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寞风吹过相思雨》 第一章 初涉爱河 午后的阳光潇洒地洒落在寂寞的梧桐树上,透过叶子的间隙,细碎的光点斑驳地游离在程风迷茫的眼神里。程风知道,自己那颗青春的心又开始躁动不安了。他不禁想起了自己的第一次暗恋…… 那是个雪花飘飞的冬季,他读高一。他很少去关注女生,因为他总觉得女人是种神秘可怕的动物。 直到他看到了她。她是个活泼开朗,满脸阳光的女孩子,总是很快乐,像只在天空中自由飞翔的小燕子。她总是无缘无故地对程风微笑,程风感觉她几乎是个透明体,什么心事都藏不住。所以他认为她并不神秘可怕。在程风眼中,她成了一个特殊的个体。就像当一只鹤伫立在鸡群里,它肯定比鸡更能吸引人们的眼球一样。同时,她的出现让程风开始坐立不安。他不敢和她的眼睛对视,她的眼睛太清澈透明了,他害怕在她眼里看见他自己。但他又渴望看她那双明亮的眼睛,因为它是那么赤裸裸地宣告着她心里的秘密。 不久,程风发现自己不仅喜欢上了她的眼睛,也义无返顾地喜欢上了她的人。但是程风却始终不敢对她有任何举动,因为他对她的喜欢纯粹是精神领域的,她就像是一道可以被欣赏却不能被逾越的风景。但尽管如此,在精神领域,程风除了在她眼睛里找寻到一丝安慰外,无法进一步体会到温馨的感觉。因为他只是将她看成是一道风景,而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奇怪的是,一段时间后,她突然消失了。等她回来后,她眼睛里的那道风景消失了,代而替之的是几分憔悴,几多幽怨。程风想,或许她也是喜欢自己的,只是迫于女孩子的那份矜持,不好意思说出口而已。 程风觉得很苦恼,刚步入青春期的他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去应对情感上的东西。他知道自己没有任何能力去对她负责,也就没有资格要求她和他在一起。他有时候觉得自己的想法好成熟,就像个中年男子。但是,程风却无法释然,因为他明明是很喜欢她的。虽然他一直把她看成是一道风景,但他其实是多么想和她接近,哪怕是说说话也好。是的,他还没和她说过一句话。 当程风终于下定决心要把她当成一个人而不是一道风景来看,并要走近她时,她却意外地消失了。程风千方百计才打听到,因为她父母前些日子离婚了,她无心再继续上学,再继续留在这个让她伤心的地方,便南下打工去了。程风终于明白了她憔悴和幽怨的缘由了!他甚至还没来得及和她说一句话,她就走了。就像叶子还未来得及和风告别,就已飘落在了地上。他觉得自己的心就像一只南飞的大雁,随她飞向了南方的天空。就这样,程风在迷茫中度过了整个高二。 程风原以为,自己是不会再喜欢上别的女孩子了,因为这一年多来,他始终无法忘却她先前的微笑和她后来眼睛里的幽怨。程风相信,她依然在南方的某片天空下微笑地看着他。可是,命运却是那么地喜欢捉弄人,一个名叫叶雨的女孩子的出现几乎让他误以为是她回来了!她们两个太像了,就连眼睛里隐含的某种神情都是一样的。叶雨是高三时从其他学校转到程风的班级的。从程风见到她的第一眼开始,他就明白了自己又将陷入一个命运设下的圈套。 他几乎不敢看她的眼睛,那是一双他多么熟悉的眼睛啊!清澈透明却隐藏着些许幽怨!程风忽然感觉自己那个死寂了一年多的灵魂又重新复活了!他原本以为自己心灵的那口古井已经永远干涸,再也无法浇灌爱情的花朵了。现在他却把叶雨想象成了她在南方派来的使者。这样的想象让他感到很纯美。 “坐树下想什么呢,这么入迷。”杨勇远远便看见了程风,见他独自一人坐在树下发呆,便走了过来。 “呵呵,没啥,发下呆而已。来,拉我一下!”程风想站起来时,才发现自己两腿发软,站也站不起来了。 “行啊小子,八成是想女人了吧?我就发现你最近老是心神不宁的,特别是那个叫叶雨的女生调到我们班后,你的眼光就开始游离不定了。招了吧,兄弟我还不知道你有几根骨头,想的哪门子心思?呵呵——”杨勇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 “呵呵,这恐怕说的是你自己的心声吧?可别赖在我身上啊?再胡说,嘿,小心我断绝和你的兄弟关系。”杨勇是程风在高中时的铁哥们,关系好得要死,就差从小穿同一条开档裤的历史了。所以当程风说这句话时,杨勇明知是假话,却也不敢再言语了。 “走,我们去踢下球!”杨勇搭着程风的肩膀说。 “恩,刚好可以活动一下我的筋骨。”程风踢了踢他那还有点发麻的腿。他们的背影很快便消失在校园的一个角落里。 说来好笑,因为程风高二时选的是文科,所以班里的男生少得可怜,总共就十来个。而这十来个当中,大部分又和篮球私奔了,两个是天生不帅又缺钙的人,讨厌运动。只有他们两个外加一个大强,嫁给了足球。经常混在别的足球队里当替补。他们班的男生每个都个性十足。而女生却个个是寒窗苦读的高手。特别是进入高三后,这帮红色娘子军更是浴血奋战,直拼得刀光剑影,头破血流。每次测验后,他们都会进入到一个母系氏族的社会。男生恭恭敬敬地向女生请教那些错题是怎么做的,那低声下气的模样让他们自己都感到汗颜。 只是程风现在总喜欢坐在角落里静静地看着叶雨。现在的他不像以前那样害怕看到她眼里的自己了。他深刻地感觉到:其实静静地看女人的眼睛是一种莫大的享受。女人的眼睛里隐藏着世界上最美好神秘的东西。他发现自己痴迷地爱上了她,他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前途和命运。他发现自己越来越无法容忍别的男孩子对她的亲近,就算是最好的朋友也不例外。但他又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去阻止。这让他感到莫名的恐慌。他想起了高一时因为顾虑太多而来不及和她说一句话的伤感情景。他终于下定决心向她说出心中的爱情宣言了。 无独有偶,那年冬天雪下得很早,雪花纷纷扬扬地落了一地。在那个雪光映衬着天空的美好夜晚,程风终于鼓起勇气给她写了张纸条,希望她能陪他出去走走。她答应了。 两个人来到校园旁的一颗梧桐树下,对面而立。程风真诚地看着她说“叶雨,答应我,不管我说什么,请都不要生气好吗?” “恩~”叶雨似乎隐隐觉察到了什么,害羞地点了点头。 “我发现我深深地喜欢上了你,你知道吗,从我看到你的第一眼起。你的眼睛是那么像我喜欢过的一个人,可惜,她已经离开了这里,可能永远也不会回来了,我甚至还来不及和她说一句话,她就那么匆忙地离开了!我原本以为,自己这辈子是不会再那么纯真地喜欢一个人了,可你的出现却让我找到了那份久违的温存。我不知道你对我是什么样的感觉,可我知道,我是真心喜欢你的,我知道自己现在不能给你什么,也没能力对你负责,但我会努力去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幸福的,你能等我吗?”程风是那么悲伤而又从容地说完了他那段私下里练了无数遍的真情表白。发现叶雨早已把脸飞红,她的眼睛已是泪光迷离了。 但程风却并没有等到他想要的回答。 叶雨同情地望着他,温柔却坚决地说:“我们做朋友好吗?我们太早了,以后还有很多路要走,原谅我现在不能给你任何承诺!我知道你可能承受了许多不该承受的生命之重,但我希望你能勇敢的面对。何况,我们还要面对高考这样一个人生的转折点,我真的不希望为感情的事而影响我们的前途。” 程风无奈地看着她,他知道她正在委婉地拒绝他,但她说的也不无道理,程风知道自己不能再说什么了。他朝她微微一笑,尽管内心有种强烈的失落感,但他还是真诚地说:“谢谢你能出来陪我,你先回去吧,我想一个人静一下。” “恩,好吧,希望我的话不会对你造成什么伤害。”叶雨凝望着程风的眼睛说。 “不会的。”程风发现自己已不敢直视她的双眼了。 她走了,倩丽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校园的拐弯处。程风忽然感到一股莫名的失落直钻到心灵深处。他知道自己不可能和她再有什么特别的发展了。眼看着第一次向一个女孩子表白就被委婉地拒绝,程风感觉自己的心像极了这数九的寒天,冰冷而寂寞…… 第二章 闺中密友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宿舍的。他的宿舍在学校外面。因为高三学习紧张,很多人都搬到学校外面去住了。其实也就是为了获得晚上那一点自由时间以及心里上的安慰。 不过,程风晚上会经常跑到林健那里去睡,特别是心情不好的时候。林健是他的同桌,也是他在高中最好的朋友之一。他们总是无话不谈,谈生活,谈学习,谈女人。甚至,他们会睡在一起彻夜长谈。林健表面给人的感觉是一个姑娘般腼腆的小伙子,但一旦和人有点熟了,说起话来就像连环炮一样,让你无可奈何地死在他的狂轰滥炸下。不过此人对于感情倒是情意绵绵有如高山流水,加上外表的女性化,所以女人缘一直不错。 程风最后还是跑到林健那里去了。对于程风来说,林健的宿舍现在已成了他的娘家。林健对于程风的到来并没有感到多少的惊讶。他似乎早料到程风今天晚上会到他这里,笑着对程风说:“你终于还是来了啊!” 程风苦笑了一下,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回答他。平时他会笑着回答,怎么,又有预感了?我劝你还是投身于彩票事业吧,都成先知罗汉了。彩票事业少了你是它的幸运却是你的不幸。可今天晚上他却什么也说不出来,他心里还是纠缠着晚上的情事。感觉自己憋得慌,就像多年前掉进水里被呛得喘不过气来一样。 林健似乎隐约感觉出了什么。试问道:“怎么,被她拒绝了?” 程风着实被吓了一跳,他没想到这样的心事也会被他看穿。真不知道自己是该夸他厉害呢还是该骂他不是个人。不过,既然被他看穿了,程风也觉得自己没什么好隐瞒的了,何况自己本来就是来向他来吐露心扉的。不过他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你是怎么知道的?” 林健用一种很神秘的眼光在他的脸上扫描了一遍,就像哈雷彗星扫过一望无际的夜空一样。 他冷笑了一下说:“呵呵,你的心事都写在脸上呢,你知道吗,班里很多人都知道你喜欢叶雨,你自己说吧,晚上你把她叫出去干嘛啊?一回来就板着一副受了委屈的脸。” 程风惊奇地问:“班里的人怎么知道我喜欢她啊?” 林健摆着一副很深沉的样子说:“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啊!你每天上课思绪游离,眼睛还不是像颗导弹一样锁定在她的身上啊!明眼人都看在眼里呢!” 程风深深地朝天空吐了一口气,他知道自己心里的隐密早已经曝光了。 “是的,就像你说的,我晚上是向她表白了,但她说我们最好是做朋友,我也知道现在是关键时期,她考虑得很周到。可我真的很喜欢她,她的身影无时无刻不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怎么也挥之不去!我真的好痛苦,这种相思之痛让我根本无法集中精力读书。这样下去,我怕我会疯掉的!”程风终于将自己的心里话一倒而出。 “是吗,有这么严重吗?照我看来,真的是自古红颜多祸水啊!其实我并不觉得她怎么样,很普通的一个女生啊,真搞不懂你在想什么。天涯何处无芳草,干嘛非要在她身上吊死啊?值得吗?”林健不以为然地说。 程风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林健说得并不是没有道理。但他知道感情的事是世界上最难以捉摸的,否则为什么世界上会有那么多人殉情呢?只是他自己也不明白到底喜欢叶雨什么。她的眼睛?还是她身上有着自己久违的记忆?抑或只是她的乐观开朗不做作? “好了,别多想了,快睡吧!明天还要数学考试呢?”林健率先钻进了被子。 “恩,可我睡不着,你先睡吧!”程风两眼无神地望着窗外。 “哎,爱情让人心憔悴啊!你还是别多想了,一切随缘吧!你不睡我可要睡了,本来数学就不好,再失个眠,明天又要对不起我的分数了。哇,好冷啊!你还是快点钻进来吧,暖下被窝。”林健说完便用被子将自己包成了一团。 冬天的夜里的确很冷,窗外的北风凛冽地敲打着窗子,一副肆无忌惮的样子。不过,程风总喜欢把窗子开着那么一道小口,倒不是因为他不怕冷,而是他总是怕室内的氧气不够多。他最怕窒息的感觉了,小时候因为有次不小心掉进了水里,沉到水底后被呛得喘不过气来。正在快要失去意识时,他幸运地被村里的一个中年男子连揪带抱地救了上来。不过,那种刻骨铭心的窒息感却永远地留在了他的记忆深处,并将伴随他一生。 程风独自面对着窗子想了很久,他想或许自己真的和她只是有缘无份吧!老天让他在生活中找到了存留在心中那份久违的记忆,却又让他无法继续这段记忆,就像鸟儿找回了它失去的翅膀,却因为翅膀已经残缺,再也无法飞翔一样。 夜已经很深了,程风终于感到有些累了。回过头一看,林健早已经睡得像头死猪了。他想自己也该睡了,不然明天真的又要挂红灯了,和林健一样,他的数学也很差。他脱完衣服慢慢地钻进了被窝,才发现原来被子早就被林健的身体给烘暖了。他往里侧了个身,很快便在寒夜里沉沉睡去了。窗外,北风依然不可一世地刮着,仿佛要摧毁世间所有的烦恼和不平。 第二天天还没亮,程风便在睡梦中醒来了。他人很奇怪,生物钟和别人刚好相反,别人睡得越迟醒来也越迟,而程风却是睡得越迟醒来越早。有时因为睡得太迟就干脆通宵了。他扭过头看了看身边的林健,见他睡得正香,脸上还挂着像猫一样的微笑。是的,林健的脸长得很像猫脸,笑起来真的很可爱。 程风想:或许他的女人缘这么好和他可爱的猫脸有很大的关系呢!想到这里,他不禁暗自笑了。不过一想到今天的数学考试,他又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得了数学考试综合症。只要和数学有关的,哪怕只是张练习题,他都感到害怕。他记得很久以前,也不知道多久了,他是那么地热爱数学,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可自从世界上哪个理性头脑特别发达的混蛋发明了一种叫做函数的瘟疫后,程风就知道自己再也逃不出数学这个潘多拉魔盒的折磨了。他知道自己是个感性,想象力丰富的人,所以他的几何学得很好。但这并不能改变他数学成绩一直下滑这个比铁还硬的事实。加上当初化学和物理也学得不尽如人意,他理所当然地选择了文科。所以被分配到了现在这个阴盛阳衰的班级。 不过,数学不好的男生并不是只有程风一个,班里的大部分男生都和程风有着不相上下的数学水平,林健就是其中一个。可能数学不强是文科班男生的通病吧,不然为何班里数学学得最好的男生和理科班的男生一比,充其量也就是中游水平啊! “哎——”程风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这就是文科男生的命啊!他不想再想数学了,这真的让他感到疲惫。 “喂,你怎么这么早就醒了啊?昨晚什么时候睡的啊?”林健翻了个身,猛然发现程风正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发呆。 “哦,你怎么醒了?平时不是挺能睡的吗?”程风转过头饶有兴趣地看着林健。 “还不是因为感染了你的忧郁啊!林健无奈地说。 “哟,还赖上我了?你睡你的,我想我的,有什么关系啊?莫非你爱上我了?”程风开玩笑说。 “嘿嘿,你该不会是同性恋吧,我爱上你?这是哪门子的笑话啊?算了吧,趁着现在还有点时间,我还是再睡会吧!”林健无奈又翻了个身去睡了。程风也感到有些无聊了,他觉得自己有时候真是太会想了。而这么会想又是因为自己太多愁善感了。有时候他真怀疑自己的前生是不是贾宝玉,不然哪来的这么多“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呢?他想还是什么都不要想了,就像林健说的,趁着还有点时间再睡会吧!于是,又往里侧了个身,闭上了眼睛。 第三章 往事如烟 有一天傍晚,杨勇突然跑过来告诉程风他喜欢上了他的同桌。 杨勇的同桌是个娇小漂亮的女生,高三时两人被老师分配到一起坐。主要是为了防止他上课时经常和其他男生在最后一桌谈天说地。但谁也没想到这个平时自称“冰冻小王子”的爱情绝缘体也会情窦初开。程风问他这种感觉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杨勇说最近自己脑海里老是情不自禁地浮现出她美丽的身影和可爱的笑容。以前是没有这种感觉的,但最近因为自己帮她整理了几次书,突然发现她是那么地需要人保护,而这种强烈的保护感让杨勇对她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情愫。而他自己知道,这种莫名其妙的情愫不是别的,正是从他内心深处迸发的爱情之泉涌。他想,难道自己真的被丘比特之箭射中了? 程风摇头晃脑地对杨勇说,莎士比亚曾经说过,如果一个女人的目光从未点燃一个男人的灵魂,那么这个男人就从未爱恋过。杨勇马上回答说自己的灵魂早已被她的目光燃烧得面目全非了。所以他认为自己不仅喜欢上了她,更是深深地爱上了她。他很欣赏的一句话就是:喜欢是淡淡的爱,爱是深深的喜欢。他始终认为自己毫无疑问是属于后者的。 他同桌名叫林雨晗。但杨勇却很苦恼,因为他不知道林雨晗对他到底是什么样的感觉。原本他也想像程风一样勇敢地向她表白。但当他看到程风和叶雨的关系变得那么尴尬时,他感到了害怕。杨勇是个明白人,他知道很多时候,在男女关系未挑明以前,两人或许还可以做一对很好的朋友,但一旦两人的关系被一方挑明,而另一方却没有这种想法或还有许多顾虑的时候,那么两人的关系就会在无形之中被蒙上一层隔膜,变得敏感而脆弱。程风和叶雨的关系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所以杨勇不敢冒然做出行动,特别是在即将面临高考这样的紧张时期。 程风和叶雨的尴尬关系是全班同学有目共睹的。当程风坐在教室里看书时,叶雨是不会在教室里坐多久的,她会跑到校园里的任何一个角落或任何一片草地上静静地看书。而她这样的行为却让程风误以为她是在逃避他。所以,程风后来就干脆把教室让给了她,而自己则独自一人跑到上英语课的那个小教室看书。实际上这样的地方让程风根本无法看进任何东西,因为他看不见她。 程风是个敏感的人,他看不见她就会想像她看书的样子。甚至,他会揣摩她的心思。这其实让他更加痛苦。他宁愿让自己离她近一点,好知道她在干什么。只要看到她开心的样子,他就心满意足了。但他知道自己不能这么做,因为只要她感知到他在她身边,她就会表现得很不自然,她总感觉程风在用一种很特别的眼光在看她。而很多时候,程风其实并没有在看她。他只希望能感觉到她在自己的身边而已,可她不懂。于是,可怜陷入爱情旋涡的程风和杨勇经常聚在一起发泄心中的苦闷。因为他们无法很好地处理,这种被世人认为是人类最复杂的感情之一的爱情。但他们却并不为此喝酒吸烟,因为他们不想让自己的人生糊涂,迷茫,堕落。他们都是为别人着想的好孩子。真的,他们其实都还只是孩子,可爱情这个魔鬼却无情地抓住了他们。当他们的心灵还未走出童话世界时,魔鬼就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于是,他们的心灵便开始承受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像是某种无声的宣言。转眼又到了放月假的时候。程风本来不想回家,因为他家离学校有近一个半小时的路程。但他却很喜欢坐车,因为他小时候就很喜欢玩具车,对于车他总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记得他小时候第一次坐大客车时,他竟兴奋地尿了裤子。自那以后,每一次坐车他都会有种莫名其妙的兴奋。别人坐完车后会感到疲惫不堪,而他却会精神百倍,仿佛车给了他新生一样。特别是当他心情不好的时候,他喜欢独自一人静静地坐在角落里,然后看着车窗外思考。似乎他坐车就是为了还自己的心灵一片静谧。 程风坐着公交车来到了汽车东站。才发现东站里排队买票的人多得像搬家的蚂蚁一样。程风知道如果自己不尽快在队伍前面找到一个熟悉的人的话,那么毫无疑问他回到家时天又将黑得一塌糊涂。而且天一黑就表明他打车回家时又得被司机敲诈一通。所以他尽量睁大了他那双近视了却未带眼镜的眼睛,费力地在人群中找寻着。但这是徒劳的,因为他很快便发现人群里竟然没有一人是他认识的。他感到有些无助,他想要是王辉也回家的话,哪怕排长队买票也无所谓,至少还有个伴。王辉是他在高一时的同学,高二时因为选择理科而与程风分班了。他们来自同一个地方,所以每次回家几乎都是一起的,但这次王辉因为有事而不能回家,所以他就只好一个人回去了。 他乖乖地排到队伍的最后面,看了看表,已经4点半了。而前面的队伍依然像一条长龙一样望不到头。他无奈地苦笑着,他想这或许就是命吧!每次回家他们几乎都是披星戴月的。这次也不例外,加上是冬天,天黑得特别早,再过半个多小时天恐怕就黑下来了。 “哎——”程风不禁深深地叹了口气。 正在程风叹气的时候,突然有人轻轻地拍了拍程风的肩膀。程风习惯性地回头一看,惊讶地发现此人竟然是他的小学同学林军。 “呵呵,天哪,我还以为是谁呢?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你还好吧?”程风一脸笑容地说,刚才那副苦恼的样子瞬间烟消云散了。 “哈哈,还好啦,对了,怎么会在这里见到你啊?你在哪读书啊?”林军笑呵呵的看着程风说。 “我?在xx读啊,你呢,怎么会在这里啊?”程风饶有兴趣地看着林军说。 “我嘛,呵呵,在xxx读啊,我的学校其实和你很近哦?怎么样,有空去我学校玩啊!”林军说话时脸上还带着神秘的表情。 “好啊,下次有空一定光临贵校!”程风说贵校两字倒不是随便说说的,因为林军所在的学校可是他们市最好的中学。尽管程风自己就读的中学也是省二级重点中学,但和林军的中学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就这样,几年没见的两个老同学一聊就是一个多小时。此时他们前面的人已经寥寥无几,而天也已经完全黑了。车站里已亮起了灯。 “好了,等下我们就要分车坐了。程风,记得哦,有空一定要来我学校玩啊?”林军又强调了一遍。 “恩,好的,你也是啊!”程风看到即将与他分别,竟不免有点感伤起来。就这样,两人各自买好票后就分道扬镳了。因为两人来自不同的地方,坐的车次不同。程风坐上车后才发现已经快6点钟了。也就是说,他回到家至少得7点半了。他无奈地靠在座位上,耷拉着脑袋。对于他来说,现在窗外已经没有什么风景可欣赏的了。以前回家天还没黑时,程风总喜欢静静地欣赏窗外的风景,然后独自沉浸在自己的思维空间里。这是种很美妙的感觉,当他看到一些很壮观的景象时,他就会有种壮志凌云的豪迈感,恨不得自己变成一只叱咤风云的草原雄鹰。而当他看见一些很优美的小桥流水般的情景时,他又会触景生情,变得伤感而忧郁。 他在黑暗中不自觉地闭上了眼睛,刚才和林军不期而遇的情景还浮现在他的脑海里。他不禁想起了小学时期的一幕幕。那时候的他是个野性十足的小孩子。虽然小,却已经知道什么是“团结”了。他们学校有很多小孩都受电视剧的影响,小小年纪就知道“拉帮结派”了。程风也不例外,那时的他是所谓的“八大金刚”的首领。而他们学校还有很多帮派,如“十三太宝”“青龙帮”“四大天王”等。那时候数“十三太宝”最为嚣张了,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把手割破过,然后每人把手上的血滴到碗里,喝血发誓。所谓“拭血为盟”。 那时学校的领导对此颇为头痛,决心消除这种不良的风气。于是大力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严惩打架违规的学生。同时,老师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学校家庭一起努力,这种不良现象才得以控制。程风最终亲手解散了他创立的“八大金刚”,那时他深切地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如释重负,尽管还有一丝留恋。虽然程风野性十足,可他读书却是班里数一数二的。而且手臂上还挂着“三杠”。这是他引以为豪的,也是其他人羡慕和妒忌的。 后来程风经常和林军在一起学习。他们两个都是班里的尖子生,自然比较“情投意合”一点,但也免不了暗暗较劲。特别是六年级那年,程风的父母都在外做生意,家里只剩下程风一人。虽然还有爷爷奶奶照顾,但程风还是经常感到寂寞孤独。他那时的身体也不好,经常感冒发烧,身心受到了很大的打击,所以有段时间这个学习上“不败的神话”的成绩一路下滑。幸亏有老师无微不至的照顾和同学们的关心,他才重新找回了自信和力量。毕业时以年级第二的高分顺利进入重点中学…… 想起如烟的往事,程风总会有种莫名的感伤。而他身旁那位年轻美貌的女子不知什么时候已将她沉重的头颅靠在了程风那宽阔的肩膀上。程风尽管也很累,但为了不吵醒她,他像个稻草人一样保持着同一个姿势。何况,那女人身上有种令人清爽的香气,还有她那柔软的肌肤,都让程风感到舒服,他倒愿意一直这样保持下去。程风想起了那句“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话。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想起这句话,所以不禁傻笑了一下。结果这一笑却不小心惊醒了那女子,只见她有些歉意朝程风笑笑,然后把身体往旁边移了移。车里虽然黑,但程风还是隐隐感觉出了她的不安。 第四章 青涩的表白 车终于在七点二十分准确地停靠在了小镇的停车场上。此时夜幕已经完全降临。几颗零落的星辰在无边的夜空里显得那么寂寞凄凉,就像程风的心灵,无声地漂泊在爱情天空的边缘。 此时已万家灯火阑珊。程风走在黑暗的小巷里,突然想起了顾城的一句诗: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到这句诗。可能是年轻的心太压抑了,现在他看到什么东西都很敏感。这段日子,他并没有逃出叶雨的生活和情感世界。自从见到她起,他就像被魔鬼施了法一样,整天精神恍惚。 他是那样地渴望解脱,渴望心灵重获自由。但,这对于他来说是那么地困难,这场感情风云就像是上苍刻意安排好了一样,山雨欲来风满楼。 程风回到家里,妈妈自然是准备了一些唠叨,爸爸也张罗了一桌好菜。程风内心的压力瞬间被这家的温暖给化解了。这么多年来,无论他遇到什么样的委屈和困难,只要他看到这个家庭的和睦和温馨,他心里就会凝聚一股无穷的力量,这种力量可以让所有的不快倾刻间烟消云散。但,今夜,如水般静谧的夜色却无法让程风的心同样平静。因为,家的温暖只能暂时驱散心中的情感阴霾。对于一个刚步入青春期的年轻少年来说,爱情这个字眼具有无比巨大的诱惑力。它是每个人青春路上必修的一门课。它可以成就你青春的美丽甜蜜,也可以糟蹋你美好的花季雨季。是谁说过,青春的爱情就像带刺的玫瑰?哦,爱情,今夜,请将我忘记!我要枕着梦的翅膀,去找寻我失落的天堂…… 两天很快就过去了,快得就像是一个没有梦的觉。你刚躺下,就已醒来。 中午12点一刻,程风坐的客车已经开离了他心爱的小镇。正在向通往学校的路上飞奔。程风两眼无神地望着窗外,迷茫和无助写满了他的脸。车窗外的风景依然在他的眼前展示着它们最美的一面。程风无心留恋,就像岁月永远不曾留恋过它的过去一样。是啊,眼前的风景对于程风来说,就像是尘封在记忆中的往事。因为,他看着这些风景,就会不停地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而这,会让这个可怜的少年变得更加多愁善感。 一切都井然有序地进行着,程风又回到了这个他阔别了两天的母校。一种油然而生的亲切感顿时从心底冉冉升起。 “嘿,中山,回来了?”杨勇远远便看见了他,远远地跟他打招呼。 “是啊,这么巧,咱又见面了。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啊!”程风故意调侃杨勇。 “好了好了,真受不了你,说话这么酸溜溜的,弄得我跟女人似的”。杨勇说完惊讶地盯着程风的脸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说,“哇,小子,才两天不见,你好像胖了不少啊,你妈都给你吃些什么啊,这么快就见效。” 程风无奈地笑笑说:“猪肉。”其实猪身上的东西程风只会吃猪肉,像什么猪耳朵啦,猪尾巴啦,猪头猪舌头猪肚肠等等,他一概不吃,其实是从小就没吃这些东西的习惯,倒是猪肉,他吃了十几年都没厌倦。现在猪肉对于他来说就像一个认识了十几年的朋友,亲切地很。 “哈哈,果然不出我所料,其实我也喜欢吃猪肉,而且也吃了不少,只可怜天生和胖无缘,只好练就了一副迷人的骨感。”说完,杨勇还撩起袖子,露出了他那只骨感十足的手臂。 程风无奈地摇摇头。他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吃得很少就肉感十足,而有些人吃得再多也还是那副弱不禁风的身板。果真是应了那句话: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他俩肩搭着肩有说有笑地往学校走。其实程风也只有和好朋友在一起才会表现出他个性最真实的一面。他的寂寞和孤独只属于黑夜和女人。 冬天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冷。程风从小就是个怕冷的人,单从这一点来说,他是那么地需要人疼爱和保护。他穿了好几层衣服,最外面还加了一件羽绒服,可是他还是感到冷,这种冷似乎是从身体内部的毛细血管里渗出来的,那样地无可抵挡。 树上的梧桐叶纷纷扬扬地落了校园一地,也落满了一地的相思。程风发现自己在这样的季节这样的时刻,会变得特别地敏感特别地感伤。他想她,但他更想叶雨。她只不过是他过去生活中的影子,他甚至已经无法记起她完整的模样。而叶雨,却是那样真实那样鲜明地呈现在他的眼前,让他意乱神迷。 圣诞节马上就要到了,程风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至少,他应该送点小礼物给她。但在他还没想好送她什么东西时,平安夜就迫不及待地来临了。程风知道平安夜应该送苹果,因为苹果代表平安。于是,他约了林健一起去水果店里买苹果。程风挑了一个很大的红苹果,而这个苹果长得也很标致。程风只买了一个,一来是怕礼物太多她不会接受;二来嘛,也正好表明自己对她一心一意。而林健则买了好多水果,因为,他要收买“女人心”。试问,有哪个女人天生不爱吃水果呢? 晚上不用夜自修,大家都在教室里看电影。程风不知道片名,只知道是林志颖和杨恭如主演的什么眼泪。教室里不时爆发出欢呼声。程风没有心思看电影,他在寻找她。他终于看到了她,她正在教室的一个角落里静静地看着电影。程风知道她很喜欢杨恭如,他听她同寝室的人说过。他知道自己此刻不能去打扰她,因为此刻,世界只属于她一个人。他找了个可以看见她侧脸的位置,静静地望着她。后来,他发现她竟然哭了。她是个安静的女孩子,连哭也是无声的,只是静静地用纸巾擦拭眼角。程风的心又被她身上的某种东西感动得柔情似水了。此刻她的样子是他最喜欢的。在那一刻,他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情,就算是死,他也不怕。年少的心有时候就是那样地单纯而执着。青春啊,多像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 终于等到电影结束了。程风鼓足了勇气向她走去,就像他第一次像她表白一样。 “叶雨,平安夜快乐!”当程风将一个精心包装过的大苹果递给她时,却发现自己的脸火辣辣地烫,他想自己的脸一定红得很难看。 叶雨静静地看着程风,有好几秒钟,她都没有反应。 程风拿着苹果的手也在空气中定格了好几秒钟。正当他不知道是该收回来还是就这样坚持下去的时候,叶雨终于将她柔软的手伸了出来,简单却略带微笑地说了一句:“谢谢!”然后就红着脸跑出了教室。 程风呆望着她倩丽的背影,直到她完全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中。就是这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让他彻夜未眠。对于他来说,自己的心意能被心爱的人理解并接受,那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啊!程风仿佛看到了希望,就像一个在黑夜里迷路的人看到了北极星一样看到了希望。他想,明天的圣诞节应该送她什么呢? 可是事情并不像程风想像地那么美好。圣诞节的那天晚上,正当程风兴高采烈地拿着一张圣诞贺卡和一束美丽的黄玫瑰准备送给她的时候,她却突然出现在他面前,闪电般地在他手里塞了一个很大的橙子,冷冷地说:“谢谢你昨晚送的苹果,这个橙子送你。”然后又闪电般地跑了。 程风突然想起了什么,对着她的背影喊:“叶雨,等一下,花——” “花我不要,你自己留着吧!”她边跑边回应。 刹那间,程风的心仿佛寒冬的梧桐叶一样,在凌厉的北风中凄凉地飘落了。失落和无助瞬间充斥了他的整个灵魂。他苦笑着摇了摇头,心想,这只不过是黄玫瑰,代表纯洁友谊的黄玫瑰啊! 他一口气跑到教学楼的楼顶,冲着无边的夜空大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然后他手里的黄玫瑰就像寂寞的雪花一样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 第五章 第一次为她喝醉 可能年少的心太柔软,经不起风,经不起浪。自圣诞节过后,程风本来就不怎样的成绩变得更加糟糕了。他已无心学习,在他眼中,什么都已变得不重要了,只有叶雨,只有她才是他生活的唯一动力。可是,她却不懂他的心,她依然在逃避他,他依然在自做多情。至少,他自己是这样认为的。 为了不打扰她的学习和生活,除了上课,他尽量远离她,不让她看见自己。他是那么地喜欢她,所以,他可以为她牺牲自己的一切。前途在他眼中已变得微不足道。他只知道,高三对于她来说是很关键的一段时间,他宁可自己忍受无尽的相思之痛,无尽的寂寞孤独,也要给她自由,给她空间。只是或许她永远都不会明白,当她开开心心地和其他男同学说话的时候,他的心是那么地疼,那么地痛。他甚至希望自己从未向她表白过,那样他们至少还可以做朋友,至少也可以开开心心地说话。但,这一切都被他亲手扼杀了。他恨自己当初为什么要那么冲动,为什么不能将这份爱好好埋藏在心底。现在,他的冲动终于受到了惩罚,她用冷漠的心来对待他那颗深爱着她的心。这是心与心之间最远的距离。 程风依然会去属于他的那个上英语课的小教室。那里是他们班上英语课的专用教室。除了上英语课,平时不大有人会来。所以,程风想看书的时候都会去那里。杨勇和林健也经常去那里,比起大教室,这样的小教室似乎更为安静。当然,程风图得并不是这种简单的安静。对于他来说,他来这里就像是为了完成某种神圣的使命。值得一提的是,班里还有个女生也经常来这个小教室看书,程风总能和她不期而遇。其实程风知道,那个女孩是暗暗喜欢着自己的。只不过从来就不敢向他表露心迹。因为,她也是个安静的女生,安静的女生有着属于她们自己的矜持,有属于她们自己的独特的表达方式,只要能天天看到心爱的人快乐,她们就像是完成了某种寄托。 那个女孩就是这样的人。有很多次,当程风无意中抬头看见她时,她正含情脉脉地看着程风。程风只好朝她微微一笑,然后把头转向了窗外。因为他知道自己对她没有感觉。他想,或许叶雨对于自己的感觉就像他对这个女孩的感觉一样。如果真是这样,那女孩岂不是和自己一样活在相思的痛苦中?哎,有时候,人生就是这样地阴差阳错。 生活依然在平淡地继续着,没有任何的波澜。高三的生活对于这帮重点中学的学生们来说,就仿佛是一口上紧了发条的定时闹钟,卡嚓卡嚓地响,只等着闹铃的那一刻到来。 然而,正当人们以为生活就会这样平淡地继续下去的时候,学校里却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有个高三女生跳楼自杀了。顿时,整个校园沸腾了,一时间,人们纷纷扬扬地讨论着这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件。有人说,她是失恋了,一时想不开,就选择了轻生。而更多的人则认为是高三的学习压力太大了,她无法忍受这种压力,就用自杀来寻求解脱。这年头,跳楼自杀似乎很受那些渴望永远解脱的人的欢迎。不知道他们临死前是不是渴望真实地体验一下自由飞翔的感觉。 学校马上实行了戒严,同时加强了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不幸的是,自杀的那个女生家里很有钱,也很有势力。他们将女儿自杀的责任推给了校方,说学校的管理制度存在着严重的缺陷。校方则认为家庭对她的自杀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他们常年在外做生意,对女儿的关心和照顾都不够,特别是对她的精神方面,缺少鼓励和引导。结果,她的父母纠集了一帮社会上的恶势力,将学校很多教室的门窗,电脑全砸了,还无故打伤了两个值班的学生。学校无奈只好请有关机关出面协调解决,事情最后才平息了。但这个事件却在全校师生心里留下了很大的阴影。 说实话,那个女生死后的那几天晚上,程风都不敢一个人睡觉了。而林健的宿舍刚好正对着那个女生死的那片草地,他也不敢一个人睡。所以两人干脆又“同居”了。两人晚上睡觉时会经常谈论那个可怜死去的女孩,他们就是不明白,到底是什么东西有那么大的力量,可以让人忽略死亡。爱情吗?程风隐约记得自己曾经有过那种感受,那就是静静地看着叶雨为电影里的情节感动得流泪的时候。可是,当他真正面对死亡的时候,他真的可以像那个女孩一样不顾一切吗?程风无法想像。 日子依然如细水般长流。半个多月过去后,生活又恢复了平静。人们仿佛已经将那个死去的女生淡忘了。只是偶而有人说起的时候,依然会为她感到惋惜。这样如花般美丽的青春,就这样无声地消逝在岁月的尘土中,然后慢慢被人遗忘。 期末考试正在一天天逼近。大家都忙着准备复习。重点中学高三的生活就像一个无形的牢笼。每个人都被囚禁在里面,埋头苦读,只为了有一天能更好地解脱出来。有些女生早上5点钟就起来看书了,她们背单词,背课文,背公式,背一切要背的东西。她们已分不清读书到底是为了什么。她们只知道,她们必须在每一次考试中拿到高分,这就是她们的目标。在这样的氛围影响下,活着真的很累。程风亲眼目睹了班里一个胖女生成功的减肥过程。不是运动或节食,而仅仅是苦读的结果。真不知道这是她的幸运还是她的不幸。 最近学校给高三学生又组织了一次全校性的统考。结果程风又考得一塌糊涂。很多同学都在进步,而他一直在退步。杨勇和林健考得都还不错,班里前十五都有他们的名字。前十几乎全被女生包了,所以他们班是名副其实的阴盛阳衰。而叶雨是全班第八,这多少让程风感到了些许安慰。他想,看来远离她还是有效果的。只是他也知道,他糟糕的成绩只会让她更加讨厌自己。但又有谁能真正了解他背后隐藏着的伤痛呢? 杨勇依然会在雨晗书桌乱得一塌糊涂的时候默默地为她整理好。这个和程风一样痴情的可爱男生从来就不曾向她表露过心迹。因为他相信,有一种爱叫做心照不宣,可事实上他到现在还是不知道她内心的真实想法。因为杨勇从她的眼神中看不到任何异样的神情,她看谁都是笑嘻嘻的。杨勇不得不认为,她潜意识里也许已经将他的行为当成是一种理所当然的习惯了。 杨勇和程风一样感到迷茫,在青春的爱情路上。程风是向叶雨表白过后,没有得到他所希望的结果。而杨勇呢,则是不知道向她表白后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他始终害怕踏出这一步。因为,他不想重蹈程风的覆辙。前车之鉴,后车之师,谁都明白这个道理。 事实上当杨勇向程风坦露完心迹的时候,他俩都已经醉了。他们在学校的假山后面一罐接一罐地喝着啤酒,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他们的情感宣言,直到累得再也说不出话来。两颗年轻的心是那么地相似。他们以前是不喝酒的,而爱情却让他们学会了放纵。女人永远也不会明白为什么男人伤心时总喜欢喝酒,因为酒可以麻醉他们自己的灵魂,酒可以让他们的心灵获得哪怕是短暂的自由和解脱。 杨勇说,他要考上重点大学,到时候选择的余地大一点。雨晗选什么大学,他就和她选同一所大学。而程风则知道自己是不会和叶雨读同一所大学的。她的成绩那么好,而他自己的成绩却一落千丈。何况,就算运气好,能和她读同一所大学又能如何?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一厢情愿永远只能是自做多情。除非,她某一天也会喜欢上他。可是,这样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因为,她一直在逃避他,他根本没机会走进她的心。所以,当杨勇说这些话的时候,程风选择了沉默,他一直在喝酒。他想,就这样醉吧,醉吧,然后他似乎看到了叶雨模糊的脸在眼前飘过,接着什么都不知道了…… 杨勇虽然也醉了,但他还没醉到程风这样的程度。他知道站在他眼前的女生的确是叶雨。他不明白她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个地方,于是便用迷惑的眼神看着她。 “我知道你想问我为什么会来这里,其实你不知道这个地方是我经常来的,我喜欢在这里思考一些东西。刚才你们的话我无意中听到了一些,我知道他喜欢我。但是,现在我们都还年轻,以后的路还很长,我不能给他什么承诺,虽然我也有点喜欢他。”叶雨看着杨勇的眼睛,毫不掩饰地说。 杨勇被她的话惊呆了,他一时间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正当他想说什么时,叶雨又说,他喝醉了,我们扶他回去吧?杨勇只好点了点头。 “今晚的事你能保密吗?还有,以后你们能少喝点酒吗?”叶雨途中突然停下来,用渴求的眼神看着杨勇。 “恩——”杨勇受不了女人那样的目光,只好郑重地点点头。 他俩就那样吃力地扶着程风往他在学校外面的宿舍走去…… 第六章 兄弟情深 程风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酒醒后,他感到自己的头特别地痛,就像快爆炸了一样。昨晚具体说过什么他已记不清了,他只知道自己和杨勇在喝酒,喝了很多酒,然后自己就醉了。不过他却清晰地记得自己在醉倒的一瞬间好像看到了叶雨,还隐隐约约听到了她和杨勇在说话,虽然他不知道她说了些什么。没错,他肯定自己看到了她。他觉得应该找杨勇问清楚。 可当他真的问起杨勇的时候,杨勇却笑他怎么还没睡醒,笑他想她想得太入迷了,才会在醉酒的时候产生那样的错觉。