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恶临城》 楔子(1) 邪魔之城 大唐永徽元年九月十四日。 虽然刚入秋,但葱岭东麓却气温陡降。入夜时分,寒风吹沙,冷月斜照,胡笳四起。 大唐安西都护、谯国公柴哲威站在城外一处高高的沙丘上,望着沙丘下面已经被一万士兵团团围住的西夜国都邑呼犍谷城。 沙丘下面,已经扎好的营帐周围篝火熊熊,与以往大战前的紧张气氛不同,将士们都在那里饮酒欢歌。这也难怪,因为明天就要被攻陷的西夜国只不过是大流沙里的蕞尔小国,全国的妇孺老少加起来也不过三千人,至于能打仗的兵卒,那就更是屈指可数了。 这是一场完完全全的不对称战争。 但柴哲威望着城里耸立的那个巨人的身影,心里仍然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恐惧感。 是的,那个巨人并非活着的人,它其实只是一尊塑像而已。然而就在这大兵压境之际,西夜国人却似乎毫不在意自身的安危——他们仍在倾城出动,不止不休地在塑像上忙碌着。 那尊塑像已经建到了肩膀的位置,头部还只是空荡荡的脚手架,所以现在还想象不出塑成后的样子如何。 但柴哲威这一生也未曾见过如此高的塑像,他只记得早年在大慈恩寺听玄奘法师讲西行见闻时说过,越过葱岭有一个梵衍那国,那里的山壁上凿有一百四五十尺高的石刻大佛。 但梵衍那大佛毕竟是依山凿刻的佛像。而这个塑像,却是西夜国穷尽一国之人力物力,凭空在茫茫沙漠中堆塑起来的。如今塑像虽还没有建成,但目测也已经有十来丈高了。 更为关键的是,整个西域的人都搞不清这究竟是哪尊的塑像。 是佛像? 不是。据当初从呼犍谷逃出来的于阗商队的尉迟乙抗说,西夜国已经开始灭佛了。城里所有的佛寺都被拆成了平地,砖块木材都已经搬走,佛像也都被毁掉了。 “我们已经离弃佛祖,改信其他神了。”尉迟乙抗转述西夜国民的原话说。 “那你们改信什么神了?”尉迟乙抗当时试着探听。 那个西夜国民坐在拉木头的驴车上,意味深长地望了尉迟乙抗一眼。 “等这尊神像树立起来后,整个西域的子民们都会拜倒在他脚下的。”那个人说。 既然不是佛像,那难道是祆教的光明神? 还是摩尼教的日月神? 或是景教或者天方教的主神? 都不是。柴哲威已经询问了军中信奉这几种宗教的将士,他们白天观望塑像后都使劲摇着头,矢口否认说——这不是我们的神。 而且这座塑像的模样也十分诡异。远远看去,它的双腿上长着像蛆虫一样的白色条纹,肚腹正前方还装饰着一颗奇怪的兽头,它的左手拖着一个王冠装的东西,右手则四指蜷曲勾住一条绞刑绳索,令人触目惊心的是,那绞索上密密麻麻挂满了白色髑髅。远远望去,十几个西夜国的工匠还在继续往绳索上栓系着干枯的头骨。 旁边的侍卫如同读懂了柴哲威的的心思一样,站在旁边补上一句。 “国公,绳子上的那些枯骨,就是西夜国人杀死的来往客商的人头。” 柴哲威没有说什么。作为出身戎马世家的公子,他这些年也经历了不少战阵。士兵们经常会把杀死的敌人首级砍下来系到腰间,作为战后请功的资本,这种情况叫“献馘”。所以,柴哲文看到被斩下来的人头也很多。 他真正在意的不是塑像拎着骷髅串的左手,而是臂膀前伸的右手,那右手的食指正好指向沙丘的方向。 那姿势就好像在说——下一个人,就是你。 塑像很高,柴哲威站在沙丘上,望着指向自己的指尖,不由得身心悚然。他裹紧大氅走下沙丘,将军阿史那社尔正好迎面走来,朝他行了个礼。 “阿史那将军,这尊神像看起来十分诡异,明日攻城切莫掉以轻心。”柴哲威心有余悸地说。 “国公莫要担心,无非是泥塑的邪魔罢了。在下已经命将士们把城团团围住,估计明日午前时分就能破城。神兵在此,任他是魔是鬼,明日都叫他灰飞烟灭。” “可我才在沙丘上眺望,西夜国人好像仍在塑那魔像,城中丝毫没有备战的迹象,难道他们就不怕大兵入城,粉身碎骨吗?” 阿史那社尔冷笑一声。 “西夜国人为邪魔所惑,杀人如麻,死不足惜。” 柴哲威点点头。他望向围城的士兵。唐军兵强马壮,鼓笳阵阵,篝火熊熊,旗纛飘翻,士气正旺。 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还是有一种隐隐约约的担心。 柴哲威是在夏天的时候接到西夜国吃人的急报的。 西夜国本来是疏勒人的一支,是大流沙南缘的一个小国,因为深入流沙腹地,所以与邻国相距较远,来往也很少。往往都是经行的驼队遭遇风沙时,他们才会转向西夜方向暂时躲避。 当时西域各国人都虔诚地信奉佛教,偶尔也有信奉祆教和摩尼教的人,但总体上不多。据说西夜国也曾一直礼佛向善,直到一支来自于阗的商队发现了西夜国的异象。 商队的首领名叫尉迟乙抗,他是于阗国的一个王子。这支商队从于阗出发,向西行进,准备将长安运来的物品贩卖到更远的碎叶等地。 他们原来打算在莎车歇脚,但不料路遇狂风和流沙,因此不得不中途北行,想暂避在西夜国都呼犍谷城。 尉迟乙抗已经有七八年未到流沙腹地的西夜国了。他这次带着商队转头朝北,走了大概一半路程,便惊讶地望见呼健谷城里正在兴建一座巨大的塑像。 那塑像刚盖到腰部,还看不出是哪尊神佛,但目测也已经有三四丈高了。在塑像似魔似兽的双腿之下,本来就不大的西夜都城显得如同摆在巨人脚下的一块棋枰一样。 商队所有人都是在仰望塑像的姿态下进入呼犍谷城的。出乎意料的是,城门口却没有往日守城的士卒,而走进呼犍谷城的他们更是大吃一惊。 整个城门口的街道上空空荡荡,寂静无比,连一个人影都看不见。 莫非城中心什么庆典不成? 尉迟乙抗怀着这样想法,索性直接带着商队的弟兄们往客栈走去。当走到客栈前,他们发现只有酒旗在招展,既没有店小二出来招呼,也没有看见有人饮酒吃饭。 “店家,小二——人呢?”尉迟乙抗在客栈里面喊着问道。 店里依旧没有人回答,就连永远留在店里招呼客人的掌柜娘子都没有出来应答。 驼队里的向导名叫鲜于仓,是个东来西往的老油条,他瞅着没人招呼,径直走到酒垆前。他拉开柴门一看,只见里面放着一坛坛美酒,挂着一摞摞的胡饼,更重要的是,几个灶里还煮着一锅锅香喷喷的炖肉。 西域是个水草稀少的地方,少有人舍得宰杀牲畜,因此肉类极为稀有。 “兄弟们,快来看!这里有肉啊!” 驼队的那群人听见有肉,立刻如蚁附膻似的围了过来。 “太香了!老子半年多没有吃肉了!” “既然没人招呼,咱还管他娘的店家在不在干嘛,老子的腿都快走断了,兄弟们,咱先吃起来!” 尉迟乙抗是读过圣贤书的人,他觉得这样不妥,但看看又累又饿,就像苍蝇一样蜂拥而上的驼队弟兄,就算想阻止也来不及了。 算了,以后再跟掌柜的结账吧。尉迟乙抗这样想道。 但乙抗自己并不打算也加入到饕餮的队伍中去,他毕竟有着王子的身份,受过大唐的礼教熏陶。他看着那群抢肉抢酒的人,不免摇摇头,自己从行囊里拿出一张胡饼,拿出鸱囊倒了杯水,边喝边在客栈里转悠着。 客栈外面是酒馆,再往里面走,后院便是住宿的客房。乙抗端着水走进后院,后院也空无一人。不光没有主人,更没有一个客人。可如果没有客人的话,又何苦炖那么多肉呢? 莫非城里遭遇了匪兵,或者被小股突厥骑兵洗劫了不成? 不像。因为完全没有打斗厮杀过的痕迹。 原来他觉得城中心可能有庆典,现在想来也不像庆典,如果是庆典,那这里肯定也能听到鼙鼓的声音。 乙抗更加疑惑起来。这时,他远远望见院里有一扇门敞开了一个小口。他以前在这家客栈住过,记得那里正是客栈的庖屋。 难道庖人还在里面忙碌吗?乙抗想了想,便朝那边走过去,边走边喊“有人在吗”。 庖屋里依然没有回应。乙抗走到庖屋门口,透着门缝瞥见里面黑乎乎的,一股血腥味儿扑面而来。 尉迟乙抗心跳得厉害,他有些害怕,还犹豫了一下,但好奇心使他最终还是一把将门拉开。 他大叫一声。 屋里的桌上密密麻麻摞满了黑乎乎的东西,那不是别的,而是一堆一堆的人头。人头们都被剜去了眼睛,瞪大了两个黑色的窟窿,直勾勾盯着不请而入的尉迟乙抗。 乙抗吓得一个倒栽葱仰倒在门外,他失魂落魄,大声尖叫着朝酒馆跑去。 “死人了!死人了啊!” 他跌跌撞撞推开酒馆后门,但随后便吓得差点下巴落地。因为他看见商队的人都四仰八歪地倒在地上。更为恐怖的是,不知哪里来的两个鹰鼻深目的家伙正举着弯刀,铿铿地砍着昏迷的那些弟兄的头颅,那些被斩完首的腔子还倒在地上,汩汩的鲜血从断颈处往外流着。 乙抗想逃走,但他腿已经软得不听使唤,刚转身就被一把凳子绊了个跟头。乙抗吓了一跳,但那两个持刀者似乎对这边的动静充耳不闻,他们像被施了蛊的收割者一样,只是默默地一刀刀斩着那些人的头。乙抗长吁一口气,蹑手蹑脚从后门退了出来。这时他看见两个西夜国的官吏从正门走进客栈,其中一个人伸出手指头,一个个数着。 “二十七个。”他说。 另一个人拿着一根秃了头的毛笔,在簿子上写了几笔。大概是墨已经干了的缘故,他拿着笔蹲下去,把笔插到断颈里蘸蘸血迹,然后拿起来舔舔笔头,继续在簿子上记着什么。 “国师说攒够一千具骷髅,神像就能建成了。” “神像建成,神灵就下界到这里了吗?” “对。”拿笔的人指着正在砍头的两个人说,“告诉他俩,收集完脑袋后再把骨头剃出来,肉扔锅里炖了。” 数数的人使劲点着头。他拍拍剁头的人,朝他们打着手势比划着。 乙抗这才明白,那两个人原来是聋子,酒垆里头的肉,原来不是牲畜的肉,而是人肉。 他庆幸自己没吃——但即便这样,他仍然觉得胃里一阵阵恶心。 两个西夜官吏转身准备离开。但拿笔的人似乎想起来什么,他转过身,对数数的人说:“干完活儿让他们打扫齐整。肉也都收拾干净,晚上塑像的工匠们还等着吃呢。” 尉迟乙抗等到天黑才偷偷摸摸逃出呼犍谷,他不敢歇脚地一口气在流沙中跑了七八里路。在漫天黄沙的路上,他撞见一辆拉木头的西夜国驴车,发现赶车的人正是自己认识的那个客栈的店家。 他想躲避,因为毕竟店家也是西夜国的人。但他一晚上没吃没喝,已经毫无力气,他只好眼巴巴地望着客栈掌柜的拿起一把柴刀朝自己走来。 出乎尉迟乙抗意料之外,店家俯身看看,非但没有杀他,还递给他一个鸱囊。乙抗愣了一下,他怀疑鸱囊里的水里也有酒馆里那种迷药。但口渴让他没太多资本犹豫,他接过鸱囊,咕咚咕咚喝着水。 店家不说话,就坐在他身边的沙地上。两个人都远远望着呼犍谷方向,透过漫天的风沙还能看到那未完成的半截巨像。 “那是什么?”尉迟乙抗看自己没有发晕,店家也没有害他的意思,这才壮着胆子问。 “我们西夜人的神。”店家说。 “什么神?佛祖吗?” 店家看了乙抗一眼,然后摸着自己手里的柴刀,缓缓地说:“西夜人已经离弃了佛祖,有了新神了。呼犍谷全城百姓现在都是神的子民,都在为神灵塑像,让他君临天下。” “君临天下,是为了拯救众生。国师说,丑恶凶狠的阿修罗神将要践踏人间,杀光所有的男子,夺走所有的女人,将所有的绿洲变为荒漠。而我们的神,便是阿修罗的克星,只有他来到人间,才能阻止阿修罗的掠夺。” “阿修罗,是六道中的阿修罗众吗?”乙抗问道。 店家表情恐惧地点点头。 “那你们的王呢?” “王?西夜现在没有王,只有国师。王死了,王和王后的头颅,现在已经踩在神像的脚下成了地基。” “所以……你们为了神杀人……”乙抗哆哆嗦嗦地问。 “他们杀错人了。”店家忽然说。 “什么?”乙抗诧异地说。 “太急了,所以杀错了人,人是要杀的,但不是这样来杀。所以,西夜国要遭到祸事了。” 尉迟乙抗还想再问,但店家已经站起身来。他拍拍身上的沙粒,将鸱囊和一包胡饼扔到尉迟乙抗的身边。 “商队的人不该死,你走吧。”店家说完这句话,便大步朝驴车走去。 尉迟乙抗眼睁睁看着店家赶着驴车朝呼犍谷方向远去。他喝了水,吃了半张胡饼,又开始跌跌撞撞朝着于阗方向赶路。六天之后,他在沙漠中再度迷失了方向,就在他奄奄一息之际,一个路过的驼队救了他。他醒来后便不停喊着三句话—— “我是于阗国王子尉迟乙抗。我要去龟兹,我要拜见大唐来的都护大人!西夜国开始信奉魔教,他们开始吃人了!” 柴哲威回想着那个尉迟乙抗,他失魂落魄地来到龟兹,向自己叙说西夜国的变故。作为大唐的安西都护,他必须召集西域各国出兵讨伐西夜国。 唐军第二天寅时造饭,吃完饭便厉兵秣马。到了卯时,他们终于吹响了攻城的号角。上万人的队伍黑沉沉地朝弹丸之地呼犍谷城挤压过去。 天色已经微明,柴哲威策马来到呼犍谷的城门之外。他看见城楼上黑色的旌旗招展,旗上还绣着一朵赤红的莲花。 阿史那社尔也骑马缓缓过来,他指着城楼说:“国公,城上好像并无动静。” 柴哲威挥挥手。 “下令攻城。对了,一定要留下活口,我要知道西夜国内到底发生了什么。” 阿史那社尔点点头,他高高举起手臂,传令兵将令旗一挥,刹那间鼓声大作,号角齐鸣。 上万唐军喊杀着冲向西夜国的城门,但他们没有遇到抵抗。 城门被破城锤撞开,唐军涌进呼犍谷,同尉迟乙抗看到的一样,他们面对的也是空荡荡的街道,而且两旁的民宅都早已被拆得七零八落,看样子所有东西都被拉去建那个塑像了。 唐军从四个方向进城,几乎每家每户都翻了个遍,仍然找不到一个人影。 “去塑像那边!”阿史那社尔想到昨天黄昏还看到数千人在塑像那里忙碌着,想必他们现在也在那里,于是他大声喊道。 唐军再度吼着冲向城市中心,那里本来是西夜王宫和大佛寺的所在,现在佛寺已毁,原址上耸立着那未完成的巨大魔神的塑像。 工地上一片纷乱。许多砖瓦泥土都堆在塑像下面,旁边还有一堆堆的白骨和人头,整个工地上臭不可闻。 但是没有人。昨晚还密密麻麻在塑像上忙碌着的几千西夜国人似乎一夜之间失去了踪影。可唐军昨晚将整个呼犍谷城如同铁桶般围拢起来,根本就不可能有人能够逃出去,更遑论几千人一起逃走了。 柴哲威也赶了过来。他骑马站在塑像的脚下仰望,惊讶地发现魔腿上那一道道条纹竟然都是人类的白骨。 此时突然一阵妖风呼啸而来,柴哲威吓得抬头望去,只见大流沙里不知何时大风骤起,铺天盖地的黄沙随着大风,像魔鬼呼号一样往城中袭来。 围拢过来的唐军也都被吓到了,他们望望这座身上满是白骨和骷髅的雕像,望望遮天蔽日的黄沙,悚惧地后退着。柴哲威开始担心起来,上万大军在狭小的城市里一旦混乱起来,那相互踩踏的场面简直不可想象。 关键时刻还是阿史那社尔挺身而出,他骑着战马,冲上塑像前面的物料台,用洪钟般的声音喊道—— “兄弟们,不要怕,捣毁魔像,大家才能平安!” 自救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能力。阿史那社尔知道,军心涣散之际必须给将士们树立一个能够达到的共同目标,否则便会一溃千里。 惊慌不堪的唐军听将军一喊,逐渐稳住阵脚,开始顶着风沙,朝那个白骨塑像冲过去。 阿史那社尔策马冲下高台,带着卫队将柴哲威保护起来。他再次骑马,朝正往各个方向开挖塑像腿部的士卒们喊着: “不要乱动,朝一个方向挖,其余人远远避开!” 风沙更大,人已经被吹得睁不开眼睛,张不开嘴巴。已经定下神来的柴哲威命令把举着的仪仗旗帜统统撤去,阿史那社尔也命令士卒将旗纛放倒,整个军队都躲进城里,依靠着城里残存建筑摆成缺月阵型,顺着风口方向轮番挖掘塑像的双脚。 柴哲威心里一直有些担心,他担心在铁桶阵中消失的那数千西夜国人会突然出现,然后袭击有点像惊弓之鸟一样的唐军。但最终西夜人没有出来,他们真的像蒸发了一样,不知道消失到哪里去了。 柴哲威用手遮挡着风沙,他抬头看向那未完成的巨大塑像,心里忽然冒出一个恐怖的想法—— 难道,西夜人都躲进了这座巨像里面吗? 就在他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他听到了天摇地动的声音——那尊浑身白骨、没有头颅的塑像一条腿已经被唐军挖断,它空荡荡、直愣愣地朝风口下方倒了下去。 楔子(2)地狱来客 我正忙着给影印公司的人打电话,忽然同事老郑走过来,使劲拍我一把肩膀。 “桩子,楼下有人找你,好像是带善本的。” 我捂住话筒:“请他去小会议室等我吧。” “他死活不去,那样子古古怪怪的——你赶紧去看看吧。” 我匆忙跟影印公司核对完手头的事儿,咕咚咕咚喝口水,急忙赶下楼去。 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言桩,二十七岁,在魏阳市的一家文化公司上班。 而我在公司所做的工作,大概用两个词可以概括——那就是“补锅”和“背锅”。 “补锅”,就是我似乎有岗无职,反正只要哪里缺人,哪里有别人不想干的工作,主编就会把我扒拉过去替活;至于“背锅”,当然就是哪里出了问题,也会把我扒拉过去顶罪。 比如我现在负责的,就是一个毫无利润、也没分成的项目——民间善本辑录出版。 主编说了,这项目是文化局分派的任务,特别有意义,所以必须要有意思的人来做——舍言桩其谁哉? 我心里默默地想,早先部门聚餐时,你他娘的还说我是全公司最没意思的人。 不过善本辑录确实是件有意思的事,因为有政府支持,我们通过各个媒介发布广告,征集那些民间收藏的善本,挑选有价值的内容影印、留存、出版。 自从登了广告,经常会有善本收藏者来访。当然,之前我也遇到过藏着掖着的人,搞收藏的都知道,其实有些人手里的东西,来历并非那么光彩。他们大多数来,只是想探探虚实,摸摸手里东西的价值。 但今天见的这个人,仿佛过于谨慎了一些。 他穿着黑大衣,戴一顶脏兮兮的鸭舌帽,脸上蒙着厚厚的口罩,上面还有一副比黑洞还黑的墨镜。 他佝偻着腰,站在公司门口的角落里,面朝着墙壁,深深低着头,右胳膊僵直地揣进大衣口袋里。 我望了一眼天,今天确实天气不好,正是春阴加雾霾的天气。不过,他这身打扮,也过于夸张了。 “我善本辑录的编辑,刚才是您找我?” “哦……”他直愣愣转过身来,动作像机器人一样。他看着我,但墨镜遮住了他的眼睛,我无法分辨出他的表情。 “咱去楼上说吧!”我对他说。 “不,”他简单直接地拒绝,然后伸出左手,指指对面的街心公园,用嘶哑黯淡的嗓音说,“去那里吧——我……不太方便见人。” “理解。”我点点头。 他走在前面,我俩一前一后穿过马路。他走路一拐一晃,左裤管空荡荡的。 我心里咯噔一下——他的左小腿可能装的是假肢。 我俩来到街心公园,他轻车熟路地穿过花丛和长廊,找到一处竹林环绕的小亭子。 看样子这条路、这个地方,他已经摸索过很多次了。 他走进亭子,直接一屁股坐在石凳上。天还有点儿冷,但他全然不在乎石凳的温度。 我只好坐在他对面,石头冰凉无比,我不禁打了个哆嗦。 他揉揉左腿的膝盖,然后从大衣口袋里慢慢掏出一个塑料口袋,他展开口袋,然后从里面拿出一本小册子递给我。 我已经形成了职业习惯,赶紧从口袋里掏出白手套,小心翼翼戴上,拿起这本神秘的小册子。 但刚翻开册子,我就失望了。因为严格来说,这并不算善本书籍。 一般来说,善本多指乾隆之前出版或者抄录的古书,或者辛亥革命前印刷数量少、有学术价值、或者有名人题跋、批校甚至手抄的书籍。 可这几样东西,这本小册子一项也沾不上边儿。 从质量来讲,小册子是线装的,属于油纸刻印。册子既没有扉页,也没有目录,还没有印刷机构的名字。它的印工和材料极为粗糙。而且封面纸已经发黄、残损,脆弱得如同初冬河流上的冰片。 从年代上来讲,册子开头的地方其实有几句短短的序言,大意是说,在民国二十九年时,有人在库车县昭怙厘大寺发现了一些古籍,迪化考古队前去查勘,发现它们是唐朝安西都护府文书残卷。这本册子便是残卷内容的誊录版。 民国二十九年正是一九四一年,所以从时间上讲,它也够不上善本的资格。 我把册子合上,看着封面上那一竖行油墨字——《唐安西都护府古文书钩沉》。 就在这时候,我发现册子中间有页纸,纸上粘着一条橘红色隔页。 照理说,册子的材质这么脆弱,如果再贸然粘贴东西的话,很容易将纸张破坏的,所以贴上隔页纸的地方,必定是收藏者心心念念,反复阅读的重要部分。 我看一眼神秘人,他像个木雕似的坐在那里,并没有反对我翻看。 我于是轻轻从中间翻开那页纸。 由于年代和印刷手法原因,那些油墨字已经浸润了纸张,看上去有些漫漶。字是竖行排列,我低头读去,只见其中的一段话下面加上了着重号。它断断续续,似乎是从缺字少页的古籍上扒下来的—— “永徽……年,都护柴……伐西夜……邪魔国也……围呼犍谷城,城中万人,一夜无踪……” 永徽是唐高宗的第一个年号,只有短短六年。这二十六个残字,读起来如同蜻蜓点水,但读后便有一种感觉,那就是它牵涉着一千三百多年前的某段神秘历史。 什么是邪魔国?什么叫城中万人,一夜无踪? 我皱着眉头,又翻了几页,谁知道那个神秘人却咳嗽一声,他直接伸出手,将册子收了过去。 “挺有意思的一本书,”我说,“但这还够不上善本的条件,实在抱歉。” 他不说话,只是抬头看我。他的墨镜里映出我变形的脸,看上去令人感到一阵不快。 “年轻人,要论起价值来,它可不输给任何一本古书。”他再次开口说话,嗓音依然嘶哑,但用词却十分讲究,听起来像是有文化的人。 他把小册子装进塑料口袋里,然后又把它递给我。 “先放在你这里吧,他们要害我。等我安全的时候,再联系你来取。” “啊?害您?”我愣住了——莫非自己遇到一个被害妄想症不成。 他又转向我,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他忽然同时抬起两只手,一只手卸下眼镜,另一只手摘下口罩。 寒颤顿时像电流似的,从我的脚尖直接贯穿到发梢,我惊讶地差点站了起来。 因为那是一张没有皮肤的脸!他的整张脸红彤彤的,有的地方还能窥见肌肉的纹理,他没有眼睑,没有睫毛,耳朵只有红红的一团,甚至连上下眼皮都紧紧缩在一起! 他的眼珠通红,仿佛发狂的动物一样,眼眶里还不停泛着水光。 他抬起手,擦了一下眼泪,然后又低下头,把墨镜和口罩重新戴上。 “看见了吧?我这张脸,是经过地狱之火的——我可是从地狱里九死一生爬出来的人。”他接着使劲吸溜了几下鼻子,然后又朝我说道,“确实没错,你的身上,也有那股子气味。” “气味?”我诧异地问。 他嘻嘻笑了一下,然后忽然神神秘秘地凑近我,压低声音说:“你小子,应该也遇到过黑船吧……” “啊?!”我顿时吃了一惊。这件事我只对一个女人说过,他又是怎么知道的?! 我还在兀自惊呆,他却又把那本小册子往我这边一推,然后霍地站起身来,一瘸一拐地朝街心公园外快步走去。 “哎!”我楞了一会儿才晃过神来,“等下!等等!” 这个人形貌可怖、来历不明、语焉未详,我怎么能神烦意乱,贸贸然就接下他委托的东西呢? 街心公园里岔路很多,而且隔着许多树木和绿植,等我拿起册子,冲出亭子,绕过竹林的时候,发现早已不见那个人的踪影。 我叹口气,瞅瞅在手里的油印册子,心想,看来自己只能暂时保管这本书了。 我走出街心公园,想回到公司去上班,就在穿过人行横道的时候,忽然就看到一辆白色皮卡车像疯了似的按着喇叭朝我冲过来。 我吓得赶紧往后跳了一步,那辆车风驰电掣地跟我擦身而过。车轮滚滚,扬起一片灰尘,呛得我一阵咳嗽。 惊魂甫定的我快步穿过马路,远远便望见车来的方向有几个人围在那里,好像在纷纷议论着什么。 不管这些了,今天好像出门没看黄历一样,处处都似险遇,我还是早点回到办公室为好。 想到这里,我攥紧小册子,加快脚步朝公司大楼走去。 我上了楼,跟老郑走进工位前,桌上电话又急促地响了起来,我接起电话,顺便将小册子放进抽屉里面。 电话又是影印公司老板打来的,他啰里啰嗦讲着。但也许是刚才发生的事情过于诡异,我有些心烦意乱,他讲了许久,但我一句也能没听进去。 打完电话,我正想喝口水,就看同事们围在一团,叽叽喳喳讨论着什么。两个女同事还不时发出惊讶的叫声。 我看到老郑也站在那边,于是站起身来走过去,拍拍他后背问:“怎么了?” “你不知道啊,都上热搜了,就在咱公司不远的马路上。” “什么啊?” “车祸,逃逸,就刚刚发生不久。”老郑晃着脑袋说,“不过这还不是最诡异的——小若,给桄子重放一下。” 辛小若刚毕业,是公司里的新人美少女。不知道为什么,我从来没有惹到过她,甚至连说话的机会都很少,然而她每次看我都一脸没好气的样子。 她果然冷冷地哼了一声,但还是点开网页上的一个视频。 看视频的角度应该是公司北边路口的便利店。我还记得那便利店门前装着一个摄像头。 一开始,视频中出现的只是安静的马路。两个客人刚从便利店走出来,手里还拎着东西。而在马路的斑马线上,有个行人迈着奇怪的步伐,正在横穿马路。 当我看清那个行人的装束时,不禁倒吸一口凉气,顿时屏住了呼吸。 因为他就是刚才那个自称从地狱里爬出来的神秘人! 我看一眼视频的时间,十点十三分,应该就是我从街心公园返回公司的时间。 我寻找神秘人无果,决定回到公司,最多不超过两三分钟吧?可就在这短短时间之内,他一个有假肢的人怎么会穿过街心公园,又出现更远的马路路口呢? 就在电石火光之间,一辆熟悉白色皮卡车忽然从视频画面左边冲过来,它速度极快,而是丝毫没有减速的样子! 它直愣愣朝神秘人撞去,视频并没有声音,但还是能感觉到车撞到人的那种冲击力。神秘人被撞得翻着筋斗飞了起来,最后狠狠地摔在马路牙子上面。 白皮卡没有刹车,更没有迟疑,它轰着油门,以更快的速度在画面中一闪即逝。在随后的几秒钟,它应该从正准备过马路的身边时飞驰而过。 “快看!快看!”老郑指着视频提醒我说。 其实不用他提醒,我也正盯着视频一直没移开目光。 令人震惊的一幕发生了,那个被皮卡车撞飞的神秘人忽然爬了起来,他似乎痛苦地佝偻着腰,然后拍拍身上的土,最后在周围路人的注视下,一瘸一拐朝画面外走去。 “牛叉,这样都没撞死,还不想追究肇事者,真是金刚不坏之身啊。”辛小若说起话来一点儿也不弱,她啧啧地评论道。 “不过,车都撞不死的人,怎么之前走起路来,腿部像有残疾呢?”老郑也若有所思。 “可能……他的腿也是在地狱里弄坏的吧。”我不禁喃喃自语。 “言老师,您在说什么呢?脑洞过大了吧?”辛小若关掉视频,朝我冷嘲热讽地说。 我没有接茬,因为自己脑子已经完全乱掉了。我默默走回自己的工位,拉开抽屉,打开塑料袋,拿出那本纸张脆弱、但仍散发着淡淡油墨味儿的东西。 手里的小册子包裹在塑料袋里,可能是心理作用吧,摸起来总觉得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册子很薄,很轻,虽然它年代不久,但毕竟记载的却是一千三百年前的历史。 何况,册子里那短短几句残损的话语,似乎还埋藏着一千三百年前的一段秘密。 后来,当我每每回想这一幕时,都觉得不胜唏嘘。 因为我没有想到,小册子上记载的那段一千三百多年前的执念,之后竟导致了一千三百多年后整个城市的生死危局。 所以,每当我看到这本册子,都屡次想敲下字来,记述这段波谲云诡的神奇经历。 这段经历牵涉的不止是几个人,几件事,而是牵涉到整座城市和五百万人口,他们都是你我生命中遇到的那些有温度、活生生的人。 而且,他们某些人是我的亲朋挚友。有些人已经在一系列诡异事件后永远闭上双眼,失去呼吸。 他们或主动、或被动地卷入其中,然后或为邪恶,或为正义,最后或入天堂,或入魔狱。 所以我想,自己还是要把整件事记述下来,就算给一千三百年前的那段历史画上一个不太圆满的句号吧。 第一章 同住美女 讲述事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跟随式,就是将身边的事情老老实实地讲给大家,包括某时某刻的某些想法和感受;而另一种,则是回顾式,将这段时间的经历总结出来告诉大家。 跟随往往更直观,感觉性更强一些。而回顾往往更加全面,前因后果回望起来会更加清晰。 但回顾也有一个难点,那就是一开始叙述时,总觉得千丝万缕,不知从什么地方说起。 而且,要讲的事情都和唐代西夜国的离奇消亡、地狱来客的身份,以及后来的言沈探案息息相关。 我想了很久,决定还是用罗列式的讲法,把关键信息先在开头一一告诉大家吧。因为有些信息我也曾觉得毫无用处,但它们却直接影响了后来的城市危局。 首先,我想说说网上流传的“言沈探案系列”。 可能某些同学看过“言沈探案系列”的推理小说,不过我在这里想说的是,那只是我的某位不靠谱堂兄意淫杜撰的故事罢了。 但大家不知道的是,这个探案系列其实是有原型的,而我,就是男主人公的原型。 其次……还是先做个正经八百的自我介绍吧。 我姓言,名桩,充电桩的桩,是如假包换的“言沈探案”系列的主人公原型。 但当时取这个名字,根本就跟充电桩没什么关系。 我出生在祁岭省,是个地地道道的祁岭人。我的老家在省南的一个小村庄里,村里大概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姓言。 村里还有个习俗,那就是按照“金木水火土”五行来排字辈。到了我这一代,正好排到“木”字旁的字儿。 大概言氏一族生育能力超群,到我妈怀孕的时候,《新华字典》里剩下的木字边儿的字都快不够用了。 所以我刚呱呱落地,父亲就急匆匆跑去族长那里领名字,结果在门口正好撞见同族的二伯。 “二哥,你来干嘛?”父亲莫名其妙地问。 “你二嫂子早产了!”二伯拍着大腿说,“生了个小子!这不,我赶紧来起名了。” “木字边儿还有俩字——一个‘桄’,一个‘桩’。”族长看看两个新晋的爹,扶着老花镜说。 “哪个‘桄’,哪个‘桩’?”二伯急着问。 “‘桄’是‘桄榔’的‘桄’,是一种树,这个‘桩’嘛,是‘木头桩子’的‘桩’。” “我家要‘桄’!咱孩子可不能当傻乎乎的木头桩子!”二伯心急火燎地喊道。 父亲也不想让我当木头桩子,但他生来不爱跟人争辩,只好领了个“桩”字回来。他垂头丧气地赶回家,刚进家门,就听见我和母亲都在嚎啕大哭。 “怎么了?”父亲六神无主地问。 “我刚抱着孩子喂奶,不知道从哪儿飞进来一块玻璃茬子,嗖地就戳进孩子脑袋里去了!” 父亲吓了一跳,他赶紧俯身下去,仔细扒拉着我的脑袋看了半天。 “没事啊,连个伤口都没有——你看花了眼了吧?” 母亲一听也止住哭声,把我脑袋左拧右转检查着。 “兴许是花了眼了,但明明有块亮晶晶的玻璃茬……” “算了算了,你看,孩子都睡着了。”父亲拍着我,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红纸,红纸上写着“言桩”两个字。 “这是分派给孩子的名字——木头桩子的桩。” “桩子好,桩子好,桩子不怕玻璃茬子戳。”母亲破涕为笑,不停呼噜着我脑袋说。 就这样,我从小就有了个“木头桩子”的绰号。 后来其实母亲还是有疑心病,七岁那年她还是不放心,偷偷带我去医院拍ct。 “医生,他脑袋里有没有东西?比如玻璃茬子什么的。” “什么东西?!别乱说,孩子好得很!”医生看着片子说。 母亲终于放下心来。 父母两人都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他们一边务农,一边经营着一间小作坊。作坊里只生产一样东西,那就是马桶搋子上用的抽子杆。 普普通通的家庭,养育着普普通通的我。从小到大,我似乎就没跟“普通”这俩字脱离过关系。 学习普通、工作普通、运气也普普通通,如果所有东西能用一把尺子来衡量的话,我似乎永远站在最中间的那个刻度上。 祁岭是个好地方,它山海相间、江美地裕。因为有着天然的地理屏障,历史上数次王朝更迭、兵燹四起,都未曾摧毁这块土地上承袭的传统。 所以,祁岭人自古安土重迁。我骨子也因袭着祁岭人的基因,无论是上学还是工作,都没有离开过祁岭半步。 就连这一点,我都跟百分之八十的本地人一样普通。 我在祁岭省的魏阳市上的大学,然后留在本地一家文化公司工作——之前也说过,我是公司里有名的“老实人”,每天做的就是“补锅”和“背锅”的工作。 有时候我心里也很郁闷,但没有办法,我只能为了工作委曲求全,因为自己还要挣钱。 至于我攒钱的目的,其实极为原生态,那就是——还房贷,娶媳妇。 我知道,当说到这里的时候,大家可能会有一些疑问。 那就是像我这样普通、平凡、没有志向的家伙,好像八竿子也跟“侦探”俩字扯不上关系吧。 所以,我怎么会是“言沈”探案的男主原型?“言沈”探案的真相究竟是什么?探案的经过是否比小说里那些故事更奇幻,更惊悚呢? 我想说的是,世事无绝对,物极必反之。 如果一个人普通到无可救药的话,他难免会发自内心地产生某种强烈愿望,那就是渴望被卷入一些波诡云谲的事件中去。 而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所以,在长时间平平淡淡之后,我不但遇到了神秘的地狱来客,拿到一本奇怪的小册子,而且还突然被卷进一连串无限的事件里面去了! 比如,一个熟悉而陌生的神秘美女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而我不得不和她同住一个屋檐下面。 ...... 刚才说过,我省吃俭用,是为了攒钱娶老婆。 直男有时候也挺可悲的,因为直男大概就这么点儿出息。 可是,跟我同住的美女既不是我老婆,也不是我女朋友,她只是个古怪乖离的奇异来客。 她每隔一天就会出现在我面前。她有着蜷曲的卷发,天然的长睫毛,忽闪一下能迷死人的眼睛,而最最好看的,便是她如阿芙洛狄忒一样充满古典美的精致鼻子。 至于她的性格,要用普世的标准来形容的话,那就是个活脱的吃货、纯粹的酒鬼、赤裸裸的色情狂,有时候还是个颠三倒四的大变态。 但无法否认的是,她又是个可爱的女孩、性感的美女。她有时像天上的公主一样端正威严,有时又像人间的腐女一样猥琐发育。这些自相矛盾的标签,都是她真实的写照。 她是个矛盾的家伙,当然有时候也把我搞得生不如死。 比如,她总是喜欢腻着我,但我却不敢直视她。 那时候在家里,她总穿一件薄如蝉翼的睡衣,毫无顾忌地在客厅晃来晃去。因为身材特别出众,我实在没有勇气抬头,所以只能低头盯着手机,盯着电脑,盯着杂志,盯着水杯,盯着饭碗……有时候盯一件东西时间太久,都能把自己盯成斗鸡眼。 “喂喂,喂喂!”她有时候会故意调侃我。 我尽量不应声,也不轻易抬头。她有时候会蹲在面前,也用同样的方式盯着我,她的头发很自然地蜷曲着,漂亮又可爱,活脱脱就是一个美少女战士里的月野兔,还是性感版的。 “你老低着头干什么?” “废话——你能好好穿衣服吗?” “你能好好看我吗?” “不能。” “为什么?” “求求你了,我阳痿,行了吧?”我挠着头发,抓狂到死地说。 “不行。”她斩钉截铁地回应。 “那你说为什么我不敢看?!你心里还没点儿第二个英文字母的数吗?我哪儿敢瞅你啊?今天要是敢碰你一下,明天我还不得被化学阉割了吗?!我的千金大小姐,你们俩一天热似火,一天冷如冰的,非要折磨死我不行吗?!” “哈哈哈!”她开心地笑着,“太好玩了,太好玩了!” 她躺在沙发上,笑得花枝乱颤——我不小心看了一眼,是真的乱颤,乱颤,颤…… 我惨叫一声,抱着脑袋冲回了屋里。 先声明一下。第一,我生理机能还算健全;第二,我做过性取向测试,自认为还算是个不算特别直的直男。每当看到同住美女火辣的身材,撞见她挑逗的眼神,尤其是听到她不知从哪里学来的哼哼声时,我自己也把持不住。 但我却不敢碰她,不是她不让我碰,是另一个女生不让我碰。 关键的是,她恰恰住在那个女生的身体里,她们两人都分别有自己独立的灵魂。所以,就算她纠缠着我,但一旦我有什么不轨的行为,第二天必定会被另一个像狐狸般聪明的女生发现。 而那个狐狸般聪明的女生,也是我最爱的人,她叫沈喻,正是“言沈探案”系列的女主。 我死心塌地追了她整整六年,她也是我想娶回家的女人。 恋爱这东西,其实有时候更恐怖、更残酷。因为只要对方说一个“no”字,你之前付出的所有努力和成本都会在顷刻之间灰飞烟灭,片甲无存。 我就是这样每天都诚惶诚恐、掂轻怕重地过着,甚至生怕不慎说错一句话,做错一个动作,最后惹恼沈喻,让自己六年的心血烟消云散。 更何况,我固然温和迁就,但在某些方面却轴得要命——触及原则的好处,我宁愿不取。 所以每次被同住美女缠绕勾搭之后,我只能飞快把自己关在屋里,大声朗诵半天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或者连翻二十页“戒色吧”帖子才能压下心头的欲念。 这就是我和两个女人的相处经历。 我坚信和沈喻的相识,早在冥冥之中种下了因果。因为在很小的时候,我俩就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点,目击到一艘同样神秘的黑船。 不过,整件事来龙去脉很长很长,我必须从少年时的一件奇遇讲起。 没错,我所说的黑船,就是地狱来客提及的“黑船”。 那还是我小学五年级暑假的事了。 第二章 黑船 当时远不像现在这么干燥,记得每到夏天总有几天会连续大雨,村子周围的河汊池塘也都会满当当蓄上水。那时候几乎没什么工业污染,更没什么游戏机、电玩之类,于是这些河沟水塘就成了小孩们整个暑假的游乐场。 其实不光是游乐场,孩子们也能在水里赚点儿零花钱。 比如捉鱼去卖。 捉鱼的方式多种多样,有网鱼的,有钓鱼的,有淘鱼的——也就是把某处河汊堆起泥坝来拦上,然后把水淘干,水空的时候就可以在地面捡鱼了。 因为离着村子近的地方都是一些沟沟坎坎,所以虽然水域的面积不小,但都被分割得七零八落,加上过了夏天这些沟坎河汊就慢慢干涸,所以村里从来就没有人家买船。 可是十一岁那年,我却看见了一条奇怪的黑船。 补充一下,当时我在的那个村子叫宝塔村,但村里当时并没有宝塔,至于之前有没有宝塔,为什么把它叫做宝塔村,不仅我不知道,就连村里的老人们也说不清楚。 宝塔村往西七八里有条土堤,土堤左边是片杂木林,右边是一条河。河的名字叫潴龙河,因为气候的原因,潴龙河成了季节性河流,每年夏天雨水壮的时候河水暴涨,有时候还会发洪水,而到冬天枯水的季节,河流就缩成窄窄一条,甚至结冰都能冻到河底。 潴龙河离着周围的几个村子都有一段距离,加上隔着土堤还有一道树林,所以很少有人到河边来。而且夏天河水湍急,大人们也不让小孩们往那里去。但饶是这样,小孩们的好奇心是压不住的,每年都会有不少孩子跑潴龙河那边儿玩,每年也都有孩子溺死在河里的事件发生。 当时宝塔村有个孩子头儿,我们都跟他叫大冉哥。大冉哥长到二十五六岁还没结婚,还总跟村里的大小孩子们混在一起,村里都叫他“打光棍的”。 那个年代村里人都早婚,都是恨不能天天check自己户口本,等法定年龄生日一过就赶紧领证的那种,甚至还有花钱托人修改生日早点结婚生子的。 所以大冉哥二十五岁就成了村里的异类,顶上了“光棍哥”的名号。今天我敲下这些字的时候,想想自己都三十多了还是独身一人,要搁那时候估计得能加冕“kingof光棍”的title了。 记忆里那天阴沉沉的,是那种憋着一直下不起雨来的天气。整个天似乎都湿漉漉的,感觉吸进肺里的都是水汽。每当这种时候就会出奇地闷热,差不多全村男女老少都会跑河塘里泡着避暑降温。但水里头大人一多,小孩们就很难玩得尽兴。这时候大冉哥站了出来,私底下叫来几个孩子。 “走,咱们去潴龙河玩啊。” “有点远吧。”也有孩子提出质疑。 “骑自行车去!那边人少,地儿旷,凉快!”更有小孩提出了解决办法。 于是五六个孩子就想跟着大冉哥去潴龙河那边玩。我本来不想去,因为听大人说,那边容易淹死人,还有拐卖小孩的人贩子出没。但有个叫言桄的堂哥一句话激怒了我。 “木头桩子(我的绰号)胆儿小,就别强拉他了。” 大大小小的几个孩子顿时一阵哄笑。 男孩儿小时候最怕被嘲笑胆儿小,我一怒之下说:“去就去!” 然后我们几个孩子背着大人找了三辆自行车,沿着坑坑洼洼的田间土路,穿过杂木林里的羊肠小道,越过那条不高不矮的土堤,来到河宽水缓的潴龙河边。 河边长着不少蒲草,蒲草丛一般就是鱼窝。我们里头有个叫铜柱的家伙,鱼瘾特别大,他一到河边就直接脱个光溜溜,蹑手蹑脚踩进水里朝蒲草丛摸过去。谁知道饶是这样还惊动了鱼,一条黑脊背的大草鱼突然就从水里跳起来,一尾巴打在他下巴上然后借着弹回去的力道逃走了。 我们在岸上哈哈大笑。铜柱抹一把脸,站在水里朝我们做个“嘘”的手势。 “别吵吵!鱼都跑了!” 也就是这时,我们看见水里忽然一阵翻腾,蒲草丛里浪花飞溅,就像水下面有什么巨大的东西搅腾似的。 “快上来快上来!”我们都惊恐起来,朝铜柱喊着。 但是铜柱没有动,我们看见他浑身打了个激灵,一个倒栽葱倒在水里。水面被他又胖又壮的身躯砸得浪花纷飞。 我们正打算下水,然后就看见河里忽然有十几条鱼翻着白肚子漂了上来。按理说潴龙河是活水,活水里很少大面积死鱼,除非水里面有毒。所以这种情况把几个打算救人的孩子一下子吓住了。 几个孩子正在惊异的时候,就听见拐弯的河汊那边传来轰轰的马达声。 一艘巨大的黑船从上游开了过来。 “哎,救人啦!救人!”大冉哥看见船就像看见了救星,他不停朝黑船招着手喊着。 黑船越来越近,但上头显然没有回应。不光没有回应,那船看起来也是煞为诡异,它不同于我们当地的又窄又矮的铁皮船,而是那种连环画上才能看到的、上头有亭阁的楼船。 而且这艘船通体漆黑,就连窗户都是黑色的。我怀疑船上的人根本看不到外面的景象,或者毋宁说根本不想看到外头的世界。 黑船散发出神秘莫测的宁静气息,吓得我们几个孩子既不敢大喊,也不敢逃离,更不敢靠近。就在这时,我看见黑船里走出来一个红衣女人,她就像画上的西域美女一样,连脸上都蒙着红纱。 红衣女子走过船尾查看着什么,也就在那时候,我注意到黑船船尾有一根粗大的钓竿,钓竿上一根结实的钓线被绷得紧紧的,而钓线的另一头显然已经勾住了什么东西。 由于距离远,加上又是在水下,我无法看清水底下那东西的真实面目,但还是能辨认出来那是一条活物。那东西长着白色的脊背,看上去有两三丈长,它显然已经被黑船上的鱼竿钓住,所以正在水底下疯狂翻滚着身体,想要摆脱鱼线的纠缠。 红衣女走到钓竿前,俯身看看水里的动静,然后再用力绕了下钓竿底下的一个轮盘,钓绳瞬间便绷得更紧了,水下那东西的头好像也被猛地提了起来,水面上赫然露出一个带着鳞片的尖嘴,嘴里呲着的獠牙闪着寒光。 这一绕线大概把它折腾得够呛,那东西使劲摇摆了几下尾巴,看样子也精疲力竭,它不再用力挣扎,似乎摆出一副听天由命的样子。 “哎!”一个清脆声音忽然传过来。 我吓了一跳,转身看看身旁的伙伴,声音似乎不是他们发出来的,因为他们每个人仿佛也都吓了一跳。 红衣女朝我们这边招招手,我才明白是她在朝我们打招呼,然后我们就看见她从船上捡起什么东西,啪地扔进河里。我们还没弄清她的意思,黑船就扯着后面的活物,突突突朝下游开远了,然后拐过前面的一片芦苇荡不见了踪影。 “铜柱!”有个孩子忽然大喊一声。 我这才想起来铜柱还在河里面,于是赶紧抬头朝河里面看过去。只见那家伙不知怎么居然站在了河面上,浑身跟筛糠似的打着哆嗦,再细一看他,原来不是轻功水上漂,而是他站在一块小小的木排上头。 我这才明白,原来那个红衣女抛进水里的东西是一块木排,她肯定看见了还在河里挣扎的铜柱,然后扔下木排让他抓住,再喊我们一声,叫我们去救他。 大冉哥带着两个水性好的孩子急忙跳进河里,三下五除二游到木排旁边,他们踩着水,推着木排上的铜柱朝岸边靠过去。 “别……别忙……”铜柱忽然说起话来。 “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坦?”大冉哥问。 “不、不是。捡鱼、捡鱼……”铜柱指着河面上,依旧哆哆嗦嗦地说。 “啊!” 我们这才注意到,原来水面上已经漂满了大大小小的、各种各类的鱼。有的鱼似乎已经刚缓过神来,它们在水面上轻轻摆着尾巴,有的已经开始晃动着身体朝水下面钻了。原来刚才我们只顾看船救人,脑子那根弦根本就崩掉,连这等好事都没看见。 那天我们几个去潴龙河边上的小孩都发了财。在河面上捡鱼捡到手软,我们手忙脚乱地在岸边用泥围了个小池子,然后把鱼一条条都扔到池子里。大冉哥跟另外两个孩子蹬着自行车又带来几个竹筐,我们每个人都分了一大筐鲜鱼。 黄昏临到村口的时候,大冉哥把满心欢喜抱着鱼的我们几个叫在一块儿,面色严肃地叮嘱着。 “今天遇到的事儿,谁也不许说出去!要不以后咱们都去不成河边了!” “行!”我们说。 “有、有鱼就得了,谁说那个啊!”铜柱抱着筐,浑身打着哆嗦,傻乎乎笑着应承道。 这件事在我心里埋了整整十几年,我只在大学毕业的时候跟一个人讲过。 可那个神秘的“地狱来客”又是怎么知道的呢?难道真的是通过气味闻出来的? 但这又怎么可能呢? 第三章 性冷淡 听我说过黑船的人是个女生,在我眼里她美丽性感,但又聪明冷淡。她总是留着一头到肩的黑发,发丝笔直,发质乌亮,在阳光下倾泻如瀑。 她像机器一样自律,早早起来就开始上课、自习、吃饭、游泳或者瑜伽,晚上她总是一个人去水房打水,然后拎着暖瓶回宿舍,洗漱之后关灯睡觉——即使多年后从国外留学回来,她的这些作息活动也基本都一成不变。 在我认识她之前,班里系里乃至学校里的好多高的、帅的、富甲一方的、智商惊人的男生已经陆续追求过她,但都一个个败下阵来。 “搞不定,太难了。” “她说自己是独身主义者,是嫁给逻辑的人,不会嫁给男人或者女人。” 受挫的他们或者摇头,或者叹气,或者仰天长啸,或者借酒消愁。 我记得那时候班里的美男子江黎跟她表白被拒的那天晚上,他非拉着我陪他喝酒不可。我推脱不过,只好被他拉进学校后街的一家小酒馆。 “要不,aa吧?”我说。 “哥儿们今天请客,谁跟我a我就叫他‘啊’出来!”他拍着桌子,怒目圆瞪地点着菜,然后又朝老板喊。 “两瓶小红星!先上!” 老板把两小瓶酒递到桌子,他直接把盖儿拧开,一口一个就灌了下去,然后一头就栽到桌子上昏迷不醒。 “喂喂。”我使劲推着他,他纹丝不动。 “老板,结账吧——没炒的菜可以退了吗?”我无奈之下只好说。 “不行啊小老弟,后厨大师傅都切出来了。”老板不知道跟谁学的,不停耸着肩说。 “那就都打包吧。” 我替江黎买了单,然后一手扶着他,一手拎着打包的饭菜走出了酒馆。外面飘着鹅毛大雪,整个世界白茫茫一片。 路过操场边的时候,江黎似乎醒了。 “那个,你替我买单了?”他问。 “买了。”我说。 “那就好。”他好像胸中一块石头落地似的语气。 我忍不住有些气恼,心想你叫我出来喝酒,我还替你买单。可就在我准备说等明天跟他算钱的时候,他忽然一把推开我,踉跄朝前走了几步,然后五体投地地啪叽一声扑进雪里。 “老天爷啊,你为什么这么对我?!”他使劲捶着雪地失声痛哭起来。 我看看手里拎的饭菜,再看看如丧考妣的江黎,心想还是算了. 毕竟人家都这么痛苦了,我再斤斤计较这点儿饭钱,人生观未免有点过于狭隘了。 江黎那天痛哭流涕地被我搀回宿舍后,第一时间就冲进厕所哇哇呕吐。少顷又擦着嘴走出来,然后问我。 “打包回来的菜呢,我饿了。” 我把手里拎着的东西递过去,他接过来闻了闻,浮出一脸陶醉的表情。 “那个,言桩,谢谢你啊,真是一个班上的好兄弟。” 他拍着我的肩膀,把迷迷瞪瞪的我送到门口,然后就千恩万谢地关上了门。 我挠挠脑袋,这才想起来其实自己也没吃饭。 算了,回去泡方便面吧。我这么想着离开。 闻廷绪知道这件事后火冒三丈,他是我同寝室的好友,是个更加寡言少语的人。他父母先后早逝,在奶奶家寄住,大概是因为出身高知家庭的原因,他头脑绝顶聪明,但是考试从来没得过特别好的成绩,究其原因是他好像不喜欢任何人,包括同学和所有老师。因为把老师们都得罪了一遍,所以他每次考试都会在主观题上丢分。 他的专业是信息管理,并非跟我同一专业,以前也并不在一个寝室。但他在原来宿舍跟别人格格不入,舍友不停跟老师反映情况,要求把他调离。恰好跟我同寝室的一个同学退学,他就被安排了进来。 但奇怪的是,我并没有感觉到他身上有什么各色的东西,倒是能跟他正常相处。 据说他极少跟人说话,但跟我话却不少——也可能是我每天都帮他打饭打水、甚至公共课跑去帮忙点名的原因吧。 “江黎干嘛把痛苦转移到你身上!”他怒发冲冠地扯下键盘,“我非替你去砸他一顿!” “算了算了,又不是什么大事儿,再说我正好想吃方便面。”我赶紧把他手里的键盘抢下来。 “你呀!”他看着我说,“你有没有觉得,你才是这个学校里真正的窝囊废。” “我比你强多了。你把周围的人都得罪光了,食堂大妈看见你都要关上打饭窗口。要不是我帮你捎饭,你早就饿死了。” “你根本不会懂的。”他又坐到电脑前面,飞快敲着键盘。 “你在忙什么?”我问他。 “你知道门萨俱乐部吗?我在做他们的入会试题。” “门啥?” “门萨俱乐部,就是吸纳世界顶级智商精英的组织。”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测测自己的智商?别忘了去年好多考试都是我帮你背答案的。” “你?你那是死记硬背,跟智商关系不大。”他毫不留情地冷笑一下,“我是鸿鹄,你们都是燕雀——哎,闻着方便面味儿我也饿了,帮我泡一份。” “行,你是鸿鹄,我简直就是鸿鹄他爹。”我边说边又从自己柜子拿出一桶方便面撕开,“我现在不恨江黎,我烦那个性冷淡女生,你说说江黎那么帅的人都看不上,她还能看上谁?” “没准儿能看上你,你这种老实人最招性冷淡喜欢。”闻廷绪接过刚放上热水的方便面,他弯腰捡起一只拖鞋,边压住上面的桶盖儿边对我说。 “为什么?”我问。但是他没有回答。 第二天晚上,我正在阶梯教室准备上选修课,忽然一个穿着灰色毛衣的女生走到我旁边的位子坐了下来。 我忍不住瞥了一眼,但这一眼差点夺去我的呼吸。 因为我从来没有注意到,学校里还存在这么一位人物! 她黑直的头发不经意地披在肩上,长长睫毛下有双冷丽却软萌的眼睛,活像冰雪世界中两朵明媚鹅黄的腊梅花。 她皮肤白嫩,粉妆玉琢,五官也匀称得恰如其分。 上帝似乎慷慨地将各种黄金比例全部赐在这张脸上。尤其她的鼻子,修长颀秀,如希腊雕塑中的女神,又如宫廷国画里的佳人,洋溢着不可名状的古典美气息。 我觉得,只要你是一个凡人,只要你瞥见她的面容,你就会从心底由衷升起呵护她、陪伴她一生的欲望。 她戴着一副无框眼镜,穿着一件最朴素的毛衣,好像想故意将自己打扮得学究一点儿,好压制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绰约娇妍。 可惜的是,不知道是毛衣紧还是什么原因,她的胸部看起来相当突出和圆润。 美人如花隔云端,千思万慕望不穿…… 我不禁愣呆呆地看着,而且忍不住做了一个长长的深呼吸。 “看够了?”她猛地把书包“咚”的一下扔在桌子上,冷冷地问我。 “哦……”我尴尬无比,赶紧把瞪出去的眼珠子按回来,像落水狗似的抖抖脑袋,吁出一口长气,急忙低头做出认真看书的样子。 阶梯教室里一片窃窃的嘈杂声。我听见那尽是男人的艳羡和女人的妒忌。 醒醒吧啊,我在心里对自己说,这种正牌女神,是绝不会理睬你的。 万一她想不开,跟你聊上两句呢?心里另一个声音忽然响起来对我说。 别闹,能yy一下都觉得奢侈了,我对那个声音说。 可就在这时,她忽然在我身边坐了下来! 我的心顿时在喉咙眼砰砰乱跳,我赶紧胡乱摸索过水杯,咕咚咕咚连灌几口水,好把要蹦出来的心脏给咽回原位。 冷静,冷静! 但我已经没办法冷静了,因为她又从包里掏出一个钱夹,然后数着出几张有零有整的钞票,直接从桌子上推到我眼前! “这是……?”我既晕厥且懵逼地问道。 “昨天的饭钱啊,不是你替那个渣男结账的吗?”她说。 “啊!” 我恍然大悟,她原来就是传说中的那个女生,那个让江黎和无数男生吃了闭门羹的女生。 “你就是那个性冷……”我差点把男生们叫她的绰号脱口喊出来。 “对,我就是那个性冷淡。”她倒不想回避。 我脑海中使劲回想着男生们经常谈论的那个名字,沈什么来着,沈…… “你是沈、沈、沈喻同学?”我上牙撞着下牙,吐字都不清楚了。 “谁跟你是同学?”她冰冷冷地说。 我低头看了一下桌上的钱,七十八块,正好是昨天小酒馆买单的钱。 “啊!你怎么知道我花了这么多钱?” 我心里忽然一阵狂喜——她对我的事儿怎么这样清楚?莫非她还跟踪过我?莫非她有点儿重口味,不喜帅哥喜庸男,看上我了不成? 我忍不住摸向自己的脸——我的脸难道有什么魅…… 但她的话转瞬就浇熄了我近乎梦呓的念头。 “你是不是做白日梦呢?” “对——没、没有……” 她冷笑一声,接着说下去。 “江黎这种人,纯属葛朗台和夏洛克的结合体,买瓶可乐都舍不得自己出血,吃个煎饼都磨着人给双份香菜。所以,他失恋喝酒肯定会去后街价廉物美的饭馆,因为那就是他认知范围里的极限了。 “所以我去饭馆一打听,果不其然,老板说昨天来了个嚷嚷着请客但装醉不结账的人,他对这个渣滓印象特别深刻。老板还说,听你俩说话,好像是同班同学。我问了下结账的那个冤大头的样子,然后去教务处查了下你们系上次期末考试的成绩单,就知道了你的名字。然后又翻了你的选课记录,知道你今天会在这里上课。这不来到阶梯教室之后,我按照饭馆老板描述的样子一眼找就找到你了。” 我听得目瞪口呆。 “查我们班的考试成绩,就能判断出我是结账的冤大头来?” “对啊,我先筛选你们班上考勤很好、成绩不高的男生,这样的人实诚但脑子不好使,容易被江黎那种人盯上利用,一共筛选出五个人来。我又翻了翻五个人的课程安排,发现有两个人选了中国文学欣赏,喜欢文学的人都有一定的同情心,有同情心的人才容易被一个失恋但人缘不佳的同学拉去喝酒。最后,我又看了这两个人文学欣赏课的试卷,浏览了你俩最后一道大题的答案,就把你筛找了出来。” 她这么一说我想了起来,去年文学欣赏的最后一道题的题目是“试分析一位唐代诗人的代表作品及其所受社会背景的影响”。 “我选着分析的是李商隐的《春雨》。” “对啊,另一个人分析的是杜甫的《闻官军收河南河北》。” “这个——难道也能看到区别?难道从《春雨》能看出我更多愁善感?”我诧异地问。 “不是。”她看着我,简洁地说出两字。 大概是看我脸上露出非知道真相不可的表情吧,她顿了顿又接着补充道:“做考试题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得分,而要做这种主观题,就应该选自己更容易操作、容易得分的题材。你想想,那是一道分析社会背景的题,可是你不选有明确历史指向的诗歌,却选了一道主题模糊、分析起来难以入手的《春雨》,你说你脑子是不是缺根弦儿?像江黎那种满脸写着‘我特鸡贼’的渣男,不骗你这种弱智还能骗谁去?” 她说完这番解释,便拎起书包站起身来。 “可是我虽然选了《春雨》,但回答还是得了高分啊……”我还在努力辩解,使劲想跟她讲明白。 “浆糊。”她嘟囔了一句,然后穿上羽绒服,拉上拉链,把双肩包挎在单肩上,用冷漠得不能再冷漠的表情低头看我一眼,然后转身离开。 我怔怔地望着她的背影,又看看她放在桌子上的七十八块钱,呼吸不知不觉又困难起来,因为我忽然意识到了一件很美好但又极残酷的事情—— 她可能用这七十八块钱,把我整个人生的股权都通盘收购了。 第四章 沈喻 我初识沈喻是在大学二年级。那时候我二十一岁,而跟我同届的她只有十九岁。 也就是说,她十九岁的时候,就已经拥有了非凡的气场。 自从那一面之后,我脑子里便萦满了她的影子。作为一个读书读傻的人,我深谙“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道理。于是在追她之前,也曾试着去了解她的背景。我开始跟他们系的老师同学套近乎,拐弯抹角,明察暗访,打听关于她的一切事情。 但刺探来的结果让我更加迷惘,因为她之前的经历简直如同云遮雾罩,谁都无法说清她的来历和背景。 “从来没见过她父母,据说都在国外。”她同班同学这么说。 “刚入学的时候,她是一个人背包来的,没有爸妈陪着送过来。”她同寝室友这么说。 “学生档案是隐私,不能乱查——可是,我帮你瞅一眼吧,别外传啊!”学生处老师对我说。 她从电脑里输入“沈喻”的名字,然后愣在了那里。 “她的登记信息——奇了怪了!” 我赶紧伸过头去,只见档案表格里登记着沈喻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学籍号、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中学信息等等。看她登记的家庭住址,她来自省会淞山市。 接下来就比较奇怪了,后面有一栏叫“户主姓名”。学生一般都还跟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所以大多登记的都是父亲的名字。 而沈喻却不一样,那栏登记的却是她本人的名字。 这还不算奇怪,奇怪的是她的“家庭关系”和“紧急联络人”这两栏都空着,只有“紧急联系方式”中有一个淞山的座机号码。 我别的能耐没有,但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只扫了一眼就把那个号码记了下来。 “诶?这是怎么回事?怎么没有父母信息?”我问老师。 “这些是根据户口本信息录入的,应该还有她户口本的影印件。”老师打开一个链接,果然从系统中调出了她的户口本信息。 果不其然,沈喻的户口本上只有她孤零零一个人,没有父母,更没有兄弟姐妹。 “奇怪,奇怪。”学生处老师使劲摇着头说。 ...... 我从学生处告辞出来,试着拨打那个紧急联系电话。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用户是空号,请……”甜美的女声在我耳边响着。 “干嘛呢?”另一个更加甜美的女声在我背后响了起来。 “啊?!”我惊讶地转过身去。 沈喻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我背后,她正背着双肩包,眯着眼睛看着我。我因为转身太猛,差点蹭到她的胸上。 “你……活腻了吗?”她顷刻瞪圆双眼。 “对、对不起……” 因为过于仓促,我都忘了挂断手机,里面的提示音还在不停响着。 “sorry,thesubcriberyoudialed……” 我刚要挂断,谁知道被她劈手夺了过来。她看一眼手机屏幕上的号码,顿时龙颜大怒。 “早听说你在打听我隐私,一直盯着你呢!看你从学生处出来,然后鬼鬼祟祟地来打电话就知道你没干好事!”她举着我手机,一副要摔在地上的样子。 “别别,我错了……”我赶紧求饶。 “以后不准再刺探别人隐私,否则有你好看!”她把手机丢给我,然后转身走开。 我心一横,快步追了上去。 “那、那个,你能……” “不能!” “你、你能做我女……” “闭嘴!” “能做我女、女朋友吗?”我终于把这句话完整地吐了出来。 “滚!”她头也不回,加快脚步朝图书馆走去。 这便是我第一次向女生表白。之后在大学里两年多的日子里,我断断续续,先后又向她表白了八次。 “你烦不烦?”她问我。 “不、不烦。” “我都替你觉得烦!” “那估计咱俩对‘烦’的定义不太一致……” ...... 岁月如梭,一晃两年多过去,我和她就这样耗到了大学毕业。 毕业之后她出国留学,我便进了这家文化公司,过着补锅加背锅的日子。 但就在工作第三年的时候,我补锅居然补出了狗屎运。 当时公司准备做一套丛书,可其中有个作者的文笔过于汪洋恣肆,整篇文章错别字连篇。“的地得”用不对也就算了,关键还全部用错。 出书需要一套编辑、校对和加工的工作。但看这两位作者的稿子,“编校加”基本上等于重写,所以同事们都不想接任责编。 就这样,主编又想起我来。 “肯定是本畅销书,你做好了,给你收益分成!”大概也觉得任务过于繁重,主编使劲拍着胸脯给我许愿。 我猜不透主编的意图,于是决定约作者见面聊一下。结果那天来了一个二百多斤,走路都呼哧呼哧喘气的胖子。他侧着身挪进小会议室,然后一屁股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 塑料椅顿时发出一阵悲催的惨叫,好在它勉力维持,最终还是痛苦地支撑住了超负荷的压力。 “您是……?”我问。 “俺就是‘白小纯’。”他说,“你们主编,是俺大舅。” “啊……”我愣了三十秒,“您的两本小说,还挺不错的,就是这‘的地得’……” “我故意用错的,先锋作者,行为艺术。”他说。 “好吧……”我举手投降。 他有一种“傲慢怼”的本事,我们俩根本无法沟通。我只好毕恭毕敬送他到电梯口,看着他努力把自己塞到里面。 主编正好路过,他朝胖子挥挥手,然后拍拍我肩膀。 “这作家是棵好苗子,小言,我给了你好资源啊。努力吧,有了收益肯定给你提成。” 我只好点点头,看来这本书只能自己帮他重写了。 好在我从小记忆力超群,脑子就跟扫描仪似的,任凭多长的东西,只要看上一眼,立刻就能从脑子里调出图像来。 但饶是这样,我还是花了三个月时间扎进白小纯芜杂的小说里。每天用十几个小时改写,弄得眼睛都快瞎了。 同事们都在窃窃笑我,就连老郑都来劝我。 “要不——算了?不行推掉这份差事得了。” 我摇摇头,推?推给谁去?本来都是大家不做的东西才扔给我的,我就是公司的recycle,我要再不做的东西,就只能永久删除了。 可主编能让我删除他外甥的作品吗? 人算不如天算,虽然耗费了我半年心血,但白小纯的书一炮而红。不仅红了,还很快以高价转卖了影视改编权。 “俺是个胖子,但是个有才的胖子,俺肚子里装的都是才华!”他“啪啪啪”拍着肚子接受采访,说话跟之前一样理直气壮。 我连着出了他两本畅销书,还卖了改编权,主编终于念起我的好,他力排众议,给我分了笔不菲的奖金——当然,他自己拿了更大的一份。 那时候房价还便宜,我靠这笔钱当首付,在城乡结合部买了套一居室的房子。 签了购房合同的那天夜里,我兴奋地哆嗦着,给在国外留学的沈喻打去越洋电话。 “我终于买房了,咱有房了!”我激动地说。 “闭嘴!!你买房干我什么事儿?!”她一句话怼了回来,我都能想象出她鼻孔喷着冷气的样子。 “嘿嘿嘿……”我还是激动地傻笑着。 “有病!”她骂我一句,但没挂断电话。 “我等你回来。”我说。 “回你个头!”她终于啪地一声挂断电话。 “嘿嘿嘿……”我已经习惯了她这种对话方式,所以还兀自拿着话筒,继续不停地傻笑着。 之后其他同事对我的奖金艳羡不已,他们纷纷找主编做工作,最后我还是被调去“善本辑录”这种不冷不热不急不缓的项目里,重新过起平庸平常平凡平淡的日子。 其实有时候吧,挺怀念那个叫白小纯的胖子的。 ...... 但有一件事,老天却是的的确确地厚待了我。 那就是沈喻一直没有恋爱,更没有结婚。 这么多年她身边倒并不是没有追求者,但她却一概视而不见。 当初她大学毕业后出国留学时,我每天都提心吊胆,虽然每天都能想出各种办法来联系她,但总怕某天我们之间那条若有若无的线断了。 她也几乎不跟我谈起感情上的事,我的消息、我的电话她也总是回、总是接,但如果想前进一步,她总是理智地回避开来。 我时常也忍不住跟她表白,但总是被她一句话给撅回来。 “我是独身主义者,你知道的。” 或者是—— “你赶紧放弃吧啊,去找个善良体贴能过日子的女孩。我呢,估计前生前世是棵歪脖子树,还是吊死过皇上的那种,所以这辈子不会结婚的。你别再跟我这儿浪费时间了。” 但我百折不挠,屡败屡战,被拒就被拒嘛,被拒是正常的,不拒是不正常的,想开了也就那么回事。 再说,只要她不讨厌我,我就蹲在她这棵树旁边守株待兔怎么了。我还是阿森纳球迷呢,每年都上树等引援是我们枪迷的独特气质。 “要不——算了?天涯何处无芳草?”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老郑又劝我。 那些日子辛小若刚来公司实习,她坐在旁边冷笑一声。 “切,他这种行为啊,有个专用新名词,叫做‘跪舔’。而‘跪舔’的人呢,就叫做‘舔狗’。” “狗就狗嘛,狗狗多可爱。”我喝了口可乐,打着嗝说。 辛小若瞥我一眼,脸上露出愤愤的神色。 “你那样子——别侮辱狗狗好不好?!” “就是嘛,简直无可救药。”老郑慨然长叹后冲我说,“不过,曾经沧海,除却巫山——我有时候还挺羡慕你的,能锲而不舍,守着这么一段感情。啧啧。” “羡慕什么啊!都是臭直男。”辛小若嘟哝道。 我没再理他们,因为在这段感情里,我也并非总是被动,也常常绞尽脑汁,想出各种话题来吸引她的注意力。 不久之后,就在她国外论文刚通过的那天,我又主动给她打过电话去。 “又找我干嘛?” “庆祝你一下你论文通过啊。你今天下午还微信通知我的。” “我的微信里不还有半句话,让你不要找借口庆祝嘛。”她冷冰冰地说。 我一时语塞,这时忽然想起小时候在潴龙河遇到黑船的事,觉得这倒是个新鲜的话题,于是就把它讲给沈喻听。 她在太平洋那头默然不语,我一度以为她已经睡着了。 “喂,是不是听累了?”我问。 “没有,认真听着呢。”她这次居然语气认真地回答我说。 因为有时差,我怕她真的困了,于是用飞快的语速把小时候那件奇怪的事讲完。语音那边依旧悄然无声。 “还在吗?”我又问。 “在呢。”她终于低声说,然后她又顿了一顿,似乎在想什么事情,但最后她还是说出一句让我振奋的话来。 “咱们俩,可能是同一类人。”她简洁地说。 “什么?”我一下子愣住了——我跟她是一类人?我何德何能,会跟女神是一类人呢? “见到黑船之后,你有什么变化吗?”她又开口问道。 “毫无变化。”我想了想说,“除了记性好,你说的每句话我都记得——这算是吗?” “说正事儿呢!少耍贫嘴!”她语气听上去有些严厉,我赶紧住嘴。 “那——你们家,关系和睦吗?幸福吗?”她没头没脑地又冒出一句话来。 “……挺好的啊,我爸妈都是老实巴交的人,对我也很好。” “哦。”她停了下来,想了想,继续又说。 “我想回国了。到时候,你去机场接我吧。” “什么?”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相信吗?我小时候,也看到过一模一样的黑船。”她似乎在使劲压抑着语气里的情绪,“然后,我的家就分崩离析了。我想知道为什么。” 我满头雾水,本想继续追问,但在话筒中却听到了她轻轻打呵欠的声音。 “你累了吧?那就赶紧休息吧。” “嗯。”沈喻语气有些疲惫,她咔哒一声挂断了电话。 后来,我每每想到这段经历,都会觉得十分后悔。 如果那时自己胆子再大一些,再多问一些就好了,起码会搞清楚她心里纠结的原委。 如果之后自己推理能力再强一些,不再那么佛系一些就好了,起码会穷究到底,把黑船事件早点研究通透,那我们或许就能早一点发现悬在城市上空的危机。 ...... 不过谢天谢地,沈喻真的回来了,这是我期盼了许久的事情。 她回国的时候,我自然跑机场去接她。为了这个,我还急急忙忙买了辆二手的标致车。 我一直以为她是想查清黑船,所以才回到国内。但她回来之后,却鲜少提及黑船的事。甚至有时我无意提及,她都沉默半晌,然后又想办法岔开话题。 她之前曾说过,黑船发生后,她的家庭便支离破碎了。这句话让我想起当初学生处登记信息里,她独自一人在户口本上,没有父母信息的事情。 我猜,黑船肯定引发了什么不幸,对她打击或许过于沉重——她可能没做好准备,或者还没有鼓起勇气去直面这段往事。 所以,我和她的关系,其实也并没有起太大变化。 沈喻回国后并没有去北上广这些大城市。她回到了魏阳这个区域中心城市,在魏阳大学里出任教职,并一手帮学校开设了逻辑学专业。 我经常跑到学校去找她,据选她课的学生说,她是个不讲情面的严肃型老师,对待学生就像对待我一样冷面无私。 “桩哥,能不能帮我求个情?上次我跟外校女友出去约会,被沈老师点到,要扣我考勤分。”一个姓薛的男生拦住我说。 “我……试试看。”我不好推辞,但也心怀忐忑。 “拜托了!”他朝我作个揖,一溜烟跑没影了。 我抱着电脑,坐在教学楼的楼梯上,又重新看起不久前地狱来客留下来那本册子。 我请影印公司帮忙,已经将册子内容做成了电子版,这样翻起来比较方便,也不会破坏脆弱的原本。 虽然地狱来客跟我提及过黑船的事,但我深知沈喻有些忌讳这个话题,所以并没有将遇到地狱怪人、拿到一本考古小册子的事情告诉她。 我在电脑上翻着影印下来的册子文本,里面关于西夜国的记载,除了这个国家后来万人无踪的内容外,册子里还有一篇《西夜灭蒲犁三国牒文》,看样子是下面的军镇报送给都护府的文书。 我后来查过资料,西夜国是安西都护府的一个小国,但它在唐朝的时候突然壮大起来,还攻灭了附近的蒲犁、德若和依耐三个国家。 但出乎意料的是,西夜攻灭三国后,并未霸占城池或者劫掠财富。他们把三国百姓全部迁到国都呼犍谷城当成奴隶,而且最有意思的是文书上记载着—— “……西夜……尽掠三国铁釜归之……” 铁釜就是铁锅,意思就是,西夜国把三个国家的铁锅都抢个精光,带回了自己的国都。 西夜国也太狠了,不但人都抓走,连做饭的锅都不放过…… 我捧着笔记本正在傻笑,忽然听到一串清脆的高跟鞋声传过来。 我赶紧合上电脑,斜着抬头看去,只见沈喻下身穿着齐膝格子裙,上身穿一件白衬衫站在我面前。 她腿上没穿丝袜,两条腿光滑洁白,简直就像刚漂洗出来的丝绸,让我忍不住……咽口唾沫。 “又歪歪呢吧!”她使劲咳嗽一声。 “没、没没……”我连滚带爬站起来,“在看、看书……” “一说谎就结巴!”她跟我擦肩而过,兀自噔噔噔朝楼下走去。 我仓皇地追上她,周围有几个女生忍不住在窃窃笑着。 “选你课的,有个姓薛的男生……”我边小跑边气喘吁吁地说。 “你是替他求情吗?倒挺忠人之事的。”她半回着头,用眼角余光扫着我说,“杜万芊知道吧?校园一霸,不遵守纪律,我照样扣她考勤分。” “何必这么斤斤计较,你这样会招人恨的。” 她忽然停住脚步。 “人活着,不是招人爱,就是招人恨。”她说了一半,终于语气有所缓和,“既然你提起这事儿,那就让他写个能打动我的检讨吧。” “嘿嘿嘿,得嘞。”我心花怒放,不是因为沈喻同意我的说情,而是因为她居然卖我人情。 “你要去游泳吗?我也带了泳具……” “今天不去游泳了——警局来人找我,他们说有案子需要我帮忙。”她说。 “找你?”我惊讶万状。 “对,不行吗?他们需要逻辑分析。” 这便是沈喻接到的第一起案子。案子是一起连续入户抢劫杀人案。 ...... 我没有参与这个案子,后来的细节,也是高中同学林瑛告诉我的。 林瑛是警局新锐,刚被提拔成刑侦副队长,我们俩高中时候曾短暂同桌过。我还记得那时候她穿着格子裙,留着马尾辫,上来就拿起尺子,拎根粉笔,唰地在桌子中间画出一条三八线。 我目瞪口呆——大姐,这是小学生搞得玩意儿,你都几岁了还这么幼稚啊。 “我,”她指着我,摇着手指头说,“从来就没跟男生同桌过!” 没想到过了几天,她又主动拿起桌布,把那条粉笔线擦掉了。 “留着它,袖子上老蹭灰。再说,你这家伙比女孩还腼腆,看上去还凑合。”她卸下心防,把抹布往后面一扔,爽快地冲我说道。 凭着这层老同学关系,我很快也跟警局的人熟络了起来。自从打听到林瑛在警局后,我也时常请这位女队长吃饭,以便探听一些沈喻的动向。 林瑛此时正坐在我对面,她面容清秀,穿着牛仔裤、白衬衫,齐耳短发上有条黑白相间的发带,她胸口衬衫领口处还挂着一副太阳镜,看上去完全没有新晋副队长的样子,倒像个在找工作的大四学生。 “哎,你给我说说,就那个连续杀人案,她是怎么破的?”我央告林瑛说。 “她的事儿你是无论巨细都想知道啊。”林瑛盯着我,嫌弃地皱着鼻子说。 “讲讲嘛!” “你呀,拿着结婚的钱来请我吃饭,所以于心不甘,想套点儿情报出来吧?”林瑛嗤笑着,“行,满足你。啧啧,一说起那个案子,我就觉得沈老师简直——就像神仙一样。” “快给我讲讲。” “那个案子你听说过吧?” “当然。” 那起案子曾经轰动一时。 三起连环案发生在滨江小区的十五号楼,而且前前后后不超过半个月。凶手的作案方式十分简单,又十分神奇。 案子发生时间都在午夜,发生地点都在楼房的高层,遇袭的分别是三个独居白领租客,都是男性。 第二个受害人可能没有一击致死,在死之前,他还拨通了120的急救电话。据120讲,那电话响了一声就被挂断了。 袭击的方式都是用钝器击打头部,要迅速制伏和杀死三个年轻男人,这个人必然是孔武有力的青壮年。 死者的房间里都有被大面积翻动的痕迹,被拿走的财物都是现金。而一些很贵重的物品,比如首饰、电子用品和奢侈品包包等,凶手都弃之不顾。 一名受害者家里还藏有两根金条,凶手把它们翻出来扔在地上,但依然弃之不理。 更奇怪的是,警方始终没有搞清楚这个午夜凶手的现场出入口。 受害者家里的门窗都没有被撬扒的痕迹,外锁锁孔也没有撬痕。 照理来说,这样的情况应该属于熟人作案。但经过排查三名受害者的关系,发现他们之间没有任何联系,没有共同的朋友或者同事。 他们都是租客——实际上这个小区原来是个市郊的老小区,小区里的年轻人大多搬到了市区,剩下的都是一些独居的老人。 不过风水轮流转,近两年魏阳市在滨江小区附新开发了一个金融物流园区。滨江小区生活设施齐全,租金也比新建小区便宜,所以大部分住家又变成了白领租客。 他们早出晚归,工作负担很重,吃饭大多外卖解决,基本上都互不相识。 尤其是第二名死者刚搬到魏阳不久,他是住进滨江小区的第三天遇害的。他在魏阳无亲无故,在他的公司里,好多同事甚至还不认识他。 所以,熟人作案的嫌疑第一个被提出来,又第一个被排除掉。 林瑛他们随后又想到了快递员或者外卖员作案。 但是随着调查进展,这两种可能性也被排除。 快递员不可能午夜送快递,即使送,租客也会起疑心,不会给他们开门的。 而外卖员也不能凭空敲门,要能敲开门的话,必然是租客叫过外卖。但警方调查了三个遇害者的手机,没有发现有平台订餐或者电话订餐的记录。 而且,林瑛他们还面临着另一个奇怪的问题。 那就是——凶手作案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三名租客都是年轻人,现在整天都移动支付,他们一般都不留什么现金在身上。 事实上凶手杀人后也并未抢走多少现金。虽然算不出三名遇害者家中留存的现金金额,但是警方调查了他们的取款记录,三个人近一月取款额都不超过三千多块钱。 也就是说,凶手闯进门,杀了三个人,却抢走了不超过三千多块的财物。 他这么大张旗鼓地作案,难道就为了这么一丁点儿钱? 实际上,在第二桩命案发生后,林瑛就大胆地提出了一个假设——那就是凶手应该在寻找什么东西。 毕竟,凶手的作案地点都是同一栋楼内。 十五号楼是旧式塔楼,有二十六层,每一层有十二个房间,也就是一共有三百一十二户。 林瑛提出一个推测,凶手有一件很重要的物品,这东西价值很高、来源非法,但不小心被路过的人捡走或者取走了。 等凶手发现时为时已晚,他眼睁睁看着那个人拿着自己的东西,消失在了高高的十五号楼之内。他冲进楼里,却发现这栋楼的住户如此密集、庞杂,他根本无法判断捡到自己东西的人住在哪个楼层、哪个房间。 怎么办? 好在凶手也并非全无线索,他应该看到了捡东西人的背影,知道那是个年轻男人。 他在十五号楼蹲守,先后袭击了两个年轻人。为了转移警方怀疑目标,他造成了入室抢劫的假象。 凶手之所以不抢走珠宝首饰、贵重物品,是因为那些东西一来不好变现,二来也并非他寻索的目标。 林瑛按照这种推理,她派人在十五号楼下盯防,然后联系其他市县的警局和缉毒队,看看最近有没有什么重大盗窃或者毒品贩卖案发生。 可惜的是,她收到的信息大部分都是消极的。 更打击林瑛积极性的是,在严密的盯防之下,十五号楼又发生了第三起案件。一个小伙子在凌晨一点遇害,而蹲守的警员并没有发现有陌生人出入楼内的踪影! 难道凶手就在楼内?! 林瑛迅速组织了对十五号楼住户的逐一排查,但排查的结果,却是没有什么结果。 楼里没有符合警方推测条件的住户,也没有找到符合犯罪动机的人。 正当警方一筹莫展的时候,市局的领导不知怎么找到了林瑛。 “朋友圈最近有篇文章,介绍咱魏阳的一位逻辑专家,要不找她来咨询一下?” “领导,您比谁都清楚吧,逻辑学跟刑侦学可是两个概念。”林瑛不悦地说。 “兼听则明嘛。” 林瑛想想也是这么个道理,如今案件遇到了瓶颈,自己也暂时没什么办法,找个人来聊聊,或许能开阔一下思路。 她于是给魏阳大学打去电话,接电话的教务处主任却有些踌躇。 “逻辑系的沈老师吗……” “听您的语气,是学校有困难吗?”林瑛问。 “不不,警方的要求,我们一定尽力配合。只不过这个沈老师,脾气有些古怪,平时也不愿social……” “这是专业咨询,不是social。”林瑛回答说。 她其实也做好了准备,因为一般来说,专家教授有点脾气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没想到的是,事情似乎进展得颇为顺利。 那个传说中乖戾的沈老师居然一口同意了警局的邀请,当天下午上完课,她就出现在警局里面。 “……还有这么漂亮的大学老师……”新入职的女警员余以清瞪大了眼睛说,“连我这个女人都忍不住爱上她了……” “小余,你难道不喜欢男人吗?”早来一年的男警员施鲢边盯着沈喻,边问余以清道。 “男人?呵呵……”余以清冲他冷笑着。 虽然沈喻天生有张冷漠脸,但林瑛仍然笑呵呵地把她迎了进来。 “沈老师,您喝茶吗?” “不用了,中午我把发来的材料看了一下,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 “啥玩意儿?”小余替林瑛把疑问顺口讲了出来。 “我需要确认一些预设前提的准确性,”沈喻没有理会小余的质疑,自顾自说道,“第一,你们确定第三宗案件发生时,十五号楼没有任何人从任何通道进出楼内吗?” “这个……十分确定。”林瑛说。 “第二,你们确定能排除楼里所有青壮年租客不是嫌疑犯吗?” “这个……” “请不要犹豫作答,这很重要。”沈喻直截了当地说。 “哎,你看起来挺顺眼的,说话怎么这么不顺眼——这可是我们队长!”小余朝沈喻嚷嚷着。 林瑛朝余以清做个手势,然后简洁地说:“确定。我们认真搜索了各个青年租客的房间,没发现和现场相关联的证据。” “现场关联的证据是指?指纹或者dna信息吗?” “实际上,现场并没有提取到这么直接的线索。我们是通过伤口高度、角度、伤痕,用技术手段,分析出嫌疑人身高体貌的。这个分析是准确的。” “但和那些租客对照不上,是这意思吗?” “没错。所以,基本上暂无头绪。” “明白了,谢谢这位队长。下面我大概说一下自己的分析,这其实是个简单的三段论问题。 “不过,讲起三段论来,还是先说说我看卷宗的第一直觉——那就是,究竟凶手是何种身份,才能让不露痕迹地进入到三个被害者家中,然后又轻而易举地将三人锤头致死呢?” “这也是最大的疑点——沈老师难道有答案吗?”林瑛微笑着反问道。 “当然有,原因就是被害者对相对力量的绝对自信。” “啥……玩意儿?”小余被绕晕了。 “好,那就不说这个了……”沈喻继续说,但她的话又被施鲢打断了。 “这位漂亮姐姐,说起话来好像跳跃性很强的样子嘛。” “……还是继续说三段论。”沈喻不睬贱兮兮的施鲢和气呼呼的小余,“大家都是搞刑侦的,对三段演绎肯定应用得熟门熟路。所以我也不班门弄斧,就直接说结论好了。 “我们先把十五号楼看作一个封闭的范围,在这个范围里,存在着两种住户,一种是留居的老年人,第二种是租客。 “现在警方已经确定了两个前提:凶手就在十五号楼内,凶手不是租客。 “所以,十五号楼的若干住户又兼容着两种身份,一种身份是受害人,另一种身份则是凶手。 “这便形成了一个简单的三段论:十五号楼里有留居老年人和租客两种住户,凶手就是十五号楼的住户——凶手不是租客——所以,凶手是老年人。” 林瑛和同事们愣在了那里。 “所以,这就是那些年轻房客开门的原因。如果门外是一个颤巍巍发病,向邻居求救的老人,他们非但不会丧失安全感——因为相比之下,自己的力量比一个老年人强大许多——甚至,他们还会泛起同情心和责任感。 “他们急忙打开门,把那位老年人迎进来。有的人可能把老人扶进屋子,有的人赶紧去打急救电话,但他们丝毫没有注意到老人袖管里藏着的凶器…… “不过我认为,第一起案件应该是被诱发的心理失常暴力行为。不过,凶手在一时激动犯恶之后,意外获得了心理满足感和依赖性,他于是不停寻找合意性的目标,开始了在同一栋楼里的屠杀……” 沈喻做完分析之后不久,滨江小区的系列杀人案就破获了。 嫌疑人果然是一位老人,而且还是一名女性。 她年轻时身体就好,底气十足,而且脾气执拗,嫉妒心特别强。 后来退休之后,她又特别注意强身健体,所以虽然白发苍苍,但体力其实很好。 而她杀人的原因令人瞠目结舌,竟然是为了摆脱老年人的孤独。 嫌疑人有一个儿子,儿子又给她生了一个孙子。儿子在某会计师事务所做审计,是个空中飞人,一年到头也不探望母亲几次。 嫌疑人十分疼爱自己的孙子,孙子也上了大学,正忙着读书和谈恋爱。有时候嫌疑人想孙子了,给他打个电话,但不是无人接听,就是被瞬间挂断。 第一宗案发那天半夜,嫌疑人突然觉得自己心里难受,她拨打儿子电话,但一直是忙音。她想打120,但又怕急救车来之前自己也没人照顾。 她记得走廊拐角的那家有个租房子住的年轻人。她捂着胸口走过去,按响了他的门铃。 年轻人从猫眼望去,看到是邻居老人捂着胸口站在门前,他急忙拉开门,询问她怎么了。 嫌疑人说自己难受,年轻人赶紧把她请进屋子,给她倒了一杯热水,然后给手机开机,准备打急救电话。 就在这时,嫌疑人无意中看到了房间里的一幅照片。 照片里,年轻人扶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两个人笑得十分开心。 嫌疑人问,这是谁? 年轻人回答说,这是我奶奶,小时候最疼我,有时候离家久了,真想奶奶做的饭啊。赶明年工作稳定了,我得把她老人家接魏阳来住上一段时间。 嫌疑人心里的嫉妒之火腾地就燃烧起来——为什么那个奶奶,能有这么好的一个孙子呀! 她越想越气,这时候瞥见旁边有个铁艺花瓶。一股邪魔般的力量控制了她的双手,她突然觉得胸口不痛了,她站起来摸过去,伸手拿起花瓶…… 没想到的是,她的动作被正等手机开机的年轻人看到了。 奶奶,您这是?年轻人问。 哦,我看这花瓶好看。 年轻人没有多说什么。这时候手机已经开机,他低头开始拨打电话。 “咚”的一声,重重的花瓶底座凿穿了他的后脑勺。 嫌疑人杀人后,不知怎么反而更加冷静下来。她觉得心脏跳得更稳,呼吸也更顺畅起来。 她还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然后走进里屋,把年轻人的所有东西都翻了出来,造成入室抢劫的假象。 一切能识别身份的东西,不管多么贵重,她都一律不要。她最后只从抽屉里带走了五百多块钱现金。 流通起来的人民币是无法追寻踪迹的,她边想着边起身,想办法抹去了自己来过的所有痕迹。 至于这个花瓶,还是带走扔掉吧。年轻人只是个租客,家里少个花瓶,大概是查不出来的。 出乎嫌疑人意料的是,第二天年轻人的死就被单位发现了。小区发生命案的新闻传到网上之后,她很快就接到了儿子主动打来的电话。 妈,您没事吧?可吓死我了!您这几天哪儿也别去,明天我去看您去!儿子惊慌地说。 第二天,儿子带了全家人赶到滨江小区,嘘寒问暖了半天,还给房门口安上了警报器。 第三天,儿子出差,他又委托孙子来探望奶奶。孙子带来了女朋友,那女孩长得特别乖巧,还在家里帮奶奶做饭。 原来小区里死人还能常见到家人啊,那就让他们死下去吧…… 嫌疑人心里这么想着,又故伎重演,接连做出第二起、第三起案件,只不过她的作案工具从花瓶变成了一把老扳手。 第三起案件发生后,儿子彻底慌了神,他赶到小区,把老母亲接到自己家里居住。所以警方排查十五号楼的时候,也并没有进门排查嫌疑人的住处。 ...... 这便是沈喻协助警方破获的第一起案件的真相。今天听林瑛一说,我越发觉得自己所爱的女人简直酷到了极点。 “厉害,太厉害了。我真是没看走眼。”我边吃着东西,边对林瑛赞叹道。 “人家厉害关你什么事儿?你就死了心吧。”林瑛开始规劝我,“像你这种佛系追女仔的,啧啧,真少见。真不知道是她不正常还是你不正常。” “为什么不追?她难道说自己终身不嫁了?她只说是独身主义者而已。” “这俩难道不是同一个意思?” “起码从形式逻辑上来说不是一个意思吧——我最近也在研究逻辑学,为的是跟她有共同语言,嘿嘿。” “行吧,你这么努力,说不定还有一丝可能呢。”她似乎在安慰我,但我在这件事上听什么鼓励和安慰都觉得是真的。 “那我就还有希望——你觉得我像备胎吗?” “你别侮辱备胎好不好,你充其量也就是个防滑链。还有,你约我吃饭还选在大学旁边,是不是等着吃完饭,正好那边儿下课铃也响了,你好一抹嘴就冲过去献殷勤啊?” “谁去献殷勤?”我装作懵逼地反问。 林瑛瞪我一眼,刚好她的微信响了起来,她低头看一眼手机,拿起餐巾擦擦嘴,然后急匆匆站起身来。 “不跟你贫了,又来了一个大案子,我得赶紧去趟现场。” “哎,我花了两百块钱请你吃饭,才聊了五分钟不到呢。” “瞧你没出息的劲儿!哦,对了,我给你支个招,最近有部片子叫《陆垚知马俐》,讲的就是备胎和女神的事儿。你可以请她去看看,万一她那铁石心肠被打动了呢。”林瑛撇下这句话便匆忙离去。 我看着林瑛走远,又看看桌上的饭,自己慢慢吃完,然后在附近电影院买了两张票。瞅着快到了沈喻下课的时间,便急忙朝魏阳大学的教学楼赶过去。 今天运气特别好,我刚进楼门口就看见她从楼梯上走下来。 “你又来干嘛?”惯常的开场白,惯常得简直都快灌肠了。 “干嘛说又?”我赶紧冲过去想帮她拎包,不过她自己把包挎在了肩上。 “昨天来了,前天来了,大前天,大大前天,大大大……算了,你来学校找我都快成本质规律了。” “真没有。我刚看过书里的概念,规律具有必然性、客观性、普遍性和永恒性。我来学校找你其实都是巧合嘛,比如今天我就正好路过这边,然后突发奇想,想请你去看个电影。” “你还在背书呢?——什么电影?”沈喻快步前行,我在后头紧紧跟着。 “《陆垚知马俐》。” “不看。” “挺好看的。” “不就是说的备胎的事儿吗?你觉得你像备胎吗?”她忽然停住脚步,回头反问我一句,把我问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不像。林瑛说我不够格。” 她噗嗤一声笑了。 “我声明一点啊,我从来没把你当过备胎。” “那我是不是可以转正了?” “去死。”沈喻瞪我一眼,“你开车没?” “开了。” “那拉我去杀人现场吧。林瑛说是个大案子,需要我过去,手机上已经有十几个未接来电了。” “那……”我拿着手里的两张电影票有点犹豫。 “走吧!这次不去了,下次我请你看!” “真的?!我把车停在学校门外马路边儿了。我这次能进去现场瞅一眼吗?” “你不怕吓着?”她没回头看我,目视前方咯咯笑了。 “你都不怕,我一个大男人怎么会怕?” 我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准备在沈喻面前好好表现表现,也好让她对我刮目相看。 第五章 三颗人头(1) 我把林瑛发来的地址输入导航里,然后开车载着沈喻直奔案发现场。 案发地点在天心庄园小区。这个地方原来也是城郊结合部,后来被魏阳最大的开发商金襄地产买下,拆迁建成了知名的高档社区。 我开车驶进小区,拐了个弯就看到一栋别墅前停满了警车。我和沈喻下车,看见一个短发的女警官守在楼门口,她叫余以清,是林瑛的下属。她留着很短的头发,穿着整齐的警服,有一双苗条匀称的长腿。 “沈老师,您可来了。”余以清忙跟沈喻打着招呼。沈喻跟她点点头,牵着我袖子就朝里面走去。 “等等,他不能进去吧?”我常去警局找林瑛,所以余以清早就认识我。她故意笑嘻嘻地把我拦下来。 “这次需要他的帮忙。”沈喻解释说。 “需要他进去当喷壶吗?”小余揶揄我。 “余以清小姐,你身为堂堂人民警察,说话不要那么刻薄好伐?”我也反唇相讥。 沈喻没再说话,她仍旧牵着我衣服往楼里走去。我犹豫了一下,想去拉她的手。没想到她手上仿佛长了眼睛似的给我狠狠拍了下来。这搞得我满脸尴尬,一直不敢看她。 别墅有两层,凶案发生在第一层。林瑛正在站在门口,眉头紧蹙。出乎意料的是,她看到我倒没有觉得奇怪。 “就在里面,杀人案。”她对沈喻说。 我心理斗争了下,毕竟自己没见过死人,更没见过杀人现场。我平时也比较佛系,就算夏天蚊子叮我,我也只是打开窗户把它们轰出去——即使这样有可能放进来更多的蚊子。 其实人跟蚊子有什么区别,都是周旋劳顿为了一口吃的嘛,善哉善哉——想想这个,即使蚊子多吸我几口血,我也不会觉得痒了。 所以我还是在门口迟疑了一下,但看看沈喻瞥我的眼神,我还是学着她的样子,戴上手套和口罩,套上鞋袋,然后长吁一口气,给自己鼓鼓劲才抬脚迈进门去。 怕什么?大不了一进门就看到有人胸口戳着一把刀,躺在沙发上流血身亡的样子嘛! 但没想到的是,我完全错了。 因为推门进去后,我并没有看到血案。 这栋房子很大,光客厅就比我买的那套房子宽敞。几个穿着白大褂的警方人员站在客厅里,他们正忙忙碌碌地勘察现场。 林瑛也跟了进来。她快步走到跟我们平行的位置,指指前面虚掩着的一扇门说:“有两处关键场所,你们先看看这边。” 她说着就把门拉开,我懵头懵脑地伸长了脖子一望,谁知道这一眼直把我吓得后退几步,险些蹲倒在后面收集痕迹的警员身上。 因为那屋里正对门的地方摆着一张古香古色的条案,条案上摆着鲜花,上面还有个香炉,香炉里有三支香,已经燃尽,但香炉后面却是三颗洗的白白净净的人头!有一颗人头眼睛还瞪得像铜铃似的直视前方。 我觉得自己浑身冒着寒气,好像身体里的魂魄都随着寒气出了窍,腿和胳膊都一阵阵发软,连站稳都觉得困难。 我倒吸一口凉气。 林瑛回头看我一眼,我听见她转身对沈喻嘀咕着什么。 三颗头颅是两男一女,它们被整整齐齐地摆在那里,乍一看非但没有血肉模糊的场面,而且还白白净净,活像塑胶制成的仿真造型。 但从它们脖颈处参差不齐的切痕,以及犹在渗出的血浆和组织液来看,它们的的确确是三颗真实的头颅。 摆在中间那颗人头,看上去属于一个只有二十多岁的男人,它眉毛拧着,眼睛圆睁,好像临死前目睹到什么恐怖至极的场景。 年轻男人的左边,是一颗老年男人的脑袋,它头发花白,满脸皱纹,看上去大概六七十岁的样子。 与年轻人惊恐的表情截然不同,他的脸安详平和,嘴角还微微翘起,竟然像是享受死亡似的。 而右侧女人大概五十多岁,她的表情冰冷威严,而且还化着浓妆,透着一股妖冶的气息。 从样貌来看,死者应该是一家人,一对父母和自己年轻的孩子,他们后脑勺都有明显被钝器击打的痕迹。 三颗人头,三种表情,它们被摆在鲜花之中,香炉之旁,看上去诡谲至极。 它们为什么被摆在这里?难道是供在条案上的祭品,或者是什么先锋艺术家的黑暗行为艺术? 我盯着那三颗人头,浑身起了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头发根子仿佛都齐刷刷立了起来。 但沈喻却走到三颗人头前低头查看,她嗅了嗅说:“头发刚用洗发水洗过,还被吹干来着。” 我这时也注意到头颅摆上去之前不光被清洗了,而且脸上还被抹上了护肤品,尤其那妇女的浓妆,显然是切下脑袋清洗后再涂抹上去的。 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凶手究竟该有多变态,居然能若无其事地把切下来的人头浣洗一番,又整整齐齐一一摆到台面上去! 沈喻戴着橡胶手套,她轻轻触摸了一下脖颈处的切痕。然后又抬头看着林瑛。 “凶器找到了吗?” “找到了,就在浴室里。” “电锯?” “对。” 我忽然想起一部叫《电锯惊魂》的片子,还记得电影里血浆飞溅的场景,没想到我初入现场就遇到这么惨烈的案子,好在凶手似乎有洁癖,没把现场搞得那么恶心。 但我又想错了。 “要不,让他回去?别再吓得大小便失禁,把现场污染了。”林瑛看了我一眼,跟沈喻小声说道。 我听到这话顿时火冒三丈,这俩女人也太看不起我了——不就是三颗人头嘛!又不是我杀的,我心虚什么!我只是没心理防备被吓了一跳而已! 我使劲蹬蹬腿儿,捶两下胸口,鼓足勇气又走了过去。 林瑛刚把浴室门推开,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儿就逼面而来,我感觉就连眼睛都快要被熏得闭上了。 但我痛恨自己没有闭上眼睛,因为我眼前看到的一切已经彻底超越了自己的心理极限。 浴室的墙砖地砖应该是白色,之所以用“应该”这个词,是因为整个浴室里都溅满了血浆和肉碎——用“血肉横飞”这个词一点儿都不过分——原本的颜色已经分辨不清了。 浴缸前面歪歪扭扭跪着三具穿着衣服的尸脰,它们的颈部都朝向浴缸,景象十分诡异,就像要把头扎进浴缸饮水似的。从体腔流出来的血水漾满了半个浴缸,靠近浴缸的地方还扔着一个木工电锯,它的电线插在热水器的插座上,锯身糊满了血肉,状况恶心无比。 我忍不住胃里一阵翻腾,急忙掉头出去想找地方呕吐,正好余以清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进来,她急忙把一个呕吐袋塞到我手里。 “已经提前给你备下了,就连我都吐过一轮了。” 我抱着呕吐袋一阵翻江倒海,觉得自己都快把胆汁吐干净了。 余以清捏着鼻子拎着垃圾袋,扔到污物袋里。林瑛也走过来,拍着我后背。 “没事吧,你?把刚才请客吃饭的东西都吐出来了?” 我使劲摇着头,又朝浴室那边走去。 “哎,受不了就别去了。”小余在后面喊。 沈喻已经站在浴室了,不知为什么她又在检查剩下那一半脖子上的伤痕,还用手一点点抚摸着。 我觉得自己胃又一阵痉挛,幸亏余以清又迅速掏出一个塑料袋套我嘴上。 这次吐得我腰酸腿软,眼冒金星,等站起身来时,沈喻已经在一层转了一圈走过来。 “你没事吧?”她问我。 我说不出话来,只能摇头。 “以后还跟我来现场吗?”她笑了一下。 “……还来。”我咬紧牙关说。 林瑛、余以清还有刚走进来的警员施鲢都笑了起来。 第六章 三颗人头(2) 沈喻不说话,她从包里拿出一包纸巾递给我,随后问林瑛道:“你们发现什么疑点了吗?” 林瑛挥挥手:“施鲢,你最早来勘察的,你说说。” 施鲢是个重度鼻炎患者,他每次说话都囔囔着鼻子,而且经常打喷嚏流鼻涕。 关键是他动不动就抬手用袖子去擦,搞得袖口老锃亮锃亮的,看着比凶杀现场还恶心。 施鲢“哎”了一声走过来,他拿着日志本,吸溜着鼻子,开始呜呜囔囔地说着。 “现场初勘后,案件的疑点还挺多的。从出入口来看,别墅后门锁那里有很重的撬痕,凶手应该是从后门进来,然后又从后门离开,看上去像是入户盗窃的人;从致死原因来看,初步判断是凶手将被害人分别用钝器击昏,然后拖进浴室,再找来电锯直接切下头颅导致死亡——哦,电锯原来就放在受害人家里的后院,他们家这几天正在修理木板墙……不过,看头颅摆放的样子,似乎是进行了什么邪教仪式的样子。”施鲢说着说着就有点跑题。 “对,那三颗脑袋太诡异了,还被清洗化妆……感觉像是召唤恶魔之类的。”我终于插嘴说。 “恶魔?那这案子得找驱魔人啊!”施鲢这家伙是二次元生物,脑壳还有点问题,动不动就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每次乱说都会被余以清暴击。 “世界上应该没有恶魔吧?只是有人变成了恶魔而已,所以才有邪教啊。”我说。 “你怎么知道没有恶魔?”沈喻忽然冒出一句,怼得我够呛。 “与其说是邪教,还不如说有点像变态杀手,但又是孤立的个案。”她又开始自言自语。 林瑛脸色有些沉重。 “要是变态杀手的话,一般这种都不会是孤立案件,那将来还会有类似案件发生的。” “不会再有了。”沈喻冷静地说。 我们都惊讶地看着她,她抬头看着林瑛。 “你能分辨出凶手是男是女吧?” “虽然凶手很小心的擦拭掉了脚印,但从死者贴身衣物上的褶皱能判断出凶手的身高不高。”林瑛边说边接过施鲢手里的勘察记录,一边翻着一边说,“还有就是皮肤上有拖曳时候的挫伤,从伤痕位置来看,凶手应该比较费力——难道,是女人?” 沈喻点点头:“是一个女人,她应该不是撬门进来的,我看了那个门,造成那种撬痕力度很大,噪音也很大,会被屋里的人发现的。” “那就说明是熟人作案了?”林瑛问。 “嗯,而且是关系很紧密的人。” “紧密到什么程度?亲戚?朋友?” “关系不清楚,从逻辑上说,嫌疑人应该跟这家人极为亲密,是个亲密到他们能允许她触摸自己身体的人。”沈喻淡淡地讲完,然后转向我说,“走吧,不是还想请我看电影吗?” “哎,沈老师,您不给我们解释一下?……”施鲢望着她的背影喊道。 “先早点抓住嫌疑人吧,这个人虽然心思缜密,但比较硬气,一用激将法她估计自己就招了。” 沈喻说完这句话,边摘下手套边往外面走去。 我也想赶紧跟上,但被施鲢拉住。 “哎我说,言兄,像她这么吊的女人,你平时怎么忍下来的?” “这还用忍?我巴不得天天跟她一块儿呢。” “啧啧,我觉得吧,您心里头肯定住着一个m。”施鲢神神秘秘,挤眉弄眼地冲我说着。余以清却走过来一把揪住他的耳朵。 “跟言老师这里嚼性什么呢?不相信真爱是吧?” “相、相信!哎哟,疼疼疼——哦,舒服,哦……” 我瞥一眼施鲢那贱兮兮的样子,赶紧冲出别墅门口。沈喻已经走到我那辆标致车前打量着。 “哎,这小狮子的车标挺可爱的,像我。” “那是,因为你是狮子座的嘛。” 我发动车子,但现场的残忍血腥的画面如同幻灯片一样,一幕幕从我头脑中闪过,怎么也删除不掉。 我开着车都有点心惊胆战,终于忍不住问:“能触摸死者身体的凶手……还能触摸一家老少三口的身体,这有点儿不符合常理吧?” “你吐了半天,终于清醒过来了?” “我一直清醒的啊……” “你觉得跟常理不符,那是因为你的常理认知域太狭隘。” “那你能单独跟我解释下,你为什么这么判断吗?” “不能。”她直截了当地说。 “那你看啊。从那三颗摆着的人头来看,儿子在中间,眼睛瞪大,父母的人头在两边,都闭着眼睛。而且从人头摆放来看,父母两人的都是正朝前方,但儿子的却稍微向左转了30度——是不是凶手摆放的时候,不想被儿子直视呢?” 沈喻诧异地看着我:“你分析得很有道理。不过,那么诡异的景象,你看了一眼就跑了出去,还能记得这么清楚?” “对啊,你还不知道我记事情就像大脑拍照片似的吧?这么多年你就一直忽视我,真是……”我趁机抒发一下感慨。 “那你告诉我,浴室镜子前有个储物架,架子的第三排第四个物品是什么?” 我闭了下眼睛,从记忆中调出那里的画面,然后在脑海中放大。 “一把带血的梳子,梳子上还沾着两根很明显的白头发。一定是凶手给父亲的人头梳头发后留下的。” “人头那屋里,东北侧角落里放着什么东西?” “是从左到右数第三块地板砖那里,还是第五块地板砖那里?” “都包括。” “第三块砖地上放着一个塑料袋,我没走过去看,从袋口露出的东西看,像是一件格纹的呢子大衣。第五块砖上放着把椅子,椅子上有个黑白红纹的靠垫,靠垫的拉链是黑色的。椅子上还放着一本宣传册,宣传册封面上是戴着老凤祥珠宝的赵雅芝……” “行了,别说了。”沈喻打断我,我看着她,以为自己又把她惹烦了,结果她冲我笑笑说,“回答得相当不错——现在,你也可以问我一个问题。” 我愣了一下,其实我最想问的是“嫁给我好吗”,但我怕自己再次失望,所以咽了口唾沫说:“你是怎么推断出凶手是什么样的人的?” “因为我跟你一样,也有特异功能。” “你说我的记忆力吗,那算什么特异功能……就是记性好而已。” “那我也只是眼力好而已,我能在现场一眼就找到最不符合逻辑之处,我自己把这种叫‘逻辑奇点’。” “那这个案子的逻辑奇点是什么?” “我在年轻脖子右侧切口皮肤边上那里发现了一处淤伤。再看其他两颗人头,这个地方已经被切断了,而且三颗人头都特意从右侧这个位置切起——所以,凶手把人头锯下来不是为了什么邪教仪式,而是为了掩饰之前凶手造成的特殊伤痕。” 我还想继续追问,没想到她打断我,转而问道:“你是不是饿了?” “对——那咱们去吃饭?”我这才发觉自己已经把胃吐了个空空如也。 “好啊,吃牛排吧,七分熟的,带血的。”她说。 我一听到带血的牛排,立刻就想起浴室里那飞溅的肉块,忍不住又干哕起来。她也忍不住在副驾驶位置上噗嗤笑了。 “你故意这么说的?”我惊讶地问道。因为她是个幽默感极少的人,而且,她晚上一般不是去游泳就是练瑜伽,很少大吃大喝。 她不置可否。 我忽然觉得有点暖,一贯冷冰冰的她开始跟我开玩笑了。 “说起来,咱俩认识也六年啦。”我说。 “那又怎样,别又偷换概念转移到别的话题上去!开你的车,别分心!” “我……” “闭嘴!再多说一个字我就跳车你信不信?” “不信。” “不信就好好开车!” “好。”我说。 “你还记不记得,我有次在电话里说过,咱俩没准是同一类人。”她忽然说了一句。 “唔唔。” 因为怕自己多说话惹烦她,我只是点点头。但我心里想对她说—— 当然记得,就是因为这句话,我才能又多撑下来这么多年啊。 第七章 三颗人头(3) 七天之后,天心庄园那个案子破了。 被害者一家姓窦,是本地的土著,后来这片大拆迁,窦家分了不少钱,于是买房买车,搞搞投资,炒炒股票。小窦职高毕业后也不想去工作,就在家里待着啃老。 窦家二老年岁大了,爱好养生。特别是窦家大妈,除了养生还爱好美容。一家人嫌去美容院、理疗院麻烦,就找了个私人按摩美容师上门服务。 这个按摩美容师姓薛,是个农村来的姑娘,但她脑袋聪明,手法娴熟,深得窦家人欢心。窦大妈索性让小薛从美容院辞职,给高薪让她专门为自己家服务。 小薛年轻貌美,一来二去就跟小窦偷偷好上了。小窦于是答应姑娘说自己一定会娶她。 但小窦是个宅男,没有收入,自己都靠父母养着。他把自己的想法跟父母说了,老窦从来都没有主见,但窦大妈却不同意了。 她一方面觉得小薛出身差,另一方面其实她自己有恋子情结,当初小窦本来能去找工作,但她舍不得儿子不在身边,就非把他留在家里啃老不可。现在听说儿子想结婚单飞,她哪能忍受? 于是窦大妈一哭二闹,硬生生把这事儿搅黄了。她本来想换个按摩美容师,但换的人都不如小薛乖巧,最后又念起小薛的好来,又把她找回来继续服务。 窦大妈东扯西扯,还送了小薛不少东西。小薛表面上不动声色,但其实她心里已经明明白白,自己是不可能嫁到窦家了。 最可恨的是,小薛之前跟小窦在一起时,小窦从来没用过避孕措施,小薛多次打胎,最后医生告诉她已经不能生育了。所以她早就对窦家人痛恨不已。 杀人的那天上午,小薛又上门帮两位老人按摩。结果窦大妈那天神经过敏,边按摩边跟小薛叨叨,说乡下老家有个远房外甥,在魏阳数码城当手机售货员,人老实,还能干。她觉得跟小薛门当户对,想介绍给小薛认识。 小薛一听,顿时心头怒火四起——我本来能在窦家当儿媳妇的人,结果被你这老太太许配给一个卖手机的。 她越想越窝火,因为长期按摩,她知道什么地方能致人晕厥。于是她就使劲将大拇指朝窦大妈颈动脉上一压。窦大妈没吭声就晕了过去。老窦也在按摩椅上躺着闭目按摩,他手脚被按摩椅锁着,一时动弹不了。 小薛走过去,也把他一下掐晕了。 小窦此时正好从二楼下来。他目睹父母歪倒在一层客厅的按摩椅上,又看见小薛怒目圆睁的样子,以为小薛已经下手杀死了父母,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小窦本来就是个“生深院之中,长妇人之手”的宅男,见到这一幕腿都软了,非但没冲过去救人,反倒“扑通”一声给小薛跪下,哀求她不要对自己下毒手。 小薛看着这个窝窝囊囊的男人,想想自己如今走到这步都是被他害的。她再度怒火中烧,加上刚才也打顺了手,于是朝他大动脉狠狠砸了一拳,但小窦毕竟年轻,他惊恐地瞪大眼睛看着小薛,小薛惊慌之下连砸两拳,小窦终于歪倒在地上。 一家三口都晕了过去,小薛已经没退路了,之后自己大概再也来不到窦家了,依着窦大妈的脾气,说不定她还会报警,自己弄不好身体废了不说,还得坐牢。 想到这里,小薛更加仇恨难消,她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就算自己死也要拉着窦家人垫背。 但怎么把人弄死是个问题,三口人脖子上的按摩掐痕太明显,很容易能让人联想到自己,要掩盖伤痕很难。 小薛出去转了一圈,看见后院摆着一把电锯,她终于想到了一个主意。 小薛把三个人使劲拖进浴室,然后接上电锯,先把窦大妈上半身拖到浴缸边上,对着颈部那块儿的伤痕就切了下去。窦大妈就在迷迷瞪瞪中成了锯下之鬼。 切完三个人后,小薛想起窦大妈曾经入了一个什么什么教,在书房那里还布置了个条案和香炉跪地祷告。 她想了想,决定把这件事再伪装成邪教杀人,于是把三颗脑袋洗干净,描眉画眼之后放在条案上。但小窦的眼睛瞪得浑圆,小薛被死人眼睛盯得很不舒服,放在条案里的时候把他的脑袋稍微偏转了一下。 最后为了制造凶手破门入室行凶的假象,她又把后门的铁锁给撬了,这样可以让警方排除熟人作案,洗脱自己的嫌疑。 警方最早排查到小薛的时候,她并不承认,但是后来讯问时,林瑛想起了沈喻所说的“激将法”,于是故意站在窦大妈立场上一顿讥讽,结果果不其然,小薛当场就反驳了回去,顺便也把自己犯案的事情牵带了出来。 “能接触一家人身体的人,原来是个按摩师啊,这么一想倒真是符合逻辑。不过,你是怎么判断出来的呢?”这些天沈喻对我的态度明显改变了许多,约她出来吃个饭也不像以前那么难了,大概她是觉得我的“照相机”记忆能力能帮她不少忙吧。 “三个人脖子入刀的切口处都是颈动脉,颈动脉受到强烈冲击会导致人昏迷。但你看窦家两口子死时候的表情其实很安详,颈动脉处也几乎看不到猛打猛砸的痕迹,说明这个人是在老两口放松的情况下用力按住颈动脉的。但一个人在提防的情况下,直接找准按住颈动脉是很难的,需要抚摸和瞄准,这就说明老两口对这个人没有防备,对他俩来说,凶手按在两人脖子上瞄来瞄去是正常行为。所以我才说,凶手是能触摸一家人身体的人。” “真是厉害。你不知道吧,报纸上这次都花了一整个版面报这个案子,记者们都不用神探来形容你了,说你是‘仙儿探’。”我说。 “是吗。”她头也不抬地回答,仿佛我在谈别人的事儿一样。 ...... 我们俩晚上坐在一家精致的小馆子里吃饭。 小馆子名叫“人吉屋”,是我当初综合了几个app的评分才特意选中的,饭馆不大,在一条深巷里,老板似乎也不想把生意做大。要来这里吃饭需要预约,据说约个位子特别难。 我第一次在网上订饭足足排了两个星期的队,但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几乎每约必上,明明看到前面排队的人数还挺多,但我总能约到“加座”。 沈喻坐在我对面慢悠悠一小口一小口吃着。 她是个特别注意节食的人,只吃低热量食物,平时练瑜伽,爱游泳,所以身体一直保养得特别好。 这么久了,她一点也没变。 就跟我六年前在教室里第一次遇到她时没有什么两样。 第八章 大铁锅 难得有机会跟沈喻单独吃饭,我努力地想制造话题:“这道菜还合你胃口吧?” “当然。你对我的口味足够了解。”她不动声色地说着,也听不出是夸奖还是揶揄。她眼睛却透过窗户玻璃,盯着外面的巷子。 巷子里路灯昏黄,偶尔有路人经过。 我看见她慢慢皱起眉头。 “怎么了?不好吃?”我问。 “不是,我觉得刚才走过去的那个人很奇怪,他应该是偷了什么东西。” 我赶紧循声往外看去,巷子很长,前面不远处依稀看到一个人鬼鬼祟祟的,走几步就警惕地四处打望着。 “我出去看看。”我自告奋勇地站起来往外走去。 “哎,那个人很危险!”我听见沈喻在身后喊。 我走过柜台,老板正坐在柜台前,他看我一眼。 “一会儿回来结账。”我解释道。 老板没说话,只是微笑了一下。 我快步走出“人吉屋”门口,朝前面赶过去。 前面那个人背部高高隆起,不知道是驼背还是背着什么东西。我踮着脚尖,贴着墙根小步快行,尽量不打草惊蛇地紧紧跟着他。 那个人走了几步,突然站住,又习惯性地回头张望。 我毫无跟踪经验,惊慌之间只好朝一爿店铺门口的绿植后面躲去,谁知道顾下没顾上,一头撞在店铺侧方伸出来的招牌上,撞得招牌“咚”的一声,忽忽悠悠直晃。 谁知道那家伙一听到这点动静,就如惊弓之鸟似的突然狂奔起来。 我此时已经暴露,没有别的办法,那家伙既然做贼心虚,说明他肯定背着事儿,我只好也大步流星地急追过去。 我们两人本来相距二三百米,但那个人却吭哧吭哧跑得十分费劲。 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冒出一种奇怪的感觉,那就是这个人的步伐,看起来跟之前去公司拜访我的地狱来客十分相似。 但我又很快否决了这个念头,地狱来客是个装着假肢的瘸子,而这个人的腿脚正常,所以他们绝不是一个人。 地狱来客究竟去哪里了呢?——我摇摇头,使劲打消多余的想法,当务之急是赶紧追上这家伙才好。 我本来没什么运动细胞,但对他却是越追越有自信,但眼看就要追上的时候,那人忽然停住脚步,猛地转身对着我。 我看见他手里拿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 “别过来!”他用一种特别嘶哑尖利的声音对我喊道,然后举着刀子朝我这边比划着。 他脸上戴着一个硕大的口罩,我无法看清他的长相,但从他的头型和脸型来看,这家伙肯定不是那个地狱来客。 不管怎么说,沈喻又一次判断对了,这家伙如此慌乱,还手持凶器,看样子肯定非奸即盗。 “你放下家伙!”我对他喊着。 他毫不理会。仍旧拿着匕首慢慢移动着,看他的样子似乎是瞄着我的咽喉。 也就是说,这个人做好了杀人的准备。 我想起沈喻在我跑出去时喊的那句话——“他很危险!” 我不知道沈喻是怎么判断出来的,但这个人的确危险。 我现在手无寸铁,要跟他正面硬刚肯定吃亏,再说我又不是练家子,从小打架就没占过便宜。 我不想轻易出招,以免自己黔驴技穷,只好先用眼睛的余光瞥向周围。 这时我发现身边还有摞起来的一堆花盆,于是想了想有了主意。 我马上故意把右手放下来,朝裤筒那边摸去。 “放下刀子,我是警察!”我突然朝他大喊一声。 那家伙以为我要掏枪,他急忙一耸肩,只听咣当一声,背后一个巨大的东西就落在了地上。 我愣怔了一下,就在电石火光之间,那人就张牙舞爪地举刀扑了上来。 幸好我提前早有准备,于是往左边一侧身,随手抓起一个花盆就朝他扔了过去。 那个人估计全神贯注盯着我的右手,没提防左边砸过来的花盆,被结结实实砸在身上,哎哟一声退后两步,一屁股坐在地上。 我趁机连忙再捡起一个花盆砸过去,这时候他有了防备,就地一滚就躲开了。 此时我形势已经被动,他一个鱼跃起身,又拿着匕首,嗷嗷叫着朝我刺过来。 “不许动!警察!”巷子另一个方向忽然传来两声高喊。 那家伙被吓了一跳,我抬头看到,不知什么时候沈喻和人吉屋老板也追了过来。 看来英雄所见略同,他们也想装警察吓他一吓。那个人估计看双拳难敌四手,他立刻转身,飞也似的朝另一端的巷子口逃走。 沈喻和老板没有追赶,她冲到我面前问:“怎么样?没事吧?我不是说那家伙很危险吗?” “没事没事,”我装作大大咧咧的样子,心里面却是惊魂未定,“你怎么知道他危险的?” “他边走边四处探望,一副严加戒备的样子,而且右手一直揣在衣服口袋里哆嗦着,肯定口袋里攥着凶器呢。” 我看看人吉屋老板,他走过来拍拍我肩膀。 “我之前就认识沈老师,她曾经帮过店里一个大忙,我欠她人情。”老板说。 我恍然大悟:“所以我带她来吃过一顿饭,后来每次订位都能订到,难道是这个原因?” 老板笑了下:“那是给你和沈老师特意加的座位。” 沈喻走到那家伙丢在巷子里的东西旁边,我也走了过去,那东西装在一个蛇皮口袋里,很大很圆,看样子就是那人背在背后的东西。 我蹲下去把蛇皮口袋拉开,我们三个人都惊呆了。 躺在蛇皮口袋里的东西,竟然是一口黑乎乎、脏兮兮、油腻腻的大铁锅! 我把锅拎出来,那锅一看就是日常用的,蹭得我满手都是油污黑炭。我想从蛇皮口袋里再寻出点其他线索来,但那里面除了大锅便空空如也,什么东西也没有。 沈喻眉头紧皱,她看看老板,说:“能不能把这口锅放在你这里暂存一下,我觉得之后可能还有用。” 老板看着锅笑了:“这么大的锅,看样子是什么食堂里用的。放我厨房里有点儿大,但后院应该能放得下。” “别又让那家伙再偷了去。”我说。 “不会的,他既然肯扔下,就不会再偷回去了。”沈喻淡淡地说,但我还是能从她眉宇里读出什么东西,那是我极少见的疑惑不解的神情。 就在这时,我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来,我赶紧忙着浑身找手机,却怎么也找不见,再抬头却发现手机在沈喻手里。 她把手机递给我:“刚才追那个人的时候,你手机掉巷子里了,我帮你捡了。” 我接过手机,发现是林瑛打来的电话。 “喂,”她着急火燎地喊着,“沈喻跟你在一起吗?又出大案子了!你能劝她赶紧来刑侦队一趟吗?” 既然又是大案子,我们自然不敢耽误。 好在人吉屋老板十分大度,说这次的饭也没怎么吃,让我们给他个机会请客,把我们的单免了。 我于是没回餐馆,直接去巷子口,开车带着沈喻急急忙忙赶往刑侦队,可刚进警局院门,我们就看见施鲢站在院里的槐树底下抽烟。 “又是杀人案?”沈喻问。 “比杀人严重多了,我这不都躲出来避难了嘛。”施鲢故弄玄虚地说,“报案人说了,知道警局有个大名鼎鼎、断案如神的沈警官,所以非得要你来负责不可。” 听了这话,我们俩赶紧噔噔上楼,刚到三楼楼梯口就听见有人撕心裂肺地大吼。 第九章 杜家父女(1) “我女儿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啊!你们不管?!难道魏阳还有比这更大的事儿?!” “杜先生,您先别急……我们也有规定,像您女儿这种大学生呢,经常会出现一些青春期的情况,比如瞒着父母跟男朋友出去玩什么的……”林瑛正在解释着。 “什么跟男朋友出去玩?我女儿眼光高着呢!长得一般的她都看不入眼!她就不可能有男朋友!我说,你们那个沈警官呢,人到底在哪儿呢,这案子必须由她来负责!” “但是现在并没有证据证明她人身受到威胁啊,况且她才失联了十来个小时,还不够立案的条件……” “胡说八道!我们家女儿失联一小时也必须立案!再说,她失踪的状况那么奇怪!你们要是再玩忽职守,再不把沈警官给我找来!我就打电话报警,你们信不信?!” “杜先生,这里就是警局。”林瑛提醒他说。 “那我、就打电话投诉!” “什么叫失踪的状况很奇怪?”沈喻拐进屋里问。 我这才看见报案人的样子。他那张脸我太熟悉了,而且整个魏阳市的人肯定都十分熟悉,因为他们家开发的楼盘从来都用这张脸打广告,而且他们家的slogan永远都是—— “我是杜建生,我为建房子而生。” 他就是魏阳赫赫有名的房地产开发商——咏升集团董事长杜建生,他女儿就在魏阳大学就读,名字叫杜万芊,她行为跋扈,做事张狂,老师和学生见了她都躲着走,简直就是大学里的霸天虎。 “他俩是什么人?”杜建生指着我和沈喻鼻子,回头质问林瑛道。 “我是杜万芊的选修课老师,就是去年让她挂科的那位。”沈喻大大方方地说。 杜建生愣了一下,似乎有点搞不清这里到底是警局还是学校。他呆怔怔地又把手指向我,我正不知道怎么应对,幸亏这时候口袋里手机铃声大作,一下子救了场。 我看一眼屏幕,打电话来的正是大学同班同学闻廷绪。他去年刚从海外留学回来,拉了两笔风投,在魏阳创业成立了一家vr设备开发公司。 回国的闻廷绪性格跟之前大相径庭,他忽然变得能说会道,跟社会上的各种名流交往起来简直如鱼得水。我都怀疑他出国之后被人把脑子换掉了。 “喂,哥哥,吃了没?”闻廷绪上来就客套拉近乎,而且语气还特别亲热,跟他在大学里一句话能噎死人的死样子完全不同。 “什么事?” “求你件事儿呗,听说你有个高中同学,姓林的,在警局当刑侦队长?还听说你跟咱原来那个性冷淡同学、现在的名侦探关系很好?” “是啊。”我看看林瑛,又看看沈喻,赶紧拿着电话躲到了角落里。 “能不能求你件事,咏升集团董事长你听说过吧,他女儿据说失踪了。你能不能托警察赶紧找找,他可是我的一个投资人。你要能帮上忙,兄弟记你一个大人情!” 我看看杜建生,又看看屋里两个女人。 “不用拜托了,我就在警局帮着找呢。” “啊?你太有效率了,爱死你了!”闻廷绪在电话那头惊喜地叫着,声音大得整个楼道的人都能听到。 “别这么肉麻。”我赶紧叮嘱他。 我挂了电话,发现三个人都直愣愣地盯着我。 “那个啥,你该换个听筒声音小点儿的手机了。”林瑛说。 “你刚才说,你女儿特别奇怪地失踪了?究竟怎么回事?”沈喻咳嗽一声,继续刚才的话题。 “啊啊啊!”杜建生更加激动起来,“怎么失踪的!就是当着我的面,呼啦一下被风吹散的!” “杜先生,您别因为怕我们不给立案,就可劲儿往邪乎里说。”林瑛提醒他。 “他奶奶的,我杜建生这么有头有脸的人,还会胡说八道?!” 林瑛没理他,她侧过身来低声问我,“你怎么又来了?” “以后他就是我助手。”沈喻听见林瑛在问,直接说道。她顿了一下又问:“你叫我来,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这个杜老板的女儿,见天惹是生非。杜老板也不是善茬,经常因为一点儿小事儿就跑来大闹。而且他吹牛皮的功夫老练得很,整个局里的人都说不过他这一张嘴。” “所以你忽然想到我,觉得我能言善辩,想把我叫过来当盾牌,对不对?”沈喻不满意地问。 “不不……”林瑛简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似的搪塞着。 “哎,人民警察!这边有人报案呢!你们闲聊什么,信不信我投诉你们!”杜建生看我们仨聊天不理他,再度愤怒起来。 沈喻看看杜建生,不紧不慢迈着步子走了过去。 “那你说说吧,你女儿杜万芊怎么被风吹散的?”沈喻直接拉过一把椅子坐下,盯着杜建生问。 杜建生也毫不客气地拽过另一把椅子,一屁股坐在那里说:“今天上午我跟芊芊吵了一架,之前因为一些事这孩子有点儿太放纵了,我要她必须陪我去公司开会——她既然不爱学习,那就索性培养她一些管理公司的才能,总得有点儿事儿拴住她对不对? “她当时很愤愤然,但她知道我的脾气——平时宠着她,但严肃起来就寸步不让。可是她还是软硬兼施,不停跟我掰扯着。这时公司来了一个电话,我不想被她打扰,于是拿着电话走到一楼客厅外头的露台上去。 “我打着电话,隔着窗户忽然望见芊芊不知什么时候也站在书房外的阳台上打电话。因为隔着玻璃,所以我听不到她在讲什么。但她那表情看上去不对,显得特别慌张。她这时也看见了我,她好像怕我听见什么似的,赶紧急匆匆转头离开阳台走进书房,一拧就把门关上了。这时候一阵风吹过来,吹得她那边挂着的纱帘直飘,我这边露台落地窗的窗帘也飘了起来。 “我心里突然一紧,感觉有什么事要发生,于是赶快走到书房那里敲门,发现门从里面反锁着。我以为她还在书房里,就叫她的名字,但一直没人回应。书房上用的是指纹锁,我按了下指纹,进去发现里头空无一人。我走到书房里,推开阳台的门,发现纱帘还在晃着,但芊芊也不在那里。 “这就有点儿奇怪了,我又回到一楼客厅喊她名字,但也没人回应。这时候家里的徐阿姨听见我声音从厨房赶出来,我问她有没有见到芊芊,她说,之前看见芊芊急匆匆拿着手机进书房去了。 “我想,女儿平时总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而且做事比较吊儿郎当,所以如果有躲躲闪闪肯定就遇到了什么大事。我赶紧上二楼三楼找了一圈,都没发现她的身影。我然后打她手机,手机通了一下,但随即就被掐断了。” 听了这话我心里一紧——难不成她女儿真的遇到什么危险? 第十章 杜家父女(2) 杜建生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压根没注意我的表情,他接着说道:“这时候公司打来电话,有件急事需要我去处理。我让徐阿姨里里外外仔细找一遍,找到了告诉我。我穿好外套、皮鞋,给司机打了电话,准备去公司。 “司机一般就在车库那边待命,他很快就开车过来。我问他芊芊有没有去车库开车,他说没有看见。这时候我想到自己家装了物联防盗系统,就从手机上翻看大门口的监控记录,但监控中那段时间房子大门根本没有打开过。因为屋里每个门上都安了感应器,所以我在车上的时候又翻了翻系统记录,发现也没有那时候其他房间的出入记录。 “我再次拨打了芊芊的手机,这时候却发现她手机关机了。我马上急了,顾不上去公司,直接让司机掉头回家,一进家门就大喊徐阿姨名字。这时候徐阿姨从二楼咚咚咚下来,她说把整个屋子连工具间都翻了一遍,也没发现芊芊的踪迹——你们说,这不是被风吹走了还是什么?!” “你怎么判断出是哪段时间女儿消失不见的?”我问。 “他不是说,自己打电话时发现杜万芊也在打电话吗?他翻下自己的手机记录就知道女儿是什么时候消失的啊。”沈喻对我说。 杜建生看着沈喻,忽然猛地一拍手说:“我终于发现了一个明白人!” 沈喻抬头看看林瑛说:“林队长,我觉得应该立案,杜先生把细节记得这么清楚,一定是十分仔细地寻找过了,他肯定把能排除的正常情况全部排除了才来报警的。” “对对,太对了!”杜建生激动地站起来,一把拉住沈喻的手说,“难道您就是——传说中的“仙儿探”沈警官?!太好了!我觉得这个案子应该您来负责,您一定要把我女儿找回来啊!” “对不起,我有别的案子——林队长,最近警局还有其他悬案吗?” “最近天下太平,除了偶尔有小偷小摸和喝酒斗殴外,还真没什么疑难案件——哦,对了,有个不大不小的案子,要立案吧没那么严重,不立案吧又觉得奇怪……” “那好,我就接这个不大不小的案子算了。”沈喻也站起来说。 “不行不行,”杜建生伸手拉住她袖子,“我女儿的案子,就得你负责不可!” “对不起杜老板,我不是警方编制人员,有选择案子的权力。再说,上次您女儿选我的课因为不及格挂科,您还跑到教务处投诉我,学校迫于压力还扣了我一笔科研费。我是个小肚鸡肠、记仇记到死的女人,所以请放心,我不会帮您找女儿的。” 沈喻说完这番话就拉着我朝屋外走去,杜建生一时间哑口无言地愣住。 林瑛急忙装模作样地冲他说了句“我去劝劝她”,就赶紧金蝉脱壳溜了出来。 “沈老师,你怼得太好了!”林瑛在楼道里追上我俩说,“这个杜老板吧,听说早年在新疆阿尔泰挖金矿,后来发了财,就跑来魏阳搞房地产——局里的职工宿舍就是他们公司建的。所以呢,他动不动就说上头认识人,来局里就咋咋呼呼,我们也不好意思跟他翻脸。” “你觉得杜万芊的失踪是怎么回事?”沈喻没有接话茬,而是直接问她。 “你既然是杜万芊的老师,也知道她是个骄纵的主儿吧?这丫头专门惹是生非,仗着家里有钱有势,还经常雇社会上一些小痞子在学校各种惹事,被人告过好几次。但毕竟动手的人不是她,而且那些小痞子们也一口咬定跟她没关系,加上杜建生立刻就带着律师前来大闹,所以每次都是她到队里来一趟,协助调查完了就回去了。她之前也失踪过一次,后来听说是为了追星,自己订了张机票跑北京去了。杜建生当时也是跑队里来‘压阵’,我们想把他劝走,他就说自己是受害者家属,还站在大院门口跟记者们胡掰,把我们烦死了……” “行了,我明白了。这次估计也大同小异。”沈喻补充说,“杜万芊根本就不是被风吹走的,她是自己溜出去的。” “能跟我说说是怎么回事吗?”我赶紧问,“如果她自己溜出去,那又是从哪里溜走的了。杜建生不是找遍了家里也没发现她踪影吗?” “虽然不是风吹走的,但是跟风有关系。别忘了杜建生怎么说的,露台和书房阳台是平行的,而且露台上一阵风吹得窗帘直飘,阳台上也是一阵风吹得窗帘直飘,这说明什么?”沈喻说。 “说明今天天气还不错?”我问。 “说明阳台和露台都开着窗户。”林瑛推我一把,“我也明白了,其实杜万芊是故意在阳台上装出慌张的样子,吸引父亲从露台跑到书房去看。只要杜建生离开露台,她就从书房重新进入阳台,再从阳台翻出去,跳进露台窗户,然后趁着父亲进书房的的时候溜之大吉,对吧?” “对,人不会对自己刚刚站过的地方产生怀疑,杜万芊用了一招调虎离山,给自己父亲造成了一个心理盲点,就是这样。我估计她这么着急非出去不可,估计是跟别人有约。” “等于杜万芊遛了她爸爸一圈儿,倒觉得这招更像遛猴儿。”我也笑了。 “你还是说说那件不大不小的案子吧?”沈喻看着林瑛,“别忘了,我记仇,我还记着你今晚把我诓来做挡箭牌的。” “嘿嘿,咱俩都成闺蜜了,谁跟谁啊。” “塑料闺蜜吧。” “好好好,我就不跟你讨论闺蜜的材质问题了啊。那个不大不小的案子呢,说起来也有点奇怪,市区里头最近出了一个入室盗窃的家伙。不过这个家伙不偷钱,不偷珠宝首饰,也不偷电子用品,你们猜猜他偷什么?” “丝袜?内裤?”我脱口而出。 两个女人都呆若木鸡地看着我,我这才发现自己好像过于实诚了。 “没想到你还挺污的啊。”林瑛调侃我。 “……那个……这个,电影里不都是这种,恋物癖嘛!” “哪部电影?你是不是知道什么神秘代码?”林瑛穷追不舍,“我警告你啊,私自传播淫秽制品可是违法的。” “……” “行了。说正事吧。”沈喻一脸嫌弃地看着我,然后又看看林瑛,“你也是,一个刑侦队长还这么话多,你说你是不是精力特别过剩?” “好好,我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林瑛告饶说,“这是个入室盗窃的案子,但盗窃犯每次闯空门后不偷别的,只偷做饭的铁锅。我们都私下叫他‘背锅侠’——你们说怪不怪?” “铁锅?!”我和沈喻几乎同时惊喊。 第十一章 大碗面馆 粉黛巷名字听起来风情万种,但实际上就是老城区的一条又窄又脏的旧巷子。 据说清末民初的时候这里曾是烟花街,所以才得着这样一个名字,后来日寇侵略,粉黛巷里大小馆子里的人都一哄而散,这里便日渐衰败下去,成了贩夫走卒的容身之所。 六七十年代的时候,这里又成了市民们以物易物的“鬼市”。 因为房子老,交通不便,房租还便宜,所以后来这里仍然一直是各色人等的聚居场所,也是城中心治安最差的地方之一。 第一个报案丢锅的人,就是粉黛巷里“大碗”面馆的老板。 大碗面馆在巷子里赫赫有名,不是因为味道好,而是因为便宜实惠。 他们家的招牌上写着三种面——茄子肉丁面、虾米炝锅面和番茄鸡蛋面,但实际上只卖一种面,面的名字就叫“老板来碗面”。 每到中午,一些三和大神般的零工仔就会走进面馆,他们一般都喊一声“老板来碗面”,随后老板就会端来一碗热腾腾的面条。 面条里两根青菜是标配,至于其他卤料,有的时候是飘着的几个茄丁,有的时候是捞出来的两片西红柿或者炝锅的白菜叶,如果能在面里找到肉丝,那吃饭的人估计一整天都有好运。 但大碗面馆仍然天天门庭若市,因为它分量实惠,而且价格从八年前就没涨过,一律五块钱一碗。所以打工的、小贩们几乎每天中午都来这里吃面。 面馆只有八个座位,所以大部分人都或蹲或站在巷子里,抱着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面条,呼噜呼噜吃完后,自己把碗放到洗碗盆里,然后便各奔东西。 面馆老板姓牛,面馆的地面儿就是牛老板的房子。 牛老板每天早上起来去市场买菜,上午收拾店面,把面卤和材料备好,点火煮汤,十点半营业,晚上十二点关门,生意一直火爆得很。 牛老板有一口煮面的大锅,这口锅据说是他爷爷传下来的。锅是生铁锅,据说煮出来的面条特别筋道。 每次夜里打烊后,牛老板就把锅刷好擦净,再加热烧干,最后抹上一层薄薄的油,这样做锅就不会生锈。 但一个月前的某天早上,当牛老板来到面馆时,发现门口的锁已经被撬了。 面馆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一般来说,牛老板会在抽屉里留下一些零钱,预备着第二天找零用。 他赶紧进门拉开抽屉,发现零钱一分没少,桌椅板凳也没有被动过。 他走进厨房,这才发现那口祖传的大铁锅被硬生生从灶台上撬下来偷走了。 牛老板大怒,那口锅是牛家祖传的宝贝,他顿时火冒三丈,把门一锁就跑去警察局报了警。 按理说一口铁锅值不了多少钱,但是牛老板认为这口锅“有历史,算文物”,其价值远超那些普通的铁锅。于是林瑛便让施鲢调查一下这宗案子,结果不查不知道,一查才发现其实这个偷锅贼已经不只是第一次作案了。 无论是城区里的卤肉店、工地上的伙房、还是厂子里的食堂,最近这半个月已经陆续被偷了七八口锅了,但这些地方都觉得一口锅不值得小题大做,有的还以为自己得罪了人或者被恶作剧,所以都没有报警。 这件事搞得警方十分尴尬,说是连环偷窃案吧,但窃贼一没有伤人,二没有偷价值很高的物品;说是小案件吧,可盗贼偷窃的频率却十分之高,毕竟也造成了一些经济损失。 因此,最后刑警队开会商量之后,决定让施鲢作为专员来负责这个奇怪连环案,而且还特意通过各个派出所通知街道,尤其是那些有大铁锅的地方做好防盗准备。 风声一时紧张起来,好多街道都贴出了防贼防盗的警告。 谁知道“背锅侠”却毫不在意,继续自己的偷锅生涯,而且这个人神出鬼没,从来没被目击或者被监控拍到过。 我和沈喻那次在人吉屋巷子里的追击,还是第一次有人看到他的真面目。 施鲢对沈喻选择背锅侠案感到十分激动,他两个月以来一直为这宗案子烦恼不已,现在似乎终于迎来了转机,他把整理出来的卷宗都交给了沈喻。沈喻看完一遍直皱眉摇头,她于是申请把我拉了过来,让我也把卷宗翻阅一遍。 “你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有了你连扫描的工夫都省了。”她如此说。 我于是只好在档案室里翻看卷宗,施鲢帮沈喻找了一张魏阳市的大幅地图,沈喻拿过地图认真地看着。 “这个案子应该不难吧?”我问,“偷了这么多锅,总会留下不少线索吧?” “你错了,这件案子非常之难。案子不合逻辑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每个细节都不合逻辑。”沈喻边说边在地图上做着标记,“而且他作案手法看似笨拙,但其实十分高明,犯了这么多起案子,但其实根本没留下什么有价值的线索。而且偷锅这件事情本来就费力不讨好,况且他要真的像我们目睹的那次似的,背着那么大一口锅在街上晃悠,怎么会这么久都没人发现呢?” “也对,背着一口锅,实在是够显眼的——你在干什么?” “我在分析他下一个偷锅的地方在哪里。”沈喻说。 “但是我想的是,他偷锅干什么。”我说。 沈喻好像没听到我的话,因为她在地图上已经把背锅侠的行窃地点用马克笔标注了出来。 我这才惊讶地发现,原来背锅侠并不是随机选择偷窃地点的,因为沈喻标起来的那些点分布虽然不算均匀,但是看起来十分熟悉。 到目前为止,背锅侠已经陆续犯下了八起案件,其中七起案件都已经知道了失主的身份。但第八起案件里的铁锅,也就是我追贼时捡到的那口,还不知道是谁的,而且一直没人报案。 “七起偷锅都没被人发现,为什么就最后一次被人发现,而且还是被我们俩发现呢?”我忽然想到这一点,纳闷地说。 “说明别人认为这是没什么意义的案子,所以上天注定轮到我来破呗。”沈喻说。 我记得,她当时很难得的回过头冲我笑了笑。是的,我本来不想在这里敲下这些字立下什么g,但她确实对我笑了,那笑容不同她以往带着许多骄傲和自信的笑容,而是显得那么平静柔和。 无论如何,人吉巷丢锅的主人还是要查出来的,所以我自然要请施鲢帮忙。 施鲢这家伙虽然是个鼻涕精,但交给他办什么事儿都还麻利得很。他马上给人吉巷的辖区派出所打了电话,让找街道居委会到处走访一下,打听下还有没有谁家丢了锅。 社区片儿警的工作效率高,但居委会大妈的效率似乎更胜一筹。才过了半天施鲢就收到了反馈,人吉巷的住家租户都没有丢过锅,不光没丢过锅,他们都甚至没有用过这么大的一口锅。 “那么大的锅,是部队用来熬杀猪菜的吧?” “就是,我们家才几口人,那口锅做的饭能给整条巷子的人吃了!” 居委会大妈打电话,绘声绘色地把走访的回馈跟施鲢讲了一下,然后这家伙又一字不落地转述给了我们。 “人吉巷周遭的社区反正没有丢锅的人家,是不是附近其他社区的?”我问沈喻道。 “不可能,”她飞快地做结论道,“你看周围都是人员密集的社区,而且咱们吃饭的时间不早不晚。从他以往偷锅的情况来看,都是选择夜深人静的时间动手,他更没必要从另一个地方行窃之后,然后还在人来人往的时候背着一口大锅窜到人吉巷来——除非,他有特殊的目的。” “什么目的?” 沈喻还没有回答,她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第十二章 杜万芊(1) 沈喻刚接通手机,我就听到林瑛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 “大小姐,杜万芊那个案子有新情况了!” “人找到了?” “找到了,不过,找到的不是人,是尸体。”林瑛焦虑地说。 “什么?”沈喻大吃一惊地问着,我听出她确实十分意外,就连声音都变了。 ...... 芦桥湿地公园在魏阳区的东北郊,湿地公园里有七个大小不一的陂塘,陂塘上是一片又一片的芦苇荡。 张秀英是湿地公园后勤部的保洁人员,因为公园面积很大,还被一片一片的湖水、沼泽分隔成许多区域,所以每个保洁员都负责一小片区域。 张秀英就是负责两个芦苇荡之间的一条园区柏油道和两条木板路的清扫。 清扫工作一般在清晨开园前就开始了。早上的垃圾一般都是夜里的落叶,张秀英一路扫过去,当扫到一条木板路尽头的时候,她发现那里有一堆鼓鼓囊囊的“落叶堆”。 木板路尽头就是芦苇荡,这条路昨天闭园后张秀英曾经打扫过,她并没有发现那么一堆落叶。 难道有人在搞什么恶作剧? 张秀英有些生气,她拿着扫把走过去,朝那堆落叶狠狠扑了一下,落叶被嘭地扑开,里头顿时露出一个蜷成一团跪在那里的人来。 那个人是个长头发的女孩,但她已然面无血色。 张秀英吓得大叫一声,扔下扫把就朝保卫处跑去。 ...... 我们匆忙赶到芦桥公园,谁知道刚推开保卫处的门,一双干巴巴的手就嗖地伸了出来,一把将我抓住。 我吓了一跳,抬头就看见一个干枯的女人用力攥着我的手腕,她的力气特别大,指甲都要抠进肉里似的。 “死人了啊!”她朝我大声嘶喊着,“了不得了,死人了啊!” 我吓得惶然不知所措,幸亏这时候一个保卫处人员冲出来把她的手使劲掰开,然后一边把她往回拽,一边忙着跟我道歉。 “她就是我们这儿的目击者张秀英,那人死得太可怕了,张大姐吓得精神都出问题了。” 张秀英被那个保安拉开,但还是坐在长椅上浑身筛糠。 “那个人死了还睁着眼啊,眼睛瞪得圆圆的,眼白特别多。她脑门上还被刻了个带血的字儿,吓死人了!” 她反反复复地拉着每个人说着这句话,就像疯子一样。我看看自己的胳膊,发现已经被她掐出了几道深深的淤痕。 “没破吧?”沈喻伸过头来问我。 “没、没破——谢谢关心——你竟然开始关心我?”我受宠若惊。 “关心你个毛啊,别自作多情。”她倏地转过头去。 这时余以清推门走进来,见了沈喻顿时满脸堆笑。 “沈老师,您终于来了。你可不知道现场那边……” “是不是死者家属在闹?” “那还用说!您赶紧跟过去看看吧!” ...... 我们坐着公园的电瓶车往芦苇荡走去,拐了两个弯,就看见前方已经拉了警戒线,一堆人在那里围着,一辆宾利横在马路正中间,老远就听到杜建生那嘶哑的声音。 “我女儿现在死了,你们都要负责任!我报警让你们找人,一个个都玩忽职守!” 电瓶车继续往前开,就听杜老板在挨个骂着。 “姓林的,你身为主持工作的副队长,长得跟个学生似的也就算了,没想到做事也这么不成熟!你就眼睁睁看老百姓被杀?你要第一个负责!” “姓邢的,你身为刑警队副队长,自己还他妈姓邢,你甩手不管,你也要第一个负责!” “姓那个什么的,你……第一个负责!” “芊芊!芊芊!爸爸来晚了啊!” 沈喻一脸沉重地下了车,余以清站在旁边,显然心情也不怎么好,她叹口气吐吐舌头说:“唉,虽然是死者家属,咱们也替他心痛。但不得不说,男人要撒起泼来,真比泼妇还泼。” 电瓶车停在路边,沈喻跟我刚朝现场走去,杜建生就红着眼扑了过来,几个警察赶紧抱住他,他一时挣扎不脱,却还沙哑着嗓子吼着。 “姓沈的,你身为大学老师,不接我女儿失踪的案子,更他妈要第一个负责!” 沈喻低着头没理他,继续朝现场走去。我理解她的心情,之前她虽然推断出了杜万芊从家里溜出去的方法,但她和林瑛都认为杜大小姐跟上次一样,只是跑出去玩玩,都没想到现在居然真出了人命。 林瑛看见她,也苦笑一下。 “怎么不以袭警的名义把他带走?由着他在这里闹,破坏了现场就更被动了。”她翻了一眼林瑛。 “我等着他袭我呢,可这家伙光撒泼不动手,我早就烦了,要不是看他是死者家属,情绪激动有情可原,早让人把他请走了,唉。”林瑛一脑门子官司。 杜建生冲沈喻吼完,见沈喻不搭理他,站在原地直喘粗气,几个警察看他不再那么激动了,便也松了劲,拍拍他的肩膀让他节哀,没想到他换了目标,突然冲过来一把扯住我,气势汹汹地问道:“姓什么的!你这个姓什么的!你也得负责!我的宝贝女儿不能无辜横死!” 他抓住的正是我刚被张秀英抓伤的胳膊,我疼得直呲牙,加上看他刚才辱骂沈喻,本来就窝了一肚子火,登时就发作了。 “我姓什么用你打听?你是不是也要我第一个负责?你身为父亲,整天纵容女儿飞扬跋扈各种得罪人,你不看管女儿,让她曝尸荒野,你难道不应该第一个负责?”。 “我……你……”杜建生大概没想到我会突然开口撅他,一时说不出话来。 林瑛回头,给我一个赞许的目光。 她指指正在低头勘察尸体的沈喻,用口型对我说了句“她笑了”。 “我——老子跟你拼了!”杜建生恼羞成怒,冲过来一把揪住我衣服,朝我挥拳就打。 草坪早上很滑,他突然扑到我身上,我脚底不稳,一脚踩空仰倒下去。不过杜建生也一拳挥空,他随着惯力一头扎在地上,摔了个狗啃屎,满嘴都是草和泥。 “小余,赶紧把他带走,要不现场都被破坏了。”林瑛皱着眉头说。 余以清两条大长腿跑起来飞快,她指挥着两个警员把杜建生搀起来拖着往警戒线外走去,杜建生的司机赶快跑过来帮忙,几个人手忙脚乱地把杜老板塞进车里。 “那个谁!你给老子等着!你敢摔老子一个跟头,老子不找人灭了你就不姓杜!”杜建生犹自不依不饶地摇下车窗朝我喊着。 “他好像一闹起来都把自己女儿死了的事情忘了。”林瑛耸耸肩说,“也算一种解脱吧。” 我走到沈喻身边,她正蹲在草地上,面对着杜万芊这位她曾经的学生的尸体。 杜万芊的尸体跪在草坪上,她的双手被反绑在身后,屁股坐在后脚踝上,仿佛古代人的长跽一样。 她颈部赫然有一道翻起肉皮的很深的伤口,看样子是被人割了喉咙,但是周围并没有血迹。 显然,这里并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第十三章 杜万芊(2) 沈喻正盯着死者的脑门,我想起张秀英说的话,也过去一看,果然发现杜万芊额头上被刀子刻着一个弯弯曲曲的字,但字上满是血污,看不出来究竟是刻的什么。 林瑛也走过来,她朝痕迹科的人招招手,先拍了照片,然后法医蘸着酒精轻轻擦去她额头上的血污,我看到那居然是一个繁体的“殺”字。 林瑛用放大镜看看刻字的伤口,然后说:“这个字应该是死后刻上去的。” 沈喻也点点头,指着尸体裸露的肘部关节说:“你们看,关节处有折损的痕迹,而且肌肉纹理走向完全不对。死者肯定是被杀后放置了一段时间才被摆成这种造型的。” “奇怪的行为——这里不是第一现场,抛尸还搞个造型,脑门上还刻上字,不知道什么意思——再说公园大门封锁,周围草坪上也没有踩踏,死者又是从什么地方运到这里的呢?” 沈喻看了一会儿站了起来,她回头看看周围的草坪,又抬头看看前面,那里有一丛芦苇被折弯压倒,不过水面到草坪边缘的岸上倒是新铺了一小片整整齐齐的鹅卵石。 “尸体是从水面上运来的。”她说,说罢又蹲下去检查尸体。 我回头看了一下,草坪上果然没有明显的拖曳痕迹。 “这案子太诡异了。”小余也走了过来,跟沈喻、林瑛蹲在一起,两个美女都全身心关注地看着一个死去的少女,这场景真是难以名状。 “这片芦苇荡是片孤立的水域,只有一条水渠通向南边的鹭鸶沟,但最近天旱少雨,水渠的水都要干了,根本承载不了船。”林瑛补充说。 沈喻抬头看着芦苇荡对岸,从这里依稀看到那边有一条伸向水里的旅客栈道,我也抬头看着,那个栈道倒是可以当成一个“码头”,但是芦苇荡水面上却根本没有一条船。 难道杀害杜万芊的人昨天夜里自己用车拉了一条船来,然后把车停在对面,把船卸到水里,然后载着她的尸体划过水面,放到芦苇荡这头,再划船返回,最后装船上车,然后开车逃离吗? 要是这样的话,抛尸的人直接用车载着杜万芊的尸体拉到这边,从草坪上拖过来放好就行了,何必兴师动众搞这么大动静。 要知道处理尸体讲究快,如果一拖延,就有更多纰漏,就更容易被别人发现。 沈喻估计早就想到了这些,她霍地站起身来,问林瑛道:“对岸的栈道检查了没?” 林瑛摇摇头:“还没来得及过去。” “那咱们去看看?”沈喻说。 林瑛点点头,我们仨坐上电瓶车,小余开着车沿着环绕着芦苇荡的柏油路朝对岸行去。 车走到半路的一个伸出去的观景台上,沈喻忽然叫小余停车。她走下车,飞快地迈着步子朝观景台走去。 我和林瑛也下了车,紧紧跟在她身后。 这个观景台伸进水域里面,站在台上左右看去,整个小芦苇荡倒是一览无余。 芦苇荡从西延伸向东边,呈一个眼镜的形状展开。这个观景台就大概在“鼻梁”的位置,而杜万芊跪着的地方就在西边“镜框”的下沿,而栈道则在东边“镜框”的上沿。 “没有道理啊。”我听到她喃喃地说。 林瑛似乎明白了她的意思,也点点头。 我偷偷问沈喻:“找到那什么‘逻辑奇点’了吗?” 沈喻白我一眼,没有说话。她的眼神大概有两层含义,一是不希望警方知道“逻辑奇点”直觉的事情,二大概是她还没有线索。 我们三个人走下观景台,走到电瓶车上。 “哎,”我小声地问林瑛,“她为什么说没有道理。” “你没看到观景台底下、两片水域的狭窄处都是菖蒲吗?”林瑛说。 “对啊。” “如果抛尸人从东边水域里划船到西边,势必要经过菖蒲丛,但你刚才注意到了吗,菖蒲丛并没有东倒西歪,这说明没有船从这里经过。也就是说,抛尸人放船的地方应该不是那条栈道。” “那说明他是从西边那片儿芦苇荡放船的?” “西边芦苇荡周围,除了尸体所在的那块岸边刚刚在铺鹅卵石,其他周围的岸上并没有铺石头,都是烂泥和滩涂。那些地方一是没办法把船放下去,第二呢,抛尸人如果非要放船的话,势必会留下很多痕迹。沈喻想的肯定是,凶手之所以用船把尸体载过来,是为了不想在潮湿的草坪下留下能指向自己身份的脚印等痕迹,这和他没有利用栈道而在泥滩上放船的情况是相悖的,所以他肯定不是在西边芦苇荡那里放的船。” “厉害,”我佩服道,“果然是刑侦队长。” “那当然。”林瑛得意地说,“你说,咱俩上中学的时候,我是不是比你聪明?” “对对对,我当时老考全班第一,你只能考第二。”我笑着说。 “切。”林瑛不屑地瞥我一眼。 “哎,你们俩要打情骂俏,就下去聊。”前排的沈喻忽然回过头来。 “没没没没没,”我使劲摆着手否认着,然后用手指着林瑛,“我跟她百分之百千分之千的是普通的老同学关系。” 林瑛一把揪住我指她的手指,使劲往下一撅,疼得我差点哎哟一声。 沈喻没有理我俩,芦苇荡旁边铺得卵石路有些湿滑,我们都小心翼翼地向前走,但她却快步如梭。 有时候觉得她可能要滑倒的时候,她却瞬间调整身体平衡,继续往前走去。 我想,这大概是她多年练瑜伽练出来的平衡感吧。 “啧啧,沈老师这身条,可真够软的。”林瑛在我旁边小声赞叹道,“你要结了婚可有福气了,真是让我羡慕嫉妒恨啊。” 她虽然对我语带调侃,但眼睛却一直细细打量着四周的事物,一点儿也没有耽误勘察的样子——难道厉害女人都有一心多用的能耐吗? “你一个做队长的,能不能别小余似的学那么污。”我提醒她。 “切,这里不就咱俩人嘛,我是以你同学的身份说这句话的。” “行行行……姑奶奶,你小声点儿,让她听见又发火。”我冲林瑛做个“嘘”的手势。 “你觉不觉得,她挺自私的。” 我们下了电瓶车,上了栈道,林瑛又偷偷问我。 “为什么这么说?”我纳闷地问。 “霸占你这么多年,连个答复都不给。” “给答复了啊,她不是每个月都拒绝我吗?”我说。 林瑛做了个单掌拍脑门的动作,那意思似乎在说,我可算是服了你了。 前头走着的沈喻却忽然停住脚步,她忽然站在一个地方不动。 我怔了一下——难道她发现“逻辑奇点”了?但什么又是所谓的“逻辑奇点”呢? 就在这时,沈喻忽然走到栈道某处地方,然后使劲跺跺脚,又莫名其妙地突然蹦跳起来。 栈道上传来“咚咚”的声音,因为木板下面是水,有悬空,所以踹起来犹如木鼓一样。 沈喻不说,她又快步走到前面两步,再次使劲跺脚、蹦跳。 这次木板发出嘭嘭声,她又走了回来,朝咚咚的那里使劲踹着。 我跟林瑛莫名其妙地看着她。 “能把这两块木板拆下来吗?”她冲林瑛说。 “当然能啊!”林瑛快步上前,看看木板上钉着的铁钉,拿着步话机叫另一端的警员和公园的维修人员过来。 “你怀疑下头有东西?”她问沈喻。 沈喻点点头。林瑛也站上去跳了两下,然后皱着眉头说:“还真是,声音不一样,这里听起来更实。” “不光实,咚咚声完了还有特别小的震动和摩擦声。”沈喻踩了几脚说,“你听,哒哒哒的。” 我和林瑛面面相觑,因为我俩根本听不出后面有什么动静。 “你——听力这么好呢?”林瑛有点结巴。 “当然,有人在背后说我坏话,我都能听得一清二楚。”沈喻根本看都不看我们。 林瑛朝我吐吐舌头,我也觉得一脖子汗,刚才幸亏自己坚持原则,没嚼她舌根子,不然肯定现在就不是不抬眼看我的事儿了。 好在警员此刻开车带着公园的两个维修工赶了过去,林瑛急忙走上去,指着栈道上的木板说了几句,两个维修工便走过来,拿着起钉器,三下五除二便拆下了一块木板。 我们几个都惊讶地站在那里,因为木板底下露出的是一个向内凹陷的木头。 但那不是普通的凹陷木头,而是一条小小的、做工粗糙的独木舟。 第十四章 杜万芊(3) 经过一番检查后,我们在独木舟上发现了杜万芊的头发和衣物纤维,抛尸人的确是用它将杜万芊的尸体从栈道运到西边芦苇荡岸边草坪上的。 可现在的问题是,凶手如果用这只独木舟把尸体从东边的栈道运到西边的抛尸地点,势必要经过观景台下面的那片狭小的水域通道,从而在底下的菖蒲丛里留下痕迹。 但事实是,我们并没有在那片茂盛的菖蒲丛里发现任何线索。 凶手究竟使用了什么样的方法,使独木舟从栈道划到芦苇荡、再由芦苇荡返回栈道,而中间却不留下任何行驶痕迹的? 而且令人吃惊的是,从独木舟的浸泡程度来看,这条船已经藏在栈桥下面不是一天两天了。 更令我们惊讶的是,就连覆盖杜万芊尸体的那些树叶都并非公园树木落下来的。 无论凶手是不是抛尸的人,都可以判定芦桥公园并非第一杀人现场,独木舟也是很早之前便备好的移尸工具,而且埋尸的覆盖物树叶也是从别的地方运来的。 这是一场耗时已久,精心策划的谋杀。 加上杜万芊尸体被摆成的形状还有额头上的记号,看上去活像在重复什么仪式似的,更有一种诡秘感,让人不禁心生忧虑。 不过这种仪式感,完全不同于三颗人头那种伪装的仪式感。 三颗人头的案子,乍看上去比杜万芊之死还恐怖惊悚。但因为周围环境并没有多少??,所以当那股劲儿过去之后,就会觉得也无非是突然被吓了一跳。 而杜万芊在芦苇荡前被摆出的造型、头上的刻字,包括覆盖物、运尸路径等等等等,所有一切都陷入迷雾之中。让人越想越觉得匪夷所思,越想越觉得毛骨悚然。 如果类比的话,那三颗人头案就像美国恐怖片,血腥而刺激;而杜万芊的案子更像日本恐怖片,在欲言又止中就把你拉进了恐怖的深渊。 “这种案子,如果不尽快侦破,就容易变成连环案。”林瑛忧心忡忡地对沈喻说。 “什么意思?”沈喻很敏锐地反问道。 “我是说,沈老师,你能不能支援一下?先从背锅侠那个案子抽身出来……” 我坐在沈喻旁边,明显觉得她不太高兴。 “你们觉得有钱人死了的案子就是大案子吗?” “不是这个意思,只要命案都算大案,无论死的是富豪还是乞丐。” “侦破命案很重要,但是预防命案也很重要。”沈喻站起身说,“杜万芊的案子我可以支援,但我首要的工作还是背锅侠案,因为那个案子如果放任不管的话,很快也会有命案发生的。” 林瑛用求助的目光看着我,似乎想让我开口说服沈喻。 我看看她,又看看沈喻,然后对林瑛点点头。 “那个,虽然我有点像局外人——”我对沈喻说,“但是毕竟你看,杜万芊死得这么诡异,是不是……” “你的意思是,诡异的就比较像难题,所以需要我帮着解决,对吧?”沈喻忽然笑着问我,这笑容让我有点心虚。 “是啊,就这么个意思。” “那背锅侠的案子,是不是也挺诡异的?”沈喻忽然止住笑容,瞪着我道。 “啊——对对对,所以,我也觉得背锅侠那个案子更需要你一些……”我吓得赶紧改口,气得林瑛哭笑不得。 “林队长,”沈喻转向林瑛说,“你是不是觉得杜万芊的死有太多不合逻辑之处?” “那当然。谋杀不难,但谋杀之后搞出这么多有仪式感的东西来,就显得有点匪夷所思了。” “你说得对,但是如果抛开这些仪式感的东西,那么谋杀还是谋杀。” “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不妨查查杜万芊这个人背后的东西,从那条独木船来看,凶手能准备这么长时间,肯定是之前早就做了准备,而且是有一定诱因的。杜万芊是我的学生,她这个人别的不好说,与人结怨却是相当擅长。这就是我觉得这个案子并不困难,而背锅侠那个案子却无从下手的原因。” 林瑛忽然笑了。 “得嘞,沈老师,话说到这里我就明白了。我现在也同意背锅侠那宗案子更诡异了,您忙您的,杜万芊的案子交给我来。” 沈喻和林瑛相互点头告辞,我跟着沈喻往停车场走去,刚走到停车场就看见有个人影躲在车后面,鬼头鬼脑地朝这边张望着。 沈喻看我一眼,我心领神会,快步朝那个鬼鬼祟祟的家伙走过去。 那家伙正蹲在一辆汽车的屁股后面朝外面巴望着,我从他身后绕过去,拍了下他的肩膀。他显然受了惊吓,夸张地大叫一声就跳了起来。 “怎么是你?”我们俩几乎同时开口喊了出来。 这个蹑手蹑脚的家伙不是别人,正是我那个自称作家,总是在网上连载小说不停码字儿的远房堂兄言桄。 “你在这儿做什么?”我问他。 “哎呀,不是听说这里出了命案吗,我正在写一个推理小说,想着来现场吸收点儿负能量,好找找灵感,嘿嘿。”他挠着脑袋说,“哎,小桩,你在这儿干嘛,偷偷摸摸地走过来,一看就没安好心。” “咱俩到底谁偷偷摸摸啊!”我哭笑不得地指着沈喻说,“我陪她来查案。” 这个不着调的堂兄扒着车望了沈喻一眼,像被电击了似的哆嗦着缩回头来,一把抓住我的手兴奋不已。 “我了个去,那不是罪犯克星、最强大脑、推理天才、逻辑皇后、魏阳名侦探沈喻嘛!你难道是她的跟班?” “你从哪里批发来的这么多title啊?” “我自己小说里给她加封的啊,告诉你个秘密,我小说里的主角原型就是她——第一女侦探沈喻!”他得意洋洋地打开手机,翻开一个名叫《七宗罪》的小说凑到我面前,指指点点地说。 “你这是原名,不是原型吧?” “怎么是原名!我的侦探叫沈谕!言字旁的谕!不是口字边儿的喻!差个偏旁部首呢!” “得,你最好别让她看到你的小说。” “我还在小说里把她写成了我老婆……” “那你自求多福吧。”我扶着脑门说。 “你瞅瞅你,没大没小的,我可是你哥!” “别闹了,要不是你早产,你应该跟我叫哥。还有,你还抢了我的名字来着。”我怼他道。 “不说了不说了,我看她在朝这边走,先腿儿了哈!”他拍拍我,随即弓着腰、踮着脚朝另一辆汽车后面溜了过去,结果刚藏好又露出头来。 “木头桩子,以后你走路别再贼头贼脑的了哈,要不然……” 他还没说完话就嗖地缩回脑袋去,我看到沈喻已经绕了过来。 “跟谁说话呢?”她问我。 “没、没跟谁……”我支支吾吾地说。 “不老实。”她嘟哝一句,但也没有继续深究。 “最近头发有点开叉,你下午有空吗?”她问我。 “有、有空……”本来公司老郑给我打电话,说主编怀念我了,叫我下午过去一趟。但被沈喻用眼睛一看,我就立刻把主编忘爪哇国的阴沟里去了。 “那一会儿陪我去做个头发,最讨厌头发卷着了。”她边走边说,“然后咱们讨论一下背锅侠的案子。” 我赶紧找个树荫给老郑打电话,让他帮我请假,没想到接电话的人竟然是辛小若。 “喂,你想干嘛!”都不知道为什么,她每次看到我,或者听到我声音,都会立刻恼怒不堪。 “小辛,能帮我转告老郑,叫他帮我请个假吗?我还在警方这边配合工作……” “你这个人啰嗦透了!直接委托我请假不行吗?!”她嗓门大的简直就像跟我吼似的。 “啊。”我一时不明白她到底是帮我,还是在骂我。 “善本辑录那项目还有点儿事儿,如果老郑有空的话,请他帮我个忙。” “就联系影印公司那点儿破事儿吧!我早就办完了!” “啊?那,谢谢!……” “谢尼玛啊谢!”她“咣”的一声挂断电话。 我的耳朵被震得生疼,拿着手机一阵阵发呆——辛小若这孩子究竟怎么回事? ...... 沈喻的办公室我已经来过多次了。 我很熟悉她的状况,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她对我有多熟悉,她很少在私下场合见我,所以办公室就成了我能见到她的最多的地方。 她屋里的东西布置很有条理,跟别的老师柜子放满书不一样,她的柜子里放的是一块又一块的硬盘。 用她的话说就是,电子存储比纸张存储的信息量大多了。 除了硬盘柜子外,办公室里还有一个简单实用的衣架。衣架下面放着一块瑜伽垫,还挂了一个装满了游泳装备的包。 旁边还有两块写字用的白板,一块白板用来记录每顿饭摄入的食物和热量,而另一块板则是用作案件分析。 此刻,用作案件分析的那块白板上正挂着一张魏阳市的地图。 地图上还标注了前两天我们总结出来的背锅侠的作案地点。 第十五章 九曜 沈喻坐在一把转椅上,还在盯着那些地点闭目沉思。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勾勒出她美好的侧影,我一时间有些怀疑造物主是不是太偏心了,不然怎么会如此慷慨地把这么有料的身材和聪明的头脑同时赐给一个人。 我看着她有些忘情,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 “你在看什么?”她显然意识到了我在盯着她,忽然开口问我。 “曲线……”我被问个措手不及,禁不住脱口而出。 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胸部,脸嗖地红了起来,然后杏目圆睁地瞪着我。 “我是说……作案地点连起来的曲线……”我赶紧给自己圆场。 她眯缝着眼,似乎已经看穿了我在说谎。 “真的,你看这里,如果不考虑人吉巷的那起还没找到受害者的偷锅案,把其他的七起案件的地点标注出来后,就变成七……”我尴尬地站起身来,走到地图前头使劲比划着。 “接着忽悠。”沈喻翘着二郎腿看着我,“七什么?” “七那个什么……七什么来着……” 我忽然想起了芦桥公园那七个陂塘,从地图上看去,七个陂塘错落有致,排列起来有点像天上的北斗。难怪芦桥湿地还有个别名叫做斗湖。 沈喻从桌上拿起一把塑料尺子,边敲着手心边朝我走过来。 “言桩,今天你要不把曲线这事儿解释明白,我就让你回忆一下挨体罚的滋味。” “别别别,我这不正解释着呢吗?七那个什么,七星……”我一着急把刚才想到的说了出来。 “你想说北斗七星吗?你好好瞧瞧这几个地点,排列出来像一个勺子吗?”沈喻不知什么时候回身就从咖啡杯里拿出一把小勺子,用它铛铛敲着我的脑袋说。 “七星又不见得是勺子嘛……”我装作委屈地说,“古代有七曜的说法,七曜也是七星啊……” “七曜?”沈喻忽然停下来,她不再敲打我脑袋,而是看着地图上的那几个点皱起眉头。 “对啊,就是七曜,日、月、水、金、火、木、土!”我看着地图上的位置,恍然大悟地说,“你看看这几个地点的位置!错落有致地排开!” 沈喻没有顾得上理我,她急匆匆跑到电脑前,我也跟过去。她打开一个星图软件,把那些偷锅的地点方位挨个输入进去,软件屏幕现出“正在计算中”的字样。 片刻之后,软件上面浮现出一个时间。 “公元499年10月7日。” “难道这个排列的位置,是那一天的七星位置图?”我目瞪口呆,“这是不是太牵强附会了?” “应该不是附会,”她摇着头说,“你看,那一天正好是秋分。你去查查公元499年发生了什么大事。” “不用查,”我指指自己脑袋,“我这里面都记得。那一年中国还是南北朝时期,北边的魏国是宣武帝元恪在位,南边的齐国是东昏侯萧宝卷在位,北朝还算稳定,南朝好像造反不断。” “还有呢?” “还有就是,对了,北魏孝文帝元宏在那一年去世了。” 沈喻摇摇头说:“应该都不对,先不管这些了。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就算七曜的位置确定了,但是别忘了,咱们还有第八起案件。” 我一下子愣住了。如果按照七曜来算的话,古代人除了五大行星还不知道有天王星和海王星的存在,所以关于第八起案件的人吉巷的位置又是影射的哪颗星呢? 我忽然一拍脑门。 “九曜!九曜!古代除了七曜还有九曜的说法!就是在七星之外,还有两颗隐星,名字叫做计都和罗睺!” “什么是隐星?”沈喻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就是两颗不存在的、只是理论上的星。计都是黄道和白道的升交点,而罗睺则是黄道和白道的降交点,也就是月食的那个位置。黄道和白道你知道吧?” “不知道,说说看。” “黄道就是太阳运行的轨道平面,白道就是月亮运行的轨道平面,如果两个平面无限延长的话,就会出现两个交点,上面的那个就是计都,下面的就是罗睺,这么说就明白了吧?” “太明白了。”沈喻笑了,“我发现你这个人也挺有用的嘛。” “才发现吗?” “才发现。你简直就是个百科全书,还是纸质版的,我不翻你根本不会主动给我答案。” “电子版的也得翻才知道答案啊。”我拿着自己手里的kindle说。 沈喻边说着边把黄道和白道从星图软件中输入进去,我看到“计都”的位置恰好落在人吉巷上,然后罗睺的位置则在城南的叵罗街上。 沈喻的表情一下子明媚起来。 “我明白了!你还记得施鲢说过,人吉巷那里根本没有人家有那么大的铁锅吗?”她说。 我点点头。 “因为他在乎的根本就不是偷锅,而是地点、地点!人吉巷没有那种铁锅,所以他就故意背了一口过来在巷子里转悠,为的就是让人看见,而且让人以为这是他在人吉巷里偷的。”她补充道。 “但他为什么这么在意方位呢?”我皱着眉头问。 “那就得等着抓到背锅侠本人后,再亲自问个究竟了。”她十分难得地开心拍拍我的肩膀,“哎,晚饭想吃什么,我请你吃。” 我简直受宠若惊,急忙结结巴巴地说:“你想吃什么,我就想吃什么。” 她没有笑,而是严肃地看着我,那眼神看得我有些发慌。 “怎、怎么了?”我一度以为我自己的回答有什么问题,结果她又快步跑回到电脑前。 “刚才你说罗睺那个交点其实就是什么来着?” “就是月食啊。” 她抬起头来,指着电脑屏幕:“公元499年的10月7日,就发生了月全食。而且,你看。” 我也走过来,她飞快地点开一个网页,只见那上面写着—— “天文爱好者的福音,下周四本市将观测到血月奇景!” ...... 我匆匆跑出沈喻的办公室,正好撞见林瑛带着余以清在校园里走访,看样子是在了解杜万芊的情况。 林瑛那气质,稍微一打扮就像个还在上学的学生,而小余牛仔裤紧紧裹着的两条大长腿也吸引了好多男生的目光。 这俩女人来校园走访,简直就是绝配。 小余眼尖,她老远就看见我,使劲朝我挥着手。 我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林瑛还在跟一个学生聊着。 我于是转身问小余道:“有什么进展了吗?” 小余使劲点点头。 “杜万芊这个人敢情没那么简单。我们最近都在学校里走访,之前老师和学生们都以为她又是赌气离家去追星了,总归还要回来的,所以根本没人敢提供什么线索。现在听说她死了,不少问到的人都找我们诉苦。杜小姐在魏阳大学没少欺负过人,你知道去年这里有个女学生自杀的案子吗?” “知道啊,那个学生叫安悦,听说是有抑郁症。” “有学生偷偷跟我们说,安悦的抑郁症都是杜万芊逼出来的。杜万芊跟安悦本来毫无交集,但她不知为什么就突然开始仇恨安悦,找了一群学校里的无赖还有社会上的混混,隔三差五就来骚扰安悦。不光这样,听说安悦的爸爸也被杜万芊指使着人搞得失业了——她爸有间修车铺,三天两头有人来捣乱,最后实在开不下去差点关门。” 我吓了一跳:“一个小女生,有这么大能量?” 而且那杜万芊这么嚣张霸道,她爹也不管管?! 不过想到杜建生那样,我又默默吞下了这句话。 第十六章 卧底(1) 小余听了我的话,嗤笑一声:“你才知道啊。我们查了一下,安悦家本来就家境不好,这么一搞她学费都成了问题。而且,骚扰的事儿她曾经跟学校反映过,但辅导员让她自己处理。这孩子从小就内向敏感,一来二去就抑郁了,后来想不开才自杀的。” “难道杜万芊就没受到惩罚?” “没有直接证据啊,学校里谁敢对杜大小姐不敬?” 林瑛这时候也走了过来,她看见我忍不住调侃道:“又来当大侦探的跟班了?” “杜万芊的事儿有眉目了?”我没接话茬,反问她道。 “查了她之前的手机通话记录,杜建生报案的那天,她根本没有跟人打过电话。所以沈喻的判断是对的,她应该只是故意在书房阳台上装出打电话的样子,好引着父亲来看自己,然后绕个圈子溜出去的——不过这也不排除她可以通过其他社交软件跟别人联系,我们还在排查。” “不是说她和那个自杀的女生有关系吗?” “安悦吗?还没有完全确定她跟安悦之死的关系,不过,好歹有入手的地方了。我们也在调查有没有仇杀的可能,今后几天有的忙了。” 我把推测出来背锅侠下一次的作案地点跟林瑛一说,她听得目瞪口呆。 “凶手在干嘛?打算把整个城市当祭坛吗?” “估计跟电影上学来的。”小余旁边打趣道。 “只是一种可能性。不过沈喻认为事情绝不会是简单的巧合,所以后天月食的时候,我们准备在叵罗街守株待兔一下。” “这个……”林瑛有点儿犯怵地说,“队里这几天案子特别多,我抽派不出什么人手,还是让施鲢跟着你们,然后我联系叵罗街的派出所来配合,这么多人够不够?” “觉得可以了吧,不过我记得那个人随手带着凶器,你可得让大家都准备好了,千万别大意,也别伤着。” “得嘞,我到时候批给施鲢一把枪,争取万无一失。”林瑛笑着说。 “我看这背锅侠的案子不破,咱们沈大侦探的心也落不到肚里去。”小余也笑着说。 “也不要拿这不当事儿,”林瑛表情严肃起来,“我跟沈喻也合作不短了,很少看到她这么揪心过。” ...... 我还是第一次到叵罗街来。 叵罗街虽然叫街,但其实是条不大的巷子。 有人说这个地方原来叫破锣街,因为巷子里有家补锣的铺子,也有人说这里以前有个编笸箩的人,但总之无论是破锣还是笸箩都不好听,大概是后来为了附庸风雅,才改成了叵罗街。 其实叵罗是古代从西域传过来的一种饮酒的浅浅的口杯,形状就跟缩小版的笸箩差不多。 李白曾经写过一首诗,里面就有“蒲萄酒,金叵罗,吴姬十五细马驮”的句子。” 叵罗街中间和兴顺路相交,但后来街道南侧改建成了小区,所以只剩下了兴顺路北边这半段老街。 老街里有几家饮食店,其中一家叫“香云居”的老馆子不仅炒菜,还供应早餐。 既然供应早餐,就必定有一口炸油条的大锅,这也是叵罗街的唯一一口大铁锅。所以香云居就成了我们的重点盯防对象。 眼看月食那天就要到了,施鲢带着我们来到当地的派出所,大家商量了一下,决定提前布哨,要派人到香云居去蹲点儿。 香云居的老板姓顾,他六十多岁,跟老伴儿一起打理着饭馆。平时都是老顾掌勺,顾大妈收钱,底下还雇着两个外地姑娘帮着刷锅洗碗、端菜上茶。 老顾对我们来打扰饭馆的生意十分不满。 按照开会的部署,施鲢是最早被派到香云居里蹲点儿的人。他装扮成新招来的杂工,被安排在店里端茶递水。 但他刚到位俩钟头就引来了投诉,一个吃酸辣粉的顾客找到老顾说,施鲢竟然用袖子擦鼻涕,特别不卫生,而且恶心,顾客抬头看他擦鼻涕,低头再看碗里的粉,根本无法下咽。 老顾大怒,他把施鲢骂了一顿后,强烈要求所长曲大民换人,叵罗街派出所没办法又换了一个警员小章过来“卧底”,但因为派出所里都是常年的职工,而且经常跟街坊们在一块儿往来,结果小章刚来半天就被客人认出来了。 “哟,老顾,真是出息了啊,官家人都来给你打工了!” 也有的顾客看见小章默不作声,但背地里跟老顾打听。 “你们饭馆是不是出事儿了?怎么有警察来装杂工呢?不会蹲点儿等着匪徒呢吧!” “就是,老顾,要真有事你可得透露给老街坊点风声,我们可得躲远点儿!你看电影里香港的警匪片就这样,警察蹲点儿,匪徒拿枪,两边见面眼红,一顿枪战——到时候枪子儿可不长眼睛!” “要不咱还是换家馆子吧!” 叵罗街里的馆子其实都靠着附近的街坊四邻还有租客撑着,因此老顾家的生意一落千丈。大家一伸脑袋看见小章还在,就犹犹豫豫不敢上门了。 老顾因此再度大怒,强烈要求解雇小章,不换人不成。施鲢听他又来闹,还一脸委屈的样子。 “不就擦个鼻涕嘛,我小时候还见天翘着舌头舔鼻涕吃呢。” “你能不能别恶心人了!”我瞪着他说。 派出所的所长曲大民正在喝茶,听见施鲢说话连茶都没咽下去就吐到了茶碗里。他低头看着茶碗端详半天,还是叹着气把里头的茶泼了。 “施警官,言老师,你们看现在老顾情绪很焦躁,所里的人肯定去不了了,队里吧,也派不来更得力的……” “我不就是得力的人吗?”施鲢还不高兴了。 “不不不,”曲所长赶紧摆着手,“咱不是这个意思,您别误会。我是说,如今这个状况,能当蹲点的人似乎只有言老师了。” 我没想到曲大民竟然会点我的名,完全没有心理准备,一刹那不知道说什么是好。 “我看行!”施鲢激动起来,“言老师长得就一副打杂的嘴脸,你像我这么威武霸气英姿勃发的人,即使是抹点鼻涕,也还是仪表堂堂,根本装不出杂工的样子来啊!” 我看着他那贱兮兮的德行,要不是怕有袭警的指控,真想劈头甩他一个嘴巴。 曲大民也使劲点着头看着我。 “言老师,要不——委屈您一下?” “行吧。”我反正也根本不会拒绝别人,“告诉我该怎么做就行。” “先把你这身文青的衣服换了。”施鲢装腔作势地端详着我说,“刷碗拖地会干吧?” “会干。” “买菜倒垃圾呢?” “也会。” “那如果客人用袖子擦鼻涕,你会觉得恶心不?” “废话。” “言老师,你这样不行啊。我到时候还得装成客人跟你一起蹲点儿呢,你要记住自己是一个服务人员,别说客人擦鼻涕,就算客人当面大便都不能觉得恶心,要一变脸可就露馅儿了。” “你就不能不用衣服擦鼻涕?” “这是便装嘛,我要穿警服,肯定不擦……” 我被他怼得没话说,只好领了这个差事。 施鲢拍了拍我肩膀,朝我龇牙一笑。 “这才对嘛!” 第十七章 卧底(2) 叵罗街派出所的小薛给我换了一身衣服。我来到香云居,老顾看了一眼,终于板着脸说:“这个人嘛,倒是长得像个杂工的样子。” “对吧,咱工作要让群众满意!”曲大民得意地说。 我气得干瞪眼,老顾走过来递给我一条白围裙,指指旁边的桌子,那意思大概是说,那边儿的桌子该擦了。” 下午我还继续在店里擦桌子,这时沈喻忽然推门走了进来。她第一眼没认出我,第二眼才盯着我不放。 “谁给你折腾成这德行了?” “卧底嘛,为了工作。老顾还夸我洗碗切菜样样儿精通呢,他明天还叫我起早点儿,跟他一起炸油条煮馄饨。” “连炸油条你也会?” “我什么家务事儿不会干啊?” “可是学炸油条有什么用?”她鼻子里哼着冷气说。 “这不——艺多不压身嘛。怕你将来没想开,万一嫁给我之后哪天早上醒了说,桩子,我今儿一睁眼就特别想吃油条。那我就立马跑厨房给你炸两根儿……” “闭嘴,嫁什么人?结什么婚?!” “好。不说不说。”我赶紧不再说话。 “你要记着,现在你只是卧底,别真把自己当了杂工。”她头也不抬地说,“今天夜里就是月食,我一会儿去找施鲢,那个鼻涕虫不靠谱,我得嘱咐他务必要盯紧了。” “放心,我今天晚上都打算蹲灶台底下了,只要有人一掀那锅,我跳起来就逮住他。”我拍着胸脯说。 “你也要注意安全,别忘了那个人上次还带着刀。” 我点点头,沈喻像是有什么没说尽的话,她注视了我一会儿才迈步朝门口走去,但走了一半又转过身来。 “晚上我也来吧,跟你一起在饭馆后厨守着。” “不用不用,你忙更重要的事儿。”我使劲摆着手说。 她没有跟我争执,而是快步走出门去。 “哎哎,”在柜台里守着的顾大妈一直盯着她,等她刚关上门就跑过来叫我,“小言啊,你好福气呢,那个女孩子喜欢你啰!” 我吓了一跳,赶紧说顾大妈您就别安慰我了,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既了解我自己,更了解那个女孩子,我追她都无数年了,人家能把我当备胎我都荣幸之至了。 “哈哈,我也不跟你争,小女人的举动和心思啊,只有老女人能懂。”顾大妈低头噼里啪啦打着一张老算盘说,“要不是看你这么勤快能干,我才不跟你说呢。” 我笑笑,继续擦桌子。 香云居一般在十点半打烊。这天正是望月,朗月如盘,我隔着窗户看看月亮,又看看手表——天文台预报说月食在凌晨一点开始。 施鲢给我发来一条微信,告诉我两个巷口都安排了警力。此外,为了避免万一,香云居后门那里由他和曲所长在隐蔽位置驻守。 “言老师,你千万不要跟窃贼有任何正面冲突,也尽量不要暴露自己,只要他进来,你就按我给你的远程报警器,通知我们就行了。”他在微信里头叮嘱道。 我摸摸口袋。施鲢给的那个警报器还放在那里,警报器和参加行动的所有人都关联在了一起,只要我按下去,所有人都会进入警戒状态。 除此之外,警方这几天已经在香云居的后厨里安装了即时监控设备。 十一点左右,施鲢和老曲布置到位,除此之外,还有两个片儿区的协警偷偷溜进来,一个躲在后厨的米缸后头,一个藏在放瓜果蔬菜的角落,头上披上一个蛇皮袋,袋上还搁着几根大葱。 大概十二点的时候,老顾夫妻俩终于收拾清楚了准备回家,这时候沈喻推门走了进来。 “收拾好了?”她问我。 “收拾好了——你来干嘛?” “不是说好了,跟你一起守着嘛。”她没有带包,一身紧身的运动打扮。顾大妈在她背后朝我使劲挤着眼。 “那你俩好好呆着,我跟老头子先走了哈!”顾大妈忙不迭地拉着老顾往外走。 “干嘛呀,我还没嘱咐他们别给我弄坏了东西呢!”老顾不放心地说。 顾大妈拽着老顾:“你老糊涂了?弄坏了东西政府还能不赔你?赶紧给我回家烧洗脚水去!” 老顾一步三回头地走了。偌大的屋里就剩下我和沈喻两个人,不对,其实后厨还有两个协警小赵和小靳藏着,后门还有施鲢和老曲把守,不过这些忽然一下子都显得不太重要了。 我看着沈喻。虽然她平时也挺爱锻炼,尤其喜欢游泳、瑜伽和跑步,但她特别保守,因为运动的衣服都比较轻便贴身,所以她一般不让我去瑜伽和游泳的地方找她。 沈喻的身材其实相当好,但她在这方面总是拧巴着。她特别厌烦别人夸什么美貌性感之类的话,她更烦“胸大无脑”这种话。 我知道她烦恼什么,她其实不希望自己其他方面的优点掩盖了她智商超群的事实。 “你们为什么总是盯着我的胸围,而忽略了我的智商呢?”她有时候如此对我说。 “没有啊……我就不怎么盯着……”我总是这么解释。 “胡说八道,刚才还看来着!” “不是,我目光一直躲闪着啊,但是目标太大了,有时候躲、躲不过去……” “躲不过去,就把眼睛闭上!” 我一般这时候就赶紧使劲闭着眼,估计用力之大搞得满脸都是皱纹。每每这时候她便撇下我径直走开。 可今天不同,她好像毫不在意地就穿着紧身装束站在我面前,也根本没有让我回避的意思。 “你——隐蔽的地方找好了吗?” “找、找好了!”我说。 “你激动什么?!” “没、没、没激动啊。” “别想骗我,你一激动就结巴。” “哦……” “带我往后厨去。” 我点点头,带着她绕过一堆桌椅,推开后厨的门。 她从背后快步走了过来,一只手拉住我的衣袖。 尽管没有肌肤的接触,但那一瞬间,我还是能感觉到自己心脏砰砰地激烈地跳动着。 第十八章 险境(1) 老顾是个爱干净的人,后厨被他打理得井井有条,那口炸油条的大锅就摆在用砖特意砌起来的煤气灶上。 煤气灶对面的木架底下放着小赵藏身的米缸,斜对面放蔬菜的架子旁边就蹲着小靳。 我走到灶台旁边的储物柜里,拉开柜门说:“前两天我们把柜子里头的夹板取下来了,还放了一个小马扎,人正好能坐在里面。你看这把防暴叉和这根电棍,还是施鲢给咱留下来防身的。” 沈喻俯身看看,似乎在忖度里面空间的大小。 “我跟你藏这里头。”她说。 “可是,空间很挤……” “难道嫌弃我?” “不不不不不,那你坐马扎上,我坐柜底板儿。” “行。” “言老师,”小靳顶着捆大葱,伸出脑袋来小声打趣着我,“您要是嫌挤,咱俩就换换!” “换你妹,赶紧蹲好!”我又气又笑地斥责他一句。 小靳和小赵嘿嘿笑着缩回脑袋,沈喻先弓着腰钻进去坐好,我个子高只好跪下爬了进去,小心翼翼挤在她身旁,同时尽量不碰着她,以免引起她的反感。 我把柜子门“吱呀”关上,柜子里很窄,空气都显得稀薄,我们俩一时无话,都保持着沉默。 因为柜子太小,挨得太近,连一点点声音都听得十分清晰。 因为空间太窄,我无法瞥见她标志性的胸部,但她那美丽的鼻尖就在我眼前,就像某位古典雕塑大师的作品一样。 其实有时候我心猿意马的时候,也会偷偷看看她的鼻子,那鼻子完美得经常让人忘记一切欲望,只想沉溺于艺术的欣赏之中。 我听得出来她的呼吸也有些急促。气氛简直尴尬无比。 “那个……”我们俩几乎同时开口,然后又同时住口。 “你先说。”——又是不约而同地同时张嘴。 她忽然噗嗤一声笑了。 “那我就先说了哈!”她说。 “嗯嗯,我听着。” “你还记得我说过一句话吗?” “你说的每句话我都记着呢。”我说。 “别贫。” “真的。就跟记皇上的起居注似的。” “别贫!” “好,你说。” “我跟你说过,我有一种能力,就是在一堆东西里面挑出最不合逻辑的那一点来。” “逻辑奇点。”我想起了她说的话。 话题忽然像熔断的保险丝一样断开,柜子里又回归沉默。我只好又搜肠刮肚地想着话题。 “你说逻辑奇点,是在每个案子里都能发现吗?” “大部分都能发现,但唯独这个背锅侠案发现不了,所以我才有点惶惑。”她如实地说。 “原来如此——那杜万芊的案件能发现奇点吗?” “能啊,奇点就是那条独木舟。那条船被藏在栈桥下小一年了,说明杜万芊的死不是偶然地随机杀人,而是凶手早就选择好了目标,很久之前就准备好了仪式需要的一切东西。这说明什么?说明凶手是抱着深思熟虑的心态来的。” “所以真有可能是安悦家人干的……” “你说什么?”沈喻问我。 我把林瑛她们走访到的情况告诉了她,沈喻半晌才开口。 “我今天还遇到了林瑛,她没跟我说杜万芊案件的进展,大概是为了不让我在今天分心吧。” 我听出来她今天状态很不寻常,声音中总像有种平时绝无存在的多愁善感。 “我有次说过,咱俩可能是同一类人。”她继续说。 “我记得啊,那是五年前的六月二十二号晚上,北京时间。你当时还在美国东海岸,是发语音跟我说的。” “你真连时间都记得?”我能感觉到她肯定诧异地盯着我,虽然我看不到她的眼睛。 我点点头,虽然她也不可能看到我点头。 “那你记得我是在什么语境下说这句话的吗?” “当然记得,你说,自己小时候也看见过黑船,后来还引起了什么家庭变故。我怕你想起来伤心,就一直没再提这件事。” “嗯,”她说,“其实我小时候,也看到过跟你描述得一模一样的黑船,而且黑船上同样有个红衣女人。” “啊?” “我有时候在想,是不是我逻辑奇点的能力是黑船带来的呢?” “我好像没那么想过。”我说。 “你那种超强的记忆力,难道不是遇到黑船后才有的吗?” “记不太清了,好像从小记性就很好。父母说我一岁就能认字了。” “好吧,那估计是我判断有误。”她的语气里稍微有点儿怅惘,“你难道一点儿也不想知道黑船的真相吗?” “这个……有想过,但那东西后来无影无踪的,也不知道如何查起。” “但是我一直在想,找个机会重查。但也有阴影,怕一触动什么东西,就像多米诺骨牌似的全部崩坍了。”她说。 我忽然想起地狱来客提起过,他说我身上有某种气味,是看到过黑船的人。 难道沈喻身上也有某种气味吗? 难道是因为我们俩都看到过黑船,所以才注定有相遇相处的缘分吗? 难道我对她相亲却无法接近,但又不能离弃,也是因为黑船让我们有同样的磁场,所以不能摆脱彼此,所以我也无法爱上别人吗? 我忽然又想到一件事,一件能跟现在、跟此时此刻联系起来的事情! 沈喻常常说,我的脑子是“纸质版的百科全书”,知识储备量很大,但别人不翻,我自己就提供不出东西来! 我还对这种说法不以为然,但此时想起,真是确实如此。 地狱来客曾经给我留下了一本解放前的考古册子,册子里有记载西夜国的事情。其中就有一段奇怪的记载说,西夜当时征服了周边的三个邻国,不但把他们的人民掳掠到国都呼犍谷,而且还把三个国家所有铁锅也撬下来运走。 这么看来,西夜国岂不就是古代的“背锅侠”?! 我知道,一千三百年前抢锅事件,想起来似乎与现在联系不大。 但如果仔细分析一下如下事件逻辑链,恐怕就全然不同了—— 我和沈喻小时候都目睹过黑船——地狱来客找到我,说起黑船的事——地狱来客留下小册子——小册子里有西夜国抢锅的事件——魏阳发生“背锅侠”案,那个人步伐很像地狱来客——我和沈喻调查“背锅侠”案…… 看似完全无关的几件事,却全部在我们周围展开着! 可惜我不是沈喻,无法用逻辑厘清这些零碎事件之间的联系。 “那个……”我终于忍不住开口道,“之前,我遇到过一个神秘的人……” “什么?”沈喻在黑暗中转向我,她的鼻尖扫过我的脸颊。 但就在这时,我听见香云居的门外传来“咔哒”声,这是有可疑人员出现的提示信号。 我顿时紧张起来,沈喻也不再说话,我俩屏住呼吸,因为背锅侠可能真的来了。 我看看手腕上戴着的氦气夜光表,现在是零点四十六分,外面的天空中月食马上就要开始了。 地狱来客的事,还是以后告诉她为好,目前还是不要让她分心了。我想。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忽然传了过来,似乎是什么人在轻轻推着后厨的外门。 “老顾不是把门锁好了吗?那人怎么能这么轻易地撬开锁走进来?”我自言自语地说。 一只又凉又细的手捂住了我的嘴巴,我明白这是沈喻不让我发出任何声音。 她靠得我很近,甚至都跟我挤在一起,但我根本没有时间去想入非非了,因为那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短短的时间他已经吱呀一声推开后厨的房门。 从他一气呵成的动作来看,他对香云居的前堂后灶十分熟悉,简直就像这家店的主人一样。 我想沈喻也应该想到了这一点,因为能感觉到她的身体轻微地悸动着。 那人迈步走进后厨,但他的行动忽然慢了下来。 一束亮光从柜子的缝隙里闪过,我想他一定揿亮了手电筒,正在扫视屋里是否足够安全。 我在心里默默祈祷着小赵和小靳千万别暴露目标,但没想到的是那束白光忽然对准了我俩藏身的柜子,白光直射进缝隙,正好照在沈喻的眸子上。她下意识地往旁边一侧身,正好靠进我的怀里。 我霎时间有些手足无措,因为她软软的躯体现在就紧紧贴在我身上。 “抱着我,别动。”她在我耳朵边用十分轻微的声音说着。 我明白了她的意思,因为她刚才侧身的时候失去了平衡,而现在门外就有窃贼,她如果贸然调整姿势的话,说不定会发出更大的响声,如果打草惊蛇不能人赃俱获的话,那一切准备就都泡汤了。 而且,我已经听到那个人的脚步声停了下来。 此刻,他应该就站在柜子门外,正举着手电筒从上到下照着柜子。 第十九章 险境(2) 吱呀—— 那个人好像拉开了柜子的上面一层,我依稀能从缝隙中看到他站在柜子前面的身影,他穿着一条深蓝色、上面还有磨洞的牛仔裤。 我紧张起来,因为他很可能下一步就是拉开我们下面藏身的柜子! 吱呀—— 又是一声响,他没有继续拉开柜子,而是把上面的柜门关上,然后转身不疾不徐地走开。 少顷,我听见旁边灶台前传来扒开腻子撬锅的声音。 老顾家的大铁锅个头不小,而且很沉,我想他一个人撬起来再搬动肯定十分费力。 果然,我听见外边传来嘿哟一声,大概他已经使着吃奶的力气,把锅从灶台上扒开来了。 一阵铁锅在灶台上旋转的隆隆声传来,然后又是“嘿哟”一声,看样子他已经把锅轱辘下灶台背在身上了。 我拍拍沈喻,之前大家早就商量好了方案,只等那个人一背上锅不方便行动的时候,我们就蜂拥而上把他按住。 虽然他们并未要求我参与抓贼的行动,但无论是我还是沈喻,都想第一时间看到那个背锅侠的真面目。 我摸着那支电棍递给沈喻,她把电棍攥在手里,也轻轻调整着姿态。 少顷,我感觉到她的右手放在我的手背上,然后轻轻拍了三下,似乎在说:准备行动——一、二、三! 我按下了报警器,然后一把抄起放在柜底的防暴叉,嘭地一声踹开柜门。 “站住!”我大吼一声。 眼前站着一个黑乎乎的影子,他身上正背着那口黑乎乎的大锅。 “小赵,小靳!”沈喻也拿着电棍跳出来大声喊着。 但是小赵和小靳并没有回应。我还在纳闷的时候,那个人忽然举起那口大锅朝这边猛砸过来,我急忙拿着防暴叉一顶,把铁锅挡到地上。但那口锅太重,我只觉得举着叉子的右臂一阵剧痛。 “哎哟!”我大叫一声。右肩就像针扎似的疼,而且胳膊也抬不起来,可能是脱臼了。 也就在电石火光之间,那个人推开后门就朝外面跑去。 “施鲢!”我朝外面吼着,就在我大喊的时候,沈喻也一个箭步追了过去。 我怕她出问题,于是忍住肩膀上的疼痛也跳踉着跟了出来,结果刚出后门就看见施鲢和老曲躺在地上。 “施鲢!”我急忙蹲下去摇晃着他。 施鲢没有回应,但他鼻孔里传来明显的鼾声,我这才明白,他们很可能被迷晕了。 为什么我和沈喻还清醒着呢? 但我已经来不及思索这些了,沈喻已经追着背锅侠跑出了后院。我只好用左手捂着右胳膊,龇牙咧嘴地紧紧追赶。 后院的门口正是叵罗街,我看见两个身影在前面跑着。好在那个人并没有像上次在人吉巷一样拿出凶器袭击沈喻,而是不顾一切地朝兴顺路方向的巷口奔跑着。 “站住!站住!快来人啊,抓贼了!”我在空荡荡的街上大声呼喊着。 按道理来说两端的巷口都安排了暗哨值守,但想想其他人都被迷昏,我也不指望巷口还有警员能跳出来帮助沈喻了。想想她一个弱女子要对付一个穷凶极恶的歹徒,我心里就一阵慌乱。 我和沈喻一前一后地追着背锅侠,他大步流星地冲向巷口,果不其然,巷口没有任何人拦截。 “沈喻,你慢点,他可能有凶器!”我使劲追着,眼看离着沈喻越来越近。 “来不及了!上了兴顺路就不好抓了!”她已经气喘吁吁,但还是使劲加速追过去,朝背锅侠的后背伸出胳膊。 我生怕她跟背锅侠直接接触会有意外,于是也一咬牙疾冲过去—— 我们三个人几乎同时冲出街口,但就在那一瞬间,我看到午夜寂静的兴顺路上一道白光轰鸣着闪过。 “小心!”我声嘶力竭地大喊着。 但是已经晚了,一辆厢货车猛地冲了过来,把跑在前面的背锅侠咚地撞飞,沈喻早就来不及停住脚步,她的侧身狠狠被厢货车撞了一下。我赶紧伸手去拉她,但不料也被嘭地一声撞得飞了起来。 我在天上旋转着,眼睁睁看着她在马路上连续滚了几个滚,然后咣地撞在马路牙子的绿化带处。 我扑通一声重重摔在地上。 厢货车似乎点了下刹车,然后以更快的速度朝漆黑的夜里逃远。 我以为自己完了,我使劲蹬蹬腿,却发现自己还能动弹,于是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 没事!我惊讶地发现自己好像安然无恙的样子! 我居然也像那个地狱来客一样,被车撞飞狠狠摔在路上,但最后却没伤一根毫毛! 但我已经来不及考虑那么多了,因为不远的地方,沈喻正闭着眼睛躺在地上。 我赶紧爬起来,像发了疯一样冲过去,然后扑通跪在地上,用左手将浑身是血的沈喻搂过来抱在怀里。 “沈喻!沈喻!”我声嘶力竭地喊着。 她好像听到了我的呼喊,慢慢张开满是血污的眼皮。 “快……”她的嘴唇翕动着。 “他跑不了了,他被撞飞了!”我涕泗横流地哭着。 “哦……”她艰难地吐出一个音节,然后又吐出一口鲜血。 “你没事吧?没事吧?!” 她盯着我,眼神里似乎带着留恋。她的胸膛不停用力起伏着,似乎在积攒着全身的气力。 “追……追我这么多年,累了吧?”她说。 “不,不,呜呜呜。”我使劲晃着脑袋,鼻涕眼泪已经流了一脸,天知道我的哭相有多难看。 “本来,本来想、想给你一个结果的……”她喃喃地说。 “你不要说话了!不要说话了!保留体力!”我把她轻轻放下,腾出左手来在口袋里慌乱地摸着,“我马上叫救护车、马上!”可是我越是慌乱越是找不到手机。 “言桩——”她叫着我的名字。 “我在,在这里!” “帮我、查清楚黑船……”她还没说完这句话头就垂了下去。 我一瞬间好像失去了知觉,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这一切实在发生得太快了。 过了好久,又好像只过了一瞬,我跪在地上终于失声痛哭起来,左手使劲捶打着柏油路面,直到捶得血肉模糊。 天上悬着一轮红色的月亮,那就是被天狗吞噬之后还没有吐出来的血月。 第二十章 植物人 我独自一个人坐在幽暗狭长的医院走廊的座椅上。 重症休克的沈喻现在就在走廊的尽头进行紧急抢救,在那里,“icu”三个字母在亮着冰冷的灯。 我有气无力地靠在座椅上,眼睛看着那三个字母,我多希望下一秒钟那两扇门就会打开,沈喻会板着脸从门里走出来,然后瞥一眼我,带着那种惯有的鄙夷口气说—— “你蹲这里干嘛?——走,陪我做头发去!” 但是她不会下一秒走出来,也不可能下一秒走出来。 走廊里一片死寂,寂静得就像太古时代毫无生息的星球。 急促的脚步声从电梯那边跑过来,我看见了林瑛焦急的脸。 “哎,你是谁家的孩子?”楼梯口值班的护士拦着她,大概觉得她长了一张幼嫩的脸吧。 “老娘不是孩子,老娘是警察!”她掏出警官证,恶狠狠地说道。 护士愣了愣,赶紧让开。 “她怎么样?”她冲到我身边问我。 我看她一眼,没有力气回答,也不想回答。 “你没事吧?”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抬起手摸摸我额头说。 她指尖冰凉,还有些颤抖,但我没力气回答她的问题,因为我觉得自己的筋骨都被抽走了。 林瑛脸上露出忧虑的神情,她把手掌放在我的额头上,又摸摸自己的。 “你说话啊!桩子!” 我摇摇头,表示自己不想说话。我看见有泪光在她的眶里闪烁,她抓住我的手。 “都怪我不好,我没听沈喻的话,也没想到抓一个窃贼会出这么大的状况,我对不起沈喻,对不起你……” “不怪你,是我没有保护好她。”我挣开一只手,拍着她的肩膀,终于艰难地说出这句话。 两行泪水从林瑛眼里流了出来,她忽然安慰似的一把抱住我,强忍着啜泣着。 “真的跟你没关系,谁也想不到的。”我安慰她道,脱臼的右肩被她一抱,疼得我直抽抽。 这时icu的房门吱呀一声打开,林瑛赶紧放开我站好,转过头去擦着脸上的泪痕。我赶紧捏住肩膀好让疼痛不那么剧烈。 一个带着口罩的医生朝我这边走过来。 “谁是沈喻的家属?”他问。 我有点犹豫地举举手。 “她父母情况不明,没有联系方式——我、我是她男朋友。” “哦,是这样的。伤者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了。”医生平静地说。 “太好了!”我差点蹦起来抱着亲他,一激动,又扯动了受伤的肩膀。 “不过,”医生接着指指自己的脑袋,“她的大脑受到了严重损伤,现在还在昏迷中——也可能以后会一直这么昏迷下去了……” “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她有可能不会再醒过来了……”医生摘下口罩,朝我微微点头致意,似乎是想表达歉意。 “你是说她有可能变成植物人?”林瑛问。 “嗯,从目前来看,预后很可能就是pvs状态。” “那她能醒过来吗?我看有报道说,每天不停守在床边叫名字,天长日久就能苏醒!”我拉住医生的手问。 “这个——现代医学还没有足够的技术能够推测出来。或许吧。”医生拍拍我肩膀,朝前面走着。我只好亦步亦趋地跟着他。 “就是说,有这个可能吗?”我追问着。 “是的,也不能完全排除能醒来的可能。”他语速飞快地说。我知道,他是在敷衍我,不,不是敷衍,是安慰我。 “那您觉得,多久能唤醒她呢?”我继续问。 “这个,我们也不知道,也许她会一直昏睡,也许一年后也会苏醒,也许一两个月,也许明天,都有可能,也都不能确定。”医生快步走到电梯间,一台电梯正好等在那里,他急忙走了进去,但我还在牵着他的白大褂不放。 “那跟呼唤的频次有关系吗?如果我每天不停地不停地叫她的名字呢……” 电梯传来滴滴的警报声。 “言桩!”林瑛跑过来拽开我,然后朝医生抱歉地鞠着躬说,“他情绪有些激动,打扰您了。” “没事,能够理解。其实这种情况,最痛苦的就是亲属,毕竟病人自己什么都感知不到了。”医生按着电梯说完这句话,朝我们微微鞠了一躬。 我看到电梯门闭上,他的身影消失在电门的缝隙里,一如那天沈喻在柜子里依偎着我,透过柜门的缝隙看到的那个背锅侠的身影。 “你振作点!”林瑛伸出手扶着我,“如果沈喻醒过来,她也不希望看到你这种抽筋断骨的样子!而且你现在需要治疗!不然你的胳膊会废的!” 我看着林瑛,她的脸上跟我一样挂着无比的悲戚。 我顿了一顿,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林瑛,林瑛,沈喻真的再也醒不过来了吗?!” ...... 沈喻在icu里已经待了整整七天。 因为不能探望,我只能每天在走廊里守候着她。 好在我的肩膀脱臼不是特别严重,掰回来后医生给我挂了一根细吊带,于生活虽然有些不便,但影响不大。 林瑛也常来陪我,虽然她特别忙,但她还是会带了吃的喝的,默默陪我坐上一会儿。 施鲢和小余也分别来了两次,,平时爱互相拌嘴的两人,竟然默默陪我坐了半个小时一言不发。 当然,同事们也过来探望过,那天主编带着老郑和辛小若过来,老郑尴尬地递给我一捧鲜花。 在我眼里一直像黄鼠狼似的主编,他看到我瘦脱了相的样子,居然也难过得抹着眼泪。 “小言啊,有这么大事,怎么也不跟我们说呢?听说你也被撞了,没事吧?有没有内伤啊?” “没事的,主编。”我对他说。 “唉,你这段时间先好好休息,好好养病,好好陪家人。” “谢谢主编。” “其实你这个人,是全公司最老实、最踏实的人,大家都心里有数。”他想了想说,“但是,人都有畏难情绪,都害怕,都懒惰。要是有费力不讨好的事,我要派给别人做,别人就会跟我掰扯,争辩,没准儿还背后整我——只有你不会,所以,就都丢给你了…… “你是个正人君子,这么些年,替公司也分担了很多事。我帮你请了两个半月带薪假,你这段时间,好好休息。” 他站起来,拍拍我肩膀说。 “哦,善本辑录的那个项目,小若主动帮你跟了。” “谢谢小若。”我站起身来送他们。 “傻叉,好好歇着吧啊!”辛小若嘴里依然没有好话,但听起来却不让人觉得反感。 老同学闻廷绪也来过一次,他不由分说硬塞给我一张银行卡。 “我不要这个。”我说。 “哥们儿!你现在正是需要钱的时候,知道嘛!住院、出院后的康复,都需要钱!” “我还有积蓄,花完了积蓄我还可以把房子卖了,反正那房子买来也是为了我俩结婚用。” “你疯了!她要醒过来呢?醒过来你需要有房子养她嘛!拿着!拿着!” 他强把卡塞进我的口袋里,我又把卡给他塞了回去。 “你现在跟我见外了。”他叹了一口气说,“是不是觉得回国之后我性格变了?” “有点儿吧。”我说。 他摸摸口袋,掏出一支烟来想点上,大概想起这是医院,所以他没拿出打火机来,只是把烟拈在手里。 “我其实性格没变,跟原来一样。我现在这个样子,是演出来的。” “什么?”我望向他。 “我到了国外,才发现其实跟国内是一样的。虽然在意的东西可能不同,但像我这样有智商没情商的人仍然是寸步难行。后来我就想,要想成功,要想成人上人,我原来那种恃才傲物的状态是混不下去的。可我又没法改变自己的性格,但我忽然想到了一个方法。” “什么方法?” “演戏。把人生当成一出宏大漫长的连续剧——你在电视看到的人物性格,难道都是演员本色出演吗?不是,都是演出来的,而我要做到的就是,演得比他们更长一些,更久一些,更专业一些,毕竟在这出戏里,无论是编剧、导演、制片人、演员、化妆师、音效师只有我一个人。所以在第二年的时候,我又进修了一门专业,那就是戏剧表演。” “真的假的?你的意思是说,你每天都在演戏。” “对啊,其实没那么难演,演习惯了也就不费什么力气了——我开公司拿融资,自己的脑袋是一个因素,演技超群是另一个因素。” 他苦笑着站起来,看样子是要告辞,但趁我不注意又把那张银行卡塞到了我的口袋里,然后咚咚咚朝楼梯下面跑去。 “你别跟过来啊!”他边跑边回头指着我,“跟过来我就把你丫砸成平面!” “那我明天把卡塞你们家门缝里!”我朝他喊着。 “滚蛋!要想绝交你就试试!”他骂着跑远。 第二十一章 迷雾 我回到走廊里,继续干巴巴地坐在长椅上。 闻廷绪的话让我惆怅万千,我想起这几天林瑛告诉了不少后来的情况,原来施鲢他们晚上叫来的盒饭里被人下了镇静类药物,所以吃盒饭的警员都被药倒了。 我因为在老顾家吃的饭,而沈喻也是在学校食堂吃的晚餐,所以我们俩那天晚上才会没被迷晕。 那辆撞到背锅侠和沈喻的厢货车很快就被找到,厢货车司机被测出血液酒精浓度严重超标,他也承认那天半夜忍不住喝了几杯,本想开车回家的他不知道怎么走错了路,然后路上又被老婆催问,急匆匆赶路中撞到了突然从叵罗街冲出来的人。 出事故之后他吓得魂飞魄散,开车急忙赶回家里,老婆看他失魂落魄的样子赶紧询问,得知出了车祸后便逼着他跑去派出所自首。 但最离奇的却是那个被撞死的“背锅侠”。 警方赶到现场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当然,首先要做的就是确认他的身份,背锅侠虽然被撞,但面容基本完好。 我还特意问了林瑛他的脸部有没有伤,因为自己一直怀疑他跟地狱来客有若即若离的联系。 但林瑛说,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年人而已。 警方拍摄了他的照片,提取了他的指纹和dna输入网络,却发现根本找不到与之匹配的人。 也就是说,魏阳市、祁岭省,乃至全国的户籍系统里,似乎根本没有背锅侠这个人的存在,而且,警方发布了认领启事之后也根本没有家属上门看尸,连一个认识此人的人也找不到。 林瑛让各个派出所排查当地的租户,也没有发现这个人的信息。 背锅侠身上除了一张交通卡便是几张纸币,除此之外没有发现任何东西,甚至他连手机都没有。 因为身份无法确认,之后的工作便无法开展。纵使警察再神通广大,他们也无法让一个死人开口述说自己是谁,家住何方,籍贯何处,为什么非要半夜偷锅等等等等。 林瑛开始调集附近的监控信息,警方增派人员,从背锅侠出现在叵罗街回溯开去,一帧一帧搜索着周边街道的影像。 ...... “我们在离叵罗街西边五公里外的新华路上,发现了他的踪影,但半分钟内他就消失在了新华路旁边的凌云巷里。然后我们又以凌云巷为中心展开搜索,最后又在西边三公里的介阳路找到了他,他当时还背着一个背包,但到了凌云巷那里背包却不见了,再往前的筛找还没有发现任何线索。”林瑛在电话中跟我说。 她停顿了一下。 “也就是说,这个人好像是跳跃式前进的,从介阳路跳到新华路,从新华路走进凌云巷,然后又从凌云巷跳到了叵罗街的香云居,并且叵罗街两端的监控中都没有出现他的身影。守在那里的员警也没有发现他,他就像从天而降到香云居一样。” “怪不得沈喻那晚说,这是她唯一发现不了逻辑奇点的案子。”我说。 “什么点?”林瑛问。 “哦哦,没什么。”我这才明白,关于逻辑奇点的事,沈喻可能只对我说过。 我岔开话题:“杜万芊的案子怎么样了?” “卡住了——我说,你要不要来帮帮我?我看你老守在医院里,真担心你这样下去人就废了。” “不行,沈喻还没从icu里出来呢。我得第一时间看到她。再说,我又不懂逻辑,能去做什么?” “杜家应该听到了风声,他们不想让死去的女儿再背上恶名,所以在学校里施加了压力。老师和学生现在看到我们都躲得远远的,我们还没有找到足够多的杜万芊胁迫安悦自杀的证据。你经常在魏大出没,再说也不是警方的人,学生们对你的抵触应该小很多吧。” “又让我去当卧底?你以为是拍《逃学威龙》续集吗?” “你什么时候也像沈喻一样死倔死倔了?” “我不是死倔,我得守着她——要是换成她让我去当卧底,我拍屁股就动身。” “行,你在医院等着,我不会拍屁股,我这就过去踹你屁股,一脚把你踹十八层地狱里去。”林瑛啪嗒一声挂断电话。 没想到她说到做到,半个小时之后,她便从电梯那边出现,然后气势汹汹地朝我走过来。 我有点慌神,虽然林瑛相貌长得像个学生,但她真要发起火来,那气场不是一般人能镇得住的。 难怪小余和施鲢每次听她分派任务时,一个个都温柔得像小猫一样。 我正不知道如何应对的时候,icu的房门忽然开了。 林瑛也楞了一下,我们俩匆忙赶上前,只见一个护士扶着输液架,另一个护士推着床,而床上沉睡的人正是沈喻。 她躺在床上,身上搭着医院那种淡蓝色的薄被。她的头发虽然有点纷乱,但依旧是那么直、那么黑,睫毛还是那么长,鼻子更是仍然如女神雕像一般漂亮。 唯一不同的是,她面色十分苍白,苍白得几乎没有血色。 我心里一阵酸楚,三步两步跑到推车前面。 “沈喻!沈喻!”我大声喊着。 “别急,等到了病房里你再喊也不迟。”之前看到的那个医生也从icu里走了出来,他看到我又朝他扑过去,还没等我开口询问就赶紧连珠炮似的说,“病人恢复得不错,除了脑部受损没有意识之外,其他一切生理指标都比较正常。目前她还要住院观察一段时间,先输液补充营养,一个星期后再考虑补充流食——你还有什么要问的?” 我愣了一下:“我能陪床吗?” “病人是在特护病房,按说有专门的护工照顾,不过,可以考虑有一个家属在场。” “他还不算是家属。”林瑛说。 “可能快算了吧。”医生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递给我。 我接过盒子,发现里面是一对戒指。 “这是我们抢救时从她贴身口袋里找到的。前几天看你情绪特别不稳定,就没给你看。” “你是说,她可能跟我求、求婚?”我结结巴巴地问。 “我可没这么说,对戒不是钻戒,所以应该不是别人向她求婚——她肯定是想亲自向别人求婚吧,但具体是谁我就不知道了。” “什么叫具体是谁就不知道了?你什么意思啊!”我本来心里还有一丝暖意,但他这一句话又让我郁闷了。 “我是医生,说话科学点儿严谨点儿不行吗?” “行……” “那不就得了。这么好的女孩,你可别辜负人家!”他说。 “不会的。我会一直守在她身边叫她的名字的。”我说。 我帮护士推着床往病房走去,沈喻就像睡着了一样,只是脸有些苍白,嘴唇也没有了血色。 “哎,”林瑛帮我把沈喻推到病房里,然后从后面朝我喊,“我先去忙了,你好好照顾她!有什么事儿就赶紧告诉我!” “放心吧。”我说。 特护病房有一张床位,屋里还有一个双人沙发,一个帽子里隐约露出几丝奶奶灰头发的护士帮忙挂好液瓶子,然后又给沈喻带上心电监护设备。 屋子里响起有节奏的滴滴声,那是沈喻的心跳频率。 一个护士详细地跟我解释了需要注意的事项,我一一点头称是。 “你也不拿根笔记下来。”她说。 我指指自己脑袋:“这里什么都能记住。” “好吧,”护士说,“你多跟她说说话,会有益处的。多注意心电监护,要报警的话就赶紧叫我们——有时候病房里太忙,我们都在值班室里外头,听不见警报声。” “放心吧,我有满肚子的话想跟她说,这辈子终于逮着机会了。” “没准还没机会说呢。”护士笑了,“我没别的意思哈,我是说,没准你刚一开口她就醒了。” 我苦笑一下。 “谢你吉言。” 第二十二章 苏醒 护士冲我笑笑离开,我掩上房门,然后坐在沈喻身边。 她鼻子里还插着氧气管,安静而温暖地呼吸着,就像一个睡熟的婴儿。 我看着她的脸,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的睡姿。要是不在病房里,而是在阳光透过窗帘暖洋洋照进来的家里那该多好。 “沈喻。”我叫她。 她不说话,继续安谧地沉睡。 我的确有好多话想问她,她临昏迷前问我追她这么多年累不累,是在体恤我吗?还有她说想给我一个结果,就是想送我那对戒指吗? 还是她已经许诺了别人,而只是告诉我,让我死心呢? 我忽然想起来一件事,那就是她想要查清楚黑船的事。因为黑船,她认为我们俩可能是同一类人,她这么多年虽然没有答应跟我在一起,但也仍然没有拒我于千里之外,可能这就是原因吧。 相对于人类的常识来说,黑船的出现是凭空而来又凭空而去的诡异之事,而我们最近遇到的诡异之事则是背锅侠事件。 难道正因为两者都相当诡异,所以沈喻才对背锅侠案情有独钟吗? 我忽然打个冷颤,实际上月食那晚除了背锅侠被撞死外,整个魏阳市并没有其他任何大事件发生。 唯一可以称得上大事的便是沈喻被那个临时醉酒、临时改道并意外撞死背锅侠的司机撞飞——我记得沈喻曾经说过一句话,所有的巧合加在一起就不是巧合,而是设计,难道这一切都是有人设计的不成? 莫非沈喻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 莫非什么九曜的安排也是设计好的?有股势力故意让我们在人吉巷遇到背锅侠,然后故意把我们引到芦桥公园,让我们看到七星的存在,然后从七星衍生到九曜,从而推断出背锅侠下次作案的时间和地点? 莫非——他们这么做,就是为了除掉沈喻?! 我忽然想起来地狱来客,他把小册子给我的那天,也曾经被一辆皮卡车撞飞过! 我浑身激灵一下——难道那天撞飞地狱来客的,和当晚设计撞飞背锅侠和沈喻的是同一伙人? 如果他们知道沈喻还没有死的话,会不会对她下毒手? 不行!我得日夜在她身边保护她! “沈喻,沈喻。”尽管她已经昏睡,但我还是鼓足勇气抓起她的手,“我会一直在你身边照顾你的,要有什么人敢来伤害你,你放心,我跟他们拼上这条命……” 就在刚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觉得病房的门口忽然响了一下。 “谁?”我猛地站起来,朝门口喊道。 没有人应答,但我瞥见房门闪开了一条狭窄的缝隙。 我一下子警觉起来,因为毫无准备,所以旁边也没有什么趁手的东西可拿,我转身看见桌子上有个暖杯,于是随手抄起杯子来朝门口走过去。 “有人吗?”我问。 依旧没人回答,我回头看一眼房间的窗户,窗户都是紧闭着的,不可能有风进来造成空气流通,即使有风进来的话,也不可能把挂住的房门吹开一条缝隙。 我恍然觉得,沈喻出事后,我的头脑蓦然变得有逻辑多了。 就在我正胡思乱想的时候,门外楼道里的灯忽然灭了。我还没回过神,就听到屋里的监护仪传来刺耳的报警声。 “嘟——嘟嘟——!” “沈喻!”我大喊一声朝病床前冲去。 我刚冲到床边,那个男医生和奶奶灰护士也从门口冲了进来。 “怎么回事?”医生跑到心电监护仪前,监护仪此时已经发出长长的、刺耳的鸣叫,我看见上面的心电波动已经变成了一条直线。 “快快快!”医生对护士大声喊着,“去拿除颤器!” 护士答应一声就冲了出去,医生边看着沈喻边撸着袖子。 “医生,怎么办,这怎么回事?!” “奇怪!病人出icu的时候状况很好的呀——你会人工呼吸吗?” “会会会!”我赶紧说。我没有说谎,我确实练习过无数次,因为曾想着万一沈喻遇险,自己好去救她。 “那我就不代劳了,还愣什么,赶紧啊!” 我被他呵斥得一愣,随即赶紧跑过去一手捏着沈喻鼻子,另一只手摸着她的颈动脉,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便对着沈喻的嘴巴吹了下去。 沈喻的嘴唇有点冰凉,但很是柔软。我顾不上想许多了,只是按照人工呼吸的步骤,往口腔里吹气,然后松开鼻子看她呼出,一次、两次、三次…… 就在这时,我忽然看见医生撸着袖子、举起双手朝她的胸部准备按下去。 “你干嘛?!”我朝他大声吼着。 医生吓得倒退两步:“我做心脏复苏啊!” “你别碰她,我会做!” “开什么玩笑!现在是什么时候了还在意这些!你继续人工呼吸,快点!” 我叹口气,只好一边继续人工呼吸,一边盯着医生,他果然又撸着袖子走了过来。 “王八蛋。”我吹着气,眼睛使劲瞪着走上前的男医生,心里如此骂道。 可就在这时,我感觉自己的脖子忽然被两只胳膊给兜住了。 医生也似乎蓦然停住了脚步,我听到心电监护仪又恢复了有规律的滴滴滴滴声,虽然那声音显得有点急促。 我转过眼睛,发现自己的嘴巴也被两片湿润的嘴唇堵住了,沈喻正抱着我脑袋,忘情地亲着我。 只是她笔直的头发不知道什么时候全都变成了自然卷。 “呜呜呜——”我想说话,但她的力气也不知道为什么如此之大,我根本无法动弹。 “得,现在我能确定了,那对戒指肯定是送给你的。”医生有点儿失望地把撸起来的袖子又放了下来,摇着脑袋啧啧着说。 病房的门被砰地一声推开,护士推着除颤仪,目瞪口呆地望着这边。 “用不上了。”医生冲她挥着手,“不得不服啊,爱情真是胜过一切灵丹妙药,能让人起死回生啊——看来我也得早点找个女朋友了……” 这虽然是我平生的初吻,但我不光没有防备,连一点儿喜悦感都没有。 我使劲挣扎着,因为感觉脖子都要被沈喻兜断了。 “差不多行了啊,悠着点儿。瞅瞅!这心跳还一分钟一百四十下呢。”医生使劲咳嗽一声提醒道。 大概是医生的咳嗽起了作用,沈喻终于把我松开,不过她的双手还绕在我脖子上,她满眼桃花地深情望着我。 “roo-pi-de-du-mang-ri-nai-ben-ki……”她嘴里吐出一串莫名其妙的音节。 “沈喻?沈喻?”我心里一凉,莫非她醒过来变傻了? 正在监护仪前忙碌着记载数据的医生也看向这边,护士也走了过来。 “你还认识我吧?你还记得你叫沈喻吗?”我摇着她肩膀问。 她仍然像花痴似的盯着我,然后使劲眨了几下眼睛,突然又张开嘴,用不甚流利的普通话对着我说。 “亲爱的,你简直是大千世界里面最帅的男人了。” 坐在旁边的医生使劲咳嗽一声,然后把自己的口罩取了下来,露出一张比我英俊十万倍的脸,然后又默默带上口罩。护士也站在病床边捂着嘴嗤嗤地笑。 沈喻却毫不在意这些,她又一把将我搂进她柔软温暖的怀里,脑袋像小猫似的使劲在我脸上蹭着,嘴里不停喃喃地说道。 “亲爱的,亲爱的,亲爱的……” “她之前不是这个样子的。”我忙不迭地跟医生和护士解释,“她以前就是个性冷淡。” “可以理解。人受到重大冲击,有时候会把自己一直压抑着的那方面彻底释放出来的。我们甚至还见过人格分裂的。”医生一本正经地看看手表,“我们先回避下,你俩只能再腻乎五分钟,之后必须分开,病人的各项指标还不稳定,好不容易醒了,别导致病情反复。” “什么必须分开,你说谁必须分开呢?臭不要脸的!要不是看着你长得眉清目秀,信不信老娘一拳把你捶成肉脯啊!”沈喻听见他说的话当场就急了,她一只胳膊搂着我,一只手将床捶得咚咚直响。 “还有你,哪儿来的女的,离我男人远点儿!”她又指着护士骂道。 “好好好,我们先撤。”医生拉着护士站起身来,顺便指指监护仪上快速的心率指标,给我递个眼色,那意思似乎在让我自己节制一点儿。 但我能怎么办?我也是被迫的好么! 第二十三章 混乱 那两个人刚掩上房门,沈喻就又像蛇一样手腿并用地缠了上来。 “你太帅了,爱死你了,太喜欢你了,从来没见过这么帅的男人……”她边亲我边不停说着肉麻的话。 “别别别,沈喻,你还没休息好呢……” “休息个屁啊,我这么健康,生理机能这么良好……”她突然松开我,我还想透透气,就看见她正解着病号服上的扣子。 “你干嘛!”我吓得大叫一声。 “就是干嘛呀,你不想干点什么吗,这么干净安静的地方,这是你的寝宫吗?”她笑眯眯地看着我说。 我看着她,使劲咽了口口水。 “你看你看,你也等不及了是吧。”她又开始解扣子。 “求你了姑奶奶!”我急忙按住她的手,语似连珠地说,“你之前查背锅侠的案子,追人的时候被车撞了,送医院抢救过来,但差点成植物人。结果刚进特护病房半天你就醒了,刚醒过来别这么激动了成不?你现在得好好休息,养好了身体才能来日方长,不然把身体弄垮了,那就彻底玩完了!” “来——日方长?累——垮身体?”她抻开自己领口,看看自己胸部,又抬头看看我,“说得对啊,磨刀不误砍柴工。那你等我睡个觉,我也是刚来,还搞不清状况,等我一觉睡醒了就全部恢复了!” “行行,姑奶奶,你赶紧睡。”我拽过枕头,放她躺下。 “不行,睡不着,你得亲亲我。” “好好好。”我刚俯身下去,又被她抱着脑袋一阵狂吸,吸得我差点憋死。 “我再醒过来,你不会跑了吧?”她忽然想起什么,扶着我的脑袋问。 “说什么呢!我追了你六年,还跑?我想永远留在你身边还来不及呢!”我说。 “那就好,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每天早上醒过来,第一件事就是得亲我。” “这个好说。”我拍着胸脯说,“你赶紧睡吧。” 她满意地闭上眼睛,但忽然又想到什么似的坐了起来。 “得是湿吻!” “好好好!” “那我睡了啊,亲爱的,你真帅!” “求求你千万别这么说了,就我这模样……” “大千世界第一帅。”她笑靥如花地看着我。 “别折磨我了,咱俩单独一起的时候你怎么说都好。但是千万别当着别人面说,行不行?我丢不起这脸。”我说。 “那你再亲我一下。” “别闹了,赶紧睡!”我觉得不绷着脸这事儿就没完了。 “真是,真是!”她嘟着嘴,像受了多大委屈似的闭上了眼睛,不一会儿我便听到她平稳的鼻息声。 我悄悄溜了出去,跑到医生办公室里。 “超时了十六分钟啊。”医生看着表对我说。 “唉,都是她……” 我还没说完话,医生就翻我一眼,护士也鼻子里哼着冷气。 “那个——”我赶紧说正事儿,“咱们这里能不能盯紧点儿,我怀疑有人会加害她,对她不利。” 医生看看我:“现在只希望你俩别加害我们这些单身狗了,谢谢。” 我抬头一看,只见医生面前的电脑屏幕上赫然现出沈喻病房里的图像。 “你们——偷窥?!” “拜托,是警方提醒医院要保证她的安全,我们才安了监控。我这里能看到,医院保卫处也能看到——我也不想看啊,但是大家都没想到她会醒过来啊!” “哦哦哦。”我赶紧敷衍两句退了出去,再待一会儿感觉自己尴尬症都犯了。 关门的时候还听见护士跟医生在嘀咕。 “你还别说,他这个人吧,仔细品味一下还是有点帅的。” “胡说八道,你这属于被心理暗示、反向利用了,明白吗?”医生一把扯下口罩,指着自己脸对护士斥责道。 那天晚上我兴奋得简直无法入睡。我躺在沙发上,隔几分钟就坐起来看一眼沈喻那静美的脸,然后嘿嘿嘿直笑。 天亮吧,天亮吧,天亮我就可以亲她了。 我不停念叨着进入了梦乡。 大概也就睡了两个小时我就又醒了过来,拉开窗帘看看外面天还漆黑,只好又叹口气再睡。 等再醒过来时,阳光已经透过窗帘的缝隙照在我的身上。 我转身看看沈喻,她果然也醒了,正皱着眉头看着天花板发呆,她昨天蜷曲的头发不知何时又变得笔直起来。 我悄么声地从沙发上摸下来,嘻嘻笑着朝病床那边摸过去。 跟昨天妖娆的姿态不同,她蹙眉深思的样子更是可爱,或许我已经习惯了她这个样子吧。 “亲爱的。”我张开双臂抱着她,轻轻地、温柔地印在了她的嘴唇上。 “我靠!!!你疯了吧?你想干嘛!你这个变态!混蛋!傻狗!色情狂!” 她一把推开我,同时一连串骂人的话脱口而出。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她。 “不是你让我早上亲……” 她抬起手,“啪”的一个耳光扯在我脸上。 “亲你妹啊!滚!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我永远不想再看到你!” ...... 我、林瑛还有奶奶灰护士都站在病房办公室里,美男医生坐在电脑前,沈喻则坐在旁边一把轮椅上。 医生点开监控回放,调到昨天沈喻苏醒过来的时间。 “你们仨看吧。”医生站起来苦笑着说,“我们不想再被虐了。” “我想被虐,我还要再看一遍!”奶奶灰护士激动不已地说。 监控回放中开始出现沈喻醒过来的镜头。坐在轮椅上的她盯着屏幕,看得脸红一阵白一阵。 林瑛也把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她嘴里不时发出“喔唷”和“啧啧”的声音。我恨不能拿块海绵把她整张嘴堵上。 “果然是真人不露相啊……”她不合时宜地赞叹道。 沈喻猛地抬起头,恶狠狠看了她一眼,林瑛吐吐舌头赶紧躲到我身后。 沈喻眯缝起眼睛又开始打量我。 “你竟然敢趁我神态不清的时候亲我,还亲这么狠?!” “冤枉啊!”我赶忙摆着手说,“是你把我按着不放的。” “你的意思是我逼良为娼咯?” “真没那个意思啊!你当时脱衣服时我还极力阻止来着。” “你的意思就是说我贱咯?” “没没,是我不好,都是我不好……” “那我——”她停顿一下,又咬牙切齿地说,“那我脱衣服的时候,为什么不打昏我?” “我哪里舍得?” “你是舍不得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吧?给我滚!” 我吓得赶紧撒丫子跑了出去,片刻之后病房里响起一阵大骂,随后林瑛也嗷嗷叫着跑了出来。 “雌大虫啊!”她惊魂甫定地说,“她埋怨我为什么安排监控给录像来着……” 我满腹冤屈:“你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嗐,没准昨天是真情流露呢,她可能还真的在乎你——要不然依着原来的脾气,出了这事还不把你身上所有细胞核打出来?” “也是!”我一下子放心了。 林瑛站起来拍拍我:“好自为之吧,今天最好别进病房,门外头盯好了吧。还有,她说想继续看看背锅侠和杜万芊的案件资料,要不心神不宁。我下午的时候派小余给她送过来。” “了解。我肯定老老实实,规规矩矩的。”我说。 第二十四章 安家父子 吃完午饭,小余抱着两盒卷宗来到医院。 “沈老师呢?”她问我。 我抬抬下巴,示意她在里面。 “听说您昨天得偿所愿了?开车的感觉怎么样?惊不惊喜,刺不刺激?开到多少迈?加速了吗?哈哈哈哈。” “滚,别拿我寻开心。” 小余哈哈笑着推门进去,我把耳朵贴在门口,听她们在屋里嘟嘟哝哝地说话,好像是小余在讲述案情进展。 过了一会儿,她又推门出来。 “沈大侦探恢复得不错嘛。”她对我说,“感觉说话还是那么有条有理。” “背锅侠的身份还没确认吗?” 小余摇摇头:“没准是个黑户籍,我们已经开始请各地警方从之前的失踪人口中协助寻找信息了。” “那杜万芊案呢?” “这个案子嘛,唉,说来话长——” ...... 小余坐在我身边,翘着大长腿,跟我讲起案件进展。 原来之前有学生陆续反映,魏阳大学的一个学生安悦可能与杜万芊有关系。 了解这个情况后,林瑛他们的工作重点就做了调整,他们开始怀疑这是一起伪装成变态杀人的仇杀案。但因为忌惮杜建生的钱势,魏阳大学的师生们对安悦自杀事又开始三缄其口。 既然从其他人的嘴里得不到具体情况,警方的调查也变了方向,他们开始重点关注两个人——一个是安悦的父亲安启民,另一个则是她的哥哥安恂。 如果安悦真是被杜万芊逼死的,那有很大可能引发安家人对她的复仇。 可经过一番调查,警方发现安家父子其实都有不在场证明。 法医经过解剖,认为杜万芊的被杀时间在抛尸当天下午的九点到十点左右,而抛尸时间显然应该在公园下班之后的夜里,事实上公园最后一班保安巡逻在夜里十点半钟,两波保安同时作证说,当时芦苇荡那里绝对没有任何异常。 所以,凶手的抛尸时间应该在夜里十点半到次日清晨五点之间。 而不管是被杀时间还是抛尸时间,安家父子都有特别充足的不在场证明。 安恂是一枚码农,案发当天夜里在一家手机软件公司加班加得焦头烂额,一直忙了整个通宵。 “什么?安恂出门?不可能!”当小余走访到安恂的老板时,他连想都没想就直接说。 “那天晚上我记得特清楚,客户催命似的要改这改那,还派了个人过来我们公司监工。既然客户爸爸不回家不吃饭不睡觉,我们哪里敢出去——我们连方便面都不敢吃,上厕所都掐着秒表上!那天安恂一直就坐在这位置,吃了两块士力架盯到了天亮,片刻没离开!” “那就有点不合常理了,难道连厕所都没上?”小余不信。 “他一共上了两次厕所,还是跟我一起上的。我敢拍胸脯说,那天晚上他就没离开过我的视线!” 小余又走访了安恂的其他同事,得到的回答也大同小异,还有拉着小余诉苦的。 “警官同志,我跟你说,那个客户可变态了。就给了五万块钱,逼着我们开发出一个能pk掉吃鸡游戏的手游,还不让我们说不行、不可以、不能够。咱们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吧?我觉得你们应该把这种客户拘起来专政一下。码农真的苦啊,跟你说,我还写了一首新的《悯农》诗,给您念念——敲码月当空,汗滴键盘中。君玩游戏爽,可怜光棍农——写得咋样,是不是听上去就有那种对行业控诉的赶脚……” 小余最后失魂落魄地逃出了这家软件公司。 “哟?”司机看着表说,“听说这公司的程序员都好久没跟女人说过话了,余警官您居然还能白天逃出来啊……” 而安启民的不在场证明则有权威机构——居委会大妈的力证。 “什么?不在场证明?你们不会怀疑老安是杀人犯吧?!”居委会里三位大妈还没等小余说完就跳了起来。 “大妈,您三位别急,我们只是例行调查。” “调查老安?老安可是个好人!还是个命苦的好人!他女儿去年自杀了,你们知不知道?!” “这些情况,我们都了解。” “了解还跑来问老安的不在场证明?我告诉你,那天晚上老安绝对没离开这一片儿!” “大妈,咱要提供客观情况,不能意气用事。” “我说的就是客观情况!咱可是眼里容不下沙子的人!别说杀人了,小区里就算有包二奶的、搞婚外恋的、不孝敬父母的,统统都逃不过我们的眼睛!” “那安启民那天晚上——” “你们知道老安的职业吗?” “知道啊,他不是开了家修车铺吗?” “对啊,告诉你,余警官,那天咱居委会那辆面包车坏了,老安听我们一说就拿着工具赶了过来,他下午和晚上除了跟我们吃了会儿饺子,就一直躺汽车底下东拆西拆,叮叮咣咣折腾到半夜一点才修好。” “您仨人就一直看他修车?” “我们既然三个人,就轮班看不行吗?面包车虽然破,但是公家的财产,万一修坏了说不清楚怎么办?” “就是,”其他两位大妈也附和着,“现在的小年轻啊,一点儿都不懂责任心。” 小余出口长气:“那修车之后呢?” 两位大妈忽然笑了起来,一位大妈脸腾地红了。 “哎呀,翟大妹子,害什么羞呢!老年人也有权利谈恋爱啊!” 那位姓翟的大妈脸更红了。 “老安呢,丧偶,咱翟大妹子呢,离婚。两人经居委会介绍正式谈恋爱,现在都快领证了,住一起没什么不合适的吧?”另一位大妈反问道。 “没没没。”小余慌慌张张地摇着手说。 安家父子的嫌疑就这样排除了。警方又开始排查与安悦关系密切的朋友。 估计受家风熏陶,安悦在学校里一直是个沉默寡言的孩子,她似乎没什么朋友,也没有太多人对她有太多印象。甚至之前透露情况的一些人也觉得奇怪,张扬跋扈的杜万芊怎么会盯上安悦这个毫无存在感的女生。 背锅侠被撞死之后,小余开始在魏阳大学蹲点儿,可无论怎样都没办法发现杜万芊和安悦之间的联系。 两个人并非同班,并非同系,之间也毫无彼此共同的朋友,就算用六度空间分析都联系不起来,原因很简单,因为安悦在学校里根本就没有朋友。 她独来独往,在寝室里都很少跟宿友聊天,浑身就散发着无比忧郁的气息。 事实上如果不是之前杜万芊找人来欺负她,就算安悦某天直接自杀身亡,大家也都会觉得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因为她看上去就是那种内向而且重度抑郁的女生。 那杜万芊究竟是因为什么找上安悦的呢? 小余忽然想到了一个人。 第二十五章 骡子 这个人名叫罗子栋,人们习惯都叫他“骡子”。 骡子是个街头小混混,有次居民报案说最近夜里经常闹鬼。 但犯罪警察能管,闹鬼这件事警察可管不了,因为世界上应该就没有鬼。 当年小余还在派出所工作,老警察都忙忙碌碌,所长便找来小余,叫她去调查下这件虚头巴脑的案子。 小余去街道走访了一圈,发现报案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住在平房里,而且遇到的情况也一样,就是半夜醒来发现有张鬼脸扒着窗户朝里面偷窥。 有时候那张鬼脸嘻嘻笑着,有时候却伸长了舌头翻着白眼,而且据目击者反应,那张脸尤其得苍白,嘴里还经常发出呜呜的声音。有几个女的夜里看到这一幕直接吓得晕了过去。 小余去发生闹鬼事件的窗台边看了看,她发现窗台上的灰尘有被扒蹭的痕迹,有的窗台下的地上有明显的脚印。 “不会是偷窥狂吧?”小余如此想。 但她转念一想便否决了自己的推测。因为偷窥狂的活动比较规律,例如他们如果能找到一个很好的偷窥地点,或者选好了一个被偷窥的对象的话,便总喜欢在同一个地方出没和蹲点。 但这个人不一样,这个人是一家挨着一家偷窥的。小余既然摸到了他的出没规律,在街上踩好了点,夜里便蹲守在她认为那个人应该会出现的地方。 连着蹲了两天都没有发现,就在小余快要放弃的时候,偷窥鬼出现了。 一个瘦削白净的小伙子探头探脑地溜进小余蹲守的院子,他四顾无人,便悄无声息地来到一家窗户前头。 他手里似乎拿着什么工具,三下五除二就把窗户撬开了一条缝隙,然后只见他伸进一根铁丝,把里面的窗帘轻轻掀开一角。 就在他全神贯注做这些鬼祟勾当的时候,小余已经蹑手蹑脚溜到了他身后,然后一下子把他按到地上,咔嚓一声带上手铐。 “不许动!警察!”小余高喊着。 偷窥鬼被带到了派出所里,他一进门就痛哭流涕,哀嚎连连,一句话都问不出来。 小余索性不给他水喝,他连着哭了一个小时,终于嗓子哑了。 “警官,有水吗?”他满脸鼻涕眼泪地看着小余。 “有啊,水多得是。”小余转过身,拍着自动饮水机的水桶说。 “是不是我不招,你们就不给我水喝?”他又眼巴巴地问。 “别闹,我们是人民警察,不会虐待犯人的。不过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说说吧,你是不是在找什么东西?” 偷窥狂愣了一下,他似乎没有预想到小余能看穿他的目的。 他咽口唾沫,小余把一杯白水递到他的面前。 “唉,既然警官都看穿了,我就直说了吧。我呢,叫罗子栋,道儿上的人都叫我骡子……” 骡子是个聪明人,聪明人该爽快的时候就会爽快。他竹筒倒豆子似的把自己为什么这么做的原因说了个清楚。 原来骡子在魏阳是个有名的能钻营的混混,他无门无派,靠帮人私下跟踪、打探情报为生,他之所以最近每天都在这一片儿挨家挨户装鬼掀窗帘偷窥,是因为接了一个活儿——一个歌舞厅老板的小媳妇儿跟人跑了,最近有人在这条街上的平房区看到过她的身影。 “所以我就装个色鬼,挨个扒窗帘,再造出点声响来。只要屋里有女的,她们一般都会冲出来看一眼,然后被吓得使劲叫唤。办法虽然笨,但还挺管用。” “难道你听声音就能辨认出人来?”小余惊讶无比。 “对啊,声音跟图像其实是一样一样的,每个人的声音都有好些个特点。说来奇怪,我从小就能听声辨人,脑子就跟声谱分析仪似的。” 骡子因为扰乱社会治安被拘留十五天,这十五天里小余探望过他两次。 从拘留所出来的那天,小余在门口接上他,问他家在哪儿,拘留所这里地方偏僻,公交少,她可以开车把他送回家。 “我哪有什么家啊。”骡子苦笑着说,“这样吧,你把我送到大西洋浴场去吧,我平时经常睡那儿。” 小余于是开车把他送到浴场。骡子下了车,但又跑了回来,敲着小余的车窗。小余摇下车窗,骡子塞进一张名片。 “余警官,你们查案时候短不了需要打听情报,有需要帮忙的时候您就打电话找我。” 小余接过名片,冲他笑了一下。 “有偿的啊,给您打六折!”骡子嘿嘿笑着说。 余以清之所以想起了骡子,是她回忆起杜万芊曾经找社会上的混混欺负安悦的事儿。 警方当时很快就找到杜万芊最早雇佣的混混,那几个混混拿了杜万芊的钱,本想对安悦进行直接人身攻击,但他们很快就发现,安悦实在太弱了,弱到简直下不去手。 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孩,一个与世无争的女孩,一个安安静静的女孩,换做别人也确实下不去手。所以那几个混混就跟杜万芊摊牌,这活儿有点儿缺德,欺负这么一个小姑娘,就连畜生都做不出来,咱不想接了。 但杜万芊很快找到了一个连畜生都不如的家伙——吴争贤。 吴争贤是个毫无人性的家伙。他最有名的“事迹”就是推着自己七十多岁的奶奶,拿着有祖孙关系证明的户口本,走街串巷地去收保护费——如果店铺不给钱的话,他就抬手给自己奶奶一个耳光。 正因为如此,吴争贤在街上开始有了名气,慢慢也有些黑活儿找上了他。 连自己风烛残年的奶奶都打的人,打个小姑娘又算什么?所以接下安悦的活后,吴争贤做了两件事。 一件事是折腾安悦的私人物品,比如砸烂她的自行车,撕她的课本,烧她的背包。 另一件事则是折磨安悦自己,比如时不时就跟着安悦,堵着各个厕所门,就是不让她上厕所,比如在她去上课的路上兜头浇上一桶冷水,在食堂里冲过去给她饭盆里扬上一把沙子等等。 而且吴争贤特别勤勉,几乎每天都要跑来折磨安悦一次。安悦也报过警,也找过学校保安,但吴争贤在暗处,警察和保安也不可能给她提供全天候人身保护。所以只要瞅个机会,吴争贤就冲上去折磨安悦,折磨完就立刻跑路。 这样一来二去的,安悦基本上被他整得完全崩溃了。 第二十六章 吴争贤 安悦出事后,警方曾经拘捕过吴争贤,但吴争贤既不否认也不承认欺负人的事。 他守口如瓶,一句话也不说。最后他被治安拘留,然后被释放。 杜万芊死后,得知他曾经帮着杜万芊逼迫安悦的事情后,警方又一次把他带来协助调查,但吴争贤是块滚刀肉,他依然故我,不发一言。 吴争贤这么做有他自己的原因。他本来就是干着拿人钱财、帮人消灾的差事,在道儿上混靠的是名声,一旦别人知道他把金主供了出来,那他以后也不会再有生意了。 所以小余找到骡子,让他去私下套套吴争贤的话,看看当时杜万芊找到他时,有没有跟他说去整安悦的原因。 骡子是个聪明人,他很快就摸清了吴争贤的弱点,这家伙平时绝对守口如瓶,甚至喝醉了酒都套不出一句话来。但吴争贤好赌,而且估计报应使然,他逢赌必输。 正因为如此,他赢一次就十分兴奋,一兴奋就满嘴跑火车。 骡子看好了吴争贤这一点,他混进吴争贤常去的地下赌馆,跟吴争贤对赌,然后故意输了个盆干钵净。 吴争贤兴奋得简直像重生了似的,骡子故意在他对面装出特别难受的样子,长吁短叹。 吴争贤走过来,拍拍骡子肩膀。 “兄弟,哥哥我输了一辈子,你输一场有什么大不了的——走,哥哥请你喝酒去。” 三杯白酒下肚,吴争贤的嘴皮子就像安了永动机似的再也停不下来。 骡子趁机打探杜万芊委托他欺负安悦的事,吴争贤脸上红彤彤地看着他说:“杜大小姐,那可是个有钱的主儿,可惜啊,她也死了。” “当初是杜万芊直接找到你,让你去欺负那个女同学?” “那可不。开始时候杜大小姐派个人来找我接活儿,但老子做事有个原则,不见兔子不撒鹰,想拿老子当枪使,那老子就必须得知道持枪的猎人是谁!” “大哥,你这个——高。”骡子竖着大拇指说,“那杜万芊亲自来找你了,她是怎么说的?” “求我的呗。”吴争贤吹嘘道,“我想想她当时怎么说的啊,‘老吴,这是定金,替我把那小骚货折磨惨了,后面还有好处。’。” “原话?” “当然是原话。兄弟,我告诉你,我见当事人的时候都带着录音笔,平时我是能替人扛罪,但谁要是想不守规矩不给钱或者卖了我,那老子有的是手段扳回来。” “后来呢?” “后来?后来我还问了句,‘要是姓安的被折磨死了,那怎么办?’杜大小姐冷冷一笑说,‘折磨死了更好了,你赶紧把姓安的折磨死,我给你翻倍的钱。’” “杜万芊也他妈太狠了——你说这是为啥?图啥?” “嘿嘿,我也纳闷这个,不过,关于这件事我可不能多说。”吴争贤哈哈大笑着拿起一杯白酒,伸直了脖子一饮而尽,然后咕咚一声醉倒在桌子上。 ...... 所以,吴争贤应该了解杜万芊和安悦的恩怨纠葛,但是撬开这个人的嘴简直太难了——所有的这些调查细节,都被小余整理进了卷宗里面。 小余还有其他任务,她跟我讲述完案件进展就匆忙告辞,我只好继续坐在沈喻的病房外面,一边监守,一边待命。 眼看天色已暮,我忽然听见病房里传来呜呜的哭声。 我吓得赶紧站起来,一把推开房门,只见沈喻正在匆匆忙忙擦着脸上的泪水。 “你怎么了?”我赶紧问。 “你出去!”她红着眼睛愤怒地说。 我被她一吼吓得赶紧退出去,但转念一想又推门走了回来。 “还为昨天的事生气吗?我真的不是想故意占你便宜的……” 她已经擦干了脸上的泪痕,又恢复了一脸平静的表情。 “没事,我伤心的也不是这个。” “啊?是不是身体还没恢复,很累?” 她没说话,继续摇摇头,然后看着我。 我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们俩对视了大概有十几秒钟。她忽然长叹一口气。 “我看了那些卷宗,但是,”她停顿一下,似乎在用尽全身的力气说,“我好像失去了发现逻辑奇点的能力了。直觉告诉我杜万芊卷宗里已经有了线索,但你知道吗,就像话到嘴边说不出来的那种感觉,我已经不能判断出究竟线索在什么位置,具体是什么信息了。” “你可能是太累了,大病初愈,先好好休息再说。”我走过去,扶着她躺下,把被子给她掩上,“睡一觉吧,睡一觉就好了。” 沈喻躺在病床上看着我:“上午我发疯似的打你,你不会怪我吧。但是昨天那个人真的不是我,你明白吧?我对昨天跟你亲热的事儿完全没有记忆,在我的印象中,我是今天才醒过来的。这之前我只记得自己始终在一片黑乎乎的雾里面摸索着,我听见隐隐约约好像有人在喊我,有人在跟我说话,但我怎么也走不出那片雾去。” 我点点头。 “不会是人格分裂吧?”她皱着眉头,“24个比利那种?” “别瞎立g。” “好吧。我真的困了,希望明天醒过来之后,一切都恢复正常了。”沈喻闭着眼睛,自言自语地睡了过去。 我把桌案上的卷宗收起来,把它们锁进房间的柜子里,然后又把病房收拾了一遍。正好这时候医生查房进来,我跟医生交流了一下病情状况。 医生说,昨天沈喻的反常行为也能理解,可能只是刚恢复时大脑的应激反应,这种状况一般会伴随正常状态的恢复而解除的。 “是好事,或许,也是坏事。”他朝我幸灾乐祸地笑着说,“你看她现在各项指标都十分稳定,我觉得那种状态应该会一去不复返了。你到时候想跟人搂搂抱抱也不可能了,哈哈哈。” 我长吁一口气,可能是习惯问题,自己这么多年被沈喻那种冷冰冰的样子虐惯了,她乍一热情起来还真有点承受不了。 折腾了一天也没心情吃饭,我肚子开始咕咕叫了起来。 送走医生后,我泡了一碗方便面,边吃边想,沈喻说自己失去逻辑奇点的能力,可能就是这场车祸的最大损失吧。 其实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这已经是最小的损失了。 我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就靠在沙发上睡了过去。 第二十七章 阿修罗(1) 第二天早上我还在跟周公谈心,忽然觉得脸上有种湿乎乎的感觉,那样子就像有二次元里触手系在我脸上抓挠似的。 我一激灵坐了起来,赶紧睁开眼睛,结果发现沈喻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下了床,她的头发又变得蜷曲起来。 更重要的是,她此时正嘟着嘴唇,在我脸上啾啾咪咪地忘情亲吻着。 我吓得浑身颤抖——这个女人简直太聪明了,她绝对是想试探我!看看我会不会继续像前天那样犯错! 我赶紧把脑袋往旁边一扭,然后一把将她推开。 “你不要拿我寻开心了!我是绝对不会碰你的!”我趁她发愣的工夫,急忙溜下沙发,然后义正言辞地对她说道。 “你——你在说什么啊?”她怔了一下,旋即又手脚并用地朝我靠拢过来,我本想再次推开她,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力气十分之大,我想挣脱都挣脱不了,最后的结果就是被她一把扯进怀里。 “太帅了,这么帅,天上天下第一帅。”她舔着流出来的口水,抬起头夸张地做个深呼吸,然后双臂环绕把我勒紧,再次啾啾啾地狂吸我的脸。 “哎哎,放开我,放开我!我一点儿都不帅!我也不像微博上的孙红雷那么自恋!”我使劲来回晃着脑袋,逃避着她的嘴唇。 结果她一不做二不休,直接腾出一只手来,咔嚓捏住我的下巴,我瞬间无法动弹,只能由着她把嘴凑过来,在我脸上肆虐着。 她足足亲了半个小时,直到看我翻了白眼才依依不舍地把我放开。 我头晕目眩地坐了起来,只见她正在心满意足地擦着嘴。 医生和护士不知道什么时候早就站在了病房里面,他们俩瞪大眼睛看着我。 护士瞅我起来,还低头掐了一下表。 “世纪之吻,太牛x了。”她由衷地赞叹道。 沈喻好像根本没有在意身边有人,她闭目养神似的又深呼吸几口,好像在调整状态。 我刚站起身想跟两位医护工作者解释一下,但还没张开嘴,就又被她一个背摔放倒在病床上。 “你干嘛!” 她再次疯了似的使劲解着病号服的扣子。 “干嘛,你说干嘛!今天我觉得自己元气满满,别再浪费时间了!” 旁边站着的护士也激动起来。 “这才是女王范儿,牛x!” 男医生一把捂住她的眼睛,拖着她就朝门外走去。 “不行,我要看直播!”护士大叫着说。 “你这个女人怎么又跑进来了?”沈喻看见护士顿时就怒了,“赶紧给我滚出去,本公主所在的方圆十里之内,绝对不许有女的出现!” “听见没!赶紧走吧!他根本就不帅,再说那个女人肯定疯了!”医生终于生拉硬拽将护士拽出病房门口,临走前还叮嘱我,“别忘了给她戴上监护仪!” “哎哎,你们把监控信号掐了!”我嘶哑着嗓子朝他们高喊着。 沈喻大概不熟悉病号服纽扣的结构,她还在满头大汗解着扣子。 “这什么破烂玩意儿,解都解不开,我一把撕开算了!”她在那里急赤白眼地嘟哝着。 我望望屋顶,那里摄像头还在闪烁着信号灯。我赶紧冲过去,一把搂住她两条胳膊,以免她万一真的发疯撕烂衣服后春光外露。 “放开我,放开我,我要撕烂这身碍事的破衣服!”她嗷嗷叫着,我使出吃奶的力气抱着她,但还是无法抵住她挣脱的力气。 就在这时,我看见房间监控摄像头的灯暗了下去,估计医生护士实在受不了把监控关了。 但沈喻还在用力挣脱,我眼看就要撑不住了。也就在这时,我忽然想起她昨天说过的话…… “那个人,不是我。” 我猛地一怔,沈喻不但绝对不会有这么热络的行为举止,而且她也没有这么大力气! “你不是沈喻,你到底是谁!”我拦不住她,但是急中生智,拼尽全力朝她吼道。 没想到这一声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她整个人忽然愣在那里,她放在扣子上的手也垂了下来,她不再挣扎,也不再胡闹。 我瞅准机会把她推开,从病床上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 她看我逃走,索性也转过身,好像筋疲力尽似的张开双臂躺在床上,开始哈哈大笑起来。 “你怎么了?你没事吧?”我倒有点心虚地问。 “到底还是暴露了啊。”她望着天花板,自言自语地说。 “我靠,你——难道真是人格分裂了吗?” “什么?人格分裂?”她只把脑袋从床上抬起来看着我,随即再次咯咯笑着,“人格分裂是什么鬼东西,老娘比那个高级多了。” “难道不是吗?今天的你跟昨天的你的表现根本就不像一个人,连头发都变弯了。” “对啊。”她翻过身来,像小猫一样趴在床上,眨巴着眼睛看着我说:“亲爱的,我不想再瞒你了——我的确不是人,我是阿修罗。” “什、什么玩意儿?” “阿修罗啊,你不知道吗?” “‘一切天人阿修罗’的那个阿修罗?” “对啊。” “六道轮回里阿修罗道里的阿修罗?” “是啊。你太帅了,又英俊又聪明,还知今博古,一点就通。”她托着腮,眼神里桃花泛滥。 “别闹了,你就别考验我了。”我差点儿笑出声来,“你就算说自己是失去记忆的仙女儿,我也肯定不会对你动手动脚的。” “真的,不信你看。你既然知道阿修罗道,肯定知道乳海搅拌吧?” “知道啊,阿修罗出力最多,但后来被天神给坑了。” “我就说嘛,这么多才多艺,帅呆了——那你肯定知道阿修罗是天生神力吧?” “当然。” “那我就让你看看神力呗。”她说完就四处打望着,最后把目光落在心电监护仪上面。 “这盒子滴滴乱响,难道是宝函吗?真是太讨厌了。”她说着伸出一根食指来,朝监护仪嘭地一按。 桌上传来一声巨响,只见那台监护仪发出一声刺耳的哀鸣,然后就变成了桌子上的一堆渣渣。 她抬起手,弹弹粘在指头肚上的粉末,笑眯眯地看着我。 “这下,你信了吧?” 第二十八章 阿修罗(2) 病房门被咚地撞开,那一对医生和护士又冲了进来,他们看看我俩,又看看桌子上已经消失的监护仪。 “你!”医生指着我鼻梁说,“你们就是再兴奋,也不能破坏医院设施,知道不?” “不、不是我……” “我靠,不是你,难道还是她?”医生指着她朝我大喊,“这么瘦弱的女子,难道能把监护仪砸成这样?” 我悲催得几乎要仰天长叹——看来今天即使不想背锅也得背锅,何况我本来也应该替她背锅。就算她身体里现在装的是其他灵魂或者人格,她毕竟还有沈喻的躯壳。 “好吧,是我干的。”我说,“这个——该怎么赔偿?” “你等着!”医生怒气冲冲,“还有,我觉得她可以跟你回家了,再不出院我们就被折磨死了!” “太好了!”沈喻从病床上跳起来,挽着我的手说,“亲爱的,我真的可以跟你回家了吗?” “你有家。”我说。 “不嘛,人家就要跟你回家。” “行行行,”医生不耐烦起来,“我不管你俩谁跟谁回家,反正你俩都给我早点儿离开这里!” “让他俩多住几天嘛,太好玩了。”奶奶灰护士追着医生跑了出去,不停央告着。 “不行!我早就受不了了!” 因为沈喻住院时来得仓促,所以也并没有带什么东西。 她原来的衣服遭遇车祸早就废了,我只好跑到商场里给她买了身衣服,由于时间紧迫,也来不及清洗就得穿上。 不过她看见衣服还是觉得十分开心,自己站在病房厕所的镜子前摆弄半天,然后当着我毫不犹豫地就要脱衣换衫,我吓得赶紧把厕所门紧紧关上。 趁她在换衣服,我赶紧来回跑着办完住院手续。好在美男医生医德无限,还专门给我打了一份医嘱。 “虽然我早就烦透你俩了,但是她病情确实还不太稳定,尤其是这里。”他指着脑袋说,“所以我建议等你们出了院,最好还是住在一起,随时观察,一有问题就给我打电话。” “好的,”我说,“给您添麻烦了。” “麻烦没有,刺激倒不少。”他边写着自己的手机号码边说,“还有,她要是老这么一天疯狂一天冷淡的,你不行就带她去看看精神科。” “大夫,你信佛吗?”我忍不住问道。 “我妈信。不过,我对佛教里的好多哲学思想很感兴趣。” “那你相信六道吗?” “六道轮回的六道?”他看着我,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你不会也被她逼疯了吧?”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好对他笑笑。 “别笑了,”他把一张纸条递给我,“这是被你砸烂的监护仪赔偿费,6999块,你改天把钱交到器材科吧。” “这么贵?我在淘宝上查过了,才几百块钱……”我接过纸条说。 “那是家用的,这是专业的,能一样价钱吗?再说我都没让你赔偿精神损失费呢!” ...... 我带着她坐着电梯到地下车库,电梯一动的时候她尖叫一声。 “我擦,这什么玩意儿?!升龙桩吗?” “电梯。”我说。 “电什么梯?”她东张西望着,好像对周围的一切都感到新鲜好奇。 我带她上了那辆破烂标致车,她趴在车标那里好一阵端详。我刚打着火,她又嗷地一声。 “哇擦,这坐骑厉害啊!肚子里也能装人!人间都快赶上天界了啊!这玩意儿叫什么?铁狻猊吗?”她的手四处摸索着说。 “不是蒜泥,是汽车,蒜泥是吃的。”我耐心解释着。 “吃的?你这么一说我觉得饿了……” “回家就给你做饭吃。” “太好了亲爱的,简直爱你爱到疯狂了!” 一路上她都在车窗那里东看西看,对所有东西都要打听一遍。我看着她的模样,想起了那台监护仪的事儿,原本还曾以为那说不定是她弄的魔术,但当医生把赔偿单递给我的时候,我才知道这是真的——单凭一个指头就把监护仪捻成渣渣,这难道真的是天生神力? “我说,”我转头看她一眼,“你真是阿修罗吗?” “对啊。”她说。 “可是,为什么你会说我们的话。” “哈,”她笑着指指脑袋,“因为我把她这里的东西都继承了啊——我只是现在不能把词汇跟外面的实物一一对应起来而已。” “那你怎么来到这里的?” “唉,说来话长。我呢,本来就想逃——” “逃?” “哦,不是,是跑着玩。抱歉哈,我刚到这边,她脑袋里头的话还没完全pickup起来,用词可能会有点偏差。反正我呢,有一天在修罗界和人间的边缘跑着玩的时候,见到了一个中阴身状态下的姑娘,她正在人间的边缘徘徊。我伸手去抓她,结果刚抓到她就吓得疯狂逃窜,我不小心就被拽到了人间,结果被她带着逃来跳去,最后就跟她一起寄生这个身体里了。” “这么说,昨天出来的——不是你?” “对啊,我又不能把阿修罗的躯壳带过来。所以我俩共用一个躯壳,一人一天,这样很公平吧?” “那你什么时候回去?” “回去?为什么要回去?”她花痴一样看着我说,“你可不知道,阿修罗界的男众太丑了,完全跟你没办法比!” “我在人间也就是个普通人,真的。”我指着窗外楼体广告屏幕,那里有国内现在流量最大的小生禹正弦的巨幅照片,他正抬起自己的左手,手腕上戴着一款代言的奢侈名表。 “那个长相的才是帅哥。” “哇!果然好帅啊!”她满眼睛都是星星,“不过这是什么玩意儿,里面怎么还有人影?” “屏幕。”我说。 “是平民墓葬的意思吗?” 我已经没力气解释了,不过她倒是对屏幕上的广告十分热衷。她歪着脖子,一直盯着广告播放,还不时模仿着禹正弦撸头发的样子。 “瞅傻了吧?”我问她,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有些吃醋。 “不过,我还是觉得没你帅,反正我就对你一见钟情了。”她回过头来,又用花痴的眼神看着我。 我手一抖,标致车往右一拐,差点突然并线,后面的车朝我使劲按着喇叭。 “哟,这些狻猊叫唤得真难听,比修罗界天马叫的还刺耳。” “那能告诉你叫什么名字吗,我总不能还继续叫你沈喻吧?你又不是她。”我问。 “我的名字?哈哈,本公主的名字可不是平常人都能叫的,不过,你毕竟是我的恋人嘛,所以告诉你也无妨。在修罗界呢,他们都叫我库苏玛玛拉,用你们曾经翻译过来的词汇来说,就是华鬘。” “华鬘?我从佛经中看到过这个名字——难道你是阿修罗界的公主?” “对啊!”她惊喜地看着我,“见多识广,果然是我未婚夫!” “我不是你未婚夫。” “哎呀,你不是想跟这个女人结婚吗?”她使劲拍着自己胸脯,拍得那里花枝乱颤,“那跟我结婚不是一样吗?反正都是同一个躯壳来着。” “不行。我喜欢的人是沈喻,不是你,灵魂和躯壳缺一不可。” “没事,我不急。”她竟然丝毫没有生气,而是继续摇头晃脑地说,“你总有一天会喜欢我的,我可是大千世界里最美的阿修罗公主,是就连天人都想迎娶的修罗女啊。” “好吧。我觉得你好不容易来人间一次,也不好意思立即就赶你回去,不过你毕竟只算个游客,这些日子好好玩,等玩腻了看够了,就早点回到阿修罗界,好不好?” “哈哈哈!”她大笑起来,“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问。” “你活了这么多年,在人世里见过天人,见过饿鬼,见过地狱众,见过阿修罗吗?” “没有——什么意思?” 我心里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不会是我想的那样吧? 第二十九章 华鬘 果然,华鬘接下来的话证实了我的猜想:“我的意思就是,在茫茫六道里面,这四道是跟人间相互隔绝的,像我这种偶然突破‘铁围’来到人间的事情,是千万年也遇不到一次的小概率事件——所以亲爱的,你觉得在你有生之年,我还能遇到能回去的机会吗?” 我听了这话,顿时感到头疼不已。 算了,现在管不了那么多,反正不管她是沈喻还是华鬘,我都必须得带她回家,因为我毕竟还是对阿修罗寄生之说有所怀疑,我觉得她这只是精神分裂的一种表现而已。 现代社会中精神分裂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最著名的美国人威廉·密立根,就因为体内有24个人格,所以被称为“24个比利”。 在他的各种人格里,有男人,有女人,有孩子,有幼儿;有美国人,有英国人,有犹太人,有南斯拉夫人,有澳大利亚人;有学生,有老师,有骗子,有小丑,有画家,有猎手,有暴力狂,有女流氓。 简单来说,威廉的躯壳其实就是一个“拥挤的房间”,一个小小的身体里居然住着24个灵魂。 这样说来,相比威廉·密立根一个躯壳能容纳下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国籍、不同职业、不同性格的二十多种人格,沈喻的躯壳里多一个自称阿修罗公主的华鬘的人格似乎也没什么不妥。 除了她那一指禅把监护仪按成渣渣的神力有些奇怪,不过,这种情况似乎也可以用荷尔蒙激增等科学理论来进行阐释。 既然一时半会儿华鬘这个人格还无法消除,而且她又占据着沈喻的身体,所以,我要做的事情就是接受这个现实,然后慢慢帮助沈喻调整回正常状态。 医生在出院时叮嘱说,我要时刻守在她身边,观察她的病情变化。于公心我应该遵从医嘱,于私心呢,我其实巴不得每天跟她在一起。 因此,我做了个决定——将这个现在还自称华鬘的沈喻带回自己家里,照顾她,监护她,直到她完全恢复正常为止。 而此刻,她就坐在客厅沙发上,一边儿盯着电视里播放的连续剧,一边不停回头看我在厨房忙着洗菜。 “这影匣子里头的人,还挺逼真啊。”她不光看,还学着剧里女主耍剑的动作,“他们穿的衣服,怎么跟你的不一样哇?” “那是古装戏。”电视正热播玄幻剧《扶桑》,华鬘看得津津有味,不过,每次放到广告的时候她就更加兴奋。 “亲爱的,什么叫巧克力?” “就是一种食物。” “什么叫‘找房网’?” “就是……” “什么叫‘那几天,不自由,就像机器人’?” “……” 她边看广告边问我,弄得我不堪其扰,赶紧加快做饭节奏,飞速切好西红柿,打好鸡蛋。 住院期间我害怕她消化系统没有恢复,而且医生也没有给她安排饮食,所以她一直都靠输液维持营养。 我们出院的时候,医生叮嘱她要清淡饮食,慢慢恢复。所以到家之后我怕她饿坏,放下东西就赶紧下厨,准备做个简单又容易消化的番茄鸡蛋面给她吃。 没想到从我把葱花扔到油里炝锅那一刻起,她就倏地飘到厨房门口,使劲吸溜着鼻子,还不停擦着口水。 “这……这究竟是什么东西,龙脑凤髓吗?”她说话的声音都打着颤。 “你是不是住院很久不吃饭食,饿坏了?”我端着两碗面,一碗放在她面前,另一碗放在我这边——折腾整整一天,我也早就饥肠辘辘了。 她也不看广告了,急不可待地坐在椅子上,垂涎三尺地对着那碗热汤面,激动得使劲搓手。 “几天没回家,冰箱里也没好吃的东西了,先凑合一下吧。”我带着歉意说,“汤太烫了,你待会儿再吃,我先帮你去拿双筷子。” 她没说话,只是直勾勾地盯着那碗面条。我走进厨房,拿了两双筷子,用清水冲了冲。但刚走出厨房门我就愣住了。 她仍然坐在那个座位上,用舌头使劲舔着嘴巴周围的汤汁,桌子上摆着两个空荡荡的碗。 “我还要吃,这是煮龙须吗,简直太好吃了。”她说。 “医生说不要暴饮暴食……” “我还要吃。”她继续说。 我只好返回厨房。好在番茄鸡蛋面简单易做,这次我特意多煮了一碗。 “别吃那么快,太烫。”我把两碗面放在她面前。但当我刚拿起筷子准备吃我那一碗面时,它嗖地就被一双手抢了过去。 我抬起头,只见华鬘张大嘴巴,一瞬间就把一碗面连汤带水吸进了肚子。 “我还要吃。”她拍着桌子说。 “沈喻可不吃这么多,她很重视营养均衡的。”我叮嘱她。 “我不是沈喻,我是华鬘!我还要吃!就要吃!吃吃吃!”她用力拍着桌子,震得碗筷都跳了起来。 “好好好!我去煮!” 我飞快跑进厨房里,由于回到家粒米未进,我觉得自己饿得前心贴着后背了。再这么下去,估计她把冰箱里东西都吞了,我还摸不到充饥的东西。 我一咬牙,把家里所有的鸡蛋都炒了,所有的挂面都下了锅,西红柿不够我就把两大瓶番茄酱倒进锅里,最后煮出来的东西连我自己都看着恶心。 我一碗接一碗地把面条端出去,然后又把一个个空碗拿回厨房——幸好长了个心眼儿将一碗面留在了厨房里,这样趁着来回折腾的间隙还能扒拉两口吃的。 她连着吞了十几碗面条,最后肚子涨得跟怀胎十月似的。 “哎哟,哎哟……”她捂着肚子,不停哼哼着,“没想到人类肠胃容量也太小了,换在修罗界里,这点东西也就是个前菜的量吧。” “您这吃面条跟干杯似的。”我劝她说,“别吃了好吧?再吃下去这胃都爆炸了,到时想吃都没地儿存了。” “聪明。”她瞅瞅我说,“那就——先别勉为其难了吧。” “能问一句吗?” “说。”她使劲打着饱嗝。 “我做的饭,真有——那么好吃吗?” “我擦,当然了!你可不知道修罗界那里的食物,难吃得一比!” “难道比屎还难吃?” “对啊!”她嘿嘿笑着对我说,“人间的屎还有味道,我们的食物连味道都没有。不瞒你说啊,今天在医院厕所里换衣服,我闻见那臭味儿都饿了……” “打住!求您别说了!我刚吃完东西。” “好吧。”她抚摸着自己肚子,又打了个惊天的饱嗝。 “你吃这么多,真的能消化完吗?”我忍不住问。 “哈哈哈,你太小看我了。我可是修罗界唯一一个有‘六能’的公主,要不我能穿过‘铁围’,来到人间吗?” “刘……能?” “六能啦——眼耳鼻舌身意,我每一样都有超凡的能力,知道吗?”华鬘拍着滚圆的肚子说,“我有‘解身’的能耐,无论吃多少东西,都能消化得了。” “哦哦。”我不明觉厉地应付着。 “还能再问一句吗?阿修罗和天神还在交战吗?”我用手机翻查着关于阿修罗的资料说。 “当然啊!每个月都要来一次吧,如果不打仗,难道还有别的事情做吗?”她说。 “可是,打仗为了什么啊?” “这你就不懂了吧?我们阿修罗没有美食,没有美酒,没有美男,所以这些都要通过跟天神的战争抢到手啊。” “那天神又为什么跟你们打仗?” “擦,你这都不知道,阿修罗的美女可是六道第一,天神们也想娶漂亮媳妇儿,对吧?” “也是。那么乳海搅拌……” “哦,那个啊,陈年旧恨而已。多数时候只是我们打仗师出无名了,拿着它当个借口而已。” “原来如此。” “哎,”她忽然兴奋起来,“真想让你看看我的阿修罗真身,那简直美得不可方物,天神们为了娶我,几千年来都开战三百多次了,啧啧。谁看我一眼都会爱上我的。除了......” “除了我吧,我只喜欢沈喻一个人,就是仙女下凡我也不喜欢。” “仙女?哈哈哈,仙女长得比我差远了。唉,可惜啊,我不能带着躯体过来,要不你瞧我一眼估计得浑身发抖。”她边说着边朝我走过来。 “好好,发抖。不过,请问您能别坐我身上,两条大腿能别环绕我吗?” “切,装什么装——人间的男人都这么难搞定吗?”她有点儿生气地一把推开我。 我怕她又失去理智,赶紧不停调电视频道,给她找广告看——早先总嫌电视剧插播广告,但现在怎么到处找广告都没有呢…… “那你在阿修罗界,除了颜值外就没别的特长了吗?”我赶紧没话找话。 “有啊!”她激动起来,“不是有六能吗,跟你说,因为六能,我还成了修罗界赫赫有名的大侦探呢!” “什么?”我吓了一跳。 “侦探啊!我是修罗界最聪明的公主,凡是有疑难的案子都找我去破的!” “那人间的案子,你感兴趣吗?” “感兴趣啊!我对人间的一切都感兴趣!哪里有案子,赶紧带我过去看看!” “正好,刑侦队的人想让我帮忙破个案子呢。” “那赶紧去逛逛,咱俩一起!” 第三十章 试探 即使她讲得头头是道,但我仍对沈喻这个自称阿修罗公主的人格相当狐疑。 照理来说,如果把这种现象释之于科学,那应该就是所谓的“创伤后人格障碍”。可是,我和沈喻曾分别目睹过“黑船”,看到过未确认生物。 而且,我还遇到“地狱来客”,还同他一样曾被车辆撞飞、却又安然无损地活了下来。 因此,对于现今科学范畴外的事物,我能接受的阈值可能比常人高那么一点点。 为了称谓方便,我就权且依照本人意愿,将这个“阿修罗公主”的人格(或其他什么未知事物)叫作“华鬘”吧。 尽管那个时候,我其实并不太相信“她”所说的话。 何况,自从她声称自己在阿修罗界也会“破案”那一刻起,我就已经笃定地将她是沈喻的第二人格了。 否则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巧的事,一个侦探遭遇车祸,出现的另一个人格也自称是“侦探”呢? 这不恰恰说明,“华鬘”这个人格就是“沈喻”更戏剧化的一种承继吗? 至于华鬘所说的“六能”,乍听起来好像挺玄乎,但仔细一想,或许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眼、耳、鼻、舌、身、意,在佛教中谓之“六根”,就是人类具有的六种感觉器官。 有句话叫“六根清净”,说的就是封闭感觉,远离烦恼。 “六根”对应的便是“六识”,也就是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就是六根具有的感觉。 正是因为人具有“六根”,而“六根”又具有“六识”,所以人便能感受到“六尘”,也就是色、声、香、味、触、法。 “六根”、“六识”和“六尘”,统称为“十八界”,用现在的哲学来解释,就是一个物质产生能力,能力识别物质的过程。 所以,华鬘所说的“六能”,听起来仿佛神乎其神,但仔细想想,其实并没有超出人类能力的范畴,只是借了一个新名词,然后有所夸张而已。 我这两天也从手机上查找了一些资料。国外某专家曾提过一种方法,就是对创伤后突发人格分裂者,可以通过一些患者熟悉的事物来做温和性诱导,慢慢培养患者转回自己的主流人格,最终恢复正常状态。 因此,既然华鬘说自己也会“破案”,我何不因势利导,利用“查案”来试探她的真伪,摸索她出现的原因,慢慢诱导她转回“沈喻”这个人格,最终让沈喻完完整整地回到我身边。 …… 我们开车赶到芦桥湿地公园时,公园刚刚关门,幸好门口的小保安一下子就认出了我们。 “沈侦探,言老师,你们又来查案吗?” 我摇开车窗也跟他打招呼,不知为什么,小保安今天一直盯着华鬘看个不停。 她的身材自不必说,大概街上路人看了都会回头望上几眼。上次我跟沈喻来现场的时候,这家伙就总趁人不备偷偷盯着她看。 虽然多被人看上两眼也不会吃亏,但我心里就是特别不爽。 我使劲咳嗽一声,小保安这才依依不舍收回目光,然后又意味深长地瞄了我一眼,那小眼神显得莫名其妙,看得我心里更加不自在了。 我于是顺着他刚才的目光一瞄,发现他看得正是华鬘的肚子! 大概是因为之前吃得有点多,加上又坐在车里,华鬘的肚子有点微微隆起——他娘的,我算明白小保安眼神的意思了,他是不是认为我把人肚子…… 我气得使劲挠着头发,没想到这小子看上去挺憨厚老实,敢情想象力还挺丰富! 谁知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华鬘刚才看小保安跟我们打招呼,也学着一个洗发水广告里的样子,不停甩着头发,风情万种地对保安说着“hi”。 小保安估计跟我一样还是处男,看着这么火辣的一个美女向自己打招呼,他鼻血都要流出来了。 我赶紧一把拉过华鬘,小保安浑身发抖着把公园大门打开。 “你看吧,别人看到我,都浑身发抖。” “好好好,你别那么夸张地招呼人行不行?” “影匣子里的人就那么做啊。” “拜托,那是广告——还有,那不叫影匣子,叫电视。”我脑袋都要爆了。 华鬘嘟着嘴,一副不开心的样子。我下意识又瞄了一眼她的肚子,确实——有那么一丢丢怀孕的嫌疑…… “你刚才说过,会什么‘六能’对吧?那你能表现一下,把吃进肚子的食物消化了吗?”我试探性地说。 “这样不好看吗?我觉得肚子滚圆滚圆的才可爱啊,吃饱了才有安全和幸福感嘛。”华鬘眨巴着大眼睛说。 “我就是想看你表演下,这么大的肚子,真的会一下子消化完吗?” 她笑意盈盈地看我一眼,然后特别满足地伸手抚摸着自己肚子,那动作分明就是一个准妈妈的样子。 “一、二、三,好了!”她抬头对我说道。 我低头一看,顿时惊得两手直颤抖,差点儿把车开到路旁边的湖里面去! 因为她刚才还微微隆起的腹部,已经顷刻之间消弭了下去! “你——憋着气呢吧?”我依旧疑心重重。 “没有啊。”她故意大口呼吸着,“嘿嘿,这就是六能中的‘消解’啦。不过,我还是觉得肚皮圆圆的样子好看……” 说实在话,我确实有点懵圈,但我还是不太相信她所说的话。 不行,我不能乱了阵脚,自己还需要有战略定力,还要继续自己之前的方向——在查案中试探她、改变她! …… 我带着华鬘开车沿着公园转了一圈,把杜万芊的案情进展跟她讲了一遍。 “那个暴躁女被人割喉之后,脑门上还刻了个‘杀’字吗?这怎么看上去像是修罗界处决犯人的样子——亲爱的,暴躁女死之前有没有杀过人呢?” “没有,倒是逼死过人,就是我刚才说的安悦的事儿。” “逼死人不算杀人嘛,为什么写个‘杀’字?” “你是说,那个‘杀’字的意思,不是杜万芊该杀,而是她犯下了杀人的罪行吗?” 华鬘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 “哎呀,我都忘了这是在人间啊,你们不这样做的哈。” “那——你们怎么做?”我故意试她。 “我们阿修罗有人犯了罪,就会被判官在额头上刺上他所犯的罪行,他们额头上就会永远留疤——你们不会这样吧?” “很早之前有,叫黥刑。就是给犯人脸上刺上字,然后再用墨水涂黑,这样就特别显眼。”我说。 她的话依然是听起来神奇,但还是没有脱离人类认知局限啊——什么阿修罗犯人刻字,分明就是古代的黥刑吗。 不过,华鬘听我一说还挺激动的。 “好主意!等我回去,也告诉修罗判官们用墨水染色,这样比伤疤容易分辨多了……”她显得十分兴奋的样子。 我们俩来到眼镜湖中央的观景台前,我想到了一直以来困扰着我的那个问题。 何不试试,看她如何作答呢? “你看,从这个圆湖的水域到那边需要穿过这条狭窄的水道,但奇怪的是那条木船把杜万芊运到另一侧往返之后,水道上的菖蒲丛却完好无损,根本没有船舶经过的迹象——你是修罗界的侦探,能解开这个谜吗?” 华鬘跟我走下车,她站在那个观景台上,这边看看,那边瞧瞧,然后猛地一拍大腿。 “太简单了!凶手肯定是站在那边的栈道上,他先把船撑出来,然后举起船来,嗖地扔到那边去的!这小船没多重,我一只手都能抛过去。” 我差点喷出一口老血——这绝对不是沈喻的方式方法,她也绝对不会说出这种没有逻辑的结论来! “拜托,我们人类没那么大力气好不好!再说,他本来可以简单处理啊,他把船直接从水面撑到另一个小湖里就行了,又何必非得想办法保持那片菖蒲丛的原状呢?” 她挠挠自己的卷毛,开始皱起眉头,似乎在思考什么。 嗯,这还有点像沈喻的样子嘛。我心里想。 谁知道这姑奶奶眉头还没皱上三秒,就又使劲一拍腿说起话来。 “太简单了!因为他一时半会儿把船运不走,不想让人发现那艘船啊!要是水道中的菖蒲有折损,人们就很容易判断出他是利用船来移动尸体的——不是吗?” 我瞬间开心起来,这才是沈喻说的话嘛,她一定早就看透了这个道理,只是她很少把自己已经看破的事情说出来。 而华鬘呢,她看来是个心直口快的人,并且,虽然她自诩修罗公主,自称对这里的一切还不熟悉,但她如果是第二人格的话,记忆中或许还有来过现场的残像,头脑也没准儿还和沈喻在同一个频道上面。 “那,你能看出他避开水道、移动木船的方法吗?”我继续诱导。 “刚才不是说了吗,用手咻地扔过去的呀!”她冲我做个抛物的手势。 “行行,你别说了,文化差异。”我心头刚冒出点希望之火,结果又被她这句毫无逻辑的话泼灭了——看来要把她诱导回主流人格,还是任重而道远啊…… “嘿嘿,其实我最拿手的东西不是勘察,而是审问。” 我不禁一愣。 沈喻的强项其实是逻辑,是发现,是推导,是演绎,是判断,她本人有点阿斯伯格倾向,说话不那么中听,所以也不善于跟人沟通,自然也就不长于审讯。 至于以前查案中的审讯工作,据我所知,其实大部分是林瑛主导的。 所以,华鬘提起自己有“审问”的长处,这倒是跟沈喻很不一样的地方。 “审问?怎么问,是谁都能问出来吗?”我想到这里,赶紧问道。 “当然,我可是有法力的,无论什么人都能问出个究竟来。” “那你还记得刚才跟你说过的那个吴争贤吗?” 我忽然想起小余的话,她曾经说过,那个逼迫安怡自杀的混混吴争贤,是个软硬不吃、嘴风最严的人。既然华鬘说自己长于审问,那我何不拿吴争贤试试她的能力? “记得,你刚才说了,就是那个欺负小女孩的渣滓吧。” “对,我们想知道杜万芊为什么这么憎恨安怡,吴争贤可能已经知道了原委,但这个人守口如瓶,你能有办法让他开口吗?” “能啊,太能了!”她拍着手说,“我最讨厌欺负女人的渣滓了。” ...... 我边开车边给小余打电话。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先别跟林瑛说,我马上就能撬开吴争贤的嘴巴了。” “别闹了,上次骡子故意输钱,才让那个人讲了一半。他最近连输几次,可吴争贤只跟他吹嘘别的事儿,对杜万芊和安悦的纠葛矢口不言。” “没事,马上就让他开口。”我想了想不放心,又捂着话筒跟华鬘确认一下,“我现在打包票,没问题吧?” “没问题,看本公主的。”她胸有成竹。 “还有一件事,听说沈老师出院了?你把她接走了?”小余继续说,“我们林队长正要找你问呢。” “对,跟我在一起,放心吧,她活泼得不得了。”我说。 “哎哎,你们不会是一起找吴争贤问话吧,那家伙是个刺头,而且特别暴力,你们千万别去冒险……” 我刚要解释,没想到华鬘一下子把我手机夺过去,然后七手八脚地找到挂断的图标按下去。 “别有事没事跟其他女人聊天!”她生气地说。 ...... 吴争贤并不太难找。我听小余说过,他有条经常出没的街道,上那里一打听推着奶奶收保护费的人,十个有八个都会告诉你他的去向。 反正他每天只有三件事:白天收保护费、拿钱替人消灾,晚上则去赌博。 所以白天堵他不容易,但晚上就特别容易。 我跟华鬘找到吴争贤的时候,他正在一处地下室里忘情地跟老虎机较劲。看他脸上青筋暴起的表情,肯定是又快输得口袋见底了。 我正在犹豫着怎么说开场白,结果华鬘直接就大咧咧走过去,一把拍在吴争贤肩膀上。 “帅哥,跟我到后面巷子里走一趟。” 我认出来,她学着刚才电视剧里的二流子,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 看来华鬘模仿能力还挺强,就是不太能识别动作和场景之间的关系…… “你他妈说什么?”吴争贤面红耳赤地转过身,乜斜着三角眼看着我们。我吓了一跳,因为他脸上有一条直上直下的伤疤,显得特别唬人。 “你——给脸不要脸是吧?我、让、你——跟本公主出去走一趟啊。”华鬘这回换上真容,居高临下冷冷说道。 “你他妈活腻歪了吧?小婊子,找抽呢?!”他忽地站起来,用力推了华鬘一下。 我勃然大怒,一个跨步冲到他面前,拼命回搡他一把。 “你对女人放尊重点儿!” “尊重?”吴争贤忽然哈哈大笑起来,“你又是什么人,这个大胸傻妞难道是你姘头吗?哈哈!” “她……是我未婚妻!” “哈哈哈哈,带着未婚妻到这地方来,你小子知道什么叫送肥羊入虎口吗?难怪老子赌场失意,看来今天要在情场上得意了。” 他狞笑着朝华鬘走过去,我张开双臂拦住他。 “是我找你的!有事儿冲我来!” 他嘴角抽动两下,这时候一群魑魅魍魉般的赌徒都围了上来。 “嘿,这地方还有妞送上门来!” “老吴,真他妈便宜你了!” “这妞真他妈正点啊!前凸后翘不说,脸蛋还清纯的像个仙女儿啊。” “啧啧,这皮肤又粉又嫩,简直跟大团蜜露桃似的。” 一群流氓地痞垂涎欲滴地望着华鬘。我本来就够糟心的了,谁知道华鬘听人夸她,一下子识别错了场景,她还学着汽车广告里女郎的模样,不停朝这些家伙抛着媚眼。 “卧槽,老吴,她看上你了!” “这妞的眼神太媚了,被她看一眼,简直踏马浑身酥软啊!” 这些王八蛋闹腾着,一个个羡慕嫉妒恨地看着吴争贤。 吴争贤朝他们嘿嘿一笑,这些人的起哄更鼓励了他的猥琐。他故意伸出恶心的舌头,发出吸溜东西的声音,边做怪相边撸着袖子走了过来,试图把站在华鬘前面的我推开。 他力气很大,但我拼命站定,死死守住阵地,把华鬘挡在后面。 “他妈的!”他恼羞成怒,“啪”的一个耳光打在我头上,“傻x!给我滚开,还敢跟大爷较劲?” 这一巴掌把我打得立刻窜上火来,常言道打人不打脸——我堂堂一个正直市民,怎么能容忍被个混混殴打?我顿时怒目圆睁,狠狠盯住他的眼睛。 “你他妈还不服?”他拍着自己胸口,“有本事就还老子一拳!” 周围的赌徒们一阵哄笑。我火冒三丈,攥紧了拳头就朝他挥过去。但拳头还没打到他,就听“嘭”的一声,吴争贤发出一声杀猪似的惨叫,嗖地就不见了踪影。 我吓得赶紧收回拳头,再抬眼看时,他已经飞出去三四米远,落在墙角的一台老虎机上面又滚了下来,正靠在机器上哇哇吐血。 “妈呀!”不知哪个赌徒大叫一声,“老吴怎么飞出去了?” “是踩到高压线了吗?!” 一个胳膊上纹着条大青龙的家伙直着眼睛,他哆哆嗦嗦举起手来,指着我的方向说:“我看见了!是他!是他给了老吴一拳!” 我?我打的?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好抬起自己拳头看看——可是,刚才自己根本没有出手啊! “不是那个男的,是他身后女人打的!”青龙哥歇斯底里地喊道。 我赶紧回头看去,只见华鬘双手叉腰,肩膀斜着站在那里,还不停抖着右腿。 “敢打本公主的男人,活腻歪了吗?”她虎视眈眈地蔑视着这群二流子说。 “是那个大胸妞打的,我也看到了!”人群里又有一个人喊道,“她出手太快了!” “怎么回事?打死人了,快报警!” “报你妈的警,你想让老子们都蹲监狱去是不?” 我看看已经被打飞的吴争贤,又回头看看正得意笑着的华鬘,才相信这一拳确确实实是她打出去的。 难道——她真是阿修罗公主,要不怎么会天生神力? 华鬘扫视一眼还在围观的人,赌徒吓得纷纷低下头,装作没看见这一幕,尴尬地讪讪着,分头各自去忙自己的赌局。 她冷笑一声走到吴争贤身前,就像拎小鸡仔似的将他揪在手里,大步就往赌场门外走去。 第三十一章 观灯(1) 华鬘拎着哀嚎不断的吴争贤拐进一条偏僻的巷子,我也急匆匆跟过去,只见她把吴争贤使劲掼在地上,然后翻翻他的眼皮。 说实在话,我有点慌神,还有点后悔。 我不该试探华鬘,起码不该带她来见吴争贤——她的“神力”我之前曾见识过,可不想让她打出人命来。 不管她说的阿修罗身份是真是假,反正在这个世界上,杀人是要偿命的。 即便她被诊断为精神分裂杀人,那也得被送进精神病院里面去。 我不能让沈喻进监狱或者精神病院,我要的只是跟她长相厮守。 虽然心里急得要命,但要想制止高傲莽撞的华鬘,似乎只能劝说,不能斥责。 “他真的快被你打死了,要不,咱们还是报警吧?” “还没死呢!”她轻轻踢了吴争贤一脚,看上去虽然不太用力,但我却明显听到吴争贤肋骨折断的声音。 “哎哟,哎哟。”吴争贤痛苦地哼哼着。 “你瞧,他还出声儿呢。”华鬘说。 吴争贤这个人,的确让人厌恶至极。 我一听到他嘴里发出声音,顿时就想到他刚才试图侵害华鬘的那张猥琐嘴脸。 不仅仅如此,我又记起他犯下的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想到他在学校里骚扰安怡,逼她走上自杀之路时,我都恨不能将这家伙千刀万剐。 “还没死,这怎么行。”华鬘嘟囔着猛地抬起腿来,一脚揣在吴争贤的肚子上。吴争贤嗷地尖叫一声,嘴里像喷壶似的喷着鲜血。 我刚才在恍神,没想到华鬘动作太快,以至于我还没反应过来。本来我心里还有一股对吴争贤的怒火,但被她这一脚给踹没了—— 吴争贤固然可恨,但法不至死。即使他该千刀万剐,那刽子手也不应该是我们。 而且,我更担心的还是华鬘——如果她真把人打死了,那么她也成罪无可逭的人了。 无论是华鬘还是沈喻,我可不想让自己的女人坐牢! 我赶紧冲过去,和华鬘蹲在地上看着,只见吴争贤有气无力地抽搐了,半分钟后好像就断了气。 “你在干什么呀?”我又担心、又害怕、还满肚子是气地朝华鬘大喊道。 “不是要查案吗?” “你这是查案吗?你这是在杀人!” 华鬘蹲下去摸摸吴争贤的脉搏,她不但没有惶恐,反而高兴地跳了起来。 “太好了太好了,终于成功了!——哎,你这么烦躁干嘛?” 我正站在那里愁眉苦脸,抓耳挠腮,听了她这句话简直气昏过去。 “我能干嘛?我难道要眼睁睁看着你坐牢吗?赶紧想办法啊!” “哎呀,”她笑了起来,“看把你吓的。” “吓的?我知道,就算你说的是真的,就算你在阿修罗界是公主,可以无法无天、胡作非为。但一旦到了人间,你就得遵守人间的法律,在这里,无论是谁,杀人都要偿命的!况且......” 我想了想还是把后半句话咽了下去,本来想斥责她弄死人会连累沈喻背锅,但依照她那臭脾气,如果听到我担心沈喻再歇斯底里起来,那就更无法收场了。 “真的吗?那战争中杀人也要偿命吗?把犯人处刑也要偿命吗?”她忽闪着大眼睛看着我。 “当然,也有杀人不用偿命的……”我被她反问的不知如何应对。 原以为这家伙只是个莽夫,没想到她伶牙俐齿起来也挺厉害的。 “你呀,不懂。”她指着正在凉透的吴争贤说,“跟你说过吧,我可是有眼耳鼻舌身意‘六能’的人,比如即便把肚皮吃得滚圆,但只要我想,那就能飞快地消化掉——这便是六能中的‘身能’,也就是‘消解’。 “当然咯,六能里还有一个‘意能’,体现出来就是‘观灯’。” “关灯?关灯吃面的那个关灯?”我不解地问。 “不不,人死之后的走马灯你听说过吧?” 我点点头。 “走马灯”是人将死未死之时,脑海中会像电影片段,快速闪过自己一生的经历。当然,这只是某种传说而已。 华鬘接着说道:“我可是阿修罗中最有名的‘观灯判官’。人和阿修罗刚死的时候会形成中阴身,只要这时候‘夺舍’进入他的躯壳,就能看到他生前如同走马灯一样的片段。而我呢,在修罗界就是靠这个断案的。” “我管你是个什么判官?!那是阿修罗界,在人间可不行,我们不能为了探问一个人的消息就擅自把另一个人杀死的!” “没事没事,他死不了的。只要我完成了观灯,就可以把他从中阴身状态恢复过来呀——我甚至都能让他完全复原的,腿脚没准儿比原来还棒。 “当然,我可没想让这个狗东西恢复原状,救活过来已经对得起他了,至于他的伤,就留着吧,这种恶人还是得让他受点儿苦。安啦,你觉得我是那种杀人如草芥的刁蛮公主吗?” 我对她的话半信半疑,本来还在考虑要不要叫个救护车,但看吴争贤的样子已经奄奄一息,即使120赶到这里,他也活不成了。 如果他真被打死,我是绝不可能让她被拘捕的,我早就做好了替她背锅的准备。 到时候我就自首,说自己跟吴争贤起了争执,失手把他打死了。 至于后面的事,法律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吧,只要沈喻能自由安稳地生活就行——谁让我把华鬘带到这里来,引发这么严重的事故呢? 不过既然如此,那暂且听华鬘的话,死马当活马医倒也无妨,万一真的有奇迹发生呢? 想到这里,我倒宁愿相信华鬘是真的阿修罗公主,而不是沈喻的第二人格了。 我神经绷紧,长吁一口气看着华鬘。她却叉着腰站在那里,一副“小case”的德行。 她瞅我一眼,噗嗤一声笑了:“行行,知道你还不信我。这样,你给我看着场子,我要去观灯了。要不人死过去的时间一久,看到的片段越少,而且救回来的可能性就越低。” “啊?救不回来?——那就赶紧开始吧!”我说。 华鬘笑了一下,盘腿趺坐在地上,慢慢眯起了双眼。 我守在她身边,警惕地打望了四周一番,不料刚回过头来就差点吓得魂飞魄散,因为已经断气的吴争贤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像僵尸一样悄悄站起身来。 “嗷!”他突然朝我张开满是鲜血的嘴巴,白森森的牙齿在一片血污中闪烁着,让人不寒而栗。 ...... 华鬘发现自己站在一片废墟之中,这片废墟好像刚惨遭兵燹的城市,残垣断壁,狼烟冉冉,一个个如同孤魂野鬼的中阴身在废墟中徘徊漂泊着。 原来人类的中阴身稽留的处所就是这个样子吗? 不对,应该每个人类的中阴身的去处都有所不同吧?否则她又怎么能在两界边缘的混沌中遇到沈喻的中阴身呢? 她并没完全对言桩讲出实情,她也不知道自己跟“沈喻”之间有什么内在联系,在她头脑之中的,其实只有一些残存的记忆。 她知道言桩在怀疑自己,她其实对自己的来历也不那么自信。 华鬘不能准确的比喻,但如果用大家能理解的话来讲,就是她自从苏醒过来,头脑中就已经被植入了“阿修罗”的程序。 当然,这只是为了比喻而比喻,至于真相,以后会慢慢揭开的。 在华鬘此时此刻的记忆和“世界观”里面,她的来历跟中阴身其实有种种联系—— 她的确忘记了自己来到人间的缘由,但她头脑里还记得大雪冰封的“铁围”,那是隔绝六道空间、无法逾越的壁垒。 要知道,穿过“铁围”这种两界壁垒需要莫大的能量,所以当她的意识透到人间的时候,难免会丢失什么东西。 所谓的“铁围”,其实是隔绝两个世界的一道山脉。阿修罗也叫它“铁围山”,这座山脉高高耸入云天,陡峭险峻,整日整年都天罡怒号,冰雪封盖。阿修罗的肉身根本无法穿越。 而且,铁围山上还有一道“无影墙”,无影墙是一道“光音幛”,它将两个结界严丝合缝地彻底分割,无论是空气、能量还是灵魂,都不能穿越这道没有形状的高墙。 她是翻过铁围山,透过无影墙来到人间的。在过来的路上,她的力量几乎损耗殆尽,所以丢失一些记忆也是正常的事情。 但她仍然记得一些情况,比如自己不是因为闲逛才跑到两界边缘去的,她是想逃离修罗界,因为她当时已经被天神和阿修罗两界抓捕,她必须逃出去,才能重获自由。 她不想去畜生道,更不想沦为饿鬼和地狱众。她当时唯一的出路就是去人间,她之前曾经听说过无影墙上偶尔有两界交融的说法,不过这种现象十分偶然,无数年来似乎仅仅发生过几次类似的事件。 她不期望自己有如此的好运,但她仍然要去寻求这个微乎其微的机会,因为这已经是她唯一的出路。 她在两界边缘徘徊多日,意料之中的是她靠一己之力果然无法突破两界的壁垒,但意料之外的是第七天的时候她遇到了沈喻的中阴身。 那是一个在墙对面孤零零徘徊着的影子,也是个很漂亮的影子。 她似乎已经失去了自主意识,只是在墙对面随风飘荡着。 华鬘忽然冒出一个想法:光音幛虽然无法直接突破,但自己是一个有六能的人,如果把一部分意念隔空寄托到那个人的身上,或许还有一丝希望逃离这里! 想到这里,华鬘使劲拍打起无影墙来,她朝影子喊叫着,希望引起影子的注意。 只要影子能多接近一些,她就能多一些成功的几率。 就在这个时候,她已经听到了远处铁围山下军马嘶鸣的声音。 那是来捉拿她的阿修罗大军的声音。 阿修罗里面会“六能”、能攀登铁围山的很少。但对阿修罗四天王来说,这并不算什么难题。 如果阿修罗大军已经到达铁围山下,那就说明四天王很快就要上山了。 留给自己的机会已经不多了——如果被抓回去,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华鬘想到这里,愈加用力地击打着无影墙,她声嘶力竭地朝那个影子嘶喊着。 “这边!这边来!” 但光音幛毕竟是光音幛,一切声音都已经被隔绝开来。即使华鬘喉咙喊得生疼,那个影子也丝毫没有注意到这边。 没时间了!华鬘想着,自己只能冒险一试,如果能用“观灯”的方法,把自己的意念寄托到那个中阴身影子上面,起码能输送一部分灵魂过去。 当然,如果尝试失败,那她宁可自己的灵魂被天罡吹散,也不愿被阿修罗捉走。 她已经回不去了——虽然自己现在已经忘却了回不去的原因。 华鬘盯着对面飘荡的影子,她盘膝而坐,喃喃念起咒语来…… 华鬘使劲摇摇头想清醒一下——这便是她来之前的记忆,而且,她也无法笃认这段回忆的真假。 就像庄周梦蝶一样——不知周之梦为胡蝶欤,胡蝶之梦为周欤? 不过,现在还不是考虑这些的时候,她必须先要找到吴争贤的中阴身,刚才跟言桩解释了好久,他的中阴身早就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 倒塌的楼墙躺在地上,水泥砖块中露出丝丝缕缕的钢筋。华鬘在废墟中逡巡探望,终于在一个街角找到了要找的人,吴争贤正坐在路边的一块混凝土空心砖上。 跟在人间生龙活虎、脾气暴躁的本人不同,中阴身往往性情大变。 吴争贤的中阴身就默默地坐在那里,手里还拿着一根木棍,正在地上写写画画。他身边放着一个破旧的行李皮箱。 华鬘悄悄绕到吴争贤的中阴身后面,趁他在地上写着东西,忽然一把抢过行李箱。 吴争贤的中阴身也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吓得站了起来,他急忙回头,紧紧追赶已经夺走皮箱的华鬘。但华鬘的步伐飞快,三下五除二就把他甩在身后。 华鬘找了个僻静的角落,她喘着气撬开皮箱,看见里面有个脏兮兮的铁罐,铁罐上还有一个圆孔。华鬘举起罐子,用一只眼睛从圆孔中透视过去—— 里面出现了一张妈妈的脸,从她的目光来看,她似乎在看着自己怀里的婴儿,但这个母亲脸上没有丝毫温馨和喜悦,只有乌云一样的愁容。 华鬘明白,这是吴争贤婴儿时候的视角。 “这个姓吴的从生下来就没有幸福啊。”华鬘自言自语地转动着铁桶,“我才不想看他的童年,我要知道他和杜万芊和安悦的联系。” 铁桶中的画面飞快流转起来又缓缓停下,一个穿着奢侈但眉眼中透出一股戾气的女生站在前面挥舞着一叠钞票。 “这一万块钱呢,只是定金,如果能帮我把那个姓安的小骚货折磨惨了,有的是你的好处。” “嘿嘿,那自然。”画面中传来谄媚和猥琐的回答,这是吴争贤的声音。 杜万芊把那叠钞票扔过来,吴争贤伸出两只手赶紧接住。 “大小姐,你知道,我老吴的手段挺毒辣的。万一那孩子禁不起折腾,想不开去自杀,那这事儿您可得替我兜着。” “那太好了啊,早点让她死才好。她要是被你逼到自杀,我额外付你十万块钱。” “得,那您就?好吧。” 杜万芊冷笑一声转过身去,她拿着钥匙按了一下,旁边一辆豪车发出滴滴的声音,两个车耳朵也支了起来。 “大小姐,能斗胆问您一句吗?” 杜万芊回过头来盯着吴争贤。 “听说这个姑娘傻了吧唧、老实巴交的,既没朋友,也没背景,您何苦跟她有这么大仇恨呢?” 杜万芊的脸刷的一下沉下来,她转过身,快步走到吴争贤面前,抬起手就给了他一个嘴巴。 “妈的,本小姐的私事,也是你这种人问的?” 眼前的景物不停晃动着,吴争贤在不停地点头称是。 杜万芊打开豪车的门钻进去,一股新鲜的汽油味儿飘过来,那辆车一晃眼已经绝尘而去。 “干!”吴争贤抬起一只手使劲揉着脸说,“小浪蹄子,老子要不查你个底儿掉,就他妈不姓吴!” 第三十二章 观灯(2) 眼前的画面飞速闪过,安悦的脸出现在吴争贤的视野里,她看着吴争贤,脸上满是愤懑惶恐的样子。 吴争贤的手猛地抬起来,将一瓶黏糊糊的东西泼到她的身上。 安悦惊叫一声,她手忙脚乱地的拍打着自己的衣服。周围的学生们都停住脚步,远远看着。 “看什么看,再看把你们眼珠子一对一对抠出来踩爆!”吴争贤用沙哑的声音朝学生们嘶喊着。 学生们议论纷纷地散开,安悦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纸巾,像疯了似的使劲擦着身上的脏东西。 吴争贤走到她的近前,嘿嘿笑着。 “你呀,你呀,我劝你还是早点儿去死吧。你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这辈子都不会过安稳的。” 安悦没敢说话,她依旧低着头擦着衣服,但喉咙里已经哽咽起来。 画面一闪而过。 吴争贤推着轮椅,轮椅上坐着他已经老年痴呆的奶奶。轮椅的旁边挂着一个菜篮,编织袋里都是一团团一张张的红色钞票。 前面出现一个挂着半扇猪的肉摊,肉摊上的老板绕着走出来,把两百块钱扔进菜篮里。 吴争贤得意洋洋:“老赵,你交的钱还带油星的啊。” 路边其他的摊位也纷纷把保护费扔到菜篮里,吴争贤吹着口哨,推着奶奶拐进一条小巷。他停住脚步,把篮子里的钞票叠成一叠塞进一个口袋里,然后又从另一个口袋摸出一盒烟,叼出来一根点燃。 吴争贤张开嘴巴吐出一阵烟雾,那烟雾袅袅地朝着上面飘去,但上面忽然坠下一个黑影,吴争贤本能地把轮椅往前一推,自己顺势后退一步倒在地上。 “咚!” 一块巨大的三合板从天而降,径直砸在吴争贤刚刚站着吸烟的地方。 “干你娘!”吴争贤大骂一声,“谁他妈这么不长眼,差点砸死老子!” 但整条巷子两边是两排三四层的老楼房,但上面空空荡荡,根本不见一人。 吴争贤奶奶的轮椅已经被他推开了很远,他骂骂咧咧地爬起来追过去。 画面再次闪过。 吴争贤的视野中出现了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男孩,他的背影瘦削清白,正倚着墙脚,露出半个身子朝远处探望着。 吴争贤快步走上前去,但那个男孩显然听到了后面的脚步声,他没有回身,反倒直接低下头,快步朝前面走去。 吴争贤没有继续跟出街道,因为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巷子口闪过,那正是穿着简朴的安悦。 但吴争贤没有跟过去,他似乎忽然觉察到了什么,猛地回过头去,只见巷子里有个人影一闪便不见了踪迹。 “有意思。”吴争贤自言自语地说。 画面又一次闪动起来,但这次它没有停住,因为一束束刺目的光从四面八方倾斜过来。 华鬘下意识地地捂住眼睛,在苍白的光影中她看到自己又回到了那片废墟之上,而吴争贤的中阴身还在着急上火地到处寻找着自己的皮箱。 “糟了,中阴身状态快要结束了。”华鬘自言自语地说。 ...... 我还在巷子里战战兢兢地面对着爬起来的吴争贤,他那样子活像一具丧尸。 不过说是丧尸吧,但他只是一直张牙舞爪而已,样子看上去有点吓人,但其实并没有什么过激动作,充其量也就是个痴呆版的丧尸。 华鬘仍然安坐在巷子的角落里。 我虽然被吴争贤吓得够呛,但依然不敢擅离职守,只能举着拳头,做出准备搏击的姿势站在她身前,护住她的元身——因为那本来就是沈喻的身体。 吴争贤就那么呆呆地站在我面前,他的眼珠子十分迟钝,有时候会突然莫名其妙地转上一圈,嘴巴也有时会打开,发出“呜呜呜呜”的声音。 好在他还算规矩,只是站在那里晃悠,似乎并没有什么攻击性。 “你不要过来哈!冤有头债有主,打死你的人不是我——当然,也不是她,是另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 “亲爱的,你说谁是疯疯癫癫的女人......”身后忽然传来华鬘娇滴滴的声音,把我吓得差点后退一步跌在地上。 她正从地上爬起来,顺便还拍打着裙子上的尘土。 “这地儿,坐久了还有点儿凉啊。”她嘟哝着说。 我回头再看看吴争贤,只见他像抽筋似的哆嗦几下,然后如一滩泥般扑通倒在地上。 “你——你回来了?”我讪讪地问华鬘。 “是啊,差点回不来——哦,我是说吴争贤差点就回不来了。他刚才吓着你了吧?有些恶徒一旦中阴身受了侵扰,就会变成活死人的样子。不过有我在呢,他不会伤害你哒。” 我赶紧跑过去摸摸吴争贤,他似乎有了微弱的鼻息,颈部也开始有脉搏在跳动。 我又惊又喜:“他真活过来了!” “那当然,”华鬘得意地说,“难道我这个观灯判官是白叫的?” 我不禁哑然无语,因为刚才吴争贤明明已经断气了,不光断气,还站起来跟丧尸似的嘚瑟半天。没想到华鬘刚一睁开眼,他果然就又有了气息! 这明显不是人力因素能左右的事情! 即便是现代科学也不好解释! 不过,我转念一想——万一是华鬘瞎猫遇到死耗子呢?万一吴争贤刚才遭遇暴击,只是短暂性休克呢?万一他刚才站起来晃荡,只是生物电,或者植物神经紊乱呢? 我不太懂具体医学的名词,但也总不是贸然排除这些情况吧? 不行,我虽然十分已经信了七分,但还是要接着试试她! “那你看到了什么?”我强使自己冷静下来,然后开口问道。 “我发现了一个人,一个可能会杀害杜万芊的嫌疑人。” “谁?” “一个男的,很瘦。” “长什么样子?” “不知道。” “多高。” “没注意。” “是干嘛的?” “弄不清。” 我哭笑不得,幸亏自己刚才稳住了自己,没贸然相信吴争贤回魂跟华鬘有关——光凭她这么没谱地描述一个人的外貌,就不难判断她只是装神弄鬼而已。 “拜托,身材瘦弱的男人成千上万,你这条件太宽泛了。” 我敷衍她一句,又摸了摸吴争贤的手腕,他的心跳频数很快,但明显厚重有力。 “不宽啊,”华鬘十分认真地说,“只要找到这个人,我就能认出他来。” “可是,从哪里去找?很瘦的男人多的是,比如我。”我对她说。 她无奈地笑着摇摇头,那样子似乎在说:你还是不信任我。不知为什么,我看着她的表情,忽然觉得有些心软。 无论她是第二人格,还是真的阿修罗公主,在这个世界上,似乎她相信的只有我一个人。 而我,却并没有信任她。 当脑海里想到这一点的时候,我不禁有些难过。我抬起手来,想拍拍她肩膀,或许能给她些许宽慰吧。 不过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响了起来。 我只好把抬起的手又放下来,刚接通手机,就听到林瑛在话筒那头吼着。 “你是不是疯了?你带沈喻去哪里了?” “没——在哪里啊。她说头脑昏昏的,我带她出来透透气。” “我怎么听人说,你俩在到处打听吴争贤的去向?你不要命了?去找一个暴徒?” “也不知道谁不要命……”我看一眼在地上慢慢还阳的吴争贤,小声嘀咕着。 “你说什么?我告诉你言桩,沈喻是魏阳市的宝贝,她出车祸我早就后悔死了,你要再给带出个三长两短……” 我正唯唯诺诺地点着头,没成想手机被华鬘劈手夺了过去。 “你谁啊?居然敢对我男人这么凶!信不信我扁死你!” “哎哟,姑奶奶,你可活过来了——你等着,我马上去言桩那里找你!” 我又一把抢过电话:“等等,她回家就要睡觉了!你明天中午再来!” 还没等林瑛询问,我就赶紧挂了电话,一把抓住华鬘的手就朝停车的地方跑去。 “哎呀,你居然主动牵我的手,激动昏了,激动昏了……”她边跟我跑边不停说着。 “别多想,咱们得赶快回家,要不万一被人发现留在行凶现场,那故意伤害罪的罪名就洗不脱了!” “那回家咱俩一起睡觉吗?” “睡你个大头啊!你睡卧室,我睡沙发!” “哎呀,都学会骂人了,好粗暴好粗暴!不过我喜欢!” “……” 第三十三章 恐水的饕餮 我风驰电掣地开车回到家里,好在林瑛似乎听了我的建议,加上也许更心疼沈喻,所以没有深更半夜还跑到我家来嘘寒问暖,或者毋宁说兴师问罪。 当然我面对的大麻烦不只有林瑛,更严重的还是华鬘。我先让她去洗澡,结果她看到满满一浴缸水就光着身子嗷嗷叫着跳了出来。 “又怎么了?”我赶紧捂着眼睛。 “我有水域恐惧症,我怕海、怕河、怕湖、怕池塘里的水!” “可是浴缸比池塘小多了……” “那我也怕!我是住在须弥山腰上的阿修罗,最怕水了!” “好好,那我先去洗——你说又没被疯狗咬过,怎么会恐水。” 我走进浴室,没有急着洗澡,而是蹲在马桶上继续思索:沈喻最喜欢游泳了,她绝不会怕水的。 看来这个华鬘,跟沈喻的区别之处还真不少——岂止不少,相差还挺大嘞。 所以,我之前判断她只是沈喻人格的继承,是不是过于狭隘了? 不过美男医生也说过,有时候一个人把自己另一面压抑太久了,遇到重大打击或许会完全释放出来。 那么华鬘这个人格,是不是就是以前被沈喻强行压制的另一种状态呢? 有可能,很有可能!沈喻那样子,活脱脱就是一个禁欲系的,禁欲系的就会“存天理,灭人欲”! 难道沈喻没把人欲灭完,结果遭遇车祸后,自己另一方面彻底释放出来了? 我还在马桶上胡思乱想,不料卫生间的门却吱呀一声被推开了。 “嘿嘿,等下我,咱们一起洗!跟你洗我兴许就不怕水啦!”华鬘趿拉着拖鞋冲了过来。 好在我手疾眼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将她推出去,然后砰地把浴室门紧紧关上,还飞速上下锁了两道锁。 “真是的!”她在外面气呼呼地说,“信不信我一拳把这层楼打塌?” “你干脆打死我得了!”我在里面喊。 “那还是算了,我可舍不得你……再说,反正刚才已经瞅见你半拉屁股了,嘿嘿嘿!” “你......“我简直无语,“你穿上衣服先!还有,你要是怕水,我到时候给你一条湿毛巾你自己擦!” “哎呀亲爱的,你太关心我,我都感动哭了!” “……” 为了不让她再继续骚扰,我从浴室出来后,先把她劝了进去,然后赶紧打开电视,给她调到电视购物的频道上。 嘿,之前我怎么就没想到呢,这频道多得劲儿啊,一天二十四小时全在放广告! 当然,为了保险起见,我又打开冰箱,拿出一罐啤酒放在茶几上。 希望她喝了就醉,醉了就不会折腾我…… 我忽然想抽自己一个嘴巴,别人都是灌晕女生想揩油,我怎么沦落到灌晕女生防止她揩我油的地步了?! ——我踏马还是直男吗?我的性取向还在以前的轨道上吗?我…… 卫生间的门又打开了,我偷偷瞥了一眼,华鬘这次倒没有赤身裸体,不过她只穿着件我的长袖t恤就走了出来。 她两条白花花的大腿明晃晃地走过来,我赶紧抬起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堵住鼻孔。 太刺激了……我的精神防线快崩溃了啊! 结果这家伙绕过茶几,一屁股就坐在我身边,那柔软的躯体瞬间就蹭了上来。 我已经顾不上许多了,再不使些手段,那我就彻底沦陷了啊! 我急忙拿起茶几上的啤酒罐,嘭地一声拉开拉环。 “你、你尝尝这……”我牙齿打着颤,结结巴巴地说。 “这——是啥?”华鬘用鼻子使劲闻着,那样子既滑稽又可爱,她拿起易拉罐,好奇地打量着,然后咕嘟嘟一饮而尽。 “我靠!”她惊讶地喊道,嗓音都变尖了。 “很难喝吗?”我赶紧问道。我想起自己第一次喝啤酒的经历,当时感觉咽下去的就是泔水。 “这、这、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琼浆玉液?”她嗷嗷叫着。 “这是酒呀。”我说。 “酒?我的天啊,”她忽然抱着易拉罐,顷刻间泪流满面,“我居然喝到了传说中的酒啊,在阿修罗界是从来没有酒的——不行,我还要喝!” “你等会儿,我去拿!”我赶紧站起来冲向厨房——看样子灌醉她有希望! 没想到,我猜得出这开始,但却猜不透那结局。 长话短说,反正灌酒事件的结局就是,她把我冰箱里的所有啤酒喝完不说,就连厨房的料酒、厕所里的碘酒都喝了个精光。 华鬘痛饮之后满脸绛红,她歪歪扭扭坐在沙发上,还把一条又细又白又长的大腿伸过来,“啪”的一下搁我肩膀上,然后惬意无比地说:“在阿修罗的时候就听说天神和人间有‘酒’这种东西,果然名不虚传啊!” “你要愿意喝,赶明儿给你买老白干去!” “喝,为什么不喝?我要喝一吨!” “行行行。” “不行!”她有点要撒酒疯的样子,我吓了一跳。 “我怎么觉着周围连空气都软乎乎得跟沙发一样,好像随便一歪就能睡了。” “那就是醉了,赶紧睡吧。”我奸计得逞,如释重负地说。 “哎,”她半撑着身体叫我,“明天我歇班儿,你会想我的吧?” “会的。”我愣了一下,郑重其事地说道。 “把我今天观灯看到的东西,告诉你那个女侦探,也算本公主帮她一大忙。”她嘴里这样念叨着沉沉睡去。 我轻轻走进卧室,拿出一个毛毯盖到她的身上。 “晚安。”我对她说。 但她已经鼾声连天,不可能再听见这句话了。 ...... 虽然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但第二天早上的狂风暴雨还是让我有点始料未及。 沈喻腾地从沙发上半坐起来,她摸着自己肚子,看着地上各种空荡荡的零食袋和酒瓶子,突然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声音。 “这些都是我吃的?这些都是我喝的?!” “对。”我尽量做出万分悲痛的样子。 “我滴酒不沾的!而且我怎么能吃得下这么多东西!” “其实不止这些东西……”我本来想说她还曾连干十几碗面条,但想了想还是把话咽进肚子里去了。 “你先别急,别急哈,我想跟你汇报点儿情况。”我说。 我把华鬘自称阿修罗公主,自己大概如何判断,如何试探,还拉华鬘探案的事情一一给沈喻讲了,她听得目瞪口呆。 “我认为她是你的第二个人格,不过你放心,我会摸清她底细,慢慢把她纠正过来的。”我拍着胸脯说。 沈喻皱着眉头,没有说话。 “你说那家伙力大无穷?” “看起来似的,不过,你平时总是锻炼,说不定还是肌肉力量的集中爆发呢。” “打死吴争贤,还能让他复生?” “没准儿只是短暂性休克呢。” “吃了十几碗面条,一拍肚子最后就消化了?” “或许只是错觉而已。” “错觉!错觉你妹啊!十几碗面条得多少卡路里啊!不行,我要跟那个女人拼了!”她使劲抓扯着自己的头发。 我吓得六神无主,因为我从来没想过某一天她还会如此失控。 “别,咱别跟自己头发过不去。”我赶紧上前拦住她,“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最理智的那个人。” “你心里?不光你心里,这还是你家里吧!” 她估计想起来还有我这个人存在,她眯着眼扫视着周围,忽然站起来一把薅住我的脖领子质问道:“说,你为什么把我诓到你家里来还灌醉,你昨天晚上都干嘛了?” 我吓得差点扑通一声给她跪下。 好在她天恩浩荡,还没有剥夺我辩解的权利,我只好又把从昨天被赶出医院、然后医生叮嘱我贴身照看她的曲折经历完完整整讲了一遍。 “我绝对没动你一根毫毛。”我对天发誓。 “算了,关于她的出现,咱们之后再说。”沈喻大概看我真诚的样子,终于有点儿冷静下来,“你先说说那家伙什么‘观灯’的事儿,她真能走进吴争贤的脑袋里,去看什么‘走马灯’?” “哎呀,那就是个笑话。她说,在吴争贤记忆里看到过一个男性嫌疑人,哈哈……” 没想到沈喻听到这里,忽然严肃起来。 “你说什么?” “她说,有个可能杀害杜万芊的嫌疑人?他是个男的,很瘦,她只看到了他的背影,但不知道具体长相和其他信息。哈哈哈,瘦也算特征,我就很瘦……”我故作嘲讽地笑着。 “你真是条傻狗!”沈喻霍地站了起来。 “我居然跟你一样傻啊!错了,我完全错了——我竟然连个贪吃贪色的疯女人都不如!我怎么就没想到呢?!”沈喻自责地说,“我其实早就应该想到啊,小余提供的卷宗里记录得很清楚!” 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难道华鬘说的瘦瘦的男性嫌疑人竟然是对的? 沈喻一把拉着我问:“你还记得杜万芊是怎么跟吴争贤谈到安悦的吗,她叫她‘小骚货’——你在什么情况下会叫人小骚货?” “我什么情况下也不会叫人小骚货。”我认真地说——不侮辱女性是我的原则。 “……好吧。那别愣着了,赶紧走吧。” “干嘛去?” “今天把杜万芊的案子破了。” “什么?今天?” “废话。都临门一脚了,难道还要留到明天,让那个饕餮、变态、色情狂破了不成?” “人家好歹也是阿修罗的公主——虽然还不知道是真的假的。” 沈喻忽然停住脚步,恶狠狠地瞪着我。 “我是说,你才是公主,她只是饕餮、变态和色情狂。”我赶紧一本正经地说。 好在手机铃声的响起挽救了尴尬气氛,我接起手机就听见林瑛在话筒里喊着。 “沈喻状态还好吗?又出事了,那个吴争贤被人打成了重伤,现在还在医院里昏迷着等抢救呢。” “跟林瑛说,我马上去队里。”沈喻说。 “她说马上去队里。”我挂断电话,捂着砰砰跳的胸口对她说,“我都没敢跟他们说,人其实是你打的……” “闭嘴。再不闭嘴就把你嘴撕烂,想闭都闭不上。” ...... 我们走进刑侦支队会议室,里面的气氛相当凝重。 “沈老师,你可算醒过来了。”林瑛看见我俩,急忙赶过来说。 “杜万芊的案子,争取今天破了。”沈喻面色严肃地说。 “啥?您这脑子是不是还没?……您好利索了吗?”林瑛怔了一下,指着自己脑袋说。 “快点,咱们一起去魏阳大学。”沈喻没理会,只是急匆匆地说。 我们几乎全体出动,赶到魏大的时候正好上午十点,沈喻跟林瑛说了几句,然后让她带着我们这群人直奔教务处。 “你们说,杜万芊和安悦有什么交集?”沈喻边走边问。 “交集?我们查了半天,没发现两个人有什么共同点啊。”林瑛说。 “为什么没有共同点?”沈喻又接着问。 “这两个人呢,都比较极端。杜万芊根本看不上魏阳大学这个文凭,更喜欢在外面社交,安悦呢,因为家里穷,性格也比较内向,所以只是本本分分做一个学生,根本没有什么朋友。” “不,她俩的交集就是——都是魏阳大学的学生。”沈喻说。 “你是说,交集就在学校里,是我们没有查出来?” “对。” “那是不是应该去学生处,而不是去教务处?她俩的专业根本不一样啊。” 沈喻面无表情地驳回了这一问题。 “不对,教务处才是解开问题关键的钥匙。” 第三十四章 冉子晋(1) 林瑛推开教务处大门,大概因为最近警方一直在魏大走访,跟老师们已经混熟了。 教务处的徐处长看见她,丝毫没有感到意外地站了起来。 “林队长,您又过来了。哎,沈老师,刚听说您出院了,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啊。” “徐处,能帮我看下杜万芊这一年来的选课表吗?” “没问题,我带你去找小晁,她负责这一块儿。” 我也讪讪地跟在后面,那个徐处长还回头看我一眼,脸上带着一丝别有深意的笑容。 大概是因为我经常到魏大找沈喻,所以之前虽然没和这个徐处长打过招呼,但他或许早就知道我了吧。 徐处长领我们出了小屋,转到一个满是隔间的大办公室。我认识教务处的小晁,她是前年研究生毕业留校的。 徐处长说明来意,小晁在电脑前三下两下就把杜万芊的选课表调了出来。 “以我对杜万芊的了解,她应该不是每节课都到吧——能帮我查查她的出勤记录吗?”沈喻说。 “这个——”小晁有点为难地看着徐处长。 “怎么?有难处?”林瑛走过来问。 小晁低着头不说话,徐处长叹口气说:“你们也都知道,杜万芊那孩子爱闹事,所以老师们都不愿招惹她,她——基本上无论去不去上课,都会被记全勤的。” “难道除了我,没人如实给她记出勤吗?”沈喻看着徐处长问。 “是这样的。” “怎么能看到她的真实出勤记录呢?” “估计只能调课堂监控了——你们知道,教务系统里的考勤记录,其实都是按照老师们提交的数据录入的。” 林瑛皱起眉头:“可是课堂监控记录那么多,难道要一节课挨着一节课地查?” “不用。”沈喻摇摇头说,“因为她根本就没上过几样课,起码我的课她就从来不到,我们只需要按照课程表,找出她愿意出勤的课就可以了。” 监控记录都在保卫科,徐处长又带我们来到保卫科。 “从必修课查起,还是从选修课查起?”保卫科的干事问。 “选修课。”沈喻想了一下说。 干事开始调取监控记录。选修课一般都在阶梯教室上课,画质也不怎么清楚,从芸芸众生中发现杜万芊的脑袋还真不太容易。 沈喻转身看看我:“你还记得杜万芊长什么模样吗?” “记得,卷宗里的照片上有,都看过一百遍了。”我指着自己脑袋说,“早就录进脑子里了。” “那你来找。”她对我说。 我点点头,站到监控屏幕正前方。 虽然没见过活着的杜万芊,但我看过卷宗里十几张各种角度的照片,脑海中还是有她的样子和特点的——她发型虽然不停变化,但头型偏圆,耳朵上面的边缘偏尖,下巴应该是整过型,细长突出。 而且她颧骨比较高,从侧面看尤其明显。 从发型来看,她似乎更喜欢留短发,而短发的女生一般都露着耳朵。 我一时间有了主意。 就像沈喻破案需要逻辑一样,我按照记忆找人也需要一个逻辑。 既然没有时间把每节课的几十号学生人头挨人头过一遍,那不妨就用“调焦法”一层层缩小范围——先找出短发尖耳朵长下巴的女生,在小范围再一一排除,况且我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即使错过了某张图,我也能随时从脑海中将它调出来,再叠加进新的形象中去。 “开始吧。”我深呼吸一口气说。 几双眼睛都齐刷刷盯着我,虽然不免有些紧张,但我还是努力把注意力集中到屏幕上去。 “这节课没有,过。”我看了一眼说。 “这节课——也没有,过。” “过。” “下一节课。” “……过。” “等等!停一下,这节课有她,就是趴在最后一排的课桌上睡觉的那个,右边数第三个。” 小余凑近看了一眼,又看看手里的照片,诧异地看着我说:“还真是,言老师这效率,神了。” 林瑛也用异样的眼光打量着我,那表情似乎在说:以前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这能耐呢? “这是什么课?”沈喻问。 “稍等。”小晁看了一眼说,“是选修课,西方美术欣赏。” 沈喻点点头:“下一节课。” “没有,过。”我继续边看边说。 我们忙了整整一个半小时,将杜万芊整个学期的课大概看了三分之二左右,总结下来就是这位千金大小姐除了在西方美术欣赏课上睡过一觉外,看得上眼、每次必到的课就只有选修课“民俗学”了。 “安悦选了这门课了吗?”沈喻问。 “没有。”小晁回答说。 “言桩,你还记得杜万芊在课堂的上一些动作吗?” 我点点头。 “她最频繁的动作是什么?” “每节课的动作都不太一样,不过,她好像总是在课堂上瞄着某一个方面不太动弹。” “调出一节课的视频来。” 干事手脚麻利地切换到某个杜万芊上课的画面上,她果然托着腮歪着头,一直看向斜前方。 沈喻走到屏幕前弯下腰去,她的手指在屏幕上滑动着,循着杜万芊的视线描出一条线来,我们惊讶地看到线条的终点是一个侧面很帅的男生。 “再换一节课。” 干事飞速又调出另外一节“民俗学”的视频,果不其然,这次杜万芊的视线看向左前方,而视线的终点仍然还是那个男生。 沈喻抬起头看看我们大家,然后笑了。 “这个男生叫什么名字?能帮着查一下他和安悦有什么联系吗?” “等一下。”小晁索性打开自己抱来的笔记本电脑,她也飞快地调取着选课人员信息,“应该是环境工程学院的大三学生冉子晋,他跟安悦不是同一个系,但是两个人选了选修课‘博弈与社会’。” “能不能帮我调出其中某节课来看看。” 干事把课程名称输入进去,他打开一个个文件夹,最后选好一个视频文件点开。 视频开始慢慢播放,当冉子晋的背影出现在视频中的时候,我们都惊呆了。 因为他的坐姿简直跟杜万芊一模一样——托腮歪头,傻傻地直视着前方,而且他时时凝望的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安悦! ...... 冉子晋有点失魂落魄地回到自己租住的半地下室里。 他其实一直在偷偷关注警方的动静。 前些天,警员们在学校里到处询问,打听杜万芊和安悦之死的联系,但他们并没有找到他,毕竟他与这两个女生表面上完全没有直接联系。 但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是,他其实早就喜欢那个叫安悦的女孩了。 因为她就是冉子晋梦想中的那种恋人。 第三十五章 冉子晋(2) 在冉子晋的记忆里,母亲是一个十分强势的存在。 他至今还能回忆起来母亲的样子,但那样子不是金刚怒目,就是破口大骂。 冉子晋的父亲是个寡言少语的汉子,他是矿工小区的保安员,每天的工作就是白天在小区接接电话,劝解一下邻居家的辱骂和斗殴;晚上则打着手电筒,每隔一个小时在小区里巡查一遭。工作每天三班倒,一周有不定期的两天安排公休。 虽然父亲管着一个小区的保安,但他并不能保证自己家的安稳。 冉子晋的母亲是个泼辣的女人,她很早就从矿上下岗,在街上开了一家小超市。 她勤快,能干,但是脾气暴躁,因为她的脾气,四邻八里的痞子混混都不敢上门找茬;但也因为她的脾气,家里总充盈着狂骂乱摔的声音,有时候甚至吃着饭的时候,她都会莫名其妙地直接将桌子掀翻。 而冉子晋被母亲揪着头发殴打更是家常便饭,所以,他的童年始终被蒙在一条长长的、深重的阴影里。 冉子晋十六岁那年,母亲莫名其妙地死了。 谁也说不出她死亡的真正时间,也说不清她的死因。 她是坐在小超市的柜台后,带着微笑、睁着眼睛、看着门口去世的。 有位客人进门选好东西想要付钱,但发现她毫无反应,客人伸手拍了她的肩膀,她整个身体就像一堆多米诺骨牌轰然垮塌下去,虽然脸上仍旧保持着微笑的姿态。 冉子晋记得,母亲骨灰盒上的照片就是她死时候的面容,因为她活着的时候从没留下过一张微笑的相片,甚至每年拍的全家福里她都是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 长大后的冉子晋容貌越来越像母亲,他完整地继承了母亲柔美却略带刚硬的面部线条,他长成了一个帅气得有点夸张的男生。从高中开始,冉子晋就陆续接到不少女生表白的情书,但他一封也没有回应。 在他的心底里,与其说他害怕女人,毋宁说他仍然在害怕自己的母亲。 直到他在学校里偶然遇到了安悦,一个总是显得有些噤若寒蝉的女孩子。 他在食堂打饭排队,这个女孩子就站在他前面,她身材清瘦,脸色很白,血色很淡,看上去甚至有些营养不良的样子。 就在眼看就要轮到她打饭的时候,后面跑过来一个气喘吁吁的女生。 “对、对不起,我血糖低,头晕,能让我先打下饭吗?” 安悦怯生生地看了她一眼,露出一副惶恐的样子,好像她自己反倒是那个插队的人。 “好,好吧,你在我前面。”她用特别纤细的声音回答着。 “我说,你干嘛呢?你低血糖,谁饿了不低血糖啊!我们大家都饿着呢,后边儿排队去!”一个站在队伍后面的男生喊道。 “老娘低血糖都不行了?人家愿意让位子,干你屁事!”那个低血糖女生中气十足地骂道,一点儿都不像饿了的样子。 “大家别吵了,我排后面去……”安悦继续轻声细语地说着,然后自己低着头就往已经排了很长一串的队尾走去。 她经过冉子晋身边,冉子晋只觉得一股电流倏地从自己脑海里钻出来,然后向着自己的四肢伸展开去。 他的多巴胺和荷尔蒙升腾着,他知道,这个女生正是自己梦里寻找的那种女孩,一个温和谦让,柔软苍白的女孩。 冉子晋没有任何恋爱经验,他也从来不敢表达自己的情感,他只是在默默关注着安悦。 让他更加惊喜的是,安悦居然和他同时选修了“博弈和社会”这门课。所以,这门每周一次的课程简直就变成了他的节日,他每次都早早赶到教室,先是在后排放本书占着位置,然后就溜到门口,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等着安悦。 安悦总是提前十分钟来到阶梯教室,每到这时,冉子晋也会装着自己刚刚走进教室的样子,跟她一前一后或者肩并肩迈进门槛里。这一瞬间也是他一周之中最开心的一个刹那。 但是后来他发现,安悦的面容越来越憔悴,她似乎在烦恼着什么。 他想帮忙,于是远远跟着安悦,他发现了一个经常来到学校骚扰她的中年大叔。 起初,他以为安悦和这个大叔之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或者她借了校园高利贷,而大叔正是催款的黑社会打手。 他又转而跟踪大叔,发现这是个地地道道的坏蛋。他数次想找个机会,跳出来质问大叔为什么要伤害安悦,但胆怯的他没有胆量。 他唯一做的一件事就是趁着那个坏蛋没有防备,从高楼上推下一块木板想砸伤他,但那家伙还是逃过一劫,而冉子晋却觉得自己已经拼尽了所有力气。 毕竟,他一直就是个疲弱无力、不敢做不敢当的人啊——他连告白的勇气都没有,遑论站出来保护别人了。 他不敢再随便动手,他觉得那个坏蛋已经发现了自己,他只好继续远远地、悄悄地跟踪他。 直到他终于惊讶地发现,花钱雇佣大叔的人居然也是魏阳大学的学生,她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她正是魏阳地产大亨杜建生的女儿杜万芊。 杜万芊怎么会盯上安悦这么温柔和顺的女孩呢? 起初他也百思不得其解,直到有天晚上他在无人的操场夜跑时,带着醉意的杜万芊忽然拦住他,然后霸道蛮横地告诉他,他是她的男人,他只能当她的男朋友,如果他不同意的话,他喜欢的女人就会死。 杜万芊的样子让冉子晋浑身战栗,因为他又记起了童年的阴影,记起自己母亲辱骂殴打自己的样子。 他当时既不敢答应,又不敢不答应,只是惶然失措,像惊弓之鸟似的不发一言、逃之夭夭。 但逃避解决不了问题,他的躲闪更加激起了杜万芊的心狠手辣。 几天之后,他竟然亲眼看到了安悦的死状。 他软弱无能地看到自己暗恋的女人从高楼坠下,而他能做的只是跑到酒馆喝个烂醉,像个窝囊废似的躺在街上大哭一场。 在深夜的街上,他看到了几个野狗在疯狂地争抢食物。 它们有的狼狈不堪,有的瘦骨如柴,有的老态龙钟,但每条狗都在为了生存而张牙舞爪、腾跃撕咬着。 冉子晋忽然明白了,其实老、弱、病、残都不是理由,那只是懦夫给自己找到的借口,他觉得自己简直都不能和一条丧家之犬相提并论。 他歪歪斜斜站起身来,将手里的酒瓶子摔在地上掼成碎片,他比疯狗还疯狂,他哇哇叫着冲出了老街,全然不顾周围窗户里传出多少被吵醒居民的詈骂声。 那一刻,他已经悄然下定了决心,一定要为安悦讨回一个说法。 第三十六章 冉子晋(3) 我们回到学校的办公室里,根据新线索重新梳理着杜万芊的案情。 杜万芊被确认失踪的那天是上个月二十五日。 根据目前能查到的情况,她早上从家里跟父亲绕圈子逃出来,在街口叫了一辆网约车直奔学校。她在学校大概浪宕了两个小时,然后离开了校门。 警方之前早就调取了监控资料,林瑛还记得杜万芊最后出现在魏阳大学附近的一处监控中,当时是下午两点四十五分。 监控录像中的杜万芊脚步轻盈,她行色匆匆、喜气洋洋地快步朝前走去,拐过街角后便失去了踪影——她拐进的那条路的监控前几天就出了问题,再搜索周围的监控也没发现她的踪迹。 我们调查了冉子晋的课程表,发现二十五日下午他本来有一节课,但一向全勤的他居然没有在课堂上出现。 在林瑛的要求下,学生处偷偷叫来冉子晋的同寝宿友询问,他们说冉子晋其实并不在宿舍常住,他在柱下区的苏造街租了一间半地下室。而今天,他再次出乎意料地逃了课。 “我们赶紧去苏造街!”林瑛急火火地喊道。 ...... 其实今天上午,冉子晋本来在学校里上课,但当隔了许久才再次出现的警车驶入校园的时候,冉子晋忽然有种强烈的预感——这次真要出事儿了。 匆忙之中他连书包都没顾得上拿,而是借着上厕所的名义溜出教室,逃出教学楼,然后在学校门口打了一辆出租车,催着司机朝苏造街的租屋飞奔过去。 他在意的是屋子里的那一大片血痕。 虽然已经清洗了很多遍,但他还是不放心。他最近查阅了许多资料,得知有一种叫鲁米诺的试剂,无论你把血迹擦得多么干净,只要用这个试剂一喷就能显现出血液原有的形状来。 他上网搜索消除鲁米诺反应的方法,发现可以用漂白粉清洗,但可惜的是漂白粉的效果只能保持数天,一段时间之后,那地方就会重新出现鲁米诺反应。 未雨绸缪才是王道。 所以这些日子,他每隔一天就跑回家,仔仔细细、认认真真把那摊血迹浸染的地方用漂白剂清洗一次。 上次清洗还是昨天,但今天他看到警车,忽然就莫名其妙地慌乱起来。他乘车急匆匆赶到租屋,又打开一袋漂白粉倒进脸盆里面,然后戴上塑胶手套,又使劲擦起那片地方来。 就当他正在屋里手忙脚乱的时候,忽然传来轻轻的敲门声。 “谁?”他神经质地问道,连声线都颤抖起来。 “开下门,是我。” 他松了口气,因为那是房东的声音。 他赶紧把漂白粉和擦地的东西收好,然后谨慎小心地走过去,先隔着猫眼看了一眼。 透过猫眼,他看到的的确是房东的脸,而且房东站得很近,他也隔着猫眼往里面张望。 “大叔,有什么事儿吗?”冉子晋觉得自己声音有点颤抖。 “没事,楼下邻居给打电话,说天花板滴水,叫我来看看。” “哦……”冉子晋回头看下正在擦的地——难道水渗到楼下去了? 他透过猫眼,想继续看看外面的动静,但房东依然站在那里,宽厚的肩膀把猫眼堵个正着。 冉子晋无法确认周围有没有其他人,这种情况下自己不开门反而有鬼,他只好跑过去把水盆端到卫生间里,然后摘下手套,赶紧把门打开。 冉子晋拧开屋里的反锁,没想到房东没有进来,几个陌生人却推门而入。 “队长,有漂白粉的气味!”一个年轻女人高声喊着。 “快去检查!” “等等!”冉子晋伸手拦住,“你们是干什么的?” “警察。”为首的那个女人淡淡地说,“我姓林,这是搜查令,希望您能配合调查——施鲢,你先跟冉同学聊聊!” 冉子晋只觉得自己双腿一软,他扶着门框勉强站住。 这时候,他发现外面还站着一男一女,他们似乎还没有进来的意思,那个女人正在跟房东聊着什么。 林瑛在冉子晋屋里转了一圈才走出来,她看到我和沈喻还站在门外边,有点儿诧异地走过来问:“怎么没进去勘察现场?这不像你的风格啊!” “还看什么啊,肯定就是杜万芊被害的地方吧?不用进门就闻到一大股漂白剂味儿,简直是欲盖弥彰。”沈喻如此说着。 但我知道,她其实是有些担心,害怕自己进去之后找不到“逻辑奇点”,自信心会再次受到打击。 好在林瑛没有多问,她点点头说:“是疑似案发现场没错了。这家伙比较聪明,使劲用漂白剂刷洗那块地面,鲁米诺反应确实不准,不过此地无银三百两,他恰恰暴露了行凶的具体地方,我刚才让施鲢撬开木地板,地板间的缝隙里还有无法清除血液的痕迹,相信提取dna不是那么困难。” “他招供了吗?” 林瑛摇摇头:“招了,但是他说,人不是他弄死的。” “什么?怎么回事?”沈喻似乎有些吃惊。 “据他说,杜万芊的的确确是被他约到自己出租屋来的。你们知道,杜大小姐任性惯了,天不怕地不怕,根本就没多想,那天下午就直接跑过来了。结果她刚进这屋门,冉子晋就挥拳把她打昏,然后将她绑了起来。 “冉子晋质问杜万芊为什么非要对安悦下毒手,杜万芊也是个硬骨头,直接说老娘就是要她死。冉子晋一怒之下就使劲掐住了杜万芊脖子,直到她奄奄一息才放开。但冉子晋说,自己没有杀人的胆量,也并没想杀死她,他只是想绑架折磨她而已,让她也体会一下安悦的痛苦。” “那杜万芊怎么被杀了呢?” “那小子说他也不知道,那天他回到出租屋里,就发现杜万芊已经被人割喉了,地上还有一大滩血迹。他慌乱不已,坐在屋里想了半天怎么处理尸体。思来想去,他决定去周边街上五金店看看,他打算买把斧子和砍刀,想把尸体肢解扔掉。但当他买来刀斧回到家里的时候,却发现尸体又莫名其妙地不见了。 “他吓了一跳,他先是觉得自己‘杀人’的事情已经暴露了,如同惊弓之鸟似的呆了一天,不停从网上搜索着消息。 “当他看到杜万芊尸体在芦桥公园被发现的新闻后,他一直有点儿恍惚。他不明白偷尸体人的意图,他一直惴惴不安。 “他想搬家,但又没钱交违约金,他觉得自己家钥匙大概是被人偷了,于是第二天赶紧找人来换了锁,至于地板上那一片血迹,据他自己说几乎隔两天就用漂白粉擦一次,就是为了万一警察来调查,检测不出鲁米诺反应。” “这孩子真是够蠢的。”沈喻叹口气说,“估计是看推理小说看多了——你觉得他的话有可信度吗?” 林瑛冲我们皱着眉头说:“你们来看。” 沈喻和我走进屋子。冉子晋脸色苍白,他正带着小余打开厨房的储藏柜,拿出一把干干净净的斧子和柴刀。我这才趁机仔细打量他的长相,他的脸匀称有形、眉清目秀,果真是个大帅哥,难怪连追星暴躁女杜万芊都会为之动心。 林瑛走过去对刀和斧检查了一遍,然后又站起来问:“你当时把杜万芊囚禁在哪里?” “就在开间里,我把她绑在一把椅子上。她老不停地骂人,我就顺手拿了只臭袜子把她嘴堵上了。本来想饿她几天,但又怕饿死她,我就每天上学前和晚上回来给她口吃的。我在学校就听到她失踪的消息,怕被人怀疑,就只好坚持原来的作息习惯。那天夜里我照旧在学校自习,听到她失踪的消息,怕被人怀疑,就只好坚持原来的作息习惯。那天夜里我照旧在学校自习,但其实心里也慌得很,根本看不下书去,好不容易等图书馆关门才回家,回来时她就在椅子上被杀了,喉咙被割断,满地都是血。” “椅子呢?绑人的绳子呢?” “我害怕被发现,把椅子刷干净,然后用斧子把它劈烂,跟绳子一起扔了。” “扔到哪里了?” “就街口的垃圾桶里。” “小余,打电话给收垃圾的公司,找找物证。” “但是我真的没有杀杜万芊啊……”冉子晋忽然哭出声来,“我是恨她来着,我恨她把安悦推下了楼去。但我真的没有杀她,我没那个勇气,没那个胆子——要有的话,我当时就能挺身而出把安悦救下来了……” “什么?”我们都大吃一惊,“杜万芊把安悦推下楼去?” 冉子晋擦着眼泪,惊讶地看着我们。 “我还以为你们已经查出来了呢……” “到底怎么回事?”林瑛问,“怎么会是杜万芊把安悦推下楼去的,又怎么会被你看到?” “因为我那些天要么跟着安悦,要么跟着杜万芊,就怕出什么事……” “先等一下。施鲢,把录音笔拿过来。” 第三十七章 嫉妒 原来自从在操场被杜万芊堵过之后,冉子晋就意识到了一件事,那就是这个魏阳大学魔女恶整安悦的原因就是嫉妒。 女魔头喜欢自己,而自己喜欢安悦,所以她要毁掉安悦,用惯用的暴力手段把自己逼过来。 冉子晋开始担心起来,杜万芊这个人早在魏阳大学声名狼藉,她仗着自己有钱有势,只要看不惯谁,就非得把谁整得死去活来,直到磕头认栽、服服帖帖为止。 虽然她之前不是没被人告过,但杜家有钱请律师,而且杜万芊从来也不用自己动手——有钱能使磨推鬼,好多人都巴不得当她的鹰犬和打手。所以学生们几次诉告都无疾而终,而控告杜万芊的人却被她变本加厉地折磨。 因此魏阳大学的师生都对这位大小姐敬而远之,甚至学生们每每聊到她都怕被她的耳目听到,所以好多人开始用一个专用名字来称呼杜万芊—— 七个零。 一万后面有四个零,一千后面有三个零,加起来一共七个零。所以魏阳大学有句话——“宁惹妖妖灵,不惹七个零。” 而杜万芊亲口告诉冉子晋,如果他不答应成为自己男朋友的话,她就要整死安悦。 冉子晋想起这句话就觉得心肝颤动。 在魏阳大学的传言里,七个零是一个说到做到的人,他开始担心起安悦的安危,更后悔那天晚上不但没说一句话,而且居然拔腿就跑。 逃避解决不了问题,他恨自己没有拖一拖杜万芊,哪怕是一句敷衍也好,那样杜万芊对安悦的仇恨可能还会变小一些。 但他也知道自己无法做到,那是一种心理的恐惧感,就像一个晕针的人看到别人打针也会昏过去一样。而杜万芊这种女人,恰恰就是他心理上的致命过敏原。 他无法假装自己喜欢她的样子,哪怕一分,哪怕一秒。 除非——是为了拯救安悦。 他觉得为了爱情,自己或许真的能克服这种恐惧。而且现在能搭救安悦的人,可能只有自己了。 他在出租屋里思来想去,觉得只能跟着贴身保护安悦了——这样如果她真的遭遇什么意外的话,他或许还能不顾一切地冲上去救她。 主意已定。他找了个抑郁症的借口,跟老师请假偷偷跟踪安悦。 安悦上课时,他会远远找个地方呆着,一动不动望着教室门口;安悦去食堂,他也会打上一份饭远远坐着望着这个女孩——除了上厕所和回寝室之外,反正只要安悦走出寝室楼的,他就会偷偷地,不远不近地紧跟上去。 在跟踪的第二天,安悦再一次受到吴争贤的侮辱。 她从图书馆晚上自习出来时,吴争贤正在门口笑吟吟地看着她。 “小安子,”他用历史上太监的名字叫着安悦,“今天想让大爷怎么陪你玩?” 安悦浑身颤抖着,她转身想跑回图书馆,但被吴争贤一把拉住。 “小妞,你想想,自己每天都被整,遭罪不?” “放开我,放开我。”安悦低声地啜泣着。 周边路过的同学也看到了这一幕,但他们都低头走开。因为大家都知道,吴争贤是七个零找来的人,在这个学校里,没人惹得起七个零。 冉子晋怒火中烧,他数次想鼓起勇气冲过去,他想冲过去上前一把推开吴争贤,他想推开吴争贤把安悦救走。但当他看见吴争贤的纹身和他粗壮的胳膊时,他小腿不停打颤,他又一次退缩了。 算了,即使自己冲过去,也会被那个男人一拳打倒在地,说不定因为这个,还会激起他更大的怒火,对安悦更加不利呢。 他给自己找着借口,然后蹲在了花坛旁边。 吴争贤继续拉扯着安悦:“嘿,小骚货,过来,陪大爷玩玩,你不是喜欢跟大爷做游戏吗?哈哈哈。” 几个路过的女生听到吴争贤的话,捂着嘴窃笑着赶紧走远。 “求求你,放开我,我不知道做错了什么……”安悦呜咽着。 “本大爷知道,要不要我告诉你,嘿嘿——跟我玩玩就告诉你。” “不,不……” 吴争贤忽然把嘴巴凑到安悦的耳朵边,用很小的声音讲着什么,讲完之后他便狞笑起来。 “知道了吧?我后面的那个人,叫你去楼上找她。” 冉子晋躲在花坛后面,他气得浑身颤抖,甚至都能听到自己的上下牙的打颤声。 “妈的,他妈的。”他用极小的声音讲着粗口,眼泪在脸上软绵绵地流淌着。 安悦想快步挣开吴争贤,吴争贤出乎意料地没有阻拦她,安悦趁机小跑起来。 谁知道吴争贤忽然在她背后用最大的声音使劲喊着。 “跑什么跑?!你们快点他妈看啊,那个使劲跑的小骚货欠大爷钱,她说要卖十次身抵债,结果刚让大爷玩了两次就反悔了!贱不贱啊!贱货啊!——你自己想想吧,找个办法解脱吧!贱货!” 冉子晋腾地从花坛后面站了起来,他快步朝安悦的方向紧紧跟去。 在深沉的夜色里,他依稀听到安悦在使劲捂住自己的嘴巴,压抑着那几欲放声的悲泣。 她并没有回寝室,而是朝着“春晖楼”的方向跑去。 冉子晋心头一紧,春晖楼是魏阳大学最高的建筑,之前发生的学生自杀事件多一半都与这个楼有关。 安悦擦着眼泪走进春晖楼,楼门口的保安似乎正在打盹儿。 “哎,哎!有人哭着跑楼上去了!”他隔着玻璃叫保安道,但保安睡得异常香甜,根本就没有听到他的叫声。 冉子晋拍了几下窗户,他发现安悦已经不在视野之内了,他更怕安悦上了电梯就跟不上她,于是急忙快步朝电梯间走去。 但可惜的是,他还是晚了一步,他看到安悦已经不见了踪影,而一部电梯已经开始上行。 他急忙按下另一部电梯,然后眼睛直愣愣盯着上行的那部电梯的楼层显示,二、三、四……电梯最后停在了二十一层。 冉子晋急忙跑进那部打开的电梯,一到二十一层,他不等电梯门完全打开就心急火燎地冲了出去。 他之前在春晖楼上过课,按道理说,这个时间教室肯定都锁门了,唯一没锁的地方应该就是卫生间。 春晖楼每层都有两个男女卫生间,分别就在楼道的两个尽头。 他先是跑到东侧的卫生间,不顾一切地冲进女卫生间看了一眼,但那里没有人,卫生间的窗户也从里面锁住了。他心知不妙,急忙又往西侧的卫生间跑过去。 但是当他路过电梯间的时候,忽然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 “明白了吧?你要不死,你哥哥就不会有工作,你爸爸的修车铺也会倒闭,我还会想办法追杀他们,让你们全家都在魏阳混不下去。” 杜万芊! 第三十八章 恶魔 冉子晋心里一颤,他跑进电梯间,但电梯间里空空荡荡,没有一个人。 他忽然想到了,电梯间的旁边有个安全门,里面是个安全通道,杜万芊是在楼道里说话。 不知道为什么,一听到杜万芊的声音,冉子晋忽然就没有底气了。他两条腿不知怎么就又抖了起来,他只好蹑手蹑脚走到楼梯门旁边侧耳倾听。 隔着厚重的铁门,他果然听到安悦的哭声。 “我们杜家你也是知道的,想逼一家人去死,那太容易了。”杜万芊夸张地说,“我今天让老吴通知你一声,让你来找我,就是不想让你死得不明不白,因为我要让你知道,你为什么非死不可。” “为什么?”安悦低声下气地问道,“我从来都不认识你,我到底犯了什么错。” “你犯了什么错?哈哈,因为我喜欢的男人居然暗地里喜欢你,这就是你的原罪。” “什么?” 冉子晋听到安悦惊讶的声音。 “难道会有人喜欢我吗?”她震惊无比地问。 “妈的,对啊,一个瞎了眼的家伙居然喜欢你。” “哈哈哈哈!”安悦忽然止住了哭声,她不知为什么竟然放声笑起来。 “你、你他妈笑什么?” “哈哈哈,”安悦还在笑着,“居然有男生喜欢我,我以为这辈子都不会有人看上我这种人,居然真的有人会暗恋我啊,这个男人居然宁可不爱七个零,也要暗恋我!哈哈!” “你他妈再笑,再笑我就把你弄死!”杜万芊好像有些慌乱。 “哈哈,谢谢你,杜万芊,你告诉了我一个内心最渴望听到的消息——真的,从小到大都没有人会喜欢我,我就是一个卑微、无助、像老鼠一样活着的人。从上小学开始,大家就都来欺负我,甚至有别班的人在课间还慕名跑到我们班里来打我。我活在被羞辱里面好多年了,我就是别人眼里的笑话。虽然内心渴望,但我知道,自己这种人不配得到任何人的爱——但你说有人暗恋我,是真的吗,还是在同情我?” “去你妈的,谁会同情你个骚货!”杜万芊骂骂咧咧的,“我都不知道那条傻狗为什么会瞎了眼看上你!你今天必须给我去死!因为那条狗居然为了你把老娘都拒绝了!” “真的吗?哈哈!”安悦笑着,那声音说不出是疯狂还是喜悦。冉子晋现在太想冲进去了,他想大声地告诉安悦,自己就是喜欢她的那个人。 但——他还是没有胆量,他怕杜万芊,或者他根本不敢对安悦表白,不过让他心安的是,安悦如此高兴,可能不会再去自杀了。 “不要笑了!不要笑了!”杜万芊歇斯底里地吼着,听声音她反倒像那个想要自杀的人。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太开心了,但所有一切都是不可持续的吧,如果他真正认识我、了解我之后,他肯定会对我丧失信心的,对吧?” “不可能,我根本不可能让他认识你的!”杜万芊朝安悦嘶吼着。 就在这时,楼道里传来一声奇怪的声音。 是一声尖利的声音,就像泡沫塑料划过玻璃一样。 冉子晋忽然想了起来,其实春晖楼的楼道有个折弯,而那地方的墙壁上也有一个小小的通风窗口! 难道有人打开了那个窗口,难道是杜万芊想把兴奋不已的安悦推下楼去? 冉子晋心里一惊,他终于鼓足力气,把楼梯门拉看一条缝隙。 透过这条缝隙,他惊讶地发现安悦已经披头散发地坐在了通风窗的窗沿上。 “谢谢你,杜万芊。我听到了最期待的消息,但是我知道自己是一个多么卑微低下的人,我不敢去爱,也不敢去接受爱。我早就想过去死,我只是不甘心。但现在我没什么牵挂了,何况我的死还会有价值,还会拯救我的家人——还有,如果我死了,他一定会永远怀念我的,对吗?” “没有人他妈怀念你,你快去死吧!”杜万芊恶狠狠地说。 安悦坐在窗沿上,冷笑着撸开袖管,指着手腕处的两条伤疤说:“我早就试过去死了,我得抑郁症好久,每天都在深渊里痛苦地活着,连晚上睡觉都在梦见去死。不过,我死之前居然能让七个零这么歇斯底里,想想就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啊。” “不要!”冉子晋一把推开门冲进楼梯间,“不要死,你不能死!” “你……”淡淡的月光透过窄窗洒进来,只微微照亮了窗口那一片狭小的空间。 黑暗中,一切都看不清楚,但是他感觉安悦的目光在看向自己这个方向。 “我是那个喜欢你的人!”他竭尽全力大声喊了出来。 “真的吗?真的吗?”他听到安悦在窗边喃喃地说。可就在这时,杜万芊却像只母狼一样嚎叫着,她一个箭步冲过去,双手伸出朝安悦猛地推过去—— “不要——”冉子晋撕心裂肺地喊道,他不顾一切地朝通风窗口跑过去。 “谢——”他依稀听到夜幕中传来安悦的喊声,随即便是重重的坠地声。 他一把推开神色狰狞的杜万芊,扒着窗口使劲往下伸手,好像这样就能救回安悦一样。 良久,他收回胳膊,趴在窗口上,捂着自己的脸放声大哭。 杜万芊被他推得直往后退了几步,却没有像以往一样发怒。 她脸上的愤恨狰狞慢慢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惊慌无措——她第一次亲自动手就出了人命,还被人看到了! 冉子晋哭了一会儿,突然想到了什么。 他倏地站起来朝着杜万芊嘶吼:“你这个杀人凶手!我要报警!你害死了安悦,你会有报应的!”说着他哆哆嗦嗦地掏出手机就要打电话。 本来杜万芊还僵在那里,身体微微颤抖着,听了这话她反倒镇定下来。 她快步走上去,一巴掌打飞了冉子晋手里的手机。 “你他妈丧心病狂了?老娘这么喜欢你,你还敢报警?” “你杀人了!”冉子晋大声喊着。 “杀人?是那个骚货自己坐到窗台上去的!我只是想过去把她拽下来!——老娘算看透你这个男人了,你报啊!你报警我就说是你推的她。反正这里也没有监控。到时候看谁倒霉!” “你、你!……不对,她身上有你的指纹!你诬陷不了我!” 杜万芊冷冷一笑,说道:“我现在就打电话让人来收拾……抓着你按几个手印似乎不是什么难事吧?你说呢?” 冉子晋看着她,活像看着一个恶魔。 “还是你要比比速度,看看到底是你的警车快,还是我招呼的人来得快?” 冉子晋低头不敢再吭声。 他好不容易出现的勇气早在前一刻就用完了。 现在报警不仅不能为安悦讨回公道,反而会搭上自己,得不偿失。他这样想着,使劲各种借口来说服着自己。 ——你还不是疯狗,你比不上疯狗。 ——来日方长,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找借口似乎一直是他的强项,但无论多少借口,似乎也压抑不住他心底的悲伤。 他终于双手捂着脸,低声哭泣起来。 “瞧你这熊样!趁着老娘对你这张脸还有点儿残存的好感,你好好掂量一下!” 杜万芊冷哼一声,噔噔下楼离开了。 杜万芊一走,冉子晋就失力般瘫在地上,他忽然想到,自己也应该尽快离开这里。 他为自己还有这样理性的想法而羞愧,他应该才是安悦所说的那种卑微低下的人吧? ——卑微地在世界上苟活着,低下得连着自己喜欢的人遇险都不敢去救,甚至不敢去揭发害死她的人。 冉子晋爬了几次才从地上站起来,他感觉自己的腿就像煮熟的面条一样无法直立。 第三十九章 因果循环(1) 在出租屋里的搜查印证了冉子晋的证词,他并没有讳言绑架和虐待杜万芊的事实,但我们也没有找到任何他杀害杜万芊的凶器。 但他提到的情况还是让我们惊讶不已,安悦居然是被杜万芊亲手推下楼去的。 如果这样一来的话,那么杜万芊就是真正的杀人凶手。 我忽然想起华鬘说过的那句话——在修罗界里,犯罪的阿修罗额头上会被刻上自己的罪行。 我心中突然冒出一个荒唐的念头——这事难不成跟阿修罗界有关,下一秒我又否定了这个猜想,之前华鬘说她能过来已经是万中无一的运气,再说,阿修罗管人间这些事干嘛,没有道理啊。 经过对周围的排查,冉子晋被证实确有不在场证明——那天晚上八九点钟的时候,他还在图书馆自习,有不少同学可以作证。 而且,附近街道五金店的老板也作证说,那天夜里十点半前后正要打烊时,冉子晋跑了进来,买了一把斧头和一把砍刀。 从冉子晋出租屋到五金店往返大概有二十多分钟,如果冉子晋的证词是真实的,那么杜万芊的尸体被运走就是在夜里十点一刻到十点四十五分这半个小时之间,而冉子晋是第二天才换了门锁。 要是凶手能进出租屋杀人的话,他运尸体的时候仍然能够打开那把门锁。 施鲢和小余带着痕迹和物证组,他们在冉子晋屋里进行了勘察。 出租屋的窗子没有非正常开启的痕迹,如果有人趁冉子晋不在,溜进屋子杀掉杜万芊,又运走她的尸体的话,那么这个人应该就是从房门口堂而皇之进来的。 但这个人又怎么会知道杜万芊在冉子晋家,为什么杀人之后不第一时间移走尸体,而非要之后重回现场移走尸体呢? 沈喻也在现场走了一遍,她看完后低着头迈出屋子,走到我身边低头叹息着。 “我还是不能集中精神,平时扫一眼就能判断出哪些痕迹是关键线索,但今天我在屋里转了好几圈,看出来的东西还没小余多。我脑子里一团混乱,这究竟是怎么了?” “没事,慢慢来,大病初愈,好多东西都要慢慢恢复的。”我安慰她说,“小余不是说了吗,凶手应该是穿着鞋套、戴着手套进来的,因为屋里并没有发现关于他的痕迹。而且他把杜万芊割喉之后,还把凶器带走了。林瑛不是说准备调取附近街道的监控资料吗,相信一定能找出线索的。” “可是,现在已经下午了啊!”沈喻着急地说,“我本来有好多事想了解,比如我被撞后都发生了什么事,比如那个被撞死的背锅侠到底想干什么,比如我为什么现在被一个疯女人上身?!这些东西我都想弄清楚!但是,今天如果不破案的话,明天破案的就是别人了!我不能再让她抢先!” 我明白她的焦虑,因为依照现在的规律来看,明天出现的人不是她,而是华鬘。 “所以一定要今天破掉案子,直觉告诉我,这案子的关键线索已经出现了,但我怎么就是想不出来呀。”她有些抓狂地使劲挠着自己头发说。 能看到出来她很恼火,至于恼火的原因,我想还是她一直依赖的逻辑奇点突然失灵了——这难道也和华鬘的出现有什么关系吗? 她虽然没有叮嘱我下一步该怎么做,但她肯定还是防范着华鬘,但她没防范着华鬘摧毁自己,却在防范她比自己更早一步破掉案子。 有时候,女人的嫉妒心真是莫名其妙啊。 我大概猜透了她的心思,赶紧顺坡下驴地安慰她。 “你放心,即使明天你变成了华鬘,她也只会用中阴身破案,我不可能再让她找个人打到半死,然后去观什么灯了。” “你什么意思?”沈喻聪明透顶,她一下子就看穿了我的心思。 “我就是想使劲给她拖后腿,不让她破案破在你前面。”我嘿嘿笑着说。 “用你拖后腿?老娘难道不比一个疯女人聪明?她是什么东西,能跟我比?”想不到我弄巧成拙,灭火不成,反倒把沈喻的脾气给劝起来了。 “不过——观灯?”沈喻眼睛忽然一亮,“你还记得那个女人说过,自己在吴争贤身上观灯时,曾经看到吴争贤跟踪过冉子晋吗?” “是有这么回事。” “所以如果吴争贤跟踪冉子晋的话,就会——” “就会发现他绑架了杜万芊!” “对,以吴争贤在道儿上混的经验,溜门撬锁也应该是小菜一碟吧?” “所以,莫非杀害杜万芊的人是吴争贤不成?” “不是没有可能。”她说。 “那太可惜了,嫌疑人被你昨晚打残了,现在还在昏迷,估计一时半会儿醒不过来。”我叹口气说。 “闭嘴。” 我赶紧把嘴闭上。 “但他没有理由杀杜万芊吧,他如果救出杜万芊,还能邀功请赏,杀了她就什么都得不到了。”我想起来什么,又张开嘴补充一句。 “而且那个女人观灯时也没有看到他杀害杜万芊的事。”沈喻低头沉思。 “你——开始依赖她了?”我本来以为华鬘所谓的观灯是儿戏,没想到才“观”了一次就对沈喻产生这么大影响。 “闭嘴!” 我赶紧再次把嘴闭上。 “明和暗,明暗交织,明的是行动,暗的是跟踪,其实杜万芊的案子就是这么一个逻辑关系。明处的人被暗处的人算计,而暗处的人又被更暗处的人算计。”她皱着眉头,自言自语地说。 “所以说,冤冤相报何时了,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啊。” “你说什么?”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怎么了?” 沈喻没有说话,她忽然打开手机里的地图软件翻看着。 “循环啊循环,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她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然后转身噔噔噔就往楼下走去。 我赶紧跟了过去。 “你去哪儿?” “正好,我缺一个帮手,你跟我来。”沈喻说。 我的汽车正好停在楼下,沈喻上了车就打开导航,我没敢多问,只好听着她的手机导航开车,但没想到的是,要去的地点其实很近,仅仅兜过两条街就到了。 沈喻走下车,又抬头看看,我正好刚关上车门走出来,她朝我直招手。 “哎,我记得你很容易讨中老年妇女的开心的。一会儿我要说话太直白,你在旁边帮我圆场。” “行啊——不过,关中老年妇女们什么事?”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沈喻指指一楼挂的牌子,朝我笑笑。我抬头看去,只见那块牌子上写的是“露珠街社区服务中心”。 “居委会?”我纳闷地问。 “对,就是小余他们曾经走访过的那个居委会,也就是安悦家所在的社区。” 我们俩一前一后走进社区中心,沈喻开门见山地询问孙阿姨在不在。 接待我们的小姑娘看到沈喻拿出的刑侦顾问的名片有些慌张,她赶紧跑到楼道里头的一间办公室里通报情况。 不大一会儿,一胖一瘦两位大妈就走了出来。 “两位警察同志,请去会客室坐。” 沈喻也不否认,我自然也不好说什么。我俩进到会客室,小姑娘用一次性纸杯端来两杯茶水。 “翟大妈是不是生病了?”沈喻突然莫名其妙地开口问。 “啊,警察同志,您这都知道——她是请了个病假。”胖大妈瞪圆了眼睛说。 “您二位贵姓?”沈喻是急脾气,还没有坐下就开口问道。 “我姓孙,她姓丁。”胖大妈又抢过话头。 “哦——孙阿姨、丁阿姨,是这样,之前我的同事曾经来过一次,问了一些安启民的不在场证明……” “这事儿啊,不是早说过一遍了吗。”丁大妈有点不耐烦地说。 “老丁,别这样,我看电视剧的时候,警察同志都是反反复复问好多遍呢——对吧,警察同志?” 看来这个孙大妈还是比较通情达理的。 我赶紧帮场子似的多夸了她两句,孙大妈果然十分受用,这才打开了话匣子。 第四十章 因果循环(2) 沈喻看她们愿意说了,接着又直截了当地问道:“我记得你们说,安大叔那天一直在修车?” “对,那天老翟跟人出去办事,结果回来的时候,社区的汽车碰巧坏了。” “从几点修到几点?” “大概是下午五点左右,老安来到社区中心这边帮着拾掇,但修了半天总是修不好,然后大概不到六点的时候吧,他就把车开到了修车铺,说那里工具齐全,还有地坑,方便。之后我们就都转战到那边去了。” “听说您几位一直盯着他修车?” “那当然,公家的东西,万一修坏了算谁的?”孙大妈嗓门洪亮地说。 沈喻忽然笑了一下:“我猜,提出这个意见的一定是翟阿姨吧?” 孙大妈一愣,她跟丁大妈面面相觑地看了一眼,又纷纷望向沈喻,那表情似乎在说:你是怎么知道的? 沈喻又一笑说:“我不光知道是翟大妈说的这句话,还知道那天晚上您三位并不总是同时看着,而是轮岗看着安大叔修车的,对吧?” 两位大妈点点头,她们之前跟余警官提过这事。 “所以我想请两位确认一下,修车那天晚上的八九点钟,应该是翟大妈在值班吧?” “对对对。”孙大妈赶紧说,“我那个点儿还得回家去帮老伴儿捏腿。” “我得回家哄孙子睡觉。”孙大妈也赶紧说,“轮班嘛,谁有事谁就先回去忙。反正铺里留一个人盯着就行了。忙到九点半我们就赶紧回来了,后来就一直看着,直到凌晨呢!” “对,你可不能说我们不称职!”丁大妈也补充一句。 “九点半之后您两位就都返回修车铺了?然后安大叔一直在铺子里忙吗?您两位亲眼所见吗?” “那当然,我们虽然老了,但眼睛不花!” 沈喻意味深长地回头看看我,我明白她的意思——从刚才的询问来看,安启民在杜万芊被杀时候的不在场证明并非无懈可击——翟大妈跟安启明都快领证了,算半个家属,因此她证词的可信度会大打折扣——但这也无法与抛尸的时间相吻合。 如果这样的话,就有点儿奇怪了。就算安启民杀了人,他也没有时间去抛尸。 不过沈喻很快从这种失望中调整里过来。她稳稳情绪接着问道:“那您两位回来后,看到安大叔有什么变化吗?” “变化?好像没有。”丁大妈皱着眉头想着说。 “有变化,怎么没变化——咱回来时老安那身工服明显比之前干净了许多,他还换了一双白手套。我总是手洗衣服,一眼就能看出来——你们这些用洗衣机洗衣服的,不理会这些事儿!——我跟你说吧老丁,洗衣机那玩意儿,洗不干净,洗长了筒子里还滋生细菌!” “谁说滋生细菌了?有洗衣机消毒液啊!你手洗就干净?你手洗还洗不匀称呢!”丁大妈听着不顺耳开始反唇相讥。 “哎哎,两位阿姨,咱不说洗衣服,咱说安大叔那天的衣服成吗?” “对啊,老丁你看你,让你打岔打的,耽误人警察同志工作。” “是你先提的洗衣机的事儿!” “哎哟老丁,你说话怎么不讲理呢!” “怎么说话呢?我可是咱社区最讲理的人了,你说说谁家的事儿不是我来调解的?街坊四邻有事儿信任谁,难道还信任你?” 我冲沈喻吐吐舌头,看来在这里也问不出来什么了,趁着两位大妈吵得火热,我俩赶紧低头溜了出来。结果刚走出社区中心门口,林瑛的电话就追了过来。 “我说,你俩哪儿去了?” 沈喻一把拿过我的电话,对林瑛说道:“你们搜查过安悦父亲的修车铺没有?” “当然搜了,没发现任何疑点,怎么了?难道你们还在怀疑安启民?” “对。” “难道有新的线索?” “他可能是杀人凶手——你们在安启民的修车铺里做了血液痕迹检测吗?” “当然了,必做功课啊。但没发现什么异常啊,车铺里是有一点半点的地方有血迹反应,但是考虑到修车也经常蹭破皮什么的,总不能说有点儿血迹就说人家杀人了吧?” “安启民那天之后又去过其他地方没有?” “我明白你们的意思,我们的确询问过周围的人,他后来天天在修车铺忙活,根本没时间去别的地方,更不可能去芦桥公园——哎我说,你们在哪儿?” 沈喻忽然咔嚓一声挂断电话,她直愣愣地盯着停车场的方向。 我也循着她的视线望去,她是在盯着一辆破旧的面包车,车的侧面还漆着“露珠街社区”的字样。 不用多想也知道,那就是安启民修了一个晚上的面包汽车。 “九点半两位大妈回到修车铺,发现安启民换了衣服和手套,但后来他没有去别的地方,修车铺里也没有发现痕迹——车还没有修完,他就换了工服,那说明原来工服上有容易被人发现的东西,而且直到现在凶器也还没有找到——你说,他会把东西藏在什么地方呢,肯定不能藏在自己身边,那早就暴露了。” “趁着在地坑修车的时候,藏在面包车底盘上!”我指着车恍然大悟道。 “对的,嘿嘿,既然你猜到了,那就麻烦一下,钻到车底下去看看吧。” “我?”我看看沈喻,又看看那辆又脏又矮的面包车,不免有些为难。 “怎么?难道你想让我钻进去?”沈喻杏目圆睁地瞪着我问。 “不不不,我去我去。” 我俩走到停车场,沈喻看看四下无人,冲我递个眼色。我一咬牙直接躺在了地上,然后摆动着肩膀和腿部,蹭着地面钻了进去。 面包车的底盘很低,好几次我都感觉自己的额头要蹭到底盘上的管子。 好在我还比较瘦,钻到里面也没特别费劲。 车底下一片漆黑,我右手摸索着裤兜,掏出手机,揿亮手机上的电筒。 我不懂机械,更看不懂汽车底盘的构造,但我分得清新旧,因为我看到那脏污破旧的底盘上新焊上了一块挡板,这肯定是那晚安启民修车的杰作。 我试图用手抠开挡板,但那块铁板焊得十分坚固,我晃了半天它都纹丝不动。 我想了想,只好扒住挡板的一条边儿,使劲半抬着头,用手机电筒照着挡板和底盘之间的缝隙,一只眼睛往里面望去—— 挡板和底盘之间的缝隙里更窄更黑,但就在那窄小黑暗的空间里,我依稀看到了一只沾满了血迹的白手套。 第四十一章 报应不爽(1) 我们找到安启民的时候,他还在修车铺里带着一个学徒忙碌着。 “能稍等下吗?这辆车的漆还没补好。”他戴着口罩,拿着喷涂机忙碌着,铺子里面弥漫着一股刺鼻的生漆味儿。 小学徒给我们搬出来几把斑驳的凳子,示意我们可以坐下歇会儿。 安启民叫过小学徒来,对他说了几句什么。小学徒点点头,脱下工服,朝我们笑笑就往街上走去。 “你不能走,先等会儿。”小余伸手拦住他。 “我叫他下班了,这里没他的事儿。”安启民停止了喷漆的动作,他探出头来看着我们,“你们想知道的事情,我忙完了就说,但那事跟他没关系。” 林瑛朝小余挥挥手:“让那孩子先走吧。” 小学徒有点莫名其妙地望着师父,安启民朝他点点头,他这才走到街旁边的一辆自行车前,蹬上车子走了。 安启民喷完漆又认认真真打磨起来。小余有些着急,但林瑛示意她稍安勿躁。 “别打扰他,人只有琢磨透了打算摊牌的时候,才会特别想做好手里最后那份工作的。不要打扰他情绪,没准儿适得其反。” 我们于是都坐在凳子上,安安静静看着。只有沈喻显得坐卧不安,她不时看着手腕上的表。 我知道,她在掐算着时间,她害怕夜幕降临之后,华鬘会随时跳出来占领她的大脑。 “沈老师,你今天有点儿心浮气躁,跟以前冷静沉着的样子完全不一样啊。”林瑛打趣道。 “能一样吗?天都黑了,时间要来不及了。”沈喻气呼呼地嘟囔着。 “什么时间?什么来不及了?”林瑛一头雾水地问。 “她是怕万一拖太久,嫌疑人的心理会有变化。”我明白沈喻是担心又切换成华鬘的状态,所以她才急躁。但这件事又不能告诉林瑛,我只好帮她打着圆场。 “放心吧,他马上就会开口的。”林瑛安抚似地说。 我还是怕沈喻着急,自己想了想,便快步走到施鲢前面问:“有没有烟?” “有啊。” “我不抽烟,你给我一盒——不要粘上鼻涕。” 施鲢莫名其妙地看着我,因为我从不吸烟,他也不知道我想搞什么名堂。但他还是掏出一盒香烟递给我,我拿着香烟直接就往车铺里走去。 “哎,你干嘛?”林瑛朝我喊着。 我没理会她,径直走到还在打磨车漆的安启民前头,有点儿笨拙地撕开烟盒,递过一支烟去。 安启民抬起头望着我。 “累了吧?”我对他说。 安启民板着的面孔忽然冰释出一丝笑容,他如释重负地长出一口气,随即接过烟来,自己摸出火机点燃,吸了一口说:“好吧,都这地步了,我也不瞒着了,都告诉你们吧——为自己闺女报仇,不算丢人。” 他朝车铺外面走出来,我跟在他的后面,经过林瑛身边时,被她偷偷使劲掐了一把。 “刚才你吓死我了,要扰乱了嫌疑人情绪,万一他不开口怎么办——以后千万别这么擅作主张了!” 安启民没听到这些,他朝小余和施鲢伸出双手,笑了一下说:“拘捕我吧,我就是割开杜万芊喉咙的那个人。” ...... 安启民在刑侦队里讲述了杀害杜万芊的过程。 其实在女儿自杀之前,他就听说了有人骚扰安悦的事。 跟他性格一样,安恂和安悦兄妹两个人都是闷葫芦,不善于表达,不善于交往,加上老婆很早就嫌他没出息,扔下两个孩子一走了之。他从那时就又当爹又当妈,拉扯两个孩子长大。 言传身教是需要成本的,不光是财力的成本,更有时间的成本。 安启民为了养活一家人,只好日夜不停地干活,跟孩子们的交流也就少很多。安恂大一些,当时懂的东西多,所以心思还算平稳。 但小女儿安悦就很不一样,从小没有人交流的她特别自我封闭,长大了更是如此。 中学时候的安悦就曾经遭遇过几次校园暴力,安启民找到学校闹了两次,这才没有学生对安悦动手。 但冷暴力是无处不在的,安悦这种瘦小、安静、与世隔阂的人本来就不受青睐,虽然没有了热暴力,但无论老师还是同学都开始对她视而不见。 安启民其实知道这些事情,所以中学时候,他总要抽出时间来打听下安悦的近况。但安悦后来一直安安静静地过着,还平平安安地进了大学,他也就慢慢松懈了下来。 直到某天,安启民莫名其妙收到一个快递。他打开快递,发现里面有一个信封,信封里是几张女儿在学校里被一个老男人骚扰的照片。 安启民觉得自己头皮一下子就炸了起来,他当天下去就找了个借口去学校探望女儿。 但安悦一如既往地沉默着,什么也没告诉父亲。 安启民知道女儿的脾气,她胆小、敏感、压抑,为了不影响女儿的情绪,他决定暗中盯着她。 很快,他便发现了那个骚扰安悦的人,他叫吴争贤,是个无恶不作的小痞子。 他本以为闺女有把柄攥在那个人手里,他决定跟着吴争贤摸摸底细,结果当天晚上吴争贤就跟杜万芊见了面。 他这才知道,原来吴争贤跟女儿无冤无仇,真正讨厌安悦的人是咏升集团老板的女儿。 安启民也一度有些犹豫,因为这些日子,他的修车铺确实总有混混过来惹是生非——咏升集团在魏阳市势力很大,他只是一介平民,万一惹不对付,那全家可能都会遭到报复,他决定先把事情弄清楚再说。 结果这一犹豫,等来的却是女儿的尸体。 那天去停尸房认尸的时候,他深恨自己怯弱无能,他痛不欲生地哭倒在停放女儿尸体的床前。 他决定报复,哪怕搭上自己的性命。 他于是跟着杜万芊,想着如何下手,然后就目睹了杜万芊去了冉子晋出租屋,然后就再也没有出来。 难道杜万芊被那个年轻人杀了?怎么进去后就不见踪影了呢? 安启民不太放心,他决定要进去看个究竟,只要杜万芊还活着,他就要杀了她替女儿报仇。 但他并不想把自己牵连进去,毕竟为了这种蛇蝎心肠的女人犯不上把自己搭进去。 他想到了正在谈恋爱的翟大妈,于是他趁着无人的时候,故意搞坏了居委会的那辆公用车。因为老翟跟自己关系好,每次车坏了都会叫自己去修。 那天下午,安启民在车前头转了转,故意说这车需要拉到车铺去,底盘好像的有根管子漏油。 翟大妈一听就同意了,安启民故意装作开玩笑地对她说,你们居委会也得派俩人来盯着点儿啊,万一我偷着拆了有用的零件以后卖钱怎么办。 翟大妈笑了,说我还不相信你,你不会干那事儿的。 安启民摇着头说,我是不会干,但瓜田李下,万一车再出了毛病,有人咬我,说是我趁着修车换了零件,那就不好说了。 翟大妈觉得他说得有道理,答应待会儿叫着老孙和老丁看他修车。 她拍着胸脯打了包票。 “这事儿包我身上!” 第四十二章 报应不爽(2) 就这样,三位大妈跟着安启民来到了修车铺。 安启民早就打听到老孙和老丁在八九点钟的时候家里有事,于是等她们走后,他找了个借口出去了一趟。 他说怕安恂加班回家,想回去给儿子热下饭,他让老翟帮着自己圆个谎,对外人说自己一直都在车铺忙活。老翟也没想太多就答应了下来。 安启民于是把车挪进了修车铺,因为车铺里有个地坑,做点遮遮掩掩的事情还算方便。 他找借口离开车铺后便赶紧骑电动车来到苏造街,他之前有过开各种老式汽车锁的经验,所以用带着的开锁工具很快撬开了出租屋的门。 出租屋里一片黑暗,安启民这两天已经摸清了冉子晋回家的规律,他知道这个时间是安全的。 但饶是如此,他也并没敢轻举妄动,而是先蹑手蹑脚地往里面摸索着,想探探情况再说。 但就在这时,他听到了屋里传来一声呜呜的声音。 安启民吓了一跳,因为整个屋子都拉着窗帘,他并看不清屋里的情况。 但那呜呜声明显是人发出来的声音,他愣怔了一下,确信没有特别大的动静后,才从口袋里摸出一支小电筒。 一束光穿透了黑暗,他看到自己一直在寻找、一直在痛恨的杜万芊被绑着屋子正中央的一把椅子上,嘴上还被贴上一张透明胶带。 