏管理,现如今真正的掌权人是陆子初。 原以为陆子初比韩愈良善,谁曾想一个比一个狠,陆昌平稳坐一把手的时候还算顾念旧属和韩永信之间往日的情分,对他们还算礼遇;但陆子初接手陆氏后,手段不是一般的狠。 从他迈进鑫耀视察的第一天,昔日旧属全都弃之不用,旧属愤愤不平找韩愈哭诉,韩愈在电话那端笑:“怪不得他,你们也确实老了,该回家含饴弄孙了。” 话虽如此 ,但这些旧属毕竟是跟鑫耀一起成长的高层董事,顾清欢留下话,鑫耀真正的归属权在韩愈身上,而陆子初只是受顾清欢委托经营罢了,如今正主回国,昔日旧属董事难免都想好好巴结一番,指望韩愈卷土重来,把鑫耀抢回来。 韩愈近几年在国外风生水起,但凡和他交过手的人无不敬畏他的手段,狠戾冷酷,近乎高深莫测。 韩愈话语不多,从机场大厅一直到上车,只有短短两句话。 “股票还在跌?”韩愈直接开门见山,声音低沉冷漠。 旧属皱眉道:“从昨天到今天,大幅度下跌。”也不知道陆子初是怎么经营管理鑫耀的? “陆氏那边有动静吗?”韩愈开口说出了最后一句话。 “没有。” 韩愈摘掉墨镜,冷冷的笑了,陆子初不是不管,他这是在拿鑫耀向他宣战。 他接了。 …… 风景别墅,三楼媒体室。 偌大的屏幕上显示着鑫耀股票走势,陆子初带着蓝牙耳机,倚着办公桌看了一会儿,清润出声,怎么听都有些漫不经心:“亏了多少?” 向露说:“至少有五个亿。” “他回来了吗?”男子语气淡淡的。 “刚到机场。” “五个亿对他来说不算什么,明白我的意思吗?”陆子初语气竟是温和的,诡异的平静。 “明白。”向露就是太明白了,所以才会觉得牙疼。 有钱人拿钱玩游戏,她伤不起。 微雨,他要见陆氏负责人 更新时间:2014-6-249:45:27本章字数:4866 t市春日气候多变,上午阳光还很温暖,风也很轻,但午后却下起了濛濛细雨,停了几分钟之后,措手不及间就迎来了瓢泼大雨。 阿笙对下雨天一向敏感,原本正在午睡,左腿抽筋惊醒,额头上竟都是汗,也不理会腿上的疼痛,在床上坐了一会儿,赤脚下床,来到了阳台上瑚。 庭院里,园艺师傅赵伯和薛阿姨等人穿着淡黄色雨衣正把花盆移送到花房里。 有些花朵很娇贵也很脆弱,经得起阳光厚爱,却经不起风雨摧残。 对花温暖的人,通常都会心存良善。有这种念头的时候,她看到了陆子初,站在花房门口,水雾中身影朦胧,若 不是身处现实,阿笙会以为犹在梦中。 从昨天到今天,她努力回忆t大过往,温习的同时,她有着太多的不确定,过往确实跟她有关,但却太显陌生。 曾经,记忆里有他一抹笑,于是温暖了她整个旧时光。 她太明白微笑的力量究竟有多大,他是喜欢看她微笑的。再见,除了报以微笑,她不知道她还能做些什么。 他说:“阿笙,没有过去,但我们还有现在和未来。” 现在摸得着,因为它正存在着,所以心里才会觉得很安稳铄。 …… 很久没有接触过雨水了,西雅图常年阴雨绵绵,阁楼纵使被家人打扫的很干净,依然会有一股霉气。 记忆里她似乎并不喜欢下雨天,但此刻站在雨水里,心情却变得很好。 睡衣湿了,头发也湿了,雨雾里传来一道斥责声:“阿笙,回房间。” 熟悉的声音,明明是斥责,但听在耳里却觉得很温暖。 那人已经接过陈煜递过来的伞,快步朝她跑了过来,步伐是急切的,也许还皱着眉。 阿笙看着他,静静微笑,弯腰去搬离她最近的那盆花。 头顶雨水在她蹲下身的同时,开始朝四周缓缓滴落,宛如丝线注入水波中。 一个人,一把伞,呵护着她和她手中的小花。 阿笙蹲在地上,睡衣裙摆浸润在雨水里,浑身犹如湿人,就那么仰脸看着他,眸子如水清亮,就连嘴角的笑也显得极为潋滟。 陆子初看着她嘴角的那抹笑,心头一荡,眸色深了几分,弯腰扶她起来,手中的伞朝她那里倾过去:“怎么出来了?” “我想帮你。”她说着,见他肩头淋湿了,抬手握住他撑伞的手,把雨伞朝他那边推了推:“子初,你别淋湿了,容易感冒。” 陆子初胸口陡地一紧,因为那个人是她,所以感动的情绪总会来的很莫名。 “我送你回房间。”他伸手搂住她的肩膀,欲把她往回带,但她却站在原地不走,举动中有着小小的执拗,“你们都在忙,我只会做这个了。” 闻言,陆子初握住伞柄的手指紧了紧。是啊,曾经无所不能的她,现如今似乎只会做这个了。 那一刻,他听出了她话语间藏匿的无力和自嘲。 潮湿的雨雾被凉风吹到了脸上,陆子初立身雨中,冷漠疏 离的人,眼光却出奇的清澈暖人,抬手帮她理了理黏在脸上的湿发,方才弯腰单手拿起那盆花,递给了阿笙。 阿笙呆呆的看着他。 陆子初盯着她,扬起好看的唇角,低声道:“不是要帮我吗?把花送到花房里,不许打碎了。” “哦。”语气中颇为欢欣。 陆子初撑着伞行走在她的身边,不动声色的呵护着,一点小事就能让她这么开心吗? 侧眸看她,陆子初黑眸澄亮,俊雅的颜有了柔和的光彩,偶然发觉,下雨天原来也可以如此宜人。 …… 韩愈午后下榻酒店,站在高处俯览这座城市,曾经出生地,如今处身其中,早已不觉温暖,反而眸瞳深沉,表情近乎阴鸷。 “韩总,律师来了。”说话的人是任洋,同时也是韩愈助理,这次陪韩愈一同回国,只因韩愈心里清楚,此行怕是会耽搁很久…… 韩愈没回头,不紧不慢道:“先请他们去酒店会客室,我稍后就到。” 会客室里坐着两位男人和一位女人,衣着很正式,原本正在喝茶,看到有人推门进来,放下手中茶杯,站了起来。 “您好韩先生,我叫林鹏,是公证处的。”中年男人气质沉稳,简单做着自我介绍。 另一位男人叫俞峰,是任洋请来的律师;还有一位女人,带着一副金丝眼镜,笔挺的精英套装,看起来精明能干。 “我叫薛明珠,鑫耀公司法律顾问。”说着伸出手:“韩先生,您好。” 看到韩愈,对于薛明珠来说,表面上虽镇定,但内心却很激动,上学的时候就时常提起他,不曾想多年后还能面对面见到这位商界奇才。 只能说,时间流窜太快,而缘分是很微妙的一件事。 无视面前伸出来的白皙手指,韩愈坐下时微微挑眉:“不是许晓?” 虽在国外,但对国内动向,韩愈却是了如指掌。据他所知,近几年许晓才是鑫耀的法律顾问…… 素来听说韩愈又傲又拽,眼见他拒绝和她握手,薛明珠只得自己找台阶下,讪讪的缩回手,深吸一口气,解释道:“许晓是我师父,不过近几日身体不舒服,前几天住院了,所以这次才会委托我前来面见韩先生。” 这话也不知道有没有被韩愈听在耳里,只见他坐在沙发上,眼睛却望向了窗外,忽然问道:“这雨要下多久?” 语音漫不经心,似乎只是随口问问。 林鹏和俞峰相视一眼,显然之前没关注天气动向,薛明珠犹豫片刻,方才说:“大概黄昏雨势才会停下来。” 话落,韩愈又是很久没说话,他不开口,会客室就只能沉寂着。 薛明珠有些尴尬,抬眸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的任洋,跟他上司一副摸样,没有温度的脸,冰冷的眼神…… 毕竟游走社会多年,薛明珠很快就稳了稳情绪,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推到了韩愈面前,见他没有翻看的意思,薛明珠清了清嗓子,这才慢慢道:“韩先生,顾总裁去世前,曾立下遗嘱,鑫耀名下财产全都归您所有。这些财产主要包括鑫耀投资公司,以及鑫耀名下餐饮业、酒店、运输公司、商业店铺、商场和固定房产,不过……” 说到这里,薛明珠顿了顿,似是有些犹豫,见韩愈目光终于垂青望向她,迟疑道:“顾总裁在心宿路有一处私人房产,复式楼,市值六百多万。去世前,她曾说要把这栋房子送给……她的侄女顾笙。” 薛明珠说到“顾笙”两个字的时候,喉间哽了一下,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江宁她们昨天聚了聚,都想看看阿笙,但又怕刺激她,彼此看了伤心。 韩愈眸光微沉,似是想事情入了神,一时竟没开口说话。 薛明珠也不知韩愈心里是什么想法,转头看向林鹏,林鹏开口说道:“是的,韩先生,顾总裁去世前,确实口头说过这话……” “给她。”谁能想到,韩愈说这话的时候,语气竟是罕见的柔和。 林鹏等人听到均是一愣,以为适才出现了幻听。不过想想也没什么,撇开鑫耀不说,韩愈在美国原本就资产惊人,远远胜过鑫耀,一栋房子,他又怎会看在眼里。 薛明珠松了一口气,敲了敲桌面,林鹏会意,拿出一份文件放在桌面上:“韩先生,这是相关的法律文书,如果您觉得没有问题的话,请在上面签字。” 那份文件俞峰先过了目,然后才交给韩愈:“我刚才看过,没有问题。” “没有问题吗?”韩愈靠着沙发背,唇角扯了扯:“目前鑫耀股票持续下跌,交接并不完善,偿还债务,追平损失,谁负责?” 众人一愣,没想到韩愈会这么说,一时全都不吭声了。 韩愈看了他们一眼,站起身,“总之,没有见到陆氏负责人之前,我不会签字。” 闻言, 薛明珠皱了眉,这人怎么这么难缠? …… 韩愈走出会客室,对身后的任洋开口说道:“准备一份礼物,代我送到陆家,如果我姑姑问起,就说我刚回国,抽时间会亲自登门拜访。” 多年不见,是时候见一见了。 黄昏赴约,害怕失去 更新时间:2014-6-24 第 96 部分 13:07:22本章字数:4951 黄昏,雨终于停了。 这天下午,陆子初一直呆在书房里办公。一共接了两通电话,一通是薛明珠打来的,另外一通是母亲。 