程风还是不相信,他说他明明听见她在说话。杨勇只好无奈地笑笑说,那恐怕是你自己在做梦吧?程风还是将信将疑。 “是你一个人把我送回去的吗?”程风迷惑着。 “那你说还有谁?难道是你自己梦游回去的啊?真是的——”杨勇想起叶雨渴求他保密时的眼神,决定为她保密到底。 “呵呵——”程风被杨勇的话给逗笑了,他终于相信是自己产生了错觉。 期末考试如期而至。程风平平淡淡地考完了,感觉自己就像是漂浮在水中的浮萍,找不到任何考试的感觉。考完后大家都各自忙着打包回家了。临走前无非是说几句诸如有空到我家来玩之类的客套话。 程风和王辉,外加一个隋炀帝杨广,三个人是来自相距不远的同一个地方。三人在高一时是形影不离的“铁三角”,关系好得要死。只是王辉和杨广的理性头脑比较发达,所以高二时他们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理科,其坚决程度不亚于程风选择文科时的那股狠劲。所以后来他们虽然还会经常聚在一起,但总是聚少离多了。这次回家难得又坐在一起,自然聊得很投机,他们肆无忌惮的说话声和笑声赢得了整车的人百分百的回头率。可怜前面一个漂亮阿姨晕车晕得不行,直吐得死去活来。他们才感到有点不好意思,自然收敛了些。 三人中杨广家离学校是最近的。所以他最先下了车。说起杨广,程风刚进高一的第一天就和他认识了。因为先前他在一个小学同学的初中毕业照里看到过他,觉得此人长得蛮有特色的,就不自觉地记住了。没想到读高中第一天报到时,程风意外地发现此人竟然大义凛然地坐在他后面。一向爱交朋友的程风马上和他进行了首轮面谈。结果,程风很快便发现此人不善言谈。程风问他什么他就回答什么,感觉自己和他说话就像在审问犯人一样,甚为无趣。于是,就转移了谈话目标,和杨广身边的那位英俊小生谈了起来。此人倒是除了长着一张迷死人的脸外,还颇善言谈。 于是,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两人越谈越投机,自然如两颗向心的小球聚在了一起,磨擦出了友情的火花。此人就是王辉,外号唐僧。 后来,程风发现杨广也并不像他想象地那样腼腆,他和人相熟后说起话来也是会滔滔不绝的。于是,才懂得一个道理:人只有在自己最放松的状态下才会表现出他最真实的一面。这和程风后来在书上看到的“一个女人只有在自己最心爱的人面前才会表现出她最真实可爱的一面”这句话不谋而合。于是乎,那个长得侠气与匪气共存的杨广同志就这样走进了程风的好友排行榜前列。 三人各自回家后,就开始了各自的寒假生涯。其实放假后没几天就要过年了,因为他们高三放假比其他年级要迟。程风觉得现在过年没多大意思了。没有雪,也没有好玩的地方和能一起玩的人。其实小时候,程风那可是天天盼望着过新年啊! 有新衣服穿,有水枪玩,还可以在下雪天打雪仗,吃老房子屋檐下挂下来的冰凌。只是,岁月剪切了太多美好的画面,唯独留下了甜蜜而心酸的记忆。伴着泪和痛,在长大的过程中,我们跌进了寂寞和烦恼的深渊,如此无助。 过完高中最后一个年后,程风人生的年轮又向前转了一圈。可惜这年头程风只长岁数不长个了,都已步入成年人的行列了,个头才勉强够上一米七零。对于现在这个男人以高为美的社会,程风算是“丑小鸭”了。当然,程风自信自己的外表还是过得去的。因为如果他的样子还算丑的话,中国男人起码有一半得和他归在同一个集合里了。这点倒并不是危言耸听,毕竟真正称得上帅的人是少数。 大年初十,程风和王辉他们就踏上了高三最后一学期的“死亡之路”。之所以称之为“死亡之路”,是因为即使他们最后赢得了高考,他们的胜利也是牺牲了无数个日夜和无数个脑细胞作为代价的。 一到学校,这帮红色娘子军就全副武装起来了。她们很快便进入了状态,和时间在做一场殊死搏斗。男生们除了“数学王子”小强比较认真外,其他人还在抱怨假期太短了。程风倒还是老样子,除了时刻像彩民关注彩票一样关注叶雨外,便是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像草原上的蒙古狼思念他们心爱的羊一样思念叶雨。是谁说过,当狼爱上羊时,便注定了今生将有一段无法逃离的孽缘。那么,程风爱上叶雨不就像狼爱上羊吗? 开学没多久,程风班里的“活宝”张伟就买了个很时尚的三星手机,天天捧着它玩游戏。此人是班里少数几个拥有名牌手机的时代先锋之一。不知道是该手机太有魅力还是该手机的主人太浪漫潇洒。总之,“活宝”竟然和雨晗恋爱了,这是谁也没想到的。可怜杨勇天天眼睁睁地看着“活宝”牵着雨晗的小手在校园的小路上甜蜜地散步,心痛得像被一剑穿心一样。俗话说“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当杨勇在路上和“活宝”不期而遇时,他恨不得扒了“活宝”一层皮。 有爱情雨露滋润的“活宝”每天自然是“春风得意马蹄急”。可那段日子却是杨勇最伤心难过的。他避开所有人,每天独自躲在角落里抽烟,喝闷酒。程风知道他心里苦,他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他。说实话,“活宝”平时和程风关系也挺好的,也算是个讲义气的朋友。但程风也知道,现在最要紧的,是怎样帮助杨勇走出心灵的困境。他突然想起了有人曾经说过,要想帮助悲伤的人走出悲伤的森林,只有让自己变得比他更悲伤。只有这样,那个需要你拯救的人的心灵才会找到平衡的支点。于是,程风买了十罐啤酒和一包利群,找到了躲在角落里独自抽闷烟的杨勇。 “想喝酒吗?我这有。”程风摇了摇手中装着十罐啤酒的袋子。 杨勇慢慢地抬起他沉重的头颅,眼神迷离地望着程风说:“你怎么来了?” “我心里难过不行吗?”程风说着一闷气坐在了杨勇的身边,随手撕开一罐啤酒,独自大口地喝了起来。 杨勇呆望着程风,苦笑了一下,将手中的烟狠狠灭掉,然后随手拿出一罐啤酒,仰天大喝起来。他知道程风心里并不比他好过多少。为了叶雨,他早已心神憔悴了。所以在这个时候,过多的言语是没有必要的。这是男人之间的心照不宣。其实他不知道,程风是因为心疼他,才出此下策。 “恨她吗?”程风在撕开第二罐啤酒的时候,忍不住问他。 杨勇无意识地摇了摇头。然后他反过来问程风:“你恨她吗?” “恨!”程风的回答让杨勇大吃一惊。 “不过我更恨我自己,你也知道,我明知道她对我没感觉,可还是放不下她,我恨我自己懦弱!”程风很快又补充了一句。 杨勇表情凝重地看着程风大口大口地喝着啤酒,感觉他似乎要把所有的烦恼和伤痛都随着酒精肆无忌惮地罐到肚子里去。他突然一把夺下程风手中的啤酒罐,大喊:“够了,别喝了,你想干什么,把自己罐死吗?你以为你的命值多少钱啊!你醉死了她都不会心疼的,为这种只顾自己前途不顾别人感受的人,值得吗?” “不值得?不值得你他妈的躲在这里喝什么酒!抽什么烟!你又以为你这样她会心疼吗?她林雨晗会心疼吗?她这时候恐怕还在和别人风花雪月呢!你这样为她又值得吗?”程风发现自己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了,假戏已成真。 知道吗?当程风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杨勇哭了。这个一向谈笑风生,从来都没有在程风面前哭过的他竟然哭了。手摔骨折疼得大汗淋漓的时候他没有哭,帮程风打架眼角被打破满脸是血的时候他没有哭,成绩下滑被他爸当着同学的面打了一巴掌的时候他没有哭,可是今晚,他却哭了。他在程风的怀里哭了,就像一个受了很多委屈的孩子。他为了一个女人哭了!他为了一个慷慨义气的兄弟哭了!程风发现自己的心是那么地痛,无法形容的痛,硬生生地痛!他发现自己的眼泪不自觉地涌了出来,像决了堤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 杨勇啊,我最亲爱的兄弟,你知道吗?你一直以来都是我的骄傲! 今夜,我们守着寂寞流星的梦,我们没醉…… 第七章 火热的青春 不知道是不是上天有意和杨勇开玩笑。才过了半个多月,“活宝”竟然就和雨晗分手了。原因是两人性格不和,其实是性格太接近。看来物理学上讲得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同性相斥”。他们应该早就料到这点了。而且,据可靠消息,这半个多月当中,“活宝”除了牵过她的手外,连初吻都还没奉献出去。程风想想这“活宝”还挺正人君子的嘛!其实,他是打心底为杨勇高兴。 不过,从那以后,杨勇不再为雨晗整理课桌了。他忽然间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沉默了,却开始爆发了。这正应了鲁迅先生的那句名言: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而杨勇属于前者。至少在这个特殊时期,程风知道杨勇的改变是对的。可是,程风自己却还是无法逃脱命运无意中设下的美丽圈套。 教室后面的黑板上早已写上了“高考倒计时”。看着不足百天的时间,程风忽然感到了害怕。是啊,他真的能顺利躲过这一劫吗?在这重要时期,他脱离集体,一个人跑到小教室里去发呆,成绩又是那样地不尽如人意。然而,那种害怕只是一瞬间的感觉,当她想到叶雨的时候,他又奋不顾身了。年少的爱,是那么地单纯而执着!其实,这样的爱在人的一生中是多么地难得啊!没有梦想和现实的冲突,却不怕爱得遍体鳞伤。没有金钱和地位的诱惑,却有着一颗敢爱敢恨的心。 学习真的变紧张了。就连“活宝”也安分了许多。不过他并没有沉沦在痛苦中,依然笑得明朗而灿烂,像栀子花开。程风不得不承认,其实“活宝”比自己心态要强百倍。他如果能像他那样看开点,他后来的结局也许就不会是那个样子了。只是,身处青春最美的时刻,谁不想含苞欲放呢?这是青春的陷阱,还是青春的使然? 课程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着。上课,练习,测验,模拟考…… 只是谁也没想到,班里在这个时候还会闹出一件类似三十年代上海工人罢工的事件。原因很简单,大家都认为可爱的“大嘴”老师上课缺少重点提示,只是滔滔不绝地讲一些无关紧要的政治知识。这对即将迎来高考的同学们来说,实在是一件不容忽视的事情。于是,班里召开了一次紧急大会,大家一致要求撤换政治老师,不然就罢课。结果,这可急坏了年轻的女班主任老师。因为她刚大学毕业,程风他们是她带领的第一届高中生。而“大嘴”老师则是学校的政教处主任,如果此事不处理好,那么,她以后的命途就坎坷多了。她准备召集班委开会,将此事平息下去。 可是,她还是迟到了一步。班里除了几个胆小怕事的女生未去校长室抗议外,其他人全去了。程风那时也觉得日子太无聊,波澜不惊的。现在难得有这么个好机会,本来就爱凑热闹的他也“风风火火闯九州”了。尽管他知道其实“大嘴”老师还算是个蛮关心他的好老师。可是他夹在人群里总是有种犯罪的感觉,害怕被亲爱的“大嘴”老师发现他也在人群里面。可事实上他还是被发现了。看着“大嘴”老师失望的眼神,那一刻,他真希望马上找个面具给自己戴上。 其实结果是可想而知的。校长借口换老师很麻烦,而且快高考了,换老师会给其他同学带来很多不利影响为由,委婉的拒绝了他们的要求。他还说会和“大嘴”老师说明情况,让他适当调整一下教学方法。末了,还不忘补上一句,说“大嘴”老师其实是个教学经验丰富的好老师。大家知道没戏了,和这帮斗争经验丰富的校领导斗争,简直是自讨没趣。不料,回来的时候又被班主任含着热泪苦口婆心地教育了一番。大家感到此次罢课真的是“损了夫人又折兵”了。 程风其实并不理会这些。他念念不忘的是“大嘴”老师看他时的那种“恨铁不成钢”的眼神。要知道,程风的政治一直都学得很不错。 再一次上政治课的时候,“大嘴”老师免不了作一番自我检讨。同时也毫不客气地指出有些同学太年轻气盛,做事缺乏考虑。末了还说,自己对有些同学平时也蛮好的,以为自己在他们心目中印象也算好的,可是经过这个风波后,才知道自己做老师有多失败。程风在下面一直低着头,他不敢抬头看“大嘴”老师。因为他知道,他们这些人是真的伤了老师的心灵和自尊了。 然后当他终于抬起头来时,他看到了叶雨正用绝望的眼神看着他。程风忽然想起她好像也没参加这次行动,但不清楚她为何要用这样的目光看着自己。那简直比用刀割他还难受。 这件事情过了几天就变平淡了。紧张的学习让同学们已无暇四顾了。黑板上的高考倒计时又往前推了一大步,只剩下两个多月了。再过几天就是全面自由地复习了,老师只负责指点你怎么去复习,哪里是重点。 这几天不断地有女生晕倒在教室里或厕所门口。让原本就紧张的气氛变得更加紧张。是谁说少年不识愁滋味,又有谁知道,那么多的人为高考白了少年头。我们的青春,有一半奉献给了分数。 只是程风没想到,叶雨竟然感冒了。那天上课,她不停地在教室里打着喷嚏。 中午大家都去吃饭了,她就趴在桌子上睡觉。程风实在看不下去,他再也顾不得什么自尊不自尊的了,走过去轻轻地拍醒她,轻声说:“我送你去医务室看看吧?” “不用了,我爸呆会会来接我回家的。”她吃力地说完这句话后又开始咳嗽了。 程风这时才知道她的病不仅仅是感冒这么简单了。他还想问什么,但又止住了。他问她:“想吃点什么吗?我去给你买。” “不用了,我爸等会就到了。”她还是这几句话。 程风知道自己说什么也没有用了,她是不会接受自己的任何帮助的。他想了想,只好说:“那好吧,你自己好好休息吧!”然后转身回到了自己的座位,静静地看着她,生怕她会突然消失一样。 她说得没错,她爸真的来了。当她爸扶起虚弱得如同一片叶子的她时,程风看到了她眼角的泪水瞬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滚落在了地上。那一刻,他甚至有些嫉妒她爸,他竟然能让她软弱成这个样子。这真是个需要让人保护的孩子。可惜,程风无福成为她的护花使者,不然,他也可以保护她。 程风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她爸像老鹰捉小鸡一样地把她带走了。直到他们远去的背影渐渐凝聚成两个模糊的小点。 程风终于从林健口中知道,她得了重感冒加阑尾炎。 一个星期后,她兴高采烈地回来了。当然她不知道,在她没在学校的短短的七天里,程风每天是怎样在思念的苦海里挣扎,怎样为她的手术担惊受怕的。有句话说得一点也不假,痴情的人总是容易受到伤害。而程风依然决定在那里等候,因为他没有办法走开。他记得有人说过,那是前世的因果报应,所以她一定是他前世的一条鱼,落入一条困惑的河流里,今生他要用在陆地上的苟延残喘,来解答她的困惑。或许她现在还不明白,有时候错过一个人,就像在春天里错过了山花烂漫,在生命中错过了最精彩的舞台。待到要旧梦重寻的时候,才发现一切都如东流的逝水,早已消失不见。甚至,这种遗憾要耗费半生去慢慢遗忘。 杨勇告诉他,其实思念一个人不是最痛苦的,真正痛苦的是你努力想要忘记一个人,却发现她怎么也走不出你的记忆了。 那么,又何必要徒劳忘记?程风记得张爱玲说过,遇上了他,心就会低下去,像开在尘埃里的花。是啊,那样特别的女子在爱情里都只不过是一朵开在尘埃里的花。那他呢,遇见了她心不也低了下去吗?就像一棵长在尘土里的草,那么执着地守候着远在天涯的爱。是谁说过,有一种爱,叫做卑微。 第八章 忠实的追随者 程风托着下巴迷茫地望着窗外。窗外下着迷离的细雨。他保持这样的姿势已经有半个多小时了。此刻,他在小教室里。他忘了小教室里其实还有个女孩。她就是暗恋程风的那个女孩子。她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她叫陈雨落。此刻她一边听着刘若英的《原来你也在这里》,一边用和程风同样迷茫的眼神静静地望着程风。 在这样的雨天,程风喜欢将自己置身于过去的时光里,然后让回忆填满忧伤。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竟喜欢上了忧伤。只有在忧伤的情愫里,他才能体会到生活是真实的,因为心会很痛,很痛。 他记得高一刚开学时,他还是个热情洋溢的青涩少年。因为嘴角长着两片八字胡,就被人取了个外号叫“孙中山”,无意中沾了伟人的光辉。说来好笑,程风初中时的外号叫“毛泽东”,原因是他在课堂上颇有感情地朗读了毛泽东主席的《沁园春。雪》,然后就拥有了这么伟大的外号。更有意思的是,和程风读同所高中的初中同学碰见程风叫他“毛泽东”,而高中同学则叫他“孙中山”。可怜程风天天扮演两个角色,有时候在路上还要被别人像看怪物一样地瞧上好几眼,只因为有人叫他“毛泽东”或“孙中山”。就在那年冬季,他喜欢上了她,一个名叫林月的女孩。然后有一天她突然消失了。从那以后,他的心灵就和忧伤结成了伴侣,一直到现在,而且不知将持续到何时。 高二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个总是很安静,眼神却总是很忧伤的女孩子。程风在她的眼神里看到了自己孤独寂寞的身影。于是,他给她写了一张纸条。其实是一首小诗。诗是这样写的:总是在你落寞的眼睛里/看到忧伤的背影/总是在昏黄的角落里/遥想你孤独的思绪/多像只受伤的海鸟/你心灵的翅膀/飞不出憔悴的记忆/为什么不选择忘记?/如果可以/我愿分担你一半的记忆!他将纸条写好后,找了个机会亲手交给了她。然后他看到了她欣喜的眼眸,明亮如水。她就是雨落。一个曾经和忧伤结成伴侣的女孩。在经历了短暂的快乐以后,重新归附忧伤。这个孤独的女孩,她真的喜欢上了程风。她曾经在一个停电后点着蜡烛的夜晚,勇敢地对程风说:中山,我喜欢你。然后,她绝望地看着程风无言地走开。这个可怜的女孩,她爱得不是时候。那时,程风的心疯狂而执着,他爱的是林月的影子。那夜过后,雨落再也没和程风说过话。她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一直看到现在,从未停止,就像在欣赏一道可望而不可及的风景。尽管她知道,他喜欢上了叶雨,这个名字同样有个雨字,同样安静的女孩。其实只有她自己知道,她一直为他心疼着,那样心甘情愿地心疼着。她希望他能快乐一点,就像当初他对她说的一样,如果可以,我愿分担你一半的记忆。她也可以,如果他希望的话,她甚至愿意毁灭自己。像飞蛾扑火,明知道要灭亡,却依然义无返顾…… 程风喜欢在雨天里写诗,写心情。这样的时刻,是他心灵最自由最美丽的时刻。他喜欢写忧伤的诗,如同他的人。那天他在笔记本上流下了他的忧伤:《遗失快乐》 迷乱的时光/游走于黄昏的窗口/偷走我的快乐/我用忧伤的眼眸/向夕阳诉说/沉默/光与影的交错/像是剪辑枯黄的忧愁/古老的传说/从记忆里复活/那片悲伤的森林/住着蓝色的精灵/在白云的梦里/微凉的清风/漫舞在窗口/不懂枫叶的寂寞/远海的渔火/依稀在梦里闪烁/沉寂了渔歌唱晚/消逝了涛声依旧/我只好把心变成黄鹤/放飞出窗口/时光的烟波江上/可否追回/千年前的快乐 写完之后,他发现自己的眼眶竟然湿润了。原来自己的心,已如此憔悴和柔弱。 连记忆,也开始变得满目狼籍。 “真的忘不了她吗?”雨落终于开口了,这是她在沉寂了一年多后和他说的第一句话。她的眼神还是那么忧伤,让人心疼。其实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已经说错了,一年多了,她又忘记过他吗?世上有这样一种女子,她们心里有很多很多的骄傲,就连爱情,也在骄傲里成就与毁灭。雨落就是这样,她在骄傲里守候了她一年多的爱。只是她不懂,这样的爱早已变得苍白无力。因为,她和他,都回不去了,在生命之中,在生活之外。至始至终,他都没给过她任何希望,她都是一个人在爱着。 “什么?”程风用一种很迷惑的眼神看着她。其实他知道她说什么,但不清楚她突然问这句话是为了什么。他其实并不了解她。 “你,真的忘不了叶雨吗?”雨落的眼神看起来更忧伤了,像只受了伤的小白兔,眼睛里满是痛楚。 程风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他受不了女人那样的眼神,他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那你又知不知道,有个女孩一直在默默地等你。你曾经拯救过她寂寞的灵魂,让她拥有过短暂的快乐,让她无可抑制地爱上了你。可是为什么,你又如此不负责任地走开,让她陷入永劫不复的思念苦海中呢?”雨落勇敢地说出了在心中隐藏了一年多的心声,任凭泪水肆意漫舞在湿润的空气中。 程风承认在那一刻自己的心已经被一种叫做柔情的东西给刺穿了。很痛,无以复加地痛。他真想冲过去狠狠地拥抱她。告诉她是他错了,是他辜负了她。但是,他没有,他只是心碎地看着她,直到她最后狠狠地擦干泪,然后落寞地离去。 他没有去追。因为他知道,如果一个男人无法给一个女人承诺,如果他不爱她,那还不如狠心地走开。这样的痛,决绝而彻底,宛若一剑穿心。只是当胸口的血像殷红的玫瑰花般漫天飞舞的时候,他们依然感到寂寞。 窗外的雨依然迷离。迷离的雨中程风依然不知何去何从。他记得泰戈尔的《飞鸟集》里好像说过: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飞鸟和鱼的距离。一个在云端,一个在深海。那么,程风和叶雨是不是就像那飞鸟和鱼呢?彼此看不见对方的心,甚至,无法感知。 既然这样,你又为何要像颗流星一样在我生命里出现呢? 程风又在笔记本上写道:你曾带着绚丽的光芒/从我的眼睛里划过/像颗流星/划过夜的心灵/恍若迷梦/你美丽灿烂/有如绽放的烟火/五彩缤纷/却又昙花一现/你是流星/你让我的心灵/从此带着一瞬的光明/陷入一世的黑暗…… 第九章 高考落榜 雨落不再像以前一样静静地守望着程风了。程风唯一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也走了。是他自己让她走得如此坚决的。程风终于明白,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感情也一样。当一方终于厌倦了漂泊的时候,再美丽坚定的山盟海誓,也终会随风飘逝,烟消云散。 于是,程风决定在高考后忘记她,无论如何。就像她曾经说过,时间会冲淡一切,距离会让一切变得遥远。 离高考的日期越来越近了。大家似乎都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窒息。大教室里有种很沉闷的味道,像是地球末日即将来临时,人们知道无法逃避,然后就安静地等待死亡来临的那种气息。 程风从课桌里拿好要看的书,起身往小教室走。 “中山,你又要去小教室看啊?”同桌建军略带挽留地说,“坐在一起看吧,不然我以后回想起来,就没有和你一起奋斗的那份经历了。” 程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终于还是在建军失望的眼神中走出了教室。只是,身影孤单而落寞;只是,再也没有人形影相随。除了林健和杨勇偶尔也会去那里安静一下外,那里几乎成了学校的桃源,无人问津。 程风很少去做数学题。他不喜欢做一些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哪怕知道这是错误的。就像他明知道自己爱上了一个不该去爱的人,还依然坚持爱着。只是,高考结束后,他真的能忘记她吗?如果她的存在本身就已刻入他的生命深处。 接下来的日子已经不到一个月了。每个人似乎都已经整装待发了,只是在打响这场战争前,每个人一遍又一遍地检查着自己的装备,生怕有任何的遗漏。是啊,这是一场浩大的战争,稍有不慎,极有可能战死沙场。谁都不希望“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相反,每个人都抱着“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豪情壮志。即使是死,也要死得壮烈,死得毫无遗憾。 自然,在这场战争到来之前,学校又进行了几次大规模的模拟考,算是练兵。这几次,程风考得倒还可以。有那么一瞬,他仿佛重新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就像2000年的时候看到世纪曙光一样。 等到高考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时候,也是天气最热的时候。第一天考试时,程风就在自己的额头上贴了降温袋,模样滑稽得像个打完越战的老兵。考数学的时候,程风被一道和概率有关的题目给卡住了。他努力想让自己安静下来,但他却失败了。他想到试卷上失掉的每一分都极可能成为他进入大学的绊脚石时,他的思绪开始一片混乱。其实试卷并不难,而他却失败了。他想到自己那么多年辛苦走过的日日夜夜,如今竟要毁在一张试卷手上。这不能不说是命运和他开的一个天大的玩笑,这不能不说是应试教育的悲哀。 第二天他没有心情再考,只是迷迷糊糊地考完了。然后,他一个人跑到一个空旷的角落里,对着天空大声地呼喊:我自由了!我解脱了!我自由了!我解脱了!然后他无力地跪在地上,泪流满面。没有人能够体会,他的心是多么的痛,多么地累,多么地不堪重负!十几年的寒窗啊,他程风真得输得起吗? 高考过后的第二天晚上,大家在一个酒店的餐厅里举办分别晚会。那晚,很多人醉了,连平日里温尔儒雅的语文老师也醉了。多情自古伤离别,看着昔日里嬉笑怒骂的同学,想起和他们在一起时难忘的点点滴滴。如此清晰,又恍如梦境。醉吧!程风的心在喊。于是,他向一个又一个的同学轮流敬酒。他一杯又一杯地将酒往肚子里灌,直到自己再也走不动了,只能两眼迷糊地看着一个个飞舞的身影在眼前晃荡。这期间,他向叶雨敬过酒,她似乎很惊讶,只是呆呆地望着他,并没有动手中的杯子。他苦笑了一下,原来,到这个时候了,她还是那么不近人情。程风终于明白这一年来他爱上的就是这么一个“冷血动物”。他转身离开了。和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他没有丝毫留恋。然后程风继续向其他的女生敬酒,大胆地和她们打情骂俏。他第一次体会到,原来放纵的滋味如此美妙。然后的然后是他和其他同学在洗手间不停地狂吐,直吐得死去活来。最后的最后,是他们在一起不停的拍照,然后唱《朋友》,然后在第二天早上各自纷飞。 程风知道老狼有首歌是这么唱的: 开始的开始是我们唱歌/最后的最后是我们在走/最亲爱的你像是梦中的风景/说梦醒后你会去我相信 不忧愁的脸是我的少年/不仓惶的眼等岁月改变/最熟悉你我的街已是人去夕阳斜/人和人互相在街边道再见 那么,就这样再见吧,我逝去的青春岁月! 那么,就这样再见吧,我最亲爱的朋友们! 放心吧,我们一定会再相见! 望着天边那轮火红的夕阳,程风喃喃自语。 等待分数下来的日子是那么地漫长。不过,程风真的害怕这一刻的到来。他怕自己无法面对。但,这一刻还是来临了,尽管有点迟。当他终于知道自己的高考分数时,他在那一刻发现自己的心脏差点不堪重负。他这样一个重点中学的学生,竟然勉勉强强够着三本线。这意味着,他要么读第四批的大专,要么直接去高复,等到来年花开再战。 但,高复不是他所希望的。尽管那么多的人劝他去高复,他心亦坚如磐石。他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他应该有自己选择的权利。虽然他选择读大专的想法让所有关心他的人都很失望。他不是不知道,父母对他是失望的。十几年的学习生涯,他一直以来都肩负着他们厚重的期望。如今,这种日积月累的期望在分数公开的一刹那全部破碎,像华丽的水泡瞬间破灭,然后消失不见。他们不是不心碎的。只是,事实如此,无法逃避,唯有接受。他们最终还是尊重了他的选择。 只是,志愿并不好填。第四批的好专业真的很少,连他最喜欢的汉语言文学都无迹可寻。 那一刻,他不是没有失望过。但,他得为自己的选择负责。省外的大学他是不会去的,所以,只能在省内挑选一个。最后,他经过长时间的考虑,他选择了人间天堂杭州的一所大学。 第十章 逃离忧伤的孤雁 填志愿那天程风又赶回了学校。他和自班的同学很快又相见了。大家都很开心地聚在一起聊天。大部分的同学考的都还不错。杨勇破天荒地考了个全班第一,超出重点线40来分。而平时那些很有希望考上重点大学的反倒没发挥好,不过也上了二本线。也有很多上了三本线的,他们相约要去高复。 杨勇小声地问程风:“中山,你准备怎么办,也去高复吗?” “不,我不去高复,我已经想好了,去杭州读个第四批算了。”程风无奈的说。 “嘿,中山,志愿填哪里啊?”林健看见程风,风风火火地跑了过来。 “呵呵,在人间天堂呢?要不你也填那算了。”程风开玩笑说。 “杭州还是苏州啊?人间天堂可有两个呢?我嘛,是不会呆在省内的,我的志愿填了东北的一所大学。”林健故作神秘地说。 “当然是杭州了,我又不像你,会无缘无故跑到省外去。看来东北的女孩子更有味道,是不是?”程风调侃道。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你小子小心被那里的水土给同化了。到时候,可别怪我不认识你哦?”杨勇也故意激他。 “哼,你们两个就会欺负我?不和你们说了!”说完,又恢复“女人”本色,跑了。 程风和杨勇相视而笑。 程风第一志愿填了当前最热门的物流管理专业。杨勇则填了北京的一所重点大学,专业是工商管理,他还说要去北京看奥运会。还有些同学填了杭州,宁波,温州这些地方。总之,大部分都留在了省内。杨广这小子考了个第三批,不甘心,就去高复了。王辉则向往外面的生活,去了湖南。程风初中的一些好友有些留在了家乡,有些跑去了省外。每个人都在重新调整自己的生活轨迹。因为无论怎样,生活依然继续向前,谁也无法改变。 程风在上交志愿的时候又看到了叶雨。她似乎挺满意自己的二本成绩,脸上始终挂着微笑。只是看到程风的时候,眼神有些许的慌乱和躲闪。程风忽然感觉她对于自己来说原来是这么地陌生。这微笑,这神情,分明就是一个胜利者的姿态。她连同情的目光都不曾施舍一点给程风,虽然程风并不需要这样的目光。那一刻,程风不是没有后悔过,只是当时已惘然! 然后,程风就开始忙着储存各位同学的联系号码了。那个时候,程风已经买了个直板的国产手机,该手机每天业务繁忙。存好联系号码后,程风看到她正用一种很复杂的眼神看着自己,那眼神里似乎隐藏着某种难言的忧伤。可惜,程风再也没有勇气也没有心情去过问任何和她有关的事了。他不恨她,但他也不喜欢她了,甚至,还有些讨厌。毕竟,是她将感情隐藏得太深了。程风一直不相信她没有真爱过。只是,现在一切都迟了。程风真的累了!他需要好好休息,好好调整,然后好好面对新的生活。 告别了昔日的同窗好友,程风踏上了回家的征途。 这次,他一个人回家。填完志愿告别好友后,程风忽然感到自己的心无比寂寞。此刻,一只孤单的飞鸟在辽阔的苍穹里哀啼而过。程风久久地遥望着那只飞鸟,直到它落寞的身影无比苍凉地消失在天空的尽头。他的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画面,他觉得自己就是那只飞鸟,在生活的天空里,他的心一直寂寞而荒凉地存在着。于是,他拿出一个小本,在上面写道:那么不经意间/像蜻蜓点水/我看到飞鸟的影子/落寞/在阴霾的天空划过/仿佛忧伤/漂泊过我的心灵/那是我寂寥的生活/无形的牢笼/套住/一颗心 回到家后,程风又开始了漫长的等待。说实话,谁都知道,填完志愿后一切都还没结束。 能否被录取,依然是个迷。 程风不想待在家里傻傻等待,于是天天去河边钓鱼。其实他并不擅长钓鱼。他只是喜欢钓鱼时那种宁静安详的氛围,这种氛围能让他的心灵获得片刻的静谧。只是看到鱼时,他就会想起飞鸟,想起有关飞鸟和鱼的距离的故事。然后,他不可避免地会想起他和叶雨的点点滴滴,尽管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故事。最后的最后,他总是空手而归,因为无法集中精神钓鱼,而鱼又不会吃完东西后还想吃钓钩。除非它是笨蛋,或者是它看破了红尘烟雨,无心留恋于凡尘俗事,自觉不如归去。 也罢也罢,佛云: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鱼本来就是自然万物之一,有其自由生活的权利,何必杀生,落下万劫不复的罪孽! 再说,怎么说程风还算是个人性十足的家伙。这些优点都是从唐僧“王辉”那里学来的。 人家经常提倡:莫杀生!程风“近朱者赤”,自然也深受影响。幼小的心灵到底是抵御不了佛法的博大精深啊! 在等待录取通知书的那段时间里,程风他爸还抱着一丝希望。他说,如果没被录取,就去高复吧!程风说,好的,如果没被录取,就去高复。 命运总算对程风还是有点眷顾的。8月11日那天,程风终于被填报第一志愿的那个学校录取了,尽管有点姗姗来迟。程风爱不释手地摸着那张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在心里默默地说:亲爱的,你总算来了,从此以后,我要忘掉过去,重新面对新的生活了! 接下来的日子充满了期待。大学生活,毕竟是每个读书人都憧憬和向往的。有句话说,没有得到的东西是最好的,大抵如此。 只是,程风也知道,他还是没能真正忘却她。她就像是一只美丽的蝴蝶,在他心灵的红花丛中若隐若现,若隐若现,麻醉着他的灵魂。又像一只微雨中的飞燕,在爱的绿荫丛中忽明忽暗,忽明忽暗,偷走了他的期待。 时间或许真的能冲淡一切,可,真的能让一个人彻底忘记他最初的真爱吗?他惘然。 九月,请快来临吧!让我好逃离这个令人伤心的地方!程风在心里呼唤。 九月终于来临,程风整理好行李,迫不及待地跳上了开往杭州东站的客车,在那里,他亲爱的堂哥会来接他。 再见了,我亲爱的家乡!再见了,我亲爱的朋友和我的亲人!我还会回来的!程风看着客车徐徐地开离小镇,心里突然涌起一股莫名的感伤。是啊,毕竟这是他生活了近二十年的地方。如今,却要带着爱和遗憾悄然走开,像一只北飞的孤雁…… 第十一章 初到杭州 程风坐在靠窗的车厢里,眼睛一直望着窗外,窗外的风景像是按下快门的照片,应接不暇地跳入程风的眼帘。在这样的情景下,程风最容易沉浸在回忆的海洋里了。他被触动了思乡的情绪,不禁想起了一些尘封已久的往事。 程风的家乡是靠海的。程风小时候常和小伙伴们去海边玩。程风记得那时候自己很淘气,常常追着小女孩满沙滩乱跑。当他追到那些小女孩时,她们就会哭。凌风只好捡起许多好看的贝壳给她们,然后看着她们立刻破涕为笑,凌风也咧着缺门牙的嘴嘿嘿的傻笑。那时程风还不懂什么是爱情。在他的印象中,相爱的男女总是手牵着手走在沙滩上,累了便相互依偎着坐在礁石上,看夕阳和晚霞,听潮声和鸥鸣。然后说一些小孩子听不懂的“山盟海誓”。 如今,程风早已在海风吹拂中长大了。但他却发现如今越来越少的情人们会选择大海来净化和升华他们的感情世界。他看到越来越多的虚假和堕落。没有了山盟海誓,没有了海枯石烂,圣洁早已不在。真爱有如海市蜃楼般缥缈虚空,爱情的沙漠中越来越难找到绿洲。 程风知道在这个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世界里,他是无丝毫立足之地的。因为他从来就不属于那里,除非他背叛自己的灵魂,磨掉自己的棱角,然后毫无保留地融入这个世界。可他做不到,也不想做到。他宁愿自己是人海中一颗突兀的礁石,也不希望自己只是人海中的一滴水珠或一朵浪花,只能随波逐流。 每当深秋时节,树上的梧桐叶飘落满地的时候,程风就会觉得自己的心也如这梧桐叶一样荒败。那是个容易令人怀念的季节,程风常常和伙伴们一起去山上收集枫叶做标本,做书签。那是一种庄重的快乐,因为枫叶的生命虽然已逝,但程风他们却可以保留它们的残躯,让它们在书香中得到安息。 月光如银的夜晚,是程风最容易想女孩子的时候。树上的苦瓓花早已凋落,而远处的钟声依然敲打着程风难眠的梦境。家乡的夜,拥有一种祥和的宁静,半夜里伴有古刹的钟声,还有蟋蟀,蝗虫的叫声和各种鸟儿的夜啼,一起构成了一曲月夜的交响曲,温馨而甜蜜…… 程风的内心像一个孤独的旅行者,在每一个白天和黑夜里流浪,没有尽头。程风隐约感觉到,似乎在某个地方,有另一颗心期待着和他流浪的心相遇,交融…… 那么,那颗心又在哪里呢?在即将到来的新生活中?还是在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 当程风从回忆中清醒过来的时候,客车已经快到杭州东站了。 这时,堂哥发短信过来:车到哪了?快到了吗? 程风回过去:好像快到了,到时候我给你打电话好了。 堂哥回过来:好的。到站时打电话给我。 当客车像一片叶子一样飘落在汽车东站的时候,程风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天啊,车站里人山人海,根本分不清哪是车站的出口。他只好在人潮拥挤中打电话给他堂哥。 “喂,老官,我到站了。但不知道从哪里出去,人太多了。我分不清方向。”程风对着手机大声地说,生怕他哥听不见。老官是他哥的小名,程风一直都这样叫他。 “我晕,你不能看人群往哪里走的啊!笨死了!对了,东西多不多?”老官在杭三年,倒学了不少杭城的专业术语。像“我晕”啦,“笨死了”啦,程风以前从没听说过。 “我晕,东西当然多啦,不然叫你来干嘛?笨死了!”程风也学他老哥的语气说话。 “哈哈,你小子就是嘴皮子硬!好吧,等下我,我马上就来!”老官简直哭笑不得。 程风守着自己的财物,感觉自己就像个守财奴。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会有这种感觉。他看着来来往往的陌生面孔,又觉得自己像个异地的流浪者。 老官就在程风胡思乱想的时候出现了。 “嘿,你小子发什么愣啊?”老官首先看到了他。 “哇塞,不会吧?老官你的头发——”程风被眼前的老官吓了一跳。他的头发长得都披到肩上了,乱蓬蓬的,像当年被困在荒岛上的鲁宾逊。真是个现代的原始人啊! 老官似乎看出了程风的心事,用一种不屑的眼神说:“怎么,头发长不好吗?只不过今天忘了洗头而已。告诉你,这叫个性。对了,就一个箱子一个袋子吗?” “是啊,床上用品学校里有的卖的。”现在轮到程风苦笑不得了。这也叫个性?呵呵,野性还差不多。 “走吧,自己的东西注意点,车站很乱。”老官到底是混过几年的。 “坐什么车到你那啊?”程风问得很谦虚。 “公交车。”老官的语气不容质疑。 程风知道自己不用再说什么了。反正跟着他很有安全感。 很快,他们就等到了公交车。老官将程风的箱子往车上随手一仍就上了车。可怜程风看着新买的箱子就这样被老官糟蹋了,真是有苦说不出口。 也不知过了几站。迷迷糊糊睡着了的老官突然清醒过来。问程风:“车到哪了?” 程风张大了惊讶的嘴巴说:“不会吧,我怎么知道?” 然后程风就看见老官更加惊讶的表情呈现在了脸上。好一会儿,他才有些难为情地对程风说:“不好意思,车开过站了,我们下站马上下车。” 真是大煞风景。 就这样,程风又跟着老官转了好几趟车,好不容易才到了他租的“太上老君的火炉”里。 杭州九月的天真是热得要命。而不巧的是,老官和他的同学租的又是最顶上的小阁楼。屋里又没空调,只有两部卖命的电风扇在不知疲倦地为他们效劳着。程风放下手中的大袋子,累得往地上的草席上一躺。天啊,这是草席吗?简直就是“火席”。程风一骨碌就翻身爬了起来。嘴里直喊:哇,好烫啊! 老官无奈地摇摇头说:“你还是安静地坐在地上凉快着吧!” “凉快?地上也是热的啊,去哪凉快啊?”程风不懂他哪来的这种逻辑。 “哎,没办法,晚上还要在这里睡呢?呵呵~~”老官倒挺悠闲自在的,好像他是炼丹炉里的孙猴子一样。 老官告诉程风,杭州市区的房租贵得很。别看这间小阁楼,一个月也要个七八百块呢!他现在在一家软件公司跑业务,工资加提成才一千来块钱。付掉三四百的房租和百来块的水电费,一个月下来所剩无几,日子不好过啊! 程风这才知道现在的大学生工作真的不好找。像老官这样的技术型人才,也只能混口饭吃。看来高校扩招在让很多人都能上大学的同时也让很多人大学一毕业就失业了。这是当代中国大学教育的成功还是失败? 就这样,程风在老官的“炼丹炉”里呆了两天。学校就开始正式报名了。 老官又送程风到了汽车东站。程风远远便看到他要报到的学校早已有人举着校牌在等他了。他就走过去问那个举牌的:“同学你好,请问你们是不是来接新生的?” “是的,请问你是哪个学校的?”那个同学表情超级地和蔼口亲。 “我就是你举的牌子上写的这个学校的,呵呵~~”程风发现自己笑得很不自然。 “哦,你好,请跟我来。”那个举牌的又带他到一辆专接新生的客车上,还帮他拿箱子。老官看了忙跑过来说:“呵呵~~麻烦你了,还是我们自己来吧!”说完,接过箱子又扔到车上。然后,跳上汽车对程风说:“我还是送你到学校吧!” “呵呵~~正有此意!”程风毫不客气。 然后他们看到很多新生也上了汽车,脸上挂着兴奋的表情。 车终于开了,不过不是去杭州,而是去了萧山。他们第一年的校区在萧山。 第十二章 开始大学新生活 当这辆载着新生的客车开进一个气势磅礴,巍峨壮观的校区时,程风终于体会到了一点点读大学的感觉。 程风和他亲爱的老官大哥终于踏上了大学校园这片神奇的土地。 然后,程风看到校园里有很多元老级人物都等在那里为新生的报名工作服务。程风跟着老官在招生大厅里东奔西跑,终于报好了名。接着,程风花了三百块钱买了床上用品,花了六十块钱买了军训穿的迷彩服和一双军用胶鞋,另外买了些琐碎的日常生活用品。最后,去他报的物流管理专业那个咨询点咨询寝室的位置。没想到高年级的大哥大姐们如此厚道,竟然对老官这个一米八零的大个子熟视无睹,执意要帮程风搬箱子。程风很早就懂得“接受别人的帮助也是一种美德”这个道理,所以,也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老官只好怏怏地跟在后面,脸上一副无奈的表情。 刚到寝室的时候,程风发现寝室里总共只住6个人,但已经有四个人来了。其他三个不知去了哪里。只有一个嘴角长着一个颗黑色大痣的同学腼腆地向他招呼:“嘿,你来了?” 程风顿时感到了一种微妙的亲切感。他问那个同学:“你好,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林静露。树林的林,安静的静,露水的露。”那个长着大痣的同学清楚地介绍着他的芳名。程风实在是忍不住就笑出了声。天啊,一个大男人怎么会取了个女人的名字啊!这是他进大学来记住的第一个有意思的名字。 林静露好像被程风笑得有点不好意思了。满脸害羞地说:“你叫程风吧?” 程风愣了一下,笑问:“你怎么知道?” “喏,床板上贴着呢!”林静露用手指了指程风床上的那块挡板。程风朝他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在那里看见了他的名字。 “哦,原来还贴名字了,呵呵~~”程风招呼老官,“老官,帮我把东西整理一下。” “晕,这点东西你都不会整理啊,还要我帮忙?”老官真有些“佩服”他了。 “老官,好人做到底嘛,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呢!”程风开始对老官撒娇了。 老官受不了程风那一套,只好乖乖地帮程风整理东西。 程风趁这个时候到各个床板上浏览名字:床分左右两排,程风上是靠左又靠门的第一张,6号床。