安启民一下子傻在了那里,而杜万芊看到他不仅没有害怕,还使劲瞪大了眼睛,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他走了过去,轻轻撕开杜万芊嘴上的胶带。 “快快!”杜万芊看到他飞速地说着,“你是闯空门的吧,你这回赚到了,我是有钱人家的女儿,被绑架了,你赶紧放了我,我有的是钱。” 安启民愣在那里看着她。 “你他妈还愣什么啊!赶紧给我解开绳子!这破屋子里没值钱的东西,最值钱的就是我!” 钱,钱,钱! 安启民忽然想起来,就是这个杜万芊花钱雇人去折磨自己女儿的! “喂,干嘛呢?有钱都不赚啊!傻逼!”杜万芊口无遮拦地骂了起来。 安启民心里的怒火一下子被勾了起来,他忽然想到一点——现在正是杀死杜万芊的天赐良机! 她已经被人绑架,自己之前已经利用居委会大妈制造了不在场证明,只要不留下痕迹,那警方很难查找到自己来过这里。 而他进门之前已经换好了衣服,出于职业习惯还带了脚套和手套,只要临走前清一下现场,一切都简单而且完美。 安启民没有说话,他默默从工服里摸出一把工具刀,拿着朝杜万芊一步一步走过去。 “对对,帮我割开绳子,你小子他妈运气真好,今天算是赚到了……” 安启民举起工具刀,他迟疑了一下,但还是把刀片直直地划了过去—— “唰”的一声,他看到眼前一片血红。血液都是鲜红鲜红的吧,那天他半夜接了电话、赶到学校时,看到的也是女儿尸体下那鲜红的热血。 杜万芊瞪大眼睛看着他,血液从她喉咙里汩汩地喷涌出来。她想说话,但嘴里只能吐出红色的泡沫,被割断的气管处“嘶嘶”地吸着空气,好像毒蛇垂死挣扎时发出的声音。 安启民只觉得自己脑袋一片混乱,他后退两步,躲着流过来的新鲜血液。他试图抬手看看表,好让自己冷静下来。 那是晚上八点三十五分。 五分钟之后,安启民离开了出租屋,再也没有返回。 他返回修车铺的时候,翟大妈还坐在马扎上等他。他慌慌张张地打了个招呼就钻进了地坑里,在地坑里他换了一身衣服,将带血的手套、衣物和工具刀都塞到了面包车底盘上,然后焊上一块铁盘拦住。 翟大妈根本没有觉得之前帮老安圆谎算什么大事儿,直到警方找上门来要查什么不在场证明。 老翟虽然仍然替他打了包票,但她也开始疑心起来。因为警察都找上门来了,还是杀人案,还偏偏老安就那个节骨眼出去了。 她越想越觉得不对付,但老安这个人忠厚踏实,是个可以安心托付余生的好老伴儿,她怎么也不会相信老安会干杀人的事儿。 她心事重重,既不敢跟居委会的人说,又不愿去找安启民当面询问,一来二去就给郁闷得病倒了。 而自从警方第一次来到修车铺的时候,安启民就已经坐卧不安起来。虽然警方并没有发现任何线索,但从那一天起,他就再也没有睡过一个整觉。 这种情绪折磨着他,他不敢看电视、看报纸、看网上的新闻,甚至后来连女儿的遗照都不敢抬头去看,因为无论看到什么他都会看到杜万芊临死时的那张脸。 有好几次,安启民都默默下定决心——只要警方再来找他,他就把一切都讲出来——有的东西可以逃避,有的人可以逃避,但他却无法逃避自己曾经杀过人的事实。 但等事到临头的时候,他却又犹豫起来——大概每个人都不想面对自己的罪孽,更不想为自己的罪孽承担责任。 人类终于还是懦弱的啊…… ...... 安启民被逮捕了。 夜里十点半的时候,我和沈喻坐在刑侦队的会议室里,听林瑛把讯问出来的情况仔细讲了一遍。 “安启民什么都招了,但他却不知道杜万芊被抛尸的事情。”林瑛最后说。 “啊?”我惊讶万分。 “他也没必要说谎,既然连杀人都招了,抛尸就更不算什么了——除非抛尸的另有其人。”林瑛又补充说。 “那芦桥公园的独木舟呢?” “安启民说自己根本不知道这事儿。” “你不觉得这件案子特别奇怪吗?”沈喻终于开口说,“绑架的是一个人,杀人的是另外一个人,抛尸的可能又是第三个人。这说明什么,说明那艘独木舟虽然很早就被藏在那里,但提前预备好一切的那个人,我们却无从知道是谁。” “可他是如何在安启民杀人后迅速移走尸体的呢?他又怎么会知道冉子晋的出租屋会有尸体?为什么非要把尸体移到芦桥公园,而且非得摆出那么一种骇人的造型呢?”我也疑惑地说。 “你还记得安启民招供时说,他是收到了一封快递,才发现安悦被吴争贤威胁骚扰的事情吗?”沈喻对林瑛说。 “记得。我还问安启民来着,他说那封快递要求自行销毁。安启民是个老实人,他认为这是有同情女儿的人寄给他、提醒他的——这也能理解,毕竟安怡之死全校皆知,而杜家家大业大,一般人都不愿直接出面得罪他们。所以,安启民也怕连累好心人,他看完之后就按照要求,把信封和照片销毁了。” “查了快递公司没有?” “查过,我们查了收件人为安启民的所有快递,最后找到了那条记录——发件人是一个女人,她打电话告诉快递员去指定的地方取那个快递,并没有直接出面——你们猜,那个指定的地方在哪里?” “在哪儿?” “芦桥公园的一个垃圾桶里。我们询问了快递员,找到了那个垃圾桶,它就在后来发现杜万芊尸体旁边的地方。” “什么?”我震惊不已地喊道。 “就是说,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对吗?而安悦、杜万芊、冉子晋、安启民、吴争贤这些人都像是一盘棋局里的棋子。”沈喻揉着自己太阳穴说。 她忽然想起来什么,低头看看自己的手机,飞快站起身来说:“已经夜里十一点了,我必须回去休息了。” “今天这么早就走?不吃个夜宵吗?”林瑛有点诧异地站起来问。 “不要再跟我提吃的事情。” 我知道沈喻担心自己不知什么时候会突然变成华鬘的样子,她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丢脸。 她丢下一句话后就匆匆往外走。 “我觉得这件事没有结束,说不定还会有大案子发生。” 第四十三章 无脸男 我开车带着沈喻向前驶去,但没走多远她就抬头看我。 “这是去哪儿?” “我家啊……” “你脑子进水了吧?”她说,“你是占便宜还没占够?” “我真的没敢越雷池一步过啊——只是医生嘱咐说,让我看护着你。” “别废话,你是听医生的还是听我的?” “……当然听你的——不过,我主要还是想跟你商量一些事情。” 我其实早就下定决心,想跟她一起,把遭遇车祸前前后后的事情梳理一下。毕竟最近发生了太多怪事,奇怪得让我觉得整个世界都不正常了。 但沈喻好像还在提防着我。 “那就送我回我家,有事儿路上说,等说完了待会儿你就直接回自己家——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 “听明白了还不拐弯儿!” 我赶紧打轮急转弯,迎面过来的车朝我使劲直按喇叭。 “你有什么事,赶紧说吧。”沈喻看车辆已经调转方向,这才放心地对我说道。 我于是边开着车,边把自己遇到地狱来客、收到考古小册子、里面记载唐朝西夜国掳掠铁锅的历史,以及地狱来客跟我都被汽车撞飞却安然无恙的这些事情,统统简洁快速地讲了一遍。 沈喻默默听着,她出奇地安静着没有作声。 “那本小册子,在哪里?”她最后问。 “放在我家里呢——你觉得这些事情有必然联系吗?会不会跟咱俩小时遇到的黑船有关系?”我说。 “不知道,我今天太累了——而且以我现在的状况,不累也想不通。”她紧皱着眉头。 “那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她闭上眼睛,背靠着副驾驶上的座椅,喃喃说道:“等腾出手来,咱俩得好好研究一下当年目击黑船时的细节。” “嗯,不过我老家那条潴龙河,现在早就干枯了。” “没事,”她说,“还有,关于那个疯女人,你先不要打草惊蛇。她不会无缘无故地来,总感觉她跟这些事件有什么联系。” “难道她不是你的第二人格吗?” “你觉得,我就算再怎么变化,能变得头发卷曲、食量诡异、力大无穷,还能把人打个半死,然后进入他们的意识去看什么‘走马灯’吗?”她反问我道。 我有点懵然,看来沈喻对华鬘的判断很不一样——说起来未免也有些讽刺,我这种喜欢写写画画的文科生,反倒总想用科学来解释世界,而她这种执迷于逻辑的理科学霸,却能够相信科学范畴之外的东西。 “别乱琢磨了,好好开车!别想又把我骗你家去!最近正全民皆兵批判性侵,你自己注意点儿!” “我哪儿敢性侵你啊,我天天胆战心惊,只怕被那女人性侵了好伐!” “闭嘴!那女人性侵你,也算你性侵我!” “行行行……” “老实开车!” 沈喻的房子在魏阳大学的职工家属小区,而我买的小房子在城郊结合部,所以根本不在一个方向。我故意放慢车速,边往前开边瞅着表盘上的时间。 如果真的像华鬘所说的,她和沈喻是互换着每天出来一次,那互换的时间究竟是几点几分呢?是一过零点就换过来,还是睡醒之后自然转换呢? 我得记一下时间,找一找规律。而且,万一华鬘苏醒过来,我若不在她身边,这女人保不齐会搞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幺蛾子来,到时候想收场都不可能了。 “问你个问题?”沈喻目视前方对我说道。 “啊?” “这条路限速多少?” “七十吧。” “路上很堵吗?” “都十一点半了,不会堵车了。” “不堵车你还开二十迈!”她勃然大怒,“你是想耗到零点,看看我会不会切换状态对不对?!如果是那个女人出来,你就又能顺理成章地把她——不,是把我带回家上下其手了是不是?!” “不、不、不是啊……” “还说不是!你一说谎就结巴!给我马上提速到七十迈。不然的话,就立刻把我放在路边,我自己叫网约车回去!” “别别别,马上七十迈。”我猛踩一脚油门。 好不容易开到魏阳大学旁边的小区。沈喻叫我停在小区门口,自己迈步下车,连再见都不说就朝里面走去。 “哎,”我摇下车窗喊,“我送你到楼下吧?” “不用!滚蛋!”她头也不回地说。 我长叹一口气。 说实在话,自从背锅侠案她被车撞飞之后,我就一直不放心她独自生活,因为每次想起来,那起车祸就像有预谋的一样。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其实那天我伸手去拉沈喻的时候,自己也被撞飞了啊!后来本想去仔细检查一下身体,但这些天我一直忙着照顾沈喻和破案,加上还出来华鬘这么一号人物,搞得我居然把这件事情都忘了! 想到这里,我吓得腾出一只手,赶紧把自己浑身上下摸一遍,看看身上有没有骨头撞碎,有没有零件受损。 摸了半天,发现确实还没外伤,不过,我还是得抽个时间去医院做个全身检查。 我正想着,忽然听到有敲车窗的声音。 我一抬头,发现一张怪异的脸就在车窗外面! 之所以说怪异,是因为那张脸看上去就像缺了什么似的,它的五官倒是一个不缺,但是却紧挨着长在了一起,而且脸盘巨大,乍看上去就像没有五官一样! 我头皮一阵发麻,瞬间就想到了地狱来客! 当然,这个人并不是地狱来客,地狱来客身材瘦削,脸部是被大火烧毁的。 我被吓得浑身打了个激灵,这才发现自己还没给车落锁,我赶紧按下车锁。 好在那个“无脸”怪人没有进一步袭击的意思,他只是在冲我嘻嘻笑了一下,然后就三跳两跳窜入路边的灌木丛没有了踪影。 我赶紧发动车子,想尽快离开这里。但车刚往前一走我就又踩下刹车——这个无脸男为什么会这么诡异地出现在这里?又为什么来敲我的窗子?难道他不怀好意,或者是在警告我什么? 这件事透着莫名其妙的诡异,自从地狱来客出现之后,我身边已经发生了太多奇怪的事情! 首先,我的身体肯定有了变化,否则不会被撞飞也安然无恙。 当然,在这之前,我也遇到过两次不同寻常的事,一是小时候看过黑船,但跟沈喻不同,我目睹黑船后,并没有增加什么能力。至于过目不忘的本事,我好像生来便是如此。 难道黑船带给我的能力,是类似地狱来客的“金刚不坏之身”? 二就是地狱来客给了我一本古册,册子记载了铁锅的事件,随后魏阳也便出现了“背锅侠”。我和沈喻调查背锅侠,结果遭遇了车祸。 再有,就是平白无故冒出来了华鬘这么一个女人。 而这些事情,似乎都与沈喻有关,她看到过黑船,她被车辆撞飞,她生出华鬘这第二个人格——难道今天无脸男的出现,也是为了沈喻? 沈喻! 想到这里,我忽然一惊。 之前,我从未听说过有怪人出现在魏阳大学的传言,而今天晚上送沈喻回家,却立刻就遇到这么一位无脸男! 我忽然记起无脸男刚才的表情,那是一种偷窥加探查的表情! 我停车的位置在路灯的旁边,所以副驾驶那个位置在光线背面的阴影里,加上我贴的是隔光膜,所以外面的人只有把脸贴近车窗才能看到里面。 那个无脸男刚才窥视的正是副驾驶的位置!而刚刚坐在这个位置上的人正是沈喻! 难道他跟背锅侠那件事情的阴谋者有关系?难道他是想对沈喻不利? 我不禁又想到沈喻昏迷那段时间,有一次我感觉有心怀不轨之人就在她病房门外,出去却又没看到人影! 不好!沈喻刚刚一个人回家,她的危险显然还没有解除! 第四十四章 词汇 想到沈喻可能会遇到危险,我急忙把车停在路边,准备下车去她家里看看。 没想到刚打开车门,一道黑影就嗖地朝我袭击过来,一下子就把我推倒在汽车座椅上死死压住。 仓促之中我赶紧挥拳反击,哪知道那个人咔嚓就捏住我的手腕。 我还想挣扎,但我突然愣住了——虽然黑暗之中我看不清她的脸,但我却熟悉她的气味。 “沈——华鬘?”我问。 “亲爱的,想死我了!”她整个人紧紧贴在我身上,就像小猫一样使劲蹭着。 “别这样,别这样,我骨头都要断了……”我被她亲得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她这才松开按住我的手,我赶紧爬起来看看手机上的时间。 现在正是零点二十分左右,可见之前我和沈喻的担心是对的,她和华鬘的状态每二十四小时切换一次,只不过前两次切换的时候都是在睡梦中而已。 “你——怎么找到我的?”我摸出一张面巾纸,使劲擦着脸上的口水问。 “呜呜呜,”她的头发果然又变成了蜷曲状态,她像个孩子似的,攥着两个小粉拳头,擦着根本就没有眼泪的眼睛,不停哽咽地说,“我以为你把我抛弃了。呜呜……” 不用说,肯定又是从电视上照搬下来的伎俩。 “……好了好了,别这样。这可是你工作的大学门口,搞不好还有晚归的学生路过呢,如果被他们撞见,那人设就全崩了。” “哦,好吧。”华鬘忙不迭地说着,“跟你说亲爱的,我刚才猛地恢复状态时,发现自己正孤零零一个人躺在那个‘升龙桩’里……” “那叫电梯。” “好好好,电梯,”她指指自己脑袋说,“这里面词汇存储得太多,选错词儿还可以理解吧? “总之,我从那个方块里醒过来时,第一反应就是你不在身边,而且自己已经被困在里面了!我看电梯里有好多小方格子,而且格子上还写着数字,一按上去它就会亮起来。 “我当时就明白了,自己必须按小方格子输入密码,然后才能打开这个升龙桩。我看方格子也不多,索性就都按了一遍,结果刚按下去,格子门就一下子打开了——你说我聪不聪明?” “……好吧,换我每个楼层都按一遍,电梯也会马上开门。”我无奈地说。 “我走出那个格子,然后就在空气中闻到了你的气味,就循着气味直接走过来了啊。” “你这是——狗鼻子?” “比狗鼻子高级多了!这是六能之一嘛,是能够记忆和分辨气味的能力,尤其是对自己钟爱的人的气味,那简直记得刻骨铭心,就算隔着整个城市我也能闻到你的!” “得得。”我说。谁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我反正又没有真跟她间隔一座城市。 “不过,你这么多能力,全要用起来简直开挂了啊。”我又说。 “嘿嘿,其实也有限制的。” “什么限制?” “暂时不告诉你。”她笑嘻嘻的。 “亲爱的,你半夜三更地来这个鬼地方干嘛?”她又开始腻腻乎乎地凑了过来。 “送沈喻回家啊!”被她这么一搞,我已经完全忘记无脸男的事了,只想着怎么应对眼前的华鬘。 “啊?!”华鬘气呼呼的,“这个王八蛋女人是想拆散咱俩吧!还逼你送她回家?!我——我今天非把她薅秃了不可!” 她边说边发疯似的使劲揪着自己头发,揪得嗷嗷直叫,我吓得赶紧把她双手按住。 “别冲动!那也是你自己的头发!” 她停止了撕扯,马上变得笑意盈盈地看着我。 “亲爱的,你对我太好了,感动死了——咱们赶紧着吧!” “赶紧着干嘛?” “还用说,跑路、回家、生娃娃!” 她行动力简直逆天,刚说完就从驾驶座椅直接爬到副驾驶位子上,一把揪着安全带系上,接着对我说:“走啊,你不是老司机吗?” “你这些词儿哪里学来的……” “这还用说,当然是从她脑子里捡出来用的啊!我又不能凭空制造人间的词汇。” “……那她脑子里还有什么新鲜的俏皮词儿?” “我看看哈——好多呢,什么补天啊,上岸啊,开车啊,六块钱麻辣烫啊,强力去污粉啊……” “够了够了,别说了,再说我明天就无法直视她了!” “对吧,跟你说知人不面不知心,啧啧。”华鬘故意撇着嘴,做出一副鄙视的表情来,“所以嘛,亲爱的,你得早点看透她的真实面目。” “我又不知道你说的是真还是假。” “你看你还不信,用不用我把她脑子里存储的神秘代码给你背一遍、” “不用,谢谢。” “那要不教你一些常用日文短语?” “别别别……求你别说,人设都要崩了。” “嘿嘿嘿……”华鬘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她高兴地都吹起口哨来。 “哎,亲爱的,你这不是回咱家的路线吧?” “哦——你不是喜欢喝酒吗?我带你去酒吧,就是专门喝酒的地方。” “我去!酒吧这个词咱脑子里倒有,但没想到还是专业喝酒的奢侈场所?” “当然,遍地都是。”我心里暗暗想着,与其现在把华鬘带回家,又开始我们俩的攻防作战,还不如先把她灌醉,这样我才能安安稳稳睡个好觉。 但我随即又起了疑惑,假如华鬘真是从修罗界来的公主,她怎么开口就会说中文,而且知道如此丰富的词汇呢? 当然,华鬘自己做过解释,她说是因为直接继承了沈喻头脑中的东西。这样也可以解释,其实就像我们在自己国家学外语一样,背完字典,学完语法,掌握教科书上的东西,就能运用这种语言进行交流了。 只是因为有母语习惯的干扰,或者不能熟练掌握这种外语的语境,难免会在实际运用中闹出一些悖离和笑话来。 用通俗的话来讲,那就是能够交流,但不地道。 可是,既然华鬘继承了沈喻头脑中的东西,那么是否也继承了她的所有记忆呢?如果是这样的话,许多关于她的隐私和个人经历,华鬘是否也知道的一清二楚呢? 尽管我不想挖掘沈喻的过去,但也不愿意有别人比自己更了解沈喻的过去。 所以,我想找个机会,试探下华鬘脑子里到底装下来多少沈喻的东西。 “不过,亲爱的,我觉得你好像别有用心哇。”一直兴高采烈的华鬘忽然说话了,她还笑眯眯地看着我。 我心头一惊——难道自己的小算盘被她看穿了? 但她随后的话让我一块石头彻底落进了肚子里。 “你是不是想把我灌醉了,然后这样才好飙车,对不对?”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愣了片刻才敢忙说:“对对对!所以你一会儿多喝点儿!” 但她随即的一番话让我喷了血。 “没问题,那得快点,我争取三分钟之内就醉得不省人事,满足你三个亿的小目标,哈哈哈。” “……这词儿难道也是从她脑袋里捡出来的?” “对啊!难道我还能造词?” “那你怎么连‘酒吧’这种词的意思都搞不清,却知道‘老司机’这种‘内涵’词呢?” “你翻字典的时候,难道会逐字阅读吗?还不是找自己感兴趣的内容看!” “……明白了,反正你每天感兴趣的只是声色犬马。” “我是公主诶,关心声色犬马不是很正常吗,难道真去关心民间疾苦?——亲爱的,你怎么总是针对我?难道这些东西不也是她先关心,而后我才知道的吗?” “……好吧。” 第四十五章 魏阳 魏阳市有两条著名的酒吧街,离着大学城都比较远。不过我正好趁着这个机会,跟华鬘讲一讲魏阳这个城市。 魏阳位于祁岭省,虽然并非省会,但却是一个副省级城市。魏阳的历史也很悠久,传说这个地方是上古前期炎帝部落的第一位首领魁隗氏的建都之地,城北的一片山峰也因此得名隗山。而这座城正好在隗山之南,因此得名隗阳。后来因为改革生僻字,于是才改隗阳为魏阳。 魏阳市是个风水宝地,它所在的地方周围其实都是平原,北高南低,但偏偏城西和城北之地隆起一片钟灵毓秀的小山峰,山峰不高,最高峰名叫夔龙峰,海拔五百米左右。 这片山峰呈弧形缓缓抱住城市,有风水师从等高线分析魏阳的地形,说这片山峰正在华夏三大龙脉的中干龙上,而隗山正是地气凝结所在,属于“老龙生出嫩枝柯”的情况。 城市南边还有一条名叫槐川的河流,槐川从西向东流去,呈“玉带环腰”的形状包住魏阳的南、东两个方位。所以魏阳从地理称谓上来说处于山南水北,是一个“双阳”的城市。 魏阳是个主城区有四百万常住人口的大型城市,全市按照从北到南,从西向东的顺序分为雷坛、山阳、姜邑、炎首、滨川、柱下和慈沽七个区。 姜邑和炎首两个区在市中心,而魏阳大学就位于炎首区,我买的小房子则在新开发出来的慈沽区,山阳和滨川则以文化休闲为主,分别有两条酒吧街。 我带华鬘要去的地方就是滨川酒吧街。 说实在话,我之前很少应酬,酒量也不怎么样。因为长期死磕沈喻,所以人际圈子也很小,所以长期只听说过酒吧街的大名,但基本没有来过。 倒是闻廷绪回国后曾经请我来这里喝酒叙旧过,我们俩避开一路上拉客的店,找了家清清静静临河的地方,一边听着台上歌手唱的民谣,一边聊了会儿大学时候无趣的事情,然后他突然对我说: “桩子,我这次回来,是打算干一番大事业的。” 我看着他,他的眼神很坚定。我从来就没有怀疑过他的能力,就像以前他申请门萨俱乐部、后来准备出国去麻省理工留学一样,似乎只要他想做的事,就没有不能做成的。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他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似的,“不过这次跟考试不一样,考试是特别私人的事情,一个人有天赋、肯努力就能搞定。但这次不是我一个人的力量就能办到的,我想创业,有人准备给我投一笔钱,我想开一家公司——但你知道我的弱点。” 是的,我知道他的弱点——情商。 “所以我想克服这一点,你是我回到国内请客吃饭的第一个人。以后,我可能会一直混迹在这么喧哗的地方。”他忽然自嘲般地笑了。 服务员妹子给我们拎过来一打啤酒,他自己拿起开瓶器,一瓶一瓶打开。 “咱俩有多少年不见了?今天必须一醉方休。” 我拿起一瓶啤酒,跟他碰了一下,然后我俩都仰起脖子,咕嘟咕嘟地把瓶中的酒一饮而尽。 “桩子,我没跟你说过自己家的事儿吧?”连干三瓶之后,他满嘴喷着酒气对我说着。 “没有。”我也开始醉意朦胧。 “是很诡异的经历,也是很惨痛的经历,要不然我应该是另一种性格吧?”他打着酒嗝,“等有机会,我非要跟你讲一讲不可。” 他说完这番话,又嘭嘭打开两瓶酒。 “喝!”他醉醺醺地说,然后把其中一瓶酒搡到我的怀里。 ...... 因为之前有过一次跟闻廷绪在滨川酒吧街喝酒的经历,我这次就自然而然把华鬘带到了这里。 我记得当时那个酒吧的名字叫做“息壤”,但当我摸索着来到那个地方时,却发现“息壤”的牌子已经不在了,连门面都重新做了装修。 酒吧的两扇门改成了古香古色的圆形月亮门形状,而门楣上也盘曲着两支红色的莲花,莲花中间托着一个招牌,上面写着“rl”两个字母,想着可能是“rightandleft(左右)”的英文首字母缩写。 这已经不是我和闻廷绪当初来时的那个酒吧了。 当然,酒吧街这个地方每年都冒出不少网红店,每年也都有一些店因为经营不善倒闭,一个地方改头换面简直是太稀松平常的事情。 但我还是有点犹豫,因为这并不是我熟悉的那个店了。但华鬘却想不了那么许多,她看我停在这里,直接就推开店门走了进去。我没有办法,只好赶紧跟着。 “有人吗?我要喝酒!”她刚一迈进店门就大声喊道。 rl酒吧一共有两层,里面被装修成卡帕多奇亚石屋的风格,屋子一个角落里有个小小的平台,一个面容清秀的民谣歌手正在那里自弹自唱着不知名的歌谣。 我看了那个民谣歌手一眼,不是上次来时的那个。 看来这酒吧不仅名字和主人改了,驻唱的歌手也给换了。 酒吧里只有寥寥的两三个客人在静静听歌,华鬘这一嗓子不但打乱了歌手的节奏,那几位客人也纷纷看了过来。 我赶紧跟大家点头致歉,好在这里的气氛仍然清幽,大家只瞥了一眼,就继续各自慢慢地喝酒听歌。 我把华鬘领到一个角落里,让她坐好,又叮嘱她不要乱嚷乱动,然后赶紧跑吧台前面,分别点了十份炸薯条、十份洋葱圈,这些东西又便宜热量又高,还有饱腹感,再加上两打燕京纯生,估计够华鬘糟践了。 这些年我省吃俭用攒了不少钱,还得省着结婚用呢,可不能随随便便就让这女人造光了。 酒保是个脸部线条很硬朗的男人,他看看我,又看看华鬘,嘴角会意地笑了一下。那意思好像在说,你小子是想把那妞儿灌醉了再下手吧? 我没理他,我确实是想把华鬘灌醉,但目的却跟他想的相反—— 唉,这些人怎么会体会我的痛苦? 第四十六章 良心酒吧 我翻翻菜单,又点了一瓶伏特加和一瓶杜松子酒,原因无他,这两种酒烈度又高,还最便宜,喝完伤胃、易醉,要不由着华鬘那大胃可劲儿吞,估计能一宿把我吃成扶贫对象。 “够了哥们儿,”酒保终于忍不住开了腔,“一打啤酒她就成您盘中餐了,人是您自己带来的,又犯不上把她扔大马路边儿再捡一次尸。” 我听不懂他满嘴的酒吧黑话,再说他也根本不能理解——我要说华鬘能三拳两拳把这房子砸成地基,他能信吗? 酒保先开了一打啤酒端到桌前,不怀好意地看我一眼,又去拿炸出来的薯条和洋葱圈。 等他返回来的时候这才发现,仅仅三分钟之内,一打啤酒就变成了一打啤酒瓶。 “酒呢?”他瞪圆了眼睛问我。 “酒呢!”华鬘拍着桌子问他。 酒保大惊失色地赶紧放下零食,又回头跑去拿酒,等端酒回来后又发现桌上多了二十个空空如也的零食筐。 “薯条和洋葱圈呢?”他差点讶异地下巴掉在地上。 我指指华鬘,华鬘正瞪着他。 “薯条和洋葱圈呢!” “行行行,那再每样来十份吧。还有,伏特加什么的赶紧上来!快快快!”我对酒保说,再不灌醉她,我真要破产了。 “哎!”他现在也不说什么“捡尸”了,他答应一声,撒丫子就朝后厨跑去。 这时候其他桌上的客人也都纷纷看向我们,就连慢悠悠唱歌的民谣歌手也调整了下坐姿,对着我们唱了起来。 我擦把冷汗,摸摸自己的口袋——好在今天把信用卡带身上了。 华鬘一瓶一瓶地把酒往嘴里倒去,那样子好像她喉咙不是喉咙,而是海眼一样。 等酒保端着两瓶洋酒上来的时候,桌子上又多了一打啤酒瓶子。 酒保瞠目结舌地看着我,悄悄压低声音说:“哥们儿,要不我去路边小卖铺给您买几桶十斤装的二锅头?不然照这种喝法,您还不得破产咯?” “那太感谢了,谢谢,谢谢。”我忙不迭说着,恨不能站起来给他哭着鞠躬,良心店啊,世界上怎么有这么多好人啊。 这个时候华鬘正拧开伏特加瓶盖,往嘴里咚咚咚地灌着白酒。 “这酒味道怎么样?”我胆战心惊地问。 “爽口!”她打着嗝,竖起大拇哥赞叹道。 酒保的腿儿可真快,不一会儿工夫他就拎着两大桶十斤装的二锅头,健步如飞地跑了回来,外加还买了一口袋羊肉串。 “我还跑得够快吧?赶上给姑奶奶续杯了吗?”他胳膊哆嗦着,使劲擦着汗说。 我感激涕零地看着他,他拍拍我肩膀,叹口气说:“哥们儿,理解万岁——我上学时曾经跟你一样,也被女人吃穷过。” 华鬘开始有点摇头晃脑起来,她拧开二锅头桶的塑料瓶盖,一把举起酒桶就又倾泻起来。 酒保看着华鬘,不禁咋舌地问我:“哥们儿,您到底是从哪儿淘来的这么一位姑奶奶啊?” “一言难尽,”我也叹口气,“不过您还帮我出门买酒,这样会不会影响店里赚钱?不会挨老板骂吗?” “不会。”他哈哈笑了,“我们老板说了,赚钱不是目的,要宽厚为怀,照顾好客人情绪,只要客人们不捣乱就好。” “他是做慈善的吗?”我帮着华鬘把羊肉串上的肉块撸下来放在塑料袋里,她正伸着手大把大把抓起来吃着。 “不知道,我也没见过他。这店里是今年才盘下来的,店里就雇了三个人,后厨的厨师,吧台的我,还有一个老爷子是杂工——削土豆刷盘子擦桌子扫地,什么都干。” “真是良心卖家啊。”我看一眼华鬘,捂着心口说,“以后她要再喝酒,我还来你们这儿。” “我看下次您还是自备酒水吧。” 我俩还在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话,就听见身旁“咚”的一声,原来华鬘干完两桶二锅头后终于醉了,正趴在桌子上鼾声震天。 “得,我就不打扰您今晚良辰吉日了。”他站起来对我说。 “你觉得我有那心思吗?”我说。 我结了账,扛着华鬘往外走去。 晚上是酒吧街最热闹的时候的,好多人看我扛着个漂亮女生放在副驾驶上,纷纷投之以嫉妒或不屑的目光。 “这么有料的女人,便宜这王八蛋了。”我听见有人咬着牙根,窃窃私语。 “就是,你看他开的那破车——好白菜都让蠢猪拱了。” 我心里一边默默问候着他们的大爷、大妈以及其他,一边发动汽车,载着华鬘往家去。 有人说,醉酒的人就像死尸一样沉重。 我没扛过尸体,也是第一次扛醉酒的人。实话实说,我觉得这句话得分情况,如果你要扛着一个这么漂亮的女生,你大概也不会觉得沉。 我一手扶着华鬘,一手掏出钥匙拧开家门。 我走进里屋,把她轻轻放在小床上面。 华鬘鼻子里发出轻微的鼾声,她漂亮的鼻翼随着呼吸一翘一翘的,浑身上下酒气冲天。原本我想帮她擦洗一遍身体,但想了想还是没敢下手。 她不会介意,但如果第二天被沈喻发现了,那我可就百口莫辩了。 所以,还是保持“原生态”吧。明天沈喻肯定会恼怒,但针对的只是酗酒的华鬘而已。 如果我给她擦洗身体——那沈喻发飙的对象就变成我了。 她和她之间,反正也只是人民内部矛盾,就算再生气,也不会自己抽自己嘴巴吧? 想到这里,我发现自己也慢慢学会甩锅了,看来都是形势所迫啊。 我注视着躺在床上的这个美人,不禁又有些想入非非起来。为了不让自己犯下原则性错误,我只好咬牙站起身,轻轻带上卧室的门走了出去,站在客厅的窗外,眺望着魏阳的夜景。 在星空之下,整个城市就像一只巨大的有生命的兽,正在万家灯火中均匀地呼吸着。 月儿弯弯照九州,几家欢乐几家愁。 最近我和周围的人都太累了,也该好好休息一下了。 我这么想着拉上了窗帘,躺在沙发上,盖上一条毛毯,迷迷糊糊地闭上了眼睛。 手机传来几声提示音,我没有理睬——只要华鬘,不,沈喻在我家里安安稳稳地睡着就好了,至于其他的事情——明天再说吧。 我的意识飘忽起来,向最深最暗的梦乡滑去…… 第四十七章 自杀 我听见窸窸窣窣的声音,自己猛地坐了起来。 虽然还拉着窗帘,但从帘隙透过的阳光可以判断,现在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 既然已经是新的一天,那发出声音的人应该不是华鬘,而是沈喻了。 想到这里,我腾地一下坐了起来。 “你——醒了吗?”我站起身,朝卧室方向望去。 卧室的门半开着,我偷偷巴望一下,发现床上已经空无一人。 这时候,我听见卫生间的门嘎达一声打开,回头望去,只见沈喻正穿着睡衣,用毛巾裹着头发走了出来。 从医院带华鬘回家的时候,我曾经按照沈喻的喜欢给她买了一套睡衣,但华鬘嫌弃那身衣服“裹得太严”,宁可穿我的t恤也不穿那套睡衣。 沈喻擦着头发,恶狠狠看我一眼,走到窗口,一把扯开窗帘。 此时正是暮春。清透的阳光穿过玻璃照进屋子,连屋里飘飞的纤尘都被照得无处遁形。 她不睬我,只是拉过一把椅子坐下,然后端起一杯白开水喝着。 “要不要——我去做早饭?”我知道她心情不好,赶紧讨好地问。 不料不问还好,一问这个她反而怒火中烧,她拍着鼓隆隆的小腹,冲我喊着。 “早饭?!你觉得我还吃得下吗!” 我猛地一拍脑门,昨天光顾把华鬘灌醉,忘记让她用“消解”的能力,在变身前将吃下去的东西消化尽了! “从四点我就被撑醒了,不光这样,脑袋还被宿醉搞得生疼!”沈喻气得浑身哆嗦着,“我在马桶上蹲了半小时,然后泡了个热水澡,又围着小区跑了两个来回,出了一身臭汗!回来又泡一个热水澡,这才刚刚缓过劲来!你倒好,躺在沙发上,打着呼噜,冒着鼻涕泡,睡得跟猪一样!” “我……我是怕她晚上胡闹,所以才由着她吃饱喝醉的——要不她那力气,要是存心想强暴我,还不跟强暴一只小鸡崽子似的……” 我站得远远地朝她解释,生怕她恼火至极,把玻璃杯丢过来砸我。 没想到,她听了这话倒没有动怒。 “嗯,半夜醒来,我发现身上衣服纹丝未动,浑身都是臭乎乎的酒气,就明白你的用意了——这一点,你做得很好。”她有些赞许地点着头说。 “谢谢领导表扬。”我嘿嘿笑着,心想昨晚上幸亏自己留了个心眼,当时要是贸然给华鬘擦洗,今天早上就被沈喻抽筋扒皮了。 “我的手机呢?”她终于换了话题。 我赶紧把手机拿给她——华鬘切换出来后,我总担心她乱说话,所以就把手机全收在自己包里了。 这时我忽然想到,昨晚临睡时,自己好像也有电话没接。 我也打开手机,只见上面弹出数条微信,都是林瑛发过来的,叫我给她速回电话。 沈喻也在看手机,她皱起眉头,不用说,林瑛肯定也找她了。 “要不要,我给她回个电话?”我问沈喻道。 “不用了,她给我留言了——杜建生自杀了。” “什么?”我吓了一跳,“自杀?” “就是昨天夜里,跳楼,摔得七零八落的——林瑛还把遗书拍下来发我了。”她拿着手机朝我晃晃,“大概警方已经确认了自杀行为,所以林瑛也没再惊动咱们吧。” 她把自己手机递给我——以前她对私人物品特别注意,从不让人触及自己隐私,但最近大概我俩频遭患难,她已经不再纠结好多问题了吧。 起码,对于住在我家里的事,她今天就没再提起。她现在肯定已经意识到,如果自己独居,那切换到华鬘状态简直无法收场。 沈喻是个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虽然都有奇奇怪怪的个性,但他们能洞悉状况,知道什么时候该坚持,什么时候该迁就。 所以,她应该还是相信我的,只有我能在她缺席的状态下,替她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和原则。 我又想起伏击背锅侠那晚,我俩蜷缩在柜子那小小的空间里,互相支持,互相依赖,那是一段短促但美好的时光。 后来医生从沈喻身上发现了一双对戒,我也相信,那本来是给我的东西。 可就在离幸福一步之遥的时候,整个世界天翻地覆。 一场车祸,物是人非,即便她之前下定过跟我一起生活的决心,但现在的心情和状态,肯定已经彻底改变了。 其实,我何尝不也是如此呢?——如果不能彻底解决发生在我俩身边的一系列问题,就无法做好长相厮守的准备。 “又发什么呆呢?!”她不满地问我一句。 我这才缓过神来,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接过她的手机,但因为刚才脑补的时间太长,手机已经黑屏了。 我下意识地用自己的指纹按了一下,没想到手机居然解开了。 “这是……”我目瞪口呆地拿着手机,问沈喻道。 她依旧表情冰冷:“哦,夜里趁你在沙发上沉睡,我拿着你右手大拇哥,在自己手机里做了个指纹备份。万一我不在的时候,你可以用我手机处理应急情况。” “那,你刚才还装作找不到手机,问我要……” “老娘乐意,给你个面子,不行吗?”她又白我一眼,“啰嗦什么,赶紧看!今天还有事儿要做!” 我低头一看,只见手机里是林瑛发过来的一张图片。我打开图片,发现那正是杜建生的遗书。 令人想不到的是,杜建生虽然看上去性情粗鲁,总是啰里啰嗦,仗势逼人,但写起东西来还是蛮简洁清晰的——这大概也是他能够在商界成功的真正原因。 遗书很长,大概有三四页的样子,而且全部手写,看样子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如果是伪装的自杀,凶手是无法逼迫死者写如此长而详尽的遗书的。 首先,杜建生说明了自杀的理由,他检讨了自己对家庭的忽略,他觉得虽然从无到有,从穷到富,事业攀上了高峰,但最终换来的却是家破人亡——现在整个杜家,除去自己,已经没有一个亲人了,他有种深深的寂灭感。 接着,他把身后的财产进行了分配,一部分已经投资出去的财产,他表示将无偿转交由实体管理者所有或处置。 至于自己的咏升集团,他委托几个人成立一个基金,通过基金继续管理和进行运作。 除此之外,杜建生还分别指定了几笔捐赠,捐赠对象既有公益团体,也有个人。 在遗书的最后,杜建生还发表了几句奇怪的感慨。 “……西疆有鹿石,早年我在那里做工,曾仰望星空,见过异象。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人生一世,只是一时。相对于死,仅为偶然。死生颠倒,才是永生。” 我大概明白他的意思,他是想说,人生其实只有短短百年,但死后则是漫漫千万年,如果把生前和死后的时间颠倒一下,那才是真正的长生了。 他或许想表达的意思是人生苦短,死也并不是那么可怕吧。 沈喻见我看完,伸手把手机收了回来。 “你怎么看?”她问我。 “杜建生虽然不讨人喜欢,但就这样自杀还是挺可惜的,杜家一下子就没人了吧。”我说。 “不,”沈喻斩钉截铁地说。 “杜建生的自杀,是假冒的。” 第四十八章 剖白 我吃了一惊,因为从林瑛发给沈喻的信息中看,警方似乎已经认定杜建生是自杀了。 “假冒是什么意思,是说他是被伪装自杀,或者胁迫自杀吗?”我问。 沈喻只是把手机放在桌上,但没有应答。 我想,她可能直觉到了杜建生的死有不合逻辑之处,但无法用完整的逻辑进行解释吧,毕竟她还在烦恼自己失去了“逻辑奇点”那种能力。 我不想引起她的不快,于是想着转移话题说:“这两天你也累了吧,要不——咱们出去走走?” 她依旧没有说话,她头侧着看向窗外,似乎在思考什么问题。因为是背光,她脸的轮廓被光影完美勾勒出来,那优雅的面部曲线简直是造物主的杰作。 “啊……你要是太累的话,在家休息也行……”她霍地站起身,皱着眉头朝我走来。 我有些惶恐,看她的样子,应该并不是很开心。 “那那——你要是想继续查案子,我也可以陪着;要是不想见到我,那我等晚上再来接你也行,要是……”我语无伦次地说着。 没想到她却直接走向我,给了我一个简单而温暖的拥抱。 “辛苦你了。”她说。 “没、没什么好辛苦的。”我还傻在那里。 “凌晨醒来的时候,本来想撒气的。但看见你在沙发上呼呼大睡,不知怎么忽然间就明白了。”她说。 “嗯嗯。”我估计太激动了,所以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 “世界上不会有那么多巧合的,如果有,那便不是巧合,而是设计。”她还站在我面前,说着跳跃感很强、让人完全摸不到头脑的话。 “不过,即使一切都是被设计的,我也不那么悲观,因为还有你在。”她继续说。 “明白,我会一直在你身边的。”我也感慨起来,于是轻轻伸出手,拍着她的肩膀说。 “我……有好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她摇着头,“这段时间更是敏感、脆弱、神经质,但凌晨我在外面跑步,呼吸着这个城市的空气,闻着新鲜的树叶味儿,听着清晨的鸟鸣声,回想着之前的人生。我慢慢开始有了思路。 “之前,我并不希望改变自己,但是现在不同了,现在这个身体里住进了另一个女人,一个跟我完全不同的女人,一个我摆脱不了的女人——她为什么住进来,还能不能搬走,何时搬出去,一切都是未知。 “所以,我现在有了危机感,有了压迫感。我不能再消极应对了,现在的我已经一分为二,将来的我呢?会不会被她完全吞噬掉? “但我跟她是一个同体悖论,我俩不能同时出现,有她没我,有我没她。所以,我还得依靠你去了解她、规劝她,但我自己也不能坐以待毙,我得弄清楚更深层的缘由。 “你前天跟我讲过很多事,什么地狱来客,什么小册子,什么背锅侠,这些事情仿佛有联系,但是没逻辑。我想得心乱如麻,也不知道从何处入手。 “然而,刚才我读了杜建生的遗书,他的死看上去是自杀,但总让人感觉另有内情——内情在哪里,究竟从哪里下手查,都在一片混乱之中。 “其实不光他的死,回头想想最近遇到的案子,无论是背锅侠案,还是杜万芊案,其实最终都没有完全解决,都留下了或大或小不能解释的尾巴。背锅侠被车不明不白地撞死,至今身份全无;而杜万芊案虽然凶手落网,但谁偷走了尸体,尸体怎么会出现在芦桥公园,为什么会被摆成那种造型,一切还在五里雾中。 “这些案子简直跟咱俩的种种遭遇一样,事件和事件之间仿佛有联系,但是无逻辑。可惜的是,我原来那种神奇的直觉,也随着这起车祸丧失殆尽了。 “不过,当我凌晨在小区跑步,看到晨曦初露的时候,忽然想到了一个方法。这个方法或许不是最好的方法,但却是能让我们尽快行动起来的方法。 “如果事情看起来混乱无稽,无法入手的话,那不如就从唯一永恒的纵轴入手,而这条纵轴,便是时间。 “因为不管事情如何发生,它永远有一个时间的先后次序,既然有次序,那便有一个时间上的逻辑。无论发生了多少件事,无论事情多么千头万绪,如果没有地方入手的话,那不妨就从最早发生的那件事情入手。 “这方法虽然笨拙、低效、费时、费力,但总比面对一团乱麻,什么也不做只能长吁短叹的好。” 她这一番话也顿时驱散了我心头的迷雾,是的,最近我和她遇到的事情太多了,多得让人找不到头绪,看不清关联。 她说得对,世界上不可能有太多巧合,如果真的有,那也是某种设计。 既然是设计,那必然就有设计师。 好吧,虽然现在我不知道神秘事件背后那个设计师是谁,但沈喻和我已经准备下定决心、开始行动,把他从重重迷雾中挖掘出来,暴露在阳光之下了。 我越想越热血澎湃,有沈喻这么聪明的头脑,还怕什么呢? 既然没法查,那我们就从头查起! 可是—— “咱们到底应该从哪里查呢?”我激动之后,抓着脑袋问沈喻道,“是先帮林瑛他们查杜建生的死因呢?还是从其他什么地方入手……” “我觉得,”沈喻咬着右手拇指指甲,似乎也在考虑这个问题,“杜建生的案子不妨放一放,警方即使认为他是自杀,也会经过一套调查流程的,这些前期工作,让他们去做好了。” “那我们呢?” “刚才不是说了嘛,从时间轴最早的部分查起。你说,最早的事情是哪个?” “小、小册子记载的西夜国……?”我被她突然一问,脑子里又变成了一团浆糊。 “笨蛋啊!一千多年前的事情怎么查?最早发生的怪事,不是你我遇到的黑船事件嘛!”她一巴掌拍在我脑袋上。 唉,做女神真是手握王爵,天威难测——吊脸说变就变,刚才还感激拥抱,转脸就抽一嘴巴,什么人啊。 但是,我怎么就喜欢她这种德行呢! “又走什么神呢?赶紧收拾下东西,今天去走访一下咱俩遭遇黑船的地点啊!” “啊,今天来得及吗?” “来不及就加夜班!” 第四十九章 回家 之前跟大家说过,我是土生土长的祁岭省人。 祁岭的“祁”是大的意思,祁岭得名就是因为境内有高山峻岭,这些山岭形成了天然的屏障,把祁岭跟周围隔绝起来。 虽然境内多山,但其实高大的山脉只环绕在全省边缘地区,中部地区则多是丘陵和平原,而且东南还有一小块地区临海。因此自古以来,祁岭便是依山临海、物阜民丰的省份。 祁岭的省会是淞山市,魏阳则是省内第二大城市,因为之前工业发达,所以很早就被列为计划单列市,现在则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副省级城市。 除了淞山、魏阳之外,祁岭还下辖七个地级市,它们分别是高郭、阿陵、丰口、莫亭、蒲水、鹿丘和昆海。 我的家乡,就在距离魏阳一百多公里的高郭市。 高郭市得名于一座古城,这座城据说是当年风水始祖郭璞主持修建的,因为建在平原地区,而且城墙高大,所以远远望去,“郛垣接天,是名高郭”。 当然,现在古城早已变为荒草之中的废墟,不过站在厚重的夯土上登高四眺,还能遥想当年壮观宏伟的景象。 祁岭多山,所以河流也多,素有“九派同流”之称,流经魏阳的槐川就是其中一条,而离我家乡宝塔村不远的潴龙河也是“九派”之一,它还是高郭和丰口两市的界河。 从魏阳坐高铁去高郭只需要半个小时,到高郭后,沈喻租了辆车,我开车直奔老家。 想来自己从年后就没回来过,也早该回家看看父母了。 我带着她开车从高速下来,然后转上一条乡村公路。路两旁种满了白杨树,此时正是杨花飘飞的季节,汽车经过的地方,一路上白絮飘飞。 沈喻对飞絮过敏,所以我紧紧关上车窗。她坐在副驾驶上,不时打望着周围的风景。 “真是好久没有离开过魏阳了。”她感慨道。 她说的也是实情,自从回国之后,她一直深居简出在做学问,本来不多的空闲时间也被案子挤占,根本就没有出来散心过——就连过年,她都不回淞山老家。 “淞山那边早就没人了,回去也没意思。”她有次这样对我说。 所以,趁着出车祸后,公司和学校分别给我俩放了长假,我也正好有机会带她出来转转,也算休息一下,换换心情。 我开车驶过林荫路,又穿过一座石桥,转个弯就到了宝塔村。 宝塔村早就没有宝塔,连村里最老的老人也不记得哪里有塔,为什么叫宝塔村了。 不过七十年代的时候,人们在村中心的十字街盖了一座红砖水塔给全村人供水,现在村里换上了自来水,但水塔并没有拆除,至今还耸立在村子中央。 我们开车进村,经过水塔,又往南拐上一条水泥路小街,很快就到了我家的胡同口。 因为胡同建得早,开车进去并不方便。所以我把车停在了小街上的商店旁边。没想到刚带沈喻下车,就被街坊六大妈撞见。 “哎哟!这不桩子吗?这是——带媳妇儿回来了?这媳妇真俊啊……” 沈喻白皙的脸腾地泛起一阵红云。 我赶紧使劲朝六大妈摆手,急忙解释道:“不是不是,她只是同学……” 但一向腿快嘴快的六大妈哪里能听进去这话,我还没解释完,她早就像兔子一样窜进了胡同,而且还一边跑一边朝我们家方向大喊—— “老言!你们两口子赶紧出来看啊!木头桩子领了个仙女儿似的媳妇回来了啊!” 我这才想起来,六大妈除了腿脚快,还有个大嗓门的优点。得,她这一嗓子,估计马上三分之一个村子的人就都知道了。 而口口相传更是宝塔村民的优点,我相信二十分钟后,全村的人都会跑我家来看新媳妇。 唉!沈喻这脾气,还不被这情况气死!就算不气死,也得恼死! 而且,还有我父母呢! 两位老人虽然从没对我催婚过,但人年轻时往往朝气蓬勃,觉得天下万物都能为我所用,所以很少有孤寂之感。但随着年老体衰,四处碰壁,便又觉得世界是别人的,属于自己的只有那么一小坨东西,加上光阴弃人,只余寂寞,就越发想添丁加口。 父母平时一向开明,他们觉得人生大事,应该由孩子自己做主。但我知道,他们内心还是希望我能早点成家,他们也好早点享受含饴弄孙之乐的。 所以,我也深恨自己疏忽,早该提前给父母打个电话知会一声,说只是带老同学来转转就好了! 毕竟没有希望,才没有失望呀。 我回头看看沈喻,尴尬得恨不能钻到砖缝里去。 “真、真是不好意思啊……” “算了。”她却挥挥手说。 我不明白她这句话的意思,所以站在原地没动。 算了?她是因此生气了,不想去看我发现黑船的地方,不想在这里呆着了吗? 如果她不想久留,那我干脆直接先送她回去,至于父母那边,我给他们打个电话好好解释一下——至于背锅的人,全推到六大妈身上好了,谁让她嗓门大。 我主意已定,于是赶紧揿下钥匙,打开车门,没想到她站在胡同口瞪着我问:“你开车干嘛?” “不——不是……” “不是什么啊!赶紧去趟你家,看望下你爸妈,然后咱赶紧去发现黑船的地方呀!” “可是——他们误会……” “误会就误会,误会怕什么呀!你一个男人,怎么比女孩子还腼腆!”她狠狠看我一眼,径直往胡同里走去,“赶紧的!都几点了这是!” 我吓得赶紧又关上车门,三步并作两步追上她的步伐,赶在前头带路。 不知为什么,我心里其实还有点儿哆嗦。不过偷偷看看她大大方方的样子,又觉得一阵阵美滋滋的。 我们家在胡同尽头,六大妈果然动如脱兔,我们刚进胡同,她早就冲进我家院子又跳出来了。 “都告诉你爸妈了!他们开心死了!”她颠颠地跑过我俩身边,朝我挤眉弄眼地说。 “这姑娘,啧啧,俊得跟天仙似的!”她又不忘对着沈喻补上一句,“漂亮得简直看一眼都浑身哆嗦!” 她这句话,听起来怎么这么耳熟,好像同样的话,华鬘也如此说过。 远远的,我就望见胡同尽头闪出两个人影,他们热切地朝这边企望着。 “那……就是我爸妈。”我指着他们,满脸通红地对沈喻说道。 “你这个人真是——见自己爸妈,害臊个什么劲儿啊!”她一把扯过我来,“羞羞惭惭,跟个大姑娘似的,快点走!” 第五十章 见父母 这次回家有种感觉,那就是父母真的老了。 父亲做起事来还是手脚利索,但后背已渐渐佝偻起来,母亲从年轻就疲累多病,现在两鬓的头发也花白许多。 不过,当他们看到沈喻的那一瞬间开始,两人顿时就返老还童起来。 他们高高兴兴把我俩迎进院子里,母亲还埋怨我这么大的事儿,怎么也不提前打个招呼,好让家里做好准备。 “妈,就是大学同学,她要去潴龙河那边做个考察,我正好想回家,就顺路回来——一会儿还得赶回魏阳呐。”我生怕母亲话多,又把沈喻惹恼——她本来就是一个不善于交际的人,还有点阿斯伯格倾向,说话根本不讲究分寸。 到时候万一两边都不高兴了,那我还得费劲两头安慰。 “你小子,大学还有这么漂亮的同学,怎么就没听你说过!”母亲使劲捶我一把,好像完全不在意沈喻是同学还是女朋友似的。 “他还追了我好些年呢。”沈喻不知道脑子是不是秀逗了,突然莫名其妙神补一刀。 “啊?”母亲笑得满脸都是褶子,“那追上了吗?” “还差那么一点点儿吧。”沈喻也笑着说。 母亲看我一眼,抬腿就是一脚。 “听见没!给我上心点儿!追不上人家,以后就别回来了!” “妈……!”我使劲回瞪一眼,然后又瞪一眼沈喻——哪壶不开提哪壶。 母亲也是,别人都说娶了媳妇忘了娘,她倒好,成见了女孩忘了儿子了。 我家里以前开木杆作坊,所以院子很大。自从我大学毕业以后,作坊也就歇业了。父母便开始打理院子,两个人在院里铺了花砖,栽了两棵桃树,搭了藤萝架子,养了许多花草。 沈喻好像很喜欢院子里的布置,她搀着母亲胳膊,问着那些花花草草的名字。 母亲打量着沈喻,好像怎么也看不够似的,她拉着沈喻的手说:“闺女,你可真是,比花儿漂亮多了。” 父亲看我们在院里闲逛,忙不迭地推出电动车,看样子想出门去买菜。 “爸,您别买菜了,我们还有事儿,不吃午饭。”我怕沈喻着急去潴龙河,赶紧朝父亲喊道。 没想到沈喻却白我一眼。 “你就那么抠,来一趟都不让我留下来吃个午饭?”她装作嗔怪的样子问。 “就是!怪不得老追不上人家,你脑子里长蘑菇了?!”母亲又过来踹我一脚。 我奇怪地看着沈喻,不知为什么,她今天说话恰如其分,根本就没有那种怼天怼地怼空气的样子。当然,怼我还是不嘴软的。 不光如此,她还跟母亲聊得特别开心,俩人说着说着就咯咯笑出声来。 “你以后少理他,他要做不好,就骂他,再做不好,你就叫他滚蛋,别缠着你了——这小子我了解,他看着腼腆,实际皮厚,怎么打击都没事儿。”母亲还给她出主意。 “言桩人还挺好的,就是有时候,脑袋瓜子太笨了,我说句话他都听不懂。”沈喻还告我洋状。 “下次听不懂,直接捶他两拳,让他长记性——小树不修就长歪,男人不揍就不乖。” 我不远不近站在外围,尴尬地听她俩在一起挤兑我。 我妈估计这辈子命中缺闺女,见了沈喻之后,立刻就忘记她生出来的孩子是谁了。 父亲此时买来菜,他一向比较敏锐,估计看出我们还有事情,所以赶紧提前准备饭菜。 母亲也过去帮忙,没想到从不下厨的沈喻也跟了过去,还帮她择菜。两人真是一见如故,好像就差拜干姊妹了。 “他那脑子啊,刚生出来的时候被玻璃劈过,有时候转不过来,不会说话,不会讨人开心。”母亲还在念叨我。 “劈过?”沈喻愣了一下,随即开玩笑道,“言桩,怎么没听你说过自己脑残的事儿?” “不是真的。”母亲又讲了一遍往事,“他那时候才生出来不久,我抱着他,让他练习吃奶,结果空气里头忽地就进来一块玻璃茬子,眼见就戳进他脑袋里去了。” “你胡说什么呢?别吓唬人家姑娘!”父亲大概不愿我被人揭短,赶紧打断母亲的话。 “臭老头子!别打断人说话!炒菜去!——小沈姑娘这么漂亮,就应该把你儿子的缺点给人预先抖落一下,让姑娘心里有数。要不然的话,到时候委屈着人家,你们老言家承受得起吗?!” 父亲被母亲一骂,只好低头慢慢切菜。 母亲继续说:“……所以,你说怪不怪,我亲眼看见那块玻璃戳了进去,但这孩子脑袋也没有伤口,除了大哭一会儿,也没什么异常,后来带他去做了脑电图,做了ct,医生都说啥事儿没有……” “这还不明白,肯定是你眼花了……”父亲忍不住又来一句。 “花你个大脑袋瓜子!我两只眼可都是二点零。” “阿姨,言桩是不是记性很好,是从小就这样吗?”沈喻还在摸底。 “对,他说话早,记事儿早,认字儿也早!四五岁的时候我就发现了,他帮我记账,记的比账本上的还清楚!——这算他的优点吧,刚才光说他缺点了……” “嗯,这倒是,其实他优点也挺多的。”沈喻今天情商高得简直逆天,都学会夸我了。 “对对对!我们家儿子优点也不少!不少!”父亲赶紧趁机搭茬。 ...... 午餐清素适口,父母考虑得比较周到,知道城里人大鱼大肉吃惯了,所以准备的都是食材新鲜的小菜。 沈喻的肚子昨天被华鬘塞满了鱼肉,午饭还挺合她的胃口,而且我们家从来没人让菜和夹菜,她吃得自然也比较舒坦。 谁知道吃着吃着,父亲忽然就掉下泪来。 “爸,你怎么啦?”我赶紧问他。 “别理他,你爸估计看见你带女孩回家,开心得哭了。”母亲说。 “你小子……找女朋友,怎么从来也没跟家里说过。”父亲擦着眼泪埋怨我道。 “他从来没在家提过我名字吗?”沈喻瞥一眼我,问道。 母亲使劲摇着脑袋:“没,一次都没提过,倒是他有个男同学,叫什么来着?” “闻廷绪。”父亲回答说。 “对,小闻,经常提到小闻,差不多每天都提。” “所以,说实在话。”父亲叹了口气。 “我跟他妈,都做好他出那什么的准备了。” 第五十一章 潴龙河(1) “出什么?”我莫名其妙。 “嗐,”母亲咯咯笑着说,“我跟你爹还商量,这么大你也不找女朋友,是不是喜欢男孩儿啊!” “就是,”父亲擦着眼泪说,“先得有心理准备,万一你哪天带个男朋友回来,说,爸妈,我想跟他结婚——那我们不同意也得同意啊……” “是啊,我还劝你爸。什么男的女的,你这辈子幸福就好……”母亲说。 “言桩!”沈喻“啪”的一放筷子,“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是双性恋啊!” 我真是又气又笑,真不知道父母怎么想的——难道他们看不出自己孩子是个直男吗?! 就算看不出来,俩人还你一句我一句,连我带男朋友回家出柜都脑补出来了!他俩难道闲的没事都去看耽美文了吗?!这不是给我添乱嘛! 添乱就添乱吧!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当着沈喻的面叨叨这些事儿! 我到底上辈子犯了什么错,投了什么胎,才选了这俩老来腐的父母啊! “小沈姑娘,你千万别误会,千万别误会。”父亲估计刚意识到说错了话,赶紧解释,“我跟他妈经常上网研究言桩的婚恋问题,所以对lgbt群体还是有所了解的——言桩能追你这么漂亮的姑娘,说明他还是直的,绝对不是‘比赛可说’。” “比赛可说”?我转念一想,才明白父亲说的其实是“bisexual(双性恋)”,只是发音实在是太不标准了。 “嗯,直男都没啥情趣,想象力都跟土豆似的——这一点他也符合。”母亲也开始打圆场。 “哈哈,叔叔阿姨,我知道——他追我那么多年,早看出来了。”沈喻今天表现得实在开心,都会演戏吓唬人了。 ...... 吃过午饭,我准备带沈喻去潴龙河转一圈,然后我俩计划直接回高郭,再坐车去淞山看沈喻当年目睹黑船的地点。 “小沈姑娘,真舍不得你走啊。甭管他能不能追上你,以后常来玩啊。”母亲送我们到胡同口,抓着沈喻的手说。 “放心吧,阿姨。”沈喻给了母亲一个简单的拥抱。 胡同口已经围了一圈邻居,六大妈也站在那里雀跃着。 “多俊啊!就算天仙下了凡,也就长得这样吧!”她不停跟街坊们窃窃私语着。 沈喻轻轻揪着我的衣角,我给她拉开车门,然后自己转过去坐在驾驶位上。 “爸,妈,我们走了啊。”我摇开车窗朝他们打招呼。 我开着车,带着沈喻驶出村子。 “真是……为难你了。”我满怀感激地对她说。 她没有开口,而是轻轻地摇摇头。她眼睛凝望着前方,一副颇有感触的样子。 “羡慕你。”她忽然开口说,“有这么好的家庭,这么好的父母。” “他们都是普通人。”我说。 “普通人才好啊。要不是急着办事,真想跟他们多待几天。”沈喻长叹一声,她抬起手不经意地抹抹眼角,停顿片刻又说,“我的童年,实在是太凄惨了。” 她没有再继续开口,我也不便多问。但我知道,随着身边秘密的层层揭开,我一定会更加完整地了解沈喻,了解这个神秘、聪睿、乖戾、善良但有时却孤单无助的女孩。 “哦对了,你跟那个闻廷绪,到底是什么关系?” “真没关系,就是同学好友……” “肯定不是!你居然回家还心心念念每天都提他!赶紧老老实实地交待清楚!” …… 几年没回来,老潴龙河已经彻底干了。 潴龙河的干涸不是因为干旱,祁岭这些年一直风调雨顺,水土依然丰茂。只是前些年搞了个调水工程,潴龙河被截弯取直,所以途径宝塔村的一段河道便被废弃,改换了新的河道,这条河自然也成了废河,河底也慢慢变成了黄沙。 我把车停在潴龙河边上,然后带沈喻穿过已经枯萎的芦苇,朝河底走去。 据说古代的时候,老潴龙河曾经搞过疏浚,疏浚出来的泥沙积在对面的两个河湾处,分别堆出来两座小丘,远远望去像两匹守在河边的白马。 传说当年村里有个读书先生,他给它们起名叫大马丘和小马丘,还附庸出来了一个景观叫“双马饮河”。 事到如今,当年目睹黑船的经过,还宛如影片似的,在我头脑里历历在目。 我记得很清楚,当时黑船就是缓缓从大马丘的方向驶过来,然后消失在小马丘的河湾之后的。 我把黑船经过的路线指给沈喻看,沈喻并不怕鞋底进土,她下到河底,踏着厚厚的白沙,走到大马丘下面。 “你看,这里到前面是个大折弯,大马丘下面的河道,当年在方圆十几里的地方是最宽的。过了大马丘,河道就慢慢收窄,河水流速也增快很多,前面那座小马丘是附近河道最窄的地方,拐过那个弯,就又慢慢变宽了。”我对沈喻解释道。 沈喻点点头,她朝大马丘上缓步走去,我紧跟在她身后。 有高度的地方总是看起来近,走起来远。加上脚下沙土松软,所以我俩大概花了二十分钟才攀到丘顶。 沈喻站在高处,四处远眺一番,嘴里不停说着“奇怪”。 “奇怪?哪里奇怪了?”我问。 毕竟我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潴龙河更是宝塔村孩子从小玩耍的“圣地”,要真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恐怕我们早就发现了。 “奇怪的地方,就是你刚才说的话。”沈喻看着我说,“你看,远远望去,这方圆几十里都是平原,而且从种植的农作物品种来看,土壤的土质情况也差不多。对吧?” “是这样的,这附近都是潴龙河冲刷的沙土地,种红薯、花生、西瓜、土豆什么的最好了。”我说。 “沙土质地疏松,也比较软,所以遇到河流,可塑性肯定很强吧?”沈喻继续说道,“但就像你说的,潴龙河的河道在这两座土丘之间突然缩窄,而且缩窄的幅度很大。但经过这段河道后,又突然延展开来——这不是很奇怪吗? “按理说,即便这个地方一开始河道确实狭窄,但狭窄的地方,水速会变急变快,如果土质相同,那么水流就像雕塑师一样切割土壤,最后把河道变成大致相同的宽度。 “可为什么历经千百年,潴龙河的河道还是保持这样一个突然收缩的状态呢?” 第五十二章 潴龙河(2) 她这么一说,我也有些懵了。 没错,大小马丘之间的这个湾道,确实是附近潴龙河最窄的地方。 不光狭窄,如果以大马丘和小马丘为两个端点来看,河道在这两个端点上,都折了一个近乎九十度的弯。 换句话说,那就是两个丘陵中间的部分,仿佛半个棋盘一样,方方正正地朝河道方向嵌入进去。 记得父亲说过,他小时候潴龙河水很大,两岸的百姓往来不便,决定选个地方作为渡口。 舟工沿着潴龙河而下,发现大小马丘之间的河道最为狭窄,河道也深,没有烂泥滩,纵使水流颇急,但好在并无漩涡波折,于是暂时把这里选作了渡口。 但渡口建好之后,不知怎么就出了两起莫名其妙的事故,船撑到中流的时候,忽然就倾覆了。 船虽翻了,但好在人口无恙,只是损失了一些财物,但摆渡船却不敢再冒险了。马丘渡口于是停运,改换到水流平稳的梁殿桥去了。 我把当年渡口的事跟沈喻一说,她随即问我。 “渡口位置在哪儿?渡船路线呢?” 可是,我怎么会知道这些,那是父亲小时候的事情,估计得祖父辈的人物才记得清了。 沈喻有些失望,她看看我说:“有时间,真得留在这里好好考察一下。” “去那边儿看看吗?”我指着小马丘问。 “嗯,”她点点头,“咱们从河道里走过去,怎样?” “你不怕运动鞋里灌满沙土吗?” “不怕,回去你给我刷鞋、洗袜子。” “好好好!” “你怎么答应得这么爽快?”沈喻狐疑地看着我,“你不会跟那些猥琐男一样,特喜欢舔袜子吧?” “怎么会……你从哪里看来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忽然想到华鬘说过,沈喻的脑子里其实还有挺多诸如“老司机”、“加速”这种词——原本以为她胡说八道,现在看起来倒像是真的。 “我——”沈喻被我说得满脸通红,“我是给你提个醒儿,现在正在metoo呢,就算那女人出现时对你有什么不轨企图,我也会告你性侵!” “……” 我们俩在遍地白沙的河床里艰难跋涉着,沈喻嘴上斥责着我,但眼睛却一刻也没有闲着。 每当看到白沙里有什么东西,她都会停住脚步,看上两眼。 之前说过,潴龙河其实离着周围几个村子都有一段距离,而且附近的村子都以务农为主,工业还不甚发达,所以河水还没遭过工业污染,生活垃圾也相对较少。 因此,河床上的残留物,大多是一些逐渐干涸时生长的枯草稞子,还有大概是之前淹死在河里的动物骨骼,以及烂渔网、破木头、碎铁片之类的东西。 “这是什么?”沈喻从白沙里捡起来一块陶片问道。 我低头看去,只见她拿在手里的是一片浅褐和靛青相间的彩陶,陶片上还有不规则的缕缕纹路,因为陶片太小,所以分辨不出那是什么东西。 我俩拿在手里,把陶片一面的釉色擦得发亮,翻翻覆覆看了半天也没有眉目。 “先收着吧,回去找人问问。”沈喻把陶片塞进随身背包里。 从大马丘到小马丘大概有七八百米路程,但因为沙软脚陷,加上行行停停,我俩足足走了半个小时。 小马丘看起来比大马丘矮很多,而且因为坡度平缓,有人早就开垦出来,在上面种上了一行行甘薯秧子。 我怕沈喻被四处乱爬的甘薯秧绊倒,所以一直紧紧跟在她身后,伸出一只手,准备随时去搀扶她。不过小马丘地面硬,爬起来要比大马丘简单多了。 站在小马丘上四望,潴龙河道的两个九十度折弯就更加明显。 “我上小学时候,小马丘底下还竖着半拉子石碑,石碑上的字早就磨平了,后来上初中后,连石碑都没了。”我对沈喻说。 “是被人拉走了?” “有可能,没准都凿成石块,砌墙铺院子了。”我说。 “实在可惜。”她感慨道,随即指着西边问,“当时黑船就是从大马丘的河湾出现,然后消失在小马丘的折弯后面吧?” “对,没错,黑船很高,上头还有阁楼。船前面有怪物拉纤,船上还有个红衣女人。”我又把当时看到的情况简单地做个概括。 沈喻指着小马丘东边远处的一座五孔石桥问:“那座桥叫什么?” “梁殿桥,据说很早前,桥对面有个庙,庙里的正殿有根巨大的梁木,所以叫做梁殿。桥的名字也是因袭过来的。” “庙呢?” “谁知道,估计八百年前就没有了,我爷爷曾说,就连他的爷爷也没见过那座庙。” “你觉得,黑船最后能去哪里呢?”沈喻问。 “不知道,反正拐过这个河湾,我就看不见了。” 她指着远处的梁殿桥,接着提出疑问说:“你记忆中那黑船的高度,能穿过前面那座矮小的石桥吗?” “啊!”我一时愣住。 对啊,怎么过去的呢? 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黑船是从下游驶去的,但拐过小马丘河湾之后不久便是梁殿桥,按照我回忆里黑船的样子,那起码是条水面上还有两米多高的楼船。 而那天暴雨泛滥,潴龙河已经水漫河床,前面不远的梁殿桥距水面也不过一米多点,照这个大小,黑船是绝对不能穿过石桥的。 如果这样的话,黑船还能去哪儿?难道只能停泊在小马丘和梁殿桥之间? 可是,那么扎眼的一条船,怎么从来没有听四邻八乡里别的人传言过呢? 这些事情,真是越想越觉得诡异。 沈喻看我一眼,自己往小马丘下走去。 “你当年是在哪里看到过黑船的呢?”我问她。 “今天你就知道了。”她说。 “看到黑船的,就你一个人?”我又问。 “是的。”她言语简洁。 我们俩横穿干枯的河床,走到对岸放车的地方,正好遇见一辆柴油三轮车突突突冒着黑烟开过来。 我赶紧拉住沈喻,给它让路,没想到三轮车却踩住刹车,不偏不正就停在了我的身边。 第五十三章 记忆 三轮车熄了火,看样子是特意停下来的。我望着三轮车车楼子,一阵阵纳闷。 “木头桩子!”一位面色黝黑的人推开车门,从三轮车上跳下来,朝我大喊着,“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铜柱!”没想到在这个地方还能撞见小时候的玩伴,我也十分激动。 我们俩跑过去,紧紧扶着对方胳膊笑着。 “你这是去哪儿?”我问他。 “嗐,赶集,卖豆子!这不刚卖完,要赶回家去!” “哎?”我有些疑惑,“你不住咱们村了?” “嗐,倒插门!现在住岳父家!”他抬头远远看一眼沈喻,偷着小声问,“你媳妇儿?” “同学。”我赶紧低声否认。 “对对对,知道你们城里人会玩,还没结婚的,都说是同学。”铜柱哈哈笑着,“你们跑这荒河沟边来干嘛?” 我忽然想起来,铜柱也是当年目睹黑船的孩子之一。 “哎,柱子,你还记得咱小时候跑到潴龙河抓鱼的事儿吗?” “太记得了!我鱼瘾大,经常跑这边来!”他望着老河道里的白沙枯苇,好像回忆起了当时的情景,“这边水深,鱼多,每次我都滚一身泥,拎一篓鱼回去!” “那你还记得小时候下大雨那年,咱们中午跑这里抓鱼,看见一条黑船的事儿吗?” “黑船?”铜柱眯着眼睛,“不记得,那时候潴龙河里好像没什么船吧?就两条摆渡的破船,还在梁殿桥东边老渡口那里。” “你怎么会不记得,你应该记得比我清楚啊!”我说,“就是大冉哥带咱偷偷跑来的那次,黑船一过,水面上翻上好多鱼来,咱们捡了很多回去!” 铜柱看着我,眉头拧成一团。 “你还别说,那天特别闷热吧?好像河面上飘着一层鱼,大冉哥跟咱跳下水去,咱把篓子都捡满了,对吧?这事儿确实有印象。”他回忆着说,“当时咱几个还觉得挺奇怪的,你说大中午好端端的,鱼怎么突然就都飘河面上来了呢。” “不奇怪啊,因为那黑船开过之后,鱼就一群群翻了上来——你还记得黑船前头还有个怪物,船上面还有个红衣女人不?” “啊哈哈哈,”铜柱大笑起来,“桩子,你开玩笑呢吧?哪里来的怪物,哪里来的女人,就咱几个光屁股小孩摸鱼!” 我惊讶地目瞪口呆。 “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啊!黑船来的时候,你还在河里扑腾呢,眼看快被淹死的时候,黑船上女人还扔给你一块木排,你扒拉着木排子才游上来。” “怎么会!我水性这么好!怎么会淹着!哪儿有什么黑船!桩子,你不会记混了,把做梦看到的事儿记成了真的吧?” 他看我还在懵然,又补上一句。 “不信你去问大冉哥他们,看看是你记错了,还是我记错了。哈哈哈!” 我仍然傻在那里——这到底怎么回事?当时我们几个明明都看到黑船过来,都被黑船前面拉纤的水中怪物吓得失声尖叫,铜柱还在水里吓得浑身哆嗦,使劲扑腾着呼救。 他怎么会不记得呢? 而且,他怎么会信誓旦旦地认为,大冉哥和其他小伙伴也不记得呢? “桩子,不跟你说了哈,我还得赶回去吃午饭呢!”铜柱看我发呆,拍我下肩膀说。 “好,咱有空见!”我朝他摆摆手。 他钻进三轮车楼子里,突突突地朝前面开了一段,忽然又停了下来。 铜柱把车门拉开一条缝,朝我喊道:“哎,桩子,黑船的事儿我确实没印象,不过我刚想起一件事来!” “啊,什么事儿?” “村里的言汤你知道吧?比你大一辈儿的那小子?” “记得。” “前两年,潴龙河干了的时候,他在河床上偷挖土方,垫家里新房的宅基地,结果被抓住了,还罚了他几千块钱。 “他偷土的地方,就在小马丘河湾东边。他是趁着夜色挖土的,据他后来说,他挖着挖着,突然就挖到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等刨出来一看,敢情是个四爪铁锚。铁锚周围还有挺多糟朽的木头,估计是一艘沉船的船帮。” “啊?还有这事?那言汤还在宝塔村吗?四爪铁锚和船帮呢?” “人不在,听说南下打工去了。铁锚和木头也不知道去哪里了,后来区里文物所的人来过一趟,什么也没有找到。” 铜柱点上一支烟,他抽了两口,好像准备讲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这些都还好。最奇怪的是,言汤用偷的土做地基盖起来的新房,住了一个多月,忽然就一下子塌了——你知道,现在这种砖混的平房,要不是地震或者地陷,肯定不会塌的!幸好塌房的当天,言汤家里人都在外面,要不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铜柱说完这些,便开着三轮车穿过河床,车轮碾在白沙上扬起一路尘土。 我走到汽车前面,对沈喻说:“你都听到了?” “听到了——你脑子里还有往东眺望的景象吗?” “有。” “这车能开到河床上去吗?”沈喻拍着我租来的那辆国产越野车问。 “应该可以,沿着岸边走,那里土比较硬。” “那咱们去找找那个传说挖出过沉船的地方?” 她的建议也正合我意。 说实在话,之前我并没有觉得黑船事件有很多不妥,只觉得这事情虽然诡异,但也不足为人道哉。 我曾经以为,小伙伴们也大概抱持着与我一样的心态,不想在村子里提起这件事。但今天听铜柱一说,才觉得或许有第二种可能,那就是或许他们都没有关于黑船的记忆! 难道除了我和沈喻,其他目睹过黑船的人,都会自动从大脑里删除有关回忆不成?或者,铜柱只是孤例而已? 我想,以后有空还得找找大冉哥和其他小伙伴,跟他们打听下这件事情,看看他们是像铜柱那样失去了记忆,还是如我这般保留了记忆。 河床靠近岸边的地方尽是荒草稞,车身走起来也摇摇晃晃。 车子驶过小马丘,拐过河湾又走了二三百米,果然看见河床中央有一个方方正正的大坑。 第五十四章 挖坑 我们下了车,我走到坑前面,双手拨开坑口的浮沙,指着下面铁锨的铲痕。 “应该就是偷土的地方了。” 取土是村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大家都知道,村镇里面,其实都是自己盖房子住。要盖房子,就需要地方,这块地方便是村里分配的宅基地。 但并不是有了宅基地就能建房了。一般来说,新的宅基地都地势低洼,而且很不平整,所以需要用土垫高、夯实,这样盖起房子来才会坚固稳当。 近些年因为人活动面积加大,而且工业和商业用地增多,所以土地就成了有限资源——每家每户都想垫高宅基地,那用土从哪里而来? 所以村里一般都选几处不适合耕种的土地,当做村子的用土区。村民们要取土都要去指定区域,然后按照采挖的土方量交钱。 当然,也有算得精细的村民,他们不愿意交钱取土,所以就会找偏僻的地方偷偷挖土使用,这便是偷挖土方。 村里那个叫言汤的人是我小族叔,他就是跑到干枯的河床上来偷挖土方的。这种偷偷摸摸干的事情,一般都会选在夜里,而且不能搞出太多响动,所以大多徒手用铁锹挖掘。 因此,这个土坑应该就是盗土的地方无疑了。 土坑不深,跳下去只能刚到大腿处。我先迈到坑里,然后伸手把沈喻扶下来。 沈喻的手软软凉凉的,握在手里的感觉很舒服——难道性冷淡连手都是冷的吗? 她刚下到坑底就蹲了下来,用手不停扒拉着坑里的浮沙,我也有样学样,寻找着浮沙下面的东西。 没想到我们运气颇佳,扒拉没多久就又找到一块木板。 木板发黑,像是长期浸泡在泥土里的样子,从厚度来看,确实像一块残损的船板。 不过这块木板的旁边还有条糟了的尼龙绳,绳子的上面有点黑乎乎的东西,用手一摸才知道那是块橡胶胶皮。 一般来说,船头、船尾或者船侧面准备靠岸的地方,都会挂个废旧轮胎,或者包好胶皮以做缓冲,看样子这块木板是船板无疑了。 我俩继续在土坑周围寻找,因为没带工具,我也舍不得让沈喻那么细嫩的手变粗,所以自己使劲徒手挖着周围的沙土。 很快,我们又找到了第二块类似的木板。 这块木板倒是没有胶皮,不过上面有几个大铁钉。 “看来这就是找到沉船残骸的地方。”我拿着那两块木头说,“从胶皮和铁钉来看,这只是近年来的民用木船,跟咱们的那种古代黑船没有半毛钱关系吧。” 沈喻拿起两块木板,凑在鼻子前嗅了嗅,然后她单膝跪地,又伏在潮湿的沙土层里嗅着。 我看着她趴在地上那么认真的样子,不禁笑出声来。 “干嘛?”她估计也意识到自己刚才姿态有些不雅,于是满脸绯红地站起来,狠狠看我一眼。 “没……你是想说,这两块木板不是船板,对吧?”我开口问她。 “你怎么知道?”她有些惊异地看着我。 “我刚才掂量了一下这两块板子,觉得它们密度有点高,如果抠开表层看看纹路,就发现这其实不是祁岭造船通用的杉木,而是更贵重的桢楠……” “你连木材都会看?” “那个……你知道,我从小就是个书呆子,什么都喜欢研究一点儿,虽然不精通,但基本知识还算有的。” “嗯,”沈喻点点头,不过她看我的目光似乎完全不一样了,“我也是觉得这两块木板有点儿怪,刚才我闻了闻木板的气味,又闻了闻埋木板的地方的气味——完全不一样。这两块板子肯定是在别的地方埋久了,而不是在这条河床上。” “你是说,板子是后来‘布置’在这里的?”我问。 “对。还记得言汤发现船板和四角铁锚之后,区文物局还来人转过一次吗?” “莫非——有人不想让文物局深挖这件事,所以布置了两块假木板,想鱼目混珠,蒙混过关?” 沈喻点点头,指着木板上的胶皮和铁钉说:“你看,这些东西像不像后来做上去的?文物局的人肯定先去找言汤,没看到他挖出来的木板和船锚,然后又来到这里,结果发现几块毫无价值的现代船板,他们没仔细勘察就失望而归了。 “不信的话,你可以去打听一下,我猜肯定有人早早下手,出高价把你那位小族叔的东西买走了。” “你的意思是——有人想掩饰这个现场?但这里原来是河床,又能掩饰什么呢?为什么要去掩饰呢?”我踢着河床上的土问。 “要不——咱们试着往下面挖挖?”沈喻看看手表,“时间应该还来得及。” “咱们不是还要去看你发现黑船的地方吗?” “嗯,其实那个地方,我早就看过几十次、几百次了。这次只是想带你过去,让你看看而已,所以应该不会用太长时间。”沈喻蹲了下去,用手的按着坑里潮湿的沙土,那动作就好像在揣摩肉的肥瘦一样。 “土很软,咱俩也别弄太大面积,就挖一个深深的小坑就行。”她边说边用手刨了起来。 “让开,我来。”我伸手把她拽起来,“挖土老爷儿们干的活,你站那儿指挥就行。” “可是……” “可是什么啊,你手磨粗了还得去保养,更费劲,还是我来吧!” 沈喻说得没错,沙土很潮,土质很松,挖起来很软。 但是,从没干过什么体力活儿的她却不知道,用手挖一个小小的深深的坑是不现实的。 因为这里曾经是河床,所以地下水位很低,而且沙土保持水分的能力也很差。 所以只要往深里一挖,周围的土壁上就不停往坑里渗水,渗水多了,土壁也会像“滑坡”似的坍塌。 要想挖一个深坑,就得不停扩大坑的直径,扩大坑的面积。这样最后挖成的坑,肯定是个又大又深的土坑。 于是,在她的目瞪口呆之下,我把一个巴掌大的地方挖成了人能站起去的“脏水池”。 “啊……会这个样子的啊。”她站在坑边赞叹道。 “还要继续往下挖吗?”我胳膊和脸上都是沙泥,满头大汗地问。 “不用了。”她连连摆手,“没有工具还是不行啊。” “不过,你发现没有。”我指着不停从地上返上来的泥水说,“这水太黑了,不太像沙土里裹住的河水。” 第五十五章 请求 “下面会不会有腐殖质层?”沈喻皱着眉头问。 “不太像,因为下面还是很松软的沙土,如果有腐殖质层的话,应该就是粘粘的青泥了。”我说。 沈喻好像在思考着什么,她忽然弯下腰去,伸手把鞋脱了,然后揪下袜子甩到一边。 因为我站在坑里,正好抬头就能看到她的双脚在眼前晃悠——她个子不矮,但脚却纤长白嫩,幸亏我没有恋足癖…… 我正走神的时候,她已经扑通一声跳了下来。 “哎哎哎,你干嘛!坑里又脏又冷!”我看她双脚双腿踩在黑乎乎的沙水里面,差点儿都急红了眼——暴殄天物啊! 沈喻没有说话,她又弯腰下去,双手掬起一捧水来仔细看着。 她的手指细长,但并不骨感,所以几乎没有什么指缝,她盯着那捧水,好像在等待着水中的杂质慢慢沉淀。 我也伸过头去,好在泥水里都是大颗粒的沙子,它们在沈喻掌心中旋转扰动着,慢慢沉在她的手底。 “你看,有特别细小的黑颗粒。”沈喻对着手掌努努嘴说。 “好像是炭,这么细的炭粒,不像是腐烂的植物留下来的。”我说。 “更像是火灾的痕迹吧?”沈喻一语道破。 “可是,河流正中央的水下面——会发生火灾?”我愣住了。 不过也有可能,毕竟这条老河道已经干涸了数年,有人烧烧野草、烧烧垃圾什么的,也算正常。 但如果是这两年烧过的东西,留下的灰烬都在表面吧?肯定到不了现在这么深的地方。 可是,现在的土坑里,也没有发现灰烬,只是因为地上水上涌,泛上来一些有烧炭颗粒的水流而已。 这说明一件事,那就是所谓的“火灾”应该在河床下面更深层的地方,而火灾发生的时间应该是在潴龙河尚未成形,还是陆地的时候,这就涉及到潴龙河的历史了。 不过潴龙河这段河道到底存在了多少年,我并不知道。反正我小学时,市里曾经印刷过一本乡土读物,名字叫做《秀美丰饶的高郭》,当时的学生几乎人手一册。 这本书援引《高郭府治》说,宝塔村边的那条护河堤是明朝天顺年间修建的,河堤都有五百多年历史,那河道的历史恐怕就会更久。 所以,潴龙河水底下的火灾,难道是五百年前,或者更早之前发生的? 古代的时候,这里究竟发生过什么事件吗? 这场火灾,跟黑船有没有关系呢? 一些还只是猜想或者疑点,而且,猜想和疑点之间,几乎没有什么关联。 沈喻提出了“从头查起”的方法,试图从黑船入手,去寻找近来出现的种种疑点中间的逻辑线路,结果我们非但没有找条那条线,疑点却越来越多! 我们俩已经没有能力再深挖这个水坑了。沈喻主张把这里恢复原貌——如果真有人跑来,在这里放上木板,造成近代沉船的假象,那么他肯定不想看到自己的诡计被人识破。 为了不打草惊蛇,我俩花了些功夫,把挖出来的泥土重新回填,然后小心翼翼将那两块假船板放归原位,最后我脱下外套,从别的地方兜来了些干沙蒙在上面,把一切都做成像没人来过这里的样子。 “咱们还得尽快回来,下次带工具来,继续深挖。”沈喻看着这里说道。 她并不知道自己立了一个g,因为随后不久,我们便被卷入一起震惊魏阳的重大案件中,几乎二十四小时连轴转的侦查强度让我和她根本无暇旁顾。 …… 那天我开车急匆匆返回高郭,在火车站还了租来的车,然后买了去淞山市的高铁票。 候车的时候,我买了两大杯美式咖啡。 沈喻喝咖啡,从来不放糖、不放奶,她总是喜欢喝干巴巴的黑咖啡——不是喝美式,就是喝espresso。 我原来特别怕苦,尤其受不了黑咖啡那股子味道,每次喝一口就打干哕。但后来为了陪她,也开始慢慢不在咖啡里加东西。 当然,黑咖啡这东西容易上瘾。现在哪天没有两杯黑咖啡续命,我都觉得自己浑身不自在。 我们俩坐在高铁上,沈喻看看我手里的咖啡,笑笑说:“你呀,连喝东西都跟我一样,是被我带沟里去了吧。” “哈哈。”我朝她笑着。 她啜了一口咖啡,然后打望着窗外的风景,好像在思考着什么事情。 我也装作望着窗外的样子,实际上却在偷偷看她——她的侧影真得好美。 她忽然转过身来,很严肃地看向我。 我吓了一跳,难道刚才自己偷瞄她被发现了不成? “桩子,你知道吗?”她郑重其事地对我说道,“这段时间,我其实还没有从阴影里走出来。” “阴影,你是说失去发现逻辑的那种直觉吗?” 她点点头。 “没事的,受了那么重伤,总要慢慢恢复的,你别心急。”我安慰她。 “但不急不行啊,你没发现,最近周围的事情,有种突然加速的感觉吗?”她问我,“诡异的事情突然出现,而且越来越多,越来越集中在魏阳这个地方,越来越集中在你我的身边。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总有种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感觉。” 她这么一说,我细想想,的确如此。 最近诡异的事情纷至沓来,而且许多事情,似乎还不能完全用科学进行解释。 不过,我们毕竟已经不再被动挨打了——现在我俩不正在主动调查的路途中吗? “我真有些担心,而且我这么个状态,你知道的。”沈喻继续说着,“突然就少了一半的时间,另一半时间突然就出其意料地让渡给了另一个疯女人……” 她似乎对华鬘还是心有抵触,当然,华鬘应该也看不上她。看来这两个女人之间的斗争还得继续。 “所以,好多事情,我不得不拜托你了。”她看着我的眼睛,那神情既有矜重,又有些许恳望。 “可是……”我心里没底,我并不是一个善于调查的人,脑子也不像沈喻那么清晰。 “其实我觉得,这些天来,你已经变了。”沈喻抬起食指,敲敲自己太阳穴示意道,“你开始主动思考,学会推断了,而且进步很大,只是你自己没有意识到而已。 “你记忆力好,知识储备丰富,而且有超强的责任心,还善于照顾别人。这么多年,我们俩虽说不算情侣,但我应该比谁都了解你。 “你平时总是一副老好人、做事没有信心的样子,但其实遇到事情往往不怕麻烦,比谁都坚韧踏实。 “最重要的是,你有自己的原则,有自己的正邪观,不会被外界干扰丧失自己的目标——这才是一个做侦探的基础条件。 “你还以为我是一时兴起把你拉过来当助手吧?可能就连林瑛都这么想吧?可我怎么会做毫无分寸的事?我其实早就有这个打算了。现在想想,我觉得从三颗人头案就让你介入这一切,简直太明智、太幸运了。”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她,真的,她刚才讲的我的优点,就连我自己都不曾想过。 “所以,桩子,我希望你帮帮我——我已经不能每天都坚持调查了,但你一定要帮我,和我一起,把这所有的谜题彻查下去,查到水落石出为止。” “只有你,才值得我托付和信任。” 第五十六章 废弃工厂 从高郭到淞山,高铁需要一个小时时间。 沈喻在车上求我帮忙,帮她把这些谜局彻查到底。她的请求,我岂能推诿塞责? 当得到我的肯定答复后,她似乎宽心很多,不知不觉间,她已经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沉沉睡去了。 她应该也累了吧?连我自己都觉得有点疲累,上下眼皮也不停打起架来。 但我却不想睡觉。尽管肩膀有些酸疼,但我一点儿也不想动弹,我不想打扰她的清梦,我想再继续多一点儿时间去守护她。 她表情恬静,鼻息均匀,看起来睡得很香。 把自己的事情托付给我之后,她应该也觉得轻松很多吧? 我轻轻歪歪头,看着她似玉如画的脸庞,心里默默想着——不管自己之前能力如何,但以后我一定为自己所爱的人努力加油。 到淞山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钟。等沈喻醒来时,她发现自己还靠在我的肩头,嘴角流出的口水都濡透了我的卫衣,禁不住脸上泛起两朵绯云。 我俩在火车站旁边的快餐店换了双鞋子,然后按照原计划找到旁边的车行,又租了一辆越野车。 “咱们去哪儿?”我问沈喻道。 “这次我来开车,淞山可是我主场。”沈喻拉开右边车门,把我推到副驾驶的座位上。 淞山在淞江下游,淞江是祁岭省第一大河,它发源于省西,往东北方向流入大海。 可是,淞江河道宽阔,河运发达,沿途到处都是码头和渡口,往来的客货船络绎不绝。 如果沈喻是在淞江上发现黑船的话,那么肯定有无数人也同样成为目击者。 除非,这些人也像铜柱一样,全然没有了黑船的记忆。 沈喻开着车驶入外环,经过淞江第二大桥。出乎意料的是,她并没有把车停在江边,而是沿着外环往北,朝城外的玄武山开去。 “黑船——不是在淞江上发现的?” “我以前说过是在淞江吗?”她熟练地开下高速,然后在前面路口转弯,朝环山公路上开去。 “那咱们去哪里?” “刚才指示牌没看到吗?玄武山啊。” “怎么开到玄武山来了?” “不可以吗?” “别逗我——玄武山里难道还有河吗?”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她说。 她开着车,沿着盘山道蜿蜒而上。以前都是我给她当司机,可今天我发现,她开车的技术一点儿都不比我差,是名副其实的老司机。 玄武山并不是很高,相比魏阳北面的隗山,它其实叫丘陵更加合适。所以,盘山路到了半山腰就开始平坦起来,而且拐过一个弯道还变宽了许多。 沈喻并没有沿着主路行驶,她在一个三岔路口一打方向盘,将车子开到一条林荫路上。 这条路似乎很久没有打扫了。路上许多枯叶和雨痕,看叶子应该还是去年秋天的落叶,叶子上头还落满了一堆像毛毛虫似的杨树花絮,看上去十分萧索。 “这是哪儿?咱们不翻山了吗?” “我没有说过要翻山越岭啊。”她朝我淡淡一笑。 这时我才发现,她已经开到了林荫路尽头。 她把车停在路边,我下了车,看到路的尽头是一扇巨大的铁栅门,而且门上还有把生锈的大铁锁。 “这……”我指着前面说。 “一个废弃的三线工厂,怎么样,能跳进去吗?” “开什么玩笑。私闯设施是犯法的。”我看着高高的铁门,只见门栏的顶端竖着一个个铁镖头。 “再说,也不安全。”我又补充道。 “切,看我的。”沈喻伸手把我推到一边,她小跑几步朝铁门冲过去,然后一把抓住铁栏杆上的横栏,三下五除二就爬到了门上面,然后又如法炮制,踩着横栏跳了下去。 “过来呀。”她隔着门缝叫我。 我小时候就不善于登梯爬杆,现在望望那高大的铁门,不免心里有些压力。 不过,既然沈喻都爬过去了,我又害怕什么呢? 我也后退几步,然后哇哇叫着冲向铁门。虽然动作有些笨拙,但总算翻了过去。 沈喻看着我费劲攀爬的样子,忍不住笑出声来。 “你说你,动作怎么这么不协调呢。”她帮我拍打着前胸衣服上蹭的灰尘说。 “你怎么熟门熟路,那么快就翻过来了?”我问她。 “小时候,我就经常爬这个大铁门啊——这么多年,这里一点儿都没有变。”她站在院子里,打量着周围,颇有感慨地说道。 “小时候?” “对啊,”她指着远处的几栋残破的红砖楼说,“这是六十年代从北京迁来的一个三线工厂,大家都叫它407厂。 “我出生的时候厂子里还有人,但上幼儿园的那年,这里就彻底废弃了。大家都搬去了市区,这里人去楼空,后来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你三岁就开始爬大铁门了?”我惊讶地问。 “那倒不是,工人和家属们大部分都搬走了,但工厂里有个大型实验室不好搬走,所以还有一些坚守工厂的科研人员——我父亲,就是其中的一员。 “所以,我又在这里住了三年,直到上小学才搬到淞山市内。但我父亲依然还留守老厂,继续做科研实验。所以,跟其他留守人员子女一样,我小学放假就来探望父亲,然后在这里住些日子,一群小孩儿在这种山高皇帝远的地方能玩什么——无非就是爬铁门、跑墙头、探鬼楼罢了。” 原来她父亲是个科学家。 这还是她一次跟我提自己的童年时期和家庭情况,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俩的关系更进一步了?我默默地听着,心里很窃喜。 她边说边带着我往工厂里走去。 工厂的面积巨大,有办公楼、厂房、仓库、实验室,还有周围的家属楼、幼儿园、小学,乃至商店、澡堂,反正一切生活需要的东西,这里应有尽有。 如果把围墙一围起,铁门一锁,这里便是一个小型的生态社会——这也是当年计划经济那个时代的特殊产物吧。 沈喻感慨地指着工厂里的一草一物,不停跟我介绍着她小时候的回忆——比如那个滑梯是她上幼儿园前最喜欢的地方;远处那栋红砖楼她曾经住过;那个落满枯叶的水泥坑是个游泳池,夏天她会抱个轮胎游泳圈在里面戏水…… 她边聊边带我走上一条甬路,然后拐到另一个偏僻院子里。院里种着几株高大的白杨树,树皮上伤疤像一只只没有睑的眼睛似的盯着我俩。 这里没有风,没有虫叫,没有鸟鸣,就连高耸到空中的白杨树都不会沙沙作响。 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这个院子安静得简直有点儿摄人魂魄,安静得简直让人毛骨悚然。 第五十七章 实验室 白杨树下面躺着一个四四方方的钢筋混凝土建筑物,看上去是一个巨大的车间。它体积巨大,几乎塞满了整个院子,往后面一直盖到相邻的山下。 大车间和小院子的组合形成特殊的压迫感。人站在车间前面,感觉就像面对一个死去的史前巨兽的躯壳一般。 车间纵深长,挑高也大。尽管门旁边的墙上还喷着“保密重地,闲人免进”的红漆字样,但大概是时间太久,这里也早已荒废,所以车间的大门并没有上锁,只有一条铁链子草草将两扇铁门的把手绕住,根本就不像“保密”的样子。 沈喻走到铁门前面,伸手想要解开那条铁链,看样子是想进去。我赶紧跑过去。 “让我来吧。” 我一是觉得这条铁链太沉,二是看到铁链上满是油污——上午我俩已经在潴龙河床上挖沙刨坑,浑身邋遢得跟兵马俑似的。好不容易刚找机会洗干净手,我可舍不得让她再脏兮兮的了。 铁链在门把手上缠绕了四五圈,由于链子太长,我吭哧半天才把它捯饬下来。我把铁链抻到旁边,然后一把推开铁门。 阳光照进车间,浓浓的灰尘在空气中翻涌着。我被呛了一口,赶紧后退几步。 噗啦啦啦—— 里面传来阵阵奇怪的声音,把我吓得一愣。沈喻却快步走上来,她指着车间里透过来的一道光柱说:“上头有个天窗,玻璃有破损,估计有鸟飞进来了。” “这里是什么地方?” “做实验的地方。” “这么大的实验室?” “应该是调试设备的吧——以前我爸就在这里工作。” “你以前也经常来这里玩吗?”我问。 沈喻摇摇头:“怎么会?当年这里可是保密的地方,我小时候只进过一次,长大后倒是来过许多次——因为东西已经搬空了。” 我不禁纳闷起来——为什么直到现在,她还不带我去看目击黑船的地方?现在时间已经不早了,今天还要赶晚班高铁回魏阳呢。 沈喻好像读出了我的心思,她指着前面黑洞洞的巨大空间说:“这里,就是我小时候撞见黑船的地方。” “什么?”我惊讶地下巴差点掉了,“这里?黑船?” 在我印象之中,船肯定是漂在水上面的,即使是造船厂和船坞,也会建在江海之滨。但这里是山腰,是海拔两百多米高的半山腰啊——有谁曾见过驶到山坡上来的船吗? 不过,若仔细想想,或许一切也不足为奇。 黑船这东西,本来就是离奇事件。既然离奇,那就是不合常理,不合常理的东西出现在不合常理的地方,这样一想或许并非不合常理…… “你就在这个建筑物里看到黑船的吗?”我又追问道。 沈喻没说话,她走进车间大门,朝我招招手说:“你跟我来。” 我只好跟着她走进去。 车间里空空荡荡,只散落着一些办公用的桌椅柜子。不过借着周围窗户和天窗透进来的光线,还是能依稀辨认出地面曾经摆放过巨型机器的压痕。 “这里以前做什么实验的?” “保密实验。进出这个院子是需要通行证的,连工厂的人都搞不懂他们所做的事。我爸爸也对人守口如瓶,从不跟人透露半分。所以,我至今都不明白他们在做什么,不过,据说好像跟电有关。” 因为空间很大,障碍物很少,所以她的声音显得回声隆隆。 我指着那些机器压痕,不解地问:“以前这里面摆放着很多大机器吧?” “对,密密麻麻,严严实实的一堆机器。”她看看我笑着说,“现在你也会窥一斑而想全豹了啊。” “哎呀,主要是跟对了人。”我不好意思地挠着头说,“我在想,要是这里都是机器的话,怎么可能还有空间容纳下一艘巨大的黑船呢?” “哈,你是不是觉得挺不可思议的?” 我点点头。 “但实际情况,比你能想到的更诡异。” 沈喻朝我摆摆手,示意我继续跟她走。她带着我走到车间的另一头,那里还有一道窄窄的小门,门扣上插着一根铁杆,也没有上锁。 沈喻把铁杆拉开,然后推开小门走了出去,我也急忙跟上。 我惊讶地发现,走出小门,是一处凹陷进山体的弧形山谷。山谷两侧的岩石显然被开凿过,显得十分整齐,而且地面也做了平整。几根光秃秃的高压线杆在山坡上矗立着。 我左右看看,发现院子高高的围墙也延伸到山谷两侧,把这里跟外面彻底隔绝开来。 最为奇怪的是,这个弧形的山谷里还摆放着一只巨大的球形铁笼。 那铁笼足足有十来米高,铁笼上还有个一米多高的门。 我走到铁笼前面,扒着铁网看去,发现里面空空如也。 “这个笼子,是用来关什么东西的吧?”我问沈喻道。 我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一幅离奇的画面,一只巨兽被关押在这个大铁笼里,不停地低声嘶吼着…… “不知道关过什么东西,可能跟实验有关吧。当时他们不能说,我们家属也不能问。”沈喻解释道,“可是,我那次误打误撞闯进来,铁笼里面也是跟现在一样空荡荡的,只不过铁网没有这么老旧罢了。” 沈喻用手拍拍铁笼,笼子的金属网发出“铿铿”的声音,但她并没有在这里停留太久,很快,她带着我绕过铁笼,继续朝弧形山谷里面走去。 山谷里面依旧空空如也。我俩大概走了二三百步,沈喻忽然停了下来,她抬起头,朝高处看去。 循着她的目光,我看到上方山体上有一块巨大的白色石头,它嶙峋地突兀在那里,仿佛是嵌进山体的装饰品似的。 跟周围植被丰茂的山坡不同,白石上面濯濯净净,寸草不生。 “你看到了吧?他们叫它‘大白石’,只有在这个角度才能望到。”沈喻补充道。 “那块石头是人工的,还是天然的?”我问。 “天然凸出的。”沈喻望着那块石头,表情忽然肃穆起来。 “你相信吗?我小时候就是站在这个位置,然后突然之间,就看到那艘黑船端端正正地横在了大白石的上面。” “什么?”我瞪大眼睛望着高高的石头,“黑船,在那上面?!” 她顿了顿,然后继续说:“对。而且,只有我看到过它。” 第五十八章 往事 沈喻见到黑船的时候,刚刚度过自己的九岁生日。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她在四零七厂住的时间只有短短几年,但她总下意识觉得,只有这个庞大的封闭的老旧的地方,才是自己的故乡。 而淞山市区的那个家,只是一个寄居的场所罢了。 跟着母亲搬回淞山的那年,她只有六岁,同一年秋天,她上了小学。 第二年,沈喻开始跳级,从二年级直接进入四年级上课。 依照母亲的意思,女儿本来能跳到六年级的——那时她都开始自修初中的课程了。但学校的意见是,虽然孩子聪明,但她岁数太小,要循序渐进,一步步来。 生了一个聪明的女儿,是母亲到处跟人夸耀的本钱。不过除了夸耀,她实际上很少有时间去照顾自己家孩子。 在沈喻的童年记忆中,母亲是一个大忙人,她经常出差,连回淞山的时间都少,遑论回自己家了。 母亲托一位远方亲戚照顾沈喻,沈喻平时跟那个亲戚叫“小姨”,她是个冷冰冰的女人,虽然心肠不坏。 她惜字如金,几乎不跟沈喻说话,更不跟别人交流。每次吃饭的时候,她都是默默将饭菜和碗筷摆在桌子上,然后推开沈喻的房门,冷冷地看她一眼。 那意思是说,开饭了,该吃饭了。 每当这时,沈喻就会放下书本,走出屋子,坐到饭桌旁边。两人安安静静吃着饭,安静得连筷子碰击饭碗的声音都显得特别刺耳。 除了接送孩子、做家务之外,那位小姨就永远坐在客厅沙发上面。她依旧保持着沉默,唯一的动作就是拿起遥控器,不停调换着电视频道。 沙发仿佛就是她永恒的港湾,而电视机则是她永远的朋友。她在沙发上看剧,在沙发上吃东西,也在沙发上睡觉。 有时候沈喻半夜起来上厕所,还看到客厅里电视机依旧亮着,频道里的节目早已播完,屏幕上跳跃着苍白的雪花,音箱里传来枯燥乏味的沙沙声。 那个小姨就歪倒在沙发上沉沉睡着,她的手里还紧紧攥着电视机的遥控器。 不善于表达大概是母亲家族的传统,但母亲的表现却跟小姨截然不同。 每次出差回来,母亲都会十分激动地一把抱住沈喻,嘴里不停喊着“宝贝”、“亲爱的”、“想死你了”、“妈妈最爱你”诸如此类的话。 就连母亲的同事、周围的邻居们,看到这一幕都会被深深感染,都认为她们母女情深。 但他们并不知道,这些话便是沈喻妈妈表达母爱的全部词汇了。 每次讲完这些话后,母亲就会一副疲惫不堪的样子,她走进自己卧室,一下子躺在床上,然后把房门紧紧关上。 一开始的时候,沈喻会小心翼翼地敲门。 “妈妈,这是学校发的通知,老师让我找家长签字。” “宝贝,我太累了,你去找小姨代签一下吧。”母亲躺在床上,边翻着杂志边对她说。 “妈妈,这是……” “我太累了,去找小姨帮忙吧。” 一来二去之后,沈喻似乎明白了,这个家只是母亲临时休憩的地方而已。她渐渐不再打扰母亲,母亲也基本不会过问她的事情。 所以,在小沈喻的心里,四零七厂才是自己的家。曾经,在那里有熟悉的邻居,有快乐的玩伴,而且工厂院子很大,可以不用担心安全地四处乱跑。 即使留在那里的父亲也没有时间去聆听她的话,或者跟她有什么过多的交流。 但那年暑假,当沈喻时隔半年回到四零七厂后,她发现一切都已经悄然改变了。 她小时候,工厂里最常见的事情,就是排队。 去食堂吃饭排队,去澡堂洗澡排队,就连去商店买东西、进幼儿园去上学都得排队。 几千号工人、上万名家属盘踞在这偏远的山坡上,有限的资源艰难地支撑着这个庞大工厂的运转。 其实更早的时候,四零七厂的员工经常担心的一件事就是—— 工厂越来越大,工人越来越多,山坡上能开辟的地方就这么些,将来不够用了怎么办? 难道还要跟临时工某某某一样,每天都起早贪黑,往返三个多小时来这里上班吗? 在他们眼里,住在淞山市区的人,是“地方”上的人;而他们,却是处于阶级上游的“端金饭碗”的人。 其实沈喻出生之后,虽然淞山市的好多企业已经开始改制,一些工人也纷纷下岗转业,但四零七厂是中央某部分管的重点企业,工人们因此还是毫无危机感。 ——那些都是地方上的事儿,咱们操那闲心干嘛? 正因为四零七厂有这种底气和本钱,所以,他们成为淞山市最晚一批改制的企业——时间和机会这种成本,如果之前浪费了,后面往往就会迅速而猛烈地弥补回来,就像期末考试,如果你非拖到最后一天复习,那你就不得不通宵熬夜背书做题。 所以,自从被划拨地方、决定改制之后,四零七厂就像宣布放假的学校一样,短短几天就空了下来。大家都疯狂地搬家,搬到他们以前不屑的“地方”上,他们在淞山市区到处抢着房子。 但工厂还要维持运转、还要处理剩余资产,还要承担没有做完的科研任务,所以,工厂成立了旧厂办公室和生产、科研留守队,最初一共有二百来人。 沈喻的父亲,便是科研留守队的一员。 可是,随着设备搬迁,生产留守队的工人也渐渐离开。 后来科研队的人也慢慢被人挖走,或者另谋高就。 至于办公室那群人,他们走得比谁都快。 沈喻寒假来工厂的时候,厂子里还有五十人左右,但等暑假再来,厂里只剩下父亲带着两个助手,还有集治安、消防、卫生、后勤等大权为一身的耿大爷了。 原来工厂的行政团队有四五百人,他们天天诉苦喊累,最后折腾半天,一个快退休的孤老头子竟然把所有这些事儿全包了。 大人们都离开了,自然也就没有孩子暑假来玩了。 不过孤独这种东西,沈喻早就习以为常了。 对她来说,工厂里空了,倒也是未必不是一件好事——这个巨大的封闭空间里,其实还有许多因为禁止而无法探索的地方呢。 比如“一号禁区”那个院子,她之前就从来没有进去过。 第五十九章 一号禁区(1) “一号禁区”其实并不是真正的禁区,只是四零七厂的人对那个小院子约定俗成的说法罢了。它正式的名称是“四零七厂一号实验场”。 既然是实验场所,那就有一定的保密性和危险性,不让不相干的人随便进出也情有可原。 “一号禁区”门口有个保安岗亭,岗亭里一般常备六个保安,实行三班倒、二十四小时值班制。从保安的数量和安保时间上来看,这里确实是厂里戒备最森严的地方。 要想进“一号”,必须得出具书记和厂子双重签发的通行证,通过岗亭检查。除此之外,“一号”的实验车间,也是厂里最早装上磁卡门锁的地方。 那时候的磁卡自动锁还十分少见,所以即使有人能从岗哨前溜进去,也无法进入车间。 但这一年的夏天,当沈喻来到四零七厂后,她发现因为人力减少,原来壁垒森严的“一号”,现在的保安措施简直形同虚设。 耿大爷那年五十九岁,再耗上一年,他就能拿退休金了。 “哎呀,小喻,你个子都蹿这么高了!这眉眼,跟你爸爸年轻时一模一样!”沈喻走到岗亭的时候,耿大爷还在那里吃面——他现在还负责食堂,虽然工厂目前拢共才有四个人,但他还是坚守着厂里的老规矩——食堂职工要等其他职工用餐后才能吃饭。 沈喻本来是抱着“探险”的念头来这里转转的,说实在话,她刚看到耿大爷的时候,心里还有点儿慌张。 换作是以前,岗亭的保安看有孩子接近,早就开始喊了—— “往别地儿玩去!这里不让闲逛!” 但这一次耿大爷非但没有赶走她,反而朝她直招手。 “丫头,大太阳底下热不热?来来来,进来歇着,这儿有电风扇!” 沈喻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过去。 “丫头,中午食堂的凉面怎么样?是大爷亲手做的。” “好吃。”沈喻说。 “你刚过八岁生日了吧?我记得特清楚,你跟我那大孙子前后脚生的——厂子里一宿添俩娃娃!” 听到耿大爷这话,沈喻心里不禁泛起一丝酸楚——她其实早就把自己生日忘了,而且,她的父母似乎也并不记得。 他们两个永远都在忙,能同时回家睡觉就不错了。沈喻从小到大,就不曾遇到过一丁点儿有生活仪式感的东西。 耿大爷胃口好,他呼噜呼噜把面条吃光,然后站起身来说:“丫头,能帮大爷看会儿门吗?我还得去食堂刷锅洗碗、打扫卫生。” 沈喻霍地站了起来:“可是,耿大爷,这里不是……” 耿大爷叹了口气,用手捶着后背,摇摇头说:“你是说,这里是‘一号’对吧?现在还有什么他妈‘一号’啊。早就没人在意咯,早没人管咯——人都走光了,谁还在意这些?你不在,我也是吃完饭一抹嘴就去干活,我不是孙猴子,没分身毫毛,一个人怎么可能既看大门,又打扫卫生呀。” 耿大爷暮气沉沉地摇着头,他佝偻着腰走出岗亭,然后拐过一条林荫道,朝食堂的方向走去。 瘦小的沈喻独自一人坐在岗亭里,电风扇在桌子上呼呼转着,天地之间仿佛只充斥着单调枯燥的蝉鸣声。 这时,她无意中发现桌子上有张已经发旧的卡片,卡片上还粘着一张泛黄的即时贴,上面用圆珠笔写着“车间门”三个字。 门卡?这难道就是打开“一号”车间的门卡? 沈喻记得父亲有张同样的卡片,他还是工厂里第一批为数不多获颁门卡的专家之一。 ——爸爸每天吃过午饭都要到休息间小憩一会儿,再说即使他醒后,很大可能也不会立刻就来实验室——她假期来的这段时间里,爸爸和他的两个助手看起来都挺清闲的。 想到这里,沈喻从桌子上拿起那张门卡。她做事一向小心,拿卡之前还特意看了一下,记住了卡摆放的角度和位置。 ——耿大爷老眼昏花了,他应该不会发现吧? 沈喻溜出岗亭,走进院子,走到那个巨大的车间前面。车间的两扇铁门紧紧关着,铁门的旁边还有一道小小的侧门,门上还有个凸出来的电子锁。 她把门卡靠近电子锁,门口传来“滴滴”的声音,随后只听见侧门缝隙处传来哗啦一声,那感觉活像人松了一口气似的。 沈喻迟疑了一下,但她还是伸手推开了面前的门。 出现在她眼前的,是一个巨大而拥挤的空间。无数台大大小小的机器仍然在运转着,许多绿色或者蓝色的屏幕在闪闪发亮,屏幕上一行行字母和数字在不停滚动着。 车间里传来机器低沉的轰鸣声,那声音好像巨兽们沉睡时的鼾声。 沈喻小心地在这些大大小小的机器中穿梭着。她发现车间深处还有一间被砖墙隔出来的小屋,屋门紧锁着,连窗帘都拉得严严实实。 ——这估计就是爸爸办公的地方吧? 她没有试着推门,更没有想过进去——家里的书房就是一摞摞的书籍和笔记,她不用看也大概能猜出父亲是怎样一个办公状态。 她继续朝车间的深处走去,走着走着,她遇到两台一米多高、上面遍布按钮的方方正正的白色仪器。绕过这两台仪器后,她看到了一件和整个车间格格不入的东西。 那是一扇巨大的“孔雀竹石图”的屏风,这幅画大概三米多长、两米半高,更为奇怪的是,屏风的金属支架离地颇远,它把那幅巨画高高地“挑”在了半空中。从画的底部到地面有一米多的距离,八岁的沈喻甚至不用低头就能从容穿过。 一边是隆隆作响的现代化机器,一边是古香古色的传统屏风——无论怎么看都有一种违和感。 沈喻端详着这块巨大的屏风,就在这时,屏风前面的两台白色仪器忽然传来“滴滴滴”的声音。她吃了一惊,赶紧弯腰钻过屏风。 这时候她才发现,原来屏风的后面就是车间的尽头,而且那里还开着一扇小小的门,从缝隙透进来的光可以判断门没有上锁,只是虚掩在那里而已。 白色仪器的鸣叫声此时变得越来越大,而且最可怕的是,那扇巨大的屏风忽然在支架上慢慢旋转起来! 沈谕小时候虽然比同龄人冷静,但仍然被吓得惶惶不知所措,她下意识地一把推开前面虚掩的门,踉踉跄跄冲了出去。 第六十章 一号禁区(2) 沈喻没有想到的是,车间后门外面是一片被斧凿辟出来的山体凹陷。 在那里,她看到了那个巨大球形铁笼。 她砰地关上小门,里面的机器声顿时消减许多。她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害怕——她从小就是个冷静的孩子,本来这种情况下她不应该害怕的。 或许是因为那个屏风太违和、太诡异了吧。 不过,跟眼前的这个铁球笼相比,那个屏风反而显得不算什么了。 沈喻走到铁笼前面,发现笼子上面罩着一层细密的铜网。她透过网眼往里面窥视着,发现里面空空荡荡,只是中间悬着一个尼龙网兜,就像大人们拴在树上的睡床一样。 这个铁笼是干嘛的?难道是用来关押什么怪物的吗? 可是,笼子里面那么干净,又不像有怪物生活的样子,而且什么怪物能有那么大? 她没敢钻进铁笼去查看究竟,小孩子对笼子样的东西有种天然的恐惧。 她绕过笼子,朝山谷里面走去。 两座山峰矗立在她面前,因为已经被开凿过,所以两侧的石壁耸如刀削,也阻挡了人们的水平视线。沈喻不禁抬头向山上望去—— 尽管离得远,但她还是看到了比屏风、球笼更为惊悚的事。 在那块白色的巨石上,她看到了那只怪物。 那是一只同时长着鸟头、鱼嘴、鹿角、虎爪的怪物,它下巴上有长长的鬃鬣,身上长着褐色的麟片,还有一条长长的粗笨尾巴。 怪物的脖颈处被两根长长的绳索拴住,在它的身后,有一条漆黑的高大楼船。 怪物拉着黑船停在白石上面,它不时跺着脚,做出仰天长啸的样子。但奇怪的是,山谷里并没有怪物呼啸的声音。 沈喻使劲揉揉自己的眼睛,正午阳光刺目,她以为自己是看花了眼。 但是怪物和黑船还在那里,这既不是眼花,也不是梦境。 世界上没有这么真实的梦境。 就在沈喻还望着怪物和黑船发呆时,那怪物忽然把头转了过来。虽然距离不近,但沈喻感觉到它发现了自己! 她想逃,她只是一个八岁的小女孩,她想躲开山上那只狰狞的怪物,她想逃回车间,逃出院子,逃到自己家里,逃到被窝里蒙住头不闻不见。 但她的两条腿已经不听使唤了,她所做的只是倒退几步,将后背靠在那个球形铁笼上面。 她忽然想到铁笼上还有一个门,她或许能躲到里面! 就在她冒出这个想法时,山顶上那只怪物突然张开血盆大口,发出无声的长啸,它猛地腾跃而起,拉着背后的黑船,朝着山谷直冲过来! 已经来不及了,沈喻心里朝自己疯狂喊着:快跑!快跑! 她跌跌撞撞向铁笼的入口处跑去,好在大白石到山谷下还有一段距离,在怪物拉着黑船临近谷崖时,她一头钻进了铁笼里面! 沈喻并没有关上笼门,她已经从刚才的惊慌中慢慢冷静了下来。 怪物体型庞大,它是无法钻到笼子里来的。 就算它想吃掉自己,依照它的体型直接破笼而入就好了,根本也不用费劲钻什么笼子。 有时候,弱小者面对超乎自己千百倍的巨大力量时,所做的只能是逃避,或者祈祷。 螳臂当车,更多的只是表明态度罢了,对事情的结果似乎并没什么影响。 所以,当想通这些的时候,沈喻忽然莫名其妙地冷静了下来。 她站在笼子里,透过细密的铜网往外望去。 那怪物已经冲到了谷崖边上,它的下方便是人工开凿出来的、有大概二十多米高的陡峭石壁。 可是怪物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样子,它的后腿使劲往后一蹬,直接跃下山崖! 沈喻差点闭上眼睛,她本以为怪物会带着黑船一起坠入山谷,摔个粉碎。但没想到是,那只怪物反而拉着黑船朝空中飞去。 她在铁笼里惊讶地仰望着天空,她看到怪物和黑船从自己的头顶掠过,朝更高更远的云端飞去。 黑船上面似乎还闪过一抹红色,它在湛蓝的天空映衬下显得极为醒目。 天上一朵白云飘过,怪物越来越远,成为碧空中一个黑色小厾儿,最后如同一粒像素似的消失在蔚蓝色的画板上。 沈喻依稀看到仿佛有亮晶晶的东西从天空上飘飞下来,那东西闪闪的,透透的,活像冰的碎片,它晃晃悠悠地朝着球笼的门飘过去。 她诧异地跑到笼门那里,伸出小小的双手,左晃右晃地接住了从空中飘下来的亮片。 亮片果然冰凉冰凉的,沈喻把它倒在左手掌心,然后腾出右手,想拈起来看看。可是,当她的指尖刚刚接触到亮片的时候,它却倏地一下子彻底融化了。 转瞬之间,亮片就在她掌心变成了一汪透明的水。也不知道是不是有风吹过,那汪清水中央蓦然泛起一阵微小的涟漪。 等沈喻再定睛看时,它已经完全没有了形状,如同空气般彻底消失在她的掌心里。 沈喻惊讶地翻覆着手掌,她还跪下去,在笼门周围寻找着,想看看那个亮片是不是掉落到了笼子里。 但就在这时,她忽然觉得脑袋里一片眩晕,整个世界都在眼前旋转了起来。 她想扶住旁边的笼网,但手还没来得及触及到周围,她已经眼前一黑,然后一个跟头栽倒在这个球形铁笼里面。 她沉沉地闭上双眼,只觉得这个球笼像气球似的,带着自己摇摇晃晃朝空中飞去。 沈喻做了一个梦,她忘记了梦的大部分情景,只记得自己坐在球笼里,漂在黑蓝色的大海上。大海的尽头是连绵不绝的山脉,远远望去,那些山顶上尽是皑皑的白雪。 黑水海上忽然传来“隆隆”的声音,她回过头去,只见远处海水涌动,一股如山般的巨浪朝球笼滚滚而来,然后狠狠地拍在铁笼上面…… 沈喻从噩梦中猛然惊醒,她直愣愣坐了起来——巨浪似乎还在拍打着球笼。她揉揉眼睛,发现那并不是巨浪,而是父亲带着两个年轻人站在球笼外面,他们边拍边喊。 “醒醒!醒醒!” 她看到父亲满脸怒火地站在笼门那里。 第六十一章 千钧一发 “爸爸!”她害怕被责备,她吓得想哭,但是不知为什么没哭出声来,因为就在电石火光之间,一个念头突然就闪过她的脑海—— 父亲虽然生气,但他显然更担心自己。他脸上的怒容,只是装给两个同事看的。 她很诧异,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如此判断,但她很快就明白了—— 父亲身边的两个年轻人,一个凶恶地拍打着笼壁,但细细来看,他的身体正在颤抖着,一副惊慌失措、不知如何是好的样子。 而另一个年轻人,他没有同事那么急躁,他正半眯着眼睛看向沈喻,眼神里露出的尽是凶光—— 他大概在想怎么处理这件事,怎么对付自己! 但父亲的表现却很不一样,他双手紧紧抓住笼门两侧,看似激动,但实际是为了卡住位置。 他没有直接钻进笼子,他虽然怒容满面,但并没有跟第一个人那样大嚷大叫,他大概是怕吓着女儿,更怕别人贸然冲进笼子伤着她。 还有,他的眼睛里流露出来的是忧惧的情绪,而不是暴躁和愤怒。 以上这些东西,其实都是她后来分析得出来的。但在最早的那一瞬间,她的头脑中却直接冒出了最终的判断——她是根据最终判断,然后反向推导出上述逻辑的。 后来,她把这种越过假象直接看透本质的直觉能力叫做“逻辑奇点”。 世界上的万物,都有最本质的核心。 世界上的万事,也都是最终的结果。 但是万事万物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还有加诸于自身的种种敷衍,种种遮蔽,种种假象,种种陷阱。然而她不知道为什么,已经能一眼穿透笼罩在事物之上的迷雾,看到最核心、最终极的东西了。 …… 沈喻被父亲带出球笼,带出车间,带出“一号禁区”,带到一个门户森严的办公室里。 她被父亲一把推进一间小屋子,然后他重重关上屋门。 小屋里有把沉重的木椅,沈喻浑身无力地走过去坐在椅子上,她看看墙上的挂钟,现在已经是下午三点半钟。她大概在铁笼里昏睡了半个小时的样子。 隔着屋门,她依稀能听见父亲在外面和两个年轻人激烈地讨论着。 父亲的声音低沉而浑厚,至于另外两个年轻人的声音,一个嗓门很高但经常跑调,听起来还是比较紧张,他应该就是拍打铁笼的那个人。 另一个眼露凶光的人说话慢条斯理,但嗓音有些嘶哑。 屋门很厚,沈喻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她本来想走下木椅,靠近门口听个究竟,但她早就没有了力气。 大概过了十来分钟,小屋的屋门忽然被拉开,她看到耿大爷站在门口。 “丫头,你出来下。” 沈喻走出屋子,她发现父亲跟那两个人还站在外面。 耿大爷拍拍她的头,然后蹲下去,和眉善目地问:“丫头,你进去之后,看到什么了吗?” 沈喻愣了一下,她钻进车间后确实看到了许多怪异的东西——格格不入的屏风、隆隆作响的机器、奇奇怪怪的铁笼,离奇的怪物和黑船,还有从天而降的晶片…… 但她的脑海中仿佛又闪过一道光,她似乎明白了耿大爷话里的意思——不能说,什么都不能说,就算私下里也不要对父亲说。 看那两个年轻人的样子,他们并不像是父亲的助手,他们更像来监视父亲的。 如果说出的东西越多,那对父亲、对自己,甚至对玩忽职守的耿大爷都没什么好处! “我——什么都没看到,我就是困了,想找个地方睡午觉。” “看见没?”耿大爷站起来,转过身对其他人说道,“一个小孩子,脑子里能记住多少东西。” 沈喻听见父亲也长吁了一口气。 “那也保不齐她后面又想起什么来啊,”声音嘶哑的年轻人说,“老耿,别忘了,四零七厂早就卖给我们了,不是原来的国营四零七厂了——要传出什么闲话、什么流言,我还真没办法跟老板交待。” “行吧。”耿大爷挥挥手说,“你愿意怎么着,就怎么着办。不过,如果你们老板知道了,那你俩也有疏忽的罪过——再说,里面不就是一个破车间吗?能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儿?!老子在四零七厂干了一辈子,要真能研究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东西,这厂子能倒闭,能关门?!” 那个习惯性慌张的年轻人也抻抻另一个的衣袖。 “吕大哥,就一个小孩贪玩,要不算了。真要传出去,咱俩估计连饭碗都保不住了……” “就是!”耿大爷不忘加上一把柴火,“不是说过几天就把机器、设备都搬走吗?到时候搬了家,哪里还能找得见人?还有什么传言,谁还认识谁啊!” 声音嘶哑的人没有说话,他径直走到沈喻面前,然后也蹲了下去,看着她的双眼问:“小姑娘,你最喜欢什么玩具呀?” 沈喻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她喜欢读书,喜欢推演,但她头脑中却快速闪过一个念头—— “我喜欢……喜欢小浣熊干脆面里的水浒卡……”她喃喃地说。 “哈哈,这样,咱俩玩个游戏好不好?”那个人笑嘻嘻地说。 “小吕,你不要吓唬小孩啊。”耿大爷走过来对他说。 那个人抬起头,对耿大爷说:“老耿,看你说的,我怎么吓唬了,我就是安抚下孩子嘛。” “老耿。”沈喻看到父亲也叫住了耿大爷,并朝他摆摆手。那意思似乎在说:你别管这事儿了。 但她却立刻读懂了父亲的意思,他摆手表面上是冲着耿大爷,其实是朝向她的。 可是,父亲究竟想说什么?他是想让自己不要跟那个人玩游戏吗? “怎么样?小姑娘,这个游戏很简单的,你能得到很多包小浣熊干脆面。” 沈喻看看耿大爷,又看看父亲,两个人虽然不动声色,但眼神里却流露出紧张的情绪。 “哈哈哈,丫头,原来就是包方便面啊,大爷等会儿给你买几包!”耿大爷终于忍不住了,他装作举重若轻地说道。 就在这时,沈喻看到那个人的脸色唰地一变,他转过脸,用凶狠极恶的目光狠狠看了耿大爷一眼。 他随即回过头来。面对沈喻,他又恢复了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 “怎么样?跟我玩游戏,不是几包,而是几十包干脆面哦?最简单的游戏,你肯定能赢的。”他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沈喻说。 “嗯……”沈喻怯生生地点着头说。 第六十二章 默契 父亲和耿大爷更加紧张起来,尤其是父亲,沈喻瞥见他的腿有些打颤。 这么多年,她其实跟父亲交流的机会并不多。 在沈喻眼里,父亲是个跟母亲截然不同的工作狂。 母亲总是一副风风火火的样子,当时在厂里当业务经理时就雷厉风行,遇到事情都是一点就着,总嗷嗷叫着就直接冲了上去。 父亲则很少说话,他不喝酒、不抽烟,作息十分规律。厂里每天八点上班,但食堂却五点钟开门,最早的一拨人大多都是下夜班的职工。 而父亲总是四点半起床,洗漱之后便拎包出门。 “老沈真是厉害,每天早上我总能隔着玻璃看到他。他不紧不慢走过来,走到食堂门口的时间正好是五点整!”食堂的大师傅曾经跟人赞叹说。 回家也是,他每天都是在食堂夜宵结束前一刻钟赶到那里,然后吃完饭擦擦嘴,等走出食堂门口的时候,不偏不正就是关门的时间。 他总是这么一丝不苟地上班、回家,因为起得早回来得晚,沈喻见到他的时间其实并不多。 即使周末,他大多时间也继续去实验室,或者把自己关在书房里,要么看书,要么写写算算。 他寡言少语,专注踏实,似乎最适合自己从事的工作。 但同样糟糕的是,他孜孜于工作的时候,也无意中忽略了自己的家庭。 一个咋咋呼呼但心不在焉的母亲,一个专注研究却沉默钝感的父亲,还有一个麻木不仁有交流障碍的小姨,这就是沈喻童年面对的全部。 可是,就在那时那刻,她看到了父亲的另一面。 他在害怕,尽管他还能克制住恐惧,但他已经害怕了。 他害怕什么呢?是害怕女儿受到伤害吗? 难道自己面前这个笑嘻嘻的年轻男人真的特别危险吗? 沈喻看看父亲,又看看耿大爷,跟父亲还能强装镇定不同,耿大爷已经有点慌了。 “丫头,你别怕……”他的声音里带着颤抖。 那个年轻男人又回头狠狠看了耿大爷一眼,耿大爷不情愿地闭上了嘴巴。 “叔叔——真的会给我小浣熊吗?”沈喻问他。 “肯定的——这个游戏就是,你只要说出一件进去后看到的东西,我就给你买一包干脆面。” “我……其实不喜欢吃干脆面,我就是想收集里头的水浒卡。”沈喻嗫嚅地说。 “没问题,不吃可以扔了,留下水浒卡也行。”那个人说。 “真的吗?”沈喻激动地问,“那我想想!” 整个屋子顿时静了下来,她感觉到大家都因为不同原因屏住了呼吸。 “我看到了机器,跟厂房里一样的好多机器。”沈喻说。 “还有呢?哪台机器你印象最深?说详细点儿,一台机器,一袋小浣熊。”男人继续诱导着。 “就是好多机器嘛,铁疙瘩一样的东西。”沈喻不高兴地撅起嘴巴,“叔叔,机器都长得一个样子,难道我记不起来哪台机器什么样就不给我买吗?” “给给给!还有呢?” “还有门——门也算一样东西吧?还有山,山上有石头,有树,山底下还有那个养鸽子的大笼子,我困了,就爬进去睡了一觉。叔叔,这都几样东西了,哦对了,山上有好多棵树,是不是一棵树算一样东西啊?” “算了算了!”沈喻看到那个人不耐烦地站起来,他粗暴地打断她的话。 “叔叔,不行,我还记得呢,天上还有云彩!地上还有电线杆子!这都算东西吧!好多包小浣熊了!” 那个人急匆匆从口袋里掏出五十块钱塞给耿大爷。 “老耿,你替我去买干脆面,别叫这孩子说了!——小汪,咱们走!老沈,你也该去上班了!” “叔叔,你别走,我还记得东西!还有呢!”沈喻追着他喊,但那个人早就一路小跑离开了屋子,他还砰地一声关上了房门。 耿大爷看看父亲,两人长出一口气。 “那俩神经病,真是少见多怪——孩子就是孩子,孩子能记住什么?”耿大爷笑着说,“不过老沈,‘一号’里头到底在搞什么啊,怎么突然就神神叨叨的,这么戒备森严?” “老耿,这事儿保密,不能说。但你放心,反正不是什么伤天害理、胡作非为的事儿。”父亲少见地解释了两句,他伸出手,拍拍沈喻的脑袋瓜儿,朝她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 “你回家去,别乱跑了。” “嗯。”沈喻点点头说。从眼神里可以看出,父亲其实猜透了她的计谋,但他并没有说出来。 她其实根本不吃干脆面,对水浒卡也没有兴趣。她只是无意中听许多同学议论过小浣熊、水浒卡的事情。 她其实已经看透了那个男人的伎俩,如果自己真说出所见所闻,那说不定将会给自己、父亲和耿大爷三个人带来灾难。 所以,她选择装成一个迷迷糊糊但是“利欲熏心”的小孩子,欲擒故纵,让那个男人彻底放心,那个男人果真放弃了询问,但这一切却都被父亲看穿了。 “得嘞,丫头片子,大爷开三轮带你去外头商店买小浣熊,顺便给你买雪人冰棍吃!”耿大爷好像放下心来,他开心地拉着沈喻往外走。 沈喻本来想直接对耿大爷说出实情,自己其实不喜欢干脆面,也不收集水浒卡。不过正在往外面走的父亲却回过头来,他叮嘱了一句。 “做事要有始有终,你既然收集那个卡,就一定要收集全套,记住没?” “记住了。”沈喻继续点头称是。 集卡要集全套,演戏也要演全套——这应该才是父亲想告诉她的东西。 耿大爷带她出了工厂,在旁边小商品买了几十包小浣熊。沈喻装作欢欢喜喜的样子拎着塑料袋,等回到工厂,她佯装开心地将袋子一一拆开,把里面的水浒人物卡捡出来,每当发现一个新人物时,她都发出一阵惊喜的欢呼声。 那天晚上食堂开饭时,耿大爷做的主食就是西红柿打卤方便面…… 两个年轻男人看沈喻坐在一边,爱不释手地摩挲着一张张卡片。 “傻妞。”那个胆子小的年轻人说。 “叔叔,叔叔,咱们还能继续玩游戏吗?”沈喻跑过来,“你们看,好多卡都重复了!柴荣有五张、戴宗有三张,还有邓飞、朱武、吕方,都是两张……” “去去去!找你爸去!”两个男人端着面碗、皱着眉头纷纷躲开。 父亲看一眼沈喻,也装作无可奈何地叹着气。但就在这时,两人的目光无意中碰在了一起,父女两人彼此的脸上都闪过了一丝转瞬即逝的笑意。 沈喻觉得特别开心,因为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觉得与父亲两人心有灵犀。 但她并没有想到,这也将是父女两人最后一次感受到彼此的默契。 第六十三章 猜测与疑问 至于后来沈喻的父亲发生了什么事,她并没有再说,我也没有再问。 这其实也算我跟她六年来形成的某种默契,她总是欲言又止,说话也是似是而非,今天已经是她说话最多的一天了。 她说话说一半的毛病,经常被人诟病为冷傲、孤僻、不合群,但我明白,她大多时候并不是有意为之。 首先,她并不是一个喜欢对人敞开心扉的人,她不健谈,更不擅长社交。今天听到她父亲的一些事情,我感觉她的性格其实跟她父亲颇为相似。 再者,她头脑过于清晰,思考过于迅速,加上之前有“逻辑奇点”的“超能力”,所以当别人还在苦苦思索a阶段的成因时,她早就一下子跳到了f阶段。 一个高等级大神,是无法向低级别玩家说清解释某一关是如何通过的,因为他们基础不同,所用的方式方法也有差异。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种解释还会浪费大神的时间——他宁愿直接把你carry到下一关,也懒得花费这些时间向你解释。 对于聪明的人来说,时间成本很重要。有时候一个人认为毫无用处、可以随意打发的时间,或许就是另一个人最珍视的宝藏。 所以,这么多年来,我早就摸清了她的脉搏。 她想对我说的话,我就听着;她不想对我说的事,我便不问。 她跟我打听的事,我有问必答;而我想了解的事,也会问她,但如果她不回答,那我也不会追问。 这大概也是她没有什么朋友,却独独与我相处这么久的关键原因吧。 我俩开车下山,总算赶上了最后一班回魏阳的高铁。她今天讲了这么多话,大概已经疲惫了,刚上了火车她便又靠在座位上闭眼睡去。 我从背包里掏出笔记本电脑,我最近忽然有了写东西的想法。 是的,我脑袋里仿佛监控录像的硬盘似的,装满了所有见过、听过的事情,甚至连事件发生场景里的一草一木,人物的一举一动都记得清清楚楚,纤毫不漏。 但沈喻的遭遇提醒了我——如果这种“录像机记忆”是黑船带来的超能力,那么会不会某年某月某日,我也会像沈喻一样失去这种能力呢? 要是那样的话,我的经历,我和她相处的所有时光、所有故事,会不会被我慢慢遗忘,会不会随着岁月流逝被新的记忆一层层覆盖,最后只成为脑海中一些短短的片段和模糊的影像呢? 可是,跟她相处的每个小细节,每个小举动,她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语,我都不想忘记。 所以我想,我要试着开始记录一些东西,尤其是把这段时间的经历一一记述下来。人脑有寿命,但文字却是相对永恒的东西,将来即使有什么闪失,我也能够凭借这些敲下来的文字来追溯这些喜怒哀乐,来回忆这些悲欢离合。 我正在感慨万千地码字,沈喻忽然张开了眼睛。 “你在干什么?”她歪着头看我。 “写……写稿子。”我赶紧把笔记本电脑合上,支支吾吾搪塞道。 我忽然想到自己的那个堂兄言桄,他的侦探小说不知道写得怎么样了,最近自己实在是筋疲力尽,不然一定好好关注下他的网文,顺便给他匡正一下思维——不要歪歪过度,不要把所有事情都牵连附会到沈喻身上。否则万一真被她发现了,那后果…… “我刚才忽然想到一件事。”沈喻说——原来她一直没有睡着,只是假寐而已。 “啊?” “你看到黑船的时候,是几岁来着?” “十一岁。” “也是在夏天?”她又问。 “对啊,暑假,怎么了?”我问。 “你还记得是哪一天吗?” “这个……”我使劲回忆着,但确实想不起来了。 我虽然记忆力好,但也是只记住看到和听到的东西。孩子到了暑假每天都玩个不停,谁还在意时间呢,大概能记住的只有放假和开学的那两天吧。 “那你记得是几月份吗?七月,还是八月?”她有些迫不及待地问道。 “八月,八月初。”我想起来一件事,邻居家是军烈属,去潴龙河的前几天,镇干部还因为八一建军节到他们家慰问来着——送了一桶豆油,还有一张领袖画像。 “你比我大几岁?”沈喻的思维又在跳跃。 “两岁。” “所以,你十一岁的时候,我正好九岁。你是在八月初看到黑船,而我……” 我猛地坐直:“你是说,咱们可能在同一天目睹了黑船?” 沈喻点点头:“我当年回家,特地翻了日历,那天是八月五号。” 我心里哆嗦了一下,如此说来,真的有可能是同一天。 “你说那几天宝塔村连着遇上大雨,对吧?我们可以托林瑛查一下那些天的天气,再判断一下是不是同一天。” “很有可能,而且,我看到黑船的时候是在下午,你那边也是——有没有可能我们看到的是同一条船,它先在玄武山,后又去了潴龙河,或者是相反的次序?”我说。 “对啊,对啊!”沈喻有点自责地说,“这么多年,我怎么就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呢?对别的事情,我总是看得清清楚楚,但每次一想到黑船,就立刻模糊起来,一点儿能想透彻的信心都没有。” 她的话倒是提醒了我,我也想起来一件事。 “你还记得,我是录像机记忆吗?”我说,“任何事情只要让我遇到,所有细节我都能记得清清楚楚。” “没错。” “但有一件事,我想尽办法也记不清楚。那就是当时黑船上红衣女人的真实面容。 “直到现在,只要我闭上眼睛,她红衣飘动的样子都栩栩如生,就连她衣裙的褶皱、甚至红纱上的花纹都能瞬间出现在眼前。但唯独她的脸,似乎永远罩在一团灰蒙蒙的雾里。” “就跟录像里打上了一层马赛克似的?” “对。”我说,“不过,每当回忆起来,我却总有一种感觉,就是这个女人,我曾经十分熟悉。” “曾经?但是你那时候才十一岁,难道之前见过身形相似的女人吗?” “不,”我摇摇头说,“在我的印象里,上初中前我似乎从来没有离开过宝塔村,也根本没见过那么风采卓绝的女人。 “当然,被我爸妈抱在怀里的时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那个时候小,更不可能有什么女人的记忆了。” 第六十四章 迷雾重重 讨论完黑船事件的问题后,沈喻似乎真的疲乏了。 她头靠在车窗前轻轻睡着,鼻翼一翕一动的样子煞是可爱。我脱下自己的外套,小心地给她披上。 身后座位上,一个爸爸还在叮咛自己的女儿。 “记住了吧,别的水果都可以吃,就是不能吃葡萄。” “爸爸,为什么啊?” “葡萄里头有葡萄糖,吃多了会得糖尿病的!”那个父亲严肃地说。 我差点儿没笑出声来,这是什么奇怪的知识和逻辑啊…… 可是,虽然那位父亲的想法有点儿二,但他对女儿的爱却是真的。不知道沈喻的父亲是不是也是如此,从她对黑船的回忆中,我能感受到她对父亲感情的变化,在面对两个年轻男人威胁时,她感受到了父亲的担忧和焦虑。 那两个人来自什么机构?为什么沈父和耿大爷那么害怕他们?他们为什么对沈喻的误入那么担心?他们究竟在担心什么? “一号禁区”里面究竟在进行着什么实验?那个奇怪的屏风,还有球形的铁笼都是做什么用的? 为什么山谷坡的白石头上面会停着那艘黑船?彼黑船和此黑船之间有着什么联系? 这一切都如堕五里雾中,还需要我们一步步驱散迷雾,寻找谜底。 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却对此并没有十足的自信。 不过,还是先把这些放放吧,这些天连着折腾,我也有些累了。 我也侧身靠在座椅上,望着沈喻清柔的脸渐渐睡去。 大概也就睡了十来分钟,列车就进站了。我叫醒沈喻,同她一前一后走出车站。 我和沈喻不约而同地抬起手腕看看时间,虽然两个人都没说话,但其实我们心里明白,她很可能就快要回去“休息”了。 “今天不知道怎么,平时晚上根本就没有食欲,但这会儿觉得有点儿饿了。”她皱着眉头说。 “是不是东跑西颠,折腾一天太累了?”我问她道。 “肯定不是这个原因。”她十分不高兴地说,“感觉是那个女人把我的胃给撑大了!” 我差点儿笑出声来,她说得其实蛮有道理的。 “是觉得很饿吗?要不——咱们去吃点儿东西,垫垫肚子,现在还来得及……” “拉倒吧你!我现在吃东西,不是给那个混账预热嘛!我俩肯定是凌晨‘换班’,对吧?” 这个其实我也说不好,因为两人轮替的状态才持续没几天,谁也摸不清规律来。 “可能吧。”我只能含糊其辞地说。 “那女人出来之后,你一定要管住她的嘴,让她少吃甚至别吃!”沈喻有点抓狂地说,“还有,叫她离酒远点儿!” “这……” “这什么这!这是你的任务!”她好像真的怒了。 “好好好!不过——你知道的,那个家伙简直欲望爆棚,不是贪吃,就是好色,如果不让她吃吃喝喝的话,那她就……” “闭嘴!”她怒目圆睁地看着我,然后又说,“既不许多吃!也不许耽色!如果让我明天——不,后天我要是发现有什么不对,那就唯你是问!” “行行行,反正你就是authority,你说什么都对,‘既要矛也要盾’的命令我也见多了……” “你还不服是不是?” “服服服!——那咱们现在去哪儿?”我带她走到停车场,拉开车门问。 “明知故问!”沈喻直接钻到副驾驶位置上,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回家!” “哪个……家?” “你非让我说出来是吧!”她满脸通红地狠狠剜我一眼。 “得嘞。”我笑了笑发动车子,朝我家的方向开去。 可惜刚离开火车站没多远,沈喻的手机就嗡嗡响了起来。 “喂!沈老师!”她手机话筒声音洪亮,一听就是林瑛打过来的,“您现在有时间吗?” “没有!” “哟,是那小子得罪您了吧!您是不是还跟他同居呢?”林瑛这个王八蛋,明知沈喻忌讳这个,还给我火上浇油。 “你跟他同居去吧!”沈喻啪一声挂断电话。 我使劲憋着笑,都快要憋出内伤来了。没想到乐极生悲,沈喻看到了,直接拿着手机朝我脑袋狠狠凿了一下。 “你们俩果然是中学同学,真是一丘之貉!你说她好歹也算个官僚,怎么说起大事小事来都这么不着调呢!” 我被砸得哎哟一声,沈喻这个人不太会开玩笑,下手也没个准儿,刚才那一下还打得挺疼的。 不过,她其实并不了解林瑛。 林瑛确实长着一张娃娃脸,但她中学时候,却是我们班上打扮最老气的人,就连夏天都裹得严严实实,连胳膊都不露出来。 而且她不光衣着老气,举动也四平八稳,说话有时候都显得老气横秋。 听说她父母是另一所中学的老师,平时家教森严,林瑛从小就是严格按照《弟子规》培养起来的孩子。 她上学的时候,父母最怕她早恋,所以从小学起就严防死守,总是找到学校提要求,坚决不让她跟男生同桌。 到高中之后,不知道是她父母年老体衰力有不逮,还是在市里面找不到熟人走关系,反正她就被稀里糊涂地跟我分到了一桌。 据她当时说,跟我同桌那天,她脑子里一直嗡嗡直响,因为当时在她眼里,男生简直就跟洪水猛兽似的。 “你可不知道,那天吓得我直哆嗦,画三八线都没画直!”后来高三毕业聚会的时候,她坐在我身边说。 “不至于吧,同个桌而已,又不是同房。”我说。 “我看你是不想在高郭混了!”她拧着我耳朵骂道。 沈喻平时不注意,其实林瑛在警队里权威大得很,她做事有板有眼,原则性强,不苟言笑,上到局长领导,下到下属晚辈,见了她都相当尊重。 我也见过她身穿警服做动员的样子,英姿飒爽,绝对让你忘了她长着一张娃娃脸。 但平时的日子里,她总喜欢穿着便服,而且喜欢挑选可爱的衣服,打扮得更像个学生。至于原因,大概是每个人长大自立后,总是不自觉地想去弥补小时候的缺憾吧。 然而,让人奇怪的是,林瑛却时常喜欢跟沈喻开玩笑。 第六十五章 监控(1) 用林瑛的话就是,她自己一辈子都无法跟人逗趣,“唯独沈老师,看见她就想调侃两句”。 我大概能明白她的感受,因为沈喻是个比她更不知道如何开玩笑的人,所以林瑛面对沈喻,在有趣方面更胜一筹吧。 不过,调侃归调侃,林瑛绝不会耽误正事。 这次应该也是,她逗完沈喻,肯定下一个电话就会打给我。 想到这里,我故意放慢车速——回家和去警局是两个方向,万一真有了事,我才好尽快赶过去。 果不其然,我刚轻轻点着刹车减速,林瑛的电话就追过来了。 “别接她电话。”沈喻故意气呼呼地说。但我知道,她只是说说而已。 “谁电话,我不知道啊,没准是快递呢。”我装作专心开车,伸手按下蓝牙耳机的按键。 “喂喂……”里面果真传来林瑛的声音,听音调她还在得意,看样子应该也不是什么多着急的事儿。 我使劲咳嗽一声,然后又轻轻咳嗽两声,这是我和林瑛早先曾经约定的暗号,那意思就是说:沈喻在我身边,她情绪不好。 “你替我劝劝她,要有空就来警局一趟,我们发现了杜万芊移尸的重大线索。”林瑛开始跟我说正事。 “你得罪的人,为什么让我劝?” “你这家伙,得寸进尺是吧,赶紧过来,我们发现了偷窃杜万芊尸体的嫌疑人了,是一个奇怪的家伙。” “什么?”我赶紧把方向盘一掰,改朝警局的方向驶去。 “你去哪儿?”沈喻冷冷地问道。 “警局啊,林瑛说,发现那个把杜万芊尸体转移的家伙了。” “我也想过去看个究竟,但是你想过没有,万一咱们在警局耗过零点……”沈喻提醒我道,“你到时候能hold住那个女人,不让别人发现我被——被夺舍了吗?” “我……觉得可以试试,她现在还算听我的话。”我犹豫了一下说道。 “你现在出息了啊,都能搞定女人了。”沈喻忿忿地瞅我一眼,“愣着干嘛呢?赶紧走啊,时间又快不够用了!” 我一路踩着油门冲进市局院子,刚停好车,沈喻就从车上跳下来,噔噔噔朝楼上跑去。我也急忙锁上车,边走边给林瑛打电话。 “她上去了,一副怒火没消的样子,你小心点儿。” 我故意放慢脚步,以前每次她们两个人互怼的时候,我总是因为站在旁边被株连,简直就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这个成语的真实写照。 所以后来,我也开始学聪明了,她俩对干,我少出现,少掺和,少插嘴,少露面,等俩人心平气和再过来采摘胜利果实,即使摘不到也没什么损失。 我慢悠悠地一步一步爬着楼梯,结果余以清不知什么时候从后面赶了上来。 “哟,言老师,您这是步履蹒跚啊,是开始‘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了吗?” “你才暮年,你才烈士!” “嘿,姓言的,你可别咒我啊,我这工作岗位,还真可能出烈士!”小余满脸不悦的样子,她甩开大长腿,嗖嗖嗖地从楼梯上超过我,直奔上面去了。 我这才觉得自己说错了话,听他们说,警局里面去年还有一个警员在追捕犯人时牺牲了。做警察,尤其是刑警,其实是相当压抑和危险的。 刑警和医生一样,他们的工作便是清除负能量。所以,他们每天面对的几乎都是负能量。刑警们肩负的压力,面对的复杂情况,以及每天目睹的社会丑恶都影响着他们的情绪。 就像很多医生都有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一样,刑警们也面对着这些问题。 但即使这样,每年仍然有成千上万的人加入到刑警的队伍——因为除了危险和压力,这也是一个有挑战、有荣誉感的岗位。 余以清长得长腿九头身,平胸小锁骨,其实活脱脱一个超模坯子,她虽然新入队不久,但已经干得有声有色。我可不想因为自己的一句话就影响她的情绪。 我爬到三层,那里也有一个重案小组临时办公室,不出意外的话,林瑛一般会躲在那里。 不过,今天有点反常,楼道里没有传来女人争吵的声音。 我纳闷地推开办公室的门,却发现三个女人正围坐在一张桌子前商量着什么。 “这个监控摄像头,是一个正闹离婚的男人偷偷装的,他怕老婆娘家人开车过来,偷偷把家里的东西搬走。所以,这个小路口根本没有公开的记录。”林瑛正在解释。 “难道,偷尸体的人早摸清了监控情况吗?” “很有可能,别忘了‘背锅侠’。”沈喻提醒道,“他那天不也是神不知鬼不觉,突然就出现在餐馆后厨了吗?” “看来这些人都有共同特点。”林瑛点点头,脸色沉重地说。 我听不懂她们在讨论什么,只好晕头胀脑地走了过去。 “怎么回事?”我也拉把椅子,坐在桌子前面。 “你看看这个。”林瑛把手里的笔记本电脑推给我,“从一个私人安装的监控中意外发现的画面。” 我拉过笔记本电脑,点开上面的视频。 监控画面像素还挺高,不过角度并不是很广。我看了一眼时间,发现正是杜万芊死亡那天的半夜十一点十九分,也正是她被杀后不久。 画面上只有一条空荡荡的三岔路,还有一根矗立着的电线杆。 “这里是同兴小区的内部道路,同兴小区是一个开放式的老小区,没有保安驻守,人和车辆都可以自由进出。”林瑛解释说,“不过这也是进出附近几个单元的必经之路,偷装监控的那个人选择的角度还蛮好,这一下子所有路过的人和车辆都能记录下来了。” 我点点头,现在才终于明白了刚才他们讨论的话——一个闹离婚的丈夫害怕妻子悄悄搬运财物,所以就弄了这么一个实时监控。 监控还在慢慢前进,不一会儿,一个晚归骑电动车的人从镜头前面闪了过去,车架上驮着一个纸箱似的东西。 “是这个吗?”我按下暂停键,回头问林瑛道。 “不是,这个人我们已经排查了,他只是个送外卖的,恰巧那天下班早,没穿工作服而已。” 我点点头,继续播放,可就在我刚刚点击下三角按钮时,一个穿着黑衣、扛着东西的人突然像跳帧似的,毫无征兆地就凭空出现在了画面里面! 第六十六章 监控(2) “嚯!” 我被结结实实吓了一跳,因为那个人出现的样子过于诡异,他没有从画面左右两边进来,而是像做过剪辑或者后期处理似的,完完全全地从空而降! 他低着头站在画面里,肩上扛着一个麻袋,从麻袋里藏物的形状来看,里面明显躺着一个人。而且,麻袋靠近肩膀的下方颜色很深,看上去像是鲜血洇染出来的痕迹。 那个人的肩膀一上一下微微颤动着,看样子是耗力过猛,所以停下来休息片刻。 我盯着屏幕,可就在这时,那个人突然微微抬起头看向前方。 我看到了他的脸! 我差点叫出声来! 虽然仅仅一闪,但因为像素清晰,我还是看了个清清楚楚! 那是一张没有血色,而且看不出五官的脸! 我见过这个人,见过他!他就是那天拍打我车窗,冲我狞笑的那个无脸男! 我倒吸一口凉气,但就在电石火光之间,扛着杜万芊尸体的无脸男突然往前一跳—— 他的速度奇快,快得在画面上都形成了一团一闪而过的白影,随着影子以百分之一秒的时间闪过,视频中已经没有了他和尸体的踪迹。 林瑛伸手拿过笔记本电脑,我仍然傻傻坐在那里,犹自心悸良久。 我害怕的并非是视频中的诡异场景,而是另一件屋里的女人们并不知道的事。 他们其实都不知道,就连沈喻也不知道,其实这个无脸男,早就把我盯上了。还有沈喻,他对沈喻应该也不怀好意! 那天他潜伏在路边灌木丛中,拍打我的车窗,但好在后来并没有做什么过激的举动。 不过这是不是也意味着一种警告? 他大概想表达的意思就是——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我时时刻刻就在你们身边,所以,别干扰我,别坏了我的好事。否则,你们根本不知道我会在何时何地发起突然袭击。 古代的时候,相对于排兵列阵、刀兵相接的战斗,其实将军们更担心的还是无法预知的刺客和暗杀。 从古到今,刺客这种东西虽然见不得光,但有时却真的能改变历史的进程。 日本战国时候,甲斐之虎武田信玄集聚力量,挥兵上洛,与织田、德川联军在三方原会战,大败联军,德川家统帅家康吓得狼狈逃回滨松城,甚至一路上吓得屎尿横流都浑然不觉。可就是这样一个令敌人闻风丧胆的武田信玄,却意外在野田城外夜赏笛声时,被德川家的小卒狙击刺死,室町时代最终寿终正寝。 相对于可知的正面对手,那些未知的力量往往更为可怖。 所以,无脸男的出现,对林瑛和余以清来说,只是多了一条线索,而对于我和沈喻来说,则是多了一分威胁。 不过因为车祸后沈喻的身体不可控,我想着不能再让她担忧,而且保护她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所以我一直没告诉沈喻无脸男的事。 但现在看来,必须得想个办法解决这个麻烦——可是,究竟该怎么防备这些防不胜防的威胁呢? 与其被动挨打,不如主动出击。我脑海中忽然冒出这么一个念头。 对啊,与其全天二十四小时提防不知何处袭来的攻击,那何不遍撒罗网,把他从黑暗中挖出来示众呢? 怎么办?要不要我现在就把曾经遭遇过无脸男的事情告诉他们呢? 三个女人看我不说话,都齐齐看向这边。 “言老师是不是被吓到了?”余以清说,“我刚看见那张脸的时候,也吓了一跳。” “不,他要真的被脸吓到,不会是这种表情——你在想什么事儿吧?怎么了?莫非你知道什么情况?”林瑛果然一眼就看透了我的心理活动。 我点点头,刚要张口,想把自己那晚上撞到无脸男的事儿讲出来,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还是不能说啊。 因为这件事关系到沈喻和华鬘状态的切换,如果林瑛继续问,我怎么解释沈喻不知道这件事呢? 难道我跟她讲,沈喻精神分裂,每天零点都会变成另一个人吗? 而且,沈喻也分明不想让我泄露自己的这个秘密。 我于是咽口唾沫,又转而摇摇头说:“我是觉得,这个人除了脸之外,速度也明显不同寻常——太快暂且不说,他究竟是怎么突然入画的呢?我刚才一直看着画面,他既不是从画面左边进来的,也不是从右边进来的。” “关于这个,”林瑛颇为赞许地看着我,似乎对我发现这个细节颇感满意,“我们一帧一帧分析了画面,发现他是从上方突然入画的,因为速度快,而且离着镜头很近,所以镜头好像黑屏了一下,然后就转到了他落地的身影,所以看起来就像跳帧一样。” “什么?!”我大吃一惊。从监控的视角反推,这个摄像头应该挂在比较高的地方,如果无脸男从上方入画——莫非他能飞檐走壁不成? 恐怕不止是飞檐走壁,他还扛着一具死沉死沉的尸体呢! 要是无脸男有这么强的能力的话,那想要主动出击,把他揪出来绳之以法恐怕就更难了。 我愁眉苦脸地苦苦思索着,沈喻似乎已经察觉到了我的异常,她用脚尖在桌子底下轻轻踢了我一脚。 这一脚提醒了我,我赶紧按亮手机看了一眼——不好,现在已经半夜十一点四十多分钟了!再不找借口离开,万一沈喻在警局里面变了身,那后果不堪设想! 我忽地站起来,这动作把林瑛和小余吓了一跳。 “那个,都半夜三更了!我要回家了,就不耽误你们快点下班了。” 余以清咯咯笑出声来:“言老师,今天晚上正好轮到林队和我夜里值班。您就别操心了。” 林瑛倒好像忽然想起什么似的。 “哎呀,我俩值班,居然把你俩大半夜叫来,耽误你俩正事儿,罪过罪过!” “正事儿?什么正事儿?”我被她说得一愣。 “哈哈哈,林队说得对,我都忘了言老师和沈老师住一起了。”小余一句话把我说得脸红一阵白一阵。 沈喻的脸色也唰地变了。 “林瑛,你什么意思!刚上来的那会儿,看情况特殊,我还没跟你算账呢!” “好好好,姑奶奶我错了。咱不说这个好吧?主要是刚发现这个视频的情况,我琢磨着沈老师也是夜猫子,所以想请您过来聊聊,看看下一步究竟该怎么办?这个小区的监控,正在从杜万芊被杀的小区到芦桥湿地的路上,把这条线索把握好,估计对侦查损毁尸体事件大有益处。 “我是真盼着沈老师给我们指点迷津呢,当然,如果您着急回去休息,那咱可以明天再说。” 林瑛讲出这番话我就愣了,因为这对沈喻来说,是个更加两难的抉择…… 第六十七章 刑警 我知道,林瑛并没有恶意。自从沈喻参与警局的案件顾问工作后,为了侦查讨论案件,她经常跟林瑛一起耗到半夜,有时候甚至通宵达旦地工作。 林瑛并不知道沈喻会零点之后变身的事,她自然还想跟以前一样,就刚发现的重要线索跟她讨论出个所以然来。 大家读到这里,可能觉得跟读其他侦探小说一样,那就是警察往往在故事中扮演辅助性的工作,他们的能力总是显得有些薄弱——为什么许多案件,非要等一个侦探来破? 在虚构的小说里面,因为要树立主要人物形象,所以给他们开个挂,罩上些主角光环,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但在真实案件中,却并非如此,警局所做的工作是十分科学、认真、合规和合理的,不光这些,你若拿侦探小说中一些套路给真正的刑警去看,或许只会得到人家一哂而已。 刑警的工作大概分为技术工作和侦查工作两类,所谓技术工作,就包括现场勘察、痕迹检验、法医解剖、生化实验、时空确认甚至现场拍照等等,不要小看技术人员,他们能从蛛丝马迹中发现最直接、最关键的线索。 甚至现场拍照都是一门技术活儿。一具尸体不可能永远摆在现场,现场也不可能永远封锁,所以拍照和录像就是勘察之后复勘的重要依据,拍哪些,不拍哪些,从哪个角度拍,不从哪个角度拍都有讲究。 当然,世界上也有可以全方位开挂的现场拍照师,比如——我这种看一遍现场就会事无巨细全部记住的人。 而侦查工作则包括走访、调查、跟踪、布控、监视、分析、确认等诸多方面。 侦查员十分辛苦,在有限的经费预算下,有时为了破案真的是风餐露宿,除此之外,他们也面临着很多不确定的危险。他们需要勇气,也需要冷静的头脑。 林瑛曾跟我讲过一个案子。 某天清晨,一位晨练的老爷子经过一家便利店门口时,发现下面门缝有一片黑红的颜色。 老爷子早年打过仗,他立刻嗅到了空气中的血腥味,于是冷静沉着地报了警。 林瑛他们带人赶到现场,死者就是便利店老板娘,她身上刀伤纵横,但大部分伤痕都或深或浅,致命伤是刺入胸口的一刀,这一刀正好扎进了她的心脏里。 便利店的收银台被撬开,里面的钱全部丢失,此外,死者的手机也被拿走,凶手还掳走了许多方便食品。 经过技术人员的现场勘察和尸检,初步判断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而且,凶手有四个人,其中一个人是左撇子。 侦查人员立刻展开调查,通过走访和现场监控分析,终于发现了这伙人的踪迹,他们是四个十八九岁的社会小青年,整天东游西荡无所事事,警方还发现了他们在城乡结合处租来的住所。 可是,当林瑛他们带队围捕时,发现这伙人前两天已经搬走了。 刑警们一时有些气恼——从这伙人的作案手段来看,他们已经变成了一伙亡命之徒,而且从尸体伤痕可以判断出,四个人之中有个心狠手辣的家伙,他是这群人的头目,他胁迫一些小弟也“参与”杀人,从而让他们走上不归路,好为自己所用。 那些浅浅的、弯曲的伤痕,就是那些小弟在心惊胆战之下被迫的刺杀,而那一击致命、深入心脏的伤口,则应该是那个头目最后的补刀。 从作案手段可以判断,这群人的目的就是财物,从便利店没抢到多少钱,如果不尽快抓捕,他们很可能再会犯下新的罪案。 围捕失败,林瑛也有些失望。但她却不能表现出来,她回到警局,继续把侦查员都派出去走访调查。因为加班过了食堂午饭时间,她决定带小余去警局门口的快餐店吃点儿东西。 警局就在姜邑区的闹市附近,道路狭窄,车流和人流很大。两个人在二楼快餐店点了两个套餐,都味如嚼蜡地吃着。 但就在这时,林瑛忽然在楼下的人群中发现了那伙人的踪影。 没错,就是同一伙人,这些人的相貌早就刻在她脑子里了! 那个走在前面的平头哥就是头目,不过,他这次带着五个人,比原来又多了两个人,看来是新加入的小弟。 林瑛顾不上吃饭,她一拍桌子跑下楼去。 两个女警察在人群中跟踪着,这几个人胆子也太大了,居然跑到警局门口来转悠。 他们在街上若无其事地走着,林瑛发现每个人的口袋里或者腰部衣服里都鼓鼓囊囊的,应该是塞着什么凶器。 他们究竟想干什么?难道想在闹市区抢钱不成? 但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六个凶徒没有抢劫,他们叼着烟,晃晃悠悠钻进了一间网吧。 小余激动地抬脚就要冲进去,却被林瑛拦腰抱住。 “你干什么?”林瑛压低声音问。 “头儿,咱们进去抓人吧!一会儿别又让他们跑了!”小余已经急不可耐了。 “不行!” 林瑛脑子里飞快转着——凶徒一共有六个人,都可能携带凶器,网吧里人员密集,一旦抓捕失败,凶徒很可能挟持人质对抗,那就更无法收场了。 要想成功,必须有足够多的震慑力量! 可是,警局里的同事都被派出去侦查了,除了技术科有几个人在执勤,其他都是文职人员,力量十分薄弱。 怎么办? 林瑛忽然想起了一个人,她低声在小余耳边说了什么,小余立刻点头,两个人快步朝网吧走去。 “头儿,一共有两个出入口,院里还有个后门,没有窗户。” “里面有上楼的通道吗?” “有一个小楼梯。” “知道了。”林瑛说着拿出手机,给武警部门打电话,“苏队长吗,我在凤台街霹雳网吧这边,您那边方便调人来支援下吗?有六名持械歹徒在网吧里面,还没惊动他们。” “太好了!”苏队长激动地说,“最近战士们练了一身腱子肉,正愁找任务呢!你们要多少人?” 林瑛估算了一下:“我和另一个同事在现场,最好需要十个全副武装的人,您那边能安排吗?” “这个……”苏队长支支吾吾的,听起来十分为难,“我尽量要求行吗?” 第六十八章 两难 苏队长在电话里给了林瑛一种感觉,那就是他工作调动有些困难,所以单靠武警支援可能力量不够。 但凶徒人数众多,而且身处人员密集场所,所以务必要一击制胜。如果第一下抓捕没有成功,那么无论他们是有人劫持人质,或者有人逃到街上,都会造成无法预测的后果。 林瑛没敢耽搁,她马上又给办公室打电话。 “张主任,把现在局里的所有同事都叫到霹雳网吧对面快餐店,要快,通知正在排查走访的同事,如果有离着近,能二十分钟内赶到的,尽量全部赶过来,这边有情况!” “得嘞,明白!” “要穿便衣!” “知道!” 因为警局就在对面,所以有七个留守的同事迅速赶了过来。林瑛安排了一下工作——三个人把住正门,小余带两个同事守住后门,另外两个人在楼梯蹲守。她去接应武警,等支援过来一起行动。 大家刚安排好工作,一辆军绿色的苫布卡车忽然弯弯绕绕,从一条离网吧不远的隐蔽小街上开了过来。 苏队长第一个跳下车,他走上前,朝林瑛敬了个军礼。 “林队,来晚了!人数可能有点儿不合您的要求!” “没事,我也叫同事们过来支援了。” 林瑛把情况介绍了一下,苏队长拿出手机,两个人对了一下地图,确定了现场封锁和抓捕事宜。随即,苏队长走进卡车后面的苫布里去做部署。 少顷,苏队长又跳下车来。林瑛看到武警战士们全副武装地从车里陆续跳了下来。 一个、两个、三个……十个……十五个……三十个……三十六个! “不好意思啊,”苏队长尴尬地说,“战士们一听到有任务,都争着抢着闹着要来,不让谁来也不好……所以,人数有点多……” 林瑛都看傻了。 “太好了……我还以为人不够呢。” “哪能呢,要不是车里装不下,能来一百个你信不信?——大家都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武警们压低声音,但是语调里仍然透着兴奋。 “行动!” 小余正在后门把守,忽然看见一个班的武警全副武装,戴着头盔端着枪,跟红海行动里似的冲了过来。 “我靠!怎么都派到后门这边来了!前面还有一个门呢!”她朝一个大个子不满地说。 “知道,前门门口大,安排了二十多个人。”大个子平静地回答道。 小余跟同事们差点儿笑出声来。 “他妈的,咱从来就没这么富裕过!” 三十多个武警、九个警察突然踹开网吧前后门,就像电影里训练有素的特种兵似的保持战斗队形冲了进去。 “不许动!趴下!查身份证!”四十多口子人端着枪朝电脑前一群肝游戏的人喊道。 林瑛原本以为网吧里会炸了锅,没想到一声怒吼,里面鸦雀无声。打游戏的孩子们一个个规规矩矩地举起手来,然后把脸趴在桌子上。 “哎,我是吃鸡吃迷糊了吧?”一个孩子朝旁边的人问,“还能来真人版的?” “没准是网吧搞活动,送真人体验。” “送——体验?妈的不早说,早知道老子就玩h游戏了!” “憋说话!” 林瑛一眼就看到,那六个人都坐在了最后一排,她朝从后门进来的小余一挥手。小余抬手一指,六个脑袋上面就都顶上了一个冰凉的枪口。 小余冲过去,直接把这些人腰里、口袋里的东西都掏了出来——她都看惊了,那些都是管制器械,有战术匕首、双节棍、军刀、硫酸水,甚至还有三把土手枪和两梭子子弹。 六个人都吓得浑身筛糠,有个新来的家伙裤裆里都滴滴答答流下尿来。 他们享受了特殊待遇,一个人被六个武警押送着到了警局里。 到了局里,林瑛马上安排审问,谁知道这一问真是后怕。果然像林瑛所料,上次便利店杀老板娘,只是那个头目让下属们“练胆”。他们的真正计划,是准备后天动手抢步行街的那家珠宝行。 “老大说,到时候抢钻石,大、大家分……他还说,可以先开枪杀两个人把周围人给镇、镇住……这样抢起来才顺手……” 小余至今还因为这件事对林瑛佩服得不得了。 “幸亏林队经验丰富,要不单靠咱们的火力,还真一下子压制不住这群亡命之徒——我当时要一冲动冲进网吧抓捕,送死不说,估计还得牵连老百姓。” 所以,真实的刑警并非我们想象中的那样简单,他们需要头脑清晰,胆大心细,有勇有谋,还需要有明确的判断力。 林瑛是个工作狂,小余也是,而且,沈喻也是。 还有,这三个女人都特别讲究效率,能这个小时搞定的事情,绝不拖到下一个钟头去。 因此,林瑛现在拐弯抹角挽留沈喻,也是为了先把无脸男偷窃转移杜万芊尸体的动机摸出个脉络来。这样之后她好安排工作。 要换做平时,沈喻肯定不等她说,熬夜也得把线索缕出来。 但这次的情况有所不同,因为还有十几分钟,沈喻就要“变”成华鬘了…… 华鬘既不知道无脸男的情况,也对杜万芊尸体被偷走不感兴趣——即使感兴趣,她肯定又拿阿修罗那套脸上刺字、惩罚犯人的制度来说事儿。 更可怕的是,华鬘的性格跟沈喻完全不同,她醒了不是闹着吃喝,就是缠在我身上蹭来蹭去。 而华鬘的这些行为,我根本没法跟林瑛她们解释。估计就算解释,她们也不会相信的,搞不好弄得尽人皆知,还会把沈喻送到精神病院里去。 但是如果沈喻拒绝林瑛的分析请求,直接跟我回家,似乎也有些不妥。 她一个性冷淡,这么急着跟男人回家——想起来有点违和。不光违和,还有点儿可疑。 况且,这也会给她长期以来的“冷美人”的形象抹黑。她可不愿让人误会成一个天天想着回家跟男人腻歪的小女人。 再说,即便是今晚能安然回家,如果明天林瑛又找来询问的话,华鬘岂不是又得露出马脚? 所以,林瑛一句无心的话,真的把她逼到了一种两难的境地。我都替她急得满头大汗。 我低头看表,秒针在一刻不停地走着,似乎在提醒我们,时光一去不复回,留给沈喻做决定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第六十九章 十分钟 我看着沈喻,林瑛和余以清也看着她。就在这时候,我感觉桌子下面,沈喻伸着脚,轻轻踩了下我的脚尖。 她这是什么意思?是让我帮她解围?可是,就算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解围的方法啊。 “那就说说视频中出现的无脸男人的事情吧。”正在我焦头烂额的时候,她突然开口说道。 纳尼?她在搞什么,现在离零点只有十分钟挂零的时间了!难道她想在短短几分钟之内就把无脸男的出现分析清楚吗? 人的语速,一般一分钟二百到三百个字左右,十分钟大概也就能说两三千字。 这还是按播音员语速算的,要知道,播音员在工作时,直播室都会尽量排除一切干扰,以免影响他们说话的效率。 但正常人说话完全不同,我们说话没有讲稿,也不会每次默习要说的内容,而且,我们说话时还会遇到各种外界因素的扰动,比如有人提问,有人插话,还有各种环境噪音,都会影响我们的注意力。 除此之外,各种情绪因素,也会对语速造成影响。 所以,我们平时正常说话的语速,也就在每分钟一百五十字左右。就算十分钟不间断地讲,也只能讲一千五百字。 可是,要想用短短一千五百字把这件没头没尾、连动机都搞不清楚的事情讲透彻,实在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何况现在,现在沈喻已经失去了那种一眼就从复杂情况中看到关键信息的“逻辑奇点”的能力。 沈喻的计划究竟是什么呢?她踩了一下我的脚尖,肯定就是让我配合她,但我又该怎么配合呢?难道让我帮着去分析无脸男不成? 我看向林瑛和小余,她俩都没有说话,都静静看着沈喻,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沈喻清清嗓子,然后掏出自己的手机,把它放在桌上,还朝我这边的方向推了推。 手机? 莫非是什么暗示不成? 我愣了一下,但实在想不出所以然来。我都恨自己平时只顾读书,懒得动脑子,关键时刻没想到脑子就不够用了。 “我知道,大家看到这个视频,应该头脑里接连就冒出几个疑问——第一,这个男人怎么从视频中出现的,又怎么会以那么快的速度,扛着尸体从视频中消失? “第二,这个男人是怎么知道那天那时,冉子晋在苏造街半地下室的租屋会发生命案,会出现一具尸体呢? “第三,他偷尸体的嫌疑已经明了,但那具尸体后来出现在芦桥湿地,还被摆成那种造型,额头上还刻了字,这些事情是不是也是他干的?如果是他,他是想达到何种目的?如果不是他,那又是谁干的,究竟意欲何为?” 沈喻一口气说完,顿了一下,我看了一下表——还剩下八分钟。 “对,这也是我们心里的疑问。而且……” 我最担心的情况出现了,因为林瑛开始插话了——要是两个人讨论起来,那时间就完全打不住了。 我赶紧中途截断她的话。 “还是先听完沈喻的分析再说吧。”我开口道,还装出一副沉溺于沈喻分析、不满他人打断的样子。 沈喻看我一眼,眼神里有一丝鼓励。 “我知道大家还困惑在这些疑问里,但我不得不说,这些疑问其实都并不重要。” “什么?不重要?真的吗?”小余又叫了起来。 我用狠毒的眼神扫了小余一眼,我相信,要是眼神有形有状的话,我这一眼能把她心脏给剜出来。 “哦对对,先听沈老师分析。” 沈喻点点头,继续说道:“我所说的不重要,实际意思是,我们不应该把思路局限在这里很难解读的小细节、小疑问里,而是应该退后几步,从更远更宽的角度去看最近发生的事件……” 我焦躁地用拇指和小拇指敲打着桌面——只剩下六分钟了。 “俗语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如果我们退后几步,再回头观望最近发生的诸多疑问,就会发现这个无脸男人,他的行为其实跟之前遇到的一起案件十分相似,那就是‘背锅侠’案。” “什么?”这次反倒是我惊讶地喊出声来打断了她的分析。 “对、对不起,你继续说。”我赶紧摆着手说——林瑛和小余正齐齐用千刀万剐的眼神看向我。 沈喻明显加快了语速。 “无脸男和背锅侠的行为其实非常相似——首先,两个人都偷窃莫名其妙的东西。背锅侠偷窃的东西,是在现代社会普通人日常生活中根本用不到的大铁锅,而无脸男更为奇特,他偷窃的是似乎更无用的尸体; “其次,两个人行动路径都很异常。背锅侠轻易就突破了我们在叵罗街和饭馆的层层布控,直接进入后厨,而且偷盗成功;而无脸男呢,从这个视频上来看,他的出现和消失更是悖于常理; “最后,就是身份问题。背锅侠被撞死后一直无法确认身份,而且无人报警认尸,而无脸男呢,我想林队已经安排排查了吧?你肯定想,长着一张这么奇怪脸庞的人应该很好找,但是反馈肯定很不积极吧?” “沈老师——你太神了,你都猜出来了。”小余赞叹道。 只剩下最后两分钟…… 沈喻忽地站起身来,她对林瑛说:“之前我说过,背锅侠这个案子,表面上无人伤亡,也没丢失什么有价值的财物,但如果不查,将来会出大问题的。 “杜万芊案本来是一起普通的为仇杀人案,但现在无脸男一出现,整个案子就诡异起来了。 “而我跟言桩呢,这两天一直在盯着背锅侠的案子呢。今天晚上本来要去一个地方调查,结果全让你们耽误了——言桩还等什么呢?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我听她说话这才明白过来,赶紧霍地起身,由于动作过猛过急,把桌上的水都打翻了。 等我把水杯扶起来,沈喻已经噔噔朝楼下赶去。 “沈老师太酷了。”小余感慨地说,“做事总那么突然、迅速,效率又高,真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那个……我也得赶紧走了啊。”说完我就撒丫子追了出来。 只有半分钟了,我冲出警局楼门口。沈喻已经朝汽车飞奔起来。 “快点儿!赶紧开车门!”她连头都不回地朝我喊道。 我慌里慌张地忙掏车钥匙,但正在这时,身后又不凑巧地传来了小余的喊声—— “两位老师,等一下!等一下!” 第七十章 尬演 我从包里摸到车钥匙,赶紧揿了下去——先让沈喻上车再说。 我自己回过头来,把急冲冲跑出来的余以清拦住。 “怎么了?你这么慌慌张张的。”我只好装作斥责的样子问她。 小余一愣,大概很少看到我这么严肃的表情。 “林队看你们着急出门,怕深更半夜还去查案有危险,叫我跟着你们,万一有事,还能帮上忙。” 我顿时哭笑不得,林瑛也是一番好意,但她根本不明白我们的状况好吧。 “没事,我们又不是夜访歹徒,也不是当卧底蹲点儿,放心吧,你赶紧回去。”我对她说。 “可是……”小余还在犹豫,“你和沈老师都是文弱书生,一个个瘦弱得跟小鸡仔似的。万一有个什么万一……” “小余,不要因为刚才我咒了你,你现在就来咒我好吧?没有万一里的万一,走走走,你赶紧回去。” 我往前走了几步,忽然又想起什么,又回过头说:“还有,我警告你,不许以人身保护为名偷偷跟踪我们!” “哎哟,知道了!那就不妨碍你和沈老师卿卿我我了,你俩万一……” “万一你个头啊!走开!”我实在不耐烦了,只好朝她翻脸。 “哟哟哟,一提沈老师,你就凶得跟母老虎似的。”小余冲我做个鬼脸,一溜小跑回楼里去了。 我还是不放心,这小妮子人小鬼大,真要是被她盯梢一回,那事情就都败露了。 直到余以清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口,我长舒一口气,转过身快步朝汽车跑去,急忙一把拉开车门。 沈喻还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她系着安全带,正安安静静坐在那里。 虽然无声无息,但空气中似乎弥漫着一股张力,好像她焦急的心情随时就要爆发似的。 “别急别急,咱马上走!” 我冲她解释一句,正要坐在驾驶位上,忽然发现我座位上扔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仔细一看,原来是她的手机。 我把手机轻轻拿起来放好,然后赶紧发动汽车,拐出警局大门朝街上“逃”去。 她依然一言不发,一副生我气的样子。 “你——没事吧?”我问,“是不是等我等急了。” “你说呢。”她语气冰冷,听上去满是凉凉的意思。 “我……是不是做错什么事儿了?余以清非要护送咱们两个,我没办法,只好把她先打发走。”我解释道。 “哼。”她鼻孔中冒出两道冷气,继续一言不发。 “心情好点儿呗?咱们总算‘虎口脱险’了。” “哼。”又是重复性语气词,看来她连说话都懒得说了。 “你想去哪儿,我送你去。”我又侧过头问道。 “哼。”她继续学猪叫。 “那我知道了,我这就把你送回你自己家,咱好好冷静下,明天再说。”我提出建议。 “不行!”她突然回过头来,“你得补偿我!” 我笑了:“怎么补偿?” “让我想想。”她回过头去,好像真的在费力琢磨什么事情。 “行啦。”我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别装啦,我知道你是华鬘。” 其实刚才上车发现手机的那一刹那,我就知道她是华鬘了。 沈喻肯定是在“互换”前的最后一刻,把手机丢到我座位上的。她今天清晨曾经跟我说过,事情只有交给我才放心。 不止是交给我放心,而且是像手机这么重要的东西若留给华鬘,她会更不放心。 所以,虽然华鬘装得很像,甚至还让我犹豫了那么一小下,但我稍微询问几句后,就明白她绝对不是沈喻了。 沈喻虽然不善社交,但却伶牙俐齿,要是得罪了她,她能把你怼死,绝不会像小女生那样,不停地发出只有情绪、毫无内涵的瞎哼哼。 不消说也能猜到,华鬘装着生气的样子,肯定又是从网剧里头学来的。 现在网剧剧情反正灌水为主,一个蓝孩子和一个绿孩子两人吵个小架都能吵上两集。如果台词不好写,那就让绿孩子哼哼就可以了。 否则现实中的绿孩子,哪儿会真的这么弱智呢? “讨厌!真讨厌!讨厌死了!”华鬘夸张地把头伸过来蹭着我肩膀,吓得我赶紧点了下刹车。 “本来还想装装人间的女神来着,本来还想装装性冷淡,看看你平时对她有多好来着,结果被你识破了,真是讨厌死了!” 看着她尬学尬演,我简直尴尬症都要犯了——也不知道她又看了哪个剧,只是,现在还有女主这么磨人的剧吗?她演的这角色,应该是标配的女二或者女三吧? “我不管,我不管,你像一把洛阳铲,打开了我心灵的墓穴,你得补偿我!”她继续背着不知哪部戏的台词——这创意,都把盗墓探险跟青春言情两个毫不相关的题材搅和在一起了。 “咱别背台词了行吧?你就直接说吧,你现在想下哪个馆子,想吃什么东西!” “嘿嘿嘿,亲爱的,你果然最了解我了,咱们真是那什么心有……” “打住,咱俩没有灵犀!有的只是灵异!”我一踩刹车慢慢停到路边,“等你想好了,咱再去!” …… 二十分钟后,我跟她又坐在了“rl”酒吧里面。 看着她笑眯眯的样子,我浑身一阵阵恶寒。 我的钱包到底得罪谁了,幸亏她只是隔一天出来一次,要是天天都上岗,那我结婚的钱没几天就灰飞烟灭了。 酒保一看我俩进门坐下,赶紧快步迎了上来。 “两位,wee啊!” “赶紧拿菜单来!我要点菜!”华鬘干别的不行,学这个倒是飞快。 “对不起,我们的menu在换,请这位先生跟我去吧台点餐吧。” 我差点感动得哭出声来——酒吧依旧是良心酒吧,酒保仍然是良心酒保啊…… 酒保把我带到吧台,压低声音说:“哥们儿,您怎么还没跟这位姑奶奶分手呐?” 他一句话问得我差点儿再度落泪:“我倒想呢,摆脱不了啊。” “得,无限同情——那你说,咱今天怎么招呼这位性感迷人、魅力四射的吃货奶奶吧?还用二锅头加大腰子战术吗——我怎么觉得这些词搭配在一起,显得这么自相矛盾呢!” 第七十一章 大餐 说实在话,我几乎就同意了他的建议。 华鬘胃口实在太大了,她的喉咙就像连着无底深渊,仿佛食物从嘴里塞进去,就被迅速传送到其他次元去了。 要随着她尽情吃喝,一年吃掉一个国家的gdp也不在话下。 由着她吃几年下去,地球上还有没有资源都要打个折扣。 不过—— 我摇摇头,对酒保说:“咱们这儿有招牌菜吗?” “我们是酒吧啊,最多也就是做个汉堡、披萨什么的——不过,你要想吃,我可以叫厨师给你做,他以前在德国开过饭馆,做法兰克福香肠和脆皮烤猪脚那是一绝。” “能卖吗?”我问。 “哥哥,你不会是真的想款待这位姐姐吧。” “是啊,”我点点头,“觉得跟她也认识几天了,老糊弄她,也说不去吧,况且她对我也不错。” 酒保足足看了我半分钟。 “明白!男人嘛!小家子气、斤斤计较的,不是咱风格!对吧?” “是,大不了就是点儿钱嘛,不行,花完再挣,再说——请吃一顿饭应该也花不完吧?”说最后这句话的时候,我还真有点儿含糊。 “那可不一定——得,我给你都按成本价加上人工费算!我这就打电话,让旁边的德国饭馆赶紧支援点儿原料来!” “太感谢你了。” “感谢啥,都是男人。”他拍拍我肩膀说。 “哦对了,”我想起来什么,“先来瓶最好的威士忌吧。” “行,不过你得提醒下,让那位姑奶奶慢慢品品,别又一仰脖咕嘟了,我看她这么对待酒——心疼!”他啧啧说着,拿起手机开始打电话。 我走回到餐桌旁,华鬘早激动得坐立不宁了。 “亲爱的,今天有什么好吃的?快跟我说说。” “请你吃正宗德国菜,还有好酒。” “好,哈哈哈哈哈。”她大笑着,“有吃的就好,有肉吗?” “德国菜,都是硬货,都是肉。” “哈哈哈哈——酒呢?” “先来一瓶好酒,”我实话实话,“不过,你千万别又一口气喝光,人类喝酒,都是慢慢品尝的,让酒的味道在味蕾上充分融合发酵,酒一入口,随着时间流逝,就会从不同角度和不同层次焕发出不同的味道,如果你咕咚喝下去,那就相当于白喝了。” “真的吗?”华鬘眨巴着大眼睛,一动不动瞅着我,“亲爱的,你认真说话的样子真是太好看了。” 我差点儿一头撞在桌子上:“咱别在大庭广众下说这么肉麻的话,行吗?” “行,你说什么都行。”她吸溜着口水说。 酒保端着盘子过来,他放下一个广口玻璃杯,然后放下一个冰块桶,再放下一盘配腌烤三文鱼的蔬菜沙拉。 “山崎十二年,渡边美树之选——这款酒不错吧?”酒保把一大瓶威士忌放在桌上,得意地看着我说。 “哇,吃的!吃的啊吃的!喝的,喝的啊喝的!”华鬘视线转到餐桌上,眼神都直了。 她这句话,不禁让我想起了著名俳人松尾芭蕉的一首著名俳句。 传说当年松尾芭蕉遍游全国,来到仙台藩松岛,被壮观景象震撼,本来想写诗的他,一时间找不到任何词语来表达自己心情,最后感由心生,发出了一声俳句般的赞叹—— “松岛呀,啊啊松岛呀,松岛呀!(松島や、ああ松島や、松島や?)” 现在华鬘赞美食物,跟芭蕉赞美松岛,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 此情此景,加上今天的山崎威士忌,真是绝配也。 我还在逸兴遄飞地胡想八想着,华鬘早就薅开了威士忌瓶子,举起来咚咚咚喝了一大口。 “好酒!”她一拍桌子。 “哎哎,姑奶奶,不是这么喝的!”我赶紧拦住她。 “不就是慢点喝吗?我已经喝得很慢了吧?”她看着我。 我往杯子放上几个冰块,然后又把酒倾倒在杯子里,举起来对着灯光看了一眼,然后递给她。 “你看。” 在冰块的作用下,借着灯光的映照,威士忌的纹路在杯中缱绻伸展着,仿佛山村雨后的炊烟,又如缥女索绪的丝线。馥郁的酒香从杯中荡漾出来,闻起来且甜且香,还有一种淡淡巧克力和烟熏蛋糕的迷人气味。 “好看吧?人间的食物讲究色香味俱全,就是看起来好看……” 我还没说完,华鬘就打断了我的话。 “太好玩了。”她拍着手说,“快点快点,拿来给我喝!” 唉,没办法,遇到这么个焚琴煮鹤的吃货,食物的卖相大概对她来说都是浮云,只有喝到肚子里才是正经事。 她拿起杯子一饮而尽,还嘎嘣嘎嘣嚼着冰块说:“好喝好喝!加冰块更爽口!” 她伸手又要去拿沙拉盘子,我赶紧又把她拦住,然后递给她一副刀叉。 “等等,咱们不能总用手抓饭吃,人类都有吃饭的工具——你看。” 我用叉子叉起一块生菜放进嘴里,示意道:“应该这么吃。” “唔唔唔。”她学着我拿过叉子来,拿在手里,边摆弄边看着。 “还有这个。”我拿起刀来,试着切了一个黑橄榄,然后用叉子叉着放进嘴里,“这样用餐具。一会儿吃肉的时候,你也学学这么来。” “唔唔唔。”她又接过刀子,打量了一下便放在一边。 她用右手不那么熟练地拿着叉子,对着盘子里的三文鱼比划着。 “对啦。”我笑着鼓励她。 她冲我会心地笑了一下。 “谢谢你,亲爱的,还教我用餐具。” “没事,你慢慢学,入乡随俗嘛,既然来了,咱就慢慢适应。” “好嘞。” 她举起叉子,然后一把端起盘子,然后眨眼之间就用叉子把满盘沙拉呼噜噜扒拉进嘴里。 “唔唔唔,叉子好用,好用。”她嚼着草,呜呜囔囔地说。 我长叹一口气,不过随之也安心下来。 起码比以前强,好歹也开始用餐具了,这也算万里长征走出了第一步吧…… “喂喂!”酒吧的圆台上传来麦克风试音的声音,那个弹吉他的女孩又坐在了上面。她调着设备,然后慢慢地弹起琴来。 不知道为什么,华鬘却停止了咀嚼,她留意似的打量了那女孩几眼。 “怎么了?”我问。要知道,这世界上比食物更吸引她注意力的东西并不多。 “那女人,有鬼。”她简洁明断地说着。 第七十二章 蛊雕 “有鬼?”我吓了一跳,“有什么鬼?” “她老盯着你看,一副欠打的样子。”华鬘气呼呼地说,“看什么看,你是本公主的人,不是什么猫猫狗狗也能染指的。” 我苦笑不得,原来她说的有鬼就是这个意思。 “放心吧,不会有人染指的,别说染了,人家连冲我伸指头都不可能。” 没想到我话音刚落,那小姑娘就抬起手来,伸出一个手指指着我。 “下面是我的一首新歌《面包男》,送给那位面容宽厚的先生。” “我勒个擦!”华鬘一拍桌子站了起来,看起来马上就要发作的样子,“小妮子,这么快就找上门儿来了!” “别别。”我赶紧拦住她,“酒吧里开个玩笑而已。” “不行,防微杜渐,我先去收拾她一顿,把她打成哑巴再说。” 我吓得赶紧拦腰抱住华鬘,幸亏这时酒保端上来的冷切香肠和脆皮烤猪脚成功救场。 “哇噻!这是什么东西!”华鬘终于回过头来,她夸张似的尖叫着,“宇宙里面怎么能有这么香的东西?!闻一下简直舌头打转,胃都颤抖了啊!” 还没等酒保介绍,她就用一只手同时攥住刀叉,然后一下子插着肘子举了起来,大口大口嚼着,嚼得嘴角流油。 “魏晋之风,魏晋之风。”酒保赞叹着,然后回头跟我说,“咱先抵挡一阵,如果火力不够,再派二锅头增援吧。” 旁边的顾客看华鬘吃得香甜,不禁也都食指大动。 “先生,也来点烤猪肘子煎香肠!” “您等明天吧,今天本店的猪肘子被这位女士包钟了。”酒保朝她只摆手说。 台上,那女孩还在弹着吉他,唱着那首带点朋克风的《面包男》。 “你是一个心太软太软的男人,软得就像面包里的巧克力心……” 华鬘又一次表演了风卷残云的游戏,十个猪脚、三斤香肠被她一扫而空,连盘子里酸菜和土豆泥都被舔得干干净净。 好在她今晚不知为什么还有点节制,喝了一瓶山崎十二,又来了一瓶格兰菲迪十五就草草收场——我本来做好了倾家荡产的准备,结果她还给我来个“勤俭持家”。 “够了。”她摩挲着肚子说,“可不想跟上次似的喝醉了,我还想清清醒醒地多陪陪你呢。” 酒保来买单,他看着一摞盘子和里面的骨头,啧啧赞叹道:“嘴真壮。” 我掏出信用卡递给他,他接过去,还跟我开着玩笑:“哥们儿,您这手还没哆嗦呐。这位姐姐今天赏脸,正好吃到小店打烊,能让我们安心下班。” 华鬘心满意足地把胳膊搭在我肩上,惬意无比地说:“真是太太太幸福了,咱回家吧。” 回家?不知怎么,跟她在一起,一听到“回家”俩字我就肝儿颤。 不过,我确实困了,不回家又能去哪儿?到时候只有誓死捍卫贞操了。 她得意地用五音不全的腔调哼着歌,牵着我的手朝河边走着。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 “对了,你们修罗界有黑船吗?” “黑什么?船什么?” “黑船,就是染成黑色的大船,前面有个怪物拉着,船很高,好几层,里面还有个红衣女人坐着。” “红衣女人。”华鬘停住脚步,眯着眼睛思索着。 “怎么样?想起什么来了吗?”我看她的样子好像有戏,于是激动地问道。 “没。”她摇摇头,突然笑出声来,“我在修罗界是睥睨天下的公主,怎么会记得什么女人呢?” “怪兽呢?修罗界有那种鸟头、鹿角、鱼鳞、虎爪的动物吗?” “pendarikaan吗?”她嘴里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词来,“我想想用你们的话怎么说——就是纂雕。” “纂雕,你是说蛊雕吗?”我不禁愣住了。 蛊雕是《山海经·南山经》记载的异兽之一,传说在它们是一种似鸟非鸟的吃人怪兽,生活在鹿吴山的泽更水和滂水里——“水有兽焉,名曰蛊雕,其状如雕而有角,其音如婴儿之音,是食人”。 后来郭璞注释说,蛊雕,又名纂雕,“纂雕有角,声若儿号”。当然,后人的《骈雅》、《事物紺珠》里也记载了蛊雕的事情,跟《山海经》里的说法大同小异。 华鬘之前从来没来过人间,当然据她自己讲,她脑子里继承了沈喻的知识库。所以蛊雕这个词,肯定也是她从“库”里面搜索对应上的。 如果华鬘真是修罗公主,她说的话是真的,这起码说明两件事。 第一就是,蛊雕这种传说中的怪物,并非不存在,至少修罗界就有,既然人间也有这种怪物的记载,或许很早很早之间,就曾经有人间和修罗界相通的事件发生。 而第二呢,就是沈喻曾经看过《山海经》,而且对里面的内容还相当熟悉,或者最起码对“蛊雕”很熟悉。 可是沈喻是个对古书不感兴趣的人,如果她着重研究过《山海经》,肯定是想里面发现什么线索。 难道她已经开始找那只怪兽了? 不过,华鬘提到的蛊雕,想想确实有些符合那只怪兽的样子。 先不说外形,因为之前没人见到过蛊雕,所以外形也没有参照物。 我见到那只怪兽时,它正在水里拉纤;而沈喻见到时,它在山上停留,不久又飞到天上。 《山海经》里记载的蛊雕就是水生水长,而且似鸟似兽,应该也会攀山,也能飞行。 不过,古代西方也有类似蛊雕的动物,那就是狮鹫,记载中的狮鹫,简直跟蛊雕外形极为相像。 在古代巴比伦和亚述传说中就出现过狮鹫,距今大概也有三千多年历史了。这样看来,蛊雕这种东西在人间的出现还比较普遍。 那么早的时候,相距千万里的地方,差不多都陆续记载了同一种怪兽,这难道仅仅是巧合吗? 我还在思索,华鬘却等不及了,她急得摇着我胳膊。 “又发呆,该回家睡觉觉啦!” 我这才回过神来,拉着她朝停车的地方走去。 “能答应我一件事吗?” “答应一百件也行!” “以后别再学戏精,背台词了,好吧?” “好好好!”她把头靠在我肩膀上。 结果我俩刚走了没几步,就听到身后有人突然叫我。 第七十三章 夜归 “哎,哥哥,你往哪边走,半夜我不想网约车,你们能捎我一段儿吗?” 我回头看去,原来是刚才在rl酒吧里唱歌的民谣歌手。她背着自己的吉他,嘴里叼着一支烟追了上来。 “往慈沽那边走,顺路吗?”我说。 “正好。”她快步走过来,居然还不知死活地,主动帮我去搀扶着有点儿醉意的华鬘,就跟熟识已久似的。 华鬘一把拍开她的手,力气之大让她险些转个半圈。 “滚!”华鬘朝她说,“不然灭你口!” 小歌手看看华鬘,又看看我。 “哥哥,您这伙伴喝得太多了。她酒量还真可以,喝了两瓶威士忌竟然还能说话。” “她是能说话,不过你就少说几句吧。”我说。 我又转向华鬘,把她拉到一边,低头跟她说:“姑奶奶,人家只是搭个便车,你就装睡好吧?不然都露马脚了。” “露马脚?本公主哪里有马脚可露?”华鬘不高兴地哼唧着。 我真怕她又闹出事来,尤其是一时绷不住闹出人命来,那我跟沈喻就都吃不了兜着走了。 “你只要装醉,白天我还带你去吃好吃的!”我一咬牙说。 “不行,晚上还得抱着睡。” “行行行,答应你!” “亲爱的,”她忽然盯着我,“我赶脚你今天状态不对啊——你是不是看上那黄毛丫头了?” 我哭笑不得,赶紧解释说,她来到人间的事情还没人知道,最好不要让人知道为好,我这也是为她考虑,也为我们大家考虑,不然闹出事来被发现,大家就都面临着危险。 “别怕,如果你有危险,本公主会保护你的。”华鬘拍着我肩膀说,“不过,既然是为我好,那我就装睡好了——但是一装我就容易真的睡着,你独身一人,可千万要防好那个小丫头啊。” “放心,我这德行,人家不会感兴趣的。” “胡说八道。”华鬘瞅我一眼,“就是装醉是吧?我在剧里面看到过。” “姑奶奶,你才来了几天,究竟看了多少剧啊……” 我话音未落,就觉得右半身一沉,华鬘毫无顾忌地使劲靠我身上——热乎乎,软绵绵的,我一时间差点儿乱了方寸。 我搀着华鬘,朝那个民谣女孩走去。 “你看,威士忌后劲儿大,你俩吵了几句的工夫,她就支撑不住了吧?”女孩想上前扶着华鬘,我赶紧摆手打发开她。 “我自己来,自己来!你背着吉他不方便。” 小歌手笑笑,随着我往停车的地方走去。 华鬘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一装就睡,反正她呼吸平稳起来,鼻翼一动一动,样子煞是可爱。我调整了一下肩膀,好让她靠得更舒服些。 “你住哪边儿?”我忍不住问。 “湖缘小区,您呢?” “悦此花园。” “所以啊,更顺路了。”她帮我把华鬘放在后排,自己却毫不客气地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我自然不好意思提出让她去坐后排,幸好华鬘真的睡得不省人事,否则要是让她看到有女人抢了她的位置,她非闹得天翻地覆不可。 这个民谣歌手留着短发,穿着一条百褶裙,上身搭着一件牛仔夹克,看上去十分清秀。我看看表已近凌晨两点,于是赶紧发动车子朝慈沽区开去。 “大叔,”她在旁边忽然问我,“这个女人是你什么人?” 我虽然被人叫大叔有些不爽,但她看上去也就二十岁出头的样子,所以还是忍了。 “室友。”我说。因为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定义跟华鬘的关系。 “哦。”她言简意赅地回答了一句,车里面又陷入了沉默。 “她真是个怪人,又能吃又能喝,身材还这么好。”女孩停了一会儿,然后回过头看看华鬘,羡慕地说。 “是——”我生怕露馅,赶紧说,“她是前段时间减肥,今天决定放弃了,所以报复性饮食。” “这样啊,理解理解。” “你歌唱得不错。”我无话可说,只好尬聊。 “还行吧。”她又掏出一根烟,先是递给我,我摆摆手,她指指自己,大概是问我能否吸烟。 “没事,你抽。”我说。 她点着烟,然后微微打开一条窗缝。 夜晚的凉风吹进来,不知为什么,总觉得寒意浓浓,有点透人肌骨。 “大叔,你做什么工作?” “啊,媒体什么的。”我敷衍地说。 “记者?”她瞪大眼睛问。 “不是,是做图书,出版小说、文集什么的。”我说。 “诶?厉害!大叔,你喜欢悬疑灵异的小说吗?”她顿时活络起来。 “还可以吧!” “最近网上有个作者,叫什么言恍,老写魏阳一些奇奇怪怪的案件,你听说过吗?” 不用说,她肯定认错字了,她说的人,肯定是我那个不靠谱的堂兄。 “不是言恍,是言桄吧,”我语气冷淡地说,“那货能写出什么东西来。” “哎,你好像跟他有过节啊。” “算是吧,从生下来头一天就结下梁子了。”我说。 “我倒觉得他做事还蛮认真的,你知道吗?前段时间他还开始写慈沽区发生的一连串诡异事件。” “什么?”我心里一惊,赶紧扶稳方向盘,回头问她,“慈沽区?诡异?” 我一阵激动——沈喻说过,背锅侠、无脸男这些事情可能只是一个开端,莫非很快新的诡事又来了?或者又出现新的线索了? “你难道没听说过慈沽区最近的怪事吗?”女孩又忽然开口问我。 “怪事?什么怪事?”我急忙问她。 “就是猛鬼街的事儿——你没听说过吗?”她用轻描淡写的语调描述着令人不寒而栗的事情。 “猛鬼街?”我惊讶地问,“魏阳没有这地名啊!” “哎呀,就是云塘街啊——大叔你可真是够孤陋寡闻的,那里最近经常闹鬼。所以网上就叫它猛鬼街啦。”她有些不耐烦地说。 我一脚踩住刹车:“闹鬼?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了,我亲眼看见的!”她被突如其来的停车狠狠晃了一下,略显不满地对我吼道。 第七十四章 云塘镇 那个民谣小歌手名字叫做徐楚月,是吴越音乐学院的学生。她大学时候专业是民歌,但上学的时候却喜欢上了民谣。 民歌和民谣虽然一字之差,但无论内容还是形式都大相径庭。 徐楚月上学时候沉溺于民谣创作,很早就跟同校另一位同学组了个民谣组合。两个女生关系十分亲密,声音都很有特色,唱功也不错,她们在网上传了一些自编自作、自弹自唱的歌曲,被一家大牌工作室相中。 但就在人家准备捧她们出道时,一场事故夺走了徐楚月那个搭档的生命。 徐楚月就此一蹶不振,她辍学开始到处走走停停,靠在酒吧一类地方唱歌维生。东奔西跑游走一圈后,最后选择在魏阳停住脚步——这里有山有水,天气不冷不热,生活节奏不紧不慢,是她想要的生活。 在魏阳的两年时间里,徐楚月换了三个地方租住,她现在所租的房子是云塘镇的回迁房。 慈沽区是魏阳最靠东南的一个城区,因为槐川在古代洪水泛滥时淤积成的一个名叫“慈沽”的湖泊得名,它开发比较晚,这几年有不少村庄改建成了小区,湖缘小区便是其中之一。 湖缘小区原来叫做湖园村,离着不远有另一个镇子叫云塘镇。云塘镇有部分已经开发出来,和扩张中的城市连成了一体,原来的村民们也都回迁上楼。这个开发出来的小区叫做“新云里”,而新云里旁边的一条街却保留了云塘的名字。 云塘街是一条泾渭分明的街道,它的东边是新云里小区,是不断延展的城市最边缘;而西边则是尚未拆迁、基本上已经废弃的剩下的那部分云塘镇,仿佛是被城市侵袭得丢盔卸甲的乡村的最后阵地。 可以说,这条街一侧是高楼,一边是矮房,一侧已经变成了城市,另一测还停留在农村,宛如楚河汉界一般,是典型的不能再典型的城郊分界线。 大概因为这个原因,加上未拆迁的另一半云塘镇房租便宜,所以那里便成为杂居的地方。好多来魏阳讨生活的各行各业的人也带来各式各样的需求,这里开起了饭馆、大排档、网吧、ktv、发廊,在暗巷里有了“红灯区”和地下赌场,甚至还有了谈生意用的、土洋结合的咖啡厅、茶馆和酒吧。 徐楚月也在一家叫做“豪情”的酒吧驻唱,虽然场子比较土气,但挣得却不见得少,那些脖子挂着金链子、胳膊上带着刺青的“大佬”们很喜欢摆阔。 一个叫“榔头哥”的人有次喝醉了,直接拿起一整叠钞票朝麦克风砸了过去。其他人也不愿示弱,纷纷往舞台上撒钱,那天晚上徐楚月从舞台上捡到了三万多块钱,根据和酒吧老板的协议,小费超过一万块就二八分成,徐楚月分到了两万多块,足够她交一年的房租了。 酒吧老板绰号叫做“大头”,他大多时候算是个厚道的人,不过酒吧里闹起事来的时候,他也总有各种小手段。 在这里驻唱也经常面临着危险,有时候两拨人谈着谈着就吵起来,骂着骂着就从包里抄起家伙互砍。 徐楚月早有了经验,这时候她就直接扛着吉他冲向后台——老板曾经对她说过,砸场子的人反正过后还要赔更多钱,只要保护好自己,不出人命,不招惹警察过来,一切都好说。 但最烦的还是男人们的骚扰。 这里的酒吧是一群大老粗喝酒的地方。徐楚月这种面容清秀、打扮清爽的女孩子很容易激起醉酒男人们的荷尔蒙。经常会有醉醺醺的人爬上台来,对唱歌的徐楚月动手动脚。 徐楚月并非一个对性保守的女孩,但她却对这种无操守、无品味、无素质的色眯眯男人有种与生俱来的厌恶。 长期混场子的她自然积累了一些对付这种人的经验,一般情况下还能虚与委蛇过去,所以她在场子里混得其实不差。 当然,她也有技穷的时候,但每每这时,她就绝不迁就,直接摔下话筒,径直退场,然后从酒吧后门一去不返。 虽然弃场而去会被老板扣钱,但徐楚月不在乎。她反正是一个漂泊的人,还旁观过伙伴的生来死去,她不想对余生有太多迁就。 她遇到“鬼”的那天,恰恰也在“豪情”驻唱。当然,她不会唱任何跟豪情有关系的歌,她只会唱无病呻吟的民谣,但这并没有什么关系,这种地方有个大活人唱歌就挺提升逼格的。 徐楚月正在拨着吉他弦子,陶醉似的哼着自己的新作。 “宋词说千里能共婵娟,但你却不在,那有月亮的世界里……” 一个三十岁的男人满身酒气,他歪歪扭扭地拎着半瓶啤酒朝台上走来。因为脚步不稳,他迈上台沿的时候还绊了一跤,咕咚一声摔倒在地。 他手里瓶子里的酒洒了出来,泡沫在舞台上缓缓流着,就像虫子一样朝徐楚月的脚下蠕动过去。 徐楚月看到这种恶心的情况,赶紧从高脚椅上站起来。她想躲避一下,但被趴在地上的男人一下子抓住了脚踝。 “小妹妹,你的腿好白啊,又白又细又长。”男人流着口水说。 徐楚月顿时觉得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她最厌烦被人毫无预警地触摸身体。幸好她穿着一双半高跟的鞋子,她下意识地抬起腿来,一脚就踩在那个男人脸上。 男人嗷地叫了一声,俗话说打人不打脸,更别说被鞋底踩脸,更别说是高跟鞋鞋底。他大骂一声,把自己身上的背心一扯,后背和前胸顿时露出好大一条青龙来。 “妈的,小不要脸的,大爷今天要不弄死你,我就跟你姓!” 徐楚月也被吓了一跳,她倒退几步,幸好酒吧老板及时跑上台来。 “兄弟,小姑娘不懂事,你别跟她一般见识。” “不懂事?!那老子就好好调教调教她!” “消消气,今天算我请客,替你买单了。”老板应付着刺青男人,一边朝徐楚月递着眼色,意思让她尽快离开。 “买单的钱都记在你头上,从驻场费里扣。”老板语调严肃,他冷冷对徐楚月说着。 第七十五章 赌鬼(1) 徐楚月一赌气拎着吉他就钻进了后台,她没有停留,而是直接推开酒吧后门走了出去。 酒吧后门是一条暗黑狭窄的巷子,巷子没有路灯,地面上只铺了一层砖,走起来坑坑洼洼的,有的地方还扔着垃圾、倒着废水。徐楚月走得匆忙,不小心踩到了一洼脏水里。 “真是恶心,烦死了!”她愤愤地甩着鞋子上的水骂道。 虽然她心情很阴郁,但那天天气却好得出奇——有不冷不热的风在吹,天上的月亮很亮,就连远处的星星都依稀可辨。 “……你却不在,那有月亮的世界里……” 徐楚月看着月亮,忽然想起了自己写的歌词——是啊,要是自己的伙伴还在的话,一切都该不一样吧?她俩可能已经出道,已经成了明星,已经攒下了足够的钱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儿,写自己喜欢的歌。 两个人如果都活在这个世界上,那还可以千里共婵娟,但如今好友已逝,天堂里应该看不到月色吧? 徐楚月想着想着,眼泪就流了下来。但就在她怅惘的时候,一个花花绿绿的身影却从她身后走来,然后悄无声息与她擦肩而过。 她吓了一跳,因为她觉得周围的空气仿佛一下子僵冷起来,而且刚才过去的那个身影从后面看上去很怪。她端详了半天才明白怪在哪里——那个人看上去根本没有脑袋! 徐楚月浑身哆嗦起来,因为她想起了最近云塘街闹鬼的事儿。 ...... 老的云塘镇原来有一座特别小的土地庙,土地庙只有三面青砖墙壁,一个木瓦斗拱,里面既没有塑像,也没有画像,只有一块沉香木牌,上面写着“当地当坊土地正神之香位”。 土地庙的两侧青砖壁上还有一副对联,上书: 须仔细横下心来, 莫糊涂磕下头去。 当初拆迁规划的时候,土地庙正好就位于拆迁区。因为多年来已经荒废,所以也没有人在意这个小神祠,更没有人出头为保佑一方的土地公公说话。 虽然有几家老人思想守旧,不想离开祖宅,但也被一直盼着拆迁的儿女们一阵劝说同意了拆迁。 随着挖掘机和推土机的轰鸣声,已经在这里四五百年的土地庙就轰然倒塌了,庙宇原来所在的地方,后来便被改建成了新云里社区公园里的一个喷水池。 当初土地庙刚被拆掉不久,云塘镇的老寿星老卢头就梦见了一个拄着拐杖,额头隆起,穿着一身粗布衣服的老爷子,他在梦里走过来,对着老卢头满面愁容地说了一句话。 “云塘镇压着猛鬼窝,你们啊,这下算把鬼门关打开咯。” 老卢头从梦里醒来,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他便把这事对儿女们说了—— “那个老仙人,大概就是咱们的土地爷爷吧。咱们为了钱把人家的庙都拆了,云塘镇莫不是要有祸事了?” 儿女们虽然觉得父亲的梦荒诞不经,但聊起来却是个谈资,所以这件事就传了出去。 但是大家当时都忙着搬迁,加上也没发生什么大的变故,新云里小区的楼房也平平安安地建了起来,一来二去,大家就把这件事情忘了。 又过了两年,老卢头去世了,享寿一百零三岁,是云塘镇有史以来最长寿的人。 也就是在老卢头死后不久,云塘镇就开始出现不少怪事。 …… 事情还得从镇上有名的赌鬼卢咸亨淹死开始讲起。 发现卢咸亨尸体的人叫姚瘸子,他从年轻时候就开始在云塘镇扫大街,后来又在新云里小区当清洁工,他早上起来扫地的时候,就发现小区喷水池里漂着什么东西,等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具脸都被泡白了的尸体。 姚瘸子吓得“嗷”的一声逃走,据说跑得比云塘中学的百米冠军都快,可见尸体的样子有多么骇人。 那具泡白了的尸体,就是卢咸亨。慈沽分局的刑侦大队也介入调查,他们基本认为卢咸亨的死属于意外。 据几个赌友说,卢咸亨头天晚上跟他们打天九,到凌晨两点散场的时候他已经输了不少钱。他那天夜里心态彻底失衡,他眼睛通红,屡次想翻本,屡次又把钱折了进去。 赌馆老板毕竟也是云塘镇上的乡亲,他看卢咸亨一副抑郁得想要杀人的样子,赶紧把他拦住。 “卢大哥,今天要不先到这儿?运气这东西有时有晌的,您明天再来试试手气?” “干嘛!”卢咸亨愤怒地骂着,“以为我输不起吗?老子还有的是钱!” 一个赌徒听了不屑地嘀咕道:“切,不就是那些拆迁款吗,还能有什么钱,都输光了吧。” 他说完,还不依不饶:“妈的,你们不信?都给我等着,老子马上就给你们取钱去!” 卢咸亨说完拔腿就要走,老板一看劝他不住,赶紧对其他赌徒说:“今天先到这儿,大家都散了,赶紧散了!” 其他赌徒自然会意,纷纷离开赌桌。卢咸亨拎起脚下的酒瓶,灌了两口酒,又骂老板道:“你就是怕我赢回来,想早点儿切锅儿是吧?” 老板见卢咸亨喝了酒,而且将自己的一片好心当成驴肝肺,索性懒得理他,径直收拾起东西来。 卢咸亨一肚子火没地方发泄,只好骂骂咧咧地独自走了。 按照赌徒们的说法,老板似乎是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第二天他的尸体就漂在了新云里喷水池里。 卢咸亨住在没拆迁的云塘镇上,新云里小区虽然也有他的房产,但是早就租出去了。他以前除了收房租,基本不去小区那边。现在房租已经开始转账支付了,他去那边的时间就更少了。 况且,他离开棋牌馆时说半夜回家,还号称去取钱。要是取钱的话,肯定应该回到在镇子上的家里面。 他究竟为什么会来到小区,又是怎么淹死在水池里,没有人看到,也没有人知道是何原因。难道只是酒醉走错了路,还是其他原因?他是被人胁迫到小区那边的吗? 这都是警方迫切需要找到答案的问题。 不过,经过走访,警方又找到了两个人,从时间上来说,他们才应该是卢咸亨出事前的真正最后目击者。 第七十六章 赌鬼(2) 第一个人叫罗小茂。听说警方在调查卢咸亨之死,他犹夷许久终于找到警方,提供了一个重要情况。 罗小茂家原来就和卢咸亨是邻居,两家特别熟悉。罗小茂跟奶奶一起生活,十八九岁就辍学,靠在魏阳晃荡打点儿零工生活。 那天夜里,罗小茂跑网吧打游戏,网吧跟麻将馆离着不远,罗小茂往新云里小区走去,走过一条巷子的时候,他瞧见有个人在前头歪歪斜斜地走着,身上还披着花花绿绿的床单。 老镇子上院落逼仄,许多人家都搭着竹竿,把衣服床单晒在巷子里。最开始罗小茂还以为是谁起来收衣服,但从走路姿势来看,那个披着花布的背影好像是卢咸亨。 “卢大伯怎么回事,活像鬼上身似的。”罗小茂心里嘀咕着,于是他往那边喊了一声。 “咸亨大伯,是你吗?” 没人回答,那个人依旧晃晃悠悠朝前走去。 罗小茂本想跟上去看看,但却隐约望见卢咸亨后头还有黑影闪了一下,那黑影比较飘逸,由于也是背对着罗小茂,他并看不太清,但看上去那人走起来也像卢咸亨,感觉特别诡异。 这时候一阵冷风吹来,罗小茂只觉得浑身发凉,他吓得噔噔噔撒腿就跑。 第二个人严格来说,并不算目击者。 镇子上有个叫冉奋强的人,他是镇上有名的孝子,他后来也补充了一个情况,老卢出事的当天晚上,因为母亲身体不好,他只好半夜跑去药房买药。 据冉奋强说,他看见一个人穿着花衣服,肩膀上空荡荡的,正鬼里鬼气地在小区门口站着,时不时还蹦跶几下。 “离着远,我也不敢过去,瞧不出男女来。” 当地派出所对现场进行了勘察,也对卢咸亨的尸体做了尸检,一切都没什么疑点——他带的财物没有丢失,身上也没有跟人争斗殴打过的痕迹,而且喷水池边只有他一个人的脚印,所以被认为是失足落水。 至于罗小茂提供的情况,考虑到那晚上光线不好,警方怀疑他更可能是看花了眼。 但云塘镇的老居民却惊慌起来,因为大家想到了老卢头梦见土地公公的事。 而喷水池那个地方,正好就是原来的土地庙的旧址! “怎么会这么巧?卢咸亨不住新云里,他跑小区里来干嘛?” “而且这池子水才没腰深,他没喝酒,就算掉到水里,也不会淹死在池子里吧?” “那年卢太爷做梦梦见土地公,莫非——” 一时间新云里和云塘镇的居民们都人心惶惶起来,但卢咸亨死得虽然奇怪,但总归是溺死没错,事情传来传去也就沉寂了。 但接下来的事情却更诡异起来,这次死的是镇子上的色鬼罗老松。 徐楚月讲完卢咸亨又想讲罗老松,我看她半天都没说到正题,提醒她道:“你不是要跟我讲讲遇到那个花衣无头鬼的事吗?这跟你说的故事有什么关系?” “急什么,这不就来了吗!”徐楚月横了我一眼,说,“就是刚才说的那天晚上,我在“豪情”唱歌,因为遇到骚扰提前出来,然后在后面的巷子里就接触到了那只鬼——跟传言中一模一样的花衣鬼。也就是那天晚上,离着酒吧有七八条巷子的四通巷里又死了一个人,你们说巧不巧?” “你跟鬼有直接接触?” “对啊!特别窄的巷子里,我跟它擦肩而过,它的衣服好像还蹭了我一下。”她说。 “你当时就不害怕?” “怕啊,所以后来我再也不去“豪情”,改到“红莲”驻唱了。不过当时我并没完全反应过来,也不知道卢咸亨死后那些传言,等知道之后,云塘已经死了三个人了!” “你说那天晚上,云塘的四通巷死了人吗?” “这正是我刚刚想跟你说的,”徐楚月一下子激动起来,“我遇到鬼的那天晚上,镇子上有个叫罗老松的人——他也是个不招人待见的家伙——就发生意外去世了。” “罗老松?死了?发现尸体了?怎么死的?”我一连串地问道。 “亲眼目睹过程的人说,他是被花衣鬼索命的;而没看到的人呢,他们看到的是一具糊了的焦尸。” 我觉得徐楚月不该当民谣歌手,她去讲评书似乎更合适。因为她说话的声音和语调都让人不寒而栗,如果不是华鬘在车后座哼哼一声,我真会被她吓出一身鸡皮疙瘩。 “你赶紧跟我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这个人嘛,还蛮有意思的。”徐楚月看着我说。 …… 云塘镇花衣鬼案里面死的第二个人叫罗老松,是云塘镇鼎鼎大名的好色之徒。 罗老松并不老,他才四十岁年纪,只是当初父母给他起名的时候,大概用了“寿比南山不老松”这句典故而已。 而且罗老松有个特点,他十分注意保养和锻炼身体,每天早上五点就出门练剑打拳,夜里还要围着小区跑上一圈。平时吃饭很少吃主食,只吃牛肉,据他自己说,这样才能长肌肉、减脂肪。 除此之外,他还特别喜欢研究时尚的东西,平时说起什么东西流行,什么牌子更“潮”来简直如数家珍。 罗老松之所以这么努力,其实根本就没有强身健体的目的,他的目的很简单很纯粹,就是为了泡妞。 云塘镇上有句话,叫“镇上三活宝,咸亨卫民和罗老”,说的就是卢咸亨嗜赌,罗老松好色,还有个叫尚卫民的贪杯。 正因为有活宝的名声,三个人几乎都打了光棍——当然那个尚卫民结过婚又离了婚,连儿子都跟他断绝了关系,跟光棍也没什么区别。 罗老松虽然打光棍,但从年轻开始他就没缺过女人。他这个人能说会道,手里也松快,即使身上有一百块钱,他也敢赊钱给自己女人花一百二十块。相对于女朋友,他从来就没有计较过钱财,所以也没有攒下家业,这也是他有女朋友但讨不到老婆的原因之一。 除了会说、舍得花钱,罗老松还有个天生的条件,那就是相貌堂堂。 第七十七章 色鬼(1) 男人爱美女,美女爱帅哥,从生物学而非社会学的意义上来说,这是一个普遍真理。 而且迄古到今,人类的择偶观其实就没怎么从实质意义上改变过。 罗老松就长得一副让女孩喜欢的皮囊,他五官正,个子高,肩膀宽阔,身材线条顺溜,胳膊腿上都鼓着肌肉,一看就是能让人依靠的主儿。 虽然长得仪表堂堂,但罗老松的择偶观似乎却不那么正常。 他特别喜欢撬人墙角,而且还特爱吃窝边草。他时常盯着镇子上的情况,总是趁着男人在外面的时候去撩女主人,为这个他挨过女人的打,更挨过男人的打,人生中早就经历了数次被打个半死的情况。 但网撒得多了,总能有所渔获。罗老松也是,他撩得次数多了,总会有女人被他忽悠,而且女人一旦被他忽悠到手,那相对这个家庭也就地动山摇了。 所以三宝之中,卢咸亨自己耍钱输输赢赢跟他人无关,尚卫民醉酒撒泼别人可以躲开,唯独这个罗老松,你不招惹他,他也去招惹你。 因此,罗老松在云塘镇简直是臭狗屎一样的存在,除了跟他相好的女的,几乎没什么人搭理他。 罗老松死的那天白天也遇到了事,他之前勾搭上了一个叫李亚茹的女人。 李亚茹的老公叫卢爱强,他也是云塘本地人,但是魏阳第二建筑公司的工人,平时总在项目工地上,回家的时间比较少。结果一来二去,李亚茹就跟罗老松搞在了一起。俩人巴不得卢爱强天天下工地,好能腻乎在一起当露水夫妻。 卢爱强这个人耿直、话少,总是闷闷的样子,不爱跟人交流,加上他常年在外,回来的时候不多,所以老婆跟罗老松的八卦虽然传得满镇风雨,但他自己还蒙在鼓里。 但坏事总归会暴露,就在出事的那一天,卢爱强所在的工地上出了事,一台塔吊发生了故障,起重臂给掉了下来,幸好下面没人,要不肯定是严重事故。但项目经理却慌了神,他决定给员工们放两天假,好好排查一下工地隐患。 既然工地放假,卢爱强又不喜欢跟人出去耍,所以他临时决定回家歇两天。以前李亚茹曾经抱怨过他浑身汗臭,她嘱咐丈夫要是从工地回家,务必提前给自己打个电话,她好烧好热水,一进门就让他洗澡。 那天卢爱强本想给老婆打电话,但当他拿出手机时,发现手机没电了。 算了,回家大不了先敲开门,让老婆烧热水。她要嫌自己臭,自己就先在外头溜达会儿,等热水烧好了再回去。 卢爱强如是想着,坐着公共汽车往云塘赶去。 到家的时候刚过中午,卢爱强直接开门进去,客厅里没有人,他看卧室门虚掩着,扒着门缝看了一眼,见床上还有个人侧着身,正躺在被窝里呼呼大睡,便以为是李亚茹贪睡。 他于是默默走到卫生间,打开电热水器,然后转回卧室,打算叫老婆起床。 “都过中午十二点了,怎么睡到这会儿。”卢爱强推开卧室门说着。 被窝里的那个人好像听到声音激灵一下,非但没有起床,反倒哧溜一下全部钻了进去,把头都蒙了起来。 卢爱强这才觉得什么不对,老婆平时留的是齐肩发,怎么这个人是个短头发?!他索性走过去,忽地把被子一掀。 他顿时愣在那里,被窝里正躺着一个光溜溜的人,不过那不是李亚茹,而是赤条条的云塘镇色鬼罗老松! 卢爱强觉得一股热血直冲到头顶,他再看看床上潮一块皱一块的样子,另一边床底下还扔着一团团的手纸,不禁勃然大怒。 他正要发作的时候,忽然听到外面咔哒一声门开了,随即传来李亚茹殷勤温柔的声音。 “亲爱的,起来没?我给你买了份火爆腰花,赶紧补补呗!” 卢爱强气得火冒三丈,他看着在床上哆哆嗦嗦的罗老松,挥起钵子大小的拳头就朝罗老松的脸砸过去,罗老松急忙一躲,这拳直接砸在他肩膀上,疼得他哎哟一声惨叫。 “爱强,你听我解释,我们家房子漏水,我在你这儿借宿一下……”罗老松撑开被子挡住卢爱强挥出的另一拳。 “借你马拉搁笔!今天老子杀了你!”卢爱强跳到床上,一把将被子扯下来,又一脚踹在罗老松肚子上。罗老松嗷嗷叫着,疼得像只大虾似的弓着腰杆,动弹不得。 关键时刻李亚茹像疯了似的冲了过来,拦腰抱住丈夫,朝罗老松大喊道:“老松,快跑!” 卢爱强被李亚茹拦住,他想推开扒在自己身上的老婆,但李亚茹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卢爱强毕竟顾及情分,也不好动手打女人,这给了罗老松逃命的机会。他跳下床就朝卧室门口跑去。 “别打了,求求你别打了好吧!”李亚茹抱住卢爱强大喊着。 但这时候罗老松不知道抽了什么风,不知道是觉得自己被卢爱强打疼了不忿,还是想在女人面前逞强,他忽然折了回来,趁着卢爱强还在跟李亚茹撕扯没有防备的时候,忽然攒足了劲,一拳就夯在卢爱强的太阳穴上。 卢爱强晃了一晃,他又高又壮的身躯咕咚一声就倒在了地上。 李亚茹见状非但没管丈夫,反倒冲罗老松喊叫。 “你犯什么混啊!还不赶紧跑!” 罗老松这才撒丫子朝外面跑去。李亚茹看他跑远,这才打急救电话。 卢爱强当天就被送进了医院,好在经过抢救他已经没有了生命危险,但还处于昏迷状态。医生说他脑震荡得厉害,需要住院几天。李亚茹这才松了一口气。 罗老松跑到魏阳市里躲了一下午,李亚茹又给他打电话,说丈夫已经没事了。他寻思着事情应该过去了,于是又屁颠屁颠跑回云塘镇——还是自己家里住着舒服。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卢爱强家住的是平房,平房就会有邻居,有邻居就会有耳目,而与卢家对门的邻居蒋阿姨就是镇上最爱八卦的人之一。所以从卢爱强被救护车接走后短短一个小时,满云塘镇的老乡邻就都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罗老松这种人,不得好死!”人人纷纷唾骂着。 第七十八章 色鬼(2) 但唾骂只是背后唾骂,罗老松一回去,人们也不会当面斥责他。而且现在卢爱强还在昏迷,李亚茹也没有提告——生活嘛,还是各人自扫门前雪来得轻松。 罗老松黄昏时候偷偷回到了云塘镇,他当然不敢声张,因为卢爱强虽然本家人少,但姓卢的在云塘却是大族。但他看见镇上好像对这事没什么明显反应,很快胆子就大了起来,于是又忍不住悄悄给李亚茹打电话。 “你晚上回来吗?” 卢爱强住院有护工,李亚茹确实留在医院里也没什么用,她含糊了一下,但还是应了一声。 “回去。” “太好了。我在你家等你,反正我也有钥匙。”罗老松笑嘻嘻地说。 李亚茹觉得这似乎不太好,她又含糊了一下,但还是没有反驳。 “那我晚点回去,太早了让人看见不好。”她只是如此说。 “好的,那我十二点再过来。” “行。” ...... 李亚茹回到云塘镇的时候是夜里十一点左右。云塘镇上的店铺已经陆续打烊,毕竟白天发生了不好的事情,她低着头快步横穿云塘街,钻进了自己家所在的小巷里。 “哟,回来啦?爱强没事吧?”李亚茹万万没想到蒋大妈居然还没睡觉,她正侧歪在门框上嗑着瓜子。 从地上的瓜子皮儿能看出来,她已经在这儿待了挺长一段时间了,看样子就是为了等着她回来揶揄两句。 “没事。”李亚茹低头回了一句,转身就进了自己家院子,然后嘭地把门关上。 她依稀听到蒋大妈在身后冷笑了一声,随即蒋家的院门也关上了。 李亚茹站在院子里,捂着胸口长出一口气,她觉得今天晚上得跟罗老松谈谈。 事到如今她似乎只有一条路了,那就是跟卢爱强离婚,跟罗老松结婚。 罗老松已经不是以前的穷光蛋了,财力是幸福生活的保障,李亚茹也想过这些,但她想要得更多。 这次云塘镇拆迁,罗老松分到了一套新云里的楼房和一笔安置费。罗老松跟她说过,这笔钱他才动了十分之一,他愿意将剩下的钱留给李亚茹一部分。 她跟罗老松好上时,并没有考虑过钱的问题,而且卢爱强虽然现在只是个建筑工人,并且剩下的半个云塘镇还不知道等到何年何月才能拆迁,但他们小夫妻两人生活还算宽裕。 但罗老松能给她更多,他体贴、关照,知道她心里所想,尤其是他的手,每次抱起她来时,比卢爱强的那双手细腻柔和得多。 李亚茹这么想着,她觉得自己肚里饿了。从卢爱强被送进医院后,她一直没顾得上吃饭。想到这里,她走进屋子,走到厨房,看看中午买来的外卖还没来得及吃,于是决定热热剩菜填饱肚子再说。 李亚茹打开了煤气灶,把剩菜倒进炒锅里。她正在忙活着,依稀听到外面院子有敲门声。她关上抽油烟机,仔细听听确实有人在敲门。 “还是这么猴急。”李亚茹看看表,这会儿才十一点半,不是约好了十二点吗?况且刚才进院子的时候,她没有上栓,给罗老松留了门啊。 一推不就进来了吗?敲门干嘛呀?对门蒋老太太一直盯着这边,敲门不是给人通风报信吗?! 李亚茹越想越生气,但生气也没用,外面院门那里还是传来有节奏的敲门声。 “真是个笨蛋!”李亚茹赶紧关了火,擦擦手走出屋门,快步朝院子大门走去。 “没锁门。”她边说边压低声音说。 但对方就像没听见似的,敲门的声音反而越来越大了。 “你疯了啊!蒋老太太一直盯着这边呢!”李亚茹想骂也不敢抬高声音,她气呼呼地走到院门前,伸手拉着两个扶手使劲一拉。 “啊!”她瞪大眼睛,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随即后退几步,一屁股蹲在地上。 李亚茹爬起来想跑,但她觉得自己两条腿根本不听使唤。就在这时候,她听到巷子对门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应该是蒋阿姨听到动静嗖嗖地冲了出来。 “啊!鬼啊!”她听见蒋阿姨发出一声更加刺激的哀嚎,因为她肯定跟自己看到了同样的场景——一个穿着花花绿绿衣服的人正站在卢家门口,但最诡异的是,它的肩膀上面空荡荡的没有头颅! 两个女人更加惊恐地叫嚷着,也就在这一刹那的工夫,那花花绿绿的衣服在院子门口一闪便不见了踪影。 自此,除了第一次目击者罗小茂,云塘镇上可以确认自己见到花衣鬼的已多达三人。 据徐楚月回忆,她那天是在夜里十一点左右在小巷里与花衣鬼擦肩而过,而花衣鬼敲响卢家院门的时候是在十一点半左右。 也就是说,花衣鬼在半小时内,从“豪情”酒吧后面的巷子来到了卢爱强家,而且这半小时中间,它可能还掳走了罗老松的性命—— 第二天早上,一位起早去赶车的年轻租客发现了罗老松的尸体,他靠在一根电线杆上,瞪大着眼睛,嘴唇苍白,脸上还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电流斑。 ...... 罗老松死后不久,第三起案子就发生了。这次出事的是镇上的老酒鬼尚卫民。 尚卫民五十八岁,从小就爱喝酒,爱撒疯,他因为醉酒打老婆离了婚,儿子也判给了前妻,一度十分潦倒。 好在云塘镇一拆迁他不仅分到了房子,还得到一大笔安置费,于是索性辞去给厂子看门的工作,整天泡在酒馆里,成了名副其实的酒腻子。 出事的那天下午,尚卫民又一次把前妻打了。 他之前妻子的名字叫姚玉凤,姚玉凤也是云塘镇本地人,但她是个独生女,没有亲兄弟姐妹,所以自小便挨人欺负,加上父母早逝,没人帮衬,这才经常被尚卫民打骂。 即使后来法律上离了婚,但在尚卫民眼里,姚玉凤永远是他老婆,所以他一不如意了就冲去姚家撒泼打诨。 云塘镇的人大多抱着一种欺软怕硬的态度,像尚卫民这种恶人大家都躲着走,更不愿意没事去招惹他。 第七十九章 酒鬼(1) 其实当时姚玉凤离婚后,有媒人给她介绍过再婚的对象,但尚卫民一听到这消息就勃然大怒,他直接冲到姚家一顿砸锅摔碗,还拎着酒瓶子,堵在媒人家门口连着骂了一个晚上。 从那之后,姚家连串门的人都少了。姚玉凤只好带着儿子尚冬相依为命。尚冬也是从小在父亲暴力的阴影里长大的,他心疼母亲,对父亲从来都是一副冷漠脸,更重要的是,他从来没叫过尚卫民爸爸。 后来云塘镇拆迁,尚卫民的老宅子正好划到了拆迁的那一半里,而姚家院子却在没拆的半个云塘镇上。 尚卫民终于等到了机会发扬自己的长处,他成了云塘镇第一难缠的滚刀肉钉子户,最后谈了一大笔拆迁款,赚得盆满钵满。而那年夏天偏偏赶上尚冬上大学,姚玉凤没有什么积蓄,满云塘镇跑着借钱。尚卫民知道了这件事,他得意洋洋起来。 “你们告诉尚冬,让他来找我,叫一声爸爸给他五百,磕一个响头我给他一千——他老子现在有的是钱,见天喝五粮液都喝得起!” 于是有好事的人就跑到了姚家,把尚卫民的话原封不动地告诉了姚玉凤。姚玉凤气得泪流满面,尚冬倒是没有急也没有闹,他只是一个劲安慰着母亲。 “冬子,你还是去找他拿点钱吧,他毕竟跟你还有父子关系,妈怕供不起你上学,拖累了你……”姚玉凤哭着说。 “妈,我知道了。明天我就去新云里一趟。”尚冬说。 好事的人看到这个样子,高高兴兴跑回去跟尚卫民讲了一遍。 尚卫民挺高兴的,看来钱还真是王八蛋,以前儿子见了自己爱搭不理,连爹都不叫,如今自己有了钱就不一样了,他还不是得乖乖回来认爹。 尚卫民讲究排场,他想着这事儿不能简单糊弄过去。他于是连夜把云塘镇尚氏族里德高望重的人家串了一遍,邀请他们第二天来见证这件大事。 第二天,尚卫民早早就从酒馆里叫了好酒好菜,摆了五大桌,准备等尚冬回来叫爹磕头、“认祖归宗”之后好好显摆一下。但他嘴上仍然不想服软,想想原来说出去的话,又觉得惩罚有点儿过轻。 “妈的,这种不孝的东西,这么多年都躲着我走,连个招呼都不打。所以等他来了,必须让他磕一百个头,少磕一个也别想拿走钱!” 但是一众人等到了中午,尚冬也没出现。尚卫民气得骂了几次大街,加上酒瘾犯了浑身哆嗦,要儿子磕的响头也从一百个增加到了七百个。 就在全族要人饥肠辘辘的时候,尚冬终于出现了,不过他拿来了一样东西,那就是在派出所去改名换姓后申请的回执单。 “我已经改姓姚了,这个夏天我算重生了一次,从今天开始,我的名字不是尚冬,而是姚夏。” 这孩子掷地有声地说完这几句话,转身便离开了尚家。 尚卫民气得直接把酒瓶子摔在桌子上,然后拎着半个瓶子就追了出去。 “王八蛋,老子亲自把你生出来的,现在要亲手弄死你!” 尚冬,不,改名后的姚夏看着父亲冲过来也不躲避,而是趁着他扑上来的时候,敏捷地一错身,尚卫民一下子扑空,硬生生摔了个狗啃屎。 “尚卫民,今天在你家里,就不让你出丑了。你如果敢再去跟我妈叫骂,我到时候打断你的腿!” 姚夏说完就离开了尚家。 大概是丢尽了面子,或者也有害怕儿子的原因,一向不服软的尚卫民并没有直接到姚家摔砸打骂,而是跑到酒馆连喝三天大酒,醉得人事不省。 “妈的,既然想跟老子恩断义绝,那老子就让他们娘儿俩弹尽粮绝!” 尚卫民随后的所为完全不像之前的暴力风格,他在亲戚朋友乃至云塘镇乡亲们中间放出风去——谁要敢资助姚夏,他就让谁家下辈子不得安宁。 神鬼怕恶人。就算有人真想借钱给姚夏,这下也望而却步了。 但姚夏好像早有了准备,他跑到槐川那边的旅游区,找了份拉观光黄包车的兼职,整整拉了一个暑假的车,人整个晒得黧黑,加上家里的一点儿积蓄,终于攒够了上大学的钱,但生活费似乎还没有着落。 “没事,妈,我自己会挣。”姚夏安慰好母亲,背着行囊去了大学。 前两年新云里小区落成,云塘镇的一半变成了城区,好多做小生意打工的人都涌进了未拆掉的云塘镇。他们成了租房的主力军。儿子走后不久,姚玉凤索性把自己的房子腾出来几间租了出去,加上自己平时做做家政、打打零工,维持着家里的生计。 姚夏在魏阳工业大学就读,虽然离家不远,但毕竟不能天天回来。一直有点顾忌孩子的尚卫民这次没了顾忌,逮着机会就拿姚玉凤出气。 姚玉凤不想给儿子添麻烦,一直忍气吞声。出事的那天,尚卫民去酒馆喝酒回来,半路上正好撞见姚玉凤。他借着酒劲,冲上前去就拦住她。 “你干嘛去?” “去超市买东西……” “给老子买点儿下酒菜回来!” “早就离婚了,你别老这么纠缠着行不行?” “妈的,谁说离婚了?那是法院判的,不算数!你一天是老子的女人,一辈子都是老子的女人!” 尚卫民说完就伸手去抓姚玉凤,姚玉凤赶紧闪开。尚卫民这几年因为酒精中毒,已经没那么大力气了,他失去平衡,扑通一声摔在了地上。 没想到这一摔完全激起了他的怒火。想当初姚夏改名换姓的那天,他就是被儿子晃了个狗啃屎。现在居然又被前妻晃倒,他顿时恶从心生,爬起来追上正在躲闪的姚玉凤,一把揪住她头***圆了胳膊,啪啪就甩了她两个大嘴巴,打得前妻满脸青红。 “妈的,那小畜生敢晃老子,原来是跟你学的啊!” 姚玉凤一向不敢还手,她被打得头昏眼花,一阵昏厥,但被尚卫民薅着头发,所以连倒都倒不下去。尚卫民还不解气,又朝她脸上恶狠狠砸了几拳。 乡亲们看尚卫民打得太狠,终于有人站出来拦架。 第八十章 酒鬼(2) “卫民,别打了。” “就是,打女人打这么狠,自从拆了土地庙,镇子上可不安宁,还是少做暴躁事儿。” “对啊,也不怕被那只索命鬼给吊了魂儿去……” “就是,最近坏人都没好报……” 尚卫民听见围观的人嘀咕,当即大怒。 “谁他妈是坏人?老子是坏人吗?老子打老婆,天经地义!什么索命鬼的,别让老子逮着它,但凡它落在我手里,看我不把它薅下撮儿毛来!” 几个人看见尚卫民又开始撒疯,加上拳脚越来越重,他们也怕打出人命来,赶紧一拥而上,连劝带拉把尚卫民拽走。 一场暴行这才得以终止。 姚玉凤狼狈地半躺在地上,脸上被打破了相,有街坊实在看不下去,帮忙把她送到了医院缝了几针。街坊看她鼻青脸肿的样子,说:“要不把儿子叫回来照顾你几天?” 姚玉凤当时就慌了:“别,千万不要告诉他!都是皮外伤,我自己养几天就好了!” 街坊看着姚玉凤,一个劲儿摇头叹气。 “你呀,太老实了。” 姚玉凤痛苦不堪地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万一那孩子急了,非要去找尚卫民算账呢?无论他俩谁出了差错,我这日子都过不下去啊!” 谁知道姚玉凤一语成谶,那天夜里尚卫民果真出了差错。 尚卫民有个酒友叫罗大刚,和尚卫民相比,罗大刚是个有素质的酒鬼,他喝醉了不撒疯,而是回到家里扑通一声,倒在床上呼呼睡觉。 当天晚上,也不知道是打过前妻出了恶气还是什么原因,尚卫民显得十分兴奋。他拉着罗大刚去老镇子上的一家烧烤摊撸串。当然,两个人顺便喝掉三瓶白酒和两扎啤酒。 夜里十一点左右,两人开始互相搀扶着朝新云里小区方向走去。 云塘街租客混杂,但好多人都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他们图便宜在这种偏远的地方租房,所以晚上睡觉也早。还有那些做小生意的,早上鸡还没叫就起来收拾吃饭的家伙,所以夜里更是睡得早。除非周末,不然一过九点,云塘街上立刻就沉寂下来。 尚卫民一边踉踉跄跄走着,一边跟罗大刚乱七八糟地骂着。 罗大刚那天晚上喝得不算太多,所以神志还算清醒,俩人走着走着,罗大刚就觉得好像有不对的地方。 他们的正前方,好像有个花花绿绿的东西。 云塘街上有不少电线杆子,租户们在电线杆中间拉了绳子晾晒衣服被褥,最初罗大刚以为那只是谁忘了取回家的花被面,但走着走着他就觉得情况不对。 因为那东西总跟他们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他们走了半天,路过了七八根电线杆子,那东西看上去还是保持着跟原来一样的距离。 “哎,卫民,”罗大刚捅了捅身边的酒友,“你看见前头那花架子了吗?” “啥玩意儿?”尚卫民眯着醉眼朝前面看着,“那不就是个破被面嘛,大红大绿的,能是啥?” “我怎么觉得,那东西有点奇怪——难道是乡亲们说的索命鬼?” “索命鬼?”尚卫民哈哈大笑起来,“我看就是个花架子,你等着,我过去把它点着烧了。” 尚卫民从口袋里摸索出一个打火机,他滑了几下,打火机窜出火苗来。 “老子就是酒鬼,还怕你索命不成!看我不揪下你毛儿来!” 罗大刚想拦住尚卫民,但酒友已经晃晃悠悠朝那东西大步走了过去。罗大刚本想也跟过去,但这时候一阵冷风吹过来,他自己有点儿胆怯。 “我先看看再说。”他这么想着。 当天晚上有月亮,朦朦胧胧也能看见远处的东西。罗大刚甚至能看到尚卫民走一段就滑着打火机,火苗闪几下又被风吹灭。 那东西忽然移动起来,不是靠近,而是突然就飘远了。喝醉的尚卫民拿着打火机,在后面紧紧跟着它也越走越远。不知道走了多久,罗大刚只看到一人一物都失去了踪影。 罗大刚使劲揉着眼睛,好奇心让他忍不住向前面走去,想看个究竟。但他走过了新云里小区的入口,走过了无数根电线杆,直到走到云塘街的尽头也没再看到尚卫民的身影。 再往前走就是镇子边上的川云渠了,渠里扔的都是垃圾,乱七八糟的。罗大刚胆子小,他伸着脑袋朝下面看了一眼,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怎么回事? 就在这时,他隐隐约约听见很远的地方好像有女人的抽泣声。 难道有女鬼? 罗大刚吓得赶紧转身走回街上,刚才的经历太诡异了,他甚至有种感觉,那就是晚上尚卫民根本没有邀他出来喝酒,晚上发生的一切只是他酒后的幻觉。 他摸出手机,想给尚卫民打个电话,但话筒里传来的提示音却说已经关机。 罗大刚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忽然想起来,刚才自己路过了一家小发廊,发廊里好像还亮着灯。 他又哆哆嗦嗦地走了回去,拉开了发廊的门。 “哎哟,大哥,是来按摩吗?”红色的灯光下,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殷勤地上来问道。 “不是,我想问一下,你刚才一直守在这里吗?” “对啊。”那女人回答说。 “那几分钟前,你有没有看到一个醉醺醺的大哥走过去。” “看到了啊。”那女人点着头说,“隔着门玻璃看到的,不就是大哥您自己嘛——这么大岁数有啥不好意思的,走过去还走回来的。” “不不,不是我,在我走过去之前,有没有另一个大哥路过。” 女人低着头想了一下,然后看着罗大刚说:“是有个上岁数的男的经过,他走起来摇摇晃晃的,穿着灰色夹克,是他?” “对对,就是他!那在他之前,你有没有看到一个更显眼的人,穿得花花绿绿的、像披着一个老式被单似的人走过去?” “没有。”女人坚决地摇着头,“绝对没有,就看见那灰夹克大哥一个人走过去了,他手里还拿着个打火机,打火机还冒着火苗。我还纳闷呢,一大老爷们干嘛掐着个打火机走路!” “真没有?” 罗大刚根本就不相信。 第八十一章 大难临头 大概听出了他怀疑的语调,女人也有点生气起来。 “哎你这个人,打听点儿事儿怎么这态度呢!我犯得上跟你说瞎话吗?你要不信,我这门口偷着安了个监控,不信咱们就翻翻录像!” “别别别,不用了……” “不行!老娘非得证明自己没瞎说不可!你过来!” 女人拿起手机,打开一个软件,手机屏幕上顿时出现门前街道的景象。女人用手拨拉着图像,罗大刚惊讶地发现这摄像头能照到的范围还挺宽。 “你们店装这东西干嘛?” “这不怕有警察来查嘛!提前准备着,这玩意儿几百块钱一个,还有识别报警功能呢!”女人边说边翻着前面的录像,不一会儿手机上就出现了罗大刚自己的画面。 “就这之前,对吧?”女人指着画面说。 罗大刚点点头。 女人又往前面拨拉着画面,画面不停地倒退,没多一会儿尚卫民就出现在了视频中。 “你看,我没说错吧?是不是前后左右就他一个人?” 罗大刚忍不住自己用手划动着手机画面,女人说得确实没错,反反复复就尚卫民一个人走了过去,只是他不停往前面伸着双手,似乎想抓住前面一个透明的东西。 “这个,有声音吗?”罗大刚放大画面,他依稀看到尚卫民嘴里在不停重复着什么话。 “你等下。”女人从桌子上拿起一个耳机插上,然后把两个耳塞递给罗大刚。 “我调声儿了啊,噪音估计有点儿大。”女人边说边按着手机上的声音键。 罗大刚的耳朵里顿时响起越来越大的哗啦哗啦声,那好像是空气吹过收音器的声音,他从没有想过原来夜晚其实如此喧哗。 慢慢的,慢慢的,他隐约能从噪音里分辨出尚卫民的声音了,那声音虽然已经被裹杂进噪音里,但因为周围并没有其他人的声音,所以还是能一字一句地辨认得十分清晰。 “……你站住……你是什么东西……你这个没有脑袋的人……你究竟是什么鬼,老子要薅下你头发来……踏麻的,你的脑袋在哪儿……” 罗大刚猛地摘下耳机,他觉得全身上下打着寒战。 “咋啦,一惊一乍的?我听听!”女人把耳塞接过去按进自己耳朵里,半分钟后她便发出一声尖叫。 “我的娘,鬼啊!” ...... 我已经把车停在了路边,因为徐楚月正绘声绘色地跟我讲着云塘街见鬼的事情。 她似乎也没有急着想回家的样子,也不怕跟我这个陌生人半夜在一起会遇到什么不测。 “那尚卫民后来怎么着了?”我问她。 “不知道啊,我也是听客人们说的,反正聊天的时候据说还没有找到人,也没找到尸体。” “是不是他儿子干的?就是那个改名姚夏的人,他气愤不过,把父亲给掳走了?” “应该不是吧?之前根本就没有人告诉过他母亲被打的事儿,而且据说警察还找了他,但他一直呆在学校没回来过。” 徐楚月连着讲完云塘街的三起怪案,她看上去有些疲惫。但我的好奇心却被完全激发起来。 “这是连环案啊,怎么警方没有注意到呢?”我问。 “因为都是按照意外结案的吧,”徐楚月说,“不过云塘镇上的人却都有不同的说法。” “什么说法?” “除恶扬善,不管那个花衣服的是人是鬼,反正它索命的都是坏人。而且,自从这三个活宝出事儿后,云塘的治安一下子好了很多。” “难道原来不好吗?” “城乡结合部,你想吧。”徐楚月不置可否地说,“到处乱糟糟的,偷摸拐骗经常发生,还有小混混们纠集斗殴。说实在话,我以前半夜回家,都遇到好几次险情了。不过,最近平安多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还觉得应该感谢那个花衣鬼呢。” 她说着话,眼睛里还真的流露出感激的神情。 我本来还想多问一些细节,但偏偏这时候,后排的华鬘忽然醒了。 “哎,亲爱的,我怎么坐这里了?那个死鱼眼女人呢?走了没?”她从车后排抬起头来朝前面望着。 “没……”我一边应声,一边给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徐楚月打手势,让她低下点儿头,千万别让华鬘瞧见。 但徐楚月显然早就听到了华鬘的话。 “死鱼眼?谁是死鱼眼?——大叔,你手跟拍皮球似的动啥?想拍啥?” 华鬘一听见车里还有女人的声音,而且徐楚月居然坐了前排,自己却沦落到后排,她的酒劲儿和困意腾地就没了。 “前面是谁?谁还在你坐骑里面?是不是那个死鱼眼想勾搭你?!” 我赶紧摆手,刚想解释的时候,徐楚月忽然不高兴了。 “你说我死鱼眼?!哎你个醉鬼女人,什么叫勾搭他?他也值得我勾搭?!” “说什么呢你!我男人是大千世界最帅气的,你敢侮辱他,那就是侮辱本公主的眼光!”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徐楚月终于忍不住放声大笑,“什么第一帅?大叔,你帅吗?——哈哈!你神经病吧?老娘最近连续撞鬼啊,搭个便车还遇到女神经,哈哈哈!” 我真想赶紧捂住她的嘴,倒不是觉得她看不起我。我心态好得很,不怕被女生侮辱。我担心的是她的个人安危,毕竟她根本不知道华鬘是一个多恐怖的存在。 果不其然,在后排的华鬘嘴里发出呜呜声,就像大型猫科动物发怒一样,我知道她已经准备动手了。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听到后面嘎嘣一声,回头只见华鬘手里正揉着什么东西,仔细一看,这家伙居然把我车后面新安的空气净化器给取了下来,像揉废纸似的弄成了一团。 但徐楚月这家伙丝毫没有意识到大难已经临头,她还在那里捂着嘴嘻嘻笑着,边笑还边向我道歉。 “大叔,别在意啊,我并不想侮辱你,只是这个女人说得太好笑了——大千世界第一帅,哈哈哈哈!怎么不银河系第一帅呢?哈哈!” 她说着说着又开始大笑,笑得都快岔过气儿去了,笑得我都开始怀疑人生了。 华鬘已经黑着脸从后排慢慢靠过来,她眼里已经流露出必杀此人的凶光。路灯的光从车后窗照进来,就像魔影一样开始笼罩在还有大笑不止的徐楚月身上。 我吓了一跳,因为她已经对着徐楚月张开了魔爪。 第八十二章 抓鬼 可以想象,对于华鬘的神力来说,徐楚月的脑袋即使再硬,但充其量也就是个注水的气球。关键时刻我已经不能再等闲旁观,但即使我上前,也挡不住华鬘的一击啊。 说时迟那时快,我脑子里电石火花般忽然闪过一句话,一句或许能挽救徐楚月性命的话—— “我喜欢你!”我用出吃奶的力气突然大喊一声。 “你疯了吗?什么玩意儿?”徐楚月看着我。 “什么?”华鬘也瞪着我。 两个女人都同时愣住了。 “亲爱的,你是在跟我说吗?”华鬘这才反应过来,她笑得脸若桃花。 徐楚月望着华鬘,又指指自己,也问:“你说的——是我?真的假的?你这个人还挺有意思的,嘿嘿。” 左了——我光急着喊,忘记这俩女人都站在同一位置,而我离着她们又有点儿距离,所以从她们的角度来讲,根本分不清我这句话究竟是对谁说的…… 我刚要解释,但是已经晚了。 华鬘再次大怒,她抬起手来指着徐楚月说:“给我闭嘴!你算什么东西,六道之内、本宫面前,哪里轮得到你这个小丫鬟说话?!” ——得,连本宫、丫鬟这些词都出来了,难道她还看了古装剧不成? 我生怕她一怒之下又开始动粗,赶紧直接向她说:“华鬘,我说的人,就是你啊。” “哦哈哈哈,我就说嘛。”她脸上顿时雨过天晴,高兴得差点手舞足蹈。 “你俩都是变态,原来在坑我!这两天是怎么了,接二连三地见鬼!”徐楚月气得嘴巴都歪了,她愤愤然指着我说。 “等等,我可什么都没说啊,我是为了救你!”我赶紧跟她解释。 徐楚月怒气冲冲推开车门,但华鬘也直接推门下车,吓得我急忙解开安全带也跑出去拦住。 “你别走!”华鬘嗖地一步迈到徐楚月前头,伸手拦住她。 我也赶紧跑过去。 “华鬘,你别乱来!她跟咱们没关系!” “那她是谁?为什么坐咱们的铁头狻猊里头,而且她离着你比我离你还近!” “你管我是谁呢!”徐楚月看样子也是个刁蛮丫头,她毫不客气地回怼着。 “你到底是谁?!” “她——她、她是来找咱们讲案子的!咱家附近那地方有猛鬼害人的案子!”我一急之下帮徐楚月找了个借口。 “什么?猛鬼?害人?”华鬘不知道怎么顿时兴奋起来,“鬼好啊!我们阿修罗最喜欢打鬼玩儿了!哪里有鬼?赶紧带我去看看!” ......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沦落到如此境界——凌晨两三点钟的时候还不能入睡,还得陪着两位姑奶奶似的人物,去跑一趟破破烂烂的老旧街巷。 我忽然觉得,自从地狱来客找到我,然后沈喻拉着我跟她做搭档一起去查案之后,好像各种怪事就没有断过。 自己难道真的就甘心变成天下第一灾星江户川柯南,无论走到哪里,哪里就会有怪案发生? 之前因为沈喻受伤,我也遭遇车祸,虽然平安无事,却要在医院照料她。同时也考虑她出院之后可能长期需要人照管,所以公司特准我休了长假。 这几天看她虽然有人格分裂的嫌疑,但是健康好转,我本来心情宽慰很多,觉得可以踏踏实实跟沈喻一起查查黑船和背锅侠的事情。没想到现在一个麻烦的女人裂变成了两个,我还得四处灭火,结果就是比原来更加麻烦。 我跟沈喻相处数年,她这个人有些冷淡,性情乖戾,但头脑还算清晰,做事也有理有据。 然而华鬘是截然不同的另一个人,不管是属于人格分裂还是其他原因,她显得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而且,大多时候她都骄纵任性,毫不顾忌人间的规则,甚至对其他人偶或还满怀恶意。 我忽然有种同情她的感觉,她可能还觉得自己幸福感爆棚,但我还是隐隐约约有种圣母心似的同情感——毕竟,不管是精神降临还是其他,她是莫名其妙突然来到这个世界的,而且在这个圆圆的星球上举目无亲。 因此,我想通了,决定先顺着她来,既然她和沈喻一样,都宣称自己是侦探,宣称对案件感兴趣,那说不定也是一种缘分。 何不像沈喻所说,把她引导到查案这个方向上来呢? 这样的话,她既可以完美承继沈喻的身份,而且我也可以理所应该地在她身边提供帮助——如果没有我帮她,她肯定不知道在这个世界要摔多少个跟头,引发多大乱子。 从这个程度来想,我也必须帮她,而且只能我来帮她,她想做的事情我也不再特别阻拦——当然,像一起睡觉这种原则性问题除外。 虽然我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我还是认为人生中有那么一二三四个必须坚守的原则。这对一个人来说,还是十分重要的—— 毕竟,如果没有自我原则的拘束,那么人生未免也太儿戏了一些。 ...... 华鬘是个直肠子,有了其二,就忘掉其一,既然她忽然对抓鬼有了兴趣,那么和徐楚月之间的剑拔弩张也就顿时消弭了许多,一场差点酿成的悲剧就这样无形之间烟消云散。 不过徐楚月被赶到了后排座位上,她一路上都在莫名其妙地打量着华鬘。 华鬘正在哼哼哈兮地不停比划着动作,那样子看起来真的是对“抓鬼”万分期待。 “她不会是?……”徐楚月趁着等红绿灯的时候,从后面拍拍我的肩膀,然后指指自己脑壳,那意思大概在说——这家伙脑子不会有问题吧? 我无法说是,更无法说不是,只好不置可否地摆摆手,还做了个“嘘”的动作,示意她不要多问。 徐楚月好像变得心事重重,我从后视镜里就能瞥见她焦虑的脸色。 “kuronaferidas,kuronaferidas……”华鬘嘴里不知哼哼着什么曲子,大概真的是修罗界的歌谣吧。 “哎,我说,”徐楚月看华鬘唱得忘情,趁机偷偷悄声问我,“她不是真的会捉鬼吧?” “我也不知道啊,反正没看到她抓过。”我实话实说,“你相信这世界上有鬼吗?” 徐楚月愣了一下,她下意识地摇摇头,不过又随即点点头。 “或许吧……”她犹豫不定地说着。 第八十三章 电线杆 她的心情,我其实能理解。俗话说眼见为实,她毕竟是亲眼见过花衣鬼的人之一。 不过,我虽然也看到过黑船、“蛊雕”这些奇诡的东西,但我还是不太相信世界上有鬼魂这种东西存在。 有人说,如果人类能永生的话,小小的地球千万年来早就不堪重负了。 但追求永生,却恰恰是千百年来人类的梦想。死亡是人类不得不面对,但是又不愿意去面对的事情,于是众多人宁愿相信死后会变成鬼魂。 可是,鬼魂这种东西并没有摆脱人类想象的范畴,仔细分析,它们其实也是一种能量或者其他物质性存在。 因此,要是有鬼魂存在,那千百年来,光鬼魂就已经充斥满这个世界,地球也照样不堪重负了。 所以,我并不信鬼魂。然而华鬘所说的“鬼”,恐怕只是六道中的“饿鬼道”而已。 饿鬼道又称地狱道,里面的生物与鬼魂其实有着本质的区别。 饿鬼道里的生物,真正的名字其实叫做“薜荔多”,只不过它的样貌跟中原传说中的“小鬼”相似,所以被翻译成了“鬼”而已。 华鬘说自己继承了沈喻在人间的词汇,所以她也大概也就把“薜荔多”直接叫成了“小鬼”吧。 我开车载着华鬘和小徐来到了云塘街,这个时间街上当然空空荡荡,寂寞荒凉得就像寒武纪之前的了无生息的地球。 华鬘就像一条猎犬似的从汽车里跳下来,她沿着新云里小区的墙根不停朝前走着,鼻子还使劲发出吸溜的声音,看得徐楚月目瞪口呆。 “我滴个乖乖,她应该不是精神病,是狂犬病吧。看她这样子,现在打疫苗都晚了吧——我真同情你啊,大叔。” “你可别乱说,她很暴力的——之前幸亏是我救了你。”我趁着华鬘走远,赶紧叮嘱她,“千万,千万不要对她说刻薄的话。” “那你刚才忽然在汽车里大喊你喜欢她——” “我那是怕她一发怒伤害你。” “所以那就是你喜欢我,啧啧,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的怪蜀黍。”她倒是醒了盹儿,一扫之前满腹心事的样子,半夜居然又精神了起来。 “喂!”走在前面的华鬘忽然大喊一声。 我吓了一跳,之前光听她说过自己鼻子灵,万一她听觉也灵敏的话,那我和徐楚月刚才的对话岂不是都听到了?! 我快步赶了过去,华鬘正站在那里,借着昏黄的路灯光,能看到她满脸都是愤怒。 “我说错了,别又生气哈。”我赶紧预热性道歉。 “你说对了,我真的特别、十分、相当生气!”她说。 “我说错了,我丧失了做人最起码的原则,不应该跟别人在一起胡说。”我说。 “你说对了,我讨厌有人胡说。”她说。 “喂,你俩演话剧呢?磨叽什么啊?什么说对了说错了?”徐楚月不知什么时候也赶了过来。 “你个畜生道里的小孽障,居然敢蒙骗本公主!这条街上根本就没有出现过鬼,倒是闻着都是坏人味儿!”华鬘听见她的声音更加愤怒,指着她鼻子就骂。 “坏人?还有味儿?你精神病吧?!胡吣嘛玩意儿!”徐楚月也毫不示弱。我发现这丫头满嘴各地方言,我都搞不清楚她究竟是哪里人。 华鬘见徐楚月敢顶嘴,抬手就要打她。幸亏我站在她面前,还能伸手拦着——我也看出来了,她反正不敢打我。 “算了,算了,反正她只是个小角色,你打她还跌了自己的身份——要不,你找个东西试试,让她见识一下你的天生神力,说不定她被吓得跪地求饶也有可能。” 我这么说也是有原因的——因为徐楚月看上去也是个得理不饶人的主儿,我刚才说华鬘有暴力倾向,她估计还以为我是在说笑。百闻不如一见,事实胜于雄辩,干脆让华鬘给她露一手,以后这丫头估计也不敢那么嚣张了。 “你说得对。”华鬘瞄着身材苗条的徐楚月,似乎也觉得她不堪一击,“我只需要动一个小手指头,估计就能把她打回元婴状态。” “哎,你们俩啷个鬼鬼祟祟的,正在嘀咕啥子哟!”徐楚月看我俩对她指指戳戳,不免恼火地说。 “你过来,就说你呢!”华鬘指着徐楚月说。 “过来就过来,我还怕你个狂犬病不成!”徐楚月也不示弱。 “我问你,为什么骗我!居然让本公主生气!” 我才明白,原来华鬘没有听到我和小徐的聊天,她只是觉得自己被她骗了——但小徐能骗她什么呢? “我吃饱了撑的骗你!还公主,公猪你都不是,充其量是母猪!”小徐还是那么伶牙俐齿。 “你不是说这里闹鬼吗?我大半夜的被你忽悠来跑一趟就为了抓个鬼玩玩!结果这里根本没有鬼味儿!还说没骗我!”华鬘指着空荡荡的云塘街喊道。 “你疯了吧?你就用鼻子一闻就知道没鬼?你怎么不去当缉毒犬啊!”小徐反唇相讥。 “你个畜生道里的小胎盘,要不是亲爱的拦着,我早就一掌把你拍成齑粉了!” “哟,还一掌拍成齑粉,传统武术啊?综合格斗啊?你来来来,不拍碎我你就是y染色体!” 两人一人一句剑拔弩张,我连话都插不进去。华鬘此刻反倒冷静了下来,她冲着前面一指,随即“哈”的一掌推向街上的电线杆子。 我只觉得一股凉风扑面而来,吹得脸上的肉都有点抖,旁边的小徐更是被吹得头发都直了起来。 随着呼呼的风声,只见整条云塘街的电线杆子都齐刷刷倒在了地上。 我和小徐目瞪口呆,华鬘却得意地打个响指,斜着眼睛看着徐楚月。 “你现在信不信我能一掌把你打成齑粉?” “鬼呀!”小徐盯着华鬘,“嗷”的大叫一声就朝街道的另一头跑去。 “她不但不服,还侮辱我是鬼!”华鬘又怒火攻心,“亲爱的,怎么整个街上忽然黑了?是罗睺吞月了吗?” “你把电线杆子都打倒了,甭说这条街,这片地方估计都停电了!人间这地方,夜里一旦停了电就没光了!” “好玩好玩!”华鬘拍着手笑着。 “咱赶紧走吧!一会儿估计警察就来了!”我拉着她使劲往街外面停车的地方跑去。 第八十四章 真鬼假鬼 徐楚月估计早就惊慌失措逃走了。我只从她站的地方捡到一只锁卡张开的镯子,也不知是不是她的。 既然寻不着,我只好拉着华鬘进车,猛踩油门逃离了现场。 等开到我家已经凌晨四点了,我匆匆忙忙把华鬘带进了屋子。华鬘似乎也有点疲倦,她不停打着呵欠。 “你是不是困了?”我问。 “嗯。”她点着头,却坐在了沙发上,指着电视机说,“快快,昨天还有剧没看完呢!” 我苦笑不得,只好把自己的pad拿给她。 “电视里面的剧是定时播放的,给你这个吧,这个是点播的,随时都能看。” “嗷嗷嗷……”华鬘接过pad,翻来覆去地看着,“这东西太神奇了!” 不过我却舒了一口气,华鬘来到这个世界上,还算找到了很多爱好,不总是惦念着饮食男女那些事儿了。 我教她打开pad,然后进入一个播放软件。 “就这个,就这个!《痛苦击打》!我要看这个,里面的男人都细皮嫩肉,看起来就很好吃的样子!” “那我去睡觉,你好好追剧哈!” “嗯嗯嗯,我刚才在车上已经睡饱饱了!”她兴奋地说,“不过,我有一个要求。” “你说。” “可不可以把这个能到处看剧的‘小排’送我当礼物?” “当然可以,你随时都能带着它。” “嗷嗷嗷嗷嗷,亲爱的送我礼物了,我会好好珍惜的!”她一股日系中二画风地喊着。 “那我先睡,晚安。”我说。 “嗯嗯,我追完剧,就去陪你睡。”她嘟着嘴做可爱状,完全没有刚才一掌打烂整条街电线杆子的凶神恶煞状。 “好好好,那我睡地上,只陪睡,不上床。”我讨价还价。 “行吧,我也看出来了,得让你心服口服。”华鬘笑嘻嘻地说。 我躺在地上,华鬘换了睡衣,盘着腿坐在床上。她戴着耳机,正在全神贯注的看剧。 我本来困得要命,但一躺下却又怎么也睡不着了。 白天跟沈喻折腾半天,摸到了一堆“边缘线索”,晚上去了趟酒吧,却又遇到了徐楚月,而且她还讲了云塘镇那么复杂的案子。总感觉自己变成了柯南,人在家中坐,案从天上来。 当然,很久很久之后,当我回想起现在,才明白这些案子找上我们是有必然原因的。 不过,这些只是后话,我当时躺在地铺上,忽然想起来一件事。 “刚才你听见徐楚月说有鬼的事儿,为什么那么兴奋?”我睁开眼问。 华鬘摘下耳机,看我一眼。 “哎呀,你可不知道。修罗界可无聊了,根本没有人间这么多玩的东西。我们贵族在修罗界最喜欢的消遣就是捉小鬼了——把地狱道和饿鬼道里淘换来的小鬼往山上一放,然后就比赛看谁能先抓到小鬼,可刺激了!可好玩了!唉,可惜在修罗界,小鬼还属于珍稀资源,很难搞到一个的……亲爱的,人间的小鬼多吗?” “人间啊,我还真不知道。不过人间有人间的鬼,比如徐楚月说的云塘镇死的三个人,一个是赌鬼,一个是酒鬼,另一个呢,是色鬼……” 我不再说话,因为我意识到了一个问题。徐楚月其实所言非虚,云塘镇横死的人都是典型的身上背着罪孽的人! 我想到了她用的一个词——三个宝贝。 这大概是个贬义词,因为这些死者,其实都是云塘镇上的不安定分子。 卢咸亨的死因还不清楚,但尚卫民和罗老松的死明显跟花衣无头鬼有关——难道花衣鬼是为民除害,专杀那些私德有亏但法律又无法制裁的人? 如果华鬘说的是真实情况,在云塘街嗅不出鬼味儿,反而有坏人味儿,那么所谓的花衣鬼就不应该是鬼,而是人扮成的鬼? 难道是又一起“城市什么光”类型的案件? 可是,卢咸亨又是怎么死在喷水池里的?尚卫民到底去了哪里? 为什么街旁发廊监控中没有拍下花衣鬼的影子,而罗大刚却亲眼看到了花衣鬼? 花衣鬼又是怎么毫不顾忌地被徐楚月撞见,罗老松的死跟花衣鬼又有没有关系? 花衣鬼为什么要去敲李亚茹家的门,又是怎么片刻之间逃之夭夭的? 我脑子里顿时不停涌现着问题,我发现自己可能真能做一个不太合格的侦探了。 不管如何,云塘街的事儿,我一定要搞个清清楚楚。 我想着想着,发现华鬘不知何时已经手里拿着pad在床上安然睡熟了,她的鼻翼一起一伏,胸部也一起一落,看起来煞是迷人。 我替她关上还在播放的剧,然后把pad充上电,又轻轻给她盖上被子。盖被子的时候,我不禁出神地看着这张自己无比熟悉的脸。 她不是沈喻,她是华鬘,明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她也是华鬘。 我仍然难以界定自己和她的关系,但转念一想也释然了,因为我这么多年也没有界定出自己跟沈喻的关系。 就让一切都顺其自然吧,我这么想着,明天不妨尝试一下让她走向正轨,再带着她去查查云塘街的案子。要不无事可做的话,她可能又会把注意力全部放我身上,况且,我也不能总带着她无边无际地逃避下去了。 与其躲避,不如面对,就让她开始熟悉人间的工作和生活吧。 她虽然借的是沈喻的躯壳,但是即使她内心是华鬘,也还是个迷人的家伙啊。 我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进入了梦乡。 我本来想睡到自然醒,但七点半的时候就被吵醒——这次吵醒我的不是华鬘的晨吻,而是林瑛急促的电话。 “喂喂喂!”林瑛在电话里大声喊着,“沈喻在吧?快请她过来!云塘街这边老出案件,当地派出所说是意外,但之前上报过来,局里面觉得不对劲,前两天已让我牵头重查了,而且,重点是昨天又出了怪事!” “什么?”我骨碌一下爬了起来,“又死人了?!” “你怎么知道死人的事儿?还知道‘又’?不过这次不是死人,是破坏!不知道犯罪分子是什么心态,居然把整条云塘街的电线杆子齐刷刷放倒了!” 第八十五章 吃人 去云塘街的路上,我捏着一把冷汗,对华鬘千叮咛万嘱咐。 “记住,你今天就是沈喻,千万千万不要露马脚,更不能说错话——比如,有些词不能说,像本公主、铁狻猊、升龙桩什么的,还有,不能发火,不许用蛮力解决问题,不能说你会观灯术,不能向人间的警方介绍你那套先打死人再还阳的侦探理论……” 华鬘犹自打着呵欠:“那干脆跟剧里面绑架似的,拿胶带糊上我嘴巴,别让我开口算了。” “对对对,不开口也行!你就惜字如金,如果能不说话,那是最好不过了!” “那我能打手势比划吗?” “也不行!你万一力度没控制住,再搞垮一条街的电线杆子怎么办?!那还不被林瑛什么的抓个现行!” “林瑛?不就是那个给你打电话,老缠着你的女人吗?” “她是女警察,女刑警队长,你可千万别招惹她!袭警可是犯罪,到时候把你抓监狱里去!” “哦哈哈,人间的监狱是什么样子的?也是有火链子,有冰窟窿吗?有蝎子坑,红烙铁吗?有炸人的大油锅吗?” “……没,就是特别结实的房子,还有铁栏杆,把你关里面,管吃管住,不让你出门。” “人间的福利这么好,还管吃住?我们那里的地牢都不管饭……” “那犯人们还不饿死?” “饿不死,他们可以互相残杀,被杀死的就成食物了啊——同类的肉特难吃,你吃过吗?” “没!别说了!”我几乎要抓狂了,“难道你吃过?” “嘿嘿,你猜?——我要说吃过,你是不是就不亲我了?”她伸过脑袋来,眨巴着眼睛看着我,然后还故意朝我伸出半个舌尖。 “只盼望你不会哪天兴起,把我嘎嘣嘎嘣吃了。”我心有余悸地说。 “不会的,虽然人类闻起来香喷喷的,但考虑到人间美食太多,我暂时还对你们没神马兴趣。”她在车上伸个懒腰说。 我真是有点对她刮目相看,原本以为她就是个孤零零的傻大壮,没想到可能还会吃人…… 我都想使劲抽自己几个大嘴巴子,昨天居然还想同情这个魔女,看来圣母心真是毁掉世界的一大利器。 华鬘看我被她吓住,不知为什么还得意起来,她一会儿朝我呲牙,一会儿又朝我咧嘴,过一会儿还使劲冲着我这边吸溜鼻子兼舔口水,做出一副要吃人的样子,吓得我几次走神,差点跟前头的汽车追尾。 “你能不能安生点儿!我在开车!” “不用开了,这都到了。”她指着前面一半现代化小区,一半老旧街道的云塘镇说。 “你看你老胡说,我都忘记方向了!” “亲爱的,你怎么怪起我来了?要我是姓沈的那女人,你敢怪罪吗?” “这个……”我顿时哑口无言。要真是沈喻的话,我可能巴不得她给我捣乱吧——明明是外表一模一样的人,为什么我会对华鬘如此随便,对沈喻却是钟爱和敬畏呢? 我脑子里还在想这些形而上的东西,华鬘似乎察觉出来了什么,她也坐在车里生着闷气。 这时候,林瑛看我们车到了人没动静,已经等不及直接走了过来。 “沈喻呢?”她问我。 我这才恍过神,赶紧拉开车门,把坐在里面的华鬘请了出来。 “这……怎么回事?小两口闹别扭了?”林瑛看着我们俩状态不对,大概又想调侃下沈喻缓和一下气氛。 “咦?”华鬘眼睛一亮,她一把抓住林瑛的双手,使劲摇晃着。 “林队长,您真是目光如炬啊!一眼就看清了事情的本质——你怎么知道我俩是两口子了?” “你俩真——同居了?”林瑛看样子有点蒙圈。 “别听她乱说!”我使劲摆手。 “真的,他可厉害啦,天生神力!”华鬘啧啧地说。 “打住!我好歹还算单身狗,不想听你俩秀恩爱了!咱还是说说案子吧,这个案子特别蹊跷,虽然云塘镇之前离奇死过几次人,但都被认为是意外。但这次要再说意外就说不过去了,我从来没看见过下面毫无痕迹还能齐刷刷斩断一条街电线杆的工具——沈老师,你觉得呢?” 华鬘听她一问正经事情,估计立刻想起我刚才让她闭嘴不谈的话,于是动作夸张地捂上了嘴巴。 “沈老师,你怎么了?”林瑛一头雾水,“怎么今天变得奇奇怪怪的?” 华鬘继续捂着嘴巴,指指我,又使劲摆手。我总算明白了这家伙动作夸张的真正目的,她是想跟林瑛告状——是我不让她说话的。 “她什么意思?”林瑛转头问我。我知道她肯定也能读出来华鬘这几个简单的手势,只是她大概绝对想象不到一件事情,那就是我居然能叫沈喻闭嘴。 “沈喻的意思是,她不想说话,叫我替她说。”我赶紧打圆场道。 “……那你说说吧,这怎么回事?——沈老师,你要不要现场看一下,这些电线杆子倒得真挺奇怪的。” 华鬘顿时可怜巴巴看向我。我心想,还让她看?看什么看,都是她弄倒的。 明知道答案却不能说破,有时候反而更加痛苦。 我只好朝华鬘递个眼色,示意让她听我安排。 华鬘点点头,她就像一个小姑娘似的低眉顺目地跟在我屁股后头。我俩一前一后,朝最远的那根电线杆子走去。 我故意放慢脚步,落在林瑛后面,然后回头看着华鬘。 “快想想该怎么说!”我低声跟她说。 “说什么?” “电线杆子怎么弄倒的啊,找个正常人类能理解的理由,赶紧给她糊弄过去。” “我想到一个好主意。” “什么?” “我干脆动动小手指头,把她们都打死,就没人计较这事儿了。” “好吧,你说得很有道理——不过尸体呢?这么多人尸体怎么处理?” “要不——我把尸体都吃了?” “求求你,别说了……” “你真以为我会吃人?” “不是你说自己吃人的吗?” “我什么时候说过?” “停!”我头都大了,“别说了,吃人的事不太重要,咱还是想想怎么解释电线杆子的事情吧?” “你们在说什么呢?打死谁?谁吃人?”林瑛不知什么时候跟在了我们身后,她突然开口问道,把我俩吓了一跳。 第八十六章 忽悠 我一下子愣住了——林瑛这家伙,听觉简直比狗狗还灵敏。 “是这样——那个什么,沈喻刚才正在跟我聊云塘镇之前三起意外的事情,她认为那三起意外,跟电线杆子倒地是有联系的,不是孤立事件。” “英雄所见略同,我也是这么想的。”林瑛赞许似的看着沈喻。 “所以呢,她觉得调查电线杆子属于细枝末节的事情,之前的卢咸亨、尚卫民和罗老松案才是关键——尤其是尚卫民,他连尸体都没找到,怎么能说是意外呢?” 林瑛瞪大眼睛看着我俩,半晌才开口对华鬘说:“我说你怎么今天不说话呢?原来你早就盯上云塘镇的连环怪案啦?你连死者的名字都知道得这么清楚了,是不是也知道了无头人的谣言?” “对对对,”我赶紧说,“沈喻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花衣鬼。” 我觉得现在已经成功转移话题了——之前怎么没发现自己还有打岔的天赋呢? “沈老师真是名不虚传,现在都主动挖掘案子了——说实在话,我本来就对那三起案件有所怀疑,不过之前案子一直由当地派出所办理,最近才收到刑侦队来。我翻阅了一下案卷,就觉得这不是孤立的案件,而且老百姓传说中的无头人也好,花衣鬼也好,肯定不能简单的归结看花眼……” “更不能归结说是闹鬼。”华鬘终于忍不住张开了嘴。 “对啊,肯定不是闹鬼。你是怎么看的呢?” “整条街其实就没有鬼的气息,所以一定是有人在装神弄鬼。”华鬘一脸严肃地说。 “要有人装神弄鬼的话,他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充当正义使者,”我说,“你有没有注意到,或死或失踪的三个人,其实都是‘鬼’,一个赌鬼,一个酒鬼,一个色鬼,除掉这三个人,简直相当于周处的‘除三害’。” “这是你想出来的,还是沈喻推理出来的?” “是他想出来的。”还没等我开口,华鬘就直接指着我说。 “哦。”林瑛淡淡地应了一声,“那就不太靠谱了。” “哎,我觉得你有点儿个人崇拜啊,为什么我想的就不靠谱,沈喻想的就靠谱呢?” “因为她是个把全部生活寄托在逻辑上的人。”林瑛说。 “我其实也能破案子啊,毕竟是她的助手。” “你,呵呵呵。”林瑛看我一眼,笑着走了。 这家伙也太瞧不起人了,我忽然灵机一动,朝已经溜到旁边躲远的华鬘走去。 “你干嘛呢?”我说。 “嘿嘿,我觉得应该躲那个女人远点儿,防止自己露馅儿。” “她刚才一副看不起咱俩的样子,我觉得咱得给她露一手,你说呢?” “太可恶了,居然敢看不起本公主!”华鬘顿时义愤填膺,“还敢看不起你!” “没事,咱立刻就给她破个案子,吓死她!你还记得有个叫尚卫民的人吗?” “记得啊,那个酒鬼。” “对,他不是失踪了嘛。我忽然想到,你曾经说,你鼻子特别灵,有次我离开医院你都能嗅出我的方位来。” “是啊,就算是鬼从那条街上经过一次,一个月之内我都能闻出来。” “那就好办了——这样,你听我说……” 我跟华鬘耳语一番,她豁然开朗。 “亲爱的,你也不是很傻嘛。” “那咱们试试?” “好嘞。” 我朝林瑛走过去,她还在跟痕迹科的人趴在地上鉴定那些倒下的电线杆子。 “这东西实在不符合物理学常识,莫非,是外星人干的?”我隐约听见痕迹科的老钱在说。 “能让小余跟我们去趟尚卫民家吗?”我对林瑛说,“沈喻觉得尚卫民的失踪有太多蹊跷的地方,想自己走访下。” “去吧,我让小余带着你们。”林瑛点点头说,“你可得看好了沈喻,千万别把她刺激到,要不我拿你是问!” “知道了。” “还有,”她忽然涨红了脸,“你俩真的同居了?你可不能伤害她啊!” “同居,没同床,就跟咱俩曾经同桌没有同房一样!这么解释你满意了吧?”我撇下一句扬长而去。 “哎,你这家伙,你以为我想什么呢!”林瑛脸涨得通红,她追在我身后,气呼呼地喊着,“最近越来越不佛系了!” ...... 我不理她,她既然看不起我,那我就做出点东西来让她瞧瞧。 小余带着我和华鬘来到尚卫民家,我看他住的屋子里还贴着封条。小余揭开封条,示意我和华鬘可以进去。 “沈老师,你一来,我们都放心多了。” “嘿嘿嘿。”华鬘从嘴里硬生生憋出两声来,小余有点莫名其妙地看着她。 就在这时,旁边的门吱呀一声打开,有个头发花白的婆婆探头探脑看着我们。 “几位同志是警察吧?” “对啊,”小余掏出警官证亮了亮,“我们是来查案的。” “那——闹鬼你们管不管?” 小余差点笑出声来。倒是华鬘眼睛一亮迎了上去。 “闹鬼?哪里闹鬼?” 婆婆哆哆嗦嗦伸出手,指着尚卫民家门说:“还有哪里,就是这里啊!” “啊?”小余吃了一惊,“婆婆,您别害怕,慢点儿说,到底怎么回事儿?” “哎呀,我岁数大了,行动不方便不说,还耳不聋眼不花!可愁死了!” “耳不聋眼不花是好事儿啊!” “好什么啊!我神经衰弱,本来就睡不着觉,可偏偏又什么动静都听得见!尤其夜里,外面掉根针恨不能都能听见声儿!只要有一点响动,就更睡不着了! “就说那天夜里吧,我半夜翻来覆去的,就听见老民家门口一阵响动,好像是钥匙开锁的声音。老民这个人,经常半夜喝醉了回来,到家门口就吆五喝六的,有时候醉得狠了开不开门,直接躺门口就睡。 “可是那晚却很不正常,那天他开门声音明显不对,听起来很小心,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我心里一琢磨事儿,就更睡不着了,索性起来,扒着猫眼往外面望去,就看见有个瘦瘦弱弱的黑影儿一闪就进去了!” 第八十七章 辨香(1) 黑影?尚卫民死的那晚,他们家曾经潜入过其他人? 我们一下子紧张起来。婆婆看我们神经都绷紧了弦,更加激动地继续说下去。 “那黑影闪进卫民家里,然后门就被嘎达一声带上。我当时还有点儿纳闷,尚卫民这个人,平时都鸡狗不沾,怎么半夜还有人串门? “后来我又一寻思,兴许晚上那小子没喝多,自己出来一趟又回去,我看到的只是他的背影,没准都是自己疑神疑鬼! “于是我就回去又躺下,过了大概十来分钟,又听到门开了一下,然后一串小碎步声音后就没动静了。这本来也没什么,可第二天一打听,别人都说老民昨天夜里十二点多就被鬼勾魂走了!但那天我听到声音的时候,明明是夜里两点!你们说,这不是闹鬼还是啥!” “莫非——尚卫民十二点那会儿并没失踪,他又回了趟家?”听完婆婆一番话,我惊讶地问。 华鬘使劲嗅着鼻子,似乎在嗅着什么蛛丝马迹,不过她随即又失望地说:“这里绝对没什么小鬼,估计是人心里有鬼。” 我发现她今天其实一直在嗅来嗅去,联想到她说过使用“六能”是有限制的话,看来她今天不用观灯,改用鼻子了。 “婆婆,你都听见我们沈顾问的话了吧?你看到的肯定不是闹鬼,而是人心里有鬼。放心,我们警察会查个水落石出的。”小余安慰婆婆道。 “哎,那我就放心了,那就不耽误你们查案了!”婆婆仿佛吃了定心丸似的点着头,然后关上了房门。 小余转身看向华鬘:“沈老师,你刚才嗅什么呢?是闻到什么奇怪的味儿了吗?” “还不到处都是人肉味儿,闻起来还有点儿鼻熟。”华鬘直接说道,还顺便造了个“鼻熟”的新词。 我看小余还没恍过神来,赶紧一把将华鬘拉进尚卫民家屋里。 “沈老师查案,你先别打扰!” 还没等小余回答,我就趁机把房门“咚”的一声关上。 “咱先找找尚卫民的东西,你闻闻味儿。”我悄声对华鬘说。 “你还真拿我当警犬使了哇!不用找了,他不是个酒鬼吗?找垃圾桶里的酒瓶子就行。”华鬘说。 “可是如果有酒味儿,你还能分出来吗?” “真是的,你什么时候都是小瞧我。”她又嘟起嘴来。 “我是怕你不熟悉人间的环境……那你看着来吧?有谱吧?” “那当然。”华鬘摸着自己鼻子说,“六能里面有个‘辨香’,你得相信我的鼻子,它比眼睛还看得清楚。” 我不再言语,因为觉得自己今天对她的态度有了转变——那就是,我已经不再认为她是沈喻,而且已然把她看成实打实的华鬘了。 正因为如此,我也不再像对待沈喻那样对待她,更是以一种全新的待人的方式跟她交流。 难道自己已经无形之中接受这个现实了吗? 其实这个问题,之前我已经跟沈喻讨论过了。 因为两个人用同一具躯体,所以我还是习惯把换当成沈喻的另一面,但现在,我却开始尝试着把她们彻底区分开来。 ...... 我带着华鬘开始在尚卫民家里观察,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意料之外的重要线索。 但可惜的是,我并没有沈喻原来那种一眼就能发现不合逻辑之处的能力,而且现在她也失去这种能力了。 不过,好在有华鬘在,她自称还有一些超能,可惜她的能力更像六脉神剑,有时候靠谱,大多时候却不靠谱。 尚卫民虽然也算单身汉,但他家里却收拾得还算可以,没有想象中那么纷乱。 这是一处新云里小区的典型拆迁房,房子是三室一厅,但格局比较紧凑,看上去大概有一百平方的样子。 客厅里的陈设比较简单,只有一套中式沙发,一张木头茶几,一个巨大的酒柜里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高级洋酒。 茶几对面的墙上挂着一个彩电,彩电下边有两个纸箱,打开纸箱就看到里面都是整包装的二锅头——看来尚卫民这个人还算俭省,而且比较要面子,因为摆的是高档酒,喝的却是低档酒。 尚卫民住在靠南的大卧室里,卧室里只有一张大床和一排衣柜。打开衣柜,里面都是普普通通的地摊衣服,他的抽屉里还放着房产证、户口本、银行卡等等,还有一个老旧的电话本,上面密密麻麻写着不少联系人的信息。 其他两间屋子已经变成了储物间。一间屋子里扔着各种破旧东西,还有几个红漆剥落的木头箱柜,看出来都不是一套,应该是原来云塘镇的平房里搬过来的。 我用手摸了下,发现柜底有一层尘土,但中间有几个方正的形状上却没有沾尘,看样子柜子里放过什么东西,只是被人拿走了。 柜子的做工并不太好,裸露的木板还有些粗糙,我揿亮手机电筒,仔细搜寻柜子,然后发现侧面柜板的木刺上挂着一根长长的头发,不仔细找的话还真不好看到。 这头发一看就是女人头发,但华鬘的头发是蜷曲的,所以肯定不是从她头上掉落的。 华鬘凑过来,看看那根头发,用鼻子使劲嗅了嗅,然后很不满地看我一眼。 “这味儿很熟啊,是不是昨天你和那个女人……哼!” “别瞎说!这肯定不是沈喻的头发,还是得留给小余,让她留作证据。” 我们俩走到另一间屋子,这屋里放着一个超级大的储酒柜,打开储酒柜,扑面而来一股霉腐的气息,只见里面躺着一排排昂贵的进口葡萄酒,还有特酿的黄酒等等。 看来尚卫民不止喝酒,自己还收藏各种酒。 我正看得出神,华鬘却已经在整个屋子里翻了一遍,她拎着一个脏兮兮的酒瓶子,皱着眉头走过来说:“我记住这家伙的气味了,不过他也太奢侈了吧,喝了这么多闻起来香喷喷的美酒。” “你不觉得那味儿很恶心吗?”我说。 “不啊,这可是酒啊,修罗界见不到的好东西!这家伙的生活啊,简直比修罗界地位最高的四天王都奢侈!” “好吧,那咱们怎么去找他?” 第八十八章 辨香(2) 华鬘看我一眼,笑着说:“等下,我闭目养神一会儿,得捕捉这个气味的样子。” “好——气味也有样子吗?” “当然,会呈现出不同形象来的。比如你的气味,就是一种奇怪的动物。” “动物?” “对,就是人间的动物。” “那我会是什么动物?” “霍加狓,听说过吗?” “啊,我会是那种四不像的动物?” “对啊,我哪里知道,我把形象和你们语言里的名字对应起来很难的——刚才这个尚卫民呢,他的形象是——”华鬘又重新把眼睛闭上,我看着她的眉头紧皱,“一头西猯。” “啥?你想到的怎么都是这种冷僻的动物?” “我初来乍到啊,哪里知道什么动物冷僻,什么动物不冷僻!” “你提到的这两种动物,要是跟一百个人说,估计九十九个不知道。” “那不还是有一个人知道嘛。” “知道的那个人就是我……” “哈哈,”华鬘笑了,“所以说,我真是撞了狗屎运啊,没想到来人间第一个遇到的就是你,说什么你都懂。” 霍加狓和西猯,这两个名字看着奇怪,但却不是《山海经》里的异兽,而是生活在地球上的实实在在的动物。 霍加狓是现在生活在刚果热带雨林里的一种动物,身材和毛色像小号的长颈鹿,但身上却长着斑马的条纹。在古埃及的壁画里就有这种动物,而且原始部落的居民也知道它的存在。但直到一九零九年,来自欧洲的猎人才捕获了第一头霍加狓。 传说这种动物十分警惕,每天大概只睡五分钟就够了。 华鬘说我像霍加狓,但我可不想每天只睡五分钟。 不过,最近她和沈喻来回互换,总在零点“换班”,每个人苏醒过来都要闹腾一番,我没睡过一个安稳觉,这样想想,自己也快成霍加狓了。 至于西猯,则是拉丁美洲草原上一种像野猪一样的动物,它长着獠牙,还分泌臭腺,想起来还真的跟尚卫民的形象有点般配。 我拿起那根头发,朝她晃晃说:“那这根头发有气味吗?那气味的样子像什么动物?” 华鬘使劲嗅了嗅,不高兴地摇头说:“气味太小太轻微了,不能分辨得那么仔细。非要我说的话,好像是戴胜吧。” “这种鸟还常见一些。”我笑着说。 “这头发肯定是那个女人的!” “为什么?” “因为你身上也带着同样的淡淡的气味!” “别闹了,沈喻的形象肯定不会是臭乎乎的戴胜。”戴胜鸟是佛法僧目的鸟类,长着羽冠,十分漂亮,但它的尾腺却分泌一种黏糊糊的油状液体,闻上去味道十分古怪。 “那你和花里胡哨的霍加狓有关系吗?”华鬘抬起头,笑呵呵地问我。 我一时语塞。 华鬘说得“辨香”虽然玄乎,但仔细想想,其实也并非特别奇怪。 气味这种东西,描述起来比较抽象,而形容气味的词语也并不是很多。 比如,“香”这个形容词就十分笼统——花香是香,肉香也是香。 所以我们平时在描述一种香味儿时,也喜欢用拟物的方法来进行区别。 香奈儿五号是一款经典香水,但怎么才能跟没有接触到实物的顾客描述这款香水的气味? 厂商只能列举一些植物等的香味,来激发顾客的想象——初调是醛香、湿草味和茉莉香,中调是玫瑰、依兰和鸢尾花的混合香气,而基调则杂糅着天竺薄荷的香味。 即使顾客有些植物并不认识,但这样一写,还是能有所想象。 对于人,我们其实也经常用拟物的方法来形容气味。举个例子,我们平时说“狐臭”,其实就是把某种汗腺分泌过强的气味跟狐狸关联了起来。 这样看来,华鬘把每个人的气味都比拟成动物也不足为奇。只是她列举的动物更加具体,更加生僻一些罢了。 但这倒是提醒了我一件事。 华鬘曾经说过,她对人间词汇的了解,来源于沈喻自身的知识结构。这样说来,沈喻其实还研究了蛮多的奇怪动物,难道她是在找跟拉黑船的“蛊雕”相近的真实动物吗? 好在这时外面忽然响起“砰砰砰”的敲门声。 “不好意思啊,沈老师、言老师,你俩查完了吗?小的还得等着回去跟林大队长交差呢!”小余估计忍不住了,在外面抱怨着。 “马上就勘察完了!”我朝外面嚷一句,然后赶紧问华鬘,“你有眉目了吗?” “本来有了啊,但你老跟我聊天,我就忍不住又跟你聊了……” “好好,我不聊了,我帮你去看着门,你自己好好想!” 我说完就赶紧往门口走去,然后忽地拉开门。果不其然,余以清正在猫眼那里往里面巴望着,我突然开门搞了她个措手不及,她只好继续眯着一只眼睛,装作揉脸的样子跟我搭讪。 “哎哟,站太久了,脸都站酸了……” “您是用狗啃屎的姿态站立的吗?” “……” 小余自知理亏,灰溜溜地站到了一边儿。我把那根头发递给她,她赶紧收进证物袋里。 我不停用谴责的目光盯着她,防止她又开始说话或者敲门打扰华鬘。就这样大概过了十来分钟,房门嘎吱响了一声,华鬘也揉着眼睛走了出来,那样子就像快睡醒了似的。 “沈老师,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怎么好像刚睡了一觉似的……”小余赶紧问。 “闻气味儿查方位很累的。”华鬘没好气地冲她说。 “什么意思?” “她的意思是说,想闻到坏人的犯罪气息,找到犯罪线索很累的。” “哦。沈老师说话开始用比喻句式了。” 我伸手想拉过华鬘来,告诉她别说太多露馅,结果还没等我阻止她就又开了口。 “我找到尚卫民的所在了,他在一个人的肚子里。” “啊?!”我和小余几乎异口同声地喊了出来。 “他已经被分割成了碎块,然后被吞进了一个人的肚子里。” 华鬘看着我,一本正经地板着脸,用平静但是骇人的语气说道。 第八十九章 科学解释 小余急匆匆地带我们赶去找林瑛会合。 “头儿,事情有些严重。”余以清一见面就汇报情况,“沈老师推测说,尚卫民不是失踪,是被人吃了?” “什么?”饶是林瑛也一下子愣住,“沈老师,真的是这样吗?” “那还有假?”华鬘见自己被质问,一副气不打一处来的样子。 我之前虽然对沈喻百般崇拜,但却一直腹诽她的一个坏毛病——那就是有时候妄自尊大,她总是把推理的结果告诉你,但从来懒得解释推理的过程。 怎么说呢,每当这个时候你就会有种莫名的挫败感,而且同时嫉妒之火油然心生。那感觉就像有个智商碾压你的人站在对面,用最冷漠的态度对待你的疑问——这么简单的事情,还用老娘再跟你解释一遍吗? 但今天不同,我忽然对沈喻的这种臭毛病感恩戴德起来。幸好她一直有这种习惯,否则林瑛肯定会对“尚卫民被人吃了”的推论由来追问到底。我总不能说这是华鬘用鼻子闻出来的答案吧。 我嘱咐华鬘一定要装得冷酷一点儿,如果不会回答的问题就报以白眼好了,不会翻白眼就使劲皱着眉头装作没有听见——沈喻陷入思索时就是这种德行。 因为无论是余以清还是林瑛,她们不会去打扰思考模式下的沈喻的。 但是有一点我没有忘记嘱咐她——所以我们现在正尴尬地跟在华鬘身后,看着她这闻闻、那嗅嗅地朝前走着。 “沈老师这是——”小余问我。 “怎么说呢……”我挠着脑袋说。因为我确实不知道怎么解释。 林瑛也大惑不解地看着华鬘的背影,边走边转身问我:“你跟她住一起,是不是觉得她最近有什么异常?感觉她的行为模式太怪了。” “她是有点儿怪,不过你们不觉得她很正常嘛。”我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我知道为什么!”施鲢这家伙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窜了出来,他边吸溜着鼻子边大喊一声,把余以清吓了一跳。 “我看你更像不正常的!”余以清给了他一拳。 “哎哟!”施鲢夸张似的尖叫着,然后揉着被打的肩膀,脸上表情居然很陶醉,一副挨了美女打浑身得劲儿的样子。 “我这么说是有科学根据的!小余姐你不要乱打我!” “你说,讲不对我非把你全身关节打酥了!” “还能有这待遇?我最喜欢松骨了!”施鲢两眼放光。 “别废话!快说!” “你们听说过爵士吉他演奏家帕特·马蒂诺吗?” “没听说过,干嘛的?跟沈老师有啥关系?跟咱这案子有啥关系?”小余一连串问题。 “是那个切除了一块大脑的人吗?”我问。 “啧啧,言老师,我发现你真是活古狗啊,什么都知道。”施鲢笑眯眯地伸出手来,大概是想拍拍我套关系,我吓得赶紧躲开。 “切除了大脑?”林瑛也缓下脚步,惊讶地问。 “对,他是个癫痫病患者,因为经常发病,还得了抑郁症,痛苦不堪。所以后来当医生说可以通过切除左颞叶,就是大脑里有记忆功能的那一部分来治疗的时候,他基本上没有怎么犹豫就答应了。 “可是当医生把他左颞叶的百分之七十都切除掉的时候,马蒂诺感觉到了一种空白、缥缈的感觉,就像自己进入了另一个时空一样。等这种状态过去后,他发现自己的癫痫症已经痊愈,而且记忆功能居然也没有丧失,更关键的他的演奏技艺大增,风格大变,简直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 “你的意思是?” “沈老师也有类似情况啊。她之前遭遇车祸,本来医生判断她很难恢复清醒了,结果她不但飞速恢复了意识,而且肯定某些感官功能也得到了放大——” “比如嗅觉。”林瑛望着正蹲在墙角,东闻西闻的华鬘说。 “嗯。” “队长,我觉得缉毒大队的那几条狗狗都可以退役,回家养老享清福去了。”小余也补上一句。 我恶狠狠瞪她一眼,她捂着嘴吃吃笑着跑了。 “但就算嗅觉功能放大,她又是怎么推断出尚卫民被分尸,而且有可能被食人变态吃进肚子里的呢?”林瑛摇摇头,看来对施鲢的解释不甚满意。 “因为她根本不是靠鼻子闻出来的,而是用脑子想出来的。用鼻子闻只是一个表现形式,只是她大脑受过创伤后的行为偏差而已。”我看施鲢很难自圆其说,赶紧硬着头皮解释。 “哦?”林瑛看着我。 “唉,自从车祸之后,她就这样了,一会儿表现正常,一会儿奇奇怪怪的。”我装作心情沉重的样子,“我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但她的思维是正常的,脑子还是原来那么聪明。但以前那个沈喻,好像很难完整地回来了!我这心……心如刀绞……” 我都觉得自己跟华鬘老一起混,混得自己也快变成戏精了。不过这一套看起来两个女人倒挺受用,大概女人总是更容易被情绪所感染吧。 两个女人看我伤心的样子不禁默然,只有施鲢拍着我的肩膀说:“言老师,想开点儿啦,其实闷骚的人受了刺激,百分之八十估计会变成她这个样子。再说,沈老师原来那么一副冷淡得蛋疼的样子,还不如现在疯疯癫癫的可爱呢!” 我恶狠狠瞪施鲢一眼,他却毫无觉察地呲着大门牙还冲我傻笑。我装作对施鲢的话很生气,撇开他们快步朝华鬘走去,边走边听见小余在身后斥责施鲢。 “有你这么说大实话的吗?咱虽然要坚持真理,但跟群众说话要讲究方式方法,知道不?!” 我没再理他们,而是三步并作两步追上华鬘,她已经从云塘街转到还没有拆掉的云塘镇上,拐过一条巷子,然后又连着拐了几个弯,那熟络程度简直就像她曾经来过这里一样。 她走着走着,忽然在一扇破烂的铁门前停住脚步,然后低着头深吸一口长气,认真地打量着这户人家。 我看着她,又望望这户古怪的深宅大院,院墙很高,院子的正房很老,屋檐上还有几株野草在迎风晃动着,看上去有说不出的肃杀气息。 “难道,尚卫民在这里?”我问她。 第九十章 隗家老宅(1) 华鬘见我问她,下意识地点点头,随后又摇起头来。 “只是曾经在过。”她看着大门说。 铁门的红漆已经剥落,门框上还贴着一副颜色已经氧化发白的春联,上面写着—— “千遍和风吹翠柳,一番细雨润红莲。”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副对联有种说不出的怪异,于是抬起头想看看横批,但只看到门楣上黑乎乎的胶水痕迹,还有一块耷拉着的纸上写着一个“忽”字。 这个“忽”字就更怪了。一般来说,春联内容都以吉祥话或者幸福愿景为主,但“忽”字能配上什么吉祥话的俗语,我还真是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 我正在思索,华鬘却伸手推了一把铁门,只听“吱呀”一声,铁门应声而开。 华鬘连招呼都没打就径直走进了院子,我看这门根本没有上锁上闩,想必肯定有人住在里面。华鬘大概是个没有礼貌概念的人,我怕她惹了麻烦,也来不及细想,赶紧迈步跟了进去,边进院子边喊着“有人吗”。 但我刚喊出这句话就后悔了,因为整个院子荒草丛生,东边堆着一大堆朽烂的木柴和杂物。 院子正中央还有一株大槐树,槐树的周围还串根长出来许多半人高的小槐树,看这样子应该很久没人居住了。 既然没人居住,那怎么又虚掩着门呢? 这时候林瑛、小余和施鲢也跟了过来,他们走进院子也愣住了。 “怎么回事?”林瑛问。 我指指走在前面的华鬘:“她带我来的。” 华鬘此时正围着那株老槐树转悠,但是我却盯上了院子里的那几间青砖房。 青砖房看上去一共有五间,看建筑式样估计历史颇久。房檐上也长着杂草,墙上爬满了爬山虎,而且所有的窗户都用青砖垒住堵了起来。 云塘镇虽然是古镇,但因为离着魏阳市区比较近,所以保留下来的老房子并不多。 “奇怪。”我自言自语道。 林瑛也走过来,她看着被堵起来的窗户也皱起了眉头。 “你是不是也看出来了?”我问她。 “对,看这窗户的样子,应该是近些年堵上的,但看堵窗户的砖,却像是很早之前烧出来的大青砖——如果窗户是最近堵上的,那这些青砖又是从哪里找来的呢?”她说了疑问。 “对啊。”我也赞同道。 “要不咱进去看看?”施鲢站过来问道。 林瑛看看房门上悬挂着的那把大铁锁,转身对余以清说:“小余,你先给云塘派出所打个电话,问问这是谁家的老房子?没有房主人的同意,咱贸然进去也不好。” 小余点点头走到一边,我听到她开始打电话询问。 华鬘还在大槐树底下转悠,我走过去问她:“这棵树有什么问题吗?” 她仰起头看着树顶,跟我说:“这棵树长得像一把钥匙。” “钥匙?”我有些莫名其妙。 “对,当然不是你们人间的钥匙,而是像修罗界里面用的‘阴木钥’。” “什么东西?”我惊讶地问。 “这个你就不懂了,人间对修罗界应该了解没那么多吧。”华鬘比划着说,“阿修罗们都比人类高大得多,所以他们用的东西也大,这棵树的大小,也就相当于修罗界的一把钥匙的大小。修罗界里面也有房屋家宅,所以也有锁、有钥匙,但跟人间用金属当钥匙不同,修罗界的钥匙是用木头做的。当然,那木头不是一般的木头,而是阴木……” 华鬘还没有说完,我就看小余挂了电话,边走边对林瑛说:“打电话问了,片儿警说这个院子的主人姓隗,但是家里的人去世的去世,外迁的外迁,原来的房主在云塘镇上早就没直系后人了,所以院子也无人照料,也没人回来继承,所以已经荒芜多年了——如果咱们想进屋去看看,应该没问题的。” 林瑛看向我们:“沈老师,你俩要不要一起进去。” “里面没有尚卫民,只有脏东西。”华鬘答非所问。 我看看华鬘,给她递个眼神,想问问她为什么不进去。谁知道她完全没有领会我的意思,看没人注意还朝我做个鬼脸吐吐舌头。 看她的表情,里面起码没有什么危险。 我朝林瑛走过去:“她看来不想进去,我跟你们一起进去。” “哈哈,”余以清说,“你可别又跟上次似的,看到恶心的场面冲出来倒五脏庙。” “你嘴上能不能积点儿德。”我忿忿地怼着她。 “行吧。施鲢,想办法把那把大铁锁打开,等完事儿之后,咱们再给人买把新锁换上。”林瑛说。 这时候,我听到华鬘在背后叫我,我回过头,只见她伸出两根食指,朝我做了一个画方块的动作。 “什么?”我一时间有点儿犯晕。 “小排。”她说——大概因为发不好pad的音,她总是叫它“小排”。 我哭笑不得,这才反应过来——她还想在外面追剧! 我走回去,从背包里掏出pad递给她,趁机问她一句:“你怎么不进去?” “不喜欢这种黑洞洞的房子。”华鬘噘着嘴说,“而且感觉里面乱糟糟的,有怪东西。” “是什么怪东西?怪物吗?还是怪人?” “说不出来——本公主来人间是为了享受的,可不想弄一身脏。再说了,里面又没小鬼可以打。” “行吧,那你好好看剧。”我又嘱咐她一句,“别乱跑。” 林瑛他们已经站在门口准备进屋了,我也赶紧快步走过去。 我看到正房门前挂着一把又粗又笨的大铁锁。铁锁挂上门鼻上,把门扣别住,看上去是典型的老旧锁门的方式。 施鲢答应一声,他走过去,从随身拎着的包里掏出一个小工具箱,打开箱子拿出一把小钥匙。他试图把钥匙插到大铁锁锁眼里,但捣鼓半天也没有成功。 这时候小余走过去看看,她一把推开施鲢,从工具箱里拿出一小瓶油来往锁眼里挤上两滴,然后用钥匙来来回回蹭了几下,把铁锈磨掉后,这才“咔哒”一声打开门锁。 “余姐真是厉害。”施鲢感慨道,他呜囔着鼻子,把“余姐”发音成了“御姐”,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 小余推开门,施鲢随后,林瑛和我也跟了进去。屋子里因为被砖封住了窗户,所以一片黑暗,陈腐的气息扑面而来,随即便是死寂般的安静。 不知为什么,这房子让人有股直乍鸡皮疙瘩的感觉。 我们四个不约而同地摸出了手机,纷纷按下里面的电筒功能。 第九十一章 隗家老宅(2) 四条光柱刺破了黑暗,这间屋里遍布灰尘,应该确实是好久无人造访了。 我们所在的大概是堂屋的位置,屋角堆着一堆八十年代式样的桌椅,旁边还有一个锈迹斑斑的火炉,正对着门口的墙上挂着一个小小的布帘。 小余戴上白手套走过去,把布帘掀开,我们这才发现里面是一个已经废弃了的神龛,龛里面没有了神像,只有一个香炉摆在那里,香炉里还有四支燃到一半灭掉的檀香。 “四支香——一般不都是供奉三支香吗?”小余纳闷地说。 我走过去看了一眼。 “民间都说神三鬼四,所谓的鬼,其实大多数时候都是指的死去的祖先,这里面供奉的大概就是祖先的牌位吧。”我对她说。 林瑛用手摸摸炉子里的香,皱着眉头说:“这檀香质量还不错,怎么会烧了一半熄灭呢?” 神龛里没发现什么异常。小余放下布帘,我们兵分两路,林瑛和我朝东侧、小余和施鲢朝西侧的房屋走去。 东侧的第一间屋子有一张老木床,床边还有个木头衣架,另一边摆着两个清末民初式样的柜子,林瑛拉开柜子门,发现柜子里空空如也,只有柜底下摆着一只老旧木箱,木箱上还挂着一把鱼形的铜锁。 “奇怪,这种锁我第一次见。”林瑛说。 “鱼锁嘛,古代人认为鱼从来不会瞑目,所以把锁做成鱼的形状,意味着能永远睁着眼睛盯着被锁住的财物。”我解释道。 “那这个箱子里又有什么呢?”林瑛用手敲敲箱子,响声十分脆硬,听上去木头材质很是不错。 林瑛本想打开箱子,但她摸了摸锁头,还是站了起来。 因为我们现在还不能打开锁。 林瑛和他们都是警察,没有征得物品所有人同意,而且目前也没有值得搜查住宅的证据,这些私人物品一般不会直接翻动的。 我感觉林瑛在莫名其妙地盯着我,我转身看向她,只见她抬起下巴,朝鱼锁的方向努了努。 我顿时明白了她的意思——他们是警察,不能随便开锁,但我没有警方的身份…… “算了。”林瑛忽然笑了,“这箱子上尘土很厚,好久都没人动过了,跟最近尚卫民的失踪应该没什么关系——就不为难你了。” 我蹲下去,用手机电筒光照亮木箱,让林瑛从各种角度拍了几张照片。 就在这时,我忽然发现铜锁上似乎还錾着字,我俯下身进一步靠近仔细辨认起来。这才发现鱼锁分成了四个圈,每个圈上都刻着六个小字,合起来好像是一首诗。 “吾本无圻无际,非人非物非神。善知日月终始,类乎天地风云。” “诶?这是什么东西,古里古怪的。”小余也看着说。 我笑了。 “这是个密码锁。”我对她说,“就跟咱们现在的密码锁一样,只不过现在的密码锁上每圈对应的是数字,这个是汉字而已。” “以前的人心思还挺巧妙的。”林瑛也赞叹道。 “不过,这首诗也太狂了吧。”我自言自语地说。 除了木箱,东侧的第一间屋子倒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但林瑛用手电筒往屋里照了一圈,忽然停住了脚步。 “发现什么了吗?”我问。 “奇怪。”林瑛摸摸地上。 我看到那里落了一些老旧的草木纤细渣滓,而且这些渣滓还特有规律地在地上形成一条直线。 “这是什么东西?”林瑛自言自语地说着。 我抬头往上看去,房子的屋顶是老式的檩木屋顶,忽然明白了。 以前没有混凝土板材的时候,民间一般都用房梁搭屋顶——中间一根大梁,平行着有多根檩木。檩木也叫檩条或者桁木,而大梁和檩条、檩条之间用小木条搭上,这种木条圆的叫做椽子,方的叫做桷子。 把屋顶的木结构搭好之后,就在上面铺上厚厚的芦苇或者茅草,然后再铺上土,压实,尖顶房一般会铺瓦,平房则做成斜坡,把屋顶硬化,这样房子就能遮风挡雨了。 而我们在地上看到的植物纤维,就是因为头上屋顶铺的芦苇老化掉下来的渣滓。 我一解释,林瑛也明白了过来。她抬头看看屋顶,又看看地上说:“有道理,你看,这些芦苇渣都是沿着主梁那一线掉下来的,可能是因为主梁太大,上面铺的芦苇受到的挤压力更强吧。” “应该就是这样。看样子,这房都快成危房了。”我说。 房子这东西很奇怪,它跟人息息相关,只要一不住人,很容易坏烂坍塌。 有人说这是因为不住人后门窗封闭,空气不流通,会造成季节性的潮湿和腐蚀,加上老鼠昆虫的啃啮所致;也有人说,人身上其实有一种“阳”的力量,能对抗外界的“阴”。房子因为失去阳气,所以阴气滋生,最后不堪其负,逐渐朽坏。 看来这房子当年建得还算不错,这么多年无人居住,居然还能挺在这里。 我们正准备去最东边的屋子里去看看的时候,忽然听到外面传来华鬘的喊声。 “亲爱的,快过来看!” 我和林瑛急忙往外面跑去,正好遇见小余和施鲢也从西屋跑出来。 “你们那边有什么发现没?”我问。 “等会儿说!”小余说了一句就跟我们一起朝院子里跑去。 跑到院子里的我们都惊呆了,因为华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爬到了那棵大槐树上面,她正一手拿着pad,一手拿着个瓶子,坐在枝丫上晃悠着双腿,朝下面指着。 林瑛等人显然被她的画风惊呆了。 “天啊……”小余抬头看着树上,咧着嘴压低声音说,“沈老师怎么上去的,太吊了吧?她不会真的疯了吧?” “我看倒像是中二病发作。”本身就是中二病的施鲢附和道。 “沈老师,怎么回事?”林瑛幸亏还算镇定,她只是怔了一下,随后就朝华鬘喊问着。 华鬘没有回答,她只是用手指指树的下面,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只见树底下隐约有一块青石板,青石板上面满是苔藓。 “那石板底下,有尚卫民的东西。”她说完还举起瓶子喝了口东西,还顺便打了个惬意的饱嗝。 第九十二章 地道 余以清和施鲢都被华鬘的断语镇住了。 幸好林瑛似乎还能适应,大概以前沈喻经常不按常理出牌,她已经习惯了吧。 林瑛走到青石板处,她试探性地用脚踩踩石板,又看看周围的地面。 我明白她的意思,因为那块青石板周围的地面长了一层光溜溜的苔藓,跟周围浑然一体,而且石板硬邦邦的,踩上去也不会晃动,所以根本就不像有被撬开过的迹象。 “挖吧,就在那下面呢。”华鬘在树枝上荡着腿,手搭凉棚望着下面,她另一只手里还拎着那个瓶子,不停举起来喝着。 “你在喝什么?”我走到树下,有点担心地问。她毕竟刚来到人间,而且觉得人间一切都是美味,我怕她胡吃乱喝弄坏了肚子。 “没什么啊,就是早上从咱厨房拿出来瓶料酒塞包里了,现在解解馋。” “我这两天都买了二十瓶料酒了——你留下一瓶做菜好不好,不是给你买了啤酒跟二锅头了吗?” “可是我还是觉得这个好喝啊。”华鬘举着料酒朝我说道。 下面三个警察已经目瞪口呆,林瑛回头看看我说:“我记得沈老师是不喝酒的啊。” “唉——她说被车撞了,害怕内脏受伤,喝、喝酒能消毒……”我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沈老师真的太丧尸了……”施鲢也跑过来说,“喝料酒不会中毒吗?” “中毒倒不至于,就怕喝多了说胡话。”小余也开始帮腔。 “所以,你确定她指的地方是真的?在她喝了酒的情况下?”林瑛转向我,再度问道。 “应该……确定吧。”我有点儿迟疑地说。 “施鲢,看看有没有铁锹之类的工具,挖一下。” “好嘞!”施鲢答应一声就跑了出去,不一会儿就扛着几把铁锹和镐头跑了回来。 “跟周围的乡亲们借的。”他说。 林瑛拿过一把铁锹来,我们几个也一人拿了一把。 “别愣着了,挖吧。”她说。 于是华鬘坐在树杈上悠哉地荡着双腿,看着剧喝着小酒,我们四个人在树下挥汗如雨挖着那块青石板。 半个小时之后,青石板被撬了起来,我们几个人把它扶起来翻了个个儿,但下面依然是硬邦邦的泥土。 “下头没东西啊。”施鲢气喘吁吁地说。 “不对。”林瑛也蹲了下去,她抠着下面的泥土,然后摊在掌心看着。我看到那泥土里有一块块的白色东西,还掺杂着细细的砂粒。 “是三合土。”她说,“这不是自然的土,接着挖。” “得,哥们儿改行当土木狗了。”施鲢挥动着镐头说。 我们几个人又往下挖了大概两尺多深,只听“当”的一声,施鲢的镐头显然凿到了什么东西。他蹲下去用手扒拉着浮土,只见下面又是一块石板。 “头儿,挖不动了,多叫点儿人手吧。” 林瑛赶紧拨通电话,过了一会儿,云塘派出所的人也都赶了过来,片儿警还从周围街道组织了几个壮汉前来帮忙。大家一鼓作气又撬开了下面的石板,顿时一股呛人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石板下面显然还有一个空间,看样子是一个地窖,我们缘着绳子下到地窖里。 地窖冰冷阴暗,有一条暗道隐隐约约通向远方,在地窖的开阔处,我们找到了几件浸润着血迹的衣物,还有没有干透的一大片血迹,以及沾满着血迹的大小刀锯。 我差点再次呕吐出来。林瑛戴着白手套,蹲下去扒拉着衣物看看,然后站了起来。 “罗大刚报案时描述过尚卫民的衣着,这里发现的衣物十分类似。初步看来,这里很可能就是他被分尸时的现场。” 林瑛判断得没错。 隗家老宅地窖里发现的衣服确实是尚卫民的,现场血迹血型也和尚卫民的一致。扔在地窖里的有大大小小的刀,还有一把木工锯子,它们上面都沾满了血浆和肉屑,显然是凶手分割尚卫民尸体所用的工具。 而且这个地窖并不简单,不,说它是地窖并不准确,它应该是一个地下通道。它一头连接着隗家的最东侧的房间,那里不知何时已经被封住了,而另一头却从地下延伸到了镇子郊外废弃沟渠的闸口处。 除此之外,地道还有一条支线通往院子里那片木柴堆下面,从地道里的痕迹来看,凶手是从木柴堆那边出入的。 更诡谲的是,整个云塘镇的人都不知道隗家宅子还有这么一条地道。他们只知道沟渠那边的石头闸是明朝修的,后来渠水干了,大家就都去大闸那边倾倒生活垃圾,一来二去把石闸都给埋起来了,而且隗家宅子里的通道出口也被屋里的石砖封住了,所以大家都浑然不觉会有一条从村外通到村里的暗道。 那天下午我和华鬘站在隗家院子里,看着刑侦队的人和法医进进出出,从挖开的地窖里采集线索。她似乎看得累了,一个接一个打着呵欠。 “就找到了个剁尸体的地方,这么声势浩大地瞎折腾,至于嘛。”她懒洋洋地说。 “什么叫折腾,这是破案的必要步骤,要搜集证据。” “搜集什么证据啊,”华鬘盯着空荡荡的料酒瓶子,不无惆怅地说,“在修罗界那里,只要我说谁是凶手,大家就一拥而上把他抓了,简单,高效,爽快,多好。” “那万一你判断错了呢?”我问。 “我怎么会判断错?”她反问我。 “你就不会犯错吗?比如除了断案,你其他方面没做错过事吗?”我问。 “没有。” “谁说没有,你上次一拳把人家医院的监护仪砸成渣了,我刷信用卡给人买了一台,现在还分期付款呢——这不是错?” “你们人间看来是错,在我们那边,我就是把大殿弄塌了也不算错。”她有点儿不忿地说。 “行行,你是公主你有理。”我摇着头苦笑着说。 林瑛从一群警察中挤了出来,她看到我俩远远坐在阴凉的地方,快步朝这边走了过来。 “沈老师,虽然您是个很不喜欢多加解释的人,但隗家老宅这件事,您还得必须给我说清楚是怎么推理的,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第九十三章 警局食堂 “啊啊啊,我就是一路闻着味儿找到这里来的啊!”华鬘直截了当地说。 “沈老师,您别调戏我了成不成?那您能闻着味儿,再找到尚卫民的尸体吗?”案情一下子山重水复起来,林瑛有点儿急了。 “能啊,”华鬘说,“我不就是找了一半到了这里,然后被你们瞎折腾打断的吗?” “您……您别再说闻着味儿这种笑话了行吗?我这本来就够乱的了。”林瑛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停,你也别说了,”我直接打断林瑛,“今天不早了,沈喻估计也累了——赶明天,明天我们给你个答复,把推理过程告诉你,行不行?” “我怎么突然发现,今天你简直成了沈老师的代言人了呢?”林瑛叉着腰看我。 “要不你亲自问问她。”我直接指着华鬘说。 林瑛转向华鬘。 “亲爱的说什么,我就做什么。”华鬘抱住我的胳膊,笑意盈盈地说。 林瑛嘶嘶地倒吸着凉气。 “好吧,明天必须给我一个解释。”林瑛耸耸肩,“那沈老师,您还能继续‘闻’到尚卫民尸体的最终下落吗?这个地窖里并没有尸体,而且从血迹和残渣分析来看,尚卫民是在死亡一两天后才被分尸的。” “原来还凑合,但现在你们这么一折腾,我的鼻子都疲倦了。”华鬘打着呵欠,吊儿郎当地说。 “我知道了……抱歉刚才说话重了,您情绪可千万别受影响,那我等您明天讲推理过程给我们解疑。”林瑛朝华鬘点点头,又转身朝现场走去。 我等着她走远,才如释重负地长出一口气。 “嘿嘿,还是你疼我。”华鬘使劲抱着我的胳膊蹭着。 我赶紧不失礼貌地轻轻把胳膊撤出来:“什么意思?” “你知道我讲不出什么推理来,所以才把锅甩到明天,让沈喻来回答,对不?”她笑得眼睛都弯了。 “拜托,大姐!我可不想给她找麻烦,但谁叫你俩人二位一体呢!”我也无奈地说。 华鬘的脸上依然喜气洋洋,她仰起脖子,把瓶子里的最后一滴料酒倒进嘴里,然后得意洋洋,嗖地把料酒瓶子扔了个老远,施鲢正蹲在远处地上收集痕迹,那瓶子从他头上嗖地飞过,差点给他开了瓢儿。 “谁啊?谁啊?!”施鲢站起来大喊着。 我急忙跑过去,把酒瓶子捡了起来。 “言老师,您是看我不顺眼吗?” 我指指华鬘:“沈老师喝醉了。” “哦哦,那有情可原。”施鲢说完这句话,继续趴在地上找着线索。 我拎着瓶子跑回去,朝华鬘晃着说:“乱扔垃圾可是不道德的行为,以后别瞎丢啊。” “哼,我在修罗界……” “这是人间,不是修罗界,你有的坏毛病得改。”我语重心长地说。 华鬘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望着我:“知道了,亲爱的。” “还有,别到处乱叫亲爱的。” “我就喜欢叫,亲爱的,亲爱的,亲爱的……” “好好好,随便叫吧——你真的不能再找到尚卫民的尸体了吗?” 华鬘做出一副慵懒的表情:“对啊,在这里耽误太长时间,我鼻子的思路断了。” “鼻子的思路……好吧。” “我今天表现好,我晚上要吃好吃的!” “行行行……”我边说边思忖着,要华鬘一直这么吃下去的话,我是不是得把房子卖了,好在这时候林瑛走过来救了急。 “沈老师、言桩,这边的初步勘察做完了,晚上你们方便的话,能不能跟我回队里?我们找到了一个隗家宅子的支系亲属,打算连夜了解一下情况。” “太可以了!”我说,“晚上管饭吗?” “那还用说!我们队里的食堂就行!加班还能开小灶,我有饭票,不用你们掏钱,晚上我请客!” “哈哈哈哈哈哈!” “你干嘛这么高兴,笑得腮帮子都快歪了。”林瑛瞥了我一眼说。 …… 林瑛和我坐在刑侦队食堂里,我们周围又层层叠叠地围了一圈人,连食堂的崔师傅都拿着勺子,目瞪口呆地站在旁边。 华鬘坐在这个圈子的中心,她根本不用餐具,而是风卷残云般把满桌大小餐盘举起来,把里面的东西一股脑儿朝嘴里倒下去。 “主食呢?主食呢?”我回头朝崔师傅喊道。 崔师傅应了一声,赶紧跑回后厨,把一笼屉蒸饭都扛了出来。 “这些——打得住吧?”他有点迟疑地问我。 “看情况吧。”我说。 林瑛不停擦着额头上渗出来的汗水。我看看她,说:“讲好了你请客的啊!” “我怎么觉得自己被坑了。”她惊异地说,“怎么变成饭桶了就?” “哎呀,破案费脑子嘛,需要补充体力。” 我跟她刚说这两句话的工夫,华鬘已经把一笼屉的米饭都扒拉进了肚子里。 “哎哟,哎哟。”她哼哼着。 “吃饱了?”我赶紧问。 “怎么可能?!这嗓子眼儿太小,胃袋也小,明明美食就在眼前也吃不完,简直跟活在饿鬼道里一样!”华鬘很不满意地说。 “要不——今天就先到这儿?”我试探性地问她。 “要不再让师傅给我弄一锅西红柿炒鸡蛋吧。”她意犹未尽地说,“真是由俭入奢易,饱暖思**啊。我觉得现在都有点儿挑食了,特喜欢酸甜口儿的东西,酸儿辣女嘛……” “别乱用成语!”我赶紧打断她。 “得嘞,我去给您准备!”崔师傅抄着勺子,美滋滋地又跑后厨去了。 “崔师傅怎么这么高兴?”我问刚坐在我旁边的小余。 “嗐,我们这些人天天食堂都吃腻了,老抱怨菜不好吃,崔师傅一直很惆怅,今天他算是恢复自信心了!” “她这么嘴壮,哪个厨师都能有自信心。” “沈老师这状态,是不是下午料酒喝多了……”小余偷偷问我。 “没事,她能喝二十瓶料酒。”我使劲压低声音说,“千万千万别让她听见酒这个字儿,同音的也不行,连五六七八九的九都不能说!” 崔师傅又把一大盆番茄鸡蛋放在桌子上。 “沈老师,这个可烫,您别急着吃!” 第九十四章 隗家 华鬘表情陶醉地使劲吸了一下鼻子,然后朝坐在对面的我说:“亲爱的,知道我为什么爱吃这个吗?” 我瞪着眼摇摇头。 “因为你第一次给我做的饭,就是西红柿鸡蛋面啊!” 我恍然大悟,当初从医院接她出来,我就在家里给她用西红柿炒鸡蛋作卤,给她下的面条。她当时还一下子连干十来碗,没想到这个味道给她留下了这么美好的印象。 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有点感动。 华鬘已经双手抱着那个搪瓷盆来,她把嘴凑过去,只听见一阵“咕咚咕咚”的声音,没多久整个搪瓷盆就这么着见了底儿。 “她都把这些东西装到哪儿去了……”林瑛由衷地赞叹道。 施鲢和一众男警察倒是激动万分。 “沈老师,你太牛了!能吃能破案,简直就是我们的偶像!”他们起着哄说。 华鬘喝完盆里的最后一口汤,满足似的长出一口气。 “好了,今天先到这儿吧。”她说。 “哎!谢谢您体恤小女子,还知道给我留口伙食费!”林瑛如释重负地过去扶着她站起来,“隗家的人刚过来,正等着咱去了解情况呢!” ...... 隗家老宅原来的主人名叫隗盛川,隗盛川的妻子早逝,给他留下了一对双胞胎女儿隗彦忻和隗彦云,两个孩子七岁那年,隗彦云出去玩不小心掉进河里溺水身亡,就剩下老大隗彦忻一个人。 隗彦忻长到二十多岁时不知道为什么受了刺激,开始变得疯疯癫癫,到处乱逛,后来就找不见了踪影。隗盛川孤身一人度过晚年,在五年前去世了。 隗盛川没有亲兄弟姐妹,只有一个远方堂哥,堂哥的儿子名叫隗彦晓,在姜邑区的实验中学教书。这次林瑛找来问话的人就是隗彦晓。 隗彦晓四十多岁年纪,但已经耳鬓斑白,比实际年龄看上去老得多。他中等身材,长着一张肉乎乎的脸,见到我们一直笑眯眯的。 林瑛亲自起来给他倒了一杯茶,开始问他知不知道隗宅地道的事儿。 “这个还真不知道,我觉得哈,盛川叔其实也不知道。”隗彦晓说,“盛川叔这个人,特别孤僻,也很少跟我们这些族亲来往,再加上隗家在云塘镇本来也不是大姓,所以其他姓氏的人更跟他没什么交集了。他以前是个读书人,平时老端着架子,跟街坊四邻来往都少,我们这些远亲,只是过年祭祖的时候才见个面。” “我去的时候,那宅子上好像还有对联,你知道是谁贴的吗?”林瑛问。 隗彦晓摇摇头:“啥?春联?那宅子不是没人住了吗?谁还闲得去贴春联?几位警官,咱实话实说,虽然彦忻现在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但毕竟她才是盛川叔的闺女。我们都是快出了五服的亲戚,你们说,怎么好老靠近那宅子?要不然还不得被乡亲们议论,还以为咱要霸占人家产是不?所以呢,平时我反正不去那边转悠,更不知道是谁还有那个闲心,给那老院子贴春联了。” “那宅子是什么时候建的,你们同族的知道吗?” “嗐,这个您就问对人了!我这个人喜欢历史,专门查过家谱。我们这一支隗氏最早就生活在魏阳,是秦朝丞相隗林的后代,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迁走了。 “到了明朝永乐年间人口大迁徙的时候,有位叫世元公的祖先又带着家人迁回了魏阳的云塘镇,隗氏一度是云塘镇上的第一大姓,但后来不知为什么,人丁越来越稀。现在的云塘镇,后迁来的卢、罗倒成了大姓,隗家早就衰落啦。 “至于盛川叔那宅子呢,听人说是光绪年间建起来的。当时隗家出了一位御史,那片宅子就叫做御史宅,听说当时好大一片。后来民国以后,御史家出了个不肖子孙,赌钱把祖宅一片一片都卖出去了,最后就只剩下那五间正房了。如果说有地道的事儿,我猜也是御史建宅子的时候挖出来的,那时候老有匪患,估计是为关键时候逃生用的吧。” 隗彦晓洋洋洒洒说了一番,我这个对历史感兴趣的人倒是听得津津有味,而华鬘那边早就呵欠连天了。 我忽然想起来,一到午夜零点,她就应该跟沈喻互换,到时候沈喻突然出来就彻底蒙圈了——而现在已经到晚上十一点了,我不禁焦躁起来。 好在林瑛也看出来了,隗彦晓应该也不知道什么有关隗家的具体情况,她看时间已晚,准备安排车送他回去,隗彦晓连忙推辞,说自己是开车来的。 我看时机已到,赶紧也站起身来,推说沈喻困了,准备送她回家。没想到小余这个不开眼的还调侃我,问我这么急着回家还想忙活什么。 我懒得理她,拉着已经倦了的华鬘,和隗彦晓一前一后地向外面走去。 “二位警官,你们每天都这么加班吗?”隗彦晓看到我俩也跟了出来,于是搭讪道。 我本想解释我们不是现役警官,只是警局的顾问。但想想又怕浪费时间,只好含含糊糊地答应一声,然后跟他挥手再见。 “我觉得好困啊,为什么这么困呢。”华鬘边走边晃晃悠悠地说。 “可能是因为又要身份互换了吧。”我说。 “不是,阿修罗是可以不眠不休的,可来到人间之后,我却慢慢觉得累了。” 我这才想起来,她今天凌晨追剧追得都抱着pad睡熟的事情。 “环境不同吧,你毕竟在人类的身体里。”我顺坡下驴地说。 “嗯。”她的眼皮都快合不上了。 我打开车门,让华鬘坐在副驾驶上,然后帮她系上安全带。 “谢谢你,亲爱的。”她说完这句话就迷糊了过去。 我转到车的另一边,刚坐在驾驶位上,忽然听到有人在咚咚敲着车门,抬头一看居然是隗彦晓,他不知什么时候又跑了回来。 我摇下车窗,隗彦晓俯下身来,他有点儿着急地说:“警官,我走着走着又想起来一件事,说不定对查案有用处。” “什么事?” “也是关于那座宅子的事儿。”隗彦晓说。 第九十五章 震怒 我看华鬘睡得香甜,轻手轻脚地下车。隗彦晓看了一眼华鬘,了然地跟着我走到一旁,低声说起了具体情况。 “我不是一直在姜邑这边上班嘛,所以很少回云塘镇上。但去年下半年,我接到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打电话的听起来是个年轻女人,她问我镇上的老宅子出不出租?我还在纳闷,因为我家在云塘镇的老宅已经拆迁了,变成了新云里小区。但是她说,是老镇里头南北巷的那处五间房宅子。我这才想起来,那是盛川叔家的宅子! “我跟她说,那宅子不是我的,她还反问我,宅子里的大女儿不是刚死了吗?你不是最近的继承人吗?我听她说话难听,就直接挂了。现在想想——那个人的口音明显不是本地人,但她又怎么知道我是盛川叔最近的亲戚?而且镇上一般都说彦忻妹子是丢了,她又怎么说是‘刚死了’呢?” 隗彦晓说完这个情况,就匆匆告辞,开车走了。 他提供的这个情况,不可谓不重要。按照大家的说法,自从隗盛川去世后,唯一继承隗家老宅的人应该就是失踪之后的隗彦忻了。 但隗彦忻一直无影无踪,这所老宅沉寂这么多年无人问津,现在忽然冒出一个人打听宅院的情况,还说要租下来! 而且隗彦忻说,这个人还是个年轻女人。无论怎么想,一个年轻女孩跟这座暮气沉沉的老宅子也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想到这里,我忽然回想起铁门两旁的那幅春联。 从新旧程度来看,春联应该正是今年贴上去的,但隗彦晓否认春联是自己贴上去的,那贴春联的又是谁呢?谁还惦记着这座老宅子呢? 难道有人不声不响已经租住进了老宅不成?可是,宅子里并没有任何人活动的征象啊…… 算了算了,还是等明天跟沈喻讲讲,看她有没有眉目吧。 华鬘在副驾驶座位上已经睡熟,她朝我这边歪着,头照例靠在我的肩上。这个家伙似乎有种魔力,只要一睡觉就开始不知不觉地黏糊过来。 我看她穿得单薄,生怕她着凉,于是一手搂着她,一手拿起自己的外套想给她披上。可就在这个时候,她的头忽然微微动了一下,然后缓缓张开了眼睛——她刚刚醒了过来。 或许我不应该用“她”这个代词,因为代词过于虚指,因为这次醒过来的不是华鬘,而是沈喻。 当沈喻看到自己在我怀里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一把将我踢开,然后双手护住自己胸部,朝我怒骂道:“你在做什么?!” “我……”我吓得魂飞魄散,话都说不出来了。 我终于回过神来,赶紧说自己冤枉,是华鬘睡得昏沉,自己才把她扶上来的。头靠在肩膀上也是她干的,我只是看她衣衫单薄,想给她裹上件衣服而已。 沈喻冷冷看着我,我只好又对天发誓,自己绝对没有对这个身体动手动脚,甚至连念头都不曾动过,如果动过的话,我就是混账,是禽兽,是猪狗不如的东西。 “行吧,凑合着先相信你。”沈喻完全没有了华鬘懒洋洋的神色,看起来精力十分旺盛——也难怪,她已经藏起来休息了整整二十四小时了。 “去——哪儿?”我征询她的意见。 “先回趟家!我得洗个澡,怎么又一身酒气——不是让你盯紧点儿,不准她吃吃喝喝吗!” “我已经看管够严了……” 我没敢把华鬘喝料酒、下食堂的事儿告诉她,如果她知道了,非剥了我的皮不可。 半夜开车就是快,正好还一路绿灯,我带着她很快回到小区。 她走进我家,换上拖鞋,独自溜达到厨房里倒了一杯水,然后瞥了一眼厨房里东倒西歪的几个料酒瓶子。 “你变懒了啊,这些调料瓶子该清清了。” “是是是。”我赶紧把那些瓶子塞到垃圾桶里。 她端着水出来,往沙发上一坐,还翘起二郎腿来,搞得就像在自己家一样,再也没有上次那么拘谨了。 “坐下,说说吧。”她指着旁边的椅子说。 我慌慌张张地拉过椅子:“说……说什么?” “说说你俩为什么这么晚才回来,到底干嘛去了?赶紧从头给我说一遍。”她乜斜着我说。 说实在话,我也困得睁不开眼了,但既然女神问话,我只好打起精神,一五一十地把今天遇到的事情跟她讲述起来。 她听完点点头,然后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没想到立刻就喷了出来。 “怎么回事,这是?!”她使劲闻着杯子里的水说,“怎么这水闻着没事儿,喝起来就一股子料酒味儿?!” 我心想,杯子里的是水,至于料酒味儿,那是您喉咙里的味儿——但我不能如实这样讲。 “哦,今天不是做饭吗,我倒料酒,不小心洒了,洒到这杯子里了,我估计没涮干净。” “你怎么不告诉我?!” 我心想,不是不想告诉你,是不敢告诉你啊。 “不对。”沈喻忽然皱起眉头,“这种饮水用的杯子,怎么会跑到厨房里去?你在骗我,对不对?!” “我、我……” 沈喻冷冷地看着我,她又低头闻闻杯子,然后忽然想起来什么似的,快步走到厨房里,她俯下身看了下垃圾桶——那里正躺着我刚刚扔掉的几个料酒瓶子。 我看到她的脸色慢慢变得铁青,铁青得就像下雨天的石板路一样。 “我明白了!气死我了,这个混账女人!”沈喻忽地站起身来,她咬牙切齿地骂着,然后恶狠狠地看着我,那样子就像准备把我生吞活剥似的。 “我……她非得说料酒好喝,有味儿……”我使劲挠着头。 “说!她除了喝料酒,还吃了什么东西!要是敢隐瞒一个字,我叫你好看!” 我吓了一跳,赶紧把华鬘吃德国大肘子、喝威士忌、灌料酒、追脑残剧的光辉事迹统统汇报了一遍——哦对,她还装狗闻味儿破案,还顺手弄翻了一整条街的电线杆子…… 沈喻听得呼哧呼哧喘着气,胸部也一起一伏着,我刚说完,她就直接跑到客厅旮旯里,把电子体重计掏出来,站上去一称,顿时发出一声尖叫。 “哇呀呀呀!我非杀了这个小畜生不可!” 第九十六章 归纳 我也走过去,不过刚走了几步便被她伸手拦住。 “别过来!你不许看体重数字!” “她吃东西太多,拦都拦不住……”我只能这么解释。 “哇呀呀呀!此仇不报非君子!”沈喻已经气得浑身开始筛糠了,她转向我,“你说!那个女人有什么弱点,她有什么怕的东西?!” “这个——”我挠着脑袋,“怎么觉得,我成卖友求荣的告密者了?” “你脑子秀逗了吗?谁是敌谁是友都搞不清了?!我就一句话——你说,还是不说吧?!”她横眉怒目。 “说说说!她好像怕大面积的水,连浴缸里的水都怕。” “太好了,太好了!非给那个女人一点儿颜色瞧瞧不行!”沈喻摩拳擦掌,咬牙切齿地说。 她在屋里逡巡着,然后把我打地铺的东西直接拽到了客厅里。 “我睡地上——你睡床。”我赶紧过去说道。 她瞪我一眼:“你觉得,我还有心情睡觉吗?” 她把地铺垫子铺开,然后直接躺在那里,不停做起了仰卧起坐。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她。 “说!继续说昨天发生的情况!”她边健身边瞪着我。 我差点儿跪地求饶。 “我真的困得脑子都快秀逗了,明儿一早说行不?”我哀求着,“你们俩挨个换班休息,可我就一个人死命陪着您两位啊,从昨天白天闹腾到现在,才睡了四个小时,还加上车上打盹儿的时间。” “不行!你昨天半夜陪她出去查案,现在也必须给我讲案子!——你现在是不是胳膊肘往外拐了?你是不是看上她了?”沈喻显然冒起火来。 “没没没!我讲,我讲还不成吗?” 她噗嗤一声笑了:“那愣着什么啊,赶紧说,说了好早点睡觉去啊,你眼睛都熬肿了知道吗?” “你——还关心我?”我受宠若惊。 “关心你个毛啊!赶紧说!” 我只好从请华鬘喝酒,遇到徐楚月,然后听说云塘镇“三鬼”之死和“花衣鬼”的传说讲起,一直说到华鬘推倒一条街的电线杆子,然后又用嗅觉找到隗家老宅,发现尚卫民被分尸的地道,以及答应林瑛今天解释推理出分尸地点的承诺,夜里大吃大喝扫荡食堂,询问隗彦晓了解情况,最后隗彦晓告诉我们,曾经有个神秘的租房女人电话的事。 讲完这些情况再抬头看看表,时间已经足足过去了两个小时。沈喻又详细地问了我一些关于尚卫民家里的布置、隗家老宅里的情况,还有云塘镇的房屋分布等情况,好在我有照相机记忆功能,于是有问必答一一解释到她满意为止。 “得,熬到了这么晚,我看你明天别陪着我了,放你一天假。”沈喻说。 “那——你自己行吗?” “废话,我什么时候成离了你活不下去的人了?别把我跟那个女人混为一谈!” 我只好点头称是。 “但是有一件事我特别不满,你跟那个女人找到了尚卫民分尸的地方就算了,干嘛答应林瑛,让我给你俩擦屁股,去给林瑛解释推理到隗家老宅的过程呢?” “你可不知道,林瑛白天不停问这件事,差点都露馅了!我要不这么说一句,怎么对付过去啊!” “依我看,你就想跟那女人合谋整我吧?” “冤枉啊大人,我从生下来就没那个胆子!” “行吧,那你去睡吧。” “谢主隆恩!——您还不睡?” “滚,我非把昨天那女人吃的东西减完不可!”她练得满头大汗,眼睛瞪得跟铜铃似的,“难道你还想让我跟你一起睡?!” “不敢,不敢。”我吓得赶紧往自己屋里跑去。 ...... 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早上九点,我推门出去,看到沈喻还坐在客厅沙发上写写画画。 “昨天晚上你没睡?”我惊讶地问。 “睡了啊。不过很早就起来了,一人二十四小时,我凭什么要自己睡觉养身体,留着精力让她折腾?” 她这番道理说得我简直无法辩驳。 “你吃饭了吗?我去做。”我说。 “吃了,你那一份我也做好了。”她指指餐桌说,“不过你得刷碗,最讨厌刷碗什么的了。” 我大吃一惊,因为从来没听说过她还会做饭。 不过想想,我认识她虽久,但深入交往并不多。在我眼里她一直就是个头脑清晰、逻辑超强的女超人,这种印象跟下厨做饭也无法联系起来。 餐桌上摆着一碗小米粥,一个煮鸡蛋和一小碟烫青菜。我有点儿激动地坐下来,边吃边问她:“你在忙什么呢?” “我在整理这些天的几起案子,你不觉得最近发生的事情有点多吗?” “那倒是,信息量太大,我脑袋都炸了。” “我脑袋倒是没炸,但是逻辑奇点的能力却消失了。”沈喻轻轻叹口气说,“不过正常的逻辑分析能力还在,所以我决定放低心态,不走捷径了,凭自己的真才实学破案。而在推理中最常用的逻辑方法就是归纳和演绎。” “所以咱们现在就是归纳?” “对,咱们就说最近没有能彻底解决的案子吧。第一宗悬案,就是背锅侠案,事情的结果你和我都亲身经历了,那就是我遭遇了车祸,但人格分裂了。那个我们追赶的‘背锅侠’也不知道是不是本尊,他反正遭遇车祸死亡,最后连身份都查不出来,这是第一桩悬案; “然后第二宗悬案便是杜万芊案,后来她被证明是杀害安悦的元凶,原因是嫉妒。安悦的父亲安启民为女儿报仇,杀死了杜万芊。表面上凶手落网,但这个案子还是留下来三个疑点。 “第一个疑点,是安启民收到了一封告知他女儿死亡真相的密信,第二个则是杜万芊本来已经死了,但不知道是谁,出于什么目的又把她的尸体倒腾到了芦桥公园,还摆出一个奇怪的造型,第三个疑点是那个偷尸又抛尸的人究竟是怎么让独木舟在栈道和芦苇荡之间行动却不留下痕迹。 “这是第二桩悬案,虽然凶手抓到了,但还是留下了很多尾巴。比如,偷走杜万芊尸体的那个无脸男到底是谁?他的目的究竟是想做什么?” 第九十七章 书迷 沈喻边说边拿起壶来,她若有所思地倒上一杯黑咖啡,然后边啜边继续说着。 “第三个悬案,就是云塘镇的一系列案子。现在看来尚卫民极大可能是被杀的,那么卢咸亨和罗老松的死也很可能不是意外,联系到两起案子里的花衣鬼,还有卢咸亨莫名其妙死在喷水池里的事情,这三起案件有所区别,但共同点更多。 “可是,尚卫民为什么会在隗家的地道里被肢解?为什么卢咸亨和罗老松却没有这样做呢?尚卫民的尸体又去了哪里?那个女人说他被分割后装进了一个人的肚子里,那么有没有食人变态的存在?这些都是问题。” “背锅侠案、杜万芊案和云塘镇系列案,你觉得它们之间有联系吗?”我问沈喻道。 “看不出来,但直觉告诉我,这么多疑难案件同时出现的话,概率未免也太低了吧?而且明显杜万芊之死是案中有案,而尚卫民之死也同样像案中有案。” “啊,尚卫民也是重叠案?”我问。 “对——哦,林瑛之前就打电话过来,让我有空过刑警队去,他们要去云塘镇走访。今天给你放个假,你好好休息下吧。” “我觉得自己状态还好。” “让你放假就放假!——我跟学校也请了假,林瑛说她那边正申请给我发一份顾问的工资,我现在这精神分裂的状态,恐怕也不能正常带学生了。” “对。”我想象着华鬘去学校食堂横扫千军的样子,差点笑出声来。 “你笑什么?”沈喻眯着眼问我。 “没、没什么——对了,林瑛今天肯定会问你怎么推理到隗家老宅去的事儿,你还得圆谎。” “知道。” “哦,还有华鬘打倒一条街电线杆子的事儿,林瑛估计也得跟你请教犯人的作案手法。” “知道。” “还有隗家老宅春联的事儿,隗彦晓收到奇怪租房电话的事,还都没着落呢。” “知道——你婆婆妈妈什么?你和那个女人昨天给我挖这么多坑,还好意思提醒我?!” “好好好,我今天正好想找个人——那我就先出门了。” “走吧。” “你做饭还挺好吃的,尤其这份烫青菜,特入味。” “别拍马屁,赶紧滚。” “得嘞!”我站起身来,拎着包往外走去。 “哎,”她忽然想起来什么,又叫住我,“你是不是也不再上班了。” “对啊,怕你醒不过来,为了照顾你嘛。” “谢谢。我不会让你谋不到生路的。” “我有个堂兄,写小说的,我要不要跟他学,做个自由职业者?” “行啊。” “我能写推理小说吗?拿咱们的真实案件当基础。” “可以啊。” “那——我能在案件里虚构咱俩是夫妻档吗?” “如果你不想坐轮椅的话,你可以试试。” “明白了。”我抹了把额头上渗出来的汗水,推开门走了出去。 ...... 我想要去的地方是闻廷绪当老板的“可为”公司,早上我已经给他发了微信,他告诉我上午十一点左右正好有空,还可以顺便跟我一起吃个饭。 到可为公司所在的写字楼下才十点半左右,我想着他很忙,不好贸然提前打扰,于是就在附近找了个咖啡馆,要了一大杯美式,打算慢慢耗时间等到十一点再上去。 我这次找他有两个目的,一是沈喻生病时他塞给我的银行卡根本没动,我想还给他。第二个就是,他在美国的时候曾经在一个心理实验室当过助教,我想跟他咨询一下关于精神分裂的问题——毕竟弄清华鬘的由来也十分重要。 因为刚刚营业,咖啡馆里人很少,除了我之外只有一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她也独自一人坐在不远处的桌子上认真看书,她手边放着杯抹茶拿铁。 我不禁又想起沈喻——她到底会怎么阐释“嗅”到隗家老宅的事儿呢?还有云塘街齐刷刷倒掉的电线杆子,她又会提出怎么样的观点呢?毕竟这两件事是华鬘用非人间的力量达到的,但她却只能用人间的逻辑去解答。 想到这里,我拿出手机给她发了个微信,问这两件事难住她了没有。 但她那边一直没给我回复,搞得我每隔一会儿就拿起手机瞅瞅。 正当我闲极无聊的时候,那个看书的女孩朝我走了过来。 “先生,您好。”她微微弯下腰,特别有礼貌地打着招呼。 我抬起头来,有点心虚地看着她——最近自己简直成了柯南,走到哪里,哪里就出乱子,我生怕喝杯咖啡又遇上个连环变态杀人案。 “您有现金吗?柜台那里说扫码机坏了,他们刚才修了半天都没有网络。所以我可以加您个微信吗,您给我现金,我到时手机转账给您。” 我摸下口袋,幸好自己还装着几张钞票,要不估计我的咖啡钱都付不了了。 我递给她一张一百元的钞票,她拿着去付了钱,然后扫我微信,捣鼓了半天忽然开口说。 “我叫宣粱,高粱的梁,您方便告诉我个名字吗,我备注一下。” 说实在话,我有点纳闷,本来微信扫码她就能还我钱了,但干嘛非要加我个微信,还问我姓名呢? 她显然看出了我的疑虑,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说:“那个,我刚发现微信钱包也没钱了,所以想回去再还给您——实在不好意思,我可以把学生证和身份证都押在您这里……” “啊,这样啊,如果没有的话,不用还了也没事,就当我请你喝咖啡了。”我笑笑说。 但她执意不肯,她最后还是拿出身份证和学生证给我看了,她的名字果真是宣粱,学生证上的入学年份显示,她还在魏阳工业大学读研一。 “您一定要告诉下名字,下次还想请您吃个饭感谢呢,要不是您在,今天不知道会有多尴尬——这里也没有其他客人在,借钱都没地方借钱。” 我实在推辞不过,加上一个女孩追着问我名字,我还老不说,未免有些矫情。 “言桩,语言的言,充电桩的桩。”我只好同样如实相告。 “诶?好熟悉的名字——莫非,您就是那个在网上连载小说的作家言桄?我是您的书迷!” 第九十八章 记录者 我吃了一惊,没想到自己那个不靠谱的堂兄言桄已经开始有粉丝了,我有空非得在网上找找他的小说来看看。 “啊,不是一个人,那个作家是我亲戚。” “我说呢!名字这么像!还以为是本名!”宣梁有点激动,“您一定跟他很熟吧?” “还好,从小一起光屁股长大的。” “啊?您还看见过他的屁股?太羡慕您了!” “……不用羡慕。” “那您下次看见他,能不能帮我要个签名?” “可以啊。” “太感谢您了!那个,他长得是不是跟您有点像。” “怎么说呢,毕竟是一个家族的人……” “啊啊啊,那我见到您,等于就见到本尊的copy件了吧?” “……你觉得是就是吧——他最近在写什么小说?” “《言沈夫妻探案系列》啊,很好玩的,我超级喜欢里面女侦探沈谕。” “啊?他果然写了?那小说里的沈谕是设定成他老婆了吗?” “对啊。” “这个王八蛋,看来是想挨揍了。” “啊,为什么这样说?”宣粱不解地问。 “没什么——下次我给你要签名。”我看看表已经快十一点了,于是边打发这位书迷边准备上去找闻廷绪一谈。 “那个——充电桩先生,我能跟您合个照吗?”宣粱又拦住我,“您毕竟是看到过我偶像屁股的人。” “好吧。”我无言以对。 宣粱叫店员帮我俩拍了张合影,我这才得以脱身,走进写字楼电梯去找闻廷绪。 可为公司在十八层,我刚下电梯,就看到闻廷绪笑意盈盈地站在那里等我。 “木头桩子!你还是第一次来我公司看我吧!” “对啊,想打扰一下百忙之中的闻总,跟你请教一下有关多重人格症的事情。” “多重人格?谁?你吗?哈哈!” “我想写一篇多重人格的文章,做做功课不行吗?” “行行行,不瞒你说啊,我最近正准备再去找你一次呢!”闻廷绪说。 “找我?”我疑惑不解地问。 “对啊,找你!有件私事想拜托你帮忙,一件关于我们家族秘密的事儿。” ...... 我的堂兄言桄,大概是个很自恋的人。 你若熟悉他的写作风格,便会知道他大部分小说都是以第一人称来写,而且他特别喜欢用踏雪无痕的春秋笔法。 不信你去看他的《言沈夫妻侦探事件簿》,里面的侦探主角虽然是女侦探沈谕,小说里的“言桄”看上去似乎是个打酱油的角色,而且是个地地道道的“妻管严”。 但若仔细琢磨,就会发现两个特点,第一,“言桄”在小说里的戏份其实一点儿都不比女主角少,有时候甚至自己还是调查的主力;第二,表面上女主角吃醋,经常殴打“言桄”,但细细想去女主为什么吃醋,分明就是爱他嘛! 因为这个,我一直不敢把他的小说拿给沈喻看,真实的她本来是走“双冷(性冷淡加冷酷)”路线的,要知道自己被人在小说里写成了别人老婆,还是个嫉妒心旺盛的家伙,她不气得砸碎言桄的脑壳才怪。 所以,我在这里正式声明兼承诺。我要真实记录真正的沈喻,以及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寄存在她身体里华鬘的故事,尽量不虚构,不掺假,不让自己的主观情绪左右事实真相的发展,不唯我为中心,表面上自黑实际上自夸。 我要多呈现一些角度给大家看,让大家看到一个更加立体、真实的侦探形象,即使她有缺点和弱项,我也不会“为尊者讳”,将这些一一抹去。 我不是开场子跟堂兄唱对台戏,我只是不忿他的吹嘘风格和自认正宗的傲慢态度而已。 还有,偷偷告诉大家一个秘密,他小说底下有一些揭他短处的留言,那些其实都是我穿马甲写的,为的就是让他认清现实,早日“改邪归正”。 毕竟,沈喻是我所爱所追求的人啊,即使他不了解这个情况,但也不能上来就自恋地把人家写成自己老婆吧?!只要他还敢把沈喻写成是自己的老婆,我就跟他没完! 一生气就不小心写多了……其实我写这一段的意思无非两点。 第一,我喜欢沈喻,也更了解她,这里所写的沈喻,应该才是最正宗的沈喻本尊。 第二,我在这篇记叙性文章里,会从不同角度向大家讲述所有案件的真相,而不拘泥于一个视角。 所以下面我要和言桄有所区别,先抛开自己和闻廷绪的会面,先去记录沈喻和林瑛这一天的调查,至于闻廷绪要告诉我的家族秘密,我也会慢慢道来。 ...... 那天我出门后,沈喻并没有去刑侦队,因为林瑛很快就开车直接跑过来接她了。 沈喻接到林瑛的电话便匆匆下楼,刚坐进车里,林瑛就递过来一瓶料酒。 “沈老师,昨天才知道你爱喝这玩意儿。所以我买之前特意查了,料酒这东西,有配制的,有酿造的,配制的都是用黄酒加水勾兑的,昨天言桩给你喝的那瓶就是配制的,才几块钱一瓶。我这次专门去超市给你买了一瓶最贵的酿造料酒喝,一瓶酒二十块呢!” 沈喻恶狠狠瞪一眼林瑛,拿过那瓶料酒直接扔到了后座上。 “还是留给你炖鱼用吧。” “哎呀,怎么刚过一天口味就变了?”林瑛莫名其妙。 “别废话了,今天去干吗?” “我想去云塘镇走访一下——你今天还能‘闻’出来尚卫民尸体的最终下落吗?” “闻个毛啊!你以为我是狗鼻子吗?” “你昨天不是还说,自己鼻子比狗鼻子灵多了吗?” “灵个毛啊!赶紧开车!” “你说好了,今天要告诉我一件事。”林瑛边开车边说。 “怎么找到尚卫民尸体的事儿?” “对啊,难道你还真是用鼻子闻出来的?” “也不能说全不是吧,气味也是查案中的线索。但最主要的是,那时候我自己脑子里在想问题,不想被你们打扰。” “你看吧,我猜对了——你就是装疯卖傻,不让我们靠近你,你好留着精力思考。”林瑛笑着说。 “呵呵,果然是塑料闺蜜。我就勉为其难,跟你解释一下吧——你们难道没在尚卫民家发现他收藏的那些酒吗?” 马上一百章了,冒个水泡求求票 一直闷头赶稿,今天终于壮着胆子去后台看了看数据,发文53天,写了25万字,加上楔子,已经整整一百章了。 而且,特别感谢大家的支持,感谢大家62万次的点击和1万4千多张推荐票。 因为第一次入驻起点网,第一次写网络小说,第一次开大长篇,所以心里面总有些忐忑,但看到这么多人支持,这么多人在看自己的小说,心里还是炒鸡激动~ 写这段话的时候,我正站在桌子前面。 桌子上码着桌子,码着的桌子上面还码着桌子,跟搭九层妖楼似的。 没错,这篇小说也是我站着写的。 因为腰椎不好,坐一会儿就开始疼,所以从这篇小说的第一个字开始,我就是站着写的。 我手速一般,而且写这种小说需要不停填悬念,需要解谜题,需要不停动脑子,所以我每天大概站五六个小时,码码删删,删删码码,为的是保证不断更,保证每天让大家看到进展,保证后面解谜的顺利。 不过,站着写字也有好处,那就是容易减肥。 所以,米娜桑,如果大家正在为减肥而苦恼,那就请站着办公吧,绝对能燃烧你的卡路里~ 不过,你要做好头两天站久了抽筋的思想准备~ 好了,说正事! 第一次冒泡,按惯例来说是求票,希望大家继续关注《十恶临城》,狠狠地把手中的推荐piao砸向我吧! 求票需要诚意,自己想了想,为了回报大家的支持,我只能做出以下承诺: 争取每天至少两章不断更,而且,我还做好了每日加更的准备! 争取挖坑必填,我是写推理的,有填坑强迫症,写到现在,大家肯定感觉案中案越来越多,悬疑点也越来越多。氮素,这些悬疑点还在我的把控之内,每个悬疑点将来都有它的归宿和解释。 所以大家放sin,这篇小说决不会有那种“挖坑透地球,填坑一锹土”的事情发生! 别的不说了,作为一个赶稿的“站士”,我继续去码字了。 再次蟹蟹大家,以后我会经常出来冒泡的。 第九十九章 擦屁股 林瑛和余以清纷纷点头。 “发现了。尚卫民果然是酒鬼。” “那个红酒储藏柜,打开之后是不是有种陈旧的霉味儿?” “没错,闻起来有股子土腥味儿。” “葡萄酒这东西,是不是储存在地窖里比较好?” “对。” “所以尚卫民曾经把那些酒储存到地窖里过。当然,农村的土地窖并不适合储酒,但对于尚卫民来说,也就只能藏在土地窖里了。尤其是拆迁之前,他一直酗酒,家里很穷,自己并没有多少钱,也没有财力去装修地窖或者买个储酒柜。所以呢,他就得想办法去找个地窖。储酒柜里的泥腥味儿,就是土地窖的气味。 “尚卫民在云塘镇上的宅子已经拆掉了,之前我翻过云塘拆迁的资料,开发商对被拆迁区域的民建设施列举得十分详细,甚至包括地窖这一类的东西都纳入了列表。在列表里我发现了有两三个‘自建地窖’的字样,但尚卫民家里并没有地窖。 “如果尚卫民没有地窖的话,他又把酒藏到了哪里呢?我于是翻看拆迁前的地图,发现尚卫民被拆掉的老房子就在现在的云塘街附近,也就是离着剩下的那半个云塘镇不远——他是不是把酒藏在了邻居家里呢? “但是尚卫民这个人,全镇的人都不待见他,甚至对他敬而远之。从他特别爱胡搅蛮缠,又爱跟人斤斤计较来看,他是个对自己的东西很仔细的人,也是个对他人不放心的人。所以我初步排除了他把酒藏在邻居家的想法,但如果不把酒藏在邻居家,又能藏在哪里呢?我决定找个借口,去剩下的那一半原生的云塘镇了解一下。 “于是我就装出一副能嗅出尚卫民下落的样子,边走边闻。我不否认自己的鼻子灵,我确实记住了尚卫民家里酒柜里的那种气味,也试图在云塘街上找到什么‘灵感’。但直到走过了整个云塘街,我也没找到合适的地方。 “这时候我决定不再低头闻味儿,我抬起头来看看周围,发现一户人家的屋檐上长满了野草。当然,这户人家在一条小窄巷子里,但它离尚卫民被拆掉的宅子不远,而且显然已经多年无人居住了——这倒很符合尚卫民藏酒的需求,既不是自己家里,又不是邻居家里,因为这家已经没人了。 “那家邻居的宅子便是隗家老宅,我决定过去看看。刚进院门我就看到了那棵老槐树,它长得似乎有点奇怪,树干是朝北边歪斜的。后来的事情大家也知道了,你们去屋里找线索的时候,我就爬到了那株老槐树上,想眺望一下整个院子。” “然后我看到了两件事。”沈喻接着说,“一是这棵槐树的确是歪着生长的,树干之所以歪斜,好像是因为靠北的这一边的泥土有些中空,而且重要的是,恰好这边的的土里埋着一块青石板——试问,你会没事情做,把那么大一块石板放在院子的土里吗? “我立即想到了这样做的一个原因,那就是这不是一块随意放置在地上的石板,而是防止下面空间塌陷特意放上去的‘天花板’。所以,如果隗家老宅有地窖的话,那应该就在槐树的石板下面。 “但显然石板并不是地窖的出口,我坐在树杈上打量整个院子,发现那个木柴堆的地方有被翻动过的迹象——如果进地窖的出口在木柴堆底下也是合情合理的。看到这里,我心里大概就有了一个数,然后回过头来再看青石板,结果又发现一个情况,那就是青石板周围的泥土上,活动的虫虫豸豸比周围多好多。 “我们知道,动物的许多感官功能是比人类放大很多倍的。尤其是一些昆虫,它们的食物搜寻功能特别强,而偏偏那里活动的许多昆虫都是食腐昆虫。我于是忽然脑子里有了一个假设——假如尚卫民藏酒的酒窖真的在这里的话,那么他现在会不会也在这里?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很可能已经死了,因为这样泥土才会反映出腐烂的气息。所以我才叫你们出来挖掘青石板下面,果然就发现了尚卫民被分尸的地方……” 林瑛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把车停在了路边,她边听沈喻解释边不住地点头。 “沈老师,你这么一说,我就明白多了。” “对吧,其实我这么解释一遍也挺累的,还费脑筋。” “可是还有一件事我不明白,你昨天上来就说尚卫民被分尸了,还装进了一个人的肚子里——敢问这是真的吗?又是怎么推断出来的?” “我推测一下,不行吗?尚卫民是见到花衣鬼消失的,罗老松也见到过花衣鬼,卢咸亨也可能与花衣鬼有关系,但他们两个人的尸体都被找到了,而且还被认为是意外。只有尚卫民的尸体找不到,于是我推测他的尸体很可能被藏起来了,但云塘镇这种人员密集混杂的地方,藏一具尸体恐怕不那么容易,于是我想他可能被分尸了,可以吗?毕竟大胆推测,小心求证,我先找个方向推断总可以吧?” “也还行。”林瑛继续问,“还有云塘街那一排电线杆子倒地的事情。” “这个,可能是自然现象吧。” “自然现象?”林瑛刨根问底。 “对,比如球形闪电什么的,它们可以随着风或者气流,在接近地面的高度飞快滑行,有时候还会沿着电线飞行,有时候还会无声无息地静止。而且它造成的损伤也是各种各样,千奇百怪。” “不是说球形闪电只在雷暴天气出现吗?但是那天没有雷暴啊……” “雷暴就一定造成球形闪电吗?每年都有雷暴,你见过有几次球形闪电?如果球形闪电的出现具有偶然性,而且和电流有关的话,那么这次倒下的都是电线杆子,如果是输电异常产生微量的球形闪电,然后它快速传播,击倒了一条街的电线杆子呢?” “这倒是一种可能——我还有一个问题……” “你烦不烦?”沈喻没好气儿地打断她的话说。 “可是……”林瑛说。 第一百章 多重人格 沈喻又瞪了林瑛一眼。 “可是个毛啊,昨天我就承诺了一件事,那就是讲讲怎么发现尚卫民被分尸的地点。其他问题我回答是人情,不回答是本分。 “但是我还是说到做到,不仅履行了承诺,还捎带脚儿送了你个大礼包,把电线杆子的事儿也提出了解决方案。你说我是不是仁至义尽,所以能让我好好歇会儿,不多解释其他事情吗?” “那——以后再跟您请教?” “没有以后了,你专心开车,咱赶紧去云塘镇吧,我还想看看现场呢!” 林瑛噗嗤一声笑了。 “总觉得你跟昨天相比,像换了一个人似的。” “没换,我永远是我。” “不对,昨天你喜欢喝料酒,今天你开始挑剔了。还有,今天晚上我让食堂的崔师傅多准备三锅西红柿炒鸡蛋,到时候你可要包圆儿啊。” “你……” “怎么?你昨天不是说自己最爱吃西红柿炒鸡蛋了吗?” “行吧……不过,我今天约了言桩吃晚饭,那三锅番茄炒蛋就送你自己吃吧。” “别啊!我又不是猪!” “你的意思,就是我是猪咯?” “不不不,你是我闺蜜。” “塑料闺蜜,不对,应该是剪纸闺蜜。” 林瑛哈哈大笑起来,她终于不再询问问题,而是继续开车前行。 沈喻长舒一口气,她掏出手机,这时候才看到我给她发过来的微信。她顿时怒发冲冠地直接回了一句话。 “隗家老宅的事儿解释完了,以后别再给我挖坑!” ...... 收到沈喻的这条信息时,我还在闻廷绪的办公室里喝咖啡。 闻廷绪喜欢喝那种特别浓特别黑的咖啡,而且绝不会加糖加奶,味道就是喝一口绝对想吐的那种。我大学时候跟他住在一起,也养成了这么喝咖啡的习惯。 我想要跟他请教的,就是有关人格分裂的事儿。 “谁有多重人格?你吗?”他调侃似的对我说。 “别闹着玩,说真的呢——你说,一个人如果有人格分裂,那么分裂出来的另一种人格能有物理性改变吗?比如力量突然增强的那种?” “你这是又研究什么呢,老兄?”他还是想追问一下。 “实不相瞒。”我大概是平生第一次对他说谎,“我现在不是离开出版社了嘛,所以想自谋生路,不当编辑当作者,写点儿东西糊口。” “写人格分裂?这倒是个有趣的话题,不过,这个梗似乎都被各种电影用腻了吧?”他说。 “所以想从你这里取取真经啊!” “你不早说。” “你哪儿那么多废话。” “行。那我就知无不言哈,其实多重人格这种现象虽然普遍存在,但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少见。它的学名呢,叫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它不是幻觉、不是幻想,而是患者丧失了自我身份统一感,是人格放空之后转换出的另一个人格,也就是说,两个人格互不隶属,但大多数有主次之分,比如一种人格出现得多,一种出现得少……” “如果平均分配呢?比如特别准时,每到零点就自动切换,每种人格轮流出现二十四小时的样子?” “也不是没可能,不过我至今还没听说过有类似的病例。多重人格的转换方式虽然多种多样,但生物钟能跟现实时间呼应这么准的也没见过。” “什么原因会导致多重人格呢?” “好多。其实人格这种东西,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习得的。比如一个在贫穷家庭出生的婴儿,他就会和在富豪家庭长大的婴儿走上不一样的身份认知。其实大部分多重人格的人都有一定程度上的童年创伤或者阴影,要不就是在成年后拼命压抑自己,以求适应环境造成的。” “童年创伤或阴影?”我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沈喻几乎没有提及过自己的父母,她只说他们在国外定居,往来很少,但有点儿说不过去的是,就连她遭遇车祸这事都没有看到有任何家人回魏阳探望。 “想什么呢?作品构思吗?”闻廷绪问我。 “没——还是那个问题,一个人如果人格转换后,会有体力和能力的改变或者提升吗?” “这个,也不是完全没有。实际上存在过一些病例,比如一个美国人,他转换的另一重人格自称是前南斯拉夫人,更让人奇怪的是,他从来没有学习塞尔维亚语的经历,但却能说一口流利的塞尔维亚语。” “那有没有体力方面的呢?” “也有。我在国外时接触过一个病例,她本来是一个会计学讲师,但她的另一重人格自认为是皮划艇选手,而且她无论是划艇技术,还是体能储备,都跟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学讲师人格截然不同。” “那这是什么原因呢?” “现在科学界还没有明确的定论,初步认为可能是大脑皮层指令和激素分泌的共同作用。” 我长出一口气,看来华鬘的出现也不特别算空穴来风,但她的体力——未免有点儿太大了。 “有没有,比如说哈,人格分裂后,另一重人格自认为自己不是人类的?” “哈哈哈,”闻廷绪笑了起来,“太普遍了啊!你听说过民间‘跳大神’的吗?那些神婆有些确实是演戏,但也有一部分确实是人格分离,而分离出来的那个人格自认为自己就是神仙或者鬼怪。” “啊,那我就放心了。” 我突然想到一件事——虽然华鬘的种种异常都可以勉强用人格分离来解释,可“观灯”呢?“观灯”怎么解释?总不能分离出一个齐天大圣的人格,就真的会七十二变了吧?!可若说这“观灯”是假的,也说不通,因为华鬘确实把吴争贤救活了——虽然人也是她打死的,就在我眼前。而且她也确实从中找到了杜万芊案的线索。 “放心?”闻廷绪看着我。我的思绪被打断,也不再想这个越来越复杂的问题。 “我是说,可以放心写,不怕被人吐槽了。” “其实我也有一件事想拜托你。”闻廷绪忽然说。 “我?我能做什么?你这么厉害的人,还用我帮忙?” 第一百零一章 调查(1) 闻廷绪哈哈大笑。 “不是用你,是想让跟你很熟的那位名侦探帮帮忙。” “帮什么忙?” “一桩陈年旧案,有关我家以前的经历——你是不是很少听我提起过自己小时候的事情?” “你这么一说,倒是如此——你不会小时候也遇到过黑船吧?” “黑船?那是什么?”他看着我,惊讶地问。 “哦,没什么,就是我家乡的一句俗语,上了黑船什么的……”我这才发现自己险些失言,赶紧遮掩过去。 黑船是我和沈喻共同的童年经历,但从闻廷绪的反应来看,他显然并没有见过黑船。 “是什么经历呢?”我接着问。 “这件事说来话长。”他看看手表,“我马上还有个会,不如改日我做东,请你和那位名侦探一起吃个饭,好好跟你们讲讲,这可是当年的一桩惊天大案啊。” 我最讨厌话说一半吊胃口的人,偏偏沈喻和闻廷绪都是这么个德行。这时一个高挑的女孩推门进来,把一份文件递到闻廷绪桌上。 闻廷绪看看我,不好意思地笑笑说这是他秘书,我看他事务缠身,也便起身告辞。 走出写字楼后,我给林瑛打了个电话,询问她在哪里,沈喻是不是也在。林瑛告诉我她们还在云塘镇调查,我于是开车直奔云塘而去。 没想到刚走到半路,我又接到林瑛打来的电话,她说和沈喻又去了慈沽区刑侦队的法医室,让我去那边找她们。 我本来都上了环城高速,被她一说只好又下高速掉头。可正堵在去刑侦队路上的时候,林瑛又打来电话。 “喂,桩子,我们又换地儿了,又回魏阳刑侦队了。” “你们干嘛啊?遛我呢?” “还不是随着沈老师的节奏来的,”林瑛压低声音说,“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她简直就像时间不够似的,玩命儿忙活啊,就连我这种平时工作强度超高的人,今天都有点儿跟不上了。” 我顿时明白了,沈喻是觉得午夜过后就又变成华鬘,所以恨不能一天当两天用。我不禁有点可怜起她们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她们都是没有明天的人啊。 既然理解了苦衷,我赶紧在下一个路口把车掰了出去,又开车赶往林瑛的单位。结果刚走了二十分钟,电话又打了过来。 “这次我可是提前打招呼,我们刚动身去新云里小区那里,你赶紧改道过去吧。” “大姐,我行驶轨迹刚才还是之字形的,马上就变成幺字形了!” “你就是走成biang字形我也没办法啊!还是破案为上!赶紧开车吧,这次应该来得及!” 后边的车冲我直按喇叭,我这才发现红灯已经变绿,只好开过去,在下一个路口又掉头转弯。 一路上我都有点心惊胆战,生怕手机什么时候又响起来。好在这次还算顺利,我一路开得飞快到了新云里,看见林瑛他们的车刚停在小区门口。 林瑛和沈喻打开车门走了下来,此时另一辆车也停在我后面,施鲢从车里钻了出来,他身后还跟着另一个年轻的男人。 “言老师,我在环城高速上就看到您车了,您真是赛车小能手啊,我追半天都没追上——是不是超速啦?” “要是超速,你们刑侦队就去帮我找交警消分!我还不是为了赶你们心急火燎的!” “哟,我们可没那权力,是不是,队长?”施鲢从车上拎下来两个大包,看样子里面装的是案件的卷宗。 他指着身后的年轻男人,向我介绍说:“这是咱慈沽分局的法医,叫居新城,当时卢咸亨的尸检就是他负责的。” 居新城表情严肃,只是朝我微微点头,一副不是特别开心的样子。我也朝他点头致意,然后就跑到施鲢身边,放低声音问他。 “怎么样了?你们在忙什么呢?” “忙着证明卢咸亨的死不是意外,而是他杀。”沈喻不知怎么听到了我的话淡淡地说。 “啊?怎么证明?” “尸检。”林瑛说,“所以我们先在案发现场了解了情况,然后去了区刑侦队法医室,最后到市局做了鉴定,这不又返回现场查问题来了。” “可是,卢咸亨已经死了好久了吧,我听说尸体早就火化了。” “有尸检记录嘛,虽然一开始就被认定是溺水,没有特别深入的资料,不过,沈老师说还是觉得不对劲。” “我就不明白有什么不对劲的,”那位叫居新城的年轻法医发着牢骚说,“从解剖结果来看,死者的嘴里、鼻子里都有蕈状泡沫,气管和肺泡里都有溺液,成分跟池水成分基本一致;胃肠里的泥沙、脏污也与池子里的东西一致,循环系统里还检测出了硅藻,也与喷水池里的种类一致。所以,事实很清楚,我也可以拿自己的专业打包票——死者确实是溺水身亡,绝对不是胁迫入水或者抛尸入水什么的!” “小居,沈老师也没有质疑你的专业性啊!”林瑛看他一眼说,“尸检报告上午咱们都一起分析了,也没有提出疑点啊。” “那为什么她还说,死者是他杀,不是意外身亡!”居新城很不服气。 我有点儿替沈喻着急,因为毕竟从车祸和华鬘附身后的情况来看,她的状态确实有些下滑。而云塘镇这一系列的案子看上去比杜万芊案看上去更诡异、更复杂。 沈喻似乎没有为这边的争执分心,她还围着喷水池走走停停,一会儿还趴在草丛里看看这个看看那个,更主要的是,她似乎没法回答居新城的质问,居然越走越远,好像在逃避着这边似的。 “我去看看沈老师。”林瑛说完也朝草坪那边赶过去。 “伪装溺水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把死者打昏或者药昏了再投入水里淹死。但是死者头上、身上没有打斗的痕迹啊,血液和肺部检查也没发现药物成分,这两种情况都不可能发生啊!再说了,咱们分局也现场勘察了,不是只发现了死者的一行足迹,没有发现有第二个人出现的痕迹吗?!”居新城还在发问。 第一百零二章 调查(2) “确实是你说的这样。”林瑛看着他说。 “林队长,您是上级,您可得一碗水端平,我虽然年轻,但做事绝不马虎,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事实就是事实,不能说她说逻辑不对,事实就不是事实了,对不?” 我听了有点生气,但想了想,还是忍了下来。 “行啦。”施鲢从后面拍了居新城一巴掌,“以前我也不服过,但最后就被沈老师给扳回来了。” “那你让她扳啊,咱也不是不讲理的人,你看她人都跑哪里去了?这喷水池不是案发现场吗?她顺着草坪走走走,都走到小区门口了!我看她是大话说在前面,现在弥补不上了,所以想打个滴滴回家吧!”居新城越说越上火,不过他说得我火气也上来了。 “你怎么说话呢?她走到哪里,关你什么事?难道卢咸亨那天晚上不是从小区门口进来的吗?洛卡德定理你知道吧?现场物质交换你知道吧?卢咸亨当天要是经过了小区门口,你怎么就能断言没遗留下个人痕迹呢?” “还洛卡德定理?我是名牌大学法医专业毕业的!你还跟我扯洛卡德定理!你是什么人,是干什么的?你不会也跟那个什么沈老师一样,是个野鸡侦探吧?”居新城开始跟我对嘴拱起火来。 “什么?野鸡侦探?你说我可以,说她不行!”我听到他侮辱沈喻,顿时火冒三丈。 施鲢这家伙看我俩眼看就要吵急眼了,赶紧拉开我俩和着稀泥:“言老师,小居,你俩吵半天又有什么用呢?反正一会儿沈老师回来叭叭叭一说,事情不就清楚了吗?是吧?” “我懒得跟你说。”我远远望见林瑛和沈喻在大门口那边站着,好像正跟周围的人打听着什么,便脱离“战场”,也匆匆朝那边走去。 沈喻正跟一个扛着扫把、拎着簸箕的人说着话。 “就是说之前有过对吗?反而当天没有出现过?”她在问。 我默默站在她和林瑛中间,林瑛看看我,低声说:“这是小区的清洁工,姚万三。” 姚万三神色有些惊慌,他的双脚不停换动着位置,我这才想起来,当初徐楚月讲述花衣鬼的时候,说发现卢咸亨尸体的人叫姚瘸子,是个清洁工,看来就是这个人无疑了。 “是、是啊,我每天起早都在小区打扫,对这些脏污很在意的。这个小区里住了上万人,每个人都觉得随随便便扔点儿垃圾,随随便便祸害点公用设施都没什么,但小区里的清洁工可就区区几个人。几个人伺候一万人啊,怎么会不注意这些,毕竟地上多一样垃圾,我就得多干一点儿活儿,是吧?” 我不禁点头。姚万三说得确实在理,大家都觉得随手扔点儿垃圾不算什么,但对于清洁工来说就是聚沙成塔。 但我来得晚,确实不知道沈喻正在询问什么,于是悄悄询问林瑛。 林瑛小声告诉我说:“她在问姚万三最近有没有拿水管浇草坪,姚说草坪是安了喷灌的,不用人去浇。她又问草坪上那些个污痕是怎么来的,姚万三说自己也不知道,但记得是很久之前有些日子连续出现的,但卢咸亨出事那天之前并没有出来污痕,之后也再没有出现过。” “污痕,什么污痕?水池周围的吗?” “水池周围倒没有,草坪上有,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就算能发现,你说草本来就长在路边上,旁边人来车往,每天都是灰啊土的,肯定有点脏脏的痕迹,正常人也不会在意的。” “我能去看看吗?”我问。 “呶,就在那一片。”林瑛指着不远处草坪上的一块区域说,“是条状的,还是断断续续的,你要是眼力好就去找找。” 我跑到那块草坪上。小区里铺的是黑麦草和高羊茅,大概是长时间没有仔细修剪,所以草长得参差不齐,站着望上去本来就花花的一片,根本看不出什么脏污来。 我只好蹲在地上,抠抠草下面的土,土壤很干,而且已经有点结块,看上去很长时间没有浇过了。 很久没有修理,很久没有浇灌,沈喻可能也发现了这个问题。而草坪又是从小区大门到喷水池的最短的捷径和必经之路——如果不想走大路的话,只要沿着草坪上的一条断续的石板小路,就能从大门直达喷水池那里。 所以我想,沈喻发现痕迹的地方应该就在石板路附近。 我走到石板路附近的草坪上,由于这只是条景观路,所以两块石板间大概相隔半步之远。在这半步的间隔上便长满了杂糅播种的两种草。 我单膝跪下,从草上面的灰尘和脏污一一看去,很快便找到了沈喻所说的“痕迹”。 那些“痕迹”都在草叶上面,虽然从大面积上来看是条状的,但是临近观察却成一片斑点分布的脏污,而且这些脏污的颜色和质感,与其他灰尘和泥土的污渍完全不同,它们看上去有些乌绿,像是染上去的一样。 我用手指捻捻那些脏污,放在鼻子前面,却没有闻出什么气味。 我站起身来,走回大门那里。沈喻还在跟姚万三聊着,此时一个穿着西装的人带着另一个半大不小的男孩朝这边快步走了过来。 “您好!您是林队长吗?”他走到林瑛身边,打着招呼说。 “是尚经理吧?”林瑛点点头,问他道。 “是,我就是新云里物业的尚建春。” “我想问一下,咱们小区这大门口也没有岗亭和保安值班吗?”林瑛问。 “这不小区刚起来没多久嘛,再说里面住的大都是原来云塘镇的乡亲们,人员比较单一,就没安排。”尚建春解释道。 “监控也没安吧。” “是,都是乡亲——哪成想后来连着出事,我们刚刚追加了一套监控系统,过两天就安上了。岗亭我们也买了,这礼拜就能装上,保安也招聘到位了。 “我帮您打听过了,老街上是有丢花绿床单的人家,不过他们也没在意,本来就是旧床单,在外头晾着有时候被风刮走,有时候被孩子们恶作剧顺走,这都很正常,他们也不会多想。” 第一百零三章 调查(3) 既然尚经理解释清楚,对监控的事情也拍胸脯做了保证,林瑛也不便多说了。 “知道了。还是早点儿安上监控,亡羊补牢,还算不晚吧。”她还是嘱咐道。 “哦,这就是罗小茂,住咱小区里的,也是卢老爷子出事那晚的目击者,我给您找来了。”尚经理说,“朝这边走过来的那个就是冉奋强,镇子上的勤快人。” 罗小茂看上去时十分瘦弱,满脸都是慌张的神色,林瑛安慰他几句,然后问道:“那天晚上,你也看到穿着花衣服的无头鬼了吗?” “对,算是吧——我一直不敢跟别人说,只跟爸妈、奶奶说过,后来不知道怎么就传出去了。” “说不清,我不敢靠近,所以离得远。”罗小茂说,“但从背影看,他是有脑袋的,而且确实跟卢大伯很像,但前面的黑影看上去也像卢大伯,分不清哪个是真哪个是假,所以就显得更加奇怪。” “大概是什么地点,什么时间,还能记得吗?” “地点就是老镇上有石头狮子的那条巷子,时间记不太清了,那几天网吧附近改线,所以到半夜就停电,我们也不能熬通宵,所以一般都是停电前后就回家,您要不去问问网吧?” “那后来你跟过去了吗?你不是家就住小区里吗?” “本来是想回家的,但我胆子小,看见那种奇怪的人,就不敢回家了。我转了个圈儿,跑朋友家睡了一宿。” “夜不归宿,你们家也不担心?” “我爸妈在魏阳上班,就奶奶在家,她也不管我,如果网吧不关门,我经常去熬通宵的。” “好吧。如果有什么情况再找你。” 冉奋强此时也走了过来,他个子不高,看着挺壮,但脸色枯槁。听说他在外忙活,晚上还得回家伺候生病的父母,是个相当辛苦的人。他规规矩矩地站在旁边,看上去有些尴尬地朝尚经理点着头。 “卢咸亨当天晚上出事的时候,你也见鬼了?”沈喻转向他。 “对,在新云里小区门口,远远看见个影子。” “大概几点?” “记不清了,我当时去药房抓药,还得赶回去给老娘吃呢,就看见个穿着花衣服的影子,肩上是空的,还不时一跳一跳,我当时觉得心里瘆得慌,就赶快走了。” 沈喻此时也走了过来听了一会儿,然后转身说:“尚经理,你能不能发个通知,问问新云里的住户们,是否夜里见过草坪上有人经过什么的。” “行!我马上就去打印点通知,每个楼电梯口都贴一张。”尚建春拍屁股就要走,但沈喻又拦住了他。 “算了,还是不要打草惊蛇了。”她皱着眉头,好像在想着什么事情,“私下问问就好吧。” 她犹豫了一下,又自言自语地说:“算了,即使夜里有人经过,也说明不了什么——我现在反而更加在意一件事,卢咸亨要是自己溺死还好。但如果是死后抛尸,凶手又是用什么方法把他的尸体挪到喷水池里去的呢?毕竟出事之后,人们只发现了单向去喷水池的足印啊。” 她边说边抬头看着天空。 我也循着她的目光抬头看去——今天天气不错,白云朵朵,艳阳朗朗,要是案情能这样晴朗起来就好了。 沈喻仰着天,她眉头紧蹙,好像一直在思考什么问题。但就在这时候,我听到旁边传来一阵熟悉的声音。 “经理,那边在盘查的是警察吗?我想跟他们反映一下情况……” 我惊讶地回过头,果然看到徐楚月正站在那里,她也看到了我——不光看到了我,还看到了沈喻…… “啊!就是她!还有他!就是他们那晚上把整条街的电线杆子吹断的!” 徐楚月背着一把吉他,惊恐地瞪大双眼,指着我和沈喻,声音嘶哑地吼叫着。 徐楚月的大喊大叫吸引了大门口所有人的注意。林瑛和尚建春也朝我俩望了过来,我一下子有点儿慌神,因为我们仨无论是谁,都保持着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不愿意暴露沈喻和华鬘共体的事情。 因为这件事无法寻到一个合理的解释,无法形成有逻辑的说明,甚至如果事情曝光的话,还可能给沈喻带来麻烦。 所以我愣了一下,索性直接快步朝林瑛走去。 “她认识你们?”