薛明珠在电话里一派公式化语气:“陆总,韩先生不肯签字。” 母亲语气里却夹杂着欢喜:“子初,阿愈回国了,我刚跟他通过电话,邀他晚上来家里吃饭,你也回来,多年不见,你们正好可以叙叙旧。” 挂断电话,陆子初一脸漠然,确实需要好好叙叙旧。 薛阿姨端着一杯咖啡走进书房,陆子初问道:“阿笙醒了吗?铄” “我去看看。” 薛阿姨把咖啡放在桌上,转身欲走,却被陆子初叫住:“如果没醒,不要吵醒她;如果醒了,带她过来,就说我有事找她。” …… 门没锁,薛阿姨走进卧室,先是往床上看了一眼,床铺收拾的很整齐,看来顾笙早就醒了。 阳台,又是另外一个花房,欧式风格,面积很大,里面摆满了花草,吊篮错综垂下,在室内就可收获盎然春意。 阳台中间,摆放着藤编圆桌和圆椅,材质上佳,陆子初平时坐在上面看书,会让人觉得慵懒惬意,但此刻阿笙坐在上面,却被赋予了另外的韵味。 单看背影就很沉静,薛阿姨发现,顾笙性情比6年前更寡淡了,从她来到风景别墅的那天起,就很少说话,除了陆子初,几乎谢绝跟任何人讲话。 起初觉得时光无情,把曾经那么舒服美好的一个人,变成了傲气冷漠的人,但观察下来却发现,她确实冷漠,但并非傲气。就算是跟陆子初讲话,也是沉默的时候多,开口说话的时候少。 家佣阿曼问她:“薛姨,陆先生和顾小姐是什么关系啊?越看越糊涂。” 越看越糊涂的那个人还有她,说他们是恋人吧,总感觉顾笙性子太淡,有些心不在焉,时常盯着某一处能够看上许久,把自己困守起来,拒绝别人太过亲近。而陆子初呢?面对顾笙,言行举止小心翼翼,他的喜取决于顾笙今日是否欢喜。 能够看得出来,他们明明很相爱,但爱情的因素里似乎漂浮着太多……忧伤。 有这种想法的时候,薛阿姨皱了眉,兴许是她看错了:时过境迁,6年后他们还能在一起,彼此心中高兴都来不及,又怎么会忧伤呢? 阿笙穿着家居服,很薄的素色毛衣,v字领,恰到好处的裸露出美丽的肩胛骨,她的肩胛骨真的很漂亮,好像蝴蝶展开翅膀安然伫立。 如果只看背影,无疑顾笙是一个很温暖的人,但走近,她低垂着长长的睫毛,光线落在她白皙的脸上,有阴影栖息交叠,漆黑的眸仿佛蒙了一层纱。 “顾小姐。”薛阿姨站在藤椅旁边,见顾笙转眸看她,轻声道:“先生有事找你,请你去一趟书房。” 阿笙并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掀开盖在腿上的薄毛毯,起身离开,走了几步,又转身看向跟在身后的薛阿姨,眼眸微敛的同时,说了这么一句话:“薛姨,如果可以,还是像以前一样叫我顾笙吧!” 离去的她没注意到薛阿姨听了她的话,脚步僵了一下。 原来,对她,顾笙还是有印象的。 …… 书房里,陆子初正坐在办公桌前,通过电脑屏幕,召开视频会议。 不去公司,只能把工作挪到家里,因为是免提状态,所以阿笙站在书房门口,隐约听到很多交谈议论声。 颇有些心有灵犀,似是感应到阿笙来了,陆子初抬眸望去,看到阿笙站在门口,微微一笑,目光重回电脑屏幕上,跟那边的人简单交代了几句,这才关了视频。 “来。”陆子初抬手示意阿笙过去。 这时候,他已经站起身,把办公椅位置空出来,拉她坐在上面:“我看看你的腿。” 阿笙穿着棉质家居裤,所以裤管往上捋并不费力,她垂眸看他,睫毛颤了颤,只觉略显冰凉的手指贴附在她的左腿上,明明他的手指很凉,却仿佛可以直通心脏脉络。 下午搬完花,催她洗澡补眠,当时看了看她的腿,觉得还好,但在睡梦中,她偶尔会皱眉。 应该是难受了。 把这事给吴奈说了,询问平时是否需要注意什么,吴奈长久不说话,最后开口,嗓音沙哑艰涩:“像她这种情况,阴雨天左腿酸痛难受很正常,这种痛会跟随她一辈子,如果肿起来的话,多帮她按摩……”说着,似是越想越怒,陆子初只听到手机那端“啪”的一声脆响,似乎有什么东西被吴奈摔在了桌面上,“六年前,她到底经历了什么,这几天我越想越气……你说说,好好的人,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手机那端吴奈很愤怒,电话这端陆子初却很平静。愤怒只会让一个人彻底失去理智,现如今阿笙 依附着他,他最需要的就是冷静,否则无端发怒只会吓坏她。 他蹲在她面前,无声帮她按摩着,偶尔会问她力道是否可以。 陆子初手指力道恰当,确实舒缓了阿笙小腿上的酸胀感。他手凉,她腿部肌肤温热,亲密触摸下,他和她开始有了相同的热度, 陆子初问:“在西雅图,如果觉得腿不舒服,会向家人求助吗?” 阿笙笑了一下:“不会。” 阿笙眼瞳很黑,但却有光在她眼睛里流转着,像西雅图那种气候,雨水连绵不绝,她不可能每次都麻烦别人,更何况,痛苦久了,也就习惯了。 陆子初蹲在那里,仰脸看她,眉目淡然的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单臂搂着她的腰,把脸埋在她胸前,声音宛如耳语:“在我身边,如果觉得腿不舒服,会跟我说吗?” 重复的问题,换了主语,意思却大相径庭,她轻轻笑了,抬手抚摸他的发,“你看,我不说,你却知道我不舒服,所以我说或不说,又有什么差别呢?” 陆子初埋首轻笑,谁说他的阿笙疯了,能说出这种话的人,又怎么会是一个疯子呢? …… 黄昏,动身前往陆家,陆子初是不放心的,再三叮嘱薛阿姨陪在阿笙身边,“她不想说话的时候,不要勉强她。” 薛姨无语,谁敢勉强顾笙啊?她还指望陆家退休金颐养天年呢! 陆子初说:“如果阿笙晚餐没有食欲,劝她多少吃一点。” “好。”问题的关键是,顾笙会听她的话吗? “有事情的话,给我打电话。”最后陆子初说。 薛阿姨终于忍不住失笑。为了顾笙,陆子初接连好几日没有去公司,现如今就连回家吃顿饭也这么放心不下,只差没把顾笙当孩子一样来照顾了。 上车前,陆子初摸了摸阿笙的头,柔声道:“我会尽快回来,你要听话。” 阿笙点头,目光与他对视,温声道:“子初,你别喝酒。” 陆子初心一紧,以前她也是这么叮嘱他的。过去和现在,话语重叠,宛如云烟融进了晨昏夜色里。 车子渐渐驶离别墅,陆子初透过后车镜看到阿笙安静的站在那里送他离开,仿佛又回到了那一年。 机场大厅,有孩童吹出了五彩泡泡,她过安检的时候,频频回头看他……后来呢?后来她就像人鱼公主一样,泡沫幻灭,消 失在他生命里长达六年之久…… “停车。”陆子初忽然开口。 陈煜微愣:“先生……” “停车——”声音冷了许多。 黄昏里,汽车蓦然刹车,有男子打开车门,步伐由慢到快,到最后几乎是迈步跑到了阿笙面前。 阿笙正好奇他为什么去而复返时,就见男子微微喘着气,修长的手指捧着她的脸,凉薄的唇就那么坚定不移的落在了她的唇上。 触及,浅尝辄止。 这个吻,对于阿笙来说有些措手不及,先是震惊,然后才归于平静。 气息里带着淡淡的薄荷香,是他的味道。 薛姨等人还没进屋,看到这一幕,纷纷红了脸,谁能想到冷情冷性的人,有朝一日会在人前这般对待一个女人。 “我出门,你忘了吻我。”陆子初微笑。 “……”所以呢? 末了,陆子初说:“所以我吻了你。” *** ps:明天大更。 谈笑风生,最虚伪的宽容 更新时间:2014-6-259:42:23本章字数:4774 黄昏离开风景别墅,抵达陆家时,夜幕终于拉下了帷幕。 客厅里不时有谈话声传出来,陆子初在门口止步,他站的那个位置,正好可以看到客厅会客区域。 茶几上安置着小叶绿萝,插在造型简单素雅的容器里,绿萝藤蔓柔软,因为没有攀附物,所以略显可怜的垂落在容器外壁。 陆家女主人的喜好和习惯一如经年,而有关于他和韩愈的过往却越发模糊。 记得那一年,外婆家瑚。 韩淑慧抱了一盆小叶绿萝送给老太太。阳光很温暖,绿萝葱翠,阳光从玻璃窗蛮横的渗透入室,照在叶片上,有着耀眼的光。 老太太见小叶绿萝开得自由散漫,便对女儿说:“长得倒是喜气,但不雅观。铄” 院子里种了一棵老树,有些年代了,时至今日,陆子初早已忘了那是一棵什么树,却清楚的记得,老太太把绿萝放在树木旁,方便缠附生长。 韩愈看到了,站在一旁说:“再过一些时候,树身上披满了藤蔓,你有想过树的感受吗?它和绿萝非亲非故,凭什么让它随心所欲攀附成长?” …… 那时候,韩愈站在老树立场上想问题,却遗忘了绿萝。外界强加,植物毫无反抗能力,古树不喜绿萝,并不见得绿萝攀附古树而生,就会心生欢喜。 客厅里传来陆昌平的声音:“这次回来,打算呆多久?” “说不定。”还是陆子初记忆中的声音,惯常冷漠,说起话来有些漫不经心。 韩淑慧说:“干脆不要回去了,留在国内不好吗?离得近一些,姑姑也方便照顾你。” 那人似是笑了:“总不能常住国内不走,在国外,我也有家人需要照顾……” 韩淑慧还没来得及洞察韩愈口中的“家人”是什么意思,就见陆昌平看向客厅门口,笑道:“子初回来了。” 谈话终止,一扫之前热络,有了片刻僵滞,当然没人会联想到“难堪”两个字。 韩愈这时已经站了起来,缓缓转身。 兄弟两人距离不算近,但也不远,那一眼,仿佛隔着千山万水,又可谓电光石火。 都是极为出色的男人,六年过去了,时光给予了他们许多,却也带走了许多。外界谈论陆子初和韩愈时,都喜欢给他们贴上“成功人士”的标签。 他们也确实是成功人士,在敌人面前言辞犀利,直达痛处,毫不留情。 