他那排接下去是5号床和4号床。程风对面的林静露是3号床,也靠门。他那排接下去是2号床和1号床。5号床的主人叫罗仕云。大概他爸妈希望他仕途平步青云吧。4号床的主人名叫许人杰。估计是个人中豪杰吧。2号床的名字更有意思,杨访华。这年头,美国总统访华也算了,还有“羊访华”的。要取也取个“羊访美”啊,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1号床的那个叫什么张涵凯。名字倒没什么稀奇之处,只是怎么读怎么拗口,绕口令一样。哎,看来就程风这名字普通点了。 最后一个到的是罗仕云。程风和他随口聊了几句,就知道了他和自己一样来自同一个地方。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当即两人便成了好朋友。何况此人长得五大三粗,和程风初中的一个同学形神俱似,顿时更增亲切感。 老官很快就把程风的东西弄得井井有条了。不然,为什么他的同学都叫他“大姐”呢? 老官忙完后就说要回去了。程风说吃完晚饭再走吧!老官说不了,他还要回去写报告。程风就不留他了。老官临走时叫程风好好照顾自己,有事打他电话。程风点点头,然后老官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老官走后不久,寝室里的人都陆陆续续地来了。他们有说有笑,俨然一副熟识的样子。程风友好地和他们说话,聊天。不多久,程风就知道了他们当中有人来自舟山,有人来自东阳,有人来自桐庐或桐乡。程风问他们刚才干嘛去了,他们说去办“校园手机套餐”去了。有26元的“校园网际精英”,500分钟网内免费通话,100钟网内市话,另加500条免费短信。还有四十元每月的“龙泉套餐”,2000分钟网内免费通话,100分钟网内市话,2000条免费短信。程风记得自己几天前办得就是“校园网际精英”这个套餐。 晚上他们一起去食堂吃饭时,发现那里的菜特别地贵。比高中时候自己那边的菜贵多了。四五块钱一餐竟然没什么好吃的,真是令人失望。 晚上他们躺在床上时,自然是兴奋得睡不着觉。因为过几天就要军训了。虽然热,但对新生活的渴望让他们暂时忘记了热。何况,寝室里装了空调,虽然暂时还不能用,但至少它的存在给了他们很多心理上的安慰。 晚上有个名叫郭靖的同学来查房。他是早几天就来学校帮忙的新生,来自绍兴。真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啊!这么积极,该不是和老师套近乎吧?不过,此人外表看起来倒是一副“豪气冲云天”的模样,乐观大胆,程风后来才知道,此人有着东北人的血统。 刚来的时候什么都是新鲜的,连朋友也一样。不过程风很快便发现:寝室里的人普遍都不是很爱说话。大概是刚来的缘故。倒是程风,一直在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他说话的样子很搞笑,于是他们都跟着笑。寝室的气氛一下子就被他搞活了。说实话,搞笑是程风的特色,也是他独特的“外交手段”。 没过几天,寝室里的人都互相熟识了。开学初的一些程序办好以后,程风他们就开始了外人听起来很可怕的军训。教官来自著名的南京军区,却带着一腔浓重的四川口音。因为他老家是四川的,所以我们都以为他很会吃辣,结果他说他不喜欢吃辣。 军训开始的第一天,教官对他们还是蛮严格的。什么起步走啦,正步走啦,都要很标准才行。更要命的是,他们经常被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晒太阳。九月的太阳火辣辣地烤在大家青春的脸上,像要着火了一样。特别是女生,经常暗地里抱怨军训太苦了。其实,程风倒是觉得这样的生活还是蛮充实的。当教官突然大发慈悲说可以休息一下的时候,程风马上就和那个同样搞笑的郭靖去“斗鸡眼”了。然后他们周围马上会聚集一群围观的人,他们在旁边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们谁输谁赢。然后赢了的一方又要接受下一个人的挑战了。虽然看起来很无聊很幼稚,不过在那段辛苦的日子里,大家都体会到了很多乐趣。程风和郭靖还经常对古诗。那时郭靖和一个叫程骁的走的很近。他俩几乎天天形影不离。所以当郭靖或程风有哪个对不出来时,他只要知道的,马上就会帮他们就地解决。 郭靖有个很难听的外号,叫“绍兴色魔”。因为他在军训时总是盯着旁边的女生看,还暗地里讨论哪个女生漂亮哪个女生不漂亮。其实,程风班里的女生称得上漂亮的真的没几个,所以大家暗地里都称她们为“恐龙战队”。而正是这帮“恐龙战队”,身体素质竟然相当的好,第一天下来竟然没一个晕倒在地上的。倒是一个外号叫“武大郎”的,因为不听口令,在教官罚他绕广场上居里夫人的雕像跑一圈的时候,不小心摔倒扭伤了腿。 晚上洗完澡躺在寝室里的时候,大家都在讨论着今天军训的事情。 仕云说:“今天看到一个叫阿牛的,样子很嚣张的,越看越不顺眼。” 程风紧接着说:“是啊,我也看到了,流氓一样的,我也看不惯这种人。” 然后寝室里除了林静露没说什么话,大家都一致认为这个人不是个好人。程风很奇怪为什么林静露一句话也不说,于是问他:“露兄,你觉得阿牛这人怎样?” 没想到林静露竟故意反驳道:“风兄(丰胸),阿牛是我高中同学,人还挺好的。” 他刚一说完,寝室里的人就哈哈大笑起来。 仕云说:“那我不就成了平兄(平胸)了?”然后摸摸他那肉乎乎的胖胸脯。寝室里又是一阵大笑。惹得隔壁寝室的人都跑过来问发生了什么事。 许人杰还讲了个笑话。他说高中时班里有个女生实在太丑了。老师开学初点名时看到她忍不住说:真是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儿都有。那女孩竟接下去说:就是凤凰没有。哈哈!寝室里又是一阵居高不下的笑声。 隔壁寝室有个叫张岳的同学估计是兴奋剂吃得太多了,一直在不停地唱着“黄色歌谣”。 夜很深了,寝室里终于安静了下来。程风发现自己又开始疯狂地想念起叶雨来了。午夜的魔鬼终于又击败了白天的天使。他一直在这样的状态下生存着。反复无常。 第十三章 大学里的军训岁月 第二天天刚亮,他们就起床了。到食堂里随便吃了点东西就跑去操场等待军训的开始了。在军训开始前,程风又在和郭靖“斗鸡眼”了。一帮女生坐在一旁看着他俩专注的表情嘿嘿地傻笑。然后教官突然神奇般地出现,大喊一声:集合!大家就照昨天的情形迅速地排好队,等待他的下一步指示。结果他下一步的指示是:我先给你们热热身,你们站半个小时不要动。天啊,又是站半小时!此时太阳已经出来了。大家开始感到热浪正在席卷全身。 “不要动,谁不老实我就罚谁跑步。”教官好不威风地在我们身边背着手绕圈圈。看来新官上任三把火这句话一点也不假。 结果重罚之下也能出勇夫,偏偏有个叫方中华的同学站在那里两腿晃得像是得了“羊癫疯”。估计是跟着哪首音乐的节奏在自娱自乐。 “你,对,就是你,看到爱因斯坦的雕像了吗?来回跑十趟。”教官发狠了。 “十趟?能不能少点啊?要死人的诶。”方中华瞪大了眼,不满地嘀咕着。 “再说一遍二十趟。”教官毫不留情。 方中华只好化悲愤为力量,老老实实地来回奔跑了起来。一边跑一边还小声哼着: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追逐…… 大家站在那里看着他滑稽的表演,有种幸灾乐祸的感觉。这样顽皮的人,该罚! 结果方中华还没被罚好,又出现了一个违规的“小花”,这时有人说他跑步很快。教官不相信,决定要和他一决高低。结果,在众目睽睽之下,我们可爱的教官竟然真的输给了那个叫“小花”的小个子。呵呵~~真有意思。 然后又是一遍接一遍的无休止的起步走,正步走。当然,教官还算是有良心的,他尽量带着我们在阴凉的地方训练。看着别的队伍在烈日下晒得汗流浃背的,我们好不得意。 一天很快又过去了。程风发现什么东西都一样,一旦上了轨道,就像一辆在时光隧道里急驶的火车一样,一往无前。 教官在一天的训练结束后,给大家布置了个任务——写军训感悟。 这对于程风来说并不是件难事,人家是名副其实的文学青年。当下,程风就趴在床头写道:《湘湖岸。军训》 炎炎烈日,赤赤我心。绿荫场上,看彩旗飘扬;湘湖岸边,品军训风采。车过闹街,充耳不闻;机鸣长空,视而不见。纵然汗湿衣衫袖,坚毅目光亮似火。恰青春年少,风华正茂,头顶苍穹,手转乾坤,敢让日月失光辉,比得星辰自憔悴。怅寥廓,问苍茫宙宇,英雄谁属? 写好后,他自己感觉好像太夸大其词了。但也管不了这么多了,反正就玩玩嘛! 没想到第三天上交后竟然给登在了军训简报上。程风就是在这个时候初露端倪的。 接下来的军训越来越有意思了。教官教大家唱军歌,像《团结就是力量》《咱当兵的人》《梦驼铃》等。然后满操场都是此起彼伏的歌声。 更有意思的是,教官叫程风他们班的同学和其他班的同学对歌。听起来像拉赞助一样。 教官喊:二班的—— 程风他们就喊:来一个—— 教官喊:扭扭捏捏不像样—— 程风他们就喊:扭扭捏捏下不了台—— 教官喊:来一个—— 程风他们喊:二班的—— 结果二班的教官和同学都被激火了,他们也毫不示弱,和程风他们对喊起来。操场上喊声震天,像个战场。其他班的见了,也加入了战斗。一时间烽火四起,蔚为壮观。 程风看到这种情形,就特别向往军营里的生活。这是多么美好的人间情感啊!他记得小时候老师问他长大了想干什么时,他毫不犹豫地说:“解放军!”想起小时候那幼稚却坚定的模样,程风开心地笑了。 军训进行到第四天时,有个女生突然在休息的时候叫程风过去一下。程风在各位男同胞艳羡的眼神里扭扭捏捏地走了过去。然后程风听到那个女生问:“你是不是台州的?” 程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等待着她的下一句话。结果,她的下一句话是:“林洁也是台州的,她想和你认识一下。”然后指了指身旁的那个大脸猫。 程风觉得很奇怪,大脸猫如果想和他交朋友也用不着请外援啊,她自己和他说不就行了吗?真是的,怪不得那个牵线的女孩子这么嚣张。是啊,好像人就是这个样子的,真的叫自己去谈恋爱嘛没那么大胆,帮别人牵线嘛胆子又大得很。 不过,出于礼貌,程风还是友好地问她是台州哪里的。结果她回答的地方竟然和程风的家乡不谋而合。就这样,她成了程风名副其实的老乡。还有,她要走了程风的手机号码。 要走号码的第一天晚上她就发短信给程风。当然短信的内容无非是问一下他在干嘛啦,以前高中在哪里读啦,为什么喜欢写文章等等。程风都一一作了回答。寝室里的人都以为程风喜欢上了大脸猫,短信发得这么起劲。其实说来好笑,程风寝室里有女朋友的和没女朋友的刚好打成3比3平。1号床的张涵凯,3号床的林静露,还有6号床的程风,他们都属于单身行列。所以有家室的许人杰,罗仕云,杨访华三人就劝程风尽快解决单身问题,以免两个月后还得过“光棍节”。 可他们哪里知道,程风在经历了高三那段刻骨铭心的情感波折后,已是对爱情心灰意冷。毕竟他每一次都是那么真心地投入过,所以没那么快就“爱情呼叫转移”的。何况,对于大脸猫,他根本就没兴趣。或许大脸猫也是这样想的吧! 不过说实话,和大脸猫聊天倒是一种不错的享受。因为,程风什么都可以说,根本用不着思考话题。所以不多久,大脸猫就成了程风无聊时打发的对象了。时间一长,她们寝室里竟然有人给程风取了个外号叫“空虚小王子”。真是让程风哭笑不得。 其实大脸猫的脸也不是很大,但不知为什么程风在心里就是喜欢这样叫她。可能是潜意识里觉得林洁身上有猫的潜质吧! 为期七天的军训很快就要结束了。所有的团队都在检验军训成果,然后评优秀团队。程风他们队很荣幸被评为了优秀团队。然后所有的队伍聚在一起接受首长的检阅。检阅仪式结束后,接下来就是难忘的告别仪式了。 大家把钱凑在一起给教官买了些小礼物,然后又一起坐在草地上唱军歌。青春的岁月总是让人怀念。尽管只有短短的七天,可大家和教官已经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当和教官一起合影留念,和教官一起唱完最后一首《朋友》的时候,班里很多女生忍不住哭出了声。男生虽然不会像女生一样爱哭鼻子,但也是热泪盈眶了。大家每个人都和教官深情拥抱,无论男生还是女生,都是那样地依依不舍。最后,这样的氛围让军营里铁打的硬汉子也忍不住流下了伤感的泪水。 逝去的岁月虽然不会回来,但程风将永远记住过去。待到心潮涌动的那一刻,程风依然会想起,那些青春年代的峥嵘岁月…… 第十四章 无聊的生活 军训结束后就开始正式上课了。不过刚开学有很多事情都没上轨道。像学生会的选举,班干部的选举等等。程风向来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所以,并不在意。但是,他却在意文学社的情况。从初中开始,他就一直是学校文学社的社员。他对这种东西有种职业性的敏感。 但奇怪的是学校和文学有关的只有记者团在招人。程风只好填了张表格报了名。结果不多久,他们就叫他去笔试。可是程风连面试也没有,怎么就直接笔试了呢?他搞不明白。但“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他还是去了。 说实话,程风对记者这行明显还是嫩着的。因为他不知道怎么写报道。这跟纯粹的文学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文学是自由活泼的,而写报道则是死板的,有模式的。程风不喜欢这样的束缚。所以他最后就胡乱写了一通,早早走出了笔试的小教室。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班里很多人都在为怎样竞选学生会,怎样当选班干部而忙得焦头烂额。有些人甚至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惜出卖人格和自尊。程风向来就看不惯这些人。这是他骨子里就有的,已经根深蒂固的一种傲气。所以他是不会和这些人同流合污的。 班里的班干部选举情况出乎意料。那个叫阿牛的竟然击败了人气高涨的郭靖,赢得了班长的宝座。而班里最漂亮的一个女生竟然当选了副班长。然后团支书也是女的,学习委员也是女的。程风和很多同学心里的想法都是一样的,那就是这个班完了。程风其实真有些后悔,早知道自己也上去竞选了。别看程风不喜欢这些东西,但一旦他真的准备好要竞选,他就从来没有失败过。从小学到高中一直如此。他从来都不缺人心。 不过生活还是照样继续。只是令程风头痛的是,大一的课程里竟然还有高数这门课。程风本来就讨厌数学,以为在大学里终于可以逃离数学的魔爪了。没想到还是像孙悟空一样无法逃出如来佛的五指山。而且,像会计,统计学这些课程全都是和数学有关的。就是没有一门是和语文有关的。 大学里每天早上都要点名。每次点名都很有意思。特别是第一天点名时,老师们点到“林静露”时,都以为是个女生,却突然站起个男生来,实在好笑。还有,老师经常会把“程骁”读成“程饶”。把“陈旭跃”读成“陈旭耀”。呵呵,真不知道他们的普通话是怎么学的。 这还不算,更有意思的是,班里有个名叫朱志友的,又名“猪自由”。可是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外知人间百事,内知各人心理的“百事通”。每次在班里上课,他都能喧宾夺主,滔滔不绝地讲述世间百态,让老师黯然无光,然后将课堂变成他一个人的天下。班里所有的人几乎都受不了他,因为他实在太能讲了,讲得又是些不着边际的话。到最后实在没办法,也就不顾打击一个人的自尊心了,干脆拿他开玩笑。每次老师要人回答问题时,大家就齐声高呼:“志友——志友——”,然后志友就在众星捧月中光芒万丈地站起身来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地畅所欲言。然后在大家夸张的掌声和欢呼声中落下帷幕。然而这招对志友来说根本没用,反倒让他的信心与日俱增。这真是应了一句话:自恋的人往往会把对他的嘲笑也看成是对他的欣赏。志友无疑就是这样的人。大家生活在“志友时代”里真是苦不堪言,发誓一定要“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软的不行,就来硬的),进而推翻压在人民头顶的“三座大山”(寝室胡言乱语,教室鸡犬不宁,食堂废话连篇)。俗话说:攘外必先安内。大家为了消灭共同的“敌人”志友,竟然前所未有地团结在了一起。 不过志友依然早出晚归,披星戴月地努力学习,丝毫不理会被“孤立”的情形。 其实大学里的功课很空。除了数学有点作业外,其他功课很少布置作业。所以大部分的时间程风都泡在图书馆里看小说。他喜欢那种安静的氛围,喜欢沉浸在书里,然后将现实中的自己遗忘。 一切都在有条不斋地进行着。正当程风以为学校里连个文学社也没有的时候。文学社却开始意外地招人了。程风那天晚上跑过去一看,原来是竞选副社长,社长已经内定了。竞选的标准就是每人上台作个自我介绍,然后谈谈对文学的看法。教室里不断地有人上去作着精彩的讲演。轮到程风时,他像一阵风一样地卷了上去。 他有些激动的说:“大家好,我叫程风,来自教管学院。因为自小就喜欢文学,所以与文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一直信奉这样一句话:文学创作的灵感来源于生活。我一直都热爱生活,从生活中汲取灵感,所以我一直都有源源不断的创作源泉。文学给了我缤纷的梦想,给了我绚丽的舞台,给了我飞翔的翅膀,给了我自由的空间。在文学这块希望的田野上,我用青春的汗水去浇灌,用纯洁的情感去滋润,用温柔的心灵去呵护。我相信,在文学的海洋里,在文学的天空下,我都能”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谢谢大家!”末了,还不忘说一声,希望大家能投我一票。 程风简短精彩的讲演自然赢得了大家热烈的掌声。但是,令程风没想到的是,在最后的投票过程中,他竟然输给了一个在自我介绍中说不懂写作的人。而且,在投票过程中,本来他是没得几票的,只因说了句:不会吧,投我的人这么少。然后就有很多人不知是同情他还是可怜他,竟然都举起手来支持他。因为一人只能举一次手,结果程风最后以两票之差输给了那个人。程风觉得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这样的人也能当文学社副社长,像个乞丐一样。他还留在那里干嘛?难道他还要被那种人指使不成? 然后程风头也不回地走了。他觉得这样的地方没什么好留恋的。这是个凭实力说话的年代,那个人既然没那种实力,就不该担当与自己不相符的重任。况且,他还剥夺了别人展示自己能力的机会。这就是程风当时的逻辑。其实,他是输得不服。 日子依然平淡如水,事实上是无聊至极。程风没有想到当代的大学生活就是这个样子的,心里好不失望。他不想沉沦下去,但在那种无人喜欢读书的氛围里,他实在是找不到前进的动力。他只有将自己关在图书馆里,才不至于闻到沉沦的味道。 只有寝室里还是温馨的。他们叫他大哥,因为程风在寝室里的年龄最大。在寝室里的那段日子是值得怀念的。每天晚上他们都会泡泡面当夜宵吃,其实他们并不是喜欢吃泡面,而只是为了体会在一起泡泡面和吃泡面时那种大家庭一样的氛围,明朗而快乐。 第十五章 寂寞中的空虚 程风依然和大脸猫聊得火热。晚上的时间太空虚寂寞了。寝室里有女朋友的兄弟天天晚上和他们的爱人卿卿我我。程风也是个性情中人,哪里受得了这种诱惑。只好委曲求全,和大脸猫聊天打发时间。 程风问大脸猫:“在干嘛啊?” 大脸猫说:“没事做,看看书呗!” 程风问:“什么书啊?” 大脸猫笑说:“呵呵,琼瑶的爱情小说啊!” 程风也笑:“不会吧,你也会看爱情小说?” 大脸猫装委屈样:“什么啊,我为什么不能看啊?” 程风笑说:“因为不能看所以不能看啊!” 大脸猫哈哈大笑:“晕!” 程风大笑:“千万别晕,晕了我还得为你做人工呼吸呢?” 大脸猫无奈:“我可是有男朋友的诶,你别打我主意哦?” 程风耍流氓:“有男朋友又怎样?我就喜欢挖墙角。” 大脸猫不屑:“挖墙角也要看我同意不同意啊!” 程风假装正经:“对了,你男朋友在哪里啊?” 大脸猫估计一脸幸福:“他在北京呢!” 程风大笑:“哈哈~~北京?距离太远了,你们不会长久的。” 大脸猫怒:“什么啊,你诅咒我们?” 程风不和她计较:“没有,不过你自己看着吧,距离可以产生美,也可以消除美。” 大脸猫突然不说话了。 程风接着说:“要是你哪一天和你男朋友分手了,不如考虑考虑我吧?” 大脸猫一脸轻松:“呵呵~~好啊!” 程风笑:“恩,说好了哦,我等你分手。” 大脸猫也笑:“恐怕要等好长时间哦?” 程风装清纯:“没关系,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大脸猫大笑:“晕~~你真会演戏!” 程风已经入戏了:“不,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天地可鉴,日月为证!” 大脸猫傻了:“不会吧,你别吓我,我胆子很小的诶。” 程风忍住笑:“真的,你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女生。” (他本来想说:你胆子很小,但你的脸很大啊!) 大脸猫得意:“那是,很多人都这么说。” 程风实在忍不住大笑起来。寝室里其他人早就蒙着被子在笑了。因为程风开了扩音器。 大脸猫疑惑:“怎么了,你们那边怎么这么吵。” 嘘~~~~程风示意他们别笑。然后故作镇定:“听说你们寝室的女生都还没男朋友,能否介绍一下?” 大脸猫故意生气:“噢~~~原来和我说了这么多是想让我帮你们介绍女朋友啊?” 程风眉头一扬:“错了,不是帮我,是帮我寝室的兄弟介绍一下。” 大脸猫很有兴趣:“那你们寝室还有谁没女朋友的啊?” 程风若有所思:“我四弟林静露,我六弟张涵凯。当然,还有我。” 大脸猫忽然春心荡漾:“啊,张涵凯也没女朋友的啊?他好帅哦,我喜欢他诶。” 程风吃了一惊,他搞不懂这大脸猫到底在卖什么关。 程风笑说:“可是你有男朋友了啊,他不会要你的。你还是说一下你寝室的单身女人吧。” 大脸猫怅然若失:“那好吧,叶小曼,何晨露,宋明月她们都是单身的。” 程风有些累了,和她开了这么多玩笑,觉得也该收场了。于是说:“恩,知道了,我替我寝室的兄弟们谢谢你。好了,晚上节目先到这里,明晚同一时间我们再见。” 大脸猫在那边笑得喘不气来,断断续续地说:“好——好的,再——再见。”然后挂了电话。 程风忽然有种恍然若失的感觉。 该死,他竟然又想起了叶雨。想到她,再想到他自己刚才那空虚无聊的表情,他竟有种犯罪的感觉。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他竭力控制自己不去想她,因为她已经成为他遥远的过去了,她只生活在他的记忆中,他不能再被她的影子给打败了。 他逼自己写诗。他写他自己的童年。他写了一首不像诗的诗。他写道:《灯火》 我在一个寂寞的月夜/打开了尘封多年的记忆/那里有我的童年和少年/像个久违的朋友 童年的我最爱灯火/那灯火就像童话里/神奇的阿拉伯神灯/闪着魔幻的光环/在美丽的星空下/给我无尽的遐想/我走进一个又一个/童话世界/那里开着缤纷的花/下着洁白的雪 少年的我远离家门/只为寻找更亮的灯火/我在人生路上漂泊/是谁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又是谁夺走了我的灯火/让我灿烂的心空/布满无尽的忧愁/再也无法牵着/白雪公主的手/在小矮人的世界里漫游/再也不能看到/灰姑娘忧郁的眼眸/在昏沉的火堆旁闪烁 如今的我饱含离愁/饮着离乡的苦酒/遥望城市的灯火/在欲望中诡异闪烁/从来没有想过/风筝断线的理由/总以为是爱的太深太温柔/再也无法找到/心海中的那盏渔火/照亮暗夜里每一个角落 我在一个寂寞的月夜/打开记忆的魔盒/想起多年前的灯火/多像久违的朋友 然后,他枕着忧伤在夜色中沉沉睡去…… 第十六章 十一西湖游 十一说来就来,像哪扎脚下的风火轮。大家都忙着准备东西回家。也有少数几个不回家的,相约去逛街了。 程风寝室的兄弟都要回家,只有静露说不想回家,但呆在寝室又太无聊了。于是程风对他说,你跟我去我哥那吧?他在杭州。静露说,好吧。 于是他们拿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就从萧山坐到了杭州。然后又转了几趟公交,终于到了老官那。可是老官去上班了,只有他那个待业中的同学天天在那里玩电脑游戏。程风招呼静露坐下,打开老官那台已经落伍的电脑,和静露一起玩“暴力摩托”。 时至中午,程风早已饿得慌。打电话给老官,他说晚上才能回来。看看老官的同学,征途玩得正欢,也没有肚子饿了的迹象。静露是客人,不可能让他破费。想来想去,只能是自己破费了。原本是想到老官这里混饭吃的,没想到还要自己掏腰包多养两个人,真是“损了夫人又折兵”啊! 程风对静露说:“你在这等一下,我去买饭。” 静露不仅名字像个女人,连人也像个女人。害羞地点点头。老官的那个同学则依然沉浸在他的电脑游戏中,似乎没听到程风说的话。 程风跑到楼下的一个小餐馆里点了几样菜,大概就是酱爆茄子,鱼香肉丝,还有腐皮豆腐。然后叫了四盒饭(三人一人一盒,一盒备用)。等了将近二十分钟,付了二十多块,他才拿到打包好的饭菜。 等他到老官宿舍时,发现静露还在玩游戏,而老官同学却睡在了地上。不知道睡着了没。 程风故意大声说:“喂,吃饭了!” 静露害羞地说:“大哥,先放着吧,我等下吃。” 老官同学马上浑身一激灵:“啊,你买饭了,真是太好了,我刚好有点饿了。”说完马上从地上爬了起来。程风心想:呵呵~~挺能装的嘛,玩游戏的时候估计就已经饿得慌了吧?真能忍啊!现在好了,“守得云开见月明”了吧? 程风有些生气地对静露说:“你干嘛等下吃啊,等下就没得吃了。” 静露只好扭扭捏捏地过来吃饭了。 “哇,你还多买了一盒饭啊?”老官的同学狼吞虎咽的,眼看饭盒里的饭就要见底了。程风现在有些后悔当初怎么不多买两盒饭,他原来以为他玩游戏能量消耗应该不是很大的,没想到他这么能吃,就像已经好几天没吃过东西一样。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静露,你呢,饭够吃吗?”程风问他。其实他知道问也是白问,像他这样害羞的人,就算吃不饱,也会说已经吃饱了的。 果然,他说:“哦,我够了,你们吃吧。” 然后程风对老官的同学说:“我们都够了,这盒多的你吃吧!” 老官的同学一脸幸福:“哦,那太感谢了!”说完“咝”的一声,迫不及待地将饭盒上面的盖子都掀掉了,完全一个荒岛上的鲁宾逊模样。 下午静露在玩游戏,程风就看小说《平凡的世界》。程风觉得这是他看过的最好的一部小说之一,它真实地反映了那个年代陕北高原苍凉和苦难的生活,纯朴而动人的爱情,有一种生命原始的悲壮美,苍茫而辽阔。 傍晚时分,老官一身疲惫地回来了,还带来了打包好的饭。 他说:“你们都还没吃饭吧?” 我们都会意地点点头。 “饭放地上了,你们将就着吃点。”老官说完疲惫地躺在地上。 然后程风他们就开始像囚犯吃“最后的晚餐”一样狼吞虎咽起来。 晚饭后,呆在宿舍里实在是无聊,程风就叫上静露一起去外面逛逛。 杭州的夜色真美,有种摄人心魄的美。万家的灯火恍若漫天的星辰,灿烂夺目。街道两旁的霓红灯更是闪烁着诱人的光芒,暗示着这是一个繁华的世界。 程风突然对静露说:“不如我们去看看西湖吧,听说西湖的夜色很美。” 静露疑惑地说:“不会吧,晚上去西湖?远不远啊?” 程风主意已定,就打电话给老官,说要去看西湖。老官知道程风还没看过西湖,就风风火火地赶来了。他说:“西湖离这不远,我们走过去吧!” 于是他们就跟着老官一路走到了西湖。 程风看到西湖的夜景后才明白杭州为什么被称作人间天堂。 那简直是一种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美。 浩如烟海的湖面上,点缀着灿若星辰的灯光。湖岸的烟柳恍若沉醉在红尘之中的娇娘,那一低头的温柔,不胜凉风的娇羞。远处更有亭台楼阁,在夜色朦胧中展示着世外风情。 那山顶的雷峰塔,光芒万丈,不正是流传了千年的,凄美动人的爱情传说的历史见证吗?雷峰夕照,断桥残雪,平湖秋月,南屏晚钟,柳浪闻莺等一个个绝美的景致,正是西湖积淀了千年的自然景观和人文底蕴的写照。 西湖是情人们浪漫爱情的沐浴场所。断桥上,花港边,苏堤岸,到处可见情人们牵手漫步,亲密相依。晚风习习地吹过湖岸,掀了谁的玲珑袖?吻了谁的酥香唇? 是谁在侧耳倾听,那梦断的残音?又是谁在回首凝眸,那凋零的叹息? 滚滚红尘烟雨泪,痴痴难求风雪情。程风看到西湖那海市蜃楼般的美景,内心于赞美之中又感慨万分。他想:这何尝不是繁华世界里的虚景呢?繁华又浮华。 程风就是这样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他骨子里始终无法忘记一种叫做苦难的东西。 静露有幸看到西湖上的音乐喷泉。那壮观的景象让他那么害羞的一个人也激动地在人群里欢呼雀跃,还不断地用手机拍着照片。 这的确是个令人难忘的夜晚。 那晚,程风失眠了…… 七天毕竟是个很短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程风和静露又回到了学校。 第十七章 美丽的奇遇 回来后大家都有种“小别胜新婚”的味道,变得更加亲密了。仕云好像变得更胖了,人杰理了发,人更精神了。涵凯则开始留长发了,变得像女人一样妩媚。访华则越活越年轻了,估计是被爱情滋润的。就程风和静露像两个落难弟兄,刚从魔窟里逃出来。 这段时间,程风晚上的聊天对象又多了一个。那个人是网上认识的,是个年纪相仿的女孩子。程风每天晚上都用手机上网和她聊到半夜。瞧,大学生活就是这样空虚。 正当程风开始沉浸在虚拟的网络情感世界时,他意外地接到了一个陌生女孩子的电话。那个女孩说她是文学社里的人,受社长之托,希望程风回文学社。程风觉得很有意思,回文学社?干嘛叫他回文学社啊?文学社里文学水平高的人多的是,又不缺他一个。 于是,他笑笑说:“我班有个叫郭靖的,文学水平也不错,你叫他去文学社吧?” 没想到那个女孩精灵得很,根本不吃那一套,他咬定青山不放松:“我不知道什么郭靖,我只知道一个程风。” 程风听了这句话感觉心里美滋滋的。心想:这女人真会说话。他不好意思当面拒绝,就用了缓兵之计:“好吧,反正到时候看吧,该回去的时候我就会回去的。” 结果那女孩在那边笑,估计是被他的话逗笑了。但她还是紧追不舍:“不行,你的文采那么好,不回文学社不是很可惜吗?再说,我是受人之托啊,总得有个交代吧?” 程风觉得那女孩笑起来的声音还蛮好听的。更令人难忘的是,这个女孩很聪明,知道怎样俘获一个人的心。 因为程风已经不知道该怎样拒绝了。他只好投降:“好吧好吧,我还是回去吧!” 那个女孩估计已经露出了胜利的微笑。却不露声色地说:“那好,你可别食言哦?”然后不等程风说话就挂了电话。 程风这才想起自己竟还未问对方的芳名。只好很无奈地在手机上存了个名字——ufo. 意为飞碟(不明飞行物)。不是吗,她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这名字简直太恰当了。只是程风还不知道,正是这个神秘的女孩,日后竟与他发生了那么多纠缠不清的情事,让他刻骨铭心,永生难忘。此乃后话。 没想到程风三天后就丢了手机。那天上完会计课,他们去a机房上计算机课。程风上课时向来喜欢将手机放在课桌下面,结果那天不小心忘了拿了。快走到机房时,他才想起原来手机还放在桌下。他失声喊了出来:哎呀,我手机放在桌下忘拿了。有人叫他回去拿,他想,回去拿上课就迟到了。再说了,放在桌下一般来说是看不见的,不会有人拿。也就是这点疏忽,等他寝室回了一趟,再慢吞吞地吃完饭去教室的时候,手机早就不翼而飞了。 当程风确定自己的手机已经被人偷走了的时候,他忽然感到自己的心也像被偷走了一样。要知道,这手机买了才两个月啊!更可恶的是,如果他爸打电话过来,一直没人接怎么办?因为他打过手机了,现在处于关机状态。重买一个吗?他手上的资金没那么多,又没理由向家里要。手机上的号码呢?那么多的联系人都丢了。他能不急吗? 大家在同情他的同时,更多的是感到愤怒。因为根据现场分析,偷手机的人应该是自己班的。班里的窗帘在大家走的时候是拉上的。从外面看根本看不到里面的东西,何况是这么一个隐藏在桌下的手机。程风真后悔自己太相信班里的同学了。看来“防人之心不可无”这句话在什么年代,什么时候都是适用的。只是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后悔也没用。 此时阿牛走上讲台说:“我想大家都知道了,在我们班发生了一件很不幸的事,程风的手机丢了。我希望‘不小心’拿到过的同学,能私下里交给我,我保证替他保密。如果还是执迷不悟的,等学校的保安查出来的话,到时候可别怪我们无情。” 说实话,那时候程风心里不是没有感动的。他平时并不看好阿牛,一直以来他对他的印象就不好。可关键时候,却是他为自己挺身而出。从那以后,他才知道原来人真的是“不可貌相”的。后来事实证明,阿牛总体来说还算是个不错的青年。 结果不多久,班里又有人丢钱了。程风寝室里的人杰就丢过一百块。那个时候弄得人心惶惶,就像美国人听到恐怖主义一样。大家都开始很小心地保管着自己的钱物。 程风就是在那个时间迷上了打台球。每次去学校后面的小餐馆吃饭,他都要打上几盘。他的台球技术很普通,所以一般都是输。那段日子可能是太心烦了,他就靠打台球发泄。结果他的钱都源源不断地流到台球桌里去了。可见,一个没有女人的男人,是很容易学会放纵自己的。他甚至还差点把自己的处男献给美容院里的烟花女子,若不是那女子刚好来了那个,他肯定会遗憾终身的。男人跟女人一样看重贞洁。 那段日子,他还喜欢上了逛街。他们寝室经常结伴去市中心的一家网吧上网。回来时就去商场闲逛,只是他们一般都是逛逛街,并不买东西,因为没女人的男人都是无产阶级。 青春年代有很多东西都能让人在瞬间感动得一塌糊涂。程风怎么也想不到,大家竟然偷偷地给他凑钱买手机。当小蔡和人杰把大伙凑来的几百元钱塞给程风时,程风说什么也不要,他怎么能拿大伙的钱呢?要买手机他可以向家里要的,只不过不是时候而已。但他们“威胁”程风说如果他不拿这钱,就是不把他们当兄弟。程风知道他们不可能不把他当兄弟的,但不知为什么,他还是被这句话吓住了。最后,他声明只是暂时借大伙的钱用一下,日后一定奉还。可是,大伙的钱都是七零八落凑来的,又没署名,他还给谁? 还有什么能比青春时期的友情更为美丽纯洁? 程风在手机丢了半个多月后跑到杭州重新买了一个索爱牌子的普通手机。 买来新手机后,他第一件事就是收集以前手机里存着的联系号码。 幸好他把以前的号码都有意识地记在一个本子上。现在他只需重新把它们存回去。 他突然看到一个很奇怪的号码——署名ufo.他感到很好笑,这个号码是什么时候写上去的,怎么没印象了?然后他忽然想起了很多天以前好像有个声音很好听的女生给他打过电话。哦,对了,就是那个叫他回文学社的女孩子。 他忽然有种失而复得的感觉。他想起了自己离开家乡坐在车上隐约感觉到的,似乎在某个地方,有另一颗心期待着和他流浪的心相遇,交融的那种感觉。 程风那天晚上第一次给她发短信。 他问那个女孩:在干嘛呢,还记得我吗? 她回道:无聊着呢,废话,当然记得了,你就是那个不回文学社的程风嘛! 程风笑:你真有意思,对了,可否能有你的芳名? 她倒也不客气:小女子姓林,名宛玉。 程风夸奖道:呵呵,名字不错,宛玉,宛若碧玉。 其实他偷偷地在笑,‘宛玉’和‘晚育’不是刚好同音吗? 她故作谦虚:过奖了。对了,听说你文采不错? 程风笑:一般般,没你想像得好。 却又发了首小诗给她:《红尘梦》 滚滚红尘烟雨泪,痴痴难求风雪情;痛忆爱恨随风去,浊酒一杯泪自横;花前月下蝶凄迷,雪冷霜寒鸟哀啼;望穿秋水情难断,人间知己欲何求? 她惊讶:文采这么好还说不好。 他仍是笑:过奖过奖。我还有事,先聊到这哦? 她回道:好啊,有空再聊。 他其实没什么事,他只不过怕聊下去会控制不住说一些不该说的话(他和大脸猫聊惯了,怕一时改不了口,说一些不三不四的话)。 他永远也不会想到:他写给她的那首小诗竟然成了他们自己日后的情感写照。 世界上有很多东西就是这样地富有戏剧性。 第十八章 相约图书馆 自从和林宛玉聊上后,程风和大脸猫的联系就渐渐少了。生活就像个舞台,每个人都是舞台上的演员。一个人退出了舞台,马上就会有另外的人接上去演绎,反反复复,直到生命消逝。戏剧有时候和真实的生活就是如此相似。 可能是距离产生美吧!在两个人的认识之初,这句话是永远适用的。 程风虽然几乎每天都要和林宛玉聊天,但却从未见过她,只知道她是人文学院的。他想像过她的样子。长发,带着眼镜,端庄秀丽?还是短发,不带眼镜,雷厉风行?因为程风和她聊天时感觉她既有温柔似水的一面,又兼有刚强任性的个性,所以他很难想像她的样子。正因为这样,他内心强烈地渴望见到她。 可她迟迟不肯和他见面。她说她经常在路上看到他,但他却看不到她,即使看到了也不知道她是谁。她觉得这样的感觉很好。她还透露说,她留着披肩发,属于不长不短的那种,戴眼镜。程风心想:怪不得她有着双重性格,原来头发属于不长不短的类型。还戴眼镜?可是这样的女生学校太多了,谁知道她是茫茫人海中的哪一个啊? 那段日子有种期待中的快乐。寝室里的兄弟都知道他们的大哥正和一个人文学院的女生聊得火热。静露和涵凯那时也正和他们的梦中情人夜夜诉说相思之情。于是寝室里其他的人都在期待着他们三个人当中哪个会最快脱离单身的行列。最快的那个还得请吃冰淇淋或麻球。如果最后男女朋友关系确定下来,还得请客吃饭。 程风觉得这样的比赛倒蛮有意思的。虽然感情是神圣纯洁的,不能被玷污了。但在那种无聊空虚的日子里,这样的奇遇却无疑让平静的生活变得波澜壮阔。 相见的日子终于来临。 那天程风照常在图书馆里看书。突然手机有短信传过来。他打开一看,原来是林宛玉的。 她说:我刚才看到你了,原来你也在图书馆啊? 他回过去:你现在在哪? 她笑:呵呵~~我回寝室了。 他无奈:不会吧,看到我也不打声招呼? 她峰回路转:我去拿书了,呆会还要回来的。 他趁机:那好,呆会来的时候我们见个面吧,我请你吃冰淇淋。 他早说过见面时要请她吃冰淇淋的,他一直没忘。 她笑:好啊,那你等会儿,别忘了给我留个位置。 他说:好的,我旁边就有个位置。 然后他就感到一股莫名的紧张与兴奋。眼前的书仿佛突然变成了天书,怎么也看不进去了。他只是期待她快点来,好消除这种紧张感。 当她悄无生息地出现在他的眼前并坐在他的身旁时,程风明白了她就是林宛玉。 程风礼貌地说:“你来了啊?” 她说:“嘘~~别说话,别人在看书呢?呆会出去说。” 程风笑了笑说:“恩,好的。”说实话,当时程风是有些失望的,林宛玉长得真的不怎么样。头有些大,眼睛不大,又戴着副厚厚的近视眼镜。总之,五官长得并不精致,只是感觉她皮肤倒还好。当然,程风是不可能把当时心里的想法说出来的。他最好的一点就是懂得尊重人。何况,人不可貌相嘛,这点他从阿牛身上已经得到过教训了。 不过他还是觉得,他和她之间是不可能发生什么的了。因为单从外表来说,她并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他喜欢的是那种身材娇小点的,五官长得较精致的女孩。以前的叶雨就是这样的女孩。但是,他还是很开心地和林宛玉小声讨论着英语问题。那时他正在准备英语三级考。 大概过了半个多小时,林宛玉提议出去走走。程风答应了。 他们走在一起有说有笑地聊着天。第一次见面无非是聊一些生活习性,个人爱好,家乡特产之类的。结果令程风高兴的是,她和程风来自同一个市。也就是说,程风又多了个老乡。 当然程风是念念不忘要请她吃冰淇淋的诺言的。他买了两个大桶的冰淇淋,两人坐在食堂一楼继续聊。 程风问她:“听说女生都会烧菜,你会烧什么菜啊?” 她笑笑说:“一般的如番茄炒蛋,酱爆茄子,红烧鲫鱼都会。你呢,会什么?” 程风忍住笑说:“我只会煎荷包蛋。” 她却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程风很有耐心地等她笑完。然后听到她说:“好像你们男生都只会烧鸡蛋。” 程风苦笑着说:“是啊,我只会烧鸡蛋,但别人我就不知道了。” 然后她很及时地转移了话题:“对了,你平时都忙些什么?” 程风想了想说:“平时无聊时就写写小说,诗歌。” 她趁机要求:“哦,是吗?那有时间借我看看啊?” 他谦虚:“没什么的啦,都是些无病呻吟的东西。” 她不依不饶:“没关系的啦,就借我看看吗?” 程风拗不过她:“好吧,那我现在就回寝室拿给你吧?一部中篇小说。” 她没想到他这么爽快,忙说:“好啊,你去拿,我在这里等你。” 程风风风火火地跑回寝室,人杰一见到程风就喊:“大哥,晚上请吃冰淇淋。我看到你和一个女生坐在一起看书了。” 程风拿好了小说回头道:“呆会再说吧,我现在还有点事情。”说完就跑下了楼。 就这样,寝室里的兄弟都以为程风正在和一个女孩唱“恋爱进行曲。” 当程风跑回食堂一楼时,却发现林宛玉不见了。 正当他急着找她时,她又奇迹般地出现了。原来她在外面打电话。 程风把小说交给了她。 她说:“谢谢,时候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程风忙说:“我送你回去吧?” 她笑笑说:“不用了,我寝室离这里很近的。” 程风惊讶地说:“是吗?我还不知道你住哪里呢?” 最后程风还是送她回寝室了。正如她所说的,她的寝室离食堂确实挺近的。在科技楼二楼最靠东的地方。 程风回去后就给寝室里的兄弟们一人带了一桶冰淇淋。 他们欢呼:“大哥找到大嫂了!”程风没有和他们分辩。 其实程风知道,他最多只能和她做个知心朋友,因为他真的对她没感觉。但他却忽略了,感觉也是可以培养的。 第十九章 忘却的纪念 林宛玉自从看了程风写的那篇中篇小说后,一有空就和他谈小说里的有关情节。她的看法很有见地,经常让程风对她刮目相看。到最后程风不得不相信,她的文学功底并不在他之下,她是个名副其实的才女。况且程风看过她写的文章,文风多情感伤,文字婉约简洁,似多愁善感的林黛玉,又似柔情似水的李清照。让人读后感觉字字落泪,句句断肠。 那个时候程风除了有空就泡图书馆外,最开心的事莫过于每个双休日花两块钱去多媒体教室看电影了。他们寝室里的六个人经常一起去看,因为教室不大,看的人却很多,所以程风他们经常很早就在门口排队了。那场面说起来真够壮观的,男男女女在一个门口排成好几个长排,等买票的时间一到,大家不分男女地往同一个门口挤,那喊叫声像杀猪一样惨烈!程风记得那个时候自己经常像会飞一样地被挤进去,期间与很多美女有过肌肤间的亲密接触,那种感觉真是妙不可言。 所以也是在一个星期六,林宛玉说要把看完的小说还给程风时,程风就趁机邀请她一起去看电影。林宛玉说晚上的电影不好看,不过也没事做,就答应了和他一起看电影。她还强调说要和她寝室里的人一起来看,叫程风帮她们抢位置。程风问她们有几个人,因为人多的话他是抢不到那么多的位置的。幸亏她说只有三个人。程风想了想说,好的。 程风叫静露和人杰去买瓜子和饮料,自己则在门口帮他们买票。人真的很多,不过程风有任务在身,那天力大无穷,很顺利地就挤进去了。他在前排抢了三个最有利的位置。然后静静地等待林宛玉她们的到来。 