林瑛问。 “不知道,我不认识她。”我镇静地说。 “那她说电线杆子是你们弄倒的?” “天大的笑话,你觉得我有力气弄倒半根电线杆子吗?”我回头指指沈喻,“你觉得她能弄倒?” “不能。”林瑛摇着头说。 “对,昨天我们刚过来看电线杆子现场的时候,好像她也在现场——是不是她经过的时候认为是我俩干的。” 林瑛没说话,倒是沈喻直接走了过来。徐楚月一见她,恨不能把十个手指头都伸出来指着她。 “是她干的!就是她!她就是个变态、色魔、暴力狂!” 沈喻很不高兴有人指着鼻子骂她:“请注意你的措辞!我可以告你诽谤。” “我怎么诽谤了?我说的是事实。”徐楚月还是那么伶牙俐齿的。 “这就是你俩昨天遇到的那个唱民谣的?”沈喻没再理她,反而靠近我小声问道。她看起来有点生气又无奈。 “对。”我也小声回答。 “你看你俩给我挖的这大坑!你说我现在该怎么解释吧?!”她气呼呼地说。 “只能死不承认了。”我叹口气。 “好吧。”她耸耸肩,无奈地说了句。 徐楚月手里哆嗦着拿出手机. “你们怎么不相信我?那边是真的警察吗?警察怎么会跟破坏狂待在一起?不行,我要报警!” “别报了,这些真的都是警察。”尚建春一开始还惊异,现在有点儿哭笑不得地指着我们说。 “啊,他俩——也是警察?” “算是吧。”沈喻轻描淡写地说,“我听到你说要反应情况?” “啊啊啊,那我错了,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啊……”徐楚月边嚷嚷着边撒丫子跑了。我本来想把那个镯子给她,但她像只羚羊似的跳来跳去,一会儿就没了踪影。 第一百零四章 调查(4) “她也是云塘镇的人?”林瑛望着徐楚月远去的身影问道。 “应该是外来的租户吧。”尚建春摇着头说。 “你们小区啊,的的确确应该树立安全意识了,疯疯癫癫的人都排查一下吧。”林瑛严肃地对他说着。 “咱们走吧。”沈喻又在草坪上转了一圈说。 “走?去哪儿?” “去罗老松被电死的那里,看看到底是不是意外。” ...... 四通巷是老云塘镇一条比较宽的小街,街上也立着几根老旧的电线杆。 平时我们都熟视无睹,但如果抬起头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我们头上并非都是天空,还有错综复杂的条条电线,它们像蛛网一样连接着整个城市,让城市光明,让城市呼吸。 当然,现在大城市里,好多电缆都改为地下了。但在云塘镇这种城乡结合部的所在,电网还是密密麻麻、错综复杂。 据云塘镇的老人说,四通巷以前是老镇上的一条主要街道。所以四通巷上空的电网尤其繁芜。 “除了云塘镇的老电工,连电网上下来的人都会蒙圈,他们也一时半会儿搞不清哪条线连着哪一片儿。” 云塘镇的人如是说。 发现罗老松尸体的那根电线杆是根水泥杆,它有两条金属丝拧成的斜拉线,斜拉线从左右两侧呈三十度角栓在地上,保持着电线杆的平衡。 一般来说斜拉线的一端在水泥杆上,另一端接在地里,是没有电流经过的。 当罗老松被人发现时,他肩部的位置正靠在电线杆子下面,一只腿搭在右侧的斜拉线上。而这次事故的电流就是从斜拉线上传过来的,也就是说电线杆跑电跑到斜拉线上去了。 类似的事故,其实隔两年就会出现一次。听云塘镇上的人说,五年前有个孩子,就是扶了一下斜拉线就被电死了。 没想到五年之后,这倒霉事又让罗老松赶上了。 罗老松也是居新城进行尸检的,他当然对沈喻重返现场的行为不满,但这次沈喻并没有直接说这次死亡是不是事故,没有直接质疑他的检验结果,他当然不好明说。 “这个人的习惯就是怀疑一切吗?”他又开始跟施鲢嘟哝。 “沈老师吗?她该怀疑的地方怀疑,不该怀疑的地方不会怀疑的。”施鲢回答。 林瑛显然也听到了俩人的对话,她走过来,对居新城说:“云塘镇三起案件,如果尚卫民是他杀的话,那其他两起案子确实有重查的必要,这也是市局的意思。” 居新城一听这是上级的意思,只好沉默下来不再说三道四,但他还是不服气地哼哼着。 我也不愿再跟他争执,但我还是有点儿担心。沈喻之前跟我说过,她曾经有一种类似于直觉的“逻辑奇点”发现能力,但这种能力却随着那起车祸灰飞烟灭了。 她曾经一度十分焦虑过,现在这个状况,她好像只是闷着头不说破,不知道她真的找到什么线索了没有。 正在胡思乱想,我看到她转了一圈朝林瑛走过来。 “电网公司还没给一个明确说法吧?” “是呢,说是还要调查——你知道的,这种人命事故的事儿,下结论之后肯定就有人背锅赔偿,谁敢轻易下结论呢?” “也没有初步说法吗?” “有啊,不过还没对外正式公布呢。电网公司的专家说,这种情况一般都是电线老化,然后电线杆受潮连电,最后电流传到斜拉线上的。” “最近魏阳也没怎么下雨吧?”沈喻说。 “下雨倒不多,不过受潮这种事情,很难说的,夜里的天气不好,空气中水分含量大,或者电线和线杆的接触严重,都能引起事故来。” “找到那根老化的电线了吗?” “电网公司的说,这片儿的线路都有点老化,你抬头看看上头,有百八十道线,还得一一排查。”林瑛叹口气说。 “罗老松的尸检也没发现有药物成分吧?” “没有。”林瑛看看居新城,对沈喻说,“要不要再把那个不服气地叫来,替你问问?” 沈喻脸色严肃地摇摇头:“他人倒是尽责,就是大嗓门,我怕他一吵把思路搞乱了。” “你什么时候也害怕外部环境影响了?”林瑛半开玩笑似的问。 沈喻也笑笑,但我能看出来她笑得有些牵强。 “……跟你说,施警官,我对罗老松的尸检结果也是有足够信心的!他身上电流流入的的地方有两个,一个在右手上,一个在右腿上,都有明显的灼伤痕迹。他颅后有硬物撞击伤,和电线杆上的痕迹完全吻合对应,说明他可能先是用手扶了下斜拉线,然后被电流弹了出去,头部撞在电线杆上,但是右腿却不小心再次搭在斜拉线上,这样形成了二次触电。血液检查显示他长时间触电引发了钾离子含量增高,死因是触电后的心室纤维颤动导致心脏功能受损——你说说,这尸检有什么问题吗?” 居新城好像故意大声跟施鲢说着,其实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是想让在场的人都听见,他的尸检报告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沈喻没有直接回应,她走到那根斜拉线前查看着。 “这个,现在应该不带电了吧?”她问我。 “应该是吧,电网公司不是都来过了吗?” 她点点头,然后靠近斜拉线自己看着。 斜拉线是三股合金丝拧成的,我也跟着她从上到下把铁丝看了一遍。期间沈喻还伸手摸摸了线上面,我看那个地方好像有一点点磨损的痕迹,好像那里被拧上过什么东西,沈喻蹲在前面,用镊子刮下一些蓝色渣渣,装进证物袋里。 “有线索了吗?”我偷偷地问。 沈喻没有说话,她手上的动作停顿了一下,然后半抬起头,默默看我一眼。 那是我从来就没有见过的眼神。之前她陷入问题时,要么专注思考,要么情绪亢奋,但这一次我没有从她眼神里读出思路,读出自信,相反的是,她眼神里还流露出一丝无助的感觉。 我忽然心疼起她来,毕竟她是一个不久前刚遭遇车祸,身体和精神都受到过重创的人啊。 “你是不是太累了?”我低下头,轻轻地问她。 第一百零五章 抑郁 林瑛也走了过来,她显然也意识到沈喻状态并不是那么好。 “你刚恢复没多久,这两天连续奔波,身体会吃不消的。” 沈喻没说话,她把证物袋递给林瑛,眼里的无助感顷刻间藏匿了踪影,她直起腰来,继续围着电线杆查找着。 “哼,本来没有的事儿,非充大尾巴狼,现在找不到证据支撑了,又开始装虚弱,装可怜。”居新城站得远远地嘀咕着。 “你有完没完!”我实在气得要命,走过去狠狠推了他一把。 “还打人!查不出来还打人!”居新城气得跳着脚,“林队,咱们市局的人就这个样子吗?就这么无理搅三分吗?” “别闹了!”林瑛也发了火,她指指我,又指指居新城,“今天收工,先回去总结!谁再闹,我就把他从专案组踢出去!” 之前说过,林瑛除了跟我和沈喻开开玩笑,对其他人总是不怒自威的样子。居新城看林瑛生气,吓得也面色苍白,不再说话。 施鲢见队长发火,快步走过去,拍了居新城一下,然后指指后面,示意他赶紧上车。 林瑛看看沈喻,问:“沈老师,要不今天先到这儿?你是跟言桩的车走,还是跟我的车?” 沈喻没说话,她径直朝着我的车走了过去。我赶紧跟林瑛摆摆手。 “你别回局里了,送她回家好好休息下。”林瑛小声嘱咐我。 我快步追过去,给沈喻打开车门,自己也钻了进去。 此时正是下班的高峰时段,慈沽区虽然偏远,但路上却堵得瓷实。沈喻只是默默坐在副驾驶上,一路看着窗外的车流。 我看她心情不好,也不再说话打扰。我们就这样一脚刹车、一脚油门,摇摇晃晃地朝我家走去。 好在云塘镇离着我家不远,眼看就要开到的时候,她忽然开口说话。 “我脑子有点乱,要不咱们找个地方吃饭去吧?” “行——你想吃什么?” “随便——要不去城中心那边吧,我想转转。” 我吓了一跳,这还是她第一次如此明显地烦躁起来,别是今天被打击过头了吧。 人最难适应的是便利性习惯的改变。沈喻之前破案迅速,是因为有“逻辑奇点”的能力,现在能力顿失不说,今天还被居新城那种初出茅庐的生瓜蛋子一顿揶揄,她心情失落也是可想而知的事情。 我叹口气,只好尽可能安慰她。 “你可千万别往心里去啊,云塘这案子确实挺复杂的,还有那个小法医年轻气盛话忒多,别拿着当事儿——要真是看评论能影响人的话,那些微博底下经常被骂的明星早就全抑郁症了。” “我马上就快抑郁症了。”她说,“以前如果看到那些小线索,总是能一下就联想到重点。但现在看到线索,却全然没有思路——我这个脑子究竟是怎么了?” “很简单,车祸重伤,还没恢复,但我相信一点,所有事情最后都有个解决,一切都会过去的……” 我正在说着,她打断我的话。 “不,我已经敢肯定卢咸亨、尚卫民和罗老松都是他杀了。” “有证据吗?”我有点心虚地问。 “有,但是形成完整的逻辑链还缺点儿东西,证据乱七八糟地在脑子里转悠,但逻辑却形不成闭环——我的脑子,可能真的不好用了。” “别这么说,你想想,你身体里还住着另一个人,而且还是个自称不是人的家伙。一个身体两个人用,一个脑子两个人用,得多疲惫。所以不是脑子不够用了,而是用的人多了……” “你刚才在说什么?”她忽然再一次打断我的话。 “没什么啊,就是安慰你的话。” “一个脑子两个人用?对啊,我怎么没想到!” “啊?” “你再跟我说说,那个女人有什么技能来着?” “技能?能吃算不算?” “算吧,不过,你明天让她少吃点儿!还有呢?” “力气大,一掌能打倒一条街的电线杆子;昨天她还搞了个‘辨香’,那鼻子灵敏得当缉毒犬绰绰有余,关键是缉毒犬不会表达,她还能说话。还有,还有……” 我费劲想着华鬘的技能,忽然想起一件险些被遗忘的事儿。 “之前我说过吧,她说自己会‘六能’,说自己是修罗界的侦探,能把人打个半死,然后‘观灯’——上次杜万芊那个案子,不就是她打昏了吴争贤,然后自称在吴争贤走马灯中发现的线索吗?” “观灯……”沈喻又皱起眉头望着远方,陷入了沉思。 我掉转车头,朝姜邑的方向开去,那里有家新开的商场,有不少网红饭馆。我想找个轻松自在的环境,给沈喻解解压。 “等下!”沈喻突然说,“咱们换个方向,去滨川吧!” “滨川?去那里干嘛?” “去酒吧街!”她说。 “你难道也准备喝酒了?” “我不喝,酒吧里就不能吃东西吗?不过,我想出来了一个计划。” “什么计划?” “还没想清楚,吃完饭再告诉你——上次你去的那个酒吧叫什么来着?” “rl酒吧,还去那边吗?” “对!”她眼睛里居然闪着久违的光亮。 去滨川的路上也堵,好在现在还不到深夜,酒吧街反而没有那么多人。 我把车停到路边,陪着她走到rl酒吧的门口。 沈喻在门面装饰前面端详了一会儿,此时一个穿着橙色工作服的清洁工走了过来,用长夹子夹起酒吧门口的两个烟头,把它们丢进簸箕里。 “rl,红莲?”沈喻看着门楣上盘曲着的两支红色莲花,自言自语着推开酒吧大门。 “欢迎光——”正在吧台里面擦杯子的酒保下意识地喊着,但刚喊一半就停住了,因为他看到了沈喻。 “这不是女酒神吗?”他眉开眼笑地说,“最近您可是常客,赶紧坐!” 我曾经跟沈喻说过华鬘曾经在这里牛饮几十瓶酒的事儿,所以她也并没有觉得诧异,而是直接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坐了下来。 “哎,哥们儿,这次要不要我再准备两箱二锅头,还是继续开瓶‘山崎’威士忌?反正我们家对您,丰俭由人!”酒保把我拉到一边儿,小声问道。 第一百零六章 病急乱投医 我笑了——这次一起来的可不是酒腻子华鬘,而是正正常常、视减肥为毕生事业的沈喻,所以,我还用担心她吃什么吗? “现在不用!她一般酒瘾上来得过了半夜了。”我轻松地说。 “哟,酒瘾这玩意儿还有生物钟啊。” “可不是嘛!” “难搞。”酒保冲我嗫嚅一句。 这时候沈喻已经翻完了菜单,正朝他招手。 “要一个蔬菜沙拉,蜂蜜芥末汁的,再要一个全麦金枪鱼三明治吧。”沈喻说完直接把菜单合上,一只手递给他。 “就这些?不喝点儿?”酒保瞪大眼睛问道。 “哦,我就这些。你问问他,还要别的吗?”沈喻指着我说。 “我要个牛肉汉堡套餐。”我跟酒保比划着说。 “可是,这位小姐点餐风格跟上次不太一样啊……” “她叫上什么就上什么吧。”我双手合十,央告他道。 我生怕他又提起华鬘在这里海吃胡塞的事儿,沈喻本来心情就不好,别再雪上加霜了。 好在酒保是个头脑清爽的人,他虽然有点惊诧,但还是点点头,拿着菜单转身离开。 沈喻忽然又叫住他问:“不好意思,我想打听一下,那位唱民谣的妹子还过来吗?” 她的询问让我都有些惊讶,酒保大概也有同样的感受,他给我递个眼色,那意思似乎在说:客官,请借一步说话。 我只好跟他走了过去,他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 “大哥,怎么我觉得您带来的这位姑娘有点儿不寻常呢?她是不是酒、色、财、气这四样东西,每天都换着来一样儿啊?” “什么意思?”我一时不太明白。 “嗐!我是看她今天不喝酒,反倒打听起咱这儿唱歌的姑娘啦。” 我哭笑不得:“你这想象力也太丰富了吧?” “想象力?对,我晚上来这儿打工,白天当编剧,所以看什么都容易脑补。”酒保哈哈笑了。 “明白了——我也不知道她找徐楚月干什么,我帮你问问去。” “得,您也别问了。那个小徐脾气也怪得很,不过她唱歌还行,挺受欢迎的。” 他说完掏出一支烟,递给我。然后忽然想起什么,又把烟收了回去。 “我这记性,忘了室内禁烟了。” “您是这间酒吧的老板吗?”我问。 我其实也一直蛮感激他的,上两次华鬘过来,他还帮了我不少忙,一直没机会对他说声谢谢。 他摇摇头。 “我算是管家吧,里面有一个大厨,还有一个做保洁的孙大爷。我们仨只是打工的——这儿的老板比较各色,自打我来之后还没见过老板呢。” “啊?那他也不管酒吧经营吗?” “好像也来这里,不过都是在打烊之后——管他呢,每个月不差我工资就行!” “您贵姓?” “我嘛,我姓常,经常的常,叫常山——大哥您是警察么?咱这么对话,好像在查户口似的。” “不是。”我笑了,“觉得你挺有意思的,做事周到,之前真是承蒙关照。” “哈哈哈,”酒保笑了,“很市井对吧?前两次我看您同伴挺虎的,所有怕她突然发飙,把我们家小徐吓着——小徐家境不好,人却不错。而且她唱歌挺有范儿的,说不定将来可能红了呢。” “我会嘱咐她的,她不是那种人。” “得嘞,那我就放心了。”常山也咧嘴一笑,“那我就去下单了。” 我走到沈喻面前,坐在她对面的位置上。 “又嚼我碎嘴了?” “哪儿啊,他就是想问问你,找徐楚月干嘛。”我说。 “不是我找她干嘛,是我想拜托你一件事。” “我?什么事儿?” “之前你跟我说,她对你们讲述过云塘镇的三桩奇案,而且她也是至今为止唯一和花衣鬼擦肩而过的人。你上次说过,那个阿修罗女人会一种叫‘观灯’的手段吧……” 我吓了一跳——莫非沈喻想让华鬘把徐楚月打个半死,然后“观灯”不成? 我使劲摆手说:“不行!观灯那东西,必须要等人刚断气的时候,在中阴身的状况才能奏效,难道你想让华鬘把她折磨到死吗?” 沈喻看着我,冷笑一声。 “你还心疼了?是心疼哪个?心疼那个阿修罗,还是心疼那个唱民谣的?” 今天她看上去气不打一处来,现在我有两条路,要么哼哼哈哈,退避三舍,要么就是严肃一点,跟她解释清楚,省的再在这些无谓的事上胡搅蛮缠、浪费时间。 想到这里,我清了清嗓子。 “……不是一个概念的事情好不好?第一,无论是你或者华鬘,都是用同一个身体,我得帮你看着她,不能让这么漂亮的躯壳变成一个暴徒;第二,徐楚月只是个目击者,她是无辜的,我们不能没有底线地去伤害无辜的人。” 沈喻不再说话,她眼睛微微眯着,一动不动地盯着我看,好像要刺透我似的。 我心里不禁阵阵惊慌,因为自从认识她之后,我几乎都是对她言听计从,从来没打过驳回,更别说这样洋洋洒洒跟她讲大道理了。 不过事已至此,我相信自己说的话没有什么错误。 “你别见怪啊,还是觉得,做事情要有些原则为好。” 沈喻的嘴唇动了一下,似乎要说什么。偏偏这时候常山走了过来,把一盘沙拉和一盘汉堡加薯条分别放在我俩面前。 “两位,用餐愉快。”他笑着说。 沈喻看着他走远,然后又把目光移动到我的脸上,不过这次她忽然笑了。 “你说得太好了。”她说,“这是无理的要求,你本来就不该答应,是我太急躁了。” 听到她这句话,我才长舒一口气。 “脑子里太乱了,本来不该这么乱的,就因为失去了‘逻辑奇点’这种直觉,搞得我头脑里连一点儿逻辑组织能力都没有了。其实我不该这样的,只是感觉心里头老有种声音在催着我赶紧破案,赶紧打破外界的质疑,赶紧让人们觉得我还能像以前一样,是能飞速破案的神探。可是,我还是无能为力……” 第一百零七章 犯罪侧写 沈喻用叉子拨弄着盘子里的蔬菜,仍在感慨似的说着。 “重要的是,第二天在这个身体里的人并不是我。所以,我总有那么一种担心,担心某天当我离开,就不能再回来了。 “所以,我总有一种焦虑感,怕这二十四小时之内没破完案子,等后天没准儿就无法继续了——焦虑就会急躁,可我发现,越急躁就越不能集中精神……” 她十分无助地嗫嚅着,右手拿着叉子,焦灼地反复叉着盘子里的蔬菜,而她的左手,却像我一样,不停抓挠着自己的头发。 我看着她,一股难以名状的心情油然而生。 有人说,两个人在一起久了,会在不知不觉间受到对方习惯的感染。虽然沈喻并不承认我俩是男女朋友,但实际上也算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程度。 我们都是不善于交际的人,所以这么多年也一直互相依靠。 然而沈喻是个内心更加强大,也相对自我的人,几年下来,我倒是为她改变了许多自己的习惯。而我身上的东西,却对她没造成多少影响。 挠头就是我在尴尬或者焦躁时的习惯动作,如今看到她也无助地抓着头发,我心里不由得平生感慨。 不知哪来冒出来的一股勇气,它鼓励着我一把抓住沈喻的手。 她惊讶地看着我,想试着把手抽回去,但我握得更紧了。 我看着她的眼睛,尽可能放慢语速,认认真真地说:“别担心,我会帮你,无论是破案,还是寻访,我都会一直陪在你身边帮你。 “因为我是唯一一个知道你的秘密,而且是能跨越二十四小时陪你的人,我也会继续这么陪着你,永远地陪着你。所以,你不用担心第二天的那个人是不是你,只要有我在,你想做的事情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刻都在延续着。” 沈喻也望着我,她的眼里亮亮的,似乎闪动着泪光,她停留了许久,但还是慢慢轻轻但是有点儿坚决地把手抽了回去。 “对不起。”我们俩几乎同时异口同声地向对方说道。 刚才毕竟有些身体接触,所以我一时间有些尴尬,她更是如此。我们俩相顾无言,就连余光瞄到对方都觉得面红耳赤。 好在桌上摆着的食物似乎能化解窘态,我们再度不约而同地低下头去,默默嚼着桌上的东西。 就这样大概过了十几分钟,我已经硬生生把一个巨大的牛肉双层汉堡都吞了。这时候,她才再度开口说话。 “想通了。” “啊?”我抬起头来瞅着她。 “我想通了,好像不那么害怕,不那么担忧了——你说得对,只要有你在,‘我’就会一直延续。我把自己今天看到、想到的事情全部告诉你,你明天一定要帮我继续查下去。” “嗯嗯!你说吧。”我伸出食指点点自己脑壳,“我这里都会记下来,一个字,一个停顿都不会忘记的。” “有时候挺羡慕你的,毕竟还能保留着黑船带来的能力。”她苦笑一下,“不说这些了,说正事儿吧。明天我想让你们帮我找一个人。” 她之前跟我说过,我俩是同一种人——都看见过黑船,也都因为黑船有了特殊能力。 我不否认前者,但对于后者我当时是提出过质疑的,因为在遇到黑船之前,我就已经记忆力过人了。 没想到,沈喻还潜移默化地认为黑船让我开始博闻强识,不过,现在似乎不是纠结这种小事的时候。 “找一个人,是谁?徐楚月吗?”我想起来,她刚才想找那个民谣歌手来着。 “当然不是,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们他的一些事情—— “他住在云塘镇上,家里面积很大,还有一个院子。他细致周到,脑瓜聪明,虽然不起眼,可并非讨厌之辈,他还喜欢钻研,或者喜欢攀谈,云塘镇上的大小事情都喜欢摸摸底细。 “但可惜的是,他运气却不好,因此经历坎坷,事业和情路都不尽人意,就连拆迁这种好事都轮不到他。 “他内心不平,夜里孤单的时候,或许经常混酒局、麻将馆,靠喝酒打牌打发时间——哦,还有,他家里应该有一辆推杂物的独轮车,应该就放在院子里面。” 我被她一连串的话给说愣住了。 “这个人难道就是嫌疑人吗?” “应该是的。他就是云塘镇三起案件的真凶。” “你已经能判定卢咸亨和罗老松的死不是意外了吗?” “是的。” “但那个叫居新城的法医的检验结果……” “尸检结果并没有错误,只是这个凶手比你我想象的更狡猾,更周密,更——用一个什么词来说呢?应该是更坚忍吧。” “可是,怎么不告诉林瑛他们这些情况?让警方去找个人应该不难吧?” “警方找人不难,但是刚才我也说了,这个人是个十分周密狡猾的人,他能用特别费时费力的方法去欺骗法医,就能用更复杂但周全的方法去逃避侦查。今天警察估计在云塘镇一番搜索就打草惊蛇了,如果他们再开始明着到处查人的话,估计这个人就该彻底毁灭证据了。但最重要的是,我现在还摸不到他连续杀人的动机。” “但正常人做完案后立马就会毁灭证据吧,不然留着等人来查吗?” “不会的——这家伙虽然运气不好,但他有足够的自信——明天那个女人出现的时候,你可以带着她一起继续查下去。这样能一举两得,既可以给她找点儿事做,不让她胡作非为,还能发挥一下她的能力。我现在忽然有一种想法……” 沈喻还没说完话,这时酒吧的门被推开,徐楚月扛着吉他走了进来。她一看见我俩,顿时皱了皱眉眉头,转瞬间就瞪大眼睛,然后发出一声尖叫。 “啊啊啊!你们真是阴魂不散啊!居然又找到这里来了!” 她边喊着,边快步走到坐在吧台后面的常山那里,然后指着沈喻说:“赶紧赶他们出去啊!那个女人是个暴力狂,她会把整个店毁掉的!” “别闹。”常山笑眯眯地说,“你们怎么会认识?” “上次我让他开车捎我回家来着。”徐楚月指着我说,“然后那个女人就突然发飙,吓死我了,而且她好像还挺有背景的,我连伸冤都找不到地方!” “真的假的?”常山看着我,然后用更惊异的目光看向沈喻,毕竟他之前看到华鬘饕餮的状态。 我忽然担心起来——万一华鬘的事情露馅怎么办? 第一百零八章 撒谎 沈喻看着徐楚月惊慌失措的样子,她忽然轻描淡写地笑了一下。 这一笑虽然无声无息,但却无形中化解了现场的紧张气氛。 “你伸什么冤?找谁伸冤,我难道伤害你了吗?”沈喻面带微笑地看着她。 我知道,她其实对这个每次见面都辱骂自己的女人全无好感,但她更想掩盖华鬘存在的事实。 我赶紧跑过去,拽着徐楚月走过来。 “别碰我!别碰我!光天化日之下,你们想灭口是不行的!”徐楚月冲我喊着。不过她虽然嘴上说得厉害,但其实并没有特别过激的举动。 常山看着她,看看我,又看看沈喻,他不但没有上前帮忙,反而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月月,你别又调皮胡说了。” 我这才明白,徐楚月其实在别人眼里还是个孩子,加上她可能就是一惊一乍的个性,所以常山认为她只是闹着玩。 从刚才我伸手拽她,但她并无激烈反抗的情况来看,她内心也并没有真正害怕过我们。 我拉着徐楚月来到沈喻面前。沈喻依然保持着微笑注视着她。徐楚月倒是一把拉过椅子坐下,她也梗着脖子盯着沈喻,一副决斗的样子。 我赶紧凑到沈喻耳边小声说:“你心里别真的生气啊,她这么对你都是把你当成了华鬘。她说的那个人也是华鬘,不是你。” 沈喻听了我的话,回头朝我笑了一下。 “你吃什么?”沈喻把菜单给她递过去。 “别邀买人心!”徐楚月哼了一声,她伸手接过菜单,翻了几页,用手指着我刚才吃的汉堡说,“这个就行。” “没想邀买你,其实你无意之中还逃过了一劫呢。”沈喻笑笑,然后指着我说,“电线杆子的事儿,警方那边大概也有了定论。你如果不相信,明天可以去当地派出所问一下情况。不过,现在我还有几个问题想问你。”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肯定是我有没有目击你弄倒电线杆子吧?如果我说没看到过,这件事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我说看到了,那我的小命就朝夕难保,是这个意思吧?” “你想错了。”沈喻笑笑,“只是些其他的问题,我想知道那晚你遇到花衣鬼的一些细节——比如,你闻到他身上有什么特殊气味儿没有?” “诶?你这么说话,好像真的是警察诶!”徐楚月不由得端正了身体。 “严格来说,我不算警察,但也在帮警方办案。所以,我不会伤害你的。” “知道你不会。别看我有时候爱喊爱闹,但我心里不傻。你俩要真是坏人的话,估计当晚就立刻杀我灭口了,我还能跑得掉吗?——不过我真的挺疑惑的,你是怎么把一条街的电线杆打倒的?” “得,”我笑着说,“不是让你去找派出所打听吗。” 沈喻耸耸肩,淡淡地说:“那些电线杆早就计划推倒换新的,我只是知道它们倒掉的时间,然后随手做了个动作,看上来成我打翻的了——这么说还满意吗?” “不满意,不过,就这样吧,只要有个解释就可以了——你真想查花衣鬼那个案子吗?”徐楚月忽然严肃起来,她把胳膊放在桌子上,往前倾着身体说道。 沈喻点点头。徐楚月开始眯起眼睛,仰着下巴,好像在回忆什么。 “花衣鬼的气味儿?我真的没有注意,因为那条小巷也脏兮兮的,各种杂味儿都有。不过,它跟我擦肩而过的时候,我好像闻到了一股男人的臭味儿。” 不知为什么,我听到徐楚月的话并没有吃惊。 那天晚上,华鬘曾经说过,云塘街根本就没有“鬼”的气味儿——世界上的“鬼”,都是人而已。有的时候,人可能比鬼还要可怕。 所以在我心里,其实早就有了花衣鬼是人假扮的推论。然而,奇怪的是,徐楚月讲出这句话的时候,我还是觉得有种违和感,虽然不知道这种违和感从何处而来。 沈喻显然也有跟我一样的感觉。 常山把徐楚月的汉堡端了上来,还特地嘱咐她了一句说:“虽然有人请客,但饱吹饿唱,你可别吃太饱了,一会儿还要唱歌呢。” “安啦,我唱的是民谣,不费嗓子。”徐楚月朝他白了一眼说。 “你注意到花衣鬼身上带什么东西了吗?尤其是很重很大的那种东西?”沈喻看徐楚月吃得香甜,她心情似乎也好转很多,于是继续接着追问下去。 徐楚月低头想了一下,然后又摇摇头。 “没有,那身花衣服,看上去还挺合身的。” 沈喻没再说什么,徐楚月看看手表,狼吞虎咽地吃完汉堡,然后咕咚咕咚灌下半杯柠檬水。 她站起来,拿起吉他对我们说:“该去台上准备节目了。” 我俩看着她走到酒吧里的唱台上,她拉过椅子坐下,然后在那里调着琴弦。 沈喻一直默默地看着徐楚月,她张张嘴,想说什么,但还是没有说出来。她停顿一下,悄声对我说:“她在说谎。” “啊?!”我吃了一惊。 “她这个人,跟你一样不会掩饰自己的小动作——她回忆真实情况时会低头思索,而在编造谎言时却喜欢仰头皱眉。” “可是,她为什么要说谎呢?” 沈喻喝了一口柠檬水,她接连打着呵欠看着我说:“其实我更想知道的是,她在云塘镇三起意外案件中,除了作为花衣鬼目击者之外,还有没有扮演其他的什么角色?这些都是你明天需要查清的问题。” “你是困了吗?”我看着她疲倦的样子问。 “嗯,忽然间就觉得眼皮沉得像千斤闸一样——现在几点了?” “刚十一点。” “昨天那个女人也是这个样子吗?临近转换身份时?” “对,不过她比你撑得更久一些。” “不知不觉竟然这么晚了……本来还想跟你聊聊继续查黑船的事,还有一些个人的问题也想谈谈呢。” “个人的事,是结婚的事儿吗?”我逗她。 “你在想什么呢?!”她强撑着眼皮,狠狠瞪我一眼说,“想跟你多讲讲自己的事儿,不过,看你这得寸进尺的态度,咱还是改天吧。” 我忽然想起闻廷绪来,他那天也曾经对我说过,要跟我聊一些过去的事。最近身边的人都是怎么了,难道每个人的过去都藏着秘密吗? 第一百零九章 残酷 我抬起头,正想问她这个问题,但就在这片刻之间,她已经伏在桌上甜甜地睡熟了。我只好拿起自己的外套,轻轻给她搭上。 “人世间有太多看不透的秘密,就像山岭间有无名的小溪……”徐楚月慵懒的嗓音也随着吉他响了起来,一如我此时此刻心中泛起的疑惑。 手机屏幕上的时间数字一秒秒变动着,腕表上的秒针也在不停地绕着圈子。 我想起来闻廷绪说过的话,于是把手机掏出来,打开世界时钟,掐着时间数着秒,想看看她俩的生物钟转换是不是那么严丝合缝。 结果真的把我吓到了,两人的切换果然一毫不差——当电子数字跳到零点的时候,华鬘醒了过来。 我不免惶恐起来,因为闻廷绪曾经告诉过我——在现有的人格分裂病例里,每个人格的出现虽然会有诱因条件,但何时出现却是没有一定之规的。 当然,零点前后沈喻和华鬘会身份切换,这是之前我已经归纳出来的“规律”。 生物钟是客观存在的东西,例如咱们说某位老人,他总是早上七点钟醒。但这里所说的“七点钟醒”,其实是“七点左右醒”,他可能七点零几分醒,或者六点五十几分醒,甚至再精确也应该起码有前后一分钟内外的误差。 可是,沈喻和华鬘的互换竟然毫秒不差。零点前一秒钟是沈喻,后一秒钟就变成了华鬘,简直比瑞士天文台认证的钟表机芯走得还准,就像电脑里设定好的程序似的。 难道沈喻和华鬘的转换是世界上唯一的特殊病例? 我不禁越来越倾向于华鬘所说的话,她确实是来自于不同世界的人,当然,这个世界被她称之为阿修罗界。 如果真的有阿修罗界的话,它和人间又是什么关系?是平行世界,还是量子时空? 华鬘揉着眼睛,睡眼惺忪地看着我,又抬起头来,上下左右打量着,这才发现自己在rl酒吧里。 “快告诉我怎么回事?我在这里睡了一天吗?”她看着我问。 我长叹一声,因为自己刚刚意识到了一件十分残酷的事情。 那就是,对我来说,最累的根本不是陪伴她俩,而是每次两人互换之后,我都必须从头到尾,把昨天的经历给醒过来的那位重新解释一遍。 这种感觉就像改自己写过的稿子,吃自己吐出来的食物一样,简直是人生几大痛苦之一。 我真想有那么一天,人类的科技树再被点亮,发明出一个人生编辑软件,或者是那种能把昨天的事自动剪辑、播放出来的程序。 这样每当零点后面对一个新灵魂时,我只需按下按钮,然后她们自己去看、去听就可以了。 可惜这方面的科技树依然昏暗,而且即使发明出来,也就只有我一个用户吧。 所以,只能用最笨的方法给华鬘讲昨天的经历了——我忽然想到一件事,何不买一支录音笔常备着,随时随地对着录音笔介绍情况呢? 这样等第二天,她们就可以自己听录音,不用我来回复述了。 我脑子里想着录音笔,嘴上叨咕着昨天的事儿。当然,听我说话的工夫,华鬘已经招手叫了酒保,现在她的面前终于又堆满了零食和啤酒。 酒保也没跟我商量,又上街买了两打啤酒和一包羊肉串放在桌上,还朝我偷偷打个手势,然后又迈着小碎步跑了。 我继续跟华鬘解释怎么会在酒吧里——沈喻曾经提醒我,可以带着华鬘一起查案,一来能看好她,二来也可以发挥她的“才能”。 不过我不能如实告诉华鬘,我只能对她说,沈喻希望她能在案件上“帮忙”。 “什么?让我给她帮忙?”她嘴里塞满了东西,呜呜囔囔地说,“哈哈,那个性冷淡终于求我了!你告诉她,我可是堂堂修罗第一神探!她还想随随便便使唤我?本公主可不是吃素的!” “你确实不是吃素的。”我看着她一秒撸一个肉串的速度,发自肺腑地说。 华鬘看看还在台上弹吉他哼歌的徐楚月,忽然想起来什么。 她一边嚼着羊肉,一边咬牙切齿地说:“那个女孩昨晚怼过我吧?性冷淡不是还对她有所怀疑嘛——要不要一会儿把她劫走,然后打个半死,观个灯试试?” “得了吧啊,求你了姑奶奶,今晚上早点儿回吧,我好睡个囫囵觉!”我赶紧找借口拖住华鬘,万一她又开始启动暴力模式,那就不是一条街电线杆子的问题了。 “睡觉?好啊!回家追剧,然后一起睡!” “……” “走走走!都要回家了,还在这儿耗着干嘛!要不找个最近的旅馆开房也行!” 她声音尖,嗓门大,酒吧里的人纷纷转头看过来,一个个脸上都带着邪恶的笑容。 “那可不行,你追剧用的‘小排’还在家里呢。”我四两拨千斤地转移话题。 “对哇。”华鬘又吹完一瓶啤酒,摇头晃脑地说,“那赶快回家找‘小排’吧!” 徐楚月还在台上忘情地唱歌,因为客人多了起来,常山也开始忙起来,他站在吧台后面朝我挥手再见。 “姑娘又喝高了吧?是出去吃第二场吗?悠着点儿!” 我朝他无奈地摆摆手,拉着华鬘走出了rl,深夜风有点凉,吹得我不禁打了个冷战。 之前跟沈喻来得早,所以我停车比较靠里,而酒吧街是晚上才生意兴隆的地方,等找到我的车时,发现旁边并排停着一辆红色的汽车,正好挡住了我出去的路。 酒吧街一到晚上停车位就不足,这也能理解,所以我走到红车前面,幸好挡风玻璃那儿还留着一个应急联系电话。 我拨出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还伴随着刺耳的喧哗声。 “谁啊?干嘛?!”他的声音沙哑里透着一股子恶劲儿。 我跟他解释说,你的车挡着车位了。 “等着!”他啪地掐断电话。 我有点儿生气,因为这并不是有求于他,而是明显他做错在先——不过想想,占人车位、挡人出路的人好像通常都态度不好。 酒吧街依着槐川河而建,我等了半天,可红车车主还没到来。 我想起刚才打电话时,他身边的环境有特别刺耳的噪音,那声音不像是酒吧里的音乐,反而像是装修的电钻声。 这深更半夜的,谁会装修呢? 第一百一十章 燃犀 想到这里,我不禁使劲摇摇脑袋,想驱散这些无端的想法——最近遇到的谜题太多,自己开始杯弓蛇影,一遇到风吹草动就疑心病发作。 我怕华鬘等急了生气,又开始招惹是非,索性带着她溜达到河边,一边看夜景一边等人挪车。 夜越发凉起来,我的外套还披在华鬘的身上,所以自己不免有些瑟瑟。 但华鬘却丝毫没注意到温度,她好奇似的望着城市霓虹在河里的倒影,然后不停做着夸张的深呼吸,大口大口吞吐着新鲜的空气。 “你——没事吧?” “没事,我只是看到水面上这么多光怪陆离的颜色,忽然想起来当年燃犀的故事。” “燃犀?东晋温峤的燃犀吗?” “不然呢?” “你还知道这个典故?又是从沈喻的‘知识库’里‘调阅’的吗?”我问。 “当然不是,修罗界就有‘燃犀’的传说。” 我吓了一跳,因为据华鬘之前所说,人间和修罗界彼此隔绝,她来到这里也是“精神穿越”,这也是自己一直对她的身份颇为怀疑的原因。 温峤生活的年代在东晋,他赴任江州大概在公元329年,这么说来,难道阿修罗居然一直窥视着人间的举动? 华鬘看我眉头拧着一团不说话,开始问我。 “难道这件事在人间没什么名气吗?” “一般般吧,好多人都不知道——莫非在修罗界很出名?”我试探着反问道。 “不止在修罗界,还有地狱众和饿鬼道,在这三界都是耳熟能详的事情吧?因为那一次人间和地狱的界限险些就被打破了。” “啊?难道这件事情特别重大?” “对啊,在修罗界可是尽人皆知的大时机呢。”华鬘忽然眯起眼睛,一副沉思的样子,看她的表情似乎是一时间想到了什么。 她有点像自言自语的小声说道:“可惜当初温峤的犀牛角不够,如果照的时间一长,那六道交融,就——” 她忽然停住,不再继续说下去。 “就怎么样?” “没什么啦!”她表情复杂,眼神也开始躲躲闪闪,“我想到一些以前的事儿,但那些事儿就像被罩着一层纱,怎么也看不清楚。” “燃犀”是东晋的故事,它发生在晋室重臣温峤协助平定苏峻之乱、被朝廷任命为江州刺史之后,当时朝廷初定,温峤也从建康(今南京)溯江而上,去豫章(今南昌)上任。 时值四月,温峤的船队往西行到牛渚矶这个地方,稍事停泊。 牛渚矶也叫采石矶,是长江三矶之一,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它更是扼守都城建康的要冲。相传采石矶有个三元洞,其中一个山洞莫测幽深,古人在洞中探险,发现了一只金牛,所以把此地称为牛渚。 温峤其实是有意把船队停在牛渚矶的,因为当时他得到了一件宝物——灵犀角。 古人有诗说“心有灵犀一点通”,灵犀是古代一种犀牛,也叫做通天犀,它的角上有一条白线,贯通首尾,感应灵敏,据说还能通灵通怪。 而牛渚这个地方江之水深不可测,所以一直有水下有怪物的说法。 温峤这个人,少年时代便遭逢五胡之乱,晋室播迁南方的时候,他和姑父刘琨被隔绝在北方,在并州抗敌,后来并州失守,刘琨又带他前往幽州,投奔幽州刺史段匹磾。 再后来,琅琊王司马睿在建康草创东晋政权,温峤被姑父委派南下,向司马睿劝进。 此时,中原已经落入敌手,从幽州到建康路途艰险,但温峤还是历尽坎坷赶到了建康。之后他被司马睿留了下来,和太子司马绍成了好友。后来连续协助晋室平定了王敦、苏峻之乱,成为了晋室倚重的股肱之臣。 温峤不禁在朝堂上出人头地,他自己还是一个做学问的人。做学问的一般好奇心很重,加上他本身见多识广,有勇有谋,所以当温峤得了灵犀角,就想试一下,看看民间传说的燃犀通灵是否真的有效。 此时也有人劝说,用非常之法洞悉非常之物,恐非好事。但数次勘定大难的温峤怎么会在意这些,他令随从的兵将做好准备,等到午夜之时收锚启碇,把船开到江心。 此时弯月在天,举着火把往江面照去,只能看到茫茫滔滔,曾无际涯。 温峤让侍卫取出灵犀角点燃,只见一道淡淡的幽光从犀角上亮起,这一丝光亮映在江面之上,那倒影竟如同火炬一般。 众人正惊讶不已的时候,浑浊的江水忽然明亮起来,只见水底之下种种奇形怪状的生物络绎出现,它们纷纷朝火炬倒影扑过去,在周围旋转盘桓,就像想要把这点水中之火扑灭似的。 少顷,只见一个穿着红色衣服的人出现,他乘着车马,面相奇诡但态势轩昂,之前的那些水族怪物纷纷悚惧避路。 温峤想看清红衣人的面孔,急忙让侍卫把犀角放低,可惜犀角很小,此时已经燃到了尽头,在风中飘摇了两下便灭掉了。随着那点光亮的消失,整个江面上的奇景也顷刻之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一众人等惊讶不已。温峤犹怅然若失,他还深恨自己没有能多看一些这种难得一见的奇景。第二天夜里,他在船上辗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睡。 没想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就听见舱门口的竹帘微动,一个陌生人居然走了进来。 温峤身为骠骑将军、江州刺史,是朝廷的一品大员,身边平时戒备森严,门口昼夜都有侍卫把守,而一个陌生人又如何能踏进他的卧舱呢? 温峤正要询问,但他忽然愣住,因为这个人的面孔看起来模模糊糊,怎么也看不清楚!温峤顿时觉得身上打了个寒颤,他想叫侍卫进来,没想到无面之人却先开口说话。 “大人,我和你本来是幽暗相隔,两界分隔,你又何故燃犀相照哉!” 那人边说边朝温峤伸出手去,温峤吓得大叫一声从床上坐了起来,他这才发现原来刚才只是一场梦而已。 但如果这是梦,那梦境未免也过于真实了。 温峤隐隐觉得自己牙齿疼的难受。他到江州之后匆匆找来大夫拔掉了那颗牙齿,却没想到感染了疾病,从此沉疴不起,不到十来天就病逝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 小红车 这便是“牛渚燃犀”的典故,没想到华鬘还对这件事如此清楚。如果按照她的说法,那么温峤当时在江心照到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是修罗界的诸生,还是地狱的鬼众? 我还在胡思乱想,华鬘却一反常态地撇下我,一个人沿着河边溜达着。阿修罗不善于说谎,所以她好像在逃避,仿佛不想让我继续询问下去似的。 话越说半截就让人越想一探究竟,不过这么多年听沈喻话说半句,我早就习惯了,所以也不会强人所难。 就在这时,一个光着膀子,胳膊上全是刺青的彪形大汉从街对面走了过来,他走到小红车那里,大声喊着。 “谁要挪车?”他气呼呼地问。 我赶紧在河边答应一声,然后指指自己的车。他冷冷看一眼,然后打开红车车门钻了进去。 那小小的车门跟他的体型并不十分般配,他花了些力气才挤着坐在车里。 我也急忙赶过去,看他还在那里动手调着座椅位置。 看样子,之前开车停这里的司机并不是他本人。 小红车被发动起来。大概是壮汉的块头太大,它的底盘猛地一坠,然后发出低沉的声音,朝前方慢慢移动过去。 也就在这时候,我听到它后备箱里传来一阵奇怪的砰砰声,好像是什么东西在里面击打着似的。 我忍不住朝车尾走过去,想要靠近听个究竟,但此时红车司机好像觉察到了我的意图,它突然加速,嗖地一声窜了出去,然后越开越远,很快就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因为红车车速太快,我还愣在原地没反应过来,这时候华鬘大概是看到红车挪开,终于也走了回来。 她看看我问道:“又在发什么呆呢?” “没什么,刚才那辆红车有点奇怪。”我的低头想了一下,“它的车牌号是‘魏d301k5’。” 我不禁泛起嘀咕来,这里既没有警察,也没有贴条的交管,那辆红车为什么那么惊慌失措地逃走呢?它后备箱里的声音又是怎么回事? 华鬘看我还在继续发愣,开始不高兴起来。 “亲爱的,你不要跟那个性冷淡似的,见天疑神疑鬼好吧!”华鬘自然不在乎这里,她大概只想回家追剧,所以才摇晃着我的手央告道。 我们俩只好开车回家,回家的路上趁着等红绿灯的时候我就叫好了外卖。当然,到小区后,我又去24小时便利店买了一堆零食,好供养她回到家里胡吃海塞。 幸亏她每隔二十四小时只出来一天,要是每天都这么海量吞食的话,那过不了多久我房产证也得变成粮票用。 古人说坐吃山空,原来以为只是夸张,现在看看华鬘,方觉得古人诚不欺我。 好在华鬘今天比较乖,吃饱喝足后虽然缠着我腻乎了一会儿,但很快就拿起pad,美滋滋地去追剧了。 我趁她看得津津有味,赶紧躺在地铺上去拜访周公。 哎,这么多天,自己就没睡过什么囫囵觉! 不过,想起那辆红车的事儿,我还是觉得有些蹊跷,怎么也无法入眠。 一个小汽车,一个纹身壮汉,还有后面砰砰乱响的后备箱,怎么想都觉得没那么简单。 难道是绑架案?难道是人质在砸后备箱? 细细想来也不太像,如果要是绑架的话,绑匪肯定要把车停在一个偏僻的位置。但那辆车却停在马路旁边,停的位置能交错着挡上两辆汽车,绑匪难道会这么粗心大意吗? 不过,从壮汉调节座椅位置的动作来看,之前开车的司机肯定是另一个人。 我怎么想怎么觉得奇怪,只好拿起手机,把车牌号发给了林瑛,想请她明天查一下。 林瑛大概已经睡了,她一直也没有回复。我心里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于是翻个身,不知不觉中就滑入了黑甜之乡。 第二天早上我睁眼醒来,发现华鬘又抱着pad在呼呼大睡。她身子像小女孩似的蜷成一团,还不时吧嗒两下嘴,她在睡梦中也应该在狼吞虎咽吧。 我小心翼翼地站起神来,因为地板太硬,浑身都被硌得生疼。昨天奔波到半夜的疲劳感还在萦绕,我想了想,准备今天带华鬘独自行动——不再把她带去警局折腾了,到时候还得给她文过饰非。 我拿起手机,发现车牌的事林瑛已经有回复了,她没问为什么,只是说已经安排别人去查。我也顺手给林瑛发了个消息,说沈喻昨天太累,今天身体不适,自己要代表她请个假。 “正好,今天我还要去趟省厅汇报一下情况。”林瑛回复说,“昨天咱俩商量过一些线索,我刚才已经让小余和施鲢去查了。” 昨天沈喻并未提及林瑛那边的动向,所以我也无从知晓他们在查什么。我只记得沈喻夜里叮嘱我的事情,让我去云塘镇找一个人,一个她列出一堆限制条件的嫌疑人。 不知道为什么,华鬘今天睡得十分香甜。我连着叫了她好几声才唤醒她,她坐起来揉着眼睛还低声抱怨。 “我怎么又会睡着呢,还能睡这么久?!阿修罗都是力量无穷无尽的……” 她揉着惺忪睡眼,加上生闷气的样子,倒是显得十分可爱。我瞅着她,不禁笑出声来。 “你们俩啊,每人出来之后,都觉得自己亏,都可着劲儿用这具躯体。但这只是一具肉身凡胎,又不是铜头铁臂,从生物学上来说,它本身也需要作息啊。” 华鬘听了这话,显得更不高兴了。 “那凭什么让我多睡觉!不行,我要造二十四小时,等轮到她的时候,让她睡一天补觉!” “那凭什么让她补觉,换你出来时就开心疯玩?!” “嘤嘤嘤,你就是向着她,欺负我。”她假模假式地装出委屈的样子,但可惜演技太差,那表情看上去一点儿都不委屈。 虽然能看出她是装出来的嗔怪,但我也总得给她个台阶,便也做出一副自责的样子来。 “我错了,我应该对你俩一视同仁的……” “一视同仁都算歧视!”她愤愤然。 “那怎么才不算歧视?” “对待我比对待她好,才不是歧视!” “好吧……咱们能出发去云塘街了吗?” “不行!我还没吃早饭!” “……” 第一百一十二章 开画(1) 我只好把她带到小区门口的陕西小吃—— 二十分钟后,餐馆老板泪流满面地朝我走过来。 “大兄带,恁俩人太好了!他们都说额做饭难吃,外卖软件上全是差评,额都打算关门回秦岭了。没想到——恁又让额重拾了信心……” 我看着华鬘前头的那一大摞海碗,那里面曾经盛着臊子面、油泼面、饸饹和泡馍,但现在已经空空如也。 她还意犹未尽地双手擎着肉夹馍,左一个右一个往嘴里塞着。 “谁说你做饭难吃了,我第一个不同意!”她还冲老板嚷着。 “太感人了!”老板抹着眼泪,“额想好了,今天这顿饭,给恁打个五折!” 可是结账的时候,我发现因为华鬘吃得太多,就算打了半价,其实也要不少钱的。 我叹口气,心里想着,自己应该什么时候去找找堂兄,跟他请教一下怎么靠写文章维持生活的事儿。 否则的话,我那点儿积蓄真是养不起这位姑奶奶啊。 好在她吃什么都吃得一本满足——那肉夹馍反正我都无法下咽。她看我结完账,这才惬意地打着饱嗝站了起来。 “走吧,听你的,咱帮那个性冷淡找人去。” “你觉得咱俩能找到吗?” “能啊,咱们到了云塘镇,找几个人先抓起来,然后拼命拷打他们,直接就打得剩下半条命,看他们说不说!不说的话,就把他们剩下的那半条命也打死,然后我再从中阴身里救回他们来……让他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嘿嘿嘿!” “姑奶奶,您别再用修罗界那套,暴力执法了行吗?” “行吧,你请我吃饭,所以你说了算,我该怎么查?” “你不是修罗界第一侦探吗?” “对啊,我有一百种方法能找出真凶来!” “那你在修罗界除了观灯、嗅味儿的话,还能怎么查案?” “让我想想,其他九十多种方法,都是变着花样严刑拷打吧……” “刑讯逼供可不行,一百多年前还可以,现在不允许了。” “你们人啊,特别奇怪,每天都给自己弄一些条条框框,非把自己圈在里头憋死不可。”华鬘撇着嘴说。 “这叫文明开化,懂吗?”我也有点儿不高兴了。 “开——化?”她忽然眼睛一亮,“你不说我差点儿都忘了,‘六能’之中,我还会一项特牛的神技!那就是‘开画’!” “什么是开画?” “怎么说呢?比如有一桩案子,只要目击者把罪人的行为给讲一遍,我闭着眼睛就能帮你画出犯罪者的容貌来。”她得意洋洋地说。 “听明白了,这就跟犯罪心理画像差不多——不对,好像不一样,那个是推测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和行为方式,你这个属于根据行为方式描述相貌特征?” “对,反正差不多吧,我能画出来就是了——要不咱试试,不过我好久没用过这方法了,估计有点儿手生。”她摩拳擦掌,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但她随即又犹豫起来。 “不过呢,使用‘六能’有个局限,就是消耗太大,所以每天只能有限制的用。比如今天我‘开画’,那就不能‘观灯’了,今天要‘观灯’,那鼻子就又不灵了。究竟用不用呢……” 我一听她不能用“观灯”,顿时激动起来——太好了!这样一来,我就不担心她又抓来无辜者,给人莫名其妙打个半死了。 “用开画呀!”我鼓励她,“正好让我挨个儿见识一下你的能耐。” 华鬘还翻着眼睛思索,看样子她对“观灯”简直情有独钟,难以割舍。 不行,看来我还得打断她的思索,让她今天彻底把“观灯”这能力给限制咯。 “那你能跟我说说,‘六能’都具体是什么吗?你那种天生神力,也是‘六能’之一吗?” “神力?力量是所有阿修罗都拥有的东西!算基本功,不算六能。其实神力不光用来打打杀杀,还有别的用途啊。” 我看着她:“别的用途?” “对,比如——移动!”华鬘笑着说。 “移动?联通?”我傻傻分不清楚。 “用你们的话来说,就是从a点移动到b点,我们因为力量无穷,所以一跳就到了。” 我目瞪口呆:还有这种玩法? “对啊,我们要去一个地方,都蹦着去,就像你们这里的袋鼠似的。” 我不禁脑补出一番景象,赵忠祥老师的声音似乎在耳边回响起来——在广阔的阿修罗的大草原上,一群群阿修罗朝各个方向蹦跳着,他们要趁着雨季到来之前,回到自己所居住的巢穴…… 华鬘叹口气,接着说道:“不过在修罗界里,我查案其实连‘六能’都不用。只要动手严刑拷打的话,凶手很快就招供了,根本就不费力气。” “是是是,即使人家不是凶手,吃你三拳也得屈打成招啊。你就没制造过冤假错案吗?” “什么玩意?冤假错案?绝对没有过,一般犯人捶两拳都主动招供,也有嘴紧的,直接就被打死了,然后宣布他死有余辜,一切就万事大吉了。你看,低头认罪的低头认罪,死有余辜的死有余辜,怎么会有冤假错案呢?” “……好吧,你果然很优秀。” “那还用说——谢谢你夸我,亲爱的。”她使劲眨巴着眼睛看着我说。 “别谢,只求你将来别卸我胳膊腿儿就行了。” “什么意思?” “没什么——你还记得刚才分析的犯罪者的特点吗?你觉得根据那些,能‘开画’吗” “当然可以,不过,昨天晚上我刚切换回来,一时间有点儿兴奋,光顾吃喝,你跟我讲案情的事情我都没仔细听,都忘记了——要不,你再跟我介绍一下?” 我差点一口老血喷了出来,光每天反刍一遍昨天的经历就烦死了,没想到她一句轻飘飘的没仔细听,我还得反刍第二遍! 华鬘大概看出来我表情有点儿不对,她吐吐舌头说:“你是不是嫌再讲一遍麻烦?” “你说呢?!” “哎呀,我不是那么较真的人——要不就光说重点得了,你告诉我,性冷淡让咱们帮着找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长叹一声,只好重新回想沈喻当时说过的那番话。 第一百一十三章 开画(2) 据沈喻分析,要找的那个人应该是云塘镇的居民,住着大宅子、大院子,心细、聪明,但人长得其貌不扬,会来事儿,跟人处关系处得很好。 平时他喜欢钻研,爱跟人搭讪、八卦,但运气却不好,没做出什么大事来,找媳妇也费劲,就连拆迁这种好事都轮不到他。他内心不平,夜里经常出去喝酒打牌,家里应该有一辆推杂物的独轮车。 我把这些主要内容跟华鬘描述了一遍,她似乎在认真听着,还不住点头。 “独轮车这个线索很重要,”华鬘一副冥想的样子说,“知道他家里有独轮车,就大概知道他长什么模样了。” “拜托,这两件事儿有半毛钱关系吗?”我不禁有些失望了。 “当然有啊。”她拿着一支笔,边飞快地在纸上写写画画,边理直气壮地对我说。 “有什么关系,能解释一下吗?” “等下啊,从来就没用过这项技能,所以手生。就差最后几笔,马上就画好了。” 什么?从来都没用过的技能?就这样她还自诩“六能”之一?看来这家伙靠谱的时候不多,不靠谱却是常态。 华鬘用特别夸张的姿势,挥动着胳膊在纸上甩了一下,然后把那张纸递给我。 “手有点儿飘,不过,咱们按照这个样子去找人就行了。” 我接过那张纸,刚扫了一眼就彻底愣在了那里。 我不得不为华鬘的画功捉急,因为那张纸上画着的“人”简直太丑了,丑得根本就不像人类似的。 但这并不是我愣住的原因,我之所以发呆,是因为虽然这个画像又丑又矬又抽象,但当我看到它时,竟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然而这种似曾相识只存在于感觉方面,如果要让我说是在哪里、在何时遇到的这个人,那我是绝对说不出来的,而且我可以确信,世界上如果真有像图中那样丑陋不堪的人的话,那人们看一眼绝对不会忘记,尤其是对我这种有照相机式记忆的人来说。 所以我既不能说华鬘“开画”的技能很好,也没法说她画得很差——只要有助于找到凶手,那什么样的画功都是不重要的。 “怎么样?那女人说的线索我不知道哈,我只觉得尚卫民就在这家伙肚子里。”她得意洋洋地说。 “原来跟沈喻的条件没关系!那你刚才还装作特别认真,还说独轮车启发太大什么的!” “装装样子嘛,显得我专业。” “那你对这个人有印象吗?比如在魏阳见过他之类的?”我已经被她搞得彻底服气。 “完全没印象,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丑的人类?!”华鬘粗声粗气地说。 我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如果没有这么难看的人,那你为什么还这么理所当然地画了出来? 当然,我没办法直接这样质问华鬘,因为她这么说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她之所以没见过这个人,是因为那天“轮值”的人不是她,而是沈喻。 要是这样的话,那个人应该就是昨天我们遇到的某个人,因为昨天我和沈喻、林瑛都在云塘镇,我记得沈喻昨天还跟我说,她要找的人就在云塘镇上。 不过她没见过这个人也是很有可能的,毕竟“开画”只是根据一个人的行为和特点画出他的人像来,施技者见没见过当事人并不重要。 事到如今,只能再去云塘镇走访一遍了。 华鬘嘴里叼着笔,还在歪着脑袋端详着自己的“大作”,脸上洋溢着无比欣赏的表情,看样子她对自己画出来的人物十分满意。 我拍拍她的肩膀,把她从自我陶醉里“拯救”出来,然后告诉她打算去云塘镇的计划。 她倒是没有异议,用她的话说就是,只要在人间“混日子”,无论在哪里都会很开心。 商议既定,我回头想想刚才打电话时,林瑛还说今天有其他事情。那索性我们就早点动身,以免在云塘镇撞到警局的人尴尬。 好在云塘离我家并不算远,我们俩虽然起得晚,还吃了早饭作了画,但到那里的时候还不到十点。但即使这个时间,整个镇上也显得空空荡荡,因为大部分租客早就出门上班去了。 虽然仅仅时隔一日,但对于华鬘来说,昨天的许多事并没有亲身经历——或者说是没有亲脑经历更好,因为昨天来到这里的身躯本来就是同一具。 华鬘似乎还沉浸在昨天发现尚卫民尸体的气氛里,她下了车就闻着味儿,朝隗家老宅的方向走去。 “你不是说六能每天只能用一个吗?今天开了画,嗅觉就不灵敏了吧。”我纳闷地问。 “我习惯像狗狗似的吸溜着鼻子走啊,多可爱。”她又腻乎过来抱住我的胳膊。 我想起来罗老松的事儿,跑过去拉住她,转头往四通巷那里走去,想给她指一下罗老松被电死的那个电线杆子。 “尚卫民的尸体不是还没找到呢吗?”她似乎有点不高兴地跟我说,“你们不继续找了吗?” “昨天还没来得及找。沈喻昨天一回来,先去确认其他两名受害者是不是他杀来着。” “那还用确定,既然不是自杀,也不是被鬼害死的,那肯定就是他杀了,难道你们还真认为是意外?” “人类跟阿修罗不一样,如果要证明是他杀的话,得需要证据。” “嗯。”她若有所思地说,“你还不知道吧,阿修罗有句俗语,叫‘天神与人,所言非真’。” “什么意思?” “就是天神和人说的话,好多都不是真话啊——比如‘乳海搅拌’这件事,不就是天神欺骗阿修罗吗?” “确实。” 乳海搅拌是传说中天神和阿修罗结怨的根源。为求得长生,在大神的帮助下,天神族和阿修罗族达成协议,他们决定共同搅拌乳海,然后平分乳海中的宝物——特别是一种叫“不死甘露”的永生药水。 至于搅拌的方法,大神将一座高山拿出来作杵杆,把龙王的身体当成搅绳,接下来就是两族人的分工。天神和阿修罗需要一族持龙头,一族持龙尾,推着龙王进行搅拌。 不过,接下来分配工作时,大神却坑了阿修罗一把。 第一百一十四章 重查隗家(1) 这里还有个典故,阿修罗天生多疑,大神于是对他们说,龙王尾巴比较好。 阿修罗们一听,让我们持龙尾,其中必有奸诈!他们于是果断拒绝。 ——我们要持龙头! 所以分工确定,天神族持龙王的尾部,而阿修罗族持龙王的头部。 但实际操作起来,由于身体受到拧绞,龙王的嘴里一直痛苦地喷出毒雾,所以阿修罗被呛个半死。而天神族呢,他们拿着龙尾,龙尾一动就招云引风,既清凉又湿润,工作环境理想得很。 就这样,在天神和阿修罗的努力下,那座大山动了起来,乳海中的宝物也都从海底被搅动上来。可当不死甘露出现时,大神和天神族联合起来,大神化作美女跳舞,吸引了阿修罗的注意力,而天神族则把甘露给抢走了。 阿修罗被彻底欺骗,他们出工出力不说,最后却一无所得,从此便开始了与天神族永无休止的战争…… 如果传说是真的,那么看来阿修罗虽然暴力,但还算老实人,老实人还能接个盘,阿修罗连盘都没接到,怪不得一个个怒气冲冲。 想想乳海搅拌的神话,再看看眼前的华鬘,还别说,她这性格,倒跟阿修罗如出一辙。 我不禁有点儿同情她了…… 可是,听她说话的语气,却完全不值得同情。 “所以,你们人类啊,每天都要勾心斗角。这样也有坏处,那就是必须花很大成本去建立相互信任,因为每个人都可能说谎,每句话也可能不是真话,每件事也可能另有目的。不像我们阿修罗,爱就爱,恨就恨,所以我们破案也简单,问出来直接判案就行了,因为能说谎的阿修罗实在太少了。” “我总算明白了,怪不得你判案这么粗放,敢情是有社会根源的。” “那当然,就拿尚卫民的案子来说吧——你们为什么不继续查一下隗家老宅呢?凶手虽然能掩盖作案手段,也能掩盖死者的尸体,但他掩盖不住那宅子阴森的气息啊,那里阴气那么重,肯定有问题啊。” “阴气?你要是跟别人解释阴气这件事,别人会说你是迷信的。” “你们人类看不到,所以就说没有根据,在我看来,阴气却是很具体、很客观的东西。”华鬘远远指着隗家老宅的方向说,“从这里看过去,那个宅子上空有一层灰白色的烟雾。阿修罗们认为,有罪恶的地方,就会有这种烟雾存在。” “所以你想继续探查一下隗家老宅?” “对啊,每个人的破案方式不一样,相比性冷淡,我的手段多了去了。” “是,你有一百种查案的手段嘛——一百种不实用的手段。” 华鬘来到云塘镇的结果,就是她完全改变了沈喻原定的计划,开始重新捡起自己熟悉的那些套路来查案。 但我并不想直接阻止她,毕竟人和人之间本来就有个性化差异,偏偏她俩本身又都是个性尤为鲜明突出的个体,更重要的是,她们一个是人,一个是阿修罗,这从根本上就决定了她俩从思考模式到行为方式,必然存在巨大的偏差。 我陪着她来到隗家老宅门前,跟昨天不同,宅门上已经被警方贴上了封条。华鬘当然不觉得这有什么重要的,好在在她伸手去撕封条的时候,我及时阻止了她。 “咱们有其他能进院的方法吗?”我说,“警察贴上这个,就是不让别人随便进去破坏现场的意思。” “有啊,看我一拳把这堵墙打烂!” 我赶紧又拦住她:“我是说,咱们能跳进去吗?或者有其他不破坏这里的办法?这样别人就不会知道咱们在院子里面。” “这样啊,那更简单。”她拍拍我肩膀,然后猛地一提,我感觉疾风扫眼,赶紧闭上双目,等再次睁开眼时,我俩已经在院子里了。 “这么快?!”我赞叹道。 “嘿嘿,那当然,我是什么人?我又不是人。”她得意洋洋。 “这话怎么听上去这么别扭呢?” “嘿嘿,有的时候,事实就是别别扭扭的——就是因为觉得事实听起来别扭,所以人类才会发明说谎这种东西吧。” “听你这么一解释,好像有些道理。”我不得不点头称是。 院子里大致的情况还和昨天一样,警方已经用白色粉末勾勒出了大大小小的移走的证物形状。 华鬘步履轻快地走到槐树下面,伸着脖子朝挖到地道的深坑那里看看,然后又使劲吸着鼻子。 “你还能记住尚卫民的气味儿吗?”我问。 “能倒是能,但是今天比昨天气味就淡了好多,要再想找他的尸体早就不可能了——主要还有,他的尸体已经被分解了。” 她看看周围,最后把目光落在隗家正房的位置。 “我昨天就在树上看这几间房子,你们昨天进去看了吧?不觉得它也很怪异吗?” “没人住的老宅子都很怪异。” “不光是没人住吧?”华鬘看看我,然后指着院子里被挖开的地道问,“你觉得他们家挖这么一条地道想干什么?难道就是为了逃避匪患吗?而且如果开挖这么一条地道,土方量肯定很大,你说镇子上的人怎么会不知道呢?” “那只是以前的人知道吧。人类的寿命比阿修罗短得多,可能过了几代人之后就慢慢都忘记了。” “可能吧。”华鬘说着走到正房前面,吱呀一声就推开了门。 之前跟大家说过,正房一共有五间,中间是堂屋,东西两边各有两间屋子。当时时间仓促,我和林瑛只去看过东边一间屋子,而小余和施鲢去看了西侧的屋子。 我记得当时还问小余西边屋子发现了什么,但她只是讲了句“等会儿再说”。至于东侧的第一间侧房,我和林瑛还在里面放着的一个老式衣柜里发现了一个奇怪的密码大木箱,当时没能解开密码,再者警察走访探查无人居住的民居,也不好私自打开人家的箱子,后来在院子里发现了地道,就更没人顾得上那口大木箱了。 所以,何不让华鬘偷偷打开,看看木箱里的东西呢? 第一百一十五章 重查隗家(2) 华鬘此刻就站在堂屋里,因为窗户都被封死,所以光线昏暗,我只好敞开大门,然后揿亮手机的电筒光,第一个映入眼帘的便是那个摆着香炉的神龛。她走到神龛前,看看里面焚烧一半断掉的四根香,好像并没有什么表示。 她抬起手,指指左边又指指右边,那眼神好像在问我:往哪边走? 我想了想,指了指西边的屋子——毕竟那边屋子我还没去过,情况也不了解。 与通往东侧屋子的偏门上只挂着一块毡门帘不同,堂屋通往西侧的偏门却是一扇厚重的老木,木门有些年头,材质都变得乌黑了,上面有个很老式的铁闩挂在铁鼻子上。大概是正门打开后风吹了进来,铁门闩还飘飘荡荡直晃。 我推开那扇木门,顿时觉得一股又冷又霉的气息扑面而来,呛得我连着咳嗽几声。 “没事吧,亲爱的。”华鬘赶紧过来扶着我问。 “没事没事。”我把手机电筒光照进西侧房,发现这边的窗户比东侧那边堵得更严实,连砖缝都完完全全被砌死了,这大概也是屋里发霉的原因。 我转了个角度照着屋子,谁知道居然对面一道亮光回闪过来,正晃得睁不开眼睛的时候,我发现前面模模糊糊就出现了两个人影。 “啊!”我吓了一跳,短促地喊了一声,但随即便明白过来,前面只是一面镜子,两个人影正是我和华鬘的身影,只不过那面镜子镜面大概不太平整,所以看上去人物都显得变形了。 镜子下面看上去是一个老旧的木头梳妆台,台上面布满了灰尘。梳妆台上有几个抽屉,抽屉把手上有人拉拽过的痕迹,应该是之前小余和施鲢留下来的。梳妆台正上面放着一块大玻璃板镜子,玻璃板镜子下面压着一张照片。 我举着手机靠近照去,只见照片上是两个穿着的确良衬衫的小女孩,她们站在照相馆里的那种背景墙前,互相拉着手,面对着镜头微笑着。 隗彦晓曾经说过,这座老宅的主人隗盛川当年有两个女儿,其中一个七岁那年溺死,剩下的另一个长大后变疯也跑丢了,而这张照片大概就是隗家女儿当年的合照。 梳妆台的抽屉里也并没有发现什么东西,我们走到西边的屋门处,掀开门帘,走进最西侧的屋子。结果我刚前脚迈进去,就看见一道影子嗖地从我眼前掠了过去。 我吓得赶紧往后一躲,正好躲进跟过来的华鬘的怀里,但手机却失手掉在了地上。华鬘也愣了一下,她赶紧扶着我,一手捡起手机朝屋里照去,光柱扫过的地方那个黑影再次一掠而过。 “别害怕,别害怕,”她拍着我肩膀说,“只是一只天鼠嘛。” 这时候黑影再次闪过,我终于看到了它的真面目,原来只是一只蝙蝠。 我从华鬘手拿过手机揿灭了手电筒,整间屋子顿时完全黑暗下来,黑得就像地狱一样,连一丝光亮都看不出来。 “你干嘛呢?”华鬘问我说。 “奇怪,西边这两间屋子没有缝隙,蝙蝠又是怎么进来的呢?”我自言自语地说着,又揿亮了手电筒。 华鬘使劲吸溜着鼻子,她抬头看看屋顶说:“天鼠的巢,就在屋檩上面。” 她的话还没说完,果然就又看见两只蝙蝠从屋顶飞了下来,它们飞来飞去,和之前那只蝙蝠共舞着。 我纳闷着蝙蝠的事情,然后举高手机,想照亮整间西屋。 然后我惊讶地发现,这间屋子实在是太乱了。它应该是整个家里的杂物间,地上东倒西歪地扔着各种破旧的家具什物,还有瓶瓶罐罐、锅碗瓢盆、衣服被褥,甚至铁锹镐头一类的东西,简直就跟垃圾场没什么区别。 看到这些,我大概也能明白为什么其他屋里物品比较少的原因了,敢情是都堆到这间屋子里来了。 华鬘对这些布满灰尘的破烂显然没有兴趣,加上几只蝙蝠乱飞,弄得屋里灰尘飘翻、又脏又乱的,所以她只是看了一眼就退了出来。 “好无聊的屋子。”她用了一个不太合适的形容词,但点评得却恰如其分。 我们俩走回堂屋,又掀开了东侧屋子的门帘。因为第一间屋子当时已经看过,所以我直接朝最东侧的屋子走去。 东侧的两间屋子窗户边虽然已经码上砖头,但明显不像西屋那样砌得严丝合缝。阳光从缝隙中如芒如刺地透进来,不知道为什么会让我想起小时候在院子看见过的刺猬。 让人奇怪的是,最东边的屋子和最西边的屋子截然相反,里面空空荡荡,没有一件家具,没有一件杂物,只有满地满墙的灰尘。 既然什么也没有,我和华鬘只好退了出来,这时候我忽然想起了东边第一间屋子衣柜里面的那个大木箱。 “鱼锁木箱?”华鬘很感兴趣。 “对,只不过那个木箱被锁上了,不知后来林瑛他们查过里面了没有。”我转过身,来到那个大衣柜前,打开柜子门。 但刚一开门我就怔住了,因为那个木箱确实已经被打开,里面不出所料,就像最东边的房间那样,已经空空如也。 我把手机电筒照向箱子里面,只见木箱底下垫着一层已经磨得光滑的牛皮,我揪着牛皮的一角,使劲往上面一抻,牛皮霍地翻了起来,箱子底下泛起一种木质的清香,闻起来像是樟木的气味。 箱子底下也什么都没有,我决定明天问问林瑛,是不是他们把箱子打开了,里面究竟有什么东西。 我站起身,发现华鬘还站在一旁,眼睛直愣愣地看着什么东西。 “怎么了?”我问她。 “就是那个。”她指着衣柜里的角落说,“我‘开画’出来的人脸,就是那个。” 我循着她的手指看去,发现柜子角落里除了那把已经被拧开的鱼锁,其他什么都没有。 我看看华鬘,又看看那把锁,忽然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华鬘画出来的奇怪的人脸,竟跟那把锁的花纹十分神似! 第一百一十六章 鱼锁 怪不得当我看到她的画便觉得眼熟,但就是回忆不起来在哪里遇到过那个人,当时还觉得以我的记忆力不可能如此,现在看来,竟然是因为我看到的东西并非人脸,而是锁上的鱼脸! 我伸出手,哆哆嗦嗦捡起鱼锁,发现鱼锁并不是被撬开的,而是被人打开的。 因为这是一把汉字密码锁,要打开的话就必须要解开设好的密码。所以当拿起锁时,我便看到了密码设置的那四个字——那四个密码字其实很简单,我禁不住恨自己太笨,竟然连这种藏头诗都没反应过来。 那首诗本来就是四句话——“吾本无圻无际,非人非物非神。善知日月终始,类乎天地风云”,而这四句话的第一个字正是这把鱼锁的密码,它好像挑衅似的在那里做出了某种宣示—— “吾非善类”。 古人颇看重吉凶,所以一般各种家用什物上要么镌上吉祥事物,要么写上吉祥话语。所以像今天看到的鱼锁上面,非但没有吉祥话,还写着“吾非善类”藏头诗句子的情况十分罕见。 这种事情其实不是没有,而是只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出现,比如墓室上的警告文字,宗庙祠堂里的恫吓语言等等。 但鱼锁只是一个锁箱子的小物件儿,而且“吾非善类”既没有特别强的警告意味,又没有很厉害的恫吓效果,充其量只是自己抹黑自己而已。所以,如果古人做汉字密码锁的话,也大抵不会留下这句奇怪的话做谜底。 所以这把奇怪的鱼锁应该没那么简单,而鱼锁锁住的箱子里的物品也必定有些蹊跷。我想到这里本想直接给林瑛打电话,问问她们是否在箱子里发现了什么。但想了又想,还是放下了手机——因为如果林瑛万一又问起沈喻的话,我又得帮着华鬘圆谎,一来二去就又什么事也干不成了。 不管怎么说,这个隗家老宅显得十分古怪,几百年前的暗道、香炉里的四根“鬼香火”,还有梳妆台上奇怪的照片和柜子里诡异的鱼锁,这些都是上了年头的东西,而且住在这里的整个家族还横遭厄运,看来隗家老宅的秘密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 我正在自己揣摩着,华鬘却朝我走过来,她脸色阴沉地拿起鱼锁,反反复复看了两遍,然后直接把锁紧紧攥在手里。 我正想说这是将来的关键物证,不能乱摸乱动,否则就跟网剧里演的警察一样,从现场拿起一桶方便面就泡着吃没什么区别了。但她走得飞快,我自己一个人留在这间阴森森的屋子里也有些瘆得慌,所以只好快步跟了出去。 走出隗家老宅的正房,顿时觉得阳光灿烂,那感觉简直就像从地狱里回到了人间似的。就连华鬘也忍不住张开双臂,深深地吸了一口新鲜空气。 “走吧,亲爱的。”她回头跟我说。 “走?去哪儿?不是你说要来这里的吗?就看了几间屋子就完了?不查了?” “查完了啊,不是发现性冷淡要找的人了吗?”她张开手掌,把那把鱼锁秀给我看。 “别闹,建国之后不许成精,连狐狸都不能成精,锁也不行。” “我可没闹,你不觉得这条鱼的脸,就像是仿着人脸做的吗?” 我低头一看,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之前我总感觉鱼锁的脸有些奇怪,鼻子不像鼻子眼睛不像眼睛的,这么仔细端详起来才发现,与其说它们是鱼的眼睛嘴巴,还不如说更像类似是人的口目。 但是,这条鱼的样子毕竟是经过艺术加工的,跟现实的人类长相并不一致。更何况从鱼锁的造型和磨损情况来看,它应该是很早之前打制的物品,所以即便是仿人而造,那它所仿之人大概也早就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了。 难道我们要找的人,是一个死人? 难道死人还能活跃于现实之中,化身为“花衣鬼”,变成沈喻怀疑的犯罪高手?那不就是鬼作案了? 这样推理的话,会不会有些荒诞和诡异?不过华鬘之前闻过这里,她明确地说过这儿是没有鬼的。那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脑海中连续冒出这几个问题,但就在这时,我忽然听到隗家老宅的院门外传来揭封条开锁的声音。 我一下子愣在那里,虽说是刑侦支队特聘的顾问,但我们私自翻墙跳到宅子里自行勘察,肯定是违反程序的事情。 如果被警方的人进来撞见,一是不好解释,二来估计还会给林瑛添麻烦,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华鬘不是沈喻,有时候我很难保证她不会忍不住自行其事,然后弄出什么尴尬的状况来。 正在着急的时候,我就感到华鬘一下子又抓住自己的肩膀,然后又是一阵疾风扫面,我没有防备,嗷地叫了一声,睁开眼发现自己已经被她抓着跳到了老宅的屋顶上面。 “看到了吧,天生神力,移动功能,厉害吧?”她凑到我耳边,低声炫耀道。 厉害是厉害,这速度和力度,基本上可以说是飞来飞去了。 可我被她突然这么一抓、一提、一跳、一飞,心里早就砰砰乱跳,整个人慌得一笔。 不过好在她手疾眼快,我俩刚俯身伏在屋顶上面,就看见两个人推开院门走了进来。 隗家老宅正房是“一面顶”,所以南边朝向院子的那边砌了一条三十公分高的镂花障墙。 我俩趴在障墙后面,透过镂花的孔隙朝下面望去,惊讶地发现进到院子里的是两个人,一个是派出所的年轻法医居新城,另一个人是个二十二、三岁,扎着马尾辫的女生。 “他来干嘛?”我小声嘀咕道,“那女的又是谁?” 华鬘见我嘀咕,也凑过来问我那人是谁,我现在当然没法跟她解释,只能冲她做了个“嘘”的手势,她像个小女孩似的,不满意地哼了一声。 居新城带着那女孩走到槐树底下,指着挖到地道的那个深坑,有点儿像炫耀似的说:“这底下全是分尸的血迹和肉渣,那天他们提取生物物证的地方就在这儿——他们其实提取得并不理想,所以我今天申请了再来一趟。” 马尾辫女孩“哦”了一声,看样子对居新城所说的并不感兴趣。 居新城看女孩反应冷淡,好像被劈头浇了冷水,他只好讪讪地说:“那我下去采集物证了,你在这里慢慢转吧。” 第一百一十七章 鱼脸男孩 我这才明白,居新城是来重勘现场,提取尚卫民被分尸证据的。一般这种情况下,警方都会派两个人来作为见证人。这么说来,那个马尾辫女孩肯定也是警察。 “这个男的想讨好那个女的啊。”华鬘一语道破天机,“看样子是想追人家。” 她说得确实没错,因为居新城刚弯腰采集了一些证物,就又抬起头对那女孩说:“这宅子很久没人住了,你小心点儿。还有,别进那几间屋子里去,虽然那里头满地都是灰,不像有人活动过,但支队说明天还想来仔细勘察一下。” 女孩冷冰冰地说了句“知道了”,然后就在院子里溜达起来。 但我却开始疑惑起来,上次我跟林瑛在东房检查时,明明鱼锁还锁着箱子,但这次来箱子已经被打开,鱼锁也被抛在了一边。 我原以为这是林瑛让人打开,取走了箱子里的物品。可是刚才听居新城的意思,刑侦支队那边根本还没开始对正房做勘察。 所以,打开箱子的人到底是谁?又是什么时候潜入隗家老宅,打开的那个箱子呢? 那箱子里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对那个人到底又有什么用处呢? 原本云塘镇的三起案件疑团就很多,但连着折腾几天之后,我发现疑团非但没有被解开,反而越来越多。 围绕着这三起案子的所有情节都有可疑的支线,而支线之外又会滋生出可疑的枝丫,所以疑点好像无穷无尽地生长出来,简直成了一株不停开枝散叶的邪树。 下到地道坑里的居新城已经开始忙活起来,我伏在屋顶往下看,只见那个女孩在院子里走了一圈,绕到正房前面,吱扭一声推开门走了进去。 “不是不让她进正房吗?”华鬘显然刚才也听到了居新城的话,她小声问我。 “那女孩也是个警察,估计有好奇心吧。但总有人进院子、乱闯现场可不是好事,咱们得早点通知林瑛。” “等等,”华鬘忽然警惕起来,她神情专注地使劲吸溜着鼻子,“有情况!” “你难道又闻到什么味儿了——不是不能闻味儿了吗?” “我觉得有点儿奇怪,昨天没找到的东西好像就在眼前似的。” “啊——难道是尚卫民的尸体去向?” “是啊——好像就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华鬘差点站起身来,幸亏我一把把她按住。 “站起来就被发现了!要不——咱们想办法离开屋顶?” “好。”她点点头。我俩于是小心翼翼地朝屋顶后面弯腰移动过去。 隗家老宅后面是另一户人家的院子。那天发现尚卫民被分尸的现场时,我记得警察们还去过后面那家了解情况。 因为我并没有跟过去,所以只隐约听说后院是一户姓朱的人家,有一个身体有些残疾的老人在家,他好像耳朵聋得厉害,因此并没有问出什么关键线索来。 我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就是想趁着前面居新城采集证据,马尾辫女警进屋勘察的时机,让华鬘带着我跳到后面的朱家院子里。 反正朱家老人耳背,估计不会发现我俩,这样就可以趁机转移,不被居新城他们发现。 华鬘似乎也明白了我的意思,不知道为什么,她似乎更能够体察到我的心思,还没等我说出来,她就把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那意思似乎在说—— 做好准备,又要带你跳下去了。 其实每次她揪着我跳来跳去的时候,我心里总是有点儿担心,担心她一不小心没拎住我,把我从空中丢下去摔个半死。 所以我赶紧闭上眼睛,但出乎意料的是,这次并没有飞起来。相反的是,她的手又从我肩膀上拿了下去。 我奇怪地张开眼睛一看,这才明白华鬘没带我跳下去的原因——原来朱家院子里站着一个奇怪的小孩,他的嘴巴微张,显然因为发现我俩站在房顶上而感到惊讶。 可是当再仔细一看那个小孩的容貌,我差点吓得从隗家正房的后山墙上跌下去。 因为那小孩的面容,不知道怎么说,居然跟鱼锁上那种怪异的面容有些相似,都是一样的凹面细眼,圆嘴塌鼻! 华鬘也显然注意到了那孩子面容的诡异,她眯缝着眼睛盯着那孩子,然后深深呼吸一口空气。 也就在这时候,那小孩忽然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 “啊——啊——” 这孩子年纪不大,但喊声锐利,听上去简直就像一不小心触动的警报声。我听出他的声音里其实满怀着恐惧,而且现在我跟华鬘正站在屋顶上,站的这高度简直跟灯塔似的。如果惊动了四邻,只要他们跑出来就会一眼望见我俩,那到时恐怕怎么也解释不清了。 事不宜迟,我一把抓住华鬘的手说:“咱赶紧跑,要让这孩子再嚷嚷一会儿,咱俩恐怕就被看成是白日飞贼了。” “跑哪儿去?” “越远越好啊!只要别在屋顶上,尤其别在隗家宅子的屋顶上就行!” “那简单,你抓好了!”华鬘说完伸出一只手拎住我肩膀,另一只手拽住我胳膊,我赶紧闭眼,哪知道眼睛还没闭上就感觉自己嗖地一声飘了起来,呼呼风声里还听见下面有妇女尖叫高喊的声音。 “额滴个神啊,天外飞仙啊!” 这次华鬘弹跳得飞快,我吓得紧紧把她抱紧。好在就在电石火光之间,我俩就“啪”的一声落在地上。 我心有余悸地睁开眼睛,发现华鬘这一跳居然越过了几条巷子,已经到了云塘街上。而此时此刻,我俩正肩并肩站在一个水果小贩的摊位前面。 那个水果小贩是个大妈,她显然已经被面前从天而降的家伙吓破了胆,正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俩。 “阿姨,那啥,香蕉多少钱一斤来着?”我尴尬无比,只好没话找话,从水果摊上拿起一把香蕉问道。 “啊——鬼啊!”水果大妈听我说话,也尖叫一声逃之夭夭。我环顾四周,好在附近只有她这么一个摊贩,这才松了一口气。 华鬘却毫不客气地拿起一根香蕉,连皮都不剥就直接塞进嘴里,吧唧吧唧嚼得正香。 “你这跳得太远了吧?吓死我了。” “哈哈哈,”她笑了起来,“你是怕自己掉下来吗?” “对啊,你万一抓不紧。” 华鬘看着我,噗嗤一声又笑了:“放心啦亲爱的,我只要抓着你,既不会掉下来,也不会把你弄伤的。” “那就好。”我心里一块石头这才落了地。 “咱们难道不去找那个孩子吗?”华鬘看着我说,“我本来想抓着那孩子问问,你非得说跑得越远越好。” “对!”我这才想起来最重要的事情,“你是不是也觉得那孩子长得跟鱼锁很像?” “岂止是像,”华鬘认真地说,“我觉得,其实尚卫民应该就在他肚子里面啊!” 第一百一十八章 朱家宅子(1) 我大吃一惊,不敢置信地问道:“你说什么?” “我不是之前说过吗,尚卫民已经死了,在一个人的肚子里。我本来以为找不到他的尸体了,没想到他就在那个孩子的肚子里——他好像已经被那孩子吃啦!” 我们俩急急忙忙又朝朱家院子跑去,华鬘边跑边问我:“这样多慢,要不要我带你‘跳’过去?” “别了!光天化日之下,咱们再跳几回就被全镇的人看见了!” “哎哎,费劲,那夜里能一起跳吗?” “先别说话了,快点儿吧!”我气喘吁吁地说。 “本来我能很快啊,还不是为了陪你。”她语带委屈地说。 我们俩连着拐了好几个巷子才冲到朱家宅,因为只有一个老人独居,所以朱家的院门还是两扇老木头门,但令人惊讶的是,这门上面还挂着一把红漆的旧铁锁。 “刚才咱们在的时候,这门是从外面锁住的吗?”我问。 “不知道啊,我们不是一跳就飞走了嘛,谁注意这些。”华鬘还是有点不高兴的样子。 “如果是跳走前就锁上了,就说明那孩子还在院里,咱们赶紧跳进去看看!” “你刚才说不和我跳来着,还骂我,嘤嘤嘤。”华鬘别的不行,学小女孩装委屈倒是比谁都快。 “哎呀,时间和场合都不一样嘛!趁着没人,咱们赶紧跳!” “不行,你就是看不上我,对我不好,嘤嘤嘤。” “好好好,我错了,给你赔罪,咱赶紧进去看看,要不那孩子估计就跑了。” “赔罪不行,你得亲我一下。”她撒娇似的噘着嘴看着我。 “好吧。”我只好俯身下去轻轻亲了她脸蛋一下,华鬘转瞬就破涕为笑,但她脸色很快又沉了下来,我看见她手里举着一个东西,那正是徐楚月的珐琅镯子,我总是忘了再还给她。 “这是那个女人的?!”华鬘气得杏眉横竖地看着我。 “不不不。”我赶紧解释了一遍这镯子的来历,她却不依不饶地把镯子塞回到口袋里。 “那咱们走。”她说。 我还没反应过来,就“嗖”的一下又站在了朱家院子里。 院子里空空荡荡的,我走到刚才那孩子站的地方,那地方因为背阴长着一层绿色的青苔,蹲下去仔细看,还能看到地上被踩蹭的痕迹。看来刚才不是我们眼花耳鸣,而是那孩子确实就曾在此处。 我再看看院子四周,这里的围墙虽然已经老旧,但高度还在,而且挨着围墙的地方并没有可供攀爬、踩踏的东西,所以要是外门上锁,那孩子肯定还不能在这短短的时间里溜出院子的。 既然没有出院,那肯定就在屋里! 我给华鬘递个眼色,华鬘立刻就明白了我的意思。我俩一前一后朝着朱家的北房走去。 跟前面隗家老宅不同,朱家只有三间矮小的北房。我们走到门口,发现只是挂着门闩,并没有锁门——其实这里好多村民都这样,往往把院门锁上,别人就知道家里没人,不会跑进去了,因此没必要给屋门加二道锁。所以我们直接推开房门走了进去。 朱家房子的陈设更简单,而且地上还是铺的红砖,所以跟水泥地面相比还有些凹凸不平。我们在三间屋子里各转了一圈,华鬘还乒乒乓乓把周围的柜子都打开看了一遍,但还是没发现那孩子的踪影。 我心里一颤,这样看来事情就有点儿玄乎了——朱家老人身体不好,还有残疾,他今天怎么锁门出去了?而且之前并没有听说他有孙辈,那个鱼脸孩子怎么会出现在他家院子里呢?现在那孩子又去哪里了?难道是孩子发现我俩,然后告诉朱家老人,朱家老人带着他赶紧锁门逃之夭夭了? 就在我思索这一连串问题的时候,院门那里忽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听上去就像有人在那里开锁——肯定是有人回来了! 华鬘看我一眼,我惊讶地发现自己对她眼神也能瞬间理解。我们俩赶紧跑出屋子,然后华鬘抓着我嗖地一下重新跳到了屋顶上。 朱家院门被一下子推开,一个中年人弓着腰费劲地把一把轮椅抬过了门槛,轮椅上正坐着一位颤颤巍巍的老人,然后中年人又推着轮椅往屋子那边走去。 看样子这位老人便是院子的主人。我正纳闷那个中年人的身份时,他站在屋门前忽然开口说话了。 “最近是谁啊,老跑进来溜门撬锁,一个孤寡老头子住的地方,值得三天两头来嘛!” 我和华鬘刚才跑到院子里的时候,因为太急忘了原样扣上门闩,他肯定是发现了异常才说这番话的。不过从他话里面可以听出来,朱家院子里进来外人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他有点儿气呼呼地一把推开房门,然后又走到轮椅旁,蹲下去对着朱家老人的耳朵大声喊道:“二叔,这塑料袋里装的是烧饼,这个塑料瓶里装着白水,你今天就先对付吃着。我还有点儿事,明天再过来。” “哦哦哦。”我听到朱家老人应答着。看样子这个中年男人是朱家老人的侄子。 侄子把轮椅推进屋子,我听到他在里面又捣鼓了一会儿,然后就骂骂咧咧走了出来。 “这么大岁数,还老生病,谁有空儿天天伺候着啊。” 他一边埋怨着推开院门,然后步履匆匆往别处去了。 “听见没?”我跟华鬘说,“这老人好像上午去看病了,那孩子应该是趁这个机会溜到院子里来的。” “然后呢?”华鬘问。 “院子门又锁着,院墙又这么高。所以你说他是不是还没有逃走,还藏在朱家?” “不会吧,这墙这么矮,一跳就进来了。”她不以为然地说。 “拜托,人类可不像你们阿修罗,弹跳力跟超级兔子似的。”我提醒她。 “好吧,你说什么都有道理。”她托着腮,眨巴着两只萌萌的大眼睛看着我,“但是亲爱的,你想过没有,既然朱家人上午去医院,那他们肯定已经把院门锁上了——那个孩子既然能在上锁后出现在朱家院子里,那么他就可能也用相同的通道出去呀,又何必非得守在这个已经暴露的院子里呢?” 第一百一十九章 朱家宅子(2) 我一想也是,这是个很简单的逻辑问题,如果那个鱼脸孩子能进到锁门的院子里,他肯定也有出去的方法。 我有些意外地看着华鬘,因为感觉这个女阿修罗现在不仅长着沈喻的容貌,就连思辨方式也越来越像她。 难道两个人就跟情侣似的,老守在一起,最后越来越像? 华鬘看我盯着她,先是忽闪着大眼睛,做出一副楚楚动人的样子对我腼腆一笑,然后又突然毫无防备地朝我抛个媚眼。 我顿时凌乱了——大姐,你到底是想卖萌还是勾魂啊…… “怎么样?”她问我。 “什么怎么样?” “‘哪个我,令你更喜欢?’”她冷不防念出一句话,“前两天从戏盒子里看到的,有个人间女人在里头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然后这么突然就问来着。” 我哭笑不得。华鬘说的这句话其实是现在最火的一款美妆产品广告词,代言广告的是国内最红的流量小花袁婧,她在广告里先后化了两款妆容,然后说出了那句经典广告语。当然,这广告语随即就在网上被玩儿坏了。 “你演得不像,以后别学了。”我对华鬘说。 华鬘一副颇受打击的样子低下头去,她蔫蔫地不再说话。我看着她,忽然在那一瞬间明白了她的心思——其实她不只是表现出什么样子来给我看,而是她想努力变得“更人间”一些,所以才去注意和模仿电视广告中女演员的一颦一笑。 想到这里,我不禁有些动容——即使她在阿修罗界活了几千年甚至几万年,在人间她也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女生而已。 “那个——”我只好主动搭话攀谈,“咱要不要围着院子走一圈,看看鱼脸孩子究竟是从哪里溜进来的呢?” “好啊。”华鬘终于抬头看我。她其实很好哄,只要多递过去一个眼神,多说上一句话,她就会一扫阴霾,变得由衷地高兴起来。 “你知道洛卡德交换吗?只要有一个人想溜进院子,不管他是爬墙,还是钻洞,还是撬锁,肯定会留下多多少少的痕迹的。”我对她说,“就连咱俩跳进来也会留下痕迹——比如两个沉重的脚印。” “还会留下气味。”华鬘拨弄着自己鼻尖说,沈喻那么漂亮的鼻子让她一会儿按到左边,一会儿推到右边,看得我都有点心疼了。 “你能记起来那孩子的气味吗?” “本来能有点儿印象,但今天做了开画,鼻子不能‘辨香’了。再说,当时那小孩儿一叫,你马上就让我带你跑,所以也没太留心——不过,我鼻子还是比你们灵敏多了。” “那你能缩短范围,确定他都经过哪些地方吗?” “你别急。”华鬘闭上眼睛,似乎在捕捉着空气里的气息。好像在她的嗅觉里,空气中的各种气味就像街上流动的行人似的——她站在高处,俯瞰街道,辨识出那个自己要找的人,然后把他从人堆里揪出来。 “在那个方向。”她闭着眼睛指着一个方向说,“大概是那边,鱼脸小孩的气味最浓,他肯定停留在那里最久。但没有‘辨香’的能力,我也不能确认。” 我循着她指的方向望去,发现她说的地方正是朱家院子的尽头,也就是隗家老房后山墙的位置。 而这个地方,也正是我们发现那孩子时,他所站的地方! 我心里忽然冒出一个想法,但就在这时候,我望见居新城带着那个女伴从巷子里走过来,正站在朱家院门前端详着。 而华鬘此时仍然闭着眼睛,她仿佛更加确定了鱼脸小孩的方位似的,正慢慢从朱家屋顶站起来,朝斜前方伸过手去。 “赶紧趴下!”我一把将她拽回蹲着的姿势。 好在我出手及时,不然的话居新城肯定得发现我们不可。我们俩放低姿势,看着那小子带着年轻女警推开朱家院门,朝正房那里大声喊着。 “朱大爷,您在家吗?”他边喊边朝房子走去。 我心里想,朱大爷耳背、腿脚不便,够呛能听到你的声音,而且就算听到了他也没办法出来。没想到情况出乎意料,只听屋檐下房门咯吱一声,然后就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 “你们找谁?” “哎呀,大爷,您怎么坐着轮椅出来了?”居新城赶紧迎上去,“我俩是警察,想跟您了解一下前面那家人的情况。” “那天我都说了,前头是老隗家,老隗死了,他家也没人了。”朱家老人的声音听起来满是抱怨,那语气似乎在说,你们别再来打扰我了行不行! 但是居新城好像不为所动,他继续大声喊着:“这情况我们已经了解了,今天是想问问您,您常年住在后面,可曾听见前头宅子最近有没有什么动静吗?” “没。我耳朵时灵时不灵,连周围夜里狗叫唤都听不见。” “是吗?”居新城满是失望。 “朱大爷,”那个女警的声音传来,“我姓姜,也是派出所的。看您一个人住在这老房子里,是不是挺不方便的啊?这是我电话,如果您有要帮忙的,就打我电话哈,千万别客气,我们就是给老百姓服务的。” “哦。这位姑娘说话好听,”朱家老人语气不再那么冲了,“行,那我有事就找你,可别嫌我这孤老头子麻烦。” “没问题,随时找都行。” 居新城和小姜又寒暄两句才告辞出来。我看见他们关上院门,俩人走在巷子里、路过朱家房下的时候,居新城还在小声叨叨。 “你不是说,后院的人嫌疑很大吗?怎么还给他留电话,万一对你不利怎么办?” “那么一个病恹恹的老人,肯定不是嫌疑对象啊,我觉得嫌疑犯另有其人,只不过那老人不愿意说罢了。”小姜解释着,两人越走越远,声音也越来越小,我都想变成狗,竖着耳朵去听俩人嘀咕了。 要那样的话,我和华鬘,一个耳听八方,一个鼻闻六路,也算绝配了。 这么想着想着,我差点儿给自己个耳光——什么绝配不绝配啊,奶奶个熊的,我脑子里到底在想啥! 第一百二十章 磨痕 等确认居新城他们走远,我这才拍拍华鬘,然后指指对面隗家的正房。 华鬘点点头,她啪地把手放在我后背上,然后又是“嗖”的一声。 也就在电石火光之间,我就又被华鬘“移动”了一把。 “啊呀——嗷——” 发出声音的人不是我,而是朱家老人。居新城虽然走了,但朱大爷并没有回到屋里面,他此时还坐在轮椅上,在门口晒着太阳,这下子把我和华鬘的“白日飞仙”完完全全看进了眼里。 我估计他太阳没怎么晒到,心理阴影却算是彻底留下了。 幸亏华鬘的速度相当之快,我忖度越过朱家院子的时间也就短短几秒,于是赶紧拽着华鬘又趴在隗家正房屋顶上——感觉这一天我俩到处趴来趴去,简直快成“伏地魔”了。 “谁啊,谁啊,”我听见朱大爷在自家院子里颤巍巍叫着,“是我老眼昏花了吗?” 我不敢出声,华鬘挨我很近,她紧紧贴在我身上,我似乎都感觉出什么了,吓得赶紧尴尬地微微离开一点儿距离。 “你怕什么啊。”她在我耳朵嘟哝着。 我正要找话解释,就听见朱大爷又在下面喊:“小鑫啊,是你吗?你又在搞什么花样啊,都吓死我了。” “小鑫是谁?”我自言自语地问。 “说不定就是那个鱼脸孩子——你说,这老人孤单单地住着,他会不会寂寞,会不会收留着一个长相奇怪的小孩?”华鬘小声说着又朝我靠了过来。 “有可能——别动!”我推了她一把。 “干嘛呀,我还没对你怎么样呢,又不是那个性冷淡。”她满脸不高兴地说。 “不是——你看那边。”我指着屋顶烟囱那里说。 隗家老宅已经建了几百年,屋顶这些年已经做了防漏,抹上了水泥,但屋顶上还有三个烟囱,不过看样子它们现在只是做装饰用了,因为烟囱口已经堵上了东西。 我指的地方,是中间那个烟囱——烟囱本身倒没什么稀奇,只不过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它两侧有两条摩擦的痕迹。 华鬘是个感官功能放大很多倍的家伙,我只是一指,她便立刻察觉到了端倪。她一时间都忘了朱大爷就在下面,直接朝那个烟囱快速匍匐过去。我没拉住她,只好也跟着爬了过去。 “绳子磨的。”华鬘看看说。 “嗯,”我点点头,“还得顺着这里再看看其他地方。可是朱大爷恐怕还在底下盯着咱们呢。” “这有什么难的,咱把他注意力吸引开不就行了嘛?” “怎么吸引?” “瞧我的。”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便像闪电似的往前面窜了出去,只见那身影在空中瞬间划出一道弧线,转瞬间就横穿朱家院子,跳到了他家屋顶上。 光跳还不说,这家伙还笑,而且发出的是那种让人魂飞魄散的怪笑。 “哇呜嗷嘿嘿嘿嘿嘿……” “妈呀!”院子里的朱大爷发出一声惊叫,“来人啊!大白天闹鬼啦!” 朱大爷边嚎叫着边嘭地一声关上门,我猜他肯定摇着轮椅躲进屋里,恨不能钻进被子里瑟瑟发抖了。 眨眼间,华鬘又悄么声地跳了回来,她看着我,笑嘻嘻地问:“怎么样?妙计吧?” “妙计?你再把老头吓出心脏病来,咱们就罪过了。” “放心,我看他身体结实得很,嘿嘿。” 我不再跟她辩驳,而是循着烟囱上的两道痕迹往后面找去,果不其然,在隗家后山墙的檐角处,也有两道磨痕。 我扒着往下面一看,只见下面朱家院子的苔藓上也有踩踏的痕迹。而这个方位,也正是华鬘刚才嗅觉捕捉到的地方。 我终于明白了。那孩子跟我们一样,是从隗家老房子翻到朱家的!只不过我和华鬘是直接跳下来,他是用绳子兜住烟囱攀下去的! 这说明我和华鬘看到他的时候,他很可能刚刚从房上攀下去! 但我一想又觉得不对,因为当时我们就站在屋顶上,如果有一条挂在烟囱上、可供攀爬的绳子的话,早就被我俩发现了。 现在想来,那孩子看起来十岁左右,身高大概也就一米三的样子。虽然这个烟囱靠近后山墙,但他应该很难把绳子抛上去套住烟囱——力气和高度可能都有所不逮。 他可以爬上隗家老宅,也可以把绳子套在烟囱上攀爬下去,但是他不可能撤掉绳子,那样他就无法再从原路返回了。 想到这里,我脑海中又冒出一个问题——隗家老宅院里面没有梯子,他又是怎么上到屋顶的呢? 看来这个方向有问题,可如果不是这些,那烟囱上、后山墙房檐,还有朱家院子苔藓上的踩痕又是怎么回事? 我想得头都大了。 看来像沈喻那种,只要灵光一现就能抓住案情重点的人太少了,怪不得她对丧失了发现“逻辑奇点”的能力如此懊恼,失去了一项直觉,就要多消耗数不清的脑细胞。 华鬘倒是惬意地托腮看着我,她心情看起来一点也不紧张,一点也不焦虑,反而轻松自在得很。 也许真像她说的,她来人间这一趟就跟旅行度假一样。 “亲爱的,你思考问题的样子好可爱。”她忽然无缘无故冒出一句肉麻的话,完全打断了我的思绪。 行不行啊?!本来是一个悬疑剧,非让她串戏串成言情戏不可! “千万别这么说,千万别让人听见!”我赶紧嘱咐她,“要不别人会笑死的。” “他们笑死就笑死嘛,笑死起码要比哭死好吧?” “好好好。”我知道跟她解释不清,不过她这句话把我牵回到现实,因为站在高处,离着也不远,所以我依稀听到朱大爷似乎在屋里小声打着电话。 “妖妖灵吗?……闹鬼的事儿你们管不管,天上飞妖精你们管不管……什么?我这属于电话骚扰?……准许你们警察天天跑我家里,不停问这问那骚扰我,就不许我骚扰你们吗……喂喂喂!喂喂喂!……” “得,看你把老人家吓的。”我对华鬘说。 华鬘做出一个耸肩的动作,我觉得她越来越像人类了。 “你不觉得,那老头有点儿怪吗?”她看着我,突然开口说道。 第一百二十一章 耳背 “啊?”我一时间没明白她在说什么。 华鬘看我不知所以然的样子,反倒噗嗤一声笑了:“那老头刚才莫名其妙地叫一个‘小鑫’的名字,然后打电话的声音又压得这么低,声调还能控制得很好,这说明什么?” “说明,他真的不是耳背。” 耳背的人因为听不到声音,所以说话总容易很大声,或者完全无法自由控制音色和音调。从刚才朱家老人的应激举动来看,他确实不太像耳背的样子。 “猜对了。我们阿修罗那边,有种刑罚叫‘辉刑’,这种刑罚要把细小的铁杆烤红,然后灼烧犯人身体部位。有一种就叫‘辉耳’,就是把铁杆插到罪犯耳朵里,然后呢,他们就再也听不到声音了。” “你们好残酷。”我浑身打着冷战,咽了口口水说。 “残酷吗?犯什么罪,判什么刑,不是很正常吗?比如那些邪淫幼童的家伙,不需要没收他们的作案工具吗?哪怕这‘工具’是他们身体的一部分?” “你这么说,我也无法辩驳。” 对于那些强奸惯犯,或者猥亵幼童的家伙,其实好多国家已经开始采用“化学阉割”的方法对付这些罪犯了。这样看来,似乎跟华鬘所说的“没收作案工具”作用也大同小异。 我也有样学样,仿着华鬘的动作,摊摊手,耸耸肩问:“所以,你的意思到底是什么?” “亲爱的,我每次说话你都打岔……”华鬘却不满意起来。 她有点撒娇似的看着我,看得我身上一阵不自在,“让我想想,哦对,那些受了辉耳之刑的犯人,就会彻底聋掉,然后呢,他们根本把握不住自己的声音,所以说起话来总是忽大忽小的。” 我终于明白了她的意思,别人都说朱家老人耳背眼花,但从他刚才打电话的表现来看,他根本不像个耳背的人。 我不禁又想起来了一件事,那就是之前居新城找他的时候,一句招呼就把他喊出来了,这也不像是一个耳背老人的表现。 也就是说,朱家老人的耳背,很可能是装出来的!想到他之前叫“小鑫”的情况,这个人身上肯定藏着什么秘密?! “所以你明白了吧?”华鬘得意洋洋地看着我说,“那个老头鬼鬼祟祟的,肯定有情况。我现在有个想法——” “别说了!”我打断她,“你是想把老爷子打个半死,然后观灯,对吧?” “嘿嘿嘿,亲爱的,你越来越了解我了……” “咱能不用这招吗?上次打一个恶贯满盈的坏人也就算了,但打老人,也太违背人伦了。” “好吧。”华鬘像泄了气的皮球蔫了下来,“那听你的好了。不过,你有能拷问老头的方法吗?” “别用拷问这个词好不好……这么大岁数的人,刚才你飞过去那一下,我都怕他心脏病突发受不了。” “那怎么办?” 我抓着脑袋想了半天,忽然意识到,我俩都傻乎乎在房顶上趴着聊了半天了。 “咱们能换个正常点儿的地方商量下吗?” “换地方?我觉得这里挺好的啊,席天幕地的,咱俩紧挨在一起躺着闲聊,聊得有感觉了还能……” “停!拜托,你不要联想太远好吧——还是换个地方吧,这里太显眼了,万一被高处的人看见就完了。” “被人看见才更刺激哇!” “……” “好吧,换个地方,看你一副不情愿的样子,哼。”其实她看上去才更像一副不情愿的样子。 她忽地把手放在我肩膀上,我又是没来得及反应,就看见地上的景物一闪,倏地就飞过了云塘镇,然后眨眼之间就落在了槐川河边。 不幸的是,这次落地的位置又不太讨巧。槐川河边柳树下,一对穿着中学校服的小情侣抱在一起,俩人正亲得忘情,结果我和华鬘穿过柳枝,扑通一声就落在俩人面前。 “啊——天啊——”女生发出一声惨叫。 “我去他麻麻的!鬼啊!”男生也一把将女生从腿上推下去,然后连滚带爬地朝河岸上爬去。 女生也想逃走,但估计腿脚吓软了,连着爬了几次都没站起来。 “小姑娘,你别害怕……”我赶紧跟人解释。 “哇——哇哇!妈妈,救我呀!”小姑娘忽然放声大哭起来。她冷不防的哭声倒是把华鬘吓了一跳,她赶紧又拍着我后背。我俩嗖地一声就远远飞到了河下游的地方。 “唉,人类啊,太大惊小怪了。蹦蹦跳跳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次跳到的地方倒是没有人,她抱着我胳膊,无可奈何地说。 我没有说话,依然愣在那里。 “哎,亲爱的,你也被吓到了吗?”她拍拍我问。 我没有被吓到,而是脑子里有什么东西萦绕着,但是一时又说不出来。 “你怎么啦?”她摸着我的脑袋,担心地问。 “我刚才好像看到了什么东西。” “什么?”她惊讶地看着我。 “就在云塘镇上,虽然一闪而过,但当时我心里咯噔一下——我知道了!是一样东西!一个沈喻昨天描述过的东西,那东西在一个院子里,院子里有个水池!” “急死我了,到底是什么东西啊?”华鬘追问着说。 “独轮车!那院子里放着一辆独轮车!”我终于想起来,拍着大腿喊道。 事情好像突然有了端倪,独轮车这种工具,现在的确已经很少有人用了,只要找到独轮车,似乎就能找出沈喻要找的那个人来。 但后来我发现,要在有几万人口、几千个院子的云塘镇上找一辆独轮车,其实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因为范围太大了。 我们不可能去挨家挨户敲门,然后去搜查人家有没有一辆独轮车——不合法,也不现实。就算是林瑛他们,其实也没有这个权力。 他们所做的就是走访、通过派出所、居委会帮忙,然后派出所和居委会又下去打听相关情况。 但沈喻说过,云塘镇的事情没那么简单,万一不小心扩大范围,走漏了风声,没准事情就败露了。尤其是在现在还没有确切证据,能够证明卢咸亨和罗老松的死是自杀还是他杀的情况下。 第一百二十二章 水池 虽然华鬘能带着我再来回跳几遍去寻觅那个院子,但我俩今天已经搞得沸沸扬扬,再跳来跳去说不定会被当成ufo,万一引发恐慌,被人用导弹打下来也未可知。 更何况我现在还隐约有点儿后怕,生怕我俩“飞”的时候被人拍下来。 所以我得空儿就使劲刷微博,搜搜“飞人”、“外星人”、“ufo”、“白日见鬼”这些内容,看看网上有没有手疾眼快的人拍下我俩飞翔的英姿来。 不过,好在还没有搜到类似的东西,但是确实有人在微博上发诸如“刚才我在云塘镇,天空一闪就飞过去什么东西,大家看到没有”之类的话了。 华鬘肯定知道我的心思,所以她也没提再“跳”几遍的方案。 但是我完全想错了,后来她说之所以没提这办法,是因为弹跳不是飞翔,她根本没办法控制掠过天空的速度。 “只有快,没有慢啦。”她说,“就跟铁狻猊似的,只有油门,没有刹车。” “汽车可有刹车的!”我再次强调。 但这并非意味着我俩无计可施,因为我们当时从隗家老房子跳到槐川河边的轨迹是一条直线,所以那辆独轮车应该就在这条直线掠过的下方。 “你又想错了,亲爱的。”华鬘提醒我说,“咱俩跳得还蛮高的,从高处看下面,范围可不只是一条直线左右的幅度而已哦。” “你怎么突然说话这个调调了?”我问。 “哎呀,我刚从性冷淡的大脑里调出这个记忆哦——她也这样说过了啦。” “什么?她还学过弯弯腔。” “对哦,要不然嘞?你跟她这么多年,却不一定完全了解她哦。” “好吧,能正常说话吗?” “真是的——人家怎么说话都是错的啦!哼!”华鬘撇着嘴看我一眼。 “你说得挺对的,如果咱们在空中俯视,那看到的范围很大,说不定整个云塘镇都能看在眼里。那咱怎么找这辆独轮车啊!”我愁得抓耳挠腮。 “别急哇,”华鬘笑着说,“亲爱的,你怎么总钻牛角尖呢?你刚才说看到什么来着,院子里有独轮车,还有一个水池——小小的独轮车不好找,但院子里有水池的人家不多吧?咱们只要稍微缩小下方位,一打听不就知道了!”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我恨不能连着给自己太阳穴几拳——我简直比一个初来乍到的阿修罗还笨! 既然有了思路,行动就得快速,要不然第二天没法跟沈喻交待。我叫了辆网约车,带着华鬘匆匆又往云塘镇奔去。 “太慢了,这么走太慢了,跳回去不行吗?你为什么非要坐前面,挨着我坐不行吗?”她一路上都在唠叨。 司机大叔不停从后视镜里看着她,我坐在副驾驶位上悄声跟他解释。 “神经病。”我说。 “美食没事,恋爱时候的人,都是甜蜜的神经病。”大叔冷不防冒出一句让人目瞪口呆的话来。 到了云塘镇,我俩先是目测计算了一下从隗家“飞”到槐川河边的路线,然后我又回忆了看到水塘院子的大致方位。我们俩摸出一个范围,然后就开始跑过去打听情况。 说实在话,我真感到幸运,因为我俩今天在整个云塘镇上空飞来飞去好几次,等落到地上居然还没人认得出来。 之前说过,云塘镇的一半已经拆迁建成了新云里小区。另一半好多民宅也改建出来很多“公寓”出租,所以当我和华鬘沿着未拆迁的那半边云塘镇走了走,就发现真正像隗家、朱家那种保有老院子、没有被改建的地方其实并不多。 打听事情总要找个借口,一开始我主动介绍说,自己想租个地方,弄个制添加剂那些化工品的作坊,所以想找处有水池的院子,情愿花高价租下来。结果刚问了两个人,就有大妈用警惕的眼光看着我。 “水池?化工品?你俩不会是想非法制毒吧?” 我吓了一跳,赶紧摆手解释了半天才打消了大妈的疑心,要不她估计非转身把我举报了不可。 “惹祸了吧?”华鬘看着我,有点幸灾乐祸地说。 “那你说,怎么打听?咱们不是警察,能直接找居委会、村委会什么的去问!” “看我的!”华鬘拍拍我肩膀,她瞧见一个流里流气的男人走过来,直接大摇大摆走了过去。 “喂,老哥。”她推了男人一把。 男人正在低头玩手机,他被人一推正要发作,但看见华鬘这种大美女站在面前,情绪立刻稳定下来。 “美女,你想干嘛呀?”他语气轻佻地问。 “不干嘛,打听个事儿” “打听啥事儿啊,跟哥哥说说。” “你是云塘镇本地人吗?” “对啊,纯种土著。怎么啦?” “你知道有谁家院子里有池子吗?” “知道啊,问这个干嘛?” “废话!老娘想养鱼,不行吗?” “行行行,”男人指着远处说,“你沿着这条路,往镇子外面走。村边的地方有户姓禚的人家,他们家院子里就有水池,池子里还有假山呢。” “姓什么?” “禚,很奇怪的姓,长得像糟糕的糕似的一个字儿。” “得嘞,那你接着走你的吧。” “哎,美女,加个微信号呗。” “行,zmqbdbt,记住了吗?”华鬘说了几个字母,转身离开,那男人嘴里不停唠叨着这几个字母,嘻嘻笑着走远了。 “还是直截了当地问省事啊——你什么时候有微信的?”我问。 “拜托,我才不用那东西。” “那微信号是什么?” “‘做梦去吧大变态’的首字母啊——亲爱的你看我多聪明,才来几天就学会拼音了。” “你又是从沈喻大脑里调出来的吧?” “嘿嘿。” 我们俩说着话就走到了禚家门前,虽然周围还有几户人家,但还是能一眼就辨认出禚家的院子来——院子很长很宽,院墙奇高,甚至高过了正房,墙头上还泥着玻璃碴子,墙上一块白一块红的,而且两扇气派的大门上遍布坑洞,反正这个院子让人一看就觉得有故事。 第一百二十三章 禚家(1) 我走上前,敲敲禚家大门,等半天都没人回应。正在迟疑的时候,忽然他家对面的院门咯吱一声开了。 “你们找谁?”一个五大三粗、又黑又壮,满脸胡茬的男人问我。 “他们家没人?”我问。 “你是他亲戚,还是朋友,还是债主?”胡茬男人皱着眉头,一副来者不善的样子。 “哎你管那么多事儿干嘛?”华鬘忍不住跳出来说。 胡茬男人看是个女的,不仅没生气,反倒笑了一下。 “看上去不是要债的——他家就他一个人,两天前他说自己欠了债,要跑出去躲一阵儿,还让我帮忙照看院子。” “你怎么知道我们不是债主?”华鬘还跟他犟上了。 “上门讨债的一般都带着打手,没见过带着姑娘的。”他眼睛滴溜溜盯着华鬘说。 “你怎么就知道我不是打手?”华鬘穷追不舍。 我赶紧把她扒拉到一边儿,然后上前一步说:“我们是债主委托的律师,这次来是摸摸底,看看他们家的条件,估计一下这家伙还能不能还上债——能进院子里去看看吗?” “哟,他一个赌鬼,还能遇上这么文明的债主呢,还找律师?别人都是直接上来砸门泼红漆的!”胡茬男也跨出院门,“只要您不进去直接打砸抢的话,我有他们家院子钥匙,能带您进去看看。” “你看,我们俩两手空空,是能打砸抢的人吗?” “也是!您等着!”胡茬男说完关上门。少顷他跑了出来,手里还捏着一把磨得发污的钥匙。他走到禚家门口,利索地把院门上的锁头打开。 “禚昭这个人吧,人高马大,一表人才,本来日子过得挺好的。他爸妈就这么一个孩子,禚家在云塘还是小族,所以年轻时候被宠得太厉害了。前些年他爹娘一死,他就不知道怎么活着了,被人骗去耍钱,越玩越大,把家业糟践得就剩这处院子了。” 胡茬男推开大门,大门连着一个黑漆漆的门洞,穿过门洞就是院子。院子进深很大,里面还铺着一层砖,院子中央弄了个挺大的水池,水池里果然还有座看似没有完工的假山,水里还有几条黑乎乎的影子游来游去。绕过假山,旁边就有个用塑钢板搭的杂物棚子,那辆独轮车就放在棚子门口的地上。 “这院子里怎么还垒个水池子啊?”我故意先指着水池子问,因为那个水池实在太怪异了,正常人是不会直奔独轮车不看水池的。 “两年前,这小子赌博赢了不少钱。赌鬼嘛,有了钱就挥霍。结果他遇到一个风水先生,骗他说水能生财,叫他在院子中央挖个深池子,弄成大盆景的样子,先生说这叫聚宝盆,说什么肥水不流外人田。 “这傻子听了就信了,就这么把池子挖了出来,挖得跟井似的,然后又垒假山,还说在山上栽树,在水里养锦鲤。我当时就跟他说。院子中央挖深坑是穿心煞,不是好事,劝他别弄。结果假山盖了一半,他就又把赢的钱都输出去了。这池子里倒是蓄上水了,不过呢,家也败光了。” “这么大池子,水从哪里来?”我问。 “自来水呗。”胡茬男指着院子西边说。我看那边果然竖着个水龙头,上面还套一根绿色网纹软管。 我故意背着手,装模作样地在院子里转了一圈。院子看出来以前被认真打理过,墙根底下还摞着大大小小的花盆,另一边还有一排荒废了的葡萄藤架子。禚昭父母大概是喜欢花花草草的人,可惜他们故去之后,儿子照顾不来,这些花草便都枯死了。 禚家房屋外装还不错,贴着十几年前流行的那种马赛克瓷砖,看上去以前确实家境不错的样子。 我走了一圈便钻进那杂物棚里,华鬘却像警犬似的,使劲围着水池嗅着。 “这是刚养的鱼?”胡茬男伸着头看了一眼,慨叹说,“水够清亮的。” 华鬘不吭声。 其实刚才离着老远我就闻着池子里有股子鱼腥味儿,刚才路过时也打量了一下池子里头,奇怪的是里面养的不是锦鲤,而是乌鳢。这种鱼凶猛异常,以吃小鱼为生,养这鱼一般都得投喂活鱼活虾,腥味儿估计就是这么来的。 华鬘不会闻见鱼腥味儿开始馋了吧?这个贪吃的家伙,看来要带她去吃刺身了。 我在杂物棚里走了一圈,然后又钻出来,双手抱肩端详着那辆独轮车。 “他人应该挺懒的吧,怎么还有这东西?”我问。 “可能是早先挖水池、垒假山的时候,工人们用的呗。他可不爱干活——虽然他挺壮的。”胡茬男打着呵欠,看样子他有点犯困。 我俯下身看看那辆独轮车,车斗里有不少沙土,看样子有人用它推过土。车轮上还沾满了脏兮兮的干泥巴,说明它轧过水沟或者下雨天被推出去过。 我趁胡茬男没注意,伸手从车轮凹痕里抠了块泥巴揣进口袋里。 说实在话,我其实也有点犯困。这几天连着照顾俩女人,而且连轴查案,真是快要虚脱了。我心里想,弄完了云塘镇的案子,一定要好好休息一下。 可是案子是说弄完就能弄完的吗?之前听林瑛说,局里也有陈年旧案,还有十几年前的老案子没破呢。新案子都这么难查,老案子说不定就更难了。 但愿这个案子破了之后,一切人,一切事都能平平安安,我也能完完全全静下心来对付沈喻和华鬘这两个难题吧。 其实犯罪这东西,或是绵延执念,或是一念之差,一念既可以成佛,亦可以成魔。 遇到的人和事造就了各式各样的念想,念想这东西又造就了各式各样的性格,如果有的事该放下就放下,有的情该松手就松手,或许之后的念想就会不同,之后的人生路也便不一样——人这一辈子,哪能没几个解不开的疙瘩呢? 这可能也是我和沈喻不同的地方,比如遇见黑船这件事,在她心里就是个永远牵挂的扣儿,而对我来说,那只是童年的一个下午而已。 第一百二十四章 禚家(2) 但我也有纠结的地方,比如对沈喻的感情就一直放不下,十余年内始终如是。 虽然华鬘和沈喻本来就是同一个躯体,但奇怪的是,我对华鬘就根本没有那种爱恋之情,更不会有对她动手动脚的想法。 有时候想想,连我自己都无法理解这种感觉,大概就像有的人迷恋偶像,明知道永远不可能接近他或者她,但看着偶像的照片,就觉得自己生活在幸福之中吧。 胡茬男看起来越来越不耐烦,这也难怪,春困秋乏夏打盹。现在时节已是暮春,正是又困又乏的季节,而且这个点儿也是午睡时间,看他不停打着呵欠,连我都被传染得有点迷离起来。 “咱们走?”我对还站在水池前头的华鬘说。 华鬘依依不舍地看看那座假山,然后快步赶过来跟上我的步伐,还不忘回头看假山一眼。 我们出了禚家院门。胡茬男重新把门锁上。 “得锁紧了,讨债的那么多,万一有人进去把他家砸了怎么办,回来就该怪我了。” “禚昭这个人在镇上怎么样,名声好吗?” “还行吧,就是个沉默的赌鬼,平时对人也无害,他还没落魄到四处坑蒙拐骗筹钱赌博的地步,他应该就是那种大家都不在意的人吧” “他有事业心吗?”我又问。 “哈哈哈,你在开玩笑吗?他既没有事业心,也没有事业线!”胡茬男大笑起来。 “他要是回来,能通知我一下吗?”我对胡茬男说,“今天真是太感谢了,还没请教您贵姓。” “卢,卢士辉。”他大大咧咧地说,“不过,咱实诚人不说虚话,就算他回来,我也不一定通知您,他是欠债的,您是讨债的,我要是通风报信,那是坑邻居,对吧?” “您说得太对了,不过我们是正规讨债的,不会干违法恐吓的事儿。” “行,那到时候我掂量着看吧。”卢士辉“爽快”地说。 我和华鬘告别了卢士辉,刚往镇里的方向走了几步,华鬘忽然又折了回来。 “这边都到了镇子外沿了,咱们去看看隗家地方尽头的沟怎么样?”她说。 “好啊。”我这时候想起来什么,于是问道,“你刚才一直在那个水池边上,究竟是怎么回事?” “本来想过会儿再告诉你的,”华鬘用右手捏一下自己的鼻尖,“不过现在说了也无妨——那个水池里,像是死过人的样子。” 华鬘的话又把我吓了一跳,我一直把关注点集中在那个独轮车上,没想到华鬘却发现了水池的异常。 “死过人?!……你是怎么发现的?” “就是直觉,怎么了?”华鬘说,“水池子淹死人不很正常嘛?” 我这才想起她曾在池边转来转去,她当时态度很认真,跟平时打打闹闹的样子完全不同,她肯定是意识到了什么,但没办法完整地描述出来。 但是直觉这东西,又怎么能服人呢? 沈喻也有过一眼发现现场关键点的“直觉”,但她能用逻辑把一切串联起来。而华鬘,她似乎还没有这个水平。 更关键的是,当我问她是不是发现关键性线索的时候,她也一脸懵然。 华鬘摇摇头说:“我也想学你们的样子,想方设法去搞什么‘线索’,可是我完全找不到,怎么办” 她停了一下,忽然想到了什么。 “我知道自己为什么有那种直觉了,因为闻到了那么一丢丢死人的气味。” 她的这句话,真是让我又惊喜又后悔。 惊喜的是,沈喻的推断没错,这个有独轮车的院子还真有不寻常的事件发生;后悔的是,今天我贸然鼓励华鬘用了“开画”的技能,从目前的效果来说,她这个技能似乎没多大作用——如果今天她没有用“开画”,而是用“辨香”的话,那现在完全可以循着假山水池的死人味儿继续追查下去。 我试着询问一句:“你那鼻子,能分辨出死者是谁吗?” “今天又不能用‘辨香’的能力,当然分辨不出来。反正不是尚卫民的味儿,也说不定——是新的死者?”华鬘的话锋忽然一转。 我又吓了一跳:“不会吧,千万别再出人命了!这个镇子上空蓝天白云,怎么地底下有这么多事儿啊。” “蓝天白云这东西,悬在所有世界的上空好吧?修罗界那边也有蓝天白云啊。”华鬘倒是不以为然,“不过倒是不用担心,没有新的人命了。” “什么意思?”我被她说的这个死人味搞得乱乱,心里又悬起一块石头来,“要不行的话,咱们跳进院子再勘察一遍吧?” “不用了,我都查过了——我的意思是说,那个人很久前就死了,比尚卫民死得更早,所以,不算新的人命。 “而且你发现了吗?那池子里里外外都刷了很多遍,除了我这阿修罗牌的鼻子能嗅出点儿味来,单凭肉眼是发现不了线索的。所以,咱们即使回去,也查不出什么东西来。” 我忽然想起来一件事,通常人家都会在水池里养锦鲤这种风水鱼,而禚昭养的却是乌鳢。 乌鳢就是黑鱼,这东西生性凶残,属于食肉系鱼类。华鬘一说倒是提醒了我,如果那里面真杀了人,那么禚昭肯定不放心,把水池洗刷完了,然后他又放上乌鳢,好让鱼寻觅和吞食水里的尸体残渣…… 我想到这里,胃里一阵恶心。 如果真有这么阴残狠毒的凶手,那云塘镇上估计只剩下血雨腥风了。 “你今天用了‘开画’,如果再用一下‘辨香’的话,会发生什么事?”我仍旧有些不死心,如果华鬘能够乘势追击,或许能早一些发现凶手的端倪吧。 听到这句话,华鬘突然愣了一下,她抬起头,有些茫然地看着我,但转瞬之间又恢复了笑眯眯的样子。 “亲爱的,你舍得让我精疲力尽,然后一死了之吗?” “会那么严重吗?”我有些尴尬。尽管她装作很轻巧,但看来要华鬘过度使用“六能”是件很危险的事情。 她看我发呆,又安慰我一句说:“别那么愁眉苦脸的样子,这里的死人味儿时间太久了,即使用辨香,也找不到尸体的。” 我点点头,也朝她微笑——她开始学会慢慢注意别人的情绪了。 如果那个人很久之前死去,那么院子的主人禚昭应该还有没离家出走,要这样的话,禚昭肯定有莫大的嫌疑,我忽然又佩服起沈喻来。 “看来沈喻说的是对的,她说过,要找的那个人家里院子很大,还有一辆独轮车。” “性冷淡说的就百分百正确?”华鬘不屑地说,“她还说那人人缘好呢?你听那个叫卢士辉的是怎么说的,说禚昭是个没人在意的人。” “没人在意,也不是说人缘差啊。”我还替沈喻辩解。 “得了吧,那反正不是人缘好。”华鬘不服气地说。 我们说着话走到镇子外面,没想到镇子外头还有条林荫水泥路。我俩沿着路朝西走去,没多远就看到了水渠,水渠里的水已经很浅了,看起来脏兮兮的,还散发着恶臭。 第一百二十五章 川云渠 这条渠叫做川云渠,估计是用来给槐川河分洪或者引水灌溉用的。但现在农田都开始用地下水喷灌或者滴灌,渠水便用得少了。 灌溉既然与食物武馆,沿渠村民也渐渐开始忽视水质健康,再者因为农村的给排水系统不发达,所以大家为了生产生活便利,总是把工业废水、生活垃圾直接倾倒在河沟里面,慢慢渠水就变脏变臭——这种情况,基本上是农村环境恶化的痼疾所在。 从手机里查到的资料说,川云渠其实并不是建国之后人工开凿的,早年间它曾是槐川河的故道。 但几百年前,一场洪水改变了一切。这里被洪水带来的泥沙淤积堵塞,明朝天顺某年暴雨延绵,槐川再次发水,它脱离了川云渠所在的河床,冲到另一条河里从此改道。 但故道还是保留了下来,有时候也作泄洪只用,人们也经常利用旧道引水浇灌。建国之后兴修水利,这条故道又被改成了水渠。 川云渠在云塘镇南边形成了一个反向河湾,河湾跟镇子呈一个外切状态,水闸就大概位于那个外切点上,而隗家老宅的那条秘密地道,它通出来的出口就在水闸附近。只不过天长日久,出口都被泥沙掩埋,这也是相隔多年也无人发现它的原因。 渠边上有条环镇的林荫水泥路,此外,还有一条路通向小区和老镇子分界的云塘街,在渠岸上形成一个丁字形的路口。 隗家地道口前两天已被清理出来,周围的泥土和垃圾都被堆到一边。地道口那里被临时拦上了栅栏,警方还在上面贴上了封条。 走着走着,华鬘好像又开始使劲闻起什么来。 我也学着她的样子,使劲往空气里闻着,但什么都嗅不出来。我算明白华鬘的鼻子是怎么回事了——正常的情况下,她的嗅觉也比人类灵敏,可能跟警犬的鼻子在同一档次;使用“辨香”的时候,她的鼻子嗅觉更加灵敏,而且还能立体分析,算得上是超级开挂、智能追踪、可互动、可语音型警犬了。 想到这里,我不禁更加后悔,看来选择华鬘的能力就跟“王者荣耀”里对英雄的pick和ban一样,以后千万要慎重一些,不能如此草率了。 她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脏兮兮的垃圾,往地道口那边走去。 “喂,”我也赶紧追了上去,“怎么了?不会又死人了吧?” 她走到地道口那里,站到一堆土上,这才停下来摇着头说:“不是死人,是腐烂的气息。” 我真是哭笑不得,这个地方本来就是镇子上倾倒垃圾的地方,有腐烂的气味那还不是再正常不过了。 “没死人就好,咱们赶紧走吧。”我说。 “去哪儿?” “咱们已经完成了沈喻交给的任务,找到了禚昭这个嫌疑人。所以现在要完成你发现的任务,你不是觉得朱家老人秘密很多吗,咱也得想办法查清楚。”我站在土堆下头说。 华鬘低头瞅我一眼,显得十分开心:“呀,我自己也创造出任务啦?” “当然!那老人神神秘秘的,还故意装作耳背,这些可都是你发现的!”我鼓励她。 “那好,咱们去试试,我好歹也是修罗界第一神探,可不想表现得比那个性冷淡差。”她激动起来,跑过来拉着我,一副干劲十足的样子。 看来这个丫头吃软不吃硬,吃捧不吃吓,一夸她简直主动性爆棚。 我不禁笑出声来——自己终于想办法把她“引入正轨”了。看她这么积极的样子,我顿时觉得心情大好,索性挤兑她两句。 “大姐,你俩都憋着劲儿查案,也考虑下我的感受吧——你俩能换班睡觉,我可快陪着你们每天连轴转了。人家黑煤窑的工人也得两班倒,我别说节假日和周末了,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感觉自己就像拎着公文包,走到工位上,从此上班上到天荒地老、天涯海角一样啊!” 华鬘看着我,噗嗤一声笑了:“哎呀呀,亲爱的,我光顾着跟性冷淡比个高下,忘记得让你好好休息了!” “好了,我心领了。你俩共用一个身体,每天还撕什么撕,累不累?要换我,还不如直接点儿,上去清清爽爽干一架得了!”我看她认真的样子,忍不住一边走,一边故意逗她。 “一说这个我就来气!”华鬘牢骚满腹地说,“你以为我不想干架啊,就本公主这脾气,哪里有空跟人撕比?要不是同用一个身体,我早就冲上去,扯她二十个嘴巴,把她打昏过去再踩上一万jio!但是现在,我敢扯她吗,扯她还不是抽我这张脸吗?!”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也对!不过归里包堆,这脸还是沈喻长出来的。” “你——气死我了!别拦着,我掐死她算了!”华鬘越说越冒火,她伸出两只手使劲卡住自己脖子不放。 “别别别,”我赶紧扑过去抱住她,“咱别跟自己过不去。” “你这话什么意思,到底是心疼我,还是心疼那个性冷淡?”她嗔怪似的看着我。 “心疼你,心疼你。”我赶紧说。 华鬘松开手,一刹那喜笑颜开,她盯着我,满眼闪着的都是桃花。 “唉,也怪我,没顾忌你感受,”她又换了一副表情,一副剧里的白莲花样子,“让你受苦都是我的错,我不该那么骄纵,那么任性,那么嚣张,那么霸道,那么那啥……” “停!你是不是又开始背电视里的台词了?” “你怎么发现的?” “废话,你又不是那么婊的人,装不出来的。再说了,在垃圾堆上谈情说爱,不觉得场景有些低端和脏乱差吗,视觉效果也不佳吧?” 她看了一眼,然后也笑了起来,赶紧拉着我走出垃圾堆,走到川云渠边的路上。 “唉,算了,看来我装婊也没卖点了——亲爱的,你确定今天累了吗?不想陪我查案了是吧?”她忽然又话锋突转。 “对,太累了,想歇会儿。”说到这里,我其实真觉得有些累了。 “嘿嘿嘿,那咱们去开房吧?”她一把抱住我胳膊。 第一百二十六章 责骂 我不禁慌了,这丫头学会下套了,敢情在这里等着我呢! “……那不更累嘛!咱还是查案吧——刚才说到哪里来着?” “还说我婊,我看你才婊!”华鬘气呼呼地推我一把,我脚下不稳,倒退几步滑下渠坡,扑通坐在一堆烂菜叶子上,裤子后面染了一片污兮兮的绿色,那气味简直臭得让人想撞墙。 “哈哈哈!”华鬘笑得花枝乱颤,她赶紧扶我站起来。 没想到这家伙,还学会恶作剧了!本来想跟她开个玩笑逗逗她,没想到最后吃亏的还是我。 我浑身又脏又臭,正要发火,就觉得后背被华鬘一拍,只听嗖地一声,我俩就站在了河边采土区的一个沙土坑里。 “你干嘛?想整死我,把我埋这儿吗?!”我怒气冲冲地问。 华鬘没说话,她只是咯咯笑着,又把我往地上一推。我又一屁股坐在沙土里,沙土被太阳烤了一天,温度很高,我屁股暖融融的,心里却真的怒火中烧。 “你想弄死我,是吧?!” “没有啊。”华鬘眯着眼睛,咯咯笑着说,“刚才你裤子上一团浆糊,所以把你带到这里来打个滚儿,让沙土吸吸脏东西不好吗?” ——沙土里打个滚儿?我既不是水牛,也不是猪,你让我沙土里打滚儿? 我知道她是在对我开玩笑,不过这开玩笑的方式似乎过于暴力了——一把将人推到沟里去,又一把将人搡到沙窝里面。她对我况且如此,对别人那简直不敢想象。 这种行为必须给她纠正过来,要不然她还得继续惹祸。 想到这里,我迅速板起脸来。 “你这是对付朋友的手段吗?你天生神力,你蹦来蹦去——但可以不这么暴力地对待别人吗?你要想暴力下去,干脆先整死我算了,反正我力气小,也斗不过你!”我大声指责她说。 华鬘被我骂得不再说话,她眼里不知何时开始噙着泪花。 我看她委屈的样子,心又软了起来,火气也消减了一半。但刚站起身便闻到一股臭味从屁股后面袭来,那烂菜叶加上泥土的气味直冲鼻子,好像我已经大小便失禁一样。 这气味让人心烦意乱,本来只想责备她一下,让她长点记性,但这臭味勾得我心中一团无名火起,我扯着嗓子,终于忍不住发起飙来。 “你呀!以前我过着多正常的日子,自从你一出现,整个生活都被搞乱了!” 华鬘低着头,好像做出了事的小孩子。 我内心其实是想算了,但情绪已然失去了控制,嘴里喷出来的话越来越伤人。 “我求求你,早点儿离开我们好不好?你是公主,就回你的宫殿里去享受好不好?干嘛非得赖在这乱糟糟的人间啊?干嘛非得扰乱我们凡人的生活啊?你以为自己在拍《罗马假日》吗?还是穿越剧看多了?!” 我嘴里骂骂咧咧着,双手使劲拍打着裤子后面的沙土,偶尔瞥到华鬘,也用恶狠狠的眼光扫向她。 她突然哇的一声哭出声来,双手使劲抹着眼泪。我吓了一跳,本想去劝她,但无意中却发现她的眼睛在透过指缝窥视着我。 ——又是演戏!都什么时候了,她还在学剧里演戏的样子! 我顿时又火冒三丈。 “你这么喜欢演戏,去考北影、考中戏去啊!非在这里看我出洋相不成吗?求求你,赶紧走吧?非要我下跪求你?” 华鬘忽然停住了哭声,我听到她低声啜泣起来。 “还在演?!换纯情戏了?《山楂树之恋》吗?!” “你真的很讨厌我吗?”她抽泣良久,然后长吁一口气,终于开口问道。 “难不成,你觉得我特别爱你吗?”我忍不住再次冷语相向。 其实,说出这句话来的时候,我恨不能使劲抽自己一个嘴巴。但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想收回来已经无能为力。 “那好。”她转过身去,边擦着眼泪边朝远处走着。 我简单望她一眼,没顾得上说什么,也来不及说,或者也不愿说。 我知道自己还在赌气,除此之外,我还有那么一点点自负,觉得她不会走远,她离不开我的。 有时候人就是这样,总是无端伤人,总是恶语相讥,总是自以为是,总是错失时机。 我低下头,还在愚蠢地忙着拍打屁股上的沙土,还能依稀听到她深一脚浅一脚踩在沙土上的脚步声。 但等我抬起头时,她已经走远了,她步伐飞快,我只能看到她在刺眼的日光下踽踽而行的身影。 不知怎么,巨大的悔意顿时就像海啸般涌上我的心头。 不管她修罗公主的身份是真是假,是实际还是臆想,毕竟她还是茕茕一身在人间摸索着的女生啊。 她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我曾经默默发誓要照顾她,她也开始学会照顾我的情绪,而我居然因为一件无心之过,就对她说出那么难听的话来…… 我越想越后悔,但此时她已经穿过了坑坑洼洼的采土区,站在远处沟壑边离离的荒草丛里。 她慢慢转过身,回过头来也望我一眼。 “华鬘——”我朝她追过去,使劲喊着。 但是晚了,我远远只看见她纵身一跃,倏地一下便不见了踪影。 “华鬘——”我竭尽全力,朝她消失的地方狂吼着。 荒野广阔,我觉得喉咙生疼,但声音好像被什么吞噬掉一样,连一点儿回声都没有,更不用说我所期待的华鬘的回应了。 我这次大概结结实实伤透了她的心,那么大条、那么傲娇的一个女孩,居然被我的小肚鸡肠和冷言冷语气走了。 我恨不能狠狠抽自己两个耳光,以前都是她带着我跳来飞去,现在她一个人飞走了,飞到了不知何所的地方去。 而我,也被扔在这不知何所的荒郊野外,恐怕连找出方向来都会耗时良久。 我从口袋里摸出手机,不是为了找定位看地图,下意识地先拨打着沈喻的手机。 电话没有通——我这才想起来,为了安全,沈喻的手机被我收起来了。 而且,华鬘虽然对pad比较感兴趣,但不知为什么,她却对手机这东西深恶痛绝,她也从来也找我要过。 第一百二十七章 巧遇 记得当时,华鬘看别人打手机时,还撇撇嘴,特别不屑一顾的样子。 “我不明白这东西是干嘛的?为了让别人时时刻刻找到自己吗?” “对啊,亲人朋友之间为了联系方便,才有手机这东西的。”我跟她解释着。 “切,”她十分不屑,“反正我在人间只有你一个朋友,一个亲人,你走到哪里我就会跟到哪里,其他人想联系我——没门儿!” 我走到哪里,她就会跟到哪里——但是此时此刻,她却被我赶走了。 日头从西方斜照过来,我走出采土区的沟沟坎坎,在荒草丛中踉踉跄跄跋涉许久,这才找到一条田间土路。 我看着手机地图,上面显示着沿着这条路一直朝北走,就会踏上一条乡村公路,那条公路通向川云渠的一座小桥,过了小桥再往东转,我便能回到云塘镇了。 真的,我想尽快回到云塘镇,因为华鬘说过,她还想自己继续查那里的案子。但是当初她查案子是为了跟沈喻较劲,现在被我伤透心的她,还有这个动力吗? 怎么办?要不要给林瑛打个电话,让她帮着寻找? 可是,我该怎么跟林瑛解释呢——难道要对她说,我跟“沈喻”吵翻了,她盛怒之下一走了之吗? 沈喻不会是那种没有理智的人,何况就算找到华鬘,会不会一下子就暴露她的身份? 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试图像沈喻那样抽丝剥茧地进行分析—— 首先,华鬘应该没有人身危险,以她的霸蛮,她的力道,她的移动速度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坏人能跟她单挑; 其次,华鬘对这个世界并不那么熟悉,而且她的好奇心也并没有那么强烈。这些天来,她总是跟在我身边,或者躺在家里追剧,很少提出去这里瞧瞧,或者去那里逛逛的要求; 第三,华鬘今天本来有了不少变化。她对外界敏感了一些,能察觉出我的情绪变化。她对事物积极了一些,想通过查案跟沈喻比个高低。她内心细腻了一些,听到我出口伤人就变得情绪低沉。 这样看来,她应该短时间内还能适应社会,不会有人身危险。 想到这里,我略略安心少许,唯一担心的便是怕她情绪失控,搞出对别人的人身伤害来。 无论如何,既然已经无从判断她的去向,我只有先从最有可能的云塘镇找起了。 土路两旁种着两排白杨树,风吹过来,叶子便都齐刷刷地哗哗作响。估计是前不久下过雨的缘故,路中央还存着一汪汪水,挨着水的地方被轧出一道道车辙。 我只好沿着路边干燥的地方前行,边走边想,越想越生气—— 这几天所有事件,似乎都是因为云塘镇的案子而起的。 我、沈喻、华鬘都不知不觉被这宗案子裹挟进来,然后像被人丢进滚筒洗衣机里似的,身不由己地旋转不休——看来不早日破掉这个案子,我们大家都会不得安宁。 我咬咬牙,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早点儿找出个突破口来!为沈喻,为华鬘,也为我自己。 想到这里,我加快脚步,匆匆朝云塘镇的方向走去。 土路的尽头便是那条乡村公路,这条路原来是水泥路面,但现在早就被来来往往的大车碾得稀巴烂,坑洼的地方只是粗粗铺了砖,但砖也被碾压得四分五裂,显得路面愈发凹凸不平,而且东一片水西一滩泥,简直比田间土路还难走。 我正在这条路上跳踉着,忽然身后传来声音,回头看去,只见一辆黑色suv晃晃悠悠地开过来。我怕它经过时溅一身泥水,赶紧主动避到一边。 谁知道那辆车不但没有同样避开,反而朝着我站的位置直冲过来,我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它就紧挨着我,忽地停了下来。 我吃了一惊,这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而且时间也不早不晚,估计方圆二里地都看不见其他人影,如果车上是歹徒或者变态杀人狂的话,那还真是件棘手的事情。 这辆越野车的玻璃贴着厚厚的膜,我无法看清里面人的长相,正在忐忑的时候,只见车窗却徐徐地摇了下来。 “哎呀,怎么在这种地方也能遇到亲人啊!”车窗里探出一张脸,那脸上洋溢着傻了吧唧的笑容。原来司机不是别人,正是那个推理小说家、我的不靠谱的堂兄——言桄。 我心里一块大石落地,捂着胸口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然后旋即快步从车头绕过去,直接拍了两下副驾驶位的车门。言桄楞了一下,然后好像挺不情愿解开车门锁,我一拉车门坐了上去。 “哎哎哎!”他尖叫着,“我这车新买的!真皮座椅!你怎么这么臭!你屁股怎么这么脏?你怎么会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你不会是……不会是遇到变态歹徒,把你拖到荒郊野外,先奸……” “闭嘴!”我说。 “你情绪好像很不稳定啊?——我说的不会是真……” “闭嘴!开车!” “其实,遇到这种非自愿性行为,是可以报警……” “闭嘴!”我朝他吼道。 “好吧……”他挂上档,刚踩着油门走了几步,又把车停了下来。他推开车门跳了下去。 “你去哪儿?”我喊。 “拿点儿东西!”他打开后备箱,然后拿着一块前挡风玻璃遮阳罩,边叠着边走过来。他打开副驾驶门,把我拽下来,然后把折好的遮阳罩仔仔细细铺在座位上。 “行了,请上车吧。”他洋洋自得地说,“咱都是亲戚,不载你也不好,载你吧,我又心疼车,嘿嘿,这么着就放心了。” 遮阳罩坐在屁股底下咯吱咯吱一通乱响,搞得我心情更加混乱,真想把这破东西隔着车窗扔出去,但转念一想,毕竟是亲戚,别再撕破脸了。 就在刚才的时候,我已经跟一个人撕破脸了,所以现在实在不想再重蹈覆辙。 车继续晃荡着朝前开去,言桄看我正在沉思,忽然又开口说:“你也别太伤心了,咱不行报个警?性侵这事儿吧,你越是沉默,就越助长坏人的嚣张气焰……” 第一百二十八章 线人 我彻底被他唐僧式的说教烦透了。 “你能不能闭上你的臭嘴!谁被性侵了?!” “你啊——你看看你屁股,那么脏那么臭……” “我是不小心摔了一跤,坐在了烂泥里!” “哦,这样啊……唉,没劲……”他看起来倒好像特别失望的样子。 “你去哪儿?”我问他。 “云塘镇啊,最近那里冒出来了个花衣鬼的都市怪谈,我已经明察暗访好几天了!”他又重新兴奋起来。 我忽然想起来,有人曾经跟我说,他好像很早就开始关注云塘镇的怪案了,还在网络小说里将这件事大书特书来着。 莫非他知道什么特别的线索不成? “哦?太巧了!我也想去云塘镇。”我于是也搭讪道。 他依然沉浸在幻想当中,无比中二,也无比激动。 “嘿嘿,我跟你说啊,现在我摸着诀窍了,就是把现实中离奇古怪的事加工一下,然后放进小说里,怎么夸张怎么写。先挖坑,挖得越深越好,然后我再跑去调查,挖些内幕。嘿!读者特别爱看!” “小说的女主角还是叫沈谕?” “那当然,她在故事里是我老婆——这也是现实的加工嘛!” 我心里想——加工你大爷!后来转念又一想,不对,他大爷也是我大爷…… 唉,遇上这么个二笔亲戚,想问候一下他全家都不那么方便。 “好吧,你查到了什么事儿,能跟我说说吗?” “吼吼吼,实不相瞒,在这个案子上,我可算找到了破案的捷径。” “哦?来,跟我说说。”看来他肯定挖出来不少实情。 可关键时刻,这家伙又欲言又止了。 “你是不是还跟‘仙儿探’在一起,就是跟我小说女主几乎重名的那个女人?”他忽然警惕地看着我。 “是啊……” “那恕我不能如实相告了。这次,我要做第一个破案的人——推理小说作家、魏阳神探言桄,这title够噱头吧?哈哈!” “噱头不知道够不够,狗头倒差不多。”我故意用激将法,“我还不了解你,其实根本就没石锤,只是瞎咋呼!你去云塘镇找谁?是不是又跟没头苍蝇似的,漫无目的地撒网?是不是又街头巷尾追着大爷大妈,哭着闹着求人家跟你讲几句闲话?” 他果然瞪我一眼,一副不服气的样子,不过看上去他确实摸到什么线索了。 “谁没头苍蝇?我可是花大价钱约了一个‘线人’,他是云塘镇的‘掌故达人’,甭说现在了,连早些年的恩怨都一清二楚。” “早些年?你是说这件案子跟早年的事情有关?”我惊讶地问。 “对啊,一切事情,皆有来由。怎么样,我带你去见识下?我找的这些人,平时都不是什么做正经事儿的,所以见了警察就躲,你跟着刑侦队是没办法接触到他们的。”他愈发得意地说。 言桄把车停在老镇子的一条街上。他带我转进巷子,然后七拐八拐,巷子越走越窄,两边人家的门口都挂着土里土气的招牌,有的写着“保健spa”,有的写着“美容美发”,有的写着“成人用品”,有的写着“休闲餐吧”。 “别看路不宽,这里其实才是老镇子的中心,一到夜里别提多热闹了。”他边走边说。 “那你是这里的熟客了吧?” “别胡说,我也是最近为了花衣鬼的事儿才老来的。” 言桄领着我又拐进一条更为狭窄的小巷,这条巷子挂着的都是一些中二名字的招牌——什么“纵横四海”啊,什么“兄弟”啊,什么“摇滚之王”啊,一看就是城乡结合部的那些小酒吧。 他边走边打量着招牌,最后停在了一家名叫“豪情”的酒吧门口。 这家酒吧听起来十分耳熟,但我却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是从哪里听说它的。酒吧关着一扇铁门,门上刷着大红大绿的格子漆,视觉冲击力特别足,一看样子就觉得忍不住豪情激荡。 言桄敲敲铁门,里面半晌传来一声咳嗽,随即便听到拖鞋的声音。我看门掩得不牢,正想透过门缝一窥究竟,谁知道铁门忽然铿地一声被拉开了。 一个精瘦的男人伸出圆溜溜的脑袋来看着我们,他满脸皱纹,脑袋大概是刚剃过不久,在阳光的斜晖下还闪着亮光。 “这是谁?”他瞅我一眼,然后对言桄说。 “兄弟,可靠的人。”我那堂兄拍着胸脯回应着。 “进来吧!”那人把门缝让出来,我侧身钻进去,言桄也跟了进来。 酒吧还没营业,只有吧台那块儿有昏暗的灯光。光头男走到吧台里头,拿出三个玻璃杯,放上半杯冰块,然后拿出半瓶“摩根船长”的朗姆酒来咕咚咚倒进杯子。 “喝!”他把两杯酒推到我们兄弟俩面前。 “我不喝酒……”我刚要摆手,就被言桄从下面踢了一脚。他笑嘻嘻地端起杯子,发出特别夸张的“滋滋”声,使劲吸了一口。 “哇——劲儿够冲的!”他倒嘬着凉气——其实他刚才喝的时候,嘴巴根本没沾到酒,所以杯子里的酒半点儿也没有下去。 “婊里婊气。”我心里骂道,虽然这个词用在他身上显得有点违和。 “罐头哥,上次托你打听的事儿……”他主动攀谈道。我才知道这个光头男居然叫罐头哥。 “放心!云塘镇上,还能有我打听不到的事儿!”罐头老兄一口把杯子里的酒干完,然后又自顾自地满上。 他这次倒不着急喝酒,而是点上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口,接着继续说话。 “你问的几件事,咱们从头说。第一,就说云塘镇电线杆子齐刷刷倒地的事儿,根据我打听到的消息,这事儿呢,好像是球形闪电炸出来的。” 我差点笑出声来——这本来是沈喻找的借口,没想到还真传出去了。 言桄倒是掏出一个蓝色小本子,认认真真记了下来。 “球形闪电,这种解释倒是蛮有道理的。”言桄煞有介事地说,“有本同名的科幻小说,说的就是球形闪电的事儿,主人公童年也遇到过球形闪电,这东西现在还搞不清楚原因。不过,蛮符合那种诡异的倒地现象的。” 第一百二十九章 目击者(1) 罐头哥继续说着。 “第二,关于花衣鬼,我走街串巷打听了下,除了罗大刚和蒋老太太那些人之外,其实还有其他几个人也看见过它。” “谁?” “还真不少,比如镇子南边的冉奋强、卢士辉,还有两个外地的女租户,一个叫陆小凤,一个叫刘苹。” “卢士辉?!”我吓了一跳,因为今天去禚昭家的时候,刚跟卢士辉聊过天。 “怎么,你认识他?” “哦,听说过这个人的名字。”我只好搪塞道。 罐头哥用不屑的目光看我一眼,鼻子里哼着冷气说:“很正常,云塘镇上谁不知道卢士辉啊——先说花衣鬼的事儿吧,刚才说的那四个人都看到过它,他们也都忍不住跟亲戚乡邻们讲道过。但后来镇子上连着出事,他们就不敢再说了,怕一不小心招来祸祟。” “他们撞到花衣鬼的时间都是什么时候?”言桄刚要开口,结果被我抢先问了。 “不太一样,你等下。”罐头哥又点上一根烟,他边抽烟边眼睛上瞟,好像再回忆细节。 “还是从陆小凤和刘苹说吧,这俩女的我亲自问过,她俩是同时见鬼的,就在村南头水闸那里,时间就在——尚卫民死的那天夜里。” ...... 云塘镇的陆小凤不是古龙小说里的陆小凤,她二十三四岁,是从四川凉山来到魏阳打工的女娃。 陆小凤在魏阳城里的一家保险公司做电话销售,刘苹是她的同事。比她早半年来公司,陆小凤进公司就开始学着打“coldcall”拉客户,刘苹是她的“小师傅”。 她刚进公司一个星期,刘苹忽然说,自己租了一套小公寓,原来的室友刚搬走,问陆小凤要不要搬来合租。陆小凤当时还借住在亲戚家,起居都不是很方便,她爽快地答应了,于是就搬到了云塘镇,跟刘苹合租在老镇子的一处村民自建楼里。 刘苹当时处了一个老家的男朋友,男友在深圳打工,两人感情很好,每天晚上都要语音聊半天。没有恋爱经验的陆小凤总觉得奇怪,本来白天打电话已经够累了,晚上怎么还有精力能聊那么久。 但好景不长,刘苹的男朋友在工厂里认识了个妹子,他连语音都省了,直接给刘苹发了条微信,大意是:我很珍惜多年以来的这份爱,butit’stimetosaygoodbye。 刘苹看到微信精神崩溃,她开始茶饭不思,夜里时不时也独自一人坐起来,突然就嚎啕大哭。陆小凤是个好脾气的人,她也没办法劝慰,只好陪着她出去溜达散心。云塘镇上夜店虽然不少,但那里面鱼龙混杂,并不是普通上班族去的地方,所以两个女生就经常去镇南的渠边转悠。 夜里渠边一般都不会有人,是很安静的场所,而且这里离着周围房子并不远,如果遇到坏人,还可以大声呼救。陆小凤就经常陪着哭哭啼啼的刘苹转悠,有时候转到两三点才回去睡觉,第二天早上又得起早上班。 她其实不想陪这位女同事转,两个人的交情其实也没有那么深厚。但不出去转,刘苹就会在家里哭,一哭能哭到天亮,吵得更无法入睡。 一来二去,陆小凤其实早就烦了,她也开始偷偷摸摸地想找份新工作,换个租处,好躲开刘苹这种失个恋都要哭半年的女孩。 那天夜里,陆小凤白天午休的时候抽空跑去面了个试,这次是一份网店客服的工作,面试的时候经理也对她比较满意,约她第二天中午再来一趟,见见老板,谈谈工资,如果大家都满意,那下星期就可以来上班了。 陆小凤还挺激动的,毕竟要开始新生活了,结果这天夜里她正在睡觉,就听外屋“嗷”的一声,刘苹又哭了起来。 陆小凤这次本来没想去管。她用被子捂着脑袋,不想理会这茬儿事,可是刘苹哭得声音越来越大,后来陆小凤就听到有人开始敲自己房门。她没办法只好打开门,只见刘苹披头散发地站在外面,说自己心太乱,问能不能陪她出去走走。 “你自己去不行吗?”陆小凤说。 “我怕鬼。”刘苹哭得更厉害了。 没办法,陆小凤只好满腹怨气地换好衣服,陪着刘苹沿着小街朝南走去。一路上刘苹又跟她反复叨叨从前的恩爱,感慨男人的薄情,说着说着又哭哭啼啼起来。 这些话陆小凤早就听得耳朵起了茧子,她巴不得现在能出来一对儿黑白无常,把怨妇鬼一样的室友给收了去。 但她脑子里刚冒出这个念头,就看见一二百米开外的垃圾堆里站着一个诡异的身影。 那天晴天,月色不错,所以能依稀看见那身影的穿着,它穿着一身花花绿绿的衣服站在那里,但衣服显得又宽又肥,镇子边上风大,风一吹过来都飘飘摇摇的。 陆小凤心头一紧,她停住脚步,指着那个怪影子说:“苹苹,那边有个人,你看见没?” 刘苹还在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叨叨,听室友一说,她也停住脚步,眯着眼睛看了半天才说:“什么人,我没带眼镜,看不清楚啊。” “就在水闸那个方向,站在垃圾堆里,柳树底下那边儿,一动不动的,你瞧见没。” 刘苹吓得不敢出声,她摸索着往前走了十几步,伸直了脖子巴望半晌说:“瞅见了,怎么我觉得那人挺怪的,披了块花布衣裳,还跟没脑袋似的。” 听刘苹这么一说,陆小凤也发现那个人肩膀上平平的,确实不像有脑袋的样子。她本来悬起来的心更加发毛,就在这时,俩人脚底下不远的渠沟里忽然传来一声绵长惊悚的呻吟声。 嗷——呜呜呜—— 那声音似人似鬼,陆小凤吓得双腿一软,差点儿跪在地上。就在这时候,一阵冷飕飕的阴风从背后吹了过来,她回头一看,只见那个花衣服的无头人也忽然往这边一跃…… “妈呀!”陆小凤大叫一声,她想往前冲,但双腿打软,怎么也站不起来。关键时刻幸亏刘苹挺身而出,她一把将室友拽起来,背着就朝远处跑去。 第一百三十章 目击者(2) 刘苹背着陆小凤,气喘吁吁地跑了二三百米,终于拐到了镇子的一条街上。她已经没有了力气,好在陆小凤此时不再是魂不守舍的状态,她拍着刘苹的背,叫她把自己放下来。 俩人继续一阵狂奔,终于跑回到自己家里,咣当一声把门反锁上。 “谢……谢谢你了。”陆小凤喘着粗气说。 “谢什么啊,咱俩是好姐妹,这些日子要没有你耐心陪我,我恐怕早就撑不下去自杀了。”刘苹抓住陆小凤的手,流着眼泪说。 第二天中午,陆小凤没再去那家网店面试,她拉着刘苹出去,姐妹俩找了个苍蝇馆子猛吃麻辣串,两人辣得嘴里嘶嘶作响,然后相互对视着,莫名地就笑了起来。 罐头哥说完两个女孩见鬼的遭遇,唏嘘一会儿,又端起剩下的半杯酒一饮而尽,他咂摸着嘴说:“没过多久,陆小凤的表弟来魏阳玩了几天,她就把这事儿偷着告诉了探亲来的表弟,她表弟在酒吧喝酒时漏了出来,后来我找到陆小凤,她又亲自跟我讲了一遍。听她回忆当时的时间,应该就在尚卫民失踪后不久。” 我忽然想到了一件事,那就是徐楚月讲过一件事,她说,据罗大刚讲,尚卫民消失的地方就在云塘街尽头的川云渠。他曾经追了过去,但隐约听到有女人的抽泣声。罗大刚以为是女鬼,吓得赶紧跑回云塘街。 这么说来,罗大刚的那些证词,还是能同两个女孩的话相互印证起来的。 “所以,花衣鬼当时其实去了水闸边。”我思索着说,“水闸那里是垃圾堆,而垃圾堆里埋着隗家地道的尽头,后来尚卫民的尸体残渣又在隗家地道里被找到……” 言桄嘲讽似的看我一眼说:“还分析什么,肯定是花衣鬼把尚卫民杀死,然后把尸体塞地道里去了嘛。” “但听陆小凤的描述,花衣鬼当时站在大柳树那里,而地道口离着大柳树还有一段距离呢——” 我忽然停住,猛地一拍大腿。 “陆小凤怎么说的?那声诡异的呻吟声是从脚下传出来的,她和刘苹当时还没走到水闸那里,俩人脚下就是河堤的土坡,那里刚进垃圾堆的边界,正好下面就是隗家地道的出口啊!” “所以说,当时尚卫民已经躺在地道出口处了?”言桄也愣了,“那花衣鬼怎么解释,他不可能离着三四百米还能远程监视尚卫民,莫非他本来就没想杀尚卫民,只是把他拘禁进地道而已?” “喂!”罐头哥不耐烦地大声叩击着桌子说,“你们哥儿俩愿意琢磨的话回去琢磨,让我先赶紧讲完行不行!再磨叽酒吧都快开门了!” “好好好!老哥您接着说。”言桄满脸堆笑道。 “该说冉奋强了对吧?” ...... 冉奋强是云塘镇上有名的勤快人和大孝子。 他爹娘是镇子上有名的“药罐子”,一个中风瘫痪在床,一个下肢静脉曲张严重,一走路就疼得惨叫不止。 别人都是父母养大孩子,可冉奋强小小年纪就撑着了这个家,他必须养着父母。所以他初中没上完就辍了学,因为父母身体不好,他还得日常照顾,所以也不能像其他年轻人那样远走打工。 因为小时候缺营养,他个头不高,加上家里艰难,所以一直有人说媒,但从来没有成过。 前些年有人说,越南那边女孩多,好娶媳妇。冉奋强还报了个相亲团,去了一趟越南,没多久就带回来一个黑黑瘦瘦的女孩,可还没等举行婚礼,女孩就连夜跑了,花的七八万块钱相亲费和彩礼钱也打了水漂。 冉奋强于是只能留在云塘镇上,靠打零工生活。他虽然没怎么上学,但心灵手巧,木工、砖瓦工、修电器、拾掇车,什么东西都一学就会,一碰就懂。 他脾气随和,有耐心,做事用心,有时候四邻八家有事儿,他过去就帮忙还分文不取。关键的是,他还有一份孝心。 不管干活儿多累,他每天中午、晚上还跑回家给父母做饭或者叫外卖,他给两位老人洗漱、翻身、擦背、端屎端尿,连医生都赞叹说,他爹娘在床上偎这么多年,很少看见老两口长褥疮。 冉奋强的与人为善也得到了好报,他帮邻居乡亲们干完活儿,虽然他不收钱,但大家也不会让他白干,总会强塞点别的东西给他,另一方面好多人也经常跑冉家来帮忙,帮他照顾照顾老人,陪老人聊聊天,也算互帮互助,替冉奋强分担点压力。 提到撞鬼的时候,冉奋强当时在“豪情”酒吧里帮忙修酒架,正好遇到陆小凤表弟喝大了叨叨。他听完皱起眉头说:“要说夜里出现的花衣裳鬼怪,我倒是也看见过一回。” 罐头哥也在吧台里忙活,他本名叫罗冠军,是八四年洛杉矶奥运会时候生的,他爹听广播听到许海峰奥运夺金,高兴之际就给孩子取了个有时代感的名字。不过后来冠军这名字没叫起来,倒是“罐头”这个外号被叫开了。 罗冠军是个勤快记事儿的有心人,后来大头哥就雇他来打理店铺。他当时听陆家表弟和冉奋强闲聊也没在意,但还是把这件事记在了心里,后来我堂哥言桄为写小说,花钱到处打听消息,他就把这事回想起来了。 “敢情花衣鬼还跟镇子上三起人命案有关系。”他心里这么想着,然后去找冉奋强。 冉奋强在新云里小区里忙活,他在帮一户人家修自来水管。虽然小区有物业,但拆迁户们都是镇子上的老人儿,他们遇到什么事儿还是认“大冉”。 罐头哥在新云里小区找到冉奋强,问他花衣鬼的事,冉奋强一开始就支支吾吾,原来他走街串巷,早就听说了花衣鬼索命的传言,所以不愿意再开口。 但禁不住罐头哥软磨硬泡,他最后还是带他走到新云里小区门口,说:“我就是在这儿看见那怪人的,第二天就听说卢咸亨死了,所以心里还挺忌讳这事儿的。” 第一百三十一章 目击者(3) 那天夜里,冉奋强忙到了很晚才回家。他顾不上劳累,赶紧伺候父母洗漱擦背,但就在这时候,父亲跟他说,今天有种常用药断了,晚上没吃,所以觉得有点儿气短胸闷。 冉奋强一想不好,父母年纪大了,身体虚弱,又不能锻炼,只能靠药维持。他伺候两人睡下,就赶紧披上衣服出去买药。 药店在新云里小区那边。冉奋强叫醒药房值班的人,药房伙计被吵醒还有些生气,但看到是冉奋强也就不再说什么。冉奋强拿了药,掉头便往家走去。 刚走到新云里小区门口,冉奋强就看到大门旁边戳着一个人。 那人披着一个花里胡哨的老被单,一开始,冉奋强还以为这只是晾的衣服,因为新云里住着不少老头老太太,他们习惯在平房院子里晾衣服。现在住了楼房,他们还经常在小区里继续搭架子晾东西。 但冉奋强转念一想便觉得不对,衣服架子一般都在单元楼下面,怎么会有人跑这么远,晾到小区门口来呢。 他正在思量,忽然发现那个花架子动了一下。 没有风,而且那也不像是风吹的状态,因为花架子像人似的伸展着胳膊腿儿,一跳一跳地跃动起来。 它离冉奋强越来越近,冉奋强虽然胆子大,但也忍不住后退几步。不过花架子没有朝他而来,它转过身,挨着门口,朝新云里小区里移动过去了。 冉奋强本来想跟过去看个究竟,但一来他吓得够呛,二来他也不放心家里的老人,等花架子消失在视线之外,他便匆匆往家赶去。 这就是冉奋强和花衣鬼的遭遇,很简单,但是很关键,因为他揭示了一件事,那就是卢咸亨的死也和花衣鬼有关,而之前这个案子还没有相关目击者,这下三起命案就全部跟跟花衣鬼挂上了关系。 ...... 其实我最想听的,还是卢士辉的目击报告。可能是同卢士辉有过接触的缘故,想到他居然也被牵连到花衣鬼案子里,我便觉得有些奇怪。 罐头哥说,卢士辉是镇子上的“总务”,只要镇子上有婚丧嫁娶的事儿,他都会负责帮着张罗。 “村里办仪式跟城里不一样,一些老规矩老话儿,那些婚庆公司不懂,所以每个村里都有几个懂风俗习惯的人帮着办事儿。”罐头哥解释说。 卢士辉就扮演着这样的角色。虽然现在一半的云塘镇居民上了楼,但几百年流传下来的风俗却没有变。他们把娶媳妇儿、生孩子、过满月、送老人这些东西都称为“办事儿”,只要在镇子上办事儿,那还必须得有规有矩。 “规矩礼节都是有门道的,老辈子摸索出来的东西不能改,改了不吉利。”这是镇子上人们的普遍想法。 所以卢士辉根本就不用工作,光“总务”镇子上几万人的礼仪就够他忙的了。给乡亲们“办事儿”都有价格,除此之外,每个“事儿”上总务还都能捞点儿油水,因此卢士辉家小日子也算过得有声有色。不过这两年,随着年轻人都去了城里,镇子上的“事儿”越来越少了。 闲的时候,卢士辉就满世界溜达,他家虽然没有拆迁,但他早先在镇子的“商圈”里赁了几间长期的门面,他把门面租出去当二房东,这样也多了一笔收入。 但这种便宜不好占,因为真正的房主看着眼红,这两年都想把房子收回去自己直租,卢士辉“赚差价”的买卖似乎也要走到了尽头。 至于撞鬼的事儿,罐头哥没直接去找卢士辉打听,他是云塘镇上的油子,但卢士辉是比他更油的老油子。人在面对比自己更高阶的人的时候,心里总会有种莫名其妙的压力。 好就好在卢士辉不是心里藏事儿的人,他撞鬼的当天夜里,就吓得把这事儿告诉了自己的家人。 “坏了事儿了,刚刚我在咱家巷子口看到了脏东西了,是没脑袋的半截鬼,就跟飘过去一样,忽就没影了。罗小茂嚷嚷说看见卢咸亨被鬼影领走,我也撞见了怎么办?是不是鬼要来抓我了。” 结果第二天消息传来,罗老松死了。后来过了些日子,尚卫民又死了。 卢士辉松了一口气,他似乎在庆幸自己没被领走。当然,他也忍不住又沾沾自喜地吹嘘一番。 “常说好人有好报,你们想想,卢咸亨是赌鬼,尚卫民呢,是酒鬼,还有罗老松这个王八蛋是色鬼,既然都是鬼,被同类带走了也没什么可说的。” 这就是罐头哥打听到的卢士辉的事儿,因为没有本人佐证,所以信息也少得可怜。但这也说明罗老松出事那天见到花衣鬼的,除了徐楚月、李亚茹、蒋大妈之外,还有卢士辉这个人。 而且花衣鬼当晚出现的几个地点也可以确认了,那就是镇子南边禚昭和卢士辉家的巷子、云塘街的酒吧小巷、卢爱民家里的巷子,也许还有发现罗老松尸体的四通巷。 还有就是,从卢咸亨、尚卫民到罗老松,发现花衣鬼的人越来越多,尤其是罗老松案,花衣鬼还主动去敲卢爱民家的门,简直是故意想被李亚茹发现,活脱脱的一个“杀人预告”。 华鬘说过,她喜欢捉弄饿鬼道众生。在这里需要再说一下,饿鬼道众生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鬼”,我们平时说的“鬼”是人死后的灵魂,而饿鬼道众生则是实实在在的“生物”。 他们也在同道中自生自灭,像传说中的罗刹、夜叉其实都属于饿鬼道。饿鬼道众生生育能力都很强,常常一胎生下几百个鬼子,他们尤其能吃,但力气不足,而且一吃多就不能动弹,所以永远都吃不饱,也不敢吃饱。 而且,他们胆子很小,常常生活在恐惧和担忧之中,一点儿风吹草动就都吓得躲藏起来。所以人口稠密的地方,其实是很难发现饿鬼的,因为即使时空交错,他们也会躲得远远的不敢露面。 至于人死后的魂魄形成的鬼,我之前专门为此事跟华鬘求证过,华鬘当时就哈哈大笑。 第一百三十二章 隗家旧事(1) “那是人间众生想象出来吓唬自己的,宇宙中只有六道空间,怎么会有鬼魂那种东西。” “那个花衣鬼怎么回事?是饿鬼么?” “怎么会?!”华鬘那时候笑得更厉害了,“肯定是人装扮的啦!” 其实人装鬼的案子已经也听说过不少,但是这个花衣鬼连杀三个毫不相关的人,他究竟是谁?又是出于什么目的呢? 隗家宅子里尚卫民的尸体去哪里了?如果花衣鬼需要尸体的话,他为什么不把卢咸亨和罗老松的尸体也同样取走呢? 那个鱼脸孩子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华鬘说尚卫民的身体在他的肚子里? 一切都是悬在迷雾中的谜团,尽管我心里隐隐约约感觉到,这些谜似乎快要被解开了。因为毕竟,还有这么多这么多的人在关注着它。 “还有你让我打听的第三件事,就是隗盛川一家人的遭遇。”罐头哥接着说。 我不禁打量着自己这位堂兄,在以前印象里,他一直是个不靠谱的家伙,没想到这次他却出人意料地抓住了案情的几个核心点,看来写推理小说还能锻炼人的逻辑思维方式,码字也不是百无用处。 罐头哥坐在我俩对面,他点着一支烟,不作声地吸着,似乎因为事情久远,他需要琢磨从哪里讲起。 足足抽完一根烟后,他才将烟蒂按灭在烟灰缸,然后看着我和堂兄说:“这事儿年头太长,牵涉的人物太多,我得慢慢说,所以你们也得慢慢听着。” 隗盛川是御史宅的直系后人。隗姓原来是云塘镇的大姓,在明清两朝先后出过郎中、御史、翰林等官,他们的后人也都因其官职被称为“某某宅”。隗盛川祖先在清朝做过御史,御史宅也曾繁盛一时,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人口越来越稀,到隗盛川这代人只剩他一根独苗了。 隗盛川也是个怪人,他三十五岁才结婚,娶了老婆后便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孩。但好景不长,他夫人没多久因为急症去世,从此他就不再娶妻。 隗盛川的父母都盼着他把御史宅的香火传下去,但隗盛川颇不以为然。两位老人又生气又焦虑,过了四五年也先后去世。隗盛川当时在镇上的中学教书,他开始又当爹又当妈,一手拉扯隗彦忻、隗彦云两个女儿长大。 在云塘镇,御史宅曾经是个响当当的存在。到隗盛川这代虽然家业败落,但还有书香余韵,隗盛川在云塘中学教书多年,学生很多,他做事方正,也很受镇上人尊敬。 隗家两个孩子就这样跟着父亲,在中学里跑着跳着长大。隗盛川去上课时,别的老师就帮他照顾女儿,除了周末回家之外,她们的一日三餐也在教工食堂解决。 校园很大,操场很大,门口还有保安,所以俩孩子也有的是地方奔跑撒欢儿。 在别人眼里,她们是没有妈妈的孩子,但对她们自己来说,可能还真没特别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学校里每个老师和学生都对她们不错,给她们送零食、玩具,陪她们玩闹。 别的孩子都盼着过周末,但彦忻和彦云都盼着周末过去,好能赶紧去学校里玩。 彦忻比彦云早出生十分钟,大概是先来到这个世界的原因,她比妹妹沉稳老成许多。她会看大人眼色,也更会说话,她一直是大人们心里预想的“别人家的孩子”,所有见过她的人,都会说她懂事、会体贴人、说话有分寸。 而彦云虽然长得跟姐姐一模一样,但性格却截然不同,她是那种特别天真、特别活泼、特别随性的孩子。 她有自己的想法,也很少掩饰自己的情绪,她笑起来阳光灿烂,哭起来眼泪哗啦。在大人们眼里,彦云一直就是个小孩子,是那种需要大人关心、照顾、哄着来的小孩子。 隗盛川也喜欢小女儿,虽然她经常搞出一些让人啼笑皆非的恶作剧,比如用手指蘸着印泥,在父亲的书里按“梅花”,比如撕张贴纸粘在父亲眼镜片里面,比如把毛毛虫扔到饭碗里当“宠物”养之类。 每次妹妹犯完错,彦忻都会十分提心吊胆地去跟爸爸解释,但隗盛川总是哈哈一笑说:“没事,这才是童趣嘛!” 随着两姐妹的长大,彦忻发现无论在什么地方,妹妹似乎身上总有种魔力,她总能成为人群中的焦点。她无论犯了什么过错,弄出什么不愉快,只要卖卖萌、哭两声,大人们就赶紧过来哄她。 “别哭了,哭肿了眼睛可就不好看了。” “瞅瞅,多可爱的小姑娘——什么?把罐子打碎了,打碎了就打碎了呗,淘气才是孩子的天性嘛。” 但大家对一向懂事的彦忻却开始要求严格起来。 “你是姐姐,怎么没看好妹妹啊。” “都七岁了,都是大孩子,可不能由着性子胡来了。” “哟哟,云云戴上这朵花多漂亮——什么?你是彦忻,爱护花草树木是美德,你看,把花都折下来了——什么?是云云折下来的?哎呀,这臭丫头,活泼得很哈哈……” 彦忻心里不知不觉就种下了一个疙瘩。云塘中学有个汪老师,汪老师家里也有个年龄相仿的女儿叫秋晨。 据秋晨后来讲,彦忻曾经问过她,自己跟妹妹同一天出生,相貌也一模一样,有时候连父亲都分辨不出来,但为什么遇到同一件事的时候,大家就总会夸奖妹妹、怪罪自己呢? 秋晨是个小孩,她当然也不能告诉彦忻答案。彦忻心里估计更不能理解——她明明比妹妹更懂事,更听话,更乖啊,但怎么得到的宠爱却比妹妹少那么多? 彦忻和彦云七岁那年,姐妹俩同时被云塘镇小学录取。那年暑假魏阳雨水特别大,整条川云渠都满满当当的。因为天气闷热,镇上的孩子都跑渠边去玩,彦云和彦忻也不例外。 那时候渠里还没这么多垃圾,渠水也很清亮。渠边上都是老柳树,坐在柳树下头凉风习习,大人孩子都喜欢在河边待着。 隗家姐妹一开始只是去河边安安静静地钓鱼。钓鱼的小孩们不少,但多数都坐不住。过一会儿就有的下水,有的抻张席子,躺树荫底下打游戏机。 不用说,彦云肯定是下水去玩的那个孩子。 第一百三十三章 隗家旧事(2) 当时从家里出来时,隗盛川特意嘱咐过彦忻说,这些日子涨水,川云渠水急,她俩千万别下水。 “虽然河边人多,但你水性不好,你妹妹又淘气,千万看好了她,别让她跑河里去。” 彦忻是个听话的孩子,尤其是听父亲的话,所以路上就叮咛妹妹。 “爹说了,只许咱俩钓鱼,不能玩水。” “哎呀,知道啦,姐姐你怎么总是这么啰嗦。”彦云咯咯笑着说。 彦忻没再多讲,因为妹妹跑得快,早就往河边大步冲过去了。她只好紧紧跟着。 钓鱼这种活动,根本就不适合小孩。没过多一会儿,坐在河边草丛里的彦云就直打呵欠。 “这地方人太多,咱们去那边儿吧!” “不行,那地方水深,离人远。”姐姐说。 “离人远才能钓着鱼。”妹妹更有道理。 彦忻拗不过彦云,俩人只好往下游走了二三百米,找了个水草丰茂的岸边下钩。谁知道没过一会儿,妹妹又坐不住了。 “钓鱼太慢了,我下去抓几条上来!” “爹说了,不准下河!” “爹说不让玩水,我是去抓鱼,不是去玩水。”妹妹狡辩着脱了凉鞋,扑通一声就跳进了渠里面。 没想到这里河岸陡峭,下面有个深坑,彦云虽然会点儿游泳,但她没想到岸边就很深,猝不及防地就被呛了一口水。 彦忻看妹妹在渠里挣扎,也慌了神,她急忙朝远处大喊。 “来人啊,救命啊,我妹妹掉河里啦!” 当时正是晌午,而且河边尚还视野开阔,彦忻扯破了喉咙喊着,终于有上游的人发现了情况。 “赶紧着!盛川家老二掉水里了!” 上游有人急匆匆往这边跑来,但因为离着远,一时半会儿不能冲过来。但这时候彦云已经挣扎得力气越来越小了。 “姐姐!姐姐!……”彦云在河里扑通着露出头来。 彦忻看妹妹危险,她也等不及了,赶紧举着钓鱼的竹竿去递给妹妹。 “小云,抓着这个!” 彦云已经连着呛了好几口水,似乎意识都不清醒了,她伸了两下手都没够着那竹竿。 彦忻没办法,只好踮着脚尖靠近河边,使劲把竹竿递过去,但因为离着太近,也脚下一滑掉进了水里。 “小云,小云!”彦忻不知怎么非但没有惊慌,反而镇静地使劲拍着水朝妹妹扑通过去,她一把抓住彦云的衣服—— 等大人们冲到这边的时候,他们只打捞上了姐姐一个人,她已经人事不省,但手里还死死地攥着从妹妹身上扯下来的一片衣服。 彦云被紧急送到云塘镇的医院里,隗盛川一直守在大女儿身边,每当人来探望的时候,他都忍不住在病房里嚎啕大哭。 “二丫头被我惯坏了啊,她害了自己,也害了姐姐啊!” 三天之后,彦云才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她睁开眼睛,看着医院里雪白的天花板,然后又茫然地转过头,叫着伏在床头睡着的父亲。 “爹,爹,妹妹呢?” 彦云也是在第三天被打捞起来的。水流把她冲到了下游,尸体缠在了河底的一堆水草里面,所以很晚才被找到。 对妹妹的死,彦忻一直总是闭口不谈,但后来她终于开了口,而且脸上都是恐惧的神色。 “水里有一条比人还长的大鱼,那鱼长着奇怪的脸,我本来抓着妹妹衣服了。但那鱼忽然就从河底翻了上来,它就直愣愣瞪着我,那脸跟人脸似的,我一害怕就放了手,然后就喝了一大口水,被呛昏过去了。” 人们都被吓得不轻,有知道典故的老人说:“这是鲤鱼精啊。” 那年夏天镇上的人都不再敢靠近川云渠,都怕被鲤鱼精给摄走。 从那之后,彦忻似乎变得更懂事了。人们欢声笑语的时候,她经常会独自落泪,问她怎么了,她就会说:“当时都怪我,没能把妹妹救起来啊!” 人们开始念起彦忻的好处——懂事、顾家、心疼她爹,至于那个因为淘气丢了性命的妹妹,人们也开始记起她的坏处。 “那孩子太淘了,瞎折腾,差点儿也把姐姐给带了去。” “可不是嘛,到哪里都鸡飞狗跳的。” “还打碎过我家的酱罐子。” “还往我们家院子里扔过砖。” 据秋晨推测,其实妹妹溺死对彦忻也是种解脱,要不然她会一直活在妹妹受宠的阴影里。 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生死事大,有那么一两年彦忻比较自闭,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尤其是上中学之后,她开始越发叛逆起来。 “我差点淹死!现在捡了一条命,早就已经赚了,不要管我了行不行!” “早先你们不是喜欢妹妹吗?不是喜欢调皮捣蛋的孩子么?现在我折腾点儿怎么了?” 她总是这样跟父亲对吵。 隗盛川只好忍气吞声。等到上了高中,彦忻就染了五颜六色的头发,打了耳洞,穿了鼻环,甚至从嘴唇到耳朵之间还挂了一条链子。 她还经常逃课,跟校外的“社会人”混日子,抽烟喝酒,玩牌耍朋友,一天到晚不沾学校,也不着家。 还好学校知道彦忻早年的遭遇,加上隗盛川在教育系统上还算有德誉,所以校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把彦忻开除。 十九岁那年,彦忻高中毕业。她既没考上大学,也不愿去职高,隗盛川托人给她找了份超市收银员的工作,没想到干了几天她就撂挑子了。 她不回家,据说经常在魏阳市区的酒吧夜场混日子,有人看到她跟人打情骂俏,还有人说她特别能喝酒,一口气喝二十个“深水炸弹”连眼睛都不眨,也有人半夜看见她坐在马路边抽烟,周围地上丢着一层烟头。 就这样过了一年之后,有一天隗彦忻不知怎么,忽然披头散发,疯疯癫癫地回到了云塘镇。 街上的人看她这副模样都不敢问,她浑身都是酒气,跌跌撞撞就回到了自己家里。 第一百三十四章 隗家旧事(3) 当天深夜,邻居家就听到隗家院子里传出奇怪的哭声。 那哭声如泣如诉,而且分不清是男是女。半夜里也有好事者想去看看,怕发生什么不好的事儿,但想想要面对流里流气的彦忻,他们还是打了退堂鼓。 “要真有事儿,估计就呼救了。”他们自己安慰自己说。 好在也就几分钟,哭声就停止了,黑夜又回复了安宁,云塘镇上偶尔只传来几声狗叫。过了大概有一个多钟头,有邻居听到隗家大门“咚”的一声被踹开——平时彦忻回来都这么踹门的。 第二天,有个邻居还是跑过去看了看。隗盛川并没有上班,他脸上被抓出来几道血痕。 “盛川叔,你这是怎么了?” 隗盛川的眼泪就像断线的珠子一样落了下来。 “闺女不孝啊,我数落她几句,她动手就打我。” “啊?彦忻人呢?” “她疯了,闹了一通就走了,回魏阳了。” “这大晚上的,彦忻好歹是个姑娘,就一个人走了?” 隗盛川擦着眼泪:“随她去吧,她已经变了,我就当没这个女儿。” 没想到隗盛川一语成谶,彦忻从此再也没有回过云塘镇,也没有人在魏阳看到过她的身影,从那之后,她彻彻底底地消失了。 有人说她发了疯早死了,也有人说她去了外地,再也不想回到云塘镇。 反正五年之后,连隗盛川都去世了。他死之前躺在病床上的时候,也一句话都没有说过。 说实在话,或许林瑛她们早就已经开始走访隗家的情况,但罐头哥所说的事情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两天我陪着沈喻和华鬘忙忙叨叨,遭遇的事情一件连着一件,根本就没有时间去挖掘事件背后的历史。 最早听到隗盛川一家人遭遇的时候,还是他的远房侄子隗彦晓轻描淡写、匆匆带过的。但这次罐头哥一说,我才发现隗家老宅里不只有我们看到的那些秘密。 比如那个鱼脸,原来并不是第一次出现,最开始是隗家老箱子上的一把鱼锁,后来隗家妹妹在川云渠里淹死的时候,彦忻也曾在水里看到一条长着怪脸的大鱼,而最后,就是我和华鬘今天目睹过的鱼脸男孩。 这只神秘的鱼脸,似乎一直就如同鬼魅似的萦绕在隗家老宅四周,甚至隗家人脉断绝后也依然如此,而且似乎越来越具象化。 我正在想鱼脸的事情,就听堂兄言桄问道:“隗家大姑娘失踪,是多少年前的事儿了?” 罐头哥低头想了一会儿,然后说:“隗盛川是两年前去世的,所以隗彦忻失踪也有七年了。” “隗彦忻七岁的时候妹妹去世的,那就是妹妹溺亡是在二十年前?”言桄自言自语地说。 “差不多吧,具体我也记不清了,毕竟年头太久。”罐头哥说。 “隗彦忻从那天夜里离开家,后来一去不返,也就是说,见到她的最后一个人就是她的父亲?”他继续问。 我顿时明白了堂兄的用意,如果彦忻离家出走只是她爹的说辞,那么结合当天晚上隗家的诡异哭声,很容易就能推断出当晚父女起了冲突,说不定——隗盛川也有激情杀人的嫌疑。 “不是。”但罐头哥却斩钉截铁地说,“听人说,第二天隗彦忻还在魏阳市出现过,而且还有目击者,之后才杳无踪迹的。” “啊?目击者?他是谁?” “好像是经常跟隗彦忻一起玩的混混,具体名字我就不知道了。后来她老没踪影,隗盛川就报了警,警方还找过她。当时有一拨人去南方打工,有人说她跟着去了深圳、广州之类的地方。” “隗家跟死了的卢咸亨、尚卫民还有罗老松有什么关系吗?”我问。 “关系,就是乡亲呗,能有什么其他联系?隗盛川是个读书人,不会跟赌鬼、酒鬼和色鬼混在一起的。再说,隗盛川都死了两年了。” “隗家也确实没有其他人了吧?” “没了,御史宅最嫡系的这一脉绝户了啊。”罐头哥摇着头说,“不过,隗彦忻可能还活着吧,只是妹妹淹死的事儿可能让她魔怔了,不愿回来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和堂兄从“豪情”酒吧出来时天色已晚,他抬头看看蓝灰的天,屈指算着说:“如果隗彦忻活着的话,也有二十七八岁了。” “是,比咱们岁数小点儿有限。”我说。 我忽然想起来一件事。 “对了,上次还遇到你一个书迷来着,她说自己是魏工大的,名字叫什么宣粱。” “宣粱?”他听到这个名字,居然愣了一下。 “怎么,你认识她?”我问。 “——哪能呢,即使是粉丝,我也只认识网上的id。不过,我粉丝都像我一样可爱吧。”他又恢复了嬉皮笑脸的表情画风突变。 “你粉丝可爱,你不可爱。”我继续追问,“除了今天的情况之外,云塘镇上的事儿你还知道什么?” “那就不能告诉你了,这是机密。”言桄拍拍我肩膀,“我得回去码字了,你要不回市区的话,我就不请你吃饭了哈!” “行啊,我正好在这里找个人。”我说。 我们俩在巷子口分别。我拿起手机又试着拨沈喻电话,但仍然没有打通。 说实在话,我并不担心华鬘的安全,就算这个世界几十个人同时上阵,估计也不是她的对手。 我担心的事,一是她呆头愣脑,胡作非为,二是她被人欺骗。她一向大大咧咧,既贪吃,还好色,还酗酒……我忽然觉得自己有些迟钝,怎么没联想到她这些缺点和毛病呢? 我越想越害怕,她这种女孩太容易被人盯上了。 但现在怎么办?她没有手机,而且这家伙还会到处蹦跶,“飞”来“飞”去的根本没办法定位—— 我忽然想到了一个地方。 rl酒吧。 她在这个城市熟悉的地方并不多,而且她离开的时候十分郁闷,很可能跑那里去喝酒了。 云塘镇的“风俗街”白天都闭门谢客,但滨川酒吧街那里人流量比较大,营业时间也早。华鬘跟那个叫常山的酒保也认识,所以过去的可能相当之大。 我赶紧拿着手机,搜到rl酒吧的电话打了过去。 第一百三十五章 严刑拷打 电话响了半天才接通,有个慵懒的男声从那边传来,听喘气的声音,好像从挺远地方赶过来似的。 “您好,红莲酒吧。” “是常山吗?” “哟,难道熟人吗?您是?”他的语气顿时热络了起来。 “我是言桩,经常带着个大胃王女孩过去的……” “哦——哈哈哈,你好你好,有什么事儿吗?” “我女……朋友,在你那里吗?” “不在。怎么了,闹别扭了?” “差不多吧。如果她要自己过去的话,你尽量拖住她,然后赶紧给我电话,行吗?” “行啊,没问题。这太好办了,多给她弄点儿吃的就行了!” 我挂断电话,又打开手机,看看里面的家居物联软件——房门没有被开启的记录,看样子华鬘也没回家。 她还能去哪儿呢?难道还在云塘镇上查案子吗? 很有可能,这家伙今天不知道怎么了,忽然上心起来,老是对案子念念不忘。 如果是在云塘镇的话,她又能去哪儿呢?又会去干什么? 观灯! 我忽然想到这两个字,顷刻之间心头一凛,因为我已经意识到了她可能的去处! 不过我记得华鬘说过,开画和观灯这两种能力是有局限的,那就是她每天只能用上其中一种。 但是,她说的应该是在修罗界的局限吧?人间的一天,与修罗界的一天是同样的长度吗?如果万一在人间能同时用上呢?万一她想试试手,把嫌疑对象打死不能复生怎么办? 即使她确实不能观灯,她还说过自己在修罗界审讯犯人时,最常用的方法就是严刑拷打! 所以无论她能不能用观灯,都改变不了她可能暴力逼供、询问线索的概率! 她最容易打谁呢? 我猛地想起来,当初从禚昭家出来时,我曾经为了鼓励她查案,把发现朱家老人行动神秘的功劳归结到了她的身上! 朱家——老人? 可是,她会刑讯逼供一个老人吗? 不一定,阿修罗的文化里可能没有尊老爱幼的概念! 我一阵担心,赶紧快步走出风俗街,朝朱家院子走去。 从风俗街到朱家院子大概有十几分钟路程,我拐进小巷,看四下无人,就赶紧跑到院口。那里大门依然紧闭,我使劲拍打着门环。 “谁啊?”院子里传来朱大爷的喊问声。 “修、修电表的……”我一时没想到缘由,只好找个网络段子借用一下。 “修电表?是奋强吗?你今天声音怎么这么细啊?”朱大爷又喊道。 奋强——冉奋强?我心里想着,看来冉奋强真是云塘镇上的“大拿”,大事小情都归他管。 “朱大爷,我不是奋强,我就想问问,您还好吧?没遇到疯疯癫癫的女人把您打昏过去吧?” “啥?你胡诌个啥?你到底是谁?!我看你才疯疯癫癫!来人啊!有人要把我打昏……”朱家老人扯着喉咙使劲喊着,把我吓得撒丫子就跑。 还好,看样子华鬘还算良知犹存,还没有丧心病狂到对老人下毒手的地步。 不过她要查案的话,如果不从朱大爷这里下手,那又会从哪里开始呢? 电光石火之间,我忽然想到了另一个人,于是我赶紧折回头,往新云里小区快步走去,边走边给rl酒吧打电话。 “常山吗?徐楚月上班去了吗?” “刚才不是找女朋友吗?怎么又盯上我们小徐了?你怎么每天都在各种找小姑娘?” “别闹,她上班去了吗?” “没……她半个钟头前给我打电话,说要请假,听声音还抽抽搭搭的,估计失恋了吧。” “啊?!她住在哪儿你知道吗?快点儿给我地址!” “怎么了?她不会有危险吧?” “那倒没有,我想找她问点儿事。”我搪塞道。 “那你等等,她好像用我的账户网购过,我查查送货地址。” 我拿着电话等了一会儿,常山回来告诉我楼号门牌的时候,我正好走到新云里小区门口。 上次林瑛强调之后,小区果然亡羊补牢,门口不但多了保安,还装上了一个值班岗亭。 我按照地址,转到小区后排的一栋楼前,找到单元门,然后按电梯上去。 电梯质量不怎么样,还有点摇摇晃晃。徐楚月住在十八层,我找过去的时候,整个人都蒙了——这里的住户装着各式各样的防盗门,但门上居然没有房号! 我转了一圈,发现十八层有十三个房间,地址上显示徐楚月在1807号,但这个房间究竟在哪儿呢? 就在头痛的时候,我突然扫见一间屋子似乎开了条微小的缝,我走过试着一拉,那门居然开了。 屋里好像拉着窗帘,看上去一团漆黑,我摸索着走了几步,一边叫徐楚月的名字一边在门边摸索着开关。但我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只好拿出手机当手电筒使。 我叫了几声没人回应,又拿手机往墙边一照,上面光秃秃的。我只好放弃寻找开关,握着手机小心翼翼地朝里面照去,结果发现一间房间似乎敞着一条门缝。 我犹豫着走到那里,小心翼翼地把门推开。 “小徐?华鬘?”手机的光不甚明亮,我一边推门一边喊着,但我还没迈出步子,就觉得脚下踢到了一个软绵绵的东西。 我被彻底吓到了,急忙拿手电筒去照。 “啊!”我大叫一声,因为自己脚底下躺着的是一具女尸! 我惊慌失措地后退几步,手忙脚乱中咣当一声碰倒了什么,一个圆溜溜的东西在地上打着滚,转到我的脚下。我拿手机一照,差点魂飞魄散,因为那东西竟然是个惨白的骷髅头! 我忍住慌乱,用手摸了一下骷髅头,发现它是树脂做的,可能只是放在家里的什么装饰而已——徐楚月这个孩子,看上去本来就亦正亦邪,天知道九五后的丫头们都喜欢什么。 我后退几步到房门口,想要摸索着揿亮房间里的灯,正在这时,我听到外面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 “小月?小月?怎么不关门啊?” 我这才想起刚才进来的时候,我也忘记关门了。 “小月?有人吗?” 女孩大概是徐楚月的隔壁相识,听她的语气,似乎已经怀疑到什么事情了。 第一百三十七章 袭击(2) 我这才想起来,昨天沈喻在草坪上逡巡时,徐楚月的确问物业经理那边是不是警察来着,敢情是想反映情况啊。 “自从那天撞见鬼,不知怎么,我这心就一直悬着,老想弄清这是怎么回事儿。酒吧里人多,我慢慢听说,其实好多人都见过它。所以,有时候晚上我就装成男人的样子,在别人目击花衣鬼的地方溜达,心里想着再遇见的话,我一定远远慢慢跟着,看看花衣鬼究竟是怎么出现,又是在哪里消失的。 “……结果,就在前些天晚上,我真的又遇到了……” 徐楚月的眼睛忽然惊恐地张大,她瞳孔瞬间缩小,好像回忆起了什么特别恐怖的事情。我正想开口询问,但她猛地一把将我搂在怀里。 我还没反应过来,她就又抱着我一个滚翻到了床下。 嗖—— 我感觉到后背一股凉气,于是急忙转身,只见一个黑影背对灯光,正举着一个铁棍朝我劈头砸来! 原来袭击徐楚月的人还没走!他一直躲在床对面的衣柜里! 他肯定不是华鬘,华鬘绝不会对我下毒手! 说时迟那时快,躺在地上的徐楚月朝那人双腿奋力一蹬,那人打了个趔趄,铁棍也咣当一声失手落到地上。 我这时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一个鲤鱼打挺就站了起来,那人头上果然罩着面纱,看上去是个男人。他大概看着寡不敌众,早一个箭步冲出屋子,我听到他拉开房门,闪电似的就朝楼下冲去。 咚——咚——咚—— 那声音听起来不像是下楼梯,反倒是直接从第一个台阶跳到最后一个台阶一样。整个楼道里都回荡着嗡嗡声。 我本想追下去,但刚跑出门口,又怕屋里还有其他同党对徐楚月不利,于是急忙踅回来。还好,徐楚月已经从地上爬起来,正坐在床边喘着粗气。 “是那个人吗?袭击你的人?”我问她。 “我有点儿糊涂了,好像是刺我额头的人……”徐楚月已经吓得说不出话。 “还好。”我不由自主地脱口而出,幸亏那人不是华鬘,我刚才真怕她想“严刑拷打”失手杀了人。 “所以你那天究竟看到了什么?怎么会有人想杀你灭口?” “我……看到了花衣鬼杀人!” “啊?什么杀人?” “没看到他杀人的过程,但看到他把一个人埋了起来。” “在哪里?埋在了哪里?”我问。 “河渠边那一大片垃圾堆里!” “不会吧?那里前两天都被搜查过了!”我说。 “是在靠近河边的地方,在三棵大柳树中间。我绝不会看错的。” “那你看清了花衣鬼的样子吗?” “没,”她瞪大了双眼,“他根本没有样子啊,他是一个无头人!不过,从他的动作能看出来,他是个男人!” 她顿了顿,又说:“我当时太害怕了,又担心说出去花衣鬼来找我灭口,所以一直没说……” 我点点头表示理解——再怎么胆大,她毕竟是个女孩子,看见个没头的花衣鬼埋尸,肯定吓得不轻。 忽然,我想起来什么,赶紧跑到外屋,拿起那张有背锅侠的涂鸦,然后回来问她。 “这是你亲眼目睹的情形吗?” 徐楚月看着涂鸦,轻轻点点头。 “你从哪里看到这个人的?你认识他吗?” “不认识——是个身材矮小的男人,我是在滨川酒吧街附近撞见他的,之前我以为他在跟踪我,你知道,现在夜里性变态挺多的。我就匆匆忙忙绕路,把他甩掉了。那天演出出来,我本想去巷子里的小店吃个夜宵,结果刚拐进去就又撞见这个人,他鬼鬼祟祟的,身后还背着一口锅,看上去既诡异又滑稽。”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儿?” 徐楚月抬着眼睛,似乎在回忆着什么。 “是——五月七号,也就是三天前,那天我去红莲酒吧演出,那个巷子,就在酒吧北边不远的小街边上。” …… 三天前?我一下子愣在了那里。 沈喻追捕背锅侠出车祸还是上个月的事情,当时那个背锅侠被车撞飞丢了性命,至今警方也无法确认他的身份。如果徐楚月所说为真,那么背锅侠肯定不止一个! 究竟是犯罪模仿效应,还是背锅侠本来就是一个犯罪团伙?他们到处偷锅,目的又是什么? 我脑子里迅速冒出一连串问号,但正在此时,外面房门处突然传来了笃笃的敲门声。 我刚要开口,但被徐楚月拦住了。我这才晃过神来,这毕竟是她家,要是有个男人应声会显得奇怪。这样难免会给她带来闲言碎语,影响人家的名声。 况且,刚才就有个危险人物袭击了徐楚月,还想置我于死地,而在外面敲门的人,万一就是他的同伙呢? 想到这里,我赶紧又随手拎起那个骷髅头——一旦坏人现在就破门而入,我还能随手还击。 “谁?”徐楚月也声音战栗着喊道。 外面没有声音,也没有回应。我拉起她,手里拎着骷髅头,蹑手蹑脚走到屋门口,偷偷从猫眼往外望去。 一个女人站在外面,她身边似乎放着什么东西,还东张西望地又连敲几下门。 “你认识她?”我压低声音,问徐楚月道。 “不。”徐楚月摇着头,又提高声音问道,“是谁?” “快递。”那女人终于回答——可能是刚才徐楚月过于紧张,她声音压得太低了,以至于快递员没有听到吧。 徐楚月看我一眼,我会意似的侧身躲到旁边,她轻轻把门打开一条缝。 “快递,到付,五十五块。”那女人将一包沉甸甸的东西塞进来。 “啊!”徐楚月显得有些惊讶,她急忙把快递包拽进来,然后跑到茶桌那里拿零钱递给女快递员。 “够沉的。”快递员似乎在抱怨。 “是一套书。”徐楚月说。 “怪不得,纸最沉了。”快递员嘟哝一句,然后扭头走了。徐楚月关上门,浑身无力地靠着墙直喘气。 “吓死我了。”她捂着胸口,心有余悸地冲我笑笑说。 说实在话,我也被吓得够呛——万一是坏人假扮快递员,再度破门而入,那我俩就遭殃了。 第一百三十八章 故乡 “再住这里,是不是有点儿危险,你已经被人盯上了。”我好不容易平复下情绪,于是问道。 “那我还能去哪儿。”她费着力气,把那个方方正正的包裹拖到屋子里,我本来想上前帮忙,但她礼貌地拒绝了我。 “从网上淘了一些进口画册什么的,铜版纸,最沉了。”她看着我,“我是个玩音乐的,但也喜欢美术,艺术从某方面来说感觉是相通的——你不用管我了,我在淞山有亲戚,打算这两天就搬走。你要是担心我,就给我留个电话,我万一遇到危险,一定先打给你求救。” 我点点头,把自己的手机号告诉她,我俩还互加了微信好友。 这时候,徐楚月看到我手里还拿着那个骷髅头,顺手也接了过来。 “你没听到里面哗啦哗啦的吗?”她挤出一丝笑意。 “啊,这也是你买的吗?” “对啊,骷髅存钱罐,有意思吧。”她顺手把骷髅头放在桌子上,“好奇害死猫,我可能涉入花衣鬼的事情太深了,这里待着已经不安全了。” 她低着头,看看快递包裹,又看看我,似乎在思考什么。 “花衣鬼埋尸体的事,你可以报警,但千万别牵连上我,也别说是我发现的情况,我不想再卷那么深了——我想躲出去一段时间,可不想被杀人灭口。” “知道。”我点点头说。 她说的有道理,现在是非常时期,而且我跟她刚才还遇到了非常人物,看来花衣鬼的案子没那么简单,凶手毕竟都铤而走险,来直接要人性命了。 “跟你在一起的那个女人呢?”她忽然问道,“她去哪儿了?” “我也在找她,她想破案,我还以为她来你这里寻访了。” “哦——对了,那天夜里的事儿,是真的吗?就是电线杆被她一巴掌全部干翻的事儿?肯定不是什么改造计划,也不是街谈巷议里说的球形闪电吧?” 我犹豫一下,还是点点头。 “是真的。” “斯国一……”徐楚月用特别日漫系的语气赞叹着,“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奇的人啊。” 我建议徐楚月今晚先搬出去,找个酒店暂住躲躲风头,但被她拒绝了。 “该逃的逃不过。你赶紧走吧,这里时间长了有危险。”她说。 “我走了,你一个人怎么办?”我再度提议,“要不要报警,或者换个住处。” “真的不用。”徐楚月好像变得有些心慌意乱。 “那天花衣鬼在埋人的时候,它看到你了吗?”我决定再在这里耽搁一会儿,于是转移话题问道。 徐楚月抬起头,看我一样。 “不知道,它怎么看呢?它无头无脑的,我也不知道会不会发现我。”她忽然出口长气,精神有些恍惚地坐在那里,语气忽然伤感起来。 “大叔,你出生的地方,是什么样子的呢?”她冒出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来。 “我?就一个普通的平原小村庄,村边有条河,河边好多柳树,有个老石桥。哦对了,更远的地方还有一条大河,所以有条长长的河堤,要不是那条堤,估计站在村口,就能一眼望到目力所不能及的地方吧。” “我的家乡可不是这样子的。”徐楚月眯着眼睛,好像在使劲回忆着什么遥远的事情,“那里在南方的深山里,很美丽很安逸的地方,如果不是那么贫穷的话,简直就是书上的世外桃源。这些年在外面漂泊累了的时候,我就一直想回去,或者找个相似的地方住下来——青山绿水,茶坡竹林,炊烟袅袅,日暮归人。” 徐楚月闭着眼睛,好像在回忆十分美好的东西。我知道人在受冲击之后,往往会回想起心里最渴望的生活。看来这个民谣女孩内心向往的却是归园田居般的生活。 “那为什么不回家看看呢?”我开口问她。 徐楚月没有理睬我,她自顾自地继续说着:“我小的时候,那里还没有公路,从寨子走到镇上有二十里路,要翻过两个山包一条河。那都是几十年、几百年踩出来的山路,有时候下大雨,整条路就被冲没了。有时候被埋在泥沙里面,有时候整个山体都会塌方下移,昨天还是一条路,可第二天就变成了一片绿油油的杂木丛。 “但奇怪的是,过不了多久,路就又会出现,跟原来一样横在那里,仿佛自己从石头缝里、从草丛里,从泥土里长出来似的——其实呢,都是人自己走出来的,住在深山里,即使没有路,人们也得必须踩出一条路来。 “因为没有路的话,人们就无法生活。我就出生在这么荒僻的山里,翻过一个山头,后面就是另一个山头,翻过下一个山头,前面还有无穷无尽的山头,好像延伸到天边的都是大山一样。 “我们那里也有河,河虽然不宽,但上头没有桥,只有两条铁链子,人们要扒着一根、踩着一根才能过去。因为没路没桥,所以我七岁之前,连自行车都没见过。 “家里的那个寨子在半山腰,只有五六户人家,没有小学,连小卖部都没有。我们小孩子的零食就是红薯、草里的野浆果什么的。我得爬过一座山,到相邻的另一个寨子上小学。因为路远,所以中午不能回家吃饭,姆妈就往书包里塞一块红薯——真的,你能相信吗?小学里最有钱的,就是能中午吃顿方便面的同学家。” 我呆呆地望着她,不明白为什么她会讲起这些。 “去县城上高中那年,姆妈跟我老爸吵了一架。老爸让我跟他去深圳打工,早点赚钱。姆妈却说,磨刀不误砍柴工,上学不耽误赚钱。结果老爸吵输了,他亲自把我送到县城里。 “上高中时,一个老师发现我嗓子好,叫我学声乐,将来可以考艺术生。但艺术类培训花销大,幸亏那老师帮我找了些资料,我自己边看书,边捉摸唱法、发音。 “那老师没要钱,但我得每周末去他家,他总眯着眼坐在阳台躺椅上,泡一壶茶,然后眯着眼睛坐在那里,叫我站着给他哼一天歌……你明白吧?就像古时候的歌姬一样。” 第一百三十九章 疲累 徐楚月讲到这里,有些怅惘地看我一眼,我看着她的眼神,忽然感觉到心里一股五味杂陈。 最早见到她的时候,她还显出一副大大咧咧、怼天怼地的样子,看上去有点儿想我行我素的精灵似的。没想到她的背后,还有这么多辛酸苦辣。 我忽然想起rl酒吧常山说过,不要欺负小徐那孩子——现在我总算知道为什么了。 正是因为有这些无法为人所道的悲辛,所以才愈发要在别人前面装成无所畏惧、无所顾忌的样子吧。 徐楚月没有停下来,她继续说着。 “后来我心里想,一定不要过这种生活,一定要好好挣钱,好好对待自己。但命运这种东西,有时候是说不准的,就当你看到曙光的时候,一个意外就会又把你打到谷底,从头再来。我在外面漂了这么久,也确实累了……” “算了,不说了。”她感慨似的摇摇头,“之所以讲这么多,是想让你相信,我不是那么脆弱的女孩,面对死这种东西也不至于慌不择路。所以你放心吧,我现在已经有了防备,也有了打算,所以不会让坏人轻易得逞的。 “你想保护我,所以守在我身边,这份好意我心里清楚。但这么多年,我都是一个人独自面对困难,如果有人帮助,我就会心烦意燥,所以……” “明白了。万一有事情,赶紧联系我。” “知道,天也黑了,你太晚走的话,孤男寡女,瓜田李下,我也怕邻居误会咱们的关系。” 我不免有些脸红。她说得不错,我倒是没想到这一点,更不想给她带来什么麻烦或訾议,于是赶紧站起身来,往门外走去。 “头有些晕,我就不送了。” “嗯,你休息好,别忘锁好门。”我说。 我走出门,坐电梯下到楼门口,还回望一眼。徐楚月所在的十八层那个房间仍然拉着厚厚的窗帘,看不出一丝光亮。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袭击徐楚月的那个人虽然蒙着面纱,但仔细想想,他的面纱好像没有凹凸感,看起来平平荡荡,就好像没有五官一样。 无脸男! 事情发展到现在,无脸男已经出现过许多次了。 从开始偷窃杜万芊尸体、到我那晚送沈喻回家时的公开挑衅,光我目睹过的就有两次经历。而这次在徐楚月家,遇到的偏偏可能又是无脸男! 若是无脸男袭击了徐楚月,那徐楚月会不会有危险。不过上次亲眼见到无脸男的时候,他似乎对我没有什么敌意,更像是个深夜出来骚扰人的畸形变态。 况且,徐楚月马上要离开这个城市,所以这个城市的“妖魔鬼怪”应该不会追到淞山去吧?想到这里,我已经下定决心,绝不透露徐楚月是提供信息的人,以免给她带来真正的危险。 我走着走着,又想起捡到徐楚月镯子的事儿,不禁伸手摸摸口袋,但马上又想起来,那镯子已经被华鬘这家伙没收了。 后来每每想到这一幕时我便有些后悔,因为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徐楚月,她少时的艰苦故事,我并没有听完,之后也再无从听起了。 …… 折腾到现在,已经快半夜了。 这一天让我不但疲于奔命,而且似乎少有突破性收获——在云塘镇的走访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而且华鬘还走丢了,不过还好跟着堂哥从罐头哥那打听到了一些消息。 另外的“收获”,就是我差点儿在徐楚月家遇险,而且她告诉我花衣鬼埋尸的事。 经过几天几乎不眠不休的折腾,我大脑都疲惫得要停止思考了。但我还是没法休息,因为还有两件重要的事没有做完,一是要找到华鬘,二是把徐楚月的发现告诉林瑛。 第二件事本来是一个电话就能解决的事情,但在这个时候,我反而犹豫起来。 要不要联系林瑛呢?如果联系林瑛,我势必要跟她解释许多,比如沈喻去哪里了?比如要如何在不暴露徐楚月的情况下说出她的发现——现在还不知道花衣鬼有没有看到她,袭击她的人身份也不明确,我得优先保护她的安全。 本来这其实都不是问题,但我现在已经疲劳得不能动弹,实在动不起脑筋了。 我伸手叫来一辆出租车,想先回家里休整一下,好好缕缕思路再说。可刚进车,被出租车一摇,我就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乡。 朦胧之间感觉到手机在响,我猛地睁开眼,顿时有一种不知今夕何夕的感觉。 “我睡了——多久了?”我边摸着手机边问司机。 “您上车就睡,咱现在都快到湖缘小区了。” 我看了眼手机,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我愣了愣还是接通了电话。 “喂!”电话那边传来华鬘兴奋的声音,“我第一次用这玩意儿,还真能千里传音啊!” 我一激灵坐直了腰:“你在哪儿?” “等会儿哈!跟你说,亲爱的,我今天有特大收获!——哎,这是什么地方?” 一个男人接起电话,声音粗鲁:“你小子,赶紧过来买单!要不老子非把这个吃霸王餐的女人弄死不可!” 男人咔嚓挂断电话,我拿着手机,一时间有点儿恍惚,他好像有什么重要信息忘了讲。果不其然,几秒钟之后,手机铃声再次响起。 “喂?”我接通电话。 “妈的,气死老子了,差点忘记告诉地址,万隆街东姑腊味馆,你他娘的赶紧来,老子受不了了!” 我飞速打开手机地图,然后递给司机大哥,告诉他赶紧去万隆街。 好在万隆街离着我住的湖缘小区不远,加上司机给力,十五分钟就开到了那里。我急忙跳下车,往东姑腊味馆跑去。 刚跑进门口,就看见有个皮肤白皙的小胖墩站在柜台前头,腰上系着围裙,手里拿着一把炒勺,眼眶乌青,两个鼻孔作牛喘状,活脱脱一个受委屈的大熊猫。 熊猫老板看我冲进来,扬着大勺就迎了过来,我吓了一跳,还以为他要打我。 “你是那个女人的朋友吧?”他挥舞着大勺,连哭带叫地说,“吃霸王餐、抢我手机打电话,最后还动手打我!没这么欺负人的!跟你讲,今天的事儿没完!” 第一百四十章 失望 不知道为什么,听他这么一说,我反而倒放心下来——起码华鬘在这里,起码她也就是吃个霸王餐,没给我搞出人命来。 我发现自己对她预设的底线越来越低了…… “她打你了?”我问。 “废话!你看老子的眼睛,呜呜,要给老子打散光了,你们得赔钱!” “赔赔,我来赔——她人呢?你没报警吧?” “他娘的!报警要公了吗,想得美!你们先赔钱!” “好好好!”我赶紧掏出一张银行卡放柜台上,“先压你这里,她没事吧?赶紧带我去找她!” “我不去!”熊猫老板尖叫着,“我怕她打死我!就在后面雅间!你自己去找!” 我叹口气,赶紧绕到后面。所谓的雅座,其实就是个有空调、没窗户的小房间,我刚掀开门帘进去,就差点儿踩到一个啤酒瓶上摔个仰面朝天。 幸好华鬘手疾眼快,她伸出一只胳膊正好搂住我的腰,然后以一种特别尴尬的姿势把我抱到大腿上。 我惊慌尴尬得无以复加,赶紧红着脸从她大腿上跳下来,看着满桌的空盘和满地的啤酒瓶,急忙换上一副严肃的表情,瞪大眼睛问:“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我找你半天了!” “跳过来的啊,一跳正好跳到这里,我肚子饿了,就来充充饥。”她脸色酡红,笑嘻嘻地看着我,“怎么样?刚一出走,你就想我了吧?” “我怕你出事——果然还是出事了!你以后别瞎跑了!还有,你吃归吃,喝归喝,干嘛还打人!” “哎呀,他长得跟地精似的,还举着锅嗷嗷叫,吵死了!我让他闭嘴,他不闭,本想朝他嘴来一拳的,但他居然躲过去了,结果打在了右眼上。我看右眼肿了不对称,就又砸了他左眼一拳……” 我哭笑不得:“我的公主殿下,你再这么胡搞下去,非把我弄破产不可!好在那小哥实在,他要报了警,明天沈喻就上新闻了——女神探吃霸王餐打伤店长!” “闹半天,你还是关心她!”华鬘脸色不悦地说,“告诉你,论查案能力,我一点儿都不比她差!我已经找到关键线索了——朱老头子果然有问题,他根本就认识鱼脸男孩,他耳朵聋也是装出来的。” “朱大爷?你不会对他观灯了吧?” “嘿嘿,跟你说过了,用了‘开画’就不能‘观灯’了。哎,不过我倒是想试试严刑拷打来着。”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我又气又急,使劲跺着脚说。 华鬘乜斜我一眼,好像根本不在意的样子。 “他是你亲戚吗?你这么心疼他?哎,那老头有点儿惊弓之鸟,我刚跳进去,他就吓得捂着眼睛、浑身发抖,稀里糊涂就嚷出来一堆话——什么大神别害我,什么那怪孩子不是自己藏起来的……” “你……”我气彻底说不出话来,“你居然真的对一个老人下毒手!你什么时候袭击朱大爷的?” 华鬘抬起两只手来,醉醺醺地看着。 “毒手?我又没有动手,什么毒手不毒手的——你不是还跑到朱家去了吗?我当时就趴在他家屋顶上,等你一走,我就下去了,嘿嘿嘿。不过真讨厌,他刚捂着脸嚷了几句,就有个家伙敲门。我怕给你惹麻烦,就赶紧跳回房顶,看那个人走进院子,我就急着跳走了。”她不以为然地说。 我顿时暴怒,原来自己就差一点儿就能阻止她了!自己居然会被她如此愚弄!这个女人简直不可救药! 她心如铁石,完全没有人类的恻隐之情。 在她眼里,世界上的一切似乎只是可以随手拈来、又能随手丢弃的物件,只要她想高兴,似乎杀戮几条人命,毁灭这个世界也没什么问题。 我看着她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睛,看着她吊儿郎当的神态,不由得浑身战栗——我小看她了,这个使用着沈喻身体的异界来客,身上藏着残忍无情的力量,更藏着不可控制的危险。 她似乎还在对我眉飞色舞地着什么,但我已经听不进去了。我闭上眼睛,长叹一口气,终于打断她的话。 “朱大爷身体没事吧?” “没事啊,他只是受了点儿惊吓而已。” “那就好,”我顿了一顿说,“你能离开这个世界吗?” 她一下子怔在了那里。 “亲爱的,你什么意思?” “你能回到阿修罗界去吗?你能离开人间、离开我们吗?” “你之前就这么说!信不信我再给你出走一次!” 她嗔怒地拍着桌子站起来,幸亏我这次眼疾手快,一把将她拉住。 “是因为我吃得太多,浪费你很多钱?”她瞪着大眼睛看我。 刚才她出走时,我那么担心她,但自己这次可能真的对她失望了。 “不是,钱我可以再挣,但我——不想再看到你了。”我说。 她瞠目结舌,似乎在确认这句话是不是我说出口的。 “不想再看到你了。”我想了想,复述一遍,帮她确认。 她的脸色唰地苍白起来,红润的脸颊失去了颜色。 过了半晌,她终于站起来,然后朝我点点头,缓缓转过身去。 “好,我走,以后不再给你添乱了。” “我不是让你离开我,走到人间别的地方去。我的意思是说,你可不可以再也别回来了,也不要再占据我喜欢的女人的身体。” 她的肩膀颤抖了一下,背影有些落寞。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忽然乌云叆叇。我也背过身,不看她的背影。 “那好,既然你这么讨厌我,那我可以试试离开。”她语气很慢,陈述的时候还带着一丝威严,仿佛真的像一个高高在上的公主似的。 但我仍忍不住瞥她一眼,她脚步缓慢地朝门口走着,似乎在等我回心转意。 我强忍着难过,不想让自己又开口唤回她。 她终于等不到我的回应,于是一掀门帘走了出去。 我回过头,呆若木鸡地看着空荡荡的门口,浑身毫无气力,像心肌缺氧一样。就在这时,只见塑料门帘一阵晃动,她居然又快步走了回来。 “你回来干嘛!”我看着她问。 “你疯了吧?连我回来都不行了?!”她也戟指怒目地反问道。 第一百四十一章 可怜 我心里一惊,急忙仔细看她的头发,果不其然,那一头卷毛又恢复了黑长直的样子。 难道华鬘真的离开人间了? 不对! 我赶紧低头看看手表,果然,时间已经越过零点——沈喻回来了。 我忽地一下站起来,沈喻瞅瞅我,又看看满屋狼藉的餐盘和酒瓶,使劲抓着头发问:“这又是她吃的?” “对……” “受不了了!我受不了这个女人了!我非把她弄走不可!”她极其少见的歇斯底里地喊着。 “你消消气……” “你就不阻止她!” “我来晚了,还是店老板叫我买单,才知道她在这里的——我刚才已经骂了她一顿,把她赶走了……” “必须要整走她!” “你要不要听听调查进展……” “天啊!”沈喻摸着自己肚子,似乎根本没听见我说话,“我肚子能塞进这么多东西?!” 她气急败坏地一屁股坐到椅子上,看样子似乎伤心欲绝。 我想起她上回换回来后还急着健身,这回看来是彻底绝望,大概都放弃治疗了。 “你冷静一下……别难过,别太伤心了。” 我突然想到华鬘的“消解”能力,只好不停安慰沈喻说,华鬘的“六能”之一就是消解,反正吃进身体的食物瞬间都不知能被消解到哪里去——跟哆啦a梦似的,从食道滑落异次元时空去也有可能,反正——肯定不会增脂的,你就放心吧。 沈喻恶狠狠瞪着我,她发一言,我只听见她沉重的呼吸声。 “算了,你这么废的人,是不可能把她弄走的。”她扶着额头靠在椅背上,“还是得靠我自己想办法。” “我不废,我找到了那个院子,”我赶紧辩解似的说,“还发现了鱼脸男孩,还找到了花衣鬼的目击者,还发现了花衣鬼曾经埋尸的情况。” “鱼脸男孩?”她看着我问。 我这才想起来,看到鱼脸男孩的人是华鬘,沈喻并不知情。我把事情的原委跟她解释了一遍,幸亏新情况把她注意力吸引了过去,要不然今天肯定又是一阵腥风血雨。 我顺便讲了讲这一天的经历,不过还是遵循了与徐楚月的君子之约,没把她的遭遇讲给沈喻,只假借说是华鬘观灯得来的信息。 当她听到华鬘出走,我到处找她,然后又因为“观灯”闹掰的事,她不由叹口气。 “禚昭家那个院子太重要了,垃圾堆藏尸的事也很重要,那个鱼脸男孩和朱家老人的关系很重要,背锅侠重现更是重要——虽然她是用不道德的手段找到的这条线索。” “是啊,接下来怎么办?” “我马上给林瑛打电话,叫她派人连夜侦查。” “连夜?”我哭丧着脸,“你和华鬘是两班倒,我可是全日制,我都好些天没有睡觉了……” “没事,你回家好好睡一觉。晚上我来盯着,况且你留在现场也没什么用处。”她简洁了当地说。 不知道为什么,她的话让我很不爽。在华鬘眼里,我似乎是个特别值得倚重的人,而在她的眼里,我只是个可有可无的角色——线索分明是我找出来的,她却说我毫无用处。 但不高兴归不高兴,我确实需要补觉,因为我已经感觉自己似乎可以随时倒地呼呼大睡了。 “那我就先回去,你自己小心。”我冲正在拨打电话的沈喻说。 “嗯。”她朝我点点头,然后放下手机,叹口气说,“唉,本来打算让她多陪陪你呢。不过你说得对,她留在这里太危险了,对所有人都危险,得快点儿把她送回去。” 听沈喻的语气,她好像已经从对华鬘暴饮暴食的憎恶中冷静下来,恢复冷静和客观了。 但这也未必是好事,因为她话里话外,似乎还透着那么一丝异样的气息。 “让她——陪我?” “不行吗?她那么喜欢你。” “难道——你不喜欢我?” “我?我也喜欢啊,对你有好感的。” “抓捕背锅侠那天,你带着的对戒是怎么回事?”我停住脚步追问。 “是用来向你求婚的啊。” “只是因为有好感就求婚吗?” “啊,”她可能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她停了一会儿,终于开口道,“对不起。” “不是,你能告诉我个确切答案吗?‘对不起’是什么意思?” 她把手机放在桌子上,似乎脑子里在想着该如何措辞。我俩尴尬地沉默了大概五分钟的样子,她终于又喃喃说道:“你知道,为什么你追我这么久,我一直没有同意吗?” “因为你不喜欢我。” “我喜欢你,但是不爱你。对不起,言桩,我好像被诅咒了,无论怎么努力都爱不起来,对父母,对你,对所有人,都是这样。” “所以你想求婚,是因为可怜我?” 沈喻没有说话。 “你虽然对华鬘不满,也怕她毁坏了你的清誉,但你还是没想办法驱除她,而是让她留在身边陪我,就是因为你虽然对我有好感,但不爱我,所以觉得我很可怜,对不对?” “对不起……”她的声音微弱得像蚊子一样,自打认识她以来,她从来没这种心孤意怯的样子。 为什么啊?今天都是为什么啊?为什么今天所有的女人都怪怪的? 难道——我对华鬘的言语伤害,最终也会影响到沈喻吗? 难道两个人互换的时候,会继承对方那种呢负能量的情绪吗? 我脑袋里顿时冒出一堆念头,但是自己已经没有力气思考了。 “好吧。”我六神无主地抖着双手,“……我打车回家,你——好好破案。” 她还是没有说话,也没有起身送我。 我失魂落魄地走过腊味馆前台,熊猫老板急忙举着银行卡,伸手拦住我。 “喂,你这卡里不会没存钱吧?” “存了,卡里有十七万,足够买单和赔你医药费了,你拿着吧。哦,对了,密码是120622,我们认识的那一天。” 我转过身走出饭馆,背后还传来熊猫老板嘶哑的喊声。 “回来!你回来!用不了这么多钱!” 我没理他,因为不想跟任何人说话,正好一辆出租车驶过来,我跑到路中间,像疯了似的朝它使劲挥手。 第一百四十二章 梦境 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出租车停在我面前。司机摇下窗户,怒不可遏地朝我骂着。 “你他妈疯了吗?!” 我懒得辩白,只是冲过去,一把拉开车门,坐到后排的位置上。 “湖缘小区,拜托开快点儿,我快撑不住了。”我靠在座位上,对司机喃喃说着。 …… 家里空空荡荡,冷冷清清,其实本来也一直如此。我踉踉跄跄地迈步进门,把钥匙往茶几上一丢,然后把自己扔到沙发上。 前几天的热闹情形,简直就像梦境一般。我的头一阵闷痛,只好歪着先躺下去。 困得厉害,胸口也像被压上了千钧磐石,憋得都透不过气。 我已经没有力气思考,更没有力气伤心,只是把身体蜷成一团,然后在昏昏沉沉中睡去。 这一觉睡得十分香甜,就好像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在安眠。唯有梦境在脑海之中缓缓升腾,如雾如烟,而我徘徊在那一片烟霭之外,游疑很久才下决心踏进迷雾。 迷雾中是一片不见天日的树林,我讲不出树木的名字,只能看到密林尽头有一束光亮。 我朝那片光亮艰难进发,当走出树林,走到阳光照耀的地方,才发现那里居然是童年时候家乡的那条河流。 然后我又看见那条全身漆黑的大船从上游徐徐驶来,那条长长的怪物依然咬着钓线,在船后面使劲翻腾着。 那位红衣女子从船上的阁楼中走出,她脚步轻盈、姿态飘逸地向船后走去,用“践椒涂之郁烈,步蘅薄而流芳”来形容真是再合适不过。 因为隔着很远,而且空气似乎已经被炽热的太阳晒得有些扭曲,我无法看清她的面容。 只见她走到船尾,轻轻弯下腰弹着绷紧的鱼线,水中的怪物好像畏惧似的立刻停止了喧闹。 阳光有些刺目,岸边所有草树的叶子都反射着苍白的光,蝉蜩发出枯燥的鸣泣。她充耳不闻似的,朝阁楼姗姗走去。 我一直注视着她。就在打开阁楼门的时候,她貌似觉察到了我的目光,于是一手扶着门扇,一手搭着凉棚朝这边看过来。 尽管日光烁眼,尽管视线迷离,但我仍然能觉得对她的容颜似曾相识,我苦苦在心里搜寻着相似的脸,但不知为什么怎么也想不出来。 我猛地从焦躁中苏醒,此时身边的手机正铃声大作。我拿起手机,但脑海的残像里那条黑船仿佛仍在行驶,它拐过河湾,消失在一片浓雾之中。 是林瑛打来的手机,我按下免提,这才发现自己口渴得厉害。 “哎我说,睡醒没?” “刚醒。”我从沙发上坐起来,拿起茶几上的水壶,倒了一杯白开水,然后仰着脖子咕咚咚喝下去。 “我在云塘镇,你过来吧,有重大发现!”她语气里带着兴奋。 “我就不去了吧。”我想起昨晚沈喻说的话,顿时心如刀绞。 “不行,你也是警局聘用的顾问,得服从合同的安排。”她快刀斩乱麻,似乎根本不容我讨价还价。 “去了又有什么用呢?只会给你们捣乱。” “你俩是不是吵架了?不管是什么情况,你赶紧给我过来!有重要的事需要你做呢!”她说完这句便咔嚓一声挂断手机。 “求人办事还这么凶残!”我抱怨着,把手机丢在茶几上。 沈喻应该也在那里吧,如果相见,会不会尴尬? 不过,垃圾堆那里的藏尸挖出来没有?朱家老人和鱼脸孩子又是怎么回事?鱼脸孩子又是怎么消失在朱家院子里的? 我胡思乱想很久,最后还是决定去一趟云塘镇。 不管了,反正林瑛说有重要的事需要我! 我爬起来匆匆洗了个热水澡,全身的疲惫似乎一扫而空——除了心里头还有点儿沉重。 又不是没有失恋过,又不是没有被拒绝过,又不是没热脸贴到冷屁股上过,怕个鸟啊! 我一边开车,一边不停给自己打气,一进云塘街地界我就赶紧给林瑛打电话。 “你们在哪儿呢?” “朱家大院,你快点儿来,就等你了!” 朱家那条巷子很窄,我把车停在云塘街上,赶紧就朝老云塘镇跑去,刚沿着街跑了一段,正好撞见昨天卖水果时被我和华鬘吓到的大姐。 “啊!你不是……”大姐指着我,脸上现出惊恐的表情。 我趁着她还没完全认出,急忙加快脚步拐进巷子里。 远远就看见小余站在朱家大院门口,她一见到我就使劲招手。 “快点儿!都等你呢!” “啊?什么事儿离了我办不成?” “不知道啊,沈老师跟林队说,非要你来不可。” 我愣了一下,还是快步走进门去。刚进院子就看见沈喻和林瑛站在隗家正房荫凉底下,正在凝着眉头商量着什么。 “你可来了。”林瑛一把将我拽过来。沈喻看见我没说话,稍微把头朝一边转了转,好像在避免目光相遇。 “需要我干什么?”我问。 “还不是朱家老爷子的事嘛。刚才沈老师跟他聊天,他大呼小叫,说自己昨晚上差点儿死了,还喊‘天上飞仙’之类的胡说,后来沈老师分析说,他可能做过噩梦,现在搞不清梦境和现实的区别了。” 我偷偷瞥一眼沈喻,差点笑出声来。她果然脑袋聪明,什么事都能找个原因搪塞上。 “朱大爷信了?” “看样子还有点儿疑惑吧,不过总算情绪平复下来了。结果还没等缓过劲来,沈老师又搞了个动静,直接戳穿了他老人家装聋的谎言。” “啊?他什么反应?慌张,还是激动?” “恼羞成怒,他盯着沈老师看了半天,突然指着鼻子大骂,还反咬一口,说昨晚沈老师残暴地虐待他,把他搞得死去活来——这不把我们撵出来了,还不让进门。” “得,老人脸皮薄,被揭穿了脸上挂不住。”我也顺着打圆场。 “所以,沈老师说你了解一些情况,叫你进去问他。” “什么?”我吓了一跳,自己从来没有讯问过嫌疑人,更别说嫌疑人是个固执的老头子了。 “发什么呆啊?你不去谁去?”沈喻站在旁边,突然冒出来一句。 “哦——”我看着她的眼,她正瞪着我,多么熟悉的眼神…… 第一百四十三章 使诈 她这是怎么了?晚上那会儿还说得如此绝情,白天怎么就变成正常人一样了呢? 难道真的跟切换时的情绪有关,难得切换前一方的强烈情绪会被另一方继承下来? 如果那样的话,我以后还是不要对华鬘那么凶了。 “喂,走什么神呢?”沈喻提醒我。 “行吧。”我忽然想起什么来,转而问道,“垃圾堆藏尸的事情呢?” “有眉目了,等你问完再说。”沈喻简洁以对。 我走到朱家房门前,调整着呼吸,脑袋里想着究竟该怎么开口问话。 沈喻却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她悄悄站在我身边,把我吓了一跳。 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我俩又重新尴尬起来。 “昨晚的那些话——对不起。”她低下头道歉。 “啊,没什么。”我使劲笑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反正也都习惯了。” “等以后有时间,再跟你讲讲之前的事。”她说,“朱老头现在正在疑神疑鬼,你不要怕,单刀直入地问,他脑子乱着,很快就会乱了阵脚的。还有,如果他闭口不谈,你就说隗家夹墙里住着孩子的事儿,你已经知道了。” “啊?夹墙?”我惊讶地问。 “对,我刚才又去前面院子走了一圈,老宅的外宽和屋里的内宽对不上,肯定应该有个夹缝墙,照理说人是没办法在里面生活的。不过相信你只要一诈他,他就会方寸大乱的。” “好,我知道了。” 她抬起手,拍拍我肩膀,相比托付来更像是在鼓舞。我定了定神,一把推开房门走了进去。 朱家老人坐在里屋的轮椅上,脸上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 “你是谁?”他看我推门进来,顿时警惕起来。 “朱大爷,咱们之前见过。” “见过?”他狐疑地打量着我,然后把轮椅往后摇了摇,“倒是不面生,你也是警察的人吧?” “也不全是,我是想跟您打听一下小鑫的事儿?” 他的脸色忽地沉了下来,就像千斤闸从城门上唰地卸下一样。但转瞬之间,他又恢复了冷静。 “不知道这个人。” “其实您听力没有问题。一般来说,老人都不愿意承认自己听觉、视觉出现问题,您独自居住,也没人打扰,更不至于装聋作哑。但为什么还要说自己耳背呢?” 我是个经常跟人陷入尬聊状态的人,况且跟朱家老人也根本不可能有共同话题,只能硬着头皮聊下去,讲到这里连自己都不知道想要说什么。 但是朱大爷的情绪明显激动起来。 “我爱装聋就装聋,爱装瞎就装瞎!好哇,你们还来试探我一个孤寡老头,证明我是装出来的,就算是装的,碍着你们什么事儿了?!” “所有事情都是有原因的,不管是客观的,还是心理的……”我实在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只好按照之前沈喻教过的方法,先从远了胡扯、从大处胡掰,让人觉得你早就成竹在胸,有时候扯着扯着就把道理扯出来了——这就叫“车到山前必有路”推理法。 “你在胡说八道什么?”朱大爷粗暴地打断我的话,“什么客观,什么心理,你糊弄谁呢?我一个孤苦伶仃的老人,心里头古怪点儿怎么了?有问题吗?无儿无女的,我能指望谁? “换成你,腿脚不好,身边没人照顾,每天孤灯吊影地一个人待着,你受得了吗?你心理上能不出问题?别以为我不看电视!电视上说了,要多关爱孤寡老人的心理健康!我现在身体衰弱,精神也没人关爱,心理上能健康吗?!” 朱大爷的一番话说得我无话可说,原来想顺势胡诌的词儿也被他喷到了爪哇国去。 我这脑袋瓜子要跟沈喻一样就好了,她就希望对方多说话,多开口,情绪多激动激动,这样她才能抓住话里的漏洞和把柄…… 话里的漏洞? 我忽然想起来华鬘的话——朱大爷心理素质其实并不怎么样,我灵机一动,赶紧接着问:“您说得在理,您这腿脚不方便有多少年了?” “多少年,老多年了,五六年了!肌肉都萎缩了!” “平时照顾您的人是?” “我侄子,有大事,我就给他打电话。他也不定时过来转转,送点东西什么的。” “那您吃饭呢?谁帮您做饭?” “还做饭?大多数时候就是凑合凑合!邻居啊,亲戚的,给我捎个饭,带点儿菜什么的。平时就是打电话,让街头的小摊给送个火烧、包子、肉饼什么的。” “嗯,听他们说了。”这句话其实是假的,我根本就没有打听过朱大爷的饮食情况,但我决心诓他一下,“他们还说,您饭量还可以?一顿吃挺多的。” “……我们这些老人,能吃是福气。” “他们说,您一个人经常吃两个人的量,比小伙子还能吃。”看来有效果,所以我继续用诈。 “每次多叫点儿嘛,一次把午饭晚饭都叫上,所以就显得多。”他这么解释着,但眼神开始有些飘忽。 “多的那份饭,是给小鑫留的吧?”我突然发起进攻。 “胡说八道!什么小鑫!早说了,不认识这个人!” “您之所以装聋作哑,其实也是为了他吧?” “你给我滚!我不跟你们聊了!我心脏病要犯了!” 朱家老人一说生病,我忽然想起一件事来,那便是当时我和华鬘在朱家调查时,无意中听见朱家侄子说过,朱家院子里总是招贼…… 我一下子豁然开朗! “您装着耳背,是为了掩饰小鑫的存在。因为他经常到您家来,您有时候外出看病,也会在屋里给他留门,所以难免会在院子里留下翻腾过的痕迹。亲戚邻居们有时候会怀疑,所以您就推说自己耳背,听不见动静,所以院子里可能经常招贼。贼嘛,既然来访,必定会留下痕迹,只要没丢什么贵重东西,亲戚邻居们也不太在意。 “但奇怪就奇怪在这里,我打听了一圈,周围的人家都没有遇到过翻墙贼,就您家老有,这岂不是很奇怪?贼怎么会逮着一只羊使劲薅,况且这只羊身上本来也没什么毛……” “住口!”朱大爷终于怒了,他使劲拍打着轮椅,指着我大声骂道。 第一百四十四章 小鑫 我却心里面一片释然——经过一番连蒙带骗、胡说八道,自己居然把事情讲圆了,这真是“车到山前必有路”方法论的胜利。 我索性继续不依不饶起来:“小鑫住在隗家房子墙里面的事儿,我们已经知道了,之所以还要跟您这里请教,是觉得那孩子可怜,我们也不想贸然拆房伤着他。事到如今,您要是再不说,那警方只好用正常手段来侦查了。” 朱大爷瞪大了眼睛,仿佛不明白我怎么会知道如此多的事情。我能看出他在努力平复自己的情绪,他沉默着,似乎也在权衡着利弊。 我故意网开一面,没有继续穷追猛打,等着对方卸下心理防线,彻底“坦白”。 他伸出一只手,从轮椅侧边哆嗦着拿起水壶,好像在掩饰紧张似的喝了口水,这才慢吞吞说道:“我可以告诉你真相,但千万不能拆隗家的房子,那房子一倒,我们就全完了。 沈喻和林瑛也坐在屋子里,小余和施鲢也进来了,施鲢的鼻炎好像又犯了,他往角落里凑了凑,躲在暗处专心致志地擦着鼻涕。 我坐在朱大爷面前,老人看到这么多人在,不免有些慌张。 “你们不要伤害小鑫啊,他也是个可怜的孩子。”他叹口气说。 “他是怎么来的?是谁家的孩子?”我问。 朱大爷抬起手指指窗外隗家正房的方向:“他是彦忻的孩子。” 彦忻?隗家大女儿?我顿时冒出这个想法,记得之前罐头哥说过,隗家大女儿后来失踪了,难道她还活着,还生了孩子? 小余忽然现出一脸惊愕的表情,她脱口而出:“那尚卫民的尸体……” 林瑛瞪她一眼,示意她不要乱说。小余也自知失言,她吐吐舌头,不再说话。 “隗彦忻其实根本没有失踪,她去南方的消息也是她父亲散播出来的吧?”沈喻问道。 “对,盛川还用她手机,给朋友发短信,说自己出门了。她那时候见天东跑西跑,根本也没人在意她会去哪里。这还是盛川后来跟我讲的,我们两家邻居这么多年,我又孤身一人,所以经常互相帮衬,他要心里憋着什么事,也爱找我聊聊。” “那后来不还有人说,曾经在魏阳看到过她吗?” “这我就不太清楚了,她本来也没有出事,只是被盛川关家里了。所以如果她有机会能出门,去趟市区收拾东西也不是不可能吧。” “关家里?我能理解是被她父亲囚禁了吗?” “也不太算吧,盛川说,只是让她反省和赎罪而已。一开始,盛川还不知道她已经怀孕了,后来肚子大起来才发现的。至于孩子的爹是谁,连彦忻自己都说不清楚,但她就是不愿意打掉孩子。 “谁知道,孩子生出来却长了一副鬼脸——当时盛川跑我家来,嚎啕大哭,他说,隗家要完蛋了,隗家祖辈就出过事儿,保不齐以后也会遭祸。但彦忻却一直护着孩子,她给他起名叫隗赞鑫,我们就叫他小鑫。 “但盛川一直耿耿于怀,他反复地说,这孩子是个灾星,见不得光。幸亏隗家宅子本来就有好多暗门暗道之类的,他就把彦忻跟孩子关在暗处,不让母子俩出来。” 朱大爷叹了一口气,说:“小鑫这孩子慢慢长大了,除了脸长得奇怪,脑袋好像也有问题,他不会说话,也不会想事儿,跟小猫小狗也没什么区别,给口东西就能活着。 “三岁的时候,他妈突然得了绞肠痧,疼得直打滚,一会儿工夫就死了。盛川就越发心里膈应,他跟我叨叨说,自己也活不长,因为小鑫这孩子太克自己人了。但毕竟是自己的亲外孙,他也舍不得抛弃。那以后,果然,过了两年,盛川也死了。 “盛川得病的时候嘱咐我说,小鑫虽然是个灾星,但只克自己家人,他叫我帮忙照看着那孩子点儿,给口吃的,给口喝的,最好别把他放出去。他还说,估计早晚会有大神降临,把这孩子收了去。 “不过小鑫似乎也不习惯外面,他怕生怕得厉害,所以大部分时间就生活在隗家房子的暗道里,有时候也会跑到我家院子踅摸点儿东西吃。我买吃的时候,总留一份放在院里的窗台上,他过来的时候,就随手拿了去吃。 “不过,这孩子在地底下生活久了,有点畏光,所以大都在夜里活动,又不出两家的院子,这两年倒是也没被人撞见过。” “所以,他藏在隗家的什么地方?我们之前发现的那个暗道里?”林瑛奇怪地说。 朱家老人摇摇头说:“隗家那个宅子,诡异的很,里面的机关我都不太清楚。不过,盛川跟我认真讲过,他说隗家宅子底下藏着什么‘镇物’,如果动了那东西,整个云塘镇,整个魏阳都要跟着倒霉。 ”所以你们也要小心点儿。还有小鑫这孩子虽然丑,还傻乎乎的,但他不是坏人,我也看着他不像什么灾星,我在他旁边这么些年也都好好的,你们别伤着他。” “放心,孩子长得什么模样也是孩子,我们警察肯定会保护好他的,等找到他,我们会把他送到福利机构好好照顾的,总不能让这孩子在暗无天日的地方度过一生,对吧?” “是啊,如果别人不嫌弃这孩子,他能有个好的归宿,我也算放心了。”朱大爷边说边掉下泪来。 我们好好安抚朱大爷一番,这才告辞出来。外面正午的阳光正好,看来隗家老宅的秘密今天算能揭开了,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找到隗家藏孩子的密室。 几个警员已经开始上了屋顶,他们拿着测量在忙碌着。 我们绕到隗家老宅院子里,发现也有其他人在里里外外测量着。 沈喻跟我并肩站在院子里打量着隗家正房,旁边槐树底下,之前被挖开的暗道口仍然敞开着。 “刚才你不是说,已经找到隗宅夹墙的秘密了吗?那他们还在忙什么,直接进去不就可以了?”我说。 “哦,那是我骗你的。”沈喻看我一眼,差点儿笑出声来。 “骗我?” “对,你这个人吧,肚子里有货,但是缺乏自信。我说那句话是为你壮胆的,让你心里有底,这样才能说服朱家老人讲出实情。” 第一百四十五章 垃圾场 我看她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禁不住勃然大怒:“那你为什么不去自己问?!” “因为朱家的事,是你和那个女人昨天亲身经历的事,你的信息肯定比我多得多,只要你有了自信,就会灵活运用这些信息,让他开口啊。” “原来你还是在利用我!你利用了我好多年吧?!”昨天因为她那番话,我情绪始终没有平复,所以大为光火地朝她吼道。 “我怎么会利用你?”她抬起头看我一眼。 “对对对,我太高估自己了,我有什么利用价值呢?我就是一个废物。” 林瑛听见我们争吵,急忙赶了过来,她一把拉过我去。 “好端端吵什么架,好好破了这个案子不行吗?” 沈喻看看她,又指指我:“破这个案子,还得靠他。” “靠我?!别开玩笑了!我能干什么?我会干什么?!我留在现场也没什么用处!”我愤愤地喊道,重复了一边她对我的评价。 “因为你能找到隗家老宅密室的出入口。”沈喻淡淡地说,丝毫没有被我的愤怒影响。 她朝林瑛转过身:“我刚才其实已经观察过了,隗宅的墙壁厚度很正常,不像有夹墙的样子,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就是院子里的密道肯定还有一个出入口,这个出入口跟隗宅密室相连,具体的位置,还得让言桩说一下。他其实已经看到了,只不过自己没有意识到而已。” 听沈喻一说,林瑛他们都纷纷盯着我,我一时纳闷,忘记了生气。 我瞥一眼沈喻,她不像是想整我或者开玩笑的样子。可我怎么知道出入口呢? 我知道的就是叫小鑫的鱼脸男孩是通过一条绳子,从隗家屋顶下到朱家院子里的,但我当时连那条绳子都没有找到! “林队长,你还是跟言桩说说发现尚卫民尸体的事情吧。”沈喻说,“这对他找到密室入口有帮助。” “你既然这么清楚,为什么你自己不说出入口在哪里?”我愤而对她说。她一开口,我忍不住又暴躁起来。 “因为我掌握的信息没有你多,我确实判断不出来。”她依然淡定地回应着,“我道歉,之前不该那么说你。” 今天沈喻已经跟我道歉好几回了,我都有点免疫了。但是她这么说,还是肯定了我的价值,我心里好受了很多。 林瑛诧异地看看沈喻又看看我,似乎有一肚子疑问。不过她知道此时不是八卦的时候。 她板正眉眼对我说:“隗宅历史很久,也算区里的保护文物,所以咱还真不能直接把它拆了,因此找到真正的出入口,对警方来说十分重要。既然沈老师讲了,那我还是介绍下凌晨时发现尚卫民尸体的情况吧。” 原来我半夜告诉了沈喻关于花衣鬼藏尸的事情,沈喻随后便给林瑛打了电话。 正好林瑛还在警局加班,正在搜集排查云塘镇死者们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听到沈喻的推断后,警局连夜赶到云塘镇,在隗家暗道出口周围的垃圾堆里再次展开了搜索。 之所以用“再次展开”这个词,是因为之前发现暗道时,林瑛已经派人在垃圾堆里搜过一次了。 川云渠这片垃圾场并非一时半日形成的,它日积月累,早就形成了数米厚的一个垃圾层。上次找到暗道出口,主要还是警员从隗宅那里进入暗道,然后向两头探索才发现的。 当时这一端的暗道口早就被厚厚的垃圾覆盖,好在出口处倾倒的垃圾都是一些大件,诸如废弃建材板、金属架之类,垃圾之间还存在着缝隙,所以清理难度并不是很大。 在彻底清理之前,警方也检查了出口的情况。他们去除表层的垃圾后,发现出口处废弃建材形成的缝隙十分狭窄,成年人钻进钻出,简直就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但饶是如此,因为隗宅槐树下的青石板也没有被翻动的痕迹,警方初步判断凶手是通过隗家院子里木柴堆下面的小口出入地道的。 但院子里和柴堆附近都没有发现任何跟尚为民有关的线索,所以警方对凶手是如何将尚卫民的尸体运进暗道,如何分尸,分掉的尸体又如何处置的种种事情仍然一头雾水。 他们怀疑这里还隐藏着一个更加隐秘、更加宽敞的出入口!此后警方虽然也对垃圾场进行了翻找,但这片垃圾又厚又多,如果没有确切的地点,想找到些线索简直就像大海捞针。 然而这次不同,因为徐楚月提供了具体目击地点,虽然我和她有君子之约,没把她的个人信息透露出来,但相信沈喻肯定找了套“逻辑推理”的语境,把“推测”出来的藏尸地点告诉了林瑛。 所以这次来到川云渠也算有的放矢,警方围着三棵柳树开挖,去掉表层的一堆新垃圾后,终于发现下面的垃圾有新被翻动的痕迹。 他们一鼓作气继续挖掘,结果终于挖出一个已经破洞的塑料布卷,布卷里面躺着的便是尚卫民的尸体,周围都是干涸的血迹。 不过令人惊讶的是,这具尸体衣服破碎,肢体也有残缺——尸体的一条大腿竟然不见了。从腿根的伤痕来看,它是尚卫民死后才被连割带锯弄断的。 至于凶手为什么非要弄断一条大腿,林瑛他们也如堕五里雾中。但沈喻敏锐地察觉到,这肯定同我和华鬘看到的那个鱼脸男孩有关。 “所以,就是同一个宅子,意外地被不同的人盯上了?”我自言自语地说。 “哦!”林瑛恍然大悟,“我们之前的方向完全错了——通过隗家木柴堆下面的那个出口进出地道的根本不是凶手,而是那个叫小鑫的隗家男孩。凶手只是把尸体藏在垃圾堆底下,又恰好被小鑫发现了。”林瑛说。 沈喻不知什么时候靠了过来,她低声跟我说:“你也明白了吧,为什么那个女人会说尚卫民的尸体在鱼脸小孩的肚子里……” 我猛地一怔:“难道说,地窖里发现的血迹和残屑根本不是分尸?” “也算是分尸,只是在小鑫眼里,估计那只是食物而已。”沈喻语气有些沉重。 第一百四十六章 寻找密室(1) 我胃里一阵恶心,差点把早饭吃的东西都吐了出来。 她拍拍我,安抚似的说:“别忘了朱家老人说的,那孩子头脑有问题,就像小猫小狗一样,他不懂人情世故。朱家老人留下的吃的也许不够,他会经常跑到垃圾场里捡食物吃,可能那天他觉得自己大有收获,因为捡到了好大的一块肉吧……” “别说了……”我朝她使劲摆手。 “所以,咱们得想办法找到隗宅密室的进出口,把这个孩子救出来。别怪我老把责任推到你身上,我现在已经没有发现‘逻辑奇点’的能力了,自己还在适应,对好多事情都信心不足。还有,昨天说的那些话,我其实心里也很内疚,也不知为什么突然把自己的缺陷都讲出来——希望了结这个案子后,我们能有机会好好谈一谈。” “行,你别管了,找密室的事儿交给我。”我对她说。 这时正好一个警员从隗宅的屋里走出来,他朝林瑛摇摇头说:“这宅子好像确实没问题,内间和外廓的尺寸比较自然,所有的墙壁和地基的探测回声也没有异常,不存在空心墙或者其他地窖的情况。” “烟囱查过了吗?”林瑛问道。 “查过了,烟囱口确实有踩蹭的痕迹,不过我们用探照灯照进去看了,屋顶的烟囱都直上直下,一直通向屋里,没有通到地下去的痕迹。” 林瑛点点头,简单地说声“知道了”,院子里的几个人都把目光投向我。 我的确压力很大,而且完全没有头绪,但刚才沈喻的一番话让我又振作起来。 的确,自从追捕背锅侠受伤后,她的探案状态一落千丈,而且性格也有不小变化。我不明白昨天她为什么对我说那么生硬的话,或许她真有自己的苦衷吧? 而了解她的苦衷,帮她解决难题,不正是我的夙愿吗? 我闭上眼睛,回想当时和华鬘来到隗宅的一幕幕情景。当时鱼锁箱子已经失踪,我俩还跑到其他几个房间去摸索一番,但结果却是一无所获。 我不禁又想起尚卫民尸体的事儿,当初华鬘说,尚卫民在鱼脸男孩的肚子里,我还不以为然,认为她在胡说。但此时拨云吹雾,才发现她的断语所言非虚。 按照逻辑来讲,如果假设华鬘所有判断都是正确的话,那么我只要回忆起她评论隗宅的话语,就能找到有价值的蛛丝马迹了。 可是关于隗宅,她又说过什么话呢? 我忽然想了起来,昨天去到隗家西屋的时候,曾经发生过一件有意思的事。 记得当时我和华鬘走到最西侧屋子时,发现这间屋子有房门,但窗户都被封死了,是最黑暗的房间。 除此之外,屋子地上还扔着乱七八糟的东西,看起来就像个杂物间。但最重要的是,黑乎乎的屋里还出现过几只蝙蝠。 现在细细想来,西屋就是一间活脱脱的密室——门窗都被封死了,但如果是这样的话,蝙蝠又是怎么进来的呢? 蝙蝠靠超声波反射来判断方向,它发出音频很高的超声信号,这些信号碰到其他物体,就会立刻反射回来,在接收到返回的信息之后,蝙蝠就自动完成了听、看、计算与绕开障碍物的全部过程,这就是回声定位。 人类根据蝙蝠飞行识物的原理,制造出了雷达。但蝙蝠身上“仪器”的精确度比雷达要高得多。 我和华鬘进去的时候,那间屋子的房门紧闭,我俩推开房门之前,蝙蝠就已经在屋里飞了。而当时整个屋子黑暗无比,窗户那里看不到一丝光亮,所以蝙蝠肯定不是从墙壁的破洞里飞进来的。 华鬘看到蝙蝠后,说了一句让我记忆犹新的话。 她说,天鼠的巢,就在屋檩上面。 屋檩就是房梁,难道通道在屋顶上? 我立刻转向刚才测量房子的警员问:“刚才你们查过屋顶了吗?屋顶有没有夹层?” “刚才好几个人把屋顶扫了一遍,我们还算了下内外尺寸,没发现异常。这种老宅子不像预制板房能做夹层,它是用梁木和椽子搭起来,然后中间铺上苇包,屋顶再铺土硬化盖起来的,做夹层从屋里就能看出来。” “明白了,你们跟我来。”我快步朝屋里走去。 沈喻和林瑛也跟我进了堂屋,我抬头一看,果然看到一根粗大的主梁从东到西横在几间屋子的上面。 我走到西屋,让警员打开移动光源照向屋顶,果然看见主梁上头有两三个孔洞,而且西屋的墙壁上有一些斑痕,虽然时间已久,看不出是何种痕迹,但有的地方还能依稀辨认出一些模样,肯定曾有什么东西曾经斜靠在墙上过。 “你们有懂建筑的吗?这栋房子的主梁承重力怎么样?” 那个测量的警员也抬头看看,他笑了一下说:“这几间屋子弄这么大根房梁,分明有点儿大材小用的意思。” “咱们有办法上去看看吗?” “当然有办法。”林瑛回头对另一个警员喊,“赶紧弄把扶梯来。” 施鲢答应一声就跑了出去。别看他这个人平时鼻涕精,但关键时刻效率特别高,几分钟工夫,他就扛了一把铁扶梯跑进来。 “老乡家借的,够用吧?”他说着把扶梯靠在墙上,我扶着梯子过去一看,发现墙上那些斑痕跟梯架磕出来的斑斑点点一模一样。 施鲢扶着梯子正要上去,却被小余一把推开。 “让开,你这么重,万一梯子禁不住怎么办?” 小余扒着梯子就往上爬,施鲢只好在下面,帮她稳着梯身。小余爬到梯顶,伸手就能摸到那根巨大的房梁,她往梁木上拍了几下。 “果然奇怪。”沈喻指着上面说,“你们发觉没?梁上好像并没有什么灰尘。” “给我递个榔头上来。”小余冲下面喊道。 管测量的警员赶紧跑出去,从工具箱里拿个榔头进来,我接过来爬了两个梯格,伸手递给小余。小余举起榔头,往木梁上使劲敲了两下。 咚咚。 木梁上传来空洞的声音,一听就不像实心的样子。 第一百四十七章 寻找密室(2) 下面的人顿时既兴奋又紧张起来。但小余还算冷静,她索性坐在梯顶,伸着双手搂着梁木左摸摸右摸摸,只听“哗啦”一声,她忽然从下面望不见的房梁上方掀下一块木板来。 “言桩老师判断得对!”她高兴地喊着,“这根大梁,里面好像被掏空了!” “能钻进去吗?”林瑛在下面喊。 “施鲢,再把梯子顶高点儿!”小余朝下面喊一声。 施鲢答应一声,他扶着梯子,使劲往前推了推。林瑛看到,立刻回头跟另一个警员说:“快,快去借把更高点儿的梯子来!” “不用借吧,”我忽然想起来,“院子里不是还有把木头梯子嘛!” “嗐,都把这事儿忘了!说不定那把梯子原来就常被搬到屋里来过!”林瑛说。 警员搬来木梯,我们几个鱼贯而上,可能是由于设计角度比较巧妙,下面看起来主梁并不是很粗。 但如果爬上去,越接近主梁,越会发现它是如此之大,粗粗看来,直径也有一米五米的样子,看上去跟房子确实有点儿不协调,难怪有大材小用之讥。 小余此时已经爬上了主梁。我们登高后才看到,主梁其实跟屋顶还有一段缝隙——从下面看好像主梁支撑着屋顶,但如果从上面看,就会发现屋顶其实是被几根副梁撑着的。而且主梁的上端,已经被开了个一米多宽的洞口。 “我先进去了啊!”小余打声招呼,还没等林瑛同意,就一翻身钻进了主梁的窟窿里。 “天啊,这里头是条通道啊!”窟窿里传来小余闷闷的声音。 “能禁得住人吗?我们这么多人它承受得了吗?”林瑛也爬到了窟窿那里,她朝里面喊着。 “能!里头都打好支撑了,目测进来十来个人没问题,不过,这通道有点儿窄——施鲢,你腰太粗,就别进来了!” 林瑛点点头,她戴上警员递上来的头灯,也翻身钻了进去,沈喻也接过一个袖珍手电往里面钻,我只好硬着头皮跟在后面。 “我的腰是不是也粗了?”她在前面小声抱怨着,“都怪那家伙,就知道吃吃吃!” 主梁中空的通道十分狭窄,我们只能陆续匍匐前进。我前面的人正是沈喻,一低头就看到她的平底鞋后跟,幸亏她今天穿的长裤,要是穿裙子的话…… 我正在白日做梦,冷不防就被她使劲往回踹了一脚——原来沈喻看我行动缓慢便回头看看情况,结果发现我正盯着她瞧。 “看什么呢看!” 我脸上无端挨了一脚,一时间眼冒金星。昨晚积攒的郁闷不快翻腾上来,像无名业火似的蹿上心头,我抬手就把她右脚的鞋给掠了下来。 沈喻这次没再出声,反而动作不停地往前爬。我知道她的脾气,不吭声反而是憋着火。 我心里转而一阵忐忑,边爬边伸着手,想赶紧把那只鞋给她穿上。 但她爬得太快,我举着鞋子对了几次都没对到她右脚上,反而脸上又多挨了几下左鞋底的问候。 就这么尴尬地在主梁里爬了许久,我看到通道忽然转弯了。等醒悟过来,才明白到了主梁和某段屋内横墙相接的地方。 主梁在横墙上开了个口子,那道横墙顶端托梁的部分也挖成了大概半米左右宽的中空,所以在下面无论怎么检查,也觉得墙壁是实心的。 也就在主梁和横墙的拐角处,小余捡到了一条麻绳,她喊着告诉了我们。 “麻绳上有没有磨损?”我在后头喊着问道。 “有,不过,这绳子的颜色跟青砖还真挺像的,要不是盘成一团,我还真辨认不出来。” 我忽然明白了,昨天我和华鬘在屋顶时并没有发现攀援的绳索,大概就是两个原因,一是我俩慌里慌张,注意力都集中在下面的鱼脸男孩身上;第二就是这条绳子可能和青砖撞色,所以垂在后山墙上不容易被人发现。 横墙走了一段,前面就出现一扇青砖砌成的暗门,暗门下面是条垂直的通道。 我爬到暗门的时候,几个人已经伸开四肢扶着四壁往下缓缓移动了。 我这才发现,这条垂直通道正好连着中间的那个烟囱,而且通道的空间设计巧妙。 烟囱口做得很窄,而下面的通道四壁并非垂直,而是做成了上宽下窄的样子,这样一来从上到下爬起来比较安全,二来就是从烟囱口往下照去,人会主观觉得烟道很窄,根本不能容身,更别谈发现这里有什么暗道了。 我也有样学样,扒着四壁一点点往下挪动着。我俯身看看沈喻,她的右脚没有穿鞋,而青砖壁比较粗糙,估计皮都蹭破了——一会儿下到底,还不知道她会怎么收拾我。 好在这条直道没有多长,但从下降的距离来算,我们应该已经在地表下面了。 直道的尽头是一个窄窄长长的台阶,台阶尽头则是一扇黑漆漆的木门,可能因为比较潮湿,木门有点变形,已经不能关严。 小余在木门口等大家全部下来,林瑛朝我和沈喻招手,示意我俩警惕,她从身后掏出一把枪对着门口。小余这才侧过身,咯吱一声将门推开。 门里面黑洞洞的没有动静,一股阴冷气息扑面而来。我趁机把那只鞋递给沈喻,她劈手就夺了过去,还狠狠瞪了我一眼。 我这次没敢作声,小余举起手电筒朝里面照去,我们也陆续迈进门槛。 里面是一个大概十几平米的空间,放着桌子、凳子、木床和一些什物。 木床上还整整齐齐叠着一个油腻腻的单被,其他一些什物也都摆放整齐。但木桌却歪着,凳子也倒在地上,整个黑屋里面散发着难以名状的恶臭。 林瑛走到桌子前,只见桌上放着一个钢种盆,盆里还有血肉的残渣,除此之外,地上还赫然扔着两根白森森的长骨!不用说也能想出来那就是尚卫民失踪的大腿。 我不禁脑补出一幕情景,一个鱼脸男孩独自蹲在这黑暗潮湿的地方,拿着一堆生肉大快朵颐……想到这里,我忍不住扶住黏糊糊的墙壁,使劲干呕着。 第一百四十八章 密室 “这里面没有光源,那孩子估计适应了黑暗吧?”沈喻俯身捡起一本画册来,她边翻边说道。 但是黑屋里面空荡荡的,除了一些生活痕迹之外,似乎没有小鑫的身影。 “这边还有一扇门。”小余喊道。 我们赶紧走过去,只见黑屋一侧的墙上门有扇锈迹斑斑的铁皮门,门上还挂着一把朽烂的大锁。 林瑛走过去摸了摸锁头,她后退几步,朝铁皮门奋力一脚。 咣当—— 林瑛果然是刑侦队长,身手煞是了得。那把锁头都被她踹得飞了起来,险些砸在我头上。她随即拿着枪一闪进了小屋,沈喻也跟着走了进去。 出乎我们意料的是,这间屋子,是有光的。 一盏如豆的灯火在前面闪动着,那是条棉绒搓成的灯芯,灯芯延展着长长的棉绳,一直通到一口巨大的油缸里。 我们走近油缸,发现里面的油已经燃烧了一半,看样子应该是隗盛川去世前灌满油缸,做了一盏长明灯。 长明灯前是一幅画像,大概是怕潮湿损毁,所以画表面上还套着一层塑料布。 林瑛上前揭开塑料布,我惊讶地发现画像是一个跟小鑫面容极为相似的男人,他也长着一张像鱼头般的脸,而且嘴唇上还有稀稀落落的几根髭须,在长明灯的晃动下,那张脸显得尤为诡谲。 沈喻也显然被这张鱼脸吓了一跳,但她很快回过神来,走近画像仔细看了看,说:“这上头还有字。” 我也走过去,只见画像的左侧果然有一竖行小字,由于年代已久,字迹已经有些模糊,但好在还能依稀辨出句子—— “有唐摩诃大萨保安西隗公讳子合像。” “这是谁?什么意思?”小余端详着画像问。 我想起之前朱家老人说过,隗盛川说隗家有个祖先,也长着跟小鑫一样的鱼脸相貌,便跟她们解释道:“这好像是隗家的一个祖先,他名字叫隗子合,是唐朝的一个萨保。” “萨保是什么?”沈喻追问道。 “萨保就是唐朝的一个官职,是萨保府的长官,有人说它是设来管理祆祠的,但现在大部分学者认为它应该是唐政府不常设的管理西域人的机构。摩诃大萨保估计就是全国所有萨保府的总长官吧。” 沈喻点点头,她蹲在地上,打着手电仔细检查一番,然后摇着头站了起来。 “这间屋子,应该好多年没人进来了。” “没错,别忘了门上那把锁都已经锈住了。”林瑛说,“但是那个叫小鑫的鱼脸男孩哪里去了?” “应该离开了。”沈喻走出小屋门,用手电照着外面大屋角落里的一个四四方方的霉印说,“你们看,这里之前应该放了箱子一类的东西,看样子刚被搬走不久,那孩子要么觉得自己暴露,于是拎东西走人,要么就是被人劫持了。” 劫持? 她说的没错,小孩逃跑不会抱一个大箱子,应该是有人拿走了箱子,但那个人跟小鑫的失踪有没有关系呢? 这些都不清楚。 我吓了一跳:“难道还有更多的人发现这里来着?” “不是没可能啊。这里面虽然又黑又臭,但东西摆放得还算齐楚,连被子都叠得整整齐齐,这说明那孩子是个比较利索的人。可是你们再看,这木桌歪着,凳子倒着,盆也被撇在桌上,靠近门的墙壁上还有抓挠的痕迹。这难道不像那孩子突然遇到变故的样子吗?尤其这些抓痕,更像是他被胁迫带走的。” “所以,那孩子去向不明?”我问。而且是谁要带走这么个怪孩子呢,有何目的呢? 我忽然想到宅主侄子隗彦晓说过的一件事——之前曾有个女人给他打电话,询问他能不能租下隗家老宅。 还有,宅子今年春节还被贴了对联。 寻租女人、贴对联的人,还有劫持小鑫的人,难道是同一伙人吗? 林瑛严肃地说:“不管怎么样,我先让技术科的人进来好好检查一遍,就算挖地三尺,也得把隗家的这个孩子找出来。” 对隗家老宅的勘察就这样告一段落,后来警局的人也并未在暗道和密室里再有新的发现,也没能再找到小鑫。 小鑫的出现确实一度影响了云塘镇“花衣鬼”命案的侦破方向,他应该是无意中在垃圾场里发现了尚卫民的尸体,然后认为这只是“食物”,所以弄了一条腿回来,拖到隗宅暗道中切割食用。 不管怎么说,隗赞鑫并没有杀人,他只是一个智商弱化,长期像动物一样生活在暗无天日的地底下,而且相貌诡异的孤儿——想起来固然骇人,但细细琢磨也觉得十分可悲。 隗家老宅的线索虽然终结,但这并不意味着花衣鬼案毫无进展,因为法医检查发现,尚卫民其实是死于窒息——他是被人勒死的,而且他身上有明显的抵抗伤痕迹,说明他死前曾跟凶手剧烈搏斗过。 现在已经基本可以断定是有人扮成花衣鬼,杀害尚为民后藏尸垃圾场。 既然卢咸亨、罗老松的死也是跟花衣鬼有关,那就意味着他们的死也很可能并非意外,而是被伪装成意外的谋杀。 林瑛让施鲢带着警员们在垃圾场周围仔细搜查,看看有没有其他线索,而她则跟着沈喻往禚昭家走去。 她前天曾对我说,镇上肯定有一处院子宽阔的人家,这家人还有一辆独轮车。于是我和华鬘像小丑似的在云塘镇蹦跶了一天,虽然当时觉得简直就是闹剧,但现在细细想来,我们其实发现了不少线索。 首先我救下了险些遇害的徐楚月,虽然她害怕花衣鬼再来报复,让我帮着隐瞒身份,但我们还是由她的线索找到了尚卫民的尸体。 其实我和华鬘曾屡次经过垃圾场那里,但号称“狗鼻子”的她却没有发现尚卫民的尸体,想起来可能是因为那里杂味太大,又有肉食腐烂的味道,所以掩盖了尸体的气味吧。 其次,我们不小心发现了鱼脸男孩隗赞鑫,挖出了隗家老宅的秘密。虽然小鑫最终不知去向,也没发现他母亲隗彦忻的遗骨。 第一百四十九章 再访禚家 而且还有更神秘的事情,那就是隗家的祖先为什么非要建一个到处是暗道和密室的宅子,他们是在害怕什么,或者隐藏什么,这至今仍是一个谜。 最后就是我们不负重托,最终找到符合条件的禚昭家。 禚家主人虽然不知去向,但好歹院子还在,独轮车也在。 林瑛带着小余和两个痕迹、理化技术员走在前面,沈喻和我在后面跟着。 一路上我俩并没有说话,原本我想向她道个歉,说说不小心夺鞋的事情,但看她并没有特别生气,心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准儿她还在琢磨隗宅密室里发现的东西,我就别主动讨打了。 我们一行人沿着镇子外沿的那条路走,最后转到禚家巷子里。 大概是林瑛早就打了电话,刚进巷子就看见卢士辉拿着院门钥匙在等我们。 “警察同志好。”他跟林瑛打着招呼,忽然看到我和沈喻,不禁大惊失色。 “你俩——不是讨债公司的?” “讨债公司?”沈喻回头看我,林瑛也奇怪地回过头来看着我们两个。 好在沈喻聪明,她立刻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她看我一眼,我立刻会意,朝卢士辉递个眼色,然后快步上前,跟林瑛小声嘀咕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话。 卢士辉没搞清我什么意思,但他看到我跟警察关系很熟,所以摸不清来历,也不敢多说。 他默默帮我们打开院门,最后还狐疑地瞅了我一眼。 “你先请回避一下,有事情再去找你。”沈喻客气地跟他说。 “哦——哦,得嘞。”卢士辉顿时一副笑嘻嘻的样子往自己家退去。 我们几个走进禚家院子,沈喻看没人注意,对我小声说:“还讨债公司,你们可真能掰。” “没办法啊,总需要个身份吧……”我说。 禚家院子里也放着一把梯子,梯子和东边墙上还牵着条黑胶皮电线做晾衣绳,林瑛和小余开始在院子里勘察时,屡次被那条绳子兜住脑袋。 我倒没在意这些,自己直奔杂物棚,指指旁边的独轮车,示意沈喻车在那里。 但奇怪的是,沈喻并没有关心那辆车,她径直走到那个喷水池边,用手掬起来一捧水,先是嗅嗅气味,然后又仔细观察着,好像在看水里有什么东西似的。池子里养得乌鳢可能受了惊,在水里一阵翻腾。 “奇怪。”她自言自语地说着站起来,然后对技术员说,“需要采集下这里的水样,做个理化分析。” 技术员答应一声,便走去采集水样。沈喻也跟着在院子里转了一圈,然后尾随着小余走进那个杂物棚里。 这个杂物棚我曾经来过,里面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只有一些农用工具被一块厚实的塑料布苫了起来。 我忽然想起来,昨天我在勘察独轮车的时候,还从独轮轮胎上抠了块泥巴,然后把它放进了衣服口袋里。今天我虽然换了衣服,不过好在独轮车还在。 但当我走出杂物棚,走到独轮车前的时候,却发现车轮好像被人洗过了,轮胎的印痕处都被刷得干干净净,没有一丁点泥土。 “奇怪啊!”我不禁感叹着。 “奇怪!”沈喻在杂物棚里,几乎又同时说出这两个字。 “哪里奇怪了?”正在院子另一头勘察的林瑛听到我们自言自语,也赶紧走了过来。 我指指独轮车车轮,本想说昨天抠了一块泥土,但今天轮胎却被洗刷得干干净净。 但转念一想,这还是昨天跟华鬘在一起时勘察到的情况,直白地告诉林瑛似乎不好,于是改口说:“你看这辆车,轮胎是不是太干净了?你会有事没事刷车胎吗?” 林瑛端详一下,也点点头说:“确实奇怪,轮胎就跟鞋底一样,怎么会不沾泥呢?” 我转身看看水池边上,发现那里还有一片污痕。昨天来的时候还没看到它,这说明有人在我俩走后,把独轮车车胎拎到这里进行了冲洗。 可是谁会知道我和华鬘来过禚昭家呢?我直接想到了一个人——因为只有他有禚家的钥匙。 沈喻此时也从杂物棚里走出来,她看看独轮车说:“我一进门就发现了,不光那条轮胎,整辆车都被洗了一遍,还是最近洗的。” 林瑛也说:“禚昭不是走了好多天了吗?难道又回来了?——上午幸亏你提出几个疑点,让镇上的派出所排查有独轮车和水池的人家,没想到这家果然就有问题。” “你刚才在棚子里说奇怪,是什么意思?”我也问沈喻道。 “那个嘛,解决了。你们跟我来看。”她走到杂物棚门口,朝我们招招手说。 我只好又钻进棚子里,只见沈喻戴着白手套,伸手指着苫着那堆工具的塑料布说:“这个棚子本来就防雨防水了,而且里面扔的都是乱糟糟的东西,偏偏还盖上一块塑料布,岂不是多此一举吗?” 林瑛也蹲下去,拎起那张塑料布的一角看看说:“你们看,边缘的割茬比较新,明显是后来裁成这样子的。” 沈喻摸着塑料布上的一些绿痕,也笑笑说:“因为它之前是用来装水的水袋,凶手利用这个塑料水包和独轮车,半夜偷偷摸摸运过好几次水。” 林瑛恍然大悟,她叫来技术员说:“这块塑料布也要取样检查。” “虽然理化检查结果一时半会儿还不能出来,但是你们看,现在好多线索已经能关联上了。”沈喻站起身来,又走向那个喷水池,“你们看这个水池,虽然不大,但是很深。水池里还养着性情暴虐的黑鱼,而且现在只有黑鱼,每一条还肥肥大大的,这是为什么?”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青泥。”林瑛也心领神会地脱口而出。 “对,”沈喻竖起大拇指,“果然是林队长。” 林瑛也笑了:“这下卢咸亨溺死的真相就很清晰了,怪不得你前天跟居新城那个小法医吵得那么凶。” “我可没跟他吵,是他追着我不依不饶的,要是在以前……”沈喻说了一半忽然停住。我知道她在感慨什么,要是她像以前一样有“逻辑奇点”能力的话,当时怎么会被居新城质问得那么被动。 “以前什么?”林瑛却似乎听出来她话里有话。 第一百五十章 造假 大家都看向沈喻,她也毫不躲避地看着大家,然后继续分析。 “要是以前,”她改口说,“我就跟那种小同学吵起来了。可是车祸之后,我忽然想开了,这个世界上,争辩是最没有意义的了,除非把真相直接甩对方脸上。” “你们俩在说什么呢?”我不知道她们到底打的什么哑谜,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地问,“真相是什么?你们到底看出什么来了?” “就是,林队,到底怎么回事?”小余也催问道。 林瑛看着小余笑笑:“你还记得卢咸亨的尸检结果吗?” “记得啊,溺水死的。” “居新城怎么判断出这个结果的?” “他说,卢咸亨的气管、肺泡、胃肠道里都有溺液,牙齿和口腔里有硅藻,水里还有泥沙,身上也有在水池里挣扎的伤痕。所以卢咸亨并非抛尸入水,而是在新云里水池里淹死的。” “为什么他判定死亡发生在新云里水池里?” “不是从死者身上提取了溺液、硅藻进行检验吗?最后发现成分和那池子的水质构成一模一样啊。” “如果凶手用同样的水把死者淹死,那成分是不是也一样?” “啊!”我和小余几乎异口同声喊出来。 我忽然想起前天沈喻在新云里草坪上逗留良久,她检查了草坪上的痕迹,还对石板上斑斑点点的不知名痕迹十分在意——现在看来她早猜到那是池水的滴痕了。 之后她又推断出独轮车的事情,而找到独轮车的地方,不仅有水池,还有一大块被裁剪成苫布不久的塑料水包…… 难道是凶手提前从新云里取水运到这里,造成一个同样水质的水池不成? 这样卢咸亨的死亡地点就可以造假了,更重要的是,这样也能掩饰卢咸亨的死亡原因——把推人入水溺亡伪装成意外落水事故。 不过,还有一个问题,我记得案卷记录上说,当时在新云里水池附近只发现卢咸亨一个人单方向的足迹。 凶手如果是在禚昭家将卢咸亨溺死,之后再抛尸新云里的话,那能发现的也不是卢咸亨一个人的脚印啊,因为凶手抛尸完毕还需要回去的,那起码也要有两行脚印! 我忍不住把这个疑问抛了出来,没想到沈喻从容地说:“正是那些足迹的存在,才让我觉察到卢咸亨之死是有问题的。你们也看过卷宗——现场勘查的照片上,卢咸亨的足迹只留在水池附近的一小块地方,那个地方的泥土又软又松,随便谁踩上去都会有印痕。但无论是再靠近水池,还是离水池较远的地方,路面都铺了石板或者水泥砖,做了硬化处理,所以很难印上足迹。 “反过来说,其实能印上足迹的地方并不多。如果有凶手的话,只要他想避免,那可以完全避开那窄小的区域,从硬化地面上进行抛尸。但凶手却没有这么做,凶手不是教科书,他不会主动给警方留下提示,可为什么他要这么做?因为他想造假象,转移我们的视线。 “大家想想,卢咸亨当晚输了钱,他闷闷不乐,心情抑郁。如果凶手想造成他自杀的假象,那势必要做出一个有自杀倾向的人的样子……” “我明白了,就是那些步伐混乱的足迹!”小余也豁然开朗。 “脚印无声,但却能传达很多东西。凶手穿着同样的鞋子,并不需要做推理小说里那种‘对足迹,慢慢踩’的把戏。因为那行脚印越混乱越正常,更像一个想寻死的人的心理状态。这是脚印产生的第一个障眼法效果。 “第二个效果就是,转移调查人员的视线。新云里小区草坪上那断断续续的独轮车辙和水滴印,都跟脚印不在一个方向上。脚印自然是最重要的线索,而且小区草坪本来就人来人往,只要转移开视线,警方对另一个方向上的一些‘无关’痕迹也不会特别在意。” 沈喻一口气说完,然后摊摊手说:“这就是凶手高明之处,而他还有更高明的地方。” “是什么?”我问。 “就是犯罪目的?他为什么要杀害这三个人,难道仅仅因为他们是云塘镇的祸害吗?他们即使各有污点,但也罪不至死。” “他们确实惹恼过一些人,但并没有影响到大部分人的利益,如果真成‘云塘三害’的话,恐怕乡亲们早就容不下他们了。” “我们现在只是发现了犯罪手段,如果能查到犯罪目的,就能抓住关键线索了。” “对,这就叫‘善张网者引其纲;不一一摄万目而后得’。”我也同意道,“你们还没说大鱼吃小鱼的事儿呢!” “你啊,有时候开窍,有时候又糊涂——你看看,独轮车胎被清洗,那个塑料水包也被裁成了苫布,难道凶手还会留着一池杀人用的水吗?” “明白了,其实那池水才是直接的杀人凶器,也是凶手最想隐藏的东西,所以他放光了水,冲刷了池子。但他还是怕池子里有藻类残余,于是放养了小鱼吃水藻,吃一段时间又放养乌鳢吃小鱼,吃来吃去,最后整个水质环境都产生了变化……这样推断没错吧?”我一口气说完。 几个人对我赞许般点着头,小余朝我竖起大拇指说:“跟着沈老师,果然有长进。” “但是还需要咱们技术人员的确认,”林瑛补充说,“等理化结果出来,就彻底真相大白了。不过到现在,沈老师的推理是最能解释所有疑点的。” “不过还有个问题,”我说,“凶手如果把卢咸亨、罗老松之死做成了意外,又为什么会把尚卫民做成明显的他杀呢?有没有可能是‘搭便车’杀人?” “不会。”沈喻直截了当地说,“三起案件肯定是相同的凶手所为——尚卫民被缢死更像是一个意外。” “那还不赶紧着!咱们去尚卫民消失的云塘街上勘察一下吧!”我说。 “不,尚卫民的死,其实关联着卢咸亨案的一个矛盾点,所以我想去罗老松那边了解下情况。”沈喻说。 我一下子晕了——为什么尚卫民之死跟卢咸亨有关?但却要在罗老松那里查访情况呢? 第一百五十一章 李亚茹(1) 林瑛也一头雾水地盯着沈喻,关心地问:“沈老师,你是不是有点儿累了?” “累?你们是想说我的话毫无逻辑,对吧?”沈喻毫不客气地替我们把忧虑揭开。 ...... 卢爱强家的院子里种了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是酸枣树。 两棵树据说是卢爱强爷爷种的,树龄大概已经有六七十年。 五月份正是枣树最好的时候,新枝抽了条,新叶也繁茂起来,树下总有一片圆圆的荫凉。 下午搬把椅子坐在荫凉底下,被阳光晒热的空气经过树荫的过滤,也会变成清透的风。 李亚茹此时就坐在枣树上,抬头看着枣叶间那鹅黄色的小花。 现在时令最好,若再迁延半个月,树上就会长出一种名叫“荆条虎”的毛毛虫来,这种虫子浑身都是毒刺,只要不小心碰到,皮肤就会红肿、刺痛,要七八天才能复原。 而她现在的心情,就像被荆条虎蛰过一样疼痛。 她不禁想起好多以前的事情。 李亚茹从小长得乖巧,而且爱跳爱唱,小学和中学经常被选去“汇报演出”。但她最有天赋的事,是弹琴。 小学时候,李亚茹最喜欢上音乐课。音乐老师四十多岁,高高瘦瘦,举止很有气质。每次音乐课之前,她都叫几个学生去办公室搬风琴。 风琴是有两个踏板的脚踏风琴,模样像钢琴一样,很大很重,所以去抬琴的一般都是男生。 但李亚茹每次都跟着去,她搬不动风琴,就用手扶着,风琴的烤漆面很细腻,摸上去就像丝绸一样。 云塘镇没有中学,教育局就给安排对口到了最近的市区学校。升入初中后,李亚茹便开始了两头跑的生活,但那却是她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学校里的音乐老师是一个年轻帅气的男人。他的手指细长,白白净净,因为刚从师范学校毕业不久,思想还比较开明,他带着学生们去学校的乐器室,弹钢琴认五线谱。 李亚茹认真听老师讲谱子、讲指法,她第一次摸琴键就有种熟悉的感觉,躺在那里的钢琴仿佛就是她久违的朋友一样。她看着谱子,迅速而完整地就弹出了老师刚讲的短曲。 音乐老师惊喜地望着她说:“李亚茹,你乐感太好了,手指又长又灵活,让家里给你报个艺术班吧!” 李亚茹学习成绩一般,上“艺术班”确实是一条出路。但李家家境不好,上艺术班开销太大,母亲跟她说,咱没钱去艺术班,而且你这样子学习也学不出什么门道,等初三毕业,就跟妈去深圳打工吧。 就这样,李亚茹十六岁就跟父母去了南方,进了工厂,在流水线上当质检员。 她每天做的事情就是“摔手机”和“结构测试”,她看着干枯冰冷的机械手把一个个手机抓起来,然后举到设定高度,让手机自由落体坠到大理石上。 啪—— 手机从一人高的地方落下来,在硬硬的石板上摔得屏幕破碎、机壳凹陷,甚至机身爆裂,零件飞出。 直到现在,李亚茹拿着手机时,还是突然就冒出想把它高高扔起、狠狠摔下的念头。 李亚茹在南方的几年里,一直在工厂做工,工厂离市区很远,周围都是村子,环境比云塘镇强不了多少。 在工厂宿舍里,她也认识了几个姐妹,歇班的时候,姐妹们也会约她去吃火锅、喝啤酒、去ktv和网吧。但李亚茹却发现,原本一副好嗓子的她,在ktv里却一句歌都唱不出来。 不是没能力唱,而是不想唱,她自己都不知道原因是什么。 二十岁的时候,李亚茹从南方回来,因为她要相亲了。媒人帮她介绍的是云塘镇卢家的人,叫卢爱强,在魏阳的一家建筑公司上班。 卢爱强是个闷葫芦,他是工地上的“班长”,就是农民工的“领班”,也在工地上干活。他手掌很厚,手指又短又粗,说起话来嗓音沉重沙哑,像喉咙里堵了什么东西似的。 “爱强可是个好人,能干活,肯吃苦,性情厚道,还是国企的正式工,吃官饭的。”媒人嘴里自然都是夸奖的话。 “我看行。”李亚茹的父母纷纷点头。 李亚茹就这么糊里糊涂地嫁给了卢爱强。新婚那天夜里,被亲朋好友灌得醉醺醺的卢爱强爬上床,他把李亚茹拉过来,用粗糙笨拙的大手抚摸着她。 “放心,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李亚茹浑身起了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她抬起纤细的手想推开卢爱强,但那个男人的胳膊粗壮有力,紧紧地把她兜在胸口,让她简直喘不过气来。 婚后的日子平淡而沉闷。最初卢爱强托人,给李亚茹在建筑公司附近的超市里找了个收银员的活儿,两口子都在魏阳上班。 后来李亚茹父亲生病,她只能回云塘镇照顾。父亲去世后不久,母亲也得了病,李亚茹只能守在身边,连云塘镇都不得离开了。 卢爱强对她算不错,一般事情都依着她。李亚茹对丈夫也没有一丁点儿恶感,当然,也没有一丁点儿好感。 最令小两口郁闷的是,两人婚后一直没有孩子。卢爱强带老婆去医院检查,结果发现是自己的问题,他懊丧不已。但李亚茹却安慰他说,没关系,咱俩不要孩子也能生活。 卢爱强隐隐约约觉得自己有点儿亏欠李亚茹,但他不知道的是,李亚茹心里却松了一口气——她并不想要孩子,尤其是要卢爱强的孩子。 每次卢爱强用那双粗短厚重的手掌搂着她时,她都觉得浑身不适,她只想逃离那双手的束缚。 送走母亲后,李亚茹便没再回去上班,留在了云塘镇料理家务。卢爱强觉得,反正没有孩子就没什么奔头,他一个人上班挣钱,已经足够养活两个人了。 李亚茹便成了“留守主妇”,她经常一人独居在家,很快便被镇上的色鬼罗老松盯上。她知道罗老松的名声,最初也一直回避,但当她看到罗老松长着一双女人般白皙细腻的手时,她不知为什么心就软了。 第一百五十二章 李亚茹(2) 罗老松很知道如何讨女人欢心,他很快就摸清了李亚茹的喜好,没认识多久,他就跑了趟魏阳,给李亚茹订了一台卡瓦依钢琴。 李亚茹有点儿惶惶不知所措,她觉得这太贵重了,更觉得没办法跟丈夫解释。 “你就说抽奖中的。”罗老松给她出主意。 李亚茹摸着钢琴,这是台白色的琴,漆面光滑似玉,她抬起手指,轻轻按下一个琴键,琴箱里发出美妙悠长的声音。 罗老松趁机从背后抱住她,她也慢慢后仰,倒在罗老松怀里,两人纠缠在了一起。 一周之后,卢爱强回家,他根本就没有怀疑钢琴的来历,因为他根本不晓得它有多贵,还以为就是个电子琴的价钱。 “中奖?放家里也没用,咱家又没人会弹琴,要不卖了吧?”他说。 “不,我觉得摆家里挺好看的。”李亚茹马上说。 “行,你觉得好看就摆着。”卢爱强说着伸手去拉她,但这次李亚茹把他推开了。 “我不舒服。”她说。 后来,事情就越来越失控了。其实卢爱强并非没有听到过传言,但他一直觉得李亚茹不至于那样,她对夫妻生活从来就不怎么上心,连对自己都很冷淡,怎么会还找其他男人。 卢爱强自己不信,也没找人专门打听过,再加上卢爱强他不爱跟人说话,别人不愿理他,更不会主动告诉他这事。所以罗老松和李亚茹更加没有顾忌,俩人成天厮混在一起。 前两年拆迁,罗老松得了不少钱,他出手大方,对女人简直有求必应。所以这么多年,他东一把西一把,给女人们花了不少钱。但李亚茹跟他在一起,并不是贪念利益,她是真真正正喜欢上了这个体贴的男人。 “我离婚,咱们结婚吧。”她在床上对罗老松说。 罗老松吓了一跳,他虽然喜欢女人,但从没想过结婚。他跟李亚茹不同,从小父母亲都很强势,俩人大概一睁眼就吵架,从早上一直吵到晚上,有时候半夜三更起夜的时候还要吵一次。 罗老松从小在这种家庭中长大,对婚姻有一种莫名的恐惧,他比谁都深信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结婚前简简单单的感情,结婚后就被柴米油盐所累,最终疲劳、厌倦、背叛——若不是许多人的婚姻如此,他罗老松根本也不可能有见缝插针的机会。 但李亚茹的话也让他觉得,这个女人跟之前的女人不同,她是打心眼里爱着他。 罗老松从来也没打算好好过日子,但他却不愿意“亏待”女人,正是这种性格让他频频得手。要不然,凭他的条件,大概没有几个女人能看得上他。 罗老松搪塞过去,但心里却很有感触,他虽然绝对不愿跟李亚茹结婚,但却心甘情愿给她留一份保障。 所以有一天,他对李亚茹说:“我这个人,小时候吃苦,长大打光棍、不务正业,钱挣一分花一分,所以穷困潦倒惯了。幸好这两年老天爷照顾,镇子上拆迁拆到我那破房子,我得了一大笔钱,咱不干活也能过日子。这笔钱还有不少剩余,我已经陆陆续续取出来了,还给你留了一半。我心里头,已经把你当家里人看了。” 李亚茹没听出罗老松话里面的话,她说:“我不是想要你的钱,我是要你这个人。” 罗老松会说话:“钱明天给你,人现在给你。” 罗老松嘴巴甜,李亚茹心里甜,俩人使劲抱着,又在床上滚在了一起。 他们没想到的是,那天工地上塔吊出了事故,项目经理要排查隐患,因此给工人们放了两天假。所以罗老松两人正亲亲热热地说着话的时候,卢爱强正坐着公交车,踏上了回家的路。 至于随后发生的事,李亚茹想都不愿再想,罗老松不明不白地死了,卢爱强也还在医院里没有醒来,而且街坊四邻都说,她伙同奸夫谋杀亲夫,所以恶鬼上门,奸夫被索了命,而她自己也肯定被恶鬼追讨过去。 索命就索命,死就死吧,她想,这么窝窝囊囊地活着,还不如死了。 她闭上眼睛,枣树荫凉里吹过的风凉爽而舒适。就在这时,她听到院门那里响起砰砰的拍门声。 李亚茹依然坐在枣树荫下,沈喻、林瑛坐在她正对面,而我和小余则坐在旁边。初夏的天空中白云悠悠,风里都是枣花的淡淡甜味儿。 我们没有多问什么,李亚茹坐在椅子上,像口述故事似的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当然,对于最后的那一次争执,她没有过多讲述,毕竟事情发展至此,已不是几声唏嘘就能打发的了。 林瑛没有说话,小余也沉默良久。李亚茹并未违法犯罪,她也不是没有过愆,但面对当事人,我们似乎也没必要批判些什么。 “那你觉得,你现在的不幸是源于什么呢?”沈喻忽然开口,问出一句并非她风格的话来。 李亚茹一愣,她眼神有些迷茫,似乎从未想过这个问题似的。 “我知道,这么说有点居高临下。”沈喻语调虽然平静,但却不经意中带着感慨,“小时候,我和你的处境有相似之处,父母也曾经强烈干涉过我的选择,但我奋力抗争坚持了下来,最后还是走出了自己的路。” 她停顿一下,又继续说:“但我跟你的处境又有不同。我家境还算不错,接受了完整的教育,即便跟父母决裂,我凭自己也不愁吃穿用度,所以还能坚持做自己,也不用在意他人的眼光,更不会——更不会被安排嫁给某个完全陌生的人……” 她说完这句话,用眼睛的余光瞄我一眼。我忍不住咽口唾沫。 “正因为这样,我现在是没有资格对你说三道四的,人生下来就面对不同的家庭,会有着不同的命运,也会遇到各式各样的机会,遇到好运或者坏运。 “但不管怎样,人类已经出现在地球上几十万多年,也慢慢拥有了一套保护个人的社会体系,我们是可以依靠这套体系来维护、坚持或者改变自己的——比如说,如果你真的不爱丈夫,甚至看到他就如坐针毡,你完全可以协议分开,也能诉诸法律解除婚姻,不管怎样处理,也绝不应该用害人害己的方法解决问题,比如和另外一个男人殴打丈夫,最后导致两个男人都发生惨剧。” 第一百五十三章 躲风头 沈喻一口气说完这些话。李亚茹没有辩驳,也毫无置评,我们起身告辞,她也没有送我们的意思。她正低着头看着院子里铺的红砖地,那里有几只蚂蚁在搬着一枚凋落的枣花。 刚走出卢爱强家院门口,对门就吱呀一声打开,一个瘦削干枯的老太太伸出头来,她眼圈乌黑,眼球也瞪得滚圆,像要突出来似的。 她伸手拦住我们问道:“是警察同志吧?” “对,您是蒋阿姨吧?”林瑛停住脚步,热络地问。 我这才想起来,当初罗老松遇害的那天,卢爱强家对门的蒋老太太也是目击花衣鬼的人之一。 “对对对,警察同志,你们能不能帮个忙,劝劝亚茹,这些日子不行就搬走躲躲风头啊?” “啊,躲什么风头?” “那只鬼啊!人们都说,它只盯上做了亏心事的人。‘云塘三宝’不都死了吗,死之前不都看见脏东西了嘛。亚茹她老公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呢,我听人说,很可能就变成什么植物人。这样一来,她罪孽就大了啊!那只鬼万一找她索命怎么办?你们赶紧劝她搬走吧!” “大妈,您那天也看见那只鬼了吧?”沈喻突然问。 “可不是嘛!没脑袋,可吓人了!前不久有个流鼻涕的警察同志找到我,还做笔录来着。” ——不用说,那个鼻涕虫肯定就是施鲢。 “它身材多高,胖瘦怎么样?”沈喻问。 “姑娘!”蒋老太太带着抱怨的口气,“你觉得,我敢仔细看吗?” “大妈,您一看就是利索的人,我相信您的眼力和记性,您闭上眼睛想想,肯定能回忆出点什么。” 听沈喻这么一夸,蒋老太太顿时高兴起来,她嘴里说着“我想想”,然后翻眼皱眉回忆着,大概是当时的情景确实骇人,她的脸色越发惨白起来。 “那只鬼啊,肩膀很宽,看起来轻飘飘的,好像整个身子都罩在布里头似的。颈子上面还有个口子,好像有半截子血糊糊的肉,但就是没有脑袋——早先演的《聊斋》你们看过吧,就跟那里头砍了头还站起来的鬼一模一样!” 蒋老太太讲到这里时音调忽然升高,她尖细的声音简直让人身临其境——夜幕下,月光中,一个头颅被斩断的无头野鬼在深巷里游荡着。连我想到这幕情景都不由得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所以,你们还是劝亚茹搬走吧,不光害怕她出事,就是我自己也害怕啊!这几天夜里,但凡外面有点儿动静,我就整宿整宿睡不着觉啊!就连风吹过窗户玻璃,我都听得一清二楚,都能吓我个半死啊!再这么下去,我就得精神病了!” “大妈,您放心,李亚茹搬不搬家我们管不了,但我们能抓鬼,只要把鬼抓住了,事情不就解决了吗?” “啊?警察还能抓鬼?同志们啊,你们不知道,这几天云塘镇可乱了!死了几个人不说,鬼影索命不说,一条街的电线杆子倒了也不说,就大白天的都闹玄乎啊!我听人说,晴天白日的,天上就有人影飞来飞去!白日都见鬼啊!你们要能抓,就都一块儿把他们都抓了吧!” 我看蒋老太太越说越多,马上要把华鬘昨天在镇子上的“天外飞仙”都抖落出来了,于是赶紧过去安慰她。 好在她越讲越激动,连表情动作都神神叨叨起来,林瑛也没特别注意她后面说的话。 沈喻却靠近我,小声嘟哝道:“你们俩干的好事。” “我已经打发她走了。”我说。 “放心,她就算不走,我今天夜里也想办法把她整走。” “你是准备自残吗?”我问。 “闭嘴!” “沈老师,你准备下一步去哪儿?”林瑛回头问我们。 “姚夏家吧,就是尚卫民的儿子家,毕竟他们娘儿俩也还背着嫌疑呢。”沈喻朝前面喊了一句。 “得嘞,小余,赶紧安排一辆车!刚才听李亚茹一说,我大概猜出是什么门道了。现在看沈老师这么有的放矢,我猜咱们快要离破案不远咯!” …… 姚玉凤在家里一直坐卧不安。 自从丈夫死后,派出所、警局的人就频繁过来,每次来都要问许多问题,而且每次问的问题都不一样。 她有时候半夜醒来,都要把准备好的话再背上一遍,每次回答询问时故意放慢速度,字斟句酌,生怕说错一个字,说走一句嘴。 她不是怕事情牵连到自己,她是怕毁了儿子的前途。她甚至已经做好了准备,万一事情败露的话,自己一定想办法站出来顶罪。 每次警官问完话离开时,都会嘱咐她最近别出门,如果有情况他们随时会再来,所以她更加提心吊胆。 她不敢出门,怕万一警察来问,家里没人,被认为是心中有鬼逃之夭夭;但她又特别怕警察来拜访,她的听觉最近好像被无限放大,只要门口那里传来一丁点儿动静,她就像惊弓之鸟似的从沙发上弹跳起来。 好在她准备充分,而来访的警官一般也只问同类型的问题,比如夫妻之间的矛盾啦,尚卫民和姚夏父子的争执啦,她和姚夏母子两人当晚的行踪啦等等。 姚玉凤虽然不算聪明人,但她这么多天,早就把这几个问题研究得透透的,背的滚瓜烂熟——她虽然慌张,但心里还是有些许自信,作为死者某种程度上的“干系人”,她已经能经验丰富地去面对警察车轮般的反复询问了。 但今天来的几个警察不同,他们是三女一男,而且似乎根本没想问老套问题的打算。 “离婚的时候,姚夏多大,是孩子选择跟着你的吗?” “十六吧,刚要上高中。当时审判的时候,小夏非得要出庭,他在庭上说了一段话,大意是他爸爸野蛮暴力,而且酗酒把挣得钱都造光了,觉得跟着他不会幸福。后来法官就采纳了孩子个人的意见。” “他父亲对这个一直耿耿于怀吗?” “应该是吧,但一开始他并没有针对儿子,他针对的是我。他爹这个人,最大的问题不是喝酒,也不是撒疯,也不是晃晃悠悠没有本事,他最大的问题就是,永远都觉得自己有理,从来都觉得他是天底下最正确的人。 第一百五十四章 姚家母子(1) “更可怕的是,他老自我感觉良好,认为大家心里头都信任他、敬重他、佩服他。所以当儿子在法庭上当面拒绝他的时候,他憋了一肚子火,他总觉得儿子受了姚家人的挑拨才变成这样的,总有一天儿子会明白原委,会心甘情愿找上门,跟他道歉、认错、洗心革面,父子团圆。他把这个看得特别特别重……” 姚玉凤讲着讲着忽然停住,她可能意识到自己说多了。 “真挺同情您的,他父亲这种情况,有个专门的词语叫做‘控制型人格障碍’,这类人其实最没有安全感,随时都开启防御模式,所以他们始终要把周围所有人都控制在自己认为可以控制的范围内,而且他们一般都缺少移情能力,对别人的痛苦开心不能感同身受。 “他们大多数有诡辩症,特别爱跟人狡辩,而且运用伪逻辑,反复证明自己的正确。比如你要揭穿说,你为什么穷,为什么做事毫无长进,至今碌碌无为,他就会说,他能力齐天,只是缺少一个小小的机会。 “但你要问他,为什么别人都有机会,就他抓不住,他就又会归结到命运多舛……总之,一切不幸都是别人的错,一切不顺利都是别人的阴谋,一切坎坷都是运气不佳……”沈喻忽然开启讲课模式,叭叭叭地一通长篇大论。 “哎呀,这位警官,您说得太对了!”姚玉凤激动起来,“他爹就是这么一个人!” “是吧?这种人还特别要面子,他认为自己什么都能解释得通,什么都能搞的定,不管是不是强词夺理还是胡搅蛮缠。” “对对!我这命太苦了,居然嫁给这么一个人,还把孩子连累了。”姚玉凤忍不住掉下眼泪来。 “所以,他平生最丢脸的一件事是什么?应该就是那次‘认祖归宗’事件吧?他本来想大摆宴席,当着全族人的面,得意洋洋地看着儿子低头、叫爹、认错,结果没想到儿子到场后直接打了他的脸,还声称连姓带名都改了,他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连个狡辩回旋的余地都没有。”沈喻顺着话题讲下去。 “可不是,他估计气得肠子都盘歪了。”姚玉凤摇着头说,“小夏这孩子,一根筋,做事绝,认死理,有的地方吧,还真像他爹。” “他爹估计也看出来了,他虽然是个混不吝,但他心里还是隐隐约约有点儿顾忌儿子。” “对,要换别人,要换别的事,他早就直接找过来胡闹了。但那次儿子折了他那么大面子,他却没敢来胡闹,只是用阴招,让亲戚朋友别借我们娘儿俩钱。” “后来他来欺负你,也都是趁着儿子在学校上课回不来的时候吧?” “对,他估计也上岁数了,火力弱了,有时候撞见儿子也嘴里没好话,但看上去气势就怂了——他不敢当着儿子面欺负我。” “您也不愿把爱欺负的事儿跟儿子说吧?” “唉,俩人都是暴脾气,都是狠性子,我哪敢让孩子知道,万一闹起来没完没了怎么办。” “是啊,所以姚夏上了大学之后,一直不知道您还时常挨欺负,对吧?” “对,我苦点儿没事儿,只要儿子平安就好。” “可惜,尚卫民是个酒鬼,酒鬼有时候下手不知道轻重,最近的那次找茬,他就失手打重了。” “他就是个畜生,我已经习惯了。” “但是,您太隐忍了。遇到伤害,要么当场反击,要么事后反击,纵容只会让一个丧失人性的家伙更加没有人性。” “那怎么办,我又打不过他。”姚玉凤伤心地摇着头说。 “但是,姚夏能打得过他吧?” “唉,我不能让儿子打他亲爹。” “要是儿子发现自己最爱的母亲被人打了呢?他会不会一怒之下去找亲爹算账,父子俩争执之中,其中一个不小心误伤了对方呢?”沈喻话锋一转,突然问道。 “你——什么意思?”姚玉凤浑身一凛,她应激似的站起来反问道。 “尚卫民死的那天,您儿子回过云塘镇吧?而且那回尚卫民下了重手,您的伤势根本遮掩不住,姚夏一回来就看见了,然后他怒气冲冲地出门,扬言非宰了他爹不可——结果第二天,云塘镇上就传出来尚卫民失踪的消息。” “你、你——怎么……” “是问我怎么知道吗?因为我找到了关键线索,它可以证明姚夏当晚冲到云塘镇上,最后还找到了尚卫民……”沈喻淡淡地说。 “啊?!” 沈喻这句话震动的人不光是姚玉凤,就连我和林瑛都顿时目瞪口呆,因为我们根本没有发现任何有关姚夏的证据! “尚卫民的尸体已经找到了,他是被人勒死的。死前他曾剧烈反抗过——我们从他的指甲里发现了衣服纤维,经检验,跟姚夏学校的院衫是同一种材料。”沈喻直视着姚玉凤,不放过她脸上一丝一毫的表情变化。 我和林瑛对视一眼,已经明白了沈喻的意思。 小余张张嘴想说什么,林瑛隐晦地扯了她一下,还冲她眨了眨眼。 幸好姚玉凤此时已经被沈喻的话攫取了全部心神,完全没察觉到我们几人之间的眉眼官司。 “不可能,不可能……那孩子不会干出这种事的,不会的……”姚玉凤整个人都在发抖,嘴里喃喃低语,不断地否认着。 我看得于心不忍——要让一个母亲接受她的儿子杀害了自己的父亲,这是多么残忍的事啊!而我们为了获取证据,竟然用这种事来骗一个尝尽生活苦难的女人,手段简直可以称作卑劣。 我忍不住看向沈喻,她的表情跟以往一样冷淡,眼里没有丝毫动容。 我心里突然特别地难受——她以前不是这样的,为什么现在会变得这么冷血? 是“逻辑奇点”能力的消失使她失去了平常心,还是华鬘的性格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她,亦或是两者都有? 她这种性格切换的状态一直发展下去的话,原来的整个人格会不会完全崩解? 我不知道,也无从知道。我只知道,眼前的这个女人,这一刻让我感到无比地陌生。 第一百五十五章 姚家母子(2) “虽然尸体上有您儿子留下的证据,但人却并一定就是他杀的。”正当我忍不住要开口戳穿这个谎言时,沈喻说话了。 “所以您现在应该做的,是详细地跟我们坦白案发当天所有事情,这样才有可能帮姚夏摆脱杀人的嫌疑,证明他的清白。否则的话,他作为此案目前唯一的嫌疑人……”沈喻没再往下说。 姚玉凤轻捏拳头,半晌,终于放开了手。她咬紧牙关说:“好,我全都告诉你们。但你们要帮我儿子洗脱这个罪名,他一定不是凶手!” 姚玉凤别无选择——警方已经拿到证据,坦白还有可能查出真凶,继续隐瞒的话,说不定就遗漏了什么关键线索,让姚夏白白蒙冤——反正最坏的情况也不过是现在这样。 ...... 那天上午,姚玉凤忙完了手头上的活计,准备去超市买点儿子喜欢吃的。 马上要期末考了,姚夏忙着复习、打工,已经很久没回来了,她想做点好吃的送过去,给儿子补补身体。 没想到,去的路上,正好碰到喝完早酒回家的尚卫民,姚玉凤心里一紧,慌忙别过脸去,希望能躲过一劫。 但尚卫民还是轻而易举的认出了她,因为她的动作实在太大,举止也太慌乱,让人想不注意都难。 尚卫民喝好了酒,本来心情不错,结果瞧见了姚玉凤,立刻就想起了之前那场全族见证下的巨大屈辱。 他火气上涌,又看到姚玉凤闪闪躲躲的瑟缩样子,更是来气,于是他伸手去抓姚玉凤,没想到她轻轻一闪就躲开了。 尚卫民扑了个空,使出的力气没有落点,再加上他酒后步伐不稳,这一下就让他失去平衡,扑通一声摔在了地上。 这下他完全怒了。姚玉凤跟他离婚,姚夏的改名换姓,还有他俩决裂那天,他就是被那个小兔崽子晃了个狗吃屎,新仇旧恨一起爆发,尚卫民怒从心起。 他爬起来,上前三两步追上想逃跑的姚玉凤,一把抓住她的头***圆了另一只胳膊,啪啪就甩了她两个大嘴巴,打得姚玉凤满脸青红、嘴角流血。 姚玉凤被尚卫民又打又骂,却不敢还手,对这个男人的恐惧已经深入她的骨髓,即使离了婚也不能摆脱。 又是打耳光又是砸拳头的,姚玉凤被殴打得几欲晕厥,直到尚卫民松开薅在手里的头发,她才缓缓倒下,无力地伏趴在地上。 周围的邻里见尚卫民打得太过了,围上来劝了几句,尚卫民此时也打够了,于是借坡下驴就走了,邻居们赶忙围过来查看姚玉凤的伤势,看她被打破了相,还给她送到医院去缝了几针。 几个邻居把她从医院又送回家,安慰了几句,临走时,看姚玉凤躺在床上虚弱的样子,具都无奈地摇了摇头。 当天夜里很晚的时候,姚玉凤突然听到外面有动静。 她撑着虚弱的身体,爬下床想看看是谁——云塘镇上住的都是老街坊,各家的情况大家心里都清楚,再加上尚卫民三天两头地来闹,周围的人包括那些租户,就没有不知道姚家处境艰难的,即使有人偷东西也偷不到她们家;儿子昨天刚通过电话,说这周还是不回来——那还有谁会在这个点来找她? 姚玉凤到厨房拿了一根擀面杖,悄悄往大门方向走过去。还没走到门口,门吱呀一声就开了。 姚玉凤心头一紧,不知道是该躲起来还是冲上去,慌乱之下绊倒了旁边的椅子。 这时,“啪”的一声,灯亮了,原来是姚夏。 “妈,还没睡呐!我回来拿点论文资料,急着要用,顺便也看看您。”姚夏的眼睛还没适应电灯的强光,眯着眼看着母亲。 “睡了,听见动静了起来看看。”看见是儿子回来了,姚玉凤又惊讶又开心,一颗慈母的心立刻就泛滥起来,“你不是说不回来吗,怎么又跑回家了?两头跑多累人呐,你学习又辛苦,有这个时间应该多睡会儿,差什么我给你送……” “妈,你脸上怎么回事?”姚夏终于看清母亲脸上的累累伤痕,瞬间脸色大变,“他又打你了?” 姚夏上前两步,想要仔细看看母亲脸上的伤。姚玉凤这才记起自己上午还挨了一顿狠打,她一边捂着脸一边往后退:“没有,妈走路不小心,摔的。” 姚夏一手抓住母亲的肩膀,一手拿下她遮脸的胳膊,表情十分狰狞,动作却异常轻柔。待看到缝针的痕迹时,他腮帮子咬得咔咔直响。 姚玉凤看儿子的脸色实在骇人,怕他冲动之下做了傻事,连忙抱住姚夏的胳膊,安抚他说:“没事没事,就是看着吓人,其实不严重,医生说过两天就能好了。” “妈,您别拦着我。”姚夏缓慢又坚定地推开母亲的手,声音沉得吓人,“我走的时候警告过他,再敢欺负我妈,我就打断他的腿。”生气到了极致,他反而没有暴跳如雷,但这种看似平静的愤怒却让姚玉凤更加害怕。 “儿啊,千万别做傻事啊!妈就你一个儿子,你要有什么三长两短,让妈可怎么活呀!”姚玉凤拖着虚弱的身体小声地哀求着。 姚夏抱了一下母亲:“我还要照顾你一辈子,不会把自己搭进去的。”说完,他捡起擀面杖就出了门。 姚玉凤追上想拦住他,没走几步就感到一阵眩晕,跌坐在了地上。她挣扎了几下都没能站起来,最后只能看着消失在夜色里的姚夏,泪如雨下,嘴里喃喃地喊着“你回来,你回来”。 …… “那天晚上姚夏是几点回来的,您还记得吗?”沈喻问道。 “记得。我醒过来时看了一下时间,正好是十点半。”姚玉凤很肯定地说。 “那天晚上他后来又回来过吗?”沈喻又问。 姚玉凤犹豫了一下,还是开了口:“回来过。他十一点半左右回来了一趟,放下擀面杖就匆匆忙忙地走了,问他什么他也不说,只让我不要担心,有人问起的话就说他没回来过。” 林瑛忍不住问了一句:“我们去他学校调查了,室友都说他当晚在寝室,而且那个点开往云塘镇的末班车他也赶不上,所有打车软件上也没有他当天的出行记录——他究竟是怎么在家和学校之间往返却不留下丝毫痕迹的?” 第一百五十六章 姚家母子(3) “共享单车!”我和沈喻异口同声地回答了这个问题。说完,我俩对视一眼。 我率先移开了眼睛,不自觉地干咳两下:“很多共享单车都被人为地破坏了电子锁,不需要登录app就可以直接骑。而从学校到姚家的这段路程,成年男性的骑行时间在一个半小时以内——一个晚上的时间完全够姚夏往返。这样也就没有任何痕迹。” “那他的同学呢?他们说他根本没回家。”小余还是不解。 林瑛已经完全弄明白了,她解释道:“之前了解过,姚夏的室友一个去了外面的网吧,晚上不回宿舍,另外两个吃完晚饭,跟姚夏一起到图书馆自习到很晚。之后,姚夏回了宿舍,他们转战自习室通宵备考。他们三个都是第二天天亮以后才回的宿舍——我们之前陷入了盲区,以为姚夏没有交通工具,如果是临时起意回家,他不可能步行,所以我们才会认为他在案发当晚不可能回家。” 小余听了恍然大悟:“原来如此。不愧是队长!” “你还有的学呢!”林瑛拍拍小余,又对姚玉凤说,“擀面杖是物证,需要交给我们检查。” “哎哎,我去给你们拿。”姚玉凤进了厨房去取擀面杖。 “您要的套餐。”姚夏一手端着餐盘,一手把食物放在这桌人前面。说来也怪,明明他们是三女一男,却只点了份单人套餐。 “我吃沙拉就行。”小余说。 “我吃鸡块就行,沈老师,知道您减肥,要不要啃个玉米?” “不,给我来杯白开水。”沈喻淡漠地说。 “那言桩吃汉堡吧。”林瑛把一个大汉堡给我递过来,又回头对沈喻说,“你状态很跳跃啊,一天暴饮暴食,一天又连个菜叶都不吃,这样健康吗?” “只管好你自己行吗?”一提到吃饭,沈喻就顿时无名火起。 姚夏课余时间在餐馆做兼职已经半年多了,看着这几个人不急不慢地逗着聊着,虽然觉得这些人有点儿奇葩,但他仍然保持着职业态度,面带微笑地说:“您的餐齐了。” “哎哎,等下,别走呢。”小余叫住他说。 姚夏愣了一下:“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女士。” 小余从书包里掏出一个长长的塑封袋,袋子里不伦不类地躺着一根擀面杖。姚夏看见那根擀面杖,脸色一下子变了。 “认识吧?”小余用眼神瞟着擀面杖说。 “你们是什么人?你们去过我家里了?”姚夏一下子急了。 “瞧瞧,还没说话呢就急躁,一会儿有的是你说话的机会。”林瑛拿出警官证晃了晃,“我们是警察,你跟老板请个假,咱们去对面咖啡馆谈谈。” “这事儿跟我妈没关系!”姚夏激动地说。 “知道,要跟你家人有关系就直接带走你了,还用偷偷摸摸地在这儿说话?” …… 我狼吞虎咽地吃完汉堡,然后大家又转战对面的咖啡馆。沈喻就点了一杯espresso默默喝着。 “你这一天不吃东西还喝浓咖啡,不怕胃穿孔吗?”林瑛关心地问。 “用你管。” “沈老师这才叫减肥呢,啧啧,”小余敬佩地说,“负卡路里摄入。” “是,言桩也不关心人家,直男不都是劝自己女朋友注意身体,多喝热水嘛?唉。”林瑛又搭腔,一丁点儿队长的样子都没有。 我使劲低着头,不敢看沈喻,因为怕她迁怒,毕竟我昨天没帮她拦住华鬘大吃大喝。 但看林瑛和小余你一句我一句地调侃沈喻,我实在忍不住想说句公道话,叫她俩厚道点儿:“我怎么不关心她了?我说你们能不能聊点正事?别成天关注人家的身材食量。” “你俩闭嘴。”沈喻一口喝完浓缩咖啡,瞪着她俩,然后又转向我,“你也闭嘴。” 就在这时,姚夏推门进来。这次她俩算真的闭上了嘴。 姚夏看看周围,确认没有认识的人后,这才走过来坐在我身边。 “我先声明一下,那天晚上,我确实是想狠削他一顿,但我没想过打死他,而且最后也没打成。” “能说下具体经过吗?”林瑛板着脸一本正经地问,完全没刚才调侃沈喻时那贱兮兮的小样子。 “好吧,那天晚上自习回来,我清理复习资料,发现下一门考试要用的一本重要资料落在家里了。我想着也好久都没回家了,就准备回家看看我妈,顺便取东西。 “我一看时间,马上就要到回云塘镇的末班车了,于是赶紧就冲了出去。结果换公交车的时候,发现末班车刚刚过去。本来我想叫个网约车,但觉得有点贵,想着是不是等明天一早再回去。 “正在犹豫的时候,我发现身边有一辆共享单车,那辆车显然坏了,密码锁居然开着就扔在那里。我想想,公交车站离家也不算太远,于是蹬上那辆单车就走。 “到了家里,一看到妈妈的淤青和伤痕,我就知道他又趁我这段时间不在家欺负我妈了。我当即就怒火攻心,抄了根擀面杖,就朝新云里小区冲去。 “尚卫民平时是个酒腻子,每天都是这个点儿喝完酒回家,我琢磨着没准还能在半路截住他,反正他把我妈打成什么样子,我就还给他一副什么样子!” “你是抄的近路吧?”沈喻忽然问。 “对,就是那几条没什么人住的老旧巷子。”姚夏说到这里忽然停了下来,他脸色一变,好像想起了什么恐怖的回忆。 “那后来你为什么没去找尚卫民,如果你在场的话,他或许就不会死了。”林瑛问道。 “因为他在旧巷子里看到了花衣鬼。”沈喻很自然地开口说着,那语气就好像她也在现场一样。 “啊,”姚夏轻声惊呼着,“你怎么知道?你也看到了?难道——那天你们也在现场不成?” “我们没在现场,不过这正好解释了一件事,那就是花衣鬼为什么没在按摩店监控视频中出现。”沈喻继续说,“你拿着擀面杖,本来想抄近路直奔云塘街,但就在老巷子里,你看到了前面有个隐隐约约的诡异影子。” 第一百五十七章 透过现象看本质 姚夏使劲点着头,似乎明白了沈喻的推断。 “是……我心头的火气好像一下子被吓散了,于是赶紧躲在旁边一个老宅子的门垛里。那个奇怪的东西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颈子那里血肉模糊的,它飘飘然就从巷子里过去了。我都能听见它走路的脚步声。 “它过去后好久我才敢出来,想起之前听街坊们聊过,镇子上有恶鬼索命的事儿。我还在想是不是有什么恶人要倒霉了,这时,看着自己手里拿着的擀面杖,我突然脑子里冒出一个念头——尚卫民即使再不济,也是我的生父,我如果暴打了生父,是不是也会成了恶人? “这么一想,我顿时就没那股火气了。我等着外面没了动静,这才溜出巷子,回家把擀面杖放下,交代我妈别跟别人说我回来过——我不想让那只鬼知道我曾经动过念头,想对我生父动手。 “然后我又蹬着单车返回了学校——没想到,第二天我得到消息说,尚卫民失踪了。我吓了一跳,赶紧给我妈打电话,我妈在电话那头泣不成声,她认为是我当晚追出去惹的祸,我向她解释,可是她听不进去。她说,最近警察频繁上门,叫我不要回去……这些天,妈妈肯定受尽煎熬了……” “你放心,这个案子,马上就有眉目了。”林瑛安慰他说,“警察没你想得那么糊涂,案子既然交到我们手里,我们肯定要把它弄个水落石出,不管犯罪的是人还是鬼。” 姚夏站起身向我们告辞,临走时还微微鞠了一躬,那意思似乎在说:拜托你们了。 “你们话说得是不是太满了?”我看他走远,问林瑛道,“如果犯罪的是鬼,你们抓的到吗?” “别闹,”小余接过话茬,“世界上哪里来的鬼?” “如果没有鬼的话,那有阿修罗吗?” 小余差点儿笑出声来:“言老师,你小说看多了吧?” “好吧,你们都不信,那我就放心了。”我松口气说。 “走吧,”林瑛站起身来,“别坐着了,抓紧时间查案吧。” “查案?去哪里?”我问。 “云塘街啊,看看沈老师怎么给咱们解开花衣鬼消失之谜。”林瑛看着沈喻说。 “不,我觉得更应该去查一下三名死者的财产情况,摸清这个,才能推开真相的门。”沈喻摇摇头说。 “财产的事儿,我来之前就叮嘱施鲢让他去查了。放心,如果连这点儿都想不到,那我还当什么警察?”林瑛笑着说,“咱们还是先去趟云塘街吧?” “他查出什么来了吗?”沈喻问。 “不太好查,这三个人过的都不是正常生活,一个嗜赌,一个好色,一个贪酒,首先可以确定的是,他们虽然都是拆迁户,但在银行里却没有多少存款或者理财。他们都喜欢在手边放现金,这样花着方便。但奇怪的是……” “从他们家里也没搜出多少现金,对吧?”沈喻问道。 林瑛点点头:“他们家里的确还留着一些现金,但是并不很多。比如罗老松,他床底下有个脏兮兮的杂物箱,杂物箱底下有个塑料口袋,口袋里翻出来了七八万块钱。其他两人家里也都留着几万,但相比他们得到的拆迁款,还有挺大缺口的钱不知去向。不过,这也似乎正常,比如卢咸亨赌钱究竟输了多少,罗老松在女人们身上砸了多少钱,还有尚卫民天天醉醺醺的,自己有多少钱他估计都没数……” “所以,你们知道了吧?”沈喻说,“云塘镇那么多人,为什么就他们三个被害呢?人们往往只看到表面的情况,就是三个人都不是好好过日子的主儿。再加上有花衣鬼时不时出来串串场,就更会造成坏人遭恶报的印象。 “可是,如果真的有个自认为‘正义使者’,想替镇子上‘除暴安良’的家伙把三个人除掉,他肯定不会遮遮掩掩,或者故意造成这些人意外身亡的假象,他应该更希望能扩大影响,弄得更有仪式感,更具震慑力,因为这种人的内心始终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是正义、正大、正常的,甚至是值得赞美和歌颂的。 “但真实情况却刚好相反,凶手显然希望大家认为三个人是遭遇意外,原因或是命格不好,或是老天谴责,或是自己作死——我敢肯定,如果没有必要的话,凶手其实连花衣鬼这个角色都不愿意创造出来。” “啊?”我目瞪口呆,“可是从罗老松和尚卫民两个人死前的情况来看,凶手似乎巴不得让花衣鬼跳出来,搞得满镇风雨呢。” “对啊,我刚才不是说了嘛。那是花衣鬼有必要出来,而且不得不出来。”沈喻耸耸肩说,“天都要黑了,你们还去不去云塘街了?” “去啊!”林瑛端着咖啡杯直敲桌子,“我刚才就说去,是你自己打岔打到别处去的!” “我什么时候打过岔?我说的都是正事。”沈喻瞪圆了眼睛瞅着她。 “行行行,我们沈老师一贯正确,好不好?” “这还差不多,还不赶紧走,干嘛呢?”沈喻从我手里夺过喝了一半的拿铁,然后把我脖领子拎起来说。 …… 赶到云塘街的时候夜幕已经降临,这也是街上正热闹的时候,小摊和小店里客流正多,刚从市区赶回来的上班族还有忙碌了一天的打工者们,纷纷趁着旁晚时分稍许放松一下,有逛夜市的,有约吃饭的,当然还有像我们这样,有事没事出来查案的…… 我被一群大妈挤得落在了后面,小余看我一眼,故意偷偷蹲下系鞋带,等沈喻和林瑛前面走远。 “你干嘛呢?”我站住问她,“你这鞋是魔术贴的,不用系鞋带吧?” “等你啊,”小余神神秘秘地站起来拉住我,“言老师,你慢点儿走,有事情想问问你——你有没有觉得,沈老师最近状态怪怪的,很跳跃,今天都跳跃好几次,一会儿冷淡,一会儿又愤青的。” 我原来以为她发现了沈喻和华鬘两种状态的不同,但没想到的是,她说的却是同一天的状态变化。不过经她一提醒,我发现的确如此。 第一百五十八章 云塘街 半夜沈喻状态切换过来的时候,曾经跟我说了一大段特别冷血绝情的话,让我一度心灰意冷,但经过一个白天,她似乎对我又正常许多。 我忽然想到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她之前曾经切换出来了一个华鬘的状态,现在不会再给我切出个第三人格吧?还是这回又弄出个什么地狱道公主? “哦,对了。”小余好像想起来什么似的,“你在尚卫民家箱柜里找到的那根头发,我们录进dna库里面了,但是没有匹配结果。” 竟然没有结果?我皱了皱眉头,快走几步跟上前面的人。 ...... 云塘街的“美美发廊”的玻璃门上挂着锁,玻璃门里面隔着一道红纱窗帘,隐隐约约可以看到里面放着几把椅子。 自从尚卫民出事儿后,美美发廊就因为涉黄被查封了,估计里面的人走得匆忙,所以监控摄像头还在门口挂着。 街上行人如织,林瑛正在路中央等我们,我和小余快步赶过来。 “就是这个监控吧?它只拍下了尚卫民的图像,却没出现花衣鬼的踪迹吧?”我走上前隔着玻璃张望一番,然后指着门框上面的摄像头,回头跟不远处的三个女人问着。 “小伙子,”一个大妈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我身边,她抻抻我衣角,朝我使劲摆着手,“我看你还年轻,衣冠楚楚的,穿戴也都体面,还是好好谈个恋爱,找个正经女朋友,千万不能做违法的事儿啊。” “啊?阿姨,我没做违法的事儿啊!”我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 “嗐,你别怪大妈说话直,你在这种店门口巴望什么呢?不就是想大保健吗?卖淫嫖娼都是违法行为,懂不?” 我满脸尴尬哭笑不得,站在街上的两名女警官笑得花枝乱颤,就连沈喻都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好不容易把大妈劝走,我焦头烂额地一看,街上依然人来人往,但三个女人居然不见了踪影!我赶紧往前走了一段,发现小余正在大街和一条小巷的交叉口跨步走着。 “你干嘛呢?沈喻呢?林瑛呢?”我问她。 “你往回走,就看见她们了。” 我赶紧回赶,在人群中挤了五六十米,就看见林瑛在一个巷口,也像小余一样跨着步子。 “明白了吧?”沈喻在她旁边站着问。 “你们干嘛呢?”我走过去也问道。 “这条巷子,就是姚夏那天晚上遇到花衣鬼的巷子——你也明白了吧?”沈喻瞅我一眼说。 “明白?明白什么?” 沈喻白我一眼,那样子似乎是懒得跟我解释。但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她翻白眼还有点儿可爱,起码比凌晨那会儿冷冰冰的样子强多了,也比在姚玉凤家里的冷漠强多了。 林瑛走了过来,她拍拍我肩膀说:“你啊,一会儿明白一会儿糊涂的——发廊门口的摄像头对着哪儿?正对着云塘街,但云塘街又不是只有一头一尾两个出口,还有这么多巷口啊!” “所以呢?”我问。 “所以?!你忘了罗大刚怎么描述花衣鬼的了吗?他说花衣鬼飘飘忽忽,忽前忽后的,你想想,一个醉汉撞见鬼,又不敢像尚卫民似的跟上去弄清楚,只敢在后面远远观望。如果有两个‘花衣鬼’的话……” “啊!”我顿时恍然大悟。林瑛提醒得对,如果有两个人扮成两只花衣鬼,一个引着尚卫民过来,当他接近后面巷口的时候及时闪进巷子里去,而另一个则躲在前面的巷口,等后面那只“花衣鬼”消失了他再飞快闪出来,这样从远处看上去,只是花衣鬼好像“飘”了一下而已。 当然,尚卫民或许离着更近一些,但他的视线也只是盯着前面,两个巷子里不仅是他和罗大刚的视觉盲区,而且也是监控摄像的盲区。这样一来,既搞出了花衣鬼“行动飘忽”的效果,又完美地避开了监控记录,还能将尚卫民继续吸引着往前走,一举三得,实在堪称精妙。 不过,这也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原来在大家印象里,花衣鬼只是一个人,但现在看来,花衣鬼并非一个人,它最少是两个人,没准还是多人作案。 可是,花衣鬼又到底是谁呢?之前沈喻和林瑛十分在意三名死者的财产情况,难道这些连环案跟钱财有关? 如果是这样,凶手杀掉三人后,又是怎么把钱搞到手的呢? 虽然三个人死后余留的财产有偏少的嫌疑,但他们的银行账户既没有奇怪的转账记录,家里也没有入室偷窃的痕迹,平时也没有被诈骗的信息,那凶手又是如何把他们的钱搞到手的? 之前我们去尚卫民家查看的时候,隔壁老婆婆说起尚卫民死的那个晚上,有个瘦弱的家伙到他家去过,当时那婆婆害怕是鬼,华鬘说根本没有鬼的气息,所以肯定是人。 现在很清楚了,不仅是人,而且是贼。 所以这样看来,事情似乎揭开了一些头绪,真相似乎已经近在眼前,但伸手摸过去,它又像海市蜃楼般触不可及。 看似很近,实则还远。这也是我这段时间查案的感觉,真相总是朦朦胧胧,不可捉摸,但有时候走着走着,却又发现突然柳暗花明,它就在某个路口、某个拐角处在等着你。 脑力劳动大概也有不少消耗吧,因为想到这里的时候,我竟然觉得自己肚子饿了。 我抬头看看沈喻,她现在估计对“吃”这个字眼深恶痛疾,我猜如果人能选择变形的话,她早恨不能变成一株植物——最好是非洲沙漠里那种连水分都不怎么需要的多肉植物了。 我们东找找西查查,时间过得很快,现在已经接近晚上九点,街上热闹的人群已经散去,小摊贩和路边小店也都在收拾东西准备打烊。 世界上有些事情的转变就在瞬息之间,原来熙熙攘攘的街道,一下子开始慢慢冷清了起来。 已经饿久了的肚子咕咕作响,我摸摸干瘪的肚皮,又瞄一眼沈喻,无奈地叹了口气。 想起刚才去餐馆找姚夏的时候,这三个女人装模作样,一个比一个吃得少,现在小余肚子里的咕咕叫声都被我听到了。 她用余光瞄着我,似乎在说:哎,赶紧提吃饭的事儿啊。 第一百五十九章 凶器 我用余光瞄着沈喻,她一副已经变成木头的样子,只是冷冰冰地举起瓶子喝了一口水。 街上行人散尽,但可恶的是,空气中食物的香味似乎经久不散,闭上眼睛一闻,仿佛都能嗅出烤冷面、麻辣烫、煎饼果子、羊肉串、煮玉米、酸辣粉的气息。 小余的肚子又咕噜噜叫了起来,她看着街角马上要关门的一家店,目露惋惜。我看看她,她回望我,然后又恶狠狠瞪我一眼。 “看什么看?美女肚子饿了不行啊?” “要不——买点儿吃的?”林瑛作为领导,终于说了一句体察下情的话。 “没工夫吃饭,咱得在半夜前把这案子办利索了。”沈喻一仰脖子喝光水,然后把瓶子往垃圾桶里一塞,扭头就快步往前走。 “太***了。”小余捂着脑门说。 “沈老师,知道你不想吃饭,要不稍等会儿,我们买点吃的咱一起走。”林瑛追上去征询她意见。 “不行,看见你们吃东西,我受不了。”沈喻果然拒绝,“你是队长啊,‘独不能为破案忍须臾邪?’” “她在说什么?”小余气呼呼地问我,“是不是也饿糊涂说不出人话了?” 我只好跟小余解释说,沈喻引用的是一个典故。 东晋末年的时候,大司马桓温专权,桓温最倚重的心腹名叫郗超。当时桓温意图篡位,郗超帮他罗织罪名,废了一个皇帝,杀了一众大臣,风头地位一时无两。 某日,在朝中为官的谢安和王坦之去拜会郗超,当时谢安是三品官侍中,王坦之是四品官左卫将军,郗超只是个五品官中书侍郎,而且当时太原王氏和陈郡谢氏都是一等一的世族大家。但郗超仗势欺人摆架子,自己忙自己的事,让两位上司从早上等到了傍晚。 王坦之肚子饿,又愤愤不平,忍无可忍,气得想转身回家。但谢安拦住他,冷静地说了一句话。 “独不能为性命忍须臾邪?”意思就是说,郗超如今权势熏天,谁都不敢得罪他,你难道就不能为了身家性命再多忍一会儿吗? 我讲完这个典故,小余若有所悟地点点头说:“我明白了,沈老师表面上的意思是说,你们就不能为了破案忍会儿饿吗?实际上呢,是带着点儿威胁的味道。她话里还有话。” “什么话?” “就是如果你们再提吃吃吃,我就不帮你们破案了的意思——哎,咱这是去哪儿?” “不知道啊,刚才光顾跟你说话,连穿了几条巷子都不知道。” 我和小余赶紧快步赶上前去,跟着林瑛和沈喻再拐过一个巷口我才明白,我们兜兜转转,又回到了中午勘察的禚昭家门口。 “咱这趟回来干嘛?”我纳闷地问。 “给你们看看杀害尚卫民的凶器。”沈喻从林瑛里接过之前拿到手的禚家钥匙,打开院门说。 夜幕已降,好在还有淡淡的月光洒在地上。我们几个人纷纷掏出手机,打开电筒光。 沈喻带着我们走过院子里的水池和独轮车,然后站在禚家北房门前不远的地方。 “凶器在哪儿?”林瑛问。 沈喻不说话,她抬起手,往头上的地方指指。 我也随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远远只看见禚家的房檐,再远便是在并不怎么清澈的夜空中悬浮着的月亮。 “凶器——是月亮?”我问。 林瑛看看我,一副哭笑不得的样子。 她朝前走了一步,举起手扶着横在禚家院子里那条晾衣服的黑色电线,然后回头问沈喻说:“就是这个吧?” 沈喻点点头。林瑛走到电线的一端,用手机电筒的光照照说:“是新的茬口,这条电线被人掐断过一截。” “你看看西边的墙上,”沈喻指着说,“那里还楔着一个大铁钉,电线本来是横在东西两堵院墙之间的,但现在它却被绑在中间的梯子上,而且是最新绑起来的。西墙的铁钉本来栓得高,还牢靠。邻居说禚昭长得人高马大的,可他干嘛特意把一条横穿院子、高高栓起的晾衣绳降低高度,搞得林队和小余勘察院子,都能被它兜到好几次。这不符合日常便利的生活逻辑吧?看看这电线的材质,再想想尚卫民脖子上被勒出来的痕迹……” 林瑛默不出声地戴上白手套,然后示意小余一起帮忙把晾衣绳解下来,放进随身携带的证物袋里。 “回去再让技术科验证一下,还有,把禚家这院子封起来,好好搜索一下有没有凶手的指纹和痕迹。” “但我担心的是,凶手根本不在乎在这院子里留下指纹。”沈喻摇着头说。 “你的意思是说,凶手就是这里的主人禚昭?”林瑛问。 “不,我觉得他更像一个受害者。” “那赶紧查吧,还等什么?”林瑛心急火燎地说,“小余,赶紧给技术科打电话,让大家加个班,今晚就派人入场,把这里好好翻上一遍。” “那你们查吧,”沈喻打个呵欠说,“我和言桩先离开一会儿,有点儿重要的事去办。” “什么重要的事?” “废话,吃饭啊,人是铁饭是钢!”沈喻撇下一句话,拉着我就走。 沈喻走得飞快,她站在街口,使劲朝过往的出租车挥手。我气喘吁吁地追上来。 “不是不吃饭吗?怎么又要回去找吃的?”我也帮她使劲挥手拦车。 她举起双手,扶着我肩膀推到一边,然后使劲白我一眼:“女人善变一下不可以吗——你先离我远点儿,这地儿比较荒,你又不是不知道,漂亮妹子更容易打到车。” 我只好悻悻地跟她保持一段距离,站在她下风口,朝路上招着手。一辆出租车正好开过来,路过沈喻的时候点了一脚刹车,然后却莫名其妙地加速停在我身边。 “帅哥,去哪儿?”一个白白嫩嫩的男人摇下车窗朝我问道。 我拉开副驾驶的门,又顺手打开后面的车门,然后使劲朝沈喻招手。 沈喻穿的平底鞋,她行动迅速地飞快跑过来,一弯腰就钻进后座里。 “嗐,怎么还有个女的在,胸还这么大,真是烦人。”白嫩男人一脸沮丧地嘟哝着。 第一百六十章 惨事 沈喻气得七窍生烟,我低头小声跟她说:“这年头,漂亮女人还真不一定好打上车。” “姜邑那边儿的骊森酒店。”沈喻没好气地跟司机说。 骊森酒店离魏阳大学不远,是当地最高档的几家五星级酒店之一,他们家的西餐很有名。 几年前我曾经约沈喻在那边吃过一次晚餐,结果被她说我是中华田园犬染黄毛——硬充大尾巴狼。今天不知道她为什么又去那边,难道—— 司机是个老司机,开车就跟漂移似的,他一路闯黄灯到了骊森酒店,沈喻先下车,我坐副驾驶给他扫码付款。 “哥们儿,你说说,女人有什么好的,坐车还不花钱,不就是热乎一下嘛,还非挑这么贵的酒店,一路上还冷冰冰爱答不理的——我觉得,还是男人更体贴男人——你说呢?” 他眼巴巴地盯着我,还给我抛了个媚眼,我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吓得赶紧扫了码,连滚带爬跑下车来。 “嘿,记着我车牌号,我的微信是……”司机兀自摇下窗户还朝我喊道。我拽着沈喻,赶紧逃之夭夭。 我们俩跑进骊森大堂,沈喻早就笑得直不起腰来了。 “哈哈哈!我老说你糙,没想到你还有几分姿色嘛。” “别闹了!你来这儿干嘛?”我心有余悸地说。 “来吃饭啊!吃了饭顺便游个午夜场的泳——魏阳只有他们家泳池二十四小时营业,你难道不知道吗?” “哦哦。” 沈喻是个健身迷,热爱瑜伽和游泳,不过这些天因为状态切换和案件迭发,她已经好多天没有游泳了,锻炼的时间也少得可怜,再加上这些天华鬘胡吃海塞,估计她这是抓住珍贵的一点儿时间做做运动吧。 我俩一前一后来到骊森二楼的西餐厅,沈喻找了个小包间,点了几样轻食的菜——看样子她依然不想多吃。我肚子早就饿得空即是色色即是空了,必须先来块大牛排才能踏实下来。 “明天的事儿,还得拜托你。”沈喻边嚼着蔬菜沙拉,边看着我说,“这个案子已经没什么悬念了,唯一还需要确认的就是凶手。还有,他手上已经有了三四条人命,看样子他没准会狗急跳墙继续杀人,千万别让他继续得逞。” “明天?我已经告诉华鬘,不让她再回来了。”我用刀锯下一大块牛排,蘸蘸酱汁放进嘴里说。 “你让她不回来,她就不回来吗?”沈喻一脸严肃地看着我,“难道她来这里,也是你叫来的不成?” 我自知说错话,只好闭口不语,继续闷头割着牛排。 “但是我真的特别恼火,特别特别特别恼火。”她用叉子挑着玻璃碗里的莴苣说,“本来失去了一眼看透犯罪现场不合逻辑之处的能力就已经让我很头疼了,现在平白无故又被人占据了一半时间,一半经历,一半生命,而且还是个跟自己格格不入的家伙,换作你恼火不恼火?” “恼火。”我说。 “对啊!所以我愁,我烦,我无所适从,我一肚子愤懑——但又能怎么办?我只能忍着,忍着,忍着啊!” 我放下刀叉,不再肢解已经七零八落的牛肉。 “想听听比你遇到的更愁、更烦、更无所适从的事儿吗?” “难道还有像我这样连续遭遇惨事的人?” “当然有了,在这个世界上,不幸的人又何止一个。黑龙江有个林甸县,林甸县有一户人家,院子建在公路边上,一年有四十八辆汽车因来不及刹车撞进院子,最多的一天,连续有四辆车撞了进来,还有辆车直接撞到了她家的窗户底下。镇子上的人后来提起他们家,都直接说‘老出车祸的那家’。对他们家来说,车祸是大概率事件,连睡觉都睡不踏实,梦里都担心大货车轰鸣着一头撞进来,你说他们郁闷不郁闷?” “是挺郁闷的。” “好。再给你说一个例子。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原子弹在战争中仅仅被用过两次。可日本就有一个人。1945年8月6日,他去广岛出差的时候,这时一颗前所未有的炸弹从天而降,广岛上空升起了巨大的蘑菇云。他被原子弹灼伤,于是赶紧逃回家里,不幸的是,他的家在长崎。三天之后,刚回家的他又遭遇了长崎原子弹投掷,他再一次受伤。但是,这还并非最可怕的事,最恐怖的是,他在受到两次核爆袭击后,继续在被辐射的痛苦中生活了五十五年,并看着自己的家人一个个因为核爆后遗症死去。” 沈喻表情复杂地看着我,这次她没有说话。 “咱们身边也有例子。我有个同学,他的父母都在他很小的时候意外丧生,从此他只能在亲戚家漂泊流浪,东家住几天,西家住几天。他吃着百家饭长大,尝尽了世间的冷暖,受尽了人间的白眼。这个同学虽然天赋异禀,聪明绝顶,但因为这些经历,他自闭、内向,曾经连一个朋友都交不到——这个算不算惨事?” “再说说另一个人。这个人十二年前偶尔喜欢上了一个女孩,但女孩对他毫无感觉。他不敢过于接近,生怕给女孩带来困扰,也不敢过于远离,生怕……” “别说了。”沈喻打断我的话,“你还在为之前我说的那番话生气吧?” “没有。你不爱我也不是错,这是你的自由。” “别这样说。”沈喻沉默了片刻,又说,“你知道的——我不是不想爱你,是我没有这个能力。” “呵!”我嘲讽地轻笑一声。 “你哼哼什么?不相信吗?”沈喻也有点冒火。 “那你应该去看医生,说不定还给你诊出个情感缺失呢!”我也一气之下讽刺地说。 情感缺失的重要表现就是对周围事物失去兴趣、对人或事缺乏兴趣、无责任感,但沈喻的状态明显不符——她起码对破案一直都挺积极的。 沈喻不吭声,我的话似乎戳到了她的痛处,我忽然一下子又心软起来——贴吧老哥们说得对——舔狗第一定律就是:海可枯,石可烂,舔狗的心不会变。 第一百六十一章 释放 我叹口气:“我知道,你对我也是有好感的,甚至是喜欢我的,但这种浅淡的感情,还不足以让你给我对等的回应,所以这十二年来你总是对我若即若离,让我始终无法放下你……对吧?” “我没有!”沈喻急忙反驳道,“你几次表白我都明确拒绝了。我的态度你是很清楚的。” 我差点没尴尬地想撞死在桌子上。舔狗第二定律果真生效——总是集人生三大错觉于一身:第一手机震动,第二有人敲门,第三她喜欢我。舔狗总是自我感觉良好,其实只是别人的粮草。 “我刚才说的话,是不是太直了?不过我真没对你若即若离。”她看我木然的样子,又开口问。她不关心解释这一句还好,一开口我又怒火攻心。 “是,你是拒绝了我。”我听她如此急着撇清我们之间的关系,多年积压的心情一时忍不住,终于全都爆发了出来。 “可我给你打的电话,你哪一次没接?我给你发的短信,你哪一条没回? “你明知道我对你死心塌地,根本不会因为你的拒绝就轻易放弃,你还是不停地跟我来往,给我希望——这难道不是吊着我? “你就像挂根胡萝卜在驴子眼前,让驴不停赶路追那根萝卜,对吧?把我当驴看,这难道还不残忍?” 我越说越生气,越说越激动,越说越想喷。 “我不是水泥做的,我的心也是肉长的,我难受起来也会心如刀绞!”我眼眶发红,咬紧牙关拼命忍住眼泪,想在她面前保持住最后的尊严。 “十二年!已经十二年了!多少次我想放弃,你又来关心一下。 “多少次我激动得整夜整夜地睡不着,就因为你跟我多说了几句话——没错,你是拒绝我,但又没疏远我,你还不交男朋友,让我得不到也没办法放手! “你摸着良心说一下,你这算什么事儿! “我就像陷入了泥坑里一样,拔不出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尽头!我他妈都要憋死了!” 我歇斯底里地揪着头发,痛苦地朝她嘶吼着。 我又想起一件事,不行,我还得喷! “你出车祸的那天,我紧张得要死!后来医生跟我说,你准备了一双对戒,我又难过又开心!我难过,是怕你醒不过来,我开心,是觉得终于有了回响!即使你后来一直没提,我也以为是因为女孩子容易害羞。 “可你昨天竟然说,你做的一切都是可怜我!哈哈哈!我是什么?就是一个笑话吗!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吧?”我难以自制地浑身痉挛着。 “你……”沈喻脸色煞白地望着我,看起来震惊极了。 半晌,她才喃喃开口说,“我忽然明白一件事,老天爷为什么把我分成两个人?恐怕就是用来还债吧——我没有骗你,我从小就有某种程度的感情缺失,是一种对亲情、友情和爱情的缺失。 “我长大后,不是没有去看过医生,但你知道,现代医学对病毒都有些无能为力,更别说看不到摸不着的心理问题了。医生也很奇怪,但他也无法改变这一点。 “你一直对我好,我心里一清二楚,清楚得就像站在高楼上看见万家灯火似的。我努力想去回应,但却怎么也集中不起力气来。我在这方面,真的是特别特别沮丧。 “对不起,我不知道会这样。你永远看起来都那么平和,那么无忧无虑。”她郑重地朝我鞠了一躬,“对你来说,道歉似乎太过浅薄,但我还是得说一声,对不起。 “但是有一点我想告诉你,我从来没把你当成备胎,我是把自己当成你的备胎——我现在确实心理有问题,不能爱上你,但除了你,我更不会爱上其他任何人。 “如果你心有所属,喜欢上了其他女孩,哪怕那个女孩跟我是双生共体,我仔细斟酌过了,我愿意接受,我不妨碍你的幸福。 “既然你提到了对戒,我可以告诉你,戒指的确不是那些天买的,我其实回国后没多久就买下了,然后一直带着身边,不为别的,就为了某年某日某时某刻,当我突然有了情感,当我突然能喜欢上人的时候,我就会不管不顾地第一时间把戒指戴在你手上……” 我呆呆地看着沈喻,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她从来没说过这种话,我也从来不知道她的内心想法。但当听到她一口气说出这许多,我的鼻子莫名地就酸了起来,眼泪从眶里唰的一下就翻涌出来,靠着液体张力在眼珠上打着转转。 “你昨天还说,成全我和华鬘……” “……那的确是我自私的想法。”她想想说,“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会好,根本已经失去了信心。但一想到你将来跟别人走到一起,心里却又莫名其妙地空洞。我后来想,如果你真能跟那个女人在一起,或许也不是坏事,因为这样来看,你好歹还会在我身边。” 沈喻说完这句话,沉默了片刻,又看着我,坚定地说:“今天已然把话说透,那现在我改主意了,我必须告诉你,如果我有想爱的人、想结婚的人,你一定是第一选择!至于那个女人,先让她排我后边等着吧!” 我怔怔地看着她。心里说不出什么感受,好像又酸又涩,又苦又甜,但无论如何,总比麻木得什么味道没有要好一百倍。 “我昨天那么说,除了自私外,也觉得长远下去对你不公平,因为我无法回应那种深厚的情感,而且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我刚‘醒过来’的时候,心里莫名其妙就有一肚子火,好像非怼你几句不舒坦似的。 “但这么久以来,你却是我唯一应该喜欢的男人,”沈喻好像有点不好意思说这种肉麻的话,她眼神乱飘不敢看我,“也是我现在仍旧应该喜欢的男人。” “应该”这个副词,用在这里似乎有那么一丝尴尬。但无论如何,这毕竟是沈喻对我的首肯。 看来她半夜切换过来、冷冰冰对待我态度的是假,而这个态度才是真的——虽然这也有可能是人生三大错觉之一。 但我的心脏还是不由自主地狂跳起来,好像一瞬间春风拂面,整颗心都浸润在暖暖的温泉里。 我忍不住一把抱住了沈喻。 “哎呀,你干什么?!” 沈喻使劲推我一把,但她的挣扎越来越微弱,直到不再动弹。 我们一下子安静下来,餐厅里也仿佛忽然安静下来,整个世界都静悄悄的。 第一百六十二章 案情梳理 我俩安安静静地拥抱良久,她的双臂一直翘着,似乎不敢搭在我的身上。 我终于慢慢松开她说:“那就顺其自然地发展吧。我相信,你总有一天能好起来的。但我并不强求,只希望能给彼此一点信心,可以吧?” “这个,还可以。” 她轻轻点头,脸上还带着尴尬或羞涩的表情。她眼睛里亮闪闪的,一直半仰着脑袋看着我,然后就噗嗤一下笑出声来。 解开了长久以来心里的一个疙瘩,我好像连灵魂都被洗涤了一番,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 心情一好,就想吃甜食。 我胃口大开地又叫了两个甜点,沈喻不吃,我便把两个都包了圆,然后跟她边吃边聊:“最近发生的事太多,我都有点乱。先把咱俩的事儿放一放,你刚才说,花衣鬼的案子已经没什么悬念了,这到底怎么说?” “你现在破案比我都上瘾啊。” “人都不是都这样嘛,总想给悬着的事情找个结果。” “现在所有的线索都集中在禚家院子里。”沈喻似乎终于和缓了情绪,她咬着一条紫菜丝,不紧不慢地说,“第一个死的是卢咸亨。凶手先用独轮车将新云里小区的喷泉水运到禚家院子里的水池,然后扮成花衣鬼,将卢咸亨淹死在水池后移尸喷泉,伪造成失足落水的现场。 “而凶手作案所用的独轮车、水池、装水用的塑料水袋,全都在禚家院子里。而当晚对应的目击者,除了觉得花衣鬼像卢咸亨的罗小茂,还有路过新云里小区门口的冉奋强。” 我顺着她的思路往下捋:“那接下来就是罗老松。目前只能确定他的死跟花衣鬼有关,但还没有掌握切实的证据。” 沈喻听了,不置可否地一笑。 我看她并没有异议,接着说道:“这次对应的目击者有三个人。首先十一点半徐楚月在‘豪情’酒吧后面的巷子里遇到花衣鬼,半个小时后,花衣鬼敲响了卢家院子,被李亚茹和蒋阿姨看见。第二天早上,罗老松被发现电死在电线杆上。” “不错,罗老松是目前证据最少的,还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的死跟花衣鬼有关。”沈喻微皱着眉,似乎在思考着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凶手想把他的死跟花衣鬼扯上关系,制造‘鬼魂惩治恶人’的假象,为他下一步行动做准备。” “第三起案子就是尚卫民案,这次花衣鬼的作用更直接,它出现在罗大刚和尚卫民前面,而且成功引起了好勇斗狠的尚卫民的追逐,它在‘美美发廊’前后的巷子里玩了一个偷天换日的伎俩,虽然被姚夏无意中撞见,但还是成功地避过监控和罗大刚的眼睛,将尚卫民引到了川云渠,对吧?” 沈喻点点头,她抿了一口白开水,接着说,“照着逻辑来推测,凶手应该是想把尚卫民做成跟卢咸亨一样的失足落水,没想到尚卫民虽然喝得烂醉,但他有酒后撒疯的癖好,因此并没有失去反抗能力。 “这时可能凶手听到了刘苹和陆小凤抱怨着走过来,他怕夜长梦多,情急之下用电线勒死了尚卫民,又就近把尸体掩埋在垃圾场,造成尚卫民失踪的假象,以便掩人耳目。这起案件的目击者有罗大刚、陆小凤和刘苹三个人。而当时的凶器,也来自于禚家院子。” “其实还有第四个目击者。”我塞进一大口牛排,边吃边说,“卢士辉当晚在他家巷子口看到过花衣鬼,而他家的巷子口,同样也是禚昭家的巷子口。” 我想了想,最终没说其实还有第五个目击者,那就是也看到花衣鬼埋尸的徐楚月。 “这又指向了禚家院子。”沈喻淡淡地说,“很明显,凶手把禚家院子当成了大本营,在那里策划了三起凶案。” “那禚昭的嫌疑很大!”我不由感叹道。 沈喻白了我一眼,因为我说了一句废话:“禚昭当然很有嫌疑——他缺钱,这是很明显的杀人动机。” 往日里我也不是没遭过沈喻的白眼,这次的感觉却很不同,这一眼里除了反驳,还带着嗔怪,简直要把舔狗的心都融化了。 我强压着脸上的笑意,想了想,说:“不过,卢士辉也有疑点,他有禚昭家钥匙,有没有可能是他俩一起作案?或者彼此互为知情人呢?” 表面上来看,禚家院子的指向很广——禚昭长期逃债在外,家里没人,外人搞到他家的钥匙总有可能。这样一来,想查凶手简直就是大海捞针。 但我转念一想,禚家虽然没人,但高墙深院,讨债的人不少,但都只是外面喷漆打砸,连院门都没能进去,这说明禚家门户森严,不是谁想进就能进的。 “不管是谁,都是对禚昭很熟悉的人,或者说,是对禚昭家很熟悉的人。” 我忽然又想起一个问题,于是挠挠头问沈喻:“不过我还有一个问题搞不明白——杀害尚卫民那晚,凶手为什么会随身携带电线?” “这个问题我也考虑过,我推测凶手相当谨慎,电线随身携带的话非常方便,往口袋里一放也不显得怪异,所以他常带着电线防身——你看,杀尚卫民的时候就用到了。如果凶手是禚昭的话,剪下一段电线带在身上很好理解。但如果不是他的话,那凶手就更加狡猾了——电线除了防身,更可以起到嫁祸的作用。” 我吃了一惊,如果真是嫁祸,那说明凶手已经提前把所有情况都想好了,思维之长远实在令人咋舌。 听了沈喻一番详细解释,我又情不自禁地雀跃起来——刚才开诚布公谈过之后,我俩的关系好像进了一大步,原来总是端着架子的她,现在居然跟我分析了这么多案情,而且态度也温柔许多。 换作以前,但凡我问这种显而易见的问题,她基本就不理不睬,没想到这次却如此耐心地一一解释。 我突然又想起一件事,忙说:“我昨天从独轮车车轮上抠下来了一块泥巴,这应该是很重要的证物吧!” 沈喻一下子坐直了身体:“东西呢?” 我尴尬一笑:“今天换了衣服,东西落在家里了。现在要回去拿吗?” 第一百六十三章 最重要的事(1) 她摇摇头,我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时间太晚,已经来不及了。 不知为什么,我真的想跟如此温馨的沈喻多相处一会儿,或许不是一会儿,是天长地久。 “算了。明天再说吧,待会儿还有最重要的事要做。而且都快十一点了,即使拿到泥巴,也没时间详细调查。” 沈喻说到这里,也逐渐放松下来,懒懒地靠在椅背上看我吃东西,手指一点一点地叩着桌子,显得很是适意清闲。 最重要的事?我忽然想起来,她肯定是想抽空游泳、锻炼一下,想想她对身材的严格控制,这也完全可以理解。 沈喻是个拒绝一切垃圾食品的人,每一餐都要测算卡路里的摄入量,而且晚上一般不吃东西。今天这个点儿还坐这里吃饭,估计是饿了一天实在受不了了。 我忽然又想到上次去找徐楚月,看到她家里堆成小山的烟头,还有塞满各种外卖饭盒的垃圾桶,我不禁摇起头来——即使是两个表面同样光鲜的女人,她们背后的生活状态也是千差万别的。 想到徐楚月,我忍不住念叨了一句:“对了,那个徐楚月你知道吧?她之前在巷子里遇到过花衣鬼,怕花衣鬼索命,还说要离开魏阳,搬到淞山亲戚那里呢——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呢,也不报个平安。” 沈喻手上的动作骤停。她横了我一眼:“咦?她跟你什么关系啊?还要专门给你报平安?” 我急忙摆手:“没有没有,她只是为防万一留了我的电话而已。” “哟,看来关系匪浅啊,这才几天呐,就留了联系方式!”她眯着眼睛瞄向我说。 她语气刻薄得就像刀片儿一样,我简直要给她作揖,喊她姑奶奶了。 女人的确善变啊,刚才还拍着胸脯说,如果我有了喜欢的人,可以随时离开她,现在一知道我跟女孩互相留了个联系方式,说话就开始阴阳怪气起来,恨不能用眼睛把我剜死似的——所以,如果有个女人自诩心胸宽阔,各位老哥千万别信,连一个字儿、一个音节、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要信。 “光你一个就占尽我的全部心神了,哪还有时间和精力去想其他人呐!我只是担心她的安全而已,毕竟也是一条性命对不对?”我赶紧极力解释道,“好歹她还给我们提供了关键线索,又是……” 我本来想说她其实就是尚卫民被埋尸的重要证人,但想起我俩的君子之约,赶紧改口。 “……在巷子里看到花衣鬼的目击证人,你不要多想……” 不知不觉,沈喻又开始用手指叩起桌子来。她嘴角微弯,脸上已经恢复冷淡的表情。 我说着说着,突然意识到什么:“你该不会是……吃醋了吧?” 沈喻眼里有一瞬间的慌乱:“什——么?你疯了还是傻了!想象力未免也太丰富了吧!我吃醋?我吃醋不就情感正常了吗?!你有这精力,还不如多想想案子。”她站起身来,“我看你话这么多,应该已经吃饱了。” 说完她提着酒店的浴巾,步伐匆匆地就往餐厅外面走。 我把盘子里剩下的东西一股脑地塞进嘴里,赶紧叫服务员买了单,然后小跑着冲进大堂赶上她。 沈喻按了往上的电梯,我才意识到这是在去泳池的路上。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你带泳衣了吗?” 沈喻没理我,我只好继续跟着她走。 骊森酒店的室内恒温泳池设在顶楼,除了游泳,客人还可以享受水疗和健身服务。 不过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面东的20米无边界泳池和温水按摩水池,泳池在碧绿色的马赛克贴面下显得愈发波光粼粼,倚望落地窗外的天空仿佛近在咫尺。 从这里往北看,隗山苍茫矗立,往南看,槐川蜿蜒东流,无边景色尽收眼底,让人心驰神往。 健身房里空荡荡的,前台的女接待员还在打盹儿,沈喻付了钱便往里走。这个时间泳池里空无一人,就连救生员也都下班了。 沈喻脱了外套,她瞪我一眼,我赶紧捂着脸背过身去。 她接着脱下长裤,把衬衣下摆系成一个结,扑通一声就跳进了水里。我偷偷回头瞥去,只见她潜到水底,静静地感受水流的滋润。 沈喻在水里躺着,表情宁静平和。 我坐在椅子上看着她,本来急跳的心脏也慢慢平静下来,觉得只这么静静地看着她就很美好了。 然而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沈喻一直没有动静,我知道她是游泳健将,很会憋气,可还是忍不住担心。 又等了一会儿,还是没动静,我试着喊了她一声:“沈喻?你还好吧?” 泳池里没有动静,更不会有回答。 自杀?意外? 我顿时惊慌起来,一个箭步冲到池边,鞋都来不及脱就跳了进去。然而还没等我开始游,沈喻就浮出了水面。 “你没事吧?”我几下扑腾过去,想抱住她。 她被我突如其来的行为搞得愣住,一秒之后她一把将我推开,双手紧紧护在胸前,还拿脚狠狠踹在我肚子上:“你下来干嘛?” 她脸上红红的,一副又羞又恼的样子。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做了什么——沈喻穿着的白色衬衣,被水一泡已变成半透明的样子,它紧紧地贴在身上,完全遮掩不住那傲人的身材,就连里面的淡蓝色bra都显露出来。 细细的水流顺着她的颔角和锁骨往下流,只一眼我就立刻脑袋充血,眼前仿佛加了字幕似的浮现出四个大字——湿身诱惑! “对对对对……对不起。”我赶紧背过身去,手忙脚乱地勾着池壁往上爬,爬了半天都没爬上去。 沈喻看着我愚蠢至极的德行,噗嗤一声笑出声来:“你傻啊,从那边上去。”她指了一下扶梯。 “哦哦。”我完全不敢看她,上岸后更是狼狈不堪,丢给她一句“去买点儿喝的”就仓皇而逃。 “你身上还在滴水,麻烦去洗个澡擦一下吧先,别跟神经病似的吓着别人!”沈喻冲着我的背影喊了一句,见我跑得匆忙,她啧啧两声,又潜到水里畅快地游了起来。 第一百六十四章 最重要的事(2) 我逃离了沈喻的视线,靠在墙上大口大口地呼气,好半天才平复下来。一不小心,那幅香艳的画面又涌上心头,我忍不住使劲捶着脑袋:忘掉,赶紧忘掉! 好在接待员还趴在桌上睡觉,我从自动售货机买了两杯热饮,又回头去找沈喻。 她正在泳池里蛙泳,看见我进来停下来喘口气说:“大半夜还给我喝茶?” “这是特制茶,说是用福建白茶和云南玫瑰泡制的。”我劝她道,“你今晚反正都吃了饭,喝点茶也没关系。” “正因为吃了饭,所有现在要加倍运动,把卡路里消耗掉,懂不懂啊?”她一头扎进水里,继续游了起来。 替她买好喝的却吃了闭门羹,看来只有我自己喝掉算了。可正当我准备坐下来专心品茗时,忽然泳池里一声尖叫划破长空。 “啊啊啊啊啊啊!” 我心里突地一跳,一种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仔细一看,果然,沈喻,不,应该是华鬘,正在泳池里鬼哭狼嚎,拼命挣扎尖叫。 我不得不扑通一声再次跳进泳池,使劲拉住华鬘,她可能已经慌了神,不管不顾地一把将我兜住,死死按在胸口,刚才还不让看的地方现在直接糊我脸上,差点儿将我闷死。 可是现在危机临头,我哪里有心情体会,只好用出吃奶的力气挣扎出来,然后游到背后,把她使劲推到池边,然后准备从扶梯上岸。 但华鬘一下子回过神来,死死地搂着我不放手。她浑身发抖,嘴里凄厉地叫喊哭泣着。 我又害怕又心疼,这时候门外的接待员大概听到泳池吵闹,赶紧冲了进来。她看到我俩湿身抱在一起,又“嗷”的一声跑了出去。 “我怕水,我怕,我怕。” 华鬘不停啜泣着,抱着我不撒手,我早忘了之前跟她生的气,只好一边朝扶梯走去,一边抱着她不停地安抚:“别怕别怕,没事了,我在这里。” 我把华鬘拽上岸,抱到躺椅上,想给她擦一下。她还是不放手,我只能抱着她坐下,一边哄她一边给她披上浴巾。 冲出去的接待员又带了几个人跑回来,我只好解释说,她是不小心掉进泳池的。 那些人再三询问,直到确认华鬘没有受到人身威胁后才一步三回头地离开。 华鬘一直在呜呜呜哭着,哭到最后,她声音都嘶哑了,眼睛也肿了,整个人脱力般靠在我怀里。 “你还想逼着我离开人家吗?”看来她还惦记着昨晚上的事。 “不了……”我说,“你要想在这里玩的话,就玩吧。” 她扬起下巴看着我。 “那你还责备我占据你最爱女人的身体嘛?” “……也不再说了。” “我不要在这里,从来就没人这么欺负过我。”她似乎受了莫大的委屈,小声啜泣着。 “好,回家,我们回家。”我安慰她说。 我把华鬘搀扶到车上,一路风驰电掣地回了家。 她整个人都被吓坏了,一直哭个不停,我把她放到床上,又把空调暖风打开。 “你要不去冲个热水澡吧,这样会感冒的。” 一听洗澡俩字,华鬘箍得我更紧了。我只好低头向她解释:“不泡浴缸,不用怕。” 华鬘自称是须弥山腰的阿修罗,从来没见过大面积的水,因此天生就有水域恐惧症,连浴缸这种体量里的水都害怕,所以平常她都是淋浴。 可是家里的喷头前两天被我拧坏了,最近又忙得昏天黑地,每次都是洗澡时才记起来要找人修。华鬘刚被水吓到,自然不敢再碰什么水。我只好拿出浴巾来沾湿,想让她拿着擦擦身体了事。 华鬘头发蜷曲着,脑袋在我怀里摇了两下,表示拒绝。 “那换身衣服吧,湿衣服穿着不难受吗?” “不要。”华鬘有气无力地说,她嗓子涩涩的,因为哭得太久了。我看着她湿漉漉的头发,叹了一口气,准备起身,结果一只胳膊被她搂着动弹不得。 我拍拍她的胳膊,轻声说,“我去拿吹风机,给你吹一下头发。” 华鬘还是不撒手,我只好又抱着她去取了吹风机,单手给她吹了头发,还顺便给她把衣服烘了一下,一通收拾下来,已经快两点了。 我连打了好几个哈欠,看了华鬘一眼,她还瘪着嘴,时不时抽抽一下,整个人蜷成一团缩在被子里,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 要按照她说的话,她在阿修罗界还是公主之尊,自然有无数人伺候关照。虽然来到人间大开眼界,吃到了不少美食,喝到了不少美酒,但也失去了公主的身份。 我侧着身子躺在她旁边,她像个小孩子似的蜷缩着,我伸出手,一边轻轻拍着她的后背,一边小声哼着不知名的小调,渐渐也歪在她旁边睡着了。 ...... 一觉醒过来,发现华鬘已经不在身边,空气中却弥漫着一股油香。 我循着香味下床,走到客厅一看,只见房间外堆满了外卖盒,各种食物残渣和包装袋丢得到处都是,客厅、餐厅甚至厨房里都是扔下的垃圾,简直变得跟徐楚月的租屋没什么区别了。 华鬘一边吃,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pad,不用说,肯定又在追剧。 我扶着脑门靠在门框上,又是生气又是欣慰——虽然华鬘把家里搞得一团糟,但看她食欲这么好,应该已经恢复过来了。 “你醒啦?”华鬘看了我一眼,一口咬下了半个汉堡,不怎么咀嚼就吞了下去,接着她又灌了一杯可乐下肚,感叹一句,“嘿嘿嘿,我也会叫外卖啦,太好吃了!” “你少吃点,老暴饮暴食,胃可承受不了。”我看着华鬘肚子已经明显鼓了起来,这种大吞大嚼的话,换作人类估计早就受不住了。 她不理我,只是笑眯眯又拿起一个鸡腿,结果吃了两口就开始翻白眼,喉咙里也发出“吼吼”的干呕声。 我实在看不下去,一把夺过鸡腿:“慢点儿吃!这身体已经在排斥食物了。” 华鬘捂着嘴又呕了几下,不甘心地看着我手里的鸡腿,我赶紧把手背到身后,生怕她吃性一起又给抢了过去。 “这躯壳真不中用!想我在阿修罗界,一顿吃十头牛都不是问题!看来,我这“消解”的能力到了人间也大打折扣,不能无限制地吃啊。”华鬘揉着肚子抱怨,她说罢想了一下,又拧着眉毛瞪着前面的虚无,恨恨地说,“等着吧,我不会这么轻易地放过她的。” “你在说谁?”我以为她吃饱了心情应该会很好,没想到火气还这么大。 上架感言 大家好! 马上就要十一假期了,首先感谢各位始终关注和支持《十恶临城》的盐罐们,并且预祝大家节日快乐! 今天想告诉大家的是,《十恶临城》计划在10月1日(也就是明天)正式上架了~ 根据起点的规则,小说超过13万字就可以上架。 但为了让大家阅读方便,我坚持推迟着上架日期。现在小说已经码到39万字了。 我并非一个数据控,今天看了下,app点击已超过222万,网页点击也100多万了。这都与各位盐罐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写出来的东西有你们一直阅读观看,我真的真的感到十昏开森^_^ 这两天发生了好多事,大概因为我最近连续赶稿,硬是把一个小感冒拖成了轻度肺炎。 肺炎倒没啥,但关键是24小时头疼,头疼欲裂,头疼得浑身哆嗦、满地打滚那种。 头疼厉害的时候,我甚至还想,不会头疼之后,脑子里也分裂出个华鬘吧? 然后又想,就你这姿色,就算分裂出来华鬘,她也会怒而撕票,先把你这躯壳给废了吧? 后来又想,也不一定,万一她发现自己雌雄同株更开心呢??? 清醒之后思索,觉得以上三个联想其实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 病糊涂了。 其实我想说的是,不断更,不拖更,不烂尾是我给大家的三个承诺。即使生病了,也不会断更的~ 谨以此回报大家的支持!希望《十恶临城》上架后大家也继续支持这部作品,多收藏,多订阅,多投票,多打赏~ 哦对了,还给大家留了一个小惊喜。 这两天打算搞一个小说的微博抽奖,大家可以关注我的微博账号“言桄”,到时会发布信息,奖品丰厚哦! 而且上面我也在分享了许多现实中的案件,喜欢奇案的朋友们有福了~ 再次感谢! 第一百六十五章 和好 “还能有谁?”华鬘冷笑一声,突然想到什么,起身就要走。我连忙拉住她:“怎么了这是?要去哪里我陪你。” “我现在终于想起昨天的事儿了——你不是要我走,不想再见我了吗?还管我干嘛?” 她使劲往外冲,我小跑上前挡在门口:“别走别走,我道歉,昨天是我太过分了。” 华鬘停下脚步,看着我,脸上冷冰冰的。 平日里华鬘总是笑嘻嘻的,她表情丰富,喜怒哀乐都在脸上,所以现在这副样子倒很有几分沈喻的感觉。 但我知道,这不是沈喻,因为沈喻的眼底不会有这么浓烈的火焰。 我直直地看着她:“我错了,不该把我们人间的那一套强加给你。即便人类之间想法都千差万别,更何况我们还来自不同的世界、不同的种族。” “你承认我是来自修罗界了?” “暂时来说,算是吧。”我说 “你埋怨我,说我占据了你喜欢的人身体,事实的确如此,但我可没办法把它还给那个女人。”华鬘听着,慢慢低下头,她使劲抹着眼睛,忽然间就泪眼婆娑起来,好像一个被欺负的无助小女孩,看得我自责不已。 “我说的是气话,你别往心里去。”我也很后悔昨天说了重话。 她只身一人来到这个全然陌生的世界,我是她第一眼看到的人,她对我有天然的依恋。可能在她这里,一万个人骂她还抵不上我一句“讨厌你”的伤害大。 大概平时华鬘对我太依赖、太随意,虽然她才来短短两个月,我却感觉很多时候跟她甚至比跟沈喻更加亲近,而人往往对亲近的人反而更加放肆,因为潜意识里知道自己处在一个相对安全和包容的环境里,从而更加倾向对外宣泄自己的压力和不满。 “嘿嘿,那你还嫌我吃得多吗?”她忽然破涕而笑。 “我……只是担心你消化不了。” “那我和那个女人打架,你帮谁?”她又严肃起来。 “这个……”我挠着脑袋,但我很快就发现不对,自己怎么还认真想起这个问题来了——这明显是个悖论,她俩共用一个身体,怎么打架? 不过后来的事实证明,我还是太天真了。 “看吧看吧!你肯定会帮她。你昨天还撵我走!你还嫌弃我暴力,还说讨厌我。”华鬘历数着我的罪状。 我头都大了:“我什么时候说过讨厌你了?” 华鬘看我不认,更加生气:“你怎么没说?在垃圾场的时候你说‘不讨厌你,难道还会很爱你吗’,我记得清清楚楚!反正你就是喜欢她不喜欢我!” 女人都有一吵起架来就翻旧账的习惯,看来这东西是不分世界、不分种族的。我那天半夜的确气昏了头,口不择言说了许多难听的话。原以为华鬘大大咧咧,不会在意一些小事,没想到她居然记得这么清楚。 我尴尬一笑:“哎,人跟人之间吵架时说的话,哪能当真呐!” 华鬘还是气鼓鼓的,我再接再厉,“好了,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公主您大人有大量,就让它过去吧,成不?” “哼,本公主宰相胃里能撑船!这次就原谅你啦。” 我也笑了:“是宰相肚里能撑船,怎么到你这就变成胃了!” 华鬘骄傲地一挺鼓鼓的小肚子:“本公主说是胃就是胃!那个女人算什么,她能吃得下这么多东西吗?” 我忽然明白了,对阿修罗来说,能吃能喝大概也是一项炫耀的资本,我是完全闹不清修罗界的规矩了。 华鬘拍拍肚子,突然伸手就要解扣子,吓得我心口一跳,赶紧按住她:“别啊,你脱什么衣服啊?” 华鬘反手握住我,朝我眨巴着眼:“这破衣服勒得慌,亲爱的,你帮我脱吧!”说着还左一下右一下地扭动着身体,活像一只漂亮、愚蠢又可爱的企鹅。 我极力忍住笑声,过了好一会儿才乐不可支地说:“你这娇撒的,跟抽风似的说来就来,哈哈!”看华鬘噘着嘴不高兴,我擦擦眼角的笑泪,又摆摆手,“没有取笑你的意思。你这是可爱,可爱。哈哈。不过,你这动作又是从哪看的?” “你自己猜去吧,本公主才不告诉你。”她显然对我打岔很不满意,把我手一甩就要继续解衬衫扣子。 华鬘吃得实在太多,小腹那里确实绷得厉害。我拉住她,给她解开了下面两颗扣子,然后一边翻找一边说:“等着,我给你找件宽松点的衣服。” “那你快点快点,前几天吃多了也不这样啊,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可难受死我了。”华鬘摸着肚子说,“感觉自己力量有些弱了,就是有什么东西在吸引我的能量似的。” 我顶着华鬘的催促,屋里屋外扒拉了半天。虽然沈喻总是咬牙切齿地借我之口去警告华鬘要自尊自爱,但她生病出院后,也曾落在我家几件衣服。 我翻箱倒柜,终于给华鬘找出一件宽松的圆领白t,她这才消停下来。 趁着华鬘进屋换衣服的当口,我琢磨了一下,看来昨天沈喻大半夜游泳,一是为健身锻炼,二是要治治华鬘——华鬘昨晚在腊味馆留下了那个残局,沈喻肯定被它刺激得不轻。 如果让她知道华鬘今天又吃了这么多,她肯定又得疯掉。而华鬘昨晚受了那么大的惊吓和委屈,估计也不会善罢甘休。唉,我该拿着两个女人怎么办?! 算了,我现在这日子只能得过且过,能灭哪个灯就先灭哪个,还是先把华鬘安顿下来再说。 想到这里,我冲屋里喊道:“咱们好久没一起出去溜达了,要不待会儿去骑骑自行车、打打球怎么样?” 华鬘从门隙里伸出脑袋,狐疑地看着我:“你想干嘛,难得有空在家呆着腻乎会儿,你还想出去活动?你不是成天嚷嚷着累,一个人当两个人使吗?” “这个……”我吭哧半天,“这不是天气好嘛,去活动活动,强身健体啊。再说我昨天睡了一觉,现在精神正好。” 华鬘换好衣服走出来,她一拳捶在沙发上,砸出一个大坑:“我明白了,你看我吃多了,怕那个女人生气,想拉我出去消食,对不对?!还扯什么天气好,别拿本公主当傻子!” 第一百六十六章 再次观灯(1) 我瞠目结舌。虽然她平时看起来粗枝大叶,风风火火的,但毕竟还是修罗界的“观灯判官”,既然是判官,那肯定有能够察言观色细腻的一面。 所谓“张飞穿针,粗中有细”,华鬘大概就是这么一个性格。 这样想来,我瞬间就明白她已经把前因后果联系起来了。 华鬘看我脸色,知道果然被她说中了。她顿时怒意勃发,大步往外走。 我冲上去拦她:“你干嘛去?” 她一把推开我:“去破案啊!她不是整我嘛,你不是喜欢她会破案嘛!本公主现在就要跑在她前头,把案子提前都破了,让她无案可查,无案可破!” 华鬘直接拉开窗户,我伸手想拦住她,谁知道她嗖地一跳,转瞬就没了踪迹。 我望着碧蓝的天空,只希望她这次不要再吓到别人。 不过我很快紧张起来——她这个人能靠什么破案? 依她那个直来直往的暴脾气,肯定又要用“观灯”的办法了,可如果观灯伤及无辜的话…… 我在屋里来回踱步,琢磨着她能去找谁—— 卢士辉! 我脑海中突然冒出这个名字。 …… 华鬘跳到禚家门前的巷子里,她走了几步,又嗖地一下窜进了卢士辉家的院子。 现在是上午十点,卢家的孩子们正在学校上课,卢士辉的老婆也在外头上班,只有卢士辉一个人无所事事。此刻他正悠闲地躺在躺椅上,打开手机听着广播。 外面好像有什么动静。 卢士辉坐了起来望了望,只见敞开的门口忽然闪过一个人影。 “谁?”他刚警惕地站起来,忽然就看见前天假称讨债公司的女警察走了进来。 “你找我有事?”这个女警官身材火爆,大上午独自一人前来…… 卢士辉还在想入非非,只见那个女人突然握起粉拳,一拳就砸到他的太阳穴上。 卢士辉站在那里晃了晃,一个跟头就栽倒在地。 华鬘看看周围没人,悄无声息地把卢士辉抱起来放到里屋。她闭上眼睛,神魂入定。 卢士辉的中阴身并未走远,华鬘快步跟上他,两人穿越一片苍白的光芒,直接来到一片残破的废弃村落之中。 村落中弥漫着阴暗诡谲的浓雾,三三两两的中阴身在这里徘徊漂泊着,周围都是半人高的荒草野花。 就在愣神的时候,华鬘发现卢士辉被跟丢了,她只好走过去一个个辨认那些中阴身,最后终于在一棵树下发现了卢士辉。他表情木然地正站在树下,一蹦一蹦的,似乎想摘树上的野果子,他的怀里还抱着一个破旧的碗。 华鬘笑了一下,她轻手轻脚地过去,瞅个冷不防抢了他手里的碗,然后撒腿就跑,把卢士辉的中阴身远远地甩在身后。 回头已经看不到卢士辉的踪影,华鬘喘口气,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坐下,她平复呼吸,然后从怀里掏出那只旧碗,捧在手里看过去。 原本普通的破碗突然洋溢出清水,里面映出万种光彩,片刻之后水面如镜,表面上掠过一幅幅画面—— 一个满脸油光的中年男人出现在眼前,一边比划一边说:“老卢啊,这个是最低价了,可不能再往下压了。” 卢士辉的声音传来:“罗老哥,你这可不厚道了,以前订酒席都是这个价,怎么这回就要涨了?” 中年男人眼里透着精明,他双手一摊:“现在物料人工都在涨价,我也得混口饭吃不是。再说咱俩多少年交情,要不是实在没办法,也不会涨这个价。” 卢士辉语气轻松,话里的意思可就不那么平和了:“你知道吗,隔壁办流水席的老肖可找我好多次,想接这宴席的生意,要不这些年跟罗老哥你合作愉快,我早就松口了,这要是涨价……” 中年男人眼里有一瞬间的慌乱,不过很快平静下来,他用四平八稳的语气说:“那他也不会赔本赚吆喝,即使抢到了这桩生意,以后也做不长久,羊毛出在羊身上,终究还是会涨价的……” 卢士辉沉默片刻,故意装作长叹一声:“不试试哪里知道呢?这个月还有好几户人家要办事呢,我跟主家说说,让他们多出点儿血总归不难。人啊,最难处的是朋友,多条朋友多份利,薄利多销总能挣着钱——我还是先去找老肖谈谈吧。” “行行,你说多少吧……”罗老板拦住他说。 看来这卢士辉没少借着操办酒席之事中饱私囊啊,云塘镇上的街坊们都那么信任他,没想到他上下两头都吃黑钱!真是无耻至极! 华鬘看得生气,在他们修罗界,这等小人一定是要炸油锅的!她不想再看这些东西,于是快速地晃了几下碗,过掉一些无关画面。 突然,她手上动作停了下来,碗里飞速流转的画面也缓缓停下,两扇气派又破旧的大门出现在眼前——正是禚家大门。 卢士辉敲了两下门锁,过了一会儿,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脸色苍白、眼眶发青的男人站在门里打着哈欠:“卢哥来了!怎么这么早?” 卢士辉看看那人,只见他眼里的红血丝还没退下,于是便跟长辈似的劝他说:“昨天又赌钱到半夜吧?昭子啊,禚叔禚婶临走前嘱托我看着点你,我不能看你堕落下去呀。赌博不是个事儿,你也老大不小的,该找点正经事做做,不然哪有女人肯嫁你哦。” “我现在挺好的,一人吃饱全家不愁,想干嘛干嘛,多自在,找个婆娘回来管着我,那不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吗?” “行,我这也不是第一次劝你了,你爱听不听啰。” 卢士辉不再提这事。两人穿过门洞进了院子。禚昭走到院子中央停下,指着地上白色粉笔画的线,说:“我最近手气旺,赚了几把大的,找了个风水先生看了看。他说让我在这儿弄个大水池,再建座假山,这就叫聚宝盆!逢赌必赢!” “要这么容易弄个聚宝盆,那风水先生还来你这儿骗钱?早自己发大财去了。” “风水不能给自家看,他倒想发财呢。”禚昭嘿嘿笑着说。 “院子中央挖深坑是穿心煞,不是好事啊。”卢士辉还是劝他。 第一百六十七章 再次观灯(2) 禚昭一脸不在意地说:“没事儿,人先生都说了,到时候挖好了池子,弄成大盆景的样子,再建座假山,山上栽树,水里养锦鲤,嘿,吉利!聚财!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辉哥,我最近太忙,到时候这个工程你帮我照看吧!交给别人我不放心!” 卢士辉眼珠转了转,顿时变了口风:“你别说,一琢磨先生的话,听起来还像聚宝盆那么回事!这个工程咱得干,交给我你一百个放心吧!” 禚昭继续傻笑,卢士辉背着手绕着白线走了一圈,说“这工程不算小,得早点动工,我明天带人来,你到时候在家吧?” “看心情吧。给,这是我家院子的钥匙,你去配一把自己拿着,以后直接带人来上工就行。” 说完,禚昭回屋拿出一个纸包递给卢士辉,笑嘻嘻地说:“这是十万块钱,您先拿着,用人买料都从里边儿出,不够再问我要啊,钱不是问题。” 卢士辉接过钱,又叮嘱道:“你最近赢了多少钱啊,可得省着点儿花,别一下子祸祸完了!” …… 画面又倏地一转,目力所及之处是很多货架,上面摆满了各种水管角铁、电线电缆、开关插座、五金工具等等。 一个半老徐娘倚在柜台前吹着电扇,旁边站着一个壮实的青年,洗得发白的大罩衫一丝不苟地扎在裤子里。他听见动静,转过头来,憨厚一笑,说:“卢哥来买东西啊。” 画面里传来卢士辉的声音:“是啊,昭子要在家里修个大池子,缺料了,我来补一下。” 卢士辉拿出张手写的单子,老板娘到后头仓库里给他找,那青年付了钱,正把一大捆电线收进包里。 卢士辉搭了把手,使劲拽了拽那黑色的电线说:“还是这种线好,皮实经用。” 青年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是啊,电线还是要用质量好的,不然容易露电——这线有两种颜色的,您要哪种?” “一样来一包,不差钱儿!” 这时老板娘扭着腰从后面出来,三个人分几次才把东西搬完,装了满满两大袋:“东西齐了,零头也给你抹了。” 卢士辉笑了递过钱去:“你把单子上的钱写多点儿,我口袋里落个零花的,你们也别抹零头了,大家都开心,对不对?等着还得跟主家报账呢!” “明白!”老板娘嘿嘿笑着,她把单子撕掉,又重新写了一份,把金额往上调高了一倍。 …… 画面再转,卢士辉跟一个包工头似的男人正在禚家院子里说话。 院里的池子挖好了,水也蓄上了,就是旁边的假山只盖了一半。几个工人在周围忙碌着,一个小个子男人蹲在地上,正往假山壁上抹着水泥。 包工头摇摇头:“五万块确实只够修到这里,再往下修,就得先把尾款给结了。” 卢士辉问:“当时不是说好的吗?先付五万块,水池假山全给我弄好了我再给你尾款,怎么,耍滑头耍到我头上了?” 包工头苦笑一下:“哪敢哪敢!禚昭现在在外头躲债,我实在是怕到时候工程完成,却收不上尾款呐!我倒无所谓,可干活儿的兄弟们都是镇子上找来的,乡里乡亲也要养家糊口。辉子,你也理解理解我们。” 卢士辉叹了一口气,说:“禚昭也只给了我这五万,他这些天都不见踪影,尾款估计都给输光了,算了,我也不难为你。怪只怪他自己,嗜赌成性。” “那得了,先停工。奋强,别抹了,咱先收工。”工头拍拍那个小个子工人,“什么时候东家给了钱咱再干。” 给十万贪一半,这卢士辉真是个坏坯子,之前还跟禚昭那么亲热,油水捞起来却一点也不手软。 华鬘骂骂咧咧地转着碗,正要再往下看,突然四面八方射过来一束束刺眼的光。 华鬘下意识闭上眼睛,身影逐渐淹没在一边黄橙橙的光里,再睁眼已经回到了卢士辉的家里。 卢士辉瘫在躺椅上,突然开始抽搐,气息却开始逐渐恢复。 华鬘想了想,双手握在卢士辉的手腕上,卢士辉逐渐平静下来。 华鬘猛地拍了他一下,看他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知道他已经无恙。 她思索着刚才看到的几个画面,里面除了卢士辉之外,似乎还有一个自己熟悉的身影。她终于想起了那个人究竟是谁,她高兴地站起来,拍拍手正准备去追那人的踪迹。 但就在这时,她听到卢家院门咚的一声,似乎是什么人闯了进来。 ...... 雷坛区在魏阳市西北角,隗山从南边逶迤而来,在此处转向东去,雷坛区就紧贴在隗山的拐角处。 区名得名来自于隗山脚下的雷公庙,其他地方也有雷公庙,但要么祭祀道教的“九天应元雷声普化天尊”,要么供奉鸟头人身的雷震子神。 但魏阳雷公庙供养的主神却完全不同,神的名字叫“东海流波龙震大神”,形象则是一只独腿无角牛。 有人说,这只牛神是《山海经》中记载的“夔”,传说黄帝和蚩尤涿鹿鏖战时,蚩尤用法力召唤出怪兽,黄帝军队一时溃败,但幸亏九天玄女点拨,黄帝在流波山捕捉到夔,用它的皮蒙在军鼓上,敲起来顿时雷声震天,蚩尤的怪兽骇破了胆,它们四散逃亡,黄帝部落一举获胜。 