有人说陆子初从商清傲腹黑,有人说韩愈经商老练狠辣;但在媒体和很多男女的眼里,他们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人。 客厅水晶灯璀璨,古董字画也散发出独特的古韵气息,他们就那么默默的站在那里,仿佛行走t台天生的衣架子,走路时有格调,就连站着不动,散发出来的气场依然格外抢眼。 这就是时隔六年后,他们再次重逢的情景,挺拔的身躯孤傲而立,淡淡一眼,彼此容貌和神态早已落入对方眼眸最深处。 此时的陆子初,早已恢复了微笑,迈步走近,颀长身体往前一倾,靠近韩愈的同时,已经伸手抱住了他。 男人间的拥抱向来直接坦诚,陆子初温声道:“好久不见。” 对于韩愈来说,他万万没想到陆子初会上前拥抱他,有些意外,但仅仅是愣了一下,韩愈便伸手抱住了他,笑道:“确实是好久了。” 韩淑慧在一旁看了,也觉得欢喜,对陆昌平说道:“你们先聊着,我去厨房看看。” 拥抱带来的从来都不是热度,而是变相的冷却。 陆昌平在场, 韩愈和陆子初之间的交谈多是少年趣事,纵使如此也是单调的乏味可陈,不过没关系,都是长袖善舞的人,再简单无趣的话题,硬是能说出趣味来,所谓“口中生花”不过如此。 在陆子初的眼里,韩愈嘴角带着若有似无的微笑,眸子漆黑深不见底,但一举一动却透着一股凌厉的气场,深敛,难以揣测。 那么在韩愈眼里,6年后的陆子初又是什么样子的呢? 还是跟以前一样,性情寡淡疏离,很少有人能够看透他;但时光流逝,六年后的陆子初又怎会跟之前的他一模一样呢?以前他在亲朋好友面前,并不会隐藏情绪,更不介意在他们面前真性情流露,因为他没把他们当外人看,但如今,陆子初是真的把他当外人看了。 六年,很多事情已更改,当初的他和他,因为固守彼此坚持,早已回不到最初。 韩愈喝茶间隙,微敛的眸不动声色的望向陆子初,如此熟悉,如此陌生,陆子初现在是否跟他一样,按捺着心中焚烧的烈火,用最冷却的表情强自压抑着? 韩愈的目光,陆子初似是察觉到,抬眸看向他,于是那笑就像是事先刻在唇角一般,虽然敷衍,却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陆昌平拿起茶壶帮韩愈续茶,开口问他:“跟律师见过面吗?” “我没签字。” 陆昌平语重心长道:“你父亲把毕生精力全都交付给了鑫耀,陆氏暂代经营,但真正的幕后负责人却是你,如今你回国接手鑫耀,也算了却了你父亲一桩心愿。” 韩愈神色有片刻沉滞:“姑父说错了,纵使我接手鑫耀,了却的也不是父亲临终心愿,父亲临终前把鑫耀交给了顾清欢,所以不管我接不接手鑫耀,都跟我父亲没有任何关系。” 陆昌平拧了眉:“这么说来,你不肯签字,是因为顾清欢?” “也不见得,鑫耀股票持续下跌,我就这么冒冒失失接过来,总归不太好。”韩愈说着,眸光滑过陆子初的眉眼,微微暗沉。 鑫耀股票下跌,陆昌平之前也听说了这件事,之所以持观望态度,是因为相信儿子的能力,如今被韩愈提起,便开口问陆子初:“这事,你说说。” 陆子初面色无波,冷静声音从容响起:“陆氏经营理念早已贯彻鑫耀内部,影响颇深,想要突然之间注入新的血液也不是不可以,但却需要一个契机。鑫耀继承人一夕间空降回国,经营理念自是跟陆氏有所不同,员工难免心生抗拒 ,股票持续下跌是偶然,虽然损失了不少钱,但重新赚回来并不难。” 陆子初语调极缓 第 97 部分 ,清冽如昔,却夹杂着为商者的锐利,转眸看向韩愈,唇角笑容加深,眸色却是愈发的淡,“趁这个机会,你不妨出面解决危机,如此一来鑫耀员工势必会对你刮目相看,今后入主鑫耀也会少了很多麻烦。” “你倒是挺会为我着想。”像感慨,又像是讽刺。 陆子初神色滴水不露,看着他:“你是我哥,偶尔为你出谋划策,多费点心也是应该的。” “有心了。”韩愈盯着他,黑眸沉沉,始终不变的是唇角的那一抹笑。 陆子初笑的比他还要撩人:“兄弟之间不谈这个,说多了,就真的见外了。” 韩愈喝茶,掩去嘴角笑意。见外?他们什么时候见内过? “阿愈,子初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你好好考虑一下。”陆昌平静静开口。 韩愈点头,并不答腔接话。看出来了,他若不接这个烂摊子,陆子初绝对会袖手旁观,任由鑫耀破产,背负高额巨债。 其实鑫耀是死是活,他并不关心,但……有一点陆昌平说对了,父亲韩永信曾经把毕生精力都交付给了鑫耀,他不能视若无睹。 …… 这顿饭吃的风平浪静,他们收敛被命运摧残之后的敏感,用温馨良善之花,掩饰那些遍地丛生的愤恨和邪恶。 吃饭的时候谈笑风生,话语间有了最虚伪的宽容。隐忍和克制成了饭桌上最珍贵的馈赠。 命运无情,把人折磨的失去了痛觉,却还能麻木的带着微笑。那笑虽说坚硬无比,但却因为韩愈的话开始出现了裂缝。 饭桌上难免聊到了家常琐事,长辈念叨着晚辈婚姻,韩愈34岁,陆子初31岁,年龄确实不小了,韩淑慧每次提及都会叹息不已。 韩淑慧帮韩愈夹菜的时候,随口问道:“有女朋友吗?” 韩愈笑着说:“没有女朋友,不过我有妻子。” 此话一出,餐厅忽然静了下来,尤其的静。 陆子初用餐动作依然得体,但泛白的薄唇却抿的很紧,表情淡漠,似乎韩愈的感情生活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隐忍,切勿在家门口大打出手 更新时间:2014-6-2512:10:55本章字数:4652 韩愈早已结婚,震惊了陆昌平和韩淑慧。 原本34岁有妻子很正常,但韩淑慧难过的是,韩愈结婚,她 竟然蒙在谷里,什么也不知道。 心里难免有些不悦,陆昌平开口,缓和有些凝滞的气氛:“外国人吗?” “美籍华裔。” “北方人还是南方人?” “南方人。铄” 韩淑慧平复情绪,缓缓问道:“你们结婚多久了?” “六年多。” 数字年份让韩淑慧又是好一会儿没说话,再开口,语气中竟带着轻轻的叹息:“性格好吗?” “好。” 简单的一个字从韩愈唇齿间温情吐露,反倒带着柔和的音调:“她话语不多,通常都是我说,她听。不常笑,但偶尔微笑,会让人跟着她一起笑。家里的佣人说,她是一个很有魔力的人。” 听了他的话,韩淑慧和陆昌平相视一眼,忍不住笑了笑,看得出来,韩愈很爱他妻子。 韩愈能够找到喜欢的人,韩淑慧心里面还是很高兴的,“你原本就不多话,却愿意为她变成一个多话的人,这么看来,那孩子确实很有魔力。” 陆昌平问:“她这次跟你一起回国了吗?” “我们没有一起回来。”这话可谓一语双关,一前一后,算不上一起回国。 韩淑慧觉得有些遗憾,看着韩愈:“如果下次她回国,带她一起来家里坐坐。”不能否认的是,韩淑慧起了好奇心。 能够虏获韩愈,不简单啊! 陆子初低头吃着晚餐,乌黑的眸宛如暗夜,似笑非笑:“隐婚六年,也真是难为你了。” 韩愈似是饿了,慢条斯理的吃着饭,话语更是轻漫到了极点:“没办法,私人生活受人关注,我总要保护好我太太,有时候低调处事,在所难免。” 那声“太太”比蝎子倒钩还要伤人,毒素入体,最先麻痹的,是陆子初早已失去痛觉的心。 陆子初抬眸看他,深幽的眸藏匿着无数的阴暗负面情绪,缓声道:“好花不常开,开得再娇艳的花,也终有一天会枯萎凋谢。你要小心,你所谓的幸福婚姻看起来遥遥无期,也许会很短暂,短暂到稍纵即逝,很多时候欺骗我们的不是现实,而是偶尔发盲的眼睛。” 韩愈眼波浮动,眸色沉沉:“眼睛是否发盲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太太冠着我的姓,这是谁也不能更改的事实。还有……婚姻当然遥遥无期,因为我们才一起共同度过了六年,今后还有更多的六年在未来等着我们。对于 这段婚姻,我足够虔诚,不允许人生里出现所谓的‘短暂’,她是我韩愈的妻子,一辈子都是。” 那一刻,陆子初暗夜般的双眸里窜起火舌,带着吞噬一切的危戾。 韩愈饭桌上恶意般的挑衅致使陆子初失去理智了吗?没有。 “子初,你要去哪儿?”韩淑慧见儿子起身,皱了眉。 “烟瘾犯了,出去抽根烟。”声音远远传来,如同往昔淡漠,但背影却略显僵硬。 餐厅里,韩愈无动于衷,继续吃饭,随口说道:“我记得子初以前不吸烟。” “这几年烟瘾确实重了一些。”韩淑慧勉强笑笑,一个顾笙,完全掏空了儿子所有,染上抽烟恶习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姑姑吃菜。”韩愈把菜夹到韩淑慧碗里,然后又给陆昌平夹了菜,嘴角挂着笑,眉目却尽显冷然。 看吧!生活早已把他们打磨得面目全非,过去……哪里还有什么过去。 …… 陆家客厅门前挂着两盏古董灯,灯罩很有岁月沧桑感,但灯泡却散发出全新的生命力。微小的尘埃漂浮在光晕里,陆子初倚在门口,影子拉长,投射在地面上,看起来并不显孤单,因为有人正朝他走来。 没回头,似乎也没兴趣交谈,他就那么沉默的站在那里,长身如玉,身影略显清冷,犹如被时光细心剪裁,就连吸烟的动作也很完美。 韩愈目光滑过他的脸,淡淡开口:“不介意的话,能给我一支烟吗?” 陆子初摸出烟盒,抖了抖,娴熟精准的抖出一支烟,韩愈接过,夹在指间:“借个火。” 