林宛玉她们在电影快要开始的时候才来。她说本来有三个人,一个临时有事不来了。程风笑笑说没关系,因为他本来就只抢了三个位置,现在刚刚好。然后他把瓜子和饮料往林宛玉那边一移,说,吃瓜子吧,口渴了就喝饮料。她说,谢谢。然后电影就开始了。 程风和林宛玉那晚看的是灾难片《海神号》。正如她所说的,这部电影真的不是很好看,情节和《泰坦尼克号》极其类似,几乎是仿制品。 程风无心看电影,她偷偷地看身旁的她。发现她正和她身边的那个女孩边啃瓜子,边说着悄悄话。程风借着电影屏幕的光突然发现她的侧脸看上去其实还蛮漂亮的。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心,她经常在和她旁边的那个女生开玩笑时把身子靠在程风身上。可怜程风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尴尬得很。 好不容易电影才放完了。程风终于舒了一口气。这期间,他和她说过几句话,无非是说一些电影里的情节和《泰坦尼克号》如何相似而已。 看完电影后,她建议出去走走。 那天晚上月亮很好,有种“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味道。 程风鼓起勇气问她:“你有男朋友吗?” 她莞尔一笑:“有啊,他在贵州,我们在一起快三年了。” 程风心里似乎有过那么一点失落,就像一朵花无声飘落在水中一样。 他淡淡一笑:“是吗,那你们一定很幸福了。” 她好像并不以为然:“也不是啊,距离太远了,经常会无缘无故地吵架。” 程风笑:“呵呵~~不是说距离产生美的吗?何况,打是亲,骂是爱啊!” 她似乎有些感伤:“是啊,话虽怎么说,但我发现自己和他越来越远了。” 程风有些同情她:“别想太多了,三年的感情不容易,好好珍惜吧!” 她苦笑:“是啊,他是我的初恋,可我不是他的初恋。谁知道他现在在那有没有找女人。” 程风觉得好笑,如果连这点都不相信他,那还谈什么恋爱啊!何况是三年的感情。女人就是喜欢无缘由地吃醋。 他真诚地说:“你应该相信他对你的感情,维持一份感情不容易,要相互理解。” 她淡淡地说:“也许吧,一切随缘吧!” 一切随缘?程风觉得这四个字倒是经典之谈。感情本来就强求不来,一切随缘对谁都好。是啊,一切随缘吧!他在心里对自己说。 说实在的,他真的希望林宛玉能好好珍惜那份来之不易的感情。他是个在感情上受过伤的人,他深深地明白一厢情愿对一个感情丰富的人来说是多么地痛苦。所以,能两厢情愿地走到一起一直是他梦寐以求的。而林宛玉,她不懂。 知道她有男朋友后,程风尽量就不去打扰她了。说真的,他实在不是一个喜欢挖墙角的人。当然,他也不想被误会。 而她依然每天发短信或打电话给他。 有时候两人正聊得起劲,亲密得仿佛隔世的情人一样时,程风会突然加一句:“别忘了你是有男朋友的。”程风只是希望她明白,他们最好控制自己的情感,他不想他们之间发生什么,真的不想。他向来就不是个横刀夺爱的人。 当程风这样说的时候,那边会暂时静止,仿佛时间停止了流动。 然后她就会失望地说:“干吗每次聊天都要说到他,你知道吗,我和他之间不会长久了。” 程风这个时候就会开玩笑说:“那好啊,你把他休了,我做你男朋友好了。” 她笑笑说:“好啊,等我把他休了,让你做我男朋友。” 程风只当这些话是玩笑,从来就没有当真过。所以他后来每次聊天都会问:休了他没有啊,贵州这么远,你们迟早要分开的,长痛不如短痛。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近水楼台先得月”。程风后来不知怎么的真的就和她走到了一起,是那样自然,那样地水到渠成。此又是后话。 这期间,程风发现自己竟然真的快把叶雨给遗忘了。 时间过得真快,又是一年的圣诞节了。外面到处洋溢着圣诞的喜气。 程风在圣诞夜把自己逼在床上马不停蹄地给远方的朋友发祝福短信。 然后他开始无休止地想念家乡,想念当年形影不离的好友。 他觉得该写点什么,不然他睡不着觉。 于是他在笔记本上写道:《故乡》 远方的游子/像朵寻梦的蒲公英/隐藏着漂泊的离愁 故乡的爱/像血一样浓厚/淹没了闯荡的热情/牵系着游子的魂灵 故乡的情/融进了游子的梦中/每一夜都梦见/水乡姑娘美丽的笑颜/像朵娇羞的水莲 故乡的土地/每一寸都紧连/游子的心/无论足迹在哪/心永远属于故乡的土壤 游子的离愁/像杯浓烈的苦酒/愈饮心愈痛 远方的山影/模糊在泪眼里/恍如隔世的梦境/麻醉了游子的乡情 听得见吗?/那回荡在故乡夜里/古刹的钟声/每一夜的深情呼唤 然后他在那个美好宁静的圣诞夜晚梦见了雪中的故乡…… 第二十章 孤雁归家 圣诞过后,大家都加紧了复习,准备迎接期末考试了。谁都不想在大学的第一个学期里就挂科。所以有那么一瞬间,大家仿佛觉得自己又回到了高中时代。 程风的数学一直很差,进入大学后也不例外。所以他叫朱志友给他补数学。 其实程风对朱志友的印象还好,觉得这个人还是有点实力的。只是嘴巴太能讲,招人烦了一点而已。可能他的说话方式就是这样子的,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程风觉得应该多理解他,尊重他,他很早就明白这个道理:不尊重别人的人是得不到别人的尊重的。 程风发现大学里有一个很普遍的现象。那就是每当有什么重要的事或节日来临时,手机总能收到很多有趣的笑话短信。就像现在期末考试来临,他手机每天都能收到诸如:脑白金:今年考试不挂科,要挂还挂高数科。飞戈剃须刀:不挂寻常科。特步:挂科,飞一般的感觉。白加黑感冒药:白天挂数学,不瞌睡。晚上挂英语,睡得香。雕派洗衣皂:这么多年考下来,还是挂科好,挂几科,实惠!森马:考什么就挂什么!还有像:不管文科理科,能挂的都是好科!青春宝美容胶囊,提醒您准确挂科!不在挂科中爆发,就在挂科中灭亡!让挂科来得更猛烈些吧!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门挂科在手头!等等等等! 瞧,都是些能让人笑掉大牙的东西。 杨勇说自己在北京考试考得早,不幸挂了门高数,心头愁绪万千。 程风就转发给他: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门挂科在手头! 杨勇回道:什么时候学会幽默了? 程风笑,把一些有趣的短信全部转发过去了。 杨勇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天啊,看来如今挂科是潮流了,不挂还不正常了啊? 程风大笑:最好全挂,回家还能“红灯照,照出全家福”来! 杨勇也笑:呵呵~~挂科还挂出学问来了,我可不想再挂科了哦?你也好好考,千万别挂科,我可不会北京时间提醒你——准确挂科。 程风开心地回道:恩,好好考,不挂科!加油! 然后他就抱着不挂科的信念开始进行最后的冲击了。 临近考试的前几天晚上,程风寝室里的电灯每晚要工作到大半夜。仕云估计是太过用心了,连做梦也在背书。访华则天天晚上打呼噜。人杰的记忆力超人,把头蒙在被子里狂背两个小时,终于暂时搞定一门。涵凯和静露则是寝室里最懒的,整天高枕无忧,估计天塌下来也不管。程风则是天天手捧着书,也不狂背,也不睡觉,大部分时间都在发呆。 当然,他们再忙也保持着晚上吃泡面的传统习惯。六个人兴致勃勃地围在向朱志友借来的那口“超级泡面锅”的周围,舔着嘴巴等待泡面的开锅。 仕云最豪爽:“哈哈,我们又要围着火锅吃泡面了。” 人杰最谦让:“大哥你们先吃吧,给我留点汤就行了。” 静露则总是吃不到就叹气:“哎哟诶,你们慢点吃嘛!” 其他人则像狼一样抢着吃,恨不得把胃直接拿出来盛。所以往往到最后连汤也所剩无几了。只好不好意思地说,人杰啊,汤快没了。 人杰只好无奈地笑笑:“没事,反正我也不是很饿。” 访华经常抢不过他们,只好叹气:“哎,一群狼啊!” 等到程风终于把老师指定的考试范围勉强背下来时,考试就已经开始了。 就这样,程风连盔甲也没穿就上了战场。 结果,有两门功课差点光荣牺牲,只要剑再刺进去一点,保证就去鬼门关报到了。 考完试后,大家各自道别,各自回家了。 正是:碧云天,黄叶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 程风像只在外流浪的孤雁,独自踏上了回家的客车。 一路上不变的是风景,变的是看风景人的心情。 旅途中的人,永远怀念家的温馨。 他在黄昏的斜阳里看到了一只停在树梢上的乌鸦。 程风忽然又想写诗。他不顾自己在车上,拿出随身携带的笔记本写道:《黄昏。家》 黄昏的斜阳/将寂寞的寒鸦影子拉长/就像我的惆怅/在冷风中孤独飞翔/枯黄的落叶/穿过断肠人的天涯/将颓败的相思腐化/那一江东流的逝水/何时能带着流浪的我/回家/就像那南飞 的北雁/带着浪迹天涯的疲乏/飞翔飞翔/哪怕失去方向/总有希望的灯塔/在思念心海闪亮…… 程风在夜幕降临时回到了家。 回到家后家人自然又是问长问短,恨不能将程风半年在外的情况全都问完。 程风有点累,就早早地上床睡觉了。那天晚上,他看到他妈在他床边静静地看了他好长时间,他往里侧了个身,装作睡着了。其实,他那晚很迟才睡着。 在家的日子其实很闲,没过几天他就开始怀念学校里的生活了。 小时候过年那会多好啊!小伙伴们都在家,大家每天都有节目玩,根本不懂什么叫寂寞。如今当年的小伙伴都长大了,工作的工作,挣钱的挣钱,有些连过年都不回家了。时过境迁,当年的一切变得那么遥不可及。 是谁说过,长大是一场蜕变的梦,梦醒了,梦里的世界全变了。 过年的时候烟花依然绚丽得仿佛流星雨落。 程风站在院子里看烟花,看天空,看似水流年。 那烟火,是在纪念那逝去的岁月?还是在炫耀那浮华的尘世? 青春真的要在寂寞彷徨中老去吗?那年少的疯狂和潇洒呢,飞去了哪里? 是谁折断了青春的羽翼,让年少的心再也无法飞翔? 程风站在寂寞的风里,用那么落寞的眼神,看着这个正在没落的世界。 他又想起了叶雨,那个曾带给他希望又带给他伤痛的女孩。 此刻,她是否也在回首凝望,那烟火般绚丽却易逝的青春? 为何她总是在他伤感迷茫的时候,那样鲜明清晰地出现在他的梦里? 是因为有了梦才有了思念,还是有了思念才有了梦? 谁懂?谁不懂? 是谁憔悴了谁的俏红颜? 又是谁折断了谁的玲珑梦…… 第二十一章 心灵的再次悸动 时光如梦,大学里的第一个寒假在平静如水中走完了它的一生。 程风像一匹不羁放纵的战马,咆哮着冲向他曾经战斗过的地方。 新学期见面,大家都有种相见如故的感觉。呵呵,本来就是嘛! 一个月不见,寝室里竟然有种发霉的味道,让人感觉营养不良。 大家忙着整理衣物,打扫房间。一切都在紧张有序地进行着。一个小时后,一切搞定。大家已经是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了。 经过一个冬天的洗礼,人杰脸白得像个公子哥们。仕云估计在家养猪,养出了一身肥膘。 访华大概天天吃青春宝美容胶囊,年轻得连原先的胡子都掉光了。涵凯在家肯定像个闺阁玉女一样“千呼万唤始出来”,头发长得是“犹抱琵琶半遮面”。静露倒是没多大变化,不过程风老感觉他嘴角的那颗黑痣大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程风自己呢,虽然没有天天养猪,却天天吃猪肉,可惜只长骨头不长肉,看上去依然是一身迷人的骨感。 报完名后,程风他们就闲下来了。吃过晚饭,在寝室打完双扣后就躺在床上聊天发短信了。郭靖此刻突然跑到程风床上问有没有给他带好吃的,程风这时才想起自己好像带了很多桂圆,一直放在包里睡觉,幸亏老郭提醒。但他想逗逗老郭,就说:“想要吃东西就得先给我猜个脑筋急转弯。” 郭靖迫不及待地说:“快说快说!” 程风拿出他最喜欢的那个脑筋急转弯说:“黑的猫叫黑猫,白的猫叫白猫,黑白的猫叫什么?” 郭靖脱口而出:“花猫。” 程风就知道他会说这个答案。他摇摇头神秘地说:“不是。” 人杰这时对程风说:“大哥,我猜到有没有吃的啊?” 程风本来就不喜欢吃桂圆,若不是家里一定要他带点东西,他什么都懒得带。所以他爽快地说:“当然有了,就是不知道你会不会吃。” 人杰忙问:“是什么东西啊?” 程风笑着说:“你猜到再说。” 人杰真不愧是人中豪杰,这样的脑筋急转弯对他来说真的是小菜一碟。他笑笑说:“这还不简单,当然是熊猫了!” 程风只好对人杰说:“好样的,你猜对了。包里有桂圆,你拿去吃吧!” 没想到人杰失望地说:“晕,我还以为是什么东西呢,桂圆我不喜欢吃。” 郭靖却喊:“哈哈,我喜欢吃。在哪个包里啊?” 程风笑着用手指指那个蓝色的旅行包。 “大哥,我也要吃!”其他人都从床上爬了起来。 然后除了人杰,其他人都开始瓜分程风的那袋桂圆了。涵凯吃得最香,程风终于明白他为什么看起来那么妩媚了,看来养颜的东西吃了不少。 然后寝室里又有人分水果,分酥饼了。看来大家这个冬天的储存品不少嘛! 开学后程风就淡忘了林宛玉。直到她发短信过来,他才猛然想起原来自己上学期认识了一个叫林宛玉的女孩。 她就像一阵风不经意间吹过程风生活的那片森林,却让程风驻足守望了那么久。 开学后不久程风就忙着上团校了。他的人缘不错,是班里第二批上团校的5个人之一。程风没想到林宛玉也和他一起在上团校,因为他一直没看见过她。 然后她又神仙般地发短信给他说她看见他上团校时坐在哪里,在和哪个女生聊天。特别是程风当众朗读了毛泽东的《沁园春。雪》的时候,她说她那天就坐在前面第三排笑着看他读,可惜他一直没看到。程风这时才知道给她取了个飞碟的外号是多么地恰当。 那个时候程风并不主动约她出去走。因为他只是把她当做一个普通朋友。 可能是程风的冷漠激起了她的斗志吧!她总是不厌其繁地给他发短信。有句话说得好,得不到的东西总是最好的。那时候的程风给她的可能就是这种感觉吧? 俗话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男人是最容易被女人的柔情似水俘虏的,特别是像程风这样寂寞的男人。 林宛玉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懂得怎样营造一种让男人离不开她的氛围。就像她天天给程风发短信让程风先对她的短信产生了依赖,进而开始对她的人产生了好感。后来当她说她有很多人喜欢的时候,程风就会想到她是用同样的方法博得其他男人的好感的。那时他除了会觉得恶心之外,还搀杂着一点莫名的嫉妒。论姿色,她真的是再普通不过了;论才学,比她强的人多得是;论个性,她任性而倔强,实在不像是个女孩子。可程风就是不明白,她为什么说有很多人喜欢她。那种喜欢,又是什么样的概念呢?至少那时的程风还不是很喜欢她,所以他也没去多想。 程风真的开始有点喜欢她是在她生病后。 那天晚上程风在图书馆看完书回来后,发短信问她在哪里。他本来是想约她出来走走的,反正也无聊。但她短信回过来说她胃疼,在医院里。程风问她是否是一个人,她说有同学陪着。程风忽然感觉有点心疼,就想去看看她,他问了她在哪个医院,然后叫上好友明波一起跳上了出租车。 程风怕她肚子饿,就在医院门口对面买了两盒牛奶和一罐八宝粥。然后就进去找她了。 程风看到她的时候,她正在挂盐水。她身边有很多女生陪在旁边。她们像招呼客人一样地招呼他坐下,还去给他拿热水。 程风关切地问她:“怎么样,好点没?” 林宛玉笑笑:“好多了,其实也没什么,xxxxxx病了。” 程风问她:“你胃一直不好吗?” 她微笑着点点头,然后又腼腆地说:“谢谢你来看我。” 程风笑笑说:“应该的,对了,你肚子饿不饿?” 她摇摇头说:“不饿,刚喝了一碗粥。” 程风点点头,然后就转身和她身边的女生聊天了。程风从她们口中知道,她们都是和自己一样,来自同一个市的,也算是老乡了。 后来她旁边的女生说肚子有点饿,就出去吃东西了。只留下程风和明波在她旁边。明波后来又借口说医院太闷了,出去透透气。只留下程风和林宛玉两个人。 林宛玉呆呆地望着程风,忽然说要看他的手机。其实她是想知道程风都在和谁发短信。结果程风那时正和一个高中的女同学聊得火热,里面有些短信不好给她看。于是他就笑着拒绝她的要求。她故意不满地嘀咕着:“这么小气。” 程风为了让她开心,趁她不注意,就用最快的速度将那些短信全删了,只留下和她林宛玉发的短信。然后故作大方地说:“不就是看手机嘛,给!” 她其实早就看穿了他的把戏,却不道破,故意给他留面子。她笑笑说:“呵呵~~你就只和我一个人发短信吗?” 程风心虚,只好不好意思地笑着说:“其实也不是了,不过大部分是和你发的。” 她竟然偷偷地捂着嘴笑。然后故意一本正经地说:“是吗?可我怎么只看到你和我发的那些短信啊?” 程风知道自己瞒不住了,只好低声下气地说:“不好意思,其他短信被我删掉了。” 她看到程风像个做错了事的小孩子一样低着头时,她开心地笑了。 程风忽然发现,她笑起来有种令人心动的美。 正在这时,寝室里的兄弟打电话过来了。她笑着将手机递给程风说:“你的电话。” 程风一看是人杰打来的。他着急地说:“大哥,你在哪里啊?寝室楼下的大门要关了!” 程风这时才猛然想起快到寝室关门的时间了。可是看看她手上的盐水还有一大瓶,自己是不可能赶回去的,何况他还要照看她。于是他笑笑说:“我现在在医院里陪人挂盐水,你们帮我和明波说一下,说我们要迟点才能回来。” 人杰在那边大喊:“大哥你在医院陪谁啊?不会是那个飞碟吧?”然后程风就听见寝室里一阵骚动。 程风小声地说:“你轻点说,她就在我旁边呢?” 人杰哈哈大笑:“真的是她啊,有了女人连兄弟也不顾了啊?真是有异性没人性。好了,不打扰你们了,自己尽量早点回来吧!”然后就挂了电话。 林宛玉有点担心地问:“你们寝室大门是不是要关了?” 程风不以为然地说:“没事,我叫寝室里的人帮我们说明了情况。你呢,寝室进得去吗?” 她笑笑说:“呵呵,我们早就和开门的大伯说过了。” 程风点点头说:“那就好。” 接着她们都陆续回来了。明波也跟着她们后面回来了。大家又在一起聊了一会儿。 等到她挂完盐水的时候已经是一点钟了。 外面的风有点大,大家给她身上披了一件衣服,就搀扶着她往回走,因为她胃不好不能坐车,幸好学校离医院不是很远。 走过红灯区的时候,程风发现有很多浓抹艳妆的小姐正在门口招揽顾客。 程风开玩笑说:“要不我们晚上就在美容院里过夜吧?” 林宛玉笑着说:“你去吧,反正你是男的。”明波则在一旁哈哈大笑。 程风有点不好意思,只好笑说:“呵呵,和你们开玩笑呢?” 林宛玉却不像开玩笑地说:“如果你真进去,我就不认识你了。” 程风忽然感觉她很可爱。 程风和明波送她们回寝室后已经快一点半了,大家早已进入了梦乡。 程风轻轻地脱去衣服,然后爬上床,很累,却睡不着。他脑海里不时浮现出林宛玉偷偷捂着嘴笑时的可爱模样,忽然感觉自己的心一阵莫名的悸动… 第二十二章 第一次和她吵架 自从知道林宛玉的胃不好后,程风经常发短信过去询问,还不时帮她买粥。他觉得她和曾经的叶雨一样是个需要人照顾的女孩子。 但是他知道,她有男朋友。他不能和她走得太近。所以他一直和她保持着距离。 他们还是会在寂寞无聊的时候相约在校园里走走,但是,却从未牵过手。 程风曾经幻想过,如果她是他女朋友的话,他会在她感到寒冷的时候轻轻地给她披上他脱下的外衣,然后温柔地把她抱在怀里,在她耳边说一些她喜欢听的悄悄话。这样的感觉应该是很美的吧? 但是这是不可能的,一切的一切都只因为她是有男朋友的。就算她真成了程风的女朋友,那又怎样呢?她在程风身上做的事可能早就在其他男的身上发生过了,一切都只不过是历史的重复而已,只是换了对象。程风是不可能不在乎的,除非他只是想玩弄感情。可惜程风从来就不是这样的人。至少那时,他对她还没有任何企图。但是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对她那么好。难道仅仅是因为自己想要保护她? 程风没想到,她竟然会和他吵架。 那天晚上,程风照例和她一起在校园里散步。 不知怎么的,程风聊着聊着就提到了他男朋友。他总是这样,在她们正聊得开心的时候,会突然提到他男朋友。结果那段日子他们经常吵架,她似乎很反感程风老是提他,生气地对程风说:“你干嘛老是在我面前提他,难道除了他我们之间就没有别的话题了吗?” 程风感到很不好意思,只好向她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们之间没什么吧?” 她好像更加生气了:“陆程风,我和他之间的事不用你管,你如果每次都要这样子,我们以后干脆就不要再见面了。” 程风没想到她这么容易生气,他也火了:“我已经向你道歉了,你还要怎么样?不想让我提他我以后不提就是了,干嘛发这么大的火?” 她用一种怒不可遏的眼神狠狠地瞪了程风一眼,然后转身就往寝室走。 程风赶上去下意识地拉住她,用缓和的语气说:“我只是希望你能珍惜你们之间的感情,希望你能快乐,我没别的意思。” 她用一种不容质疑的口吻说:“放手!” 程风只好放开她,但他显然也被她的任性激怒了,愤怒地说:“如果你真要走,以后我们就不要再见面了。” 她怔了一下,甩下一句:“你总以为你是对的,你根本不懂我的感受。”然后就头也不回地走了。只留下一头雾水的程风像做梦一样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宿舍楼的门口。 程风回到寝室后就一言不语地躺在床上。寝室里的兄弟问他怎么了他也不说。他忽然感到自己的心是那么地痛,在林宛玉心里,自己算是什么?是她和男朋友吵架后发泄的工具,还是她寂寞空虚无聊时可以任意打发的对象? 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说“你总以为你是对的,你根本不懂我的感受”。可是,她又懂得他的感受吗?他是一个被爱深深伤过的人。他不想再为那虚无缥缈的爱而赌上自己的真心。 他想起一首歌的歌词:我是一个被爱伤过的人,懂得如何才能拯救我自己;我是一个被爱伤过的人,懂得爱到最后伤的是自己…… 正当他沉浸在忧伤里的时候,林宛玉给他发短信说:对不起,晚上我不该对你发火。 程风的心一下子就变柔软了,他回道:没关系,你没事就好。 她试探着问:那我们还是朋友吗? 程风笑:呵呵~~那当然,除非你不想和我做朋友。 她也笑:怎么会呢,我可不想失去一个蓝颜知己。 程风发现自己的心此刻竟已沉浸在喜悦中了。 他回道:呵呵~~我也不想失去一个红颜知己。 然后他们互道了晚安。程风兴奋得竟然捂着被子笑出了声。 人杰他们都觉得他们的大哥这些天变得神经兮兮的,对人也忽冷忽热的,像得了失忆症一样。其实不说他们也知道,这都是被那个叫飞碟的女人给弄的。 人杰忍不住说:“大哥啊,我看见过飞碟,人长得又不漂亮,你干嘛那么认真啊,上次还去医院陪她到一点多。” 访华也跟着说:“是啊大哥,又不是没人喜欢你,那个林洁就比飞碟要好。我经常看见飞碟和其他男生在一起有说有笑的,真恶心。” 就连一向害羞的静露都说:“哎,大哥,红颜祸水啊!别忘了你高中时受过的伤啊!”程风和他们说起过自己高中的那段情事,没想到他现在竟把他的旧伤给揭了出来。 程风有些生气地说:“好了,你们都别说了,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明白。” 然后他们都知趣地闭上了嘴巴。程风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这么讨厌林宛玉。可能是自己和她聊上后把寝室里的兄弟给忽略了吧?是啊,自从和她聊上后,自己在寝室里说的话都少了。 怪不得他们总是说他有异性,没人性。 以前他们没见过她时,还称她为“大嫂”。见过她以后,就觉得她不怎么样了,偶尔还会叫“大嫂”,但渐渐就淡忘了。 不过,程风对她的态度并没有受他们的影响。他觉得他们对她产生误会是因为他们不了解她。其实程风自己也不了解她。 程风总觉得她是一个谜一样的女孩子。她心里似乎隐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隐秘,一直在偷偷地折磨她。就像风湿病人一到阴雨天就会发病一样。 程风就在这隐秘的诱惑下一步步走近她。却不曾想到自己正在走向爱情的死胡同。 自从那次和她吵架后,接下来他们吵架的次数竟然越来越多了。 很多时候程风觉得只是开玩笑的一句话,在她看来都好像是一记重磅炸弹。然后她就会莫名其妙地和他吵架。 吵完后他们会互相道歉,然后和好。 下次在一起聊天时还是会吵架。 如此循环,反反复复。他们不觉得累,寝室里的人都觉得累。 他们劝他该放手了,这样的女人不适合他。 他亦想过离开,却始终迈不开脚步,一直对她萦牵梦绕。 但他从未想过要做她男朋友,这个责任他负不起。 他只是,希望在她哭的时候,能紧紧把她抱在怀里,轻轻地拭去她眼角的泪水。 仅此而已。 这个梦却让他等了一年。 第二十三章 温馨的寝室生活 大学的课余生活还是比较丰富的。学校4月份举办首届寝室文化节。有很多比赛项目,如骑慢车,打羽毛球,篮球比赛,投篮比赛,书画比赛等等。 程风自小就是个骑车高手。他的平衡感相当好。小学时他骑车总是让两只手离开车把,直接用屁股控制方向。而骑慢车无疑是考验一个人的平衡感而已,这对程风来说实在是小菜一碟。他在寝室里就夸下海口,一定要拿个冠军回来。大家都不以为然地笑笑。这更加激起了程风要拿冠军的勇气。 第一天是初赛,赛程是十米长,一米宽的跑道。规则很简单,谁能在不超出一米宽的跑道里最慢跑完全程,谁就赢得比赛的胜利。 结果程风那组的人相当地差劲,不是超出了跑道就是半途倒掉,只剩下程风潇洒地跑完了全程。可是令程风没想到的是,其他组还是有高手存在的,他太轻敌了。幸亏他的成绩也还好,总算进入了决赛。 第二天决赛时,程风不再像昨天那么轻敌了。他全力以赴,展示的本领让在场的人都惊呆了,他的自行车有时竟然静止不动了,停在一个地方达半分钟之久。最后他在短短的十米左右的跑道上跑了近四分钟,以绝对的优势夺得了冠军。程风班里的同学都高兴地给他鼓掌。 程风终于满意地叹了口气。如愿以偿的滋味真好。 其实程风自小就是个喜欢运动的人。小学时他是个全面发展的好孩子,样样全能,是全校学生心中的榜样。只是进入初中后,学习竞争压力增大,他渐渐把体育运动给荒废掉了。而且还常不吃饭,把胃也弄坏了,以至于他后来一跑长跑就会呕吐。 说真的,程风大学里也很少运动。只是在上体育课的时候还会和班里的同学打打篮球。他打篮球技术很差,可投篮命中率却很高。上学期期末考试的时候,他投十个进了八个,和郭靖,程骁两人一起获得了满分,这恐怕得益于他小时候的运动天赋吧! 程风除了经常泡图书馆外,还经常和寝室里的兄弟去机房上网。他们经常坐在一起打cs.程风枪法不准,经常被他们爆头。所以他硬拼不行,只能智取。他经常绕到对方的背后来个突然袭击,或者一直躲在对方必经的角落里等待出击。他们说他太贼了,恨他入骨,把他杀死后还要在他身上鞭尸。程风有时候觉得他们是在侮辱他,就干脆不玩了。然后一个人静静地和远方的同学聊天。程风承认,在内心深处,他一直是个孤独寂寞的孩子。 程风空闲时还有个消遣办法就是去看电影。但是,其中的一场电影却成了他有生以来看过的最贵的一场电影。因为,那天晚上他在那个教室里掉了四百多块钱。他记得那天晚上看得是《金刚》。本来他正津津有味地欣赏着电影里金刚和恐龙打斗时那庞大壮观的场景。静露忽然打电话过来说他在教室旁边的过道上看见了程风的钱包。程风以为他无聊得只能开这种玩笑了,因为他明明记得自己进来看电影时钱包还是躺在口袋里的。难不成它长翅膀了? 不过,程风还是怀疑地摸了摸自己的钱包。真是不摸不知道,一摸吓一跳。他口袋里竟然空空如也。这时他才知道静露说得是真的,他连忙走出了教室。果然过道里躺着的是他的钱包,可惜钱包里面已是空空如也。幸好身份证还在,不然要补就麻烦了。程风再也没心思看电影了,闷闷不乐地回到了寝室。 人杰一眼就看出了程风脸上的不悦,因为程风的喜怒哀乐总是那么明显地挂在脸上。他关切的问:“大哥你怎么了?不是在看电影吗,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程风心痛地说:“妈的,今晚流年不利,看头金刚竟然丢了四百块钱,估计是掉在看电影的地方被旁边的人捡到私吞了。” 仕云正躺在床上看《平凡的世界》,听到程风的话马上探出头来说:“不会吧大哥,你怎么又丢东西了,上次丢手机,这次又丢钱,你的习惯可要好好改改了。” 访华和涵凯则都劝程风去看电影的地方问问旁边的人。 程风心想:就算问了又怎样呢?旁边的人肯定是明哲保身,说没有看到的。不过,他倒是想去看看那只让他丢了这么多钱的大金刚是怎样悲惨死去的。 等他回到那里的时候,那只大金刚正在世界上最高的美国帝国大厦顶上打飞机。可惜再强大的动物也是无法与人类的智慧和力量相抗衡的,金刚最终寡不敌众,耗尽最后一丝力量后终于那样苍白无声地从楼顶坠落下来。那一刻,程风的心却像冰山一样,没有一丝怜悯。他甚至在心里喊:掉吧掉吧,掉死你这只死金刚,害我掉那么多钱!瞧,程风的阿q精神胜利法用得真是炉火纯青啊! 当程风在寝室里有声有色地表达着自己看到金刚从楼顶掉下来的感受时,大家都笑了。其实程风知道,他们笑不仅是因为程风看起来像小孩子一样可爱,更是为他能不沉浸在掉钱的阴影中而感到高兴。这就是大学同学兄弟般的情谊。 寝室里的生活是明朗快乐的。程风很庆幸自己能遇到这样一帮好兄弟,大家有困难总会互相帮助。谁要是生日就会好好地为他庆祝,让他生日过得快乐。 很多看起来很平常的事情,却总是包含了无尽的情谊。 程风不禁想起了老狼的《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带给我快乐的往昔……… 当程风靠在校园里的一棵柳树下独自遥望着天边的夕阳时,他思绪飞扬。 他想起了自己的童年,那个曾经骑在牛背上望着西边的晚霞沉醉的孩子,那个躺在星空下的草地上向流星许愿要娶个漂亮新娘的孩子。 他想起了在纸船上装满梦想,让它随波漂流的时光;他想起了在风筝上系上希望,让它勇敢飞翔的时光;他想起了在漫山的枫叶林中采集枫叶的时光;他想起了在春天里追逐漫天飞舞的蒲公英的时光。他想起了很多很美的时光。 他在笔记本上写道:《童年的夕阳》 那一片火红/曾染却多少风情/那一袭光亮/曾点燃多少梦想/多少日子/送走它的微笑/枕片清凉梦/多少日子/数着自己的悲伤/忘却天涯路/遥远的山那边/是它的家/我却找寻不到/我的天堂 第二十四章 大学里的初次锻炼 程风总觉得大学里的生活太平淡了,任何东西习惯了以后都会变得千篇一律。程风想找点事情做做。刚好那时隔壁寝室有个外号叫“小花”的也有同感,就商量一起去找个兼职的工作做。结果市区兼职的工作有是有,大多是餐厅服务员。程风他们觉得这些东西不足以锻炼自己的能力,就没去。结果后来实在没地方找了,就去了人才市场。结果那里有个推销鞋套机的业务,程风和小花觉得这倒蛮有挑战性的,就打电话过去询问。 结果那边有个中年男子大致介绍了一下产品,然后就爽快地约定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第二天,等程风他们来到学校对面的咖啡吧时,那个中年男子正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上向他们招手。他招呼程风他们坐下,给他们一人叫了一杯咖啡,然后拿出一个鞋套机的样品给他们展示。其实这种鞋套机的外表看起来就像是小水槽,有木质的,钢质的,铝质的等等。里面凹进去的部分是装鞋套袋的,那袋子和普通的尼龙袋差不多,只是袋口装了类似橡皮筋的东西。当脚踩进凹进去的部分时,袋子底部由于受到重力的作用,原本套在鞋套机四个角上的橡皮筋就会自动收缩,把整只鞋包住。 末了,那男子还说:“这种鞋套机主要可以防止鞋底将地板弄脏,也免去了脱鞋换鞋的麻烦。市场前景还是比较广阔的。” 程风问道:“你是说现在这种鞋套机还没有打开市场局面?” 他说:“呵呵,准确地说是没有在你们所在的这个市打开市场,但我们已在其他地方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局面,如上海,宁波等地。所以我相信,只要你们大学生有恒心,不怕苦,多在外面有目的地跑跑,这里的市场也是能打开的。” 程风有意识地点点头说:“我们既然想锻炼自己,就一定不会怕苦。只是,不知道你的工资怎么算,毕竟这是个市场经济时代,我们也要考虑经济因素。” 他很有内涵地笑笑说:“这个是这样的,基本工资你们是没有的,因为这毕竟是兼职,你们也是跑一天没两天的,我们不好算。但是我们的产品提成很高。原价是228元,市场价198元,你们只要每台卖出198元,就有70元的提成可以拿。你们可以卖二百多元,但最低不能少于198,否则我们要亏本的。你们看怎么样?” 程风和小花相视而笑。程风说:“那好吧,我们先试试吧!” 男子郑重地点点头说:“恩,这样也好,这个样机你们先拿着,碰见有意向购买的客户可以给他们展示一下。” 然后程风和小花就交了一百元的押金,和他签了两个月的合同。他还说合同只是个形式,如果他们感到累,不想再干时,可以随时打电话给他,他把押金退还给他们。 于是程风和小花就开始走街穿巷地推销鞋套机了。他们几乎把空闲时间全花在这上面了。他们在小区推销过,没人要。在医院的后勤部现场演示过,他们说医院暂时用不上,等能用上时就打电话给他们,然后留了他们的号码。他们与卖鞋商协商过,想让他们做鞋套机的代理商,结果他们不相信这种东西,说自己连鞋都卖不出去,还卖什么鞋套机。两人那时虽然感到很累,但依然坚持着,他们相信,只要卖出了第一台,就一定能卖出第二台,第三台,甚至更多。“万事开头难”嘛! 然而事情远没有他们想像得那么简单。他们几乎跑遍了整个市区,也没能卖出一台。有些本来谈得好好的,也有意向要买的,但是一听说这个东西要卖二百元,马上就“谈虎色变”了。两个星期下来,两人人也瘦了,脸也黑了,钱还没赚到一分。他们总结了一下客户不买鞋套机的原因,主要是一:大家对这个产品不熟悉,不了解,也就是说,产品的宣传力度不够。二:大家都觉得这个产品太贵,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 他们把总结的结果告诉了那天接待他们的男子,他笑着说现在是产品的市场进入期,推销起来肯定很辛苦,叫他们一定要有点耐心。 程风和小花只好又硬撑着跑了一个多星期,但结果还是一样。他们开始怀疑这样的产品到底能否卖出去了。再说,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他们还有其他事要做,不可能每天劳而无获地跑。最后两人商量了一下,决定还是过回自己的大学生活,不干了。其实他们觉得很不好意思,因为那个男子真的蛮好的,对他们有足够的耐心,能理解他们。但是没办法,程风他们并不适合这种工作,与其拖他后腿,还不如早点结束。 当他们退回押金时,那男子还对他们说辛苦了,以后有空常来坐坐。虽然程风知道这只是客套话,但足可见他具有良好的修养。 没想到林宛玉竟然也知道程风推销过鞋套机。 有天晚上两人一起出去散步时,程风说到自己上次觉得生活太无聊,为了锻炼自己,就和同学一起去推销鞋套机的事情。结果林宛玉听后哈哈大笑。 程风问她:“你笑什么?” 她故作神秘地说:“其实啊,我上次也和同学一起去过那边,在那边的名单上看到过你,当时我觉得很新奇,原来你也在这里。” 程风有点不相信的说:“真的假的?你们也去过那里?” 她笑着说:“是啊,他们要招十个人呢,我们就去看了,后来觉得没多大意思,就没去做。但是我却在那里看到了你的名字。” 程风叹了口气说:“哎,幸好你们没去,那东西太贵了,又不好推销。不过蛮锻炼人的。” 她附和着说:“是啊,推销产品难度本来就蛮大的。” 程风开玩笑说:“奇怪,为什么我的行踪老是被你发现?你是不是跟踪我?” 没想到她竟顺着他的话说:“是啊,我就是喜欢跟踪你,怎么样?” 这下轮到程风哑口无言了。 他想了好久也想不出一句话来,只好皮笑肉不笑地说:“哈哈,看来我们还蛮有缘的嘛!” 程风本以为她肯定会说:去你的,谁跟你有缘啊?然后他就可以说:那你跟踪我干嘛? 结果她说:“是啊,我也觉得奇怪,到哪里都能看到你,好像真的和你蛮有缘的。” 这下程风又傻在那里了。他觉得这女子还真的是白里透红,与众不同啊! 她看到程风傻在那里,知道他是被自己的话给吓到了,就得意的笑了起来。 程风有点害怕这个林宛玉了,不解地问:“你又笑什么啊?” 她一点也不矜持地说:“你是在害怕我说话这么直接,不像一个女孩子吧?” 程风这下可真的被吓到了,他的心事全被她看穿了。 他无奈地说:“呵呵,看来我得和你保持距离了。” 她被他那可爱的样子给逗乐了,笑得捂着肚子蹲在地上。 他过去抓住她的手臂,想把她扶起来。 不料她笑着说:“你干嘛?不是说要和我保持距离的吗?这么快就反悔了?” 他简直被她气得没话说了,一扭头就走。 她马上从地上站起来,追上去拉住他的手说:“不会吧,这么快就生气了?” 他的手感觉到了一种女人特有的柔软,只是一刹那,就已心惊肉跳。 她亦感觉到了。 一种莫名其妙的心照不宣从心底冉冉升起,像初升的旭日。 他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上这个任性多于温柔的女孩了。 叶雨已经被他淡忘在心底的某个角落里,并开始被时间遗忘。 第二十五章 年少的轻狂 这个五一节程风过得很平淡,他哪里都没去,就呆在寝室看小说,偶尔去校园里走走,看看盛开的桃花。他觉得有句古诗说得真好:“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的确,那满目的嫣红让程风沉醉其中,他不禁诗兴大发,挥笔在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上写道: 《江岸行。春》 独立江岸,眼迷烟雨,心醉红尘。看烟波江里,逝水如梦;白云山中,草木一秋。人生苦短,朱颜易老,叹人间美中不足。空追忆,问浮华世界,真爱何寻?曾经沧海为伴,恋花前月下眼迷离。忆梧桐细雨,红伞依旧;往日风情,恍若惊梦。烟火恋情,昙花一现,影落清波十里寒。还记否,春风桃花岸,情窦初开。 在这样的日子里,他发现自己特别想念林宛玉。她的任性,她无所顾忌的笑,想起来都让他感到那么温馨甜蜜。如果不是她回家了,程风肯定会把她约出来一起在河边看桃花的。 如今却只能“孤芳自赏”了。 他是个特别容易感到寂寞的人,所以也最耐得住寂寞。在与书为伴的七天里,他的生命是静谧的,就像山上静静流淌的溪水。他喜欢这种静谧,所以不曾感到寂寞。寂寞是一种来自心底深处的空虚,就像没有了灵魂的肉体,失去了灵性。 他喜欢在晚上给她发短信。 他问:在家干嘛呢? 她回:呵呵,看电视。你呢,一个人在学校吗? 他笑:怎么会呢,还有好多人没回家。你真好啊,有家回。 她也笑:呵呵,怎么听起来你好像无家可归一样。 他幽默道:是啊,流浪的人在外想念你。 她回:晕~~ 他调侃她:你晕了我就给你做人工呼吸。 她骂他:你个死变态!不和你说了。 他笑:说实话,我才懒得为一头猪做人工呼吸呢! 她怒:妈的,你骂我是猪? 他惊讶:不会吧,你一个女的怎么说话这么难听。 她得意:谁叫你说我是猪的,再说了,对你这种人用不着说好话。 他大笑:哈哈,我没指名没指姓,你干嘛要承认你是猪啊,难道你想做猪? 她大怒:放你娘狗屁!你才想做猪呢! 他被她吓着了:不会吧,这样的脏话你也会说?你真不像个女人。 她大笑:哈哈,吓着了吧?不过你说对了,很多男生都不把我当女的看。 他无奈:哎,看来你前世投错胎了。 她笑:呵呵,要不咱俩换换?你做女的,我做男的。 他苦笑:算了吧,我可不想被你欺负。 她像抓住了把柄一样:哈哈,你承认你欺负我了吧? 他好半天没反应过来:我什么时候承认我欺负你啊? 她故作神秘:我发现你真的不聪明诶,好了,自己想!我要看电视了,拜拜! 然后任凭程风怎么发短信给她,她都不回了。瞧,她就是这么任性。 不过,程风不知为什么就是喜欢她这种小女人般的任性。 大概任性的女孩子都比较可爱吧! 但是,程风却发现他俩见面后她说话就没有像短信里那么随便了。她好像换了一个人一样,莫名其妙地变得矜持起来。而程风自己也变成了一个翩翩君子,连和她走在一起都会自觉保持适当的距离。他心里始终有道坎:她是个有男朋友的人。 说真的,他真怕自己会爱上她。如果那样的话,他将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又要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但事实是,他已经喜欢上她了。虽然不敢说有多么爱她。他原本以为,自己这辈子最放不下的女孩就是叶雨,以为她就是他此生唯一爱得那么深,那么痛的人。但他错了,他后来对林宛玉的爱比对叶雨更深,也更痛。他早该知道,他们一开始就是个错误。 大学里的日子还是平淡如水,除了时光还是一往无前。 可谁也没想到,学校里还是发生了一件大事——打群架。 开战的是程风所在的全校规模最小的教管学院和全校规模最大的经贸学院。 开战原因是教管学院和经贸学院在进行篮球比赛时,因为两队的队员之间发生一些口角,经贸学院就仗着人多势众,合伙欺负教管的一个同学,还把那个同学的眼镜都打破了。 事后,阿牛召集大家聚在一起商量要讨回一个公道:人没受伤就算了,但至少要他们赔一副新眼镜。不然,大伙咽不下这口气。于是,打电话叫肇事的几个过来谈判。 谈判的地点在学校的食堂一楼。阿牛他们作为代表,提出教管人被打的事就不追究了,但于情于理,经贸的人要赔一副眼镜给他。没想到这样的要求竟然被经贸的人当作笑话来处理,他们仗着人多,竟然嚣张地叫嚣:“赔眼镜?不赔又怎样呢?”更有人煽风点火:“赔什么啊,赔你妈啊!” 教管的人实在是看不下去,听不下去了。阿牛和大家一起冲上去,照着那个肇事的人一阵猛打。那个人吓得大喊:“快来人啊,他们打人了!” 等在食堂门口的经贸的人一下子冲进来好多。教管则几乎“全民皆兵”,在场的所有人全冲了上去。程风也冲了上去,正好看见一个经贸的高个子在打教管的人,他怒不可遏,照着那个高个子的腰部一阵猛踢。结果那个高个子马上把目标转向了程风,他们撕打在一起。小花在旁边帮着程风,不过那个人个子高,程风的头部被他打了一拳。可那时程风也打急了,根本不知道痛,继续和那个高个子对抗着。经贸有人还想用啤酒瓶砸教管的人,幸好及时被人拉住。人杰和静露也在合伙打一个经贸的人,场面极其混乱。正在这时,学校的辅导员赶到了,他们及时劝开了两帮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此次大战以教管人大获全胜而告终。经贸有好几个人被打得满脸是血。教管的人则无一受伤。如此,这个几乎和全校各个学院为敌的经贸学院终于得到了它应有的报应。 但是事情并没有结束。经贸的人不服气,扬言要“报仇雪恨”,教管的人在路上又和他们发生过冲突。最后此事引起了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学校的保卫处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才将此风波给平息下去。程风和阿牛等几个明显被发现参与打架事件的人被责罚写检讨,并受警告处分。经贸几个领头肇事的也被处了分。 年轻人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任何一点小事都可能引发大事件,所以冲动是魔鬼,年轻人应该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绪。