夔便这样和雷电扯上了关系,然而它是怎么跟隗山扯上关系,为什么隗山会有全世界独一无二的雷公庙,那就不得而知了。据魏阳的地方志记载,雷公庙始建于武后大足年间,距今也有一千三百年的历史。 雷公庙北边的隗山里有一口深潭,当地人把它称为“雷潭”,雷潭下面有山泉,终年不歇,清冽可口。因此,周围的山民经常到此灌注泉水,拿回家饮用。 后来生活条件好了,加上有人炒作雷潭水是“延年益寿的健康水”,雷潭名声大震,就连城区的许多人都跋山涉水跑来这里取水。 小小一泓潭水自然经不起无穷取用,雷潭的水位不停下降,后来山区的管理处迫不得已在潭周边建了一道护栏,从潭里铺里一条引水钢管,每当潭水满的时候,水就会从引管溢流出来。 第一百六十八章 潭中尸体 取水的人们就纷纷围在管口等水——有的人排队,大多数人不排。每天水管口边上都熙熙攘攘,好像能抢到一口雷潭水就能羽化成仙似的。 张远钢就是不排队的那种人,不光不排队,他还经常趁夜跳进护栏,直接从潭里取水。 当然,羽化成仙这种事,他连想都没想过,用“你若盛开蝴蝶自来”文艺范儿语言来说,他要的只是“现世安稳”——因为倒腾雷潭水能赚大钱,许多有钱又懒得排队的人会从他这里买水。 张远钢信用好,一瓶雷潭水就是地地道道的一瓶雷潭水,绝不勾兑、掺假。 他的名声很快传开,于是不少人专门找上门买水,量大了自然供不应求,所以他除了白天排队接水外,还打起了夜里翻栏偷水的主意。 护栏很高,顶端还装上了铁蒺藜,不过张远钢已经翻出了经验,他把取水的水袋背在身后,敏捷地扒着栏杆的缝隙攀到高处,然后小心翼翼迈过铁蒺藜,扑通一声跳到栏杆里。 因为封潭数年的缘故,雷潭周围的草木长得郁郁葱葱。张远钢避开那些带刺儿的灌木,摸着熟悉的路径朝雷潭走去。 距离他上次偷水已经过去半个月时间,他其实也谨慎地控制偷水的节奏,一是怕被人发现,二是更不想让周围的人发现还能偷水——如果大家都偷的话,那这生意就没法做下去了。 护栏离雷潭还有二百多米的距离,张远钢走着走着,忽然闻到潭子里传来一股隐隐约约的臭味儿。 他忽然想起这几天客户反馈说,潭水的味道稍微有点儿奇怪——这些家伙嘴可刁了,恨不能连有人对水打个喷嚏都能尝出不同来。 张远钢只好跟他们说,这是地气使然。雷潭的山泉是从地下喷出来的,有时候季节或者天气变化,确实能影响泉水的味道。 但是这臭味儿明显是肉类腐烂的气息,张远钢加快了脚步,他在想,大概是什么动物不小心掉到潭里淹死了吧。 要是那样的话,得赶紧偷偷打捞上来,不然潭水污染的事情传出来,自己生意就不好做了。 张远钢赶紧快步走到潭边,夜幕之下,雷潭黑洞洞的,好像被挖空眼珠的眼眶似的瘆人。周围一片静谧,空气中只有风吹过草木的沙沙声和泉水喷涌的汩汩声。 张远钢把水袋放下,然后揿亮手电筒,他很快就看到靠近对面潭边处,有个长长的白乎乎的东西漂在水上。他回头折下来一根灌木枝干,然后绕到对面,把那个白乎乎的东西钩了上来。 这是一个塑料布包裹,包裹外面被黑色电线紧紧缠上拉紧。塑料布裹得很厚实,但下面破了一个缺口,臭味就是从那个缺口处传出来的。 虽然张远钢已经有了不好的预感,但他还是哆哆嗦嗦伸过手去,他扒开那个缺口往里面一看,只见一块砖头横在那里。 他用木杆把砖头轻轻拨开,然后就看到一只人类的手,那只手已经被潭水泡得鼓鼓胀胀,惨白得就像天上的月光。 张远钢吓得大叫一声,他脚下一滑,一个跟头摔进了潭里。 …… 林瑛心情莫名得烦闷,云塘杀人案的重要嫌犯禚昭居然已经死了,而且尸体还被抛在一个谁都想不到的场所。 雷潭那个地方,每天都热热闹闹,但潭子周围却人迹罕至。要不是因为浸泡太久,塑料袋开了个缝,之前放置的配重砖头掉了出来,基本上一时半会儿没人能发现那里藏着尸体。 这下半个魏阳都轰动了,不知道多少喝了雷潭养生水的人正在家里呕吐不止呢。 之前她和沈喻在禚家院子里走勘,发现了许多云塘三鬼之死的零散线索。但现在禚昭一死,整条主线似乎就断了。 技术科的人告诉她,因为潭水冰凉彻骨,所以禚昭的尸体保存得比较完好,他和尚卫民一样,也是被胶皮电线勒颈身亡,而且凶器就是绑塑料袋的那条电线。 死亡时间推测在两星期之前,正好能跟卢士辉所说的禚昭讨债出走的时间对上。 禚昭虽然被杀,但他在案件中的身份还是不能确定——沈喻之前说过,花衣鬼并不是一个人扮的,这说明凶手必定还有同伙,禚昭是不是同伙,然后被同伴火并丧生? 或者他知道凶手底细,于是被杀人灭口?还是他完全置身事外,只是被凶手当成了替罪羊? 沈喻这个家伙,昨天还枵腹从公似的,不吃不喝非要破案不可,今天正需要她的时候,她就连影子都找不到了。 不过按照以往的经验,她有时候突然消失并不是坏事,她很可能发现了新的线索。 林瑛嘴里叼着笔,用手指敲着桌面,想把整个案件再重新梳理一遍。 雷潭不是作案第一现场,凶手是杀死禚昭后,把他的尸体运到那里的。 而之前也排查了禚昭的社会关系,他这个人贪赌、迷信,结交的都是些狐朋狗友之辈。他欠下不少赌债,搞得债主天天找上门逼债…… 林瑛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虽然禚昭家院子外面被讨债的喷了标语,搞得惨不忍睹,但院子里面却没受影响,而且那天晚上技术科人员在院里仔细搜查过,也没有发现什么翻墙而入的迹象……像嘀咕过一句,独轮车胎被清洗过。 沈喻和言桩偷偷摸摸跑到云塘镇查案的事,她其实早就知道,但看穿不说破,何况她从来对沈喻的专业能力十分放心,而且老同学言桩也是个稳当人,两个人不会乱来的。 而且沈喻自从车祸后一度状态有些沮丧,现在她自己积极跑去查案,也是件好事情。 林瑛忽然想起上学时候的事。 那还是中学时候,她和言桩正好同班,他坐在自己身后。 这家伙夏天总是穿着白衬衫,上课时身型像小学生般使劲板着,手交叉放在桌上,背部挺得特别直。 同学们有人笑话他,说他傻,但她总觉得他有那么一股认真劲儿。 想起他来,林瑛不禁摇摇头——这家伙到现在都那么执着,追女孩追得那么辛苦,她都有点儿心疼他了。 第一百六十九章 推理小说作家(1) 自己在想什么?! 沈喻赶紧摇着脑袋,好像要把这些念头晃掉似的。 还是重新回到禚家院子吧!自己怎么就没发现那个院子的矛盾点呢,外面被讨债的人喷涂得到处都是,但院里面却没受波及,究其原因,应该是禚家门户森严的原因。 可是这几天究竟是谁能溜进院子,给独轮车清洗车胎呢?肯定是一个有禚家院门钥匙的人…… 卢士辉!林瑛脑海中突然冒出这个名字,她一下子坐了起来。就在这时,她听到有人敲办公室门的声音。 “进来!”林瑛往外面喊了一声。 小余快步走了进来,她把手机递给林瑛说:“林队,出事了。微博上有个长文,自称已经揭开了云塘镇连续意外身亡之谜。而且那人在文章里还指出了疑似凶手的人,虽然他没直接点名,但从话里行间可以看出来,他暗示的凶手,就是禚昭的对门邻居——卢士辉。” “什么?”林瑛惊讶地坐起来,她一把接过手机翻着,只见那里面写道—— “……世界上本没有鬼,云塘镇上的鬼自然也不是鬼。所谓鬼情,其实就是人心。鬼藏在人的心里,云塘镇的鬼就自然也藏在镇上。 “只不过这只鬼藏得十分隐秘,他为自己找了一个替身,当所有线索都指向那个替身的时候,他却仍然能堂而皇之地躲在自己家里,透过门缝观察着警方的一切动作,思量着下一步如何因应,好把警方的视线引得更远,更远……” “怎么样?林队,他说的替身应该就是禚昭,而躲在门缝里观察的那个人,不是卢士辉是谁?” “发这篇文章的人查到了吗?是什么身份?”林瑛皱起眉头问道。 “他微博id的名字就叫‘言桄’,还加了v,说是推理小说作家。 “我看这名字很眼熟,简直就跟言老师如出一辙,最开始我还以为是言老师的笔名,结果跟微博后台咨询了一下,他们查了这人认证时提供的身份证件,发现证件上的名字也是‘言桄’——我还第一次遇到把自己真名当成笔名的网络小说作者,而且这人居然公开发表未侦破案件的推测,他也不怕真凶找上门去灭口,简直就是个大傻叉。” “哎,注意点儿语言。”林瑛提醒小余道,“即使他是傻叉,你也不能说他傻叉,虽然他确实是个傻叉——赶紧把这家伙找出来,我要亲自去问问,看看他到底是在胡写,还是真知道什么内情。” …… 言桄蓬头垢面地拉开窗帘,阳光透过玻璃照进来,窗帘上抖落的灰尘在光柱照耀下升腾飞舞,活像有生命似的。 他来到魏阳已经十几年了,现在租住在山阳区这边。 小区原来是一处三线工厂的家属住房,是一栋外立面已经斑驳脱落的塔楼。 小区的楼间距很小,几乎没有绿地,底层人家都已经乱拆乱建成了商铺,每天晨间就听见楼下早点铺子的嘈杂声。油条包子豆腐脑的香味也随风透过窗缝儿飘进来。 到了中午,早点铺就改成川味饭馆,抽油烟机呼呼响着,但仍然吸不净那股浓烈的郫县豆瓣味儿。 开饭馆的是一对五十岁上下的夫妇,丈夫姓孙,他俩的孩子似乎很早就辍了学,跟着父母忙活小饭馆的生意,还兼职本小区的“外卖员”。 每天言桄饿了的时候,都会打开窗户,朝楼下使劲嘶吼一声—— “小孙——” “哎,言哥!”小孙每次喊“言哥”的时候,听起来都像“阉割”似的,这一度让言桄十分不爽。 “宫保鸡丁盖饭,加碗醪糟汤圆!” “哦了!一会儿给您送去!” 这外卖叫的,连流量费都省下了。 连着两宿熬夜赶稿,言桄觉得应该给自己好好补补身体了,他想了想推开窗户。 “小孙——” “在呢!阉割!”小孙从楼下饭馆门口跑出来,抬头看着,“您中午吃啥子?” “割你大爷!来个火爆腰花!加俩烤腰子!一份米饭,再来碗铁棍山药粥!” “记得了——阉割,你吃这么多腰子,是耍女朋友了唛?” “滚你娘的蛋!你天天诅咒我阉割,还交个屁的女朋友!”他嘭地一声把窗户关上。 他用凉水洗把脸,然后把这些天外卖盒和方便面桶归置在一个塑料袋里,准备一会儿让小孙给捎走。 宅男有宅男的自由,也有宅男的痛苦——比如女朋友这件事,如果老不出门,似乎很难交到女朋友。 他打开自己的小说连载,翻着下面的留言,一半都是暴力催更的,另一半表达赞赏和爱意的,一看id名字就是男粉丝。他心里一阵酸楚,老子本来是直男,但眼看着都快这群粉丝逼弯了。 哎,有句名言叫什么来着——弯了也好,一了百了。 但他依然觉得,自己是绝对能扛住这波男粉丝诱惑的,他现实中虽然没女朋友,但是在小说里还是结婚了嘛,而且小说里的老婆还是个美丽性感、聪明睿智的女神探,啧啧啧…… 他正想着想着,外面忽然传来敲门声。 “阉割——饭好了!”是小孙的声音,听起来似乎还有点儿颤抖,好像刚触了电似的。 咦?老孙家今天生意这么冷清,刚十分钟饭就做好送过来了?小孙的声音怎么怪怪的?听上去这么销魂,不会他也弯了吧? 他走到门口,从猫眼里往外望去。小孙正拎着什么东西,满头是汗地站在门口。 他拧开门锁,一把将门拉开,但随即就愣住了。 门外除了小孙之外,还站着两个女人,其中的一个女人他曾经远远看到过,那就是魏阳刑侦队的副队长林瑛。 我靠,借着送外卖钓鱼执法!言桄下意识地呼地将门关上,但另一个女警察显然身手更为敏捷,她腾地出脚把门踹开。 “别怕,我们就是来了解情况的。” “那个,阉割,我把你女朋友们带来了,我先走了噻!”小孙把外卖扔在门口,像兔子似的一蹦三尺高,转眼就没有了踪影。 “给你介绍下,”小余帮着拎起门口的外卖,自顾自地走了进来,“我姓余,是警察,这位是——” 第一百七十章 推理小说作家(2) “林、林队长,您找我有事儿?” “你认识我?”林瑛惊讶地问。 “我写的就是魏阳市的犯罪小说,公安口儿的人物都、都了解过……” “行啊,挺职业的——既然这样,咱就不拐弯抹角了,我看了你在微博上的帖子,云塘镇的事儿,你到底知道多少?” “这、这个我是私底下听人说的,之前那边连着死了几个人,一开始说都是意外。可我觉得,不会有那么多意外,所以自己就去转了一圈,果然发现有不少猛料……” 言桄把自己了解到的花衣鬼目击者讲了一遍,又聊了聊隗盛川家的前史。林瑛耐心地听完,然后又问:“你在文章里提到的那个人,是不是禚昭家的对门?” “卢、卢士辉吗?”言桄反问。 “对——看来你了解得够深的,你所指的人就是他吧?” “没错,但证据不足,我只是推理而已,所以不能指名道姓。” “就算证据充足你也不能指名道姓!你这样会扰乱警方的侦查秩序,万一凶手发现自己暴露,逃脱或者杀人灭口怎么办?或者你发现了线索,不跟警察说,只在网上爆料,凶手得知后,有针对性地去销毁证据怎么办? “所以有时候啊,大家会在网上骂我们,说遇到案情不及时出来公开澄清或者回应。大多数情况下,我们真的没法回应。 “因为侦查是一门科学啊,是警察和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过程,谁掌握的信息量大,谁就占据主动地位,我们的侦查就是这样,尽可能多地搜集掌握犯罪行为和犯罪分子的信息,尽可能少地让犯罪分子了解我们手里的牌。否则的是,犯罪分子跟你掌握的牌一样多,甚至比你还多,你怎么能尽早抓捕他?” “我明白了,警官同志,以后再也不给你们添麻烦了。”推理小说作者诚恳地说。 “互相理解,对不对?你还了解其他情况吗?” “我全都写在文章里了……” “还有一个问题,你和言桩是什么关系?” “啊?!言桩?他是我一个堂弟——我可没从他那里探听消息!我们俩关系相当不好,特别不好,极其不好。他特别不要脸,身为警方的顾问,还老跑我这里来蹭线索呢。就直接说了吧,我跟他简直水火不容、势不两立、不共戴天……” 林瑛和小余想走,但没想到这家伙可能自己在家憋太久了,他拉着俩人大吐苦水,把言桩骂了个底儿掉。两个人好不容易摆脱这位唐僧嘴,急急忙忙跑下楼来。 “他跟言老师不是堂兄弟嘛,怎么关系差成这样。”小余揉着太阳穴说。 “大概是嫉妒言老师老跟女人混一起,而他只能待在屋子里发霉吧。”林瑛摇摇头说,“赶紧开车,咱得去卢士辉家走一趟!” …… 赶往云塘镇的路上,林瑛一直皱着眉头,似乎在琢磨什么问题。 “头儿,你为什么愁眉苦脸的,这不眼看都要揭开真相了嘛。” “我在回忆言桩他堂兄提起的一个人,一个花衣鬼的目击者。你还记得沈老师说过吗?其实凶手如果能隐瞒的话,是不会造出花衣鬼当障眼法的。因为如果没有闹鬼的幌子,那三个人更像意外死亡。” “也就是说,凶手可能是迫不得已而造出花衣鬼来的,是吧?” “她的话是这么个意思。而且现在又不是古代,就算普通人信神鬼,警察可不会信。”林瑛皱着眉头说。 “而且,根据从那个言桄那里打听到的消息来看,卢士辉看到花衣鬼的时间是在罗老松案发前后,地点则是在他们家巷子口——无论是时间还是地点,怎么听都不太像个真凶的样子。” 小余噗嗤一声笑出来:“林队,真凶还有样子啊?” “当然有了,你才见过几个真凶,小丫头片子。” “我见过得多了,上学时大澡堂子里都是真胸。” 林瑛翻了个白眼,说:“你是有恶趣味吧?怎么天天就想着澡堂子里那点儿事儿!到了!在街口停车,咱们走过去!” 小余把车靠边儿停好。林瑛带着她一前一后朝巷子里走去。 林瑛还在巷子口徘徊一会儿,东看看西看看说:“卢士辉自称见鬼的地方,应该就是这儿吧?” “对,禚昭和卢士辉是对门,两家都在巷子尽头,另一头就是川云渠,所以说起巷子另一端,应该就叫村口,不是叫巷子口了。” “变聪明了。” “也不看看我跟着的是谁——我多热爱我的工作啊,工作使我快乐!” “行了,别贫了,赶紧走!”林瑛迈步走进巷子,小余紧随其后。俩人走到卢士辉家门口,发现院门没关严,只虚掩着。 “怎么回事?”林瑛嘟哝着一把将门推开走进院子,院子里空荡荡的,依稀还能听见北房里传来阵阵痛苦的呻吟声。 “坏了!不会也像禚昭一样,被杀人灭口吧!”小余脱口而出。 “快走!”林瑛一个箭步朝北房冲去,她嘭地一声踹开房门,冲到里屋。 卢士辉正躺在床上哀嚎着,他一看见林瑛闯进来,两行泪水唰的就流了下来。 “警察同志,你们可来了!刚才我差点儿就被杀人灭口啊!有两个家伙闯进我家,对我严刑拷打,我是从鬼门关上遛了一圈儿才回来的!” “两个家伙?谁?” “你也认识!就那俩人,他们先是自称买保险的,昨天又跟你一起去的对门院子,还是我给你们开的门!” “莫非是——沈老师和言老师?”小余大惊失色地说,“不过,看样子你也没受伤,什么拷打的,是幻觉吧?” “咦?”卢士辉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他伸伸胳膊动动腿儿,还下地使劲蹦跶了两下。 “刚才我明明被他们打死了啊!” “行了吧,外伤根本没有,看样子也不是内伤。”小余摇摇头说,“要说是我们队长把你打个半死我信,言老师和沈老师一个是瘦弱书生,一个是大胸软妹,他俩联手也打不过你。” “你知道他俩去哪儿了吗?” “当然不知道,我刚才被打死了,你们见过死人有记忆吗?” 第一百七十一章 幸运大药房 林瑛看一眼小余,眼神似乎在说:看样子他俩已经把卢士辉排除了。 “我问你,你知道除了你之外,谁还有禚昭家钥匙吗?” “禚昭只放心把钥匙给我,你们知道,他欠债多,经常有上门讨债的想进到院里去的——别人他哪里信得过?他在这里也没什么五服里的亲戚了。” “你的意思是,有钥匙的就你一个人?” “对。”卢士辉很干脆地说。 “不对,”林瑛晃着头说,“还有一个人也有钥匙——小余,咱们赶紧走!去抓真凶!” “哎,警官!那刚才我被打死的事儿……”卢士辉趿拉着拖鞋追到院子里喊道。 “你还是打110报警吧,就说自己被打死了!我们一定会追查到底的!” “得嘞!哎呀,不对,如果我被打死了,那还怎么报警……”卢士辉一想不对又转身回来高喊,但两个女警官早就不见了踪影。 “小余,你还记得最早看到花衣鬼的人是谁吗?”林瑛在狭窄的巷子里穿行着,边走边问。 “是那个叫罗小茂的人吧?他当时目睹了‘卢咸亨’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另一个远远看上去是个黑影,两人一前一后走过了石狮巷。” “没错。那第二个看到花衣鬼的人呢?” “冉奋强?他说在新云里小区门口看到过花衣鬼踪影,不过那时候已经没有卢咸亨了。” “对。他们都是云塘镇的本地居民,你发现没有,他们的描述却很不一样。咱们问过罗小茂,他说见到的那个人穿着花哨衣服,并没有多么鬼里鬼气,反而更像自己的邻居卢咸亨。 “而等冉奋强再看到时,那个人却披着花绿床单,而且像个晾衣架子,走起路来还一跳一跳,颇有电影里演的那种鬼样子。 “要是再想想后面两个案子,会发现花衣鬼的鬼气越来越足——从没有脑袋,到脖颈被斩断,还血肉模糊——你说这是为什么?” “是因为反正这场大戏也喊‘action’了,所以只好硬着头皮一直演下去了吧?”小余问。 “不错,脑瓜比施鲢聪明!” “领导,别拿我跟那个鼻涕虫比好吗?” “你也别看不起鼻涕虫,他自有优点——时间长你就明白了。所以,你想到咱们现在该去哪了吧?” “这是云塘街方向吧?” “对,咱们去趟药店。” 正如冉奋强所说,新云里小区门口不远,有家名为“幸运大药房”的药店。 看到这名字两人不免有点儿蒙圈,因为她们实在想不通,那些来药房买药的人有什么值得幸运的。 药房里坐着个穿白大褂的小姑娘,她正在全神贯注拿着手机打游戏,手机里不时传来一阵阵惨叫声。 她听到林瑛她们的脚步声,又火速按了手机几秒,这才赶紧站了起来。 “要什么?”她简洁地问。 “我们俩是警察,”林瑛掏出警官证晃了晃,“你认识冉奋强吗?” “认识啊。”小姑娘笑了,“那个小矮个子吧,咱们这谁不认识他啊?!他可憨厚了。” “那你知道卢咸亨吗?” “太知道了,就是前些天在小区里淹死的那位大爷吧?最近警察又来了好几趟,全镇子的人都知道了。” “卢咸亨死的那天晚上,你们药店是谁值班的?” “就是我啊,听说还闹鬼来着,想起来都有点儿后怕。” “那天夜里,是冉奋强跑过来敲门买药的吗?大概在几点?” “啊——确实有这么回事儿,不过时间我可记不清了,反正特别晚。不好意思啊警察姐姐,我这脑子不太清爽。” 林瑛听见这么大一姑娘喊自己姐姐,顿时得意洋洋。 小余瞅瞅她那张娃娃脸,心想,要不是身高摆在这儿,人家没准还叫你妹妹呢。 她询问道:“没做销售登记吗?” “啊,太晚了,到了早上盘账的时候才做的。”小姑娘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说。 林瑛脸上露出失望的表情,她给小余递个眼色,示意可以走了。不料两人刚走到门口,小姑娘忽然喊了一声。 “阿姨,那个,我想起来了。当时他敲门的时候,我还在屋里熬夜打游戏,刚打完一局,还赚了一套装备,正开心呢就听到有人按铃买药。你们等下,我翻翻游戏记录就能查到时间——是夜里两点半那会儿,具体就是两点三十二分。” “明白了,谢谢,好好打游戏哈——还有,以后保持叫我姐姐。”林瑛笑着回头说。 “get!那,两位奶奶,你们慢点儿走。” 林瑛和小余得了消息心情正好,听了这话也只哭笑不得地走出药店门口,两人互相对望一眼,林瑛先开口说道。 “罗小茂看到花衣鬼的时间是在半夜,你还记得,当初咱们去那个网吧了解情况,老板是怎么说的?他说,因为线路改造,所以那些天一到夜里十二点的时候就会停电。 “停电的网吧是待不住人的,所以罗小茂从网吧回家应该在零点前后,很可能是零点之后的半小时之内。看到那个穿花哨衣服的人影,也应该是在这个时间。” 余以清接着说:“而冉奋强呢,最早提起花衣鬼是在那个酒吧里吧,是陆小凤她表弟吹嘘的。那次正是尚卫民出的事儿,两个人还看到花衣鬼站在垃圾堆里。现在想来,大概是在杀害尚卫民掩埋尸体吧?陆小凤不是还说,听到了尚卫民的呻吟声吗?” “对,而且罗小茂看到的花衣鬼,肩上还有脑袋,看背影还像个人,并不是后来发展成的全身披着花布单子,而且脖子那里被斩断,还流着鲜血的那种。” “可是冉奋强却说,他在卢咸亨那起案件中,也看到过这样的花衣鬼。而且目击花衣鬼的时间是在罗小茂看到奇怪人影的两个小时之后,目睹的地点还是在新云里小区门口,也就是卢咸亨死亡后的抛尸地点附近。” “对,因为当时还没有人真的把卢咸亨案和花衣鬼彻底联系起来,他们最初还觉得卢咸亨之死和卢家长辈梦见的预言有关呢。” 两个女人低头想了一下,然后突然差不多一前一后开口说道—— “所以冉奋强撞见的花衣鬼——” “——是最不可能的花衣鬼。” 第一百七十二章 救援 冉奋强家住在老镇子上,林瑛和小余赶到那里的时候已过中午。 冉家的门虚掩着,院子里摆着一堆堆东西,有废旧门窗,有老旧电器,甚至砖头瓦块、纸箱口袋等等,这些东西应该是冉奋强在村子里帮忙时拆下来废品和旧物。 东西虽杂,但是均已被归类,一堆堆一叠叠放得十分整齐,从这点大概也能看出冉奋强这人细致的性格。 林瑛喊声“有人吗”,屋里顿时传来一声苍老的声音:“是找强子吗?他被人叫走了!” “啊?去谁家了?”林瑛边说边踏进门去。屋里有些潮湿,因为光线不好,显得黑洞洞的。 里屋没有房门,只有一张门帘,它的下半部分被卷了起来,反挂在门楣的钉子上。 屋里有个土炕,炕上躺着一个老爷爷,他身上搭着一角凉被,不时响起鼾声。 跟她俩说话的是位老太太,应该就是冉奋强的母亲,她正仰在炕下面的一把旧藤椅上看着两人。 “阿姨”,林瑛赶紧打招呼,“奋强去哪里办事了?” “不知道,来了一男一女两个陌生人,那个女的嗓门大,长得还挺俊的。” “啊?那个男的,是不是看上去傻乎乎的,说话慢吞吞的,一看就像个书呆子的样子?”小余赶紧追问。 “对对!看上去就像个腼腆孩子,他们在外屋嘀咕半天,好像在说什么花衣服的柜子,然后女的突然大叫,让强子去跟他们修东西,三个人就走了。” “花衣鬼?” “就是那个,花衣柜!估计是急事儿,揪着强子就走,强子还把工包给落下了。我喊着他回来,结果这仨人,没声没息地一出屋子门就没影儿了!” “得,头儿,九成是沈老师和言老师他俩干的!”小余说完又皱起眉头,“但沈老师不像那种大喊大叫的女人啊。” 林瑛瞪她一眼,示意别当着老人的面乱讲。 她俩赶紧客套几句告辞出来,临出门老人又把她们喊回去,问是不是也去找强子,如果这样的话可以帮个忙,把那个工包给他带过去。 小余伸手接过工包,工包是卡其布做的,磨损得厉害,但它的主人显然经常清洗它,所以上面没有什么油腻和脏污。 两个人告辞从冉家出来,林瑛拉开工包拉链,只见里面有大大小小的扳手、螺丝刀、电笔、电线、尖嘴钳、脚扣、踏板、安全绳、电钻、锤头等等各类工具一应俱全。 林瑛特地拿出那团电线来看了看,电线是蓝皮的,与禚昭家那根晾衣绳截然不同。 “奇怪,怎么觉得很眼熟似的。”林瑛摇着脑袋说。 “沈老师他们干嘛把冉奋强带走?”小余问。 “我了解言桩,他觉得家里有老人,直接问冉奋强命案的事不太合适。” “有道理。”小余点着头说,“言老师虽然没太大用,但却是个厚道人。那他们会去哪里呢?” 林瑛没有说话,因为她也在想这个问题。沈喻他们在云塘镇上并没有熟人,直接去饭馆之类的地方问,好像也不太合适。不过她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地方—— “隗家老宅!那地方安安静静的,最适合问话了!不过——坏了!赶紧走!” 林瑛忽然迈开步子,她在巷子里飞奔起来,小余也赶紧跟上队长的步伐。好在两人记得隗宅的方向,她俩忖度着位置,找到一条往东的巷子就狂奔过去。 这条巷子很短很窄,住户们都在两端墙上放了竹竿晾衣服。两人在一堆半干不湿的衣服、床单和被套底下奔跑,林瑛冲在前头,还把条雪纺裙子给蹭下了来,一直挂在身上,看上去花花绿绿煞是好笑。 “林队,”小余气喘吁吁地追上她,帮她把衣服扯下去,“这里住的都是老街坊吧,你说花衣鬼的衣服是不是这么来的?” 林瑛愣了一下,的确,晾衣竿上挂着的床单被单款式颇旧,就是那种大红大绿的配色,如果晚上不收起来的话,被拿去借用的可能性很大。这的确值得好好研究一下,但现在并不是考虑这些问题的时候。 “快点儿!先找到言桩他们再说!” 小巷尽头是十字路口,林瑛犹豫一下朝正东的巷子冲进去,结果不巧正好撞上一条死胡同。 林瑛愣了一下,她掉回头,小余也转身跟着她,然后她俩直接就绕到另一条小巷继续跑着。 “头儿,出什么事儿了?”小余上气不接下气地问,“怎么这么急?” “言桩和沈喻有危险!冉奋强虽然是个小个子,但身体素质极好,根本就不是沈喻或者言桩那个弱鸡能抵抗的,就算他们两人联手恐怕都打不过他!”林瑛边跑边低声骂道,“明知道有危险还不通知我们,难道是嫌命长吗?这两个人简直是不知所谓!” “对啊!我嚓!言老师有危险!” 小余听到这话,顿时大喊一声。 她突然加速,噔噔噔从后面超过林瑛,在前面巷子口拐个弯,身手矫健地接连翻过两户人家的矮墙,直接跳到了隗家那条巷子里。 林瑛看她这么走快,也跟着嗖嗖翻了过去,两个女人经过之处,惹起周围一阵鸡飞狗叫。 还没冲到隗家宅子,就听到隗家屋子传出一声男人凄厉的惨叫。 “嗷——呀!” “完了,是言桩!”林瑛失声喊道。 “言老师,我来救你了!”小余也大喊一声,一把推开隗家院门冲了进去。 但是她俩愣住了,因为言桩和“沈喻”就站在隗家堂屋里,他们俩脚下躺着一个人,看上去正是矮小精悍的冉奋强。 “他没事儿!真的,就是吓昏过去了,你看我这不忙着给他做人工呼吸呢嘛!” 冉奋强满脸血污地横在地上,我使劲按压着他的胸口,然后不停跟林瑛、小余两个人解释道。 “赶紧送医院吧!他是不是袭击你们了?还好没闹出事儿来。”林瑛蹲下摸摸冉奋强的鼻息,叹口气说。 “头儿,像是外伤,看样子他是真的被吓昏了。”小余仔细检查了一遍说道,“我这就打120。” 第一百七十三章 冉奋强 “别别别!”我慌得满头大汗,“他这是犯了‘煞气’,我们老家有种方法,给他做个特殊人工呼吸,两分钟内他肯定就能缓过来!” “那赶紧做啊!别愣着了!” “当着女人面,我不好意思亲男人,你俩能不能关上门,出去避避。” “行行行!你别磨叽了!”小余拉着“沈喻”和林瑛往屋外面走去。 “等等!让‘沈喻’留下帮忙!” “好吧好吧!”林瑛拉过小余,“让他自己忙活吧,两分钟后再打电话也不迟。” 我看两个女人走出去,赶紧对刚才一直闭口不言的华鬘说:“帮帮忙啊小祖宗,赶紧把他救活过来。” “就不,我还要观灯呢!” “别闹,林瑛他们都找上门来了,估计肯定有证据了。就算没证据,也得等她们不在咱们身边再说!关键是你不能暴露了。” “反正他也昏过去了,不能白让他昏倒一回吧?”华鬘自言自语地说。 “可是,来不及了吧?” …… 在这里有必要交待一件事,那就是我们怎么找上冉奋强的,不过,这还得从我怎么找到华鬘的说起。 早上华鬘发誓要截胡沈喻的案子,她从我家窗口一跃而下,跳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 我左思右想就想到卢士辉,毕竟华鬘曾经去过禚昭家,而卢士辉正好拿着禚家钥匙,而且对禚家情况了如指掌。 我冲下楼,赶紧开车直奔云塘镇,这几天用车频繁,都没空加油。 云塘镇连环案如果再不破非折腾死我不可,我都想要换房换到新云里小区去了。 刚走到半路上就有电话打进来,我看了看是淞山市打来的陌生号码,想必是推销电话无疑,于是没好气地将它直接掐断。 我把车停在云塘镇上,然后直冲向卢士辉家。刚进院门,果然就看到华鬘急匆匆地跑出来。 “你——又下毒手了?” “什么毒手不毒手的!我发现重要线索了!”华鬘一把拉过我来就要“飞”。 “等下,卢士辉怎么样了?” “他?身体健康得很,就是心坏了,你放心吧!本公主是绝不会错杀一个好人的。” “对,只要你杀死的,不是坏人也得算成坏人——我得进屋去,看看他是不是真的没事。” 我推开华鬘,走进卢家屋里,卢士辉正躺在一把藤椅上,他闭着眼睛,不停地哼哼着。 听声音还有点儿恐惧和哀怨,能哼哼出情绪的人,想必也不会有什么大碍。 华鬘看我走出来,傲娇地环抱双臂说:“没错吧?他过会儿就醒啦。” “如果醒不了呢。” “那只能算他倒霉了。” “……你刚才说,找到重要线索了,是什么线索?” “刚才观灯的时候,我在他记忆中看到一个熟悉的人,那个人好像是电工,上次在朱老头那里,就是他突然到来打扰了我的计划……” 我忽然想起来,那天去找朱家老人的时候,我自称是修电表的,朱老爷子第一反应就问我是不是冉奋强。 “那个人是不是一个小个子?” “对对对,是个矮小精壮的男人。” “不用说了,咱们开车去,你要再天天在云塘镇上飞来飞去,早晚被人用鸟枪打下来!” 我们开车直奔冉家巷子,冉奋强竟然没有出门,他正在水池边刷碗,好像刚伺候父母吃完饭的样子。 华鬘边进门边撸袖子,一副想直接打死、拖走,然后观灯的样子。我赶紧上前拦住她。 “又干嘛?” “没看见屋里还有老人吗?咱们注意点儿影响,把他带出来审行不行?” “哦哦哦,你说得对,亲爱的,你最细心了……”华鬘总是突如其来就开启肉麻模式。 没想到的是,冉奋强一看我俩走到外屋门口,就赶紧迎了出来。 “你们不是查案的警官吗?我在新云里小区见过你们。还是来了解咸亨叔去世那晚,我撞到花衣鬼的情况吗?” “不是花衣鬼,”我摇摇头,“是想了解关于你的一些情况。” “哦。”冉奋强淡然地回应着,但应该是紧张的原因,他忍不住接连咳嗽了几声。 “找个其他地方谈吧,家里老人都上岁数了,他们忌讳听到死人的事儿。你们就说找我帮忙修理一下东西吧。” “好。”华鬘点点头,随即突然凝着眉头,高声喊道,“冉——奋——强!我家东西坏了,来找你修一下!” 华鬘的表情和嗓音夸张无比,不用说也知道,肯定又是从某部电影或者电视剧里学来的。 不过冉奋强却吓了一跳,他本来弯腰去拿放在椅子上的工具包,听华鬘“嗷”的一嗓子,赶紧快步冲出来,拉着我们就往外面走。 “我爹睡着了,别吵!跟你们走还不行吗!” “是你说的哦,那咱们就快点儿走。” 我还没晃过神来,就看她笑嘻嘻地站在中间,把双手分别搭在我和冉奋强的肩膀上。 “走你!” 我们仨嗖地腾空而起,等呼呼风声一过张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来到了隗家老宅的院子里的槐树下面。 “这里安静吧?”华鬘得意地说。 冉奋强好像已经被吓得浑身瘫软,华鬘刚放开,他就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怎么想起这里了?”我赶紧蹲下去摸摸冉奋强的鼻息,好在他还没事儿。 “不是跟你说过,这棵大树就像修罗界的‘阴木钥’吧?待在这种地方,总有种回家的亲切感。”她边说边拎起冉奋强,直接把他拖进屋里丢在地上。 “你对人能不那么粗暴吗?” “这个人一闻就干过坏事,我又不是圣母,干嘛对坏人客气?” “行行行,我服你!那现在怎么办?要不先别观灯?咱们先询问一下,看看能不能问出点什么东西吧。” “听你的。”华鬘说。 我再次蹲下去,冉奋强好像刚缓过劲来。我抻了他一把,他看起来壮实的身体,一拉却觉得有点虚弱。 “这两天镇子上还有流言,说时不时看见天上有人飞来飞去,原来是你们啊。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他终于盘腿坐在地上,张开眼睛说道。 “本公主……”华鬘张口就来,我瞪她一眼,她赶紧将自己嘴巴捂上。 第一百七十四章 花衣鬼真相(1) 我赶紧掩饰华鬘口误的尴尬。 “我们,就是普通市民。”我对冉奋强说。 “呵呵。”冉奋强冷笑一声,“好啊,普通市民就很好,我也想当个普通市民,可命运不允许啊。” 他摇着头,自顾自笑着,好像已经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 我想了想,也学着他的样子盘腿坐下,老宅子的地面上铺着青砖,有点咯肉,有些冰凉。 “也不妨告诉你,直到这次找你之前,我都没想过你会与云塘镇上的离奇命案有关。” “怎么会没关系,我不是目睹过花衣鬼吗?” “这我知道。不过我记得,另一个目击者罗小茂说,他看到的不是披着花衣服的无头鬼,那人只是身上披着床单;但你看到的,却是一个披着床单一蹦一跳的‘鬼’,这种装扮后来成了罗老松、尚卫民案子里花衣鬼的‘标配’,也就是说,你才是第一个目击到真正‘花衣鬼’的人。” 老屋子采光不好,整个房间里黑洞洞的。冉奋强抬起头,因为有些逆光,我无法看清他脸上的表情。 “这有问题吗?我这么倒霉的人,好事轮不上,见鬼排第一,听起来挺衬的啊。”他自嘲似的笑着说。 我不理他,也不想被他的话带偏,因为我心里忽然光明洞现,之前沈喻提到了种种论点,此时此刻,它们正如马赛克似的,在我脑海里一一对应,一一拼接起来…… “云塘镇上最近一共死了四个人——赌鬼卢咸亨、色鬼罗老松、酒鬼尚卫民,还有一个冤鬼禚昭。先不说他们是怎么死的,又是为什么被杀,现在单来说说他们死亡之间的关系——本来前三个人都表面死于意外,就连云塘派出所都认为如此。 “唯一值得可疑的地方,是他们在短时间里接二连三死去,而且每个人身上都背着某些污点。 “一般情况下,这种连环死亡案警方是必然上报的,警方可不信什么闹鬼的瞎话。本来毫无关系的三起意外,凶手也没有必要用个‘花衣鬼’把它们串联在一起。这样虽然能吓唬住镇子上的人,但没办法蒙骗警方,反而还会引起怀疑,得不偿失。 “可凶手为什么多此一举,非得造出个‘花衣鬼’的人设来呢?那是因为罗小茂看到披着花床单的背影根本不是鬼,就是卢咸亨本人。 “这些天我们都在云塘镇到处走访,罗小茂目睹花衣鬼的地方是在石狮巷,那正是卢咸亨从麻将馆回家的必经之路。卢咸亨赌博输钱,加上喝了点小酒,晕晕乎乎地往家走。 “那天有些冷,而巷子里住的大部分都是老人家,他们在外面经常晾晒衣服,有时候夜里也并不收回。卢咸亨喝多了,夜里更深露重的,他便随手拽下一条老款的花绿被单裹在身上,继续往家走去。 “但他没有想到的是,一个黑影在后面盯上了他……而黑影也没有想到的是,罗小茂却正在更后面盯着他们两个人……” 这就是花衣鬼出现在云塘镇的引子,也是后来它一直反复出现的根本原因。 ...... 那天晚上,凶手其实一直跟着卢咸亨身后。 他已经定好了当晚动手,但罗小茂的意外出现,给事情的发展增加了一个变数,因为凶手准备好的杀人地点并不是新云里小区的喷水池,而是禚昭家的风水池。 罗小茂已经发现有人跟随卢咸亨路过石狮巷,这是和新云里两个方向的地方。如果他将自己的所见所闻说出来,那么禚昭家的“第一现场”就可能暴露。 怎么办? 罗小茂虽然吓得逃之夭夭,但凶手仍然跟着卢咸亨,他脑子里一团乱麻,如果罗小茂的话成为佐证,那会完全扰乱自己精心设计的计划。 卢咸亨在前面踉跄地走着,他不知什么时候把花床单扯起来,罩在了头上,远远看上去就像个没有脑袋的幽灵。 凶手灵机一动,忽然想到了一个办法,他记得当初兴建新云里小区时,曾经把镇上的土地庙拆倒,当时老人们说,土地庙压着猛鬼窝,一旦拆掉,那云塘镇肯定不得安稳。 罗小茂只是看到一个背影,而且他叫了卢咸亨一声,卢咸亨并没有听见。现在凶手自己的角度便是罗小茂当时的角度,如果让罗小茂认为遇到的是鬼,不是卢咸亨呢? 他只需要出现在新云里那边,然后再假造一个“鬼”存在的证据便可以了。当然,如果装成卢咸亨,站在新云里那里恐怕更直接。但模仿别人并不容易,乡亲们都认识卢咸亨,搞不好就会弄巧成拙。而模仿一只让人敬而远之的“鬼”,相较之下就简单多了。 所以,人们没有想到,被罗小茂目击的那只“花衣鬼”,也就是云塘镇的第一只花衣鬼,它其实并不是凶手,而是死者卢咸亨本人。 黑影算计已定,他快步追上卢咸亨,然后拍了拍他肩膀。 卢咸亨回过头来,他看到了黑影的真面目,但是并不觉得奇怪。 “啊,这么晚,你小子也没回家呢。”卢咸亨说。 “出去忙了——卢大叔,今天手气怎么样?”黑影问道。 “手气?哼!” “卢大叔,你知道禚昭吧?他找算命先生建了一个风水池。我在他们家帮忙,听先生说让禚昭先忍耐着,等到池子蓄水三天之后,再去池里净手,那手气一下子就会壮起来,逢赌必赢。可惜啊,禚昭这家伙忍不住,还没等到池子蓄水,就又跑去赌了,结果欠了一屁股债,家都不敢回……”黑影压低声音说道。 说者有心,听者更有意。卢咸亨乜斜着眼睛看过来,也小声地问:“那池子蓄水几天了?” “第五天了,先生说养上锦鲤,让水变成活水。这不禚昭一跑路,池子都没人用了。” “得,我也不回家了,你带我去禚昭家瞧瞧去!” “可是……” “可是什么?你最近在禚昭家拉电线,肯定有院子钥匙吧?老子只是去洗个手,又不稀罕拿他家的东西,快点儿着!” 第一百七十五章 花衣鬼真相(2) 黑影点点头,他带着卢咸亨在前边右转,拐进一条人少的巷子朝禚昭家走去。 夜深人静,整个云塘镇仿佛都睡了,巷子里回荡着两人的脚步声。 黑影小心翼翼地打开禚家院门,卢咸亨大概心里明白,这并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事儿,所以也没出声。 两人走进院子,走到那个风水池前头。卢咸亨蹲在池子水泥沿儿上,往下头瞅了半天。 “先生说,净手转运一天,洗澡转运一年。”黑影在他背后念叨着。 “得,老子好不容易来一次,就转一年运吧。”卢咸亨显然喝多了,他把背上的花床单一丢,然后穿着衣服就跳进池子里。 “嘿,冰凉,真带劲儿。”卢咸亨压低声音嘶嘶地说,“要有能一辈子转运的法子,那就更好了。” “这个,还真有。” “赶紧告诉我。”卢咸亨哆哆嗦嗦地往池子边儿移动过去。他看着黑影从包里掏出个塑料口袋,从口袋里拿出块湿漉漉的毛巾。 “这是什么味儿啊……”还没等他把话说完,黑影就拿起毛巾,一把捂住他的口鼻。 卢咸亨没有挣扎,他晃晃悠悠就昏倒在水池里面。 大概是被池水呛了的原因,他下意识地扑通了两下,然后就杳无声息地滑到水底。 黑影看看表,等时间一够,他便小心翼翼地将卢咸亨的尸体从水池里捞上来,然后放进小推车。 他轻轻打开禚家院门,看看四周无人,赶紧推着独轮车朝南边的镇子外走去。 他沿着镇子南边的小路来到云塘街,然后借着夜色来到喷水池,又把卢咸亨小心翼翼地放进池子里,用他的鞋造出一趟有来无去的痕迹。 他知道,这种脚跟鞋不合适可能瞒不过警方的眼睛,细腻而且心灵手巧的他又对鞋子的宽窄承重做了一些设计和改动,直到他自己把正常鞋子和改造后的鞋子印上两个脚印,也分不清为止。 整套计划黑影已经演练很久了,虽然这方法有些复杂,但他干活从来就利索。所以两点之后,他又跑去敲响了药房门口,借口买药,给自己造了个佐证——那就是他还是能够在新云里目睹花衣鬼的。 事情果然如黑影所料,人们似乎根本忘记了罗小茂目睹卢咸亨的地点,反而对他看到的那个花花绿绿的“鬼魂”更感兴趣。 “新云里喷水池原来就是土地庙,老卢这家伙,是填了猛鬼坑啊。” 警方不相信鬼话,只相信科学,但卢咸亨的尸检并没有什么问题,他的的确确是淹死在喷水池的水里面,只不过那些水之前就已经被凶手慢慢倒腾到了禚昭家风水池而已。 …… “这就是花衣鬼出现的真相,没错吧?”我对冉奋强说,“后来呢,那个凶手见计划得逞,又急不可耐地杀掉了尚卫民,电死了罗老松。” “行,听你把故事讲完了,我也该回家了,老爹老娘还等着我伺候呢。”冉奋强撑着地站起来,拍打着屁股上的土说,“我啊,一点儿都不迷信,所以别拿鬼鬼神神的事儿来吓唬我。” “你不能走!”华鬘伸开双臂拦住他,然后又回头看看我,“亲爱的,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有啊,挺多的。之前有人跟我说过,云塘镇的凶手细致周到,脑瓜聪明,虽然不起眼,但他喜欢钻研,人缘好,镇子上的大事小情都了如指掌。 “但可惜的是,他命运多舛,生活艰辛,所以这个人内心不平,夜里孤单的时候,或许经常混酒局、麻将馆,靠喝酒打牌打发时间……现在想想,这个人好多地方都跟你好像,尤其是你也有禚昭家里的钥匙。” “一点儿都不像,我没有不良嗜好,不混酒场,也不打麻将。” “但你却是云塘镇上的隐藏大拿,这些场所要想装修、安电路什么的,大家都习惯直接去找你。你了解那些赌徒、酒徒的情况,也能从三教九流的人的闲聊中得知镇子上的新鲜消息。然而大家却都不会注意你,因为你是个出现在任何地方都不违和的人,这种人镇子上有且只有你一个。” “随你怎么说吧,我要走了。”他试图推开华鬘走出屋门。 “你难道不知道,我们已经发现了你的证据吗?”我大喝一声。 冉奋强回头看看我。 “我们在禚昭家采集到了你的许多指纹。” 冉奋强笑了:“他们家?我在禚家帮忙装修,留下些指纹不很正常嘛。” “你也许还不知道,现在有种东西叫fsai,警察习惯把它叫做‘福噻’,它的英语是fingerprintsuperpositionanalyzinginstrument,翻译过来就是‘指纹叠加分析仪’,它不仅能发现现场的指纹,还能测算出指纹出现的时间。 “在卢咸亨死的那天夜里,你的指纹出现在禚昭院子里,此外,你的指纹还不小心印在被裁剪成苫布的水袋上,哦对了,你后来清洗独轮车车胎时,也不小心留下了指纹……” 尽管逆光,但我仍然能听到冉奋强鼻息加重的声音。我决定继续说下去。 “当然,除了你的指纹外,我们还意外发现了另一个人的指纹,他就是你的同伙。你俩配合,在尚卫民和罗老松案子里分别装成花衣鬼,一方面吸引乡亲们的注意,好让另一个人能方便快速地杀人,另一方面也能造成花衣鬼没时间到达现场的假象,让警方觉得花衣鬼和死者去世没有直接关系……” 冉奋强忽然转过身,他直接走回来站在我面前。 “我知道了,你们这次来,是已经心里有底了,对不对?” 我点点头。 “既然这样,明人不说暗话,一人做事一人当,我可以告诉你,云塘镇的三起命案,就是我单枪匹马干的,没什么同伙,也跟其他人无关。” 我一下子愣在那里。冉奋强的话完全出乎我的意外,说实在话,我本来只是想诈诈他,因为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指纹叠加分析仪。 不过冉奋强这个人心灵手巧,会用各种工具,所以他应该对科技和机器有某种敬畏之情。 我忖度出这一点,便煞有介事地造出一台机器名称,但没想到效果这么明显,他居然毫不犹豫地就上钩了。 第一百七十六章 同伙 冉奋强的忽然承认让我措不及防,一时间竟然想不出下面讯问他的问题。 “怎么了?还不赶紧把我送官?还怕我想顶罪?”冉奋强冷笑着,“到了警察局,我把自己怎么杀人的过程完完整整给你们讲一遍,看看跟实际情况对不对得上。” 我脑袋里嗡嗡作响,他急于认罪反而显得很不寻常——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你杀人的动机是什么?”我终于开口问道。 “替天行道,看不惯那些好吃懒做的人。”冉奋强淡淡地说。 ——他在说谎!之前沈喻和林瑛分明已经调查出来,凶手这么做,其实是为了云塘三鬼手里的钱。 既然这句话是说谎,那么他其实根本没有良心发现、自己坦白的意思。他忽然张嘴,把一切都揽在身上,那只说明一件事,就是他不愿把自己的同伙暴露出来。 冉奋强的同伙到底是个什么人,能让他这么死心塌地,宁可自己揽下罪责也要掩护他? 我立刻决定改变方法,使用最近颇为流行的一招套路,那就是—— 漫天要价,就地还钱。 “实话实话吧,我们已经对你的所作所为不感兴趣了。”我话锋一转说道。 “咦?”华鬘站在冉奋强身后,惊讶地看着我。我捏捏鼻子,示意她稍安勿躁,她很快就明白了我的意思,只是朝我吐了吐舌头,做了个鬼脸。 我接着说:“刚才跟你描述的只是你杀害卢咸亨的过程,事实上,你们杀害尚卫民、罗老松的经过,乃至欺骗禚昭,给他提供地点躲债,最后杀他灭口,以及后面抛尸雷潭的全过程,警方都已经一清二楚。 “不然的话,我们也不会直接找到你的头上。现在你既然愿意坦白从宽,那劝你还是交代同伙的身份和去向吧,这样会计入立功情节,判决时会考虑减刑的。” 我讲完这么多,然后双手交叉在胸前,用一种胸有成竹的姿势看着冉奋强。 华鬘也站在他身后,她还朝我竖起大拇哥。 “什么同伙不同伙的,我已经告诉你了,我是单独作案,没有同伙!”冉奋强开始有些急躁,“减刑?我这叫‘除三害’,早就把个人生死看淡了,减不减刑的,我根本就不会在意。” “这小子还死倔啊!亲爱的,”华鬘说,“别跟他啰嗦了,咱们直接打死他,然后观灯吧,我就不相信找不出他跟同伙在一起的画面来!” “你们就是弄死我,也是我一个人干的。”冉奋强坚定无比地说。 “好啊,那花衣鬼也是你一个人装扮的,对吧?” “是。” “那你解释一下,为什么尚卫民出事的时候,云塘街监控里没出现花衣鬼的身影?” “路过监控的时候,我蹲着过去的,正好在监控的盲区里。” “好,罗老松触电,也是你设计的吧?” “没错,我本来就是电工,前段时间帮忙检查线路时,我就在四通巷电线杆上做了手脚。当天晚上,我把线路搭在那里,然后在电线杆引线上绑了一束花,花外头缠上导电金属丝。 “罗老松这个人,既花心,也爱花,他家里也养了不少花。四通巷是他去找李亚茹的必经之路,哦对了,那天李亚茹从医院返回云塘镇的消息,也是我透露给罗老松的。” “太好了,可是有个问题,那天晚上如果是你扮演的花衣鬼,你又是怎么从豪情酒吧漂移到卢爱民家,又怎么同时把罗老松电死的呢?” “豪情?对,我把花被单做了改造,在中间挖了两个窟窿,好露出眼睛,然后两边加上竹篾,做成了肩膀,花被单的正上面我还染了颜色,弄成了血肉模糊的样子。 “我披着被单先在酒吧街转了转,然后找个偏僻地方脱下被单,又穿小巷走到卢爱民家巷口,然后披上被单去敲卢家的门——至于罗老松,我都布置好陷阱了,又何必去目视着猎物上钩呢?我要做的,只是在他死后,把那束花收走而已。” “一束花就能形成陷阱吗?万一有人路过误触怎么办?万一罗老松不去碰那束花又怎么办?何况罗老松刚犯下人人诅咒的‘重罪’,花衣鬼当晚已经‘造势’,罗老松又被唆使去李亚茹家,这么多条件凑在一起,绝对是时不可失,失不再来——面对这种情况,猎手难道不更应该排除万难,看着猎物坠入陷阱才对吗?怎么还有心思披上花被单,绕街做鬼秀呢?” “我对自己的陷阱有把握,可以吗?”冉奋强虽然语气依旧强硬,但底气已经不足。 “你解释不清,我们就还要继续查到底!” “好,那你随便查。我现在收回自己的话,云塘镇的案子不是我干的,要是有证据,欢迎直接来抓我。对不起,还要去忙,先走了。” 冉奋强怒而转身,但华鬘哪里能容他走,她猛地抬起胳膊,以手为刀,一下子就劈在他脖颈处。冉奋强顿时像根木头似的,咕咚一声就倒在地上。 “你——”我无可奈何地摇摇头。 “哎呀,跟这种人废话干嘛,要是直接观灯,说不定早就搞清楚了!”华鬘拍着手,急不可耐地说。 就在这时,我看见冉奋强的两个鼻孔不停流出血来,血滴在地上,弄出好大一片殷红。 “你把他一掌就打死了?”我瞪大眼睛,指着地上道。 “轻轻打一下就死了?”华鬘也看着自己的手掌,疑惑地说,“不会吧,我本来只想打昏啊——不过死了正好观灯。” 华鬘凑过来,她盘膝坐在冉奋强身前。我见事已如此,也不敢扰乱她,只盼她早点观完,让冉奋强恢复就好。 可是她刚凝神坐定,忽然又张开眼,诧异地说:“这个人,本来就要死了。” “啊?!”我大吃一惊。 “他得了绝症,五脏六腑有的都已经腐烂——即使我不打他,他也活不了多久了。”华鬘有点失神地站起来,她的表情有些木然。 “所以,我明白了。他刚才为什么不打自招,把一切都揽在自己身上,是因为他根本就不在乎什么罪名了。” 第一百七十七章 命运 我也恍然大悟。 冉奋强在镇子上口碑一直很好,他踏实能干,更是数一数二的孝子。 他若不是自知寿不久矣,应该不会铤而走险,犯下如此大罪。 我不禁又回想起他父母的样子,两个老人行动不便,无依无靠,如果冉奋强不在了,想必生活会无比艰难。 想到这里,我忽然理解了冉奋强的想法——自己聪明、勤奋,但囿于出身和运气,屡遭命运捉弄,最后连想过清贫平安的生活都不可得。 冉家家庭虽小,但顶梁柱只有一根,如果冉奋强倒下去,那这个家面临的就是天崩地裂。 我想,他内心肯定是悲愤和绝望的,他必然想在离世之后给父母留一条后路,这条后路需要钱,于是他铤而走险,接连犯下深罪大孽。 有人也许会说,条件虽差,但只要足够聪明努力,必定会有成功的那一天。说这话的人必定忽略了人生中十分关键的一件事,那就是运气。 南朝萧齐时期,有个人名叫范缜,他在某次回答皇帝次子萧子良的问题时,对人的命运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 “人之生譬如一树花,同发一枝,俱开一蒂,随风而堕,自有拂帘幌坠于茵席之上,自有关篱墙落于粪之侧。坠茵席者,殿下是也;落粪者,下官是也。贵贱虽复殊途,因果竟在何处?” 意思是说,人生就像是一树花,即使生在同一根枝条,长在同一个花蒂上,但风吹花谢时,有的花瓣会落在香枕玉席上,有的则堕入茅厕粪坑里。 所以,生虽同时,命却各异,这就是人的运气。有人别墅靠海,就有人暗屋生苔,有人洋洋自得,就有人血流成河。 这就是人生,世界上有着各式各样的人,他们有着各式各样的人生。 但不管一个人的生命多么不济,他绝没有随意剥夺另一个人生命的权利。 华鬘静默地站了会儿,复又坐下准备观灯,冉奋强还在昏迷中。 她摆好架势,突然又看向我,似乎在征询我的意见。毕竟之前我对她说过,不要对老弱病残下手,甚至还因为她不听劝告发过大火。 “这个——怎么办?其实如果可以的话,我观灯之后,反倒能帮他恢复精力,减缓痛苦——要不要继续,我听你的。” 我也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如果冉奋强恢复健康的话,他也会面对法律的裁决,恶意谋杀三个人必获极刑,所以对他来说,还不知道是祸是福。 而更关键的是,我们没法解释病入膏肓的他是如何在跟我们见过一面之后不药而愈的。 我正在犹豫的时候,院子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匆遽的脚步声,有人还大声喊着“言老师”,一听便是林瑛和小余赶了过来。 我赶紧对华鬘道:“一会儿她们来了,你千万不要乱说!尤其是不要说观灯的事儿!” “唉!”华鬘后悔地跺着脚,“要不是之前那么磨叽,咱们大概早就挖出另外的凶手了!” “可是……” “可是什么?难道你还想让另一个凶手逍遥法外,危害人间吗?冉奋强是很可悲,但如果同案犯逃脱法网,会不会再给他人带来灾祸呢?!” “要不,咱还是赶紧观灯吧……” “观什么观啊?她们都快冲进来了,来不及啦!哼!”华鬘好像还是第一次跟我撒脾气,她双颊涨得通红,还握着粉拳,横眉瞪眼地看着我。 不过,她的样子非但不凶,看起来还有些孩子气,想想她自称修罗界的公主,可能以前在家就是那种总被人宠着的孩子吧。 不过话说回来,这么个娇宠着的小公主究竟为什么要逃离阿修罗界? …… 这便是林瑛她们到来之前的情况,现在我借口把“沈喻”留在屋子里,把林瑛和小余“劝”到院子里。 不过两个女人似乎还不放心,她们大概看没有动静,所以又在外面喊:“言桩,沈老师,你们能解决吧?不用我们进去帮忙吗?” 我赶紧大喊一声:“别!你们就呆在外面,千万别进来!冉奋强呼吸困难,他需要新鲜的空气,这屋子里不能再多人了。你俩别进来,我们要对他进行人工呼吸。” 说完我看看华鬘,又看看躺在地上的冉奋强,着急地问:“怎么办?真要观灯的话来不及了吧?” “亲爱的,你能不能先出去一下?”她忽然好似想到了什么似的说道。 “我?出去?我还跟她们说,要给他做人工呼吸呢!” “没事,我来做。” “不行!”我断然否定。 不知为什么,听她说这话我有点儿恼火。 “哎呀,你赶紧出去吧!”她双手抓住我的肩,使劲把我往外面推去,“磨磨叽叽,比女孩洗澡还麻烦。” 我被她一把搡出门外,林瑛和小余见我出来,诧异地问:“你不是说要救人吗?赶紧的呀!” “沈……沈喻给他做人工呼吸呢……” “哟,你胸怀还挺宽阔的——不过说真的,你俩有没有谱儿?能救活吗?别耽误正经的救援时间!”林瑛调侃一句,随即十分严肃地说。 “保证能救活!就算死了都能让他复生!”我拍着胸脯保证道。 说实话,我对华鬘的这种能力还是很有信心的。 但就在这时,我手机又叮叮咚咚响了起来,掏出手机一看,又是那个淞山市的电话号码。都打两次了,应该不是打错了。 我走到院门口那边接通电话。 “是言先生吗?”对面传来一个中年女人的声音。 “我是徐楚月的小姨,楚月留了一件东西给您……” “啊,您好。她平安到淞山了吗?” “是的。不过……” 中年女人的声音不自觉地低沉下来,我听她在话筒里喃喃地说着,脑袋里突然空白起来,随之便嗡嗡作响起来。 女人大概用一分钟左右的时间讲完后,我挂断了电话,仍然傻傻地愣在那里。 正房的屋门忽然被一把推开,华鬘满面喜色地冲出来,朝我们大喊道:“我知道了!我知道冉奋强的同案犯是谁了!” 冉奋强虽然没有醒过来,但呼吸却很均匀,看上去就像睡熟了一样。 我跟林瑛他们解释说,他好像得了重病。林瑛朝小余做个手势,示意她尽管联系医院派救护车过来。 第一百七十八章 遇害 “沈老师,你刚才说,知道了同案犯是什么意思?” “啊,那个——”华鬘刚要开口,被我打断了。 虽然我心里还在为刚才的那通电话难受,但更担心她一时没把住门,把观灯的事情吐露出来,那就坏了。 “等会儿再说。”我朝她使劲递眼色。 “你俩什么意思啊。”林瑛有点急了,“你们是不是也发现冉奋强嫌疑很大了?” “对对!我们发现了他装鬼的证据,他其实自己都招了。”我说。 “我也发现了证据。”林瑛扬扬手里的工具包,然后从里面拿出一小捆蓝色电线来,“还记得这个吗?” 我盯着电线问:“你是说,勒死尚卫民的,是这条电线?” “也有可能啊。这条电线的粗细规格,跟禚家院子晾衣绳的规格是一样的。法医只能测出勒痕所用的器物,又不能空想出它的颜色来。不过先别管这个,你看看这颜色,是不是跟沈老师发现的电线杆引线上那些蓝色渣渣一模一样?” 我接过电线来,看了一眼,的确很像。 林瑛笑着说:“那些渣渣送去检测过,材质也是这种胶皮。这说明凶手是在引线上绑了什么东西,用它引诱罗老松去触电的。” “一束鲜花,”我说,“刚才冉奋强交待了,他说知道罗老松的喜好,所以他在引线上绑了一束花。” “他都交待这么多细节了?”林瑛惊讶地问。 “对啊——不过他一口咬定是单独作案,没有同伙。” “不可能,那天姚夏在小胡同里看到了一只花衣鬼,而同时还有只花衣鬼引着尚卫民去了川云渠,所以肯定是最少两人作案嘛——对,沈老师,你刚才说,已经查到同犯了?”林瑛没有因为我的打岔而忘记这个问题,她又问了一遍。 “对啊。”华鬘理直气壮地说。 “哦?同案犯是谁?”林瑛瞪大眼睛问道。 我还想阻止华鬘,但抬起来的手却被她一巴掌打了下去。 “戴胜。”她言简意赅地说。 “戴——胜?这是那人的名字吗?”林瑛惊讶地问。 “不是啊,是一种鸟。” “我俩私下给同案犯起的外号,”我赶紧站出来解释道,“戴胜鸟,长得挺漂亮,但有时会分泌比较臭的腺液,沈喻觉得,这种鸟跟同案犯的形象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一把拉过华鬘,然后朝林瑛摆摆手说:“对不起,能让我们单独说几句话吗?” “可以——不过你今天怎么神经兮兮的。” 我没工夫跟林瑛辩解,只好赶快把华鬘拉到一边,小声问道:“你不是说,沈喻的气味儿像戴胜鸟吗?难道你观灯看到沈喻的身影了?” “咱们都搞错了!”华鬘嚷了一句,然后又压低声音,“刚才根本没用观灯,因为我忽然想通了一件事!就是气味儿的事!当时在尚卫民家,咱们发现一根长头发,我当时还以为是性冷淡的头发,它粘在你身上,又被带到了尚家。你还记得吗?” “记得,我当时还说,沈喻即使有气味,也不会是戴胜鸟的样子。” “阿修罗不说谎,我当时那么说是有道理的——因为你身上也有同样淡淡的气味,而能沾染你的气味,似乎只有性冷淡一个人了。可是我错了,你身上的戴胜气味,其实不是来自于性冷淡,而是来自于这个。” 华鬘把手伸进口袋里,拿出一件东西,那正是徐楚月不小心丢在地上的珐琅镯子。 “这个镯子的主人,就是那种戴胜气味的来源。徐楚月曾经出现在尚卫民家,是她把尚卫民箱子里的东西拿走的——当时邻居老太太说什么来着?她说,看到一个瘦瘦弱弱的身影遛进尚家……” “但是徐楚月是短发啊,所以现场的头发不是她!”我打断她的话说,“不可能!不可能!你肯定想错了!” “你傻啊……短头发变长头发不容易,长头发变短发可容易多了。” 我一时语塞。 突然,我想到了一个问题:“你的六能一天不是只能使用一种吗?你今天已经对卢士辉观过灯了,怎么还一直想着观第二次?” 华鬘下巴一抬:“管它那么多!关键时刻我都要观灯,我就要知道真相。”她摆出一幅蛮不讲理的样子来,好像还在阿修罗界做她的公主。 我扶着脑门问她:“姑奶奶,您理智点,这是您主观意志能决定的吗?” “怎么不......” 我的喊声引起了林瑛的注意,她终于忍不住朝这边快步走来。 “你们谈完了没有——沈老师,你知道那个‘戴胜鸟’的真名字吗?”林瑛接着问。 “知道,她叫徐楚月。”华鬘简单直接。 “徐楚月?就是那个民谣歌手?我记得还是她把云塘闹鬼的故事告诉你们的。”林瑛也讶异地说。 “绝对不可能是她!”我几乎嚷了起来。 “亲爱的,你为什么这么护着她?”华鬘有些不高兴了。 “因为——”我使劲咽口唾沫说,“刚接到一个电话,是徐楚月在淞山的小姨打来的,她告诉我说,徐楚月出事了。” “出事?她怎么了?小月怎么了?”刚还躺在屋里的冉奋强不知何时走了出来,他一把抓住我的肩膀摇晃着,满脸是血地问道。 “她——遇害了……”我终于吐出这几个字来。 冉奋强眼睛充满血丝,他伸手抹着鼻子里流出来的鲜血,像头疯狂的野兽一样掐着我的脖子。 “不会的!不会的!她怎么会死!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她肚子里还有我的孩子啊!” 林瑛看势不好,想上前拉开冉奋强。但还没等她动手,华鬘早一个箭步冲过来,硬生生把冉奋强的双手掰开,然后狠狠把他推到一边。 “亲爱的,你没事吧?”她心疼地摸着我脖子上被掐出来的血印问。 “我没事,快问问冉奋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所以花衣鬼的计划,是你和徐楚月两个人共同策划的吗?”林瑛扶住冉奋强问。 小余也赶紧上前,把冉奋强扶到旁边青石板上坐下,然后赶紧掏出纸巾擦去他鼻子里流出的血迹。 “全完了,全完了,”冉奋强喃喃地说,“一切全完了,人死灯灭啊。” …… 冉奋强是在十个月前认识徐楚月的。 “豪情”酒吧是由老房子装修改建的,附近的水电管道线路都老化严重,经常掉闸停水,所以冉奋强才是酒吧最常来的“客人”。 他手脚麻利,对线路也比较熟悉,总是能很快修好。每次忙活完之后,大头哥或者罐头哥除了给钱之外,都会招呼他喝点东西。 “大冉,来来来,坐会儿!” 第一百七十九章 爱情 冉奋强不喝酒,所以老板都会往吧台那边喊:“给大冉泡壶茶,要最好的茶!顺便拿盘干果!” 因为都是乡亲,所以冉奋强也不推辞,他一般就坐下喝茶吃果,有时候还会跟周围的客人闲聊几句。喝完之后他便站起来,笑着跟吧台里的人摆摆手,然后背上工具包从后门离开。 那天夜里,豪情酒吧下水口又堵上了,冉奋强半天才疏通好,弄得手上和衣服上都是脏泥。 罐头哥惯例叫他坐坐,但他看自己衣服不干净,觉得不太方便,而且也不想影响人家的生意,于是他只是拿了钱,摆摆手直接走了。 酒吧后门有个小院,由于到处都搭着违建,所以院子已被层层侵蚀,只剩下一条窄窄的过道。 冉奋强沿着通道走到尽头,没想到院门嘭地被撞开,一个长发女孩背着吉他冲了进来,可能是步伐太快,也可能是过道狭窄,她闪躲不及打个趔趄,哎哟一声倒在地上。 “没事吧?”冉奋强赶紧问,他本来想伸手去拉,但想想自己手上还没洗净的泥,加上男女有别,所以赶紧又把手缩了回来。 “嘶……”女孩倒吸着凉气。冉奋强赶紧打开手电筒,他看到女孩捂着脚踝,细细的鞋跟也被崴掉了。 “别急。”冉奋强说着打开工具包,他从防水口袋里拿出瓶云南白药,喷在女孩肿起来的脚踝上,然后又拿出万能胶,给她粘好鞋跟。 “你这包里怎么什么都有啊。”女孩看着包里的各种工具,惊异地说。 “靠这些混饭吃的。”冉奋强低着头,他脸涨得通红。 “来,拉我一把。”女孩把手伸出来。 “我这手——刚干完活儿,没洗干净。” “干活儿的手才是干净的。”女孩一把攥住冉奋强的手,使劲拽着站了起来。她拎着胶水还没干的高跟鞋,背着吉他,一跳一跳往酒吧里走去。 冉奋强望着女孩的背影,他有点儿眩晕。之前他曾经穿着新衣服,收拾得干干净净,还千里迢迢跑去买越南“新娘”,结果被骗了钱不说,还被人骂成傻瓜。 他闻闻手上的污泥味儿,那味儿冲得让人想打喷嚏,但这个姑娘却不在乎,而且她还说,勤快的人手才干净。 他的心砰砰跳着,从来没谈过对象的他,生平第一次有种无法名状的感觉,尽管刚走开两分钟,他就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再见到她了。 好在老天开恩,没过两天,酒吧小舞台上的电路又出了问题。 冉奋强这次从里到外换了套衣服,把自己好好捯饬了一番,整个身上都干干净净。他赶到豪情酒吧的时候,正好看见那个女孩抱着吉他,坐在椅子上清唱着。 冉奋强不敢抬头看她,他在舞台后头忙活了半天,干净衣服又沾满了灰尘,还弄得满头是汗。 今天老板大头哥不在,罐头哥按照惯例又招呼冉奋强坐下喝点儿茶。冉奋强不再推辞,他找了个暗处的座位,静静地喝着茶,听女孩唱歌。 酒吧里只有两三个客人。女孩一曲唱罢,只有寥寥的掌声。 “谢谢。”女孩淡淡地说。她把吉他放在台上,然后走下台来喝水,正好冉奋强也站起身来想走。 “来来来,”罐头哥招呼道,“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新来没多久的才女歌手,小徐。” “徐楚月。”女孩没笑,但是她朝冉奋强伸出手来。 “冉、冉奋强——名字有点儿土。”他使劲把手往衣服上蹭蹭,伸出来轻轻攥了下徐楚月的手。她的手又小又凉。 “罐头,我先、先走了。”冉奋强又羞涩又尴尬,尽管他根本不想离开。 “等一下。”徐楚月忽然开口叫住他,“你们家也住新云里吗?我马上下班了,能顺路一块儿回去吗?大晚上一个人走,我有点儿害怕。” “不、不住新云里,但今天正好去那边买药。所以……”冉奋强激动地回应道。 那天晚上没有月亮,夜黑的如同墨染一样。徐楚月背着吉他走在前面,冉奋强谨小慎微地跟在后头,两人穿了几条巷子,走上云塘街。 云塘街上空荡荡的,除了几个拉着红窗帘,亮着灯的按摩店,其他的铺子都关门熄灯了。 “你去买药吧。”两人来到小区门口,徐楚月指着斜对面的药房说道。 “我、我送你到楼下,怕不安全。”冉奋强结结巴巴地说。 徐楚月笑了一下,两人又一前一后走进小区。 “听罐头说,你十项全能,手巧得很。”徐楚月终于开口搭讪。 “混口饭吃。”冉奋强低调地说。 “对了——吉他你会不会修?”徐楚月忽然放慢脚步问他。 “吉他?”冉奋强愣住。 “对,”徐楚月拍着背后的吉他说,“这把是前些日子买的,我还有把老吉他,弹着特别顺手,不过给摔坏了。” “摔坏?怎么摔的?” “在上个酒吧唱歌的时候,有个男人喝醉了,冲上台去抱我,我把他踹到地上,然后用吉他狠狠砸他脑袋几下,结果共鸣箱给砸裂了。” “啊?”冉奋强看着柔柔弱弱的徐楚月,他都无法想象这个瘦小的女孩凶悍起来的样子,但他还是点点头说,“虽然没修过,但我可以试试。” “那行。”徐楚月说,“吉他在楼上,你跟我上去一趟吧。” “不、不用了。”冉奋强吓得使劲摆着手,“还是在楼下等你拿下来吧。” …… 冉奋强虽然从来没修过乐器,但他是个好钻研的人,他专门从网上买了介绍乐器原理和做木吉他的书籍,一点点琢磨材质、镶线和接柄的手法。 他发现这把吉他声色改变不仅仅是因为共鸣箱摔裂,还有接柄处开胶的原因,他粘好了裂缝,重新调校好琴柄,然后又打磨、上漆,晾干后跑去还给徐楚月。 徐楚月拿到吉他,简直不相信自己的双眼。 “这是修过的?”她惊讶地打量着,然后轻轻拨了几个弦,发现音色比修之前还要清澈。 “山脚边的石头房,山腰上的花茫茫,山顶处只有风吹荡……”她拨动琴弦哼了几句,然后抬起头问冉奋强,“好听吗?” “好、好听,就像天、天籁一样。” 徐楚月噗嗤一声笑了:“哪有那么夸张。” 第一百八十章 恶念 “真、真的。”冉奋强说,他觉得一阵晕眩,不知道是爱情冲进了头脑还是什么其他原因。 “谢谢你,我请你吃饭吧!”徐楚月说,“你喜欢吃什么菜?” “我都自己做、做饭。” “你还会做饭?” “嗯。” “厉害,果然是十项全能——我只会唱歌,躺着,其他什么都不会干。”徐楚月用热情的眼光盯着他说,“看来,光有个山脚边的石头房子还不行,还得要有像你这种样样精通的人啊。” 直到现在冉奋强也没搞清楚原因,跟徐楚月相比,他觉得自己活脱脱像坨牛粪——是老天爷可怜自己吗?怎么会让自己认识这样天使般的姑娘? 所以尽管两人交往一段时间了,但冉奋强仍然偷偷摸摸的。他的确有些自卑,他觉得一切就像梦一样,他生怕因为自己说错一句话,办差一件事,就把这个五彩斑斓的泡影戳破,然后所有的美好都会轰然消失。 每次相处的时候,徐楚月的每句话、每个动作他都会记在心里。他知道徐楚月在攒钱,她将来想找个安安静静、山青水秀的地方过日子,吹吹风、晒晒太阳、写写歌。 “老冉,到时候你负责收拾屋子、做饭、洗衣服。”她躺在床上咯咯笑着说。 “行。”冉奋强也躺在床上,快捷酒店的天花板一片苍白,就像他放空的人生一样。 “你今天怎么了?情绪这么差?体力也跟不上?”徐楚月侧过身来抱着他的胳膊说。 “昨天,我去医院了。”冉奋强沉默一会儿,才喃喃开口。 最近他头晕越来越厉害,有时候视力还模模糊糊的。一开始他以为是劳累过度,但连着休息两天,情况非但没有改善,反而越来越厉害。 而且不知道怎么搞的,鼻子还突然流起血来。他没敢把这事告诉父母,也没有告诉徐楚月,只是自己偷偷去了趟市医院。 医生听完他的叙述,皱起眉头说:“直接做个核磁共振吧。” 检查结果一周后才出来,冉奋强得了脑瘤,医院让他做个全身检查,结果发现肺部也有病灶——最后确诊是恶性肿瘤,颅内的那个还是肺部转移过去的。 “赶紧预约手术吧,这周正好还有床位。”医生关切地说。 “我先跟家里人商量下。”冉奋强装冷静地对医生说。 做手术需要一大笔钱,而且做完手术,自己其实也已经废了,不但照顾不了家人、爱人,反而还会成为他们的负担。 冉奋强默默离开门诊部,走出医院大门,走到马路上面。他望着车水马龙,真想放声大哭一场。 就在这时,他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大冉吧?” “啊——我是。” “我是你亨叔,最近有空吧,家里要打个柜子。” “亨叔,我……”冉奋强脑子里还是一片空白,他还没想好应承这事,但卢咸亨已经咔嚓挂断了电话。 云塘镇上的人都这样,反正冉奋强从来都是随叫随到,打个电话通知一下就行了,根本不需要征求他的意见。 其实以往大家也都是这样的,但那一刻,不知怎么的,冉奋强心里轰地就冒出一团无名之火,但饶是这样,他还是去了卢咸亨家里。 卢咸亨虽然分了小区里的新房,但他还是更愿意住在另一处平房里。冉奋强昏头胀脑地上了门,卢咸亨连杯水都没给他倒,只自顾自地唠叨半天,原来是想在墙上打个隐秘的柜子。 虽然卢咸亨没说用途,但冉奋强一看就明白,这柜子是用来放钱的——一些老人不放心把钱存银行里,尤其卢咸亨这种赌徒,经常使用现金,他懒得三天两头跑银行取钱。 冉奋强知道,卢咸亨这些人上次拆迁得了不少钱。当时他也曾盼着拆迁,可是规划一出来,他发现自己没有那个命——云塘镇开发一半,保留一半,他家的房子就在被保留的那一半里。 卢咸亨仍在滔滔不绝,他抽的烟很呛,呛得冉奋强一阵阵头痛。 “哎,大冉,你听着呢吗?” “听着呢。”冉奋强说。他看着卢咸亨比比划划,心里忽然不停冒出一个个念头。 ——我辛辛苦苦挣钱养着父母双亲,勤勤恳恳地干活,没有一天懈怠过,为什么却过得如此艰难?但是你既无双亲需要侍奉,又不赡养妻儿,还是个嗜赌成性的废物,又凭什么拥有这么多财富? ——反正都要死了,我死之前必须得给身边的人留下点儿什么…… ——镇子上谁家把现金留在家里,藏在什么地方,我其实七七八八知道许多! ——有些人死了也没人在乎,有些人死了大家反而更开心。 心里的恶念像野草一样疯长,冉奋强越来越觉得他应该做点什么,既可以为父母、女友留条后路,也算为村里除“三害”了。这是好事,大家都会感激他的。 渐渐地,他把自己催眠了似的,不仅不害怕了,反而觉得自己在行正义之事。 …… 冉奋强把自己的病情跟徐楚月讲了,徐楚月听了,怔怔地躺在那里,不敢相信这是事实。 “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吧?”她轻轻地质疑,好像害怕戳破了什么似的。 冉奋强沉默了片刻,想讲得轻松点儿,但发出来的声音却有些沙哑。他清清嗓子,攒着劲儿地说:“我也希望还能开玩笑。” 徐楚月半天没说话,她突然侧过身体,把光滑的后背留给冉奋强。 但冉奋强心里更难受,他的人生才刚刚看到一点希望,有了一个仙女似的女朋友,以后说不定还会跟他组成一个小小的家,还会有可爱的孩子,那是他以前想也不敢想的事!他多想好好活着呀! 冉奋强强忍心酸。他看着徐楚月瘦削的身影,他凑过去,轻轻翻过她的身体,想好好看看她,却发现这个要强而洒脱的女孩在默默擦泪。 冉奋强觉得心口发出巨大的疼痛,就像有把刀子剜进心里又拧了一圈似的。他感慨万千,一下把徐楚月搂在怀里,不断地说:“别哭了,别哭了!” 第一百八十一章 搞钱 冉奋强劝着徐楚月,自己却已经泪眼婆娑了——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 想到家里的老父老母,看着眼前这个柔弱可怜的美丽女孩儿,冉奋强终于压抑不住自己的感情,一刹那涕泗横流。 徐楚月把头埋在他的怀里,眼泪沾湿了他的前襟。这对情侣抱头痛哭了好一阵,才犹自哽咽地停了下来。 深夜,徐楚月从梦中惊醒。她下床来走到窗户边,望着天边的残月,想着自己这短短的二十几年人生。 她想离开那个穷困的家,但又对漂泊感到厌倦,她一直都想追寻安稳幸福,但每次触碰到幸福边缘时,幸福就会烟消云散。人生怎么就这么难呐! 她不禁又想起家乡,离家多年、千折百转之后,那个地方的贫困艰苦早在记忆中淡化,留下的尽是山水如画的风景和清新恬淡的田居生活。 她又想起大学时的经历,在学校里,她开始做自己喜欢的音乐,还认识了一生中最好的伙伴,两人还被人看中,要一起组合出道,她那时曾是多么快乐,甚至以为所谓的人生圆满也不过如此。 但可惜的是,那时的她还太年轻,还不知道人千算万算都算不出命运的叵测、世道的艰难。 际遇就仿佛泡影一样,陆离光彩但禁不住一阵风吹。很快,她的好友横死,出道梦想也也随之破灭。 有那么一段时间,她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蒙在被子里,没日没夜地流着眼泪,甚至哭得脸都麻木了。但最后她还是走出了屋子,因为自己身上已经没钱了,她甚至已经租不起这个小小的栖身之所。 徐楚月背上行囊,找了个郊野公园,那里能望见山,能看到水。在一株开花的树下,她默默埋葬了两人一起写的曲谱——这些歌就留在这里吧,你走了,我也不唱。 她背着吉他,孤身一人离开了伤心的地方。之后的日子里,她一路边游边唱,且走且停,当然,还要面对醉汉和油腻男的无尽调侃和骚扰。 她逐渐感受到人生的恶意,所以每次午夜梦回,梦境中总出现家乡的青山绿水和明月清风,她又开始怀念那个魂牵梦绕,却又吃够了苦头的地方。 但是,徐楚月却从未真正动身回乡,她并不在象牙塔里,也不在空中楼内,因为她知道,要想在那种地方过上舒服日子,需要很多很多钱,而她——没有。 “我知道你想找个风景如画的地方定居。小月,我会让你如愿的。”冉奋强不知什么时候起了床,走到徐楚月身后抱住她。 “你别想那么多,现在……开心地过一天是一天吧。”徐楚月话语中有无尽的凄凉和绝望——她心里想,真的不能再这样过下去了,否则厄运连着厄运,什么时候才是尽头。 冉奋强转过徐楚月的身体,两人面对面,他眼里闪着执着的光:“你不相信我?我肯定会让你过上你想要的生活!” …… 徐楚月听了冉奋强的一番话,眼里亮晶晶的。她听着这个老实巴交的男人说的“计划”,一开始是震惊,但慢慢不知为什么反而平静下来。 命乖至此,她觉得自己也无从选择。冉奋强也是这样,反正自己都要死了,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要干票大的。 可是,这云塘三鬼是那么好除的吗?而且,冉奋强搞到的钱,究竟怎么分呢?他毕竟还有两个老人等着送终。 徐楚月脑子里嗡嗡作响,她觉得有些紧张,有些忐忑,有些不安,但是还——有些兴奋。不知道是因为饭菜没有吃好,还是情绪过于激动,没等冉奋强说完,她居然一阵干呕。 冉奋强轻轻给她拍着背,他眼睛里忽然闪过一些东西。 “小月,你不会——不会是……” “嗯,我怀孕了。”徐楚月都不知道自己嘴巴里怎么会冒出这句话。 “啊?!”冉奋强激动地从床上坐起来,小心翼翼地扶着她,“真的?” “嗯,还在犹豫要不要这个孩子,所以一直没告诉你。” “要!要!你一定要把孩子生下来,我去搞钱,搞很多很多钱,留给你和孩子!”冉奋强激动地说,“到时候钱分做三份,你拿一份,孩子留一份,另一份留给我爹妈养老……” 冉奋强忽然长叹了一口气,他泪眼望天说道:“老天爷啊,你还是可怜我,我的命没了,但是我还有个孩子啊!我一定会搞到钱的。” “你一个人行吗?”徐楚月忽然冷静地说出这句话。 “没事,我的计划万无一失,不会有问题的。”冉奋强自信满满,眼里透露着对那三个人的蔑视。 人在绝望的时候,往往一点点好事都会被无限放大。听说徐楚月怀孕的事情,冉奋强顷刻之间觉得干劲十足,他誓要在死前为爱侣和孩子弄到足够的安家费。 他叮嘱徐楚月不要累着,少去工作,在家好好养胎,其他的什么都不用管,他不愿牵连上这娘儿俩。 可计划赶不上变化,罗小茂在石狮巷看到了卢咸亨,他不得不顺势弄出个花衣鬼的名头来装神弄鬼。 人一旦披上了鬼皮,就再也摆脱不掉,冉奋强不得不硬着头皮装下去。 而徐楚月呢,经历过伙伴身亡事件的她,比冉奋强更清楚“计划赶不上变化”的含义。她看着精疲力竭的冉奋强,摸着自己空荡荡的肚子,不免也想帮这个男人做点儿什么。 “我来装花衣鬼吧。”她对冉奋强说。 于是,为了增加可信度,这对秘密情侣从人变成了鬼,徐楚月还时不时散布一下谣言混淆视听,这便是后来云塘镇闹鬼传言的根源所在。 三鬼陆续死后,冉奋强把偷来的钱暂时藏在自家院子里,当最后一笔钱到手后,两人锁好院门,趁夜分钱。 徐楚月数出三分之一,推给冉奋强:“这是给你爹妈的,你安顿好了。” 冉奋强默默地坐着,抽了一口烟。他以前是不抽烟的,一是对身体不好,他身上担子重,不敢随意糟蹋自己,二是抽烟还要花钱,家用吃紧,他不愿在无用的事情上消耗钱财。 可现在他病越来越严重,时常感到头晕恶心,心慌气短,他必须想办法提着精神多支撑几天。 第一百八十二章 分赃 冉奋强回头望望漆黑的屋子,那里头躺着他的老爹老娘。 这对苦命的夫妻一生一世没享过一天福,好不容易生下个灵巧的孩子,但还没等完全抚养成人,两人就中风的中风、患病的患病,连下床都困难,更别说挣钱养家了。 所以,小小年纪的冉奋强不得不放弃学业,扛起养家糊口、照顾双亲的责任,同时也放弃了求学改命的机会。 但他从来没怪过爹妈,他觉得一切都是命。 他不缺手不缺脚,比谁都能干,比谁都能吃苦,然而却步步踩在背运的点上。小时受穷受困如此,长大后娶越南媳妇那次更是如此,现在他娘的还是如此! 他感觉自己的人生,就像打地鼠一样。每次日子稍微过好点儿,生活就又将他重重锤入谷底,他难道跟命运有仇吗? 不过,这一次他不打算再挣扎了,太久了,他真的累了。 爹妈他照顾了这么多年,他已经尽他所能,问心无愧。现在他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徐楚月和她肚子里的孩子。 冉奋强使劲吸完最后一口,把烟头重重摁熄在水泥地上,他拿着原本准备留给父母那一摞摞钞票,从里面又捡出二分之一递给徐楚月:“拿着吧,以后用钱的地方还多着呢。” 徐楚月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推回去说:“当初说好的,三份钱,我、孩子、老人各占一份。这钱我不能要。” 冉奋强一把搂住徐楚月,眼里有着爱意和不舍:“我自己还有积蓄,那些都留给他们,加上这笔钱,已经够他们生活了。我走后,周围邻里乡亲的对他们应该也有几分照顾。毕竟这么多年我都是随叫随到,是条狗也该有点情分了。” 他自嘲地一笑,说罢,又低头温柔地摩挲着徐楚月的小腹,脸上都是将为人父的喜悦和光芒,“你和孩子都要好好的,这些钱应该足够你们生活很久了,以后可不能亏待了咱们的孩子——这些钱,就当是他爷爷奶奶给你的见面礼吧。” “小家伙,以后爸爸不在身边,要听妈妈的话,知道吗?” 徐楚月眼神微闪,她感觉右眼跳了几跳。她张了张嘴,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 冉奋强把给父母留的钱藏在隐蔽的墙砖下面,然后又把徐楚月的那份钱包裹严实,塞进蛇皮袋里,第二天坐最早一班车去了魏阳市内。他找了个靠谱的快递公司,填了一个虚拟的寄件地址,用了个虚假的名字。 “这么沉?里面是什么东西?”快递公司的人问。 “订的杂志。”冉奋强说。 快递公司的人狐疑地看了一眼,冉奋强直接把蛇皮袋撕开,果然外面是码得整整齐齐的一本本杂志。 快递员挥挥手让他封上,过安检时,蛇皮袋也安安静静的,就像死掉的什么东西似的。 快递费花了不少钱,钞票这东西,真的是死沉死沉的。 第二天,包裹便寄到了云塘镇徐楚月那里。徐楚月收到包裹的时候,那个叫言桩的傻子还在她家放心不下,这笔钱就神不知鬼不觉在他的眼皮底下被转移了。 …… 徐楚月送走言桩,关好门,难掩激动地打开了包裹。她心里砰砰直跳,这么多钱,现在完全是属于我的! 她幸福得无以复加——有了这笔钱,她毕生的愿望就可以实现了。她可以找一处山清水秀、景色迷人的地方,过上安逸、安稳而安心的生活。 徐楚月没有核对数目,光摸着那一口袋泛红的、硬巴巴的纸,她心里就足够兴奋了。 她不经意间想到了冉奋强,于是摸了摸平坦的小腹,默默地在心里说了声对不起。 她说了一句谎话,骗了冉奋强。 她其实根本没怀孕,她谎称有了孩子,只是想加重自己在冉奋强心里的地位,以免到时候他亲情上头、临时变卦。 或者她心里还有那么一点点期望,期望自己可能因此分到更多的钱。 徐楚月想起那个男人留恋的笑容和温暖的大手,心里一时涩涩的。 她摇摇头把冉奋强的样子甩出脑海,然后找出一个纸箱,把钱一一码好封严,再装进行李箱里,然后放上几件衣服遮掩着。 她收拾好一切,想想刚才的遭遇,那个袭击她的人莫名其妙,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幸好言桩找了过来,要不然…… 她得赶紧离开这里,她累得直接瘫在床上,再没有刚开始的那个高兴劲儿了。 第二天,徐楚月租了一辆异地取还的汽车开回住处。虽然她的车技并不娴熟,拿到驾照后好多年都没怎么开过车,但为了避过安检,她也只能如此了。她离开得匆忙,只随身带了吉他和几件换洗的衣物,还有装钱的行李箱。 临走前,她想了想,还是把之前言桩问及的那幅涂鸦塞进了包里。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这个人曾经救他一命,她想着等稳定下来后再抽空给他寄过去。 徐楚月开车直奔淞山市姨妈家。她想着既然已经远离云塘镇,应该渐渐安全,但她仍然不敢久留。 于是当天下午,她就按捺不住地准备去暂时选好的落脚之地转转,看看房子,如果可能的话,可以当天就先住那里。 她也动过把绝大部分钱存进银行的心思,但她想了想,觉得这样更不安全,所以还是带着纸箱出发了。 徐楚月把包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倒出来,想要清理一番,结果发现了那张涂鸦。 想到之后大概再也见不到面了,徐楚月有些感慨。 她仔细回想了一番,把遇到图画上言桩所说“背锅侠”的具体经过都写了下来,然后连同涂鸦一起做了个包裹,她填了一半快递单,发现当时只留了电话,没要到言桩的地址。她于是想等要到地址,回头再给他寄过去。 徐楚月轻装简行地开车再次出发,目的地是淞山山区附近的一个叫古店的小村子。 那里背靠一大片茂密的森林,空气很好,而且因为气候、土壤适宜,大部分人家都以养花为生,村子前头种了一大片无边无际的璀璨花田,又因为临近淞山,交通便利,很多人会趁着周末去那里赏赏花、顺便体验一下农家乐。 关于人称问题的一点点说明 看到不少读者讨论这本小说的第一人称问题,想想还是跟大家解释一下吧~ 首先,为什么用第一人称? 因为第一人称是推理小说最惯用的一种视角表达形式。 侦探推理,尤其是本格推理,是一种特殊的类型小说,它的主要看点就是设谜和解谜。 一般来说,作者和读者都会从一个解谜者的身份切入过程,通过一层层发现线索,抽丝剥茧,甚至先于侦探发现真相来获得阅读快感。 从这个角度来说,第一人称引带读者进入侦探角色,是最为方便,最为真实的。 大家可能玩过剧本杀。在游戏里,每个人拿到的剧本基本都是以“我”开始的,而且你不会知晓其他角色的剧本——如果都知道所有信息的话,这游戏就没法玩了。 因此,如果要在一部推理小说里开全视角,那是一件特别焚琴煮鹤的事情,说毁了这部小说也不为过。 所以,大家若翻翻古今中外的推理小说家的代表作品,就会发现通常他们选用人称视角时,大部分是第一人称,或者是强化的第三人称跟随形式(宛如第一人称)的视角介入故事的。 从推理鼻祖埃德加·爱伦·坡,到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再到新本格的岛田庄司、绫辻行人,再到近年的麻耶雄嵩、西泽保彦等本格作家,他们的代表作大多都是第一人称,或者是紧跟侦探的第三人称视角(比如横沟正史的金田一耕助系列)。 其次,全视角的推理小说有没有? 有。 但全视角的推理小说,基本上到头来都是叙述性诡计。 我之前也写过全视角,从五、六个人物的行动线去讲述故事,最后也落笔在叙述性诡计上。 但问题是,对《十恶临城》这种预计百万字以上的长篇,开叙述性诡计是件特别麻烦,而且读者最终观感会很不好的事,会让人产生一种看了一百多万字,敢情作者你玩我的赶脚。 那有没有长篇叙诡小说呢? 有。比如折原一的“倒错”系列——但不幸的是,这个系列也基本是第一人称为主…… 第三,《十恶临城》并非是一部完全第一人称视角的小说。 传统推理小说有一个特别重大的缺陷,那就是一切依赖于侦探,无论是案情发生,破案过程和最后解析都从侦探一人写起。 作为一个常年写推理的作者,我深知这个局限。所以,在这部小说中,我把故事设定成了一个半过去式的时间线。 在小说里,除了主线和主要案情之外,对案件中的嫌疑人、受害者、凶手、真相解答,乃至其他侦探所面临的情况,基本上都是从第三人称讲述,既尽力克服第一人称的视角局限,又不伤害案件原有的解谜过程。 第四,小说里的第一人称主角,并没有一般小说里第一人称的“我”能力无限开挂,自吹自擂的弊病。 如果大家进入小说,就发现“我”只是一个和你我相似的正常人。 他没有那种一掌动乾坤,两掌灭人伦,三掌藏獒毙,四掌宇宙焚的开挂人设,也没有谁见谁爱,左拥右抱的霸总地位。他对案件的认知更贴近读者的感觉。 第五,如果将来开新小说的话,我也打算试试强化第三人称的写法。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对《十恶》的支持!也顺便再次大脸求票~ 第一百八十三章 徐楚月之死 古店村里的村民靠着旅游业发家致富,过上了好日子。老韩家的儿子早年考上大学,后来在美国定居,一直说要接父母过去。老韩夫妻俩不愿意一大把年纪地还背井离乡,始终没松口。 可今年儿媳妇怀孕,韩家儿子又老话重提,说他们去了既可以照顾一下孕中的妻子,将来也能帮忙带带孩子,而且他还想把老家的老房子卖了凑点钱,换个大点的房子,不然等孩子出生了,老父老母又来了,家里根本住不开。 老韩跟妻子琢磨了半宿,虽然对未来的国外生活感到忧心忡忡,但对儿子的爱和对孙子的期待还是让他们下定决心,先把房子租出去,等去美国住住万一不习惯再回老家。 徐楚月要看的房子正是老韩家的。 一路上,她心情好极了,她都想好要把家里装修成新中式的风格,摆上梳背椅、罗汉床和博古架,还要在床边挂上白色的床幔,每天在蝉鸣鸟叫中醒来,弹弹琴,唱唱歌,沏上一壶花茶,坐在摇椅上吹吹风,打发一下午的时光。 想到这些,她不禁忘记了种种不安,忍不住哼起歌来。 徐楚月看着前面的路标,知道已经离古店村不远了。 又开了一阵,她眼前渐渐出现了一片动人的景色——远处是浓荫蔽天的葱翠森林,近处是姹紫嫣红、生机勃勃的烂漫花田,微风吹过,树叶婆娑,百花起舞,此情此景,不可谓不美。徐楚月的车越开越慢,最后索性靠边停了下来。 她站在花田边,深深地吸了一大口空气,浓郁的花香混着湿润的泥土气息扑面而来。 徐楚月半蹲下来赏那些花儿,好一会儿,她站起身来准备往前走走,起身时却感到一阵眩晕。徐楚月以为是低血糖,又蹲得久了,没有多想。 下一秒,她抚着额头踉跄了几步,一下栽倒在了花田里。 一阵风吹过,百花折了腰,花田里却再无徐楚月的踪迹,路边的车也不见踪影,一切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 魏阳市毗邻省会淞山市,自古因漕运而兴起,背靠隗山,南临槐川,辖下的一些县城村庄自古以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不过现在时代变了,年轻人不愿意留在乡下农村,纷纷进城谋生,这些祖业也就慢慢荒废。 鱼龙县正是这样一个小县城,它坐落在槐川边上,地处魏阳、淞山交界之所,县里的大多数青壮年劳力都去了魏阳、淞山打工,只留下老人、小孩跟几户闲散人家。 鱼龙县的老光棍傅大江是个渔民,他年轻的时候也曾跟风去魏阳打过工,后来吃不了那份苦,又跑回家重操旧业。 他说起来是渔民,其实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有时候开着柴油船出去转转,勉强混个温饱而已。这也是他为什么至今单身的原因。 这天,傅大江出去买烟,发现口袋里的钞票又不多了,于是他决定晚上去江边下网捞点鱼,明天好拖到早市上卖了,换点钱花花。 傍晚时分,太阳将落未落,趁着余晖未尽,傅大江悠闲地往江边走去。 咦,那是什么? 临近江畔,傅大江远远地就看见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掩映在半人高的蛇床子丛中。走近一看,才发现是一辆汽车。 那车歪歪斜斜停在江边,稍稍一涨潮就会把它淹没。 什么人会把车停这里?脑子有病呀?傅大江暗自纳闷,难道是——传说中的车震? 傅大江禁不住激动起来,他咽口唾沫,蹑手蹑脚走过去,但是他旋即失望了,因为车上空无一人。 他有点儿郁闷地骂了一句,然后左右看看。周围除了郁郁葱葱的野植外,就只剩下滔滔江水,他咳嗽了一声,也无人理睬,看来这里除了他再无第二个人。 傅大江眼珠一转,他转到江边一处破房子处,捡了半块砖头,慢慢向小车靠去。 他贴近车窗一看,副驾驶座上放着一个女式挎包,鼓鼓囊囊的。 有戏! 傅大江心里美滋滋的,他拿着砖头,绕到另一边准备砸窗。结果还没开始砸,他脚下就被绊了一个踉跄,差点栽倒在地上。 “敢碍你大爷的路,滚你妈的!”傅大江骂骂咧咧地踢了一脚,不料却没踢走这块绊脚石。傅大江脚下软绵绵的,他立马就感觉不对。 虽然他确实不怎么勤快,但毕竟也当了许多年的渔民,来来往往的漂子也见过几个,依脚下这触感来看,这分明是个人! 傅大江心里打起鼓来。他攥紧砖头,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破开厚厚的蛇床子一看,顿时吓得魂飞魄散——一具女尸面对着槐江,以一种奇怪的姿势跪在草丛之中。 傅大江刚刚踢到的正是她的脚,大概因为刚才他撞到了尸体,所以女尸歪了一下,然后上半身忽然动了起来,缓缓朝江岸倒了下去,整个头部全部没入滚滚江水之中,看起来异常瘆人。 “我的妈妈啊!”傅大江惨叫一声,他丢下砖头,跌跌撞撞朝县城的方向跑去。 …… “……她小姨收拾遗物时,在车里发现一封写给我的信,还有填了一半的快递单,所以就给我打了电话。” 我把电话中听到的内容讲了出来,低着头不再言语。 两天前,自己刚跟徐楚月经历了遇袭,险些面对生死,后来她还跟我讲了她的故乡和她的遭遇,但或许我俩都没想到,那其实是最后一面了。 我心里有些难受,虽然跟她相交不深,可徐楚月在我印象里是个活泼的女孩儿,表面上嘴巴似乎有点欠,又有些得理不饶人,但深一接触,又觉得她内心敏感脆弱,无论如何,总体来说她还是个可爱的姑娘。 直到现在,我还是不敢相信她会参与这些谋财害命的勾当,可种种证据表明,她不仅全程参与了,甚至还主动帮冉奋强出谋划策、完善计划。 人啊,怎么有如此多的面具啊。 华鬘看我满脸颓丧的样子,走过来拍拍我肩膀,嗤笑一声:“你以为人间的姑娘都跟我似的表里如一啊?哼!现在知道我的好了吧。” 第一百八十四章 盜字现 我长叹一声,没有心情回话,因为头疼得厉害,所以只能走到一旁默默靠着墙。 林瑛看了华鬘一眼,眼里有些疑惑,似乎不知道“沈喻”为什么对我如此主动。不过她没空多问,步伐匆匆地往外走去。 “赶紧的,咱们现在去鱼龙县。”她边说,边掏出手机联系局里。 小余刚想跟上,林瑛又丢下一句:“小余留在这看着冉奋强,等救护车来。” “我也要去……咳咳……”冉奋强挣扎着上前,还没等小余按住他,他自己就歪歪倒倒地跌坐在地上。 我们三个匆匆赶到禚家巷口,找到自己的车,一路风驰电掣地开到了鱼龙县公安局。 我们下车,几个警察从里面出来,一个带头的人热情地走过来跟林瑛握手:“您好,是林队吧?久仰大名!” “客气了。”林瑛也不跟他们多寒暄,单刀直入地说:“徐楚月这个案件因为牵扯到我们这边的一起情节恶劣的大案,接下来要交给我们来调查,您带我们去看看尸体吧。” “没问题,上头都跟我们交代了,林警官这边请。不过,这两位是?……”说话的年轻警察于晓飞看着我和华鬘,语带犹豫地说。 华鬘听了这话,立马就不高兴了,以她的身份,在修罗界向来都是横着走的,哪里有人敢拦她?就算是来到了人间,她也是想去哪就去哪,即使走路不行她还能“飞”。 果然。这家伙眼睛一瞪,张口就要摆谱骂人:“大胆凡……” 我一把捂住她的嘴巴,生怕她再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露了马脚或者影响了沈喻形象。 她俩本来已经闹得不可开交了,现在千万别再旧冤未解,又添新仇。 华鬘见我捂她的嘴,不怒反喜,她顿时温柔地拉下我的手,笑眯眯地牵在手里抚摸着,脸上还泛着高兴的红晕。 就这么一瞬间,她刚刚的怒气已经消散得无影无踪了,简直跟个小孩子一样。 于晓飞看得瞠目结舌,林瑛也回头看我一眼,眼神里带着不可名状的神情。 “大胆!这犯人也太大胆了!”我苦哈哈地替她打圆场。 于晓飞一言难尽地看了我一眼,我尴尬地回他一笑。 林瑛怪异地看我们一眼,对于晓飞解释道:“没事,这两位都是我们局的特聘顾问,他们可以去现场。” 于晓飞听了,顿时瞪大眼睛,满脸崇拜地望着华鬘:“顾问?!难道是大名鼎鼎的女神探沈喻老师!失敬失敬!” 华鬘傲娇一甩头,并不搭理他,看来对他这个人很不感冒。 于晓飞尴尬地笑笑,领着我们到了法医室。我慢吞吞跟在林瑛后面,华鬘倒是开心得很,一点也没受徐楚月的死影响。 于晓飞路上跟我们简单介绍着情况:“死者是在鱼龙县江边被发现的,但那里并不是第一现场。经过联合查看,我们发现她其实是被勒死在淞山市古店村前的花田附近,然后抛尸鱼龙这边的江畔。死者随身携带的财物没有任何损失,甚至汽车后备箱还有满满一纸箱巨款。还有,生前死后也没有遭受性侵的痕迹,所以初步判断,有仇杀的嫌疑。” 林瑛听了点点头,表示了解。 “性侵?”华鬘忽然眼睛一亮,歪着脑袋使劲靠我肩上蹭着,还哼哼唧唧说着莫名其妙的话,“你看,你看……” 这下换成整个屋里的人都盯着我俩,林瑛好像打了个寒颤,然后使劲咳嗽一声。我赶紧推开华鬘。 “林队,还有一件不寻常的事。”于晓飞说,“您可以来看一下。” 前面便是法医室,我一边打着华鬘不停摸上来的手,一边跟在后面慢慢磨蹭着进了法医室。 法医室很冷,几台不锈钢平板床上蒙着几具尸体。于晓飞走到一具尸体前,轻轻拉开蒙脸的白布。 “啊!”我和林瑛忍不住惊呼一声,就连华鬘也不再骚扰我,她走过来怔怔看着。 躺在那里的徐楚月已经没了气息,她脸色惨白,嘴唇发乌,颈部有紫黑色的勒痕,脸颊处还有淡淡的尸斑。但这些都不是重点。 “又是额头刻字!”林瑛压抑住惊讶,低声呼到。 经过这些天的锻炼,我已经不再害怕尸体。我靠近徐楚月的脸,只见她泡得发肿的额头上,被人用刻刀深深地镌上一个繁体的“盜”字!这种刻字方法正和当初杜万芊死后额头上出现的“殺”字如出一辙! 我瞬间想到了徐楚月遇袭的那天晚上,当时她被人勒昏在地上,额头上就已经刻上了两点,现在看来,正是“盜”字的起笔。 看来当时与我们搏斗的蒙面男人十有八九就是杀害徐楚月的凶手,即使这次不是他动的手,至少也是他同伙,甚至之前杜万芊案的幕后推手也很可能与这个男人有关。 杜万芊生前犯下了杀人大罪,徐楚月为偷盗害人性命,虽然她没直接动手杀人,但云塘三鬼的死与她脱不了干系。 无脸男将她俩的罪行刻在脸上,昭示天下,还把尸体摆出一副跪姿,究竟是何用意? 难不成他想做个蝙蝠侠那样的“正义使者”? 想到两人惨烈诡异的死状,我不禁打了个寒战,总觉得这个男人好像没这么简单。 林瑛拿着一张黑色路虎汽车的照片问于晓飞:“这是停在尸体旁边的车?查到相关信息了吗?” 于晓飞点点头:“已经确认属于魏阳市慈沽区的‘兴发车行’。5月11号早上八点,死者从车行租赁了那辆黑色路虎,上午把车开到了淞山,当天下午又开到了古店村。最后的监控摄像显示它路过古店村的花田前面。” 林瑛皱眉问道:“那它是怎么开到槐川边的?这一路完全没有监控拍到吗?” 于晓飞指着几张车辙的照片,说:“这几张是花田边的照片,推测凶手行凶后直接开车横穿花田的木板路进入后面的林子,那片森林地跨淞山、魏阳两市,尽头正在槐川边上。凶手正好可以沿着林子边缘一路开到魏阳地界直达槐川。而这一路都是土路,没有任何路面监控,林间落叶繁多,痕迹也无从查起。” 第一百八十五章 告一段落 看来凶手一直关注着徐楚月,知道她的所有行程,并且据此计划好了一切。 于晓飞拿出一张照片,指指上面的纸箱,说:“这箱子里有笔巨款放着,凶手居然动都没动!” 林瑛问道:“多少钱?” 于晓飞说了一个数字。我望向林瑛,她算了一下,点点头:“冉奋强没有撒谎,数目对得上。” 警方之前调查过“云塘三鬼”的财物状况,发现大笔现金不知去向,现在总算是查清、追回了。 至于徐楚月的死,以及之前杜万芊的案子,却又掩藏在更为复杂浓厚的迷雾中,现在一时还理不清头绪。不过好在花衣鬼的事到这里,也算是水落石出了。 这段时间白天晚上的连轴转,可把我累坏了,此案告一段落,我想找机会好好休息一下,调整调整。 人一过三十岁,身体真不比从前,想以前读大学的时候,我经常通宵看书打游戏,第二天眼睛一睁照常上课,就跟没事人一样。 我又想起闻廷绪,他也曾被我带着熬了许多夜。现在想来那真是一段快活日子。 虽然徐楚月之死仍然未解,但云塘镇案件一破,我整个人早就松了劲。从鱼龙县公安局刚出来,林瑛就把我拽到一边。 “沈老师这几天怎么回事儿?” “什么怎么回事儿?”我装傻充愣。 “她忽冷忽热的,刚才还这么着、这么着摸你来着。”她学着华鬘,使劲掐我两把。 “哎呀,哎呀!”我呲牙咧嘴。 林瑛虽然没有天生神力,但掐我掐得比华鬘还疼。 “她啊,”我指指脑袋,示意说,“她被撞了之后,这里有点问题。” “我也看出来了,这样吧,徐楚月的案子我继续跟着,你带沈老师去调养调养,换换脑子散散心。要不然老这么腻歪下来,我看你俩就真结婚了。” “哎?你还盼着我一直不结婚是吧?!” 华鬘这时候走了过来,冷冰冰瞪着我们说:“干嘛呢?鬼鬼祟祟扒着我们家言桩干嘛呢?” “没干嘛呀,我正跟他说,让沈老师休个假,养养身体。”林瑛对她嬉皮笑脸的,全然没有一点儿队长的样子。 华鬘撅着嘴巴,满脸不乐意地说:“我还要去审问冉奋强呢!我有办法让他把所有细节都交代得清清楚楚!” 我顿时吓了一跳,她不会是想把修罗界暴力审讯的那一套搬来用吧?! 我一个激灵,赶紧上前劝她说:“这些事自有林警官她们去做,你现在需要做的,是回家好好休息。每天跑来跑去,累不累啊?” 华鬘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我:“这点运动量怎么会累?本公……”她话说一半,看到我正在瞪着她,意识到不妥,赶紧改口说,“本人又不是你们这些弱鸡。” 林瑛看看华鬘。我看她还不甘心,又说:“你的职责是协助破案,不是审讯嫌疑人。这个有另外的专人负责,我们何必抢人家饭碗?” 华鬘听了,神情似有松动。我再接再厉地夸她:“而且这案子你居功至伟!必须表扬。” 我看看身边的林瑛,又问:“你说是不是?” 林瑛显然非常赞同:“那是!沈老师可是咱们魏阳最有名的女侦探了,网上都把您称为‘仙探’。” 林瑛笑笑说:“沈老师最近太辛苦了。你们好好调整一下状态,尤其是沈老师,可要保重身体啊,魏阳人民还需要您呢。” “也需要我吧?”我问。但这两个女人没一个开口回答,真是他娘的。 华鬘听了很是受用,没再吵着要去警局。 林瑛护送华鬘和我到小区门口,我把车停在边上,下车跟她道别。 华鬘也跟着跳下车,一碰一跳地过来挽着我的胳膊,还把头靠在我的肩上,嘴里嘻嘻傻笑着:“二人世界,嘿嘿嘿嘿。” “行吧行吧。”林瑛摇下车窗,“您还是早点恢复正常吧。” 当着林瑛的面,我努力想把华鬘的头推开,只是我那点力气在她眼里就跟挠痒痒似的,不仅没推动她,反而让她露出了享受般的神色,反倒像在给她按摩一样。 林瑛看看我,又看看华鬘,两人表情各异,但都看上去一言难尽。 “对了,”她好像想起来什么,又说道,“你之前不是给我留言,说前天晚上,在滨川酒吧街发现了一辆红色汽车,还听到后备箱里有咚咚的踢打声,对吧?” “是,后来找到那辆车了吗?” “找到了,放心吧,没什么大事。我们在槐川大桥下头的一个小区找到了那辆车,后备箱里真的有活物,不过不是被绑架的人,而是一只山羊。” “山羊?” “蹊跷吧?”我们也觉得蹊跷,然后联系到了车主。 车主是一个女人,她说山羊是自己男朋友从山区拉回来的,说这是绿色放养的,打算请朋友周末去郊区找个农家乐,现场宰杀做烤全羊来着。” “这故事,怎么听上去有点诡异呢?”我说。 “对吧,我也感觉如此,最近自己是不是神经敏感了,看什么听什么都觉得奇怪。” “我跟你一样,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我刚说到这里,赶紧打住——“心有灵犀”这个词本来是形容情侣间心心相通的,看来我一不小心用错了典故。 林瑛想必也想到了这层,她憋了个大红脸,吭哧半天说:“那,我们先走了,你……照顾好沈老师,别太闹腾。” 她给了我一个白眼,一踩油门绝尘而去。 人都走了,我也不再费力推这个扒拉在身上的女人,华鬘腻腻乎乎地拉着我,脸上满是得意的神情。但没过一会儿,她忽然自己把手一甩,气呼呼地站在那里。 我停下脚步,她还站在原地,叶眉高竖,杏目圆睁,耸起的胸口剧烈起伏着,我赶紧挪开视线,问她:“怎么了?” “忽然明白了!擦,搞半天她们夸的人其实不是我,都是那个女人呀!我辛辛苦苦破的案,都给那个性冷淡做了嫁衣!” 华鬘使劲一跺脚,她气得仰天长啸,直惊得树上的鸟都扑楞乱飞。 “啊啊啊啊啊啊……气死我啦!!!” 华鬘忙活了半天,似乎终于搞明白了一件事。 第一百八十六章 隔空对战 华鬘搞清楚的事情其实本来也很简单,那就是无论如何,她现在住着的还是沈喻的身体,顶着的也是沈喻的身份。所以她任凭怎么辛劳,算功劳的时候,都会算在沈喻头上。 她气得血气上涌,连鼻尖都胀红了,她委屈地边走边跟我数落,最后一跺脚,怒气冲冲。 “休养!休养!说得对呀,本公主干嘛破案啊!走!回家干嘛!咱们玩去!” 就这样,剩下的半天简直成了“阿修罗狂欢节”。 华鬘缠着我先去酒吧,又转去各种轰趴,开心地吃、喝、蹦、骂、玩。我原本以为能休息一下,结果最后——比破案还累。 没想到,更累的事情还在后面。 以后几天的日子亦是如此,这两个女人“老死不能相见”,所以只能隔空对战——她们之间唯一的联系纽带就是我…… 这简直成了二十世纪初的“日俄战争”——两个帝国主义国家撕逼,战场却选在了清朝的领土上,腐败无能的清政府还他娘的宣布“中立”。 而我的境况,就跟当年的清政府有的一拼。 因为两位姑奶奶轮番恶战,且战况百变万端,我只能简明扼要地把大致情况在这里记叙一下。 华鬘在场的日子很简单,那就是白天黑夜地喝酒、蹦跶。我跟在后头花钱不说,还得时刻防着这位野蛮公主捅出篓子来,无论是心,还是心情,都累得一塌糊涂。 我感觉自己快成霍加狓了,吃得乱,还睡得少,只能趁着华鬘追剧的空隙休息一下,真是惨呐。 很可怕的是,第二天我还得面对沈喻的愤怒。她要么冷眼如刀,要么暴躁如雷,我是趴着跪着都不能安抚她。 更可怕的是,这两位姑奶奶还“继承性”互掐。 沈喻临到午夜前就把自己浸在水里,好吓唬华鬘,而华鬘呢,看着状态将要切换,索性拿瓶啤酒浇自己身上,让沈喻出来都躲闪不急。 经过几天对战,两人已经势如水火,虽然没有夺妻之恨,也没有杀父之仇,但两人之间的愤恚已经达到逆天的化境了。 最可怕的是,两人无法当面互撕,也不能虐待宝贵的身体,所以只能把怨气都撒在我身上。基本上每天夜里十一点前,我都得打开手机录音设备,帮这个人录上骂给另一个人听的话。 “告诉那个性冷淡,本公主今天喝了半吨啤酒,十斤牛肉,明儿她一睁眼就变成肥婆了,哈哈哈!”华鬘邪恶地笑着。 “变成肥婆,对你自己也没什么好处吧?”我打断她反问道。 “本公主能消化得动啊,怕个鸟!亲爱的你继续把录音打开,我还有最后一句话——要问候一下她二大爷!” “她没二大爷。” “我知道,那也得问候——性冷淡,你二大爷的!” …… “这句骂人的脏话,是你告诉她的吧?”沈喻冷冰冰地看着我。 “冤枉啊!公主!” “什么?你跟我叫公主?!你串戏了吧!” “……冤枉啊,祖宗!” “是可忍孰不可忍!告诉那个穿越败类,今天晚上我非淹死她不可!还有你,你为虎作伥,今天滚远点,别理我!” …… 二十三点五十八分。 “亲爱的,你过来。”华鬘打着饱嗝,勾着小手指头叫我。 “饶了我吧!你俩别再互怼了,行吗?” “死性冷淡,竟敢把脑袋扎马桶里灌我脏水。我非好好收拾她不可!” “求求你俩,别再互相伤害了,好吗?伤人伤己啊。” “你说得对。” “哎呀,还是公主大度,想通了吧?”我如释重负。 “对,想通了,这次只伤害她,不伤害自己了——你过来,把手放我胸上。” “你疯了吗?!她出来会打碎我骨头的!” “不放是吧?不放我就用妖术,让你的手在胸上粘一天。” “别别别,放放放。” “放好了!贴紧点儿,我好读秒!” …… 零点零分零秒。 我数着秒,猛地缩回手去,但刚缩出三厘米就被沈喻看到了。 “你在干嘛?!刚才占我便宜了是吧?!” “冤枉啊,公……主公!” “那你鬼鬼祟祟,还把手放这么个姿势,是几个意思?!” “我是被逼的啊!” “哦,被逼的,你感觉一定很开心,差点儿流鼻血了吧?” “冤枉啊!我诚惶诚恐……” 砰! 我眼冒金星,沈喻一粉拳砸在我鼻子上,两股鲜血顿时流了出来。 “别惶恐了,想流鼻血吗不是,我助你一程!” …… 我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有的小说里男的上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能直接开后宫。 看看我这样子,一个女人两个脑筋就让我身心煎熬,每天水深火热,想活不能,想死不成。这要真开后宫,我还不得碎裂成细胞状态啊。 我也劝过沈喻,毕竟她是人类,而且还是有理智的人类。 “你跟她较什么劲啊,她又不太通人性——再说,咱们不还有黑船什么的大事要查吗?” 沈喻正坐在那里,大概苦思冥想着明天怎么给华鬘挖坑吧。 她听我说话,眯缝着眼睛转过头来。 “你懂个毛线!黑船那是远虑,那女人的事情是近忧!一个是肘腋之疾,一个是心腹之患,懂不懂啊?” “可是……” “你又想替她做说客哈?闭嘴!” …… 我站在浴室的洗脸台前面。 我没想过在脸盆里淹死自己,但看着镜子里几乎要拖到下巴的黑眼圈,瞧着身上已经嶙峋的瘦骨,想想我那日渐干瘪的钱包,我深感再这样下去,等待我的只有一种结局——身残、心碎、财枯、点儿背。 不能再这样活下去了。 我也是人,我也是条汉子,我不是这俩女人的奴仆,更不是她俩的玩物。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他娘的,老子一定要振作,一定要雄起,有些事儿非得跟她们理论清楚不可! 我正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鼓劲,华鬘忽地拉开门,从外面探进一颗脑袋:“亲爱的,还没洗完呐?昨天我都跟常山说好了,今天去尝尝他新调的酒。” 我一把扯过浴巾盖住重点部位,不料脚下一滑,差点儿摔个马趴,刚才鼓的劲儿顿时烟消云散。 华鬘看着我的样子,咯咯直笑。 我忍不住抱怨道:“公主大人,跟你说过多少次了,男女有别,下次进来记得敲门,再说有什么话,你在外面嚷一嘴就行,我能听得见。” “切,看看怎么了,又不是没见过。” “见过你妹啊!从来就没见过好吧!你可别乱说!传出去让她知道了,非打死我不可!” “好的呢。”华鬘亲亲热热地嗲着声音说,“那你什么时候洗好啊,今晚我要大嘴吃八方!” 她叉着腰,嘟着嘴,一副下定决心的样子,但就是不关上门出去。 得,又是这一套——虚心接受,坚决不改。 “哎,我刚在综艺节目上学的这腔调可爱吧?”她戏精附体,连声发嗲,“哎哟哟,亲爱的,你快一点嘛,人家都等不急了呢。” 看着华鬘扭捏的姿势和蹩脚的撒娇,我的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有点想笑。 “求你了,先出去行吗,我马上就好。” 好不容易把华鬘哄出去了,我穿好衣服出了卫生间,还不等她出声,就往沙发上一躺:“今天我要睡觉,绝对不会再去跟你喝酒了。” 第一百八十七章 宴请 “去嘛去嘛!”华鬘凑过来推搡了我两把,我整个人就像是被按在搓衣板上的衣服一样,每次她往里推的时候,我都感觉到自己的脸陷进了沙发靠背里,紧接着又被一股大力拉出来。 这简直是赤裸裸的蹂躏! “你轻……”我话还没说完,又被她一下怼进沙发里。 我彻底被激怒,顿时感觉刚才鼓起来的劲儿又返回来了——是可忍,还有什么不可忍! 我气沉丹田,嘶着嗓子大喝一声:“够了!” 华鬘一下子撒开了手,惺惺地说:“干嘛那么大声,我听得到嘛。” 我腾地坐起身来,正准备要好好说说她。她一看我这架势,知道不好,急忙立刻又装出一脸萌态说:“你——你又要凶我?呜呜呜……” 她最近又迷上了看直播,每天都跟一些萌妹子主播学卖萌。明知道她是在copy别人,但我顿时气势就降了下来:“没有没有,我这不——就是想跟你掰扯下做人的道理。” “我又不是人。”她一句话让我无话可说。 华鬘傲娇地看了我一眼:“哼,上次你那么对我,我却这么对你。后来你又那么对我,我还是这么对你。现在你继续那么对我,可我依然这么对你……” “公主殿下,求求您别再背台词了好吗?您背词儿的这部剧,豆瓣上都打不到三分您知道吗?” “那——我都原谅你了,你说以后要对人家好,不冲我乱发脾气的。” 我苦笑地说:“我没乱发脾气啊。” “那你刚才那么大声!”华鬘控诉地看着我。 “好好好,我道歉,我不应该吵你。”我真诚地看着她,说,“但你力气太大,平时要注意控制。而我只是个普通人,承受不住你的神力——再晃来晃去,脖子都会断的。” 华鬘低下头,不停点着头,小声说道:“嗯嗯嗯,我以后会注意的。” 她一副乖宝宝的样子,我想正好可以趁此机会提些要求:“那咱们今天就呆在家里,别去喝酒了成不?” 华鬘睁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看着我:“行啊!那就不去了。” “这就对了嘛,听话的孩子才乖。” “对对对,我差点儿忘了更快乐的事儿。”她笑靥如花,开始解起我衣服上的扣子来。 “你干嘛!” “一起睡觉啊!” “别别别!咱还是去酒吧!我马上去拿车钥匙!” “不去酒吧了嘛,我要一起睡觉!” 我想使劲推开她,但她这次好像真的动了力气,我怎么拉她胳膊都纹丝不动,那力气大得简直让人绝望,我差点儿都动了想咬她胳膊一口的念头了。 “放开我,放开……”我垂死挣扎着——这要真抵抗不住,明天肯定会被沈喻发现,如果被她发现,那我就在爱情上被判死刑了…… 幸好这时候,我的手机铃声突然及时暴响起来。 趁着她有点愣神,我哧溜一下从沙发上钻下来,一把拿起电话。 来电显示是闻廷绪,我诧异地接通:“闻总,你今天闲得慌?” 电话那头的闻廷绪哈哈一笑:“前些天不是说好了,我做东,请你和女神探吃饭,还有一桩陈年旧案想请你们帮帮忙。” “破案?——太好了,太没问题了!”我差点儿给闻廷绪跪下,他不禁救我于危难之际,还既不用去酒吧街拼酒,华鬘这个大胃王今晚吃的也有着落,真是一举三得。 也好,让闻廷绪那小子涨涨见识,钱包出点儿血。想到可能会在他脸上看到目瞪口呆的表情,我不禁心情大好。 “咱不睡觉了行吗,咱去吃好的。”我挂断电话,对华鬘央告着说。 …… 吃饭的地方是闻廷绪特意挑选的,名叫“松隐山房”。这个地方在雷坛区的隗山下面,据说每天就接待三四桌客人,是名副其实的高档酒店。 我跟华鬘穿过一道中式月亮门,登上一栋雕梁画柱的高楼。服务员推开一扇扇镂花门,把我们引进包间。 闻廷绪早在包间等候。他穿着合身考究的西装,背对着我们,正站在落地窗前看着魏阳市的万千灯火。 逆光看去,那个身影明明很高大,却无端地透出一股萧索孤寂来。 他听见我们进来,慢慢转过身,脸上洋溢着亲切随和的微笑,好像刚才那些伤感落寞都是错觉似的。 “早就听闻沈大神探的赫赫威名,今日有幸得见,幸会幸会。”闻廷绪一边笑着说话,一边替华鬘拉过椅子。 华鬘微微皱着眉头,我以为她是因闻廷绪提了沈喻不开心,于是轻轻拍她一下。 但她快速回头看我一眼,再等转过去时,却已经面色如常,但看上去还是有什么心事。 直到等酒水上桌,她这才什么事都不在意,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酒啊,酒,我最喜欢的酒。”还没等服务员动手,她就打开一瓶红酒,吨吨吨一饮而尽。 闻廷绪看得眼睛都直了。 “大侦探原来还是海量!”他翘起大拇哥说。 我给了闻廷绪一拳,骂道:“她跟咱们是同学,一届的,用得着这样客气吗?” “哪能啊!”他回我一拳,“大学的时候,我就听说过沈大美女的大名,只是一直没机会见。不过桩子当年可没少跟我提起你。他追了你这么久,现在你俩总算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了!好事!来,喝一杯!”他向我俩举杯示意。 我尴尬不已。华鬘比沈喻对我亲密多了,这大概让他产生了误解。 我刚想说什么,华鬘却笑嘻嘻地端起酒杯,把里面的酒一口闷了,然后拿过酒瓶,又咕咚咕咚三两下就干了,把闻廷绪看得眼睛越瞪越大。 不过他在国外这几年的情商课程没白修,很快就恢复自如:“好酒量!哈哈!今天只管敞开了喝,一定要喝高兴了。” 两个服务员还傻站在旁边,她们大概从来没见过这种世面。 “再开几瓶红酒,要不——先来一打?”他有点儿含糊地对服务员说。 “还是——两打吧?”我也有点儿含糊,回头又问华鬘,“够吗?今天能使劲喝,别给闻总省钱哈。” “先喝完再说吧!”华鬘听了兴奋得脸都红了,哐哐哐地又干掉了好几瓶。 第一百八十八章 闻统阳(1) 不过估计这红酒度数偏高,加上她过度开心,喝得又急,看上去有点儿酒劲上头。她抱着瓶子一边喝,一边傻笑,我都不好意思抬头看别人。 “大侦探不同凡俗,真有种魏晋之风啊。”闻廷绪眯着眼睛打量着华鬘,不停赞叹着说。 “你别他娘的虚伪了。”我举起杯子骂他,“来,咱哥儿俩喝一个。” “那沈大侦探,我就不打扰您喝酒了,反正今天随意喝,喝尽兴。”闻廷绪跟华鬘说着。 他转向我,我俩干了两杯,开始一边小酌一边聊天,不咸不淡说了些往事,又互怼几句。 闻廷绪看起来兴致颇高:“听说你们刚破了云塘镇几宗案子,看不出来啊,你小子也开始当侦探了,不会只是给人家拎包吧!” “我俩就是协助破案,真正干事的还是人民警察,论功劳都是他们的。” 我自觉没做什么特别贡献,案情的逻辑是沈喻缕出来的,审问则少不了华鬘的“观灯”,可她那些手段说出来都挺骇人听闻的,真追究起细节,我也无法一一圆回来。 但闻廷绪并没有继续查案的话题,他转而絮絮叨叨地聊了许多以前的事,我俩嬉笑怒骂着,谈笑间仿佛又回到了从前那些青葱岁月。 直到宴席过半,他这才呷着一杯清茶,终于说明了他此行的目的—— “你知道我父母的事情吧?” “隐隐约约听说过,他们是早早去世了吗?” “不是,”闻廷绪苦楚地摇摇头说,“在官方的解释里,他们属于偷盗国宝,谋财害命,杀戮同事,私越国境。” “什么?”我吓了一跳。之前只知道他是孤儿,没想到后来还藏着这么大事儿。 “所以,你大概知道为什么上学时,我是那种表现,那种性格了吧?”他将杯里剩下的红酒一饮而尽,然后又倒上一些,继续说道,“因为无论亲朋还是好友,他们都认为,我父亲是个罪大恶极的人。” “但是你不这么认为,对吗?” “即使他罪大恶极,也不能改变我身上承载着他的dna啊。何况我自己心里清楚,他其实根本就是被冤枉的。”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要想听,我就从头给你讲讲,而且,我还想寻求你们的帮助。”他转着酒杯,然后好似下定决心似的再次饮尽,“不过你一定先为我保密——只有你们俩个知道,其他包括警察都不要说。” “废什么话,赶紧说。” 闻廷绪吃了口菜,看他那表情,就好像在做什么重大决断似的。 “事情的直接引线,是当年的一篇旧闻。”他拿过包来,从里面翻出一张剪报递给我,剪报被塑封了起来,看样子对他来说十分珍贵。 我低头看了一眼,差点惊讶得灵魂出窍! 因为剪报上的标题是“西夜遗址考古队全员失联,自治区政府已派人搜救”! 西夜! 西夜! 西夜! 这不就是之前地狱来客给我的小册子里提到的西夜国吗? 不过,小册子的考古记载是解放前的事情,跟闻廷绪父亲似乎差了几十年的时间。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我啪的把剪报放在桌子上,激动地问闻廷绪道:“快跟我说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闻廷绪显然被我惊讶的表情搞蒙了,他看着我说:“事情的来由,还得从很早之前说起……” “赶紧说!” 闻廷绪做了一个深呼吸,开始娓娓道来,在他的旁边,华鬘还在吨吨吨吨地吹着一瓶又一瓶的酒,似乎根本就没在意我们凡人身上的疾苦。 …… 闻廷绪的父亲名叫闻牧山,当年是国内研究西域史的专家,他继承了闻家的光荣传统,也是一个性情古怪的人。 闻牧山的父亲叫闻统阳。闻统阳出生在关外,从小寡言少语,脑子只有一根筋,只要干起事来,就一股子横冲直撞的劲儿。 但闻统阳却是乡里有名好吃懒做的人,他家境不错,但十几垧地都荒着晒日头。 而他呢,总是扛着锄头,在田垄子上一蹲,跟空荡荡的田地一同晒太阳。 “统阳啊,你见天都虬地头不干活,是整啥幺蛾子呀?” “不整啥,俺就是觉着,还没找到合适的事儿干。” 一来二去,乡里人都觉得闻统阳脑子有问题,因为他懒,所以都二十岁了还没有人上门求亲。 三战四平的时候,几百门大炮同时开火,远远听着炮声震天动地,乡里人都躲在家里不敢出来。但闻统阳突然来了劲。 “俺喜欢这,俺去当兵,打仗!” 闻统阳一路小跑朝四平街跑去。六月底的时候,他终于赶到了前线上。他那时还分不清共军和国军,前头枪炮交织,但他愣头愣脑就往里冲。幸亏被一个连长发现,将他拦在了战壕前头。 “你是谁?干嘛的?” “我是老百姓,我是来当兵的。” “这愣娃子,你摸过枪吗?” “没有,我看见你们打枪了,一学就会了。” 当时这个连正奉命去打四平街的老教堂,连里人手短缺,连长没说话,只是把自己帽子摘下来扔给他:“你一会儿去挖战壕。” “我不去刨土,我要打仗。” “行吧,你一会儿帮机枪手搬子弹。”连长说。 闻统阳就跟着连队开拔,到了老教堂前线。老教堂是国军的据点,是最难啃的骨头之一,之前共军冲了好几次都被据点里过猛的火力打了回来。 主机枪手叫顺溜,是个陕西冷娃。他扶着机枪,给匍匐上前的攻坚队打掩护,闻统阳很快就学会了续子弹,他边搬子弹边看又一个扛着炸药包冲锋的人倒在了老教堂前头。 “不行,我要去扛炸药包。”他撇下这么一句话就跑了,气得陕西机枪手大骂。 “贼你娘的!你以为自己是营长吗?想做甚就做甚!” 闻统阳跑到攻坚队那里,连长正在冒火。上头电话催促,如果再攻不下来,他就得自己背炸药包冲锋了。 这时候闻统阳跑过来,把自己的想法一说,连长立刻就开骂起来。 “你他妈捣什么乱,滚蛋!” “我非要扛炸药包不可!”闻统阳说。 连长看新来的兵居然这么勇猛,不禁也被他打动了。他亲自给闻统阳递过炸药包,告诉他放的位置和操作方法。 闻统阳认认真真听完了,连个哆嗦都没打,抱着一个炸药包就冲出去了。 “娘老子的!别站着跑,匍匐前进,你他妈想送死啊!”连长虽然气得跳脚,但也被这小子的猛劲感染了,他回过头来,朝周围骂道,“机枪手,掩护!所有人都给新兵火力掩护!” 闻统阳没有匍匐前进,因为他根本听不懂“匍匐”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他先是按连长说的的,把炸药包夹在胳膊下面,后来觉得这样费劲,索性直接举着炸药跑就往老教堂冲去。 他这动作不禁惊呆了自己的战友,就连据点里的敌方也给镇住了。 “那是个疯子吗?机枪,火力招呼那小子!” 教堂里的机枪哒哒哒响了起来,那声音急促、连贯、威势逼人,但闻统阳不知道怎么的却感到异常兴奋。 他躲着机枪的扫射,动作迅速果决,节奏忽快忽慢,路线蜿蜒曲折,像一头脱缰的小牲口似的,奔跑跳踉着就朝机枪口底下冲去。 第一百八十九章 闻统阳(2) “招呼呀!赶紧打死那小子!”敌方那边的小头目先急了。 “一直在打!这王八蛋跑得太快,打不着啊!”机枪手急赤白脸地喊。 “妈的,再快还能有机枪子儿快!我来!”小头目一脚踹开机枪手,亲自端着机枪朝闻统阳射击,边打边喊着:“手榴弹!手榴弹炸!” 教堂里连着飞出几个手榴弹,地上顿时被炸得烟尘横飞。巨大的冲击波袭来。 闻统阳只顾避着子弹线路往前冲,没想好还有这么一招,跑起来的人脚底下没根,只听轰的一声,他直接被震得横着飞出去。 “连长!新兵牺牲了!”陕西冷娃瞪着眼睛吼道,“差一点就冲到底了!贼他娘的!” 连长也急了,他啐一口唾沫,直接把枪扔给旁边的战士,准备自己扛炸药包冲上去。 可是就在这时,只见远处硝烟散尽的地方,闻统阳像落水狗似的抖着浑身的土,居然又拿着炸药包爬了起来! “这他妈到底是什么人!”小头目瞪大眼睛,他再次端起机枪,咬牙切齿地说,“老子把你打成筛子!” 但一切都晚了,闻统阳又迅速跑了起来,他一个鱼跃冲到机枪口下,猛地拉开导火索,捧着炸药包发呆。 “连长,新兵不知道扔炸药包!” “快点扔,快点扔啊!”连长也急了,朝远处嘶吼着。 但闻统阳却无动于衷,他看着导火索呲呲地燃烧着,就像看烟袋锅子的火星。 就在将要烧尽的时候,他忽然就站了起来,嗖地将那个炸药包塞到机枪口里,然后就地一滚…… 教堂里发出巨大的爆炸声,不禁这边的机枪口,就连二楼都塌了下来。连长把手里的炸药包一扔,劈手从旁边夺过枪来,高声喊着:“冲啊!” 战友们吼着,叫着朝教堂冲过去。闻统阳被炸得耳朵嗡嗡作响,他从土里再次爬起来,看着满地横躺着的尸体,就在不久之前,那些尸体还跟他说着一样的话,干着一样的事儿。但他们现在已经冰冷僵硬,血肉模糊。 “来劲,真来劲。”闻统阳却觉得浑身热血沸腾,他摇摇晃晃站起来,喃喃地说着。 部队占领教堂之后,连长和战友们找到闻统阳,塞给他一个大白馒头。 “贼你娘的,神仙护体吗?连机枪都躲得过!”陕西冷娃使劲捶着闻统阳说。 “我看是马克思护体!”连长拍着闻统阳的肩膀,哈哈大笑着,“是块当兵的料子!” 从那之后,闻统阳就成了连里的秘密武器,平时连长都把他供养着,连枪都不让他碰。遇到堡垒攻坚战的时候把他派上去,一上一个准儿,而且总能丝毫无伤地回来。 闻统阳的事迹很快传到了上面,甚至都惊动了师长,师长直接把他提拔到攻坚组,专门负责背炸药包。 后来另一个师长听说此事,打算用两门大炮来换闻统阳,却被师长骂了回去。 “两门,你给两百门俺也不换!俺们阳子马克思护体!” 闻统阳就这样成了香饽饽,恰巧当时形势转换,共军占据了战局的主动权,开始从野战转为攻坚战、攻城战。 闻统阳的长处得到了最大的发挥,他参加了辽沈和平津会战,跟着四野挥师南下,渡过长江,解放武汉,他也从一名普通战士,开始享受副团级待遇。 一九四九年下半年,部队打到了祁岭省,在解放魏阳的战役中,从来马克思护体的闻统阳不知怎么竟然负伤了——他扔炸药包慢了半拍,一只胳膊被炸折了。 老师长已经成了军政委,他听到这个消息,专程坐吉普车来看望。 “首长,俺有个请求。” “你说。” “俺不想走了,俺要留在这地方。” 闻统阳于是就留了下来,大字不识的他被安排到魏阳军需站上班。后来他娶了当地一名教师,两人生了一个孩子,就是闻牧山。 多年以后,当闻统阳跟儿子谈起这段往事的时候,他低着头想了想,说了一段话。 “来魏阳这鬼地方,是你老祖宗就定下来的规矩。” “什么?”闻牧山有点犯晕。 “我爷爷的爷爷,他的大名没什么人记得,就知道诨名叫闻门子。他是移民实边去关外的。据说,他当年从法库门进的柳条边,后来辗转定居在长白山底下。 “他是个能耐人,肯吃苦,肯干活,力气大,脾气好,一个人一辈子垦出来三四十垧地,让老闻家在背井离乡的地方站住了脚跟。 “门子老祖宗活了八十四岁,算长寿的人,他死的那年,我已经两岁了。 “不过后面十来年,他也没活痛快。因为七十三岁那年,他就突然疯了。他的疯跟别人不一样,一辈子不识字的他,忽然就喜欢看书,经常跑村里的秀才那里,抱着本书就翻来覆去地看……” “那还不好。”闻牧山说。 “好什么好,据说他都是倒拿着书看,边看边念,念的东西跟书上的字儿完全对不上,要不怎么叫疯子呢。” “啊。” “再后来呢?” “再后来,他就疯死了啊。” “那跟来魏阳有什么关系?”闻牧山知道父亲一辈子没读过书,也不善言辞,但他实在忍受不了说话没有逻辑。 “哦,这个啊,因为他后来疯了的时候,不光会看书,还会作诗了。” “作诗?” “对,就是满嘴胡诌的顺口溜儿,也就是疯话连篇。”闻统阳直来直去,说起祖宗来一点儿也不给面子。 “这些‘诗’难道流传下来了?” “对。他不是老去骚扰村里的秀才嘛,但奇怪的是,秀才倒是跟他投缘。他有时候就胡七乱八地跟秀才叨叨一些疯话,秀才就都给他记下来。 “他死的时候,秀才来咱们家,把那个疯话本子也带来了。后来我爷爷就把那本子收起来,原本是想放进老祖宗棺材里,但后来不知为什么,那个本子最后留下来了。” “在哪?” “在那个樟木柜子底儿上。我不认字儿,但小时候听你爷爷给我念过,别的不记得,只记得那些疯话里一直提到一个地名儿,就是魏阳。” 第一百九十章 所长之争(1) “难道,咱家就是从魏阳迁到关外去的?” “不,咱家祖上是陇西人。后来辗转到了塞北,再后来去的关外,魏阳在南方,跟老祖宗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听大人们说,当时就连秀才都搞不清到底有没有魏阳这个地方,魏阳究竟在哪儿,甚至弄不清究竟是这两字儿怎么写。 “我小的时候,就记得老祖宗疯话里有那么几句——‘脚在挥剑狗,头在魏阳城。魏阳安家地,欲去速速行’。” “还合辙押韵,不像是个文盲。” “对,而且更奇怪的是,听人说,老祖宗临死前本就瘫在床上很久,但那天他忽然从病床上站了起来,披头散发就要往外走。 “儿孙们拦住他,问他去哪儿。他说,拿毛笔,砚台来。 “虽然知道他不会写字,但儿女们不敢怠慢。当时你爷爷念私塾,有笔墨纸砚,他们赶紧跑去拿来,放在桌子上。老祖宗一只手撑着桌子,一只手满把攥地拿起笔,朝砚台里猛地一蘸。然后提笔就画出来三个字——” “是‘魏阳城’吧?”闻牧山说。 闻统阳看着儿子,似乎有点儿吃惊,但他还是点点头。 “对,这仨字挺难写的,也不知道一个疯疯癫癫的睁眼瞎,怎么会在临死前突然学会写字了。” “后来呢?” “后来他把笔一丢说,我这是为你们留下回去的路。说完这句话,他就躺回了床上,当天夜里就断气了。 “这还不是最奇怪的,更奇怪的是,家里人去找秀才,把这俩字给秀才一看。秀才自然不知道这地方在哪里,他拿着字跑到县城,找了个见多识广的学究去问,学究翻了半天书,摇摇头说,咱们国里就没有这座城。” “我知道了,因为建国前,魏阳还叫隗阳呢。” “是啊,所以当年我跟着部队南下,一听说前面的地方发音像魏阳,突然这心里就冒出一个念头来——我得留在这儿,听老祖宗的话,在这儿安家。” “所以您就留下来了。” “对。为了能留下来,我还故意操作失误,炸伤了自己的半条胳膊,要不部队肯定不放我走。” “啊……”闻牧山愣在那里。在他眼里,父亲一直是个死轴死轴的人,没想到他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理由,居然舍得弄断自己一条胳膊。 “后来呢,您在魏阳发现什么了吗?” “没有,还没有呢,但我不后悔啊。老祖宗说得对,隗阳最终还是变成魏阳咯。”闻统阳瞅着自己空荡荡的一条袖管儿,笑呵呵地说。 闻廷绪七岁的时候,闻牧山跟他说了父亲讲述的故事。那时候闻统阳已经去世了,就葬在隗山的脚底下。 这便是闻统阳的故事,接下来说的便是闻牧山的故事。 …… 闻牧山的脾性上承父亲,下传儿子,他们一家子都是古怪的人。 如果是闻统阳的古怪是执着,是莽撞,是勇闯敌营,历经枪林弹雨能全身而退,那么闻牧山的古怪也有执着的一方面,不过他跟儿子一样,是头脑聪明,清高孤傲。 父亲虽然是个文盲,但闻牧山从小学习就出奇的好,尤其是看起书来,有种过目不忘的本事。他喜文不喜理,文科里面,他又喜欢钻研考据。 恢复高考那一年,他从工厂报考了北京一所大学的考古系,毕业之后,他主动要求回祁岭省,在祁岭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工作。 闻牧山在研究所是个奇特的存在,他不喜欢跟人交际,而且做事原则分明,有一是一,有二是二。 考古虽然属于学术研究,但学术上的争执上,并不比菜市场卖菜大妈之间的掐架文明多少。 一开始,闻牧山并没有表现出什么来。文人相轻,大家都各忙各的,闻牧山埋头做学问,不争权不夺利,跟别人自然少有纠葛。 但这样的日子并不能一直持久,几年之后,考古所就发生了一起纠葛,闻牧山也无意中被卷了进来。 纠葛来自于魏阳一座古墓的断代问题。 这座古墓位于隗山北麓,可能年代已久,封土早就夷为平地,周围草丛中倒是存留着一片片残碑碎碣、破瓷烂瓦。就在不久之前,附近村民报案说,古墓被盗了。 可惜因为破坏严重,这些残迹早就已经漫漶不堪,无法辨认出文字了。 但是从残留物的规模判断,这里当年应该是一处较大的所在。 经过初步探测,发现墓上面有两个盗洞,一个盗洞看样子有上百年了,但另一个盗洞却是新的。 因为发现了盗洞,所以研究所决定对这座大墓实行抢救性发掘。很快,这座大墓便被揭开了面纱。 果如之前所料,古墓的墓穴很大,呈口字型,但中间明显偏圆偏凸,而且墓室空空荡荡,只有一名男性的尸骨存留,至于陪葬品和壁画则一无所有,甚至连棺椁都没有,更不用说墓志铭了。 空荡荡的大墓里,就躺着一具尸骨,看上去确实十分奇怪——这究竟是什么年代的墓葬,墓里面埋的到底是怎么一个人? 考古所当时的老所长姓薛,他将要到龄退休。两个副所长一个姓庄,一个姓康,他们年龄、学历和资历都差不多,正是壮年,都虎视眈眈地盯着所长的位置。 按正常来说,一般正职退休前,接班人早就选好了。但偏偏庄所长和康所长两个人实在太像了,两个人就连发的论文数量,带的课题组,拿到的奖励和获得的学术成就都差不太多。 这就给上级单位出了个很大的难题,正职只有一个坑,提拔一个不提拔另一个总需要些理由,但这个理由实在太难找了。 庄所和康所私底下其实也私下活动过,后来上级说,索性搞一个测评吧,谁得票多谁就上。 薛所长把所里的正式员工名单拿出来,数了数正好是个奇数,正好,肯定不会出现两人同样高的情况。上级的难题总算就要解决了。 测评那天,上级先做了一些动员,两位副所长也上台讲话,不外乎介绍自己将来提正之后,怎么听领导的话,怎么带领全所提高学术水平,怎么给大家谋福利之类。 讲话完便是投票环节,投票之后便开始唱票。 第一百九十一章 所长之争(2) 两个人果然针锋相对,就连票数都咬得死死的,恨不能庄所得一票,康所随后便扳下一城。 本来大家都觉得投票只是走个形势,投票前全所职工都没怎么上心。谁知道随着一唱票,大家看竞争这么白热化,一个个都跟打了鸡血似的,死死盯着黑板上的那些“正”字。 人们一上心,不知不觉就有了偏好,都开始心里有了选择,都开始暗暗支持一个,否定另一个。 随着一票票被主持人唱出,整个会场的气氛也开始兴奋起来。那样子活像在看世界杯的点球大战。只是看球一般都吼出来,这个只是交头接耳,嘀咕阵阵。 “康所又一票,追平了!” “庄所又领先了!” “又追平,康所要咬住啊!” “支持庄所的人更多吧?” “康所反超了,现在领先一票!” “快最后一票了最后一票了!——咦?不对啊!” 不单是职工们感觉到不对,领导和唱票人都开始觉得不对。 因为按照人数来说,票数应该是奇数,但从目前来看,两位副所长票数旗鼓相当,康所领先仅仅一票,那么透明票箱里应该躺着两张票才对。 但票箱里只有一张票,如果这张票投了庄所,那么到最后两个人的测评票还是平齐的。 墨菲定理此时注定生效,那张票果然就是庄所——两名副所长竟然测评票都一模一样! 庄所和康所两个人的脸再次白了。 上级很不高兴,因为肯定有人没有投票! “有哪位同志忘记投票了?” 没有人回答,会场一片死寂,鸦雀无声。大概那个没投票的人也没想到会有如此结局。 “重申一次,这次遴选很重要,每个人都要投票。”薛所长接过话,严肃地说,“还有哪位同志忘投票的话,现在还来得及补投。” 薛所长也想赶紧结束这场接班人官司。但他心里其实明白,无论是忘记还是故意未投,那个人都不会再出来投票了。 因为他这一票起着决定性作用,无论投给谁,都会得罪另一个人。 得罪也便罢了,关键是全所的人都会知道这一票是他投的。 一片枯叶飘到树林里,谁都不会觉得有任何不妥,但如果这片树叶落到餐盘里,就会有人大惊小怪了。 所以,没有人愿意做一片餐盘里的枯叶。 最后的杀手锏已经破局,无论是上级还是薛所长都深深觉得绝望。 散会之后,他们沉默良久。 “要不,我看这样吧。”薛所长最后点上一支烟,边吸边慢慢地说,“魏阳那边有个墓葬,正在抢救性发掘,这个墓葬的规模和葬仪有矛盾之处,要不让两个副所长分别牵头考察,看看谁能把这件事搞清楚……” “这不是儿戏吗?跟小孩子过家家一样。”上级摇头否决。 “……我还没有说完。发掘结束后,照理要提报告,发论文的,都能算进学术分里面。哪个人分数高,哪个人不就胜出了吗?” “也只能这样做了。”上级沉吟半晌点点头说,“老薛啊,你这接班人培养的,两个都这么优秀,唉,真是幸福的烦恼啊。” 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庄所和康所各自带着一个团队研究魏阳古墓。 虽然上级没说什么,但这节骨眼儿让两人背靠背研究一个项目,明显就是择优录取的意思。 两个人心里也明白,所以都卯足了劲儿下墓勘察。为了不让别人摸到自己的底细,两人都特别保密地闭关研究分析,撰写报告。 这座古墓除了规制奇怪,还有个特异之处,就是死者的骨殖。 经过测定,死者是男性,去世时年龄大概在三十岁左右,看鼻骨和眉骨的样子,有些深目高鼻的特征,初步判断应该并非中原地区居民。 但这些都不是关键,最关键的是,死者的颅骨居然是方形的! 可以想象一下,有那么一个人,长着奇怪的面孔,还顶着一个四四方方的脑袋,听起来是不是有些科幻? 所以,这篇报告的最大挑战就是,怎么解开墓制和墓主人身份的问题。 经过二十多天日以继夜的研究,两位副所长的报告都提交了上来。 按照一般流程,所里会有个内部讨论,但这次吸取了之前测评会的教训,为防止所内职工不敢发言,上级直接邀请了国家社科院考古所和文物局的专家前来参会。 学术有学术的语言,所以暂且用通俗的话把两位所长的研究结论在这里概括一下。 关于古墓年代,两个人的看法比较一致,那就是从墓外残存的瓦砾陶瓷碎片来看,这属于唐代中期的墓葬,具体年代可进一步缩窄到贞元到元和年间。 涉及墓制的问题,两个人的意见开就始相左起来。 庄所认为,从墓室的大小和周围破碎的地面残迹来看,这应该是一座唐代嗣王的墓穴。嗣王是唐代一种王爵,高于郡王,但低于亲王。 所以,庄所推断说,当时由于各种原因,墓室虽然开挖,但还没来得及下葬,这位嗣王就出事了。 他很可能触怒天子,被剥夺了爵位,然后捣鼓营建了一半的大墓。 至于墓中怪人的身份,庄所推断那只是当时的工匠,或者早前死在墓里的盗墓贼。 但康所却针锋相对,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他认为,唐朝中后期封王大多只有食邑,没有封地。所以王室成员许多都葬在长安、洛阳周边。 康所说,虽然不排除有王室被封在异地、在食邑营建墓穴的情况,但如果被捣毁陵墓,必是像谋反这种重罪,而翻检当年的史籍并没有类似记载。 而且,康所还从地面残迹的陶瓷碎片上,发现了一些异常,就是这些瓷片烧制比较粗糙,不属于皇室所用的官窑名瓷,更像是民间私烧的瓷器。 所以,康所推断,这可能是一座当地军阀营造的违制墓葬。唐德宗后期正是藩镇割据发展壮大的时期。 贞元年间,唐德宗本人就经历了数次藩镇叛乱,甚至被叛军赶出长安,播迁很久。 而李唐皇室的衰微,让地方上大大小小的军阀都动了不臣之心。 第一百九十二章 闻牧山(1) 康所判断,当年魏阳此地也有一个心比天高的小军阀,他掌控当地,势力渐大,于是开始为自己营造大墓,准备死后享受封王的待遇。 结果人算不如天算,他很可能被另一个军阀吞并,或者被皇室下令讨伐,最后墓穴未成人先死。 而消灭这个军阀的对手,自然不能容忍他的僭越,所以捣毁了地面建筑。 至于墓里的那个怪人,康所提出了一种“替身说”。 按理来说,对手既然找到了军阀僭越的证据,他自然也应该捣毁地面下的墓穴。 但为什么墓穴没有被捣毁,反而墓穴里面埋了一具奇怪的尸体呢? 因为这具尸体是一个发育不全的人,甚至被当时的人视为一个“不祥者”。因此,对手把这个人找来毒死,直接埋在了墓穴之中。 ——你不是占卜风水,想以封王之礼下葬吗?那我们就切断你的风水脉络,用一个鬼怪似的人埋在这里来代替你,来镇压你的风水布局。 ——不仅要斩断你的今世,还要斩断你的来生。 从两位所长的分析报告来看,庄所的比较客观谨慎,而康所的一番,虽然大胆,但也没有不合理之处。 但毕竟墓葬现场的资料有限,专家之间也就两个人的说法争执起来。 可是就在这时候,坐在后排的一个研究员忽然默默站起来,开口说道—— “我认为,两位所长的分析都有很大问题,一个过于浅薄,一个过于妄想。” 他的这句话让台上台下的人都一时愣住,但转瞬之后便是更大的喧哗。 庄所和康所坐在台上,两个人表情复杂地看着这个人。 “安静一下,安静一下,”一位国家文物局来的专家拿过话筒说,“这位同志,您有什么不同的研究成果吗?” “当然有。” 台下又是一片哗然,两位副所长脸色渐渐煞白起来。 “您叫什么名字?是祁岭所的研究员吗?” “是的,我是信息史料研究室的,我叫闻牧山。” “那你说说,你的结论是什么?” “这是一处流寓中原的龟兹王室后裔墓葬,有可能是直系后裔。龟兹是西域大国,唐太宗时期,唐军与龟兹在西域激烈作战,当时的安西都护郭孝恪中箭身亡。后来不得不派宗室柴哲威前来平定,将龟兹归纳到安西都护府的治下。 “唐代朝廷采用招抚的政策,保留了龟兹国的半自治地位。但之前与唐军对抗的王室一系肯定受到了影响,从王子变成了流民。 “这些人后来流寓到了中原,有的经商,有的甚至入朝为官,安史之乱之后,朝廷的控制力下降,当时魏阳还属于偏远之地,可能残存的王室后裔又动了选僻荒之地私营墓穴的念头……” “纯属胡扯!”庄副所长终于忍不住,他拍案而起,“你凭什么说,这就是龟兹王后裔的私人墓穴?!” “因为这些碎瓦,因为墓主人的头骨。”闻牧山情绪毫无波动,他不动声色地说着。 “老庄,别急嘛,让闻同志说下去。”康副所长一副兼听则明的样子,但他心里其实慌得一笔。 “刚才康所说得对,李唐皇室所用的陶瓷,肯定不是这种民间烧制的陶瓷。既不是皇室,又要用类似王族的器具;既然是僭越,但还营造这么宏大的地面建筑,这说明什么?” “说明这个人不是僭越,而是从心底认为自己值得用这种规制下葬。”坐在台上的一名专家说。 闻牧山脸上仍然毫无表情,他点点头,表示认可,然后继续说下去。 “残迹上器物虽然破损严重,但从一些带花纹的残片来看,还是能推断出花纹的最终形态,比如这片——” 闻牧山举起几片陶片,又拿出一些照片说:“大家看,这是葡萄忍冬纹,是西域墓葬常见的花纹;这应该是人形龙马纹,是龟兹国常用的王室装饰纹路…… “这些其实还不是铁证,更确凿的证据,就是墓坑和这个人的头骨。” 全场雅雀无声。 闻牧山拿出一张照片来,他正要开口,但随即被台上的一名专家打断。 “会场有投影没有?” “有。”薛所长说。 那时候还是老式投影仪,需要从一张透明塑料板上写字,然后放大到投影布上。 专家朝闻牧山招手,示意他走上来说。闻牧山倒是毫不慌张,他走到上面,这时工作人员已经打开了投影仪,垂下了投影布。 闻牧山在塑料板上简单画了一下墓穴的形状,然后放上去说:“大家知道,古代墓室的形状,要么是口字型,要么是工字型,要么是亞字型,但这个墓室呢,却呈纺锤型,看上去就像一个陶罐。 “大家知道,火葬入罐是龟兹的风俗之一,不过相对于王室也可以选择土葬。 “北魏孝明帝时,西游僧人转述西域王国的风俗说,‘惟王死不烧,置之棺中,远葬于野,立庙祭祀,以时思之’,就是这个意思。 “再说墓主人奇怪的头骨。一九七八年,曾经在昭怙厘大寺发现一处墓葬,葬者为一名女性和一名婴儿,那名女性的头骨扁平方正,跟魏阳古墓的墓主人十分相似。 “《大唐西域记》里说,那边的人生了子女,习惯用木枕固定婴儿头颅,由于幼儿的头骨软,而且正在发育,所以可以改变形状,最后形成方正的样子。 “所以,综合以上推断,我初步认为,墓主人是一名龟兹贵族,他很可能是原来王室的后代,有王室血统,所以从小固头,但他最终却没有国王的身份,所以做了这种既像陶罐,又属于土葬的中间墓穴,而且上面还立庙以备将来祭祀。当然,肯定也吸收了一些中原的墓葬风俗。 “魏阳当时是荒蛮之地,他大概自认为选此处造墓没人发现。但地面建筑究竟是太显眼了,野人百姓都来拆取,盗墓贼也纷至沓来,年代一久,拆的拆、毁的毁,整个地面建筑也就不存在了。” 闻牧山一口气说完,台上的人一个个都听傻了。文物局那个专家率先鼓起掌来。 “说得好,虽然是一面之词,但有理有据。” 但两名副所长脸都憋得通红,他们也不得不拍了几下巴掌。 第一百九十三章 闻牧山(2) 事情至此就告一段落,因为实在没办法提拔任何一个人当所长,所以,上级最后找了一个好办法,他们从社科院找来一个人选,空降接替了薛所长的位置。 闻牧山就这样跟两名副所长结下了仇怨,他在社科院和文物局专家面前长了脸,也引起了同事们的不服。 “跟你们说吧,当时测评时,弃权的那票就是闻牧山投的!” “他就是吃里扒外,针对咱们自己人。” “对啊,庄所和康所,哪个上去不是咱老领导,都让这家伙搅乱了!” 新任所长人生地不熟,强龙难压地头蛇。见情势变换,庄、康两位副所长从冤家对头又结成盟友,两人开始互相扶持,架空所长,而导致他们晋升之路破局的闻牧山,自然成了两人的肉中刺、眼中钉。 闻牧山开始处处受到排挤,天天捡到小鞋。 他先是从本来就冷僻的信史研究室调到档案室当管理员,之后又从档案室调到综合办公室,改做后勤管理工作——管食堂、管卫生。 不仅如此,每年所内评比,闻牧山都是雷打不动的倒数第一。 别人每年工资都在升一点点儿,而闻牧山每年因为评比落后,所以待遇也每况愈下。 闻牧山的妻子名叫舒云,当时在淞山第一中学当老师。淞山一中是祁岭省重点高中,所以家里的用度也还算跟得上。 关于父亲的这些遭遇,闻廷绪也是后来慢慢一点点知道的。 在他浅浅的印象中,父亲总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不怒不喜。但他每天下班回家,第一件事都是先跟母亲打个招呼,然后抱起几岁的自己亲一口,就钻进书房看书去了,除非吃饭才会出来。 父亲从不在家里说单位的事儿,母亲也不会问。 舒云看上去是一个典型的贤妻良母。但闻廷绪认为母亲并不仅仅是贤良,她拥有的其实是智慧。 他听到过母亲跟学校的同事阿姨聊天。 “舒老师,您得劝劝你们家老闻,别太书呆子气,实在不行啊,跟所里的领导走动走动,低个头,认个错就算了。” “谢谢你啊,商老师,我回家就教育老闻去。” “唉,就是,这年头,谁跟钱过不去呢!” 舒云骑着自行车,带儿子回家时,闻廷绪不禁问母亲。 “妈,他们干嘛都叫爸爸去认错。” “因为你爸爸没错啊,只是他们看不远而已。”舒云笑笑说。 “妈妈,我听不懂。” 一般这种情况下,做母亲的都会说“等你长大就懂了”的话。但舒云没有,她停下自行车,给幼小的儿子耐心解释。 “举个例子吧,你最喜欢吃的东西是什么?” “雪人冰糕。” “嗯,那如果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妈妈马上给你买一支冰糕吃,另一个是下礼拜有人给你一台不停吐冰糕的机器,你选哪个?” 闻廷绪犹豫了一会儿说:“选机器,因为有了机器,就能每天都吃上冰糕了。” “对,但好多人都选第一个,他们只想马上吃上冰糕。” “他们好傻。” “不,他们挺聪明的——万一下礼拜,那个说好送机器的人走了呢?所以,你爸爸就是等机器的那个人。而吃着冰糕的人,觉得他想错了——明白了吗?” “有点儿明白。但爸爸为什么非要等机器呢?” “因为他不光看到了那台机器,他还看到了一屋子、一仓库生产出来的冰糕,一支冰糕跟千万根冰糕相比,又算得上什么呢?” 后来长大后,闻廷绪才真正明白了母亲的意思。 闻牧山眼里的,是几千年的历史,而我们每个人的得失放在历史的长河中,就如同沧海一粟难以窥度。 研究历史的父亲,有着比常人更远大的胸怀。而理解父亲的母亲,有着比常人更深邃的智慧。 闻牧山就这样忽视着来自单位的欺凌,他沉浸在渺如烟海的史料中,就像一块干燥的海绵吸纳着文献的水分。 不知为什么,他在博览群书之后,最后把研究方向转到了西域史上面。 他陆续在国内期刊上发表了几篇关于西域史研究的论文,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 正是因为这种不理俗务、踏实治学的精神,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的那一年,闻牧山得到了一个能摆脱压抑环境的机会。 命运在他面前展开了一条似乎不再有坎坷的大道,他仿佛正一步步接近那台早已看到的、能不停生产冰糕的机器。 可是福兮祸所依,就在舒云以为丈夫治学之路见到曙光的时候,谁也不知道一场更大的风暴将要把这个家庭卷入台风之眼。 ...... 世界上总有千千万万“没想到”。那次评选大会后,一年时间很快又匆匆而过,闻牧山没想到来到“冷宫”找自己的人,正是已经退休的薛所长。 “牧山啊,你怎么被调来管食堂了啊。”薛所长一副刚知道的样子,颇有感慨地说。 “没事,在哪儿都挺好。”闻牧山放下手里的宗卷,扶着厚厚的眼镜说。 “明珠蒙尘,汗血盐车啊。”薛所长摇着头,“我这次来找你,是受人之托,也是为了不埋没你这个人才。” 原来托薛所长来找闻牧山的人,正是当初那个文物局的老专家。 老专家姓赵,是国内数一数二研究西域史的专家教授,他最近翻阅到闻牧山新发表的一篇论文,于是一下子回忆起在祁岭考古所时的事情。 赵教授看了闻牧山的文章,里面谈到的是唐代经营碛西地区的事,尤其对安西、北庭两大都护府的建制和沿革,还有都护府与西域各小王国的关系研究颇深。 看了闻牧山的论文,赵教授忽然想起一件事来。 当时的社科院考古所找到文物局文考司,想组一个联合考古团。 这个团之所以成型,是因为据当地政府反映的信息,在叶城县东北的塔克拉玛干沙漠里,当地老百姓发现了一座古城的遗址。 西域虽然从汉朝就被纳入中原朝廷的统辖之下,但实际上朝廷更重于守境安土,维持秩序,当地的小王国、小城邦依旧存在。 这些王国、城邦,几千年来一直经营,建立了不少城市,所以历史上西域的古城遗址也不算少,什么楼兰、交河、北庭、高昌、尼雅、且末、米兰……掰着指头能数好久。 第一百九十四章 发现遗址 发现遗址的是一名牧民,他在沙漠边上的绿洲放牧。因为没圈严实,几只羊给跑了出去。 牧民是被雇来的,他怕老板追究,不得已冒着危险,一头钻进沙漠去寻羊。 结果羊没寻到,却等来了沙暴。 黄昏的时候,狂风怒吼,黄沙四起,牧民急得到处躲藏,因为一旦被流沙埋住,不要说生还,就连死都找不到尸骨。 牧民顶着风沙东跑西奔,就在这时候,他发现不远处巍然屹立着一座高耸的建筑残迹。 牧民顾不上许多,他一头扎到建筑底下背风的地方,哆哆嗦嗦过了一宿。 第二天早上,风停沙落,牧民这才爬起来。他发现自己躲风的建筑是个方方正正的土台,既不像佛塔,也不像碉楼,而且周围还有更多残存的夯土遗址,看上去分明就是一座古城。 牧民可不是考古专家,他对古城没有兴趣,他身上带的水和食物并不多,他只想回去,他不想迷路死在沙漠里面。 牧民往土台子上面爬去,希望能在高处远眺,分辨出方位来。就在攀爬的时候,他的手抠到夯土里的一个硬邦邦的东西,他一使劲,把那东西从土壁中扳了出来。 但他被那东西吓得大叫一声,差点一个跟头从半截腰栽到下面去。 因为他手里此时拿着的,是一个人类的骷髅头。 牧民吓得赶紧把那个骷髅扔掉,这时他发现被抠下来的土壁孔隙中,在太阳照耀下有一点点亮光。 他想了想,又把手探进去。这次他抠出来一个方方正正金灿灿的印章,印章上刻着几个他不认识的字。 他把印章揣进口袋里,继续朝土台上面攀去。 当他站在土台上面的时候,他发现这个土台其实在整个城市的正中心,而更让他兴奋的是,在遥远的西南方向似乎有一抹绿色。 牧民就靠着这个方向,又在沙丘中走了三天两夜,终于摸到了一个小绿洲。 他在小绿洲休息了半天,又硬着头皮朝同一个方向摸去,结果不明不白走到了一个镇子上。 刚走到镇子街上的时候,他便因为又累又饿,一个跟头栽倒在地,被当地人紧急送进了卫生所。 古城遗址就这样被发现了。 但奇怪的是,那个牧民报告了方位之后,叶城县文物局派员深入沙漠寻找,但、却没有寻到古城的踪迹。 沙漠里地貌单一,而且沙丘瞬息万变,如果没有现代化的定位工具,发现了转回头又找不到也是正常的事儿。 县文物局也没有特别上心,只是简简单单把这件事做了个总结报送上去。 自治区的文研所经过分辨,认为印章上刻的是“x夜王印”四个字。 碰巧社科院有个年轻研究员正在收集关于西域古城的资料,他看到有份新的报告,就瞄了一眼。不过他刚一看,就觉得这里面有大文章。 因为从印章内容和方位来看,这可能就是当年突然消失的西夜国王城遗址! 西夜古国又叫漂沙国,是西域古国之一。这个国家很小,但隋唐时期忽然强盛起来,接连吞并了周边的蒲犁、德若、依耐等三四个小城邦,国王自称“西夜王”。 但奇怪的是,在安西都护府建立后不久,西夜国忽然收缩,放弃了夺取的几个城市,整体慢慢收缩到王城呼犍谷。 再后来,这个国家便莫名其妙地从史籍中消失了。 建国之前,军阀盛世才统治新疆,迪化方面曾经组织过一个考古队,对库车城外的昭怙厘大寺进行考察,他们意外发现了一些有关唐代安西都护府的记载文书,其中有一部分关于西夜国的记载,虽然文字漫漶不清,但还是识别出一些字样…… “永徽……年,都护柴……伐西夜……邪魔国也……围呼犍谷城,城中数千人,一夜无踪……” 从断断续续的记载中可以推测,唐高宗永徽年间,安西都护柴哲威带兵讨伐过西夜国王城呼犍谷,其原因大概是认为这是个邪魔般的国家。 但奇怪的是,等大兵围城之后,城中几千多人却一夜消失得无影无踪。 从那时候起,西夜国和西夜国人就突然消失在史籍之中,好像人间蒸发一样。 发现这个报告的年轻研究员名叫费唐,他马上写了一个报告,申请组织考古团前往叶城县寻找西夜古迹。 根据两个单位的协商,决定共同推荐考察团员,而赵教授想到了祁岭省考古所的闻牧山,他给薛所长打去电话,建议推荐闻牧山进入考察团,担任西夜考古队的文物局方面的代表。 闻牧山就这样离开了祁岭省,他先去北京跟考古队会合,然后乘火车前往乌鲁木齐,又从乌鲁木齐乘车到叶城县。经过队里的商议,他们建议把叶城当成考古队总驻地。 让人惊讶的是,在祁岭一向清高孤傲、寡言少语的闻牧山,居然与社科院方面朝气十足的学术新锐费唐一见如故。 不知是被费唐影响,还是终于走出了被打压的阴霾,闻牧山也变得活泼健谈起来,一改以前冷面的形象。 在后来不幸事件发生后,警方跟留在叶城的后备队员了解,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说,两个人的关系不止是和睦,简直就是难舍难分。 每天早上睁开眼,两人恨不能就跑去凑一起聊天。 当然,有时候夜里聊兴奋了,他们要么聊个通宵,要么就索性躺一张床上睡了。 他们实在想象不出闻牧山会面露凶光,直接向费唐痛下杀手的样子。 “一定被什么迷住心窍了。”他们说。 “那地方挺邪性的,去之前我就劝过他们。”最初发现遗址的牧民也如是说。 当时的情况是,闻牧山和费唐先在叶城安顿好队员,部署了后勤和联络工作,很快便去拜访那位发现西夜疑似遗址的牧民。 “我记不起去那地方的路,只能想起回来的事儿。” “没事,不急,你慢慢说。” “你们难道要去找那个地方吗?” “是。” “能……不去吗?那地方,邪乎得很。” “为什么?”闻牧山听言一动,“难道你遇到什么事情了?” “没……没有……”牧民吞吞吐吐,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我告诉你们,我回来的路线……” 第一百九十五章 失踪 按照牧民描述的路线,闻牧山和费唐开始筹划挺进大漠的计划。 他们原本想邀请牧民作为向导,但那个牧民抵死不从。 “我不想再去那个地方,你们最好也别去。” 无奈之下,闻、费两人带着两个助手来到叶城东北的喀拉亚吐尔村。 他们花了两千块钱,雇佣了十个村民作为向导和民工,他们牵着三头骆驼,带上了干粮和水走进了沙漠。 因为经费的限制,考古队只有一台卫星电话。 当年的九月二十日,他们给叶城县大本营打去电话,告知已经在喀拉亚吐尔东边三十公里外的一小片绿洲处扎营,并计划向东北方向挺进,继续在沙漠中的寻址工程。 然后,费唐费劲地跟大本营说,沙漠里信号很弱,经常会联系不上,他叫大本营的同事们“不要惊慌”,因为有向导,带去的给养充足,一时半会儿不会有问题。 这次电话之后,一晃就二十九天过去了。 闻牧山和费唐进沙漠时,带去了大概一个半月的补给,但到现在都没有消息,大本营的同事们不禁焦急起来。 也就在那天,一对风尘仆仆的母子从破旧的叶城县汽车站下了车。 他们雇了一辆人力三轮车,车夫把两人拉到了考古队大本营所在地——叶城县文物局的院子里,还多收了他们两块钱车费。 女人牵着孩子的手,扣响了文物局办公室的大门。大本营的后勤支队长荀堂山接待了他们。 “我叫舒云,是闻牧山的爱人。”女人自我介绍说。 让荀堂山哭笑不得的是,舒云千里迢迢赶到叶城来的目的,居然是因为做噩梦。 “我做了一个同样的噩梦,梦见老闻满脸是血,孤零零站在一个黑乎乎的宫殿前头,背后都是熊熊大火。” “嫂子,人都会做梦的。”荀堂山宽慰她说。 “但如果每天都做同一个梦,连着做了半个月呢?”舒云反问道,“一样的场景,一样的事情,就像每天都重放录像一样。” “这个——不好解释,但是……” “老闻多少天没回来了?” “三十天挂零了。” “你们之前有联系吗?” “二十多天前联络过一次,是卫星电话,但后来就打不通了。嫂子你放心,水跟吃的,他们带了很多,还有支撑十来天——这不,我们正打算进沙漠接应去呢。” “不行,必须赶紧去,老闻肯定遇到危险了!”舒云急得拍着桌子站起来就要出门。 “嫂子,别急,现在天晚了,进沙漠危险——我们都准备好了,明天就出发!” 舒云的情绪这才安稳下来。荀堂山发现,她其实是个很沉着的人,说话也很有分寸条理。尤其她牵着的小孩子,他白净瘦削,虽然只有六七岁年纪,但不闹不哭,眼神里有股与年纪不相符的镇定。 “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啊?”荀堂山问他。 “闻廷绪。”那孩子没有害羞,也不怕生,但只是简简单单吐出三个字,之后便不再说话。 “这孩子有股子稳当劲儿,将来肯定有出息。”荀堂山不由得赞叹说。 第二天,荀堂山和剩下的三个考古队员准备启程,舒云也跟了上来。 “我跟你们一起去。” “嫂子,沙漠里太危险,你就先留在叶城,我们带着卫星电话呢,咱随时能联系上。” “不行,让小绪留在这儿等着吧。我得亲眼见到老闻才放心。”舒云坚持说。 正在两个人争执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却出现在文物局大院里面。 “老荀,你们干嘛呢?” 荀堂山一下子愣住了,因为来的人正是费唐,他胡子拉碴,满面黧黑,乱丛丛的头发上尽是沙土,身材比出发的时候明显消瘦许多。他身后还带着两个眼窝深陷的农民。 “费老师,你怎么回来了?” “哎,那鬼地方有问题,电话怎么也打不通,带去的给养快不够了。这不,只好带人回来补给了嘛——这位大姐是?” “我是老闻的爱人,老闻怎么样?他没事吧?”舒云上前,一把抓住费唐问。 “嫂子,您好——牧山老师好着呢!”费唐笑道,“精神头儿比我还足!开心着呢!就是有点儿邋遢!” 舒云呼出一口长气:“那我就放心了。” “费老师,怎么样?找到遗址了吗?”荀堂山激动地问。 费唐有点顽皮地眨着眼睛:“你猜。” “别吊我们胃口了行吗?” “哈哈,胃口嘛,还是要吊你们几天的。这回咱们发现了不得了的事情,是能改写历史的东西呀。” “您这么一说,我也想跟着去了。” “你们再等些日子,现在那边还不缺人。我把路线和方位给你,到时候做个安全保障。” 说完这些话,费唐眯着眼睛,掰着指头自言自语,似乎在计算着什么。 “这样,你们再准备二十天补给,明天我赶紧带过去。”他终于算完了,然后声音爽朗地说。 “都准备好了。”荀堂山拍着吉普车,“本来,我们打算今天出发去找你们,把车上的东西带去就行,够用一个月了。” “好——有热水吗?我赶紧去洗个澡,都快变成兵马俑了!” 第二天费唐起了个大早,吃过热乎乎的早饭,一抹嘴就要急着出发。 “时间不等人!牧山老师还等着我呢!” 舒云拉着孩子也跑了出来。 “费老师,我也得去,必须去。” “这……”费唐有点不高兴地说,“沙漠里太艰苦了。” “就算是地狱,我也得去看看。”舒云坚定地说。 “好吧。”费唐不情愿地点点头。舒云拉过儿子,转向荀堂山。 “老荀,小绪就交给你了,帮我照料着。” “妈妈。”一向寡言少语的闻廷绪忽然开口叫道。 “小绪,你放心,过些日子,我跟你爸就回来了。”舒云拍拍闻廷绪的肩膀,快步朝载满货物的皮卡车跑去。 后来,在闻廷绪的回忆里,这便是母亲最后的样子。 …… 自那以后,他们便杳无音讯。 但是由于上一次也出现了几乎个把月没有消息的情况,所以荀堂山他们一开始并没有着急。 第一百九十六章 寻找 让荀堂山更为佩服的是,闻牧山的儿子仿佛比大人更加沉稳,他不愿多说话,每天都按时去食堂吃饭,吃完饭就回到自己住的小屋子里。 有一次荀堂山担心,他敲敲门,走进屋子一看,闻廷绪原来正在拿着一本书做题。 荀堂山俯身过去,小朋友明知道有人进来了,但还是专心致志地跪在椅子上写写画画。 “小绪,你想爸爸妈妈吗?”荀堂山问。 “他们不是说了会回来吗?”小朋友抬起头看着他。 一晃又是几天过去了。 等过了十一月中旬,荀堂山终于沉不住气了。他决定先开车去喀拉亚吐尔村走一趟。 “喀拉亚吐尔”在维吾尔语里的意思是“黑台子”,这个名字来自于村子东南角的高耸土墩,传说那就是古时候的烽燧遗址。 虽然是个维语名字,但村里的人却大多都是汉族,他们据说是当年跟着“左大帅”来到新疆的湖湘子弟。 荀堂山在村子里走访了一圈,发现村民们也比较担心,因为被雇佣的那些人也没有回来。 “这回跟上次可不一样。上次十来天的时候,有个娃子跑回来过,说是给考古队补充些水。” “对,他拉了一大橐包水走了。” “可这次没人回来,我们都怕出事了。” 荀堂山心里咯噔一下,他赶紧回到叶城,连夜给北京去了电话,把事情讲了一遍。 “怎么搞的?怎么不汇报清楚!赶紧去找人!”北京的领导急躁地说。 荀堂山吓了一跳,他赶紧报了警。 县里警方和考古队的人第二天一早就赶到喀拉亚吐尔村,他们找了十几匹骆驼,开着两辆越野车,带足了装备,按照一个月前费唐留下的方位,朝沙漠深处赶去。 两天之后,警方一行人到大了费唐之前所说的那个中继站——一片小小的绿洲。 越进沙漠腹地,就越没有空间和时间的概念,举目望去尽是延绵无际的沙丘。白天烈日当空,晒得人睁不开眼;晚上则冷风洗地,彻骨极寒。 荀堂山跟着队伍,往东北方向走了两天,然后直接往北。一天之后,他们终于远远望见了沙海之中考古队的红色帐篷。 “在那里!”荀堂山拿着望远镜,激动地说。 救险队快马加鞭往帐篷那里赶去,等翻过一个沙丘之后,他们望见了一片帐篷,不用说这就是当初的营地,里面现在空无一人。 不止营地里毫无一人,连骆驼和给养也不见了,救险队在周围搜索半天,也根本没有发现任何古城遗址的蛛丝马迹。 荀堂山愣住了,按照费唐之前的说法,考古队已经发现了“不得了的东西”、“能改变历史”的东西。 若是那样的东西,必定是重大的历史遗址。而且为便利起见,考古队的营地也必然设在遗址周边的地方。 但现在举目四望,营地周围只是无边无际的沙丘,像大海中最平凡的波浪一样的沙丘——没有任何特别之处。 之前提供线索的牧民说,他在沙漠中曾经发现了夯土高台,但这个地方,连一丝一毫的夯土痕迹都没有。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闻牧山呢?费唐呢?舒云呢?那些雇来的民工呢? 俗话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物质是不灭的,人是不可能活生生消失的——何况是十多个大活人。 荀堂山和警方的人在营地里转了一遍,发现不但人没在,连食物和水这些生活用品也都没了——放给养的帐篷里面空空如也。 警方派来的队长叫沙木沙克,这个词据说是维吾尔语里“大蒜”的意思,所以当地警察有时候会开玩笑,都叫他“蒜队长”。 蒜队长五十多岁,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刑警。他一生中办过不少案子,但考古队这种情况却是第一次见到。 ——别的现场,无论怎么掩盖、掩饰,都会留下诸多线索,但考古队这里,似乎毫无异常的痕迹,更发现不了任何可疑线索。 也就是说,从营地的情况来看,没有任何指向性信息,除了所有的人都消失不见。 蒜队长掀开一顶营帐,这里看来是民工住的地方,屋里铺着脏兮兮的睡袋,散落着一些简易的洗漱用品,还有许多食物包装袋。 蒜队长陆续检查了几顶民工帐篷,都没发现异常——没有厮打、殴斗的痕迹,工具摆放得也算整齐,都是普普通通休息的地方。 不过荀堂山却心存怀疑,因为从摆放工具的种类和数量来看,这些人失踪之前,他们并没有去发掘或者工作。 也就是说,事发之前,大家并没有在考古现场忙碌,而是留在帐篷里休息。 ——没有遗址,也没有工作的迹象。难道根本不像费唐说的“有重大发现”,而是民工们只待在沙漠深处消耗给养来着? 不可能! 荀堂山俯身下去,他仔细检查着那些工具,发现它们都有最近被使用过的迹象。有把?头的刃上面还有明显的新卷痕。 ——所以,闻牧山和费唐他们确实发现并挖掘到了什么东西,只是失踪那天,这些民工并没有在工作。 这时候,蒜队长忽然叫他过来,因为他发现了一顶更有烟火气的帐篷。 睡袋上还有一堆扑克牌,扔着两包打开一半的卷烟,还有半瓶“伊力特曲”白酒,旁边还有两个马扎,马扎上放着几个玻璃杯,还有一包炸蚕豆。看样子民工们经常在这里休憩,或是打发无聊的时光。 这个帐篷里还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有一支英雄牌钢笔,还有两支铅笔,旁边还摆着一个干电池台灯,台灯边上还有一个放大镜。 荀堂山一眼就认出,那个放大镜正是费唐的东西!可是,他围着桌子转了一圈,并没有找到费唐的背包。 费唐平时总随身不离地背着一个蓝色帆布双肩包,包里有保温水壶、各种笔、尺子等随身工具,还有工作日志、参考书籍之类的东西。但荀堂山找了一圈,却没有找到双肩包的踪影。 蒜队长却跪在地上,看着桌子腿儿的部分,然后站起身来。 “这张桌子原来不在这里,是之后搬过来的。”他说。 “之后?什么意思?难道这原来不是费唐的住处吗?”荀堂山皱着眉头问。 第一百九十七章 叛逃 蒜队长没说话,他指指桌子腿儿边上的浮沙,荀堂山差不多明白了——浮沙的高度,跟旁边马扎的底下堆着的浮沙高度不太一样。 这也难怪,费唐是个“清教徒”似的研究员,他的帐篷里绝对不会出现扑克牌、卷烟这些消遣用的东西的。 所以,费唐怎么突然搬到这顶帐篷里来了?他原来住在哪里?他的背包和工作日志又去哪儿了? 不过很快,他们就找到了部分答案。 答案就在营地最边缘的那顶帐篷里,那是闻牧山的帐篷,帐篷里有两个睡袋,有一个书桌,有一个洗脸盆,还有牙刷、牙膏和一些女人的用品。 不用说,这就是闻牧山和舒云的暂居之所。 闻牧山的桌子上堆满了资料,但却没有发现工作日志。 桌子旁边有一个黑色公文包,包里面有介绍信、工作证之类的文件——没有其他线索。 然而在书桌旁边,蒜队长发现了另一张书桌存在过的印痕。那张桌子的大小,跟“休闲帐篷”里发现的费唐桌子尺寸一致。 看来闻牧山原来是跟费唐住在一起,后来舒云来后,费唐搬去了“休闲帐篷”,把这里留给了闻牧山夫妻俩居住。 可是,闻氏夫妇又去哪里了呢? 蒜队长好像找到了一些答案,他在闻牧山的公文包里,发现了一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县地图册》。 这本地图册显然最近被频繁地翻动过,有几页地图都被翻得起了毛边儿,而且地图册上还有许多勾勾画画的铅笔线条,这些线条一看就是最近经常勾勒出来的。 因为常年在边疆地区,经验老道的蒜队长一眼就看出了那些线条的意思。 ——那是一条出境的路线! 这条路线沿着叶城西北的叶尔羌河河谷出发,向西辗转进入东帕米尔高原,再沿着穿越高原的塔什库尔干河向西,到达有“石头城”之称的塔县,最后从塔县以北、慕士塔格峰以南的一个小山口穿越阔雷萨勒岭,到达境外! 难道闻牧山在策划偷越国境?可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蒜队长把自己的怀疑对荀堂山一说,荀堂山使劲摇头。 “不会的,肯定不会的。老闻没有道理越境啊,他是一个研究国内历史的考古学家,到国外去又能做什么呢?” 蒜队长却不以为然。 “老荀,你没在沙漠里待过吧?”他问。 “没有——怎么了?” 蒜队长嘴里叼着一根烟,他粗犷地咧嘴笑笑,然后拍拍胸口。 “沙漠里面啊,举目看去全是黄沙,没有活物,没有别的颜色。在这种干巴巴的地方待得久了,人心会变的,变得压抑、焦躁,有时候会冒出好多奇奇怪怪的想法……” “你是说,老闻——有了别的想法,所以逃走了?” “谁知道呢?”蒜队长摇着头,叹着气说,“我们得赶紧回去,给塔县那边打电话,告诉他们加强边境巡逻什么的。” “可是……从上次失去联系已经过去三十多天了。”荀堂山说,“要真想跑,恐怕早就越境了。但就算老闻跑了,其他人呢?十几个人各有各的想法,不可能都想偷越国境吧?” “你说得对,其他人,还真不一定有跑路的想法。”蒜队长说。 两个人的判断很快就得到了佐证,救险队展开了外围搜索,半天之后,他们在离营地两公里距离的地方发现了一具民工的尸体。 跟随来向导认出了民工的身份,他叫王土大,汉族人,三十五岁,是喀拉亚吐尔村民。 王土大的尸体面部朝下趴在沙堆里,他的后脑勺上有一大片血迹。 蒜队长扒拉开那些被血块和砂砾凝住的头发,发现底下的头骨上有个直径三厘米左右的伤口,看样子是被钝器击穿脑部立即死亡的。 凶器也很快被发现,它就在王土大尸体旁边,是根短柄铁榔头。铁榔头的尖端正好跟王土大头部伤痕匹配,上面不光有血迹,还沾着几根头发。 蒜队长俯下身,把趴在沙漠中的王土大翻了过来。 荀堂山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因为王土大五官扭曲,脸上挂着十分惊恐的表情,就像看到了什么恐怖至极的事情似的。 “这是……见鬼了吗?”荀堂山看着王土大的尸体,对蒜队长说着。 “不是。”蒜队长冷静地站起来,他指着王土大弯曲的肘部说,“是有人在追他,他是在害怕被后面的人追上杀死。” 荀堂山这才明白过来,看王土大僵硬的四肢,确实像是在甩动胳膊拼命奔跑——但后面的人还是追了过来,在王土大还在逃的时候用榔头狠狠凿向他的后脑…… 凶手似乎毫不惜力,手段也狠辣无比,一榔头就凿穿颅骨,凿毁脑干,王土大就在飞奔中就猝然倒地,连挣扎都没来得及就失去了呼吸。 “太残忍了,有多大仇呢?”荀堂山摇着头,叹息不已。 “这里肯定发生了大事情!周围搜搜,看看有没有其他人的尸体!”蒜队长眉头紧锁,他朝救险队的队员们吼道。 队员们急忙在尸体周围展开了彻底搜查,蒜队长还借用荀堂山的卫星电话,跟喀什地区的上级部门做了汇报。 但后来的搜寻没有任何进展,地区后来加派了人手,在方圆十几公里的区域内展开了大搜索。可惜最后除了营地和王土大的尸体外,没有任何收获。 “真他娘的邪门!”就连一向寡言少语、沉着冷静的蒜队长都沉不住气了。 邪门? 这个词倒是提醒了荀堂山,他忽然想起来一件事,跟同事费唐有关。当初牧民发现疑似西夜都城的简报送到社科院后,费唐曾经给上级打了一个申请。 荀堂山当时看过那个申请,费唐曾经援引了建国前昭怙厘大寺考古发现的一些唐代文书里的记载,那恰好就是一件邪门的事——当年安西都护率领西域军队讨伐围困西夜国时,城里面几千人忽然一夜之间失去了踪影! 而现在的状况,跟文书中记载的内容何其相像!连数千人都是一夜无痕的地方,看来十几个人凭空消失也并非特例。 是不是这里有什么神秘的力量? 但就在他刚冒出这个想法,在临时营帐里做完初步尸检的蒜队长匆匆走了过来。 “不用想了,”蒜队长直接开口说,“闻牧山就是嫌疑人,他应该带着家眷、国宝叛逃了。” 第一百九十八章 风暴中心 我正听得入神,但讲到这里的时候,闻廷绪忽然停了下来。 尽管夜色已深,但凭窗望去,这座城市的灯火依然延绵无尽。 时过暮春,恰是容易令人感怀的季节,在这样宁静的夜里,在窗外的万家灯火之中,又有多少人在辗转不眠,在悲欢交错? 闻廷绪手里晃着酒杯,深红色的酒液在玻璃杯中旋转着,但他的眼睛却一直望着窗外。 我大概能理解他的心情——当年还是孩子的他,千里迢迢随母亲寻父,结果得到的确实父母携宝叛逃,将自己一人抛弃在国外的消息。 这件事肯定在他人生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或者说,难以洗刷的耻辱。 我也明白了大学时候,他为什么那么落落寡欢,那么离群索居,那么性格乖戾,那么冷心冷肺——虽然我还不知道闻廷绪父母“叛逃”之后,他又经历了怎样的颠沛流离,但肯定不是什么幸福温馨的经历。 不过,华鬘今天不知为什么,一直无动于衷地在旁边吃喝——难道因为闻廷绪请客的酒美菜香,让她对闻牧山在西域的离奇经历无感无触?还是对阿修罗来说,人类眼里的离奇事件本来就并非什么大事? 但有一点我可以肯定,那就是她对“西夜”这个词根本没有任何反应。 这也说明两种情况,一是西夜这个地方的怪事,似乎跟阿修罗界无关;二是沈喻留存在华鬘脑海中的知识库里,也根本没有关于西夜的任何深入挖掘的东西。 西夜国的事,还是地狱来客送给我的那本小册子里的记载。我从这些记载里,发现当年西夜征服三国之后、掠夺铁锅回都城的历史,并认为这起事件隐约和“背锅侠”有关。 不过“西夜抢锅”和“背锅侠”的关联,只是出于我的推测和臆想,这些联系和“黑船”、“无脸男”、“额头刻字”等等怪事之间的联系如出一辙,甚至包括今天闻廷绪所讲的父辈考古遭遇,它们之间都有一种共同的特质,那就是直到如今,它们彼此间的关系都在若即若离之间,都在云山雾罩之中——你不可能说它们间全无关碍,但你也发现不了其中的必然联系! 它们就像距离遥远的一套多米诺骨牌,有着同样的形状和外表,但因为间距过大,即使一张骨牌倒下去,对另一张骨牌也毫无影响。 因为它们之间没有联系起来的那条路径,或者毋宁说,我们还没有发现那条路径。 然而就在刹那之间,我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那条路径,其实是有突破点的! ——为什么这些怪事都在我们身边层出不穷,为什么它们都围绕着我身边的人一一展开? 先是沈喻,后是闻廷绪,他们早年都生长在不同家庭,都有着差异很大的遭遇,而且都走上了不同的人生道路…… 但最终,他们的共同点就是,都成为了我的朋友。 甚至包括华鬘这个“怪人”,冥冥之中的某些力量让她“来到”了我的身边! 如果是巧合的话,那我相信这绝非是纯粹概率论中的巧合!它更像是一种人为设计的巧合! 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难道我早就被某种力量所安排,被安置在诡异事件的风暴眼里? 难道周围的一切都在围绕我展开? 难道我会是解开一切谜团的关键人物? 可是,我从来没有做好过解谜的思想准备——我有穿透重重迷雾,发现事件真相的能力吗?尤其是我所面对的力量,似乎是一种诡谲、凶狠、残忍和神秘的未知力量。 从无脸男、背锅侠、地狱来客等等异人怪事来看,他们似乎都有非人的能力。他们还都藏在暗处、无法捉摸出他们的行踪和目的。 是的,我曾经做好了主动出击,来迎接这些异人们挑战的准备。但现在如果我站在了风暴中心,就算不主动出击,也逃无可逭了。 我倒吸一口冷气,如果这样的话,那自己就不能跟以前一样,老想着做沈喻的帮手去接近事情真相了。 我必须得担负起自己的责任来,去驱散迷雾,去保护她们。 我扭头看看华鬘,她还在沉浸在享受美食之中,看样子“人间疾苦”对她来说还是没有什么吸引力啊。 闻廷绪显然一直在克制着自己的情绪,而此时此刻,他的情绪也似乎已经放松下来。 “你还好吧?”我问他。 “还行,毕竟是多少年前的事儿了。”他摇着头苦笑道,“只是我始终不相信他们的判定,我父母根本就不是那种携宝叛逃的人。他们虽然性情冷淡,但绝不是那种将自己儿子不管不顾、扔下就走的类型——而且,这么多年我到处打听,世界上似乎就根本没有他们的任何痕迹。” “那当时又是怎么做出这个结论的呢?” 闻廷绪冷笑了一声:“孤证,都是不堪一击的孤证。” …… 事情还要回溯到当年。 蒜队长对闻氏夫妇杀人脱逃的判断,正是来自于对王土大的尸检。 由于死亡时间已久,而且沙漠地区气候特殊,按照一般的程序,法医需要剖开王土大的胃部来进一步确定他的死亡时间。 经过多种方法验证,王土大的死亡时间是在二十五天前,也就是费唐第二次从叶城回沙漠的数天之后。 但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法医在王土大的胃里发现了一个密封的塑料袋,而塑料袋里有一封民工们写的求救信。 求救信是用圆珠笔写的,笔迹歪歪扭扭,大概因为文化水平不高,所以信上有许多错别字—— “井查(警察)同志们,我们被文木三(闻牧山)关起来,还要杀我们,快来就(救)我们!小飞(小费)同志已经被他杀了。这里娃(挖)出来很多宝贝,金银,文木三要四(私)吞宝贝,要跑。他给我们下月(药),把我们迷到(倒),帮(绑)起来,要杀光我们,麦(埋)沙莫(漠)里,快来就(救)!” 法医在王土大身上还发现了被捆绑、虐待的痕迹,这也说明了他很可能在生前遭遇过囚禁,也佐证了求救信里面“迷倒”和“绑起来”的情况。 但既然是求救信,王土大又为什么把它吞到胃里去呢? 第一百九十九章 推断(1) 蒜队长后来走访了王土大的家人,家人们一致表示说,王土大不认字,是个文盲。 那么,这张纸条又是谁写的呢? 警方来到喀拉亚吐尔村,到那十个被雇佣的民工家走了一遍,基本确认了字迹出自一个名叫黄善保的人。 跟大多数村民一样,黄善保也是当年左公屯田留下来的湖湘子弟后裔。不过黄家这一脉在村里并不兴盛,到黄善保这一代,就只剩下他一个后生了。 喀拉亚吐尔村就在沙漠边缘,土地一向都很贫瘠,村民们只能靠养羊和替过往商队当向导和脚力谋生。 黄善保就是一个沙漠里的好向导,他给卡车司机、石油勘探队,甚至去绿洲打野驴、羚羊和莎车兔的偷猎者带路。 他脑子活络,曾经跟着运输队去过乌鲁木齐和吐鲁番,是村里“见过大世面、能沉得住气”的人。 这下子大概就能说通了。 亚吐尔村的人习惯了跟沙漠打交道,但不习惯跟人打交道,蒜队长估计,当他们被闻牧山下药、迷昏、捆绑、囚禁之后,就完全慌乱不堪,不知所措了。 在这种情况下,黄善保冷静了下来,他想办法写了那个纸条,让可能逃走的王土大去找警方求救。 王土大拿了纸条,就深入沙漠逃走。但不幸的是,闻牧山很快就发现有人逃走,于是他穷追不舍。 在闻牧山快追上王土大时,王土大匆忙之间把纸条吞到了胃里,这样闻牧山不会销毁纸条,也能给将来发现自己尸体的人保留下证据。 人如果吞下一个塑料袋,其实是很艰难的事情。如果闻廷绪没有犯罪,那么王土大不可能拼命拿着一张那样的纸条外逃,也不可能在干旱的沙漠里忍着痛苦,艰难地将纸条放进塑料袋里,然后吞下塑料袋保留证据。 所以,纸条上记录的内容,大抵应该就是实情。 很快,又一个佐证出现了,闻牧山迷昏众人的手段也很快有了证据支持。 闻牧山长期神经衰弱导致失眠,所以总是随身携带安眠药。而且经了解,舒云在远赴新疆探亲之前,也去医院找大夫给他多开了一些镇定类药物。 由于闻牧山经常去开安眠药,所以医生也没有多想,直接就按最大处方剂量给开了药。 ——如果把安眠药碾碎了,在开饭的时候掺进水或者伙食里面,那把所有人同时迷昏并非难事。 蒜队长还专门跑了一趟祁岭省,在淞山市走访了闻牧山工作过的研究所,他见的人很多,得到的信息也很多,但这些人、这些信息都不约而同地指向同一个方向—— 闻牧山这个人有问题。 具体什么问题,同事的说法就多了。 比如他性情孤僻、不跟大家来往,不参加集体活动,不求上进(被打入冷宫之后,也不找领导汇报工作,也不积极表现,争取先进),不检讨自己,没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对身边的同事冷若冰霜,总是埋头研究自己的东西,没有集体荣誉感…… 总之,无论蒜队长问到哪个人,哪个人都能拉着他掰扯半天闻牧山的种种“劣迹”。 这给蒜队长留下一个十分重要的印象,那就是闻牧山心理肯定有问题。 蒜队长工作的那个年头,还不兴什么心理学、社会学之类的东西,分析一个人的犯罪目的往往只局限于情杀、仇杀、财杀之类。 闻牧山有没有杀害队友,然后逃亡境外的动机呢? 有,而且肯定是见财起意,再加上,他在研究所里本来过得也不如意——在一个人人都腹诽自己的地方,怎么能工作得无忧无虑呢? 或许,正是因为不开心,所以闻牧山才会神经衰弱吧? 正是因为不开心,所以闻牧山面对挖掘出来的金银宝物,动了拿上这些东西远走高飞的念头吧? 正是因为有了这种执念,他才会不顾一切地清除所有障碍,带着妻子、珍宝逃之夭夭吧? 针对这些情况,警方先后召开了几次侦查会议,大家也逐渐达成了一个合情合理的推断—— 最初,闻牧山随着考古队深入沙漠时,他其实并没有任何邪恶的计划,甚至没有任何不端的想法。 但沙漠里单调、孤寂的环境也影响着他。当人刚面对一望无际的茫茫黄沙时,心里会忍不住兴起“壮丽”、“大观”的由衷赞叹,可是如果每天都面对黄沙,那一个人更容易焦虑和抑郁。 而闻牧山,是一个在原来单位就不开心,就压抑地生活和工作的人。 失眠症折磨着他,他吃不好、睡不好,晚上呜呜的风沙声更让他无法入眠。 在无眠的夜里,他辗转反侧,他也许不停思索着——人究竟为什么活着,我究竟为什么会如此痛苦? 不过,幸好他在这里还遇到了一个好朋友——跟他一见如故的费唐。 费唐的乐观鼓励和支撑着他继续在这片沙漠中考察下去,皇天不负有心人,他们经历了艰辛困苦,终于有了重大发现。 西域自古就有“金玉之乡”的说法,北面的阿尔泰山名字就来源于蒙古语里的“金山”,有“阿尔泰七十二沟,沟沟有黄金”的说法。西域黄金从汉朝开始便大面积开采,然后沿着丝绸之路南北道运往不同地方。 至于西域美玉,更是天下闻名。于阗之玉从周代就通过月氏人传入中原,而西夜国所在的昆仑山北麓,就是大量出产玉石的地方。 西夜国就在丝绸之路南道上,虽然它延伸向沙漠腹地,地理位置相对偏远,但从这里西可以越过葱岭,辗转到达波斯、大食,东可以到于阗,南可以到吐蕃,北可以越过莎车、焉耆到达阿尔泰山。 商队之路上的西域古国,很可能会保留下不好金玉珠宝,以供王室使用。 所以,如果闻牧山和费唐等人真的挖掘到了古西夜人藏匿的金玉宝藏,也不是什么天方夜谭的事情。 面对金银珠宝,任凭铁石之人也会怦然心动吧——毕竟钱财这种东西,是能够改变自己命运的。 ——拿着挖出来的这些宝物,偷偷离开所有人,找一个谁也不认识自己的地方,下半生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闻牧山心里,或许掠过了这个念头。 而恰恰此时,一个意料之外的事件让他更加夯实了决心。 第二百章 推断(2) 所谓的偶然事件,就是妻子舒云忽然来到了沙漠里,找到了自己。 这简直就是天意,原来他一个人逃走的话,可能还会顾虑妻子和儿子。但现在妻子来了,一切都可以商量着来——他们两个人可以比翼双飞,找个安静的地方,过自己喜欢的日子,至于孩子呢,警方肯定不会拿他怎么样…… 闻牧山肯定跟妻子商量过,从祁岭那边了解到的情况是,虽然闻牧山不苟言笑,但是他们夫妻俩的感情还是很深的。 而舒云呢,肯定权衡再三,同意了丈夫提议。 两个人开始行动,他们用安眠药迷昏了费唐和一众民工,然后把他们绑起来,扔在了某个地方。 那个地方肯定不在营帐附近——营帐太扎眼了,万一被人找到了,他们就来不及脱逃了。他们可能一开始并没有想杀人,“不老实就杀掉你们”也许只是闻牧山威胁民工,让他们不要轻举妄动的话而已。 但闻牧山没想到的是,王土大居然跑了。 毫无办法的他只好追上王土大,把他杀死,杀红了眼的他也许马上就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如果有人再逃走呢?如果他们报了警,警方在边境及时布控的话,那自己叛逃的计划就功亏一篑了! 毕竟,他们夫妻两人只是文弱书生,万一控制不住这些身强力壮的民工,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什么报警、布控,其实都是小事,如果控制不住他们,愤怒的民工很可能直接将他夫妻两人在沙漠里撕成碎片。毕竟,是闻牧山不仁不义在先。 怎么办? 深谙历史的闻牧山可能很快想起来一个典故。 周赧王五十五年九月,秦赵各自举倾国之力在长平决战,赵军最后粮尽水绝,主帅赵括战死,据说四十万人向秦军请降。 而秦军那边全部动员兵力只有六十万人,加上战斗减员,兵力跟投降的赵军相比,并没有高出多少。 这些降卒都饥饿不堪,嗷嗷待哺,一来秦军的补给无法喂饱他们,更容易引发怨气,二来就算喂饱他们,人数如此巨大的赵军忽然叛乱,那么人数不占优势的秦军完全压制不住局面。 秦军主帅白起考虑再三,终于下令,让秦军深夜之中面带黑纱,杀死几乎所有饥饿无力的降卒,然后将他们全部挖坑掩埋…… 而闻牧山现在面临的局面,跟当年白起何其类似?他虽然下药迷倒了强大的对手,但他还根本把控不住局面,一旦有什么闪失,那么就注定是人亡家破。 摆在他面前的,似乎也只有那个选择了,虽然这个选择极其残忍,但还是最稳妥的办法。 所以,他犹豫之后下定决心,等回到拘禁民工的地方,也对剩下的民工,甚至同行的费唐举起了屠刀…… 至于为什么无法找到这些人的尸体,道理其实也不难理解。 塔克拉玛干沙漠是世界上第二大沙漠,更是个风沙肆虐的地方,全年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狂风大作。 沙漠中沙丘绵延,大的沙丘往往高达三百多米,小的沙丘也有几十米高,而且因为风势剧烈,百分之八十的沙丘都在移动之中。 狂风经过之处,沙丘顷刻之间被吹成沙墙,有的沙墙高度可达其九百多米,几乎瞬息之间整座沙丘都被吹得移动起来。 所以,如果赶上一夜大风,被抛弃在沙漠中十来个人的尸体转瞬就会被狂沙掩埋,然后随着波浪般移动的沙丘,被卷动裹挟,最后不知所终。 警方判断,那个西夜国遗址很可能就位于狂风区内,所以才会有时露出,有时又被狂沙掩埋。一座古城都能埋掉的地方,掩埋十来个人的尸体就更不用说了。 这个结论虽然没有多少直接证据,但似乎也是目前最合理的结论。 蒜队长虽然后来有一些不同意见,但新的证据很快出现了。 叶尔羌河沿岸有一处山谷牧场,牧场里有一个牧民当班。 这个牧民提供情况说,十八天前,有一个高个子和一个矮个子男人背着包裹,沿着河谷来到了牧场向他讨吃的。 牧民问他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他们却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后来那个高个子说他们是塔县人,去库车倒卖东西,但钱被小偷偷光了,没钱坐车,只好徒步回塔县。 牧民点点头,他下意识觉得,这两个人可能更像是逃犯。 那时候在边疆地区农场劳改的犯人比较多,隔几年就会有人趁无人看守偷偷溜出来。当年十大悍匪之一的白宝山,在农场劳改时,还偷偷杀害了两个狱友。 如果是逃犯,最好别惹他们。 牧民给他们喝了羊奶,吃了羊肉,还送了一些肉干,赶紧把他们打发走。等别人来换班后,他就赶紧下山,把这一情况报告了当地派出所。 派出所很快跟附近的几个监狱取得了联系,但他们说,最近没有越狱的犯人。所以那两个人,可能真的是跑路回家的小贩。 但牧民却使劲摇头,他觉得那俩人肯定有问题,因为那个矮个子总是头上包裹着毛巾,还遮遮掩掩,不发一言。 “看上去,就像戏里的女扮男装一样。”他对派出所民警说。 民警却笑了:“没准儿人家是两口子呢。” 西疆地区荒无人烟,一个女人赶路有时候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尤其是走叶尔羌河谷的那条山道更加荒僻,所以装扮成男人似乎也有情可原。 这件事就被置之一边,直到后来公安部门沿途排查,民警才意识到——那两个人很可能就是逃向边境地区的闻牧山夫妇! 他赶紧给上级打电话汇报了情况,差不多在同一时间,边境巡逻战士在通往国境外的喀拉苏山口旁边,发现了一件黑色呢子大衣。 喀拉苏山口就在萨雷阔累山脉上,是一个小小的山口,当时那里一直荒无人烟。 这件大衣很快被寄到叶城,荀堂山一眼就认了出来。 “好像是老闻的衣服。” 蒜队长又把大衣的照片和里面的衣标寄往祁岭考古所,所里很快打来电话。 “大衣是前年所里统一发的,所以是闻牧山的衣物无疑。” 蒜队长长舒一口气,但有种奇怪的感觉却始终萦绕在他心里——不知为什么,对于闻牧山杀人、盗宝、叛逃这个显而易见的答案,他似乎总不能心安理得地接受。 第二百零一章 帮忙 闻廷绪终于再鼓气力讲完了父亲的遭遇,他抬眼看看我,似乎在说:你大概明白了我的意思吧? 我当然明白,作为他大学时代的唯一好友,我怎么能不明白他今天跟我讲这么多的深意呢? “你不相信父母会抛弃你一走了之,对吗?”我问。 “当然。” “可是那些证据……” 闻廷绪看看我,又看看仍在若无其事,低头细品美食美酒,简直成了背景帝的华鬘,不由苦笑一下。 华鬘这家伙,到这时候,连句话都不跟我说——她还叫服务员拿来点菜单,自顾自地在那里翻着菜单写起菜名来了。 真是——虽说闻廷绪有钱,但他的钱也不是大风吹来的,虽说我跟他关系老铁,但华鬘这种“拼死吃大户”的样子…… 闻廷绪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他朝我使劲摆摆手,示意我不要惊动华鬘。 “你以为我苦笑,是因为这个?”他朝我小声说道,“你也太看不起我了,这才多少钱,我开公司招待达人显贵,一晚上花的钱比这个多多了,给你花点儿钱怎么了?要不是知道你那驴脾气,我都想把你拉到我公司,挂个vp的抬头,天天发高薪包养你呢。” 我尴尬地瞪着他:“警告你一次,以后说话着调点儿。前些日子回家,我爸妈还打听你来着,说我大学时候,就跟他们提过你,连沈喻的名字都没听说过。” “瞅瞅!真是好父母!唉……”闻廷绪本来是想顺着开玩笑下去,但可能又提到了“父母”俩字,不免有些伤感吧。 “你想让我们帮着还原真相,洗刷父辈的冤屈?”我怕他情绪再陷入低谷,索性直接问道。 “是啊。从那以后,有关西夜国遗址的事就再无人提起,我父亲也就此背上了杀人盗宝的罪名。”说到这,闻廷绪的语气变得异常低沉起来。 “可是,知子莫若父,知父也莫若子。我记事早,母亲小时候最疼爱我,记得她还对我说过,我就他们最珍贵的宝物,拿金山银山都不换——当时虽然父亲在单位处境艰难,但也不至于窘迫到绝境,母亲也一直勉力支撑着这个家,她又怎么会抛下我,跟着父亲出逃呢?!” 他清了清嗓子,大概是想继续平静下心绪,然后继续说着。 “至于父亲,他跟我爷爷一样,是个脑子里只有一根筋的人,一心扑在学术研究里,对名利能淡泊出鸟儿来。他对吃穿用度毫不在意,就连裤子破了个洞,没人发现都能穿半年——要说别的理由,我可能相信,要说他见钱眼开,带着一堆金银财宝,抛弃儿子和研究,携妻叛逃,我可是一百个不相信。” “你父母感情好吗?” “好啊。但不是你想象中那种腻腻歪歪的好,而是更深层次的东西。他们是真正从心里特别相互理解的,换句话说,只有母亲能理解父亲,能读懂父亲的心思,能明白他这个人怪在哪里,好在何处。 “反过来也是,父亲对母亲也是那种不露声色的关心,表情木讷,但母亲的各个方面都惦记在心里——他在家会下厨做饭,但不喜欢刷碗,可是后来想想,每个月总有几天,他会默默地洗菜洗碗,不让母亲沾一点儿凉水。 “你知道,咱们小时候,还不太兴什么秀恩爱。但每到母亲生日、结婚纪念日这些日子,父亲总提前去花店买了花,托花店的伙计送到母亲单位去——不是为了招摇,可能是他羞于直接表达。 “你说,这样一个男人,会让自己妻子背负骂名,带着她逃去不知深浅的地方,开始不知祸福的人生吗?” 我点点头。 我知道,他现在衣锦还乡,出人头地,所以更想要我们帮忙,帮他查一个真相。 尽管我还有所怀疑,但于情于理,这个忙我都应该帮——作为闻廷绪的好友,为他寻找真相我义不容辞。 另一方面,这几天在家里闲着的日子也实在难熬,每天喝不完的酒、闹不完的趴让我迫切地想给华鬘找点正事做,相信沈喻对此应该也深有同感。 其实这几天里,她俩交锋了无数次,彼此攻击对方的弱点,最后只能算两败俱伤。可怜我这个中间人,要受她们的夹板气。 我想她们斗了这么久也没分出个胜负,正好可以借这个机会休战,她们有案子可破,不至于每天琢磨着怎么弄对方,我也可以喘口气。 我之前打算趁这几天休息,好好放松一下,还觉得两个女人共用一个身体打不起来,现在想来,我那时真是太天真了! 闻廷绪看着我们,眼里的期待不言而喻。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实话实说:“这个忙我们当然愿意帮,不过事情时隔太久,我也没办法保证一定能有什么结果。” 闻廷绪激动地握住我的手:“这个我当然知道,你们能帮忙我已经感激不尽了。我只求尽人事,听天命,不想以后留下什么遗憾。” 我安慰地拍拍他。 华鬘此时却皱着眉头,她似乎看不得我们兄弟情深的样子,她啪地一下拍开闻廷绪的手:“说话就说话,干嘛拉拉扯扯的?” 我和闻廷绪对视一眼,我冲他无奈一笑——华鬘对我的独占欲是越来越强了,现在已经上升到不分男女都要避嫌的地步,我也只能扶额兴叹。 华鬘灌了一口酒,继续发威,她瞪着我,说:“我这儿还有好多酒没喝了,我不走,你也得留下来这陪我。” 我却并不担心:“我们这次要去的地方是塔克拉玛干沙漠,那边都是沙子,没有水,你不是最喜欢那种地方吗?”我知道什么最能吸引她,“再说好酒哪都有,这种机会却不常有。你确定不去?” 华鬘听到没有水就已经两眼发亮了,也顾不上矜持,或者说她们阿修罗界本来也没有矜持一说,她直接扑过来就搂着我的脖子:“这么好的地方,怎么不告诉我,我要去我要去!” 闻廷绪诧异地看着华鬘,怎么沈喻和大学时截然不同?那时候她可是出了名的性冷淡。 看来爱情真的能改变一个人。 第二百零二章 疑点 我把华鬘拉扯开来,让她坐好,然后朝闻廷绪尴尬一笑,问道:“最近事情多,我们还得计划一下。” 我这么说是有道理的,虽然想带华鬘出去散散心,不过,我还得等明天征询下沈喻的意见。 “没问题,不过越快越好!资金、装备我都已经准备好了。你们一旦能调出时间来,到时候我跟你们一起去。”他难掩激动,“准备了这么多年,就是为了这一次。” 我再次点点头。闻廷绪说的话很有道理,不过,经历过几起大案,尤其被徐楚月迷惑过的我,已经不再盲信别人的一面之词。 我并不是怀疑闻廷绪在骗我,我只怕一件事——那就是在漫长的岁月里,他的记忆可能已经被自己的情绪改写了。 这种情况其实并不少见,人一旦形成很强烈的情绪,就会反复通过意识强化自己的片面认知。 闻牧山夫妇失踪时,闻廷绪只是个孩子,而且被父母抛在了无亲无故的辽远边疆——这对任何孩子来说都是沉重打击。 孩子在没有能力养活自己的情况下,都是依靠获取父母的爱来维生的。因此,失去父爱或者母爱,将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记,没有任何一个孩子相信父母会抛弃自己。 不过,非要将闻牧山的失踪判定为携宝叛逃,这种解释也并不圆满。 首先,没有任何直接的证据,证明闻牧山就是杀害王土大的凶手——杀害王土大的是一把考古用的小榔头,从闻廷绪的叙述中,并没有警方认定榔头上有闻牧山指纹或者个人生物信息的说法。 警方如果采集到这些,在定案时肯定会作为关键证据予以说明,但听闻廷绪的说法,他们并未提及此事——沙漠地区天气极端,有可能生物信息遭到破坏,也有可能上面根本没有闻牧山的线索。 其次,没有任何直接的证据,证明闻牧山杀害并掩埋了费唐以及黄善保等九名民工。其实,连他们的尸体都没有找到,是死是活也无从佐证。 第三,没有任何直接的证据,证明闻牧山夫妇就是路过叶尔羌河谷牧场、穿越喀拉苏山口的人。牧民并没有具体描述出高矮两名过客的模样,而喀拉苏山口的那件呢子大衣反而更不正常——一个人在翻越天寒地冻的高原雪山时,会把自己最重要的御寒衣物丢弃吗? 我知道,闻廷绪肯定是想追寻他父母的踪迹。 确实,二十多年了,当初那件事的风声早已过去,只要他们还活着,不管他们当初是盗宝还是另有隐情,肯定会回来看看唯一的儿子。 但闻廷绪至今也没有任何他们的消息,由此看来,两人还活着的可能性不大。 想到这里,想想从小就成了“孤儿”,一直忍辱负重的闻廷绪,我不禁再度心软了。 “放心兄弟,我这边一确定了,就马上给你消息。” 闻廷绪欣慰地笑了起来,大概是因为心头之事终要有了着落,他情绪难免有些激动。 他坐在那里平复了好一会儿,才又说道:“你知道,我是个不喜欢求人的人。至于其他的……这么多年过去,我早已不抱什么幻想了。” 我们俩对饮一杯,他忽然盯着我的杯子问:“你小子,杯子里盛的是什么东西?” “葡萄汁啊。我跟服务员要的。”我哈哈大笑起来。 “你可真够意思!难道还怕喝穷了我不成?!” 我指指华鬘:“不是一会儿还要开车送她回去吗?” 闻廷绪也笑了起来,因为华鬘不知因为贪杯还是犯困,已经趴在桌子上睡熟了。 闻廷绪叫过松隐山房的服务员,递过一张信用卡,很客气地说声“今天耽误下班了”,然后又拿出一叠红色钞票塞给她,告诉她这是给加班服务的小费。 大概他是这里的常客,服务员倒是毫不介意,她笑意盈盈地拿着信用卡和钱,跑到前面去结账了。 说实话,我真心为闻廷绪的转变感到开心,他虽然少了很多棱角,但毕竟变成了一个与人为善的人啊。 我把华鬘搀起来往外走,她还在嗫嚅着说着梦话。 “酒不错,菜也好吃,啧啧……” 闻廷绪看看她,不禁笑了:“沈大侦探今天在考验我的诚意吧?” “唉,”我赶紧叹口气说,“前段时间,她不是出过车祸嘛,之后就饭量大了,估计是缺营养缺的,但吃完饭就又后悔,老是头天暴饮暴食,隔天又拼命减肥。” “女生中的常情嘛。”闻廷绪笑笑,“不过,还是挺可爱的,她应该是个无忧无虑的人吧——用我叫司机送你们回家吗?” “不用,我没喝酒,能开车。”我赶紧否决他的提议。 “好的,那我就不多打扰了——什么时候你决定去叶城了,就提前跟我通个气,咱们尽快出发。” 我点点头,正要跟他挥手告别,这时候发现马路边三三两两的人指着天空,似乎在窃窃私语着什么,有的人还举着手机在拍照录像。 我也抬头看去,不禁惊讶万分—— 今天大概是望月前后,空中的月亮又圆又大,清辉朗朗,遍洒人间。 但这并没有什么稀奇,稀奇的是在满月周围又一圈巨大的光环,而在光环里面不远的地方,竟然挂着一轮小一号的月亮! 更为诡异的是,那轮月亮竟然隐隐发出绛红的光芒! 我简直被这天上的奇观震惊了,也忍不住扶着华鬘,驻足仰望。 这时候闻廷绪走过来,他也抬头看看天上,然后拍拍我肩膀说:“月晕,幻月,自然现象而已,前些日子,不还出现过‘血月’呢吗?那时候网上还炒得沸反盈天,有人还说末日征兆一类的胡说,真是人心不古,妖孽频出。” 血月? 闻廷绪的话忽然提醒了我——伏击背锅侠的那天,不就正好是血月吗? 我们当时还推断过,血月跟背锅侠偷锅有一定关系,属于在“九曜”的范畴之内。 而现在的幻月,难道也跟血月有所关联吗? 脑海中刚冒出这个想法,我就忍不住笑了——自己最近真的好像被搞成职业病了,整天想东想西、疑神疑鬼,就连两种自然现象都恨不能找出点儿联系来。 第二百零三章 他有问题 此时闻廷绪的司机已经开车过来。华鬘摇摇晃晃的,我扶着她坐在酒店旁边花坛上,又跟闻廷绪聊了两句。 他最后捶了下我肩膀,我们终于挥手作别。他坐进车里,还不忘摇下车窗对我说:“都大半夜了,早点回去,好好跟嫂子睡——啊不,休息。” “滚吧,你原来的冷酷劲儿呢?现在活脱脱成话痨了。”我冲他说。 他哈哈笑了两声,然后按上车窗,我目送着汽车载他绕楼而去,然后抬眼望望天空,一大一小两个月亮还挂在天上,有种奇幻,也有种诡异。 好像有本小说,小说里描述了两个世界,其中一个世界就有两个月亮——小说的名字叫什么来着。 我忍不住掏出手机,上网搜了一下,原来那本小说是村上春树的《1q84》。等等,我好像还发现了什么——怎么还有一本叫《1q84年的空气蛹》的小说? 关键的是,这本小说的作者居然是——言桄! 就是我那个不靠谱、不着调的堂兄? 光看这个名字,也是赤裸裸地蹭热度吧?这家伙可真是——光蹭现实案件的热度还不行,还蹭到村上这种万年诺贝尔奖候选人的身上去了! 有句话叫什么来着——相鼠有皮,人而无仪,简直太不要脸了。下次见了他,我准备当场骂他个狗血喷头。 我忽然又想起那个叫宣梁的小姑娘,她居然还是这位堂兄的粉丝——现在的人究竟怎么了,是瞎了眼还是瞎了心啊…… 我感慨着人心不古,然后搀起坐在花坛上几欲打盹儿的华鬘,准备朝停车场走去,但此时此刻,我忽然停住了脚步。 刚才闻廷绪说的话,似乎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大半夜?! 想到这里,我急忙掏出手机一看,发现现在已经零点四十分了! 我忽然想起来,刚才闻廷绪在餐厅的时候还说“耽误下班”的话,看来自己光听他讲父亲的经历,不知不觉早就忘记了时间。 原本以为餐厅刚刚打烊,没想到闻廷绪是熟客贵宾,所以餐厅特地为他延长了下班时间。 而且我们准备离开的时候,华鬘已经趴在餐桌上睡熟——最近她每到零点都会犯困或者打瞌睡。 不过,既然过了零点的话,那我搀着的女人到底是谁?! 是华鬘?还是沈喻? 按道理来说,两个人零点自动切换状态,所以照这样来看,这个女人无疑就是沈喻。 可是,如果她是沈喻的话,刚切换过来就发现自己在饭桌上,为什么不当场发飙呢?即使不发飙,她刚才也不会吧唧着嘴,直夸今天菜好酒美,一副活脱脱的吃货样子吧? 那——她还是华鬘? 坏了!我心里咯噔一下,如果她还是华鬘的话,那说明今天零点自动切换模式失效了! 我忽然又想起沈喻之前说过的话——“万一有那么一天,我切换不过来了,怎么办?” 是啊,万一沈喻切换不过来了,那我该怎么办?! 我一下子愣住,站在停车场里,顿时不知道何去何从。 “干嘛呢?傻戳在这里干嘛呢?”就在这时候,她忽然开口了。 “你——是哪个?”我胆战心惊地问道。 “你说呢?”她看着我。 “沈——?”我欲言又止。要知道,其实左右逢源是件很危险的事情,尤其是在两个势均力敌的对手之间,因为稍有不慎,就会招来一顿痛骂或者暴打。 不料我话还没有说完,她就怒气满面,恶狠狠地盯着我。 完了,看这表情,我应该是判断错了——她可能还是华鬘…… 我心里说不出是悲是喜,我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无论沈喻或者华鬘,哪个人消失都会让我心痛神伤。 她继续看着我,看得我心里一阵阵发毛,就在自己差点儿开口叫出“华鬘”的时候,她忽然噗嗤一声笑了。 “还好还好。”她笑着说,“经受住了我的考验。” 我倒吸一口凉气——原来还是沈喻,零点自动切换的模式并没有变化,不过,她为什么要模仿华鬘的行为语气呢?她俩不是势如水火的万古仇雠吗? “你——是从什么时候变过来的?刚才睡熟醒来的时候?”我问。 “更早,”沈喻径直朝我的汽车走去,“你跟那男人拉拉扯扯的时候,我就是我了。” 啊?!我不禁愣住,当时我许诺帮助闻廷绪的时候,两个人有点激动,又是握手又是捶胸的,那时候她忽然一把将我俩的手拍开,我还以为是华鬘吃醋,没想到…… 想到这里,我赶紧美滋滋地冲到她的前面,主动帮她把车门拉开。 “嗯,表现还不错。”她赞许地说,“看你刚才对那女人的样子,没有对我这么恭敬。” 我发动汽车,朝家的方向开去。 “原来你刚才‘隐姓埋名’,就是为了考验我?” “能问你一个问题吗?”她反问道。 “问问问。”我高兴地不停点头。 “你知道自己最大的长处是什么吗?” “不知道。” “那我来告诉你,你最大的长处,就是无论何时何地,都能毫无征兆地自作多情。” “哦哈哈哈!”我开心得差点没笑得背过气去——沈喻居然又跟我开玩笑了。 沈喻看我乐呵呵的样子,忍不住又摇头叹息起来。 “有时候想想,我要是活得跟你这么弱智到无忧无虑就好了。” “你夸人都不带脏字吗?”我转头问她,“说说吧,怎么今天还没发飙啊?我还等着你那只靴子落地呢。” “你该改名了,叫‘不爱慕不舒服斯基’——不m,不舒服。”沈喻朝我的胳膊不轻不重地给了一拳——这个女人连生气都生得这么理性,生怕突然一拳打重影响我开车。 不过,打我一拳之后,她忽然沉默了下来。 “是那个女人,叫我醒过来不要大惊小怪的。”她忽然莫名其妙地开口说道。 “哪个?”我怔了一下。 “还有哪个?那个阿修罗女人啊!”沈喻皱着眉头撸起袖子,我以为她又要打我,但她却把自己雪白的胳膊递到我的眼前。 我吃了一惊,因为那胳膊上有签字笔歪歪扭扭写着几个字—— “醒了别闹,姓闻的有问题!” 第二百零四章 信 华鬘这句话似乎毫无来由,但它还是让我震惊不已。 她说闻廷绪有问题,是什么问题?难道闻廷绪和徐楚月一样,也在骗我? 或者是,闻廷绪还知道什么内情? 我想来想去,觉得这两种情况都不太可能,华鬘是个“初来乍到者”,对人间的语言表达可能并不是那么游刃有余。 她的意思,也许是指闻廷绪叙述的父亲在叶城考古的遭遇,跟事实有不相符之处,而她从某种观感六能中察觉到了这种不符。 从闻廷绪掌握的情况来看,他很可能自己已经彻底调查过整个事件了。 这倒也可以想象,毕竟闻廷绪当年随着母亲去到叶城,他跟蒜队长、荀堂山这些人都是相识。他们对一个被父母抛弃的孩子,肯定也抱持着深深的同情心。 如果长大后的闻廷绪能够与他们取得联系,打听父母失踪时的具体情况,他们也应该会如实相告。 只是,闻廷绪心理上仍然有“父母无罪”的预设,所以客观情况经他的嘴说出来,就加注了许多主观情感。 从这个道理上来说,华鬘那句“姓闻的有问题”的判断也并不是空穴来风。 “你怎么看?”我边开车边问沈喻道。 “闻廷绪吗?”她转头看看我,“我醒了之后,发现自己又双叒叕在餐桌上时,的确想发作来着。但就在这时候,正好看到了那女人的留言——她在切换前,故意把手臂横在了我眼睛的正前方,一睁眼就能看到—— “先不管她是有什么意思,但能让不靠谱的人用心的事,肯定是重要的大事。 “所以我就立刻按照她说的,假装成她的样子,继续吃吃喝喝(罪孽深重啊),然后暗中观察闻廷绪。 “他讲的父亲的故事,我虽然只听了个只鳞片爪,但第一感觉就是,他没有说谎,他的情感是真的,也没有欺骗我们的动机。” 我点点头:“可是,他会不会因为想替父母伸冤,所以把一些事实片面夸大了呢?” “有这种可能,但可能性很小。那是个十分理性,理性到跟服务员social都有点照本宣科的人,如果他真发现父母是恶人的话,是不会这样主动的。” “那华鬘说的‘有问题’是指?”我眉头皱了起来——闻廷绪是我多年的好朋友,我真的不愿相信他本人出现问题。 或许,这也是所谓的“心理预设”吧。 沈喻没说话,她一直保持着沉默,似乎也没想出什么答案。 我也只好不再言语,安静开车。但这种狭窄空间里的沉默,往往会显得相当尴尬。好在再转过一个路口,就要到我们小区了。 到了小区,我带着沈喻停车上楼。刚走到家门口,就看到一个薄薄的信封塞在门缝里。 我本以为是谁塞得小广告,但沈喻却一把将它拽出。她看了一眼,鼻子里哼了道冷气,把东西给我递过来。 “给你的快递,看笔迹是个女的。” 我顿时出了一头虚汗——最近没买东西啊,怎么还有女的给我寄快递? 沈喻推门进去,她闻闻身上的酒气,径直走进浴室里去了。 我趁她洗澡的工夫,把那封快递拿起来看了一眼,发现是它从淞山寄出来的。 我一愣,赶紧小心翼翼拆开快递。果然不出所料,快递里有封信,信是徐楚月留给我的。里面还夹着一幅画,正是那张背锅侠的涂鸦。 这是一封来慢了的快递,这是一个迟来的问候。 因为写信的徐楚月,此时此刻已经成为一具冰冷的尸体。 信纸折叠得很整齐,我怀着难以名状的心情把纸展开,徐楚月那圆润可爱的字迹跳入我的眼帘—— “言桩,难得这么正式地叫你的名字,也可能是最后一次了。 “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离开淞山了。不用担心,我已经找到我梦想中的地方,我会过得很好,即使不那么开心,不那么放心。 “这大概会是一次彻底的离开吧。离开之前,本想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付之一炬,但当我看到这幅画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你。 “你也是一个很认真的人,认真、和善,没有什么坏处,但似乎——也没有什么好处。 “这句话不是讽刺你,而是现在这个时代,存好心办坏事的人太多了。你是我见过为数不多的存好心,但不办坏事的人。 “我记得当你看到这幅画的时候,表情显得有些紧张,看起来它对你很重要,所以我在隐居之前,想把这幅画寄给你。此外,我坐在这里,回忆了一下当时的情景,想把遇到这个人的事原原本本告诉你,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事情发生在五月初,好像是五一假期结束的那天晚上,我照常去红莲酒吧演出。红莲酒吧后面是老街区,老街区有能抄近的小路,我就是在一条小路上,撞见了那个背锅的人。 “不过那个时候,他身上并没有背着锅。他在滨川酒吧街跟了我一路,而且他行踪鬼鬼祟祟,我以为又遇到了变态,赶紧连着拐了两条小巷子把他甩脱了。 “等演出结束,已经是后半夜了。我收拾东西,打算去酒吧街后巷吃个宵夜,结果刚拐进巷子,就又遇到那个人。 “我当时吓了一跳,以为这个变态一直在守株待兔等着我。我赶紧闪到暗处,不过,这回我发现,他身上背了一口奇怪的东西。 “那是一口巨大的铁锅,我记得特别清楚,那锅很大很大,以前在山区的时候,每家每户灶上都有那样一口柴锅,但在城里,却很少见如此大的铁锅。 “我想,他背得,可能是食堂用的大铁锅吧。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背着一口锅走在路上,因那口锅很厚、很重,压在他矮小的身上,看起来特别滑稽。 “我本想看清他的相貌,但因为自己有些害怕,加上当时他背着光,所以没能看清他的脸,不过从身材和步伐上来看,他大概是个四五十岁的瘦弱中年人。 “他就这样背着锅从巷子里路过,等我回到家,越想越觉得这事有些诡异,于是不自觉之中就把当时的景象画了出来——它就是现在你手里的这幅涂鸦。 “这是我能想起的所有东西了,希望对你有点用处。 “对了,有没有人说过你是个好人呢?写到这里,我觉得你真的很傻x,一大把年纪了,还跟没进入社会似的,喂,以后可别轻易相信别人。 “骂完你,忽然觉得自己也很悲哀。算了,不写了,越写越多,过犹不及。愿我们天高水远,永不再见。” 第二百零五章 新线索 沈喻看完徐楚月的信,然后又反复把那幅画拿在手里打量着。 她头发湿漉漉的,上面裹着软绵绵的毛巾,闻起来还有洗发水的淡淡清香。 “五月初?是在咱们追击背锅侠,遭遇车祸之后的事情吧?”她喃喃地说。 “对,不过当时的背锅侠,已经被汽车撞死了。”我说。 “这么说来,背锅侠并非只有一个?”沈喻看看我,忽然又拿近那幅画,仔细看着。 “你看!”她忽然指着画面上的锅说道。 我也凑过去仔细一瞧,这才发现画面上的端倪——背锅侠身后背着的铁锅根本就不是什么太厚,而是好几口锅叠在一起! 这跟发现新的背锅侠一样,是一个新情况——所以,不止一个背锅侠,不止一口铁锅! 当晚徐楚月没有意识到那是叠在一起的几口铁锅,但她脑海中应该原原本本地存下了那个画面,画的时候又自动还原出来了。 沈喻霍地站了起来,她快步走到电脑前面,调出魏阳市的网络地图,又重新把发现背锅侠的位置标了一遍,然后指着说:“红莲酒吧后巷,是最新的地点,但是你看,这个地方跟原来的‘九曜’还有关系吗?” “看不出来。”我低头看着说,“九曜的位置也是不停变动的,不过,咱们在叵罗街守株待兔那次,是判断对了的。” “他们为什么要收集这么多铁锅?”沈喻还在自言自语。 她沉思了一会儿,又抬头看向我,换了个话题说:“闻廷绪提起西夜国的事儿,是不是之前有个怪人送过你一本有关西夜国的小册子?” 我差点儿把这事情忘了,于是赶紧翻箱倒柜把那本民国时期的考古册子拿出来。 我递给她说:“就是这本册子,不过里面关于西夜国的记载,也只有短短两段。” 沈喻拿过册子,反反复复把里面有关西夜国的话看了几遍,然后合上册子,再度陷入沉思。 “你知道,那个女人为什么说闻廷绪有问题吗?” “为什么?”我赶紧问道,因为自己也想知道答案。 “因为那么一个理性的人,而且又是你我大学时候的同学,他不可能不察觉到我的异常。” “异常?难道是说,变成华鬘的状态?” “对。” 我笑了:“这个很正常吧,连林瑛都还没怀疑你呢,不是吗?” “你怎么知道林瑛没怀疑呢?”沈喻瞥我一眼。 “她要真的怀疑,肯定会找我打听啊。” 沈喻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你啊,你怎么不想想,林瑛就算有所怀疑,她也不会点破的——只要你不想说,她肯定不会点破。她要是点破了,反而大家更不能愉快地相处了。” 听她这么一说,我觉得倒是也有些道理。 “可是,闻廷绪也许会跟林瑛一样,看破不说破吧?” “不。”沈喻摇摇头说,“他那不是看破,而是早就知道了,所以习以为常的样子。” “想起来了,之前我找过他,问过精神分裂的事儿,他是不是猜出来了?” “还有这事,我怎么不知道?”沈喻显得格外吃惊,“你怎么到处宣扬,生怕别人不晓得我分裂似的?!” “我又没说是谁……” “就你那交友圈,最笨的人用排除法都能猜出是谁来!”她显然有些气恼。 她这话说得我满肚子窝火。 “还不是为你着急,换作别人的话,我犯得上去找人问个究竟吗?” 沈喻看着我认真的样子,非但没生气,反而咧嘴笑了。 “你呀,你呀。”她说,“又是后半夜了,是不是累了?” “跟你在一起,还不觉得累。” “别说这么肉麻的话行吗?”她笑得更厉害了,“要不要帮你捏捏肩膀,捶捶背什么的?” 我吓了一跳——这什么情况,难道天上掉馅饼不成? 这么多年之后,我还能得到享受到这待遇的机会——恐怕是没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吧? 沈喻笑眯眯看着我:“怎么了?是不是你觉得天上掉的不是馅饼,而是陷阱啊?” “你说得太对了。” 她使劲搡我一把:“嘿,还蹬鼻子上脸了!本来今天心情好点儿,你还来劲了。” 这几天每次切换过来,沈喻都是一副满面怒火的样子,今天她竟然说自己心情好,难道她的心情真跟切换前华鬘的状态好坏有关? 有可能,毕竟今天晚上,华鬘吃了大餐,喝了美酒,临走前也没给沈喻下套。 看来以后确实要慎重对待华鬘了,最好让她吃好喝好玩好,开开心心“上班”来,高高兴兴“下班”去。 所以我刚才是多虑了?难道她真的心情好,真的给我按按摩? 想到这里,我欢乐得差点儿笑出声来。 “哎哟,确实肩膀发酸,我这颈椎——要不还是帮我按按吧。”我冲她说。 沈喻白了我一眼。 “你想什么呢?机会稍纵即逝,还能容你犹豫不决?你赶紧睡觉去吧,我自己在客厅待一会儿,把最近发生的事情再从头顺一遍,感觉越来越千头万绪,如果不好好思考,就没办法进展了。” “不是说捶捶背按按肩吗?是你说的给福利啊。”我有点儿失望地说。 “明儿晚让那女人给你按去!”她又瞅我一眼,转念一想又说,“不行,不能让那女人占你便宜。” “行,便宜都留给你。”我冲她开玩笑。 “滚屋里睡觉去,给我留个独立思考的空间!”她推我一把,自己站起来走去倒了杯水,然后又坐回沙发上。 “对了,”她好像想起来什么,“明天你见到那个女人,跟她商量一下停战的事儿。” “停战?” “就是我跟她之间,暂时休战啊!这些日子天天跟她胡闹,感觉时间全都浪费了!”沈喻有点着急地说。 我心想,当初还劝你别把时间耽误在互掐上,你还振振有词,说什么心腹之患,肘腋之疾什么的,现在终于意识到错误了吧。 “你眼睛转来转去,又在想什么呢?”她好像看穿了我在腹诽她。 “没想什么——太困了,我去睡觉。”我赶紧找借口溜之大吉。 说实在话,这些天我的确特别疲惫,虽然最近补了几个好觉,但还是觉得身心都疲劳不堪。既然她这样说,我便站起身来,跟她道声“晚安”。 我走进卧室,悄悄把门带上,然后一头倒在床上,很快便进入了梦乡。 第二百零六章 烤全羊 早上刚过六点,我就被手机嗡嗡的振动声吵醒了——这日子混的,本来单位给我放了长假,但老子却过上了比996还996的生活! 我睡眼惺忪,满肚子瞌睡气地拿起手机,看了一眼居然是陌生来电,气得直接掐断。 好不容易能安稳休息一会儿——今天没案子,沈喻在想事情,华鬘没折腾,林瑛也没来找我,还撞上个骚扰电话! 我气呼呼地把手机往远处一扔,然后翻个身,四仰八叉地打算继续睡回笼觉。 但打骚扰电话的那哥们儿仿佛执着无比,手机又嗡嗡响了起来,我本来想再次掐断,或者索性关机,可是刚才生气太狠,扔得太远,自己都懒得坐起来去够手机…… 我懒,但骚扰电话却不懒,手机震了一遍又一遍,感觉再震下去屏幕都要震裂了似的。 我终于按捺不住,怒火满胸地一掀被子坐起来,一把拿过手机,接通电话就骂。 “滚你妈的,急着投胎吗?这么早就打骚扰电话!” 骂完这句话,我咔嚓把手机挂断,刚想躺下,那个号码又呼了进来。 我顿时怒发冲冠,本来想直接掐断屏蔽,但那号码呼得异常执着——万一,是有什么急事或者重要线索呢? 想到这里,我猛地一惊,赶紧又接通了电话。 “喂。”我说。 “你个大猪蹄子!敢骂老娘,你活腻了吗?!信不信老娘左右开弓,把你脸抽成猪头!” 一个女孩的声音,听上去很冲,但是声线又特别陌生。 我一下子愣住了——这么毫无分寸骂我的女孩是谁呢?沈喻此时应该还在外屋,她说话也没这么粗鲁;小余爱骂人,但从来对我很客气;公司的辛小若经常怼我,但她说话阴阳怪气,不会如此凶残…… “不好意思,刚才瞌睡气——请问您是?” “七岁小孩有瞌睡气,你奔三张的人了,还有瞌睡气?你要不要脸?”里面那孩子大概气还没消,还在继续怼我。 “实在不好意思,以为是骚扰电话。”我赶紧解释。 “骚扰电话你也不能骂女人!” “……你到底是谁啊?我认识你吗?” “我叫姜媛媛!” ——姜媛媛?我抓了抓头发,自己从来就不认识叫这个名字的人啊! “请问,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是慈沽分局这边儿的,之前你找过市局的林队长,让她去找一辆小红车的事儿,你还记得吗?这事后来一直是我在跟着。” 啊! 我忽然想起来,是有这么一件事。 “原来是警察同志,您好!不过,您刚才骂人是不是不对?” “刚才是以一个普通人身份回骂你,不行吗?”她依旧来势汹汹。 我不想再跟她继续纠缠,直奔主题地问道:“所以,小红车是有什么进展吗?我记得林瑛说过,已经没问题了。” “那时候是没问题,不过现在有了大问题。”姜媛媛说,“你也是住慈沽区吧?一会儿在你小区东门那家咖啡馆见吧,这事想单独找你聊聊,就咱俩。” “不是,你知道我住的地方?” “我是警察,查一下可疑分子的住址总可以吧?” “……我——算可疑分子吗?” “你心里没点儿那什么数吗?” 我刚挂上电话,沈喻就推门走了进来。 “什么事儿?”她问我。 “一个慈沽分局的小丫头,想单独找我说说小红车的事儿。” “小红车?” “就是那天晚上,我跟华鬘在rl酒吧遇到的那辆汽车,后备箱咚咚响的。” 沈喻点点头,毕竟这件事之前跟她说过。 “那你去吧,我正好白天需要出门办点事儿。”她打开衣柜,找了套衣服。 “需要我陪你吗?你晚上要早点儿回来,不然在外面切换状态,没人看着,华鬘会惹祸的。” “知道,我会早回来的。”沈喻点点头,她似乎有什么心事,但今天跟我说话的语气温柔了许多。 “你也要小心点。真有要事情,要及时跟我说——你那脑子,毕竟不如我好使。”她看着我,忽然笑了。 我愣了一下,不知怎么就朝她伸开了双臂。 她看着我的眼睛,没有躲避。我们俩分别轻轻朝前迈了一步,就这样拥抱在了一起。 “好了,好了。”她用手拍着我的后背说,“就分开半天,别搞得跟生离死别似的。” 我松开胳膊,她不好意思地躲闪着目光,脸上红扑扑的。 “那——我先出去了哈?”她拿过包,指指门外说。 沈喻走出门口,我看着她轻轻掩上房门才转过身。我接了一杯清水,走到窗户旁边,望着窗外的城市,想好好梳理一下小红车的事情。 因为隔的时间有点久,加上前段时间在云塘镇的案子里陷入太深,所以觉得有必要把这件事从头到尾梳理一遍。 其实一开始很简单,那晚我和华鬘从rl酒吧出来,发现了一辆小红车停在路边的停车位前,正好挡住了我的车。 好在红车前挡风玻璃下留着联系电话,我给车主打了电话,来的是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 他本来理亏,但却骂骂咧咧,态度恶劣。就在他上车的时候,我发现他不停往后调节着座位,似乎之前把这辆车开过来的那个司机并不是他。 光这样不算,他挪车的时候,我还听到红车后备箱传来一阵阵奇怪的敲击声。我刚想要叫住他询问,那个大汉却使劲一踩油门,开着车飞也似的离开了。 我当时觉得事情有蹊跷,好在自己长了个摄像机脑袋,记住了小红车的车牌号——“魏d301k5”。 我于是给林瑛发了条短信,说明了情况,希望她帮忙调查一番。 “你查一下这辆车,我总感觉它有问题,说不定是一起绑架案。”我发信息道。 “到底是你脑残还是绑架犯脑残?”林瑛的信息陆续回复过来,“人绑匪好不容易搞一回绑架,一不把人迷晕,二绑到一半还有心思自己溜到一边玩乐,三还把藏着人的车停在酒吧外的公共停车场……” “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我发信息打断她。 “那还跟我说什么绑架?” “可那车后备箱里,听起来确实有活物在挣扎,感觉体型还不小,鸡鸭什么的不可能有那么大的动静。”我信誓旦旦不停按着手机按键道,“再说查一下也不费什么。没有什么事最好,万一真是绑架,那咱们也算救人一命了。” “不错,刚才想考验你下,没想到回复内容有理有据,你最近越来越聪明了。”林瑛的信息很快发了过来,“放心,肯定给你查清楚。” 等再次见到林瑛的时候,正是云塘镇三鬼案胶着之际,不过林瑛还是惦记着这件事,她找机会对我说,小红车找到了,车主是个女人,后备箱踢得咚咚响的东西呢——只是一只山羊而已。 而且车主还给了解释,她说活山羊是买来准备野外聚会时作烤全羊用的,这是真正的内蒙草原羊,现杀现烤才美味。 这个解释,倒也说得过去,不过无论从哪个角度想,都觉得有那么一丝怪异。 第二百零七章 再见 早上八点半,姜媛媛给我发来信息,告诉我已经到了。 我赶紧下楼,快步朝东门那边的“摩颂”咖啡馆走去。 一般咖啡馆都营业很晚,但摩颂他们家有西式早餐,所以开门还算早——姜媛媛连这个都能摸清楚,说明她来湖缘小区这边“踩点儿”不是一次两次了。 摩颂的老板是一对不到三十岁的年轻夫妇,店里还有一只名叫“珐珐”的美国短毛猫。 之前上班的时候,我早上总顺便跑他们家买个大牛角面包,要一大杯美式,开车遇到红绿灯的时候就逮机会吃喝两口——他们家的咖啡豆特别香,喝完之后顿时神清气爽。 我忐忑不安地推开咖啡馆的玻璃门,一阵熟悉的风铃声随风飘来。今天老板在柜台值班,他看见我笑笑说:“最近好久不来了。” “唉,一言难尽,最近在休假——”我也不好意思地抓抓头说。 “还是老样子?”他问我。 我点点头,然后扫码付款。他一边儿打印着小票,一边撇开小拇指往里面指指。 “有人在等你,咖啡跟可颂我一会儿给你们端过去。”他笑着说。 我绕过收银台往里面走去,一个女孩正背对着门口,坐在最里面的座位上,她桌上摆着咖啡,自己却在低着头,小声地跟“珐珐”聊着天。 “你这只勤快的小猫咪,怎么这么早就醒了,嗯?” “请问——是姜警官吗?”我走到她座位旁边,特别礼貌地问道。 她抬起头,冷冷瞪我一眼。但当我看到她的脸的时候,我猛地惊呆了。 “干嘛?你这是什么眼神?!怎么这么没礼貌!”她很不高兴地质问。 “不是,我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少扯,你这种搭讪的方法,老娘见过一百二十回了!” 但我没有说谎,我的的确确之前见过她,只是无法明说罢了。 因为她就是那天居新城带着的那个女警! 那天居新城和她私访隗家宅院,然后又走访朱家老人,完全打乱了我和华鬘的“侦查”计划,害得我俩藏在屋顶上不敢动弹。 可是,我总不能说自己曾窥见过她吧? 她为什么要去隗家?又为什么会单独约我出来呢?她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我坐在她对面,尴尬地喝着咖啡,嚼着面包,望着同样也喝咖啡、嚼面包的她。 就这样尴尬地过了五分钟,她终于开口了。 “小红车那件事,是林队委托到我们分局,然后分局那边派我去查的。我这个人呢,是个天生的刑警,所以特地打听了一下为什么要查一辆车。 “林队倒是也没隐瞒,她说,这辆可疑的车,是你发现的。” 我点点头:“没错。” “直说吧,我今天之所以找你,是有原因的。”姜媛媛把一小杯牛奶倒进咖啡里,搅拌着说,“而且,我还希望你暂时保密。” “我最喜欢保密了。”我说。 “巧言令色,油嘴滑舌。”姜媛媛给我贴了两个不适当的标签。 “一开始我走访了车主,得到了一个解释。但我对那个解释不怎么满意。” “你说那个烤全羊的解释吗?我也不怎么满意。”我也强调说。 “嗯,”姜媛媛终于笑了,“你这句话说得还算有点儿水准。” 我也笑了:“所以,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你别急,我今天上午没有任务,可以慢慢讲给你听一下,这事情确实很异常,但却还没到值得花大力气去侦查的地步——你也知道,警力资源,其实还是很有限的。” 我连连点头。 其实在社会分工里,警察负责的是社会治安,但在“有困难,找警察”的口号下,其实不少人把警察当成了“社会保姆”。但警局的岗位配置有限,所以每个警察其实都在超负荷工作。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事情多了,难免会分散精力,而人力则是警方最大的资源之一。 对于普通民警来说,每天他们既要侦查大案子,又要顾及小案子,也要维护治安,还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各方面都要牵扯精力,这就是警力资源有限的原因。 姜媛媛看我又在想得出神,于是使劲咳嗽一声。我赶紧回过神来,冲她笑笑:“你说,你说。” …… 原来那天林瑛挂了我的电话之后,直接就给慈沽分局派出所打去了电话。 慈沽分局的局长姓蔡,今年将近四十,按职级来说,还比林瑛这个市刑侦支队副队长还大上半级。 蔡局长也是刑警出身,是从慈沽刑侦大队提拔上来的,早些年也是个破案狂人,抓重罪嫌犯都冲锋在前,有“蔡老虎”之称。 但自从当了局长,他才知道好多事情不是靠勇猛顽强就能解决的,还得动脑子,处人际,懂财务,拉关系,而且这些事情,简直比破案更费脑子。 一来二去,蔡局长从一个冷面孔的彪形大汉,变成了谢了顶的笑面罗汉。可是不管大汉还是罗汉,谁秃了都不好看。 所以蔡局长经常戴着各种帽子——穿制服就戴大檐帽,不穿制服就戴棒球帽,好显得自己年轻。因为他常戴帽子,所以下属也给他偷偷起了个诨名——蔡帽子,或者尊称“帽儿局”。 蔡局长后来也知道了这个绰号,不过他并不以此为忤,只是哈哈一笑。 “叫外号不要紧,同志们开心就好,笑一笑,十年少,别像我似的,早早就愁得秃了头。” 那天蔡局长还为辖区云塘镇的案子发愁,正好又接起林瑛打来的电话。 他还以为又有什么大案需要分局配合,没想到林瑛说,她只是要查一辆车,有人报告说这辆车行踪可疑,尤其后备箱里可能藏了东西,疑似绑架。 蔡局长一听就明白了,这事情听起来复杂,但查起来简单,比云塘那种离奇古怪的命案简单多了,于是他一口就应承了下来。 简单的事情,自然应该让经验浅的同志们去做。蔡局长想了想,叫来了局里新来的毕业生姜媛媛。 姜媛媛扎着马尾辫,高挑清瘦,但她生性要强,不管做什么都要做到最好。 自从来到警局,她就经常不依不饶地缠着各个领导,死乞白赖地非要去破“大案子”。 第二百零八章 姜媛媛 姜媛媛上中学时练过三级跳远,还在省运动会上拿过奖项。 因为体育,她以特长生的身份被招进了祁岭政法大学,但她对那些厚厚的条法完全提不起兴趣,艰难的司法考试硬着头皮考了两次才能通过。 不过,在学习刑法的时候,她对案例忽然感兴趣起来。 “抓杀人犯这种事儿,我肯定在行!” 所以毕业的时候,姜媛媛既不想去法院或者检察院,也不想去律所,她把简历递到了家乡魏阳市公安局,还非要当刑警不可。 公安工作很累,警员的生理和心理压力都很大。这些年人才确实面临着一些断层的隐忧,所以姜媛媛比较顺利地通过了遴选,穿上了警服。 初出茅庐的她当时信心满满,立志要做出一番事业,结果她还在慷慨激昂,准备立刻去市局报到,马上抓坏人,破奇案的时候,一纸调令过来,新入职的同事需要到基层锻炼。 就这样,姜媛媛又从市局被派到了慈沽分局实习,成了那里新来的警察,说是实习警察,其实她被分到了装备财务科,每天负责的就是分局的资产管理、警用装备的申请发放之类的文职工作。 姜媛媛当场就傻眼了——这是她想象中的警察干的活儿吗?这不是officdy的工作吗? 姜媛媛是土生土长的魏阳人,性子直,脾气冲,她先是找科长反映情况,要求去刑侦一线工作,后来直接找到了蔡局长,跟他吵吵过好几回。 “小姜,工作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警务工作是方方面面的,不要厚此薄彼嘛。”蔡局长规劝她说。 蔡局长本来也是一番好意,姜媛媛看上去娇滴滴的,而且又是名牌大学毕业生,直接派出去风餐露宿,他担心她吃不消——毕竟是市局下放实习的,大领导还很重视,如果上来就给上高难度工作,万一抗压不够,打了退堂鼓辞职了,他到时候可承担不起。 不过姜媛媛却真是一以贯之,不停找蔡局长,非要去办案不可,她还到处求人,非要跟着去案件组里“参观”不可。 前些天云塘镇发生了连续命案,姜媛媛激动了半天,她威逼利诱小法医居新城,让他带着自己,偷偷去走访现场。 这些事情,蔡局长虽然装不知道,但心里一清二楚——他的头发可不是白白掉光的。 如今正好有这么个调查车辆的案子,既不危险,也不复杂,让姜媛媛练练手正合适。 姜媛媛根本就没在警备科待着,她又去了法医室,缠着居新城看解剖尸体。 说来也奇怪,一般人看到手术刀划开尸体的那一刹那,直接就忍不住吐了。但姜媛媛却毫无反应,她还目不转睛,看得津津有味。 “小姜,帽儿局电话找你,你又不在工位上!”一个同事推开门口,压低声音喊到。 “马上来!”姜媛媛仍然恋恋不舍地回头看看,居新城正把死者胃部切开,里面尽是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姜媛媛咚咚上楼,办公室的门半开着,她敲了两下门走了进来:“蔡局,您找我?” “小姜来啦!坐坐坐。”蔡局长一脸亲切地询问她,“你来局里也有一段时间了,工作生活都还适应吧?” “都挺好的。”姜媛媛说完这句话,嘴唇开合,却又没做声。 蔡局长看她要说不说的样子,知道她还有话没说完:“有什么意见或建议,你尽管放心大胆地提。” 姜媛媛看蔡局长确实是一副采贤纳谏的样子,她犹豫了片刻说:“蔡局!你也知道,我来咱们这儿也有几个月了,什么时候让我跟跟大案子,见见世面啊!——前两天听说云塘镇出了几起命案,我还想,这次应该能跟前辈们学习观摩一下,结果没想到,案子很快市局接手了。我……我觉得太可惜了!” 蔡局长呵呵一笑:“有干劲是好事啊!我年轻的时候,跟你一模一样!不过云塘镇的那个案子不是我们不想管,是案件太复杂,所以心有余而力不足,需要市局的同事们牵头啊!” 他边说话,边拧开泡满普洱的杯子,往里面吹了几口气,慢悠悠喝了一口,装作先王顾左右而言他道:“整个慈沽区几十万人,每天大大小小多少事,都等着咱们处理,你来到基层,这些情况是看得到的。” 蔡局又抿了一口茶,说:“咱们总不能因为一个案子,放下手里所有的事吧?只要找上公安门来的,都算大事儿,都急着等着我们服务呢。” ——大事儿?姜媛媛心里顿时不以为然起来。 ——张大妈家的狗咬人、刘大婶和谢大妈吵嘴皮子抓花脸、吴大爷家的自行车被偷了,这种事和连环命案相比也算大事吗?姜媛媛简直忍不住要骂街了。 蔡局长望她一眼,仿佛有读心术似的,立刻就看穿了她的心思。 “你肯定心里在想,平时找上来的,尽是些家长里短的小事儿对吧?没错,跟命案相比,这大概算小事,但对于街角打架的、被偷窃的市民们自身来说,这都是他们遇到的大事。如果咱们不管,事情就会失控,他们就会对咱失去信心。 “就拿街边打架来说吧,如果没有警力介入,本来一场口角很容易就无限升级,最后酿成刑事案件。 “再举个例子,要是有个老大爷把自行车丢了,着急上火地找上门来,咱就得帮人查——如果不查的话,老大爷心情郁闷,再生场病,或者心情压抑,到处骂咱警察不管事儿,就会在群众当中造成不好的影响。 “如果认为找警察没用的人多了,就会助长各种私刑、复仇、贿赂等等恶性行为,一来二去,那治安就更坏了……” “我明白了……”姜媛媛低下头去。 蔡局长又呷了一口茶,回味似的等了半天,这才说:“不过呢,你们年轻人血气方刚,青春气盛,这些都是优点。你不是老抱怨没有案子查吗?这次叫你来,就是有一个重任要交给你。” 姜媛媛一听“重任”就来了精神,顿时就忘了前面那些郁闷,眼睛都亮了起来。 “局长,什么案子?” “你去查一下这个车牌号,这里面很可能涉及一起绑架案。”蔡局长一脸严肃地看着她,“事关重大,你一定要小心行事。” 第二百零九章 追查小红车(1) 一听“绑架案”三个字,姜媛媛顿时就激动起来,她清清嗓子,郑重其事地点点头:“您放心,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我,我一定办好。” 的确,对姜媛媛来说,每天警备科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把她搞疯了。她暗自下定决心,这次一定要把这个绑架犯抓到,让大家看看她的实力。 但姜媛媛忘记了一件事,如果没有绑架案,也就不存在绑架犯。 可她想不了那么多,她认认真真听蔡局把并不复杂的案情介绍了一遍,然后走出办公室打开警务信息系统,直接开始查询蔡局长说的那个车牌号。 “魏d301k5,车主赵婉晴。”姜媛媛低声念着,眉头慢慢皱了起来——这辆车的违法记录太多了! 姜媛媛又翻了下处罚记录,发现这辆车一般有两个人开,一个是车主赵婉晴,另一个人则看上去是个男性,名字叫张大龙。 “张大龙?”姜媛媛自言自语地说。 旁边治安大队的老夏听到这个名字,也凑过来,摇着头感叹道:“这小子又犯什么事了?” 姜媛媛惊喜地看着老夏:“你认识他?” “这小子都不知道几进宫了,咱们局里谁不认识他?”老夏四处找着什么东西,半天终于找到一根牙签,他心满意足地叹了一口气,“不过他这段时间倒是挺老实的,你不知道他也正常。” 混混,还是个惯犯,姜媛媛听得眼睛发亮:“您能跟我说说他的具体情况吗?” “这小子江湖人称龙哥,是这一片的街霸,收保护费、打架斗殴聚众赌博什么都干,都不知道进来多少回了。你别看这小子长得人高马大、四肢发达的,其实鬼精鬼精的,每次犯事的尺度都拿捏得恰到好处,我们关他十天半个月的,也不能把他怎么样,最后还得放了。” 这次不会了。 姜媛媛心里冷哼一声,栽到了我的手里,绝不会让他那么轻易就逃脱。 对于这次可能的绑架案,姜媛媛势在必得。为了不打草惊蛇,她什么也没多说,拿上外套就匆匆出了警局。 车其实不难找,姜媛媛从交警系统里调了车辆登记记录,很快就找到了车主赵婉晴的电话。 姜媛媛有热情、没经验,她想了半天侦查策略,决定兵行险着——用打草惊蛇之计。 她这么做,其实有自己的道理。 如果是绑架案的话,罪犯一般都有所诉求,而且他们绝不会延误时间,因为时间越久,风险越大。 但姜媛媛翻阅了整个魏阳市最近的报警记录,最近根本没有绑架案发生。如果不是绑架案,那后备箱里咚咚踢腿的又是什么?或者是被害人家人迫于威胁不敢报警? 难道背后还有其他事情? 既然现在一潭死水,波澜不兴,那还不如索性先把水搅动起来,然后坐在岸边瞅准了撒网呢。 ——好,那我就亲自动手,把这潭死水搅活!姜媛媛这样想着,然后查着系统里登记的联络方式,直接给赵婉晴打过电话去。 她三言两语说明了来意,大概就是有人报警,说你们家车后备箱有响动,然后开始询问赵婉晴的地址、工作等个人情况。 赵婉晴明显有点儿慌,她把住址报给了姜媛媛,原来她是老慈沽人,就住在槐川大桥底下的桥东新村,现在在商场做导购。 “张大龙这个人,你认识吧?”姜媛媛问。 “认识……我男朋友,他不是祁岭人,是外省的。”赵婉晴哆嗦着说,“他——又做什么事儿了吗?” “那倒没有,就是车后备箱的事儿……” “想起来了!我知道那里头是什么!是羊!活的羊!”赵婉晴忽然打断姜媛媛,她有点激动地喊出声来。 “羊?”姜媛媛纳闷地问——谁会把活羊放后备箱里? “对!我想起来了,大龙经常用我那车,每次用了后备箱都一股子臭味儿。有次我忍不住问他干嘛了,他说,自己认识一个开餐馆的,隔段时间就从内蒙拉一车草原肥羊来,那柔特鲜特嫩,他跟哥们儿也经常蹭只活羊,去搞烤全羊吃。他还说,现杀现烤的草原羊肉,真是外酥里嫩,入口即化……” “所以,你认为有人路过,然后听到后备箱里活羊折腾,所以就报了警?” “没错,肯定是这样。”赵婉晴斩钉截铁地说。 “好,那我也明白了——对了,这几天,你没把车借给男朋友吧。” “没——不,不,借了,他一直在开着,用我要回来吗?” “不用不用,我就是提醒你一下,让他文明驾驶,别老违章。”姜媛媛说完这句就挂了电话。 ——太好了,车还在张大龙手里,他要是知道有警察给女朋友打过电话,肯定会警惕起来的。到时候无论他有什么阴谋,都会加速行动的。 姜媛媛先给蔡局长打了个电话,告诉他自己初步查访的结果,蔡局长听了汇报,赶紧给林瑛打过电话去,好让这位娃娃脸但威气十足的队长安心。 但姜媛媛并没有把自己后续行动告诉老蔡,她打完电话,便来到交警大队,调出了那辆红车的近期监控轨迹。 她花了几天时间,在红车频繁出现的几个地方守株待兔,最后终于在一家小超市门口找到了张大龙的那辆小红车,车里没人,不过却打着双闪,看样子只是临时停车。 她顿时激动起来,连忙拦下一辆过路的出租车,然后一屁股坐在副驾驶位置上。 “大叔,你先打着表,但别急着走,等会儿前面那辆红车车主出来,你就跟上去。” 司机大叔听了这话,从后视镜里一个劲看她,忍了一会儿还是回头问道:“哟,您这是抓小三还是追男友啊?” 姜媛媛冷冷地横了司机一眼,初夏时节硬生生把司机看得打了个寒噤。 司机大叔悻悻地一撇嘴,小声嘀咕:“不说就不说,怎么还瞪人?小姑娘凶得很咧。” 姜媛媛没再还嘴,车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他们等了一会儿,不多时,一个体格壮硕的彪形大汉从小超市里走了出来,手里还拎着一大包东西,看形状像是矿泉水和方便面等速食产品。 那壮汉穿着灰黑条纹的polo衫,短短的袖子撸到肩上,露出两只大花臂,配上大臂上鼓鼓的肌肉,很有震慑力。 “赶快跟上去,小心一点,别被他发现了。”姜媛媛一直盯着超市门口,张大龙一出现她就认出来了。 司机大叔等了半天早就不耐烦了,不过他心里好奇姜媛媛要干嘛,现在车主出来,他立马发动汽车,小心地尾随着小红车而去。 第二百一十章 追查小红车(2) 司机开得全神贯注,姜媛媛也盯得聚精会神。 好在张大龙似乎全然没有发现有人跟踪,他的车技显然太差,一路上急踩急刹,好几次司机大叔因为跟得紧,差点儿追了尾。 姜媛媛盯着前头的张大龙,心里琢磨着待会具体该怎么行动。正想着,小红车遇到红绿灯停了下来,而司机大叔正好把车停在了红车后面。 姜媛媛把车窗微微摇下一条缝,她死死盯着红车后备箱,果然听见车箱里微微震动了两下,不过很快就恢复正常,要不是姜媛媛盯得紧,耳朵灵,还真容易错过。 后备箱又有东西,这次是真羊还是假羊,肯定就水落石出了! 她心里一阵激动,胸口剧烈地起伏着,一想到即将要破一个大案就平静不下来。 冷静!冷静! 姜媛媛心里提醒自己,如果里面不是羊而是人的话,这很有可能只是庞大的绑架阴谋其中的一个环节,甚至有可能跟拐卖人口的犯罪团伙有关。 她不停警告自己——稳住,一定要稳住!千万不能轻举妄动,一定要人赃俱获! 姜媛媛忍不住脑洞大开,想到自己将来破获大案后,肯定受到局长嘉奖,然后被领导看重,继而调回市局、成为破案英雄的风光情景。 她越想越来劲,禁不住呼吸急促,脸色潮红,手不自觉地抓着前头的靠椅,直愣愣盯向前方。 司机大叔从后视镜里看到姜媛媛脸都红了,他还以为是情侣抓奸,于是迟疑了一下,还是安慰她说:“小姑娘,你也别太……我看前面那哥们不像是乱搞的人。” 他正说着话,忽然前面红车的车窗缓缓摇了下来! 姜媛媛倒吸一口冷气,急忙把出租车窗摇上。 但张大龙没有进一步动作,他只是伸出一只花里胡哨的胳膊,朝窗外弹了弹烟灰。 司机瞅了一眼张大龙身上狰狞的纹身,吞了吞口水,又接着说:“你男朋友够凶狠的——说不定……说不定你搞错了。小两口嘛,要真有什么误会,坐下来好好聊聊,总这么跟踪也不是办法。” 姜媛媛本来沉浸在热血中不可自拔,司机大叔这么一说话,瞬间就把她从那些美梦中叫醒了。她恶狠狠地瞪了司机一眼:“别说话,好好开车。” 司机大叔自讨没趣,很不快活:“得,算我好心当驴肝肺。” 他不再说话,冷着脸自顾自地开车。好在他职业操守还在,一路上仍然跟得稳稳的。 张大龙东拐西拐地往前开着,眼看就要开到槐川大桥边,他一打方向盘,车子下了坡,然后拐下主路,往桥底下一条小路开去。 “停,我就在这儿下。”姜媛媛敏锐地意识到,张大龙的目的地可能快到了。 她掏出一百块钱,急匆匆塞给司机:“给你,不用找了。” 她媛媛丢下钱就蹿出了车,司机大叔犹自不放心地嘱咐道:“姑娘,好说好了,好聚好散,别在荒郊野外跟男人死犟。” 姜媛媛哭笑不得,她没工夫跟司机掰扯,只是快步跟上去,远远地吊在小红车后面。 小红车越开越慢,它从小路开下去,转进一片芦苇荡中的土路,又开了大概两三分钟,最后停在了一个废弃的桥洞前头。 姜媛媛没敢直接跟到芦苇荡里,她借着江边菖蒲丛的掩护,猫着腰缓慢地向小车靠近,最后在离车不到十米的地方停了下来。 此时张大龙已经从狭小的车里出来,掏出手机,好像正在跟谁讲电话。姜媛媛屏住呼吸仔细听着。 “格老子的,我现在忙正事!什么正事?问啷个多做啥子嘛?!”张大龙踢了一脚小红车,操着半生不熟的方言普通话,“真的是正经事,不是混你!我骗你有啥子好处嘛。” 他又踢了一脚小车,发出了沉重的碰撞声:“你放心噻,老子没有做坏事,也没有找别个女人——哪来的其他女人哟?你这个人怎么整天七想八想滴,不得安生。” 姜媛媛听了一半大概明白了,张大龙应该是在跟赵婉晴说话。 电话那头好像又说了什么,张大龙明显暴躁起来:“一天打八百个电话查岗,你把老子当啥子了?什么警察盯上了?老子吃个烤全羊违法唛?你不要闹闹闹,不想处了给老子滚蛋。” 他说完这句话吧嗒一下就挂断了电话:“妈的,给点颜色就给老子开染坊,这个女人真是要不得。” 张大龙气轰轰地抽了几根烟,然后走到车后面,伸手打开后备厢,嘴里还骂骂咧咧的:“妈的,一天天连个人都看不见,跟老子装神秘,还要老子保密,弄得老子便秘!妈的,搞得媳妇一天到晚跟我闹,烦死个人,要不是给的钱多,谁他妈跟你搞这破事哦!” 姜媛媛一听,果然有内幕、有上线,有阴谋!她目不转睛地盯着后备箱那里,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就怕错过了关键证据。 张大龙整个人立在车子后方,挡住了大部分视线,不过还是有几只脚从车里露了出来。 是的,几只脚。动物的脚。 姜媛媛火热的心一下就冷了下来。她本来还想着放长线钓大鱼,想从张大龙这儿顺藤摸瓜找出更多线索,没想到…… 小红车的后备箱里,藏着的还真的不是人…… 她不死心地继续看着,盼望下面还有东西,盼着动物只是他们那些邪恶勾当的障眼法。 但没等她多想,张大龙却嘿哟一声,他咬着牙使劲双手发力,把车里的东西提出了出来,一下子就扔在了地上。 这回没有任何遮挡,姜媛媛看得一清二楚,张大龙没有说谎,地上真的是一只羊。 她下意识地站直身子,踮起脚尖,朝后备箱望去。虽然因为角度看不太清,但后备箱里确实已经空空如也。 怎么会这样?!姜媛媛失望至极,不过她还是小心翼翼地掩藏好自己。 她身手是不错,但毕竟她在学校里培训的那点功夫,看样子要对付张大龙这个彪形大汉还有点含糊,万一被他发现自己撞破他的行踪,结果还真不好说。 就在这时,张大龙朝那只羊弯下腰去。 第二百一十一章 犀利哥 那只羊个头不小,而且精神还不错,它虽然被绑了四个蹄子,但还是奋力挣扎,不停发出咩咩的叫声。 张大龙使劲踢了羊一脚,他吃力地把羊拖到黑乎乎的废桥洞边上,然后又从小红车上拿了个口袋,也扔在羊的身边。 姜媛媛一直踮着脚看,没想到岸边的土地潮湿,她站得久了,没想到脚下一滑,啪嗒一声就摔在了草丛里。 张大龙似乎听到了动静,他忽地站起身,然后快步朝这边走来。姜媛媛吓得一动都不敢动,她趴在草丛里,使劲屏住呼吸。 没想张大龙却没有搜索,他只是弯下腰,从周围薅了点青草,然后走回去,把草塞到羊羊的嘴边。 那只羊看到吃的,顿时把自己的险境忘得一干二净,不再咩咩乱叫,而是伸着脖子嚼起草来。 张大龙把草扔在山羊嘴边,他站起身伸个懒腰,这才左右看看,确定周围没有异动后,赶紧挤进车里,迅速驶离了芦苇荡。 ——是继续跟着张大龙,还是留在这里守“羊”待兔? 姜媛媛瞬间就做好了决定,不知道为什么,她潜意识里觉得张大龙的行动,其实已经并不那么重要了。 小红车的调查结果,跟她想象得有点相距甚远。 姜媛媛有点失落,她坐在菖蒲草上,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她看着躺在桥洞边的羊和那袋东西,决定还是要等一等,起码要一探究竟。 不知等了多久,就在她的耐心快要被磨光的时候,她听到远处传来三轮车的突突声。 她赶紧调整姿势,果然,隔着晃动的芦苇,有个人正骑着三轮车往这边驶过来。 三轮车慢慢靠近,姜媛媛也慢慢看清了开车的那个人。 那个人的穿着的确有些奇怪,现在天气已进初夏,但他手上却带着一副破烂的毛手套,身穿一件脏兮兮的黑色大衣,头上还戴着一顶更脏的鸭舌帽。 这还不算,他脸上还蒙着厚厚的黑色大口罩,鼻梁上还架着一副大黑墨镜。 他整个人包裹得严严实实,几乎是从脚尖武装到了头发丝。但他那邋遢的打扮,看起来就是一个流浪汉,而且那衣服搭配得简直比犀利哥还要犀利哥。 那人把电三轮停在了羊旁边。他佝偻着后背,身体僵硬地从车上下来。 等走到羊身边,他就弓下腰半蹲下来,伸出两根手指头翻动了几下羊头、羊身。 扔在吃草的羊发出几下叫声,似乎在抗议他打扰了自己的美餐。 犀利哥伸出手,突然使劲朝羊身上按了几下,好像在掂量新不新鲜、健不健康。 那羊大概是吃疼,它奋力挣扎了一下,四只蹄子连续乱蹬着,不停大声哀鸣起来。 犀利哥收回手,他把口罩微微往下拉了一点,凑近那只羊,然后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就在他的一部分脸露出来的时候,不远处的姜媛媛猛地捂住自己的嘴巴,生生将涌到嘴边的尖叫声咽了回去。 那人鼻子处肌肤上面竟然完全没有皮肤! 不止没有皮肤,简直就没有鼻子!那里只是红彤彤一片,像是被开水烫过的生猪肉,更为可怖的是,他的鼻骨也扭曲塌陷,只勉强看出还有两个黑孔,似乎是出气的地方! 姜媛媛不由自主地又打了一个寒战,她吓得一动不动,只能眼睁睁看着犀利哥捡起旁边的口袋,然后把羊的四只脚攒在一起。 羊绝望地叫着,犀利哥却轻轻单手一拎,就像拎超市口袋似的,轻飘飘就把那只肥大的山羊提了起来,然后健步转身上前,把羊和东西都咚咚抛进三轮车的车厢里。 姜媛媛惊讶无比,要知道,刚才就连魁梧的张大龙拉着那只羊都费劲,而犀利哥看上去又残又瘦,但他拎着羊简直如同拿着一根羽毛似的轻盈! 她没敢吭声,只是躲在斜右方,看着犀利哥放下东西。 这时候,她才看到犀利哥的左裤腿空荡荡的,明显比右边清瘦,看起来像是装了假肢。 犀利哥从车厢里掏出一块脏兮兮的塑料布,把车厢整个蒙住,只留下一点小缝,大概是让羊呼吸。他又拿出一根绳子,把塑料布周遭绑好。 做完这些,他扶着车垫,揉了揉左膝盖,又抻了抻右胳膊,然后慢慢爬上电三轮,突突突朝来时的方向开去。 姜媛媛本来沿着江岸的草丛,小心翼翼跟着三轮车。但就在犀利哥临上江堤时,他突然回头,警惕地往姜媛媛这个方向看了一眼。 姜媛媛吓得立马低下头去,等她再次抬起头时,电三轮已经消失在川流不息的大桥上。 姜媛媛沿着荒僻的小路爬上桥,因为已到晚高峰的时候,大桥上面车水马龙,跟桥下的荒无人烟简直是两个世界。 她不再试图寻找犀利哥的踪影。她努力平复着极速跳动的心脏,安慰自己那只是巧合——犀利哥应该没有发现自己,离着这么远,他也不可能发现自己。 不过随即她又懊恼起来,这件事看上去奇特,但跟犯罪扯不上关系,更别提什么绑架、拐卖的重案。 姜媛媛想了想,终于想出一种可能性,这一切也许只是因为犀利哥不小心毁了容,他容貌可怖,不想跟人打交道,所以花钱让张大龙给他买食物和生活必需品吧。 大概也就这么一种可能性吧。不过,犀利哥穿得虽破,伙食还真不错。那么大一只羊,够他吃一段时间了吧。 姜媛媛回到警局,向蔡局长汇报了情况,不过她没有提及犀利哥,只说自己跟踪张大龙,确认了后备箱里藏羊的事。 蔡局长露出一副早知如此的表情,不过,他看姜媛媛表情失落,还是安慰几句说:“是羊就没事嘛,这次没有坏事发生,我们应该感到高兴,违法犯罪的事越少,说明市民们过得越安定——不要因为自己事业心强,就盼着老能遇上大案子嘛。有案子,就有受害人,咱们警察终极目的是让天下无贼,而不是天天抓贼。” 姜媛媛低着头,她翻着白眼,语气恹恹的:“蔡局,你说得对,我知道了。” 第二百一十二章 再遇犀利哥 蔡局长笑了笑:“你也不要灰心,想办案子,以后我给你继续找机会,不急在这一时。” 看姜媛媛还是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蔡局长只好又勉励了她几句。 但姜媛媛却转而问道:“蔡局,这个案子,当初的报警者是谁呢?” “啊——干嘛问这个?” “查案子总得知道来由吧?” 蔡局长又笑了:“市局林副队长说,报案的人是她的高中同学,你大概也听说过,就是那个沈喻顾问的男朋友。” “啊——是他啊。” “好了,那你去忙吧。” 姜媛媛点点头,慢慢地往外走。蔡局长拿起手机,开始拨着号码。 “喂,林队长啊,是我,老蔡。您上回让查的那个车牌号的事情,我们不放心,又亲自验证了一下…….对,没什么问题,就是只羊……是是…….小事,您甭跟我客气……” 姜媛媛带上门,把蔡局长热情洋溢的声音关在门后,连她自己都认为,这件事或许就这样结束了,她又没捞到一个破大案子的机会。 ...... 几天之后,正是下午五点半钟,姜媛媛在警备科收拾好东西准备下班,这时一个年轻男人忽然从门口走进来,倚在她的办公桌角上。 “媛媛,晚上想吃什么?昨天我和老刘吃了家串店,感觉挺不错的,要不要去看看?” 这个年轻男人架着一副黑框眼镜,斯斯文文的相貌间带着一股子较真劲儿。 他正是慈沽派出所的法医居新城,前两年才到的派出所,从入职早晚来说,也算是姜媛媛的前辈。 姜媛媛最近想案子想得食欲不振,哪有心思跟居新城约饭,她把单肩包斜跨在身上,把椅子搡回桌子底下,不咸不淡地说:“我妈来看我,今天回家吃。” 居新城兴致冲冲地来找她,结果被迎面泼了一瓢冷水,不过姜媛媛对他一直都这个态度,他也习以为常了。 居新城看着姜媛媛娇俏的面庞,讪讪地说:“这样啊,那咱们改天约。” 姜媛媛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居新城也并不在意。他想了想,又嘱咐她说:“那你回家注意安全,最近出事的单身女性太多了,要不我送你回去吧?” 这些天魏阳公安连着接到数起网约车性骚扰报案,甚至大白天都有出事的,一时间搞得当地单身女性人心惶惶,不结伴都不敢打车出门。 姜媛媛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大步往前走:“我怕什么?我可是个警察。” 居新城急忙跟在她身后:“下班又不穿警服,坏人怎么知道你是警察,我还是开车送送你吧。” “我坐地铁。”丢下这句话,姜媛媛走得更快了。 这个居新城,一根筋得狠,自己都说到这程度了,他还听不出来。 她越想越烦,脚下生风嗖嗖往前走着,几乎都快赶上跑步了。居新城又追了几步,终于不得已放弃了追赶。 姜媛媛一口气走出好远,直到出了分局大院门口,这才回头,确认居新城没有跟上来后,她轻舒一口气,慢慢向地铁口走去。 下班时间地铁人比平常要多不少,不过姜媛媛已经习惯了。她用手机看着网络小说,小说是一个名叫言桄的网络作家写的,故事千折百转,一个案子接着另一个案子,一个悬疑接着另一个悬疑,还没爬出小坑就又掉在了大坑里,挖得跟月球表面似的。 姜媛媛边看边想,这傻叉作者,挖这么多坑,想围海造田吗?将来他到底怎么填啊?不过,要是现实中真有这么精彩的案子,那可就过瘾了。 但她随后又叹了口气,就算现实中有这样的案子,恐怕也轮不到自己来破吧? 地铁咣当咣当向前行驶着,长吁短叹的姜媛媛脑海中忽然想到一件事情——对了,刚才蔡局长说的那个报案人,不就是魏阳警界赫赫有名的“仙儿探”沈喻的男友吗? 她也听人说起过,这个言桩其实只是个出版社的编辑,不知怎么就攀龙附凤,也跟着沈喻,成了重案顾问。 他妹妹的,自己怎么就没这种运气! 姜媛媛越想越生气,正在这时,她的手机响了起来,一看果然是自己妈妈。 姜妈妈最近中了邪魔,一大把年纪开始追星,成了当红小生萧湛的“迷姐”,整天参加什么粉丝和应援活动,还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粉头。 因为这个,她都跟自己老公吵翻了,无奈之下只好来投奔女儿,还美名其曰来照顾姜媛媛。 老年人的精力有限,忙着追星,就顾不上家务了。姜媛媛一看电话就知道,姜妈妈肯定又忘记买什么东西了。 她叹口气,懒洋洋接起来问:“妈,什么事啊?我都快到家了。” “媛媛!菜下锅才发现没盐了,你顺路带一袋回来吧,小区路口拐角那个小超市就有卖的。” “您离着那小超市更近吧?” “哎呀,我正在看‘湛弟弟’的视频,出门没wifi,你就行行好,帮个忙!” 还没等姜媛媛再说话,姜妈妈就咔嚓挂断了电话。 “多大岁数还跟人叫湛弟弟!”她气急败坏地挂了电话,快步往家方向走去。 她原来自己一个人住,很少开伙,要么在单位吃了饭再回来,要么就等周末去附近的大超市统一采购。所以姜媛媛在这边住了几个月,只听人说过街那头的路口拐角有个小卖部,但一直也没去过。 姜媛媛没费什么功夫就找到了那家小卖部。 她刚推开店门,一股呛鼻的酸臭味扑面而来,呛得她差点倒退两步。 正当犹豫究竟是怎么回事时,只见一个人从店里迎面走来,那人穿着黑色大衣,带着黑色大口罩和鸭舌帽,整个人身上散发出一股难闻的味道,好像几个月都没洗澡似的。 姜媛媛愣住了——这不是前几天桥洞底下的犀利哥吗?! 犀利哥跟她擦肩而过,也回头望了她一眼。姜媛媛似乎还听到他鼻子嗅东西的声音,她不禁又回头看了一眼。 此时犀利哥已经推门出去,因为腿脚不便的原因,犀利哥在马路上一瘸一拐的,走得速度很慢,而且他还左右不停张望,似乎在警惕着什么似的。 第二百一十三章 追踪 “您好,您好?”老板娘站在柜台里头,看姜媛媛愣住不懂,于是主动朝她打着招呼。 姜媛媛这才缓过神来——可是,自己要买什么来着?她全部注意力都在犀利哥身上,把母亲要买的东西忘得一干二净。 姜媛媛心念一转,她走到货架边,顺手拿了瓶醋,然后凑到柜台前,边结账边跟小声跟老板娘唠嗑:“刚那人是谁啊,穿得那么古怪,浑身都是味儿,以前怎么没见过?” 老板娘指指旁边的付款二维码,不甚在意地说:“那个人呐,以前我也没见过,好像是个流浪汉,前几天来过两次,买两包烟就走,跟他搭话也不理人。” 姜媛媛点点头扫码,老板娘反倒搭讪起来:“小姑娘,你在附近住吗?很少见你来买东西呀,工作很忙吧。” 姜媛媛心里想着犀利哥的事,胡乱地应了两声。老板娘看她心不在焉,也不再多说话。 姜媛媛接过钱就往外跑,因为天色已是黄昏,光线也黯淡下来,她依稀看到犀利哥向左拐进一个巷子不见了,她顾不上回家,直接推开门,提着醋飞快追了过去。 老板娘还以为自己受了嫌弃:“唉,这小姑娘,不愿意听姐就不说了呗,怎么还跑上了?” 姜媛媛飞快跑到小巷口,她先是靠在墙边抬头看看,然后瞥见他消失在巷子尽头的那片残破的烂尾楼中。她攥紧醋瓶,小心翼翼地跟了进去。 魏阳城北那片小山峰底下有片茂密延绵的森林保护区,姜媛媛住的地方属于慈沽区最北面,东南紧邻着云塘镇。而那片林子就覆盖在云塘镇和老城区北边,向东西延展,东面直抵山阳区,西面则跨过市界直达淞山市境内。 这片林子被誉为魏阳“上风上水”的地方,之前魏阳的地产大鳄咏升集团看上了这块地,想在这里建个高端住宅区,小区名字就叫“上枫水”,专门卖给有钱人。这样既不会远离市区,又能呼吸大自然的新鲜空气。 咏升集团做了不少工作,终于把老城区背靠林子的那片房子都拆了,每家每户赔了一小笔房款,约定好等房子盖起来后,再多分几套新房。 结果房子刚盖了没两层,咏升的老板杜建生突然自杀了,公司搞得一团乱麻,项目也就停了下来。 被骗的房主们聚众闹过吵过,然而并没有什么用,最后只能隔三差五对着满地的钢筋水泥和建筑残骸,骂骂咧咧地拉拉横幅,搞搞抗议。 因为工地停工,工人遣散,这片地已经荒了一个来月。 春末真是百草萌发的季节,不知不觉钢筋泥墙、残砖碎瓦中渐渐长出了野草,没人再去那里,只偶或三五两人在街上遇到了,互相打探一下消息,感叹一下咏升集团什么时候能东山再起,把资金链补上。 犀利哥藏身的地方就是这片烂尾楼。姜媛媛紧紧跟随,只见他熟门熟路地钻进一条彩钢板的缝隙,她稍等片刻,也闪身进去。 小区里的建筑大都已经成型,但外立面还都露着钢筋水泥,姜媛媛边走边藏,在楼群里绕了半圈,果然在一栋楼前看到了那辆电三轮。 这是一排联排别墅房,姜媛媛看到楼门口还撇着那天张大龙带来的塑料袋,看来就是这里无疑了。 她拿出手机,迅速编辑了一条信息,然后轻手轻脚地摸过去,一股血腥味扑鼻而来。 姜媛媛心里一沉,犹豫了片刻,她给居新城发了条短信,然后把手机调到静音,悄悄上前躲在墙柱子后头,准备偷偷观察一番。 犀利哥住在一间潮湿阴暗的屋子里,说是屋子,其实就是毛坯房,既无门窗,也无家具,四周的窗户洞勉强用塑料布糊着。 姜媛媛掀起塑料布的一角,往里头仔细打量着。只见地上铺着一张草席,上面随意垫了几张报纸,旁边摆着一只白蜡烛,此刻熄着,下面积着一层厚厚的蜡油。 再往近处看,犀利哥正侧对着她,半蹲在地上吞云吐雾,旁边有他刚买的两条烟,还有一只剩一半的干瘪羊身。 那只羊被砍得血肉横飞,地上墙上都是残渣,血迹倒是不多。不过那些痕迹颜色深沉,一看就是长期积累起来的。 姜媛媛心如擂鼓,勉强把视线移开。下一秒,她大吃一惊——只一个错眼,犀利哥人呢? “在找我吗?” 姜媛媛僵硬地回过头,一张放大的扭曲且没有皮肤的脸出现在她眼前。还没等她叫出声,犀利哥一个手刀,直接劈到她的脖颈处。她下意识按了下手机,然后晃了一晃,扑通一声倒在地上。 ...... 过了也不知道多久,姜媛媛艰难地睁开双眼,她只觉得头痛欲裂,尤其是后脖子那一块,像是被人重重打了一拳似的。她揉揉眼睛,却被眼前的人吓了一大跳:“你……?” 居新城正站在她眼前,看到她醒了,赶紧询问道:“媛媛,你好一点吗?现在还难受吗?” 说着,他掏出了手机珍惜地摸了摸,“幸亏你给我发了短信,否则后果真是不堪设想。你能在关键时候想到我,真是太高兴了。” 姜媛媛瞥向居新城的手机,手机的屏幕亮着,上面是一条短信。 “上枫水,速来!!!” 这是慈沽分局的一个习惯,发现危险人物或者遭遇危险情况,求救时标注人物和地点,危险程度由感叹号显示,一个感叹号危险度最低,五个最高。 居新城傻兮兮地笑着。这次他接到求救信号,本想着来个英雄救美,现在虽然没当成英雄,但“救美”这个任务还算基本完成了。忽然,他又变了脸色:“那个变态是什么人,他也太狠了,我非抓住他不可,这是袭警!” 姜媛媛艰难地坐起来,她发现自己还躺在烂尾楼里,但这里并不是犀利哥之前的那个房间。 她急忙看看身上,发现犀利哥除了打晕,其实并没有想伤害她——他大概只是把她搬到另外一栋楼里,然后就逃之夭夭了。 她脑袋转了一转,赶紧说:“算了,只是几个愣头学生,他们躲在这里抽烟,也没干什么坏事。大概我突然出现,他们心慌意乱,吓得袭击我之后就逃了吧。为这种人浪费警力,不值得。” 居新城嘴巴张了张,想说什么但没说出来。他比姜媛媛入职早,知道事情肯定没那么简单,但这姑娘既然不想说,自己也不便再问,只能偷偷关注她、保护她了。 姜媛媛站起身来,拍拍衣服上的土,然后揉着脖子,忽然一拍腿说:“刚想起来!我妈还让我捎袋盐回家呢!你吃饭没?没吃饭跟我回家吃吧!” “方——便吗?” “有什么不方便的!你还跑过来救了我呢!” 第二百一十四章 上枫水现场 姜媛媛跟我说完自己的经历,然后继续喝口咖啡看着我。 我虽然一直没有说话,但内心早已经震惊不已。 因为从她的描述来看,那个蒙面无鼻、一腿空空的犀利哥,简直就跟之前来找我的地狱来客一模一样。 ——难道他还一直留在魏阳?他想做什么?上次开车袭击他的人又是些什么人? “你是当时发现小红车的人,你怎么看?”姜媛媛看我不做声,索性直接问我。 “啊——觉得张大龙其实不知道多少信息,他只是受雇于犀利哥,给他补给的人。”我恍过神来,只好用姜媛媛的词语说道。 “废话,这个谁看不出来,我是说,你怎么看那个犀利哥?他看上去也没有犯法,只是总是给人一种不放心的感觉。而且,他当时打昏我,又把我扛到别的地方,似乎也没有伤人的意思。但你觉不觉得,事情听起来显得太不正常了——我见过吃羊肉的,但没见过把羊的尸体撕扯得七零八落生吃的。” “那你说,该怎么办?”我发现自己学得有点老奸巨猾了,居然开始反问她。 姜媛媛瞪我一眼:“我想让你帮忙,咱俩一起继续追查犀利哥,在事情没有结果之前,先不要让我同事们知道。” “你信任我?” “whynot?毕竟我不算刑警,而你既属于警队,也不属于警队,咱俩的身份都比较特殊。而且这件事现在还没有眉目,也没有犯罪,不可能找警方来查。还有,看你的眼神,能发现你对这事情还挺在意的。” 我看着姜媛媛,她眼里没有任何世故,任何疑觉,她应该是真心想查案,想跟我一起来跟“犀利哥”这条线索。 ——既然如此,那也不必再等了。 “走吧,咱们再去一趟‘上枫水’,去找找那个犀利哥。”我也直截了当地说。 “现在?” “对啊,现在。”我这么说是有把握的,因为从上一次接触来看,地狱来客对我并没有恶意,从姜媛媛遇到他发生的事情来看,他对姜媛媛似乎也并没有做出威胁人身的行为。 ——起码从目前来看,地狱来客只是长相丑陋,行踪诡秘,但没有过激行为。而且,听了闻廷绪父亲的事,我更迫切地想知道一件事,那就是他与小册子里记载的西夜国历史有什么关联。 ——还有一件事,那就是地狱来客这样隐藏行踪,是否在躲避着什么?他上次遭遇的那次车祸,是有人在追杀他吗?那些人究竟是些什么人? 想到这里,我更迫切地想找到地狱来客,毕竟从目前来讲,他看上去是能回答所有这些问题的人。 “太好了!我还以为你是那种磨磨唧唧的人呢,没想到也这么爽快,咱们马上走!”姜媛媛已经回过神来,她霍地站起身冲我说道。 “你开车了吗?”我问。 “没……有驾照,但后来从没有碰过方向盘,我有驾驶恐惧症。” “好吧,坐我的车。”我说。 ...... 早高峰有点堵车,虽然“上枫水”小区离着不远,但我俩赶到那里的时候已经是九点半之后了。 “上枫水”小区围墙已经建了起来,门口被一道厚厚的蓝色彩钢板封闭着。姜媛媛让我把车停在彩钢板门口,我俩下了车。她带我走到两块彩钢板接合的缝隙处,用手使劲往里一推,一侧身就闪了进去。 “你能钻进来吗?”她问我。 “没问题,我又不胖。”我点点头,也侧着身往里钻,但毕竟身材比小巧的姜媛媛魁梧不少,卫衣上被蹭了一大块灰尘。 姜媛媛回头看看我,然后笑了一下,她压低声指着远处说“往里面走第三栋楼,就是犀利哥上次杀羊的地方。” “走,看看去。” 她点点头,然后想起什么似的:“说不定上次打草惊蛇,他已经搬走了。” “搬走也会留下线索吧。” “那倒是,正好显示一下我的推理水平。”姜媛媛自信满满。 我们俩绕到那栋楼前,果然楼门口的野草瓦砾堆里还有一个塑料袋,我指着问姜媛媛:“这就是张大龙装东西送犀利哥的袋子吗?” “可不是。”姜媛媛不停点着头,“看来他丝毫没有处理干净现场的打算啊。” “他又没杀人,干嘛处理现场。”我说。 “也是。” 这是一栋联排别墅楼,楼下水泥裸露,灰尘遍布,但却明显有人员走动的痕迹。 姜媛媛带我小心翼翼爬上二楼,转向旁边一条昏暗的走廊,然后再转进一个房间,指指里面。 “呶。”她简单地说。 房间里果然扔着一堆乱七八糟的垃圾,而且整个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又膻又臭的气味,根本无需细看,一眼就知道是那具被撕裂的山羊尸体惹的祸。 我胃里面一阵作呕,但干干净净的姜媛媛却毫不忌讳地走过去,边拨拉着羊尸边说:“真是的,上次也没来得及验尸,就被那家伙打昏了。” 她既然不怕,我自然也不能怂。我憋着气走过去,只见羊头已经被抛在一边,从脖颈处的伤痕来看,它显然是被强力直接从躯壳上撕扯下来的。 ——这要是别人干的,我肯定不会相信,但如果是地狱来客的行为,我心里就没那么多疑虑了。毕竟我还亲眼在视频中见到他被撞飞,然后又若无其事地爬起来,拍拍土迅速离去呢。 我忍住难闻的气味蹲下去。姜媛媛却已经用右手食指捅捅山羊身体,然后伸出两只手,直接扒开羊脖子打量着。 那羊脖子连着腹腔,姜媛媛拎起来不要紧,但她一动一压,腔子里一股腐臭味儿顿时扑面而来,呛得我差点把早上的咖啡喷了。 “奇怪啊。”姜媛媛好像毫无呕感地说着。 我其实也看出了门道,照理来说,如果羊被生生撕下头颅,那颈部大动脉也应该被即刻撕裂,动脉血肯定喷射得到处都是。 可这只羊的身体下面却没有多少血液喷射的痕迹,羊颈下有一滩面积不大的血,看起来更像是静脉血滴注形成的血泊。不过,即使全部是是静脉血,那出血量也应该比这一滩大得多。 ——难道这只羊是死后才被扯下头的? 不像。 我虽然有点儿外行,但最近因为接触许多案件,也略通一些法医知识。从组织收缩和创口反应来看,撕裂伤明显是山羊还活着的时候造成的。 既然是生前伤,那些喷出来的血呢? 第二百一十五章 找上门 我和姜媛媛彼此望了一眼,几乎同时说出一句话—— “吸血!” 确实,如果看看羊颈上的碎肉,看看周围被揪起的一撮羊毛,再看看地上那滩鲜血,完全能想象出地狱来客拎起羊脖子,然后把嘴凑到裸露的血管上“畅饮”的情景…… 我忍不住打个干哕,姜媛媛倒是仍然无动于衷。她放下羊身,还用沾血的手指摸摸鼻尖说:“茹毛饮血,原始人的行为啊。” “只是饮血,没有茹毛。”我指着羊七零八落的尸块说。 “太恶心了。”姜媛媛说着,但脸上却是一种毫不恶心的表情。 “不过,喝羊血也不算犯法。”我说。 她点点头。就在这时,我扫见一条黑影嗖地从窗外一闪而过! 我和姜媛媛所在的位置是二楼,而这栋联排别墅连上阁楼却有整整四层! 而刚才那个人影,似乎就是从三楼或者四楼直接跳下去的! 我俩迅速冲到窗边,只见一个浑身裹着黑衣服的人朝小区深处的废弃楼群中逃去! “就是他!”姜媛媛大声喊,“追!” 说时迟那时快,她拔腿就噔噔噔冲下楼梯,我只好也急忙跟在后面。我们俩一前一后跑出楼去,却发现早不见地狱来客的身影。 “那边没有出口,搜!”姜媛媛果断地说。 她说完就从左边冲去,我怕她遭遇意外,自然紧紧追上她,但她回头瞪我一眼。 “跟着我干嘛?兵分两路,扩大搜索范围啊!” “万一袭击你呢?”我问。 “姑奶奶这次有防备,一招两式他对付不倒我!” 我点点头,然后迅速右转,跑步前行。 上枫水设计的就是高档别墅区,所以每栋楼之间间隙很大,因为无人打理,所以中间栽植上的花草树木,布置的园林景观都成了荒地废墟,加上到处抛弃的建材和设备,寻找起来煞是费劲。 我朝右冲进一片独栋区域,本想挨个儿进去搜寻,但转念一想,何必如此费劲? 我低头看看这些废楼的出入口,只见一一个个都尘封日久,断然没有别人刚刚涉足的痕迹。 我正在独栋这边搜索,忽然听到远处一座假山处传来石块坠落的声音。 ——肯定有人藏在假山那里! 我急忙朝假山跑去,果不其然,只见地狱来客迅速从假山钻出来,然后一瘸一拐地掉头又朝联排别墅那里跑去。 “站住!站住!”我朝他背影大喊,也期望引起在别处搜索的姜媛媛的注意。 地狱来客自然不会听我的话,他又往左一转,嗖地跃进一栋面积巨大的矮栋建筑里面! 就在这时,我听到姜媛媛那边也传来一阵呼声:“谁?谁在里面?!” 我心里一惊——难道有两个地狱来客? “没事吧?”我赶紧大声喊道。 “没事!最西边那栋楼有动静,我去看看!”姜媛媛边跑边喊。 我深呼吸一下,硬着头皮朝那个矮栋建筑冲进去。 这栋楼大概是规划中的小区会所,里面被分隔得如同迷宫一样,我转了几圈,没见到地狱来客踪影,于是便准备往回走,结果发现早就绕得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我心想不好,看样子自己是中了地狱来客的圈套。想到这里,我急忙掏出手机,想给姜媛媛打个电话,提醒她不要轻举妄动。 但我刚拿出手机,忽然一个熟悉又陌生的沙哑声音在我身后响了起来。 “言先生,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啊。” 我惊慌中急忙回头,果不其然,地狱来客正穿着大衣,蒙住面孔,静静地站在离我三四步远的地方。 “你?” “对啊,是我,你终于找到我了。”地狱来客嘿嘿笑了两声。他一瘸一拐走到一摞瓷砖上坐下来,然后朝我摆摆手说:“坐啊,站着怪累的吧?” “你只有一个人吗?姜媛媛那边……” “那个女孩啊,我随手扔了块砖,造出点儿声响把她引开了,放心,她不会有事儿的。好久不见,既然你找上门来,肯定是有话问我,对不对?” “啊……你平时都在这里吗?” “不,几乎每两三天就换一个地方,之前跟你说过,有群家伙要害我,我不得不严加防范。” “那是群什么人,为什么要害你?” “他们——”地狱来客声音嘶嘶的,他稍微停顿了一下,又开口说,“他们不是人,是一群魔鬼。他们追杀我,是因为我挡了他们的路。不过,很可惜,我也是从地狱来爬上来的,他们杀不死我,呵呵呵呵。” “你给我的那本小册子,跟他们有关系吗?” “我不知道,我也在查,在查明白之前,我不想对你说太多,黑船小子,咱们将来是敌是友,还说不准呢。” “什么意思?”我惊讶地问。 “你小时候看到过一艘奇怪的黑船吧?我能闻出你身上的味儿来,看到黑船的人,身上都有那么一股子怪味儿。” 他说得煞有介事,我受了影响,不禁抬起胳膊使劲嗅嗅——根本闻不出任何气味来。 他看着我,再一次嘿嘿地笑了。 “你闻不到吧?可能你下过地狱,但是,天知道你跟地狱那群人有什么牵连呢。” “地狱那群人?” “就是追杀我的魔鬼。” “你越说,我越是不明白——那个什么地狱,跟小册子里的西夜国有关系吗?” 我看到他肩膀好像不经意地颤抖了一下,看样子西夜国确实勾起了他的一些回忆。 “有关系吗?我前段时间,还翻查出前些年西夜考古队的事。”我没敢说是闻廷绪告诉,只好略略打了个马虎眼。 地狱来客这次浑身都抖动了一下,他霍地站起来,朝我这边迈了一大步,然后又倏地停住。 “呵呵,你小子脑袋瓜还算聪明。没错,可能跟西夜国有点儿关系。” “那你知道西夜考古队的事儿?”我继续追问。 “不知道!”他忽然嗓门提高,斩钉截铁地回答道。 ——他肯定知道!因为他的情绪波动得厉害!或许,他还知道跟闻牧山有关的情况! 我想到这里,正要开口追问,但却被他粗暴地打断了。 “你既然找到了我,我可以指给你一样魔鬼们想要的东西。” “啊,什么东西?” “尸体。”他轻描淡写地说着,但声音嘶哑得好像生锈的机器。 第二百一十六章 魔鬼 我吃了一惊,尸体?莫非地狱来客杀人了吗? 他显然看出了我的惊异,随即冷笑一声:“最近你们在查案吧,是不是发现了两具额头刻字的尸体?” 我嘴唇动了一下,本想回应,但地狱来客看起来谈兴甚浓。沈喻曾经对我说过,查案的时候,如果嫌疑人或者干系人有倾诉欲,那尽量不要打断他们的话。 他们可能会提供一些若是若非的信息,但即便他们在说谎,有时候也不用打断。因为一个人说谎说得越多,破绽就变得越大——而你,要从大量信息中总结、归纳和提炼出他藏在心里的那条逻辑线。 ——我现在不知道地狱来客说的话是真是假,但第一他没必要骗我,第二,现在他讲话动力十足,那不妨就权且让他叙述下去吧。 所以,当听到他直接点穴式提到杜万芊、徐楚月额头刻字的案情时,我只是重重点头,表示首肯,然后脸上继续保持着讶异的神态,以鼓励他继续谈论下去。 “那些尸体,其实都是魔鬼们使用的道具。”地狱来客声音平缓下来,语调也变得悠长,似乎在思索着。 “这么多年,我一直在跟踪他们,跟着他们从地狱辗转千里回到祁岭。我在暗中观察他们,看看这伙魔鬼究竟想要弄什么幺蛾子。 “当然,他们也知道我的存在,也暗算过我几次。但既然彼此都成了魔鬼,他们大概也杀不死我。不过——” 他拍了拍空荡荡的一条裤管,然后继续说:“有时候也会面临九死一生,有时候我也得断臂求生。” “他们来到魏阳,然后就散落在各个角落。魔鬼的头脑比常人要狡猾得多,我数次想摸出他们的老巢,但结果都完全失败。他们就这样鬼鬼祟祟地蛰伏着,躲闪着,但魔鬼终究是魔鬼,他们这样蓄势,一定是有更大的阴谋。 “可恨的是,我这张脸,也在地狱里被炼烧得丑恶不堪。即使回到魏阳,我也没办法融入正常社会,只能每天东躲西藏,既无法面对鬼,又无法——面对人。” 地狱来客说到这里短促地叹了口气,他寥寥几句话中仿佛带着无限恨意。 “他们在魏阳潜藏了十几个月,期间我几次险些遭遇他们的毒手,但幸亏在地狱来炼出来一身钢筋铁骨,所以他们也拿我没太大办法。” 我想到那个视频,他被一辆皮卡车撞飞,然后又安然无恙地爬起来走远——就在这时,我忽然冒出另一个想法,这想法简直让我不寒而栗。 那就是沈喻和我追击背锅侠出车祸的那晚,我记得自己也曾被卡车撞倒,但全身却筋骨无损! ——难道,我也跟他说的那个什么地狱有关系?只是因为自己也曾是看到过黑船的人吗? 不对!沈喻也是黑船目击者,但她却颅脑重伤,等醒过来的时候,还多了华鬘这一重性格。所以虽然我们俩都曾目睹黑船,但我们俩肯定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这是为什么呢?地狱来客是怎么找到我的?他知不知道沈喻也是黑船目击者的事? 他看着我,好像看出了我在思索,他开始试探性地抛给我一个问题。 “你们警方,在查案的时候发现过他们吗?” “谁们?” “魔鬼。” 我身上忽然一凛——难道,他说的魔鬼就是无脸男? “呵呵,看你的表情,就知道见到过他们了。” “他们?”我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你说的魔鬼,是没长五官的人吗?他们——难道有好多个?” “哈哈哈!”地狱来客忽然大笑起来,他边笑边轻轻拉下裹着脸的黑布,露出一张我今生都难以忘怀的脸。 那张脸上仿佛完全没有皮肤,除了的两个咕噜噜转动的眼球之外,外鼻和嘴唇早就荡然无存,鼻骨那里只留下两个黑洞,牙龈和牙齿**在外面,耳廓也残损不堪,耳朵上面还支立着几根残存的白色软骨,它们甚至还随着他的笑声轻微颤抖着,远远看上去就像长在肉里的蛆虫。 我感觉自己从头到脚完完全全地打了一个寒颤。 地狱来客冷笑一声,又拿起黑布将脸蒙上。 “很可怕吧,我这张脸虽然丑陋,但起码不像魔鬼们那么苍白。” “无脸男有很多人吗?他们都没有五官吗?” “对,很多人,所以你们看到的,可能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他们究竟想做什么?”我终于忍不住又开口问道。 “我现在也没有弄清楚,我只知道他们要尸体。第一具尸体是别人杀掉,他们偷来的;原来以为他们只是偷尸,但第二个刻字的人,却是他们亲手弄死的。” 他这句话又让我心情怅然,因为他所说的第二具尸体就是徐楚月,看来无脸男就是杀死徐楚月的凶手。 地狱来客继续说下去:“你没觉得,最近天上接连出现异象,我觉得这肯定跟他们的阴谋有关。” 异象?我想起来了,背锅侠出现的那天,夜里正好出现月食,而且是血月的模式,而徐楚月死后不久,天上又曾经出现过幻月的景象。 我曾经一度认为血月是背锅侠的行动背景,是他想借着那天完成什么仪式,现在回头想想,其实那天正是杜万芊死后不久的事情。 也就是说,血月的出现,还真有可能是地狱来客所说的那样,跟刻字的尸体息息相关! 难道,那些刻字的尸体才是无脸男们的真正目的?但背锅侠又是什么人?从徐楚月的画作可以判断,他们也并非是同一个人,而是一个团伙。 ——先不要瞎想了,还是听听地狱来客的说法吧。 “你也联想起来了吧?”地狱来客看我思索,继续说着,“但他们的行动启发了我,既然摸不到他们的老巢,那我完全可以守株待兔。” “守株待兔?” “对啊,他们不就是想要尸体,然后刻上什么字去完成什么仪式吗?那我就寻找下一个他们要找的尸体,然后等待他们的行动。 “有趣的是,我的判断十分准确,就在他们想偷走第三具尸体的时候,我突然出现,然后虎口夺食,把那具尸体硬生生给抢了回来!” 第二百一十七章 寻找窝点 手机消息声响起,我打开一看,原来是姜媛媛在问我情况。 我飞快地按着信息,回复她说还没发现什么,自己还在搜索,不过一切平安,也嘱咐她“多加小心”。 “这边快搜到尽头了,我怀疑他逃到外边去了——你那边要不要支援一下?”她如此回道。 “暂时不用,我这边还在扫楼搜索,你先排除那边再说。” ——发送这条消息的时候,我其实正坐在一摞石膏板上,面对着地狱来客,听他在讲如何抢夺尸体的经历。 原来自从意识到“魔鬼”可能是要通过“尸体”完成仪式后,地狱来客先是瞄上了魏阳市殡仪馆。 他之所以把“家”搬到上枫水,也是因为从这里出发,沿着河边常无人烟的护堤路,就能走到殡仪馆的后门那边。 监视了殡仪馆一段时间之后,他发现这里根本没有“魔鬼”的气息。 “我的嗅觉,对那群家伙特别敏感,只要他们在附近出现过,我就能察觉出来。”他指着被黑布蒙住的两个黑洞洞的鼻孔,对我如此解释道。 地狱来客开始重新调整思路——殡仪馆是魏阳市“尸体”最多的地方,但是无脸男们怎么从来对这里不感兴趣呢? 他觉得,自己方向可能错了。 从去年“魔鬼”们来到魏阳后,他们经常在市区各个场所昼伏夜出,悄然活动。 地狱来客在市区各个角落逡巡,也经常会嗅到他们来往的气息。但殡仪馆这个地方十分奇怪,他连一丝一毫的气息都察觉不出。 所以,应该不止是尸体的原因。 他开始收集关于前两具尸体的信息,发现无论是杜万芊还是徐楚月,其实都和错综复杂的案件有关。 这两个被刻字、被拗出尸体造型的死者,都牵连在罪案之中,身上都背负着值得以命偿命的罪恶。 难道魔鬼们筛选尸体也有严格的标准? 他们不光想要尸体,还更加看重尸体背后发生的事件? 如果是这样,他就更难捕捉到目标了。 因为人心难析,人心叵测,罪案发生之前,乃至真凶和真相被揭穿之前,他是无法判断哪个人心理藏着哪些恶毒想法,甚至已经开始偷偷策划犯罪的。 可是魔鬼们肯定知道,因为他们肯定已经很早就开始观察、跟踪,然后选定了目标,就等目标犯下十恶不赦的重罪之后,然后他们开始介入,或借刀杀人,或直接动手,把罪犯变成尸体,最后利用尸体完成自己的邪恶“仪式”。 但怎么才能判断出魔鬼的目标呢? 地狱来客头脑中忽然冒出一个想法。 既然要观察、跟踪、介入目标,他们肯定会在目标周围频繁出现,而只要“魔鬼”们出现的地方,就必定能留下地狱来客能感知到的气息。 如果这样的话,只要自己寻找到那些家伙们气息浓厚的地点就行了。 这个方法听起来简单,但做起来其实并不那么容易。 首先,魏阳市面积巨大,人口众多,地狱来客没有汽车,要光靠一个动力三轮车开遍全城的话,没有个十天二十天的时间,绝对是来不及的。 依照他往常的经验,他自己虽然能够嗅到“魔鬼”们的气息,但只要时间一久,尤其是在二十四小时之后,那些气息就难以捕捉了。 还有就是,他至今也没有找到“魔鬼”们的窝点。 按说这些家伙人数不少,他们来到魏阳肯定有蛰伏和聚集的场所,但奇怪的是,地狱来客却完全找不到这类场所的存在——它们仿佛无色无味无形无影,连自己最引以为豪的鼻子都嗅不出来——他一直怀疑,“魔鬼”们应该有什么隐藏气息的手段,才能掩盖住聚集地长期累积起来的气息。 饶是这样,地狱来客仍然抱持着愚公移山的态度——即使魏阳再大,但只要“魔鬼”们行动不止,那么总有一天他能发现这群家伙的踪迹。 于是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都会开着三轮车在市区各处转悠,捕捉着空气中各种各样的气味儿。 当然,他也需要吃东西、喝东西生存下去,幸好他暗地里发展了一个叫张大龙的混混儿。这家伙做事儿愣,脑子缺根弦儿,但还算讲义气、守规矩,起码拿钱办事。 至于地狱来客的钱是怎么个来路,他并没有多讲,不过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是通过伤天害理的途径得来的东西。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发现了一处地方,那里最近几天“魔鬼”们的气息尤为浓厚。 这个地方在山阳区东边,名叫“丞相坟”。据说这里正是秦始皇时右丞相隗林及其家人的墓地。 隗林这个人在历史上是一个谜团,他在秦始皇统一六国前后位居朝臣之首,有着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后来赫赫有名的李斯,当时还只是一个廷尉。 但奇怪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几年之后,隗林却在历史记载中忽然莫名其妙地消失了。 不光他名字消失了,甚至他之前参与决策的种种记录,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在官方记录中被尽数抹去。 秦始皇嬴政这个人,听起来往往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残暴枭雄、睚眦必报,但如果翻阅历史,就会发现他其实一个敏感细腻的人,他对待大臣,其实始终都比较宽容优厚。 所以,对于一位辅佐自己扫荡六合,并确立各种大一统王朝规章制度的首功之臣,照理来说他会多加优待,即便是隗林做出过大逆不道的事情,也应该诛杀讨伐,并张告天下。 但一位佐政多年、功劳显赫的老臣居然无声无息地消失,连官方记载中都被抹去痕迹,天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情况。 现在关于隗林的些微记录,都是在一些当年铸造的器具、镌刻的铭记和遗漏的史籍中勾稽出来的。像丞相坟这样公开宣称是隗林葬身之所的地方,全国还真是只此一处。 不过历经两千多年,丞相坟早就没有了坟地,甚至连残碑断碣都找不到了。 解放之后这里成立了一家电子管厂,后来工厂倒闭,地皮被陆续卖掉,兴建了大大小小的住宅,其中就有一处名叫“友成小区”的地方。 第二百一十八章 抢夺尸体(1) 地狱来客发现,就是这个只有六栋单元楼的友成小区,正是近来“魔鬼”们活动最为频繁的地方。 友成小区跟其他小区不同,这个小区虽然比较老旧,但面积大,楼间距也宽。 听老居民说,这里是当年电子管厂的“洗件”车间,土壤受到过污染,所以当年改建小区的时候就避开了车间正下面的那一片土地,只在中间的空隙处建造了楼房,而老车间原来建筑的土地上则种上了白杨树,改成了一处狭长的绿化带,将两排楼房分隔开来。 为了居民休闲方便,绿化带上还堆起了土山,铺上了石板路,建起了小亭子,安置了长椅、长凳。 除此之外,为了有效利用土地,在这条狭长的绿化带上还开挖建设了一些人防设施,只是承平日久,那些防空坑道早就荒废多年。 不过地狱来客却意外地从坑道里找到了线索,最近“魔鬼”们经常潜伏在这条无人涉足的地方,他们的气息特别“浓郁”,似乎经常守在这里。 地狱来客于是也开始在友成小区蹲守。好在绿化带里林木葱茏,他很容易找到藏身之处。随着对这里的逐渐了解,他越来越确定这里就是“魔鬼”们“等待”罪恶的地方。 因为除了那些魔鬼,这里还有另一伙人经常出没。 这伙人大概有五六个左右,他们总是在深夜摸进小区,然后鬼鬼祟祟地钻进六号楼,有时候手里还拎着大包大包的东西。 而他们之中,有个喜欢把金链子系在腰上的人,他个子虽矮,但远远望去却有那么一股子气势,看起来像是这群人的头头。 地狱来客观察了两天,他知道这群人肯定在做什么不光明的事情,但具体是什么,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关心的只是“魔鬼”们。而且他已经发现,这一个小团伙根本没有发觉自己已经被魔鬼盯上了。 难道他们之中,很快会有人死去吗? 在第三天的时候,“魔鬼”终于出现了——一个无脸男在深夜悄无声息地跃进林子里,一头扎进人防地道。 地狱来客已经爬上高高的白杨树,他低头俯视着那个无脸男的一举一动。 果然,没过多一会儿工夫,链子哥就带着两个小弟走进小区,朝六号楼一单元的门口走去。 “告诉他,明天是最后一天,到半夜钱再凑不齐的话,他就只能给朋友收尸了。”链子哥边走边向旁边的小弟说道。 “知道了,老大。”小弟赶紧唯唯诺诺地点着头。 三个人刚走到一单元门口,一个光头小弟就慌慌张张跑了下来。 “作死吗?搞这么大动静!慌慌张张的!”链子哥低声朝他骂道。 “老大,知道您要来,我这不赶紧接您来了吗?” “接个屁!那小子情况怎么样?” “妈的,能吃能喝能睡,过得比看守他的人还滋润!抓过老多家伙了,就没见过这么想得开的主儿!”光头小子抱怨道。 “堵上他嘴,打他个半死!妈的,拿老子的地盘当托儿所了!”链子哥一听就怒火冲天,愤愤地骂道,“这次要是凑不齐钱,明天直接送他归西,去阎王那里吃喝睡去!” 四个人边低声说话,边消失在单元门里面。 地狱来客透过层层树枝向一单元楼上望去,朝向绿化带的几户人家都黑着灯,看样子这伙人活动的地方并不在这个方向。 听他们说话的口气,这里似乎已经囚禁了什么人,而且他们把明天当成了截止日期,只要明天凑不齐钱,那么他们很可能就会撕票。 如果撕票,就会死人,只要死人,就会有尸体。 看来他的判断是对的,无脸男不会无缘无故地蹲守在这里,魔鬼们就像空中盘旋的秃鹫一样,他们已经嗅到了死亡的气息。 夜已深,人已静。藏身在人防地道里的无脸男也没有声息,但就在这万籁俱寂的夜里,六号楼的方向忽然传来几声沉闷的声音,似乎是什么人在踢打着,又有什么人在痛苦地呻吟着。 地狱来客不禁点点头——链子哥是个说到做到的人,他说要上来将囚禁者打个半死,果然就分秒不差地动手。 由此可见,明天发生惨案是大概率的事情。 正在这时候,下面的树林里传来一阵簌簌声。 地狱来客向下看去,只见无脸男已经钻出人防地道,然后像鬼魅一般朝小区外面快步走去。 ——魔鬼们应该也会等待明天吧?无脸男今天过来,似乎只是再次确认一下而已。 等无脸男走远之后,地狱来客才从树上下来。 他已经做好了因应计划,明晚早点过来,只要无脸男一偷窃尸体,他就冲上去,来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先把他们想要的尸体搞到手,然后看看魔鬼们会有怎么样的反应。 他这样想着,也走出了友成小区,然后朝自己栖身的上枫水那边走去。 ...... 第二天晚上七点,等天色一黑,地狱来客就早早收拾好东西,装成一个收破烂的老头,开着三轮车就朝友成小区而去。 到达友成小区的时间大概八点差一刻。地狱来客把三轮车停在一个偏僻的地方,然后找个没人的地方跳进小区,一头钻进白杨树林里。 这个时间小区里还算热闹,白杨树林有个小广场,一群大妈放着乡村重金属音乐,正在那里挥动着胳膊,集体跳着僵尸舞。 地狱来客瞅个空当,他一把抱住一棵白杨树树干,嗖嗖嗖就朝树顶上爬去。好在下面音乐声音大,大妈们也跳得欢,根本就没人注意到他。 现在才八点钟左右,等到午夜时分,还要在树上挂四个小时。不过做事赶早不赶晚是地狱来客的习惯,他找了个舒服点儿的树杈坐下,静静在那里等待着。 ——魔鬼们应该还没到吧,他们照理说不会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出现。他们肯定也在等待机会,等着小区里安静下来,等着链子哥动手杀人,然后再趁他们处理尸体之前夺走尸体…… 想到这里,地狱来客不禁放松了身体。他骑在一根连接主干的粗杈上,背靠着树干。下面音乐太吵,他想闭上眼睛,先养精蓄锐地休息片刻。 但就在这个时候,他隐隐约约闻到空气中突然传来一股浓重而刺鼻的魔鬼气味。 ——不对!虽然时间没到,但肯定有什么情况不对的地方! 地狱来客嗖地坐直了身体! 第二百一十九章 抢夺尸体(2) 他们来了! 魔鬼们已经来了!而且不止一个! ——可是,链子哥不是说好午夜之后才动手的吗?怎么魔鬼也跟自己一样,行动时间提前这么多? 要知道现在正是人来人往的时候,而且小区里大部分人还都没有入睡,一般来说,这绝不是魔鬼们习惯活动的时间。 他们因为长相奇特,总是昼伏夜出,基本都是到半夜三更才会出动。今天这么早就开始动作,说明他们肯定掌握了更多情况,而且是马上就要发生的情况,如果他们来晚的话,时间肯定来不及了! 有什么事,肯定很快就要发生了! 想到这里,地狱来客忍不住屏住呼吸,他藏在树上,拉下遮脸的黑布,闭上眼睛,用鼻子捕捉着空气中飘来的那一丝丝自己熟悉而且憎恶的气息。 从气味大概可以辨别出来,这次来的魔鬼大概有两个以上。而且,还有一股莫名的奇怪气味,这股味儿跟魔鬼有些相近,但却隐隐约约另外有些异样。 他们在对面,在六号楼后面! 地狱来客猛地意识到,自己可能差点儿就犯下一个重大错误! 他本以为这些家伙会先等链子哥动手,然后再来偷窃尸体,但他显然低估了这群人的底线——之前那个额头上被刻上“盗”字的小姑娘,不就是他们亲自动手杀死的吗? 难道今天,他们又要亲自处刑? 地狱来客看看下面仍在轻歌曼舞的大妈们,他已经顾不上暴露自己的风险了,毕竟那群家伙行动异于常人,如果自己再顾忌那么多,之前的一切努力都会付诸东流。 他来不及准备,看看树林和六号楼还有一段距离,他只好凭借相邻的树杈,跳跃着朝楼体接近过去。 越靠近六号楼,地狱来客就越发觉得魔鬼们气息浓烈,他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 他跳到离着楼体最近的一棵大树上,这时,果然看到楼顶上影影绰绰有一个无脸男在弯腰拉拽着什么。 也就在电光石火之间,那个无脸男就从楼沿上拽着一个人来! 因为距离不近,而且暮色已深,所以地狱来客模模糊糊看不清那个人的样子,但从体型来判断,那应该是个青年男人。 只是那个青年男人一动不动,任凭无脸男从楼沿上拽上楼顶——而且就像扔垃圾似的往旁边一放。看样子他已经死透了。 这莫非就是魔鬼们想要的尸体? 地狱来客低头看看大树和楼顶的距离,这棵树树冠虽大,树枝也往前探出许多,但即使最近的枝杈离楼顶也有七八米距离。 如果他爬下树,再冲进楼里,找到能上楼的天窗,一来二去最少也得十几分钟。十来分钟虽然不长,但这点时间足够让无脸男们扛着尸体逃之夭夭了。 地狱来客俯身看看,这时无脸男拎起那具尸体看了看,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什么东西。他弯下腰揪住它的头发,把头颅提起来,用那个东西开始在头上刻画着。 ——他在刻字!所以这肯定就是魔鬼们想要的尸体,就是他们想用来完成仪式的尸体。 已经来不及了! 地狱来客急火攻心,他完全顾不上那么多了。他迅速爬上树顶,然后揪住一根韧性十足的树枝,猛地朝楼顶上跳下去! 从树顶到楼顶大概有个六十度的斜角,所以地狱来客这一跳就是十来米左右! 他毕生以来从没有跳过这么远,如果真是肉体凡胎,不要说跳不跳得过去,就算他能跳到楼顶,恐怕刚一落地就七零八落了。 不过,幸亏他不是肉体凡胎——他是地狱来客,是从炼狱中爬上来的人,是早就经历了一遭生死,没有被魔鬼索走命的人。 他已经练就了一身钢筋铁骨,饶是卡车冲撞都不能伤他性命! 地狱来客只觉得耳边一阵风声,当然,可能还有人扫见了他飞跃的身影,下面传来一声中年妇女的尖叫。 他不由得闭上了眼睛。 “咚”的一声传来,等他张开眼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双脚踩在楼顶的水泥板上,巨大的惯性使他不得不调整姿势,他往后一靠,顿时一个屁墩儿坐在了楼顶上。 那个无脸男正拿着刀子刻字,被他一下搞懵了。这一片没有高层建筑,所以大概除了天上过直升机,其他人很难会注意到楼顶上的动静。 无脸男被地狱来客的从天而降搞得猝不及防,他是彻彻底底吃了一惊,吓得一个跟头仰倒在地,手里的小刀也当啷掉在楼板上。 但魔鬼毕竟是魔鬼,无脸男似乎比地狱来客想象得要更冷静、更敏捷。他虽然刚才被吓得有点晕头胀脑,不但丢了刀子,还直接把尸体的脑袋撇在了地上。可他很快就调整好情绪,一个鲤鱼打挺就想站起身来。 说时迟,那时快。地狱来客毕竟是从暗处偷袭,准备也比无脸男充分得多。他猛地朝前一个跨步,就在无脸男要跃起的那一刹那,他及时冲到了他的面前,然后抡圆胳膊狠狠挥出拳去—— 喀啦! 地狱来客仿佛听到无脸男头骨碎裂的声音,这个五官混沌的家伙像根被砍倒的原木一样重重摔在地上。 咚! 无脸男仰面朝天,下巴已经歪了一边,他不再动弹,一如他旁边已经死透的那具人类的尸体。 但地狱来客却没敢懈怠——他自己心里明白,这些魔鬼们都跟他一样,是无法被真正杀死的。 他也曾想找到一种能够杀死魔鬼的办法。他之前曾经数次与魔鬼对垒,但无论是他还是魔鬼,彼此都找不出能从物理学上消灭对手的方式。 有一次,他把一个无脸男引进熊熊大火里面,但那个无脸男穿过火海,竟然又逃了出来。 他这才想起来,地狱下面本来就有火,而且那些流熔的岩浆不知要比火热上多少倍——如果岩浆都不能烧死魔鬼,那地面上的火焰就更不用多提了。 所以,这家伙应该只是晕倒,不是真正死去。 要想弄死他还要动脑筋,而且无法保证一定会成功——他并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里,他想抢夺的,其实是那具人类的尸体。 地狱来客又狠狠朝无脸男头上补了几脚,防止他很快醒来。 做完这些后,他一瘸一拐朝旁边的尸体走去。 第二百二十章 鱼脸男孩再现 果然不出所料,躺在地狱来客脚下的是一个年轻男人。 男人看起来也就二十岁左右的样子,他穿着一条七分瘦腿西裤,上身一件小西服,留着锅盖头,左手腕上还有条廉价的手链,一看就是某视频软件上典型的“社会人”打扮。 地狱来客伸手拨拉了一下。小青年的脖子虽然有点儿僵硬,但还没有凉透,看样子刚死不久。他的口鼻里都渗出黑乎乎的血迹,有明显的中毒表征。 侦查死因并非地狱来客的任务,他对谁杀的年轻人,年轻人怎么死的毫无兴趣,他所感兴趣的,只是年轻人的尸体。 这具尸体肯定是魔鬼们要抢夺的东西,因为它的额头上刚被无脸男用刀子刻出来一个血淋淋的字—— “淫”。 第一具杜万芊的尸体上刻出了“殺”字,第二具徐楚月的尸体上刻的“盜”字,而这尚不知谁何的尸体上刻上了“淫”字。 杀、盗、淫——这应该都是他们犯下的罪孽吧? 莫非魔鬼们收集的就是犯罪者的尸体? 这些罪应该像“七宗死罪”一样,有个自己的顺序,或者有个大致范围吧? 魔鬼们为什么要寻找这些尸体呢?他们在地下作恶,所以也要寻找地上的恶人吗? 地狱来客脑海中迅速闪过一个个问号,但这些问题现在还无法解答。他弯下腰,将尸体从楼顶上拽起来,然后往身后一背,转身想尽快离开这里。 但就在这时,他看到又有一个无脸男站在自己面前。 地狱来客着实吃了一惊。 他曾经去过地狱,自然见过许多无脸男,在他的眼里,这些魔鬼已经和凡人一样平平无奇,他也不会再因此一惊一乍。 他之所以惊讶万分,是因为那个无脸男身边还带着一个孩子。 那个孩子是个男孩,他看上去只有几岁,瘦小而且佝偻,头上长着稀疏的毛发,乍看上去就像电影《指环王》中的咕噜姆一样。 与咕噜姆不同的是,男孩长着一张更加奇怪的面孔。 无脸男们都没有五官,只有嘴上的一条缝隙,如果打个比方的话,他们的脸就像是画好又被刮了一半的油画人像,你能从那张脸上隐隐约约想象到五官的影子,但其实上面一无所有——就连眼睛都不存在。 可是这个男孩,他脸上是有五官的,只不过五官长得特别——丑陋。 他的五官也与地狱来客不同。地狱来客之所以面容可憎,是因为当年身陷地狱,九死一生,虽然竭尽全力逃了出来,捡回一条性命,但整张脸,整个身体的皮肤都被烧毁了——换句话说,他外貌丑陋只是毁容而已。 男孩却并非如此,他皮肤虽然惨白,但却相当完整。他的眼睛没有眼睑,就像两颗豆子似的嵌在没有血色的脸上。 他没有鼻梁,只有一个微微凸出平面的鼻头,上面有两个更小的黑孔,就像被什么人用锥子随意捅了两下似的。 还有他的嘴巴,也是圆圆的小小的一个孔隙,而且看上去里面并没有牙齿。 最为奇特的是,他的五官分布也很诡异,眼睛之间的距离很远,而且眼睛和鼻子的距离也拉得很大,倒是鼻子和嘴巴特别接近,活像捏泥人时被硬生生攒在一起似的。 地狱来客第一印象就是,抛开男孩的躯壳和四肢不说,单看他的脸,就觉得太像一类动物了。 那便是鱼类,他的面孔太像鱼类了,跟电视里演的那些虾兵蟹将的特技妆容简直如出一辙…… 他应该不是魔鬼,他身上也没有魔鬼的气息,但是,他为什么跟无脸男站在一起? 但时间已经容不下地狱来客再胡思乱想了,当他还在琢磨鱼脸男孩的时候,只见他身边的无脸男忽然发出沉闷的呼噜声。 ——不好! 地狱来客心里咯噔一下! 他曾多次与无脸男们打交道,对这声音再熟悉不过了——这是他们即将合围猎物的信号,这说明周围可能不止这两个无脸男。 虽然以前魔鬼们对自己无可奈何,但这次地狱来客是带着目的来的——他要的就是带走背上这具尸体,如果只有一个无脸男他还有胜算,但如果很多的话…… 关键时刻,事不宜迟。地狱来客不在这里恋战,他一弓腰背起尸体,转身就朝远处一跃而下—— 他跑得快,跳得也急,而且这次是直接从六楼跃下,距离比刚才从树顶跳到楼顶更远! 地狱来客从来没有想到,自己居然在短短十几分钟内,两次刷新了个人的“跳远”记录…… 他这次身上背着沉甸甸的尸体,所以惯性更大,他只觉得耳边风声更大,然后就像出膛的一枚哑弹似的咚地落在地上。这次坠落更烈更猛,猛得让他差点儿脱手把尸体抛出去…… 地狱来客赶紧反过来手来抱住尸体,然后就势往前一滚。他感觉自己的假肢狠狠弹了一下,那坚韧的高强度合金似乎被巨大的冲击力给掰弯了。 但他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因为就在刚才匆匆一瞥的时候,他眼角的余光看到两个无脸男已纷纷跳下楼顶,朝他这边飞奔而来。 一个人从楼顶上跳下来不算什么,但接连又跳下两个人来就一下子暴露了。一位正在遛狗的阿姨看到两个人影从楼上跳下来,她顿时失声尖叫起来—— “啊——啊——啊——来人啊!跳楼啦!” 大概是听到了阿姨的尖叫,两个无脸男忽然收住了脚步,他们似乎有些慌乱。 地狱来客顿时明白了什么。 这些魔鬼可能还是顾忌被人发现,顾虑暴露自己的存在吧?毕竟他们那鬼样子长得——太特么不像人类了。 现在的情势是三拳难敌四手,不过既然找到了这群魔鬼的弱点,那么他们也没那么难对付。他立刻掉转头,直接朝绿化带里跳广场舞的人群中冲去! 无脸男们似乎还是担心暴露身份,他们明显收力,没有直接跟着冲过去。 绿化带跳舞的大妈们看到一个抱着人的蒙面怪客突然狂奔过来,她们吓得一片慌乱,往四面八方嗷嗷叫着散开,有的哭有的嚷,还有人拿着手机拨打报警电话。 地狱来客趁着混乱,掉头钻进树丛里,从另一侧的栏杆翻了出去,终于摆脱了魔鬼们的追逐。 第二百二十一章 寻找尸体 地狱来客讲完自己的抢尸经历,然后站起身来,拍拍腿上的尘土说:“其实,我一直在等警察来,但没想到来的人最后是你。” “等警察?” “对啊。”他冷笑一声,“现在天气慢慢热了,难道还要让我带着一具尸体东躲西藏吗?来历不明的尸体交给警察,不是它最合适的归宿吗?” 他讲的道理没有错,但是有一个问题。 我刚要开口,但他已经看穿了我的心思。 “你是怕我骗你,把自己杀人的事儿推到魔鬼们身上,对吧?” 我没有说话,他随即又发出冷笑。 “要是那样的话,我藏尸体都来不及呢?还会告诉你吗?况且,你们现在根本就没有找到尸体呢,呵呵。” 他说得对,依照他的身手,只要他想藏匿尸体,那我根本就找寻不到,何况我还从视频上见识过他被皮卡车撞飞又安然无恙,然后爬起来拍拍屁股直接走人的一幕。 他要真的是杀人凶手,就不会在这里跟我废话这么长时间——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必要去掩饰,更没有必要向我解释。 我点点头,表示自己相信他的话。 “尸体呢?它在哪里?” “一会儿告诉你。”地狱来客一瘸一拐地朝“迷宫会所”外面走去,我只好也起身,紧紧跟在他后面。 就在这时,口袋里的手机又响了起来,不用说也能想到是姜媛媛打来的。 “喂,我都搜索遍了,没找着犀利哥人,你那边怎么样?” “我——还好,有意外收获。等会儿跟你说。” “喂喂,什么收获,是不是发现什么大案子了?”姜媛媛兴奋的情绪简直都能从话筒里满溢出来。 “一会儿说。”我看地狱来客回头看我,生怕他起了疑心,于是顾不上跟姜媛媛解释,直接挂掉了电话。 我跟着地狱来客走出矮栋建筑,然后拐了个弯,又是一排联排别墅横在我们面前。 “4325。”他指着那排别墅说道。 “什么?”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地问。 “4325。你自己去找,如果连这么简单的谜题都猜不透,那就别想以后跟魔鬼们斗智斗勇了。”他说完这句话,就头也不回地朝一片荒芜的瓦砾堆走去。 “哎!”我忽然想起什么,赶紧冲他喊道。 他没回头,只是抬起胳膊摆摆手。 “来日方长,如果有事,我还会找你的。”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就忽然快跑两步加速,然后往前面一跳,顿时消失在瓦砾堆后面。 他只是轻轻一跳,就飞出了三十四米远的距离,若不是以前被华鬘拽着绕世界蹦跶了几回,我估计会惊讶地喊出声来。 我目送他远去,然后陷入了深深的思索。 他描述了许多事情,有些事情似乎玄之又玄,但跟自己的经历一一对照,却又不那么虚无缥缈了。 首先是那个鱼脸孩子,那分明就是从隗家老宅逃离的隗赞鑫,没想到他居然被无脸男们掳走了。但他们为什么要带走小鑫,这也得需要好好调查一番。 还有就是,地狱来客既然已经离开,当务之急便是把他抢夺并隐藏的那具尸体找出来。 我想了想,还是主动给姜媛媛打个电话吧。 可惜我刚拿出手机,这姑娘的电话就追了过来。 “你还敢挂我电话!” 她一嗓子差点儿把我耳朵吵聋,我赶紧把话筒举远。 “吓死我了知不知道!突然掐了电话,我还以为你被袭击了!” 我听到她在电话里气息喘喘,这才恍然明白,她很可能以为我这边出事了,所以正跑着到处寻找。这样一想,心里不由得觉着有些感动。 “你在哪儿?!”她紧接着又喊道。 “西北角的联排这边——挨着假山不远的地方。”我拿着手机,四处张望着说,“你快过来吧,这边好像有情况了。” “情况?!等着我!”这次倒是她先动手把电话挂了。 我打量着那排房子,这一行联排别墅有五栋楼,每栋楼有两户人家,楼层有四层,每层楼看窗户大概有四五个房间的样子…… 所以,地狱来客说的这个简单的谜题,应该就是第四栋楼、第三户人家、第二层的第五个房间吧? 可是,这些楼还都是毛坯房,还没有挂上门牌和标号,究竟是从哪边开始数的第四栋楼呢? 刚想到这里,我就不禁笑出声来。 范围其实已经缩得很小了——无论是从左数还是从右数,第四栋楼不过只有两个选择而已,就算挨个看上一遍又有何难呢? 我撸起袖子,打算就先以站的位置为起点,往右边数四栋楼再说。可正在这时,我听到不远处传来一串急促的脚步声。 跑过来的人果然是姜媛媛,她看到我站在这边,急忙加快脚步,以更快的速度飞奔过来。 “怎么回事?什么情况?”她上气不接下气地问道。 “这楼里,可能有一具尸体。”我说。 “尸体?!谋杀吗?!”她激动地问道。 我想了想——不错,之前的杜万芊属于谋杀,后来的徐楚月也属于谋杀。 “谋杀。”我于是肯定地说。 “你怎么知道有尸体的?你怎么知道是谋杀的?”姜媛媛立刻反问我——没想到这家伙还是一个杠精。 我一时间哑口无言——关于地狱来客和“魔鬼”们的事情,我暂时还不想告诉太多人。毕竟,这实在太难解释了。 “哎呀,来龙去脉太复杂,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我只好硬着头皮打个马虎眼,“可能就在从这儿数的第四栋楼里,我正等你这位警官来,好一起去搜!” 大概是因为听到我说自己在等她,姜媛媛一下子高兴了起来。 “那还等什么啊!快点儿走吧!” 她跑得比我还快,三步并作两步就来到了第四栋楼下。进楼之前,她还认真地俯身查看了一下出入口。 她指着干净的门口,又指指旁边门口的积灰,反问我说:“你看,为什么这里没灰,而那边没有?” “大概是有人怕在灰尘上留下足迹,所以就打扫了一遍吧。” 她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说:“没想到,你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我苦笑一下,心想,自己本来是一个安安稳稳的小编辑,结果因为爱上一个人,最后就被卷入到重重叠叠的命案里头。正因为如此,自己的脑袋也彻底被逻辑刷新了——也不知道这算幸运还是不幸。 姜媛媛走了烂尾楼里,她先在一楼逡巡一圈,没有发现什么东西。我俩又沿着楼梯爬上二楼。 刚一上二楼,我顿时就感到了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第二百二十二章 淫邪 整个二楼弥漫着一股奇怪的味儿,而且蝇虫一下子比原来多了很多。我忽然想起刚才地狱来客说的那句话——天气热了,把尸体交给警方是最好的选择。 废话,再不交给警方,尸体都快要成一滩烂泥了好伐?换谁也心里明白,赶紧把这个烫手山芋甩出去才是最好的。 “哦啦啦!哦啦啦!” 姜媛媛却像嗅到了猎物的猎犬一样兴奋起来,听这小姑娘的感叹词,她还懂点儿法语。 她不但兴奋,而且直觉超群。我俩站在楼梯口面对着七八个门口和走廊口,她似乎想都没想就朝着一条廊道走去。 果然,越沿着廊道走,气味就越浓郁,等走到廊道尽头右手边、能看到尸体的左脚的时候,已经臭得都睁不开眼睛了。 我最近确实见过不少尸体,但它们要么是刚刚遇害,要么老老实实躺在太平间里,这种现场的腐烂尸体还是头一次遇到。还没看到尸体,光听到进门时苍蝇“嗡”的一声散开,就已经让我的胃里翻江倒海了。 说时迟那时快,我赶紧一个箭步跨到门口,挡在了姜媛媛的身前。 我这样做是有自己道理的。 姜媛媛说过,她在分局里是个文职,但一心想破大案子。这样的新人我见过不少,他们都是听到有案件就特别兴奋,接近案件就更加兴奋,但一看到尸体——就另当别论了。 尽管我也不喜欢面对尸体,但自己总算有点经验了,好歹比初出茅庐的姜媛媛承受力强一些。 我回头瞧瞧姜媛媛,只见她嗅着臭乎乎的气味,面不改色心不跳,相反还砸吧了几下嘴巴。 ——得,看她这样子,真是没怎么接触过案子的人。这要直接面对一具腐败的尸体,恐怕对查案的热情瞬间就被浇灭了。 “咱不行打电话摇人儿吧。”我守在门口征询她意见,“这活儿得法医来干。” “摇人儿?摇谁?就我们分局那个居新城吗?他还不如我呢!”姜媛媛翻了个白眼。 一听见居新城这名字,我也打起来退堂鼓,这个小年轻认死理儿,上次云塘三鬼的案子里他跟沈喻争执半天,差点儿把刚失去“逻辑奇点”能力的沈喻给气哭了,我还跟他吵了一架。 可是,姜媛媛真的行吗? 我想了想,决定还是先把她劝住,自己硬着头皮进去先勘察一下。 但不管行不行,就在我恍惚之间,姜媛媛已经快步挤进房间里——但是,她没有大惊小叫,没有呕吐不止,也没有惊慌失色,从她面对尸体淡然的表情中就能看出来,她起码有一副职业刑警的样子。 我在门口差点儿就看傻了。 她把手揣进左边口袋里,掏出一对白手套来,然后又从右边口袋拿出一个小布包,打开就看见里头还有镊子、钳子这些东西。 我当场就震惊了——这法医工具还有微缩版? 姜媛媛看看我,笑了一下:“抱歉啊,惊着你了,这套工具不是法医发的,我也不是法医,这是我特地海淘来的专业家伙。” “不是法医,那你——”听她这么一说,我顿时又犹豫了起来,万一她胡闹破坏了尸体或者现场怎么办——比如在查看尸体的时候,忍不住吐尸体一身什么的? 姜媛媛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她拍拍我肩膀,轻松地说:“放心吧,本姑娘从分配工作之后就在法医室厮混,我对尸体,比对人体还熟。” 听她这样拍胸脯保证,我也不好再说什么,何况我自己都不想进去查看尸体,更别说埋怨别人了。 姜媛媛戴上手套,连口罩都不戴就走到尸体前面。尸体上本来围着一堆苍蝇,她走过去,苍蝇便轰然飞了出来。 我想了想,一咬牙也走了进去。 躺在地上的尸体,其实并没有想象中恐怖。 大概因为已经死去数天,他的脸部已经开始水肿,还有一丝即将腐败的状况。虽然他身上穿的衣服还比较整齐,但可以想象,他身体和内脏其实已经开始腐烂,这应该就是造成臭味的主要原因。 就像地狱来客说的那样,这个人岁数不大,脸皮肿胀,但能看出之前还比较细腻,他留着社会人中流行的锅盖头,更重要的是,他额头上果然刻着“淫邪”两个血字,字迹现在已经有些漫染,但还是能窥见当时无脸男下手的凶狠。 他穿着一身小西装,脚下的皮鞋只剩下一只,但能够看出生前还是擦得很亮。 他左手带着一块样式复杂,但其实档次并不高的手表。右手手腕处还有个小猪佩奇的纹身,看样子还算赶在潮流前沿的人。 他贴身穿了一件瘦身的小衬衫,衬衫里头还隐隐约约露着半条金色的链子。不过目测来看,那其实并不是金的。 我忽然想起来一句话——大金链子小手表,一天三顿小烧烤。 不错,从死者的穿衣打扮来看,他的确是比较严格地执行了“社会人”的标准人设。 姜媛媛关注点倒是不在穿衣打扮上,她用手轻轻按压了一下死者的皮肤,应该是在观察僵硬程度和皮肤弹性,随后,她又捏着死者下巴微微转了一下,似乎在看死者口鼻出血的情况。 她又掀起死者上衣的衣摆,我惊讶地发现,死者的腰部还有不少清晰的抓痕,有的抓痕过于凶狠,看上去都抓出了血。 姜媛媛用手拨拉着检查了一下血痂,最恶心的是,她还拿起一柄小镊子,从死者皮肤褶皱的地方拈起一条蛆虫来。 那蛆虫白白胖胖,它似乎对姜媛媛打扰了自己的清梦十分不满,不停上下左右使劲搅动着。姜媛媛跟它对视一番,又把它轻轻丢在地上。 “怎么样,有什么想法吗?”她回头朝我一笑——我真不敢相信,一个小姑娘居然在这么恶心的情况下还能笑得出来。 “这肯定不是犯罪第一现场。尸体是被抛弃在这里的。”其实我说的是废话,因为地狱来客抢夺尸体的事情我知道,她不知道。 姜媛媛瞥一眼死者身边完整尘封的状况,赞同似的点点头。 “不错,然后呢?” “这具尸体额头上有刻字。你听说过吧,之前曾经有过两起额头刻字的案子?” “什么意思?难道你想把案子撬走,撬到市局去并案处理是吗——我告诉你,姑奶奶的案子,谁都不能抢!” 得,还遇到一个护食儿的。我只好无奈地耸耸肩。 “然后呢?你接着说。”她眯着眼睛,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然后?我心里想,然后你妹啊——刚才又不是我检查的尸体,我怎么知道然后?难道还要逼我告诉你,第一杀人现场是友成小区六号楼吗? 我要这么如实说了,你肯定会问我怎么知道的。我要说是自己的直觉,那你肯定说我就是凶手,因为目前现场这点儿线索根本判断不出来,只有凶手才知道第一现场…… 然后,然后,然后我肯定不上你的圈套! “怎么?看不出来了吧?看来还真的是啊,我的查案水平其实不比你们这些顾问差。”姜媛媛开始洋洋得意起来。看样子她还真是那种对查案情有独钟的人啊。 “那你给我讲讲吧,你都看出什么线索了?”我人品再厚道也比姜媛媛多吃几年饭,于是立刻抓住机会反守为攻。 “嘿嘿,既然你不耻下问,本姑娘不妨就对你说说吧——这个男人死亡的第一现场,很可能就在离这儿不远的友成小区……” “你说什么?!”我完完全全被她的判断给吓到了。 第二百二十三章 失望 友成小区? 姜媛媛怎么会知道友成小区呢? 难道她也见到了地狱来客,地狱来客也把来龙去脉跟她讲了一遍? 不可能!地狱来客分明一直在躲避着她,他想方设法要约我单聊来着?而且,地狱来客显然是个疑心很重的人,他想利用我,但并不是完全信任我。 连我都不信任,恐怕就更不相信一个更加陌生的女警察了。 “你怎么知道的?”我索性单刀直入地问。 “听这口气,你也知道?”姜媛媛似乎已经完成了初检,她摘下已经变得脏兮兮的手套,直接走出屋子,然后把我拉到一边反问道。 我一时语塞,不知该从何说起。 有人可能会问,既然不好解释,那索性就算把地狱来客陈述的事情跟警方说一遍呢? 如果那样,我将必须进行更复杂、更耗神耗力的解释。因为目前我和沈喻遇到的许多事情,似乎都脱离了科学的范畴。 我俩就像是短短窥视到仙魔之境的凡人,如果把自己的奇遇讲给其他人听,无非是让人一哂而已。如果我俩坚持不懈地宣称自己所遇的是真实状况,那等待我们的恐怕只有精神病院了。 因为我们目前了解的东西,似乎只是蛛丝马迹、吉光片羽,它们都彼此分割,不能自洽,没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我们只是管中窥豹,还无法揣度出这一系列异常的原因,更不知道这个异常宇宙的世界观究竟是何物。 所以我们没有办法,也无法求助他人,只能自己一点点解开这些疑团。 我既然不知道如何解释,也便不再搭话,好在姜媛媛也没穷追不舍。她好像很满意地样子,主动给分局那边打了个电话。 “蔡局,我侦查到一个大案子,快点儿派人过来吧!上枫水小区,对,就是那片烂尾楼……我把具体位置告诉你……” 姜媛媛挂掉电话,又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 “你这个人,啧啧,果然是个吉祥物,跟着你准遇到大案子。”她无比艳羡地说道,“跟你做搭档,真是够踏实的。” 我心想,等你遇到的案子多了,或者解不开案件焦头烂额的时候,就不这么说了——破案不是过家家,也不是做智力题,那是一种斗智斗勇,而且责任千钧的工作,可没有影视剧里演的那样——侦探一个个玉树临风,谈笑风生,谈谈恋爱扯扯淡,然后顺手就把案子破掉的。 姜媛媛啊姜媛媛,将来你就会知道破案有多辛苦的。 慈沽分局的人动作果然快,只过了十几分钟,就听到附近警笛大作,然后就看见四五辆警车从两面包抄到了横排别墅底下。 我扒着窗沿往下看去,只见蔡局长带着几个刑警先迈出车门,他手里举着一把手枪,警惕地打量着四周。 “局长,这儿呢!”姜媛媛也走过来,她朝下面使劲挥着手喊道。 “小姜,真的假的?遇害者在哪里呢?” “就这里!” “没发现犯罪嫌疑人吗?” “有个可疑的家伙,不过他逃走了,还不知道他跟这个案子有没有联系!” 蔡局长边说边走进来,但他刚踏进那间屋子,瞬间就后退几步。 “嚯!”他边说边戴着口罩,“这都几天了?王陉!王陉!” 王陉是慈沽分局刑侦大队的队长,他正领着几个队员走上二楼,我在这几个人中间瞥见了居新城的身影。 “蔡局!”他马上应声道。 “最近几天,尤其是一周之前有没有报失踪的?”蔡局停顿了一下,“男性,20岁左右,看样子可能还是个学生。” “没有,绝对没有。”王陉使劲摇着头说,他也走进屋里看了一眼那具尸体,然后皱起了眉头。 “蔡局,这额头上还有字儿呢——之前听说市局那边连着办了两起有字的案子,前段时间他们还打电话来摸排有没有其他被刻上字的尸体。” “先勘察现场!然后上报市局,看看需不需要并案!”蔡局眉头锁得更紧了。 “蔡局!”姜媛媛急忙赶上去接话说,“我刚才都查过了!这屋里周围没有斗殴痕迹,没有血痕,周围也少有其他人员来往的痕迹。死者身下灰尘保持完整,没有挣扎或者蹭磨的痕迹。死者身上有不少伤痕,但并不足以致命,但他嘴唇发青,耳孔、鼻孔和口腔都有出血,血迹腥臭,口腔内除了腐败外有特殊刺激性气味——初步判断是中毒身亡,然后被抛尸至此。这里应该不是死亡的第一现场,第一现场应该在附近的友成小区!” 蔡局长停住脚步,他看着姜媛媛。 事实上不止他停住了脚步,正在这层楼里忙碌的所有人都被她这一连串话惊住了,他们纷纷停下手中的动作,打量着姜媛媛。 “局长,让我来负责这个案子吧!”姜媛媛攥紧拳头说。 蔡局长继续望着她,他嘴唇翕动了两下。 “胡闹!”他忽然铁青着脸,从嘴里蹦出这两个字来。 “居新城呢?居新城!你赶紧去做尸检!王陉,王陉!封锁现场,赶紧派技术人员进场!其他无关人员先下到一层等候!” “蔡局,蔡局!”姜媛媛一下子慌了神,“这个案子是我发现的,是我挖出来的啊!” “你发现之后,就该第一时间通知刑侦大队的同事们!你不是刑侦人员,胡乱勘察,胡乱检验,胡乱推测,万一出了偏差,破坏现场怎么办?!” 蔡局长说完这句话,一甩胳膊,噔噔噔就往楼下走去。姜媛媛急得紧紧追赶。 说实在话,我一直听说蔡局长是脾气最好的分局局长,但万万想不到今天他却大发雷霆。 或许是姜媛媛发现了案子,又自作主张在现场一通检查,完全违反了刑事案件处理程序吧。从这一点上来说,他发火也并没有什么错误。 蔡局长边走边打电话,看样子是准备向市局汇报情况,但姜媛媛仍然不依不饶地跟在他后面,不停劝说着。 “这个案子,我最熟悉情况了,让我带队,肯定按期破案!” “……不让我负责这案子,让我进调查组总可以吧!” “……局长,这案子可是我发现的啊!” 蔡局长突然放下手机,双眼目光炯炯地盯着她。 “姜媛媛同志!你以为案子是小孩上山捡野果子吗?谁发现就归谁?!工作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学有专长,术有专攻!不是你喜欢什么,就去玩什么的!人命关天,像你这态度,这表情,就跟闹着玩儿似的!” 姜媛媛这下彻底愣住了,她怔怔地站在楼下,就像被断了根、失去了生气木头桩子。 蔡局长在不停打着电话,短短几天慈沽区又发生了命案,他正在调动着各种资源。 此时,警务们已经拉起了黄白相间的现场警戒线,那条线足够长,长得已经将半个横排别墅都圈入其中,却将姜媛媛远远隔在了外面。 第二百二十四章 慈沽土著 姜媛媛失魂落魄地朝前面走着,我加快脚步追上她。 “别生气,蔡局这么做,也有他的道理,你毕竟不是刑侦方面的人,专业也不对口,确实有点越俎代庖的意思……” 她停住脚步,冷冷地看我一眼。 “那你说,这个案子,是不是我死盯着盯下来吗?” “没错。” “我要是松松垮垮,坐在办公室里耗洋工,能发现那个‘犀利哥’吗?能找到尸体吗?” “完全不能。”说到这里,我不免也想感谢她,要不是姜媛媛,我今天就见不到地狱来客,也没办法从他那里得到无脸男们的信息,以及他们的行动目标,不会发现小鑫的行踪,更不会发现第三具被刻字的尸体。 “所以,我都放弃主抓案子了,我只是提出一个卑微的请求,让我进案件调查组——难道这都不行?这也太欺负人了吧!” 我忍不住笑了:“谁叫你自作主张,直接就勘察尸检呢——警务手册你背过吧,如果发现尸体,在允许的条件下,首先是应该保护现场,等待技术人员进场。” “等他们进场?等他们黄瓜菜都凉了——他们凭什么完全忽视我的意见?!” 忽略意见?她这句话倒是让我想起一件事。 “对了,你说第一现场是友成小区,到底为什么呢?” “现在聊这些还有意义吗?人家可是连听都不想听呢。” 我愣住了,她说得对。现在她被从现场赶走,之前提供的意见也被彻底忽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跟这个案子已经没什么关系了。 “不过,我们可以偷偷先走一步啊,你说呢?”我灵机一动提醒她道。 “你是说,咱们现在就去友成小区?” “不行吗?咱们不破坏现场,先去摸摸情况。” “行啊,你真有一套啊!刚才蔡局怎么眼瞎,没认出你来呢!”姜媛媛一下子仿佛重生了似的,她拍着手说,“那咱们抓紧时间行动吧!我觉得他们要查到友成小区这条线,还得一段时间呢!” 在去友成小区的路上时,姜媛媛这才简洁地跟我讲了讲,她是凭什么判断那里是第一杀人现场的。 “线索太多了。首先是死者身上有好多被狠狠抽打的痕迹,附近衣服上面还蹭着那种氧化后的枯绿色和深紫色,你猜这种伤痕是怎么造成的?” “用鞭子抽?” “你懂得还不少啊?”姜媛媛看着我,内涵满满地一笑,“说正事儿,确实是抽的,不过用的不是鞭子,而是新鲜的荆条。” “荆条?” “对,这玩意儿学名叫牡荆,它的叶和芽是绿色的,但茎条是紫色的。如果用这个打人,而且如果是新鲜荆条的话,很容易在衣服上留下绿色和紫色的痕迹——而这种新鲜荆条,市区应该十分罕见,但我记得友成小区那个公园里面就有。” 我看着姜媛媛,不由竖起大拇指。 “但光凭荆条这个线索还不够,我发现死者的双手手腕有很深的环状淤青,这说明死者生前曾经被人囚禁,双手没有自由。 “我于是下意识又检查了一下他的领口,在那里果然发现了一些食物残渣。道理很简单,如果他双手不能活动,囚禁者只能喂他一些东西,这种喂食通常比较粗暴,所以下巴下面就会有不少食物渣滓。 “这些渣滓有方便面,有饼干,还有一些芝麻和黄白色的焦皮儿和糖渣。我立刻就想起来,友成小区有个‘黄桥烧饼’老店,店里出来的烧饼特别实惠,几毛钱一个,但味道倍儿香。魏阳城里或许有其他公园长着荆条,或许有其他地方还有黄桥烧饼店,但这两样都能凑一块儿的地方可不多——但这还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死者的那件外套。 “死者贴身穿的衬衫又脏又油,看上来自从他被囚禁之后就没有换过,但他的pu皮外套上面除了蹭的灰啊土啊的,并没有长期穿在身上的痕迹。而且这件外套夹克有点儿小,不那么合身,看上去穿在他身上紧巴巴的。夹克的领子、袖口都有磨损,应该是件旧衣服,可能是囚禁者的,应该是他夜里把一件破衣服搭在受害者身上,给他作御寒之用。 “我于是掀了下衣服的里面,就在袖口那个位置发现了几个很浅的数字,看上去好像是11/3/11/10。要知道pu皮的衣服不能洗,只能送下去干洗,这个数字可能是干洗店留下的记号。但现在的干洗店一般会钉上个好拆卸的小标签,基本上不会在衣服内里乱涂乱画。除了那些老干洗店—— “我忽然想起来,友成小区对面就有一家叫‘友谊’的干洗店,开店的是一对中年夫妇,大概现在已经是老年了。他们家干洗完衣服,就会用画粉写上记号,记下是哪天送来的,哪天需要洗完取走。 “画粉这东西,你知道吧?就是类似于彩色石膏粉的薄饼,裁缝用来在衣服上画线、标记号,这种东西只要一拍打就会下去,完全不影响衣服的穿着使用,也不会弄脏衣服。不过,现在用画粉的人已经很少了。 “荆条、黄桥烧饼、画粉洗衣店——这三样东西,样样离不开友成小区,而那一片这种老旧小区大部分已经拆迁,新校区监控和安保设施都比较齐全。所以,我大胆判断,友成小区就是死者被囚禁、被杀害的第一现场——有道理吧?” 说真的,自从沈喻之后,我很少遇到过像姜媛媛这么条缕清晰、逻辑到位的分析了。我都恨不能踩住刹车给她鼓掌。 “有道理!太有道理了!给你点一百个赞。”我再次朝她竖起大拇指,“不过,我还有一个问题,你怎么对友成小区那片儿那么熟悉呢?” “废话!”姜媛媛看我一眼,“我可是土生土长的慈沽人,慈沽这片地方,以前可是偏僻得很,除了友成这种老工厂职工社区外,有几个成熟的小区呢?我姥姥家以前就住在友成那片儿,小时候我可是从那里长大的!” “怪不得!” 常言说,干得巧不如来得巧。没想到一个连死者身份都没搞定的案子,竟然被一个地地道道的慈沽土著撞个正着,直接就从死者身上的蛛丝马迹联系到了友成小区。我心里顿时觉得一块大石落了地。 之前地狱来客告诉我,确实有一群人不停出入友成的六号楼,而且一个叫链子哥的家伙还打过电话,威胁说如果不凑够钱,当晚十二点就撕票。看来这正好与姜媛媛的分析不谋而合——囚禁、殴打,分明死者就是被绑架的那个人! 但凶手真的是囚禁者吗?他们曾经说过,要零点撕票,可为什么地狱来客当晚去到友成小区,早在八九点钟就发现死者已经被处死呢? 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才会让绑架者提前撕票呢? 第二百二十五章 私自查案(1) 友成这片儿地方,正是大城市里那种便捷而又荒蛮的所在。 说它便捷,是因为这地方有个交通枢纽。交通枢纽包括一个长途汽车站和一个公交总站,长途汽车站是从魏阳往来祁岭各地的大巴车发车地点,而公交总站则汇集了从市区、郊区到达这里的十几条公交线路。 这个交通枢纽给友成带来了各地的人流,操着不同口音的人们汇集在此,小商小贩也遍布街道。 附近的街上常年熙熙攘攘,有的人初到魏阳,两眼茫然地打量着周围陌生的一切;有的人卖力吆喝,向新来者兜售吃喝用品和廉价旅馆;有的人擅长坑蒙拐骗,他们盯着“猎物”,用各种花言巧语拉人入彀;有的人打扮的花枝招展,不停上前故作殷勤地拉人去“放松一下”;有的人则双眼乱动,不停瞄着人们包里的钱和口袋里的手机伺机“捞一把”。 这是最喧嚣的地方,也是最孤寂的地方,每个人都可以来往逡巡,但似乎每个人都没有朋友。他们都在忙碌着,焦虑着,迷茫着和寂寞着。 友成小区离着公交枢纽大概有一公里的距离,因为是老旧小区,所以年轻人都已经搬走,留下的只有老人和租户。 因为小区基本上没有物业,所以门口的保安也几乎永不在岗,更别说安装监控了。因此,这种开放性老旧小区,对于那些心怀不轨的人来说,倒是一个绝妙的栖身之所。 姜媛媛先是带我在小区和周边走了一圈,她指给我那些长荆条的地方、也带我去简单看了看黄桥烧饼店和友谊洗衣房。 事实上果然跟她推断的一样,那具尸体上的三条线索都跟这些地方有所关联。 可是,友成小区也有两排十二栋楼,每栋楼有六层,每层楼里也有三户人家,二百多户人家,小区又没有保安,我们究竟该从何找起呢? 依照姜媛媛的意思,就是先找居委会。小区虽然没有保安,但居委会的大妈们却是无所不知,北京有朝阳大妈,祁岭也有魏阳大妈,都是晚上看间谍剧,白天当侦缉员的主儿。 但我一把拦住了她,道理很简单,蔡局长已经三令五申,不允许她再参与探案了。她现在找了居委会不打紧,万一随后分局的刑侦大队赶过来也去居委会问询情况,那她私自查案的事情瞬间就败露了。 “那怎么办!这么多人,问谁去?!”姜媛媛使劲抓着头发,几欲抓狂。 “没时间了,咱抓阄吧,抓到哪个楼,就从哪个楼开始查?”我笑嘻嘻地提议道。 “抓阄?你怎么不去打麻将啊!” “别急嘛,破案我比你有经验,赌也是破案的一种方法,有时候还能一击必中呢。”我边说边心里想,地狱来客已经明白告诉我是六号楼了,还绕什么圈子啊。既然没法跟人解释,那直接搞玄学好了。 “那行!你说怎么抓!” “我眯着眼,伸出手指转三圈,转到哪个楼,咱们就先从那个楼开始查。” “行,赶紧转吧!” 我答应一声,先瞄准六号楼的方位,然后闭着眼睛转了三圈,估摸着已经指向了六号楼,便大喊一声:“就是它!” 但等我睁开眼就傻了,自己的手指的非但不是六号楼,就连左右两边的两排楼都不是,根本就差得远呢! 我忽然想起来,人闭上眼睛容易没有参照物平衡失调,从而失去方向感。看来我就是那种丧失方向感达到丧尸级别的人物…… 姜媛媛可不管这些,她指指那排楼说:“就是那里吧?走!赶紧查去!” “等等!”我赶紧拦住她,“不是那栋楼……别急,刚才那圈只是热身,正式的还没开始呢!” “你怎么这么多事儿!转个圈还这么费劲——不行我来转!” “别、别介,这个分阴阳的,得阳的转!” 我这次不再那么实诚,转的时候半眯着眼睛瞄着方向。 这下终于铁板钉钉,最后“睁”开眼睛的时候,指着的正是六号楼方向。 “就它了!走吧!” 姜媛媛乜斜着我:“我怎么觉得你在搞什么鬼花样呢。” “我有什么鬼!我连尸体都没接近过!”我急忙解释,“赶紧走吧,再晚一会儿,王陉带着刑侦大队那波人就摸上来了!” 我边说边往前走,但又被姜媛媛一把抓住。 “等等!”她瞪着我说。 “怎、怎么了?”我吓了一跳,以为自己的玄学伎俩已经被她识破了。 “咱们以什么理由去查访呢?会不会打草惊蛇?” “这个……”我四处打量着,忽然发现不远的地方有一家“晨光文具”。 “你带警官证了吧?” “带了,怎么了?没有搜捕令,警官证也不能入户调查啊!” “带了就行,先在这里等我一会儿,五分钟!” ...... 五分钟之后,我戴着个平光金丝眼镜,腋下夹着一个文件袋,耳朵上别着根签字笔,手里抱着一个写字垫板,垫板上还夹着几张蹭得微微发旧的纸。 姜媛媛边走边回头看我,看一眼笑一会儿。 “严肃点儿,一会可不能露怯!”我在后头叮嘱她。 “想不到你这家伙,这么打扮下还像个文化人。” “本来就是文化人好吧!” 我们俩走进六号楼,这层的三户人家分别安着不同样式的防盗门,房门上连个门号都没有。 “怎么办?”姜媛媛问我,“哪一家是101?” 我伸出手,这次不再闭眼,胡乱一指说:“就它。” “你搞笑呢吧?这是中间那家,中间的肯定是102号啊!” “哎呀,小姐姐,你早上找我时候那么雷厉风行,怎么面对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反而磨叽起来了?” “可能因为我是学法律的,对形式的东西比较敏感吧?” “别说了,赶紧敲门吧!” 姜媛媛咚咚敲了几下,很快传来一阵开门声,但开门的不是102,而且旁边的那户人家。一位头发雪白的老奶奶颤巍巍地扒着防盗门栏杆,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们。 “找谁啊?”老奶奶冲我们说,听起来底气倒是挺足。 “是这样的,奶奶,”姜媛媛赶紧掏出警官证来朝她晃着,“我们是派出所的,现在在搞流动人口筛查登记,请问这户人家有人在吗?” “警察啊,你别晃,你晃得我看不清证件。”老奶奶倒挺较真。 姜媛媛一笑,大方地把证件递给她。老奶奶从口袋里摸出随身老花镜,仔细看了一会儿,才把证件还给她。 “姜警官啊。”她这次直接把防盗门拧开,迈着步子走出来说,“102啊,最近没人住,租户上个月就搬走了,还没找到新租户呢。103那家倒是租出去了,不过赁房子的几个年轻人白天上班,要老晚才回来呢,可辛苦了。二楼那三家,都是跟我一样的老街坊,没出租,三楼往上,除了303说等着装修,其他都租出去了。” “奶奶,听您的口气,这栋楼里的情况都很熟悉啊。” “那可不是,我岁数大了,觉少,睡得轻,加上白天街坊们一起聊天打牌,六号楼里住了什么人都一清二楚。” 姜媛媛回头看我一眼,那眼神仿佛在说:这下妥了。 第二百二十六章 混乱的小区 我和姜媛媛坐在老奶奶家里。老奶奶身子骨还真算硬朗,虽然手有点哆嗦,但走起路来稳健得很。她还给我俩沏茶倒水,搞得我和姜媛媛惶恐不已。 老奶奶姓辜,今天八十一岁,早年是附近中学的老师,已经在友成小区独居六七年了。她有两个女儿,一个去了加拿大,帮外孙照料孩子,另一个早年就跟丈夫移居香港,很久也不回来一次。 “老伴儿前年去世了,就剩我一个人了。人啊,这辈子就四个字——越活越窄。年轻时候脚力好,恨不能逛到海角天边。可是有了家,有了家庭,就只能在这个城市里打转了。好不容易把孩子养大了,把外孙、外孙女都带大了,自己也就老得哪都去不了了。这个小屋子,就是我自个儿的地球,这栋楼呢,就是我住的宇宙。我呀,就跟人类一样,在地球上吃饭睡觉,但还是想知道宇宙里发生的事儿啊。” “辜奶奶,你能告诉我们,这楼上的租户,有没有什么看起来可疑的人呢?” “可疑的人?那可就多咯!三楼那两户都是上班的,还算正常。咱们就从四楼说起吧,比如401住着两个女人,整天整日地不出门,永远叫外卖,而且一天到晚总有零零散散、遮遮掩掩的陌生男人们从楼梯上溜达上去……” “这是楼凤吧?”姜媛媛看看我。 “别看我,你比我知道得多。”我往纸上记着说。 “还有402那户,经常有人把大包大包东西拎进来,然后又有大包大包的东西拎出去。”辜奶奶又说。 “这算干嘛的?”姜媛媛问我。 “有次我扒着窗户看,他一不小心,从包里掉出几部手机来……” “翻新手机的。”我说着又记了下来。 “403那户也不正常,俩小年轻的,也不上班,整天躲屋里。白天音乐放得咚咚响,夜里一片烟雾缭绕,那烟味儿让人闻了想吐,有时候俩人还大半夜又哭又笑,吱哇乱叫。” “有吸毒的嫌疑。”我又记上。 “我的天,难道每一户都有问题吗?”姜媛媛朝我吐了吐舌头。 “这位姑娘,我瞧么着你这个人,怎么有点儿眼熟呢。”辜奶奶看着她说。 我心里想,可不是眼熟吗?这家伙从小就在这小区里长大的。 “我啊,大众脸。”姜媛媛笑着打岔过去,“奶奶,您接着说。” “那咱继续说五楼。五楼的情况更复杂!”辜奶奶继续说,“先说501吧,501跟我家布局一样,只有40平,但我数了很久,发现501里起码住了二十二个人!二十二个人是什么个情况?!上下铺起码要摆上十一张床!你们来瞧瞧我这屋子,十一张床摆完了,还有地方落脚吗? “这些人都是半大小子,大的看上去十七八,小的估计也就十三四岁。有辆破面包车,每天早上五点多就把他们拉走,晚上十点、十一点的再送回来,也不知道他们都是干什么的。那群孩子,看着可怜啊。” “非法雇工吧。”我说。 姜媛媛也叹了口气:“我的天,友成小区现在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啊。” “可不是,这小区快变成三不管了。警察同志们,你们一定要好好查查啊,这个地方该整顿了,再不整顿,我们这些老街坊就越住越不自在了。” “放心吧奶奶。”姜媛媛安慰她说。 “502还算正常,跟401一样,住着仨那个样儿的姑娘。不过,她们估计嫌周围邻居乱,听说正准备搬家。再说说503,那屋子里住着个三四十岁的胖子,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的,经常足不出户,连垃圾都不倒。那屋子周围臭得啊,臭得凡是路过的都使劲捏着鼻子。不过,他家倒是快递不断,我跟快递员打听了一下,说他买了不少电子零件,也不知道干嘛用,更不知道他靠什么生活。” “最后跟你们说说六楼。要我说,租六楼的那帮人虽然长得吓人,但却是最规矩的。” “什么?您的意思是说,有人把六楼都租下来了?”我被惊住了。 “对,财大气粗吧,租了多半年了。他们可能把那儿当落脚的地方,经常有各式各样的人过来,一个个流里流气的,看样子就跟早年间混码头的人一个模样。有个小伙子这里挂条金链子,”辜奶奶用手比划着,“他是那伙人的头头。” 链子哥!那应该就是地狱来客说的链子哥! 我一下子坐直了身体,姜媛媛也比较敏感,她正瞪大眼睛听着。 “那伙人干什么坏事吗?”她开口问道。 “不知道在外干不干,反正在这栋楼里没干过。”辜奶奶摇着头说,“不过,他们好像跟五楼那仨姑娘认识。” 我心想,这也不算奇怪,混混儿眼皮底下有失足女,来来往往是正常的事儿。 “但他们好像从来不去四楼的姑娘那边儿。”辜奶奶又补充说。 “这伙人大概有多少个?他们——携带管制刀具吗?就是砍刀啊,匕首啊什么的。” “搞不清,他们这伙人挺多的,有男有女,有时候来三五个,有时候来两三个,都是搭帮结伙的来,来来去去,人员也不固定。刀啊什么的肯定带,而且应该每个人都带。虽然他们从来不亮出来,但有时候看他们腰里揣着的东西就能瞧出来。” 我倒吸一口凉气——这伙人听上来如狼似虎,光靠我和姜媛媛赤手空拳可没办法对付。 “不过有点儿奇怪的是,他们最近有七八天没过来了。”辜奶奶好像想起来什么,“我还以为他们退租了,后来我给老由家——就是房东——挂了个电话。老由说,他们继续租着呢,刚续了三个月的房租。” 七八天前?不正好跟死者死亡的时间重合吗? “以前他们每天都来吗?” “以前每天都来!就算今天没来,明天肯定会来,从来没这么长时间空着过。” “那您想想,之前他们的行动,有什么不正常的吗?” 辜奶奶想了想,然后摇摇头说:“没,就是三天两头来几个人,有时候呆一两个晚上,有时候当晚就走,前些日子有三人,倒是住了五六天的样子,后来估计也走了。” “有没有其他的事儿,比如绑架什么的?”我直截了当地提醒道。 “绑架?”辜奶奶好像也吃了一惊,不过她还是摇摇头,“没有,绑架我在电视上也看见过,都是蒙着头捆着手,呜呜叫着被押着过来,他们来来往往不少,可是我从来没看见过这种情况。” 第二百二十七章 六楼查案(1) 说真的,听到这里,我还真有些失望。 姜媛媛似乎比我还失望,她刚才也判断死者生前遭遇过囚禁。听辜奶奶之前所说,似乎链子哥那伙人的所作所为嫌疑越来越大,不过她随后又说,她从来没见过绑架行为,一下子扑灭了我俩希望的小火苗。 但辜奶奶所说的也不一定完全对,她本来就是一个人,不可能像监控似的二十四小时盯着。就算有绑架,链子哥肯定也不会在光天化日之下把人押进六号楼的。 看来真的有必要去六层亲自走一遭了。 我拉了下姜媛媛,然后用手指指上面,示意我们去调查一番。 姜媛媛会意,她点头站起来,我俩跟辜奶奶告辞,感叹自己真是出门遇贵人。没想到我俩刚敲了一户人家的门,就了解到这么多宝贵的信息。 辜奶奶显然也对我们寄予厚望,她不停嘱咐着,一定要帮老街坊理理小区里的治安问题。 “你们可不知道,七天前夜里,还有人从楼顶上跳下来过呢!不过听说人爬起来拍拍土就跑了,你说奇怪不奇怪,老这么搞下去,这楼就没法住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这肯定就是地狱来客说的,那天夜里他抢走尸体之后,无脸男们从楼顶跃下追逐他的事情。 不过姜媛媛似乎另有心事,她皱着眉头想着什么,好像没把辜奶奶的这句话放在心上——大概即使听清了,她也不会相信有人从楼上跳下来毫发无损这种事情吧。 “奶奶,您刚才说,前些日子有三个人,连着住了好长时间,是有这回事儿吧?” “是呢,也就十来天前晚饭前的工夫,我没事继续在屋里望着外头。就看见那个戴金链子的人领着四个小伙子过来了。其中三个人还说说笑笑的,有个不常来的年轻人不爱说话,但还是陪着他们笑。后来到了夜里,金链子带着一个人走了,剩下三个人就没再出来过。 “大概七八天前夜里,忽然又来了一伙人,他们在六层待了半宿,天蒙蒙亮之前才咚咚下楼。我当时刚起来,正在熬粥,就看着这伙人、还有501那群小伙子们一块儿出了楼门。因为人太多了,我也数不过来,反正从那天开始,直到现在,六层的那群人再也没有出现过。” “那天早上走的人里头,您看见那个陪笑的年轻人了吗?”我急忙问道。 “这个……倒没注意,没瞧着,不知道是不是混在人堆里头了。”辜奶奶想了想说。 “那小伙子长什么样,您有印象吗?” “记不清了,就记得浓眉大眼的。”辜奶奶说。 “得,您已经帮我们大忙了。”我感激地说。 我和姜媛媛告别辜奶奶,我拉过她,悄声说道:“咱们其实想得有点儿偏了,绑架不一定是明火执仗地抓人,把人诓到这里来,然后限制人身自由,也算绑架啊。” “你是怀疑那个不常来的年轻人就是受害者?”姜媛媛问我。 “很有可能——要是沈喻在这里就好了,她分析线索比我强多了。”我感慨地说。 “沈喻?就是你那个搭档,号称仙儿探的市局传奇顾问吧?”姜媛媛愁容消散,顿时眉清目秀的,“她可算我的偶像呢。” “偶像?” “对啊,天天能破案子,多好——你也沾了她的光吧?” “沾光?”我苦笑一下,“我倒宁愿不遇到一宗案子。” “行了行了,得空儿再说,咱们这是去六楼吗?” 我点点头:“先去看看里面是不是辜奶奶说的那样,一个人也没有。” “要不要先从别的屋子查起?” “住户这么密集,而且听辜奶奶的意思,他们都是心里有鬼的人,敲一户人家的门就会惊动一片,还不如直接去清净点儿的六楼转一圈,就算有人的话,光天化日的,他们也不会对咱们舞刀弄枪吧?” “有那么点儿道理。”姜媛媛赞许道,“不愧是跟仙儿探混过的男人。” 我被她说得又气又恼。我俩尽量放轻脚步来到五楼。我顺便瞄了502一眼,辜奶奶说过,这间房子住的三个女人跟六楼那些人经常有来往。 502房间的防盗门比较新,门上还贴着春联和上下两条鱼,大概是取“年年有鱼”的意思。 不过一条鱼的鱼眼睛看上去有点儿怪。我仔细一看,发现那里原来开了一个小洞,正对着门里面的猫眼,估计是女人们往外面打望用的。 现在先不要打扰她们,还是直接摸摸六楼的情况为好。 我示意姜媛媛别发出声音,我俩沿着楼梯朝六楼爬去。 六楼也是这栋建筑的顶层。上了楼梯我们就发现这层楼多出了一道铁梯子直通楼顶。我走到铁梯那里朝上面望去,发现上面封着一块铁板。 我顺着楼梯爬上去,发现铁板锁鼻那里挂着一把大铁锁。我扒拉着锁眼看了看,最近没有开锁的迹象。 如果不是通过这里,那天晚上无脸男又是怎么出现在楼顶的呢?难道也像地狱来客那样,从树上跃过去的吗? 就算是从树上跃上屋顶,他们又是怎么把尸体从六楼偷出来的呢? 姜媛媛在下面轻轻地分别走到三扇门前,然后把耳朵贴在门上听了一会儿,最后摇摇头朝我走过来。 “辜奶奶说得对,三个屋子里应该都没人住——你在干嘛?” 我指指头顶上的铁板:“我在看楼顶最近有没有人上去过。” “有吗?” 我耸耸肩:“看样子没人打得开这把锁。” “六层没有人诶。”姜媛媛低声说,“咱们要不要闯个空门调查一下。” 我吃了一惊:“身为警务人员,你这么做违法吧?” “我是警务人员,你又不是。” “你的意思,是让我背锅?” “嘿嘿嘿……” “你能撬开门?” “我在分局里的时候,跟技术科的那帮人学过开锁。” “防盗门的锁也能打开?”我指着问她。 “我看了看,这防盗门看起来瓷实,但锁芯都是用的老式锁芯,都是a级锁,你到时候帮我放风,我带着工具呢,几分钟就能打开。” 我惊讶无比:“你随身带这么多工具?你到底想干嘛?” “想破案啊!带齐了家伙事儿,遇到案子才能迅速上手,无缝衔接啊!” 我被她说得五体宾服,只好朝她挥挥手,示意她赶紧行动。我自己三步两步走到楼梯那里,准备帮她放风…… 姜媛媛迅速从包里掏出一根铁丝,她把铁丝圈成微小的环形,朝锁芯里面试探着。 但就在这时,我忽然听见楼下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 第二百二十八章 被拐卖的女孩 我赶紧朝姜媛媛做手势,示意她先不要轻举妄动。与此同时,我也迅速后退几步,躲在楼梯的视线之外,姜媛媛也蹲着一路小跑溜了过来,由于地方不大,我俩只好凑合着挤在一起。 脚步声越走越慢,听上去像是拖鞋的声音。它到了楼梯底下时停了一会儿,似乎来人正在犹豫着什么,大概是忖度上面有无危险。没多大工夫,那脚步声又响了起来,一步一步朝上面走来。 姜媛媛就像猫咪闻见了鱼味儿,激动得靠在我身边跃跃欲试。因为距离太近,我俩不敢互相说话,她只好使劲看我两眼,那意思仿佛在说:来了来了,咱们没打算守株,却等来了兔子! 但兔子显然没有那么好抓,脚步声刚走到半截的时候就突然中止了,随着一段时间的沉默,马上便传来一连串咚咚咚的下楼声。 但姜媛媛岂是那种让送到嘴边肥肉飞了的主儿?只见她嗖地一跃就冲到楼梯那里,然后两跨步就朝下面跳去,边跳还边大喊着:“站住!” 我本来想嘱咐她小声抓人,因为这楼里还有许多奇怪的租客需要查访,现在不宜打草惊蛇。没想到这家伙几声大喊就震颤了全楼。事不宜迟,我也只好一咬牙猛追过去。 刚冲到楼梯中间,我就看见姜媛媛以正宗的擒拿动作,把一个白皙粉嫩的妹子狠狠按在楼梯间的地上。那妹子浑身哆嗦,正在抽抽搭搭地哭着。 “怎么回事儿?你怎么对女孩都这么狠?”我赶紧跑下楼,对姜媛媛说。 “谁叫她鬼鬼祟祟的,再说我也是女孩,我对女孩狠点儿怎么了?!” “好好好,你赶紧把人家放开点儿吧,把脸皮都蹭破了。” “怎么?你还心疼了?”姜媛媛嘴上不饶人,但还是松开了膝盖,只是反剪着双手,依旧死死擒住那个小姑娘。 我刚准备开口问小姑娘是哪里的,为什么要去六楼,但一转脸就看见502的房门虚掩着,不用说也知道她就是房里的三个姑娘之一。 我指指502房间,又跟她确认道:“你是这里的住户吧?” “呜呜……是的。”她梨花带雨地哭道。 “其他——那两位合租的人呢?” “她们早就走啦,就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说让我盯着六楼动静,一有人来就给她们打电话。” 我看了看姜媛媛,她也朝我点点头。原来小姑娘是六楼那帮人留下来的斥候,看来有必要仔细问询一下。 “我们能去你屋里吗?想跟你聊聊。” “嗯嗯。”她眼中含泪,使劲点着头说。 姜媛媛依旧押着她走进502房间。房间陈设很简单,客厅很窄,只能摆下一个饭桌和一台电视机,整个屋子因为都拉着窗帘,所以看起来黑洞洞的。 我把门反锁,然后坐在饭桌前的椅子上。 姜媛媛依旧拧着女孩胳膊,女孩疼得呲牙咧嘴。 “把人放开吧,房门都锁上了,人也跑不了。”我对她说。 姜媛媛鼻子里“哼”了一声,把姑娘一把推在椅子上,然后拉过椅子卡住过道,这样的话女孩就算想跑,也先得过她这一关了。 女孩使劲揉着自己手腕,然后又抬起手抹着眼泪。 “大哥哥大姐姐,你们喝水吗?我给你们倒去。”她非但没有害怕,反而倒冷静了下来。 “谁喝你的水!再下了毒怎么办!”姜媛媛凶巴巴地吼着,“你赶紧坐下,我们有话问你!” “……你们,是警察吗?”女孩怯生生地问。 “是不是警察用你管,你做贼心虚!谁知道你干过什么好事!坐下!” 女孩被她吼得一愣,随即哇的一声就哭出声来。 “别哭了!哭什么哭!别装可怜!” “别哭了,”我赶紧安慰女孩,“我们只是了解一下情况,不会对你怎么样的。” 女孩擦着眼泪看着我,她样子很清秀,也没有浓妆艳抹,头发有些纷乱,眼圈有点黑,看样子好多天睡不好觉了。 “六楼那些人,到底是干什么的?”姜媛媛也不含糊,开门见山地问道。 “他们——”女孩说了半句就停下来哽咽了几声,“他们就是把我骗到这里,然后逼着我……” 她说了几句话就又哭了起来,烦得姜媛媛简直抓耳挠腮。 但我大概已经明白了,六楼那伙人很可能是人贩子,而且是那种拐卖妇女,然后逼迫卖淫的人贩子。 这样说来,这女孩也是其中的一个受害者。 我朝姜媛媛摆摆手,示意我来问她。姜媛媛狠狠瞪我一眼,满面怒容,但还是把“问话权”让渡了过来。 “你是哪里人?多大了?”我问她。 “我老家在越城岭,今年刚十七岁,是上个月刚来魏阳的。”她低着头对我说。 “是六楼那伙人带你来的吗?” “不是,最早是我娘娘家的表哥,他说魏阳这里好找工作,他说送我去工厂上班,结果刚出了省,就把我托付给了两个大哥,说是将来工厂的同事。那两个男的把我带到魏阳,一下长途车,就把我交给一个姓金的人,别人都跟他叫金老大。姓金的先把我关起来,然后逼着我去卖……” 女孩说着说着又哽咽起来。我看旁边有个纸箱,纸箱里还有一些瓶装水。我拿了一瓶水递给她,她点点头表示感谢。 “……我誓死不从,他们就毒打我,糟蹋我,还拍了照片,还逼着我在欠条上按了手印。我实际上根本没借他们钱,我想跑,但又被抓回来一通打。而且他们还说,他们会把照片送到老家去,到时候贴满全村,让我父母丢人…… “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假装答应了他们,他们就带我来到这里。这里还有两个姐姐,她们对我也很不好。她们其实也不愿让客人找我,因为这样会影响她们生意……所以有客人上门的时候,我就躲在厨房里不出来…… “姓金的有时候带着人来查,看看谁接的客人少,他们嫌我不找客人,就把我教训了几顿。我以为这日子快撑不下去了,谁知道刚来没几天,他们那伙人就突然撤了。 “六天之前,两个姐姐也突然收拾东西,说是要换地方。