这次,陆子初掏出打火机,打开,火苗冒起,韩愈笑了笑,把烟放在好看的薄唇间,凑近把烟点上了。 从始至终,陆子初都没看向韩愈,吸了一半的烟在修长的手指间烟雾缭绕,目光放的很远。 韩愈朝他凝望的方向看了一会儿,凉凉开口:“回国之前,我专门查了查婚姻法,其中有一条是这么说的: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我很想问一问,引诱有夫之妇,算不算犯法?” 陆子初眸子微敛,烟灰从指间弹落在地:“你说的是婚姻法,根据刑法,只要不在一方强迫下进行***易,就不算犯法。” 韩愈长眉轻挑,不紧不慢道:“这么说来,你只是道德有问题,小叔子觊觎嫂子,传出去是不是很有趣?” 陆子初 终于侧眸看向韩愈,目光仔细,凌迟着他脸上的每一寸表情,最后作出结论:“韩愈,你怎么能这么无耻?” 韩愈迎视陆子初的眸,毫不退避。 离的近了,方才察觉陆子初眉眼极为好看,但再好看却沾染了寒气,若不是这里是陆家客厅门口,他或许会真的大打出手。 这个男人,因为极度隐忍,眼睛里甚至渗出了细微的血丝,那是煞人的怒气。 韩愈眸瞳深沉,意味深长的看着他:“你和我既然相看两厌,还不如老死不见,但前提是,把阿笙还给我……” “还?”陆子初像是在笑,但眼睛里却没有丝毫笑意,有声音响在韩愈耳边,冷冷的:“也不是不可以,你把六年前的阿笙还给我,我就把六年后的阿笙还给你。” 韩愈蓦然抬起眼睑,眸色阴鸷:“卑鄙。” “对,我很卑鄙,但及不上你龌龊。”陆子初也不见恼怒,把烟扔在地上,抬脚踩灭。 韩愈平复情绪,眼瞳里划过深沉的光:“倒也不是我龌龊,我记得我曾对阿笙说过,对她的感情,你是爱,我是喜欢,但又有谁能界定爱比喜欢深,喜欢比爱浅呢?你爱她,所以给她浇水,呵护她成长;我喜欢她,所以起了独占的念头,把她摘走了……我和你的感情其实都是一样的,多年前她之所以选择你,是因为时机不对,身份处境不对,但现如今不一样了,她是我妻子,不管我手段是否高明,至少她是我的。这么多年来,你以为只有你爱她吗?我对她的爱不比你少……” 陆子初近乎咬牙切齿道:“你所谓的爱,就是把她逼疯?” 说这话时,他绷紧了线条优美的下颚,闭了闭眼睛,口吻几近嘲弄:“韩愈啊韩愈,对顾笙,我舍不得伤,舍不得骂,可你瞧瞧,现如今的顾笙满身都是伤,我跟她说话,她若能回我一句,给我一抹笑,我都想感谢老天,觉得那是对我的馈赠。6年前,她就连做梦也会带着微笑;6年后,她就算是在睡梦中依然背负着满身的伤。现如今她浑浑噩噩的活着,看不到活着的意义,在她眼里,这个世界对她很粗暴,她害怕人群,更害怕曾经那些给予她温暖的人。我在美国看到她,反复在想,好好的人怎么就说没就没了呢?我想的头都疼了,可还是没能想出个所以然来。你看婚姻是幸福,她看婚姻是幻灭,曾经她心中满满的都是温暖,可现在温暖成了奢侈品,爱成了稀薄物,她已经没有继续活下去的勇气,只剩下一些残碎的旧时光可以在清醒时偶尔追忆。你 把我的阿笙给毁了……” 最后那句话明明是愤恨无比的,但出口瞬间,却仿佛被人掐住了脖子,戾气撤掉一半,余留下来的是空前的悲怆和绝望。 韩愈目色沉冷,漆黑的眸子里有着令人看不懂的东西,他没说话,是因为陆昌平走了过来。 “别光顾着聊天,有什么话留着吃完饭再说。”语调平平淡淡,却一下子终止了之前的谈话。 之前剑拔弩张瞬间烟消云散,余留在人前的,是陆子初漠然的脸,韩愈阴沉的眸。 陆子初进屋前,对韩愈说了一句话,声音听不出丝毫情绪:“晚餐结束,我带你去个地方。” *** ps:还有一更。 她是我喜欢的人,她叫顾笙【4000】 更新时间:2014-6-2517:20:08本章字数:6482 春末早中晚温差比较大,到了晚上尤为寒冷,尤其是乐山山顶。 韩老爷子和老太太的墓碑前,站立着两位高大挺拔的男人,一个清隽淡漠,一个俊美冷酷。 六年前,老太太去世下葬,韩愈未曾露面,如今深夜来到山顶,目睹冰冷的墓碑,面上始终无波无澜,但就是这么无波无澜的人,下跪的同时,悄无声息的磕了三个头。 陆子初站在一旁,平静无波的扯了扯领口,然后解开袖扣,挽起袖子,待韩愈磕完头,轻声问:“我选的这个地方好不好?” “挺好。瑚” 韩愈站起身,话音刚落,伴随着一道闷哼声,身体一晃,步伐不稳退了好几步,待站稳,抬手毫不在乎的擦拭唇角,手心内侧竟沾染了鲜血。 这一拳,可见陆子初打得有多重铄。 风迷乱了两人的双眼,陆子初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背,上面亦是沾染了韩愈的鲜血,笑了:“这一拳也不算没有收获,至少让我知道,从你身体里面流出来的鲜血是红的。” “总不能是黑的吧?”韩愈懒得理会唇角血迹,盯着陆子初,同样带着笑:“这一拳只当是还债了,谁让我和阿笙夫妻同床共枕多年,你憎恨我也是……” 下一瞬,韩愈衣领被陆子初狠狠揪住。对于韩愈来说,他从未见过那样的陆子初,愤怒、憎恨、毁灭……悉数窜进眼眸最浅处,近乎粗暴的挥拳揍向他。 韩愈挥拳还击,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血肉模糊的大 洞,偶尔有风吹来,会听到哗啦啦的回响声,很空洞,没刮一次,都会带来火辣辣的疼。 就像拳头带来的撕裂,痛觉会随着发泄一寸寸麻痹在寒风里。刮脸的风,伴随着互殴和喘息,送来了韩愈的声音:“知道她有多听话吗?日日夜夜,她叫的是陆子初,但却不知跟她上~床的那个人却是我……” 陆子初仿佛被三尺冰水沿头浇下,身心麻木,宛如心肝脾肺瞬间失去了原有的功能,出现了致命罢工。 暗夜掩去了韩愈眼中的嫉恨,却凸显了陆子初的凶戾。 “韩愈,你混蛋。” 一贯清冽冷静的人,在这一刻声音竟是凶残到了极点,透着浓浓的血腥,所有的伪装随着那声“混蛋”纷纷剥落。 如果此时有灯打在陆子初的脸上,会发现俊雅的面庞上带着沉沉的阴气,极阴极寒,跃然眼前。 韩愈下颚传来尖锐的痛,在陆子初的力道下,狼狈的跌倒在墓碑前,空气开始变得稀薄,身上传来火辣辣的疼。 粗糙的碎石子同样划破了陆子初的手,两人出手夹杂着六年来积累的愤怨和憎恨,恨不得把对方往死里打。 韩愈躺在地上,任由他挥拳,笑的明明很舒心,但在笑声里却藏匿着太多说不清道不明的隐晦和黯然。 “骄傲如你,能够忍受顾笙和我朝夕相处这么多年吗?你连一点小小的瑕疵都接受不了,愿意为了顾笙,把自己卑微到尘土里面吗?”韩愈说话的时候,微笑里透着阴沉,宛如最凌厉的锋刃,白晃晃的刺目耀眼。 “把我和阿笙逼迫到现如今这步田地,你开心吗?韩愈。你以为你得到了阿笙,你得到的是什么?和她朝夕相处的那个人是你,但活在她身体里面的那个人却是我,是我陆子初……”陆子初站起身的时候,面色白的近乎透明,居高临下的俯视着韩愈,狠劲冲上眼底,单膝跪在地上,又是一拳挥了过去:“你算什么东西。” 韩愈也只是勉力支撑,长途跋涉,至今未曾好好休息过,原本对峙就处于下风,出言激怒陆子初,原本是为了刺激他内心最深处的隐晦,和阿笙隔阂渐生,只不过如此一来,受苦的那个人却是他,撑起身体才发现浑身早已被疼痛麻痹,但骨子里的不甘和怨愤,却因陆子初的话悉数窜逃 第 98 部分 而出,在心头跑过的时候,宛如有刀划过。 “我是她丈夫,你是吗?我可以光明正大和她在一起,你能吗?如果我要带阿笙走,你以为你能拦得住吗?”韩愈起身,凛然而立,不知费了多大的力气,这才扯出一抹虚弱的微笑,冷冷的看着陆子初:“知道什么叫现实吗?现实就是,六年后的今天,你已没有资格和她在一起。” 陆子初心里狠狠一瑟,积攒经年的仇恨,长时发泄,亦是虚弱无比,被风一吹,神思恍惚,但嘴角却扬起一抹笑。不可能是欢欣的笑,在墓园里犹显死气。 面对面站在那里,距离他们几米远的地方,是长辈墓碑,昔日环绕膝下,关系交好,虽然没有口头说过要当一辈子好兄弟,但身体里却流淌着共同的血液,以为……原来,一切也只是以为。 两人宛如刚从水里捞出来,浑身都是汗,就连睫毛上也垂挂着细碎的晶莹。 韩愈受得伤比陆子初要重,纵使如此,陆子初也好不到哪里去,嘴角濡湿殷红,眉角也有擦伤,当他看向韩愈的时候,面上已经看不出任何的情绪,只有那双眸子,深浓一片。 风声呜咽,昔日兄弟,如今水深火热,再见似乎只剩下你死我活。 “她是怎么疯的?”陆子初开口问他,手心发烫,手背却是冰凉的很。 “等我快死了,我再告诉你。”韩愈掠了一眼陆子初,离开时,声音冷冷传来:“鑫耀危机过后,我会亲自登门接阿笙离开,你可以拦,除非你能承担阻拦我的后果。” 陆子初放下袖子,看着墓碑,但话却是对韩愈说的:“好,那就比比谁比谁命更长,只要我活在这世上一天,你就休想从我身边带走顾笙。” 韩愈一颗心急速下沉,迈步下山,一步一伐皆艰难。 仿佛回到了六年前,她从手术室里被人推出来,手指凉得没有一丝人气,口中呢喃着:“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仿佛一根常年卡在喉咙里的刺,明明很痛,却没有一滴泪。 那么痛,为什么还固执握着她的手,不舍分开? ——阿笙,我只有你了。 …… 墓碑前,陆子初看着两位老人的遗容,忽然发现自己什么话也说不出,良久之后,方才开口说道:“外公、外婆,我和他的兄弟情早在六年前就断了。” 时间永远都不能愈合伤痛,它只会出现淡化伤痛的假象。 为了顾笙,他可以卑微到极致,也不愿意失去她,因为她身边来来往往看似很多人,但在她的精神世界里,她是贫瘠的,贫瘠到只有一个他。 ——外婆,那个孩子现如今只能盲目的往前走,却不敢回头观望过去,这对她来说,何尝不是一种残忍? 我没办法自欺欺人,“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我做不到。 2004年—2007年,我和她一生中最美好的幸福时光,2013年回首望去,每个画面都伤人伤己,倍感凄凉。 如果你见到顾笙游离的灵魂,帮我把她带回来,我想告诉她,我不介意她的过去,不管她曾经经历了什么,她在我眼里,都是最美好的孩子。 她丧失了表达和倾诉的能力,变成了一个“残废”的人,这让我一度很难过,但我不能在她面前流露出一丝一毫的坏情绪。在她腿上有一条硬硬的伤疤,于是我明白,她是支离破碎的。 如果认识我,对她来说是一场灾难,我宁愿我从来都不曾见过她。 如果身份可以互换,灾难可以重置,我宁愿现在痛苦的那个人是我…… 她是别人的妻子,我不能靠近她,但也不能离开她,她是我喜欢的人,她的名字叫顾笙。 …… 乐山脚下,微风送来了寺庙檀香,一缕缕传递过来,撩人心扉。 任洋见韩愈脸上带伤,愣了一下,连忙迎了上去。 陈煜站在另一旁,见下山的人只有韩愈,却没有陆子初的身影,抿了抿唇,迈步朝山上奔去。 坐上车,任洋不放心,皱眉道:“伤得不轻,安全起见,最好还是先去医院好好检查一下。” 韩愈接过任洋递给他的手绢,擦拭着嘴角血迹:“简单处理一下,给律师和公诉方打电话,让他们带着法律文书到酒店找我。” “现在吗?”任洋看了看腕表时间,已经快十点了。他们回到t市,还不曾倒时差,好好休息过,再说老板身体……吃得消吗? “现在。”手绢上赫然出现一道血痕,韩愈看了,眸子狠狠缩了缩。 任洋迟疑道:“鑫耀股票下跌,目前亏损严重,陆氏身为经营方,应该负全责,您这时候接这个烫手山芋会很棘手。” 示意任洋开车,过了一会儿,韩愈略作沉吟:“打电话给欧阳,暂时把她调回来帮忙。” 任洋不说话了,连欧阳都调了回来,老板这是打算在这里扎根常驻吗? “鑫耀漏洞填补起来需要几天?”韩愈问。 “至少一个星期。” 韩愈答:“三天。” 三天已是极限,想到阿笙和陆子初呆在一起,他就恨的寝食难安。依他现在这副模样前去见阿笙,只怕会吓坏她。 有些事,不能操之过急,否则只会适得其反。 任洋眉头都快打结了:“五天吧!账面亏了将近十亿,不是一笔小数目。” “三天。” 带血的手绢直接砸在了主驾驶座前方的挡风玻璃上,任洋吓了一跳,不敢讨价还价,敛了心神,应道:“好,我尽力。” 任洋和韩愈认识十几年,虽然看似熟稔,但对他却是又敬又怕,这时候反倒佩服起山顶那位陆总了,这年头敢往韩愈脸上动手的人,是少之又少了,几乎没有,只此一个。 “这几天派人在风景别墅外面盯着,但凡出入座驾,都要跟紧了。”之前告诉陆子初,鑫耀危机过后,他会专门去别墅接阿笙离开,无非是语言陷阱。 陆子初若是听信了他的话,势必会把阿笙送到别的地方去,届时让他空跑一趟,找不到人。 任洋回头看了韩愈一眼,凝声道:“如果您要接太太回来,就算是陆子初,也没办法拦着。” 看到陆子初,她还愿意回来吗?六年夫妻情,她忘了和他相处的五年,却一直记得一个叫陆子初的男人,孰轻孰重? 孰轻孰重…… 他确实有很多方法可以带她离开,但他不想吓坏她。 他们还有一辈子要走,不该在恐惧和抗拒中过完这一生。 他说过,对顾笙,他可以等上一辈子。 现在拥有,不愿未来失去。 …… 临近深夜11点,陆子初快要抵达风景别墅时,接到了薛阿姨的电话。 吹了风,陆子初头有些疼,还没听清楚薛阿姨说了些什么,就听陈煜讶声道:“顾小姐。” 陆子初微愣,目光正视前方,远远就看到一人,穿着白色睡裙,外面套了一件黑色开襟毛衣,光着脚穿着家用拖鞋,安静的坐在别墅外面的台阶上,眼巴巴的望着大门口。 薛阿姨的声音传进耳里:“从您离开后,顾小姐一直坐在外面不肯进屋,已经四个多 小时了……” 陆子初心头一软,眸色温润。 ——阿笙,现如今,我和你如此近,这么近…… 望江苑,这个老板很淡定 更新时间:2014-6-2611:14:58本章字数:5068 夜色浓墨,点缀着星星点点,清冷静谧。 汽车越来越近,和阿笙相隔一百多米,不远的距离,阿笙两条腿并在一起,双手圈在膝盖下方,寂寞的姿势仿佛能融进暗夜里。 她一直观望着门口,但眸色恍惚的却像是刚刚才做了一场梦。 兴是在外面坐久了,阿笙反应有些慢,刹车声响了好一会儿,这才抬起头。 这一抬眸,一眼就看到了陆子初,一身白衬衫,黑西裤站在她面前,清俊的容颜上透着往日不轻易展现的柔和,就那么含笑看着她,不说话瑚。 阿笙站起身,愣愣的看着他,神情看起来有些迷糊,但眸子却很冷然,连她自己也没察觉到,她在皱眉。 嘴角有血迹,眉角也有擦伤,他这是……和人打架了吗铄? “……你受伤了。”声音近似呢喃,阿笙手指快到探到他唇角时僵住,担心他会疼。 受伤的是他,但痛的却是她,那种痛似乎可以在瞬间盖过这世间所有的苦难。 “不碍事。”陆子初握住她的手,搂着她进屋:“冷不冷?” …… 薛阿姨见陆子初受伤急坏了,翻找着药箱,刚把消毒水和棉签找出来,就听陆子初开口说道:“你先下去吧!这里有阿笙。” 薛阿姨一愣,放下手中药品,转眸看向阿笙。 说实话,她从不知顾笙会这么依赖陆子初,固执起来像个孩子,谁也劝不动,眼里心里似乎只有一个他。 就拿现在来说吧,陆子初回来后,顾笙的眼睛就一直凝定在他的身上,虽然她什么都不问,也不说话,但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焦虑和担忧因为积蓄的太满,似乎不经意间就能从眼光里溢出来。 “你可以试着帮帮我。”陆子初拿起棉签蘸了药水,然后递给阿笙。 他不能让她继续“残废”下去,有些事情,她是很想做的。动作生疏没关系,只要时光厚待,有些美好的东西还是能长回来的,因为人心很柔软。 阿笙接过棉签,先帮他处理手上的伤,纱布包扎完,陆子初仔 仔细细端详了好一会儿,笑道:“挺好,继续。” 她笑的时候表情很细微,换了一根棉签帮他擦着唇角,怕他疼,她的动作有些孩子气,凑上前,轻轻吹着,宛如微风袭面,清凉感可以直入心扉。 空气里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陆子初看着她在灯光下白皙的面庞,黑眸沉沉,那目光让阿笙心头一撞,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再帮他擦药时,却是再也不敢抬眸看他了。 修长的手指无声滑入她的发丝中,伴随着那声缠绵入骨的“阿笙”,一张俊雅的颜慢慢靠近她…… 陆子初的唇,很烫,却很温润柔软,隐隐克制。 …… 他睡着了,接连多日不曾好好休息过,呼吸绵长均匀,疲惫到了极点。 入睡前,他躺在床上,撑着头看她:“阿笙,我们回望江苑住几天好不好?” “好。”心头一酸,望江苑,再听名字恍如隔世。 时间让她变成了一个胆怯的人,她也只敢在他睡着时大着胆子打量他,眸子里漂浮着异常浓郁的光影和雾霭。 他们很少对彼此说“爱”,但如此相守,不是爱,又能是什么呢? 她曾问过自己,就这么不负责任的让陆子初承受她生命中的碎片,究竟是否残忍? 为了见他一面,她承受人生里所有的不圆满,只因她想和他一起吃饭,像任何一对阔别多年的恋人久别重逢坐在一起聊天。 年轻时光还没怎么度过,她却在西雅图阴雨绵绵的天气里幻想起了以后,幻象真实,她在里面悲喜交加。 终有一日,他们体态蹒跚,年老色衰,一起散步,一起手拉着手睡觉…… 画面太美,美得不敢继续往下深想。 脸轻轻贴着他的手心,她说:“子初,在地狱里挣扎的我,是那么想要好好的活着。” …… 签完法律文书,薛明珠离开时,看到了坐在沙发上闭眼小憩的韩愈。 无疑他是出色的。在容貌上和陆子初各有千秋,陆子初待人冷淡疏离,韩愈却是真的冷,生人熟人没有得到他的宣召,一律不得亲近身旁。 他是一个很懂得保护自己的人,这种人通常内心是饱含创伤的。 薛明珠不期然想起大学期间,韩永信和常静接连去世,这对韩愈来说,一夕间丧失双亲,这样的打击无疑是致命的。 变故让他变得不近人情,但不近人情的背后呢? 她不确定,是否在这一刻看到了鲜少展露人前的韩愈。 脸上的伤,无损英俊,靠着沙发背,闭合着双眸,倘若那双眼睛睁开,必定有着把人看穿的魔力。 微微抿起的唇,让他看起来像是等待命运宠幸的孩子。 “薛小姐。”耳边响起任洋的声音,身为助理他已经开始下达逐客令了。 薛明珠收回目光,跟在任洋身后,走了几步,又回头看了一眼韩愈。 彼时韩愈已经睁开了眸子,就那么直直的看着她,薛明珠心一慌,险些跌倒在地。 宛如睡醒的猛狮,随时等待着捕捉猎物。 薛明珠脸上有着被逮到偷窥后的难堪,向韩愈尴尬的笑了笑,给自己找台阶下,韩愈没说什么,一动也不动的坐在那里,眼光放的很远,与其说是在看她,还不如说是在透过她看别人。 