经贸有几个脸上受了伤,这将成为他们铭记一生的惨痛教训。 不过,经过那次打架事件后,程风所在的教管班竟然变得无比团结起来。那段日子,大家深刻地体会到了一种大家庭般的温暖,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 有些感情,博大而宽广,随着岁月的沉淀,将永远被有些人刻在心灵最深处,一生铭记。 就连年少的冲动也是那样地鲜明透亮,无论是对是错,它都是一种让人刻骨铭心的经历。 第二十六章 暧昧不清的关系 打架风波渐渐平淡下去后学期也快结束了,大家都忙着期末考了。而期末考后,全校学生又忙着搬寝室了。因为大一结束后他们都要回本部的校区,这里的校区就留给新来的大一新生了。 林宛玉打电话给程风叫他帮忙搬下寝室。还特别强调,她们寝室有好多女生的东西都要搬,叫他多叫几个人。程风本来想叫寝室里的兄弟帮忙一起搬的,但考虑到他们对林宛玉的印象不好,搬东西对他们来说又不是什么好事,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只是叫了小花,志友和另外一个同学,四人一起帮她们搬。 说实话,在那种六月天搬东西确实不是一件舒服的事,太阳火辣辣地烤在脸上,汗水和衣服湿漉漉地粘在一起。不过,程风和小花他们并没有一句怨言,再多再重的东西他们都咬着牙坚持搬到学校指定放物品的地方。他们每次尽量多搬一些,只是为了让她们女生少搬点,少受点晒太阳之苦,这点“怜香惜玉”的精神程风他们还是有的。只是她们寝室女生的东西确实蛮多的,程风他们来来回回搬了十几趟才搬完。特别是搬林宛玉被子那会,程风简直吃尽了苦头,她装被子的那个皮袋手提的地方断掉了,程风只好用双手抱住,因为体积大,再加上手出汗了,很滑,程风用尽全身力气把它抱住,不让它滑到地上。有时手实在酸得受不了,就把被子放在脚上的膝盖上停一下。那时他的模样是极其狼狈的,满头满身是汗,不能用手擦,还要使尽全力抱住体积庞大的被子,就像一头熊。路过的女生看到他都要笑,只有一个以前上网时常坐在程风旁边的女孩子路过时用一种很复杂的眼神看着程风。程风看到那个女孩突然感到了一种莫名其妙的自卑,他下意识地加紧步伐,一路跑到了放物品的地方。 到最后,他的手臂酸痛得仿佛不存在了一样。但他却从未向林宛玉提起过,林宛玉说要请他们吃东西,也被程风婉言拒绝了。程风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地把他们叫走了。事后,他自己掏钱请他们吃东西。不过,这些事他是不会和林宛玉说的。因为他觉得真的喜欢一个人,最起码不要让她觉得她是欠了自己什么人情的。他要的是她真心实意地从心里喜欢他。 他承认,自己已经毫无悬念地喜欢上了林宛玉。不然,他是不会那么心甘情愿地帮一个女孩子那么卖力地搬东西的。而这,任性的林宛玉恐怕还不知道吧? 寝室里的东西全部搬好以后,很多人就回家了。程风不想回家,他想在杭州打工赚点零花钱。他想到了老官。他想:反正老官那里可以住,不如就去他那里吧! 他真的去了老官那,然后和老官一起跑人才市场,结果那里大多都不要兼职的。有些要兼职的不是工资太低就是路程太远,不划算。 他在老官那里呆了三天后,终于有人告诉他有个模具公司在招人,工资蛮高的,不过挺累人。那时小花刚好也在杭州他哥那,程风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他,他马上赶了过来。程风和他一起去面试,两人通过后与公司签了短期的合同,第二天体检合格后就开始工作了。 那里的工作真的很辛苦,工厂车间里的温度白天高达近四十度。程风和小花每天都汗流浃背地干到下班。刚开始那会还好,工厂里出货不多,也不是很忙,每天也就工作八九个小时。到了七月下旬,工厂里出货量剧增,大家每天都忙着赶货,晚上一般都要工作到十一二点钟。因为老官的宿舍离工厂有近一个小时的自行车车程,所以等程风和小花回到宿舍时都已经是午夜游民了。再洗个澡,洗完衣服,睡觉的时候大都是一点多钟了。草席很烫,躺在上面就像躺在火堆里一样,根本睡不着觉。小花说自己每天晚上睡不着,一转身看到程风那张油光发亮的黑脸时,还会被吓一跳。其实两人都知道,自己的睡眠时间远远不够,因为每天就只能睡5个多小时。程风睡觉时总会和小花开玩笑说,呵呵,真不知道这一觉睡过去明天早上还能不能醒来。 打工的日子真的很辛苦。程风和小花其实都不是很能吃苦的人,但两人都互相鼓励着坚持下来了。有时候两人经济发生危机时,就只能凑合着吃大饼,连水都没得喝。小花那天口渴时就灌自来水喝。程风觉得不干净,就干脆一天不喝水,到半夜下班时,人都快虚脱了。他们都很要强,觉得既然在挣钱了,就不应该再向家里要钱。 艰苦的打工生活不仅锻炼了他们坚强的意志,更让他们俩之间建立了亲兄弟般深厚的感情。这样的感情不是一般人所能比拟的。那段艰苦的岁月成就了很多东西,是程风这辈子都难以忘怀的。 厂里有个和林宛玉同样任性的小姑娘竟然喜欢上了程风。她每天一有空就会跑到程风身旁和他说话,还不时帮他做点事情。程风觉得她说话的样子很像林宛玉,也就没有拒绝她的好意。作为回报,他有时会买冰棍给她吃,还帮她一起赶货,结果经常被班长抓住“教导”一番。可能是她误解了程风的好意,以为他也喜欢她,有天她竟偷偷地对他说她喜欢他。程风以为她在开玩笑,就嘿嘿地笑笑。结果她较真了,又认真地说了一遍,我喜欢你,是真的喜欢你。然后就红着脸跑了。 程风这才知道她并不是和自己开玩笑。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说实话,他也有点喜欢她,但只是觉得她很可爱而已。他那时心里真正喜欢的是林宛玉。他不拒绝她的好意也只是因为她身上某些东西很像林宛玉而已。看到她时他就特别想念林宛玉。 其实那个时候程风和林宛玉几乎每天晚上都要通电话。林宛玉那时正在家乡那边的一个婚介所做兼职工作。程风和她说过那个小姑娘,说她和她很像,也说了她喜欢自己的事情。没想到林宛玉鼓励他别错过了机会,要好好珍惜眼前的缘分。其实她不懂程风是想说,他真正喜欢的人是林宛玉。 那时候程风和林宛玉分隔两地,他想念她想得要命。每天晚上他和她通电话时,他都会开玩笑似地叫她离开她在贵州的男朋友,然后自己取而代之。其实,他并不是在开玩笑,他说的就是他心里真正的想法。而林宛玉总是强调,我跟你说了,我有男朋友的,我现在还放不下他,毕竟在一起快三年了。 然后程风就会说,三年又怎么样?别人在一起五年十年了,不合适的话还不是要分开?我觉得时间的长短并不能用来衡量感情的深浅!关键是要看两人在一起时能不能互相理解,会不会快乐。 林宛玉这个时候就会很头痛地说,你能不能不要说这个,我很烦诶。真是的,每次说得好好的就要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程风只好说,对不起,我只是说实话而已,我真的很喜欢你。 那边就会叹口气说,哎,一切随缘吧! 程风这时心里就会感到很沉重,沉重得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林宛玉此时就会在那边问,怎么了,怎么不说话了? 程风有些伤心地说,没什么,你早点休息吧,晚安! 林宛玉此刻就会生气地说,没什么说了吗,如果你不想和我说话的话我们以后就不要再打电话了。然后就顾自挂断了电话。 程风每次都会被她的话吓到,然后又重新拨过去,她不接,继续拨,直到她接为止。然后说一大堆的好话哄她。程风是个明白人,他知道女人生气时是要拿来哄的,因为她们生气时就像受了委屈的小孩子。程风每次都能哄到她开心地笑。只是他也知道,当他再也哄不到她笑的时候,也就是她们缘分走到尽头的时候。 只是,他们依然吵架,和好,再吵架。 其实,他们的关系从那时开始就已经暧昧不清了。 世界上最可怕的关系也就是男女之间的暧昧不清。 他们沉醉其中,所以他们才会在感情的路上越走越远,彼此伤害。 第二十七章 工厂里的艳遇 小花在八月十五那天离开了模具厂,只剩下程风一人孤军奋战。 短短的一个月,小花人就瘦了一大圈,脸也黑了很多。他说自己实在是受不了了。 程风有些心疼他,也叫他不要干了,身体要紧。他亦劝程风早点辞职,别累坏了身体。 程风笑笑说,没关系,我还能坚持。他就是这样一个人,认准的事一定会坚持到底,除非他发现自己走错了方向。 程风坚持到了月末。他是个在什么地方都很受欢迎的人。因为他懂得尊重人,更懂得怎样让周围的人感到快乐。临走那天,很多人都对他依依不舍,有个刚成年的小姑娘买了瓶冰红茶给他喝,还要走了他的手机号码。 那个喜欢他的小姑娘竟然偷偷地跑到厕所里哭了一通,回来时眼圈红红的。她不顾女孩子的矜持跑过来问他,以后还回来吗? 程风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因为这个地方,他可能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了。他只是说,该回来时我还会回来的。 她的眼泪又涌出了眼眶,不过说话的语气却变坚硬了。她说,既然以后不想回来了,那就快点走吧!然后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程风望着她凄凉落寞的背影,突然感到一阵莫名的心酸。他想,她和林宛玉一样任性。要是她是林宛玉就好了。可惜,她不是,而且永远也不可能是。世界上只有一个林宛玉,她是独一无二的,谁也无法代替她在程风心目中的地位,就连曾经的叶雨都不能。 可怜的程风,他每一次都爱得那么深,那么纯真,那么投入。 程风走的时候买了几十根冰棍,请厂里的一个朋友帮忙分发。他特别给喜欢他的那个小姑娘买了瓶冰红茶,托付那个朋友一同给她。他自己则坚决地走了。 他走后不久,那个朋友就发短信过来说,那个小姑娘收到冰红茶时泪流满面。 程风笑了,或许她真的很喜欢自己。但是,他却无法给她任何承诺。所以,自己决然地走开对她来说未必不是件好事。谁都懂,女人最忌讳漫长而毫无承诺的等待。一抹红颜,经不起岁月的几度摧残,便红消香瘦,花容憔悴。 可是,他同样也无法给林宛玉任何承诺,他为什么就不能决然走开呢?他就忍心让她苦苦等待吗? 当然不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是那样地喜欢她,想给她承诺,想对她负责。他只是希望她能给自己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开学前一天,程风就去了本部的校区,刚好在校园里碰到了大脸猫林洁和她同寝室的一个同学,大脸猫知道程风赚了不少钱,就开玩笑说要程风请客,程风一口答应了。程风向来就是个路痴,只好跟着大脸猫走,让她挑地方。结果大脸猫走了好长一段路才挑了一个名字叫什么“君再来”的餐馆,三人点了几样自己感觉不错的菜,然后边吃边聊天。程风那时正在担心自己英语三级考的成绩,就问大脸猫知不知道自己考了几分,大脸猫说不清楚,然后又打电话问班里一个查过分的同学,结果她说程风考了七十多分,通过了。程风心里这才落下了一块石头。 吃完饭后,他们三人又去办理移动公司推出的“充200送200”的话费充值活动。这对一个月话费经常超支的程风来说真是件不可多得的好事。 结果那天有好多同学都和程风一样,提前一天来到了学校。于是,他们一起租了辆三轮车,把上学期从萧山搬过来的物品全搬到了寝室,然后再把东西整理好。那天晚上他们就睡在寝室里。 第二天大部分的同学都来了。程风寝室里的人也都来了。他们班里很多原来住一起的人都被学院里安排换了寝室,只有程风他们寝室还是原来的六个人。看来缘分真的是天注定啊! 开学初一切都像是新的一样。换了个环境,大家也都换了种心情,有人喜,也有人悲。喜的人认为本部到底是自己的本校,有种很亲切的归宿感,何况又靠近市区,买东西也方便。悲的人主要是因为寝室条件比原来在萧山的要差,学校又小,连打个篮球弄不好还要排队。 不过无论怎样,既来之,则安之吧。 这学期程风他们学的主要是专业课。课程不多,所以课余时间很空。大家平时很少看书,呆在寝室又闷得慌,只好每天去打篮球。不去打篮球的就在寝室打双扣。总之,生活无聊得很,根本就是在荒废时光。程风除了去图书馆借几本书看看,平时也没什么事情做。到了这边后,他连上网都不去了,因为这边人太多了,一般都轮不到他。特别是没有了体育课后,他几乎和运动绝缘了,本来骨感十足的他竟然开始有了赘肉,他不得不感慨:现在的大学真是一个疗养胜地啊! 到了这边后,他依然每天和林宛玉通电话,依然习惯性地在电话里吵架。吵的次数多了,寝室里的兄弟都看不下去了,他们一致劝他早点离开她,免得日后和她纠缠不清。可程风却总是替她说好话。可他不知道,他越是这样,寝室里的兄弟就越讨厌她。因为他们觉得她不值得程风这样痴情,为了她,甚至连兄弟关系都疏远了。 程风和她说过,他挣了钱会请她吃饭。他对她说过的话从来都不会忘。 所以有一天他打电话给她说一起吃饭。她说好的,不过要叫上她原先在萧山同寝室的姐妹。程风自然是答应了。结果最后只来了个叫金明媚的女生。他们三人去了一家酸菜鱼馆,点了一盆酸菜鱼,另外点了四五样自己喜欢的小菜,然后拿了瓶啤酒和三罐王老吉。林宛玉说自己要喝啤酒,程风怕她不会喝,就不给她喝,结果她把瓶子抢过去给自己和金明媚各倒了一杯,程风只好在一旁苦笑。说实话,那天的酸菜鱼一点也不好吃,程风他们吃了几口就吃不下了,其他几样菜烧得也不怎么样。所以那天他们吃得并不尽兴。不过,程风发现金明媚倒蛮懂口味的,每样菜的味道她都能说得头头是道。她说她自己暑假在一个大餐馆里当服务员,那里的每样菜她几乎都吃过,所以多少有点懂。而林宛玉则说了一些自己暑假在婚介所遇到的有趣事。 程风突然想起她暑假里还托他帮她的一个朋友买一本叫《狼图腾》的书,那时她还说婚介所里有个男的喜欢她,程风心想大概就是那个叫她买书的人吧!其实程风当时听到她说有个男的喜欢她时,心里很不是个滋味。幸好她说自己对那个男的没感觉。程风在暑假里对她撒过一个自认为是美丽的谎言。林宛玉托他帮忙买书那会儿,他正每天忙着上班。但是他知道这本书或许对她来说很重要,他不想让她失望,就撒谎说自己那天刚好不上班。其实他是向班长请了假,然后跑去汽车东站那边买那本不容易买到的书。他刚买到书时,天就下雨了。那时他没伞,为了不让书淋湿,就把书藏在衣服里,自己却淋得浑身湿透,没办法只好找了个地方避雨。等雨小点时,他又忙着问路找邮局给她寄过去。他是路痴,问了好长时间才找到邮局。结果回去时他就有点感冒了。当然,这些细节他从未和她说过,为的就是不让她觉得她好像欠了他什么人情。 吃完饭后,他们三人就去了一家网吧上网。程风在网上刚好碰到了厂里那个喜欢他的小姑娘,于是就和她聊天,还把她介绍给林宛玉看。林宛玉说,她看起来还蛮漂亮的嘛,干嘛不和她发展一下?程风说,没感觉呗,再说和她又不可能,何必耽误了人家呢?林宛玉听后笑而不语,然后就回去继续上网了。程风知道她又想说,谁叫你处处留情呢? 第二十八章 落寞的背影 三人回去的时候已经9点多了。 程风回到寝室时,寝室里的兄弟就开玩笑说:“大哥,和飞碟约会感觉怎样啊?” 程风笑着说:“感觉像喝了蜜一样甜。” 仕云听后大声说:“不会吧大哥,你们亲嘴了?” 程风苦笑道:“亲嘴?呵呵,我们连手都没牵过呢?” 访华说:“连手都不让你牵,那你和她出去干嘛?” 程风反问道:“和人家出去一定要牵手吗?我和她又不是男女朋友。” 人杰说:“飞碟怎么这么清高啊,像大哥这样子的人难道还配不上她吗?” 程风无奈地说:“这不是配得上配不上的问题,爱情这东西是要看感觉的。” 静露也说话了:“那她现在对你还没感觉吗?” 程风被他们烦得人都快疯掉了,只好说:“好了,你们不要说了,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知道怎么做。” 然后大家都不说话了,寝室里的气氛很糟糕。程风就是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反对他和林宛玉走在一起,难道就是因为她任性吗?还是因为他们常看见她和其他男生在路上打情骂俏?可这些程风他自己都不在乎,他们又在乎什么呢? 其实程风怎么会不在乎呢?每次听到寝室里的人说看见林宛玉和其他男生亲密地走在一起时,他的心都像刀割一样痛。但他能忍的都忍了,实在忍不住,就打电话问林宛玉那个和她一起走在路上的男生是谁?林宛玉总是会大吃一惊,问他是怎么知道的。程风说是他同学看到的。然后林宛玉就会毫不在乎地说,我只是和班里的男同学一起出去走走而已。怎么,你吃醋了?林宛玉的轻描淡写往往让程风感到她根本不在乎他的感受,所以两人又开始吵架。到最后,两人总是在电话里不欢而散。然后程风就会发一些诸如“既然你对我没感觉,那我还是选择离开吧”“希望你真的找到自己的幸福”之类的短信。林宛玉则会回一些诸如“既然你要离开,又何必担心我快乐不快乐”“我以后是死是活都与你无关”之类的话。 于是程风心又软了,只好说一些柔软的话哄她。他到底还是离不开她。 林宛玉当然知道他离不开她,所以她在他面前一直都是那么任性。她不知道,程风自从喜欢上她后,很少真正快乐过。但是,他却真的希望她能快乐。可是,她又懂吗?她一直以为他寝室里的兄弟对她印象不好是因为程风在他们面前说她坏话。殊不知,是她自己太轻浮才会让他们对她如此看轻。这些,程风同样没和她说过。因为,他是那么地害怕她受伤。终于有一天,她对程风说她和她男朋友分手了。那段时间,她以前的很多姐妹都和男朋友分手了。程风发现自己知道这个消息后并不开心,他知道他们之间没那么快结束的。就算真结束了,那又怎么样呢?他们三年的感情都会结束,程风和她才不到一年的感情,她又会怎么看,难保他以后不会重蹈她男朋友的覆辙。 两人经常喜欢去学校后面的一个小公园逛。有天晚上,程风终于忍不住说:“宛玉,我能牵你的手吗?” 结果她用一种很愤怒的眼神看着程风说:“你以为我是那么随便的人吗?我们又不是男女朋友,怎么能随便牵手?”然后转身就走。 程风终于知道那时他真的只不过是林宛玉寂寞无聊时打发的对象而已。他在心里骂自己傻,脚却不由自主地跑去追她了。 他追上她,拉住她的胳膊说:“对不起,既然你不喜欢,我以后不提这样的要求就行了。” 可她却并不相信他:“呵呵,算了吧,你的话谁信。”说完仍然执意要走。 程风拉不住她,就生气了:“你到底想怎么样?我已经向你道歉了,你还想怎么样啊?林宛玉!” 她几乎用一种仇恨的眼光看着他说:“你以为你说声对不起就可以当什么事都没发生吗?告诉你,你的道歉我不接受!”说完甩开程风的手,顾自往学校走。 程风痛苦地望着她远去的背影,他不知道自己的一句话竟然会让她这么激动,让她走得这么决绝。他的心好痛,他不懂自己为什么还要对一个不爱自己的女人这样辛苦地付出自己的真心!如果当初自己不认识她,如果那时他不是太寂寞空虚,他又怎么会爱上这样一个任性的女孩,给自己徒添烦恼和痛苦呢?就像寝室里的兄弟说的,他又不是没人喜欢。 当他心事重重地回到寝室时,大家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因为他们知道,能让他们大哥那样伤心难过的,除了林宛玉,不会再有其他人。 人杰关切地问:“大哥,怎么了,又和飞碟吵架了?” 程风默默地点点头。 访华看不下去了,愤愤地说:“大哥啊,飞碟这种女人值得你这样吗?” 涵凯也忍不住说:“如果她在乎你的感受的话她就不会和别的男的一起出去了,这样的女人你早该放手了。” 仕云也说:“是啊大哥,长痛不如短痛,放手吧?” 就连静露都说:“大哥啊,红颜祸水诶,小心以后把命都赔上诶。” 程风心里很烦,他什么都不想说,只是静静地躺在床上发呆。 不过,他真的想要放手了。他想,或许他们说的没错,她至始至终就没喜欢过他。 要么就是,当她已经成功俘获一个男人的心时,她的虚荣心得到满足了,这个男人对她来说也已经失去吸引力了。难道她只是在享受俘获一个男人的心的过程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他程风真的该离开了。 程风下定决心以后,就真的不再和她联系了。她发短信过来他也不回了。久而久之,她也就不发了。程风那时总以为,自己和她总算是结束了。那段日子过得倒也平静。只是程风知道,他始终没忘记过她,就像当年怎么也忘不了叶雨一样。但是他知道,时间虽然无法抚平伤痕,却可以冲淡一切。不然当初如果他还对叶雨一往情深的话,他就不会喜欢上林宛玉。 那段日子程风用自己暑假打工赚的钱加上家里寄来的钱,给自己买了台电脑。然后接下来除了涵凯暂时没买外,寝室里其他人都有了电脑。大家向电信公司支付了一年的网费。然后每天一有空就上网。程风每天将自己沉浸在网络世界里,和一些陌生的年轻女人聊天,然后在网上认妹妹。刚开始时,程风倒也觉得蛮刺激的,以为生活总算是有了点乐趣。但是,不多久程风就发现这样的虚幻世界和萎靡生活并不是他想要的,他只是太空虚寂寞了,才会如此放纵自己。他自己也知道,没有女人的男人最容易学会的就是放纵自己。 那个时候大学里很流行的一句话就是:在大学里找女朋友就是在为别人养老婆。 程风并不认为这句话有多真理。因为至少大学里有些人的爱情还是很纯真的,并没有考虑得很复杂,这样的爱情在人的一生中体会过一次就已足够。当然,这句话也不是没有道理。因为事实证明:在大学里谈恋爱的男女朋友最后很少有真正走到一起的。这的确是事实。 只是程风想错了,现在大学生的爱情早已变质了。他想起自己十一时在老官那里写过一首诗,就是叹惜现代年轻女孩丧失的一种美丽: 一种极为朦胧的美/在钟声敲响的午夜/悄悄潜入我清晰的梦靥/我看到了它并追逐它/像王子追求着灰姑娘/可是它在现实的角落里/拐了个弯/只留下一双水晶鞋在闪闪发灿 我终于清醒过来/酒精的麻醉差点让我精神崩溃/我明白那种令人心动的美/宁静的美/那种像春天里的百合花/散发着醉人芳香的美/清纯的美/消失在现实的梦里/无处寻觅 曾经的我喜欢/饮着相思的山泉/陶醉于水乡姑娘的笑颜/我的心湖开遍了红艳艳的水莲/那里全是我思念的花仙/尽管我知道/我摘不到一朵水莲多么令人柔肠寸断的美/像朝阳下的红玫瑰/吐露血红的心扉/多想亲吻姑娘们的脸/在思念的风里/我闻到了她们的新鲜 在梦里长大后/少年终于失望/曾经的美像颗流星/消失在苍茫的夜空里/再也找寻不到踪迹/原来/它被一个叫做钱的黑洞/无情吞噬了…… 第二十九章 甜蜜的初吻 林宛玉终于又打电话过来了。这次她是给程风报喜的。她说程风的一首叫《爱的风景》的诗在校报上发表了。程风听后并没感到多少惊讶,因为此前他的《故乡》《黄昏。家》等都在校报上发表过。不过他还是感谢林宛玉通知他。其实他不是不知道,林宛玉想和他和好。女人总是这样,当男人不去理她们时,她们才会主动找上门来。所以有时候,男人对女人太过温柔也是种错误。这是程风从林宛玉身上得出的结论。 其实程风这首《爱的风景》是以前高中时写给叶雨的,诗是这样写的: 你像一只美丽的蝴蝶/在红花丛中若隐若现/若隐若现/麻醉了我的双眼 你像一只微雨中的飞燕/在绿荫丛中忽明忽暗/忽明忽暗/偷走了我的期待 春风十里的杨柳岸/你撑着红伞/长发如柳丝般飞舞/群角似柳絮般飞扬/多像个美丽的精灵/你迷醉了月河的波心/点缀蓝萍 玲珑少年在岸边/静静守候/那波爱情的秋水/不知何时/才能流向你的心海 就是这样的一首小诗,竟然在校报上发表了。林宛玉说既肉麻又俗套。 程风说,反正又不是写给你的,你管我肉麻还是俗套。 她故意生气地说,亏人家好心通知你,真没良心。 就是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就让程风对她这么多天来辛苦建立的冷淡全部烟消云散了。他又重新向她打开了心扉。于是,他又重新步入痛苦的深渊了。 看来,女人对男人最大的杀伤力,往往只是一句温柔的撒娇语。 光棍节时,她打电话给他。 她对他说:“光棍节快乐!” 他笑着说:“同乐同乐,对了,你有几年没过光棍节了?” 她停顿了一下,然后也笑着说:“好几年了,不过从今年开始又要重新过了。” 他一本正经地说:“可是我今年不想过了。” 她其实知道他想说什么,但还是掩饰说:“那你赶快给我找个大嫂啊!” 他又笑了:“你什么时候认我做大哥了啊?” 她机灵道:“反正你比我大嘛,当然叫你大哥了。” 他反问她:“如果我不想让你做我妹妹呢?” 她害羞了,轻声道:“那你想让我做你什么?” 他那天好像吃了豹子胆,直截了当地说:“我想让你做我女朋友。” 她惊呆了,好半天没说话。她没想到他竟然会说得这么直接。其实那个时候她已经有些喜欢他了。但她没想过要做他女朋友。她始终认为,他和她之间不需要名份。于是她委婉地拒绝:“我们做好朋友不是很好吗?干嘛非要做男女朋友呢?我不想让你有负担。” 程风不依不饶:“那你以前难道就想让你男朋友有负担吗?如果你愿意,我会对你负责,我不在乎什么负担。” 她急了:“不,你别这样,我不值得你这样。” 他也急了:“不,你值得!在我心里,你永远都值得我为你付出!” 她知道自己在电话里和他说不清楚,就说:“我们能见个面吗?” 他求之不得:“好啊,在哪里?” 她想了一下说:“我带你去个地方。” 然后他们见面后她带他去了学校前面的一个小公园。 他们肩并肩地走在一条两边是小草的小道上。 她用一种很忧伤的眼神看着他说:“对不起,我还忘不了他。所以我不能答应你,这对你不公平。” 他用一种比她更忧伤的眼神默默地看着她,然后像明白了什么似的说:“好了,我明白了。”然后转身离去。 她忽然冲上去,将嘴准确地贴在他的嘴唇上。 他感到他吻到了两片炽热而柔软的东西,于是热烈地回应着。 她将自己的舌头伸到他的嘴里,他顺势用舌头绕住她的舌头。于是两条舌头像两条缠舞的蛇,亲密相交。她的鼻息很醉人,他感到了一种无法言语的美妙。他有种要眩晕的感觉。 他们吻了很长时间,直到两人都感觉累了。 然后他们偎依着坐在公园的一个亭子里,两人都不说话。 其实程风是在回味刚才那美妙的时刻。 良久,她问他:“这该不会是你的初吻吧?” 他想了想说:“当然不是。” 她惊讶道:“那你把初吻给哪个女孩了?” 他笑道:“我只是把初吻给香烟了。” 她笑了,这就是他的俏皮。 她问他:“还想让我做你女朋友吗?” 他却答非所问:“以后我还能这样吻你吗?” 她笑而不语。 于是他又将嘴贴了上去,她没有拒绝。 两人极尽缠绵后他才松口。 他发现她竟然有些害羞,看他的眼神却脉脉含情。 他竟然感到有些恍惚,不自觉地想像着她做他新娘的样子。 他还未曾牵她的手,却已经拥有了她的吻。 现在,他要去牵她的手,他要把失去的东西给找回来。 当他终于牵到她的手时,他感到自己此刻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如果每天都能这样深情相依,他愿抛弃整个世界。 如果他是一个古代的帝王,那他肯定是个多情的亡国君。 就像那吟叹“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的南唐后主。 她主动偎依在他身上,将头枕在他的肩膀上,此刻,他的肩膀是她的唯一。 她忧伤地说:“你知道吗,我好想念他。” 程风顷刻从梦中惊醒,忙问:“他是谁?” 她却顾自说下去:“我好想他,真的好想他,我已经好多年没看到他了。你知道吗,自从他走后,我就再也没有体会过父爱的感觉了。你是不会明白失去你最亲最爱的人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的,你更不会明白一个女儿思念父亲的痛苦。你知道吗,我之所以喜欢你是因为你有时候看起来有点像他,让我感到很成熟,很安全。你知道吗,我舍不得离开我男朋友是因为他曾在我最寂寞无助的时候一直默默地陪伴我,不离左右。” 程风震惊了。原来,在她的心里,曾经受到过这样深刻的伤害。她痛苦地失去了原先拥有的父爱,使原本完整的心灵永远缺失了一角,而且再也无法弥补。他终于知道她为什么这么容易受伤害了。那都是因为,她是个缺少爱的孩子。她外表坚强,其实内心脆弱无比。她对这个世界有着来自心底深处最莫名的恐惧,这样的恐惧往往让她情绪失控,烦躁不安。 原来一直以来,她都是这样痛苦地生活着。 原来她经常和他吵架只是一种习惯性的宣泄。 原来她不忍心离开她男朋友只是因为,他曾在她最寂寞无助的时候默默陪伴在她身边,不离不弃。原来她对他的感情并不是爱,而只是为了报恩。 原来,一切的一切都只因为,她是个需要用爱保护的孩子。 那一刻,程风真希望自己能变成童话里她爱的那个天使,一生一世守护她。 第三十章 矛盾中艰难的抉择 从那晚过后,两人也相处过一段和平的日子。 然而不多久,两人又开始吵架。 程风总觉得林宛玉一直是一个生活在过去的人,她对过去的一切无法忘怀,所以她不能勇敢地面对将来。就像她一直说和她的男朋友已经分手,而实际上依然在不间断地联系,和和分分,一如既往。程风总觉得自己有种被欺骗的感觉。他对她是那样地痴情,他希望她能勇敢地忘记过去,和他一起为属于他们的将来奋斗。可是,她却固执地生活在她自己的世界里,享受着别人带给她的爱。她无法做到一心一意,她不能做到只喜欢程风一人。相反,她当着程风的面说现在还没有一个男人可以让她全心去爱。这就是林宛玉,她一直在害怕着什么,她一直在逃避中拥有,拒绝中接受,她自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矛盾体。 而她,却总是有很多的理由。她总以为程风对她不了解,所以才会产生这么多误会,而她却从未想过,程风是因为太在乎她,才不忍心看到她被她的过去这样痛苦地折磨。 有多少次,程风一直在思考自己是否该勇敢地离开她。他尝试过离开,却带给了她更多的痛苦。可他不离开她,两人还是经常吵架,彼此伤害。离开痛,不离开亦痛。这样的感情,到底能维持多久? 她一直无法定位程风在她心目中的位置,所以程风也一直无法确定他俩到底属于什么关系。他们就在这种朦朦胧胧的关系里一起约会,一起吃饭,一起深情拥抱亲吻,却从来都是偷偷摸摸。程风总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偷情者,而他,不喜欢这样的感觉。林宛玉要的只是现在的快乐,而程风,不仅要现在,他更想要未来。对他来说,如果现在在一起只是为了寂寞的宣泄,只是为了等将来更痛苦地离开,那他还不如现在就决然走开。林宛玉不是不爱,而是不敢全心去爱,她是怕程风不能给她幸福。所以,实际上,她就算真的爱一个人,那种爱也不是青春时期那种纯真的爱了。程风虽然暂时拥有了她的人,却永远失却了爱情。 然而,即便如此,他俩依然不能放下彼此。 程风永远无法忘记他俩在校园的小湖边说过的话。 那天,照常是两人约会,他们去了校园里的一个小湖边,坐在凉亭里。 她偎依在他身旁。 他忍不住问她:“我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她反问他:“这很重要吗?” 他坚定地说:“当然,不然我怎么知道我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她问他:“我们这样子难道不好吗?你非得要什么名份吗?”他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说:“我要的不仅仅只是现在,我还要将来。” 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突然说:“要不,我们做情人吧?” 他疑惑:“情人?” 她解释说:“情人可以做一些男女朋友也可以做的事,但却不必负太多责任。” 他笑,他还是第一次听说情人原来是可以这样解释的。 她见他笑而不语,就以为他默认了。然后拿出一毛钱的硬币说:“我们在这里许个愿吧?” 他觉得好笑,拿一毛钱许愿,亏她想得出来。不过,他并不拒绝她这样的要求。 只是,他心里许下的愿是:我希望能永远和林宛玉在一起,一生一世,永不分离。嘴上却说:今晚我程风在这里许愿,天地为证,星月为证,我要和林宛玉做一对快乐的情人。 然后,他将一毛钱的硬币郑重地抛入湖中。 林宛玉则双手合十,嘴里轻轻地许着愿,末了,也将硬币抛入湖中。 程风问她许了什么愿,她只是笑而不语。 程风急了:“不行,我都说出来了,你却不告诉我,这太不公平了。” 她笑得很灿烂:“谁叫你自己说出来的啊,说出来就不灵了。” 他故意生气:“不灵就算了,反正我也不想和你做情人。” 她倒很大方:“喏,刚许完愿就反悔了,真不像个男人。” 他马上笑了:“呵呵,我本来就不是男人,我还是个男孩。” 她扮恶心样:“真恶心!就会贫嘴。” 他用一种不屑的眼神看她说:“那总比你这么狡猾要好。” 她得意地笑了。 然后他又要吻她,她下意识地躲闪着,却在他嘴碰到她唇的一刹那柔软下来。 他自然是爱她的,她亦欢喜着他。只是,她不懂男人痴起情来就像个疯子。 为了她,他已经奋不顾身,走投无路了。 她却以为他离不开她只是因为她是他真正意义上的初恋,就像她男朋友是她的初恋。 她希望,一切都能顺其自然地发展,每个人最终都能找到自己正确的位置。 他却坚信,事在人为。只要真心付出,这个世界还是有真爱存在的。 当他依依不舍地送她回寝室时,他发现,她总是走得头也不回,仿佛从未留恋。 程风的一颗心,却早已随她而去。只是,看到她的背影,会莫名地感伤。 寝室的兄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叫她飞碟,而是称她为“潜水艇”。他们开玩笑说,大哥啊,她真像艘潜水艇啊,能沉能浮。你们的关系什么时候才能稳定下来啊? 程风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们,因为他自己都不知道他们的关系到底能维持多久。 不过,自从寝室里有了电脑后,他们大部分时间都在玩电脑游戏。程风不是很喜欢玩游戏,就把电脑让给涵凯玩,自己则看看小说或写点诗歌,要么,干脆去教室安静一下。很多时候,他们都为程风感到悲哀。以前那个乐观开朗,活泼可爱的大哥竟然为了一个女人变得沉默寡言,多愁善感。他们总感觉寝室里缺少了往日那种自由言笑的氛围。这一切都只是因为,他们的大哥爱上了一个叫林宛玉的任性女孩。 即将十二月,秋天即将走过。 这是个令人感伤而多思的季节。 多少次在梦里,程风梦见林宛玉。梦见过她媚艳的笑容,梦见过她断肠的哭泣。梦见过和她偎依在西子湖畔看夕阳西下,梦见过和她吵架后她决然离去的落寞背影。梦见过和她相拥相吻的亲密,梦见过她咬他时钻心的疼。他时常会莫名地想她,尽管近在咫尺。 想她时,他就会打电话给她,借口请她吃饭。 她欣然出来,然后在每次饭后一起去学校后面的公园散步。 他的一句不经意的话,经常会在她心里激起一阵不小的波澜。 然后她照常生他的气,他费尽心思哄她,尽管累,却心甘情愿。 等她的心终于柔软下来,他的身上也多了一块她咬的疤痕。痛却快乐。 日子久了,他发现:她咬人是因为她正被那个被她咬的人感动着。咬人是她表达自己爱的一种方式。 程风遥想着,她小时候常趴在他肩头,幸福地咬着那个曾给过她安全和温暖的男人。 程风的内心在问:林宛玉,你咬程风的时候也是幸福着的吗? 第三十一章 难忘的圣诞夜 程风无意中成了班里的“神笔马良”。因为他文笔好,所以班里有什么报告小结之类的都交由他负责。其实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只是适合写些散文或诗歌,并不适合写报告或小结。 但是,他并不拒绝别人,他尽自己的全力不让他们失望。所以他在班里总能赢得大家的尊重。 林宛玉是学校的文学社社长。平时工作蛮忙的,有时候忙不过来,就叫程风一起帮忙修改文章。对于她的请求,程风更是从未拒绝。何况,他名义上也是文学社成员,对于社长的器重,他怎能不知恩图报? 不过,程风总觉得林宛玉对工作有时候太过负责了。有时候,她想一个活动的名称会想好几天,并不是因为想不出来,而只是为精益求精。这个时候,程风往往会和她吵。他觉得活动的名称只要合适就好,没必要一定要独一无二。何况,大家注意的往往是活动的内容,而不是名称。而林宛玉则认为活动的每一个细节都要注意,都要力求完美,她作为活动的负责人,必须全力搞好活动。 其实两人说的各有道理。程风只是心疼她,怕她太过劳累伤神,同时也恨自己不能帮她完成她“力求完美”的心愿。而她则以此认为程风是个做事不负责任的人,同时不能站在她的立场为她考虑问题。于是,两人难免又产生误解。 程风早就对她说过,他俩吵架归根结底是因为两人缺少沟通,不能相互理解。 还有一点就是:两人性格太像,都很要强,都不愿向对方认输。 程风曾经在电脑上测过两人的名字。测试的结果是,林宛玉竟然是他的克星。刚开始时他还只是对此笑笑,并不以为然。但此后两人频繁的吵架和分离不得不让程风怀疑他和她之间延续的其实是一段孽缘。然而,即便知道是孽缘,程风依然义无返顾。 他在秋天的尽头写了一首小诗:〈〈秋思〉〉 北雁南飞/带走秋风思念/枫林叶落/落满一地相思/梦里夕阳红/何处醉芙蓉/相看潮起潮落/回首沧海桑田/一路物是人非 红尘烟雨泪迷茫/秋水望穿情未了/梧桐夜夜雨/秋阳日日情/道不尽断肠人苦/还一滴玫瑰花露/枕片天涯梦/不是沦落人 是啊,程风真的不想做一个沦落人。在感情上,他已经沦落天涯,覆水难收了。难道在生活中,他还要醉里当歌,梦里泪落吗? 程风在圣诞节那晚送给林宛玉一只“流氓兔”和几个香橙。他本想送她苹果,但是他觉得香橙在圣诞节的夜晚看起来更迷人,有种祥和的味道。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他在里面夹了张纸条,上面写着:小兔子,圣诞快乐!记住,以后无论怎么样,一定要幸福!署名:小黄牛。 林宛玉属兔,程风属牛。所以程风才会这样写。 林宛玉收到程风礼物时是很惊喜的,虽然不是第一次收到他送的礼物,但她还是有些感动地说:“谢谢你送的礼物!” 程风笑着问她:“喜欢吗?” 她点点头说:“当然了,你送我东西我干嘛不喜欢啊!” 一句话就大煞风景。 程风故意生气道:“真气人,一句好话都不会说。” 她将头凑到程风面前,直视着他的眼调皮地问:“你想要我说什么好话啊?” 程风厚着脸皮说:“你应该说,陆程风,只要是你送的东西,我都喜欢。” 没想到林宛玉听后大笑说:“哈哈,真不要脸,这样的话也说得出口。” 程风自己也忍不住笑说:“对你这样的人,我还需要脸吗?” 结果程风这句话又说错了,林宛玉的脸色马上变得很难看了。她生气地说:“既然对我这样的人根本不需要脸,那你还这么要脸地送我礼物干嘛?你的礼物我承受不起,还给你!” 说完,将装礼物的袋子往程风手里一扔,转身就走。 程风一下子傻了眼,在这样的时刻他还会说错话。他马上追上去拉住她。她想甩开他,但没成功,因为程风干脆抱住了她。他喘着粗气在她耳根说:“对不起,宛玉,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原谅我不会说话好吗?” 她被他抱在怀里,突然感觉有种很柔和,很温暖的东西流过心灵深处。她不再挣扎了,她轻轻地将头埋在他的肩膀上,享受着这醉人的时刻。 他感觉她在他怀里慢慢安静下来了,才准备松开她。没想到她却不让他松开,反而将他抱得更紧了。她在他耳边温柔地说:“多抱我一会,好吗?” 程风轻轻地吻着她的发香,静静地感受着她柔软的身体。 良久,他们才依依不舍地分开。然后程风送她回了寝室。 她回寝室后发短信过来说,那只流氓兔被她寝室的小姐妹给爱死了。 程风笑了。看来女人都喜欢小动物,哪怕是假的。 过了几天,林宛玉也送给他一些洗发露之类的日常生活用品。刚好那时程风那些东西紧缺,这样的礼物既实在又及时。程风曾一度怀疑她到底是他克星还是他救星。 时间过得很快,又临近期末考了。林宛玉打电话过来说她的一个姐妹想要程风帮忙写一篇散文,题材不限。程风问她那个女的是谁,她说是李雨娜。原来是她。程风认识她,以前她烫卷发的时候,大家都叫她“爆炸头”。现在头发重新变回一波秋水了,倒多了几分清秀。这学期程风和林宛玉及她的姐妹一起吃过几次饭,其中就有她。所以对她比以前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现在她找他帮忙写散文,他自然是不好拒绝,尽管他知道这样做并不对。所以他给她发了一篇题目叫《红尘烟雨梦》的散文。那是一篇情意绵绵的散文,不过看起来更像是一封写给心爱女孩的情书。这是程风想像着一首歌《窗外》而作的。就是那首“再见了亲爱的梦中女孩,我将要去远方寻找未来……”现在全文摘抄如下: 《红尘烟雨梦》 你知道的,我不是你想要的风,而你却想做一朵云,让我带着你去远方流浪。你向往小溪,因为它自由而欢畅;你羡慕蒲公英,因为它可以带着梦飞翔,所以你想做一朵云,哪怕浪迹天涯。 可你还未长大,你稚嫩的脸像一朵花,经不起烈日的暴晒,忍不住暴雨的侵袭。你就像是一只雏燕,羽翼未丰,却已向往着去蓝天飞翔,不怕摔得遍体鳞伤。 你知道的,星星不会为你牵挂,月亮不会为你流泪,流水的梦中没有你的笑颜。可你依然将青春,看得淡如烟云,仿佛此生只为带着爱,走遍海角天涯。 你知道的,我是那么地爱你,爱你的天真和执着,爱你的一切。可我不能成为你的风,不能带你去流浪,因为我们还年轻。 我知道的,在幽蓝的月光里,你站在一棵老槐树下,眼里含着泪花。那夜色是多么地美,亲爱的你请别流泪。你看那树上的夜莺,在欢乐地啼唱;你看那神秘的小河,在幸福里流淌。夜空中的北极星,会热情地为我指路;可爱的月亮哟,会带着我对你的思念,飘进你的窗口,融入你温馨的梦乡。亲爱的你请别流泪,我只是暂时选择离开,漂泊路上的风风雨雨,我会坦然面对。相信我对你的爱,当枫叶再红的那一天,我会回到你的身边。 可是我也知道,你无法忍受寂寞和孤独。终于,在最后一片梧桐叶凄冷地飘落时,你甩开了我的手,仿佛从未与我爱恋。我在冷风中站成了一尊雕像,遥望你的背影,渐渐模糊、消失…… 从此以后,你走出了我的生命。可我生命的泉里,依然深藏你的一切,你的笑,你的泪,你捶打我胸口时,那种甜蜜的痛。 海浪激拍着礁石,海风轻拂着誓言。记得你对我说过,爱我到海枯石烂。如今的我们,只相爱了三个秋天。你说爱上我没有理由,一种很神秘的感觉。你说像含着薄荷糖,从嘴里一直凉到心里,然后变成了蜜。 如今的你好冷漠,就像无情的秋风吹落最后一片梧桐叶,你吹灭了我心海上空最后一盏渔火,黑暗了整个冬天。然后我的心海上空,一直下着黑色冷寂的雪。 我知道,我不是你希望的风,无法带你去你幸福的天堂,所以你离开了我。可你却不明白,我是那么真心地爱你,才不想让你过早受到伤害。因为我们还年轻,我们还有好多的梦想,好多的责任,需要实现,需要担负。我们不能只沉浸在爱情编织的花海里,因为不能逃离现实给我们戴上的枷锁。我们尽管相爱,但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让我们的爱在岁月的风霜里经受磨练。就像酒一样愈久弥香。 可你却离开了我,曾经的山盟海誓早已幻化为一阵阵冷风,一片片烟云,独自飘零。滚滚红尘烟雨泪,痴痴难求风雪情;痛忆爱恨随风去,浊酒一杯泪自横;花前月下蝶凄迷,雪冷霜寒鸟哀啼;望穿秋水情难断,人间知己欲何求?…… 其实在程风心底,他一直渴望着这样一段凄美动人的爱情。 只是,情未至,心已老…… 第三十二章 痛并快乐着 程风没想到,自己竟然在期末考时得了肾结石。 考试的那天早上他突然感到肚子的右边钻心地疼。