临走之前,大姐嘱咐我盯着六层,要有奇怪的人来就给她们发信息。 “后来我就一个人在这里住着,因为怕他们回来找不到我,以为我跑了再去我家贴照片。我就连大门都不敢出,只能喝水吃方便面。我给大姐发了几次消息,问我什么时候能离开这里,她连回都不回。 “今天我待在这里,忽然听见六层有动静,我以为他们回来了,就想上去问个究竟,谁知道遇到了你们……” 第二百二十九章 六楼 女孩没有说谎。 姜媛媛检查了她的手机,上面果然都是最近她发给“大姐”询问何时可以离开的信息,她还用她的手机试着给“大姐”打了电话,拨过去之后,那边却回馈这个号码已是空号。 看来六楼确实发生了什么突发事件,这让金老大和五楼的两个失足女一早就逃之夭夭,至于这个女孩,他们肯定不希望她走漏风声,只好骗她留在这里通风报信而已。 女孩因为初来乍到,所以也并不了解太多情况。我只是通过她的描述,确认了那个“链子哥”就是她口中的金老大。至于六楼里面究竟发生过什么。她从来没有上去过,更不知道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情况。 其实房门倒是不怕,姜媛媛号称有开锁的技术,但这个女孩之后该怎么办却成了难题。 姜媛媛虽然一开始看起来凶巴巴的,但后来听女孩说起自己的遭遇,也气愤得哇哇直叫。 “如果逮着那几个男人,姑奶奶非得把他们折磨成兔子不可!” 不过我和她毕竟不是“奉旨查案”,问完话就只能走,不过要把她继续留在这里,会不会有不安全的因素? 女孩仿佛看出了我们的顾虑,她朝我们摆摆手说:“大哥大姐,你们是好人,没为难我,也没看不起我,还替我鸣不平。虽然不知道你们是不是警察,但我知道,你们也想抓那些坏人。 “我留在这里没关系的,他们既然发消息都不理我,想必真的已经逃走了。如果是那样的话,他们应该也不会再加害我了。我在这房子住几天,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我还能及时通知你们。” 她虽然说得简单,但从声音里还是能感觉许许多多的忧虑,那来自于对这个曾经无数次伤害她的地方的担心和恐惧。 关键时候,还是姜媛媛当机立断,她一拍桌子对女孩说:“妹妹,这地方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待了。如果他们不回来还好,万一再回来把你掳走了,那我们想找也找不到你了。跟你说实话吧,我们的确是警察,只不过呢,现在这个案子还不归我们来管。不过,估计现在你还不能回家,警方肯定会找你继续了解情况的。 “要不然这样,你要是觉得没什么不方便的,就跟我回家。我自己有个小房子,一个人住,你暂时住我那里也没什么不妥的。” 女孩看着姜媛媛的,眼泪汪汪地摆着手说:“别,别,我还是另找个地方住吧,我怕自己……” 姜媛媛看着她笑了:“没什么可怕的,我都不介意。这几天你顺便检查一下身体,如果有什么伤的话也正好验验伤,将来咱们好找那些人算账——还没问呢,你叫什么名字啊?” 女孩低下头去,用手指蘸水写着字说:“我叫洛小苘。洛阳的洛,大小的小,苘是我们家那边做麻绳的一种草,念‘请’,我娘说用这个做名字,好养活。” 我看着洛小苘暂时有了归宿,禁不住出了一口长气。 姜媛媛看我愣着,赶紧说:“咱们也别闲着了,不行一不做二不休,把六楼的门撬开再说。” 洛小苘听我们要撬六层房门,她忽然眼睛一亮,对我们说:“你们想进去吗?这屋抽屉里好像有把钥匙,是大姐留下来的,能打开六楼的房间,但具体哪个房间我记不清了。” 姜媛媛高兴得简直都要跳了起来:“太好了!小洛妹妹,你这次可帮我们大忙了!” 有了钥匙,一切就简单多了。我们留洛小苘在五楼帮我们放风,然后我和姜媛媛两个人爬上六楼。姜媛媛试了试钥匙,发现正好能插进602房间的屋门,她一转钥匙,只听咔哒一声,房门应声而开。 姜媛媛轻轻推开房门。我生怕屋里还遗留什么人,也怕有人突然窜出来对她不利,于是赶紧跨一步迈在前面走了进去。 屋里没有动静,里面也拉着窗帘,一片漆黑。姜媛媛忙着戴上白手套,她摸索着揿亮电灯,整个房间顿时亮了起来。 跟楼下一样,602房间也是两室半厅的布局,只不过饭厅那里既没有电视机,也没有饭桌,只是扔着几张折叠床,旁边还堆积了一大堆方便面,里屋打着地铺,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杂物。厅里和601、603相邻的墙上被掏出两个门来。 我推门走进603房,发现这里比602条件更好一些,不但两间卧室里都有床,主卧床垫都是乳胶的,而且这里厨房的煤气灶周围还摆着精致的厨具和餐具,冰箱上还贴着一张食补的方子。 这屋客厅里也摆着一台电视,电视机旁边还有台xboxone。除此之外,房间里还有跑步机、哑铃和一些室内简易健身器材,看来这里是老大休息活动的地方。 看来这个金老大还挺会享受的。 我正在603转悠,忽然听到姜媛媛从601那边喊我。 “快点儿来!找到了!” 我赶紧快步穿过602,推门跑进601屋里,刚进房门就闻到一股馊味儿,就像有人好多天不洗澡不清理屋子上厕所不冲的那种馊味儿,不仅如此,馊味儿里还带着一股血腥味儿,而且还有一股酸了吧唧的呕吐物的气味。 姜媛媛已经打开了灯,她站在靠北房间的暖气片旁,那里还留着几条发黑的绳索,绳索旁边扔着铁链子、胶带、鞭子,还有几根紫色植物茎,这大概就是姜媛媛所说的荆条了。 我走过去,看到暖气片旁边地上有一堆呕吐物,看样子那酸臭味儿就是从这里传出来的。 姜媛媛低头看了看那些呕吐物,又指着旁边地上的食物残渣,还有烂糟糟的烧饼块,然后抬头对我说:“看,这应该就是第一案发现场。” “死者就是毒死的吗?”我问她,“究竟是什么毒?” “你跟我来。”姜媛媛说着走到外屋,我看到外屋也有两把折叠床,旁边还有两把椅子翻倒在地上。 姜媛媛走到一个橱柜前,她推开橱柜门,里面挂着几件又脏又破的大衣。她并没有在意那些衣服,只是蹲下去,从柜底角拿出一袋被层层包裹的东西来,她小心翼翼地打开,我看到里面居然是一些干巴巴的植物块根。 “我刚从外屋检查,发现了这个。”她说。 “这是什么玩意儿。” “草乌头,也叫附子,剧毒。能当药用,也可以泡酒,也可以杀人。” “你是说,死者是被这个毒死的?” “有可能,你再过来看。” 她带我走进601的厨房,掀开一个锅盖,只见里面还有半锅水,水里面还泡着好几块乌头。大概因为泡的时间长,乌头都开始变质里,锅里有一种难以名状的气味。 “难道绑匪说的撕票,就是给人质喝乌头碱水?这群绑匪还挺文艺的啊。” “说什么呢!这恰恰是绑匪们最残忍的地方。”姜媛媛狠狠剜了我一眼说,“一会儿给你看看,我为什么会这么说。” 第二百三十章 虐杀 姜媛媛又带我来到曾经捆绑死者的房间,她指着房间里的东西问:“你来说说,这屋子里的东西,有什么摆放异常的地方吗?” 我再次环顾这间臭气熏天的屋子。 这间屋子不大,而且整间屋子里没有任何家具,除了死者身前有一把椅子,椅子下面还躺着两个纸箱,以及几袋已经没有包装的方便面,还有一些干巴巴的烧饼。 暖气片那里拴着一条粗硬的绳索,我发现地上的那条铁链的两头已经被紧紧固定在两面墙上,看来死者生前被暖气片和铁链两头拴住,任凭他怎么挣扎也是无法逃脱的。 我忍住臭味,越过那滩呕吐物,又走近检查了一下绳索和铁链,看了看两者固定住的长度。绳索虽然已经被隔断,但还是能发现捆绑死者双手的地方,那里犹留下死者手腕蹭破皮肤的斑斑血迹。 至于铁链,应该是用来绑住死者双脚的,因为铁链的夹缝里还有一些衣物纤维,与当时我们发现的死者裤子颜色相近。 看着铁链和绳索,我眼前忽然闪现出死者当时被囚禁的情景。 他的双手被反绑在背后,双脚也分别被铁链的两头锁住。死者目测身高跟我差不多,也有一米七五左右,如果结合这个高度,再加上铁链和绳索的长度—— 那么死者虽然被绑,但却不是被绑得死死不动,他应该只能呈“大”字形站着,而且有个小范围的活动空间,这个空间能把他的前后行动范围控制在二十公分左右。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死者如果往前倾头的方向,正好就是那把椅子的方向! 我快步走过去,把地上的两个纸箱摞在椅子上,然后做出被绑的姿势,使劲朝前倾下去。 ——我的嘴正好能够到纸箱上面! 也就是死者其实不用喂,他自己就可以吃到椅子纸箱上放着的东西! 但这些东西,都是吃了让人叫渴的面食,而环顾整间屋子里,却并没有一滴水的存在! 我终于明白了!死者被金老大那群人囚禁起来,然后被“固定”在这个地方,他们在他面前摆上了食物,他一开始还能自己维持,但后来越吃越渴,越渴越烦躁,没准最后烦躁得一头撞翻了纸箱。 他口渴至极,但他们根本滴水不给。他最后渴得都瘫在了地上,他们仍旧给他塞那些干燥的食物,他的嘴里没有唾液滋润,只能把那些食物吐出来…… 就这样,死者被残忍地折磨着。 水是生命之源,没有水人类生存不了多久,就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一碗热乎乎的乌头汤递到了他的嘴边。 当看到水的那一刹那,他感恩戴德地哭泣了起来。 这种时候别说不知道那是毒药,恐怕就算告诉他这水有毒,他都想要一口喝下去吧。 所以,姜媛媛说得不错,金老大那群人用乌头汤杀人一点儿都不文艺,也不学究,他们是把一个活生生的人折磨到极限,然后再用一个“惊喜”把人送上西天。 平时想起谋杀,我们一般会联想到血腥和阴鸷,会想到凶手藏在暗处,露出奸诈的笑容。但像金老大他们这种杀人手段,简直是扭曲到极致的一种行为。 姜媛媛一直在看着我,她大概也看出我已经猜透了凶手们杀人的谜底。 “是不是穷凶极恶的一群人?拐卖妇女不说,他们还用这种惨毒的手法杀人。我当时检查死者尸体时就发现了,他嘴唇干裂的厉害,而且连牙龈都干得出血了,嘴里满是溃疡。我当时还以为是营养不良的原因,看样子是硬生生被渴成这个样的。” 我点点头:“所以,咱们一定要把这伙人挖出来。” 姜媛媛笑笑,她指指自己的手机说:“我已经拍下来了不少有用的信息,他们肯定跑不掉的——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死者究竟是谁?他又是怎么得罪了金老大一伙人的?为什么他失踪这么久,还是没人报案呢?” “我倒是觉得,死者的信息应该更好确认一些,毕竟尸体也在,而且也没有什么多余的损毁。只不过那不是咱俩的工作,而是王陉王队长那群人的事儿了。” 她倒是说得很有道理,感觉来友成小区一趟,她整个人的精神又变好了。 我没说话,只是走到暖气片不远的北窗户旁边。窗户扇只是虚掩着,不过透过玻璃,还是能看到外面窗台上有一些鞋印。 无脸男大概就是先上到楼顶,然后从楼顶攀爬上来,打开窗户,然后偷偷溜进屋子,偷走死者的尸体的吧? 不过既然姜媛媛没有注意到这些线索,我也不必告诉她了——毕竟无脸男那伙人涉及了其他案子,那个案子对她来说过于复杂和无稽了。 我看看时间,现在已经到了下午五点多钟。姜媛媛瞅见我看表,也拍拍手说:“咱们该回去了,说不定一会儿王队长他们就该摸过来了。” 我点点头,我俩下到五楼。洛小苘果然还在502等着我们,她收拾出来一个小小的书包,可能是一些随身用品。姜媛媛招呼她出来,她走出房门,锁上房间,把钥匙交到姜媛媛手里。 “姐,钥匙你留着,万一有用得上的地方呢。” 我们仨下到一楼,果然看见辜奶奶家防盗门后门帘翕动着,看样子她继续在关注着外面的一举一动。 姜媛媛敲开门,辜奶奶看到我俩带着小洛,惊讶得瞪大了眼睛。 姜媛媛向她小声解释说,洛小苘是被拐骗来的女孩,我们这次是救她脱身,带她离开这个狼窝虎穴。 辜奶奶冲我们竖着大拇指,连声说好。 “看来这小区有希望了。”老人家眼睛红通通地说,然后她又叮嘱小洛,“姑娘,别怕,跟着警察同志们就一百个放心吧。以后出门在外要小心点,外面不光有好人,坏人也不少。” 洛小苘点点头。我们仨告辞了辜奶奶,走出六号楼。 外面虽然已经到了下午,但仍有阳光普照。不知为什么,我们三个人都不约而同地深深呼吸了一口外面的空气。 “回去吧!还得想想下一步怎么查呢。”姜媛媛说。 我们刚走了几步,忽然发现前面小区门口进来几个熟悉的身影,正是慈沽分局的王陉带着几个便衣,他们边四处打望边朝我们这个方向走来。 “等等!”我叫住边走边思考的姜媛媛说,“你看前面,你同事们果然来了!” 姜媛媛抬起头,顿时吓了一跳。 “我去,幸亏咱们出来的及时——怎么办?” “能怎么着,躲吧!”我说。 最近的一些想法和爆更预告 这段时间迷上了剧本杀,还连着写了两个剧本杀剧本,会发在“推理大师”平台上,大家有兴趣的可以去玩一下~ 感觉剧本杀和小说完全不一样,逻辑要求更强,还要考虑历史进程…… 最近十恶的群里也热闹起来了,大家的支持是我码字的最大动力。当然,群里也经常有散财童子发红包,蹲点儿抢钱的人也不少。 当然,有支持,肯定也有意见,虽然我整天都在各种地方码字,有时甚至在地铁上都用手机码,但我其实每天都会看评论。 所以,大家的意见我都看到了。 比如有人提出里面有英语的情况,其实一部分是配合人物形象用一下,而且次数并不多,比如沈喻和闻廷绪都是海龟,偶尔说个外语词是会有的。 但既然大家提了,那我就去跟他们商量,以后能全说中文行不?如果他们还管不住自己的嘴,那我就帮他们当翻译,把所有英文词都转成汉语。我英语八级,当翻译的水平请大家放心~ 还有其他一些意见,比如对案件关系人的背景挖掘有时比较长。但其实对于犯罪小说来说,这是必要的。 人不是天生坏人,也不会天生变成杀人犯。 当然,疑似天生就有犯罪因子的人也不少,比如云南晋城连环杀人案的凶手等。我的微博里每周都会整理一些这种真实离奇的案件,有喜欢真实案例的人也可以去那里看看。 对于推理小说来说,挖掘犯人的心理成因和犯罪动机是很关键的。如果只有杀人手法没有动机剖析,那就是谜题,不是故事了。 案件真正的来源,是你我都能触手可及的人性。 一个朋友留言给我,说每天都想多看,但又怕我太累,怎么办? 我想,为了回报大家的支持,是时候该爆更一次了。 我决定,明天爆更十章,让大家多看一下。虽然一爆更就没多少存货了,但我会废寝忘食地码回来的! 当然,在节目的最后,我还是在这里恳请大家多多把票砸向我吧!让我提起精神狂码爆码,为下一次爆更做足准备! 来吧,漫天遍野的票票们! 第二百三十一章 躲警察 但这排小区只有一个门,想出去是不可能了。我一着急,赶紧拉着姜媛媛,低着头就朝中间的绿化带公园走去。 洛小苘看我俩鬼鬼祟祟,但还是跟着颠颠跑了过去,还纳闷地问我:“哥,你们不也是警察吗?怎么见了警察就跑呢?” “唉,一言难尽,都是你这位姐搞出来的事情——你不会怕我们也是骗子吧?” “即使你俩是骗子,也是好骗子,我跟定你们了。”这姑娘倒是忠心耿耿一根筋。 好在王陉他们好像急着查案,没有注意到我们三个人。我们沿着绿化带溜到门口附近,就躲在灌木丛后,准备等他们一离开小区门口就趁机溜出去。 不过王陉他们还停在小区门口周围,好像在四处跟人打听居委会在哪儿。 姜媛媛长出一口气,拍拍我说:“刚才幸亏听你的抓了个阄,要不然我自作主张去找居委会,现在一下子就败露了。” 我尴尬地哼了一声——我那算哪门子抓阄,分明就提前知道情报了好吗,要不能那么巧一下子找到六号楼吗? 这时候,我觉得身后的洛小苘忽然浑身哆嗦起来,好像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似的。 “怎么了?”我回过头去问她。 洛小苘指着姜媛媛身边一丛开着淡紫色小花的植物说:“就是这个,当初他们就用这个枝条子抽我,抽得身上一条条都是红绺子……” 我看着那丛紫花植物,不用说也知道,那就是姜媛媛说的荆条。 春末夏初,正是植物茂盛生长的时候,荆条也长得郁郁葱葱,还有蜜蜂围着荆花飞舞。 忽然想起来,我小时候经常吃荆花蜜,那蜜十分香甜,姥姥还告诉我,荆花蜜是“一等一的蜂蜜”。没想到一丛小小的植物,既可以变成常人桌上的糖蜜,又可以变成歹人手中的凶器,真可谓造化无辜,人性有别。 姜媛媛倒没有那么多愁善感,她眼睛直勾勾盯着王陉他们,嘴里还不停念叨着:“怎么还不走啊,还在这块儿盘问什么呢!” 我笑着嘱咐她:“你着急什么,他们估计准备扫楼调查,反正一时半会儿也不会到这里来。” “不着急不行啊,他们正好堵在小区门口那块儿,咱们想溜出去都没门儿。” “没事,只要咱们不发出动静,他们也注意不到这边。”我胸有成竹地说。 谁知道我刚竖起g,就听见一阵“愤怒”的音乐大作,把我们仨结结实实吓了一跳。正在问询的王陉他们听到声音,也不由得朝这边转过头来。 我忽然想起,之前从上枫水那边出来,我把手机振动取消,但忘记调低铃声音量了——这音乐正是我的手机铃声! 我手忙脚乱地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屏幕上显示是沈喻的来电。姜媛媛恶狠狠地看着我,因为王陉已经朝这边张望着。 王陉的怀疑并非没有道理。因为我们蹲在灌木丛后面,从他那个角度是看不到人的。不过就因为是看不到人的地方传来手机响声,任谁也会产生怀疑的,认为有人在偷偷窥视自己的,何况是正在查案的警察了。 “怎么办啊!”姜媛媛焦急地说。 我知道她为什么这么焦虑,因为现在我们站起来也不是,逃走也不是,接电话也不是,整个儿一个三难境地! 我也急得抓耳挠腮,因为王陉已经转过身子,似乎就差一步就朝这边走来了!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洛小苘忽然一把接过我的电话,她一伸手拗下几根荆花,然后霍地站起身来,边装着跟里面讲话边朝绿化带花园里溜达过去。 “哎呀妈妈!你干嘛啊,不要催了嘛!我说了不会回去相亲的了……我在干嘛?我在忙着呢……掐几支花回去泡着好看哇……” 她拎花起身远走,一套动作一气呵成,这彻底打消了王陉的疑心。他望了望洛小苘,然后又跟门口的街坊问了几句,就朝警员们挥挥手,几个人直接朝小区里面走去。 我和姜媛媛瞅准机会,快步跑出小区,后头洛小苘也拿着我的手机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 “小苘,你太厉害了。”姜媛媛说,“你还挺有急智的,可之前怎么就被人骗了呢。” “姐。我也不是完全没脑子的,只是当时太相信那个表哥,太相信那些人了。后来他们又抓着了我的把柄,我就……” “行啦,别再刺激小苘了。”我接过手机来,准备给沈喻回拨个电话,没想到电话仍在通着。 “我去!手机怎么通着呢!”我吓得喊出声来。 “刚才那姐姐朝我吼来着,我跟她解释不清,她不让我挂,要你赶紧接电话……”洛小苘指着手机说。 我吓了一跳,赶紧把手机靠在耳朵上,恭恭敬敬地说了一声“喂”。 “你现在混得好了啊。”沈喻在手机那头冷嘲热讽地说,“手机都有小女生拿着了。” “不不不,这件事说来话长,等我跟你好好解释……” “别了,我哪敢请您解释,我还有事找您老人家呢——你在哪儿呢。” 我说自己在友成这边儿,沈喻在话筒里哼了一声。 “好地方啊,三教九流之地,神鬼混杂之所。就您的近,您先找个吃饭的地方,到时候咱们见面细聊吧。”她冷言冷语说了几句,还没等我开口,直接就挂断了电话。 我举着手机正在发呆,谁知道它突然又响了起来。 “喂……” “忘了说,你把你今天的女性小伙伴都带上,一起吃个饭再说吧!也让我见见你的其他女朋友!” “你误会……”我还没把“了”说出来,沈喻就又咔嚓挂了。 洛小苘一脸懵圈状,姜媛媛却在旁边笑得花枝招展。 “姐,怎么回事儿这?” “小苘,你救了我,但捅了言老师家里的马蜂窝了。”姜媛媛哈哈笑着说。 “别开玩笑。她说马上到,叫我找个地方,请你俩一起吃个饭——你们觉得,行吗?” “太行了啊!能跟大侦探一起吃饭,那简直是我人生的巅峰啊!”姜媛媛开心地笑出声来,“我知道这附近往里走有家火锅,老店了,味道特好,还清净。咱们去那里怎么样?” “我行,我爱吃火锅……”洛小苘低下头,满面羞涩地说。 “怎么样?大侦探爱吃火锅吗?”姜媛媛问我。 “就那家吧!咱们先赶紧去店里,别在街上晃悠了,万一被王队长他们出来看见就不好了!”我愁眉苦脸地说。 第二百三十二章 理清(1) 沈喻今天忙碌了整整一天,她之所以想要单独出行,是因为她想一个人理清一些东西,因为有些东西非她自己不能理清。 或许就像言桩觉得自己是这场风波的中心一样,凡是他遇到的人,他面对的事都千奇百怪层出不穷,其实沈喻也作如是观。 言桩曾经说过,自己超强的博闻强识其实与遭遇黑船并没有什么直接联系。但对于沈喻来说,她的超级逻辑分析能力却的的确确是黑船带来了。 前些日子她带着言桩返回自己儿时生活过的工厂,他凭借自己丰厚的知识,判断出拉黑船飞走的那个怪物就是《山海经》内的蛊雕,或许也就是西方传说中的狮鹫。 从历史上来说,人类以前受限于活动范围,都被分隔在不同地域,文明之间也很难有直接联系。 但奇怪的是,各个文明虽然千差万别,但不同文明却出现了许多共同的认知,大到比如人死后变成“鬼”的传说,天堂和地狱的传说,小到比如“妈妈”这个发音等等,每个民族虽然习俗差异很大,但这些东西却是共同的。 逻辑学上有个“归纳推理”的概念,比如甲、乙、丙、丁等枚举出来的文明都认为有天堂和地狱的概念,而这些文明是人类目前的所有文明,那么就可以说,整个人类都认为有天堂和地狱存在。 当然,这只是一种状态的陈述判断,并不一定是客观真理,毕竟“人类认为”只是一个主观层面的东西。 同理,对于蛊雕和狮鹫来说,中西两种文明,乃至其他民族文明中其实都有类似的动物存在,那是不是也可以不完全归纳出,一部分人类曾经目睹或者认为这种动物曾经存在过呢? 黑船也是同理,如果自己一个人看到有可能是眼误,但与此同时,在另一个地方有另一个自己不认识的孩子(言桩)也同时目睹了黑船的出现,那就不是偶然眼误能够解释的了。 其实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对儿时的奇遇念兹在兹,不能忘怀。 包括她后来学习逻辑,出国留学、甚至最后拒绝了许多offer,仍旧回到祁岭省工作,再后来她欣然接受警局的邀请,当了一个在体制边缘的刑侦顾问,其实都有一种隐约的力量驱使着她,那就是尽量收集一切资源、利用一切机会去揭开早年的那个谜。 但唯一一个既是资源,又是机会,但让她又无法用纯理性方式去收集、去利用的,就是言桩本人。 其实有件事情她从来没有、后来也一直无法跟外人说起。那就是,从见到蛊雕和黑船,从突然获得那种纯粹逻辑的直觉能力后,她同时也失去了另一种人类珍贵的东西。 那就是感情。 最早觉察到自己感情迟钝,还是因为父母彻底分离的那天。她目睹曾经最爱的父亲收拾行囊,离开家里,心里竟然感不到一丝情绪。 她有些奇怪,还以为是父母总是异地居住,自己已经麻木了。但当父亲回头朝她摆手的那一刹那,就连没心没肺的母亲都偷偷转头拭泪的时候,她还是没有什么感觉。 ——人就是这样啊,有磁场时就凑在一起,无磁场了就彼此分开,没有什么奇怪的,都是世界运行的逻辑而已。 她当时的心里居然想到是这句话! 之后的日子里,她越来越觉得自己缺乏情感。 中学时有不少同学开始偷偷早恋,也有男生给她写情书,塞纸条,她无动于衷;班上女同学们都有了要好的闺蜜,也有女生喜欢跟她絮絮叨叨,她依然无动于衷;甚至中考、高考的时候,校长、老师为了鼓舞士气,给大家讲道理、讲例子,一起喊口号,许多同学被感染得热泪盈眶,她仍旧无动于衷。 听校长、老师、学生山呼海啸,大喊激励人心的口号时,她心里其实想的是——大呼小叫是不会给考试带来一丁点儿有益积累的,只是浪费了有益的时间而已。 她从来没有担心过自己的考学,因为她很清楚,自己做什么算有益积累,做什么不算,积累到什么程度,能考上什么样的学校,如此而已。 所以,老师们都夸她,说她有毅力、有定力,冷静踏实,心如止水,不怕外界干扰,不为外人所动。 她心里冷笑着,其实哪是什么毅力和定力,只是自己缺失了一部分能力吧。 但她也从心底觉得,这种缺失其实没有什么不方便的,人生短短,不过百年,而这百年之间,又有多少烦情苦感折磨着人,消磨着人啊。 她不想浪费这些有益的时间,她想用一生去追寻探索儿时遭遇背后的原因,所以她学了逻辑学,她相信万事万物的背后其实一定有逻辑存在。 但缺乏感情却并没有让她失去公正感,相反,正因为情感缺位,所以关于对错,她有比别人更客观的看法。她为那些卑鄙的人画叉,也喜欢那些正直的人点赞。 这种情况直到一个人出现,那就是言桩。 她其实不喜欢自己的身材相貌,这让她在校园里往往追求者甚众。虽然她几乎都能轻而易举地找到那些人的弱点,然后因势利导打发掉那些人,但这也会相应浪费掉她的时间和精力。 而自从见到言桩那一瞬间,她忽然有种莫名其妙的预感,这个看起来傻乎乎的男生是自己无法甩掉的。 不但无法甩掉,而且她似乎根本从言桩身上找不到能够甩掉他的弱点! 后来她发现,不是自己找不到甩掉言桩的办法,是她根本就不想去找…… 这让她一度十分抓狂,偏偏言桩又是个锲而不舍的家伙,无论自己怎么拒绝,他仍然死乞白赖非要在一棵歪脖子树上吊死不可。 她不想耽误言桩,因为虽然自己不想真的甩掉他,但也无力去爱上他,久拖不决不是她的性格,更不是她的价值取向——她不想当绿茶婊、不想当白莲花,也不想把一个好好的男生当成什么备胎。 ——自己本来就是独自一人徒步前行,连轮胎都不想要,更何况什么备胎呢? 再到后来,言桩突然讲起小时也见到过黑船的事,她这才在两人纠结关系的迷雾中找到了一丝逻辑。 第二百三十三章 理清(2) 沈喻突然想到的逻辑就是,如果两人都是目睹黑船的人,那是不是意味着他们本来就是同类呢? 既然是同类,是不是就会像磁石的两极那样,无形之中彼此吸引呢? 从那天起,沈喻看言桩开始有了一种不同的眼光。 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言桩似乎跟“同类”两字沾不上一点儿关系。 先不说两人的性格,如果把沈喻和言桩摆在一起,让任何人看上一眼,那个人最后的结论肯定是——沈喻就是那种看上去就注定不平凡的人,而言桩呢,却怎么看也是个平庸的家伙。 不光看上去平庸,言桩做事做人也很平庸,他似乎只想循规蹈矩、平平常常地活着,从来不想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也做不出什么离经叛道、愤世嫉俗的事情来。 他唯一一点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多年如一日对沈喻孜孜不倦地追求着。 所以有时候沈喻也会很迷茫,但她心里始终有一种想法——或许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俩才是见过黑船的人。 或许他们两个都曾经被黑船夺走了什么东西,对于芸芸众生来说,唯有他们二人是有过这种独特经历的人,只是自己觉醒了,而言桩还没有觉醒罢了。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他们也是独特而孤独的两个存在,所以他们从内心需要彼此依靠吧——她也依靠着言桩,只是在外人看来,形式是言桩纠缠自己而已。 而这种依靠,从车祸发生、自己醒来后,就愈发得强烈了。 因为就在她逻辑直觉退化的同时,她惊讶地发现,自己的感情却开始渐渐恢复了。 不知为什么,她开始有了情绪,开始把自己的情绪发在言桩身上。而且每次当恢复过来,发现言桩对“华鬘”照顾的时候,她都忍不住莫名其妙地醋意大发。 她没有对付这种饱涨的情感的经验,所以她有时候接近言桩,有时候又忍不住要发小脾气,要跟言桩断绝往来——这也难怪,别的女生可能在青春期就已经走过的路,她却要在二十多岁开始正式再走一次。 她有些害怕,更有些惶恐,她原来依赖着自己发现逻辑“奇点”的直觉能力,而且这份能力是她自己的,别人抢不走。 但当她发现自己这种能力丧失之后,她生命仿佛唯一能依靠的对象就是言桩了——但问题却是,言桩是另外一个人,是不依附于自己本身存在的人,万一有一天,他要离开自己呢? 那她还能依靠什么? 她不想让言桩看透自己的变化,她用力维持着跟原来一样的形象、语言和动作,但她有时候又会情不自禁地想要示弱,所以她跟着言桩去他自己家里,又带着言桩去看自己儿时发现黑船的地方。 她想进一步了解言桩,也想让言桩进一步了解自己。 而言桩那个傻小子,他显然没有意识自己的变化。他还在始终如一地想要继续保护自己,照顾自己。 但是,自己现在变成了两个人啊,他想保护和照顾的人究竟是哪一个呢? 每次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她都会莫名地头疼,况且,就在自己车祸之后,就在华鬘出现之后,整个魏阳仿佛一下子笼罩在各种诡异案件的阴影里面,而且这些案件,又模模糊糊地跟黑船有所关联。 所以那天晚上,当言桩还在熟睡的时候,她独自一人坐在客厅里想了好久。 她不能再患得患失下去了,虽然没有了超能力般的逻辑直觉,但自己的分析能力、破案经验还在,自己还没有废掉。 人在这个世界活着,不能总想依靠什么,靠山山倒,靠水水枯,人必须得自己行动起来。 她不能再单纯耽溺在情感纠葛中了,她不能沉溺在与“华鬘”的你争我夺中了,既然不能改变现状,那么她需要一次自己的探询,她需要恢复一些独立侦查的能力——哪怕晚上还得回到言桩身边,哪怕第二天依旧变成另一个女人。 她又重新回顾了最近的一系列案子,表面看起来,从背锅侠到徐楚月之死,每个案子都没有处理干净,都留下了或大或小的一个尾巴。 为什么会留下尾巴?为什么所有案件都留下了一个尾巴呢? 如果用归纳法来讲,既然它们都留下了尾巴,那么是否说明,这些尾巴也是这些若即若离案件必须留下的部分呢?也就是说,案件背后如果有个大主谋,那么这些尾巴是他必须要隐藏的部分。 如果换一种说法,也就是这些没有解开的尾巴,才串起了案件的内在逻辑? 那么,第一个尾巴又是什么呢? 她忽然站起身来——第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不就是背锅侠的身份问题嘛。 当初背锅侠也同时被汽车撞飞身亡,但尸体还算保留得比较完整,相貌资料和dna数据也比较完备,但奇怪的是,无论是dna库还是指纹库里,都没有比对成功的数据。在全国失踪人口库里,也没有这个人的对应信息。 不仅如此,警方还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发布了许多协查信息,但至今仍没有一个人认出他姓甚名谁。 简单来说,他几乎就是一个没有身份、没有社会关系的人。 可是,从徐楚月送给言桩的那幅画上来看,背锅侠还不止一个,还有其他的背锅侠也在这个城市里活动着。 难道他们都跟那个被撞死的背锅侠一样,都是没有身份、无人知晓的人吗? 现在已经是信息社会了,怎么会有这么离奇的事情? 不过,不能查明死者身份的悬案一直也有。比如2008年的北京首都机场高速无名女尸案,死者身上有三个奇形怪状的方块字纹身,警方一路从北京追寻到了广西,但死者的身份至今仍是个谜。 如果死者老家在偏远山区,他对家人说外出打工,由于交通困难数年不能回家一次。而家人呢,由于穷山恶水封闭了信息,也会一厢情愿认为他只是在外打工的状态,生死其实并不十分清楚。 但不管怎么说,背锅侠才是现在最方便的突破口。毕竟尸体在那里,dna等其他信息也在那里,起码不算是毫无头绪。 提到这些生物信息,沈喻忽然想到了一个人——市局技术中心的“辣条儿”。 第二百三十四章 基因变异 魏阳公安局技术中心并没有在市局大院里面,它与大院隔着两条大街,独自守在一个周围长满竹林的院落里,外形与萨伏伊别墅有些相像,是一座漂亮实用的现代化建筑。 说起新建的技术中心,还是在上一任公安局长力推之下建起来的。当年市政府拨了一笔款项,用于市局办公大楼的重建改造。 这笔钱到了老局长那里,他指着自己的办公室说:“我这屋子,起码还能住三十年!现在不是办公室里写写画画的时代了,现在是讲究科学技术的时代,我看这笔款子不要盖办公楼了,咱们修个祁岭最好的技术中心,买最先进的技术鉴定设备,培养最优秀的刑侦技术人才!” 就这样,市局技术中心大楼就盖了起来,加上购置设备,延揽人才,经过几年发展,魏阳的刑技中心一跃成为全省第一,全国五强的公安技术实验室。 沈喻在门卫室那里做了登记,然后穿过竹林,来到技术中心主楼门前。 这是一扇安装了虹膜锁的大门,只有里面的工作人员才能开启。 她给辣条儿发了个微信,不一会儿,一个穿着白大褂、戴着金丝眼镜、身材修长、风度翩翩的男人便出现在玻璃门后,朝她轻轻挥着手。 “沈同学,好久不见了!”辣条儿打开门,朝她伸出手来。 沈喻跟他简单握了握手,辣条儿也简单笑了一下。 辣条儿原名向尉龙,因为名字“尉龙”两字和辣条儿的至尊代表品牌“卫龙”同音,所以上中学时,同学们就都叫他辣条儿。他高中毕业报考了中国警官大学,学的是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读完研究生后又回到老家,进入了赫赫有名的技术中心工作。 “我还说呢,今天早上起来就晴空万里、蓝天白云的,没想到果然好事临门,你居然联系我了——能问问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吗,不会只是叙叙旧吧?” 向尉龙中学时也给沈喻写过情书,被她直接丢进了垃圾桶里。后来几乎每次见面,他都会愤愤然把这事儿翻出来反刍一遍。 “警告你,别再叙中学时候那段旧啊。”沈喻先行一步,堵住了他的嘴巴。 “行行,”辣条儿有点儿失望,“那沈顾问这次来有什么指示?” “别油嘴滑舌的,说正事儿。你记得四十多天前,有一具无名车祸男尸的事情吧,那个人的信息是不是送到技术中心来做过比对?” “你是说月食那晚的无名尸吧?这件事我很清楚,就是我接手的——我听说那晚你也受了伤?” 沈喻伸伸胳膊踢踢腿:“我早就痊愈了——这个人的dna和指纹比对都没有成功吧?” “没有,数据库里找不到对应的信息。” “y-dna检验做了吗?” y-dna就是父系遗传基因检测技术,从这组基因能够追寻到被检验者的同姓族群信息,从而缩小范围,锁定被检验对象的身份。 “做了,依然没有发现可供比对的信息。” “失踪人口数据库里也没发现信息吗?” “这个估计要去问林队长他们,不过,据我所知,也没有匹配信息。” “好奇怪的人。”沈喻自言自语着。 “怎么?连沈同学都觉得费解了?”向尉龙调侃道。 “所以最后就放弃了吗?林瑛他们?”沈喻依然不死心地问。 向尉龙摇摇头:“不放弃也没有办法,刑侦嘛,匹配不上就是没有进展。不过我已经把信息存储、上传全网了,一旦发现可供比对的信息,系统会随时提示的。” “好吧。”沈喻看看辣条儿,“那麻烦你了。” “不——一起吃个午饭,我们技术中心食堂还挺不错的。”向尉龙邀请道。 沈喻笑着摇摇头:“算了,看你这么瘦,就知道伙食也就一般——我还得再想想这个案子。” 她向辣条儿告辞,辣条儿把她送到门口。刚打开玻璃门,他似乎又想起来什么。 “等等。” “有什么事吗?”沈喻停住脚步,回头看向他。 “我想起来了,当初做基因检测报告时,这个人的dna信息虽然没比对上,可是却有一些医学遗传层面与众不同的东西——当时因为跟案情无关,所以也并没有跟林队长他们提起过。” “哦?是什么情况?” “我带你去检验室去看看。”向尉龙指着楼上说。 检验室在技术中心的二楼,是一间分隔精细的大隔间,隔间的南面是一面大落地窗,窗户上拉着百叶帘,把外面的阳光挡在外面。 向尉龙带着沈喻绕过两个隔间和数台机器,来到一台电脑前面,他飞快地输入密码,然后调出一份基因检测报告来。 “你知道,现在基因检测数据很全,有一项检测叫做祖源检测,就是通过常染色体的位点,结合y染色体和线粒体分析人的父系和母系的祖源构成。 “中国人虽然多,但大部分人的父系祖源其实都来自于几千年的若干个男性祖先,当然肯定也没有纯种种族血统的人,我们其实都是几千年来民族传承和民族融合的产物。 “但月食之夜送来的那具尸体——你们平时怎么叫他?” “‘背锅侠’。”沈喻说。 “怪名,怪人果然有怪名——我也随着你们的说法吧,这个背锅侠呢,他的祖源基因却有些奇怪。你看——” 辣条儿再次飞快地敲击几个按键,然后弹出一个祖源分析页面来。沈喻凑过去看,只见上面写着: “北方汉族17.33%……保加尔人15.18%……蒙古族群13.62%……信德人12.31%……ukn5.55%……” 沈喻看完,问向尉龙:“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这个人基因来源于哪些祖先,比如这个人,基因就比较混杂,他的祖先中包括北方汉族、保加尔人、蒙古族,甚至有来自于南亚的信德人的血统,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 向尉龙说着敲了敲那“ukn”三个字母:“ukn,在这个系统里就是‘unknown’的缩写,也就是不明族群。” “不明族群?就是有不明来历祖先的意思吗?” “是啊,问题就出在这里。我们的基因大数据里囊括了所有人类种族的基因序列信息,根本就不会出现什么5.55%的不明族群啊!” “什么意思?” “我的沈同学,你上学时那么聪明,怎么今天变笨了呢!话说糙点儿就是,这个人身上要么有百分之五点五是非人类基因,要么就是有百分之五点五的基因发生了重大变异!” 第二百三十五章 指纹缺失 非人类基因?重大变异? 沈喻一下子愣在了那里。 这算怎么回事?难道背锅侠是外星来的?或者是基因突变的产物? 向尉龙仿佛看穿了她的心思,他笑了笑说:“放心吧,只是5.55%的不明族群,除去这点儿比例,他应该还是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人啦。” 沈喻点点头,又突然问:“有没有这种可能,这个人因为5.55%基因突变,所以相貌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呢?” “这个有待研究,但从我现在的知识范畴来判断,有这种可能,但确实很难——物种的基因其实在进化过程中一直都在变异,变异也同样会被遗传下去,下一代也会继承这种变异特征。一些不好的变异会被逐渐淘汰,一些优良的变异会发扬光大。 “但不管怎么说,这种变异大多数属于代际变异,就是上一代正常,下一代基因忽然起了变化。像在同一个人生命过程中突然产生变异,然后导致相貌出现变化,从而让我们无法判断身份的事,确实十分罕见。” 沈喻皱着眉头,接着问道:“有没有使人改变基因的技术呢?” “有,比如大量辐射。不过,人类目前还无法控制它,没有人能通过操纵技术,让人的容貌和外表针对性地产生变化——如果能够的话,那些犯法的有钱人为什么还去整容,直接去做基因突变不就好了。” 沈喻点点头,辣条儿说的的确很有道理,现阶段应该还没有能让人基因变异,从而让警方无法追溯到他的信息的技术手段。 “而且,这点儿基因并不影响我们进行信息匹配,因为毕竟他94.45%的基因信息还是普通人,也不影响我们的y-dna比对。” “那就好。” “所以,我觉得这并不是影响案情的信息,就没有告诉林队长他们。哦对了,还有一件事你知道吗?” “什么事?” “那个死者,手上没有指纹……” 沈喻倒吸一口凉气:“是被人为破坏了吗?” 向尉龙摇摇头:“不是,他脚趾上也没有纹路。我们检查了他的手脚,没有发现任何人工移除指纹的疤痕。实际上有一种叫‘纳尔格利综合征’的病,这种病有一定的遗传特征,它最主要的共同点就是没有指纹。你来看——” 向尉龙又敲打着键盘,调出一些资料。 “2006年冬天,沈阳皇姑区有个派出所抓到了一名小偷,审讯中发现这个人曾经在当地溜门撬锁、攀爬窗户入室盗窃,作案上百起。许多他招供的案件,失主都已经报案,但侦查工作却一直无法展开。 “等这个小偷在材料上按指印时,警察才发现了原因。这个人十个手指头都没有指纹,只有几个十字花纹的纹路!正因为他没有指纹,作案现场也都没有留下能鉴别出来的指纹信息,所以加大了侦查工作的难度。 “还有这个。你看,台北有家姓黄的家族,他们家一共六十多人,每个人都没有指纹。但他们家也有一个特征,那就是右手大拇指上,有三条平行的纹路。” “黄姓族人这个是遗传吧?所以这种病也跟基因变异有关吗?”沈喻问。 “应该有一定关系,目前也没有什么好的治疗手段,毕竟没有指纹这件事,对人的日常生活不会带来特别大的影响。”向尉龙解释道。 沈喻点点头,忽然笑了。 “你笑什么?”辣条儿有点儿莫名其妙。 “我在想,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基因中的不明族群,指纹关联的纳尔格利综合征等等,不也是这个人与众不同的特征吗?既然有特征了,那说明找到这个人就更加容易了。” 向尉龙听沈喻这么一说,也笑着不停点头:“果然是当年的学霸,看事情总是角度刁钻,与众不同——食堂快下班了,不行还是一起去吃个饭吧……” “你倒是,永远忘不了吃。” “人是铁,饭是钢,我还没基因突变到不需要进食的地步……” 技术中心的食堂果然如向尉龙所说,伙食还算不错,饭后的水果里居然还提供蓝莓,虽然是限量的。 “怎么样,不虚此行吧?”辣条儿边吃边问。 “你们怎么伙食比局机关好那么多?” “还不是老局长定下的规矩,他说,科研人员是宝贝,不能在伙食上亏待着,要保证他们的营养——从那时候起,我们的伙食待遇就比机关提高了一级。” “老局长真是,看得通透。”沈喻也笑着说,“魏阳局这些年破案率一直全国领先,跟有个先进可靠的技术中心是有直接关系的。” “可不是,我也算局里的宝贝吧,哈哈。”向尉龙吃完饭,喝着茶,又问沈喻道,“听说你跟那个死缠烂打追你六年的男的同居了?” “借住!”沈喻的脸腾地红了,她义正言辞地说。 “我说呢,像你这么优秀的女人,怎么会……” “警告你,别踩着别人给自己脸上抹粉啊。” “哟哟,心疼了。”向尉龙尴尬地笑笑。 沈喻不理他,继续吃水果,边吃边蹙眉思索。 “刚才我看那个祖源分析,除了汉族、蒙古族群之外,还有什么保加尔人、信德人,这些都是什么来源?” “保加尔人就是现在的保加利亚人,信德人聚居在现在南亚,也就是印度和巴基斯坦境内。” 沈喻愣了一下:“这个人祖先来源为什么这么复杂?保加利亚在欧洲吧?欧洲、印度、中国、蒙古,简直就是一个大混血啊。” “这个其实也不难解释。保加尔人呢,以前生活在里海以北,也就是现在俄罗斯、中亚附近,后来他们一部分西迁去了保加利亚。另一部分留在故土,再之后蒙古人西征,然后蒙古帝国分封,长子术赤的后代占领了俄罗斯地区,建立了金帐汗国,首都就在里海北面的萨莱。蒙古人与当地的保加尔人通婚,不就有了两种血统了吗? “实际上,蒙古人和保加尔人的后代,有一部分也被叫做白色人种鞑靼人,我们国内有一个民族的构成就跟他们有关,这个民族叫塔塔尔族,也就是鞑靼的另一种翻译。” “塔塔尔?他们分布在哪里?” “主要在西域一带吧——这样说来,我忽然想到,西域就是当年中西文明往来的中转站,你知道玄奘取经吧?他就是从西域辗转去的印度,也经过信德人的土地。有来就有往,信德商人肯定也去过西域,或者通过种族通婚,从南亚传到中亚,从中亚再传到西域,总能把基因传过去的。” “你的意思是说,这个人很可能与西域有关?或者来自于西域?”沈喻放下叉子,瞪大眼睛问道。 第二百三十六章 联系蒜队长 从技术中心出来已是下午,虽然背锅侠的身世依然是个谜,但沈喻觉得,这一趟绝对没有白来。 西域,西域,西域。 最近的许多事情,似乎都跟西域有所牵连。无论是言桩遇到一个怪人,塞给他一本关于西域考古的小册子,还是言桩的好友闻廷绪向他讲述父亲在西域考古失踪的遭遇。 到如今,就连背锅侠也终于挂到这条线上来了。 许多之前看起来零零散散的东西,现在终于开始有条缕勾连了。 她站在街上,顺手打了一辆出租车。 “去可为大厦。”她说。 可为大厦就是闻廷绪公司所在地。闻廷绪回国后就开办了一家名叫“可为创业”的公司,主要做it和vr设备开发,这两年公司发展迅速,连大楼的冠名权都拿下来了。 那天晚上,闻廷绪约言桩和“自己”出来,就是想委托自己帮忙寻找真相,洗刷他父亲“携宝叛逃”的冤屈。 可惜的是,那晚上“值班”的人是华鬘,不是自己,要自己真的当时在场,肯定能问出更多情况来。 所以,既然闻廷绪都求到自己头上了,为什么现在不去再找他一问呢? “您好,到了。”出租车司机踩脚刹车,停在路边,指着可为大厦说。 沈喻扫码付了钱,下了车,沿着台阶朝大厦的转门走去,但她刚走到转门前面,忽然又停住了脚步。 ——不对,自己不应该来这里。 闻廷绪的目的,是要给自己的父亲洗冤,所以他告诉言桩的一切,都是站在儿子角度上讲的。因此他提供的情况,肯定是维护父亲、为尊者讳,肯定会带上感情色彩。 而要想了解事件真相,就不能偏信一面之词。就算推理小说里,侦探也会将嫌疑人和关系人挨个问上一遍,然后才能还原案件的真实面目。 闻廷绪那天晚上说的事情,言桄已经给自己讲了一遍,如果今天再找闻廷绪强化一遍,那自己头脑中难免会产生固化思维,产生先入为主的印象,这对一个侦探来说是很致命的错误。 所以自己今天不能去找闻廷绪,而是要从另外的角度是了解当年那个案件。 可是,又从哪里去了解呢? 案件的直接关系人,无论是被推断为凶手的闻氏夫妇,还有助手费唐,还有那十个农民工,不是失踪,就是丧命,这也是后来警方无法完整还原案件的最大障碍。 沈喻忽然想起来一个人——蒜队长。 蒜队长的真名叫什么来着?对,沙木沙克,闻牧山案件发生的那年他有五十岁左右,那现在也应该要七十了吧。 闻廷绪说,蒜队长当年还来过祁岭一趟,那么他去的应该是省会淞山,毕竟闻牧山工作的考古研究所在淞山市。 不过,如果通过公安系统,让市局给叶城县那边打个电话,或许还能查到蒜队长现在的情况呢。 想到这里,沈喻转身走下台阶,她又打了一辆出租车,这次去的地方是市公安局。 进入市局大院,她直上西侧的二楼——林瑛的办公室就在那边儿。她走到副队长办公室前,敲了敲门,里面却没有回答。 看来林瑛是出门了,沈喻转身,正想去找别人,谁知道正好撞见慌慌张张跑过来的施鲢。 “小施,你们林队呢?” “林队,好像去邪关镇了。” “邪关?那边有案子嘛?是命案吗?” “听说不是,好像是迷信诈骗案吧,她上午接到的案子,听小余说她一开始不当回事儿,后来翻了翻报告忽然着急起来,于是带着小余就风风火火赶过去了——沈老师,你有什么事情吗?” “啊,我想通过公安系统联系一下新疆叶城县的警局,找一个人。” “逃犯?” “怎么会?找一个当地退休的老警察而已。” “这有何难?走,我带您去办。”施鲢一听这个就来了精神。 “你不忙吗?刚才慌慌张张的,有急事吧?”沈喻提醒他。 “哎呀!对了!我内急,要去上厕所!沈老师,您稍等我一分钟!”施鲢忽然恍然想起来正事儿,他提着裤子,一溜烟朝男厕所跑去。沈喻看着他的样子,简直哭笑不得。 片刻之后,施鲢带着一脸放松的表情走了出来。 “太舒畅了!”他由衷地赞叹着,“沈老师,我带您去办公室那边,让他们帮忙联系。” 施鲢领着沈喻出了西楼,转到主楼——市局的领导、机关都在主楼办公。 办公室有个大开间,里面有十来个工位,施鲢穿过开间,走到一个玻璃门隔间前,轻轻扣了扣门。 “诶?谁啊?进来。”里面一位大姐喊道。 施鲢推门进去,大姐看上去五十岁上下,她戴着眼镜,脸都要贴在电脑屏幕上似的,正认真地一个键一个键地在敲打着什么。 “崔姐,是我。”施鲢嬉皮笑脸地说。 “哦,小施啊,找我什么事,上次给你介绍对象的事儿,后来想好了吗?——这位是?”崔姐扶了扶眼镜,盯着沈喻问。 “这是我们队里的沈顾问,她想找找渠道,联系一位外地的退休警察。” “呵!沈顾问?沈侦探吗?”崔姐脸上顿时露出惊喜的神色,她匆忙站起身,拉过一把椅子,“哎,久闻大名,没想到——快坐,快坐!” 沈喻被崔姐的热情搞得有点失措,她边道谢边坐在椅子上,崔姐早就用纸杯接了一杯温水放在她面前。 “嚯,老听说刑侦队有个顾问,是个仙儿探。我这脑子里啊,总下意识以为是个三头六臂、哪吒般的人物——没想到是这么俊俏一个姑娘——沈顾问,您属什么的?结婚了吗?” “崔姐,沈老师已经订婚啦。”施鲢赶紧在旁边打圆场。 沈喻不由得脸颊泛红,她瞪了施鲢一眼,示意他不要胡说。 “唉,太可惜了!”崔姐发自内心地慨叹着,“中心医院袁院长家有位公子,看上去跟沈顾问年纪差不多,也是海归人才,事业有成,家里还有三四套房……” “崔姐,沈老师是来找人的。”施鲢生怕崔姐彻底歪了楼,赶紧提醒她正事。 “哟,对,咱先忙工作——沈顾问,您要找咱们局哪位退休的同志?” “崔姐,不是咱们局的,是新疆叶城县公安局的一位老刑侦队长,名字叫沙木沙克,估摸着——也退休十来年了。” “呀,是外地警察啊。” 沈喻发现了崔姐的一个特点,就是说话之前肯定先用一个语气助词当引子,什么诶、哦、呵、嚯、唉、哟、呀,都不带重样的。 “外地的找起来很难吗?”施鲢在旁边使劲擦着鼻子问道。 第二百三十七章 误会大发了 崔姐看施鲢的焦灼样儿,反倒一下子笑了 “噗,没什么难的,我马上从内网给叶城那边发个邮件,等他们回复了,我就给你打电话!” “那太谢谢崔姐了。”沈喻听了这句话便放了心,为了不让崔姐再追问个人婚恋问题,于是赶紧起身告辞。 “啥?这么快就走?沈顾问,以后常来啊!别怪姐絮叨,恋爱、结婚可是女人的大事,像你这么优秀的姑娘,一定要找能配得上自己的,门当户对啊,千万不能凑合!”崔姐拉着沈喻的手,使劲劝说着。 “知道了崔姐,我记在心里了。”她只好尽力敷衍,然后悄悄把手抽了回来。 “啊,可不是嘛!你们年轻人心大,经验少。崔姐可得提醒你,男人啊,总会惹你烦,逗你气的。门当户对的男人会惹你生气,浅门浅户的也会惹你生气,既然都惹你生气,干嘛不选个门户相当,举案齐眉的人呢?” 崔姐有一搭没一搭地用着成语,沈喻赶紧使劲点着头,表示诚恳接受前辈的意见,然后逃也似的跟着施鲢跑出了主楼。她站在院子里温暖的阳光下,犹自感觉心有余悸。 “沈老师,崔姐人挺好的,就是看到谁都想说媒拉纤。”施鲢跟她解释着,“没事,以后我帮您跟她联系,一有消息就告诉您。” “那谢谢你了施鲢。” “这算啥。”施鲢用袖子抹着鼻子说,“刚才我说您跟言老师订婚,也只是为了堵她嘴,您别见怪哈。” “这次不见怪,以后不许乱说。” “得,遵命。”施鲢笑着敬个礼,“那我先去忙了,余以清还给我留任务了……” 沈喻看他跑远,忽然想起来,今天言桩说出去见人,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自己是不是得给他打个电话,找他一起吃个饭,而且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跟他商量。 她走出市局大院,在路边找了把长椅,然后坐在上面拨通了言桄的电话。 听筒里一直传来待机的声音,但始终无人接听。沈喻心里不禁一阵不安,就连她都不知道自己在担心什么。 待机声足足响了半分钟,就在沈喻失去耐心要挂断电话的时候,对面忽然接通了电话。 “喂,你在哪儿呢?”刚说出这句话沈喻就后悔了——怎么听起来像是“查岗”似的。 她愣了一下,她脑子飞快转着,想琢磨出一句话,好缓解自己刚才严肃但亲昵的质询。 可是就在这时,话筒对面忽然传出一个年轻女孩的声音。 “哎呀妈妈!你干嘛呀……” 沈喻顿时觉得自己脑袋“嗡”的一声,她第一反应就是:这些天担心失去言桩的预感果然成真了! 但她还是用力压制住自己心里涌上来的狐疑和情绪,她依旧装作冷静地问:“言桩在旁边吗?你是谁?你捡到手机了吗?” 然而,对面的女生就像在另一个频道似的,她依旧在自说自话,丝毫没有回答她问题的意思。 “你是谁?言桩呢?叫他接电话!”沈喻又提高音调追问道。 对面依然没有应答。 …… 沈喻不是一般人,她即使再有情绪,也不至于脑子转不动圈。这种情况要么是接线串号,要么就是现在言桩手机被迫留在一个女人手里,而那个女人处于比较尴尬的环境之中,所以不能正常来应答电话。 好吧,只要你不挂,我就等着。 沈喻没再说话,她只是听着那个女生在对面像背台词似的自己回答。但有一个疑问始终萦绕在她脑子里——言桩究竟为什么会跟这个女人在一起,他究竟又捅了什么篓子,连电话都不敢接了? 就在这时,话筒里的对话声忽然消失,换成了一阵咚咚的声音,她似乎还能听见对面有女人在吁吁地喘着气。 她脑子彻底乱了,即使她再没有经验,但她的知识储备足以让她能脑补出一千八百个字来…… 沈喻顿时怒火中烧,她气得想要挂断电话,但却做出了相反的动作,她一手捂住左边耳朵,一手使劲把手机按在右耳上面,因为这样才能听得更加清晰。 咚咚声消失了,但对面的女孩犹自喘息着,突然,话筒里又出现了另一个女人的声音。 “小苘,你真是太厉害了……” 沈喻感觉自己脑子里绷紧的那根皮筋颤动了几下,差一点就要断掉。 ——言桩呀言桩,我算看走眼了,你居然——居然还跟两个女的! ——等等!如果是他手机被偷了,或者被人捡了呢?如果现在拿着手机的人,只是一对蕾丝边呢? ——这样的话,自己就误会他了!沈喻啊沈喻,一切可能排除之前,先不要贸然下结论,这可是逻辑的大忌啊。 但随即而来一个模模糊糊男人的声音彻底帮她排除了可能性。 “……你就别再刺激小苘了……” ——刺激?! 她脑子里的皮筋一阵蜂鸣,它在颤抖着,拧转着,绷到极点,然后又猛地弹送回来,就像演奏《野蜂飞舞》的琴弦一样,高强度的震动简直都让那弦子热得发烫,热得冒起烟来。 沈喻咬着牙,使劲攥着手机,如果她有足够大的力气,这个方块儿状的通信工具肯定会被她捏成渣渣的。 她依稀还听到里面传来言桩慌慌张张的惊叫声。 “我去,手机怎么通着呢……” ——言桩啊言桩,你才发现手机通着呢吧? 你是不是上了那两个女人的当了?你是不是感觉今天自己的人设崩了啊? 她忽然觉得,崔姐之前说的话,好像也有那么一点儿道理。 ——门当户对的男人会惹你生气,浅门小户的男人也会惹你生气,同样是生气,干嘛不另找一个呢? ——不过,这应该也不怨他吧,毕竟他追了自己这么多年都得不到回应,自己从来就没承认过他是自己男朋友,所以他找别的女人也是正常的吧? ——缘分这东西,大概就是很奇妙的啊。阴差阳错地遇到,然后又阴差阳错地错过,最后阴差阳错地成为路人。 她使劲摇着脑袋,自己究竟是怎么了?脑子里怎么会出现这么多慨叹,怎么会有这么多非理性的想法,怎么会纠缠于这种儿女情长的事情?! 就在这时,手机话筒里忽然响起那个男人的声音。 “喂、喂……你误会了……” 第二百三十八章 修罗场(1) 这家火锅店的名字叫“卷娄居”,位置在友成小区的西南方向,一条新修的马路把闹市区隔在对面。所以店虽临街,但却不显得喧嚣嘈杂。 卷娄是羊的别称,所以这家老店主推的便是铜锅涮羊肉。时间虽然还早,而且天气也开始热了起来,但店门口却早早就排起了队。姜媛媛跑去领了个号,还跟门口的服务员闲聊了几句。 “小时候在姥姥家一起玩儿的,就知道小名儿叫旺旺,没想到在这里遇上了。”她跑回来开心地说,“他说,早点儿给咱安排桌子。” 我坐在等位的凳子上,不知道为什么左右眼皮跟疯了似的,两边儿交替着一阵阵乱跳。 “哥,你没事吧?”洛小苘问我道。 “没、没事。就是眼皮痉挛。”我揉着眼睛说。 “哎,沈老师平时喜欢啥?”姜媛媛在旁边问,“喜欢吃什么,我好给她点上——你能不能帮我说说,让我也跟着沈老师混,这样我就不用窝在分局办公室里受气了,每天都面对案子,哈哈哈。” “姑奶奶,积德吧,刚才听她在电话里很生气,你让我冷静下,好想想怎么跟她解释。”我央告姜媛媛说。 “解释就是掩饰,咱们又没什么瓜葛,该怎么说,就怎么说嘛!” “是,在502的时候,大姐就说,中途也有客人遇到查岗的,越慌越解释得多,就越容易出漏洞。” “哈哈哈。”姜媛媛笑得差点儿喘不过气来。 我脸涨得通红:“小苘,我可不是什么客人……” “啊!”小苘这才意识到什么,她脸涨得比我还红,不停朝我道起歉来,“哥,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不该拿你比那些人……” 姜媛媛笑得更厉害了,我也尴尬不已,幸亏那个小名叫旺旺的服务员及时走了过来,冲她说:“媛媛,腾出来一张桌子,你们赶紧过来。” 我们仨走进店里,旺旺给我们找了个靠着后厨的小隔间。姜媛媛和洛小苘坐在对面,我一个人暂坐在一边等沈喻。旺旺早把铜锅端了上来,里头续上炭火,续上清汤,然后把菜单放在桌子上。 “沈老师爱吃辣吗?店里就一种清汤锅,没鸳鸯的。”姜媛媛解释说。 “她饭量不大,喜欢吃蔬菜,但也不挑食。”我脑子乱得要命,所以继续说,“你俩看着点就好,我去门口守着,万一她过来找不到咱们怎么办?” “去吧,模范男友。”姜媛媛咯咯笑着,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她这么开心。 我心烦意乱,赶紧穿过大堂来到门口。刚一出门,就看见沈喻正站在门前,她戴着墨镜,抬头看着招牌,似乎正在确认地点。 我朝她使劲招手。 “这里呢,这里呢!” 她没有说话,只是摘下墨镜,眯着眼睛打量着我,好像暌违已久,要验一验胖瘦似的。 我额头上瞬间起了一层细密的汗珠,看她这表情,明显来者不善啊。 “哟,你这样子显得心虚啊——两位女伴呢?” “里头——不是女伴,是今天刚认识的,也不太熟呢。”我急忙解释。 “哦?刚认识就一起吃饭了?以前我怎么没看出来呢,你敢情还是个社交天才啊?是不是站公共厕所里撒泡尿,出来都能跟人称兄道弟了来着?” “没想一起吃饭,是你说让她们吃的……” “诶?我说的?我都没见过她们,说句话她们就听?” “不是,是你说,我转达的嘛。” “啊?不是不太熟吗?她们心也够大的,不熟的男人都敢一起吃饭,不怕被下药拐卖了吗?” “你可别提拐卖这事儿,里头真有一个被拐卖过的……揭人伤疤不好……”我口干舌燥地解释道。 “嚯!短短半天,连拐卖的都认识了?你脑洞还挺大的啊!再锻炼锻炼就能开网文了吧?” “真的是被拐卖的,我们下午刚发现她,刚把她营救出来……” “啧,我就说呢!敢情是英雄曾经救过的美啊,人家没感恩戴德,以身相许你?话再说回来,你解救了人,干嘛不直接报警,把人交给警察,让他们护送回家,反倒偷偷摸摸藏在自己身边?你想干嘛,想金屋藏娇嘛……” 沈喻刚说到“金屋藏娇”四个字就突然停住,她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我大概明白了,她这大概是想起了跟我合住的事儿,没想到一时嘴快,说出来的话反倒打了自己的脸。 不过,看穿不戳穿是我的做人原则。 “你别生气了,真的不是你想的那样,咱别站在门口了,进去边吃饭边跟你解释。”说实在话,我之前从来还没见过她这种样子,心里更不知道是福是祸,只好不停劝慰着,伸手去扶她。 “呸,别挨着我,躲开你的脏手!”沈喻朝我使劲啐了一口,自顾自地朝店里走去。 “你怎么今天说话,起头儿都带个语气助词啊。”我追上她,有一搭没一搭说着话,想缓解一下紧张的气氛。 “去,用你管!”她停住脚步,恶狠狠瞪我一眼,那目光锐利无比,好似要把我心肝脾胃肾都一样样剜出来似的。 我下定决心,只跟在她后面,不再说话,不再火上浇油。 但是,她显然走错了方向。 “哎哎哎,座位在这边,在这边!”我刚下的决心顿时被狗吃了。 我推开门,姜媛媛和洛小苘正坐在隔间里说说笑笑,沈喻沉着脸走进来,直接坐在她们对面的空位上。 “啊,沈老师!久仰久仰,您是我偶像!”姜媛媛赶紧站起身来,有点儿激动地伸出手去。 我看着沈喻,生怕她一恼火会直接把姜媛媛白净的手拍进火锅里煮了。 但沈喻并没有做出什么过激举动,她也站起身来,皮笑肉不笑地伸出指尖,跟姜媛媛碰了一下就缩了回来。 姜媛媛拍了下洛小苘,这孩子自从沈喻进来就吓得魂不守舍,她被姜媛媛一拍,登时蹿起来,朝沈喻猛地鞠了一躬说:“沈、沈老师您好!” “别这么客气,初次见面,还得承蒙两位多多关照。”沈喻笑呵呵地伸出双手,朝下边压压,示意大家都坐下。 姜媛媛和洛小苘笑着坐下,姜媛媛还尴尬地挠挠头。 我也讪讪笑着坐下去,不料屁股刚沾着座位,就被沈喻在下面使劲拧了一把,疼得我嗷的一声又站了起来。 第二百三十九章 修罗场(2) 没想到我忽地一站,反倒把洛小苘吓了一跳,她不明所以,吓得也跟着站了起来。她一站不要紧,姜媛媛也莫名其妙看着我俩站了起来。 “怎么了?干嘛这么客气——言桩你也是的,一惊一乍的,搞得人家坐卧不安。对了,你还没帮忙介绍认识呢。”沈喻尽量装得人畜无害地朝我笑着,脸上表情那叫一个笑里藏刀。 “是啊,沈老师,我虽然没见过您,但您的大名,早就在公安系统里如雷贯耳了。” 姜媛媛使劲找着词儿来吹捧沈喻,她本来是个挺骄傲的人,不知为什么,一见沈喻反而气场小了很多。难道她真的想拉拢关系,跟着沈喻探案不成? 我又看看洛小苘,她依然局促不安。这也难怪,今天上午她还躲在那罪恶的房间里面惴惴不安,下午就突然认识了两个善意的陌生人,而且现在又认识了第三个不那么善意的陌生人,她的心情可想而知。 我还盯着对面两位女孩胡乱揣度,没想到沈喻在下头又使劲拧我大腿一把。 “愣什么呢,人家还等你介绍呢。” “哦哦,这是沈喻,魏阳大学的副教授,咱们市局刑侦队的顾问。”我忙不迭地说着,“这位是姜媛媛,是慈沽分局的。” 我边说边又压低声音,小声对沈喻说:“就是今天早上给我电话,约我出来聊聊的那个小丫头。” 沈喻微微点点头,又把目光盯向洛小苘。 我不免一下子愣住了——洛小苘这身份,我究竟该如何介绍呢? 好在洛小苘看出我的尴尬,她急忙开口道:“我、我下午才认识姜姐姐和言大哥,他们是好人,是把我从地狱里解救出来的好人。沈老师你千万不要误会言老师,他一直在帮我……” “别怕别怕,言桩这个人,我了解的,古道热肠,对谁都热心,尤其对漂亮妹子。”沈喻看似在安慰洛小苘,听起来却觉得她绵里藏针。 不料姜媛媛看洛小苘惊慌,终于有点儿看不下去,本性彻底暴露。 “沈老师,我明白你可能有些误会。今天发生的事,讲给谁听都比较魔幻。是这样的,早上我跟言老师见了一面,讲了讲我遇到的一个案子,没想到我俩一见如故,当即就决定合伙搭档……” “搭档?!”沈喻打断姜媛媛的话,转头看我,“你已经悄没声地换搭档了?” “没没没……”我把手摆得跟拨浪鼓似的,“只是这个案子互相帮助,项目合作,项目合作……” “哎,言老师,你今天可不是这么说的啊。你今天还说要跟我一起破案的。” “你看你看。言桩,你这个人到现在就没意思了。人家姑娘需要你,你反而当场折人家面子。”沈喻继续看着我,语调悠长地说着,“都是查案嘛,换搭档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再说了,我最近也在琢磨再找个新搭档呢。” “啥?”姜媛媛眼睛使劲一睁,亮得宛如一千度的灯泡似的,“沈老师,您准备找搭档?那您看我怎么样!我这个人最喜欢查案,我做梦都想破案,做梦都想跟您一样当个神探啊!我勤快,能干,懂法医,能出现场,见多可怕的尸体也不觉得恶心。您要找搭档,必须要先考虑我啊!” 沈喻笑了:“那……你不准备跟言桩搭档了?” “嗐,我之所以同意跟他合作,还不是为了接近您嘛。”姜媛媛拍着桌子,厚颜无耻地笑着。 我长叹一声,没想到姜媛媛这种人玩得相当干脆,见利忘友,见风使舵,见案眼开,见什么那什么,还没怎么着呢,就一脚把我蹬到爪哇国去了。 “那我得好好考虑考虑。”沈喻冲姜媛媛一笑说道。 “太好了,太好了!我可不期望跟您能搭档,您能收我当个徒弟就好了!” 沈喻微微点点头,她又转向洛小苘,笑意盈盈地看着她问:“小妹妹,还没请教你姓名?” “洛、洛小苘,洛阳的洛,大小的小,苘是上面草字头,下面一个同少一横的……” “苘麻对吧?”沈喻问道。 “对对对,姐姐,您也知道?我妈说苘麻皮实,什么山沟水边,到处都能长出来,所以就给我取了这么个名字。” “这名字好听。你刚才说言桩他们救了你,是怎么回事?别这么紧张,咱们边吃边说。” 洛小苘看沈喻关心自己,于是又把自己的经历讲了一遍,沈喻听得连连叹气。 “那就是你表哥骗了你,然后又遇到两个男人,他们又骗了你,后来又遇到姓金的那伙人,他们又打你,欺负你,是这样的吧?”她替洛小苘做了个总结道。 “嗯嗯。姐姐,我看出来了,你也是好人……” “所以,你总结出什么没?” “姐姐,我不明白……”洛小苘瞪大眼睛说。 沈喻看我一眼,意味深长地说:“你看,欺骗你的,伤害你的,是不是都是男的?” “没错。男的太可怕了。” “就是,”沈喻依旧看着我,“男人有时候就是不能信任啊。” 洛小苘终于也被引得看向我这边,她瞅我一眼,吓得赶紧低下头去,那样子如同看见一只大灰狼似的。 我心里一阵阵喊冤——洛小苘啊洛小苘,之前姜媛媛把你当坏人按在地上的时候,还是我出面转圜把你解救出来,怎么现在被人挑拨几句,就把我当成坏人提防了呢! 姜媛媛也早就不再瞅我这边,她心里估计已经美上了天际,脸上一直笑得合不拢嘴。不但如此,她还殷勤地站起身,亲自用小漏勺烫熟一筷子肉,然后恭恭敬敬放在沈喻的料碟里头。 “沈老师,您尝尝这个。这是店里的招牌,名字就叫‘二两肉’,取得是羊里脊上的肉,一头羊身上只出二两,味道最鲜美了。” 我看沈喻脸上终于露出了笑意。唉,随她去吧,姜媛媛“叛变”不“叛变”倒是小事儿,只要沈喻高兴,我就算释然了。 既然已经放心,我也该填补点儿东西了,从中午就没顾得上吃饭,现在早就饥肠辘辘了。我看看那盘“二两肉”,果然肥瘦相间,切得薄如纸片,就连花纹都显得特别诱人。 我举起筷子朝那盘子伸过去,但刚碰着那肉,就听“啪”的一声,自己筷子就被另一双筷子给拍了下来。 “干嘛呢?这肉是给沈老师吃的!”姜媛媛朝我瞪着眼睛说。 “我……” “你什么你?!”她又瞪我一眼。 “就是,男的见到好的下手就抢。”洛小苘也小声嘟哝着。 “好好好,我吃别的还不行嘛。”我彻底举手投降。 第二百四十章 内在逻辑 这顿饭本来是我组织的,没想到最后却成了三个女人的欢宴,我自己反倒被彻底晾在了一边,成了一千八百瓦的大灯泡。 不过这样也好,我既乐得清静,而且还能见到沈喻如此开心,就算贬损我几句又有何妨呢? 姜媛媛听说沈喻有招她做搭档的意向,一股脑儿把最近跟踪“犀利哥”(地狱来客),然后发现刻字尸体,最后找到友成小区,发现拐卖妇女团伙绑架死者的证据,顺便还解救出洛小苘的事情从头到尾汇报一遍。 我看她说得头头是道,纤毫不漏,自己倒是轻松不少——省得自己再跟沈喻讲述一遍。 沈喻边听边频频点头,她现在大概也终于明白我没有胡搞,而且我不但跟上了地狱来客那条线索,还意外发现了第三具刻字的尸体。至于姜媛媛、洛小苘两个女生,严格说起来也跟我并无瓜葛。 刚才我被她种种发飙的表现吓个半死,不过,清净下来仔细想想,这是不是恰恰说明她开始在意我了呢?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都嘿嘿笑了起来。 “你傻了?”沈喻狠狠拍我一下脑袋,“车呢?你把车放哪儿了?” 我这才缓过神来,现在是八点半钟,大家已经晚饭完毕,我和她刚送姜媛媛和洛小苘离开,正准备回家开车。 再次强调一下,是开车回家,不是回家开车。 嘿嘿嘿。 沈喻举起包来,又朝我脑袋来了一下。 “你今天疯了吗?走着走着又傻笑。” “不是,”我赶紧掩饰道,“今天除了姜媛媛跟你讲的案情之外,我还有单独的发现,一会儿在路上讲给你听。” “我知道你就在藏着掖着,正好,我也有事情要跟你商量。” “跟我——还商量?”我指着自己鼻子问。 “不可以吗?” “可以可以,太可以了。” ——沈喻这个女人,一贯恃才自傲,独断专行,如今都开始跟我“商量”了,那说明我的地位…… 嘿嘿嘿。 “干嘛呢?摸着车档还傻笑,你想跟交警面谈吗?你今天遇到的女人太多,脑子不会烧坏了吧?” “没没,我在为案情有了重大进展而开心呢……” 我于是把“犀利哥”就是地狱来客,然后自己在上枫水遇到地狱来客,他给我讲述了跟无脸男们对抗的经历,以及他对无脸男制造刻字尸体的揣度,于此种种都跟沈喻讲了一遍。 她听完之后,沉默良久。 “你觉得,地狱来客讲的事情是真的吗?”我看她一直不说话,于是开口问道。 “他没必要跟你说假话,最起码他抢第三具尸体的事情没有骗你。”沈喻终于喃喃说道。 “看你的样子,好像还挺担心的。” 她长出一口气,停顿了一下,但还是点了点头。 “你觉得,咱们生活的这个世界的内在逻辑是什么?” 我一下子愣住了,说实在话,我这辈子都没想过这么高深的问题。 沈喻看我没有回答,于是自己说着。 “是一系列规律和规则组成常识,比如地球绕着太阳转,苹果熟透了会落到地上,杀人会犯法,撒谎是不道德的之类。但你现在想想,咱们最近遇到的许多事件,是不是已经脱离了这个范畴?” “有那么点儿意思……”她这样一说,我也才意识到这个问题。其实要不是自己愚笨,似乎应该早一点儿明白这个问题了。 因为无论是撞不死的地狱来客,体力超常的无脸男,还是沈喻车祸后的“分裂”状态,或是上溯儿时我俩遇到过的黑船和蛊雕,凡此种种,似乎早就超出了人类常识的范畴。 我忽然想起来,地狱来客曾经说无脸男是一群“魔鬼”,难道他们真是魔鬼?难道在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中,我们所面对的真的是人魔相抗的局面? 可是,从历史上看,尤其是从最近科学昌明后的百年历史来看,世间无魔,地上无鬼才是人类的普遍常识和正确认知。 难道世界的规则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改变不成? 难道…… 我大脑中闪过一串串问题,思绪不免开始飘飞起来,还好沈喻看我出神,使劲清了清嗓子,这才把我引回到现实里来。 “你是不是觉得,许多事情开始越来越诡异?越来越变得不合常理?”她好像在顺着我的思想提问。 “是啊,你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在询问我意见吗?” “是啊,我这脑袋,怎么也想不通这些事,难道世界上真有什么妖魔鬼怪不成。” 沈喻笑了:“如果你问我,我的意见就是两个字——没有。一切的诡异,无论它们多么不寻常,但最后肯定能寻找到科学的解释。” “那你刚才还在说,咱们遭遇的事情脱离了常识的范畴?” “这也没错。” “这不是互相矛盾吗?一方面说事情脱离了常识范围,另一方面又说它们都有科学解释?”我更加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对啊,”沈喻笑了,“因为常识和科学,许多时候是两码事。普通知识和尖端研究,更有云泥之分。” “那你的意思?” “你这脑子,真是让人无话可说——好好开车吧!又开始走神!”她又一巴掌拍在我的后脑勺上。 “你突然开始变得暴力了啊,”我抱怨道,“以前从来不打我,今天打我打上瘾了……” “打几下不行吗?今天险些让我生了一肚子气……”她刚把话说了一遍,又像是觉得有什么不妥似的活生生咽了下去。 “你最近,是不是容易生气,容易消沉,容易急躁,容易悲观啊……”我一边开车,一边瞥着她问。 “哪儿那么多废话!我生气、消沉、急躁、悲观碍着你了?” “不,我是说,你以前一向心如止水的……” “开车!”我试探性的话语好像戳到了她的痛处,她又从后面赏我一个耳光。我赶紧认真驾驶,心里却美滋滋的。 ——是哪位哲学家说过,女人一旦恋爱就容易变成泼妇来的? 嘿嘿嘿。 不知为什么,今天虽然挨了不少打,我心里却一直美滋滋的。 原来这才是恋爱的滋味啊,自己说的话能得到对方发自内心的回应——尽管是有点儿暴力的回应。 要是时光能停留,要是岁月不再走,要是能像《土拨鼠之日》的男主人公那样,永远被囚禁在这个融融泄泄的夜晚,那该有多好啊。 你们知道,我从来就不想立什么g的,我只想过普普通通的生活。 第二百四十一章 停战协议 回到我家里之后,沈喻忽然拘谨了许多。她故意坐得远远的避开我,而且连接过我递上的水杯都小心翼翼,生怕碰到我的手指。 她这个样子,其实搞得我也开始尴尬起来。 她刚搬到我家的时候,虽然嘴上一百个不情愿,也对我时刻显示出严防死守的姿态,但是她却从来没有矫情过。 说白了就是,她在我家一向都大大方方,从来就没有见外过。她想拿什么就拿什么,想用什么就用什么,想吃什么吃什么,想睡哪屋睡哪屋,就算想顺手殴打辱骂主人,也基本上随时能够如愿。 但今天她忽然开始扭捏起来,简直就像古代初出闺门的大姑娘,这反而让我彻底六神无主起来。 我俩沉默了半天,最后还是我一咬牙关打破了沉默。 “你不是说,要有事情跟我商量嘛。” “哦对,”她似乎也突然憬醒过来,“是有事情商量。” “什么事——你再来杯水?咱们别这么、这么尬着了不行吗?” “谁跟你尬了?”她红着脸瞪我一眼。 “你是不是,那个什么,对我那什么——对我有感情了?”我索性捅破窗户纸。 她浑身怔了一下,然后抬起头来看着我,认认真真看着我,仔仔细细看着我,看得我蠢蠢欲动,就差那么一点点勇气都想走上前去亲她了。 但就在突然之间,她却噗嗤一声笑了。 “你是不是以为,我刚才红着脸不说话,是想跟你表白呢,是吗?”她问我道。 “啊……要不然呢……” “做你的千秋大梦去吧!我是在想自己该怎么跟你说这件事!” “什么事儿,终身大事吗?” “终你个大头鬼!我是、我是、我是想……” “想什么呀,再不说我就快想歪了啊!”我没有说谎,我的确正在想歪的边缘试探。 “我想——跟华鬘停战、和解。”她脸憋得通红,忽然说出这么一句话来。 “什么?!”我大吃一惊。 我深知她的脾气,她是个要强不要命的人,不向“恶势力”低头是她的原则。 就算她心里想求和,她肯定不会主动说出来的,必须得别人给了台阶,然后她就坡下驴才行。 所以她能说出这句求和的话,简直比向我求婚还不可思议。 难道自己的苦劝终于有了效果,她在终极上彻底想通了? “是要我转告华鬘吗?”我发现她刚才提到华鬘,也直呼名字,不再说“那个女人”了。 她点点头,然后递给我一张纸来。 “这是我开出来的和谈条件。” 我接过来一看,顿时就傻了眼。 那张纸上标题是“和谈条件”四个大字,里面密密麻麻地写道: “鉴于沈喻(以下简称‘甲方’)在生理上和法律上是乙方身体的主人,且华鬘(以下简称‘乙方’)是自2016年4月20日起突发、暂时寄居在甲方身体的、自称阿修罗公主的另一人格。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于2016年5月28日起,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完全承认甲方是甲方身体主人的原始的、合法的、唯一的、永恒的地位,并不对甲方身体所有权做出任何僭越性声索。 “二、甲方允许乙方临时寄居在甲方身体中,临时寄居期暂定为六个月。如临时寄居期临近,但乙方仍无法搬出甲方身体,甲乙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在甲方的同意下合理延长寄居期限。 “三、出于行动便利和追求美好生活的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人格出现时合理使用甲方身体,但以下将被视为不合理使用甲方身体的行为: “1、暴饮暴食,以及被甲方视为不友好的进食吸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饮酒、抽烟、异食(如啃脚指甲、吞塑料袋、吃屎等); “2、与异性过于亲昵的接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与言桩或其他男性的肢体接触,甚至交配等行为; “3、与同性过于亲昵的接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女性的肢体接触及衍生性行为; “4、与甲方性格身份相差甚大或者明显相异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过于浮夸的语言和动作、对食物和酒类产品(含料酒)的狂热追求、在大庭广众下的疯叫、傻笑和歇斯底里行为、不加掩饰的暴力发作、破坏公共器物、侵害私人财物、吃饭不给钱、上厕所不冲水以及玩失踪、自残等愚昧行为; “5、其他任何甲方认定为不合理的行为。 “四、如乙方在使用甲方身体时,发生一次任何上述不合理行为时,甲方可以警告方式提醒乙方;若乙方再次发生上述不合理行为,甲方将采取合法手段,惩罚乙方,或将乙方驱逐出甲方身体。 “五、甲方意识到乙方有非同常人的异能和破案手段,甲方同意乙方作为甲方的助手和附庸,参与案件的追踪和侦破过程。但乙方在采取异能查案之前,需征求甲方的书面许可后方可实施。 “六、甲乙双方同意,以言桩(身份证号xxx)为双方唯一的、合法的沟通人、公证者和见证者。 “七、保密。甲乙双方须对乙方寄居在甲方身体中的状态进行保密,除甲乙双方和言桩外,不得与任何第四人透露该状态。如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甲方将采取合法手段惩罚乙方,或将乙方驱逐出甲方身体。 “八、争议解决。如甲乙双方对现实行为适用合同条款有争议时,则应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但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挑战甲方权威。 “九、甲方拥有对该合同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十、生效。该合同将在甲乙双方签字并按压指印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言桩各执一份。” “怎么样,看完了吗?”沈喻坐在沙发上问。 我放下那张纸,做了个深呼吸道:“看完了。” 沈喻见我一口气读完,还有点忐忑不安地问:“是不是我太善良了,把条件定得太宽松了?” 我苦笑不得:“这还宽松?您这到底是和平协议,还是最后通牒?到底是停战和解,还是要惩罚战犯啊?就这种条款,华鬘那家伙看见还不得跳起来撕票啊!” “你向着谁说话呢?”沈喻猛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别忘了,现在是她强占了我的身体作威作福,我都承认她的寄居地位了!我的身体都成了殖民地了!我都丧权辱国了,提点儿限制她的条件怎么了!” 第二百四十二章 突破口 沈喻说的不是没有道理。 从她的角度上来讲,华鬘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侵略者”,而且还“霸占”了她的“家园”,占用了她二分之一的人生。她俩之间的争斗,从根源上来说,就是对“身体”所有权的争夺。 但是如今,沈喻决定后退一步,承认华鬘“寄居”在自己身体内的状态,也不再强烈反对,甚至逼着她“搬走”。 所以聪明如她,就想出来一个“同意寄居”和“延长寄居”的法子。这就相当于租房,房子产权是我的,你可以租用,但租用时间和租用方式得征得我的同意才行。 而且到了一定期限,你还不搬走的话,我也不会收回自己所有的“房产”,而是你可以找我申请延长租期——听起来还有那么点儿七十年产权的意思。 不过呢,你既然租用我的身体,那你理应跟我表现一样,不能过分损毁、消耗这具身体,因为毕竟我才是它的主人。 这么一想,的确也没什么不对。因为华鬘不是人类,而且她之前的行为也没怎么珍惜这个身体。 “难道这些条件有什么不合理的吗?”沈喻情绪好像平复许多,她重新坐在沙发上,又问我道。 “合理,合理。”我也安静地坐了下来,“不过,这里面说可以把她驱逐出你的身体,咱们明明做不到的啊。” 沈喻笑了一下,然后摸索出一个粘好的信封递给我。 “我有办法治她,她如果不服,到时候你把这信封给她。” 我接过信封:“怎么忽然想到跟她停战了?” 她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 “你转告她,我确实挺想跟她合作的。她有挺多有用的能力,如果能跟我配合,我想,对侦破这些超越常识范畴的案子有好处。因为既然案子超越常识,那么就需要以毒攻毒,用超越常识的方法来对待它,不是吗?” 她想了想,又说:“但是她这个人,做事很容易出格。就像你之前所担心的,她‘观灯’万一不慎,很可能夺人性命,这是违反人类社会法律的行为。所以我现在改变主意了,与其这么争斗下去,不如引导她走向正轨。她既然寄居在我的身体里,那肯定与我的工作也脱离不了关系,所以她的才能如果用来破案,岂不也是件好事?” 她这番话说得我连连点头。我心里一块大石头也终于落了地,无论如何,她们双方的争斗看样子快要告一段落了,我这条“池鱼”的痛苦遭遇也快有个完结了。 而且,沈喻如果能承认华鬘的存在,她的心理也会保持一个很稳定的状态。 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都是一件好事情。 “你放心吧,我去说服华鬘,接受一起合作的提议。” 沈喻看着我,忽然笑了。那笑容是发自内心的笑容,就像春来河暖,冰雪自然消融的样子。 真的,我已经好久没见过她这么开心的样子了。 “还有一件事,”沈喻忽然想起什么来,“你说地狱来客抢夺尸体时,在六号楼楼顶上发现了隗家失踪的那个鱼脸孩子?” “对!是不是很奇怪?” 她点点头:“是很奇怪,那个叫小鑫的孩子怎么会在无脸男手上?而且这孩子的身世也有些古怪,你还记得咱们在隗家,曾经遇到过关于鱼脸的画像吗?” “还有个箱子,箱子上有把鱼锁,长得跟小鑫特别像。” “你再想想,朱家老爷子转述过隗盛川的话,那就是隗家这一脉,每隔几代人就有可能会出现像小鑫这样脸型变异的孩子。” “你是说,基因遗传?” “对,隐性遗传。隗家可能有一位奠定基业的祖先,他有可能就是鱼脸人,所以后来隗家把鱼脸当成了图腾,做成了各种器物。后来每隔一定世代,隗家就会生出一个这种异相的孩子。可能在很久之前,隗家会把这种孩子供养起来,但也许传承到了某一代,异相人给隗家带来了灾难。所以,隗盛川就说,生下小鑫,是隗家的祸事。” “有道理。”我说。 “今天有一个情况启发了我,那就是基因问题,基因十分重要。无脸男不会无缘无故把小鑫抢夺到手里的,他们毕竟都是脸型变异的人,祖上有些渊源都有可能。” “还有地狱来客,他也是个奇怪的人,而且有着特殊的能力。” “但是据他说,他的脸是在‘地狱’里烧坏的。”我提醒沈喻道。 “就是说他原来是个普通人,因为去过‘地狱’,又活着逃了出来,所以他容貌毁了,但获得了非凡的身体能力,而且不会被杀死?” “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如果他对我所说的都是真话。” “隗家的事情,还需要好好查一下,”沈喻继续说,“比如找找隗氏家谱,查查隗家祖先到底经历过何种事情。还有小鑫,总觉得隗盛川当时告诉朱家老人的话有些地方逻辑不通。” “这些我来找。”我说。 “言桩,”沈喻忽然严肃起来,“我需要你帮我一个忙,那就是在查案的时候,要搜集所有这些有超长能力的人的基因信息,要找到他们遗留下来的、能够被检测的基因标本,比如头发、血液、体液这些东西……” “你怀疑这些事件的背后跟基因控制有关?” “也可能没有关系,但毕竟是一个突破口,因为今天下午,我发现了一个重大线索。” 沈喻把发现背锅侠基因祖源检测的异常情况跟我说了一遍,我听得目瞪口呆。 “基因变异,或者并非人类的基因?” “对,所以我想看看,咱们周围这些奇怪的案子,超出常识范围能力的人们,他们之间的基因构成有什么异同。” 我点点头,基因毕竟属于人类根源性的组成,如果能从基因着手去研究这些诡案的内在联系,也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还有,咱们得尽快找时间去趟新疆。”她又说,“因为根据基因检测,发现背锅侠这个人很可能来自新疆——你还记得,闻廷绪说过,自己父亲多年前在新疆叶城考古失踪的事情吗?” “当然记得,他还邀请咱们一起去新疆一趟呢。” 沈喻微微一笑:“说不定他父亲当年的遭遇,还跟这些案子有什么关联呢?别忘了,最近千头万绪,都有朝一个方向使劲纠缠的趋势。” 她想了想,又说:“明天你联系下林瑛,把慈沽分局发现的那具刻字尸体并案处理了吧,看样子,无脸男们真的开始加快节奏了。” 第二百四十三章 商量(1) 她边说着边打了个呵欠。 “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吧。趁着华鬘醒过来的时候,我还想拥有属于自己的两个半小时睡眠。” 她说着歪在了沙发上,我赶紧去屋里拿了条毯子给她轻轻盖上。 她张开眼睛,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样,然后突然开口说道:“你呀,以后,少跟别的女人在一起纠缠。我看到就会生气。” 我美滋滋地差点笑出声来,她白了我一眼,闭上眼睛,翻过身去。不一会儿,沙发上就响起了她轻柔的鼻息声。 沈喻实际上给我了四个任务,一是说服华鬘同意协约,二是收集各种能力超常的嫌疑人的dna,三是继续紧跟额头刻字的尸体案子,四是要查一下隗家的历史。 但我给自己留了一个更重要的任务,那就是——做饭。 我打开冰箱,这么多天没开伙,冰箱里新鲜蔬菜已经不多了,只有两个土豆、四个番茄、一个洋葱、两根胡萝卜和一盒豆腐。 再看看冰箱的冷冻室,那里东西还多,有一袋豌豆玉米、十来根川味香肠,还有半斤牛腩、一斤鸡胸肉、两条平鱼和二十多只大虾。 我把这些都捣鼓了出来,冷冻的东西全部泡在温水里面化冻。我看看挂钟,还有两个多小时,时间不多,还得抓紧。 为了不打扰沈喻休息,我把厨房门关严,切菜时尽量放轻,炒菜时尽量把火调小。就这样足足折腾了两个小时,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终于做好了。 我打开电饭煲,找了一只盛汤的大海碗,盛了岗尖的一大碗二米饭给她端出去,然后又走进厨房,双手拎出来半打啤酒放在桌上。 摆放好桌子上的一切,我又回到厨房,想收一下厨余垃圾,顺便把锅勺铲刀都清洗一遍。 我正在低头刷锅,忽然一双修长的胳膊从背后把我抱住,身后还有什么软绵绵、暖融融的东西贴在后背上面。 不用想也知道,华鬘醒了。 “亲爱的,感觉很久很久没见到你了。”她像只小猫似的,伸过毛茸茸的脑袋,使劲在我肩膀上蹭着。 “人类有句话,叫做‘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知道知道,就是一天没见面,好像隔三年的意思。”她嘴里嘟哝着,我回头看她,她眯着眼睛,轻柔地呼吸着,好像正在享受这一刻似的。 我忽然想起来“沈喻条约”的第三条第二款来——“禁止与异性过分亲昵的行为……”。 我不禁打了个寒颤,赶紧回过身来,把华鬘扶开。 “外面餐桌上,我刚给你做好吃的,还热乎着呢。” “我刚醒过来就闻到香味儿了,还跑外头看了一眼,然后就看见你在这里忙着给我做吃的。”她再次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亲爱的,谢谢你。” “谢什么啊!应该做的,就是不知道够不够你吃。”我尴尬地抓着头说。 我带她走到餐桌前,桌子上摆着手切香肠、咖喱鸡块、番茄牛腩、红烧平鱼、油焖大虾,还有一盆豌豆玉米豆腐汤。 华鬘激动地拍着手,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她蹦跳着,就好像小女孩看到圣诞礼物似的。 “你知道,我来人间吃过那么多好吃的,最怀念的是哪一顿饭吗?”她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问。 “闻廷绪请客的那顿饭吗?好酒好菜。” “不不,是你那天带我回家,帮我做的那十几碗番茄鸡蛋面啊!”华鬘激动地搓着手,眼睛半望着天花板说,“那是我吃过的最最好吃的东西了。” “行啦!”我打断她,“别又学青春偶像剧里的台词了。” “讨厌!你怎么看出来的!” “废话,还用看!你怎么会是那种扭捏作态的性格呢?你既不是白莲花,又不是绿茶婊,身上想装点儿颜色都带不出来的。” “真烦!在你眼里我就是个饭桶是吧?!”她鼻子里哼着气说。 “怎么会呢,华鬘也是个很可爱的人啊。”我安慰她。 “切,可爱有个屁用,还是当饭桶才开心咯!”华鬘一屁股坐在饭桌前面,撸起袖子,连眼睛都不眨地就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我看她吃得风卷残云,想着现在她心情大好,应该正是跟她提和解协议的时候。 “你今天醒过来之后,觉得有什么变化没有?”我开始拐弯抹角地问道。 “变化?没什么变化啊!除了你对我更好了。”她举着装咖喱鸡肉的盘子,正在朝嘴里倾倒着。 “除了这些呢?比如,你今天醒过来,是不是发现自己没被泡在水里?” “哦,对对对!”她停止了咀嚼,像是想起什么似的,“我刚睁开眼,还想使劲挣扎来着,没想到今天居然不是在浴缸,而是在沙发上头。我还想那女人到底憋着什么其他伎俩呢,这时一阵饭香飘过来,我一激动就把这事儿忘啦!——哎,那女人今天怎么没搞事情?是不是慑于本公主的淫威,摇白旗投降了?” “不是,她昨天跟我说,想跟你和解来着。”我耐心地解释道。 “和解?和解?哈哈哈哈哈!”华鬘端着海碗,忽然大笑起来。 “你笑什么?” “和解不就是投降吗哈哈哈!”华鬘拿筷子往嘴里大口大口扒拉着饭,“既然她要投降,我也不强求,你转告她,人类不是有负荆请罪的典故吗?你叫她光着膀子,背一捆荆条,然后向我跪下,求我抽她。这样我就同意和解了。” 听了这话我差点儿气昏过去,这俩祖宗开出的条件,简直一个比一个过分——跟华鬘的条件相比,沈喻简直就成了圣人。 但我不能跟她急,因为跟她急也没用,只能跟她慢慢讲道理。 “你想抽她一顿?” “做梦都想!” “可是,你俩共用一个身体,你抽她,不就相当于抽自己吗?” 华鬘一下子怔住了,她停止了吞咽,像根木头桩子似的愣在椅子上。 “我去……究竟是谁设计的?谁把我塞进她身体里头的!想抽她都不能够,恨死我了!人生十大恨啊!” “所以啊,你借住在人家身体里,就不能使劲毁这身体,因为毁身体就是毁自己,对不对?她昨天跟我说,同意你寄居在身体里了,这已经算示好了吧?” 她低下头去,继续扒拉饭,但是不再说话。 我看火候差不多了,于是趁热把沈喻的那纸协议递过去。 “先说好了,这里是我的家,所以看完不许掀桌子,不许撕纸,不许摔碗,不许大吵大闹,行吗?” 第二百四十四章 商量(2) 华鬘的脸青一阵白一阵,要不是我提醒她不要暴躁,她估计早就把这个家——或者是这栋楼,包括它的地基——都砸到地球内部去了。 短短的一页纸,她读了整整十几分钟。最后,她把粉拳攥得咯嘣作响,一巴掌把那张纸拍在桌子上。 “居然这样侮辱我,非把她撕碎了不可!” “你先别急。”我把之前沈喻的那套“殖民地”说辞跟她讲了一遍,然后又问,“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什么道理不道理的!我住在她身体里,这是她几千年修来的福分!” “那好,那反过来说,你在阿修罗界做华鬘公主的时候,如果有个人突然住进你身体,然后还隔一天把你按在小黑屋里,自己出来寻欢作乐,你会怎么想?” “那种事情在修罗界根本不可能发生!” “但是这种事情在人间也不可能发生啊!可现在,它不是发生了嘛!发生了问题就面对问题,解决问题,不是吗?她同意接受你的寄居,不也是一种让步吗?你难道来到人间,不想多玩玩,多吃吃,多转转,难道非得要跟她每天斗气吗?” “我不斗气,我撕碎了她!” “撕碎了她,你能保证能转移寄居在另一个人类身上吗?你能保证自己不会被遣返修罗界吗?你能保证自己不会形神俱灭吗?” “我管那些!我地位尊崇,我能耐无边,我力大无穷,我怕什么——我只有一句话,不接受和解,我要跟那个性冷淡斗争到底!” 华鬘气势汹汹地吼着,看样子真是要准备焦土抗争了。 “等下,她好像还留了一样东西!” “她留东西又能奈我何!” 我忽然想起来,沈喻之前交给我一个信封,她当时还说,如果华鬘不同意和解,或者觉得协约里的“惩罚条款”纯属胡扯,就可以把信封给她看看。 我急匆匆跑到茶几上,但那里并没有这个信封。我翻翻书柜、书桌,也没有发现信封的踪迹。 华鬘又拿着那页纸看了一遍,更加激忿填膺。 “看看这些用词!居然这样说我!种族歧视吗?!是可忍孰不可忍!我非把性冷淡的头发薅光不可!” 她开始发疯似的抓起自己头发来,我急得抓耳挠腮——自己到底把信封放在哪儿了? 我赶紧跑进卧室,又翻了一遍床和床头柜上,还是没有找到那个信封。 怎么回事? 不行,不能这样慌乱了,越是慌乱,自己的记忆能力就越发挥不出来。我赶紧使劲堵上耳朵,尽力不听华鬘的嘶喊,屏息静气,努力从记忆录像中快进调取着三个小时前的片段。 就在刹那间,我看到有个自己手里拿着信封的镜头一闪而过。 啊! 我霍地站起身,快步跑进厨房,一把拉开冰箱。 信封正歪歪斜斜地插在冰箱门后的储物盒里。当时我急着进厨房检点食材,就顺手把它放在了那里。 我抓起信封,急忙跑到客厅,华鬘正在那里撕头发,疼得自己眼泪都流出来了。 “你看你看,你这是何苦呢?现在把她揪秃了,还不是你今天丑一天,疼一天?” “我一定能想出弄死她的方法来!”她终于放弃薅头发,坐在那里,一副浑身上下每个毛孔都在窜火的模样。 “她还留给你一封信。”我把信封递给她。 华鬘一把抢过信封,刺啦一下从中间撕开。我惊呼一声——刚才自己怎么没想到这点!她现在正在气头上,交给她信不撕碎了才怪。 但被拦腰撕断的信封里没有信纸,反倒掉出一张写字的卡片来。 看来沈喻还是棋高一着,她大概已经推算出华鬘会怒发冲冠,将信封一撕了之,所以她没有在里面放纸,而是放了一张撕开信封就能落出来的卡片。 我捡起那张卡片,看了一眼,差点儿笑出声来。但这种情况下,笑容显然只会火上浇油,所以我强忍着笑意,把它递给华鬘。 卡片上没有几个字,华鬘扫了一眼,愣了一下,然后气冲冲地把卡片丢在桌子上。 “她——这是想干嘛?!想撕票吗?!想搞恐怖活动!想威胁我吗?!姑奶奶不是吓大的!” 我捡起卡片,那上面只有九个字——“不同意和解,我就自杀。” “人间这个地方,你觉得好不好?”我把卡片塞到口袋里,问华鬘道。 “……挺好的。”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看她那表情,明显一副本来要说“太好了(后面还有三十个感叹号)”的样子。 “你在人间,玩够了吗?”我又问。 “……没玩够。” “舍得离开人间吗?” “……不舍得。” “愿意离开我们吗?” “……不愿意,不想离开你。”她委屈巴巴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我瞄了她几眼,确认她是真的动了感情,不是又学影视剧里的样子飙戏,这才又接着问。 “如果沈喻自杀,你有把握不离开人间,转移到其他人身上寄居吗?” “……没把握。” “之前你们阿修罗,有曾经来过人间的经历吗?” “……历史上倒是有,不过像我这种的自己穿过无影墙的,百千万年来好像是第一个。” “所以,你也没有可参照的经验吧?” “……没经验。” “所以,你俩既然同用一个身体,就都要好好珍惜这个身体,如果它损坏或者失去自由,那不止沈喻会遭殃,你也会被殃及。你仔细想想,我说的有没有道理?” “……有道理——你老说这些让人难受的事,我连饭都吃不下去了……”华鬘小声地抱怨道。 “你看,总是纠结于这种事,就会在人间也过不痛快,所以,为什么你们俩不达成协议,共同照顾身体,各玩各的,好好享受人间美好呢?” “她里面的一些用词我接受不了!”华鬘嗔怪地提高了音调。 我笑了,看来她被说服了,只是在细节上想找个台阶下。 “哪些用词?我来看看。” “太多了……什么‘吃屎’、‘交配’,还有,凭什么说我会跟同性发生性行为,我是直女,直出宇宙边际的那种直!这种条款不能用在我身上,也必须让她做到!” “好好好,我把条款改一下,也不允许她吃屎、交配好了吧?其实吃屎是因为你说过,人间所有的东西都比阿修罗界好吃嘛,就算垃圾粪便闻起来都有味道……” “不对吧?”华鬘瞄向我,“亲爱的,我只是跟你说过——你是不是把我说的话都学给性冷淡听了?!” “怎么会……你说的那些肉麻的话,我就没转告过她。” “你这个吃里扒外的男人,看我不弄扁你!”华鬘又恼又笑地冲过来,一把将我推倒在地板上。 第二百四十五章 合作 我好不容易气喘吁吁、衣衫褴褛地逃离了华鬘的魔爪,那家伙还在地上打着滚哈哈大笑。 “太好玩了,太好玩了,扒男人衣服太好玩了!” 她举着两只修长白净的手,远远地还朝我比划成鹰爪状。我赶紧跑到里屋,嘭地一声反锁房门,把已经被她撕成条条缕缕的衣服脱下来。 还没找到替换的衣服,房门外面突然又传来敲门声。 “亲爱的,我进来了哈,我不会伤害你的……” ——这句话怎么听起来这么别扭! 我急忙推着床头柜,咣当一声抵住了房门。 “最后警告你,你再动手动脚,我就跟你彻底翻脸!”我边飞快穿着衣服,边朝门口那边嚷着。 “啊呀呀,说得这么口怕!”她又开始学偶像剧的声音,“你说你挡门干嘛,挡得住我吗?再说,这都是咱家的东西,我舍得破坏吗?” “我刚穿好衣服,你不要又撕!” “放心啦!我可没那种变态嗜好,快点开门吧。” 我在身上裹了五层衣服,大夏天的浑身冒汗。我走到门口,挪开床头柜,拧开门锁。 华鬘快如幽灵般闪了进来,她看见我一副“棉花球”的样子,笑得前仰后合。 “真是,至于嘛亲爱的,我要想制服你,你穿多少衣服也毫无用处吧?” 我想了想,她说得也对。 她坐在床沿上,翘着又长又白又细的二郎腿打量着我,打量几眼就笑一阵子。 “笑什么你?” “我刚才悟出来一个道理。开心啊,幸福啊这些东西,不能只靠在人身上乱蹭才能得到,关键时候,还得需要自己的手来解决。” 她边说又边伸出手,朝我做了几个噌噌噌的抓捕手势吓唬我。 “否则吧,你今天跟人实心实意说的话,明天就被人传到别的女人耳朵里去。”她继续话里有话地说道,“怪不得阿修罗们都说,人心叵测——人类的心才是最不好琢磨的。” “我真不是故意乱传的,我只是跟沈喻——在分析你。”我解释道,“你说自己是阿修罗公主,你说自己有天生神力,这本来就超乎人类的想象,所以任何人都想研究一下吧。” 她又咯咯笑了:“怎么突然变得严肃起来了?我可没有怪你,我又不是个宝宝,正常的道理都明白——后来你们研究出来什么了?能告诉我听听?” “研究就是——我们觉得你说的话,可能都是真的。所以她才想跟你和解。” “那不行,我还是生气里面她那些用词,分明就是歧视我们阿修罗嘛!” “那些词,我去说,我去改。”我见她松口,急忙应承道。 华鬘听了这话,张开双臂伸个懒腰,往后一仰躺在了床上。 “她为什么想跟我合作呢?尤其还想跟我合作查案子?” “她听说你是修罗界第一神探嘛。”我赶紧凑过去捧捧她。 “这倒不假。我的断案手段,可能是大千世界里最先进的方法。”——她倒是一点也不谦虚,“我猜,你们肯定遇到了人类不能越过去的难题吧?” 我也坐到了床边。她正抿着嘴巴,眼睛上扬,似乎在思索什么。 之前我总以为,她就是个被宠坏的刁蛮任性的女孩,这或许是因为她初来人间,被所有东西吸引,对一切都感到好奇的体现。 不过我的确忽视了一件事,那就是她也是个有能力、有智慧的人。 她以前所做的一切在我们看起来相当过分,那只是她并没有打算遵循人间的规则罢了。 她并没有打算思考,也没有打算融入,她只是一个旅行者,来到一个有趣的地方,想以自己的方式,去直接地、简单地、纯粹地去体会这个地方的快乐罢了。 而此时此刻,她应该开始思考了。 一个原来懒得考虑问题的人,突然开始思考之后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我看着她,她已经开始略微眯起眼睛,眼神也失去了焦点,好像大脑已经进入了深度运算之中。 “你在想什么?” 不知为什么,我不想让她沉溺于古板的思索里,于是主动开口问她。 “啊……”她忽然长叹一声,“只是影影绰绰回忆起来一些事情。” “什么事情?” “阿修罗界的事情,我来之前的事情。不过只能看到一些影像闪过去,具体是什么却看不到了。” “有时间的话,能给我讲讲那边的世界吗?”我这才发现前段时间,自己不是在帮沈喻查案,就是在当她们俩的和事老,根本没有关心过华鬘的过往。 她没有说话,却忽的一下子坐了起来。 “亲爱的,我忽然想到一件事!”她转向我,表情郑重地说。 “什么事?” “是不是自从我过来之后,你好像每天都在查案,而且死了好多人。你们这边,以前也是这个样子的吗?” 我摇摇头:“以前倒是总有案子,但没有这么密集出现关联性很强的案子?而且每个案子都比较——怎么说呢,它们都带着某种恶毒的气息吧。” “其他呢?从我出现之后,周围出现过什么怪事吗?就是你们人类理解不了的事情?” 我一拍床沿:“我正想跟你说这个呢,你之所以出现,也是因为沈喻遇到了一件怪事,就是背锅侠事件。” 我耐着性子,又把从背锅侠开始的怪事从头到尾跟华鬘讲述了一遍。她这次没有折腾,没有闹腾,而是认认真真地一句句听完。 “所以,你说的什么无脸男,地狱来客速度快,行动力强,而且不会被撞死、摔死,在人间都属于异常情况咯?” “是这样的。” “不过这些事情,在修罗界倒是寻常状态,所以我之前根本没有在意。”华鬘第一次皱起眉头说,“说不定这些事情,跟我来到人间有所关联。” “在修罗界有地狱吗?有无脸男这种东西吗?” “没有。”华鬘肯定地摇着头,“不过倒是有额头刻字这种定罪的方法,我以前跟你说过吧?” “说过,我还以为只是巧合。” “所以一切怪事,都是从我到人间前后才发生的吗?” “也不全是。”我忽然想起黑船的事情来,于是把自己和沈喻遭遇黑船的事情跟她说了,虽然没征得沈喻的同意。 因为我忽然感觉到,华鬘开始靠谱了。 她不再胡闹任性了,她开始思考了,但不知为何,看着她认真冥想的样子,我心里总是隐约感觉到一些莫名其妙的忧虑。 ——究竟是为什么呢?是因为我担心族非我类的她心生邪念吗?还是因为我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开始习惯、逐渐喜欢她那纯纯粹粹、天真无邪的样子了? 第二百四十六章 调戏与反调戏 不过关于黑船,如果华鬘能提供一些帮助的话,那真是最好不过了。 可她听完我讲的事情,却摇摇头说:“修罗界没有什么黑船,也没听说过有什么兽头鸟身的动物——这都是你们人类描述的动物吧?” “不可能,现在人类都踏遍地球每个角落,从来没听说过有这种怪物。” “如果现在没有,难道不会是上古已经灭绝的生物吗?” 我笑了笑,看来她还是不了解地球上的情况。 我从头把古生物学的知识向她解释一遍,比如生物进化,化石印证之类的东西,总之大意就是,已经绝迹的奇怪动物是很多,但好像没有长得像蛊雕的动物化石。 而且,就算有奇怪动物,那也是在人类历史之前的事情。因为黑船这种东西,显然是人类才能制造出来的,它不可能跟蛊雕同时出现。 想到这里,我发现这就是一个逻辑悖论。 “亲爱的,我决定了,我听你的,帮你去查这些事情。”她说。 “那太好了。” “因为我觉得,最近你们所谓的怪事可能跟我有关,查清这些事情,我大概就能想起为什么会逃到人间的原因了。” “你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吗?” 华鬘摇摇头:“想不起来,只记得有阿修罗众在追捕我,我东跑西逃,逃到了铁围山,然后隔着无影墙那道光音幛,模模糊糊看到了性冷淡的身影,我使劲叫她,然后不知怎么就穿过障碍来到了人间。 “我能知道的就是,穿过光音幛会消耗巨大,所以我记忆的一部分也可能在当时消耗了,只剩下隐隐约约的印象。但最近我有时候会想想,发现那些印象开始变得越来越清晰了。” “这是好事,想起了来时的路,就找到了回去的路。”我点着头说。 “你还是这么盼着我走?” “不不不,”我自知失言,赶紧解释,“我的意思是,你总得——回家探亲吧?” “哈哈哈,”华鬘忽然大笑起来,笑得我不知所措,“亲爱的,你有时候,也未免太可爱了——放心吧,无论我回忆起任何事情,无论我在人间还是阿修罗界,我都承诺不会伤害你的,谁让你是我来到人间后第一眼看到的男人呢。” “那你以后不要动不动就模仿电视里那些人表演,行不行?” “哎呀,人家自己有点儿个人爱好怎么了?我演的不比她们差吧?” “嗯,有的人演得的确还没你好,反正都是让人出戏。” 华鬘又使劲伸个懒腰,她站起身来,回头看看我说:“走吧!那咱们现在就去愉快地查案吧!” 我哭笑不得:“拜托,现在是凌晨两点,整个城市的人们都在睡觉。” “他们睡他们的,咱们查咱们的。” “我也是人啊,我也要睡觉的。”我指着自己鼻子说。 “那——你好好睡觉,我自己出去查?” “不行,你一个人出去,我不放心!”我站起身来。 华鬘笑靥如花地看着我。 “就知道你最心疼我了。不过,既然你想睡觉,我就陪你一起睡好啦。” “别别——那要不,还是去查案吧!” 华鬘一把又给我推到床上。 “安心吧!我刚才不是说了嘛,想制服你,早就制服了。这多亏我在戏里面看到了一句话,叫‘得到了他的人,也得不到他的心’。” “你这是从哪部戏里面听到的?” “《桃花夫人》啊,我最早追的剧。” 我明白了,桃花夫人就是息夫人,春秋四美女之一。 息夫人原来是息国国君的妻子,后来楚文王闻听她的美色,派兵灭亡息国,把她抢了回来,十分宠爱她,但她依旧怀念故夫,始终不开口说话。 事过千年,到了盛唐时候,唐明皇的哥哥李宪一次出游,发现一位卖饼人的妻子十分美貌,就把人强买过来。 宁王十分宠爱这位美人,一年之后,他问她道:“你还思念那个做饼的人吗?”女人听了这句话,默然不语。宁王于是召卖饼人进宅。 女人见到自己原来的丈夫,顿时泪流满面。当时宁王宅里在座的有诗人王维,他见到此情此景,当时口占一首五绝。 “莫以今时宠,难忘旧日恩。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 在诗里面,王维把春秋时的息夫人跟卖饼人妻子相比,说的便是身不得已,但仍然不忘旧情的人。 不过,现在华鬘拿这句话来比拟我,怎么想怎么觉得——那么别扭。 我怎么觉得这么一说,自己反倒成了被恶少霸占的民女了? “好啦好啦,你好好睡觉,我自己去客厅追剧咯!”华鬘朝我吐吐舌头,又趁机在我腿上捏了一把。 ——她大爷的!真把老子当民女了! 我一怒之下,回手也拧了她大腿一下。 华鬘回过头来,满眼惊喜地看着我。那样子仿佛在说:小老弟你怎么回事? “手滑,手滑!”我赶紧作揖解释。 “诶?要不要再摸一下?” “不不不,我困了,要睡,要睡。”我尴尬地面红耳赤。 华鬘咯咯笑着,吹着口哨走出门去,关门前还伸进脑袋来朝我做了个鬼脸。 “做个好梦哦,要梦到我哦!” “别学青偶剧!” 卧室门终于关上,我如释重负地躺在床上——今晚上虽然只剩下半宿觉,但成果颇丰,我居然说服了华鬘,让她首肯与沈喻停战了,这也算万里长征走出了第一步吧? 明天?明天要做什么呢?我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先联系下林瑛,把第三具尸体先查清楚再说。 林瑛这家伙,这两天也不跟我们联系了,她又在忙什么呢? 她之前说过,想查清无脸男的行踪,难道她那边已经有了什么进展,所以她才没顾得上联络我们? 我忽然想起,沈喻晚上说了一句,她想去查叶城的蒜队长信息,去了趟警局,但是没有遇到林瑛,是施鲢帮了她的忙。她当时提了一句,林瑛白天去了邪关镇。 邪关镇?这地方听起来就有点儿邪门?我记得它是在城西,是郊区的一个镇子,与东边的慈沽区相距甚远,那里难道也发现了什么线索吗? 如果那里也出现了怪案的话,那这种诡异的氛围就笼罩了整个城市吧。 我忽然想起了一句话,一句不太合适,但可以套用在这里的丘吉尔的名言—— “从东北边的芦桥湿地,到西南处的邪关古镇,一副横贯整个魏阳市的诡异铁幕正在徐徐落下……” 是的,在这个看似宁静安详的夜里,我带着这样的忐忑和忧心进入了梦乡。 第二百四十七章 萧使君 滨川区以西,姜邑区西南有一条狭长地带,它夹在隗山和槐川河中间,自古便是从西面进入魏阳的必经之地,也是以前的兵家必争之所。 周显圣王二十五年,越王无颛为防范楚国进攻,特地在这个山南水北的狭窄地带修建了一座关隘,名叫就叫无颛关。后来东汉章帝年间,据说有人在隗山打猎,猎到一头独角怪兽,有博学者认为这头怪兽是传说中的神兽獬豸,于是无颛关便改名为獬角关。 天长日久,獬角关的关城早已废弃,这里因为地处要冲,倒形成了市集和村落,名字就叫“獬关镇”,只是因为那个“獬”字既难写,又难认,所以传来传去传成了“邪关镇”。 这个世界上,把俗名字附庸风雅改成好名字的例子很多,但把好名字改成恶名的地方却着实不多。 比如北京以前有个“粪场胡同”,因为附近的粪场而得名,后来估计这名字气味实在太大,于是人们取它的谐音,改成了“奋章胡同”。 北京胡同这种改名例子很多,例如“猪尾巴胡同”改成了“朱义伯胡同”,“烂面胡同”改成了“烂漫胡同”。还有一个“牛血胡同”,现在改成了“留学路”,乍一听以为附近住的都是喝过洋墨水的海归,但其实是这地方早前是牛屠宰场,杀戮太多,血流成河,跟国外的大学半点儿关系都没有。 再比如湖北利川的有个“磨刀溪”,是荆蜀通道上的咽喉之地,大概“磨刀”两字容易让人联想到剪径的强盗,后来四川总督赵尔丰大笔一挥,把“磨刀”改成了“谋道”,河溪附近的村落也于是共襄盛举,一起变成了谋道镇。 所以,这样看来,邪关镇真算是把好地名改成坏名字的为数不多的例子之一。 邪关镇有个娘娘庙,大名叫做元辰宫,据说原来里面仿效长春宫,供奉着斗姆元君和六十甲子本命神。后来日寇侵华,兵燹四起,元辰宫也失火焚毁。 后来改革开放,人们手里有了钱,精神上就愈发有了需求和凭赖,已经成为废墟的娘娘庙,于是就被一些好事者捐资慢慢兴建起来。 只不过,重建后的娘娘庙,早就在不知不觉中变了味道。 原来的“元辰”之名,是指的斗姆元君,斗姆元君是慈悲上仙,能替人消灾解厄,破暗除邪,她是众星之母,故称“元辰”。 而重建后的娘娘庙,却附会出了另一套说法。 传说每个人投胎之前,在灵界都有一间小房子,这个房子便是个人的“元辰宫”。 在这个小房子里,放置着跟你前生有关的东西,如果能进入这个房子,就能看到人生的来处,从而推测出此人的祸福和命运。 当然,既然能进入房子,肯定也能改变房子里的布置和结构,从而让一个人改命换运,重塑人生。 可是这座小房子,是灵界的“禁地”,一般人或者神灵是无法进入的。 所以,能进出元辰宫的人,无论在人间或是神界,都是万众挑一的灵界使者,他们被称为“灵使”。 灵使能带着人进入元辰宫,观察房间里的布局和摆设,还能帮人“重新装修”,改头换面。甚至有人说,灵使能通过改变元辰宫,让一个人完全消失,然后变成另外一个人…… 而娘娘庙的现任主人,就是一个传说中的灵使,大家都叫她“萧使君”。 这个萧使君是个怪人,很少有人见过她的真实面目。据说她是在一个当娘娘庙大门深锁的夜里,突然就出现在庙院的中庭的。 当时庙还很小,只是一个四合院,没有道士,也没有僧侣,看庙的人是邪关镇的一个瘸子,大家都叫他黄瘸子。 黄瘸子后来跟人说,萧使君是个神人,前一秒他还看着院里空空荡荡,等再抬头一看,萧使君就出现在了庙里。 而更奇怪的是,萧使君本来是个瘦瘦弱弱的老太太,但月光下的影子却头戴冠冕,身穿衮服,就像——就像戏里面的皇帝。 自称是南朝萧梁的正统后裔,她宣称自己之所以能成为“灵使”,还是得益于一本祖先流传下来的宗卷——《摄灵录》,而这本书,是祖先萧绎亲自传给她的。 萧使君还说,自己就是萧绎,萧绎就是自己,她被博学多闻的祖先附身了。她还说,祖先深恨当年江陵焚书的事,所以想通过附身,把一些失传的古卷重新整理出来,继续流传下去。 因为祖先附身,所以萧使君才有了出入元辰宫的能力。 这个说法有板有眼,而且特别逼真。所以在叙述后面的案情前,暂且先把萧使君那套说辞的来龙去脉介绍一下吧。 萧使君自称的萧梁皇室,指的就是南北朝时期的萧梁。她所说的这段历史,后来对案情的发展至关重要,所以有必要给大家交代一下。 萧梁的统治者是兰陵萧氏,乃南朝四大士族之一。这个家族先后建立了萧齐和萧梁两个朝代,出了二十一位天子,三十三位宰相。 萧梁正统皇朝统治南方五十五年,历经四个皇帝,后来被陈朝取代。 但陈朝并没有完全灭亡萧梁,余下萧氏的一支留在江陵,在西魏的支持下建立了“西梁”小王朝,历经了三十三年,换了三个皇帝。 到了隋唐,虽然萧家人不当皇帝了,但依旧显赫,什么皇后、宰相依旧层出不穷。到了唐僖宗年间,萧家出了一位操守正直的人,名叫萧遘,他也官拜相位。当时军阀乱战,皇帝播迁,朝政昏聩,萧遘被奸臣诬陷赐死。 萧遘死后不久,他二儿子萧祯带着全家南下避难,为避免被奸党和军阀追杀,他在渡江时指江为姓,改姓为江。一千多年之后,这个文教昌盛的家族又出了一位多才多艺、喜欢吟诗的老人,那便是后面的佳话了。 扯远了,且让我们再回到萧梁时代。大家知道,南朝的都城都在建康,也就是现在的南京。但为什么江陵却成为了萧梁皇族的依附之所呢,这还得从梁元帝萧绎说起。 萧绎这个人是个奇人,他做了皇帝,也成了罪人,那就是萧使君所说的“江陵焚书”。 大家可能都知道秦始皇焚书坑儒,这是中国文化史上的浩劫之一。但是萧梁末年的江陵焚书,其后果和影响与始皇帝焚书不相上下。 第二百四十八章 梁元帝萧绎 中国历史上典籍丰沛,但可怜的书卷总毁于兵火动荡。西汉成帝的时候,点校天下图书,收集了三万三千多卷,但随着三国两晋动乱,到东晋初年,江南的官府只剩下三千多卷藏书。 南朝梁武帝的早年,社会比较安定,梁武帝父子都重视文化,因此让天下献书,首都建康共收集图书八万多卷。 梁武帝是个推崇文化至极的皇帝,他的儿子们也都跟父亲一样知书达理,一个个文质彬彬仿佛大儒。 三国时候有“三曹”的说法,指的就是曹操、曹丕和曹植,他们虽有帝者、王者的身份,但在文化上也造诣极高。 而南朝的时候,也有“四萧”的说法,指的就是梁武帝萧衍,以及他的三个儿子——昭明太子萧统、梁简文帝萧纲和梁元帝萧绎。 梁武帝是个长寿皇帝,他有八个儿子,其中长子萧统很早被立为太子,但熬了多年没熬过老爸就去世了,之后三子萧纲继为太子。 为什么没传给二儿子呢?因为他的二儿子萧综,传说是前朝南齐皇帝萧宝卷的遗腹子,并非梁武帝亲生。 萧绎是梁武帝的第七个儿子,他被封为湘东王,在荆州这个地方当刺史。 可惜他虽然贵为王子,但少年时就遭遇了人生打击。 萧绎生下来就天资聪颖,是个地地道道的学霸,而且特别勤奋,勤奋到让人嫉妒的那种。 他勤学苦读到什么程度?每天读书读到半夜都手不释卷,甚至睡觉的时候都让侍者在旁边给自己读书。 古代没有电灯,长期挑灯夜读,眼睛肯定不好。加上萧绎特别刻苦,所以长期熬夜,没有锻炼,于是生了一场重病。 父亲梁武帝看儿子生病心疼,赶紧找了最好的大夫,还亲自给他送药。没想到的是用药太猛,一下子把孩子的一只眼睛给药瞎了。 萧绎从此一目失明,兄弟们敦睦亲悌,虽然不明说,但还是会暗地里歧视他。尤其是他的弟弟老八萧纪,因为是最小的儿子,平时最受父亲宠爱,没少嘲笑七哥是独眼龙。 所以,无论是资历还是相貌,萧绎自知绝不可能继承皇位,所以潜心学术,勤学苦读。 萧绎诗写得好,书法一流,画画也很出色,被时人称为“三绝”。他写过一篇《采莲赋》,那些轻巧的文字、活泼的描写,现在读起来,都让人拍案叫绝。 赋里面还记录了当时的一首民歌——“碧玉小家女,来嫁汝南王”,这也是“小家碧玉”成语的来历。 可惜萧绎读书认真,但娶了一个性格不合适的老婆。 萧绎的老婆名叫徐昭佩,徐昭佩是将门之后,性情豪放,她不喜欢读书,却喜欢喝酒,而且酒品不好,每喝必醉(跟华鬘有点像),喝多了就吐,经常吐萧绎一身。 萧绎是个读书的斯文人,怎么忍受得了醉醺醺的妻子,慢慢他就疏远了徐昭佩。 徐昭佩也是个猛人,她见丈夫不来,索性开始折磨他。 她故意把自己脸化妆化一半,还跑到丈夫面前去晃悠——你不是一只眼吗?老娘也化个半面妆,配不配? 萧绎气得要死,他索性彻底跟妻子断了往来。但徐昭佩也不是吃素的——你跟哪个小妾走得近,老娘去找哪个小妾嘘寒问暖,摸摸底细——如果这小妾怀孕了,那对不起,老娘连母带儿都要杀了! 活脱脱宫斗戏的始祖啊! 徐昭佩除了给萧绎断后,还不忘了给他戴绿帽子。她不但跟僧人私通,还勾引萧绎的随从美男子暨季江。暨季江吓坏了,他感慨地说,徐娘半老,犹尚多情啊! 所以,这两口子,在历史上留下了“小家碧玉”和“徐娘半老”两个成语,也不枉夫妻一场。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萧绎很快知道了妻子的所作所为,他照着镜子,望着自己头上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气愤万分! 是可忍,孰不可忍?!他已经出离愤怒了! 于是,萧绎做了一件大事! 老老实实的读书人做事方法果真很另类,萧绎一没有离婚,二没有赐死,他反而把妻子跟别人乱搞的行为,用自己的生花妙笔一一写了下来,而且还抄成了传单,贴得王府上下到处都是! 王府上的人都惊呆了——还有这么干的?! 后来,徐昭佩毒死了萧绎的爱妃王氏,而且两人唯一的儿子也在军中溺亡。萧绎这才逼着徐昭佩投井自杀,妻子死了,萧绎还恨恨不已,专门为她写了一篇文章,题目就叫《荡妇秋思赋》…… 萧绎不仅喜欢创作,喜欢研究,他更喜欢收藏。父亲在建康收集图书,他也在驻节的江陵城收集图书,最后建康那边收书八万卷,江陵收书七万卷,可以说中国古代到梁朝所有的文化典籍,都被萧氏父子囊括一空。 如果天下太平,萧绎虽然行为有点儿艺术,但他肯定会和父兄一样,在中国文化史上留下赫赫大名吧。 可惜,好云易散玻璃脆。萧绎的父亲晚年昏聩,招纳了北朝的一名叛将侯景,正是这个侯景,他发动了南朝历史上最恶劣的一场叛乱,基本上把江南这块富庶之地践踏成了废墟。 侯景率叛军南下,围困都城建康,梁武帝急忙下令诸子勤王。但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他那些文质彬彬、道貌岸然的儿子们,非但没有尽力救父,反而自相残杀了起来。 因为他们各自都看到了希望,看到了继承皇位的希望。 儿子指望不上,侯景叛军很快就攻占了建康,他们占领皇宫,烧杀抢掠,裸剥士女,无恶不作。建康这座当时世界上最大、最富庶的城市,恍然之间已经成为了人间地狱。 梁武帝当年已经八十六岁,他虽然兵败,但天威犹在,于是诏侯景进殿面君。侯景本来是凶神恶煞的一介武夫,而梁武帝此时已经成了他的掌中之物。 侯景混不吝地带了五百甲士,还全副武装,扛刀执尖,恶狠狠地来到殿上。 可是,当侯景见到巍然端坐宝座的老皇帝时,他忽然莫名其妙地变怂了。 他本来是胜利者,篡逆者,他现在掌握着这个老翁的生死。 但他的腿抖得厉害,一时间连话都说不利索,他像个普通臣子似的,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第二百四十九章 江陵焚书 梁武帝跟他聊了几句,侯景已经战战兢兢,汗出如浆。 事后,侯景对自己心腹说,奇了怪了,我从小在战场上长大,杀敌无数,还反叛过两回,连死都不怕,却怕这个老头子——以后我不想再见到他! 就这样,梁武帝被侯景囚禁在台城,活活饿死。 老皇帝死了,他的儿孙们也拼杀出了一个结果,胜利者竟然是那个书呆子萧绎。 萧绎先后灭掉了自己的哥哥、弟弟和侄子们,他派大军杀向建康城。 他变了,变得狭隘、狠辣,他不只想做个老老实实的读书人了,他仿佛看到至尊之位在召唤着他。 他的目标只有一个,杀死侯景,夺取皇位! 侯景残暴不仁,不得民心,叛军很快溃败,萧绎终于如愿以偿当上了皇帝,他便是历史上的梁元帝。 群臣都劝萧绎前往都城建康,金陵自古帝王都,那里才是江南的“王气所在”。 但萧绎对首都建康有种疏离感。他在建康的童年可能不那么愉快,他的眼睛就是在那个城市致盲的。何况此时的建康大部分已经成为了废墟,而对于他来说,江陵是龙兴之地,更是自己的福地。 于是萧绎拒绝大臣们的建议,他继续留在江陵,把这里当做了都城。 但萧绎没有想到,自己做了一个平生最错误的决定,这个决定毁掉了他的一生,也给中国文明的传承造成了难以磨灭的恶果。 萧绎嗜书如命,爱好图书的他自然干了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情,他派人把建康剩余的七万卷图书典籍,装满大船,浩浩荡荡运往江陵。 人在哪里,书就在哪里。 谁都想不到,在公元六世纪中叶,江陵这座小城赫然成了当时中国的文化中心,这里收集着十四万卷图书,几乎是一座文化的宝库。 十四万卷图书是个什么概念,后来就算在唐朝文化最繁荣、最昌盛的开元盛世时,政府重新收集的各类藏书也不过八万卷而已。 萧绎站在江陵城的府库里,望着这如山如海般浩渺的卷帙。在那一刻,他达到了自己生命中的巅峰。 身为至尊,书藏天下。 然而,萧绎的人生巅峰,实在是太短暂了。 这还得从之前那个受尽父亲宠爱,经常嘲笑他的弟弟萧纪讲起。 萧纪被父亲封为武陵王,被派到成都担任益州刺史,益州就是巴蜀之地,位于萧绎所在的荆楚的正上游。他看独眼龙七哥南面称尊,心里很是不忿。 这年月,什么人都能当皇帝! 萧纪敢这样想,也敢这样做,他很快也在成都称帝,还亲率大军东征,准备把哥哥萧绎消灭。 萧绎军队的主力都派去平定建康之乱,荆州兵少将寡,所以他不得不与北方的西魏结盟,约定共同讨伐弟弟。 又一次煮豆燃萁,又一次手足相戮。 西魏看到了渔翁得利的机会,他们很快相应萧绎结盟的提议,派大军挥师南下,直奔成都,准备抄萧纪的后路。 萧纪此时如果回师成都,保境安民的话,西魏本来没有可趁之机。 但他已经出离愤怒了,想不到七哥为了除掉自己,居然会引狼入室!既然如此,那我也不要成都了,我一定拼命向东! 西魏占我成都,去占好了,我只要消灭哥哥,攻占哥哥的地盘,自然可以活下去。 天无二日,人无二主,我只要哥哥的人头! 萧纪于是不顾后方,督师东进,但萧纪的将领和士兵毕竟是蜀人,后方有他们的父母妻子,有他们的故乡。他们对主帅这种破釜沉舟的行为很不赞同,一刹那间,萧纪已经军心涣散。 两兄弟的大兵在瞿塘峡相遇,萧纪军队大败。萧绎手下的将领樊猛杀进龙船里,萧纪还把一口袋金饼扔给樊猛,祈求能用钱财换自己的性命。 樊猛哈哈大笑道,只要杀了你,这些钱不还都是我的! 就这样,萧绎消灭了最后一个劲敌,但他仍然恨恨不已,下令把弟弟萧纪改姓,姓什么呢,就姓一种贪得无厌的怪物的名字——饕餮氏。 但终于平定江南的萧绎随即发现一件郁闷的事,占领成都的西魏却不肯走了。 萧绎大怒——我本来只是找你们来帮忙的,你们却反客为主,赖在我家里不走了。 他立刻修书一封,在信里把西魏骂了个狗血喷头,然后派使臣去长安,向西魏讨还益州土地。 西魏兵不血刃地占领了成都,正是人强马壮,他们本来就有觊觎荆州的想法,只是碍于盟友面子没有发作。 好嘛,萧绎的骂人文章一到,正好给了豺狼口实。 对付一个软弱无力,但又天天跳脚骂街的对手怎么办? 一个大耳光子扇过去,他就老实了吧? 所以西魏二话不说,立刻发兵攻打江陵。江陵离着西魏太近了,想逃都来不及,很快,江陵城便被团团围住。 萧绎之前为夺取帝位,杀死了太多手足,他大哥昭明太子的儿子萧誉也被杀死,萧誉的弟弟萧詧投奔了西魏,他和魏军联合,终于攻入了江陵。 萧绎在金城之中,望着城外火起,这才明白自己的路已经走到了尽头。 人生如梦,他读书万卷,南征北讨,为的究竟是什么?就是身后这个皇帝的宝座吗? 他宣讲《孝经》,却坐视父亲被困饿死,他口说《道德》,却汲汲求取天下,将手足无情杀戮。他得到了江山,但因为意气行事,又将富庶的荆州土地葬送在兵林火海之中。 萧绎想到了什么不得而知,可惜的是,在最后一刻,他的大梦仍然未醒。 作为一个爱书之人,他又想到了自己的万卷藏书。 他找来了自己的侍从高善保,然后对他下令,要他把府库之中的所有藏书一把火烧光! 高善保愣在了那里,他不明白,从来爱书如命的皇帝,最后怎么舍得将毕生心血付之一炬? 萧绎看着高善保,说出了一句无比渣滓的话。 读书万卷,犹有今日,故焚之! ——我看了一辈子书,看了那么书,最后竟然落到如此下场,所以要烧光它们! 他望着窗外的大火,长叹顿足,他举起宝剑,一下砍在柱子上,宝剑铿然折断,萧绎也愤然高呼。 ——书焚剑断,文武之道,今夜尽矣! 放在现在,萧绎就是一个典型的反社会型人格,就是一个典型的推卸责任,怨天尤人的地道渣男。 第二百五十章 黄瘸子 可怜的是那十四万卷藏书,这是中国历代哲人的心血,是中华文明的璀璨珠玉,它们何等无辜,何等不幸,竟被一个残忍、无能、自私的主人烧成了灰烬。 好多珍贵的古籍,就在那场大火之中,与我们永远告别了。 当然,萧绎也没有得到什么好下场,他投降西魏,被愤怒的侄子萧詧逼到墙角百般侮辱,萧詧将叔叔折磨够了,才下令让士兵拿口袋装满泥土,把萧绎活活闷死,然后用蒲席卷尸,扔到了江陵城外。 这便是一代才子皇帝的最终下场,而这个萧绎,就是萧使君所说的祖先,也是给她附体的“金楼子皇帝”。 不过,即便萧使君给自己找了一个声名显赫的祖宗,如果没有真材实料的话,恐怕也不会招来无数信徒。 如果你当时去过邪关镇,就会知道娘娘庙的煌煌盛况。 前来找萧使君求助的人,从庙门口千折百转,一直排到远处田间的陇埂之上。他们如大旱之望云霓般企足眺望着,他们之中有人已经在露宿田间三四晚,为的就是能见一眼“灵使”,讨一份平安。 但是,他们间的绝大部分人都无法见到萧使君的真实面目。 萧使君从不见人,据说他无法看到人的形容面貌,他每天睁眼所见的,只是人们或善或恶的灵魂。 萧使君看“元辰宫”的事,并不是一开始就为人信服的,也是有了灵验的例子才慢慢传播开来。 她的第一个信徒,自然就是娘娘庙的看门人黄瘸子。 黄瘸子是个老光棍,从小家里穷,人长得丑,又有残障,所以根本没人提亲。 他表面上不在乎,整天说自己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自由自在,无牵无挂,其实内心在意得很。 黄瘸子尤其喜欢跟镇里的女人们搭讪,他说起话来总是嬉皮笑脸,满脸褶子,尤其一张嘴还有抽烟熏黑了的满嘴大黄牙。 当然,大多数情况下他都会被骂“老流氓”和“变态”,但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仿佛跟女人说上几句话,自己就像占了多大便宜似的。 他一开始在镇上的毛毡厂上班,但不久就有人投诉,说他见天找女工胡吣,根本不正经干活。厂里于是跟他结了一个月工资,把他辞退了。 之后他又帮镇上铺自来水管道,他负责挖沟。但他整天晃荡,跟街上小吃店的老板娘口无遮拦,最后把人惹急了,舀了一勺炸油条的沸油朝他泼去。 好在黄瘸子虽瘸,但反应还算机敏,他拔腿就跑。饶是这样,半勺子滚油还在浇在了他后脑勺上,把他脑袋后面烫成了秃瓢儿。 连着经过几件事情,谁也不敢再雇这个惹是生非的人干活了。恰好这时候善男信女捐钱重修娘娘庙,因为这里靠近隗山,离镇上比较远,所以就有好事者找到他,雇他去那里看门,管吃管住,还有份零花钱。 黄瘸子可不想待在这么清净的地方,但他已经成了镇子上人见人厌的丧家狗,加上自己好吃懒做,眼看连饭都没得吃了,他只好接受这份差事,搬家去了娘娘庙。 娘娘庙修起来后,其实没多少香火,加上那里还有个讨人嫌的黄瘸子,所以镇上的人一般不去。偶尔有一两个自驾游的过路客,看这里有个庙宇会进去转两圈就走。 所以,遇到萧使君的时候,黄瘸子已经有半个多月没见过人影了。 正因为如此,虽然萧使君出现得既突然又诡异,她穿着蓝灰色的宽敞袍子,而且长长头发披散下来,整个儿遮住了脸部。 如果黄瘸子看过恐怖片,那他一定会联想到《午夜凶铃》里的贞子姑娘。 但黄瘸子不看电影,所以也不觉得害怕,反而还觉得有点儿惊喜——他最近闲得蛋疼,还盼着来个女鬼唠嗑呢。 “哟,还真有女鬼啊?”黄瘸子嘻嘻哈哈地问。 萧使君没说话,只是看他一眼,然后就朝屋里径直走去。 “哎,亮灯的那里是我住的地方!怎么来着,还想给我暖暖床,来段《聊斋》吗?”他追过去,拦着萧使君说。 萧使君也停住脚步,她并没有做出过分的动作,更没有袭向黄瘸子。她正对着他,仍然没有开口,她的头发仍然覆在脸上,黄瘸子只能凭借门窗透过来的光亮,隐隐约约看到头发后那黑洞洞的眼睛。 有那么一瞬间,黄瘸子觉得自己凉意像电流似的,倏地从自己头顶就穿到了脚底板儿上。 他不禁打了个寒颤,但随即又镇定下来。 ——神鬼怕恶人!老子光棍一条,有什么好怕的! 想到这里,他故意用很大的声音清清嗓子,然后对萧使君吼道。 “干嘛瞅着我!干嘛遮遮掩掩的!长得丑,没脸见人嘛!” 也就在这时候,黄瘸子发现了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仔细一看,这才明白,不对劲的地方原来是萧使君的影子! 刚才因为天上云多,所以月亮被遮了起来。而现在萧使君走到了自己房门前头,屋里的灯光斜照出来,他看到萧使君脚下有一条斜长的影子。 黄瘸子有着朴素的判断——有影子的是人,没影子的是鬼。这个人有影子,所以肯定是人。既然是人,那本来更不应该害怕了。但黄瘸子却发现,她的影子有那么一点儿不一样的地方。 萧使君披着头发,脑袋上没有帽子,但看她长长影子的顶端,似乎头上像是戴着什么东西似的。 黄瘸子没学过物理,不明白光学,但他不是瞎子,他能看出影子跟真人不一样的地方来。他正在纳闷,但就在此时,更离奇的一幕出现了——萧使君的影子的两只胳膊突然张开,而她身体上的两只胳膊却一动未动! 黄瘸子差点儿叫出声来——难道这个人的身后还有另一个人吗? 他是个敢想就敢干的人,于是赶紧绕开萧使君,想快步走到她身后看看究竟。 可不绕还好,一绕的话,黄瘸子又发现了问题。 那就是不管他怎么转,不管他转多快,萧使君被长发蒙住的脸永远对向她。 ——她看似一动未动,但其实黄瘸子永远绕不到她身后,他看到的永远是萧使君那长发覆面的正脸。 就像月亮一样,始终只有一侧面对地球,另一侧永远隐藏在黑暗之中。 第二百五十一章 入元辰宫 所以黄瘸子不动则已,这么一动反而倒开始害怕起来。他终于心惊肉跳地停住脚步,然后哆哆嗦嗦指着萧使君。为了给自己壮胆,他使出吃奶的力气吼着。 “你是谁?猪鼻子里插葱,装什么象!要想弄死老子,麻利点儿来个痛快的!” 但萧使君既没有给他个痛快,也没有让他不痛快。 她依然毫无动作,可是黄瘸子觉得头发后面的那双眼睛愈发乌黑深邃起来,深邃得就像无边无际的深渊,这个深渊仿佛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好像在把他整个身体朝里面拉拽进去一样。 黄瘸子觉得耳朵边嗡嗡作响,那声音单调而且刺耳,他使劲捂着耳朵,觉得自己脑袋都要爆炸了。 他想跑,但双腿根本不听使唤,他发现不光自己将要被拉拽进那个深渊,他周围的一切都暗了下来,就连屋里电灯也不停闪烁着,发出“吱吱”的声音,仿佛绝望时刻的悲鸣。 然后电灯猛地熄灭,周围一片昏暗,一团漆黑,漆黑得好像整个娘娘庙都已经坠入了那个深渊似的。 黄瘸子发现耳朵边的噪音消失了,他睁开眼睛,萧使君不知何时已经不见了踪影。他朝黑暗中摸索着,想无论如何都要离开这个鬼地方。 就在这时,他隐约看到前面不远处出现了一条亮晃晃的缝隙。 黄瘸子走到那条光亮前面,他发现这是一扇有些简陋的木门。他犹豫了一下,还是伸出手去,将门轻轻推开。 满屋的光明像潮水般扑面而来,黄瘸子下意识地抬手遮住眼睛。 “有活物在里头吗?”无论何时何地,他嘴欠的毛病始终是涛声依旧。 光明逐渐黯淡下来,黄瘸子这才发现,自己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小小的木屋。 这个木屋只有两间,棚顶很低,窗户很小,显得特别局促。 黄瘸子在屋里转了一圈,发现这户人家,比他在邪关镇的家还要窄、还要破、还要脏、还要乱、还要穷。 外屋中间是一口吊锅,底下还有冷了的灰烬。破破烂烂的木锅盖歪放着,黄瘸子忍不住掀开一看,只见里头有半锅凉透了的肉汤。 那些烂肉散发出一股恶臭,黄瘸子赶紧捏住鼻子,咣当一声把锅盖盖上。 “这是什么邋遢人家!比粪还恶心!” 不过奇怪的是,刚才臭气熏天的气味,只要把锅盖一放,就倏忽间全部散尽了。 黄瘸子有点儿纳闷地看着那个锅盖,锅盖是几块木板锔起来的,做工十分粗糙,木板中间还留着粗犷的缝隙。 “雾草!这什么锅盖儿,等一会儿顺走!”顺东西是黄瘸子的天性,他好逸恶劳,从小到大经常靠顺东西维持生活。 “顺东西,又不叫偷,顺手拿着用用的事儿,能叫偷吗?”被逮到时,他总是强词夺理地辩驳,辩得比经典名著里的话还能辩。 但这户人家实在太穷了,除了那个神奇的破锅盖,还真没什么值得顺的东西。 黄瘸子先去里屋转了一圈,一般人都喜欢把贵重物品搁里面,搁自己身边。 可是里屋连张床都没有,地上只铺了一层厚厚的干草,干草旁边还扔着件膻气的羊皮坎肩,看样子主人就在干草上过夜,晚上就盖羊皮当被裹。 “穷成这样子,还不如死了算了!”黄瘸子失望至极地骂道。 里屋还有张歪歪扭扭的破木桌,一看就是没手艺的人自己钉的。 这家人真是,穷不是没道理的,简直笨到家了。 就在这时,黄瘸子意识到了一件更奇怪的事。 木桌上面有两盏油灯,其中一盏已经油尽灯枯,另一盏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里面的油似乎马上就要燃尽,灯捻子上头只挑着一点如豆的灯火,在畏畏缩缩地摇曳着。 灯光很暗,可是整间屋看起来却没有那么昏晦。更奇怪的是,外屋根本没有灯,但显得比里屋还亮堂。 这样说来,屋子里的光源根本与这盏油灯没有多大关系。 ——既然没关系,那点着它干嘛?! 黄瘸子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亮着灯,还费油,吹灭它得了! 可就当他鼓着嘴凑近油灯的时候,他忽然又转变了想法。 ——又不是浪费我家的油,我替别人操什么闲心! 不过,这灯盏里的确只有浅浅的一层油了,浅得浸在里头的灯捻都快露了出来,看样子过不了半个钟头,它也会悄然灭掉的。 看着这一点孱弱的灯火,黄瘸子的心情忽然复杂起来,他想起了自己的大娘。 他今年五十岁,小的时候,村镇上还经常停电,甚至连吃的都不那么充裕。因为身体残疾,所以父母都不太喜欢他,唯一古道热肠,对他多加关照的人,就是住在旁边院子里的大娘。 每次黄瘸子从外面疯跑回来,饿得肚子咕咕直叫时,大娘总朝他招招手,笑眯眯地塞给他半个杂面窝头。有一次他褂子被树枝刮破了,他吓得不敢回家,大晚上还在外头徘徊,大娘看见了,问他怎么回事。 褂子被树枝划了个口子,回家我娘肯定会打死我的。他呜呜哭着说。 傻孩子,怕啥,来来,大娘给你缝上,缝得谁都瞧不出来!大娘笑着朝他招手。 黄瘸子跟着大娘去到她家,把上衣脱了下来,大娘点着油灯,拿出针线来纫针。可是针眼太小,她眼睛有点儿花,所以试了好几次都纫不进去。 大娘,我来!黄瘸子自告奋勇地说。 他接过大娘递过来的针线,一下子就穿上了。 瞅瞅!还是我们家瘸子机灵!大娘夸他道。 黄瘸子从小到大,基本上没有人会夸他,大家都骂他又笨又丑,就连亲爹亲娘都没说过他好话。所以听到这话,他差点掉下眼泪来——他要是有大娘这么一位母亲该多好啊。 那天晚上,黄瘸子穿着大娘缝好的衣服回到家里。父母正坐在堂屋里穿箅子,兄妹仨正围在炕头上顶牛玩。 他走进屋里,还小心翼翼地夹拢了胳膊,生怕被人发现自己衣服的秘密。 但没有人抬头看他,也没人问他这么晚去哪里了,更没人问他晚饭吃了没有。 他们都忙碌着,对他熟视无睹,或者——根本就不在意他的存在和消失吧。 第二百五十二章 补油改命 黄瘸子想起了往事,觉得自己鼻子阵阵反酸。 不知怎么,他觉得这盏油灯跟大娘当时照着缝衣服的那灯太像了。他自己心里默默地想,不管怎么着,自己都不会让这盏灯灭掉的。 他里里外外搜罗了一圈,屋里有几个瓶瓶罐罐,但里头脏兮兮的,根本没有富余的灯油。 他转到外屋,外屋有一口大瓮,瓮里还有半瓮清水,看起来还能喝。他抬起头,发现墙角有块破麻布,里面鼓鼓囊囊的,像是苫着什么东西。 嘿,看样子底下是杂物! 黄瘸子踉踉跄跄地走过去,他掀开麻布,然后又失望了。麻布底下是一堆乱七八糟的劈柴,劈柴里还扔着一张摩登美女的挂历年画。 ——这都是多早前的东西了?这种老古董都有? 黄瘸子拿起画来看了看,还是个泳装美女,可是画只是画,不能说话。要能说话,他肯定得跟这姑娘唠唠嗑。 他把挂历拿起来——扔在这地方简直暴殄天物!他拿着画走进里屋,把它钉在了干草挨着的墙上。 美女怎么能丢在柴火堆里,睡觉前看看美女,才能做个春梦嘛! 他瞅着画,越看越喜欢。画上面的美女也含情脉脉地看着他,嘴上还带着笑意。 就在这时候,里屋油灯的火苗忽地晃动了一下,屋里的光线也猛然间黯淡许多,看样子真的要油尽了。 但就在转瞬之间,黄瘸子脑海中忽然冒出来一个念头。 黄瘸子忽然想到了,这破房子里面其实还是有油的,虽然他并不清楚那些油究竟能不能用。 好多事情总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只有你不敢想,没有你想不到。 他想到的油,其实就在外屋那口臭气熏天的铁锅里面。那锅里本来应该是熬着肉汤,但现在肉汤已经冷却腐烂,但他清楚地记得,肉汤上面似乎还漂着一层白色的油脂。 动物油能不能给那盏灯续一下命呢?他自己也不清楚,但觉得可以尝试一下。 黄瘸子把木桌上另一盏已经熄灭的灯拿起来,他要用上头的灯盏子当盛器,他又走到那堆木柴里头,捡了一个薄薄的木片。 他望了那口铁锅,回想着刚才辣眼睛的臭味,不禁还是犹豫了一下。 黄瘸子使劲撕扯下一些麻布条,狠狠地怼进自己鼻孔里。麻布很粗糙,磨得他鼻子里一阵阵生疼,粗纤维刺激着鼻腔粘膜,让他忍不住老想打几个喷嚏。 他给自己鼓鼓劲,快步走到那口锅前,一下子把锅盖掀开,然后蹲在旁边,屏住呼吸,一点一点刮着上面已经凝结的乳白色油膏。 油膏看起来只是薄薄一层,可刮起来量还真不少,不一会儿,黄瘸子就刮满了灯盏。他站起来,想想这锅肉汤肯定没用了,又不能吃,于是又踅回里屋,从木桌下面寻了两个塑料袋。 他走出去,将锅里的烂肉一股脑儿都倒进塑料袋里,然后使劲扎紧袋口,把这袋臭烘烘的东西扔到旮旯里。 他用瓮里的清水,仔仔细细把铁锅刷了一遍——他觉得自己从来就没这么勤快过,勤快到居然帮一个从不认识的穷光蛋收拾屋子、打扫家务。 黄瘸子做完这一切,才返回里屋,他用木片一点一点小心翼翼地把油膏续进燃着的灯盏里。 灯捻子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火苗也不停啪啪作响。黄瘸子被吓坏了,那些油膏里看来杂质很多,或许根本不适合用作燃料。 但随着一阵剧烈的燃烧后,火苗终于安稳平静下来,它继续岁月静好地摇曳着。 灯盏里白色的油膏也慢慢融解,最后变成了一汪清透的灯油。 黄瘸子捡起一根干草棍儿,他拨了一下灯捻,火苗一下子壮了许多,整个里屋也顿时亮堂起来。 看着那安静燃烧的火苗,黄瘸子忍不住笑了。 他好像已经忘记了这是哪里、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儿、又该怎么回去这些更迫切的问题。他打着呵欠后退几步,然后一下子躺在干草堆里。 干草的味儿很香,他闭上眼睛,在朦朦胧胧中睡了过去。 他做了一个梦,在梦里头,大娘戴着老花镜,使劲凑在油灯底下,给他一针一针的缝补着衣裳。 等黄瘸子醒过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又躺在了娘娘庙宿舍的床上,什么干柴堆,什么大铁锅,什么破房子都没了踪影。 屋顶上的节能灯发出白色而且明亮的光,那盏昏黄的油灯更是无踪无迹。 不知为什么,黄瘸子竟然还有点伤感,毕竟那盏油灯,还寄托着自己对大娘的怀思。 太阳穴有点疼,好像血管里有什么东西怦怦直跳似的。黄瘸子揉着太阳穴坐起来,他忽然想起一件事情——自己从小到大,生命好像从来就没有那么一位大娘! 不可能有这个人! 不光没有大娘,他根本就没有什么兄弟姐妹,他甚至——连父母都不曾见过! 五十年人生顿时像走马灯似的,一幕幕在黄瘸子脑海中飘过——他是个弃婴,听说奶奶当年捡他回家时,他发着高烧,嘴唇都被烧出来泡。 当时有人还劝奶奶,说这孩子救不活。 但奶奶说,我是个孤寡老人,平生没有孩子,我拼了力救下他性命,他就是我亲孙子,也许还能为我养老送终吧。 奶奶抱着他跑到卫生所,家里没有钱,奶奶几乎把锅碗瓢盆都卖光了,好不容易救活了他,但一条腿却瘸了。 小时候,奶奶什么好吃的都留给自己。她虽然是个睁眼瞎,可还是要把黄瘸子送到学校去认字。 可惜好人不长命,没等到黄瘸子长大给自己养老,奶奶就出事了。 黄瘸子就这样跟着奶奶慢慢长大,因为家里穷,整日价喝点稀粥,吃点野菜,他长得面黄肌瘦。奶奶看他孱弱的样子心疼,可是当时细粮都吃不饱,吃鸡蛋和吃肉就更难了。 为了给黄瘸子补充营养,奶奶就跑到槐川河边上,在草窠子里捡野鸭蛋、白骨顶蛋什么的,回来煮了给瘸子吃。 但就在他七岁那年,槐川河里涨水,岸边湿滑,奶奶去捡蛋,一不小心就滑进了湍急的水里,再也没有浮上来。 第二百五十三章 神人 从那一天起,黄瘸子就又成了无亲无故的孤儿。 想到这里,黄瘸子忍不住鼻子发酸,他没有那位和蔼可亲的大娘,但却有一位善良坚强的奶奶啊。 一个五十多岁的老男人,一个油嘴滑舌的老混子,在这一刻居然泪水涟涟,嚎啕大哭起来。 黄瘸子痛哭一场,把情绪宣泄完了,忽然又想起一件事来——那个神神叨叨,似人似鬼的家伙去哪里了? 想起这个家伙,他就会脊梁发寒,尤其是那张前后左右都能看见的脸,还有头发后边那双黑洞洞的眼睛!而且,之前在破房子里的梦,是不是也跟他有关? 黄瘸子赶紧踱出屋门,但此时院子里空空如也,那个怪人早就杳然无踪。 莫不是撞见那个怪人,也是自己的梦? 黄瘸子傻傻站在院子中间,差点儿对自己人生开始怀疑起来,估计要不是偏房里传来响动,他很快就想到“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这些哲学的终极奥义问题了。 娘娘庙当时只建了一个四合院,中间是供神的大殿,大殿侧后边有两个耳房,黄瘸子的宿舍就在东耳房里头。 除此之外,院子东西两侧还有两处偏房,偏房本来也是要用来供神的,但因为客少,原来张罗事的人也没想清楚该供哪尊神祇,所以就一直空在那里。 但现在空着的西侧房里,忽然传来“咕咚”一声。 黄瘸子心里一惊,他赶紧瘸着腿往西房走去。等走到门口,他心更加悬得厉害,因为西房房门虚掩,之前他亲手上的铁锁也不知道飞哪里去了。 黄瘸子一把推开房门,果然不出意料,他看到萧使君正盘腿坐在屋里的蒲团上面,看样子正在闭目养神。 “你怎么跑这里来了?谁让你进来的?!”黄瘸子禁不住无名火起,他朝萧使君吼道。 萧使君依旧没有吭声,黄瘸子愣了一下,不知为什么,这次看见萧使君,他心里不光是害怕,还有那么一丝敬畏。 可是,他还是给自己鼓鼓劲,犹豫半天终于伸过手去,想把萧使君揪起来拽走。 就在这时,萧使君忽然发声了。 “见你所能见,闻你所能闻。前世不能敬,后世不能亲。六亲如冰炭,九族只一人。穷极生恶命,改运在元辰。” 黄瘸子一下子怔住,他虽然不太能听懂萧使君的话,但他还是能听出“前世不能敬,后世不能亲”这两句话意思的。 “后世不能亲”,莫非说得是自己奶奶?“前世不能敬”,莫非说的是梦里惦记着的大娘? 难道这个怪咖,是个神人不成? 他正在胡思乱想,萧使君忽然又大喝一声。 “续灯油,洗锅灶,你命已改,还不跪下!” 萧使君的声音忽然变得跟男人一样沙哑粗厚,黄瘸子觉得那声音威严满满,他吓得两腿一软,扑通就跪在了她的面前,然后磕头如捣蒜地说—— “弟子黄丰登叩见大师!” 就这样,黄瘸子成了萧使君的第一个徒弟,而他很快又给萧使君拉来了第二个徒弟,他也是邪关镇上的老混混,大家都叫他吴大宝。 收了两个徒弟后,萧使君便不再收徒,由黄瘸子和吴大宝在前台主事。 随着萧使君的名声越来越大,黄、吴两人又开始雇人给自己打下手,后来又用善男信女的捐助扩大了庙院。现在的娘娘庙,已经是一个有三进庭院、二十多间房子的大庙宇了。 *** 五月二十日早上,魏阳市刑侦队的办公桌上摆着一份报告——《关于请市局派员指导或协助调查邪关镇娘娘庙人员冒用宗教名义、扰乱社会秩序案的请示》。 林瑛推门走进办公室,她低头看到这份报告,刚扫了下题目就朝外面喊起来。 “小余!” 女警官余以清迈开两条大长腿跑进来。 “林队,怎么了?” 林瑛拿着那份报告,朝她挥舞着。 “扰乱社会秩序,这不是治安管理的事儿吗?当地派出所就能解决的事儿,为什么送到刑侦队来?搞错了吧?” 小余摇摇头:“报告是我帮着捎过来的,我看了标题,也特意问了办公室,办公室说,这就是给您看的。” “开什么玩笑!”林瑛的清秀的学生脸瞬间绷了起来,“局里又不是不知道,最近连出命案,刑侦队忙得都转不过圈了,还送治安案子过来——扰乱公共秩序,调查清楚后派出所直接说服教育、治安拘留不就行了吗?” 施鲢这时候拿着一杯咖啡,吸溜着鼻子走了进来。 “头儿,大早上的,别上火,我刚出去买的星爸爸,给您捎了一杯。” “我的呢?”小余斜乜着眼瞅他。 “哎呀,姑奶奶,你今天都没骂我呢,我凭什么给你买咖啡?” “骂?老娘还要剥你的皮呢!”余以清气得火冒三丈。 “哟哟哟,听你说这话就浑身酸爽!跟蜕了一层皮似的带劲儿,赶紧赶紧……”施鲢贱兮兮地央告着。 “出去!”林瑛正在烦闷,她坐在椅子上,拍着桌子怒吼一声。 两个年轻人吐吐舌头,赶紧朝门外溜过去,施鲢关门的时候犹自低声说着:“你说,为什么头儿一骂我,就赶脚着通体舒坦呢?……” 林瑛叹口气,最近魏阳连发数宗案件,虽然它们最终都获得解决,但却总留下许多未能尽善尽美的地方。 林瑛是典型的处女座,完美主义是她从娘胎里带出来的东西。如果一个案子还留着疑点,她就总会觉得如鲠在喉,如刺在背。 偏偏最近沈老师又遭遇了车祸,而且出事后的她,表现越来越不正常了。 这种情况大概也能理解,做刑侦工作的,都对创伤后应激障碍有自己的深刻理解。因为他们见过的命案、接手的命案,甚至遇到的命案都比常人多许多倍。 而且,有时候他们还会目睹同伴在执行任务中出“情况”。 刑侦队上一个殉职的民警叫老夏,当时围捕一名抢劫犯,老夏带着入职两年的林瑛堵在后巷子里。 之前队里做了各种预案,对现场通道也进行了分析,大家都认为后巷是嫌疑人最不可能选择的通道,考虑到老夏快要退休,所以就把这个“闲差”给了他。 林瑛还能回忆起当时的情形。 第二百五十四章 殉职 当时老夏蹲在一个四合院的门洞里,林瑛把守在对面的四合院门口。老夏抽着烟,看林瑛绷满弦的样子,不禁笑了起来。 “小林,别紧张,那家伙不会走后头巷子的。他狡猾得很,巷子这么窄,还很安静,只要警方埋伏下人,他基本上插翅难逃。” “不行,可不能掉以轻心。”林瑛把手插在兜里,兜里放着一把手枪,手枪里有三发子弹,这是两人唯一的一把枪,也是上级为这次行为特批的装备。 而老夏腰里只有一个枪套,纯粹是为了震慑罪犯用的装饰。 “侦查组不是说了嘛,那家伙没有远距离武器。”老夏又抽了一口烟,吐个圈儿说,“我虽然年纪大了,但精神头还在。他要是敢从后巷过来,我两条胳膊两条腿就能卸倒他。” 俗话说,要旗得旗,要锤得锤。老夏刚说完这句话,俩人就听见远处传来一阵匆遽的脚步声。 “我去!”老夏低声骂了一句,他马上把烟头按在地上碾灭,腾地半蹲起来。 林瑛惊讶地看着他,老夏果然干了一辈子刑警,真是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刚才还吊儿郎当的他,转瞬之间身上每块肌肉都仿佛做好了准备。 她觉得自己呼吸急促起来,因为脚步声越来越近。 老夏背靠在墙上,用眼神示意她不要轻举妄动。他的嘴唇一张一翕,看样子好像在数着对方的步点儿。 “……三、二、一!” 老夏猛地从藏身之处扑了出去! 嫌疑人是个小个子,长得圆圆滚滚,胳膊上都是鼓起来的肌肉,瓷实得就像一个铅球。他看见老夏拦住去路,慌乱之中像出膛的炮弹似的朝他冲撞过去。 老夏也愣了一下,看样子他也对这种牛犊子似的人物有点儿发憷,但他还是站稳了脚跟,趁着小个子冲过来的蛮劲,以力借力,先是突然侧身让过小个子,然后一手牵住他的左胳膊,轻轻一推,就把小个子放倒在了地上。 林瑛见小个子已被制服,也赶紧把枪收起来,然后跑过去,跟老夏一起把小个子死死按住。 “妈的,放开老子!”小个子虽然被限制,但右手被压在了肚子下面,他力气颇大,老夏想用力把他胳膊给反过来拷上,但怎么也搬不动分毫。 “丫头,帮帮忙!”老夏毕竟岁数大了,耗不过小个子,他喘着气说,“帮我把这家伙左手按住,等我把他右手抠出来。” 林瑛答应一声,她赶快迈腿,朝老夏身边绕去,但就在这瞬息之间,老夏突然抬起双臂,一把就将她推倒在地。 “小心!”他大喊一声。 林瑛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到“砰”的一声。 她看到老夏痛苦地捂着肚子,满手都是鲜血。小个子从地上一跃而起,他右手正举着一支土制手枪,枪口那里还袅袅冒着烟气。 她脑袋里“轰”的一声,自从来到警局后,老夏就一直带着她,言传身教中,她学到了很多侦查经验。 “姑娘,现在好多年轻人都怕吃苦,怕危险,刑警队招新人越来越难啦。你是好样的。”老夏有次叹息道。 林瑛咯咯笑了,老夏看着她,又说:“不过,你这模样,可镇不住坏人。咱俩站一块儿,都跟祖孙俩似的。” “老夏,别给自己长辈分啊。”林瑛哼一声对他说。 “你为什么报刑警啊?”老夏好奇起来,“一般女孩都愿意去做文职,正常上下班,也不用天天外头风餐露宿的,更不用看那些血糊糊的东西。” “自个儿愿意呗。”林瑛吹着口哨说。 “有出息,我快退休了,看见有你这种好苗子接班,一百个放心。”老夏也笑了,是由衷的那种开心,发自肺腑的。 …… “老夏!”林瑛看着鲜血从他手指缝儿里淋漓出来,忍不住撕心裂肺地喊道。 小个子大概之前也没有开过枪,他也惊慌地不得了,双手哆嗦着不停抠着土制手枪,好像准备再上膛的样子。 “干嘛呢!傻了呀!”老夏用尽全力冲林瑛喊着。 林瑛这才醒悟过来,她赶紧伸手拿枪,但已经晚了,小个子已经举着土枪对准了她的脑袋。 “别、别动!我、我不想杀人!”小个子紧张得嗓门都哑了,“让我走,你们就、就当没拦住!” 林瑛用眼睛的余光瞄了下老夏,他伤得厉害,失血很多,嘴唇都已经苍白了——如果再这么僵持下去,如果再不送医院的话,他很可能就…… “把手抬起来!”小个子指着林瑛说。 林瑛知道,这个人比较紧张,人紧张得时候就没有理智,有时候一冲动就会做出超乎寻常的事情来。 她不想刺激小个子,于是慢慢把手从枪套上抬起来,不过她留了个心眼,在抬手的时候用小拇指不经意间拨开了套扣。 “丫头,我不想留遗憾。”躺在地上的老夏忽然说话了。 林瑛明白老夏的意思,他是魏阳警局的传奇,刑警生涯中就没有办过没办完的案子。 大概也正因为如此,到了退休这年,老夏忽然谨慎起来。有个沉重的包袱仿佛压着他,他开始避开一些悬案和疑案。 局里有人说,像老夏这种情况以前也出现过,他们一到退休这年,对职业生涯的完整性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等离开局里,无论多少年后别人念叨起来,也会说起我这个每案必破的老警察吧。”老夏也曾经在执勤的时候,跟林瑛吐露过一些感慨。 所以,今天如果放走小个子,那对老夏来说应该比死了还难受。 小个子见老夏说话,愈发慌张起来,他后退两步,一边指着林瑛,一边又不自觉地把枪口移向老夏说:“死老头子!别说话!我会杀人的!我会杀人!” 正在小个子慌乱不堪的时候,林瑛忽然平静地开口了。 “是啊,老头儿,你都伤这样了,就别说话了。” 老夏看一眼林瑛,他似乎还没搞清楚这丫头的意图。 “咱谈个条件吧?怎么样?”林瑛对小个子说,“老头儿快不行了,我得赶紧送他去医院。我可以不抓你,但你也别伤害我们,你现在可以走了。” “行!”小个子答应一声,但他转念一想,又举枪指着林瑛,愤怒地说,“你骗我!你手里有枪,你放黑枪怎么办?!” 第二百五十五章 鲜血的教训 “我手里的枪,可以给你。”林瑛说,“不光我这里有把枪,他那儿还有一把呢?” “啊啊啊!”小个子顿时更加慌乱起来,他一会儿把枪口对向老夏,一会儿把枪口对向林瑛,生怕某个人突然向他发动袭击。 “你慌什么?既然都告诉你另一把枪了,我们就没打算伤害你。”林瑛继续平静地说,“要不这样,我们俩同时把枪取下来,放地上,你可以都收走。” “丫头,我快不行了,我同意,先把我送医院,我不想留遗憾——我不想死。”老夏似乎也明白了林瑛的意思,他喘着粗气说着。 “这个方案,怎么样?”林瑛对小个子说,“要行就快点儿动,老头儿快撑不住了!” “行!”小个子应了一声。 林瑛慢慢把手放在枪套上,老夏也慢慢把手伸向腰间。只听咔哒、咔哒两声,两个枪套都被卸了下来。 小个子继续端着枪,警惕地两边打望着。 “快点儿!别耍花招!”他继续退后两步,保持着安全距离,而且使劲催促着两个人。 “丫头,我浑身发冷,咱把枪丢给人家,赶紧让他走吧。”老夏忽然冒出一句。说时迟那时快,他抬起手来,嗖地就把枪套朝小个人抛去! 砰!砰! 寂静的巷子传来两声枪响。 林瑛手里的枪冒着烟,小个子怒视着她,然后突然就哇哇哇大吼起来。 “疼!疼!”他一个跟头栽到地上,抱着自己的右手嗷嗷叫着。 林瑛急忙上前,在巷子中间有一个被小个子击穿的枪套——老夏和她几乎同时把枪套扔向了小个子,他击中了老夏的枪套。这家伙虽然慌,枪法还算那么回事儿。 她捡起小个子的枪,把他反手铐起来。小个子右手腕骨被她那发子弹打得粉碎,抓起来好像年糕似的。 “老夏!你怎么样?”她摆平了小个子,赶紧冲向老夏。 “配……配合默契……丫头,跟你搭档真他娘的过瘾,真想晚退休两年啊……”老夏上下牙打着哆嗦说道。 “闭嘴吧,少说几句,省着点儿力气保命。”林瑛嘴里骂着他,眼里两行泪水已经唰地流了下来。 救护车来的时候,老夏已经没有多少力气了,他闭着眼睛,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活像睡着了一样。 可就当他被抬上担架,往车里送去的时候,他忽然张开眼睛,一把扯下氧气管。 “丫头,丫头!”他叫着。 林瑛本来正向领导简短汇报,听见老夏说话,赶紧跑了过来。 “老头子,你省着点儿力气跟伤病做斗争不行吗?” “嘿嘿,我想起一件事。”老夏说。 “赶紧说!救护车也算钱的!” “今天这事儿提醒了我,无论多小的人物,无论多小的案子,咱都不能忽视,没准儿里头就藏着大祸患……” “你——”林瑛气得直想骂人,“要想做案情总结,等伤好了再做!赶紧把他送走!堵上他嘴,别让他说话了!” …… 不知怎么,当林瑛今天坐在办公椅上,拿起这份轻飘飘的请示的时候,她忽然想到老夏退休前最后一案中跟她讲过的那句话。 ——无论多小的人物和案子都不能忽视,没准儿里头就藏着大祸患。 她想起来“背锅侠案”,当时她也认为这是件小事,所以对沈喻的行为还不以为然,结果自己两个好朋友在案中差点儿搭上性命,而且那个案子现在都没有着落。 ——林瑛啊林瑛,你怎么总在同一个地方栽跟头! 她一边埋怨着自己,一边郑重其事地拿起那份报告来。 不出林瑛所料,报告里的事情乍一看很简单,仔细一想也没那么复杂,但短短几句话,字里行间却处处透出那么一丝诡异来。 ——幸好自己没把这案子甩出去,这案子的气氛活脱脱跟“背锅侠案”一模一样啊! 一般情况下,报告都是言简意赅,详细的内容都在附件里面。 林瑛放下报告,赶紧拿起附件——邪关派出所整理的案情大事记。她一页页翻着,不知不觉间眉头愈发紧蹙起来。 娘娘庙案是一桩耗时良久的案子。 今年三月初,邪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利用娘娘庙,正装神弄鬼搞诈骗活动。 派出所所长姓宗,接到举报电话后,他没有急匆匆行动。因为往往这类案件抓人不难,难的是人证俱全。他找来派出所民警鲁玉方,让他先去摸摸底调查一下。 邪关镇交通发达,人口也不少,它下辖十几个村落,有近二十万人口。不过娘娘庙所在的位置比较偏僻,它在隗山脚下,离着最近的村子也有十几里路。 鲁玉方先没有打草惊蛇,他装成一名记者,先在周边村子转了一圈,了解了下情况。 出乎他的意料,村民们对“娘娘庙里有个萧使君”的事儿早就一清二楚。听说庙里打着神鬼的旗号招摇撞骗后,几乎所有村民都嗤之以鼻。 他们纷纷表示,萧使君绝对不是骗子,那可是个大仙儿般的人物,她是灵界使者,看元辰宫看得一清二楚。 村民们还说,萧使君是古代一位博学多闻、但命运不济的君主附身,她看人“邪得很”,不光能说出家里的私密信息,还能把你心里想的东西看透。 而且,萧使君不骗人,人们去寻他看元辰宫,能看的她看,不能看的她就直接拒绝。 “世界上有拒绝人送钱的骗子吗?”村民们如是说。 不光如此,萧使君看元辰宫,也从来没有直接要过钱财,那些钱都是善男信女们主动捐助的。 “黄大师说过,萧使君不分贫富,只要有诚心就好,乞丐捐十块钱,比富人捐十万都顶用——因为这十块钱对乞丐来说,可能就是必需品,而那十万对富人来说,只是锦上添花的东西——有这种不嫌钱少,照顾穷人的骗子吗?” 村民们还都反映,捐来的那些钱,后来被黄大师和吴大师都用来修了庙宇。因为萧使君名声远播,有远道来求助的贫苦者,还可以免费住在庙里,还有免费的伙食提供。 “都是行善积德的事儿,真的没骗钱。”一个村民说,其他村民也纷纷点头响应。 “花钱没事,但花钱有效果吗?”鲁玉方问。 第二百五十六章 成功案例 村民纷纷表示,有效果——尽管他们都没见过萧使君,大部分人也没去娘娘庙看过元辰宫。 他们解释说,因为排队太难了,虽然黄大师和吴大师开始仿效医院,采用了更公平的“挂号预约制”,但娘娘庙仍然是一票难求。 “听说排号都排到后年了。”他们摇着头,叹息着说。 至于看好的人,村民们纷纷说,黄大师和吴大师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一个五十岁的老光棍,整天出口成脏,可现在呢,说起话来文质彬彬的,还娶了那么漂亮一个媳妇儿!听说就是改元辰宫改的。” “吴大师也是,一个邋里邋遢的大傻子,现在多机灵,多立整,而且举手投足都透着一股子大师范儿!” 鲁玉方忽然觉得,所谓萧使君的两个弟子——黄大师和吴大师——他俩简直就是娘娘庙的广告和招牌。 但村民们信,鲁玉方可不信,这种伎俩他以前见得多了。 比如一些微商,它们运用这一套简直炉火纯青。 喜提豪车、喜提高铁就不用说了,现在甚至有人站在世界地图前照张相,然后发条朋友圈——加入微商团队以来,左手事业,右手家庭,今天为改善家人居住环境,喜提地球一枚,太阳系就八颗行星啊,哥们儿姐儿们,你要不早点儿跟着干,宜居的星球很快就被抢秃噜了…… 听起来可笑,但多可笑的事情都会有人信。 但鲁玉方是一名警察,他可不会被黄大师和吴大师的这种“广告”伎俩迷惑,他要找到实证者来证明萧使君的“诈骗”行为。 功夫不负有心人,鲁玉方绕了一圈,终于打听到一个找萧使君改过“元辰宫”的乡亲。 这个人名叫阚怀东,据说得了重病,然后被萧使君看好了,他住在槐川河畔的阚营村。鲁玉方来到他家时,家人说他跟船挖沙去了。 槐川河上有一家采河沙的公司,名叫“长浚”,阚怀东就在那个公司上班。鲁玉方又开车直奔采沙码头,傍晚的时候终于见到了跟船回来的阚怀东。 一听鲁玉方自我介绍说是记者,阚怀东一下子就警惕起来。 “别拐弯抹角,是问我看病的事儿吧?”他嗓门粗犷,性格更是直来直去。 鲁玉方表明了来意,阚怀东倒是直爽。 “现在啊,你们记者就喜欢瞎猜、瞎问,然后瞎写——但是我要警告你,你要敢乱写萧使君坏话,老子就算豁出命去,也要找到你家门,把你揍得亲娘都不认识了。” 鲁玉方赶紧说,他只是想客观了解一下,萧使君“改元辰宫”的效果。 “看我现在样子,还看不出效果吗?!半年前我躺床上爬不起来,医生说我就能活俩月,现在我耍膀子卸沙,比小年轻干得都快!靠的是谁?萧使君她老人家呗!” “你确信就是萧使君看好的吗?” “他妈的,你说话怎么阴阳怪气,我自己的病怎么好的,我还能不知道?!”阚怀东啐口唾沫,看样子要跟鲁玉方翻脸。 “看完之后,马上就好了?”鲁玉方只好装作惊讶地问。 “那倒没有,看这东西也伤神。看完后我回家躺了三天,昏睡不醒,等醒过来就觉得饿,连吃三大碗米饭,当天就能下地了,第二天就觉得浑身是劲儿,去医院又做了个检查,医生都傻了。” 鲁玉方有点儿愣怔,他觉得有必要去医院了解下真实情况。 “那萧使君收了你多少钱?” “一分钱没要,我看病早把钱花光了,后来给庙里捐了一千块。” “当时怎么想起去娘娘庙了?为什么不去医院了?是不相信科学了吗?” “科学?”阚怀东抹把汗水,打量着鲁玉方,嗤之以鼻地说,“相信科学也要花钱啊!进口药,特效药,用哪个不贵得要命?!科学也得拿钱买啊!反正病没法治了,花钱给科学也是死,花钱给迷信也是死,科学还死贵死贵的——你说我选哪个?我有的选吗?” 鲁玉方还想再问,但阚怀东显然不耐烦了。 “有完没完?没事干别捣乱,老子还得干活呢,还得多挣点儿钱还债,我他娘的还欠着科学一屁股饥荒呢!” 鲁玉方忽然又想到一个问题。 “你看现在还是做苦工,当时看元辰宫改命,怎么不把命改好点儿呢?” 阚怀东瞪着他,忽然脸色不好看起来。 “你以为想改好,就能改好吗?万一改坏了呢?” “还有改坏的?” “不知道,没听说过。”阚怀东眯着眼睛,看着被夕阳染成血红的江面,喃喃地说,“那个地方,我反正不想再去第二次了,太——太他娘的瘆人了!” 第二天,鲁玉方又去了魏阳中心医院,找到了神经内科的林柏副主任。 一听说阚怀东这个名字,林副主任立刻就想了起来。 “这个患者我知道,”林副主任说,“肌萎缩侧索硬化,哦,就是平时说的‘渐冻人’,他这个病来势凶猛,发病比一般患者迅速得多,当时吞咽都开始困难,已经影响到呼吸系统了——他现在怎么样?” “他又去干体力活了。”鲁玉方说。 “什么?”林副主任也惊呆了,“真的假的,他后来做过一个检查,没发现有加重迹象,已经好久不来了,我还以为……怎么会好了呢?您要是认识他,能请他来医院做个全面检查吗?这真是一桩特例啊!” “我试试。”鲁玉方站起来告辞,说实在话,听到林副主任介绍的情况,他也越来越发疑惑起来。 ——世界上难道真有奇人异事?不,不可能,这件事后面一定有诈! 鲁玉方决定亲自去娘娘庙走一遭。 娘娘庙虽然地址偏僻,道路辗转,但离着邪关镇的距离却不算很远。鲁玉方从市里租了辆豪车,他开着车先回了趟派出所,换了身衣服,装成一个外地商人的样子,然后驱车直奔娘娘庙。 出乎意料之外的是,他这次过来,却发现娘娘庙前面空空荡荡,根本就没有排队看元辰宫的人。 ——不是说这里每天熙熙攘攘,门庭若市吗? 等走到庙前面,鲁玉方才明白了为什么没人。 第二百五十七章 都是套路 原来庙门口贴着一张告示,内容大概是为保证萧使君清修,也不影响周围的秩序,娘娘庙也与时俱进,开始网络预约了。 ——灵使原来也用科学的网络啊。 鲁玉方不禁哑然失笑,不过他既然已经来了,就肯定不会空手回去。他走到了紧闭的庙门前,轻轻扣了几下铁门。 铁门很快吱呀一声打开了,一个穿着中式长衫,打扮得非僧非道的年轻人开了门,他看了一眼鲁玉方,点点头说:“门口有告示,请自行查看、网上预约。” 年轻人正要关门,鲁玉方却趁机一个箭步闯了进去。 “我有要紧的事,请萧使君开开恩,帮我改一下命吧!多少钱,多大代价我都愿意!” 年轻人显然被鲁玉方的动作搞愣了,等他缓过神来,想把鲁玉方推出门外时,却发现鲁玉方脚底下跟生了根似的纹丝不动。 “好吧,客人你稍等。”年轻人也并不是那么费力僵持,他朝鲁玉方招招手,示意他跟自己过来。 鲁玉方心里暗笑,果然还是骗子,一听说愿意花钱就不往外面轰了。 年轻人带着他穿过一进院子,又往左边一拐,鲁玉方看到这是一个小小的偏院,院门上还刻着“善品堂”三个字。 鲁玉方随年轻人走上大堂,年轻人示意他坐下,然后便朝里屋去了。 鲁玉方刚落座不久,就看到一个瘦骨嶙峋的中年男人推开里屋的小门,他一瘸一拐地走过来,然后慢慢挪到椅子上面,用仿佛能穿透人心的目光不停扫视着他。 这个中年男人长得又老又丑,虽然他故意装出动作和缓,行为稳重的样子,但举手投足之间却无端透出一股子匪气和土气。 鲁玉方想到之前有人说,娘娘庙主事的两个人其中一个姓黄,是个瘸子。 想到这里,他赶紧站起来,朝黄大师行个礼,然后把自己编造的来意讲了一遍,大概就是生意上被人算计,遇到了大困难,如果萧使君不出手相救,他可能很快就要家破人亡、锒铛入狱了。 此时那个年轻人恭恭敬敬端过两杯清茶来,黄大师朝鲁玉方谦让一下,但脸上依旧毫无表情。 他端起茶碗,呷了口茶,努力学着文绉绉地说:“鲁先生的事,我大概了解了。不过使君有使君的规矩。您稍后请领个号,我等尽量安排,还请您回家安心等待为好。” “黄大师,我这里真的是火烧眉毛,不能耽误啊。我愿意倾家荡产,只求早点儿见萧使君一面。”鲁玉方恳求道。 “鲁先生,使君并非凡人,孰急孰缓,他自有感应——如果鲁先生真的行为方正,纯属为人陷害、遭逢恶难的话,使君自然会提前找先生的。” 鲁玉方还想说话,但此时黄大师已经专心低头品茶,似乎不再想跟人理论俗务了。年轻人也走到他面前,做出一个送客的手势,他只好朝大师行个礼,然后随着年轻人退了出来。 年轻人刚带他绕出偏院,鲁玉方就看到斜刺了忽然冒出一个须发皆白、仙风道骨一般的人来。年轻人一惊,赶紧收住脚步,朝那个人端端正正地施礼。 ——难道这就是萧使君? 鲁玉方也赶紧随着年轻人行礼,那个人看看两人,问道:“这位是客人?” 年轻人赶紧低头回答:“正是客人,刚见了黄大师出来,我在领客人出门。” “进的庙里来,难道是有要紧事不成?”白发人也文质彬彬地问。 “禀吴大师,弟子不知道,黄大师让他回去等。”年轻徒弟恭敬有礼地说。 鲁玉方不禁失望了,原来这位不是萧使君,而是庙里另一个主事人吴大师。 吴大师看一眼年轻徒弟,挥挥手说:“你且一边去。” 年轻徒弟颔首退下,吴大师朝墙角的一处清幽的树荫指了指,笑着说:“请先生到那边讲话。” 鲁玉方心里一动,他装作顺从地跟着吴大师来到树荫下。 “先生,看你眉头紧锁,脸色昏晦,一定命有横劫吧?” “是啊!吴大师,我被小人陷害,如果萧使君不出手搭救,家产肯定垮了,而且还会吃牢饭啊!刚才见黄大师,我还说只要使君能救我,我情愿倾家荡产,捐给使君啊!” “呵呵,那倒不必。”吴大师捻须一笑,说道,“使君是天下第一等怜困解难的人。这样,如果先生真有迫在眉睫的难处,我可以代先生在使君那里进言几句,争取早日为先生纾窘迫之境,如何?” 鲁玉方心里一阵冷笑。他算是看穿了娘娘庙的伎俩,原来黄、吴两人,一个唱黑脸,一个唱红脸,唱黑脸的给客人营造焦虑,唱红脸的给客人提供捷径——当然,人在焦虑之下,是肯为捷径掏大钱的。 “哎呀!”想到这里,他赶紧装出又惊又喜的表情,直接拉住吴大师的双手,激动地说,“承蒙大师抬爱!只要能救我解困,大师需要任何东西,尽管开口!我就算倾家荡……” “呵呵,先生,如果解你忧困,却又让你倾家荡产,岂不是按下葫芦浮起瓢,解完一难复一难,这种做法真不是善人所为。” 鲁玉方想,这还是伙有智慧的骗子,知道杀鸡取卵并非长久之计,他们拿走了蛋,养好了鸡,这也算可持续经营。 吴大师看他发愣,又微微一笑。 “你只管把联系方式留给我弟子,先回去等待,有什么需要的,我自会让人找你。” 鲁玉方赶紧给吴大师深深鞠躬,吴大师呵呵一笑,飘然而去。年轻徒弟此时又及时地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然后领着鲁玉方继续朝庙门口走去。 鲁玉方边走边笑,哪里来的使君和大师,还是用的一贯的老手段、老套路啊。 他走着走着就感慨起来,不知怎么,最近老百姓的钱越来越好骗了,各种狡徒无赖,利用各种包装手段,营销焦虑,制造诱惑,让大家心存恐惧或侥幸,都心甘情愿、争相恐后地把钱塞到这些骗子的手里。 这两年来,警方接警最多的一类就是经济诈骗。大概社会发展到一定瓶颈之后,诈骗就成为最为发达的第三产业了吧? 鲁玉方想着想着,不禁摇起头来。 但正在这时,他忽然看到了一个人,一个让他猛地停住脚步、回头再望的人。 第二百五十八章 两百块 那是一个女人,一个美如天仙、风姿绰约的女人。 他平生以来都没见过这么完美的女人,她不光有天然的美貌,而且一举一动之间都透着端庄和修养,平时喜欢读书的鲁玉方顷刻之间就想到了《洛神赋》里的名句—— “秾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 那女人站在对面厢房前的走廊里,她朝这边微微一望,目光正好与鲁玉方相接,鲁玉方只觉得浑身上下一激灵,她那温婉善睐的眼神简直夺人魂魄啊! 可惜,女子只是打望一眼,她微微侧过身,便不再抬头,只是迈着轻盈的步子,翩翩穿过长廊,然后往右一转。 鲁玉方眼看着那抹淡色的衣裙消失在画廊的尽头,不过他犹自望着那边,仿佛风里面依旧留有她的影子似的。 “先生,先生。”小徒弟在旁边叫他。 “啊——”鲁玉方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态,急忙回过神来,“刚才那是——?” “那就是我们黄大师的夫人。”年轻小徒弟回答说。 “黄大师?!” 鲁玉方完全愣住了,难道这样一个神仙般的美人,居然甘心嫁给那个相貌丑陋,眼神凶恶、又土又痞的黄大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 她莫不是被强迫、被欺骗来的吧? 当然,在鲁玉方后来的报告里,他并没有提及自己的这些心理活动。 ...... 林瑛翻阅着那份报告,她看到警方第一次对娘娘庙采取行动是在今年的三月二十日,正好是鲁玉方调查娘娘庙后一周。 报告显示,当天上午十点钟,由邪关镇派出所所长宗胜强亲自带队,在当地武装部门的配合下直接对娘娘庙进行突击检查,共控制涉嫌封建迷信诈骗活动分子十二人,其中组织者两人,查封账目一本,查处涉嫌非法所得——二百元整。 两百块?! 林瑛都惊了——一个供不应求、排号排到后年的迷信诈骗团伙,非法所得只有两百块钱? 她赶紧翻开下面的详细调查,警方根据账目上所记录情况,他们发现娘娘庙是收了一些“信徒”的捐赠,但捐赠的对象——却并不是这个“萧使君”团伙。 换句话说,从法律和会计角度来讲,这个团伙几乎没有拿过“信徒”一分钱…… 邪关派出所对捐赠的条目进行了逐一核对,他们发现这些捐赠大概分为几种。 第一类是信徒们的自行捐赠、自行使用的项目,比如娘娘庙的新建建筑,都是信徒自己掏钱,自己雇包工队施工的。 一般来说,工程项目最容易产生腐败,但既然庙舍都是信徒自己盖、自己开支记账的,所以根本没有流经“萧使君”团伙手里一分钱,他们根本不可能从这里面掩人耳目、克扣钱款! 第二类是信徒们捐赠,按说这应该算是诈骗了,但警方一调查才发现,不少信徒确实捐了现金或者财物,但受赠人却是当初重修娘娘庙时成立的法人——一家名叫“魏阳市圆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企业。 派出所赶紧找工商部门调查圆观公司的背景,但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圆观公司的股东有三个,分别是滨川区旅游局和邪关镇政府下属的两家事业单位…… 警方调查了圆观公司,发现这家公司跟萧使君他们团队没有半毛钱关系——旅游局说,当初成立这家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整合当地的旅游资源,他们不光管理娘娘庙,还管理着数家当地古迹,而娘娘庙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一个。 让人感到更加可笑的是,因为娘娘庙长期被忽视,所以圆观公司领导根本不知道那里现在还有个“萧使君”,更不知道这些信徒捐赠是娘娘庙带来的收益——信徒的捐赠中根本没写什么缘由,只有为了传播魏阳文化之类的套话。 所以,这些捐赠也跟萧使君团伙毫不相关…… 至于第三类,那就是信徒们的“人力”捐赠。 娘娘庙被拘留了十二个人,但其中九个人自称是为了“报答萧使君恩情”,自愿留在庙里做义工的。他们的衣食住行都自己解决,也跟庙里没有半毛钱关系。 而另外两个人,就是萧使君的徒弟——黄丰登、吴大宝以及黄丰登的“女友”芮千缦,信徒们都叫他俩黄大师、吴大师和黄师娘。 黄大师和吴大师都说,自己根本没有拿过信徒们的钱,不过他们会跟做“义工”的信徒们一起吃、一起喝,没有任何强迫行为。 信徒们也证实了两位“大师”的说法,他们表示,自己没有受到胁迫,而且两位大师也不挑剔,信徒们吃什么,他们就跟着吃什么。 而且,警方搜查两位“大师”的住所和物品,没有发现任何值钱的东西。至于那两百块钱,大概是某个信徒过于虔诚,趁着庙里没人注意,偷偷把钱塞到了正殿画像下的香炉底下…… 照理说查到这种地步,靠查到的这些证据,对萧使君团队就不能拘留了,只能“说服教育”。 可是警方当时却觉得还有一个突破口,那就是庙里面的绝色女人——芮千缦。 据鲁玉方反映,他经过缜密调查,发现芮千缦是被限制了人身自由,被强迫跟黄丰登同居的。他还说,自己暗自接触过芮千缦,芮千缦也对他哭诉了自己被“软禁”的事实…… 所以突击娘娘庙之后,派出所立刻把芮千缦隔离开来,然后找她单独谈话。 按道理说,被非法拘禁的人一旦被警方解救,都会如同见到了亲人一样,立刻竹筒倒豆子般把苦难经历合盘托出。 但派出所却完完全全在芮千缦身上栽了跟头…… 审讯芮千缦的人正是鲁玉方。他用各种方法鼓励她讲实话,不要怕,邪不压正,黄、吴两人再凶,在警方面前也不堪一击。 但芮千缦就是死死咬住一点——自己是自愿跟黄丰登谈恋爱的,她觉得两个人之间,是真正的爱情…… “他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这辈子报答不完,下辈子还要报答他。”芮千缦如是说。 鲁玉方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但任凭他怎么劝慰,怎么鼓励,怎么说服,芮千缦就是不多说一句话,更别说指证黄丰登了。 第二百五十九章 失败的突击检查 而且娘娘庙做“义工”的信徒们也作证说,黄大师和师娘“恩爱得很”,而且娘娘庙的大门都是从里面闩起来的,从来不上锁,也没人看守,“师娘要想离开,随便走,根本不会有人拦着”。 义工们的家人也纷纷表示,他们随时都回家换拿东西,不存在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如果以此类推的话,芮千缦说的可能也是实情。 不仅如此,芮千缦还突然向派出所反映说,鲁玉方曾经骚扰过她…… 她的证据,是一段手机录音,从录音里明显可以听到两个人的喘息声,而且芮千缦还不停地说“不要这样,别这样,我害怕”,而有疑似鲁玉方的声音在说“别怕,别怕,跟着我没什么怕的”。 派出所一时哗然,虽然录音不能作为足够的证据,但也够可疑的了。 鲁玉方气恼万分,他坚称自己只是私下找芮千缦谈话了解情况,绝对没有骚扰女性的行为。但考虑到影响和避嫌,宗所长还是对他做出了“休年假,待调查清楚另行处理”的建议。 就这样,派出所三月份对娘娘庙的突击检查结束了,最后只是对十二个人说服教育,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最重要、最奇怪的事情还有一件,那就是警方在娘娘庙搜了个底儿掉,根本没有发现萧使君这个人! 可是两位“大师”、芮千缦和九位义工却异口同声地说,绝对有萧使君这个人,而且她一直就住在庙里,从来就没有离开过! 可是,派出所的确没在娘娘庙找到萧使君这个人,她要么已经逃之夭夭,要么——根本不存在。 宗所长判断,萧使君只是黄、吴二人为了欺骗搞出来的一个“符号”、一个“象征”而已,也就是说,黄丰登和吴大宝凭空捏造出来一尊“神”,然后把自己塑造成了“神”的代理人,从而妖言惑众,蛊迷人心。 但当派出所讯问几个“义工”时,他们其中好几个人都异口同声地表示,看到过萧使君,她就住在娘娘庙正殿旁边的西厢房里。 警方已经搜查过那个厢房,厢房门上面挂着“承圣殿”三个字,推开殿门,正对面便悬挂着一副古代人的画像,画像上的人面容和善,他褒衣博带,头戴白纱高顶卷荷帽,手里拿着一柄羽毛扇,扇面遮住小半张脸。 画像下面还供着香炉和新鲜花果,香炉里余香袅袅,空气中一股甜甜的气味,让人闻起来如痴如醉。 西厢房有四个大房间,但被分隔成了九个小间,大部分小间里面都比较空旷,只是铺着草席,放着蒲团,有一个小间的确有人起居生活的痕迹。 宗所长亲自带人,在西厢房里搜索数次,但里面没有暗室,也没有那种能上天入地的暗道之类的东西。 根据黄吴两人还有义工们的证词,萧使君一般穿着灰色或者白色的长袍子,喜欢夜间才出来活动,白天见不到人。 最神秘的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萧使君的脸和后脑勺。 他们说,萧使君留着长长的头发,整日都是长发垂面,只能看见两个黑洞洞的眼睛,其余五官都朦朦胧胧无法辨认。 而且更令人悚然的是,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看到的都是她的正脸,仿佛她头上四面都是脸似的。 “使君可不是一般人,你们无缘,自然见不到她。”当初审讯黄丰登时,他还冷笑着对宗所长如此说道。 总而言之,邪关镇派出所三月份对娘娘庙的突击一无所获,唯一的收获,就是遇到了更多的疑点。 宗所长是个老警察,他穿上警服已经二十多年了,娘娘庙这个案子令他如鲠在喉,越是没结果,他越觉得里面有问题。 他感觉,娘娘庙绝对有更大的问题,如果真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就是对当地治安的不负责任。 宗所长想了想,决定从另一个角度下手——把那个提供举报线索的人找出来。 由于当时是匿名举报,举报者只是从当地的治安管理网站上提供情况,所以按理来说,搜后台的ip数据就可以了。 但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那个ip显示的地址就在派出所旁边的网吧里! 宗所长赶紧去网吧查访,现在网吧都是实名登记,而且还有摄像监控,调出举报者的信息来其实易如反掌。 可宗所长到了网吧才发现,举报的那天夜里,网吧根本没有营业,而是在停业装修,所有电脑设备都被老板收走了。老板一头雾水,因为晚上工人肯定不会施工,而且还锁了门。 不光如此,包工头说,那天铺线铺了一半儿,他们怕漏电起火,傍晚收工的时候,还给网吧里断了电。 没有电,没有电脑的地方,却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线索举报信…… 这说明举报者行踪隐秘,根本就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 就这样,从举报人突破的这条路也被硬生生堵死了。 但宗所长依然没有善罢甘休,他明察暗访,终于找到并说服了一个“挂上萧使君号”的人。 这个人名叫许朗,是个小有名气的青年画家。 许朗是个搞艺术的人,他对玄学的东西很感兴趣,至于萧使君的事,他也是听朋友的朋友说的。 “元辰宫?每个人都有自己精神的归宿吗?有意思!”他刚听说这事情就来了兴趣,“我非去看看不可!” 许朗于是开着车,辗转找到了娘娘庙。那时候娘娘庙声名刚刚鹊起,已经开始有了排队的人,但还没有后来网上约号那么夸张。 许朗在庙门口外头站了一天,终于拿到一个号,一看时间——一个半月之后! “怎么回事?排的不是今天的号啊?”他拿着写号的那张纸,问发号的年轻人道。 “今天的号,是半个月前排的。没办法,大家都有急事儿,使君就有一个人,互相担待一下吧。” “那——今天看病的人呢?我看都是挂号的啊。” “看元辰宫需要清净,所以使君一般都是在亥时之后才出来。” 亥时就是夜里九点,得,看个元辰宫,先得白天排长队,又得半夜进深山——不过心诚则灵,连这么点儿诚意都没有怎么能行? 于是许朗挂好了号,静等着一个半个月后去见萧使君。 但他等了一个月,听到的却是警方查封娘娘庙的消息。 第二百六十章 抓贼抓赃 搞艺术的人都有点儿偏执,本来许朗以为很快就能看到自己的“精神归宿”了,结果却是这个结果。他为此做了十足准备,怎么能甘心事情就这样黄了,于是他愣头愣脑地跑去派出所询问。 最开始派出所还以为许朗是被骗的受害者,但许朗说,自己一分钱没交,人家也没跟他要钱,他只是在娘娘庙领了个号而已——既没有被骗财,又没有被骗色,受什么害了? 但让许朗惊喜的是,警方很快就释放了娘娘庙那群人。他赶紧兴冲冲地跑到庙里去打听,得到的回复是——发出去的号照样有效!不过因为派出所检查耽搁了几天,所以要有相应时间的延后。 一般要是诈骗团伙,只要被警方盯上,他们肯定不敢再继续胡作非为了。但娘娘庙仿佛毫不在意这种事——该开门开门,该发号发号。 所以,许朗也觉得这帮人有点儿神奇。 或许因为是牛人,才有足够的底气吧。 他于是静等着轮到自己看元辰宫的那天,可就在这时,宗所长亲自找到了他,原因很简单——他是唯一一个警方确认身份的、将要去娘娘庙“看宫”的“客户”。 不过,宗所长也没提过分的要求。他只是希望许朗做一件事,如果那天他真的见到萧使君的话,就发个信号通知自己——他只想知道,世界上究竟真的有没有萧使君这个人。 许朗是个心思单纯的人,他觉得这要求不过分,而且跟自己想探索精神归宿的诉求不冲突,操作也比较简单,所以就一口答应下来。 不过他也向宗所长提了一个要求,那就是自己看元辰宫之前,警方不再突袭娘娘庙,不打扰自己的“看宫”计划。 宗所长这样做,是有自己的考虑的。鲁玉方之前找到过几个让萧使君看过元辰宫的人,他们之中有的见到过萧使君本尊,有的人只是坐在承圣殿里等候,不自觉地就进入了“元辰宫”的场景。 不过宗所长最在意的东西,仍然是萧使君这个人存在与否。 俗话说,抓贼抓赃,如果真的有这个人,她真的搞封建迷信活动被抓了现行的话,那派出所执法也就不用这么被动了。 三月下旬,许朗终于得到了娘娘庙的电话通知,告诉他晚上过去,萧使君会带他看元辰宫。许朗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恪守诺言,通知了宗所长。 宗所长果断召集了所里的三个民警,这时候已经接受完个人调查的鲁玉方也找过来,他再三表示,自己一定要参加这次任务。 “上次中了他们的圈套,这次我一定要把这些人的画皮揭开!”鲁玉方摩拳擦掌,怒气冲冲地说。 按照跟许朗的约定,宗所长五个人提前一个多小时就来到娘娘庙,他们在附近山上找了个方便隐藏的地方埋伏好,就等许朗见到萧使君,然后给自己发信号了。 至于联系方式,当然手机联系是最方便的,但考虑到的看元辰宫时,庙里的人有可能收走客人手机,所以宗所长还特地给了许朗一个迷你远程报警器。 夜里十点半刚过,宗所长手里的感应器突然蜂鸣起来。他猛地一惊——幸亏自己早有准备,要单靠手机联系的话,今天的计划就泡汤了。 宗所长赶紧朝四个民警挥挥手,五个人悄无声息地朝娘娘庙后门摸去。 娘娘庙的地形,宗所长早就摸得滚瓜烂熟。因为一直在扩建之中,所以后门旁边不远的地方有一道还没建完整的矮墙。他带着几个民警小心翼翼地越过矮墙,然后借着夜色、顺着墙根朝“承圣殿”走去。 一切都十分顺利,他们路上并没有遇到任何人。很快,他们就来到了承圣殿的门口。 殿门口守着两个徒弟,旁边还坐着三五个等待看元辰宫的客人。 为了不打草惊蛇,宗所长示意大家停下来,他们让鲁玉方带着另外一名民警把守正门,然后带着其他两人绕过墙角,朝承圣殿后面走去。 承圣殿后面是一个窄窄的过道,过道的另一边便是已经修好的外墙。不过,殿后山墙开着几个通风的窗户,之前搜查的时候,宗所长早就暗自动了些手脚,有两扇窗户能从外面拨开。 宗所长站在一扇窗户下面,轻无声息地撬开窗户。 这扇窗户对着的屋里一团漆黑,但宗所长不敢大意,他小心靠在窗下听了听,确定没人之后,三个人这才鱼贯而入。 走在最后面的民警转过身,不忘小心翼翼地关上窗户,以防被人发现异常。 窗户一关,外面的山风声也蓦然消失,仿佛整个世界顿时安静下来。 宗所长静静听着,果然从右手方向传来了隐隐约约的人语声,那声音很快,很闷,辨识不清内容,好像在不停念着什么咒语似的。 ——萧使君肯定在这里! 宗所长激动得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从他刚当警察那天起,只要他经手的案子有了进展,他都会这样激动不已。直到现在,他依旧初情未改,对自己的职业也由衷地热爱着。 他踮起脚尖,轻轻走出这个房间,循着声音寻找过去。 整个承圣殿的房子里都空荡荡,静悄悄的,除了三个人窸窣的脚步和那越来越近的念咒声。 终于,宗所长来到一个房间门口,他低下头,把耳朵贴在那扇小小的木门上听了听。 ——没错,声音就是从门后的房间传出来的! 这个房间,宗所长上次搜查的时候记得很清楚。房间很小,整个地面上抬,做成了一个类似榻榻米的形状。 榻榻米上还铺着草席,放着蒲团,周围一圈摆着矮矮的案几,案几上放着不少烛台。而房间正中央,也挂着一幅跟正殿上一模一样的古人持扇画像。 ——房间很小,虽然不利于展开抓捕,但只要冲进去,萧使君也同样无处可逃。 想到这里,宗所长心里有了把握,他轻轻按了下门把手,把手轻飘飘的,一摸就能感觉到没有上锁。 这似乎是个不设防的房间,不,不光这个房间,整个娘娘庙似乎都没有设防。 宗所长脑海里有那么一丝奇怪的感觉闪过,但他已经来不及多想了,他猛地一按把手,直接冲进去大喊一声—— “不许动!” 第二百六十一章 邪恶 宗所长故意喊得声音很大,因为这样也能给守住正门的鲁玉方两人提个醒,让他们赶紧封锁正门通道,防止萧使君跑掉。 但他刚闯进这个房间,就完完全全地愣住了。 刚才的诵咒声戛然而止,就像屋里有人念着念着被闯入者突然打断一样。 整个屋子里昏沉沉的,案几上一圈烛台上都插着红色蜡烛,蜡烛发出红彤彤的光。因为宗所长和另外两个民警闯入过猛,带进来的阵风吹动烛火,整个屋子里影影绰绰,光线摇曳。 许朗正紧闭双眼,独自一人坐在榻榻米的一个蒲团上,他对面不远也摆着另一个蒲团,但那上面空荡冷清,没有人的踪影。 不止是蒲团上面,整间屋子除了三位警察,也就只有正端坐蒲团,闭目安眠的许朗一个人! 可是,刚才那阵阵念咒的声音,分明就是这个屋子里传出来的! 外面一片喧哗,似乎是鲁玉方带着另一名民警也冲进正殿,迅速封锁了另一个通道。 “老鲁!”宗所长大喊一声。 鲁玉方在外面应答一声,外面响起一阵匆遽的脚步声,他忽地一下推开另一侧的房门,朝里面打望着。 “你那边遇到什么人了吗?”宗所长问。 “没有!我让小张看着正殿门口呢,他已经把那俩徒弟控制住了。” “奇怪,怎么又没看见萧使君!”宗所长有点气急败坏地吼道。 但就在这时,蒲团上坐着的许朗忽然慢慢张开了眼睛。 许朗惊讶地看看前方,又扭头看看宗所长他们,然后又回过头看前面。 “怎——怎么回事?”他问。 “萧使君呢?”宗所长问他。 “萧使君?她不就在这里吗?”许朗莫名其妙地指着自己前面说。 宗所长看看空空的榻榻米,又惊讶地看看许朗。这时候许朗忽然慢慢仰起头,像是望着什么人站起来似的。 “你眼花了吗?这屋里哪有萧使君?!”宗所长喊道。他觉得许朗刚刚醒来,神志肯定还不是特别清醒。 “你们没看见吗?她穿着白衣服!”许朗回过头,惊恐地睁大眼睛,手指慢慢移动着朝几个民警大喊道。 “他是不是吃什么致幻性药物了?”鲁玉方也走过来,他伸出右手,朝许朗眼前使劲晃动着说。 “她要出门了,要出门了!”许朗一把拨开鲁玉方的大手,指着宗所长他们进来的侧门大声喊道。 宗所长急忙回身望去,但门口的位置依然空无一人。 就在这时,忽然咣当一声,那扇门居然自己关上了! “她走了!萧使君走了啊!”许朗指着门口喊。 “快!”宗所长这才回过神来,他急忙带着的屋里的民警冲了出去,警察们打开了屋里所有的灯,但依然没看见萧使君的影子。 宗所长有些丧气地返回榻榻米小屋,此时许朗已经萎靡地躺在榻榻米上,听见宗所长进门,他又忽地坐了起来,似乎已经明白了什么。 “你们来干嘛?你们不是来看萧使君的,是来抓她的对吗?你们是不是在利用我?” 宗所长没有说话,因为许朗说得并没有错。 “太过分了!”许朗使劲捶着榻榻米,忽然嚎啕大哭起来,把宗所长吓了一跳。 “我的元辰宫里的灯灭了!你们这么做,会害死我的!会害死我的!”许朗捶胸顿足地嘶吼道。 第二次突查娘娘庙依然没有任何进展,盛怒之下的宗所长又把娘娘庙所有人叫到派出所拘留一夜,然后逐一提审,但这些人的说法跟上次并没有太大区别。 ——我们没骗钱,也没有诈骗。 ——萧使君就在庙里,只是你们无缘,看不到而已。 天亮的时候,宗所长在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将这伙人释放。鲁玉方对宗所长说,要不索性把娘娘庙封了,但宗所长却摇摇头。 “如果把庙封了,这群人很可能会转入地下,到时候执法就更难了。不如把他们摆在那里,起码他们还在明处。” “难道就这么算了吗?”鲁玉方不甘心地说。 “不,咱们要找更厉害的人来对付他们。”宗所长拍拍鲁玉方肩膀,“欲擒故纵,先放养观察一段时间再说——许朗那边,你们去探望过了吗?” 鲁玉方尴尬地笑了一下:“那个画家死轴死轴的,刚一敲门就被隔门痛骂一顿。” “这件事咱们确实做得不对。”宗所长也叹着气说。 他觉得自己一定程度上骗了许朗,许朗本以为他只是想见见萧使君,但没想到派出所居然大动干戈突袭娘娘庙,还要把萧使君拘捕起来。 这样的事情,换成谁都会生气的吧? 宗所长心里埋下了愧疚,他想,过段时间之后,等许朗抵触的情绪消弭之后,自己再去拜访他,向他当面道歉。 但宗所长没有等到这个机会。 二十天之后,许朗死了。 他把自己关在屋里,趁着白天合租室友出门上班,将自己房间用胶条封上,然后烧炭自杀了。 宗所长听到这个噩耗,赶紧跑到滨川区刑侦大队去打听消息。 “百分之百是自杀。”刑侦大队的老同学说,“合租的人说他最近怪怪的,我们查了他的网购清单,发现自杀用的东西都是他亲手买的,现场封闭自然,没有外人进出的痕迹。而且,我们还找到了他的遗书——或者说是遗作吧。” 老同学打开自己的手机,从相册中调出一幅奇怪的油画递给宗所长。 宗所长接过手机,那幅画上面的人物有点抽象,但还是能分辨出有一个白衣白袍的老女人站在一座歪歪扭扭的木桥前面,而木桥对岸的山上,正燃烧着熊熊大火。 下面还有许朗亲手用油笔写的几个字。 “生而有罪,于此苟延。彼岸焚尽,方得涅槃。” 宗所长默默把手机递还给老同学。 他心里一阵阵痛楚,他第一次感觉自己面对着更邪恶的东西。他觉得,是时候去请更强大的力量来摧毁这些邪恶了。 …… 林瑛花了两个小时,认认真真读完了“娘娘庙案”的报告。说不出为什么,她看完报告之后,忽然觉得心情十分压抑。 这个案子给人的第一印象只是个“浅浅”的案子,仿佛就像一泓清水,一低头就能看到水里的所有东西——有几条鱼,有几簇水草,都明明白白摆在那里给你看。 虽然宗所长他们提交的案情报告,用语用词做到了客观、准确、翔实,但读完报告细细一想,仍能感觉出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那份诡异的气息。 第二百六十二章 邪关镇之行 比如,萧使君到底存不存在,世界上到底有没有这个人? 照理来说,在国内生活的正常人,都有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果没有证明,许多事情将寸步难行。 当然,有人说三和大神这个群体大部分都没有身份证,但这并不是事实。他们虽然卖掉或者弄丢了自己的身份证,但他们仍然有户籍证明,只要他们愿意,回到原籍补办一张身份证其实很简单,也不会受人刁难。 但萧使君就不一样,宗所长连她的人影都没有见过,也更无从检查这个人的身份信息了。 另外一个疑点,就是娘娘庙这伙人,到底想做什么? 邪关镇派出所的第一次调查发现,娘娘庙这群人根本没有赚钱,也没有赚钱的打算,他们没限制别人的人身自由,不存在诈骗、传销这种行为。 但仔细一分析,又有不对的地方。 这伙人看似组织松散,其实已经划分了阶级,那个虚幻的萧使君应该算精神领袖,而黄丰登、吴大宝则是头目,其他“义工”更像是徒弟和小弟。 他们已经形成了一个组织,组织是有目的存在的团体,但他们的目的究竟又是什么呢? 还有一件事情,那就是“看元辰宫”这种事究竟是何种“戏法”,为什么那么多人盲信不已,对娘娘庙的“神力”趋之若鹜? 难道是因为那个若隐若现、神神秘秘,连真正面目都无法示人的萧使君吗?还是这些人被洗脑,被严重心理暗示? 现在的各种悬疑小说和影视剧里,动不动就人被迷惑的原因归结为催眠。林瑛每次看到这种情节就会发笑——催眠根本就不是万能的,而且催眠没那么大功效。 催眠其实就是进入或者唤醒人的潜意识状态,人潜意识的原始装填,催眠师是无法更改的,他没办法上来就让你失去意识,然后看到他想让你看到的东西,做他想让你做的事情。 而且,催眠也有很大限制,因为大部分人都是不易催眠的。如果被催眠者有强烈的抵触意识,那催眠师很难把他催眠。 在实际应用中,催眠也只是心理治疗的一个辅助手段而已,小说和影视里那种夸张的催眠内容——更像是科幻,而不是科学。 所以,看元辰宫的事,还真得摸清楚。 只有摸清楚他们的套路,才能戳穿他们的把戏,只有戳穿他们的把戏,普通人才不会被继续受蒙骗。 要不然抓走一个萧使君,还会有刘使君、张使君陆续出现。 最关键的事情,就是许朗的死因,他究竟是自杀,还是被娘娘庙的人灭口呢? 想来想去,林瑛有点儿坐不住了。 她习惯性伸手去拿手机,想给言桩打个电话,但她动作做了一半又停住了。 言桩他们在跟小红车那条线吧?而且,最近沈喻的状态不是很好,这个责任还是自己来担好了。 林瑛想了想,拿起桌上的电话,拨通了办公室的分机号。 “小余,申请辆车,你跟我去邪关镇一趟。” “邪关镇,城西那个邪关镇吗?” “还有哪个,就是刚刚那份报告里提到的事儿!” 小余老跟着林瑛,也是个风风火火的人。十分钟之后她便敲响了办公室的门。 “林队,车准备好了,现在就能出发。” “那咱们赶快走。”林瑛拿着桌上的杯子,咕咚咕咚喝了一大口水说。 ...... 从市局到邪关镇大概有一个小时的路程,但因为半路堵车,到邪关镇派出所的时候已经到了中午十二点左右。 邪关的宗所长正准备去食堂吃饭,忽然看见一辆suv开进所里的院子,他一琢磨,赶紧走出门去想看个究竟。 他看着车里走下两个年轻女人,都一副英姿飒爽的模样,急忙迎了上去。 “你们是——?” 林瑛掏出警官证,给他看了看。 “啊!”宗所长吃了一惊,“林队长?小余同志!” “我们是来了解娘娘庙那件事的。”林瑛时间宝贵,所以开门见山地说。 宗所长又吃了一惊。 说实在话,他对自己打上去的那份报告并没有抱特别大的期望,毕竟娘娘庙并没有发生什么重大案件,也没有任何重要线索。他本以为市局可能会打电话来关切一下,或者派个警员来了解情况,再进一步处置。 他万万没有想到,报告刚上去不久,市局就来人了,而且还正好是主管具体刑侦工作的副队长。 既然正好赶上饭点儿,所以宗所长赶紧建议,要不要去食堂吃饭,边吃边谈。 “先谈完再去吧。”林瑛简洁地说,“刚吃完午饭,会影响大脑思考的。” 宗所长今天出来匆忙,本来就没有吃早饭,所以肚子早就空了。不过上级来的领导都如此认真负责,他自然也得陪着,所以赶紧把林瑛和余以清引到小会议室,然后叫下面的警员赶紧倒茶。 “鲁玉方同志今天也在吗?”林瑛问宗所长,看样子她已经详细研读了报告,对整件事情了解的还挺透彻。 “老鲁吗?他应该就在食堂吃饭,我马上找人去叫他!” 林瑛喝了口刚端上来的绿茶,大概是因为水比较热,所以她只是轻轻碰了杯沿一下,就把杯子放在了桌上。 “宗所长,今天上午我刚看完咱们所打上来的报告。虽然这件事情,暂时还算不上什么案子,除了许朗自杀之外,娘娘庙里并没有发现偷抢骗拐的线索,更没有什么凶杀、绑架之类的恶性事件。 “但我觉得,这件事很不寻常,所以才想过来,更深入地了解一下详细情况。报告里的内容,我已经逐字逐句看过了,所以事件基本过程也不需要您再作介绍。我只是想来问几个问题。” 此时一个穿着夹克衫、身材高大的男人噔噔跑上楼,一把推开门。他看看宗所长,然后轻手轻脚地走过去坐在他的身边。 “你就是鲁玉方同志吧?”林瑛看着他问。 鲁玉方忽地站了起来:“领导好!” “请坐请坐,你来的正好。我正准备问娘娘庙事件的几个问题,其中第一个就是想问问你,当时庙里面有个叫芮千缦的女人。 “据报告说,她跟那个‘黄大师’是同居关系。但后来第一次查封娘娘庙后,她却突然站出来告你骚扰,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第二百六十三章 救人 鲁玉方一下子愣在了那里,就连宗所长也愣住了。 “这件事,我已经跟领导解释了,上级也调查了,纯属诬告。”鲁玉方脸胀得像猪肝一样通红。 “你是不是想说服芮千缦配合你,到时候当揭发检举的线人来着?”林瑛似乎没有察觉到他的情绪,继续开口问道。 “是有这个打算,没想到——我被那个女人骗了。”鲁玉方长长地叹口气说。 “能讲讲经过吗?” “好吧,既然市局的领导都来了,我索性就直说了吧。我不否认对那个女人抱有先入为主的好感跟同情心,因为她实在跟娘娘庙里的环境太不搭了,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特别的柔美、脆弱、无助,就像被拐骗进传销组织的无辜女人一样……” 原来鲁玉方自从第一次见到芮千缦之后,便心心念念地认定她身上背负着什么重担。她必定是被骗、被拐或者是被威胁留在娘娘庙里的,而且是被迫与黄瘸子那种凶狠丑陋的人在一起的。 他想救出这个女人,而且是想尽快把她救出火海。 但救之前,他需要弄清她的来历,以及她的态度。 这倒并非难事,鲁玉方本来已经装成了遇到困难、来娘娘庙求助的土豪,而且已经得到了吴大师“便宜行事”的首肯。所以,当他第二天又来到娘娘庙敲门时,看门的小伙子并没有多问便放他进来了。 “吴大师今天出门了。”小伙子说。 “没事,我就在庙里转转,顺便等他。”鲁玉方说。 小伙子也没多说,他对他做个“请便”的手势,然后走进大门旁边新盖的偏房里。 鲁玉方开始背着手,在娘娘庙里慢慢溜达。他围着庙里转了一圈,算是摸清了庙里的地形。 娘娘庙已经盖好的有三重正院,大概是自从萧使君来后,捐助的人越来越多的缘故,庙后面还在盖着房子。 三重正院两侧各有一排厢房,厢房后面还有偏院,大多数偏院门口都挂着“闲人免入”的木牌。鲁玉方走到一个偏院的月亮门口,看看周围没人,侧身一闪就跨了进去。 月亮门后是一个影壁,影壁后面是个窄窄的小院,两侧种着花草。小院的尽头又有一个砖门。 鲁玉方听听周围没有声音,他快步走进砖门,发现里面居然还有两个小院,每个院子的北、东、南三个方向都盖着一排房子。一个小院中间还拉着晾衣绳,上面挂着几件年轻女人的衣服。 莫非这里就是她住的地方? 鲁玉方正想过去查看,但就在这时,小院北房的门被吱呀一声推开。他受了一惊,赶紧后退几步,侧身退回,藏在砖门后面。 北房里走出来一个人,不是那个女人,而是一个胖乎乎的秃头男人。鲁玉方看他眼熟,但一时间又想不出他是谁来。 那男人边走边咳嗽,正朝鲁玉方这边而来。 鲁玉方情急之下无法躲闪,急忙朝月亮门那里退去。但他刚转过月亮门就吓了一跳,因为月亮门那边也走过来一个人,而且正是他撞到的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也显然发现了他,她怔了一下愣在那里。这时胖男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鲁玉方一时惊慌无措,只好硬着头皮走出月亮门,与那个女人擦身而过,朝娘娘庙大院里走去。 完了,自己闯进“闲人莫入”的院子,已经被她发现了——她不会怀疑自己吧?不会把这件事告诉别人吧?那样一来,自己就彻底暴露了。 他刚慌张走出月亮门,那个女人却忽然悄无声息地追了过来。 “跟我来。”她一把揪着他的衣服说。 鲁玉方有些迷惘,但他还是跟着女人快步走进东边的一间厢房藏了进去。 一阵沉甸甸的脚步声传来,女人朝他做个噤声的手势。鲁玉方隔着窗户看见那个胖男人走过来,不过他已经不再是秃头,他戴上了雪白的假发,而且还粘上了两绺飘飘的长须。 他这才想起,刚才自己为什么看秃子有些眼熟——原来他就是没戴上假头发和假胡子的吴大师啊! 可是,看门的小伙子不是说吴大师外出了吗? 看吴大师走远,女人这才把身体靠在墙上,长吁一口气。 “多谢……”鲁玉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说。 女人摇摇头,她看看外面没人,又朝鲁玉方指指远处的娘娘庙大门,那意思似乎要让他尽快溜出去。 “没事,吴大师允许我进来的。”鲁玉方向她解释道。 女人愣了一下,然后突然严肃起来。她朝鲁玉方微微点头,转身就朝屋外走去。 “等等!”鲁玉方压低声音叫住她,“你——是不会说话吗?” 女人回过头,看看他,苦笑一下:“我不是哑巴。” “能问一下,你是因为什么苦衷,所以才被迫留在这里的吗?”鲁玉方知道自己这么说有些操之过急,但他觉得如果现在不问,以后可能就很难遇到这样的机会了。 女人再次愣住,她转回身,略略歪着脑袋打量着鲁玉方,似乎是一个小孩,在确认面前站着的是好人还是坏人似的。 “你别害怕。”鲁玉方知道,现在还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他想了想说,“我是来求萧使君改元辰宫的,昨天就在院子里看到了你,我只是觉得你在这里——有些违和?所以怀疑你另有苦衷。” 屋里关着窗户,因为朝西,而现在正是上午,所以光线十分昏暗。但就在这昏暗之中,鲁玉方却听到女人短促地又叹了一声气。 “如果你是被骗来的,我或许能帮你出去……你叫什么名字,老家是哪里的?”他又补充道。 “芮千缦。”女人语速很慢,听起来有种大家闺秀的稳重感,“你这是——什么意思?” 女人又警惕地盯着鲁玉方,看上去依然不相信他。 鲁玉方看着她的眼神,那眼神虽然满是提防,但依旧纯洁干净,就像深山里的湖水一般。 他想了一下,还是果断地掏出自己的警官证。 “我其实是个警察,是来调查娘娘庙迷信活动的。所以,你别怕,如果你不再想跟这些人继续搅和在一起,我可以想办法救你出去,把你送回家,回归正常的生活。” “警察,你是好的警察吗?”芮千缦看看警官证,声音颤抖着问道。 “当然,警察就是保护老百姓的——你别害怕,你是哪里人,家在哪里?又是怎么到这里来的?” 芮千缦的声音一下子伤感起来,那悲哀的语调简直让鲁玉方听得心碎。 “我——是个没有来历的人。” 第二百六十四章 身世(1) 女人将她的身世娓娓道来,原来她从小就是个弃婴——以前还没有二胎政策,所以一些重男轻女的愚昧地区,要么就是提前b超检测性别,若是女孩就选择流产;要么就是生出女孩来偷偷抛弃,这样就可以再生一胎。这也是如今男女比例失衡的重要原因之一。 芮千缦从小的记忆就没有家人,带着她的人是一个老乞丐。 老乞丐说,她是捡来的。但具体从哪里捡来,他一直守口如瓶。 “这是规矩,那些人已经不要你了,所以知道的越多,你心里越难受。”老乞丐对她解释。 老乞丐瘸着一条腿,他带着芮千缦走街串巷,只要吃的、要穿的。别人看到一个老人带着个孤苦伶仃的小女孩,也往往更爱施舍。 也有人会给老乞丐钞票,但他总是摇手说:“我是要饭的,不是要钱的。找上门来要钱的人,那是讨债的,不是要饭的。” 这句话往往会引起施主的更大好感,他们经常会弄点儿好吃的,或是一些零食,塞几件衣服,要不就是一些能换钱的东西给老乞丐。 除了乞讨之外,老乞丐也捡废品,卖破烂儿,虽然风餐露宿,过得艰难一些,但老头儿心疼她,芮千缦也没觉得有多苦。 可是她七岁那年,老乞丐忽然病倒了。病来得很急,一向身子骨很好的他莫名其妙就发起了高烧,然后浑身抖得就像台风里的树叶。 芮千缦从老乞丐钱包里掏出一叠脏兮兮的钱,去药房拿了药,用凉水喂他吃了。大概是退烧药起了作用,他裹在破棉袄里,出了一大身汗,然后挣扎着张开眼睛,朝小女孩招手。 “缦儿啊,你过来。” 芮千缦跑过去,抱着老乞丐直哭。 “爷爷!” 老乞丐没说话,他指指自己一直带身上的一个包裹。芮千缦会意,跑过去给他拿过来。他伸出干巴巴的手,解开包裹,哆嗦着拿出一条花花绿绿的小被子。 “这是捡你的时候,包着你的襁褓。”老乞丐指着被子上绣着的字儿说。 老乞丐不是文盲,他也教过她认字,还教她用小木棍儿在地上写自己名字。她看到襁褓上绣着的正是“芮千缦”三个字。 “兴许是你娘绣的。”老乞丐声音也干巴巴的,好像浑身的水分已经蒸发完了似的。 芮千缦拿着小被子,大颗大颗的眼泪掉了下来。 “缦儿,我不行了,要饭都要到了八十岁,没病没瘫过,知足了。我死了之后,你谁也别信,也别跟着别人走。你拿着这被子,去找警察,他们会安顿你的。” 芮千缦哭得更厉害了。 老乞丐似乎用尽了所有的力气,他侧歪着躺下,又瑟索着缩进破棉袄里。 “听到了吧?谁也别信……”他眼睛已经睁不开了,但嘴里还呜呜地叮咛着。 第二天早上,老乞丐身体就冻僵了,凉得就像冬天的柏油马路似的。 芮千缦想把爷爷安葬了,但她哪里来的力气?她想起了爷爷的话,于是拿着那条被子,跑着去找警察。 她跑过一条熙熙攘攘的大街,又拐上一条小街,拐了好几个弯,依然不知道警察在哪儿。 以前都是老乞丐带着她,他心疼芮千缦,从来不叫她做什么事儿。所以芮千缦也根本不知道世界上有什么事儿。 她转着转着,就转进了一条死胡同。死胡同两边都是乱糟糟搭起来的彩钢房,满地都是脏兮兮泛着白沫的污水。 芮千缦找不到警察,所以急得哇哇大哭起来。 一个面皮白净的男人发现了她,他看看旁边没人,便走了过来。 “小丫头,你哭什么啊?” “爷爷死了,我要去找警察。” 白净男人愣了一下就笑了:“你算找对人了,我就是警察啊。” “啊?你是警察吗?”芮千缦止住了哭声,她把手里的小被子递给那个人,“爷爷说,这是捡我的时候,裹着我的被子。” 白净男人接过被子,看着上面的字说:“这是什么千什么来着?” “芮千缦,爷爷叫我缦儿。” “知道了,缦儿是吧?你跟我走吧,放心,叔叔是警察,叔叔会保护你的。” “可是,爷爷死了,他还躺在桥洞子里。” “放心吧,我打电话,叫别的警察帮着把他埋了。” 白净男人领着芮千缦走,他找了个路边的饭馆,要了两大碗烩面,自己一碗,给芮千缦一碗。 芮千缦狼吞虎咽地吃完那碗面,吃得满头大汗。她喝面汤的时候又过来了一个男人,男人长着络腮胡子,他拿出一叠钞票,白净男人点完钞票,就站起身来。 “缦儿,叔叔要回去帮你埋爷爷。你到时候跟着他走。” 七岁的芮千缦跟着络腮胡走,络腮胡带她上了一辆破破烂烂的中巴车。她从来没坐过汽车,摇了一会儿就睡着了。 等芮千缦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又回到了乞丐堆里,周围是一群不大不小的孩子,还有几个凶巴巴、恶狠狠的大人。 “细皮嫩肉的,长大了能卖个好价钱。”一个脸上有好几道疤的男人走过来,用粗糙的手使劲捏着芮千缦的脸说,“先给老子去讨钱,回本了再说!” 从此,芮千缦就被逼着跪在天桥上要钱,天气很冷,有时候跪上一天,她的膝盖都被冻僵,收工时站都站不起来,只能被小头目硬邦邦地拖走,就像拖着半截子木头似的。 幸亏疤痕脸意识到了这一点。 “这妮子坯子好,不能弄残疾了,残废了将来就卖不出价钱了。” 疤痕脸给她换了份差事,他让她穿上干净点儿的衣服,在火车站里讨钱。火车站里暖和,人多,又能活动,加上她天生一副我见犹怜的样子,所以每天都能要到不少钱。 “这闺女,有出息,简直是我的摇钱树啊。”疤痕脸数完钱,呼噜着她的头发,有时候还把凉飕飕的手顺着她的脖子伸下去。那手冰冷得如同死人爪子,她一想起来都会浑身哆嗦。 “给她多吃点儿,吃好的,让她赶紧长个子,早点儿熟透咯。”疤痕脸盯着她白皙的脖子,吸溜着口水,狞笑着说。 周围的男人们也跟着嘿嘿笑着,笑得芮千缦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火车站里人来人往,鱼龙混杂,所以疤痕脸派了小头目,盯着在里头要饭的两三个孩子。 有一天,芮千缦拿着饭盆,正沿着站里候车的长椅挨个儿乞讨。她走到一个戴着眼镜,穿着呢子大衣的男人面前。 第二百六十五章 身世(2) 男人正在看书,他隔着眼镜片儿看看她,然后掏出十块钱放在饭盆里,眼神里充满了关切。 “谢谢叔叔。”芮千缦给眼镜男鞠了个躬,然后继续转向下一个人。 “小妹妹,你是被拐卖的吧?”眼镜男忽然伸出手,从底下偷偷拽着她的衣角问。 芮千缦回过头,她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她的世界里从来还没有听说过“拐卖”这个词儿。 “你是不是跟坏人住在一起?好些个那种坏人?他们都是大人。”眼镜男又问。 她想了想,忽然想起疤痕脸顺着脖子伸进去的那只手,不知道为什么,她对那只手感到十分恐惧。 芮千缦点了点头。 眼镜男看看周围,他又掏出十块钱放进她饭盆里。 “你继续去要钱,到时候叔叔找你,叔叔带你离开那些坏人。”他的声音很小很小,就像蚊子哼哼似的。 芮千缦没有多想。 中午的时候,她跑到角落里找着小头目,小头目把饭盆里的钱收走,只留下两三个钢镚儿,然后又塞给她个白面馒头,馒头中间塞着一筷子咸菜。 “去吧!”他说。 芮千缦点点头,刚要跑开,又被小头目叫住。 “刚才是不是有个男的跟你说话了?” “嗯。” “他说啥来?” “他问,我几岁了,爹呢,娘呢?”不知道为什么,芮千缦下意识地冒出这么一句话。 这句话其实是下面还有一句回答,是疤痕脸在训练小孩时,反复让他们背下来的。凡是背不下来,背不流利的,都会被他一顿痛打。 “你怎么答的?” 芮千缦把疤痕脸教过的“标准”回答讲了出来。 “俺爹病了,俺娘带俺来火车站要饭。” “嗯,不错,走吧!”小头目放了心,朝她挥挥手。他转过身,从芮千缦讨来的钱里拿出两张钞票,走进旁边小超市去买烟。 芮千缦拿着馒头,撒腿就跑,她的心咚咚直跳,脚底下也不稳,一拐弯就摔了一跤,馒头掉在地上,朝远处一汪黑乎乎的脏水滚去。 她赶紧爬出来去追馒头,她可不想啃泡了脏水、吃起来又臭又牙碜的东西。 但那馒头滚得飞快,她肚子饿,一上午都在乞讨,所以浑身没劲,只能边追边看着那馒头朝脏水边缘冲去。 好在那馒头被掰开过,眼看就要滚到脏水里的时候,它突然裂成了两半,晃了一下停在了地上,不过中间的咸菜都散落了出来。 芮千缦跑过去,她捡起馒头,小心翼翼地撕掉已经变脏的馒头皮。她蹲在地上,想挑几根干净点儿的咸菜,但就在这时,一只大手伸过来,一把将她抓住。 她手一抖,馒头又落在了地上,这回结结实实地掉在了脏水里头。 芮千缦吓了一跳,抬起头看见抓自己的人正是刚才的眼镜男。他朝她做个“嘘”的手势,拉着她直朝火车站外面跑去,然后一头扎进一辆黑出租车里。 “开发区的青松宾馆。”他对司机说。 黑出租发出一阵轰鸣,然后猛地转弯,朝市区外面开去。 一路上眼镜男没有说话,芮千缦也没有开口。她不知道前面等待自己的是什么,但无论如何,只要离开疤痕脸,只要离开他那只比又冷又硬的手,她就觉得安心一点儿。 到了青松宾馆,眼镜男为车费跟司机吵了几句。他带着芮千缦下了车,但没有去宾馆。芮千缦中午没有吃饭,饿得肚子咕噜噜直叫。 眼镜男没让她吃饭,他小心翼翼牵着她手,在空荡荡的大街上步行一段,然后走进一个长途汽车站里。他买了张汽车票,两人在冰冷的大厅里等了半天,终于等到了检票,眼镜男牵着芮千缦上了车。 车上空荡荡的,没有几个乘客。芮千缦肚子又叫了起来,眼镜男看看她问:“饿了吗?” “嗯。”她点点头。 眼镜男看看手表:“你在这里等着,哪儿都别去,我给你买吃的去!” 他飞奔着跑下汽车。芮千缦把小脑袋靠在车窗上,远远看着他的背影。他脖子上围着一条围巾,因为跑得飞快,所以都在风里飘了起来。 汽车站大门口有个小卖部,芮千缦看到男人正站在小卖部门前掏钱。就在这时候,突然传来一声尖锐的刹车声,那辆黑车忽然又出现在汽车站门口。 芮千缦看到疤痕脸和几个小头目从车上跳了下来。 “就是他!”黑车司机指着眼镜男,他声音很大,加上顺风,所以芮千缦隔着车窗都能听见那群人的嘶吼声。 “人呢?老子的人呢!”疤痕脸凶神恶煞地冲过来,一把薅住眼镜男的领子喊道。 她看到疤痕脸一把将眼镜男掼翻在地上,几个人冲上去,对他一阵拳打脚踢。 这个时候,她脚下忽然抖动起来。汽车发动机轰鸣起来,车门也徐徐关上,车身晃了一下,朝车站大门口缓缓驶过去。 芮千缦看到眼镜男蜷成一团,他使劲抱着脑袋,呜呜地哀嚎着。 “在哪儿?!在哪儿!老子非杀了你不可!”她也听到疤痕脸气急败坏的叫声,那声音又尖又哑,他喉咙都急得喊破了。 就在汽车接近大门的时候,她猛地低下头去,钻到了座位底下。汽车司机朝这伙斗殴的人按了下喇叭,那伙人站起身盯着汽车,一个个眼睛通红地扫视着车窗。 汽车摇摇晃晃地驶出门口,然后在空无一人、冷风直吹的公路上加速,朝遥远的地方驶去。 中途也有拦车上来的人,他们中也有人看芮千缦一个人坐在后面,于是问她:“小姑娘,你家大人呢?” 芮千缦看看他们,不说话,只是竖起一只小指头,指指背朝着乘客开车的司机。 那些人看看司机,就不再说话了。 汽车在公路上跑了一天,到晚上的时候驶进一个城市,最后终于停了下来。 芮千缦迷迷糊糊地下了车,她肚子早就饿扁,身上一丁点儿力气也没有了。 但她害怕大人,也不敢再跟大人们说话,她躲着大人,专捡没人的地方走,终于走到一个垃圾桶旁边。 她想起以前跟着爷爷的时候,有时候要不到东西,爷爷就会在垃圾桶里捡东西吃,但他从来不给她吃捡来的食物。 芮千缦看看四下无人,她走到垃圾桶前,使劲在里面翻找着。 垃圾桶里一股酸臭味儿,她翻来翻去,找到了一个透明塑料袋,塑料袋里还有几个又冷又硬的小笼包。 她如获至宝地扯开塑料袋,把小笼包一个接一个地塞进嘴里。大概是因为吃得太快,她被噎着直翻白眼。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影子忽然飘过来,停在了芮千缦跟前。 第二百六十六章 英雄救美 鲁玉方讲到这里,忽然停了下来,一口气喝了半杯茶水,又接着说。 “后来的事情,她没有跟我详细说。我只知道,她遇到的那个影子就是萧使君。据她说,后来她就一直跟着萧使君,她一手将她带大。” “这么说来,确实有萧使君这么一个人咯?”林瑛边记边问。 “她说有。” “那她说过吗?萧使君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别人怎么会总找不到她的踪迹。” “她没说过,一提到萧使君,她就会保持沉默。” “那后来的录音是怎么回事?就是她检举揭发你的那段暧昧录音?” “那是假的!”鲁玉方激动地提高了声调。 原来自从那一天认识了芮冬缦,听她讲了自己的身世来历之后,鲁玉方就开始魂不守舍起来。 因为这个女人,实在是太不幸了。 她从小就被父母抛弃,到处流浪,后来又被人贩子卖给乞丐团伙,受尽苦痛侮辱,最后又被一个不知是人是鬼的家伙收养,又被那人硬生生地许配给了自己的“徒弟”——一个身体残疾、凶恶丑陋,而且以前风评至差的无赖。 “你——喜欢黄大师吗?”两人认识后的第三天,鲁玉方又来到娘娘庙。他看门房无人,跟芮冬缦溜出庙门,在附近的一片杂木林里散步、聊天。 芮冬缦摇摇头。 “你难道不想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吗?”他又试探性地问。 “想。但是,我已经习惯这样了。” “我是警察,我能帮你。” 芮冬缦听到“警察”两个字,又开始狐疑地望着他。 鲁玉方笑了:“我是真警察,不是以前骗你的假警察。” 芮冬缦不再说话。 “你认识字吗?” 她点点头。 “萧使君教你的?” 她又点点头。 “她也会教人认字?——你是不太爱说话吗?” “嗯,很少跟人说话,萧使君也不常说话。她随身带着很多书,据她说,都是一千多年前,江陵焚书时候抢救出来的古书。她的法术,也是跟古书里学的。” “你相信她会法术吗?” “相信。” “她怎么用法术?” 芮冬缦没有回应。 鲁玉方知道,凡是提到萧使君的事儿,她总是三缄其口。现在这时候,心急不得,他得慢慢想办法迂回,然后要逐渐取得她的完全信任才行。 “我得想办法救你出去,然后帮你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他对芮冬缦说。 芮冬缦继续保持沉默,两人往前走着。树林里面杂草丛生,地上还有一层厚厚的腐殖质,女人走着走着,忽然身体一晃差点儿摔倒。 幸好鲁玉方就走在她的旁边,他急忙伸手,扶住她的身体。 芮冬缦哎哟着抬起脚来,她踩到了一个坑里。鲁玉方俯身查看,发现她脚脖子肿了起来,看样子是把脚崴了,而且小腿那里还被干树枝划了一道口子。 “赶紧去医院吧?”他着急地问。 “不不,”芮冬缦慌忙地摆着手说,“我自己回庙里就行。” “我送你回去!” “不行,会被他们看到的!” “这边儿没有人,能送一段是一段。”鲁玉方半蹲下来,“我背你。” 芮冬缦想了想,然后红着脸趴到他宽阔的后背上。鲁玉方小心翼翼地直起腰来,那样子像是背着什么易碎的宝贝似的。 临近庙门口的时候,他先是找个隐蔽的地方,把她放下去,然后冲进门口,看看门房里依旧没人。于是他赶紧返回,再次背起她,一路小跑溜进门口。 “东边的偏院,就是我第一次见到你的院子。”芮冬缦气喘吁吁地在他耳边说,“这会儿他们在学法,院子里应该没人。” 鲁玉方听她嘱咐,匆忙又是踮着脚一路狂奔穿过月亮门,又穿过砖门,跑到偏院的北房里头。 他把房门从里面闩上,然后把芮冬缦放在里屋的床上。那床上飘着一阵清香,跟芮冬缦身上的香味儿一模一样。 “有消毒包扎的东西吗?”他看芮冬缦腿上的伤口还在流血,赶紧问她。 那口子不深,但可能割断了血管,所以血流得还很多。芮冬缦牙齿咬着嘴唇,似乎在忍受着痛苦。她伸出手,朝鲁玉方指指旁边柜子的抽屉。 鲁玉方赶紧打开抽屉,他发现里面有个急救包。他打开急救包,用镊子夹了个脱脂消毒棉球,然后蘸了酒精,想赶紧帮芮冬缦消毒。 不料芮冬缦看到酒精,忽然害怕起来。 “不要这样,别这样,我害怕……” “别怕,忍着点儿。不消毒会感染的。” “我从小就怕疼……” “疼一下就好了,不行你就闭上眼睛,别看着。” “我能抓着你胳膊吗?”芮冬缦浑身哆嗦着。 “行。别怕啊,别怕,跟着我没什么可怕的。” 他用棉球清理着女人腿上的血污。女人使劲咬着嘴唇,努力不发出声音,那可怜的模样看得鲁玉方心简直都要化了。 他强忍住自己心头喷涌而出的情感,只把目光集中在她雪白的脚腕上。那脚腕长得太漂亮了,以前有句诗叫什么来着—— “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 只有用这么美好的句子才能形容它吧? 鲁玉方帮她清理完伤口,给她小心包扎好,然后又找出一支药膏来,帮她敷在脚肿起来的地方。尽管这一切并没有费什么气力,但他早已经满头大汗。 “谢谢你。”芮冬缦对他说。 “别、别……”他笨拙地回应道,“这又不费啥事。” “你不是个坏人。”她看着他说。 鲁玉方脸色通红,他使劲抓挠着后脑勺。 “你来这里,是想找萧使君吧?”女人突然问。 “啊,想见她一面来着。” “那你三天之后来吧,三天后的下午,他正好要给徒弟们讲法。”芮冬缦说着指了指正院的方向,“就在那里。” “多谢,多谢。”鲁玉方不知道说什么是好。 两人目光相接,又同时低下头去。 “如果——哪天等我想通了,想跟你走,你会带我走吗?”女人脑袋简直垂到了胸前,她红着脸问道。 “一定的。”鲁玉方说,“我不会骗你,不会伤害你。” “你快走吧,他们快回来了。”女人抬起头,对他说道。 鲁玉方答应一声,飞快地离开了屋子,跑出了娘娘庙。 三天之后,他带着同事们再次闯进娘娘庙。 至于后来的事情,大家已经知道了——警方在娘娘庙里大动干戈,几乎带走了除萧使君外的所有人,但最终的结果却是一无所获。 第二百六十七章 了解情况 鲁玉方讲完娘娘庙里女人的事,宗所长又替他做了点儿补充。 “她提供的那段录音,后来经过技术分析,确实有被剪接的痕迹。而且她脚上的伤跟老鲁说得一致,在娘娘庙旁边林子里,我们也发现了她崴脚时的那个小土坑,最近确实被踩踏过。基于这些证据,我们对老鲁做出了免予处分的决定。” “鲁玉方同志,你觉得那个女人说的经历可信吗?”林瑛点点头,继续问道。 “领导,您是问经过娘娘庙两次受挫,再加上我被诬告这一系列的事件之后的看法吗?” “没错。” 鲁玉方沉默着,他习惯性把手伸进口袋,大概是想抽支烟。但可能顾忌到对面是两位女性,他又把手收了回来,端起桌上的半杯水一饮而尽。 “各位领导可能会觉得,我一个大老爷们,这样说起来会显得幼稚,然而吧,我还是选择相信她。” “直觉吗?还是有情感因素。” “实话实话,都有。”鲁玉方大大方方地承认道。 “老鲁……”宗所长低声说,好像在责怪下属说话鲁莽。 “宗所,你别担心,我觉得老鲁直来直去挺好的。”林瑛一直板着的脸上露出笑容来。 鲁玉方看领导笑,自己也傻呵呵一笑。 “领导,没我啥事儿了吧?” “没了,谢谢你,老鲁同志。”林瑛笑着站起身来,主动伸出手去,“后来行动失误,不全是你的责任。” “得,谢谢林队,给您敬礼——那我先走了,食堂里还有我没啃完的半拉猪肘子呢……” 鲁玉方打开门,轻轻松松地走了出去。 林瑛转过头看向宗所长。 “宗所,我还有个问题想跟你请教——第二次行动里,当你们冲进屋子,只看到许朗,没有看到其他任何人吧?” “没有,绝对没有。” “承圣殿那个屋子里,所有通道都有人在吧?” “都有人在,前后门都有人。而且我们冲进去的比较突然,即使里面的人想跑,就算他安了飞毛腿,也不至于比我两只眼睛快吧?” “就是你们冲进去的时候,屋里没有任何动静?” “动静是有的,就像有股穿堂风经过似的,烛火都在摇动——也有可能是我们猛地一开门,扰乱了屋子里的气流的原因。” “你们进去的时候,许朗还在闭着眼睛吧?” “对,就像睡着似的,不过还有意识。” “我看报告上说,他醒过来之后,还说萧使君仍在屋子里?” “是这样的。他说她就坐在对面的蒲团上。” “可是,蒲团上确实没有人吧?” “林队,我们好几双眼睛都盯着呢,没有人。” “许朗还说,萧使君站起来,自己走出门口了?” “他是那么说的,但确实没有人走出去。” “可是,那扇门却嘭地一声,自己关上了。就像有个人走出屋子,然后顺手关上门似的?” “确实如此。” “宗所,你是怎么考虑的?” “这个,我真的说不清楚——咱们又不是活在那些个侦探小说里面,一有解释不了的问题,就说是集体催眠什么的。咱们搞刑侦的都知道,催眠哪里那么容易,而且绝对没有那么万能。催眠又不是人体控制,想让人干啥就干啥。” 小余边做笔记边吐吐舌头:“宗所,您说得实在太对了。林队在路上还跟我吐槽一部电视剧呢,那里头一个人把整个监狱的人都催眠了,然后堂而皇之地越了狱。林队说,催眠要牛到这地步,那早就成大学必修课了——就算不列为必修,也有成千上万的人哭着喊着要学。” 宗所长竖起大拇指:“我就说嘛。但是林队,虽然咱都知道催眠没那么大能耐,但当时许朗那个状态,真真就跟电影里演的被催眠的人似的!” “我明白了,就是现实中的催眠根本不可能达到那种情况,但许朗的表现很夸张,就像戏里演出来的样子似的。”林瑛把他的话又诠释了一遍。 “就是这么回事!” “后来他自杀,你去过现场吗?” 宗所长摇着头:“没有,他住的地方在滨川,这是滨川分局的案子。但我托人问了,也翻了案卷,他的确是自杀的,没什么疑点。” 林瑛合上笔记本,她看了看手表。 “宗所,娘娘庙离这里远吗?能带我们过去一趟吗?” “可以——不过,林队,余同志,现在都过饭点儿了,您两位……” “哈哈,那我们就尝尝咱食堂的伙食?” “行!我赶紧让师傅再炒俩菜!” “别,一切从简,剩饭就挺好吃的……” 三个人走到旁边楼里的小饭堂,发现鲁玉方还在那里锲而不舍地啃着猪脚。看见领导们又走过来,他低头赶紧收了盘子,想远远绕开,却被林瑛叫住。 “老鲁,老鲁!” “哎。”他只好又端着盘子折回来,“领导,真不好意思,昨天半夜出了一宿外勤,早饭也没顾上吃,午饭想多吃点儿,结果被您撞见,估计还以为我是个饭桶吧?” “哈哈。我们吃了饭想去趟娘娘庙,你一起去吗?” “去啊!咱这次还直捣黄龙吗?” “不,还不想打草惊蛇呢。” “那行,我觉得前两次就是操之过急了。”鲁玉方总结道,“看上去一件简简单单的案子,谁也没成想背后这么复杂。” “主要责任在我,太大意了。”宗所长拿了两个铁盘递给林瑛和小余,自己又拿了一个,然后回头又对鲁玉方说,“老鲁,你再陪我们吃点儿吧。” “行,太行了!能吃能干,是咱的特点——两位领导,今天有酱猪蹄,你们多吃点,这个胶原蛋白多,吃了美容。” 林瑛和余以清都笑了。 四个人打了饭,又围坐在一张桌子上。林瑛边吃着又想起什么事,于是开口问道:“娘娘庙里的人都查过吧?萧使君和那个芮冬缦的户籍有吗?主要人员的档案有吗?有过犯罪记录吗?” “查过!萧使君这个人,现在还不确定存在与否,所以也无法查证。芮冬缦这个人,的确像她讲的那样,没有任何户籍资料,指纹、dna也没有匹配。 “黄丰登呢,就是本地人,以前犯过点儿错误,但不构成犯罪,被治安拘留过两次。 “至于那个吴大宝,他自己说身份证丢了。但他有户籍资料,是东江省人。他倒是有犯罪记录,十五年前曾经因为盗窃罪坐了两年牢。” 第二百六十八章 六道轮回图 林瑛让小余开市局的车去娘娘庙,因为派出所先后两次突查,如果所里的车辆再在附近出现,怕引起对方的警觉。 四个人坐一辆车朝娘娘庙开去,因为邪关这个地方在南临河北邻山的狭长地段,所以往北开了一会儿便转上山路。 车盘过一座小山,又沿着另一座山的山脚拐了个弯,就看到远处树林掩映下有一片新建的红墙玄瓦的建筑,有的地方还搭着层层叠叠的脚手架,那便是正名元辰宫的娘娘庙了。 快靠近娘娘庙的时候,林瑛指着前面的岔路,让小余先不要接近庙宇,暂且开车上山。 “这山上有居高临下,能看清庙里全貌的地方吗?” 宗所长看看鲁玉方,鲁玉方想了想说:“这条山路是朝着反方向去的,不过如果在山腰那里下车,有一条攀山小路,沿着它往东走到头,那里有个叫‘鹰嘴牙子’的地方,视野辽阔,应该能看到下面。不过,距离也有些远。” “能看到就行,小余,朝前开。老鲁,到该下车的地方提醒我们。” 隗山这个地方,虽然地名带半个“鬼”字,但风景还是明媚秀丽。现在正是夏初时节,已是草长树茂、叶繁花香,加上天光正朗,沿途树荫次第掠过车窗,让人无形中就感受到一股清凉透彻的气息。 汽车又转过一道山弯,鲁玉方让小余找了个宽敞的路边停下。四个人下了车,沿着一条崎岖的林间小路往东前进。 山路很窄,野草颇丰,还有不少茎梗上长满倒刺的葎草爬到中间,挡住他们的去路。鲁玉方边走边提醒大家。 “千万别碰这种草,一碰就会被划出一道血口子。我们都跟它叫拉拉秧,这东西生命力特别旺盛!古代有句诗,说它是‘锄而去之,乃益繁芜’。可是别看它拉人疼,但却是一味中药,能治病呢。” “老鲁,你看上去是个老粗,但知道的东西还挺多的。”林瑛捡了根枯树枝,用它拨开在路中央盘桓的葎草。 “头儿,你说得太对了。我觉得他有点儿像壮硕版的言老师。”小余也笑着附和道,她想了想又说,“也像饭桶版的言老师。” “言老师是谁?”鲁玉方问。 “我们局里的一个顾问。”林瑛解释道,“看上去挺面,但关键时刻还挺能搅和的。” “岂止能搅和,最近沈老师状态不好,全凭言老师到处搅和才连破两桩案子。”小余继续说。 “沈老师,是不是那个传说中的刑侦顾问沈喻啊?”宗所长问。 “对啊,就是她,性感大美女一枚。”小余说,“脑子转得比小白狐狸还快。” “那她——有可能参与咱们娘娘庙的案子吗?”宗所长脱口而出。 “宗所,你是不相信林队和我的能力呗?”小余不服气地反问道。 “不不不——我只是,只是……”宗所长使劲想理由解释。 几个人都笑了起来。 “前头就到鹰嘴牙子了,这地方是个悬崖,而且草多石头滑,大家注意脚下,千万别踩空了。”鲁玉方又提醒道。 鹰嘴牙子地如其名,它是一个稍微有些坡度的悬崖。悬崖上面,有一块尖尖的巨石朝外伸出去,看起来就像老鹰的喙。 鲁玉方带着林瑛走到悬崖边,往下面一指道:“领导,你看,那就是娘娘庙。” 林瑛走到近前,从脚下到娘娘庙有一定斜度,目测距离大概有一公里左右。但因为鹰嘴牙子地形较高,所以从上面俯视,庙里的布局一目了然。 因为娘娘庙位于山坳之中,所以它并不是那种方方正正的格局。几个大殿的中轴线还算平直,但两边的厢房加上侧院却尽量利用空间,朝山下的地块延展而去。 所以从上面的角度看起来,娘娘庙的既有建筑,加上搭着脚手架的那些在建部分,都充分利用了小山坳的宽度,形成了一个近乎圆形的整体。 “小余,你带着画板呢吗?”林瑛低头看了半天,忽然回头问余以清道。 “带了,都是必备之物啊。”小余取下双肩背包,从里头掏出一个写生画板,又递上一支笔去。 林瑛没说话,她半蹲在一块石头上,拿着画笔飞快勾勒起来。不一会儿,她把画好的娘娘庙地形图递给宗所长。 “宗所,你看看,娘娘庙的整体设计,是不是遵循着这个图案来的?” 宗所长拿过那副写生图,只见林瑛除了把娘娘庙的建筑、通道的位置绘好,还勾画出几道虚线,完整地把整个建筑的设计格局给凸显出来。 这是一个近乎圆形的图案,但从里面的中心点开始,又分别朝六个方向延伸出六条通道,而且六条通道都延伸到庙宇的圆形围墙之外,形成了中央大圆、六线出头的规整格局。 “一个大圆,中间六条线,这形状有什么讲究吗?”宗所长拿着它看看小余,小余摇摇头,又看向林瑛。 “老鲁,你知道有类似的图形吗?”林瑛似乎也不太明白,她把写生图递向鲁玉方。 “这个吗?有点儿像轮回的符号呢。” “轮回?” “对啊,六道轮回图——六道你们知道吧?传说就是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和地狱六道,生命从这六道中生生灭灭,兜兜转转,难逃苦海——这是古代印度的一种说法。” 小余拿出手机,飞快地搜索起来,她很快把手机递给林瑛。 “林队,您看。老鲁说得确实有道理。” 林瑛接过来,只见网页上显示的是重庆宝顶山的“六道轮回”摩崖石刻。石刻就是一个圆形,然后从圆心分出六条线,将整个大圆分成了六份。 鲁玉方也凑过来,他指着这个大圆叫道:“对对对!这就是六道轮回图,也叫作六趣图。上面被分隔的三个格子叫‘三善道’,指的就是天、人和阿修罗,下面三个格子叫‘三恶道’,指的是畜生、饿鬼和地狱。” “天是什么?咱们头顶上的天吗?”小余问老鲁说。 “不不,天是指生活在天上的人,你可以理解为神仙。” “宗所,你们再仔细看看,那个萧使君住的承圣殿,在哪一道里呢?”林瑛拿着六道图,对比自己的写生画说。 “在这边,左上角这个。”宗所长说,“老鲁,这是什么道。” “阿修罗道。”鲁玉方瞄了一眼,肃然说道。 “阿修罗?”林瑛不免皱起眉头来,“我怎么有一种感觉,最近从哪里听到过这个词呢?” 第二百六十九章 多事之秋 据宗所长说,自从第二次夜袭娘娘庙,但依然没有发现萧使君的踪迹后,被庙里蛊惑的信众们甚为不满,他们几次找到派出所抗议。 尤其许朗自杀的事情传开后,那些“预约”了看元辰宫的人们就越发不安,他们生怕自己的“魂魄”在元辰宫里受到打扰,最后跟许朗一样不明不白丢了性命。他们中好多人还打电话到派出所,声称如果自己受了惊怖而死,那账一定要算在警察头上…… “娘娘庙有动静吗?” “没有。庙里的大门虽然每天关着,但依旧不上锁。”鲁玉方补充说。 “我们约谈了黄丰登和吴大宝,对他们进行了说服教育,禁止他们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过效果如何,就不得而知了。”宗所长叹口气,“主要是,真的抓不到他们什么把柄。” “甚至在这伙人脸上,都找不到做贼心虚的表情。”鲁玉方又说。 “林队,咱们要到娘娘庙里走一趟吗?”余以清问道。 林瑛摇了摇头:“今天不能去。其实你们想想,老鲁的第一次行动,当时已经被他们提前知道了。至于第二次夜袭,许朗表面是咱们的内线,但实际他有没有把行动无意中透露给别人,或者娘娘庙的人发现了许朗曾和警方接触,这些都不得而知。” “您是说,第二次行动可能也被他们提前知道了?” “不排除这种可能。”林瑛说,“所以,咱们如果还有第三次行动,就必须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但是前两次搜查娘娘庙,不早就打草惊蛇了么?”余以清自言自语地说。 “前两次其实都失败了,这样也有好处,他们可能会因为傲慢而放松警惕——咱们下山回所里吧。” 四个人沿着山路走回,然后开车往山下驶去,一路上林瑛都在沉思,没有说一句话。 到了邪关镇派出所,宗所长想请林瑛上楼再喝杯水,但被她婉拒了。 “宗所,这个案子现在虽然没出什么大事,但咱们不能松懈,还得行动起来。” “需要我们怎么配合,您就只管说。” “你帮我们再了解几个情况:第一,萧使君和芮冬缦不可能从天而降出现在娘娘庙里,你在附近问问,看看之前有没有人见到过他们,他们是从哪个方向来的邪关镇,又是什么时候来的,他们怎么会知道娘娘庙这地方,为什么会到那里去?打听得越细越好。 “第二,黄丰登是咱邪关镇上的人,之前也是个不太本分的人。所以你帮着打听下,看看他什么时候见到萧使君,又是什么时候转变的? “第三,吴大宝这个人,现在看上去跟黄丰登、萧使君他们之前没太多瓜葛。但三个人不可能就毫无铺垫地聚在一起。所以对这个人的来历,还有他最近在邪关镇的表现也需要了解。” “明白。”宗所长不停点着头,“我们这就安排走访,绝不打草惊蛇。” “那就拜托了。我和小余回去再理理思路,咱们一有任何情况都要随时通气。”林瑛说完这句话,朝宗所长伸出手来。 宗所长和林瑛握完手,她又转向鲁玉方。 “老鲁,别灰心,你也多盯着那个芮冬缦一点儿,我比较相信你的直觉,她出卖你,有可能并非情愿。” “谢谢林队。”鲁玉方和林瑛握握手。 “娘娘庙里的人,不可能真正的与世隔绝。他们总需要采买生活,所以如果有机会但不会发现的话,你们可以上点刑侦手段。”林瑛坐到车里,又摇下窗户嘱咐说。 “林队,你放心,你这一来,我们心里踏实多了。”宗所长由衷地说。 几个人辞别,小余开车朝市区驶去。半路上,林瑛忽然问她对这案子怎么看。 “装神弄鬼,肯定有漏洞。” “我倒是觉得有一点很重要——他们不骗钱不骗色,究竟在图什么呢?”林瑛又陷入了沉思。 “头儿,我有个建议。” “你说。” “咱们在系统里查查,看看别的地方有没有过类似案子——或许还是新的诈骗套路呢?” “我刚才就在回忆呢,但实在记不起有什么前例。不过话说回来,娘娘庙的套路就是不惹是生非,不做贼心虚。一般别的派出所遇到这种事情,肯定就是说服教育了事,不会拿着当刑事案件处理的。所以,光在系统里找不行,咱们还得扩大范围。 “还有萧使君这个人,她肯定不是最近才从天上掉下来的。那个芮冬缦不是说了嘛,她小时候就遇到萧使君。这么多年,萧使君如果走南闯北的话,那别的地方总有关于她的记载吧?” “可惜,芮冬缦这个人也是个黑户,没办法顺藤摸瓜。”余以清感叹道。 “小余,你记得最近听谁说过‘阿修罗’吗?” “最近不知道,但听说有部同名的电影还没上映呢。对了,还有个日本电影,叫《阿修罗之瞳》来着。” “不不不,好像是咱身边的某个人说的。”林瑛提醒小余。 “真想不起来。” “回去也好好查查六道轮回、还有阿修罗的资料。”林瑛眯着眼睛,“最近一堆奇奇怪怪的案子,一件件的还留着个尾巴,理不出头绪。” “头儿,你是不是有压力了?”小余边开车,边转头问林瑛。 “废话,咱们魏阳这些年一直是省里治安最好、破案率最高的城市。可现在就像捅了马蜂窝似的,突如其来一堆乱七八糟、神神秘秘的事情,让人焦头烂额。” “是,杜万芊尸体被盗走,被刻字,还有徐楚月的尸体被刻字的事情还没结呢。上次那个在视频里发现的无脸男,究竟是什么人啊?会不会因为先天相貌丑陋,所以心态扭曲,然后自己把自己当成了‘正义使者’,所以才偷窃尸体,在额头上刻字昭告他们的罪恶?” “从连环犯罪的心理学分析来说,有这种可能性。不过,那个人的体力和动作也太变态了。” “头儿,你有没有看过一部法国电影,叫《暗流二:末日天使》。故事说的是法国边境附近,有一座古老的修道院。某天,在修道院的墙壁里发现了一具尸体。警探们前去调查,发现有一群身穿黑衣,头戴黑帽的‘天使’们不停阻止他们。这些天使一跃就能跨过高墙,而且在建筑间飞奔简直如履平地……” “然后呢?”林瑛睁开眼睛,她显然对此颇感兴趣。 “不能剧透,是做人的基本原则之一。”小余转过头来,冲自己的领导嘿嘿笑着。 第二百七十章 华鬘的早晨 大概昨晚太累,睡得也过于匆忙,我居然忘记了拉上窗帘。 时间已经入夏,天亮得早,所以我也很早就被大肆泼洒进屋里的阳光给照醒了。 我一骨碌爬起来,发现现在刚早上六点——我只睡了不到四个小时? 不过,对于最近疲于奔命的我来说,四个小时的睡眠也算十分奢侈了。 本打算再赖会儿床,但一想华鬘此时还在外面。昨天晚上因为劝她和解,跟她交心,所以她夜宵恐怕也没吃好——我还是得赶紧起来,好带她吃早饭去。 想起她夜里把我衣服扯成条条的情景,我便浑身直冒冷汗。 我踮着脚下了床,从衣柜里拿了衣服,严丝合缝地穿好,然后又戴上平光眼镜,把门推开一条小缝,想看看华鬘在做什么。 门刚打开,就听外屋传来撕心裂肺的嚎叫声。 ——“我若是害死你兄弟的人,就让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喀啦啦啦啦!咔嚓!轰!” ——“啊——!” 不用说我也能猜到,华鬘正在追目前最火的一部戏《长吉战略》。我虽然没时间看这部戏,但听说里面的女主仿佛开了挂,她一眼就能找到设计阴谋的对手,然后一个诅咒就能把人咒死。 反正得罪了她的,被她盯上的人,一般都活不过本集。 真是报仇不用等天明,当天晚上见分明,简直快活得很。 要是现实中也有这么痛快,那一切都好办多了。比如我遇到的这些案子,抓个凶手简直就是山重水复。虽然我们效率不低,像云塘三鬼的案子几天就集中破了,但过程之曲折,简直让人感觉度日如年。 我拿出手机,看看时间,今天是五月二十九日,从昨天发现第三具刻字的尸体算起,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十几个小时。 我想要算一算,看看破这个案子到底需要几天。 “亲爱的,你醒了吗?”华鬘从外屋沙发上喊道。 说来真的惭愧,最近几天我总是阴差阳错地睡床,却搞得两位女生——不,是一位女生,睡沙发——对于她们两个,有时候真没办法用数量词来描述。 “是啊。”我推开门走出去,“你饿了吧?” “对啊,我什么时候饱过?”她从沙发上一跃而起。 “换上衣服,我带你去吃油条。” “我要吃五十根,吃饱了好查案!” “行行行——咱们赶紧去,要不去晚了,又要得多,到时耽误人家赶着上班的人吃早饭。” “居然为好多人着想,好善良,我好感动。”她又开始背偶像剧里的台词。 “停!我现在只求照顾好你们两位姑奶奶,其他人活得比我滋润,我没资格替人着想。” 我拉着华鬘下了楼,小区的后街有个早餐店。前些日子路过的时候,华鬘就被炸油条的香味给迷住了。 “亲爱的,这是什么,怎么闻起来比琼丹仙草还香?” “油条。”我说。 “油条、油条,这名字听起来都有诗意,听起来就让人想流口水。” “别流了,改天带你去吃。”我对她许诺道。 我俩走进早餐店,幸亏来得早,店里只有两个客人。 “老板,五十一根油条——这桶豆浆,还有这桶豆腐脑我都包了,豆腐脑就直接把卤打桶里头吧。” 老板惊讶地看着我:“哥们儿,你是承包了个工地吗?” “差不多吧。”我说,“赶紧炸吧,炸完了一起上,别一根一根上,到时候续不上就麻烦了。” “好嘞,你等着——老婆,快点儿!来大生意了!” 半个小时后,老板把几筐油条、一桶豆浆还有一桶打卤豆腐脑放在桌子前面。 我捡了一根油条,舀了一碗豆浆,剩下的都推给快要激动得昏过去的华鬘。 “都归你,慢点儿吃。” “艾玛,幸福死了!”华鬘伸出细长白净的手,一把把抓着油条、就着豆浆朝嘴里塞去。 “好次,好次,太好次了!”她边吃边眼泪直流。 我看着她狼吞虎咽的样子,第一次觉得,看别人吃东西香甜也是一种幸福。 “那当然,油条和豆浆是绝配——油条加豆浆,两眼泪汪汪啊。” 老板和老板娘也都看得掉下泪来。 “我们炸的油条这么好吃吗?” “肯定的啊,您别愣着了——有包间吗?我怕一会儿吓着别的客人。” “对对,您赶紧到屋里来,我把门关上,你们慢慢吃!”老板急忙冲进屋里,帮我们收拾出一张桌子。 说是慢慢吃,可华鬘一阵风卷残云,十来分钟就把五十根油条塞进了嘴里。当然,后来她又用那桶豆腐脑灌了灌缝儿。 “瓷实了。”她摸着肚子说。 我跟老板结了账,老板拽着我不放,非得打折。我苦劝他这是小本生意,别给我优惠,但他就是不听。 “我们炸油条的也需要知音啊!只要下次你们还来就行了!” 看着肚满意足的华鬘,我忽然觉得应该把她送到医院里,专门当着厌食症病人们吃饭,说不定一下子就把他们感动得痊愈了。 “吃完早饭,顿时感觉智商全部到位了,咱们去查案吧!”她惬意地擦着嘴说。 我昨天曾跟她讲过,自己昨天是如何发现第三具被刻上“淫邪”字样尸体的,也讲了无脸男和地狱来客的事。 她当时立刻就激动起来。 “没有脸的人?好玩,抓一个来玩玩吧,顺便看看他们是不是知道我的来历。” 所以她激动得很,昨天半夜要不是我拦住,她估计连夜就跑街上去“查案”了。 “你先别急,你想好今天怎么行动了吗?还有,昨天那个和解协议里也提了,让你尽量表现得像‘人’一样,别太夸张了。” “行动?就是找个嫌疑人来,直接打个半死观灯啊!——我今天都很正常吧?没有表现夸张吧?跟你说,我昨晚琢磨了半宿,怎么学习剧里面的人说话做事。网剧里面的人是人吧?学他们总没错吧?” 我长叹一声,也罢也罢,演戏固然夸张,好歹也是人类演的戏,总比她整天自称公主,粗暴无礼、刁蛮暴力、动不动就要杀人放火强多了。 “但是,那个案子现在还没有找到嫌疑人呢。”我对她说。 “那赶紧联系警察,让他们找。”她指着我放在桌上的手机说。 我正要拿起手机,结果它像是有心灵感应似的响了起来。 第二百七十一章 匆忙 果然,电话是姜媛媛打来的,最近女人们都热衷于破案,也不知道这世界究竟怎么了。 我接通电话,姜媛媛在那头焦急地喊着。 “沈老师昨天不是说,要把这案子拿到市局去并案吗?你们联系市局了没有?” “还没来得及。”昨天林瑛出门,我和沈喻回家又商量跟华鬘和解的事,还想着今天上班再找林瑛说发现第三具尸体的情况。 这不,现在才早上六点半,还没上班呢。 但姜媛媛却急了:“出新情况了!你再不找市局那边报告情况,这案子就轮不到咱们破了!” “什么意思?” “今天一早,来了个报案的小伙子,他说自己同学这几天被人绑架了!本来还能联系上绑他的人,可是最近一周所有人手机都关机了。他担心同学被撕票,就跑来报警了!” “那——让他确认尸体了吗?” “确认了!我听到法医室的消息就赶过去了,听说他一见尸体就哭了。死的那个人就是他同学,警方正在联系死者家属,你赶紧着找市局吧!根据小伙子提供的线索,初步判定杀人的就是金老大他们那伙人!” 姜媛媛匆匆挂断电话,但电话内容显然早被华鬘听了个真真切切。 “案子破了?”她瞪大眼睛问。 “快了。不过,这案子跟前面的两宗案子有关系,即使找到凶手,也还是有尾巴,因为刻字的事还是无脸男干的。”我赶紧拎起背包来,“咱们去找林瑛!” 我在车上给林瑛打电话,打了三次她才接起来。 “你在哪儿呢?” “家里,昨晚研究案情,又熬夜看了个电影的,刚睡着没多大会儿呢。” “我马上去接你,有急事想跟你说。” “哎哎哎……”她似乎还想说什么,但前面十字路口刚变成绿灯,后头的车一阵催我,我只好挂了电话,一脚油门继续往前。 林瑛家住在姜邑西边,现在正是早高峰,穿城过去虽然近,但肯定会堵车。我一打方向盘,拐上了二环路,这样绕远,但车速能提得起来。 车流走走停停,赶到林瑛家小区门口的时候,已经七点一刻了。 老远我就看见有个高挑的女生背着双肩包,正站在门口,不停看着手表。看那浑身学生气的样子就能猜到是林瑛本人。 我把车停在路边,林瑛拉开后排车门,气呼呼地抱怨道:“本来想叫你直接到单位等我,结果你把电话挂了。现在早高峰,你到这儿来接我,还不如咱俩都直接去单位呢。” 我这才反应过来,刚才自己大概急火攻心,脑子进水,把这么简单的道理都忘记了——市局的位置正好在中间位置,绕这么大一圈过来,比我俩同时出发在市局见面既费时又费劲。 “你等半天了吧?”我不好意思地说。 “对啊!怕你接不到我,到时候又着急——沈老师,早上好。” “小瑛子,你来拉。”华鬘甩着影视腔回应道。 林瑛跟我都震惊了,因为她之前从来没这么亲昵地叫过她…… 我忽然想起来,《长吉战略》里有个太监就叫“小英子”,华鬘这是连剧里的人名都照搬了啊。 林瑛在后排,对着后视镜伸出手指指着华鬘,然后直做口型,大概是在说“怎么回事”。我没办法解释,只好朝她挤挤眼睛,反正她搞不明白更好。 “你知道吧,昨天慈沽分局那边,又发现了一具额头上刻字的尸体。”我赶紧转移话题,对林瑛说。 “什么?”林瑛吃了一惊,“怎么还没人跟我报告?” “这事情说来话长,但我是亲历者。他们局里有一个叫姜媛媛的丫头……” 我边开车边简略把情况跟她讲了一下,她马上掏出手机,拨通了慈沽那边的电话。 “蔡局吗?我是林瑛,你们昨天是不是发现了一具男尸……对,我马上过去。” “直接去慈沽吧。”他挂断电话对我说。 华鬘坐在副驾驶上,嘴嘟得老高。 “再开回去,就又该吃午饭了吧?” “对不起啊沈老师,是我今天起晚了……”林瑛朝她抱歉道。 华鬘气呼呼地没回话。自从昨晚之后,她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念叨着要破案、破案、破案,简直成了第二个姜媛媛。 “你昨天怎么了?怎么想起看电影了?”我问林瑛道。 “别说了,昨天想起来无脸男的事情,小余跟我推荐了一个法国电影,说里头也有像无脸男一样体力超限的人,所以我就看了看,想找找灵感。” “哪部电影?里面也有超能人吗?最后的解释是什么?” “《暗流之末日天使》,让·雷诺演的,至于解释嘛,不说也罢。” “电影?”华鬘听到我俩聊起了影视剧,顿时眼睛一亮。她从包里拿出平板电脑,在上头搜索着。 “沈老师,您最近身体还好吧?” “好得不得了,早上还吞了七十根油条呢。”华鬘低着头回答道。 林瑛叹了口气,我趁华鬘没注意,对着后视镜指了指自己脑袋,然后做个苦瓜脸,表示她的脑袋还是有些问题。林瑛这次大概明白了我的意思,表情顿时显得有些悲壮。 我开车又往西转上二环路,然后原路朝慈沽返回。林瑛望着西北边的隗山,眉头又皱了起来,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听说你昨天去邪关了?又有命案吗?” “没,只是一桩小事,有点复杂而已。”她依旧靠近车窗,望着远山说,“咱们还得赶时间,蔡局长那边在等我们,好一起询问报案者情况。” “行,那我就超速了啊,有了罚单你摆平。”我从后视镜里对她说。 华鬘坐在副驾驶上面,她拿起耳机带上,似乎在看林瑛介绍的那部电影。 姜邑到慈沽属于逆高峰方向,所以我们用了更少的时间赶了回去。我带着林瑛下了车,华鬘依旧戴着耳机走了下来——她还在聚精会神地看片子。 “人呢?”林瑛快走几步,小跑着跑进分局大楼,刚进走廊就高喊道。 蔡局长听到喊声,急忙推门走了出来。 “林队,这边!你先来听下案情——这位是?” 他显然认出了我,因为昨天我跟姜媛媛在一起的时候,就跟他打过照面来着。 “沈老师、言老师,我们的顾问,报案人在哪?” 蔡局长看着我点点头,他领着我们快步推开一个小会议室的门。 里面一位少年看到我们,急忙站起身来,他中等身材、留着平头、戴着无框眼镜,眼睛红红的,看上去模样甚是悲戚。 第二百七十二章 铁哥们 “我叫古钟,是魏阳工商学院大二的学生,被害的那个人,是我的同乡兼同学,他叫曲江,我们俩从高中时就是死党……” 少年坐在一把椅子上,他表情懊悔、两眼无神地坐在那里。这时候门开了,我看见姜媛媛站在门口,手里还端着一壶热水和几个纸杯。 “小姜,你有事儿吗?”蔡局长看到是她,颇为不满地说。 “局长,我来倒水。”姜媛媛朝我做个鬼脸走了进来,但却没逃过林瑛的眼睛。 “沈老师,您好。”姜媛媛把茶恭恭敬敬地放在华鬘面前。但华鬘依然戴着耳机,聚精会神地看着电影。 我瞄了华鬘一眼,她倒是与时俱进,正在用两倍速播放着。 “沈老师这是——”姜媛媛偷偷问我。 “找线索。”我解释道。 “你是小姜吧?”林瑛问她,“昨天你也是尸体发现人之一吧?你先留下来,在这里听听——可以吗,蔡局?她毕竟也是根据自己线索查到这案子的。” “可以——小姜,你去拿个笔记本。”蔡局虽然仍旧一副对姜媛媛有成见的样子,但林瑛既然提了,他也不好回绝。 “古钟同学,你不要难过,希望你能把事情的原委跟我们讲一下,越详细越好。”林瑛对少年说道。 古钟点点头,他喝一口热茶,终于再次张开嘴巴。 “其实,我和曲江都干了坏事,我们俩犯法了……” 古钟和曲江是昆海人。昆海是祁岭唯一沿海的地级市,是一个浅浅的海湾。因为水浅沙多,所以并不是天然良港,沿海多是渔村,还有一部分海产养殖业。 古钟和曲江虽然不在同一个镇上,但两个人都是小渔村长大的孩子,他们是考上县里高中,成了同班同学后才熟络起来的。 两个人的家境一般,学习成绩也一般,高中时经常夜里一起翻墙出去打游戏。古钟比较瘦弱,所以遇到什么事情,往往是曲江帮他出头,就连跳墙的时候,曲江都让古钟踩着自己肩膀先爬上去。 “我块儿大,禁得住你!”曲江总是拍着胸脯说,“以后跟着我混就行了!” 总之,高中三年,两个人基本上“成双入对”,甚至上厕所都要一起去。 “他们都说,我俩不是好得穿一条裤子,而是好得穿一条裤腿儿。”古钟对我们说。 正因为有了高中三年的兄弟交情,所以毕业填报志愿的那天,曲江找到古钟问:“你打算报哪个学校?” “不知道呢。”古钟愁得直挠头。 “我报了魏阳工商学院,咱俩还做同学吧!到时候还有个照应!”曲江如是说。 “行吧!”古钟想了想,于是也填报了一模一样的学校。 就这样,高中时候的两个铁哥们来到了魏阳。 魏阳是个大城市,以前还是计划单列城市,从没有走出过县城的两个人到了魏阳,简直觉得就像钻进了万花筒里似的。 “我的天,这里应该比昆海好玩多了吧!”曲江感叹着。 “昆海才几十万人,魏阳好几百万人呢。”古钟提点他说。 然而,不是你钻进万花筒里,就能享受到万花筒里的一切的。 两个人都是普通家庭出生的孩子,魏阳生活成本又高。所以他们只能面对花花世界,继续平淡人生。 “这么着太没意思了!”曲江经常感叹,“别的不说,就说咱们这破手机,连个游戏都跑不起来。” “是啊。”古钟自己的手机虽然新,但买的却是最便宜的一款,硬件同样差。 “怎么办?咱们不能老在学校里窝着了,这破地方连二本都算不上,学费还贼贵,老师讲课说的话我都听不懂——就算听懂了又怎么样呢?毕业找工作的时候,人家翻开毕业证,看一眼学校那公章都懒得理咱。”曲江大概积怨太多,一口气吐槽了一个自然段。 “不用翻开,毕业证的皮儿上都印着学校名字呢。”古钟也开始感慨。 “咱俩是铁哥们,得互相帮衬着。那句话叫什么,苟富贵,不相忘。将来我有了钱,肯定分你一半。” “我有钱也分你一半。”古钟说,“可是,怎么有钱?” “咱不能傻上学,咱得出去挣钱。”曲江想了想站起来,“找兼职怎么样?” 于是两人看了几天兼职小广告,终于拿下一份发传单的工作,五十块钱一天,至少发五百张。 发传单是个苦差事,站在风口里,见着每个人都得笑脸相迎,有时候还得鞠躬说话,但大多数人都像躲瘟神似的躲着他们。 两人喝了一天西北风,弄得口干舌燥,连午饭都没吃,结果一共才发出去二百五十张。 到晚上点点数,合计了一下。曲江看着古钟,问:“你有没有觉得,咱俩就特马像二百五似的?” “有点儿。” 天冷。古钟的手冻得都伸不直了,曲江也一样。他呵了半天手,哆哆嗦嗦从口袋里摸出一包散花烟来,他自己叼上一根,又递给古钟一根。 “我不抽烟。”古钟摆着手。 “知道你不抽,学呗。” “还是不学了。” 曲江拿出烟盒,把那根被古钟拒绝的烟小心翼翼地插回原位。 “麻蛋,连烟都只能抽二块五一包的,还得省着抽。”他使劲滑着打火机轮,但光冒火星不见火焰,看样子是没气儿了。 “他大爷的!”曲江举起打火机,猛地朝地上一摔。 打火机发出嘭的一声巨响,把两个人吓了一哆嗦。曲江“啊”地一叫,结果嘴里叼着的烟也顺便掉在了地上。 “我去——点烟的时候你没气儿,摔你的时候就有气儿了!”曲江气急败坏地冲过去,使劲踹着打火机的残骸骂道。 古钟走过去,拍拍曲江肩膀。曲江撒完气,回过头去找那支掉在地上的烟,但这时候一阵扫地风,那烟咕噜着滚了几下,直接就掉进阴沟栅栏底下去了。 “他娘的!怎么就这么衰呀!麻蛋啊命运,我难道日过你祖先吗!”曲江气急败坏地嘶吼着。 当然,一点小小的挫折并不算什么。后来曲江带着古钟继续找兼职,他们卖过快餐,搞过促销,当过黑导游,扮过野保镖,但因为曲江脾气急,没耐心,所以无一例外都没能赚着什么钱。 不仅如此,因为经常逃课,俩人期末考试还挂了几科。年底一算账,赚的钱还不够交补考费的。 第二百七十三章 倒卖手机 “麻蛋,不能这样了啊,咱不能再这样了。” 寒假结束后回来,两个人夜里还在阶梯教室复习功课,准备补考,曲江咬着笔,突然这样感慨道。 “怎么了?”古钟看着他问。 “我刚才忽然想明白一个道理,咱们不能给人打工了。打工都是成人之美,是永远没有出路的。” “那怎么办?咱们又不会干别的。” “但是咱们有头脑啊。”曲江举着笔,用笔尖使劲戳着自己脑门儿比划道,“咱们好歹是大学生,肯定比社会上那些人强。咱们可以做生意,倒买倒卖。” “买什么?卖什么?”古钟被自己的朋友说得有点儿犯晕。 “买卖手机!你知道柱下那边有个电子批发市场吗?过年回家我看大傻子表哥换了个手机,倍儿新,倍儿好用,一打听价格,比网上最低价还便宜三百五十块钱!我问他从哪儿买的,他说在柱下那边的电子城——怎么样,有搞头吧?” “可是,这个需要本钱吧?”古钟摸出自己手机看看说,“咱俩想换手机,都还没钱换呢。” “以后天天让你用新手机!咱俩可以撸口子贷,先进几台再说。” 古钟觉得,这次曲江说得可能有点儿道理。刚开学,而且又过了个春节,学生们手里都有钱,正是换手机的时候。 但是—— “别人会贷给咱吗?咱们又没什么能抵押给人家的。” “我听说有那种裸条贷款,就是拿着身份证,脱光了让他们拍个照片,就能贷出大几千块钱,咱俩总能贷一万多吧?进三台手机,卖出去就是一千块挂零。然后顺道宣传下,拿了订单再去进货,一下子就周转过来了!” 古钟点点头,曲江说得确实有道理。可是,为做买卖,脱光了值得吗? 曲江好像看出了他的疑虑。 “咱都是老爷们儿,拍个裸照算个球!老子八块腹肌,他们要把裸照贴出去,说不定还有女生看上老子呢!” 古钟点点头,他没有八块腹肌,不过——为了钱,先这么来吧。 俩人到处找裸贷的小广告,终于打听到一个地方。中午他们坐上公交车,找了半天才在一栋老旧得像帕金森患者的楼里找到贷款人——一个戴着牙套,穿着皮裤的家伙。 “大哥,我俩想撸口子。”曲江一进门就跟皮裤说。 “行啊,有抵押物吗?” “我俩想裸贷。”曲江又说。 皮裤一愣,嘴里叼着的烟都差点儿掉在桌子上。 “你俩?!你俩有胸吗?” “有!”曲江咔咔咔解开衬衣扣子,做了个标准的健美挤胸动作。 “大哥,你看,不光有胸,胸肌都有。” “滚!变态臭傻x!有多远滚多远!”皮裤气得满脸煞白,他抄起桌子上的烟盒就砸了过去。 古钟拉着曲江就往门外跑,那烟盒擦着他头皮也跟着飞了出去。 结果两人虽没撸到贷款,但白捡了半盒好烟。 “有收获!”曲江把那支烟嘬得过滤嘴都着了起来,这才依依不舍地扔掉烟屁。 “我从网上查了查,裸贷好像只针对女生。”古钟说。 “麻蛋,二十一世纪了还性别歧视!”曲江愤愤不平地骂道,“但是你看,越有希望的事儿,越有利可图的事儿,过程就越艰难。” 古钟真心觉得,这句话说得还有那么点儿哲理。 但有哲理也不行啊,哲理也贷不来款。 就在这时候,一个相貌宽厚的中年人走到他们面前。 “小孩儿,我看你俩被赶出来了,是缺钱吗?” “大哥!”曲江忽地站起来。 “你们用多少?” “一、一万块。”曲江伸出一个小手指头。 “行,你们跟我来。” 俩人晕头晕脑跟着中年人走进一间光线昏暗的屋子里,里面乌烟瘴气,几个胳膊和脖子都纹着纹身的人正围在一起打牌。 中年人走到一张桌子后面,他拉开抽屉,拿出一沓钞票,往桌子上一丢。曲江笑嘻嘻地伸手要去拿,但被中年人一把将钱撤了回来。 “身份证呢?看你们是学生吧?学生证呢?” 两个人急忙把身份证和学生证递了上去,中年人看了看,又把证件扔了回来。 “你俩,手里拿着证件,摆在胸口——小赵,给他们拍照片,拍清楚了!” “大、大哥,我俩用脱、脱吗?”曲江结结巴巴地问。 中年人笑了:“随你。” “那就不脱了。” 拍完了照片,中年人示意他俩坐在桌子前面。然后从桌上拿起一把裁纸刀,割开钞票封条,从里面数出二十张来扔回抽屉里。 “我借你俩一万块,不过要有两千块的抽成,每个月十分利,不够一个月,按一个月计息,就是一个月之后你俩要还给我一万一,同意吗?” 古钟顿时犹豫了,他看看曲江,但曲江却毫不犹豫地伸出手去,把那叠钞票揽了过来。 “行!” 中年人笑了,他朝小赵招招手:“把合同拿来!” 两个人签了合同,按了手印。曲江把那叠钱塞进书包里,然后把书包反背在胸前走了出来。 “咱还得起吗?”古钟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忧虑。 “没问题!三台手机赚一千,九台手机就赚回来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过些日子学生们把压岁钱花光了,就没咱什么事儿了!” 古钟点点头,他跟着曲江坐公交辗转直奔柱下电子市场,终于找到了表哥说的那个柜台。俩人缠着老板死磨半天,终于用八千块钱买了三台性价比高的手机回来。 曲江说得没错,春节回来,学生们都有压岁钱,他拿着手机在男生宿舍里兜售了一圈。 “就比网上便宜五十,太少了。”有个学生说。 “麻蛋,你网上买了,能现在就到手吗?看好了,这可是现货!快递费都省了!”曲江指着手机嚷嚷道。 现货往往比期货诱惑力更强,何况现货更便宜。很快,这三台手机以每台比网上便宜五十块的价格出手,一天之内就净赚九百。 不过如此,还有别的系男生也跑来打听,他们也想换手机。 两人又跑了趟柱下,手里的钱就变成了一万零七百,就差三百块钱就能还债了。 “咱们要不垫上点儿钱,先把高利贷还了吧?”古钟找曲江商量。 “怕啥?不是有一个月账期呢吗?这生意太好做了,一个月之后,连咱俩手机都鸟枪换炮啦!”曲江得意洋洋地说。 第二百七十四章 人心不足蛇吞象 但根本没过几天,两个人就真的开始不停换手机用了。 如果只是倒腾每台三百利润的手机,他们也赚不了这么多。其原因在于某天有个男生来找曲江——他看上了一台最新款的手机,价格很高,不是两三千块钱就能更换的。 “你们认识卖二手手机的吗?我想要这款,但买不起新的。” “我们去找找看,你能出多少钱?” “四千。”那个学生伸出四个手指头。 曲江和古钟来到电子市场,他们很快在楼下找到一个卖二手手机的摊位。 “这款手机刚出来,行货是四千九百九十九,二手最便宜也得四千。”摊主摇着头说。 “四千不行,太贵了,别的地方能拿到货吗?” “换屏的行吗?就是摔坏了屏,没办法,只好换了个非原装屏的。我知道别人手里有一台。” “看得出来吗?” “显色没那么好,但是功能没变化,一般人用不出来。” “行,这个最低价多少?”曲江问。 “三千五。” “成交。”曲江装得跟个老江湖似的。 过了一天,摊主拿来了那部手机,原包装都在,他还给手机屏幕上贴了一块高质量的钢化膜。 但曲江没有把手机立刻卖给那个同学,他反而拿着用了起来。 “赶紧卖给他,把咱们的钱收回来吧。”古钟劝他。 “反正都是二手的,再用一手也无所谓——麻蛋,这手机真好用,打游戏一点儿都不卡。” 曲江玩了两天,然后把手机转给了那同学。 “我怕有问题,还帮你测试了下。”他大大咧咧的,也不避讳曾经用过这手机的事实。 从此,曲江和古钟又开始倒腾起二手手机来,这个价格并不透明,所以能操作的利润空间更大。快到月底的那个星期,他们已经赚了好几千块。 而且俩人根本就不打算再换手机了,因为他们几乎总有新型的手机用——没交货之前,可以随便玩别人的手机,别人最后还得给你交钱。世界上最爽的事情何过于此呢? 就这样到了月底的最后一个星期,两个人再次来到市场,想做最后一笔生意,然后就还了贷款。 他们自己也赚了一些本钱,完全可以继续再滚动下去了——学生们压岁钱花得不少,手机可能不如原来好卖了,但他们可以换别的做。 两个人坐扶梯,下到市场地下一层,正准备去原来那个二手摊位看货,但忽然被一个瘦得像竹竿似的人拦住了。 “两位小兄弟,我看你们销货量不少。我有批货,想快点出手,价格咱都好商量。” “什么货?”曲江眯着眼睛打量着他。 “手机,都是这样来的。”他捻着手指,做了个偷窃的动作。 古钟吓了一跳,他从下面揪揪曲江衣服。 “多少钱一台。” “各种各样的,最新款几百块钱就能卖你,普通款两百块钱都行——放心,我都解锁刷机了,保证看不出来。” “为什么这么便宜?” “最近收我货的那家伙被逮起来了,我没销货的路子了……”竹竿无奈地说。 “我去看看货。”曲江要跟着竹竿走。 古钟从后面拽住他:“要不,咱们别冒险了,他那些货来路不正……” “便宜啊,利润得多高!你想,手机快卖不动了,但价钱便宜还能卖一波。咱还了贷款,多弄点儿本钱好折腾别的。” 曲江继续跟那男人走,古钟没有办法,只好跟在后面。 但后来一看到货,他也立刻就动心了。 男人手里全是好卖的型号,二十多台机器,加起来进货才要七千多块钱。 而且这点钱他们这个月赚的利润都够买了,根本动不到那一万一千的贷款和利息。 “怎么样?”曲江试了几台机器,激动得手都有点抖。 “行!”古钟说。 两人一口价包圆了所有机器,拿到学校里,以几乎每台一千多的利润售卖,很快手机就被抢买一空。两人数钱数得心脏病都要犯了。 借了一万三千块钱的高利贷,到还债前三天,他们已经赚了小三万块钱。 古钟对曲江佩服得简直五体投地。 可惜,彩云易散玻璃脆。最早买这批手机的人,怒气冲冲地找上门来。 “你们这是什么破手机,假冒伪劣产品吧?昨天晚上充电的时候突然冒烟,幸亏我反应快拔了电源,要不爆炸了怎么办?!” “这型号的手机不就是容易爆炸吗?爆炸才说明是正品啊。”曲江瞄了一眼说。 “退货!赔钱!” 曲江耸耸肩,他数出十几张人民币,递给那个同学。 “这台我回收了,老子做买卖最讲信誉。”他拍拍那人肩膀说。那人一把拿过钱来,怒气冲冲地走了。 曲江拿过那台还带着一股糊味儿的手机,对古钟说:“别往心里去,咱卖了几十台机器,有个别次品是正常的啦——走,咱们忙活了一个月,吃顿好的庆庆功!” 古钟也觉得没什么,大不了赔一台机器钱得了。他们赚得多,罩得住。 结果两人一拉开门,发现外面还有几个愤怒至极的同学堵在门口。 “手机坏了!赔钱!” 这批手机全部出了问题,两个人最后把赚得钱都吐了出去,收回了一塑料袋焦巴巴的塑料壳子。 他们也去过市场,但根本找不到竹竿男人的踪影。 他们被骗了…… 不光被骗,有几个多事的人,还把他们告到了学生处,说他们搞假冒手机,欺骗同学,还差点炸死人,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一个人告就会一群人告,后来连那些之前买了手机没出事儿的人都找到上门来,纷纷要求退货、赔钱。 当然,还有学校的处罚——两人记大过,每人罚款五千元。 一月之间,真是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唱大戏,眼看他楼塌了。之前志得意满的曲江和古钟,在高利贷到期的前一天又变成了“白茫茫大雪真干净”。 钱都赔光了,退回来的手机都变成了二手货、三手货,在学校里没人敢买,拿去市场去卖,又被那些收手机的把价格压到了尘埃里。 折腾到最后,两个人身上只剩下两千多块。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就在这时候,收口子贷的人终于找上门来。 第二百七十五章 入火坑 曲江本来还对古钟说,不要怕,撸贷款的时候只是签了个合同,学校这么大,学生这么多,他们怎么找得出咱们来呢?再说了,就算找到他们,又能把他们怎么样呢? 俩人现在反正身无分文,卖身都没人要。 “他们要找过来,我就跟他们好好谈谈,讲讲咱们做买卖的事儿。要不是点儿背,这个月还他一万五都没问题。”曲江说。 古钟还是顾虑重重。 “万一,他们真要咱们命呢?” “麻蛋,杀人要坐牢的,为了一万多块钱,你会去坐牢吗?”曲江又开始抽着两块五一盒的烟,努力跟古钟讲着道理。 “不会。” “对嘛。我会跟他们说,咱俩有经商的才能,不如再借给咱们一万块,保证一个月帮他们翻本儿!” “不要再借钱了,咱俩还是想办法还钱吧。” 可是怎么还钱呢?已经超期两天了,他们手机上接到了好几条催款的威胁短信,他们连看都不敢看就匆忙删掉,它们就像扎在嘴里的鱼刺似的,让人简直坐卧难安。 “放心吧,他们找不到咱,要能找到早找到了。”曲江拍拍古钟说。 但他立旗子比一般人都要快,刚说完这句话,两个纹身壮汉就走过来站在他们面前。 “跟我们走一趟吧。”一个壮汉揪住古钟的领口,像拎小鸡似的把他提溜起来。 这一次,壮汉并没有把他们带回原来借钱的地方,而是开车将他们带到郊区的一个院子里。院子里有两条魁梧的比特犬,曲江和古钟一进门,它们就像见到仇人似的猛冲嚎叫,把栓狗的链子都拽得嘎嘎作响。 中年人就在院子里,他坐在一把藤椅上,手里拿一把匕首。他脚下有个脸盆,脸盆里都是血淋淋的生肉。他用匕首把肉一块块挑起来,然后扔给那两条恶犬。 “这俩畜生啊,嘴都养刁了,只吃生肉,都要喂不起了。”他看曲江一眼,自言自语地说,“等喂完了这个,我借你们大腿上的肉用用。” 古钟觉得自己腿抖得厉害,他已经快要站不住了。 “大哥,我们给您带来了两千块钱。剩下的九千,下个月肯定还上。”曲江还能开口求情。 “别了吧,狗太急,急着要吃肉。还是今天清了吧,九千块钱,买你们四条肉,很值吧——龙肉都没这么贵。” 古钟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哇的一声哭出来。曲江也彻底慌了,他扯着嗓子喊着:“大哥,大哥!求求你了!只要不伤害我们,我们什么都愿意干!” 中年人冷笑一声,他给手下递个眼色。一个纹身的人走过去,收走了曲江手里的两千块钱,又把俩人的手机分别搜了出来,拿在手里。 “那破机器卖不了几个钱,还是留给他们吧。”中年人连看也不看地说道。 “谢谢大哥!” 中年人又挥挥手,另一个小弟叼着牙签走过去,把两张纸扔在曲江面前。 “把这个签了。” “等等。”中年人站起身来,“先别让他们这么容易签,不给他们点苦头,他们还会想花活儿。” 他走到曲江和古钟面前,往下指指地。两个纹身大汉会意,他们冲过来,把两个人死死按在地上。 “大哥,求你了,别伤害我们,别打我们。”曲江不停告饶,而古钟早就吓得说不出话,他只能呜呜地哭着。 中年人毫不理会,他蹲下去,把曲江的右手和古钟的左手掰开,分别踏上一只脚去,然后他站起身来,用尽全身力气使劲碾踩着。 十指连心。古钟只觉得痛得难以自持,他眼泪大颗大颗掉下来,不停发出阵阵哀嚎。 “记住了吧?以后再耍赖,你们俩的腿肚子就变成那盆里的生肉!” “记住了,记住了!” 中年人终于抬起脚,古钟急忙缩回手去。 “把合同签了!” 纹身大汉把合同塞过去,古钟还想翻看一下,结果被大汉一拳打在胸前。 “想活着吗?最后一页,签名,写身份证号,按手印!” 两个人吓得赶紧签字画押,他们甚至都不知道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好了,以后你俩就是我们公司的外派劳务了。挣的钱都用于还债,要是惹了乱子,就自己兜着。”中年人挥挥手,纹身大汉放开两个人。 “滚吧,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有活儿就会找你们干!” 两个人的手都肿了起来,古钟胸口挨了一拳,觉得憋闷得要命。回学校的路上,两个人默默坐在公交车硬邦邦的座位上,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到了学校门口,曲江领着古钟去了学校医院。他们把手伸了出来,医生戴着口罩,看他们一眼。 “踢球,被后卫踩的。”曲江说。 医生没多问,他让两个人拍了个片子——还好,都是软组织损伤,骨头并没有折。他给两人消毒敷药,然后又包扎好。他们回到宿舍,一头倒在床上。 “怎么办啊?”古钟望着天花板,突然哭出声来。 “没事,慢慢还钱吧,听他们那意思,反正也是给人打工。”曲江翻个身说,“等电话吧。” 晚饭的时候,两个人也没有食欲,正在扒拉着炒面,忽然曲江的电话就响了起来。 “晚上十一点,金凤凰ktv找挺哥,你俩都过来。” “哥,我们宿舍楼十二点锁门。” 但对方直接挂断了电话。 两个人只好拖着疲惫的身体,坐着公交车赶到山阳区那边。他们一脸蒙圈地推开ktv大门,里面噪音轰响,震耳欲聋。 曲江拽住一个小弟,朝他大声喊道:“我找挺哥!” 小弟不怀好意地打量着他们,然后带他们走进一条幽暗的走廊,指指一个房间。 “挺哥在这儿。” 曲江刚要敲门,谁知道房门忽地一下子被拉开了,一个头发吹得像鸡冠子似的男人急躁地走出来。 “我靠!就是你俩,穿这么邋遢,手怎么了?赵东!赵东!带他们去洗澡,换衣服!” 屋里立刻跑出一个穿着七分裤的男人,他正往自己身上狂喷香水。 “跟我过来!快点儿!” “今天晚上是什么活儿啊。”曲江怯怯地问。 “什么活儿?”赵东哈哈大笑起来,“迎宾啊,你们这浑身臭乎乎的可不行!” 赵东把两人带到浴室里,然后拿出两套小西装、两条纸内裤扔给他们。 “快点洗澡换衣服,来不及了!” 第二百七十六章 惨遭蹂躏 曲江和古钟换好衣服,赵东把他们带到挺哥那屋,给两人递了两杯温水,帮他们吹了个鸡冠头,浑身喷上香水,带着他们坐电梯直下到地下三层。 一出电梯就是个金碧辉煌的大厅,彩灯不停旋转着,重低音咚咚作响,震得人心脏都在嗓子眼那里转悠。 古钟只觉得眼花缭乱,整个楼层空调很热,也不知道是紧张还是其他原因,他觉得自己浑身都在冒汗。 赵东带他们拐过一个走廊,然后推开一扇厚重考究的木头房门。 曲江和古钟顿时傻在那里——屋里的桌上摆满了各种洋酒、罐啤,沙发上坐七八个衣着光鲜华丽,但又老又胖又丑的女人,还有几个跟他们一样的鸡冠头少年。 “东子,日你吗的!怎么现在才来!”一个醉醺醺的女人从桌上拿起个啤酒罐,直接朝他砸过去。 “春姐,您急什么急啊。”赵东走到桌前,拿起酒瓶倒着酒,然后举起来,“对不起,小弟来晚了,当着各位姐姐的面儿,自罚三杯——春姐,您不是要找学生吗?这不给您千挑万选找来了吗?俩小雏儿,头一回,保新鲜。” 那个叫春姐的女人站起身来,古钟脑袋嗡的一声,掉头就往房间外面跑去。 “我不做这个!打死也不行!” “果真是学生坯子!哈哈哈哈!”沙发上的女人们一阵狂笑。 古钟拉开房门就跑了出去,曲江也掉头就走。 “踏马的!跑什么跑!”赵东还没喝完第三杯后,他撇下酒杯也追了过去。 “保安!保安!” 古钟和曲江刚跑到大厅那里,一群彪形大汉就围了过来,一人一拳就把他们放倒在地。 “打死我吧,打死我吧!”古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他挥动着拳头,朝大汉们乱舞着,但迎来的却是一阵狂风暴雨似的猛揍。 最后,被打得不能动弹的两个人呜呜哭着,被大汉们拖回房间,扔到沙发下面的地板上。 “死也不做,死也不做……”古钟犹自呜呜哭着。 “踏马的,给脸不要脸啊。今天老娘就驯驯你这小马驹子!”春姐拿起一杯洋酒,咕咚咕咚故意浇在古钟流血的伤口上。 古钟疼得直叫,但每次叫喊都会引发那些人的一阵哄笑声。混乱的灯光让他迷离起来,他只觉得眼前魔影乱闪,那尖利的笑声让他心肝俱裂。 他觉得自己已经无法忍受了。 他屈起一只胳膊,强撑住身体,慢慢爬起来,然后一头朝大理石茶桌上面撞去。 “求求不要再折磨他了,我做,我做!……”他隐隐约约中听见曲江在喊着。 古钟是被人用耳光抽醒的,他睁开眼睛,发现一个陌生人在拍打着他的脸。 “傻x,下班了!” 他脑袋疼得厉害,就像要裂开似的,他忍着痛,龇牙咧嘴地爬起来,然后抬头看看四周。 周围都是放衣服的衣柜,他正躺在一张沙发椅上,脑袋底下还塞着一个垫子。 一个年轻人走过来,看了他一眼,然后坐在他身边,使劲脱着裹在腿上的皮裤。他里面光溜溜的,什么都没穿。 “醒了啊?你哥们求人把你抬这里来了。”那个人说。 “他人呢?” “不知道,也该回来了吧?谁让他摊上老虎春那个变态,那老娘儿们能造得很,吃人不吐骨头,任谁进去都能给你扒皮抽筋。”那人摇着头说。 古钟浑身抽搐了几下。那人换上一套运动服,看着他说:“你这干巴巴的小身板,以后别来干这种事,到时候死了连灰都剩不下。” 他说完这句话就走了,古钟坐起来,他回想着昨晚的一幕幕情景,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 门开了。古钟看到曲江走进来。他面色枯槁,眼窝深陷。 “我跟放高炮(高利贷)的那群孙子说了,要想让咱们活着给他们挣钱,就别踏马再安排这种杀鸡取卵的事。” “你没事吧?”古钟望着他。 “没事,别再问了。”曲江一屁股靠坐在沙发椅上,他闭上眼睛,把头转向一边,躲避着古钟的目光。 大概是曲江的话起到了作用,后来那伙放贷人的确没再安排夜总会的活儿。不过没了这个,还有别的活计,比如派他们去销赃,去送货,去清理打打杀杀的现场,去参加团伙互殴等等等等。 最关键的是,他们似乎永远也还不完之前借的那份高利贷。每次曲江问,他们挣了多少钱,那边都会冷冷地说,早着呢,你们挣的那点钱,连利息都填补不上。 古钟很绝望,他回想起来,觉得自己的人生就在借钱的那一刻毁了。 他有时候也默默痛恨自己,恨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安安分分、庸庸碌碌地在这所渣校混日子,恨自己当初为什么心比天高,恨自己为什么非要去跟命运去争、去搏、去赌、去折腾。 有时候,他也会隐隐约约地对曲江有抱怨。可是,事已至此,他毫无办法,只能像个没有脑子的木偶人似的,隔三差五被高炮的人催着东跑西颠,干这干那。 至于曲江,自从那天晚上之后,他也沉默了许多。没有事情的时候,他总是孤零零地一个人坐着,一支接着一支的抽烟,而且再也没有说过雄心壮志的话。 古钟也尽量避免提及金凤凰的经历,那天幸亏曲江救了他,否则的话——他不敢想,也想不出来,因为他连恋爱都没谈过。 他只知道,那天回来后,曲江足足发了两天低烧,而且吃不下东西。别人在宿舍吃饭,他都会不停的干哕着,冲进厕所,抱着马桶哇哇直吐。 古钟也请了假,小心照顾着他,他问曲江,要不要喝点儿热水。 不用了,曲江说,就让我这么躺会儿就好了,我不能多喝水,喝多了上厕所尿不出来。 寝室里的舍友不知道原委,他们还调侃曲江,说他这么壮,简直是金刚不坏之身,怎么突然病得跟霜打了的林黛玉似的。换作以前,曲江肯定笑着痛骂他们一顿,但这次他只是把头蒙在被子里,半句话都没有反驳。 曲江躺了两天,这才爬起床。后来,他的目光经常会变得呆滞无比,有时候他会盯着一个地方看上好久。 在凝视的时候,他会不经意地攥着拳头,把骨节攥得咯嘣作响。最后他往往举起拳头,狠狠砸在身前的东西上。 第二百七十七章 曲江的改变 古钟讲到这里,眼睛又开始变得通红。 “怎么不报警?”林瑛问他。 “当时害怕,也没反应过来。后来被迫干了不少违法的事儿,觉得更下不来贼船了。”他叹口气说。 华鬘此时好像已经看完了电影,她摘下耳机,盯着眼前这个瘦弱的男学生,细细打量着他。 “你听到他刚才说的话了吧?”我低声问。 “顺便听了一点儿。”她表情很难看,“你还经常说我暴力。” 我哑口无言,的确,与阿修罗的简单粗暴相比,人间的暴力更深、更恶、更变态、更摧残。 “气死我了——你说有些作恶的人,是不是该直接捶死?”她在我耳朵边问道。 “可以这么想,但不能这么做。”我叹口气回答说。 “前因我们大致了解了,你先别激动,接着说下去。”林瑛安慰古钟道。 姜媛媛站起来,又给他倒上一杯热水。天气已经热了起来,但古钟却双手拢着纸杯,好像想在那里希求着什么温度似的。 “再后来,曲江就彻底变了。”他叹着气说。 古钟发现朋友又有了变化,是在他们一次被派去帮人打架之后。 曲江每次打架都不惜力气,他冲得最猛,喊得最凶,打得最狠,就像在使劲发泄着什么似的。 当然,他往往也是受伤最多的那个。 一次被派去打架,曲江又冲在最前面。不过这次跟他们之前遇到的不一样,以前都是举着棍子板砖互殴,而这次,对方有人带了砍刀。 曲江冲锋在前,他肩膀上被划了一刀,鲜血直流。幸好古钟一直死命跟在他身边,他拼死把曲江按在地上,然后抱着他往旁边一滚,躲过了对手的另一次攻击。 这一仗他们惨败,不过对手也没占到便宜。有围观的群众见场面血腥,急忙电话报了警。警察来的时候,曲江和古钟他们已经撤了,而对手还没走远,被警方抓了个现行。 雇他们的人叫金老大。两个人正要离开时,却被金老大叫住。 “哎,等一下。”他说。 “大哥,还有事儿吗?他受伤了,我得赶紧带他去包扎。”古钟扶着曲江说。 金老大没说话,他打开手里拿着的钱包,从里面掏出两千块钱,塞到他们手里。 “不行,大哥,他们不让我们私下收客户钱。”曲江忍着痛,摆手拒绝道。 “他们——他们算个屁!”金老大啐了一口,“拿着,看伤用!” 古钟和曲江两人对视一眼,古钟伸出手接过钱去。 “小伙子不错,以后有活儿还找你们。”金老大对他们说。 两个人又去了校医院,医生戴着大口罩,又开始给曲江消毒。 “同学,你这一学期是来收集伤口的吗?” 金老大给的两千块,曲江缝伤口、打点滴花了四百多。他把剩下的钱分成两半,递给古钟八百。 “我不要这钱。” “拿着,你把我救出来的!”曲江说,“哎,晚上带你去个地方。” 夜里,曲江打了个车,两个人往南到了滨川的城中村,走进一条幽昏的小巷。在那里有许多女人站在街边,她们化着浓妆,穿着高跟鞋,背倚着门,门里面红灯晦暗。 “嗨,小帅哥,来玩吗?”一个双腿修长、穿着黑丝袜的年轻女人朝他们打着招呼。 古钟心里有点儿发虚:“曲江,咱们回去吧?” “没事,我请客。”曲江拿着那八百块钱说。 “不不……”古钟浑身哆嗦着说。 “怕什么?现在你是客人。”曲江使劲拽了他一把,黑丝也跟过来,笑意盈盈地将他拉进粉红色的屋子里。 黑丝两只手抱着古钟的脖子,把他笼络到一个隔间里。古钟瞥见曲江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一个戴着兔耳朵的女孩迈着猫步走过来,把曲江牵到另一个房间里。 “怎么了小兄弟?是激动,还是害怕啊?”黑丝女孩抬起手,从上到下抚摸着他。古钟浑身颤抖着,就像十二级台风里海上的一叶扁舟。 “啊……”他不由自主地叫出声来,因为女孩已经把手伸进衣服,伸到了他的后背上。 “反应这么大。”女孩在他耳边吹着气说,然后把他推倒在一张咯吱作响的木板床上。 她解着他的腰带,但古钟已经不能自持地抖动了几下。 “这么快?第一次吗?”女孩咯咯笑着问。 古钟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女孩也躺在床上,她抱着他胳膊,依偎在他身边。 “别怕,放松点儿,一会儿再免费帮你一次。”她支起胳膊,带着笑意打量着他的脸说。 “嗯。”古钟点点头。 “看你文质彬彬的,是学生吗?” 古钟不敢直视她热切的眼光,他躲闪着她的眼神,红着脸点点头。 女孩又在笑,她好像真的很爱笑,而且那笑容特别亲切,让人完全感受不到一丁点儿虚情假意。 “我弟弟,也是学生。”她挪动了一下身体,和古钟肩并肩躺着说。 “他——也在魏阳吗?”古钟终于能开口说话了。 “怎么会?”女孩噗嗤一声笑了,“我跟他不在一块儿,怕给他丢脸。他还以为我在魏阳打工呢。” “你挣钱,是为了帮弟弟上学吗?”古钟心里一软问。 “也不全是,我自己也花啊。当然,我也帮他交学费,寄生活费。家里条件差,没办法。”女孩抓着他一只手,轻柔地摩挲着。 古钟觉得心里有些难受,他也想有一个姐姐,一个能照顾他,保护他的姐姐。 女孩的手又开始不老实起来,它像蛇似的,在古钟身上游走着,最后停在了一个地方。 “不要,”古钟的声带颤动着,就像余韵未绝的琴弦一样,“要不,你就把我当你弟弟吧?” 女孩愣了一下,但旋即一翻身跨在古钟身上。 “别闹,那不就乱伦了吗?”她把灯关上,然后双手抓着自己毛衣下摆脱下来,静电发出的火花在黑夜里闪耀着。 女孩趴在他胸口上,软软的,绵绵的,香香的,烫烫的。古钟嘴里发出悠长的叹息声,他听见自己心脏咚咚跳动着。 “别动,我自己来。”女孩凑着他耳边,声音如同美酒一样,让人沉醉不已。 但就在这时,他听见外面传来一阵桌翻椅乱,随之而来的是女人的一声尖叫。 “啊!救命啊!——变态!死变态!” 第二百七十八章 风流事故 古钟吓得身上一激灵,女孩却丝毫没有惊异。她小声说:“别怕,这种事常有。” 随即又是一阵咣咣咣东西拖动撞倒的声音,伴随着女人尖叫咒骂的声音。然而很快,那个尖锐的女声就猛地停了,似乎被人闷住了喉咙。 古钟吓了一大跳,立马从温柔乡里醒了过来。他想推开身上的女孩,想下床看看外边出了什么事。 女孩正把嘴唇凑在他的脖子上,古钟猛地起身,她也被吓了一跳,下意识伸出双手,缠住他的脖子。 “你干嘛去啊?”她语气中带了些埋怨。 古钟神色惊慌,准备解开女孩的手臂:“有人在喊救命,我得出去看看。” 女孩看他这副样子,咯咯笑了起来:“他们是玩得太嗨了,你还真去救命啊傻弟弟?” 这时,外面的女生颤抖着声音叫了起来,隐隐约约地传过来。古钟竖着耳朵仔细听了半天,好像不停说着“饶了我,饶了我……” 回应她的却是一声声“啪啪”的响声,好像是巴掌煽到人身上的声音,而且还是没隔着衣服、掌掌到肉的那种。 他面露迟疑,转过头来看着女孩:“我怎么觉得……不太像是玩闹?” 女孩看他的脸色笑更得开心了,她笑着笑着嘴角的笑意慢慢冷了下来,胳膊也放了下来。她冷笑一声,反问古钟:“你还嫩,不懂啦,不是所有客人都像你这么温和的。别管他们闹了,肯定谈妥了,多加钱就好。” 女孩又把古钟推倒在床上,但古钟心里有事,而且墙板隔音又差,无论女孩怎么抚摸亲吻,他就是静不下心来。 隔壁隐隐约约继续传来告饶声、哭泣声和疑似施暴的声音,古钟聆听着,沉默着。 “放松,放松。”女孩索性停止了动作,但她却完全没有埋怨古钟的意思,只是翻身下来,继续躺在他臂弯里,眼睛望着他,嘴里像诵咒似的念叨着。 “不行,我得去看看!”古钟终于忍不住,他把胳膊抽出来,翻身下床——他不止是担心旁屋的女孩,他也担心自己的兄弟。 他跑到隔壁房间,那房门没锁,只是虚掩着。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推门进去。 屋子里一团糟,桌椅板凳东倒西歪,好多东西都散落在地上。他看到了床上的曲江,他正面对面坐在那个兔耳朵女孩的腰间,身上不着一缕。 古钟看到他眼睛通红,就像发情的公牛似的。他嗓子里不停发出呜呜的声音,听不出那到底是恐惧还是兴奋。他将兔耳朵女孩摁在床上,脸上青筋直冒,眼神混沌又凶恶,一只手掐住女孩脖子,另一只手正不停挥拳,狠狠砸在女孩的脸上和身上。 那女孩的衣服已经被撕扯成条条,她原来漂亮的脸明显肿胀起来,嘴边还不知留着什么东西的残渣,床边的地上还有一堆呕吐物,看起来像是被强迫塞进过什么恶心东西似的。 女孩头发混乱不堪,身上也已经青一块紫一块。她的声音被卡在了喉咙里,听到有人进来的动静,这才用尽全力把头转向古钟,嘶哑着蹦出两个音节:“救我!” 古钟看到这幅情景,吓得腿都软了。直到听到女孩求救,他才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床前,一边使劲扯开曲江的胳膊,一边冲他大喊:“曲江,你疯了吗!要出人命了,知道吗!” 曲江一把将他推开,仍是发疯地又掐又打。古钟根本拦不住他,情急之下只好冲上去,抡起巴掌,朝曲江的脸上狠狠扇了几个大嘴巴子。 曲江终于有了反应,他似乎清醒了过来,他慢慢松了手上的劲。他看看床上半死不活的女孩,又看看古钟,整个人虚脱一般地瘫在床上。 古钟看着眼前的狼藉,脑子里一阵嗡嗡作响。不知怎么,他眼前忽然闪过高中时某个深夜,两人从网吧出来,勾肩搭背走在空荡荡街上的情景。那时他们多简单,多开心啊……他的眼泪突然毫无预兆地掉了下来。他抬起胳膊,抹着眼泪,但泪水却越擦越多。 “怎么会变成这样?怎么会变成这种样子啊!” 曲江冷漠地看着古钟,他转头看了眼正在床上哭泣的兔耳朵女孩,突然脸上肌肉抽搐着笑了一下,也看不出是冷笑还是自嘲。 他开始站起身,赤裸着遍地搜集着自己的衣物,然后又若无其事似的慢悠悠穿起衣服来。 古钟简直不相信,曲江来这里时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变成如此冷血,他甚至连一句安慰的话都没有对被打女孩说。 “哟,打完人了,还在这里装没事人对吧?!省省吧你们!”黑丝女孩不知什么时候穿好衣服走了出来,她依在门框上,脸上憋满了气愤,“今天要是不给个交代,别想走出这门口!” 古钟回头看看黑丝女孩,她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完全没有了刚才的温存。曲江却边穿衣服边回过头,一脸冰冷地看着黑丝女孩:“呵,你想要什么交代?老子给钱,你们办事,一来一往,正大光明!” “你!”黑丝女孩气愤不已,她指指惨遭蹂躏的女孩,“收你他吗两三张钱,就能人打成这样吗?你给我听着,医药费、精神损失费一样都不能少!姐们儿在这混了这么多年,也不是吃素的!” 大概是最近也见识了不少道上的事,各种人也遇到不少,曲江似乎根本不怕这两个小丫头,他冷冷地看着女孩:“那我倒要看看,你不吃素,难道还要老子给你开开荤?” “好好!很好!”黑丝女孩掏出手机就要拨电话。 古钟看情形不对,急忙冲女孩陪笑说:“姐,姐!有话好好说,什么事都可以商量。” 他走上前去拉住女孩的胳膊,哀求地看着她。 “一边儿去,这里没你的事儿!”黑丝女孩看似很凶地伸出胳膊,实际却轻轻推了古钟一把。她还像警告似的瞪了他一眼,意思像是在说,你别管这事。 “他是我兄弟,我不能不管,需要多少钱。我这里还有……”古钟把自己分到那些钱一股脑儿都掏了出来。 “古钟,你别管,让她叫人把老子带走。”曲江拦住他。 “听我的,别听他的。”古钟拽住黑丝女孩要打电话的手说。 “你们一人一个话,到底谁说了算?”黑丝女孩停下手,问古钟,“你做得了他的主吗?” 古钟一听有挽回的余地,连忙回过身去推曲江,低声跟他商量:“毕竟是咱们的不对。该给人多少钱,就给人多少吧?” 曲江挺着背不做声,脸上还有怒意。古钟又劝他说:“人家两个小姑娘,比咱们大不了多少,出来混口饭吃也不容易。咱大老爷们别跟她计较,行吗?” 曲江依旧不说话,古钟从他口袋里,摸出皱巴巴的几张毛爷爷,捧在手里交给黑丝女孩。 “我们就这么多钱了,要是不够,我凑了再还你。” 黑丝女孩把钱拿过来数了数,然后又狠狠瞪了他一眼,叹口气说:“你呀,你呀!” 第二百七十九章 接人 古钟拖着曲江踉踉跄跄走出深巷,他们来的时候身上揣了一千多快,但出去的时候又变得一文不名了。 “你到底怎么了?”古钟站在车水马龙的街边,问曲江道。 曲江使劲嘬了几口烟,然后把烟头扔在地上,啐口唾沫说:“别怕,金老大那边给咱安排了一个活儿,走一趟三千块钱。还有,高利贷那边,金老大去跟他们谈了,据说已经帮咱们摆平了。” “我不是问你钱的事儿,你为什么打人?” 曲江不搭理他,公交车开了过来,他刷卡上车,古钟也急忙跟上去。 “为什么打女人?” 车上挤满了人,古钟不好意思,只好压低声音问。 “反正都是玩儿嘛,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有什么好问的。”曲江冷淡地说。 “那可是人,而且是一个年轻女人,不是玩具。” 曲江突然转过头看向他,那目光让人觉得阵阵寒冷。 “别忘了,上次在金凤凰,我也被女人当作玩具来着。”曲江没有抬高音调,但那声音足以穿透古钟的心脏,古钟不禁浑身战栗了一下。 他还能说什么?金凤凰那次要是没有曲江为他挡刀,说不定他真的就要粉身碎骨了。 两人坐着公交车,一路无言。下车的时候,他们一前一后朝学校门口走去,曲江回过头看看古钟说:“后天晚上,咱们去帮金老大接个人。” “什么人?”古钟问。 “谁知道?”曲江毫不在意地说。 古钟一早起来就去找曲江,谁知道他并不在宿舍里。 “六点就出去了。”曲江室友说,“哎,你昨晚怎么没睡这边儿来?” 曲江寝室有个室友在外头租了房子,所以一般没事的话,古钟总是住他那个床位,这样他跟曲江聊天方便。他们两个人同吃同住,同出同入,已经习惯了。 但从那条巷子回来后,古钟说不出为什么,他开始对曲江有所顾忌了。 金凤凰那天晚上,曲江已经被完全改变了。 古钟想把他“挽救”回来,但又不知道如何是好。他躺在自己屋里,整整想了一天一夜。 他想了想,还是决定给曲江发个消息。 “你在哪儿?”他问。 不多久,曲江就发回来一条语音。 “我在城东,慈沽这边,你也过来吧,晚上那个活儿提前了。” 古钟简单回了句“好的”,然后赶紧往门外走去。 “你们俩最近在捣鼓什么?不是浑身是伤,就是鬼鬼祟祟的。不会加入了什么暴力团伙吧?”曲江的室友问道。 古钟顾不上回话,他噔噔噔跑下楼梯,朝学校门口的公交车站跑去。 他转了三趟车,直到下午一点半才来到约定的地点。曲江正坐在已在风吹雨打后变得色彩萧索的广告牌前等他。他穿着一身灰色的工装马甲,还拎着一个粗布背包。 “这衣服哪里来的?”古钟莫名其妙地问。 “别问那么多,今天咱们是工厂工人。”曲江从背包里拎出一件同样的背马甲丢给他。 古钟穿上马甲,没有再问。 他们之前也做过种种事情,装过各种身份,比如装顾客在网红店前排队,装小弟去帮团伙站台等等。 不过这次,去的地方有些不一样。曲江带着他坐一趟公车来到友成附近的汽车北站,两人坐上了去平照县的短途客车。 “去平照干什么?”古钟问。 “接一个人。”汽车摇摇晃晃,曲江打着呵欠说。 汽车开出市区,开上高速,一个半小时候后便到达了平照汽车站。此时已经下午三点半钟,古钟连早饭都没吃,饿得肚子咕噜噜直叫。 “别急,马上就有吃的了。”曲江安慰他说。 他们沿着汽车站前的马路走了一半,曲江拿出手机来,对着一家挂着黑乎乎招牌的小馆子看看说:“到了。” “咱们去干吗?”古钟还是不放心。 “接人。记住,你要把自己说成是魏阳电子管厂的工人,千万不要说穿了。”曲江叮嘱他。 “行。”古钟一口答应。 两人推开饭馆的门,里面空荡荡的,只有最里头一张桌子上有一男一女两个人。男的长得鸡枯狗瘦,那女孩倒是岁数不大,看上去水灵灵的。 男人看见他们走进来,急忙朝这边摇手。 曲江走过去,饭桌上没有点菜,只摆着两个茶杯,杯子里盛的是白开水。 “你好,你好!”男人起身介绍说,“这俩都是表哥原来同事,是电子管厂的工友。” 曲江笑着跟那个女孩打招呼:“小洛是吧?常听大哥说起你。我姓曲,他姓古。放心,我和小古看上去年轻,但很早就来魏阳了。以后你在厂子里干活,有谁欺负你告诉我们,我们帮你出头。” 女孩急忙也站起来,朝他们使劲鞠了一躬说:“以后就靠两位大哥照顾了!” 古钟尴尬地站在曲江身边,他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倒是曲江看看空空如也的桌上笑了。 “还没吃饭吧?服务员,菜单!” 那个表哥急忙摆手:“老曲,怎么能让你破费!” “给小洛接个风,又破费什么呢!”曲江爽朗地笑着,那样子真像是跟男人相熟多年似的。 服务员拿来菜单,曲江点了几个硬菜,男人大概是饿了,他举着饭碗,风卷残云似的吃着。女孩可能还有些不好意思,她拿着筷子,只夹眼前盘子里的菜吃。 古钟也饿,幸亏曲江早早给他点了两张肉饼,还叮嘱服务员要先上。三块肉饼落腹之后,他的肚子才不再抗议,身上也暖和起来,更主要的是他脑子也开始清醒起来。 “咱们哪来的请客吃饭的钱?”他偷偷问曲江。 “经费。”曲江低声说。 经费就是委托人给的办事的钱,古钟点点头,也不多问。几个人吃得差不多了,曲江起身装作去厕所,然后去服务台结了账。就在这时候,那个男人也跟着站起来,装作结账的样子也跑了过去。 古钟拗着脖子,看着曲江和男人在那里争执着,两人吵了几句,然后又在低头说着什么。 “大哥,”对面的女孩忽然开口问道,“你在电子管厂是做什么工作的?” 第二百八十章 接人变接货 古钟一下子蒙了,他连工厂大门都没进过,怎么会知道电子管厂里有什么工种呢? “啊……我也是,进厂不久,还、还在实习……”他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工作累吗?我听表哥说,是三班倒?”女孩继续问。 “还、还好。”古钟结结巴巴地回应着。 女孩望他一眼,不知怎么脸色绯红起来。不光女孩脸色绯红,古钟的脸也刷地变红了。 “厂里多大啊?女工多吗?表哥说,加班越多奖金越高,是这样吗?”女孩低着头又连着抛出几个问题。 “啊……”古钟彻底慌张起来。幸好这时候曲江和那个男人回来了。 “小洛,是这样,厂里来电话,让我去捎几套配件。我得先走,你跟着老曲小古他们先去厂里报道。”男人对女孩说。 “可是,哥……”女孩似乎有些慌张。 “没事,他们跟我就是兄弟。”男人指着曲江说。 那个叫小洛的女孩看看曲江,又看看低头红脸的古钟,腼腆地笑了。 “好吧表哥,那我先去报道。” 这件事之后,曲江曾拍着古钟肩膀说:“多亏你这张大红脸,羞羞惭惭的,一看就不是坏人。要不那女的肯定警惕,绝对不轻易跟咱们走。” 后来,每当想到这句话,古钟都会觉得无地自容。是他害了女孩,也带着曲江和自己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曲江和古钟带着小洛来到平照汽车站,买去魏阳票的时候,女孩非争着要掏钱,她从里面衣服口袋里掏出几张脏兮兮的钞票,但被曲江拦住了。 “你还没发工资,先别花钱。等你挣钱了,再请我们吃饭都行。”他如此解释道,说得就跟真的似的。 女孩似乎彻底放下了防备,她感激地说:“谢谢曲大哥。” 来的时候两个人,回去的时候就变成了三个人。曲江和古钟坐在后排,小洛一个人坐在前面。她估计太累了,所以车摇了一会儿就歪着头睡了过去。曲江在后排伸出脑袋,不怀好意地从上到下打量着她的身体。 “真是……”他咂着嘴说。 古钟打了个冷战,他盯着曲江,不过曲江只是打了个呵欠,一歪头也闭眼小憩起来。 车到魏阳的时候,正好遇到晚高峰。司机一脚刹车一脚油门,大概是女孩坐汽车少的原因,她捂着嘴,不停干哕着。 曲江急忙跑到前面,拿了一个塑料口袋递给她。小洛抱着口袋,呕了几声,但还没有吐出东西来,车就靠站了。 “怎么样?没事吧?”曲江拍着女孩后背,殷勤地关切道。 “没事没事,吹吹凉风就好了。”女孩尴尬不已摆着手说。 “小古,你帮忙看着她。她晕车,一出门又喝风,得喝点儿热乎的。” 古钟答应一声,曲江甩开脚丫子,飞快地朝着不远处的快餐店跑去。很快,他捧着一碗热粥跑了回来。 “赶紧找个避风的地儿,把粥喝了,暖暖胃。”他对女孩说。 古钟帮忙扶着女孩胳膊,小洛可能胃里实在难受,也没怎么说话。三个人躲在围墙后面,曲江用塑料小勺舀着小米粥,把烫嘴的粥吹温,一勺一勺喂着。 看来他并没有变坏,古钟心里想,否则不会这么周到细致地照顾女生。他只是那晚在金凤凰受了刺激,所以想发泄出来吧?大概发泄了一次,人就会回归正途吧。 小洛的脸色渐渐恢复了,她不再好意思让人喂,自己端过碗来慢慢喝着。 “堵车,没想到这么晚了,工厂人事都下班了,去了今晚也安排不来宿舍。我先带你去你表哥租的房子,就在这附近。你休息一宿,明天咱去报道吧。”曲江劝女孩道。 “可是,方便吗……表哥是一个人住吗?” “他跟我俩合租——没事,你睡他那屋子床上,让你表哥到我们屋来打地铺。”曲江煞有介事地说着,“明天得起早赶过去,咱们六点就出发,你起得来吗?” 女孩笑了:“哥,我在山里的时候,夏天四五点钟就得跟老汉儿出门嘞。起晚了太阳晒,干不了活儿。” “哈哈,还行,能吃苦。”曲江指着远处说,“拐过弯有个小区,房子就在那边。看你这样子,咱们别坐车了,走过去吧?” 女孩点点头。古钟却越发莫名其妙起来——不是给工厂接工人吗?怎么又去房子?曲江什么时候租了房子啊? 他明知道曲江在说谎,但却无法拆穿他——或许女孩表哥真在那边租了房,何况现在天色已晚,就算去工厂报道也来不及了。 曲江帮小洛背着行李。她大概也乏了,一边走一边不停打着呵欠。 他们走进一片老旧的宿舍楼。曲江带着他们沿着逼仄的楼梯下行,拐进一个地下室房间,还不好意思地说着:“房子条件不好,地下的,有点儿返潮。但是租金便宜。” “没事。”小洛困得摇摇晃晃的,“我山里来的,有个地方睡觉就好。” 曲江下到地下二层,来到一扇新换的厚厚防盗门前,掏出钥匙拧开房门。 “进来吧。”他说。 女孩晃了一下,古钟正好站在旁边,他下意识地伸手扶着她走了进来。曲江不太熟练的在侧壁摸索着按亮电灯。 电灯亮了,这里只有一个单间,没有厨房,没有分隔,而且屋子里根本没有床,地上只扔着一个破破烂烂的床垫。 “啊,怎么就一间屋子……”小洛模模糊糊睁开眼睛呢喃着。 就在此时,曲江砰地一声关上了房门,他掏出钥匙,迅速转了几圈,将门严严实实地锁了起来。 女孩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她一把推开古钟,转身就朝门那边走去,但没走几步就歪歪扭扭地倒在了地上。 “这是怎么回事?!”古钟指着小洛,瞪大眼睛问道。 “她表哥把她卖给人贩子了,咱们就是替人贩子接货的。咱今晚看她一宿,等明天早上有车来把她弄走。” “什么?!这种伤天害理的事你也干!”古钟气得浑身颤抖。 “你不是也干了吗?如果不这么干,咱们的高利贷能摆平吗?金老大只要说一句话,高利贷那群畜生会变本加厉地折磨咱俩好吗?还记得金凤凰吗?你知道什么是钢丝球吗?你被牙刷蘸老干妈刷过吗?你知道什么是芥末酱油生鱼片吗!” 曲江像疯了似的朝古钟狂吼着。古钟虽然不太明白他所说的意思,但也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他浑身发软,后退几步,靠着墙瘫坐在地上。 曲江不再理他,他低下头打量着睡熟的小洛,然后搓着双手,走过去,弯下腰,拽住她的领口,猛地一把扯飞了女孩上衣的所有纽扣。 第二百八十一章 理智与欲望 女孩赤条条躺在冰冷的地上,仍然昏迷不醒。曲江发泄完,竟然还用手摸了一下,他看着手上的斑斑点点的几处血痕,然后又凑在鼻子前闻了闻。 “妙啊。”他呵呵笑着。然后对古钟说,“真不错,你要不要试试。” 古钟流着眼泪,使劲摇着头。 “她反正很快也要被金老大逼着去卖了,今晚咱哥俩先开开荤。”曲江光着身子站起来,他捡起小洛的所有衣服,然后将它们团成一团,塞进棉布背包里。 做完这一切,他伸个懒腰,又说,“你别怕啊,金老大同意了,以后凡是咱们带的货,都可以先教育教育她们。” “没出息。”曲江坐在他身上,拍了下他脑袋。他叼上一支烟,又递给古钟一根。这次古钟不知怎么竟然哆哆嗦嗦接了过来,他把烟放进嘴里。曲江拿出打火机,先给他点上。 古钟吸了一口烟,烟雾很浓,他被呛得使劲咳嗽起来。 “第一口都是这样的,”曲江吐着烟圈,若有所思地说,“但抽着抽着,就能体会到那种好处了,不抽都不行了啊。” 古钟又吞了一口烟雾,这次果然好多了。 “她这么光着躺在地上,会冻坏的,你把她抱到垫子上去吧。那里有个毯子,给她搭上点儿。”曲江对古钟说。 的确,水泥地面潮湿冰冷。古钟坐在那里都觉得屁股发凉,更别说不着一缕的女孩了。 他站起身,走到女孩身旁。她整个身体白亮亮的,让他不敢直视。 古钟弯腰抱起她,她后背光滑又冰凉,但小腹还是热乎乎的。 他强忍着,想压抑自己不由自主升腾起来的欲望。但有的东西,越想压抑,就越难压抑。他把她放在床垫上,不知怎么却不舍地离开。 曲江站起身来,他笑了笑,拎着背包说:“我出去一趟,把她的烂衣服扔了。” 他关上房门,钥匙孔那里响了几道,大概是他反锁门的声音。古钟知道,他没有钥匙,根本无法离开这个没有窗户的房间。 但他心里却不知怎么有种模模糊糊的期望,期望着跟女孩单独共处一室。 他低下头,望着女孩洁白的胴体,终于忍不住伸出手去。 古钟也脱掉了衣服,他刚才虽然不忍,但仍然偷窥了曲江对小洛所做的一切。他无法自持地抱住女孩,将自己和她紧紧裹在毯子里面,然后不停蠕动着…… 但正在这个时候,小洛模模糊糊地醒了。她迷迷蒙蒙地睁开眼睛,正在她身上的古钟吓得浑身一颤,一个跟头滚了下来。 “你!”当女孩看到这一幕时,她嘴里有气无力地张了几下,终于喊着这个字来。 “不是,不是我,不是……”古钟使劲摆着手解释着。 女孩像一只受伤的羊羔,她拼命支撑着想爬起来,但她很快发现,自己身上早就没有了衣服。 “啊!啊!”她抓着毯子,紧紧裹住自己,发出两声哀鸣,然后放声大哭起来。 “不不,我不是,不是我……”古钟还在使劲摆着双手解释,但迎接他的却是女孩喷出烈火的目光。 “我瞎了眼!”她朝他吼道。 “我不是有意要伤害……” “滚吧!我死都不会放过你的!”女孩使劲咬着牙,她的牙齿咯嘣作响,就像快要碎裂似的。 古钟狼狈不堪地捂着下体跳下垫子。女孩不再哭泣,她裹着毯子站起身,大概是因为疼痛的缘故,她脸上现出疼痛不堪的表情,但还是在屋里四处搜罗着。 “我的衣服呢?”她朝正在手忙脚乱穿衣服的古钟叱问道。 “被、被另一个人拿走扔、扔了……” “啊!”女孩使劲跺着脚,她走到门前,发现门已经锁上。 “给我钥匙,让我走!” “我没有钥匙……我是、我是完全被动的……”古钟带着哭腔说。 “呸!”女孩一口唾沫啐在他脸上,她使劲踹起门来。 “救命!救命啊!”她朝外面大声喊着。 古钟彻底慌了神,他怕女孩真喊来人,毕竟屋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万一被发现自己就完全被动了。他冲过来,死命拉住小洛往后拖着。 “救命,救……” 古钟一把捂在她的嘴上,但被女孩狠狠咬了一口,他刚松开手,女孩又大呼小叫起来。他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只好腾出双手,狠狠掐住她的喉咙。 女孩使劲挣扎着,她想拉开古钟的双手,但自己完全没有这个男生力气大。不知为什么,她挣扎得越猛,古钟反而越发兴奋起来。他歇斯底里似的卡着女孩脖子,直到她脸憋得紫红,眼睛都开始上翻。 要死人了!古钟脑子里闪过这么一个念头。但他的双手似乎已经脱离了大脑的控制,仍旧用尽全力紧紧掐着。 她要死了!你要变成杀人犯了!他的大脑估计已经发现双手失控,只好不停发出警告,活像鸣枪示警一样。 就在最后最后的那一刹那,古钟猛地清醒了过来,他双手一松,往后瘫坐在地上。 小洛不停咳嗽着,不停长长地倒吸着空气。古钟走过去,费劲全力又将她拖到了垫子上面,远离了房间门口。 他帮还没缓过劲儿来的小洛盖好被子。 “你不要再喊了,我也不会掐你了,求求你了,好不好?”他跪在女孩面前,卑微地祈求着。 “你们到底想把我怎么样……”女孩终于透出一口气,从牙缝里挤出话来。 古钟不停解释着,他说,他们只是被雇来接货的,真正的罪魁祸首是金老大和她那个丧尽天良的表哥。还有,玷污她的是自己的兄弟,而自己帮她盖毯子,只是没有忍住而已。 女孩哭了。这次不再是放声大哭,而是眼里淌下两行泪水。 “我也求你一件事,行吗?”她说。 “啊。”古钟坐直了身体。 “求求你,杀了我,我宁愿死,也不想那样活着。”女孩擦干脸上的泪水,转向古钟恳求道。 “不行,你不能死,你要死了,我们俩也活不下去了。”古钟怕她一怒之下撞墙,于是死死拽着她的胳膊。 “活?你们俩现在这么活着,跟死了有什么区别?”小洛冷笑着看着他,“你还不如跟我一起去死吧。” 古钟愣住了——对啊,他今天不知图什么,居然做了这样丧尽天良的事,不禁丧尽天良,而是还犯了法。真的,相对在大牢里蹉跎终生,他情愿跟女孩一起去死。 但这念头刚萌生出来,他就听到门口传来一阵开门的声音。他和小洛双双望向门那边,但进来的人不是曲江,而是两个穿着七分裤、黑皮鞋的年轻人,他们拉着一只巨大的行李箱。 第二百八十二章 货郎 “这次的货不错啊。”他们俩看看女孩,又看看古钟,“妈的,你小子捡着大便宜了。” “等等。”古钟意识到了,这就是接“货”的团伙,他急忙伸开双臂,想拦住他们。 “去你妈的!”一个人走过来,一拳将他打倒在地。 他们走向女孩,女孩裹着毯子,一咬牙朝墙上猛撞过去。但就在电光石火之间,一个小弟冲过来挡在她的前头。他挥起拳头,狠狠打在女孩头上。 女孩像一根木头似的倒在地上,古钟眼看着他们把女孩的嘴、双手和双脚用胶带缠上,然后把她赤条条塞进行李箱里,扛着它扬长而去。 ...... 古钟讲到这里,又端起杯子来喝了口水。他没有注意到的是,我和姜媛媛此时正脸色铁青地看着他。 他虽然没说,但也能猜到,那个被他们欺骗、侮辱和蹂躏的女孩,就是我们昨天解救的洛小苘。因为她说过,自己是被表哥骗到魏阳,又交给了两个人,他们把自己带给了金老大。 可是,这是在慈沽大队的讯问室里,作为相关的警务人员,我们只能压抑住自己的情绪。 “不妨告诉你,这已经算犯罪了。”林瑛冷冷地说。 “我知道自己的过错,也愿意承担,只要能抓住金老大那帮杀人犯、害人虫,我愿意自首配合警方的调查。”古钟低下头去。 “好,你继续说,后来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你们帮金老大办事,后来曲江却被非法拘禁起来了?” “后来……后来我也堕落了……”古钟哀叹着说。 带小洛那一次,古钟和曲江分到了一千块钱。老金说,其实本来不该给这么多,但他对他们的表现十分满意。 老金很快就给他们安排了另一个活儿。古钟本来想要收手,但曲江却对他说,现在他们都在贼船上面,老金就不会怀疑,如果中途有一个人跳了船,那么很可能就会被认作是叛徒,叛徒就会告密,就会报警,到时候老金绝对不会轻饶的。 “咱们都上当了,你以为那天老金为什么吐口,说咱俩可以‘开导开导’那女的——他早在地下室里安了摄像头,咱们强污的镜头都被录了下来。如果你不干活,那估计他第一时间酒会把录像视频给公安局寄过去。” 古钟一下子愣住了。他年纪还小,青春正盛,他可不想在笼子里度过一段人生。 “不过,我跟老金说了,咱们以后不干那种骗女人的事儿了,这次去接的,不是人贩子拐来的女人,是自愿来魏阳干那个的。” 古钟没说话,事到如今,他又能怎么样呢? 人生就是如此,你走上一条错误的路,然后很容易就会在下一个岔路踏入更加错误的路口。不仅仅是因为选错,好多时候是你根本没的选。 他放弃了,他决定跟人生妥协。 他俩第二次走得远,这次是去了丰口,接了另外三个女人。 就像曲江说的那样,这三个女人根本就知道来魏阳从事什么“工作”。她们毫不在意地跟曲江说说笑笑着,晚上在丰口过夜,一个女人还主动敲开了古钟房门。 “小弟,到了魏阳多照顾照顾姐姐。”她一进门便勾住古钟脖子说。 这一次,古钟没再拒绝。他跟曲江住在两个相邻的房间里,透过薄薄的墙壁,他能清楚地听见隔壁的床在疯狂摇动着,伴随着是两个女孩的阵阵惨叫声。 他跟女人上了床,事情结束后。女人坐起来点着一支烟,他这次主动要了一根,两个人裸着上身,默默无言地抽着烟,听着隔壁永无停歇的地动山摇声。 “你这个哥们,也太厉害了吧?”女人感叹道。 “你可以过去看看,不用陪我。”古钟抽着烟说。 女人吐吐舌头,把身体又缩进被子里。 “算了,折腾成这样的不是人,是牲口。我还是宁愿跟人睡在一块儿。” 第二天早上,古钟起床,带着女人下去吃早餐,看见曲江竟然生龙活虎地坐在餐厅里。他面前的盘子里堆得高高的,尽是些培根、香肠、煎蛋之类的横菜。 “她们呢?”古钟问。 “还在睡呢,四点才忙活完。”曲江笑着,眼睛却不怀好意地盯着古钟身边的女人,吓得她直往古钟身后躲避着。 那两个女孩直到中午才起来,曲江和古钟带她们坐火车去魏阳,一路上她俩呵欠连天。 “哎,”跟着古钟的女人看曲江去上厕所,赶紧问她们道,“他吃药了?那么能折腾?” “别闹了。”一个女孩嗤笑着说,“他根本不行。” “啊?那怎么动静大得床都塌了。” “嗐,变态嘛,不行也不让你歇着。总之,越不行越变态,你知道的……”她说着说着忽然停住,因为看到古钟就在旁边。 “没事,这位小哥是好人。”女人咯咯笑着靠在古钟身上。 这一次“带货”,两个人又得了一千块的报酬。不过,曲江克扣了一些路费和零花钱,所以实际收益更多。 他对古钟一向不藏着掖着,把报假账省下的钱也分了兄弟一半。 古钟最初搞不清楚,为什么这些女人来魏阳就是为了干那种活计,她们自己坐车来不行吗?为什么还非得找他们“带”过来。 后来他才知道,原来除了金老大,魏阳地面上还有别的“鸡头”。有时候联系好了外地女孩,但往往一到魏阳就被别人忽悠走了,所以还不如派俩人将她们直接带到自己手里,这样才不容易出意外。 而他们把这种带人的人叫做“货郎”,就这样,曲江和古钟成了金老大的货郎。他们里里外外接了几批人,都是祁岭省内或者在省内中转过来的女孩。她们有的开朗,有的腼腆,有的迷茫,有的憧憬,但无一例外,每次接人,古钟都跟她们其中的一个或者两个睡过。 他觉得自己已经麻木了。 不仅麻木,而且孤独,他总希望身边有人陪着自己,要不就无法安然入睡。 有时候在梦里,他也会偶尔想起那个叫小洛的女孩——她后来怎么样了?过得好吗? 他知道,最后这一个问题简直就是扯淡,进了虎口狼窝的羊羔,能有善终的吗? 他每次想起她,心里都惴惴惶惶。但没过多久,他就又遇到了一个境况类似的女孩。 第二百八十三章 遇到笑笑 直到现在,古钟也不知道后来女孩的真实姓名,因为她们的身份证都会被曲江收走。 她曾经对古钟说,自己叫笑笑,拂晓的晓,因为自己是天亮时出生的。她也说,自己出生的时候看到了光亮,但后来的人生却看不到亮光。 关于她的身世,她也没有多说,古钟只知道她父母身体都不好,家里还有一个小妹妹在上学。她本来学习成绩不错,但因为家境实在困难,所以才决定出来打工。 “去了两家工厂,遇到了两次黑心老板,都卷钱跑了——钱没挣到,还欠了不多的一些钱。”她叹口气说,“上学的时候,我写作文很好,还拿过市里面的奖。本来想上大学,考文学系,将来当个作家。谁知道会这样啊。” 这是曲江和古钟的第一次出省当货郎。通过一段时间的“考察”,金老大基本认可了两个人的能力。当然,也有女人诉告说,曲江对她们过于虐待。 不过,老金认为这恰到好处。 “做得对,不给她们点儿苦头吃,她们怎么会老老实实地听话?” 所以,在老金的首肯下,俩人第一次出“远门”,被派到东江省去接四个女人。 这是东江西边的一个山区县城,四个女孩岁数都不大,年龄最大的人也不过二十二岁。笑笑只有十七岁,是她们之中年龄最小的人。 笑笑的脸蛋总是红扑扑的,她说山区日照强,紫外线厉害,如果不擦护肤品、防晒霜,就会有这么两块高原红。 “她们说,抹点儿粉底就好了,将来不影响客人观瞻的。”她说起话来还有点文质彬彬的样子。 古钟觉得一阵阵心疼,他家境也比较普通,但还是能正常读一所大学。他想起之前,曲江和自己还在大学里长吁短叹,感慨没有出路。可是和笑笑比起来,他们两个其实幸运多了。 其他三个女人都化了妆,大概因为县城审美观的问题,古钟觉得她们的妆容都过于艳丽、过于妖娆了。 唯独笑笑顶着一张素颜,虽然脸被晒过,皮肤颜色略深一些,但如果低头看见她的脖子,就会发现里面的皮肤雪白雪白的。 笑笑人如其名,她虽然感慨几句,但脸上却时常挂着笑。 古钟刚见到她,就被那种简单直接的笑容感染了。他接上她,一直把她带在身边。 一行六个人从县城坐上汽车,倒车到了另一个县城。这是金老大专门嘱咐过的事情,几男几女一起进出会被人注意,所以最好不好坐火车,不要搭上车前检查严格的正规长途客车。 “远途不像短途,尤其一开始接上人的时候,还搞不清这些女人的脾气性格,万一出了状况就不好说了。”出发之前,一个老货郎嘱咐他们,“你们尽量搭那种县城之间的小巴车,下车就走,等摸熟‘货物’的底细,再搭长途车过来不迟。” 老货郎说得复杂,但道理其实很简单——就是保护自己,谨防钓鱼。 到了邻县,他们又坐小巴到了另一个更远的县城。这时天色已晚,曲江带着大家吃了饭,然后找了个楼房间住下。 这种楼房也叫短租公寓,就是有人将房子买下来,然后整体租给一些来往的短期租客。房间有厨房,还能自己做饭,十分方便。 更重要的是,许多短租公寓根本没办营业执照,所以对客人的身份检查不那么严格。 曲江租了个两室一厅。按照之前讲的,他和古钟分别睡一间屋子,每个人看着两个女孩。 “我盯着三个人都行。”住下之后,曲江找到古钟说道,“你看一个吧,这样比较轻松。” “好。”古钟指着笑笑说,“我跟她一起就行。” 曲江看看笑笑,撇撇嘴。古钟知道,笑笑并不是他喜欢的那款,曲江对丰乳肥臀的人情有独钟,而笑笑那身板儿,似乎长得太朴素了。 女孩们知道自己去干什么,自然听从他们的安排。笑笑看自己跟古钟独处一室,居然还有些惶恐不安。 “你别怕,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古钟安慰她说,虽然他之前每次带人都会跟女人上床,但这次他下定决心,一定不占笑笑便宜。 分了屋子之后,他自己主动搭了个地铺,让笑笑睡床上。 “哥,我睡地上吧。”笑笑有些难为情地说。 “不行,”古钟找了个借口,“按照规矩,我们接你们的人,必须得睡门口。” 笑笑似乎明白了什么,她不再坚持。那天晚上,曲江请大家吃火锅。女孩们都吃了开开心心,还喝了不少啤酒。笑笑推脱不过,也喝了两杯。 果然不出古钟所料,晚饭回来后没多久,另一间屋子就开始有了动静。叮叮咣咣的床响声、女人们的笑声和喊叫声,还有男人的喘息声一直持续着,久久不绝。 笑笑大概是有些害怕,她翻来覆去,辗转反侧着。古钟装作睡觉,他故意打着呼噜,不想让她担心自己一会儿也会爬到她床上去。 “哥,哥,你睡了吗?”笑笑忽然叫他。 古钟装作刚被惊醒的样子。 “啊?有事吗?” “没、没什么……”笑笑嗫嚅着,“我想——上厕所。” 古钟这才明白,她大概喝了啤酒,所以有些尿急,而自己正好睡着门口边上。笑笑是怕吵醒他才翻覆不眠的。 “你直接去吧,没事。”他说。 笑笑答应一声,她没有开灯,只是揿亮自己的手机,然后摸索着走出门去。她经过古钟身边的时候,古钟看到了她那两条修长洁白、如同春笋一样鲜嫩的大腿。 他急忙压抑着自己的邪念,他曾经伤害过一个人,所以不想伤害第二个。 尽管他救不了笑笑,也无法改变她的命运,但起码自己不会再做直接损毁她的事情。 但就在这时,他听到厕所那边传来一声惊叫。 “哥,哥!不要这样!” 他一个翻身,爬起来就冲了出去。 厕所里并没有开灯,但借着窗外的光亮,他看到曲江正一丝不挂坐在马桶上面,他正紧紧抱住笑笑的大长腿,使劲上下摩挲着。 “妈的,本来以为是根干柴棒子,结果是只尤物啊……”曲江醉醺醺地赞叹着。 第二百八十四章 解救笑笑计划 后来的事情,古钟没有像以前那么纵容,他冲出去拦住了曲江,把笑笑给带回自己屋里。 曲江也没说什么,他看看笑笑,又看看古钟,然后叹口气,摇摇头。 “你维护她,也是没有用的,到了魏阳反正结果都一样。”他说。 古钟心里一颤,他知道,曲江说得是实话,也是残酷的实情——的确,这些女孩们都是做着能轻松赚大钱的梦赶往魏阳的,但到了魏阳之后,等待她们的却是永无休止的盘剥。 这种陷阱,他和曲江也一样坠下去过。 他忽然心里冒出来一种想法——如果,能劝说笑笑不要去魏阳,去找一份正常的工作呢? 先威逼利诱逼良为娼,再苦口婆心劝人从良,这是好多男人最爱干的两件事,古钟看来也不例外。 但他很快又打消了这个念头,金老大是个狠角色,如果他们中途带丢了人,那天知道等待着他和曲江的结果是什么。 他想起了放高利贷的那几个人,那些人都是砍人不眨眼的主儿,但听曲江说,金老大一个电话,对方就服服帖帖地免了他们身上所有的债。 这个圈子,就是虎吃豹的游戏,他和曲江只是两条牧羊犬而已,充其量只是两只家畜,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跟野兽对抗的。 再说,人都有急难,都想挣快钱,都想不劳而获,他现在身无分文,只能苟且偷生,是没有资格劝笑笑回头的。 他拉着笑笑走回屋子,笑笑早被吓得花枝乱颤,她紧紧抓着古钟的胳膊。 “早点睡吧。”古钟把她扶到床上,推她躺下,给她盖上被子。他不敢跟她进一步接触,因为生怕自己把持不住。 笑笑用被子蒙着头,她大概在憋着声音啜泣,因为被子不停颤动着。 古钟心里又软了一下,那个不切实际的念头又在他脑海中漂了起来,就像怎么也按不下去的浮标。 六个人第二天继续赶路,在汽车站吃盒饭的时候,另一个姑娘凑了过来。 “哥,我晚上能去你那屋吗?” “不行。”古钟直接了当地拒绝。 “求求你了,我实在受不了了,那个大哥太能折腾了。你看。” 女孩捋起袖子,她胳膊上有几圈明显的勒痕。 “把我们捆起来,踹,踢,打,像虐待小动物似的,怎么有这么变态的人啊。”女孩眼角上闪着泪光。 笑笑守在古钟身边,她本来正在仰着头喝矿泉水,但看见女孩身上的伤痕还是吓了一跳,差点儿喷出来。 “古钟,要不让姐睡咱们那屋吧?”她也劝解说。 “不行。”古钟断然拒绝,“一开始就分好屋了的,他是我兄弟。” “他是兄弟,但我们是人啊。”女孩索性一把拉下自己的毛衣领,给古钟看着自己胸口的道道血痕,“瞅瞅,你能下得去这么重的手吗?” 笑笑吓得浑身哆嗦,她紧紧偎在古钟身边。 古钟没说话,他当然不会回应女孩的求助,他只救笑笑一个人就够了。 他们那天在东江省最东边的一个县城打尖,这次两个房间正好是隔壁,半夜就听到旁边屋子传来阵阵惨叫。 古钟躺在门口旁边的地铺上,他装作已经睡着浑然不知的样子,但他根本没有睡意。 但半夜的时候,笑笑忽然开始叫他。 “哥,哥。” “怎么了?” “我害怕。” “没事,他是我兄弟,不会伤害你的。” “我不怕他,我怕万一进了这一行,以后都是这种变态怎么办?” 古钟一骨碌坐了起来。 “你不想去魏阳了?” “也不是,我只是不想去干这个了。”笑笑在黑暗中带着哭腔说道,“我都没交过男朋友,我什么都不知道,她们骗我说,第一次能卖个大价钱,我就想攒点钱给爹娘看病,就想攒点钱让妹妹上学,不要像我这样受苦。可是我不知道,这事太恐怖了。呜呜……” “你别哭,小声点儿。”古钟赶紧走过去,“别让隔壁听见了。” “嗯嗯。”笑笑使劲点头。 古钟叹口气:“我一眼就看你不适合这行,早想劝你来着。” “我不知道,我太小了,什么也不知道……”笑笑哽咽着。 “这样,明天咱们就从这坐车进祁岭了,计划是在鹿丘住一晚,后天就直接奔魏阳了。我们之前在鹿丘接过人,平时住的那个地方在个城郊的村子里,是村民的自建小楼。看着偏僻,但其实离着火车站就隔着一片荒地。 “我记得火车站晚上有趟回东江的夜班火车,你明天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但夜里的时候我会把钥匙搞到手。 “你呢,夜里拿个东西,狠狠砸我脑袋一下。我到时装作晕过去,你自己偷偷开门溜走——他们夜里折腾的声音大,又是平房院子,只要足够小心,肯定不会察觉的。” 笑笑不停点着头。 “我记住了。” 她又问:“哥,我跑了,不会害了你吧?” “还好,我们没功劳也有苦劳。再说我是个男的,皮糙肉厚……” 他还没说完这句话,笑笑突然就凑了上来,用自己的嘴唇堵住了他的嘴。 他使劲挣开一些:“这件事,千万不要告诉其他女孩。” 第二天晚上,果然不出古钟所料,曲江带着他们去了火车站附近的村子里。 这里比较隐蔽,背后是山,山底下稀稀落落有村民建的房子。因为都是自建房,所以一般也没有人上门打扰。这地方当初还是那个老货郎告诉他们的。 小楼建在一座院子里,一共有三层,一楼是厨房等功能区,二楼三楼各有四个房间。曲江进来之后就锁了院门,还把一楼的卷帘门上锁了。 “你住哪层?”曲江问古钟道。 “二层。”古钟说。这样笑笑跑出去才比较方便。 曲江点点头。 “晚上自己做点儿吃吧,这么多人晃悠扎眼。”古钟提出建议,“我骑电动车,去镇上买菜。” “行,”曲江答应道,“再买点酒来,晚上使劲嗨一下!” 他把一串钥匙递给古钟,嘱咐道:“从外面锁好门。” 从外面锁门是他们的规矩,这样里面的人没有钥匙,想逃都逃不出去。 古钟接过钥匙,他先从外面锁上一层的卷闸,然后骑着院子里主人留下的三轮电动车出门,再将院子大门紧紧锁好。 他骑车到附近镇子上采购,然后顺便找了个钥匙摊,将那两把钥匙配好装进口袋里,然后他又跑了一趟火车站。 第二百八十五章 计划生变 夜里是笑笑和另外一个女孩做的饭,两个人炒菜的技术不错。大概是因为第二天就到魏阳了,曲江晚上兴致特别高。 他喝了几瓶啤酒,又被另外三个女孩劝着喝白酒。 “我喝了酒就跟野狗似的,你们不怕吗?”曲江哈哈大笑着说。 “切!你哪天不跟野狗似的!”女孩把酒杯举到曲江嘴边,给他灌了进去。 古钟没吭声,女孩们似乎也对他没兴趣。他知道,她们想把曲江灌醉,然后今天晚上就少受点儿折磨。 笑笑很拘谨地坐在饭桌上,她估计还是年龄太小,沉不住气,看上去有些心神不宁的样子。好在三个女孩接连劝酒,曲江根本没精力分神注意到她的异常。 古钟其实心里也担心,他也害怕万一带丢了人,金老大会怎样对他。但当他想起昨天笑笑抱着自己的样子,他就毅然下定了决心。 一伙儿人吃吃喝喝,越闹越欢。曲江哪里是闲得住的人,他索性就在饭桌上宣泄起来。古钟看这情形少儿不宜,于是拎着一瓶啤酒,拉着笑笑回到了二楼的房间。 “行李你都带了吧?”古钟问她。 “带了。” “没事,火车是半夜两点的。他们折腾不了那么久,等他们上楼消停了,你就早点走。” 他想了想,把笑笑的身份证和一张火车票掏了出来。 “身份证我帮你偷出来了,票都买好了。我这里还有些零钱,你拿着路上用。” 笑笑忽然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哥,实在太谢谢你了!我来生做牛做马……” “别别别!”古钟赶紧把她拉起来,“你先休息会儿,反正半夜的车,不急。” “我想早点儿走。”笑笑说。 “别,我摸不清火车站有没有他们的眼线,等半夜才比较安全。”古钟解释道。 笑笑点点头,她走到床边,侧身躺下,古钟就按惯例守在门口,仔细聆听着外面的动静。 一楼传出阵阵混乱不堪的声音,曲江是个酒疯子,他每次喝多了就更加暴力野蛮,这一次那三个女孩算盘可打错了。 古钟吹着那瓶啤酒,他等啊等啊,眼看都要折腾到十一点多了,再不这么搞下去,曲江非直接睡在一楼不可。 那样的话,一切计划都将落空。 他终于忍不住,一把推开门走下楼去。 楼下灯光昏暗,曲江不知从哪里弄来几副手铐,他把三个女孩都铐在角落里的暖气片上,正在揪着一个女孩的头发,使劲抽打着她。 “行了啊!”古钟提高声音说,“都几点了?明天还出不出门?!还有一楼这么冷,闹腾感冒了怎么办!” 他这一嗓子提醒了曲江。曲江笑呵呵地抬起头望望他,然后哈哈大笑起来。 “对对对,酒这东西,喝了心热,我都忘了几个宝贝会着凉了!”他说着还拍拍女孩的后背,“嚯,冰镇的一样,走走走,咱们去三楼继续!” 他拿着钥匙,给她们解开在暖气片上的手铐,但仨人还是被铐在一起。 他还不忘了问一句:“宝贝们,开心吗?” “开心、开心。”三个女孩拼命点着头说。 “既然开心,为什么不笑?”他拿起一个啤酒罐,狠狠砸在一个女孩的身上。 “呵呵呵,呵呵呵。”三个女孩赶紧使劲挤出笑容。 古钟看着自己的哥们牵着她们朝楼上走去,他从楼下望着,直到看关上房门这才放心。 他挪回自己房间,笑笑已经从床上坐了起来。 “回去了吗?” “对。”古钟揿亮手机看看时间,“还早,你再休息会儿。” “我睡不着,眼皮不停跳。”笑笑说。 “睡不着,也别说话,今天一切都要小心为好。” “嗯嗯。”笑笑不停点着头,她走过来,也躺在古钟身边。 “哥,你以后也别再做这个了吧,觉得有点儿伤天害理。” “知道了。”古钟简单地回答着,越是这样关键的时刻,他越不愿中途谈什么儿女情长。 他没想说话,今天晚上他不想节外生枝,他今天只有一个愿望、一个任务,那就是把笑笑平平安安地送走。 时间很快又过去一个小时,现在正是十二点半,他听着楼上的动静渐渐消停了下来。 他把房子和院子的钥匙交给笑笑,然后从桌子上拿起那个啤酒空瓶,把它递到她手里。 “用这个朝我后脑勺来一下,下手重点儿,要留下伤。” “我不敢……”笑笑拿着酒瓶,手直哆嗦。 “哎呀,来不及了,拿紧了,快点儿!”古钟故意恶狠狠地催促她,这时候他越发火,对方才越会发狠。 笑笑终于鼓起勇气,她拎着瓶子,朝古钟脑后使劲砸去。古钟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他歪了歪身子就倒在地上。 她力气并不大,加上又心软,所以古钟虽然头晕得厉害,但还是没有失去感觉。他眯着眼睛,看到笑笑拎起地上的包,迈过他的身体,然后轻轻推开门走下去。 祝福你,笑笑,希望你远离是非,以后能阳光灿烂地活着,他心里想。 可是——为什么楼上传来了脚步声?! 是不是曲江已经发现了?! 他睁开眼睛,但眼前还是阵阵眩晕,迷迷糊糊地他只能看到几双女人的脚从楼上走了下来。 “笑笑,多亏你了。” 他听到另一个女孩的声音。 “都是这位大哥好心……”笑笑指着躺在地上的他说。 “妈的,都是一个窝儿里的坏人,要不是你长得纯点儿,他也早对我们下手了!” 古钟说不出话,但他心里明白,笑笑不知什么时候把逃走的事情告诉了其他女人们。看来今天逃脱的人不止是笑笑,还有所有女人。 他完了,曲江也完了,金老大肯定会弄死他们的。 曲江呢?他怎么了?他在哪儿? 他挣扎着,想坐起来拦住她们,但他还是先憋足了力气朝楼上喊了一声。 “曲江!” “他还醒着!”一个女孩惊叫道。 “去你妈的!”另一个女孩飞起一脚,狠狠踢在了古钟的脑袋上。 “不要打他了,不要打他了!”他听到笑笑的声音。 他眼前的光亮慢慢暗淡了下去,或许他的眼前本来就没有一丝光亮。 他这下算是彻底昏过去了。 第二百八十六章 笑笑之死 不知过了多久,古钟觉得有人在狠狠摇晃着自己,他睁开眼睛,发现曲江就在他眼前。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他歇斯底里地喊着。 “她们,应该去火车站了。”古钟头疼欲死,脑仁里好像有把锥子,一直在脑浆里狠狠搅动着。 “唉!”曲江狠狠把他搡在地上,然后拔腿就朝楼下跑去。 古钟撑着胳膊坐起来,他像大虾似的弓着腰走到屋里,拿起手机看了一眼,不禁吓了一跳。 他感觉自己睡了一天一夜,但其实只昏迷了短短十分钟而已! 这么说,笑笑她们还没逃到车站? 他顾不上头疼,也甩开膀子朝楼下跑去。 从房子到火车站那块荒地是玉米地,秸秆已经被收割机搅碎,地上留着的都是根茬,他一路磕磕绊绊、踉踉跄跄,摔了好几个跟头,把自己胳膊都跌破了。 他大概跑出去五百多米,就隐约看到曲江正揪着一个女孩暴揍,那女孩低声哀嚎着,正是笑笑的声音。 古钟迈开大步猛冲过来,他一下子冲到中间,拦住正在施虐的曲江。 “别打出人命来!” “你来的正好,你看住她,我去抓别人!”曲江将笑笑搡倒在地,又跳起来狠狠朝她小腹踩了一脚。 “干你娘的!想玩老子!” 他撒腿朝远方追去。古钟急忙抱起笑笑来,她脸上好像都是血迹。 “怎么回事儿!你为什么要告诉她们,她们人呢?” “……我看姐姐们可怜,不忍心甩下她们……呜呜……我对不起你……”笑笑呜咽着说。 “你怎么被抓住了啊!” “本来四个人一起跑的,可是看他追过来了,一个姐姐使劲把我推在地上,还踩了我脚踝一下。我跑不动只能倒在这里,她们就四散逃了。” 古钟气得火冒三丈:“她们这是拿你当挡箭牌,你救了她们,她们却害你!” “呜呜,我也不知道她们这么狠心……”笑笑的声音越来越弱。 古钟看看手机,他急得团团转,索性直接蹲下去搀起笑笑。 “快点儿,我背着你去火车站!” “不要了……”笑笑声音颤抖着,她双手捂着腹部说,“我的肚子,好像被穿了个窟窿。” 古钟一愣,他揿亮手机一照,差点儿跪在地上。 可能刚才曲江将她摔得太狠了,她的小腹被地上一根高高玉米根尖刺穿,鲜血就跟关不上的水龙头一样朝外面汩汩流着。血染红了地上枯槁的庄稼叶子,然后全部洇进宽厚的泥土里面。 “咱们去医院,医院……”古钟的眼泪流了出来,他颤抖着想抱起笑笑,但笑笑的身体已经变得很凉、很重,他拉了几把都没将她扶起来,他自己反而一个屁蹲跌在地上。 “我、我打120……”他拿出手机说。 “不用了,哥,我也不想再活着了……”笑笑伸出血糊糊的手,将他的手机拍在了地上。 “活着太苦了……你就让我去个安宁的地方吧……”她喃喃地说着,然后就这样没有了气息。 古钟抱着笑笑的尸体,他想哭,他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都颤抖着,呻吟着,哽咽着,都想涕泗滂沱,都想泣血稽颡,都想呜呼嚎啕。 可是,他的眼眶里却干干的,怎么也流不下泪水来。 半个小时之后,曲江满头大汗地跑了回来。 “这群女的,趁老子不注意,把我打昏铐了起来,幸亏老子有备用钥匙!都跑了,跑了仨!就剩下这一个,这回金老大非得扒下咱们的皮来不可!” “她也死了。”古钟有气无力地说着。 “我擦!”曲江愤怒地像一头野牛,他狠狠一脚闷在笑笑的尸体上。 …… 两人把笑笑的尸体抬回房子的一楼,曲江看着尸体,不停地抓耳挠腮。 “咱们把她安葬了吧?”古钟说,“然后就去自首。” “自首个鬼!我可不想蹲大狱!”曲江咬咬牙,他忽然冲到院子里,扛着一把铁锹跑进来。 “你也来!那还有一把锨!玉米地下头有条沟,水早就干了,咱们先把她埋那里!等着有机会再挪一下!” 古钟没吭声,他就像抽走了灵魂的木偶人似的,看着笑笑苍白的脸一动不动。 曲江啐了一口,他扛着铁锹跑出院门。过了一会儿,他又冲了回来,把笑笑的尸体背了出去。 那一晚上,曲江一刻都没有闲着,他把整个院子和一楼都仔细擦了一遍,又扛着铁锹,把笑笑受伤的地方的土都翻了个个儿。 第二天一早,他带着失魂落魄的古钟上了车。他没有买去魏阳的票,而是买了两张反方向的火车票。 但两个人刚一下火车,就被两个纹身的人围住了。 “怎么?带丢了货,还想去旅游吗?”他们拿着两把匕首,抵在两人腰上问。 “哪里,我们是去找人。” “找他妈屁!跟我回去!”他们把两人推搡进一辆黑色汽车,然后朝魏阳开去。 在魏阳的一家夜总会里面,他们见到了金老大。他挥挥手,让一个人把古钟带过来。 “小曲,我知道你能耐。不过一码归一码,你给我弄丢了人,这四个姑娘都是老子出钱买下来的,损失你总得赔吧。” “赔,我们肯定赔。金总,我们跟着您打一辈子工,出生入死,拿两条命还您的恩情。”曲江磕头作揖地说。 “扯什么淡!先还钱!十万块钱,公道价。”金老大指着古钟说,“给你十天时间,十天之后凑不齐钱,就给你兄弟收尸。” “别别!”曲江哀求着,“我这兄弟身体虚,受不了折腾,要不您还是绑我,让他去筹钱?” “义气。”金老大摆摆手,“就这么办吧——带他到友成去,锁起来,有吃有喝伺候着。十天之后一过零点,凑不够十万块钱,你兄弟命就没了。” “记住了吗?”一个纹身小弟狠狠一脚踹在古钟腿上。 古钟强忍着疼痛站起来,他望着曲江,曲江也正看着他,他冲他笑了一下。 “我皮实,你放心吧。” 古钟冲他点点头。 “我肯定把钱给凑上。”他说完这句话,掉头就朝楼下走去。 第二百八十七章 筹钱救人 “所以,你最后没有凑齐钱,所以姓金的撕票了?”林瑛接着问古钟道。 “凑了一部分,我本来想去求他们宽恕几天的,结果……到了之后发现人去楼空,所以只好报了警。” “你怎么知道人去楼空?”一直心不在焉的华鬘忽然问道。 “因为他们之前也允许我探望曲江。”古钟说,“我还经常给他送吃的。” “他们不怕你报警吗?”林瑛说。 “曲江是替我受过,我不会报警害死他的。”古钟解释说。 “结果,还是害死他了。”林瑛在笔记本上飞快写着。 “只求那伙人能被绳之以法,否则,不知道会有多少好女孩掉进他们的坑里去。”古钟说,“我今天讲完了一切,不光是报案,也是来自首的。” 林瑛看看蔡局长,说:“那暂时就先把他扣在这里吧。这个案子可能要并到市局去,虽然死者很可能是被绑架撕票,但他死后额头被刻字的事情,跟以前两个案子有关联。” “死后被刻字?”古钟惊得瞪大眼睛问。 “对。”我抬起手,在额头上比划着,“这里被人刻上了两个字,用小刀直接在皮肉上刻出来的。” “啊?谁会干这种恶心的事儿?”古钟脸上露出了惊讶恐惧的表情。 但是林瑛又问他:“你说,之前还给曲江送过吃的?那你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什么时候呢?” 古钟想了想说:“是在出事的三天前,那天我买了些方便面去友成小区,看到曲江已经被又饿又渴,被折磨得不成样子了。” “他们催钱了吗?” “催了,实际上那天我带过去了一万块。” “从哪里筹到的钱?” “我可以不说吗?” “最好如实告诉警察。” “我觉得这件事跟案子没有关系,我选择不说。”古钟淡淡地说,“该说的事,我都告诉你们了。那天午夜之前,我真的走投无路,求天天不应,求地地不灵……” “为什么不报警,也不通知家人?”林瑛又问。 “不敢……最后我十一点半去了友成,决定跟这群人摊牌,要么他们再给我们一些时间,要么就把我跟曲江一起弄死。结果我走上六楼,等敲门的时候,发现没有人开门。我心里咯噔一下,又给老金打电话,但也没有人接。我这才意识到大事不好,他们可能——撕票了。 “但我内心是不想承认这种结果的。我试着劝告自己,老金不会是那种言而无信的人,因为毕竟还没到规定好的交钱时间。再者,他们这伙人干的都是违法的事儿,一旦据点被发现,被警察抄了,或者提前躲了都是有可能的。 “于是我决定先回去打听消息,我先找到那个老货郎,他也很吃惊。和我一样,他觉得事情可能没那么严重,他给那伙人打电话呢,但包括老金在内,几个头头的手机要么停机,要么就接不通。 “老货郎打完电话,脸色特别不好看,他说,可能发生了比较突然的事儿。他让我回去,等他电话。我如煎如熬地等了好多天,他才突然给我打来电话说,曲江可能死了,尸体被警方发现了,听说警方在找人认尸体,老金他们一伙儿估计是跑路了…… “我脑袋顿时轰的一声,这才跑来认尸,我宁愿白跑一趟,但当看到曲江躺在冷冰冰的铁床上,我一下子就崩溃了……” 古钟讲到这里,又忍不住泪流满面起来。我看看表,他整整说了一个上午,而且回忆的都是痛苦的事情,耗到现在,精神自然已经疲惫了。 就在我们讯问古钟的时候,慈沽分局已经办妥了拘留手续。古钟大概早就有了心理准备,他主动伸出双手,迎接着那双冰冷的手铐。 “这孩子应该是万念俱灰了。”林瑛看着他被带出去的背影说。 华鬘却鼻子里哼出两道冷气:“手上干着坏事,肚里存有善心,他讲了整整半天,不就打算说这么个意思吗?” 我惊讶地看着她,这家伙说话好像越来越像沈喻了。 林瑛却笑了,或许在她看来,沈喻终于慢慢变得正常了吧。 不过华鬘接下来的一句话就让人差点跌倒。 “如果把这个人打死,或许还能从他身上挖出点儿什么来呢。” 我知道她说的意思是想拿古钟“观灯”,不过这话怎么听起来怎么别扭。不光林瑛,整个屋子里的人都瞪大眼睛看着她。华鬘倒是毫不在意,就像她曾说的那样,阿修罗公主从来不会在意人类的目光。 不过大家并没有说话,一行人走出问讯室的门,姜媛媛倒是偷偷拽住我说:“沈老师真是太有范儿了。” 我知道,她肯定因为洛小苘的事儿,心里恨着曲江和古钟这两个非典型学生。 “小苘怎么样?” “那丫头,乖得很,今天一早就跑医院做体检去了。”姜媛媛说,“她昨晚死活不肯上床睡觉,非要睡地上,估计体检不结果不出来,她会打一星期地铺的。今天我才知道,她原来有这么惨的遭遇。” 华鬘此时走了过来,指着姜媛媛问:“哎,你这个女人干什么,缠着我们家言桩问来问去的?” “您叫我女人?”姜媛媛惊讶无比,“咱昨晚还一起吃饭来着,你不是还说,要考虑收我为徒的事儿吗?” “收你为徒?”华鬘瞪大眼睛问。 糟了,我昨天忘记跟她讲一遍发生过的事,所以她现在肯定还处于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状态。 我正要把她拉到一边,简单告诉她原委由来,谁知道她眼珠咕噜一转,突然哈哈大笑。 “徒弟?徒弟!我也要有徒弟了吗?好吧,我正式宣布,收你为徒!” 姜媛媛顿时喜形于色,她雀跃地拉着华鬘的手说:“太好了!沈老师,有你撑腰,我就不怕谁了!” “徒儿,你要好生跟着为师,免生意外。”华鬘忽然换个口气,语重心长地对她说。 “她……有时候爱背背影视剧里的台词——天才嘛,总有点怪癖。”我赶紧跨上一步,替她圆话。 “理解,理解。”姜媛媛还在激动当中。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 “媛媛,你说要不要去问问小苘,佐证一下古钟的证词,虽然让她回忆痛苦往事,确实有点儿残忍。” “小什么?是那个古什么钟的说的姑娘吗?我能打死她看看吗?”华鬘忽然眼睛一亮问道。 第二百八十八章 故事的另一个版本 姜媛媛在前面开车,我和华鬘坐在后排——我得看好她,不能再让她想说什么说什么了。 “我可是认真的,”华鬘小声凑我耳朵边上,“打死那个什么洛小苘,没准能观出点儿东西来。” “沈老师!您说不好听的话,我可听得到啊!”姜媛媛使劲咳嗽一声提醒她,“小苘那孩子多可怜,干嘛动不动就要打死人家?” “你知道毛啊!打死她是为她好,再活过来简直就是刷机啊,一下子神清气爽!”华鬘索性提高声调,冲她吼道。 我忙不迭捂住她的嘴。 “不是说好不要乱讲的嘛。”我提醒她。 “她不是我徒弟嘛……”华鬘说。 “她是警察!”我说。 “警察跟徒弟有冲突吗?”姜媛媛不高兴地回头怼我,“言老师,我现在刚看到一丝职业的曙光,你要敢跟沈老师瞎逼逼,挑拨我们师徒关系!那你有的好看!” 好……我闭嘴,在两个变幻莫测的女人之间,我还是不说话为好。 不过华鬘今天状态似乎反常,她有点儿莫名其妙的兴奋。可是话又说回来,她似乎每天都很兴奋。 不同的是,今天她对吃喝男色倒是兴趣不大,反而对查案感兴趣起来。 为什么我所在的世界,女人们都对案子这么执着呢? ...... 我都没想到,原来姜媛媛住在魏阳数一数二的高档小区里,光进小区口都要过两道关卡。地下车库里停满了一水儿豪车,我这辆卑微的小标致停里头简直就跟外星人似的。 她带我们从车库坐上电梯,就是华鬘所说的“升龙桩”。电梯开到六楼,这是个一梯两户的格局,她伸手按了下指纹,门自动打开了。 “有意思。”华鬘犹自兴致勃勃地用手指按了几下,指纹锁不堪其扰,发出滴滴的报警声。 “姐、哥、沈老师。你们来啦?”洛小苘从里屋跑出来,“我也刚从医院回来。” 洛小苘换了一身休闲打扮,一看就知道是姜媛媛的衣服。她俩身高胖瘦都差不多,穿对方衣服一点儿违和感都没有。 “小苘,这次我们来呢,是想问你点儿事情。”姜媛媛开门见山地说。 “啊?”洛小苘脸色有些苍白。 “当初骗你到魏阳,伤害你的那两个年轻人,现在一个被杀,一个投案自首了。”姜媛媛说,“我们是局里派来跟你核实情况的。” “啊……”洛小苘长出一口气,有些疲倦地坐在椅子上。 姜媛媛打开拎回来的公文包,从里面拿出曲江和古钟的两张照片递给她。 “是这两个人吗?” 洛小苘拿过第一张照片,她看了一下,然后点点头,但她看到第二张照片时,脸色忽地一沉。 “怎么了?”姜媛媛问。 洛小苘举着照片:“没有这个人,当时欺负我的,是另一个人!” 我心里一惊,赶紧拿过她手里的第二张照片。那照片上的人正是古钟! “他没有欺负过你吗?” “没有。”洛小苘拿着古钟的照片,相当肯定地说,“接我的人是两个人,其中有这个年轻人,还有另一个老成的人。” “老成的人,是少年老成的样子吗?” “不是。”洛小苘摇摇头,“是一个中年人,反正不是第二张照片上的人。” 我和姜媛媛顿时愣了——按照古钟刚才的说法,是他和曲江将洛小苘骗来魏阳,曲江先欺负了小苘,然后古钟在动手的时候,她忽然醒来大喊大叫…… 所以,难道古钟的记忆出现了问题,他在施暴时洛小苘被药昏了,还处于没有意识的状态? 我把自己的这个疑问抛出来,但洛小苘还是否认她见过古钟。 “我没见过他,欺负我的就是这个额头刻字的年轻人。” “那就很奇怪了,如果古钟当时没在现场,那说明他就跟这件事没有关系——他又何必给自己揽罪呢?” 华鬘眯着眼睛,她一直盯着洛小苘。我知道,这种情况下,她的观灯技能是最有用处的,但因为姜媛媛在场,我当然不可能让她无故伤害洛小苘的。 “小苘,我知道你不想回忆痛苦的经历,但你能跟我讲讲,当时究竟是什么情况吗?” 洛小苘低下头,好像在思索着什么。 “好吧。”她终于开口说道。 “那个表哥说魏阳有个电子管厂,他就在那里上班,叫我跟他走。我跟他坐车,先是到了一个县城……” “平照县吗?” “对,然后在县城汽车站的一个饭馆里等着。他说,有两个同事会来接我们。我们在馆子里喝热水,那表哥也不点菜。等了一个多钟头,来了个中年人,他还带了个愣头青小伙子——就是这个人。” 洛小苘拿起曲江的照片,朝我们扬了扬。 “他们一来,就很大方地点了几个热菜。我那个表哥根本顾不上理人家,一顿胡吃海塞。吃完饭后,他说,天晚了,他还有点儿工作,叫我跟着两个同事去女工宿舍,第二天去厂里招工科报道。 “我就跟着两个人坐车到了魏阳。他们挺热情的,帮我扛包,我晕车,胃里难受,他们还替我买热粥喝。我也就没有了戒心,后来他们带我来到一个小区,说宿舍在地下室里。我从来没来过这么大的城市,早就眼花缭乱了。 “他们带我下了地下室,里面黑乎乎的,年轻人拧开门。中年人突然飞起一脚就把我踹了进去,我还在犯晕的工夫。他就冲上来,把我……” 洛小苘终于说不下去了。不过她还是很坚强的,她没有哭,只是坐着长吁短叹。 “所以他们没有迷晕你,是吧?” “没有……就是硬生生的,边欺负边打我,我反抗就打我。后来那个年轻的还跑过来,帮中年人按住我的手……唉……” 姜媛媛拍拍她的后背。 “我还狠狠挠了那个猥琐大叔两把。”洛小苘喘口气,又继续说,“再后来,他们把我捆住椅子上,又一次……” 华鬘的拳头攥得咯嘣直响,姜媛媛狠狠拍了下桌子。 “所以,那个年轻人也施暴了,对吗?” 洛小苘点点头。 “他们折磨了我半宿,还把我衣服给剪烂了。夜里来了几个人,就是姓金的那边的,他们把我塞进一个行李箱里,然后拖到另一个小区。打我,饿着我,逼着我同意接客人,这才把我送到友成小区那里……” “这些人你都记得吗?有没有见过他?”姜媛媛又将古钟的照片递过去。 “没有。”洛小苘态度坚定地说。 第二百八十九章 指认(1)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古钟叙述的情况,跟洛小苘说得不完全一致? 难道古钟说的小洛姑娘,不是洛小苘?但为什么洛小苘的遭遇又跟他讲的经历十分相似——都是被表哥骗到平照县,然后交给两个冒充的电子管厂工人? 姜媛媛皱起眉头,她走到一间屋里,关上房门打着电话,不知道在跟什么人沟通着案情。 “你叫小苘是吧?”华鬘笑眯眯地凑近洛小苘问道。 “是的啊,沈老师。”洛小苘瞪着大眼睛,傻乎乎地回答道。 她大概觉得,昨天晚上一起吃饭,沈喻还熟络地叫着自己名字,怎么今天又记不清了吧。 “那能跟你商量点儿事吗?你介不介意先让我打……” 还没等华鬘说完,我上去就捂住了她的嘴。 “小苘,别听沈老师胡说八道,她今天喝咖啡喝多了。” “哎哎哎,干嘛捂我嘴。”华鬘扒拉开我的手,我狠狠瞪了她一眼。 “要是再胡来,就别跟我回家了!”我斥责她说。 “……好吧,切,你们人类真是,有省事儿的方法不用,费什么劲呐。” 洛小苘看看华鬘,又看看我,一副蒙圈蒙到蒙大拿的样子。 姜媛媛推门走了出去,她对我们说:“我刚给林队长打了电话,她们已经联系鹿丘警方,在火车站附近的荒地沟渠里找笑笑的尸体,正全城寻找拐卖妇女黑帮的下落——小苘,真的不好意思,你能跟我们走一趟吗?我们需要你帮着认认几个地点。” 我看着洛小苘,但她这次却没有犹豫,而是直截了当地站了起来。 “行,媛媛姐,我知道了,你们是想把那些坏人一网打尽吧?这事情我得站出来,你放心,我不会怕的,过去就算有多难,咱也得面对它是不?” 她一番话说得我们感慨万分,当然,一直心心念念想观灯的急性子华鬘例外。 “拖拖拉拉呀,真是受不了你们慢吞吞的效率……”她使劲摇着头说。 我们下到车库,姜媛媛跟我商量。 “言老师,要不开我的车算了?林队长让我去趟平照,我车比较宽敞。” “行啊。”我当然无所谓了。 姜媛媛走到一辆奔驰g级的越野车前,她打开门,招呼我们过来。 这车确实比我的小车宽敞多了,我跟华鬘坐在后面还宽裕不少,感觉都能打麻将牌了。 “你昨天怎么不开车?”我问姜媛媛。 “我哪里敢开单位去,再被人说闲话,就更不让我破案了。” 华鬘打量着这辆又大又壕的“铁狻猊”,不由得啧啧着对我说:“亲爱的,这头看起来还不错,咱们家也弄一辆吧?” “弄一辆?你还是弄死我吧。”我哭笑不得地说。 姜媛媛个子虽小,但开车颇猛,她转头上了环路,然后进了跨城高速,一路风驰电池到了平照县。 汽车站就是郊外,她把车停下,带着洛小苘下了车,问她当时是在哪个饭馆等候曲江和中年人的。 “就在那里。”洛小苘指着一个挂着脏兮兮招牌的小馆子说到。 我们走进小馆子,里面清冷得很。只有一进门的地方有桌客人,他们面前摆着两盘凉菜,正一人抱着一碗烩饼,大口大口吞咽着。 “当时,我们就坐在那个角。”洛小苘指着最里面的一张圆桌说。 饭馆柜台里坐着个黑胖的中年妇女,她看到我们进来说话,连招呼都懒得打一下。 “那天柜台值班的人是她吗?”姜媛媛又问洛小苘。 洛小苘看了看,然后点点头。姜媛媛走过去,掏出自己的证件,朝黑胖女人晃了晃。 “干嘛啊?警官。”黑胖女人依旧无精打采地问,“汽车站这边的风水也是怪了,一天到晚有警察过来找人。” 姜媛媛被她说得有些尴尬,但还是拿出曲江的照片,朝她晃了晃。 “这个人你见过吗?” “我怎么记得清。”黑胖女人打着呵欠,连正眼都瞧。 “你严肃点儿,都是人命关天的事情!” “人命关天怎么了?跟我有关系吗?”黑胖女人回怼一句,然后转过身去。 我看华鬘纵着鼻子,搓着双手,急忙按住她胳膊。 “别冲动!” “就说你们嘛,查个案还要问来问去,费死劲了!”她满腹怨气地说。 关键时刻,又是洛小苘跑了过来,她凑到柜台前头,对女人笑眯眯地问:“大姐,你还记得我吧?那天坐墙角那个,你拿着菜单,问了半天我们也没点菜,还老叫您续水来着。” 黑胖女人打量着洛小苘,这才一拍桌子说:“对!一个抠门男人带你来的,那人可真够抠的,非等着同伴来了才点菜,还让人家买的单!” “对,这就是买单的那个人,您还记得吗?”洛小苘把曲江的照片递了过去。 “对对,是他!带你来的那人还装模作样地跑过来,做的跟争着结账似的,两人还低头嘀咕了一会儿,不知在说什么——反正里外里看起来,他们都不像好人!姑娘,你怎么跟着警察呢,没事儿吧?” “没事没事。”洛小苘摆着手说。她又拿过古钟的那张照片,递给女人问:“大姐,您见过这个年轻人吗?” 黑胖女人接过照片,仔仔细细打量着。她皱着眉头,还把自己大拇指放在嘴边,不停啃着指甲。 “眼熟,不过想不起来什么时候见过了。” 她把照片递了回来。姜媛媛比较着急,她凑过去又问:“大姐,您能帮着想想吗?” 黑胖女人朝她翻个白眼,然后对洛小苘说:“你给我留个电话,我想起来再告诉你。” 华鬘急得跺着脚,低声对我说道:“你看,这种想都想不起来的情况,直接打死她观灯多好……” “遵守人间规则,成不?”我也低声告诫。 “费劲!”她狠狠哼了一声,不满地朝我手背使劲拍了一下,她大概只用了阿修罗打蚊子的力气,但却疼得我龇牙咧嘴。 姜媛媛给饭馆老板娘留了电话,然后回头对洛小苘说:“你还记得他们带你去的那个地下室吗?” “记得,一辈子都忘不了。” 第二百九十章 指认(2) 我们开车返回魏阳,姜媛媛先去了汽车北站,把车停在站门里面。洛小苘下了车,四处看看,指着一间快餐店说:“那天就是从这里买的粥。” 她领着我们走出车来车往的大门,看看方向,然后带我们往左边一拐。 “没错,就是朝着那座小白楼的方向。” 我们沿着路,朝小白楼前行,洛小苘一路打量着路边的小卖店。 “停,往这条胡同里拐。”她说,“这有家鞋店,我还记得呢。” “你记忆力很强嘛。”华鬘说。 洛小苘不好意思地笑笑:“我当时觉得,自己可能要住这里很久,所以特别记了下路。” 她带着我们在胡同里拐了两道完,然后钻进一个狭窄的铁栅栏门。 “这是电子管厂家属院啊。”姜媛媛看看老旧的小区,恍然大悟地说。 “对,你们看,这里还有块木牌。”洛小苘指着说。 那是一块漆色脱落的牌子,它被钉在门口的红砖墙上。它底色是一片白漆,上面写着几个红色楷体手写字——“电子管厂住宅一区”。 “要不是当时看到了这块木牌,我还不会那么掉以轻心。”洛小苘叹着气说。 我明白她的意思,可见金老大他们这伙人已是惯犯,就连说谎都说得严丝合缝。 洛小苘并非那种头脑愚笨的女孩,但毕竟没出过远门,没见过世面,被恶亲戚忽悠说是去电子管厂,最后果真来到了电子管厂的宿舍,自然最后一丝心防也就卸下了。 不过,卸下心防的那一刻,也就是被骗子彻底趁虚而入的时候。 洛小苘带我们走到第一排最里面一栋楼,然后带我们走下楼梯。 越往下走,就越一片昏暗,姜媛媛咳嗽几声,但这里面显然没有安声控灯。我掏出手机,按亮电筒,华鬘倒是从后面跑过来紧紧拉着我的手。 “呜呜,黑乎乎的,吼可怕的。” 虽然心里明知道她是在背台词,但牵着她软乎乎的手我还是觉得有些激动。 毕竟这也是沈喻的手啊。 我们连下两层,洛小苘指着一扇厚重的铁门说:“就是这里。” 姜媛媛敲敲铁门,铁门锁得很紧,它发出“硁硁”的声音,听起来颇为厚重。 这种门隔音效果很好,如果房间里没有窗户,只靠风扇排气的话,那里面无论发出多大声音,也很难被外面察觉。 “谁会开门?”姜媛媛回过头,装模作样地问。 “别装了,”我说,“你昨天还在友成小区溜门撬锁呢。” “不是,这个门是特级锁,我根本打不开。”她拍着自己随身小包说,“这里头的工具,也就对付对付a级锁而已。” “让开,让开,我来看看。”华鬘不知什么时候从我身后挤了过来。 “沈老师,您还会撬锁?”姜媛媛惊讶地看着她。 “这还用撬?”华鬘轻飘飘飞起一脚,咣地就向那扇千斤闸似的铁门踹去。 铁门发出一声尖利的嚎叫,它瞬间脱离了门框,朝黑乎乎的屋里飞了进去,黑暗中顿时传来叽里咣当一阵乱响。 不光姜媛媛和洛小苘,就连知道她有天生神力的我都被吓傻了。 “沈、沈老师……”姜媛媛瞠目结舌,“没想到,您还是个打女。” “打女,我还是烈女呢!”华鬘毫不顾忌地胡用着词语说。 “文武双全、文武双全!”姜媛媛竖着大拇指夸奖着,她摸索着打开了地下室里的灯。 就像古钟说的一样,这是一个没有家具的房间。 没有家具,没有什么摆设,整个屋子空空如也,我们的脚步声都在屋里久久回荡着。 那扇铁门应该是狠狠撞在了对面水泥墙上,它扭曲零落地趴在地上,活像被拳皇打得满地找牙的一个业余拳手。 门旁边的地上躺着一块破破烂烂的床垫,姜媛媛蹲在床垫上看看,只见上面还有不少血迹的斑点。 “就是在这儿……”洛小苘脸色苍白,声音颤抖着。 我赶紧带洛小苘出去,谁知道华鬘也跟着走了出来。 “你们去屋里找线索吧,我跟这女的聊聊。”她对我说。 我点点头,还是叮嘱她道:“别对人家姑娘胡说啊。” “看你说的!”华鬘嘟着嘴,“把我当小孩了吗?跟你说整个城市的人的岁数加起来,也没我的年龄高!” 好好好……我心里暗想,还是不要激怒这只好斗的公鸡——哦不,母鸡为好。 我走进屋子,姜媛媛还跪在那块垫子前,她戴着白手套,边检查边拍着照片。 “不止一个姑娘,”她对我说,“这些血迹的深浅新旧都不一样,不止一个姑娘在这里遭遇过磨难。” “这是什么?”我看垫子的一脚有些凸起,于是掀开一看,却发现地上什么都没有。 姜媛媛看我一眼,她把垫子抬起来,我看到垫子下面不知何时被锋利的东西划了个窟窿。 我也戴上手套,往窟窿里面一摸。当触摸到那东西的形状时,不禁心里一颤。 “怎么了?”姜媛媛问我。 我没说话,只是用力将那东西晃动着拽出来。 当看到那东西的时候,我们俩立刻傻掉了。 那不是别的东西,而是一个人类的头骨,头骨有些发黑,而且干巴巴的。它的下颌骨部分已经缺失,眼窝两个黑洞正对着我,宛如两个迷你的深渊一般。 当你凝望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望着你。 我忽然想到这句话,忍不住手里一抖,差点把头骨丢到地上。 姜媛媛急忙上前托住,她有些责备地瞪我一眼。 “从牙齿来看,死者是男性,岁数不大,很年轻。”她摆弄着头骨,认真端详着。不知道为什么,头骨在我手里就像恐怖象征,到她手里就成了生理标本一样平淡无奇。 “你怎么看?”她问我。 “这里死过人?然后——毁尸灭迹?” “有可能。”姜媛媛站起身,指指旁边的一个小房间说,“那里面是洗手间吧?” “应该是,听古钟当时交代,曲江欺负完……还洗过身上吧。” 我站起身,推开那个房间虚掩的木门。姜媛媛也快步跟上来,揿亮屋里的灯。 果然,这里是一个洗手间,里面有简陋的蹲坑,有洗手台,还有一个老款的亚克力浴缸。 姜媛媛没有说话,她从背包里掏出一瓶喷剂来,朝着浴缸周围喷去,她示意我关上灯,然后又揿亮一支显像电筒照过去…… 我们两个人再次惊呆。 整个浴缸、周围墙上、地上,甚至蹲坑马桶周围都闪着蓝绿色的荧光——那是曾有大量血液喷溅、流淌过的实锤。 第二百九十一章 诡异的小区 外面警笛犹自鸣叫,地下室那个房间早就拉上了封锁线。警方到达后,常年没有照明的楼梯间也亮堂了起来。 施鲢带着技术科的几个职员在忙碌着,林瑛紧蹙着眉头从楼梯口跑了下来,边跑边喊。 “沈老师呢?!” 我一直跟姜媛媛在商讨案件,这才发现,华鬘和洛小苘不知道哪里去了。 林瑛冲到我面前:“怎么最近的案子都重重叠叠的啊!沈老师怎么看——她人呢?” “我去找找她!”我忽然惴惴不安起来,记忆中她主动要跑出来陪洛小苘。我还以为她怕小洛触景悲伤,所以陪她到地面上去转悠了。 但一回想华鬘当时那古灵精怪的样子,我心里就咯噔一下——万一她把洛小苘拉走、打死、观灯怎么办?那她的身份一下子就完全暴露了! 何况她所谓的观灯技能,是建立在把人打死后,然后趁中阴身状态下进入死者的意识空间,窥探死者生前经历的行为。 当然,我曾经见过她的“观灯”,不过这种极端的方法看上去风险极大——万一死者的意识彻底分解,那华鬘就无法将被观灯者从中阴身状态下还原,那被打死的人也就真的死了。 这么一来,华鬘就犯下了杀人重罪。而在人世间,华鬘是没有户口的人,所以受到惩罚、身败名裂的人只能是沈喻。 而我,作为她们两个的中间人和守护者,绝对不允许任何意外发生。 我从幽昏的地下跑上来,发现小区里已经横竖停了四五辆警车。电子管厂一区宿舍不像友成小区,里面没有绿化,只有一个光秃秃的羽毛球场。 即使她俩外出散心,也绝不会在小区里面,就算在小区里面,这种布局简单、毫无隐蔽可言的老式小区,我转一圈也会发现她们。 但我跑遍了小区的每栋楼、每个角落,都没寻着她们。 华鬘一向不接手机,在她看来,她随时都能用“六能”来找到我,但她并不想被别人随时找到。 她是“公主”,想见到别人的时候,自会召见别人,但是你却不能够随时“面圣”。看来人与人之间的地位差距,阿修罗界也同样有之。 但这次我并不担心,毕竟她跟洛小苘在一起。 我拨通了姜媛媛的电话,问她要来了洛小苘的手机号,然后又拨了过去。 可是我刚打过电话去就绝望了。 “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不在服务区……” 不在服务区?华鬘和洛小苘两个女人转眼之间到底去了哪里? 我不敢大呼小叫,这小区里现在警车遍野,万一华鬘真把同伴打死了,我一吵吵嚷嚷,不相当于即时报警吗? 我匆忙编辑了一条短信,然后发给洛小苘,大意是说,自己和姜媛媛找不到她,十分担心,叫她见信即回。 谁知道短信刚发出去没多久,洛小苘的回复就如实到来。 “我和沈老师在二区发现了怪事,你们快来!” 二区? 我忽然想起来,刚才进门的时候,看到这里写的是“电子管厂住宅一区”,如此说来,二区就应该是另一个小区? 华鬘既然带着洛小苘去了二区,那么肯定是发现了什么。 然而我现在不敢带别人去,万一华鬘在那里做法观灯被林瑛等人抓个正着,那不但是我,就算是沈喻也解释不清。 要真有天大的谎,地上的人也没法圆。 所以我转念一想,索性还是自己一个人先去探探究竟为好。 我看迎面过来一个老婆婆,赶紧问她二区的位置。老婆婆往东边一指,告诉我出了东门,往右一拐,就会看到二区的后门。 我按照她指的路线,先跑到一区的东头。那里也有一个栅栏门,走出去便是两堵围墙中的一条又窄又长的巷子,不知道为什么,当走进这条巷子的时候,心里总是有一种无法名状的怪异感。 巷子尽头是一小块空地,空地边上有一棵杨树,杨树下面便是一个小铁栅栏门。我钻进门去,果然看见旁边也挂着一块白漆木牌,上面也用红笔写着“电子管厂住宅二区”的字样,只不过后面那两个字有点脏兮兮的。 我走进二区,又给洛小苘发去消息,问她的具体位置。 这次回复的时间稍微慢了一些,虽然过去不过两三分钟,但对于一直拿着手机刷屏的我来说,一分钟的流逝都仿佛过一整年似的。 “第一排最里面,一样的。”手机短信终于响了,我看到了洛小苘的留言。 第一排最里面,那就是跟二区同样的位置吧。 我快步奔去,走到第一排最内侧的楼前时,我发现这栋楼也有点离奇。 究竟它离奇在哪里呢?我一时间也无法说出来,但当走进楼梯口的时候,我忽然明白了。 因为这栋楼也有往下走的楼梯,而且楼梯间里黑乎乎的,就和一区的那个地下室感觉一模一样。 所以那条巷子,那扇铁栅门,还是那个白漆木牌…… 它们的位置和结构,简直就跟一区的一模一样! 就连白漆木牌的新旧程度、乃至写字人的笔法都是一致的,几乎看不出有什么区别。 我忽然明白了,以前没有商品房,所以单位都自建房屋,为了简单易行,他们往往设计出一个小区的构成布局,然后又将这个布局不停复制到其他自建小区里去。 这样一方面能节省设计费用,另一方面对施工者来说也比较简单。最后一方面就是,那本来就是一个个性缺乏、集体主义流行的时代。人们还在喜欢雷同,恐惧不同,喜欢大众化,不喜欢标新立异呢。 也就是说,一区的构成布局,和二区的完全一致。这就容易给人造成一种错觉,会觉得刚才这个地方,我之前来过。 这也是我第一次来到二区,却觉得处处诡异的原因吧。 我站在那个同样昏黑的楼梯口,但这次我没有伙伴,我也不知道发短信的人是不是洛小苘本人,而且她为什么会将我叫到这里来呢? 我左思右想,终于做好思想准备,抬腿要往下走。但就在这时,我忽然听到楼下传来一声惨叫。 第二百九十二章 一摸一样的房间 虽然那惊叫有些扭曲,但我立刻就分辨出那是洛小苘的声音。我心里一紧,连下楼梯都来不及,直接就四五个台阶跳了下去。 刚冲到地下二层,就看见那里有一个同样门户大开的地下室。我用手机一照,只见门框已经烂掉,不用说也知道这是华鬘干的好事。 “有人吗?”我一个箭步迈进屋里,大声喊道。 里面一片漆黑,手机电筒光照范围太小,简直就像万米深海里一点微弱的鱼火一般。 就在这时,我听见房屋的一个角落里传来洛小苘抽抽搭搭的声音。 “小苘?华鬘?”我不停叫着,然后用手机朝声音的方向照去。 在弱弱的光亮中,我看到洛小苘瑟缩着身体躲在角落里。她大概也分辨出来我的声音,于是回应似的叫着。 “言老师?” “华——沈喻呢?”我情急之中差点儿喊错名字。 “沈老师在小屋里。”洛小苘说。 “你没事吧?”我看她脸色极为不好,赶紧问道。 洛小苘摇摇头,她没说什么,只是依然在抽泣着。 我看看四周无人,于是朝房间的卫生间走去,伸手想去按亮点灯的按钮。 “那个没电。”洛小苘说。 我这才明白为什么屋里仍然一片漆黑,看来这里要么是缺费停电,要么就是被人为断电了。 既然没电,我只能继续打着手机电筒,然后朝那个小卫生间摸过去。 “哎?”我朝里面叫着——旁边因为有洛小苘,我不敢直呼华鬘的名字,但如果叫她“沈喻”,她难免又会发火。 “哈!”一道黑影忽地蹦到我眼前,把我硬生生吓了一跳。 “我猜你就会找到这里!”华鬘从卫生间一跃而出,站在我面前,一把抱住我说。 “这是什么地方?你们怎么到这里来了?”我惊魂甫定地问道。 “这里才是小苘挨欺负的地方啊。”华鬘摇晃着脑袋,像个随风起舞的花蘑菇似的。 她紧接着压低声音,对我咬着耳朵说:“我之前用过‘辨香’,你还记得吧?” 我赶紧把她拽到卫生间里,然后把门掩上。 “你小声点儿——就是闻着我像霍加狓的那种能力?” “也是闻到尚卫民尸体的那种。”华鬘解释道,“一区的那个地下室虽然跟这个布局一模一样,但那里却没有洛小苘的气味。 “可是奇怪的是,这个小区却有她的气味,我循着找过来,然后就发现了这个一模一样的房间。” “但是她带路时,却把我们带到了一区啊——这里的卫生间有气味吗?” “什么气味?”华鬘惊讶地看着我问。 “一区的那个地下室卫生间里,有曾经分尸的痕迹。” “就是把人切成一块一块,像尚卫民那种吗?” “对啊。” “这里应该没有,闻不到那么强烈的气味——当然,最好让她们来查查,如果时间太久,我这鼻子也嗅不出来。” “小苘是怎么回事?她怎么那么害怕——你欺负她了?”我又问。 “哪里啊,她看到了那块垫子,而且上面有遭害时的那条毯子,还有她被撕扯下来的半条袖子。估计触景生情才那个样子吧,任凭谁都撑不住的。”华鬘若无其事地说。 我忽然明白过来,人的感觉是十分微妙的,在一区地下室的时候,洛小苘之所以还撑得住,恰好说明那个地方看着相似,但并非是真能触及她痛处的所在。 想到这里,我赶紧走出卫生间。洛小苘还缩在角落里哭泣着,我把华鬘叫过来,让她去安慰她。 “把她带出去走走吧,别留在这里了。” 我和华鬘把洛小苘扶到一楼,然后掏出手机给林瑛打个电话。 林瑛很快又带着大队人马赶了过去,施鲢带着技术科的人在这个地下室里里外外检查了一遍,然后走过来说:“头儿,这里没有鲁米诺反应。” “也就是说,这是两个房间特别相似,区别就是一个疑似杀过人,一个疑似没有杀过?”林瑛眉头都拧成一团了。 “沈老师,你怎么看?你是怎么想到有两个相似房间这件事的?”她转向华鬘问道。 “这还用问?”华鬘趾高气扬地说。 “是这样,我替她解释下……”我生怕她又胡说,赶紧站在前面主动开口道,“大家还记得,刚才小苘经过那块白漆招牌的时候,说了一句话吗?” “记得,她说,要不是因为看到这牌子,自己也不会那么容易被骗。” “对,她根据那牌子,以为自己去的是一区,自然而然就找到一区最里面的地下室,而打开地下室的门,也看到了一模一样的布置。” 林瑛点点头:“如果要不是沈老师,我们都会以为只有一区那个房间,它既是曲江他们强暴小苘的地方,而且还可能涉及一桩分尸命案。” “但是你们看,从小苘对这个房间反应那么强烈,而且房间里还有她用的毯子,有她被撕毁的衣物,这说明什么?” “说明这个房间只用过一次,那就是一个中年人带着曲江,曾经在这里强暴过小苘。”林瑛说。 “对嘛。从痕迹来看,分明一区的房间在前,这个房间使用在后。” “不错不错,你也会推理了。”华鬘拍着我的肩膀说。 我不禁愣了一下,她今天表现慢慢正常起来了,都能拿我当挡箭牌了。 “沈老师,我还是不明白,你是怎么推断出有这个相似的房间的?根据你现在的设想,为什么会有人制造出一个一模一样的房间,他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我一下子卡了壳,因为这两个问题我都不能回答。 我不能说是华鬘发挥嗅觉优势,闻着味儿找到的这里。虽然之前在云塘镇上,华鬘曾经表演过闻味儿找尸体的“绝活儿”,但在林瑛他们看来,这可能是沈喻车祸后不正常的“行为艺术”而已——她脑子里早就推出了尸体所在,但故弄玄虚不直接讲出来而已。 但不能总说是闻味儿闻出来的吧? 不能总无分场合故弄玄虚,让人觉得她是个活脱脱的装笔犯吧? 我正在抓耳挠腮帮她想对策,林瑛在旁边忽然开口道:“沈老师,我怎么有种感觉,你最近总是怪怪的?” 第二百九十三章 林瑛的怀疑 林瑛此言一出,把我实实在在地吓到了。 沈喻和华鬘是两个人、或者说两个人格的事,一直都是不能言说的秘密。 一来是华鬘自称阿修罗公主,而且她确实有许多与常人不同的地方,比如大胃,比如嗅觉灵敏,比如动作迅捷,比如力大无穷等等。 这些中的某一项单拎出来,虽然普通人不能为之,但若说有个别超越极限的人也不足为奇。但如果集上面所有异能为一身,那就可以说绝无仅有了。 二来我曾亲眼看到她施展观灯的技能,这种事更是玄之又玄,就像沈喻说的那样,是属于超越常识范畴的东西。 我都庆幸华鬘来到人间之后,没有遇到坏人。如果她的这些能力被坏人利用,那说是小型核武器也不为过。 即便如此,她仍然在有限的时间里干了几件出格的事,比如轰掉一条街的电线杆子,比如把人打个半死来观灯破案。 华鬘这个身份,绝对不能让人知晓。不光是沈喻身败名裂的问题,如果她被当成异类或者潜在高危人员,万一被国家机器盯上,或者被阴谋者欺骗操纵,那后果简直无法设想。 所以,我和沈喻商量过数次,觉得华鬘的事一定要坚决、彻底地隐瞒下去,哪怕是林瑛也不能告诉。 然而华鬘可不是随随便便就听人指挥的人,她本身带着公主性子,能力又超越常理很多,有时候随便一发挥就把人惊掉下巴——刚才她一脚踢飞那么厚的铁门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我也曾帮华鬘掩饰多次,沈喻本来就有许多怪癖,加上自己遭遇了车祸,头脑受到损伤,所以林瑛也就没有特别怀疑。 可是今天不知道为什么,林瑛说出“沈老师怪怪的”这句话时,我觉得她也有点“怪怪的”。 难道她已经察觉到了华鬘存在的秘密? 如果这样的话,我应该怎么打圆场?应该怎么打消林瑛的怀疑呢? 忽然想起《史记》里评论商纣王的一句话,“智足以拒谏,言足以饰非”,我要是有这能力就好了! “沈老师,不知道为什么,最近你好像……” “她遇到车祸之后,脑袋受过伤。”我赶紧站出来说话。 “不是受伤的问题,我觉得她的性情……”林瑛又说。 “你是来查案的,还是来研究心理学的?!”我迫不得已只好朝她吼了一句。 林瑛愣住,她用一种有穿透力的眼神盯了我一下,然后摇摇头说:“不好意思,大概是受到娘娘庙那件怪事影响了,最近我总是胡思乱想太多。” “那咱们说正事吧,”我赶紧提醒她,“他们这个人的身份调查了吗?工商学院真的有曲江和古钟两个人吗?” 林瑛笑了:“这种事一个电话就落实了,确实有这两个人,而且确实是昆海市那边的生源。我本来今天还想腾出手去走访一下学校,没想到这里又发现了情况。” “鹿丘那边找到笑笑的尸体了吗?” “没有,鹿丘刑警队派人过去了,他们找到了那家租出去的民宿房子,里面确实有过一些打斗的痕迹,但是奇怪的是,他们在附近玉米地和沟渠里都转了,目前既没有发现尸体,也没有发现笑笑受伤地方的那一大片血迹。” “如果这样的话,古钟证词的准确性又有多少呢?他说的话一部分是事实,但另一部分又像臆造,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分明没有伤害洛小苘,为什么非要投案自首呢?” 林瑛点点头,又转向华鬘问:“沈老师,你有什么意见吗?” “把那个金老大赶紧抓回来,我单独审问一下就好了。”华鬘言简意赅地说。 “单独审问?”林瑛诧异地看着她。 我明白,华鬘说的单独审问,其实就是想给金老大观观灯。我赶紧接过话茬。 “金老大的身份确认了吗?” “确认了,他原名金满山,是蒲水人,已经下令搜捕了,也正在申请全省通缉。” “高利贷那边呢?” “放高利贷的团伙也找到了,他们还没有跑。放贷的头头叫赵远江,派出所的人已经把他按住了,我本来想直接过去讯问来着。一听说这边可能还有命案,就让所里先拘起来了。” 我们正在说话,施鲢此时走了过来。 “头儿,这屋子检查完了。最奇怪的就是那个垫子,它跟一区的垫子一模一样,就连破烂程度都相似,但可能——不像那块床垫,有太多罪过。” 林瑛把手交叉在胸前,若有所思。这时候华鬘偷偷拽拽我衣角。 “怎么了?” “你们这种查案方法,太无聊了。”她低声对我说。 “那——还能怎么查?” “不停地讨论啊,推敲啊,对话啊,比看豆瓣评分2.1的网剧都无聊啊。”她拉着我后退几步,然后装出一副苦瓜脸的样子来。 “查案还能有趣吗?” “当然能了!”她指着自己古典美的鼻子说,“我今天不就辨香了吗,既然现在开了这个六能,那肯定不能观灯咯。不如把它用到极致才好——咱们离开这伙愁眉苦脸、叽叽喳喳的人,当一对‘侦探侠侣’,自己来查好了!” 我看着她,她说话虽然夸张,但眼里却流露出认真的表情。 “那你能遵守人间的规则吗?比如不打打杀杀,不飞来飞去之类的?” “可以啊!不过有时候我情不自禁,你得提醒我。”她笑了一下。 “那好,咱偷偷溜出去,再仔细讲。” 林瑛正在听施鲢的报告,我趁着这个机会,赶紧牵着华鬘的手挤出人群,绕到一栋楼后面。这里清清静静,还有楼阴,一片清凉。 “那你说说,你想怎么查?” 华鬘笑了:“你还记得我能把每个人的气味区分开?幻化成动物的形象吗?” “记得啊,你说我的气味像霍加狓。” “没错,但这两个地下室里,也有不同的人经留过的气味啊。亲爱的,你想想,对我来讲,每个气味都有一个身份,如果能分出这些身份来,不就知道谁曾经来过这里,谁没有来过吗?” 第二百九十四章 不同的气味 华鬘的一席话完全提醒了我。 因为她的“味能”与众不同。对普通人来说,气味只能大致归为几类,比如香臭酸甜,即使那些对气味极度敏感的人,比如香水的辨香师,也只能将香味拟物为各种花草水果等等。 可是华鬘不同,对她来讲,每个人身上的气味是唯一的,就像这个人的身份证、指纹、dna一样,能够与其他所有人的气味区别开来。 这简直就跟警察查户口一模一样,只要某个人被她确定了气味,她就能毫不混淆地将这个人从芸芸众生里揪出来。 而且,她的寻味能力还超强,只要这个人活着,或者死后没有多久,她都能在更大范围里搜寻和识别出他或者她的气味。 不过,在云塘镇那次寻找尚卫民的过程里,华鬘曾经说过,其实每次使用六能都会耗费精神,这样说来,她也不能过度运用六能,否则就像机器大功率运行一样,会给本身造成耗损。 “先告诉你一件事,洛小苘说得大概没错,刚才的那个房间大概因为不通风,所以里面气味保留很好,我分辨出来最近有过三个人的气味,一个是小苘本人,还有两个男人的气味。” 我默默记在脑子里。 华鬘看着我笑了:“其实今天我本来在那什么分局里就用了味能,你还老以为我要打死洛小苘观灯对吧,看你紧张兮兮的样子,真是笑死我了。” “你不早说!” “哈哈,我就喜欢看你慌慌张张、左右为难的样子。哈哈哈,太好玩了。” “咱继续说吧,洛小苘没有说谎,因为二区地下室里有曲江的气味,他的气味是一条洪堡乌贼,而另一个男人的气味是一只鲸头鹳。” 洪堡乌贼又叫美洲大赤鱿,食性贪婪,性格凶猛。而鲸头鹳是非洲的一种大鸟,长相有点邪恶蠢萌,但据说力量十足,还能跟鳄鱼搏斗。 “你怎么知道曲江的气味?” “刚才在分局里,我偷着溜到法医室去了啊。他们以为我是那个女人,所以根本没拦着。” “那一区地下室里,你找到了谁的气味?”我问。 “太多了,简直就跟动物园一样,一大堆动物。不过我敢肯定,那里面没有曲江、古钟和洛小苘的气味,但是有那只鲸头鹳的味道。” “也就是说,洛小苘记得自己去的是一区地下室,因为她进入小区便看到白漆木牌上的指示,而当时引路的人,不是曲江,就是鲸头鹳。他们之中肯定有人知道,那个木牌已经被人做过手脚了。” 我忽然想起来,二区的白漆木牌后面几个字有脏污的痕迹,而两个小区周围的地形和布局十分类似,一般人在夜里根本区别不开。 鲸头鹳去过两个地方,所以是不是他做的手脚,他是谁?为什么在古钟的供述中,他把自己说成了鲸头鹳的角色,他到底想要做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些只是一下子涌进我头脑中的问题,我发现自己如今已经不知不觉成了思考派,万事皆备,只欠东风,看来是需要华鬘这个行动派帮忙了。 “你打算下一步怎么办?”我问华鬘道。 “你说呢?”华鬘牵着我的手,她忽然扶在我的肩膀上面。 我顿时明白了她的意图,但已经来不及阻止了,只听耳边忽地一阵风声,然后她带着我再一次腾空飞了起来。 确切地说,这不是飞,而是跳。只不过她每次跳跃都又远、又高、又安全,简直就跟人肉直升飞机一样。 这一跳似乎比云塘镇的跳跃又高又久,而且速度极快,我只感觉冷风袭眼,又酸又疼,而且耳边呼呼作响,根本不知道这夸张的情形会不会被人看到。 “快到了。”华鬘好像在耳边提醒我。 “找个人少的地方……”我话音未落,就听见旁边嗷的一声,张开眼就看见我俩已经落地,而且旁边一个拾荒大爷正跌倒在地,用手指指着我们,嘴巴张得老大,但一句话都讲不出来。 “我、我眼花了吗?”大爷在地上哀嚎道。 华鬘顾不上理他,她拽着我快步转过巷子,朝前面走去。 “这是哪里?”我问她。 “不知道,但这里有一区地下室某个人的气味。快走!那气味的速度好像越来越近了!” 我们俩快步绕过巷子,然后惊讶地看到前面是一道铁栅栏,栅栏旁边还有黑白相间的警示杆,旁边还竖着个大大的黄色三角警示牌,牌子上有一辆冒烟火车的标志。 “近了近了!速度很快!”华鬘指着前面说。 火车前进的呼呼声从空气中传来——难道华鬘要找的人在火车上面?! 我顿时一怔,不过华鬘似乎也吃了一惊,因为一列高铁子弹头火车此时正从远处拐弯,全速朝这边驶过来。就在我俩愣神的风驰电掣之间,它刷的经过我们身前,飞也似的朝远方驶去! “好大的一条地龙啊!”华鬘突然大笑起来,她啪的又抓着我的双肩,奋力朝上面一跃,一下子就窜进了防护栏里。 ——难道她要追高铁?! 这简直是比观灯还夸张、还反人类的行为! 被人发现是小事,要是造成事故,那可就是成百上千人的性命啊! 我使劲往下蹲着身体打着坠,嘴里连忙大喊。 “不行不行!火车里面都是人,你万一碰着电线线路,或者影响司机驾驶,会出大事件的!” “但是不追的话,那个人就远了!”华鬘急不可耐地喊着,“离那条地龙远点儿就可以了吧?” 她说完这句话,抱着我再次以三十度角往空中钻去。我强忍着眼睛的酸痛,使劲睁大眼睛俯瞰着下面。 这一跳速度之快、高度之高简直前所未有,我感觉自己心脏都要从喉咙里蹿出来了。 下面的魏阳市郊的楼房都成了乐高一样的大小,高速铁轨也成了两条线段,至于那辆正在飞快行驶的列车,从极高的空中望去,竟然像一条虫子似的在广阔的地面上蠕动着。 不过,这次跳跃仿佛只见高不见远,等我们落到附近农田里时,反而再次被火车撇远了。 “要不算了……”我话音未落,就看华鬘再次一跃,直接斜着朝铁路两侧的隔音林带飞去。 《十恶临城》有声书今天在喜马拉雅上线啦!! 在大家的支持、鼓励和砸票下,《十恶临城》已经将近七十万字了。 今天很高兴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那就是《十恶临城》的有声书将于11月30日,也就是今天,在喜马拉雅平台上线了! 也就是说,大家马上就不止能看到《十恶临城》,还能听到《十恶临城》了! 在这里,要感谢为这个故事录音的韩诺大大,他的声音很有磁性,我刚听了楔子部分就被吸引住了~ 因为最近忙着各种地方赶稿,所以也想借这个机会,跟大家聊一两块钱的~ 主要就是,想感谢大家的支持。 在大家的支持下,故事大概已经进行了一半左右。接下来几位重要的反派人物将逐一大登场,发生在魏阳市的案子也开始走向奇绝,逐渐开始脱离“控制”,沈喻必须将自己的逻辑提升到超越常识的拘束,才能面对这波谲云诡的变幻。 而华鬘呢,她的侦探才能也开始展现,但不知不觉间,她也察觉到,似乎在人间的异能者不仅仅有她一人,她也面临着挑战和危机。 还有男猪,他也开始摆脱“猪蹄子”的命运,开始抗争和保护自己的“两个”女人。 最重要的是,在大家的建议下,我跟几位主角一一恳谈,他们都纷纷表示,再也不说英语了。 我着重补充了一句——不光英语,日语、法语、俄语,你们会的语言都不要乱讲,起码不要在小说里讲。 所以这一点请大家放心吧~ 凛冬将至,雾霾频来,最近办公室也开始有人流感,希望大家也都要好好保重身体。 最后,大家可以加一下我们的“盐罐粉丝群”546118291,可以在群里讨论《十恶临城》、聊家常、领红包。 还有大家也可以关注我的微博账号“言桄”,里面会每周对《十恶》中的背景做一些阐释,当然,每周还有为各位侦探迷、推理迷介绍现实案件的“言桄说案”栏目。 最后,还是让我们一起相约11月30日喜马拉雅平台的《十恶临城》电子书! 最后的最后,当然还用说,肯定是跪下求票啦!恳请大家继续支持,继续给《十恶》投票。 我们的口号是——看《十恶》,诸恶不为!听《十恶》,百毒不侵! 第二百九十五章 追赶高铁 如果那天有乘客倚在车窗边上,欣赏一掠而过的风景的话,就会看到一幕宛如《卧虎藏龙》般的奇异景象。 一个女人抱着一个男人,竟然用与高铁相颉颃的速度,在环保林带的树尖上朝前面飞奔着。 他们就像会绝世轻功的武侠一样追逐着高铁,不同的是,那个女人姿态艳丽妖娆,而男人却一路吱哇乱叫着。 当然,因为有隔音玻璃在,加上火车飞速行驶的噪音,乘客是听不到男人的叫声的。 “太危险了!会摔下来的!” “太冒险了!会被发现的!” “别开玩笑!追高铁太夸张了!追不上的!” “别说话!老实抱着我!” 废话!此时此刻我哪敢不抱住她?!现在虽然飞得不高,但速度奇怪,我万一掉落下去,那简直顷刻间就会被穿在树枝上,变成正宗的新疆红柳枝烤羊肉串。 不过,飞着飞着,我反倒冷静了下来。虱子多了不怕咬,猪死透了不怕烫,人飞远了——也不怕摔下来。 现在的关键问题不是速度,华鬘已经把速度提得够快了,我们从落后几公里急追猛进,现在都能与火车齐头并进了。 但是我明显能感觉到,华鬘的心跳开始加速,而且呼吸也不那么均匀起来。 无论她在阿修罗界耐力如何,但现在她使用的却是沈喻的身体。无论她能把这具躯壳开发到什么程度,可人的肉体都是分子构成的,一旦速度超标,我感觉这身体的四肢五脏都承受不住。 就像一辆拖拉机的外罩,里面却装上一台航空发动机似的,一旦开足马力,那外壳就被冲得七零八落了。 理想状态下,就是高铁尽快进站停下来,然后我俩“飞”到站台上混上车去。 但天知道这趟车何时停下来,万一是那种特快高铁,一站就开出祁岭省外,那估计华鬘即使有这个心,也没那份体力了。 “你——”我刚想说话,就觉得狂风从嘴里直灌进来,吹得我胃都晃荡着。 “——能看到那辆车显示屏上的号码吗?”我硬顶着风口,张嘴朝华鬘喊道。 “什么号码?看不到!”我感觉她浑身肌肉紧绷着。 “能追远点,追到车头前面去吗?车头正前方顶端有块显示屏,上面闪着几个红字。” “我加把劲儿。”她虽然声音淡定,但呼吸却急促起来。 速度猛地提快,我紧紧抱住她,感觉自己的脸都被风吹歪了。好在她的身体还温暖柔和,我只好使劲把脸贴在她身上。 我们在树枝上猛追一通,她低头喊了一句。 “g78什么什么,地龙晃得太厉害,后面两个字看不清楚!” “78——7811?!” 我想起来了,这趟车是g7811,是从魏阳往南开的!但现在我们在空中飞跃正急,根本腾不出手来翻开手机,查找这辆车的经停站信息。 我只好闭上眼睛,仔细回忆着是不是从哪里看到什么列车时刻表之类。 忽然想起来了,之前跟沈喻曾经坐高铁东去淞江,那天在候车时,我曾经望着车站里的大屏幕,看到过g7811的信息。 幸好我脑子就跟摄录机一样,能不停翻调着所有记忆图像。但在这种近乎高速裸奔的状态下,调取效率还真没那么高。 我拼命回忆并且分析着——g7811并不是特快的高铁,这种高铁一般会经停一些比较大的县级市或者普通地级市,而最后可能的就是—— 立符市! 立符是蒲水市的代管市,这趟车在那里会停下来! 从魏阳到立符,高铁大概需要半小时左右。而我和华鬘遇到火车时,它已经开出了市区。火车在市区的行进速度比较慢,就是提速之前已经开了近十分钟左右,那到现在追这么久,大概已经耗费了十分钟吧? 也就是是说,要等火车停下来,很可能还要追十分钟左右。华鬘现在已经气喘吁吁了,再追下去她还撑得住吗? “再追这么长时间,火车就要停下来了。”我竭尽全力吼着,“到时候咱们直接跳到站台上面,然后上车找人,还能行吗?” “别闹,小看本姑娘是吧?”华鬘使劲深呼吸一下,又在树尖上飞踉跳跃起来。 “你不自称公主了?”我想多跟她说说话,起码让她精神上轻松一下。 “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给人间的平民,只能降尊屈贵了。”她气息有些混乱,但仍然开玩笑回应着。 “火车上那个人很重要吗?”我又问——感觉自己就像坐副驾驶,陪高速公路上开车的老司机聊天似的。 “我哪知道重要不重要,先逮着再说!你说这条地龙叫什么?叫火车吗?它跑这么快,是用火驱动吗?” “叫火车,也叫高铁,不是用火,是用电驱动的。”因为风力太大,自己说出来的话顷刻都被吹飞,估计这时候已经被吹回魏阳去了。 “你们人类啊,”华鬘说出半句话又长长吸一口气,“虽然人长得小,体力也不行,但琢磨一些……” 她还没说完就猛地往下一沉,我这才发现防护林已经中断,我俩已经落到了地上。 好在田野茫茫,人迹稀少。风吹麦浪,郁葱起伏,华鬘带着我继续在麦田里飞跃着。 “累不累?”我忍不住心疼她起来。 “我不累,就怕明天、那个女人、一醒过来觉得关节、酸疼。”华鬘说话都已经不能自然停顿了。看来她也明白,沈喻的这具身体已经达到了极限。 “你明天、叫她、好好锻炼身体……”她继续说。 “你少吃点儿,她才能身康体健。”我对她说。 “我吃多少、跟她没关系好吧?我吃的饭,都用六能之一的身能、消解了。”华鬘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在这里、一天只能用两种能力……” “什么?!你以前说,每天只能用一种能力是假的?你能用两种能力,但永远把一种异能浪费在吃上面了吧?!” 华鬘实际用手掐了我一把,她一直掩盖的事情不小心说漏了嘴,大概相当尴尬吧。 不过,我真是服了她了——这么好的异能不珍惜,总是把一种用在吃上面。 吃吃吃!少吃一点,正常吃一点,少用一次消解的异能,那每天就能用两项异能嘛! 吃货的世界你永远不懂! 不过,华鬘的脚步明显变慢许多,她好像已经快要撑不住了。但也就在这里,我在腾空的时候隐约看到了远处的立符南站! 第二百九十六章 大眼贼余最 华鬘用尽全力超过g7811,我们终于在它进站之前的一刻跃进了立符火车站! 只不过大概她气力用尽,所以落地没那么稳当,我们一下子踩在了站台的边沿上,没想到身子一晃齐刷刷跌到轨道上去。 “呜——”高速列车一阵警笛长鸣,就像排山倒海般冲了过来。 我早就惊出一身冷汗,此时已经刻不容缓,我一把拉起华鬘,然后飞快抱起她来,用力把她朝站台上推去。 关键时刻,一定要先救自己的女人! “危险!”远处的安全员大概也看到了情景,朝我俩嘶吼着。 但此时已经来不及了,我感觉身边的空气像被抽空似的一缩,那是高铁进站的巨大速度带来了气流效应吧。 我已经看到那尖尖的子弹头朝我迎面冲来了!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我感觉自己呼地从地上翻起来,然后一下子扣在硬邦邦的水泥站台上。 我胳膊被抻得如同伤骨断筋一样——不过,好在人安然无恙。是华鬘救了我,她拽着我胳膊,以超过高铁的更快速度将我拉了上来! “你疯了!”她吼我,“我本来要带你跳上来,你抱着推我上台子干嘛!” “我怕你被车撞嘛!” 华鬘眼眶红了,她恶狠狠瞪我一眼,此时火车已经靠站,那个安全员也喘着气冲了过来。 “你们俩!哪里冒出来的!横穿轨道有多危险知道吗!” 我不想跟他纠缠,急忙拉着华鬘,找个车门就钻了进去。 “哎哎哎,你俩的票呢?”守在车门口的检票员问。 “上车补票!”我朝她喊了一句,赶紧拐进车厢里面。 “那个人就在这车上!”华鬘说,“他的气味像一只黄鼠。” 黄鼠俗称“大眼贼”,是一种鼠类动物,因味推人,看来华鬘要在车厢里找的人并不是什么组织高层。 但只要找到一个人,或许就能撬开整个事件的口子。 华鬘嗅了两下,然后义无反顾地朝右边车厢走去。我紧紧跟在她后面,我们穿过几列二等座车厢,来到一等车厢里面。 大概因为中途已经下去了不少人,所以一等车厢里乘客稀稀落落的。华鬘的脚步越来越快,从她的表情来看,我们应该要接近目标了。 她忽然收住脚步,这一次我也看到了那个人。虽然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但奇怪的是,我却一眼认出来他就是我们要找的家伙! 大概因为车厢空调太冷,我们都穿着短袖,但他外面却裹了件薄如蝉翼的皮肤衣,双手却紧紧抱着一个双肩背包。 他染着黄色头发,面色枯黄,四肢也都干巴巴的。可能听到了脚步声,我看到他瘦骨嶙峋的脸上,一双大眼睛正骨碌碌转着,不停打量着周围。 他显然看到了我和华鬘,手不自觉地朝背包里伸过去。我看到背包里像是有什么鼓了起来…… 高铁的安检比较严格,我想他应该没有刀枪之类的凶器。加上这个人看上去既瘦又弱鸡,我并没有特别在意他的小动作。 我看看华鬘,华鬘朝我点点头。 “兄弟,”我朝他打个招呼,“你旁边的空位有人吗?” “有人!”他警惕地对我说。 我现在身上没有搜捕证,也不能贸然在火车上打斗。与其跟他耗着,还不如打草惊蛇,来个“引火烧身”。 “好吧。那跟你打听个人,你认识金老大吗?”我突然发问。 没想到他的反应比预想中更快,只见他的手腕一动,猛地就从书包里掏出一把折叠雨伞来。我连看都没看清,就见那雨伞腾地一弹,它的尖端腾地弹出一支弩箭,直愣愣就朝我胸口飞来。 我擦!今天出门忘看黄历还是怎的?刚才险些被高铁碾胸,难道现在又要来什么弩箭穿膛吗?! 好在我早有思想准备,直接往旁边座位上一躺,就看那弩箭像闪电似的从我面前飞过去,当啷一声戳进车身内饰上。 但大眼贼显然更有准备,他嗖地从座位上窜起来,拿着伞又直冲我射出第二发弩箭! 我现在被卡在座位上,闪躲的角度已经狭窄无比,所以在正常情况下根本避不开这一次补刀! 可惜大眼贼不知道,只要有华鬘在,一切正常的情况都可能不正常起来。 弩箭出膛,电石火光! 但就在这刹那须臾之间,华鬘飞起一脚,重重踢在了他的手上。那把伞也应声飞了出来,出膛的弩箭也转着圈盘旋着,当地刺进前面一排的座位海绵里! 轮不到大眼贼有任何反应了,华鬘已经冲到他眼前,她飞起一拳就朝他的小腹打去。 “哦——噗——” 大眼贼的嘴里喷出一道腥臭的东西,以他的肚子为中心,他的上身和腿几乎九十度折叠在一起飞了出去。只听一声重响,他吐着白沫撞开车厢尽头热水间的挡板,一头栽在热水龙头底下。 “嗷——嗷嗷——”两股热水从龙头里流淌出来,大眼贼连休克一会儿的机会都没有,就被烫得呜呜惨叫起来。 “怎么回事!”我们的斗殴惊动了车厢里小憩的乘客,两个列车员更是急匆匆朝这边冲了过来。 我赶紧掏出包里的市局食堂饭卡,直接递给列车员。 “魏阳公安局的,正在查案,遇到嫌疑人反抗。” 列车员惊讶地看着戳在车上的两只弩箭,又看看飞跃半截车厢,正瘫痪在热水龙头下哀嚎不已的大眼贼,最后惊讶地看着揉着一对小粉拳的华鬘。 “……是我打的。”我急忙把华鬘拉到背后去,“挺身而出”说道。 华鬘躲在我背后,狠狠掐了我屁股一把。 “贪功冒赏!” “有合适的地方吗?我要把嫌疑人带去讯问,还有,帮我联系下魏阳公安局那边!” 大眼贼被两个安全员抬到了商务车厢。这里没有其他乘客,大眼贼犹自哀嚎着。幸亏列车员找来一个急救包,忙不迭地给他用上。 “别装了!我的力道我知道,你根本就不会骨折的。”华鬘朝哎呦不已的大眼贼狠狠踢了一脚,疼得他眼泪都飚了出来。 “金老大,金满山呢?!”我厉声问他。 “前两天就跑淞江去了,听说准备飞、飞香港……”大眼贼带着哭腔说,“姑奶奶,只要不折磨我,我什么都招!” “你叫什么名字!” “余、余最……”大眼贼擦着眼泪说,“姑奶奶,姑爷爷,有烫伤软膏吗,我都要毁容了啊……” 第二百九十七章 马房 余最歪在特等座上呻吟不已,那音调叫人听了直想抽他。 华鬘指指他,然后问我:“你审还是我审?” “……还是我审吧。”我想起华鬘说过,她在修罗界审犯人很简直,就是严刑逼供,犯人如果不招,那酷刑折磨死也不会被追究。 所以,还是我来审问比较人道一些。 “别叫唤了,有几件事想问你,讲完了下站送你下车疗伤,要是讲不完,就再撑一站!” “你们警方有没有点儿人道精神啊!”余最抗议道。 人道?!我差点儿喷出来,要换华鬘审你,可就不是人道,而是修罗道的问题了。 “对不起,我们不在编制内,只是临时工。”我朝他挥了挥证件,“顾问,看见了没,可以既顾又问,也可以只顾不问,更可以随时不让顾问。” “嗷嗷嗷,姑爷爷!我脸上的燎泡疼死了,要问什么您赶紧说吧?” “你在金老大的团伙里是干嘛的?你认识曲江吧?” “我只是个打下手的,曲江?是前段时间绑票绑死的那个傻吊吗?” “正常说话!什么叫打下手?!什么叫绑死?” “就是处理杂事,当看守,当打手什么的。那个叫曲江的小子被关在友成小区的时候,我也看过一两天。但他是怎么死的,我确实不知道啊!” “你认识一个叫古钟的人吗?” 大眼贼的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似的:“古钟?不认识。” “那你们为什么绑曲江,他不是帮你们把女孩带到魏阳来吗?” 大眼贼愣了一下:“不知道啊,我从来都是留在魏阳,每天早上老大会给派活儿,他们之间的事儿属于神仙打架,我怎么知道啊。” 我蹲下去,伸出右手,轻轻按了下他被烫起来的燎泡,余最顿时又哇哇大叫起来。 “还差二十多分钟到下一站,我怀疑到时候你脸上这泡得爆了。” “我说!我说!曲江那混蛋,简直就是个畜生,就是个连裤子都不想提起来的畜生。听说押运的时候,他疯狂折磨女人,最后半路上女人不堪其扰,连夜逃没了。金老大就把他关了起来,让他的小兄弟去找那些女的,找不回来,就杀他灭口。” “他的那个小兄弟叫什么?” “不知道名字,只记得他身体瘦弱,还戴个眼镜。我们都跟他叫四眼儿。” 我忽然想到,之前跟姜媛媛去平照时,自己还拷贝了一张古钟的照片。我拿出照片来,给余最看了看。 “是他吗?” “对对!他们哥俩儿还不错,四眼老来看曲江。” “后来四眼没找到逃跑的女人,所以你们就撕票了,对吗?” “这个我可不知道!只记得那天晚上,我被派了另一个活儿。到了第二天一早,忽然就有电话打进来,说出事了,叫大家各自想办法跑路。我吓得去亲戚家猫了些日子,看着现在风声过去,想回蒲水老家,结果就被你们逮住了……” 大眼贼的话应该是真的,他看来并不在金老大卖淫团伙的核心圈子里。 “电子管厂宿舍楼一区的地下室,你知道吧?” 余最浑身一哆嗦,感觉他这次是真的害怕了。 “那个地方是干嘛的?!”我看他心虚,于是趁热打铁,厉声问道。 令人惊讶的是,余最竟然没法回答。我这才明白,自己的审问有些失误——他刚才浑身哆嗦,显然说明那个地下室曾经罪孽累累,而且他也有份;但我接下去却问那里是做什么的,就又给他留下了一个矛盾的印象。 那就是,他搞不清楚我到底知道多少内情。 如果我所知不多,他便没必要全盘招供;如果摸不清我的底细,他就索性闭口不说。 看来审讯这东西,也是一门艺术。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我们既然已经找到了一区地下室,自然能知道里面究竟发生过什么。到时候要是从别人的嘴里先说出来,那你就不算坦白,只算招认,量起刑来标准就不一样了。” 大眼贼盯着我,心思似乎有些活动。 “我也不急,再给你五分钟考虑。不过,高铁这速度,五分钟之后离下一站就更近了,到时你脸上的烫伤要不治疗的话……” “您别说了,我讲还不成嘛……”大眼贼带着哭腔,“反正我只是个从犯,为了混碗饭吃才被逼着干的,我自己真没有伤天害理的心思啊!” 他咽了口唾沫,继续说道:“老大把那个地下室,叫做马房。” “马房?” “对,驯马的地方。就是有不听话的野马,就关在那里教训的意思。马被打、被折磨得听话后,就任人摆布了——那些骗来的女孩也是一样。” “所有女孩都曾经被关在那里折磨过?” “不,只是那些不愿意去卖,不听话的女孩而已。一般都是痛打、折磨、虐待、强行侮辱她们……” 我使劲克制住自己胸中的气愤,金老大他们这群人,真是死不足惜。 “那你呢?” “……我就是负责打她们、虐待她们的……” “曲江干过这种事儿吗?” “他?”大眼贼忽然语气一变,“他最爱干这种活儿,后来他都抢着去干,那个人跟性变态似的,见了女人就使劲往死里整。” “那个叫古钟的小兄弟也参与过吗?” “好像没见过他,那家伙瘦骨嶙峋的,恐怕连女人都打不过吧。” “你不也干巴巴的吗?”我反问他。 “我这都是肌肉……”他不服气地说。 “一区地下室里面,死过人吗?”我趁其不备,突然问道。 “啊!”余最发出一声惊呼,那声音意味着他显然知道什么。 “说吧,我们都找到线索了。” “警官,真的不瞒你,我只知道马房那个地方虐待过很多人,有的人被打得遍体鳞伤,他们要不就给人腿上身上扎两刀,弄的血流满地。这些个情况都发生过,但就是没听说那里死过人。” “老老实实坦白,我们早掌握了足够的证据,要不绝不会突然问你这个——你刚才为什么吃惊?” 大眼贼做了个深呼吸。 “实不相瞒,虽然那里没死过人,但曾经有件奇怪的事情,这始终是我心里的一个疙瘩……” 第二百九十八章 消失的药瓶儿 “有话快说!再磨叽就重新把你拖去烫水!烫完把你身上汗毛都撸干净!”急性子的华鬘早就不耐烦了,她走过来,用吃人似的眼神盯着余最,还把双手的关节揉得咯咯作响。 神鬼怕恶人,更何况刚才余最就是吃了她一脚,差点儿被踹得细胞重组。所以一见到华鬘,他的犹豫和算计顿时被吓得烟消云散了。 “女侠!我说,我说!” 余最磕磕绊绊地讲着,原来这和他认识的另一个团伙小弟有关。 那个小弟也没有名字,在团伙里,大家也心知肚明,一般不透露自己名字。 除了曲江那种傻粗壮以外,其他小弟都有个自己的外号。 比如余最,因为干瘪眼大,就真的被其他人唤作大眼贼。而余最所说的那个人,他岁数并不大,但因为少年白头,所以显得十分老城。他嗜酒如命,裤兜里永远揣着一铁罐白酒,随时随喝。 “这东西,就是治我病的药。”他经常举着酒瓶对周围的人如是说。 因为这句话,他便被其他人戏称为“药瓶子”,简称“药瓶儿”。 药瓶儿不怎么去“马房”那里,他负责的工作是“收租子”。 所谓的收租子,就是去各处楼凤那里,把最近“经营”所得统一敛上来,再交到金老大手里。 有人说,现在都移动支付了,直接把钱转给金老大不就可以了吗?何必中间还来这么一道,万一药瓶儿贪污怎么办? 首先,确实有移动支付这种事儿,但收款账户肯定不是金老大的,否则万一出事,警方顺藤摸瓜就把他揪出来了。 所以,金老大想出一个办法,就是让“客人”们把钱分别付到七八个收款号里,然后由分片儿的楼凤头头抽空将钱取现,最后等药瓶儿来时交给他现金。药瓶儿汇集起来,把钱统一交给金老大。 其次,药瓶儿的收租也相当于是一次“巡防”,他也要挨个看看女孩们的状况,看看有什么问题,最近环境安不安全,需不需要调换处所等等,然后一一记下来,跟金老大反应。 总之,药瓶儿干的活儿,也是其他“弟兄”们十分眼馋的工作。 不算累,只是隔三差五像钦差大臣似的“巡查”一圈儿,然后直接跟老大接触,况且这中间还有很多油水可捞。 可是金老大就认药瓶儿,理由很简单,药瓶儿头脑简单、没有贪心,不会中间克扣压榨女孩,也不会中饱私囊。 不过药瓶儿也并非无欲无求,但他的要求很简单,只要转到哪个地方没酒了,那女孩们必须得给他把酒罐儿满上。 但是,就在之前的某一天,药瓶儿突然莫名其妙地消失了。 金老大特别气愤,因为药瓶儿那天正好出去收租,可这次却一去不返,别说收来的钱,连人都没回来。 ——难道药瓶儿被人打劫?还是忽然动了私心,携款潜逃了? 金老大让人彻查,发现药瓶儿最后一家收租的地方就在友成小区。 团伙在友成六号楼的五层租了一间屋子,屋子里常有两三个女孩。女孩的“大姐”(也就是头儿)是一个叫丽姐的女人。那天傍晚的时候,药瓶儿来到六号楼,从丽姐手里拿了钱,然后点了一下,对好了账,就下楼了。 按照惯常的收租路线,友成小区之后要去糖厂家属院,但家属院的大姐左等右等,也不见药瓶儿过来。 也就是说,药瓶儿从友成小区出来后,就再也不知去向了。 但是大眼贼说,那天他曾经在电子管厂一区那里看到过他。 “那天晚上,天有点儿黑,我本来去超市买吃的,结果回来的半路上,突然肚子一疼,就想窜稀……” “文明点儿。”我咳嗽一声。 “就是想拉肚子!因为那一块儿都是老小区,离着也比较近,我也比较熟,想起一区旁边有个公共厕所,我就赶紧站起来冲过去。” “那天不知道吃什么吃坏了,蹲坑蹲了半天,最后腿都软了。等我从厕所走出来之后,无意中望了一眼,竟然发现药瓶儿远远坐在一条长椅上。” “一区这地方是马房,不是收租的地方,他怎么跑这里来了?我当时心里这么想着,想走过去问问究竟。结果不争气的肚子又疼了起来,我只好冲回厕所,等再出来时,药瓶儿已经不在那里了。我没当回事,就折了回去,谁知道第二天就传来了药瓶儿跑路的消息。” “你确认那个人是药瓶儿吗?” “确认,百分百确认,我俩眼都是二点零,而且药瓶永远穿着一条工装裤,还戴着个灰蓝的棒球帽,我们这些人对他简直太熟悉了。虽然那条椅子没在路灯底下,但当时灯光不差,所以肯定不会认错人。” “你告诉过金满山这件事吗?” “没有。” “为什么没说?” “老大怀疑药瓶子携款私逃,而且没有别人佐证,我空口白牙一说,万一他在怀疑我是同谋怎么办?我可不想给自己找麻烦。” “后来这事儿就不了了之了吗?” “还能怎么样?听老大说,他给药瓶子下了江湖追杀令,任他逃到哪里都会被逮回来。而且老大说,他只要药瓶子的人头,连钱都不要了,这就是背叛他的下场。” “你们老大有这么狠?” “谁知道啊?反正没听说过他杀人。把人打残,折磨得生不如死倒是有的。” “那他为什么要撕曲江的肉票?” 大眼贼愣了一下,他想了想,接着说:“我觉得那不是撕票,而是一个意外。” “意外?什么意外?” “警官,你听说过激情杀人吗?我可专门研究过,老大可能就是一冲动把曲江给弄死了——因为那小子,太踏马让人烦了,连我都想弄死他!” “怎么回事?你说说看!” 我正要继续询问,谁知道此时火车开始慢慢降速。 “亲爱的旅客朋友,蒲水东站就要到了……”广播里传来甜美的女声,大眼贼一下子开始不淡定起来。 “警官,求你了,让我下车疗伤去吧!我还没娶媳妇儿,可不想落个满脸麻子啊!这样好不好?我听说过金老大在淞江藏身的地方,他今晚要坐飞机去香港,您直接去逮他,找他问去吧!行行好吧大哥!” 第二百九十九章 守株待兔 鉴于大眼贼比较配合,我们确实也没有为难他,在提供了金老大可能的藏身所在后,我亲手把他交给了蒲水方面的铁路警察,暂时将他拘押了起来,等魏阳警方前来进一步调审。 倒是林瑛打来电话,朝我们一阵猛喷。 “到底怎么回事?请给我个合理的解释!怎么一眨眼儿工夫,你俩就从电子管厂小区跑到蒲水去了吗?一百五十公里呢!都跨市了你知道吗?!” “坐、坐高铁来的啊……我们就在高铁站呢。” “废话!我知道是高铁,难道你俩还能飞过去?!” 我心想,不错,我俩就是飞过来的。 “你们前一刻还好好的,怎么会突然想起来跑高铁站去?!” “沈、沈喻发现了一条嫌疑人线索,他可能要做火车潜逃……我们着急,来不及打招呼,就跑过来了。” “怎么知道的?你们赶紧回来!瞎胡闹,直接面对嫌疑人,他要是有凶器,伤着你怎么办?!……” 林瑛还在手机里吼着,华鬘走过来一把将电话掐断。 “哼!别跟她瞎扯了,我看她就是对你有意思!” 我吓了一跳:“可别乱说,我俩只是老同学,别乱组cp……” “真是烦死了!你身边除了性冷淡,怎么一堆女人?总有一天,我要把她们一掌一个……”华鬘又把粉拳捏得嘎嘎作响。 “停!这种事连想都不许想!”我急忙打断她,“天色不早了,咱们还得赶紧回去。”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刚才只顾听林瑛乱喊,竟然忘记将金老大在淞山的事情告诉她了。 我拿起手机,正要拨通电话,却又被华鬘拦了下来。 “你是不是想告诉他们金老大的消息?” “对啊,大眼贼说,他今晚不是要去香港吗?” “咱们直接去抓他,不是更好吗?”华鬘看着我,笑吟吟地说,“我已经憋很久没活动筋骨了,今天飞腿踢翻大眼贼,感觉太畅快了。” 说实在话,我心里第一个念头就是不行。 因为据大眼贼所说,魏阳虽然是金老大的窝点,但他在淞山的势力也不容小觑。他在魏阳经营黄色产业,而在淞山却开了两家地下赌场。 “听说垄断了两个区的赌盘生意。”大眼贼当时告诫我们,“每个场子少说也有二三十个小弟看着,你们两个人对付不来的。” “你的意思呢?”我当时询问他。 “听靠谱的内线兄弟说,老大今晚要从淞山飞香港,想躲躲风头,你们不如在机场设卡抓他……” 我点点头,大眼贼说得不无道理。金老大的两家赌场都在老城区的老巷子里,人员密集、交通不便,周围地形复杂,肯定暗哨遍布,不方便大规模人员展开抓捕。如果要今晚就突袭赌场,难免会打草惊蛇,节外生枝。 这样看来,还是在机场守株待兔来得方便。 我明白华鬘的意思,她是觉得抓捕这种事自己一个人就能搞定,况且她来到人间之后,除了胡吃海塞、腻乎着我,就是与沈喻斗气,一来有我的限制,二来光吃这件事就让她着迷不已了,其他欲望和需求自然也被淡化了。 但无论是人还是阿修罗,看来都要遵循马斯洛理论,吃饱喝暖之后,就有了精神需求,比如找份工作,养养宠物,打打游戏,闯闯关什么的。 即使身边没有挑战,也得制造出点儿挑战来搞一搞。 华鬘大概也是如此,之前跟沈喻明争暗斗,现在两人大概玩腻了隔空互打,所以鸣金收兵,一致对外,开始向作奸犯科的恶人进行挑战。 从某种角度来讲,有两个能力超群的女神探坐镇,这也是魏阳市民的一大幸事。 但即使能力再强,也不能冒险。我知道要论体力,华鬘可以一个人单挑无数。但就像她所说的,人类已经把所谓“奇技淫巧”开发到了极致。 虽然体力落后,但地下赌场那伙人肯定手里有不少武器,比如枪支,大眼贼使用的弩箭等等。 俗话说得好,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武功再高,也怕菜刀。华鬘就是能耐再大,但三拳难敌四手,再加上不知何时袭来的冷枪,简直太过冒险。 可是,我不能直接阻拦她。她是个顺毛驴,如果越呛着来,她再度上演一气之下离我出走,那事情就更无法收拾了。 所以,我现在正跟她坐在朝淞江飞驰的高铁上,手上却不停给林瑛发着微信,告诉她自己知道的信息。 “你们不许贸然行动!不许贸然行动!不许贸然行动!”林瑛连着给我发来三条同样的消息,后面跟上十几个叹号。 “我们跟航空公司确认了,今晚只有一个飞香港的航班,在夜里十点二十分。现在正在排查购票人的姓名,金满山应该用的是假身份,不过基本已经锁定了。” 林瑛不停发消息,向我通报着情况。 “所以,你们不要轻举妄动!” 华鬘本来在拿着小平板追剧,她看我不停按着手机,也把脑袋凑了过来,我赶紧胡乱点开一个网页,煞有介事地看着。 “亲爱的,你没给他们通风报信吧?” “没、没有……你好好看剧……” “那就好,”华鬘朝我挥了挥拳头,也不知道是显示自己有力量,还是警告我不要多嘴。 我心里思忖着,如果金满山十点二十搭乘航班的话,他最晚也要提前一小时进机场,所以只要带华鬘晚一点赶到那里就好了。 ——警方就位拿人,我们到场助威,风险全没有,印象也还行,不错不错。 我想着想着都笑了。 手机再次震动起来,又是林瑛发过来的一条消息。 “言桩,你什么时候有空,咱俩得单独谈谈。” 我一愣,赶紧回了过去:“谈什么?” “沈喻的事儿。”林瑛言简意赅地回复道。 我大吃一惊——难道华鬘的身份掩饰不住了吗?! 第三百章 拖延时间 我本想发消息探问一下,看看林瑛究竟想问沈喻的什么事,但想了想还是放弃了。 在信息完全不对称的情况下,越追问越显得心虚,这是审讯犯人的大忌。 林瑛虽然对我脾性温和,而且看起来一副学生模样,但她可不是吃素的。她年纪轻轻就晋升成市局刑侦队副队长,肯定有自己的过人之处。 所以,如果她真的怀疑沈喻,我必须得谨慎对待,不能随意粗心,露出马脚来。 因为林瑛是个很有原则的人,她的职业决定了她的目标,对于华鬘这种带有社会隐患属性的人,她恐怕很难做到让她在大街上胡闯乱逛。 稳住,现在一定要稳住,不要急于应对。我不停地嘱咐着自己。 华鬘就坐在我旁边,她仍在开开心心地追剧,谁也不会想到,这个可爱的小女人眨眼之间就会变成大杀四方的阿修罗吧。 折腾到淞山,已经是晚上七点半了。 淞山高铁站到机场有轻轨,大概四十分钟到达车站。如果这样算起来,那我们现在就过去难免为时尚早。 但华鬘一下火车就跃跃欲试。 “亲爱的,你找找方向,咱们不行直接跳机场去!” 跳机场去?我吓了一跳,她这想法必须阻止!飞鸟撞飞机尚且算事故,飞人撞飞机简直就是灾难,更别说还是双人带cp的效果了。 况且今天已经追过一次高铁了,我可不想再超一次飞机。 “跳来跳去太辛苦,也容易被人发现,咱们还是先吃点东西,然后搭轻轨去吧。”我对华鬘提建议道。 “哦?吃东西?”华鬘顿时两眼放光地问道。 淞山是祁岭省省会,也是美食名城。我拉着她,故意在周围转了好几圈,最后才找了家本帮菜馆,要了个包间,连着点了麸皮黄鱼、白菜玉肚、火缸芋头、鲜鲞烤肉等淞山名菜,当然也少不了紫玉汤圆等小吃。 华鬘中午就没来得及吃饭,早就又馋又饿,她一顿海吞,转瞬间桌子上就只剩光溜溜的盘子和餐碗。 “大哥,你们是不是把菜都打包啦?”买单的时候服务员还瞪着大眼问我,“从来没见过有吃这么快、这么干净的客人。” “对,打包了,都装进人皮口袋里了。”我也对他开个玩笑说。 “哈,大哥,不过你也挺厉害的,吃这么多也不显胖。”服务员边收钱,边对我说。因为这次在包间里头,他也搞不清一桌子菜哪里去了,还以为是我吃了。 “万一是她吃了呢?”我指指坐在旁边继续戴着耳机追剧的华鬘说。 “不可能,开什么玩笑?就大姐那身材,肯定是每天健身瑜伽普拉提,燃烧我的卡路里的那类人,您可别诬陷好人了。” 确实,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任凭我跟谁说华鬘是个吃货大胃王,也不会有人相信的。 这就是华鬘不合常理的地方,刚才在追火车的时候,她无意中透露,其实自己每次出来可以用两种能力,但她却永恒地将超级消化异能作为固定项目使用。 人是铁,饭是钢,看来阿修罗亦复如是——为了吃,她情愿“浪费”一项使用异能的机会。 我看看时间不早,于是给林瑛发消息,询问她们是不是已经布置完毕,还告诉她说,我们已到淞山,而且“沈喻”想过去看看。 “你们过来,不是添乱吗?!”林瑛很不满地回复道。 我也回她一条消息:“沈喻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想等你们实施抓捕后,再带她进场,第一时间让她看到犯人就好了。” 林瑛这次隔了很久才回复过来,消息只有短短的两个字。 “行吧。” 我看看表,现在已经八点半钟的,如果走到轻轨站,再搭上轻轨的话,等我们到达机场时,金满山大概已经成为笼中之鸟、瓮中之鳖了。 我带着华鬘走到轻轨站,买票上车,这趟车好像来得尤其得慢。就连一向没有时间观念的华鬘都忍不住问我几点了。 我告诉她,到机场的时候大概九点半左右。 “九点半?姓金的十点二十才到,那时间足够用了。”华鬘心安理得地说。 她大概以为上飞机就跟私家车一样吧,什么时候出发,就什么时候出现。也好也好,总比她一着急来个空天飞跃好得多。 姗姗来迟的轻轨慢慢靠站。我带着华鬘上车,列车开始在淞山的夜色中穿行,高架桥两侧尽是高楼大厦,一个个房间里仍然依稀亮着点点灯光。 万家灯火,平安繁华,这就是现实中人间都市的现状。 但每个人总会有种错觉,那就是我们经常心安理得地认为,所谓现状,即是永恒。但殊不知我们能吃饱穿暖也不过三十年历史,七十年前这块土地上还是兵燹遍野,满目疮痍。 而从地质纪年看来,几十年只是短短一瞬,甚至都不能覆盖一个人的一生。如果翻看人类史书,你也会发现,能安居乐业的时代总是短得可怜,少得可怜,大部分时间人类都在互相倾轧,互相争夺,互相厮杀,总是在饥饿、疾病、战争、生死的边缘苦苦挣扎着。 所以,我们能轮到享受这几十年的丰衣足食,已经积攒了莫大的运气。 而守护这份安稳幸福,也需要每个人的努力。林瑛、沈喻、施鲢、余以清、姜媛媛,他们都是为你我守护安稳的人。 我正在徒生感慨,忽然口袋里的手机传来一声震动。 “目标出现!你们千万不要进机场!” 是林瑛发过来的消息,看来金满山已经出现了! 我急忙往窗外看看,但外面黑乎乎的一片,也不知轻轨到底开到哪里了。我打开手机看看时间,又看看地图,发现离进站只有五分钟左右了! 五分钟时间! 这个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发现目标是一件事,寻找突袭抓捕则是另一件事,万一我跟华鬘下了车走进机场,正好赶上抓捕,依着华鬘的性格,她断然不会放弃亲自下手的机会。 第一她的能力也许会暴露;第二,她是完完全全的目标导向,而且力量容易不受控制,一旦因为抓捕金满山伤害了周围的人或者设施,那就得不偿失了。 所以,我必须得先稳住华鬘!等林瑛确认抓捕成功后再说! 第三百零一章 围堵金老大 世界上的事情就是很怪,你越想消磨时间,时间就显得越长。 华鬘虽然看起来总是马马虎虎,大而化之,但她若是心里有事,却一点儿也不含糊。轻轨刚一进站,她就迅速扯下耳机,收起平板,一个箭步跨出车门。 我跟在后面,紧紧追着她。 “慢点,慢点,没那么急呢!”我从后面招呼她。 “咱们要先安营扎寨,才能趁火打劫啊。”她胡乱用着成语,一把拽着我快步朝候机大厅走去。 “等等!”我痛苦地大叫一声,然后使劲坠在地上。 “怎么了?”华鬘回头看着我问。 “你刚才力气太大,把我脚给崴了。”我装作揉着脚踝站起来,一脸痛苦的表情,“咱们慢慢走,慢慢走……” “哎呀!”华鬘把我一揪,直接背在背后。 周围的旅客纷纷侧目,他们看到一个娇弱女子背着个大老爷们,居然还能健步如飞,估计个个都惊诧莫名吧。 我看到有人开始偷偷拿出手机拍照,于是赶紧拍着华鬘后背说:“放我下来,放我下来!” “你不是脚受伤了吗?我背着你,咱们走得快!该往哪边走?国内出发?国际出发?” “脚好了!刚才就是抻了下筋,赶紧让我下来!” 华鬘听我说话,于是松开胳膊,我急忙跳到地上,周围的看客纷纷捂着嘴,一个个都窃笑不已。 我看到旁边有一个咖啡屋,急忙又拉着她的手停住脚步。 “等下!” “又怎么啦?” “我买杯喝的!” “买什么买,抓完再买!” “反正到十点二十分还早——爱尔兰咖啡你喝不喝,咖啡里调上酒,很好喝的?” “酒?”华鬘眼睛一转,不免停下脚步,“那叫他们做快点儿!” 我急忙把她安顿在旁边的座位上,然后跑到柜台付款,还低声叮嘱做咖啡的小哥说:“我们这单不着急,慢慢做,先紧着别人来都行。” “ok!先生您真是素质高!”小哥冲我竖起大拇指说。 我冲他笑了笑,望望坐在位子上的华鬘,她不停回头看着大厅屏幕上的时间,又不停望着柜台这里。 “怎么还没做好?!”她朝我喊道。 小哥一愣,他看看我,我偷偷伸出手指摇摇。 “别急,她就是嗓门大,其实性格好得很。你慢慢做着先。” 小哥又冲我点点头:“温良恭俭让!” 我看看手表,刚才一阵死乞白赖,已经耗掉了十分钟,林瑛那边该有动静了吧? 说曹操,曹操到。刚想到这里,我口袋里的手机就铃声大作起来,拿出一看,果然是林瑛打过来的。 我刚接起电话,就听到她火急火燎的声音。 “喂!上当了!刚才抓到的目标只是个替身!咱们暴露了,金满山不在机场!这次打草惊蛇,估计他马上要从老窝逃走!” 我顿时愣在那里。 “那怎么办?!” “地下赌场那边,淞山方面已经派人过去了!不过堵车,估计已经来不及了!我们也准备赶紧返回市区!” 还没等我反应,她就咔嚓挂断电话。我这下顿时急得抓耳挠腮,三步两步跑到华鬘身前,急急忙忙把情况说了一遍。 “那还等什么啊!” 华鬘腾地站起身来,抓住我的手就要走。刚走两步她又停下来,冲到柜台前面,朝正吹着口哨做咖啡的小哥吼道:“我的爱尔兰呢?!” ——乖乖,这真是我惹下的祸患,这家伙事到临头还惦记着喝的。 我急不可耐,也冲过去朝小哥大吼道:“我们的爱尔兰呢!能不能快点儿!” 小哥看着我一脸蒙圈,一秒前还温和礼让,一秒后就跟吃了枪药似的发飙,他大概觉得我才是精神分裂的歇斯底里症吧。 他飞快地递上咖啡,华鬘把它塞给我。她快速冲出候机大厅门口,来到外面敞开式泊车天桥上。 “赶紧抱着我,咱们飞跃过去!” “等等,你看好了!这地方有起飞降落的飞机!” 我话还没有说完,华鬘嗖的一下就朝远方跳过去。一辆出租车停在我们身边,司机吓得猛按喇叭。 嘟嘟—— 伴随着汽车鸣笛声,华鬘带着我跃到了省会的夜空之中。 “喂喂!往哪个方向来着?”华鬘问我。 幸亏在来时路上,我已经查找好了大眼贼指点的两个赌场的方位,并且把它们都记进了自己脑袋里面。 金老大开了两个赌场,一个位于三江路,一个位于信州路,据大眼贼说,三江路那个赌场是“总店”,金老大一般都在那里躲藏。 “十一点方向!大概二十五六公里的样子!”我说。 “行,抱紧了您内!”华鬘嗖地落在一栋高楼的塔尖上,然后再一次一跃而起。 刚才我已经领教了她飞跃的速度,她如果拼起来甚至能超过全速行进的高铁!所以如果按照时速350公里来算,华鬘飞跃到三江路只需要四分钟。 可是,刚才光顾急着冲过去围堵金老大,我怎么把之前的顾虑给忘了! 这么快的速度到达三江路,那对我俩来说简直就属于单枪匹马闯龙潭虎穴,我的战斗力自己心里有数,这样会不会将华鬘置于危险的境地?! 但轮不到吃后悔消散丸了,四分钟时间稍纵即逝,转瞬间我们已经落在了地下赌场后面的一条小街上面。 这是条挨着菜市场的街道,两旁垃圾桶里都是乱糟糟的菜叶子。华鬘皱皱鼻子问:“是这里吗?” “对,大眼贼说前面有个停车场,车场里有个暗门,暗门直通一个废弃防空洞,里面就是金满山的赌场。” “赶紧走——我的爱尔兰呢?” 我赶紧把手里的咖啡递过去,这才发现杯盖已经开了口,洒得只剩下半杯了。 得,刚才肯定是一阵咖啡雨落在地球上,就不知道谁有福气雨露均沾了。 华鬘接过咖啡,一饮而尽,大概是第一次喝咖啡,她不停地咧着嘴,然后飞手将纸杯投进一个遥远的垃圾桶里。 “走!咱们上!” 第三百零二章 地下赌场(1) 大眼贼之前告诉过我们,他说停车场里有辆老旧的吉普车,连轮胎都爆掉的那种。 “你们找到那辆车,打开车门,暗道就在底盘底下。”他当时如是说。 但是他还补充了一句:“只是听朋友说的,万一找不到也不能怪我。” 不过我和华鬘很快就找到了那辆吉普车,这辆车只靠四个轮毂支撑着,底盘都挨在了地上。 但奇怪的是,如果这辆车是地道口的话,它的把手和车门都一副尘封日久的样子,根本没有最近人们进出的痕迹。 难道大眼贼骗了我们? 这也说不好,因为他之前曾提供情报说金满山要逃走,结果林瑛却扑了个空。 不过是不是骗人一试便知。我猛地拉开车门,沉积多年的灰尘簌簌落了下来,我猝不及防,被呛得一阵咳嗽。 华鬘倒是停在后面,等灰尘飘散后才凑上来。我只好硬着头皮钻进车里,用手在车底摸索着。 吉普车下面垫着一层毡子,我掀开毡子,果然发现一个把手,上面还挂着一把生锈的铁锁,看来大眼贼起码没有完全骗我们。至于为什么车门和把手都那么多灰,估计是长期没人使用,毕竟是暗门,做戏得做全套。 看来,这里很有可能是金满山预留的逃生通道。 我盯着那把暗红色的生锈大铁锁,还在脑补怎么打开,谁知华鬘直接以掌为刀,一下劈了下去,铁锁应声而断,激得铁锈灰尘四散,呛得我鼻子痒痒,连咳了好几声。 华鬘看我狼狈的样子,拍拍手上的灰,哈哈直笑:“亲爱的,你也太弱了嘛!” 我已经习惯了她随时入戏的样子,于是一边拿手扇着面前的空气,一边反驳她:“这跟强壮瘦弱没有关系,只能说明我的呼吸系统敏感,开锁技能有待练习。” 她还要再说话,我赶紧拦住:“姑奶奶,现在不是纠结这个的时候,咱们得争分夺秒地抓住金满山呐。” 华鬘猛地拍了一下掌,一脸兴奋地说:“得嘞,咱们进去抓人吧。看本姑娘不把他揍得死过去又活过来,活过来再死过去的。” 她说着就准备推开门铁门直接下去。我一把拉住她,小心嘱咐道:“还不知道里面的情况是怎么样,有多少人,有什么武器,我们先见机行事,观察情况,千万别上去就把咱自己给暴露了,你能做到吗?” 华鬘皱着眉头很不高兴:“管他多少人,来一个我弄一个,来两个我砍一双,有多少人姑奶奶我都接着!还怕他不成?!” 阿修罗以暴力著称,华鬘又没有体验过现在热武器的威力,所以根本同她无法解释明白。为了我和她的生命安全,我咬咬牙说:“你到底听不听我的?” 华鬘看我真的有点生气了,立刻装成小女人的样子,伸手抱住我的胳膊,还把头放到我的肩上:“行,都听你的,我们下去先观察情况。” 我满意地点点头,于是小心翼翼地推开铁门,发现门后是个直径一米左右的圆形通道,通道笔直向下,墙边安着一把扶梯。 华鬘一马当先地下了楼梯,我转身下扶梯时想了想,留住了那个敞开的铁门——万一有个意外,我们待会儿也能从这儿跑路。我犹豫了一下,觉得还是安全第一,于是掏出手机给林瑛发了几个字,希望她也能及时带人赶到这里。 林瑛秒回信息:“你们不是坐轻轨来机场了吗?怎么又去了赌场那边?!” 我顾不上回她,快走几步追上华鬘——再耽搁一会儿,她估计就跟人交火了。 通道底下有个狭长的过道,只能容两人并行。因为在地下,过道里又没有灯,所以越往里走就越暗。 我拿出手机举在胸前照明,又和华鬘顺着过道七拐八拐,没走多久,渐渐就听到一股嘈杂喧嚣的声音。 越往前走,那声音就越大,可分辨出来的也就越多——那里有男人女人的说话声、吵闹声,拍桌子的声音,还有骰子的晃动声,以及冰块在酒杯里碰撞的声音,如此多的声音混杂在一起,说明赌场热闹,生意兴隆,更说明这伙人胆大包天,已经毫无顾忌了。 地道走到了尽头,那里是一扇紧闭的窄铁门,上面没有锁,我推了一把,发现那里大概安了磁吸装备,所以铁门纹丝不动。 华鬘等得不耐烦了,推推我:“你闪开,我给它一脚踹开不就完了?” “可别啊!”我背靠在门上死命护住它,“你忘了刚刚答应我什么了吗?你这一脚下去,全赌场的人不都得注意到咱们?” 华鬘听了这话,勉强压制住自己的冲动。 我又观察了半天,突然灵机一动,指着铁门的合页问:“你能稍微用点力气,把这两个玩意儿卸下来吗?” “这还不简单。”还没等我晃过神,华鬘早就把那俩厚厚的铁合页抠了下来,还拿在手里朝我晃晃。 果然,惯性思维不可取——门锁设计再好又能怎样?我们化繁为简就把这事儿搞定了。 铁门后面居然是一个衣柜,看来金满山这个人真的不能小觑。 衣柜里挂着几件熨烫的整整齐齐的衣服。我看屋里没有人,于是悄悄从衣柜里钻出来。 这是一间装修豪华的卧室,床边还有一个密码箱,看样子这就是金满山在这里的房间了。我回头瞅瞅进来时的铁门,发现那门这面贴了一木头,那木头和整个柜子的材质、用料完全一样,二者浑然一体。谁也不会想到,这个柜子就跟《纳尼亚传奇》里的神奇衣橱一样,居然通向另一个“世界”。 屋子里静悄悄的,在屋外的喧嚣映衬下显得更加安静。我走到门口,想听听外面的情况。这时我忽然想到华鬘的鼻子,赶紧问她:“你闻到什么了吗?有没有金满山的气味?” “亲爱的,你糊涂了?我之前又没不知道金满山什么味儿。” 也对,如果华鬘“存储”了金满山气味的话,那早就直线追踪了,还绕什么机场那种大弯子! 不过华鬘耸动了几下鼻子,指着一个方向说:“这个方向,有几个家伙气味闻起来恶恶的,说不定里头就有金满山在。” 第三百零三章 地下赌场(2) 我点点头,悄悄打开门,从门缝里往她指的那个方向看去。 那是隔壁一间屋子,门外守着两个凶神恶煞的男子,一个脸上有一条刀疤,一个其瘦无比,跟一根竹竿似的。 我再看看另一个方向,那里是一条走廊,走廊的尽头传来熙熙攘攘的喧闹声。看来这里是赌场的私人区域,赌客们进不来。 我悄悄掩上门,压低声音跟华鬘说:“金满山应该就在你指的那屋里。不过门口守着两个人,我们怎么进去?对了,你能确定屋里有几个人吗?” “人不多,能打架的就十个吧。” 我简直要昏过去了,十个还不多?!一个我也对付不了啊。 虽然看到过华鬘之前在小赌场里胖揍吴争贤的样子,看到过她迄今为止展现出来的跟人类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的能力,但吴争贤那次只是小打小闹,他待的那地儿顶多算是外围赌徒的聚集区。 而现在这个地方,却是正儿八经的赌场——华鬘能行吗? 我心里又紧张又激动,一会儿希望林瑛她们要么在事情闹大之前赶来,一会儿又希望她能在华鬘大发神威之后再来。 反正,她最好不要在华鬘打架时赶来就好。 华鬘在屋里转了两圈,然后从桌子上捡起一个烟灰缸拿在手里。 我小声问她:“你干嘛呢?” 她没回答我的问题,反而骄傲地一抬下巴:“你先在这儿歇着,看我的吧。” 她把我推到一边,然后打开一条门缝,将烟灰缸快速朝另一个方向抛去。 烟灰缸咣当一声摔在地上,又滴溜溜滚到角落里去了。 “谁?”两个守卫警惕地望那边。 就在这刹那之间,我只听到身边“呼”的一阵风声,也就是眨个眼的工夫,就看见那两个五大三粗的守卫已经飞到了烟灰缸那个旮旯里,正在嗷嗷哀嚎。 我知道,这是肯定是华鬘干的——不过,她人在哪里?我刚才只觉察到风声,连她的影子都没有看到啊! 情急之中,我急忙从门后闪出来,这时屋里的人也听到动静,纷纷举着刀棒冲了出来,正好跟我撞了个对面。 “你是谁?!”一个光头男人叫了一声。 “我是你大爷!”事到如今,我也不能躲藏了。不过反正有华鬘躲在不知哪里,我还不如先骂个痛快,过过嘴瘾,顺便为她吸引一下火力。 “他妈的,兄弟们,给我上!”光头大怒,他举起砍刀,直接拎刀带着一伙人朝我走来。 华鬘还没有出现,我只好硬着头皮,仿着电影里叶问的样子,扎着马步,摆了个防御的姿势。 “别过来啊!爷爷今天不想伤人。” 光头冷笑一声,他用刀尖指着我说:“伤人?伤你自……” 他话还没有说完,我就看见人影一闪,然后他就像瞬间移动似的,直接消失在我面前。 “哎哟,哎哟……”再转头看时,他也像那两个守卫一样,已经躺在远处墙角性感地呻吟着。 剩下的六七个人也傻了眼,他们看看我,又转头看看远处的患难三兄弟,朝我举刀比划着,但根本不敢靠近。 我这下乐了,华鬘这动作太帅了,帅得别说敌人,就连我都没看到她的影子。 平时说黄飞鸿有“佛山无影脚”,可这家伙都能当隐身人了。以她这种速度和爆发力,子弹估计都能躲得过去。 “嚯!哈!”我现在胸有成竹,索性大吼一声,然后做出个发功的姿势,准备吓对面的打手们一下,继续为藏在暗处的华鬘打打掩护。 那六七个人听到我突然嚎叫,果然吓得齐刷刷后退一步。 “你别乱来啊!”前头一个壮汉明显有些慌张,他伸出手指指着我说。 但他手指还没收回去,就又看到前面妖风一闪,然后就见他也朝角落里飞了过去。身强体壮的他还重重砸在光头的肚子上,两人顿时一哼一哈地继续叫唤着。 “哦!” “啊!” 我见状大喜,有诗云之,宜将剩勇追穷寇,此时再不把面前这伙蟊贼吓破胆更待何时?想到这里,我用尽全力大叫一声,然后朝他们猛冲过去。 “哼哼哈兮!” 那群壮汉估计早就成了惊弓之鸟,我刚吼出第一个字儿,他们就哀鸣一声,纷纷慌不择路地朝走廊尽头逃去。有个家伙的鞋子都被同伙踩掉一只,只好连蹦带跳逃之夭夭。 “出来吧!”我朝空旷中喊着。但不知为什么,华鬘却没有回应。 难道她想做幕后英雄,把前台留给我自己? 先不管她,事不宜迟,还是去审问光头和壮汉两人为好,所以我快步朝墙角走去。 那几个人估计伤得不清,两个守卫是最早被抛出去的人,当时华鬘应该还掌握不了力度,所以他们还在昏迷状态。至于光头和壮汉,他们显然清醒得多,不过清醒,就意味着他们要感受更多的痛苦。 “大佬,绕了我们吧。”光头伤得最轻,他显然还能说出话来。 “金满山呢?”我使劲一跺脚,吓得他整个身子都颤抖起来。 “他、他不在这里,他藏在小赌场那边,听说准备坐船逃走……” “坐船?!”我吃了一惊。 “哎哟喂,哎哟,大佬您真是大侠啊。”光头阵阵哀叫着。 “别废话!” “他想从淞江坐船去东港,那里有人接他逃走……” “那机场呢?” “机场就是试试水温,那只是老大的替身,他一发现情况就发来消息,老大就去小赌场那里等船了。” “船什么时候到?” “这个……我们也说不清楚啊。” 我急得跳脚。光头应该没有骗我,那个小赌场的确挨着江边。 从那个衣柜暗道就可以看出来,金满山这个人心思缜密,曲江刚死他就从魏阳逃到了淞山等风向,现在风向一变,他马上就水陆空三条路都安排齐全。 现在他还在小赌场还好,万一上了船,又怎么查呢——船倒是走得慢,如果通知林瑛封锁南港那边的港口的话,说不定还能逮住他。 可是,淞江下游船运发达,来往船只络绎不绝,而且南港是一个贸易大港,船舶云集,每天光集装箱就上下几万个,找一个做好全足准备想逃走的人谈何容易! 但我马上冷静了下来,何苦老用人类的惯性思维想问题呢?! 第三百零四章 追上运砂船 我拽起光头,他身壮体沉,拉了一下都差点儿把我坠倒。 他诧异地看着我,应该在惊讶吧——刚才我能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他打飞,但现在却拽起他都费劲。 “看什么看!”我瞪他一眼,他吓得赶紧低下头去。毕竟眼见的是假,骨肉的疼痛才是真的。 他带我回到那个有暗道的房间,给我找了几件金满山穿过的衣服,我按在鼻子处闻了闻,但这些衣服应该新洗过,气味都不是很大。 “有没有穿久了的?味儿越重越好。” “鞋、鞋成吗?” “行啊!太好了!” 光头打开一个橱柜,下面果然堆满了三层鞋子。我找了一双看起来磨损最严重的鞋,拿起来闻了一下,那酸臭直钻鼻子。 “你可以滚了。”我毫不客气地对他说。 他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 “大、大佬,你不会是收集原味的吧?我有个兄弟,有狐臭,特别臭,要不……” “滚!” 光头一把推开门,叽里咣当地跑了出去。我随便对着一个方向喊着:“行了,出来吧!” 话音未落,华鬘就嗖地出现在我眼前。 “你藏哪里去了。” “不告诉你——亲爱的,当英雄的滋味爽吧?”她咯咯笑着。 我哑口无言,只好把鞋子递给她。 “金满山的气味。” 华鬘嫌弃地看我一眼,然后低头闻闻鞋子,一把拉起我就走。 “怎么了?”我问。 “那个人也在移动!”她着急地说。 我们俩沿着暗道返回地面停车场,华鬘抓着我腾空跃起,转瞬之间我俩就到了淞江岸边。 就在这时,我手机响了起来,果然又是林瑛打来的。 “我在赌场这边,你们又去哪里了?!” “金满山要乘船逃走,我们在淞江找船追击呢!” “胡闹!” 我顾不上听她吵吵,因为华鬘又把手搭在了我的背上。 “找到目标了?”我问。 “就在右前方的一艘船上!”华鬘抱着我轻轻一跳,踩了下一艘渔轮的舱顶,然后又跳上一艘宽敞平阔的运砂船的船头。 这条运砂船装满了沙子,压得船舷离江面只有几公分的距离,好像稍微摇晃一下,江水就会倒灌进来。 “就在这里。”华鬘压低声音说。 我看见船尾有一个小小的船舱亮着灯,料想到金满山就在里面,正要摸过去的时候,华鬘却扶住我的肩膀。 “不行,不行。”她忽然显得虚弱无力起来,“我怕水。” 我这才想起来,华鬘是须弥山腰的阿修罗,平时什么都不怕,就是怕大面积的水,连灌满浴缸的水都不敢靠近,更别说在滔滔江水之中了。 刚才大概是因为夜色迷茫,加上她追人心急,所以才想都没想跳上了贼船。但现在四周水流湍急,她早就吓得迈不开步子了。 “你还撑得住吗?”我问。 “能站住,就是全身哆嗦,肯定不能跟他们硬拼了。” 我带她爬到沙子上,果然看见船舱门口那里也有两个守卫,看来这是金满山的警戒标配。 这时我忽然想到了一个主意。 “你还能说台词,演戏吗?” “能啊!”华鬘笑了,“这个我还行!” 我在船上找了一根绞绳的铁棍,又捡起一个铁螺母交给华鬘,然后抓了一把沙子攥在手中。我们一前一后朝小船舱摸去。 那两个守卫正在坐着抽烟,他们脚底下忽然当啷一响,低头看去只是一个螺母,再抬起头时,只见一个性感妖娆的美女不知道何时就站在高高的沙堆顶上。 “我靠!女鬼!”毛头小伙子守卫大叫一声。 年岁大的守卫长得高高瘦瘦,活像一根竹竿,他给了毛头小伙子一个耳光,色眯眯地站起来:“别乱讲,你没听说过吗?老大在魏阳是做皮条生意的,说不定是他随身带上船的女人呢。” 两人正在嘀咕,只见那女人从沙堆上缓缓朝船舱过来。他们不免警觉地盯着她,竹竿男走过去,指着女人,满脸横肉地质问道:“你是谁?干嘛的?怎么上船的?” 谁知道那女人非但不怕,反倒是一脸娇滴滴的样子:“大哥,你怎么这么凶巴巴的呢?人家在船上待着闷得慌,还想找你聊聊天呢。” 竹竿男看着女人娇俏的样子和热辣的身材,眉心一动,回头看了看同伴小毛头,小毛头皱了皱眉头,但没说什么。 女人慢慢冲沙堆上走下去,谁知道脚下打滑,一下子坐在沙上。竹竿男惊呼一声,急忙上前两步想去“救驾”。 但也就在瞬息之间,趁着华鬘吸引他们注意力的工夫,我突然从沙堆侧面跳出来,一铁棍打在了毛头小伙子后脑勺上。 小伙子应声倒地。可惜我动作没有华鬘那么快,当我再想上前偷袭老竹竿时,他已经听到了动静,比我更手疾眼快地一把将华鬘拽起来,然后把一把利刃放在她脖子上比划着。 “还想用美人计来骗爷爷?赶紧把那铁棍扔了。” 我怕他伤到华鬘,只好照做,把铁棍丢在脚下。 “踢远点儿!”他又朝我大喊道。 我抬起脚,把铁棍一下子踢到左前方的沙子里。 “你们是不是条子?说!” 我心中一转,赶紧说道:“我们是来找老金的,这王八蛋欠了钱还想跑路,必须得给个说法才行!” 竹竿老男人哈哈一笑:“原来也是道上的,不过,老大可不在这条船上。” “别废话,我们有眼线。”我故意虚张声势。 “眼线有什么用,现在你们的大美人都落在我手里了。”竹竿男边朝我喊着,边伸手去揽着华鬘细窄的腰身。 华鬘眼疾手快,在他的猪蹄搭上自己的腰之前,一把握住他的手腕,侧身把他的胳膊一拽,然后一个手刀劈晕了眼前这个妄想占自己便宜的臭男人。 事情发生得太过迅速,我都还没反应过来,竹竿男已经倒下了。 “本姑娘虽然怕水,但更讨厌有人想占我便宜!” 我们俩制服了守卫,走向船舱,推门而入,但令人奇怪的是,小小的船舱内居然空无一人,怪不得刚才在外面厮打,里面却毫无动静。 不过如果里面没人的话,门口为什么还放两个守卫呢?简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密道。”华鬘提醒道。 第三百零五章 船上密道 我和华鬘在小小的船舱里搜索半天,但仍然没找到所谓的密道。 金满山这家伙玩密道应该有一手,上次停车场破旧吉普车那条通道,若不是大眼贼提前泄露给我们入口位置,就算想找都找不出来。 可是,船舱毕竟不是停车场,这里面积有限,如果没有密道,那么就不会派“重兵”把守,如果有密道的话,犄角旮旯我俩都翻了个遍,没可能连点线索都没有。 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密道的入口一般都设计在看似合理但不合理的地方,船舱里这种地方还有几个呢? 我把目光投向了操控台的仪表盘。 没错,仪表盘上面亮着红色和绿色的各种数字,而且数字也不停变化着,但那里却无人看护。难道对一条船来说,行驶数据真的毫无用处、无人关心吗? 华鬘早就急躁起来,要不是外面水声哗哗作响,她估计早就把船舱砸个稀巴烂了。 我盯着那些数字,发现它们的变化十分有规律,比如第一排的第一列数字,基本上每隔三秒变一次,一共只有十组数据,它们循环往返,看似随机,但其实很有规律。 这种小把戏骗骗别人也就算了,还能瞒得过我这种录像机记忆? 我笑着走过去,在仪表盘上摸了一圈,终于找到一个卡扣,使劲一按,整个盘面应声而开,就看到里面露出一个密码锁来。 华鬘也高兴地跑过来,她看看密码锁,又看看我,那意思仿佛在说:能来硬的吗? 我挥挥手,华鬘用手堵住自己耳朵,她这么做大概是不想听到水声。她咬着牙奋力一脚,只听“轰”的一声。 可能是因为在船上心烦意乱,华鬘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力量,所以她那一脚简直就像炮弹似的,不光把仪表盘后的铁门,就连整个船舱都被踹得凹陷了。我和她脚底一空,也手牵手滚了下去。 船底下非但不黑,反而一片光明,我正要起身,忽然听到啪啪两声。 枪!下面的人有手枪! 我急忙把急欲起身的华鬘按了下去,就势往一起往铁皮后一滚,只见两发子弹擦身而过,正好打在刚刚的铁皮舱底,溅出朵朵火花。 “这是什么东西?”华鬘也吃了一惊。 “枪啊,子弹!之前不是跟你说过吗?人类的奇技淫巧啦!不过这东西可是实打实的,一枪就能把人穿透,而且经过身体时候还会爆炸,把五脏六腑直接炸飞!” “乖乖,人类了不起啊。”华鬘说完这句话,直接就朝前头冲去,也就在刹那之间,船舱里就安静了下来。 “搞定了。”她回头朝我喊道。 我一头雾水,因为明明这是在船上,可怕水的华鬘怎么就恢复功力了? 她大概也猜到了我的心思,笑笑说道:“这底下是封闭的,四周都看不到水,也感受不到水声,所以我就毫无畏惧了。” 我看看地上躺着的两个水手,其中的一个手里握住一把左轮枪。我捡起枪来,使劲踹了他小腹一脚,他发出一声惨叫,疼得捂着肚子醒了过来。 “金满山呢?!”我问。 他说不出话,只是抬手指指远处的舱室,然后伸出四个手指。 “四个……最里面……” 我大概明白了他的意思,原来这个运砂船的舱底被分隔成为数个舱室,而金满山就藏在最里面一个。 华鬘看看我,直接又是一个手刀,把那个水手重新劈昏过去。 借着下面电灯的昏黄光线,我看到船舱的尽头又是一个铁门,如果有四个舱室的话,那我们和金满山还隔着三个铁门。 现在密道入口和第一舱室闹出这么大动静,里面的人肯定已经做好准备了。我把情况跟华鬘解释了一下,她看着我。 “怎么办?”她问。 “你踹开这个铁门,我朝里面射击,确认他们位置,然后再进攻,如何?” 她摇摇头:“太慢了。” “那还能怎样?”我反问她。 “你让开。”华鬘后退两步。 “你干嘛?” “废话,不是把门踢飞吗?” 我正要警告她悠着点儿,只见她突然加速,然后像一枚穿地导弹似的飞了出去,随之便是一连串的炸裂声,整条运砂船如同狂风中的落叶一样摇荡起来,铁屑与杂物在舱内乱飞着,我急忙抬手捂住眼睛。 炸裂声戛然而止,随后便是一片噼里啪啦声,有东西落地,也有电路开花。我定睛一看,只见舱门那里已经被华鬘撞出一个大洞,不光这个舱门,连着三个舱门都被撞透了,看这样子,华鬘肯定是直入虎穴,已经到了金满山的藏身之处了。 此时不冲,更待何时。 我急忙一手拿着左轮手枪奋力跳进二舱,刚进门就看到两个守卫已经被撞飞躺在对面舱壁上,口鼻流血。看样子他们本来想躲在门后,待机偷袭,没想到对面居然有终结武器,身上的筋骨都被撞散了架。 三舱也是如此,只不过另一个守卫伤得不重,兀自想从舱底挣扎起来,我冲过去朝他下巴飞起一脚,他哀叫一声也昏了过去。 我冲进四舱,只见华鬘正用胳膊夹着一个筋骨精壮的人,朝对面四个手持武器的打手喊着:“别动,再动你们老大就没命了!” 华鬘应该不会认错人的,她手里的人必是金满山无疑了。 我见状,也从背后举着枪对着那四个人喊:“别动,放下手里的东西!” 四个人受惊,回头一看,大概觉得只有我一个人,于是一人看着华鬘,另外三个人纷纷用枪指着我。 “正愁没人质呢。没想到还有人送上门来。”一个刀疤脸狞笑着对我说,“你拿着枪干嘛,开枪啊,你打死我们一个,另两个人打死你,不是很公……” 刀疤脸刚说了半句话,突然就见地上有什么东西直飞过去,“啪”的砸到他的头上,他晃了一晃,像块软泥似的瘫倒在地。 “反了天了,还想威胁我们当家的!”华鬘大声喊着,还用脚尖不停踢着地板上的铁皮碎屑说,“过来,我看你们的子弹快,还是姑奶奶的腿脚快。” 她讲完这句,朝脚底下一个空的方便面桶猛踢一脚,眨眼间只见面桶从我们眼前飞过去,然后嘭地一声,居然把厚厚的舱壁穿了明晃晃的窟窿。 第三百零六章 肉搏金满山 自古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但华鬘这个简直已经超越了唯快不破,能将一个轻飘飘的面桶踢出榴弹炮的效果来,这简直都成了神迹。 三个小弟这下彻底宾服了。华鬘大喝一声,他们乖乖把枪支交给了我,我用枪逼着一个人,从船上找了胶带和绳子,把本舱里其他两个人,以及其他船舱的那些被打晕的人都捆绑得结结实实。 当然,最后我亲自把他也捆成了粽子——我赶脚自己的绳艺水平还是不错滴。 我捆得正嗨,没想到正看着金满山的华鬘却皱起眉头来。 “怎么了?”我问。 “奇怪,我闻到了两个金满山的气味。” 我吓了一跳,再看看华鬘手里的金满山,他已经被华鬘的神腿吓得浑身瘫软,像坨泥巴一样歪在地上,而且这个没出息的家伙小便都失禁了。 我忽然想起林瑛今晚在机场扑空的事情,他们当时抓的是一个替身。那么,现在面前这个毫无出息、没有老大气势的人是不是也是替身? 想到这里,我气得一把将他薅起来,声嘶力竭地喊问:“说!金满山究竟在哪里?!” 华鬘似乎也明白了过来,她吓得一跺脚,船身顿时一阵咯吱乱响。那个“金满山”果然吓得抱住她的腿,失魂落魄地喊着:“姑奶奶,求你别把船弄漏了,金老大听到动静走啦!他跟我换了衣服鞋子,从后舱门出去,划着救生艇跑啦!” 我气得火冒三丈,华鬘更是又羞又气,她引以为傲的异能居然被人用伎俩欺骗,这对她的心理打击可想而知。 我见她恼羞成怒,眼看就要对那个假金满山下手,于是赶紧趁她出脚之前,飞起一脚将那家伙踢了个狗吃屎。 “行了!大仇已报,咱们还是赶紧去追金满山吧!” 华鬘点点头,我们俩拉开后舱门,果然看见一个空空的小舱,小舱尽头是个口子,外面便是滚滚江水。华鬘一见江水滔滔,一阵头晕目眩,急忙抓住我的手腕。 我看她脸色苍白,头冒虚汗,赶紧劝她回到底舱去。 “不行,你找不到方向。”她坚持说。 “那你闭上眼睛,能够不怕流水吗?” 她闭上眼睛,然后又摇摇头,这次状态更差了。 “不行!还有水声。一听到这声音,就感觉脑袋里头波浪汹涌似的。” 从我们进舱门,跟那些打手们厮杀已经过去很久,再找不到金满山的话,万一他弃船上岸,或者转移到另一艘船上,那就更难抓了! 何况,就算华鬘能够判断出方向,现在我们都在水面上,简直是想追都没有代步工具。 我心里一阵急躁,于是抬起手,帮她捂住耳朵,她再次闭上双眼。 “能够寻找方向了吗?” “不行!心还是静不下来!”她张开眼睛说。 “那怎么才能够静下来?”我着急地问。 她没说话,只是直愣愣看着我,然后忽然一把抱着我的头,把嘴唇使劲贴了上来。 我双手还帮她捂着耳朵,被她惊得简直无所适从。她看着我的眼睛,然后慢慢闭上自己的眼睛,就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忽然觉得身边一阵风声—— 我们俩就以一种怪异的姿态飞翔着,飞在滚滚流水之上,飞在灿灿星空之中,飞在万家灯火之外,飞在汽笛断续声里。 这是一个不长不短,不恰当但也不违和的亲吻,说实在话,我心里有些坚冰似乎融化了,自己似乎都耽溺在这种莫名的甜蜜之中。 咣当一声,我感觉脚下踩到了实实在在的东西,睁眼一看,华鬘已经抱着我落到了一条小船上面。 小船上面有一个人。借着微弱的光,我看到那个人留着小平头,两腮都是硬邦邦的胡茬子,而且满脸横肉,一看就绝非善类。 他也惊到了,一对抱着亲热的恋人从天而降,他大概还以为是武侠小说里的神雕侠侣吧? “我擦,你俩是哪里冒出来的?”他举着一支船桨,朝我俩喊着。 “你说呢?金满山!”我扶着张开眼睛就腿脚无力的华鬘,朝他喊着。 可能是因为听到了我叫他名字,金满山浑身一颤,他恶狠狠地看着我,手却迅速朝腰间伸过去。 这小子有枪! 但现在夺下枪支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而且我还要照顾晕水的华鬘,没办法直接跟金满山搏斗。 就在转瞬之间,我猛地踩住小艇一晃,金满山顿时失去平衡,一个跟头栽在船舷上,他刚掏出来的枪也被晃到了水里。 说时迟那时快,我撇开华鬘,像脱缰的警犬一样朝他扑了上去。 金满山没有防备,但他力气显然比我大,我们俩分别挨了对方几拳,然后抱住对方一起滚下船去。 夜里的江水清冷刺骨,金满山穿着救生衣,自然浮在水面上。我虽会游泳,但在猝不及防间也被灌了一大口水,好在救生衣有利有弊,金满山动作笨拙起来。 我呛得咳嗽几声,然后一个猛子扎进水里,以倒栽葱的姿势双手使劲抱着他的腿,朝他小腹猛撞几头。 金满山估计吃了痛,他使劲挣扎几下,然后猛地一抬膝盖,正好怼在我下巴上面,我顿时觉得头一阵轰轰作响。谁知道此时金满山居然摸到了我的脑袋,他揪住我的头发,使劲按在水里。 平常一个人憋气不过一分钟,如果想延长时间,必须充分放松放空自己,减少动作,降低心跳。但我现在情况恰好相反,我必须拼命挣扎才能反抗,而且心情已经紧张不已,所以更加剧了氧气的消耗。 眼看自己大脑就要发出缺氧过度的信号,我那时候连自己的辞世句都要想出来了—— “命运是图啥?欲与一人长厮守,它却给你仨。” 哦,不对,没想到为了写诗写得押韵和平仄,自己脸都不要了,不是仨,是俩,我只有沈喻和华鬘两个女人——别笑话我胡思乱想,我正在企图转移注意力,放松心态,减少氧气耗损。 但毕竟之前挣扎太多,我终于憋不住了,只能拼命往水面钻去,就像传说中朱元璋把贪官埋土里剥全皮似的想钻上去。 但金满山力道比我大得多,他在水面也呼吸充足,我根本没有气力和时间跟他硬抗。 第三百零七章 沈喻救场 华鬘怕水,她是不能下来的,就算她能下水,估计也会溺水。她曾经说过,阿修罗最怕大水,她光听到河水流逝的声音就走不动路了,何况游泳救我呢? 所以,难道我就命尽于此吗?难道我和她果真不该违背林瑛的嘱咐,贸然追击金满山吗? 难道上天知道我今天会葬身水底,所以才格外开恩,让我吻到了自己所爱的人吗? 刚才与她接吻的时候,我甚至忘记了抱着自己的人究竟是沈喻还是华鬘啊。 我的肺已经承受不了缺氧的状态,我使劲吐出最后几个气泡,一秒钟似乎也变得无限漫长……我觉得自己几乎要在水里昏过去了。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金满山抓住我头发的手不知怎的突然一松,我趁着最后一丝清醒,一脚蹬在他下腹,用尽全力朝水面钻去。 哗啦! 我终于冲上水面,大口大口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胸闷头疼随着氧分子的到来刹那全无。 前面一阵阵扑通声,我急忙回头一看,只见华鬘不知何时跳进水里,她用脚踩着水,双手举着艇上的半只船桨,狠狠砸向金满山。 我急忙三下五除二划水过去,趁着金满山跟华鬘搏斗之际,挥手一拳砸在金满山头上。金满山闷哼一声,一歪头倒在了水里。我用右臂弯从后面勾住他的脖子,华鬘也熟练地游过来,和我一起推着金满山朝小艇划去。 我先爬上小艇,因为刚才挣扎过度,只觉得气喘吁吁。华鬘倒还是精神百倍,她潜到水下,托起死沉死沉的金满山,将他的半个身子翻进艇里。 我想把昏迷的金满山捆起来,但小艇上并没有绳索,无奈之下只好用朝他脑袋给了几拳,反正周围也没有看见,这家伙恶贯满盈,砸他个脑震荡也好。 做完这一切,我才浑身瘫软地躺在小艇上。华鬘却早就抄起船桨。 “往哪边划?”她冷静地问道。 我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她怎么不怕水了? 我刚要开口询问,结果她先说话了。 “午夜过了,我回来了。” 怪不得!原来此时已过零点,华鬘已经切换成了沈喻的状态,沈喻可是一等一的游泳高手。 我不禁内牛满面,真是老天爷眷顾,关键时刻救了我一命。 既然沈喻来了,那估计一会儿林瑛也要赶到。我不顾身体疲累挣扎起来,拿过她手里的船桨,摸着运砂船的方向划过去,一路上还给她简略讲了讲我和华鬘追击金满山的事。 本以为她听到我俩追高铁、闯赌场、撞船舱、跳小艇的事会大发雷霆,毕竟这些事情太过夸张,太过招摇,太过风骚。现在人人都有手机,个个都是记者,万一被人拍下来发网上去,我们就是百口莫辩。 没想到她听了之后,反正不停咯咯笑了起来。 “真是胡闹,你让我一会儿跟林瑛怎么解释?”她说着苛责的话,但人还是笑个不停。 “这个——只能靠你了。” “那家伙闯祸,想让我背锅,哼哼哼!”她冷笑着,“还是你给她擦屁股吧。” 她琢磨一下,又问:“有一件事我不明白,那女人明明怕水怕得要死,平时在游泳池里看一眼都脚滑腿软。她又是怎么带着你在江面上纵横驰骋,从一艘船跳到另一艘小艇上的?难道——是爱情的力量?” 我哑口无言,自己当然不能把跟华鬘亲吻的事情说出去。好在这时候金满山及时配合,在旁边哼哼起来,我走过去,朝他使劲踹了几脚,又给了他脑袋一拳,化解了这次尴尬的提问。 终于靠近了运砂船,我生怕金满山装死,在搬运时偷袭我和沈喻,于是又连凿他脑袋几下,打得他嘴里白沫都翻出来了。 “悠着点儿!别打死他!”沈喻提醒我。 “你就别圣母了,这种人手里害了多少洛小苘那样的女孩?他把多少人逼上了绝路啊?” 沈喻看看我:“我怎么觉得,你现在简直都成妇女之友了?你最近桃花运旺得发紫啊,身边都是女人。” “不不不,我只认你一个。”我赶紧解释道。 她翻我一眼,又说:“我没圣母之心,就算你打死这个黄赌俱全,罪恶滔天的家伙,我估计也会帮你掩盖,不过别忘了,他身上可能还背着人命关天的秘密,我要的是真相,不是要他这条狗命。” 我这又想起洛小苘否认认识古钟,以及两个相似地下室,还有发现头骨和血迹反应的事。我把这些跟沈喻一讲,她便皱起眉头。 “你的意思是,古钟说谎了?” “除了说谎,找不到其他解释吧。”我说。 沈喻迟疑着,她没有表态。 我俩把金满山拖进小舱,那里正好有根拴救生艇的绳子,我把它摘下来,给金满上绑了个五花大绑。 “你这绑绳儿的技术跟哪儿学的?”沈喻看着我,满面狐疑。 “跟、跟网上学、学的啊……”我结结巴巴地说。 “绑得还挺花哨的。”她啧啧发声,“来来,你抬前面,咱们把他拉进去。” 我俩像拖尸体一样把金满山拽进船舱,但刚进舱门我就惊了。 不知道哪个打手破解了我的龟甲捆绑法,有几个人已经挣脱了绳子,而且他们正在给其他苏醒过来的人解绳! 我心里一惊,顿时愣在那里,他们也同样愣住了。 我愣住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惧怕的人是华鬘,但现在跟我进来的这个女人已经变成了沈喻。沈喻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万一他们当场造反拼命,我俩肯定就交待在这里了。 而他们呢,大概是想解绳逃走,但还没走脱便又被神力女超人撞见,肯定是既心虚又胆颤。 事到如今,只能虚张声势了。 我使劲咳嗽一声,果然那几个已得解脱的人被吓了一跳,他们扑通一声就跪在了地上,朝沈喻使劲作揖求饶起来。 还是光头反应机敏,他指着我喊着。 “女侠,我们不是故意的啊,这位大哥绑的绳子太不走心了,一挣歪就开了啊!” 沈喻看看我,又看看他们。她大概还没明白之前是什么状况。 但就在这个时候,金满山却不知何时醒了过来。他大概看到不远处几个小弟正跪着哆嗦,气得破口大骂道:“你们他妈干什么呢?给我上啊!弄死他们俩! 第三百零八章 战果丰厚 糟了,刚才我们光防备着打手们,却忘了旁边还有金满山这个老大! 我赶紧走上前去,使劲踹了他肚子几脚。金满山果真是个硬骨头,他忍着痛,咬着牙,兀自喊道:“养你们他妈是干嘛的?!就一对狗男女,赶紧收拾他们呀!” 沈喻一听自己被骂狗男女,顿时怒了,冲上去就要踢金满山。我吓了一跳,赶紧把她死死拦住。 华鬘就是脚踢面桶震慑住这些打手的,如果沈喻怒踢金满山却绵软无力,难免会被他们看出破绽,所谓黔驴技穷,就是说的这么个道理。 我边拦住沈喻,边故意大声喊着。 “你不能出脚,一出脚船就塌啦!” 我这一喊不要紧,几个打手也都苦苦哀求起来。 “女侠!那个狗日的不懂事,您可千万别冲动啊!” 金老大看看打手,又看看沈喻,一副蒙圈的样子。我趁他发呆,咚咚两拳又把他送去了黑甜乡里。 我边打边念阿弥陀佛,但愿他皮糙肉厚骨头硬,醒过来还能意识清醒,应答自如吧。 沈喻也有点一头雾水,我生怕她又发问露馅,赶紧把一堆烂渣碎屑扒拉到她脚底下,故意朝她说:“没事,他们要敢轻举妄动,你就用天女散花脚教训他们!” 我使劲朝她递着眼色,她终于明白了我的用意。 “你们几个,相互帮忙着捆起来!捆结实点儿!要是被我发现偷奸耍滑,姑奶奶就是一脚!”她指着几个打手,发号施令道。 那几个人听到“就是一脚”,早就吓得失了魂魄,他们两两一对,一个给另一个互相捆着,这次可真是把绳子勒进肉里,连绳扣都打了五六个疙瘩。 我摸出手机,想再联络林瑛,但发现手机已经泡水了。 想起自己一个月工资就这么废了,我忍不住又跑过去踹了金满山两脚。 “放心,这船无缘无故就在江上打横,你不报警也有人报警,警察很快就过来了。”沈喻看着我说。 果不其然,她话音未落,我就听到江上传来阵阵警笛声。 …… 警方的快艇靠岸,一船匪徒都被带下去塞进警车。当然,那艘被华鬘撞得乱七八糟的运砂船也失去了动力,为了不影响航道安全,两艘拖轮正连拉带顶把它朝岸边推去。 沈喻拉着我坐在警车后排,装出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我知道她的意图,她是做出和华鬘性格相近的假象,起码要减轻被怀疑的程度。 “说说吧,怎么回事?”坐在副驾驶位置的林瑛终于憋不住了。 “什么怎么回事?”我看沈喻不说话,只好装傻充愣。 “你们怎么就突然从魏阳跑到了立符县,又从立符跑到淞江机场,然后又飞速去往赌场,眨眼功夫又出现在淞江上,沿途简直比电影特效转场还快——请问,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乘坐交通工具啊,难不成我俩还会飞不成?”我故意大大咧咧地说。 “我知道你俩没长翅膀,但请问是什么交通工具?” 我光张开嘴,但不知道如何解释。这时候沈喻碰了我一下。 “别理她,等着我给她排张时刻表。”她瞥一眼林瑛说。 “那好。下一个问题,能说说那船是怎么回事吗?” “什么船?”我明知故问。 “那条运沙的大船啊!里面怎么都成那个样子了?你俩背着火箭炮去的?” “哦,那个啊,那伙儿土匪在每个舱门口埋了自爆装置,想炸死我们,结果被沈喻识破,一下子把他们自己炸了——不信你自己去问那帮混混。” 林瑛气得够呛,她刚要开口再说,沈喻说话了。 “你有完没完?当务之急不是应该询问金满山,找出曲江被杀的真相吗?我俩龙潭虎穴把人给你一个个都活着抓回来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嗯?!” 这次哑口无言的人换成了林瑛,她叹口气说:“好好,都听你俩的,反正你们现在上天入土,擒龙斗虎……” “停,别诅咒我们!我们可没入过土!”我也开始找茬,变被动为主动。 车开到了淞山公安局,林瑛下车跟几个领导打了招呼,听她的口气,那大概是省厅的人。 一个中年警官走过来,跟林瑛握握手说:“林队,金满山已经恢复了。这次多亏你们,没想到从一个杀人案牵涉开来,短短半天就捣毁两个地下赌场,抓住二十来个涉黑人员,还查封了一堆非法枪支、毒剂。” “简直就像李云龙打平安县城似的。”省厅里的一个官员也跟着说道,他脸色轻松,似乎对今晚的战果颇为满意。 这时几个人看到了我跟沈喻。我俩衣服破烂,头发潮湿,沈喻身上还挂着两根水藻,形象实在不怎样。 几个官员快步走过来,纷纷朝我们伸出手。 “是沈老师、言老师吧?你们辛苦了。” “要这么说,你俩就是轰掉平安城楼子的意大利炮啊。” “虽然行动冒险了点儿,但简直取得了战神的战绩。” 这些人纷纷赞颂着,我和沈喻都有点儿尴尬得无所适从。好在林瑛理解,赶紧将我们从这种局面中解救了出来。 “他们还要帮我去审讯金满山呢。”她说。 她拉着我俩上楼,走进审讯室,金满山坐在里面,一个劲儿揉着脑袋。 “没事,就是轻微脑震荡,不影响回答问题,别装了。”一个警员对他说。 “我怎么一睁开眼,眼前都是鞋底子在晃悠呢。”他嘶嘶地说着。 我们仨坐在桌子对面,林瑛“啪”的一声把本子摔在桌上。 “交代吧。”她说。 “交代什么?” “你自己清楚。” “我不清楚。”金满山还想狡辩。 “你不清楚也无所谓,拐卖妇女、组织卖淫、私设赌场、非法持枪,还有几条人命的证据我们都有。就凭手上的这些东西,也足够起诉你判刑了。当然,如果你不配合的话,态度恶劣的话,还会从严判刑。” 林瑛说完这句话,拿起本子就往审讯室外面走去,沈喻随即也站起来往外走,只有我晕头晕脑地愣了一下才起身。 “等等!警官!”金满山忽然开口叫道,“别的先不说,但是什么人命的事儿,你们可不能冤枉无辜,算到我头上啊!我是干过一点点坏事儿,但从来没杀过人啊!” 第三百零九章 倒霉的一天 金满山承认了自己所犯的“一点点”坏事,不过他所谓的“一点点”可不是奶茶,而是罄竹难书的罪行。 但他却矢口否认和曲江之死有关系,更表示不知道一区地下室曾有的疑似惨案。 “那小子确实是个无赖,但我只是想收拾收拾他们,顺便挽回点损失。再说,像这种人如果不给他点儿苦头,兄弟们不服我啊。” “仔细说!那晚上你不是还威胁古钟,说要撕票吗?” “就是吓唬他们嘛!曲江这个王八蛋,就是一个混不吝,我叫弟兄们把他锁起来,他还一副要杀要剐的样子,唱小曲,说笑话。抽他打他的时候,他就故意跟杀猪似的嗷嗷叫,我们怕惊动四邻,还得堵上他那张破嘴。 “不过,想跟老子斗,可没那么容易。我让弟兄们不给他吃喝,渴着他,饿着他,耗着他,反正时间在老子手里,老子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这家伙终于蔫了,头一天还使劲折腾,第二天就跟霜打的茄子似的耷拉着脑袋。当然,我也让弟兄们看着点儿,偶尔喂他口水,别真的把他折磨死了。 “他那个看着文文弱弱的兄弟,倒是真不错,他隔了几天给我电话,递过一张卡来。卡里有八千块钱,还求我放了曲江这小子。 “八千块怎么够?我让他继续凑钱,谁知道那家伙几乎每天都给我电话,然后哭哭啼啼,烦死人了!所以我就给他下了最后通牒,如果那天午夜十二点前再凑不齐钱,就直接弄死他哥们儿。” 说到这里,金满山忽然停了下来。 “怎么了?”林瑛问。 他眉毛拧成一团:“现在想起来,那天晚上所有的事儿都好奇怪。” “怎么个奇怪法儿?”沈喻忍不住开口问道。 “感觉那天一起床就开始倒霉。”金满山若有所思地说。 原来金满山每天“事务”繁忙,收拾曲江那小子的事儿,他根本就没放在心上。毕竟他觉得自己只是个“生意人”,还算不上“黑社会”。 “杀人放火的事儿,风险大收益低,咱可干不出来。”他还煞有介事地跟我们说。 那天很奇怪,不知道为什么,出门就不自在。 他刚下到车库,就看司机小弟在忙活着,远远就闻到一股子臭味。 “怎么了?”他问小弟道。 “有人在前挡风玻璃上抹了狗屎。”司机边擦边垂头丧气地说。 “那换一辆啊!不是还有两辆车吗?!”金满山叫着说。 “另外两辆也被抹了——老大您别急,不止是咱们的车,整个车库的车都被抹了,也不知是哪个生儿子没**的人干的。” 金老大一肚子气发不出来,他跟人约了吃饭,看看表连去洗车都来不及了,他只好急匆匆地钻进车里,催着司机赶紧出发。 一路上不知是没擦干净,还是心理作用,他总是闻到一股隐隐约约的恶臭。这气味弄得他烦躁不已,中午跟人吃饭时,他觉得嚼在嘴里的东西都有一股子狗屎味儿。 尤其是吃完饭上洗手间时,他打开水龙头想洗手,但喷出来的水居然是黄色的,还带着冲鼻子的鱼腥气。 “我擦!”金满山怒骂着,他叫来餐厅主管,怒骂一通。 后来整整一个下午,他就觉得自己鼻子没有正常过,一会儿嗅到狗屎,一会儿又闻见臭鱼,这两种气味交叉萦绕,烦得他脑袋嗡嗡作响,搞得他连毁灭世界的心都有了。 就这么恶臭盈身了半天,到了傍晚,金满山准备喝自己专配的风湿药酒,结果一口灌进去,又是满嘴屎味儿! “我日!”他扑地一口喷出来,喷得车前挡一片狼藉。 “这什么东西!”他盯着自己的酒壶,只见壶嘴有一圈脏兮兮臭烘烘的粘稠物,气得他隔着车窗把酒壶丢了出去。 “谁动我酒壶了!上午喝的时候还没事儿呢!”他歇斯底里地骂道。 司机小弟吓得手一哆嗦,差点儿把车怼到马路牙子上去。 “老大,我、我不知道啊!” 金满山正准备继续骂人,一个绰号叫“小凳子”的小弟突然打来电话。 “大哥,友成这边那小子今天怎么处置,要下手吗?” 金满山本来就想找人发泄,一听这话忽然来了精神。 “搁那边等着,准备好家伙,老子非把他骨头捶成骨灰不可!” 他边骂边让司机掉转车头,可是快开到友成小区的时候,一个叫“燕子”的女孩忽然打来电话。 “老大,真浑街这边儿出事啦,有个客人喝酒撒泼,把笑笑的眼打青了!” “什么!”金满山顿时怒发冲冠,半年多了都没遇到过客人作妖,偏偏今天倒霉,各种事都赶一块儿了! 他急匆匆让司机掉转车头,客人捣乱的事儿他一般亲自去处理,这种事打轻打重了都不好,要打得恰到好处,才能榨出更多的钱来。 司机只好在友成路口拐弯,刚走了又没多久,小凳子又打来电话,说的还是处理曲江的事儿。 “不是让你们等到十二点吗?耐心点儿行不行!”金老大那天干什么都不怎么畅快,于是直接喷道。 小凳子悻悻然挂断电话。司机加速往真浑街那里赶去,谁知道走了十来分钟,又一个电话打了过来。 “喂喂。”电话里是个怯生生的男声。金满山一时没分清是谁。 “老大,您能不能再宽限几天,我这边钱实在凑不齐……”电话里那个人抽抽搭搭的,金满山这才想起来,是曲江的小兄弟打来的。 “差一分钱,差一秒种都不行!”他开口痛骂道。 “可是,我真的走投无路了啊……”那干巴小子呜咽着哀求道。 有那么一瞬间,金满山的心忽然软了一下。大概那天他一直情绪紧绷着,可能到最后一刻也疲劳了。 他想起以前自己当小弟受尽哀苦和白眼的时候,那会儿要是有个能为自己两肋插刀的兄弟该多好啊。 “那好吧,你先凑着钱,不过老子今晚半夜要是不高兴了,就随时撕票,所以小子,你麻利点儿!”他改变了语气,留了个活口说。 电话那头愣了一下,好像不相信他会这么宽容似的。 “听见了没!”金满山不耐烦地嚷嚷着。 第三百一十章 金满山的线索 电话那头的人大概被他的喊声吓了一跳。 “知道了!”对方赶紧应答一声,激动地挂断了电话。 不知为什么,金满山心情却稍微舒畅了一些,他潜意识里觉得自己发了一次善心,做了一次善事。 人总是这样,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坏事做绝的人,哪怕某次施舍了半毛钱,他都觉得已经弥补了的所有罪行。 所以处理那个客人的时候,他也没过分压榨,当然,敲那人一大笔钱是肯定的事。 做完这些出来,他才发现已经夜里八点多了。他忽然想起曲江的事,既然说了宽限几天,那么得赶紧给那边打个电话,这些小弟们脑袋跟木头似的,一不留神真在十二点过后撕票就坏了。 但小凳子那边响了半天都没人接,这些家伙估计又在另一间屋里打牌吧。 金满山又拨了另一个小弟的电话,但这次又没接通。 他彻底生气了,今天一天这是怎么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连打个电话都这么费劲。 正当他就要发火的时候,小凳子的电话回过来,他那边气喘吁吁的,听起来有些紧张。 “你们他妈在干什么!”金满山痛骂道。 “我、我、我……”小凳子结结巴巴的。 “怎么了?!” “那小子死、死了……” “什么!”金满山觉得自己头发根儿就竖起来了。他从来没有想过弄出人命来,怎么打人、怎么折磨人都好摆平,唯独人命不好收场。 他本来想问问怎么死的,但事到如今说这些已经没用了,关键的关键是尽快切割。 “你们几个,赶紧收拾东西,把重要东西全部带上,叫上楼下做生意的三个女人,叫她们赶紧撤,全部撤,听见了没有!” “那、那尸体呢?” “尸体你娘啊尸体,你难道还准备给他披麻戴孝送火葬场吗!” 小凳子答应一声,赶紧挂了电话。金满山愁眉苦脸愣在那里,气得差点儿没把自己头发薅下来。 …… “就是这么回事……”他讲完曲江之死的事儿,使劲吸着凉气。 “领导,能抽支烟吗?”他抬起头问。 林瑛点点头,早有淞山市的警员给他递上烟来。 “后来呢?” “后来我们就躲起来了。” “没转移隐藏尸体。” 他苦笑了一下:“本来想找个专业的清道夫过去的。结果半夜人到了那里,却给我打回电话来说窗户开着,尸体不见了。我当时更奇怪了,谁会偷尸体呢?不过这似乎对我是件好事,只要尸体离开了现场,那就跟我没太多瓜葛了。 “唉,谁知道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要不是尸体失踪,我当天晚上估计就跑了。正因为尸体不见,等了好多天也不见动静,我以为一切都过去了,所以在淞山浪荡了太多时间,要不,你们抓不到我。” 他想了想,又补上一句:“你们有内线吗?怎么那么快就找到了运砂船?” “这就不用你操心了。”我赶紧堵上他的嘴。 他哼了一声,然后又说:“至于一区地下室杀过人的事儿,我是半点儿也不知道,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个人一向谨慎,那种下层马仔干活的地方,我连去都不会去。” “药瓶儿失踪的事儿,你查出什么端倪来了吗?” 金满山摇摇头:“肯定是有人趁火打劫,撬了我一笔钱,而且我觉得是手下人干的,不是其他鸡头。毕竟药瓶儿那天并没有收上来多少钱,为了这个杀个人,不值。” “那你也没彻查底下?” “换个人收租子就行了,只要装装狠,真要彻查,搞得人心惶惶,队伍就不好带了。” “那药瓶儿失踪的日子,你一定还记得吧?” 金满山又开始往上翻着白眼,他想了想说:“五月九号,每个月十号药瓶儿会把钱交给我,所以一般他都提前一天去收钱。” “我有个疑问,你刚才说,当天有个客人打小姐,那个小姐的名字是叫笑笑吗?”沈喻开口问道。 “对啊,怎么了?” 沈喻和林瑛对望一眼。 “能讲讲为什么绑架曲江吗?” “为了要钱啊,那小子性变态,让他去带货,结果他路上可劲折磨女孩,弄的三个女孩都逃了,亏了好多钱,你说能轻易饶过他吗?” “那里头没有叫笑笑的人?” “没有,”金满山摇着头说,“笑笑那时候已经来了半个月了,她做得还不错,百依百顺的,客人们都喜欢,是棵摇钱树。” “笑笑是曲江接来的吗?” 金满山眼睛望天,好像在回忆着。 “记不太清,应该是吧,这些具体的小事我都不太挂心上。” “你平时用各种草药泡药酒吗?”沈喻又问。 “对——你怎么知道,我年轻时候当小弟,天寒地冻地在外面守夜,落下了风湿的毛病,所以收了不少草药。” “友成那里也有吧?” “有啊。”金满山纳闷地说,“这有什么关系吗?” 沈喻摇摇头,对金满山的问话告一段落。没想到我和华鬘辛辛苦苦海陆空三追才抓到的家伙,嘴里面有意义的线索却根本没有多少。 “所以古钟又撒谎了,对吧?”等金满山被带走之后,沈喻立即问林瑛道。 林瑛点点头:“他说得应该没错。鹿丘警方找了一整天,但在火车站附近的玉米地和沟渠里没有发现什么血迹和尸体。” “因为笑笑没有死,肯定也不会有尸体。”沈喻琢磨着,“你不觉得,那个叫小凳子的人说谎了吗?” “说谎?” “对啊,那天晚上,当金满山给小凳子等人打电话,但一直没有人接,后来小凳子回电话时,他说听着对面太紧张,还气喘吁吁的。这是不是说明,后来看守曲江的几个人出去了。知道金满山给他们打电话,这才气喘吁吁跑回去,结果一进门就发现曲江死了。” “有道理。”林瑛皱着眉头说,“那他们会在哪里呢?” “一个电话没打通,两个电话没打通,正要发怒的时候,却接到了对方的回电。这种时间间隔应该不会太长吧。” “不会,最多不过一两分钟。”我说。 “那你们说,小凳子他们会去什么地方,而这个地方离六楼只有一两分钟的距离?”沈喻看着我们。 “在五楼!洛小苘的房间里!”我恍然大悟地说。 第三百一十一章 审问古钟 回到魏阳之后,我们第一时间联系了姜媛媛,请她把洛小苘带过来协助调查。 当然,更为关键的事情,是尽快提审古钟,问问他为什么说谎。 古钟依旧是老样子,他看上去有点儿畏畏葸葸,老实巴交,一点儿都不像撒下弥天大谎的样子。 沈喻、林瑛和我坐在他对面,又见到我们,他显得有点儿惊讶。 “金满山已经抓到了。”林瑛先主动介绍了下进展,她顿了顿,又接着说,“但他不承认曲江是被撕票的。” “什么意思?”古钟瞪大眼睛问。 “他搞不清楚曲江是怎么死的。”林瑛冷冷地说。 “他故意推卸责任吧?”古钟气呼呼的,“他之前就杀过人,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曲江就是他杀的!” 林瑛看看沈喻,两人目光交会,沈喻忽然问:“你说,之前你和曲江接过一个叫小洛的女孩?你知道她的名字吗?” 古钟摇摇头。 “那个叫笑笑的女孩,是被曲江打死,然后埋在了鹿丘火车站附近的沟渠里,对吗?” “没错。” 林瑛把两张照片抛了过去:“你看看这两个女孩,哪个是小洛,哪个是笑笑?” 古钟拿起来,眼神恍惚好久,过了半晌,他才抬起手指指在一张照片上。 “这——是笑笑。” 但他指的人分明是洛小苘。 “另一个是小洛,对吗?”另一张照片是林瑛带着金满山抄老巢抄出来的,他说这是笑笑的照片,至于笑笑本人,从那天之后,女孩们就大难临头,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 古钟跟我们讲了那么多刻骨铭心的故事,可是他居然连故事的两个主角都认错了,这不是笑话吗? 但沈喻和林瑛居然没有戳穿他谎言的意思,两人对视一眼,纷纷朝他点点头,然后将照片收了回去。 古钟显然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 “你能具体提供一下追笑笑、埋尸体的地点吗?我们在附近搜寻很久,一直找不到她的尸体。” “这个……那天夜里太黑,我记不太清了。埋人是曲江干的,我不知道。” “那曲江跟你欺负小洛的地方,你还记得吗?” “就在一个地下室里,在电子管厂小区那边,是金老大他们专门关押女孩的地方。” “我们也没找到那个地方,”沈喻忽然说,“你能带我们找一找吗?” 古钟又愣了一下:“我……自从发生了那件事之后,我一直很自责,所以估计是应激反应,好像大脑把那一段记忆删除了似的。” “情有可原,人都不愿意面对让自己良心受谴责的事情。”沈喻像是充分理解他的心情似的,但她突然开口问道,“不过,什么笑笑和小洛的事儿,其实都是曲江告诉你的吧?!” “啊!” 古钟发出一声惊叹,他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们,不久便恍然大悟似的摆起手来。 “不不不!我说的都是真的!不信你们找金满山去问问!” “我们问过金满山了,他只记得吩咐曲江去干一些事儿,他也默认是曲江带着你去干的,但其实你根本不想参与这些恶行,所以一直推脱吧?” “我……”古钟惊讶地看着沈喻,他哑口无言。 “跟曲江一直作恶的,其实是一个中年男人。曲江这个人喜欢吹嘘,所以每次回来之后,就找到你一顿胡吹,你也以为他这都是他亲手干的,对吧?” 古钟闭上了嘴,看样子他不准备再说话。 沈喻转过头,在林瑛耳边小声嘀咕几句,林瑛点点头,然后对古钟说:“我们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不是你犯的错,你就算想把它们揽在身上也是徒劳。你先冷静一下,好好想想怎么交代实情吧。” 两个警员把古钟带了下去。我看看沈喻,问:“刚才他心理防线好像崩溃了,怎么不继续追问下去?” 沈喻笑笑:“他防线没有崩溃,他是在垒墙。” “垒墙?” “对,垒沉默的墙。他之前并不知道曲江告诉他的话是‘谎言’,这只是我的推断而已,所以他并没有思想准备,而咱们呢,其实也没有心理准备。 “但这个人居然想把同伴的罪一口承担下来,而且那个同伴都已经死而伏辜,他这么做既不能挽回同伴的名誉,也不能代替同伴受罚,所以这背后肯定还有隐情。 ”他既然能够认莫名之罪,说明心理并没有那么脆弱。但咱们目前没有足够证据能逼着他实话实说,所以再问下去未免黔驴技穷,还不如点到为止,给他一个想象的空间,让他不知道咱们掌握了多少线索。我说得对吧,沈老师?”林瑛一口气解释道。 “太对了,你脑子一向好使。”沈喻说着,这话听起来有点儿别扭,都不知道是吹捧还是讽刺——不过,这也是沈喻平时讲话的风格。 “也有不好使的时候啊。”林瑛故意感慨着,“比如,金满山还交代说,他逃跑的时候,你和言老师是从天而降落在救生艇上的,这个我一直想不到合理的解释。” “合理解释就是他做贼心虚,看花眼了。我和言桩是趁着黑夜游过去的,只不过突然出现,吓了他一跳。”沈喻冷冷地说。 “对!我当时一激动,还喊了一句‘天降神兵,还不束手就擒!’估计他当时心慌意乱,把我的台词想象成场景刻在大脑里了。” 林瑛看着我俩一唱一和的样子,耸耸肩说:“放心,总有一天我会查清楚的。” “查呗。”沈喻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要是闲得蛋疼就查嘛。” 我打断两个人的话:“难道又开始纠结这事吗?这案子混乱到如此地步,难道你俩还有空呛警察、查警察的事儿吗?” 林瑛叹口气:“其实我最近还遇到了另一桩案子,那案子就跟你俩短短半天瞬移三个城市似的扑朔迷离。自从接了那案子,我就心神不宁,总觉得……” “觉得什么?” “总觉得有双眼睛,一双在长头发背后的眼睛,始终透过发隙,不停地、不停地盯着我似的。” 我倒吸一口凉气:“你怎么说的跟贞子还魂似的。” “那破完这个案子,再去办那个吧。”沈喻拿起手机翻着说,“一个个来吧,最近离奇的案子还少吗?再说了,我觉得这个案子很快就有眉目了,都不知道你们在心慌什么。” 快有眉目了?我心里想,怎么自己一点儿看不出来? 我手机叮咚响了一下,是姜媛媛发来的信息,看来洛小苘来了。 第三百一十二章 老鸟现 洛小苘看上去比古钟机灵很多,她一进门大概就察觉到了气氛有些不对。 “是出事了吗?”她问。 我生怕吓着她,于是先看看沈喻和林瑛,她们俩没有反应,这才跟她讲了抓住金满山之后的原委。 没想到她听了之后却笑了起来。 “就那件事吗?你们之前也没提过,我也不认为是什么大事。其实每天六楼的跟班都会寻机会溜下来,跟大姐她们……你们知道的。当天也是,不过我躲在厨房里,只知道过了一会儿小凳子带着另一个人就急匆匆跑上楼了,我以为是稀松平常的事儿,所以就没跟你们说。” “他们上面也不留个放哨的?” “我不太清楚,照理来说是留的。我曾经听一个人在五楼念叨过,说留个看守,如果老大来了,就说自己去买吃的了。” “所以那天,上头也应该有一个看守吧。” “应该是的。”洛小苘说。 沈喻忽然开口问:“小苘,你还记得到魏阳的日子吗?” “怎么不记得,刻骨铭心,想忘也忘不了。”洛小苘脸红扑扑的,“那是五月份,五月九号。” 我和林瑛愣住了,因为之前沈喻询问过金满山,看来洛小苘被骗和药瓶儿疑似遇害是同一天! 同一天,在相似的两个地下室里,而且地下室的标牌还被人做了手脚——这到底怎么回事? 她看我们一眼,那样子似乎在说,你们看,时间上有问题吧。 “你后来还见过跟曲江带你来魏阳的中年男人吗?” 洛小苘摇摇头。 林瑛却朝旁边做记录的警员招招手,示意他递给自己一支铅笔来。 “你说说,那个中年人长得什么样,什么脸型,头发什么样,额头、眉毛、眼睛、颧骨、鼻子、和嘴巴,还有其他地方有什么特征吗?” 洛小苘皱着眉头,她抬眼想了想,说:“是个国字脸,留着平头,两个鬓角有点白头发,额头有点儿窄,眉毛短而且稀,单眼皮,眼有点圆,颧骨有点高,鼻子比较大,脸盘有点儿阔,嘴巴想不起什么样子,正常的吧,还有,他耳朵正下方的脖子上有一道横着的疤痕。” 她边说,林瑛便嚓嚓地用笔在纸上勾勒着,过了不到十分钟,她直接把纸亮给洛小苘看。 “是这个人吗?” 我们都愣住了,没想到林瑛还有这么一手。 洛小苘边看边不停点头,但她指着鼻子说:“那家伙是个蒜头鼻子,圆圆的。” 林瑛又拿过橡皮,擦擦画画,然后递给洛小苘。 “这次很像了!” 林瑛把画像递给姜媛媛:“你去问问金满山,这个人叫什么,现在在哪里。” 姜媛媛接过画像走了出去。沈喻转向林瑛问道:“曲江和古钟所在的学校和家人你们见到了吗?” “去询问了,也安抚了家属。学校的老师和学生都反映,曲江这个人经常逃课,考试也不过关,一年来都是古钟在帮他打掩护。期中有一门功课考试,古钟帮着曲江作弊,被监考抓到了,俩人都挂科了,还背了处分。 “在他们眼里,古钟虽然闷闷的,也不算好学生,但他胆子小,做不出恶事来,平时总是曲江帮他出头。有同宿舍的学生反映,曲江之前欠了好多高利贷,是古钟一直想方设法帮他还钱,他们想不出古钟能干出杀人强暴的事儿来。 “至于家里人,古钟的妈妈哭诉说,之前她就劝告过古钟,不要老跟曲江那种混小子来往,但他就是不听。” “曲江家呢?” “只是哭,看见古钟家人都抬不起头来。” 正说着,姜媛媛回来了,她把画像递回来说,“金满山说,这个人是个四处游荡的混混,并不总帮他做事,他们叫他老鸟,平时就在汽车站那一块出没。” “打电话给小余,让她联系下那边派出所的人,挖地三尺也要把这个人找出来。”林瑛吩咐道。 我心头一动,又拿起林瑛的画像看了看,这个人长得头大斜眼,看起来就一副奸邪之像。他应该就是华鬘所说的那个“鲸头鹳”吧?毕竟二区的地下室那里,就有他和曲江同时出现的气味。 他是个重要人物! 不仅是重要人物,而且——他很可能是杀害药瓶儿的黑手!记得古钟说过,曲江第一次接活儿,就是去平照骗洛小苘,然后在地下室里,他和鲸头鹳对洛小苘施暴来着。 如果鲸头鹳这个人盯上了药瓶儿,想要除掉他,夺取他收来的“租子”,那么他可能将药瓶儿骗到真正的一区地下室加以杀害。 他伪造了二区的标牌,带着第一次去“马房”的曲江和洛小苘过去。因为金满山手下的人都知道,电子管厂一区有个“马房”,这样即使有人发现鲸头鹳在电子管厂小区出现,曲江和洛小苘也可以为他作证,因为他们误认为自己所在的就是一区“马房”。 因为是初次到来,加上夜色漆黑,他们根本就意识不到,鲸头鹳早就把“马房”掉包了。 而对于经常来收租的药瓶儿来说,他自然轻门熟路地来到了真正的一区地下室。他没有想到的是,在那里等着他的是被杀人分尸的命运。 我估计沈喻和林瑛已经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林瑛才如此着急地让余以清去打听鲸头鹳的消息。 不过,华鬘的辨味儿能力真不是盖的,把老鸟这个人比喻成鲸头鹳,无论是名字还是相貌真是恰如其分。 说心里话,我现在都有点儿迷惘,因为自己开始觉得华鬘真的如她所说,是阿修罗界第一神探了。她的种种异能,用在查案上简直就是如虎添翼。 但沈喻却一直坐在那里,她眼神有些凝滞,似乎在思索着什么问题。 林瑛的手机铃声打破了这片沉寂,她接起电话,匆匆讲了几句,然后挂断电话说:“小余来电话,她问了汽车站那边的派出所,片儿警说有老鸟这个人,他真名叫常永春,是个不务正业、鸡鸣狗盗的惯犯。前两天还有人看到过他,派出所了解到了他的住址,你们要不要跟我一起过去守株待兔?” “必须的。”我说。 沈喻却一反常态地摇摇头,她看着我俩说:“你们去吧,我自己好好琢磨点儿事。” 林瑛也愣了一下,她带着我走几步又回过头来。 “沈老师,你可不要再瞬移到别的城市去了。” 沈喻没说话,她狠狠送给林瑛一个白眼。 第三百一十三章 甩锅成功 我本来不想跟林瑛坐一辆车,但她在院子里一把将我拽住。 “做贼心虚吗?都不敢上我的车了?” “什么上车不上车的,你说这话容易让人误会。”我装作无赖的样子岔开话题。 她的脸腾地红了,她低着头绕到驾驶位上,“咣”的一声关上车门。 我刚才那句话果然有用,路程足足过了一半她都没有开口讲话。 我心中窃喜,林瑛这个人性格干练果断,但情感和她的外貌一样,还是个清纯小女生。以后她再质疑沈喻,看来就可以用这个方法来怼她。 但快到汽车站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又开口了。 “你不觉得沈喻性格总是变来变去的吗?” “不觉得,你又不跟她白天黑夜一起生活,怎么知道她性格人前人后始终如一呢?”我反问道。 “不对,你少用话来搪塞我!”她气呼呼的,依旧满脸潮红,“我原来也以为她有变化,只不过是车祸后遗症而已。但仔细想想,她可不仅仅是脾气上的改变。还记得她在市局食堂大吃大喝吗?沈喻以前是个视健身为命的人,她会有那么大食量?” “你知道什么叫弓压反弹吗?把一张弓使劲压下去,压得越狠,反弹的力量越大。沈喻也是这样,她这么多年一直健身减肥,使劲克制自己的食欲。但车祸之后,她大脑受创,部分节制点松懈了,所以有时候她就会报复性饮食。你减过肥吗?你节过食吗?你难道不知道节食越猛,反弹越大的道理吗?” 我又以反问结束。我原来总是被动,总是层层防守,上次跟华鬘抓捕金满山之后才明白,原来进攻才是最大的防守。 “你不要胡言狡辩!”林瑛怒气冲冲地对我说。她趁着红绿灯,打开手机调出一段视频来,然后按下播放键扔给我。 “你自己好好看看!” 那是某个自媒体平台的一段热门视频,视频晃动的厉害,画面上还有斑斑点点的反光,镜头内的景物都是飞快地一闪而过,一看就是隔着车窗录的。 录像者开始不停拉近镜头,我依稀看见窗外飞速闪过的一排排树木的顶上,有两个人形的小黑点在树顶上跳踉着。 我恍然大悟,差点儿出来一头冷汗。 这是从魏阳开往鹿丘的高铁上!而录像中窗外的两个黑点,正是我和华鬘在防护林带上飞跃追赶火车的情形! 完了完了!还是被人拍到了! 但我随即冷静下来,因为光线和距离的原因,无论怎么放大,都无法看出树尖上飞跑的那两个人是谁。 我装作惊讶的把手机递回去。 “你们也是在这列高铁上抓到一个嫌疑人的吧?” “这是那列高铁?”我明知故问? “对。我给铁路局打了电话,他们检查了购票人员名单,说你俩根本就没有买票!” “不是没有买票,是来不及买票了,我俩直接混上车的——你难道怀疑,这视频里的两个黑点是我俩?” “我可没说,是你自己说的。”她看我一眼,想刺透我心里的秘密似的。我也索性跟她眼神对视,果然不一会儿她脸又红了,终于败下阵去。 “请你解释下这种巧合,你们混上了一列检查严格的高铁列车,然后在同时,在高铁外出现了两个飞人追赶列车的情况,这是为什么?” “我哪里知道为什么!”我装作生气的样子,但突然之间,我脑海中冒出了一个想法! “是无脸男!”我装作恍然大悟地跟林瑛说。 “无脸男!就是偷盗尸体、摆造型然后刻字的无脸男啊!你忘了,上次还拍到他背着杜万芊尸体跳跃如飞的视频!” “啊!”林瑛发出一声茅塞顿开的惊叹,“你说得很有道理。” “对吧?!”我回答一声,然后又装作陷入沉思,“可是,他们为什么追击火车呢?难道是在跟踪我们……” 林瑛也语气担忧地说:“你俩被卷到一连串案子的中心里了,难道他们想对你不测?我看最近你们要多加小心,任何行动都必须事先通知我。” “知道了。”我冲她做个鬼脸。 “没大没小——不过,一码归一码,沈喻的事情,我一定会调查清楚的。”她哼了一声,冷冷地说。 看着她严肃的脸,我不禁开始担心起来。有句话怎么说的,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现在对我来说,简直成了不怕警察抓,就怕警察惦记。 好在没多久就到了目的地,余以清这个长腿美女已经在那等候多时了。她简单向林瑛介绍了情况,根据对周围邻居的走访,老鸟前些天还在,但最近几天没有了动静。不过他经常很晚才回来,也有可能没被人发觉。 林瑛把搜查证递给小余,有了这个,警方就可以暴力开门搜查了。 老鸟住在一间老式筒子楼里,筒子楼外的墙壁上还喷了一个褪色的“拆”字。 我们沿着楼梯爬上三层,楼道里摆着一套套煤气炉和锅碗瓢盆。因为筒子楼都是公用的厨房和厕所,所以大家都在楼道里点火做饭。当然,堆着的厨余垃圾也散发出阵阵腥臭。 不过,老鸟的房间比较好认,这层楼只有他住的地方装着一个铁栅栏防盗门,而且木门也比周围严实得多。 他家门口还摆着一个简单的煤气灶,林瑛俯身查看,只见垃圾桶里扔着两个方便面包装袋,还有撕开的两个调味包。 林瑛招招手,早有开锁的人过来,三下五除二就把防盗门给捅开了。 不过,我们刚推开门,就在黑咕隆咚的房间里闻到一股怪味。 那味道又臭又酸,我吃了一惊,此时小余赶紧按开屋里的电灯。 屋里拉着窗帘,周围堆着的都是二手的电子用品和各种什物,屋里被这些杂物搞得只剩下一条窄窄的过道。 过道的尽头有一张床。床边的桌子上有一张小茶几,茶几上摆着一碗没吃完的方便面,碗里还插着一双木筷子,旁边还有小半瓶已经打开的二锅头。 一个人躺在床上,他的脸已经肿胀起来,但还能辨认出他就是老鸟,也是华鬘所说的鲸头鹳。 不过,他已经死了。 在个这开始闷热的季节里,他的尸体都已经腐败起来。 第三百一十四章 十恶 老鸟的尸体被送去尸检,林瑛和我一脸疲惫地回到了市局。 看来我之前判断可能错了。警方搜查了老鸟的房间,里面都是一些顺手牵羊、溜门撬锁偷来的赃物,他看上去只是个小贼,平时也接点儿杂活儿,似乎还没有犯过什么杀人越货大案的迹象。 我和林瑛垂头丧气地回到市局,刚推开会议室门,就看见沈喻坐在椅子上,正不停地写写画画。 “找到老鸟了吗?有什么发现?”她头也不抬地说。 “老鸟死了。”我精疲力尽地回答说。 “啊!”沈喻显然有些惊讶,但似乎没有想象中那么惊讶。 “不能再这样了。”她站起来说,“刚才我又找到金满山,问了他三个问题。” “什么问题?” “第一,他认识曲江和古钟的过程。他根本就不知道两人借高利贷的事儿,他们是通过黑工中介自动找上门来的。他是老大,没空管这么多事儿。不过每个新加入的小弟他都会看一眼、问几个问题,以防是对手或者警方派来的卧底。 “第二,我问了他曲江和古钟在接女孩前做的活儿。据金满山讲,如果有小弟刚刚加入,他们就会被派出去,像大眼贼似的四处打杂。金满山这个人比较有想法,一旦取得了信任,他会让这些小弟去几个据点‘轮岗’,好熟悉业务。 “当然,对于关键岗位和他的老巢,他总是限制得越少人知道越好,比如收租子的事儿,好几年只有药瓶儿独自在干这份活儿,因为其他人想法多,金满山并不信任。 “第三个问题,就是那些草乌头的来历。金满山说草乌是泡药酒的药材,因为有毒,药店控制严格,不好搞到手。所以他找了个药农,一下子买了好多,都堆在友成六楼那里。 “还有其他几个问题,不过已经不重要了。你们想想,这件事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首先,毒杀曲江和偷窃尸体的肯定是两拨人,曲江是在死亡之后,才被无脸男或是什么人拖走刻字。 “这说明偷尸刻字的人一直盯着曲江,所以才会在他死后及时出现,运走尸体,在额头上刻上‘淫邪’两字,这也如实地反映了曲江的罪孽。 “其次,就是药瓶儿的事儿。曲江和老鸟带洛小苘来魏阳,以及药瓶儿失踪是同一天,虽然现在一区垫子里头骨的检测还没出来,但可以推断,那就是药瓶儿的头骨。 “再往上推,就是曲江和古钟与高利贷者的纠纷,曲江想做生意,古钟支持他,两个人借了高利贷,然后陷入利滚利的恶性循环,最后被高利贷逼着,不得不去做种种违法的事儿,为的是打工还钱。” 林瑛点点头说:“没错,这就是贯穿始终的三件大事。” “但在别人的记忆里,曲江和古钟的事情都是支离破碎的。金满山只知道他们是供自己使唤的小弟;洛小苘认出曲江是伤害自己的恶人;老师和同学知道曲江是个淘气孩子,而古钟却一直在挽救他;至于老鸟,大概知道的更多,但是他也死了。 “他们都只知道这对好兄弟生命中的若干片段,但无法看到他们的整体。这就是古钟可以信口雌黄,而咱们被他耍得团团转的原因——因为这两个孩子太孤僻了,他们看似在社会上晃荡,而且交往颇多,实际上却是两个被忽略、更被孤立的人。” 沈喻说得没错,这也是之前“古钟一张嘴,警察跑断腿”的症结所在。他随口胡诌几句,我们就需要找到许多人来还原本貌。 “因为古钟想替朋友认罪伏法,他并没有说真话。但我们也不用将他的每句话都如实还原,其实只要找到两个人,还原一些关键细节就好。第一个是放高利贷的人,第二个是小凳子。只要找到这两个人,这个案子自然也就解决了。” 沈喻说完上面这段话,又面对面看着林瑛问:“所以现在,我们暂时先考虑一下无脸男的刻字顺序吧。杜万芊杀过人,所以额头上刻了‘杀’,徐楚月是谋财,所以额头上刻了‘盗’,曲江是纵欲,所以额头上刻了‘邪淫’……” “等等,”我拦住她,“曲江之死的案子分明还没有完结呢!” “等找到那两个人,这个案子就没有任何疑问了,反正该抓的人已经抓了,咱们只是想要个真相而已。但关键问题是,无脸男总是在我们之前找到尸体,刻上罪行,这说明他们早就有了要偷尸刻字的对象,而且一直在暗中跟踪监视他们。 “对无脸男来说,假人之手杀掉这些人更好,如果无法借刀杀人,他们也会向对待徐楚月那样亲自下手。 “这有点像电影《七宗罪》和《暗流》,无脸男先我们一步选好了目标,我们则被动地被他们耍得团团转。但反过来说,如果我们能预判出下一个要被谋杀和刻字的目标,不就能守株待兔,按住无脸男了吗?” 她说得很有道理,不过上一次预判和守株待兔的成功案例,正是沈喻被汽车撞飞,险些变成植物人的背锅侠案…… 这次又要预判,怎么预判? “我搜索了一下三种罪行,结果发现了这个,你们看。” 沈喻把手机递给我们,我低头看去,只见上面是个百科界面,界面的词条是“十恶”。 “由彼三业,能成十恶。恶者乖理之行,谓众生触境颠倒,纵此感情于身口意,动与理乖,成此十恶也。 “何谓三业?曰身业,曰口业,曰意业。何谓十恶,身造恶三,为杀、为盗,为淫邪;口造恶四,为妄语,为绮语,为恶口,为两舌;意造恶三,为悭吝,为嗔恚,为邪见。 “由彼三业,亦成十善。善者、顺理之义。行顺理之十法,是名十善。然有二别:一者以止恶故,得名为善。谓能止息己恶,不恼于他。所以反乎十恶,即是十善。”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人生下来,就会有身、口、意三种业力。所谓业力,就是能力,人因为有了能力,就会为善作恶。而这三种业力,往往能导致十种恶行,它们分别是杀戮生命、偷窃财物、淫乱不端、虚语欺骗、狎言秽语、血口喷人、巧舌离间、吝啬贪婪、嗔恼愤怒和暗昧痴迷十宗罪恶。而与这十种罪恶相反的,就是十善。 从目前出现的杀生、偷盗和淫邪来看,无脸男正是根据十恶的顺序来选择刻字的对象! 第三百一十五章 十恶与六道 我的确十分兴奋,不过林瑛却一副表情淡漠的样子。 “实际上,在发生徐楚月的案子之后,我们就请了相关社会学、宗教学的专家分析过案情,而且已经推测出了‘十恶’这个方向。” “啊……”我叹息一声,原来警方早就发现了这个方向,可是,他们为什么没告诉我们呢? 林瑛似乎看出了我们的心思,她苦笑一声说:“不是瞒着你们,是我们很快意识到这个方向走不通。你俩想想,所谓的淫邪,这个城市何止千千万万人呢?出轨的,外遇的,劈腿的,嫖宿的,强奸犯,纵欲过度的,这些行为根本无法发现,无法衡量,更无法监督,无法追踪…… “至于口业里的花言巧语、挑拨是非、口是心非等等,我们哪个人都有意或者无意地做过吧?这种事情,又如何鉴别,如何确定谁是无脸男的目标呢?你、我、他,大家都有可能。” 林瑛一席话,说得我简直无言以对。 但沈喻却摇摇头,她有不同看法。 “这些都是借口。”她直接了当地说。 林瑛略有不满地看着她,好像沈喻觉得她懒政似的。 “你们的理由没错,十恶的范围太宽,宽到有些根本只是道德上的缺失,而不能用犯罪来衡量。但是,接连发生三起案子,难道无脸男真的只是随意杀一个符合十恶的人就草草了事吗? “根本不是!无脸男一般不会自己下手,他们的目标,是把其中某一恶行犯到极致,而且已经被人盯上,想随之杀而诛之的那类对象——杜万芊如此,曲江更是如此。这样一来,目标不就能缩小很多了? “还有一个错误的思路,那就是认为无脸男只盯着下一宗罪,比如第四桩恶行是妄语,你们就会想,胡说八道,骗人钱财的人多了去了,怎么确定无脸男的目标呢?但是无脸男显然已经做准备很久了,他们手中的人选可不只有‘妄语者’,很可能后面的目标全部在列了。既然在列,他们就会坚持跟踪、监控。 ”那么,一些悭吝、嗔恚或者邪见的人,他们有很大的道德瑕疵,但至今还逍遥法网之外。这种人范围更小,更好找吧?只要找到这些人长期跟踪,总会发现同样跟踪他们的无脸男吧?” 沈喻一口气讲完一大段,说得林瑛简直理屈词穷。 “你还是那个得理不饶人的沈老师啊。”她终于感叹道。 沈喻睥睨她一眼:“那你以为我能是谁呢?” “得得,是小女错了,给您赔罪了。”林瑛脸色顿时云开天晴,她朝沈喻连连作揖道。 “聊聊你说的那个诡异的案子吧?”沈喻对她说。 林瑛长叹一声,她想了想,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张图递过来。 “你们认识这个吗?” 沈喻看着直摇头,我却笑了:“这不是大足石刻的六道轮回图吗?” 但我刚笑了一半就停了下来,所谓六道轮回,正是天、人、阿修罗和畜生、饿鬼、地狱六趣相生相转的意思。 而这个所谓的六道里,恰恰就有阿修罗!而华鬘正好就自称阿修罗! 难道林瑛这家伙不显山不露水,早摸到华鬘的存在了? 不可能!她要是猜到华鬘,就绝不会还旁敲侧击地从我嘴里抠消息! 那——难道这世界上还有其他阿修罗的存在? 想到这里我又吓了一跳,因为光看华鬘的力量,简直就已经无穷无尽。但毕竟华鬘还愿意跟人类相处,还愿意听我的话,如果是其他阿修罗也在的话—— 那杀人放火、灭城灭国简直就是轻而易举。 沈喻似乎看出我在发呆,她偷偷用胳膊肘拱我一下,不料也被林瑛看在眼底。 “你们对这幅图有看法?” 我心想,是我有看法而已,沈喻还不知这幅图的意义何在。而当下之际,我必须赶紧明示她这一点。 “这是六道轮回图,所谓六道,有天人、人类,阿修罗等等……” 我把六道轮回的概念解释了一遍,着重强调了阿修罗三个字,聪明如沈喻早就体会到了我的意思。她虽然不动声色,但看样子已经有了主意。 “你遇到的案子,跟这个轮回图有什么关系吗?”现在换成沈喻在套林瑛话语了。 “唉,这还不是什么大案子,严格说来也不算案子。就是有拨人疑似在搞封建迷信活动,而且怎么也抓不到他们把柄。照理来说,这案子的严重程度还不够市局来管,但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有点不放心。” “说来听听。”沈喻鼓励她说。 林瑛于是将萧使君的事情从头到尾讲了一遍,末了她还说。 “一个神出鬼没的人,一个不骗财不骗色的迷信团伙,实在搞不清这伙人的目的。” 我眼前一亮:“难道——他们是在传播歪理邪见?他们会不会属于十恶里的‘邪见’呢?” “不像。”林瑛摇摇头说,“他们好像并不急于发展什么人员,对前来观元辰宫的人,他们也并不贪着财物,而且也没有煽动人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儿,完全没有邪教的属性。” 沈喻点点头,问:“你们还记得背锅侠案吗?跟这个案子有异曲同工之妙。” “谁说不是呢。”林瑛也感慨道。 “这样吧,我和言桩能进入娘娘庙调查组吗?我对这类案子还蛮感兴趣的。” 林瑛点点头。沈喻站起身来,又说:“那我跟言桩先回去,如果找到放高利贷的还有小凳子这两个人,尽快叫我就好。” 林瑛也没有挽留,我和沈喻快步走出警局。一路上我本来想跟她商量几句,谁知道都被她的眼神阻止了。 “好久不唱歌了。”她忽然对我说,“咱们找个ktv轻松一下?” 我不明白她的意思,只好点点头。 好在附近就有一家量贩ktv,此时正是中午,我带着她走进包房。她坐在昏暗的房间里连着点了好几首摇滚歌曲,然后故意打开原声,声量放大,最后拿着麦克风坐在我身边。 她并没有唱歌,而是靠近我耳边说:“刚才我忽然觉得,有人在盯着我……” “是林瑛派的人吗?还是无脸男?”我问。 “都不是,是一双眼睛,一双老女人的眼睛,它们在打绺儿的头发中半隐半露着,感觉就想盯着我似的!” 第三百一十六章 股东闻廷绪 沈喻的话让我觉得毛骨悚然,感觉她描述的景象,简直就像约翰·托尔金的《魔戒》里的“索隆之眼”似的。 我问沈喻,是不是她太累了,还是什么一闪而过的幻觉。 “都不是,不知为什么,自从林瑛提到娘娘庙的那个萧使君,我眼前就突然闪过这样一个画面。” “难道那个萧使君有问题。” 沈喻愣了一下,说:“现在已经没有这种感觉了。” ktv里已经一首歌终了,沈喻又点上另一首歌,调大声量之后跟我说:“你可以多多接近一下地狱来客,我感觉他即使不知道所有来龙去脉,也比我们更清楚一些事情的来历,比如无脸男,比如萧使君等等。魏阳市的十恶罪案,我们要从根子上挖起,不能再被对手牵着,疲于奔命了。” “我想接近啊,但是他神出鬼没的,怎么才能找到他呢?” “只要我们掌握更多无脸男的信息就好了。你说,他还说过,背锅侠那些人只是喽啰?那说明背锅侠和无脸男是一伙人?” “应该是。” “那——”她看着我,犹豫了一下,又坚决地说,“不如咱们找个背锅侠给他看看?” 我吓了一跳,当初就是因为围捕背锅侠,沈喻才惨遭车祸,至今还有“人格不健全”的后遗症。如果再去抓背锅侠,那天知道会出什么幺蛾子! 沈喻见我发呆,不禁笑了:“谁叫你去抓新的背锅侠了?你忘了,还有具背锅侠的尸体躺在市局的技术中心呢。” “你是说,咱们去偷尸体?” “做做科学研究也是好的。你记得徐楚月那幅画吗,一个背锅侠曾经出现在rl酒吧那里,如果——” 沈喻再次停了下来。 “rl酒吧,红莲酒吧!我怎么就没想到呢!我们真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她看上去十分激动,我不明白她什么意思,难道红莲酒吧有什么问题? 沈喻掏出手机,她开始搜索着什么,边搜索边嘟哝着。 “我觉得,我的精力要放在主线上,至于十恶的案件,倒蛮适合华鬘发挥的。我俩必须明确分工,才能各有余力去接近真相。” 我愣怔住了,这大概还是她第一次心甘情愿地说出华鬘的名字,看样子她是的的确确已经接受了附着在身体里的另一个人格。 她把手机递过来,我低头看了一眼,发现上面是某个公司查询软件,软件上显示着一个名叫“魏阳工连丝草餐饮有限公司”的资料,这个公司成立于大前年年底,公司出资和股东信息都处于不公开状态。 “工连丝草,这是哪家公司?”我问。 “就是红莲酒吧啊。”沈喻指着名字解释道,“工连丝草,丝工草连,不就是红莲吗?” “股东信息不公开,去工商部门就能查到吧?这根本算不上什么秘密。”我说。 “连工商部门都不用,你看。”沈喻边说边打开一个网页,那里面有显示这家酒吧的历史变更信息,我俩低头一看,然后几乎同时愣住,又异口同声地喊出一句话。 “怎么会有他?!” 我们之所以惊讶,是因为在去年年底,红莲酒吧做了一次股东变更,出资人从“沈子元”变成了“聂晴、闻廷绪”两个人。 闻廷绪! 闻廷绪是我的大学同学,也是魏阳有名的年轻海归企业家,更重要的是,他曾经还拜托过我和沈喻,想托我们去调查多年前他父母在新疆叶城考古失踪的事。 大学时候闻廷绪比较孤僻,基本只跟我互相来往,说成我和他穿一条裤子也不为过。我俩因为关系颇近,同吃同住同行,我有时候说梦话都叫他给我捎个盒饭,一度就连我父母都以为我大学四年被掰弯了。 沈喻忽然使劲一捶腿,她大声说:“糟了,闻廷绪提醒了我,险些忘记一件大事!” 她说完拿起手机,急忙拨着电话。 “喂,叶城那边有回复了吗?”她急冲冲地问。大概因为音乐太吵,她使劲朝我示意把歌曲静音。 “等一下,我找支笔。”她边说边到处搜罗,可是ktv包间里怎么会有笔呢。 “你念出来不就行了!咱这脑子可是录像机,还记不住你一个号码!”我赶快提醒她。 “0998-7755226,是这个吗?”她一字一顿地冲我说道,生怕我记不住似的。 她太小看我了,她刚挂断电话,我就重新把号码给她报了一遍。沈喻索性将包间的屏幕都关了,她把手机递给我,我帮她拨下号码,她迅速拨了过去。 但电话似乎久久没人接通,沈喻连打几个都没有回应。 “这是叶城的区号吧?”我早就上网搜索了一遍电话号码,于是问沈喻道。 沈喻点点头——她要找一个叶城人,难道是蒜队长? 此时她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沈喻兴冲冲拿起手机,但看了一眼电话号码,脸色就冷了下来。 “喂——什么?放高利贷的人和小凳子都找到了?你说你们这效率,早找到这俩人不就好了嘛。”她语气里带着揶揄。 电话应该是林瑛打来的,如今沈喻提及的两个关键人物已经归案,现在应该是去揭开曲江之死谜底的时候了。 沈喻果然站起身来,我跟着出去,在柜台结了账。 她坐进车里,然后指着前面对我说:“去红莲酒吧。” “什么?”我吃了一惊,“难道不去市局揭开真相吗?” “真相?真相就摆在面前了,让林瑛他们去查好了,实在不行,明天叫华鬘去查。刚才不是说了嘛,我只对无脸男、背锅侠这些人的来历和阴谋感兴趣。他们才是十恶案件的根本所在。” “华鬘,华鬘能破案吗?”我心有忧虑地问。 “怎么不能,我现在十分看好她。”沈喻忽然笑了起来,“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上天剥夺了逻辑奇点的能力,却另给了我一个无所不能的人格,仔细想来,根本不亏。” 她说得倒是很有道理。更重要的是,只要这两个女人不争争吵吵,我起码能过上平和快乐的生活。既然如此,我又何乐不为呢? 我于是一转方向盘,朝滨川区的酒吧街开去。 但我心里还有一个疑问,如果闻廷绪是红莲酒吧的股东,他又有何图呢?他已经身家亿万,何苦要投资一家小小的酒吧呢? 第三百一十七章 酒吧街后巷 我照常把车停在槐川河边,之前就是在这里撞见小红车,然后通过它重新找到地狱来客,而且发现了曲江被杀一案。现在沈喻说曲江一案已算终结,但答案需要我们去找,她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无脸男这条线上。 如果我们仔细把前情缕一缕,就会发现之前的诸多事件虽然芜杂不堪,但或实或虚都有了连接线。 有实线连接的几组关系,第一存在于无脸男、地狱来客、鱼脸男孩与十恶连环案之间,第二存在于背锅侠与西域之间。而这两组关系则有着虚线关联。 除此之外,闻廷绪父亲也是在西夜国遗址考古失踪,而地狱来客的小册子也涉及西夜灭亡的事件,他与这一系列案件有无关联也是个问号。 在外围的关系,则是我和沈喻曾经遇见的黑船之谜,以及华鬘和沈喻一体双生的异能之谜。这一系列事件跟前面几组关系有无关联还待探索。 根据徐楚月的回忆,红莲酒吧后面的巷子有背锅人出没,鱼脸男孩藏身的隗家老宅也有关于“红莲”二字的对联,而闻廷绪居然也是红莲酒吧的老板之一,他又委托我们去查他父亲失踪蒙冤的事儿…… 难道他也被卷入其中了? 他不会跟十恶连环案…… 想到这里,我的心咯噔一下。闻廷绪是我的好兄弟,他如今虽然风光无限,但以前确实尝尽辛酸,我实在不希望他有什么变故。 此时正是夏日下午,整个酒吧街空荡荡的,一切在阳光下都显得无精打采,只有一个老清洁工坐在树荫下休息。树枝上的蝉却不知疲倦,一只只都精神抖搂,兀自拼命拉着悠长、单调的琴声,似乎在证明着那句话—— 越喧嚣,越寂寥。 推开红莲酒吧的门时,酒保常山正趴在吧台上呼呼大睡,我连拍几下他才惊醒。 “哟呵,您可好久不来了!——是不是跟大胃女友分了……” 他迅速打住,因为看到沈喻正站在后面。 “您二位这是提前帮我完成营业额来了?”他打趣地问。 沈喻装作饶有兴趣地在酒吧里上下打量着,表面上是在欣赏装修风格,实际却在寻找什么线索。 “不吃饭,改观光了?”常山这张嘴,真是皮得要命。 “别闹,来两杯苏打水,顺便跟你打听点儿事儿。”我说。 “您请讲,小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常山拍着胸脯说。 “你见过老板吗?这酒吧的老板?” “见过啊!虽然她来得很少,但是个很直爽厚道的人,从来不斤斤计较,而且她长得还是蛮漂亮的——怎么打听这个?” “漂亮?是个女的吗?”我想起来,红莲酒吧的股东里,有位名叫聂晴的人。 “对,女孩,九零后。”常山感慨地说,“厉害吧?” 我点点头,拿着苏打水走过去递给沈喻。她接过来喝了一口,然后说:“咱们走。” “走?” “对,这里连老板都甩手不管,难道你还指望能发现什么吗?” 我咕咚咕咚喝光苏打水,然后跑去吧台结账。 常山有点儿惊愕:“大哥,你女朋友今天战斗力不行啊。” “我俩就是想你了,来看看。”我匆匆付了钱,因为沈喻已经踱出店门,径直朝酒吧街后面走去。 这里原来叫做临河村,民国时此地因在槐川河河湾里,风水上有“环抱有情”之说,所以许多名人雅士来此卜宅问居,沿河盖了不少院子。如今为了发展旅游业,就依着沿河的名人旧居街,断断续续建了不少酒吧,也算是亦今亦古,亦中亦西了。 但酒吧街虽然敞亮,如果往村里一走,就会发现尽是残破萧条的民宅。民宅多是平房,巷子又窄又仄,一间间青瓦生野草,一栋栋灰砖覆青苔。 两侧的墙上搭着竹竿,晾着五颜六色的衣服,看到这些就不禁想起了云塘镇上的无头鬼案。当时的“无头鬼”也是因为不小心披上了花床单,一下子变成了“花衣鬼”,还成了云塘镇居民心头的恐惧之源。 大概因为这里租金便宜,所以老房子里住满了五湖四海的租客。他们在这里落地生根,用红砖搭出来房子,把青石板路踩得发亮,在青砖房子周围东一处、西一处搭建了许多耳房、厨仓库、台阶和平台,把本来就很窄的巷子搞得拥挤不堪。 看来这里面鱼龙混杂。所谓欲藏树叶,藏之深林,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如果有为非作恶之人藏身此处,想找出来简直难上加难。 虽然时至中午,但因为窄巷里面不见阳光,终日阴沉,所以竟然还有几个闲人围在一起,穿着背心裤衩,在一张小桌子上打着麻将。 沈喻走过去,很客气地介绍自己,说我们是粉黛巷开面馆的,前些日子丢了一口祖传的大铁锅,听朋友说这里有倒卖铁锅的人,想打听打听,如果那铁锅真的流落此处,自己想把它赎回来。 “我爹说,只有那口锅煮的面才筋道!”她一副诚恳的样子,接着叹口气说,“这锅一丢,他就整天唉声叹气,茶饭不思——买口新锅他也看不上,唉,老人啊,就是倔强!” 结果那四个人纷纷摇头。 “没听过有卖锅的。” 一个须毛干净的人叼着烟,他显然有点话痨。 “这年头,倒卖东西也讲究风口啊,你要说倒卖黑手机、首饰、手表,甚至身份证、电话卡,可能都能找到,但要说卖铁锅的……” 沈喻用手比划一下:“还是大铁锅,很大很大的那种。” 话痨男一阵大笑,差点儿把嘴里的烟头都吞进去。 “姑娘,这片儿大事小情咱爷们儿都门儿清。可那么大的锅,干什么用得上啊!活着都不容易,都想甩锅呢,谁还想背锅啊。” 另外三个人也大笑起来,我和沈喻只好悻悻离开,看样子在这里也找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不对啊。”沈喻走了几步又自言自语起来,“这种鱼龙混居的地方,一到晚上恨不能每个砖缝儿里都有人在,徐楚月能看到一个背着大锅的人,怎么会没有别人看到?” 我忍不住笑了:“咱们才问了几个人啊,他们不知道很正常的,多打听打听,总会有目击者的。” “不对,还是不对!”沈喻停住脚步说。 第三百一十八章 涂鸦原型 “你还记得徐楚月留下的那幅画吗?”她提醒我。 我不满地看她一眼——我当然记得,这脑袋就像录像机似的,只要瞅一眼就纤毫不忘。 “徐楚月画的那个地方,你觉得跟这里有相似之处吗?” 我闭上眼睛,回忆着徐楚月的遗作—— 那是一个微微俯视的视角,明月悬在夜空之中,下面则是一片市井阡陌,背锅侠就在一条空荡荡的巷子里,他背着一口大锅,正在佝偻着腰步行着。 沈喻在一边问:“你想想那画面里,有一点儿生活的气息吗?” “没有,好像都没有人烟。不过,我记得有几个亮着灯的小招牌。” “而且角度也不对——如果徐楚月是从红莲走到后街,那么应该是面对房子后面,而不是侧面。再说了,你们这种平坦的地方,有什么地方有俯视的角度吗?” “所以那个地方,并不是这里。” “没错,还记得徐楚月留给你的那封信吗?那里说是在酒吧街后巷遇到背锅侠,但酒吧街的后巷,不一定就是红莲酒吧的后巷啊,这条街沿河而建,还蛮长的呢。” 我长舒一口气,这样说来,背锅侠出没的地方就跟红莲酒吧没关系了,如果跟红莲没关系,那自然也没闻廷绪什么事儿了。 沈喻显然看出了我的心思,她冷笑一声问:“是为你的好基友松了一口气吧?” “什、什么基友……” 她白我一眼,直接往回走去,又来到麻将桌前。 “哟,锅找到了?你俩谁来背?”话痨大叔又开始揶揄,看他那嘴贱的模样,我恨不能上去给他俩耳光。 “跟您打听个地方。”沈喻笑眯眯的,她开始问起路来,有没有一个地方在酒吧街后边,在那里有一大片老宅子没人住,只有几家小店。 话痨大叔抓着脑袋,看样子从他这里还会一无所获。 不过旁边的花裤衩大哥哼了一声:“还说自己大事小情都知道呢,桥对面不也有几家酒吧吗?那边儿还没开发出来,我还记得有片老宅子被什么组织买了下来,说是要保护古建筑。” “哎呀!怎么把对岸忘了!”话痨悔恨至极,他啪啪拍着大腿,我都替他感到肉疼。 话痨顿时打开话匣子。听他那意思,原来槐川河在这一小段是个“8”字弯。所以沿着酒吧街往西,拐过第一个河湾,就有一座石拱桥。过了石拱桥,对岸就又变成了“环抱有情”,所以那里早年前也建了一片宅子。但因为规模较小,加上离着城区略远,因此一直没有开发。 “那片宅子都是名人故居,听说是省文物所买下来的。现在成了文保单位,所以除了几家小酒吧,两家烤串店和一个小超市外,基本上没有什么人。” “对岸生意也不好,”花裤衩补充说,“连东西都卖得便宜。” 我总算明白了,为什么徐楚月会舍近求远去对岸吃饭——因为便宜。钱这东西,对徐楚月来说是很重要的。 不光对她,对我们普通人来说,钱终归是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但徐楚月最终为了钱步入歧途,最后抱着一提包钱死在了路上。 我和沈喻步上石拱桥,刚走到对面桥头的时候,她忽然停住脚步。 “你看!”她指着下面的风物说。 我愣住了,因为桥头比旁边的宅子高出许多,所以从这里望去,正是徐楚月当时的俯视视角。 而且下面的街道走向,也跟她画面上的布局一模一样。 她画下的,正是从桥头望着背锅侠的景象吧?或者是她在巷子里遇到了背锅侠,而为了画面美感,所以选了一个俯视的角度? 我凭着记忆,带沈喻找到了徐楚月画中背锅侠出现的位置。 那是一条不宽不窄的小街,街两侧全是大门紧锁的旧房子,连一个人影都看不见。 一座大宅前面镶着石头,石头上刻着“文化保护群落——临槐川河名人故居群”两行字。沈喻看了看,回头问我:“这算文物保护单位吗?” “应该不算,不知道这个文化保护群落什么来头。” 这边的确有三四家酒吧,大概因为生意不好,无一例外地都关了门,只有一家小超市还在营业。我俩走进去,买了两瓶矿泉水。 沈喻大概有些不相信话痨大叔的话,她再次跟老板确认,这片旧宅子难道真是省文物所买下来的吗? “对。”老板语气里满带抱怨地说,“每年都有专门的人来修缮,也不懂干嘛封起来保护,要像对岸那样商业开发,我们早就发财了。” 我们告别了老板。这错综连绵的大片宅院简直就像荒弃的村子,给人某种寂寥而又神秘的感觉。 别说锅了,人影都不见一个。 也就在这时,我看到了奇怪的东西。 那是一所大宅,宅子同样大门紧闭,但墙上却绘着一个小小涂鸦,涂鸦不大,但足够扎眼。 因为那个涂鸦画的是一个怪物,一个鱼面人头人身的怪物。 我顷刻之间就想到了隗家丢失的小鑫,那个男孩就长着一张鱼脸。 据地狱来客说,小鑫已经被无脸男找去,他是不是就藏着这个宅子里呢? “言桩,你过来!”沈喻正在宅院的另一头搜索,此时她也在叫我。 我快步绕过去,只见她指着门口两个石墩说:“你看,这是什么?” 我定睛一看,原来那根本不是什么石墩,而是两只被斩断头的石狮,若低头看那个茬口,应该还是比较新的痕迹。 国内的狮子,其实就是具象化后的神兽狻猊,狻猊也是符拔的一种,是护宅的神物,又有哪个人会无缘无故斩断它们的头颅呢? 要斩首,必定就是不喜欢它们。不喜欢神物的人,那必定就是邪物。 我抬头看看这宅子,宅子的围墙很高,而且涂料很新,显然是最近才修葺过——这座深宅大院,难道就是无脸男和背锅侠的老巢? 沈喻注视着我,此时一切已在不言中。 那墙足有两米多高,我想了想蹲下来,示意沈喻站在我肩膀上。 “你先爬上墙,看看墙里的情况。” 沈喻点点头,她先轻轻踩上一只脚。 “不疼吧?” “你怎么开始婆婆妈妈起来了。”我说。 我把她扛起来。沈喻一直健身,所以身材瘦削,除了——胸部有点儿分量…… 她双手扒着围墙,然后一用力撑了上去。我只觉得肩上一松,再抬头她已经攀上高墙,坐在了墙头上。 她愣在那里,一动不动。 “喂,里面有什么?”我有点担心地问。 第三百一十九章 古怪的房子 沈喻没理我,她扶着墙,缓缓站起身来。 我有些担心,因为这样太显眼,如果院里有人的话,她就暴露了。 但是墙实在过高,我又不会飞檐走壁,所以根本没法上去。 “喂!”我又叫她一声。 她愣了一下,这才低头看我,我使劲朝她伸过手去,想让她拉我一把。谁知道这女人非但没有把我拉上去,反而回头看看下面,扑通一声跳进了院子里! 我这下急了,正在抓耳挠腮想办法,忽然听到吱呀一声,旁边的木门开了。 沈喻站在那里叫我:“进来吧!这门是从里面闩上的。” 我急忙跑过去,担心地问:“怎么回事?里头没人?” “进来看看就知道了。”沈喻说。 我一脚迈进大门,顿时也愣在了那里。 院子里的确没有人,但也绝不是空空荡荡。我也从来没见过这种庭院布局——在高高的围墙下,偌大院子里建满了密密麻麻的房子,几乎没有留下一点儿空地。 院子里有房子正常,但如果前后左右,每隔半米就建一栋房子就不正常了。这简直不是院子,而像一座迷宫。 “我刚才在墙上数了数,这个院子里,一共有整整齐齐三十多座房子,房子之间只有窄窄的一条过道,而且好多房子只有门,没有窗户。这种房子无法采光,根本不能住人。就算当仓库,这么窄的通道也很难运货。”沈喻依然保持冷静地说。 “谁会建这种东西?”我也诧异莫名。 我走进一栋“房子”看看,只见墙上只开了一个小口,上面有一个小小的木门,木门没锁,一推就开,里面黑漆漆的,而且回声很大,一听就知道没有什么家具器物。 从砖和水泥来看,这些房子应该是新建的。除了外立面之外,房间里面一律没有装修,还露着毛坯。 我揿亮手机电筒照了照,房间里只用水泥简单铺了地面,其他什么东西都没有。 我俩又沿着狭窄的“过道”,接连打开几扇房门看看,果然千篇一律,都是普通的毛坯房,它们都层高很矮,没有正常的门,也没有窗户,别别扭扭,古古怪怪,如同小朋友玩积木,一块块摆在了院子里。 而且,这里也完全无人看守,好像有一群顽童般的工匠,异想天开地找了个很大的院落,肆无忌惮地浪费着水泥和砖块,垒出了一堆丑陋无用的房子,最后又虎头蛇尾地一走了之。 我们俩一间挨着一间,把所有房子都里里外外查了一遍,结果仍然是一无所获。 当然,用沈喻的话来说,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起码知道了这院里一共有大大小小三十六处房子,每个房子都是单间,里面全部是毛坯,没有任何装修。 此外,房子里也没发现密道之类的痕迹。 还有,院子门口的两头无辜的石狮,估计也是被盖房的这伙人斩了首级。 我们来这里查找背锅侠的线索,结果锅没找到,反倒找到一院子房子。 虽然没在里面找到可疑人员,但为了不打草惊蛇,沈喻还是找了根木棍,从院门缝儿里托着门闩,等我们都走出去,再把门闩放下来,造成无人进院的样子。 我们又绕到小超市那里,跟老板打听那院子的事。 “那个院子啊,听说以前是个军阀的私邸,都叫它‘大帅府’,据说当年军阀在里头养了好几个小老婆呢。” “后来呢?” “后来就荒废了,再后来就分给老百姓住,前两年不是被文物所买下来了嘛。” “最近那院子是不是翻盖了?你知道是谁翻盖的么?” “翻盖?哦,那院墙垒高了。” “里面盖的房子呢?” “房子?啥房子?不知道啊!” 我终于忍不住了:“满院子都盖的新房,就没有听见动静?” “啊?!不是文物所的保护单位吗?谁让盖房子来着?怎么我不知道?” 沈喻偷偷朝我摆摆手,她大概觉得从这里问不出什么信息了。 “回去吧,咱们想办法找找文物所的人。” 我点点头。眼下之计,只能如此了。 我俩走过石拱桥,来到河对岸,正准备取车开走,忽然沈喻拉住我,指指红莲酒吧的门口。 “你看。” 我循指望去,只见酒吧门口不知什么时候停了一辆超炫的红色跑车。 “是客人吧?”我不以为然。 “大中午的,日头当空,这里离着市区又远,谁会傻呵呵跑到酒吧街来?” “咱俩啊!咱俩不是跑来了嘛。” 沈喻恶狠狠剜我一眼,她嘴里骂了一声,径直甩下我朝红莲酒吧走去。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于是赶紧追上她。她不理我,只是快步走到红莲门口,一推门走了进去。 “欢迎光……”常山正规规矩矩站在吧台后面,他听见门响动,刚说了半句就停住了。 “您这——又回来了?”他带着庄重的微笑问。 这小子平时见了我就油嘴滑舌,可现在的语调和表情怎么怪怪的? 我正在纳闷,这时突然看到吧台侧面站着一位穿着吊带裙的绝艳女郎。她头发微黄略卷,鼻梁如润玉,眼底藏碧波,看上去有一种难以名状的异域风情。 常山虽然脸转向我们,但身子还侧向她。 ——这绝对不是什么客人,因为常山一脸严肃,要知道他“接客”时可是热情欢快的,绝不是这种扑克脸。 他看看我,又看看那位异域女郎,似乎惶惑地一下子不知道说什么。 “你——朋友?”异域美女主动开口问道。 “啊、啊,是咱们店的熟客。”常山结结巴巴地说。 ——咱们店?我愣了一下。 沈喻不知什么时候转到了我的身后,她偷偷伸着手指,朝我的腰杵了一下。我一哆嗦,往前又跨了一步。 “您好!承蒙照顾生意!”异域美女倒是爽快地先伸出葇荑之手,我不好意思地简单握了一下人家指尖。大概是在屋里吹久了空调,她的指尖冰凉冰凉的。 “这位就是我们老板!”常山这才晃过神来,他一介绍就开始话多,“这位大哥姓言,后面那位是她女朋友,是个怎么吃都身材好的大胃王!” 我忽然想起来,红莲酒吧的股东除了闻廷绪之外,还有一个名叫聂晴的女子——莫非就是她? 谁知道常山话匣子一开就打不住,他又多加了一句话。 “老板,刚才言大哥还来咱酒吧打听您来着。” “哦?”异域美女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她看向我,微微眯起了眼睛。 第三百二十章 强吻 “言先生还挺关心这个店啊?是不是看上这地界了,想把它盘下来?”异域美女脸上忽然云开天晴,爽朗地笑了起来。 常山也连忙陪着老板大笑,我也尴尬地干笑两声。 “正式认识一下,我姓聂,聂晴。”她大大方方地再次朝我伸出手,我只好也伸手相握。 但奇怪的是,这次她的指尖却烫烫的——或许,只是我的错觉。 “言桩。”我说。 “这是?……”聂晴看着沈喻,手并没有收回去。 沈喻也终于走到前面,和聂晴握着手摇了摇,报出自己姓名。 “聂小姐不是本地人吧?” “啊——是长得有点怪吧?不过我可有地地道道的魏阳血统,我爸爸就是魏阳人,是八十年代公派去国外的留学生,妈妈是亚美尼亚人,我算混血。” “原来如此。”我不禁随口脱出这句话,“聂小姐认识闻廷绪吧?” “当然,我们在国外认识,一打听居然是老乡,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所以就成朋友。”聂晴答道,“难道言先生也认识他?” “我是他大学同学。今天贸然前来,也是发现他竟然投资了这家酒吧,所以趁着路过,想打听一下。” “啊!想起来了!闻廷绪经常说,自己平时孤僻,但在大学里有个挚友,莫非就是言先生吗?幸会幸会!” 聂晴第三次朝我伸出手来,这次握的时间有点长,因为她的手居然又冰冷起来,我想摸一会儿,看看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结果沈喻明显不高兴起来,她在旁边咳嗽一声,吓得我赶紧把聂晴的手放开。 “说起来,我之所以盘下这家酒吧,还跟言先生有关呢。”聂晴笑着拉我们坐下,常山赶紧递上三杯水来。 “跟我有关?”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是啊。我当时回到故乡,一时不知道做什么,后来想开个悠闲的小酒吧,于是找廷绪去咨询。廷绪忽然想起来,他说刚回国的时候,曾经和这辈子唯一的挚友在一间酒吧喝了个烂醉,他建议我来看看。结果正好,这间酒吧老板有转让的心思,价格也合适,我就买了下来,交给常山打理。” 聂晴的一番话让我想起了往事。 的确,闻廷绪回国的时候,我俩就来到这里喝了半宿,他心情激动,说了许多豪言壮语。看来他投资红莲,只是友情入股罢了。 “言先生既是廷绪的朋友,那自然也是我的朋友。常山,以后言先生和沈小姐来,一切都按成本价结账。” “估计有时候成本价他也结不起……”常山小声嘟囔一句。 “聂小姐,这个酒吧取名‘红莲’,请问有什么深意吗?” “哈哈,毫无深意,红莲是父亲给母亲取的中国名字。” 聂晴这时站起身来,对我们说自己有事要走,让我们在这里多坐会儿避避暑热。我们同她告别,等她开着那辆炫目汽车离开之后,才跟常山告辞出来。 “廷绪,她叫得还挺亲热的,我都没这么叫过……”我摇摇头说。 “你是不是吃醋了?”沈喻使劲踹我一脚,气呼呼朝停车场走去。 “我、我……。”我赶紧追上她解释着。 “哟哟,不吃醋结巴什么啊?” “没、没结巴。” “你看又结巴!我还纳闷呢,这些年你死乞白赖地追我,对别的女人毫无心思,这分明违反客观规律啊——闹了半天,你不是对别的女人没有心思,敢情是对女人都没心思啊!我就是你弯弯曲曲的挡箭牌啊!” “我不弯,我真的是直男!” “得了吧,你把‘真的’俩字去了,倒显得更‘真’一点儿。”她揶揄着钻进车厢,用手使劲扇着风说,“快开空调,都要热晕过去了。” 她又翻我一眼,不知道是因为太热还是生气,她的脸红扑扑的。 看着她那半怄火半刻薄的表情,我倏尔之间觉得这个女人原来如此可爱。 “愣什么啊!”她拍着车身说,“赶紧开空调!想基友想傻了……” 她还没说完,我忽然伸出胳膊,一把将她搂过来,使劲把自己的嘴唇印到她的嘴上。 “轰了!你早屎啊……”她呜呜哝哝地喊着,一只拳头使劲捶着我的后背,然后另一只手拗过来,以某种难以名状的角度的掐住了我的下巴。 她常年练习柔术瑜伽,所以肢体特别柔软,好在我“早有防备”,趁她想使劲拧我下巴之前,飞快捉住了她的手腕。 “你敢亲我!敢耍流氓?!”她抽出另一只手,开始使劲推我。 我紧紧抱着她不动,耍流氓?——老子连阿修罗都敢亲,更别说你啦——虽然亲的是同一张嘴…… 天气热得出奇,汽车在太阳下放了半天,里面更是闷得透不过气来。 透不过气也没事,反正我俩的嘴都挤在了一起,我感觉她那古典美的鼻子都快被蹭歪了…… 暴殄天物啊,暴殄天物。 我心里正在得了便宜卖乖,没想到突然不知何处冒出一只脚,朝着我脸就踹了过来,我这次躲闪不及,被结结实实踹在了左脸上。 这一脚力道十足,加上我被踹了个措手不及,只好一下子松开手,“嗷”的一声歪倒在座椅上。 我捂着金星直冒的左眼,只见沈喻的右腿已经盘到肩膀那里,一只脚正对着我的脸。 沈喻穿了一条裙子,因为右腿抬得过高,所以形成一种朝我劈叉的滑稽姿态,连打底短裤都露了出来。想起她平时的冷淡端庄的样子,我差点儿惊掉下巴。 天啊,这是什么姿势,柔术这东西简直太厉害了。这要结了婚解个锁啥的…… 她大概意识到了姿势的不雅,急忙把腿放了下来,这下子脸更红了。 这女人真是,太可爱了。我傻愣愣地盯着她。 啪! 她一巴掌又补在我的右脸上,然后翻转下汽车上面遮光镜,使劲打理着自己凌乱汗腻的头发。 “你活烦了吧!”她朝我吼着。 “谁叫你乱讲!下次再质疑我对你的感情,我就让你看看是直还是弯!” “胆儿肥了啊!敢跟姑奶奶叫板了!” “干嘛,反正刚才我亲到你舌头了。” “我看你是越老越不要脸了!” 我摸了一下被她踹到的左脸,然后故意凑在鼻子前闻闻说:“汗脚。” “你胡说八道!我下车,自己回家!”她暴怒地挥拳,再次朝我打来,边打边拉开车门。 但就在这时,我忽然觉得车窗前好像有人影一晃而过。 第三百二十一章 遇袭 沈喻迅速退了回来,她“咣”的一声把车门关上,然后手忙脚乱地按下了锁车键。 “你也看见了?”我问。 她点点头。但现在外面一片寂静,亮晃晃的马路上根本没有人经过的身影。 我赶紧发动汽车,闩好车门,然后开出车场,停在马路边。这样如果目标出现,既可以随时防御,又可以随时进攻。 沈喻机警地打量着外面。虽然已到午后,但我觉得阳光依然晃目,蝉鸣声愈发刺耳。 “有动静吗?”我问。 汽车还挂着档,我脚踩着刹车,双手紧握方向盘,准备随时应变。 “奇怪,什么人会这样快速?”沈喻说。 “无脸男啊!”我提醒她道。 古人有至阳犹如至阴的说法,就是说夏日正午和漆黑的半夜一样,都是人迹罕见,鬼蜮横行的时刻。 现在也是如此,像酒吧街这种偏僻地方,加上烈日炎炎,所以举目四望,简直不见一人。 没有人,也没有车,刚才迅速掠过的人影,仿佛只是我们那时的错觉。 “嘘!”沈喻突然朝我做个噤声的手势。 “发现什么了?”我急乎乎问道。 沈喻瞪我一眼,她伸出手,朝车顶指指。 我赶紧屏住呼吸,在一片寂静之中,果然听到顶板上偶尔传来一丝丝动静。 难道有人在顶棚上面? 要知道,一辆汽车的顶棚承重力有限,就算有人能趴在上头,不让顶棚凹陷,但他又是怎么上去的?因为我和沈喻一直就在车里,如果有人从别的地方跳到顶棚上,我俩肯定能察觉到动静。 这绝不是一般人! 想到这里,我朝沈喻做个眼色,她赶紧抓紧扶手。我把脚突然从刹车上收回去,然后猛地一踩油门…… 汽车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顶棚上果然传来一阵动静,然后只听“啪”的一声,好像什么东西被甩到了地上。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我猛踩刹车,打算回头观望的时候,只见一个人影倏地从车窗右侧掠过,他像幽灵似的三下五下跳过河岸,一个猛子就扎到水里去了。 “快快快!”沈喻指着槐川的方向喊道。 我使劲一打方向盘,一脚油门冲到河边。沈喻打开车门,直接冲到了河岸的栏杆处,手搭凉棚往下眺望着。 “赶紧回去,在河边有危险!”我也下车冲过来,朝她吼道。 她没有回头,只见河面上波光粼粼,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似的,因为水流很急,我们甚至连一圈涟漪都看不出来。 “你看清那人的长相了吗?”我问。 “太快了,只看见他穿着一件黑t恤。” “是无脸男吗?” “没看清,不过,他是个光头。” “光天化日之下就来纠缠,也太猖獗了吧!” “不对,不对。”沈喻摇着头,“我觉得,这更像是一种警告。” “警告?” “是的,因为咱们打扰了他们。” “你是说大帅府的事儿?” 沈喻点点头,她指指河湾石桥的方向说:“他就是往那个方向游去了。” 虽然有些危险,但大白天遭遇无脸男,还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的线索?我和沈喻二话不说,开着车就过了石桥,停在了对岸的大帅府门前。 “没痕迹啊。”我指着两只断头狮子脚下空荡荡的地面说。 沈喻没说话,她返回车上,然后往前一指。 “绕着这宅子转一圈!” 我赶紧点火开车,结果刚走了一半,就看到有截墙下亮晃晃的。 “停停停!那里!水!”沈喻指着那地方大嚷道。要知道她平时一向沉着冷静,我从来没见她这样激动过。 她打开车门,冲到那儿俯身看看,然后又抬头望望墙。我也赶紧挂上空挡,走了下来。 “是从这里跳进去的吗?”我快步跑到她身边问道。 沈喻回过头来,但她突然像是被施了咒一样,顷刻之间如同泥塑似的纹丝不动。 “怎么了?”我纳闷地问。 “小心!”她指着我身后,忽然大喊一声。 我急忙回头望去,只见一个穿着黑色短褂的家伙正站在顶棚上面,他脸上一马平川,除了两只如豆的眼睛和两个黑乎乎的鼻孔。 无脸男! 那滩水大概只是诱饵,他肯定藏在什么地方,然后趁我们汽车路过时,又悄无声息地跳到了我们车上! 简直就在眨眼之间,我看见他猛地一弓腰身,然后直愣愣朝着沈喻猛跃过去。 一切都来不及想了!我使出吃奶的力气,迎面挡在沈喻前面,将她一把推到一边。 咚! 无脸男一头撞在我的胸口,我只觉得自己五脏六腑强烈震颤着,身体就像火箭升空似的飞了起来。我咬牙忍住剧痛,一只胳膊使劲勾住无脸男脖子,拉着他掠过大帅府,掠过三条街道,最后“啪”的一声摔在小超市门口的路上。 我摔了个仰面朝天,无脸男也被我抻着,扑通一声双膝落地,然后倒在地上颤抖不已。 我的胸口就像被掏空似的,一阵阵绞痛钻心。好在之前华鬘曾经带我追过高铁,无脸男这点儿速度还不算什么。 我怕无脸男又去袭击沈喻,趁他还没爬起来,急忙强忍伤痛,冲上去就朝他脑袋飞起一脚。 “去你妈的!” 无脸男发出一声尖鸣,那声音活像裁纸刀划过玻璃似的,让人直起鸡皮疙瘩。 超市老板显然听到了动静,他也一掀门帘跑了出来。 “怎么了?什么东西掉下来了?” 我回头一望,但就在这时,脚底下的无脸男突然跃起,还没看清他就腾空一跃,然后不见了踪影。 “卧草!”超市老板发出一声感叹。 “卧草!”我也感叹一声——如果他又返回去袭击沈喻,那就毁了! 我不顾挫骨的烈痛,咬着牙朝停车的地方跑去,边跑边大声呼喊。 “沈喻!沈喻!沈喻!” 前头是一个急弯,刚跑过墙角,我就看到一个人影也迎面冲来!我躲闪不及,嘭地撞在了一起。 由于力气太大,我们俩都四仰八叉翻倒在地,我急忙爬起身,看到沈喻正龇牙咧嘴地撑着地坐起来。 “你没事吧!”我俩几乎同时开口喊道,然后直愣愣看着对方。 沈喻盯着我,盯着我,她突然泪流满面! 第三百二十二章 可疑的宣粱 “我看着你被撞飞了……”沈喻走过来,她单膝跪在地上,不停擦着眼泪,摸着我浑身上下的筋骨,仿佛在确认我的伤势似的。 “没事,没事。”我揉揉尚在酸痛中的肌肉和骨骼,自己都有些奇怪。上次追击背锅侠被厢货车撞到,我最后也是毫发无损。 ——难道我是像地狱来客或者无脸男一样的人?难道,我也去过他所说的“地狱”? 但是,我不想落到那种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我要做个普通人,能够爱别人,也能为人所爱的普通人,我不想做怪物。 然而现在我还不能懈怠,因为那个无脸男随时都有可能回来。我挣扎着坐起来,朝沈喻点点头,示意她拽我起来。 “能行吗?别有内伤。”她担心地问。 我摆摆手,警惕地看着四周,然后张开双臂,护着她朝汽车走去。 汽车还开着门。沈喻扶着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她转到左边,匆匆关上车门,然后发动车子,一溜烟朝河对岸开过去。 “要不要去医院?”她关切地问我。 “应该没事。”我摇摇头说。 我俩目光相接。世事就这么奇妙,想想半小时之前,她和我还曾因为强吻事件争吵不休,但转瞬间因为无脸男的袭击,我们又似乎成了患难与共、互相疼惜的情侣…… 然而还轮不到脉脉温情登场,我突然听见后排座椅下面传来一阵簌簌声。 “后排有人!”我急忙提醒沈喻,然后我转过半个身子,做出防御的姿态。 如果是无脸男提前埋伏在汽车里伏击,那就彻底完了。 沈喻急忙打灯,把车快速靠在路边,但后面那人似乎没有袭击的打算。相反,我还听到座椅下传来一阵阵紧张的喘息声。 我俩分头打开车门,然后从两个方向忽地拉开后门。 “出来!”我朝里面大喊道。 但话刚出口,我就看到地上根本没有什么无脸男,反倒是一个小姑娘正伏在那里。她双头抱头,身体瑟瑟发抖。 “这是怎么回事?”就连沈喻都晕了,“为什么车上还有女人?” 我也晕头转向:“莫非——是无脸男留下来的?或者是无脸女?” 沈喻被我说得一惊,她也连忙做出防御姿态,吓得我也赶紧攥紧拳头。 “喂,姑娘,别趴着了,让我们看看你有没有脸。”我对那女孩喊道。 “你才没脸!”女孩抬头就骂我一句,结果我俩同时愣住了。 “是你?!”我们异口同声地喊道。 “充电桩大叔?这是你的车?”女孩朝我喊道。 沈喻却像个傻子似的愣在那里。她瞅瞅我,又瞧瞧女孩,杏目一瞪,问:“这怎么回事?你居然把女孩带到车上来!” 得,今天过得简直比《西游记》才刺激,刚翻过了几座山,又跨过了几道河,魑魅魍魉怎么那么多! 不过要说小姑娘是魑魅魍魉也不恰当,因为她正是我表哥的那个书迷,名字叫做宣粱。以前我去找闻廷绪时,曾经撞见过她。 我这次学聪明了,自己没说话,直接让宣粱跟她讲我们是怎么认识的。谁知道沈喻听完之后,不禁没有释怀,反而狠狠盯着我。 “怎么觉得,你俩遇上得也太巧了。” “哎,你算老几,不要侮辱我行吗?要不是他是言桄的表弟,我才懒得理他呢!” “言桄是谁?”沈喻问我。 “以前跟你提过,我一个不靠谱的远房堂兄,脑筋有点儿不正常,写侦探小说的。” “对,言沈夫妻档,老经典了。”宣粱也应和着。 “言——沈?”沈喻眉头一皱。 我生怕宣粱说漏嘴,万一把那个堂兄在小说里意淫她是自己老婆的事儿讲了,那家伙非得被扒皮抽筋不可。 “你说,你怎么会出现在车里!”我赶紧岔开话题。 宣粱愣了一下。 “我——来酒吧街玩,然后来到这边转悠,结果转着转着,忽然就望见一个怪人,他坐在那棵树上,脸上好似蒙着布似的。我吓得哆嗦,急忙躲在对面一堆乱砖后面。没过一会儿,你们就开车过来停下,这时候就见那个蒙面人像落叶一样从树下‘飘’下来,落在你们车顶上。 “很难想象那么大一个人,从树跳到车顶居然悄无声息。再后来,我就看到那人顶着车主,一下子蹿到了天上。我吓得失魂落魄,赶紧跑到这辆车上藏匿着。最后,就被你俩发现了。” “嗯,不错。”沈喻不停点头微笑着,“咱们别留在这是非之地了,不如上车,边走边聊吧?” 我们三人坐在车上,这次直接朝市区开去。宣粱一路上感谢不已,不停说幸亏遇到我们,不然她可能就遭遇坏人的毒手了。 沈喻倒是一直劝慰她,车开到炎首区的一个地铁站前,宣粱叫我们帮忙停车。她走下车,跟我们再见,然后直接朝地铁站走去。 “我把车停在拐弯那里,咱们跟上她!”沈喻看她离开,对我说道。 我吃了一惊:“你难道觉得她有问题?” 沈喻把车停好,我俩走下来,此时宣粱已经坐着扶梯,朝地铁下面去了。 “你说呢?大热天顶着日头跑郊区去看风景,还一个人去玩,谁信?而且,要是正常人看到一个无脸人像火箭筒似的飞出去,能不拍照,能不录像,能不惊讶万分?可是你看看她,叙述的时候言简意赅,平静如水,这像第一次遭遇怪事的小女生吗?” “还有你那个堂兄,如果像你说的那样,真是特别傻缺的话,怎么会有书粉呢?” “真的有书粉,不骗你——虽然每天也有不少人骂他。他吧,本来是学外语的,所以有时候写东西,不注意就打出英语单词来,为这个没少挨喷。” “活该,”沈喻道,“我还留过学呢,怎么平时不说英语。” “就是,装逼遭雷劈。” 我俩边吐槽边跟踪,只见宣粱刷卡进站,然后等一辆往北去的地铁。我们故意跟她岔开车厢,她坐了十站地,到了山阳区才下车出站。 就在扶梯上行的时候,她好像察觉到似的回头一望,幸亏我和沈喻走的步行梯,而且相距很远,这才没被她发现。 “她没发现咱,”沈喻压低声音说,“她是下意识的动作,可能在联系什么人之前,先确保周围没有人偷听吧。” 果不其然,她话音刚落,宣粱就警惕地看着周围,不停按着手机键,她最后拿起手机,然后把听筒靠近自己耳朵那里,应该在听着语音留言。 “继续跟着她。”沈喻说。 第三百二十三章 误会 宣粱在地铁站口忽然停住脚步,我赶紧躲在楼梯下面,只露出半个脑袋张望。 但她并没有四处打探,而是在专心致志地发着消息。 她一直在打字,而对方好像都是留的语音。她不时把手机听筒靠向耳边,有时候嘴角还露出笑意。 好在她只是逗留了几分钟,不然我和沈喻一直尴尬地站在楼梯上探望,都快被保安小哥怀疑质问了。 宣粱下了车站,步行了两站地距离,最后往左一拐,走进一个小区里。 “难道她要回家?”我纳闷地问。 沈喻没说话,一般情况下,她只要不接茬,就代表她不苟同我的观点。 我于是闭嘴,继续跟踪。 果然,宣粱没有前往任何一栋楼,她横着穿出小区,拐上一条荒僻但干净的小街,往前走了一段,然后一头扎进一家奶茶店里。 “欢迎光临!”我跟得虽远,但听到了店门自动感应播放的声音。 “怎么办?”我问沈喻。 这家奶茶店看上去特别小,只要我们跟进去,肯定会被注意到。况且刚才我俩跟她一车同行,穿衣打扮和相貌她早就记下来了。 沈喻拉着我,朝路边一家小饭馆走去。我俩在饭馆里找了个靠窗的座位,点了两个凉菜、两碗面条,边吃边盯着对面。 奶茶店窗户玻璃有颜色,我只能隐隐约约看到跟宣粱在聊天的是个男人,但无法看清他的长相。不过,是人就好,起码不是其他东西。 那人脑袋侧对着窗户,偏偏他身边还有半截窗帘挡着,我左看也看不到,右看也看不到,倒是沈喻眯着眼盯了一会儿。 “哎,我怎么觉得,那个人身形有点儿像你呢?”她打量一会儿窗外,又看看我说。 “像我?”我忽地站起身来。 “你这么激动干嘛!” 我二话没说,直接就跑出门,直奔奶茶店而去。 沈喻跟在后面,连声叫我:“你怎么了?” 我顾不上解释,一把推开奶茶店的门。 “欢迎光临!” 随着一声清脆的自动应答,我看到和宣粱在一起的那个男人也猛地站起来,我俩大眼瞪小眼看着。 “你怎么在这儿!”他朝我喊着。 不用说大家可能也猜到了,那个人正是宣粱追书的作者、我的堂兄、不靠谱人士言桄先生。 “我靠!你怎么把她也招来了!”他隔着窗户,看见沈喻也快步走过来。 “废话,我俩才是真正的言沈搭档,当然要在一起了!” 但他随即闭上了嘴,因为沈喻已经走进门来。 “千万别说我小说的事儿!”他低声恳求我。 “那你就主动说清楚吧,你这位粉丝为什么去酒吧街,难道是听到了什么风声吗?我知道你整天没事干就东打听西打听,然后写一堆妖言惑众的东西……” 我还没有说完,宣粱就率先翻了脸。 “喂!不许侮辱我偶像的作品!” “偶……啥?!他还能当偶像,呕吐对象吧?” 没想到宣粱这小姑娘看起来老实,实际上猛得很,她端着桌上的奶茶,随手就朝我泼了过来。我躲闪不及,脸上奶茶横流不说,头发上还挂了两颗珍珠。 谁知道强中更有强中手,宣粱还没放下手里的空杯子,我就看见一道白光飞过,再回头只见沈喻拿着刚买的一杯奶昔,直接也泼了她满头满脸。 “你疯了?!刚把你拉回来,就学会泼人了?”沈喻朝宣粱喊道。 言桄站在旁边,自从沈喻一出现,他就直了眼。直到沈喻一骂人,看傻的他才晃过神来。 “都别急,别急,有话好好……”他想当和事佬,但话还没说完,沈喻又把杯底下的福根儿泼了过去。 “你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 我们又一人点了一杯奶茶,两人一组坐在对面。 “就说都是误会嘛!”堂兄傻叉呵呵地笑着,那笑容要多尴尬有多尴尬。 “说说吧,主动交待,宣粱是你派去的吧?”我知道他这个人油嘴滑舌,索性开门见山。 言桄还想东拉西扯,我马上又清清嗓子说:“不说也行,那咱们就文艺点儿,先聊聊你的小说,你小说那对搭档叫什么来着……” “等下!宣粱去槐南酒吧街的确是我的主意。”言桄赶紧阻止我,他“坦白”道,“你们知道吧,我在微博上开了个栏目,叫‘言桄说案’,专门收集古今中外各种奇案,当然,也有不少人给我留言,提供一些奇怪的线索和信息。 “前段时间云塘镇那个案子,也是有人在微博私信我,所以我才去调查的。不过最近,因为认识了宣粱……” “是我留言给言老师,希望能当他助手的。”宣粱得意地说。 我看着她,一阵阵叹气,好端端的一个姑娘,眼光怎么就如此惨绝人寰呢…… 言桄继续说着:“前两天,我又收到了一个私信,那个微博号看上去是新注册的,他在留言里是如此说的——” 他打开手机,翻开他的微博,把那条私信发给我看。 “滨川有条民国酒吧街,全市都有名。但客人们很少注意,其实走到槐川北边的街尽头,就会发现一座石拱桥,走过石桥,河南边其实还有篇未经完全开发的名人故居。两年前,这片故居本来也准备开发成酒吧街,但最后一刻省文保所出面,把这些故居保了下来。 “在这片故居里,有个叫‘大帅府’的大宅。我因为老家就在酒吧街附近,所以小时候经常跟小伙伴跳墙进去玩。 “后来长大了,到别的城市读书,前段时间周末回家,不知为什么,又想去槐南那边看看。我走过石拱桥,在街上闲逛,但经过大帅府时,发现围墙垒高了很多,而且外面周围原来古树不少,但现在别说古树,就连新栽的树都给砍光了。 “我不由得怀疑起来,难道有人占了大帅府,在里面做一些非法举动?要不然何必这么遮遮掩掩呢? “我是个好奇心很强的人,所以沿着大帅府围墙转了一圈,但里面好像没什么动静。仔细看看几个门口,台阶上都积满灰尘,不像近期有人出入过,而且石阶都是新换过的。 “我记得大帅府里只有破破烂烂的几溜房子,以及一个已经草枯水尽的破花园。现在别的宅子没有修缮,偏偏它搞得这么好,难道里面有蹊跷?” 第三百二十四章 粉丝的私信 我继续读着言桄收到的那条长长的私信。 “白天行动太扎眼,所以我等到夜里才蹬一辆三轮车,朝槐南老街那边走去。 “言老师,你可能没见过这种对比,此时槐川河北岸的酒吧街,简直是霓虹灯亮,玉壶光转,满街鱼龙舞。但走过石拱桥,槐南老街却冷冷清清、凄凄寂寂,仿佛对岸是人间,而这边就是鬼域。 “老街上靠桥的东边,有一家超市、两家串儿店,因为比酒吧街便宜实惠,所以夜里也常有不少熟客。我尽量避开人多的地方,绕了个大圈儿来到大帅府。 “我从三轮车上拿下一把伸缩梯子搭上墙上,然后沿着梯子爬上墙。 “言老师,你一定猜不到我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的,是一片星空,只不过那星空不在天上,而在大帅府的院子里。 “言老师,我无法用准确的文字,适当的语言去形容所见到的,所以只能想到‘星空’这个词语。当然,由于我惊讶得无以复加,加上那片星空实在是太无暇,太美妙,太奇绝了,所以我也没有爬到院子里,做进一步的探查。 “言老师,我知道您对许多奇怪的案件感兴趣。自然,我遇到的奇事并不是案子,但它也是一件很诡异的事情,对吧?感觉解释这种事情已经超过了我的能力范围,所以,我偷偷告诉您这件奇事,希望能给您的创作带来灵感。” 我们凑在一起,终于读完了那段长长的私信。 “所以,你让宣粱去大帅府摸摸情况?”我问堂兄。 他点点头。 “为什么不自己去?”我又问他。 他瞪我一眼,嘴唇动了几下,似乎在说“干你屁事”。看来这家伙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所以,你在大帅府发现什么了吗?”沈喻转向宣粱。 因为刚被奶茶泼脸,所以宣粱看起来明显还有不少敌意,她气冲冲地哼了一声,直接转过头去。 “说有发现也有发现,说没有也算没有。”言桄赶紧接过话来,“她刚到那里不久,还没进大帅府,就遇到你们被一个奇怪的人顶到天上去了,老弟,能解释下这是为什么吗?” 看样子宣粱探查到的东西跟我们差不多,但我并不想把无脸男的事如实讲给堂兄听,这家伙喜欢添油加醋,还希望上网胡写八写,万一搞得人心惶惶,那就不好收场了。 他既然来反问我,我不如反问回去。 “既然这个城市有很多人会给你留言,告诉你许多奇怪的事,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们,你还知道什么奇怪的事,比如人被车撞飞但却死不了之类的。” “被撞飞还死不了的人,不就是你吗?”他说。 没想到这个不靠谱的堂兄还不能小觑,他知道的东西还真不少。 “那,你还听说过其他离奇传闻吗?” “太多了。都搞不清什么是真,什么是假。咱们现在这个世界,太魔幻了。”他虽然嬉皮笑脸,但嘴里吐出的却是令人感慨的话语。 “比如,最近有个微博,你们看了吗?有人从高铁上拍的,说旁边树上有人在飞,活像《卧虎藏龙》似的。” “时速三百公里,比《卧虎藏龙》快多了!”宣粱在旁边补充道。 “结果,很快就有人辟谣说,那图像是ps的。” 我看看沈喻,沈喻剜我一眼,那样子好像在说:看看你俩干的好事! “还有,前段时间云塘街闹鬼的那个案子……” 沈喻打断他的话:“那个案子不是已经公布了吗,犯罪的是人,不是鬼。” 言桄冷笑一声:“凶手的确是人,但有不少当地居民声称,他们大白天就看见天上有一对狗男女飞来飞去。” ——居然说我和华鬘是狗男女!我心里恨不能有一万头袋鼠骑着一万只草泥马蜂拥而至,把这家伙踩在脚下,踩成烂泥…… “网上有人说,那不是狗男女,那是ufo。”宣粱更正他的话。 就凭这句话,我对宣粱的好感简直上升一千个百分点。 “还有别的吗?”沈喻倒是无动于衷地继续问——也是,狗男女的称谓反正与她无关。 “还有个万神殿的传闻,不过这个有点儿不靠谱。魏阳六院都听说过吧,就是精神病医院。前段时间,里面去了一个精神病人,据家人说,他突然间浑身脱皮,而且变得六亲不认,疯疯癫癫的。 “家里人好不容易按住他,把他送到医院,但这个人却一直声称自己去了万神殿,在那里看到了神灵,神殿里面有光明万丈,还有诸神飞翔。有人觉得他说得煞有介事,于是把和他的对话音频放到了网上。我怀疑这个发布音频的人,可能就是六院的医生。” “那个音频现在还有吗?”沈喻问道。 “很快就被发布者删除了,不过,我是个快手,在电脑里存了个备份。要不咱加个微信,到时候我单独给您传过去。”言桄得意洋洋地说,看他那谄媚的样子,分明就是想拍沈喻马屁。 也难怪,这家伙敢在小说里把沈喻写成他老婆,说不定已经暗恋她很久了。 所以,现在让他们认识,我是不是有点引狼入室的意思?这二货一生下来就抢了我名字,将来不会还抢我别的东西吧? 好在沈喻不上他的贼船,她指指我说:“发给你兄弟就行了。” “还是直接联系,更方便,扫个码就行了。”言桄继续恬不知耻地骚扰着。 沈喻忽然抬起头,朝他嫣然一笑。 这一笑估计勾得他魂魄飞散,只见他傻呵呵笑着,我看那贱兮兮的样子恨不能将他扁到地缝儿里去。 “言先生,我忽然想到一件有意思的工作,这工作既不耽误您写书,又有可观的报酬,而且还涉及一件陈年旧案,您有没有兴趣前去调查呢?” “有有有,只要仙儿探去哪里,我一定陪着。”他乐得满脸都是笑纹。 “最近案子多,我必须留在魏阳,不如——您替我去一趟?等回来,我这边必有重谢。” “行行行,看您客气的,都是一家人,谢什么谢啊。” ——谁跟你是一家人!我心里头暗暗骂道。 “所以,言先生同意我的不情之请了吗?” “刀山火海下油锅,您一句话的事儿!” 第三百二十五章 升天 回到家里时,外面已是繁星点点。 我和沈喻已经累得精疲力尽。连着这么多天折腾,她一进门便葛优瘫似的瘫在沙发上,一点儿都没有精干女神探的样子。 门铃一响,我急忙跑过去。幸好我在路上算好时间,叫的外卖一到家就正好送上门来。 沈喻看我大包小包拎进来一堆东西,不禁皱起眉头问:“你叫这么多东西,是想开酒宴吗?” “大小姐,您可别忘了,一过十二点,那人可就会出来大快朵颐了。” “那人,你指的是华鬘吗?”沈喻不以为然地说。 我惊讶地看着她,因为今天她开始若无其事地提华鬘名字了。 “你提醒她下,只要胡吃海塞的时候不影响我形象,不让我发胖,就随她意吧。” 我帮她打开饭盒,递上筷子。她边吃边跟我交待着事情,包括明天把手机交给我,继续联系叶城的那个电话,还有联系下闻廷绪,跟他商量派言桄代表我们去塔克拉玛干沙漠,探寻当年闻牧山失踪真相的事。 最后,当然是第三宗额头刻字案,也就是曲江案的收尾。 “这个案子,是我送给华鬘的礼物。”沈喻说。 “礼物?”我一时不明白她的意思。 “她不是一直觉得,自己无论如何努力,也是我在捡漏领功吗?所以这案子我不破,而是想留给她破。当然,如果是林瑛提前把案子解决掉,那也不能怪我了。” 我不禁大喜,还是沈喻宽宏大度,没想到俩人刚刚和好,她就开始想着对方了。 “曲江那案子,需要提示华鬘什么线索吗?” 她想了想,还是摇摇头说:“如果提示了,她反而会不高兴吧,毕竟人家是阿修罗公主,自视甚高啊。” 说完这句话,她不禁打个呵欠说:“我都累了,你没日没夜陪着连轴转,也去休息会儿吧。” 我连连点头,不知为什么,沈喻最近变得通情达理起来,这一时间让我还不太习惯。 谁知道刚冒出这个念头,她忽然又板起脸来。 “你最近也是胆子越来越肥了,大白天的竟然敢亲我!” “亲一下怎么了,又不是……”我刚说了半句就意识到说漏了,于是赶紧把嘴巴闭上。 但这种事怎么会瞒过沈喻的耳朵,她激灵一下问:“什么意思!难道你跟她……” “什么我跟她,你在医院的时候,我就……”还好我脑子转得快,急忙偷梁换柱,要不稍一迟疑,她怀疑我跟华鬘有所暧昧,那可就全毁了。 沈喻看似凶狠,实则嗔怪地瞪我一眼,说:“怎么没早一点看出你这人品,强吻也就算了,居然还对病人上下其嘴。算了,今天的事儿就到此为止,以后要是再犯,有你的好看。” 我冲她嘿嘿一笑:“去屋里睡吧,今晚我睡沙发。” 沈喻站起身来,脸上带着笑意朝屋里走去。看她的神色,我本来还有那么一丝期待,结果她还是咔哒一声反锁上了房门。 …… 第二天,我带着华鬘来到局里。林瑛不在办公室,换成余以清在那里值班。 “曲江那案子没人管啦?”我问余以清道。 余以清哼了一声。 “你们以为警察是吃干饭的?不是要找那个放高利贷的吗?今天一大早就接到线报,林瑛急火火刚去抓人了!” “抓人?”华鬘再次眼前一亮。跟沈喻不同,她更像是行动派,抓人是她的特长之一。 “有那家伙的衣服裤子什么的吗?”考虑到抓一个放高利贷的应该不费劲,还不如让华鬘先热热身开心下。 余以清笑了:“大哥,我得先抓着他,才能扒下他衣服裤子吧?怎么?你还喜欢原味儿什么的?” 好在她是林瑛心腹,自然知道队长的去向。我和华鬘二话不说就朝外头走去。 “哎!你俩去干嘛!队长说了,不让你俩掺和抓人的事儿!” “出去吃个早饭不行吗!” 我带着华鬘走到院门外头,她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这案子居然又拖了一天,那女人后劲不足啊,看来破案的人非我莫属了!” 我半肯定半恳求:“反正咱还有一天时间,今天就别飞了,成不成?现在早高峰时间,要呼啦啦飞一下,晚上七点咱俩估计都能上新闻联播了。” “就是不想被人看见呗,我有办法。”华鬘看着左前方不远的商场那边,不禁嘿嘿一笑。 “难道,你还会隐身?”我心里一喜,隐身可是真正开挂的技能,我从小到大,最渴望的能力就是会隐身。 “你再去买点儿吃的,我准备一下!”华鬘指指旁边的早餐摊。 我心想,你不刚吃过早饭吗?怎么这么快就又饿了? 不过既然她说了,我就去买。反正早餐又便宜又扛饿,比请她吃午饭性价比高多了。 我跑小店里,让老板炸了十个糖油饼——本来想炸二十个来的,可老板“婉拒”了我的请求。 “俺这摊有不少固定客人,俺得给他们留着点儿面!” 我拎着一口袋糖油饼,刚转回到刚才路口,就看见一个硕大的影子突然从天而降。 咚! 那东西直愣愣落在我面前,把我吓得倒退两步,差点儿闪了老腰。 我定睛一看,只见眼前居然是个硕大的熊本熊人偶。只见那酷ma萌本尊晃了几下,然后脑袋就被举了起来,华鬘正钻在里头,露出两只胳膊,朝我招手笑着。 “过来!” “这是从哪里弄来的?” 我晕晕乎乎走过去,谁知道被她一把薅住,直接往人偶里面塞去。 “别别,油饼,油饼!” 我知道她想干什么,所以急匆匆想把油饼扔出去,结果还没来得及她就主动扣上头套,然后我就感觉嗖地一下,不用说,以前都是我俩单飞,这次——算拉上熊本熊一起升天了。 人偶看似很大,其实空间并不大,我俩在里头基本紧紧挤在一起。偏偏又是她把我塞进人偶里头,搞得我姿势根本不对,几乎整张脸都被挤在她的胸上,闻着是有点香,撞着是有点软,不过我左躲右躲都躲不开,一路上差点儿没给憋得断了气。 ——以后谁再跟我提**两字,我特么就跟谁急! 第三百二十六章 大力出奇迹 人偶里听不到皮外之事,我只觉得胸闷气短,头摇脑晕,好在华鬘是“搞快点”的专家,就在我被憋得奄奄一息之际,只听“咚”的一声,我俩终于安全落地。 华鬘彻底脱下熊本熊人偶,然后看看周围没人,朝它飞起一脚,只见那人偶在天空中划过一道黑色痕迹,然后——就不知落在什么地方去了。 我也挣脱了她的胸怀,终于把被堵在嘴里的那句话问了出来。 “怎么瞎飞?还没告诉你林瑛在哪儿呢!” 华鬘哈哈一笑,她指指自己的鼻子说:“我难道连林瑛的气味儿都记不住吗?” 我恍然大悟,其实华鬘根本不用地址,她六能一开,就循味而来了。 “林瑛的气味是什么动物。” “她呀,矛隼一只。” “满形象的。”我不住点头,又问,“刚才咱俩飞跃上空的时候,没被人看到吧?” “不知道,只听到下面一群人大呼小叫。” “得得。”我真是无奈到无话可说。这真可谓是说走就走,来一趟掩耳盗铃的飞行。 华鬘忽然停下脚步,做一个让我蹲下的手势。 “怎么了?”我压低声音问。 话音未落,只听到不远处传来两下清脆的响声。 啪!啪! 有人开枪!看来这个放高利贷的头儿也不是善茬! “跟这边隔着一条街!”我脑海中早把整个魏阳市的地图背了下来,听声音的远近就能判断出它的方向。 我俩急忙朝那边赶去,刚迈出几步,就听又是一阵枪响,然后便是一连串疯狂奔跑的脚步,紧接又是嗷嗷轰鸣的引擎声。 “听声音有人要逃!” “他在哪边?咱飞过去吧?!”华鬘心急火燎地说。 “别!马上就到咱们这个街口了!”引擎声越来越近,听声音车上的人还在放枪。 我一指前方巷口,只见华鬘蹭蹭向前,就像一道闪电般冲了过去。 咚!轰! 就见那道“闪电”嗖地冲出巷口,不偏不倚撞在一辆硕大的越野车上。那越野车顷刻间车门都飞了起来,整辆车接连打了几个滚儿,冒着火星一头栽倒在马路边,四个轮子还在兀自朝天转着。 华鬘站在车前头,我急忙冲了过去,这时候听到脚步声从另一条小街上传来。我快步追到她面前,气喘吁吁,话都说不上来了。 “装、装害怕!……”我朝她叮嘱道。 只在片刻之后,林瑛果然带着一队人马从小巷里出现,她看一眼翻着的车,又看一眼我俩,像疯了似的跑过来。 “怎么回事!” “我俩——”我装作一脸蒙圈地摆着手,“刚才站在那条巷子里,这辆车可能拐弯太急,打着滚儿就翻在了这里。我和沈喻都看呆了……这不,刚跑过来,就比你们早到那么一丢丢……” “哎呀,哎呀,是的呀,吓死我了,你摸摸我胸口,心跳得厉害啊,跳得厉害……”华鬘装出一副惊慌失据的样子,还使劲拿着我的手朝她胸前按着,吓得我赶紧把手抽了回来。 “你手里这是啥!”她指着问。 我这才发现,刚才因为太紧张,居然那一口袋糖油饼还没扔掉。 “这——这不听说你没吃早饭,给你捎点儿吃的。” 林瑛板着脸看看我,然后又望望糖油饼,忽然笑了一下。 “我爱吃这东西,你还记着呢?” 她伸手接过来,捏着一张吃着,剩下的都分给了周围的同事。几个警察早就把那车团团围住,他们从里头拽出三个昏迷的男人,除了司机,其他两个人手里都有枪支。 “太危险了。”我故作感慨道。 “是的啊,好可怕,好可怕!”华鬘的演技真是五毛钱网大的水平。 “行了吧!别装了,你俩怎么到这里来了?多危险不知道吗?” “小余告诉我的。”我急忙甩锅。 林瑛围着越野车走了一遭,又抬头看看我们。 “你们是不是设了什么陷阱,这侧的车门都凹成海碗了。” “绝对没设陷阱,骗你是狗。”我指天发誓。 “骗你是王八蛋。”华鬘也补充道。 林瑛继续狐疑着望着我们,我赶紧转移话题:“所以,放高利贷的人抓到了吗?” “就是坐副驾驶那个瘦高个儿,可惜摔昏了,不然马上就能问话。” 她还没有说完,就见一个警员急匆匆跑过来。 “林队!林队!”他拿着手机递给林瑛,“这是早上有人在中心广场拍的视频,有一只熊本熊在天上飞过去了!” “什么?!”林瑛惊讶地声音都变调了。 “不光中心广场,好多地方都有人看到了!现在网上都要炸翻了!” 华鬘趁她在研究视频的时候,偷偷拍下我手背,然后用手指头做了一个溜之大吉的手势。 我俩离开那辆冒烟的越野车,华鬘压低声音对我说:“跟我来!” “你又想去哪儿?” “跟着就知道了!” 我俩趁人不备,绕到越野车刚出来的那条巷子,然后又往前走了一段,看见几个警察在匆匆忙忙地拉着警戒线。 市局有人认识我俩,于是招手致意道:“沈老师、言老师,你们去哪儿?” “这里是……”我问。 “高东宁藏身的地方,就是那个高利贷团伙老大。我们正封起来,准备全面搜查。” 华鬘却仰起脸,朝天使劲闻了几下,那人看得莫名其妙。为了掩饰尴尬,我只好也学着华鬘的样子吸溜几下鼻子。 “今天的霾不错,就是这个味儿,正宗的。” “您二位没事儿吧?” “没事没事,”我看华鬘朝前走着,赶紧追了上去,“就是陪沈老师散散心。” 华鬘突然掉头回走,我也转身跟过去。 “你找什么呢?” “一件东西,那个高东宁经常带在身上的东西,能闻到上头沾着他太多气味。” “没在他的老巢里吗?” 华鬘摇摇头,指着小巷边的一堵墙,一棵柿子树翠绿的枝杈从墙上伸出来,在巷子里随风晃动着。 她又闻了一下,说:“它在墙的后面。” 我望了一眼那墙,这堵墙很旧,但却很高。高度其实对华鬘来说不算障碍,但巷子里有不少警察在忙碌着,如果她贸然越过去,很可能就被当场目击了! 林瑛最近疑心很重,她要是亲眼看到我俩飞来飞去,那后果不堪设想。 第三百二十七章 账本 不过我这样想也多余,因为自己动脑子的时候,华鬘已经嗖地一闪就跳进墙里去了。 事已至此,我只好在巷子里给他打掩护了。偏偏这时候,正在封锁现场的那个警察看我站在这里不动,竟然晕头晕脑地想走过来。 “言老师,您没事吧?”他远远喊道。 我朝他使劲摆手,示意自己一切都好,不用他来关心。 但他脑袋有点儿愣,或者警察都是这种疑神疑鬼的样子,大概他看到我也紧张兮兮的,所以居然还是走了过来。 我生怕他发现墙里面的秘密,急忙装作发现什么似的蹲下去,仔细看着地面。 果然,他也被带着弯下腰,仔细打量着地面和墙根。 我俩就像观察蚂蚁搬家的小学生似的,一个蹲着一个鞠躬,围着那里打量了半天。 “是有什么线索吗?”他看了半天也没看出门道,终于讶异地问道。 当然,我自己也看不出门道,只好“哦”了一声。 他终于发觉出异常,那就是“沈喻”并不在这里,他皱起眉头问:“咦,沈老师去哪里了,怎么一会儿就不见了?” 我一听这话,急得出了一身冷汗。 “这儿呢!”一声清脆的女声传来,我惊讶地抬头,只见华鬘不知何时已经悄无声息地翻墙出来,正站在那个警察的背后。她手里还多出来一个方方正正的黑色公文包。 “沈老师,你怎么……”警察挠着头。 “神出鬼没是吧?”我这边战战兢兢,汗出如浆,华鬘却得意洋洋——她也奇怪,在这闷热的天气里,居然连汗都不冒。 “不是,”警察摇着头说,“您这公文包,有点儿不协调。” 这警察眼还真毒辣,他肯定之前留神过她手里空空的事儿。再说,她穿着颜色活泼的长裙短袖,拿着这么的严肃的包确实违和。 “不协调?不协调就对了!”没想到华鬘一抬手,嗖地把包朝我扔过来。 “这是言桩的包,我帮他去车上取了下,有问题吗?” “没有。”警察笑了起来,“那您两位忙着,我去工作了。” 我看着他走开,一把将华鬘拽过来叮嘱道:“以后可不许这么冒险了!” “哎呀,我速度快,他们又不会不眨眼,一眨眼我就能消失在人海,哈哈。”华鬘咯咯笑着,然后指指公文包说,“这里面肯定有重要东西。” 华鬘说得没错,高东宁逃跑时应该明白,现在几乎鱼死网破,他能逃过林瑛,也逃不过全城追捕。正因为这样,他害怕被警方人赃俱获,所以逃走的路途中才把这包抛到墙后面去。 “那是个什么院子,里头有什么东西?”我问华鬘。 “空的,没人住,有点儿老房子,老树,老园子什么的,反正没意思。” ——又是一座老院子。最近我一听到老院子就心肝儿乱颤,以前老说搞房地产寸土不留,把城里的老地方都拆光了,现在这么一看,没被拆的还很多啊。 老房子被认为是凶宅的很多,最有名的就是北京朝阳门内大街81号。这所学校原来是美国人建的语言学校,为来华外国人提供汉语培训的,建国后又划归天主教爱国会所有。由于种种原因,它便闲置了下来。 在2003年之后,尤其是2005年左右,当时兴起了一种名叫“城市探险”的活动。城市探险爱好者经常在天涯、猫扑、泡泡堂等社区召集集会,周末去探访本城的一些废弃宅院。 朝内大街81号因为在二环边上,交通方便,加上面积大,闲置久,看门的老人年事已高,也不太上心去管,所以特别好溜进去。 一来二去,这些城市探险者就附会出了种种不见影的传说,于是好端端的两座小洋楼就这样成为了“京城第一凶宅”。再后来,就有人把这所“凶宅”当成ip,还拍了电影。再再后来,电影居然还拍了个续集。 至于是不是凶宅,言桄在2005年左右还曾经专门跑去那里一趟。我问他感觉如何,他摇摇头说:“啥也没有,倒是对面街边有个朝内大街130号,门口那两个小石头狮子有点儿奇怪。” “怎么奇怪了?” “说不清,等你有时间去看看就知道了。”他当时欲言又止地说。 扯得远了,总而言之,我现在一听到老房子三个字就过于敏感。 我找了个偏僻地方,打开那个黑公文包一看,里面除了几叠钞票之外,还有一个卷了边的账本,再摸摸里头,还够到一个u盘。 看来这是重要证物,里面很可能有直接将高东宁定罪的证据,这种东西,我们可不能私藏。 我看现在手边根本没有设备打开u盘,便拿出账本,使劲翻了起来。 说它是账本,但里面记账的方式实在不敢恭维。上头只是随手记了哪年哪月哪天,是谁借了多少钱,应该何时还,应该还多少,差多少没还,利滚利还剩多少一些个内容,在纸张的边边角角上还有记账人乱涂乱写的痕迹,有地方画着猫猫狗狗,还有地方写着脏字。 仔细看起来,这本子更像是某个人的手账而已。 我不停翻着本子,试图把所有内容都“拍”进大脑里。但翻着翻着,就翻到一页纸。这页纸很显眼,因为上面连着写了一串大大的问号。 问号前是两行字。 “某月某日,古托人清账,还十万八千块,他哪来这么多钱?????” 我不禁一惊——古托人清账,难道是古钟?受他所托跑来找高利贷清账的又是谁?难道是曲江?可他们怎么突然有那么一大笔钱? 因为之前据古钟讲,他和曲江一直艰苦生存,别说十万了,就连一万都没有。 这钱究竟是怎么来的? 我正在纳闷,华鬘却一拍大腿说:“某月某日,你们查到的那个药瓶儿失踪,不也是那之前几天的事儿吗?” 我猛地一愣,这一愣不是白愣,而是终于想通了! 曲江和鲸头鹳杀掉药瓶儿,不为别的,是为了他收上来的“租子”!药瓶儿刚死,他们又不敢冒头,但考虑到高利贷每天都在增加新的利息,所以就让古钟托人前来还债。 但问题是,这笔账怎么会记在古钟一个人的头上。 第三百二十八章 故事 古钟又被带了出来,他颈椎似乎有些问题,当着我们的面使劲拗着脖子,拗得咯吱咯吱直响。 “问吧。”他简洁地说。 “你现在是放飞自我了吗?记得刚进来的时候,你还装得痛哭流涕的。”林瑛冷笑着问。 “痛哭流涕也是真的,放飞自我也是真的。” 在我的眼前,古钟简直就是个川剧变脸般的人物。最早他来投案自首的时候,一度涕泪滂沱,他捶胸顿足,懊悔不已。 后来第二次提审时,他又东隐西藏,说起话来处处闪躲,滴水不漏。而这次相见,他明显消沉很多,看起来甚至还有些心如死灰的意思。 难道他已经意识到我们发现了新线索的事? “说说吧。”林瑛也简洁地问。 “说什么?” “你没告诉我们的事。” “那太多了,比如我小时候光屁股去海里游泳,差点被浪头卷走,幸亏抓着一块礁石才活了下来——这些你们也愿意听?” “听听也无妨啊,反正有的是时间,何况现在我们也知道你哪句是真,哪句是假了。假话我们就当故事听,真话我们就记下来——随便说吧。”林瑛笑笑说,她很会把握节奏。 “我知道曲江杀人的事儿。”古钟沉默了一会儿,终于主动开口道。 “接着说,说具体点儿。” “曲江认识了那个叫老鸟的人,他怂恿曲江抢药瓶儿的钱,两个人把药瓶儿引到地下室杀了,一共抢了二十五万现金,两个人一人一半。他们把药瓶儿剁碎了,然后趁人不备喂了狗场里的狗。听曲江说,还有个脑袋没地方藏,索性就劈成两半,藏在了那个垫子里头。” “你在里头起了什么作用?” “没。后来曲江让我把欠高利贷的钱还清,我帮他跑了趟腿去还钱。当时还怀疑那钱是哪里来的,但曲江说,这是金老大给他的奖金,我也就没有多问。” “说得不错。”林瑛点点头。 “还有其他问题吗?” “那要看你想不想招供了。”华鬘在一旁突然开口。 林瑛赞赏地望着她,她索性翘起二郎腿来,好像在等着女神探的质问。 华鬘刚想开口,但她又低下头,凑过来问我一句:“按照之前咱俩的推断,没问题吧?” “没问题,你放开说。”我也小声回应。 华鬘清清嗓子。 “既然你开始说真话,不想讲故事骗我们了,那我不妨给你讲个故事吧。”华鬘想做出不疾不徐的腔调,但她实在是不好把握节奏,语气忽快忽慢,听得我那叫一个尴尬。 “哟,警官也会讲故事?”古钟开始皮了起来,但我明显察觉到,他的语调开始有一些不自然。 “那当然咯,我还写网络小说呢,一天四千字儿起。”华鬘简直满嘴胡吣,真不知道她从哪里看来的这么多冷笑话。 “既然是故事,那必须有人物。不过呢,我实在懒得取名字,所以就借用一下这案子里的人名吧。我姑妄言之,你姑妄听之,虽然林队长说她有的是时间,但我的时间还有很宝贵的——有的事儿不值得走脑子,你却偏偏走了脑子,可它还是一文不值。” 我惊讶地看着华鬘,因为这话简直不是从她嘴里讲出来,只有沈喻才会说这种看似傲慢,实际上颇有逻辑的话。 但林瑛却微笑着,她盯着华鬘,那表情很适应。华鬘刚才讲话发抖,她还眉头一蹙,似乎有所怀疑。不过现在她讲出这番沈喻风格的话后,明显她的疑虑就烟消云散了。 “故事是这样的。”华鬘开始讲了起来。 ——有一对好兄弟,一个鲁莽冲动名叫曲江,另一个文弱瘦削的名叫古钟。两人在中学时患过难,曲江帮过古钟不少忙。在古钟看来,只要跟着曲江,走到哪里都会有安全感。 但所谓的“安全感”并没给两个人带来安全。进大学之后,曲江开始异想天开想做生意,他没有本钱,于是找了家校园贷,借了一笔款。 可惜生意厌新手,曲江自负傲慢,但他才智有限,很快就把借来的钱赔了个精光。 放高利贷的都是吃人喝血不吐骨头的家伙,一旦遇到还不清债务的人,他们势必要敲骨吸髓。 “你知道高东宁为什么会大手一挥,把钱借给你俩吗?”林瑛忍不住打断补充道。 “为什么?” “因为你俩年轻,一个年轻人无论以后干什么,他能创造的价值,肯定不只有两万块钱那么一丁点儿。曲江还以为这里不要裸条,会捡个大便宜,殊不知早就被人算计透了。” “唉!”古钟恨恨地捶着自己的大腿。 “我说书呢,你俩有品没品?!”华鬘生气地瞪了林瑛一眼。 “您继续讲,我们听着,不插嘴了。”林瑛笑呵呵的。 华鬘于是继续开始讲她的“故事”。 ——因为欠了高利贷,而且是越滚越大,似乎永远也还不清的高利贷,曲江只好按照放贷者的安排,去“打工”还债。当然,他们打的“工”不是正常工作,而是一些能给放贷者带来“高回报”的非法行为。 很快,有一次夜总会牛郎的工作,让曲江遭遇了非人的虐待,他彻底扭曲起来。 随后不久,曲江又被安排去给一个叫金老大的头子当小弟,挣工资。 但是,曲江并不孤单,因为古钟一直陪着他。 古钟没有借贷,他本可以置身事外,对曲江置之不理,但他却尽到了当兄弟的情分。在古钟看来,两个人挣钱总比一个人挣得多。只要兄弟两人一起努力,愚公移山,高企的债务总有一天能够还清。 但他想错了,愚公移山是建立在山不加高的基础上,但高利贷是利滚利、驴打滚,它每天都在增加,而且是加权式的不断累进。 当两个人在金老大那里拼命挣了一个月钱,最后古钟拿着“工资”去找高利贷还账。他惊讶地发现,还钱之后,曲江欠的钱反而更加多了。 “利息啊,每天都有利息!”高利贷狞笑着说,“不过,我有个办法,你既然这么仗义,不如再从我这里借一笔钱,先还清他的,之后你再慢慢还,怎么样?” 第三百二十九章 兄弟情 有那么一瞬间,古钟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其实华鬘讲到这里的时候,他大概应该就已经明白了,警方肯定已经抓到了放高利贷的高东宁,而且掌握了那边的情况。 他张了张嘴,华鬘还要继续说下去,不过林瑛却按住了她的手。 “看来,你要帮我们继续讲这个故事?” 古钟笑了一下,他并没有客套,反正直接开口说了起来。 ——原来放高利贷的高东宁提出这个建议后,古钟确实心动了一下,不过他很快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一切都是骗局。他原来只是帮朋友还债,如果贸然应许,那就成替朋友背债了。 更重要的是,原来的利息也成了本金,这样一来,说不定将来滚的利息就更多了。 高东宁看着古钟犹豫不决的表情,又拍了下桌子。 “说实在话,我是真喜欢你这种人,够兄弟,够义气!这样吧,我再出一个条件,如果你从我这里借了钱,然后替你哥们儿还了债,我多给你一个月账期,怎么样?就是说一个月内,这笔钱不会收你任何利息。” 古钟看着高东宁,他似乎不明白一毛不拔的高东宁为什么还能慷慨一下。 “不是说了嘛,挺欣赏你的,你要真替哥们儿把债背身上,我还能对人性有那么一点儿信心。” “行,说话算数,我借!”古钟说。 “好样的,马上叫人给你做合同!” 其实有那么一瞬间,古钟是希望自己挺身而出的行为能感动高东宁,让他更加慷慨一点,甚至能免除一部分利息。 但他失望的是,高东宁完全没有其他的什么表示。但他话已经说出口,大丈夫驷马难追,何况自己毕竟比曲江靠谱一些——那家伙已经自暴自弃了。 古钟很快签了合同,按下手印,高东宁找个小弟代签了合同,然后当着古钟的面点开电脑账面,把曲江的账点上“已还清”,然后又把古钟的信息登记进去,后面备注了30天账期。 “怎么样?说到做到吧?”高东宁说。 古钟站起来,他虽然背上了十来万块钱的债务,但心里面不知怎么却有些豁亮起来。 “我这是还他人情。”古钟朝我们苦笑着解释道,“从小到大,我都又黑又瘦,但只要我挨欺负,曲江都会冲在前头,第一个去保护我。甚至有时候因为考试考得不好,老师说我两句,他都会站起来跟老师辩解,还为这个被罚站好几次——你们说,我跟他又没有血缘关系,他怎么会无缘无故保护我?” “所以你也愿意无缘无故替他背债?”我忍不住问。 “算是吧。人和人之间,除了生下来就注定的父母亲情外,其他关系都是从无而生,然后又从有而散的吧。” “你说的这句话,可以用两个字来总结。”林瑛说。 “缘分。”华鬘直接把这两个字说出口来,“不光人与人之间,宇宙万物之间,两种人物相遇都是缘分。但缘分是什么,你们真的理解吗?” 今天不知怎么,华鬘的脸看起来好像有些陌生,有那么好几次,我都以为还是沈喻坐在这里说话。 如果是怕被林瑛察觉,她是一路装出来的,那装得也未免太像了吧?而且,她跟沈喻简直就是参商不相见,她又是怎么揣度出沈喻的一言一行呢? 莫非沈喻变成华鬘,只是我的幻觉? 不对,绝对不是幻觉,如果是幻觉的话,我就没办法早上拎着一口袋油饼飞去抓捕高东宁! 我偷偷翻开手机,打开微博,当看到“天上有只熊本熊”还排在热搜前三位的时候,我才明白眼前“值班”的确实是华鬘,不是沈喻。 ——她是怎么做到不疯疯癫癫的? 林瑛没有继续华鬘的“缘分”话题,她看着古钟,反问道:“你知道高东宁为什么如此慷慨,直接给你提供一个月账期吗?” “他还有些人性?”古钟神情有些懵。 “你当初就是这么以为的吧?现在我一反问,你是不是有些不自信了。” 林瑛讲完这句话,直接打开手机,播放了一段视频。 视频是我们在医院问讯高东宁的情景,他穿着病号服,头上还缠着绷带,看样子华鬘以身撞车那一下让他伤得不轻。 “我骗曲江他弟兄,让他借笔钱,替曲江那小子扛债。”高东宁说。 “为什么这么做?反正也是复利算账,收上来的钱不一样吗?” “不一样啊!高利贷嘛,两万都滚成十万了,犯法的。而且看样子曲江那人破罐破摔、想当老赖了,姓古的那兄弟踏实,把债转给他,我还能多收几年钱。还有,原来滚出来的八万复利,法律上是不认的,跟小古新签个借款合同,法律上就确认下来了……” 林瑛关上视频,我看到古钟满脸通红,他使劲压抑着情绪,想要淡定下来,但拳头却攥得紧紧的。 “看到了吧?都是套路!这群人的心已经黑透了,他们吃准了你讲义气的性格,所以才这么激你一下。他们没有感情,哪里来的感动?” 古钟咯嘣咯嘣咬着牙,感觉他明显快要压抑不住自己情绪了。 “等一下,还有段视频给你看。”林瑛说。 这次视频又是审讯高东宁的对话,他这次靠坐在床头上,一只手上打着点滴,另一只手不停轻轻摸着自己脸上的伤痕。 “别摸了,毁不了容的。”林瑛在旁边说。从视频里还能看见我和华鬘站在旁边。 “你是说,古钟在一个月内还钱了吗?”林瑛继续问。 “对,我也很奇怪,这小子哪里来的那么多钱?”高东宁说。 “是他亲手还的?” “不是,是另一个人帮他还的。” “还钱的人,你认识吗?” “当然认识啊,那个人是友成附近的老混子,混吃混喝,小偷小摸,小古把钱交给他,也真够心大的。” “那个人是叫老鸟吗?” “对,是他。” 林瑛关上视频,华鬘在一旁忙不迭地插嘴道:“说吧,你和老鸟是怎么串通一气,杀死那个药瓶儿的?” 第三百三十章 镜子计划 古钟是个很冷静的人,他脑子转得很快,要想从他嘴里套出实话来简直难上加难,更重要的是,他经常装作坦白,交待一大堆有的没的,然后让你去一一确认,等你发现他是在说谎时,他已经又准备好了另一套说辞等着你。 所以在第三次提审古钟之前,我们仨提前商议了审讯方案。 “很简单啊,”华鬘那时候还吊儿郎当的样子,“他不是脑袋冷静吗,那就让他多激动激动,别让他冷静下来不就行了?” 林瑛笑笑,赞同道:“沈老师说得对,不过,也要讲究大起大落,先让他自以为得计,一直在按照自己的节奏来,然后突然打击他,让他乱了方寸再发问关键问题。” “你俩这是——别再把人刺激疯了。” “刺激刺激他不冤,他这几天谎话连篇,队里的人都快跑断腿了。”林瑛说。 所以,当古钟得知自己被放高利贷的欺骗,然后情绪激动的时候,这两个女人才你呼我应,直接把关键问题抛到他的面前。 “说吧。”林瑛似乎摸到了他的脉门,继续激怒他说,“你那点儿小九九,连高东宁都能把你耍得团团转,还是老老实实讲吧。” “你们既然都摸到证据了,那还问我做什么!”古钟愈发激动起来。 “哟,干嘛这么急躁。时辰一到,急也无效。”华鬘也开始补刀——她居然还学会压韵脚了! “你们也找到老鸟了吗?”古钟还不死心,还在试探性地问。 “他不也被你杀了吗?”林瑛直接把球踢了回去。 “啊!”古钟从胸膛里发出一声叹息。我听出来,他已经完全动摇了。 “好吧,我本来也不想让曲江替我背这个锅,虽然他已经死了。”古钟一提起自己的好朋友,眼圈又红了起来。 没错,高东宁虽然冷血,但他说得对,现在这个社会,为了朋友两肋插刀,甚至不惜为朋友背上巨额债务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可见这两个小兄弟的感情之深,而古钟应该是听说曲江死后,才心灰意懒地来投案自首的吧?——他可能觉得自己的生活已经失去了意义吧? 我心里徒生感慨,但华鬘却显然没有这么多情愫,她有点等不及地说:“那就讲讲吧,你为什么杀药瓶儿,又是怎么杀的,还有老鸟的死,都一起说了比较爽快。” “就算你不说,我们也已经查清楚了。我们就是想听听——”林瑛说着顿了一下,“算是想听听你的心路历程吧。” 先是激怒,然后又柔化对方的情绪,林瑛对人的情绪把握的确有那么一手。 古钟抬起手,他摸向前面的杯子,然后喝了一大口水,看样子是想长篇大论一番。 “我之所以杀老鸟,是因为他想要挟我。” “什么叫要挟你?” “他害了我们俩。” “哦?说说看。”林瑛鼓励道。 ——古钟当时签了借钱合同,当他走出高东宁的房间后,虽然债务压身,但他不知为什么却觉得轻松起来。 他救了曲江,还了人情,以后就靠自己辛苦打拼来还债了。 不过一个月内凑够十万八千块钱,就算做贼绑票都很难,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古钟也能意识到这一点,他心里的算盘是,自己先拼命挣一个月钱,把窟窿尽可能补上,然后再徐徐图之。 可是,钱哪里有那么好挣呢? 有个小头目一直带着古钟干活,他的名字叫小凳子,古钟找到他,求他给自己多派点儿活儿,多挣点儿钱。 “兄弟出了事儿,急用钱,求求凳子哥安排安排。” “好啊,接货挣得多,不过风险也大,你去干吗?” 古钟吓了一跳,他还以为是去带毒——那可是把脑袋掖在裤腰带里才能干的事儿。 “怂了吧?就是去接姑娘,接一趟有个几千块。”凳子说。 “还有挣钱更多的活儿吗?” “要不你去夜总会当牛郎,要是伺候得好,遇到个富婆赏你一两万也有可能。” 古钟低头看看自己的小身板,他抬起头,只见小凳子也在盯着他哈哈大笑。 “就你那几根骨头,要是遇到个胖大婶,一屁股就能把你搞半身不遂——你还是去接货吧!” 就这样,古钟比曲江更早进入了“接货”这个行当,在他“接货”的姑娘里,就有个叫笑笑的人,这个名字后来被他利用,骗得鹿丘警方顶着太阳,在大野洼里连找好几天。 在接货的时候,古钟认识了一个叫老鸟的人,他是个混混儿,偶尔出来接点儿活儿,维持一下生计。 一来二去,老鸟知道了古钟的心事。 “你想靠接货还高利贷,做梦呢!”他嘲笑古钟道。 “那怎么办?” “我有个好主意,但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合适的搭档,你要不要干?” 老鸟跟古钟交了底,原来他早就盯上了一个人,这个人叫药瓶儿,是每个月替金满山收租子的。出于安全考虑,金满山不敢让下头的小姐们转账,他每个月都记账,然后派药瓶儿去收现金。 “一趟估计有几十万。”老鸟跟古钟说。 老鸟的计划是,利用药瓶儿贪杯的缺点,把他引到古钟他们接货的“马房”,然后抢钱。 “人呢?”古钟问。 “人?打昏了扔河里,那家伙镇日醉昏昏,别人都以为他是喝醉失足落水呢。” “怎么样,干不干?一趟几十万,咱爷儿俩四六分。” 钱的诱惑太大了,而且他们抢来的钱本来就不是善款,都是些不明来历的钱,金满山都不敢声张,因为一旦被警察盯上,倒霉的就是他自己。 不过,最打动古钟的,是老鸟弄了个相当周密的计划。而且老鸟为实施这个计划,经常跑金老大这里打工,把整套情况都摸得滚瓜烂熟。 老鸟把这个计划叫做“镜子”,他利用电子管厂小区一区和二区周围环境相似的特点,在二区租了个地下室,造成了跟一区一模一样的样子 “在同一时间,把药瓶儿骗到一区地下室去,而二区那边再安排新手搞一场接货,这样金老大的人即使发现药瓶儿曾经来过小区,也不会怀疑咱们,因为到时候有人作证咱们就在‘马房’。就算追查下去,他们也想不到有两个‘马房’在,妙不妙?” 第三百三十一章 计划得手 计划实施得挺顺利,古钟先潜入马房等待,老鸟以美酒的名义,把药瓶儿诓骗过来,然后俩人下手打昏老鸟,把他手里的钱弄到手。老鸟粗略点了点,足足有三十多万。 “简单吧?”老鸟看着古钟,然后把五花大绑的药瓶儿拽进卫生间里。 “你干嘛?”古钟问。 “干嘛?毁尸灭迹啊。” “不是说扔河里……自生自灭吗?” “你去扔还是我去扔?外面已经到处都在找他了,趁着他们还没找到这里来——对了,二区那个屋子咱们要一直租下去,空着也要租下去,起码租半年以上,不能让别人发现那里。还有这儿,赶紧把窗户电扇都打开,要不会有味道的。” “味道?” 老鸟不再说话,古钟听到卫生间里响起剧烈的电锯声,然后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他忍不住找了个墙角呕吐起来。 事情过去后,老鸟给古钟算账,他递给古钟一万多块。 “不是四六开吗?”古钟问。 “妈的,你不还账啦?我替你跑一趟。” 然后老鸟走了,古钟生怕他拿着自己还债的钱去挥霍,他偷偷打听,终于得知高东宁那里已经把他的帐一笔勾销的消息,这才长舒一口气。 不过随即他又得知一个消息,那就是这次跟老鸟一起带货的人是曲江,他和老鸟在杀人的时候,曲江正在二区的地下室,假“马房”那里强暴新来的姑娘。 他知道这事,大为光火。 “你怎么把我哥们儿也给卷进来了!”他找到老鸟,怒气冲冲地叱问。 “不觉得很妙吗?你替他担债,他为你分锅,而且他根本不知道你帮他做的一切,所以让他出点儿力也是应该的吧?哈哈哈……” 古钟气得浑身哆嗦,他当时就想冲上去跟老鸟干一架,不过他后来想想,还是算了。 债已经还清了,而且他手里还有了一万多块钱,已经足够摆脱这些渣滓了。 他想劝回曲江,想劝他回到学校,好好上课,哪怕毕不了业,哪怕毕了业也没有出路。 他们之前过了一段非正常人的生活,但他现在想要稳定下来,过普普通通、没有前途的日子。 跟平安相比,前途又值几斤几两呢? 不过,令古钟伤心的是,曲江却不想回到从前了。 古钟还编了个谎话,骗他说,自己打工,帮他把债务还清了——曲江早就破罐破摔,他已经做好了欠债不还的准备,所以也根本搞不清最后债台究竟高筑到海拔多少米了。 “就三万多块,我帮你还清了,咱们不用再这么抵死抵活地混日子了。” “你还账就是多余!”曲江醉醺醺地数落着他,“咱现在是金大哥的人,他姓高的敢动咱们一根毫毛吗?” 他想了想,又说。 “还清了也好,以后我心里也轻省了,可以尽情玩了。” “咱们还是回学校里……” “哈哈哈!”曲江忽然大笑起来,“回学校?回学校里有女生正眼看咱们吗?留在这边,天天都有姑娘伺候着,要回你回去,我不回!” 任凭古钟怎么苦苦相劝,曲江已经一门心思要留下来,他的道理很简单,这里有钱花,有肉吃,有女人陪着。 “谁回学校那苦逼地方,跟当和尚似的,还每天面对一群性冷淡老师,丧气。”曲江一句话堵得古钟无话可说。 让古钟更加郁闷的是,带坏了曲江的人,正是跟自己联手做掉药瓶儿的老鸟。 “这里多好,别听你哥们儿蛊惑,他对女人不感兴趣才这么劝你的。” 老鸟这样跟曲江说,曲江是个口无遮拦的人,他一次顺嘴把这话转述给了古钟。 古钟觉得,自己又被这些人玩了。 他知道老鸟的想法,其实很简单,他如果一走了之,置身事外,老鸟会不放心的。毕竟杀人的事儿,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 老鸟肯定想时时刻刻监视着他,如果他在自己视野之外,改天他把自己卖了怎么办? 不过,老鸟没办法控制古钟,那他就对自己的兄弟下手——你既然都能舍身为兄弟还债,那只要曲江留下来,就相当于留了一个人质在老鸟手上。 古钟没有办法,他只好回到学校,一边上课,一边还要关注曲江在干什么。这个朋友容易冲动,搞不好就会捅出篓子来。 可是在老鸟的“传帮带”下,曲江越来越过分起来,而且关于他还有许多不好的传言。 “那家伙是个性变态,他年纪轻轻早就不行了,所以才变本加厉地折腾女孩。” “那种人就是垃圾,看他那一脸晦气的样子,闹腾不了几年了。” 每当听到这话的时候,古钟就心如刀绞。 他知道曲江的心结在哪里,那一次当牛郎的经历,让他对女性种下了莫名的怨恨吧? 他是在报复,所以才沉溺于色欲里不能自拔。 报复这种东西,有时候就像鸦片一样让人欲罢不能吧。当一个人沦为只有靠报复才能满足的时候,那他将会很快遭到报应。 只不过,曲江的报应来得稍微更早了一些。 在老鸟的怂恿下,他暴戾恣睢地摧残着姑娘们,在一次接货的时候,几个姑娘终于不堪忍受他的魔爪,趁着他发泄完欲望,呼呼大睡的时候逃之夭夭。 这一下一切都毁了,金老大把他关了起来,还索要十来万赔偿。 古钟把剩下的那些钱替他还了账,但其余的钱,他实在是无能为力了。 他只能去探望几次曲江,尽一些朋友的本分,给他送些吃的喝的,然后求着认识的那些人对曲江好一点儿。 谁知道在某一次两人见面时,曲江趁着没人,忽然压低声音,跟他商量着。 “小古,哥们儿这次是出不去了。” “我还在想办法呢。” “切,你身上有个毛的钱。不过,我倒有一个办法,一个能搞到钱的办法。”曲江带着满脸伤痕,坏笑着说。 “什么办法?”古钟问。 “前段时间药瓶儿失踪的事儿,你还记得吗?” 古钟心里咯噔一下:“怎么了?” 曲江脸上闪过一丝邪魅:“都以为我是傻子,都以为我是色鬼,都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对吧?告诉你,药瓶儿那件事,我可知道是谁干的!” 第三百三十二章 营救计划 “你是说,曲江知道你和老鸟杀人抢钱的事儿?” “他知道一半。” “什么意思?” “他只知道老鸟,不知道有我的份儿。老鸟腻乎他太近也不是好事,曲江无意中发现老鸟家里有块手表,正是药瓶儿的东西。” “所以呢?” “他叫我去敲诈老鸟……” “你照做了?” “怎么可能?我是老鸟的同党,药瓶儿的死跟我也有关系,一个杀人犯去敲诈另一个杀人犯,有意义吗?” “然后你没有去找老鸟,而是直接杀了他?”林瑛不解地问。 “不,我去找他商量来着。没想到,事与愿违……” ——古钟来到老鸟的住处,敲响了他的房门。 老鸟家简直就像个垃圾站,大大小小的东西摆得山高,这些东西有的是他捡回来的,但大多数都是他从四处顺回家的。 “哟,稀客稀客!还以为你不跟我来往了呢。”老鸟打着呵欠,语带嘲讽地说道。 古钟坐在一台模拟电视机上,这种电视机都成老古董了,他不明白老鸟留着这种东西还能不能卖出去。 “轻着点儿,别坐坏了!”老鸟叮嘱他。 “这东西不就是坏的吗?” “我修好了。”老鸟说。他见古钟还坐在上面,他抻过来一个接线板,把电视机插上,电视机顿时滋滋啦啦地播起正点新闻来。 “看,是好的吧?”老鸟使劲强调着。 古钟只好挪了挪屁股,盘腿坐在一叠烂纸箱上面。谁知道他刚坐在那里,就见一只又肥又大的耗子窜出来,一头钻进那堆杂物里去了。 “哎呀,有老鼠了。”老鸟回头走到一个柜子边,从抽屉里取出一瓶药来,他把几个麦粒儿形状的东西倒在纸箱附近,然后解释着。 “耗子药,毒鼠强,国家级禁药,一吃一个死。” 古钟惊魂甫定,他只好坐在那个柜子上,开始问老鸟,当时是不是撸走了药瓶儿的一块手表。 “啊!”老鸟很惊讶,“我手挺快的,还以为你没看到呢。” 古钟说,他没有看到,不过曲江看到了。而且,曲江还告诉他,让他来找老鸟把自己赎出去,不让他就揭发老鸟杀死药瓶儿的事儿。 “你说怎么办吧?”古钟问。 “这个小王八羔子!”老鸟气得一脚踢在模拟电视机上,电视机哀嚎一声,新闻画面顿时变成满屏雪花。 “要不,咱俩想办法把他弄出来,然后我把他带回学校,或者索性带他回老家,这样他走了,你也就放心了。” 老鸟思忖了半天,这才点点头说:“也好。我想个办法,到时候你引开看着他的那些人,然后我把他救出来。然后——” “然后,我俩就远走高飞。”古钟承诺道。 “行,反正只要你盯着,我就不怕他出幺蛾子。”老鸟说。 老鸟的计划很简单,他给了古钟一张银行卡。 “里面一分钱也没有,也不知道户主是谁,是张新卡,我从一个白领模样的人包里顺的。你到时候拿着这张卡,假装告诉那群看守密码,让他们去取钱,然后我上门,装作接了个零活儿,替他们看着曲江。你打昏我,装作把曲江救走,这个计划怎么样,妙不妙?” 古钟点点头,说挺妙的。 “也不看看是谁,汽车站小诸葛就是说的我,要不在能在道儿上混这么多年?” 两人约定,在最后一天十一点后动手。 “太早了他们会让你等着去取钱,太晚了他们防备心太重,就得让他们急着收钱的时候去最有效。” 古钟点点头,他觉得老鸟说得有道理,幸亏自己想了这个办法,把老鸟逼到了他们船上——不管每个人抱着什么鬼胎,只要有一个共同目标,就能同舟共济。 那天晚上十一点多,古钟揣着那张银行卡,装作还债的样子敲响了友成小区六楼的房门。房门笃笃响着,但是无人接应,古钟犹豫了一下,他推门走了进去。 房间里面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没有曲江,也没有看守。他吃了一惊,连忙给金老大打电话,发现这个人已经关机了。 难道有人报了案,警方把这个据点端了? 他脑子晕头转向的,于是又给老鸟打电话。 “你过来吧,我正好有事要跟你说呢。”老鸟在电话里说着,听声音醉醺醺的。 古钟急忙往老鸟家里赶去,老鸟打开房门,满脸红光,看样子精神极度亢奋。 “来来来,进来说。”他招呼着古钟。 古钟走进屋子,他生怕地上又窜出老鼠来,于是又坐在了那个柜子上。他看着老鸟边吃着一根玉米肠,边往一个方便面桶里倒着热水。 “你不吃碗面?”他对古钟说。 古钟摇摇头:“你把曲江救出来了?” “算是吧。”老鸟说。 “你报了警?警察把那个据点端了,所以把曲江和那群小弟都带走了——我给金满山打电话,他吓得都关机了。” “报警?”老鸟忽然哈哈大笑起来,“小伙子啊小伙子,你怎么会这么幼稚呢?我报了警,警察抓了曲江,曲江一吐露,把咱俩杀人的事儿招供出来,那不全完了吗?” “那曲江呢?他人在哪里呢?” 老鸟倒好热水,他拿起一盒烟,把方便面盖儿压上,然后问道:“你觉得,曲江这个人怎么样?” “他是个好哥们儿,只是误入歧途了。” “呵呵,你真的这么以为?你为什么处处维护他,还几次三番想救他出来?” “因为他小时候一直关照我,我挨了欺负,他就会出头。” “你有没有想过,他为什么这么做?” “兄弟情义?” “别闹了。”老鸟又一次哈哈大笑起来,他指指自己,又指指古钟说,“像咱俩这种一块儿杀过人的,才有哥们儿情义。酒后吐真言你知道吧,有次曲江喝多了,他对我讲起来你。他说,他之所以帮你,就是因为你能无限崇拜他。” 老鸟说完这句话,冷笑了一下。 不知为什么,古钟觉得自己浑身都筛糠似的抖了起来。面对高利贷的时候他没有抖,面对杀人现场的时候他也没有抖,但他现在浑身抖得厉害,或许他感觉自己心里某些东西将要崩塌了吧? “需要我复述一下他的原话吗?”老鸟又邪魅地问道。 第三百三十三章 老鼠药 古钟想说“不用”,但他却没有说出来。 老鸟拧开一瓶二锅头,自己先灌了一口,然后礼貌似的朝古钟晃了晃。他看古钟没有反应,这才把二锅头放在桌上,继续讲着。 “曲江当时也在跟我喝着二锅头,他说,‘鸟大哥,我上学的时候,样样不行,在班上啊,在老师和同学眼里啊,完完全全就是煞笔一个。你体会那种心情吧?明知道别人把你看成煞笔,你还要装成若无其事地跟他们来往。 “不过,好在还有个比我更煞笔的人,那就是古钟,我偶尔帮过他一次,他就像崇拜英雄似的看着我。鸟大哥,你知道那种感觉多爽吗?比跟女人滚一起都爽!所以后来,我才一直帮他出头。只有在那个煞笔面前,我才不是煞笔,我才有特么成就感!’” 老鸟说完这句话,又看看古钟,说:“就是这么回事儿——那家伙是个情绪动物,脑子里一点儿理智都没有,他整个人生就是报复,就是发泄,就是任凭自己情绪胡作非为。这种人靠不住,对你对我都靠不住。所以,我只能让他永远闭嘴。” 古钟本来还在崩溃,但听了他的这番话,浑身忽然一冷。 “你什么意思?” “就是让他永远闭嘴啊。我去了一趟友成小区,用一台新偷来的手机,装成一个新来的小弟,给看守打了个电话,叫他们准备换岗。然后我故意磨磨唧唧又拖了好久,小凳子果然等不及了,闹着要去吃饭。我说马上到,叫他们绑好曲江先走。 “等他们都出门之后,我就溜了进去,送曲江去了该去的地方——不用我详细说了吧。你要记着,现在必须同穿一条裤子的人,只有你和我。他要是把药瓶儿的事儿宣扬出去,不只我倒霉,你也过不好。” 古钟明白了,曲江已经死了,已经被老鸟这个王八蛋杀了。 他不应该自作聪明去威胁老鸟,他以为老鸟会跟自己一起救出曲江,谁知道手上沾过血的人,就不在乎沾第二次血。 死人才不会告密,所以老鸟才杀死了曲江。至于为什么那里人去楼空,也许是金老大一伙儿发现曲江已死,想尽快毁尸灭迹、急于甩锅吧?毕竟曲江死在了他的地盘上面。 古钟看着老鸟,这个男人看起来有些猥琐,看起来与人无害,但没想到内心如此狠毒。更可怕的是,他刚才还给自己洗脑,让自己怨恨曲江,觉得曲江跟自己的情义不过尔尔,然后把他绕进去,让他自己觉得曲江死掉是一件好事。 “怎么了?我说得难道不对吗?”老鸟警惕地看着古钟问。 “也许,你做得对吧。”古钟强忍着愤怒和悲伤,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来。 “这就对了,世界上只有利益,没有情义。只有利益才是最可靠的关系,比如你我,虽然没有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但咱们一起杀过生,所以就登上了一条船。这条船如果翻了,咱们都得落在水里。这种关系才靠得住。对吧?” “可能吧。”古钟装作长叹一声。 “没事,慢慢想,有两天就想通了。我也是这么过来的,不来碗面吗?” “我自己弄吧。” “小伙子,跟着我混,以后还能赚钱——我去帮你拿桶方便面,你吃老坛酸菜的,还是红烧牛肉的?” 古钟看了一眼桌上泡着的面桶,说:“老坛酸菜吧。” “瞅瞅,一个口味!”老鸟转进里屋翻腾起来。 古钟迅速拉开抽屉,他倒出几粒老鼠药,然后快步走到桌前,飞快把药塞进了面桶里头。 老鸟拿着一桶方便面出来,他看古钟站在桌旁,问:“在那儿干嘛?” 古钟举着二锅头晃了晃:“心里难受,喝口酒。” “多喝点儿,多喝点儿,一醉解千愁啊。”老鸟感慨着撕开面桶,帮古钟倒进开水,然后又顺手捡了个旧手机压在面桶上面。 他走回桌子,打开自己的面桶,又拿着二锅头喝了一口,然后低下头,不过他很快停在了那里。 古钟有点慌,他以为老鸟发现了里面的耗子药。 老鸟抬起头,看着他说:“对了,我想离开魏阳,去外地躲一段时间,你要不一起去?” “我考虑一下吧。” “看你吧,如果曲江之死暴露的话,他们只会怀疑是金老大绑架撕票,起码不会怀疑到咱俩头上的,尤其是你,毕竟是曲江的好兄弟,背债救朋友,不会有嫌疑的。你记住,所有的事情,都推到老金身上就行。” 古钟没有说话,老鸟抬头瞅他一眼,那目光尖利无比,古钟从来没见过老鸟露出这样的眼神。在别人面前,他一般都是又怂又蔫的废人。 “你尽快想清楚了,这对你、对我都有好处。如果警察找上门来,你实话实说到老金绑票就行,以后的事情,都说不知道。我怕你说谎反而露出马脚。” 老鸟用叉子搅拌了一下面条,或许方便面调味包里有好多干瘪的葱花、肉丁、酸菜还有胡萝卜丁,或许是因为灯光昏暗,反正他根本没有注意到里面有几粒老鼠药。 方便面发出诱人的香味,老鸟没用自带的叉子,他捡起一双筷子,夸张地吸溜了一下鼻子,很有仪式感地挑起打着卷的面条吹了吹,然后喝一口酒,吃一口面条,那样子简直惬意得如同在享用法式大餐。 “吃啊,怎么不吃?今天很累吧,脑子里很乱吧,吃碗热乎乎的面条,烦恼起码能少一半儿。我多少年都是这么一点一点熬过来的,你是个人才,将来咱们合作,会做出很多事儿来的。” 古钟点点头,他不敢再一直盯着老鸟,他取下塑料叉子,打开面桶,也吸溜吸溜地吃起面来。两个人默默无话,就这样斜坐着吃完面条,老鸟把汤水都喝得一干二净。 “今天晚上就这样吧,你回去吧。”他对古钟说,“明天我再联系你,好好想想离开魏阳的事儿。” 古钟起身,告辞离开。老鸟把他一直送到门口,他朝古钟摆手再见,然后嘭地一声掩上了屋门。 他站着没动,他能听到屋里老鸟按下反锁扣的咔哒声。 第三百三十四章 真正的情绪动物 古钟讲完这一切,仿佛虚脱了似的坐在那里。他脑袋耷拉着,有那么几分钟一动不动,好像讲述自己杀人的经过,比真正要去杀人的过程还要累一些。 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他也挺可怜的。 因为这个世界,人与人之间、尤其是非亲非故的人与人之间的深厚感情还是极为珍贵的,平时我们遇见的种种,锦上添花的不少,雪中送炭的却是不多,特别是在漫天风雪里,把仅有的棉衣脱下来帮朋友御寒,而自己却忍饥挨冻的人更少。 而古钟,大概就是这样的人吧。 无论如何,他对曲江,对朋友已经仁至义尽了,为他负债,为他杀人,为他投案自首,还为他洗刷身后的恶名。 或许我更容易多愁善感吧,因为华鬘似乎完全不为所动。 “你后来就直接一走了之了?没去确认老鸟是不是真死了?”她直接问道。 古钟有些惊讶地抬起头来,他似乎没有料到,在这种情绪低落、显然需要“中场休息”的状况下,还有人毫不顾忌、毫无感情地径直发问。 “啊……没有,我当时很害怕,就匆忙走了。” “后来也没有确认?” “没有,提心吊胆等了两天,看一直没有他的消息,我本想给他打个电话,探问一下情况的,但又怕他万一不死,只是中毒送医,这个电话还会让他产生怀疑。” “很好。”林瑛也点点头,“你说得挺像那么回事儿的。” “难道我说错了吗?” “老鸟这个人疑神疑鬼,他在屋子里安了几个隐蔽的摄像头,你知道这回事吗?”林瑛突然又问。 “什么?不可能!不可能的!我检查过……” 古钟突然收住,他大概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 我看着他——他又说谎了,这个人每次都能用谎言和情绪来影响对方,不过,幸好身边的两个女人还算习惯了他的伎俩,没有再被他左右。 “你看着老鸟毒性发作后,又检查了屋里一遍,对吗?” “没有——我……” “没有?在这之前,你一直跟老鸟同在屋子里,他能允许你去肆无忌惮地检查家里的一切?” 古钟终于哑口无言,愣坐在那里。 “你不仅等着老鸟毒性发作,在他发作挣扎时,你还按住了他,阻止他打电话求救,对不对?” 古钟瞪着眼睛,他的呼吸明显急促起来,他原来想好的那套说辞被无情击穿,所以他大概又在罗织新的谎言,他又开始选择闭嘴不谈。 “我们看过录像,你杀老鸟根本不是临时起意,你是蓄谋已久!”林瑛猛地一拍桌子,古钟吓得激灵一下。 “老实交待吧,你是怎么毒死你的好兄弟、好朋友曲江的。”华鬘也恰如其分地补上一刀。 古钟这下子彻底崩溃了,他使劲摆着手,结结巴巴地说:“怎么会?你、你们在说什么?我不会杀、杀曲江的,他、他可是我一直想要拯救的人……我不会,我不会,我怎么会下手……” 我也吃了一惊,两个女人之前并没有透露过风声,看样子她们俩已经商量妥了,只有我还蒙在鼓里。 ——拿我当什么了!审完了非得好好收拾她们不可! “怎么不会?你不是喜欢讲故事,不喜欢听故事吗?她刚才故意讲一个故事,但你又开始技痒,很快就把故事接龙过去。你又想牵着我们鼻子走,对吗?但你不要忘了,警察办案,是讲究证据的,证据指向哪里,哪里就是真相,你以为我们会一直被你的谎言左右吗?” 林瑛一番宣言似的评论彻底击垮了古钟的自信心,他坐卧不宁起来,明显已经失去了方寸。 “这次不用你交待了,我给你讲一下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吧。”林瑛冷笑着说。 “不止来龙去脉,就连你杀害曲江的动机,我们都一清二楚。”华鬘补充着。 古钟惶惑地看向华鬘,一提起动机俩字,他的手都颤抖起来。 “还有,刚才你陈述的一番话,就能映射出你是个多么卑劣的小人,你表面上为朋友两肋插刀,实际上却不知不觉地把责任都推脱到朋友身上,还想借老鸟的口,骗我们说曲江讲过你就是个傻叉这件事,让我们同情你,憎恶曲江,不是吗?” “胡说,胡说!”古钟激动起来,“我这么做有什么好处!不管什么罪名,我都主动投案自首了!我为什么还要造谣!我怎么会抹黑曲江!” “哈哈哈!”华鬘忽然笑出来声来,这爽朗的笑声倒确实是她的本色。 “因为你知道根本逃不过去。相比罪名,你心里更需要的是清名、是别人的同情和情绪回应!曲江不是情绪动物,你才是个情绪动物!你一直才被情绪支配着,连你的理智都是被情绪支配着! “你自以为得计,你把曲江、老鸟、金满山、小凳子一群人都当做自己的棋子,耍得团团乱转,但实际上,你根本就是自己情绪的棋子吧?像你这样的人,就算沦落到地狱道里,也是被送往孽镜地狱,用镜子一照,照出你内心丑陋的原型来!” 华鬘不知哪里学来的一套咆哮式喷词,加上她的表情和动作十分夸张,而且力度十足,看上去妥妥地在演话剧对手戏似的。 我知道,这套东西显然又是她从剧里面照搬来的,我真担心她把事情搞砸,就连林瑛脸上都忍不住露出忧虑的神色。 本来古钟已经濒临崩溃了,她一顿乱喷,万一将他激怒怎么办? 而且古钟也愣在那里,万一他发现对方也是在演戏怎么办?以他冷静的脑袋,他肯定会迅速甄别、判断,然后迅速调整状态,进入下一轮对抗模式。 本来好好的审讯,怎么就变成喷子了? 审讯室一时间鸦雀无声,只有华鬘站在那里,其他人都齐刷刷坐在座位上望着她。 她似乎完全没有在意我们的目光,相反又是猛地一拍桌子。大概她用力稍稍大了一些,整个桌子都被震得咣当一声,刹那间茶杯乱翻,茶水横流。 “你杀死曲江,不就是因为你情愿当一条舔狗,但人家仍然无动于衷吗?!醒醒吧!傻叉!” 值勤的书记员急忙跑上来擦桌子,我看见古钟猛地一怔,然后他的眼泪就像决堤的洪水似的夺眶而出。 第三百三十五章 兄弟相残(1) 那天华鬘发出了一番马景涛似的乱喷,没想到这成为压垮古钟心理防线的最后一根稻草。 后来我仔细回味,才明白华鬘能够成功的原因。 古钟靠演技搞得我们团团乱转,他一会儿装哭,一会儿装笑,一会儿长篇大论,一会儿又楚楚可怜。 而华鬘呢,也不知从哪个剧里学来一套咆哮式台词,而且她演技肤浅,肢体和表情过于浮夸。在心中无戏的外人看来,华鬘简直就是一个尬戏的群演。 但古钟不一样,他应该正想试图让自己冷静,正在琢磨新的“台词”。但华鬘那非凡的气势,一吼千钧的霸道,彻彻底底打乱了他演戏的节奏,他于是宾服裙下,于是举手投降,于是从内心丧失了再演下去的信心。 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两个人飙戏,古钟输了。 毕竟我们都不是演员,只有他们两个才是,演员对演员,才有戏剧性。 所以被华鬘一顿狂喷之后,古钟终于泪水涟涟起来。 当然,林瑛摆在他面前的证据,也成为他缴械投降的又一个重要砝码。 “我们调查了曲江被害那天的视频,主要是金满山出没地点的视频。你跟踪了他很久,然后故意给他添堵,惹他生气,想借他的刀杀曲江的人。可惜。金满山是发了火,但他并不完全是情绪的奴隶。你推己及人想出的那套激怒他的方法,并没有完完全全让他失去理智。 “你失望之下,只好自己动手。你先找到老鸟,从他那里顺了个手机,你给小凳子打电话,说晚上去换班。你三番五次拖延,小凳子他们终于等不及自行下楼。你趁机溜上楼去,杀死了曲江。然后装作出了大事的样子找到老鸟,又杀死了他。 “这就是整个过程,现在视频证据、老鸟房间的监控证据、还有小凳子的人证都在,当然,尸检和其他证据链,在我们手里也是完整的。” “好吧,曲江是我杀的。”古钟说完这句话,又掉下两滴眼泪,“不过我一点儿都不后悔,我为他做了那么多,他非但不听我的,不跟我走正路,还跟那些女人厮混在一起,每天色欲熏心,最后还因为女人,又欠下一屁股债。 “我之前为帮他还债,不惜杀人沾血,但他呢?他只知道找女人、找女人、找女人,他自从学会找女人后,从来就没有正经跟我说过话、聊过天,甚至连看我的眼神都是迷离涣散的! “我们俩患难与共那么长时间,难道一切就都这么灰飞烟灭了吗?如果结局是这样的话,我宁可要一个死的曲江,也不要活的!活的那个人只剩下皮囊了,他死了或许才有那么一点点灵魂!” “这也是你来自首的原因吧?”林瑛问。 “对,他死了,我也没什么目标了,一切都结束了,活着只剩下痛苦。”古钟长叹一声,双拳重重地捶在桌子上。 “说说吧,具体经过,杀人的经过。至于你的情绪变化,我不想……”华鬘虽然自己背台词,但显然很烦别人说道,尤其不喜欢听罪犯自己的故事。 没想到她还没讲完,就被林瑛偷偷拍了一下。 林瑛递过去一个眼神,那意思似乎在说:无论是犯罪过程,还是动机,我们都想知道。 我生怕华鬘失态影响古钟的状态,赶紧朝他补上一句:“你说吧。” ——古钟不是个没心没肺的人。 他心里冒出要杀死曲江的念头,是在一场痛哭之后。 本来那天一切都好,他替曲江还清了债务,手里还剩下一些钱。他当然知道曲江在做什么,自从那次夜总会牛郎事件后,曲江就像发疯似的找女人发泄兽欲。 古钟心里明白,他只是报复,在发泄心中的不满。 所以即使曲江纵欲过度又惹出祸之后,他虽然心里生气,但仍然想尽办法去营救曲江。有时候他甚至还想,如果再有药瓶儿那么一笔买卖就好了,他就可以替曲江再补上这个窟窿,这样曲江肯定会感动的吧? 不过,他心里面也隐隐约约觉得,金满山囚禁曲江一段时间也好——起码,他不会再找女人了,他也不会到处胡乱发泄了,他总该会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稍微反省那么一点吧? 所以,最初的时候,古钟还会高高兴兴买了吃的去探望他,他并不担心曲江的安全,他之前在金满山帮派里混迹多日,早就摸清了好多事情。金满山这伙人,看似组织严密,实际一盘散沙。 但这伙人都有着共同的目标,那就是一起赚钱,虽然干着违法犯罪的买卖,但一个个都想平平安安地赚钱。 所以说是一盘散沙,但其实也散不了。而且,他们应该不会杀人,更不会因为十来万块钱就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杀人又不可能赚钱,风险和收益完全不成正比。 那天古钟又去探望,曲江的态度大概惹恼了金满山,他们给他断水断粮,古钟过去的时候,他已经绵软无力,气若游丝。 “水……水……”曲江哀求着发出声音。 “这家伙,原来天天嬉笑怒骂,后来老大急了,渴了他三天,最后连尿都喝下去了。”看守曲江的人大笑道。 古钟偷偷塞给那人一些钱,那人装作去吃饭,走出了房间。他看着曲江消瘦的样子,眼泪都要掉了出来。 他打开一瓶矿泉水,放在曲江嘴边,他像动物似的张大嘴巴,咕咚咕咚一口气喝了一瓶。 “吃的,吃的。”他对古钟说。 “先等等,饿得久了突然暴饮暴食,胃会被撑坏的。”古钟安慰他,“这次要是被放出来,咱们还是回学校里去吧,或者回昆海也行,不要在这里胡闹了。” 曲江摇摇头,他好像在积攒着力气。 “走不脱了,真走不脱了,我已经废了……”他说。 古钟还想安慰他,但曲江却用力晃动一下,古钟低下头,他看见曲江奋力抬着半个手掌——他胳膊被牢牢捆住,所以只能做出这个动作。 他是想和古钟握手。 古钟心里一软,他双手抓着曲江的半个手掌,那手干巴巴的,皮肤粗糙,仿佛已经失尽了水分。 “兄弟,我知道你对我好。”曲江喃喃地说,“我想拜托你一件事。” 第三百三十六章 兄弟相残(2) “什么事,你说。”古钟眼泪都流到了面颊上。 “有个叫笑、笑笑的女孩,你记得吧?” “记得,她还是我接过来的。” “我们俩、我们俩好上了,她应该怀、怀了我的孩子——想办法帮她逃出这里,想办法让她……” 古钟两只眼睛慢慢瞪大,他盯着曲江,似乎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你不是、不是只想跟她们发泄一下吗?!”他质问道。 曲江看着他,使劲挤出一点儿微笑。 “兄弟,人,都是有感情的啊……” 古钟忽地站起身来,他一把将水瓶掼在地上,大步流星地跑了出去。 他跑到一条无人的巷子里,失声痛哭起来。 他伤心、愤懑、悲痛欲绝,生无可恋——他为曲江做了这么多,付出了这么大的牺牲,原来他爱的却是一个女人,还是一个妓女! 他使劲攥紧拳头,他的一切美好幻想已经破灭了。当初他为了维系幻梦,已经杀死了一个人,如今他为了告别幻梦,也不惮再杀一个。 当一个人发现自己最依赖的人叛变时,这个人瞬间便会成为他最恨的人。 不过,古钟仍然不想自己动手。反正金满山口口声声说了,如果在规定时间凑不够钱,他就准时撕票。 所以,就让金老大撕票如何? 但古钟也明白,金满山这伙人,图的是钱,并不是打打杀杀,所以才形成了看似一团散沙,其实都想赚钱的一个稳定状态。 然而正是这种似散非散的状态,才会给他可乘之机。 他之前偷偷观察金满山,这个人非常自负,而且比较迷信,再加上他关节不好,长时间出门坐车都容易疲累,所以脾气很容易失去控制。 即使他原本不想杀人,如果他脾气失控,也会做出过激举动吧? 古钟设计了一套计划,他知道金满山住在哪个小区,虽然不知道他住在哪一层、哪一间屋子,但是如果走在车库里,找出他那辆拉风的车还是很容易的。 他化了妆,戴上帽子和口罩,趁人不备在凌晨潜入车库,将一桶恶臭的粪便泼在了金满山的车上。 当然,为了做得不那么明显,他也在周围几辆豪车上抹上了脏东西。 之后,他租了一辆小汽车,潜伏在车库出口,直到看见金满山那辆臭气熏天的车开出来。他跟了金满山一天,又先后几次给他设套,试图搞毛他。 当然,最后的最后,他给金满山打去电话,提醒他今天是曲江的最后期限。 金满山果然暴躁了,他的车直接转头,开向了友成小区。可是,就在友成小区门口,他却又一次掉转车头,往其他地方去了。 古钟有点懵懵然,他又一次试着给金满山电话,不过他发现在电话里面,金满山语气已经轻松了很多。他甚至还表示,可以宽延最后撕票的期限……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古钟觉得,自己被彻底耍了!虽然之前他激怒金满山时,也冒出过隐隐约约不想真的杀死曲江的念头。 他之所以想要借刀杀人,原来内心还是不想让曲江死啊。 但不知为什么,当这个计划没有成功之后,他内心忽然有一种强烈的挫折感。 为什么?为什么总是事与愿违? 为什么自己就没有真正办成过一件事? 这些反问不停敲打着他,他心里忽然冒出一个极其强烈的念头,那就是这次决不能失败! 杀了他吧,然后自己也去死。 做成一件事,然后了无遗憾,这才叫解脱。 他要的是解脱,彻底的解脱,他已经对许许多多的东西不再留恋了。 他算了算今天是哪几个人轮班,不过其实谁都一样,金满山那群小弟,是最没有责任感的一群乌合之众。 哪怕十几个烤串都能让他们一窝蜂跑下楼去,而且他们经常下楼,跟五楼的几个女人厮混,只要不被姓金的知道就行。所以药瓶儿失踪,金满山凶神恶煞地查了半天,结果却是不了了之。 不过,他需要一个借口,把这些人骗开。这个时候,他忽然想到了老鸟。 老鸟是个经常串场打杂的人,他要给小凳子打电话,说短时间替替班,那伙人绝对不会怀疑的。 他于是找到老鸟,从他那里拿走一个手机。 老鸟经常换手机号,这是尽人皆知的事,何况他这次的确也是从老鸟那里拿走的手机。他摸着那些人的心理,连续几个电话,终于把他们诓骗出去。 之前在金满山这里打工的时候,别人还替他配过几把钥匙,直到他离开,也没人叫他还回来。他试了试,果然打开了房门。 他走进屋子,看到了曲江,他耷拉着脑袋,嘴唇干巴巴的,皮都翻起来了。 没水没食物,你受苦了吧? 他这时忽然想起某次探望时,有个小弟说过的一句话—— “渴了三天,连尿都喝。” 他站在那里,看着曲江,默默地想:兄弟,当你连尿都喝的时候,毒药也会喝下去吧? 古钟记得金满山买了不少草乌,他想拿来泡酒,但又不想把这些毒药放在家里,所以就扔在友成小区的柜子里。 他从柜子里翻出草乌,然后走进厨房,把它们放进锅里。 他放了很多,然后慢慢煲煮着,他看着原来清清白白的水逐渐变黄、变浓。然后他关上火,澄出药汤,又兑了点凉水。 他端着水,走进屋子,拍醒了曲江。 “水……水……”曲江两眼通红地盯着那只碗说。 “兄弟,这可是毒药啊,你还喝吗?”古钟犹豫了一下,他还是说出了真相。 “喝……喝……”曲江使劲伸着脖子,一口咬住了瓷碗的碗沿。 古钟看着他咕咚咕咚把一大碗药汤都喝了下去,曲江似乎还不满意。 “还要喝……” 古钟又给他盛了一碗,曲江又狼吞虎咽地灌了下去。 “太好喝了,太好喝了……”曲江喃喃说着,然后头一歪又睡了过去。 古钟站在他一生最爱的兄弟面前,脸上眼泪纵横。他没有再说什么,也无话可说。 他把锅里的药渣用塑料袋装了,然后把碗放进口袋里,拎着这些走出门口,朝楼下走去。 兄弟,但愿你在睡梦里离开,但愿你走得安详。 他站在友成楼下,回望着六层的窗户,他当时并不知道,早有几个如鬼魅似的身影潜伏在楼顶之上,他们静静地等待着曲江死去,静静地等待着取走他的尸体。 第三百三十七章 犯罪与罪犯 古钟大概这次没有说谎吧,不过即使说谎了,我们也不知道。比如当初截杀药瓶儿,这件事究竟老鸟是主谋,还是古钟是主谋,真正动手杀人的是老鸟,还是古钟,这些东西随着时间的流逝已经无据可查了。 因为没有目击者,两个犯罪嫌疑人一个死了,一个谎话连篇,根本不知道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还有古钟杀死曲江的细节,是不是真的像他说得那样,也其实没有太大意义。 他已经自首,并且警方根据他的供词,找到了对应的证据,而这些证据佐证了他确实涉及两起谋杀。从法理上来说,已经可以把他定罪。 “做我们这行的,做得越久,就越怀疑什么才是真正的真相。”林瑛感叹道。 的确,其实不止是案子,每个人都可以回顾自己的人生——我们真的每天都过得明明白白,透透亮亮吗? 别人告诉我们的事,我们自己遇到的事,甚至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事,一切的一切,只不过是事物整体的某一个片面,或者某一个片段而已。 因为每个人,不管是大人物还是小跟班,我们的人生有限、眼界有限、脑力有限,我们都被迫沿着自己的那条路,向前走,向前走,然后遇到某个人,遇到某件事。 至于为什么会遇到他,遇到她,遇到它,我们无法完全把握,这也不在我们的控制范围之内。 这个世界上有千千万万条路,有千千万万个人,我们就像二维空间生物一样,只能看到自己的路,只能停留在二维表面上,没有人可以开三维视角俯视人间。 这就是真相难寻的原因,因为我们无法看到全貌。 但越找不到真相,我们就越希望探索事件背后的逻辑和情感。 不过华鬘对这些另有看法。 “在修罗界,犯罪就是犯罪,我们可不讲究什么情理法,也不想知道他们犯罪背后的心路历程。犯下重罪的人,直接弄死就好了。” 在完全破获曲江案之后,华鬘如是对我说。 我说,她的道理也没错,不过这是人间,作为研究犯罪的人来说,不光要惩治犯罪,更要预防犯罪,研究一个罪犯的动机和心理,可能会推他及人,解决一部分机制中的隐患,及时排除潜在风险,让人少犯罪,不犯罪。 “这不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吗?你说说,是先有罪犯,还是先有犯罪呢?”华鬘问,“最有效的机制,不就是杀鸡儆猴,杀一儆百吗?对那些个重罪犯人,直接公开剥皮抽筋,不更有震慑作用吗?” “你说的这方法,人类在以前用过,似乎效果也不怎么明显。何况,现在还要讲究人权。” “人权,哈哈哈哈,吃饱了撑的吧,你们人类哪有什么权利啊,你们只是大千世界里的草芥而已。如果阿修罗能与你们互通,别说地球了,就是这个小千世界都可能被打劫得寸草不生。” 我确实有些生气,于是那时候压抑住气愤说:“所以,如果阿修罗侵入我们这个空间,我们就会沦为你们的奴隶咯?” “哈哈哈哈,奴隶?你们也太高看自己了,人类只是成为阿修罗的粮食吧。”华鬘得意洋洋地说。 我怒发冲冠,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你是不是也想吃了我,说不定哪天我就变成你嘴里的零食了吧?!” 华鬘认认真真地看着我,她忽然张开“血盆大口”朝我袭来,我下意识往后一躲,结果被她一嘴亲在脸上。 “哈哈哈,亲爱的,你觉得我能吃掉你吗?” “现在你寄生在别人身体里,当然没办法吃我了——你要是恢复阿修罗元身的话?” 华鬘托着腮想了想,说:“那——估计你只能塞塞我牙缝了。不过我本人相当漂亮的,艳压一切的那种,比天界的仙女惊艳多了。到时候,你只要看一眼就会爱上我的。” “我会爱一个女巨人吗?” “说不定哦。” 我想了想,不禁担忧起来。 “你来到人间,不会是当个斥候,摸摸人间情况,然后把阿修罗引过来,毁灭这里吧?” “开什么玩笑。” “那你为什么来这里?” “我忘记了……真的忘了……”一说起这个话题,她就又伤感起来,“我就是模模糊糊有个印象,好像有人在追我,然后一不小心就逃到人间了。” “嗯,好理由。” 我想了想,又问:“今天在审问古钟的时候,你怎么说得一套一套的。” “哈哈哈,”华鬘从书包里拿出平板,朝我晃着说,“都是追剧记住的对话,稍微改了下词而已。” 她说着说着,忽然又想起什么来,于是挠挠头。 “最近有种奇怪的感觉。” “什么感觉。” “总觉得有什么人在盯着我一样。” 我吓了一跳——因为这话,沈喻昨天也对我说过。 “什么样的人,怎么盯着你?” “说不清楚,就像有双眼睛藏在头发后面,也分不清是神是鬼,是男是女。” “能找到它的方位吗?” “不太好判断出来——也许是来到人间后的错觉吧。” “你们两口子在这里聊什么呢?”林瑛拿着车钥匙走过来,她冲华鬘说道,“沈老师,这次多亏你了,本来证据并不是很充足,但咱们俩配合得相当默契——要不要跟我去一趟下个案子?” 我愣了一下,因为我下午想给叶城那边打电话,而且我还约了闻廷绪,还想去找他商量去新疆的事儿。 “能不能给我们放半天假?”我问。 “行啊,那我先跑一趟。”林瑛拿出手机来,发给我一个地址,“你俩忙完要是有时间,可以来这里找我。” 我拿过那个地址,顺手塞进口袋里。等看她开车消失在下一个路口,这才拿出手机来,试着拨通了沈喻昨天想打的电话。 “喂、喂!”里面传来一个老年女性的声音。 我心头一喜,这次总算接通了! “请问,蒜队长在家吗?就是沙木沙克队长。” “哎呀,你找老蒜吗?稍等,稍等。” 电话里的人好像缓缓放下话筒,但我还能隐约听到她的喊声。 “老蒜,老蒜!有人找你!” 第三百三十八章 阿修罗界(1) 蒜队长说话虽然打着浓重的南疆口音,但他讲起话来底气十足,精神头儿应该出奇的好。 我大致将情况说了下一,没想到蒜队长回答十分爽快。 “好好好!这件事搁在心里多少年了!实不相瞒,退休之后,我也一直在私下调查这件事!说来话长,电话里讲实在不方便,我去魏阳找你们怎么样?” 蒜队长快言快语,但我们怎能让一个老人千里迢迢来找?何况沈喻本来也想请我堂兄言桄去叶城一趟。 她当时跟我说:“你那个堂兄,好奇心还挺强,就是有点儿胆小。” “他最不靠谱了,就不怕他去了掉坑里?或者还没找着线索,就吓得屁滚尿流逃回来?” “这叫打草惊蛇,正因为他胆子小,才会格外谨慎,才不会猛打猛撞,比起陷入危险,还是先保证人身安全为好。” 我算明白沈喻的用意了——魏阳这边案件频发,我俩完全走不开,而叶城那里又隐隐约约牵扯着许多脉络,不如让堂兄去一趟,即使找不到线索,也会引发鲶鱼效应,搅动浑水,让一直趴在底下的大鱼翻腾起来。 所以我对蒜队长说,您不用劳顿,我们最近派人过去。 “是你们亲自来吗?” “可能有个‘先遣队’,是我的一个堂兄,对神秘案件很有研究,还有闻牧山的儿子可能陪着去。” “太好了!不过,你们要查这个案子,一定要亲自来一趟!”蒜队长热情地邀请道。 华鬘在一旁听着,她不解地问:“既然人家说了,咱们去一趟又如何?反正我跑得比高铁还快。” 我哭笑不得:“姐姐,这是去新疆,又不是去趟鹿丘。到那四千多公里呢,真要跑起来,还不跑断腿!” “唉,这要是我恢复阿修罗的真身,一下就能跨过去……”华鬘不无感慨地说。 “算了吧,你恢复了真身,第一时间就把我当肉串撸着吃了。” “没肉串那么大,充其量也就是肉串上的一块肥肉而已。” “还不够给你塞牙缝儿。” “嗯,漱口都能漱出来的那种。” 我们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不过,我想到了一个严肃的话题。 “如果你们阿修罗真能来到人间,那人间就毁于一旦了吧?” “你说的人间,是地球,还是你们生活的小千世界?”华鬘问。 “你说的小千世界,就是我们认知的宇宙吗?” 华鬘看着我:“对啊,大千世界里有无数小千世界,我们生活在不同的宇宙而已。但可惜的是,我们穿不过那道墙,即便穿过来,这个小千世界也足够我们生存,只不过——” “渺小如草芥的地球就成了牺牲品了,对吗?” “差不多这个意思。” “所以,你们不能过来。” “我们也无法过来。”华鬘感慨地说,“像我这种能够穿越小千、还能遇到你的阿修罗,不知得到了大千世界的多少眷顾。” 她说着,慢慢把头靠在我的肩上,我这次也没有闪躲,我俩静静坐在街边的长椅上,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芸芸众生。 大千世界、小千世界,千万世界如恒河沙数,更遑论千万世界里的亿万行星,以及亿万行星上的亿兆人类。 在如此巨大的系数下,两个人相遇的概率是多少,一个人遇到一个阿修罗的概率又是多少? 微乎其微——乃至算数譬喻乃不能及。 所以,我珍惜与沈喻在一起的时间,也应该珍惜与华鬘相处的时间。她们两个人可以一身二用,我也被逼得成了一心二用。 照顾好沈喻,也要照顾好华鬘——虽然这话听起来有那么一些别扭,但她们俩已经成为了无法分割的两个人。 而且,华鬘虽然还是有些闹腾,但她显然已经开始适应在人间的生活,而且言行举止学了好多网剧里的套路,尽管有明显的“表演”痕迹,但还是有个“人”样儿了。 我俩在长椅上静静坐了半个小时,看看时间,已经过了中午,这个点儿该带她吃饭了。 但她还是没有起身的意思,我只好陪着她继续坐着。 “多好啊。”她忽然开口道。 “什么多好。” “人间多好,大家都匆匆忙忙、开开心心的,就算有阴暗面,也都藏在阴暗的地方,不拿出来到处恶心人。” “这不是虚伪吗?”我说。 “虚伪也有虚伪的好处。不像修罗界……”华鬘低声说着。 “对了,还没多问问你阿修罗界的事情呢。”我忽然感兴趣起来。 华鬘转过头看向我:“所以,开始想多了解我了?” 我点点头,她嫣然一笑,那笑容极其熟悉,一度让我认为面前的人就是沈喻。 “阿修罗那个世界,比这里差远了。”华鬘叹口气说,“白天光芒刺眼,夜晚一团漆黑,看不到日月星辰,到处是穷山恶水。最重要的是,无论何时何处,耳边萦绕的都是宇宙中嘈杂的噪音,而且动不动狂风卷地,黄沙遮天,如果没有一个好鼻子,那简直什么气味都无法分辨出来。 “所以阿修罗族永远生活在焦虑之中,每个阿修罗都凶残好斗——环境太残酷了,能吃能用的东西太少,如果不凶残相争的话,那简直一个月都生活不下去。 “正因为这样,阿修罗族千万年来已经放弃了婚姻与生育,每个阿修罗寿命太久,自己活着尚且如此艰难,更别说养儿育女了。所以从我记事以来,除了修罗王族偶尔还添丁进口,其他阿修罗早就不知道婚配是怎么回事了。” “所以,没有爱情吗?”我问。 华鬘苦笑一下:“阿修罗没有爱,只有恨。他们怨恨自己的处境,所以才连年争斗,直到最后,同类相残已经没有了意义,阿修罗才‘破壁’进攻天界。” “天界?” “就是你们所说的天人,或者天神。他们那个小千世界与阿修罗极易相通,天神那里有吃有喝,但没有美女,之前本来神罗互通有无,阿修罗送去本族美女,换取天族的食物。但后来,一个阿修罗的小王发现,自己的女儿送给天族之后,居然受到了非人般的摧残。 “偏偏天族又来索取美女,但你猜,阿修罗们是怎么谈的?” 第三百三十九章 阿修罗界(2) 华鬘告诉我,阿修罗界分为四个大国,分别是矫国、震国、奕国和幛国。 当然,这四个名字是她翻译过来的,真正的读音她并没有对我讲过。 “用阿修罗语来解释,就是勇士之国、狮吼之国、绮丽之国和覆障之国——你猜我是哪个国家的公主?” “这还用想,当然是绮丽之国。” “亲爱的,你太聪明了,聪明得简直就跟老狐狸一样。” “不会比喻就别乱比喻。”我不满意地说。 华鬘哈哈大笑,她继续对我讲阿修罗界的故事。 她说,四大王国下面,其实还分为若干小国。为了不引发混淆,她暂且把这些小国称为“州”,小国的国君也称为“州主”。 “发现天人族残虐阿修罗美女的国王,是震国下面的一个州主,这个州名叫铁州,以出产金银铜铁著称。对阿修罗来说,金银并不是什么贵重之物,吃的喝的才算。 “金属只是用来制作工具的东西罢了。并不值钱,所以铜铁对阿修罗更为重要。” “铁州州主发现此事后,便告知给了震国国王。偏偏此时,天人族又来索要阿修罗女,但阿修罗诸王商议后,先是将天人族残虐阿修罗女的事情布告天下,让整个修罗族群情激愤,然后,震国国王便私下通知天人族,要求在互市中多换取一些食物。” 我听得目瞪口呆:“明知女阿修罗到了天人界备受虐待,他们不声讨神族,居然还想卖高一点儿价格?” 华鬘苦笑一下:“讲到这里,你就明白了吧?在修罗界与神界看来,女人只是商品罢了。” 我气得简直七窍生烟,不过华鬘却神态轻松地说:“这其实也能理解,自从有了人类,到现在几百万年了,你们才过了几天温饱日子呢?” “也就……三四十年吧。”我忽然明白了她的话。 其实能吃饱饭的日子,只是人类历史上的百万分之一的时间。也就是说,绝大部分时间里,人们都是无法达到温饱的。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才是人类的常态。 所以,一个丰衣足食的人,是无法理解饥殍遍野的时代的。大家无非在茶余饭后,擦擦油嘴,最多看看电影《一九四二》,然后感慨两下而已。 吃饱喝足之后,则发圣母之心;忍饥挨饿之时,难顾体面之义——这就是人。 华鬘看着我,又笑着指指大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说:“所以,你还算幸运的,赶上一个能吃饱饭的年代,如果早生二十年,你也得挨冻挨饿。我也够幸运的,能来到这么富庶的一个世界。万一不小心,逃到一个比阿修罗更荒凉的世界里,那就更痛苦了。” “所以你才疯狂吃,疯狂喝?” “对啊,就跟被绑架后的曲江一样,在饿得要死的时候,连毒药喝起来都跟甘露似的。” 我长叹一口气。 “然后呢?神族同意了阿修罗的要求吗?” “没同意,而且还尽情羞辱了阿修罗王。这下子好了,所有阿修罗本来就群情激愤,而且阿修罗蛮力十足,既然不能互市来换取食物,那索性就以战争夺取食物。 “这就是阿修罗与天神交战最本质的东西,因为对阿修罗来说,战争是必需品,我们必须通过战争来掠夺食物。不是阿修罗好战,而是只有通过战争,阿修罗才能艰难地生存下去——明白了吧?” 我点点头。 华鬘说得很真实。 通过她寥寥的几句话,我都能想象出她那个小千世界的样子。 一片荒漠,光芒刺眼,地上寸草不生,只有沙暴在地平线上翻滚,还有外空间刺耳的噪音轰鸣。人类到了那里,即使没有生命危险,但撑一天感觉都会疯掉。 荒漠里的边缘是连绵不绝的巨大石山,石山上面濯濯如也。阿修罗们都住在洞窟里面。他们闭目封耳,躲避着一天数次的黄沙。在石山环抱中,一座灰蒙蒙的城堡矗立,城堡上破旧的旗纛猎猎作响,那便是华鬘所居住的王宫。 王宫依山而筑,最顶端是一个狼烟台。狼烟台上忽然响起号角之声,所有阿修罗男人都自己拿着弓箭刀枪,从藏身的山洞中纷纷走出,然后朝王宫汇集。 一千,一百,一万,十万。 无数阿修罗人在风沙中扛着武器,在王宫前山呼鼓舞,然后大旗一指,他们齐步朝远方的战场出发。 “因为长久不再生育,所以也就无所谓亲人,就算战死沙场,也似乎无人伤悲。” 华鬘如此说。 是啊,她说得对,一个阿修罗死了,恐怕就连“亲戚或余悲,他人或已歌”的过程都没有。对于他们来说,死去,其实就是被立刻遗忘吧。 “王族是不是会好一些?”我问华鬘道。 “嗯,有吃有喝,也不见得非要去打仗,而且王国内的大小官员,一般都是王族亲自担任——不是跟你说过吗?我就是王国里的侦探。” “真的啊?” “当然是真的,阿修罗一般不会说谎,阿修罗王女更不会说谎。” “其他人就一直打仗吗?” “差不多吧,战战和和,战争是为了掠夺,但神族也开始有了防备,好多时候战争并不能立竿见影地直接获取食物。 “不过通过战争,阿修罗能逼迫天神族坐下来谈更好的条件。每次大战,两个世界都会大伤元气,但因为谁也灭亡不了谁,所以战争就可能一直延续下去。阿修罗虽然物质贫乏,但耐力和耐心十足,天长日久,神族不堪其扰,往往就会希望坐下来议和。这时候阿修罗才能开出更体面的要求,争取到更多的食物。而神族呢,也会得到他们梦寐以求的阿修罗女。” “太残酷了。”我感慨道,“幸亏你是王女,所以能永远留在王宫里,过着安稳的日子吧?” 谁知道我这句话刚说完,华鬘就忽地站了起来,把我吓了一跳。 “我想起来了!”她大声说道。 “想起什么了?”我问。 “我来到人间的原因!我是为了逃婚,为了逃婚啊!” “逃婚?逃什么婚?” “为了逃脱与天神族的婚姻,阿修罗在与天神族议和,而我就是那个牺牲品!他们想再一次停止战争,而这次轮到了我,我就是那个准备送给神族的女人!” 第三百四十章 意外拯救世界 华鬘站在马路边,她手舞足蹈的样子引得众人纷纷侧目。她终于回忆起来一些事情,但显然那并不是很快乐的记忆。 “他们把我卖了,我是王女,我是公主,他们把我卖了个好价钱。”她很快就从激动中冷静下来,神色黯淡地嘟囔着。 我看着她,觉得这个力大无穷的魔女也有些可怜。 “是你父亲把你……” “不。”她坚决地说。 “父亲把我放走,其他三个阿修罗王带人追赶我,我逃啊逃啊,就因缘巧合遇到了沈喻的中阴身,就这样附着在她身上,来到了人间……” “这么说,沈喻是你的——救命恩人?” 华鬘没说话,看得出来,她有点儿不好意思承认这个问题。她自从来到人间后,已经跟沈喻你争我斗了好几个月,现在反而要感激对手,这简直有点讽刺。 “不过,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父亲托付我的事,可是想不起来。” “慢慢想吧,记忆这东西,有时候不知不觉就复原了,对吧?” 我拍拍她的肩膀,安慰着她。 “快到时间了,我得去跟闻廷绪见个面。” 华鬘点点头,她陪我一起站起身来,但又倏地愣了一下。 “怎么了?” “刚才又看见那双眼睛了,它们盯着我。我为什么会看到它们,难道那是派来监视我的阿修罗族?” 我一惊:“难道除了你,还有其他阿修罗穿到人间了?” “不可能,我能到这里,是因为本身的特质——我是阿修罗里面唯一一个能‘观灯’的人,我的意识能够穿破六界的壁垒,其他的阿修罗并没有这种能力。” “而且要有别的阿修罗来到人间,这里早就是一片火海了吧?” 华鬘点点头,她笑意吟吟地望着我。 “要不是第一眼见到你,我估计也要大开杀戒啦。” 得,照她这样说来,我还在稀里糊涂只见拯救了地球——为什么我有这么大能耐,但还是穷得裤兜里铜板叮当乱响啊。 “听你这么一说,觉得真应该昭告天下,拿个诺贝尔和平奖什么的。” “好的呀,那还不简单嘛!我可以助你一臂之力。”华鬘咯咯笑着,“现在就开启战争模式,从这条街一路杀过去,杀得整个世界战火连天,炮声隆隆,兵燹遍地,不得宁日,整个人类都无奈我何。 “正当他们绝望至极的时候,你突然从硝烟弥漫里站出来,朝我喊一声‘华鬘’,我立刻就乖乖地依偎在你怀里,然后对他们说,姑娘不跟你们玩啦,我喜欢的人在这里,我俩要隐居江湖,逍遥余生啦。世界从此和平,再无兵戈之象——如果这样的话,他们应该会对你感激涕零,把你当作神来崇拜吧?” 我摇摇头:“你想错了,他们可能会感谢那么一时半会儿。但时间一长,就会有人分析我为什么晚来,为什么不早点儿阻止战争,然后推断出我其实跟魔女串通一气,故意荼毒世间,培养声望,看似温厚善良,其实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人,最后不知多少人家会偷偷画圈圈诅咒我的。” 华鬘咋舌道:“你们有时候也挺操蛋。” 我冲她笑笑,掏出车钥匙来:“一起去找闻廷绪吧?” “不,”华鬘却摇摇头说,“亲爱的,你自己去吧,我今天回忆起不少事情,想一个人静静。” “也好——你不会惹乱子吧?” “看你说的。” 我想想她现在还没吃饭,便掏出自己的信用卡,告诉她可以去旁边的商场找吃的。她接过卡来,高兴就像七八岁的孩子。 “放心吧,我学会看价格了,不会浪费你的钱的——我就留在商场里等你。” 我有些感动,相比冷冰冰的沈喻,活泼可爱的华鬘有时候反倒更像人类。 ...... 我告别华鬘,开车直奔闻廷绪的可为公司。 可为公司的前台是一位干净利索的小伙子,他西装革履,永远笔直地挺着背站在那里,一副玉树临风的样子。 我还没开口,他便朝我低头微笑,然后把我引进了闻廷绪的房间。 闻廷绪的办公室十分宽敞,硕大的空间里还有一张长长的会议桌。我走进门的时候,他早坐在那里泡好茶等我。 “哎呀,你跟女朋友想好去叶城的事儿了?”我俩熟悉得早就不必寒暄,他上来就开门见山地问道。 我只好说明来意,把沈喻想让言桄去叶城的事情讲了,还给他介绍了一下我那位堂兄的具体情况,当然,并没有告诉他那个人不靠谱的事。 闻廷绪皱着眉头,他在思索着,不像是不满意,但肯定也称不上满意。 “这边的案子很多吗?”他不甘心地问。 我只好解释道,最近魏阳治安其实还好,主要发生了一些稀奇百怪的案子,所以沈喻走不开——我自然,也走不开。 闻廷绪拿出手机,他飞快点击浏览了一会儿,然后终于开口。 “刚才搜了搜你堂兄的资料,觉得还可以吧。” “你同意这个计划了?沈喻的意思是,你们可以先去调查,我们一忙完就赶紧出发。” “不,”闻廷绪摇着脑袋,“我最近也走不开。” 他指指办公桌上堆积如山的文件,然后叹口气说,可为公司最近在进行新一轮融资。这很可能是上市之前的最后一轮融资了,所以对他来说每天都有会议,每天都有饭局,每天都有讨价还价,每天都有迎来送往。 “钱一多了,就身不由己啊。”他感叹着,“我同意你女友的意见。这么多年,大家都把叶城的旧事忘了,所以就算到了那里,前期也是摸情况。不如有两个人先去打打前哨,这样咱们再去,也会有的放矢——我虽然走不开,但可以派两个助手与你表哥同行。” “助手?” 他没有说话,只是站起身,走到办公桌前,拨了一个号码。 “叫秦亚夫和柏芽儿来一趟。” 第三百四十一章 再次遇袭 我看到一对经典而奇妙的组合,或者说,是美女和野兽的组合。 那个叫柏芽儿的女孩娇小伶俐,她带着一副黑框眼镜,脸圆圆的,眼睛大大的,一脸萌出银河系的表情,但举手投足间又透出一些干练。从气质上来说,她简直就是一个小号的林瑛。 而叫秦亚夫的家伙却五大三粗,虽然脸上干干净净,但他穿着一件紧身t恤,浑身都是肌肉疙瘩。最引人瞩目的,当然还是他那砂钵大的拳头,感觉这种壮男跟老虎狮子单挑都或许能有胜算。 闻廷绪笑着给我引荐,原来柏芽儿是可为公司的法务,而秦亚夫不用说也知道,他是闻廷绪的私人保镖。 “没办法,”他不好意思地笑笑,“我小人物一个,哪里会有人身安全问题,但投资方非得给配贴身安保人员。” “挺厉害的。”我由衷地赞叹道。同是大学同学,但毕业没几年就走上了不同的人生道路,我其实才是他嘴里说的小人物吧。 “我虽然不去新疆,但派一文一武跟着你那位堂兄,足够让人注目了吧?” “让人注目不重要,能查出些眉目来才重要。”我说。 我站起来告辞,闻廷绪的手机响起来,但他扔着手机不接,还是亲自把我送下电梯,送到大厦转门前头。 “你回去吧,事情怪忙的。”我说。 “唉,有时候吧,真羡慕大学生活。”他慨叹着。 “有什么值得羡慕的,你那时候得罪一堆老师同学,过着泥泞般的生活。” “但是我有你这么个好哥们儿啊。”他说。 “你狗嘴里又不吐象牙,现在也特么没有失去我啊。” 他哈哈大笑。我忽然想起一件事,于是问他:“红莲酒吧你知道吧?” “当然知道!那还是我回国后,咱俩第一次聚会的地方——我把它盘下来了,留作纪念。” “那个女老板?” “哦,聂晴吗?她是大股东,这孩子说来话长啊。” “还以为你俩是男女朋友关系。”我说。 闻廷绪又大笑起来:“你见到她了?我得给她打个电话,让酒吧以后全部给你免单。” 他那样子看起来聊兴正浓,但可惜我俩还没多说两句,前台那位帅哥就拿着手机追了出来,他凑到闻廷绪耳边嘀咕着。 “不打扰你啦,大忙人。”我朝闻廷绪摆摆手,趁他一时半会儿还没反应过来,径直走出了大厦。 一股热浪迎面袭来,热得我简直浑身上下顿时起了一层痱子。 因为大厦下面没有停车位,我只能把车停在远处路边。我只好沿着滚烫的马路,朝停车的地方走去。 不料刚走了一半,就见迎面匆匆忙忙走过来一个人,他头上一顶棒球帽,戴着一副墨镜,背着一个斜挎包,步伐很快,走路带风,而且边走边不停回头,朝后面张望。 我不禁循着他的目光看去,却发现他身后并没有什么可疑的事情发生。正在纳闷之际,只见他已经靠近身边。还没等我看清楚他的长相,他就突然抬起胳膊,朝我脖颈那里狠狠一个手刀砍了下来。 我丝毫没有防备,所以重重挨了一下,顿时觉得眼前一黑。幸好不知何时我有了“神功护体”,之前被无脸男撞飞都没事,何况仅仅一掌而已。 我趔趄一下,一手扶住路边的龙爪槐,晃了一晃终于站定在那里。 这个人是谁?他为什么要袭击我?难道是个打劫的贼? 要打劫的话,直接拿凶器逼迫对方要钱就罢了,何必突袭伤人? 这念头刚闪过脑海,就见那人猛地从斜挎包里抽出一把尖刀,无声无息地又朝我刺过来。 不过虽然以前受过钝物撞击,但利器这东西,我之前可没有经历过考验。何况自己又不是真的练了金钟罩铁布衫,所以三十六计,还是先躲为上。 我急忙一侧身,那人扑了个空,一刀扎在龙爪槐树皮上,把好端端一块树皮给挑了下来。我本来想跑,但转念一想,这条街既没有人,而且也没有什么可供求救的地方,万一他速度快,我再跑不出多远,被他赶上,背后捅刀那就惨了。 既然逃也没有把握,索性还不如跟他斗上一斗! 想到这里,我趁他刺空立足未稳,迅速飞起一脚,狠狠踹在他的手腕上。只听他哎哟一声,那把刀也应声脱手,横着飞了出去。 凶器都已经没了,我就更不怕了! 我急忙前进两步,又抬起腿朝他一扫。哪想到这家伙早有防备,他往后一跳,然后居然又从挎包里掏出一把雪亮的刀刃来! 看来这家伙不是临路打劫,他是有备而来,说不定他的目标就是我。 如果这样的话,那想跑就更加跑不了了。 我不是武术架子,平时虽然也时常跟沈喻锻炼,但毕竟没有学过把式,所以刚才只出了两招,便觉得自己气喘吁吁,热汗直冒,额头上汗水流下来,连眼睛都腌得生疼。 但那个人大概手中有刀,心里不慌,反倒冷静了下来。他一手拿着凶器,一边看看四周,见周围无人,狠狠举刀就朝我扑过来。 我再次躲开,但脚下步伐已经乱了。那人似乎早就做了预判,他停都不停,一气呵成地再次扬刀刺来。 我只好又一次调整身体,但这下彻底失去了平衡,左脚一扭,右腿一晃,自己就把自己绊倒在了地上。 他冷笑一声,我这次清晰得看到他人中左侧有一道疤痕。与此同时,他手中的尖刀又举了起来,在炽热的阳光下,我看到那刀尖上闪着冷冷的寒光。 这一下我不可能完全躲开了,就算能避开要害,也肯定受伤无疑。 说时迟那时快,我看见一道黑影突然从天上飞驰而下,然后就听嗖地一声,他直愣愣就朝旁边飞了出去。再睁眼时,只见他正躺在离我这左数第二十三棵龙爪槐上,惨叫之声不绝于耳。 “找死啊,敢打我男朋友!”华鬘正站在我面前,朝远处使劲骂着。 我急忙从地上爬起来,看看路边还是没有行人,但楼上面也可能有人,更可能有人会拍下来这一幕天外飞仙。 算了,去他娘的,就算拍下来怎么了?就算林瑛问我,我也说是ps的! 当务之急是赶紧抓住戴棒球帽的那家伙,问问他为什么非要朝我下手! 第三百四十二章 枪杀 “棒球帽”还挂在龙爪槐上哼哼着,不过他的棒球帽却不知道哪里去了。 这个人看上去四五十岁,他下身穿一条浅色西裤,上身穿一件polo衫。上衣好像经过多次水洗,边边角角有些泛白,他脚上穿着薄薄的黑袜子,一只脚上穿着皮凉鞋,还有一只鞋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我使劲踮着脚,想把他够下来。 此时街对面有个人晃了一下,他显然看到了这奇葩的情景,掏出手机就打起电话来。 我猜他一定是在报警,不管了,先把这个人弄下来再说。 华鬘气呼呼地望着他,看样子她根本不想动手。 “帮我个忙,快点儿。”我叫她。 华鬘哼了一声,她一脚踹在树下,只听“咚”的一声,那家伙又从树上掉了下来。 “哎哟,哎哟……”他不停呻吟着。 照理说,对骨折的伤员不应该盲目搬动,要不然会引起二次伤害。不过——反正他已经摔下来了。 我蹲下来,检查了一下他的伤。华鬘这一脚水准超群,力度真不是盖的,人飞了这么远,正常情况基本应该摔死。但因为他被树枝挡住,所以身上的皮肤被划破很多,但人却没事。 “要不是想问他话,一脚就送他上天!”华鬘哼了一声说,看起来她还是挺讲究分寸的。 我简单检查了一遍,他状况应该不是很差,但显然有些骨头已经折了。我急忙也拿出手机,拨打急救电话。 “你能说话吗?”我问他。 他睁开眼,用力看我一眼,然后闭嘴不言,看样子是能说话,但不想说话。 “你是谁?为什么要杀我?” 他又看我一眼,这次哼哼起来。 “你这个王八蛋,问你话呢!”华鬘抬起一脚,直接就朝他脸踩下去。 我吓了一跳,他当然更是吓得魂飞魄散。就在我以为他脑袋会像皮球被踩扁时,华鬘却稍微一动脚腕,“咚”的一声踹在了旁边的地砖上面。 然后我俩就目瞪口呆,因为那地砖碎裂得连它妈都不认识了。 “说!”华鬘怒问道。 棒球帽吓得脸都白了,这时我听到远处传来救护车的呜哇声,也就在同一时刻,我忽然听到空气中传来一声枪响,然后他闷哼一声,胸口的鲜血顿时喷涌而出。 “危险!”我急忙拉过华鬘,直接往一栋楼下冲去。 啪——啪—— 又是两声枪响,每一枪都打在他的胸口上。等我们回过神再看时,只见他口吐鲜血,已经彻底死透。 肯定有人在杀人灭口!我抬起头,紧张地寻找着枪手的藏身方位——听声音那人应该就是远处斜对面高楼的楼顶! 我本想叫华鬘飞跃过去,但此时周围大楼明显有不少人在隔窗打望,我转念一想,觉得自己还是别赶这个风头为好。 因为街上着实空空荡荡,所以救护车很快就出现在眼前,不过他们还是来晚了一步,因为棒球帽已经死了。 警察稍微比救护车来晚一步,他们在周围已经拉起了警戒线。当然,我和华鬘作为目击证人,也被叫过去询问。 我简要说明了一遍情况,至于华鬘一脚把他踢飞的事自然要瞒下去。好在之前我观察过,踢人的地方是个监控盲点,只要没有其他目击者,我俩暂时就没有大事。 更何况,他的死是因为枪击,而不是被踢死的。 华鬘却被问得有些不耐烦,她差点儿朝警察发火。 “这人拿刀想刺杀我男朋友,你们居然还朝我们问东问西,脑袋里头是有贵恙吗?!” 民警哭笑不得,我给他们看了自己衣服上的痕迹,还有胳膊摔在地上的伤痕。他们一一记录下来,问了我们名字,还想把我们带回去做笔录。 我赶紧给林瑛打了电话,不一会儿,民警就走过来,朝我俩敬了个礼。 “沈老师、言老师,麻烦你们了!你们可以走了,如果有新的情况,我们再来叨扰。” “扰你个头啊,以后别找我们!”华鬘气冲冲地说着。 民警笑了一下,他似乎并没有计较。大热天我已经出了一身臭汗,现在就想赶紧回家冲个澡,然后坐空调底下凉快凉快。 我坐在车里,惊魂未定。这个人来得蹊跷,死得也蹊跷。我根本不知道他为什么跑来刺杀我,更不明白又为什么会被杀人灭口。 他是谁?枪杀他的人又是谁? 如果枪手和他是一伙人,只是想杀人灭口,那他们应该是同一目的。如果棒球帽的目的是为了行刺,那么我就是他们盯上的对象,枪手完全可以第一时间狙击我,而不是选择击杀棒球帽灭口。 这样看来,枪手和棒球帽应该不是一伙人。 如果不是一伙儿的,那枪手就做出了一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好戏。这样说来,螳螂是哪一帮人,黄雀又是哪一帮人呢? 半路上选择突袭我,我又跟谁结下过梁子,有这样的深仇大恨?我在脑子里把可疑的人翻了一遍——不错,我也得罪过人,但不至于有光天化日拔刀行刺的仇恨。 除了这些,还有一个疑点。 那就是为什么华鬘会及时出现? 我询问她这个问题,她呵呵一笑,摸着自己鼻子说:“别忘了,我这鼻子灵得很。你本来好好的,但突然之间变得大汗淋漓,我一下子就感觉到了。突然冒汗,必有异常,所以我才飞快赶到了这里。” “幸亏你到得及时,不然我腿估计得被捅个窟窿。”我朝她竖起大拇指。 华鬘高兴得就像七八岁的孩子,她坐在副驾驶位置上,满脸都是小雀跃的样子。 不过,我俩刚下汽车,还没进家门,林瑛的电话就追了过来。 “我说,你现在是柯南体质吗?怎么走到哪里,哪里就有命案发生?” “大姐,这个人突然从路边跳出来刺杀我,说明他跟踪我已经很久了,这不是偶然事件,而是必然结局。” “你少拿沈喻那套逻辑学跟我掰扯!我就问你一件事,你说他把你打翻在地,意图刺杀,对不对?” “没错啊。” “我在现场找到了一套监控录像。”林瑛的声音让我忽然紧张起来,“这录像有个不少盲区,但还是找到了一段录像。在这段录像里,他是从左到右,以一种动漫里的夸张姿势,弓腰顺手飞过来的。就像——他就像一只皮球,被抬起腿来一脚踢飞似的。” 第三百四十三章 没有权限 不管怎么说,既然林瑛没有看到那个“刺客”“飞”起来的全貌,那我就打死也不承认。 就算她发现了,我也不认,反正老子就脸皮厚了——怎么着吧? 而且我通过古钟案得到了一个启发,那就是人永远不会知道全部真相。 用因果律来说,那就是“我们不能知道现在的所有细节,是一种原则性的事情”。所以就算林瑛发现了华鬘存在的事情,又能怎么样呢?我们不承认就是不承认。 何况这也不是她的第一要务,不过刺客已死,枪手逃走,留给她的又是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这次她的办案压力很大,因为最近魏阳连遭怪案,别说刑侦队长,就连公安局长都怒了。 闹市区大白天出了枪击案,市长都来了,局长更得在场。 “怎么搞的?这么多案子,一个个都千奇百怪!” 林瑛解释说,大部分案子都破了,只有一些奇怪的细节还无法确认。 “查!如果是连环案的话,不要只查表面,要抓根源,根源!”局长朝林瑛吼着,“市长让我下了军令状,让我十天之内破案,抓到持枪的歹徒,我给你压到一星期!破不了案就走人!” 林瑛没说话,她神情严肃地朝局长敬了个礼,转身就要去勘察现场。 谁知道局长又叫住她。 “回来!市长还跟我讲了一个情况,最近网上好多魏阳的舆情,说天上有会飞的怪物,把这件事也给我搞清楚!即使是谣言,也要把造谣、传谣的人给我找出来!” “是!”林瑛说。 华鬘看着局长一脸怒火,满场发飙的样子,不但没害怕,她还笑了。 “感觉那家伙有点像阿修罗的样子。” 警察早就把现场都围了起来,只有我俩还站在圈里。现在既已问完话,而且此时满场官员,还有一堆媒体也围拢上来。我和华鬘在这里简直不尴不尬。 “咱们走吧。”华鬘似乎也意识到了。 我俩刚想要溜出去,却又被林瑛发现,她快步追了过来。她戴着白手套,手里还拿着一件东西。 “从死者身上发现的。” 我想接过来,但她摆手制止,她从口袋里又掏出两双白手套递给我们。 “别污染了证物。”她说。 我戴上手套,接过那件小小的卡片似的东西,拉开一看,才发现这不是卡片,而是一个小小的电话簿。 以前人们没有手机,也没地方记录电话号码,自然也不会将所有号码记在脑子里。所以行走在外的时候,一般都会弄一个迷你的电话簿。 这种电话簿一般卡片大小,封面和封底有磁性能够吸在一起,中间则是一串折叠起来的纸张。纸上有好多条格,可以写上许多电话号码。平时在外面时,也可以把电话本塞进钱包里,遇到急事联系别人,可以随时翻阅。 当然,自从后来手机兴起之后,这东西便销声匿迹了。 我打开那个电话本,发现里面号码的年代已经很久了,许多电话号码还是7位数,而且还有一些奇怪格式的号码。 “那应该是寻呼机的号码。”林瑛补充说。 寻呼机就是bp机,九十年代的时候相当流行。寻呼机有一个寻呼台,打通了寻呼台的号码,会有话务员接通电话,然后可以转告话务员你要呼叫的号码,并告知呼叫信息,话务员会帮你操作转给被呼叫的那个人。那个人的bp机屏幕上会显示呼叫信息,一般都是让他尽快回电之类。 所以那时候满大街都是公用电话,人们腰里都别着个bp机,兜里装着一张ic卡,bp机一响,就赶紧找个公用电话,插上ic卡打电话联系对方。 消灭寻呼机的也是手机,所以别看现在人手一台手机,说不定若干年后,连手机长什么样都不会有人知道了。 不过,这本电话本上只有寥寥五个人的联系方式,而且上头没有姓名,只有几个代号—— 零四、零五、零六、零八、幺二。其中零四、零五和零八上面都画了圈,画圈的墨水颜色清晰鲜艳,看样子是最新写上去的。 每个代号后面都带着一串电话或呼机号码。 我指指号码,林瑛点点头。 “已经去查了,这些号码都是老号码,好多都迁移了好几次,电信局一会儿就把单子发过来。” “那寻呼号码呢?” “这个没办法,这家寻呼台2003年就倒闭了,用户信息能保存下来的可能性很低。而且那时候没有实名制,随便去店里买个寻呼机就能用。” “既然是毫无用处的一个电话本,他为什么要带在身上呢?” “不知道,这也是个比较奇怪的地方。说明这小本子对他来说意义重大吧。” 我们正在说话,此时余以清走了过来。她穿着一条超短的牛仔短裤,一动起来让人觉得满眼都是白花花的大腿。 “身份查出来了吗?”林瑛问。 “在查。可是林队,有个更可疑的情况。” “什么情况?” 余以清看看我和华鬘,林瑛低声说:“他们都是咱们自己人,是需要回避的情况吗?” 小余犹豫了一下,然后还是开口说:“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我们采集这个人的指纹,然后发给信息中心让他们查询。可是查询的结果却是——” “什么?” “……是没有权限……” “不可能?在犯罪信息系统里查呢?” “还是没有权限。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刑警查一个人的犯罪记录,居然会没有权限,是不是系统出错了?”小余无奈地说。 林瑛皱起眉头,她快步朝局长走去。我们远远看到她在低声但激烈地说着什么,局长的脸色也很难看,他的眉头也同样拧了起来。 他冲林瑛摆摆手,然后掏出手机打起电话。大概两分钟之后,他挂断电话,又跟林瑛说了几句话。 林瑛很快又朝我们走过来,她面朝小余,实际上却是言外有意地说:“局长打过电话了,这不是系统的问题,我们确实是没有权限。” “难道——他是安全机构的人?”小余回头看看那具尸体,自言自语地问道。 “不知道,但我一定要弄清这件事!”林瑛斩钉截铁地说。 第三百四十四章 旅馆大火 林瑛虽然执着,但局长一听到没有权限的事情,态度却明显松动起来。 “抓住枪手就行了,死者的身份就不用追究了。” “要是不知道死者是谁,怎么弄清楚谁朝死者开枪的?!” “有什么直接关系吗?!” “当然有了!不知道一个人的身份,就搞不清两个人的关系,搞不清两个人的关系,就不知道一个人为什么非要置他于死地!” 林瑛一番“慷慨激昂”的质问,怼得局长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她虽然看起来面相稚嫩,但遇到事情绝对是雷厉风行。 局长一时语塞。 我也理解局长的处境,作为技术分析来说,他怎么会不知道凶手和死者的关系判定是多么重要的事情呢?但具体到职能阶级来讲,不碰自己没有权限的事也是他的工作职责之一。 不过,局长毕竟公安局的局长,面对案子,他显然也心里痒痒。 “林瑛,我不管这些!你要想查就去查,不要给我捅出篓子来!还有,破案天数一天也不能少!七天之后,我要知道当街开枪的凶手是谁!” 局长拂袖而去,林瑛立刻抄起电话来。 “喂,向尉龙!马上给你那边送过去一具尸体,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检验!” 她打完这个电话,又走到我俩面前。 “沈老师、言桩,咱们也回警局一趟吧?” “干嘛?还想提审我们吗?”华鬘看出来了些门道。 “你俩也是受害人啊,那个刺客不是想偷袭你们吗?我起码也要弄清你们之间的关系吧?” “我去!我从来就没见过这个人!跟他也无冤无仇!”我气得够呛。 但任凭我们怎么抗议,林瑛还是拉着我们上了车回到警局里。一路上她都在各种打电话,托同学朋友打听权限的事儿。 “人口身份信息、追逃信息、车辆登记信息、违法犯罪、旅馆登记,都要统统给我查一遍!还有,附近的监控信息也给我看一遍,我非弄清这个人的来源不可!” “你这么跟上级较劲,不害怕啊?”我装作关心地问。 她回头白我一眼,那眼神翻得太凌厉,连华鬘都生气了。 “怎么看人呢?看我不把你眼珠子抠出来!” 两人正在斗嘴,忽然林瑛的电话铃声又响了起来,林瑛接起电话一听,急忙对司机说:“掉头,掉头!去后宰街的三元旅馆!” 司机猛地一打急弯,硬生生把我和华鬘甩得挤在一起,来了个大大的拥抱,脸都几乎贴在一块儿了。 华鬘这种人,瞅见机会当然要啄我一口,结果被林瑛在后视镜里看到,她回头朝我俩又皱眉又翻白眼。 “你们说寸不寸,刚查监控就找到人了。这家伙曾经在三元旅馆出入过好多次!” 三元旅馆是家坐落在老市区的老旅社,门口挂着的招牌还是木头白漆牌子,而且歪在那里已经五六年了。 林瑛找到旅馆前台,出示了死者的照片。 “啊!我认识他,是老吕!”一个服务员叫出死者的名字。 “吕什么?”林瑛问。 前台翻着登记簿说:“他在这已经住了六七个月了,要的是最便宜的房间,紧挨着水房,隔音效果差,每天哗啦哗啦的,就跟住在水帘洞里一样。” 她翻了两本登记册,终于找到了老吕的名字——吕侠。 “女侠?”林瑛一激动,有点ln不分。 “吕侠,侠客的侠。”我看着名字想了想,“侠客还行刺我?” “说不定是替天行道呢。”林瑛说,“祁岭省魏阳市中界县城关镇北亭村……这身份信息就是本市人啊,我怎么会没权限查询呢——他住哪个房间,快带我们去看看!” 前台姑娘点点头,三元旅馆一共四层,只有楼梯,没有电梯,我们刚走到第二层就闻见一股子糊味儿。 “糟糕,肯定是哪个客人偷着用电搞得短路了!”前台急忙拿着呼机,让保洁和保安巡房。 但华鬘却突然敏感起来,她大叫一声“不好”,嗖地一下就朝四楼冲去。由于速度太快,我和林瑛一时间都没反应过来。 “刚才沈老师……”林瑛指着楼上说。 “八成出事了!赶紧吧!”我无法回答,只好拍了她肩膀一下,也一个箭步朝楼上冲去。 果然,越往上跑,烟雾越来越大。 “快打119!”林瑛朝前台喊道。小姑娘已经急得手足无措、正在慌慌张张地乱喊“救火”。 大概是烟雾太大,楼道里也冲出来不少住客,这些人一看也急了,女的往楼下跑,男的都一个个赤着胳膊,他们冲进水房,纷纷拎着水桶脸盆都往四楼跑来。 我跟林瑛气喘吁吁跑上四楼,一眼就看见走廊尽头那里白烟缭绕,华鬘正站在旁边,脸上黑一块白一块,手里还抱着一个湿漉漉的拖把。 等跑近一看,我才发现那不是白烟,而是白雾。 挨着水房的那个房间门已经被踹飞了,里面被砸得一片狼藉,烧焦的气味扑面而来,还丝丝缕缕冒着热气。 “火——是你一个人扑灭的?”林瑛瞪大眼睛问。 “是啊,用这个破拖把砸灭的。” 白墙上面一道道黑痕,火苗看起来已经蹿到了房顶上,可见火势惊人。 要不是华鬘在,别说这屋子,这层楼等不到消防车来就夷为平地了。 保安、保洁、前台和客人们也都纷纷围观过来,他们就像瞻仰神灵似的看着华鬘。 “太牛了,一个人把这么大火扑灭了,就用一个拖把……” “你是怎么做到的啊?”也有人在问。 “就拿着拖把,看见哪里冒火苗就使劲拍呗。”华鬘大大咧咧地说,还傻呵呵地冲他们咧嘴一笑。 林瑛也用诧异的眼光打量着华鬘,不过她还是忍着没张嘴问话。 “这肯定就是老吕的房间吧?”她问前台说。 前台点点头。林瑛迈进那一片废墟里,我早站在屋里,把能捡出来的东西都捡了出来。 “衣服和行李箱都烧没了——火就是从那里引燃的,窗户开着,窗户底下三楼、二楼都有伸出来的阳台,窗台上有脚印,窗户玻璃上还有个油手印——纵火犯在衣服上泼上汽油,然后点火的。火起来得太快,估计有用的东西全烧没了。”我说。 “谁说全烧没了?”华鬘不知什么时候也走了进来。 第三百四十五章 老吕 华鬘不光灭了火,她还抢救出来一件重要的东西。 那是一个老旧的铁盒子,盒子盖儿上有嫦娥抱着玉兔,还有“容华月饼”的广告语。 打开盒子,就看到里面有一张车票和一张收据,还有一个旧得卷了边儿的牛皮纸本子,本子封面上用毛笔工工整整地写了“工作日志”四个字。 我拿起一张老旧的硬纸板火车票,火车票的字体已经漫漶不清,但还能辨认出是2004年8月13日,从乌鲁木齐开往北京的一张车票。 乌鲁木齐?看样子这个刺客也跟新疆有关? 里面的收据是喀什的一个招待所开具的,看日期在那张乌鲁木齐的车票之前。收据写得龙飞凤舞,看样子还是维吾尔文。 华鬘拿出那个小本子,她伸手打开,我凑过去一看,发现上面稀稀疏疏记了不少事情,但能直接看出意思的不多。 因为这个老吕记东西,全部是用的代号。 比如第一页就用汉字写着一些奇怪的话。 “1005年,伍反泪逆,1008年,迪分行。1013年,侠也。1063年,鬼山互望。” 这些字看起来认识,但真实的意思根本就无法释读! 从年代来看,1005年还在北宋真宗时期,这一年正好宋辽达成了澶渊之盟,至于1063年,宋真宗的儿子宋仁宗在这一年春天驾崩。 可是这些东西,跟什么“伍反泪逆”,什么“鬼山互望”根本就扯不上关系! 林瑛只好把这个盒子收好。此时消防车已经赶到,当地派出所的人也赶了过来。 我们并没再找到其他有用的线索,于是就把现场交给他们,又下到楼下,向酒店的工作人员询问老吕的情况。 前台小姑娘大概地跟我们讲了这个老吕的来龙去脉。 老吕是个怪人,今年元旦放假的时候就过来登记,说要长租一个房间,问能不能便宜点儿。 小姑娘如实登记了他的身份信息,给他推荐了几个房间,老吕选了最便宜的那个。 “那屋子挨着水房,吵得很。” “没事,我耳背,听不怎么见声音。” 老吕就在那个房间住了下来。他好像也没有什么固定的工作,有时候白天睡大觉,晚上出门,有时候又白天出门,但不论如何,他肯定都每天回来。 “吕大叔,你做什么大买卖啊?”天长日久,时间一长,前台的小姑娘也跟他熟识起来。 “我啊,是个大侠。”老吕笑呵呵地说。 “还有大侠这个职业?” “当然有了,从古到今就有,你们看过金庸的书吗?我以前差点连命都没了,就靠着一本《侠客行》撑了下来。” “可是那只是小说啊,现在有法院,有警察,要大侠有啥用。” “嘿嘿,当然有用,锄强扶弱,保护亲朋,行走江湖,快意人生。大侠的妙处你们不懂。”老吕继续笑着。 “吕大叔八成精神有问题。”他们私底下这样议论道。 不过,老吕的背包里经常有带刃的东西,旅馆里的工作人员个个都知道。 “他不会杀人吧?” 所以后来见了老吕,他们都躲着防着。 “吕叔儿,你带着刀子坐地铁、坐公交,过安检会被查的吧?”也有保安这样问。 “我去哪儿都两条腿儿走着去,坐车不习惯。”老吕还是笑着,“之前也坐过火车,特别远,坐了两天两夜,坐得脑袋都胀大了,以后我就再也不想坐车了——我来魏阳都是自己走过来的。” “来魏阳,可是我记得您就是魏阳人啊?” 老吕笑笑,没有再说话。 “就是这样,很简单的一个大叔,房租也不贵,他也从来不欠账,每天乐呵呵的。不过自从夏天以来,他开始沉默寡言了。”前台说。 “沉默寡言?” “嗯,每天忧心忡忡的样子,经常夜里出去。” 关于老吕的其他情况,旅馆的人也不能再提供太多。至于老吕为什么要刺杀我,越查越会觉得莫名其妙。 “大侠?莫非他是个杀手?”华鬘提醒道。 “不会的,不会的。”小姑娘笑了,“他就是个一般人,有次跟保安小坚比把式,还被小坚狠狠地摔了几个跟头呢。吕大叔只是活得比较天真而已。” 林瑛点点头,她看看我跟华鬘,问:“我看他的户籍是中界县人,那地方离市里也就五十多公里,你们俩要没事,不妨陪我跑一趟。” 华鬘有点儿不屑,她朝林瑛挥挥手说:“你先走,我们随后就到。” 我知道,她肯定是嫌汽车太慢,想自己“飞过去”。不过今天本来就连飞带救火,已经很是招摇了,再跟林瑛来个“龟兔赛跑”,非把她逼急了质问我们到底不可。 好说歹说,劝着华鬘上了车。她还一脸嫌弃的样子。 “慢慢吞吞的。” 其实林瑛开得一点儿都不慢,二十五分钟之后,我们已经来到中界县城,而北亭村离着县城很近。 林瑛找到村支书,但一听吕侠这名字,村支书就笑了。 “我们这儿没有这人。” “不会吧,你看,这里还写着北亭村三组呢。”林瑛拿着手机拍下来的照片说。 “反正没这个人,这村里连姓吕的都没有。” “那这身份信息?” “搞错了吧,要不就是假身份,办个假证还不容易,满大街都是广告。”村支书大笑着说。 “是不是假的,你们的警务系统一查身份证号不就知道了。”我提醒林瑛。 她狠狠瞪我一眼:“你忘了,我们系统里根本就没有权限!” “所以,这是官方明目张胆地作假吗?”我问。 “事情肯定没有那么简单。不过,就算我没有权限,肯定会存在拥有权限的人,我已经请安全机构的熟人去查了……” 我们离开北亭村,去了一趟镇政府,又去了一趟当地的派出所,得到的信息基本一样——中界县没有吕侠这个人。 林瑛有点儿垂头丧气,不过华鬘也挺郁闷的。 “这家伙光天化日之下,冲到街上刺杀我家言桩,可你连人的来路都找不到!” “我正在找啊——言桩,你最近真的没有得罪过什么人么?”林瑛又问我。 我使劲摇摇头,不过很快就想起来什么。 “得罪过……肯定得罪过……而且还是一大批人……”我说。 第三百四十六章 帕米尔高原 “你老实巴交的,除了得罪我,还能得罪什么人?”林瑛纳闷地说。 “之前在单位确实没得罪过人……”不过,我脑海中忽然浮现起辛小若的身影来,出版社里只有她这个同事对我不太面善,其他人都还行吧,毕竟当时我只是一个补锅匠而已。 “但最近嘛,我天天被你们拉去查案,怎么会不得罪人呢?抓了凶手的话,凶手家属会仇视我吧,查案的过程中也会惹毛不少人——比如前两天抓金老大团队,那些没被抓到的漏网之鱼会不记恨我么?这些都是得罪过的人。” 华鬘“挺身而出”:“要这么说,我也得罪了一批人!” 林瑛无奈地笑笑:“没办法,干我们这一行的,办的是公事,结的是私仇。不过你这样一说,感觉范围可就太大了。” “但总比没有范围好。” 我们正在分析老吕可能与哪个案子的人有牵连,这时林瑛手机又响了起来。她拿起电话看了一眼,冲我们做了个“嘘”的姿势。 “是局长。”她说道。 林瑛转到一间屋里,隔着玻璃,我能看到她的脸。 她先是眉头紧锁,然后突然绽放出笑颜,然后又是凝眉不语,只是不住地点头。 “是的,局长,我马上就回去拿材料。是!马上!我知道!” 她边说着边走出来,然后朝我招手,拿出车钥匙说:“先把我车开到门口,咱赶紧回去!” “嘿,你把他当司机吗?”华鬘不满地质问。 “这时候就别管身份了,先查清楚是谁刺杀的要紧!”我一把拽过她。 我们又上了车,这次林瑛开得比来的时候还快。我们一路风驰电掣赶回公安局大院,她一头就扎到大楼里去了。 大概过了半小时左右,她高高兴兴拿着一个牛皮纸袋子出来,然后朝我和华鬘招手。 “你们过来,保密材料,刚才跟局长申请了,允许你俩一起看。” “看了之后我俩不会被牵连吧?” “哪那么多废话!赶紧过来!” 林瑛拿着卷宗,走进了一间审讯室,我俩也跟进去,她锁上门。 我低头一看那卷宗的封面,上面并没有“保密”、“机密”或者“绝密”的字样。 “这不算保密文件啊。” “对啊,”林瑛咯咯笑着说,“肯定不算保密啊,要不怎么能让你俩看呢!我是警察,又不可能知法犯法。” 看我瞪着她,她笑了一下又说:“这是局长费劲打听来了,也就是之前我们系统里没有权限查阅的老吕的真正身份信息。有意思的是,这根本不算什么国家机密,而是为了保护公民隐私没有公开对外透露的信息之一。” “还有这样的事儿?”我虽然心急如焚,但看她把文件死死攥在手里,也不好意思伸手去抢。 “当然有。汤兰兰案知道吗?她后来的去向、身份和经历等,一直在国家的保护之下,就算公安系统内,也不是所有人都有权限去查询,这就是为了保护公民隐私。” “别说那么多了,赶紧看卷宗吧!”华鬘搓着手说。 “沈老师,你越来越不稳重了,我也没看呢!”林瑛笑着说。 我们三个打开卷宗,十四年前的发生在遥远西陲的一段历史就此浮出水面。 中国的西陲是新疆,而新疆的西陲则是帕米尔高原。 帕米尔高原,因其山脉攒集,郁郁葱葱,因此中国古代称它为葱岭,这是丝绸之路上的重要地点,也是玄奘大师西行经过的“波谜罗川”。 帕米尔高原又称为“万山之祖”,以它为祖山,向东延伸出天山、昆仑山和喀喇昆仑山三条支脉,清康熙时消灭准噶尔,乾隆时又平息大小和卓叛乱,从此葱岭之地奄为中国所有。 帕米尔高原分为八个地区,人称“八帕”,自古以来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在这里生活和游牧,直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这里一直是无可争议的我国领土的一部分。 但清朝末年,国力衰弱,列强环伺。沙俄和英国趁机侵蚀我国领土,它们支持了一个叫阿古柏的侵入我国新疆,向东侵占了喀什噶尔、莎车、和田、库车、叶尔羌、阿克苏、吐鲁番七个城市,建立了一个名叫“哲德沙尔国”的伪政权。 沙皇俄国趁火打劫,也出兵侵占了我国的伊犁地区。 自汉朝以来就被纳入中华领土的西域,再次面临着被列强阴谋吞并的危机。 是否收复新疆,朝堂上一度争议不绝。 以李鸿章为代表的一方,认为国力有限,应该将精力放在建立现代海军上,主张放弃武力收复西陲,以谈判来解决问题。 但是兵临城下,土地已失,此时与敌人谈判,不啻于与虎谋皮。 以陕甘总督左宗棠为代表的另一方,则认为如果放弃西域,不仅是放弃了领土,放弃了第一道防线,还会鼓励敌人气焰。敌人必会得陇望蜀,从西边蚕食中原。 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海塞之争,也叫作左李之争。 最终,清政府还是支持了左宗棠的意见。关键时刻,左宗棠带着六万湘军子弟,抬棺西征,与气焰嚣张的阿古伯在古牧地、乌鲁木齐和玛纳斯进行了三场激战,阿古柏一败涂地,最后因为郁闷醉酒辱骂小吏,被下属毒死。 收复阿古柏后,清朝与沙俄交涉,希望沙俄归还伊犁,但沙俄借机狮子大开口,只归还了帕米尔东部一部分领土,而对于帕米尔高原西部地区一直拒不归还。 不仅如此,甲午战争前后,沙俄还一直西进蚕食,很快就把占领地域向东推进到了一个叫萨雷阔勒岭的山脉。英国也趁火打劫,占领了瓦罕地区。英俄就这样瓜分了帕米尔地区。 消息传到北京,积贫积弱的清政府虽然照会列强两国,声讨失地,但其时国力衰弱,所谓弱国无外交,因此清政府除了抗议,只能说出一句话—— “日后必有重申之理。” 意思就是说,以后,我们还是要把道理讲清楚的。 从此,八帕之地,我国只控制了一帕半的领土,其中五帕半归沙俄所有,后来成立了塔吉克国,一帕被英国侵占,最后留在了如今的阿富汗境内。 萨雷阔勒岭,这条原来在中国境内的山脉,以后却成为两国控制地区的分界线。 第三百四十七章 勘界(1) 一百一十年后,沙皇俄国、原苏联已经不复存在,萨雷阔勒岭成为中国和塔吉克斯坦之间的未定国界。 从一九九七年开始,中塔两国就帕米尔高原的领土问题举行了多次谈判,二〇〇二年,塔国总统来到中国,决定将原苏控区的大概一千多平方公里土地交还给中国,其中一部分就位于萨雷阔勒岭的山地部分。 达成协议后,中塔两国人员就开始沿着萨雷阔勒岭进行勘界。但就在二〇〇四的夏天,中方的勘界人员却遇到了一场奇怪的大风雪。 根据中塔两国的协定,这次勘出的国界位于萨雷阔勒岭西麓一侧。这里属于高原上的戈壁山地地貌,除了荒山,就是荒沙和石块,四下望去,除了瓦蓝瓦蓝的天空,就是一望无际的砂砾。 当然,如果往东望去,便能远远看到一片延绵白色的冰山巍然屹立在远方,那就是被人称作“冰山之父”的慕士塔格峰。 慕士塔格峰海拔七千多米,它和附近的公格尔峰、公格尔九别峰一起被称为“帕米尔三雄”。慕士塔格峰下不远有个地方叫喀拉苏,喀拉苏往西的地区叫做阔勒买,阔勒买再往西有个湖泊叫郎库里湖,这次勘界的地方,就在郎库里湖东岸到阔勒买中间的山地上。 勘界队里有个年轻人,他名叫林杉,是地质大学的学生,刚毕业不久就被分到了勘界队,负责测绘工作,整天扛着全站仪或者经纬仪山上山下地跑。 林杉大学时候也是个运动活跃分子,喜欢登山、玩极限运动,所以对别人来说,在荒无人烟的高原上勘界是件苦差事,但他却是如鱼得水,乐此不疲。 勘界是两个国家的事儿,所以勘界队里既有中国人,也有塔国人。两国虽然签了协议,但落实在实际中却又不一样,地图上画条线,大山里跑断腿。 何况勘界协议中描述的只是界点,至于两个界点之间如何连接,是按照直线走向,还是根据山脉走向,或者根据河流流域,或者根据历史聚落,都需要勘界队员们分析、争辩,甚至上报解决。 所以,字面上的协议签了,但在实际勘察中仍有寸土必争的情况。 这一天,勘界队面临的任务就是从上一个界桩出发,再确认和安装下一个界桩。 这也是他们每天一早醒来都要面对的工作。 上一个界桩位于海拔四千多米的一座无名山顶上,在两国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勘察队打穿石头,埋下水泥桩,又用混凝土封住,然后两国人员分别把各自的国徽镶嵌在界桩的两面。 至于下一个界桩,协议中已经详细规定了经纬度,但从这个界标到下一个界标的实际连线还需要两国勘界人员确认并绘制在地图上面。 大家知道,所谓的山脉,其实并不是一脉相连,各个山峰顶连成一线的那种,许多山脉走着走着就会形成许多分支,这些分支或许能在谷歌地图上分辨出来,但如果站在崇山峻岭里,当你前后左右都是山的时候,你根本分不清哪座山是主脉,哪座山是分支。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这句诗说得恰到好处。 所以很快,从上一个界标到下一个界标的走向,两国的勘察队又有了不同意见。 两个界标之间有一座小山。 说是小山,只是相对于周围的山而已,其实这座山海拔也有三千多米,比赫赫有名的五岳要高上许多,甚至比五台山、峨眉山都要高。 在中国勘界队到场之前,塔国的勘界队已经在这里走了一次,他们自然把这座无名山划到了自己境内。 但中国队到场后,通过对协议文本的分析,加上对航摄照片,以及等高线分析,认为这座无名山应该属于中国。 “你们再仔细看一下协议,上面写得很清楚——‘沿一条无名山脉山脊线大体往西南行’,山脊的最高棱线才叫山脊线,我们脚下的山靠西,而且比那座无名山高,所以这才是山脊线,那座山属于中国。”中方队长强调。 “捏特,捏特(俄语:不)!”塔方队长使劲摇着头,“那座山高,那座山才是山脊线!” “你看,这是我们航摄拍下来的照片,这是系统分析出来的高度!咱们脚下这座山海拔3203.23米,东边无名山海拔是3199.98米,这边才是主山山脊。”中方队长据理力争。 “机器不可靠。我们自己上去测量过,那座山的高度是3205米,比这座山要高的。”塔方队长从看到那座山就一直摇头,林杉都怀疑他老这么摇下去会更加缺氧,搞不好会一头晕倒在山坡上。 中方队长名叫张建文,塔方队长姓绍鲁赫。两个人在工作中经常争得脸红脖子粗,但一不谈工作就见天在帐篷里划拳喝酒。 绍鲁赫也学会了一些中文,他叫张建文“老张”,张建文也叫他“老绍”。 “老绍,你这不是扯淡吗?现在都什么年代了,测绘技术又不是一百年前了。咱们头顶上有卫星,身边有无人机——我们这无人机可是德国进口的,上面配的测量仪器也是最先进的。你不相信我不要紧,得相信科学!” “捏特,捏特!”老绍继续摇头,“我相信科学,但是不相信仪器,尤其这些仪器都是你们的,连卫星都是你们的。塔吉克太小了,没有卫星。” “你难道以为我弄假数据骗你不成!”张建文立刻就急了,他虽然名字里有个“文”,但天长日久老在高山戈壁上风餐路餐,早就不那么斯文了。 “不俩鸡(俄语骂人的话)!你冲我喊什么!”老绍也急了。 “我去你姥姥个卷儿的,整天疑神疑鬼,还骂骂咧咧的!你昨晚上跑我帐篷里来,又喝我的伊犁大曲!又吃我的午餐肉!还吃我两桶方便面!早上一睁眼就怀疑我骗你!不俩鸡,你脑子都不俩鸡了吧!”张建文冲他一顿狂喷,然后对着翻译说,“给我如实翻!不许篡改我意思!” 结果还没等翻译开口,老绍似乎已经听懂了。 “尼唠唠个军儿滴!”老绍也用不标准的天津话反驳回去。 “你个老梆子,你骂我!把我的伊犁大曲吐出来!天天吃我的方便面!也吐出来!” 翻译朝老绍一说,老绍眼睛都瞪圆了。 第三百四十八章 勘界(2) 老绍冲着翻译手舞足蹈一阵狂喷,他还伸出两只手,一个手指头一个手指头数着,当然,他还继续晃着脑袋,而且晃得更厉害了。 翻译看看张建文,一副为难的表情。 “你照实翻!” “他说,让你把吃他的葡萄干、杏干、巴旦木、蜂蜜、羊肉干,还有烤馕、伏特加都吐出来……” “要算账是吧?不搭伙过日子了是吧!”张建文冲着老绍吼着。不一会儿,两个大老爷们儿就揪着对方衣服吵吵起来。 相比两个脾气火爆的队长,双方的勘界队员们倒是冷静得多。 其实他们一开始也被吓到过,后来俩队长几乎每天都吵,白天脸红脖子粗地撕扯,但晚上一喝酒就又抱一起哇哇唱歌——他们早就习惯了。 林杉找了块石头坐下,一般都是两名队长吵完了才会有解决方案。 那里的风很大,不过天空永远湛蓝如洗。林杉坐在山顶上,眺望着远方的慕士塔格山。这时候,一个女孩走了过来。 女孩名叫达赫米娜,队里的人都称呼她“米娜”。米娜二十六岁,在西安留过学,学的就是测绘工程,她还会说中文,所以被招进了塔方的勘界队里。 “想回家了吗?”米娜笑着问他。 林杉摇摇头,他们已经出来了三个半月,米娜的脸也跟他一样被晒得又黑又红,但她弯腰坐在他身边时,他无意中瞥见了米娜衣领里雪白的皮肤。 塔吉克女孩一般都会戴着头巾,但勘界是项特殊工作,所以米娜一般只戴顶遮阳防晒帽而已——几乎所有队员都会戴这种帽子,因为帕米尔高原的紫外线实在是太强了。 她指指那座有争议的无名山,笑着说:“你看,那片山谷里有绿色,应该有水源。” 萨雷阔勒山处于中亚腹地,水源基本上就靠冰山消融的雪水,所以大部分地区都是干巴巴的戈壁化山地。林杉他们爬过来的几座山峰都是寸草不生——风里面也没有一点儿湿润的气息,他感觉自己的嘴唇都脱过两次皮了。 所以,队员们平时总喜欢远眺慕士塔格冰山,就像三国时期曹孟德望梅止渴似的。 “老这么吵下去,今天又耽误了。”米娜叹口气说。 “反正又是一朝一夕的事儿,来之前上级就说了,不在乎进度,但一定不要出错。” “那你说,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米娜问。 “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林杉答道。 “所以,眼前这座无名山高一些对呢,还是矮一些对呢?” “高就是高,矮就是矮,高矮哪里有对错呢?” “高矮没有对错,但在不同人的心里却有对错。”米娜又说。 “既然如此,那咱们两边派两个人去量一下不就可以了?”林杉一拍大腿。 两个队长在山坡上找着散落的帽子、手套,边听林杉和米娜提出建议。 “这办法行,那座山先空着,咱们往前去勘下一个界桩。你们谁去实地去测下那座山的海拔?” “成!”老绍又吐出一句中文。 “不过,山多岭深,你们测绘完之后,马上按原路返回这里,然后沿原计划道路向前,咱们在下一个界标处会合。”张建文说。 “还好这里都是荒山,坡度还算和缓,视野还算开阔,你们带好装备,不要迷路。”老绍也叮嘱道。 “带好卫星电话。”张建文把队里唯二的卫星电话给了他们一个,他望望前面,似乎在估算路程,“十天之后,咱们下一个界标见。” 就这样,林杉和米娜跟队友分别,两人背着装备,从3203号高地下山朝东,向着那座无名山峰前进。 山就是这样,看起来近在眼前,走起来远在天边。还好山坡平缓,不至于动用攀岩装备,但饶是这样,两人从山顶下到谷底也用了一天半的时间, 因为是夏季,两人怕山洪突发,所以没有在谷底扎帐篷,而是选择在这边山坡上的一块高地宿营。 夏夜的帕米尔高原依旧清冷,二人晚上生着篝火,把牛肉罐头和干蔬菜放进去,放好调料包,把方便面放进锅里。不一会儿,香喷喷的气味就洋溢在整条山谷中。 林杉觉得自己肚子咕噜噜直叫,他连忙把面挑出来,盛在两个碗里。 “等等!”达赫米娜想起来什么。她返回帐篷,从自己的背包里掏出两瓶可乐。 “从你们队长那里要的,就两瓶,省着点儿喝。”她说。 林杉激动得要命,他已经很久没喝过甜味儿的饮料了。 这个夜里没有刮风,月明星稀,林杉和达赫米娜躺在帐篷的睡袋里聊了好多,这才沉沉睡去。 高原上的夜里十分安静,只有空气流经山谷的声音久久不绝,此外,山谷里偶尔还有莫名其妙的回声。这种回声有时像隆隆的雷声,有时候又像哒哒的敲击声。 刚来勘界队的时候,林杉还对这种静夜声响十分敏感。每次深夜被这种奇怪的声音惊醒后,他便坐起来,紧张地拉开帐篷,举目四望。但只要看向外面,就会发现外面只是空空寂寂的山风,除了黄砂,就是石头。 “这声音到底怎么回事?”他有次忍不住问张建文。 张建文看他一眼说:“这是大地的声音。” “大地?” “对啊,这里看起来童山濯濯,但其实很早之前还是一片海,就是以前的古地中海。 “后来印度板块撞入亚洲板块,这里以每年七厘米的速度往上生长,几亿年后,终于长成了现在的样子,但其实它并没有停下来,还每年生长着。 “所以这里的某座山,某些年之后高一点或者矮一点都是有可能的。”张建文解释道。 “但是,地质上的年代太长了,我们人类的寿命只是一个瞬间而已。既然是一个瞬间,那咱们就要做好眼前事,至于身后事,后代自然会比我们处理得更好吧。”他如此说道。 他说得没有错,说不定在地壳深处,两大板块每天都在博弈、搏杀,或许我们听到的“地声”,没准儿真的就是地壳碰撞生长的声音。 但就在山坡宿营的晚上,林杉突然再次被帐篷周围的一阵声音惊醒。 第三百四十九章 野人 那不是风吹荒沙的声音,也不是石块从坡上滚落的声音,而是很有节奏的触地声,就像是脚步一样。 如果他们不睡在睡袋里,躺在地面上,应该就听不到这种声音,因为它很轻,很小,像是鬼鬼祟祟,又像是谨小慎微。 林杉一骨碌坐起来,这才发现外面的篝火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灭了。 不过因为月光很亮,掀开帐篷的布幔,他还是能看到一个硕大的影子就站在帐篷外面稍远的地方。 它看上去脑袋巨大,体格强壮,而且就在离熄灭篝火不远的地方徘徊着。 “怎么了?”达赫米娜也醒了,她在睡袋里坐起来,在旁边看着林杉问。 林杉指指外面,她伸头望去,不过这时候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远处的黑影从一个已经变成了四个! 萨雷阔勒岭这里高原缺氧,降水量少,山体成荒漠化,因为被称为生命禁区。林杉来到这里好几个月,除了见到过野兔、野鸡还有鹌鹑,基本上没遭遇过任何大型动物。 他有些意外,也有些担心,因为距离有点远,他看不清那几只黑影是什么东西,更猜测不出它们的意图——看它们的体型,万一是猛兽的话,那他和达赫米娜将完全不是对手。 但就在这时候,也就一眨眼的工夫,那四只动物就消失在两个人的视野范围里。 林杉揉揉眼睛,达赫米娜嘴里正在说着什么话,听起来应该是塔吉克语。 “刚才那是什么?”林杉问她。 达赫米娜也摇摇头。 “你先睡吧。我把篝火生起来,在外头守夜。”他对她说。 达赫米娜皱着眉头:“没事的,这山谷里有水源,有植被,所以有动物是正常的。” 林杉钻出睡袋,朝达赫米娜笑笑,他拿着易燃的东西,钻出了帐篷。 但当他走到篝火前面时,忽然发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以前跟队员们在一起时,有两个大哥负责生火做饭,所以这次出来是他第一次自己生火。因为这个山谷里植物不少,他和米娜下到山底时,还专门在谷里面走了一圈。 山谷里绿油油的,除了草木植物外,还长着帕米尔杨、穗柳、柽子等木本植物。当时两人准备找一些干枯的树枝生火,但转了很久,却发现山谷里干干净净的,根本没什么枯枝乱叶。 “可能被动物吃光了。”达赫米娜说。 林杉想想也是,好在他们背了几块木柴,足够能烧火煮饭了。 但当现在林杉出来时,他发现那几块木柴不是燃尽,而是彻底消失了!不仅是木柴消失了,就连没完全烧透的木炭也没有了! 他吓了一跳,人类好像是地球上唯一懂得用火的物种。能使用火、偷走火的,必然就是人类! 难道这苦寒缺氧的地方,还会有人类生存? 他忽然想起来帕米尔野人的事。 帕米尔高原是世界上野人出现最频繁的区域之一,当地生活的各族居民,以及后来的科考队都有过关于野人的记载。 帕米尔周围的野人大概有三种,一种是小野人,也叫红柳孩,这种野人在清朝时期被频繁记载。《西域图志》和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中都有关于红柳孩的详细描述。 传说红柳孩个头很小,大概有一两尺高,也就是三十到六十公分左右。这种野人每到柽子(红柳)开花的时候就会下山,折断柽子枝条编成花冠戴在头上,一旦被人发现,他们就逃回山上。如果被人抓到,他们就会不吃不喝绝食而死。 有的人认为这是“猩猿之属,特不常见耳”,但也有人认为他们属于古书记载中“僬侥”之类的矮人族。 第二种帕米尔野人,就是身形接近人的多毛怪。它们直立行走,毛茸茸、扁面孔,尽量与人类保持距离。 这种长毛怪被发现最多,出没也最频繁。五十年代当地村民、科考队员接连目击到这种怪物。八十年代科考队还曾经发现过他们的踪迹。 第三种野人就是传说中的高山雪人,也叫做大脚怪、夜帝等。他们红发浅毛,身材高大,最高的甚至有三四米左右,很少伤人,不过会下山猎杀牲畜,身上还带有久久不散的恶臭。 也有人说雪人好色,雄性雪人如果见到女人就会穷追不止,当然,雌性雪人要见到男人也要掳走。 据说当年苏联红军进入高山地区时,许多小伙子就被母雪人趁夜抓走,然后再也没有回来。 林杉不禁想到了刚才出现在山坡上的四个庞然大物——那不会是雪人吧?如果是雪人,他也祈求千万别是母雪人…… 不过,是公雪人似乎也不太好,因为帐篷里还睡着一个塔吉克妹子呢。 林杉一边胡想八想,一边返回帐篷,拿了两块木柴,然后在木柴上抹上煤油,出来慢慢引着了火。 这些东西都得节省着用,因为明天还要穿越山谷,爬上对面的山峰。三千多米的秃山,往返攀爬怎么也得用四五天时间。 他刚引燃木头,山谷里忽然传来一声凄厉的哀嚎声。 “嗷呜呜——” 那声音绵长悲惨,久久不绝,像动物的悲鸣,又像是有人在呼朋引伴。 林杉一下子警惕起来,他急忙把火苗吹大,然后冲回帐篷里,把登山用的冰镐拿出来。 达赫米娜显然也听到了声音,她早就钻出睡袋,居然还从口袋里掏出一把迷你的小手枪! “你怎么会有这东西?!”林杉问。 “老绍给我防身用的!” 两人跑到篝火旁边,背靠背站起一起,警惕地打量着四周。 “嗷呜呜呜——”那声音又一次响起来,而且感觉这次比上一次距离近了很多。 真是屋漏又逢连夜雨,偏偏这时候,一块厚厚的云彩飘了过来,将月亮围了个严严实实。本来月光笼罩的山谷一下子就黑了起来。 林杉感觉到有什么冰凉的东西落在自己脸上。 “雪!下雪了!” 他刚说完这句话,就听到天上忽然传来隆隆巨响。下雪还会打雷,这是平原地区简直不能想象的事情。 雪花从那块厚厚的云层中飘下来,在整条山谷里旋转飞舞着,周围一片漆黑。 整个山谷忽然彻底死寂,哀嚎声不再响起,甚至连一丝一毫的声音都消失殆尽,林杉甚至能听到雪花飘落在肩膀上的沙沙声。 但不知道为什么,林杉感觉心里越来越慌乱起来。 第三百五十章 雷劈烤盘羊 林杉的慌乱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他的身体正传来一阵阵不适感,他感觉自己从内到外都战栗着,颤抖着。他想让自己冷静下来,但身体似乎完全脱离了心智的控制。 达赫米娜似乎也有同样的感觉,因为她也局促不安地看着林杉。 一道电光闪过,整个山谷被突然照亮,借着这瞬息即逝的亮光,林杉看到了一幕惊人的景象—— 达赫米娜的头发全部竖了起来,活像一簇已经乍开,马上就被风吹走的蒲公英。 “你——”达赫米娜似乎也看到了同样的景象,她伸出手指,也指着林杉的头发。 “是电流!”林杉朝她喊道。 因为海拔太高,所以云层相对就会很矮,云层间摩擦产生的电流如果大的话,磁场必然就会影响到山体上。而现在林杉和达赫米娜所在的位置,应该就是云层的电流磁场所在的地方。 两个人都站在那里,不敢轻举妄动,因为很可能一举一动都会改变电流的平衡,产生放电效应——也就是平时所说的“遭雷劈”。 “别动,别动。”林杉不停嘱咐着。达赫米娜似乎有些绝望,她开始低声啜泣起来。 就在这时,林杉听到那种哒哒的脚步声再次传来,而且离他们俩越来越近。他借着两根木柴发出的微弱火光,紧张地四处打望着。 什么都没有,就连刚才的哒哒声也似乎消失了。 一道电光再次闪过,山谷顿时再次亮如白昼。林杉惊讶地看到一个黑乎乎的巨头动物就站在自己面前,它正张着血红的眼睛瞪着他。 他想躲,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那东西猛冲过来,一头撞在他的胸前,他倒退几步,也撞到了背后的达赫米娜,两人一起翻倒在地上…… 喀啦——! 一道更加刺目的电光就在林杉面前亮起来,他只觉得眼前一片白色,耳膜被巨响震得生疼,他脑袋一昏,顿时什么都看不到,什么也听不到了。 等林杉再恢复意识的时候,他首先闻到的是一股勾人食欲的肉香。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山坡上,那块乌云已经不见了踪影,远处的山上已经晨曦初露。 他转个身,发现达赫米娜并不在身边,她不知道哪里去了! 林杉急忙爬起来,这时他才发现肉香的来源。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一只巨大的盘羊被雷劈中,它死在那里,而且烧得焦香。 他这才想起来,昨天露营选址的时候,他和达赫米娜都觉得这地方不错,背风平缓,视野开阔,而且土地松软——他们大概是鸠占鹊巢,把人家盘羊的地盘给占了,所以半夜它们才不甘心地找来寻仇。 盘羊是一种典型的山地动物,雄性盘羊头上有两只弯曲盘旋的大角,所以叫做盘羊。昨晚光线不好,林杉没能分清角和头的区别,所以才认为是一种大头动物。 不过,被雷劈烧焦的羊肉闻起来真的特别香……自从林杉他们来到萨雷阔勒岭之后,大家就一直吃方便或者压缩食品,现在有这么新鲜的肉,而且还是老天爷亲自做的无炭小烧烤,不吃简直就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林杉正冒出这念头,就听见帐篷那里传来一阵响动。他吃了一惊,小心翼翼转过去一看,只见达赫米娜正从背包里取着什么东西。 “你干嘛呢?” “找盐和调料包呢,那肉多香啊,正好当早餐吃!”达赫米娜咯咯地笑着。 “你把我丢在那里,跑来弄肉吃?”林杉哭笑不得。 “谁说的!我第一时间还摸你鼻子来着,看你只是睡着了,怕吵醒你而已。”达赫米娜噘着嘴说。 “让开,我给你找!跟你说,咱们应该把肉切下来,然后再生把火,在肉上抹上盐,滋滋地再烤一遍,熟的肉好保存,这样还能多吃几顿。” “老绍他们没这口福了。”达赫米娜笑着说。 两人跪在帐篷里,把昨晚收起来的烹调用具又全找了出来。林杉就觉得自己一边找东西,一边咽口水。 好不容易找齐了东西,准备进行一场美美的野餐,但当两人转过帐篷,却惊讶地发现刚刚还在地上的那只雷劈全羊不见了! “怎么回事?”两人大眼瞪小眼地看着。 “刚才不会是做梦吧?”达赫米娜说,“这些日子想吃肉想疯了,所以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你这么一说,我都以为是做梦呢。”林杉狠狠抽了自己一个嘴巴,他又伸过手去,摸了摸达赫米娜的脸,那脸凉凉的,软软的。 “干嘛!”达赫米娜一巴掌将他的手拍了下来。 “你看,根本没做梦!”林杉讪讪地解释道。 当然没有做梦,因为刚才盘羊躺着的地上还有一团乌黑,那是被雷击中烧焦的羊毛。 两人站在那里四处张望,这个山坡上寸草不生,一下子能望出老远,但他们的视野之内仍然没有那只羊的痕迹。 林杉忽然想起来什么,他昨晚上也曾经看到四只盘羊站在远处,然后嗖地一下子就不见了!他循着记忆的方位朝前走去,只走了几十步,就发现那里有个角度刁钻的陡坡,正因为这里都是荒凉一片,所以从远处看来就像山色融为一体,根本看不出这里有个坡度。 而且站在陡坡的边缘往下望去,一眼就能看见有个人形长毛的东西在朝山谷跑去,他的肩上扛的正是那只“烤全羊”! 达赫米娜此时也赶了过来,她手里还拿着调料,看到到了嘴边上的肉居然被人抢了,她连想都没想就跳下斜坡,朝那边猛追过去! 林杉本想拦着达赫米娜,但她三下五除二已经跃下了陡坡。他见来不及了,只好也跟着追了上去。 “那是野人,危险!”他边跑边喊。 “怕什么!我有枪!”达赫米娜恼羞成怒地喊着,“今天谁要敢抢我的羊,我就要他的命!” 吃货的力量来自于美食,这句话看来没有说错。 两人就这样你追我赶地跑下山坡,然后看着那个“野人”趟过草地里的一条小溪,一头扎进一片红彤彤的柽子丛里,再也寻不见了踪影。 第三百五十一章 光明顶 达赫米娜气喘吁吁地跳过小溪,她站在密密麻麻、一片红色的柽柳丛前,使劲用塔吉克语骂着。 林杉终于赶过来。这里高原缺氧,活动稍微剧烈,体力就感觉跟不上来,刚才跳小溪的时候他腿就沉得厉害,差点儿一脚踩在水里。 柽柳又叫红柳,它的枝条是红色的,开花也是红色的,它们并不高,而是枝条轻柔,丝丝蔓蔓,密密麻麻,一丛丛连在一起形成灌木林。所以,一旦钻进去,别说找人,或许连方向都找不到了。 这也是达赫米娜停住脚步的原因,就算是再饕餮的吃货,面对未知带来的不安全感,也会感觉莫名的恐惧吧。 “算了,回去吧,就当给野人做慈善了。”林杉说。 但达赫米娜还是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一副不甘心的样子。 “走吧,咱们还得上山,还要赶时间,十天一晃就过去了。”林杉劝达赫米娜,“等勘界回去,我天天请你吃烤羊肉!” 他好说歹说把达赫米娜拉回到帐篷那里。两人下了3203高地,经过山谷,达赫米娜从小溪取了新鲜的冰山雪水,然后继续朝东边的无名山峰攀登。 林杉有了经验,两个人晚上宿营时开始轮流值班,这样一有风吹草动就警觉起来。 虽说上次野人扛走的是一只羊,但谁不能说下次他就不掳走一个人。 “你可千万别惦记那头羊了,不是传说大脚怪好色吗?抢女人的,你不想变成金刚的女人吧?” 达赫米娜听得都笑了:“你以为我就那么贪吃?” “那你为什么不笑?自从羊被抢了,你就一直闷闷不乐的。” “非得笑才行啊?” “笑总比哭好。”林杉说。 “那倒未必,明天早上咱们就登顶了。你说,这座山到底会归在哪一边?是我们的,还是你们的?”达赫米娜问。 “不知道,薛定谔的猫啊。山就在那里,高度也在那里,但是不测量,谁也不知道它有多高。”林杉说。 “不管怎么样,测量完之后它就只属于一个国家了。或是你,或是我,也许就永远不会自由自在地登上这座山了。”达赫米娜有些感慨,“苏联还没解体的时候,我爸爸就是一个测绘专家,他去过北极,去过勘察加,去过楚科奇,还登上过家乡的共产主义峰……” “将门出虎女啊,你也是女承父业吧——现在你爸爸呢,在杜尚别(塔吉克斯坦的首都)吗?” 达赫米娜叹了一口气,没有说话。林杉仿佛看出来什么,没有继续再说下去。 第二天清晨,两人早早起来,背上仪器和冲顶包,朝无名山的峰顶爬去。 他们足足用了四个小时才爬到山顶,出乎意料的是,山顶相当平坦,根本就没有那种突出的尖顶。 这样的话,只好用全站仪了。 两人架起仪器,分别测量了一遍,确定了数据,定好了高点。但此时又出了问题,因为高点那里是块突起半米高的一块石头,两个人为这块石头算不算山体吵了起来。 “这块石头好像是活动的!不属于山体的一部分!”林杉查看了一下石头的根基,发现它虽然在这里很久了,但浮土下面却没有与岩石合为一体,而且稍微一推就会晃动。 “三千多米的山顶,不会有飞来的石头。所以只要它在山顶上,就属于山体的一部分。”达赫米娜如此主张。 “你看,我一使劲都能把它推下山去。”林杉一用力气,那石头果然就晃动起来。 “不许推!”达赫米娜喊道,“你这是作弊!” “反正这不是山体……”林杉说着忽然停住,他指着石头的侧面说,“你看,这是什么?” 达赫米娜跑过去一看,只见石头上有许多斧凿的痕迹。 “这肯定不是天然形成的啊,明显是人工搞的,你瞧。”林杉这下子嘚瑟起来。 “不可能,这里没有人。” “是没有人,但是有野人啊——前两天还抢咱们肉来着——你说,所谓的野人,会不会只是没被人发现的原始部落?这块石头,会不会是他们捣鼓上来当图腾的东西?你瞅瞅这线条,这像什么,像只鸟吧,还有这……” 林杉说着说着,忽然愣住了,因为他看到了几个符号。 不对,那不是符号,而几个字。 几个汉字,几个他能读出来的汉字。不光他能读出来,就连达赫米娜低头看了一眼都念了出来—— “……光——明顶?”她歪着脖子,瞪大眼睛看着问。 “这里是光明顶?”林杉也傻了。 两人你看我,我看你,彻底都傻了。 “……这——说明了一件事。”林杉终于咽口唾沫说。 “什么事。” “……这里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林杉说。 “你……”达赫米娜笑出声来,“好吧,我承认这石头自古以来就被刻过字,行了吧?” “当然。”林杉有些得意。 “既然是自古以来就被刻过字,那说明这块石头自古以来就竖在这个山顶上面,不是吗?”达赫米娜居然以退为进,甩出了自己的观点,“它体积这么大,不可能是从山下推上来的,所以无论从物理上还是历史上,这石头自古以来就是山体的一部分。” 达赫米娜一番话,说得林杉简直不能辩驳。 “所以,它就算这座山的最高点咯?”达赫米娜说完就推着仪器走了过来。 林杉没有说话,他心里面在不停算着——对面那座山的高度是3203.23米,之前用卫星遥感测量这座山的高度是3199.98米,而刚才他和达赫米娜选择了几个地点进行初步实测,如果不算那块石头,这座山目前的最高点为3202.85米——现在目测那块石头有半米左右,要是在3202.85米的基础上加上50厘米,那就会变成3203.35米! 这样这座山的海拔会超过对面的3203高地,这是一个很不利的证据,将来申辩时,这个“光明顶”就容易被认为是山脊线的一部分,如果这样的话,这座山的半个山坡,连同下面的山谷就会被划入别国境内! 虽然他和达赫米娜是朋友,虽然现场只有他们两个人,虽然这块石头算作山顶也没有什么不妥…… 但是当他俯瞰那绿油油的山谷,低头看这块不知何年何月,被何人刻上汉字的石头时,他忽然觉得,如果将这座山拱手让给别人,那将是他人生中无法弥补的缺憾…… 第三百五十二章 中国的领土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请记住顶点小说.5200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三百五十三章 隐居者 那些石片和石块上,显然有被凿劈的痕迹——它们在挖掘过程中有的折断,有的崩刃,所以才被遗弃在了那里。 这难道真的是野人的工具吗?在这个不出门则知天下事的信息时代里,难道帕米尔高原上真的有石器时代的原始部落吗? 如果不是原始部落的话,难道会是一种独特的物种么? 现在的人类正式名称是“智人”,是人属下面的唯一现存物种。人属在历史上存在着十四个物种,其中十三个人种最后都被智人灭绝。 换句话说,人类的发展史,就是灭亡同宗的历史。 最后一个人属下面被灭亡的物种叫做弗洛里斯人,这是身高只有一米左右的矮人族,他们灭亡于一万八千年前。 从那之后,世界上极少有被发现、记录并且认可的其他人属族群。 人们一般将在偏僻地区发现的不明人种统一称之为“野人”。至于野人是不是荒蛮化的智人,还是其他未经确认的人种,直到今天还是一个谜。 不过,林杉心里其实早就有一些想法。 无名山顶石头上的“光明顶”三个字,字刻得十分粗糙。虽然那个“顶”是个繁体字,但根据风化情况来看,刻字的年代也并不久远,应该就在最近几年。 而且,那个野人之所以抢走那只盘羊,很可能是因为雷劈中盘羊后的烤肉焦香味吸引了他。但要真的是野人的话,他们很可能还在茹毛饮血的状态,熟肉对他们来说吸引力并不大。 所以,林杉怀疑山谷里的人不是野人,而是离群索居的人,而且很可能还是同胞。 野人有野人的危险,他们肌肉发达,体能充沛,在体力上占据上风。但如果是隐居的人,也会有其他方面的危险。 他们常年在野外,体力和爆发力自然比常人要强很多,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智力与他俩不相上下。对付野人或许能够智取,但对付隐居者,无论智取或者强取都不太可行。 