薛明珠移回目光,离开时,忍不住在想:这样一个人心里怕是早已没有温度了吧? 韩愈心中还是有温度的,这些温度全都来自于一个女人。 古时,男人若是有了心爱的女人,可以为她发动战争,甚至可以为她亡国。 世间的爱,生来自私,有了想要的人,又不愿将就自己的人生,于是就只能掠夺和霸占。自己的感受,往往会凌驾在别人的感受之上,他只是世间俗人一个,做不了所谓的成全和放手。 今夜,她睡的可好? 有时候,隐忍的方式太重要,暂时妥协,只是为了更好的决定婚姻的去向。 为了顾笙,韩愈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 再回望江苑,棕榈树的叶子依然葱翠,就像是翻看古老纸张里的旧故事,心里的阳光可以洒满每个角落。 院子里种满了蔷薇花,仿佛回到了西雅图。天气太好,小花开的太猖狂,以至于眼睛都快晃花了。 隔壁传来窗户开启声,有人出现在窗前,端着一杯咖啡,是吴奈。 吴奈已经许久不住望江苑了,但昨天却搬了回来。 昨天晚上,陆子初从乐山回风景别墅时,接到了吴奈的电话。 吴奈在电话里对陆子初说:“熟悉的人,熟悉的地方,对她的病情只会有利无害。” 如今,吴奈看到陆子初和阿笙,他从窗户 里探出咖啡杯高高举起,似是在跟阿笙进行着碰杯。 “嗨,要不要喝一杯?”上午阳光正暖,男子临窗而立,笑容明朗。 吴奈的微笑,很有感染力,陆子初走过来,把披肩围在阿笙身上,抬眸看了一眼吴奈,唇角勾起微笑:“你下来,正好可以陪阿笙坐在花园里晒晒太阳。” 后备箱里装着一些生活必备用品,陈煜把东西拿到车 第 99 部分 外,陆子初过来帮忙时,陈煜压低声音道:“先生,我们被人盯了一路,现如今跟到了望江苑,需要处理吗?” 别墅附近停靠着两辆黑色汽车,陆子初是知道的,是谁派来的,不言而喻。 韩愈以为他会把阿笙藏起来,确实是高看他了。 陆子初声音很淡:“春末夏初,为人办事也挺不容易的,若是我和阿笙一天不出门,他们是不是还打算闷在车里一整天不出来?” “呃……”陈煜见老板如此平静无波,这也太淡定了吧?摸了摸鼻子:“偶尔还是会出来,譬如说吃饭,或是去洗手间。” 于是这天中午,送餐人员敲响了封闭严实的车辆,好一会儿,有人按下车窗,送餐人员递了签收单给里面的人。 “陆先生刚才为几位订了餐,今后几位的一日三餐,我们会专门派人送过来,另外还有饮料供应,任君选择。” 此话一出,几人倒抽一口气,额头开始直冒冷汗。 t大传奇,她难以企及 更新时间:2014-6-2614:31:10本章字数:4945 爱很琐碎,它是很微小的生活点滴,一点也不庞大。 3月21日午后,阿笙裹着披肩靠在门廊前的躺椅里,在阳光下打着盹。 陆子初拿了一条毛毯走出来,盖在她身上。她浅眠,这时候抱她回房间,怕是会扰了睡眠。 花园秋千许久不用,锈迹斑斑,他原想买新的,但看出阿笙对它的不舍,于是就留了下来。 铁球刷着铁锈,水盆里尽是年岁留下来的沧桑和痕迹,吴奈回了一趟家,再过来,手里多了一罐白漆,“只能刷漆掩盖了,要不然真是不忍直视。瑚” 这句话说者无心,听者却触动心扉。 那天午后,漆味融合着花香在空气里发酵,然后蒸发……儿时玩伴,浅淡交谈,褪掉现实赋予的棱角,就连声音也变得温润慵懒起来铄。 吴奈蹲在地上,刷子在漆里搅了搅,抬眸问陆子初:“你这辈子,做过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 静了一瞬,陆子初说:“07年,我应该在机场抱住她,不让她走。” 如果时间可以冻结,她还是她,他也还是他。 六年来,他在一个人的世界里,无望期盼着奇迹,看着当初的感情是怎么被洪水一寸寸淹没。还好只是淹没,如 果是淹死,他怎么去救? 吴奈抿唇,拿着刷子站起身,刷子上溢出来的漆化成了丝线滴落在漆桶里:“你的愿望是什么?” “没什么愿望。”陆子初说着,目光望向阿笙,语气平和:“给她温暖,彼此陪伴。” 吴奈轻轻一叹,其实这也是一种愿望,卑微的愿望。 陆子初并不觉得卑微,只有拥抱,才能相互取暖;只有取暖,才能勇敢生存。 消失的六年,他注定找不回来了,但却有一种叫“思念”的东西缠绕在了他的生命里。 那孩子早已不再温暖,但遇到他之后,却愿意把身上最后的余热都给他,不再任性,不再轻易展露坏情绪,不再无声哭泣,更不会对别人提任何要求,每天就那么安静的独立一隅,该是怎样的无奈? 吴奈也在看阿笙,很久以前他就知道,她是一个独特的人,多年后独特的人,内心里藏匿着一个巨大的深渊,没人知道深渊里面究竟隐藏了什么,她在淡淡的微笑之后,展露给他们的是尘埃落定。 陆子初和顾笙其实都是一样的人,追寻平淡,却忽视了,爱情越是融进平淡琐碎中,就越是浓烈决绝。 “阿笙平时不说话,你怎么和她沟通?”阿笙几乎不怎么说话,所以吴奈才会这么问。 陆子初淡淡反问:“哑巴是怎么相爱的?” 吴奈不吭声了,忽然明白了,表达爱的方式有千万种,而语言只是其中一种…… 想起一事,吴奈开口道:“听说阿愈回来了。” “是么。”表情波澜不惊。 吴奈没发现异常:“找个机会聚一聚,算起来有六七年没见了。” “他怕是不愿见我。” 吴奈停止刷漆,看着陆子初:“为什么?” “你不是问我脸上的伤是怎么一回事吗?互殴所致。”陆子初没说互殴那个人是谁,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吴奈微愣,再次追问道:“为什么?” 春末气候温和,陆子初长眸微敛,轻描淡写道:“回家翻翻《十万个为什么》,也许你能从书里找到答案。” …… 下午三点,楚楚从青岛出差回来,抵达机场,助手接机。 从她走进机场大厅的那刻起,不时有乘客朝她观望,如果6年前的楚楚是美丽迷人,那么6年后的她绝对是自信惊艳。 一袭长裙,举手投足间尽是妩媚,兴是太累,所以眼眸略显迷蒙,轻轻眨动间煞是性感。 助手接过推车,“先回家,还是先回事务所?” “先去中心医院。”楚楚撩了撩长发,出差一个多星期,如果不是有同学摔伤腿昨天住进了医院,她此刻应该去的地方是事务所才对。 昔日大学同学,虽然参加工作后甚少来往,但逢年过节偶尔还是会收到对方的短信,关系不算交好,但毕竟同学一场,像生病住院这种事难免要走走过场。 楚楚赶到医院的时候,那里已经聚集着好几位同学,看到关童童,眸子沉了沉。 她对508宿舍的人,一直没有什么好印象,看到她们,总会关联想起那个消失六年的人…… “楚美女来了。” 也不知道是谁率先看到了她,楚楚微笑走近,关切开口:“医生怎么说?” “肖爽这次拄拐一个月,怕是跑不掉了。”有同学在一旁幸灾乐祸,肖爽坐在床上听了,一边笑着说同学没良心,一边拿着枕头砸她。 病房顿时热闹起来,同学之间就是这样,经得起玩笑挖苦,纵使在病中,依然会觉得很温暖。 气氛一下子变得格外轻松,有同学问楚楚:“听说你最近接了一起连环杀人辩护案,减刑辩护有把握吗?” 楚楚轻轻笑了下:“应该没什么问题。” 又有同学附和笑道:“我想也没什么问题,我们楚美女前年被评为十大律师之一,03级同学里数你最厉害。” 关童童冷笑一声,看着那名同学,近乎讥嘲道:“罗茜,你以前还说阿笙是最厉害的,怎么这么快就变了?” 此话一出,原本还气氛轻松的病房,瞬间陷入一片沉寂之中,所有人都渐渐收敛了笑意。 楚楚听到“阿笙”两个字时,心里有躁动的坏情绪开始窜了出来,这些年最恨别人拿她跟顾笙做比较。 顾笙是03级法学系的传奇,论文被教授当成模板公开在教学里,几乎年年都会对新生讲述那个人,所以即便顾笙消失在众人视线里长达六年,依然有很多人知道t大法学系曾经有一位学霸,她的名字叫顾笙。两年大学本科毕业;一年半就获得硕士学位;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业界高度赞赏。 顾笙实习期间一共接了三个案件,但这三个案件全都轰动一时,引起广泛关注。 一起是故意杀人案件,一审判刑,二审顾笙进行无罪辩护,成功。 一起是杀妻焚尸案,一审判决死刑,二审顾笙进行辩护,改判无期。 还有一起案件,被告是个大学生,过失致人死亡,一审时顾笙进行辩护,法院判决被告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这么看来,顾笙在刑事辩护道路上,一直都是顺风顺水,逢案必胜;07年,她前往美国之前尚未名声大噪;待她的论文接连引起业界人士一致好评时,“顾笙”两个字才真正开始在法律界大放光彩。 只可惜那时候她已远离故土,所有的荣耀都跟她无关。 顾笙不费吹灰之力就让那么多人记住了她,但楚楚呢?有了顾笙光芒在先,以至于这么多年来,她需要用更大的努力,才能引起别人的注意。 成为“十大律师”,一度让她觉得很得意,但同学私下相处,她却听到了恭维祝贺后的奚落之言。 ——如果顾笙在国内,“十大律师”还能给她? 此刻,唯有楚楚在笑,虽说笑容生硬,但毕竟还维持着最基本的风度。 “03级学生里,顾笙确实很厉害,如果有机会再见,我倒很希望能够跟她在法庭上为原被告进行辩护对决。”