他以为是普通的肚子疼,就临时吃了几颗治肚疼的药片,然后强忍疼痛上了考场。谁知,才考了半小时,他就疼得嘴唇发白,冷汗直冒了。同时他感到胃也很难受,有种想吐的感觉。他怕自己吐在考场上,影响大家考试。就在老师刚说完考好的同学可以离场的时候,他就迫不及待地起身离开了。他的反常举动马上引起了班里很多人的注意。因为程风平时每次考试都是最后几个出去的。 程风刚走到楼下的时候,胃里就一阵翻江倒海。他马上以最快的速度跑到一个没人的角落里。刚跑到时,他就吐得一塌糊涂,把胃里所有东西都吐出来了,甚至还有胆汁。当他眼冒金星地站起身来时,他发现自己几乎走不动了。右腰部又开始有阵痛了。他就在原地休息了一会儿,然后强忍着痛要回寝室。他发现原来很快就能走完的一段路,那天却显得异常的漫长。他中途忽然感到自己头一晕,差点就倒在了地上。但自小锻炼的坚强的意志让他克服了一切困难,终于成功走回了寝室。刚一到寝室,他就重重地摔倒在床上。剧烈的疼痛开始模糊他的意识,他只感觉整张床都在空中不停地打着转。 不多久,小花回到了寝室。那时他已经和仕云调换了寝室,然后就成了程风寝室的一员。 他一看程风脸色发白地躺在床上,就知道他不对劲了。他忙问:“程风,你怎么了,怎么脸色这么差?” 程风那时几乎连回答的力气都没了,只是吃力地说:“我肚子难受。” 这时,人杰也回来了。他看到程风这个样子,马上急着说:“大哥,你这样子躺在这里不行的,去医院看一下吧?” 然后明波和寝室里其他人也来了。他们都劝程风去医院看一下。 程风望着大伙一张张关切的脸,心中无限柔软地感动着,一向坚强的他差点流出了眼泪。 明波叫大伙不要紧张,他和小花先带程风去医院看看。他们一人一边地扶着程风走在去医院的路上。可是走了不多远,程风的腰部又开始阵痛了,而且是持续地痛。(程风后来才知道,肾结石患者一旦痛起来,那是要命的痛,如果不及时止住痛,会对肾及脑神经造成严重的损害。)明波一见到他的身子开始往下沉,就知道他是不能再走了。他二话不说,背起程风就走。程风知道背人是很累的,执意不让他背。但是明波根本不听他的,依然竭尽全力背着他。那时,程风心里除了感动,还是感动。 学校到医院还是有一段的路的,一个人走也要花点时间,更不用说背着一个人了。但是,明波中途却只停留了一次,还是在红绿灯的路口停的。不过,明波虽然强壮,把程风背到医院时,还是累得气喘吁吁,可见,他一直在努力坚持着。 然后就是挂号,找医生看病。医生说程风有可能是肾结石,需要去做b超进一步检查。但是要等到尿急才能做。程风那时痛得根本连撒尿的冲动都没有,医生只好让他先挂盐水止痛。然后又是买药,拿药,付钱,找医生。这一切都是明波和小花默默完成的。等到一切安定下来时,明波和小花都已累得满头大汗了。程风除了说谢谢,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程风知道明波的女朋友打电话过来有事找他,但明波却为了照顾他拒绝了她深爱的女朋友的要求。程风也劝过他,叫他快去找他女朋友,别让她等太久,他有小花在没事的。可明波却执意为了兄弟之情而留下来了。程风那天不知道被感动了多少次。 后来明波突然笑着问他:“要不要告诉林宛玉啊?” 说实话,程风那个时候是那么地渴望见到她,渴望她能在呆自己身边陪伴他。但是,一想到她还要考试,他就铁了心不让她知道。 他对明波说:“算了,她还要考试呢,就别让她知道了,她会担心的。” 明波叹了一口气说:“哎,如果她也能这样时刻为你着想,你们就不会那样吵架了。” 程风为她开脱说:“她其实也对我很好的,她胃疼的时候也不告诉我,怕我担心。” 明波听后陷入了沉思。 晚上,明波特地跑到百年锅贴给程风买了一碗粥。因为程风吃不下饭。程风手上挂着盐水,不能吃粥,明波又喂给他吃。那时,程风心想:如果有哪个女孩在他生病时会喂东西给他吃,他会感动得以身相许的。 晚上八点多时,班里的班委和学院里的干部代表全班同学来看望程风了。因为程风也算是学院里的实践部部长。他们亲切地围在程风身边问长问短,让程风的心在那天感动得无以复加。班里有个女同学给程风倒水后,还亲自喂程风喝水。程风忽然想起自己刚才心里想的“以身相许”的念头,不禁感到脸红耳赤。程风要吐的时候,也是她拿的桶子,她还帮程风擦去嘴角的污秽。除此之外,她还不断地问他想不想撒尿,就像他亲妹妹一样。程风那时还是没撒尿的冲动,只好不好意思地摇摇头。其实,他多么希望身边的那个女孩是林宛玉啊! 他们最后起身要走的时候,嘱咐程风要好好休息,好好保重。陈胖还给程风留了张纸条。程风打开一看。原来上面写着:祝愿程风早日康复,早日回到我们大家身边,我们爱你!然后是大家的集体签名。 程风的心刹那间好像被什么东西给融化了,那么温暖,柔和。 明波不断地给程风灌热水,就是希望他早点有撒尿的冲动。因为时间不等人,再等下去b超就只能拖到明天做了。皇天不负有心人,程风终于在十点多的时候有了撒尿的冲动,于是马上去楼上做b超。b超的显示结果是,程风真的得了肾结石,而且结石还不小。如果药物无法驱散结石,那只能激光碎石或做手术了。 这下子程风傻了眼了,这种事自己是不能不告诉家人的。但是,他仍然想先吃药试试,家里那边他先瞒着。医生答应了他的要求。 那天晚上回去后,程风又吐了,而且还剧烈疼痛了一夜。但是即便如此,他晚上疼的时候依然咬紧牙关,坚决不叫出声来,整整熬了一夜,为的就是不打扰大家休息。这是一般人根本无法做到的,因为这需要多么大的毅力啊! 第二天他没去考试,又去挂盐水了。明波他们考完试后,马上就跑到医院去陪程风了。 一连几天都是如此。程风从心里为有这样一帮兄弟而感到自豪。 林宛玉终于有一天打电话给了程风。这期间,她可能忙于考试,都没给程风打电话。而程风怕她知道他生病了,也没打电话给她。当程风接到她电话的一刹那,他发现自己怎么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他不想再瞒她。他想她,他想马上见到她。所以,他对她说了实话。 她马上就赶来了。她嗔怒着责怪他:“真恶心,生病了也不告诉我,害我到现在才知道。以后如果还这样的话,我就不认识你了!真是的,什么人啊!” 他发现她生起气来的样子特别可爱。他笑着说:“我还不是怕你担心,怕影响你考试啊?” 她恨恨地在他胸口打了一拳说:“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不过我不管,以后发生这种事情一定要告诉我,不然我会恨死你的。” 程风只好依她:“好啦,以后我早点告诉你就行了,别生气了哦?” 她翘着嘴说:“去你的,以后你还想来这里啊?” 程风开心地笑了。 如果每天都能有她这样陪伴在他身边,他宁愿把医院当成自己的家。 明波和小花后来也来了,他们给他带来了粥之后,就知趣地走开了。 林宛玉终于喂他喝粥了。那一刻,他心里感到从未有过的幸福和甜蜜。 因为她说,你真幸运,我还从未喂别人吃过东西呢! 那一刻,他在她眼里看到了正闪耀着火花的美丽的爱。 他多希望,这一刻,能成为永恒。 如果可以,他愿用生命,去换取这一刻的永恒…… 第三十三章 雨夜的断肠人 程风最后还是在大家都在考试的时候回了家。因为药物无法驱散,在杭州激光碎石又不现实。何况程风有个表姐在一家大医院里当主任,他就去了那家医院看。结果那里的医生也建议他激光碎石。而他表姐则认为肾结石用激光碎石只能治标不治本,建议用中药碎石,然后平时多喝水。结果程风听取了他表姐的意见,在家吃用石苇和金钱草熬制的中药,不出三天,腰部的疼痛就消失了。半个月后,他去做了b超,结果显示他体内的结石已经碎成了很小的几块。接下来只要他平时注意多喝水就行了。 没想到,程风身体好点的同时,林宛玉却病倒了。那天程风在她考完试打电话给她时,她说自己在考最后一门课时竟然流鼻血了,怎么也止不住,最后只好放弃了考试。程风听了以后心疼极了,她身体向来不好,又流了这么多血,身子肯定很虚弱。所以劝她回家后叫她妈多买点中药补补,她很乖巧地答应了。说实话,程风那时真希望自己替她流鼻血,如果可以的话。他是那么地心疼她,真的很心疼。 在家的每天晚上,程风几乎都会打电话给她。他还清晰地记得有天晚上她说他,你真可爱。程风问她,是可怜没人爱吗?她笑笑,然后用一种很温柔的声音对他说,不是可怜没人爱,而是可以值得去爱。 知道吗?当程风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他感到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他以为自己终于等到了一个女孩的承认,等到了一个女孩的爱。那一刻,他的心已不再属于他自己。 可是,等到林宛玉回到家的时候,程风打电话给她她很少当时就接。他担心她,总害怕她出了什么事。结果她总是到晚上很晚才回电话给他。而那时程风天天吃中药,身体很虚,很容易睡觉,林宛玉打给他的时候他往往都已经睡着了。 终于有一天晚上,程风接到她电话时向她发了火。 他生气地说:“为什么你每次都这么晚回电话。” 她也不是很高兴地说:“我不是和你说了吗,白天有时候我妈在,不方便;晚上我在看电视,听不到。所以就这么晚打给你了,你如果不喜欢,我以后就不打了。” 他那次是真生气了:“你总是这样,我真的很讨厌你这点,你懂得尊重人吗?你知不知道我多担心你,你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呢?你妈在又怎么了,难道你不能和她说你是在和同学打电话吗?” 她也发火了:“陆程风,你以为你是谁啊,可以当着我的面这样教训我!”说着她竟然哽咽了,“是啊,我不懂得尊重人,我从来不在乎你的感受,既然我在你眼里是这样的人,那你还喜欢我干嘛,我不值得你喜欢!你离开啊,干嘛不离开?” 程风猛然清醒过来,她竟然哭了。 程风的心一下子就柔软了,他马上向她道歉说:“对不起,宛玉,是我不对,是我说错话了,你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以后再也不这样子了,你原谅我好吗?” 没想到程风这次再也没能挽留住她,他让她伤透了心。 她又哭又笑地说:“哈哈,陆程风,你以为我林宛玉是什么啊,是你不高兴时可以随时拿来发泄的工具吗?算了吧,给你的机会太多了,我不会再给你机会的。就这样结束吧,以后我们各走各的路,互不相干。”然后她坚决地挂掉了电话。 他打回去,她不接。再打,她干脆关机。 程风不知道,那一刻,自己的心到底还在不在。他终于明白,他这一次又深深地伤害了她,而她,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他一直在心里对自己说要好好爱护她,不让她受伤害。而他,却一直让她承受着他给伤痛。而他自己,也承受着爱带给他的无尽痛楚。他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爱情会是这个样子。或许,他永远都不适合去爱一个人。 既然不能给她幸福,那就放她自由吧! 当程风发现自己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心是那么那么地生痛。 他唯一的希望就是:宛玉,你一定要快乐! 他发短信给明媚,希望她帮他转发他的短信。 那晚,他给明媚发了很多短信,字字落泪,句句断肠。 连明媚都忍不住为他们黯然神伤。 那晚,他一夜未睡。他哭了,他第一次为一个女孩子哭了。 他任凭泪水肆意浸湿了枕头,被子。还有,他的心。 他第一次让自己的情感在伤痛中如此放纵。 那晚,突然下雨了。哦,是天在哭吗? 他在后半夜起身坐在窗前,遥望着窗外漆黑的夜和漫天的雨。 往事一幕幕,伤心一幕幕。他不知道,他的路在何方。 他只知道,他爱着她,他深深地爱着她。而他,又深深伤害了她。 难道,爱和痛,一直是连在一起的吗? 他的心分明是爱着她的,怎么会让她心碎呢? 那晚,他挥笔写下了一首词:《雨夜别》 雨夜凄清,对寒窗冷,心绪难平。思念如影相随,茫然处,泪眼迷离。拾首遥望雨幕,不知身在何处。夜沉沉,千里烟云,天雨朦朦西风阔。真情自古便难寻,更那堪天涯沦落人!今夜梦归何处?桃花岸十里春风。此夜一别,应是相见形同陌路,便纵有千言万语,说与何人听? 然而,他当真舍得离开吗?她呢,舍得吗? 不然,他为何在几天后依然拨通了她的电话,那么厚颜无耻。 而她,尽管还是恨他,却也勉强接了他的电话。 虽然两人的对话并不乐观,但是,至少她和他说话了。 他宁愿她恨他,也不想她不理他。 当然,他知道,那段日子她心情不好,所以,他尽量不去打扰她。 而她,亦真的未再打电话给程风。 只是,程风很想她,做梦都想着她。 特别是下雨的季节,他更想她。 他想起她对他说过,下雨的时候,她特别想念那个曾给过她安全和温暖的他。 不知此刻,她是否正凝神遥望着远在天堂的爱? 如果程风变成了天使,他是否可以将那遥远的爱重新带回到她身边? 这是个忧伤的季节,这是个思念的寒假。 这个寒假里,程风学会了吸烟,学会了怎样在烟雾弥漫中思念一个人。 烟陪伴他走过了整个寒假,烟模糊了他的伤痛。 他在烟雾中回忆他俩的相逢,相知,相恋。点点滴滴,他都不忍错过。 他明白,有时候错过一个人,就像错过一个永远不能返回的站台。 而林宛玉,是他今生最不想错过的一个人。 还记得吗?公园里的第一次亲吻。 还记得吗?校园湖边的真心许愿。 走过了这么多风雨,经历了这么多伤痛,为何不能更加珍惜彼此的拥有? 不是说只有经历了波折的感情才是牢不可破的吗? 难道,承受的伤痛还不够多吗?你还在驻足等待谁的出现? 你总是哀叹,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你不知道吗?你的身边一直有个人在静静倾听你的心声。 他把你的心声默默地刻在心灵最深处,只为等那桂花飘香的季节与你把盏共饮。 知道吗?他的名字叫程风。 第三十四章 绽放在春天里的希望 开学初,李雨娜打电话告诉程风,她这学期能拿奖学金了,等钱发到手要请程风和林宛玉他们吃饭。而林宛玉本来每学期都能拿到奖学金,却因为上次期末考试时身体不好而没能拿到。其实程风心里是有些愧疚的,因为上次她自己身体不好还跑到医院照顾他。 说到李雨娜,其实她背后也有许多悲伤的故事。 或许,每个受伤女人背后总有一段心酸的往事吧!正所谓幸福的人大抵是相同的,而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 李雨娜曾经单独和程风在操场上散步的时候告诉他她的家庭往事。她说他爸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迷上了赌博。自从迷上赌博后,他爸把做生意的钱都拿去和别人赌了,结果经常都把钱送进了别人的口袋。她妈看到他爸这样不务正业,就经常劝他不要赌。可他爸一直不肯听劝,她妈气他,两人就经常吵架。他爸有时候输了钱就拿她妈出气。她妈伤心时母女俩就经常抱在一起哭。这样的家庭背景在李雨娜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很大的阴影,同时也让她比同龄人更早学会了坚强,也更早看清了现实生活中的许多无奈和残酷。 李雨娜在大学时也谈过恋爱。她曾经热烈地喜欢过其他系的一个男生,两人在一起的时候也曾快乐过。但是到后来,那个男生又喜欢上了另外一个女生,两人就开始经常吵架,最后不欢而散。李雨娜开始时也曾为他哭过,因为她毕竟是真心爱过那个男生的。但到后来,她却变得无比坚强,再也没哭过。有人说得好,一个女人生长过程中必经的结,便是失恋,然后就会迅速成长,再无人能伤害。李雨娜就是这样的人,尽管她有时候还是会哭,但大都是为她妈活得那么辛苦,那么伤心而哭。 程风发现,很多事情她比常人都要看得开。比如很多女人都讨厌吸烟喝酒的男人,而她却说这些都不要紧。最重要的是,那个男人不要迷上赌博,会懂女人,会体贴女人。然后有份固定的工作,两人开开心心地过日子也蛮不错的。和她相反,林宛玉最讨厌吸烟的男人,她曾经因为程风说自己在教室里吸了一支烟而差点跟程风吵架。所以程风后来就几乎与烟绝缘了。他一直都把她的话记在心里,尽量不去做伤害她的事情。 或许是因为林宛玉和李雨娜都有一段悲伤的经历吧,两人才会情投意合做了对好姐妹。林宛玉很重视她和李雨娜还有金明媚之间的姐妹情意。每次有什么好事,她首先就会想到她们两个。甚至,她宁愿伤害程风,也不愿意伤害她们中的任何一个。所以,程风有时候真的有点嫉妒李雨娜和金明媚,羡慕她们有这么个好姐妹。其实程风知道,李雨娜虽然很多时候看起来很坚强,很成熟,但实际上她还是个容易受伤的女孩子。很多时候,她都为她爸妈吵架而偷偷地躲在被子里哭鼻子。她还很怕打针,程风曾亲眼看到她打针时痛得在林宛玉怀里哭得像个让人心疼的小女孩。女人真的是水做的,外表再怎么成熟坚强的女人,其实内心都还是很脆弱的,她们需要男人不断地关心和呵护。她们的心是水晶做的,一旦破碎,就再也无法愈合。 林宛玉和程风见面的时候,经常会叫上李雨娜和金明媚她们。所以一来二去程风和她们都很熟了。林宛玉和程风经常当着她俩的面耍嘴皮子,耍着耍着往往就真吵起来了。然后她俩就劝他们少说几句,不要吵。可林宛玉和程风两人都很要强,谁也不肯让对方几句,所以气氛往往很尴尬。程风就是不明白,为什么每次和林宛玉见面都会吵架,好像这是上帝刻意安排的一样。其实程风和她俩都很谈得来,从来不会闹嘴皮子,因为他们都很珍惜彼此之间的友情,即使有时候有些不开心,也都埋在心里了。林宛玉不明白,总是问程风为什么不能像对待雨娜和明媚她们那样对待她。程风对这个问题往往用沉默的来代替回答。因为他知道,这个问题他用不着回答,林宛玉她自然应该明白。林宛玉还曾经问过程风,如果他当时先认识的不是她,而是雨娜或明媚中的任何一个,他还会爱上她吗?对于这个问题,程风同样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许多事情既然能发生,就不是用一个如果能说得清的。遇见是种缘份,能不能产生感情也要靠缘份。时光不能倒流,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这个情人节程风没有送礼物给林宛玉,因为他俩还在冷战中。自寒假吵架后,林宛玉就再没有以任何方式和程风联系过。正当程风以为她快要把他忘记的时候,她又打电话过来了。 她问程风:“在干嘛呢?” 程风虽然心里感到很惊喜,嘴上却淡淡地说:“没干什么。” 她突然很意外地问程风:“听说你寒假里学会了吸烟?” 程风疑惑地问:“你怎么知道?” 她笑着说:“不是你自己在寒假里告诉我的吗?” 他惊奇地说:“是嘛,我怎么不知道啊?” 她故意生气地说:“因为你都快把我忘了,哪还记得对我说过的话。” 他终于忍不住笑了:“呵呵,你都快恨死我了吧?” 她似乎很委屈:“如果我恨你,我还会主动打电话给你吗?” 程风终于说实话了:“我知道是我伤害了你,所以我没有脸再去打扰你。”她气他:“那你就有脸接我电话了?哪一次吵架后不是我主动给你打的电话啊?如果我也不打电话给你呢,是不是你就真会把我忘了啊?” 他动情地说:“我怎么会把你忘了呢?你知道吗,你是我这辈子最无法忘记的一个人。” 她听了心里很甜蜜,嘴上却不以为然地说:“行了行了,每次都说得这么好听,却连个电话也懒得打给我。谁信啊!” 程风动真了:“你不相信我?那好,我发誓!” 她笑:“好了好了,你不用发誓了,你的发誓都是假的。” 他有些伤心:“看来你还是不相信我!你知道吗,我们之间最缺少的就是理解。” 她伤感地说:“理解,你什么时候真正理解过我呢!我最需要什么你知道吗?我不奢望你能给我多少幸福,我只要你多关心我,多理解我的感受,别再说一些伤害我的话就行了。我只要你做到这些,你知道吗?” 程风愕然了,他从未想过她对他的要求竟然会这么低。当一个要强的女人会对一个男人抱着这么低的希望时,往往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她对那个男人彻底失望了;要么是她还深爱着这个男人,不想给他太多负担和压力。而程风坚信,林宛玉对他是属于后面那种。不然,她为何在程风伤害了她无数次之后,还是宽容地给程风一次又一次弥补的机会。不然,她又为何在听到程风说要离开她的时候,那样伤心地泪流满面。 就这样,程风在春天来临的时候,重新和她走到了一起。 第三十五章 迷茫的情感烟云 然而,两个人还是经常吵架,似乎一点也没改变过什么。程风总是希望林宛玉能为他改变一下,不要总是那么任性,因为他无法忍受一个不会懂他话,不会在乎他话的女孩子。他希望她也能像其他女孩子一样,在感到寂寞的时候,能像一只让人怜爱的小鸟一样偎依在他怀里,轻轻地向他诉说自己的心声。 可他看到更多的事实是,她总是会耐不住寂寞和别的男生出去散步,她的身边并不只有一个程风可以让她依靠。她有很多人喜欢,但她似乎也并不拒绝他们的这种表示。所以,程风一直没能从她身上获得过足够的安全感。他总感觉她像一只不安分的小燕子,不知哪天会突然厌倦了停留在程风这棵不起眼的树上,转而去寻找她认为的既成熟又安全的依靠了。而程风无法想像她真正飞走的那天,自己的心会是怎样地落寞和疼痛,怎样地破碎不堪。 所以他常向金明媚诉苦。这同样是个任性的女孩,但从未在程风面前任性过。在程风面前,她是个乖巧温柔的女孩。她把他当作很好的朋友,程风亦然。她和他说过,她从小就是个不安分的孩子。因为父母经常在外,她读小学时就被寄养在她阿姨家。可能缺少父母的爱的孩子比较容易养成任性的个性吧。她读小学时就经常逃课出去玩,像一个男孩子一样爬树,捉鸟,玩警察抓小偷。她喜欢自由奔放的生活。所以当她发现自己无法接受那个想时刻把她留在身边的男朋友时,她干脆和他分了手。虽然她事后很后悔自己当初的冲动,但也并没有为此沉沦。她依然活得很快乐,没有牵挂,尽管有时候也会感到寂寞。从任性和喜欢自由来看,她和林宛玉很相似。所以,两人才能成为知心的好姐妹。 当程风说林宛玉太“花心”,并不在乎他的感受的时候,明媚却说她并不是不在乎他的感受,而是她本来就是那样的人。当初她想认识程风的时候,也是想尽一切办法和他靠近。她是个很会表现自己的人,因为她想在更多的人面前体现她存在的价值。很多时候,她只是因为工作需要,才和别的男生走得很近。她其实并不“花心”。但是明媚也劝过程风,不要太为感情的事伤神,因为他和林宛玉能不能走到最后并不是他俩现在所能预料的。因为现在的女生都很现实,都很会为自己的将来精打细算,没钱没本事的男人根本别想俘获她们的心。程风终于知道现实世界有多现实了。如今连大学里都没什么纯洁爱情可言了,可见这个社会对“物质文明”的要求有多高。不然,为何有那么多高校的漂亮女大学生频频向那些大款们投怀送抱呢?灯红酒绿,珠光宝气,香房名车,不正是这些女人所毕生追求的吗?当然,程风是不会喜欢上这种女人的,哪怕她长得再怎么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因为她们对待感情完全只是逢场作戏而已,在她们的心里,只装了享受两个字。而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人都像那些人那样堕落。 程风相信,林宛玉不是那样的女人。不然,他也不会喜欢上她了。 但程风也知道,他身上的任务很重,因为他必须要对自己的将来负责。他不能只是平平凡凡地和一个女人过一辈子,他要让她过得幸福。为此,他必须努力。 可是,现实却让他感到很迷茫,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实现自己的诺言。所以他又害怕,自己不能给她带来幸福。那到时候,他只有主动离开她,让她去寻找属于她的幸福了。而这样的结局,同样是程风不想看到的。这就是他一直以来都爱得很迷茫的原因。 明媚同样是个讨人喜欢的女孩子。她身边也有不少人喜欢她,也有人公开向她表示说喜欢她,要追她。然而明媚则对他们无动于衷。一方面,她还是无法忘记她以前的男朋友。另一方面,她现在很多事情都看开了,觉得谈恋爱只不过是一种虚无的形式而已,没多少实际意义。分分合合,是是非非,转头即空,唯有眼泪是真实。 明媚这学期在一家肯德基店上班。她总是很忙,有时候为了上班,连上课也不去了。因为上班,她有时候连饭也顾不上吃,只吃零食。程风其实是有些心疼她的,因为她有点像他姐,为了工作,以零食当饭,结果不但人瘦了,精神也憔悴了。 她有段日子也很迷茫。因为工作,和许多人的关系都疏远了。每天她就只知道去上班赚钱,很少和人沟通,日子一长,和班里的许多人都产生了隔膜。她觉得很苦恼,不知道是不是该继续这样的工作。程风觉得既然她在那里做得很不错,就应该继续做下去,现在找份好的兼职不容易,她这份工作相对来说算是好的了。至于她说的和别人的关系疏远,那只不过是缺少沟通而已,只要她平时多注意就行了。她想想也是,就一直坚持在那边做。 程风这学期成熟了不少。经过了那么多的事,他似乎变得更坚强了。只是,他对林宛玉还是一往情深。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并不认为是得不到她而觉得她具有吸引力,而是因为他是真心喜欢她的。这种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感情才是最牢靠的。否则,像程风这样同样热爱自由的人,很难有一个女人能真正把他的心留在身边。光从这点来看,林宛玉确实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她懂得怎样拴住男人的心。然而,也正因为这点,程风才更加害怕她会不经意间就像一只燕子一样飞走,然后再也不回头。 这学期程风所在的学院要求大家在五月份前自己找好见习单位,将见习单位的盖章在四月初交给学院里的负责人。程风和好友建华很早就去了一家物流网公司联系,结果暂时被聘为物流网的外聘编辑。其实他们的工作很简单,就是从网上下载一些和物流有关的资料,然后将它们分类发到特定的物流网站就行了。当然,有些地方不懂的还可以问公司里两个年轻的女编辑。结果程风和建华刚开始发的时候格式经常出错,于是就问那两个女编辑当中的任何一个。她们中有一个是实习的大学生。程风有时候发得无聊了就和她们聊天。后来那个实习生问程风有什么爱好,程风就说自己无聊时写写散文或诗歌什么的。她叫他发些写好的东西给她看,程风自然答应了。 结果那个实习生看后很欣赏程风的才学。看完一篇就通过邮箱向程风抒发她的读后感,还时不时给程风提一些她的个人意见。程风很感谢她的热情和重视,每次都认真地给她回信。 后来她还抽空到程风的学校来看程风和建华。他俩陪她聊了一下午。回去后她发短信给程风,叫他有空去她公司玩。另外,她还把程风的那篇《残阳》精心制成了ppt.用了一男一女牵手做背景,取名为《遇见》,然后把这个送给程风。程风觉得有点奇怪,她干嘛要用男女牵手做背景,还取名叫《遇见》呢?不过,他仍然对她说了谢谢。后来她还是不断地给他发邮件,一封比一封长,话语也越来越亲密。程风这才发现有些不对劲,就中止了给她回复邮件。她发邮件过来问程风为什么这么久不回信,是不是很忙?程风只好说是的。其实程风知道,那个女实习生对他有了好感,但他却不想让她如此辛苦。因为他喜欢的是林宛玉,他心里已容不下其他的女人。所以,他必须懂得拒绝。 后来有一天傍晚她又说要来程风学校玩。刚好程风那天傍晚约了林宛玉去吃饭。于是就叫建华代劳,自己则和林宛玉出去了。当然,这些事情林宛玉并不知道。程风也从来没告诉过她,因为他想让她感觉到他身边只有她一个女人。 这是个美丽的春天,程风心情很好,就仿老毛的《沁园春。雪》写了一首《江南游。春》: 南国风光,千里莺歌,万里燕舞。望桃花岛上,桃红似火;西子湖畔,柳绿如蓝;百鸟争鸣,万花斗艳,欲与红尘说风情。待雨日,赏千年古镇,谈笑风生。江南如此秀美,引无数文人抒风骚。叹南唐后主,情迷烟花;北宋东坡,酒醉浮尘;一代文豪,大明伯虎,可怜心痴点秋香。忆往昔,数江南豪杰,更看今朝。 第三十六章 曲折的爱情进程 三月中旬的时候,林宛玉组织文学社成员去杭州北高峰游玩,要求每人写一篇游记。同时托程风也写一篇。因为程风早些日子已经去过那里,所以凭印象又写了一篇,用的是一些半通不通的古文形式。现摘记如下:《北高峰记》 丁亥年二月十五日,风和日丽,春意盎然。吾素喜游览名胜,赏观佳景,故与文学友人十余人相约,前往杭城佳境北高峰,共享阳春秀丽,人世至美。 时值春情勃发,万物复苏之际。吾等沿路拾级而上,但见古道两旁苍树参天,繁花似锦,令人顿觉瑞气祥云笼罩全身,脚下逸逸生风。春阳似感人间繁华,故也穿云破霄,览目以观盛世!沿途不时可见凉亭小榭,为吾等休足养息之用。及至半山腰一开阔平地,但觉:忽如一阵春风来,神清气爽赛神仙! 于一凉亭小憩片刻,继合影留念之后,吾等继续沿路攀足,不觉已入灵峰景区。但见景区内绿荫葱翠,松柏常青。偶见一两只黄蜂游离于古木之间,逍遥于苍天之外,吾倍感人生何其开阔大气也!何必委身屈于区区红尘之内,为烟雨泪,风雪情所困手脚,所缚身心! 及出灵峰景区,终入北高峰境内。沿途风光秀丽,韵味绝佳自不待说。吾等有感于此情此景,有意藏美于心,留芳于世,故一路上合影留念者不绝! 然则“无限风光在险峰”。待至北高峰顶,吾等倍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之凌云壮志。凭栏观望,但见山峦苍茫,屋宇轩昂!漫天瑞气令吾等深感乾坤气宏,生灵缥缈! 峰顶藏一庙,名为财神庙,烧香拜佛者络绎不绝。故庙内外香烟袅袅,令人有如置身于神仙圣境,染吉光瑞气于心胸之内。庙外有一大钟,敲钟者亦神采飞扬。此钟之声响彻北高峰,余音久飘不散,可谓盛世神钟! 吾等小憩于一茶楼,手捧烟香茶绿,目览祥云仙气,心醉北高峰顶。此乃人生何等美事,非气定神闲者所能享受也! 无奈美景易逝,时不待人,吾等于倍享人间胜景之后,沿一近道下山。呜呼,心醉此地,留恋不绝!有道是:风尘往事俱忘却,心底无私天地宽。 写好后程风把此文交给了林宛玉,林宛玉夸奖此文写得气势磅礴,乃是好文。只有程风知道自己是在古人面前班门弄斧。不过难得林宛玉如此夸奖,程风听了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李雨娜终于拿到奖学金了。那天,她打电话给程风说自己拿到奖学金了要请他吃饭。除了程风,另外还有林宛玉,金明媚等人。 他们去了一家名叫“浪漫满屋”的餐馆。这个餐馆蛮大的,分为一楼和二楼。程风他们自然是去体会那“高处不胜寒”的二楼了。他们挑了一个最靠里的包间,气氛还算不错。他们大概点了十样菜,主菜照样是酸菜鱼。在杭州有很多酸菜鱼馆,酸菜鱼也算是杭城的一大特色菜了,只是该菜很辣,不会吃辣的人一般是享受不到该菜的美味绝伦的。当然,这样菜冬天吃最好,可以驱寒。那天他们叫了4瓶啤酒和一大瓶可乐。除了李雨娜和她的另外一个姐妹,其他人都喝啤酒。林宛玉不是很会喝酒,却也硬撑着要喝啤酒,结果没喝几口就满脸通红。不过程风倒发现她脸红的时候看起来有种别样的美,就像那映日的荷花,看来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啊!除了程风,这些人中明媚最会喝酒,她三杯下去竟然面不改色,这在女人中算是不错了的。至于雨娜和她另一个姐妹,则是用可乐代替了。席间,明媚给程风他们夹菜,她总是最懂礼貌。而程风以前没这个习惯,却也被她带出这个习惯了。 他也学着她给每人夹了一样菜,却故意不给林宛玉夹,他说:“宛玉她自己会夹的,就用不着我动手了。”说完,还笑着看着她。 林宛玉感觉他说话很恶心,就狠很地白了他一眼。然后也给每个人夹了一样菜,就是不给程风夹,她回敬道:“你们大家好好吃,至于那个人吗,他反正饿不死的,姑奶奶就不动手了,请自行享用。” 她们几个看着他俩的滑稽样,不觉相视而笑。 明媚笑着说:“你们两个也真是的,饭桌上还要斗嘴。” 林宛玉撅着嘴说:“谁叫他故意要气我的,我又没招他惹他。” 程风笑笑说:“呵呵,开个玩笑还不行吗?” 林宛玉很坚决地说:“不行,要开你别找我开,这么多人在,你干嘛非和我过不去啊?” 雨娜劝道:“好了好了,你们两个不要吵了,再吵菜都凉了。”他们两个这才不吭声了。 吃完饭后,林宛玉就一个人飞快地走在前面。程风却还在和明媚她们聊天。直到明媚提醒:“程风,宛玉都走远了,你还不快去追。” 程风这才知道她还在生他的气,就飞一般地追了上去。 追上她的时候,程风下意识地拉住她的手。她却一把甩开了,她淡淡地说:“我还有些事要处理,你回去陪明媚她们吧!” 程风只好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喊:“路上小心点!” 她依然走得头也不回。 程风回到明媚她们旁边的时候,明媚问他:“宛玉生气了?” 程风无奈地说:“不知道,她说她还有事情要做。” 明媚笑笑说:“你傻的啊,那只是借口,以后你应该对她温柔点。” 程风默默地点点头,他感觉和她们在一起自己倒成了小孩子了。 程风送她们回去后就自行回了寝室。 结果那天访华也拿了奖学金,他在“煲来香”预定了一桌菜,却找不到程风的人。一打电话,才知道程风又和林宛玉她们在一起。 等程风回到寝室的时候,五个人正坐在寝室里等他。他们调侃程风:“大哥啊,有了女人连兄弟也不认了啊?你知道我们等你等了多长时间啊?” 程风不好意思地笑笑说:“对不起兄弟们,大哥在这里给你们赔罪了!” 访华笑着说:“赔罪就免了,呆会我们要好好罚你几杯!” 程风听了大吃一惊:“不会吧,还要吃啊,刚有人请我吃过了啊?” 小花说:“那我们不管,如果你不去我们以后就不叫你大哥了。” 程风只好笑着说:“那好吧,我就舍命陪君子了。” 结果那晚程风喝了很多酒,虽然没醉,却差点撑死。 哎,看来真的是唯女人与小弟难对付也! 第三十七章 逝水流年 四月中旬的时候,程风班里组织大家去浙西大峡谷春游。大家带足了东西,分乘两辆中巴车经过了近三个小时的颠簸,才到达了下榻的旅馆——农家乐。 中午时分,大家在旅馆里吃了顿农家小菜,就乘车去了第一个景点——柘林瀑。 大家沿着一条小道拾级而上,约走三分钟,即可见一块大岩石上赫然写着“帘如练为”四个大字。旁边则刻有“柘林瀑”三个红色小字。在小字的旁边,有一道白色的水帘从一块约五米高的岩石上飞泻而下,下面是一口浅潭,水清见底。不用说,该景点就是柘林瀑了。大家见此处风景颇佳,便在旁边合影留念。 在柘林瀑赏玩片刻后,大家继续沿栏攀足。果真是高处风景更佳啊,大家刚入一空旷地,便见眼前一亮,不远处有块岩石上刻着龙飞凤舞的两个大字——龍门。在字的旁边,也有一道山帘垂直而下,下面有一口更浅更宽的潭。此处与柘林瀑最大的不同是,那块岩石是台阶状的,龙门瀑布看起来是一道接一道流下来的,感觉很静谧,不像柘林瀑那般有气势。令人感兴趣的是,那口浅潭里竟然还有小虾,程风不禁想起了一句形容怀才不遇的话:蛟龙未遇,暂来浅水伴鱼虾。不知此处是否也是“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同样的,在此处合影留念者更是络绎不绝。程风寝室里的兄弟们在此处照了很多相,还留了一张“全家福”。 大家在龍门呆了近半个小时,然后又乘车去了大峡谷的第二个景点——老碓溪。 老碓溪里最惊险刺激的莫过于过那座会摇晃的木质悬桥了。很多人为了吓女生,故意在桥中间不断地用力往左右摇摆,结果那座木桥就像钟摆一样左右摇晃起来,人在上面根本就站不住脚。很多女生在桥中间吓得双手扶在桥栏上哇哇大叫,一动也不敢动。有几个女生吓得直接就趴在了桥上。那情形就仿佛是地球末日来临了一样,实在好笑。 过了悬桥后,大家就看到了老碓溪。老碓溪其实就是两座山之间的一个大溪谷。中间是无数块的溪石,石头上面有一条浅浅的溪水。大家都把鞋袜脱了,就是为了体验那来自大自然的无比清凉。过了那条狭长的溪谷后,大家就看到了一个很大的湖。湖水很绿,有游船在上面划行。大家在那里拍了很多照片后继续往前走,没想到又来到了另一座木质悬桥旁。和第一次一样,大家又在上面好好地过了一把瘾。 那天下午最有意思的是看辅导员和郭靖被拉去“拜堂成亲”。这大概是那里的结婚风俗吧!两人被穿着新娘服的一群年轻姑娘拉到台上去,和她们跳舞,与她们喝交杯酒,然后“拜天地”,最后送入“洞房”。在短短的十分钟时间里,两人各损失了三十块钱,只换来了一个纪念香囊,直把在旁边欣赏的同学笑疼了肚子。大家在那里玩了一会荡秋千和爬绳梯后,就一路欢唱着坐车回去了。 晚上的节目更精彩。大家把早就买好的各种肉串,香蕉,贡丸,玉米,年糕,豆腐,还有各种酱,花生油等全部拿出来,均分成四大份。人员分成四组,每组大约八九个人,各拥有一个烧烤用的烤架。大家分好东西后就开始添煤烧烤了。各组都具有良好的分工合作精神。 程风这组每人都分好了任务。程风负责添油加火,就是给要烤的东西涂上花生油,给烤架煽风添火。然后叫其他人去烤肉串和香蕉等食物。刚开始时大家大多都不会烤,东西不是烤焦了就是没烤熟,很少有刚到火候的。程风后来看看他们烤得有滋有味的,觉得自己负责添油加火亏了,也加入了烧烤食物的行列。其实他也不会烤,就是看别人烤手痒痒,也想试试新疆人烤羊肉串的滋味。结果他烤什么什么就是焦的,到后来焦的他自己全吃了,剩下没焦却不知道有没有熟的就给旁边添油加火的女生吃。有些人脸和鼻子都被煤烟给熏黑了,模样既滑稽又好笑。当然,也有一组烧得很好的,有些嘴谗的,就偷偷跑过去,趁他们不注意把烧好的肉串给抢过去放进了嘴里,结果被一帮人追着跑。辅导员则忙着给大家拍照,到各组去尝烧好的肉串,大家有时候为了耍他,就把没烧好的肉串给他吃,结果他放进嘴里时直喊:哇,这肉串还是生的。然后就有人把肉串给拿回去说:老师,我们再给你烤一下,等会熟了再给你。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到后来,大家想吃什么就自己动手烤什么。直烤到太阳下山,夜幕降临为止。当天上零零落落地出现几颗星辰的时候,大家都烤累了,也差不多都吃饱了。于是,篝火晚会开始了。辅导员要求每个人都上去表演节目,一个一个轮过去。结果有人唱歌,有人出谜语,有人抱着女生围着篝火走三圈,有人表演杂技——跳篝火…… 轮到程风时,他上去将自己最拿手的《寂寞沙洲冷》唱得像牛叫一样,真是笑死人了。 最后,在大家持续不断的笑声中,迷人的篝火慢慢地熄灭了,篝火晚会结束。 回到旅馆后,程风就拿出了一块刻着兔子的鹅卵石细细地看。这块石头是他在老碓溪里向一个卖雕饰品的妇女买的,是用来送给林宛玉的。结果正在这个时候,他的一个小学女同学发短信过来说她一直都很喜欢他,但不知道他对她是否还有感觉,所以很苦恼。程风刚收到短信的时候真的吓了一跳,他没想到她竟然会这么大胆直接。他不知道怎么回答她,一方面他虽然和她很熟,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他对她一直都没产生过什么感觉,所以不可能说自己喜欢她。另一方面,他深知暗恋一个人的痛苦,所以又不想伤害她。正在他左右为难的时候,他想到了林宛玉,因为他想听听她的意见。结果林宛玉说这种事情她没权利管,怎样决定是他的事情。程风最后只好用了“缓兵之计”。他给她回短信说自己现在还年轻,还没有能力对她负责,所以暂时还不想谈感情的事。如果以后真的有缘,自会相恋,现在一切要顺其自然,希望她能明白。结果她回短信说,她明白了,她会勇敢地让自己走出这个阴影的。只是,她希望程风在最后能给她一个爱的机会。程风无语,因为他不能确定以后的事情。 那晚,程风无眠…… 第二天一早,大家去了最后一个景点——宝剑峰。 在那里,程风看到了梅花鹿以及许多如剑穿云霄般的山峰。同时,他还有幸目睹了高空走钢丝等惊心动魄的杂技。最有意思的是,他还看到了浙西大峡谷的一大景观——漂流。只见小小竹筏顺流而下,激起千层波浪!人声沸腾,有种“洞庭波涌楚江开”之恢弘气势! 只因时至中午,气候变暖。大家人心涣散,游兴不高,最后只好打道回府。 不过,浙西大峡谷还是给大家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为这是他们大学里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春游。以后,大家就再也没有一起游玩的机会了。 美好的时光总让人留恋,即便,它成为了一种记忆。 真正的友情,它不仅不会被掩埋在岁月的尘土中,反而会随着时光的流逝变得更加弥足珍贵。醉酒当歌,人生几何? 既然有缘相聚,就让我们更加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刻吧! 我们都不要悲凉地逃离,我们上辈子积下的缘份…… 第三十八章 宁波之行 程风回来的那天晚上,将那块刻着兔子的石头交给了林宛玉。 林宛玉不解地问:“干嘛每次都送我带有兔子的礼物啊?” 程风笑着说:“你不是属兔的吗?当然送你的吉祥物喽。” 林宛玉忍不住笑道:“怎么像孔夫子一样,你还不如送我吃的东西呢?” 程风有些愧疚地说:“本来是想送你山核桃干的,但后来走得急,忘了买了。” 林宛玉看他那狼狈的模样,笑说:“呵呵,和你开玩笑呢,看你紧张的。” 程风又轻轻地问:“你喜不喜欢这个东西?” 林宛玉笑着说:“一块石头有啥好喜欢的啊!” 程风失望地说:“原来你不喜欢,那我以后不买这些东西了。” 林宛玉看着他诚恳的表情,忽然觉得他其实真的很可爱。她的心忽然被莫名地感动着,然后不自觉地把头靠在程风的肩膀上,动情地说:“我怎么会不喜欢呢,只是,以后别再为我花钱了,我不值得你这样。” 听了她的话,程风感到自己的心很疼。他伤感地说:“干嘛说这样的话,你知道我喜欢你的,我为你做什么都值得,以后别再说这样的话了,不然我要生气了。” 林宛玉偎依在程风身边温柔地说:“你干嘛对我这么好,你知道吗,我怕我会辜负你。” 程风感觉自己的心已被一股似水柔情包围着,温暖着。他自言自语地说:“不怕,只要你快乐就好,你知道吗,我多希望时间能永远停留在这一刻。” 林宛玉幸福地微笑着,然后两人就那样静静地靠在一起,聆听彼此的心声。 只是程风真的很害怕,突然有一天这样的时刻会永远消失。 快到五月的时候,程风的一首诗歌《老屋》又登上了校报。这些他自己都不知道,是林宛玉告诉他的。程风很喜欢自己的这首诗,因为它写出了一种历史的厚重感和岁月的沧桑感。这首诗是这样写的: 我沧桑的记忆/遗落在爬满紫藤的墙壁/游走青苔蔓延的古道/轻抚寂寞梧桐的脸庞/我在失落里徘徊/岁月的烟雾弥漫/苍老和苦难/爬满老屋的心坎 荒草和乱石/夕阳下的凄凉/我的记忆填满忧伤/乌鸦在古树上悲啼/黄昏的细雨/点点滴滴/淋湿我的心情/恍如梦境 昨日的星辰/遥远的过去/迷失在时光的荒芜里/沉浮不定/沉默的老屋/想起多年前夜半的钟声/老泪纵横 五一的时候,程风像上学期元旦一样在夏新公司当了几天手机促销员。然后在五一长假结束的时候推掉了物流网那边的工作,风风尘尘地去了宁波老官所在的紧固件公司见习。 老官在程风这学期刚开学的时候,去了他姨父在宁波开的一家紧固件公司上班。 他是乘火车去的,他从未一个人乘过火车。当他踏上火车的一刹那,他突然是那么地想念林宛玉,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难道她的根已经扎进了他心里,轻轻地牵动都会是锥心地疼吗? 坐在他对面的是一个很漂亮的年轻女孩,或许是女人。她的眼睛一直望着窗外。