唯一的办法,就是以情动人。 因为人类是有感情的动物,感情往往最能打动人。 所以林杉一直盯着达赫米娜。他知道,达赫米娜手里有枪,但是枪可以防身,也可能误事。万一那些人认为他俩对自己有极大威胁,那他们很可能就会搞暗处偷袭。 三拳难敌四手,何况那些人比他们更熟悉地形,更了解这里,随随便便设个陷阱就能要他们的性命。 两个人在山谷中转了一圈,除了那片红柳丛之外,他们也没敢贸然踏进旁边的一小片杂木林。 不过在茵茵绿草上面,他们发现了一些觅食的盘羊、野兔和雉鸡,还发现了一些疑似捕猎用的圈套。 达赫米娜显然也意识到了同样的问题,她跟林杉交流了一下意见,也同意他的以情动人的方法。 不过,她还是有些失望。 “要真是野人人种就好了。” “真的野人,估计也没这么聪明吧。”林杉说。 “你说,他们到底是中国人还是塔吉克人,为什么要躲在这种人迹罕至的深山野谷里面?”她看着林杉问。 “不知道,也许他们定居在这里很多年了。你不是说过,你们以前还有内战吗?” “内战在南北交界的地方打得比较厉害,戈州是反对派的大本营,不过当时发生过对帕米尔人的屠杀,说不定是逃到这里避难的帕米尔人。” 达赫米娜所说的戈州,指的是塔吉克西边的戈尔诺-巴达赫尚自治州。 戈州的大部分地区在帕米尔高原上,它面积很大,几乎要占据塔吉克国土的一半,但人口很少,只有塔国总人数的百分之三多一点。 一九九二年塔吉克内战,戈州曾经一度宣布独立,引得战火四起,许多帕米尔人被别的族群杀害。 帕米尔人也叫高原塔吉克,与中国的塔吉克族是一个民族。而塔国的主体民族叫平原塔吉克,两种塔吉克同属一个老祖宗,但语言不相通,信仰有别,风俗也有差距。 当年内战的时候,帕米尔人纷纷离开腹地城市,往边境地区迁移。所以达赫米娜的“帕米尔人避难说”也有一定道理。 但林杉还是认为他们是中国人,因为无论是帕米尔人还是新疆边境的塔吉克族,懂汉语、能写汉字的简直太少了。 他们不可能爬到山顶,写上“光明顶”三个字。 光明顶这个地名,最著名的有两处,一个在现实之中,一个在虚构之内。 现实中的光明顶在安徽,它是黄山的主峰之一,海拔两千多米。而虚构中的光明顶,则在金庸先生的《倚天屠龙记》里,那里位于西部的昆仑山绝域,是明教总舵所在地。 古人说的昆仑山,也叫昆仑虚、昆仑丘,它的范围远远大于现在的昆仑山脉,号称万山之祖。 如果这样说来,把传说中的昆仑丘看作是帕米尔高原也并无不妥。 难道这座三千二百米的山峰,就是金庸书里所记载的明教总坛光明顶吗? 眼看天色已晚,林杉和达赫米娜并不敢在山谷里露营。林杉建议也不要回到3023高地坡上旧的露营地点,应该找个更加隐蔽的地方。 两个人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一处离着两处山峰和谷底都不远的一个小山头。 这个小山头的山腰上有块平坦的空地,正好背着风吹来的方向,而且视野开阔,周围也没有那种在盲区之外的陡坡。这样的话,只要有一个人在外面值勤,遇到风吹草动都能及时发现。 晚上两个人煮了方便面,吃了压缩饼干。林杉还摸出两块士力架,他们一人一块,嚼在嘴里。 这东西甜得齁人,但能补充能,高原上温差很大,晚上还需要消耗热量来抵御寒冷。 因为下半夜更冷、更难熬,所以上半夜由达赫米娜值班,下半夜再换林杉。 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晚上,林杉躺在帐篷里怎么也睡不着。他脑子里翻来覆去想着许多东西,就是安静不下来。 他悄悄坐起来,拉开帐篷的一角往外看去,只见达赫米娜穿着厚厚的御寒服,正在外面来回走着,不停地呵着手。 这个塔吉克姑娘也不容易啊。林杉望着她的背影,反倒安静下来,他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梦乡。 后来惊醒他的,是一声划破黑夜的枪响。 第三百五十四章 真·野人 林杉急忙冲出去,他看到微弱的篝火还亮着,但达赫米娜已经不见了踪影。 “米娜!达赫米娜!”他朝外面喊着。 “欸!因搜!达尔因搜!(塔语:这里,在这里!)”远处传来她的回应声。 林杉拔腿循声跑去。他拐过一个山坡,借着月光远远就看到了达赫米娜的身影。 “没事吧?”他气喘吁吁地问。 “他们刚才要袭击我!我开了一枪,他们就跑了,我追到了这里!” “他们?一共有几个人?” “两个。”达赫米娜伸出两个手指头。 “快点回帐篷去!”林杉说。 达赫米娜惊魂甫定,她语气里既带着恐惧,也带着激动。 “林,他们不是避难的帕米尔人,也不是原始部落,我看清他们了,他们是野人,是野人,是野人!是不同的人种!” 林杉一惊,因为这个结果跟他预想的完全不同。 但是他现在没时间多问,因为两个人都跑了出来,帐篷那边就没人看守了。万一野人偷袭帐篷,把他们的装备、食物全部拿走,那一切就完蛋了。 所以他拉着达赫米娜,匆匆往营地跑去。 但是已经晚了,等两人回到营地的时候,他们发现帐篷已经塌了,两人的三个背包全部不见了,就连未烧尽的那一点篝火木柴也被偷走了。 “晚了!”林杉气得使劲跺脚骂道。 “完了!”达赫米娜也操着不熟练的汉语喊着。 两个人失魂落魄地坐在帐篷旁边。他们失去了食物,失去了装备,失去了记录测量数据的工作日志,也失去了能够联系上队伍的那台卫星电话。 在这种艰苦的环境里,如果丢失了这一切,意味着只能等死。 两个人把帐篷重新支起来,他们背靠背坐在帐篷里,沉默了半个晚上。 天亮了,两人昨晚东跑西追了半宿,胃排空的时间早就超了。正在他们饿得前心贴着后心的时候,达赫米娜从口袋里掏出半块士力架来。 “昨天没舍得吃完……” 她把士力架撅开,自己拿了较小的那截,把多的部分递给林杉。 “当早餐吧。” 林杉直接伸过手去,把小的那截夺过来咬了一口。他慢慢地,一点点咀嚼着,好像想要榨尽这块糖果的营养似的。 “我出去看看。”他站起来说。 达赫米娜独自一个人留在帐篷里,她想起昨晚自己的鲁莽来,懊恼地直捶着地上的防潮垫。 “米娜,米娜!”她听见外面林杉在喊。 她吃了一小口士力架,将剩下的又塞回包装,藏进口袋里。她站起身,也走了出去。 “你过来看!”林杉看见她,激动地喊着。 她走过去,只见林杉一条腿跪在地上,跟福尔摩斯似的趴在地上,似乎在察看什么。 “怎么了?你在找什么?” 林杉在地上趴了一会儿,然后站起来拍拍土说:“你说奇怪不奇怪,这里地上脚印特别乱,就好像野人们为了争抢咱们的东西,在这里有过打斗似的。” “不奇怪啊,毕竟是野人嘛。”达赫米娜叹口气说。 林杉抬起头来望着她。 “昨天夜里看你心情不好,所以也没有多问,能告诉我为什么确定是野人吗?” “因为——他离我特别近。昨天晚上我值班的时候,一开始都平平安安,眼看快到了换班的时间,我当时有些困,就蹲在篝火那里想烤烤手。 “我望着火苗,一时间有些出神,想起了以前父亲还在世时候的事情。可就当我回过味,刚一抬头的时候,我发现有一个家伙不知何时已经蹲在了对面,它正隔着篝火看着我! “我吓了一跳,差点儿往后一仰坐在地上。因为那家伙长得又凶又丑,他的脸上长满了毛,甚至连额头上都被长毛覆盖着!而且它颧骨很高,鼻子和嘴巴往前使劲凸着——那尖嘴猴腮的模样不像是人,更像是一只猩猩! “我慌忙从腰间掏出枪来,正在拨开保险的时候。那东西朝我龇牙咧嘴,喉咙里还发出嘶嘶的声音,好像是在恐吓我似的。就在它张开嘴巴的时候,我看到它嘴里有上下两对又尖又长的犬齿!那也绝不是人类的犬齿! “我马上举枪瞄准它,然后一只手捡起根着火的木柴朝它挥舞着。它好像很怕火,我一甩木柴,它就马上后退几步,嘴里还发出呜呜的声音。 “但是那东西很聪明,我连着用木柴吓唬了它几下,它仿佛就看出了破绽。它依旧装着害怕的样子,继续后退,慢慢还跟我保持了一定的距离。我这时刚刚冷静下来,正要开口喊你,可是它突然忽地一声就拐了个弯,朝我直扑过来! “我慌乱之中只好扣下扳机。只听‘砰’的一枪,子弹并没有射中它,而是打歪了,子弹擦着它的头皮飞了出去,击中它身后一块石头,那块石头顿时崩得粉碎! “它也发出‘嗷’的一声惨叫,我看到它双手抱着头。可能是子弹擦伤了它的头皮,毛发上沾满了红色的血迹。它看我一眼,这次大概是真的怕了,于是掉头朝那边跑去。而且它跑起来并不是完全两腿直立行走,而是边跑边四肢着地。 “我这时候怕它真的逃了,一急之下就拿着枪追了过去。但刚拐过那个山坡,就发现已经找不到它了。我正在寻找着,就听到你的喊声,然后你就过来了……” 林杉听得都愣住了——听达赫米娜的叙述,那东西必然是非人的物种无疑了。 “它有多高,体型有多大?” “高跟成年男人差不多,不过它的肩很宽,胸膛很大,身体看上去要强壮得多,而且他的腿并不是很长。” 林杉点点头,不过这样一来就又产生了一个疑问,无名山上的“光明顶”三个字又是谁刻的呢? 野人是不可能有文字的,就算有的话,那也绝不是汉字。 “走吧。”达赫米娜走过来,她拍拍林杉说道。 “走?去哪里?”林杉纳闷地问。 “去山谷里,去红柳丛、杂木林里——咱们的食物和装备都让野人抢走了,如果没有食物的话,我们俩撑不了几天。现在的形势,已经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了。” 第三百五十五章 勇闯野人窝 林杉爬到一棵帕米尔杨上,他使劲踹下一根树枝,然后跳了下来。 他把树枝的偏枝撅断,把它修理成了一根硬实而有韧性的武器。 “你说,野人会不会用火?”达赫米娜问。 “够呛吧。” “可是你不觉得有点奇怪吗?这个山谷里无论是杂木林或者红柳丛,都没有一根枯枝,也没有一片枯叶。” 达赫米娜这么一说,林杉才意识到这个问题。他俩第一天下到山谷想捡些干柴,但是却一无所获。 “所以,它们连咱们的篝火和木柴都要抢走,因为那也是它们的急需用品。” “既然会用火,那它们肯定也喜欢吃熟食。”达赫米娜若有所思地说,“尤其是熟肉。” 她用一种奇怪的眼光盯着林杉。林杉觉得她就像一只野人,而自己恰似她准备要猎捕烤熟的肉…… “所以,咱俩务必要小心。”达赫米娜终于说出一句人才会说的话。 “走吧。我用这根杨树枝,在前面帮着‘打草惊蛇’。” 两人于是一前一后朝红柳丛里进发。 红柳的枝条长得密密麻麻,枝条上还有一些小小的昆虫,林杉在前面用木棒开路的时候,那些昆虫就会拍打着翅膀纷纷飞起来。 “你开枪时提前喊一声,我好卧倒,千万别误伤我。”他觉得气氛太压抑了,不禁想跟达赫米娜开个玩笑。 “你放心吧,别忘了我们国家内战结束没多少年,我小时候还玩过枪呢,枪法没那么差。” “那你昨晚为什么没打中野人?” “当时一心想活捉来着——所以开枪的时候犹豫了。”达赫米娜说。 两人正在说话,忽然听到前面一阵骚动。 “那是什么?”林杉吓得收住脚步问。 但那阵骚动很快就结束了,原来他们的脚步声惊扰了几只正在进食的盘羊。它们纷纷逃远,跟他们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还是植食动物好,人家现在有饭吃,咱们却没得吃。”林杉感慨着。 达赫米娜走过来,从口袋里掏出那四分之一段士力架。 “你怎么还有……” “我在西安学汉语时,有句文言文叫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 “所以你打算日取其半吗?” “不,我打算破釜沉舟。”达赫米娜一口将剩下的士力架咬了一半,然后踮起脚,将剩下的一半塞到林杉嘴里。 两人继续前行,这次大概走了二十分钟,他们走到了红柳丛中的一片开阔地上。 那其实不是开阔地,而是一块巨大的石头。石头的大部分似乎都埋在了土里,露在地面上的只是薄薄一层,但因为上面没有土壤,所以自然寸草不生。 林杉坐在石头上,喝了一口溪水——幸亏昨晚野人没有抢走水袋,要不今天就麻烦了。 达赫米娜站在石头上举目四望。 “看得出什么吗?”林杉问道。 “这片红柳丛一直连到光明顶的北麓。”她跳下来说道。 林杉也站了起来:“继续走!” 但他们还没迈出脚步,前面就再次传来一阵骚乱,这次不止是骚乱,而且还传来一阵阵的悲鸣声。 “嗷嗷——呜呜呜——” “就是它!就是那东西的声音!”达赫米娜举着手枪,拔腿就向声音的方向跑去。 “哎,你小心!当心有陷阱!”林杉也举着木棍,紧追不放。 那东西的悲鸣声久久不绝。林杉一开始以为又是调虎离山的圈套,但现在听起来,那声音一直固定在一个地方,而且哀嚎声情真意切,听不出有什么阴谋在里面。 林杉赶在达赫米娜前头,他挥舞着木棍,在红柳枝的“海洋”里辟出一条路来。达赫米娜有些鲁莽,他怕她走在前面会误触陷阱。 越往前走,就越接近山麓,那野人的呼叫声也就越大。等他们终于靠近那声音来源时,却发现树丛里根本没有野人的身影,而且声音也消失了。 “怎么回事?”达赫米娜焦急地问。 林杉也有些害怕,他担心自己再次中了野人的圈套。不过正当他左顾右盼的时候,突然感觉脚底下像是有什么东西一动。 他慌忙跳起来,这时才发现地上有什么在蠕动着,但厚厚的红柳枝条却阻挡了他的视线。 达赫米娜也发现了异常,她迅速把枪口对准脚下。 “嗷——嗷——”他们听到那声音竟然从地下传来。 林杉三下五除二拨开树枝,他发现地上躺着一个浑身长毛的家伙。 跟达赫米娜说的一样,那家伙满头满脸都长满了毛发,它的眼睛通红,鼻骨很高,但鼻头很矮,它的嘴巴朝前突出着,他正张开大嘴,用尖利的牙齿撕咬着一根绳子。 野人看见林杉,顿时愤怒起来,它张大嘴巴,朝他发出嘶嘶的声音,突然挥舞着胳膊朝他扑来。 林杉吓得倒退几步。达赫米娜在他身后大叫着“让开”,但野人往前扑了一下,随即就像被什么牵住似的,猛地一顿,停了下来。 他急忙拦住达赫米娜。 “别开枪,这家伙中了陷阱!” “陷阱?”达赫米娜皱起眉头,“谁会给它设下陷阱,难道这里还有其他族群的野人?” 林杉举着木棍,慢慢朝野人靠近。 果然,他刚接近野人,那家伙就又扑了过来。林杉这次没有闪躲,他保持着距离,举起木棍,狠狠给了野人一下。 “嗷嗷嗷嗷!”野人疼得直叫唤。 “看见没有?”林杉指着野人的双脚说,“他被绳子给套住了。这家伙不会解绳子,说明他肯定不会系这个绳套,所以设陷阱的人肯定不是野人。” 达赫米娜走上前看了一眼,她点点头。 “绳子很粗糙,是用红柳皮的纤维编的吧?能编绳子的人,肯定是心灵手巧的人。我真后悔,如果咱们的装备不被掳走的话,就能拍下这家伙的照片,还能录像了!” “估计每个目击野人的人,都会有这种后悔吧。”林杉看着野人说。 野人又想愤怒地冲向他俩,但又被林杉一棍子打了回去。不过它这次没有退缩,继续朝他们示威,而且拽得那绳子咯吱乱响。林杉不禁担心起那绳套的结实程度来。 “嘶嘶!嗷呜!”野人朝他们怒吼着。 就在这时,他俩听到山麓那里传来一声唿哨。 第三百五十六章 五个人(1) 一声唿哨、两声唿哨、三声唿哨…… 林杉和达赫米娜听着唿哨声在红柳丛里此起彼伏,从不同方位传过来,但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但有一件事可以确定,那便是他们两个人已经被包围了。 不是野人设了陷阱,而是有人把他们当成了猎物,野人只不过是诱饵而已。 达赫米娜和林杉背靠背站在一起,达赫米娜举着手枪,林杉举着棍子,两个人不停变换着方位,防备着树丛里突如其来的袭击。 然而这时候,整个红柳林里突然再次安静下来,就连一直哇哇乱叫的野人也闭上了嘴巴,好像在等待着什么似的。 嘭——! 空气里传来一声异响,好像是什么绷紧的东西猛地放松似的。 “不好!”林杉大喊一声,因为他看到从南边嗖地飞起一支箭来。 他一把拉过达赫米娜,好在那箭速度并不快,它飘飘悠悠地落在两人身边的红柳枝上。 林杉一看那支箭,箭上居然没有箭头,只是一根木条而已。 看来,对方并没有什么恶意,只是在试探他们而已。 这时候万万不能表现出敌意。 但是因为树丛掩映,达赫米娜并没有看到那支箭,她显然紧张得浑身绷紧了弦,她举着手枪,指头就放在扳机上面,不停瞄准着各个方位,嘴里哇啦哇啦喊着塔吉克语。 “米娜,冷静点儿!冷静点儿!”林杉朝她招手,大声提醒着她。 但达赫米娜已经听不进话去,她大口大口喘着气的,激动地继续喊叫。 “喂!”林杉举着那支箭喊,“这只是根木杆儿!千万别开枪,别开枪!” 他慢慢靠近达赫米娜,然后扶住她僵硬的肩膀。 “别急,别急。”他低声说着。 可是达赫米娜却瞪大了眼睛,她突然一把推开林杉,抬起双手就扣下扳机! 啪! 枪声在空谷里回荡着,林杉重重摔在地上,他听到红柳丛里又是一声哀嚎,然后林子里一片混乱,就像开了锅一样。 林杉急忙爬起来,他这才发现刚才红柳丛中的野人不见了。 达赫米娜举着枪,依旧警惕着看着四周。 “刚才……?” “我们光警戒四周了,没想到野人挣脱了绳套,它刚刚冲你后背扑过来,我吓得赶紧开枪,可能打中了它的肩膀,那家伙逃了……”她惊魂未定地说。 林杉都想抽自己一个嘴巴,他一直怕达赫米娜慌乱中出错,没想到自己才是顾此失彼的那个人。 红柳丛再次安静下来,看样子野人已经跑了。 达赫米娜看上去有些失望,但林杉却感觉一直悬在嗓子眼的心脏终于落回了胸腔里头。 “嘿!哟嘿!”红柳丛里忽然传来喊声。 “嘿!”林杉也鼓起勇气回了一声。 红柳丛里再次传来簌簌的响声,林杉听到一声唿哨,抬头看去,只见一个披着盘羊皮的人远远站在树丛里面,随着一声声的唿哨响起,一个又一个的人出现在两人的视野范围之内。 一、二、三……林杉数着,一共有五个人。 “萨罗木!”达赫米娜用塔吉克语朝他们打着招呼,但那几个人一言不发,像木头似的站在四周,一动不动。 “你好,你们好!”林杉用汉语喊道。 对方依旧不发一言,不过他们开始转着头,用眼神交流着。 “中国人?”离他们最近的那个人突然开口问道,他头上还戴着一个红柳枝编成的头箍。 林杉激动地使劲点着头:“对!对!你们也是?” 五个人互相看看,然后纷纷摇头。 “我们也不知道……”头箍哥操着不太熟练的汉语说道。 五个人果然住在红柳丛尽头山麓下的一个洞穴里,这个洞很大,大概能容下二十多个人的样子,而且洞里面还有小洞窟,感觉有种一室几厅的感觉。 林杉发现山洞旁边也刻着两个字——“秘道”。 既然高山叫做光明顶,所以这里便是明教总坛的秘道? 头箍男看林杉打量着那两个字,不禁笑了。 “大侠,你过来。” 一个又瘦又黑的人走过来,他低着头,看上去一副羞涩的表情。 “这是大侠,他最迷《倚天屠龙记》,我们认识的汉字,都是从这本书里学来的。” “你们是汉族人吗?怎么会到这里的?”林杉依旧十分疑惑。 “说来话长啊。”头箍哥叹口气。 “一言难尽。”另一个头发打卷的人从洞窟里抱来一些柴禾,他蹲下去,拿着一块发红的木炭,小心翼翼地引着火。 旁边一个最年轻的拎出来两个背包,砰砰掼在两人脚下。 “他耳朵不好使,不知道轻重。”头箍哥笑着。 林杉惊喜无比:“原来我们的装备……” “对啊,昨天夜里,我们怕‘牙娃’把你们的东西抢走——那些个家伙不知道好歹,什么东西弄到手里都一通撕扯,最后全废了。” “‘牙娃’?” “啊,就是红柳丛里逮到那种毛人,那个绳套本来是抓盘羊的,结果这东西给踩了上去。”头箍哥解释着。 “那天的烤羊?”达赫米娜念念不忘。 头箍哥笑了:“是聋子扛回来的,我们还没吃完——你们也尝尝?咱们边吃边说。” 卷毛把火生了起来,头箍拿出半只羊烤在上面,达赫米娜和林杉在上面洒着盐、孜然和调料粉。头箍哥拿来一把石刀,把羊肉分割开,几个人顿时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林杉看到大侠吃着吃着,忽然流下泪来。 “唉,”头箍哥叹口气说,“在这山谷里活着,基本吃不到盐,这肉配上调料,真是太好吃了!” 头箍哥询问林杉和达赫米娜来这里做什么,林杉照实说了,顺便还告诉他们,这个山谷以后就划归中国了。 大侠激动地热泪盈眶:“我们又回到中国了吗?” “你们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林杉问道。 几个人看看头箍哥,他啃下骨头上的最后一丝羊肉,然后抹抹嘴。 “我们五个人,很小很小就在这里来了。” 头箍哥讲起来五个人来到这山谷的往事。他们来的时候还不记事,只记得有个吹长笛的人来到村里,然后不知为什么,他就被叫了出来,跟着长笛手一路往高山行进。 他们之后又去了几个村子,队伍人越来越多,一共有六个孩子。 长笛手把他们召集在一棵大杨树下,然后指着远处的高山。 “你们跟我去那里。” 第三百五十七章 五个人(2) 他们管长笛手叫“师父”。 据头箍哥说,当时他们还小,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也记不清,反正师父带着他们朝高山出发,经过一条大河,穿过一条山谷,最后辗转来到一座山下。 “当时杏花正开着,雪白雪白的。”他边说边回忆道。 那个地方并不是现在的山谷。师父领着他们走进一个山洞,山洞里铺着茅草,还有一堆一堆的木炭。 师父走到一个小山洞,拿出一把杏脯干递给他们,孩子们纷纷抢到手里,塞进嘴里,杏脯又酸又甜,他们边吃边咧嘴。 “在这边生活很不错,有杏干吃,有羊肉,师父带着我们在山底下开了荒,种了一些青稞跟黑麦。”头箍哥回忆着,“反正吃得饱,虽然记不清小时候在村里的事了,但这里还是比村里吃得好。” “我记得一点儿小时候的事,走的时候,我已经饿了两天了。多亏了师父救了我。”大侠说。 那个山谷很深,隘口也很隐蔽,就连冬天风都比外面小很多,积雪都比别的山谷里薄。 “冬暖夏凉,好地方。”几个人纷纷说着。 出了隘口,转过一个小山头,便有一条淙淙流淌的河。他们的工作,就是在河里面给师父淘金。 “那条河是师父发现的,好多金砂,连小孩都能筛出来,每天都有收获。” 一年之中,帕米尔的河川只会消融四个月。师父跟他们说,在这四个月里,他们必须攒下整个冬天的吃穿用度来。 四个月之外就是漫长的寒冬,他们在山谷里能收获一些粮食,但还是不够吃的。每年秋天大雪封山之前,师父就把一年淘来的金砂缝在内衣里头,然后往东走,或者往西走。 “每年回来的时候,他都赶着一辆驴车,车里头装着好多东西。到了冬天,我们就吃那些东西,实在不够吃——” “——就把驴也吃了,反正第二年师父还会赶驴回来。” 这种日子,大概过了七八年。 “记不太清了,这里挺快活的。师父还教我们说话、认字。”大侠拿出一本快要翻烂了的《倚天屠龙记》,“冬天大雪封山,我们就藏在洞里,生着火。师父就拿这套书,他念给我们听,一个一个地教我们学写字。” 他们很满足,也从来没想过再回去。 因为在他们记忆里,原来的生活更苦。 再后来,有一年秋天,师父又带着金砂出去了,这次他没去西边,也没去东边,而是选择了往南。 可是这一次,师父没有回来。 他们六个人等啊等,等到了大雪封山,也没看见师父赶着驴车回来的身影。 那年冬天,一个小伙伴因为缺吃少穿生了病。 “额头很烫,烫得厉害,后来他说胡话,说着说着就死了。” 师父没有回来,小六又死了,他们好不容易熬过冬天,等冰雪融化的时候,又去河里淘金。 “我们觉得师父是回来晚了,大雪封山之后,人就进不来那个山谷了。所以春天来后,因为岁数大,大家就推举我当头儿,干活儿淘金,等师父。” 但整个夏天过去了,他们收集了满满一口袋金砂,师父依然没有回来。 没办法了,他们想走出这个山谷,去找师父。 “我们想往南走,师父那年去的是南边。” 五个人带上金砂,带上吃的,离开山谷,开始往南边走。他们也不知道走了多远,反正一直都没有在路上看到过人。 “后来没干粮了,我们就抓兔子、抓野羊、抓鱼,饥一顿饱一顿的。” 就这样大概走了一个月,他们看到了一处村子。村子只有四五户居民,羊圈里养着五六十只山羊。 “我们问他们,见没见过师父,可是他们听不懂。”头箍哥说。 “但他们做着手势,拦着我们,不让继续往南边走。”大侠补充说,“后来有个人拿出一把枪来,我小时候在村里见过这东西,瞄着打羊,一枪羊就死了。” “最后我们明白了他们的意思,他们是想说,南边在打仗,用枪打仗。” 林杉点点头。从这里往南走,就是阿富汗的瓦罕走廊,再往南走,就是北方联盟与塔利班武装内战不休的地区了。 “因为听不懂话,后来我拿出来一把金砂,问他们有没有见过一个人,那个人也揣着这种东西。” “结果他们眼都直了,他们接下了那把金砂,然后把一个村子的羊都给了我们。” 找不到师父,他们只好赶着羊往回走。可是当他们走着走着,就发现认不清路了——在他们面前的高山都长得一个样子,隘口也是一个样子,他们走了很久,还是没走到原来的那个山谷,也没能回到原来的山洞。 “再也回不去了,后来我决定,留在这个山谷里。”头箍哥说。 “这里跟那个山谷很像,不过条件更好,到处是都绿色的。”大侠说。 “那这些年你们怎么生活的。” “从草里找能长粒儿的东西,种在拐弯那头的山谷里,羊也养在那边。”头箍哥说。 “现在已经有七八十只了。”大侠永远是补充者。 “有时候我们还抓盘羊,不过盘羊很凶,不好养。”卷毛说。 “牙娃们也老跑来捣乱。”另一个少白头的人也说。 “为什么叫牙娃?” “因为他们长着尖牙,这些东西可凶了。跳进来,逮着一只羊,直接就把脖子咬穿,滋滋喝血。” “他们一共有多少。”达赫米娜问。 头箍哥几个人互相看看。 “原来有三只,两个大的,一个小的。这两年小的不见了,应该是死了。他们只偷羊,追盘羊,有时候追兔子,但不袭击我们。” “因为有时候我们会分他们点儿吃的。” “都挺难的。不过不管怎么说,都比在村里强,村子里连粮食都不够吃,在这里还能吃上肉。” “现在可不一样了。”林杉笑着说,“现在外面的世界,早就跟以前不一样了,不光能吃上肉,人们都害怕自己吃多了发胖。还有个词儿叫‘减肥’,就是那些胖子们使劲饿着自己,使劲跑啊跳的,把吃出来的肉给折腾下去。” 五个人眼睛瞪得跟铜铃似的。 “他们疯了吗?”头箍哥不相信地问。 “太特么不要脸了。”卷毛用骨瘦如柴的手摸着干巴巴的肋条板说。 第三百五十八章 行侠仗义 随着中塔边境的重新划界,经过征询个人意见,在政府的帮助下,这五个定居在无名山谷的“萨雷阔勒人”终于重返祖国,回归了现代社会。 事实上,他们常年在荒山中生活,也根本记不清小时候的事,至于他们原来的国籍也没有定论,只能推想他们的“师父”是个中国人。 他们被接回新疆,从塔什库尔干转到乌鲁木齐,而且政府帮他们找到了合适的渠道,帮他们出售了这些年的财产——十几千克的金砂,以及无数块宝石。 林瑛指着卷宗里的记录说:“他们淘金的时候,经常会捡到一些五颜六色的小石粒。这几个人就把这些小石头收藏起来拿着玩。 “发现他们的那个无名山谷有条小溪,小溪里没有金砂,但红色、蓝色和绿色的小石头很多,他们除了养羊种青稞,就是在溪水里捡石头消磨时光。 “后来经过专家鉴定,这些石头里面有红宝石、青晶石、绿松石、蓝宝石、斜镁硅石,还有水晶,数量特别多,卖完这些财产后——他们每个人分到了二百一十多万人民币,这还是2004年的事情……” “厉害。”我慨叹道。 “后来呢?后来这些人都去哪里了?他们又跟咱们的案子有什么关系呢?”华鬘瞪着眼睛问。 “后来,政府征得他们同意,把他们安顿了下来,还上了户口,发了身份证。但具体安顿在了什么地方,他们是不是还在一起,报告里面并没有说。” “那应该也有知情的人吧?应该有档案记录吧?”我问。 “办理这事儿的,是部里面的一个老警官,他早就退休了,大前年突然心梗去世了。照理说应该存了档案,但前些年有一批非涉密文件过期销毁了,里面可能就有萨雷阔勒人的安置报告。反正这事儿局长找到了厅长,厅长又找到部里,能查出来的卷宗就这些了,档案里面找不到其他的东西。” “这也太扯了吧?一个报告从起草到审批,需要层层领导签字的——就没有一个人记得这事?” “你想想,快十二年前的事情了,谁记忆力有那么好。你记得自己十二年前的所有经历吗?”林瑛问我。 我想了想说:“好像记得。” “拜托,你那是特殊能力,人脑子这么大,一直存储下去不删除,总有一天会存满吧?”林瑛吐槽道。 “我的脑子存不满,一千五百年前的事儿都记得。”华鬘毫不顾忌地力挺我。 “行行行,你们两口子都是超人,每人脑子里都装了超级硬盘成了吧?”林瑛没好气儿地说,“不过,我们把死去这人的信息输入了系统,委托部里有权限的人查询,返回来的结果是他确实叫吕侠,是萨雷阔勒人之一,当时被安顿在了魏阳市。 “厅长帮着打电话请教了几位当时审批的老领导,老领导有一些印象,他说,这事情当时还有点奇怪,他还过问过。” “怎么个奇怪法?” “他记得这些人都选择落户在祁岭省魏阳市……” “啊?为什么选择这里?” “老领导也纳闷,就把操办此事的人找来,那人说,这五个人不想分开,但是他们又不知道去哪里。所以,他们就推举一个人闭上眼睛,抡着胳膊在地图上一指,结果就指向了魏阳这个地方……” “这么随意?简直比我还随意啊……”华鬘感慨道。 我吃了一惊:“所以他们都到了魏阳,对吧?” “这个我们也问了老领导,他说,后面具体经办内容就不知道了。当时大领导特别强调,要做好这五个归国人员的安置工作,要协助他们平稳重返社会,所以这件事知道的人很少。” “所以,今天被枪杀的这个叫吕侠的人,他的名字应该只是化名吧?” “没错。” “他是不是就是当初勘界队遇见五个人时候,其中的那个‘大侠’?” “有可能。” “所以,他其实一直在魏阳。他自认为能行侠仗义,而之所以白天突袭我,就肯定认为我做过什么不厚道的事。”我抽丝剥茧地分析着,“但是我平时规规矩矩的,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吧?” 我抬头看着她俩,发现面前的两个女人纷纷点头。 “难道我做过很操蛋的事情?” 两个女人又纷纷点头。 “比如?” 她俩相望一眼,华鬘笑了起来,林瑛的脸有点红扑扑的。 “开玩笑呢,你接着说。”林瑛道。 我对她笑了一下,继续说下去:“所以还是之前的推论,我最近做过得罪人的事,都是在查案中发生的。如果在查案中无意中伤害了吕侠在意的人,他会不会用行侠仗义那一套道德标准来衡量,然后想把我除之而后快?” 华鬘想了想,问:“这么多年,他的行踪能查到吗?” 林瑛点点头,说:“他其实挺遵纪守法的,他把分到的那笔钱存在了银行,自己继续过那种艰苦低调的生活。这些年银行的人帮他做了一些保守的理财,他的资产已经——我看看银行给的数字啊,到现在为止已经变成了二百七十多万了。” “不愁吃不愁花——他后来没有家人吗?” “没有,也没有朋友,没有定居场所,独来独往,天天住在各种小旅社里,要不就出去云游四方。活得特别洒脱,真的就像侠客一样。” “他们当时在萨雷阔勒,读的书是《倚天屠龙记》吧?”我问,“所以他佩服的人不应该是张无忌吗?张无忌可是妻妾成群,又当教主,又享人间富贵的。他怎么会坚持独身,不涉世事?” 林瑛摇摇头说:“这个,目前大家都不知道,我们无法揣度他的心理。因为这五个人后来都是守法公民,系统里根本没有他们的任何关注。尤其这个吕侠,平时非常守法,突然就冒了出来,在大街上就想把你置之死地——多奇怪的一件事。”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啊……”华鬘忽然冒出一句感慨。 “最近又改看电影了?”我低声问她。 “嗯……特喜欢一些老片子,有味道。”她啧啧地说。 林瑛没听清我俩在嘀咕什么,不过她清清嗓子,突然冒出一句话来。 “实际上,我已经发现了其他两个可能的萨雷阔勒人……” 第三百五十九章 怪异遗书 我们眼睁睁地看着林瑛输入一个熟悉的名字,然后看她点击“检索”。 这个人的记录很多,但当林瑛往上翻了几页之后,我门发现他的记录突然中断了。 中断的时间为2004年9月。当她想再往上翻阅时,系统居然提示“没有权限”。 林瑛接着又输入一个名字,他的记录很少,但当选择2004年9月之前进行查阅时,系统依旧显示没有权限。 华鬘瞪大眼睛看着这两个名字,她忽然吹了声口哨。 “事情很清楚了嘛,这些事跟我们毫无关系!” “怎么毫无关系?他们都是在最近案件里出现过的人啊。” “可人又不是我们杀的,冤有头债有主,凭什么算在我俩头上!杀害其中一个人的真凶不是已经落网了吗?还有一个人,不是算自杀吗?” “这样说来,杜建生的自杀确实有不少疑点——你们警方调查过吗?”我直接把那个人的名字讲了出来。 是的,那两个林瑛没有权限查询过去的人,一个叫杜建生,也是原来魏阳咏升集团的老板,芦桥湿地公园女尸杜万芊的父亲。 他在女儿去世后一度歇斯底里地逼着警方找凶手,可当找到凶手,发现女儿是整起事件始作俑者的时候,他突然抛下家业,跳楼自杀…… “当然查过了!我们排查了他身边所有的干系人,生意伙伴啊,股东啊,仇人啊,朋友啊,各种人都排查了,都没有任何嫌疑。而且他还留下了遗书,之前的医疗记录里也显示他已经得抑郁症多年。或许他女儿的死,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吧。” “遗书?人死之前都要留遗书吗?”华鬘瞪着眼睛问。 林瑛惊讶地看她一眼,我赶紧打圆场说:“沈喻是质疑杜建生遗书的真实性吧?” 我偷偷使劲拽了一把华鬘——阿修罗都寿命极长,除了战死和被杀,他们基本没有自然死亡这回事,所以更不理解什么是遗书了。 华鬘冲我做个鬼脸,吐吐舌头,谁知道被林瑛看个正着…… “你们俩,最近关系好的一比啊。” “不行吗?他是我男朋友不行吗?”华鬘拉着我的手,得意地炫耀着。 “别别、别误会……”我红赤着脸,使劲跟她解释道。 “误会个屁!我看你小子是占了便宜还卖乖!”林瑛恨恨地踹我一脚,“你俩要探案就探案,要谈恋爱就谈恋爱,别在我办公室里虐狗!” “探案,探案。”华鬘咯咯笑着松开我的手说。 “来来,接着说……”我也对林瑛说,“接着聊遗书……” “让老娘平静一下,不然马上就逼着你写遗书!”林瑛怒气冲冲瞪着我。 她的话让我一愣。 “有没有可能,那遗书是仿的,或者别人逼着杜建生写的?”我提醒说。 林瑛也愣了一下。 “仿的不可能,不过要说有没有人逼着他写……我记得那遗书字迹歪歪扭扭,而且语言也有些奇怪,当时还以为他是情绪低落,心情很差,所以才写得很乱……” “有遗书的复印件吗?” 林瑛点点头,她打开电脑,打开一个个文件夹——她虽然日理万机,但纸面工作做得十分认真,所有的案子都分门别类地归档在不同文件夹里,一层层打开,一目了然。 那是一个灯塔记事本,尺寸是a5大小,内页空白,没有条纹,在一页纸上,杜建生用签字笔歪歪扭扭地写着几句话。 “这世上已无我的亲人,人生一世,知己四五,朋友八九足矣。死后遗产归咏升基金打理,利润用于慈善。杜建生,2016年4月x日。” “是不是有点怪?他在遗书里写这段话做什么?难道是想提醒其他萨雷阔勒人吗?”林瑛问我。 “首先,他这句话引用得就有问题。我记得原话是‘人生一世,知己二三,朋友七八足矣’,这话其实是有典故的,辛弃疾有一首词里面用过‘知我者,二三子’,他借用的则是《论语》里面的一段话。 “这段话是孔子讲给学生们听的,‘二三子以我为隐乎?吾无隐乎尔’,意思是说,你们几个人以为我隐瞒了什么吗?我其实没什么隐瞒你们的。”我看见那几句话,马上给她们解释道。 “啧啧,厉害。我就联想不到这么多历史。”林瑛朝我点着头说。 华鬘听我被夸,也洋洋得意地又挽起我胳膊。 “哼!”她看我一眼,做出一副傲娇的样子。 “其次呢?”林瑛懒得搭理我俩秀恩爱,她急着问。 “其次,他为什么非要说知己四五,朋友八九?要知道萨雷阔勒人连他一共有五个,即使算上他们口中曾经在淘金谷里病死的小六,那也才六个人——但他后面为什么又提到朋友八九?他有朋友吗?” “看怎么定义了,不过他那个人的德行你也见过,我们也走访了他身边的人。他自己怎么认为,那是他自己的事,但这些人都纷纷表示,跟他只是生意或者伙伴关系,没有人愿意承认是他的朋友……” “做人做到这样,也算绝了……”我感慨道。 “没朋友岂不是很正常,我们阿……”华鬘脱口就说,我急忙上前把她的嘴捂住。 林瑛盯着我们:“最近你俩老鬼鬼祟祟的,而且周围总是发生怪事,很不正常啊……” “你大爷!要是不让我们查案,立刻就都正常了,你信不信?现在查得我都当街被人追杀了,你还想怎么样?!” 林瑛不好意思地笑了。 “说得也有道理。” “杜建生虽然霸蛮,但他白手起家,在魏阳呼风唤雨,他不是傻子,也不是笨蛋,他怎么会知道自己有多少个朋友呢?所以,我更倾向于认为,这几句话,更像是说给同伙听的。如果要讲给同伙听,那就一定用别人看起来模糊,但知情者看起来明白的语言。 “所以他可以只写‘知己四五’,去提醒除自己之外的四个萨雷阔勒人就好。可为什么又加上‘朋友八九’呢?要知道,如果加上这四个字,反而会引起别人的混淆——万一他们认为‘知己四五,朋友八九’是泛指呢,这样的话会造成误会的。” “这就叫‘画蛇添足,冠上加冠’,杜建生是个聪明人,他死前想要传达的意思,绝对会经过字斟句酌的。” “所以说,难道除了五个萨雷阔勒人外,他们还有个八九个人的小团伙?”华鬘直接把问题提了出来。 第三百六十章 飞机餐 我们仨沉默了一会儿,因为除了五个萨雷阔勒人之外,谁也想不出他们在深山荒谷里还认识什么人,跟谁交往过。 换句话说,勘界队发现他们之前,他们所有的经历,只有他们五个人心里有数,其他人都一无所知。 “咱们看看另一个嫌疑人吧,尚卫民这个人的确是被杀,而且是被冉奋强杀死的,他自己也招认了这一点。”林瑛提醒说。 “尚卫民跟吕侠、杜建生也不一样,他在云塘镇可是一直生活了很多年,还爱喝酒,别人应该对他很了解吧?” “等一下,”华鬘忽然想起来什么,她说,“咱们先想想,这些人到底是谁吧!从勘界队的记录来看,山谷里一共住着五个人,他们分别是戴头箍的、大侠、卷毛、聋子,还有一个毫无存在感的人。 “现在我们能知道的是,刺杀言桩的吕侠很可能就是大侠,那么卷毛、聋子、头箍到底是谁呢?另一个没有存在感的人又是谁呢?而且,我还有一个问题,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沈老师,你什么时候这么客气了?有话就说嘛。”林瑛说。 华鬘笑了一下:“你们人类,都是十八九岁上大学吧?” “我们人类?……”林瑛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沈老师,你不要用火星人的视角开玩笑了哈哈。” 我见华鬘又说错了话,连忙打圆场说:“就是,别开玩笑了,你赶紧说!” “好吧——我的意思是,如果杜建生和尚卫民是萨雷阔勒人的话,他们可是2004年才回来的吧?2004年到现在只有十二年时间,但两个人的孩子都上大学啦——就算他们立刻结婚生子,也没有十一二岁的大学生吧?” 华鬘的一句话就让办公室再次沉闷下来——刚才我和林瑛讨论了那么嗨,结果把常识性的东西都忘记了。 “我有个办法。”我举着手,打破尴尬氛围说,“可以去找那个发现他们的勘界队员问一下啊!” “好办法,拿上这些人的照片。”林瑛说。 “等等,”我忽然一拍桌子,“还有一个人的照片也带上!” 林瑛通过当地警方找到了林杉,他如今在西安的一家勘察设计院工作。 “事不宜迟,不过我最近走不开,要不你跟沈老师替我跑一趟西安?” 这应该是华鬘第二次来飞机场了,上一次还是追捕金满山,坐轻轨刚下车就遇到情况,我俩当时没进飞机场的门儿就掉头“飞”淞山市里了。 “飞机怎么玩?就这么个大铁桶子也能飞起来啊?”华鬘坐在位置上,不停左摸右摸,把座椅一会儿弄上来,一会儿弄下去的。 “别乱弄,后头的乘客会不方便的。” “哈哈,有意思。”飞机腾空而起的时候,别人都在闭目养神,偏偏她开心得像个孩子。 因为飞机晚点,所以起飞之后,已经接近午夜了。空姐只好匆忙急着发餐,华鬘大喜过望。 “哟哟,这个不错,能再来一份吗?” “女士,我们先送餐,如果有剩余的就给您送过来。”空姐礼貌地笑着说。 “真是太好玩了,阿修罗要有这东西就好了,我们跟天神打仗也不会那么费劲了。”她压低声音对我说。 空姐很快又拿来一份飞机餐,华鬘开心地接过来,但空姐刚转过身去,餐盒里面就只剩下餐具、锡纸盒和包装塑料纸了…… “多来几份呗……”华鬘嘿嘿笑着说。 “好、好!”空姐使劲掩饰着脸上的尴尬,匆匆向机尾走去。 周围的一些乘客听到了她的话,都纷纷看向这里。不过华鬘毫不理睬,她继续特别开心地摸这摸那,还把杂志拿出来,一页页翻着。 不一会儿,空姐拎着一个口袋,装了五份餐食过来。她弓下腰身,彬彬有礼地递过去。 “女士,这是您要的加餐。” 华鬘放下杂志,看看那一塑料袋飞机餐,又看看空姐。 “你是想侮辱我?” 空姐一下子愣在那里,我也怔住,回头看看“华鬘”,发现她的眼神动作已经变了。 我赶紧看表——果然,秒针刚过零点,华鬘已经变回沈喻了。 “这是——她点的?”沈喻终于意识过来,她看着我问。 我使劲点头。空姐此时拎着一堆饭,还弯着腰,姿态怪怪的,她看我俩大眼瞪小眼的样子,满脸写的都是迷茫两个字。 “收下,然后你都吃掉。”沈喻指指飞机餐,冲我言简意赅地说。 “可是……” “可是什么?你胃大,又不好意思跟人空姐要饭,我都拉下脸来帮你要了,难道还要我替你接着吗?”她一连串喷出一堆话来。 周围的人都把目光投向我,纷纷露出“原来是这样啊”的表情。 也对,相对于沈喻这种苗条靓丽的美女,他们更愿意相信我才是能吃下这么多盒饭的人。 我只好红着脸,从空姐手里接下五份飞机餐来——这还得谢谢华鬘,她当时要多说一句“还剩多少我全包圆了”,那现在就不是这么寥寥几份的问题了。 空姐朝我的微微点头,笑着说:“先生,祝您用餐愉快!” 愉快个棒槌啊愉快!你们航空公司这盒饭,能吃下一份都已经很困难了好吧?! 沈喻看她走远,狠狠在下面掐了我大腿一把。 “怎么回事?!怎么一睁眼跑飞机上来了?咱们这是去哪儿,不会是去新疆吧?!” “是去西安——你睡着的这一天,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大事。” “赶紧说!” 我把破获曲江被杀案、与闻廷绪商量去新疆、出来遇到吕侠的刺杀、吕侠中枪身亡,以及以后萨雷阔勒人的来历、几个疑似萨雷阔勒人的猜测,以及现在准备去西安找林杉确认他们身份的事,等等等等,都一并告知了沈喻。 沈喻听后,唏嘘不已。 “为什么老子在的时候就进展寥寥,而她在的时候,什么都不用干都能突飞猛进?!” “我怎么瞅着你脾气越来越像她了……”我提醒沈喻道。 “是吗?”沈喻有点不好意思地笑笑,“互相影响吧——赶紧吃你的饭!一粒米也别想糟践!要不人空姐看到多郁闷,你俩啊,丢脸都丢到天上来了!” “跟我没关系啊……” “胡说,还不是你手把手教出来的!” …… 下飞机之后已经半夜,我们打车先去了预订的酒店。沈喻一到前台就急了,她发现林瑛给我俩订了一个房间,而且还是个大床房。 “不行,我要换房!” “换房要补差价的……而且现在我们也没有多余的房间了……”前台不好意思地解释道。 沈喻怒了:“林瑛这个畜生!我马上打电话骂她!” “别!昨天上午华鬘状态不错,还能对答如流,到了下午就扛不住了,几次三番差点儿说出露馅的话来。林瑛本来都怀疑了,幸亏我四两拨千斤给搪塞过去,你可别再贼喊捉贼,弄出幺蛾子来了!” 沈喻沉默了一会儿,又说:“那登记完你睡这里,我自己去别的酒店!” 第三百六十一章 发福的林杉 “沈小姐!”我都差点儿笑出声来,“你一个教逻辑学的,应该知道‘名实关系’吧?在魏阳咱们就住一起,出差开了房间,登记上名字,你又跑别的地方去住,这意义何在呢? “在别人看来,咱们还是住在了一块儿;而如果林瑛能查入住信息,发现你又跑别的地方登记住宿,你说她会不会怀疑? “现在咱俩名义上已是男女朋友了,如果为了名誉拒绝同住,那名誉早成伪命题了,如果你为了不发生实际关系拒绝同住,那不成名实不副,引人生疑了吗?这么简单的逻辑学问题,你还不明白?” 沈喻看着我,嘴巴张了张,终于把话咽了下去。 “好吧,这是我身份证,我去沙发那里等着。” 我心里一阵窃喜,不止是因为我俩能睡在一起,更是因为不知不觉间,我已经能辩得她哑口无言了。 前台一边办入住手续,一边还偷偷小声说道:“先生,您太厉害了!” “啊?——啊!” “我们这行啊,见过千千万万男人骗女孩开房的,头一次遇到您这种方法,居然用逻辑来说服对方的……” “这可不是骗……” “知道,都是你情我愿的,女孩子也就故意矜持下。” “……” 这个房间说实话还不错。 酒店应该前两年新装修过,浴室很大,卫浴设备很新,屋里也比较卫生,还有一个办公桌,两个沙发,一个茶几,中间那张大床还摆着两只用浴巾编成的小象,布草看上去既松软又舒服。 我打开灯,调好空调,沈喻指指地毯说:“你今晚打地铺。” “这么做好吗……” “挺好的啊。”她伸个懒腰,往床上一躺,惬意地说道。 “万一林瑛在房间安了摄像头,发现咱俩名实不副的事儿……” “那不挺好吗?没准她看见你睡地毯,还会偷着乐呢——这大床真舒服啊,闻着都有阳光的味道,啧啧……” ……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被从地上踢醒,刚睁开眼就听窗帘“唰”的一声被拉开。大西北的阳光倾泻而来,把我照得连自己姓什么都忘记了。 “起来起来!”我只看到白光中有个女人在吼着,“都几点了!出差就不用起早干活啊!” 我从地毯上爬起来,把昨晚要来的床垫和床单收了,一看表,已经快到八点了——我们跟林杉约的是九点半。幸好酒店离着他工作的设计院近,要不连饭都吃不上了。 沈喻早就洗漱完毕,连淡妆都化好了。我正坐在马桶上醒盹儿,她又一把推开门闯进来,吓得我赶紧提短裤。 “有完没完!再耽误就迟到了,还得下去吃早餐呢!” 我急忙从马桶上站起来,用五分钟时间洗头、洗脸、刷牙、漱口、穿衣服,还顺便涂了个防晒霜…… “这还不错,男人洗漱就是省事儿。” “你几点起来的?” “六点啊。” “从六点捯饬到现在?” “对,要见人的啊,你不要面皮,我还要嘞!” “那你怎么见我从来不化妆?” “废话!化妆品也是工厂生产的好伐!跟你见面还化妆,不增加碳排放嘛。” “……” 我俩在自助餐厅飞快吃过早饭,我连喝两大杯黑咖啡,顿时觉得神清气爽。 林杉在一家勘察设计院工作,他现在已经三十六岁,头发稀疏,满脸油光,两颊鼓鼓的,活像含着坚果的松鼠。他的肚腩滚圆,给塞进裤子里的衬衫扣带来了很大压力,稍微走快几步,他的呼吸就明显变得粗重很多。 “欢迎欢迎。”他与我俩握手,然后递上名片,看上面印的官衔,他已经成了院里的总经理助理。 “昨晚喝大酒来着,现在脑仁还有点儿疼。”他不好意思地解释着。 “你们技术人员还要出去应酬?”沈喻纳闷地问。 “不应酬没业务啊,办公室里谈工作,酒桌上联络感情。在国内做业务,技术这东西不是核心竞争力,圈子才是。” 我深有感触地点点头。 “……大家都在争先恐后地拉关系,认识人,手底下几百号人都等着发工资,不赶紧拿业务哪行啊。喝酒总比搞研究快吧?搞研究几年、十几年也出不来成果,喝酒吃饭、培养感情几个月可能就能中个标,一个标就能养活大家几年——人啊,更关心眼前的事儿。” 沈喻有点懵,她懵的样子看起来挺萌的。 “我跟你们想象中不一样吧?在萨雷阔勒岭的时候,我才二十四岁,那时候真是年少青春啊,想的事情、做的事情,跟现在一比简直就是霄壤之别。” 他边说边给我俩泡好茶,茶香氤氲,闻起来沁人心脾。 “这茶不错,也是别人送的——两位尝尝。” 他重新坐回座位上,看着我们,眼神涣散着,似乎在回忆什么。 “昨天一接到电话,我就想起当年的日子了,那时虽然很艰苦,但有另一种奔头,就是那种很二很傻的奔头,不是那种能具体到名利的奔头。这一想起来就感慨良多,所以晚上在酒桌上就多喝了几杯——您是带照片来了吗?听说要让我辨认一下?” 沈喻点点头,我从包里取出一个信封,把几张照片递了上去。 那些照片有的是搜集来的生活照,但有的人,比如吕侠和老鸟根本无人照相,所以他俩的照片只是遗照。 “都死了吗?——都死了啊……”林杉边看边感叹着。 “都死了,他们几个人都死了。”沈喻回答说,“而且都死于非命,所以我们才来找您,不光是确认照片,还想听听报告里没有的东西。” 林杉戴上眼镜,他眯着眼睛打量着,似乎在努力辨认着什么。 他把老鸟的照片拎了出来。 老鸟是我临行前想起来的一个人,他是曲江案里的重要人物,后来被古钟毒死灭口了。 我之所以想起老鸟,是因为他的头发就是自然卷。 没想到林杉最早辨认出来的果真就是这个老鸟。他把照片放在桌子上,用食指叩着说:“这个人,就是在萨雷阔勒遇到的卷毛。” 第三百六十二章 大龙湖 “没想到,他都老成这样了。”林杉感慨着,“我在萨雷阔勒岭见到他的时候,他脸贼黑,牙特白,还特别喜欢笑,一笑起来,觉得他的牙都白闪闪晃眼睛——他后来做什么营生来着?” “没有固定职业,就在汽车站一带做点儿小买卖吧。”其实老鸟死前一直小偷小摸,不务正业,但我看看林杉,还是不忍心对他讲出真相。 “其他三个人呢?”沈喻问。 “这个人,有那么点儿大侠的意思,但这张脸又不太像。”林杉拿着吕侠的照片,他看了一会儿,又眯上眼睛,好像在回忆似的。可当他张开眼睛的时候,他又摇起头来。 “奇怪,他长得不像大侠,但眼神里老有种大侠的劲儿。” “难道——整容了?”我自言自语。 “有可能,他这表情,这目光,太像大侠了。不过大侠的脸比他方一些,鼻梁没那么高,眼睛也没那么大。” “这个好说,让林瑛请法医看看有没有整容的痕迹吧。” “至于这两个人,”林杉看着杜建生和尚卫民的照片,好一阵子也不言语,“不太像,脸也不像,眼神也不像,瞧不出来。” 这时候传来敲门声,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推开条门缝,朝林杉笑笑。 “怎么了?”林杉问。 “林总,韩总找您开会。” 我和沈喻急忙站起身,林杉不好意思地跟我俩道歉。 “要投一个标,前期工作还得盯着——您二位什么时候走?如果有空的话,咱晚上吃个饭吧?想跟您好好说说萨雷阔勒岭的事儿,当年其实还有几件奇怪的事儿,我都憋心里好多年了。” 我和沈喻互相看了一眼,然后朝他点点头。 “那就这么说定了,我下班后来接您两位!”林杉跟我们握手道别。 于是这么多天以来,我和沈喻终于迎来了一个放松的日子。中午我俩找了家网红馆子,吃了凉糕、米皮,然后又逛了大雁塔。 大雁塔有喷泉,也有玄奘大师的铜像,当年玄奘大师万里迢迢,西去天竺取经,回到长安后,便主持修建了这座大雁塔保存经卷。 “有意思的是,玄奘当年西行出国时,唐朝和突厥正在作战,边境管控得厉害,所以大师出国属于偷渡。他昼伏夜行,经过西域,绕了好大一个圈子才到达印度。但回国时唐朝和突厥的战争早已结束,他已经可以光明正大地回来了,于是他就抄了近路。” “是吗?”也许是天气太热,也许是另有心事,沈喻不太感兴趣地回应着。 “他的这条近路,恰好连着几个你我熟悉的地方。”我笑着说。 “哦?说说看。”她明显来了精神。 我俩在大雁塔旁找了家小咖啡馆,我要了一大杯冰凉的美式,边喝边跟她说着一千多年前的往事。 “玄奘大师东归路线,是从今天的巴基斯坦北上,先是到达阿富汗,然后进入帕米尔高原的瓦罕走廊回国的。这条瓦罕走廊,清朝叫做瓦罕帕米尔,是高原上的‘八帕’之一,是一条能穿越帕米尔高原的的峡谷。在清末的时候,英国占据了瓦罕,后来这里便成了阿富汗的领土。 “瓦罕走廊是雪山中间的一条长长的山谷,水草比较丰茂,但最窄的地区只有几公里宽。萨雷阔勒人说过,有一年师父往南去再也没回来,他们于是离开淘金谷,往南去寻找师父,最后用一把金砂换了牧民的几十只羊。那个地方应该就是在瓦罕走廊里面。” “哦?这么巧?” “不是巧,是因为从南边经过帕米尔回国,只有那一条路。” “你刚才说‘八帕’,什么叫‘八帕’?” “这个嘛,帕米尔是个高原,可是这个高原比较特殊,别的高原呢,都是相对于平原来说比较高的地域,虽然上面多山,可是也有很多平坦的地方,比如内蒙古高原就尽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 “但帕米尔高原不同,它的上面几乎全是大大小小的山,一个山头连着一个山头,连块像样的盆地都没有。不过山与山之间也有不多的几条峡谷走廊,这种峡谷就叫做‘帕’。清朝时候勘察了整个帕米尔,把八条比较宽的谷地称为‘八帕’。玄奘大师走的瓦罕,就是其中一帕,它就是两边雪山夹着的一条细长峡谷。所以,他要从南方来,非从那里走不可。 “但是玄奘大师从具体哪个地方穿越帕米尔,进入西域的,不同的考古学家有不同说法。一段时间内,以冯其庸为代表的学者,认为玄奘大师是直接穿过瓦罕走廊,从现在中巴边境的红其拉甫口岸的明铁盖达坂进入西域地区。 “但后来人们根据玄奘大师的《大唐西域记》考证,发现他穿过瓦罕走廊的时候,其实走了另一条路。 “瓦罕走廊北部,其实还有两条小岔路,分别通往八帕中的大帕米尔走廊和小帕米尔走廊,其中通向小帕米尔走廊的那条路,有个湖泊名叫鄂依库里湖,也叫查克马克廷湖,湖水沿谷而展开,玄奘说它‘南北五十里,东西三百里’,相当狭长,像一条长龙,因此玄奘叫它‘大龙湖’。 “玄奘大师经过大龙湖,然后沿着湖水流出来的河向北,终于进入了小帕米尔走廊,他穿过小帕走廊,进入了‘八帕’里的朗库里帕米尔,最后从阔勒买-卡拉苏山口回到西域。” “可是,这跟咱们的案子有什么关系呢?”沈喻皱起眉头。 “我还没说完呢。你要知道,玄奘大师经过的朗库里帕米尔,正在萨雷阔勒岭的西侧,也就是当年中塔勘界的地区,而这个地方进入国内的唯一口岸,正好就是阔勒买-卡拉苏山口。这说明萨雷阔勒五人曾经居住过的山谷,就在附近一带!而且当年勘界队出入萨雷阔勒岭的通道,也正是这个山口! “而且,萨雷阔勒五人如果往南寻找师父的话,他们的路线正好跟玄奘大师东归的路线相反,他们也必会经过绵延百里的大龙湖,最后才能到达草原茂盛的瓦罕走廊。但是,从报告里看,萨雷阔勒人并没有提过那个大湖!你说奇不奇怪?” 第三百六十三章 关键线索 沈喻想了想,说:“也未必奇怪,有时候我们也会经过许多地方,但因为不是目的地,所以总会忽略它们。” “可是,帕米尔不同于别的地方,人在两侧都是崇山峻岭的深谷里穿行,如果遇到一个绵延上百里的大湖,可是要沿着湖走许多天的,想忽略都无法忽略啊。” “也许是报告里没有提及罢了,不过晚上见到林杉,可以再仔细询问一下——不过你讲了这么半天,就提供了不多的一丁点儿情报啊。”沈喻有些不满地说。 我哼了一声。 “你这什么声音?对我有意见?” “没说完呢,还有另一个更直接,更重要的线索。” “哦?你别老卖关子了,一口气讲完不行吗?” “刚提出第一个疑点你就开始冷嘲热讽的,不想说了。”我故作生气状。 沈喻眼睛一瞪:“赶紧说!” “什么态度啊,就不说。” “你现在是要翻天了是吧?”沈喻一拍桌子,那着急上火的样子看得我都笑了。 真是,当了这么多年的舔狗,没想到追女生光跪舔也不行哇。 她又瞪我一眼,我翘着二郎腿,晃着说:“我这不是翻天,只是翻篇儿。反正一过零点,你又会跟我好好的。” “你……赶紧说!” “好好说话,我就说。” 沈喻被我气得连翻几个白眼,看样子连淑女风范也不想要了。 “好——请问言先生,另一个线索是什么呢?”她使劲装出一副嗲嗲的样子来。 “好的啊,林小姐,我再来杯咖啡就可以说的啊。” “什么林小姐,我姓沈……” “您的嗓音听起来就姓林的啊。”我说完自己都哈哈大笑起来。 “别费劲了,赶紧说吧,行不行啊。”沈喻终于恢复了正常语气。 我笑得肚子都疼了:“行,那就继续讲。话说玄奘大师从阔勒买山口进入西域,也正式进入了我国现在的疆域之内。他先是到达了一个小国,这个国家建在萨雷阔勒岭东麓的山脚下,名字叫做朅盘陀国,也就是现在的塔什库尔干县的石头城。而萨雷阔勒五人就是先到达塔什库尔干,然后从这里去乌鲁木齐的。 “玄奘大师的东归之路与他们相同,因为朅盘陀也在八帕的一条山谷之内,西面和东面都是高山,所以大师不得不往北绕过雪山,到达了一个叫佉沙国的地方,这个地方往东北走,就是当年唐朝安西都护府的驻地龟兹。然后往东就是车师,也就是现在的乌鲁木齐,再往东就到达高昌(吐鲁番)、阳关,这是丝绸之路的北线,也是他西行时走过的老路。 “但玄奘大师显然是一个喜欢新鲜事物的人,他在佉沙国停留之后,没有选择沿老路回国,而是折向南方,想从塔克拉玛干沙漠南侧,走丝绸之路南线回国。 “他于是从佉沙国出发南行。他渡过徙多河(叶尔羌河),翻越沙丘,来到了一个名叫斫句迦的国家,这个名字属于音译,北魏时候翻译成‘悉居半’,还有一种翻译叫做‘朱俱波’——当然,它也有一个意译的名字,那就是‘西夜国’。” “西夜国?!就是地狱来客送你那本小册子里的西夜国?也是闻廷绪父亲考古的那个西夜国?就是如今新疆叶城县附近沙漠里的遗址?” “对。”我笑着朝她说。 “太不容易了,太不容易了!”沈喻激动起来,“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读书明理啊!看来好多知识还是要靠多读书!这真是一条重要线索,听你一说,我感觉隐隐约约许多事情都能对上了——你太厉害了!” 沈喻不轻易夸人,要是华鬘这样说,我一点儿都不会感到奇怪。但这是从沈喻嘴里吐出来的话,所以我也激动无比。 “你继续说——哦,不对,亲爱的言先生,请您继续说下去吧。”她马上换了一副笑眯眯的样子。 “还是温柔点儿好看。”我朝她竖起大拇指。 “好看毛啊!别只顾着看美色,赶紧的。” 我接着讲下去:“不过,玄奘大师对这个斫句迦国印象比较深刻,而且都不是什么好的印象。” “哦?” “《大唐西域记》里面有几句原话,你先听听——‘时风寒,人躁暴。俗唯诡诈,公行劫盗……礼义轻薄,学艺浅近……伽蓝数十,毁坏已多,僧徒百余人,习学大乘教。’ “意思就是说,这里经常刮大风,气候寒冷,所以居民也十分暴躁。他们的民俗比较诡诈,而且常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抢劫偷盗。这里的人不讲信义,言辞轻薄,所学的东西也比较浅薄。斫句迦国原来有几十座佛寺,但是大部分已经被毁坏了,只有百十号僧人,这些僧人信仰大乘佛教。” “有意思啊,有意思!”沈喻不由得击掌叫绝,“你那本小册子里怎么写的?说西夜国是一个邪魔的国家,听玄奘大师这样一说,不就是如此吗?” 我点点头:“玄奘大师回国的那年是唐太宗贞观十七年,到达长安的时间是在贞观十九年,所以路经西夜国的时间就在十七年或者十八年的时候,而小册子上记载的西夜国被灭的时间在唐高宗永徽元年,前后也就六年多的时间。” 沈喻不停掰着手指算着:“玄奘大师路过西夜国的时候,那里已经开始毁坏佛寺了,僧人也没剩下多少。短短六年之后,这个小国又被认为是邪魔之国,被西域都护率大军灭掉,而且城里面近万人一夜间消失不见。这样听起来,岂不是有些魔幻?” “当时西域各国都信奉佛教,摩尼教之类的也比较流行。西夜既然被称为邪魔国,他们必定有其他不流行的信仰,而且他们还公开劫掠,所以伤害了其他邻国,这才找来灭国之灾。” 沈喻默默不言地喝着咖啡,她的脑子应该在百转冥思吧。 她放下杯子,忽然激动地站起身来。 “原来冥冥之中,一切源头都在西域,都在西夜这个国家啊!如果说帕米尔高原是万山之祖,周围高大的山脉都汇集在那里,那么西夜也是万秘之源啊,因为咱们遇到的所有怪事都在千里之外的那个地方!找到了,我终于找到根源了啊!” 第三百六十四章 一切的根源 “根源?”我依然有些纳闷。虽然种种奇谈怪论都联系到了西域古国——西夜国,但现在就称之于根源,岂不有武断之虞? 沈喻四下找了找,最后将一张餐巾纸翻开,又从包里掏出一支签字笔。 “咱就不说帕米尔了,咱就举个例子——长江发源于哪里?” “唐古拉山。” “说笼统点,是哪个高原?” “青藏高原。” “黄河发源地呢?” “青藏高原。” “澜沧江、怒江、雅鲁藏布江呢?” “都是发源于青藏高原——这跟案子有什么关系?” “为什么发源于青藏高原?” “因为那里地势高、雪山冰川比较多,常年积雪,融川化水,最后就成了大河。” “不错,那你看看咱们这些案子。”沈喻拿着签字笔在餐巾纸上画着。 她先画了一个圈,写上“西夜”俩字,然后又画个圈,写上的是“魏阳”,最后她画了个“萨雷阔勒”的圈。 然后她又陆续在“魏阳”周围写上“十恶案”、“刺客和枪手案”、“背锅侠”、“无脸男”、“鱼脸男孩”、“地狱来客”、“红莲酒吧”、“大帅府”、“隗家老宅”,在“萨雷阔勒”边上写上了“五人组”,最后在“西夜”那里写上了“古书”、“闻牧山考古队”、“玄奘东归”三个词。 “你看,从魏阳开始,地狱来客牵涉到背锅侠、鱼脸男孩和无脸男,无脸男牵涉到十恶案,十恶案牵涉到刺客枪手案,刺客枪手案又牵连到萨雷阔勒五人组,所以在魏阳的一系列案件中,地狱来客是这个支流的源头。 “那地狱来客的源头又是什么呢?是西夜国,是西夜古书,西夜国又牵连着闻牧山考古队全员失踪案,而闻牧山的儿子闻廷绪在调查这件事,闻廷绪是红莲酒吧的股东,红莲酒吧周围有背锅侠出没,隔岸的大帅府里还有无脸男,而无脸男与鱼脸男孩曾在一起,鱼脸男孩住过隗家老宅,老宅的院子上有‘红莲’的对联! “再说说古代,玄奘大师的《大唐西域记》印证了西夜古书的内容,西夜国人的消失又跟考古队的几乎全员失踪何其相似!而玄奘大师的东归路线,又隐隐约约与萨雷阔勒五人组的回国路线神奇相似…… “所以,你看到没有?西夜在这一连串关系里,既是古代和现在的诡异事件的汇合点,又是魏阳系列怪案的滥觞之处。逻辑上也讲提纲挈领,纲举目张。西夜,就是所有事情的‘纲’。” 沈喻把那张餐巾纸递给我,我看完之后,将它小心翼翼地叠好收了起来。 “那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 “亲自去西夜。魏阳的事情,交给林瑛去做。” “可是,你隔夜切换的事儿?” “现在不是跟她和好了吗?今晚的夜宵我请,让她吃个饱!” “你这一副讨好华鬘的样子!” “大丈夫能屈能伸。”沈喻不屑地看着我,“再说,这是两个女人之间的私事,你就别添乱了,好好配合她。” “行吧。” “不过,你最近越来越厉害了。”沈喻指指我脑门说,“脑筋会转弯了,活生生变成侦探了。” “逼上梁山呗。” …… 我俩提前回到酒店在大堂等林杉,但他足足迟到了四十五分钟,这让沈喻十分不爽。 林杉最后满头大汗地从酒店门口冲了进来。 “言老师、沈老师,实在不好意思,下午又跑了一趟现场,有个工地的图纸需要调整。回来赶上晚高峰,抱歉抱歉!” 我看他热得满脸流汗,赶紧说没有关系。林杉冲进酒店的卫生间,洗了手脸才跑出来。 “车停在地下了。” 沈喻脸上仍然挂着不悦的表情,我生怕她又直愣愣说出伤人的话来。 林杉应该开的是私家车,他车上一片凌乱,副驾驶座位上还扔着安全帽和黄背心,一看就是刚下工地,来不及换衣服就开车赶过来的。 “不好意思,我这车乱得跟猪窝似的。干我们这一行的,看着体面,其实到工地上都一样摸爬滚打。” “真是挺不容易的,应该比当时在萨雷阔勒的条件强不了太多吧?”沈喻看着后排座位上的一堆测量仪器问。 “还是比那时候强,”林杉边等着红绿灯边说,“高原地区主要是缺氧,一动弹就觉得喘不上气儿来,而且还经常头痛。” 他对路况比较熟悉,开车转了两个弯就绕到一条小路上,沿着小路又开了大概十分钟,便停在一家杂粮馆子门口。 “我跟体己朋友聚会都选这儿,小馆子,杂粮,吃了胃里舒服。沈老师您不喝酒吧,言老师,咱们今天小酌两杯!” 沈喻看了眼菜单,笑了:“杂粮健康,合我胃口。” “就冲着健康来的——其实,什么吃多了喝多了都不健康!” 结果刚点完菜,林杉放桌上的手机又不停响了起来。 “二位稍等,”他拿起手机看着说,“我有点儿事,马上就回。” 沈喻看着他的背影,朝我耸耸肩。 “土木狗,都很忙的。”我替林杉解释道。 没想到她反倒笑了:“没怪罪他啊,刚才看到他表情没,高高兴兴还神神秘秘的,绝对不是工作上的事儿。他这个人挺注意面子的,所以也不会让客人坐这里,自己溜号走开——说不定,是给咱们一个惊喜。” “惊喜?能有什么惊喜?” “咱们为萨雷阔勒岭的事来的,能够惊喜的,也就只能是跟这相关的事情吧?” 我们俩正聊着,就看见林杉拉着一个女人走了过来。 那女人长得颇具异域风情,皮肤很白,眼睛很大,鼻梁很高,笑起来特别动人。 林杉拉着她走到桌前,先请她坐在里面。 “两位,跟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当年在中塔勘界队的队友,她的名字想必你们已经在报告里看到过,她就是达赫米娜,我的太太。” “啊?!”我和沈喻都惊讶地看着这对夫妇。我们怎么也想不到,时隔这么多年,原来他俩最终走到了一起。 “很意外吗言老师?能当队友也是缘分,能成为夫妻更是缘分,你要继续努力啊!”林杉笑眯眯地说。 达赫米娜坐在沈喻对面:“老林昨晚说,有人想打听萨雷阔勒的事儿,我就忍不住想过来见见!你们有什么想问的只管问,我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第三百六十五章 疑点重重 本来说只是小酌,结果还没聊几句,林杉又喝多了。 “高兴啊,兄逮,我真的高兴,难得能跟工作之外的朋友吃顿晚饭。”他说着又提了一杯啤酒,害得我只好陪着。 达赫米娜和沈喻都不喝酒,两个女人就这样静静地看着我俩装疯。 林杉夫妇聊着过去的事情,仿佛一下子年轻好多。 “那时候啊,我这脸晒得跟煤炭似的。”达赫米娜咯咯笑着对沈喻说——女生果然首先在乎的还是容貌,所谓颜值,真的就是正义。 不过我看着对面油光满脸的林杉,真想象不出他当年的颜值来。 听他自己讲,当年毕业刚上班,新入职的几个同事听说去帕米尔高原,都有些顾虑。 “我最傻,当时觉得好玩,还跑领导办公室,主动申请要去,结果在那里争回来一个山头,娶回来一个太太。憨人有憨福,傻人有傻命,就像那在穷山恶水里坚守多年的五个人一样。” “不过,他们如今却不如意。” “是谋杀吗?”达赫米娜突然开口问道。 “啊?”我被她问愣了。 “卷毛和大侠,是被谋杀的吗?” “啊,也可以这么说。” “所以,是连环凶杀案吗?是不是有人想针对性地杀光他们五个呢?” 沈喻摇摇头:“不是的,杀害卷毛的是一个大学生,证据链和证词都很完整。至于大侠——” 她看看我,似乎在想是不是把大侠袭击我们的事情讲出来。 但她最后还是给大侠保留了尊严。 “——大侠是被人在街头上开枪杀死的,枪手随后逃之夭夭。而那个时候,杀害卷毛的嫌疑犯早就被关进了看守所里。” “那他们是不是同一个组织的?比如这个组织跟那五个人有仇,所以凶手不只是一个人?” 我愣了一下,因为之前并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不过沈喻却直截了当地否认道:“我也考虑过这个问题,但仔细研究之后排除了这种可能——杀害卷毛的嫌疑人根本不会知道有萨雷阔勒人的事。” “唉。”达赫米娜忽然叹了一口气。 “怎么了老婆,为什么愁眉苦脸的?”林杉问她。 达赫米娜看看我们,她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开口说道:“其实,当初在萨雷阔勒岭西边山谷遇到他们五个人之后,我就隐隐约约发现有一些不寻常的地方。” “啊?!”林杉惊得手一抖,差点儿把倒满的啤酒洒出来。 “米娜,你怎么没跟我说过这事儿?” “我那时候中文不太好,你当时他乡遇故知,一直激动得不要不要的。有句话叫疏不间亲,我又怎么能插上话呢?再说了,当时他们其实是有所提防的,只有你看不出来而已。” “不会吧……”林杉愣在了那里。 “你们要相信女人的直觉,对吧,娜姐?”沈喻说。 达赫米娜笑了:“他啊,当时傻得像木头似的,就会跟我较劲。那五个人当时有许多不自然的地方,比如说他们嘴里的淘金谷,应该是出产砂金比较多的河沟。 “这种河沟集中在不远的朗库里河周围,朗库里河流进朗库里湖,这都是附近特别明显的地标。他们如果能跑到更南边的瓦罕走廊,那为什么却找不到原来的淘金谷呢? “况且,他们翻山越岭,千里迢迢跑到瓦罕是去找师父。但师父只是没有音讯而已,又不是真的去世了。所以,那些年他们总该想办法找到淘金谷,然后等着师父嘛。所以,从道理上来讲,这就有点儿说不过去。” 林杉拿着酒杯的手又抖了一下。 “你别激动,我是塔吉克人,父亲又是搞野外测绘的,对自己国家的地理,我自然更懂一些。”达赫米娜真是个细心的人,她还特意照顾着林杉的情绪。 “还有一个疑点。你用卫星电话联系勘界队后,在等待救援的那几天里,我故意东一句西一句跟他们聊过点东西。我发现他们口中的南行路线,跟我所知道的从塔吉克到阿富汗的沿途情况很不一样。 “他们要么含含糊糊,要么就以点概面,但真正的细节他们一无所知。我当时就怀疑,他们说的南行寻找师父的事情,其实是杜撰的。” 林杉脸色变得铁青,他不停看着我,似乎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答案。 沈喻却先开了口:“我们也怀疑过这一点,因为后来看报告时,发现他们要从无名山谷去瓦罕走廊,势必要经过河流和大湖,但他们根本没有提及,好像从山谷直接跳到了瓦罕走廊似的。” “是这样的。”我也表示赞同——这样就只剩下林杉独自一人呆坐在哪里。 “还有什么其他疑点吗?”沈喻继续问达赫米娜。 “有,就是那些宝石。据他们说,那些石头是从淘金谷和无名谷里捡来的。不错,塔吉克斯坦是出产宝石的国家,尤其是巴达赫尚地区,宝石产量很高。但宝石也不是毫无规律,到处出产的,往往是一个矿床多产红宝石,另一个出产绿松石。 “他们收集了这么多品种的石头,肯定不会只局限在一个山谷里面,这肯定是他们四处跋涉捡来的。而且那五个人并非自己说的那么天真无邪,相反,他们十分清楚那些宝石的价值——因为洞里收集的都是值钱的石头。 “而且,他们还有一种向日葵石,这种宝石也叫斜镁硅石,是塔吉克的特产宝石,只有一个地方出产。而那个地方离无名谷比较远,所以,事情肯定另有真相,绝不是像他们所说的,五个人始终安安静静守在山谷里那么简单。” 沈喻不停点着头,我也被达赫米娜的分析吸引住了,只有林杉一边揉着胖脸,一边喝着闷酒。 “你是不是不开心了?”达赫米娜笑着问林杉。 “不、不是,就是觉得——你应该早点告诉我。” 达赫米娜又笑了:“后来也没再多想过这件事嘛,要不是两位老师来,早就把它埋在柴米油盐里啦。” “那您怎么看他们的来历呢?”沈喻追问道。 达赫米娜说:“实际上,在勘界结束之后,我在返回杜尚别的路上,曾经在一个名叫穆尔加布的城市停留过,在那里我又听到了一些关于他们的传说……” 第三百六十六章 玄冥 穆尔加布是塔吉克斯坦戈尔诺-巴达赫尚州穆尔加布区的首府,也是塔国东部最大的城市。但其实到了那里,就会发现它和国内的一个村庄没多少区别。 这个“城市”沿着穆尔加布河北岸展开,在狭窄的河谷里,稀稀疏疏绵延着一些土灰色的平房,城里有三个“旅馆”,其实都是当地人家空出几间房子开的民宿。不过,这样的条件总比在萨雷阔勒上睡帐篷要强多了。 结束一阶段的勘界工作后,达赫米娜随着塔国小分队返回国内,第一站就是在穆尔加布休息和补给。 穆尔加布的旅馆一般都没有名字,只有外墙被刷成了白色。勘界队就住在一家“白房子”里,这家是穆市最大的旅馆,有五个房间,老板说这是今年第一次客满。 老板名叫库利亚,是个勤快健谈的中年人。 第二天,好久没有来到过城市的勘界队员们都出去逛,只有达赫米娜一人留在旅馆里休整。库利亚中午做了饭,他邀请达赫米娜跟家人一起用餐。 吃完饭后,库利亚又泡了茶,拿来酸奶,跟达赫米娜边喝边聊。 “这里很少见到杜尚别来的人啊。”库利亚感慨地说,“不过,别看穆尔加布很小很破,但在周围山民的眼里,这还是个大城市呢。他们买卖东西,都会到穆尔加布来。” 库利亚一说,达赫米娜忽然想起来什么。 “你们见过从东边来的人吗?卖金砂或者宝石的?” “有啊!穆尔加布有个巴扎(市场),每年大雪封山前半个月,都会有收金砂的商人到穆尔加布巴扎来。在那里,山民们把淘来的金砂卖给他们,然后用索莫尼(塔国货币)在巴扎上买过冬用品。”库利亚说。 “那,你见过会说中国话的山民吗?在来巴扎卖金砂和宝石的人里面。” “当然有!有个方脸、穿着羊皮的人这些年常来,他还在我家里住过,他不太会说塔吉克话,只会数数,有时候他还会带个头发蜷曲的人。他们一年只来一次,很少跟人说话。” 达赫米娜愣住了,因为头箍哥就是个方脸,而头发蜷曲的人,不正是卷毛吗? 她又多问了一些两个人的特征,库利亚有的记不清了,但有的还能印证上。 “你认识他们吗?”他问达赫米娜。 “在东边的山里见过。”她说。 “听巴扎里的小贩说,他们每年卖完金砂,都要买好多肉和粮食,而且还会买一头驴子拉回去。每年都会买新的驴车,可怜的驴子肯定被他们杀掉了——我们穆尔加布人不会杀掉驴子,驴子是我们的脚力。” 达赫米娜点点头,默默喝着库利亚刚泡好的红茶。 …… “所以,实际上后来去穆尔加布交易金砂的,就是五人组自己吧?”沈喻听完达赫米娜讲的事情后问。 达赫米娜依然有所保留地说:“感觉是这样的。” 我忽然想起来一件事。 “他们一共是五个人吧?为什么后来我们在报告里只看到了头箍、大侠、卷毛和聋子四个人,没有第五个?” 达赫米娜看看林杉,林杉终于有机会说话了。 “当时,我们也没怎么见到第五个人……” “为什么?是没有这个人吗?还是他不跟其他人住在一起?” “有的,确实有这个人。”林杉说,“而且也住在那个山洞里。但怎么说呢,总感觉那个人很不正常,而且其他人也并不把他当成正常人对待。” “几乎没有存在感的人,而且感觉其他四个人还会躲着他。”达赫米娜补充道。 “躲着?是精神有问题还是?” “都不是,是因为——他长得特别丑……”林杉终于把实话说了出来。 “对。第一眼见到他,我还以为见到鬼了。如果在红柳丛里撞见的人是他,我会毫不犹豫地开枪的。”达赫米娜慨叹道,“因为他长得简直比野人还丑……” “是没有脸,或者脸长得很难看吗?”我心里一惊,赶紧问道。 “不,”达赫米娜摇摇头,“就是五官长得七扭八歪的,他们叫他‘玄冥’,估计是从《倚天屠龙记》里玄冥二老的名字取来的。” 林杉忽然坐在桌上苦笑了一下。 “怎么了?”达赫米娜关切地问。 “关于玄冥,其实我知道更多一些情况,就是他的身世来历。” “哦?” “这还是头箍偷偷告诉我的,他跟我说,玄冥其实是小六的孩子……而小六不是男的,她是个女人。” 我们仨顿时都被惊到了。 林杉看着达赫米娜,说:“当时你中文一般,而且他们显然不想对你多说。但我还是私下问过玄冥是不是从小就长得如此。后来头箍见瞒不住,索性就偷偷跟我说,他说,小六其实是个女孩,她自从长大后,就不用干活,而是陪着师父……你们明白吧?” “太可怕了。”沈喻和达赫米娜惊讶地说。 “后来师父没有回来,他们找寻师父无果,只好回到了无名谷。因为刚到那里,几个人还人生地不熟,结果头一天晚上就出事了——一个凶神恶煞、浑身是毛的东西冲了进来,把小六掳走了…… “四个人只好到处寻找,他们终于在一个山麓的草甸子上发现了小六,她赤身裸体,浑身都是伤痕。他们赶紧把小六抱了回来,给她生火、包扎。 “在几个人的照顾下,小六一天天恢复过来,不过她精神显然出了问题,一看见火映照的影子就吓得缩成一团,呜呜哭泣。而且,她的肚子也一天天大了起来…… “到了第二年天气暖和的时候,小六生下来一个孩子,但她也流了很多血。四个人根本不知道怎么处理,眼睁睁看着小六停止了呼吸。 “他们把小六埋在西边的一座山上,用羊奶把那孩子养大,随着一天天成长,那孩子的模样越来越骇人,还是大侠给他取了个名字,叫他玄冥——这就是萨雷阔勒第五个人的来历。 “但他们几个人总觉得,跟活泼可爱的小六相比,玄冥简直就是人的耻辱,所以他们不愿意承认玄冥是小六的孩子。” 第三百六十七章 米娜的猜测(1) 沈喻恍然大悟似的点点头:“照这种说法,当初被师父带到萨雷阔勒岭的,是四男一女五个孩子。后来小六死了,留下一个与野人的遗腹子。再后来,四个男人和玄冥被发现,回归国内,是这么回事儿吧?” “没错。” “但这里有一个问题。”沈喻忽然说,“你们有没有推测过,这五个人被师父带去萨雷阔勒岭的时间呢?” 林杉相当认真地说:“我们搞测绘和设计的,对数字特别敏感。后来根据头箍等人的叙述,我大概顺了一下时间——他们几个孩子被师父带去萨雷阔勒的时间大概在1984年,师父失踪的那年是1990年,小六生下孩子在1992年初。” “那发现他们的时候,玄冥才十二岁吧?”沈喻质疑道,“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跟二十多岁的四个人会有明显区别吧?” 达赫米娜赞同地点点头,但林杉却另有看法。 “根本看不出来,玄冥长得实在太丑了,脸上还皱巴巴的,谁知道他有多大岁数?” “那是因为你们男人太糙了,看谁都是一样的。”达赫米娜不屑地说,“我当时注意过玄冥,看他的脸的确看不出什么,但如果仔细看他的皮肤,看他的举动,根本就不像个十来岁的孩子……” “男人怎么糙了?我这么讲究生活的人,糙吗?言老师——糙吗?”林杉红着脖子争辩说。 “你还不糙,经常喝酒醉得连自己家门都找不到,前些日子电梯一开门,你以为是卧室倒下就睡,这丑事儿刚几天就忘记了?” “你——怎么能当着两位老师的面,揭我的短呢……” 达赫米娜捶了林杉一下,又瞪着自己老公。林杉梗着脖子,假模假式地对视了一眼,不过他显然不是妻子的对手,五秒钟之后就把脑袋低了下去。 “……言老师,咱走一个……” 达赫米娜又狠狠地乜斜了老公一眼,林杉装作不服气,壮着胆子哼了一声,结果又被妻子听到了。 “你鼻子里两道冷气,是什么意思?嗯?” “……咳咳,言老师,咱再走一个……” 沈喻看看对面两口子,使劲抿着嘴没有笑出声,或许这也是一种恩爱的方式吧。 达赫米娜顿了顿,犹豫了一会儿,终于又开口说道:“实际上,关于这件事,我有个不太好讲出口的答案。” “啊?请讲讲看。”沈喻鼓励地说。 “我觉得,五人组其实藏着什么秘密……” 林杉看时机赶紧插嘴:“这不废话嘛,五个人生活在秘密的地方,有着秘密的来历——他们要是没秘密,谁还有秘密呢?” “我看你才是废话连篇!不服气你来讲!”达赫米娜虎目圆睁。 “……那个,言老师,咱继续走一个……” “不走了——让我吃口菜行不?”我哀求道。 达赫米娜开始将她的答案娓娓道来,如果仔细听来,确实很有一番道理—— 1984年是农历甲子年,是干支的起始之年。这一年从公历和农历上来说都是闰年,还有两个立春。 这一年春天发生了很多事,苹果公司推出了麦金托什计算机,苏联的“中兴之主”安德罗波夫死在了任期之内,大英帝国的煤矿工人开始了长达一年的大罢工。 当然,在东方的中国,也有一项关乎每个老百姓的事情。当年的四月份,国家决定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每个公民都将有一张属于自己的塑封卡片。 所以,现在我们人手一卡、习以为常的身份证,其实并非从来就有的东西,它的出现不过三十多年的历史。 在居民身份证制度实行前的三月份,一个“有钱人”出现在我国西陲的几个小村子。 这个人就是后来的“师父”,当时好多家庭还在赤贫线上挣扎,而且因为偏远荒芜,许多村子离着乡镇、县城相当遥远,农牧民基本不怎么进城,许多孩子都是在上小学时才统一上户口。 “这些情况你都从哪里听来的?”林杉打断达赫米娜的话问道,“我是中国人,我怎么都不知道?” “我后来对这件事一直念念不忘,查过很多资料,问过好多人啊——你怎么会知道,你每天就知道喝酒!” “……那个啥,言老师……” “停!我不能再走一个了!”我把林杉举起来的杯子活生生按了下去。 师父转了几个村子,他说,要找几个跟自己去“工厂做活儿”的孩子,他最后选了五个男孩,一个女孩。他给了这些家庭一些钱,把他们带走了。 这几个孩子,就是后来的头箍、大侠、卷毛、聋子、玄冥和小六。 师父带着他们先去了趟县城,他买了不少东西,还买下一头驴以及一辆驴车。他们赶着驴车一直向西,越过一个狭窄的山口,又沿着戈壁荒沙走了很远,最后来到一条有河流的峡谷里。 这个峡谷就是淘金谷,峡谷里有一条小河,是朗库里河的支流,河水里从山上的冰川流下来,顺便夹带了无数石子和金砂。 六个孩子就在这条淘金谷里,被师父役使着当了五六年苦工。只不过,他们并不觉得有多苦,因为残存在他们小脑瓜里有关过去的印象,就是冷、饿、穷。 起码这里,还有吃的。 后来发现他们时,他们还认为自己的故乡依然是寒冷、贫穷和饥饿的地方。 五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慢慢长大。突然有一年,师父对他们说,小六以后只管做饭,不再下河淘沙了。 只守着山洞洗菜做饭的小六,也逐渐水灵起来。再后来,师父让小六住进了自己的山洞。 五个小男孩其实都喜欢小六,但他们更畏惧自己的师父。他们从小就在师父的羽翼下长大,师父给他们吃的,给他们喝的,给他们住的,教给他们什么是江湖,让他们知道什么是侠义,什么是教主。 他就是六个孩子的阳顶天,六个孩子只是他的护法和使者。 他们要无条件地服从师父,哪怕师父让他们交出手里的东西,他们都要毫不迟疑地将金砂和宝石奉献上去。 这是师父的权威,也是他们能够生存的先决条件。 但这一次,师父拿走的却是他们自己心爱的女人。 第三百六十八章 米娜的猜测(2) 达赫米娜讲到这里,还另外做了一番解释。 “自从去过穆尔加布,听库利亚说了那些话,我就对萨雷阔勒人讲述的故事产生了质疑。不过最初我还以为起因是金砂宝石,但今天听林杉一说,反倒觉得感情才是矛盾的缘由。 “都知道马斯洛金字塔吧?如果把无名谷看作一个封闭的小社会,那么萨雷阔勒人在满足了基本的生活和安全需求之后,他们更直接渴望的是爱与归属感。毕竟深山荒野之中,远离尘嚣多年之后,少男少女之间很容易产生感情。这时候师父的横刀夺爱,就成了他们之间最直接、最尖锐的矛盾。 “我认为,他们几个人最终对师父动手了。而且师父的下场,很可能是被幽禁,甚至是被杀死。” “肯定是遇害了,因为埋一个死人比养一个活人省事多了。”沈喻又开始一句话噎死人不偿命。 “你老婆说话也够狠的。”林杉捂着嘴嘟囔道。 “还不是老婆。” “感觉也快拿下了吧?” 我赶紧跟他嘀咕:“咱说话还得悠着点儿,这俩女的都不好对付……” “你俩叨咕什么呢?”沈喻使劲咳嗽一声。 “……哎呀,那个,林大哥,咱要不走一个……” “好咧!” 两个女人看我们一眼,达赫米娜继续讲着自己的答案。 达赫米娜无法判断是哪个人动的手,但她觉得,既然之后那些人还能相安无事地生活多年,说明当时处置师父的事情,他们每个人都有份儿。 既然师父已经被处决,所以他们唯一要做的就是离开淘金谷,离开这个杀人现场,换到另一个地方去。 这个地方不能离淘金谷太近,因为如果近的话,很容易被连带着发现真相。 但是,这个地方也必须有能够生活下去的条件,首先要有水、有植物,其次还要有宝贝,因为帕米尔的生命资源相当贫瘠,他们还是需要去换过冬的食物和用品。 所以,六个人开始在帕米尔高原上的四处跋涉。他们带着剩下的金砂,带着一些食物,跋涉在雪封的高山、荒芜的戈壁和沟壑之间。 他们遇到了一些东西,听说了一些传闻。 那还是九十年代初,无论一直往南还是一直向西都在打仗,人们本来生活在一起,但现在不知为何成了仇人,他们举着枪支,推着大炮,咬牙切齿,拼命厮杀。 至于战争的真正意义,他们不知道,或许连前线的战士也搞不清楚。 所谓“争斗为何,久忘其旨”,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但乱世也有好处,起码当萨雷阔勒人隐居在“三不管”山谷里的时候,没有什么人会顾及到这里。 最后,萨雷阔勒人终于来到了无名谷。 无名谷水草丰茂,而且还是盘羊的栖息地,野兔野鸡也很多,而且山麓间还有能够耕耘的土地,山下有能够容忍的洞穴,简直就是帕米尔的世外桃源。 更重要的是,他们发现山谷的溪流里虽然没有黄金,还却有宝石! 而且从一带往西不远就是朗库里湖,那里既有宝石,更有金山。 这简直是天赐给五个人的厚礼,开始定居在这里,但他们没有意识到是,这里早就有了定居者,它们不是人类,而是几个野人。 萨雷阔勒人于是与野人展开了长期的你争我夺,但他们最终还是守住了阵地,但可惜的是后来小六死了,剩下的五个男人埋葬了小六,继续过着隐居山谷的日子,直到勘界队的到来。 跟沈喻一样,达赫米娜坚信玄冥不是小六的孩子。 “十二岁的孩子,不可能有那么成熟沉稳的言行举止。”达赫米娜强调说。 “还有一点就是,玄冥也肯定不是小六和野人的孩子。”沈喻补充说,“因为从你们的描述看,即使有野人这个物种,那它们与智人之间也会有生殖隔离。” 林杉反驳道:“但如果玄冥跟他们是同伴,为什么剩下四个男人不坦然接受,为什么他们非要对我撒谎呢——这没有任何意义嘛。” “谁说没有意义,撒谎并不是没有原因的。”沈喻突然开口说道,“其实有好几种可能。一种是因为长相的问题,玄冥长期受到其他人的歧视,他们不愿意承认他是自己的伙伴;另一种就是,或许玄冥因为弱势,反而受到了小六的特殊关照,其他人对他有所嫉妒,所以编出了小六和野人生下玄冥的恶语;当然,也许还有第三种可能,那就是玄冥变成丑陋模样是有原因的,这个原因同伴知道,但并不愿讲,只好用野人的杂种来搪塞了。” 她一连分析了几种可能,可我忽然想到另一个问题。 “那些野人,后来找到他们了吗?” 林杉和达赫米娜纷纷摇头。 “没有,大概是我那一枪惊动了他们。后来勘界队回来,大侠和卷毛带我们去了野人山洞,但那里面已经空了,只有一些他们曾经生活过的痕迹。” “挺可惜的,不过还有遗留的毛发、粪便之类,都被两国拿去做研究了。” “研究结果呢?” “没有公开公布,隐约听说,那很可能是一个新的物种。所以沈老师说得对,牙娃和人之间肯定存在着生殖隔离,人类是生不出野人的孩子的。” 讲完这里,我们四个又聊了不少。达赫米娜虽然刚才“教训”了林杉几嘴,但两个人谁也没有计较,夫妻俩很快就说说笑笑起来。或许他们相处的方式,才算“平平淡淡才是真”吧? 吃完饭后,达赫米娜先开车把我们送回酒店。四个人在酒店门口告诉,达赫米娜还同沈喻拥抱告别。 “很高兴认识你,沈老师,以后希望有缘再见。” “会的。” 林杉站在旁边看看我。 “言老师,咱俩就不用拥抱了,以后再来西安,一定找我,咱们多走几个。” “林大哥,多谢款待。” “如果有机会,真想再回一次萨雷阔勒岭啊,去看看无名谷,看看山顶上那块刻着‘光明顶’的石头。” “那是大侠留的字吧?” “对啊,可惜啊,他死了。”林杉不无感慨地说。 我心里想,大侠就是行刺我时才殒命街头的——是谁呢?他到底目的何在?是为了除掉萨雷阔勒人,还是为了保护我? 除了华鬘,谁会不顾一切地保护我呢?甚至不惜在大街上公然开枪?还是我太自恋才会产生这种念头? 第三百六十九章 精神鸡血 达赫米娜拉着林杉上了车,他们的车刚开出去没多远,沈喻突然举着手机追了过去。我看见她在车窗前,拿着手机让夫妻俩看着什么。达赫米娜在不停点着头。 少顷,沈喻跟他们再次挥手告别。她拿着手机走回来,对完全蒙圈的我说:“林瑛来电话了,吕侠确动过整容手术。她还发来了3d复原后的面容图像,我刚才跑去跟他们确认了一下,吕侠果然就是萨雷阔勒人里的‘大侠’。” “那杜建生和尚卫民呢?” “很可惜,他们并没有整过容。昨天华鬘质疑得很对,这两个人很早就结婚生子,他们跟萨雷阔勒无关。” “但为什么他们的信息也无法查询?” “林瑛还在托人到处调查这件事。哦,对了,你把明天回魏阳的机票退了吧。” 我有些吃惊,沈喻是个讲究效率的人,她绝不会借着出差的名义,多抽出一天时间去游山玩水的。 “咱们去趟新疆,想先去叶城一趟,见见蒜队长。”沈喻若有所思地说,“我刚才微信里跟林瑛打过招呼了,说有些私人行程——夜里你带华鬘逛逛回民街,那里有通宵营业的店铺,让她尝尝小吃。” 她边说边拿出一张卡。 “知道你快养不起她了,这是我的卡,里面还有不少钱,密码一会儿微信发你,你先用着吧。” “别闹,她现在食量小多了。” “那还不是为了照顾你钱包,真是,好好奋斗吧骚年——咱俩养一个阿修罗公主,很费钱的嘞。” 虽然我拒绝了她的那张卡,但沈喻这番话说得我五味杂陈。 这话听着有点儿甜,乍一听就像两口子养个孩子,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感觉。但细细想来,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她说得没错,以我现在的收入水平,本来养自己、还房贷就刚刚好,就算能和沈喻结婚,那其实还是一个双薪家庭,她也要自己上班,否则单凭我一人的工资养家确实困难,更别说养一个毫无谋生能力,还大胃贪吃的华鬘了。 所以,男人挣不来钱,也是莫大的悲哀之一。 人类社会经历了百十万年的发展,它能取得巨大进步的原因之一,就是把万事万物都进行了象征化、符号化和数字化。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研究具体或者抽象的宇宙万物,并把它们演绎、归纳到可以理解、描述和计算的体系之内。 因此,上到星际引力,下到个人能力,最后都被我们转化成为符号和数字。 个人能力本来是摸不到、看不着的东西,但人类发明了货币,发明了函数,发明了考试成绩,发明了绩效考评等等等等,这个庞大的体系将每人的才能分解拆析,最后转化成数字和货币,形成个人价值的量化。 这就是人类社会。可惜我在这个社会里,是个没有什么价值的人。 在工作上,我并非行业精英,而是个典型的“补锅匠”,脏活累活紧着干,升职福利不沾边。在家庭上,我至今还是一条单身狗,连完完全全养家的能力都没有。 其实世界上跟我相似的人,又岂止千千万万。 当然,有些人的价值是超前于时代的。 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文森特·梵高,他的画作生前几乎一幅都卖不出去,但现在成了价值连城的宝贝。 但是,从目前看来,我身上似乎也不具备能穿透时代的能力。 低头不能养家于今,抬头不能扬名于后,这就是我的现状。 不过今天,沈喻那两句漫不经心的话深深触动了我。 我不能再这么苟且活着了,不能再事事躲在别人身后了,更不能指望别人、依草附木了。我必须做一个能喂得起华鬘,养得起沈喻的人。 不过,沈喻有大智慧,华鬘有超能力,我有什么呢? 我有超强的记忆力,有坚持多年永不言弃的精神。而且最近几个月以来,我跟沈喻满城探案,逻辑和分析能力飞升;我跟华鬘四处追捕,勇气和力气暴涨。所以现在的我,大概不会是以前的我了吧? 何况,我曾经遇到过一次厢货车撞击、一次无脸男冲击,最后都安然无恙。 这些都是我的能力,但我自己从来没有意识到。 我完全可以更主动一些,更勇敢一些,更积极一些啊。 再看看现在,我虽然拿着警局顾问的补贴,也风里来雨里去,不舍昼夜地做了不少事,但是这么多天过去了,大家仍然没有触及到案件的本质。 所以我拿这份钱,心里还是有愧疚的。 “你又在脑补什么呢?”沈喻问我。 “啊!”我这才从思索中抽身出来,对她耸耸肩说,“最近有点累,准备给自己打点儿精神鸡血!” “别打鸡血了,我看你是缺觉吧?你喝了不少酒,上去补个觉。要不等会儿华鬘一醒,你就又开始忙活了。” “那你呢?” “陪着你啊——别想歪了,是在屋里待着,不是陪你睡觉!” “行行行,这样我睡得踏实!” 回到房间,我正要拿出床垫和床单打地铺,却被沈喻拦住了。 “睡床啊!” “那你在哪儿?” “这么大床,我躺你旁边。” 我们俩就静静躺在一起。这些日子我累得几近崩溃,脑袋一挨着枕头,睡意立刻就像潮水似的涌了上来。 想起以前林瑛说过一句话——“刑警跟什么最亲?跟枕头最亲!一回家,什么都不想干,只想睡觉。” 沈喻躺在床上,拿着手机,不停地翻找着什么。她见我眼睛已经迷离起来,转头冲我笑笑说:“睡吧。” 我还想对她说什么话,但是眼皮像坠了铅块似的坠下,梦境正敞开怀抱迎接我的到来。 …… 后来吵醒我的,是华鬘甜腻的气息。 她的脸离我只有几厘米的距离,我睁开眼时,她正托着腮,笑眯眯地注视着我。她的鬈发丝丝缕缕地垂下来,蹭砸我的脸上,就小虫子爬过心坎似的。 我一骨碌坐起来,差点儿把她撞倒。 “亲爱的,你醒啦——这是哪里呀?”她抓着我两只手,故作温柔地说。 “在西安啊!对了,你醒了多久了?沈喻还嘱咐说带你去趟回民街呢,那里满街都是好吃的!” “真的啊?!还说趁你睡熟,好好折磨一下你呢——那赶紧快起床,咱们去吃夜宵!” 第三百七十章 冲动的决定 华鬘把整条回民街吃得都吃惊了。 她桌子前摞着高高一堆泡馍碗,还有两坛子泡馍用的辣椒酱。周围馆子的大厨和小二都跑了过来,一个个非要跟她合影不可。 “额们整条街都是网红馆子,做了这么多年生意,第一次见客人把自己吃成网红了!”一个老板感慨地说。 华鬘镜头感还似乎很强,她不停摆着剪刀手,跟路人甲乙丙丁不停合照。 “美女还这么能吃,这么能吃还不胖,真是人间奇迹啊。” 我赶紧拼命拉起她往街外面走去,幸亏这是凌晨,客流量最小的时候,要换成是白天,那还不轰动了半个西安城啊,说不准还能免费上次微博热搜呢。 “干嘛拽我走?” “人怕出名猪怕壮,你听说过没?” “嗯嗯。” “你想因为贪吃出名,被林瑛他们怀疑吗?” “不想。” “那还不赶紧走。” “哎呀,等等!你再帮我去捎点外卖,我还要二十个肉夹馍,二十个烤馕,二十碗biangbiang面——我藏在这旮旯里等你。” “行行行!”我只好踅回去,在众人狐疑的目光里买了外卖,店家光打包就用了五分钟。 “还是给饕餮女神吃的吗?”老板终于没忍住追问道。 “不不不——我们自己有个团队,这是炒作,纯属商业炒作!还得麻烦您帮我四处宣传一下……” “宣传甚?你都说是炒作了!”老板没好气地说。 “帮着到处嚷嚷,强烈谴责我们这种恶意炒作骗流量的行为!” “额看你是有病吧?” 我找了个借口圆场,赶紧溜了出来。华鬘看着大包小包的外卖,眼睛都直了。 “走,咱们赶紧回酒店,你睡觉,我吃!” “省着点肚子吧姑奶奶,下午到新疆,还得吃一路呢……” “什么?我的神啊,难道是天亮了吗?” “沈喻专门嘱咐过,让我别省着花钱,实在不行她兜底。” “真好,明儿代我谢谢我妹。”她边吸溜着面条边说。 “你啥?”我吃了一惊,“还有其他阿修罗?” “就是沈喻啊,我比她大,叫她声妹妹不行吗?”她很不满意地回应着。 “行啊,太好了!我一定转告!”我激动地说着。 …… 睡个饱觉真的太难了。 回到酒店已经凌晨两点多了,我困得连澡都没洗,倒在床上就呼呼大睡。好在华鬘现在特别体谅我,她胡吃海塞都尽量没弄出动静来。 早上七点多,我就被闹铃吵醒,揉着眼睛爬起来,发现华鬘早都把行李收拾出来了。 我差点儿感动得涕泗横流,一个堂堂阿修罗公主,居然帮凡夫俗子收拾行装——何德何能,何德何能啊! 正在莫名感动的时候,华鬘却走过来,扔给我一条浴巾。 “赶紧去洗澡啦,洗完澡不还要去坐大灰机吗?” “你这么激动干嘛?” “飞机上有免费盒饭吃啊!”她两眼放光地说。 …… 那天我没敢打开微博,因为怕万一看见有熟悉的脸被刷屏比较尴尬。 从西安到乌鲁木齐三个半小时,她最后吃得喝得飞机上连可乐都没有了。 我本来以为她把人家空姐们都给搞毛了,没想到飞机落地之后,空姐们还纷纷跑过来围观,不光是围观,还很虔诚地请教问题。 “女士,您太厉害了,您是怎么做到保持好身材的呢?” “是啊,尤其是吃得多还这么瘦!” “传授点儿经验吧。” 华鬘刚要张嘴胡说,就被我拉住了。 “瑜伽,她练瑜伽。” “啊?瑜伽?是什么瑜伽,哈他瑜伽?是昆达利尼、迈索尔,还是阿斯汤嘎?” “您有课程推荐吗?是哪家健身中心,哪个教练呢?能给我们留个联系方式吗?” 华鬘被问得六神无主,连我都晕菜了,好在我灵机一动,掏出自己手机。 “我是她的助理,大家扫我一下微信号,我到时候建个群,把课件发给大家。” “太好了,先生您真好……” 华鬘看得满脸醋意,幸亏我趁着她在发飙前迅速加完微信,然后拉着她下了飞机。 “把那几个小丫头片子的号删了。”她提完行李,还不忘嘱咐道。 我挨个删完,她还不忘了检查一下,那熟悉的样子简直就是人类。 “这个‘洛洛爱轻狂’是谁?” “余以清啊,林瑛手下的女警察。” “删了吧,你认识林瑛就可以了。” “……” 我把手机从她手里抢过来:“赶紧走吧,咱们还得赶路呢。” “赶路?这个点儿不该吃午饭了吗?” “你在飞机上不吃了嘛!” “那是飞机餐,不算数的!” “别闹,咱们还得从乌鲁木齐去喀什呢,还要花时间在飞机上……” “太好了!又能吃免费飞机餐了!” 新疆确实是中国最大的省级行政区,从乌鲁木齐到喀什需要飞行两个小时,这工夫都能从北京飞到上海了。 我们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到喀什的时候已经到了下午六点。这时间去叶城已无可能,我俩只好在喀什住一个晚上。 新疆日落时间很晚,所以到了“夜里”八点多钟,外面还是阳光普照。华鬘自然又在喀什一通逛、吃、逛、吃,最后心满意足地回到了旅馆。 “这趟可是赚了——退房吧。” “退房?” “对啊,不是去叶城吗?” “没车怎么去?” 华鬘指指自己:“我啊,我时速能赶上高铁,从这里到叶城还不到300公里,咱们现在出发,一小时就到啦。而且这里地广人稀,天色也暗了,绝对不会有人发现!” 她说得颇有道理,不过这里可是塔克拉玛干沙漠附近,万一迷路了,还能走出沙漠吗? 刚想到这里,我就想抽自己一嘴巴——不过昨天刚下决心要勇敢一点儿吗?再说华鬘跳起来的那个高度,就算在沙漠里,找个方向也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儿。 所以,这有什么怕的?我这前怕狼后怕虎的性格也该改改了! 说到做到,立即见效。我腾地站起身来,对华鬘挥挥手说:“咱们走!马上去叶城!” 其实那天如果再让我选择一次的话,我绝对不会再做出这么冲动而且冒险的决定,哪怕后来沈喻称赞这个决定简直是神来之笔,但实际上,它也险些把我俩置于最危险的境地…… 第三百七十一章 飞跃塔克拉玛干......失败 你们有过在沙漠上空飞翔的经历吗? 在上面是深蓝色的永无止境的星空,繁多的星辰一团一簇地拥挤在夜空之中,银河就像烟雾般从地平线的一侧升起,然后丝丝缕缕飘荡到另一侧的尽头。 在下面,一望无际的沙丘就像被冻得僵持的波浪,它们首尾相接,它们延绵相连,伸展到远方的地平线上,与从空中垂下去的银河接续,形成一个完整的莫比乌斯圆环。 在环的这一面是我们生活的人间世界,而环的另一面,或许是不可预测的另种时空。 华鬘就这样带着我,在星空和大漠之中飞跃穿梭。那种感觉,那种景象,即使在梦里都不可能触及。 “太过瘾了!”我趴在她背上喊道。 “这里有点修罗界的样子啊!”她回应道。 “修罗界就这么荒凉吗?” “可不是,不过那里沙没这么细,到处都是不能环抱的大石头。”华鬘高声喊着,呼呼的风声在我耳边掠过。 虽然我对修罗界的贫瘠有些同情,但还是觉得这种沙漠上的飞行奇爽无比! 不过,我们向南大概“跳跃”了十五分钟,就遭遇了新的问题。 ——手机的网络断了,所以也没有办法继续导航。 当时决定做得太仓促,以至于我还依靠魏阳的那套习惯生活,而忘记了已经身在新疆。 因为偏远和其他原因,这里本来就没有4g信号(当时还在2016年),而且从喀什往西南不久就进了沙漠地区,手机信号直接从3g掉到了edge,再往前走不久,那索性信号全无。 幸亏我手机地图曾经下载了一个离线地图,还能跳一会儿查一下。我俩就这样硬撑着,走走停停。 原本计划一个多小时就到达叶城,结果因为导航原因,华鬘这趟“高铁”基本上五分钟“停一站”,活生生把350公里每小时的复兴号跑成了见站就停的绿皮火车。 我们太低估塔克拉玛干了。 它是世界上的第二大流动沙漠,东西长一千公路,南北宽四百公里,关键是如果你置身其中,就会完全失去方向感。 前面是沙,后面是沙,左边是沙,右边也是沙,只要稍微转动一下角度,你完全感受不出东南西北。 何况这是夜里,没有太阳。好在星空灿烂,我还能找到北斗星,然后循着北斗的勺沿找到北极星。 但令人抓狂的是,我们俩现在一路往南,北极星在背后,所以往前飞跃的时间一久,方向就又歪了。 原本一个小时的路,我俩走了两个半小时还没有摸到方向,更关键的是,手机的离线地图精确度特别低,而且因为不停搜寻信号,所以电量很快就掉到了红色预警。 华鬘虽然不说,但我能感觉出来,她其实也有些累了。 这跟上次从魏阳到鹿丘狂追高铁不同,那次纯粹是考验爆发力,什么方向啊,位置啊都不用考虑,她只要飚足马力,跟着火车往前冲就好。 但这次不行,她飞跃起来没几步,我俩就得落地,重新研究确定方向,然后往前又走不了多久,又得停下来斟酌半天。 费时,而且耗力,更不好的是,华鬘显然没有多少耐心。 “他娘的,不行一直往前飞得了!总能走出沙漠!” “不行,”我阻止她说,“南疆地广人稀,而且即使越过沙漠,也依然是荒无人烟的青藏高原,还是找不到落脚之处啊。” “那怎么办?”华鬘有点儿垂头丧气地说,“我一个人如何也没事,可是现在还带着你和行李……” 她这么一说,我忽然感觉自己跟《西游记》里的唐三藏似的,活生生一个累赘。 “先别说怎么穿越沙漠的事儿了,现在咱们还有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我唉声叹气地说。 “什么问题?” 我指指手表:“现在都十一点了,也就是说,再过一个小时,沈喻就该回来了。问题就是她不会飞跃……” “靠啊,”华鬘惊叫一声,她使劲一拍大腿,“这真有点儿说不过去!昨天她把我送到回民街吃香喝辣,可今天我把她送到沙漠里吃土喝风……” “不光吃喝那么简单啊,我行李里没带吃的,只有一瓶水,人类不像阿修罗,在干旱的沙漠里会撑不下去的。而且这种地方容易起大风,搞不好眼睁睁就被沙丘掩埋——到时候要是弄不对付的话,明天你就醒不过来了……” 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因为今天本来一切都好,都是按照沈喻的计划走的。但就是因为我最后时刻的冲动,才最后沦落到如此窘急的局面。 昨天晚上回到酒店后,沈喻曾经详细地讲了一下今天的计划。 “叶城那个地方,飞起来还挺远的。所以明天你们先到乌鲁木齐,然后转机去喀什。 “喀什到叶城开车还要三个多小时,你们可以在喀什休息一晚,这样凌晨我就会出现,然后咱们第二天起早租车去叶城。 “我跟蒜队长说好了,到时在叶城县警局见面,然后一起去喀拉亚吐尔村,如果可能的话,咱们就从那个村子进一趟沙漠。” “所以,明天华鬘都在旅途之中,对吧?”我当时还问沈喻。 “是,我特意安排的,这样以来,后天我就能见到蒜队长了,还有好多问题要从他那里了解,我只跟林瑛请了五天假,所以咱们要快去快回。林瑛支支吾吾虽然没有明说,但听她那语气,邪关镇潜在的那个隐患好像‘爆雷’了……” 按照沈喻原来的计划,我和华鬘本来应该在喀什住上一晚的。可是华鬘提出了飞跃到叶城的建议,我也想着这样还能节约半天时间,没有想到如今弄巧成拙——现在根本不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问题了,而是明天怎么熬过去的问题了。 都能想到明天沈喻一睁眼,对我劈头盖脸痛骂的情景了。 痛骂倒无所谓,有所谓的,是怎么亡羊补牢,怎么带着她们走出大漠,回到现代社会之中——昨天还和林杉夫妇讨论萨雷阔勒人如何生存的,没想到今天我俩就快成塔克拉玛干人了…… 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我和华鬘面面相觑着,半天都说不出一个字来。 第三百七十二章 怪梦 当林瑛接到沈喻电话,得知她要请几天假的时候,她一度想直接开口,让沈喻赶快回来,因为就在言沈两人去西安之后,邪关镇的娘娘庙终于出事了。 他们刚从魏阳机场起飞后不久,林瑛就接到邪关镇宗所长打来的电话。 宗所长的语气很焦急,以至于讲起话来都有些结巴。 “林队,出、出事了!” “怎么了?”林瑛一下子猜到了什么,但她又似乎不敢直接说出来。 宗所长在电话那头呼哧呼哧的,嗓音听起来有点沙哑。 “老宗,你别慌,是不是娘娘庙出事了?是死人了吗?” “林队,没、没死人,不过比死人还严重!” 宗所长终于喘了口气,但大概因为紧张,他讲述起来依然有些跳跃,林瑛好不容易才明白了他今天遇到的怪事—— 头一天晚上,宗所长做了一个怪梦。 梦很简单,但是也很诡异。 梦里有一个没有面目的人,他长发垂下来,挡住半张脸,而另一半脸上,只有一个黑洞洞的眼睛。 那只眼睛盯着宗所长,盯了很久很久。然后,他慢慢地转过身去。 让宗所长胆颤的是,他的背后,也是一张同样的脸,一样的长发,一样的黑洞…… 宗所长从噩梦中惊醒,他当了一辈子刑警,见过的大大小小的事情太多了。 他当副所长的那年,北边有个山村发生了一起杀人案。 凶手是个有精神分裂的人,他拿着一把柴刀,先把自己家人纷纷砍死,接着冲到邻居家,把邻居全家五口人砍死、砍伤。最后,他用刀剁下男主人的头,朝深山里逃窜。 宗所长他们接到报案,立刻赶赴现场。那天就像有天人感应似的,他们刚开进山里,转瞬之间忽然乌云如墨,大雨倾盆。 在大雨如注的山间公路上,借着昏黄的车灯光,他们终于看到了那个凶手。 他一只手拎着血淋淋的人头,另一只手拿着血淋淋的柴刀。在他的身边还躺着一个人,那个人应该已经遇袭,因为他身边的积水已经被血染得鲜红。 这个遇害者是个路人,他只是不巧从这里路过,结果无缘无故就成了刀下之鬼。 更为可怖的是,警察发现凶手手里拎着一把柴刀,腰里还别着一把柴刀,此时一辆卡车正好驶过,凶手扔出手里的人头就朝警车砸去,就在警车躲避的时候,他嗖地一下子扒上了路过的卡车。 就这样,凶手跟警察在雨中的山路上,边行进边跟警察对峙了两个多小时。最后,他背靠着卡车车厢,挥动着两把柴刀,跟警员们顽抗着。 “过来啊,老子今天砍了八个人,再凑一双算圆满!” 宗所长至今都记得那人的样子,他浑身都被大雨浇透了,常年没有打理过的头发成着绺儿从额头垂下来贴在脸上,他浑身是血,满脸通红,还呲着缺一块少一块的牙齿,像头厉鬼似的嘶叫着。 但宗所长依然带头扑了上去,当凶手举手的那一刹那,他也抬起双手,使劲迎着刀刃擒拿过去。 他想捉住凶手的手腕,但这一招是险招,大雨湿滑,夜色昏暗,只要稍有不慎,沉重的柴刀劈下来很可能废了他的双手。 宗所长身经百战,当然意识到了这一点,但眼前的顽徒已经穷凶极恶。杀人如麻的他挥舞着柴刀,看那架势非要多“带走”几条人命才觉得“够本”。 走投无路的人,往往有更为强大的意志力,如果再这样僵持下去,有些开始撑不住的警员都冻得开始发抖,一个疏忽就可能造成又一起血案。 在他冲过去的那一刹那,他也害怕、恐惧,因为那一柴刀有可能废了他,也有可能要了他的性命…… 但那种恐惧,完全不同于的今天梦里的恐惧。夺刀的恐惧,是拼一下还有成功的几率,而这个诡异的梦带来的恐惧,是不可预测、难以言表的恐惧。 他一个人恐惧也并没有什么,谁还不做个噩梦呢? 可是,第二天当他到了班上,老鲁正在那里倒水,他满眼血丝,就像竞技场里看到红布的斗牛似的。 “怎么了老鲁,昨天熬夜了?” “奶奶个熊的,昨晚被梦给吓醒了。”老鲁把烟屁股按进烟灰缸里说。 “哟,什么梦?说来听听。”宗所长一听到梦这个字,心里顿时就像被针扎了下似的不自在。 “也没啥,就梦见一个披头散发,穿着白袍子的家伙,他露着半边脸,用一只眼睛盯着我。我想躲着他走,但绕过去发现他还盯着我——您猜为什么?” “因为他后脑勺上,也长了一张一模一样的脸?”宗所长半是询问,半是确认地说。 “所长,您太牛了!就是这样!您连梦都能看穿?” “别瞎夸了,你去问问同事们,昨晚还有谁做梦了!” 鲁玉方笑了:“所长,你要搞周公解梦啊?” “快去!” 谁知道没过多一会儿,鲁玉方就回来了,宗所长看他脸黑着,眼神也有些恍惚。 “所长,太邪门了!好几个人都做梦了——而且做的是跟我一样的梦……” 宗所长哆嗦一下:“我也做了同样的梦。” 鲁玉方大惊失色,他忽然想起来说道:“所长,我发现了,咱们所里做过梦的人,都是那天晚上去过娘娘庙的!” 其实一开始,宗所长就想到了这个方向,因为梦里那个双面独眼人就很像传说中萧使君的样子。 宗所长一把抄起电话。娘娘庙旁边有个村子,叫麓口村,离着娘娘庙只有三公里左右。 麓口村的村长姓郎,跟宗所长同岁,是个忠厚靠谱的人。 “老郎,你离着娘娘庙近,这两天那边有什么动静没?” “一直盯着呢,一切正常,就是这庙盖得有点儿快,都把那个小山坳子填满啦——我正寻思着,早点儿请县里规划局的人来看一下呢!” “今天早上去过没?要不替我跑趟腿儿,去瞧瞧?”宗所长说。 “好嘞,我喝完豆浆就跑一趟!” “你赶紧跑一趟娘娘庙,看看那边出什么幺蛾子了没有?”宗所长上午有个电话会,他自己走不开,但他实在还是放心不下——一个人做梦不算什么,全所的人都做同样的梦,这未免也太邪乎了。 鲁玉方答应一声就快步往外走,但刚出门就又转了回来。 “所长,有件事,不知当讲不当讲……” 第三百七十三章 娘娘庙出事 “老鲁,有话就直说嘛。” 鲁玉方叹口气:“所长,您还记得许朗吧?” 上次邪关派出所夜袭娘娘庙,许朗就是答应做内应的人,没想到那件事过去后不久,他就莫名其妙地烧炭自杀了。 “莫非许朗那边有新的线索了?” 鲁玉方迟疑了一下,他摇摇头:“当时走访的时候,我找到了一个许朗的朋友,他在自杀前,曾经跟朋友说总做噩梦。反正是梦嘛,梦既不能当呈堂证供,也不能当侦查线索,我当时就没在意这件事。 “可刚才我忽然想起来,那时他朋友提过,许朗找他诉苦,说自己总梦见一个前后都长着脸的人,那人穿着白袍子,直勾勾看着他——我寻思,是不是他梦到的东西……” 宗所长也愣了:“你是说,他死之前的梦,跟咱们的一样?” 鲁玉方点着头。 宗所长觉得身上打了个激灵。 “你先去告诉做梦的那几个同事,让他们互相盯着点儿,谁有不舒坦的事情,一定要互相转告、互相支持!谁也不能出事!” 鲁玉方答应一声就跑了出去,宗所长看看表,到了电话会的时间,他拿着手机,本想给林瑛发个消息,但想了想还是关上了屏幕。 ——等查清楚再说吧,至于同时做同样的梦……可能是什么磁场的原因吧,谁知道呢。 宗所长就这样抱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开了一上午会,期间他给鲁玉方连着发了好几条消息,但都没回应。 他心里咚咚敲着鼓,正想借口上厕所,给老鲁去个电话,这时候鲁玉方的消息来了。 “所长,遇到点儿麻烦,刚到娘娘庙,正准备进门。” 宗所长简单地回复了三个字。 “知道了。” 其实他心里大概比鲁玉方还惴惴不安,但作为一个领导,他不能把心中的不安传递给下属。 之后的一个小时里,他恨不能三秒钟看一眼手机,就连旁边坐着的人武部老李都疑心起来。 “老宗,你个狗日的是不是外面有人了?拿着手机就跟拿着刚出锅的馒头似的,颠来倒去!” “去去去!”宗所长不耐烦地挥着手。 李部长想了想,忽然低下头靠近他耳朵。 “前段时间,听说你们抄了麓口村那边的娘娘庙?” “对啊,怎么了?” 李部长叹了一口气:“别说了!我小舅子一家都被那个什么元辰宫萧使君骗得神魂颠倒,前段时间差不多把身家性命都捐进去了!” “唉,我们查了,不过这个娘娘庙里头的人不收钱。信徒们捐的钱,要么上交上级公司,要么就直接变成砖头水泥盖房子了。” 李部长不相信,继续追问:“啥?那他们图啥?一群人守着个破庙,天天做慈善吗?如果是做慈善,那都免费就好了,干嘛还收钱,收了钱干嘛还交上去?钱变成房子之后,一砖一瓦都带不走,也不能变现,他们图啥——难道为了那块地皮?” 宗所长耸耸肩:“确认过了,那块地皮的产权也在上级公司,就算他们盖满了房子,房子也不属于他们的,拆迁都拿不到补偿款。娘娘庙从法律上和经济上,其实都跟萧使君、吴大宝还有黄丰登没任何关系,如果真想把他们扫地出门,那就分分钟的事儿。” 李部长歪着脖子盯着宗所长:“那为什么不把他们扫地出门,非要留着他们祸害咱魏阳人不可?!” “老李,你这是不负责任的说法——他们要真是守法公民,那咱们也无权把人赶走;他们要是违法作恶,那就应该等着查找证据,把坏分子一网打尽!把他们赶走,他们也会去别的地方为非作歹,那不成各人自扫门前雪,以邻为壑了吗?” 李部长这次仰着脑袋,足足看了宗所长半分钟。 “宗所,你这话说得对!水平高!一看你就不会是外头有人的那种,有原则!回头有用得到咱人武部的地方,尽管开口!我们一定全力配合!” 本来会议应该在十一点半结束,但因为发言的领导太多,每个人都不甘示弱,一个比一个讲的时间长。最后其他人又争先恐后地发表感想,呼应领导们的倡议,所以会议整整“拖堂”了一个半小时,搞到下午一点才结束。 因为时间太久,所以散会时候大家就一哄直奔食堂去了。 但宗所长顾不上吃饭,他匆忙找个了人少的地方,拨打着鲁玉方的电话。 电话通了,但是一直没人接听。他又连着追了几个电话,依然无人应答。 宗所长心里咯噔一下,他顾不上肚子咕咕直叫,急忙打电话叫来正吃饭的司机小章。 “赶紧回邪关,去娘娘庙一趟!” 一听娘娘庙这仨字,小章登时就扛了两个火烧夹肉跑到了停车场。 “头儿,给您带的干粮,您路上吃着!又是急茬吧?我把警灯挂上,咱麻利儿赶过去!” 小章挂上警灯,一路风驰电掣朝邪关飞奔。等到了镇上再往麓口开的时候,宗所长让小章把警灯取下来。 “别打草惊蛇。”他嘱咐说。 宗所长忽然想起来,他上午也叫郎村长去娘娘庙来着,不放心才派鲁玉方当后备。结果上午一着急,都把郎村长这事儿忘了! 事不宜迟,电话总比汽车快。他马上拨通了郎村长的电话,这次倒是没响几声就接通了。 “老郎,你在干嘛?” “我在医院啊!鲁玉方没跟你说吗?我出事了,娘娘庙也出大事啦!” “大事?你出了什么事儿?” “别说了!我早上不是骑着电动车去娘娘庙吗?结果走到上不着村下不着店的地方,突然遇到两个怪人。他们戴着帽子、墨镜和口罩,说话声音特别尖,还满嘴外地口音,他们问我娘娘庙在哪儿。 “我寻思这俩人怪模怪样的,就没应声。谁知道他们在后头一直跟着我——小牛电动车那速度你知道吧?油门拧到底也挺快的,别说人,我们家养的细狗都追不上。 “因为心里犯嘀咕,所以我加足劲儿猛开了一段,这才想停下来喘口气儿。结果你猜怎么着?我一回头,那俩人依旧紧跟在我车后头优哉游哉走着,连大气都不带喘的!” 第三百七十四章 集体失踪(1) 宗所长倒吸一口凉气,虽然发生在老郎身上的事情很诡异,而且他也被送进医院,但这也算一种尘埃落定。他更想知道的是还没有落定的那颗尘埃——也就是鲁玉方此时身在何处。 “老郎,你抓紧时间,言简意赅,具体情况等以后再说——老鲁呢,他现在在哪儿。” “他救了我一命,然后去娘娘庙啦!” “我怎么联系不上他?!” “啊!你打他手机了对吧?这事怪我,他跟那俩戴口罩的人打架的时候,把手机踩坏了,掉草丛里了。后来他说时间紧急,没顾得上找手机就直奔娘娘庙去了!” 宗所长这才觉得如释重负,原来鲁玉方没有联系自己是这个原因,他还以为老鲁独自一人去娘娘庙遭遇到什么不测…… 他又赶紧问郎村长伤情。 “没啥事,跟他们厮打的时候,被扔出去了,刚才查了都是皮外伤,您赶紧去找老鲁吧!” 宗所长这才放了心,他挥挥手,让小章加快速度。小章心领神会,一路上猛踩油门,飞也似的就赶到了娘娘庙的小山坳里。 出乎意料的是,娘娘庙大门依旧紧锁,而且门前停车场冷冷清清,连一辆车都没有。 宗所长心里一惊——鲁玉方也是开车来的,娘娘庙好像只有一个停车场,为什么不见他的车? 小章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连领导车门都没去拉,自己下了车,大踏步就朝娘娘庙的红漆大木门冲过去。 宗所长也紧紧跟上,只见小章用力一捶那门—— 木门忽地一下子开了,小章大概使劲过猛,差点儿扑个空栽到台阶上。 “找个趁手的家伙,这里有问题!”宗所长一进大门就觉得有什么不对,但他是从县里直接跑过来的,既没有申请配枪,也没有准备警械。 小章左顾右盼,从门内侧寻出两根脚手架的钢管。两个人手一根,前瞻后看地往庙里走去。他们先进了正殿,又去了偏殿,但意外的是,所有地方都空寂无比,连个人影都看不到。 “头儿,你看,这还有啃了一半的苹果呢。”小章喊道。 宗所长过去一看,桌上果然有个残缺的苹果,看样子是被人咬过,而且那一口明显比乔布斯的苹果大多了。 从咬痕来看,这个人应该是个心急粗鲁的人;从果肉的氧化程度来看,这一口也就刚咬了二十来分钟的样子。 这说明他们在路上的时候,娘娘庙里还有人! “走,去偏院!”宗所长说。 因为有两个偏院,所以两人兵分两路,一个人搜了东边,一个人搜了西边,不过他们很快又汇合到了一起——因为他们什么也没发现,娘娘庙好像遭遇了什么变故,突然之间就一个人都没了,连鲁玉方的影子都找不到。 他们又冲到后面工地上,那里也一片萧条冷清。宗所长在脚手架下面还发现一堆饭盒,饭盒里是没吃完的土豆丝炒肉和疙瘩汤,周围扔着杂乱无章的几双筷子,还有一塑料袋馒头。他拿起一个馒头掰开,发现里面既热乎又煖软。 他闭上眼睛,想象着几个建筑工人吃了一半午饭,然后撇下筷子,狼狈不堪逃走的情形。 但是,不对,他们没有逃走,也没有惊慌失措——工地的四周满地灰土,但他走了一圈,却没见到地上有乱冲乱撞的痕迹——有脚印,脚印之间的距离都是正常步行的跨度,他们没有慌乱,也没有奔跑,他们都是很镇静地离开这里的。 宗所长沿着足迹跟了一段,发现他们是朝前面已经建好的庙宇行进的。可惜的是,庙宇那里都铺好了干干净净的地砖,上头无法分辨出足印来。 所以,这些人应该是在庙里头消失的。 可前面的庙里已经查过了,并没有人。难道有什么暗道不成? 宗所长忽然想到了“承圣殿”,就是上次萧使君给许朗观灯的地方。他当时就在警察的众目睽睽之下,从殿内的偏房忽然消失了。 ——既然他一个人能够消失,那么整个庙的人不也可以消失吗? “小章,走,咱们回去!” “回所里吗?” 小章有点慌,许多年来,这还是他第一次误会领导的意思。不过他的话倒是提醒了宗所长,他吩咐小章说:“你给所里打电话,叫他们多来几个人,要快,老鲁说不定有危险!” 小章答应一声,拿起手机就拨打电话,但他刚按下按键就愣住了。 “所长,这里没信号!” “那你就找个有信号的地方!我先去承圣殿!” 宗所长说完就拿着钢管,独自一人往承圣殿赶去,他再次推开承圣殿的正门,那幅被供奉起来的白纱卷荷帽画像又出现在眼前。 他望着这幅画,画像里的古代男子依旧举着扇子,遮着自己的半张脸—— 他忽然想起来,这男的样子岂不就是出现在自己睡梦里的人吗?他们一样穿着白袍子,而且用一只眼睛盯着自己。唯一不同的就是,画中男子是以扇遮脸,而梦里男人是披头散发遮住眼睛。 ——梁元帝萧绎,中国历史上有名的独眼龙皇帝。 宗所长脑袋里忽然想起林瑛之前说过的话。 “队里有一个姓言的顾问,他说,那幅画应该就是梁元帝,他夺得皇位后,被侄子联合北周灭掉,皇帝最后骑着白马,披头散发,素衣出降,最后被侄子指使士兵,用土袋闷死……” 披发覆额,素衣而立——这不就是自己梦里面那个人的样子吗? 难道,梁元帝死后阴魂不散?被萧使君他们利用了?还是真如黄丰登招供的那样,萧使君就是梁元帝的后人? 宗所长不敢再看那幅画像,他绕过承圣殿的正殿,朝旁边的偏房走去。 这里刚才小章已经来过了,小章虽然是个司机,但他跟着自己多年,其细心程度是一般人不能比拟的。他看过的地方,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事实果然也是如此,整个承圣殿大大小小七个房间,每个房间都凄凉冷落,别说有人了,连人类生活过的痕迹都找不到。 但就在宗所长准备出门的时候,他忽然发现偏房有个书架,那个书架下面积了一层灰土,而书架下面的印痕跟灰尘明显有错位的迹象。 ——有人移动过这个书架,难道后面有暗门? 第三百七十五章 集体失踪(2) 宗所长蹲下去,小心翼翼地查看着下面灰尘上的痕迹。他扶着书架,按照痕迹如法炮制似的移动了一下书架。 令人意外的是,书架下面似乎有什么装置,这么庞大、沉重的东西,居然特别轻松地就往外移动了半寸。 宗所长站起身来,探头往书架后面望去,只见后头是一面白墙,什么暗门都没有。 一般来说,武侠小说中那种精巧的机关暗道,在现在很难遇到。古代就算是皇帝的墓葬,能设计的机关其实都很有限,像那种不小心触动一个按钮,随即飞来万箭穿心的事情基本上没有。 道理很简单,要想达到如此精细的工艺水平,对古人来说相当耗时耗力,而且就算设计出来,也很难实地安装,就算能安装成功,经过几十、几百、上千年的岁月流逝,这些机关早就锈蚀不堪、无法利用了。 所以,古代皇帝的墓葬里,最多也就是用一些滚石、流沙、翻板这样的机关,相比机关,墓葬里常年累计的有害气体更为致命。 即使是现在,能设计出来机关也不容易,首先光凭机械力量很难实现,必然需要电能,如果拉电、布线、装修、装饰的话,那得需要一堆设计师、瓦工、电工、机械工、车工还有装修工,搞完这一套工程,所谓的秘密也不再是秘密了。 因此,所谓的机关,最多也就是个暗门密道而已。 而为把暗门密道做得真切,一般都会在墙上贴上花里胡哨的壁纸,或者贴上规规矩矩的瓷砖,最后依靠人对纹路的错觉来掩饰暗门的存在。 可是白墙,是最难隐藏暗门的背景。 宗所长索性一把拉开书架,他贴在白墙上摸索了半天,发现那里果真啥都没有。 但就在摸索白墙的时候,他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声动静。 咣当—— 好像是另一个房间有什么东西翻倒的声音。宗所长一个箭步从书架窜出来,冲进那个小房间里。他看见小章正站在那里,他的脚下躺着一个掉了漆的搪瓷茶罐子。 “你碰倒的?”宗所长问。 “不是。”小章摆着手,指指身后的侧门,“我也是听到声音跑进来的。” “可是,人呢?打翻了东西,人却不见了,这屋子也没见着猫啊狗的宠物吧?” “没,不光没有猫狗,连苍蝇蚊子都不飞进来。”小章感叹到。 小章这么一说,宗所长这才意识到这个问题。现在正是夏天,娘娘庙地处山间,蚊蚋众多,刚才他们进庙门,去大殿的时候还看见苍蝇在飞,可是承圣殿里头却干干净净,连只小飞虫都没看到。 真他娘的是个奇怪的地方! 宗所长把那个搪瓷缸捡起来,正想查看,忽然听到书架那屋又是咯吱一响。他立刻给小章递个眼色,两人踮着脚就朝那屋走去。 小章一把推开屋门,他没怎么样,但宗所长却看傻了——那个书架,不知什么时候又被移回了原位!可屋里还是空空荡荡,没有一人。 这下子可把宗所长彻彻底底地激怒了! 他三下五除二冲过去,把书架拉开,在里头好一通翻找,小章也在他的指挥下,将书架后的墙壁一寸一寸摸了个遍。 过程有区别,但结果一样——他们什么都没有找到,这屋子也没有人。联想到之前曾经指挥全派出所的人将娘娘庙翻了个遍,宗所长一下子就没士气了。 但鲁玉方人呢?他为什么也不见踪影?难道娘娘庙是那种时空结界,凡是进入庙里的人,都会被乾坤大挪移掉? 不对啊,那他和小章怎么没挪移呢? 两个人正在游疑不决的时候,外面传一阵汽车声,宗所长朝窗外一看,只见五个警员从庙门那里冲了进来。他朝下属大喊一声,几个人都向承圣殿跑进来。 宗所长舒了一口气。 ——是真的没有挪移,他起码还跟同事们在同一个“结界”里。 事不宜迟,宗所长决定现场办公,办公地点就设在承圣殿里——他心里想,不是这房子有鬼么?老子今天就坐地炮钉在这里,到底要看看你究竟能鬼到哪里去! 首先是让警员们排查确认娘娘庙里的工作人员,除了黄丰登、吴大宝,还有那个芮冬缦,以及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萧使君之外,娘娘庙有不少义工,再加上后面正在盖房子的施工队,应该有不少人,他首先需要一一确认这些人现在在哪里,是不是回家了。 第二是寻找鲁玉方的汽车。鲁玉方不见了,汽车也没了,是不是他发现了线索,开车去别的地方了?宗所长让警员们联系交通队,把老鲁的车牌号报上去,从监控里一一查找。 至于第三,那就是再把娘娘庙翻个过儿,重点就是嫌疑最大的承圣殿。 当然,还有第四,那就是给市刑侦队打电话,这毕竟是上次林副队长亲自过问过的案子,如今这里出了大问题,自然不能不及时汇报。 林瑛带着余以清、施鲢赶到娘娘庙的时候,宗所长已经基本把前两项工作做完了。 除了固有的四个人,娘娘庙一共有九个义工,他们的家人都证实说,这九个人没有回去,而且也没有告诉家人有什么异常。 “最近娘娘庙那里信号不好,他们都是走出庙门来打电话。”一位义工的母亲说,“今天上午,他帮庙里去山下的村子买菜,还给我打个电话,没听出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是不是萧使君带他们去‘云游’了?” 另一个义工的妻子也证实了“云游”的说法。 “之前听他说过,萧使君能让人肉身飞升,去天上遨游一圈,最后还能回来。肯定去云游了。” 她倒一点儿也不担心的样子。 至于在山根儿底下盖庙的,有人证实说,那是一个包工队。 包工队的头头姓裴,人们都叫他裴老板。有人说裴老板为发财找过萧使君,“观灯改命”之后真的发了财,自己分包了个政府工程,光预付款就拿了九千万。 “他的工程队给庙里白干活,说是还愿,不拿庙里一分钱。” 但也有人说:“什么白干,他克扣用料,光倒卖建材就黑了庙里不少钱,两位大师根本不懂工程,也不管俗务,捐的钱都被裴老板顺走了!” 那天在娘娘庙干活的工程队一共十六个人,他们也全部消失——没有回家,也没有回裴老板的公司。 “把裴老板给我找来!”林瑛对宗所长说。 第三百七十六章 建筑队 裴老板接到电话,立刻就带着司机赶到娘娘庙。 “你怎么来得这么快?”林瑛问。 “领导好!”裴老板脖子上挂着三条大金链子,手腕上还戴着块满屏是陀飞轮的大腕表。他进门先挨个给屋里人鞠躬、发烟。 “我们不抽烟。”林瑛一句话把他撅了回去,“刚才问你问题呢。” “哎哟,领导您别这么大肝火,司副市长您认识吧,司家康。”裴老板笑眯眯地一屁股坐在旁边,然后翘着二郎腿晃悠着。 “不认识姓‘私’的,我只认识姓‘公’的,公事公办的公。”林瑛更是直截了当。 裴老板有点儿蒙圈,他大概没有想到自己刚亮出两板斧就被怼了回来。 “喂!问你问题呢!赶紧说!你手底下十几个工人失踪了!不回答清楚今天就住这配合调查!”余以清发起火来。 裴老板是个聪明人,他一见情势不好,赶紧站了起来。 “领导别急,我刚才在不远的工地上,咱市里有条公路,是领导特别重视的工程,土方这活儿分包给我们公司了。我吃喝都在工地上,是一点儿都不敢怠慢啊……” “你住工地上,还能打理得这么干净利索,还能大金链子小手表?” 裴老板急忙讪讪地笑了一下:“没——昨天晚上回家了嘛这不,早上刚赶过来。” “娘娘庙的工程,到底是怎么回事?” “哎呀,领导,这就是个慈善项目,为了弘扬民族文化……” “好好说话!想浪费时间就住这里!” “……萧使君给俺改了命,俺发了财,吴大师叫俺表示表示。包工队的工钱俺出,就当给庙里还愿了……”裴老板终于实话实说起来。 “那个什么吴大师,跟你索要金银财物了吗?” “没。我本来给吴大师包了个红包,但他拒收了,他说娘娘庙要扩建,萧使君要住在这里解救苍生,号召大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我寻思着这庙也没多大,工钱担下来也没几个钱,所以就应允下来。” “这十来个工人,每天都跟你汇报情况吗?” “不,俺有大事要忙——官家的事才是大事儿,神仙的事儿——还靠后点儿。小朝,你过来!”他对着司机喊道。 “平时就是俺司机帮忙盯着,这些工人吧,反正按时计工资,要没人看着,他们就给你磨洋工。这不上礼拜才搞成按工计酬,要不那几间房子,他们得盖到明年去!” 那个叫小朝的司机赶紧拍马屁道:“老板目光如炬,说得对,说得对!” “这十来个人现在找不到了,你们雇主没线索吗?” “有啥线索?我们又不是托儿所,再说,他们又不是我们公司的员工。我跟工程队签的合同,至于工程队找什么人干活儿,不归我管,也管不过来。” “说的这是什么话!”余以清先急了。 林瑛反倒拦住她:“私营企业搞项目,也得做风险规避。不过,先不说道德,从法律层面讲,你们也不见得能完全逃避责任——所以,我建议你还是认真点儿,早点找到这十几个工人,对谁都有好处。不然等家属回过味来,上门来闹,光维持秩序的钱也不会少。” 裴老板低下头去,看来林瑛一番话说得他心服口服。 “领导,您贵姓?”他思索一番,这才抬起头来。 “免贵,姓林,刑侦队的。裴老板,我知道你想甩锅,但有时候,锅甩得越高,掉下来砸得人越狠。” “林领导,俺明白了!俺一定好好配合!说吧,您让俺做啥?” “娘娘庙项目的所有工程进度资料有吗?” “有!”小朝说,“前天我过来的时候,还帮工程部把项目材料拿回去了。” “叫工程部把材料都发过来,还有,这个工程队的头儿在哪儿?” “头儿?……包工队的小老板叫薛志国,他也在失踪的人里头……”裴老板挠着头说。 林瑛想了想,又问:“你们公司有土木工程师吗?水平比较高的那种?” “有,就在附近项目上,俺特意挖来了一个总工,老有经验了!俺马上把他叫过来!” 林瑛回过头,又跟宗所长说了几句,宗所长点点头,带着小章出去了。 裴老板请来的总工姓李,大家都叫他李工。这时候,工程部正好也把交接的原始材料送了过来,林瑛把材料递给李工。 “麻烦您看看这个项目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还有,您帮忙看看这庙里面大大小小的建筑,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也告诉我们。”林瑛客气地说。 “行!”李工戴上眼镜,答应得很干脆,“我还带来俩徒弟,正好一块儿看!” “老李,好好干啊,别给俺公司丢脸。”裴老板也嘱咐道。 趁着老李翻项目材料时,林瑛带着小余和施鲢在娘娘庙里走了一圈。 这就是个普普通通的民间新建小庙,庙里供着的都是不知佛道的神灵,乍走上一圈,除了庙宇面积很大,其他也没什么稀奇的。 之前娘娘庙的财产情况,宗所长也查了个一清二楚,这伙人虽然有搞封建迷信活动的嫌疑,但一没有骗钱,二没有骗色,三没有骗地,四没有发展非法组织的企图,所以至今萧使君他们一伙儿的目的还是个谜。 萧使君的信徒很多,他们捐的钱都用来扩大庙宇面积了。如果仔细商榷,这些新建的房子可能很多都是违建,不过庙里的人显然没在意这些,依旧大兴土木,好像浪费钱财毫不可惜似的。 关于萧使君来魏阳之前曾经在何处落脚,林瑛也通过省厅发函协查,但外地警方一直没有消息,就连吴大宝这个人,也没什么黑历史。 根据调查到的信息,吴大宝以前是个弃婴,在一家孤儿院里长到十来岁就跑了出来,过了许多年又回去认亲,还跑老师的墓前头痛哭一场。 从那之后,吴大宝就定居在村子的一座山边独居养蛇,后来养着养着蛇,他就奇奇怪怪地疯了。他开始胡乱说话,嬉皮笑脸的,再后来,有的乡亲说看到他上了长途车,去了外地,之后他便杳无音讯。 而且,吴大宝是在萧使君到娘娘庙之后来的,倒像被临时拉来入伙的。 第三百七十七章 一双口罩男 林瑛三个人在偌大的娘娘庙里走了一圈,她还戴上安全帽,专门跑施工现场里面去转了一圈——没发现什么暗道和机关,也没有发现地窖之类的设计。 李工应该已经看完了材料,他不知什么时候带来了一堆仪器,正带着两个徒弟走走停停,在娘娘面里搞着测量——毕竟是理工科的人,讲究科学和数字,而数字又是最直观化的东西。 李工看到了林瑛,他指着后院一棵国槐树说:“林队,树枝里头应该有个信号屏蔽器,摘下那东西,庙里的手机就有信号了。” 邪关派出所的一个警员听完这话,三下五除二就上了树,他扒在树上寻觅半天也没找到,把余以清看急了。 “我去!” 小余穿着牛仔裤,两条大长腿卡在树干上,嗖嗖嗖就爬了上去,把施鲢看得口水都要掉下来了。 小余上了树,跟那个警员在树冠里东找西找,最后才扯下一个东西丢下来。施鲢赶紧跑过去接住,那东西长得像个小号的天线宝宝。 李工走过来,拨弄几下说:“关了,你们看看自己的手机。” 林瑛掏出手机来刷新一下,发现它开始正在搜索,很快屏幕上显示出来三格信号,随之各种延迟收到的消息就叮当响了起来。 她佩服地朝李工竖起大拇指:“您发现工地材料有什么问题了吗?” 李工迟疑了一下,然后皱着眉头说:“整体说来没有大的问题,现场施工嘛,不可能跟设计严丝合缝,但有一个地方稍微有点儿不一样。” 林瑛正想问为什么,但此时手机响了起来。 “领导,手机找着信号了!”裴老板在电话那头激动地说,听语调简直激动得像个孩子。 林瑛真是哭笑不得,这个裴老板看上去人精人精的,而且特别会来事,没想到还有这么天真的一面。 “——俺可不是故意打扰您老人家,俺是想告诉你,宗所长回来了!就在前院,您快来,快来!”说到这里,裴老板咔嚓就把电话挂了。 林瑛赶紧踅回前院,正好遇到宗所长迎面赶来,他手里还拿着一个满是泥土的手机。 “林队,正要找您汇报呢!” “郎村长究竟是怎么回事,怎么遇袭的?”林瑛忙不迭地问。 “您先别急,进屋听我说……” 宗所长把自己去医院探望得知的信息一一道来。原来郎村长自从发现被两个戴口罩墨镜的神秘人盯上之后,他就使劲加大油门在乡间公路上狂奔。但饶是这样,每次一回头的时候,两个口罩男还是在屁股后面不紧不慢尾随着。 郎村长有些惊慌,偏偏前几天,电动车后视镜被小孙子搞坏了,所以他根本看不到后面的情形。 但人就是这样,越不敢回头看,越想要回头看。 于是郎村长一边使劲拧着油门,一边试图拗着脑袋回顾一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那两个家伙确实在走路,不过他们走起路来简直比飞行还快! 他俩就像自己的影子似的,电动车多快,两个人就走多快! 郎村长吓得魂飞魄散——这不是人,简直就是幽灵啊! 他心里一慌,手上一抖,满速前进的电动车顿时失去平衡,一个漂移摔在路边的土埂上,他也被摔了个仰面朝天,捂着腿哎哟叫着。 口罩男也飞也似的赶了过来,其中一个伸手把郎村长揪了起来,瓮声瓮气地问:“说!娘娘庙究竟在哪边?” “你们要干什么?娘娘庙又不是秘密,随便打听打听就知道了!”郎村长见他们问得焦急,反而想拖延一下时间。 “被罩住了,感觉不到。”另一个口罩男没头没尾地说。 “在哪边?”揪住他的口罩男继续厉声质问。他们的声音都嗡嗡作响,好像是从肚子里发出来似的。 郎村长还想拖延一下时间,但口罩男显然等不及了,他伸手拽起村长,然后就像扔一个口袋似的把他抛了出去。 幸好下面是水田,所以虽然距离很远,摔下去也算个“软着陆”。饶是这样,郎村长还是痛彻心肺,他龇牙咧嘴,数次想爬起来逃走,但都沉甸甸摔在了田里。 两个口罩男站在公路边,朝水田这边眺望着。就在他们准备走过去的时候,郎村长听见一声汽车喇叭响。 一辆吉普车停在公路旁边,车上跳下来一个人,正是赶去娘娘庙的鲁玉方。 “怎么回事儿?!”鲁玉方指着倒在路边的电动车,问那两个蒙得严严实实的怪人。 “老鲁!老鲁!”郎村长在水田里使劲挥手喊着。 鲁玉方顿时明白了怎么回事。他一把揪住一个口罩男,大声说:“都别动,我是警察!” 但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另一个口罩男突然飞起一脚,硬生生也把鲁玉方也踹下水田。还没等郎村长看清楚,就见那俩人嗖地一下不知哪里去了。 鲁玉方膀大腰圆,爬起来很快。他看两个人已经跑了,于是踉踉跄跄走到郎村长那里。 他不敢扶郎村长,怕一动反而引起二次伤害。问了几句伤情之后,这才背起他,开车把他送去镇医院里。 路上鲁玉方问了情况,他顷刻间急了起来。 “那俩人找娘娘庙,肯定是来者不善!我得赶紧回去。”他摸了摸口袋,又骂了一句,“糟糕,刚才打架的时候,手机肯定掉在田里了!” 宗所长讲到这里停了一下,他拿着那个脏兮兮的手机说:“我路过那片水田的时候,边给老鲁打电话边找,终于把手机找回来了。” “上头有什么重要信息没?” 宗所长点点头,他输入几个数字,手机应声解开。 “老鲁用身份证号后六位当密码——您看!” 林瑛接过手机,只见鲁玉方的通话记录里有三个未接来电,来电人的姓名是“冬缦”,这个号码在电话无法接通后,还陆续发过来几条信息—— “玉方,娘娘庙要出事,一片紧张!” “他们都慌了,快来救我!快来!” “不要来娘娘庙!不要来娘娘庙!” “娘娘庙危险,不要来!千万不要来!” …… 林瑛眉头紧皱,她警觉地抬起头,四下打量着娘娘庙的周围,整个娘娘庙一片岑寂,哪里有一丁点儿危险降临过的迹象?! 第三白七十八章 怪物 林瑛把手机递还回去:“这个冬缦,就是庙里的那个绝色女人芮冬缦吧?庙里有手机信号屏蔽器,她又是怎么发出信息的呢?莫非——他们已经离开娘娘庙了?!” 宗所长一剁脚:“有可能!因为老鲁的车也不在这边——还有,郎村长跟老鲁半路上遇到的两个人又是谁?” 林瑛叹口气说:“我心里有想法,不过这说来话长。” 此时李工带着两个徒弟走过来,看他们疑云满腹地边走边商量,应该是发现了什么疑点。 李工望了一眼这边,拿着个小册子走过来。 “林队,整个工地都看了,工程没问题,可能有些偷工减料,不过并不是甲方的问题。唯一最大的疑点就是,每天早上从外面拉出去的土方量有些多。” “什么意思?” “就是这个施工现场,不需要挖出那么多土来——从多出来的土方量看,应该是挖了长宽高各有八米的这样一个大坑,但走一圈之后,现场根本没有相似体积的坑洞。” “难道——他们在往下面挖?”宗所长往脚下面看去,“可是,整个庙里都找不到密道啊。” 李工笑了:“这种事情不用找出入口,搬套地下勘探仪器来就可以了,附近的项目场地就有一台。” 裴老板正好也走到了旁边。 “那别耗这了,赶紧搬过来啊!” 李工指指两个徒弟,他们点头会意,迅速往庙外走去。 林瑛抬头看看半环着娘娘庙的后山,问宗所长:“这座山叫什么名字?” “哪有什么名字,反正就是小山头。” 另一个民警接过话来:“当地老百姓把这山叫做大肚山。” 李工也眯着眼睛打望着山峰,他张了张嘴,但又把话咽了下去,但早被眼睛伶俐的余以清看在眼里。 “您是不是有什么话想说?” 李工看看小余,抬手指着山,刚要说话时,突然眼睛瞪得滚圆。 “你们看!那山巅上是不是有个人影?” 众人闻言纷纷望过去,远远便望到山坳处的那处悬崖上有个黑影站着,那也是林瑛曾经从上到下窥探过娘娘庙的地方。 “是个人!他难道想跳崖吗?!”宗所长喊出声来。 宗所长真是一语成谶,说时迟那时快,只见那个人影突然弓腰,纵身就朝悬崖下一跃而下—— “我去!”小余大叫一声。因为那悬崖从上到下最少也有二十来米的高度,人如果这样自杀,坠到下面已经摔成烂泥了! 几个人急慌慌就想冲出去看个究竟,但林瑛一举手将他们拦住。 “别急!” 她话音未落,只见那个人居然稳稳站在崖中间一块突出的石头上,紧接着他又是一纵身,直接朝还未完工的半截宝塔上跳去! “不好!”林瑛急忙大喊,“快点找武器警戒!” 裴老板看得都傻了眼,他声嘶力竭地喊着:“小朝!小朝!快去后备箱抄家伙!” 小朝应了一声,撒腿就跑。 就在片刻之间,那个人影已经扑通一声落在了宝塔的脚手架上——在午后的炎炎烈日里,他居然戴着一顶冬天的棉帽,还用口罩、墨镜把整张脸捂得严严实实! “这他妈什么东西!”宗所长也惊了,司机小章早回身冲到屋里,把之前捡来的两根钢管拿出来,还递给所长一根。林瑛和小余纷纷拔出配枪,对准那个家伙。其他几个民警也各找家伙,只有施鲢一时半会儿找不到趁手的家伙,只好拿起两块板砖扛在手里。 “施鲢,你特么在干嘛?!演戏呢吗?”余以清冲他大骂。 “保、保护你啊!”施鲢举着砖冲到小余身边。 “滚蛋!我保护你还差……” 小余还没喊完,就见那家伙嗖地一声,瞬间就站着了她的面前! 砰! 余以清瞬间扣下扳机,手枪发出一声巨响,但那个人只是被吓了一下,整个身体却毫发无伤。 小余一下子愣住,就在刹那之间,那人朝她忽地伸出手来。 “我靠!”施鲢此时奋不顾身地冲过去,抡起板砖,一砖砸在那家伙手腕上!用力之猛竟然将砖头拍得粉碎,那人可能也吃了疼,他把手一缩…… 砰砰! 林瑛举枪连击两发,原来警用手枪第一发往往是空包弹,只是起到吓阻作用,并不能伤人。小余刚才便是开了一发子弹就慌了神,脑子一下呆住,根本没想起第二次扣下扳机。 那家伙根本没有防备,所以林瑛的第二发子弹结结实实地穿进了他的胸口。他往后退了几步,胸前的衣服已经被染得鲜红。 施鲢趁机上前,挥手朝他的额头又是一砖,那人躲闪不及,墨镜顿时被砖头砸成了稀巴烂,露出两个如蚕豆似的眼睛! 众人顿时惊了,因为那眼睛没有眉毛、没有睫毛,也没有眼睑,连眼白都很少,活像两个深不见底的黑窟窿。 “无脸男!”林瑛大叫一声,“袭击村长和老鲁的应该就是这家伙!” 施鲢也愣在那里,但那家伙率先反应过来,他抬起一拳,正朝施鲢胸口打去。 关键时刻幸亏小余拼命冲过来,将施鲢朝旁边一拽!可就算这样,无脸男的拳头还是结结实实砸在施鲢右肋上面,然后就见他像一个沙包似的被硬生生击飞出去。 “别动!再动就开枪了!”林瑛在后面大喊着。 无脸男闻声转向林瑛,他黑洞洞的眼睛盯着她。 “举起手来!负隅顽抗就是死路一条!小余!”林瑛大声喊着。 小余这才醒过神来,她也举起手枪,跟林瑛一前一后地对准无脸男。 “快投降!”林瑛朝无脸男下着最后通牒。 但是无脸男毫无反应,他居然还朝林瑛走了一步。 “站住!”林瑛举着枪,正对他的脑门。此时其他人也跑了过来,一个个都手持武器,将无脸男团团围住。 无脸男腹腔里忽然发出一阵颤动,那声音听上去就像在哈哈大笑。他看看胸膛的弹孔,居然伸出一只手,撕下一角衣服,然后淡定地搓成布条,一点点塞进去弹孔,把外溢的血液堵住。 而且做这件事的时候,他脸上居然毫无表情,根本就没有表现出一丝痛苦。而且做完这一切后,他还若无其事地抻起衣服,擦拭着手上沾满的血液。 “这狗日的是什么怪物!他难道没有痛感吗?”宗所长瞪圆了眼睛说道。 第三百七十九章 弱点 无脸男看看四周围拢过来的,身上发出一阵阵呜呜声,既像是不满,又像是恐吓。 “队长,他可能是腹腔发声!”小余也镇静下来,她不敢侧身,但还是大声喊着,“施鲢,你这条笨狗没事吧?” “好、好着呢,”施鲢边嗷嗷叫着边练嘴皮子,“就是肋条边软骨伤了,疼出天际了……” “不管你是什么,你被包围了,我数到三,马上举手投降!”林瑛朝他厉声喊道。 无脸男听到声音,慢慢把脸转向她。林瑛再度稍微抬起枪口,正对着他两眼黑洞间的眉心——如果他有眉毛的话。 她心里默默盘算,既然无脸男能从百丈悬崖上跳下来,然后胸口中枪依然屹立不倒,那就说明他有超乎常人的能力。如果这样的话,娘娘庙里所有的人都不是他的对手。 不过,如果他胸腔能被子弹击穿,也就说明他头骨同样扛不住子弹。所以,就算他是行尸走肉里毫无感觉的丧尸,那么直接破坏他的脑组织,或许就是能置他于死地的手段。 试试吧无脸男,如果你要再向前一步的话,我就会叫你脑袋崩裂! 无脸男似乎看穿了她的心思,他只是默默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一!”林瑛开始大声喊道。 “二!”无脸男继续面朝着她。 “三!”林瑛厉声喊道。 就在同一时间,无脸男的肚子里也发出一声防空警报似的刺耳尖鸣,伴随着的就是一声“啪”的枪响。 林瑛的子弹破膛而出,她瞄得准,打得狠,那颗子弹更是毫不迟疑地直冲无脸男脑门飞去! 其实照理来说,警察不应该直接开枪击打头部,但无脸男明显危害性太大,再不击毙他,恐怕大家都会遭遇毒手。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无脸男即使再厉害,也无法躲一颗每秒飞行三百多米的子弹。只听“嘭”的一声,那枚子弹不偏不倚地射进了无脸男的两眉之间,随之便溅起一片火花! 巨大的冲击力让无脸男倒退一步,但他竟然没倒下去,而是晃了一晃站定在那里,而且还朝林瑛发出一声愤怒的低吼。 “啊啊啊啊!”余以清疯也似的大喊着,将剩余的四发子弹打了出去。但就在瞬时之间,无脸男突然腾空斜着一跳,竟然把子弹全部躲过。 “快撤!”宗所长大喊一声,他跟小章拿着钢管站在前头,朝无脸男挥舞着,“你们赶紧躲殿里去!我们掩护!” 裴老板一听这话,“嗷”的一声先朝承圣殿里跑去。 小余这时已打光了子弹,两手空空,她回头还想找家伙,但林瑛却急了。 “干嘛呢!赶紧带施鲢去殿里面!”林瑛朝她大声喊着。 无脸男一直发出“咯咯”的声音,他朝着林瑛步步紧逼,林瑛急忙举枪又射向他的胸口,但这家伙再次嗖地一跳闪躲过去。 宗所长看林瑛危险,急忙抄着钢管抡了过去,但还没砸到无脸男,他就听到风声,连头也不回就飞起一拳,“当啷”一声就将钢管挥手打飞。 宗所长只觉得虎口剧震,大拇指往外一掰,只听“嘎吱”一响,已经骨折。 此时小余冲过去,她扶起施鲢,架着他就朝殿里走去。 “管我干嘛,快去救林队啊!”施鲢朝她吼着。 “你特么闭嘴!”余以清也怒气冲冲,回了一嘴。 幸好这时裴老板从殿里跑了出来,他帮忙扶住施鲢,冲小余说:“俺来管伤员,你快去,快去接应小朝!他拿武器咧!” “什么武器?” “你别管了!反正好使!”裴老板一把抢过施鲢,疼得施鲢又是一阵哀嚎。 “兄弟,你别出声行不!别把怪物招过来!” 余以清愣了一下,继续追问裴老板:“是不是管制刀具?!” “警官!什么时候了都!你还管这干嘛!赶紧去救领导啊!违法俺承担行不!”裴老板急得跺着脚喊。 那边林瑛看着步步紧逼的无脸男,正举着枪朝他比划着。 宗所长的手已经受了伤,但他用左手捡起施鲢刚丢掉的一块板砖,带着小章和另外两名民警紧紧跟在无脸男后面。 无脸男似乎根本不急,他就像一只把老鼠逼到绝路上的猫,不停发出恐吓或者讥笑的声音,一步步朝林瑛逼近。 林瑛枪里此时只剩下一发子弹,但无脸男已经完全摸熟了手枪的习性,而且他有足够的速度能躲过子弹,就连他的脑壳,也似乎像合金铸造的一样坚固不破。 这是个浑身没有弱点的怪物! 而且这就是之前盗窃杜万芊和曲江尸体,杀害徐楚月,并在他们的额头上刻下罪行的家伙! 他遮头盖脸,似乎不想让人看到他没有面目的真相——这家伙是人类吗?如果不是人类,他又怎么会在犯人额头上刻下人类的汉字? 如果是人类的话?他又是怎么练就这么变态的反应速度,练出这么硬的脑壳的?他用腹腔发音,可见没有嘴巴,所以他又是如何摄取营养的? 林瑛的脑袋飞快地思考着——这些都不是无聊的问题,她想通过答案来寻找怪物的弱点所在! 刚才她开枪击中了怪物的胸口,还看到有血液喷出,而且怪物还特意堵上了伤口——他不怕疼痛,但是在意血液的流失,他会像普通人那样失血身亡吗? 如果会的话,能造成大出血的地方就只有心脏和大动脉——所以要是打中怪物的心脏,是不是就能置他于死地? 无脸男的身材跟人类相似,所以心脏的位置也应该也在相同的位置。 但是这家伙动作迅速,如果射出这发子弹再被他闪躲过去,那就毫无办法了。施鲢和宗所长刚才想近身袭击怪物,都被他给挡了出去。 ——不对,施鲢第一砖分明已经砸在了无脸男的手腕上。这说明怪物不熟悉“武器”的性能,还有注意力分散的问题! 而且,他现在的注意力几乎全部在自己身上,如果贸然开枪,那这发子弹必然白白浪费。 林瑛正在苦苦思考击杀无脸男的方法,但就在这时,她觉得自己后背一凉—— 她后背已经贴在了正殿的山墙上,也就是说,现在她退无可退了。 无脸男离着她只有一米多远的距离,她听到无脸男肚子里传来愉快的嘶嘶声,那声音就像一条眼镜蛇,它已经把自己的猎物逼到绝路,正准备随时扑过去。 第三百八十章 逼退 无脸男终于停下脚步,他的手慢慢朝林瑛伸过去……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后面的宗所长大喊一声:“邪关所的,救林队长,跟他拼了!” 他左手举起板砖就朝无脸男抛过去,小章和另外两个民警见状,也纷纷抡起手里的东西冲到无脸男背后,朝他猛砸…… 但无脸男后面就像长了眼睛一样,他猛然回身,玩杂耍似的伸手抬脚,歘歘歘就把各人手里的武器一一搪飞,然后迅速进击,把宗所长他们四个人三下五除二就打倒在地。 林瑛本想趁这机会开枪,可没想到无脸男动作实在太快,快到她刚想瞄准,怪物已经回过身来了。 无脸男看来根本就早有防备,他不回头也警惕着身后,所以就算她开枪,也肯定会被他躲闪过去。 宗所长和民警们看样子受伤颇重,他们捂着腿脚,在地上翻来覆去,一个个想尽快撑着站起身来。但无脸男根本不在意他们,他黑洞洞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林瑛,似乎只有她才惹恼了自己似的。 他伸出一只干瘪但有力的手,一把揪住林瑛的领口,林瑛尽量克服着恐惧,她故意将枪口抬起来指着他的额头——现在还不能暴露自己想击穿他心脏的意图…… 她想等一个时机,但很明显,现在几乎已经丧失了所有时机。她心里盘算着,反正危机已经临头,自己无论如何也要试着射出那发子弹,这是最后的希望,哪怕它毫无用处。 即使离着很近,但她根本听不到无脸男的呼吸声——这个不知从何而来的怪物,他与人类迥异,你根本不知道他用什么方式吸收营养,用什么东西来聚集邪恶的力量。 林瑛的手哆嗦着,她缓缓举起枪来,对准无脸男黑豆一样的眼睛。 不过,无脸男面对黑洞洞的枪口,他丝毫没有慌张,反而还发出得意的欢笑声。 “你到底是什么人?”林瑛声线颤抖地问道。 “吾等——”无脸男瓮声瓮气地回答,他的声音在腹腔里回荡着,“乃神之仆从。” “你们来到这里做什么?” “那非汝所能知也。”无脸男说完这句话,便伸出一个手指拨开林瑛的枪口,“此物,对神无用,对我亦然。” 林瑛剧烈地喘息着,她感觉自己的心脏都要跳了出来。 “莫慌,即刻便送汝上路,所有疑惑,问神去罢!” 无脸男说完半文不白的几句话,便缓缓伸出另一只手,他张开虎口,慢慢卡住林瑛的脖子。 “死怪物,我日你姥姥!”宗所长不知何时再次爬了起来,他咬牙切齿地朝无脸男后背冲过来。 但无脸男根本不躲,他蓦地往后一抬脚,这一脚比之前的所有招式都重都狠,只听“咚”的一声,宗所长被硬生生踹得飞出去十来米,重重摔在厢房的墙壁上。 他滑落到地上,嘴里喷出一口鲜血,然后像大虾似的腰杆一弯,蜷在地上不停痉挛着。 林瑛看到宗所长被打成重伤,只觉得脑袋一热,她大骂一声扬起手里的枪。 砰!砰砰! 接连三发沉闷的枪声响起,但这不是林瑛自己的九二式手枪发出的声音。 余以清和小朝正站在怪物背后,他们一人拿一把猎枪,另一人举着一把霰弹枪,朝无脸男开了火。 这三枪完全在无脸男的意料之外,他身上霎时被猎枪端了两个窟窿,而且那把霰弹力量巨大,就在他回身之际,一发铁砂带着强大的气流迎面袭来,无数乱弹噼里啪啦将他的上衣打了个稀巴烂。 无脸男嘶吼一声,如同受伤的猛兽发出愤怒的嚎叫。说时迟那时快,林瑛趁机急忙拔枪,近距离对准怪物的心口,直接扣动扳机—— 啪!—— 九二式手枪发出清脆的响声,由于无脸男的全部精力都在余以清那边,所以这一枪稳稳地正中怪物心脏的位置。 一股粘稠的鲜血喷溅出来。因为挨得太近,那股血直接迸到了林瑛脸上。 怪物大概这下子吃了痛,它哀鸣一声,像斗牛场上被挑衅到忍耐极点的公牛一样,回头就朝林瑛的抡拳袭来。 幸亏林瑛早有防备,她刚开完枪,马上就地一滚,所以无脸男挥手只是抡了个空。此时余以清和小朝急忙趁机连开两枪,枪枪打在这个怪物身上。林瑛抓住这个时机,急忙拔腿就跑! 怪物还想追击,但他胸口的血像山泉似的汩汩流出,他晃了一晃,差点没跪在地上。 林瑛一个箭步冲到小朝旁边,伸手夺过他的霰弹枪。她迅速朝小余做了个“我掩护”的手势,然后拍拍自己胸口。 小余顷刻之间已经明白了队长的意思,林瑛抬起枪管,一发钢珠随着巨响就朝无脸男面门袭去,余以清瞅准机会,立刻向怪物心口再开一枪。 但这次怪物看穿了她俩的配合,不过可惜,他体力已经有些跟不上了。他往旁边一闪,虽然躲过了心脏的打击,但这发子弹不偏不倚,正好打中他的肩膀。 林瑛瞅准无脸男几近不支,正要接连开枪将他击倒,没想到就在此时此刻,一道黑影忽然嗖地从高空跳下来,他一把拽过受伤的怪物,然后将他背在身后,三跳两跳就蹿上了山。 “他妈的!还有一只!”小朝指着空中叫道。但他刚说完这句话,两只怪物转瞬间就在层层叠叠的树丛中不见了踪影。 小余拔腿要追,林瑛冲她直摆手。 “咱们斗不过他们,不要冲动行事,赶紧去看看宗所!” 几个人冲到宗所长身边,宗所长嘴里不时传来哼哼声。小余急忙掏出手机打了急救电话。 裴老板此时也跑了出来,他捂着胸口,魂飞魄散地说:“幸好幸好!” 林瑛跪在宗所长身前,低声喊着。 “老宗,老宗!” 宗所长哼哼声,声音特别微弱。 “没事,肋骨折了,说话喘气儿都疼,没别的大伤……” 林瑛这才长叹一口气,她站起身,忽然想起什么。 “这两把枪哪里来的?!”她指着猎枪和霰弹枪问。 裴老板伸手护住枪,赖着脸皮说:“领导,包工程的仇人多,防身用的……就是两杆土枪嘛,俺知道是非法持枪,但今天亏得俺在法律边缘试探,要不咱都得交待在这!” 第三百八十一章 墓穴 邪关镇人武部的李部长是最早一批赶到娘娘庙的,此时宗所长已经被送去医院急救了,之后赶来的便是武警。 市里面的领导,公安局局长也第一时间赶了过来。 好在娘娘庙离周围村子比较远,所以围观的群众不多。武警围着娘娘庙拉了一圈警戒线,把村民们远远隔在了外面。 局长眉头已经拧成一团,他听完林瑛的汇报,一言不发。 “这件事先封锁消息,不要引起市民恐慌。”他嘱咐道,然后又想想说,“给各个街道、各个村的负责人发通知,就说最近有盗抢团伙,叫他们提醒大家注意人身安全,遇到可疑分子要避免冲动,不要围观、跟随,要尽快报警。” 武警支队队长也走过来,他似乎还不相信现场的人说的情况。 “怎么会有这么厉害的怪物,大白天的,说起来跟撞见鬼似的。” “怎么会没有?”局长辩驳着,“最近网上就有一些奇奇怪怪的视频,我还叫技术科的人查过,都不是ps的,都是真的。不管这些东西是什么,一定不要粗心大意。” “也不能轻敌,”林瑛补充说,“那东西速度快,力量大,简直就是魔鬼一样的存在。” 余以清此时走过来,把没收的霰弹枪和猎枪拿给局长看。 局长拿起猎枪来看了看膛线,转过头问林瑛:“你瞅出什么眉目没有?” “这枪是私造枪支,模仿的对象是原来的一些苏式枪械,工艺水平嘛……”林瑛停了下来。 “接着说。” “从发射出的子弹情况看,这把猎枪的工艺特点很明显,前些日子街头枪杀案用的那把枪,跟它应该是一个地方做出来的。” “非法持枪的人呢?” “问了,他说是托人买来的——我已经打了电话,让同事们顺藤摸瓜,尽快找出这个非法仿制枪支的黑作坊。” 局长点点头,他看看林瑛衣服上的血迹,又问:“既然这是怪物的血迹,留心别感染了,还不知道那些没有面孔的东西到底是什么玩意儿,我刚才跟市长汇报了,准备向省里面反映。你们一线的,除了查案,一定也要注意人身安全。” “知道了局长,我已经简单清洗了,一部分血液已经提取了证物,让技术中心去化验了——过会儿我还要跟李工商量娘娘庙的事儿。” 局长背着手,点点头说:“邪关派出所失踪的警员和车辆,我已经跟交警部门打过招呼了——今天务必查出结果来!” 林瑛朝局长立正敬礼,局长既像赞许又像鼓励似的拍拍她肩膀。 “我马上要陪市长去淞山,找厅里面商量办法——你还要辛苦留在这里,既然怪物是边打听边找到这里的,那说明这里必然有他们想要的东西。” 林瑛送领导离开后,急忙走到后院,李工正跟两个徒弟用勘测仪器测量着。 “怎么样?” 李工沉吟着说:“真猜准了,这个娘娘庙下面果真有问题。” “是地道吗?” “比那个规模要大多了——这地下简直就是空膛儿的……说白了就是有个地下宫殿性质的东西。” “那入口呢?入口在哪儿?有多深?怎么才能进去?” 李工拉着林瑛,朝前院走去。他带着她走到承圣殿门前台阶上,使劲用脚踩着石板说。 “出入口具体在哪里,我是不知道的。但测出来的结果就是,这个偏殿底下有个中空通道离着地表较浅,如果从这里往下挖三米多的距离,就能挖到那条通道。” “那赶紧开动啊!” 裴老板大概是想将功抵过,他一个电话摇来十几个工人,在李工的指点下,他们撬开石板,扒开地砖,往下面挖了二十多分钟,果然一镐头就凿在坚硬的石头上。 李工下到里面,用手撇开浮土,果然,底下露出一块青色的石板来。 他用手摸摸石板,然后爬上来,摇摇头。 “不行,这石板不是最近新埋的东西,看样子年岁不短,下面很可能是条墓道,觉得需要文物部门的人过来。” 林瑛急着搓脚,她回头让小余赶紧给文物局打电话,催他们快点派人。 李工指挥着工人,继续沿着石板开挖,等文物局来人时,他们已经沿着石板挖出一条宽两米半、长三米左右的坑道。这条坑道贴着承圣殿的地基,朝南北方向平稳延展,直到石板突然朝地下钻下去为止。 文物局来了三个人,带头的是文保科的科长,姓冯,三十来岁年纪,留着小平头,戴着厚厚的近视眼镜。 他说话比较笨拙,但做起事来却十分麻利,还没跟人打完招呼,他就跳进坑道,跪在石板上面,用刷子扫出一片干净的地方,然后趴在那里观察半天。 他接着站起来,又看看挖出来的土层。 “奇怪的构造,看样子年代在明朝晚期。” “那我们可以掀开石板了吗?”林瑛迫不及待地问。 冯科长透过厚厚的眼镜看向林瑛。 “这石板封闭得这么严实,而且这么长,如果下面有文物的话,贸然打开肯定会造成破坏——这里没有明显的盗墓痕迹,按规定不能开启墓穴进行抢救性发掘。” 余以清急了。 “你以为我们是摸金校尉呢?这庙里失踪了三十来个人!我们怀疑他们下到了墓里!” 冯科长冷笑一声:“三十多个人下到墓里?你们以为是开派对呢?从墓道来看,这最多也就是个郡王墓。就算是藩王大墓,在专业人员清理出来之前,也没办法进去几个人。” 冯科长边说边继续在坑道里走走、停停、看看。还没等林瑛发话,余以清早就等不及了,她直接朝工人招呼,让他们下去把石板掀开。 “你们干什么?干什么?!”冯科长火冒三丈地喊着,“想去墓里找人?!懂不懂科学?墓穴常年封闭,氧气稀薄,贸然进去会死人的。三十多个人失踪,一辆卡车就能载着跑了!就算没有卡车,他们可以躲在周围啊,比如直接跑这后山上头……” 他愤而抬手指着后山,但忽然一下子僵在那里愣住,他忙不迭爬出坑道,前后左右打量着周围。 “天啊……魏阳还有这种地方?”他嘴里喃喃地说着。 第三百八十二章 风水 据冯科长说,他是个地地道道的考古控。 他在一个山脚下的村庄长大,村子地势比较高,而且土壤质量不行,砂石太多,灌溉困难,不利于耕耘,大部分都是荒地。 村子周围最多的,就是大大小的石碑,大部分石碑都已被砸断,这还是几十年前“破四旧”时候留下来的“功劳”。 自冯科长记事儿起,他跟小伙伴们就在石碑上打打闹闹,要不就围着石碑捉迷藏。 当然,石碑四周经常有白骨散落,有时候还会看到雪白的骷髅头。 这些都是年代很久的无主坟墓。三爷跟他说,破四旧的时候,不光要砸烂封建主义的石碑,还要将封建主义的遗骸暴露出来示众。 “其实老百姓们也没那么强的意识,他们更多地是浑水摸鱼,挖几个大坟,顺点儿东西过日子——那时候大家都穷啊,一个玉壶春的大胎瓶,能换十几个玉米面饼子就不错了。” 三爷是村里有学问的人,他近视得厉害,看东西都要贴在脸上。听说他原来有副近视镜子,但早年斗臭老九的时候,眼镜被小将们砸烂了,还捎带脚砸掉了他两颗门牙。 他从小到老都是孤身一人,独自住在村口的两间瓦房里。他没娶媳妇,也没有子女。冯科长的父亲是他侄子,平时负责照顾他的生活。 冯科长小的时候,三爷却从臭老九变成最受人尊敬的人之一。经常有小汽车开进村子,然后从车上走下特别豪气体面的城里人,他们跟干瘪瘦削的三爷鞠躬握手,嘴里不停叫着“大师”。 村里人不叫“大师”,他们叫三爷“老神仙”。 冯科长问过三爷,当初砸断你门牙的那些后生到底是谁,也是叫你老神仙的人吗? 三爷只是呵呵一笑,他告诉冯科长,砸他门牙的,名字叫做“时势”。 “时势是什么人,男的女的,多大岁数,哪个村的?”小冯问。 三爷不说话,他只是捋着胡子,哈哈大笑。 除了三爷,冯科长是村里第二个坐上小轿车的人。因为每次有人请三爷“出山寻龙”,他都会带上这个“小跟班”。 “我侄子,也是关门弟子,看他有没有悟性。”三爷每次都如此解释,然后那些显贵的人也会对小冯恭敬起来。 但冯科长大概没有悟性,三爷根本没收他当弟子,也没教过他什么东西。 虽然三爷不教东西,但常年跟他左右,耳濡目染之际,小冯也学了不少。他有时候技痒,想试着点点宝穴。可每当此时,三爷就会拦住他。 “寻龙算卦命数奇。”三爷对他说,“你看,我就是个孤老头子,无牵无挂,也不怕泄露天机,迁祸家人。你是冯家的后代,不能像我一样。” 三爷是八十八岁那年去世的,直到去世前,他还一个人住在那两间瓦房里。有很多人提出把他接到城里享福,或者帮他改建房子,可都被三爷拒绝了。 “天地悠悠,安身立命之所就够了。我就这么一个三寸丁老头儿,有四寸高的房子住着都富裕一寸。” 他无疾而终,死前的头一天晚上还拄着拐杖,出来晒太阳遛弯。 但那天下午,他专门去了侄子家一趟。 “我里屋门槛上,有个暗龛,这些年的积蓄都在那里头。”他若无其事跟侄媳妇聊着。 冯科长那时候在上初中,他们四点半放学,一般五点就骑车回家了。但那天几个同学相约去玩,所以耽搁到七点才回家。 据母亲说,三爷一直在他家待到六点多,最后他站起身来,佝偻着腰,把五本用蓝粗布包着的书放在炕头上。 “这一趟没缘咯,给我侄孙子留几本书,先回家去咯。” 冯科长母亲当时也没拿这当事儿。小冯回来,他打开蓝布兜,发现那是三本线装书,上头都是竖着手抄下来的繁体字。 “你三爷坐了一下午,一直念叨你,估计想你了。明天放学早点回家,去看看他。”母亲叮嘱说。 但是第二天下午回来,小冯看到的是满屋子白花花的孝服。 “你三爷走了。”母亲眼泪汪汪地说。 三爷给小冯的那五本书,既有堪舆术法的秘籍,也有自己多年的实践心得。他不想让后代学风水,但大概也舍不得自己手艺失传吧。 谁能想到,冯科长最早的考古学启蒙,竟然是五本跟科学毫不相关的寻龙点穴的著作心得。 风水这东西,基本贯穿了中国的整个历史。《尚书》里面,周王朝为了营建成周雒邑,就派召公去东方“相宅”。 而历代帝王将相,无论是建都城、营宫室、修陵园,无不按照一定的理论体系去选择地点。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讲,掌握了风水学,就能摸清历史发展中的一条脉络。 三爷留下来的那五本书,其中有本名叫《地典》。这本书《史记》里曾经有过记载,但以前听三爷说,传世的仅此一本。 风水之术,公认的祖师爷是东晋初年的郭璞。郭璞得到一本名叫《青囊经》的著作,《青囊经》很短,阐述的是风水学的基本世界观。 郭璞根据这本书写了《葬经》,这算是风水学的第一部集大成者。 而《地典》的成书在西汉末年,它里面更多的是当时堪舆学的方法论,讲的是最初的寻龙点穴的方式和手段,并且《地典》有一些理论,是唐宋以来衍生的风水学所没有的东西。 比如,《地典》里记载了一些所谓的“异厝”,也就是风水上说的“怪穴”。 这些穴位不同寻常,后世普通的风水师很容易将它们认为是“死穴”、“贫穴”、“凶地”,但在有智慧的大家眼中,它们却是万里难寻的上等宝地。 冯科长还记得有一种异厝名叫“骊珠厝”,它有几句口诀—— “委蛇蟠蜷,是为身也。峥营崭巉,是为角也。亢兀有须,是为首也。突阜濯濯,是为珠也。四围清阴,是为渊也。葬珠之内,毋惊潜龙。绵延百世,频见时雄。” 冯科长讲完自己所经历的东西,念了一遍歌诀,然后指着后山,又指指脚下,对大家说:“娘娘庙这个地方,就是传说中万里难寻的骊珠宝穴!” 第三百八十三章 骊珠宝穴 冯科长不紧不慢地讲着,但林瑛和小余早就急死了。 虽然夏天日长,但折腾到现在也已经五点多钟了,再耽误一会儿天就慢慢黑了,那即使能下到墓里,也得挑灯夜战。 何况大家到现在还没有正经吃饭,裴老板之前就饿得要订外卖,但娘娘庙穷乡僻壤,根本就没有送餐员。 好在民警找到了娘娘庙的厨房,正在那里热火朝天地给这些人做吃的,所谓鸠占鹊巢也不过如此。 小余跟冯科长之前费过口舌,但冯科长显然是个有原则的学究,他仍然拒绝支持警方开挖墓穴。 小余一急之下,就想找裴老板商量,让他鼓动鼓动大家,早点儿下墓找人。 谁知道裴老板原来是最急着下墓的人,但他现在更愿意听冯科长讲风水的故事。 这也是暴发户老板的两大爱好,第一包二奶,第二算风水。 冯科长根本不管警察们的反应,他指着周围的山川体形,向人们一一介绍。 “你们看,这后面的山峰相连,看起来团团簇簇,其实它们一脉相承,可以看作一条盘旋的睡龙。而这后山顶上,怪石嶙峋,悬崖突出,形态就是龙角和龙头。 “娘娘庙所在的地方,是个圆整凸起的小丘陵,周围光秃秃不长草木,这里是龙下巴底下的明珠。这片山谷远离村庄、农田,有股清幽之感,但又不显得阴郁,从感觉上来说,就像所谓的深渊之水。 “不过,这些东西还是次要的,最为关键的地方是龙头两侧,你们看,东西都有两条绵延低展的天然土陇,有句话叫‘龙头易找,龙须难求’,这两条土陇恰似两根龙须。在真正懂风水的人眼里,这里简直就是千年宝地啊!” 林瑛看看山,又看看底下的坑道问:“我听说,天下没有不被盗的墓穴。这里风水位置如此重要,那这座陵墓肯定已经遭过盗窃了吧?” 小余也在旁边附和着:“对,既然已经被盗了,那不正好进行抢救性发掘吗?” 冯科长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一样,而且是榆木疙瘩做的拨浪鼓。 “不行,没有任何证据说明这个墓穴被盗。况且,这种骊珠穴很难被发现!” “你怎么这么有把握?” “骊珠穴的确是千年宝地,但这种墓穴有另一个说法,它属于上九之地。 “《易经》里说,‘上九潜龙勿用’。探骊得珠的典故,你们都听说过吧? “这还是《庄子》里的一个故事,说是黄河边有个织苇席的人,他儿子有天潜入深渊,捡到一颗价值连城的宝珠。 “这个人说,如此珍贵的宝珠,必定是在九渊之下,而且有黑龙看管,你今天能捡到它,肯定是遇到黑龙在打瞌睡。如果黑龙醒过来,你连命都没了,怎么会得到珠子? “所以这个人叫人拿来锤子,把这颗宝珠砸了个稀巴烂。” “这傻货,干啥要砸烂呢?把珠子卖了就成了啊!就算黑龙醒过来寻找珠子,那最多也就找到买家,跟捡珠子的没关系嘛。”裴老板听不下去了,忍不住说到。 冯科长看他一眼,说:“织苇席的人做得其实很对,这颗宝珠是儿子铤而走险得到的,如果卖了大价钱,就等于鼓励儿子这种冒险行径,那么他以后肯定忍不住再次冒险。把小概率、高风险的事件当做日常行为,早晚会把命搭进去。” 裴老板吐吐舌头,没在说话。 冯科长继续说:“骊珠穴也是如此,这种穴位讲究低调,讲究不为人知。否则万一惊扰了黑龙,那么无论是葬者还是盗墓贼都会有危险。 “所以这里虽然是郡王的陵墓,但却不封不树,没有任何地面建筑,甚至连‘宝顶(坟头)’都没有,就是为了不惊扰黑龙。 “这么低调的墓穴,水平低的盗墓贼根本无法发现,水平高的呢,又怕惹来杀身之祸不敢倒斗。 “所以,骊珠穴只要葬好,真是能得千年安稳——这也是我判断此墓没有被盗的原因。” 冯科长一口气讲完,众人都面面相觑。 其实有时候,公安人员办案,根本没有我们想象得那么容易。 首先,牵涉的方方面面太多,有一个地方不到位,有一个部门不同意,就会引起一堆麻烦。 其次,查案和办案都需要经费,刑警不像交警,没有罚款收入,所以基本全部靠财政拨款。 而查起案件来,人吃马喂,有时候还要卧底出差,处处都要花钱,但预算却很难增加。所以硬生生搞得刑警部门都成了财务,恨不能一块钱掰成两瓣儿花。 现在遇到脑袋一根筋的冯科长,就面临着第一个问题。 如果没有古墓被盗的铁证,那就说明这个大墓还在密封状态,里面也不会有人躲藏,所以林瑛他们也没必要揭开石板,进入古墓。 但林瑛却有足够的信心,她判断这些人肯定没有逃走,就在地下。因为周围的几条路都有监控,民警们排查了一整天,如果有可疑车辆,早就报告过来了。 他们也不可能躲进山里,因为下午的时候,李部长已经带着民兵上山搜索了,据说根本没有搜到任何人员逃亡和经过的痕迹。 何况庙里只有四个常驻人口,他们跟义工、民工不是同伙同派,凭他们四个人的力量,根本无法控制九个义工和十六个民工。 这些人同时消失,最大的可能就是遭遇了危险,然后不约而同跑进了一个可以避难的场所。 从今天的经历来看,外部危险就是来自于无脸男,而避难的场所,应该就是承圣殿下面的古墓。 上午宗所长他们在承圣殿里勘察,还遇到了几桩离奇事件,说不定承圣殿里就有不为人知的机关,而这些机关正好连着通往地下的密道。 可是,究竟应该怎么说服这个冯科长,让他同意尽快下墓勘察呢? 林瑛给局长连打了两个电话,但局长听完汇报后沉吟半晌,只是吐出几句话。 “按规矩办吧,等其他路线彻底排查完再说。文物局的人讲得也没错,要是这些人都躲进地下,那邪关镇姓鲁的民警哪里去了?总不能连汽车都开到地下去了吧?” 林瑛一时间哑口无言。 第三百八十四章 探墓(1) 局长说得并不是毫无道理,鲁玉方的汽车又去哪里了?刚才林瑛还跟交警部门确认过,那辆车确实失踪了,附近的几条路,几个探头都没有拍下它的信息。 不仅没有它的信息,而且从鲁玉方送郎村长去医院,然后折回娘娘庙后,附近的几条偏僻山路就没有机动车经行过的录像。 当一切不可能排除之后,剩下的可能性无论多么不可能,那也是可能的。 这句话有点儿绕口,但却是间接证明法的基本方法之一。 所以,鲁玉方的车,应该就在这一块地方,要么藏在了庙里,要么藏在了后山上。 但至今为止,后山并没有发现被抛弃的汽车。 因此,汽车应该还在庙里,只是他们没有找到而已,这也是林瑛这么急着想要下地搜查的原因。 不过要打破娘娘庙的僵持局面,还是有些难度,因为除了文物局的人,裴老板找到了新的组织,他成了冯科长的跟班,跟在他身后,一口一个“大师”叫得甜腻无比。 冯科长不让查,他立刻就站在老冯身边帮腔作势,气得林瑛差点儿直接叫小余给他带走。 “老裴,涉枪案有多严重,你知道吗?你已经够了刑拘的条件了!”林瑛敲打他说。 裴老板吐吐舌头,他不再帮着冯科长说话,但肯定也不会站到林瑛这边。 谁都没有想到,到了关键时刻,站出来解决问题的却是李工。他朝冯科长招招手,把他叫到机器前,两个人交头接耳,指指点点不停议论着。 他俩大概说了三五分钟,冯科长又梗着个脖子走过来。 “林队长,我同意打开石板,下墓勘察。” “什么?”林瑛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时候李工走过来,呵呵笑着拍拍冯科长的胳膊。 “我跟冯科研究了一下——”他开口说道。 “——我们感觉这座郡王墓已经被开启过了。”冯科长赞许似的说。 “——所以,冯科还是决定抢救文物要紧——” “我希望跟你们一起下墓勘察。”冯科长坚定地说。 “你不能下去,墓里面可能藏着坏人,他们很可能都是奸恶之徒。”林瑛提醒道。 “我不怕,而且你们也需要我,我对墓里面的构造,比你们有经验。”冯科长扶了扶眼镜腿儿说。 林瑛看看表:“那好,冯科,时间紧迫,咱们就不争了——咱们这么办,进到墓里之后,关于考古的事听你的,关于安全的事听我的,各司其职,互不干扰,怎么样?” “同意。”冯科长点点头说。 李工也举起手来:“林队,我也得下去,探测显示底下空间很大,我想去看看到底这是什么构造,再说,土木工程方面咱也可以提供一些帮助。” 最后的探墓小分队由六个人组成,林瑛、小余、邪关派出所的小章、还有武警支队的韩毅为主力,再加上冯科长、李工。 林瑛把队伍分成两组,她自己带着小章和韩毅在前面开路,由小余照顾冯科和李工,在后头提供技术支持。 “现在是下午五点四十分,大家除了手机,都带着机械手表呢吗?” 李工和冯科长举起手来,林瑛指指自己的手表说:“到了下面,我怕手机和电子表会受影响,我戴着机械表呢,这样咱们两支队伍都有准确的时间。” 韩毅拿来六台步话机,一人发了一台,几个人穿上装备,戴上帽子,裴老板之前就叫人拉了台制氧机,准备万一出现紧急情况,能给墓道里通风换气。 不过冯科长对这台机器十分戒备。 “古墓里氧气浓度低,一旦浓度升高,会破坏墓里好多文物,记住,绝对不能开这东西!” 裴老板乖得很,他急忙挥手,扯着嗓门喊着。 “抬走抬走!别让大师生气!” 林瑛却走过去,低声对他说。 “你是不是还等着以后大师给你算风水,所以,大师的性命是不是更重要?” “您的性命也重要嘞!”裴老板乐呵呵的。 “所以关键时刻,救人要紧。” “记住了!记住了!”裴老板点着头,又小声招呼工人,“哎哎哎,别推远咯……” 此时日头已经西坠,好在裴老板工地离着近,他调来了整套夜间施工的装备,几盏大灯一开,照得庙里亮如白昼。 至于其他机械,林瑛一点头,裴老板吹声口哨,什么挖机、吊车、推土机、凿岩机也直接撞倒娘娘庙的围墙开了进来,整个神神秘秘的地方刹那间变成了工地。 “造孽!造孽啊!”冯科长还要上去阻拦,但小余哪管这些,她指挥着吊车,直接把坑道里厚厚的青石板给掀了起来。 “野蛮挖掘要不得,要不得啊!”冯科长急得直跳脚,他冲过去找到林瑛质问道,“不是说了嘛,潜龙勿用,不要惊扰黑龙!你们怎么不听呢?!” “冯科,您也是国家干部,是相信科学呢,还是相信迷信?”林瑛笑呵呵的。 “你怎么能分清哪是科学,哪是迷信?!” “很简单,符合唯物主义的,就是科学。”林瑛耸耸肩,走到坑道旁边。 青石板一开,下面露出条长宽高各一米左右的石板通道。林瑛打着电筒朝里面照去,只见坑道里湿漉漉光溜溜的,没有多年的灰土蛛网,也没有什么草木根茎。 冯科长也凑过去,他只看了一眼,就叹气跺脚起来。 “这么整洁的通道,看来最近没少来人——别说盗墓了,就算有人在里头开派对,我都不奇怪!” 林瑛带头,第一个跳下墓道。 “冯科,您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小余也跳了下去。 李工扶着冯科长,两人互相帮衬着先后往下溜去。其他人也纷纷依次下到墓道里,因为通道狭窄,只容得下一个人。 裴老板在上面一招手,一台泵车挂着灯照向坑道里面。坑道前后延伸出两个方向,往南不远好像被乱石堵住了,而往北望去就深不见头。 “南边明明没有山,为什么那么多石头?”小余纳闷地问。 “那边是墓道尽头,被乱石封死来着。”冯科长解释道,“墓葬都讲究靠山,背后有山,面前是水,这才是风水,所以往北有山的方向,才应该是墓穴的位置。” 第三百八十五章 探墓(2) 林瑛坚决要求打头阵,她带头弓着腰朝前面走去。大概走了二百多米,只见墓道也到了尽头——其实不算尽头,只是墓穴在这里拐了一个弯。 刚才被灯光照过去黑漆漆的地方,其实只是尽头处有块黑色石头罢了。 石头上还有隐隐约约的字迹。冯科长这时从后面挤过来,他摸摸石头说:“这是黑板岩,纹理像木材,是江西庐山附近出产的特有石材。” 他打亮手电筒,贴着照着黑石板上的字迹,磕磕巴巴地念了几句,说道:“这个像是墓志铭,不过被破坏了,从上面看,这座墓的主人名叫朱翊铿,是明仁宗的后代,他的父亲是淮顺王朱载坚……” “猪再见?”小余没听清楚,在墓道里瓮声瓮气地问。 冯科长脸色颇为不悦,他没有搭理小余,继续说:“他因为不是嫡子,继承不了藩王王位,所以被封为了鹿丘郡王,死了之后便被偷偷埋在这里。” “偷偷埋?”小章问。 “你们啊!”冯科长特别不满,“刚才就没有认真听我说话!想葬在骊珠穴,就要静悄悄的,不封不树,不让人知道,就连挖土方都要掩人耳目,这次总该记住了吧?!” “这不是掩耳盗铃吗?要真有看护穴位的黑龙,掩人耳目就能躲得过黑龙的眼睛?”小章差点儿笑出声来。 “你连人的耳目都瞒不过,还想瞒过黑龙?”冯科长怒怼回去。 武警支队的韩毅打断冯科长的话:“冯科,这些对咱们有帮助吗?” 冯科长很生气:“当然有!起码说明这是一个正常的墓葬!你们难道盗墓小说看多了,还想遇到什么僵尸大粽子吗?!” 韩毅呵呵一笑,他露出胳膊上几块腱子肉说:“什么粽子不粽子,一拳一个把他们干飞!哥们儿业余散打冠军,不是白练的!” 冯科长苦笑一下,不再说话。 小章这时候回过身来,拍拍韩毅说:“韩头儿,别念叨这些有的没的,那是因为今天你还没遇到过怪物。” 韩毅不满地瞪了小章一眼。林瑛不耐烦地挥挥手打断他们的争吵,她沿着墓道拐了个弯,谁知道迈过一道门之后,眼前顿时豁然开朗起来。 拐弯处出现一串向下的台阶,往下走去整条墓道扩宽了一倍,而且高度也增高很多。虽然像韩毅这种个子高的人还要弓着腰,但林瑛和小余反倒能抬起头来了。 不过他们照照前面,发现又是一团漆黑,不用说,前面又是一块黑板岩,而且肯定还有一个拐弯儿。 冯科长边走边照着到处查看,他自顾自说着:“这就是所谓的‘一人道’,古人身矮,这墓道正好一人身高。照理来说,一个郡王的坟墓不至于有如此长的墓道,所以这墓造得稍微有些僭越。” “反正是偷着挖坟,僭越有什么关系?”小章好像跟冯科长杠上了。 “怎么说话呢?功夫不行,练嘴皮子倒挺溜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韩毅又堵了小章一句。 林瑛回过身,做了一个“嘘”的手势。 “别吵了行吗?大家安静点儿,里面好像有什么声音。” 她这一句话比消声器还管用,整个墓室顿时安静了下来。大家一个个屏息静气,果然听到墓道深处传来一阵阵微弱的嘈杂。 那嘈杂声有些奇怪,好像水池里群鱼争抢食物的唼喋声。那声音细小微弱,但听起来奇奇怪怪,让人浑身不舒服,林瑛觉得自己“唰”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李工轻轻咳嗽一下,似乎是想引起大家的注意。 “不要怕,这是岩溶水的声音,就是地底下岩石被腐蚀后的水流声。” 他这话一出,墓道里顿时传来一片深呼吸的声音。 “听起来挺唬人的,敢情是地底下的暗河啊。”小章笑出声来。 冯科长却依旧压低声音:“老李,你不觉得很奇怪吗?岩溶水存在于喀斯特地貌,可是魏阳的山都是冠状山,也不属于碳酸盐岩,连山洞都很少的地方,怎么会出现岩溶水呢?” “有道理,那你是怎么想的?”李工反问道。 冯科长摇摇头说:“这条墓道,有点儿奇怪。” 他话音未落,只听墓道深处突然传来一声脆响。 啪嗒! 那声音听起来就像什么东西落在了地上。 “说不定是小石头和土块……”李工轻声说,“这条墓道很长,所以一点动静听起来都像巨响……” 但他话还没说完,就听到安静的墓道里又响起一声啪嗒声,这次的声音不再停顿,而是连贯了起来—— 啪嗒、啪嗒、啪嗒、啪嗒…… 小章站在林瑛旁边,他脸色明显变得苍白。 “这不是石头,这是脚步声……”他喘着气说。 林瑛点点头:“而且,听起来不是人,而是四条腿的东西。” 韩毅却激动起来:“怕啥,冲过去看个究竟啊!” 林瑛一把拽住他,然后狠狠瞪了他一眼。 “听指挥!” 韩毅讪讪地退了回去。林瑛踮着脚尖,一步一步朝前面走过,其他人也纷纷跟上。 余以清走在最后,她听到冯科长和李工还在轻声争辩着。 “老冯,这脚步声可不小,墓里的动物肯定不是什么小玩意儿!” “老李,地底下不见天日,怎么会有大型动物?” “要是动物借着这里当巢穴呢?” “上面都是建筑,动物会选这里安身?魏阳周围的荒山上连狼跟野猪都少见,会有动物躲地下来?” 小余想阻止他们讨论,又不能开口,她只好伸出手,轻轻拍了一下李工的肩膀,想示意他不要再说。 但当她的手触及李工肩头的时候,她忽然摸到一个冰凉滑腻的东西,而且那东西还在她掌心蠕动了一下。 余以清是个硬汉似的女人,平时追凶捉匪都不让须眉。可是,她今天面对无脸男的时候,还是心慌了。 尽管林瑛没有批评她,但她心里一直不是滋味。 她知道自己的缺陷在哪里——她敢于直面暴力和压力,但她却恐惧未知的东西。 所以当她摸到那个像蛇一样的东西时,她再次被吓到了,她低声惊叫一声,然后急忙打开手电筒照过去! 李工也被她吓了一跳,他急忙转头望去,两个人顿时怔在那里,连大气都不敢出来! 第三百八十六章 忍耐 在李工的肩膀上,趴着一条奇形怪状的东西,那东西有蛇一样长而柔软的身体,它头上还有两支嫩嫩的角,而且长着四条腿,分明就像一条蛰伏在地下的幼龙。 余以清看着那条小龙,小龙身上好像没有鳞片,它的眼睛很小,骨碌骨碌的,说不清是在跟她对望,还是在自己琢磨什么心思。 “小余,干嘛呢!”林瑛在前面轻轻吼了一声。余以清这才晃过神来,她急忙伸手,想赶紧抓住这条小龙。 可是那小龙早感觉到来者不善,它忽然把身子一缩,然后嗖嗖嗖沿着李工衣服爬下去。 小余这才醒悟过来,连忙上前堵截,不过小龙却一摇尾巴,倏地就消失在石板的缝隙之中。 小余跑到石缝前,用手电往下照去,可石缝底下应该还有缝隙,她寻了半天,但那神物岂能常见,它大概早就潜入深渊,再也不见了踪影。 余以清懊悔地狠狠一拳砸在石墙上。林瑛走过来看看,李工和冯科长犹自慌神。 冯科长心神不宁地说:“刚才上面机器轰鸣,下面开灯乱晃。这下好了,惊动了黑龙的子孙,骊龙一动,必将食人……” 跟在林瑛后面的小章忍不住了,他停住脚步,侧着身子退到冯科长身边,狠狠推了他一把。 “你个戴眼镜的老书生,乌鸦嘴没完了吧?你是不是盼着我们死呢?!” 韩毅听小章开口,又是浑身不自在。 “你身为一个警察,怎么那么怕死呢?”——都是嘴上不饶人的主儿。 还没等林瑛开口,小余早就烦了,她上前一步,张开双臂推开正在吵架的两个大老爷们儿。 “对嘴有意思吗?还没走到墓室呢,一条长虫就把你们给搞恼了?!” 林瑛走过来,把小章拉了回去,然后对冯科长说:“老冯,你一个政府人员、学术权威、资深人士,怎么反而最早沉不住气?” 三个人都低下头去不再说话,林瑛走到队伍前头,继续前行。不知是古墓的原因还是心理素质不过关,她自己也开始有些神烦意乱。 墓道的尽头,果然又是一块黑板岩。黑板岩上依然刻着几个漫漶不清的字,不过这次的字体是篆书,而且字号比较大。 林瑛连蒙带猜就认出了这几个字,不过她还是忍住没有念出来。她打着电筒,朝拐弯处照去。 这次又是一连串的台阶,不过与上次不同的是,台阶又陡又长,手电筒的光根本照不到尽头,就好像是——延伸到地狱里去的一样。 冯科长此时已经走到黑石前面,他倒是不管不顾,直接朗声念着上面的字。 “身后人间,足下黄泉。生民止步,求命便还!” 小章恍然大悟:“这意思是说,如果想活命,就赶紧掉头回去……” “那你请回吧。”韩毅又跳了出来。 “哎,你这个人……”小章指指点点的。 林瑛看着队里这些人,他们在地面上都沉静安稳,包括面对无脸男的时候都不曾慌乱。但在墓道里走了一段,每个人好像性情都变了…… 其实她自己也有所改变,她的忍耐阈值愈发低了。 作为一个副队长,她平时要面对的,不仅仅是案情。如果只对付案子,那一切都简单多了。 她每天案头上还摆着公文、还要应付各种冗杂的公务,还跟各式各样、各个部门的人打交道,还要操心办案经费…… 这些年经济条件改善了很多,但想当刑警的人却越来越少了。 她听前辈们说过,以前警局去招聘的时候,最体面、最火爆的职位就是刑警,大家都挤破头想进刑侦队。 “警察是干嘛的,是抓坏人的!他们为什么想当警察,就是为了抓坏人,那时候大家都这么想!” 可后来不同了,西方有句谚语很形象——钱说了算。 刑警队吃苦受累,还没有收入(不能罚款),而且面对的都是人间丑恶——血腥的尸体、变态的凶手,还有随时而来的危险。 而且许多时候,老百姓也不是很理解你。 办案需要程序,需要证据,需要逻辑,需要推演。但往往一件案子发生后,几个网络大v根据不多的信息带带节奏,全国人民仿佛顷刻之间就都把案子破了。 ——“警察都是干什么吃的?凶手不就是某某某吗?赶紧去抓啊!等着过年呢?” ——“这么简单的案子,三岁小孩都知道怎么回事,警方还不破案,后面肯定有黑幕!” 林瑛想告诉这些人的是,有时候即使凶手自己承认杀了人,警方也不能将他定罪。 现在相比以前,司法体系已经进步了很多,舆论监督也成长了起来,如果证据链不完整,贸然抓人收监的话,检方都不会起诉,更别说能把人送到法院上审判了。 而且,警方不光面对着普通人的质疑,他们办案更有着各种程序上的压力。 比如今天,尽管冯科长行政级别低,但他作为文保部门的人在场,只要他不点头,那警方贸然开墓检查在程序上就通不过。 即使把案子破了,因为程序瑕疵,你后面的工作也不可能做好。 公文流程里有种程序叫做“会签”,就是经常需要八竿子打不着的部门来提供专业意见,分散责任风险。但在会签过程中,有一个环节被提了意见,整个流程就基本上一路坎坷。 签字的是人,人不光有理智,也是有情感的动物。 所以,想办好一件事,不光需要执着和能力,也需要照顾每个人的体面和情感,需要对有些事、有些人、有些态度进行忍耐。 所以今天整个下午,林瑛都在忍耐冯科长的学究气和迟疑症。 但当她走到这个墓道深处的时候,她感觉自己越来越不想忍耐了。她看着团队里的这些人——好像除了小余靠得住,其他人都在自顾自地说着,闹着,担心着,炫耀着,或者恐惧着。 他们根本没有一点儿合作的精神! 林瑛觉得自己就像是一枚炸弹,而且还是定时炸弹,根本不需要引信就能爆炸。 她仿佛都听到心里那种滴滴答答的倒计时的声音了! 但林瑛还是做了一个深呼吸,她忍住了将要喷出来的怒火,指着深不见底的台阶,用克制但又激愤的声音问:“你们还想跟我下去探墓吗?” 第三百八十七章 黑色石棺 几个人面面相觑,这些之前还争着抢着要下来一探究竟的人,忽然就畏畏缩缩起来。 林瑛发现,原来除了跟自己多年的余以清,其他人都一个个顾虑重重。 如果言桩在会怎么样?如果沈喻在呢? 他们肯定会毫不顾忌地跟自己下去吧?哪怕下面有许多危险。 的确,最近沈喻看起来很怪,但她虽然举止有时乖戾,但做事还是靠得住的。而且她和言桩都是意志坚定、人方行正的人。 其实今天,沈喻本来想给言桩打电话的,但最后,她还是没有拿起手机。 相对于言桩和沈喻来说,自己反倒像个索取者吧?当遇到难题的时候,总是第一时间就想依靠他们——这也是林瑛最近的心病。 言桩最近进步很大。他记忆力强,知识面广,而且这段时间经过训练,分析起问题来头头是道——他之前总说自己是个补锅匠,但他并没有意识到,在沈喻状态不稳定的这段时间里,他简直补了天大一个锅。 林瑛跟言桩是中学时的同班同学,不光同班,他俩在高一时还曾经同桌过。 在言桩之前,林瑛从来没跟任何男生同桌过——母亲曾对她说,上学的时候不要谈恋爱。 她是个很矫枉过正的女孩,尤其是特别听妈妈的话,所以妈妈叫她不要谈恋爱,她就索性连男生都不理不睬。 这种习惯慢慢发展下去,她甚至固执地认为,只要跟男生多说几句话,就是在和他交往。 所以,当她被分到跟言桩一桌后,她勃然大怒,满脸通红地找到班主任要求换座位,不换不行,非换不可。 但班主任却若无其事地说:“知道为什么把你俩安排一桌吗?” 她摇摇头。 “因为有人说,你一直像躲避瘟疫一样躲避男生,但男生不是洪水猛兽,这个世界有一半的人是男的,不正面这个问题,将来你自己就会遇到麻烦。所以,你大可不必这么极端。尤其是言桩,他不会影响你的。” 林瑛气得一怒之下回到座位上,她拿起粉笔,力拔千钧地在桌上画下一条三八线。她记得当时言桩目瞪口呆,像看怪兽似的望着她。 “任何东西都不能越线!”她义正辞严地说。 果然,言桩对那条三八线颇为在意,他老老实实,坚决恪守林瑛单方面制定的“不平等条约”,不光所有文具书本不过线,他还把自己的座位往左移动三分,主动空出一块“非战中立区”来。 可是,林瑛虽然在意男生越线,但她从来没有注意过自己,她听课、看书、写字的时候,总在不知不觉间把胳膊肘蹭过去。 每当这时,言桩就会有主动左移,给她让出一片额外的天空来。 而且,沈喻无意中掉落橡皮、圆珠笔的时候,言桩会帮她捡起来,然后规规矩矩送到三八线上。 他总是放在三八线偏右的位置上,这样本子就会靠近林瑛的那一侧,好让她堂而皇之、没有顾忌地拿走。 所以,在林瑛最初的印象里,言桩是个胆小甚微的人。做事情不逾矩,也不会给人造成麻烦和困扰。两个人虽然同桌,但是很少说话,林瑛不开口,言桩绝不会死皮赖脸地主动接近她。 直到后来,学校里发生了一件事,彻底改变了林瑛对言桩的看法,她开始主动擦去三八线,跟这个男生讲起话来。 回想这些事情的时候,林瑛已经在长长的台阶上走了很久,可是她仍然没有下到墓底。 不过,越往下走,空间也就越大,空间越大,手电筒的光柱就显得特别渺小微弱,以至于短短的光柱根本无法照到台阶的尽头。 空间大了,台阶宽了,队伍也就散了。 漆黑的墓底,湿滑的石阶,林瑛每走一步都要小心翼翼,生怕一脚踩空掉落下去。每走几步,她都要回头确认队友们的位置,看看他们是不是跟了上来,有没有滑倒在地。 越往下走,台阶上就像抹了油、结了冰似的,光滑无比。所以林瑛基本都是先迈下一只脚,感觉前后左右彻底踩稳后,这才敢迈下第二只脚来。 她觉得这里其实跟李工说的岩溶水没差,因为走到这里她就觉得地形突变,整个墓道都沿着一个天然溶洞朝地壳深处伸展下去,因为垂下来的钟乳石参差不齐,所以视线也被遮住,每走一步都异常艰难。 林瑛用手电筒照着看看表,现在已是晚上七点,她大概下了一百多级台阶,前面还不知有多少级台阶在等着她。 她不禁急了,忍不住加快脚步,但令人奇怪的是,她步频刚提起来,就差点一个趔趄摔倒在地。她登时吓得赶紧放低重心,稳稳站在那里。 她随即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因为她刚才之所以差点儿摔倒,不是因为滑到在地,而是因为眼睛的预判出了问题。 人晚上走路,迈空了一级台阶会摔跤,把平地当成台阶迈了也会摔跤,这就是大脑预判和实际行为反差出现的矛盾。 而林瑛遇到的情况,正好属于第二种——就当她还认为台阶一眼望不到头的时候,她却一脚就踩到了台阶尽头,也就是结结实实的洞底土地上。 她急忙回头喊了一声,但就算这样,后头的队友一个个也都踉踉跄跄摔倒自己周围。 “咦,台阶看起来还长着呢,怎么突然就到底呢了?”小章从地上爬起来,他举着手电筒朝上面照照,又朝前面照照。 借着手电筒的光,沈喻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喀斯特溶洞。 这个溶洞看上去有两个半个足球场大小,可以容纳千八百个人。在溶洞中央的位置,有一个条石垫起来的高台,所有的条石都是用的黑板岩。黑岩有七层,七层石台的上面,摆放着一个黑色的石棺。 石棺周围摆着祭祀用条案,条案上有青铜鼎、宣德炉。在条案的两侧,还摆着石雕的仪仗兵俑,兵佣旁边则散落无数的珍珠玛瑙。 “奇怪啊。”冯科长疑惑地说,“这个墓穴如果早就被打开,那怎么没有人对这些陪葬的金银珠宝感兴趣呢?” 不过这次小章却没有斗嘴,他正用手电筒照着一个方向,然后伸手指着,声音颤抖地问道:“我是不是眼花了?你们看看,那里停放着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第三百八十八章 消失的队友 大家循声望去,隐隐约约看见有只庞然大物,它伏在洞窟深处的阴影里,看起来黑乎乎的,好像盘踞彼处,随时都会扑将过来。 所有人顿时紧张起来,冯科长一只手使劲扶着眼镜,生怕它掉下来自己变成瞎子。 小章有点慌乱,他嘴里不停叨咕着:“不会又是怪物吧……” 没经历过无脸男的韩毅却浑身牛犊子精神,他嗤笑一声,晃晃肩膀上的腱子肉,直接就朝那只庞然大物走去。 “韩毅,别莽撞!”林瑛在后面大喊一声。 谁知道韩毅却哈哈大笑起来,那笑声配上回声的加持,反而显得一股子阴阳怪气。 “我就说吧,你们胆小如鼠,你们走近点儿看看,这哪是什么怪物啊?!” 大家听他一说,这才快步走过去,大家刚才不敢直接用手电照向怪物,生怕惹毛它。所以现在几根光柱齐齐打向它—— 林瑛倒吸一口凉气,这的确不是怪物,但细细琢磨起来,简直比怪物还要可怕! 因为停在暗处的那个巨大东西,竟然是一辆suv越野车! 林瑛看看小章,小章会意,他点着头,哆哆嗦嗦地说:“这就、就是老鲁开的那辆车……” 冯科长傻在那里,李工走过去,伸手摸摸汽车,又望望上面,看看四周,他嗓音都变了。 “这车——是怎么钻到地下来的?难道有电梯唛?” “老鲁呢?这要是鲁玉方的车,鲁玉方人呢?他去哪里了?” 林瑛走过来:“除了老鲁,别忘了还有娘娘庙里的二十九个人。既然车在地下,那人肯定也来过这里。咱们得把这个溶洞好好搜索一圈。” 李工也附和着:“喀斯特地貌,经常会洞中有洞,所以确实应该认真搜查一下。” 小余也点头说:“是的,说不定无脸男来后,庙里的人遇到了危险,所以才集体躲到了地下,但老鲁又是怎么下来的?” 林瑛想想说:“老鲁的手机里,有那个芮冬缦发来的消息,警告他不要来娘娘庙。应该是他来到娘娘庙后,遇到了危险,然后芮冬缦带他来到这里的。” “可还是那个问题——人下到溶洞里可以,车又是怎么开下来的呢?难道有别的通道?” “找!”林瑛一声令下。 大家纷纷应声,但李工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冯科长呢,他怎么不见了?”李工东张西望地问道。 …… 林瑛本想把剩下的五个人再分成两队搜索,但韩毅却非要单飞不可。 “林队,不是看不起他们,实在是这些人胆子太小,还一惊一乍的,我这心脏受不了。” 林瑛极力劝说他不要单独行动,但韩毅却一口回绝。 “我浑身都是力气,什么牛鬼蛇神都能给他打垮!” 林瑛苦劝无果,韩毅直接甩开队伍,自己往另一个方向探寻去了。 现在只剩下四个人——李工、小章、小余和林瑛。 李工率先表态,他想跟小章组队。 “两个男的,两个女的,照应起来比较方便。” 小章也频频点头。 林瑛哭笑不得,这两个男人大概觉得女生体力弱,所以才想结帮搭伙吧。 不知是受到密闭黑暗环境影响,还是这个明朝郡王的古墓有神秘力量,他们六个人下到这里短短两三个小时之后,每个人心里的弱点都无限放大了。 包括林瑛自己,她开始越来越吃不准自己的能力了,她不知道能否发现真相,甚至不知道自己能否从这里走出去。 她看向小余,借着微微的光线,她瞧见一张苍白无血的脸孔。余以清这么硬气的女生,如今也似乎虚弱无力起来。 这时候李工已经跟着小章,朝韩毅的方向走去——表面上是分了三组,其实三个男人还是凑在了一起。 “又剩下咱俩了,林队。”小余强努着想开个玩笑。 “那不挺好嘛,咱们合作,亲密无间。”林瑛也故意调侃着说。 两个女人打着电筒,朝洞穴的另一个方向走去。两人走走停停,却没有发现多余的洞穴。 这个洞窟虽大,但毕竟是一个封闭空间,洞窟走起来像个圆形,石壁参差斑驳,而且每隔一段,都会有一个天然形成的巨大石柱。整体看上去,洞窟有两个半个足球场大小,理论上慢慢走起来,最多五六分钟之后,她俩就能跟男人组会合了。 可是,两个女人转了十来分钟,却仍然没有见到韩毅他们三个人的身影。 “奇怪,难道他们发现别的洞穴,钻里头去了?”小余惊讶地问。 “不可能,要是他们能发现,咱们也会看到吧。”林瑛把手电打向中间的黑棺,说,“我之前留意过,咱们出发的时候就站在棺材的右前角正对的地方,现在你看——” 小余望了棺材一眼,吓得魂飞魄散,因为她们现在的位置,恰好对着棺材的右前角! 林瑛举起手电,又照了一下前面。果然,那辆汽车还冷冰冰地停在角落里,印证了这里就是她们分组出发的地方。 她们已经围着洞窟转了一圈,但却没有遇到韩毅三个人! “我去!他们哪里去了?冯科长也没找到人影啊!要不要喊喊?”小余说。 “先别急。”林瑛稳住她,“咱们把手电熄了。” 小余关上手电,整个溶洞墓室里刹那间一团漆黑,那黑色浓郁得如同最深的深渊一般,根本没有一丝丝光亮。 没有光亮,也就说明韩毅三人没有打亮手电筒,没有打亮手电筒,也就说明他们遇到了危险,或者并没有在这个洞窟之内。 林瑛突然打开电筒,她连着短促开关三次,然后又延长时间开关三次,最后又短促地开关三次。 小余明白,队长在发sos求救信号,只不过,她俩现在,其实并没有遇到危险。 林瑛是想询问黑暗里的其他人:你们有没有遭遇什么? 但黑暗里依然没有回应——没有光亮,也没有声音,只有无边无际、无止无息的沉默和静寂。看来韩毅他们三个人,也像冯科长一样失踪了。 林瑛做了一个深呼吸,她揿亮手电筒,照着洞窟中心的棺材,皱起眉头说:“小余,我总觉得,那棺材有点儿诡异,咱们去那边看看吧!” 但身后也没有回应,林瑛蓦地回头,却发现不知何时余以清也消失了! 第三百八十九章 萧使君的目的 整个洞窟已经变得空空如也,只剩下林瑛和那个诡异的黑色棺材。 林瑛低声喊了好几声小余的名字,但仍然无人回应。 她心里一阵酸痛。 余以清从刚毕业就一直跟着她,虽然是上下级关系,但刑侦队里都叫她“小小林”,意思是说她俩简直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两姐妹。 她由衷地喜欢这个姑娘,而余以清也由衷地爱戴着她。 有次出勤去追捕两名凶犯,林瑛和一个凶徒在狭窄巷子里相遇,他举着两把砍刀。林瑛与暴徒殊死相搏,但她却没有注意到,身后不远的墙头上,另一名暴徒正站在上面,举着刀就朝她凌空劈过来。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还是小余不顾生死,奋勇上前,替林瑛垫了那一刀。 虽然余以清穿着防弹背心,这一刀只是砍在背心的肩膀上,但暴徒随后挥刀就在她脖子上划开一条长长的口子——幸亏林瑛手疾眼快,将他一脚踹飞,要不然这刀足以割断小余的喉咙。 歹徒被两人联手击退,被随后包抄过来的同事们生擒。小余那道口子鲜血直冒,林瑛心疼得急忙把自己短袖一脱,把圆领t恤撕开,赶紧给小余包扎上。 好在那里只是皮肉之伤,不过也留下一条长长的伤疤。 “怕啥,又不是划在脸上。”每次提起这事,小余就大度地说,“反正没毁容,老娘的脸蛋还是那么迷人!” 但尽管如此,她从来都穿着带领的衣服,不让那道伤疤被人看到。 林瑛当然不相信小余会真的消失不见,因为一分钟前,她还实实在在站在自己身边。但她又开始犹豫、迟疑,她怀疑自己是否还能见到小余。 为什么大家都会在这个洞窟中陆续消失,为什么他们就这么彻底不见,这么悄无声息,毫无痕迹呢? 为什么那辆汽车会留下来? 为什么这个洞窟里只剩下自己? 如果所有人都真的不再回来,这是自己的失误和失职吧?没有自己的坚持,他们也不会跟着穿过墓道,进入洞穴,然后无影无踪。 就像马航370航班一样,不知不觉一夜间就消失不见,再也不曾出现,即使几个国家花了很大力气,很长时间去寻找它,但它到底去了哪里,至今都毫无说法。 林瑛不想让娘娘庙失踪的二十九人变成失踪的人,也不想让队友变成杳无踪迹的人,更不想让小余变成没有说法的人。 所以,她必须要把这三十四个人找回来,哪怕自己现在近乎完全失去了信心。 起码,她还有责任感。 她不相信活人就能一转眼消失,她觉得这一切都是障眼法。这个洞窟之内,除了天然形成的东西之外,剩下的就是人工搭建的棺台,还有鲁玉方“渗透”进地下的汽车。 汽车是邪关镇派出所的。在今天之前,它跟这个洞窟没有任何关系,所以疑点更大的地方,应该就在黑棺那里。 她三步并作两步,穿过石俑,迈上棺台,站在黑棺那里。不过,即使没有李工在场,她也发现黑棺跟之前墓道尽头的黑石板材质并不一样。 刚才他们认为黑棺也是板岩做的,但林瑛摸了摸黑棺,却发现它的石头特别细腻光滑,完全没有板岩那种剌手的感觉。 她扒着棺材板转了一圈,尤其查看了棺材的缝隙,发现这口棺材依然严丝合缝,看上去根本没有人打开过。 这也不足为奇,因为周围散落着那么多珍珠玛瑙都无人收集,所以没人开启棺材也在情理之中。 刚才李工、冯科长都说了,看下面墓道的干净程度,这个墓室不但有人光顾过,而且还有很多人频繁进出过。 李冯两人所说的,能频繁进出娘娘庙地下墓室的人,应该就是娘娘庙四人吧? 他们就是吴大宝、黄丰登、芮冬缦,还有那个人人都说有,警方从来没找到的萧使君。 这几个人在娘娘庙搞神秘活动,为人观元辰,改命运,而且不图财物,不追名声,不建组织,不惹是非,警方无法取缔逮捕他们,也是因为找不到他们任何牟取利益、从事商业欺诈活动的证据。 他们四个人,看起来无欲无求——我没有目的,只是随手帮人做点儿事情,虽说有些迷信色彩,但我一没欺骗信徒财物,二没有搞传销组织,三没有传歪门邪道,警方只能批评教育,又能对他们如何呢? 但自从发现地下古墓之后,林瑛心中的疑问顷刻之间一扫而空。 冯科长说了,娘娘庙所在的地方,是风水学里面很冷僻却十分宝贵的一种穴位。 那就是骊珠穴。 这里是风水宝地,那么千百年来,肯定会被达官显贵发现,然后埋骨于此。 中国的墓葬,往往讲究厚葬,不像欧洲、日本等地,找个棺材,或者坛坛罐罐,把死人的骨殖一埋了事。 所以国内盗墓行业从古到今,十分发达,屡禁不止,甚至衍生出来各种门派,什么摸金发丘、搬山卸岭。 萧使君既然那么厉害,他很可能看透了娘娘庙这块风水宝地,然后先凭自己的能力在此站稳脚跟,弄一套观元辰宫的术法,在当地百姓中营造神秘、敬畏的感觉,再靠信徒们的捐赠,开始大兴土木,利用工地做掩护,暗自往下施工,挖通墓穴,盗取宝物,最后携带宝物,以云游四方的名义一走了之。 这样没有人会质问,没有人会怀疑,甚至大部分人连想都想不到。 李工提出来土方量增大的事情,应该就是他们偷偷下挖墓穴产生的土方吧? 承圣殿是萧使君的住处,也是他观元辰宫的地方,信徒和义工都不敢贸然进入,所以承圣殿应该就是下挖地道的出入口,因为那里最好隐蔽。 当来到这个洞窟之前,林瑛还坚信着以上的推理。 可是,当她站在洞窟里面,她又开始质疑之前“四人盗墓”推论了。 因为这个推论,面临着三个质疑—— 首先,为什么宗所长他们搜索两次,都没有搜索到地道入口? 其次,这个墓穴里,墓道、洞窟都很完整,也没有遭到挖掘的痕迹,那工地日志中记载的暴增土方,又是从何而来? 第三,在这个明代鹿丘王墓里,棺材没被打开,周围的珍宝、铜器都安然陈列着,如果四个人为了盗窃财物,那为什么这些宝贝都纹丝没动? 第三百九十章 遐想 所以,现在该怎么办? 地下藏着老鲁的车,那说明鲁玉方已经来过这里了。自己五个同伴也逐一神秘消失,他们到底去哪里了? 他们不会自己藏起来,洞窟里也没有发现旁支洞穴,刚才喊人,也没有回应,甚至用手电筒发sos信号也不见反馈。 林瑛想了又想,还是想不透这个洞窟的玄机。 如果想不出,那就做起来! 这里是一个封闭、邪乎、有障眼法的空间。 说起障眼法,就会想到魔术,说起魔,那自然就想起《西游记》里唐僧师徒一路降妖除魔的故事。谈到《西游记》……文体两开花……弘扬…… 林瑛差点儿给自己一个嘴巴,怎么脑子都开始乱糟糟起来——想着想着就远了。 重新来! 障眼法就是魔术,而这个洞窟的各种奇怪结构,就像一个魔术师的舞台。 魔术师的舞台里遍布机关,而魔术师最怕的,也是舞台的巧妙装置被人破坏。 既然悟不透你的机关,那索性就用暴力破坏它! 林瑛想到这里,回头走到石俑那里,她看看那个石头供台,本来想抄起宣德炉,给神秘兮兮的黑棺致命一击,但她刚俯身拿炉的时候,却发现供台下面有根沉甸甸的铁棍。 她跪在地上,将那根铁棍拽了出来。结果这根铁棍又挂出来另一根棍子。 那不是铁棍,而是两根合金的撬棍,棍子分量很沉,上面包着一层黑色的氧化层,看样子年代已经很久了。 这大概是当年工匠们撬动棺材板的棍子,后来被随手藏在了供台下面。 连棺材下面的撬棍都没有翻出来,这更加说明萧使君这伙人对盗墓没有兴趣了,不过这样的话,他们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林瑛长出一口气,仿佛是要把这个念头吹走似的。 寻人和破案,当然要两开花,但现在更重要的是寻人,至于萧使君一伙儿人的动机,等出去后再说也不迟! 想到这里,林瑛抄起一根撬棍,掉头就朝棺材那边走去! 她走到棺材旁边,伸手沿着棺材板下面的边缘摸着,她先摸到的是一个黑纸糊成、类似封条的东西,封条尚在完整状态,说明这里确实没人打开过。 再往后摸,她终于找到一块凹下去的地方。那地方不大不小,跟撬棍头正好相配,看来这就是当年工匠设计的榫卯之处。 林瑛把撬棍头卡在那个凹处,刚要用力,这时却听到两下敲击声。 咚咚! 她急忙停住动作,因为这声音分明就是从黑棺里面传出来的! 咚咚! 又是两声闷响! 难道是地下有石头脱落?或者是有石缝裂开的声音? 林瑛轻轻把撬棍收了回来,她侧耳贴在棺材上仔细聆听—— 咣当!吱吱嘎嘎! 这绝不是机械的地质变动声,更像是里面有什么东西在活动着。 真的像盗墓小说里讲的那样,离奇的墓穴里都有僵尸大粽子吗? 林瑛怔在那里,如果棺材里面真的有僵尸,自己冒失地撬开棺材,它会不会出来害人?自己能不能斗得过? 如果言桩在的话,他肯定会通过各种史料典籍,来说明世界上是否存在僵尸这种东西。有他这个活字典,林瑛会感觉相当安心。 但他不在这里。 林瑛是个唯物主义者,她从警多年,听说过诈尸,但从来没有听说过出现什么僵尸,所谓僵尸,大部分都是电影和小说里描述的一种怪物罢了。 而且中国的僵尸,跟西方的僵尸又不一样。中国的僵尸一般都是指死去多年的人“复活”,而西方的僵尸实际上是“丧尸”,也叫“活死人”,是指被病毒、瘟疫感染后,丧失人性,变成无意识动物一样的东西。 无论东方和西方,大家都是人类,所以如果有僵尸这种东西,那理应趋向一致。但东西方传说里,僵尸和丧尸的区别居然如此之大,那恰恰说明,这种东西是一种悖论。 悖论就是矛盾,矛盾的东西,真伪就必居其一。 林瑛做了个深呼吸,她相信,无论这里面是什么东西,肯定不会有僵尸! 她重新捡起撬棍,把撬头放在凹槽里,然后用尽全力往下一压—— 嗷…… 棺材板被咯吱咯吱撬开,里面突然传来一声嚎叫,林瑛使劲把撬棍往旁边一扭,将棺材板移出一条三寸多宽的缝隙。这个宽度既能窥探情况,也能防止里面的怪物蹿出来。 她做完这些,顺手拿过手电,准备往棺材里照去。但就在这时,就看见棺材那里光影移动,猛地伸出一只枯槁的手来! 林瑛吓得后退两步,差点儿一个闪失栽到台坛下面去。幸亏她手里有根撬棍,她反手用撬棍拄在石板边缘,站定在那里。 她再次用电筒照过去的时候,刚才冒出来的那只手已经不见了。 林瑛放下撬棍,她一手从腰里拔出枪,一手拿着电筒,小心翼翼重新走过去。 如果真是怪物,她就马上开枪! 她走到棺材边,将手电筒擎起来,斜着朝里面照去,但这次棺材里却没有活物,只能看到一堆棉麻乱絮,还有几根白色的腿骨。 看那几根骨头的样子,墓主人应该已经化成了白骨,所以刚才的手,绝不是棺材里死人的手。但那分明又是人的手,不是野兽的爪子。 林瑛靠近一步,她把电筒放低,脑袋伸过去,想看看更里面的情形。 但就在她伸过头去的一刹那,就在手电筒惨白的光下,忽然出现了两只黑黢黢的眼睛! 林瑛吓得又是一怔,她急忙举枪,直接对准两只眼睛中间的眉心!就在这时,那两只眼睛又嗖地躲进黑暗里面。 “啊呀!啊呀!”棺材里传来两声惊叹。 “你是什么东西?!”林瑛低声怒问道。 “林……林队长吗?”棺材里传来悠悠的声音。 “你到底是谁?!”林瑛没有回答,而是直接问道。 “是我啊——是我——你是林队长吗?”那声音依旧飘飘忽忽,就好像无根之水似的。 这种地方,一切都要小心,所以林瑛依旧追问。 “你是谁?再不说,我就朝棺材里开枪了!” 里面一阵沉默。林瑛使劲咳嗽一声,她想给里头一点儿压力。 “你不是林队长,你是怪物,是冒充人的鬼蜮!我再也不相信你们了!” 第三百九十一章 冯科长的奇遇(1) 里面的声音刚落,只见那棺材板忽然一晃,整块板子开始慢慢移动。还没等林瑛反应过来,就听嘎达一声,整个棺材板又严丝合缝地扣了起来。 这下林瑛反倒放心了。 里面的东西不仅没有表现出攻击性,反而还防备着她,真是麻秸秆打狼,两头害怕。 她捡起撬棍,快步走过去,一鼓作气将棺材板撬开条口子。 棺材里面嗷嗷叫着,一只干枯的手还举着根白惨兮兮的腿骨,使劲朝外头挥舞着。 “打死你,打死你!” 什么叫黔驴技穷?这就是黔驴技穷——里面那家伙也就这么点儿能耐了。 林瑛的使劲又一压撬棍,咣当把棺材板给掀了起来,只见棺里嗖地站起一个黑影,她急忙拿起挂在胸前的手电筒照过去。 然后——她愣在了那里。 因为站在棺材里的不是怪物,也不是僵尸,而是一个人!他正是六个人里面最早失踪的冯科长。 但当看到林瑛时,冯科长非但没有高兴,反倒更加惊慌失措起来。 “滚!滚开!你这个怪物!”他手里抄着一只墓主人的腿骨,一边不停挥舞,一边歇斯底里地喊着。 “老冯!什么怪物!我是林瑛!你怎么到棺材里去了?!”林瑛朝他喊着。 冯科长听她一嚷,这才慢慢冷静下来。他仔细打量了一会儿林瑛,这才把手里腿骨啪嗒扔掉,然后问:“林队长,真的是你吗?” “冯科,没错,我是林瑛,你怎么钻到棺材里去了?棺材缝上不是有封条吗?你是怎么撬开棺材躲进去的?” 冯科长长叹一口气说:“嗐!别说了!我都不明白怎么走着走着,就走到棺材里来了!” “你不是打开棺材板进去的?” “我一个老书生,手无缚鸡之力,怎么打得开棺材板?我就是在一团漆黑里不停走走走,然后遇到危险,发现了一扇门,没想到躲进来就被关在了棺材里——林队长,怎么就你一个人,其他人呢?老李呢?” 林瑛叹口气。 “他们——难道也遇到怪物了?”冯科长目瞪口呆。 “什么怪物?”林瑛也惊了。 “装成咱们的怪物!”冯科长再次激动起来,他开始手舞足蹈地比划着。 “别急,你慢慢说……” 冯科长坐在台子的石阶上,这才把自己的遭遇跟林瑛娓娓道来。 原来就在大家发现汽车的时候,冯科长却对这口黑棺产生了兴趣。 按照正常的明代王侯陵墓的规制,一般使用金丝楠木做棺椁,放在一个汉白玉棺床上面。 而这个鹿丘王却完全不同,他的棺床居然是七层黑板岩,而棺材居然也用的黑色石头。 “这种石头叫做黑曜石,算比较常见的火山石,现在经常被用来做手串。”冯科长对林瑛解释道。 中国古代的中原王朝,一般都采取木质棺椁,凿石为棺的情况极为少见。石棺这种东西,一般出现在秦汉时期的西南夷地区,尤其是古蜀国地区。 这个古蜀国,并非三国时刘备建立的蜀汉,而是存在于从商周到战国时期的古蜀文明。 李白在《蜀道难》里有句诗叫“蚕丛及鱼凫,开国何茫然”,其中的“蚕丛”、“鱼凫”都是古蜀国的国王。 蜀国一度十分强大,直到秦昭襄王时候,大将司马错趁着巴蜀交战,渔翁得利灭亡蜀国。秦国便在那里设置蜀郡,正是因为有“天府之国”的资源支持,秦国后来才强大起来,逐渐灭亡六国,一统华夏。 但是祁岭在东南地区,距离古蜀文化区域很远,当地从古到今都没有石棺下葬的传统。鹿丘王再怎么叛逆,也不至于离经叛道到不做太祖太宗子孙,改当远方蛮夷的地步。 这种常识反差,往往特别能打动考古学家。 因为揣测、推演一些奇章异制,往往能发现历史后面更多的秘密,有时甚至能找到被史书粉饰、剪裁过的历史真相。 冯科长就这样被黑棺吸引了过去,为了不引起汽车边那些人的注意,他熄灭了手电筒的光——黑棺很光滑,被汽车旁其他队友的手电光映照得微微发亮,不需要照路也能找到它。 冯科长望着黑棺那点儿亮光,就这样朝前走着。他熄灭电筒时,曾经揣度过到黑棺的距离,也不过三分钟的步程,但他走了好一会儿,却发现黑棺那种微光还在前头闪烁着,但自己却总也走不到目的地。 而且当他抬起头打量周围的时候,却发现另一件诡异的事,站在汽车旁那些队友不知何时也熄灭了手电筒光! 他们去哪里了?为什么要熄灭光亮? 黑棺像月亮一样,自己不能发光,只是反射太阳的光。如果没有手电筒光,那刚才自己一直看到的黑棺反映的光又是怎么回事? 可当他意识到这一点,再回头看黑棺的方向时,却发现黑棺上那点微光也不见了! 整个墓室顿时一片黑暗。 冯科长慌了,他急忙从工装服口袋里摸出手电筒,就在他刚要揿亮电筒的时候,他忽然听到有人在说话。 “谁在那边啊,是谁啊……” 那人悠悠地说,听起来像是小章。 “小章?是你吗?其他人呢?”冯科长朝声音的方向问道。 “你是谁啊?”那人没有回答,他继续问。 “我是——”冯科长刚讲出半句话就停了下来。 他昨天有点儿热伤风,而且今天下午一直跟那个女队长较劲,嗓子沙哑得厉害。下到墓室之后,自己又跟小章多次对嘴,所以他不可能认不出自己的声音。 “你是谁?”冯科长又问。 这一次,对方不再有声音。沉默的黑暗里,冯科长听到对方在重重喘息着。 “呼哧!呼哧!” 这么沉重的喘息,不像是人的声音。更要命的是,他听到对方的喘息声越来越大,越来越粗,越来越近……仿佛在蹑手蹑脚朝自己走过来! 冯科长心慌意乱,他想拔腿就跑,但理智还是占据了上风——那人想无声无息地接近自己,如果他真有恶意,而自己又搞出动静的话,对方肯定会循声追来! 所以他不能跑,他也要学着对方,无声无息地溜走。 冯科长屏住呼吸,轻轻踮着脚尖,朝左手边的方向一点点挪过去。 俗话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冯科长朝左边挪着挪着,他就又遇到了新的难题! 第三百九十二章 冯科长的奇遇(2) 冯科长往左手挪了一段距离,但没有想到的是他刚走到洞壁那里,肩膀咣当一下就撞到了石壁上。 碰壁倒不算什么大事,要命的是他紧绷着身体,所以直接把一截钟乳石给撞了下来。钟乳石落在地上,发出“铿”的一声,这声音在空寥的洞窟里显得尤为洪亮。 冯科长早年曾有一段时间在学校里教书,那时候他就是以声音洪亮著称,在阶梯教室上课,他不用麦克风,一张嘴就能嚷到后排。 那时候他还以此为荣,经常跟人炫耀这事。 可是此时此刻,“洪亮”这俩字,就是他的敌人。 果不其然,那块钟乳石刚落在地上,黑暗中的人脚步明显加快,他不再掩饰自己的步伐,直接就朝着钟乳石响动的地方赶过来。 冯科长吓得差点儿跌个跟头,他慌乱之间手一拄地,正好按在那块掉落的石头上! 此时那个人已经离自己越来越近,幸好冯科长急中生智,顺手把石头捡起来,朝远处一抛—— 咣当! 石头重重落在地上,那人猛地收住脚步,转身就朝发出声音的地方追去…… 冯科长早就胆战心寒,他趁着这个机会,急忙控制步伐,悄么声地朝更深的黑暗之中溜去。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应该去哪儿,也不敢打开手电,更不敢发出声音,反正只要远离那个人,应该就是安全的地方。 就这样,冯科长摸索着石壁,越走越远,仿佛只有离开远了,自己才会觉得心安。 这样魂不守舍地走了好一阵子,冯科长忽然停住脚步,因为他意识到了一个特别关键的问题。 刚才他们在台阶上的时候,韩毅曾经举着大功率探照灯四处照过,这个洞窟虽大,但是一个整体。 也就是说,如果不停沿着洞壁走下去,那还将转回到刚才碰壁的地方。 这样的话就会适得其反,简直成了麦哲伦环球旅行,他离那个人非但不会越来越远,反而却会越来越近…… 想到这里,冯科长浑身顿时忽地出了一身冷汗——自己是被吓傻了吗?怎么走了这么久才想到如此简单的道理! 洞窟一共也就两个半足球场大小,绕一圈最多有七八百米。他站在那里预估了一下时间,发现此时此刻,自己应该已经转了回来…… 只要那人还在原地不动,自己现在就正好站在他身边。 冯科长又吓又气,差点儿抡圆胳膊,狠狠抽自己两个大嘴巴。 老冯啊老冯,你怎么愚蠢到这种程度!就算高考数学没及格,也不能连简单的加减乘除都忘了吧! 现在应该怎么办?如果掉头回去,万一那人紧紧跟随,不就撞在一起了吗?如果继续往前走,万一那人就等在前面…… 冯科长脑子里一片混乱,此刻要是跟他提什么周期、循环,他肯定气急败坏之下把你脑袋拧下来。 ——就连说地球是圆的他都无法接受! 所以黑暗之中,前进不行,后退也不行。 怎么办? 冯科长心里长叹一口气,他索性摸着墙壁,往下面蹲了下去。 ——不敢瞎转,我蹲在这里,尽量把身子贴在墙壁上总成了吧? 他心里已经打定了主意,就算被黑暗中的神秘人踩在了脚底下,他也坚决忍住,绝不发出一丁点儿声响来! ——打死我也不吭声! 但他的宏愿还没发完,就觉得右手手里一凉,然后就感觉摸到一条冰凉滑腻的东西,那东西非但没有惊慌,反而转了一下身子,朝他手腕上一绕。 冯科长“嗷”的一声站了起来,他使劲甩着自己的右手,边甩边跑,边跑边甩!但那东西却使劲缠在他手腕上,而且越缠越紧。 冯科长这下急了,他抬起左手,揪着那东西就想扯下去。 但那东西表面像敷着一层鼻涕似的,他揪了几下都手滑,情急之中,他只好张圆五指,使劲把它往下一抠—— 咔嚓一下。 冯科长觉得左手虎口一阵剧痛,那东西正好咬在了他的手上。他这下再也不管了,右手抬起去抓住那东西的脑袋,结果却摸到两根硬邦邦的叉叉。 难道又是一条幼崽黑龙? 冯科长心里哭喊连连,他现在早顾不上得罪不得罪黑龙了,他使劲扒下那又长又凉又滑又软的东西,然后朝地上拼命一摔! 他听见那东西发出“吱”的一声惨叫,随即就听地上传来阵阵簌簌声,那东西大概受了刺激,朝他紧紧追了过来!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还有什么可说的? 跑吧!彻底放开,撒丫子跑吧! 冯科长早就顾不上许多了,他迈开两条不长不短、很少锻炼的腿,朝着前头就飞奔起来。但他还没跑两步,就觉得扑地一下,直接撞到了什么人的怀里。 他娘的!原来那个神秘人在这里等着呢! ——兔子急了还咬人,老子虽然是个书生,但书生也有拳头! 冯科长急不择路,他挥拳就朝前面那人打去,只听“咚”的一声,这一拳好像砸在了那人头上,因为触感生硬,疼得冯科长差点掉下眼泪来。 不过这一拳真是开路先锋,那个人好像吃痛,咕咚一下倒在地上,冯科长跳过那人,径直就朝前面跑去。 不过冯科长还残存着一些理智,他知道周围都是石壁,所以他跑了一段便缓了下来,他重新张开双臂,不停摸索着继续前进。 他不敢打开手电,因为这漆黑的地方没有一处亮光。这说明什么?说明其他队友要么被害,要么也感知到了危险,所以纷纷熄灭了灯光。 ——这就好像《三体》中的黑暗森林,谁先暴露,谁先死亡。 他可不想暴露,他只好走走停停,然后摸索一番,继续前进。 冯科长现在也不想什么循环了,反正只要一直往下走下去,一直没有遇到怪人和怪物,那就算成功了。 就这么摸着走了很久,他忽然摸到一处光滑的东西。 冯科长吓得又是一愣,但那东西显然冰冷得像石头一样,而且面积很大,上面好像还有两个扣环,分明像两扇石门。 门? 门这东西意味着未知。所谓未知,就包含着两种极端的可能性,一种极端便是希望,另一种呢,则是恐慌。不过,要是在漆黑无尽之中,那一扇门对人来说,可能更多的是希望吧? 所以冯科长想了想,还是义无反顾地推开了那扇石门…… 第三百九十三章 八门(1) “后来呢?”林瑛问。 “后来?我推开那扇门,没想到黑灯瞎火的,没看到下面的台阶,结果一个跟头栽到了里面……” “台阶?难道又是一个墓道?”林瑛诧异地问。 冯科长哭笑不得:“其实只有一阶,因为当我摔倒在地的时候,就撞到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我伸手一摸,发现它圆滚滚、轻飘飘的。 “我仔细摩挲一圈,发现这东西上头有两个窟窿,还有一排的凹凸不平的牙齿——那就是墓主人的骷髅头,我吓得一哆嗦,那骷髅就重新落在了棺材里。 “我吓得掉头就跑,可当我想拉开那扇石门时,却发现它已经紧紧闭上,不但打不开,甚至连门缝儿都摸不出来,就好像那里根本没有门,刚才我开门进来,只是一种幻觉而已。 “棺材里空间特别狭窄,好像刚才摸到了骷髅头,这说明墓主人已经成了白骨。我在棺材底上硬着头皮又摸了一圈,除了一堆干巴巴的骨头,我还摸到了一堆棉絮,一条缀着玉片的腰带,以及一顶翼善冠。 “林队长,你说这事诡不诡异。我一开门居然走进了一口棺材,然后就跟墓主人——大明鹿丘郡王朱翊铿的尸体睡在了一起……” 林瑛叹口气:“这个洞窟里,还有什么不诡异的东西吗?” 冯科长也感慨地长叹一声:“也是。再后来就听到有人撬棺材板的声音,我担心又是那个偷袭的神秘人,但没想到是你。幸好遇到你了,林队长。” 其实林瑛心里,何尝不是也觉得重新找到了冯科长呢? 这两个人在地面上暗暗较劲,没想到在无尽黑暗的墓穴中重逢时,竟有种亲人的感觉。 重新遇到冯科长,对林瑛来说意义重大。 他是最早失踪的人,也是最早被发现的人。所以首先可以肯定的,就是这个洞窟并没有吞噬人类的功能。人们能够消失,也能够重新出现。 不光人,也包括物体,比如鲁玉方的汽车就出现在了墓穴里。 既然冯科长走着走着能够穿越空间,他能以站立姿态走进倒卧姿态的棺材里,那么一辆硕大的汽车开进墓穴,也就不算什么稀奇事了。 所以,小余、小章、李工、韩毅他们,肯定还能重新回来的——但是唯一说不准的事情,是何时能够遇到他们,还有,以什么方式遇到。 如果能够揭穿这个洞窟的玄机,那就更容易找到他们吧? 冯科长还在捂着左手虎口,林瑛拿手电照了照,发现他肌肉上有两个绿豆大小的孔洞,好在周围没有红肿,看上去不像是有毒动物所为。 冯科长心有余悸地说:“林队长,要不咱们返回去吧?咱搬来救兵,再把这洞穴里翻个底朝天,我就不信找不到其他几个人。” 林瑛却苦笑一下,问:“我刚才已经打着手电走了一圈——您觉得,咱还能找到进来的台阶和墓道吗?” 冯科长一惊,问:“什么意思?” 林瑛没有说话,她指指棺材,然后举起手电,照向九点钟方向。 “您能看到什么吗?” “什么都没有啊。”冯科长巴望半天,这才纳闷地说道。 “您还记得,之前这棺材的九点钟位置,正好停着老鲁的汽车吗?可是现在,那车已经悄无声息地不见了。” 冯科长倒吸一口凉气,他一下子瘫倒在地。 “完了,都完了!三爷书里说过,‘骊珠在惊门,干支属甲辰。鸿毛辄惊起,大凶反噬人’。骊珠穴是最敏感的穴位,稍微有些动静,哪怕是飘下一根羽毛,都能惊扰黑龙,反噬墓里的人。 “这地方肯定已被惊动了,处处有鬼,什么东西都鬼鬼祟祟的,今天一定是惊动了黑龙,所以才会被各种反噬……” 他越说越激动,他从地上爬起来,眼看情绪要再次失控,还好林瑛使劲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谁知道冯科长早就成了惊弓之鸟,这一拍彻底把他吓得再次双腿颤抖,一屁股重新坐在地上。 “老冯!老冯!”林瑛也蹲下去,摇晃着他的肩膀。 冯科长兀自嘟哝着,他嘴里吐出一连串洛书河图里的术语,不时还发出一声哀嚎。林瑛摇了许久,他才稍微冷静下里。 “完了……林队长,咱们完了,咱们都得死……” “老冯!你冷静点儿!”林瑛不轻不重地给了他脸一巴掌。 “在我们看来,你刚才不也消失过吗?!你是怎么消失的?是被黑龙吞噬,还是自己乱跑?你好好想想?!” 听了这句话,冯科长眼珠转了转,他无神的眼睛慢慢恢复了神采,这才慢慢安静下来。 “林队长,您说得对……” “所以,我觉得,每个人,每样东西,包括汽车,肯定不是被什么黑龙吞噬了,他们的消失应该跟你一样,是被这里迷惑了,这个洞窟一定有什么玄机,但绝对不是有什么怪兽盘踞在洞里,一口一个地吞食着人类。” 冯科长这才晃过神来,他点点头,但还是像傻了似的愣了半天。林瑛正要叫他的时候,他忽然一拍大腿,这回反倒把林瑛下了一跳。 “我知道了!”他嗷的一声站起来,差点把林瑛撞个跟头。 “啊?” “吉门被克吉不就,凶门被克凶不起;吉门相生有大利,凶门得生祸难避。吉门克宫吉不就,凶门克宫事更凶! “当年鹿丘郡王肯定遇上了高人,他为了保护吉壤,不惊动穴位上的黑龙,所以是按照八门设计的整个墓室啊!” 林瑛听得云里雾里,她看着兴冲冲的冯科长问:“老冯,你能不能用我能听懂的语言解释一下?” 冯科长看样子兴奋了起来,他像个孩子似的不停跳踉着,拍着手对林瑛说:“林队长,六祖风吹幡动的典故你知道吧?不是风动,不是幡动,而是心动。 “这个黑乎乎的墓室也是如此设计的,不是汽车动,不是棺材动,而是我们在动啊!这里面看起来只有洞窟一个空间,但实际上绝对不是一个空间啊!” “啊,那是几个空间?” “奇门遁甲你知道吗?开、休、生、伤、杜、景、死、惊,一共八扇门——有八个空间啊!”冯科长嗓音沙哑地嚷道。 第三百九十四章 八门(2) “八扇门?不是六扇门吗?”林瑛纳闷地问。 冯科长一副“懒得理你们这些愚蠢人类”的样子,他翻了林瑛一眼,说:“什么六扇门?那是这几年影视剧里瞎编生造出来的!明朝根本没有六扇门这种说法!老北京人说六扇门,指的是衙门,官家的建筑排场大,门都有六扇……” 林瑛赶紧挥挥手,阻止冯科长继续科普文史知识。 “行行,我明白了,您说的八个空间,不会指的是那种多维空间吧?” “多维?林队,这不是科幻小说,这是古代的奇门遁甲,是玄学……” “没事,都有人反映了,说咱最近就老从科幻和玄幻之间切换。”林瑛生怕他又绕远,赶紧又打断冯科长的话。 谁知道冯科长一讲起自己擅长的东西,就完全没有了刚才的恐惧之感,活脱脱就像变了个人似的。 “林队,你还别说,什么科学和玄学,有时候就是用了两个词,讲的同一个意思。比如说吧,风水是玄学的词汇,但在科学里呢,它就是个磁场的组合。再比如说,阴阳属于玄学词汇,在科学体系里呢,它指的就是‘矛盾’。再再比如说……” 当啷! 冯科长正在口若悬河,忽然就听到棺台下面传来一声响动,他吓得双腿一抖,幸好被林瑛扶着才没跪下去。 “……谁?什么声音?!”他洪亮的声音忽然就颤巍巍起来。 “没什么,咱们还是赶紧去找人吧。”林瑛把手里的东西放下。 刚才下面的响动,是她扔出去的一根撬棍——如果冯科长还滔滔不绝的话,她准备再扔出去一根,直到把他吓到住嘴为止。 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看来冯科长的弱点就是胆儿小。 林瑛把冯科长拽起来,拉着他就朝棺台下面走去。 “林队,你、你干什么去……” “去找咱们的队友,找娘娘庙失踪的人啊!” 冯科长拗不过林瑛,他往地上一坠—— “看来你还是不清楚啊,咱这个棺台,才是整个洞窟里最安全、最关键的地方!这里葬的是鹿丘王,正是八门里面的休门,在墓葬中是大吉之门,也是整个墓葬的枢纽所在。古人说,牵一发而动全身,这里就是牵一发的地方啊!” 林瑛被说得脑袋晕乎乎的,她眼巴巴看着冯科长。 “还不明白吗?要解开整个墓穴的疑团,这个棺材才是他娘的要害之处!”冯科长一激动,连脏字都骂了出来。 冯科长打开自己的手电筒,放在旁边的供桌上,他抬起手指,在桌子上画了一个圆圈,然后在正上方画了一个方形。 “这儿,就是咱们所在的空间,也就是棺台,它属于休门,在正北方。” 他而后又分别在左上角、右上角、右下角和正下方分别圈了四个圈。 “东北、西北,都是大吉的位置,南方和东南也没有灾祸,但正西方就有惊吓之虞,我们刚才应该就是从西边进入,然后我惊慌失措之后,取斜路来到了正北方。 “但是如果不小心转到东边去,那就可能遭遇灾祸,如果去了西南角,那恐怕就有血光之灾了……” 林瑛听得如堕五里雾中,她这么多年断案,是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在她眼里,所谓的神秘学和玄学,都是被罪犯利用,进行违法的手段而已。 可是,最近出现的无脸男、萧使君等诸多事情,让她的唯物观地动山摇。 因为他们明显违背了人类世界的常规,用简单的话来说,就是世界上不可能有从高高山崖上跳下来还毫发无损的人,也没有能躲过子弹,脑壳比钛合金还坚硬的家伙,更不会有侵入人类意识,甚至在同一晚上“托梦”给整个派出所民警的“怪人”。 无数荒诞不经的事件,都在这半年频繁发生。 这让她开始怀疑,开始动摇,开始多方面思考。 比如刚才冯科长所谓的“奇门遁甲”,要换在以前,她绝对不会相信。但事情却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这个古墓建于明朝,墓主人看来深信风水之学,所以无论有没有用,他营造墓穴时,很可能也应用了当时流行的玄学知识。 因为这些知识,在当时的人眼里就是科学。 何况自从下到墓里之后,周围的同伴、器物总是莫名消失。如果冯科长所言是真,那他也是奇奇怪怪就走进了棺材里面。诸多诡谲,让人没办法抽丝剥茧,一一解答。 所以,既然古代人以玄学造墓,那么姑且听一听冯科长意见,按照玄学的理论去解构整个墓室也未尝不可。 想到这里,林瑛问冯科长:“那下一步,咱们该怎么做?” “先探寻一下吉利方位的空间,如果能全部找到大家最好,如果不能的话……再去其他方位不迟。” 林瑛点点头,她心里其实还是有些担心,因为刚才冯科长说得有点邪乎。 如果不小心去了西南方位,难道真的会有血光之灾? 她正在思索的时候,冯科长却又开始愁眉苦脸起来。 “怎么了老冯?” “这里黑灯瞎火的,没办法确定方位啊。” “不是咱们所在的位置是北方吗?” “林队,咱们是在位于北方的一个空间里面。这个墓穴除了北方的空间,还有其他方位的七个空间。空间你知道吗?你如果不明白,可以想象成这个墓穴里有八个房间。咱们现在是在北边房间的正中央,而不是贴在北方的墙上……” 林瑛顿时明白了老冯的意思,如果贴在正北方的墙上,那只要背靠高墙,面朝前方,伸开双臂,那就知道背后是北,面前是南,左手是西,右手是东。 但可惜的是,他们所处的是一个空间,这个空间很大。 想象有一个封闭的房间,没有窗户,也没有门,你站在房间正中的位置,能判断出东西南北吗? 不能。 这就是两个人面临的窘境。而且当林瑛打开手机时,果然发现这里没有网络信号,也接受不到gps定位信息。 她记得李工那里带下来一些仪器,说不定里面有指南针。但李工却也跟着小章和韩毅一起消失了。 林瑛叹口气,她抬起头,看着冯科长。 “要是这样的话,咱们只能硬闯,反正撞上哪个房间,咱们就进那里,也甭管它吉凶祸福了!” 第三百九十五章 淮王一脉 尽管冯科长对林瑛铤而走险的行为颇为不满,但他也不想留在棺台上干巴巴等着。 ——虽然从奇门上来说,这个棺台属于休门,休门的确适合就地卧倒,不吭不响。 可是,他对自己的推断也并非那样有把握。好不容易找到同伴,万一又走散了,那就再度回到孤身一人的状态,万一有了危险可如何是好? 所以冯科长想了想,还是决定跟林瑛一起去冒险。 不过临走之前,冯科长忽然想起什么来,他快步跑上棺台,把石俑旁边供桌上的珠宝抓了一把塞到口袋里。 “冯科,您好歹是个考古工作者……”林瑛想提醒他别犯法。 “你以为我想盗宝对吧?想错了!这东西,能防身用。”冯科长说完,忽然又抽风似的一使劲,把桌上的珠宝一股脑儿都推到地上,他又弓下腰捡起两条玉带,挂在石俑脖子上面。 “这是干嘛?”林瑛问。 “留个记号,防止认错了。” “您是说,别的空间里也有相似的石棺?” “那还用说!”冯科长喘着气跑下来。 林瑛看着老冯,他下午还站在娘娘庙里,号称要保护文物,不许发掘。没想到在鹿丘王冢底下一阵折腾,他倒是不管不顾,带头把棺台上的宝贝都给突突了。 马斯洛理论说得对啊,在性命安全前面,其他的东西都是附加选项而已。 “往左走,还是往右走?”冯科长问林瑛。 “您觉得呢?” “右!觉得右边安全。”冯科长想了半天。 “那走吧!” 两个人选好方向,开始前行。林瑛走着走着想起来一个问题,于是问冯科长道:“冯科……” “叫我老冯。” “好吧,老冯,您……” “以后别说您,我们现在就是同袍同泽的身份。”冯科长文绉绉地说。 “……好吧。你是专家,知道这个鹿丘王究竟是个什么人吗?为什么他会找这么个穴位,挖这么个奇奇怪怪的坟?” 冯科长一时语塞。 “这个,史书上倒是没有具体的记载。不过林队,你听说过‘国营养猪’吗?” “养猪?” “对,明朝对皇室有分封制度。不过自古以来同室操戈的事情屡见不鲜,所以明朝皇帝也特别提防着同宗,因为这些王爷毕竟也是太祖太宗的后代,他们都有扯起大旗,起兵造反的资本。 “所以,明朝也有削藩。首先宗室不能拥兵,不能从政,不能授予官职,不让他们干活儿,政治上没有地位,许多事情不能参与,但出于宗亲之谊,朝廷分给他们田庄,生活上可以享尽荣华富贵的——你说,这不是以国家的名义养猪吗? 林瑛笑了:“这种生活,真是听起来都让人梦寐以求啊。” 冯科长不满地哼了一声:“要是无所事事地度过一生,不觉得很痛苦吗?” “不痛苦,一点儿都不痛苦,简直就是完美人生。”林瑛差点儿笑出声来,有时候老冯也显得挺可爱的。 冯科长呼哧呼哧的,听得出那不是累的,而是气的。 “您别急,慢慢说,我听听这墓主人的事儿,兴许能有所启发。”林瑛赶紧想办法稳定他的情绪。 “林队长,我真心觉得,咱们的三观并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所以才要向您请益啊!” 这句话大概让冯科长颇为受用,他咳嗽一声,这才继续说道:“按照明朝的藩属制度,皇室子弟可以分封成亲王、郡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等九个爵位,比如皇帝的同父兄弟才能受封亲王,而只有亲王嫡长子才能继承王位,其余的儿子就封为郡王。 “所以,鹿丘郡王朱翊铿,就是朱载坚没能继承淮王王位的儿子之一。” “他为什么要起这么个名字呢?朱翊铿,猪一坑,一坑猪,多难听啊。”林瑛纳闷道。 冯科长好像又愤怒起来,他气呼呼不再说话。 “……是很难解释吗?”林瑛觉得自己刚才问了个特别白痴的问题。 “对!” “那就跳过这个问题,还是说说鹿丘王本身吧。” 冯科长叹口气,那是一种对牛弹琴的叹息。 “这个猪一坑……朱翊铿,是属于明朝的淮王一系。第一代淮王呢,是明仁宗朱高炽的第七个儿子,他被封到了饶州府的鄱阳县。此后淮王代代相传,但传到第八位淮王朱载坮……” “朱载坮——宰猪台?怎么明朝王爷都喜欢起这么难听的名字?”林瑛忍不住又问道。 “林队长!”冯科长提高了声调,明显不高兴了。 林瑛赶紧闭嘴,她忽然觉得有点儿奇怪——之前在洞窟里,她越走心里越慌,可是现在走着走着,话又多了起来。 ——难道每个空间都能让人改变,以前自己并不是话痨啊…… 真正的话痨是冯科长,他越发说得详细起来。 “朱载坮生了一个独子,名叫朱翊镜。然后在万历五年的时候,朱载坮去世了。” “照理来说,朱载坮死了,应该由儿子来世袭继承淮王的爵位。结果奇怪的是,朝廷一直就没有册封。就这样过了三年,朱载坮的儿子朱翊镜也死了,这一系彻底断绝。朝廷这才下令,让朱载坮的弟弟朱载坚继承淮王王位,这个朱载坚就是鹿丘王的父亲。” “然后呢?” “后来朱载坚死了,大儿子朱翊钜就继承了淮王王位,而鹿丘王作为其他儿子,自然也就受封郡王。不过之后呢,又出了一件奇怪的事。” “什么事呢?” “万历四十四年的时候,淮王朱翊钜又去世了,他有个儿子名叫朱常清。但这次朝廷一直就没有下旨让朱常清继承王位。后来万历皇帝死了,泰昌皇帝死了,天启皇帝死了,直到崇祯皇帝即位四年之后,才让朱常清袭了爵。” 冯科长讲完这些,就连历史盲林瑛都听出来一些门道。 “为什么换了四个皇帝,都不让淮王继承王位呢?” 冯科长说:“因为当时有一种传言,那就是淮王有反叛之心。” “反叛?亲王没有兵,没有权,也不能从政,那拿什么反叛?”林瑛奇怪地问。 “据说,他们想秘密凭借邪术,让后代登上皇位。” 林瑛差点儿笑出声来。 “用玄学夺取皇位,这是开玩笑呢吧?” 冯科长冷笑一声:“你还别说,这个朱常清,后来还真的差一点当上了皇帝……” 第三百九十六章 鹿丘王 冯科长继续解释说:“明朝晚期,有本文人笔记名叫《野薮》,里面曾记载过淮王谋叛的一桩轶事。 “据说朱翊钜当淮王时,有一个王府的长史偷偷向朝廷报告,说朱翊钜‘藏金巨万,欲谋不轨’。当时万历皇帝派宗人府下来查访,结果发现淮王府清贫得很,根本就没有什么金银财宝。 “皇帝盛怒之下,认为长史是诬告,把他处死,还特准荫庇老淮王的一个儿子当郡王。 “但结果很奇怪,老淮王有两个庶出的儿子,当时皇室人口太多,都排队等着袭封。可淮王报给朝廷的,却是一个‘滥妾所生’的弟弟。这个弟弟地位卑微,却一跃成了郡王。 “这种做法很不合规矩,宗人府本来想要计议,结果这个弟弟主动上书,请求将自己封到贫瘠之地鹿丘。朝廷感念此人深体世艰,所以也没有追究‘滥妾所生’的出身,同意了他的请求。 “《野薮》里并没有记载这位鹿丘王的名字,但我想,他就是这座墓穴的主人朱翊铿。” 林瑛听得十分费解:“什么叫‘滥妾所生’?” “就是母亲出身卑微,甚至连妾都算不上的——古代王府里好多丫鬟和侍女,有时候王爷路过,正好兽性大发,就会强暴下人,这样生出来的孩子,往往就叫‘滥妾所生’。 “他们就算想继承爵位,也自动降下一等。好多人根本无法继承任何爵位,就连宗室的玉牒上都查不到名字的。” “老冯,你说了这么多,好像还没有讲到重点啊——鹿丘王为什么神神秘秘地营造这个墓穴?” 冯科长笑笑说:“我想,他应该是跟当淮王的哥哥达成了某种交易。” “什么交易?” “因为据正史记载,朱翊钜在继承淮王王位之前,曾经爱上了一个妓女。她的名字叫做王爱,王爱给他生了个儿子,取名朱常洪。 “从母亲的出身来看,朱常洪也是个‘滥妾之子’。但朱翊钜特别喜爱这个儿子,反而很不待见王妃和嫡子朱常清。 “就这样,朱翊钜起了易嫡的想法,他想扶朱常洪继承淮王之位,甚至还望子成龙,希望朱常洪能像嘉靖皇帝那样,从藩王登上皇位。 “所以,朱翊钜找到了地位最卑的弟弟朱翊铿,他帮弟弟争取到了郡王的爵位,而朱翊铿则用淮王府的全部资财,按照风水师的建议,修造了这座潜龙速发之墓。” “潜龙速发?” “就是骊珠穴啊。阴宅风水讲缓发、速发,缓发就是把人埋到穴位之后,要经历许多年,甚至几代人才能显露效果;而速发就是埋葬之后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会见效。不过,速发的穴位,往往又凶又险,成就一人,祸延家人,满是血腥之气。” “血腥之气?难道会造成伤亡不成?” “能量守恒嘛,要想快点得到结果,就要付出更大代价。骊珠穴就是风险很大的穴位,一旦埋葬,极易伤人招祸。轻则后代凋零,独旺一枝;重则满门遭祸,断子绝孙。 “实际朱翊钜后来确实遭了灾祸,王爱和儿子朱常洪后来阴谋偷出册宝,搞定王位,结果再次被告发后,由朝廷下旨处死。 “朱翊钜自己也险些因此丢失王位。所以,当年他让弟弟设计这座墓葬的时候,肯定也花了很多心思,做了很多避祸之举。” 林瑛终于明白了:“所以,这里便处处不合常规——老冯,你懂风水之术,这种什么龙什么发的墓葬,里面究竟有什么设计和机关,你都了解吗?” 冯科长一时无语:“这种骊珠的穴位,实在太罕见了,我敢说全中国也找不到两三处,所以里面的葬制规模,书里也没有记载。 “但有一点,那就是当初鹿丘王下葬的时候,为逃避黑龙反噬,肯定用了‘疑冢’的方法。这样即使搞出响动来,黑龙认到的只是挡箭牌,也不能反噬墓主。所以,咱们刚才所在的那个空间,只是其中一个冢穴而已。” 林瑛听了,不住点头,但她走着走着,忽然停住脚步。 “不对啊,老冯。” “怎么了?” “你刚才说,咱俩相遇的空间只是一个冢穴。如果鹿丘王当年为了避开骊珠穴黑龙的反噬,他按照奇门的方法造了八个冢穴,其中七个都是疑冢,只有一个葬着鹿丘王。那你怎么能判断出那个棺材里葬的就是真王爷呢?万一它也是疑冢怎么办?” “不可能,那里有尸骨,而且尸体佩戴着玉带,还戴着翼善冠,分明是王爷的装扮……”冯科长辩解道。 “但如果要掩人耳目,鹿丘王让八个人殉葬,分别穿王袍,戴王冠呢?”林瑛反问道。 冯科长也愣住了。 “这个——不是没有可能……” “所以刚才咱们出发的空间,很可能也不是‘休门’。”林瑛总结道。 冯科长失落之际,因为这样一来,他之前的设想就被全部推翻了,一切的推论又回到了起点。 “那么……”尽管林瑛不情愿再打击冯科长,但她又不得不讲出来,“如果休门都是假的,之前咱们说的八个空间,是不是也是假……” 然而她还没有说完就愣在了那里,跟她一同愣住的还有举着手电筒的冯科长。 他的手电筒照向远处,随着电筒的光柱望去,只见前面矗立着一个黑乎乎的锥形建筑。 那果然还是一个棺台,一个七层的棺台。 冯科长哎呀一声,林瑛没有说话,她加快脚步朝棺台跑去。 他们两个人来到棺台下面,冯科长举着光源朝上面照去,只见高高的棺台上依然摆着一只黑棺,黑棺周围仍旧有供桌、石俑。只不过这次供桌上空荡荡的,从下面望去,活像又转回了原地似的。 不过,原来的棺台上,冯科长只是把供桌上的珍宝抛落在台上,而且他还将一些珍珠玛瑙挂在了石俑身上。 因为站在下面,两个人望不到棺台上面,但那几个高高的石俑却明显没有“佩戴首饰”。 这不是原来的石俑,所以也不是原来的棺台! “八个空间,八个房间,看来是真的啊……”冯科长如释重负地说道,“因此,我的判断是没有问题的。” 第三百九十七章 突如其来的战斗(1) “那这个石棺,属于哪个门呢?” “不知道,看这里风平浪静,应该不是大凶之门吧?”冯科长观察了半天才开口说道。 可他话音刚落,就听见棺台的另一边传来一声惨叫。 两人赶紧噤声,接着只听又是一声叫喊。可怕的是那叫声不像人声,倒像是一头受伤横卧,舔血哀嚎的野兽。 林瑛把手里的撬棍递给冯科长,她快速掏出手枪,冲他示意“跟我来”。老冯犹豫一下,但还是紧紧跟在林瑛身后,两个人一前一后朝棺台上攀去。 棺台是每个空间的最高之处,站在棺台上面,就能将这个洞窟的情形一览无余。 但可惜的是,洞窟里没有光线,所以只能凭借手电筒的光才能照亮周围。而如果打亮电筒,那不啻于昭告整个洞窟潜伏着的未知怪物——这里有人,这里有猎物。 目前,林瑛和冯科长遇到怪物有三个,一是在墓道里看到的“小龙”,二是冯科长摸索时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怪人”,还有就是把冯科长虎口咬伤的怪蛇。 可这次听到的那声音,肯定不是龙啊蛇的,更不像是人声。 两个人攀到了棺台的正上面,林瑛拍了拍冯科长,让他暂时躲在黑棺后面。她自己一个人绕过棺材,轻轻朝发出声音的方向摸过去。 那声音已经从嚎叫变成了低吟,更像痛苦之后的呜咽。林瑛不敢打手电,她警觉地站在棺台边缘,朝下面打望着。 要知道,整个墓室里都没有一丝光源,所以只要不开电筒,洞穴里就宛如宇宙深渊,从哪个角度望过去都是一团漆黑。 其实下来的时候,韩毅曾经随身带了一台夜视仪,但转眼他也失踪了,所以林瑛等人只能在黑暗中摸索。 好在林瑛视力还好,不近视,也不散光,还没有夜盲症,不像冯科长戴着两个啤酒瓶底儿,别说的黑夜走路,就算大白天眼镜掉了,他也找不到方向。 所以,林瑛没敢让他跟过来。他看不清东西,再一惊一乍,搞不好就得从七层石阶上滚下去。 林瑛瞪大眼睛,使劲望向黑暗里面望去。 经过两个小时的摸爬滚打,她的眼睛已经适应了这片黑暗。虽然不能辨认出物体,但如果有东西移动,她还是能隐隐约约窥见一些动静的。 首先,那东西应该不在棺台的石阶上面。 棺台一共七级,拢共最多也就四五米高,即使再黑再暗,以林瑛的警觉程度,这几米距离还是能感知到危险的。 但林瑛循声望去,依然什么都看不到。她只好放低重心,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往下挪去。 鹿丘王墓里面所有棺台都是七级石阶,冯科长说,在古代,皇帝叫做“九五之尊”,所以“九”这个数字是皇帝专用,所以“七”就成了人臣能用的最高数字。 棺台采用七级,也充分说明了墓主人的身份。何况棺台的石阶间距很高,每一级都有四十公分的样子,上下迈步都有些费劲。 林瑛就这样猫着腰,一点一点朝下面走去。她庆幸自己穿得是泡沫底儿的运动鞋,只要小心,就不会踩出什么声响。 当下到第三层台阶的时候,她终于看到了那只痛苦呻吟的“动物”。 原来棺台下面有根石柱,刚才那个角度,石柱正好挡住了它。它离自己不到十米,正蜷缩在不远处的一根石柱底下,不停低下头,似乎在舔舐伤口的血迹。 每次舔一下,它都会发出一阵阵沉闷的哀叫。 呜呜—— 林瑛轻轻抬起枪口,警戒地对准它,然后继续沿着石阶,一寸一寸朝那只动物摸去。 但这一次,她没走几步,就本能地发觉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她匆忙想要回身,但是已经晚了,一只胳膊从后面伸过来,一下子用肘部夹住了她的脖子。 林瑛也是个练家子,她慌乱之余很快镇定下来,她双手抓住那只胳膊,然后往下一拽,做出一个背摔的姿势…… 咕咚! 那个人显然早有防备,他下盘早就扎稳,但林瑛也没打算把他扔个过肩摔。她这招是声东击西,先让那人往后收力,然后她双脚一蹬,借力发力。只听那人闷哼一声,一个仰面朝天便摔倒在台阶上面。 林瑛趁势一滚,这下完全摆脱了那人的控制,她急忙调转枪口,对准正打算鲤鱼打挺跳起来的那个人。 “林队!”那人压低嗓音,叫了一声。 “韩毅?!”林瑛急忙挪动枪口,她识出了那人的声音。 “怎么是你?你怎么到这里来了?”她急忙弯腰,伸出手去把他拉起来。哪里知道韩毅非但没有起身,反而一把拽住她的手,将她往旁边一甩。 因为觉得是自己人的,所以林瑛完全没有防备,这下反击完全在她的意料之外,她身体失去平衡,脚下一滑,一个跟头栽下两级台阶,重重摔倒在地。 她正想大骂韩毅,但就在此时,她看到台阶上面黑影一跃,刚才在石柱那边舔伤的动物已经被惊动,它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爬上台阶,正朝韩毅扑过去。 韩毅一骨碌爬起来,他好像跟那只动物厮打起来。 ——原来韩毅把自己推开,是为了救自己。 林瑛浑身上下被摔得生疼,但她早就顾不上许多,她连忙从第一级台阶上爬起来,然后远远瞄准,朝那只动物拔枪就射。 砰! 枪声划破黑暗,借着枪口的火药瞬间光亮,林瑛隐约看到韩毅正背对着自己,挡住了那只动物的样子。 漆黑的洞穴里,她的视力受到限制,她没能看清,开枪失误了! 这发子弹,是朝着韩毅后心而去的! 说时迟,那时快!随着火药的光亮瞬间熄灭,上面的台阶上又传来咕咚一声,紧接着便又是一声动物的嚎叫。 嗷嗷—— 刚出了一身冷汗的林瑛顿时放下心来——看来韩毅早有防备,他趁机倒地,那发子弹应该结结实实地射进了动物的身体之内。 动物的叫声久久不止,林瑛隐约看见韩毅就地一滚,然后拔腿就朝她这边冲来! “韩毅,小心!那家伙又站起来了!” 那只动物大概被彻底激怒,它飞快地跟在韩毅身后。林瑛急忙抬高枪口,正要射击的时候,忽然发现韩毅已经张牙舞爪,像魔鬼似的朝自己猛扑过来。 第三百九十八章 突如其来的战斗(2) 这下彻底把林瑛弄糊涂了。 韩毅是疯了吗? 他是想保护自己,还是另有所图? 她脑子还没判断出这两个问题,就见韩毅忽然抡圆胳膊,一巴掌将她手里的枪打落在地,然后他就地一滚,伸手就捡起那支枪来。 此时已经轮不到林瑛思考了,因为她看到那只动物的黑影已经冲到了自己面前! 说时迟,那时快,林瑛顿时飞起一脚,直接将迎面而来的动物踹翻在地,她随后朝韩毅倒地的地方一滚,一下子抓住正准备起身要走的韩毅的脚踝。 韩毅也没有防备,他脚踝受限,“啪”的一声扑在台阶上,摔了一个狗啃屎。但他随后抬脚就朝林瑛踹过来,林瑛没有办法,只好一转头,避开这招迎面脚。 不过这下让她彻底明白了过来——不管怎么说,韩毅已经不再把她当成自己的伙伴了。 他刚才应该摔得很重,因为林瑛听到他在不停发出哎哟、哎哟的声音。 他像条狗似的,在台阶上摸来摸去,似乎掉了什么东西。但此时旁边的动物已经爬了起来,它低吼一声,朝就近的韩毅再次扑过去。 “韩毅!”林瑛大叫一声。尽管刚才他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害自己,现在也不知他究竟是敌是友。但出于同类的本能,她还是要提醒他。 韩毅果然身强体健,他闻声一跃,随手朝那动物就是一枪。但这次应该打偏了,那只动物只是愣了一下,不过这也给了韩毅逃脱的时间。只见他就地一滚,然后飞也似的跳下棺台,朝洞穴的深处狂奔。 那动物早就被搞得异常愤怒,它撇下石阶上的林瑛,紧紧追了过去。 林瑛这才喘口气,不过现在手枪已经被韩毅夺走,她只好跑到刚才他摔倒的石阶上,跪在地上摸索着。 她摸到一个硬邦邦的环状物,刚拿起来她便心中一喜,因为那正是韩毅的夜视眼镜! 一把危险迫近时防身用的手枪,换一个黑暗中能远距离察觉和预防危险的夜视仪,从某种角度上来讲也不亏。 林瑛赶紧带上夜视仪,发现这还是自动红外型的高级货,这下不光活的东西,就连柱子、石块都分辨得一清二楚。 一把手枪,换一双眼睛,岂止是不亏,简直是值了! 她兴奋得带着夜视仪四处查看,忽然一回头差点儿吓得魂飞魄散,一个脸色煞白的人正像幽灵似的站在她面前。 林瑛吓得大叫一声,抬腿就踹,好在那人往后一跳,他急声叫着“林队长”! “老冯?”林瑛这才回味过来——夜视仪这东西好是好,但看什么都绿油油、白惨惨的,得反应一段才能适应过来。 “林瑛,你疯了吧?!”她把冯科长拽起来的时候,他还在不停抱怨着。 “这玩意儿扣眼睛上,看什么都跟鬼似的。”林瑛不好意思地解释道。 “我一身正气,都能看出鬼样儿来?”冯科长相当自信地说着,“刚才我在棺台上,听你们叮叮咣咣地乱打,下头那个人真的是韩毅吗?” 林瑛叹口气,把自己侦查怪物,遇到韩毅,然后被韩毅袭击,最后怪物追着韩毅逃走的事情说了一遍。 但冯科长却质疑道:“一个那么大的怪物,怎么可能在地下生存呢?” 他一句话让林瑛冷静下来。 没错,她应该也转了两三个洞窟了,这里面空荡荡的,虽说水声潺潺,有的石阶上还长着湿滑的青苔。但这种生态环境,还能支撑一些小的夜行动物和爬行动物生存。 像刚才袭击她和韩毅的那种动物,体型最小也跟人类似,这种东西消耗也大,洞窟里根本没有能够支持它生活繁衍的食物。 所以,这么大的动物,到底是什么东西,难道真的不吃不喝,靠吸收天地精华活着吗? 林瑛搞不明白,这洞窟里虽然不是步步危机,但一切好像都被扭曲了,扭曲得让人心烦意乱。 还有,韩毅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为什么要袭击自己? 他既然能叫出“林队”,就说明他还认识人。 他既然能抢夺自己手里的枪支,就说明他还有判断力。 可他为什么非得伤害同伴,然后自己独身一人逃走?难道这洞窟里,人跟人在一起不是更加安全吗? 冯科长看林瑛兀自发呆,忍不住提醒她说:“现在咱们有了夜视仪,简直比手电筒方便多了,那东西打亮了视野有限——现在咱还不站在棺台上,居高临下,看看这洞窟有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老冯一句话点醒了林瑛,她快步往棺台上跑去。 夜视仪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微光夜视仪,能捕捉黑夜里微弱的光线成像,第二种是红外夜视仪,能依靠红外线成像。 而红外夜视仪又分为两类,一类叫被动式夜视仪,是能捕捉到发热体放射出来的红外线,这叫做热成像,比如人、动物、还有启动起来的机器,它们都会发热,所以都能被仪器发现。 可是这类仪器不能分辨没有体温的静物,比如石头、树木,还有一些冷血动物,它们虽然也有一定体温,但接近零度,所以也不太容易被观测到。 最厉害的一种,就是主动式红外夜视仪。 这类夜视仪自身能发射红外光线,红外光线碰到物体,就会反射回来,形成图像。戴着这种夜视仪,无论动物还是静物,都能被看进眼里。 林瑛捡来的这台夜视眼镜,就属于主动式的仪器。不过这种仪器也有缺点,那就是耗能比较大,需要省着用电。 而现在,夜视眼镜只剩下一半的电了。 从之前来看,韩毅是个立功心切,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儿,他背着手电,头上还有一个探照灯。 而且,他身上还背了两把枪。 按照他喜欢硬刚的性格来看,不到万不得已,他应该不会用夜视仪这种“偷偷摸摸”的东西。 他肯定是遇到了巨大的危险,比如,刚才那个怪物的袭击。他肯定是把子弹打光了,所以才想抢夺林瑛手里的枪支。 到底是什么怪物,能把他吓得失去心智? 林瑛站在台上,用夜视仪一寸一寸打量着下面。 洞窟里安安静静地,看样子已经没有了危险,除了这个棺台,目所能及的便是一个个石柱。 忽然,林瑛发现一个石柱后头好像藏着什么东西。 第三百九十九章 人殉 “老冯!你看看,那根柱子脚下头,像不像一只脚?” 冯科长一听这话,就又浑身哆嗦起来。 “什么脚,人的脚,还是动物的爪子?” 林瑛把夜视仪递给老冯,他戴在头上,顺着林瑛手指的方向看了一会儿,这才摘下来,脸色煞白地说:“那里露着的是半只鞋子,是被人丢在那里的?还是有人藏在柱子背后?” “走,过去看看!”林瑛说。 冯科长一把拦住她。 “等等!” 他把手里的撬棍递给林瑛,然后跑到黑棺那里拍拍。 “咱们先得把它撬开,我倒要看看,鹿丘王弄的疑冢,究竟是带馅儿的,还是不带馅儿的。” 林瑛明白老冯的意思,如果这个棺材里没有尸体,或者尸体的陪葬规格很低,那就说明之前棺木里埋的就是鹿丘王。 如果真埋着鹿丘王的话,那个洞窟应该就是休门。只要确定了休门,那就更好确定其他洞窟的属性。这样的话,整个地下世界的结构就能明朗起来。 老冯跑到放有宣德炉的供桌下,但可惜的是,这次桌底下并没有撬棍。 林瑛摆摆手:“我一个人就够了。” 她走到黑棺前,老冯早找出了放撬棍的凹槽,林瑛梃好撬棍,一用力气,只听石板发出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磨损声,随即一股恶臭便迎面扑来。 “糟了!”冯科长大叫一声,急忙拉过林瑛,作势掩起鼻子。 林瑛也赶紧有样学样,她屏住呼吸问:“有毒吗?” “我怕是尸气!”冯科长吸了一鼻子,又说,“不过,怎么一闪一闪的?” 林瑛抬头看去,只见空气中果然有一跃一跃的蓝色火光。她一把拉过冯科长,不过此时老冯也意识到了问题。 “鬼火,棺材里有磷化氢!” 磷化氢是人和动物尸体腐烂分解时产生的一种气体,它没有颜色,闻起来像咸鱼的气味,而且一接触空气,极易自燃。因为坟场多有尸体,所以晚上自燃的磷化氢一闪一亮,被认为是“鬼点灯”,所以也叫“鬼火”。 大家都知道磷化氢自燃,但恐怕不知道,这也是一种剧毒气体,对人的全身都有毒害作用。 黑棺年沉日久,而且密闭性强,所以棺材里面磷化氢浓度较高。如今一出现缝隙,自然大量气体就泄露了出来,所以周围恶臭四散,而且鬼火连连。 不过这也恰好说明,棺材里面是有尸体的。 林瑛和老冯等气体消散得差不多,这才又打亮手电凑过去看。不过,棺材里的东西却让老冯失望了。 那里果然还有一具尸体,他身穿蟒袍,腰缠玉带,头上也戴着一顶翼善冠。不过大概因为棺材原因,这具尸体腐败得没有上一具彻底,它白骨底下还粘连着一块块黑色肉泥和头发,看起来煞是恶心。 “难道八个棺材里面有八具尸体?”林瑛也看惊了。 冯科长脸色颇为难看,他打着手电,细细检查了一遍,然后愤懑地说:“这些人,应该都是被迫殉葬的。真想不到,到了万历年间,居然还有王爷丧心病狂地用活人殉葬!” 人殉是历史上最残忍的墓葬制度之一。明朝初年,朱元璋就下令让嫔妃殉葬孝陵。这种制度直到他的玄孙明英宗时才被打破。 明英宗遭逢“土木之变”,是明朝由盛转衰的祸首之一,他虽然复辟后因私怨处死功臣御前(并非郭德纲老师的搭档),但临死前灵光一点,废除了嫔妃殉葬的制度,被当时人称为“盛德”。 但饶是如此,民间人殉之风依然甚嚣尘上。满清在关外的努尔哈赤、皇太极,以及入关的顺治帝都有人殉,直到康熙的时候,才重新下令,开始禁止“奴仆殉葬”。 冯科长虽然是一个考古工作者,但他并非没有自己的三观,他显然对殉葬制度“深恶痛绝”。 其实讨厌殉葬的人古已有之,孔子甚至都反对以人俑殉葬,那句著名的“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就出自圣人之口。 他扒着棺材,看了半天,然后把手电光柱移到尸骨的胸部,用另一只手指着说:“小林,你看!” 林瑛低头望去,只见那里有一个圆圆黑黑的东西。 “我下去看看!” 冯科长说完,还没等林瑛阻拦,他就拄着棺材帮,往里面一跃而下。 只听“咚”的一声,他已经站在了棺材里头。他小心翼翼地躲开尸骨,然后俯身下去,摸摸那黑色的东西,这才抬起头来。 “我没猜错,这是钉尸体的钉子——这个人是被活生生钉在棺材底上的,所以他只是殉葬者,并不是鹿丘王本人。” “把人活活钉死在棺材里……?”林瑛也惊了。 冯科长长叹一声:“有时候,你根本想象不到一些王族权贵的底线——远了不说,就在解放之前,西藏的农奴主还随意将奴隶剜眼、剁手,肆意处死。 “更残忍的是,他们还经常把剁下来的手臂风干把玩,有的甚至将农奴砍头,用头骨做成酒杯,或者把他们活着剥皮,做成人皮唐卡,当成艺术品……这些事情,也就发生在六七十年前吧?” 林瑛倒吸一口凉气。 盗墓虽然不是善行,但有些残害百姓的人,死后被挫骨扬灰都不值得同情。 两个人带着沉重的心情走下棺台,林瑛拎着撬棍,冯科长手里拿着一根缀满宝石的厚厚玉带,他们一左一右,朝露着半只鞋子的那根石柱摸去。 临近石柱的时候,林瑛还故意弄出一点儿动静。这叫打草惊蛇,可那只鞋子根本没有丝毫动静。冯科长这才放心地打亮手电,两个人迅速同时快步向前,一下子就转到石柱的背面。 不过,眼前的一幕,让两个人大惊失色! 那不是一只鞋子,它被穿着一个人的脚上。而那个人已经被捆绑起来,正呈“1”字型紧紧贴在石柱上。而他们的胸腹间隔的地方,也被钉上了一根长长的黑色大铁钉。 这绝不是一位古人,因为他穿着现代的衣服,留着现代的发型,那只鞋子,也是一双现代的皮鞋。 他脑袋耷拉在右肩上面,看上去已经没有了呼吸。 这是个陌生人,他难道是娘娘庙里失踪的义工或者民工之一? 第四百章 解救薛志国 冯科长见惯了尸骨,但他显然没见过刚死的人。他脸色惨白,嘴唇不停哆嗦着,手里举着手电筒,不停上下照着这个遇害者,嘴里还低声呜呜哇哇,不知在说着什么。 林瑛把夜视仪挂在脖子上,她皱着眉头,一步步走向这个陌生人。 那根铁钉正好钉在他膈肌的位置,渗出来的血液已经染透了他的衣物。 这根铁钉没有穿过要害,看来并不致死,只是让人痛苦而已。因为从血液浸染的情况来看,钉铁钉的时候,他应该还没有死去。 林瑛似乎能想象出他眼睁睁看着铁钉钻进肚子里,长物一寸一寸入腹的剧痛,加上一步一步走向死亡的惊恐,他甚至都能直接吓昏过去吧? 可是,谁会干这种惨无人道的事情呢? 职业习惯让她不由得凑近这个人,想仔细探查一下他的死因,但她刚把头凑到他面前,就听那人脖子上传来嘎吱嘎吱的响声。 林瑛愣了一下,她往后一退,就见这个“死人”忽然缓缓抬起头来,他的眼睛猛地睁开,布满血丝的眼球立刻凸了出来! 关键的是,那人居然还冲她咧嘴一笑…… 他牙缝里都是血浆,看起来红口白牙,让人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林瑛还没动作,就听见冯科长“嗷”的一声冲过来,他抡起撬棍,一棍子砸在那人头上。那人受了重击,惨叫一声,脑袋歪了一歪,又重新耷拉在胸前。 “老冯,你干什么?他还没死!”林瑛朝冯科长哭笑不得地喊道。 “啊?!我还以为是诈尸了……”冯科长把手里的撬棍放了下来,他想了想,又不安地问,“刚才那一下不会打死他吧?我不会补刀成了杀人凶手吧?” 林瑛上前捉住那人双手,摸了摸脉搏,又翻开他的眼皮,用手电筒照了照,这才缓口气说:“还好,他只是被你打昏过去。不过,他已经很虚弱了,不能再稀里糊涂地挨一闷棍了。” 冯科长不满意地叨咕着:“还不也是为了救你……” 探墓小队的急救包背在小章身上,所以没办法给此人疗伤。林瑛只好先小心翼翼给他松绑,然后跟老冯协力,一个人架着他,另一个人一点点从他后背与石柱的缝隙里摸索着,想帮忙把钉子取出来。 那钉子锈迹斑斑,想来伤口已经感染,如果不小心处理的话,万一造成二次损伤,那这个人的命就真保不住了。 不过就在摸索钉子的时候,林瑛却察觉到了一处不同寻常的地方。 这人被捆绑得并不是很紧,所以他站着的时候,身体的着力点集中在铁钉上面。这样因为地心引力,他浑身的重量就会被“挑”在铁钉上,而铁钉又细又长,所以伤口也会被坠成一个“正放三角形”的撕裂状。 可是此人铁钉处的伤口却并非如此。 他伤口也被坠成了三角形,只不过上面那个角却是斜的,它朝右边两点钟的方向歪着。一般人不会注意伤口的角度,但林瑛刚入警队的时候,曾经在法医室实习过一段时间,带她的师父是个老法医,姓薛。 “咱们这个职业,其实有点像你们年轻人玩的游戏,就是‘找不同’——尸体应该是什么样的,为什么不是那个样的,要有观察力、想象力和判断力。” 所以林瑛对尸体的伤口特别敏感,但她也遇到过一个没有学过法医,但总能发现尸体细微的异常之处的女人。 那个女人就是沈喻。 沈喻是个奇怪的女人,她的知识面并不如言桩那么宽,侦查的专业素养也不如林瑛那么强,但她有种一眼就能“找出不同”的魔力。 无论多复杂的案子,多混乱的现场,多邪乎的尸体,只要她走到脚下,在周围转上一遍,就能一语中的,把现场的不合逻辑之处指点出来。 不过车祸之后,沈喻的这种“魔力”似乎减弱很多,她有点儿回归“正途”,开始抽丝剥茧,条分缕析的意思了。 但她的“退化”,却被言桩的“进化”弥补了上来。 现今林瑛面对这个伤者,也找到了他伤口的奇异之处。 正在拖着人的老冯叫了起来。 “小林,你快点儿啊,我快扶不住了,这人死沉死沉的!” 林瑛这才缓过神来,这时她的手已经探进缝隙,摸到了那人背后的铁钉。她张开虎口,测量了一下间距,觉得这里应该能伸进一根撬棍。 她弯下腰,拿起撬棍,然后轻轻塞进去,慢慢一点点撬动着钉子。 “别、别费劲了……”这个人忽然开口说起话来。 冯科长吓了一跳,差点儿来个大撒把,这人身子往下沉沉一坠,哎哟一声喊了出来。 不过这一下反倒给了林瑛机会,她趁机抬起膝盖,当做支撑顶住撬棍作为杠杆,然后稍微一用力—— 喀斯特地貌里,石柱都是碳酸盐岩,所以材质比较松软。林瑛这下终于把那根长钉从石柱里“剜”了出来。她急忙扶着那人,跟冯科长一起把他侧身放倒在地上。 侧躺这个姿势顷刻间缓解了伤口的压力。那人呻吟了一会儿,喘气也逐渐平稳起来。林瑛看他状态还好,赶紧跪在地上问道:“你是谁?怎么到这里来了?谁把你弄成这样的?” 那人兀自哎哟了一会儿,这才张开嘴,用虚弱如蚊子般的声音说道:“我叫薛志国,是高郭人……” “薛志国,这名字没听说过。”冯科长皱着眉头说。 “你是娘娘庙包工队的队长?”林瑛却立刻想了起来。 “对……”那人气若游丝,“救救我……” “放心,你先在这里安心躺着,我们肯定能救你出去的!”林瑛安慰他说——其中就连她心里都没谱。这个墓穴实在是太怪异了,她不但怀疑自己出不去,甚至怀疑就算上面下来一整队搜救人马,也照样找不到他们。 “我们有人带了医疗包下来,我这就去找,好给你包扎。”她继续安慰薛志国。 “谢谢,谢谢。”薛志国连连嘟囔着。 “是谁把你搞成这样子了?”林瑛问他。 “自、自、自……”薛志国说着就咳嗽起来,每咳嗽一声都会牵扯他的伤口,他再次发出阵阵哀鸣。 “自相残杀?”冯科长把剩下的话猜了出来。林瑛看到薛志国微微点了点头。 第四百零一章 门户 薛志国十分虚弱,他没说几句就再次昏迷过去。 林瑛忖度着,奄奄一息的薛志国已经禁不住再折腾了。老冯也看出来门道,他下来的时候披了一件夹克衫,当时小章还笑话他虚。 “冯科,大热天的,还带着夹克啊。” 如今,夹克衫确实派上了用场。老冯把它盖在薛志国身上,也算替失血过多他抵御一些墓穴的寒冷吧。 林瑛本来想把薛志国挪个位置,但又怕一乱动,他的伤势会加重。所以只得抬下来一张供桌,挡在薛志国的身前。 这样就算黑灯瞎火里有人路过,也不至于踩着他。 冯科长喃喃地说:“上一个洞窟,咱们把珠宝弄翻在地,这个洞窟又搬下一只供桌,我得记住这些细节,别绕回来走冤枉路。” 林瑛点点头——真是人算不如天算,下午的时候她还跟老冯对掐,结果到了古墓深处,两个丝毫没有共同点的人却成了搭档。 老冯虽然胆小、死板,而且有些迷信,但他专业知识渊博,而且一直保持着读书人的那股子倔强劲儿。 常言说,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但冯科长却是一个反例。 两人安顿好薛志国,在棺台上做好标记,然后这才走下棺台,继续往前面走去。 但出乎意料的是,他们在整个洞窟里走了一圈,发现除了来时的那条路,这里头没有第二条路。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个洞窟,就像是一个尽头。 至于来时候的通道有没有岔路,林瑛跟老冯两个人谁也说不清楚。 首先就是,这个墓穴没有过于开挖,它是依照着天然形成的洞窟开建的。老冯说过,骊珠穴最忌讳搞出动静,所以不适合大兴土木,一般懂行的风水大师,都会建议偷偷掩埋就好。 但娘娘庙底下的骊珠穴,又是千载难逢中的千载难逢。 它根本也不需要人挖土掘坟,垒石头,造地宫,因为它的下面就有一个天然的地宫——喀斯特洞窟。 既然是自然形成的洞窟,所以这里面必然弯弯绕绕,有时候你会发现洞里面出现一条岔道,但走不了几步,就发现这是个死胡同。 而有时候呢,一个毫不起眼的小洞穴,走进去却又有一片天地,而且会四通八达,成为洞窟里的“主干道”。 不过,他们必须快点抓紧时间。因为不算别的,就看薛志国那伤势,恐怕他耗不了多长时间,性命就要交待在这暗无天日的地方了。 正在林瑛犹豫要不要折回去,重新在来时的路上再搜索一遍时,老冯却一拍大腿。 “棺材啊!棺材!” “什么棺材?”林瑛诧异地问。 冯科长指指棺台上的黑棺,说:“小林,别忘了你当时就是从棺材里找到我的!我从一个墓里,逃到一个棺材里,结果你打开棺材,我就到了另一个空间……” 林瑛恍然大悟:“你的意思是说,棺材相当于每个空间的‘门户’?” “要不然呢?别忘了这是溶洞,四通八达,七出八进,而且通道经常会发生改变。一个洞窟里如果没有显眼的标志,那连建造者都会迷路。而你想想,咱们经历过了三个洞窟,里面唯一的人工设施,就只有棺台和棺材了!” 林瑛这才想起来,刚才老冯自顾自跳到那个棺材里的时候,还传来“咚”的一声。那声音听起来就觉得棺材底部没有实物,而且是空堂的。 想到这里,两人急匆匆又朝棺台跑去。可就在他们接近棺台的时候,林瑛恍惚间只看到上头有东西一闪,但转瞬之间就没有了影子。 夜视仪能看到东西,但不能辨别细节。而且他们在墓底下已经历经三四个小时,所以就算过度疲劳导致眼花也未可知。 他俩重新爬上棺台,好在那棺材还开着一条缝。林瑛用撬棍将它继续扩大,老冯又一次跳了进来,他接过林瑛的撬棍,把死者的尸骨往旁边“归拢”着,边拨拉边说着话。 “老哥,我们就是借个路,打扰你清净了。我知道你死得惨,死得可怜,我们这就去找鹿丘王,替你去找个说法,你不要怪罪。” 林瑛看老冯认真地拜谢尸骸,差点儿笑出声来。 冯科长瞪一眼林瑛,拿着手电筒照着棺材底儿说:“小林,你别笑,死了的人也值得尊重。灵魂这种事情,毕竟现有科学还说不清楚呢。 “你说,一个人从出生,怎么就开始有了意识?这就跟计算机一样,你不装操作系统,能运作吗?而那个操作系统,你说它是实的呢,还是虚的呢?” “无论什么系统,只要硬盘一毁,它就不存在了吧?从这个角度来讲,它应该是虚的吧?” “虚的,要是虚的,操作系统怎么会占据硬盘空间呢?” “因为它只是写在硬盘上的数据嘛。” “那你在纸上写一个数,你说这个数是实的还是虚的?” 林瑛愣住了。 冯科长呵呵一笑:“当然是实的,你就算撕了那张纸,那个数也单独存在。它虽然属于二维空间,比我们生存的空间低一个维度,但你不能否认它的存在吧?” “你的意思是说,灵魂和意识是低维空间的产物?” “为什么不是?”冯科长边说边举着撬棍,在底下硁硁地杵着。 “可是,老冯,你这种说法并没有实据。”林瑛说。 “那你否认灵魂单独存在,也没有实据……” 冯科长的杠还没有抬完,就听轰隆一声,棺材里冒起一片灰尘。转眼之间不光杠没了,就连抬杠的人都不见了踪影。 那灰尘十分难闻,天知道里头有什么细菌毒物。林瑛呛得一阵咳嗽,赶紧掩住口鼻,好在她戴着夜视仪,这东西根本不受烟雾尘土的影响。 她低头一看,只见冯科长刚才站的棺材后部不知怎么被他凿漏了,半个棺材板不见踪影,还露出一个黑乎乎的大洞来。 林瑛赶紧跑到洞的边缘,她看到撬棍横在了洞穴中间,冯科长正双手抓着撬棍,身体在半空中晃悠着。 “我日他仙人板板!这哪里是什么找密道,这狗日的简直是跳井啊!我快撑不住了,小林,赶紧想办法救我!” 第四百零二章 仙人板板 林瑛俯身一看,却捂着嘴笑出声来。 “笑啥子!你个女娃儿笑个啥子嘛!”冯科长情急之中连老家话都嚷了出来,“我快掉下去咯!赶紧救人!” “老冯,你就往下跳吧!没多高!”林瑛指着落到坑底的手电筒,大声喊着,“你低头瞧瞧,离你俩脚有半米多深就到底了!” 冯科长低头一看,也差点儿笑出声来。 “吓死老子了!” 他撒开双手,跳到坑底,然后捡起电筒。林瑛也扒着坑沿爬了下去,顺手还回收了那根撬棍。 坑里是一溜儿的青石板,四面石壁上,有一面折了个弯,老冯用手电一照,只见这是一条人造墓道,它弯弯曲曲,不知通向什么地方。 “还别说,这棺底暗道,设计得还蛮有创意的。”老冯赞叹道。 “老冯,刚才被你凿坍了的那个棺材,算是奇门遁甲里面的哪个门呢?”林瑛问他。 “我又没有罗盘,哪里分辨得出来!”冯科长没好气儿地说。 “你说,你一个公务员、考古工作者,满嘴罗盘风水,搞不清楚的人还以为你是个江湖骗子。”林瑛揶揄他道。 “有我这样视钱财为粪土的骗子嘛!”冯科长开不起玩笑,顿时就恼火了。 “听你口音,你是四川人?” “你听力有问题,老子是湖南人!” “湖南人也日仙人板板?” “你知道仙人板板是什么意思嘛?” “神仙手里拿的板子?” “才疏学浅!不是仙人,而是先人,祖先的先!先人板板,就是指祖宗的棺材板!日他先人板板,就是骂日人祖宗的意思!” 不听还好,林瑛一听这句话,立刻就想到冯科长刚才拿着撬棍,在人家棺材板上到处乱捅的样子,她终于忍耐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冯科长莫名其妙:“你平白无故笑什么?” “没、没什么。”林瑛又喷出声来。 这条人工墓道走起来倒是顺畅,两个人七拐八拐,走了大概五六分钟的时间,就看见前面出现一道石门,石门上面横着一把锁,上书一个曲里拐弯的怪字。 冯科长看着那个字,这次却换成他得意地笑出声来。 这回轮到林瑛莫名其妙了。冯科长指着那个字,问:“小林队长,你也受过高等教育,能认出这个字来吗?” 林瑛端详半天,那字长得方方圆圆,每一笔都千折百转,看着都头疼,更别说认识了。 “这种字体叫九叠篆,经常用于刻印章,尤其用在宋明官印上面,你认不出,也有情可原。” “你认得出?”林瑛不服气地说。 “当然,这个字就是‘景’字,而景门正是八门之一。所以,你还怀疑我的推论吗?” “我什么时候怀疑过?”林瑛一听说是景门,急急忙忙凑到门前找开关。 “你嘴上不说,心里每时每刻都质疑着呢。” 冯科长属于那种“万里长征”型的杠精,爬雪山、过草地都要抬杠,他不激烈争吵,只管蔫蔫地一句续一句地怼过去,耗得人脾气全无,磨得人斗志尽失。 一来二去,林瑛也摸出来他的脾气,对付这种人就一种办法——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所以林瑛也不再理睬,冯科长兀自在那里叨叨着,只听“啪嗒”一声,林瑛已经找到石门的门闩。 “老冯,你过来瞧瞧!这儿有个怪东西!” 好在冯科长的好奇心大于抬杠瘾,他一听说有怪异,马上就不再叨叨,直接跑了过去。 林瑛指着一个扣着门缝的小物件,它好像是红铜铸成,是一个头上有冠的鸟。它伸开两个翅膀,分别搭在门缝两边。 他端详了一下,说:“这是朱雀鸟,景门方位在南,八卦属离,五行属火,朱雀正是南方的象征。” 冯科长打着电筒,照着那东西仔细看了看说:“这是一把朱雀形状的鸟锁,你看锁上有四行字,把字转对了,门就开了。” “鸟锁?”林瑛皱起眉头,“你听说过鱼锁吗?” “当然听说过,鱼睁眼睡觉,所以古代有种风俗,那就是用鱼形作锁,就是取鱼不暝不休,能够永远看守的意思——怎么了?难道你见过鱼锁?这东西可不常见!” 林瑛愣了愣,说:“听说过,没见过。不过我想起一件事,等咱以后探讨。” 冯科长摆弄了一会儿那把锁,就听到“啪嗒”一声,锁居然应声而开。 “老冯,你行啊!”林瑛赞叹道。 “古代的密码锁,一般不设数字,几个文字之间更好找到联系——只要你通古博今,解开个密码不算什么。”冯科长又老王卖瓜,自卖自夸起来。 他刚要伸手推开门,却被林瑛一把按住。 “等等!” “怎么了?” “你听!”林瑛压低声音,迅速指指门外。 冯科长浑身不由自主地哆嗦一下,看来吹牛归吹牛,抬杠是抬杠,炫学归炫学,但他胆子还是那么小。 两人不发一言,林瑛偷偷将门拉开一条小缝。 外面传来一阵窃窃私语,细听起来是几个人在对话—— “……大哥,俺就靠你罩着了。你一定能琢磨出离开这里的办法吧?”一个声音软绵绵的人问。 “咋个会出不去?狗日的,你急个啥!”另一个声音底气很浑厚,言语很粗俗。 “就是,那个警察都能开车进来,咱几个怎么会摸不出去呢?就是一天两天的问题——老三,你这样纯属怀疑大哥的能力。”这是个尖声细语的家伙。 “老二说得对,你他妈的敢怀疑我!”——一个重重的耳光声。 “大哥,你英明伟岸,俺哪敢想你的不是?可是,俺害怕啊,这里黑灯瞎火,又没个出路,钻个山洞就走到别处,就像就九宫八卦阵一样,万一越钻越深,钻到地底下去,咋个办呢?”软绵绵的声音带着哭腔说。 “你这个憨子!咱现在有的是钱,以前咱怕穷,可现在怕他姥姥!” “可是,这些金银珠宝又不能吃……大哥,你听到俺肚子转空的声响了吗?”软绵绵又抱怨道。 “饿一顿能死?!大哥,小弟,跟你们说,这里越难出去,对咱越有好处。”尖嗓子说。 “二哥,你脑袋瓜子最亮堂,你给俺缕缕,这是咋个意思?” 尖嗓子咳嗽一声,他似乎想压低声音,但刚说了半句,好像就被大哥捶了一拳。 “干你娘!装神弄鬼弄啥嘞!这里就咱们哥仨,你蚊子哼哼,老子听不到!” 第四百零三章 三兄弟 二哥赶紧又咳嗽一声:“我是说,咱们越难出去,将来警察就越难下来,他们越难下来,就越难发现咱哥三个杀人抢宝贝的事儿……” “杀人……”冯科长差点儿喊出声来。 林瑛心里也有些惊讶,那几个人听声音并不认识,所以肯定是原来娘娘庙里的人。 她之所以下到墓室,本来是为了救这些人的,但现在听他们聊天的意思——这些人里居然出现了杀戮事件! 他们为什么杀戮,杀了谁?为了掩盖罪行,他们会不会对别人不利?如果他们遇到了六人小组的成员,会不会也要置他们于死地? 三个兄弟还在你一言我一语,林瑛听了一会儿,发现这三个人各有特点。 老大是言语粗鲁的暴力狂,老二呢,说话里都带着刺儿,好像不惹出点事来就不甘心,至于老三,则是个性格懦弱,溜须拍马的小能手。 更为关键的是,他们还杀了人。 林瑛想了一想,她望向冯科长。 冯科长没打手电,看不到她的眼神,林瑛只好轻轻一推,把石门关上。 这石门设计得严丝合缝,一旦关上,不但透不过光亮,连外面的声音都听不清了。 她把电筒打开,轻轻说道:“老冯,有件事想麻烦你。” “什么事儿?” “你能出去,当个诱饵吗?” 冯科长脸色唰的变了:“这是啷个意思?” “你刚才也听到了,他们仨说自己杀过人。不过依我办案这么多年的经验,越是咋呼的人,就越胆子小。这个洞窟里应该没有尸体,那说明他们是在别的洞窟里犯的事儿……” 冯科长不耐烦地打断林瑛:“别说在哪儿犯的事儿,我就问你,为什么要让我去当诱饵,你们警察钓鱼执法习惯了对吧?” “你别急啊老冯,其实我想自己当诱饵的,但你这小身板,到时候能够突袭他们,把我救出来吗?你还不被人秒杀?” “那——总可以改道回去吧?” 林瑛用手电筒照着他脸:“你觉得呢?咱们不是得想办法破解这个奇门吗,要不怎么回到地面呢?你觉得现在折返原来的地方,最后能出去吗?” 冯科长不再说话,他沉吟许久。 “现在咱俩要是突然冲出去,那肯定会跟他们硬拼,硬拼的话,就会两败俱伤,所以硬拼不如智取,何况别忘了我这里还有夜视仪。” “那——你得保证我的安全。”冯科长终于开了金口。 “放心吧,我会保护你的。”林瑛拍拍老冯肩膀,“你听我说,咱们这么安排……” 兄弟三个终于不再“坐而论道”,他们开始摸着黑在洞窟里逡巡,好像又在找出口。 “小弟,”老二偷偷拉着老三,凑过去轻声细语地说,“刚才他骂你,你不嫉恨吧?” “哪能呢,他是咱大哥,骂得对!”老三也小声回应着。 “唉,二哥刚才虚张声势,损了你几句,也是为你好。他那个人你懂得,要不帮他泄泄火,保证一顿拳打脚踢。” “谢谢二哥,咱兄弟伙要是没有你粘缠着,估计早就掰了。”老三一声长叹。 “谁让咱哥俩没人家有气力呢——你看,到了这步田地,力气才是王道,要不那么多金银珠宝,全是他一个人扛着,咱哥俩儿两手空空。估计最后啊,人家还把弄死人的事撇到咱身上,到头咱俩只能坐在大牢里,喝着西北风。” 老三一下子慌了神:“二哥,恁是活诸葛,足智多谋,恁倒是说说,该怎么办呢?” “他娘的,你们两个王八犊子,在议论什么呢?老子说过没,这里没别人,有事儿就大声说!”老大似乎觉察到了不对,于是回头便骂。 “大、大哥,俺跟二哥在讲恁领导有方!”老三拍马屁都不带眨眼的。 老二也不遑多让:“就是,就是!我们全靠大哥才发了财!” 老大洋洋自得:“在工地上的时候,我就罩着你们两个瘪犊子——以后想夸我就大点儿声,别他妈遮遮掩掩的,老子喜欢正大光明!” “大哥英明神武!威严雄壮!”老三居然真就嗷嗷地喊了出来,他不停喊着朝前头走去。 老二趁老三走远,又摸索到老大身边。 “大哥,大哥!”他偷偷牵住老大的衣角,“有句话,做兄弟的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废他娘的什么话,说!” “古人有句话,叫‘巧言令色,鲜矣仁’……” “‘嫌疑人’?你他妈说谁嫌疑人呢?!杀人的主意,可是你们俩兔崽子撺掇出来的!”老大顿时翻了脸。 “大哥,你小点儿声……这句话意思是,说话好听的家伙,都不是什么好人……”老二声音更小了。 老大停住了脚步。 “你是说,老三?” 老二冲过去,一把捂住老大的嘴。 “嘘!大哥你小点儿声——可不是咋的,刚才就是他找我算计,说要把杀人的锅甩你身上,然后分了财宝……” “我日他姥姥!” 老二赶紧又按住老大。 “大哥!大哥!兄弟求求你,小点儿声行不?咱们从长计议……倒是兄弟我,永远站在你这边!” 两个人正在嘀咕,就听到远处高唱颂词的老三忽然“哎哟”一声。 “哟?怎么一惊一乍的,这小子就是娇气!他刚才还质疑你呢,说没法带我们走出去——他这属于打着红旗反对红旗。嘴上唱高调,心里另一套。而且他还天生骨头软,遇事就叛变……” “大哥!二哥!出大事啦!快来啊!”此时远处的老大尖叫起来。 “老三,你怎么了?”老二赶紧喊着,“我们马上就来!” “有人啊!刚才我脚下软乎乎的,摸了摸原来地上躺着一个人呢!你们赶紧来,吓死我了!” “我靠,怎么还有人?!”老大喊了一声就要冲过去,但被老二一把拽住。 “大哥稍安勿躁,别中了那小子的奸计,你稍等片刻,兄弟我先过去瞧瞧!” 老大点点头,拍拍老二的肩膀。老二撒丫子就朝远处跑去,因为一团漆黑,他数次撞在了石头柱子上。 “这边呢!”老三喊着。 老二循声摸去。此时又听到老三“嗷”的一声。 “又怎么了?!” “这、这个人装死!他勒住我脖子了!救我!” 第四百零四章 对峙 冯科长举动突然,也把埋伏在不远处的林瑛吓到了。 按照原来商量的计划,冯科长趁三人找出口的时候,伏在老三的脚下装死,等把所有人吸引过来之后,林瑛从暗处偷袭,再把他们打倒制服。 但天知道老冯怎么想的,他根本没按照剧本来,反而一跃而起制住了老三,用胳膊肘紧紧兜住他的脖子,老三只要一动,他就挥舞着拳头,可劲儿朝他脸上重捶。 “哥哥!”老三惨叫着,“英雄哎!俺不叫了,不挣扎了,恁能绕过俺不?” “阔以!”冯科长说。 老三刚喘口气,岂料他挥起拳头,又朝他太阳穴猛砸两下。老三顿时像一滩烂泥似的,从他怀里出溜了下去。 冯科长抖搂两下手里的土,抬头就见老二已经冲到了他的面前。 洞里头光线昏暗,老二也看不清此人的模样,但从他刚才收拾老三的速度来说,他料到对面绝对不是什么善类。 “你——你是什么人?”老二哆哆嗦嗦地问。 “老子是救援队的!”冯科长不知哪儿学来的,突然冒出这么一句,“你们是什么人?是误入这里的民工唛?” 老二发出一声惊喜的呼声。 “亲人啊!可把你们盼来了!我们是在娘娘庙里打工的,哎呀稀里糊涂的,不知为啥就被卷到这里来了——你知道出去的路吗?” “当然知道。”冯科长冷静地说,“刚才就沿着那条路过来,你们失踪后,什么警察、消防都来了,我们兄弟伙是民间救援队,听到消息也赶过来咯。” 此时老大也咚咚咚冲了过来,他手里好像拎着什么东西,挥手就要打,却被老二死死拉住。 “大哥!他是来救我们的!” “救?日他姥姥的,救咱们还把老三打了!” “这位大哥,讲话莫急嘛!是你们这个大兄弟先变脸,突然就要打我。我还以为是怪物,就顺手把他打翻咯。” “怪物?你他娘的也见过怪物?”老大的呼吸立刻急促起来。 “难道——你们也遇到了?”冯科长惊魂甫定地问。 老二蹲在地上,他摸着老三的人中,使劲掐着,边掐边说:“谁说不是!怪物可凶了,我们三个九死一生才逃到这里,好多工友们都惨遭毒手……对吧?大哥?” 老大刚骂出三个脏字,就被老二推了一把,他这才恍然大悟说:“对,那只鸡崽子把那群王八蛋都啄死了!” “鸡崽子?” “就是一只怪鸟!”老二拍着腿说,“老哥,你遇到的难道不是怪鸟吗?” 冯科长叹口气,摇摇头。 林瑛远远望着,她看到老大手里拎着一根长长的东西,看上去跟她的撬棍十分类似。 冯科长似乎没有注意,但她用夜视仪看到老大正慢慢举起撬棍,瞄着他的上身比划着。 她急忙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块,然后往前摸了几步,想随时把石头朝前面扔出去,如果老大真想动手,也能先分散他的注意力。 老大把撬棍竖着比划了两下,又开始横着比划。 这个人看来绝不是善茬,他这是怕竖着砸不准,所以横过来才更有把握。 无论横着还是竖着,看老大那个块头,只要一铁棍下去,冯科长肯定就剩半条命了。 林瑛急得连忙猫腰向前,又朝几个人靠近几步。可大概因为行动过快,她这次不小心踢到了地上一块石头。 咕噜噜噜—— 石头发出一连串的声音,把正准备动手的老大惊了一吓,他缩回手,跟老二一起警惕着打望着这边。 “谁?什么人?” 兄弟两个人的举动过于敏感,冯科长胆子本来就不大,这么一闹也把他给惊住了。 “你小子,他妈是不是带人过来了?草拟大爷的!”老大一把揪过冯科长质问道,“你他么不是救援队的!你是想黑吃黑!” 林瑛自知失误,她气得恨不能给自己两个大嘴巴。刚才自己怕冯科长出事,结果因为行动鲁莽,反倒把他置于险境。 “……是,是怪物吧?追我的那条怪物,可不是什么鸟,而是一条长虫!”好在冯科长脑子还快,还能想理由稳住局面。 “大哥,怎么办?”老二顿时惊慌失措起来,“看来这洞子里不止一只怪物!” “兵来将挡,水来土遁!怕、怕他姥姥个短儿!”老大虚张声势地嚷着。 林瑛一看,这伙人肯定被什么怪物吓得不轻。她转念一想,索性送佛送到西天,吓人吓到彻底,于是拢起嘴巴,怎么怪就怎么学着尖鸣一声。 “嗷呜——嘎嘎嘎嘎!” 这一声长啸在洞窟里不停回荡,久久不绝。林瑛喊完后,迅速朝着另一个方向转移,但依然紧紧盯着冯科长那边的动静,保持着一个能够随时进攻的位置。 老二已经慌得团团乱转,老大虽然强作镇定,但也心惊意炸。他双手举着那根撬棍,警惕地到处张望着。 “来啊!草拟码的!老子怕你不成!” 再看冯科长,他虽然也一副惶惶然的样子,使劲往老大后躲着,但步履尚属稳健,而且时刻提防着身边的老二。 “这怪物的叫声,是鸟吗?”冯科长问道。 “有点像!”老二说,“我们逃出来的时候,它也是嘎嘎嘎地叫着!” “这鸟吃人?” “谁知道!”老二搪塞着,使劲双手扶着冯科长的肩膀,像是准备等怪物扑上来的时候,拿他当自己的挡箭牌似的。 冯科长挣歪一下,谁知道老二并不是推他,而是将他不经意地拉到老大身后。 “你知道上去的路?”他小声地对老冯耳语道。 冯科长点点头。 “跟你说,等怪物来的时候,让他在前面抵挡这,咱哥们好跑……”老二的嘴基本上就凑在他耳边说着。 冯科长突然明白了老二的意思——对他来说,只要能够出去,霸道野蛮、能保护他的老大就不再重要了。因为对他来讲,能够安全出去才是重中之重!所以,老冯的作用比老大更为关键! 他长吁一口气,终于放下心来。但也就在此时,他忽然觉得一个沉甸甸的东西砸中了自己后脑勺,他晃了一晃,一个跟头栽到地上。 第四百零五章 巧舌如簧 远处的林瑛也吓了一跳,夜视仪看得见,但基本上都是人影,并不像目视那样清楚。 刚才她一直盯着老大和老二,没想到被击昏在地的老三不知何时站了起来。 洞窟里黑乎乎的,但他还是通过对话,发现大哥、二哥身边,还有那个不顾自己苦苦哀求,不留情面击昏自己的人,他怒火中烧,于是摸到一块石头,上去就是一下。 老二这下急了,他全部希望本来寄托在冯科长身上,眼看五颜六色的肥皂泡被吹上了天,可是老三一石头将它砸了个爆烂。 “你干嘛呢?!老三?!这人知道能走出去的路!” 老三一听,愣了。 “二哥,你咋不早说呢?” “快看看他死了没?” “俺这就给他做人工呼吸!” 冯科长腾地从地上爬起来。 “不用了不用了,我自己能呼吸!” 林瑛没敢出声,所以现在洞窟里一片寂静。此时老大听听周围无声,料到“怪物”走了,所以也踅了过来。 “恩公,恁没事吧?俺刚才粗鲁,恁别生气!”老三正在使劲帮冯科长揉着头,一边不停解释,一边还使劲抽着自己耳光。 “别抽了。你们是想跟我出去吧?”冯科长问。 “对对对!” “这也不难哦,我是救援队的,下来的时候队长告诉我,娘娘庙里一共失踪了十六个民工,九个义工,还有四个看庙人——你们能不能讲讲,大家是怎么来到这么深的地下,还有其他人在哪里呢?” “英雄,咱们先出去再说也不迟嘛!”老二急了。 “就是,就是!”老三也跟着说。 “格老子的,磨叽个鬼,先带我们出去!”老大真是集全国骂术之大成者,各地骂街的方言都信手拈来。 老二老三还在巧言巧语,一个喊着生病,一个喊着饿昏,苦苦劝冯科长先带人出去,其他一切都好商量。 谁知道这时老大却眼珠骨碌一转,他盯着冯科长,质问道:“丢你老母!你这个夯货,这样问东问西,打听南打听北——难道你踏马的不是救援队,而是条子不成?!” 老大这一句话,也让其他两个人顿时警觉起来。 就连林瑛也心头一颤——他们刚才号称杀了人,所谓做贼心虚,凶手最忌讳的,就是遇到警察。 心虚就容易丧失理智,在警强匪弱的时候,他们往往都掩抑不住慌乱,本来发现不了,但非得拔腿就跑,这一跑反而就暴露了行迹。 而在匪强警弱的时候,一切就不同了。匪徒往往疑神疑鬼,看到警察就觉得是来抓自己,在自我膨胀的时候容易铤而走险,不惜罪上加罪袭警甚至杀警。 洞窟里现在就是这个状态。 兄弟三个人面对老冯,当然力量上占据上风,所以根本不怵。 而且这里曲折弯绕,情景诡异,又没有其他人在场,所以就算杀了人,最后推到怪物身上去就行了。 所以,当老大嚷出那句话的时候,老冯的处境一下子就岌岌可危了。 老二老三听了这话,只想了半分钟就同时动手,把冯科长按倒在地。 “死条子!幸亏俺大哥目光如炬,看透了你的画皮!”老二率先表示立场。 “大哥就是大哥,眼光贼准,招子贼亮!”老三拍马屁也不遑多让。 老大自然特别受用,他拎着铁棍走过去,杵着冯科长的脑袋说:“老子上捅天,下捅地,还怕条子个屁。现在就给你两个狗娘养的开开眼,看老子怎么再凿烂一个狗头!” 林瑛此时再也按捺不住,她掉转方向,迅速从后面朝三个人摸了上去! 老大哼了一声,慢慢比划着冯科长的脑袋举起撬棍—— 但就在这个时候,只听冯科长大喊一声。 “等等!” “等什么?难道等着你的同伴摸过来,一个个放倒我们不成吗?”老大鼻子里冒着冷气说。 “同伴?!老子啷个觉着,你们三个就是猪脑壳!”冯科长忽然哈哈大笑起来,“本来老子在墓里发现了一笔财宝,但一个人不好带出去,看见你们本想商量,结果却要砸出老子脑水来——你们三个宝器唛?” “等等——财宝?” “对的哇,老子在来的那个洞洞里,发现了一大堆金银珠宝——多得都带不动!不信你们看,你们看!” 冯科长边说,边把之前揣在口袋里的那些珠宝拿出来。 老二赶紧接过来摸了摸,然后又传给老大、老三。 “大哥,真的是宝贝……” “难道这些洞子里,每个洞子都有宝贝?”老大纳闷地说。 “日妈批的,你们三个也找到宝贝了?”冯科长装作激动地问。 “没、没,那只怪鸟看守宝贝,想偷宝贝的人都被吃了。我们也是好不容易才逃了出来,那些民工兄弟……”老二叹着气。 “……他们都惨遭毒手。”老三接着说,“你看,俺们仨身上,一个珠子都没抢出来。” 冯科长冷笑一声,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土说:“实话告诉你们,我们确实是民间救援队,但老子自己呢,其实是古玩行的——不光会看宝贝,而且有卖宝贝的渠道…… “我知道你们不信,但你们三个摸摸这些珠宝,这些都是方便携带,拿出去值钱、还容易转手的东西——把话直说了吧,这里头大洞连着小洞,洞洞都有宝贝、有怪物,但咱们只要人多,总能干他一票,出去就赚个盆满钵满——就问问你们,想不想合作吧?” “行啊!太行了!”老三率先表态。 老二没吭声,老大这时候开口问道:“你红口白牙一说,我们怎么相信你呢?” 冯科长一阵大笑,他摆摆手说:“说废话也没用,我口袋里这些金银珠玉,就当送给你们的见面礼了——老子还能找到更多宝贝,这点东西也不算个啥子。” “那你说,怎么能找到更多宝贝?”老大问。 “而且不会被怪物弄死。”老二补充说。 “最后还能顺利出去。”老三也不忘加上一句。 冯科长呵呵一笑,说:“这也不难,这个墓是按照五行风水设计的,所以要拆穿这个墓的秘密,你们要如实说是怎么进来的,遇到了什么事情——如果不知道这些个事情,老子就没法子找宝贝,更没法子知道啷个跟怪物做斗争。” 第四百零六章 包工队 三个兄弟围着冯科长,原来他们真的是娘娘庙包工队的工人。 老大名叫赵卫国,老二名叫王占山,而老三的名字则是张祖林。三兄弟根本不是一个省的人,但原来是在一个工地上班。 上个工地的承包商是个国企,国企按合同付了款,经过层层分包,最后落到他们仨头上的钱就没有多少了。 而且不光钱少,还要欠薪。 三兄弟就是在讨薪的时候认识的。老大敢冲敢骂,老二察色观容,老三甜言蜜语,一时间配合还算默契。 但饶是齐天大圣,也逃不过如来佛的五指山。 他们讨薪讨了一半,分包商就卷铺盖跑路。老大一怒之下,把包工头的家里都砸了。可包工头也是受害者,气倒是撒了,钱还是没要来。 不过,三个人倒是结下了些情义,再说工地上也是恃强凌弱,能拉帮结伙,总比一个人挨欺负好。所以他们换工地时决定一起走——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凡是说这句话的人,前半句往往实现不了,但后半句总是如约而至。 三个人就这样来到娘娘庙工地上,包工头的名字叫薛志国。薛志国人还算勤快,就是有点儿抠,比如工地上买菜一般都在早上,他却总头一天晚上跑菜市场,买最后处理的便宜货。 说是便宜,其实仔细算起来也可能吃亏。因为放上一宿,一些新鲜菜叶就都烂了,把那些叶子一撕,剩下能吃的东西也不多了。 但薛志国似乎就享受这种省钱的感觉,当然,他买的肉,也是过夜肉。工地上老吃这种半腐败的肉类,早晚也会出事。 很快,工地上就迎来了第一波食物中毒。 老大赵卫国中招最厉害,因为他能吃能抢,开饭的时候,菜里抢肉他是第一。 整个工地上的人都拉了稀,赵卫国最惨,拉得住了院,医药费就花了三千多块。 三千多块,可是他一个月的工资。 问题是他刚开工半个月,等于累死累活,还赔了一千五百块钱。而且这钱,薛志国死活不认。 “这是中暑,不是食物中毒,跟我有什么关系?要找责任人,找老天爷要说法去!” 赵卫国把薛志国祖宗十八代骂了一遍,在他的嘴里,薛家人死了的从坟里揪出来鞭了尸,活着的也被送进坑里生埋入了土。 不过,王占山和张祖林却找到薛志国,偷偷摸摸软磨硬泡,最后以各种手段拿到了几百块钱补偿款。 赵卫国自然不知道这些,毕竟,钞票就算长得再像纸,再没分量,也比虚情假意硬实得多。 就这样,赵卫国跟薛志国结了私怨。王占山和张祖林明面上帮他说话,其实却背地里跟包工队长暗通款曲。 三个人在娘娘庙干了一段时间,才明白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处所。 娘娘庙里住着三个人,但据说,其实是四个人。 两位大师,一个叫吴大宝,另一个叫黄丰登,他们相当于庙里的“主持人”。 还有一个温雅明丽的女人,她是黄丰登的老婆,名叫芮冬缦。 除此之外,庙里还有一些弟子。说是弟子,其实他们没有工资,吃饭自理,还给庙里搭钱。他们自己管自己叫“义工”,意思就是不拿钱的工人。 王占山很奇怪,这世界上怎么会有拿不到钱的工人,这种人得多煞笔。后来他回想了一下过去,觉得这种煞笔的事儿,自己也没少干。 据弟子们说,庙里真正的灵魂人物名叫萧使君,而对包工队来说,萧使君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 传说萧使君能夜观元辰,逆天改命。 他们哥三个也想改命,但只能老老实实排队,因为来找萧使君改命的人实在太多了——这个社会也奇怪了,无论是有钱人,还是没钱人,大家都不想继续原来的生活,一个个都他娘的想着改命。 张祖林也不明白,有的人明摆着衣食无忧,吃喝无虞,大房子住着,大车子开着,大金表带着,大美女跟着,大把钱撒着,为啥还要改命。 这种命,有个毬需要改的吗? 不过,有一天晚上吃完饭,老二王占山偷偷找过来,他拉着赵卫国和张祖林出了娘娘庙,来到旁边的林子里。 哥三个坐在“进入林区,严禁烟火”的警示牌上,一人嘴里叼着一根烟。 他们商量的,是老二带来的一个好消息。 “你们知道那些个义工,为什么白掏钱在这里干活吗?” “那群小崽子,一个个都长得眉清目秀,是不是当了庙里大师的兔儿爷?还是赖在庙里,为了勾引那个骚娘儿们硬留下来的?”无论什么话,到了老大嘴里就变了味儿。 老三赶紧拍老大马屁,说他想得长远,一眼就能看透。 其实他心里明镜儿似的,他知道老大这辈子就没看透过什么东西。 老二却哼了一声。 他更明白老大的心思,这家伙想女人想得要命,他一瞥见芮冬缦,浑身都不自在,一不自在,就要胡说。在老大嘴里,恨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跟芮冬缦上床四十八次。 “大哥,他们留下来,不是为了男女那点儿事儿,而是想着改命。” “改命?” “对,我听说他们说,萧使君许诺过,某月某天地底下会裂开口子,到时候遍地金银。到时候修行深厚的就能飞升成仙,就算没有修行,只要信奉使君,也能雨露均沾,大富大贵。” “成仙有啥用,能富贵就行了!”老三慨叹道。 “对,有了钱,就有了女人。”老大满脑子直男思想,“可惜到时候芮冬缦那骚货也成仙了吧?” “大哥,就不要想芮冬缦了!你先瞅瞅这些!”老三打开手机的一个软件,里面到处都是又白又嫩的妹子在轻歌曼舞,“女孩有的是!” 赵卫国瞥了一眼,抹了抹口水,但还是叹口气说:“嫩他娘的倒是嫩,就是没有我们家冬缦那熟透了的模样。” 张祖林懒得搭理他。他早就听说萧使君的能耐,所以他赶紧问二哥。 “他们说了哪天会金银满地吗?” “七天之后,就是六月三十号——这件事,你可千万别跟人说!” 第四百零七章 心怀鬼胎 后来,张祖林拍着胸脯保证,他只告诉了薛志国一个人。 当然,他没有说告诉薛志国的原因——薛志国之前许诺过,年底给他多结一份工钱,只要他帮忙盯着赵卫国不给自己添乱。 张祖林干溜须拍马的事情最拿手,传递个别情报当然也不在话下。 至于其他民工怎么知道的,张祖林就说不清楚了。 因为他在告诉薛志国的时候,还特意叮嘱了一句。 “薛老板,俺跟你说的这件事,千万别再外传了。” 薛志国当时斩钉截铁。 “你小子想什么的,我又不是煞笔,怎么会说出去!” 薛老板虽然不是煞笔,但他却是个酒鬼,他听见好消息半信半疑,晚上一喝酒,就拉着三四个工友商量。 “你们说,靠不靠谱?” “不靠谱。那仨人说的话,做不得数。”一个工友说。 “宁可相信世界上有鬼,也不能相信张祖林那张破嘴。”另一个也劝慰道。 “谁信谁煞笔,不信笑嘻嘻。”第三个人说。 结果到了六月三十号那天,基本上工地上所有人都心不在焉的。薛志国一大早就跑到前院去,他东晃西晃,还想跟一个叫孙远星的义工打听情况。 “今天早上,大师们都吃得好吗?” “挺好的啊。”孙远星也一副神不守舍的的样子,他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工地上面,其他十四个人更是心猿意马,他们还没干什么活儿,就坐在地上准备喝水。工地上的厨师叫孔德武,他一大早就跑附近村里买了豆浆油条,都懒得动手做饭。 总之,六月三十号那天,娘娘庙里所有人都装出一副正常的样子,但个个都心神不宁。有两个工友甚至蹲在地上,查看是不是会出现什么裂缝。 他们在这里已经干了一个月左右,对萧使君的法力都深信不疑。 “警察都拿使君没办法。”邪关派出所那两次搜查,让萧使君“神人”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赵卫国、王占山和张祖林兄弟三人也自然无心干活,还没到十来点钟,他们就看着前院的厨房冒起了炊烟。 赵卫国开始鼓动大家,闹着开午饭。 “早饭没吃饱啊,中午早点吃吧!” 薛志国根本不在后院的工地,他要在工地上的话,连工人多吃一个馒头都会觉得心疼。 “少吃口吧,小王八崽子,吃多了光长膘,血糖血脂胆固醇,哪一样都要你的命!” 这就是薛老板的口头禅。 孔大厨也瞅见前院冒烟,他还寻思着,今天必须要跟前头保持同步。所以他也巴不得早点弄点儿吃的,到时候捡财改命的时候,别自己傻乎乎颠大勺,什么都听不见,最后错过好机会。 工人们一起哄,大家都不干活了,一个个七手八脚地做起饭来。 “吃饱了,吃饱了好干活!” 其实他们心里想的是——吃饱点儿,到时候有力气抢东西。 到了开饭的时候,后院工人们还是闷不住,他们索性都把话题公开了。 “你说,前院那几个小白脸,能抢过咱吗?” “抢过?你把那个‘过’去了,他们那小身板,能‘抢’吗?” “抢归抢,不过有件事大家要搞清楚,大家可以跟小白脸抢,但千万不要冲撞了萧使君和三位师父。”一个工友提醒道。 赵卫国听不下去了。 “啥玩意儿?那个女人也算师父?” “黄丰登算大师,他媳妇儿当然算师父,不是师父,也是师母。” “哪门子师母!”赵卫国一听到芮冬缦,就表现得跟个愤青似的。 孔大厨插了话:“卫国说得有道理,有一次我去前院借东西,不小心撞见那女人从吴大师那屋头发凌乱地出来,脸色还潮红潮红的。” 赵卫国顿时既兴奋又吃醋,脸都扭曲了。 “没错吧?老子说得对吧?老子见过的女人太多了,一眼就看透她心里怎么想的!” 可是,就在他激动的时候,王占山一把捂住了他的嘴。 赵卫国刚要发怒,但王占山指指旁边,他惊讶地看见其他工友们都纷纷放下筷子,不敢发出一丝声音。 因为他们听到了一阵沉闷的响动,那响声听上去像是水库泄洪,又像地底下发出来的雷声。 “我靠!”他发出一声慨叹。 “嘘!”就连一向温顺的张祖林都瞪大眼睛看着他,示意他不要出声。 赵卫国低下头,他面前是一碗稀粥,而此时此刻,整碗稀粥都在不停颤动着,泛起一层层微小的涟漪。 “是裂开了吧?”有人小声嘟囔一句。 整个后院的人顿时坐不住了,他们一个个腾地站起来,手忙脚乱就往前院跑去。 前院跟后院隔了一堵墙,墙头很高,墙上挖了个月亮门,这门是铁包木头,又厚重又结实。但当他们冲到月亮门的时候,发现门已经上了锁! 几个人七手八脚冲过去,对着大门又踹又捶,但那门太结实了,简直纹丝不动。 “梯子!”孔大厨高声喊道。 他一嗓子提醒了大家,赵卫国率先冲到了工地上,扛着一把抽拉梯就跑过来。他把梯子搭在墙上,自己嗖嗖爬到墙上,然后咚地一声跳了下去。 其他人也急了,都往梯子那里冲过去,可惜梯子太窄,只能上一个人,大家抓抓拽拽,谁都想争先,结果谁都上不去。 “别闹了!”孔大厨也急了,“有福同享,你们这么耽误工夫,便宜都让前院的小白脸占了,大家一个个排队来!” “排队,按什么排队!”有人高声质疑着。 “按岁数,年纪大的先上!” 估计工友们也意识到了越挤越上不去,所以迅速排成了一队。有个别人还想争执自己早生半个月,结果连着挨了几个耳光。 就在他们刚排好队、岁数最大的王占山已经骑在了围墙上的时候,忽然听到月亮门那里传来吱呀一声。 赵卫国不知道什么时候打开了大门,他正站在那里,朝工友们招手。 “你们他妈的都干嘛呢?过来啊!前头根本没锁,就是挂上门闩了!” 这群人又惊又喜,一个个跑到了月亮门那边,冲进了前院里。 “卫国大哥,发现什么没有?裂的地缝在哪里呢?” “发现他奶奶个熊!整个前院,别说人影,连个鬼影都瞅不见!”赵卫国怒骂道。 可是就当他刚骂出“鬼影”这两字,就看见两道黑影从庙门那边嗖地闪过来,然后站在了娘娘庙最高最大的正殿上面,他们蒙住头脸,朝下面转着圈儿观望着。 第四百零八章 地洞 工友们发出一阵惊叫,胆子小的早就纷纷找地方躲避。但那两个鬼影似乎对他们毫无兴趣,他们东看看,西望望,然后发出一声刺耳的长鸣,跳跃着就朝娘娘面后面的山上蹿去。 “我靠,这是什么东西?!”孔大厨都吓傻了。 “事出异常,必有妖孽——难道是地缝儿里钻出来的?”王占山问。 “管他娘的哪里来的!”赵卫国嗓门洪亮,“我觉得他们也在寻宝!” “那愣什么,追啊!”孔大厨高喊一声就往庙门外面冲去。 “等等!”赵卫国喊着,“抄着点家伙事儿!万一打起来,好干他们娘的!” 但其他工友夺宝心切,谁还有心思找家伙,全都一窝蜂朝外面冲去,就连王占山和张祖林也忘了大哥,争前恐后地往外跑。 “一群二笔,二到骨髓里头去了!” 赵卫国朝他们的背影啐一口,转身跑到前院厨房里抄着一把尖刀,但这东西拿在手里太显眼,揣在身上容易扎着自己。他扔了刀,打量着发现还有一根磨刀的梃子,他把梃子揣在身上,急火火就追去庙门。 那伙人早就跑得不见了踪影。他刚冲出门,就见一辆越野吉普车开了过来,在娘娘庙山门前使劲踩住刹车。 车门忽地打开,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猛地跳下来,他身材魁梧,赵卫国看了都有点儿犯怵,吓得赶紧把那根梃子使劲掖进自己衣服里。 “你是谁?!干什么的!”那人朝赵卫国喊道,“慌慌张张,这是去哪儿!” “赵、赵卫国……后院盖房子的……”跟这人一比,赵卫国的气场顷刻矮了半截,这令他心里很不舒服。 那人点点头,飞也似的就朝山门那儿跑去。 赵卫国看看车,眼珠子一转,赶紧嚷道:“哎,里头没人了!” “什么意思?”那大汉停住脚步,回头望他。 “娘娘庙里的人都跑了!” “跑?去哪了?” 赵卫国指指山头。 “所有人都去了?为什么跑?”那人问。 “有、有危险,有、有怪物……”赵卫国想起那两只鬼影来。 “赶紧带我去!上车!”那人大喊。 赵卫国答应一声,回头就跟大汉上了车,他刚坐在车里,就看到一身警服外套。 他顿时愣了:“你是警——察?” “邪关派出所,鲁玉方。”那人说,“叫我老鲁——他们沿着山路上去的?” 赵卫国也搞不清楚,他跑进厨房找刀其实没多大一会儿。本来自己觉得出门也能追上人们,但没想到转眼之间这伙人就消失不见了。 “怎么上去的,快说啊!”鲁玉方急得要命。 “公、公路,上山的公路……”赵卫国只好瞎指。 鲁玉方一脚油门,吉普车疯了似的朝山上冲去,赵卫国手忙脚乱地系上安全带,腰上别着的钢梃硌得他龇牙咧嘴。 “娘娘庙那俩大师也上山了?” “去、去了?” “那个妇女呢?” “妇女?” “黄大师老婆!”听鲁玉方的语气,他对芮冬缦相当在意。 赵卫国胃里翻出一阵酸水,不知道是晕车还是吃醋。他忽然想起来,他刚来娘娘庙的时候,有天吃完晚饭去林子里溜达,就瞥见芮冬缦跟一个五大三粗的人在一起,现在想想,那人正是这个警察。 ——妈的,那娘儿们原来是个撩汉子的贱货! ——既然人人都能撩,那老子也能! ——草他娘的,可为什么会被这个傻大个占了先机! 赵卫国心里一阵阵不舒服,他牙根咬得嘎嘣直响。他原来最恨的人,黄丰登排名第一,吴大宝稳占第二,薛志国荣膺第三。 但现在,这个鲁玉方显然已经取代了薛志国的位置。 鲁玉方轰着油门,朝山上努了一段,但山路崎岖,林木丰茂,他们根本没发现什么异常。 “不对!”鲁玉方一脚踩下刹车,他把车缓缓停在路边,他跳下车,扒拉着查看了一下周围的草木。 “这里没人来过,也没有人藏过——你确定他们跑到了山上?” “我、我——”尽管赵卫国心里厌恶鲁玉方,但鲁玉方开口一问,他顿时就慌了神,只好实话实说,“我跑出来的晚了,当时看见他们朝庙门那里跑了过去,可等我愣了一下,再冲出去,他们就都不见了,只看见你赶过来……” “你他妈怎么不早说!”鲁玉方暴怒,指着他鼻梁直骂。 有那么一瞬间,赵卫国想从背后抽出梃子来,把这个粗鲁的警察的头骨砸碎,但他还是忍住了。 因为鲁玉方正在瞪着自己。 “别他么愣着了!上车啊!” 赵卫国只好憋气上车,鲁玉方还是踩着油门,继续往山上开去。 “是不是走错路了?”赵卫国怀疑地问。 鲁玉方不搭理他,他猛地把车停在路边,然后跳下车,拨开挡路的灌木丛,朝一处悬崖边走过去。 赵卫国这才惊讶地发现,那处悬崖,其实正是他们在娘娘庙里每天都能抬头看到的地方。 那里有一块凸出来的石头,只要站在那块石头上,整个娘娘庙都尽收眼底。 鲁玉方站在石头上,朝下面打望着。赵卫国又动了邪心,他想从后头冲过去,把刚才辱骂自己的鲁玉方推下悬崖——但他还没那个胆量。 他小心翼翼,手脚并用地爬过去,也探头往下看着。 “警官,看出啥门道了吗?”他问。 鲁玉方不说话,他正盯着一个地方不放。 那是娘娘庙后面的一个水潭。水潭的位置,大概就在前院左边,树林后面的地方。 水潭汇集的都是山上的泉水,所以常年满当当的,而且水质清澈,也是庙里的饮用水来源。后来,因为周围的村民也来取水,政府还建了一条围栏,把水潭圈在里面,保护了起来。 但赵卫国惊讶地发现,水潭里以往清清亮亮的水,现在不知为什么变成了黑色。 他定睛一眼,发现那根本不是什么黑水! 整个水潭里的水早就没有了,而且潭里见了底,而且露出来一个黑乎乎的大洞! 鲁玉方也愣在了那里,但他还是最早醒过来的人。 “快走!”他拽了一把正在目瞪口呆的赵卫国,“还等什么呢?!庙里的人短时间不可能走远,他们肯定在那个洞里!” 第四百零九章 飞跃水帘洞 鲁玉方掉转车头,一路颠簸朝山下冲去。路上他想起来什么,于是问赵卫国:“你那会儿说有怪物,是什么?” “两个跟鬼影似的人,蒙着面,看不清,但刷刷地就往屋顶上跳来跳去,最后就跳这山上来了。” “糟了!”鲁玉方大叫一声,“我见过他们俩,看来就是冲娘娘庙来的!” “警官,你说他们是不是都到那黑洞里去了?” “肯定,短短几分钟,你说能藏哪里去?”鲁玉方已经开车下了山,通往水潭的方向已经没了路,他只好开着车朝野地里硬努。 沿路都是灌木坎坷,赵卫国没怎么坐过小汽车,他被晃得差点儿吐出来。只好使劲抓住扶手,强忍着不把胃里的食物喷出来。 但他没注意的是,自己腰里的那根梃子,也随着摇晃,从衣服里露了出来。好在鲁玉方正全神贯注,使劲抓紧方向盘,盯着前方的路,所以没有发现身旁的人带着凶器。 吉普车一路颠簸,沿着娘娘庙和树林间的斜坡,硬生生开到了围着水潭的铁栅栏边。 鲁玉方跳下车,赵卫国还坐在车里,他摇开车窗,兀自揉着胸口想缓一会儿。 好不容易等那股难受劲儿过去,他这才觉得自己后背有一块冰凉冰凉的,还没有想清楚怎么回事,就看见鲁玉方朝前方巴望了一眼,立马就冲了回来! “快快!别解安全带!”他朝赵卫国喊一声,然后立刻发动汽车,猛地给了一脚油。那车顿时风驰电掣地就直冲栅栏而去。 “你疯啦!”赵卫国可不想被撞死在铁栏杆上。 “坐稳咯!”就在车靠近栏杆的时候,鲁玉方忽然往左猛地一打方向盘,然后又朝右抡了回来。 汽车迅速在地面上走了一个“之”字形,赵卫国惊讶地发现,原来水潭围栏有个开口!鲁玉方一踩油门,那车嗖地往前一跃,直接就要潭里面开去。 让赵卫国更加惊骇的是,水潭底下正呼呼往外翻卷着水花,而且那个黑乎乎的大洞轰轰响着,正在慢慢闭合…… 就在黑洞眼看就关上的时候,鲁玉方不顾一切地将油门踩到了最底下,汽车朝着黑洞的石头闸口就钻了进去,差一点就被石闸门给夹在那里! 赵卫国吓得差点儿叫出声来,但汽车还是在毫厘之间冲过闸门,但旋即之间就一头扎进一片水里。 “他妈的!”赵卫国终于发飙了,“这里是什么地方?” 此时水已经漫到了车门那里,鲁玉方打开大灯,发现前面虽然被水淹了,但却有条笔直的石板大道通向远方。 他又是一脚油门,使劲就往前面开去。 “停停!”赵卫国急了,因为前方看起来黑乎乎的,而且越往前开,水位越高,这时候背后的闸门还没关上,如果下车的话,想必还能逃出去。 但鲁玉方哪有时间停车,他点着油门朝前方猛冲。 到了这个时候,一松油门,发动机就彻底废了,所以鲁玉方想给赵卫国踩脚刹车都不敢。 可在赵卫国看来,鲁玉方这家伙,就是想拉着自己送死。 这条路看着笔直,然而好像是个慢下坡,越往前水位越深,眼看水都漫到了窗户沿儿,这时就连两个人的脚底下都开始进水。 “别他妈往前开了!再开咱俩脑子都要进水了!”赵卫国从背后摸出那根梃子,他抄在手里,打算随时用它要么砸开玻璃跳窗逃走,要么就索性凿烂鲁玉方的脑袋。 但就在这时候,鲁玉方惊讶地发现,自己已经开到了路的尽头! 前面是一块疙疙瘩瘩的山体,再不刹车就真的撞山了! “煞笔!刹车!停停停!你不想活也别带着老子啊!”赵卫国也疯了,他一下子扑到方向盘上。 赵卫国的急躁只会给鲁玉方添乱,吉普车本来在水里前行就阻力十足,稍微一动方向,车头差点被水流冲得来个侧翻。 “你在干嘛!”鲁玉方抡圆胳膊,一耳光打得赵卫国冷静下来。但恰恰这个时机,他忽然瞥见左边还有一条石道! 鲁玉方急得挥起拳头,将赵卫国打到一边。他抢过方向盘,此刻车头跟前面的石壁仅仅有几寸之远! 说时迟,那时快,鲁玉方轻轻松开油门,猛打方向盘后一点油门,汽车就像一只蹲下蓄力,然后朝前跃起的野兽一样,转过方向,终于“跳”上了另一条石道。 鲁玉方长出一口气,因为这条路虽然窄得几乎只能容下一辆车,但起码是一个上陡坡,他们越往前开,离水也越来越远。 眼看脱离了危机,赵卫国也偷偷把手里的梃子收了起来。 其实他挺想砸烂鲁玉方的“狗头”的,但一来通道很窄,根本打不开车门,而且他不会开车,打死了鲁玉方,他也走不出去。 二是这个通道居然在水潭的下面,天知道里头有什么东西,所以多一个人陪着,也算多一个伙伴,遇到困难也多一个帮手。 汽车慢慢朝前开了四五分钟,就看到前面石路忽然中断,鲁玉方本来想点刹车,但这下却来不及,汽车朝空中一跃,直接就跳下四五级石阶,咕咚一声落在一个宽阔洞窟之内。 鲁玉方开着大灯,在洞窟里走了一会儿,但此时汽车忽然传来的突突的声音,而且后面开始大冒黑烟。 “糟了,车坏了,给不上油去。”鲁玉方找了个地方,将汽车靠边。他下到后备箱里,拿出一根警棍,又找到一个手电筒。 他把手电筒递给赵卫国,说:“这底下待着冷飕飕的,咱们把车停这边当个地标。” 赵卫国点点头。 “这里头空荡荡的,不像有人来过。”鲁玉方又说。 “这是什么地方啊?是裂开的地缝吗?”赵卫国看着四周倒悬的石头问,那些石头一个个都跟锥子似的。 “不是裂开的地缝,这是被水腐蚀出来的地缝。”鲁玉方摇着头说,“难怪娘娘庙里经常找不到人,敢情下头有个地下宫殿啊。这种溶洞四通八达,走路不留标记,就再也出不去了。” 鲁玉方话还没说完,就只见黑暗中某处突然发出刺目的亮光。 那亮光闪耀了大概五六秒,而且无声无息,就像暴雨夜没有雷声的闪电。 第四百一十章 大部队入墓 赵卫国讲到这里,便停了下来。 “那道亮光,到底是怎么回事?”冯科长问。 虽然不可能看到彼此的眼神,但三兄弟还是彼此对望一眼。这是一种下意识的动作,林瑛在隐蔽的地方看得清清楚楚,她明白,这三个人是要说谎了。 “那光,是娘娘庙的小白脸们弄出来的。”王占山解释道。 张祖林接过话说:“当时大哥冲回厨房找家伙,但别的工友都想早点冲出去捡宝贝,俺和二哥看他们张牙舞爪冲出去,怕等大哥出来找不着人吃了亏,所以也赶紧追出去探路。” “我们冲到了山门前,往外一望,发现外面什么都没有,一个人影都没有,所以根本不知道往哪个方向找人。”王占山又说。 张祖林接着说:“俺正在犹豫,忽然孔大厨喊了一声‘树林’!俺抬起头一看,果然看见山门外面的杂木林子里一阵喧哗。 “工友们哪里等得及,拔腿就朝那边跑去,刚跑了一半,就听到一种汩汩的声响,活像鱼塘里头返水泡的声儿,但比那个大得多。说到这里,还是二哥脑子好使……” 王占山接过话来:“我也听见了水声,立刻就想到树林后头那个水潭。我拔腿就朝那边冲过去,跑到潭边一看,就见不知道什么时候水已经退了,潭底正好露出一个黑乎乎的洞穴来。然后我们一股脑儿踩着水就冲了进去,结果刚跑进去一半,我就发现了端倪。” “是孔大厨从水里捡到了一只鞋,泡沫凉鞋,布纹网的,有大鳄鱼的那种。那鞋我认识……”张祖林非插话不过瘾。 王占山有点生气三弟抢了风头,急忙说:“那东西网店上叫溯溪鞋,你懂不?” 黑暗限制了人的五感,所以张祖林这时候才体会到二哥的不满,他知趣地闭上了嘴巴。 王占山继续讲了下去。 孔大厨捡起溯水鞋的时候,王占山一眼就认出了,这只鞋是前院小白脸孙远星的。 “娘娘庙的人肯定在前头,追!”王占山喊着。 这话一出口,十几个民工立刻跟发了疯似的朝前头冲去。可是前面一片黑灯瞎火,他们走着走着虽然脚底下没了水,但也失去了方向。 “我靠,这是哪儿?谁带着火儿呢?”孔大厨喊了一声。 一个叫邓勇湘的人打着了火机,十四个人这才发现,自己正身处一个黝黑曲折的山洞里头。 “这也没金银财宝啊,我寻思着,怎么也得有颗夜明珠,才能照亮咱回家的路吧?”邓勇湘嘀咕着。 “不对,再这么走下去,不光发不了财,搞不好连命都没了。”孔大厨都犹豫起来。 但正当他们犹豫的时候,他们发现前面出现了一道石门。邓勇湘上前擦去石门上的灰尘,发现上头写着一个谁也不认识的怪字。 “这啥玩意儿?”张祖林回头问王占山。 王占山号称工友里头最有文化的人,但他打量了半天,也不认识。 他虽然认不出字,但这并不影响他胡说八道。 “这是天书。”他煞有介事地说,“不是传说萧使君想带着几位大师飞升,剩下的徒弟才有机会捡金银珠宝吗?” “天书?是不是打开这扇门,咱们就成仙了?”邓勇湘吓得浑身哆嗦。 孔德武顿时也犯了傻:“我可不想成仙,家里还有老婆孩子呢……” “俺也不想,”张祖林摸着自己粗糙的手说,“俺这材料的,当了神仙,也给神仙丢人,再说俺还想挣钱娶媳妇呢。” 王占山看着这些傻货,气真是不打一处来。 “你们知道‘好了歌’吗——世上都说神仙好,唯有老婆忘不了!一点儿出息都没有!” 他毅然上前,哗啦一下推开了石门。 石门底下是一层层的台阶,台阶很高,一直延伸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孔大厨等人见王占山没有凭空飞升,所以也壮着胆子跟了进来。 邓勇湘重新燃亮了火机,众人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巨大的洞窟里,洞窟里好像还有很多石柱,跟庞大的空间比起来,小小的打火机光亮显得特别微弱,基本只能照亮脚下的一丁点儿地方。 “俺的祖宗啊……想不到娘娘庙底下,还有这么大的地方啊……”张祖林边下台阶,边感慨道。 在一团漆黑的山洞里,光源就是最重要的东西。所以孔大厨首先清点了一下大家手里的火机、手机等物件——手机只留一部,其他人关机省电。 至于火机,孔大厨把六个火机都收了上来,然后自己拿了三个,让邓勇湘拿了三个。 “兄弟们,咱们是来寻宝的。虽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但要死在这里,有多少宝贝也不顶用。所以,咱要万众一心,不能有叛徒,要统一听指挥——要不黑灯瞎火的,万一走丢了,可再也回不去了!”孔大厨行动前,还做了做动员。 王占山却很不服气,他跟老三张祖林嘟囔着:“一个颠大勺呢,牛什么牛,咱们走着瞧——兄弟,咱们同甘共苦过,关键时刻,可得站在一起。” “二哥,你到时候能带俺出去吗?俺娘告诉我,八月十五让俺回趟家,家里给说了个媳妇儿。”张祖林试探着问。 “放心,跟着我肯定能出去,跟着他们——哼哼,等着抱着财宝死这里吧。” 一群人摸索着下来台阶,终于站在了洞窟的底部。他们正商量怎么办的时候,忽然听到远处的一个山洞里传来嗡嗡的声音。 “嘘!”孔大厨让大家闭嘴禁声。 那嗡嗡的声音,好像是从一个洞穴尽头传来的。虽然听不清晰,但还是能分辨出那是人的声音。 “有人在说话!”张祖林压低声音说。 “肯定是那些小白脸!”邓勇湘说。 孔大厨回过头,朝正打着手机电筒的邓勇湘看了一眼。 “灭了!”他说,“走,咱们过去看看!” 一群人迅速站成一队,他们一个拉着前面另一个的后衫,形成一串蜈蚣,直朝人声传来的方向而去。 越靠近山洞,那声音就听到越真切。 “……你们他妈都少装点,别太贪!不要惊动了……”他们听到有人粗声大嗓的在另一边喊着,但回响太大,还是辨不真切。 “少拿点吧!小王八崽子!你们没见过金元宝是吧?钱财身外物,金银是祸根,听过没有?!” 第四百一十一章 危险的财宝(1) 所有人都在洞口那里愣住了。 因为这句式、这声音对来他们来说简直太熟悉了,它粗鲁、尖酸,还有些吆五喝六。 就算他们在工地上多咬一口馒头,也会被这样谩骂教训的,因为发出声音的不是别人,正是他们的包工队小老板——薛志国! 孔大厨气得脸都白了。 因为在工地上,他还算薛志国的体己,因为工地上后勤都是他一个人在管,薛志国要想克扣点儿东西,还得跟他商量。 一个包工队,最大的成本就是人员支出。除了工钱之外,就是包吃包住、人吃马喂的钱。工钱这东西一般都比较透明,什么地方,什么工种,干一天活多少钱都有定数。 所以要想多赚点儿,那只能从工人们嘴里面抠了。薛志国就是这种人,能省一分,就是一分。 他也经常跟孔德武叹息:“当工头风险最高了,上头分包说赖账就赖账,说跑路就跑路。下头工人拿不到钱,就堵你,闹你,骂你,告你——自从当了包工头,我都没过过几个好年。” 孔德武虽然是个厨子,但厨子也是玩刀的,玩刀的人都有点儿侠义心肠,所以薛老板一说,他也就心软了,前前后后里里外外没少帮薛老板省钱。 薛老板也信任他,工地上大事小情都会找他商量,就连娘娘庙里疯传的裂地寻宝的事儿,他也是喝醉了酒,搂着孔德武讲出来的。 可如今,薛志国居然跟前院的小白脸搅和到一起了! 而且听对话,他们显然正在分财分宝。 所以不光孔大厨郁闷,其他工友也义愤填膺—— 平时薛志国这个葛朗台就刻薄地压榨他们,可到了发财的时候,他居然抛下自己人,跑到小白脸那边去分赃! 干他们娘的! 洞窟里虽然平平整整,但有些钟乳石还能凿下来。孔大厨一声令下,邓勇湘带着头凿下一堆石头,然后工友每个人都揣在身上,沿着洞穴就摸了过去。 张祖林口袋里也装了几块石头,他本想冲前头,但被王占山拉到了后边。 “兄弟,你急啥?他们都以为前头有宝贝,但这黑灯瞎火的,鬼才知道前头埋伏着什么,跟哥在后面,咱们捡瓜落儿吃。” 听王占山这么一说,张祖林也停住脚步,他装作系鞋带的样子,兄弟俩晃晃悠悠掉在了车尾。 一群人沿着山洞七拐八拐,忽然看见前头出现一丝光亮。 那是灯光,是那群小白脸明火执仗、分割财宝点亮的灯光! 孔大厨和邓勇湘顷刻之间动力十足,他们再也压抑不住心头的欲望,一个个都迈开大步朝着光明冲去! 邓勇湘身材短小精悍,在工地上有个外号叫“蹦豆儿”,他体力旺盛,冲在了队伍的最前头。但就在接近洞口的时候,一个外号叫“长腿”的瘦子突然发力,从背后反超了他。 “哇呀呀呀!”长腿边冲边叫着。 邓勇湘哪甘示弱——万一外头珠宝成山,谁先冲出去,谁就能抱着一堆宝贝睡觉啊! 他的两条小短腿也加快了倒腾的频率,但可惜后劲不小,先天不足,还是让邓勇湘抢了先机。 “啊——” 长腿已经冲到了洞口,他朝外面一跃,不由自主发出拥抱光明的欣喜呼声—— 然后,邓勇湘就见洞口忽然有个黑影一闪,再然后,长腿就瞬间不见了踪影。 他冲得太猛,差点儿刹不住车,只得就地一滚,叽里咕噜撞在了洞两侧的石壁上面。 “有埋伏!”他朝后面的人大声喊道。 后面的人闻听有危险,也赶紧纷纷停住,但因为冲得过猛,最后搞得像叠罗汉似的撞在一起摞了起来。 “怎么回事?”孔大厨问。 “洞口有怪物!”邓勇湘指着外面喊着。 他话音刚落,就看到洞口外面灯光闪动,然后传来一阵阵凄厉的惨叫声。 不但有惨叫声,还有杂乱的脚步和阵阵呼救。邓勇湘离着洞口最近,他眼看着有个巨大的影子在洞口晃动着。 邓勇湘心咚咚直跳,他想后退,但后面已经堆满了工友。他成了堵车时红绿灯路口排在最前的头车,别说后退,往后倒一寸都能造成事故。 “哥,能往后面挪挪吗?你看,我就扒着这洞子口,稍微一闹腾就要掉出去咯。”他回头跟人商量道。 “别挤!我后头也有人!”后面的工友推他一把说。 两人正在争执,忽然就听到“咚”的一声,一个圆溜溜的东西从天而降,直接落在了洞口前头。它还跳了跳,滚着就朝邓勇湘而来。 邓勇湘顷刻之间吓得魂飞魄散,因为借着外面的光亮,他看清楚了那东西的模样—— 那是一颗鲜血淋漓的人头! “我的娭毑啊!”邓勇湘嚎啕一声,不顾一切地掉头就往洞里跑去,脚脚都踩在别人的身上。 王占山和张祖林排在最后面,他们根本看不清前面的情况。只觉得突然一阵骚动,王占山反应最快,他拔腿就往回跑! 但就在此时,只见“唰”的一下—— 一道刺目的白光不停闪烁的,那光惨白耀亮,照得人都睁不开眼睛,甚至这个小小洞穴的石壁上都反射着光亮。那些回头逃窜的工人们一个一个都被镇住了。 那白光闪烁了数秒钟,白光消失之后,王占山发现自己什么都看不到了。 原来不止极致的黑暗能让人看不到东西,极致的光明也是如此啊。 王占山不停眨着眼,但每次张开眼的时候,眼前显示的仍然是一块巨大的白斑。 他感觉自己不光失去了视觉,而且连听觉都出现了问题,因为周围好像突然一下子沉寂下来,沉寂得就像整个世界突然死掉了一样。 过了半晌,他才明白,不是世界死去了,而是所有人都震惊了——当他恢复视觉的时候,他发现工友们一个个目瞪口呆,都长大嘴巴,说不出话来。 “核、核武器吗?”张祖林第一个发出声音,他都感觉讲话的不是自己嘴巴,而是那飘在空气中的三魂六魄。 “咱们都活着呢吗?”是孔大厨的声音。 “人在呢。” “没事。” “吓死老子了……” 工友们纷纷开口说话。不过这时候邓勇湘忽然意识到了什么问题。 第四百一十二章 危险的财宝(2) “你们听,洞口外头没动静了——”邓勇湘说。 就在工友们疑神疑鬼,不敢走出山洞的时候,本来在队伍最后边的王占山却高喊一声。 “我去探探情况!” 他扒拉开前面瑟瑟发抖的工友,拉着张祖林朝前面走去。 张祖林依然心惊胆寒,他压低声音说:“二哥,恁不是说别打头阵吗?” “呵呵,”王占山笑了一声,“外面刚才吵吵嚷嚷,现在又忽然万籁俱寂,你说为啥?” “为啥?” “说明外面闹腾的那些东西,要么死了,要么完了——记住了,别人贪婪我恐惧,别人恐惧我贪婪……” “二哥,这话咋恁熟悉呢?你也炒股吗?今年回报咋样?” “闭嘴!” 二人此时已经走到洞口边缘,王占山拍了下张祖林,示意他可以伸头看看究竟。 张祖林有些不满,但他也怕惹恼了这位二哥。何况外面此时已经没有了光亮,洞里洞外都是一团漆黑。 “看了,啥事都没有。”他其实根本没把脑袋伸出来,不过反正王占山也看不到。 “走!”王占山拉着他就迈出洞口。 外面似乎是一个更大的洞窟,刚才大家都挤在狭窄的山洞里,十分闷热。他们刚走出洞口,就觉得外面凉气袭面,整个人顿时都觉得精神起来。 王占山四处摸着,他捡起一块儿石头,朝远处奋力扔去。 “咚!”石头落在地上,然后又骨碌了一段才停下来。但周围仍然一片寂静,没有任何反应。 “看,没事了吧?”王占山说。 张祖林点点头,此时他觉得自己脚下软绵绵的,像是踩到了什么东西。他再抬起脚,又觉得脚尖黏糊糊的。 “死人!血!”他对王占山说。 王占山提醒他:“别乱喊,打开手机瞅瞅啊!” 两人出洞的时候,孔大厨分给他们一个手机和一只打火机。 张祖林哆哆嗦嗦地按亮手机一看,只见他脚下正躺着一具没有脑袋的尸体! 尽管他已经做好了十足准备,但看到无头尸还是让他尖叫一声。 “俺的个亲娘哎!吓死我来!” “别叫!”王占山急忙上前,一把捂住他的嘴巴。 但已经晚了,虽着张祖林的手机灯光一晃,只见他们脚下一堆横七竖八的尸体,看样子前院那些人已经死透了。 张祖林已经吓得手脚都不归大脑指挥了,好在王占山还算情绪稳定,他拿过张祖林的手机,检查着地下的尸体。 没错,死的人都是前院的小白脸。 一具,两具,三具……十具,一共有十具尸体,都是前院的人,当然,里面也有他们的老板——薛志国。 奇怪的是,这些人都裸着上身,有的人甚至连裤子都没穿,身上只挂着一条小裤衩。 王占山看见有个人手里还紧紧攥着一根巨大的羽毛。 那羽毛是灰黑相间,足足有两尺来长,从羽毛可以推断,刚才在这里兴风作浪的必然是一只庞然大物。 除了那根羽毛,王占山还从地上蔓延的血迹里,找到了自己要找的东西。 那是一串玛瑙珠做成的链子,它落在一具尸体旁边。那个人是前院最水灵的一个男孩,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刚二十来岁年纪,王占山曾经见过他几次,还帮他搬过桶装水。他还记得,这孩子长着十个春葱似的长指头。 可现在他正趴在地上,后背全裸,已被怪鸟啄开了一个血淋淋的窟窿。 王占山激动地把珠子捡起来,偷偷揣进自己口袋里。他壮着胆子伸出手,给旁边的那具尸体来了个咸鱼翻身。 “老三!祖林!”王占山激动地叫着浑身筛糠的张祖林。 “咋啦二哥?” 王占山把手机按在地上,这样既有一丝光亮,远处的人又看不清楚。 “你过来瞧瞧!” 张祖林踉踉跄跄走了过去,王占山稍微把手机往旁边一照,他得意地看着张祖林。 “俺的亲娘哎!”张祖林发出一声长长的感慨。 春葱指少年裸着上身,不是没有原因的。 他脱下了自己的衬衫,用衬衫做了一个包裹,那个包裹就在他的身下,里面装满了大大小小的玉石和银锭。 “真有宝贝啊!”张祖林惊叹道,他顿时觉得什么都不怕了。 “喂!外头怎么样?”孔德武这时候扒着洞口,朝外头大喊着。 “都是死尸,血流成河!”王占山糊弄着他们。 兄弟两个人一具一具翻着尸体,从他们沾满鲜血的手里、怀抱里,一个接一个地把这些人的财宝包袱抠出来、捡起来。 这些包袱都是用上衣和裤子做成的,他们应该跟后院的民工一样,一起被地裂寻宝的传言蛊惑着,但其实谁都半信半疑。 所以,在最后的时刻,他们其实并没有做好把宝贝带走的准备。为了发财,他们只好脱下上衣和裤子,想光着身子带着宝贝走出洞窟。 但可惜的是,他们最后没能带走宝贝。 最初的激动过去后,张祖林忽然也想到了这个问题。 “二哥,这么多宝贝,咱们带不走啊!” 王占山哼了一声:“你傻不傻,先藏起来,再做打算!” 张祖林觉得脑瓜子一亮。 “明白!二哥,恁真是诸葛在世,天降奇才!” “废什么话!快干活儿!这事儿决不能让洞里的人知道!” “了解!” 孔大厨看看外面久久没有动静,他叫了几声,但是王占山和张祖林正忙得手忙脚乱,两个人谁也懒得搭理他。 “胆子小跟指甲盖儿那么大,脑袋瓜子又笨,还想发财?”王占山嗤笑一声,“老三,你过来,咱们弄个稻草人。” 他们越不回应,洞里的人心里就越发毛,越不敢出去探望。 邓勇湘等得着急,他对孔德武说:“大厨,这俩人会不会撇下咱们跑了?” 另一个人也搭话说:“要不,咱先别出洞,先往外面照照?” 孔大厨一想也对,总不能老这么干等。他从口袋里掏出三个手机,让邓勇湘和另外的工友一人举着一个,然后揿亮手机电筒的光往外面照去。 “我的妈啊!”那个工友大叫一声,差点儿把手机给扔在地上。 因为他们三个人电筒光刚照过去,就看不远不近的地方站了一个血淋淋的无头人! 第四百一十三章 实话(1) 这个人把他们吓得魄荡魂摇,几个好奇的工友还伸着脖子张望,结果一眼把他们吓得纷纷往后面逃窜。 孔大厨也急忙捂着手机屏幕蹲下去,饶是胆子最大的邓勇湘也吓得赶紧关上手机。 “——王占山他们,想必已经遇难了?”邓勇湘声音颤抖地说。 “大厨,咱们撤吧!”工友哆哆嗦嗦地提议。 “撤!”孔大厨一声令下,他带着工友们终于从洞口消失了。 …… 先是赵卫国,接着又是王占山,两个人讲完这一切后,都深呼吸一口空气。 “就完了?”冯科长好像听得不过瘾似的。 “没呢。我跟三弟把宝贝藏在了一块石头后面,这时候那些胆儿小的工友们已经跑了。” “对对对,俺们刚藏好那些金银,老大就赶了过来。”张祖林也跟着说。 “日他娘,事情就这么巧,我跟老鲁在别的洞里也发现了那道白光,赶过来,正好瞅见老二和老三!”赵卫国也来个接龙。 冯科长冷笑一声:“那个警官就没有怀疑?” “怀疑?”王占山说,“洞里面黑灯瞎火的,我们早把宝贝藏了起来。而且那些尸体上面伤痕累累,一看也不是我们干的。他怀疑什么?” “那鲁警官呢?他去哪儿了?” 三个人一时语塞。 “不会是被你们弄死了吧?”冯科长突然发问道。 “我日你姥姥!”老大又暴躁起来,他一把薅着冯科长衣领,挥拳就要打。 王占山急忙上前拦住他。 “大哥,别激动!” 冯科长把赵卫国的手从胸前扒拉下去。 “几位兄弟,说实在话,我也下墓转了一圈,摸到的情况也不少咯。你们说的是假话,还是真话,我一听就能晓得。 “早就说了嘛,我又不是瓜皮,也做着发财的梦,大家都是一条船上的人,你们这样不信任我,让人心里一阵阵绷起哦!” 林瑛在远处听得差点儿笑出声来。冯科长这家伙平时一本正经,但讲起老家话来却像变了个人似的俏皮。 “大哥,要不咱实话实说吧?”张祖林一心想要出去,所以早把冯科长看成了救命稻草。 赵卫国不吭声,倒是王占山先想通了。 “兄弟,你贵姓?” “姓冯,冯远航。” “老冯,你之前说,这洞里还有宝贝?” “那当然,要不我口袋里那些珠玉从哪里来?” “那你的目的?” “很简单,刚才说了噻,咱们四个人,找更多的宝贝带出去,然后变成现金。” “你等等,我们三个商量一下!”王占山拍拍老冯肩膀说。 兄弟三个把冯科长留在原地,然后往远处走了一段距离,开始嘀咕起来。 “占山,你他妈的搞什么鬼,一不小心那人跑了咋办?”老大质问道。 王占山嘿嘿一笑:“他要跑了,就说明是在骗咱,要是不跑的话,倒是可以一用。” “二哥,咱能把杀人事儿讲给他听吗?”张祖林心有疑虑。 “三弟,你没听他讲嘛。他下到这里已经有了一段时间,天知道他曾经发现了什么。这时候如果咱们再骗他,他就会越发不相信,如果他不相信,那反而容易给咱们设计。” “我日,难道你想实话实说?”老大瞪圆了眼珠子问。 王占山笑笑:“大哥,你先别急,这黑了咕咚的洞里头,又有怪物,又有怪人,谁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就算咱们说了实话,等出了洞一概不承认,说都是在讲故事,谁又能查清楚呢?” 张祖林率先表态:“我觉得,二哥讲得有道理,关键是先出去。” 赵卫国不太服气,但他还是强调一点:“别的事情可以说,但弄死那个警察的事,可千万别说!” 冯科长仍然坐在那里,他翘着二郎腿,等兄弟三人回来。 “老冯,我们商量了!咱在这鬼都不稀罕的地方相见,真他娘的纯属缘分!”赵卫国粗声大气地嚷嚷着,“我们跟你合作!绝没有二心!” “那倒要看看,你们还是不是骗我哦!”冯科长说。 王占山坐在冯科长旁边。 “老冯,跟你说实话吧,当时那些个工友,其实一个也没吓跑……” …… 当时看到无头人站在洞口不远的地方,一群工人的确动了逃回去的心思。但只有孔德武站在那里,好像在思索着什么。 “走吧,老孔,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咱们保命要紧。”工人们纷纷劝道。 “不对,肯定有问题!”孔德武站在那里想了半天,终于开口说,“小邓,你打开手机,再照照外面!” 工友们顿时慌了神,纷纷拦住说:“大厨,别乱照吧?万一把外头的怪物引进来咋办?” “刚才咱们看到怪物了吗?咱们看到的,只是被怪物弄死的一个人!死人有什么可怕的!小邓,照!” 邓勇湘听了这话,拿起手机往外再次照去。 那个无头人依旧矗立在外面。孔德武也打开手机,挑衅似的朝无头人的方向晃动着,但那家伙还是一动不动。 “你们看,咱们都被王占山和张祖林骗了!”孔大厨骂了一句,他径直迈出洞口。 “兄弟们,出来吧,这外面没危险!”他随即朝里面喊着。 民工们见孔德武站在外头,打着手机,低头查看着尸体。他不但毫发无损,而且毫不慌乱。这伙人才定了心神,在邓勇湘的带领下走出洞穴。 但他们刚迈出来,就听到孔德武那里“哎哟”一声,随即他手里的灯光一晃,落在了地上。 “大厨,怎么了?”邓勇湘喊道。 “是人!有人袭击我!”孔大厨高声呼喊着,“可能是王占山这个王八蛋!” 要是袭击孔大厨的是怪物,人们还真会恐惧;就算袭击他的是陌生人,这些人心里也会害怕;但此时听说袭击者居然是朝夕相处的王占山,他们可一个个都义愤填膺地冲了过去。 邓勇湘举着手机,冲在最前面。好在孔大厨的手机落在了地上,所以黑暗中还有个方位感。 “大厨,你怎么了?”邓勇湘问。 “是王占山和张祖林,他们俩打了我,估计想私吞宝藏!”孔德武捂着脑袋,哎哟哎哟地喊着。 “他妈的,这两个叛徒!”邓勇湘大骂一声。但他刚站起身,想去寻找两个人的时候,一记重重的凿击又落在了他的头上! 第四百一十四章 实话(2) 王占山和张祖林挟持着孔德武,孔大厨只觉得自己喉咙那里凉飕飕的,他不敢动弹,生怕是什么利刃。 更让他害怕的是,除了王占山和张祖林,好像还有另外两个人在黑暗中潜伏着。 “别动,继续叫,叫他们过来救你!”王占山威胁道。 孔德武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喊:“兄弟们,快来救我!” “大厨,勇湘怎么没动静了?” 王占山把那尖锐的东西朝孔德武喉咙一顶。 “就说他自己绊倒了!” “小邓这个蠢货,自己绊在尸体上,摔昏过去了!” “大厨,你那边不会有什么事情吧?” “能有什么事情?王占山、张祖林那俩怂货,你们不是天天见着吗?你们还怕他们?!”孔德武被逼着声嘶力竭地喊。 但远处的民工还是犹犹豫豫,不敢贸然上前。 “就说你发现了宝藏!” “——真的有宝藏吗?” “说!” “兄弟们,王占山他们撇下宝贝跑啦,我的腿断了,疼啊,两条腿都疼!”孔德武煞有介事地嗷嗷叫着。 远处的工人们一听“宝贝”俩字,立刻雀跃起来。 孔德武喊完,又偷偷问:“我这么配合,分宝贝的时候能留一份吗?” “行啊。”王占山冷笑着说,“大厨,你现在也瘸了,他们拿你的命根本不当回事,好好配合,有你的好处。” 几个工友陆陆续续摸了上来,但刚靠近孔德武这边,就见旁边忽然闪出两条黑影,嗖嗖就把他们捶翻在地。 可毕竟三拳难敌四手,还是有个工友发现了异常,他跑了一半,拔腿就往回跑去。 “兄弟们,小心点,孔大厨叛变了!” 王占山看孔德武已经没了利用价值,一脚把他踹翻在地。他跟张祖林手里拿着家伙,准备着正面来的袭击。 没想到孔德武就地一滚,还没等王占山反应过来,就看孔大厨忽然爬起来,然后撒腿就朝他们背后跑去。 “糟了!被骗了!”王占山大骂一句。这时他忽然听到身后一阵风声,好像有什么东西正朝他后脑勺打来。 “祖林,后头也有人!”王占山一缩脖,伸手把张祖林拽到一边。 幸亏洞里漆黑,袭击者手里没有准星,而且王占山向来机警,这才险里求生,逃过一劫。不过这时候正面也围上人来。 孔德武爬起来站在了人群里,原来刚出洞的时候,他就曾跟工友们商量过。 “外面没听到动静,我估计只是王占山那人捣鬼,这家伙从来滑头滑脑的。所以,如果我要被他们偷袭了,就会喊自己腿断了。如果喊一条腿断了,你们就冲过来救我,如果喊两条腿断了,你们就前后包抄……” 因为光线昏暗,所以王占山也看不清孔大厨的腿究竟有没有断,结果算计者恒被算计,他过于自信,如今反倒被工友们前后夹击,简直成了奥利奥饼干里的馅料。 王占山跟张祖林背靠着背,他左右观望,心里不停算计着—— 除了薛志国,下到墓里的工友们一共十四人,现在自己跟张祖林站在了一起,对方就只剩下了十二个人。 刚才用孔德武当诱饵,陆续打倒了五个人,还把最壮的邓勇湘给干翻了,所以现在,对面也就只剩下七个人。 七个人分成两边,那肯定就是一边三个,一边四个。孔德武是临时逃过去入伙的,所以他站的那边,应该就是四个人。 “兄弟们,提防着点!”孔德武率先发话喊道,“除了王占山跟张祖林,这洞子里还有别人在!” “有几个人?”一个工友喊着。 “哈哈哈!”王占山大笑起来,“你们这些见财眼开,杀人不见血的家伙,我们人多着呢!” 他这一招虚张声势,让其他人顿时紧张起来,他们纷纷拿着石头,四处提防着。 张祖林吓得腿抖。 “二哥,咱们干得过吗?” “老三,干不过也得干啊,他们在明处,老大在暗处。他们惊弓之鸟,心慌意乱,只要再冲上去打倒俩人,这群人肯定就鸟兽散了——你把胆子壮起来,先把带头的弄死再说。” “带头的?” “孔德武啊!”王占山突然大喊孔大厨的名字,他挥手举着一块石笋尖就朝孔德武那伙人冲去,张祖林一看这架势,也嗷嗷叫着跑上去。 王占山这一声大喝,相当于把孔德武从人群中挑了出来。别人正在发呆的时候,他已经循着声音冲到了人群前头,也不管对面是不是孔大厨,扬手就是一下! 没想到对方也早有准备,他抬手一搪,这下子正好砸在那人手臂上。 王占山用的是死力,只听咔嚓一声,那人的尺骨好像已经断了。 “草泥马的,老孔,你居然拿我当挡箭牌!”那人忍痛大骂。 但张祖林还是心慌手软,还没等他冲到阵前,就被人一个扫堂腿踢到在地。 “大哥,救我啊!”张祖林带着哭腔大喊一声。 就在这时候,只听见后面嘁哩喀喳一顿乱响,随着几声惨叫,另一边的三个人已经被收拾干净。 孔德武见势不好,急忙脚底抹油,朝进来时的洞穴拼命逃去! 潜伏在黑暗中的赵卫国和鲁玉方冲了上来,两个砍瓜切菜似的,把正跟王占山缠斗的几个工友打翻在地。 赵卫国还想追孔德武,但被鲁玉方拦住了。 “算了,穷寇勿追。这些人都被打昏了,应该没有生命危险——刚才你们说的宝藏,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原来就在王占山和张祖林偷藏宝贝的时候,赵卫国和鲁玉方摸了过来,黑暗中两边差点儿误会,幸好王占山及时辨认出了老大的声音。 王占山是何等巧舌如簧,他一听鲁玉方的身份,马上让他摸了摸脚下的尸体。 “这些都是娘娘庙里的人,火并的时候,被那些工人给打死的——我俩不动手,他们就逼着我们来收尸……” 他对鲁玉方哭诉道,张祖林也连连点头称是。 “他们图什么,为什么自相残杀?”鲁玉方不解地问。 王占山叹口气:“都是晚上用手机看网文的,盗墓小说看多了,正好水潭那里空了,出来一个大洞,前院的人都说底下有宝贝,所以这不……” 鲁玉方就这样轻信了他,其实那个时候,他不信王占山,也没有其他办法。 第四百一十五章 鲁玉方的私心 鲁玉方除了想查清娘娘庙的真相外,还有一个私人的目的,那就是把芮冬缦从这里“解救”出去。 尽管之前芮冬缦反咬一口,诬告过他,但他依然认为,芮冬缦是被逼迫的。 人生时常有错觉,而舔狗们却永远生活在错觉之中。 每次看到芮冬缦那种忧郁的眼神,鲁玉方就感觉自己心都化了。 有的女人身上就有一种魔力,一种“我见犹怜”的魔力,而芮冬缦,就恰恰是这样的人。 他跟赵卫国摸进洞窟,摸到尸体,撞见王占山的时候,就已经心神忐忑了——他害怕芮冬缦也躺在那些尸体里面。 不过,王占山却拍着胸脯告诉他,尸体里没有女人。 “都是前院的小白脸,放心!前院黄大师的老婆绝对没在里头!” 他又加了一句话。 “但警官,那些亡命徒还虎视眈眈地盯着呢,不制服他们,大家都有危险啊!” 鲁玉方觉得王占山讲得很有道理。 如果这些人都是在火并中被杀害的,就说明那群人已经杀红了眼。芮冬缦也在洞窟里面,如果他们杀红眼的话,那万一撞见她——简直不敢想象。 他必须要为芮冬缦消除一切隐患。 其实,包括鲁玉方在内,这些人都没有发觉,在进入这个洞窟之后,他们不知不觉中都变得急躁起来。 所以鲁玉方几乎没有深思,就同意了王占山的建议。 不过,鲁玉方在击倒工人的时候,手下留了力,只是把他们打昏,并没有下重手。他当时想的还是以后再返回来,把这些人都抓到派出所去审讯。 现在娘娘庙施工队的隐患基本排除,只有孔德武逃之夭夭,不过他一个人也很难兴风作浪。 不过鲁玉方根本不相信宝藏的事,所以他才询问,为什么这些人会自相残杀。 王占山当然不可能说出自己藏宝的事儿,他眼睛一骨碌,又编出一套说辞。 “警官,你觉得这些人会平白无故,下到这黑得像地狱的山洞里吗?还不是娘娘庙两位大师说底下有宝贝,这群人才跟了过来,谁知道宝贝没找到,却先起了火并……” 鲁玉方一听两位大师的事就急了,他连忙询问王占山两人是否见过芮冬缦。 王占山看看赵卫国,他虽然在黑暗中难以窥见老大的表情,但他能感觉到赵卫国浑身散发出来的恼怒和难堪。 “我没见过她,但在火并之前,听前院的人说,两位大师朝那个方向去了,我想,她也应该跟着呢吧。” 他随手一指,鲁玉方果然当了真,他拔腿就朝那个方向走去,边走边回头拱手说:“各位,我先去找人,这种黑洞洞的地方不可能有宝贝,你们赶紧上去,咱们地面上见。” 鲁玉方说完,便大踏步朝前走去,很快就消失在了黑暗之中。 赵卫国也想跟上去,但被王占山一把拉住。 “大哥,你跟那个条子去干吗?” “废话,冬缦是我的人,不能让她落在条子手里!” 王占山呵呵一笑,此时连张祖林都看出了门道。 “大哥,二哥是在糊弄那个条子呢。” “对,我根本就没见过吴大师他们,更别说芮冬缦了。” 赵卫国也愣了:“难道他们没跟小白脸们一起?” 王占山摇摇头说:“这里之前只有八具尸体,有个小白脸和薛志国都不见了。” 赵卫国大怒:“老子非他妈找到薛志国,要这狗东西的性命不可!” …… 王占山再一次讲完这些,冯科长这次听了,倒是频频点头。 “明白了,你们跟那个警察一起击昏了工友,然后骗那个警察前去找人,最后你们兄弟伙私吞了宝贝,对吧?” “也不算是,不过,差不多就是这样吧。”王占山语焉不详,估计他都搞不清自己在说什么。 “你们找到洞窟中央的石棺了吗?”冯科长又问。 “啥?石什么东西?” “石棺,在一个七层的棺台上面。” 三兄弟面面相觑,冯科长笑笑说:“刚才我提棺材的时候,你们不还装作懂行的样子吗?” 王占山笑道:“刚才是为了糊弄你嘛——老冯,你跟我们讲讲,石棺到底是怎么回事?” 冯科长指指洞窟中间说:“这个墓葬里面有好几个石棺,每个石棺周围都堆着金银财宝。我口袋里的东西,就是从上一个洞穴的石棺里找到的。 “不过,这个洞窟显然比上一个大许多倍,你们只有手机这点儿光,很难照到中央的位置——咱们不妨朝中间走走看,如果遇到一个人垒起来的金字塔形棺台,那上面就是石棺和财宝。” 三兄弟一听,果真动了心,赵卫国率先表态。 “他娘的,咱们光围着转圈儿了,根本没往中间走,这样,咱先找着石棺,再想办法出去!” 四个人于是分为两组,赵卫国跟张祖林一组,王占山和冯科长一组,前面开路,后面断后加警戒,他们就这样绕开一根根石柱,朝洞窟最中央的方向走去。 冯科长故意落在后面,他偷偷询问王占山道:“占山,听你之前讲的,卫国大哥刚来时,根本不知道你跟祖林藏宝贝的事儿啊……” 王占山恨恨地骂道:“嗐,别说了,都怪老三那个煞笔!” 原来当时赵卫国发飙,想要跟着鲁玉方去找芮冬缦,但被王占山拦住,说这是自己的调虎离山之计,但赵卫国疑神疑鬼,还在兀自伤神。 张祖林赶紧劝慰:“大哥,恁能耐大,干嘛非得跟那种包工头计较,俺告诉你,咱发财了!恁这边来看……” 王占山本来留了一道后手,他原想慢慢再告诉赵卫国藏宝的事儿,因为这样自己还能多拿一份儿,但没有想到的是,张祖林反而“捷足先登”,拍了个马屁就把底儿交代得清清楚楚。 张祖林引着赵卫国来到藏宝的地方,那里有两块钟乳石,石头底下有个天然的凹陷,而且凹陷正好被石笋挡了起来,在偌大的洞窟里,要真想找到这个凹陷无异于大海捞针。 张祖林一副谄媚的样子:“大哥,这些都是俺跟二哥找到的宝贝!” 赵卫国打亮手机,看了一眼,瞪得眼都圆了。 第四百一十六章 不明鸟蛋 “我靠,老三,你不错啊,跟老二一起给我找到了这么多好东西。” 这句话一说出来,王占山跟张祖林都愣了。 手机电筒光映照出赵卫国那张扭曲的脸,他回过头来,看着小哥俩说:“就这点儿东西,还不够给你们分的,咱们得在洞里转一圈,我觉得这里还有宝贝。” …… 讲完这些,王占山叹口气说:“老冯,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你是个仗义的人,要不也不会主动把口袋里的珠宝拿出来,可惜我跟老三遇人不淑,摊上这么个伸手老大,唉!” “唉,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老冯也回应似的叹着气,“老王,你是个人才,可惜埋没咯。” “可不是嘛——老冯,咱们也得见机行事。” 两个人正在议论,忽然听到前面的张祖林又发出一声惊叫,随即便是赵卫国的斥责声。 “老三,你这狗怂样子,遇到一丁点儿事情就嗷嗷叫,把老子都给吓着了!” 冯科长急忙一路小跑过去,他看见前头有一根石柱,赵卫国和张祖林正打着手电,似乎在看着什么。 “怎么了?”冯科长问。 “二哥,老冯,你们过来看,这里有一窝鸟蛋。” 冯科长走过去,发现石柱上头有个凹陷,凹陷里有一窝杂草,杂草里有三个比鸡蛋略小的鸟蛋,蛋壳惨白惨白的,摸起来还有点儿温度。 “奇怪,这种黑灯瞎火的地方,怎么会有鸟呢?” 王占山倒是想起来什么,他把当时民工们在洞口,然后听到外面有怪鸟吃人的事儿讲了一遍,又说:“要是那种能袭击人的鸟类,肯定个头不小吧?可看这蛋这么秀美,也跟大鸟不搭界啊。” 赵卫国却伸手拿起一个蛋,他摇晃了摇晃,竟然顺手“喀”的一声磕在了石头上,把蛋壳磕出一个小口子来。 张祖林倒好,王占山却吓得不轻。 “老大,洞里情况不明,还是别乱摸乱碰吧?” “他娘的怕什么,刚才杀人的时候……” 赵卫国说了一半,似乎意识到讲漏了嘴,赶紧停下来。 他嗅嗅蛋液,居然“咻”的一声,把整个蛋清蛋黄都吸进了嘴里。 “他妈的,还挺腥气!”赵卫国把吸空的蛋壳往地上一摔。 王占山赶紧站在前头,把剩下的两个鸟蛋护卫起来。冯科长发现,王占山对赵卫国的眼神开始饱含着戒备和恨意。 四个人继续分成两组,一前一后朝前面走去。这个洞窟跟其他洞窟很不一样,越向中间走,石柱就越来越密集——石柱遮眼,这也是兄弟三人没有发现棺台的原因之一吧。 不过虽然兄弟们没有来过,但地上却渐渐出现了人类活动的痕迹。 石窟虽然在地下,也常有水流滋润,里面比较潮湿,但地上还是有不少石渣和青苔。在黑暗中走路的人,打电筒喜欢照脚下,不喜欢照远方。 冯科长发现脚下青苔上开始有杂乱的脚印,而之前一路过来,却没有发现人的足迹。 后来他转念一想顿时明白了,洞窟很大,即使有一拨人也来到中央的位置,但因为出发点在另一个方向,所以走的也并不是同一条路。 而越接近中心,周围的面积就越小,所谓殊途同归,一个圆的直径有千千万万条,但肯定都在圆心交叉。 看那些脚印的密集程度,他们也该接近圆心了。 冯科长为了提醒林瑛,故意大声喊道:“看样子,咱们快到石棺那里了!大家都仔细点儿,别错过了!” 他这一嗓子,把旁边的王占山吓了一跳,王占山狐疑地看看他,并没有做声。 冯科长开始举着手机,朝远处四处照去,果不其然,他发现在左边有个隐隐约约的巨大黑影藏在石柱之间。 “占山!”冯科长叫了一声,然后故意用手电照向那边,“你看,左手两点钟方向!” 前头的赵卫国也听到了叫声,他回头一望,也把手机照向那边。 也就是一转眼的工夫,四个手电筒的光柱都打向了同一个方向,冯科长已经看到了那个金字塔形状的棺台。 四个人跑到棺台之下,抬头看去,只见上面摆着供桌,立着石俑。 赵卫国第一个冲了上去,冯科长反倒不急,因为他已经见过两个棺台了,而且从刚才的脚印可以推测,这个棺台应该已经被前院的人洗劫过了,或许王占山他们藏匿的金银珠宝,就是来自于这个棺台。 