楚楚话语再柔和,也只是强自压抑罢了,因为她想到了陆子初。 6年来,陆子初对陆氏签约模特比对她还要好,看到那些相同气质的人,她恨不得拆了走秀t台。 “你还不知道吧?班代回国了。”肖爽轻声开口,语气沉重,颇多感慨,但楚楚已无暇顾及,因为她的注意力全都凝聚在适才的那句话里。 她望着肖爽,顾盼生辉的眸有些沉滞:“谁回国了?” “班代,顾笙。”肖爽说:“陆教授和她在一起。” 楚楚只觉得浑身冰冷,脑子宛如爆炸的气球,“嘭”的一声,震得耳膜发疼。 不期然想起了父亲的话:“顾笙这么多年不出现,怕是真的不会再回来了。陆氏家大业大,陆子初不可能一辈子不结婚,我能感觉的出来,韩淑慧其实对你还是很喜欢的。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再等等,他早晚都是你的。” 这一秒,楚楚脸色近乎灰败。 商战,他和他谁主沉浮 更新时间:2014-6-2710:00:31本章字数:4856 这一日,消失多年的鑫耀继承人终 于曝光人前,从他走进鑫耀公司的那一瞬间,媒体和记者便早早守候在了鑫耀门口。 韩愈抵达鑫耀内部,可谓披荆斩棘。 鑫耀股票接连两日,可谓精彩绝伦,短时间内大涨大跌,受股票下跌影响,被套死的股民焦急不安的守在鑫耀门口。 如今鑫耀出于弱势,小小的负面因素都能引起股民恐慌,这种情况,韩愈之前就预想到,并不惊讶瑚。 韩愈车刚到,就被股民围得水泄不通。 车里车外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车外一片兵荒马乱,至于车内,韩愈垂眸翻看着文件,眉目间一片冷然。 再回鑫耀,阔别经年,总归是感慨万千,但再多的感慨也抵不过那双极深的眼眸,深沉之余透着锐利。 开门下车,一身黑色西装,修长挺拔,棱角分明的五官依稀可以看出和陆子初相似的痕迹,镜头前话语不多,有任洋在,韩愈很少会在这方面费心铄。 此行拥堵,保全人员护着韩愈一路前行,周遭是媒体争相采访声。 记者a:“韩先生,3月上旬,鑫耀股票涨幅超过50%,涨幅过大,当时就有业界人士宣称,鑫耀股票怕是会冲高回落,没想到一语中的,对于目前鑫耀股票暴跌,请问您打算怎么补救?” 记者b:“韩总,您和陆先生是堂兄弟,您回来之前,鑫耀一直由陆先生暂为管理,之前股票一直很稳定,不曾大起大落过,请问鑫耀股票出现波动,是不是陆先生和您私下商量好的,暗中操控鑫耀股票下跌,为您正式入主鑫耀树立威信?” …… 韩愈不答腔,迈步走进鑫耀大厅,身姿是冷傲的竹,眼眸里却装着皑皑白雪。 这就是陆子初,一步步把鑫耀逼进死角,还赚足了名声:有意股票下跌,煞费苦心帮好兄弟稳定人心。 这招,确实很高明。 大厅里,鑫耀员工早已列队等候多时,所谓欢迎仪式,恭敬之语,掌声齐鸣,人人紧张,人人抱持观望态度。 有几人是真心欢迎他回来?韩愈微不可闻的笑了笑,所以说世人多虚伪。 韩愈接任鑫耀总裁,势必会在一座城市里造成轰动,媒体报道此事的同时,于是韩永信、常静和顾清欢的豪门恩怨再次被人挖掘而出。 对于这些报道,韩愈是不会看的。 总裁办公室里,任洋把报纸揉成一团扔进垃圾篓里: “内容还真是不堪入目。” 韩愈扯了扯唇,韩家家事被人消遣的次数还少吗?有些事经历的多了,连痛一下都是奢望。 办公桌上放着韩永信的照片,拿起相框,应该是专门有人擦拭,镜面很干净,看得有些入神,时间还真是无情,眨眼间七年就这么过去了。 相框摆在一旁,韩愈坐下时,开口说道:“严格控制仓位,尽量把风险降到最低;另外引外界资金介入,有资金才有主动权。” 任洋分析道:“目前鑫耀股价猛跌,想要融资的话,在国内圈不到那么多的钱,而我们在国外的资金流动一时之间难以到账。” “帮我联系基金公司负责人,稍后我会亲自拜访。”韩愈是这么说的,但却皱了眉,任洋看到,心下一紧,凝声道:“您在担心什么?” 韩愈眸子寒了:“立刻核查鑫耀账目,看一看是否有严重亏损。” …… 望江苑,陆子初正在给秋千刷漆,公司副总袁东来了。放下刷子,陆子初起身的时候看了一眼还在睡的阿笙,叮嘱吴奈:“有公事要谈,帮我照看一下阿笙。” 吴奈点头:“去吧。” 午后别墅区很安静,之前有车停在家门口附近,被他识破后,那些人应该跟韩愈说了,如今不见那些人的踪影,总归清静了许多。 林荫大道上,袁东跟在陆子初身旁,把最新股票运势分析表递给陆子初:“这次鑫耀股票下跌空间超过很多人的想象,韩总想要补救怕是不容易。” 陆子初走的慢,垂眸翻看着图表,声音清淡:“别小瞧了他,机会永远都是跌出来的,目前国外资金不到账,他只能控仓降低风险,鑫耀现在最缺的就是现金……”顿了顿,陆子初从报表上移开目光,问袁东:“他约了哪家基金公司董事?” “泰康基金。”袁东征询老板意见:“需要跟泰康董事打声招呼吗?”陆氏和泰康往来多年,交情颇深,韩愈在国外混得风生水起,但这里……是陆子初的天下。 陆子初收起图表,重新递给袁东,“不用,一旦资金介入,鑫耀股票会在短期内有所调整,到时匿名果断进入。” 闻言,袁东先是一愣,随即喜色尽露:“陆先生,看来您已经打算正式收购鑫耀了。” 都说陆子初是商界老狐狸,奸商一个,但在袁东看来,事实并非如此。就拿鑫耀来说吧!陆氏帮其经营多年,积累大量资金,却从 不占为己用,为韩家事业忙碌,却不是做做样子,劳心费力多年。 陆氏经营层屡次劝陆 第 100 部分 子初吞并鑫耀,顾清欢遗嘱固然重要,但为商者,除了利益还是利益,就算他违背承诺,也没人敢说什么。 但陆子初拒绝了,起初都以为他是顾念兄弟情分,如今看来,陆子初之所以迟迟未动,正人君子那么久,无非是想公平对决。 他是有这个能耐的,往往一份至关重要的合约和收购案,总能在他清清淡淡的言语中成功拉下帷幕。 六年,虚善那么久,总该恶意一回了。 陆子初停下脚步看向袁东,袁东微微敛眸,不敢正视,陆子初的眸子里不管何时都会让人觉得很淡漠,令人捉摸不定。 他终究还是开口说话了:“袁东,想要收购鑫耀,并不容易。股票下跌的同时,经营实体也要接连受损,这是场硬仗,慢慢耗。” “是。” 原路返回,离得很远,袁东就看到有女子站在白色栅栏外,栅栏内站着一位男人,正歪头跟女子说着话。男人,袁东是认识的,t市医学名人吴奈;至于女子……吴奈女友吗? “回去吧!有事给我打电话。”话是对袁东说的,修长挺拔的身影已朝栅栏内外的男女走去。 袁东朝座驾停放位置走了几步,回头望去,就见陆子初先是含笑摸摸女子的头,然后拉着她的手,推开栅栏,走了进去。 袁东一时不察,没注意到脚步已经抵达座驾,身体撞在车头上,疼的很。 坐在车里,再次朝花园望去,他们冷面老板把蘸满白漆的刷子交给女子,然后从身后拥着她,引领她刷着秋千架。 多么……震撼人心的画面。 公司女员工若是看到这一幕,怕是要哭死了。 …… 回到望江苑,陆子初变成了和阿笙一样的人,浓缩语言,隐忍缄默。 在春天即将走近尾声的时候,他把阿笙从大洋彼岸带了回来,于是所有的痛苦全都停留在了3月中旬,从此以后人生中再也不允许有任何的变故。 变故冻结在旧时光里,它的名字叫:2013年3月中旬以前。 为她做饭,煮一杯茶。 他深知她用餐喜好,却总是问她想吃什么,无非是引她多说一些话罢了。 她说:“都可以。”她不挑食,他做的,她都吃。 “你要不要帮我?”柔和的灯光下是他近在咫尺的脸,沐浴在光晕里,温润朦胧。 她帮忙做菜的时候,他并不提醒,只在忙碌间隙,含笑看着。一盘莲花酱肉丝,里面没有放盐,他是知道的。 饭菜上桌,他尝了尝,她问:“好吃吗?” 他吃着淡而无味的菜,漆黑的眼睛里开始有笑意进驻,看着她越发深沉,俊雅的五官轮廓愈发柔和:“好吃,我负责吃光,你别跟我抢。” 她是不可能跟他抢菜吃的,多年没有进厨房,炒菜早已变得生疏无比,唯恐菜不入口,他喜欢,她着实松了一口气。 菜,确实好吃,纵使没有盐。 多年前,她调皮使坏,故意在餐食里放了很多盐,含笑端给他吃,那时候目光明媚,眼里的光有着少女独有的清透和沉静。 现如今,她的眸子里装着太多沧海桑田,于是他明白,他的阿笙只是长大了。 别碰她,为爱中了魔怔 更新时间:2014-6-2713:56:53本章字数:5355 入睡前,阿笙需要床头亮着一盏灯,哪怕光晕再微小也可以,风景别墅也好,望江苑也好,陆子初在她闭眼入睡后离开,却在两个小时后再进来瑚。 这两个小时他在干什么呢?坐在客厅沙发上平静无波的看电视,或是沉下情绪坐在书房里收发文件…… 阿笙对床有一种莫名的恐惧,这种恐惧来自于那些迷失的过去。 那些过去,因为不知,所以全都来自于臆测。重逢后,他告诉自己,她就是他的现实,花费六年时间在无望中挣扎徘徊,所以再也不愿有另外一个六年从他眼前消逝。 一整夜的时间里,就那么坐在她身旁,看着墙壁上的时钟慢慢的走动着。 握着她的手,轻轻咬着她的手指,她在睡梦中皱了眉,但很快就舒展开来,他笑了,他知道他的笑容在这一刻很温暖。 ——阿笙,你不知道我有多想你。 …… t市有一条用“樱花”命名的道路。三月下旬,樱花渲染春色,白天盛开,宛如花海,吸引着游客慕名而来。 夜晚吹起了凉风,送来了淡淡的花香,飞扬的樱花瓣在夜风中显得格外美丽妖娆,飘散在道路上的每个角落里。 