偶尔和程风对视一眼,又马上将头转向窗外,脸上却挂着笑意。不知为什么,程风总喜欢将对面的她想像成林宛玉,他一直想像着林宛玉坐在他对面的情景。 后来程风靠在座位上睡着了。迷迷糊糊中他感觉她的脚靠在了他的脚上。但他很困,睁不开眼。等他终于被火车上的促销人员吵醒的时候,他睁开的第一眼就发现对面的女人正温柔地看着他笑。他忙低下头,却发现她的脚真的靠在了他的脚上,那样肆意和张扬。 说实话,程风害怕这样的女人。他把自己的脚最大限度的往里移了移,然后将头转向了窗外,一直到火车到站。 到了南站后,程风又根据老官的指示,坐了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又徒步走了二十分钟才到达了老官所在的公司。 程风刚要进公司大门的时候就被门口的保安给拦住了。他要求程风出示证件或介绍人。程风只好打电话给老官,叫他出来解围。 当老官风风火火地走出来时,程风发现他的头发还是像以前一样长。 他笑着对程风说:“呵,你小子终于来了,我还以为你又找不着北了呢!” 程风也笑着说:“老官啊,你是没钱理发呢还是想做女人啊,头发留那么长。” 老官被说到软肋了,连忙说:“去去去,哪凉快呆哪去。” 然后老官对保安说:“这是我弟,他来这里见习的。” 那保安连忙笑着说:“哦,原来是你弟弟啊,那快进去吧。” 程风笑着说:“行啊老官,不愧是老板的亲侄子啊,面子这么大。” 老官得意地笑笑,却不说话。程风知道他又开始故作深沉了。 老官带着程风去了总经理助理的办公室,那是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程风误把他当成了老官的姨父。 老官说:“刘助,这是我堂弟,来这见习的。” 程风这才知道他不是老官的姨父。 那个刘助上下打量了程风几眼,然后笑着问他:“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程风冷静地回答:“我是学物流管理的,来这里见习半个月。” 他想了一会儿,然后说:“这样吧,既然你是来见习的,就去我们的检验部吧!” 程风问:“检验部主要是干嘛的啊?” 他用手指指老官说:“你哥会教你的,至于工资吗,每天象征性地给你三十来块好了。” 程风点点头说:“好吧,谢谢刘助。” 他笑着说:“不客气。” 然后程风去照相馆里拍了几张二寸照,弄了张临时工作证,就跟着老官去检验那种很大的螺丝去了。 其实检验螺丝是件很简单的事,但是却很累。因为那些大的螺丝有些有好几十斤重,根本拿不动,只好放在地上,然后拿那种专门检验螺丝合格与否的“规”去通。这种“规”有两头,一头叫通规,一头叫止规,一般的,如果通规通得过去,止规通不过去,那螺丝就是合格的。当然,细节还是要注意的,因为有些螺丝表面有刮痕的或生锈的等都是不合格的。 程风每天几乎就和这些东西打交道,手上,衣服上全是油,洗也洗不干净。若不是回学校没事做,又没钱拿,程风才不想呆在那种地方呢! 有天晚上,李雨娜和林宛玉在一起逛操场。两人聊着聊着就聊到了程风。林宛玉叫李雨娜打电话给程风,说两人很想念他。程风接到李雨娜电话的时候刚洗完澡躺在床上。 李雨娜问:“喂,在干嘛呢?” 程风笑着说:“洗完澡躺床上呢?你呢,在干嘛啊?” 李雨娜也笑着说:“我和宛玉无聊,正在操场上逛呢!刚聊到你,就想到给你打电话了。” 程风调侃道:“不会吧,这么有雅兴啊?” 李雨娜的回答牛头不对马嘴:“大哥,你什么时候回来啊,我们很想你诶。” 这话从李雨娜的嘴里说出来,实在是少见。 程风笑道:“不会吧,我才离开没几天就想我了啊?” 李雨娜用有些撒娇的语气说:“是的喏,所以你快回来吧!” 程风被她弄得头晕目眩,被人牵挂的感觉真得很好。 当程风再次说话的时候,和他对话的已经变成了林宛玉。 她笑着说:“怎么样,被两个女人同时想念的滋味很好吧?” 程风只是笑笑,并不回答她的话。他只是说:“等我回来请你们吃饭吧!” 她有些惊讶地问:“怎么,你见习还有工资啊?” 他笑着说:“是啊,我哥姨父的公司,怎么说也得给我些见面礼吧?何况检验螺丝合格不合格的工作并不轻松诶。”她有些牵挂地问:“哦,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啊?我们真的很想你诶!” 她也用了我们两个字,程风想了想说:“大概还要一个星期吧!” 她有些失落地说:“哦,那你自己在那边注意身体啊?” 程风觉得她怎么和以前那个说话干净利落的林宛玉有些不一样了。 他故意笑道:“奇怪,怎么觉得晚上的你变温柔了啊?” 她骂他:“去你的,给你翅膀你就飞上天了,不和你说了。”说完,挂了电话。 瞧,这就是林宛玉,她和程风打电话时随时都可以不用任何理由就挂断电话。程风真怀疑她前世是个山贼大王的女儿,在前一分钟哭哭涕涕在下一分种就可以嘻嘻哈哈。 其实,程风爱上的是一个在爱情的天空里折断了翅膀的天使。 第三十九章 执着的爱恋 程风在那里做了十天后,就想要回去了。一方面,他真的不想再整天和油打交道了,他已经被油毁掉了一件衣服。另一方面,他实在是很想念林宛玉。 不过在那边短短的十天里,他认识了很多人。他曾经将自己写的中篇小说《凤凰传说》给检验部的人看,他们惊叹这是部很难得的草根文学作品,问他为什么不把它投到出版社去。程风听后笑笑说,本人不才,水平不够,投了也是白投,何况现在很多出版社也以经济利益为重,想出书恐怕还得自己掏腰包呢?当然,名人作品除外。 于是他们叫程风文学青年。有个和程风同样年纪的男孩还把程风的《凤凰传说》放到他的博客里收藏,每天存放一章。结果每个到过他博客的人都夸他的《凤凰传说》写得好,鼓励他继续好好写下去。 程风要回去的那天,特地跑到小港的女装店给林宛玉买了一件夏天穿的短衫。结果回去的时候发现衣服好像太小了,又跑回去换,可惜那衣服已没有大一点的尺寸了。程风只好重新买过,他花了100元钱买了一件有些透明的白色纱衣,那女老板还送了他一条黑色腰带。 程风没给女孩子买过衣服,林宛玉是他的第一个。只是程风不知道林宛玉不喜欢这样的衣服。否则,他宁愿跑断腿也要买到她喜欢的衣服。 在林宛玉身上,他失去了太多的第一次。除了还保留着男孩本色外。 程风走的那天,老官还要在公司上班,所以就没送他。公司里的很多人都对他依依不舍。叫他以后有空一定要回来玩。程风嘴里自然是答应着,但心里也没底。 临走的时候,公司慷慨地给了他四百元钱。程风就这样怀揣着四百元钱,风风火火地坐火车赶回了杭州。 回到寝室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程风整理了一下东西后就叫静露帮他把饭给打包回来。自己则玩了会电脑。 晚上,程风打电话给林宛玉的时候,她正忙着张贴海报。程风只好说,那你先忙吧!她忽然问程风,怎么这个时候忽然给我打电话,平时不都是很晚的吗?程风心想:女人就是女人,心思果然慎密。他抑制不住兴奋的表情说,宛玉,我回来了!她惊了一下说,你怎么回来了?程风忍不住说,因为我很想你。她笑着说,那你等我一会,我很快就好了。程风说,好的,我等你。 林宛玉再次打电话回来时隔了不到五分钟。 她气喘吁吁地问:“你在哪?我忙完了!” 程风很意外地说:“不会吧,怎么这么快?” 她笑着说:“因为你回来了嘛,我想见你。” 程风高兴地说:“我也很想见你,还有,我有东西要送给你。” 她笑着问:“呵呵,什么东西啊,这么神秘。” 程风有些激动地说:“等会见面后你就知道了。” 他俩在程风寝室外面一个专门给人休息的地方见面,那里有很多石凳。 他俩挑了其中一条坐下。 林宛玉问程风手上提的袋子:“这里面该不会就是你要送我的东西吧?” 程风笑着说:“没错,就是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说完,他拿出了那件纱衣。 没想到林宛玉一眼就看出了那件衣服是透明的,她惊讶地说:“哇,不会吧,这衣服是透明的,你叫我怎么穿出去啊?” 程风有些失望地说:“早知道给你买那件灰色的了,那件是不透明的,可我又怕你不喜欢灰色的。想来想去,还是给你买了这件白色的。” 她有些责怪地说:“真是的,叫你别给我买衣服的嘛,你又不会买女人的衣服。” 程风心里有些难过,他本想给她一个惊喜的,没想到自己连惊喜都不会创造。 她看他有些不高兴,就安慰他说:“谢谢你的礼物哦,不过以后别为我乱花钱了。这件衣服我回寝室穿穿看,看看能不能穿得出去。” 程风知道她是在安慰他。他绝望地说:“算了,这衣服能穿就穿,不能穿就送人吧!” 林宛玉知道他是想让她开心的,却因为自己不喜欢他送的衣服而让他不快乐,她心里有些过意不去。 她温柔地将头靠在程风的肩上,在他耳边轻轻地问:“怎么了,不高兴了?” 程风顺势将她揽入怀中,动情地说:“你知道我在宁波的时候有多想你吗?离开你才十天,我就好像体会到了生离死别的痛苦。我——” 她很快用手堵住了他的嘴,不让他继续说下去。 她在他脸上轻轻地吻了一下,然后在他耳边悄悄地说:“别说了,我都知道。” 他不再说什么了,就那样静静地抱着她。 然后等寝室快关门的时候,他送她回了寝室。 回寝室后,寝室里的兄弟问程风在宁波见习怎么样。 程风笑着说自己每天和油打交道,还能怎么样。 程风问静露和小花在xx书店见习怎样,他说那里的工作人员把他们当奴隶一样使唤,他们干了两天就集体罢工了。 程风又问人杰和涵凯,他们的境遇也差不多,那个公司原先的老板换了,他们只敲了一个章就回来了。 只有访华还在一家邮递公司帮忙拣拣货,工作还算轻松。 程风回来时离见习结束还有一个星期。 在这个星期里,他要帮林宛玉负责的参加诗歌朗诵的人员进行临时培训和挑选,还要和李雨娜一起参加林宛玉负责举办的“穿越时空,以文会友”的古诗词知识竞答比赛,任务可谓重矣。 林宛玉为了减轻程风的负担,在网上给他下载了两张有关朗诵技巧的资料。在程风给那些人培训的前一天晚上将资料交给了程风。程风粗略地记了一下重点,就开始在脑海里想像着明天培训他们的情景。 第二天下午,程风终于要开始培训他们了。 当很多人开始聚集在教室里等待培训的时候,程风发现来接受培训的大都是女生。 林宛玉上台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本次活动的负责人和活动规则。然后就让程风上台给她们培训了。程风先简单介绍了一下朗诵的概念。然后按照朗诵要注意的语调,手势,停顿等方面进行了精彩的论述,虽然中间有些紧张,但总体来说还是比较成功的。最后,程风还给她们现场朗诵了毛泽东的《沁园春。长沙》,赢得了她们热烈的掌声。给她们临时培训完以后,程风又开始和林宛玉一起对她们进行挑选。挑选的过程是:林宛玉给她们每人发一张事先准备的朗诵用的纸片,各纸片上都写着不同的诗句。然后让她们照着手上的诗句上台朗诵。算上程风,评委总共有三个,只要有两个或以上的评委觉得朗诵者能通过的,那她就算顺利通过了。挑选过程还是比较民主的。 等程风忙完挑选工作后,林宛玉让他先回去,说她还有其他事要忙。望着林宛玉那忙里忙外的身影,程风真得很心疼她。她身体向来不是很好,经常犯胃病,却对工作如此热心负责,他真怕她累倒。但他却无法帮助她,因为有些事情只有她自己才能处理。 如果可以,程风希望自己可以永远留在她身边照顾她,至死不渝。 如果可以,程风希望她能永远远离伤痛,哪怕所有伤痛让他承受。 因为程风,真的真的很爱她,她是他的初恋,却是他一生的真爱。 第四十章 迷失方向的爱情 过两天就要和李雨娜一起参加古诗词竞赛了。 程风虽然对古诗词方面比较精通,但有很多也已忘却,所以忙着温故知新。 李雨娜则老打电话过来说一切都靠程风了,程风嘴上答应着,其实心里也没底。 金明媚也说,如果她有时间的话会来给程风他们捧场的。 程风知道,自己已经无路可退了。 不知为什么,他想到了草原,自己儿时一直向往的地方。他希望自己能在那里无忧无虑地策马奔腾。那么,他也用不着在南方细雨绵绵的天空下变得如此多愁善感,触景伤情了。 他很久以前就写过《天堂》这首诗,那里有着他儿时遥远的梦想。《天堂》: 我向往大漠的雄浑/赞美骆驼的苦难/我羡慕尘封了千年的记忆/寂寞了刀光剑影/我要到那没有硝烟的地方/找寻我的天堂 饮一口雪水/便背上行囊/里头只装个缤纷的梦想/跋涉过高山/又穿越过原野/感叹草原的雄壮/陶醉于马蹄的欢畅/留恋赶马的姑娘/饱含春天的芬芳 可漂泊的心灵/没有驿站/草原并非我的天堂/我的天堂在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 只是,他还没有找寻到天堂,就先被天堂所遗弃了。 比赛的那天晚上终于来临了。程风叫上了郭靖,因为他在这方面也还不错。何况,每组都可以叫上自己的亲友团,程风可不想浪费此等资源。 当两个漂亮的女主持人宣布比赛开始的时候,程风做为b组的诗海冲浪队就做好了迎战的准备。 第一轮是问答题。每组有三小题,每题十分,共十一组,程风是第二组。第一组答对了两个题目,得了20分。轮到程风时,她们问的上句古诗是:正是江南好风景。程风接下句:落花时节又逢君。第一题,答对了。第二题出的是: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问这首诗的作者,程风毫不犹豫地回答:王安石。答案自然是对的。第三题是非题更简单:《春晓》的作者是不是孟浩然?程风却疑惑了,因为他记不清是王之焕还是孟浩然了,这可是小学读的诗啊,年代太久远了。结果李雨娜在旁边轻轻地说,好像不是的。程风知道自己不能再犹豫了,就说不是。结果那个女主持又问了一句,你确定吗?程风以为她故意扰乱他的思绪,就坚定地说,是的,我确定。结果,她笑着宣布,对不起,你答错了,正确答案是孟浩然。结果程风的诗海冲浪队也只得了20分。 第一轮下来,有两组得了30分,其余都是20分或10分,程风他们并没有占优势。 第二轮是让每组即兴谈谈对自己最喜爱的一部电视剧的看法。可以不分顺序。程风以前写过对红楼梦的粗略看法,现在刚好用上。于是就第一个主动站起来说:看罢红楼,心难平,意难消。春风抚杨,俏燕舞花,叹红楼多少闺阁玉女,纵有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之貌,无奈命途多舛,情数已定,只落得个“花谢花开花满天,红消香瘦无人怜”之悲惨结局…… 结果当程风声情并茂地说完时,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大家都惊叹此人文采不凡,出口成章。殊不知用古文说话不过是程风的长项而已,何况他对自己写过的东西比较熟。 然后是其他组各抒己见。 第三轮是“赋诗成曲”。即用唱歌的形式把一首诗或一首词给唱出来。 这次程风唱的是李清照的《一剪没》:红藕相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这首词程风高中的时候学过,所以唱得还过得去。其他人有的唱苏轼的《水调歌头》,有的唱《梁祝》,有的唱《满江红》,甚至有人用王菲唱的《水调歌头》的曲调唱《江雪》,用《外婆的澎湖湾》的曲调唱《黄鹤楼》。简直让人笑掉大牙。 第四轮是“扩诗成句”,就是看着一句诗,把它扩展成一段话。当然,该诗句的所有字必须包括在句子里面。谁扩得情景交融,谁就能得高分。程风把这个机会给了李雨娜,因为前面都是程风一个人在和他们比赛,他觉得应该让李雨娜也享受一下比赛的紧张和快乐。他们抽到的诗句是“日高花影重”。李雨娜说,夏天,一轮烈日高高地挂在天空中,炽热的阳光照着西湖里的荷花,只见朵朵荷花婀娜的身影重重叠在一起,像极了一个个娇羞的水乡姑娘。其实,李雨娜说得还不错。 可四轮下来,程风这组的分数还只排在第三。只能靠最后一轮的抢答题进行垂死挣扎了。 抢答题开始的时候,程风并没有占到便宜,虽然他每次的答案都是对的,但他反应不够快,全被别人抢走了。眼看题目越来越少了,程风实在是紧张。这时,李雨娜说让程风写答案,她来抢答,结果这样的配合真是珠联璧合。她们在总共十多道的题目里陆续抢到了三道,而且每次都答对了,为夺取冠军宝座铺平了道路。 林宛玉看着他们答题的紧张样,在一旁的角落里偷偷地笑。 最后,分数统计出来时,众望所归,诗海冲浪队夺得了冠军。 程风和李雨娜无限风光地接受了评委的颁奖,还赢得了唐诗宋词两本精装本的书。这是林宛玉亲自精心挑选的,程风终于将它收入囊中。 李雨娜说:“我们把书送给宛玉吧,反正拿着也没用。” 程风听了想也没想就说:“好吧,我们把两本都给她吧。” 程风兴高采烈地将书递给林宛玉说:“宛玉,这两本书送给你吧!” 没想到林宛玉生气地说:“你干嘛啊,我不要,自己拿着!” 程风还是执迷不悟地说:“你拿着吧,反正这书对我们也没用。” 林宛玉更生气了:“我说过我不要,你们自己拿着。” 程风忘了,这两本书是林宛玉精心为冠军挑选的,这是她的心意。程风却当着大家的面要把她的心意还给她,她不生气才怪呢? 那晚,程风真的伤了她的心,尽管他是无意的。在程风离开后,有人问她为什么对程风发火的时候,她委屈地直想哭。 程风打电话向她道歉。 他说:“宛玉,对不起,我知道错了,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你原谅我好吗?” 她难过地说:“你以为一句对不起就什么事情都没了吗?你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把书还给我是什么意思,别人看了又会怎么想呢?” 程风知道自己理亏,他真心地向她道歉:“宛玉,我知道是我不对,可事情已经发生了,我只能向你道歉,我真的希望你能原谅我。” 可能她真的是太伤心了,她说话时都带着哭腔:“陆程风,我真的没想到你竟然和我最好的姐妹一起这样子伤害我,你知道吗,我真的好难过啊!最近做了那么多事,我本来就很累了,你还要这样子折磨我!” 程风受不了她这个样子,他宁愿她骂他打他也不想让她这样难过,说这样的话。 他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了:“林宛玉,我已经说过了,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如果你真的不能原谅我,那我还是离开吧!” 她已经厌倦了他反反复复说要离开,却始终没有离开的样子。 她又哭又笑地说:“哈哈,陆程风,每次吵架的时候你说要离开,伤害我的时候你又说要离开,你离开啊,怎么到现在还没离开?” 程风被她弄得几乎失去了理智:“好啊,离开就离开!和你在一起我有多少时间是快乐的啊!你口口声声说我伤害你,可你呢,难道就没伤害过我吗?你什么时候考虑过我的感受?我晚上也只不过是好心办了坏事而已,你以为让你难过我很高兴吗?为什么你就不能站在我的角度为我想想呢!” 他越说越激动,极度的悲伤和愤怒让他几乎站不住脚。 林宛玉此刻倒冷静了:“好了,什么都不要说了,既然你已选择离开,那就这样吧!”说完她果断地挂了电话。 程风真想大声对她说自己根本舍不得离开她。只是,他知道自己伤害她太多太深。和他在一起,林宛玉的伤心要远远多于快乐。尽管他想努力改变这种局面,可结果还是一样。既然如此,他纵有万千不舍,也要忍痛离开她。因为他无法给她快乐,因为他是真心爱她的。 可是林宛玉,她真的懂吗?她一直认为他说要离开就是在伤害她。可是,她知道程风心里有多苦多痛多矛盾吗? 在爱情的道路上,如果两人不能相互理解,那么,他们都会迷失方向。 只是程风和林宛玉,即使没有了爱情,也依然回不去了。 第四十一章 他们其实是两颗轨道不同的行星 和林宛玉吵架后,程风心情一直很低落。他就像是被人抽走了灵魂,整天面对着墙壁发呆。他不知道自己应该何去何从。一直以来,他都生活在一种矛盾的状态下。他爱林宛玉,他想让她快乐,也让自己快乐。可是,却一直在莫名其妙地伤害她,也伤害自己。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怎样做才能不伤害她,是对她和其他男生在一起装作视而不见?还是任由她的性子对她的事情不闻不问?如果这样子林宛玉会快乐的话,那么,程风只好勇敢地选择离开了。因为,他根本做不到这些。如果他能做到,那么只能说明他对她已经没有感觉了。 程风一直渴望林宛玉能给他打个电话,哪怕发一条短信也好。很久以来,林宛玉在和他吵架后都会首先打电话或发短信给他。她发短信的时候总是说自己胃疼或者在哪里摔了一跤。程风明知道她有时候只是一个借口,却总是回短信叫她自己要注意身体或者故意埋怨她怎么连走路都这么不小心。一来二去,两人又在短信里卿卿我我了,结果自然是重归于好。 可是这一次,已经三天了。整整三天,林宛玉都不再和他有任何的联系。这三天对于程风来说,简直像是漫长的三年。每一天他都在期望中等待,却在失望中失眠。可是就连失眠的时候,他还是把手机放在床头,守候着他不变的爱。 林宛玉终于在第四天的傍晚打电话给程风了。可是,电话打通了,她却不说话。程风知道,她是想让他先说话。 可程风一出口的话却是:“有什么事吗?” 林宛玉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但还是强忍着说:“怎么,没事就不能给你打电话了是吧?” 程风冷笑了一下说:“呵呵,你不是已经选择离开了吗,又何必再回来?” 林宛玉真的有些生气了,她不明白自己这样委曲求全竟会遭到他如此的冷遇。 她悲伤地说:“陆程风,每次都是你说要离开的,为什么总是把责任推给我?你告诉我,哪一次吵架后不是我主动打电话给你的啊,你什么时候才能低下你高傲的头颅啊?”她用了高傲的头颅这样的说法,这让程风感到很不自在。 程风轻蔑地说:“呵呵,高傲的头颅?原来在你眼中我一直是这样的人。既然如此,我们之间还有什么可说的,你又何必委屈了自己那颗高贵的心灵呢?” 她感到他的每一句话都是那么地锋芒毕露,像一把把利剑刺入她的心脏,痛,却无法呐喊。其实她不明白,和女人一样,男人说离开也是为了被挽留。 她绝望地说:“看来我不该给你打电话,算我打扰你好了,再见!” 程风却在这个时候挽留她:“等一下,对不起,我不该这样和你说话。” 林宛玉真想哭,他总是这样,习惯了先伤害她,再去哄她。 她说:“你想说什么就说吧!” 程风终于肯说心里话了,他说:“宛玉,上次的事情是我不对。不过,我真的希望你能再原谅我一次,哪怕是最后一次。如果还有下次,不用你说,我自动离开,好吗?” 女人终究是软体动物。莎士比亚说得好啊,恋爱中的女人往往是愚蠢的。特别是对于会花言巧语的男人,她们更是无法拒绝。当然,程风并不是这样的人,他对林宛玉是真心的。或许林宛玉无法拒绝的也正是他的真心。 她能打电话给他本来就是原谅了他的,此刻她当然不会再拿自己的任性去和他的耐性相对抗,否则,他们会让彼此输得很难堪的。 她用有些责怪又有些撒娇的语气说:“你自己看看,上次你叫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到现在也不过两个星期,你又重新讲这句话了。其实你知道的,我不要你总是说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因为我知道你还会讲这句话的。我只想让你说话的时候对我温柔点,多让着我点。可是你却总是和我斗嘴,一点也不像个男人。” 程风听后故意为自己打抱不平:“呵呵,奇怪了,为什么你要求我对你温柔点,你却不能先对我温柔点呢?你什么时候能改掉任性的毛病我就什么时候能对你温柔点。” 没想到林宛玉听后不以为然地说:“呵,原来你喜欢的不是现在的林宛玉,而是你想像中改造后的林宛玉啊!可是,我这辈子就是这种性格的了,改不了了,何况也不想改!” 程风对于现实中的林宛玉总是无计可施,因为他总是无法反驳她的话。他当然喜欢他心目中改造后的林宛玉。但是,现实中的林宛玉他确实也是喜欢的,他只是没有爱屋及乌,在爱上她人的同时爱上她的任性罢了。 他笑着说:“呵呵,我又没让你改,我只是希望你能对我温柔点,毕竟女孩子还是矜持一点的好,不然会没人喜欢的。” 林宛玉听了也笑着说:“呵呵,怕什么,我不是有你喜欢着吗?” 程风觉得这女人有时候脸皮一点也不比男人薄,竟然当着他的面如此撒野。程风心想,难道她不知道她在维护自己自尊的同时也伤害了我的自尊吗?如果不是真喜欢她,程风真想大声地对她说,滚远点吧,天涯何处无芳草,我程风又不是没人喜欢。 可是话从心里溜到嘴上的时候就全变味了,只见程风略带讽刺地说:“是啊,也只有像我这样痴情的人才会如此钟情于你啊!” 林宛玉笑着问他:“怎么,是不是后悔了?如果现在后悔还是来得及的。” 程风打趣道:“呵呵,好马不吃回头草,我从来就不知道后悔两个字怎么写。” 林宛玉听后在电话那头哈哈大笑,程风问她:“你笑什么,有这么好笑吗?” 她停住笑说:“没什么,只是觉得你说话很有意思。” 程风笑道:“怎么,刚见识过啊?都老夫老妻了。” 林宛玉反驳他:“谁和你老夫老妻啊,臭美,不害臊!” 程风知道此刻自己应该恢复作为男人的成熟和稳重了,因为他深知一个至始至终都用花言巧语与女人对话的男人是不会真正获得女人的信任的。只有既不缺浪漫言语,又不失稳重风格的男人才会让女人怦然心动。 程风突然很郑重地对她说:“宛玉,说实话,在你面前我可以不要脸,可以把我的心放低,甚至可以为了顾全你的面子而降低我的人格和自尊。但是,有一样东西我却不能放弃,那就是对你的爱。所以,我真的希望你能再给我,也给你自己一次机会,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好吗?” 林宛玉再一次被他的话触动了,她是一个外表无比坚强,内心却无比柔弱的姑娘。她渴望爱,特别是成熟而稳重的爱。而程风有的时候恰好能满足她的这种需求,所以她无法拒绝。 她轻轻地却无比清晰地说:“我会再给你一次机会的,不过是最后一次了哦?” 程风很认真地对她说:“谢谢你,宛玉,我会好好珍惜这最后一次机会的。” 就这样,程风在六月一号儿童节那天,等回了失落在心灵荒野的爱。 只是他不知道,这一次的和好却酝酿着更痛苦的分离。 他还是没能明白,他和她其实是两个不同轨道上的行星,他们彼此的向心力都不在对方身上。只是,在某段时间里,他们彼此距离对方最近。当擦身而过后,留下的,也只是茫茫路途中无尽的遗憾和叹息罢了! 是谁说过,流星永远无法为夜空停留! 第四十二章 那夜,为爱疯狂 六月份程风一直忙着准备英语四级考。那段日子里,他喜欢上了去学校行政楼一楼的一个小教室看书,背单词。那个小教室是专门为自习的人准备的,平时人不多,但一旦有什么重大的考试或考级,则总是人满为患。所以程风总是很早就去那里占位置了。 程风喜欢坐在最后一排,因为他喜欢安静的角落,喜欢一个人静静地背英语单词。说实话,程风的英语学得并不好,上次四级考他才考了不到四百分,离通过还差近三十分。如果不是还有信心要战斗一下,他早就放弃了。林宛玉的英语成绩和他差不多,也没通过,所以一有空就去看英语书。只是她不喜欢像程风一样坐在小教室里看书,她喜欢去图书馆。她曾经和程风说过,程风看书的地方,她是决不会去的,因为有他的地方她看不进书。所以程风只好对她说,放心吧,我不会去你看书的地方打扰你的。其实他是多么渴望和林宛玉在一起互相学习啊!哪怕只是静静地看着心爱的人在身边默默地看书,他也是幸福的。 那段日子,他大多数时间都是一个人在角落里安静地看书。后来,他的前面坐了一个漂亮的女生,总是喜欢穿一件蓝色的短衫,然后将长发垂在程风看书的桌子上。程风总是被她头发上的香味熏得心神荡漾,哪还有心思背单词啊!无奈,只好坐到旁边的位置上。其实,程风是知道那个女生的,她是外语专业的,他经常和她在路上相遇。在心里,他们其实早就认识了,只是缺少了一个招呼而已。世界上就是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或许经常遇见,彼此在心里早就认识了对方。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始终无法迈出那最初的第一步:打个招呼,或者只是莞尔一笑。所以他们永远只能是擦身而过的路人。 如果当初林宛玉只是在心里认识了程风,而永远没能打出第一个电话的话,那么,两个人之间也不会发生这么一段剪不断,理还乱的情事。 程风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和前面的那个女生套近乎。因为在他心里,林宛玉已经占据了第一位。他无法做到在心里背叛自己心爱的人。尽管那个女生确实很漂亮,看程风时的眼神总是透露着惊喜和渴望。如果在以前,程风还没有认识并喜欢上林宛玉的时候,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欣赏眼前的风景。而且,可能还会对眼前的风景发生浓厚的兴趣。可是,林宛玉的出现,就像一颗神奇的石头丢进了程风的心湖,在他的心湖里激起一层层美丽的涟漪。于是,程风的心湖就再也无法平静了。 程风的外表和举动总是让人感觉他是一个很花心的男子。其实程风自己比谁都清楚,他是怎样一个痴情的人。爱一个人,他总是全力以赴,甚至,不计后果。可就是这样一个情深意重的人,却总是得不到一份稳定的爱情。他的爱情就像是伊甸园里的一颗水晶葡萄,空有美丽浪漫的外表,却永远无法尝到它真正的味道。 他总是会在一个人的时候静静想念林宛玉。当他想念她到内心无法平静的时候,他就给她打电话或发短信,他只是迫切地想知道她的状况。当林宛玉没接电话或没回短信的时候,他总是会莫名其妙地担心,尽管他知道她一切都会安好。 有一天晚上,程风像往常一样在小教室里背英语单词。林宛玉打电话给他,叫他出来聊聊天。程风知道李雨娜肯定也在,因为林宛玉独自约他出来见面的时候,是不会说想和他聊天的。她会对他说,在哪里,能出来走走吗? 当程风在校园里的一个小花园旁见到林宛玉和李雨娜的时候,他证实了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那段日子里,林宛玉一般都是和李雨娜在一起看英语的。所以程风看到她们在一起并不奇怪。他们坐在石凳上聊了一会后,程风说要请她们吃夜宵,她们答应了。 刚才他们在一起聊天的时候,程风问了李雨娜一个问题:你觉得我这个人有什么缺点? 结果李雨娜说程风没什么大的缺点,就是有时候说话太温柔了,缺少男子汉的刚强气概。林宛玉则在旁边补充说他有时候做事太优柔寡断了。还拿那个追求她的高复班同学做例子,说他虽然看起来像个小混混,实际上却很优秀,无论在学习上还是胆识上。程风当时听了心里就很不是滋味。他真想说,既然连一个小混混都比我优秀,那你又何必要委屈自己和我在一起呢?其实程风最讨厌别人说他没有男子气概了。他宁愿别人说他品质不佳,自作清高,也不希望自己在一个女人心里是个毫无男子气概的男人。这对程风来说简直是种耻辱。这和一个男人讽刺一个女人没有女人味有什么区别? 在去吃夜宵的途中,程风就忍不住对林宛玉说:“在你心里,我真的是一个没有男子气概的人吗?” 林宛玉不耐烦地说:“奇怪,这话又不是我说的,你干嘛老是问我啊?” 程风有些生气地说:“我只想知道你的看法,在你心里我到底是不是这样的人?” 林宛玉有些不解地看着他说:“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难道这对你来说有这么重要吗?” 程风冷笑着说:“呵呵,或许我会让你明白什么叫男子气概的。” 林宛玉有些厌烦地看着他,独自加快脚步走到前面去了。 李雨娜加快脚步赶上来,先前她一个人在后面走。她问程风:“怎么了,你们又吵架了?” 程风轻蔑地说:“呵,我真搞不懂她为什么总是这样,要不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我早就回去了,每次出来都这样,有什么意思!” 没想到这话被林宛玉听到了,她一言不发地转身就走,头也不回。 李雨娜马上追了上去。 刹那间,程风感到自己的心像掉在地上的水晶球一样破碎不堪。很痛,揪心地痛。他仿佛看见了自己的灵魂正在嘲笑自己:陆程风,你没有男子气概!你是个懦夫!她根本不在乎你的感受,你却还对她一往情深,无法释怀。你活该!活该!活该! 程风觉得自己真的快要崩溃了。 他狠很地走回去,走到停下脚步的林宛玉身边疯狂地说:“好啊!我们以后最好永远不要再见面了!” 然后轮到他头也不回地走开了,任凭李雨娜在身后失望地呼唤着他的名字。 其实他不知道,林宛玉在他转身离开的一刹那早已泪流满面。 第四十三章 模糊中清醒,清醒中模糊 程风回去后就直接去了明波的寝室。他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总喜欢去他那里寻找解脱,就像高中时去林健那里一样。明波和建华是住在同一个寝室的,而且还是上下铺。 明波和建华都是善解人意的人。当程风心事重重地走到明波寝室的时候,他俩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明波问他:“怎么了,又和她吵架了?” 程风无比失落地说:“算了,一切都结束了,真的结束了!” 明波苦笑了一下说:“可你真的能放下她吗?” 建华关切地问:“你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程风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和他们说了。其实程风知道,明波心里也很苦。他和他一样,也深爱着学校里的一个女孩子。但因为很多现实的原因,两人也常常貌合神离,甚至,彼此伤害。程风深知,明波所受的伤痛一点也不比他少。他处处为那个女孩着想,可同样无法得到她的理解。他难过时就常一个人独自躲在角落里吸烟,甚至,为她痛哭。只是,他不愿在别人面前流眼泪而已。就是这么坚强的一个人,也为爱情伤过,痛过,哭过。可见,爱情永远是俘虏眼泪的天使。爱情海里的海水是用无数情人的眼泪滴成的。 说完后,程风身心疲惫地躺在建华的床上,两眼无神地望着床板发呆。明波不知什么时候跑去楼下买了一瓶56度的白酒,给程风倒了一杯说:“来,难过的话就喝吧,晚上想醉就醉一次,只是喝下这杯酒后,请你勇敢地离开她!不要再这样痛苦了,好吗?” 程风毫无意识地点点头,接过白酒就喝。他一口气将一杯白酒喝了个底朝天,然后叫明波再倒一杯,明波怕他醉,只给他倒了一小杯。程风顾不得体内如火般的烧痛,仰头就喝。结果,刚喝完的时候,他就感到自己的头开始晕乎乎的了,有种想睡觉的感觉。他真恨自己怎么这么快就醉了,他多想让酒精把自己给永远麻醉了啊!这样,他就不会再有任何痛苦了。 可是,事实却是,借酒消愁愁更愁! 当林宛玉打电话过来的时候,程风正在醉酒当歌之中。 她焦急地问程风:“你在哪里?” 程风醉熏熏地回答:“呵呵,我在明波寝室里呢!对了,我们之间已经结束了,你知道吗?已经结束了!” 林宛玉感觉他说话的语气不对劲,忙问:“你是不是喝酒了?” 程风傻笑着说:“哈哈,我怎么会喝酒呢?再说,我喝不喝酒和你有什么关系?是啊,我是一个没有男子气概的人,我不值得你喜欢!哈哈……” 林宛玉难过地说:“我和你说过了,这句话不是我说的,为什么你总是把责任推给我呢?你有本事就去和雨娜说啊!为什么老拿我出气?” 程风发现自己竟然不争气地哭了。 他流着泪说:“为什么?为什么爱你会这样痛苦?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你要这样惩罚我,折磨我!哈哈,难道爱一个人也是错误的吗?” 她没回答他,只是说:“把手机给赵明波,我要和他说。” 程风流着泪苦笑着说:“明波,她想和你说话。” 明波接过手机,听到林宛玉对他说:“赵明波,你们在寝室里是不是喝酒了?” 明波说:“放心吧,程风会没事的。”然后他换了一种语气郑重地对林宛玉说,“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只知道程风现在很痛苦,真的很痛苦!我不想再看到他这个样子了!既然你们在一起不会快乐,那就请你离开他吧!还有,晚上我不希望你再打扰程风,他很累了,需要休息!” 当程风听到明波叫林宛玉离开他的时候,他忽然感到自己的心痛得几乎无法呼吸。难道真的就这样结束了吗?那么多的风雨都走过了,难道他们的感情真的要在今夜作一个了断?可是,他明明是那么地不舍!今夜,谁来拯救他? 极度的痛苦加上酒醉,让程风感到无比疲惫。他几乎要在建华的床上睡着了。明波知道他很累,将他从床上扶起来,把他送回了自己的寝室。 程风在人杰他们惊讶的眼神中沉沉睡去了。那晚,他作了好多的梦。他梦见了叶雨,梦见了林宛玉,还梦见了好多高中和大学的同学,他们的脸模糊地交织在一起,让他无法识别,让他不能呼吸。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他感到自己的头痛得像要爆炸了一般。昨晚的一切仿佛是一场梦,清晰而又模糊。清醒后他才想起来,原来他已经失去林宛玉了。他想起了以前自己总是害怕她像一只燕子一样飞走,永远不再回来。没想到如今,他的害怕真的变成了现实,像是某种命运设计好的圈套。程风总以为爱情小说里人物的命运都是虚构的,和现实是不一样的。没想到,这样的悲剧情节竟然真真实实地发生在了他的身上。他不得不相信,小说和现实有着令人不可思议的吻合之处。 然而他和林宛玉的故事却并没有结束,就像一部现实中的爱情小说,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傍晚时分,林宛玉竟然又给程风打电话了。 她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地问程风:“你现在应该清醒了吧?” 程风真怀疑自己上辈子是个女人,竟然这么容易被她感动。其实世上有些人就是这样,注定要成为别人的克星。三国时期周郎在临死之前不就在喊“既生渝,何生亮”吗?诸葛孔明无意中成了周郎的命中克星,难道林宛玉今生也要成为程风的克星吗?不然,为什么她不经意的一句话,都会在程风的心海掀起阵阵狂澜。 程风竟然笑着说:“废话,都什么时候了,当然清醒了。” 可林宛玉突然又用一种无比伤感的语气对程风说:“其实,我不该给你打电话的,我昨晚答应过赵明波,从此不会再去打扰你。可是,我是那样地不甘。你知道吗,昨晚我一夜没睡。我一直在想,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可是,我却无法找到答案。如果是我的任性让你无法忍受,我很抱歉,因为我无法为你改变。我只有选择离开。” 程风的心又感到了一种莫名的疼痛。他挽留她说:“不,我能忍受你的任性。我只是希望你我之间能多一份理解。我不止一次地说过,理解两字对于我们来说真的很重要。如果我们能早点相互理解,我们之间也不会发生这么多的事了。” 林宛玉竟然带着哭腔说:“你知道吗,昨晚你转身离开的那一刻,我哭了!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突然变得那么绝情。你知道吗,你走得头也不回的时候,我几乎站不住脚。看着你远去的背影,我的心好痛好痛。我很少在别人面前哭,可是昨晚,我却趴在雨娜肩上哭了。回到寝室的时候,我还要为你担心,怕你在外面喝酒,你知道我心里有多难受吗?” 林宛玉昨晚竟然为他哭了,难道这还不能证明她其实也是深爱着他的吗?可是,为什么程风却始终无法感受到她对他的爱呢?难道女人连爱也要表现得那么委婉含蓄吗? 他沉默了好久才说:“对不起,我昨晚不该这样对你,我知道,现在我说什么都迟了。因为上次我已经答应过你,要好好珍惜最后一次机会。可是,我没实现诺言,是我自己活该。现在你若要离开,我不会怪你。只是,答应我最后一个请求,一定要快乐,好吗?” 这个时候,他似乎什么都坦然了。他想起了自己和她认识之初曾给她写过《红尘梦》那首小诗:滚滚红尘烟雨泪,痴痴难求风雪情;痛忆爱恨随风去,浊酒一杯泪自横;花前月下蝶凄迷,雪冷霜寒鸟哀啼;望穿秋水情难断,人间知己欲何求?没想到,这一切竟成了他自己最终的情感写照,这难道仅仅是命运和他开了一个不小的玩笑吗? 可是,林宛玉却出乎意料地说:“如果我还能给你一次机会呢?其实,我也违背了自己的诺言,因为我答应过赵明波不再去打扰你。还有,你以为你离开了,我就会快乐吗?” 林宛玉的话让程风变得不知所措。他不明白林宛玉怎么突然间会变得这么宽容。但是,他更多的是兴奋,因为,她的转变让程风重新看到了希望。 程风感动地说:“谢谢你,宛玉。你真的长大了!” 她笑着说:“真恶心,弄得自己好像老爷爷一样。”末了,又无限温柔地说:“答应我,以后别再为我喝醉了,好吗?” 程风无比幸福地说:“恩,我答应你,不过你也得答应我,以后我们之间无论是什么样的结局,请你一定要快乐,好吗?” 林宛玉并不回答他,却淘气地说:“你就会得寸进尺!不和你说了,我还有事要做,先挂了哦?” 程风笑着说:“恩,好的,你去忙吧!”然后等她挂了电话。 程风发现:在他的生活当中,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能让他有如此幸福的感觉,除了林宛玉。 当然,也只有一个名叫林宛玉的女孩能伤他伤得这么深,这么痛。 这就是爱情。所有沉醉其中的人都无法逃离:痛并快乐着的过程和结局。 第四十四章 快乐里的忧伤 生活还是一如既往地向前迈着它那永不停歇的步伐。 6月,对程风来说是一个美丽的月份。因为林宛玉就是在它的怀抱下来到了这个世界。 6月里,有她美丽的生日。 程风决定在她生日那天,为她买生日蛋糕庆祝。 只是,当他听到林宛玉收到她以前的男朋友从远方寄来的21朵玫瑰,感受着她无法抑制的快乐时,他才发现自己还不如一个从远方来的影子。她兴奋地对他说,她收到了他寄来的玫瑰,足有21朵。她还是第一次收到别人送的玫瑰花。 程风苦笑着说:“21朵代表什么?爱你?还是你今年满21岁?” 林宛玉兴奋地说:“我不知道,反正我觉得挺浪费的。” 程风讽刺道:“有什么浪费的,这可是他对你诚挚的心意,有些东西是不能用钱来衡量的。古人千金还难买美人一笑呢,他的21朵玫瑰就几乎把你给俘虏了。” 林宛玉这才听出点味道来了,她笑着说:“我怎么感觉有人说话酸溜溜的,我不就是第一次收到玫瑰花感觉有点兴奋嘛,有必要让你这样子拐弯抹角地骂我吗?” 程风冷笑着说:“我哪敢啊,人家和你怎么说也有三年的交情了,我算什么,只不过是半路杀出了个程咬金而已。” 林宛玉被他的话弄得哭笑不得,她打趣道:“好啦好啦,不和你说了,再说下去一坛醋都被你吃光了。” 程风却偏要惹她:“算了吧,我肚子可没那么大,装不下那么多的醋。不像有些人,喜欢搞地下工作,嘴上说没了关系,暗地里还不是藕断丝连?” 林宛玉终于生气了,她说:“陆程风,我真不明白,你怎么还是那样蛮不讲理,你心胸就不能开阔点吗?我已经不和你计较了,你还那样,是不是存心想和我吵架啊?” 程风对女人还是欺软怕硬的。他一听她的话火药味十足,就婉言道:“呵呵,和你开玩笑呢,你别那么激动啊!” 林宛玉带着胜利的语气说:“真是的,每次都要惹我生气才罢休。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 程风拗不过她,只好求饶道:“老虎大人,病猫投降了还不行吗?” 林宛玉这才大发慈悲:“算了,念你年幼无知,又是初犯,暂且饶你一回。如若下次再犯,决不轻饶。病猫你听明白了吗?” 程风强忍住笑说:“病猫听明白了,谢老虎大人开恩。” 说完,两人早已笑得直不起腰了。毕竟,像这样的幽默在两人之间并不多见。 林宛玉生日前一天,程风叫上金明媚一起为她选蛋糕。他们去了学校后门的一家蛋糕店,选了一个蛮漂亮的十寸蛋糕,还叫老板在生日蛋糕上写上“林宛玉”三个字。 第二天,他们又提前去拿蛋糕。因为林宛玉还有一些事情要忙,程风和明媚就坐在学校后面的一个公园里等她们。除了林宛玉,还有李雨娜和她们的一个好友。 程风和明媚坐在公园里聊了很久林宛玉她们才来。总共有四个女生,只有程风一个男生提着生日蛋糕走在女生中间,样子好笑得很。 他们去了以前去过的一家小餐馆,挑了个靠窗的位置。林宛玉自然是坐在主人的位置,程风坐在她对面,明媚坐在程风旁边,雨娜和她们的好友则各坐在林宛玉的两边。大家坐好后,就开始点菜了。林宛玉大概点了近十个菜,都是些味道还不错的家常小吃。菜还没上来时,大家先把蛋糕端上了桌。五个人忙着点蜡烛,还把一个莲花形的,点燃会唱歌的大蜡烛插在蛋糕的中央。蜡烛点好后,她们叫程风带头唱生日歌。程风盛情难却,只好甩开嗓子唱道:“祝你生日快乐,预备,唱!” 然后大家就开始齐声唱道:“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末了,还唱了英文版的生日快乐歌。轮到林宛玉吹蜡烛了,大家叫她先许个愿,然后再吹。她闭上眼睛,双手合十许了个愿,然后一口气吹灭了蜡烛。看着林宛玉刚才许愿的可爱样,程风不禁想起了他俩在学校公园湖边的那次许愿。直到明媚提醒他,喂,想什么呢?他才反应过来。 说实话,林宛玉那天晚上不是没有感动的。有这么多好朋友在一起给她过生日,这样的机会是很难得的,可能一生只有一次。因为再过一年,大家都毕业各奔东西了,以后见面的机会也不多了。像这样聚在一起过生日,恐怕也将成为一种奢望了吧? 然后林宛玉给大家分蛋糕。她把第一块蛋糕给了程风。程风感动地说:“谢谢!” 她笑了,笑得很妩媚。在程风眼里,那天晚上的林宛玉是他自认识她以来最美丽动人的。 其实程风多想等到她穿婚纱的那一天。因为,她当新娘的样子肯定很美很美,像朵娇羞的玫瑰。 可惜他知道自己已经等不到她了。因为他知道,女人是不能为男人等太久的。而他,却深知自己在短时间内无法给她创造一个幸福的天堂。他知道终有一天,她会真的离他而去,像一只燕子一样飞走,永远永远不再回到他的身边。 只是他不知道,这一天到底会在什么时候来临。或许是明天,或许还能等到毕业。 他想过了,如果此生不能够给她幸福,那么,就勇敢地放开她,让她自己去寻找幸福。他不是一个自私的人,他不能为了自己的幸福而让她跟着他受苦。尽管他是那么地爱她,那么地不舍得让她走。 他想起了自己童年在河边时的幻想,那里隐藏着一首忧伤的诗歌: 总是在梦里/撑起童年的小船/船里载满我的记忆/荡开水波/我看见自己儿时的笑脸/天真明朗/有如头顶湛蓝的天空 河岸的春柳/在微风里飘扬/远方有我未来的新娘/一幅多么迷人的景象/可蓦然回首/水波里的笑脸/变成破碎的背影/在梦里/在船驶过的痕迹里/沧桑老去…… 程风的青春,是否也会像那东流的逝水,在沧桑中慢慢老去? 当青春不再的时候,程风真的能等到未来的新娘吗? 那儿时的幻想,有几分真实?又有几分逝水如梦? 在每个人的心灵深处,不都隐藏着他们自己的一个精神家园吗?在那片唯美自由的空间里,他们可以让梦想之花开遍原野,绝不会让心灵的那片净土荒芜。 是谁,曾经品味着枯藤老树昏鸦的幽远,感慨着断肠人在天涯的壮阔? 又是谁,曾经渴望驾着南极老翁的仙鹤,远离烟波江上沉睡千年的离愁? 第四十五章 飞鸟和鱼的故事 四级考试很快就来临了。尽管早知道它即将到来,但它真正到来时还是让每个人感到措手不及。兵家言:不打无准备之仗。可实际上,很多人并没有准备好,就匆匆上了战场。 程风其实也就背了很多单词而已,对于很多该掌握的语法知识,他一窍不通,所以只是凭着感觉做题目。可惜自从大二没了英语课后,他原先辛苦培养的语感也渐渐烟消云散了,剩下的只有猜题的份了。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程风在做题目的时候只感觉脑袋空空如也,都不知道是他在考试卷还是试卷在考他。何况最后时间又不够,真是“损了夫人又折兵”啊!毫无疑问,这次的四级考又危在旦夕了。 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读大学以后变得不喜欢读书了。在以前,他是多么热爱学习的一个人啊,视书为友,以书作伴。在书中,他自我沉醉,如沐春风。在与书相伴的日子里,他生活得快乐而充实。可是如今,他的脑子里只想着赚钱。他把自己以前所有鄙视钱的想法全部推翻了。现在的他虽然还没达到拜金主义的境界,却早已拜倒在了金钱小姐的石榴裙下了。在这个日益现实化的社会里,每个人的思想都发生了实质的变化。最明显的现象就是越来越多的拜金主义者开始充斥着这个日益现实的社会,几乎所有的人都在为钱忙碌奔波。他们无法停下脚步进行自我思考,自我反省活着的真正意义和目的。他们已不懂得欣赏和珍惜自己已有的东西,却拼命追求着无穷无尽的自己还没有得到的东西。当他们终于有一天感到累了,感到自己被物质生活给麻痹了的时候,他们会惊讶地发现:原来,自己失去的东西比得到的东西要多得多。而且很多失去了的东西,此生再也无法追回。 人生到头来终是一场空!得到或失去,亦不过体验了其中过程的快乐或辛酸! 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可怜,古今多少事,尽付笑谈中! 海子在诗歌里畅舒他的梦想: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可这位孤独而倔强的诗人,却迷失在现实的迷宫里,找寻不到出口的方向,也许只有在诗歌的王国里,他才能成为自己灵魂的国王。无法用梦的温柔包围现实残酷的他,最终用生命的鲜血染红了大地,灌溉了梦想之花,回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心灵故乡。 可是,程风的心灵故乡又在哪里?它丢失在现实的迷宫里了吗? 程风已经不知道该和林宛玉保持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了。他始终无法忍受她对他的冷漠。在学校里,他们从未光明正大地牵过手,因为林宛玉说自己和他的关系还未确定,怕被人笑话。可是,程风却无法忍受这样的局面,他觉得自己在别人眼里就像个偷情的贼。 思考了很久也很透彻,他终于决定离开。那段日子天很热,他正忙着期末考,每天和郭靖去学校后面的书城背考试资料。不知为什么,有一天晚上他和林宛玉又吵架了。转天明媚打电话给他的时候问他为什么又和宛玉吵架了。他笑着说,没什么啊,斗斗嘴而已,习惯了。 结果和明媚通完话没多久,林宛玉也打电话过来了。程风问她为什么和明媚说他们又吵架了。林宛玉说,本来就是事实啊,难道我说错了吗?程风忽然变得怒不可遏,他狠狠地说,林宛玉,为什么连这样的小事你也要把它放大?如果你觉得我始终在伤害你,那我离开总行了吧?我受够了像你这样毫无情调的人。然后猛地挂了电话,任凭林宛玉在电话那头心痛得无以复加。而程风在一刹那确实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和解脱。 他终于明白,自己并不是真的离不开林宛玉,而是骄傲的自尊心让他坚持了这么久。他只是想占有她,让她毫无疑问地属于他一个人。只是,他一直都没有成功。终于,他虚弱的耐心让他再也无法继续等待下去了,而他骄傲的自尊心也无法继续欣赏他自己的表演。于是,他选择了放弃。何况,她对于他来说本来就是一个虚无的不确定的存在,是一朵开在心灵荒野外的缥缈之花。只要她哪一天厌倦了他,她随时都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地将他驱逐出心门。就像她说喜欢他的时候可以主动和他亲吻,说对他没了感觉的时候连手也不让他牵。他深知她心底最深处的隐秘,她其实和他一样虚伪。两个同样有着骄傲自尊心而又虚伪的人是无法继续在一起的,因为他们永远不会站在对方的角度上相互欣赏。程风感觉得到,她和他已经越走越远。他们的缘份即将走到尽头! 程风坦然了,他承认自己是真爱过她的,无论是不是自尊心在坚持着,他都全心全意地爱过她。但是,当他终于发现自己是无法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坚决地选择了离开。因为,长痛不如短痛。何况,他不想看到自己在最后输得一无所有,甚至,连仅存的自尊也输掉。他害怕在最后看到她投入到别的男人的怀抱时,他还要装作很大方很有风度地说,祝你幸福!他宁愿现在结束,也不想再将这个过程延续到将来。 当郭靖持着怀疑的态度问程风是否真的能放手时,程风无比坚定地说,放心吧,一切总会过去。曾经爱过一个人,也算是种美丽吧! 自那次决裂后,他再也没打电话给她,她也没有。或许,她也明白了他们之间的感情只是一种自尊心的维系,当自尊被伤害得遍体鳞伤的时候,他们终究要和爱情说放手。 只是,程风还有个心愿未了。那就是,送她安全踏上回家的车。因为他曾经在心里发过誓,他一定要亲自送她走。仿佛,是在完成某种特定的仪式。 他终于如愿以偿。那天他终于打电话给她,而她刚好说要去买车票。于是他就陪她去买车票。买好车票后,他去了她寝室。他第一次那么嚣张地躺在她的床上。他离她那么近,甚至,可以闻到她的发香。他终于情不自禁地吻了她。她刚开始还拒绝着,直到程风说,这可能是我们最后一个还能在一起的下午了,她才不再拒绝他。那天下午,他吻了她一次又一次,仿佛要把今生前世和她积累的所有缘份吻个彻底。但是,他却始终没敢迈出最后一步。因为,他害怕自己无法对她负责。在他心里,女人的第一次是无比珍贵的。所以一个已经失去了贞洁的女人,永远不可能成为他一生的伴侣,除非她的第一次给了他。在这个原则上,他永远都不会向任何人作出让步。 晚上,他带她去以前去过的一家韩式料理吃饭。她吃得不多,却总是把自己碗里的各种东西往程风碗里夹,好像怕他吃不饱一样。程风总是会被她莫名其妙地感动着。但他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情感,在心里逼自己说,这是和她最后的晚餐了。明天,不,是明天以后,他就要永远和她说再见了,他会干干净净地从她眼前消失,彻底消失。 第二天上午,他在帮她整理好寝室里的物品后,便和她一起去了百年锅贴吃中饭。他要了一份番茄蛋饭,而她则要了一份猪排饭。可是当程风的番茄蛋饭上来的时候,她却把它抢过去说,哇,好香啊,我和你换一下吧?其实程风知道她是为他好,因为她知道程风不喜欢吃番茄蛋饭,又不好意思和她叫同样的饭。可程风怕她吃了蛋肚子会不舒服,就不让她换,因为她拉肚子了。可程风最终还是拗不过她,让她吃了番茄蛋饭。她就是这样任性,决定了的事谁也改变不了。结果,她很快就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了代价。在去车站的公交车上的时候,她肚子就感到不舒服了。到了车站,离开车还有近五十分钟,她第一件事就是去厕所。程风在候车室里等了她近十五分钟,她才脸色苍白地出来了。但是她害怕自己在车上还要上厕所,就去旁边的护理站买了止泻的药。然后按照医生的嘱咐,十分钟后又上了一次厕所。等她再次出来时,已经开始检票了。程风目送她上了车后,出来时给她打了个电话,叫她自己一路保重,回到家给他打个电话。她终于对他说了声,谢谢你! 送她上车后,程风心里轻松了许多。但是仍然担心她一路上能否照顾好自己。他希望时间过得快点,好让她打电话给他说她已经平安到家了。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会这么担心她,因为对于他来说,他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他最后的心愿也已经了结了。可是,为什么他心里还是放不下她呢?难道,在爱情的路上,他真的已经没有退路了吗? 当他终于等到她回家的消息时,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如释重负。 原来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他还是没能放下她。 他上辈子肯定欠了她一段纠缠不清的感情,所以今生他就算变成一只飞鸟,也要把这段未还清的情事向她这条游鱼作个了结。尽管一个在云端,一个在深海。 第四十六章 最后一个夏天,他选择了逃离 送走林宛玉后,程风每天和郭靖呆在书城里看书。其实看书是假,等待工作的消息是真。因为他们已经和杭州一家物流公司的物流基地联系好了,暑假就去那打工。只是物流基地暂时还不忙,所以叫他们再等几天。程风和郭靖心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去学校后面的书城看点书呢!于是,两人就天天往那里跑,一呆就是一天。 可是程风却发现自己晚上的时候特别想念林宛玉。以前她在学校的时候他们几乎天天晚上通电话。但是,自从她回家后,她就再也没和他通电话。甚至,连短信也不发了,好像她决心要从程风的世界里消失了一样。程风觉得老天真的是在和自己开玩笑,当他想要离开她的时候,她总是千方百计地要和他和好。可是,一旦他想念她,想要见到她,哪怕只是和她说说话时,她却隐身不见了。他觉得自己爱上她就像是狼爱上了羊。明明知道不可能在一起,却依然义无返顾,像飞蛾扑火。 程风在书城只呆了两天,明波就打电话给他,说他所在的那家电器公司这两天特别忙,需要招一个前台介绍人员,问程风要不要去。程风想,反正物流基地那边还要等几天,就答应去看看。明波将联系人的号码发给了程风,程风打电话给他问好了具体事项和见面地点。 第二天,程风按照指定的地点和那个联系人见了面。那个联系人叫张波,他友好地教程风怎样给前来咨询的人介绍他所在公司的热水器,程风耐心地听取了他所讲的热水器的构造原理和使用原理。然后就直接上了前台。 结果那天早上几乎没有一个人向程风咨询有关热水器的问题,他们看到程风的时候只是友好地朝他笑笑,程风也只好友好地朝他们笑笑,他差点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礼仪小姐了。 后来张波告诉他前台不用人介绍了,叫他去领热水器的地方填单子。那时程风才知道,原来这家电器公司是和一个房地产公司合作的。就是房地产公司向外出售楼盘,每个买了房子的人都可以免费获得这家电器公司的热水器。另外,如果买房的人想要团购家用电器的话,还可以享受八折的优惠。 程风主要就是和另外一个叫刘杰的大个子一起,负责登记前来领热水器的房主。工作其实很简单,但有些人却不好对付,因为他们觉得办理的手续太多太繁,伤害了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感到烦躁。这个时候,程风和大个子只好控制自己的情感,耐心地听他们讲完。然后顺着他们的思路说些安慰的话,避免了和他们发生正面冲突,同时也维护了公司的形象。而且,程风在那里和很多人的关系都很不错,快速适应各种环境一直是他的强项。 由于工作能力和人际关系都很不错,程风由原来工作两天变成了一直工作到完成全部登记工作为止,也就是工作九天。每天的工资也由50元变成了60元。而原先那个由程风代替的临时工则直接被开除了。 这期间,程风又学到了很多东西。他在那里不仅学会了察言观色,更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他看到了许多人世百态,有高尚的,更有丑陋的。他明白那里的有钱人有些让钱和自己的修养成为正比,有些则沦为反比。他更加懂得了金钱在当今社会无与伦比的重要性。一套房子成百上千万,那岂是普通工薪阶层所能承担的! 不知为什么,他想像着林宛玉以后要是想住这样的房子,他程风又岂能满足得了她?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因为程风知道她心很高。如果真是这样,那程风选择离开她是正确的。因为就算他不离开她,她最后也会离开他的。期间,他曾发过短信给她,说他很想她。结果她回短信说,你上次不是说好要离开的吗?干嘛又要回来?记住,说过的话不能不算数。何况,我们都已经回不去了。 程风苦笑着,他终于明白原来自己爱上的就是这样一个人,冷漠而无情。为了她,他已找寻不到生活的方向;为了她,他甚至给自己的灵魂编谎言说要离开她;为了她,他骗自己说还有个心愿未了;为了她,他天天思念她却强忍着不给她打电话;为了她,他承受着遍体鳞伤的痛却还要装得很潇洒;为了她,他变得对女人大方却对兄弟小气;为了她,他离开了一千次却每次都在她的痛苦里默默回来;为了她,他变了心肠染上了疯狂;为了她,他披上厚厚的伪装戴上虚伪的面具;为了她,他已不再是他。 可是,林宛玉想要离开他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和解释。她只是说,我们都已经回不去了。程风不明白,她到底想要回到哪里去。她从来就没有明确过他们之间的关系,他们一直都不明不白地在一起。或许她只是想找回以前对他的那份感觉,但是最终还是没有找到,所以她说他们都回不去了。 当程风终于结束了在电器公司为期九天的工作后,他还是没能等到物流基地的工作消息。班里有很多和程风一起去那边的同学已经等不住了。于是程风和他们一起跑到了物流基地去看,结果那边的人轻描淡写地对他们说已经不招学生了。程风他们一听当场傻掉了。倒不是因为这个暑假没钱赚了,而是因为他们不守信用,让程风他们白白等了近十几天。虽然程风并没浪费多少时间,但是去那个物流基地的头是他起的。大家都很信任他,一直陪着他等了这么久,结果却是这样的情况。程风心里是十分内疚的。 程风后来又在学校里呆了好几天,要么在网上看看招聘信息,要么闲来无事写写小说或看看电影,日子过得倒也潇洒。只是杭州的夏天真的太热,寝室就像是一个火炉,程风知道此地不宜久留。他想好了,找不到工作,他就回家。 这是他大学里的最后一个暑假,也是最后一个夏天。所以当他听到有人在唱《最后一个夏天》的时候,他感慨万分。《最后一个夏天》里唱道:最后一个夏天,我们就要说再见,好想知道你还记得我哪一点。最后一个夏天,我们不再去海边,只想静静躲在房里翻照片…… 是啊,这也是程风和林宛玉的最后一个夏天。这个夏天,他们就要说再见。只可惜,他们从未一起去过海边,也从未在一起拍过照片。所以最后一个夏天,程风甚至连照片都没得翻。林宛玉注定只是程风生命里偶然吹过的一阵风,只是,风过不留痕,却要心痛一辈子。 程风终于在“失业”后的第五天回家了。结果在去车站的途中把手机丢在了出租车上,幸好司机大伯心地善良,在他上车前把他的手机给“遣送”回来了。程风那时候大发感慨:啊,世上到底还是好人多啊! 回到家后他也没事做,就天天窝在家里看电视。后来,他的一个表嫂来看他。那天上午,他们说了很多投机的话。结果最后他的表嫂大发感慨说,年轻人就是不一样,思想觉悟高,说起话来比较有共同语言。其实程风知道,她和他表哥缺少共同语言,她才会有这样的感觉。怎么说,他表嫂也只不过比他大三岁而已。 后来,她就常发短信给他,叫他有空去她家玩。程风总是说好的,却一直没去。因为表哥做生意很忙,经常在外,他一个大男人怎么好意思去她家玩。 回到家后大概有半个月,程风一直没给林宛玉打过电话。因为,对于他来说,林宛玉已经不是当初她认识的那个林宛玉了,她和他一样,变了心肠。程风已经看不到他们之间还有未来,所以,他想就这样淡忘她。或许,这对谁都好。 可是,林宛玉还是打电话过来了。她说自己近来在学开车,难得有空坐下来想写点文章,却发现自己毫无思绪,什么东西也写不出来了。她想叫程风给她提提意见。程风提不出什么好意见,只是叫她多看看散文之类的书。末了,林宛玉问他为什么这么久都不给她打电话。她当然不知道,其实程风是那样地想念她却又无比坚强地控制住了自己。他不想再去打扰她的生活,因为不可避免地会伤害她。 他只是希望,时间和距离能让自己和她都有所改变。 他知道她会幸福的,至少会比他幸福,因为选择放弃她的时候,他就已经远离了幸福。他爱她太深,他始终无法让她在自己的世界里淡却。 可是,够了,只要她最后能真正获得幸福,就算放弃整个世界,他也心甘情愿。 程风在心里默默对林宛玉说:请你一定要比我幸福,才不枉费我狼狈退出! 第四十七章 他们正在渐行渐远 8月8号的时候,程风和几个要好的朋友去开高中同学会了。 那天早上,程风主动打电话给林宛玉。他像对待一个老朋友那样对待林宛玉。他问她学开车学得怎么样了。林宛玉说马马虎虎,还行吧!然后林宛玉问他在家都干些什么,他说看看电视,顺便写点小说。然后不知怎么地,林宛玉说她自己又认识了大一的两个才子。程风听后笑笑说,不错啊,抓住机会,弄不好还能有一段艳遇呢!林宛玉听后故意生气说,真是的,过了这么久,你还是一点都没变,以后再这样说,我就不理你了。程风还是笑着说,呵呵,我没说什么啊,只不过和你开了个玩笑而已,你不也没变吗?结果林宛玉有些感伤地说,我现在的心肠很冷的。程风苦笑着说,其实我的心肠也变冷了。林宛玉又像上次那样重复了一遍说,记得给我打电话,不然我就不理你了。程风开玩笑说,好啊!林宛玉紧张地问,你说什么?程风笑笑说,我知道了,我会给你打电话的。然后等她挂了电话。 开同学会时程风班人来的不多,不过几个以前要好的都在。大家聚在一起时无非是聊天,吃饭,唱卡拉ok.杨勇一点没变,唯一变的就是说话比以前稍显幽默了。班里很多男同胞都没太大变化,他们依然亲切地叫他中山。不过,班里有个别女同学却比以前漂亮成熟了。程风没看到叶雨,也没看到林健,却看到了以前向自己表白过的那个女孩。她瘦了许多,却比以前漂亮多了。她也依然亲切地称程风为中山。程风终于明白:人真的是会变的,当初你不怎么欣赏的人,或许某一天已经变成了你眼中一道亮丽的风景。当然,程风并没有后悔自己当初的选择,因为那是青春的选择!他明白,有些事有些人,是不能往回看的。当初的程风和叶雨,早已消失在青春的岁月里,无处寻觅。 那么,或许将来有一天,当程风重新回首的时候,他同样会发现:当初的程风和林宛玉,也慢慢被岁月给遗忘了。剩下的,只是回旋在时空中梦断的残音罢了! 开同学会回来后,程风就去他表姐家给她儿子补课去了,也算是找到了一点实在的事情做。他每天早上七点到他家,上午给他补英语,下午补数学,回到家后往往已经近5点钟了。结果一天下来,他往往感到很疲劳,晚上很早就上床睡觉了。结果有几天晚上林宛玉半夜打电话过来时,程风早已在睡梦中了。他记得她暑假里最后一次打电话给他是在七夕情人节那天的半夜,她一连给他打了6个电话,好像有什么话一定要在那天晚上和他说。其实程风那晚已经被手机的振动给吵醒了,但是他却硬着心肠没接。他想:或许自己故意对她冷淡会让她最终选择彻底放弃他吧! 果然,此后林宛玉就再也没给他打过电话。或许她已经感知到程风已和她渐行渐远了。 在程风补课期间,曾经在程风春游时向程风表白的那个女孩一直与程风保持着联系。有一天她对程风说有一个男孩子在热烈地追求她,她问他该怎么办?程风笑着说,有人追是件好事啊,如果你对他也有好感,可以试着去轰轰烈烈地谈场恋爱啊!结果她有些生气地说,可是我喜欢美丽的旧上海,喜欢有着成熟气质和散文诗一般深邃烂漫的人。很明显,她说的是程风。美丽的旧上海,恐怕是暗指隐藏在她心中多年的美丽往事吧!因为,在读小学的时候,她就常和他在一起做题目,两人一起上学,一起回家。就是这样一幅朴素的画面,却让她感动了这么多年。程风心里真的不是没有感动的,尽管岁月几乎让他忘却了她。他最后给她讲了飞鸟和鱼的故事。他说,如果你觉得那个追你的男孩是一只飞鸟,而你则是一条游鱼的话,那么,你不妨告诉他,你们一个在云端,一个在深海,你们有着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你们无法看到彼此的心。她听后微笑着说,恩,知道了,我会把飞鸟和鱼的故事讲给他听的。 没多久,她就发短信给程风说她已经把飞鸟和鱼的故事讲给他听了,结果她多了一个好朋友。程风笑着说,你自己开心就好。她有些感动地说,你真好。 程风不知道为什么在她眼里,自己会是这么一个几近完美的人:成熟,浪漫,有气质,富有爱心。或许真的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要知道在林宛玉眼里,他只不过是一个幼稚,高傲,呆板,心胸狭隘的人,唯一她承认的一点就是他富有爱心。其实那个女孩最让他感动的一点就是:她依然保留着现代女性早已逝去的那份清纯和善良,她不会像现在的很多女孩子一样现实得无可救药。她和曾经的程风一样,是那样执着而专一地爱着自己心爱的人,愿意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历经风雨,一起为幸福而努力。这样的女孩子程风又怎么忍心伤害她。所以当她再一次勇敢地向他表明自己心声的时候,他对她说,放心吧,有缘总会相会! 程风知道林宛玉不是那样的人,她和很多女人一样,是个很现实的人。尽管对于程风她极力掩饰着她作为现代女性的势利和高标准。但在她骨子里,她的这种个性是根深蒂固的,她不可能改变。所以,在很多方面,她和程风是截然不同的。程风知道她不是一个能和他患难与共的人,而程风的一生注定要经历许多波折。 大学生活中的最后一个暑假终于悄悄落下了帷幕。 程风在9月4号那天踏上了去学校的客车。每一次离开家乡,他都会有一种莫名的感伤。他想像着当年徐志摩先生再别康桥时的那份依恋,心中不免感慨万分。 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挥一挥衣袖,作别西天的云彩……撑一只长篙,向青草更青处蔓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萧,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多么美丽的忧伤,多么浪漫的依恋。只是,此时此刻,没有人送别,没有人祝福,甚至,听不到一句祝你一路顺风。这是一个人的旅途,旅途中装满了孤独和沧桑。 回到学校已经是傍晚时分,寝室里除了涵凯,其他人都已经到了。大家一起去外面吃完饭回到寝室后,就坐在一起开心地聊天了。小花和静露说他们自己在家乡那边打过几天工。其他人则抱怨在家太无聊了,巴不得早点回到学校。后来,他们在一起打双扣,程风就呆在一旁上网。晚上睡觉的时候林宛玉打电话给程风。 她问他:“到学校了吗?” 他回答:“到了,你呢?” 她笑着说:“我比你早,昨天就到了。” 他淡淡地说:“哦,这么早,对了,还有什么事吗?” 她有点不高兴地说:“怎么,不想和我说话啊?” 他有些疲倦地说:“不是,我有点累,想睡觉了。” 她知道他是不想继续和她说下去了,这不是以前程风对待林宛玉的样子。她了解他,以前他就算再累再讨厌她,也不会没说几句话就说自己累了想要睡觉。她隐隐感觉到他在逃避着什么,但她又说不出来。 她有些不舍地说:“那好吧,你自己好好休息!晚安!” 他还是淡淡地说:“恩,知道了,你也一样,晚安!” 寝室里的兄弟们问程风怎么还在和林宛玉纠缠不清,程风笑着说,没什么啊,也算和她相识一场,能做朋友最好,实在不行就算了。 其实他知道,自己和林宛玉分别的日子已经不远了。12月,他们就要各自去找公司实习了。那个时候,就是他们分别的时刻。 那天晚上竟然下起了小雨。程风想起周杰伦在《菊花台》里曾经唱:你的泪光柔弱中带伤,惨白的月弯弯勾住过往,夜太漫长凝结成了霜,是谁在阁楼上冰冷地绝望。雨轻轻叹朱红色的窗,我一生在纸上随风飘来,梦在远方化成一缕香,随风飘散你的模样…… 梦在远方化成一缕香,随风飘散你的模样。12月的风,是否会飘散林宛玉在程风心中的模样? 第四十八章 有人正在拥有,有人正在失去 第二天,程风交完学费后和建华出去走了走。这小子暑假里走了桃花运,打工的时候和一个女孩子好上了。现在每天“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沉浸在恋爱的甜蜜和温馨里。对于建华来说,这是他的初恋,所以他特别投入,特别珍惜。而对于已经在初恋的坎坷道路上走过一遭的程风来说,爱情这个字眼已经变得十分陌生。林宛玉让他尝尽了初恋的酸甜苦辣,只是,路荒遗滩,饱览足迹没人懂,多年望眼欲穿过红尘滚滚,他没看透! 当一切都恢复平静的时候,大家又开始习惯了大学里的生活。这学期,程风还有两件重要的时情要做,那就是重新考英语四级和考报关员。这学期他下足了决心要把这两关考试给攻下,所以学习特别认真,一有空就去教室看书。只是,他真的把林宛玉给忽略了。这期间,林宛玉像以往那样几乎每天都会给他打个电话。但是他总是找各种理由和借口,对她心不在焉,对她冰冷无情。因为,没有人会比他更加了解他们最终的结局。他对于他们的感情是“先射箭,后画靶”,是肯定了结局以后冷冻了过程而已。 当程风看到郭靖和他相恋了近四年之久的女朋友分手的时候,他再一次相信了世界上没有哪种爱情是天长地久的。时间的长短并不能用来衡量爱情的深浅。程风想起了林宛玉曾经对他说过,她和她初恋的男友也相恋了近三年。那时候,她总喜欢对程风说她和他在一起已经三年了,而和程风只不过一年多。程风明白那时她其实是想说她对初恋男友的感情要比他深多了。她一直忘不了她初恋男友的原因就是,她始终认为她和他有过三年的感情。任性的林宛玉也有固执和痴情的时候,但不是对他程风,而是对另外一个男人。程风曾在心里对自己说过,他连她初恋男友的影子都斗不过,又怎么斗得过她对她男友储藏了三年的感情?所以,不让自己在最后时刻输得一无所有的最好选择,就是好好结束这段纠缠不清的感情,让自己的心彻底安静下来。 在郭靖和他女朋友分手的那段日子,程风几乎天天和他在一起。他陪他喝酒,抽烟,发泄,他陪他一起醉,一起痴,一起笑。他们都是可怜的男人,用心专一却无法获得真爱。有时候,程风真想逃离这个纸醉金迷的世界,做个归隐田园的居士。《逍遥叹》里唱得好:笑谈词穷,古痴今狂终成空!刀钝刃乏,恩断义绝梦方破!路荒遗滩,饱览足迹没人懂,多年望眼欲穿过红尘滚滚,我没看透!词嘲墨尽,千情万怨英杰愁!曲终人散,发花鬓白红颜殁!烛残未觉,与日争辉徒消瘦!当泪干血隐狂涌,白雪纷飞都成空!当泪干血隐狂涌,白雪纷飞都成空!是啊,情也空,梦也空。只留下一个寂寞的灵魂,在悲伤的往事里徘徊流浪。 经过了一段时间后,郭靖的伤痛渐渐变淡了。是啊,谁也不能总是沉浸在悲伤之中,再怎么坚强的人都经不起这样的折磨。他又开始像以前一样乐观开朗了,他的转变让程风感到很欣慰。程风记得明波曾经对他说过,世界上除了爱情,还有亲情和友情,它们每一样都很重要,每一样都能成为你继续活下去并快乐活着的理由。失去每一种感情的时候,你都应该明白,你身上还有两种感情在支配着你勇敢地面对一切!即便失却所有的感情,你别忘了,这个世界依然没有把你遗忘,你还拥有整个世界!可是,也是这个坚强的人,却让自己迷失在爱情的魔宫里,找寻不到出口的方向。他和曾经的程风一样,心甘情愿地沦为爱情的奴隶。 金明媚重新找了个男朋友。这个敢爱敢恨,不怕伤痛的女孩,有着和林宛玉一样的任性和比林宛玉更坚强的个性。但她其实是一个很怕寂寞的人,所以她总是不停地在人群中寻找可以和自己一起经历风雨的人。当她认为自己已经找到的时候,她会不顾一切地去追求属于她的那片幸福天空。而李雨娜则刚好相反,被爱情的火焰烫伤过一次的她,只想做一颗寂寞的流星,在无边的夜空里自由穿梭。 这个世界,有人正在拥有,有人正在失去。只是,拥有和失去并没有界线。正在拥有的其实正在走向失去,而正在失去的可能正在走向拥有。 没有人能解开爱情的密码,因为它天生就是一个迷,一个无人能解的迷。谁落其中,谁解其中味。只是,永远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 程风依然会在林宛玉想和他出去走走的时候,陪她在街上漫无目的地乱逛。他不再主动要求牵她的手,因为他害怕真正放手的那一天。他也不再渴望亲吻她,因为他怕再也忘不了她的柔软和发香。他只想就这样和她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慢慢地让她的心被他冷却掉。然后静静等着她对他说,我们还是分手吧!或许她不会说分手,因为她从来就没有承认过他们是一对恋人。她或许会说,我想我该离开了!那么,程风肯定会坦然地说,那好吧,祝你幸福!其实他不必说祝你幸福这四个字。因为,林宛玉会觉得他很虚伪。 可是,林宛玉一直没对他说要离开他。于是,他等,时间一天天过去,他从九月等到了十月,从夏季的炎热等到了初秋的凉爽。可,林宛玉还是没有动静。是他的希望就要落空?还是林宛玉酝酿着一个更大的阴谋?他忽然觉得自己很好笑,林宛玉能对他有什么阴谋呢?他除了看上去还像个人外,没钱没貌没本事。他思考了很久,觉得自己有点明白了。林宛玉是在等待他提出离开的要求,因为她不想让他觉得是她首先放弃了他。这个高傲的姑娘,即使在分别的时刻,也要让自己的虚荣心得到满足!当然,这只是程风一厢情愿的看法。其实林宛玉并不是他想像的那样虚伪。可是他就喜欢这样毫无根据的想像,他想让自己讨厌她,从内心深处厌恶她,然后,他就会有足够的勇气彻底离开她。他只不过是在自己心里酝酿着一个阴谋。说白了,是自欺欺人。 当一个人在爱情面前学会自欺欺人的时候,也就是他即将输掉爱情的时候。程风其实并不想这样,但是,现实却让他不得不作出这样残酷的选择!他知道自己会后悔,但是,如果他的后悔能换取林宛玉的幸福,那么,他的后悔也是幸福的!因为真正爱一个人,没有比看到她的幸福更幸福的了。相信深爱过的人都会懂。 已经初秋了,这个秋天过去,还会回来吗? 当程风无比悲凉地听着《秋天不回来》的时候,他发现的心竟然在颤抖。 初秋的天,冰冷的夜,回忆慢慢袭来。真心的爱,就像落叶,为何却要分开?灰色的夜,独自彷徨,城市的老地方。真的孤单,走过忧伤,心碎还要逞强。想为你披件外衣,天凉要爱惜自己,没有人比我更疼你。告诉你,在每个想你的夜里,我哭得好无力。就让秋风带走我的思念,带走我的泪,我还一直静静守候在相约的地点。求求老天淋湿我的双眼,冰冻我的心,让我不再苦苦奢求你还回来我身边…… 儿时,不懂什么是爱情,却天天相守在一起。再大一点,风吹叶落,那也是种风情,却只能埋在心底。长大了,体验过什么是爱情,爱情却失去了神秘,唯留悲伤的森林。 程风要用多少眼泪,才能将爱情的沙砾变成珍珠? 第四十九章 秋天不回来 程风没想到,她会来他学校。她就是他的小学同学,一个名叫云妍的女孩。她其实也在杭州,不过是在其他学校。她说她想他,所以忍不住要来看看他。程风有些心疼她,她比以前瘦了。程风带她到西湖去玩,给她买了很多好吃的东西。程风问她想吃什么,她总是说不要吃。当程风自作主张地给她买来各色各样的东西时,她又说程风乱花钱。看着眼前这个纤瘦懂事的女孩,程风的心突然变得无比生痛。 他们在西湖找了张长凳坐下,然后程风把自己和林宛玉之间发生的一切都告诉了她。她一直静静地听程风讲述着他和另外一个女孩身上真实发生的故事。程风讲得很凄美,她也听得很悲凉。当她情不自禁地将头靠在程风那宽阔的肩膀上时,程风没有拒绝。因为他觉得她同样是个让人心疼,让人想要去保护的女孩。 末了,她轻轻地问他:“你还很爱她吗?” 他默默地点点头。然后淡淡地说:“不过我和她之间就快结束了。” 她无比凄凉地笑着说:“不,听完你讲的故事后,我感觉得出她其实也很爱你。只不过,她对你表达的是另一种方式的爱。在你心里,她可能比较任性,缺少女孩子特有的矜持。但是,即使是这样,当她在真正感到要失去你的时候,她是那样地在乎你。她不惜放下自己的自尊先给你打电话,她找各种理由和借口只是想让自己知道你还爱不爱她。她放不下前男友正好表明她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至于你说的,她是一个很现实的人,她不会与你患难与共,也只是你一厢情愿的猜测罢了。因为我很难想像一个费尽心思去爱你的人,只会在你春风得意的时候与你快乐与共,而在你失意落魄的时候决然离你而去。程风,你说我说得对吗?” 程风没想到她竟然会对林宛玉如此了解。看来女人对女人的理解永远要比男人对女人的理解更为透彻。他真得很感动,林宛玉对于她来说,无疑是她的一个情敌。可是,她却如此深明大义。 云妍却仿佛看出了他的心思,有些伤感地说:“程风,你以为我听完你们的故事我心里不难过吗?我多么希望你说的是假的,是别人的故事。可是,我知道你说的都是真的,你们彼此在心里其实早已深爱着对方,只是心照不宣而已。而我虽然也很喜欢你,但我不能那么自私,我不能为了自己的幸福而毁了你们两个人的世界。” 程风被云妍感动得无言以对。他只是心疼地把她抱在怀里,任凭她的泪水终于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滴落在凄凉的秋风里。 程风不明白,同样是女人,为什么云妍带给他的总是感动,而林宛玉带给他的却总是忧伤。难道真的就像云妍说的,她们只是表达爱的方式不同而已吗? 当程风和云妍在校园里漫步的时候,云妍悄悄地对程风说:“程风,我想最后一次牵着你的手,就像小时候放学回家你牵着我的手一样,好吗?” 程风笑了,他张开手,紧紧地握住她纤细的手,仿佛回到了小时候。 时光流逝得寂静而轻快。小时候她常和他在一起玩,一起做作业。他俩学习都很好,是老师心目中的得意弟子,所以他们在一起做作业在别人看来是那样地理所当然。她喜欢牵着他的手,让他带着她在春天里采野花,在秋天里采枫叶。她喜欢让他把采来的大朵山茶花插在她的耳鬓旁,然后笑得像朵花一样地问他:“好看吗?” 他总是很入迷地看着她,沉醉地说:“云妍,你真好看。” 然后他看到她微笑的脸蛋上流露出掩饰不住的娇羞。程风现在才知道,那种娇羞在徐志摩先生笔下是这样描述的: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她那时喜欢靠在程风的肩膀上,看夕阳西下。每次她总是忧伤地说:“程风哥,我们长大了还能经常在一起看夕阳吗?” 那时程风总是不以为然地说:“长大以后的事谁知道啊,好像很远呢。” 她听了总是不高兴地说:“不,很快的”。然后又温柔地靠在他肩膀上说,“程风哥,我真的好害怕有一天你再也不和我好了。” 程风笑着拍拍她的肩膀说:“呵呵,放心吧,我可把你当妹妹看呢,咋会不和你好了呢!” 她听了就不高兴地说:“不,我不要做你妹妹。” 程风很奇怪,问她:“不做我妹妹?那你做我什么?” 她害羞地转过脸去说:“我不说,你自己知道。” 程风总是傻乎乎地说:“你不说,我怎么会知道啊?” 她故意气乎乎地说:“你真笨,比牛还笨。” 程风笑着说:“哈哈,你说对了,我本来就属牛的”。然后还学牛叫,“哞——” 她被他的傻样给逗笑了。最后她留下一句:“我要做你的新娘子”,然后就害羞地跑开了。只留下呆呆的程风一脸迷茫地望着她远去的背影。 后来,读初中的时候他们就分开了。以后的日子里,他们聚少离多。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们慢慢长大了,彼此有了各自的心事。程风也早已忘却了年少的往事。因为对于他来说,那已经是很遥远的过去了,就像当年觉得长大是个遥不可及的梦想一样。 她见程风心不在焉,便笑着问他:“在想什么呢,这么入迷。” 他笑笑说:“没什么。”他不想告诉她他其实是在回忆他们之间的往事,因为那样会让她更伤心。他明白,有些回忆,是不能拿出来分享的,唯有让它永远尘封在心海深处,慢慢沉淀成一种永恒。 或许是命中注定的吧!当程风和云妍像一对亲密无间的情侣一样牵着手在校园里走过的时候,正好碰见了迎面走来的林宛玉。 林宛玉看到他俩的时候就像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是,很快的,她就明白了一切。她无比凄凉地朝程风笑了笑,然后无比决然地走开了,悄无声息。 云妍仿佛发现了什么,想要去追,但被程风拉住了。他朝她绝望地摇摇头,因为他知道,一切都将结束,在这个不回来的秋天。 叶子的离开,是因为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 第五十章 寂寞风吹过相思雨 林宛玉真的离开了。在这最后的时刻,她终于没有再和他吵架。 程风也没再和她解释什么,因为,他不需要为自己解释。云妍说的是对的,林宛玉是爱他的。不然,她看到他们牵手的画面不会有那么凄凉和冷艳的微笑,不会头也不回地走得那么决然。只是,他欠了太多人的情,太多人的泪。他的心灵注定要孤独远行,寂寞流浪。 云妍一直处在自责当中。她希望程风能给林宛玉一个机会,也给他自己一个机会。因为,能走到一起并相爱很不容易。她还说如果程风不和林宛玉解释的话,她会内疚一辈子的。而程风却仿佛什么都看透了。他笑笑说,算了,就算我和她真的能在一起又怎么样呢,我始终无法适应她表达爱的方式。如果一定要以吵架的方式延续两人之间的爱情的话,那么,这样的爱情是不成熟的。我宁愿失却今生的爱,来换取来世的幸福。所以,你不要自责了,这不是你的错,这是缘份,我和她只是有缘无份。 云妍不再说什么了,因为程风心里早已有他自己的打算。她只是希望,他能快乐。如果他愿意,她愿为他做任何事情。她是那么地爱他,她在他遗落的世界里一直迷失到现在。只是,程风已没有勇气再爱。 已近12月了,秋风吹落了满树的枯叶,落满了一地的荒凉。 这是一个即将离别的季节,有些许无奈,些许留恋,些许忧伤。 走过了很多的路,遇见过很多的人,做过很多的梦。只是梦醒时分,人去楼空。 这样悲凉的结局是程风不曾想像过的。他原以为,就算离开,也应该是圆满的,不留遗憾的。只是举首间,他看到了一只南飞的孤雁在阴霾的天空里悲哀划过,落寞而苍凉。 他就是那只在爱情的天空里迷失了方向的孤雁吗?泪染霜林,醉卧寒秋。 他又是为谁消得人憔悴?在每一个相思的夜里,他曾为谁独自喝醉在风雨里? 滚滚红尘中,哪里才是他心灵的归宿?当初那个谈笑风生的少年,已然淹没在沧桑里。 当青春像一座城市沦陷后的废墟一样矗立在他眼前时,他终于明白自己的心就像飘落在地上的枯叶一样荒败不堪!他的青春还残留着多少苍白和叹息? 12月,离别的日子终于到来。他和一个朋友一起去了上海的一家物流公司实习。他不知道自己要在那里呆多久,或许几个月,或许好多年。只是,他永远失去了林宛玉。 12月的一个雨天。他在上海公司的员工住房里,静静地让自己沉浸在南合文斗的《让泪化作相思雨》中:这是一片很寂寞的天,下着有些伤心的雨。这是一个很在乎的我,和一个无所谓的结局。曾经为了爱而努力,曾经为了爱而逃避。逃避那熟悉的往事,逃避那陌生的你。 这是一片很寂寞的天,下着有些伤心的雨。这是一个很在乎的我,和一个无所谓的结局。再也不知道你的消息,再也不知道你的秘密。只有那熟悉的往事,只有那陌生的你。 在那些黑色和白色的梦里,不再有蓝色和紫色的记忆。在这个相遇又分手的年纪,总留下雨打风吹的痕迹。为了那苍白的爱情的继续,为了那得到又失去的美丽,就让这擦干又流出的泪水,化作漫天相思的雨……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