车窗敞开着,有若干花瓣就那么肆无忌惮的瞄准时机飘了进来,落在韩愈腿上,宛如安详的孩子,终于为自己找到了最舒适的床铄。 关 上车窗,花瓣被他无情的拂掉在地。他不喜樱花,原因很简单:花期太短。盛开的时候势不可挡,落败的时候悄无声息…… 平板电脑上是陆氏股票运营走势,周线上穿,很强的股票,完全没有下跌的征兆。 电脑甩到一旁,韩愈问开车的任洋:“欧阳什么时候到?” “明天早晨,到时候她会直接前往公司。”任洋说着,见韩愈靠着车背,闭眼小憩,轻声道:“我先送您回酒店。” 车内片刻沉寂,方才响起韩愈的声音,不紧不慢道:“……去望江苑。” …… 阿笙醒来是在床上,被子大半盖在她的身上,陆子初躺在她身旁,还是昨天的衣着,侧着身子睡着了,她静静的看着他,早晨和他一起醒来,算不算是一种幸福? 室内亮起朦胧的灯,光线有些暗,阿笙扯开厚重的窗帘,阳光泻了一室。 望江苑还跟6年前一样,但又怎能一模一样?四季变迁,就像人的心会生茧,建筑会有年岁痕迹,是一样的道理。 满目阳光,照在地面上白花花的,很耀眼。阿笙目光有所停驻,栅栏外停放着一辆车,站的高,再加上车窗玻璃阻挡,她很难看清里面究竟坐着谁。 “在看什么?” 陆子初的声音,有着晨起时的晏哑,低沉中带着温情。 阿笙回头看他,见他不知何时早已坐在了床上,什么时候醒的呢? “有人把车停在了家门口。”她说。 因为那声“家门口”,陆子初眼里有了笑意,起身走到阿笙身旁,宛如一棵树笼罩着她,朝窗外看了一眼,眼里的笑意蔓延至嘴角,并未因为看到那辆汽车而有所减退。 “公司的车。”摸了摸她的脸,陆子初说:“你先刷牙洗脸,我下去看看。” …… 清晨阳光下,有淡淡的雾气漂浮着,一辆梅赛德斯奔驰g55停放在栅栏外,车旁地面上丢了不少烟头。 看来,昨晚对于某人来说,注定是个无眠夜。 他无眠了六年多,又该怎么算呢? 别墅区不时有人穿着运动装跑步经过,陆子初在车旁站了一会儿,抬手敲了敲车窗,片刻后车窗滑下,露出一张轮廓分明的脸。 四目相对,均是沉默无言。 陆子初穿着家居服,单手插在灰色长裤里,眸色宛如过了夜 的白开水,淡的不能再淡来了。 韩愈坐在车里没动,只有他一人,任洋去接欧阳了,他在想,她起床时间不规律,或许再呆一会儿,还能看到她。 他大概是最这世上最委曲求全的丈夫,放任妻子和旧情人待在一起,不心怀芥蒂吗?这话连孩子也不信。 深沉的眸子里透着血丝,那是嫉恨所致。 “你别碰她。”声音又重又狠,从驾驶座飘了出来。 陆子初淡淡的笑,出色的容貌有着璀璨的光华,不过那笑没有任何欢愉的成分,比韩愈的话还要冷上好几倍,声音清晰有力:“同眠多日,现在才说这话,是不是太晚了?” 心仿佛被人狠狠提了起来,乐山墓园,韩愈拿话激他,现如今望江苑身份倒置,一样的痛,一样的鲜血淋淋,锐利的刺,扎进的地方往往是内心最柔软的角落。 气氛剑拔弩张,这时不远处传来了一道声音:“子初,你在跟谁说话?” 韩愈透着车镜,看到吴奈戴着耳机,因为之前运动过,头发湿湿的,正慢吞吞的往这边跑。 “打算对鑫耀赶尽杀绝?”韩愈在晨光里微微眯起眼睛。 陆子初翘起嘴角,浮起一抹浅笑:“忘了吗?赶尽杀绝这个词是你教我的。” “很好。” 吴奈刚跑到车身旁,就见汽车宛如离弦的箭,疾驰而去,望着汽车离开的方向,吴奈摘掉耳机:“公司下属?” 两人站得近,吴奈身上的热气扑面而来,陆子初条件反射退了一步,转身就走,此番举动落入吴奈眼里,“啧”了一声,他这是嫌弃他吗? …… 这天上午,陆昌平打来了电话,约陆子初前往茶馆喝茶。 喝茶,多是找茬。 “上午的话,我没时间。”他看了一眼阿笙,她正在翻看漫画书,若是带她去见父亲,怕是……眸色微敛,如今早已跟6年前不一样了。 陆昌平言语利落:“你说个时间。” “下午一点半。”阿笙通常要午睡两到三个小时,这段时间请人帮忙照看,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吴奈去医院了,陆子初给石涛打电话,让他来一趟望江苑。都是平时最信任的朋友,陆子初把阿笙交给他照顾,没什么不放心的。 倒不是担心韩愈来抢人,对于阿笙,韩愈颇有顾忌。他知道,韩愈在等机会,至于 机会是什么,只有韩愈自己最清楚了。 他和他曾经是这世上最亲的人,只可惜所谓的兄弟情经不起现实折腾,到最后只能背道而驰,形同陌路。 石涛有钥匙,中午来望江苑的时候,阿笙正在睡觉,缩在陆子初的臂弯里,睡得很熟。 陆子初连鞋也没脱,侧躺在床上,轻轻拍着她的背,见石涛出现在卧室门口,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微微抬高身体,试着抽出手臂,眼看她皱眉,不敢再动,待她眉头舒展,这才把手臂抽了出来。 拉高被子帮她盖上,关了门,才对石涛开口说道:“她醒来之前,我会尽量赶回来;如果她醒了,没有看到我,你就带她到院子里坐坐,或是给我打电话。” “放心。”石涛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跟他一起下楼,忧心道:“你说陆叔叔这时候找你过去,会不会是听说了阿笙的事?” 陆子初没接话。 …… 下午13:30分,父子约见,是在一家寂静无人的茶馆。 午后阳光温煦,陆昌平准时抵达,推门进去,里面放着轻柔的音乐,陆子初早已等候多时,似是闲来无事,坐在窗边,拿着笔,低头在茶单上信手涂鸦着。 听到脚步声,陆子初抬起眸子,放下菜单和笔,动手帮陆昌平倒了一杯茶。 桌子上放着一束小皱菊,当午后阳光透过玻璃,照在它身上时,它终于迎来了属于它的温柔时光。 陆昌平看着那些温暖的花瓣,率先开了口:“那孩子回来了?” 是陈述,不是询问。 “谁告诉你的?”陆子初喝了一口茶,问的不动声色。 陆昌平表情不变:“楚培华,今天上午给我打电话,恭喜我陆家好事近了,老实说我活了大半辈子,听到他这句话,着实吓了一跳,询问得知顾笙回国,你知道我当时是怎么想的吗?” 陆子初迎视父亲的眸:“怎么想的?” 陆昌平近乎怜悯的看着他:“我儿子是不是中了魔怔?” 陆子初眸色微敛,所有的语言,都化成了泡沫,融入了荒芜的大海。 “别再让顾笙毁了你。”陆昌平靠着椅背,语气克制:“子初,你为什么弃律从商呢?你外婆为什么会死呢?你为什么在国外偷偷看了两年心理医生呢?你病了,自欺欺人有时候也是一种病。” 陆子初望着窗外,眸色无波, “没有那么多为什么?”语气中没有激动,没有彷徨,心境沉淀:“谁让我非她不可呢?” 邹菊的温暖是阳光,而他的阳光是顾笙,为了这束阳光,他已经找了很久,很久…… 隐隐克制,前世熟知 更新时间:2014-6-2816:51:55本章字数:5163 在石涛眼里,顾笙是漂亮的,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她的美比时下女孩子多了些神秘,仿佛悬崖上开出的小花,激烈迷离。 棉布长裙,光脚穿着一双帆布鞋,浓密乌黑的长发松松的散落在胸前和后背,神情淡漠瑚。 醒来得知陆子初外出,她很平静。没有人能看穿她的内心,就像没人知道生活中哪些事会在不经意让她情绪暗涌。 现在的顾笙,沉默不语,安于天命。 下午醒来,石涛给她端了一杯水,她安安静静的喝了,很听话,像个乖顺过了头的孩子,不想也不愿给他人添麻烦。 花园里有花盛放,有花枯萎,干掉的花瓣固执的攀附着花枝不肯离别散场,阿笙指尖刚刚触及,那些脆弱的干花转瞬间仓惶落地。 她蹲在那里,静静的看着,良久没有起身。 石涛站在一旁看她,片刻后从花园里折了几枝蔷薇花,沉默着送到她面前,她看了,淡淡的笑,仰脸看他,笑起来的她像个纯真的孩子。 她找来了透明的玻璃杯,把蔷薇花插在里面,趴在桌面上,闭上了眼睛,像是入了梦。 石涛感受到了她内心的平静,仔细想想,有时候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未尝不是一件幸事铄。 他知道她没睡着,坐在她对面,她的脸隐藏在玻璃杯后面,朦胧迷幻。 “你放心,我不会自杀。”她忽然开口,因为长时不说话,声音有些沙哑。 “……嗯。”这是石涛来到望江苑之后,阿笙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阿笙坐起身,单手撑着脸,淡淡的说:“神智时好时坏是在2012年。西雅图,那座城市对我来说太陌生,发现自己被人视作疯子,关在阁楼里,我很恐惧。” 她说着,白皙的手指缓缓抬起,轻柔的抚摸着蔷薇层层叠叠的花瓣,眼神寂静:“该怎么描述这种恐惧呢?我可以把我能记住的过往全都用煽情的话语讲出来,让别人饱含热泪倾听我的故事,只是……我不愿成为这样的人。可我现在又是哪样的人呢?西 雅图雨水很充沛,有时候一天可以间隔下上好几场,起初很害怕打雷,可后来不怕了,每次打雷,子初都会出现,他紧紧抱着我,对我说别怕。” 仿佛烟火熄灭的眼眸,在提起“子初”时,开始有了复燃迹象,只可惜稍纵即逝。 她说:“他活在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