冯科长的推断没错,因为赵卫国刚爬了一半,就在台阶上踩到东西一滑,摔了个大马趴。 他刚爬起来要骂,但一低头就看见一串红玉珠子丢在那里。 “我靠!老冯,你真是神了,果然有宝贝!” 赵卫国捡起珠子,更显得精神百倍,他恨不能一步迈上两个台阶,嗖嗖嗖就冲到了棺台上面。 王占山和张祖林听见有宝贝,也迈开大步朝棺台上跑去。 冯科长也冲上棺台,他发现供桌果然被洗劫过了,不过地上还散落着各种金版、银锭,铜壶,还有珠玉翡翠。 冯科长没冲过去捡宝贝,他只是打量着这个棺台。这里比上两个显得更阔大一些,上头摆放的石俑数量也一样,但表情却一个个诡异凄厉,好像是准备随时索命的恶鬼。 他看着这些东西,回忆起刚才遇到的鸟窝,又回忆起王占山讲的怪鸟经历,再想想自己和林瑛过来的“景门”,忽然心头一颤。 王占山发现了冯科长的异常,他扛着一个宣德炉跑过来,递给冯科长问:“老冯,这个香炉值钱不?” 冯科长瞥了一眼,笑笑说:“占山,你还是识货啊,这个炉子虽说是铜的,但比这满地沉甸甸的银元宝、绿珠子都珍贵。” 王占山咧嘴一笑,指指忙着捡东西的赵卫国和张祖林说:“我才疏学浅,但起码比他俩有文化——哎,老冯,我看你见财不眼开,对宝贝毫无兴趣,不会有什么事儿吧?” 冯科长一下子愣住了。 他刚才一直打量着整个棺台,想的是要揣测这里的奇门方位,没想到过于认真,没有与其他人同流合污,反倒显得不自然了。 王占山看他发呆,又是呵呵一笑,他突然举着手机电筒,直接照在冯科长脸上。 “老冯,我看你是另有目的吧?” 第四百一十七章 朱雀 冯科长一惊,他想辩解,但突然之间忘记了辩解的词汇。 因为他在本质上,只是一个学究,并不是一个演员。 在洞窟里他之所以应变得当,一方面是因为自己头一次过演员瘾,还有些激动,另一方面主要因为一片黑暗,根本没人会注意到他的眼神和表情。 其实如果在阳光之下,他就很容易暴露,因为每次在讲话时,他都在一脸认真地思考着下一句话该如何去说。 “我这个人吧,进过工厂,送过快递,当过司机,干过工地,但从来没见过一个不爱财的人——所以老冯,你表现太不正常啦。 “这可是满地的钱啊,而且你说过,自己是个倒腾古玩的,但脚底下都是古董,你却半眼不低头,一直东望西瞧的——难道不应该怀疑你吗?” 冯科长被亮光照得睁不开眼,他索性用手挡住光线,这样也能遮挡一下自己慌乱的表情。 这时候,赵卫国和张祖林听到吵嚷,也急匆匆起身,朝这边走来。 “老二,出了什么幺蛾子?!” 王占山依旧得意地用电筒照着冯科长,他晃着光柱,好像一只抓住老鼠,正打算玩弄它的斜眼掉毛三花猫一样。 冯科长心里一颤。他本来胆子不大,被王占山一吓,越发紧张起来。 他有点激动地看着四周,他知道,林瑛肯定藏在什么地方在盯着他,在保护着他,可这是在棺台上面,根本没有藏身之地! 也就在此时,他瞥见了那口黑棺。 方才兄弟三人只顾捡金银珠宝,谁也没注意那口黑曜石做的棺材。 就连冯科长,他也看到过两口黑棺,而且知道黑棺之内,必有殉葬之人的事,所以并没有拿它当什么重要物件。 可就在赵卫国举着手机走过来的时候,他借着手机的余光,分明看到这口黑棺正前方刻着一个怪字。 这个字其实是个常见字,但它的古体很多人并不认识。刚才赵卫国和张祖林就在这个字前头捡东西,但丝毫没有注意它。 字的右边是一个长手垂地的人形,而左边,则像是一具干枯的头骨。 人跪在地上,扶着枯骨,似在与亡者告别,这样组成的字,就是我们平时所用的“死”字的大篆体。 所谓的死,就是离别。《说文解字》里讲,死,澌也,人所离也,意思就是生气耗尽,与世离别的意思。 棺材本来是容纳死人的地方,一般前面刻的多是吉祥字,比如“福”、“寿”,或者是中性字,比如“奠”、“孝”等,这叫做“题柩”,可从来没见过有人会在棺材前面写“死”字的。 冯科长瞥见“死”字,不禁浑身一颤。他忽然记起来一件事,那就是以前遇到的两口棺材虽然没有题柩,但前方的石块有明显被打磨的痕迹! 他当时并没有在意这件事,毕竟是石头棺板,为了美观进行打磨也是正常的。但现在回想起来,那些打磨痕迹虽然年代很久,但打磨出来的效果却十分粗糙,跟“美观”俩字根本就八竿子打不着。 这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棺材前面本来是有字的,但后来被人打磨掉了。 打磨的人肯定不是墓主家人,要是家人的话,他们在治丧的时候,本就可以不必画蛇添足,在黑棺上刻上这多余的字。 更不会是盗墓贼。盗墓贼图的是财宝,没必要干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 这个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冯科长想不出来,也没时间去想了。 因为赵卫国和张祖林已经走到了他的面前。 “老二,怎么了?你他妈干嘛照着老冯?” “老大,这家伙恐怕有问题。” “什么问题?” “他对满地的珠宝不感兴趣。” “那他妈不正好吗?你狗日的故弄玄虚,就为了把我叫来说这?”赵卫国差点儿气疯了。 王占山没想到,赵卫国居然愚蠢到这个份儿上,他真是哭笑不得。 “老大,你先听我说……” 但他还没有开口,就听“咚”的一声,一个庞然大物忽然从天而降,重重地落在石俑头上,它砸倒一串石俑,然后又咕咚坠在棺台上面。 光柱乱闪中,冯科长只见一只巨大鸟爪在自己面前空抓了一把,然后又倏地垂到了地上。 王占山早吓得魂飞魄散,张祖林不用说,已经瘫倒在地,爬都爬不起来了。 只有赵卫国,还硬撑着站在那里,不过他的腿也抖得厉害。 四个人吓得一动都不敢动,此时只听那只大鸟发出一声长长的悲鸣,然后浑身痉挛起来,它的动作越来越小,最后停在了那里,一动不动。 张祖林趴在地上,双头抱头,已经哭得不成了样子。 “这、这是什么东西?”赵卫国结结巴巴地问。 “朱雀,守护南边洞窟们的灵物。”冯科长终于想透了许多事情,他开始喃喃地说。 “朱雀不是红色的吗?不是凤凰吗?这只鸟一身黑白灰,也不像朱雀啊。”王占山爬起来,他小心翼翼靠近大鸟的身体,试探性地碰了碰它。 “死了?”赵卫国问。 “好像是。” “朱雀是南方的镇守动物,跟凤凰是两个概念。”冯科长说,“之所以猜这里的怪物是朱雀,是因为我之前还遇到过青龙和白虎……” 他说得没错,最早他在洞窟中逃亡时,那条缠在他身上的大蟒,还有那只袭击韩毅的四足动物,再加上这边的怪鸟,不正好凑齐了四灵中的三灵吗? 而且,那个棺材上刻的“死”字,不是指的棺中之人死了,而是指的这个洞窟是西南坤位的“死门”! 而朱雀,正是活动在南方的灵物。 所以,最早遇到青龙的时候,他在洞窟网的东方,遇到白虎时,他正在西方,而现在,他已经来到了南方。 不过,王占山马上就提出一个他也怀疑的问题 “这种寸草不生的洞窟里,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鸟?” 赵卫国打着手机,从横着的鸟爪下面钻了过去,然后绕到大鸟的胸前。 “老二,你不找红色吗?这里有!” 三个人急忙绕过去,果然看到大鸟胸前一片斑驳的红色。 王占山伸手摸了一把,他一脸恶心地说:“大哥,这不是红色,是血——这鸟估计就是刚才袭击小白脸的大家伙。” 第四百一十八章 古怪的长耳鸮 听到王占山的话,刚爬起来的张祖林又一屁股蹲在地上。 “俺的娘哎!” 赵卫国也有点含糊:“你们确认这鸡崽子死了?” 冯科长倒成了胆子最大的人,他转到了“朱雀”前面,抬头一看,不禁吓了一跳。 这只鸟的“面相”有点怪。 它头上长着两只毛茸茸的犄角,整张脸平平的,与其说它是鸟头,还不如说它是长了一张鸟喙的人脸。 “这不是朱雀,是只巨大长耳鸮啊……真是世所罕见……怪不得呢。”冯科长感叹着说。 王占山也跟了过来,他盯着冯科长问:“老冯,你到这洞里来,不是为了猎捕这家伙吧?” “你看我这体力,能斗得过它吗?”老冯苦笑一声。 “长耳鸮是啥玩意儿,这东西怎么比鸵鸟还大?” “就是夜猫子,这是只巨型的夜猫子,从来没见过这样大只的枭类。”冯科长自言自语着。 赵卫国确认长耳鸮已死,顿时又张牙舞爪起来。 “我说,怎么把这夜猫子挪开,都把宝贝给压起来了。” 王占山犹自纠结之前的问题。 “老冯,你来这洞里,还提出跟我们合作,到底是为了什么?” 天降长耳鸮倒是给了冯科长喘息的机会,他灵机一动说:“占山,你知道人爱财,但更爱命,你们刚才见钱眼开,我呢,满脑子在想如何保命。” “现在有危险?” “这么大的凶禽你也看到了,何况我还遇到了青龙、白虎,所以这里头处处都有危险。更重要的是,就算从危险中活了下来,这里也没有食物,如果走不出去,早晚咱们会饿死在里头。” 王占山点点头,他似乎相信了冯科长的说辞。 “没有食物?”赵卫国不知何时走了过来,“这只怪鸟不就是咱的食物吗?” “老大,这里没有木柴,咱们虽然有打火机,但也没法生火啊。” “还生火——你们没听过茹毛饮血吗?吃两天生肉,出去成亿万富豪,怎么想也他妈值啊!”赵卫国狞笑着。 但他还没有笑完,忽然就听到空中一声长啸。冯科长举着手机电筒,往天上一照,只见石柱间一只巨大的阴影展开翅膀,哀鸣而来。 王占山率先反应了过来:“糟了!怪鸟看来不止一只,这是来寻仇了!” 张祖林腿又是一软,看来瘫倒在地才是他的强项。 “冤有头,债有主,这只大鸟不是俺们弄死的啊!” 空中那只怪鸟掠过石柱之间,冯科长急忙叫一声“快逃”,他率先朝黑棺那里跑去,王占山也跌跌撞撞跟了过来。张祖林试了半天,才从地上撑起来,他也一溜烟朝黑棺爬去。 唯有赵卫国,他躲在已死的怪鸟身后,兀自朝外面观望着。 “老大,老大……”张祖林在黑棺那里呼唤他,但喊了没两句,就挨了王占山一脚。 “你想被怪鸟发现吗?” 那只大鸟在棺台上盘旋着,不时发出凄厉的长鸣,好像在为死去的同伴哀悼。 四个人此时都熄灭了光,洞窟里头重归黑暗,冯科长捂紧胸口,也在绝望地等待着。 但天上并没有出现袭击,他们只听到大鸟闪动翅膀的声音。 呼——呼——呼—— “它在做什么?”王占山魂不守舍地问。 “还、还不是想找到咱,把心肝脾胃肾都叼出来,给它同伴报仇雪恨……”张祖林自己都在吓唬自己。 冯科长本想拍他一下,叫他不要乱讲,但手还没伸出去,就听到外面“轰”的一声。 整个世界仿佛颤抖了起来,冯科长只觉得头上那具怪鸟尸体震荡着,一时间羽氄乱飞,尘土飘扬,那情景就像世界末日一般。 但随后便是漫长的静寂,外面的世界安静如初,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似的。 黑棺边的三个人依然不敢动弹,突然,冯科长觉得有什么东西“咔嚓”抓住了自己的手腕,他吓得急忙往后一缩—— 另一只手又倏地上来,捂住了他的嘴巴。 那是一只细腻柔软的手,他顿时明白了这是谁。 抓住他手腕的手轻轻拽了一下,冯科长会意,急忙随着它的方向,蹑手蹑脚地拐了个弯。他在巨鸟的羽翼下拐了个弯,绕过黑棺,然后慢慢沿着石阶,从棺台上一级一级走下去。 林瑛带着冯科长下了棺台,然后拐过一个弯,绕过几根石柱,最后坐在三根并排的石柱背后。 “怎么把我带下来了,还没搞定他们呢?” “嘘,老冯,我算小瞧你了,你表现太好了,以后看我的。” “刚才那只鸟飞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冯科长问。 林瑛递给他夜视仪:“你自己看。” 冯科长戴上夜视仪,沿着林瑛手指的方向望去,眼前的情景让他惊呆了。 只见另一只巨鸟张开双翼,紧紧伏在已死大鸟的背上一动不动。 “它也死啦。”林瑛轻声说道,“以前,我听说过一个词,叫做‘鲸落’。说鲸鱼死的时候,总是安详地任凭自己沉到深海,在那里成为各种海洋生物的食物。刚才我目睹的,就是一场洞窟中大鸟的鲸落……” “你是说,另一个大鸟飞到棺台上空,然后任凭自己坠落而死?” “可能是想死在同伴身边吧——我刚才去找你,在这两只鸟周围转了一圈,没发现它们身上有什么伤痕。” “真奇怪,而且这两只鸟,并不是传说中的朱雀、大鹏或者凤凰,就是两只看上去巨大的猫头鹰啊。”冯科长也补充说。 “难道,是变异?”林瑛发出疑问。 “也不是没有可能,凡是进到这洞里的人,可能多多少少都会性情大变。” “难道我也脾气变了?”林瑛摘下夜视仪,自己边带边反问道。 “这——好像也变了,在地面上咱们还明里暗里较着劲。” 林瑛笑了:“别说这些没用的了,你过来,我有新的发现。” 她拉过冯科长,朝另一个石柱走去,那根石柱宽宽大大,他们绕到石柱另一侧,发现这里有一块被打磨平整了。 “这里,有字,我看不懂,你有文化,看看写的是什么东西。” 她又把夜视仪递还给冯科长,岂料冯科长刚看了一眼就大惊失色。 “魏阳隗氏,难道制造这个洞窟古墓的是那个人?!” 第四百一十九章 黑吃黑 林瑛也愣了:“哪个人?隗家——莫非是云塘镇的御史宅那里?” 冯科长顿时激动起来:“没想到你一介武夫,居然还知道御史宅?” 林瑛差点喷出一口老血,自己堂堂一个副省级城市的刑侦队副队长,不但英姿飒爽,而且智商在线,更重要是是年轻美貌,居然被冯科长这种老直男目为“武夫”?! 要不看在共患难过一段时间的面子,她恨不能当场给他一个过肩摔! 不过,真要摔了他,那自己就更成武夫了吧? 林瑛兀自生着闷气,没想到冯科长丝毫没有察觉自己说了一句罪无可逭的错话。 他还在认真看着那处字迹,边看边说着:“难怪你看不懂,这上面刻的可是金文,跟黑棺上的字一样一样的。” 林瑛没搭理他,冯科长一边看,一边小心翼翼擦着上头的青苔。 “这字镌刻的手法也跟棺材上的相似,也都是阴文,这种刻起来更快一些,说不定是一个人干的。” 他又扣扣刻痕,这样字便更清晰起来。 “哎,小林,你怎么不说话了?” “等着你叨逼叨呢。”林瑛没好气地说。 “这其实是一段咒语。” “可能吧,是诅咒你的咒语吧。” “哎,小林,小点儿声,那哥仨还没动静呢,他们估计被落鸟吓坏了,你可别惊动了他们——给你念念哈——南方保生,固气赤灵。万神无越,使我长宁。” “什么意思?”林瑛听都听不懂。 没想到冯科长却卖起了关子。 “什么意思,现在是来不及了,这些都以后再说——下一步,你打算怎么办?” 林瑛听冯科长一问,气更不打一处来了——自己也不知道天犯的什么克星,原来跟沈喻合作,就经常被反问“打算怎么办”。今天碰上个脑袋像榆木疙瘩的书呆子的老冯,居然也被反问该怎么办。 ——怎么办?老娘要知道怎么办,早在地面上开庆功宴了! 但林瑛只能心里抱怨,没办法直接说出来——冯科长已经把她看作“赳赳武夫”了,如果再拿不定主意,那简直就被认为是只会拳打脚踢的木脑壳了。 “怎么办?首先,你现在就玩失踪,不能再让三兄弟发现。” “为什么?” “你一个挖土的,哪里那么多为什么?!你知不知道,那三个人在这里杀了多少人?!” “杀人?”冯科长吓了一跳,“死的人不都是被怪鸟啄死的吗?” 林瑛终于得到了机会。 “老冯,你脑子真是秀逗了啊——娘娘庙那些义工小伙子们的确是被啄死的,还有一个出洞望风的人,也被那鸟叼没了脑袋,这些都不假。可你别忘了,除了义工,还有一群施工工人呢!除了孔德武逃走了,其他人可都趴在地上呢。” “他们不是被打昏了吗?” “打昏?你给我试着昏这么长时间看看?!” “你是说……不,不,不可能!就算他们下了狠手,那个姓鲁的警察总不会听信一面之词,然后就下手杀人吧?” 林瑛撇撇嘴:“说你脑子里有水,水都觉得受到了侮辱!他们一开始是把人打昏了,可等鲁玉方一走,这三个人就上前‘补刀’,将那些可怜的民工一个个敲得脑浆迸飞!” 冯科长吓得愣住,过了半晌,他才纳闷地问:“你——怎么知道的?” “我是刑侦队副队长啊,我有夜视仪啊,我有法医经验啊,我能判断伤情啊!”林瑛一连串怼了出来,总算把心里的郁闷喷得一扫而光。 “啊……”冯科长发出一声长叹。他大概心有余悸吧,自己居然跟三个杀人如麻的禽兽共同相处了那么长时间。 不过,他忽然又笑出声来。 “那咱们得保护好这哥儿仨,只有保护好他们,咱们才有出路。” “老冯,你神志不清了吧?” 冯科长摇头嘲讽道:“小林,你什么都不懂。” “嘘!”林瑛忽然朝他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 这时就听远处传来赵卫国的喊声:“草特么的!那东西走了吧?你们人呢?” 又过了足足两分钟,才看到棺台亮起一道微光,那应该是王占山揿亮了手机电筒。 “老三,老冯呢?” “二、二哥,不知道啊,不见他人了……是不是被大鸟叼走了?” “妈的,这家伙不会自己跑了吧!”王占山显然暴怒,“这个人鬼鬼祟祟的,还不恋财,说不定是条子!” “啥玩意儿?!”棺台上又亮起一道微光,那应该是赵卫国,“条子?!那必须要找着他,不能让这个人跑了!老二……” 但是话还没说完,就听他惨叫一声。 “啊——!” 林瑛戴着夜视仪,她远远就看见棺台上绿影一闪,一个人形家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放倒了赵卫国,然后扛着他就直奔黑棺而去! “糟了!”她发出一声惊叹,急忙猫腰向前。 “大、大哥?”是王占山的声音,紧接着便又是他的惨叫。 “求、求求求求……”张祖林已经不能把话说完全,他在绝望的哀鸣中没有了声响。 林瑛看到绿影再次一闪,它扛着三具尸体,跃过两只死去的大鸟,然后朝右手四点钟方向“飞过去”…… 但那不是飞,那只是跳跃! 无脸男!林瑛脑袋中顿时闪过这三个字! “怎么了?”老冯冲过来问。 “有个家伙杀了三兄弟,正扛着他们的尸体飞奔呢!”林瑛气息不匀地说。 “那愣着干嘛,赶紧追啊!”老冯跳着脚大喊。 “追?怎么追?!那家伙力大无穷,而且凶狠异常,跑得比兔子——不,简直比高铁还快!” “你说的是超人吧!” “差不多!” “他朝着哪个方向去了?!” 林瑛指向无脸男扛着尸体消失的方位,冯科长又急躁地问:“夜视仪还能看见他影子吗?” 林瑛摇摇头。 “气死人了!”冯科长一捶大腿,“咱俩死定了!” “老冯,你在说什么丧气话!那个怪人并没有袭击咱们!” 冯科长绝望地长啸一声。 “你懂什么啊,咱们的救命稻草没了!只要那兄弟三个人一没,我们的处境就相当危险了!你知道这儿是哪里吗?这里是‘死门’,八门里面最危险的地方!” 第四百二十章 隗老鲲的安排 林瑛看着冯科长,她不明白老冯那套说辞,更不明白老冯话里的逻辑。 “你给我解释解释,怎么咱们就必死无疑了?” “解释!”冯科长气急败坏地说,“这个洞窟所在的位置正是死门,要想从死门生还逃脱,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杀生!三兄弟在这里活到现在,也是因为杀了生,刚才那个怪人杀了三兄弟,也是杀了生! “所以他逃走的路线,应该就是咱们走出这个凶兆连连洞窟的路线!如果我们不想杀人,就必须跟着他行动!可现在,你连人都找不到了!” 老冯说完这句话,一下子沉默下来,赌气似的不再说话。 但林瑛心里,真的觉得没什么。 她相信古人利用溶洞设计大墓,确实用了所谓奇门遁甲里的手法,但她不相信的是,进了生门就能活,进了死门就必须死的逻辑。 因为这个洞窟里的危险,似乎已经基本排除了。 两只怪鸟不知为何先后死去,无脸男不知何时又出现在了洞里,但它也逃命似的离开了这个洞窟,所以起码那些简单、直接、粗暴、致命的危险已不存在。 现在她和老冯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如何从这里出去! 冯科长这个人有个特点,很容易被鼓舞出自信心,有自信的时候便会披荆斩棘,但他更容易受挫,一遇到挫折又立刻灰心丧气。 但老冯又是个很重要的人,只有他才能摸清古人设计这个迷宫疑冢用的种种逻辑,理清了古人的逻辑,才能推理出逃脱的路径。 推理这种东西,狭义上会被认为是侦查案件的方法,但实际上,它是一种以尊重逻辑为基础,找到事件解决方法,或者预判事件进程的思维方式。 所以,解决密室杀人是一种推理,而从密室中逃脱也是一种推理。 事到如此,林瑛的目的也不得不进行调整。 她下到洞窟之中,本来是为了找到娘娘庙里失踪的人。可如今在“死门”的洞窟中,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变成了尸体,少部分人虽然不知所踪,但也基本可以断定,他们就在这个迷宫之内。 所以,林瑛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快返回地面,然后发动更多的人员和装备,对地下进行彻底搜寻。 毕竟,最主要的“嫌疑人”萧使君、黄丰登、吴大宝、芮冬缦还没有找到,还有鲁玉方也无影无踪。 而且,这次下来的搜寻队员,除了她和老冯外,余以清、李工、小章也突然失踪了,而他们唯一遇到的韩毅也似乎发了疯。 根据老冯的说法,这个洞窟的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有四种怪物,现在南方的两只巨型长耳鸮已经死了,没发现还有新的怪鸟。不过东边的大蟒、西边四腿猛兽还在,至于北方有没有怪兽,他们没遇到过,心里也没有谱儿。 冯科长十分沮丧,林瑛一时也找不到方法鼓舞他。她望着远处黑乎乎的棺台,两具巨鸟的尸体覆盖在上面,就像一块罩在谷堆上的苫布。 ——对啊,这里的棺材,还没有开过呢…… 刚冒出这个想法,林瑛就恨不能给自己一嘴巴。 ——大姐,你可是堂堂正正的警察,现在怎么沦落到见斗就倒的盗墓贼了?! 看来盗墓这东西也能上瘾,要不历朝历代,屡禁不止呢? 不过她抬头看了一眼冯科长,也就释然了。 老冯还是个考古工作者呢,按说理应嫉盗墓如仇来的,他还不是一样,一个棺材一个棺材,撬得那叫一个起劲! 一个警察,一个文物局的,最后成了倒斗搭档,想起来也真够讽刺的。不过,这个溶洞古墓,设计得处处凶险,步步危机,而且还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成了肆意杀戮的屠场。 而警察的使命,就是为了保护老百姓的人身安全,所以管他是人是鬼,是古是今,只要杀人放火,她林瑛就算穷尽所能,也一个不会放过! 想到这里,林瑛忽然觉得豁然开朗起来,她一拍老冯的肩膀,指着棺台上面说:“咱们打开那个黑棺,应该能找到出去的办法吧?” 没想到冯科长脑袋顿时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不能开那个,绝对不能开!” “为什么?” “这可是死门的棺材,而且是隗老鲲安排的东西,天知道里头有什么门道!” “隗老鲲?” 冯科长叹口气说:“你恐怕没有听说过这个人吧?他可是魏阳历史上,一个不穿官袍、没有名气,但影响巨大的人物,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怪人、异人、能人和神人!” “你是从石柱上那些字里发现的蛛丝马迹吧?” “其实我脑回路已经很慢了,当初知道这是骊珠穴的时候,我就应该想到他的!”冯科长叹息着说。 “那你跟我讲讲,隗老鲲究竟是个什么人,他跟云塘隗氏又有什么关系?”林瑛拉着冯科长走到棺台的石阶底下,拉着他坐在石阶上,然后关掉了夜视仪。 “这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正好听听你讲的故事。”她鼓励着冯科长。 这大概是能让冯科长安静下来的好办法,而且,这好像还能揭开隗家老宅的秘密,毕竟在云塘镇花衣鬼案件里,那个宅子依然有余案未结。 神秘的家族,离奇的鱼脸男孩,还有门口那幅崭新的春联,宅子底下深深的密道,说不定都跟老冯知道的历史有关。 看来就算在走投无路的地方,也能有一举两得的事情啊。 林瑛安抚似的拍拍冯科长,老冯做了个深呼吸,然后开始讲述隗老鲲的故事。 隗老鲲这个人,在正史上完全没有记载,因为据说,他是一个见不得光的人。 所谓见不得光,并不是说他像某位副统帅似的有特殊疾病,害怕光线,而是因为他不能见光,他只能在深夜出来,在幕后为人出谋划策。 但没有人会否认他是一个怪才。 他一生中没有留下著作,据说他本身就是个文盲。就连他活了多少岁,史料上也没有记载。 有人说他天纵奇才,但少年早殇,也有人说他福寿延绵,一生中经历了明清两个朝代,耗过了嘉靖、隆庆、万历、泰昌、天启、崇祯、顺治和康熙八个皇帝。 第四百二十一章 阿闰(1) 据说云塘隗家的祖先是秦始皇时的宰相隗林,隗氏缘起云塘,后来迁居,到明朝永乐年间,一个名叫隗世元的人带领家人回到故土,从此定居下来。 隗氏是一个严格按照族谱排辈的姓氏,云塘隗氏也有着自己的字辈,从隗世元开始,隗家的字序分别是: 世隐开国相,永续卜金藏。烈山成大邑,万盛彦赞昌。 而隗老鲲这个人,居然连家谱的字辈上都没他的名字,有人说他是续字辈,也有人说他是卜字辈,总之,隗家似乎不太想承认这个人的存在。 之所以不承认,是因为隗老鲲生下来就长了一张“鬼脸”,听说接生他的稳婆差点儿没被当场吓死。 隗家有个特殊的族规,那就是接生婆必须是隗家自己人。 但隗老鲲的父亲是嘉靖年间的进士,当过奉政大夫,娶了詹事的女儿为妻。妻子自小在京师生活,成婚后也留在京师居住,根本不会将隗家的家规放在心上。 所以隗老鲲一出生,不但吓坏了稳婆,就连母亲都被吓得惊厥过去。 “这是怪物,不是我的儿子!”隗夫人叫来侍女,要把他扔掉。隗奉正生来怕老婆,加上也厌恶儿子的长相,所以也没有阻拦。 还好隗老鲲的祖父把侍女拦了下来,他对儿子说:“听说隗家祖宗就有这般长相的人,你不要儿子,便是不拜祖宗,从此我带他回云塘,跟你一刀两断。” 就这样,隗爷爷将隗老鲲带回了云塘,并在那里将他抚养成人。 云塘镇上都知道有隗老鲲这个人,但几乎没有人见过他。据说他被祖父养在隗家的密室里,白天他从不出门。 到了晚上,尤其是半夜三更的时候,隗老鲲便外出活动。他祖父给他打了一个皮面具,面具上有四个窟窿。他总是戴着面具,在云塘镇上逡巡。 隗老鲲一开始并不叫老鲲,这是他成名后自己取的号。因为未被续入家谱,所以镇上的人都叫他的乳名,叫他“阿闰”,因为他是闰月生人。 阿闰从小就显露出不同寻常的天赋,同时也显出了不同寻常的缺点。 他的天赋第一就是能看细,比如漆黑夜里,他抬眼就能找到草地里的一根绣花针。 第二呢,则是能看穿,隔着半座山头,他都能看到山那边的风景。 第三就是能看远,别人登高望远,目力所及十几里,他号称站在南京的钟山上,能看到京师的万岁山。 第四更玄乎,就是能看透,他能看透一个人的前生,也能看透一个人的未来。 这样一个人,说起来神不神? 不过,这样的人说起来更可怕。 只要跟他站在一起,被他看上一眼,你的所思所想,前尘今生都能被他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就算你距离遥远,他都能看到你的存在,看清你的想法。 小到一个人的吉凶祸福,大到一个国家的盛衰兴亡,他都已经心中了然。 于是,这也成为他最大的缺点。 所以,当隗老鲲七岁的时候,云塘镇就容不下他了。 云塘镇上有个卢员外,卢员外有个女儿,嫁给了内阁首辅严嵩的一个亲戚,卢员外从此在镇上呼风唤雨,连魏阳知府见他都要给上三分薄面。 那时候隗阿闰经常夜晚外出游荡,一个七岁的小孩子,外出就是为了透透风,看看世界。正好那一晚,隗阿闰正坐在四方街的牌坊底下捉蛐蛐,正好云塘镇上的一个浪荡子,名叫罗二的刚从赌馆出来。 罗二输了钱,他本来想借酒消愁,结果发现自己连买酒的钱都没有。他路过牌坊的时候,正好看到阿闰蹲在那里。 传说阿闰长相很丑,而且再加上戴了面具,所以夜里乍看上去十分苍白,煞是吓人。不过,云塘镇上的百姓早就习惯了阿闰,所以即使半夜遇到一个奇奇怪怪的东西,也不会觉得诡异。 当时有句俗话,叫“云塘人善挖水,子夜行路不怕鬼”,说的就是云塘这个地方出打井的人,而且夜里走路,从来不怕有鬼。 这大概就是他们经常在半夜遇到阿闰才练出来的胆子吧。 罗二看到是阿闰,就想过去逗逗他解解闷。 阿闰不善于应对问答,也经常掌握不来对方的意思,还有话语的分寸,用现在的话来说,大概是有些阿斯伯格综合征。 四方街是云塘镇的中心,这里有数个牌坊,最大的一个上书“四时咸若”,云塘人叫它“四时”牌坊。当时卢员外家正好在四时牌坊旁边买了地,盖了一大片富丽堂皇的宅院。 罗二望着卢员外的宅院,叹口气说:“这宅子,要是我的就好了。” 阿闰望了一眼,说:“断头宅院,何慕有之?” 他一句话把罗二说傻了,当时卢家简直就是魏阳一霸,谁都不敢惹,谁也不敢说个不字。就这么一户大家族,却被阿闰诅咒说是“断头宅院”,这还了得! 所以第二天,罗二就找到卢家人,偷偷告了密。 卢家哪里受得了这气,他们立刻向魏阳府举报,说隗家私藏妖异,祸害云塘。 卢员外还恨恨地说:“敢诅咒老子断头,老子先断了你的头!” 知府一看是卢家的事儿,办得特别麻利,很快就派差官把阿闰带走了。 当时严嵩权倾朝野,天下几乎都是他的门生。法就是用来枉的,所以知府很快就断了案,他说阿闰是妖眚,建议斩首示众。 但阿闰却在大堂上公开说:“你等不到斩我的那天。” 知府一听就怒了:“下个月就将你报到刑部去!” 明朝也讲究秋后问斩,一般都是州府拟好死刑名单,报到刑部复核,刑部核对后,认为判决无误,会呈送给皇帝,最后皇帝打钩,叫做“勾决”,被打钩的罪犯就在秋分之后,开刀问斩。 审讯阿闰的时候,魏阳的死刑名单已经出来了,但知府一怒之下硬把他塞了进去。 名单按规矩送到了刑部,结果当年嘉靖皇帝崇道,认为今年要减少杀伐,所以当年的死刑犯,一个打钩的也没有。 不光没打钩,皇帝还认为刑部故意给自己的修真之路添堵,把刑部尚书蔡云程叫去骂了一顿。 “你大爷!朕要成不了仙,就把你先勾决了!” 第四百二十二章 阿闰(2) 蔡云程吓得三花离顶,赶紧把勾决名单拿了回去,不敢再上呈给皇帝。 就这样,阿闰莫名其妙地逃过一劫,但卢员外可压不下这口气。 “断不了你的头,老子也要叫你家破人亡!” 他一封密函递给严嵩的儿子严世蕃,严世蕃旋即让手下的御史弹劾了太子詹事,捎带着把阿闰父亲在内的全家人都发配到哈密戍边。 阿闰的母亲也在其中,她毕竟是一个富贵人家的娇小姐,从来没有受过如此委屈,还没走到西安府就郁血攻心,一病身故。 至于阿闰的父亲,从此也消失在了历史的典籍中,再也找不到关于他的记载。 转眼到了第二年,御史邹应龙一道奏折递上去,奸臣严嵩被罢了官,严世蕃被发配雷州,朝野上下拍手称快。首辅徐阶清查严党,魏阳知府被革职查办,至于卢员外,则全家都被抄没家产。 之后,卢员外欺压乡民的事情也被告发,新来的知府上奏刑部,将他“亟正典刑”,连勾决的程序都没走就被砍了脑袋,他的家人也被发配崖州,找他们的好亲戚严世蕃作伴去了。 阿闰当年因为说卢员外是断头宅院,被知府收监判刑,如今卢员外还真被砍了头。一时间,阿闰的事情越传越神,当地再也没有人敢惹他,都叫他“小神仙”。 当时嘉靖皇帝好道,四处网罗民间的神人异客。正好朝廷下来一个姓廖的巡按御史,他听闻阿闰的事情,一道奏折报了上去。嘉靖皇帝龙颜大悦,立刻传召,让阿闰进京。 云塘镇的乡民们一听小神仙要进京面圣,纷纷跑来祝贺,倒是他祖父愁眉苦脸,有人问他怎么了。他说:“京师人多,乃是非之地,阿闰只是个孩子,而且相貌丑陋,要是冲撞了皇上,那绝对是无边大祸啊……” 阿闰没说话,他只是先朝祖父伸出四个手指,然后又伸出五个手指。 就这样,阿闰被送进京城。当时嘉靖皇帝已经老迈,但身子骨尚属硬朗,他派身边的太监去探看阿闰,看看他有没有说得那么神。 太监看了回来,对皇帝说:“是个异人,不过相貌丑陋,戴着假面,恐惊了圣驾,还是不见为好。” 嘉靖是个绝顶聪明但刚愎自用的人,他最讨厌别人拦着自己做事,于是骂太监道:“朕御极四十余年,什么事,什么人没见过?常言说,神仙必有奇容怪貌。钟馗长得丑,吓到过唐太宗,但忠心义胆,铲除妖魔。朕是真人之身,有何可怕的?” 于是阿闰便进了宫,嘉靖问他,自己的前世是什么。 阿闰看看皇上,回答道:“陛下乃道德天尊身旁人。” 道德天尊就是太上老君,阿闰这句话可以理解为,皇上您就是太上老君身边的一个人。 身边人有很多,朋友也算身边人,所以皇帝听了特别高兴。 “朕登极四纪,已倦万民之事,欲禅位清修,何如?” 这句话讲出来,太监都吓了一跳。嘉靖的意思是自己当了四十多年皇帝,不想干了,想让位,自己修真去,还询问阿闰意见。 嘉靖是个口口声声说炼丹修仙,但其实主威独运,从来不会将权柄假手他人的人——他心里其实谁都不愿相信。 他看似昏庸,躲在西苑不理政事,而且任用奸相严嵩,让严氏父子跋扈朝野二十多年,但该清算的时候,他一句话就把严嵩的党羽收拾得干干净净。 他亲情淡漠,笃信道士所说的“二龙相见,必有一伤”,所以多年来连儿子都不见,两个儿子裕王和景王都过得境况惨淡,就连裕王生了儿子,都不敢上奏父皇,导致这孩子长到五岁才取了名字。 这个孩子,就是后来的万历皇帝,他跟爷爷一样,也是个不上朝的主儿,而且还比爷爷多干三年皇帝,一点儿都没厌倦工作。 “天降圣人,以抚兆黎,陛下尚大任在肩,未到优游之日。” 皇帝笑了:“先生甚有谠论。” “天下盛世,君清臣正。明岁当更有直臣上疏言事。” 嘉靖很开心:“只要是忠言,朕皆宽厚待之!” 然后他又问:“朕春秋几何?” 这句话已经很直接了,意思就是说:我还能活几年。 太监又吓得面如土色,老皇帝从来没有问过这种问题,这要是答错了,阿闰非死不可。 没想到阿闰一笑说:“陛下已是真人,何以一春一秋论之?” ——陛下,您已经是神仙了,何必用一春一秋计算呢? 嘉靖十分高兴,赏赐了阿闰许多东西,末了还问:“先生假面示人,朕可否一睹先生真容?” 阿闰跪下道:“草民奇丑,恐令陛下不安,便是死罪。” “不妨,免罪。” 太监走过去,帮阿闰摘下面具,饶是嘉靖再有心理准备也倒吸一口凉气。 因为那面具下面,是一张遍布皱纹,如同死鱼一般的面孔,四个如豆的眼睛和鼻孔,还有一张嘴攒在一起,更可怕的是,他的嘴边还有两条蠕动的肉须。 嘉靖长叹一声。太监急忙给阿闰戴上面具。 “先生奇风道骨,果不寻常。朕闻远古有神,其名为鲲。先生容貌,莫非鲲神是也?可赐号老鲲真人。” 阿闰起身叩谢,然后太监将他送出宫去。 嘉靖坐在高高的蒲团上,心神犹自不稳。 “他回去了?”他问太监道。 “启奏真人,回去了。” “真乃神人也,然朕不想再见到他。” 就这样,阿闰带着“老鲲真人”的名号,被皇帝赐金放还,重新回到了云塘镇。因为他是被皇帝接见过的真人,魏阳大小官吏自然不敢怠慢,他们纷纷跑到云塘来恭贺,还在四方街为阿闰树立了一个“万事洞明”的牌楼。 阿闰依旧在云塘镇过着无声无息的生活,他昼伏夜出。也有许多乡亲找他消灾解难,但他一律辞却。 “此非我之力也。” 转眼到了第二年,一个名叫海瑞的人给老皇帝上了一本奏折,名字叫做《治安疏》,在奏折里,海瑞将皇上骂了个遍体鳞伤,气得嘉靖大骂他是“畜生”。 嘉靖把海瑞下了大狱,却一直没有杀他。 这年腊月,嘉靖皇帝驾崩,离当初接见阿闰,正好过去了一个春天和一个秋天。 第四百二十三章 云塘半边隗 “听你说了这么多半天,也没看出隗老鲲与这座大墓有什么联系啊。” “小林,你这个人性子太急!万事都先有前因,再有后果的噻!” “好好好,你继续说。”林瑛感觉冯科长状态总算回来了。 冯科长继续讲述隗老鲲的事迹,自从被皇帝赐号之后,人家就开始叫这个孩子“老鲲”了,尽管他当时一点儿都不老。 隗老鲲在云塘镇又生活了八年,他不学四书五经,也不学周易八卦。 “这些都是以管窥豹的东西,学它们作甚。” 尽管如此,他觐见先皇的对话却在京师传播开来,许多达官显贵不惜千里迢迢跑到魏阳,来拜见“真人”,恳求指点。 但隗老鲲仍旧推辞。 “尚未参透,吾不敢言也。” 十岁那年,隗老鲲的祖父去世了,地方乡绅出资,为他办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葬礼。葬礼之后,隗老鲲依然留在家中,不过让乡绅们欣喜的是,他开始帮人指点迷津了。 不过,要想得到隗老鲲的指点,没有钱是万万不行的,钱少了也是绝不可能的。 他还特意找了个秀才写了个红纸条幅,就贴在隗家宅院的大门上,上头写着十个字——“天机值万贯,无钱莫上门”。 有穷人质问隗老鲲嫌贫爱富,隗老鲲笑笑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万物又何必互相慈悲呢?” 最后找上门的人,不是苏杭巨富,就是王侯显宦——隗老鲲收费实在太高了。 因此,隗老鲲虽然术法惊奇,但在史书上没有留下多少笔墨,毕竟书写历史的,要么是朝廷的史官,要么是有闲的文人,而这些人都是请不起隗老鲲。而那些高官富豪,自己找隗老鲲算了什么也不会轻易示人。 而隗老鲲收了那么多钱,既不娶妻生子,也不买山买田,他只有一个爱好,那就是买地方,盖房子。 “这不跟现在萧使君在娘娘庙做的事情一样吗?”林瑛听到这里,不禁问道。 冯科长笑笑说:“所以云塘有句老话,叫做‘云塘半边隗’。” “对,我听隗家的后人说过。”林瑛想起以前隗彦晓说,以前隗家在云塘是大族,占了云塘的“半壁河山”,但后来人丁零落了。 她把这些跟冯科长一说,冯科长笑了。 “如果你要研究过地方志,就会发现云塘隗氏一族始终人丁稀少,尤其是正房那一系,经常会出现三代单传,但不绝如缕的状况。 “之所以叫‘云塘半边隗’,就是因为隗老鲲当时在镇上四处买地改建,最后隗家的宅子基本上占据了云塘镇的小半边。” 同族的人问他,你一个人,住这么多房子干嘛? 隗老鲲笑笑说,现在是一个人,将来人可就多了。 还有一个奇怪的事,那就是给隗家盖房的工人,也是隗老鲲四处寻来的聋哑憨傻的乡民,他好吃好喝养着这群人,他们只会干活,不会说话。 谁也不知道,隗家高高的围墙里面在忙活着什么。 当然,隗家人少、墙高、宅子大,自然也会被盗贼盯上。传说外村有个姓楚的人,自小学会了一招飞檐走壁的绝技,他看隗宅很大,而且仆人都是聋子,所以夜半三更借着院子外面的大树跃上了高墙。 但他刚坐在墙上,就发现那里竖着一块白底黑字的牌子,牌子上写着几个字。 “隆庆六年四月朔日丑时,楚人于此窥望。” 姓楚的贼吓得一个跟头翻到了墙外。这件事慢慢传了出去,从此再没人敢打隗宅的主意。 到了十五岁那年,隗老鲲忽然外出远游,从此一去就消失了三十年。 三十年后,一个戴着面具的人领着一群妇女儿童回到了隗宅,云塘镇上的人惊讶地发现,原来隗老鲲娶了这么多房媳妇,生了这么多个孩子,隗家盖的那片宅子,果真是为子孙计的。 再后来,隗老鲲安顿好家人,在云塘住了三年之后,就再次消失了。 有人说他被万历皇帝召去修建陵墓,也有人说他为一个王爷当差,总之隗老鲲从此再也没有回到过云塘镇,而他的儿女们一个个成长起来,在云塘过着体面的生活。 后来女真人南下,南明的各种小朝廷纷纷败退。改朝换代后又是连年战乱,许多家族都遭遇了灭顶之灾,但隗家却神奇地保存了下来。 至于隗老鲲,经历了两个朝代,数个皇帝的变迁之后,已经变成了云塘镇上的一个传说。 时间很快到了康熙六十一年,那一年,大将军王胤禵刚刚平定准噶尔对西藏的入侵,正屯兵甘州,准备西征伊犁,讨灭准噶尔汗策妄阿拉布坦。 当时清兵里面有几个云塘人,他们都是被征来的民夫。这年冬天的一个晚上,外面寒冬呼啸,有个人翩然来到他们的营帐里,那个人披着一头花白头发,戴着一个软皮面具。 几个云塘人还在纳闷,那人却掏出一封书信,一个布囊交给他们说:“明天若归乡里,烦将此信和此物交给云塘隗烈风。” 隗烈风是那时候云塘隗氏的族长,云塘人当然知道他。 “你是谁?大将军王明年春天打算要西征,我们回乡还早呢。” 那人没说话,只是呵呵一笑,然后掀开营帐的毡布,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几个云塘人追了出去,发现外头一片清寂,只有从祁连山上吹来的凛冽寒风在呼号着。 第二天一早,他们便被凄厉的号角声吵醒,一个把总跑过来传达军令,除留守军队外,其他人一律东归。云塘的民夫也在东归编制里。 他们想起昨夜怪人的预言,不禁莫名惊骇。 “不是要西征吗?如何要回去了?”他们纷纷打听着。 “这都不知道?就连大将军王昨天都回京了!” “为什么回京?” “听说,皇上驾崩了!” 几个人吓了一跳,他们不敢再多问,只是更加妥帖地保管好那封信和那个布囊,因为这是一个戴面具的神人委托的事情,他们哪敢怠慢。 这群人在雍正元年的秋天辗转返回了故乡,他们将信与布囊交给了隗家,然后回去打听遇到的怪人到底是谁。 “你们年岁小,知道的掌故少。”镇上有个老秀才开始讲起隗老鲲的故事,讲完之后还长叹一声说,“历经两朝八帝,老鲲这是已经成仙了吧?” 这件事被老秀才记在了笔记里,这也是隗老鲲的身影最后一次在历史中出现。 第四百二十四章 死门 “你是说,隗老鲲在后来的日子里,帮鹿丘王修了这座溶洞大墓?”林瑛听完之后问。 “目前来看,确实如此啊。”冯科长唏嘘道。 林瑛想想,问:“要按这么说,从隗老鲲见嘉靖,到他最后一次出现,相隔了多少年呢?” 冯科长屈指一算:“一百六十四年,也就是说,他起码活了一百六十四岁。” “但为什么另一种说法,是隗老鲲英年早逝呢?” “因为他离开云塘镇后,就不知所终,有人说他其实去世了。那一年还在明朝万历年间,他才四十多岁。当然,还有一种说法,是嘉靖年间的记载是假的,隗老鲲是万历年间生人,才活了不到二十岁。 “总之,这些都是野史,这个人在正史上从来没有明确记载,就连少年进宫面圣的事,《世宗实录》里也没记录。” “如果这墓是隗老鲲修的,对我们找到出去的路有什么帮助吗?”林瑛又问。 “假如传说是真,那么就连咱们今天进入古墓,隗老鲲也能预料到吧?” 林瑛噗嗤笑了:“老冯,你开什么玩笑,世界上怎么会有人预测到几百年后的事?” “为什么不能预测,你、我都能预测啊——比如,我预言五百年后太阳仍从东边升起,你信不信?”冯科长说。 “老冯,你这就有点儿强词夺理了,这叫规律,不叫预言。” “我承认这是规律,但万一世界上有人比我们了解更多的规律呢?有些事情我们以为是随机发生的,而在他们的眼里,就是必然出现的。”老冯说完,又看看林瑛,“只要全知,就能预测。” “好吧——那你可以预测一下,我心里现在有什么打算?”林瑛问。 “你想打开那口棺材——这就是我了解你之后的判断,对不对?” 林瑛看着老冯——他猜对了。果然,有的事情是可以判断的。 “反正也无计可施,华山一条路,死马当活马医吧。”老冯无奈地说。 两个人走上棺台,在两只怪鸟的羽翼之下,黑棺显得有点渺小。 冯科长给林瑛看了前面的那个“死”字,解释了之前黑棺前面被打磨过的迹象。 林瑛想想说:“这说明每个黑棺前面,都应该有字迹吧——是不是在墓葬之后,有人专门进来,磨掉了大部分黑棺前的刻字,为的就是掩盖某些东西。” “掩盖什么呢?” “这里是‘死门’,棺材上刻着‘死’字,那么其他棺材上的字,是不是也是为了标记出这里是八门中的某一门呢?” 冯科长恍然大悟:“有道理!磨去了字迹,就不知道某个洞窟在哪个门的方位上,没有了方位,也就找不到方向,而找不到方向,也就走不出洞穴。” “至于为什么保留下了‘死门’棺材上的字,大概是因为此地凶险,还有怪鸟看守,想磨掉字迹的人根本不敢进来?” “没错啊!”冯科长激动起来,“小林,我发现有时候你挺聪明的,不愧是刑侦队长!” 林瑛拿出随身的那根撬棍,冯科长找到了凹槽,她把撬棍放上去,又问老冯说:“应该没问题吧?” “你等等!”老冯拿着电筒,在棺台上一阵摸索,然后拿着一根磨刀的梃子走过来。 “这是赵卫国留下的凶器——我在这里守着,要一开棺出来个大粽子,我第一时间敲死它!” 林瑛点点头,老冯举着梃子,拉开架势,活像准备随时击发的棒球运动员。 她按住撬棍,使劲往下一压。 按照以往的经验,只要力道用到这样,棺盖肯定能被移出一条缝儿。 可是这次,棺材却纹丝不动。林瑛索性用尽全力,但那黑石盖板居然安安稳稳,连一丁点动静的意思都没有。 林瑛放下撬棍,她摸摸棺板的厚度。 之前的两具黑棺,棺板虽然是石板做的,但估计材料难找,所以板材薄,面积大,使劲一推都能活动。这具黑棺的盖板虽然摸起来略厚,可也不至于是安然不动的重量。 “老冯,过来搭把手。”林瑛叫道。 冯科长看棺材不动,赶紧把梃子放一边,然后跑过去跟林瑛一起按住撬棍,使劲一压。 不动。 两个人这次用出吃奶的力气,又是一压。 还是不动。 林瑛还想再撬,但被冯科长拦住。 “不对!先等等!肯定有问题。” 他打开电筒,仔仔细细在黑棺周围检查了一遍,林瑛隔着夜视仪,看他眉头已经拧成了麻花状。 “不对啊,照理说应该有什么符咒在的。”老冯自言自语道。 “符咒?那个‘死’字算是符吗?”林瑛一惊。 “应该不是吧。”老冯也拿不准。 “你们考古工作者,遇到过棺材上有‘死’字的吗?” 冯科长想想,说:“也不是没有。早些年在西安曾经发现一处墓葬,墓志铭里记载,墓主人名叫李静训,死的时候只是个九岁的小女孩。 “这个李静训母亲名叫宇文娥英,是周宣帝宇文赟和皇后杨丽华的女儿。杨丽华是隋文帝杨坚的女儿,也是隋炀帝杨广的姐姐,所以李静训的背景十分显赫。 “李静训墓里陪葬品很多,价值惊人,其中一条镶着宝石的金项链,简直是隋唐墓葬中的珍品。当时发现墓葬,清扫浮尘后,就发现她的棺椁上都刻着四个字——‘开棺者死’。” “后来呢?打开棺材了吗?”林瑛忍不住问。 冯科长抬头,看着林瑛说:“当然打开了,那条金项链就挂在李静训尸骨的脖颈上。” “那开棺的人后来如何了?遇到什么事情了吗?” 冯科长摇摇头说:“发现这座墓的时候,是在1957年,离现在比较久远,当时也没有开棺人的详细记载,不知道开棺的人是谁,也不知道他最后的生活如何——不管怎样,这也是我所知的棺上有‘死’字的唯一事例。” 老冯一席话,让林瑛有些唏嘘。 这跟她想的并不一样。 她并不相信什么诅咒。但她听了李静训墓的事,还是有些感慨。这个九岁的女孩,肯定得到了家人的万般疼爱,所谓的诅咒,其实就是宠溺的表现吧。 第四百二十五章 秦相苗裔,殷室后人 家人大概是过于喜欢这个女孩,所以害怕她死后会有人打扰其安宁,才在棺材上刻上一句诅咒,来恐吓多年之后发现她棺木的人。 但就算这样,一千多年后,她的棺材还是被人毫无顾忌地打开了。 冯科长似乎看出了她的思绪,他笑笑说:“你是不是觉得一个花季少女早夭是命运多舛,其实她死得早才是真正的幸运呢。” “什么意思?” “李静训死后第二年,外祖母杨丽华也去世了。当年的皇帝正是隋炀帝杨广,杨广听到民间流传着一句谶语,叫做‘李氏当为天子’。 “因为李静训的父亲李敏是当朝最显赫的家族,母亲宇文娥英又是前朝的公主,所以杨广特别猜忌李敏一家。他多次找人,劝李敏自杀,李敏哪里从命?结果杨广派心腹找到了宇文娥英,怂恿她诬告丈夫谋反。 “宇文娥英不知搭错了那根弦儿,居然真的写了个诉状,告发自己丈夫准备在大军渡河时叛变弑君。杨广顿时如获至宝,将李敏全家灭族,几个月之后,他又送去一杯毒酒,结束了自己外甥女宇文娥英的性命。 “所以说,如果李静训长大的话,也会遭遇灭门惨案,说不定身首异处,葬于荒郊野外,连名字都不会流传下来。咱们说祸福相倚,就是这个道理。 “当然,杨广杀了外甥女婿李敏,但另一个姓李的亲戚却在后来起兵,建立了唐朝——这便是逃不过的诅咒。” 冯科长讲完李静训的事,继续在棺材上一寸一寸探看着。林瑛见他找得认真,也打亮电筒,过去帮忙。 “你在找什么?” “棺材既然打不开,肯定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这些都是石板,必然没有钉子,我怀疑哪里有什么榫卯结构。” 两人围着黑棺一寸一寸摸索,冯科长边转边说:“古人下葬,有棺有椁,但这里有棺无椁,也有些奇怪。” 林瑛忽然发现棺身的一处地方有些划痕,她用手使劲擦拭一下,发现是六行篆字,最后一行已经腐蚀得漫漶不清了。 她招手叫冯科长道:“老冯,你过来看,这究竟是什么字?” 冯科长走过来一看,脸色顿时就变了。 “老冯,你别看到点儿东西就一惊一乍的好不好?” 谁知道冯科长失声道:“什么一惊一乍!是我们俩被发现了!” “发现?被谁?” “隗老鲲!” 林瑛也被他唬得一愣:“隗老鲲,他在哪儿?” “就这里!”冯科长敲着那几个字念道,“你看,这上面写的是什么字——‘秦相苗裔,殷室后人。圣人学子,梁帝友臣。危殆之际,什么什么什么……’!” “什么意思,跟咱俩有什么关系?” 冯科长气得直跺脚:“这还不明白?!秦朝宰相的后代就是说的我!殷商王室的后人就是讲的你!” “我跟殷商有什么关系?我又不是研究甲骨文的。” “哎呀!秦始皇的时候,姓冯的多人身居要职,冯去疾是宰相,冯劫是大将军,所以,秦相苗裔说得不就是我?至于林姓的始祖,就是殷纣王的叔叔比干,所以你不就是殷室后人?! “咱俩正寻思着打开棺材,就发现了这么强指向性的字,所以能预测到今天我们在这里的人,除了隗老鲲还有谁?!” “这——一点儿也不科学啊。”林瑛听冯科长这样一说,自己也踌躇起来。 “科学?!人类掌握的科学知识放之于宇宙之中,放之于历史之内,只是渺小一粟而已啊!” 林瑛蹲下来,伸手去摸着那些字,冯科长叹口气说:“你放心,我是搞考古的,这字迹一看就是古人留下的,不可能是现在的人搞的鬼。” “我没说是有人捣鬼啊!”林瑛忽然站起身来,她一脸高兴的样子。 “你看!”她指着那几行字说。 冯科长急忙跪在地上,他惊讶地发现就在刻字上方的棺盖那里,有一个不易察觉的微小凹槽。 “你大概误会了隗老鲲的意思,他是想要咱们从这里撬开棺材吧!”林瑛激动地捡起撬棍,还没等冯科长反应过来,她就用力一扳。 喀啦—— 安静的墓室里忽然传来一声巨大的响动,随着嘎嘎的声音,那个棺盖果然应声而开。 冯科长急忙跑过去,捡起来梃子,摆出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守在那里。 棺盖缝被撬开得越来越大,林瑛这次反倒没有谨小慎微,她毫不犹豫地又扶了一下撬棍,继续往外撬开去…… “老冯,怕啥,既然隗老鲲留下了让咱们撬开棺材的线索,他就没想要陷害我们!” 冯科长一听,觉得也有道理,他鼓起勇气,一手举着梃子,一手拿着电筒。他走到棺材边,然后照了进去—— “怎么样?里头有什么东西吗?”林瑛问道。 冯科长不发一言。 林瑛觉得诧异,她抽出撬棍,也走到棺材前面,往里一看—— 只见棺材里面空空荡荡的,没有尸体,也没有陪葬品,什么东西都没有。 她正在觉得奇怪,就看老冯拿着撬棍和电筒,扒着棺材帮就往里面跳了进去。 “老冯,你小心点儿!”林瑛喊了一声。 可她话音刚落,就看见棺材里面轰隆一声,整个棺材的盖板塌了下去,整个棺材里刹那间尘土飞扬,老冯再次不见了踪影。 林瑛心里一紧,她心想老冯怎么如此倒霉,每次进棺材探路,最后都掉进“井”里。 “老冯!老冯!”她朝棺材里面喊着,但里面却没有反应。她透过夜视仪,只见棺材里泛起一阵阵像烟雾般鲜红的颜色。 “糟了!”林瑛急忙扒着棺材,也想从里面跳下去。 “林队!”她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顿时愣住了。 “施鲢?”她冲里面高喊着。 “对啊,林队,是我!”的确是施鲢激动的声音。 “林队,我也在这儿呢!”——这次换成了余以清的声音。 “小余?!” “小林,你摘了夜视仪!”是老冯在扯着脖子喊。 林瑛急忙从口袋里掏出手电,然后把夜视仪掀开。不过她愣住了,现在的情况,其实已经不再需要手电了。 第四百二十六章 出墓 林瑛刚才透过夜视仪看到的红色烟雾,其实是外面照进来的丝丝缕缕的旭日光茫散发的热量。 因为夜视仪的红外线效果,所以这些热量反射到林瑛的眼里,反倒成了腾跃的烟雾。 ——老冯说得对,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就在他们认为走投无路的时候,却无意中发现原来“死门”的尽头,就是回到现世的出口。 她兜兜转转,终于用一夜时间,走出了错综复杂、诡谲无比的溶洞古墓。 她终于能够回去了,但眼前的一切都很不真实,宛如梦境一般。 的确,当林瑛朝棺材里面望进去的时候,她惊讶地发现了一件不现实的事。 她们进入的本来是地下古墓,所以地面世界理应在头顶之上,而打开这个黑棺的棺盖后,她却惊奇地发现,地面不知何时已经移到了自己的脚下。 难道在古墓里,整个空间都被扭曲过吗?还是自己在黑暗中太久,看到光线已经不能适应了? 她试探性地朝棺材里伸出一只脚,没错,下面的确是悬空的,她看到老冯从底下爬起来,正朝她招手。 “小林,没多高,摔一下就行了。” ——算了,不管了。林瑛想着,就算是做梦,摔一下也能醒吧。 林瑛摘下夜视仪,这个东西可是黑暗中真正的宝贝,她将它抱在怀里,然后朝下面纵身跳去—— 下面并不是很深,只有一米多高,但因为侧面的光影闪烁,林瑛觉得就像跃入了时空隧道似的。 她感觉自己的脚下一软,然后重重地跪在了地上。 “队长!”余以清冲过去,一把将她扶住,还有施鲢也裹着绷带,一瘸一拐地跳过来。 “小余,你怎么出来的?”林瑛这才觉得一切不是梦,她拉住小余直问,“其他人呢?” “林队,你先休息下,等我慢慢跟你说。”小余劝林瑛道。 几个员警也跑过来,拉着林瑛和老冯朝外面走去。 等林瑛走出洞口,她这才发现了端倪,原来这里既不是承圣殿,也不是杂林旁的水潭,而是鹰嘴岩的一处山坡下方。 怪不得刚才觉得地面翻转到了下面,原来不是地面发生了变化,而是“死门”的洞窟位于山体内部海拔更高的地方,所以从黑棺到地面不是往上走,而是一个下坡。 林瑛看到了市长、局长的身影,还有武警支队的头儿也来了,他们不知何时到了娘娘庙,都一个个紧张又释然地看着她。 “林瑛同志,辛苦了。”市长上前握住她的手说。 局长也走过来,朝她敬了一个礼。 “局长,这是……” “紧急情况,听说下去勘察的人都没有音讯,市长都急了,让整个系统的人都到位,一定要把你们营救上来,我们先找到了小余他们,正打算进去全员搜索的时候,没想到你和文物局的同志就自己出来了。” “局长,有个重大情况——娘娘庙里的义工和施工工人在墓里发生了冲突,大部分人都死了——尸体都在里面,还有一些其他情况,我马上跟您详细汇报。” “小林,你原来在这儿呢!”老冯不知道何时走了过来,他脸色通红,满头是汗,一副焦急不堪的表情。 不知为什么,在上午清亮的阳光下再看老冯,倒显得像另一个人似的。 “这是?”局长问道。 林瑛郑重地介绍了老冯,末了还加上了一句:“局长,这次在下面,多亏他来着。” 老冯根本没在意林瑛的夸奖,他一听眼前这位就是局长,急忙上前握住他的手,激动地使劲摇晃着,那样子颇有些趋炎附势的意味。 “局长大人,我正要找您呢!你们的人是不是想进去勘察现场啊?跟您说,现在还不能进呢,因为里面有危险!” “老冯,都从里头出来了,这里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你就别搬出那套奇门遁甲的理论了。”林瑛笑着说。 局长也一笑:“是啊,冯同志,你先好好休息,一切交给我们专业的人来做。” 老冯急得直跺脚。 “林瑛,我什么时候开过玩笑!” 此时已经有一些警察和武警在洞口外集合,他们正在分发着工具,准备进墓勘察。老冯见状,直接撇下林瑛和局长,兔子似的就朝洞口跑去。 他跑到洞口,张开双臂拦在那里,大声喊着:“现在不能进去,里面还有危险!” 林瑛回头看着老冯,不禁笑了,老冯这家伙,果然时时处处都那么较真。 局长反倒老练得多,他指着老冯,问林瑛道:“这个冯远恒,说话到底靠不靠谱。” “他绝对不会坑害人,就是——世界观跟咱不太一样。”林瑛不好明说老冯“迷信”,只好选了个大而化之的词来应付领导。 局长望着站在洞口手舞足蹈的老冯,又看看哈哈笑着朝洞口走去的勘探队员们,他皱了一下眉头。 “先叫他们等等!看看冯远恒是什么个说法!” 林瑛正想追过去,余以清却拦住她。 “林队,你先休息,我去说!” 就在余以清刚迈步朝那边走去的时候,只听轰隆一声,洞口那边一大片山体突然颤动起来,大块小块的石头随着泥土就朝下面涌过来!正好袭向老冯的身后! “糟了,溶洞肯定塌方了!”局长都忍不住喊出声来。 那些站在洞口前的队员们都一时间傻了眼,他们有的人大喊着,有的人还愣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尤其是老冯,他一直背对山体,根本没有注意到后面已经滑坡!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林瑛像猎豹一样腾跃而起,她飞快跑到老冯身边,在一块石头从天而降之际,将他一把推到了旁边!然后抱着他就地一滚,一下子躲过了像洪水般拍打下来的土石洪流。 尽管如此,漫天扬起的尘土还是把两个人埋了起来。等土流静止,大家冲过来将他们从土里刨出来的时候,两人一个个灰头土脸,简直成了刚挖掘出土的兵马俑。 老冯弄得满鼻子满嘴都是土,他不停咳嗽着,反复念叨说:“八门反复皆如此,生在生兮死在死。假令吉宿得奇门,万事皆凶不堪使啊——我们刚才出来,是找到了遁甲,但这种机会转瞬即逝,随之而来的必有祸患!拜托你们,听听我的话怎么啦?!” 第四百二十七章 余以清视角 塌方事件让尽快进入溶洞勘察的计划停了下来。 局长下令把娘娘庙以及附近的山林封禁,并派专人监控,另一方面给淞山打报告,请省里派专业地勘人员进场,准备给后山来个彻底勘察,掌握好溶洞的基本情况后再做打算。 冯科长这才安心下来,他在溶洞古墓徘徊一宿,现在也已经精疲力尽,林瑛看着他被搀到救护车上,拉走之前,他还朝林瑛使劲挥手。 “千万别让人进去!”都什么时候了他还不忘嘱咐。 小余走过来,看看救护车远去,调侃林瑛道:“林队,我查了,这个冯远恒今年才三十岁,是个学霸,没查到有婚恋史——没私下跟人开过房,也没注册过婚恋网站,没有出入过同性恋酒吧的记录——他从没谈过女朋友,也没谈过男朋友。 “还有,他看上去虽然显得老,但实际上只是穿得土,要好好打扮一下,应该还蛮精神的……” 林瑛越听越觉得不对,她狠狠瞪了小余一眼。 “余以清同志,你脑子里都在想什么!” “哎呀,林队,我是看你俩惺惺相惜的样子……” “你给我闭嘴吧!”林瑛被小余说得满脸通红,“你不在专业上下功夫,整天脑子里都想的什么乱七八糟!” “林队,我觉得感情这种东西吧,总不能一棵树上吊死,您盯着言桩这么多年了,还不是落花有意……” “看我不抽你!”林瑛一把揪住小余,“你自己先谈个恋爱再说!你先告诉我,为什么在古墓里你不声不响消失了,你到底去哪了呢?其他人呢?!” 余以清发嗲似的扶着林瑛,她拉着领导朝车上走去。 “您也累了。局长吩咐说,怕底下有病毒细菌,让咱先回市里统一检查下身体,路上我慢慢讲给您听。” 小余拉着林瑛上了一辆越野车,吩咐司机开去中心医院,在路上,小余才讲了自己后来在墓洞里的经历。 原来当时两人在洞窟里转了一圈,发现所有人都消失了。林瑛提出去黑棺那里看看,但就在那个时候,小余忽然觉察到了什么不对。 借着林瑛手电筒的余光,她看到就在离两人不远的地方,有个人影正背对着她们蹲在那里。她本想叫林瑛,但又怕惊动了那个人,想想离着那人也并不远,于是决定自己先悄悄摸过去。 但小余往那边走了几步,却发现一个问题。 也许是黑暗之中,人对距离的判断不是太准,所以她发现离那人仍旧还有一段距离。 小余回头望望,见林瑛正往黑棺那里走去,她忖度着反正走得再远,自己也能回头去找棺台和黑棺,而现在要弄出声响,万一惊动了那人,反而倒不好办了。 “说实在话,自从进了那洞里,我心里总是一阵阵不安,以前的自信都不知道哪里去了。”小余叹口气说,“我都不敢离开您半步,心里怕,什么都怕……所以跟着那个人的时候,我屡次想回头叫您,但还是咬牙坚持了下去。” 就这样,小余一步步走向那个背身的人,她走几步就回头看看,可诡异的是,那个人仿佛也在同步移动似的,小余走了好久,仍旧无法接近他。 不过,幸好还有远处黑乎乎的棺台盘踞在那里,就像一头黑乎乎沉睡的巨兽。 小余越走越远,越走越远,最后她惊讶地发现,那个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消失不见了。 她心里一凛,不禁浑身打了个哆嗦。 ——是不是什么圈套?自己难道上当了? 她捂着自己胸口,强让自己镇定下来。幸好回头看看,身后黑乎乎的棺台还在,她只好转身,一路小心地朝棺台那里走去。 ——林队应该还在那里吧? 小余想着要尽快跟林瑛会合,不知不觉中加快了脚步。但当她走到棺台下面的时候,她发现上头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队长?”她试着用微弱的声音喊了一嗓子。 高高的棺台上不但没人回应,原来的窸窣声也瞬间消失了。 小余越发觉得不对劲,她掏出电筒,本想打开,但想了想还是没有揿动开关。 ——万一上面有情况,打开电筒无异于直接暴露自己。 她心思一动,迅速猫着腰转移到另一边。 刚才那声叫喊暴露了自己的位置,为了以防万一,她必须得换个地方。 棺台有四面,小余转到旁边的一个台阶上,然后伏在那里,看向原来的地方。果然,没过多久,就有谨小慎微的哒哒脚步声从台阶上传来。 虽然一片漆黑,但小余还是感觉有个黑影从棺台上走下来,他走得异常小心,一步一步地朝自己刚才发声的方位走去。 小余本想突袭他,但她转念想想,要是那人也仅是提防自己,没有心怀恶意的话,这样冲过去难免会吓到他,要是他一个跟头栽下台阶,那可就是非死即伤。 警察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但也不能伤害一个好人。 所以,小余并没有操之过急,她躲在暗处,盯着那人小心翼翼走下棺台,自己却弓着腰,像只猫似的向棺台上爬去。 ——你想偷偷窥探我,那我就去看看你在捣什么鬼! 就这样,小余摸黑爬到棺台上面,虽然没开电筒,但她瞬间就感觉到这里就像被打劫过似的…… 台面上似乎遍地都是零零散散的东西,每走一步都会硌着脚。她往地上一摸,就摸到一个圆环状的东西,摸起来却像一个竹节手环。 此时皮鞋声也消失了,那人大概已经走到地面,他应该在寻找着小余吧。 她把“手环”揣进口袋里,然后又走了两步,就听咔嚓一声,她脚下似乎又踩到了什么东西。 这一声在漆黑的洞窟里十分刺耳,小余知道自己行踪败露,急忙退到黑棺那里,躲在棺材的背面,谨慎地朝四周观望着。 她听到那“哒哒”的皮鞋声再次响起,那人已经发现中了调虎离山之计,大概正急着返了回来。 小余缩缩身子,她想藏得更深一点,但她突然感觉脚踝一凉,一只地面上伸出的手紧紧地抓住了她。 第四百二十八章 金字塔 这只手是实实在在把小余吓到了。 她险些惊叫出来,但随即后面也突然冒出个人,一把将她脖子掐住了。 还好小余是个练家子,她借力往后一蹬,然后就地一滚,把掐颈的人制服在地,无声无息之间就化解了危机。 “小余!是我,李建阳,你别出声!”居然是李工的声音。 余以清愣了,但此时她必须事事小心,因为她根本搞不清黑暗中的人是敌是友。 “李工,这怎么回事?” “嘘!” 虽然看不到他的表情,但小余明显能感觉到李工在浑身哆嗦。 黑暗里面,“哒哒”的声音明显增大了。那个人已经爬上了棺台,他似乎正在四处寻找着。 小余动了一下,但被李工死死拉住,也就在这时,她发现旁边还趴着一个人。 “是小章。”哒哒声似乎走到另一头去了,这时李工才低声对她说。 小余倒吸一口凉气:“韩毅呢?” “那个人就是韩毅啊,他疯了……” 小章也爬了起来:“余姐,他手里有枪,头上还有夜视仪,千万别让他瞧见。” 小余不禁暗自庆幸,幸好自己刚才站在棺台下面,从上面望去有个视角障碍,如果当时自己被韩毅看到,那估计早就凶多吉少了。 “你们这是怎么回事?” “咱们先撤,撤了再说。”小章指指棺台下面,“先离开这个魔王。” 小余点点头,虽然她不知道应该站在哪边,但明显李工和小章是弱势的一方,而且现在韩毅有眼有枪,贸然出头跟他打招呼,一旦识人不清,那就是灭顶之灾。 不如先站在弱者这边,然后仔细观察,徐徐图之。 李工可能受了伤,他站起来就一拐一拐的。 “大家脱了鞋,拎在手里,别发出声音。”小章叮嘱道。 三个人蹑手蹑脚刚下棺台,就听到上面传来一声尖叫,然后又是两声枪响。 “韩毅遇到危险了?”小余停住脚步。 “哎呀,余姐,赶紧跑吧!他本身就是危险!” 黑暗中看不清方向,他们只好选了一个方向狂奔,期间小章因为恐惧,跑得太急,还撞了两次石头柱子,第二次撞得眼冒金星,躺在地上半晌也没起来。 看样子,他对韩毅真是恐惧到了极点——韩毅究竟干了什么,怎么突然从一个争强好胜的人变成了令人惊恐的怪物? 三个人一路狂奔,大概觉得终于安全了,小章这才打开手电筒。 “不行,我跑不动了……”李工捂着腿,气喘吁吁地说,“刚才韩毅发疯的时候,我躲他摔了一跤,脚踝崴了。” 小章指着旁边的一个洞口:“咱们关了手电,往里面藏藏!” 三人陆续钻进洞穴,直到走了很深之后,李工才一屁股坐在地上。 “歇会儿,要不你们先走,我真的走不动了。” 小余听听远处没有声音,这才扶李工坐在地上,小章也喘着粗气靠在石壁上。 “小章,你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怎么去找冯科长,最后把自己找丢了?” “余姐,我们仨迷路了,绕来绕去,不知道怎么韩毅就突然发疯,他先是一枪托打翻了我,然后又去追李工,我爬起来去救李工,结果莫名其妙就跑那个‘金字塔’上去了。” “金字塔?” “就是放棺材的地方。” 小余听完,半晌没有说话。 “你是说,韩毅突然发疯?追打你们?可是,你们怎么不向我们呼救?而且林队长也朝那个棺台去了,怎么你们没看到她呢?” “还是我来说吧。”李工强撑坐起来,“小章,事到如今,你也别撒谎了,再扯下去谁都不相信谁了。” “李工,你说得对。” 李工叹口气,说:“先实话实说吧,我跟小章,其实原来就认识……” 小余愣住了,这两个人之前可完全没有表现出来相识的样子,他们这么隐瞒,是不是有什么内情? “说来惭愧。”李工苦笑道,“我跟小章,怎么说呢,《围城》这本小说里,赵辛楣曾经对方鸿渐说,他们都喜欢苏小姐,所以可以称为‘同情兄’……” “你和小章——喜欢同一个女的?你俩岁数差距这么大……”小余都惊呆了。 李工不好意思地笑笑:“这黑灯瞎火的,也不怕尴尬了,其实我俩都在相亲网站上被同一个女的骗过。 “我们搞土木的,经常在项目上,修路架桥,好多时候现场就是荒山野岭,几十里地不见人烟的地方。有时候一年半载也回不了家,所以这行业离婚率也特别高,我也是中年离婚大军中的一员…… “人一正常上班,社交的范围就越来越小,整个世界里就剩下那几个人和那几件事,慢慢的,就连眼界都越来越窄。所以我们这些中年离异的想要再婚,要么就得靠人介绍,要么就找婚恋网站。” 小章也尴尬地哼了两声:“然后我跟李工就在婚恋网站上,认识了同一个女骗子。这娘儿们还骗过不少人,弄了不少钱,后来被骗的人向网站投诉,网站不理不睬。我们为了维权,就一起报了警。” “那女人太狠了,骗了我六十多万。”李工哀叹道。 “我幸亏年轻,工作时间短,存钱少,也被骗得干干净净,十几万块钱化为乌有。”小章说,“关键骗完了钱,她还送我一句刀子似的话——‘就这么点儿存款,还想找女朋友?’” “就这么一层关系,反正挺丢人了,所以今天遇见还挺尴尬的,一来不想,二来也没必要说穿这层关系。”李工叹口气说。 他扶着脚踝揉了揉,嘴里嘶嘶哈哈了一阵,然后又说:“小余,其实顶端放着黑色棺材的七层‘金字塔’不止一个,你遇到我们时的那个金字塔,跟原来的金字塔不是同一个。” 小余这才明白,这个宛若迷宫的溶洞洞窟里,原来有好多个金字塔状的东西。 “这个溶洞虽说是天然形成的,但它很明显经过了巧妙设计。”李工继续说,“比如咱们现在站的地面,你以为是平的,其实它都有一定的斜度。换句话说,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是有角度的。” 第四百二十九章 另有目的 “斜度?我怎么没感觉出来?”还没等余以清开口,小章就问道。 “这个嘛,只有斜度足够平缓,里面的东西构造巧妙,再加上这里头一团漆黑,光凭感觉是很难发现的——你站在旷野上,能发现地球是圆形的吗?就是这个道理。” “这么设计,究竟有什么目的呢?”小余问。 李工摇着头:“难说,毕竟咱都是唯物主义者,谁也揣摩不透古人玄学的心思。不过,设计这种东西,要么是为了便利,要么是为了美观,要么是为了安全,要么是为了炫技,要么是——” 他顿了一顿:“要么,就是为了害人。” 李工说完这句话,三个人都不约而同沉默了下来。 如果这个溶洞被设计来杀人的话,那许多限制是他们无法克服的。 “难道韩毅发疯,也是因为被设计了?” 小章没有说话,李工沉默了片刻,刚要开口,却被小章拍了一下。 “都说了吧,只不过动了动心思,说了也不丢人。”李工像是在冲着空气说话。 “唉!”小章叹了口气。 原来当时韩毅说要单独去探寻的时候,小章和李工不约而同都想到了一件事。 ——这是一个机会。 所以,他们俩主动离开了林瑛和小余,跟上了韩毅。 但他们不是为了有安全感才跟上韩毅,而是为了另一件事,可他们不知道的是,韩毅也是有同样的目的。 “你俩干什么跟着,我要一个人执行任务,快走开!”韩毅愠怒地说。 小章又跟了几步,听他这么一说,便讪讪地停下了。 李工也紧跟着停住,韩毅关掉电筒走远,李工照照小章。 “老李,别瞎照了,这里太黑了,我想一个人自己静静。” “好吧。”李工也关掉电筒,他掉头也朝另一个方向走去,但他走了没多远,就在黑暗中偷偷绕了回来,朝棺台的方向进发。 他边走边停,看着两个手电筒越行越远——那是林瑛和小余的勘察小分队。李工站在一根石柱后面,他等了好久,直到那两点亮光彻底消失在洞窟的尽头。 他这才松了口气,然后走到棺台那里,望着这个黑乎乎的迷你“金字塔”,然后拾阶而上。 韩毅是个莽夫,他要独自去追寻失踪者,而小章呢,想来他毕竟是在派出所工作,还不至于有自己这种想法…… 自从被婚托骗得倾家荡产之后,李工最近手头特别拮据。 这几年,赚钱太难了。 赚钱难,攒钱就更难了,因为你存下的钱,根本还不够骗子们分的。 每天都有无数亲戚、朋友、同事、自媒体给你出主意,给你想办法,他们站在你的角度,比你亲爹亲娘都关心你,他们提醒你“你不理财,财不理你”,提醒你“钱在银行存着就是废纸”,提醒你要“时时刻刻跑赢cpi”。 他们鼓励你把钱掏出来,买理财,买股票,买债券,买基金,买保险,买匹凸匹,买虚拟币,赚了就连本带利追加进去再买,买买买,买买买,最后等某年某月泡沫一破,然后让你所有财产化为乌有。 反正如今,李工辛苦挣的钱都变成一堆债权、比特币、债票、股票,就是没有了钞票。 这些东西都砸在手里了,就算想变现都变不出去。 除了这些东西,还有一堆卖传销保健品的等着你,躲过保健品的——还有假结婚,假谈恋爱的…… 当然,有的人甚至连骗都懒得骗了。 ——我,秦始皇,打钱! 就连这种态度的骗子,都能骗到钱。 李工躲过了一个又一个陷阱,没想到最后还是掉进了美人关里。 所以,当大家骂骗子多的时候,应该也扪心想想,是什么造就了骗子生长的土壤。 因为在这个世道里,人们津津乐道的是各种规律,但人们毫不在乎的也是各种规律,大家在乎的只是自己的目的。 比如在这个洞窟里,大家都各怀心事,他李建阳本来只想开开眼界,但当他望见高台上的那堆金银珠宝之后,他也有了心事。 这里空空荡荡,宝物堆积,如果自己拿出两件金银饰物卖了,也算能挽回一点儿损失吧,这或许也是上天在眷顾着自己? 但李工刚走了几步,就听到高台上面传来“哗啦”“哗啦”的声音。他急忙几步跑上去,谁知道脚步声惊动了上面的人,一道光柱顷刻之间就照了下来。 “谁?!”两人几乎同时开口,然后同时愣住。 棺台上的人,正是小章。 两人尴尬地对望,然后又同时笑出声来。 “你来干嘛?” “一样,被那娘儿们骗得比光棍还光,弄点东西,换点钱,买房子,娶媳妇。” 既然这样,两人谁也不再说话,都各站一边,各人装起各人的家什来。 李工捡了两块翡翠,然后又把一根镶着宝石的腰带系在衬衫里面。 这样出去,别人注意不到。 他刚忙活完,就听到一个沉闷的声音从下面传来。 “你俩,都别动,把东西放下,乖乖滚蛋。” 李工吓了一跳,他拿着电筒往下面照去,只见韩毅不知什么时候转了回来,他头上戴着个探照灯,手里举着一把手枪。 小章赶紧把手里的珠宝慢慢放在供桌上。 “身上的也都掏出来!”韩毅一步步走上来,用枪指着小章说。 小章没办法,只好把藏在身上的东西一点点逃出来,然后嘿嘿笑着:“韩队长,你这么严肃干什么?” “少废话!还有你,把那条腰带解开!”韩毅又指着李工。他摘下自己的军用背包,一只手把里面东西一股脑儿倒空,然后抛给两个人。 “你们俩,给我装满!” 李工顿时明白韩毅的目的了,看来他也跟两个人一样,看见金银财宝想发一笔。 “捡值钱的装!” 小章赶紧捡起背包,边装边嘟囔。 “韩队,你早说嘛,这么多宝贝呢,你一背包也装不下,剩下的足够我跟老李分的了。” 韩毅不说话。李工想想又说:“小韩,装这么一大包金银,出去容易被人发现吧?” 韩毅忽然冷笑一声:“你们想太多了。” 李工浑身一颤,他借着手电筒的亮光,发现小章的手也哆嗦着,他顿时明白,小章也意识到了自己脑海冒出来的问题。 第四百三十章 金钱的魔力 李工和小章几乎同时意识到了一件事,那就是这个韩毅早就下定了决心,他根本就没想让两人活着离开这里! 只有灭口,他才不会暴露。 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人命有时候就显得相当轻微了。 李工没有吭声,他脑子里飞快地想着逃走的法子,但小章显然沉不住气了,他装东西的时候,故作无意地碰了李工一下。 李工明白,小章也想逃,而且看他的意思,是现在就想逃! 他想拦他一下,韩毅手里有枪,这种事情如果操之过急,天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但他还没来得及反应,小章就开始行动了,他一手拎着包,一手假装去取一件供桌上的珊瑚树,然后突然就把装满了宝贝的背包朝下面抛去。 背包咣当一声掉落在石阶上面,里头的宝贝顷刻之间散落满地。 韩毅一惊,他下意识想伸手去拦背包,但距离太远无法够到。 趁着他注意力不在的时候,小章忽然又一把将供桌上的珠宝扑落在地上,然后拉着李工,拔腿就往棺台下面跑去。 韩毅大骂一声,他看看两人,又看看背包,还是一时间脑热觉得财物重要,于是噔噔噔跑下去,将背包捡了起来。 这是小章拉着李工正在另一面朝台下猛跑,李工忽然一把拽住小章。 “干嘛?来不及了!”小章着急地说。 李工没说话,他一拉小章,居然反身就往台上折了回去! 小章这下子慌了神,他死命拖着身体,往下坠着,他眼睛瞪得滚圆——虽然漆黑一片,李工不一定看见。 “最危险的地方,才最安全!”李工急得指着黑棺,低声说了一句。 小章这才明白了李工的心思——韩毅有夜视仪和手枪,如果两人跑到棺台下面,他居高临下,看得清楚,打得明白。 现在他以为两人下棺台逃走,所以肯定会把棺台下面仔细搜索一遍。此时如果反其道而行之,藏在巨大的黑棺后面,那就成了“灯下黑”,而且以黑棺为掩体,还能跟韩毅躲猫猫周旋一番。 果然,韩毅拎着背包就返回了棺台上面,他还差点被一堆散落的珍珠滑个跟头。他并没有急着重装宝贝,而是谨慎地将背包放好,然后端着手枪,四处搜寻着。 李工这才明白,那个背包对韩毅来说,可能比满台面的金银珠宝更加重要。 珠宝很多,但必须通过他的背包才能遮掩着带出去。没了背包,再多的宝贝他也带不走。 韩毅在棺台上望了一圈,有些失望地低声怒骂一句。李工和小章趴在地上,大气都不敢出,也就在此时,另一面的台下忽然传来了一声呼喊—— “之后,你就来了。”李工对小余解释道,“其实人怎么会变成怪物,都是被钱作的。” 小余虽然心里不舒服,但她并没有苛责两个人,她也能理解这两个临阵“变节”的人——有时候在利益面前,所谓的操守就显得无足轻重起来。 “接下去怎么办?”小章开口问。 “还能怎么办?赶紧找到林队长,把这个消息告诉她。韩毅如果有枪的话,就很危险。” “你跟林队长不也带枪了吗?” 小余叹口气:“枪在我身上,刚才被韩毅偷袭,匆忙之间掉了,估计落在棺台上了。” 他们正在说话,忽然听见洞穴另一头传来沉重的脚步声。 “韩毅来了?”小章吓得都失了声。 “不,不像。”余以清摇摇头,“他穿的是皮鞋,脚步声没这么重。” “对,”李工也说,“声音方向都不对,这个洞穴看样子还有另一个出口。” “走,咱们过去看看。”小余起身,继续朝洞穴深处走去。李工和小章也只好跟上。 三个人走了大概两百多步,就见洞穴尽头忽然有亮光一闪,看样子那里就是这条小溶洞的尽头。他们急忙加快脚步,迅速跑到洞口,小余迫不及待地大步迈了出去…… 但她还没来得及稳住,就觉得黑暗中一阵冷风拂面,有个高大的黑影忽地闪过来,他扳住她的肩膀,一个跟头将她放倒在地。 “女的?”那黑影的胳膊压住了余以清的胸部,不禁失声叫到。 余以清又羞又恼,她抬起大长腿,倒着一脚就踢向那人,那人连忙一闪。 小余本打算接着来个鲤鱼打挺,一跃而起,但就在那人发愣的那一瞬间,小章从后面扑过来,一下子将他按在在地,也将翻了一半身的小余重新砸回地上。 咸鱼没能翻身,又被重新拍回了煎锅里头。 小余本想骂一声,但还没骂出来,就觉得肚子又被沉沉地撞了一下。 原来李工见状也冲过来帮忙,黑暗之中大家都看不真切,三个男人像叠罗汉似的压了起来,小余则成了最下方垫底儿的人。 “你们疯了吗?滚开!”她朝上方的人骂道。 “余……余警官?”那个高大的男子听出她的声音,连忙问道。 “老鲁?”小余也听出来了,那是邪关派出所鲁玉方的声音。 上次她跟林瑛造访邪关所,还见到了鲁玉方,印象中这个高大的壮汉却不糙,肚子里还是有些经纶的。 “别打了,都是自己人!”小余朝上面高喊一声,小章和李工听到他们对话,这才纳闷过来,赶紧来回推着搡着挪了下去。 …… 四个人坐在地上,把各自来到洞中的经历讲了一遍。鲁玉方建议他们说:“洞里要是有个拿手枪戴夜视仪的人,那就相当麻烦,光咱们几个手无寸铁,是没有办法制服他的。所以我的意思是,余警官不妨先带他们两个出去,把里面情况通报一下,请上面多支援些人过来。” “那你呢?”小余问。 “我留在里面,还要找一个人。”鲁玉方平静地说。 李工和小章也鼓动着小余先回到地面,再另做打算,看来他们盗宝发财的大梦已经醒了。 小章打着手电筒,鲁玉方趴在地上,把出去的线路给小余边画边讲了一遍,然后说:“沿着这条路,就能找着通水潭的路,不过我也不确定那里是不是已经被淹了。你们还要小心行事。” “淹了我们也能想办法回!”小章急躁地一口说道。 第四百三十一章 逗留沙漠 “我们仨按着老鲁画的图东走走,西转转,没想到非但没找到潭水倒灌的那条通道,反倒穿到另一条路上去了。 “走错了路之后,我们就又发现了一个石棺,走过那里之后,忽然觉得前头有隐约的光亮,等转出来之后,就发现一块大石头横在那里。石头边缘有些些许缝隙,虽然外面还是晚上,但也露着隐约的星光。 “我们仨费了老半天劲儿,轮流上阵,连推带搬,连搬带撬,连撬又挖,花了两三个小时,才弄出一个能钻出去的窟窿。等我们回到娘娘庙,就发现大队人马已经在那里,准备从承圣殿下去了。 “我赶紧把大家带到了后山,刚挖开那块大石头,准备进去搜寻,您和冯科长就从空而降掉下来了……” “……别把自己队长说得那么不堪。” “是!队长!”小余吐吐舌头,“接下来咱们怎么办?” “明天再看看能不能进去吧。早点儿联系沈老师他们,叫他们尽快回来。” “了解。”小余站起来拨打着电话,“诶,关机了。” “等等,”林瑛忽然想起什么来,她叫住小余,“还是不打扰沈老师了,他们那头,估计也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 后来我才知道,林瑛说这话的时候,我和华鬘正在从乌鲁木齐飞去喀什的航班上。 也就是这天晚上,我忽然脑袋一热,同意了华鬘飞越塔克拉玛干的计划,然后——就没有什么值得庆幸的然后了。 谁知道沙漠里只有gps,没有移动信号,用手机只能模糊定位,根本不能导航,我们“飞飞”停停,眼看就快到凌晨了,要是再想不出办法,那等零点一过,沈喻现身,我跟她就只能在沙漠了干坐一天了。 到时候挨沈喻的骂是小,万一落在地上,再遇到大风流沙,死都找不见尸体。 怎么办?看样子今晚怎么也走不出沙漠了,万一华鬘着急,再飞过了,跑到喀喇昆仑山上,那里荒山野岭,高原雪山,我跟沈喻会更加难受。 “等等!”我在空中拍着华鬘的后背,“你先下来,咱们得核计一下。” 华鬘点点头,她带着我呈抛物线状来了个自由落体,双脚刚挨地又轻轻一跳,来了个缓冲。这样以力卸力,我们才稳稳着陆。 脚下是深不见底、广不见边的漫漫黄沙。我们只是稍微站了一会儿,鞋子里就像进水似的倒灌了一后跟沙粒。 “核计什么?”她问我,听声音还有些气喘。 我知道,华鬘这不是累的,而是急的。 “你先别着急,现在时间已经不多了——如果到零点的时候咱们还找不到去处,那第二天光凭我跟沈喻不但走不出沙漠,而且还面临着危险。” “我急的也是这个!” “不如这样,你别再急着出沙漠了,如果飞高点儿,在沙漠里找一小片绿洲,我跟沈喻第二天在那儿待上一天,然后等你出现,咱们再徐图大计。” 华鬘低头想了想。 “嗯,这样也是个办法。” “我就在这里等着,你往高处跳跳,跳得越高,看得越远,能找个村子最好,如果找不到,一小片有水草的地方也行。我俩总不至于第二天渴死。” “哎,”华鬘叹口气说,“没想到沈喻昨天安排我好吃好喝,今天我却让她连凉水都喝不上。” “没事,你也一片好心,我替你说好话。” 华鬘点点头,她看看天上的繁星,然后往下一蹲,嗖地往上一跃。 只见一个黑影闪电般就往星空而去,瞬间变成了空中的一个黑点,最后又跟夜色融为一体,再也寻不着它。 我仰头朝空中看着,巴望了许久都不见动静,心里不禁有些忐忑起来。 她能跳到外太空我也相信,但万一她落下来的时候找错了方位怎么办?那我可就特么一个人孤零零留在沙漠里出不去了。 正在担心之际,只听身后扑通一声,回头一看,华鬘已经回来了。 “找到附近的绿洲了吗?”我急忙问道。 她点点头,随即又摇了摇头。 ——这是什么意思? “看到远处的雪山了。”她说。 那应该是沙漠外的昆仑山或者喀喇昆仑山吧? “你跳得太高了,从越高的地方往下看,虽然看得越远,但绿洲就跟小米粒差不多,很难发现啊。”我只好提醒她。 “那我稍微跳跳试试。” 我还没说完,她嗖地一声又飞上天去。我心里有些焦急,因为此时离着零点只有三四分钟光景了,再找不到绿洲的话,那从空中看到南极洲也没用啊。 几十秒后,她又扑通地回到了离我两三米远的地方。 “找到了吗?”我又问她。 她没说话,只是愣在那里。 “怎么了?” “感觉有些奇怪,那边的确有个小绿洲,可是感觉怪怪的。” “来不及了!得赶紧过去!”我举着手表说,“只有不到两分钟时间了!” “那好!”她走过来,一把拎起我。 呼呼的风声夹杂着沙尘从我眼前掠过,风沙让人完全睁不开眼睛,我生怕华鬘亦是如此,然后我俩丧失今晚最后一次寻找绿洲的机会。 可这种担忧是多余的,片刻之后,华鬘就带着我降落在一泓清水的旁边。 这泓清水面积不大,就像一小面倒映着天上星星月亮的镜子,看上去走几百步就能绕上一圈。水滩边上长满了骆驼刺,还有一片沙枣林,几株灰杨树。 不管怎么说,虽然这里条件艰苦些,但好歹有水有草,也算一个能短期安身立命的地方,起码不会担忧风沙侵扰了。 我正在四处打量,华鬘却径直走到一棵小榆树前,她望望天上,忽然抱住树干,一使劲将它连根揪了起来。 她这举动真的让人目瞪口呆——古有鲁智深倒拔垂杨柳,今有阿修罗徒手揪榆树。 “你干嘛?”我急忙跑过去问。 她指指天上说:“就是那颗星星的方向。” 她边说边把榆树顺着放到在地上。 “白天没有星星,树冠的方向,就指着那个地方。”她接着说,“不远,就在那个大沙丘的后面。” “你在说什么?”我依然莫名其妙。 “我……”她刚吐出一个字,然后就像石头般僵在了那里。 “这是哪儿?”她看着我问。 ——是沈喻,沈喻回来了。 第四百三十二章 能堪大任 我说得口干舌燥,好不容易把事情向沈喻解释清楚。当然,我也把自己的处险不惊,要华鬘果断寻找绿洲的“事迹”也吹嘘了一遍,以求弥补过错于万一。 沈喻冷漠而耐心地听完,然后哼了一声。 尽管她没有说什么,但我已经能明显感觉到她的不满。 “你看,这里环境还挺好的,人一辈子真没几次机会能体会绿洲生活……” 她回头瞥我一眼,然后走到那棵榆树前面,顺着树冠方向看过去。 “华鬘是说的那个沙丘吗?” “不是,她的意思是说,那个大沙丘的后面怪怪的。” 沈喻看看那株榆树,叹口气说:“这棵树可惜了。” “谁说不是,沙漠里长这么一棵树,可需要好多年呢。” 她依旧少言寡语,不过还是屡屡回头,看看远处那片延绵不绝的新月形沙丘。 在那群沙丘中,有一个高耸尖圆的大沙丘,沙丘在夜空的衬托下形成一道庞大的剪影,看上去估摸着有两百米高,堪称这群沙丘中的“珠穆朗玛峰”。 我有些困了,于是找了棵灰杨树靠在那里。沈喻望着四围黑乎乎的沙漠,听着狂风吹沙的簌簌声,不禁也靠了过来。 休息一会儿吧,毕竟这也算个能遮风挡沙的地方。 我们俩靠坐在一起。沈喻忽然叹口气。 “怎么了?”我问她。 “真不该把这任务交给你,要不天亮后,咱们都要出发去叶城了。” “说不定现在离着叶城更近……” “闭嘴吧你!”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嘛。” “失马?塞翁失马能失到塔克拉玛干里来?!” “……” “难堪大任!”她又撇给我一句评语。 不知为什么,听了她这句话,我心里忽然冒起一阵无明业火。 我之所以半夜跟华鬘夜穿沙漠,不就是因为最近受了她几句鼓励,想证明自己能堪大任吗?可回到头来,却落了这样一句风评。 好吧,既然如此,那我就要给你们看看! 我望着远处那个硕大的沙丘,心里不禁冒出一个想法来。 绿洲里实在无事可做,只适合发呆。 我和沈喻不再说话,大概因为彼此心中都有情绪,所以一下子沉默了起来。 我转过头,靠在灰杨树干上假寐,沈喻站起身,开始绕着湖水转圈,最后坐在湖畔的一块草地上。她望着清晨惨淡的天空,像是在思索着什么。 太阳出来了。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斜斜地照到湖水上面,远远望去一片粼粼波光。 我看沈喻还在背对着我,所以趁机偷偷摸摸站起身来。 小小的绿洲,清清的湖水,蔚蓝的天空,金黄的沙漠,绿油油的骆驼刺,还有迎风摇动、沙沙作响的杨树。 如果不是落魄至此,换成我俩在这里度假该多好。 可惜风景再美,也抵不过肚子里一声空叫。 我把书包里的东西掏出来,不过只要旅途中带着华鬘,那行囊里就不会留下什么零食。 好在包里还有一袋苏打饼干,一瓶半矿泉水。我把饼干留了下来,把半瓶水喝完,又把空瓶灌满湖水,再默默绕过灰杨林,朝着榆树树冠所指的方向,向着那片沙丘走去。 走进沙漠,才觉得沙漠徒步真不是那样简单。 虽然远远看上去觉得沙丘很近,沙际很平,但往里面一走,就觉得原来沙漠里尽是层层叠叠的小丘,才走了没有多远,回头再看绿洲,已经被小丘陵完全遮住了。 好在我还有超强的记忆力,走之前更是认认真真把榆树所指的方位看了一遍。因为沙丘是移动的,所以我沿着方向朝远看,朝更远处看,然后选择了天空上的一个位置。 我在大脑里,给那个位置画上了一个虚拟的“点”。 这种方法还是第一次尝试,我走走停停,每当抬头看天的时候,就会把脑海中有“虚拟点”的图像调出来,然后重叠在现在的天空上,用来确定方位不至于迷路。 就这样,我朝着天上并不存在的点,步履不停地进发。 ——我要证明自己,证明我能堪大任!华鬘说沙丘背后有些奇怪,我一定要把那奇怪的东西找出来! 可真正走起来,就会发现“珠峰”沙丘没观望中那样近。 随着太阳升起来,沙漠里的温度迅速上升,而且在黄沙中走路十分艰难,脚落下去就会陷入沙海,拔出一条腿迈了一步,可这时另一条腿已经埋在了沙里。 更恶劣的是,沙漠的风好像烤热的刀子,它夹着沙粒吹在脸上,那疼痛的感觉不只像割伤,而且还有烫伤。 刚走了没有多远,我就觉得自己嘴里口干舌燥,嘴唇很快就起了皮。沙子钻进鼻子、眼睛里,让人睁不开眼,只想不停打喷嚏。 不知不觉间,我就把手摸向了背包里面的矿泉水瓶。 ——不行!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喝水…… 可能有人会觉得我鲁莽行事,但其实并非如此,我有自己的把握。 带着一瓶水,足够能坚持一个日夜,反正还有二十个小时,华鬘就回来了,到时候她一定会找到我的。 所以,我必须珍惜身上有限的水资源,要锻炼自己的忍耐力,不然早早把水喝光,那以后的时间就只剩下煎熬了。 我就这样在沙漠中踽踽而行,爬过一个又一个小丘,花了足足一上午的时间,这才站在那座巨大的沙丘脚下。 好一座庞然大物! 这是一座新月形沙丘,而我此时就站在月牙中心的下面,抬头仰望着它。 它是一座黄沙堆成的金字塔,是真正的大自然鬼斧神工。它巍然屹立在此,不知何年何月形成,也不知会哪时哪刻消失。 它聚就是山,散便是沙,其实想起来,所谓的生命也和这沙丘一样没什么区别——聚起来就有灵魂,散开来便归尘土,聚是偶然,散是常态。 有部著名的网络小说提出了一个概念,叫做“终极”。 什么是世界的终极,什么是生命的终极。 以现在科学的角度来看,构成生命的元素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这种元素,原本都是死去的物质,没有灵魂的东西。几十亿年前,它们在原始的火山里肆意恣睢地喷发着,在原始的海洋里毫无目的地飘荡着。 但就在这种环境下,居然发生了极小极小概率的一件事。 第四百三十三章 沙丘 是什么极小概率的事呢? 打个比方说,那就是海面上漂浮着各种人类抛弃的垃圾,有塑料瓶、易拉罐、碎木渣、泡沫片等等等等。 这些东西在漂浮间无意中聚到了一起,然后再也没有分开,然后越聚越多,最后居然自己形成了一艘航空母舰。 是不是觉得有些荒诞?但其实地球上生命的诞生,甚至比这个还要荒诞——如果用概率来算,那简直可以忽略到不计。 我们能观察到的宇宙中,各种天体密密麻麻,地球只是其中的亿万分之一,而各种物质、微尘也是以亿万来计。 亿万分之一的东西,以亿万分之一的概率,聚在了一个亿万分之一的地方,最后居然形成了生命。这种事情,换个说法来说,就叫神迹。 所以,生命的形成是神迹,而沙漠的形成——则是奇迹。 而现在,我这个神迹,正艰难地在奇迹上面攀爬。 在沙漠里徒步困难无比,但爬沙丘比徒步更艰难一百倍。 脚下的沙是软的,所以踏上去根本没有着力点。 我的鞋里、裤子里,甚至上衣里已经灌满了沙子,穿着鞋就像没穿一样。我只能手脚并用,在沙丘的斜坡上匍匐向上。就算如此,有时候往上走一步,就会滑下来十步,只好重新翻身再爬。 支撑我继续攀登的,不光是想争口气,更是此时此刻已经无法回头。 我只记住了前进方向上空中的“虚拟点”,却忘了为返回绿洲标注一个点。 所以,就算现在心里打了退堂鼓,我也找不到回去的方向了。既然如此,那索性就一往直前! 滑下去,又爬起来,走两步,又退一步,等我用尽九牛二虎之力,最后站在沙丘“山脊”的时候,我已经嘴里都是沙子,不光口干舌燥,而且早就精疲力竭。 但眼里的现实差点让我精神上绝望。 有句歌词叫“问世间是否此山更高,一山还比一山高”,原来把这句话用在沙丘上也是如此。 当站在这座巨大沙丘的顶上时,我发现这里确实很高,但其实只是后面更大沙丘的一个台阶而已。 矗立在我面前的,还有一个更高更大的山丘。 有句歌词叫“越过山丘,才发现无人等候”,我这个算是越过山丘,发现还有一座山丘在等候。 我一咬牙站起来,掏出水瓶,然后咕嘟咕嘟连着灌了几口水。 在沙漠里喝水的那种满足感,简直就像拿了张无限透支、有人帮还的信用卡,跑到奢侈品店大开买戒没什么区别。 几口水就给了动力,我望着后面那座更高的沙丘,义无反顾地朝它走去。 好不容易爬上这座最高的沙丘,我勉强支撑着站起来,茫然四望,然后更加茫然。 因为沙丘之外,还有一座更高的沙丘。 事已至此,只能再爬一座了。 但当我拼了老命,爬上下一座沙丘,彻底登上沙丘的至高点后,发现在这里的确能够一览众山小,但目力所及之处,延绵不绝的还是层层沙丘。 人犯错,总是有延续性的,因为人总想回护自己的过错。 昨天晚上,我为了证明自己,先是和华鬘夜穿沙漠,今天早上,我再一次为了证明自己,独自一人来到了沙海之内。 可是,我发现自己可能再次铸下了大错。 因为就算有华鬘所说的怪怪的地方,那只不过也是其中的一个沙丘而已。也许她能感觉得到,但是我却没办法将它与其他沙丘区别开来。 难道我跋山涉沙,最后精疲力尽,换来的就是一个这样毫无意义的结局? 我心里十分不甘,但又毫无办法。 现在怎么办?回去找不到路,前进找不到地点,难道我只能变成一个笑话,干巴巴坐在沙丘之上,眼睁睁等着半夜华鬘来搭救不成? 就算是《西游记》里的唐僧,也不单纯是个累赘,起码他还有佛祖认证,菩萨加持,还会念个紧箍咒专克孙大圣。 可我呢?前后被两个女人照顾,说吃软饭都毫无违和感,简直比唐僧还不如。 我坐在这个高高沙丘的尽头,想拿出手机,想看看自己到底走了多远。 昨天飞行的时候,手机就只剩下gps定位,已经接收不到移动信号,所以只能定位此地的经纬度,无法搜索和加载详细地图。可今天当我拿出手机的时候,竟然发现一个奇怪的事情。 因为此时此刻,手机显示我的目前经纬度不在塔克拉玛干,而居然在千里之外的甘肃省兰州市! 这是怎么回事?我穿越了? 爬了三座沙丘,一会儿就到了兰州? 这哪里是沙丘,这简直就是星际之门吧? 我连忙关闭了程序,重新打开手机。别看沙漠里没有移动信号,但gps信号却意外得很好,毕竟沙漠里没有遮挡之物,所以接收卫星信息基本不受干扰。 我看着定位系统转了半天,然后屏幕上很快弹出了经纬度和海拔数据。 没错,重新显示的定位,我依然站在兰州的土地上,而且更详细的定位也有,那就是兰州市西固区四季青街道杏胡台村! 村?这鬼地方举目四望都是黄沙,难道还有村子? 我一屁股坐在沙丘上面,愣神了半天。 如果这世界不存在平行空间的话,那就是这里连gps定位信号都不准确了。 我举起手机,再次看了看。 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台手机坏了。 不管什么原因,反正我现在是站在沙丘顶,再也走不出了。 漫漫黄沙,既没有去程,也没有来路——因为当我回过头的时候,发现自己攀登沙丘的那一行脚印,已经消失在大风扬沙之中了。 风起来了,而且越来越大。 站在沙丘上,看到狂风怒号,扬沙万丈,真的是壮观无比。可壮观归壮观,这么大的扬沙,如果躲避不及的话,可能一个小时之后,我就被葬在茫茫沙丘之内了。 我四处望去,发现这里似乎没有一处能够躲避的地方。因为要躲避沙漠风沙,跟躲避其他地方的大风完全不同。 在平原,我们都习惯背风躲藏,可在沙漠里,要背风而立,那很快就会有被沙丘掩埋的危险。 所以,沙漠里的商队遇到沙尘暴时,一般都让骆驼迎风而卧,自己靠在骆驼的背后。 第四百三十四章 石柱 但现在,我身边既没有骆驼,又没有什么坚硬的物体作为依靠。 我站在高高的沙丘之上,面对巨大的风沙,觉得整个世界都陷入了黑暗里。 天昏地暗,日月无光。飞沙走石,鸟兽隐藏。 我的位置很麻烦,既在高处,又在风口,狂风吹得我几次差点滚落到沙丘下面,我只能缩成一团,双手抱膝,把脑袋埋在两腿上,这样既能缩小受力面积,又能躲避风沙吹打。 风越来越大,沙丘也快速消减着。旧的沙丘被一层层吹散,新的沙丘又一层层形成,我坐在最高的丘顶,只觉得像坐观光电梯一样,脚下不停往下沉降,而身旁两侧的砂砾因为没有压重,消失得相对更加快速。 也就过了才一刻钟,我所坐的位置就明显高耸起来。 原来好歹是坐在山顶,这次可好,感觉自己就像被晾在了棒槌峰尖——周围的所有沙子都在被风吹走,就我特别优秀地在这里独树一帜…… 风继续吹,我就像犰狳一样,缩成一团坐着,连动都不敢动,不时还得伸出脑袋左右瞧瞧,防止周围沙子都被吹走,自己被孤立在这,别一个坐不稳再滚落下去。 但狂沙遮天蔽地,周围光线基本被挡在了外面,整个沙暴中心就像白昼中的黑夜一般,完全睁不开眼,就算能睁眼,但什么也难以看见。 事到如今,只能听天由命了。 风沙呼啸了估摸半个小时之后,我屁股下面的沙子也开始往旁边流失。如果这种状况持续下去的话,那用不了多久,我所处的地方就瘫下去了。 我有些惊慌,但更多的还是无奈。五十年代的时候,中国人重新喊出过“人定胜天”的口号,可在大自然面前,人的力量往往那么微小。 就在不知所措的时候,我忽然发现离自己十来步路远,也有一处任凭狂风吹拂,但依然挺立的地方。 我心中一动,如果那里不会因风吹沙降落,肯定是地势较高,或者有什么坚硬的岩石埋在沙土之下。 要是这样的话,我完全可以移去那里,一来有个立足之地,二来岩石被风吹出来后,我还能躲在侧面避开沙暴。 想到这里,我急忙匍匐着朝着那个“高地”挪去,但人算不如天算,我刚动了五米左右的距离,就觉得风力突然加大,沙量也瞬间增多。整个沙丘迅速被大风吹翻起来,就像一个脾气火爆的金刚力士般,一把将我从沙丘上掀翻下来。 我就像落进海浪里的溺水者,拼命在沙海里挣扎着,企图抓住什么东西“漂浮”在海面上。但这一切都是徒劳的,沙土暴虐的巨浪一个连着一个拍来,我根本无法站起,无法呼吸,甚至无法思考—— 我只觉得自己后脑勺突然一阵剧痛,然后整个意识立刻就像漫天风沙一样混沌起来。 “华鬘!”我在最后的时刻,不自觉地大喊一声。 一个翻天覆地的“浪头”从天而降,我被千百斤黄沙重重地拍在下面。 我彻底昏了过去。 …… 等醒来的时候,我发现风暴已经停了。太阳正在当空,刺目的阳光从蔚蓝的天空中慷慨地倾泻下来。 不知何处依稀传来飞鸟的叫声,偶有微风吹过我的脸,清凉得简直如水如梦。 我一激灵想坐起来,但发现下半身已经完全埋进了沙里。我只好手脚并用,一边刨,一边晃动着,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沙中钻出来。 我摸摸后背,好在背包还在。我艰难地将手伸进背包里,掏出水瓶,就着满嘴沙子“咕咚”喝了一大口水。 真的是上天眷顾,让我躲过了这场风沙啊。 后脑勺疼得厉害,我这才想起被狂风掀飞,滚落沙丘时候的情景。那时候我似乎撞到了什么坚硬的物体上,所以才被拦了下来。如果没有它,我肯定已经直接滚落“山脚”,被移动的沙丘给活埋了。 我眼睛里面也都是沙子,稍微睁开一会儿就泪水直流,满眼通红,所以周围的环境根本来不及看清楚。 不过,磨刀不误砍柴工,我索性闭眼坐在那里,把手晾干、拍净,然后一点一点小心翼翼地把眼里的沙子都揉了出来。 虽然眼睛被磨得生疼,但我总能站起来打量自己所处的环境了。 果然,我刚回头,就看到背后有根耸立的石柱——之前我肯定是撞在了这里,或许也是它拦住了我,如此说来,这根石柱也算我的救命恩人吧。 我朝石柱点点头。 “多谢老哥了。” 石柱自然默然不语。我环顾四周,发现除了这根石柱之外,旁边居然还有几根高矮不齐的类似的柱子。 我伸出手,想摸摸石柱的材质,但刚触及到柱身,就感觉到有什么不对。 这根石柱的顶端有些弯曲,而且弯曲的地方,有三条深深的凹痕。 我仔细摸了摸那些凹痕,不禁愣住了。 ——这些凹痕距离和长短都有一定排列规律,绝不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这是人类用斧凿镌刻的作品! 难道,这些石柱是古代人留下来的鹿石? 所谓鹿石,是蒙古高原和新疆地区一带存在的远古游牧民族石刻遗址。它们大多都是柱状,上面普遍刻画着鹿或者飞鸟的图案,有的上端也被雕刻成人面图案,这种也被叫做“草原石人”。 至于鹿石的作用,学界一直众说纷纭,有的说这是原始人的图腾柱,代表着世界山、世界树。 也有的说,这是原始人向上天献祭的地方,鹿和飞鸟,都是他们心中最快的动物,只有通过它们,才能将自己的祝愿奏达天听。 当然,还有一种说法,认为所谓的鹿石,就是原始人雕刻的男根,它只不过是一种生殖崇拜而已。 如果按照最后一种说法,那想起来就有些尴尬了,我折腾这么半天,还是没有找到华鬘所说的怪异地点,不但证明了自己难堪大任,最后还被一个原始人的男根给救了…… 这特么都是些什么事儿啊! 我端详着那几根石柱,正在兀自懊恼,但此时脑海中却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这些石柱的形态、分布都显得特别奇怪——它们绝对不是真正的鹿石! 第四百三十五章 人腿骨掌 如果退后几步,再看这些石柱的话,就会发现它们虽像柱子,但并不是直立在荒沙之中——左边的一根又粗又短,它的上面往“外”翘着,旁边的四根柱子较长,距离相近,虽然形态不同,粗细不一,但无一例外地往“里”弯曲着。 若是走近,再看柱子的材质,就会发现它们并不是什么硬质岩石,而更像是一种沉积之后还未完全板结的砂岩。 我走到那根粗短的柱子前,用手使劲抠了一下,发现表面是一层松散的黄沙,这些沙粒应该是埋在沙丘里后来粘上去的,所以稍微用力就簌簌地飘落在地。 我挠下来一层沙粒,忽然觉得指甲“咔”的一声,像是抠到了什么硬邦邦的东西。 难道沙粒底下,真是一根石头? 我急忙把表面所有沙子抠下去,果然看见里面露出一块白乎乎的东西,那东西敲起来铛铛作响,应该就是一块石头。 不过,这块石头又细又长,跟周围硬邦邦的土质板结物截然不同,倒好像是镶嵌在里面似的。 这反而倒有些意思了。 我这个人,遇到新奇的东西,总想弄个明白。今天看见这几根诡异的石柱,我顿时就来了兴趣,刚才艰难跋涉后的疲劳感、被风沙吹打后的落魄感顷刻之间变得无影无踪。 我忽然想起来,我的背包里还有一串钥匙。我赶紧卸下背包,找出一把最大的钥匙,然后沿着那细长的白色东西边缘,一点点开挖下去。 挖得越深,那白色的东西就越发凸出来,不过它的形状让人怎么看怎么觉得奇怪…… 等那条东西周围边缘完完全全被我从“石柱”上清理出来时,我才明白奇怪的点在哪里。 它是一根骨头,从形状和大小来看,像是一根成年人的腿骨。 这是几个意思? 我仔细摸摸那根柱子,虽然感觉年代很久,但它绝不是化石时代的物件儿。 难道是古代水草丰茂的时候,有个倒霉蛋不小心掉进了河里,死后变成白骨。再后来地质运动,土壤被压积板结,慢慢朝砂岩进化。 后来湖水变成沙漠,那些土块被风沙侵蚀成了柱状,最后他的遗骨也这样遗留在了石柱之中? 但这种看起来似乎合理的推断很快就被证伪了,因为当我刮下柱状物上更多的沙粒后,我发现它上面何止有一根白骨,而是密密麻麻、有规律地排布着一根又一根的白骨。 而且它们,都是整齐划一的腿骨! 这些腿骨从哪里来?那些被掰下、塑在上面的腿骨的主人,是已死的人,还是被杀的人? 这绝不是什么倒霉蛋失足落水,这是屠杀! 一阵莫名的恐惧从我心底泛起,我冲到其他几根石柱上,一一把它们上面的黄沙清理干净,才发现它们跟第一根一模一样。 全是白骨,密密麻麻的腿骨,那程度足以让人密集恐惧症大爆发。 这是什么妖魔鬼怪,在什么年代搞出来的这些东西!他们为什么要用一根根人类的腿骨来塑造这几根石柱呢? 我脑袋里面一片混乱,倒退几步,一屁股坐在沙上。 茫茫黄沙,能掩盖地面上的一切东西,但是掩埋不了人心的恶念。 这几根柱子,大概就是华鬘所说的“怪怪的东西”吧,即使过了百年千年,她还是能察觉出这里曾发生过邪恶的事情。 不过,从一个更远的角度看这几根柱子,就会发现它们愈发显得邪恶。 我打量了许久,忽然发现,这并不是几根柱子! 这是一个手掌! 那根短粗的柱子,就是大拇指,而另外四根柱子,正是稍微弯曲的四根指头。 它们摆成的这个形状,就像是一个微微拢起的五指山! 这是一个泥塑的手掌,泥胎是它的身形!那些白骨更像是嵌在里面的“筋骨”! 而我,现在就坐在这个遍布白骨的魔掌掌心之内! 如果一个手掌都如此巨大,那埋在沙丘之下的,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庞然大物?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历经风沙吹动,这里总是沙丘的至高点所在了。因为这座沙丘下肯定有一个巨大塑像,而那些黄沙,只是堆积在它上面罢了。 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巨人魔物,又是谁会花费大量人力物力,为它塑这么大的雕像呢? 我忽然回忆起一段文字—— “西夜……邪魔国也……” 这是当初地狱来客给我那本小册子里的记载,是民国考古人员从龟兹古寺里勾稽出来的唐代西域文献! 唐高宗初年,大唐安西都护柴哲威得到消息,说西夜国崇信魔教,劫掠和杀戮丝绸之路上的客商。 柴哲威于是召集西域属国军马讨伐西夜,但围城一夜之后,却发现西夜国都呼犍谷城里的上万人不见了踪影! 要知道,那时候西夜国周围,已经被漫漫沙漠侵蚀了。 而且唐朝前期,军制严明,况且集全都护府之力围攻一个蕞尔小国,他们肯定有绝对的把握将小城团团困住,不让一个人逃出城外,更何况整个城里的一万多人了。 莫非这座塑像,就是西夜国人最后的遗存?莫非这个沙丘之下,就是闻牧山他们曾经一度发现,然后又莫名消失的西夜国遗址? 我和沈喻这次来叶城,就是为了探究多年前西夜国考古队离奇失踪的事情。但谁知道一念之差,我跟华鬘决定夜度沙漠,然后因为行动太过草率,结果就这样迷失了方向。 不过,真的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我和华鬘阴错阳差之际,居然找到了西夜国的疑似遗址! 但认真想起来,这其实也并非巧合。 当时我让华鬘选一处绿洲,准备今天跟沈喻暂时栖居的时候,她曾经跃到空中寻找合适之地,也就是在她高空俯瞰的时候,她察觉到了这里“有怪怪的东西”。 所以她带着我们,选择了离这里颇近的一个绿洲,然后又放倒树木作为指示。 华鬘并不知道西夜国的事,她只是应该对这个地方感兴趣而已。对她来说,这些日子混迹人间,已经对人类的衣食住行了如指掌。 最近魏阳怪事频出,但对初来乍到的她来说,那反而都不像什么怪事,因为人间万事,在她眼里都是新奇的,没有先后之分。 第四百三十六章 西夜遗址再现 能够惊动华鬘的,也就是前段时间她在魏阳感到的“一双眼睛”。 “总觉得有双眼睛在盯着我,感觉怪怪的。”她曾经这样对我说过。 而且这个埋着巨大塑像的沙丘,正是她第二个感到“怪怪的”地方。第一个“怪怪的”还没找到,第二个“怪怪的”已经被发现了。 此时风已经停了,我沿着沙丘走了一圈,因为积沙太厚,除了这五根手指之外,我没有找到其他的遗迹。 事到如今,待在这里也不会有什么进展,最好的选择就是回到绿洲那里,跟沈喻好好商量下一步的计划。 但刚才已经说了,我出发的时候,只在去程的天空上“标注”了一个“虚拟点”,当时意气用事,仓促之间并没有记住绿洲所在的位置。 不过经过这样一番折腾,我忽然想到了一个解决办法。 方才我是从绿洲出发,沿着那个“虚拟点”前进的,现在我只要找到“虚拟点”,然后反方向行之,不就可以回到原地了吗?! 我心里大骂自己愚笨——这脑子简直不带转弯的!想到这里,我赶紧抬头看天,多亏我惊人的记忆力,我仰头望去,脑海中“画出”的那个“虚拟点”还远远挂在天上。 刚才经过一番风沙洗礼,我也拿不准那个凭空标注的点是对是错,不过现在也来不及多想,只能先试着找找看了。 我掏出手机,本来想记下这里的经纬度定位,但令人沮丧的是,这里的定位依然还显示在兰州的那个村子。 也罢,反正华鬘能感受到这里,而且纵然沙丘会消失,那片绿洲却不会消亡,绿洲上华鬘放倒的那棵榆树也不会消失,只要这些标志在,我们总会重新找到这里的。 计划已定,我走下沙丘,然后回头定好“虚拟点”的方位,再沿着相反的方向走去。 经过一场巨大的风暴,来时的路上已经跟上午大不相同。这场大风带来了更多的沙子,它们堆积在路上,形成了许许多多几十米高的丘陵。 来时行走已经很费劲了,哪想到回去的路更加艰辛。虽说爬一座小沙丘不难,但连着爬几十个小沙丘那就能要人命了,何况我还要边走边停,回头确认自己前进的方向。 不过,我虽然身体疲惫,但精神却劲头十足。 这一趟沙漠旅行虽然起于错误决定,但没想到却得到了意外的收获。 西夜国,这个消失在历史中一千三百多年的西域小邦,这个汇集最近种种怪事奇谈的地方,没想到就这样猝不及防地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地狱来客的小册子、闻牧山的考古队,更有背锅侠的神秘dna,似乎都跟这个古国、这片区域,有着莫大的关联。 不止如此,其实萨雷阔勒人的原籍,似乎也应该在离此不远的地方,毕竟根据他们的回忆,这几个人是少年时就被“师父”带走,他们并没有用多久就穿越了萨雷阔勒岭,去到了国境之外。 如果不考虑山川河流,从叶城画一道直线的话,那它到萨雷阔勒岭也并不是那么遥远。 但是若认真研究,就会发现叶城和萨雷阔勒岭之间,还隔着高大的昆仑山,以及“八帕”之一的塔克敦巴士帕米尔,想要直线穿过去,简直难于登天。 可就算如此,萨雷阔勒人的祖居地,也应该离此不远。 这些事件看起来纷纷孤立,然而当无数孤立事件聚集在一起的时候,那就绝不是偶然了。 我边思考边往前走,脑海中萦绕不去的仍是“魔掌”手指上那些密密麻麻的白骨。 怪不得唐朝人把西夜目为邪魔之国,这种杀人如麻的小国,若不是着了魔道,何以毁灭至此! 其实杀人如麻的国家,历史并非没有存在过。 中国历史上有据可查的第一个朝代——商朝,就是一个以杀人为大事的国家。大规模的人殉,也是从商朝开始的。 如果去殷墟参观,就会走过一层上面铺着玻璃板的商朝墓地,透过玻璃板,就会发现下面铺满了人的骨殖。 商朝人把战俘和奴隶当作牲畜,但他们的实际地位却连牲畜都不如。商人崇鬼,他们认为保佑自己的,是祖先的魂灵。为了祭祀,他们需要屠杀生灵来向祖先的鬼魂贡献血食。 他们杀生祭祀,真正用的牲畜很少,但用的人殉很多,光一个商王武丁,他有据可查的杀人祭祀就多达九千多人。 要知道,在整个商朝前期的人口总数也不过八十到两百万人。 这些人殉保存得都很完全,有的陪在车马之前,有的手里拿着戈戟,有的痛苦地蜷缩在一起,还有一些坛坛罐罐。 有的殷墟考古人员说,他们最怕挖出红色的陶罐。 因为那是用儿童祭祀的容器,只要打开红罐子,就会发现里面都是孩子的尸骨。 一九八四年,在殷墟曾经出土了一个青铜甗,这是商人用来煮东西的容器,形状类似于我们现在的小蒸锅。 他们惊讶地发现,这口锅里满满地塞着一个东西,那是一个人头。 最初,考古专家还认为这是祭祀时不小心把人头掉锅里了。 ——拜托,祭祀的时候,拿着人头晃来晃去做什么?那是人头,又不是猪头,掉锅里是几个意思? 后来到了一九九九年,殷墟又出土了一个青铜甗,他们发现,这次里面仍然躺着一个人头!这下专家们服气了,原来煮人头也算是一种祭祀用品。 专家们没说,但我们其实能够推断出来——难道煮人头仅仅是为了祭祀祖先吗? 既然把人当作牲口看待,他们难道不会把人当成牲口一样吃掉吗? 专家还专门对第二个青铜甗里的人头做了同位素检验,他们结合历史,推测出这个人头应该是安徽人。 所以,我们也可以说,在三千多年前,有些河南人把一个安徽人的脑袋剁了下来,然后煮了满满一锅人头汤,以此献给祖先享用。 有人推断,商朝之所以灭亡,也是跟过于残暴,拿着别人的命不当事儿有关。 所以武王伐纣之时,诸侯景从,牧野之战的奴隶也反戈一击,纣王最后自焚而死,商朝才由此灭亡。 第四百三十七章 回到绿洲 其实武王伐纣也算钻了个大空子,因为当时商朝的主力部队正在讨伐东夷。 商人打仗有着双重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消灭蛮族,保持边境安全,另一方面是为了掠夺奴隶。奴隶有着多种用途,既可以用来劳动,也可以用来祭祀,甚至可能还会被吃掉…… 而商人掠夺的许多奴隶,其实都是东夷人。商人的甲骨文中,就有许多关于东夷的记录。在甲骨文里,东夷人总是不服,总是跟中原对着干,所以殷商末期发动了大量军队讨伐东夷。 不过,想想商人的残暴,换我是东夷,我也不服,我也得跟它对着干。 东夷人肯定也很郁闷——我把你当邻居,你却特么把我当食物! 估计那时候的商军也有口号,比如——讨伐东夷做什么?弄点人头下酒喝。 而商朝的这种祭鬼的宗教,到了周朝被完全取代了。周王朝搞出来一套天神崇拜,最高统治者自称天子,辅佐者周公制礼作乐,并慢慢由此衍生出来儒教,从根本上否定了商朝那一套宗教崇拜系统。 所以后来儒家的开创者、商王的后裔孔子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意思就是说,周朝搞的很文明,有声有色,我将学习周王朝的礼法。 但孔子当然也给祖先留了个面子,“周监于二代”的意思就是周朝的“郁郁乎文哉”,是借鉴了夏商两朝的做法。 所以,中国在三千多年前,就开始从杀人如麻转变到了慎杀慎刑的文明社会。 从那一刻开始,凡是滥杀无辜、大开杀戒的行为,都会被认为是罪恶和魔障。 一千多年后的唐朝,当然也不会接受西夜国肆意杀戮的恶行。 西域诸国,当时大部分笃信佛教,崇尚善行,西夜国为什么会独树一帜,用人骨塑像呢?唐人既然用“魔国”来称呼它,那它信奉的恶魔又是何物? 思考可以分散人的注意力,尤其是在不停攀爬一个又一个沙丘的时候。等我在思维的宫殿里转到尽头的时候,我忽然又察觉到了一丝不对的地方。 按照预估的时间,我应该此时此刻已经回到绿洲了。 可是我的面前,却丝毫没有绿洲的痕迹。 我不禁回头,又望了一眼天空中的那个“虚拟点”。 它依然悬浮在那里,没有从我的脑海中抹去,但事实胜于雄辩,因为现在摆在我面前的,仍然是无边无际的黄沙。 即使站在沙丘上面往周围眺望,也望不到半点绿洲的痕迹。 难道——是我走错了?是“虚拟点”出了问题? “虚拟点”毕竟只是想象出来的东西,我没办法真的拿起马克笔,跑到天空之中,在上面画一个大圆圈。所以经过一场巨大的风沙,我那牢不可破的记忆也可能会出现混乱。 要是这样,就彻彻底底糟透了! 不管是留在绿洲,还是留在魔掌之内,华鬘都有可能找到我,但如果我在偌大的塔克拉玛干沙漠里乱窜,那就算是神佛来都找不到了。 我正在焦虑,这时候忽然望见离这里不远的沙丘里有一抹绿色。 沙丘上寸草不生,怎么会有绿色?再仔细望去,却发现那里沙丘的阴影很不自然。照理说因为沙丘形状规则,所以阴影的边缘也应该是规则的。 ——除非,那不是阴影! 我恍然大悟,连忙跑下自己站立的沙丘,朝那里拼命跑去,因为跑得太快,中途我还栽了几个跟头,摔得满嘴都是沙子。 我磕磕绊绊跑到那片阴影前,果然不出所料,这里根本不是什么阴影,这是一片被狂沙覆盖掉的水渍。 这里就是上午的绿洲,没有想到中午那场巨大的风沙,居然将整滩湖水都给埋掉了,而不远处的那抹绿色,就是还没被完全埋掉的树冠。 可是——沈喻在哪里? 我顿时急了——这里没有人影,她不会也被黄沙埋掉了吧? “沈喻!沈喻!”我高声呼喊着。 我的嗓子已经干燥得如同旱裂的农田,加上又急又燥,刚喊了两声,声音就完全破了。我急忙从书包里掏出水,使劲灌了两口,润润嗓子,继续撕心裂肺地高喊着。 “沈喻,你在哪儿啊!你去哪儿了!” 没有回音,空荡荡的沙漠里,只有微风扫过沙面的簌簌声。 我朝那一抹绿色跑过去,期望能在那里找到躲风的沈喻,但我再一次失望了,那个地方只有垂死的树木,没有我喜欢的女生。 “沈喻!听见了吗?你去哪里啦!”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圈又一圈围着那消失湖水奔跑着,寻找着,呼喊着,嚎叫着。 还有没有声音。我多希望她能从一堆黄沙里站起来,狼狈不堪地抖落着身上的沙土,然后朝我吼着,骂着,责怪我不辞而别,责备我自作主张,责骂我关键时刻消失,把她一个人留在这里面对风暴。 太阳慢慢地朝西方天之尽头坠落,沙漠的日落是那样美丽壮观,白天像恶魔一样张牙舞爪的沙暴,到了黄昏就像安静的少女。 沙丘一个个都被镀满了金色,宛如古代奥斯曼苏丹的黄金宫殿,又像一只又一只的金色绵羊。风也不再嘶鸣,温度也不再炽热,一股凉爽悠远的感觉扑面而来,天地之间仿佛顷刻间走向巨大的安宁之中。 但我没有心情欣赏这美景,感受这清幽。我站在消失的湖水上面,感觉自己心肠寸断。 ——就算发现了西夜,又能怎样? 我居然为了证明自己,在关键的时候,在危险的地方,抛弃了我毕生最爱的人。 我不该赌气,而沈喻再要强也是一个女生,在这么严酷的自然环境下,她更需要我陪在她的身边。 就在暗自神伤,悲摧心腑的时候,我忽然望见在夕阳西下的方向,有个模模糊糊的黑点在移动着。 我急忙跑上一个高一点的沙丘,朝那个黑点眺望着。 不错,那是人,那是一个正朝着这里走来的人。从走路的姿态来看,她显然是一个女人。 “沈喻!”我朝那边使劲挥着手,高声喊着,然后冲下沙丘,朝那里狂奔过去。 第四百三十八章 沙漠夜聊(1) 我跟沈喻坐在那棵被黄沙埋掉一半的树旁。我掏出水递给她,她喝了一口,又重新递给我。 “刚才喝过了。” “留着点儿吧,还有一晚上要熬呢。”她叹口气,“没想到沙暴来的太大,根本来不及拿东西,都埋沙子底下了。” “那你去哪儿了?”我问。 “你先说你去哪儿了!”沈喻的语气明显带着愠怒。 我只好把自己的经历讲了一遍,还把对魔掌的推测说了。 “你说,那是不是西夜国的遗址?” 她没说话,而是闭目深思。 “你在想什么?”我终于忍不住问道——事到如此,也不能再容她不言不语,故弄玄虚了。 “我在想华鬘和原子弹。” “她和原子弹有什么关系!” 沈喻没正面回答,她只是接着问:“那你说,人类制造原子弹的目的是什么?” “战争?杀人?” “对啊。但因为这东西威力太大,只用了两次,就把本来想坚持“一亿玉碎”的日本吓得神魂颠倒。因为人们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怪物武器,一颗下去,整个城市就变成了废墟,简单就是神话传说中才能见到的东西。 “所以,原子弹成了终战武器。其实大战之后,本来更容易爆发大战。但因为有原子弹的存在,要是爆发核战争,整个人类都有灭顶之灾,所以‘热战’就成了‘冷战’。 “其实原子弹客观上反而促成了几十年难得的和平——这就是原子弹的双重作用,本身是个杀人武器,反而倒成了和平基础。” 我听得云里雾里:“可是,这跟华鬘有什么关系?” “你真是蠢,蠢到骨髓里去了。”夜晚的沙漠很凉,沈喻一天没吃东西,能看出她有点瑟瑟发抖。 但就算这样,她还是保持着出口伤人的优良传统。 “冷不冷?”看她冻得抱膝而坐,我都有点心疼她了。 “你看你,平时天天嚷着节食,现在连口水都喝不上了,节食节到姥姥家去了,很开心吧?”我摸清了她的脾气,你越说好话,她就越不张嘴,所以开始跟她逗咳嗽。 “对,要是饿死我,你就更开心了。”她剜我一眼,“就你那点心思,你就是想早点甩开我,跟那个什么阿修罗公主双宿双飞对吧?” “哎哟,看你说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你要冻死饿死了,那华鬘去哪儿?难道附在我身上?” “哟哟哟,一副忧国忧民的样子——附你身上多好,雌雄同体,想干嘛就干嘛。”她酸里吧唧地说。 “我心心念念的,还不如为了你好……” “别介,民女承担不起。”她鼻子里使劲哼着冷气。 “嘿嘿,你说,像你这么怪脾气的人,是不是只有我能忍受了?”我嬉皮笑脸地继续逗她。 她看我一眼,噗嗤一声冷笑出声来。 “得了吧。你们这些重度屌丝,每天大白日的都在歪歪,总想象着有个年轻女生,她貌美如花、大胸长腿、家境优渥、柔意似水,既有些才情,又有点风骚。 “她样样都好,就是有那么一处小小的缺点,而你们只需要做一点‘微小的工作’,以为自己能忍受她的缺点,就能得到人家芳心,然后非你不嫁了——你们啊,兔星婆!那一污!” 她这一套说辞简直就像相声里的“贯口”,说得我都差点笑出声来。 “告诉你,追老娘的人排着队呢,排不到巴黎,也排得到伊斯坦布尔!跟你出门,是给你面子,看把你自得的!自从趁人不备亲了我一口,这阵子都高兴地成白日飞升了吧?能上九天揽月,能下五洋捉鳖没?” 她怼得头头是道,我笑得乐不可支。 诸位,先声明一下,我不是受虐狂。大家或许根本不了解沈喻,她这个人从来面冷心热,所谓面冷,就是对你爱答不理,随便你说什么,她都懒得回复。你越是追问,她越不理不睬,这就是她的个性。 可最近,她明显对我话多起来,有时候怼我怼得头头是道,而且一骂我就刹不住车。 要知道,她对别人可不是这样。就连对自己的亲密战友林瑛,她也不过哼几声了事儿。 所以,她越多嘴,就说明越在乎我——当然,这也可能是人生三大错觉之一。不过随它去吧,反正错觉也是美好的,就当看电影自己爽一下也值啊,还不用花票钱。 我掏出瓶子,举起来看看,只见里面只剩下五分之一的水了,这点儿水认真喝起来,也不过一大口的样子。 “说这么多,你口渴没?” “不渴!” 我得意洋洋地拧开瓶盖儿,举起瓶子,装作特别大声地嘬了一口,其实根本没沾到水边。 “哎呀,世间美好,莫过于此啊——你要不要来口?” “不用!老娘就是渴死……” 看着她咬牙切齿的样子,我忽然觉得面前这个女孩真是超乎寻常得可爱。 “你干嘛?!你站起来干嘛?你这什么眼神……停住!你再走一步试试……”她指着我大声斥责着。 我拿着水瓶,朝她走过去,她吓得花容失色,也连忙站起身来后退,但她慌张得厉害,刚退两步就自己绊了一下,一个趔趄朝后面仰去。 我赶紧伸手去拉,可自己生来运动神经不发达,也一个磕绊朝她扑过去。我俩同时摔倒在地,像叠罗汉一样叠在一起。 “滚开啊!臭牛虻!啊啊啊啊——”她急得前后鼻音都分不清了,只是双手捶着我,花枝乱颤地尖叫着。 说实在话,我原意只是想吓吓她,所以眼前这一幕连自己都没有想到。不过虽然是在荒无人烟的沙漠里,虽然是我们俩最落魄的时候,虽然跋涉一天早就力倦神疲,但又有哪个男的能忍受美人在前而心无所用。 尤其是像沈喻这种魅力十足的女人,就算是同性恋也能掰直了吧。 我激动地一撒手,将瓶子扔到一边,伸开胳膊就抱住了她。 “你大爷的,放开我!我是性冷淡!”她使劲挣扎着朝我大骂。 “我不是性冷淡。” “再碰我一下试试!” “碰了,怎么着吧?” “蹬鼻子上脸是吧——我的脸!” 她捂着脸蛋,怒目而视,因为我刚亲了她的脸一口——亲得我满嘴都是沙子。 “估计,也就只有我不嫌你牙碜了。”我笑着对她说。 她瞪着我,终于没忍住,噗嗤一声也笑了出来。 第四百三十九章 沙漠夜聊(2) 我们俩躺在软绵绵的沙子上,望着星光璀璨的万里长空。 “你满足了?”沈喻开口问我。 “……大姐,满足个毛线啊!我就亲了你几口,你脸上沙子倒是被蹭下去了,我反倒挨了俩大耳光子——满足?难道我的满足阈值就那么低?” 她一骨碌爬起来。 “你把一个性冷淡压着折磨半天,既没告你性骚扰,又没给你绝孙脚,这都不满足,什么叫满足——衬衫最上头俩扣子都给扯飞了!” 她这句话倒是提醒了我,我忍不住瞄了好几眼。 “再看!” “没看着啊——黑灯瞎火的。” “你还想看见白的?!” “……” 沈喻一翻身坐起来:“别胡闹了,跟你说正经事。” “我也没说不正经的事吧。” “闭嘴——我刚才想了半天,那个遗址的事情,先不要告诉华鬘为好。” 我愣了:“为什么?” “觉得这事儿有些奇怪,你说,她对别的东西不敏感,总是大而化之,为什么偏偏能察觉到西夜国遗址?” “这个,或者是磁场吻合吧。” “那跟西夜国磁场吻合的,都是些什么事件?” 我倒吸一口凉气。 “不管怎么说,她毕竟是个来历不明的人。”沈喻叮嘱我道,“别误会,我对她早就没了心结。总体来说,她这个人虽然有点儿霸道,有点儿粗糙,但心地不坏。不过,别忘了,当你问她为什么来这里的时候,她是怎么说的。” 我想了想:“她说是为了躲避什么,不小心撞见你的中阴身,才借尸还魂,跟过来的。” “既然是躲避,那肯定有追杀,追杀她的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她是在怪事迭发的时候来到人间的,最近频繁出现的诡异事件,跟她的来历有没有关系?” 她这番话说得我默然不语。 虽然沈喻讲得有道理,可我还是隐隐得并不开心——她现在对华鬘还有一些戒心,可能是因为没真正相处过吧。只要她能跟华鬘面对面坐着,就会发现那是一个多么单纯的人啊。 沈喻似乎察觉到了我的心思,她伸出手,拍拍我的肩膀。 “刚才的事情,真的对不起。” “刚才?” “扇你俩耳光,拒绝你的事。”她红着脸说。 我差点儿笑喷,她愠怒地望着我。 “你笑什么?!” “哈哈哈,我是觉得,你竟然还会因为这种事道歉。” 她的脸更红了,红得简直发了紫:“你——别欺负了人,又被说两句好话,就不识抬举了!” “别别,咱俩都认识这么多年了,我识不识抬举,你最心知肚明了!”我怕她恼羞成怒,赶紧安慰她道。 “这还差不多——把腿伸过来。” “干嘛?” “枕着你大腿,睡会儿觉不行吗?!” 我受宠若惊:“随便用,剁下来枕着都行!” “废话!”她重新躺在沙子上,我也躺了下来,把腿伸了出去。我俩呈一个直角躺着,重新仰望星空。 她的脑袋在我腿上蹭蹭,蹭得我心里跟草泥马爬过似的。 “哎?” “什么?” “你要是有想法,跟她一起也行。目前来看,我还在性冷淡的状态。” “放心好了。”我安慰她。 “放心?放什么心?”她立刻警觉地抬起头来。 “放我不会骗华鬘上床的心,行了吧。我等着你。” “这还差不多。”她又重新枕在我腿上,“试探一下而已,没想到你比狐狸还狡猾。” “废话,我都跟猎人周旋多少年了。”我笑了。 她不再说话,只是安静地躺在那里。过了好久好久,她入睡的鼻息声规律地传过来,同它在一起的,还有我俩肚子饿瘪的咕咕叫声。 看着她熟睡的样子,我忽然想起一个问题,那就是忘了问她白天去哪里了,为什么我回到绿洲,四处寻找她的时候,她却从另一个方向回来。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趁着还没有饿到睡不着,我也想美美睡上一觉。 尽管是在茫茫沙漠之中,尽管天高地方远,百里无人烟,但正因为如此,人才无能为力,因为无能为力,才无事可做,因为无事可做,才睡得踏实。 在灿烂的银河下面,我也进入了梦乡。 …… 这是漫长的一觉,这是香甜的一觉,这是无人打扰的一觉,这是我几个月以来睡得最舒心的一觉。 等我醒来的时候,发现太阳已经斜斜挂在天上。周围寂静得只剩下风声,我稍稍抬起头,却发现自己腿上早就没了沈喻——现在已经是华鬘的踪影。 我连忙坐了起来。 “华鬘!”我四顾无人,只能朝着沙漠深处大声喊道。 又是无人回答——最近不知道怎么了,只要找人就找不见…… 不过,对于华鬘,我是一点儿都不担心。 我找到昨晚丢在沙漠里的那个水瓶,瓶底还剩下一口水,显然是华鬘起来喝了水,还为我留下的。 真难为她了,自从她来到人间,这还是第一次遇到醒来就没有饭吃的情况吧。 就凭她那种大胃,喝水还能想着给我剩下一口,简直就是莫大的惦念了。 我拿起水瓶,拧开盖子,口里已经干得要命,我把剩下的水都倒进了嘴里,然后还仰着脖子,把最后一滴水都滴了进去。 常言说,远水解不了近渴,但滴水也解不了大渴。 我嗓子里就跟洛杉矶的山火似的冒着烟,这点水连火势都延缓不了。不喝还好,喝了反倒像火上浇油,真是越喝越渴。 我把瓶口又舔了一圈,试图再从那里找到一点湿润,直到最后发现自己嘴巴都比它水分还多,这才把它悻悻地丢到一旁。 现在要有口水喝,那简直比吃两盆麻辣小龙虾、十斤进口车厘子还舒服啊。 昨天我还能感慨几声,可到了早上,感觉连感慨的力气都给蒸发了。 我正在惆怅,忽然听到身后扑通一声,转回头看时,发现华鬘穿着一身新衣裳,正干干净净地站在那里。 “亲爱的,我想死你了!”她张开双臂就扑了上来。 “别别,这句是冯巩的台词。”我赶紧阻止她,“我身上脏——你去哪儿洗的澡,衣服又是怎么来的?” “嗐,别的男人送的呗。”她若无其事地说。 “什么?!”我一下子就急了。 第四百四十章 非同凡响的历史维度 “别的男人?是谁?他没占你便宜吧?——你是不是不知道什么叫占便宜,什么叫吃亏啊?是他给你洗的澡?他都干什么了!”我疲惫感顿时一扫而光,急火攻心地连珠炮追问道。 华鬘盯着我,她没回答我的问题,反倒举起一个包,从里面掏出一瓶矿泉水,两个馕,一碗菜饭,一个香瓜来递给我。 “亲爱的,你饿了吧,这些都是我换来的。这种菜饭,那男人说叫琼琼饭,特别好吃,早上我吃了十大碗呢!吃得他眼都直了!” 我顿时觉得一阵天旋地转,都怪自己过于大意,还以为华鬘醒了,第一时间会叫醒我。哪知道她舍不得吵我,加上活动范围大,竟然自作主张,去给我找吃的了…… 她来人间这两个多月,几乎是寸步没有离开过我。在云塘镇她跟我吵架,曾经负气出走,但那里毕竟是城市,人多眼杂,而且没多久就因为吃霸王餐被我找到了。 她虽然力大无穷,异能超群,但她根本没完全了解人类社会,从心智上来说,她还像个孩子…… 心智不成熟,而且长得身材又这么火辣,脸蛋又这么俊俏,一旦被心怀不轨的男人盯上,用花言巧语骗了…… 我脑袋里嗡嗡作响,她却咯咯笑着,仍旧把吃的递过来。 “是不是饿一天了,赶快吃吧,吃了咱们赶路!我这一晚上跳来跳去,总算找到去叶城的路了!” 我接过她手里递过来的那碗饭,把它放在一边,然后双手拉着她坐好,强作笑意问:“华鬘,你坐好,能跟我讲讲,这些东西是怎么换来的吗?” “啊!”华鬘咯咯笑了,“简单,就是大清早,在一个小县城里遇到一个男人,然后他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呗!” “……他都让你做什么了?” “干活啊!他在卸货,我看他动作太慢!就问他用不用帮忙,他叫我怎么搬,我就怎么搬。 “干完后,他要给我钱,我说这破纸又不能吃,能管我和朋友吃顿饭,让我洗个澡就行——虽然阿修罗怕水,但更怕脏啊! “他开心死了,赶紧把我带到澡堂,我洗了澡,出了门,他就拿了一堆吃的等着我。这些吃的都是这么来的。” 我长吁一口气:“吓死了,你洗澡的地方,是女澡堂吧。” “那还用说,亲爱的,你放心吧,我又不是没看过电视剧,多坏的男的都见过!” “唉,看来追剧也是有好处啊!” “谁说不是——盗墓剧你看过没,超级神,我一直盼着能下古墓,打僵尸呢!” 我拿出琼琼饭,扒拉开华鬘带来的东西,发现没有筷子。我喝口水,然后用水冲冲手,只好吃手抓饭。 “什么盗墓小说都是虚构的,古代除了帝王的皇陵,哪有那么大规模的墓穴啊。” 华鬘神秘地一笑说:“嘿嘿,亲爱的,你不能断言哦。我在阿修罗界的时候,曾经翻过古籍,里面曾经有对人间的记载。” 我吓了一跳:“难道以前也有阿修罗来过人间吗?” “肯定的吧,而且感觉两个世界还比较密切,不是像现在这种空间隔绝的样子。你们生活的这个地方,在很久之前有个巨坟时代,你大概不知道吧?” “巨坟时代,我只知道日本历史上,有一些古代大坟的遗迹,日本人臆测说那些是天皇的陵墓……” 华鬘打断我的话:“肯定不是这万千年的事情,因为阿修罗史籍里记录的人间,是更远更古的事。” “更古老?不会是几千万年,几亿年吧?” 华鬘笑了:“怎么不会?阿修罗的纪年,比你们人间要久远得多得多。你们这里天翻地覆过数次,在我们眼里只不过像是王朝更迭。” 我刹那间哑口无言。 “那巨坟时代统治地球的是什么人?” 华鬘耸耸肩:“亲爱的,你可能还是没有理解,我所说的历史维度,不是以人类计算的。对于阿修罗来说,人间的一次生物大灭绝,就是一次王朝更换——你明白吗?” 我顿时傻掉了。 是的,她所说的历史维度,确实超出了我的理解范围之外,因为生物大灭绝,是以亿年来计算的。 地球从出现生物至今,有据可查的就有五次生物大灭绝。 第一次灭绝发生在在四亿四千万年前,名叫奥陶纪大灭绝。因为气候变冷,海平面下降,以笔石为代表的许多腕足生物几乎全部死去。这次灭绝毁坏巨大,地球上百分之八十五的物种都不复存在。 第二次灭绝叫泥盆纪大灭绝,发生在三亿六千五百万年前,百分之七十八的海洋生物再次被重新洗牌,而且这次灭绝持续了两百多万年,时间最长。 第三次灭绝,也是最大的一次灭绝。因为气候突变,气温上升,大气含氧量下降,让地球上百分之九十六的生物化为乌有。 命最硬的三叶虫先后熬过了奥陶纪和泥盆纪,但它们这次却没有熬过去——整个世界的三叶虫都挂掉了。 第四次发生在三叠纪,也是比较诡异的一次,在没特殊的原因和征兆的情况下,百分之七十六的海洋生物又被洗了一次牌。 第五次,也是名气最大,尽人皆知的灭绝事件。在白垩纪晚期的时候,地球上的真正霸主——千万种恐龙居然全部死去,留到现在的只是一具具化石。 当然,有人说,现在我们正经历第六次生物大灭绝——因为人类活动范围和活动强度的增大,许多物种同样面临着灭顶之灾。 我一条接一条地把历次大灭绝给华鬘描述了一遍,她边听边频频点头。 我问:“所以,你说的那个巨坟时代,究竟是哪个地址时期?是奥陶纪,二叠纪,还是白垩纪?” “亲爱的,你讲的这些生物大灭绝,我可没从阿修罗古籍里看到过呢。” “什么意思?” “因为巨坟时代的人间,生活着像阿修罗一样的人。” “人?难道是恐龙灭绝之后,智人出现之前的那个时代。” 华鬘笑了:“不,应该是比最早的生物灭绝还要早得多的时代,也许那个时代根本没出现在你们的地质记录里……” 第四百四十一章 抵达叶城 尽管我听了半信半疑,但华鬘拍着胸脯保证说,她确实看过这样的古籍。 “骗你是小狗。” 我问她,阿修罗的典籍里,对巨坟时代有什么记载,她仰着头想了想,然后又开始支支吾吾起来。 “总之,我读到的东西,跟你知道的历史一点儿也不像。” 说完这句话,她又沉默了一会儿,看上去眉头紧蹙,似乎在想着什么。 “我们赶紧去叶城吧。”我提醒她,“本来跟蒜队长约好昨天到,现在已经失约了。” “好的,你先吃完东西再说。”华鬘答应道,她声音有些飘忽。 我饿了一天,见到食物简直比见到爹娘还亲,我鼓起腮帮子,一番风卷残云将华鬘“化来的斋饭”吃个干干净净。 华鬘坐在倒下的树冠上,托着腮望着我。 “连吃东西都这么帅。” 我差点儿没把嘴里的琼琼饭喷出来。 有句话叫“彼之蜜糖,此之砒霜”,昨天我刚被沈喻骂成只会歪歪的吊丝,今天华鬘就跟看偶像似的望着我,就连我胡乱吃口饭都被她评为帅气。 所以,我只有一个,但看法有两种。你说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金刚经》里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所以这样看来,真可谓“凡种种相,皆是虚妄”。当然,最近一段时间,因为某位名人的缘故,连《金刚经》这么经典的东西都变成调侃用的梗了。 倒是华鬘忽然想起来前晚飞行的事儿。 “对了,那边有个怪怪的地方,你去过了吗?” “啊……”我想起沈喻的叮嘱,先不要将发现西夜国遗址的事情告诉华鬘。 “她来历不明,感触迟钝,却独独对那里感兴趣,万一惹出什么麻烦来呢。”沈喻如是说。 “去是去过了,不过正好遇到风暴,没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你看,绿洲这里都被黄沙埋掉了。”我不忍心对华鬘撒谎,但说话还是保留了一些余地。 她明显有些踟蹰,似乎在考虑要不要飞过去看看。 “你稍等我一下,一分钟。”华鬘对我说。 我正要阻拦,但她哪容我说话,嗖地一下就没有了踪影。我只好傻傻站在原地,心里担心不已——如果华鬘真的发现了那个魔掌,天知道又会如何。 但也就过了半分钟,她就又歘地从天而降。 “看过来,都是沙丘,就算有什么东西,也在沙子下面——咱们还是赶紧去叶城吧,这里风沙太大,刚洗了头发别又弄脏了。” 我心想夜长梦多,也想尽快离开此处。可一旦离开,还能找到这个绿洲,还能找到辛苦寻来的西夜国遗址吗? 要不是沈喻叮嘱的话,我真的想守在这里,然后请华鬘去联系蒜队长和闻廷绪,搬来救兵,彻底勘察遗址,寻找当年的闻牧山考古队消失的真相。 但偏偏沈喻提醒了我那番话,而且她丝毫没有在意这里的位置,也不关心能否再找到这里的事情。 我拿出手机,却发现手机的定位已经悄悄变了。 昨天还显示在兰州的杏胡台村,今天就变成了甘肃临夏枹罕镇……看来我判断得没错,这里的磁场肯定有问题,光靠gps是无法定位的。 “咱们走了之后,还能再回到这里吗?”我问华鬘。 “看你说的,我能来这,就还能找到这。”华鬘信誓旦旦地说。 …… 其实我们所在的绿洲,离着叶城县城并没有多远。 叶城号称“天路零公里,昆仑第一城”,整个县城面积不大。华鬘现在也“世故”了,她没带着我落在市区繁华路段,而是想选个偏僻地方落脚。 “那里光秃秃的,如何?”她抬起下巴,对着远处说。 “只要别引起大惊小怪就行,这里城小人少,一看见怪人,顷刻之间全城就都知道了。” “得嘞,瞧好吧!”华鬘身子一纵,迅速下降,呼呼的风让我不得不闭上眼睛。只听“咚”的一声,她已经带着我安安稳稳地落了地。 周围一片安静,我心里想,这次算是找对地方了。 结果等睁开眼,我才发现自己完全搞错了。 这里原来是一个城郊的市集,我和华鬘正好落在一个卖羊肉的摊位前面,周围的人想必都被我俩这天外来客震惊了。他们一个个嘴巴张成圈状,盯着我们一动不动。 就连卖羊肉的老板,也举着尖刀,呆若木鸡。 我跟华鬘也傻了,以前搞出熊本熊飞上天也便算了,虽然惊动一时,但不久官方就主动辟谣说,那只是一只酷ma萌的气球,它遭遇了狂飙天气,所以才会飞速移动。 这谣辟得简直无可指摘。 不过熊本熊毕竟是远距离目击,这次可是近距离接触。而且华鬘还背着我,一副“抢亲背媳妇”的样子,这种天外来客未免也太滑稽了。 我赶紧揪揪华鬘的衣领,她顿时会意,然后脚下一蹬。 嗖—— 随着下面一阵哗然,我俩瞬间斜着高高地飞了出去。 这次的降落地点是一个小区后院,小区里尽是六层的楼房,外表全都刷成了白色。这里虽然偏僻,但还是被一个扒着紫藤架掐花儿的小孩子看到了。 小孩子倒不怕,就算他跑出去高喊,说有两个傻叉从天而降,他爸妈也不会信的。 我拉着华鬘,从他面前大摇大摆地走了过去。刚走没多远,就听缓过神来的他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阿帕!阿帕!”他边哭边喊,我牵着华鬘,一溜烟就拐得不见了踪影。 我俩穿过小区,走到街上,我打开手机,发现信号已经恢复了,首当其冲就是十来条信息提醒。 不用想,也知道信息是林瑛发过来的。 “你跟沈喻在哪儿?见信息速回复!” 我从包里又掏出沈喻的手机,刚打开就有电话呼叫进来。我看这正是本地的电话号码,赶紧将它递给华鬘。 “蒜队长打来的,记住今天你是沈喻。” 华鬘应了一声,激动地接过电话,然后又捂着话筒问:“那个沈喻,平时说话都什么腔调?” “她?有点知性,有点冷淡,反正不会咋咋呼呼的。” “哦了!”她冲我做个ok的手势,然后接起电话,学着电视剧里的台妹腔,嗲嗲地拉长嗓音,叫了一声“喂”。 第四百四十二章 终见蒜队长 蒜队长算起来也近古稀之年了,但乍看起来只有五十多岁的样子。 他没有像其他当地人一样留胡须,脸上刮得干干净净,而且满面红光,讲起话嗓音洪亮,笑起来面容爽朗。 “沈老师、言老师,来叶城我就不见外了。今天正好小儿子带孙子孙女过来瞧我,你们要是不嫌弃,就在我家吃手抓饭。等吃完了,咱们再详谈。”蒜队长虽然口音浓重,但汉语十分流利。 “好啊好啊!”华鬘一听吃的就开心得要命。 我不禁有些担心——凭她那大胃,这顿饭再把老人家吓着怎么办…… 为了避免一会儿尴尬,我决定背个黑锅。 “那个……沙木沙克大叔,我饭量……有点儿……大。”我支支吾吾地说。 蒜队长哈哈大笑:“小伙子,腼腆什么!饭量大,是福气啊!我饭量也大,你看,这身体多好。” 他边说边站起来,走到厨房门口,朝里面大声说:“老太婆,多做点儿饭!把远道而来的客人招待好!” 他说完便兀自大笑着走回来。 “饭量大的年轻人才靠得住!”蒜队长用宽厚的手掌拍着我的肩膀说。 我们坐在沙发上,蒜队长端上了一堆各式各样的干果,然后用铜壶泡了茶,给我们华鬘倒上。 “谢谢蒜队长。”华鬘不客气地伸出手来,然后将一把葡萄干放进嘴里。 “这东西好甜哦,好好吃。”她满口台腔地说。 蒜队长打量着她:“沈老师,感觉你本人,跟电话里不太一样。” “是吗?有不一样吗?” “不一样,很不一样。” 老刑侦都很厉害,我生怕蒜队长瞧出什么端倪,急忙打圆场说:“沙木沙克大叔,她这个人吧,有点捉摸不定,魏阳那边的警察都叫她‘神经病’。” “对啊,我是神经病。”华鬘抱着我胳膊,笑呵呵地说。 “您看,神经吧?”我摊摊手,做无奈状。 蒜队长看我俩耍宝,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十三年咯。”他感慨地说,“这十三年,我一直没忘记那个案子。不瞒你们说,退休之后,我也一直在私下继续调查它。” “有什么进展吗?” 蒜队长狡黠地一笑,他站起身,走到里屋,不一会儿走出来,手里拿着一个日志本。 他坐在沙发上,戴上老花镜,一页页翻了起来。 “这几年,我把所有地方都走遍了——除了没找到那个遗址,其他跟案情有关的地方都去过了。反正现在还在做饭,咱们就先谈工作……” 这些年,蒜队长频繁去的一个地方,就是喀拉亚吐尔村,当年闻牧山和费唐就是从这里出发,带着十个雇来的临时工进入茫茫沙漠,然后一去不返。 蒜队长边说边给我们解释。 “‘喀拉’这个词,在新疆地名里很常见,喀喇昆仑山、克拉玛依,还有喀拉塔格,里面都有喀拉。 “我查了查书,里面说‘喀拉’这个词是黑色的意思,而‘亚吐尔’是烽火台的意思,所以喀拉亚吐尔这个地名,大概就得名于一个古代的黑色烽火台吧。” “烽火台,好玩好玩,是烽火戏诸侯用的烽火台吗?”华鬘眼睛一亮,“现在还有这个东西吗?” “早找不到踪影了,消失了。我在村里询问老人,他们也记不清哪里有黑色的烽火台了——明明当地的土壤都是白色的。” 我忍不住解释说:“蒜大叔,其实‘喀拉’这个词,意思不只是黑色啊。” “哦?愿闻其详。” “这个词,其实从古就有,在北方游牧民族中比较多见,突厥人叫做‘喀拉’,蒙古人叫‘哈拉’,可能它最初的意思是黑色,但后来却引申出来多种意思。比如新疆历史上有个喀喇汗国,以前历史学家将它意译成为‘黑汗国’,现在又改成音译了。 “为什么?因为他们意识到了,光意译为‘黑汗’是错误的,因为喀拉还有很多的意思。 “再看看蒙古语里面的‘哈拉’,蒙古汗国最初的都城叫‘哈拉和林’,是窝阔台所筑,那里在杭爱山底下,水草丰茂,绿意盎然,也跟黑色没什么关系。在地名上,克拉玛依是指的石油,跟黑色有关,但喀喇昆仑山这种常年积雪的山脉,” “太棒了。”华鬘又开始托着腮做花痴状,看得我都开始局促起来。 “继续说下去。”蒜队长也听得很用心,“真是有意思。” “所以,有人认为,‘喀拉’其实是‘大、高、圣洁’的赞美之义……” 蒜队长眼睛一亮:“莫非喀拉亚吐尔指的是高大的烽火台,如果这样说的话,村子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座孤零零的土山,这座小山有小一百米高,跟周围的地形格格不入——莫非这就是那座烽火台?” “如果是烽火台的话,那它跟古代的西夜国有没有关系呢。”我也陷入了沉思。 我们正在商量喀拉亚吐尔村名字的来历,这时门铃忽然响了。 蒜队长一拍大腿:“我孙子来咯!” 他乐呵呵地跑到门口,打开房门,只见一对年轻的维族夫妇走了进来。那女人长得五官十分标致,看上去竟然跟古力娜扎有些相似。 “达达。”他们叫着蒜队长。 “家里有客人,正好中午一起吃饭。”蒜队长开心地说,“我的宝贝孙子呢?” “琼达达!”门外有活泼的声音传来。 一个八九岁的卷发男孩子冲进门来,他看到坐在沙发上的我和华鬘,顿时瞠目咋舌地愣在了那里。 我也傻了眼,因为这个孩子不是别人,正是我跟华鬘落在小区后院的时候,撞见的那个正在爬藤架、摘藤花的小孩子! 真是无巧不成书,本来以为被一个小孩目睹我俩从天而降也没什么大不了,谁知道偏偏这小孩就是蒜队长的孙子! 所以,那孩子打量了我俩几眼,当看到我也在盯着他的时候,突然哇的一声就哭了起来。 “阿帕!就是他们!” 整个沙木沙克家都愣在那里,蒜队长更是惊诧莫名。 “这是怎么回事?阿迪力,你认识他们吗?” 第四百四十三章 圆谎 原来蒜队长的孙子叫阿迪力,还没等我解释,这孩子就“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他俩就是外星人!”阿迪力声嘶力竭地说。 蒜队长一脸蒙圈:“外星人?阿迪力,不要对客人没有礼貌!” “就是他们两个,衣服都没换呢!我在后院玩,他俩就扑通一声从天上飞下来了!” 他爸爸赶紧打断阿迪力:“别乱说!小孩子,经常会夸大其词——这两位是?” 蒜队长赶紧把我们介绍了一遍,我生怕他们怀疑,还把自己和沈喻的证件都掏出去,给大家传阅了一下。 “真的不是外星人,我们都有身份证——你看,这里还有魏阳市公安局的证件……” 蒜队长差点儿笑喷:“小孩子都是戏言,言老师,你当什么真。” “戏言嘛,就是戏弄言老师的意思。”华鬘还在旁边补刀,也不知道哪里学来的风凉话。 阿迪力依旧狐疑地看着我们,好在他妈妈把他去另一个屋子玩了。 蒜队长的儿子名叫艾则孜,是叶城中学的老师。我们寒暄了几句,老蒜家的大餐终于就要开宴了。 蒜大婶可算卖了力气,她跟老伴、儿子、媳妇把一道道菜端出来,有椒麻鸡、馕包肉、酿皮子、炒烤肉、大盘肚、毛芹菜、四季豆,还有两大盘烤包子,一大盆手抓饭。 “新疆的啤酒你们一定要尝尝,夺命大乌苏!” “嘿!言老师,你不是胃口好嘛!今天管你们肚皮滚圆!”蒜队长指着满满当当一桌子菜,得意地说。 …… 半个小时之后,面对桌子上连个油星儿都不剩的空盘子,蒜队长已经完全进入呆若木鸡的状态。 “怎么回事……汉民也有这么能吃的人……”他看着抱着一堆烤馕大嚼特嚼的华鬘喃喃自语道。 这烤馕还是艾则孜眼看打不住,直接跑街边小卖部临时买的,他一下子叫了二十个烤馕,三十串羊肉串,两提大乌苏,现在只剩下两个馕了,其中一个还在华鬘嘴里。 说这话的时候,最后一个馕和最后一瓶大乌苏也被华鬘消灭了。 “真是人间美味啊。”华鬘吃干抹净,不忘了及时点评。 “是不是——还没吃饱?”蒜队长试探性地问。 “饱了饱了!”我连忙替华鬘回答。 阿迪力一拍桌子。 “我就说他们是外星人!你们都不信我!呜呜呜呜!” “别胡说,哪有这么能吃的外星人……”艾则孜连忙捂住儿子嘴巴。 酒过三巡,食过五味,我们终于又重新坐回了沙发上。 蒜家人有点惊魂未定的感觉,蒜队长重新打量着我俩,终于忍不住问:“言老师,虽然这样说话有点直白,但你们俩是怎么来叶城的?” “从西安飞乌鲁木齐,从乌鲁木齐飞喀什,从喀什来叶城的啊。”华鬘吃得心满意足,回答得也十分干脆。 “从喀什坐什么车来叶城的?我昨天联系沈老师,手机都打不通。还有,阿迪力是我的孙子,他不会说谎,而且眼睛特别亮,那小区后院的两个人,也应该就是二位吧?”蒜队长忽然神情严肃起来。 我脑袋里“嗡”的一声,得得,如果真的被蒜队长怀疑,那一切就不好办了,起码他不会掏心掏肺去讲这些年调查西夜考古队的事情了。 “唉!”我只好先长叹一声。 叹气这种动作,其实在谈话走到死胡同的时候,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首先它能帮你赢得思考的时间,假如遇到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你慢悠悠叹口气,对方的注意力就会不知不觉转而关注你的情绪,然后你趁这几十秒时间,想想下一步如何应对。 其次呢,是它能帮你起承转合,如果有难以启齿的话,你叹口气,无异于给对方打个预防针,帮着做一下转折的铺垫。 我这一声叹息,是兼而有之。 但我还没想出能搪塞蒜队长的理由,华鬘就先开了口。 “昨天联系不上,是因为我俩去沙漠里玩啦!” 我当时就愣了,华鬘是阿修罗,她不太会说谎,不过这么直白地讲出来,让人怎么接啊! “怪不得!你们自驾车来的?”蒜队长问。 “对对,在喀什租的车……”我赶紧打圆场。 “唉,迷路了吧?好多人第一次看见沙漠,总是好奇心重,想稍微近距离接触下,你们不知道,塔克拉玛干那可是瞬息万变,一不小心就连路都找不到了。” “哎呀,蒜大叔,这您都猜到了!”我急忙拍马屁。 “后来,我们就跑小区后院……”华鬘又接着说。 “是!迷路搞得我俩浑身又是土又是沙,怕脏兮兮的不礼貌,我们找了个人少的地方,换了身衣裳……”我急忙补上一句话——哎呀妈啊,这谎总算圆上来了。 蒜队长如释重负:“我说呢,这就弄明白了!阿迪力,听见没,两位老师是在后院换衣服。” “不,他们就是从天而降的!”阿迪力气得跳着脚喊。但他再抗议也没什么作用了,华鬘还趁机偷偷朝他吐吐舌头做个鬼脸,气得那孩子一怒之下跑另一个屋子打游戏去了。 艾则孜又给我们摆上干果和茶,蒜队长挥手叫他离开,然后继续讲自己私下调查的事儿。 原来二十三年的喀拉亚吐尔村,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维族村,相反,这个村子里汉民也不少。 有人会问,汉人是从哪里来的? 其实历史上汉族大规模迁居西疆的事件也不少,清朝末年,左宗棠为了平息“中亚屠夫”阿古柏之乱,曾带着湘军出玉门关驱逐入侵的浩罕人。 西疆山多沙漠多,而且离中原的补给线又远,所以从汉朝设置西域都护府后,就发明了一种办法,那就是亦兵亦农,让将士在当地屯田。 左宗棠也采取了类似的方法,当时为他筹集军务的陕西布政使杨昌濬就写诗云: 大将筹边尚未还,湖湘子弟满天山。新栽杨柳三千里,引得春风渡玉关! 这些屯田的兵员,许多人最后留在了西疆。 后来斗转星移,到了五十多年前,在我国的西北边疆地区又发生了一起事件,许多人口被“拐骗”到了异国他乡,再也不能返回。 第四百四十四章 伊塔事件及其余韵 原来苏联二战后人员伤亡很大,劳动力十分匮乏,尤其是与我国邻近的中亚地区,那里本来就处于帕米尔山结之下,地旷人稀,许多牧场、农场无人开发。 事在人为,没有人,什么事情也干不成。 以前若干年我们有种思潮,每当谈到人口,往往觉得是一种负担,但相反的是,人口才是社会发展的最大资源。 因为不管是生产消费,还是保卫国家,人口少了是万万不行的。 所以六十年代初,正好中苏关系遇冷,所以苏联就盯上了中国远疆地区的人口。 因为苏联经济条件较好,而我们这边生活困苦,还在不停搞这类那类的运动。于是克格勃特务趁虚而入,他们渗入西疆,鼓动许多边疆民众自称苏联侨民,要求“返乡”。 苏联中亚地区的广播电台也开始用当地语言播放节目,宣传美好的“苏式生活”,加强对老百姓的吸引力。 在这种长期的鼓动下,一些另有图谋的官员也开始迎合苏联,其中甚至包括一些当地部队的将军,他们投靠苏联,煽动百姓前往苏联,“寻找美好生活”。 一九六二年四月,许多老百姓在心怀鬼胎的人组织下,纷纷涌往中苏边境的霍尔果斯口岸和巴克图口岸,要求乘车前往苏联,并与边防战士发生了冲突。 苏联那边也推波助澜,他们还开来了几辆汽车,就停在国境线那边,等着这些人一过境便随时接走。 人留得住,人心留不住,何况直接跟苏联正面冲突也不是上策。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中国政府于是采取了“不开枪、不动武、不与群众发生冲突”的“三不”原则,把选择权交给群众自己。 这是一场由政府组织的大规模偷渡活动,这是一场赤裸裸劫掠人口的行动。 就这样,在短短三天三夜的时间里,在西疆三千公里边境边境线上,大概有六万多当地百姓,他们牵着牲畜,带着全家老小,背着在国内的财产,滚滚涌过边境,涌往苏联。 而苏联方面做得更绝,他们白天用广播引导,晚上还打开探照灯,替这些人照亮偷渡的道路。 这就是不太著名的伊塔事件。 也许有人说,才跑了六万多人,也不算什么。 但要知道,当时西疆本来同样地广人稀,所以经过三天三夜的非法迁徙,许多县城真是十室九空,人口锐减,许多乡镇甚至整个村子都空无一人。 没有了人口,那不光当地经济迅速崩溃,而且边防安全也面临着危机。 为了保证边疆地区的安宁,政府成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始了二十世纪的“屯田”工程。许多内地人也在号召下,以各种方式来到新疆,并在这里定居。 喀拉亚吐尔村原来有五百多人,但他们都在伊塔事件中逃往了苏联,所以村子就成了外迁人员的定居点之一。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那些因为一时之利偷越国境的老百姓,其实被苏联利用之后,并没有过上好日子。他们本来就是为了补充劳动力之用,所以大多数都被安顿在中亚地区,在农场和工厂做工。 转眼到了一九九一年,苏联解体,许多地区陷入混乱,别说吃饭,就连人身安全都成了问题。 一九九二年,霍尔果斯口岸。 边防战士看到国境的另一边又涌来了滚滚人流。 这些人就是当初的偷渡者,以及他们的后代。 他们一共三万多人,打着标语,喊着口号。 “我们是中国人,我们要回国!” 他们喊着,闹着,但最终还是被武警战士拒绝进入国境。 当初你说要离开,离开又离开,现在你说要爱国,就要跑回来。 ——你们难道是开超市、卖地球的吗? 这就是伊塔事件的余韵。 所以,自从上世纪六十年代之后,喀拉亚吐尔村的村民结构也发生了变化,村民们都来自于五湖四海,他们都在南边的一个名叫“亚吐尔”的农场工作。 到了八十年代末,因为人工开垦破坏了环境,沙漠日渐南侵,农场的经营已经难以为继。村里的生活十分困苦,许多村民开始陆续离开村子,经过十几年的变迁,现在村里生活的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位老人了。 考古队来到喀拉亚吐尔的时候,正是村民逐渐外迁的时代,所以留在村里的年轻劳力并不多。 所以,当考古队准备西入沙漠的时候,尽管这份工作比较危险,但因为临时工资较高,许多村民都纷纷报名,希望能被选中。 最后经过闻牧山的拣选,十个村民被选中随队西进,他们分别是—— 王土大,原名王远良,当时三十五岁,是十个民工里年岁最大的人,但他身强力壮,干活儿从不偷懒。他在村里是有名的“一根筋”,脑回路从没有转弯这个选项。 王远庆,是王土大的叔伯兄弟,当时二十二岁,是村里有名的“小老头”,整天就喜欢趴在村口石碾子上,跟一群老头聊天晒太阳。 由长风,当时二十岁。他一心想要入伍,但连续三年被乡里刷了下来,所以郁郁不得志,在乡里做了两年民兵,觉得没意思,就回到了家里。 他在村里经常练把式,他力气大,有次曾经一巴掌将家里的驴车车板都给拍烂了,被他爹一顿痛打。 吴万春,当年三十岁,这个人心眼比较多,是个“卖跑药的”,就是到处兜售假药,投机倒把的人。 路解放,当年二十五岁,是村里的“老蔫儿”,八竿子打不出屁的那种人。 张锁柱,当年二十岁,他跟由长风是同学,也报名想参军,同样被淘汰下来。他当时常在县里面打零工,由长风听见有考古队这种好差使,就把他从县里叫了回来。 秦大兵,当年二十六岁,是村里的代课老师,村里当年也没几个学生,因为课业比较少,所以他请了假,想挣点快钱。 夏强,二十七岁,是个“有手艺”的人,是村子里的泥瓦匠、木匠,平时也经常上城做工,正好那段时间在家里赋闲,于是也报名了考古队,他是第一个被选中的人。 第四百四十五章 神秘的诅咒(1) 除了这些人之外,还有两个十八岁的小伙子。 他们中一个人叫肖狼子,是几年前游荡到村子里来的一个人,他是个哑巴,平时就住在村里的大碾子底下,靠给人打打零工混口吃的。 谁也说不清他的来历——那时候经常有要饭讨生活的人,这种人员流动挺正常的。 另一个人叫云疆。他妈妈是早年从乌鲁木齐来到亚吐尔农场的知青。当时号召知识青年要跟贫下中农相结合,他妈妈便嫁给了一个村民,生下他之后,文革结束,知青返乡。他妈妈一狠心抛下他回到乌鲁木齐,从此一去不返。 这就是当时被选进考古队的十个人。 当年闻牧山和费唐在喀拉亚吐尔对他们进行了简单的培训,然后就带着给养,往沙漠里面进发了。 当然,除了这十个人之外,还有一个特殊的人,他生活在亚吐尔农场里。 他叫张向阳,就是最早发现西夜国遗址那个牧民。 叫他牧民,大概有些夸张了,因为当时他只有十五岁,还是一个放羊娃。正因为张向阳死活不肯再进沙漠当向导,所以考古队只能尽量选离沙漠较近、对当地比较熟悉亚吐尔人当民工兼向导了。 张向阳后来一直守口如瓶,拒绝透露太多关于他发现遗址时的信息,也不太肯说不愿当向导的原因。 闻牧山失踪后,蒜队长找过张向阳,劝他透露一些西夜遗址的信息。 但张向阳使劲摆手,只是一个劲儿地说:“那地方太邪门了,我差点儿死在那里,再也不想去了!” 然后他就把自己关在农场的一间房子里,谁叫也不再出来。等这事情平息之后,他便离开了亚吐尔农场。他去了喀什,给一家国营工厂看仓库,后来工厂倒了,他也一直没结婚生子,现在还在喀什生活。 二十多年,蒜队长一直通过各种方式,想打听张向阳为什么不愿重返沙漠的原因。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在喀什有个亲戚,正好也在那家国营厂上班,是个小领导,正好管着张向阳。因为同是叶城老乡,所以对他很是照顾。 有一年过节,蒜队长亲戚请张向阳吃饭,那次张向阳喝多了,就说起自己的事儿。 “小张啊,你岁数也不小了,怎么也不找个对象。你要是犯怵,叔给你介绍个,那个管库的小吴,年纪跟你差不多,也一直单身……” 谁知道张向阳使劲摇着头,他一扬脖子,灌下一杯酒,然后说:“叔,你的好意我心领了。谁不想成家立业,但我可是个结不了婚的人。” “这是怎么说来着?”蒜队长亲戚莫名其妙。 “唉,怪我小时候不注意,被诅咒了。” “诅咒?”蒜队长亲戚不高兴了,“向阳,你不愿意处对象也就算了,干嘛说这种话?” 张向阳看领导生气,也慌了神。 “叔,我不是这个意思,这件事我从没跟人说过。我小时候,在农场给人看羊,有次羊跑了,我进沙漠去找,结果稀里糊涂迷了路,遇上了大风沙。 “那风沙真是遮天盖地,我没处躲,没处藏,心想肯定就交待在那里了。我找了个地方,缩成一团,使劲蹲着,想等风沙过去。谁知道大风一过,非但没把我埋了,反倒吹出一个古城来!” 领导笑了:“沙漠里吹出个残垣断壁,不是经常会有的事吗?” 领导说得其实不错,塔克拉玛干沙漠在历史上是不断扩大的,它吞噬了许多人类居住过的地方,把一些绿洲也变成了沙海,所以在沙漠里发现遗址,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谁知道张向阳苦笑一声,他说:“我发现的这个古城,跟残垣断壁可不一样。它方圆不大,夯土的墙也都塌了。当时风沙停了,我在里面溜达,想看看能不能捡到什么文物,上交国家也能赚笔钱不是? “唉,要怪,也怪我当时贪心。我在城里转了一圈,在某个墙角瞧见一个白花花的东西,还以为是玉石或者箱子,于是就把它使劲抠了出来。 “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那哪儿是什么文物古董,那是一个人的骷髅头! “我吓得把头骨一扔,撒腿就跑,谁知道跑了没几步,就觉得脚底下一空,然后只听‘轰隆’一声,我已经掉进了一个莫大的地窖里!” 张向阳说到这里,已经脸色苍白,他连着喝了两口白酒,好像是在给自己压惊。 “之后呢?”领导此时已经听得入了神,忙不迭地催问道。 “唉,那个地窖的顶棚塌了一个大窟窿。我赶紧坐起来,一看周围,吓得差点儿魂儿都找不回来!那地窖周围码着一排排一叠叠的东西,它们都白花花地反着光——全都是人的骷髅头! “领导,你没经历过那种场面,在阴暗的地窖里,借着透过来的阳光,你看到成百上千个骷髅头,它们排得密密麻麻,一个个用黑洞洞的眼窟窿注视着你……我光回忆一下,浑身都会乍满鸡皮疙瘩!” 蒜队长亲戚也浑身一凛。 “然后呢?你是怎么出地窖的?” “唉!”张向阳长叹一声,他脸上已经看不到一丝血色,“那地窖很高,我当时害怕得厉害,只想尽快逃脱,我忍着恐惧,在地窖里四处寻找,想找个垫脚的东西。 “我隐隐约约看见深处的角落里有个物件,于是赶紧走过去一摸。那东西摸起来硬邦邦的,应该是铜铁铸的。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它搬到窟窿底下,再仔细一瞧,发现那是个能移动的灶台。 “灶台上面留着一列洞子,每个洞子里都放着一口不大不小的铁锅。大概因为年代太久,铁锅生了锈,都跟灶台连在一起了。 “铁锅上都有盖子,领导你知道,人这东西吧,都有点儿窥阴癖,看见锁的门就想打开,看见关着的抽屉就想拉开。 “我当时也是心贱手碎,看见这些锅上都盖着盖子,而且盖子也跟锅体锈在了一起。我好奇心就发作了,想看看古代人这锅里到底做什么吃的——我于是拎着锅盖,将它一掀……” 第四百四十六章 神秘的诅咒(2) “里头是啥?”领导也着急地问道。 “是特别恶心、特别恐怖的东西。” 领导想了想,问:“莫非——是人头?” “比那个更……怎么说呢,更触目惊心,因为那锅里煮着的都是一具具幼小的骸骨……”张向阳说完这句话,就像一滩泥似的趴在了桌上。 领导也震惊不已,他还想再问什么,但张向阳大概已经烂醉得不省人事。他在桌上呕吐半天,最后连自己都收拾不起来了,领导还得亲自架着他,开车把他送回家去。 张向阳独自一人租了个小房子,房子朝北,站在门口就闻到一股子霉味儿,连外面的锁好像都生着锈。领导想叫醒张向阳,但他早就醉得山公倒载,怎么呼唤都无动于衷。 领导没办法,只好从他口袋里摸出一串钥匙,接连试了好几把才打开锁。 刚推开门,就觉得一阵冷风拂面。屋里阴暗潮湿,摸起来到处都黏糊糊的,满屋都是那种鼠妇潮虫爬来爬去,简直就不是适合人类生存的地方。 领导把张向阳放在冰冷的床上。刚进门的时候他摸了下门框,不小心捏死了一只虫子,看看手心里绿莹莹的虫液,他顿时觉得胃里直犯恶心。他找到了屋里的卫生间,然后揿亮电灯,想洗完手再走。 他打开龙头,拿着一块香皂,将手上的虫渍洗干净,然后关上水龙头。正要离开的时候,他无意中望了脸盆上方挂着的镜子一眼。 “啊!”领导失声尖叫起来。 因为那面镜子里映出了一张脸,那既是他自己的面容,又不是他自己的面容! 比起他自己,镜子里的那张脸色如纸,双眼发白,嘴唇发紫,印堂发黑——就是那种让人看上一眼就浑身颤抖的怪脸! 领导再次惨叫一声,他忙不择路地冲出卫生间,然后一把拉开房门冲了出去。 …… 这就是蒜队长了解到张向阳的信息,后来他还想通过亲戚,继续摸摸张向阳的底细。但这次拒绝他的不是张向阳,而是那个亲戚。 “你让我多活几年成不成!”亲戚向蒜队长哀求道。 蒜队长没有办法,只好放弃了对张向阳这条线的进一步跟踪。而张向阳也继续过着自己的日子,他晚出早归,周末也不出门,似乎就像在家里守着什么东西似的。 蒜队长讲完张向阳的事儿,又停顿一下说:“后来我打听了许多人,有的说他这种情况是养了小鬼,所以既不能结婚,也不愿出门。” “啊?小鬼?”华鬘激动地差点站起来,“哪里有这么稀奇的玩意儿,我要抓个来玩!” 我一把将她拽回原地。 蒜队长看着华鬘,脸色都变了。我心头一颤,刚要想办法解释,忽然听他大笑起来。 “有句诗,叫‘今日长缨在手,何日缚住苍龙’,我觉得沈老师就有这个气魄!饭量好,胆气豪!” 华鬘从来没被这么夸过,嘿嘿嘿一阵傻笑。 我心中也一块石头落地,看来华鬘虽然偶尔发发神经,但也并不至于招致别人的怀疑,因为现在这个社会,这个时代,发神经的人简直不要太多。 “接下来要跟两位说的,是叶尔羌牧场的事儿。” “叶尔羌牧场?就是考古队失踪后,发现疑似闻牧山夫妇的那个地方吗?” “对,叶城这个地名,其实就是叶尔羌城的简称。叶尔羌河是塔里木河的源头,也是塔克拉玛干的生命之河,它发源在喀喇昆仑山,然后横切过昆仑山,形成一个狭窄的河谷,之后再流到叶城。 “因此,如果想从叶城往西到塔什库尔干县,取大路就必须北绕喀什,取捷径就要沿着河谷西行。 “但叶尔羌河谷的地形复杂,如果走捷径,就只能徒步穿越,但徒步耗时很长,要穿过昆仑山可不是那么简单。 “所以徒步穿行昆仑,所耗费的时间是北绕路线的几倍之久,因此这条所谓的捷径,只是理论上的距离捷径而已,平时除了牧民,根本就人迹罕至。” “但闻牧山如果真的是杀人逃亡,就有可能选这条路径。因为沿途没有哨卡,也没有村落,想掩人耳目十分容易。”我说。 蒜队长点点头。 “所以,当那个河畔牧场的牧民提供线索,说发现了一高一矮两个男人时,我们当时做出的第一反应,就是判断他们是乔装打扮的闻牧山夫妇。 “因为闻牧山夫妇要想偷越国境,那么沿叶尔羌河谷向西,到达塔什库尔干县境之后,再继续西行不久便是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和巴基斯坦四国交接的国境线。 “可当时的边防力量有限,只有红其拉甫口岸有驻军看守,所以从这条国境线任选一个小小的山隘,都可以大摇大摆地越境。 “实际上,最早逃往苏联的喀拉亚吐尔村民,就是沿着这条路,横穿萨雷阔勒岭,从现在中塔边境的阔勒买山口出国的……” 蒜队长还没有说完,我就激动了起来。 “什么?萨雷阔勒岭?阔勒买山口?” “我的个乖乖!”华鬘也用不知哪里的方言感叹道,“沈喻说得对啊,果然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一个西夜国,把所有事儿都串在一起了!” “沈老师,你怎么叫自己名字……”蒜队长又莫名了。 “哦哈哈,我习惯老王卖瓜,自卖自夸。”华鬘装作不好意思,使劲抓着自己的卷毛笑道。 “她神经病。”我继续补刀式解围。 蒜队长也没再深究,更没再问我为什么对萨雷阔勒这么敏感的原因,他还沉浸在自我讲述的氛围里。 “总之,当初之所以判定闻氏夫妇杀人夺宝,偷渡叛国,那个牧民提供的线索是重要证据之一。不过,后来当我走访他的时候,却发现了完全不同的东西……” “什么东西?难道牧民做的是伪证?” “不,那个牧民并没有说谎,但他也没有说完全。去牧场讨吃喝的人,的确是一胖一瘦两个人。但牧民却没有把情况讲完全,后来我找到他,他才告诉我,当时那两人在牧场吃东西,还说了一句话——‘别吃光了,留下点儿肉,给他们带去’。” 第四百四十七章 一句话酿成的大错 蒜队长转述牧民这句话的时候,脸上露出了难以名状的表情。 那是一种愧疚和悔恨交织在一起的表情,他后来得知这个情况后,肯定是痛恨当初为什么没能再深入调查那么一点点,为什么非要那么仓促地做判定。 因为这句话起码证明了一点,那一高一矮两个人还有其他的伙伴在,而且伙伴数量不止一个。 这从根本上推翻了闻牧山夫妇杀人越货的判断。 不过,在那个时代,因为刑侦技术的落后,加上程序的不完善,也酿成了不少的冤假错案。 “后来,我还问那个牧民,为什么当时在报案时没将这句话告诉警察,你猜他怎么说?” “怎么说?” “他说,他一五一十都在报警时说了。” “那怎么会忽略掉这句话?” “唉,因为当时上级发布了悬赏布告,征集西夜考古队的线索,而做笔录的民警立功心切,居然忽略了这句话,怎么描述起来像闻牧山,就怎么整理笔录报了上去。 “而专案组当时工作太忙,也来不及徒步跑河谷里找当事人询问,所以一句话酿成了大错!” “后来呢?” “后来,没有后来了。那个做笔录的民警受了处分,但上级仍然觉得证据不足,不至于可以让案件启动重审程序——我已经退休,人老言轻,也说不上话。 “知道此事的那年秋天,也在同样的节气里,我也去了一趟叶尔羌河谷。我背着帐篷,徒步进了山,朝那个已经废弃的牧场前行。 “从叶尔羌河穿过昆仑山的谷口,一路上山路崎岖,坡崖险峻,我在山上住了一宿,到第二天下午四点才到达牧场。 “牧场已经被废弃了,不过木屋还在。我站在木屋前头,眺望山下,终于明白了当初为什么只有两个人上来的原因。” “难道是因为路难走?” “没错。因为上牧场只有一条羊肠小道,而那里雪山很高,雪水融化后,就沿着山坡下流,所以那条小路特别难走,一般人不经过训练,没多少体力根本爬不上来。 “所以这下子更清楚了,当时沿着河谷赶路的肯定不止两个人,只不过因为他们体力好,才被派来要吃的——多简单的一件事,竟然都被我们自己搞复杂了。” 看着蒜队长的样子,我也有些感慨。刑侦看上去很套路,其实处处讲究细节,有时候一个误导就会改变方向,从而得出一个先入为主的错误判断。 不过,华鬘一句话却改变了这种沉闷的气氛。 “即使那两个人有同伙,也不能认定他们不是闻牧山两口子吧?别忘了,考古队失踪的可不止是闻牧山夫妇两个人啊——万一他们想合伙离开叶城,偷越国境呢?” 蒜队长愣了:“沈老师,你的意思难道是说,整个考古队的人,除了死掉的王土大,其他人都跟闻牧山跑了?” “不可以吗?”华鬘反问道。 “哈哈哈,”蒜队长突然笑出声来,“沈老师,这个案子虽然至今还云里雾里,但有一件事其实是很清楚的,那就是在后来的日子,闻牧山、费唐、还有民工们的关系已经很微妙而且紧张了。 “说他们处于‘敌对’的状态,甚至到了一触即溃的程度也不为过。所以,闻牧山是绝对不会跟亚吐尔村雇工联手合作的。” 我忽然想起来,当初发现王土大尸体解剖的时候,曾经在他的胃里发现了一封被吞下去的“求救信”,求救信上内容就是闻牧山要对他们不利,囚禁并且折磨他们。 这虽然是民工们的一面之词,但确实实实在在的证据。 我于是问蒜队长求救信的事儿,他点点头,但又说:“除了那封信,其实还有别的线索。” “别的线索?这又是怎么回事?” 蒜队长给我们重新倒满茶水,然后摇摇头笑着说:“对于案件来说,刑侦人员所了解到的案情,往往是刑侦人员掌握信息的冰山一角。其实当时在沙漠腹地里,我们虽然没有发现失踪人员,但却找到了一本私人日记。” “谁的日记?难道是闻牧山的吗?”我忍不住激动起来。 蒜队长摇摇头:“是他老婆的日记。” “舒云?” “对!” “日记里有什么内容吗?” “这个,因为舒云也是案件嫌疑人之一,而且尚未归案,所以具体内容暂且还是保密状态。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日记的大概信息。” …… 原来二十三年前的那个晚秋,当舒云独自一人来到喀拉亚吐尔村,然后跟着来取补给用品的费唐进入沙漠,来到营地之后,她就发现这里有一种奇怪的气氛。 舒云是老师,所以也一直保持着记日记的习惯。 根据她在日记里记录的内容,考古队的营地其实并没有安顿在遗址附近,相反还离遗址有一段距离,需要骑骆驼或者开车往返通勤。 这件事本身就有些不寻常,一般野外考古为了工作方便,都会选择在遗址附近安营扎寨。 不过,舒云在日记里也写了,闻牧山这个人,本身对细节就相当挑剔。他虽然没向妻子解释这么做的原因,但如果怕雇工不小心破坏、偷窃文物的话,选择一个较远的地方也情有可原。 另外一件诡异的事,是老闻跟费唐两个人半夜总出去。 舒云来之前,闻牧山和费唐同住在一个帐篷里。舒云来之后,费唐为了照顾他们夫妇,主动搬了出去。 但每到下半夜,舒云就发现丈夫会悄悄起床,然后偷偷溜出帐篷去。 有那么一次,她还听见丈夫在帐篷外边跟费唐说话,两个人嗓音很低,似乎在商量着什么。 终于有一天,在晚上吃饭的时候,舒云忍不住问丈夫。 “你每天半夜出去,有什么要紧的事儿吗?” 她本以为丈夫会搪塞过去,没想到闻牧山很爽利地回答。 “唉,本来不想让你知道,怕你担心,还以为我换班的时候,你睡得正熟呢。” 舒云叹口气说:“当初我来找你,就是因为连着做了好多天噩梦,睡眠质量特别差,所以你不用吵我,我也容易醒——说说吧,你半夜都去干什么?要有难处,咱们两口子共同分担。” 第四百四十八章 羊汤与金饼 闻牧山听了妻子的话,不由得叹了口气。 舒云的心里咯噔一下,她在日记里如是写道—— “老闻这个人,向来风雨如磐却不动于色,很少会因为环境移情,所以他叹气极少,能让他心荡神摇的事,必定非同小可。” 所以她连忙追问丈夫,闻牧山也没打算隐瞒,但他只说了半句话。 “我跟费唐,晚上要去遗址那里轮班。” “轮班,为什么轮班,只有你俩去轮班吗?为什么不让工人们去?” “工人们?呵呵。”闻牧山发出一声冷笑,“现在是工人,将来就是敌人,我俩只是利用他们而已。” “利用他们做什么?”舒云又问。 “将来你就知道了。”闻牧山想了想,又忍不住说,“这个遗址,简直就是一座巨大的宝藏。” …… 蒜队长讲到这里便停了下来,不知是他严守纪律,不想透露更多详情,还是日记就记录了这么一丁点儿有用的信息,总之从这之后,他便不再提日记的事。 “这些东西,足够证明闻牧山心里做好了什么计划吧?而且,与那些临时工相比,费唐才是他真正的死党。” “原来如此。”我终于理解了蒜队长的意思,当时把闻牧山夫妇判定成杀人夺宝逃亡,确实是可能性最大的一个选项。 “那您后来有没有想法,闻牧山夫妇到底去哪儿了?” 蒜队长点点头。 “我不认为他们夫妇往西偷越了国境——但还是相信他们夫妻俩跑了,至于有没有杀人夺宝,却没有更多的证据。” “跑了,跑哪里去了?” 蒜队长微微一笑:“他们应该不是西行,而是往北去了阿尔泰,而且,我也找到了人证。” “人证?” “就是真正看到过他们两口子的人。” …… 叶城县往北,有个麦盖提县,麦盖提县有个尕孜库勒乡,尕孜库勒乡就在从南往北通往县城的公路上。 公路旁边有个加油站,加油站旁边有个克里木羊肉馆,因为味道好、分量足,所以来往的司机都经常在这里歇脚,他们总是加加油,喝碗羊汤,吃两个烤馕,或者在路边眯一觉再走。 就在考古队失去联系后不久,克里木羊肉馆迎来了几个客人。 其中两个客人是经常拉货来往的大车司机,他们一个叫王明登,一个叫巴图尔,是羊肉馆的常客。 不过这一次,王明登和巴图尔带来了两个陌生客人。 他们一男一女,男的脸色黝黑,女的看起来白净些,但总是裹着头发,戴着面纱。 新疆风沙大,加上有些民族有戴面纱的习惯,所以女人蒙面也不显得有违和感。 这两个人一直低头吃饭,好像在躲避着什么。 克里木老板趁王明登结账的时候,偷偷问道:“老王,你们带着的这两个人,是亲戚,还是朋友?” “都不是,路上遇到的嘛,搭车去阿勒泰的!” “看他们的样子,像心里有鬼!”克里木提醒老王说。 “哎呀,不有鬼,能千里迢迢跑去阿勒泰——他们是私奔的。”王明登压低声音,“那个女的有丈夫,男的把人拐跑啦。” “这样的事,你也帮忙?” 王明登不停捻着手指。 “钱啊,他们给了不少钱!再说,人家男女你情我愿,打听那么多事干嘛,你说呢?这年头,挣钱养家就已经很困难了,何必为别人操闲心呢。” 四个人吃完饭,那个男人好像又塞给老王什么东西,跟他低语几句。 王明登点点头,他走过来,又对老板说:“给我多弄两口袋馕,找俩暖瓶,装两壶羊汤,他们觉得好吃。” 克里木愣在那里。 巴图尔这时候也走了过来。 “老板,这个够不够换羊汤的?” 他“啪”的一声,把一块东西拍在柜台上。克里木拿起来一看便傻了,因为那是一块金板,上面还刻着字,在手里掂量一下,足足有三两多重。 “买你的羊汤烤馕,两个暖瓶,剩下的,是给你的封口费!”巴图尔说完,又拍拍自己腰里挂着的刀子。 克里木就这么看着他们扬长而去,不过,有一种说法,叫做心理暗示。巴图尔越是警告他不许告诉别人,他反倒越在意,于是越是四处打听有没有寻人启事。 大概半个月之后,他看到乡里的治安队的人走过来,在自己饭店门口刷着浆糊。 克里木大叔立刻就从饭馆里跑了出来。 “是找人吗?” “对,两个通缉犯,一男一女。”治安员把一张印刷粗糙的纸张糊在墙上。 “他们犯了什么事?” “自己看吧。” 克里木看着通缉令上的两张照片,因为是黑白印刷,那一对男女脸黑乎乎的,显得异常邪恶。 他想起来巴图尔放在桌上的黄金,还有他挂在腰里的尖刀。 克里木回到饭馆柜台,他坐在电话机前想了好久,最后还是决定闭嘴。 …… 蒜队长讲完克里木的事,惋惜地说:“可惜啊,后来知道克里木羊肉馆的情况后,已经在我退休后了。 “克里木跟我算同龄人,我打听到这个消息,找到他之后,他已经把那块金板分割成了小块,一部分卖了换钱,另一部分给老婆打了金耳环和金戒指。 “他只记得,金板上铸着字,但那些字他并不认识。他说,这件事在心里藏了十来年,事情应该早就过去了,那一对男女,肯定也早远走高飞了。” “‘所以说出来,我也不怕了。’克里木这么告诉我。” 华鬘急得直搓手:“那后来呢?能找到那两个司机吗?” “那个叫巴图尔的,前些年死在一起车祸里头。开大货车的都要超载和疲劳驾驶——油费和高速费太贵,不超载、不超负荷劳动赚不到钱。 “他开车犯困,就打了个盹,结果车开上了一座还没修好的断头桥,他刚醒就看到了警示标志,赶紧急踩刹车,本来那距离能够制动,但因为超载,结果惯性太大刹不住,所以连人带车都冲下了桥,摔了个粉身碎骨。 “人死了不算,货主还要赔钱,巴图尔家人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结果连抚恤金都搭了进去……” 第四百四十九章 西夜文物 巴图尔死了,但蒜队长找到了王明登。 王明登老了,因为常年开车,留下了腰椎间盘突出的毛病,在家里躺了半年之后,他去了兵团的一个农场看管粮仓。 粮库是特别重要的地方,蒜队长开了一圈证明,才能进去找王明登。偌大的一个空荡荡场地内,耸立着一座座跟小山似的东西,那就是装粮食的仓房。 跟王明登一聊,蒜队长就发现,这是个做事认真的人。 他原来爱喝酒,是个酒腻子,可为了看好粮仓,硬是把酒戒了。 “粮食这东西,马虎不得。”王明登跟蒜队长解释道,“除了天雷地火这些天灾之外,无数人都在打这些小山包的主意呢。” “打主意?” “这里面盛的是粮食,在咱们眼里,粮食是吃的,在有些人眼里,那就是钱!看粮仓监守自盗,那是从古代就传承下来的事,粮食嘛,倒腾出一点半点卖了,都不容易被发现。但是仓里的老鼠多了,粮食被偷盗太多,掩藏不住怎么办?” “怎么办?”蒜队长问。 “他们就偷偷放把火,把粮仓烧个干净,这样就查不出来了。沙木沙克领导,你不知道吧,每次上级要检查储备粮的时候,那就是粮仓四处起火的季节。” 王明登讲完这些,然后得意地喝口水,说:“但是自从我老王到这个储备粮仓库后,这里就没着过火——不知道多少人恨我恨到咬碎牙呢。” 蒜队长讲清了来意,王明登摇摇头。 “拿了人家钱,本来答应人家要保密的。” “这么多年过去了,该走的早就走了吧。” 王明登想了想站起身来,他走到一个老旧的橱柜前,他拉开柜子,拿出一串钥匙递给蒜队长。 “这个坠子,就是当年他们给我的东西之一。” 蒜队长接过来,发现钥匙串上有个玛瑙坠子,玛瑙石雕刻成了一个兽头状,看起来凶巴巴的。 “那两个人站在沙漠公里拦车,他们穿得破破烂烂,脸上晒得黝黑,嘴唇上都起皮了。我和老巴不是没有怀疑过,但他们手里没有钱,只有金块、珠宝。 “女人不愿意开口,男人解释说,他们年轻时候是同学,本来就是一对儿,结果被家里人拆散了。女人嫁给一个挖金矿的,但她丈夫脾气暴躁,喝醉了就打人,她受不了,于是偷了家里的东西,决定跟男人逃走。 “我们看他们可怜,加上两个人慷慨,给了我俩一人一大块金子,还有半小袋珠宝。我们就让他俩上了车,问他们去哪儿,他们说要去哈巴河县。但我们的车只到阿勒泰,所以就把他们载到了那里,至于后面怎么样,我们也不知道了。” 蒜队长问:“我找过克里木,他说那俩人给的金块上有字,这应该不是金矿挖出来的东西吧?” 王明登苦笑一声:“谁不知道他们的话有假,但干我们这行的,实在太苦了,有人把黄灿灿的金子摆在面前,怎么会不心动呢?说实在话,后来我生病在家,还多亏变卖了他们给的东西治病呢。” “哈巴河,是在边境上的一个县吧。” “对,最西北边的一个县,挨着哈萨克和俄罗斯,在那个时候,偷着跑出去也不是那么难,只不过那边比国内苦多了,没人愿意偷渡。” “看来我得去哈巴河看看。” “这两个人,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啊?”王明登末了还不忘问上一句。 蒜队长说:“只是嫌疑,而且事情如今,很难说他们有罪还是没罪。” “那就好。”王明登慨叹道,“要真是罪大恶极的人啊,总觉得自己就是助纣为虐似的。” 王明登把蒜队长送到了仓库门口,又说:“就不远送了,这地方关系重大,永远离不开人。” 蒜队长跟王明登告辞,这也是他最后一次见到王明登,半个月之后,老王看管的那个粮仓也起了火,后来在灰烬里发现了王明登的尸体,他身边有一个伊力特曲的白酒瓶,还有一个违规使用的电热炉。 事故的调查结果,就是王明登上班饮酒,玩忽职守,结果造成电线漏电,引发火灾。 当蒜队长看到这则消息的时候,他不禁想了了王明登说的那句话—— “不知道有多少人,恨我恨到咬碎牙呢……” …… 我叹息不已,照蒜队长的说法,克里木大叔和王明登、巴图尔遇到的两个人,反而更像闻牧山夫妇。 因为他们没有钱,只能用高价值的黄金和珠宝来搭便车,而且,他们给的金饼上还刻着文字,这恰恰说明,它们可能就是西夜国遗址的文物。 要是这样一来,闻牧山夫妻俩携宝逃亡的事情就被再次佐证。 “后来,您去过哈巴河县吗?”华鬘忍不住问。 蒜队长摇摇头:“没有啊,新疆太大了,虽说是同省,但光从乌鲁木齐到叶城都要好多天,更别说更远更偏的哈巴河县了。 “不过,我厚着脸皮,通过关系联系上了哈巴河公安局,找到了一个老干警,请他帮我查一下,那一年有没有发生过偷渡事件。” “老同志很快就回了话,他说,当年的哈巴河没有偷渡记录,但在第二年春夏之交,曾经发生过一件很轰动的事情,当时距离两个人去阿勒泰已经过了多半年的时间。 “我顿时觉得,这间隔太长了,那两个人要是闻牧山两口子,该跑早就跑了。可出于礼貌,我还是听了听那个‘大事件’——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我敏锐地感觉,这肯定还跟那两个人有关!” “您快点儿讲,我都急死了!”华鬘跺着脚说,她那样子煞是可爱。 “沈老师,别急,让我这老头子先喝口水。”蒜队长一直说话,早就口干舌燥。 华鬘赶紧拿起水壶:“我给您倒茶,您润润嗓子,继续讲好玩的事儿!” 蒜队长喝了茶,这才不慌不忙地说:“这件事发生在第二年的八月份,真是阿尔泰山区鲜花遍野的时候。哈巴河县有个库尔尕克吐孜村,村里面有个单身汉,名叫阿德力别克。 “这个人从小就疯疯癫癫,他天天叫嚷着,要造一艘大船,从新疆乘船出海。” “从新疆,坐船出海?!”艾则孜正好路过客厅,他差点儿笑得弯下腰去。 第四百五十章 从新疆出海 蒜队长瞪了儿子一眼:“没有调查,就别笑话别人!” 艾则孜很不服气:“这还用调查?新疆是最深的内陆,离着海洋有四万八千里,除了山就是沙漠,连第一大河塔里木河都是内陆河,流着流着的就没水了——您说,他想乘船出海,不就是做梦吗?” 我咳嗽一声,不好意思地打断他的话。 “艾则孜大哥,不是做梦,从新疆出海是有可能的。” “哟,言老师,我倒要听听。”艾则孜坐在沙发扶手上,继续不服气地问。 “大哥,你说得没错,新疆第一大河塔里木河是条内流河,它围着塔克拉玛干沙漠流淌,原来注入罗布泊,后来因为改道和筑坝,现在注入台特玛湖。 “而第二大河,则是伊犁河,伊犁河往西流淌,也是一条内流河,最后注入哈萨克斯坦境内的巴尔喀什湖。 “其实新疆第三大河,就不再是内流河了,它就是阿勒泰地区的额尔齐斯河,额尔齐斯河在阿尔泰山下转了一个弯,然后在西北出境,流进哈萨克斯坦境内的斋桑泊,最后辗转北上,汇入俄罗斯境内的鄂毕河,由鄂毕河向北注入北冰洋,是我国唯一一条属于北冰洋水系的河流。 “而且额尔齐斯河流量很大,斋桑泊现在又被哈萨克斯坦政府改建成了水库,所以如果造一艘船,沿着额尔齐斯河顺流而下,最后到达北冰洋的海域,从理论上来说是有可能实现的。” 艾则孜一下子哑口无言。蒜队长冷冷地哼了一声,对儿子说:“怎么样?自己才疏学浅,还跟别人争短长?” 华鬘开心地一把抱住我脖子,在我脸上狠狠啄了一口。 “亲爱的,你知道的东西太多了!” “我怎么觉得,这句话是准备杀人灭口的台词呢……”我笑着说。 蒜队长赞赏地看着我,说:“小言、沈老师,你们两个人一文一武,真是一对好搭档!” 我哭笑不得——要是沈喻知道自己从智力担当变成武力担当,不知她能有什么感想。 蒜队长继续说:“言老师说得没错,库尔尕克吐孜村就在额尔齐斯河沿岸,而且山林茂盛,从道理上来讲,似乎是能造船北上的。但如果真正一想,就知道不可能实现。 “第一,就是当地太穷,交通很不方便,经济条件差,村里人都是牧民,整个村子连个电锯都没有,造条独木舟有可能,造出海的船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第二,就算有工具,能造船,但也没人愿跟一个疯子打交道。 “第三,就算造成了船,但沿河出国需要有出境手续,一旦被边防抓住,那只能遣返。 “第四,就算偷偷溜出国境,但哈萨克境内斋桑泊已经变成了水库,开到那里也过不了大坝。 “第五,还有更可怕的事情……” 华鬘有点儿不耐烦地打断他:“蒜大叔,您就说,最后这个叫阿德什么力克的人都干了什么大事情吧。” …… 那还是一九九四年建军节的第二天。 临近额尔齐斯河出境的地方,有个北湾边防站,边防站有一个连队的驻军。 北湾这个地方,除了广阔清澈的额尔齐斯河、丰盛茂密的水塘和草甸外,还以一样东西著称于世界。 那就是蚊子。 这个小小的地方,是世界四大蚊虫密集区之一。 蚊子多到什么程度呢?据说每个立方米高达一千七百只!伸手一抓就是一把,随便在空气里击个掌,都能拍死几十只蚊虫。 2013年的时候,连队曾经在营地里安了个灭蚊器,三天之后,灭蚊器周围就堆了六斤多蚊子! 别以为蚊子只是恶心人,这么多的蚊虫,如果皮肤暴露在它们面前,那真可能有致命的危险。 北湾边防连建连以来,曾经有九条狗被蚊子活活咬死,就算猪圈里的猪,战士们都要将它们用防蚊网罩起来,如果一不小心防蚊网破个大洞,那猪脑袋很快就被蚊子咬成猪头了。 那年的八月二号这天,正好是两个边防战士负责额尔齐斯河的巡逻。他俩都是山东人,而且凑巧的是一个姓齐,一个姓鲁。 那天黄昏的时候,小齐和小鲁穿得严严实实,头上也戴上了防蚊纱罩,他们端着枪,走出哨所,一前一后朝额尔齐斯河的方向走去。 蚊子们大概能感知到人类的气味,它们发了疯地朝“猎物”袭来,还没等走几步,眼前就已经有上千只蚊子在飞来飞去,把能看到的所有景物都覆上一层厚厚的“雪花”。 两个人边挥手赶着蚊子,边朝中哈边境的一个小土坡走去。 这个土坡在地图上没有名字,但边防哨所的战士们叫它“182高地”。 182高地坡度比较缓,上面灌木较少,长得都是野草,但它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因为站在坡顶上面,正好能够把出境的额尔齐斯河俯瞰在眼里。 而且因为土坡较高,草木很矮,而且风速也快,所以蚊虫也显得稀少很多。平时在坡顶喘口气,吹吹风,眺望壮阔的边境风光,也是战士们巡逻时最喜欢的事情之一。 但那天黄昏,当小齐和小鲁登上182高地时,他们听见远处的河谷里传来一阵阵沉闷的马达声。他们急忙望去,只见一条木船正开足了了马力,从哈萨克斯坦境内朝边境线溯流而上! 说时迟,那时快,小齐急忙举起枪来,然后鸣枪示警。但那条船离边境线已经很近了,它根本毫不理会,一加油就冲进了国境! 小鲁也赶紧拿着步话机,报告连队有船只非法入境! 北湾哨所的连长姓方,他一听报警,急忙带队,开车就朝额尔齐斯河岸赶来! 虽然沿路坑坑洼洼,但船比车慢得多,很快,连长他们就在入境两公里的一个河湾处截住了这条马达船。 自从北湾哨所成立以来,还从没遇到过这样光天化日、悍闯国境的行为。所以,全所一半的战士都赶了过来,还有十几个人跑到上游的河流码头,驾着快艇也追了过来。 他们在河滩上架起了枪支,然后开始用中文、俄语和哈萨克语朝那条船喊话。 “你已经非法闯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请立刻停船,接受检查!” 第四百五十一章 外星贵人 马达船停了下来,但却没有动静。连长大手一挥,快艇上的战士迅速接近这艘船。 就当快艇靠到船边的时候,马达船上的操作室的舱门开了。 一个男人走了出来。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非法入境?!船上还有什么人?”快艇上的战士用喇叭喊问道。 “我、我叫阿德力别克,是库尔尕克吐孜村的村民,只有我一个人,我开着这艘船,去了一趟大海,今天刚刚回家……” 根据阿德力别克交代,额尔齐斯河因为泛滥,所以在村外有条半截子支流,这条支流是个小河湾,里面尽是菖蒲。他就常年躲在菖蒲丛里,偷偷自造小船。 “一开始很费劲,很慢,没有工具,也没人帮我。但去年下半年,来了两位奇怪的老哥,我觉着他们是外星人,一定是我的努力感动了上天,所以派他们来帮我的。” 阿德力别克说,这两个人知道他造船的计划后,十分支持,他们偷偷为他买来了电锯、铁钉、胶水还有发动机,还给他拉来了三大桶柴油。 在两个人的支持下,阿德力别克的造船计划进展飞快,到了第二年四月份,这艘柴油船就已经造好了。但两个人说,这船噪音太大,出入国境,容易被发现,所以他们又想办法陆续给阿德力别克带来了消音装置,做了消音处理。 “等弄好了船,咱们可以一起走。”两个人对阿德力别克如此说。 阿德力别克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是,等柴油船建好了,外星人的使命也就完成了,自己出发的那天,就是外星人告别的那天。 消音装置做好之后,正好额尔齐斯河也解冻了,两个外星人试了试船,他们让阿德力别克载着逆流而上了几次,最后证明,这艘船的船况很好,适合长距离行驶。 于是在五月的某个晚上,两个外星人让阿德力别克启动柴油船,并告诉他顺流而下。 “今天金星最亮,是出发的好时节。”他们对阿德力别克说。 “你们也要走吗?”阿德力别克问道。 “是啊,你开船,载上我们。” 阿德力别克有些不解,外星人不是应该回到太空去吗,为什么会跟他一起出发。但两位“外星贵人”不由分说就上了船,他们看着阿德力别克启动柴油船,从菖蒲丛开进额尔齐斯河的主干流,然后朝境外驶去。 库尔尕克吐孜村离着国境线并不远,阿德力别克开了半个小时,约莫快要到了国境边上,他便熄了火,跟两个外星人用船桨,一下一下将船划到了境外。 “神会带来使者,给我们指明北极星的方向——请问,你们是从哪个星球来的?”阿德力别克是个憨人,他想记住贵人的籍贯吧。 两个人愣了半晌,最后有个人才开口说。 “既然你已经看出来了,那告诉你也无妨,我们来自牛郎星座的一颗行星,行星的名字叫雅尔土茨。”其中一个“贵人”告诉他说。 船大概已经驶过国境线很久了,两位贵人让阿德力别克去睡,他们夜里“值班”。 在天蒙蒙亮的时候,阿德力别克醒来了,他发现船依然顺流而下,他走出舱门,望见船不知道什么时候停靠在了河北岸,往远处看去,隐约能望见有一个哈萨克斯坦小镇,它静静矗立在早晨的朝雾之中。 但奇怪的是,两位外星贵人却不知何时无影无踪。 阿德力别克不禁感激涕零,他觉得,一定是两位“贵人”不放心,所以才把他护送出上漫漫征途才放心离开。 他朝天上跪拜,嘴里默默念叨着雅尔土茨这个名字,感谢贵人的帮助。 船又往前开了四个小时,整个河流忽然宽阔起来,阿德力别克驶入了美丽的斋桑泊,这个曾经属于中国领土的大湖,如今已经成了世界上最大的水库——布赫塔尔玛水库的一部分。 “那两个外星人,难道就这样突然消失了?”华鬘不解地问。 “反正阿德力别克没有再见过他们。” “是一男一女吗?您怎么会认为他们两个人,就是搭便车到阿勒泰的人呢?” “关于性别,阿德力别克说自己看不出,因为两个人每次到访的时候,都穿着一身灰色的衣裳,用现在年轻人的时髦话讲,就是特别中性。 “阿德力别克回国后,边防和哈巴河县警方联合,对‘外星人’做了调查,他们找到两人给木船买柴油发电机的地方,那里的老板记得很清楚,这两个人戴着口罩来到了他的店里,没有还价就直接买了发动机,还付了送到库尔尕克吐孜村的运费。 “而在阿德力别克的船上,警方还发现了一些金饼,那是‘外星人’送给他,让他出国后沿途换钱补给的东西。我虽然没有看到实物,但通过警方的描述,那金饼的样子大概跟王明东和克里木见到的金板相似。 “哈巴河县那个老警察告诉我,他们去过乌鲁木齐,找专家做了鉴定。金饼上铸着的字,是古代粟特人的文字,也是古代西域常用的文字之一。” “要是这样的话,帮助阿德力别克实现梦想的人,必定就是那两个人无疑了。莫非他们是想利用阿德力别克偷渡国境?莫非他们早就通过哈萨克斯坦逃之夭夭了?” “这个,没有更多的目击者。”蒜队长说这话的时候,也显然有些失望。 华鬘此时突然问:“那个阿德力别克,真的乘船到了大海吗?” “我也问过这个问题,边防战士当时从他的船上搜出了一个驯鹿头,一张白狼皮,还有许多驯鹿肉,印着俄语gazprom-yamalo(俄气亚马尔公司)的油桶,以及卢布钞票等等。 “还有一张写着俄文的纸条,他们找人做了翻译,纸条上写的是——‘6月18日,我在尼达见到了船主人,愿神灵保佑他返航顺利’。 “边防战士做了调查,他们发现尼达是北冰洋喀拉海鄂毕湾边上的一个小村落——反正种种证据表明,经过一个多月的航行,阿德力别克真的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他从新疆开船,最后到达了遥远北冰洋,见到了真正的大海。” 第四百五十二章 踪迹四散 阿德力别克从新疆航向大海的梦想实现了。 虽然我还有许多疑问,比如额尔齐斯河在哈萨克斯坦境内有两座水库,阿德力别克的柴油船要经过至少两座大坝,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从哈萨克斯坦到俄罗斯也要跨境,他又是如何躲避沿途检查的?那条船并不大,油料、食物和水平时又如何补给?鄂毕河下流河道错综复杂,他又是如何判断方向,找到通往海湾的航路呢? 不过,这些问题已不再重要,如果这些人遇到的情况属实,那么闻牧山夫妇应该没有西进萨雷阔勒岭,而是北上阿尔泰,通过额尔齐斯河出境逃亡的。 阿德力别克第一天清晨醒来的时候,船停在额尔齐斯河北岸的上,如果打开地图,根据柴油船行驶的时间反推,他望见的应该是一个名叫“布兰”的小镇。 当然,现在哈萨克斯坦已经成了“富国”,这个国家地广人稀,靠卖资源富裕了起来。 但在一九九四年,苏联解体不久,刚独立的哈萨克斯坦还百废待兴,经济状况还很一般,社会秩序也不那么稳定,被阿德力别克钻了空子也不是没有可能。 这已经不是我们要关注的东西,目前能够推断的就是,那一男一女很可能搭乘阿德力别克的船去了布兰,至于后来又去了哪里,我们已经无从考究。 难道闻牧山夫妇,就这样一去不返,杳然无踪了吗? 我正在怅惘,蒜队长拿着铜壶,又去换了新的茶叶,他走回来,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思,于是开口说:“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小言同志,你不要着急。” 我心中一动:“莫非又发现了那两个人的踪迹?” 蒜队长的眉毛蹙了起来:“这个,怎么说呢?你们听说过桑株古道吗?” “听说过,就是古代从喀喇昆仑山山麓西行,从南疆进入拉达克的一条山路。二战的时候,因为日军炸毁了缅甸到云南的公路,封锁了太平洋港口,所以美国援华物资被迫滞留在仍属印度的卡拉奇港口。 “中国那时候物质匮乏,真是望着近水解不了渴,后来,有一个留学生无意中发现了一本书,那是二十多年前,一个英国探险家从新疆到印度所走的险峻山道。 “留学生把这个发现告诉了政府,新疆方面筹集了一千多头牲畜马匹,招募了近两百名驼工,开始长途跋涉,将物资陆续运回国内。但由于道路艰险,大概十分之一的驼队和运输工人都死在了路上。” 蒜队长和艾则孜都听傻了,这次就连华鬘都听愣了。 “亲爱的,你怎么什么也知道……” “我做出版嘛……经常校对版籍,校对一遍就记在脑子里了……” “还没见到你去工作呢。”华鬘瞪着眼睛问,“工作好玩不?我特喜欢那种白领职场撕逼戏。” 我笑了:“那都是宫斗戏的延伸,真的职场怎么会那么简单。” “有没有总是跟你作对的人?” “有一个。”不知怎么,我忽然想起了冷面美少女辛小若,好久不去上班,也不知道老郑他们怎么样了——不过…… “咱们还是认真听蒜大叔说正事儿吧。” 蒜队长继续说:“既然小言同志知道桑株古道,那就方便讲了。这条道现在在皮山县境内,在叶城的东南边,属于喀喇昆仑山和塔克拉玛干沙漠的中间地带,而且现在被列为了边防管控区。 “也就这两年,有一些叫什么驴友的年轻人才发现这条路,但探险的也寥寥无几,更别说二十三年之前了……” 我实在忍不住打断他的话:“听您的意思,这条古道也跟考古队失踪有关?” “不止跟考古队有关,跟闻牧山夫妇也有关系……” “闻牧山?!等等!蒜大叔,咱们先捋一下,最早发现疑似闻牧山的叶尔羌河谷牧场,是在叶城正西对吧?” “没错。” “后来搭王明登便车的那对夫妇,经过克里木羊肉馆时,是在麦盖提县吧?麦盖提是不是在叶城正北?” “是的。” “现在什么桑株古道,是在叶城东边吧?” “东边,稍稍偏南。” “难道闻牧山会分身术,在短短时间内出现在了三个不同方向上,而且这些地方都还是交通不便,不可能轻易往返的地方?” 蒜队长笑了。 “小言同志,你先别急,听我说完。” 华鬘凑到我耳边,小声嘟哝着:“如果是我,就能一两天内这样出现……” “别闹,世界上只有一个华鬘……”我说了一半,忽然停住了。 世界上难道真的只有一个华鬘吗?那些个在魏阳的无脸男们,不也一个个肌肉发达,能急速奔跑、快速跳跃和疯狂移动吗? 如果闻牧山认识无脸男的话? 但这个念头刚冒出来,我就将它否决了。 因为闻廷绪在之前的生活里,没有任何参与到神秘事件里的经历,而且无脸男那群人,似乎只是对心中有恶的人有兴趣,都是劫掠尸体,或者将其杀害,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闻廷绪都跟无脸男没有交集。 何况,无脸男的移动能力,跟华鬘根本没办法比。如果说华鬘是350公里的高铁速度的话,那无脸男充其量也就是个120公里的高速限速。 现在权且将这些放在一边,还是听蒜队长讲完吧。 …… 桑株古道这个名称来源于桑株河,桑株河发源于喀喇昆仑山的桑株达坂,然后往北流去,最后消失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面。 桑株河旁边有个小村子,名叫库尔浪。库尔浪村实际上是一个小牧场,里面只有五户牧民。 就在克里木羊肉馆主人见到那对夫妇的基本同一天,有一男一女两个人也敲开了库尔浪村民乌兰别克家的门。 那个男人讲汉语,但乌兰别克大叔根本听不懂,他是柯尔克孜人,只会讲本族的语言。 “你说什么?”乌兰别克问。 两个人鸡同鸭讲了半天,乌兰别克终于弄明白了——他是想讨口吃的。 村里生活简朴,屋子里只有干巴巴的烤馕和冰凉的雪山水,但那两个人见到食物,顿时就狼吞虎咽起来。 第四百五十三章 农夫与蛇 因为有语言障碍,所以乌兰别克也没有多问,更没有多想。 库尔浪是个偏僻的地方,一年到头也不见人来,警方的通缉令也不可能送到这里,这也是乌兰别克从来没将此事告诉他人的原因。 他只记得那两人吃喝之后,就靠在院子里的驴棚子里睡了一晚。乌兰别克叫他们进屋,但他们使劲摆手拒绝。 第二天一大早,等乌兰别克起床之后,发现两个人已经不声不响走了,他们还顺走了乌兰别克的一袋烤馕和一桶水,这让放牧的老人十分气愤。 他爬到附近的一处达坂,四处张望,寻思着这俩人要是刚走,一定要追上去阻止他们。 他确实望见了他们的踪迹,不过两个人已经变成了茫茫荒滩上的两个小黑点,他们沿着山麓往东而去,看方向应该是朝着和田去了。 要不是这两个人偷了吃的,乌兰别克根本记不住这件事。他觉得自己接济了路人,却被路人偷了,这简直是农夫与蛇的故事。 后来,他把这件事告诉了亲戚,亲戚又告诉了自己的亲朋好友,直到传到一个在皮山县局工作的辅警,他印象中省厅曾经发了这样一个通缉令,听乌兰别克的描述,跟逃走闻牧山夫妇很是相像。 他于是找到乌兰别克,不过这已经是一年之后的事情了。 乌兰别克讲述了自己的遭遇,这是一个好心没有好报的故事。老人没有接触过什么外人,所以他讲得情绪激动,气愤填膺,末了,他还诅咒了这两个忘恩负义的人必遭恶报。 辅警询问乌兰别克两个人的相貌。 这个满脸沧桑的老人想想,说:“看不清,他们遮遮掩掩的。怕见到阳光的人,心里必定有黑暗,我早就应该想到啊。” 他顿了顿,忽然脸色变了。 “有一件事,不知道讲出来是不是恰当。” “什么事呢?” “那个女人,我总觉得她有些怪。”乌兰别克老人讲到这里,又停了下来,他突然莫名其妙地左右扭动着脑袋。 “你会转头吧?转得最厉害的时候,也只能把下巴抵到肩膀吧?” 辅警笑了:“难道还能转到背后去?” 乌兰别克老人咧咧嘴:“我就看到过,那女人把脸转到了背后,就像这样似的。” 他拿起身边一个喷壶,咔嚓一下就把喷嘴扭转了一百八十度。 …… 华鬘回头看我:“闻廷绪跟你说过,他妈妈有这种特异功能吗?” “没有,绝对没有——起码,她儿子没有。我跟老闻同学这么多年,他的脑袋绝对是正常的!” 蒜队长不愧是个老刑警,他一听我说这话,脸色都变了。 “怎么?小言同志,你跟那孩子是同学?!” 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去:“蒜大叔,我还没来得及把这层关系告诉你……” “啊……”蒜队长长出一口气,“那孩子,现在还好吗?他没有怪我吧,毕竟他父亲的案子是我经手的,他父亲的罪名也跟我有关系……” “他很好,您不用担心,他虽然怀疑自己父母无罪,也希望能调查清楚这件事,但他从来没有说过您半个‘不’字。” “那就好。”蒜队长不知为什么,看起来有些心有余悸的样子。 当初考古队案发的时候,他肯定见过闻廷绪吧?那个年纪小但聪明独立的孩子,肯定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吧。 那时候的闻廷绪,在不知不觉中,在异地他乡里,在莫名其妙下就变成了孤儿,而且他的父母还背上了巨大的罪孽和骂名,我没办法忖度他幼小心灵受到的创伤,也没办法体会别人当时看他的目光。 总之从那以后,他的性格应该被彻底改变了,上大学的日子里,他总是沉默寡言,惜字如金,而且与周围的人相处得极为拧巴。 而几年之后,当他从国外回来,他又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他言谈得体,情商颇高,举止投足之间风度翩翩,为人处世也游刃有余。 究竟是什么改变了他?难道是那个开酒吧的小美女聂晴吗——只记得他跟我说过,在国外时,他跟聂晴家来往很近,照理来说,依他的性格,是很难跟人靠近的。 想到聂晴,想到红莲酒吧,我忽然又想到一件沈喻嘱托的事。 沈喻跟我说过“背锅侠”的事,她曾经找到过魏阳公安局技术中心,她有个叫向尉龙的同学在那里工作。向尉龙告诉她,从那具背锅侠尸体的祖源基因来看,他似乎跟塔塔尔族有一定关系,而且,他还患有一种名叫纳尔格利综合征的怪病。 “蒜大叔,咱们叶城有塔塔尔族吗?” 蒜队长想了半天,说:“常住居民应该很少。不过,这几年人口流动大,可能会有吧。塔塔尔族本来就不多,好像都分布在乌鲁木齐、昌吉那边。” “对,按人口普查来说,全国只有三四千人。” “我想起来了,叶城县属于喀什地区,同在一个地区的莎车县有个白什坎特镇,那里好像有个塔塔尔村。” “那里这些年有过失踪村民的事件吗?” “这个,毕竟是跨县啊,但我可以帮你打听一下。” “还有,蒜大叔,你认识不认识没有指纹的家族呢?”我又问。 “没有指纹?”蒜大叔自言自语地说,看他的表情就肯定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偏偏这时候,听到我们讲话的艾则孜又走了过来。 “你们说的没指纹,是生来就没指纹,还是后天磨掉的?” “应该是先天的,基因遗传那种,这种病叫纳尔格利综合征,特别罕见。”我解释说。 艾则孜坐在沙发对面,激动地说:“我们学校就有个这样的孩子!据说就是天生的!” “啊?这孩子的家人也这样吗?能见见这个孩子吗?我想要一根这孩子的头发,做一下dna测验可以吗?” 艾则孜为难地说:“今天是七月三号,星期天,学校放假,这孩子的家在乡下,你们能等到明天吗?” 我回头看看华鬘,忽然想起来她不是沈喻,我需要征求沈喻的意见。 “我要联系下魏阳局里,看看是不是可以多待一天。” 蒜队长招呼我们多喝点儿茶,他讲了三个多小时,看样子也有些乏了。而且中午的时候,华鬘在人家大吃大喝,所以我们也不忍心晚饭再叨扰他们。 我找个借口,说自己和华鬘想看看叶城风貌。蒜队长非要艾则孜带我们去玩。 “叶城附近有个谜城,就是谜一样的古城,你们可以去看看。”他笑着说。 第四百五十四章 匆忙返回 艾则孜所说的谜城,就是县城东边不远的锡提亚谜城。 之所以叫做谜城,是因为它规模很大,但历史上一直没有记载,考古专家在遗址勘察多次,都没有发现能证明古城身份的任何东西,甚至连年代都不能断定,只能推断这是唐宋时期的古城,也有人说这是喀喇汗王朝的可汗城。 谜城虽然跟唐高宗时期就消亡的西夜国没有太多关系,但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叶城地区在古代的繁荣程度。曾经有西域人在古籍中记载说,“于阗至叶尔羌之间,有叶城最大最富,城垣最大”。 不知道一千三百年前,西夜国是不是也是雄踞一方的西域大邦呢? 谜城本身不大,而且到处已是残垣断壁,只有一座近年“复原”的夯土王宫矗立在景区内,与周围的沧桑感格格不入。 我们草草转了一圈,便搭车往回走。 艾则孜给我们介绍叶城的美食,就当华鬘垂涎三尺的时候,我的手机忽然响了。 我低头一看,正是魏阳的号码,但这个号码我并不熟悉。 我接起电话,就听见里面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言桩吗?” “我是——您哪位?”那声音听起来十分熟悉,但我竟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是谁了。 “辛小若,你都忘了还在出版社上班的事儿了吧?” 我倒吸一口冷气,确实如此,当初我被在追捕背锅侠时被火车撞飞,后来单位准了三个月病假,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两个半月,还差半个月就该报道上班了。 这两个多月,简直是物是人非,我虽说休假,但整天跟着警队转悠,出版社的工作想起来都觉得生疏了。 我还在发呆,就听辛小若在电话里开骂了。 “你傻了,还是脑子缺弦儿了?跟你说,我们几个同事有事找你,你在魏阳吗?” “我在新疆……” “哟,您这还叫养病?” “我没病。” “没病还休假?” “是公安局的事儿?” “公安局?嫖娼被抓了?”辛小若这张嘴,真是比沈喻还刁。 “谁啊,这么讨厌,看我不把她当卫生纸撕咯!”华鬘在旁边听见话筒余音,愤愤然说。 辛小若一听有女人吵吵,立刻也毫不示弱地冲着话筒嚷。 “谁在你那边撒泼,玩泼水节吗?来,你带她回来亮个相,姑奶奶会花样游泳,看谁泼得过谁!” 我就这样莫名其妙地举着话筒,看着两个女人隔空对骂——天啊,老子这是犯了什么忌讳,又把辛小若这颗地雷给踩爆了啊。 艾则孜开着车,他颇为同情地从后视镜里看我一眼。 “别说了!”我终于忍不住怒了,“华鬘,你别吵了!辛小若,你也把嘴给我闭上!” “哎?你竟然敢让姑奶奶闭嘴?” “有事就赶紧说事儿!没事就立马闭嘴!”我也恼了——我这么说也是为她好,万一真把华鬘彻底惹火,别说辛小若,就是辛大若也吃不了兜着走。 “有事儿!”辛小若气呼呼地说,“老郑说,这是一件大事,你公安局那边有关系,所以务必要找你回来商量!你麻利儿地回魏阳,到时来社里一趟!” “行。到时候回去说。” “我还……”辛小若似乎还有话要说,但我怕她又争执,所以失手竟然把电话挂了。 挂她电话——这孩子等我回去,估计得把我吞了吧? 我正犹豫着要不要拨回去,这时候手机又响了起来。 “喂?”我又接通了电话。 电话那头传来余以清的声音。 “言老师,你跟沈老师在哪儿呢?魏阳出大事了,林队一直端着,不想折腾你们回来,但我觉得,必须得给你们报个信儿。” “怎么了?” “唉,一言难尽,‘十恶案’又出尸体了!” “又死人了?额头上有刻字吗?” “有!而且这次同时出了四具尸体,你们赶紧回来看看吧!” 我挂断电话,急忙问:“艾则孜,今天还有回喀什的火车吗?” 艾则孜惊讶地从后视镜望我一眼:“今晚回去吗?不等到明天了?” “魏阳有急事,如果明天你方便的话,帮我问问那个没有指纹的孩子,可以吗?” “好的,那就不留你们了——晚上八点前有一趟去喀什的车,k9720,现在足够能赶上。”艾则孜惋惜地说,“本来还想请你们尝尝叶城当地的饭菜呢。” “放心,我们肯定还得回来。” 艾则孜把我们送到了火车站,我们匆忙买票,准备上车。正在检票的时候,他又跑了回来,把满满两口袋外卖和一摞烤馕塞给我们。 “晚饭也没来得及,留着路上吃,沈老师胃口好,怕她饿着。” 华鬘差点儿感动得涕泗横流,她向艾则孜连连道谢。 k9720是基本每个县城都停的慢车,幸好车上没有客满,我和华鬘买的是下铺硬卧。华鬘肚子早就饿了,她把艾则孜买的食物一扫而光。 “叶城人民太淳朴了。”她边吃边感动地说道。 火车在铁轨上慢慢悠悠地跑着,华鬘望着窗外,干着急地说:“真是老牛拉破车,怎么这么慢,还不如我跳过去……” “行了吧,我可不想再夜宿沙漠——咱们明天必须飞回魏阳,林瑛那边肯定遇到大事件了。” “遇到重要的事情,找修罗界第一神探就对了。”华鬘吃得酒足饭饱,自卖自夸地说道。 火车连停泽普、莎车和英吉沙三个站,在夜里十一点左右终于抵达了喀什。 我早从手机订了一早从喀什到乌鲁木齐的机票,只等到了乌市,就马上转机飞回魏阳。 今天晚上,看来注定要在喀什住一宿了。 喀什是个小城市,一到晚上,就连出租车都很难找到。我想找家机场附近的酒店,准备一大早就直接出发。 不过到了有手机信号的地方,带着华鬘的方便劲儿就显露出来了。没有出租车根本不打紧,我俩找了条僻静的小路,华鬘抱着我,嗖地一下就飞到机场附近的航空酒店。 半夜时分,酒店门口连车都没有经过,我们嗖地就出现在酒店前门底下,门童揉完眼睛,盯了我俩半天。 “你们是步行过来的?” “是啊,我们就在机场附近物流园出差,一溜达就过来,正好强身健体。”我现在圆谎基本已经驾轻就熟,估计都属于大罗金仙级别的人物了。 第四百五十五章 肆无忌惮的无脸男 沈喻在喀什机场的航空酒店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又跟小余通了电话。 她那边忙得四脚朝天,所以只匆匆聊了两句就急忙挂断。 虽然寥寥数语,但我已经从中捕捉到了信息,原来就在我和沈喻不在的这几天内,魏阳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大事! 在邪关镇那个地方发现了一座地下古墓,而且在古墓上工作的几十个人都全部失踪。林瑛他们下去勘探,也险些遇险! 而且据说古墓里还发现了众多珍宝文物,进入古墓的几十个人因为争夺宝物自相残杀,最后大部分已经死在了里面。 因为古墓情况凶险,所以警方目前只是封锁了附近的山区,准备条件成熟再入洞勘察。 最重要的是,在地上的娘娘庙里,林瑛他们居然第一次与无脸男对峙,而且无脸男还下到洞里,抓走了四个人——现在这些人也变成了额头刻字的尸体,被连夜放在魏阳最繁华的朱襄广场上公然制造恐怖,整个城市都因为此事鼎沸起来,搞得老百姓人心惶惶。 我把所知道的事情跟沈喻讲了一遍,沈喻脸色沉重。 “你不觉得小余说的那个八门古墓有些奇怪吗?我从来没听到过这样的事情。” “大面积的地下古墓不是没有,比如青海那里有个‘血渭一号大墓’,是唐朝吐谷浑王族墓葬,人称‘九层妖楼’,墓里面千折百转,层层叠叠,堪称壮观。” “好吧。今天在蒜队长那里,了解到了什么信息吗?” 我连忙把三个方向发现闻牧山夫妇的事讲了一遍,然后又讲了艾则孜班上有个纳尔格利综合征孩子的事。 “看来还得回来。”沈喻说。 “听说闻廷绪的西夜勘察队马上就出发了,要告诉他们发现遗址的事吗?” 沈喻严肃起来:“这件事是机密,先谁也不要说——我怕贸然闯入有危险,先让他们寻找一些周边线索也好。” 我们商量了下明天的行程,从乌鲁木齐到魏阳没有直飞航班,都得在郑州中转,所以最早的一班飞机到魏阳,也要下午四点五十分了。 “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坐飞机到淞山,不过也要经停,最早到淞山的飞机是下午两点一刻,从机场到高铁站还要半小时,从淞山坐高铁到魏阳要一小时。要是一切行程都严丝合缝的话,能节省一个小时的时间,而且相当折腾。” “富余一小时算一小时,一下出来了四具尸体啊,而且还是公开亮相,我总感觉跟无脸男这伙怪物摊牌的时刻要到了。” 我拿出手机,搜索“魏阳”的信息,大部分关于案情的私拍视频和照片都被删除了,而且信息基本被完全封锁了。 “怕引起恐慌。”我对沈喻解释道,“好多事情,其实也不是越公开越好——毕竟是有点超出理解范围的事。” “你不觉得未知才最可怕吗?未知才有想象空间,大部分骇人的事,其实是人自己在吓唬自己。”沈喻感慨道。 “话虽然这么说,但你也要了解办事人的处境。把信息公开透明诚然是好事,但是对于那些不完整的情况,能做到不歪曲扭曲,不添油加醋,能够理性分析的人又有多少呢? “万一公开之后出了问题,领导追究下来,那自己的位子就保不住了。所以,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和位子,一刀切地封闭消息是最简单、风险最低的做法——这也叫‘无作为的作为’。” 沈喻不屑地扫我一眼:“你现在都能把歪理说正了啊,所以,逻辑这种工具,千万不能落在出发点不正确的人手里。” “那倒是,古人说纣王,说陈后主,都用过‘智足以拒谏,言足以饰非’的话,就是说,他们脑袋聪明,就算干坏事你去批评他,也说不过他,反而被人说得心服口服。”我又旁征博引地说道。 沈喻摊摊手:“再加上一个博学,不过能搅理,还能举例子,更可怕——你还是赶紧睡一会儿吧,明天且有一场硬仗要打呢。” 第二天,我俩起了个大早。好在航班还算给力,一路飞到淞山都没有延迟,我们急急火火赶到高铁站,刚登上高铁,林瑛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沈老师在你身边吗?” “在呢。”我把手机递给沈喻。 沈喻接过电话,跟林瑛说了十分钟才挂断电话。虽然无法听完整,但我从她的应答中也猜了个七七八八。 原来这些日子,除了发生了重大案件外,魏阳的天气也有些不太正常。 本来正是酷暑天气,可昨天忽然产生一阵强对流天气,整个市区乌云遮日,电闪雷鸣。电闪雷鸣之后,整个魏阳的气温都下降了十几度,直到今天早上才开始回暖。 虽然专家说这是夏季常见的天气变化,但市民们却不认账。加上前天朱襄广场四具尸体的事,整个城市顿时沸沸扬扬。 网上流言也铺天盖地,许多平时藏匿很深的神公神婆都跳了出来,他们在群里散播谣言,谎称要到了世界末日,不停贩卖焦虑。 有的人竟然还打起了出租“末日避难所”、售卖“末日符”的生意,宣称只要在门口挂上符咒,就能化险为夷,躲过末日天灾…… “不怕坏人,就怕恐慌。”就连沈喻也放下电话,这样说道。 “你说得对,既然无脸男这伙人已经堂而皇之地曝晒尸体,那说明他们已经肆无忌惮,有恃无恐了。 “不过,就算现在出现了四具‘口业’的尸体,那加上之前的杜万芊、徐楚月和曲江,十恶只除去了七恶,还有三恶没有完成,他们现在就跳了出来,未免也有些过急了吧?” “如果之前无脸男的遮掩躲藏,只是为了赢得时间,而现在他们已经不在乎这些了呢?”沈喻提出一种解释。 “什么时间?他们想要做什么?” “前几天你在沙漠里看到了西夜塑像的大手,手上尽是白骨累累——西夜国人为什么要信奉魔鬼?他们如何失踪的? “无脸男他们跟西夜有什么关系?他们是不是就是魔鬼本身——你怎么看信仰这件事,一个人究竟在什么条件下才能产生信仰呢?” 第四百五十六章 饮食男女 沈喻在路上提出了一个问题——人会在什么条件下产生信仰,为什么信仰会最终形成改变世界的力量呢? 这大概是个需要系统性回答的问题,如果时间和条件足够,甚至都可以写一篇论文来答复她。不过,我没有时间书写论文,因为很快魏阳站就到了。 小余已经在站台等候我们,她带着我和沈喻第一时间下到停车场,然后开车直接往市区而去。 “先去哪里?林瑛呢?”我问。 “林队还在邪关镇。她吩咐带两位老师先去朱襄广场,让我讲一下当时发现尸体的情况。” 我们驱车直奔朱襄广场。 这个广场位于炎首区,离市政府距离不远,也算近年刚刚开发的最时尚、最繁华的大型购物中心之一了。这里吃喝玩乐,应有尽有,是时髦年轻人的最爱。 发现尸体的那天,正是周日凌晨。而发现尸体的人,不是起早挂晚的清洁工人,而是一群嗨到半夜的四个年轻人。 四个人都是九零后,都是刚毕业进入职场,他们在一家外企公司上班,收入还算不错。 反正如今在大城市生存,除非六个钱包鼓鼓囊囊,要不光凭工资,应付自己的吃喝玩住还好,但要有多余的想法,比如谈恋爱、结婚、生子、买房子,那是万万不够的。 不光不够,就算毕生也看不到能够的希望。 所以,有些人反倒想得开,与其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还不如量自己之物力,每星期都找那么一天,在那天活成幻想的模样。 董宁谅比其他三个人早来一年,他也是这种活动的组织者,其他三个人是两女一男。 几乎每个周六,只要大家都在魏阳,他们就会组织这样的聚会——吃饭、喝酒,然后再去酒吧听歌,以及继续喝酒、聊天,或者k歌,反正肯定会连续两三场熬到半夜,然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但董宁谅总是走得稍微早一些,他一般会在附近找个宾馆,暂且住下。不久之后,另一个女同事也会借口回家,然后过来找他。 他们俩不是男女朋友,也从来没有想过成为男女朋友。对一部分人来说,别说结婚,就算成为情侣都会成为彼此的负担。 但食色性也,这本来就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要,所以他们会寻找熟悉、安全又不讨厌的对象,两个人偶或在一起,天黑相聚,天亮分手,平时也各自关怀,但从不逾越那条关系的红线。 当然,这种关系也有个不甚好听的名字,不过这里不想提及它。因为即使没有这层关系,宅男也会盯着主播洗肾,宅女也会抱着偶像舔屏,人的基本需求不会消失,而且总会寻求生活中缺失的东西。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谁高尚多少,也没有人比谁下流多少。 百分之九十多的人,其实都会平凡而艰难地度过一生——大家都是韭菜,有什么相互指摘、相互伤害的必要吗? 这个女同事名字叫忻竹,这个姓极为罕见,所以忻竹也特别在意隐私,她绝不想在酒店入住记录中留下自己名字。 所以,董宁谅往往都会先走一步,找个访客登记不严格的酒店,然后静静在那里,等着情人的到来。 那天晚上,董宁谅本想早点走,但大家唱歌唱得开心,他看忻竹兴致正浓,所以就多陪了一会儿。 四个人一直耗到了将近凌晨三点,董宁谅这才告辞出来,他熟门熟路地走到对面的一家主题酒店,登记之后住了进去。 一般每当他“回家”之后,忻竹少则半小时,多则三刻钟后,必定赶到酒店跟他相会。 但是那天,董宁谅在酒店都睡了一觉,看看手机已经四点一刻了,但忻竹还没到。 他一下子坐起来,赶紧拿起手机,给情人发消息。 “怎么了?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他在信息里问。 他心里有些波折,不是因为情人迟到,而是担心她半夜三更出门遇到危险。 但忻竹没有回音,他终于忍不住,直接给她拨通了手机。 手机响了很久都没人接听,就在董宁谅失去耐心、差点儿挂断电话的时候,手机突然被接通了。 “喂,董哥吗?”那头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但不是忻竹。 董宁谅愣了一下,但他旋即辨认出那是另一个女同事的声音。 “啊,忻竹把手机忘包厢里了,我替她收了。董哥,你半夜还找她?”那个女同事解释道,她语气里似乎带着一丝丝调侃。 “她什么时候走的?” “记不太清,我刚到家,她比我走得早,大概三点半吧。” “糟了!”董宁谅脱口而出。 女同事又问:“难道出事了吗?忻竹是联系过你吗?” 董宁谅没解释,他解释不清,也没心思解释。他直接挂断电话,穿上短裤就往酒店外面跑去。 从ktv到酒店有两条路,一条路在ktv后街,平时人少,比较僻静,而且距离较短,董宁谅一般自己都会走这条路。 他沿着后街走到ktv,但路上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只有两个醉汉彼此搀扶着边走边骂,边骂边吐。 刚到ktv那栋楼他就后悔了,忻竹是个女孩,她半夜肯定不会走这种偏僻的巷子,肯定是绕广场那边过来。 他想到这里,撒开腿就朝广场上跑去。 朱襄购物中心外有一大片广场,上面有喷泉,还有各种彩灯,但这个点喷泉停了,彩灯也熄了,只有惨淡的路灯光照着。因为广场过于空旷,所以董宁谅一眼望去,就看见广场中心有几个人坐在那里。 “忻竹!”他朝那边叫了一声,但显然没有回应。 难道是几个流浪汉不成?最近天气炎热,流浪汉可能会坐在空旷的地方乘凉。 董宁谅决定走过去看个究竟,但越走近,他就发觉情况越是不对。 因为那几个人似乎不是坐在广场上,而是好像跪着,而且是严肃扳直地跪在那里,头还朝着西北的方向。 董宁谅觉得自己心脏跳得越来越快,他不禁放慢了脚步,就在这时,他听见身后传来隐隐约约的哭声,那哭声缥缈而且凄厉,他浑身鸡皮疙瘩都乍了起来。 第四百五十七章 四种口业 董宁谅停住脚步,哭声在身后越来越清晰了,但他却不敢回头。 “宁……宁谅……”那声音居然颤抖着叫出了他的名字。 “忻竹?”他回过头去,但后面只是空荡荡的广场,并没有忻竹的身影。 “救我,救我……”忻竹的声音呜呜着响起来。 董宁谅颤抖着问:“是忻竹吗?你——在哪儿?” “这里呢……” 董宁谅瞥见广场边上有一条供游客休息的长椅,声音大概就是从那里传出来的,他走了过去,终于找到了在椅子底下瑟瑟发抖的忻竹。 忻竹从椅子底下望着他,但仍然不敢出来。 “怎么了忻竹,你怎么会在这下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 “我路过这里时看见魔鬼了。”忻竹哭着说,“他们没有脸,他们把那些尸体拖过来,然后放在了广场上面,我怕他们伤害我,所以藏在这里,一动都不敢动……” …… 余以清随车带了衣服,虽然当天天气回暖,但穿着短裤还是寒意凛凛。 “从昨天下午开始,魏阳就突然降温。”小余边解释,边带着我们来到朱襄广场的喷泉前面。她指着空荡荡的广场,接着说,“这里以前多繁华,自从董宁谅把死人的视频发到网上,昨天都没人敢过来了。” “尸体被放在什么位置。” 小余跺跺脚:“就在这里,这里肯定不是第一杀人现场。无脸男把尸体放在这,感觉纯粹就是为了制造恐慌。” “也不尽然。”沈喻在那里走了一圈说,“你们还记得其他三具额头刻字的尸体吗?杜万芊被放置在芦桥湿地,在城区的东北方,徐楚月在淞山市境内遇害,但又被硬生生拉回到魏阳境内,尸体在城区的东南方,再说那个曲江,他的尸体……” 我使劲咳嗽一声,沈喻大概是想说,曲江的尸体被地狱来客抢了过来,所以无脸男们尚未完成摆放。可是,我还没有对警方讲过地狱来客的事儿。 沈喻何等聪明,她敏感察觉到了我的意思,于是顿了顿说:“曲江的尸体是在上枫水小区发现的,看样子还没有完成遗弃,不过上枫水在城区的最北方,想来计划好的遗弃地点也不远……” 小余听明白了:“您的意思是说,这些死者的遗体都按照方位次序摆放吗?就像周易八卦那种?” 沈喻摇摇头:“次序不敢说,但因为杜万芊的尸体放在了芦桥湿地,而徐楚月的尸体丢弃在田间,加上曲江尸体未完成丢弃,这会我们一个错误的印象,就是无脸男们并不想公开放置尸体。 “但这种推断是错误的,无论是湿地公园,还是田埂小路上,其实都不是隐蔽的地点,反而都是容易被发现尸体的地方——无脸男们从来就没有想过藏匿尸体,相反,他们一直都是毫不顾忌地把尸体公开。 “只不过,这次公开的地点比较敏感,规模比较大……” 小余点点头说:“听您这么一分析,倒是这个道理。” “死者的资料有吗?” “有,四个死者,一个叫赵卫国,一个叫王占山,一个叫张祖林,还有一个人,名字叫吴大宝……他们都是曾进入过娘娘庙古墓里的人。” “都是?” “对。前三个人是被无脸男在墓里杀掉的,林队长还亲眼目睹无脸男掳走了他们的尸体。” “他们额头上都刻的什么字?” “赵卫国是‘恶口’,王占山是‘两舌’,张祖林是‘绮语’,还有吴大宝是‘妄语’,正好是十恶中的四种口业。 “林队一直认为,这些‘口业’被判成死罪有点矫枉过正,比如绮语,只是华而不实、杂秽不正的话,说白了就是拍个马屁,说话不着调什么的——这也犯得上杀人? “还有‘恶口’,咱们哪个人没说过脏话,‘两舌’也同样,世界多少人忍不住会搬弄是非,至于‘妄语’,难道大家就都没撒过谎——造这些口业的人太多了,范围也太广了,就连预防都没有办法,但我们还是没有想到,一死就是四个人!” “无脸男究竟是什么人,他们到底想要做什么?”我已经有些气急败坏了。 沈喻抬起头,看看清冷的天空,喃喃地说道:“难道真有什么天人感应?” 她看了一会儿,又回头对小余说:“林瑛他们,是不是还在那个娘娘庙里?” “没错!那里的情况也很复杂。吴大宝也是娘娘庙里的‘大师’之一,他应该是最早下到溶洞大墓里的一批人,也是一直没有被找到的那批人,连我们都不知道他的尸体怎么会出现在广场上。” “还有人没找到?”沈喻诧异地问。 “沈老师,你可不知道,那个墓里面太诡异了!现在除了死去的人之外,还有娘娘庙里的几个主事者、一个义工、一个民工大厨,一个邪关派出所警察鲁玉方,一个见钱眼开、持有武器的队员韩毅,还有一个小包工头,名叫薛志国,林队见到过他身受重伤——一共大概八个人还在墓里面吧? “现在我们不光封锁了古墓周围的山,还在周围部署了三道检查线,严密封锁了消息——就算这样,不知怎么还是走漏了风声,网上已经有人造谣,说昨天凌晨广场晾尸,下午又天气突变,这些都是挖开了鹿丘王墓,影响了魏阳地脉才搞出的事情。 “今天上午就有许多老人去娘娘庙闹事了,他们非叫警方把墓口封住,把地脉堵上,有人还说否则魏阳有灭城之灾……反正情况特别危急,不光市里面,省里面都派人下来了! “再解决不掉鹿丘王墓和娘娘庙的事情,那恐怕无脸男再放上一具尸体,到时候群情恐惧,那可完全无法控制了。” “不要急。”沈喻难得还保持着冷静,“被无脸男盯上的人,肯定都有他们自己的罪孽——如果吴大宝是娘娘庙的主管,而他的罪又是‘妄语’,而这些人圈起娘娘庙,目的就是为了找到鹿丘王墓的入口——从这点来看,娘娘庙的什么萧使君就是对古墓有所图谋吧?” “绝对不是!”小余斩钉截铁地说,“古墓里埋藏了那么多的金银珠宝,吴大宝这伙人可是纹丝没动。您说,他们不图钱财,究竟是图的什么?难道要搞学术研究吗?” 第四百五十八章 军事禁区 余以清的质问,并非没有道理。 通过她的叙述,娘娘庙那伙人的犯罪动机依然是个谜。 他们没有骗财,没有骗色,也没有成立什么邪教组织,就算是圈地盗墓,可他们对墓中宝物一无所取,甚至根本连动都没有动。 更重要的是,自从他们下到墓里之后,就连人影都不见了。 可是,如果联想到之前的十恶案,就会发现沈喻的说法也并非无的放矢。 无脸男虽然作奸犯科,在社会上制造恐慌,但他们在尸体上刻上的罪名,没有一例是落空的。 杜万芊骄纵之下将情敌推下楼去摔死,徐楚月穷困之中利用爱人窃取钱财,曲江挫折之下虐待妇女发泄兽欲,如果用十恶中身造业的“杀”、“盗”、“淫”三罪加诸他们,真是半点儿都没冤枉。 至于赵卫国、王占山、张祖林三个人的“事迹”,我固然没有参与,但听小余说,林瑛曾跟他们接触过。赵卫国满嘴脏话,王占山颇喜挑拨,张祖林惯会溜须,将“恶口”、“两舌”和“绮语”刻在他们脑门上也不是空穴来风。 由此推断,吴大宝被刻上“妄语”,说他一贯以虚妄之言骗人,罪名也不会错。 可是,他怎么骗人的,骗人的内容是什么,骗人的目的又是何在? 这些事情,恐怕只有到了现场才明白了。 余以清带我们直奔邪关镇而去,我本来回家自己开车,但却被她拒绝了。 “还得办证,耽误时间。” “办证?”我纳闷地问。 ...... 等车一过邪关镇,往娘娘庙开去的路上,我就全明白了。 从邪关镇往西北五公里之外就到处设好了路卡,周围稍微平坦一些的地方也都驾好了鹿柴和拒马,还经常有武警和民兵的巡逻小队整装齐发地经过。 这哪里仅仅是封锁现场,这分明就是设定了军事禁区吧? 小余开口到路卡那里,立刻有两个全副武装的人上来,他先看了小余的车证件,又轮番检查了我和沈喻的身份证,还拿着步话机通了好一会儿话,这才挥手让我们进去。 一路上,沈喻都面色严峻,估计就连她也没有想到,才离开两天,魏阳城就变得一片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模样了。 十种罪恶,无脸组织,它们就像一片浓重的乌云,低低地笼罩在整个城市的穹隆之上。 我理解警方的消息封锁,也理解他们甚至将这里变成禁区,毕竟这次面对的,是连我们这些当事人都还没有搞清楚的神秘力量。 连警方自己都没弄明白的事,又怎么能向百万市民解释明白呢? 从哨卡到娘娘庙只有几公里路程,小余因为赶时间,所以把车开得飞快,但就这短短时间内,我们居然遇到了三队全副武装的巡逻队。 “都惊动了,上头有通知,以保护当地居民安全为第一要务。这么多巡逻队,不光是为了搜索,也是为了排除隐患。”小余解释道。 她刚说完话,便踩了一脚刹车,指着下面被警戒线额外围出来的一片地方说:“郎村长和鲁玉民就是在这里遭遇了无脸男。” “我下车去看一眼。”沈喻说。 我们仨下了车,在路边和田间略略走了一圈。野草的生命力很是旺盛,虽然仔细观察还能看到打斗的迹象,但才过去两天,就不能分辨足印和踩痕了。 倒是田里痕迹特别明显,庄稼被压倒了一大片。同样都是植物,精心呵护的就斗不过野蛮生长的。 小余指了指老鲁手机落地处,它正好位于路边和农田中间的位置,一看就是老鲁被抛飞的过程中从口袋掉落的——这地方还是后来警方在这里搜索发现的。 现场实在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我们大概看了两三分钟,沈喻就回头走上车。 小余开车,继续前行。沈喻沉默了片刻,终于又开口。 “奇怪,你们有没有想过,无脸男这种怪物,移动迅速,而且能登高望远,但他们为什么连娘娘庙的位置都要找人打听呢?” “也不意外吧,无脸男,无脸男,没有眼睛,没有鼻子,没有嘴巴,他们除了用腹语问人,凭什么判断方向呢?”我替无脸男解释道。 “你们还记得杜万芊吧?她死在了市区里面,但无脸男却背着尸体,在视频中毫不迟疑地朝芦桥湿地赶去——那时候他为什么不找人问路?为什么也没有迷路?”沈喻三言两语就推翻了我的逻辑。 “难道——纯粹靠感知,靠某种人类常规条件下无法察觉的信号来传递信息、感知方向?” “很对,这说明因为某种原因,无脸男无法感知到娘娘庙的信号。” 小余眉头一皱:“我记得刚到娘娘庙的时候,那里安了手机信号屏蔽器,难道无脸男依靠移动信号定位?” “难道他们脑袋里还安了百度地图吗?”我揶揄地反问道。 “肯定不是手机信号的问题。”沈喻想想说,“在滨川酒吧街那次,咱们还遇到过无脸男跳进槐川河里,但他们看上去依然移动自如——水里总没有手机信号吧?” 我一拍大腿:“萧使君,娘娘庙里不是有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萧使君吗?她不是能隔空给人看元辰宫吗?这种神叨叨的人,是不是有什么能制衡无脸男的地方?” “有道理!”小余激动地一拍方向盘,没想到这下砸到了喇叭上,汽车顿时一声鸣笛。 沈喻趁着笛声,忽然压低声音对我说:“别忘了,华鬘曾感觉过有双奇怪的眼睛窥视自己,今天听小余他们描述,那双眼睛莫非就是萧使君?” 我恍然大悟。 如果那双眼睛是萧使君的话,那一切就能对上了!因为记得华鬘当时说,窥视她的人正好在城西的方向。 萧使君是谁?为什么华鬘能看到他?难道他也是来到人间的阿修罗吗? 华鬘是逃亡到人间的,他难道就是来寻找并缉拿华鬘的人? 沈喻一句话让我陷入深思,好在没有多久,前方一座崭新但又俗气扑面的庙宇便出现在我们面前。 娘娘庙到了。 第四百五十九章 承圣殿探秘 林瑛没能像之前一样,第一时间出现迎接我们。小余说,这几天来检查、视察的领导们太多了。 “娘娘庙都快成迎宾馆了。来的人一级比一级官儿大,林队一个业务干部,现在都快成礼仪小姐了。”小余偷偷跟我说。 “谁是小姐?”一个声音突然从我们身后响起来。 小余吓得一吐舌头,赶紧回头敬礼。 “林队,您好!” “小余啊,半天没见,你就把我发配到风月场所去上班了?”林瑛板着脸问。 “哪能呢?队长,官方早统一口径了,卖淫的叫做失足妇女,不叫小姐——再说了,这年头风月场所的服务工作者,可不一定是女的,您去过白马会所吗?” “白马会所不知道,白马酒店(阿加莎·克里斯蒂的著名推理小说)倒听说过。”林瑛耸耸肩说。 沈喻也走进庙门口,她看见林瑛,冷冰冰地说:“还有心思插科打诨,看来事态也不那么紧急嘛。” “就知道你会挑理儿,我们已经从北京调来了先进装备,正打算今天晚点儿时候再下去一趟呢。” 沈喻一愣:“去地下的溶洞古墓吗?” “是的——沈老师有何高见?” 沈喻顿了一顿,说:“能不能明天再下去?” 这次轮到林瑛愣了:“为什么?你不是一向风风火火,最怕耽误时间吗?明天下去,是有什么必要性吗?要知道地下情况复杂,瞬息万变,耽误一分钟都可惜。” “今天太晚,到时候夜色漆黑,下去人不打紧,万一有下面的人浑水摸鱼逃了……”沈喻说到这里,似乎在考虑什么,“那对大局也很不利。因为这不止是娘娘庙一个地方的事儿。” 林瑛沉吟片刻:“也有道理。小余,你带沈老师他们先转,我去跟领导请示下。” 她刚消失在前面的大殿内,沈喻就立刻抬头四望一下,然后立刻朝左边走去。 我也快步跟上,小余在后面问:“沈老师,您去哪儿?” “承圣殿。” “您没来过娘娘庙,怎么知道是在那里?” “废话,我还连这个都判断不出来吗?”沈喻没好气地说。 承圣殿前面已经被挖得面目全非,一条深深的沟道横在那里,这里也是林瑛他们第一次下去探险的地方。 沈喻往坑道里望了一眼,但她显然对下面那条被石板券起的墓道没有太多兴趣。她迈过土堆,径直走进了大殿里面。 不得不说,魏阳刑侦队的工作真是专业,尽管外面挖成了老鼠窝,但作为重要现场的承圣殿里却是一尘不染。 一进门,我们就看到那个身穿白衣、戴着卷荷幞头的画像,他微微侧身,还拿着一把扇子,将半边脸挡在了观者的视角之外。 “梁元帝萧绎,眇一目,为避尊者讳,所以只画持扇侧脸像。”我对沈喻说。 沈喻在里面转了一圈,摸着周围的墙壁。 “都检查了,没有空心墙,藏不了人。”小余走上来解释说。 “上次萧使君来的时候,是在哪里出现,又是从哪里消失的?” 小余指指旁边的一个小门,说:“跟我来。” 她推开那扇小门,原来是殿里面的一个隔间,这个隔间的地被木板垫高,做成了类似榻榻米的样子,上面还放这几个蒲团。 屋里中间有张桌子,上面供奉着瓜果,还有香炉、蜡烛。整个屋子的墙都刷得雪白,看来这里是清修的地方。 沈喻围着墙走了一圈。我跟着她,也不时敲敲墙壁,但传来的都是闷闷的“哒哒”声——小余说得没错,这是实实在在的砖墙。 沈喻望望那个供桌,眉头突然皱了起来。 “有线索?”以我对她的了解,肯定是有什么东西触动了她——因为这是她开始思考的表现。 她没有回复——这很正常,她直接回答我才不正常。 我前些日子问过沈喻,她有时候发现线索,但对人不理不睬,是不是因为有智商上高人一等的感觉。 没想到她的回答直接让我震惊。 “你考试的时候,喜欢有人站身边叨叨个不停吗?我发现了线索,就要在头脑里解题,我是计算答案的,不是跟人聊天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只是一个考生,不是给人传道受业解惑的老师。” 她在榻榻米房间转了一圈,尤其对那个香炉颇感兴趣。 “你们不觉得奇怪吗?这张摆香炉的供桌放得歪歪扭扭的,对神灵未免也太不敬了。” “这大概是朝着江陵的方位吧。” “江陵?” “对啊,如果这个殿供奉的是梁元帝,那梁元帝发家和丧命的地方都在江陵,也就是现在的荆州市。”我说着拿出手机,发现信号依然比较弱。 “这个位置正好被半山环抱,信号本身就不好,不过明天移动公司的人来,会加装一个信号扩大器。”小余解释道。 我点点头,等载入手机地图,再拿给她们看:“荆州正好在魏阳的正西偏北方向,供桌所对的位置也差不多。” 小余竖起大拇指:“言老师想得周到。” 但沈喻却只是哼了一声,她好像十分不屑,但也并没有否认我的说法。 她又扫视了房间一圈,接着问:“据说,前两天娘娘庙出事,最早到这里的宗所长,也曾经检查了承圣殿一遍?” “没错,承圣殿都快被翻了个个儿了,还是一无所获。”余以清说。 沈喻问:“听说宗所长看到有个书架曾经移动过,他挪开书架,但没有发现暗门。” “是的,我们又搜了一遍,确实没有暗门暗道,您要过去看看吗?” “当然了。” 小余推开一个隔间的门,在我们面前出现一条小小的“走廊”,她带我们走到廊道尽头,然后走进右手边一个房间。 “就是这里。林队叫我们保持原样,一点也不能动。” 沈喻蹲下来,她认真看看书架,然后叫我名字。 “言桩,你去相邻的那间屋,然后把门掩上。” 我莫名其妙走了过去。 这间屋子与书架的房间只隔着薄薄一道夹墙,屋子里有两把太师椅,椅子中间是一个长腿茶几,茶几上摆着白瓷茶具,一个搪瓷茶缸突兀地摆茶具旁边,缸口还磕掉了老大的一块漆。 第四百六十章 水潭的传说 我忽然想起来,昨天小余曾经给我发过一个案情简报,上面说过,宗所长发现书架移动,正要勘察的时候,忽然听到隔壁一声响,他冲过去的时候,正好发现小章站在屋里,然后搪瓷茶缸掉在了地上。 他曾经还质问小章,但小章说,他也是听到响声刚跑进来的。 我看看这个房间,这里一共只有两个出入口,一个是通往外面的门窗,另一个则是通向书架房间的小门。 宗所长当时是从小门跑进来的,而小章正好在外门口附近,恰好两个出入口都有人把守,但这个屋子跟其他屋子一样,只有动静,不见人影。 所以,沈喻叫我来这屋等候,难道是想还原现场? 我还在纳闷之间,忽然听到书架那边传来咯吱咯吱的声音。我正想过去看看,不料小余推门也走了进来。 “沈喻在那屋发现什么了吗?”我问小余。 “不知道啊,沈老师神神道道的,她也叫我过来等着。” 我指了指另一把太师椅,小余坐在那里,我俩就像哼哈二将似的,干巴巴等在那里。大概是这屋空气不流通,我闻到一股子土腥味,还跟小余同时打了两个喷嚏。 大概过了五分钟左右,只见小门一动,沈喻正站在那里,直朝我们招手。 “搞明白了?”我见她眉头已经舒展开来,想必问题已经解决了,于是赶紧问道。 “大差不离。”她没有把话说满——这个女人比较谨慎,对于没有确定的事情,她是绝不告诉我们答案的。 看来她暂时还是金口免开的状态了。 小余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听上去应该是林瑛的电话。 “在承圣殿呢。”她说。 “告诉林瑛,我马上去水潭那边,在那儿见面吧。” 出了娘娘庙大门,右手边便是山麓下的一片杂木林。此时将近下午六点,不过夏日天长,虽然今天温度依然不高,而且乌云遮日,但日头还在,天色尚亮。 我们从杂木林中穿过,也许这几天来来往往的人太多,居然在林间踩出一条小路来。 黄昏将至,蚊虫正多,我走在前面,不停挥手帮沈喻驱赶蚊虫。小余跟在后面,看得都笑了。 “言老师,能不能别这么恩爱,你身边还有单身狗呢。” 杂木林并不大,我们很快穿林而过,果然看见前面一圈铁栏锁住一泓清水。 “这就是那水潭?”我快走几步,看看栅栏上的锁,再看看半潭涟漪——这个地方难道也是溶洞入口,但现在根本找不到进墓的地方啊。 小余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她解释道:“栅栏是新修复的,林队怕有好奇心满腹的家伙窥探,所以又让人把潭子锁了起来。” “可是,这水?”我指着那潭水问,“我看简报上说池水见底,露出洞穴啊。” “这也没错,通道露出后不久,水潭底下就突然返水,然后就成了这个样子——林队到娘娘庙时,这里已经重蓄了水,所以当时就连我们都没发现。” 我盯着那水,发现中间确实有一处颜色发黑,想来就是通向溶洞的地方了。 小余又接着说:“这两天走访了麓口村村民,有些年长的村民说,这个水潭俗称龙潭,老辈人都说它通着海眼,把它看成神圣的地方。 “后来虽然有人来取水,但据说取水前都要祷告、祈求龙王赐水的,而且每天取水的人数也有讲究,说不能超过七七四十九瓶。 “您看见水潭边那棵柞树了吗,听说封栅栏之前,树杈上就挂着一块牌子,只要有人取了水,就在上面画一竖道,每画完七道,就画一条横线。 “如果到了七组竖道,后面的人当天就不能取水了,否则据说惊动了龙王爷,这里就会山崩地裂,洪水滔天。” 沈喻笑了笑:“既然村民们这么迷信,难道弄上栅栏,就没有人来取水了?” “怎么可能?不过最近一个多星期,确实没人敢来了。” “为什么?” “因为麓口村的村民,在同一天夜里,做了同一种梦,梦见了同一个人。 “那个人在梦里说,最近龙王要清修,一个月内谁要打扰,谁家里就会遭天雷地火——要是一两个人这么做梦不稀奇,稀奇的是,几乎全村人都做了类似的梦—— “这事儿一传来,这个龙潭可就更神了。也有人说这是因为萧使君到此,龙王爷准备跟她论道,所以就托梦给大家,让人不要扰乱神仙。 “整个麓口村的人都信这个,昨天去找他们了解情况,结果他们你一句我一句,说得我都差点儿信了。” 沈喻在水潭边又转了一圈,她抬头看看我,又说:“言桩,你能不能带着小余,去杂木林那里避一避,我还有些情况需要自己确认。如果遇到林瑛过来,也先请她缓一会儿再来。” 我跟小余面面相觑——今天不知道怎么了,沈喻居然在查案时躲着我们! 不过,在我看来,她的话就是圣旨。我只好和小余走到杂木林,找了个能靠的大树坐下。 “沈老师这是怎么了,想特立独行吗?” “谁知道。”我随口答应一句,又问,“你在麓口村访查的时候,有村民说起历史上龙潭曾经干涸过吗?” 小余笑了:“当然。麓口村有个长寿的老人,名叫郎增寿,他小时候是个放羊倌。有一天,他听去砍柴的人说龙潭干了。他于是跑过去一看,发现潭里是没了水,但潭中央却有个漏斗式的水坑,坑里头尽是水。 “这事情很快传开,结果全村出动,都来看百年不遇的事。有两个水性好、胆儿大的男人,他们想下到水池里面摸摸底细——结果一去就不再复返,家人再也没见过他们。” 我正听小余讲“玄幻”线索,突然听见杂木林另一边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因为阳光是从相对的方向照射过来,所以我们俩完全看不清那人的长相。 “是林队吗?”小余自告奋勇,叫了一声队长,但那个人完全没有反应,从走路举止来看,这应该是一个女人。 我想起沈喻的嘱托,她要单独在水潭边待会儿,就算林瑛前来拜访,也要拒绝入内。 但远处那个人影是林瑛最好,但如果不是林瑛,她又是谁呢? 第四百六十一章 粉衣女人 因为隔着比较远,杂木林里枝叶茂盛,再加上逆光,所以从我们的角度望去,那个女人只是一个黑乎乎的影子。 小余也纳闷起来。她二话没说,从腰间掏出枪就朝那人走去。 警员配枪管理严格,现在小余随身都带着枪,说明现在的情势已非寻常了。 她加快脚步,我也跟了过去。 “谁?”小余朝那边高喊道。 那个女人不应声,但看上去也并不慌张,而是掉头朝林木更为茂盛的地方走去。 我们刚要追赶,就听身侧的林子里喊了一声。 “小余!” 不用分辨,听那声音也知道就是林瑛。 我和小余转身一看,果然见林瑛从娘娘庙那个方向走进了林子。 但也就在这一眨眼的工夫,前面的那个女人已经不见了踪影。 此时乌云遮顶,天色也快速暗了下来,整个树林里一片幽茫。林瑛见我俩杵在树林里,赶快跑过来问:“怎么了?” 我指着前面:“有个女人在那边,一转眼就不见了。” “过去看看!”林瑛一招手,带头从那边走去。 这片杂木林里面长着各种树,而且树间距也远近不一,看样子肯定是天然形成的。 我们赶到女人消失的地方,只见那里不光树木茂密,而且藤蔓丛生,底下还到处生满荆棘。我们举目四望,全然看不到一点儿人的影子。 “是不是看花眼了?”林瑛问道。 “绝对不会,我跟言老师没那么眼拙。”小余说着从旁边花椒枝条上揪下一簇粉色纤维,递到她队长的手里。 “刚挂下来的,那女人的衣服,看这衣服颜色,还是个年轻人。” “分头搜。”林瑛果断地说。 可她话音刚落,就听水潭那边传来一声呼叫。 “糟了!沈喻!”我听见呼救,拔腿就掉头跑去。 ——刚才光注意这边的人影,万一有歹徒调虎离山,盯上的是沈喻怎么办?! 林瑛和小余也急惶惶冲过来,这时候只听那里又一声女人的尖叫! “沈喻!沈喻!”我大叫着往那边冲过去,路上差点被一块凸起的树根绊倒。 我不管不顾地冲出杂木林,冲到水潭边,可是那边空荡荡的,根本就见不到沈喻的身影。 “沈喻!你在哪儿?!”我冲到水潭边,提高音调大喊着。 “这儿呢!”沈喻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翻到了栅栏里面,她挽着裤腿,站在潭水里的一块石头后朝我挥着手。 “刚才怎么回事,是有人袭击吗?” 林瑛和小余也跑了过来,他们看到沈喻站在潭水里,顿时大惊失色。 “沈老师,你赶紧上来!那潭水万一突然抽走的话,就把你卷到水洞里去了!” 我看看那铁栏杆,只见这东西有将近两米高,而且上面还缠上了密密麻麻的尖刺卷丝网——沈喻不是华鬘,体力也有限,她到底是怎么跳进去的? 正在纳闷之间,就见沈喻从坑底走了上来,然后攀住栅栏,把身体一侧就从两根栏杆中间钻了出来。 我看得目瞪口呆。乍看上去,沈喻根本就钻不过栅栏,但这种印象都来源于她傲人的胸部,但胸是软的,真要钻栅栏的话,根本形不成阻碍…… “怎么了?傻了?身材好不行啊?”她翻我一眼。 “沈老师,刚才怎么回事?谁在喊叫?”林瑛扒着栏杆问。 小余也扶着栏杆,似乎有点不服气地往里伸伸大长腿,但最后还是知难而退撤了出来。 沈喻喘口气说:“我本来想钻到里面去看看,但刚拍了几张照片,就听到你们在树林里咋呼,然后过了没多一会儿,就听到山根底下那边传来一阵脚步声。 “我站在石头上看,只见一个穿着粉衣服的女人正朝山那头跑去,我离着远,又手无寸铁,所以就尖叫两声,一来是为了吓唬她,二来是为了召唤你们……” “那就好,差点儿吓出心脏病来。”我扶着胸口说。 “发现什么线索了吗?”林瑛问她。 “当然。不过,我还是想去你们逃出生天的那个山洞去看看。”沈喻如是说。 “难道您能找到破解‘八门’的方法?”林瑛像不相信似的,盯着沈喻问。 沈喻皱起眉头:“什么‘八门’,我怎么没在简报里看见?” “是这么回事——咱们别站在水潭边喂蚊子了,边走边说吧。” 我们一行四人出发,朝半山腰前进,在路上林瑛简要地把冯科长的“奇门遁甲”理论讲了一遍。 “你难道信这一套?”沈喻吃惊地问。 “我当然不信,但古人——就是修溶洞大墓的人信这一套。哦,主持修墓的人,还跟云塘隗氏有关系……” 林瑛把隗老鲲的事迹也给我们讲了一遍,又说:“这两天我给云塘派出所打了电话,让他们帮忙找了隗氏族谱,发现隗盛川这一支,就是隗老鲲家的直系血脉。” “等等,不是说隗老鲲优游远遁,不知所踪了吗?” “并不是,他留在云塘的那几年,曾经娶过亲,三年连生三个孩子,生最后一个孩子的时候,妻子难产而死。传说他当时说了句‘我事毕矣’,然后才离开云塘,四处游历的。” “三年三胎?真是个无药可救的吊癌。”余以清感慨说。 我们说着聊着,就到了半山腰的那个出口。 这个出口在陡峭的山坡上,是个近乎五角形的山洞。山洞周围尽是嶙峋的怪石,若在旁边还好,要是从山坡走到山洞那里,既难攀爬过来,也难立稳脚跟。 小余往下面指指,我看见离此不远的草丛里有一大块石头。 “这就是堵着洞穴的石头,后来被撬了下来。” 从山坡上下望,发现这里离娘娘庙尚有不短的一段距离,地下溶洞的规模也可想而知。 我眺望着山下的庙宇和水潭,接着问:“也就是说你们从承圣殿门口那里进去,然后兜兜转转,竟然在不知不觉中上了山,走到了海拔较高的地方?” “是这样的,但在底下转悠时,其实并没有感觉到的有什么坡度。”林瑛说。 “你们有没有看过一本书,叫做《斜屋犯罪》。” “就是岛田庄司那本小说吗?” “正是,虽然诡计不见得一样,但他确实运用了同一种方法,那就是程度错觉。”我激动地对她们说。 第四百六十二章 林、沈之争 是的,虽然我没去过脚下的这个庞然大墓,但光凭这三个出口,就能判断出地下世界的一些布置原则。 程度错觉,其实就是温水煮蛙效应——把一只青蛙投进热水锅里,它会立刻感觉到温度变化,从而拼命挣扎,盖上锅盖实属不易。 但如果把青蛙扔进温水里,然后慢慢加热,它会老实地待在水中,等不知不觉到达高温、再想逃走时——锅已经被盖得严严实实了。 溶洞古墓亦应该如此。 从山下的娘娘庙,到高一点的水潭,再到这个半山腰,海拔距离目测也有一百多米,但在溶洞里之所以感知不到,一是因为里面坡度比较缓,二是因为里面一团漆黑,无法判断上坡还是下坡。 第三就是里头设计得千折百转,人到了里面,就像一头被牵着鼻子的牛,设计古墓的人叫你怎么走,你就必须怎么走,所以这样一来,人就很容易在感官和心智上都陷入迷惑状态。 林瑛也颇为赞同地点点头,说:“这种情况,我们也想到了,但溶洞里面还有许多事不能解释,比如打开一扇棺材的门,居然就到达了另一个洞窟,而且往往一群伙伴走着走着,分明相距不远,但人就会突然不见。 “不过,这次已经调来了各种先进装备,到时候保证地下都被照得亮如白昼……” 沈喻忽然打断她的话,问道:“承圣殿门口、水潭和山腰,这三个出口,你们一直在监视吧。” 林瑛笑笑:“当然了,除了巡逻队,我们还安排了技术手段。” “什么手段?” “本来不想告诉你们。”林瑛拉着沈喻的衣角,走到洞口那里的一块石头前,往缝隙里指指。 我伸过脑袋一看,只见缝隙里有些闪光,不用说,那里肯定安装了监控摄像。 “这周围都安满了监控设备,还有温度感应、红外感应设备,二十四小时值班,连只蚊子飞过去都能发现——娘娘庙跟龙潭那里也是如此,这一片区域,已经是没有隐私的地方了。” “既然全程监控,那刚才在山脚下疯跑的粉衣女人能抓住吧?” “跑不了,我刚才已经给联防队发信息了。”林瑛说。 “那我问你,吴大宝的尸检结果出来了吗?死亡时间确定了吧?我看简报上写的,初判死亡时间是在二号夜里,也就是前天晚上,请问,那时候你们是不是已经在三个出入口都安装监控了?” 林瑛一下子愣住了。 “你的意思是,还有其他通向溶洞的出入口没被发现?” “是的。不过,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吴大宝没有进入大墓,他其实一直就在外面操控着局势。但可惜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早就被无脸男盯上了……” 沈喻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 林瑛说,他们已经到处调集了先进仪器,甚至地质回波仪器都用上了,虽然山体很厚,但依然可以利用回波,“扫描”出了里面大致的空间分布——但他们并没有发现新的出口。 “老冯说,八门里面只有三个吉门,那就是开门、生门和休门,三吉门对应三个出口,所以古墓出口应该都被我们发现了。” “这老冯是什么人,你现在言必称他啊。”沈喻毫不顾忌地直接说道。 没想到被沈喻一问,一向直爽的林瑛忽然有些局促起来。小余趁机给我递个眼色,我顿时明白了七八分。 林瑛这是——谈恋爱了? 看着她那羞答答跟鹌鹑似的样子,我还真想看看这个老冯到底是何方神圣。 可是沈喻显然没注意到这点,她继续问道:“如果你觉得可以用玄学解决问题,那就别找我这种逻辑流的顾问了吧。” “沈老师,玄学也有它的一套逻辑体系……”林瑛试图解释。 “别闹了,闹猫呢?都叫玄学了,还讲什么逻辑!”沈喻针锋相对。 “没有正的逻辑,也有歪的逻辑啊——别忘了,这个墓穴是隗老鲲设计的,而隗老鲲就是研究奇门遁甲,搞玄学那套东西的——如果我们不试着去理解他的思路,又怎么能破解古墓的秘密,找到失踪的那些人呢? “沈老师,简报里并没有讲这个,但实话告诉您,我一个刑侦队长,都在这下面吓得够呛,而且底下还有莫名其妙的怪兽……” 林瑛也激动起来,嗓门也一下提高许多。 沈喻也怒了:“首先,歪的逻辑就是歪理,你信歪理,那就别跟我嚼性!其次,你吓得够呛,那是你定力不足! “既然道不同,那也不足与谋!也不废话了,我看明天下墓之后,咱们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我顿时惊呆了,沈喻虽然有时不可理喻,但并不是不讲理——就算不讲理,也只是不理你,但也不像今天似的,针尖对麦芒,不让林瑛一寸。 林瑛气得浑身哆嗦,脸色煞白。 小余看看沈喻,又望望我,她的目光我明白,就是想让我劝劝架。 可是我怎么劝,两位都是奶奶,我劝什么都不是啊! “沈老师,”林瑛长出一口气,“既然你这么提了,我尊重你的意见。不过,有件事还没来得及说,我向领导汇报延迟到明天搜救的事,但领导拒绝了,他觉得既然是救人,那必须遵循黄金七十二小时原则……” “领导?什么领导?他知道黄金七十二小时是什么吗?那是地震海啸等灾后的救援——咱们这算救援吗?那些人都是自愿跑到下面去的,说不定还赖在里面不想出来!”沈喻更生气了。 林瑛也急了:“沈老师,我觉得领导说得没错,时间就是生命!” “那你们下墓去吧!”沈喻说。 “我看,是您自己害怕吧?”林瑛也开始回击。 ——不能再让她们这么争吵下去了! 我只好跳出来,站到他们中间,大喊一声:“别闹了!” 两个女人齐齐望向我,我看事已至此,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气运丹田,提足精神,再次怒吼一声。 “吵什么吵!都是理性的人,怎么搞成泼妇骂街了!” 她俩愣了一秒钟,随后几乎异口同声指着我质问道:“你说谁是泼妇呢?!” 正在情势危急之际,林瑛的手机铃声响了。 第四百六十三章 故意闹掰 来电话的人是临时巡防队队长,他激动地告诉林瑛,刚才一个巡逻组在山脊那里抓到一个可疑人员。 “一个年轻女人!”他激动地说。 “是不是穿着粉色衣服的?”林瑛急忙问。 “对,就是那个!”巡防队长说。 林瑛也激动起来,她挂断电话,朝小余挥挥手。 “以清,走,咱们看看去。” 小余答应一声,林瑛还朝我看了一眼,那意思似乎在说:现在抓住一个可疑人员,我不方便说话,你不叫她来了解下情况? 谁知道沈喻满脸冷冰冰的样子,她哼了一声,直接把脖子往旁边一拧,连看都不看林瑛一眼。我没有办法,这种情况下只能陪着她了…… “你们先、先去,我还要跟沈喻在这里调查下情况……”我支支吾吾地说。 林瑛失望地看我一眼,带着小余径直下山去了。 沈喻却非但没往山下走,反而转到盘山路上,沿着山路朝山顶爬去。 “林瑛维护那个姓冯的,看样子只不过有点动感情而已——你也犯不上跟她争执吧?”我陪着她走了一段,终于忍不住劝说道。 沈喻停住脚步,回头看我一眼,问:“你难道看不出我是故意找茬吗?” “故意?什么意思?跟林瑛闹掰了有什么好处?”我一连串发问道。 沈喻叹口气:“言桩啊言桩,你刚才说程度错觉的时候,我还以为你脑子开窍了呢?怎么面对熟人就不转弯了?你想,我为什么非要等第二天才下墓?” 我茅塞顿开:“是华鬘,因为明天轮岗的人是华鬘!” “对啊!林瑛说得有一定道理,设计这个墓的人,必定有他的逻辑在那里。但是不是用的奇门遁甲,那就得另说了——毕竟,下面也没有关于八门的详细证据吧?如果她现在就固化思维,那对案情绝不是一件好事。” 她顿了一顿,又继续说:“溶洞古墓里面异象频出,所以明天华鬘下去,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如果跟林瑛他们一起,在众目睽睽之下,这丫头难免会搞出个大新闻来。所以我刚才跟林瑛闹掰,也是为了给华鬘铺路。这样一来,你俩就可以单独行动,她也可以大展身手了。” 我这才明白她的用意——还说呢,她本来就不是胡搅蛮缠的人,怎么会突然恶语相加了呢。 我笑了:“你早点儿告诉我不就行了,害得我担心半天。” “早点儿告诉你,你能紧张得那么自然吗?再说,我早就发现四处安了监控摄像,所以才故意问林瑛那么一出——如果在监控中跟你商量这些事,简直就是不打自招。” 她这么一说,我一下子紧张起来,连忙四处张望,看看周围有没有摄像装置。 “放心吧,这里没有——你看,前面就有一排道路监控摄像,他们会看到咱们在这里说话,但这些都不是能录音的摄像头——咱公开在这里聊天,反倒不会引起怀疑。” 她想了想,又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来。 “我把想说的话、想给华鬘看的东西都放在手机里了。等她出来之后,你要提醒她先看手机。” 我会心地点点头,虽然沈喻对华鬘还有防备,但显然她已经把华鬘看作自己团队的一份子了。 “明天,你要抱持三个原则——第一,不能跟林瑛搞好关系,关系破裂越大越好,以便你们能够单独行动。你放心,将来怎么修复关系,我都想好了。总之你不要怕给我添麻烦,要带着华鬘怒怼林瑛,让她离你们越远越好。” “记下了,就是无论我们怎么作都不用考虑后果,反正你会擦屁股善后呗。”我说。 “话糙理不糙——第二,就是在地下不用考虑地面上的条条框框,所有手段,只要华鬘愿意用,尽管让她用,包括把人打个半死观灯之类。将来怎么解释,我也想好了,不用你们管。” “明白,就是我俩可以同时随便作,反正你会擦我们的屁……” “闭嘴!还有第三点,那就是下墓之后,除了华鬘,你谁都不要相信,包括林瑛。” 这次我彻底傻了,刚才说跟林瑛没有私人恩怨,怎么现在绕来绕去,又绕回来了…… 沈喻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 “你以为我是针对林瑛吗?” “不……只是觉得,为什么不能相信她们?” “因为我觉得,在墓里面可能存在某种神秘的力量,一种能影响别人心智的力量。 “你和华鬘也要多加小心,一定要提醒她,不要托大,而且只要能保护自己,可以不择手段——我总感觉离跟神秘势力摊牌的时间不远了,咱们所有人都要多加保重。” 我和她站在山上,看着残阳余晖从西边的云层挤出缝隙来,像血一样将整个西方天空都洇染成了绛红色。 “多壮观,多绚丽,又是多么让人悚惧的色彩啊。”我情不自禁地感叹道。 “你难道忘记了吗?在杜万芊和徐楚月死后,天上都出现了异象。” “汉朝有个董仲舒,他为儒家整理出来了一套玄学,叫做天人感应。你今天还自言自语过这个词。”我说。 “是啊,天人感应,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沈喻叹口气,然后回头对我说,“咱们下山吧。” “不是去山顶吗?” “什么去山顶,我只是为了找个地方,方便跟你说话而已。”她转过身,沿着那条空荡荡的盘山公路,大踏步朝山下走去。 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有两个小队还在巡逻着。 “喂,”我追上沈喻,“不是抓到了个粉衣女人吗?你怎么对这个可疑人物丝毫不感兴趣?” 她头也不回:“因为刚才在水潭边,我已经看清那人是谁了。我还故意嗷嗷叫了两声,吓得她蹭蹭直跑。” 我大吃一惊:“那人是谁?” “宣粱,你那个不靠谱堂兄的小粉丝——你堂兄还想带人家去西夜探险呢。” “我去——她来做什么?” “废话,肯定是为你那个废物堂兄来采风、挖掘小说素材来了。” “言桄这个傻叉!他到底在搞什么?!” “安啦,写推理小说的,没一个脑子正常的——但凡一个普通人,谁脑子里会天天琢磨杀人放火的事儿?”沈喻走在山路上,不停地吐着槽。 第四百六十四章 言桄的脑残粉 果然,等我们溜达到山下的时候,对宣粱的初步讯问已经完结了。 宣粱这小姑娘,看起来天马行空,飘忽不定,但真正遇到大事,却有点儿临危不惧的样子。 现在许多文章,动辄就骂人家九零后小屁孩、不靠谱、靠不住,但人家毕竟是自由生长的一代人,相比我们这些被社会强奸了一千八百遍,最后都开始享受虐待的家伙,人家起码还有信念在身——就算这信念是追星,那意志和战斗力都比八零后强太多了。 兵来将挡,水来土屯。无论林瑛他们如何威逼利诱,人家就是不开口。 “我迷路了不行啊?!迷路有罪?迷糊犯法?”她讲起话来特别理直气壮。 林瑛大概这几天被折磨得精力有些不够,加上刚才受了沈喻“反水”的打击,所以只是干生气,也拿她没辙。 小余是队长的忠犬,只要林瑛跟谁闹掰,她就不会理谁。好在队里还有个“世故”的施鲢,他大概听说了两个女人闹别扭的事儿,所以早早就在庙门口等着我们。 他头上缠着绷带,左臂还被吊了起来,看上去一副沧桑挫折的样子。我早听说他为了保护小余,被无脸男抛出去摔了个七荤八素的事,本来想安慰他几句,谁知道他一看见我,居然泪水连连。 “沈老师、言老师,亲人们呐,可看见你了。”他猝不及防地一把抱住我,眼泪鼻涕刹那间蹭我一肩膀。 “施鲢,别这样,我知道你遭罪了。” “可不是嘛,太遭罪了。”他抱着我哭了一会儿,哭得我浑身鸡皮疙瘩耸立,看得沈喻在旁边一阵阵咧嘴。 他左摇右摆了半天,这才抬起头来。 “言老师,你不知道,自从左胳膊打上了石膏,擦鼻涕就越来越费劲了……” ——闹了半天,他抱我肩膀是为了擦鼻涕! 我对他的同情心瞬间消失殆尽!随后任凭他怎么装傻装可怜,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诉说林瑛和小余如何不易,现在情势严峻,必须保持团结,不能内讧一类的大道理,我都已经无动于衷。 不过这家伙确实有煽动性,而且善于察言观色,沈喻虽然不说话,但从她表情来看,她已经有些被说动了。 关键时刻,幸亏我还记得她告诉我的第一条原则,急忙“挺身而出”。 “知道你们不容易,但那是本职工作!什么工作不苦,不累——当老板还陪人喝大酒,喝到胃出血呢!” 我这一嗓子,把施鲢彻底吼愣了。 “不是,言老师,您好像不是这个人设啊……” “人什么设?老子现在就想射人!你们应该自我检讨一下!当刑侦队长的居然相信迷信,拒绝科学!我们跟你们势不两立!”我指着施鲢鼻子骂道。 沈喻在我背后,直扯我衣襟,估计她都没想到我“执行力”这么强,刚讲完原则就立刻身体力行。 “小点儿声,别矫枉过正,搞成咱俩扰乱秩序,被人赶出现场就麻烦了。”她小声提醒我。 施鲢转向她:“沈老师,您是第一等讲理的人物,您评评理,里面刚抓着一个女可疑人员,您还不去审审,跟林队较什么劲啊……” “审什么审?她应该问问人家会不会周易八卦,熟不熟河图洛书?我学的那套三段论,对你们来说早就过时了!”沈喻立马变了脸,怼得施鲢连话都说不出来,急得不停打嗝。 这时候院子传来一声喊声:“施鲢,别央告人家了,没顾问,咱自己也能解决问题。” 是林瑛的声音,这次算正式闹掰了。 沈喻赶紧叮嘱我:“目的达到了,咱赶紧恢复低调,别被赶出去。” “知道,玩低调咱还不是一把好手?”我得意地说。 我们踅进庙门,往常警局的人都客客气气,可他们大概都知道我们跟林瑛闹掰的事,所以一个个都用尴尬的目光看着我和沈喻,谁也不好上来搭腔。 得,我俩现在就是瘟神,警察都会避之唯恐不及——目的可算是达到了。 我注意到林瑛刚才是从东厢房出来,想必宣粱就被关在那里。我看看只有一个队员的在门外看守,便朝沈喻挥挥手,推门就要进去。 “对不起……”那个刑警队员认识我们,但显然慑于林瑛的“淫威”,所以伸出手来,将我俩拦在门外。 沈喻抬起头,狠狠瞪了他一眼,然后拿出自己的顾问证,在他面前挥挥。 “我有参与审讯的权限,等取消了我顾问资格后再说。” 刑警队员尴尬地一笑,随即后退一步,放我们进去。 这个房间很小,只有门旁边被掏了两个小窗户。屋里灯光昏黄,宣粱坐在一张椅子上,双手交叉抱在胸前,正在生着闷气。 看她生气的样子,我就知道这丫头没什么特殊目的,因为要是心里有鬼的话,早就眼神飘忽了。 “堂弟?”她看见我,不禁眼前一亮。 这闺女居然随着那个堂兄称呼我,莫非——? “宣粱,你认识我吗?”沈喻主动伸出手来示好说。 “弟妹?”她瞪大眼睛问。 沈喻又把手缩了回来。 “你坐下,讲讲吧,为什么私闯禁区?”她冷冰冰地说。 “迷路。” “我看你迷的不是脚下的路,而是人生的路吧?”沈喻没好气地说,“你是被那个推理作家忽悠,跑这里来为他收集小说素材的吧? “你当粉丝当脑残了吗?这里是禁区,闯入犯法,会被刑事拘留的——这种事儿你也干?” “我怎么了?你们突然就把几个山头封禁起来,也不给市民合理解释,我代表市民来了解情况不行吗?” “这么危险的任务,他为什么不自己来,却忽悠你来?” “忽悠?是我自愿来的——他得码字啊,没时间来采风。” “他是怕被刑拘吧?” “对啊,万一他被刑拘了,小说断更了怎么办?所以他更不能来了!”宣粱理直气壮地说。 我跟沈喻气得差点儿一口鲜血喷在她脸上。 “这明显是渣男行为吧?自己当缩头乌龟,打发一个小女孩来打探消息,发现线索自己写出来炫技,被抓起来他就否认跟自己有关?这么利用女人的家伙,不是渣男是什么?”沈喻一连串地喷道。 “不允许恶毒攻击我的偶像!再抹黑我偶像,我杀你全家!”小姑娘拍着椅子激动起来。 第四百六十五章 同样的伎俩 沈喻揉着肚子跟我走出来。 “气得我肚子疼!你说现在这些孩子,道理如此浅显明白,怎么就故意视而不见呢!这不活脱脱被洗了脑嘛!” “别生气了。人生就像一袋汰渍洗衣粉,要么被别人洗,要么被自己洗。脑子不过水,怎么会觉得人生有价值?大家要都能看明白,那不全世界都佛系了吗?”我安慰她说。 沈喻没理我,她兀自在那里叉着腰,余怒未消地喘着粗气。正巧余以清路过,她瞥我们一眼,脸上拂过一丝冷笑。 “靠!现在人与人关系都这么脆弱?半小时就反目成仇了?……”沈喻指着小余的背影,冲我低声骂道。 “还不是咱嘴刁,五分钟就把朋友喷成仇人了。”我嘿嘿傻笑着说。 晚饭也是在娘娘庙开的伙,后面的一个厢房被改成了食堂,我在食堂里看到许多熟人,连市局的大厨和帮厨都在,不知道的还以为魏阳市公安局迁址了。 为了避免尴尬,我和沈喻故意去得迟一些——同时也体现一下我们的志气,宁吃残羹冷饭,不跟异趣同桌! 结果,我俩到食堂的时候,连残羹冷炙都没捞到,一人只分了两个馒头…… “太气人了,太气人了。”沈喻不停嘟囔着。 我看着她那样子,心里一阵阵好笑。 沈喻是个情商并不高的人,但因为智商高、能力强,所以一般情况下,大家都愿意迁就她。所以她由着小性子胡闹,但从来没吃过这种瘪。 但现在不同了,她毕竟得罪了受人爱戴的美女队长,而且我刚刚还把人缘颇佳的施鲢喷了一顿,现在全队上下对我俩的态度可想而知——能供应馒头,而且管饱,就已经烧高香了。 沈喻嚼着馒头,喝着冷水,鼓着腮帮子,恶狠狠地跟我说着。 “既然你们不仁,那也别怪我不义!我发现了一条新的通道,本来还想知会他们的,可晚饭居然只给馒头和凉水,连份酱油大拌菜都没有!还想让我给帮忙——哼,白展堂跟机器猫结婚,白日梦!” 我忍俊不禁,没想到平时严肃不已的沈喻,居然还能讲出这么污的歇后语来。怪不得以前华鬘说过,她来到人间后,学了许多污的词,这些都是从沈喻脑袋里继承来的。 不过,她也无意中透露出来一个信息,那就是她在短短两个多小时候的勘察里,已经发现了新的线索。 “什么新的通道?”我问。 “哎呀,就是一直把她们耍得团团转的承圣殿的秘密!” “你搞清楚了?” “废话!希腊有句谚语,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摔两个跟头……” “是人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我忍不住小声纠正。 “住嘴,我学逻辑的,难道不比你懂?!林瑛那家伙,最近肯定被玄学忽悠得脑子坏掉,居然连举一反三的能力都丢了——承圣殿那点儿小手段,她早就应该见过了!” “咦,我见过类似的案件吗?” “当然也见过!” “那您老人家赶紧讲,我脑子估计也坏掉了!” “你跟我来!”沈喻把馒头往桌上一放,拽着我就走。 “等下儿!”我跑到窗口,从柳条笸箩里又拿了二十个馒头,装进两个食品袋,然后塞进背包里。 “今晚要是下墓的话,得多带点儿干粮,我估摸着咱们连压缩饼干都摸不着份儿——得给华鬘多预备下点儿吃的。” 沈喻看看四下无人,带着我快步走进承圣殿里。果然不出沈喻所料,殿门口安装的摄像头也飞快转动着,跟着我们照了过来。 “别理它。”沈喻回过头,冲摄像头狠狠瞪了一眼。 她带着我,七转八转走进那间放书架的屋子。然后打亮手机电筒,蹲在书架脚前。 “你看看,这移动的痕迹有什么不同。” 我低头看去,只见书架脚那里有一个很直很浅的线痕。 看样子,这是书架移动位置后的灰尘痕迹。家具如果放上一段时间,边缘底下就会有灰尘,此时如果挪动一下位置,那条灰线就会显露出来。 可是,现在地面上有两条浅浅灰线,它们呈小角度交叉着,这也意味着书架被移动过两次。 我把推论跟沈喻一说,她冷笑一声。 “没错,是移动过两次。简报里不是说了嘛,宗所长先后听到两次书架移动的声音。” “那是谁移动的书架,他又去了哪里,难道是那些转瞬即逝的萧使君?” “别闹了,那个萧使君的确有点儿能耐,但绝不会转瞬消失。”沈喻说,“本来,林瑛他们或许能发现书架的秘密,但因为移动了两次,所以他们被带沟里去了。” “什么意思?你是说,这里确实有个通道?” 沈喻呵呵一笑,没直接回答,她只是指着两条灰线,反问我道:“如果是家具长时间放置产生的尘灰,那怎么会颜色如此之浅?” “说明放置的时间并不长吧?” “那我再问你,家具是不能分割的,但为什么这条线只有短短一段。如果是放置产生的尘土痕迹,理应整个边缘都有灰线啊。” “对啊……为什么?” “因为这根本不是放置产生的灰线。” “啊?那还能是有人故意描出来两条线不成?” 沈喻长叹一口气。 “你呀,还是没有开窍。这的确是人为产生,但不是描出来的,而是震下来的!” “震下来?如果能震下这么多灰尘,肯定是一声巨响,但是宗所长没有听到大动静啊!” 沈喻不理我,她直接朝书架的另一侧走去,然后拉开一侧的底柜,指着说:“你看看,里面是什么?” 我蹲下去,伸头一瞧,只见里面摆着大大小小的一堆纸箱。我抽出纸箱来,只见里面都是鞋盒子,打开盒子,只见里面都是大大小小、新新旧旧的鞋子。 “奇怪,这里明明是书架,怎么变成鞋柜了?” 沈喻得意洋洋地看着我。 “哈哈哈,你现在终于明白了吧?” 她这一句话提醒了我,我站起身,看着层层叠叠的格子,忍不住伸出手,在格子的木板上摸了几下。 手指肚上基本没有灰尘,如果说有一点点的话,那估计也是这两天积攒下来的。 “明白了。”我说,“的确是一模一样的伎俩。” 第四百六十六章 幻象 沈喻并没有冤枉林瑛,娘娘庙的人在书架上用的手段,其实跟之前云塘镇隗家老宅的情况十分相似。 一般人会觉得,地道地道,肯定应该是地下的通道。 但这其实属于一个常识盲区,因为没有人说过,地道肯定是建在地下,也没有人说过,娘娘庙就一定建了地下通道。 如果通道的终点是在底下,而出入口却在空中呢? 云塘镇隗宅的设计就有特殊之处,它下面的确建立一条通道,从隗家老宅直接通向川云渠的沟底,但它的入口却很特别,建在了房子的大梁之内。 谁会在仰起头的时候,看着房屋那根硕大的房梁,然后想到它是空堂的呢? 而承圣殿的书架亦是如此,它也是一个出入口。知道这个机关的人来到这里,脱掉鞋子,将鞋子放进下面的鞋柜,然后沿着书架层层叠叠的格子攀爬上去,最后从上面溜之大吉。 而现在,我已经站上了书架,伏在了书架顶上。 事情并没有出人所料。 这个书架的特殊之处,就是它相当之厚,但别人在下面看时,却不觉得有什么违和感。 因为它的格子里面不仅仅摆放着一摞摞的古董线装书,还有巨大的花瓶、吊兰花盆,瓷器等东西点缀着,看上去就像是主人喜欢附庸风雅,然后买了一些古籍文物,做了一个隔层很厚重的展示柜而已。 但只要攀爬上高高的书架顶,就会发现,它上面虽然都是盖板,但有一块木板摸上去是活动的。 只要把这块木板一抠,它就会自然弹开,然后露出个仅容一人直上直下的狭窄通道来。 所谓只容一人通过,指的还是一个瘦子,太胖的人是绝对钻不进去的。 通道里面黑乎乎的,一掀开木板,就觉得一股潮湿的空气扑面而来。 “肯定是通往溶洞古墓的,先别下去呢。”沈喻在下面叫我。 她继续问道:“所以,你大概已经猜出来了,下面那两条灰线究竟是怎么搞出来的吧?” “莫非是宗所长冲进娘娘庙的时候,被留守的某人发现,他急忙攀上书架,想从地道逃走,因为有些急躁,所以反倒闹出了不小的动静,两条交叉灰线中,其中一条就是他快速攀爬,造成了木板震动,所有把书架下脚边缘的灰尘震了下来。 “等宗所长冲进屋子,他来不及钻进通道,所以就先伏在书架顶上。宗所长从下面自然望不到他,他移动了一下书架,想查看书架背后有没有机关。 “就在这时候,隔壁那个小房间传来一声响动,宗所长又跑去了那边。这边书架上的人得到了机会,急忙咚咚咚跑下通道,所以又震掉灰尘,出现了第二条灰线。 “宗所长去隔壁找不到线索,只好回来继续推着书架,寻找暗门,书架再次被移动,这样两条灰线就都显露了出来——是这个道理吗?” 沈喻笑笑:“说对了七八分。你试着再想想,这个书架横在屋里,贴在墙上,它一头靠近门,一头贴在墙角上,也就是这里有鞋柜的地方。照理说,那人爬上书架顶,鞋柜这头的震动最大,但为什么落灰却在靠门的那头呢?” 我站在书架上,低头一看,顿时猜到了原委,但再看看沈喻,索性装傻道:“是啊,为什么呢?” “你啊,还得练,问题稍微转个弯,你脑筋就跟不上了——再想想!”沈喻咯咯笑着,看样子她心情开始好了起来——要想让一个人心情好有多种方法,让她自己觉得优越感爆棚也是手段之一。 “是穿堂风带来灰尘的原因吗?”我故意装作冥思苦想后说。 “不错,有进步了。你发现没有,整个承圣殿里,其实打扫得相当干净,简直可以说是一尘不染。 “人家都说清风拂面,谁会想到,这间屋子里灰尘最多的东西,反而是从外面刮进来的穿堂风呢——好了,你赶紧下来,别站在这么招摇的地方。如果被林瑛他们发现,这里也得安上摄像头——咱们得保留一个私密的通道。” 我答应一声,伸手想把那铁板盖上,但就在这时,一股带着腥味儿的气息猛地从通道里泛起来。我猛地一怔,感觉自己瞬间就像着了魔似的,眼前竟然忽地出现了一副从未有过的幻象—— 黑洞洞的书架入口里,仿佛腾空亮起一道白光。就在这道白光之内,我隐约看到熊熊火苗像群舞的毒蛇一样在扭动着。天色漆黑,火光在墙上映照出一队人的身影,从身影上看,那些人都在举着工具,做着刀劈斧凿的动作,都在不停忙碌着。 我听到一个人在呼呼喘着粗气,但却见不到那个人的身影。就在这时,我视线一转,一条在万丈悬崖上开凿出来的鸟道出现在眼前,那呼吸声越来越重,似乎那人正在鸟道上艰难地行进。我不由得也跟着这个看不见的人,亦步亦趋地在鸟道上踽踽而行。 脚下的石头发烫,我觉得自己的鞋子都要燃烧起来,我只好踮起脚尖,在长长的岩壁上蹀躞着。 悬崖下火红的光不时闪过,偶尔还会发出像岩浆喷发似的巨大噪声…… “言桩,言桩!”我忽然听到有人在呼喊着我的名字。 我不禁停住脚步,就在这时,我的面前突然出现一张恐怖的面孔! 她应该是个女人,因为她披着散乱的长发,而且嘴上并没有胡茬子——或许,那并不是嘴,那也并不是脸,而且在乱糟糟头发下面的一团东西…… 就在这团东西中,一双黑洞洞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我,那空洞的眼神让人汗毛倒竖,不寒而栗! “……是你吗?你也来啦?”我仿佛听见她如是对我说。 我愣在那里,或许,是被她彻彻底底地唬住了。 “你也来啦,你也看到了吗?”她没有开口,但却继续发出声音。 “我能看到你们的前尘,看透你们的往事,但却没有自己的人生……”她停顿了一下,仿佛喃喃自语。 “人生?你也是人吗?”我颤抖着问道。 “被毁掉的人,难道就不是人吗?”她似乎在反问,然后转过身来,一步步向我逼近。 我被彻底吓住了——因为当她转身的时候,我看到她后脑勺上长着另一张脸,一张同样模糊的人脸! 第四百六十七章 单独行动(1) 沈喻连叫我好几声,我这才从幻象中苏醒过来。 “你怎么了?”她问我道。 我没有告诉她幻象的事,只是觉得这几天精神高度紧张,所以一时间出现了幻觉而已。但后来每次想起来,我都觉得有些后悔。 我看到的,其实正是华鬘看到的幻象,她曾经说过,她感觉有双眼睛在盯着她。 沈喻那时已经开始总结异能的逻辑内在了,如果我当时能早点告诉她的话,或许她的总结就会更早一些。 但如果再仔细想想,又觉得当时也并没有时间,因为还没等我把话说完,整个娘娘庙里忽然铃声大作。 “开会了,开会了!领导们要开动员会了!”是施鲢在院子奔跑狂呼。 “有什么值得动员的?”沈喻不屑地说,“不去!” “还是去听听吧,咱们也不缺精神动力,但听听其他人的工作安排也好。” 结果我话还没落地,就听自己的手机铃声响了,我拿出手机一看,竟然是老郑打来的。 “嘿,桩子,小辛说你今天回来,回来了没?” “刚回来没多大工夫,这不被刑侦队直接从高铁站薅过来了。”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只好解释道。 “什么时候放你走?今天晚上有空吗?我们也有天大的事想跟你商量!” “电话里说不行吗?” “说不清,太复杂了!”老郑急匆匆的。 他嗓音太大,沈喻在旁边听得一清二楚。 “看来是有大事儿,”她说,“你是先回去见他们呢,还是等从古墓出来再去?” “当然先去古墓了,我必须得陪着华鬘,万一她被逼发飙,把整座山头都给掀翻了怎么办?” “要的就是她这股子能打的劲儿!”沈喻拍手叫着说。 动员会足足开了一小时,原本定的是每个领导讲几句鼓舞士气的话,结果一个比一个讲得长,最后每个人发言大概三四千字,跟起点日更的水平差不多。还好最后轮到局长时,他只讲了一句话。 “我就两个要求——完成任务,平安归来!” 众人一阵鼓掌,接着便是分发装备。这次装备真可谓鸟枪换炮,每个人除了配备红外灯、高强探照灯、高频步话机、定位仪之外,还有磷光弹、雷达监测报警仪等等。 除了这些外,每个人还按级别配备了专门的武器,比如林瑛,除了配枪之外,还加配了一把冲锋枪。 “洞穴曲折狭窄,不确定目标,不准胡乱开火,以免造成误伤!”局长也没有忘记强调武器使用的安全。 每组按照五人配置,不过只有我跟沈喻是两人一组。虽然这也算求仁得仁,但林瑛真的这样狠心,让我多少也觉得有些凄凉。 好在我跟沈喻配的装备一点儿也不少,大概知道我俩不擅长枪械,所以给我们发了电棍、甩棍、防狼水等物件。 “总攻时间”定在了九点,因为动员会超时较多,所以改到了九点半。 随着局长的一声哨响,所有人都开始行动起来——我和沈喻因为想偷偷走书架那条路,所以故意磨磨唧唧,晃到了队伍最后。 根据之前分派的任务,林瑛和武警支队副队长何能当从半山腰山洞进入,武警支队队长邱万昌和余以清带另一队人马,从承圣殿门前通道进入。 至于龙潭通道,则派一队武警官兵把守,同时还有两个民间救援队组成了潜水分队,尝试深入龙潭海眼,监测第三通道的一举一动。 我和沈喻自然报名了承圣殿分队,只待大家都“下场”之后,神不知鬼不觉从书架入口进去一探究竟。 小余大概得到了领导的特殊关照,所以一直盯着我们,邱万昌已经进墓好久,她也不见动静。 “以清啊,你放心吧,我跟沈喻早就打过招呼了,反正今天晚上,我俩是肯定不会下去的。” 小余哼了一声:“两位老师,难道你们还以为明天早上警方都破不了案?别到时候黄花菜一凉,吃那啥都找不到热乎的。” “放心吧,听说林瑛跟那个冯科长一队?我们坚信伪科学是不会成功的。”不用沈喻开口,我直接跳出来就怼了她。 小余愤怒地看我一眼,我跟沈喻故意坐在旁边扯东扯西,扯着扯着,局长不知何时站在了我们身后。 “两位老师,久仰大名。早听说你们对今晚的行动有意见,现在还有吗?”他故作和善地询问我们说。 “意见嘛,还能自动消除咋的?”沈喻张口就把话题封死了。 “没事,我虽然不在一线工作,但两位的赫赫大名早有耳闻——我尊重两位的意见,何时下墓,下不下墓,都遵照两位的意思来做——小余,你别干等了,赶紧下去!这么多人进去,里面还是一团混乱,需要你这种精英对员的支持。” 小余只好答应一声。她不忿地看看我俩,然后朝陪她的两个警员招招手,三个人穿戴好装备,朝黑洞洞石隧里跳进去。 局长看她离开,这才转向我和沈喻,说:“实不相瞒,两位老师,我也是主张明天再下墓勘察,奈何各方面压力太大——这些队员们都是我的老部下和新骨干,真要损失一个,我都接受不了……” 沈喻耸耸肩,说:“对不起,局长大人,官场上的事儿,我们不懂,也不想懂——不过还是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也马上就要开始工作了。” “那好,祝你们旗开得胜!”局长伸出手来,我赶紧上前,连着摇了两次,就当替最烦繁文缛节的沈喻握手了。 好不容易等局长走远,我俩这才溜进承圣殿,准备先探查一下书架下的秘密。谁知道路过榻榻米房间的时候,沈喻忽然想起来什么。 “你是不是也觉得,邪关派出所钓鱼执法抓萧使君有些诡异。” “对,她不是大庭广众之下,变成空气消失了嘛。” “你这比喻没问题,萧使君当时还真的变成了空气。” 我吓了一跳:“难道这世界上还真有气化状态的人?” 沈喻翻我一眼:“什么气化状态,是他们当时看到的萧使君,本身就是空气而已。” 第四百六十八章 单独行动(2) 承圣殿周围,现在凡是下墓的队员,除了我俩已经全部下去了。 沈喻本想长话短说,解释为什么萧使君是空气,但现在余以清刚走,地面上的后勤和监控队员正在调试机器,正好是一个溜走的良机。 这种机会,她怎么会白白浪费掉?我还在坐着想“听书”,她已经站起身一拍我,然后指指承圣殿,我俩趁乱钻过警戒线,跟泥鳅似的溜了进去。 殿里面一片漆黑,梁元帝的白衣画像挂在墙上,看上去十分显眼。我和她怕被人发现,也不敢开灯,只能摸黑推开小厢房的门,溜到了书架底下。 我本想身先士卒,先攀上书架去,孰料沈喻一把将我推到一边,她抓着书架的格子,先爬了上去。 “书架上只能容下一个人,你在我后面,进去后记住把盖板盖上。我先去探探路,万一有危险呢。” 我去——难道我一个大老爷们,沦落到让女人探路,被女人保护了? 但沈喻早不由分说爬到书架顶上,我此时怕书架塌了,也不敢上去,就听上面一阵响动,然后她说了句“能走”,就听不到了声音。 我连忙爬上书架——沈喻已经把顶上的盖板翻了起来,现在只留下个一人能进的长条洞口。我张开胳膊,像在存钱罐里塞硬币似的将自己塞了进去。 我用脚在木板上使劲蹬踏着,果然蹬到了几个有次序的凹槽,我把脚尖伸到里面,把它们当成着力点,然后一点点把身体往下送去。 大概爬了五个凹槽,脚下已经不再悬空了,我以为到了与书架底板相接的地面,但伸腿一蹬开,只听脚下一阵咚咚声,原来那里还是木板。 “蹲下来。”黑暗中忽然传来沈喻的声音。 “你那么瘦,才能蹲下去吧。”我搞不清她在哪里,只好喘着粗气说。 “都能蹲着,底下空间很大。”她在黑暗里继续说着,“还有,别开灯,我怕漏出光线,被警队的人看到。” 她这句话来得正是时候,因为我刚嫌黑暗,把手摸到了头灯的按钮上。 我深吸一口气,把胸部缩了进去,这才蹭着木板,往下一蹲。一点带着甜味儿的热气顷刻间吹拂到脸上——那是沈喻的呼吸。 原来这个通道被设计成了一个“凸”字型,上头窄得几能容人,但下面空间却宽敞许多。 说是宽敞,但实际上就是能让人自由呼吸而已。 我想抬手摸摸沈喻在哪儿,但手刚一动,就正好摸到她冰凉柔软的脸。 “干嘛?又耍流氓吗?”她冷冷地问。 “不是,这条通道怎么没有出口啊,感觉这更像是个避难所,不像是暗道吧?” 沈喻哼了一声:“谁说不是暗道,这暗道设计得可真是太巧妙了。” “要是暗道的话,怎么会没有出口,它肯定是连到地下去吧?” “谁说不是地下,咱们现在就是地下。”沈喻说,“不过不是地下的通道,咱们脚底下,也只是一个凹槽而已。” “那入口呢?” “耐心点儿。”沈喻做了个“嘘”的动作,她窸窸窣窣地转过身,面朝向另一边,正好把屁股对着我。 这境况想来也十分尴尬,因为空间太窄,我俩只能四肢着地,排队趴在里面。所以我的脸稍微一动就能撞到她屁股——简直就是网上老哥们梦想中的跪舔姿势。 但沈喻又是何等聪明,她怎么会意识不到我的尴尬呢。 “告诉你,动作自如点儿,可别给我留下猥琐流的印象。”她忽然停住,往后一蹬腿说。 幸亏在隗家老宅那条暗道时,我曾经见识过她的蹬腿神功,所以这次早有预防,一下子就躲开了她的臭脚。 我正在得意,谁知道她左腿蹬完,右腿又是一脚,这脚鞋底带着泥,直接就撂在我的脸上。 这连环脚的频率,简直都特么赶上踢踏舞了。 “怎么样?给你败败火!”这女人终于得逞,所以在那头得意地说。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何况踹脸乎?我心中一股无名业火腾地起来,一把揪住她的脚,然后反手一扳,生生把她的鞋子拽了下来。 我们一早就从喀什出发赶路,短短一天时间,先后辗转乌鲁木齐、郑州才到了魏阳。 到魏阳都几乎没歇口气,从高铁站到朱襄广场,再从朱襄广场到娘娘庙,又在树林、水潭、半山腰折腾了一圈,所以即使沈喻再有洁癖,脚上也粘了土,出了汗,所以我刚脱下她的运动鞋,就觉得一股淡淡的气味凭空散了出来。 因为空间狭小,所以这气味也就出奇地明显。 “言桩,我日你二大爷!”沈喻好久才爆出一句粗口,“回回脱我鞋,你特么有恋足癖是吧?!” 我刚要解释,但就在这时,就听沈喻那边陡地吹了一阵阴凉阴凉的冷风! 因为一片黑暗,我无法看到她那边发生了什么,但我能猜到什么,因为这感觉就像她那边打开了某扇门一样。 “快爬!”我听见沈喻朝我喊道,“这暗道定时开启,一旦过去,就得又等一段时间!” 她连鞋都不要了,蹭蹭蹭往前爬去,我也急忙向前跟上。 “捉着我一只脚!别掉队了!”她对我说。 我赶紧一手拎着鞋子,一手的抓着她那只光着的小脚,紧跟着她爬进一个斜井似的洞穴里。 还没等我想入非非,就听她在那头大喊。 “快点!这井壁特别厚,如果不及时出去,咱们就被挤着成肉泥和骨头渣子了!”她那边动作越来越快,我索性松开她的脚。 “没事,你快点爬,我不当拖后腿的,我跟得上!”我对她喊道。 谁料我话刚出口,就听前面的她“哎哟”一声,我急忙快爬两步,然后伸手摸去,但此时沈喻已经不见了踪影。 “沈喻!”我大叫一声。 “别喊!”我听到黑暗中传来她的声音。 “把灯打开吧,应该已经到地下了。”我听见她在说着。 第四百六十九章 内讧(1) 我揿亮头灯,出现在眼前的竟然是一条斑驳错综的长长阶梯。 回头看来的的通道,那里已经紧紧地关闭了。 原来所谓的书架地下通道,不是一个出口。 娘娘庙的人把那里整块地面切开、加固、装上了定时伸缩的装置,每隔着一段时间,或者达到什么条件后,那快地面都会移动开来,展开一个斜着向下的廊道,在短短时间内,它又会毫不迟疑地迅速关闭。 这样就算人们有什么仪器,也只会检查出下面是实心的——因为下面本来就是实心的,真正的地下通道离着地面老远呢。 而且书架和地面的开口肯定也有什么关联,如果移开书架,地面的开口就可能始终关闭,所以根本检查不出有什么痕迹。 这就是娘娘庙内设计的暗道,但让人觉得奇怪的疑点并不在于此。 地下那条石阶通道,肯定是古人留下来的东西,说不定也是鹿丘王墓的一部分,而地上用整块地面做的那个出入口,要想自由移动,肯定需要精巧的设计,而且必须要有支撑它的足够能量。 古人的科技水平有限,古人不是万能的,也不是神仙,他们不可能去设计那个自主移动的出入口。 如果是娘娘庙的人近些年设计的,这么大的装置一定会用电,如果用电的话,那之前警方难道没注意过耗电量,没发现疑点吗? 不过,这两天事件频发,来不及发现也有可能。 我脑子里思考这些的时候,我们已经在地下通道行进很久了。 这是一条曲折、坎坷、崎岖、上下往复的漫长道路,一如我们每个人的人生。 石阶上冰冷潮湿,有的地方还长满了各种颜色的藓类,走起来湿滑难行,好在这次我们配备了全套装备,头灯的功率很大,只要一个人走在前面,能照清楚上百米的道路。 这次我自然不再让沈喻打头阵,我冲在前面,一边照路,一边伸着脚试探着。 “小心,这里有个坑。” “挨着边走,石头边上有点涩,踩上去稳当。” “别踩那个台阶,跟溜冰场似的,迈过去……” 我不停提醒沈喻,好让她能不停抬着头东西观望。 通道周围的石壁上凹凸不平,有的地方还有些好似不经意间造成的划痕。她不时停下来,在刻痕那里摸摸看看,仔细观察。 她才是更能发现线索的人吧。 不过,越往前走,我发现她眉头皱得越发厉害。走着走着,她忽然赌气似的停住脚步。 “怎么了?”我问她。 “你看出什么异常了吗?”她问我。 “没有。”我说,“是不是发现什么线索了?” “没有。”她面容沮丧地说,“为什么走了这么久,我居然一点点有价值的东西都看不出来?!” 我知道,她又开始焦虑和抑郁了。不知道为什么,一走进这个深深的洞穴,我也感到一种莫名的惊惶不安。 “等等,”沈喻忽然指着前面说,“那是什么?” …… 山腰的这个通道,林瑛是第二遍经过,但是第一次进去。 说到底,其实她对这里,还是有些恐惧的。虽然在外面每次都士气满满,想着这次下墓便一举功成,但实际上只要走入这个洞口,她还是心慌得厉害。 她这个队伍搭配得不错,有武警支队的副队长、号称“铁老虎”的何能当,还有早就赢得了自己信任的老搭档——看上去老,事实上只是老成而已的冯远恒。 沈喻和言桩质疑老冯的事,她并没有敢如实转告老冯。他也是个倔脾气的人,容易抓住一点儿事情嚼性不已,如果伤了他的自尊心,他肯定又是没完没了地反复琢磨。 毕竟,这些人都是自己的朋友,她不愿意伤了朋友们的心。 不过,当林瑛抬头看看这次兵强马壮的队伍,她不禁感到了一些安心。 “林队,你就踏实地跟着就行了,咱们这次什么妖魔鬼怪都不怕!”何能当把胸脯拍得山响,“韩毅这个王八蛋,关键时刻竟然怂了,还心生歹念,简直就是我们中间的败类。” “对,虎队长,咱们这次一定要把这家伙抓到,然后抽他二十个大耳光子——自己家里有难处,不跟战友说,居然想在执行任务时候偷鸡摸狗,还攻击女性,算什么爷们儿!”何能当旁边的一个叫小晁的战士声音洪亮地说。 “何队,还是不要大意,这个墓里古怪得很,容易让人移性乱神。”林瑛忍不住叮嘱道,“而且,里头还有怪物。” “什么怪物,听说就两只大号猫头鹰?”小晁扬扬手里的枪,“别说猫头鹰,就是双头鹰又怎么样?能顶得住我一梭子子弹?” 冯科长在旁边听不惯了。 “你们呀,根本就不知道奇门遁甲怎么回事!古人把风水、方位、磁场这些东西研究得出神入化,万万不能小觑。” 何能当终于也忍不住了:“老冯同志,我可以讲一下自己看问题的一个方法吗?” “你说。” “你说,是古代先进,还是现代先进。” “当然是现在。”冯科长还没说话,小晁就抢了先。 冯科长也笑笑,指指小晁,颇有些“择其善者而从之”的意思。 “那就简单了。既然现在比古代先进,所以我就坚持一个标准,任何东西,凡是吹嘘古人胜过今人的,都特么是伪科学。” 林瑛没想到,她没把言沈两人的质疑转告给老冯,结果更大的质疑来了。 老冯被气得满脸通红,他愤愤不平地喘着粗气,争论道:“何队长,你这才是歪理!古代在好多东西上都优于现代,别的不说,就是钧瓷、汝瓷之类,现代人想仿造都仿不出来!” “为什么要仿?难道您现在吃饭用的碗不比古代的好使?不比古代的便宜?难以仿照是因为没有古代那些原料和工艺,造不出相同的物件儿了,并不意味着现在的材料做工比古代的差!” “就是。”小晁也在旁边低声帮腔,“都不明白,好好的一个队伍,为什么自降战斗力,非要带上一个神棍不可?” 林瑛再也听不下去了。 “带上冯远恒是我的建议,咱们都不是考古专家,你们也都没下到墓里过,他有技术,有经验,正是我们要用的人才!谁不服,吱声!” 第四百七十章 内讧(2) 林瑛声色俱厉,一嗓子便制止了大家的争吵。 小晁犹自不服地小声嘟囔着:“带上这人,不就是因为老关系嘛。” 何能当发话了:“小晁!男人有话就大声说!你以为这是什么好差事?我虽然不同意老冯的观点,但他愿意跟下来,说明他不怕死,不怂!这点我敬佩他! “咱们在一起,就是一个团队,以后一码归一码,你们特么的都不许给我人身攻击!记住了吗?!” “是!”跟下来的四个武警战士齐声答道。 “等等,”老冯忽然在前头一招手,“这看上去又是一条路。既不是咱们出来的那个棺材口,也不是小余曾经出来的那条路,这是另一个门。” “不可能啊!”林瑛说,“这个通道一共就两条路。” “不对,小余他们是从生门逃出来的,而现在咱们面前是别的门。” “什么门?” 老冯一抬手,指着旁边墙壁上一个九转篆体说:“杜门。” “哟,虎队,还真有字!”小晁大声喊道。 林瑛摸摸那个字,这个字跟之前遇到的几次九转篆体一样,都是把石头打磨了,然后用阴文刻上去的。 何能当根本没抬眼看那个字,他直接拿着枪往前一指。 “看什么字,前头不就是一个门吗?小晁,看看门能不能打开,打不开的话,马上定点爆破!” 小晁答应一声,飞快跑到门前摸索一下,然后回来敬个礼说:“虎队,炸吧!” 老冯一听要炸门,立刻疯了。 “你们要干什么?当土匪吗?这底下虽然危险,但毕竟是文物,怎么能随随便便用炸药?!” 小晁刚要急,何能当走了过来,伸手将他拦开。 “冯科长,时间宝贵,你如果能在短时间内打开这扇门,我们自然也不会浪费宝贵的爆破资源。” “多少时间算短时间?” “五分钟吧。” “行!” 林瑛在旁边冷冷看着他们,她算这队的临时队长,但此时她或许不表明态度才好。 不知道为什么,几个武警来的人都隐隐约约对她有些意见。后来林瑛想,他们一方面觉得韩毅居然临阵叛变,给自己脸上抹了黑;另一方面又觉得战友当着警方的面丢了人。 林瑛和老冯作曾经目睹韩毅背叛,而现在韩毅又见不到人,所以他们一股莫名其妙的怨气无法发泄,就转移到了林瑛和老冯的身上——林瑛是领导,没办法得罪,于是老冯就稀里糊涂成了他们的箭靶子。 要想杜绝众口,光用领导的地位和大嗓门压人是不行的,必须得有真本事。 当然,现在也有不少欺下媚上的领导,一点儿业务能力也没有,但是会拍领导马屁,会吼下属,不让他们多嘴,这种人往往混得比业务干部更强。 所谓的人类社会就是如此,人性本身便这个样子,在物质有限的条件下,寄希望于所有人通过自我修养成为圣人,那比彗星撞地球的概率高不了多少。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听了好话会开心,听了坏话会难受,没有人能一直忍受批评自己的人,从古到今,能够纳谏、从善如流的明君都没几个。 孔圣人见了南子这种美女多聊几句,回来看见学生甩脸色还要赌咒发脾气,更别说普通人了。 所以,能言善辩,让上面欢心也是一种本事,不是每个人都能学得来的。这也是一种技能,业务好是靠技术,说话灵也是靠技术,大家都是玩技术的,也不存在谁鄙视谁的问题。 林瑛也明白这个道理。既然何能当他们鄙视老冯,那不妨让老冯给他们露一手,真正以能服人就行了。 毕竟当时在墓穴里,老冯也是因为分析准确,才赢得自己信任的。 老冯自信满满地走到门前,这次又是一扇石头门,跟第一次从承圣殿进入“惊门”的那扇门十分相似。 照理说冯远恒应该有经验,但只见他倒腾了半天,弄得满头大汗,眼看时间一秒秒过去,五分钟简直都要倒计时了,但那门依然纹丝不动。 “不可能,不可能的!”老冯使劲摆弄着那把古代的鱼锁,又把密码重新拧了一遍。 “我明明解出来了!” 林瑛抬眼一看,只见小晁正使劲憋着坏笑。她顿时明白了什么意思。 “冯科长,四分半钟啦,你还行不行啊,到时间的话,可就是‘轰的一声响,山洞变砖厂’了啊!”小晁还站在一边幸灾乐祸地嚷嚷着。 林瑛走到石门前面,看着汗流浃背的老冯,又看看那门,说:“老冯,密码是什么?” “就是这个,我已经把锁转好了,但就是开不了——是不是我判断错了?” “你让开!” 老冯回头看看:“时间快到了,你是领导!不管如何,不能让他们炸这里啊!” “倒计时了啊!十、九……”小晁在后面喊着,边喊边拿出民爆装置,何能也并不阻拦。 常言道,县官不如现管,何况武警和公安本身就不是一个系统,所以只要何能当不松口,小晁肯定会一直变本加厉下去。 老冯急得团团转:“这溶洞连着半个山体,你们随便一炸,没准整座山都塌了!” “让开!”林瑛一把推开张开双臂,护住石门的老冯。只见她抬脚一踢,地上有什么东西嗖地飞了出来,她伸手大力推门,石门应声而开。 “怎……怎么回事?”老冯目瞪口呆。 林瑛紧走两步,她弯腰从地下捡起一个木楔状的东西,然后拿着它在小晁面前晃晃,又转向何能当说:“何队长,这种塑料楔块好像不是古人的东西吧?” 冯科长顿时明白刚才发生了什么,他指着小晁,气愤难当地说:“你这是想干什么?难道非要炸了这里才开心吗?你这是公报私仇,你知不知道?!” 林瑛伸手拽住老冯,把手里的楔块“啪”的摔在地上,厉声说道:“作为队长,我警告大家,有意见,公开提,谁要敢假公济私,跟我搞阴谋诡计,别怪我姓林的言之不预。 “何队长,我不管什么警察,什么武警,既然领导让我当这个组长,谁要敢坏事、犯事,我一概不会姑息!” 第四百七十一章 蓝色蜥蜴 林瑛在确立行动组组长威信的时候,小余那组却进展得十分顺利。 第二组的组长是邱万昌,别人都叫他老邱。 跟老冯不同,老邱是真的老了。他今年五十九岁,再过半年就退休了。 本来这次下墓勘探,大家都不建议他去,毕竟他岁数大了,地底下情况复杂,怕他行动不便,反应不及。 谁知道老邱一口回绝了这番“好意”。 “在地面上我更不放心,万一出点儿闪失,老子平安下庄的心愿就泡汤了。有的事情,自己盯着才放心。” 所以二组相对兵强马壮一些,因为上面也怕老邱年岁大出什么闪失。 小余因为要盯着言沈两人,所以自动申请断后,直到迫不得已才下去,不料进墓道没有多久,就赶上了前面的大部队。 她这才发现,二组的行动主题,就是谨慎。 邱万昌想平安退休,其他人也愿意配合老领导安稳不出事,所以恨不能每走一步,都要铺设好种种设备,把前面整条墓道的隐患都彻底排除,这才开始前进。 稳妥是稳妥了,但速度也相对慢了许多。 一群人且察且进,看得小余那个心急,最后还是邱万昌自己发了话。 “你们想干嘛,磨磨蹭蹭,想在这里过年吗?” 大家这才加快脚步,沿着墓道前行不久,终于遇到了那块刻着威胁话语的石头。 邱万昌看着“身后人间,足下黄泉。生民止步,求命便还”这四句话,不禁嘬了嘬牙花。 “妈的。”他低声骂了一句。 队长助理姓秦,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他立刻就察觉到了老领导的意图。 “小余同志。”他回头叫道。 “秦助,我在,有什么安排?”小余赶上前去问。 “你们进过这个门吗?确定安全吧?” “进去过,当时没问题,不过现在我也不敢保证。” “明白了。”秦助回头又叫另一个战士,“孙朝阳,你跟我进去摸摸底!” “好嘞!”孙朝阳拿着武器,快步跟上。 小余也赶到前面:“秦助,进了门不远,有个特别深的台阶,上头湿滑得厉害,千万小心。” “知道了。” 秦助带着孙朝阳在前头探路,小余紧紧跟在后面,众人走了没多久,就到了通向墓室的高台阶前。 “上装备!”秦助一声令下,战士们迅速打开大功率探路灯,只见“刷”的一闪,整条台阶都被照得亮如白昼。 不过就在这一瞬间,所有人都愣住了。 “小余同志,我算明白了,为什么你们之间说台阶特别湿滑……”秦助指着下面说。 因为台阶上面爬满了像壁虎一样的东西,它们拥挤着、挣扎着,不停发出像鱼吃东西的唼喋声。小余这种有密集恐惧症的人,看一眼顿时鸡皮疙瘩直冒。 更为重要的是,整条台阶上还能看到一串被踩烂的壁虎尸体,它们一直延伸到下面,看样子就像是几个人曾经大步流星路过似的。 但小余只看了一眼,就摇头否认道:“这不是我们来时的那个台阶。” “不是吗?”邱万昌疑惑地看着余以清,“小余同志,我们可都是按照你指的路走的,万一出了问题……” “出了问题,可就不好交待了。”秦助急忙上前,帮腔说道。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这肯定不是之前的台阶。我们当时特别谨慎地照亮台阶,一步一步挪下去的,如果石头上这么多蜥蜴,我们估计都不敢下脚,更别说踩死这么多小动物了。” 秦助招呼孙朝阳去看看。 孙朝阳走到台阶前,低下头去,他仔仔细细用手电照着那些不停涌动的小东西,看了半天才说:“报告领导,这好像都是蜥蜴,身体上是细鳞,而且反着蓝青色,不过它们的眼睛都是白色的。估计在洞下时间太久,都已经不感光了。” 他蹲在那里,正在回头说话,谁知道台阶上一只蜥蜴仿佛听到了他的声音,忽然猛地一跳,正好蹿到他垂着的手上,然后咔嚓就是一口。 “啊!”孙朝阳发出一声惊叫,他用力把那只蓝蜥蜴甩在地上,然后愤怒地抬起脚,一脚把它踩成了肉酱。 这一踩不要紧,整个台阶上的蜥蜴就像闻到了味儿似的,忽然整齐地发出一种难以名状的吱吱声。 余以清第一时间觉察到了危险。 “小心!”她大喊一声。 果然不出她的所料,只见那些蜥蜴们一个个摆动着尾巴,嘶嘶地掉转身体,直朝台阶上这些人涌过来。 那一刻小余终于明白了,原来它们聚集在这里,不是为了别的,而是在哀悼死去的同伴,或者等待给死去的同伴复仇…… 秦助在第一时间张开双臂,他一把将邱万昌护在身后,然后向犹自吸着手指的孙朝阳大喊一声:“小孙,准备燃烧器!” …… 我静静跟沈喻坐在一起,默默地陪着她,而且已经忖度出了她的心思。 看得出来,她有些纠结。 她的思路壅塞,而且原来那种一眼就能发现异状的本能已经不复存在,所以她感觉到了这通道的诡异,但无法发现、归纳和总结它的诡异所在。 她想熬过这两三小时,等华鬘出来试试成败,但她又不甘心就这样浪费光阴。 因为她之前有足够的自信,曾认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人。 但就在她垂头丧气的时候,她忽然发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她站起身来,指着远处的一个暗影问:“你看,那究竟是什么东西?怎么一闪一闪的。” 我刚要说话,她又做了一个“嘘”的手势。 “别说话,有声音。” 我赶紧闭嘴,我们两个人连呼吸都憋住,整条洞穴安静无比,偶尔回荡出一点点滴答和淙淙声,还夹杂着嗡嗡的杂音。 “淙淙是水声,杂音——是人的声音。”沈喻判断道。 我赶紧站起身来,快步走过去一看,只见暗影的地方原来是条凹进岩石的小沟,沟里有潺潺水流,大概是溶洞里的地下泉水。 循着水流,便能找到从石壁顶上掉落的泉水,而且因为天长日久的腐蚀,泉水已经把下面的岩石滴穿了一个孔洞。 那闪烁的亮光,就是从孔洞里透过来的——而且透过来的不止是亮光,还有人的说话声。 第四百七十二章 又见怪物 我把耳朵使劲靠近那里,想听一听传来的声音是谁的,他们在谈论什么。可惜洞穴空旷,孔洞太小,怎么也听不清楚。 就在这时,我忽然觉得后背被什么东西轻轻一碰,因为料想那是沈喻,所以我并没在意,也没有回头,只是朝后面摆摆手。 “你过来,这里的石头被水滴穿了,有条通道连着另一个洞穴,里面有人在说话。” 沈喻没有回答,也没有凑过脸来。我不禁奇怪,忍不住回头一看。 这一看不要紧,把我差点儿唬得魂飞魄散。 因为刚才拍我的东西,不是沈喻的手,而是一个奇奇怪怪的东西。它长得长长圆圆,而且肉乎乎的,叫它触手也未尝不可——而且只有一只触手从石头后面伸过来,并看不清这东西的本身。 我站在那个凹陷里,所有视野受阻,抬头也看不到沈喻刚才所站的位置,不过那个方向还亮着光,显然她仍然在石头后面。 “沈……”我刚压低嗓子发出声音,就见那触手忽地直立了起来。我顿时明白了,这东西是靠感知声音判断方位的。 刚想通这一点,就听远处突然“咣当”一声,紧接着便是一连串的东西滚地声传来。不用说,这肯定是沈喻用的调虎离山之计。 触手顿时倏地收了回去,然后就见沈喻从石头后面闪出半个身子,她不敢说话,只是用唇语告诉我“快点走”! 我急忙点头,我俩踮着脚尖,谁也不敢说话,只是一步一步离着这边,朝洞穴深处走去。 大概走了五六分钟,接连转了七八个弯,想来那东西也已经被远远甩在身后,我们这才加快脚步,一路又跑了老远,这才敢开腔。 “刚才那究竟是什么东西?”我问沈喻道。 “我只看到两只灯泡似的眼睛,头上戴着灯,不敢直接照它。但从体积来看,那东西相当大,而且身上好像背着甲壳,硬邦邦那种——你呢?” “我看到一个触手一样肉乎乎的东西,长得跟条巨大的蚯蚓似的。”我说。 “林瑛他们报告里讲得是真的,这地下确实有怪物——不过,还真是奇怪。” 我点点头说:“你是说,地下的资源支撑不了这么大动物的存在吧?” “对啊,别说地下,现在地上漫山遍野都是人,也没多少资源啊,连年砍伐,山都秃了——连草都没的吃。” “在自然界里,人其实也是一种资源……”我提醒沈喻。 “你是说——吃人?那更不可能,人是有人头数的,一宿不回来都会被报警寻人,更不可能给怪物当口粮了。” 她愣着想了一会儿,然后又指着周围问:“咱们现在在哪儿?” 我这才意识到,之前为逃离怪物,我们一番奔跑,现在连身处何地都搞不清楚了。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这是一个很大的洞窟,洞窟里石柱林立,将穹顶撑了起来——这既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也有人开凿过的痕迹,真可谓天人合一,堪称壮观。 按照简报里所说,如果这里是一个主要洞窟的话,那么这里也肯定有黑棺之类的东西吧。 沈喻大概跟我想法接近,她看看我,直接说:“咱们找找看?” 其实不用找太久,因为这个洞窟根本不大,我们在石柱林里转了半圈,就发现一根石柱上被磨平,然后刻着一个九曲篆字。 “这念啥?”沈喻问我。 “生,生活的生。” “八门里面,有生门吗?” “有啊,三吉门之一。”我说。 沈喻点点头,然后指着那个棺台,问:“上去看看。” 我们俩并肩朝棺台走去,尽管路上什么也没有发生,但我依然小心翼翼地提防着。 “既然是吉门,就应该没有坏事吧?”沈喻问我。 “真不是,虽然不是太懂,但是奇门遁甲也讲究搭配,讲究逢凶化吉的。吉门、凶门都是静态所指,但一纳入动态里面,就可以互相转换。 “所谓奇门遁甲,就是要在八门之内,把藏着的‘甲’找出来,而往往甲并不藏在吉门里面,反倒容易在惊门这种地方找到,祸福相依,趋利避害,这就是遁甲的奥妙。” 沈喻瞥我一眼:“我怎么觉得你更像个神棍呢。” “我这是博学,不是迷信。”我反复强调着,陪沈喻走到简报中的棺台之下。 生门的棺台显然还没人来过,不过从下面仰望就会发现,这里的棺台比其他棺台要高——足足有九层台阶。 我俩拾阶而上,棺台上面平顶的布置一一映入眼帘——供桌,以及上面的宣德炉、周围每个石俑面前也有一个供桌,上面的铜盆里装满了珍珠玛瑙、珊瑚玉树,虽然都蒙着厚厚的灰尘,但看上去依然可谓琳琅满目。 “奇怪,简报里说洞窟里有怪物、有动物,刚才咱俩也亲眼目睹了怪物。这里面又互相相通,那几百年来,怎么连怪物都很少来到这里,没把这里的布置碰翻打碎呢?”沈喻自言自语地说。 “没准怪物是看护宝物的呢。不是说这叫骊龙穴吗?传说中骊龙就在九渊之下看护宝珠啊。” “刚才咱们看见的那东西,难道是骊龙?” “怎么会呢,世界上本来就没有龙。”我说。 “如果没有龙,那些怪物又作何解释?” “这个——恐怕已经超乎科学已知的范围了。”我说。 “你这样的态度,就是骨子里有玄学思想在作祟。”沈喻鄙视地说道。 我们沿着看了一圈供物和石俑,只见那些石俑形状奇特,人俑方正高大,上肢短小,其他动物也造型各异,既像现在的动物,又不像已知的动物。 不过这也情有可原,艺术也需要改变和夸张。比如中国人尽皆知的石狮子,它其实长得跟真狮子一点都不像——因为它本来就叫狻猊,是传说中的神兽。后来西方使者带来了狮子,被中国人认为就是狻猊,叫来叫去,两者也就串了。 同样的动物还有长颈鹿,明朝人见到非洲使者进贡来的长颈鹿,见它不好斗,不伤害生灵,而且样貌奇特孔大,所以就叫它为“麒麟”——直到现在,日语里面的长颈鹿读音还是“麒麟”。 第四百七十三章 一堆疑问 我们两人走到黑棺前面,沈喻忽然犹豫了。 “现在几点?”她问。 “十一点二十,怎么了?” 我其实是明知故问,因为心里明白,她还在犹豫,还在想是不是等华鬘来再打开这口棺椁。 说实在话,刚才出现的那只触手怪物再一次超乎了想象,虽然作为逻辑专家,我们坚信科学,但刚才已经有许多超越常理的东西,我跟她都无法解释。 果然,沈喻并没有让我帮着一起打开棺椁,她围着棺台整整转了两圈,然后在黑棺前头盘腿坐了下来。 “你说,娘娘庙那群人,到底想干什么?” “找这个鹿丘王墓吧——萧使君他们那群人,自从来到娘娘庙,就不图名,不为利,而是钉在这里,号召信徒捐建庙宇,你看现在娘娘庙的规模,是不是把整个地下宫室的地盘都占了?” “你说的那是第一层意思,他们找鹿丘王墓,又是为了什么呢?为找到金银财宝,不像,因为满棺台的宝贝都纹丝未动。 “是为找什么秘籍?也不像,因为他们下来之后,也不见到处搜寻的痕迹;是为了占据这个千年宝穴?更不像,因为他们自从下来之后,便不见了踪影。” “那是为什么?”我也不禁也提出了同样的疑问。 以前林瑛他们其实也有同样的问题,但是现在除了被无脸男抓住杀掉,横尸朱襄广场的吴大宝之外,萧使君、黄丰登和那个芮冬缦都没有踪迹。 他们都去哪儿了?为什么要冒着这么大风险下到墓穴里面,他们想找什么,想做什么? 沈喻没有多言,她走到黑棺前,用手拍拍它,接着说:“按照简报里的说法,这些棺材里面虽然有殉葬的人,但同时也是两个洞穴相连接的出入口。 “而且它连接的空间差异都很大,甚至连地势都相当不同——竟然有在这个空间里站着走,但走出棺材就要趴倒在地上的感觉,这又是为什么?” “这个好说,斜屋原理。人是综合使用眼睛、耳蜗还有大脑来感受三维世界的,只要有一个感官出现问题,那他的平衡感知就会出现错觉,甚至出现问题。 “如果以一个不被人觉察的陡度来设计房屋,在慢慢升高地板,完全欺骗人的视觉后,再突然改变坡度,或者恢复原状,人就会感到一种视觉落差,从而给方位判断带来混乱。” 沈喻点点头。 “那如你所说,这个巨大的洞窟里,有许多个不同的黑棺,当每个黑棺都是出入口的时候,那整个洞穴又是如何设计的呢? “为什么有沿着一个通道,最后反倒走入两个洞窟的情况发生呢?你能想象出整个墓室的结构吗?” 我闭着眼睛,想了半天,但我的空间想象力不行,所以到最后还是摇了摇头。 沈喻提醒我:“还记得那怪物出现前,那个水滴石穿的孔洞吗?你说透过孔洞,看到了闪光,听到了声音。 “如果这个洞穴仍旧符合万有引力定律的话,那泉水肯定是往下滴的,所以咱们当时所在的位置,应该在有亮光洞穴的上方。我们跟他们之间,只不过隔着一个石壁而已。” 沈喻这么一说,我恍然大悟。 “你是说,这个墓穴类似一个楼层结构?” “不,不像。”沈喻摇摇头,她指指棺材,“打开吧,里面反正只是尸骨,没有僵尸——你刚才那么看着我,是不是以为我怕了?不敢打开棺材了?” “不不不,”我赶紧否认,“只是在等着倾听您老人家的看法。” “放屁!你眼珠子一动,我就知道你想干什么!”沈喻瞪我一眼——这娘们真是属狗的,脸说变就变。 我在供桌下面搜罗一圈,没有找到传说中那根特别好使的撬棍,看来不是每个工匠都那么马虎。 “找撬棍吗?你忘记咱们包里装了起压器了吗?” 我这才想起来,这次下墓之前,每个人都背了一个战术包,开会时林瑛和邱万昌还分别讲了战术背包里面的工具——我光顾心里吐槽领导们讲话,把这么重要的事都埋藏在记忆里了。 我从包里翻出起压器,摸到那个凹槽,将它斜着固定在棺盖和棺身之间,然后拉着沈喻跑远,一按启动装置…… “砰!”起压器发出巨大的响声,那个沉重的棺材盖瞬间就被掀开,然后一个翻转,重重摔在了棺台之上。 谁说人类力量渺小?谁说现代不如古代?古代怎么会有这么事半功倍的小装置呢?! 我正在得意的时候,沈喻早在旁边架起支架,把一个大灯固定在上面。她不光脑子好使,行动起来也迅捷得厉害。 “走吧,去看看吧!”她指着棺材那边说,“反正也没什么东西爬出来,不是吗?” 我点点头。尽管如此,我们还是相当小心地靠近棺材。 尽管有了简报里的种种描述,但一旦接近那神秘的黑石棺椁,我的心脏还是跳得厉害。 跟林瑛他们看到的一样,棺材里果然尽是破碎的锦衣棉絮,不过,它们显然破碎得相当厉害,而且分布得十分混乱,就像被什么癫狂的人硬生生撕碎似的。 在棉絮中间,一具有些凌乱的尸骨呈坐姿趴在棺身上面。 是的,没有看错,这个人死亡的时候,是坐着的…… 不光是坐在那里,而且姿势相当诡异,它的胸骨和肋骨旁边,是掉落的尺骨、桡骨,还有碎掉的手骨——更可怕的是,有一节白色的小骨头此时此刻正躺在棺板上面。 我戴上手套,将那寸许白骨捡起来一看——这是一节指骨,而且是最顶尖的那节指骨。 从这个人的死后的形态来看,他临时之前,正奋力伸着手想要推开棺板,甚至不惜忍住剧痛,将一根手指塞进了沉重的棺盖和棺身接合的地方…… 这不只是殉葬了,这更像是活埋。 没有想到,一个明朝的郡王,为了什么风水,为了造出什么疑冢,就能做出这么残酷的事情——殉葬也要将人杀死再埋入墓穴,而这里却是把活生生的人关进沉重的棺材里,让他死前还要经历漫长的痛苦和绝望。 想到这里,我就恨不能将那个什么鹿丘王找出来碎尸万段。 沈喻已经不知何时跳进了棺材里,她好像发现了什么,招手叫我道:“你快看,这里有块东西!” 第四百七十四章 活葬的鹿丘王 我听她喊,也连忙翻进里面,只见沈喻带着白手套,手里拿着一块碎裂的白色石板。 她把石板递过来,我拿起一看,发现这并不是石板,而是一块被砸碎的长方形玉板,板面还镌刻着字,因为上面丢失,所以只能看到下面的“王之笏”三个残字。 这敢情是块笏板。 所谓笏板,就是古代大臣们上朝时手持的东西。它一方面标明官员身份,另一方面可以用来随手记一些重要事情。 慢慢到了后来,笏板就成了大臣们穿正规朝服所用的必要配件,所以礼仪的意味更大了一些。 再到后来,王公贵族死后,一般也要穿生前或者死后赏赐的朝服下葬,所以笏板有时候也在配饰之内。 林瑛和小余他们之前发现的两个疑冢,里面并没有什么笏板,但这个黑棺里却有——难道这里面下葬的人是真正的鹿丘王不成? 我心里忽然一颤,如果这里面是鹿丘王,那他又何必将自己活封棺中,受这千重苦难? 但如果不是鹿丘王,这笏板又作何解释? 我打着电筒,在死者随身器物里详细翻找。果然,他穿戴的衣服虽然朽烂,但仔细看去,样样都不是常人用度——我没有见过别的疑冢,可单凭这个来看,此人应该就是鹿丘王本尊无疑! 明清时候,风水之学正盛,各种阴宅流派也层出不穷,不过大部分流派理念比较端正,寻龙点穴以平安向吉为主。 所谓向吉,就是趋利避害,所谓平安,就是不损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即使是大吉大利的墓穴,也讲究平安渐发,就是慢慢积气成脉,用几代人,甚至十几代、几十代人的时间去将墓穴的潜力激发出来。 当然,也有一种赚快钱的流派,他们只注重解决现实的问题,给人立竿见影的感受,但这种往往是剜肉补疮,按下葫芦浮起瓢,解决了一个小问题,却埋下太多隐患。 举例来说,许多开国君主,往往是一人位登尊九,但全家遭殃,死个精光,或者一人成功,后代断绝——用科学的话来说,就是质量和能量都是守恒的——物体如此,人事也是如此。有所获得,就必定有所失去,一个人不可能处处占到便宜。 但话说回来,还有一种激活墓穴“速发”的办法,那就是所谓的“活葬”,就是在墓主人未死的时候直接埋了,然后至亲们享受风水红利。 鹿丘王是不是这种活葬的情况呢? 毕竟明朝的藩王,表面上衣食富足,吃喝玩乐,鱼肉乡里,在封国之内可以为所欲为,但实际上,他们也有痛苦不堪的地方。 他们的活动范围,往往只局限在小小的王府之内,而且地方上虽然尊崇他们,但他们并没有任何权利。 说白了,如果藩王跟皇帝关系好,那地方官还能高看你一言;如果关系差,地方官没准时常还上到奏折,给你点点儿眼药水呢。 所以如果藩王们想有所作为,那自然就是摆脱被动地位,将来能够“入继大统”。 明朝入继大统的藩王并不多——太宗朱棣是武力夺权,代宗朱祁钰是国难当头被拥立,世宗朱厚熜是因为伯父绝嗣。 穆宗朱载垕实际上已经成了皇室独苗,但因为父皇迷信,就是不立他当太子,所以算顶着藩王名义继位。 至于最后一个成为皇帝的藩王,那就是自缢煤山的崇祯皇帝了。 所以,明朝一代,藩王虽多,但被管控得相当严格,他们无兵无权,有时候还要受地方官的气,朝廷把他们当猪养,他别说造反的能力,连造反的心都没了。 当然也有不服气想夺得大位的,比如明宣宗的叔叔朱高燧,还有在《唐伯虎点秋香》里被黑成炭的宁王朱宸濠。他们都曾经揭竿而起,然后很快被镇压。 这样看来,明朝的藩王要想翻身,等着正统一支绝嗣不太可能,想起兵造反也不太现实。所以,弄点厌胜之术,搞点巫蛊之道,或许就是唯一的出路了。 鹿丘王属于淮王一系,而且是哥哥淮王帮他力争来的一个郡王王位,如果按照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来理解,他被哥哥淮王逼迫入墓活发也不是没有可能。 因为在晚明时期,淮王一系还真有人差点儿当了皇帝。 我给沈喻这样一解释,她也表示认可。 “很有可能。这个墓穴看上去葬的是鹿丘王,但说不定是那个隗老鲲帮了淮王,先把自己弟弟封王,然后再让鹿丘假死,最后葬在这里,让子孙后代大吉大利——要是这样的话,那个隗老鲲做得也够绝的。” “可不是嘛。” “你了解这个人的轶事吗?他这样做图的是什么?图钱?他独自一人漂泊江湖,要那么多钱有何用?”沈喻问道。 末了她还慨叹一句,“最近案子难查,就是因为动机难找,你说,无脸男搞七捻三地杀人,又是为了什么?为了凑足‘十恶’?” “总会接近他们的目的的。”我边说,边在鹿丘王身体使劲跳了几下。 “你在干什么?”沈喻盯着我说。 “找找出口啊——林瑛他们不就是在棺材里跳舞,最后就“轰隆”一声踩空掉下去吗?” “那你试试看吧。”沈喻又打开手电,她沿着棺内仔仔细细查了一遍,最后失望地说,“里面根本就没有机关。” “我也是,脚踝都跳疼了,人还在里头没漏下去呢。”我说。 “难道这里没有通道?”沈喻自言自语地说。 我俩正在折腾,忽然隐约听见远处有什么动静。 棺台上被探照灯照得甑明瓦亮,远处如果有人,必定能看清这里。但那个人是敌是友,我们并不知道。 “如果是队友,你喊一声,他就会回你,如果不是,他做贼心虚,肯定不敢回答。”沈喻提醒我说。 我点点头,气沉丹田朝那边喊了一句。 “谁?林瑛还是小余?” 远处都被层层叠叠的石柱挡住视线,我无法看过去,但对方也没有回应。 一切都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沉寂下来。 第四百七十五章 不听指挥的队友 “怎么办?过去看看?”我说。 “不用。”沈喻摇摇头说,“把周围照亮,咱们一人在棺里勘察,一个人警戒,应该足够了。那人鬼鬼祟祟的,量他也没什么远距离武器。何况,也没几分钟了。” 听她一说,我赶紧抬手看表—果然,—十一点五十五分,华鬘快出现了。 在这个洞穴里,她应该是无敌的。 我看向沈喻,想问问她还有什么需要嘱咐的事情。 没想到她只是笑笑说:“在地下,你一切听她的就好。” “你不给我们什么提示吗?” “哦,想起来了。”她忽然说,“在这里,你要善用自己的能力。” 她指指自己脑袋,我明白了她的意思。 是的,这个溶洞古墓里大小洞窟难以计数,长短通道也数不清楚,但只有我这种超强记忆力的人才能过目不忘。或许我就像大航海时代的航海家,走到哪里,就能将海岸线画到哪里。 远处没有了动静,但我隐隐约约还能感觉到,那个人正躲在某根石柱后面,守株待兔似的盯着我们。 小子,放心吧,一会儿有你好看的。 …… 林瑛虽然暂时弹压住了队员们,但她深知,这种表面上的慑服并不可靠。 只要她能力不够,这些非同一系统的人随时都会再会质疑自己,质疑老冯。所以,她现在只能依靠老冯和之前下墓的经验了。 后面的勘察一切都还正常,他们兜兜转转了几条通道,最后居然从另一个方向,重新走进了有汽车的那个墓室里边。 老冯惊异不已:“隗老鲲真是能人啊,本来是杜门的门口,怎么走着走着就又走到惊门来了呢?” 何能当和小晁等人第一次看到地底下“埋着”汽车,他们围着那suv转了好几圈。何能当拧开两个螺丝,揪出汽车电线一对,车子顷刻间就发动了起来。 “哟,还能开!”他激动地说。 “开不了。”林瑛冷冷地指着周围石柱,“这么窄的地方,能开哪里去?” “林队,听说那个鲁玉方开车进来的通道,现在已经蓄满水了?” “没错,那条通道连着水潭。” 小晁跑过来:“虎队,说不定有条水下通道呢,咱可带着全套潜水装备来的!” 何能当对林瑛笑笑:“怎么样?林队,咱们要不要下水挖挖那条通道,说不定有意外发现呢。” “不必了吧,这些墓室里还没有探完呢。” “不是不必,是不敢吧。”小晁低声嘲笑说。 林瑛只装作没有听见——跟这种话多的人,对话简直就是给他脸。 “既然林队没答应,那咱们就算了。”何能当笑着说,“谁让人是组长呢,官大一级压死人啊。” 何能当带着一群人走上棺台,看看满地散落的珠宝,摇摇头说:“这些东西脏兮兮的,怎么看上去像是假的。” 老冯忍不住了:“这些东西在地下三百多年了,上面不是灰,就是锈,看上去脏,但是不代表它们没有价值——文物这种东西,哪有几个齐整干净的?” 何能当呵呵一笑,也没多说什么,转身就朝棺台下面走去,其他人也跟着自己的领导往下走,但林瑛正好站在棺台边儿上,一下将他们喝住。 “干嘛去?还没检查完呢。” “林队,这地方早被你们查了个底儿朝天,还有什么检查的必要吗?” “那是上次下来查的,时间变了,事情也要变,为什么不检查一遍?” “有必要吗?” “当然有必要。”林瑛用手指指中间那口黑棺说,“上次我跟老冯走的时候,明明记得棺盖是打开的,怎么现在关上了呢?你说,这种情况,要不要检查。” 她故意把话说得声音很大,果然话音刚落,就听棺盖那里“咣当”一声,似乎有什么人想开棺逃走,但又没力气顶开那沉重的石棺了。 这一声彻底惊动了众人,何能当一声唿哨,顷刻间小晁带着几个队员将黑棺团团围住。 “谁?快出来!”何能当走到棺材前面,大声喊道。 里面没有动静。 “再不出来,就开枪了!”何能当嗖地拔出手枪,突然就朝上面放了一发空包弹。子弹的声音在空旷的洞窟里回响,余音久久不绝。 “谁叫你鸣枪来着!”林瑛愤怒地朝何能当喊道。 “不是,林队,不开枪的话,里头的人还以为咱们儿戏呢!” 林瑛厉声说道:“何能当,男人的胆量,不是靠枪支撑起来的!” 何能当非但不以为忤,反倒指指老冯说:“林队,别逗了,不靠枪,难道还靠封建迷信、跳大神?哈哈哈哈!” 他这句话不光老冯,就连林瑛也被气得脸色煞白。正当这时,只听黑棺那边小晁叫了一声:“虎队长,棺材盖又动了,看来这家伙害怕了!” 林瑛不由望向棺材那边,只见棺材盖又晃了晃,似乎有人想努力推开似的。 何能当得意地晃晃手里的枪,朝林瑛咧嘴一笑,意思似乎是在说:你看对吧,关键时刻,还是枪管用。 他抽身就朝黑棺走去,但此时寂静的洞窟里忽然传来一声低沉的吼声。 那吼声虽然不高,但低沉粗壮,一听上去就让人毛骨悚然,不用说,这肯定是一只庞然大物发出来的。 黑棺那边棺材板本来已经推开了一条缝,但听到这声音旋即“咣当”一声又盖上了。 林瑛颇为愠怒地看着何能当——有句话叫意气用事,不用说,把怪物引出来的,肯定就是那发震天响的空包弹了。 何能当似乎也明白自己做了错事,他赶紧又是一声唿哨,小晁他们几个赶紧列开阵型,警戒着周围的一切。 林瑛看着这些人,他们一个个都戴着头盔,正可谓是敌在暗处,我在明处,如果对手有远距离攻击武器的话,这简直就是一个个活靶子。 “关掉头灯,上夜视镜!”林瑛快步跑过去,朝他们喊道。 老冯和一个公安同事听见喊话,匆忙把头灯关了。但小晁却不以为然。 “没事!”小晁自信满满地拍着手里的枪说,“就算是下山猛虎,也扛不住我们的枪林弹雨!” 第四百七十六章 遭遇青色大蟒蛇 林瑛被这些自以为是的队员气得肝疼,情况紧急,自己的话并不那么好使。她转过身,正要让何能当说服队员们关掉头灯,但此时只听身边传来一声惨叫,回头看去,小晁已经不见了踪影。 “晁拥军!”何能当大喊一声,还没来得及四处寻找,只听“咚”的一声,一个黏糊糊的东西从天而降,直挺挺摔在了棺台上,定睛看去,那竟然是浑身沾满恶心粘液的小晁! 只见小晁痛苦地嚎叫两声,然后发出一阵抽搐,转眼之间就断了气儿。 众人抬头一望,只见离着棺台最近的石柱上面缠着一条青色大蟒蛇,它眼如铜铃,正吐着信子望着他们。 何能当怒吼一声:“开枪!” 刹那间只听得墓室里枪声大作,子弹在黑暗中交叉出一道道火网,然后击在石柱和石壁上,火花乱溅。 “关灯,换夜视镜!”林瑛犹在大声提醒道。 何能当这次醒悟了过来,他也跟着喊:“听林队长的!” 林瑛也果断再喊:“以这条线为界,分成两队,一队火力压制,一队换装备,然后轮班!” 何能当的人虽然心里闹别扭,但毕竟训练有素,他们迅速分队,飞快换上夜视镜。 林瑛一直开枪朝洞壁顶上射击,直到队员们全部换完夜视仪后,自己才关上头灯。 整个洞窟里顿时一片漆黑,不过,这种黑暗对夜视仪反倒有利。刚才头灯乱晃,大家反而看不清楚。 林瑛盯着洞顶,忽然就看到一道绿色的东西从两点钟方向移动过去。 “那边!”她率先开枪,紧张着火力直跟过去。唯有老冯被吓得堵住耳朵,躲在一个供桌下面,一动也不敢动。 “造孽哦!”他嘴里不停嘟哝着。 洞顶上传来一声嘶叫,好像那东西已经被乱枪打中。林瑛刚松了一口气,忽然就见头顶绿光一闪,抬头就见一张血盆大口从天而降! 因为视角限制,加上那东西移动迅速,她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 队员们集中精神,仍在向两点钟射击,一时也没有反应过来。只有何能当正在警戒四周,他看到这一幕的时候,那东西的信子都要碰到林瑛头发了! “我靠!”何能当急得冷汗直冒,本来已经出现了一个伤亡,如果连组长都牺牲在洞里,他这个副组长就算能活着出去,乌纱帽也肯定别想要了。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一个身影从旁边飞闪过来,手持一根甩棍,擦着林瑛头发,一下子就抡在了那东西头上! “老子日你先人!” 那东西惨叫一声,“啪”的一下子就落在地上。 原来抡甩棍的人正是老冯,他拿出甩棍本是防身,恰巧看到林瑛身处险境,所以第一时间冲了过去。 老冯毕竟是个读书人,气力有限,虽然甩棍抽人相当之痛,但并没有给那条巨蟒带来太大伤害,只听它咆哮一声,瞬间反倒将老冯卷了起来,它张开大嘴,嘶嘶地吐着信子,朝他袭击过去。 突突突突!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只听一阵枪响,那条巨蟒的脖子已经被林瑛轰得血肉横飞。 巨蛇虽死,但它的身子仍紧紧缠住老冯。林瑛急忙带着队员们冲过去,三下五除二将浑身溅满蛇血的老冯揪了出来。 老冯早就被吓得魂飞魄散,他仍然梗着脖子,大声嘶吼道:“日你麻批!来咬老子啊,来嗦!” “老冯!冯远恒!”林瑛摇晃着他喊着。 “瓜皮!瓜皮!老子死了也要扒你层皮!”老冯瞪得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林瑛只好挥手给了他两耳光,他这才安静下来。 “我没死?” “废话,有我在,能让你死!” 老冯脸上顿时滚下两行热泪:“妈的,吓死老子咯!” 何能当冲到小晁前面,抱住他使劲晃着。 “小晁,你他娘的别装怂!给老子醒醒!” 林瑛举着枪望望四周,确认周围不会有第二条巨蟒,这才打开头灯。 她走到何能当身边,然后蹲下去摸摸小晁的鼻孔,默默站起来低头肃立。 “虎队,别喊了,小晁——已经牺牲了!”另一个姓庄的队员跑过来,把何能当拉拽起来。 “老何,别难过了!这都是我这个做组长的责任,出去后,我会自请处分!”林瑛也安慰他说。 何能当忽地站起身来,他大步流星地走到林瑛面前,那凶巴巴的样子饶是林瑛也觉得有些心虚。 不过,这次他没有冷嘲热讽,而是直接朝林瑛敬个礼说:“组长,险情已经排除!下一步怎么办?请指示!” 林瑛也激动地朝他回个礼,说:“兄弟们,咱先把小晁同志的遗体安放在这里,等完成任务,咱再接他回去!现在巨蟒已经被消灭,咱要赶紧打开黑棺,看看里面究竟是谁!” 何能当一拍脑门:“妈的,老子被这条长虫搞得火大,差点儿忘了棺材里还有动静!” 他一声唿哨,几个战士顿时就位,他们这次不再磨洋工,而是齐心协力,一下子就把棺材板给掀了开来。 “别害我!别害我!”棺材里果然躲着一个人,他长得满脸横肉,又肥又壮。何能当他们掀开棺材时,他正跪在尸骸中间,不停磕着头祷告着。 “孔德武?”林瑛看过失踪者的照片,她第一时间就认出了这个人。 孔大厨抬起头,他瑟瑟缩缩地瞥着林瑛,眼里面仍然都是恐惧的余光。 …… 余以清这边,此时也是火力全开。因为蜥蜴群就像潮水一样,一浪接着一浪地朝他们涌过来。 虽然燃烧器烧掉了一批,但后面却似乎有无穷无尽的蜥蜴,它们黑压压地摞在一起,滚成球,连成片,发出让人毛骨悚然的沙沙声,义无反顾地前进着。 燃烧器也不停吐出火焰,火舌所到之处,那些蜥蜴一个个都被烧爆,噼噼啪啪地响着,整个洞窟弥漫着一股恶臭。 众人们都被熏得掩着鼻子,不时松开手喘一口气。 整队人只带了一个燃烧器,随着蜥蜴们越来越多,燃烧器已经覆盖不了这么长的战线。无奈之下,队员们只好在火舌遗漏的部分开枪还击。 可是子弹的覆盖面毕竟有限,眼看蜥蜴们已经突破防线,涌到最前面几个队员的腿上。它们张开嘴,用毛刺一样牙齿使劲啮噬着他们的衣服。 第四百七十七章 蜥蜴群围攻 孙朝阳用一只手不停射击着。 他的另一只手被蜥蜴咬过,此时已经颜色青紫——这些蜥蜴不但咬人,而且还有毒性。 小余赶过来,她一把拽开孙朝阳,吼道:“你去后面再处理下伤口,这里我来顶着!” “我一个大老爷们,能叫女娃娃替我冒死?!”看来孙朝阳耿直得厉害,这话不但不让小余感激,还让她颇为不快。 “你赶紧后边去,姑奶奶比你枪法准!”她回头一脚踹在孙朝阳裆上,把他疼得一个跟头栽到后边。 “余以清,你个贼的!太阴了!”孙朝阳痛苦不堪地捂裆痛骂。 小余没工夫搭理他,因为蜥蜴已经涌到了她的脚下,好在她早就换上了防护服,这些东西虽然让人看上去头皮发麻,但一时半会儿奈她不得。 不过,防护服也是纤维做的,只要这些蜥蜴不停啃下去,总能把纤维咬出一个大洞。何况它们还不停沿着腿朝上面爬去。 小余一边朝蜥蜴群开枪射击,一边还得不停挥手,使劲拍落着爬在身上的蜥蜴。她生来不喜欢爬行动物,所以每拍一下,都觉得浑身鸡皮疙瘩直冒。 好在这时候燃烧器跟了过来,帮她解决掉了面前汹涌不绝的一支蜥蜴大军,让她多了半分钟排除身上“隐患”的机会。 但燃烧器不可能总在这头使用,那些蜥蜴们显然越挫越勇,它们札札地爬到同伴的尸体上,继续一层一层朝余以清身上爬来,朝她腿上的防护服疯狂啃咬着。 不一会儿工夫,小余已经忙得满头大汗,就在她忙得手舞足蹈的时候,她忽然觉得裤腿上一凉,好像有什么东西顺着防护服和鞋子之间的缝隙,朝她腿上直钻! 孙朝阳早就冲上来,他正在跟小余并肩作战,忽然听她一叫,赶紧回头问:“怎么了?” “有东西,钻、钻进我裤腿儿里了!”小余惊呼道。 “我的天!”孙朝阳急忙朝不远处喊着,“燃烧器,燃烧器!帮我清一下这边,公安女同志出问题了!” 拿燃烧器的队友急忙跑过来,一阵火舌喷射,把面前的蜥蜴群都给喷成了烤蝎虎子。 孙朝阳趁机把小余往后面一拉,不由分说就解开了防护服的绑腿,将肥大的裤管朝上一提,小余又白又长又细的腿“唰”的就露了出来。 他不由分说,伸出手就朝那秀美的长腿摸去。 “你特么干嘛,耍流氓吗!”小余浑身一激灵骂道。 “黑灯瞎火,看不清!我只能想办法把它捋下来了!”孙朝阳急赤白脸地说。 “你妹的,就是故意占姑奶奶便宜!”小余啐他一口。 孙朝阳怒了:“谁稀罕你的腿!老子用咬伤的手撸的,根本没感觉!” 他举起那只已经肿成地球的手,朝小余直晃,只见那手上不知什么时候也挂上了一只蜥蜴,应该正是爬进小余裤腿里那只。 “我靠,又被咬了一口,真的没感觉了!”孙朝阳举着紫黑的手喊道。 小余也顾不上不体面了,她光着一条腿一跃而起,然后一巴掌抡过去,将咬在孙朝阳虎口上的蜥蜴打到爪哇国去了。 “你他妈不要命啦!”她一边穿裤子,一边朝孙朝阳大骂道。 “我、我……”孙朝阳低头一看,头灯的亮光正好照到小余的腿上,他顿时觉得前头一阵白花花乱闪。 刚才是紧急救人,所以这小子脑子还一根筋着,完全没有别的想法。没想到当再次看见女孩长腿时,他顿时就愣住了。 “我、我……”孙朝阳脑袋一热,连话都忘干净了,“我是为救你嘛。” “救你个头啊,你这只爪子摸过老娘的腿,肯定是废了!愣什么啊,蜥蜴又上来了!” 两人急忙又冲到前头,小余抢过孙朝阳的冲锋枪,朝扑过来的蜥蜴群就是一梭子。 “队长,顶不住了!燃料快用完了!”扛着燃烧器的战士喊道。 这些蜥蜴们仿佛有灵性一样,刚才一只透过防护服和鞋子的缝隙钻了裤腿,其他蜥蜴此时也纷纷效仿,一个个都削尖了脑袋,使劲朝战士们的腿上钻去! 已经有好几个战士被钻了裤管,他们只好一手还击,一手使劲拍打着裤子,试图把那些钻进去的蜥蜴抖落。 秦助不停开着火,他回头朝邱万昌喊:“队长!消耗太大了,得赶紧想个办法!” 邱万昌大喊一声:“全体掩护!爆破组,退回通道,设置定时定点爆破装置!全体退回通道!” “是!”两个战士急忙往来时的山洞里退去,少顷,只听他们吹响一声口哨。 “撤!老秦,你带着大家先进去!”邱万昌最后打出一梭子子弹,然后带头朝通道里且战且退。 “队长,我掩护,您先撤!您都快平安退休了!”秦助朝领导大喊道。 “服从命令!我是想平安退休,但也不能光想着平安,忘记了责任!”邱万昌一把夺过战士手里的燃烧器,“我有大杀器,快撤!” “组长,退回去再炸塌洞穴,咱们就不能回来了!”小余失望地大喊。 “余以清同志!难道现在就能前进吗?你们现在都提着脑袋听我指挥,我必须对你们的生命负责,撤!” 小余咬牙切齿地不停开枪射击着,孙朝阳看她不走,也继续跟她留在一起殿后,掩护着众人先走。 邱万昌扛着燃烧器,横着移动过来。 “年轻人快走!我顶一会儿!” “队长,您先走!”孙朝阳喊着。 “走你大爷,我一把老骨头了!”他说着拉着喷火栓,将一片蜥蜴烧得跟爆米花一样嘭啪乱响。 “孙朝阳同志,我命令你带着公安女同志后撤!” “是!”孙朝阳只好敬个礼,他眼里噙着泪花。 “快走,千钧一发了,敬什么礼!”邱万昌回头朝他大骂。 孙朝阳用那只好手拉着余以清,回头就往山洞里冲去。邱万昌连着喷烧掉两片蜥蜴,也端着燃烧器朝后面跑去。 “队长,快进来!”秦助在洞里直喊。 但此时已经晚了,邱万昌虽然遏制住了正面蜥蜴群的攻击,但两侧的蜥蜴更加迅速地围拢过来,它们飞快地一个叠一个搭起罗汉,就像巨浪似的朝邱万昌直拍过去,眨眼间就把他淹没在蜥蜴的潮水之中。 第四百七十八章 邱万昌牺牲 武警队的人大叫一声,纷纷要冲出去救队长,这时只见蜥蜴堆里“轰”的燃起一团火焰,原来老邱扣下了扳机,他在跟蜥蜴们同归于尽。 “老秦,爆破!”这是邱万昌最后的遗言。 秦助热泪盈眶地按下按钮。 随着一声巨大的爆炸声传来,整个洞口垮塌下来,把蜥蜴群都挡在了外面。 回到通道里的人们安全了,但邱万昌却被蜥蜴们吞没,即便他身上有防护服,现在也九死一生了。 武警队的几个人都低头垂泪,小余眼里也泛着泪花——她之前算是误会邱万昌了,没想到关键时刻还是老同志牺牲自己,替年轻人扛住了事情。 几个人低头哀悼了片刻,还是秦助第一个抬起头来。 “现在通道已经被炸毁,我们已经不能进洞,也无法完成任务了。” 孙朝阳用一只手擦着眼泪。 “不行,那咱队长岂不是白白牺牲了!我要回去,把他老人家救出来!” “滚一边去,你急什么急,自己手还肿着呢!”秦助骂道。 “可是,咱们这样就无法完成任务了……” 秦助也叹口气:“我现在是最大的领导,任务出了问题,我承担责任!” 小余抢过孙朝阳的手,她仔细看了一下,还好,虽然虎口肿得厉害,但手腕和胳膊没有肿胀,也没有变色。 看样子这些蜥蜴确实有毒,不过没那么毒。 小余拿出医用包,把小刀消毒,然后找到孙朝阳的伤口,在那里飞快切了一个十字口。 “我靠,你这个女人,居然割我的手,公报私仇!”孙朝阳嗷嗷叫着。 “再逼逼给你嘴来一刀!”余以清瞪他一眼,然后给他伤口挤血消毒,敷上解毒药物,再用药棉包上。其他几个伤员,她也一一处理干净,然后又给大家吃了消炎药。 “小余同志,真的谢谢你了。”秦助说。 “秦助,我其实有个想法。” “你说。” “我觉得,其实这条通道,还有通向其他洞窟的入口。” “你的意思是,这里的出口不止一个?” “是的,因为刚才有蜥蜴的那个地方,并不是通向原来洞窟的台阶。它们长得类似,但走起来感觉不同——或者就在这几天了,通道已经改变了。” 秦助愣了。 “小余,你的意思是说,这个洞窟还能随时切换位置?” “是的,秦助,怎么说呢,我老有一种感觉,那就是这个洞窟就像有生命似的……” …… 虽然有人在暗中窥探着我们,但我和沈喻并没有打算有什么动作。我俩只是摆好防守的姿态,随时准备等沈喻切换状态。 因为离华鬘出现,只剩短短五分钟了。只有五分钟,量那家伙也搞不出什么大动作。 然而不幸的是,我们完全想错了。所谓命运就是这样,当你想贪懒苟且的时候,就越不让你有喘气的机会。 因为就在我们严阵以待的时候,突然从不远处传来一声枪响,幸亏我时刻绷着弦,一把按住沈喻脑袋,躲到了黑棺后面。 好在我俩躲得及时,只见身后一个石俑胸部啪地火花四溅,子弹正好扫着我们头皮擦过,打在了石俑上面。 “我靠,我还以为他没有远距离武器,结果真有!” 沈喻担心地说:“肯定不是自己人,自己人看到咱们的头灯,肯定会呼喊确认,洞窟里有枪支但又是对立面的人,只有韩毅了!而且他枪法还这么准!” 她话音刚落,就听又是啪地一声,一发子弹直愣愣打在棺材的石帮上,火花都溅到我们脸上来了! “完了!他靠近了!”沈喻低声说道,“第二发瞄得更准了!” 我低头看表,刚才觉得时间已经过了很久,结果才过去一分多钟。 “赶紧关上头灯,换夜视镜!”沈喻提醒我。 我手忙脚乱地关上头灯,洞穴里顿时一片漆黑,但可惜还是晚了,因为见我们没有反应,韩毅大概知道我们形不成威胁,所以已经大踏步飞奔过来,整个洞窟都回荡着他的皮鞋声。 “快躲!你先躲开!”我朝沈喻大喊着。 “别闹!你又傻又笨,不是他的对手!”沈喻也朝我大喊。 这时候已经由不得她了,我趁她不备,冷不防一把抱起她来,将她朝黑棺里就扔了进去。这里头四下围着,起码能挡挡子弹——只要我在外面吸引韩毅的注意力,他就肯定无法伤害到沈喻。 我本来想冒险过去,把棺材板捡起来盖上,但转念一想,我还没有那个力气,而且只要撑过这几分钟,等华鬘一出现,韩毅就等着挨揍吧。 想到这里,我连忙跑到另一个石俑后面,正准备大喊大叫吸引韩毅注意力,没想到一发子弹就扫了过来,把供桌上的珠宝都打得粉碎——幸亏有这些宝贝挡着,不然我肯定就被打成蜂窝了。 我一跃跳到石俑后头,抬头看见前面有一盆珍珠,立刻心中一动,然后飞起一脚,将瓷盆踹翻。 瓷盆咣当一声掉在地上,珍珠也滴溜溜散了一地。我故意大声喊:“韩毅,你这个王八蛋,叛徒,贪财忘义的小人,你有种过来,看大爷不一梭子打死你!” 还没嚷完,就听棺台上一阵脚步声,韩毅已经爬了上来,而且听声音,他是从黑棺那里上来的! 我心里咯噔一下,他万一提前发现沈喻,那可就全完了! 时间已经不容我再小心,我只好上前一步,抄起供桌上的一个瓷炉,然后抡圆胳膊朝那边砸去。 “韩毅,我日你姥姥!” 这一次,韩毅没有开枪。我扔香炉的举动,其实已经说明了自己黔驴技穷,大概在他看来,对付我这种人,能节省一颗子弹就算一颗子弹吧。 我忽然想起来,自从背锅侠车祸之后,我虽然力气不见增长,但身子骨却皮实多了,之前曾经跟黑社会斗殴,跟无脸男互撞,他们都没能拿我怎么样。 但是对于子弹,我心里就没谱了。 再结实的身子骨,如果脑袋被子弹打穿的话,那也肯定嗝屁了。 所以,我现在最要紧的,就是浪费韩毅的子弹,甚至卸下他手里的枪支! 第四百七十九章 生死关头 我计议已定,如果逼韩毅消耗子弹的话,那唯一的办法就是要不停攻击他,然后逼他开枪还击! 这确实有危险,不过为了保护沈喻,也只能冒这种风险了。 想到这里,我弯下腰,往供桌下面一滚。 韩毅自然觉察到了这边的动静,果然两发子弹“啪啪”打了过来。不过我带着夜视镜,他已经上了棺台,动作我能看个一清二楚。 他的夜视镜已经丢了,只能靠本能寻声辩位,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我也不是完全没有优势。 供桌是石头做的,挡子弹没有问题,我伸手朝上面一摸,“咣当”一声,又把一个盆推翻在地。 韩毅循声而来,不料下面都是圆滚滚的珍珠,他跑得太急,一个仰面朝天,重重地摔在地上。 我趁机抄起几块沉甸甸的石头,直接就朝他砸过去! 这些东西不是翡翠,就是玛瑙,在地面上大概价值连城,不过现在只是我防身的武器。我连着扔出去几块硬货,听声音大概有两发重重砸在了韩毅身上。 他发出两声惨叫。这下子他被完全激怒了。 突突突突突! 一梭子子弹瞬间朝我的方向飞过来,好在我早有准备,就在他开枪的那一瞬间,直接朝另一个供桌后头飞奔过去。 但韩毅毕竟是训练有素的人,他已经听到了我这边的脚步声,随后枪口一转,子弹也突突突跟了过来!要不是他没有夜视仪,只能听声,看不清石桌和石俑这些障碍物,我恐怕早就成了枪下之鬼了。 饶是这样,还是有一发子弹打在石俑上,然后瞬间反弹回来,直接划着我左脸过去,差点把我惊出一身冷汗。 我惊魂甫定地摸摸脸,手里黏糊糊的,脸上疼兮兮的,想来是被擦破了一大块皮。 但时间已经不容我惊慌了,因为此时缓慢但沉重的皮鞋声再次响起,韩毅已经知道脚下都是珍珠,也明白了我不能把他怎么样的事实。所以他宁可走得慢一些,只要保持身体平衡就好——面对老鼠,猫是有足够的信心和选择权的。 我其实手里也有武器,不过只是一根警用电棍,只适合近距离防守,没办法主动出击。 此时我已经处于他的射程之内,想要再离开掩体已经难上加难,而如果不换个位置,也只能是网中之鸟,被他射杀也只是早晚的事。 我大口喘着气,不时推下供桌上的一两件东西来干扰他。但韩毅显然也学聪明了,他不再浪费子弹,由着我瞎折腾,只是动静大的时候再赏一发子弹威胁威胁,让我消停一会儿。 他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我只好掏出电棍,紧紧握在手里,准备死马当活马医——最后时刻即使打不死老虎,也得薅下它几根虎须来! 只要他以为洞窟里只有我一个人就好了,只要他发现不了沈喻就好了…… 我心里这么念叨着,但偏偏就在这个时候,黑棺那里忽然发出橐橐的叩击声。 华鬘?! 我心里一阵惊喜,如果华鬘醒过来,那就好说了!我可是亲眼见过她是如何躲过子弹的! 但当我低头看表之后,我的心就凉了——别看刚才发生了这么多事,可时间却没有消耗多少,现在是半夜十一点五十八分,离零点还有一分半钟! 沈喻这么做,肯定是为了吸引韩毅的注意力救我,但她这样更是愚蠢地暴露了自己! 本来牺牲一个人,还能救另一个人,可现在呢,我们俩都暴露在了韩毅枪口之下! 而且沈喻在黑棺里面,藏身还行,但想逃走就暴露了! 我是网中之鸟,她简直就是瓮中之鳖! 别人是度日如年,我这简直是度秒如年! 韩毅听到背后有动静,显然意识到了危机,他立刻警惕地调转方向,先朝黑棺那里快步走去! 我明白他这么做的意思——反正我这里基本排除了风险,捕杀我只是早晚的事情,而现在背后有了动静,他不能两头担心,必须先把不确定因素排除掉! 这下子可真把我搞急了! 他在我这边耽搁时间还好,沈喻那边还能等切换身份,可是如果先解决了沈喻,那我冒这么大风险,换来的可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我必须给沈喻争取时间。 想到这里,我索性忽地从掩体后面跳出来,伸手举着警用电棍,朝空中一按。 警用电棍顿时噼啪响了起来,火花在黑暗中闪亮着。正背身对我的韩毅吓了一跳,他迅速转过身来。 借着火花的亮光,我看见他头上戴着一个防护头盔,虽然看不清他的脸,但我能想象到他气急败坏的表情。 “来啊,傻叉,看爷爷给你放个烟花!”我又按了一下电棍,挑衅似的说着,“好看吗,孙咂!” 韩毅扫我一眼,他没有说话,当发现我手里放光的东西只是一根电棍时,他又毫不犹豫地转过身去,朝黑棺那里前进着。 我仿佛能看懂他的意思——已死之人而已,老子知道你的伎俩,不跟你这边纠缠! 看他依然无动于衷,我也彻底急了。 这时我忽然想起来,当时发背包的时候,还说每两个人配备一把信号枪——信号枪也是枪啊!如果信号枪在我这包里,我就能逼韩毅回头了! 反正现在也不怕暴露了!我索性直接打开头灯,摘下背包就翻了起来,边翻还边故意大声骂道:“看不起老子是吧?老子背包里有枪!刚才就是不方便拿武器而已!狗日的叛徒,老子掏枪要你的命!” 但令人失望的是,信号枪显然不在我这边的背包里!我包里只有绳索,钩子…… 这也不错! 我直接拽出那条军用钩绳,忽地站起身来,准备抡圆了朝他砸过去!万一套住他最好,即使套不到,我也要砸他一下,激怒他,让他回头对付我! 但当我从石桌后站起来时候,我发现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已经对准了自己的脸。 大概是我刚才那番话起到了效果,翻包找枪的我也成了不确定因素之一,所以韩毅也不敢大意,他不知何时已经踅了回来,就等我起身时将我一枪击毙。 我本来想躲,但那枪口离着太近,我已经躲不开了。 再见了,沈喻。 华鬘,你一定要早点出现啊。 第四百八十章 韩毅的变化 因为离得很近,所以我看到韩毅戴着一个奇奇怪怪的头盔,看上去不但不像防护用的,而且上面还有点朋克喷绘,大小也不甚协调。 但这一切也没有用了,因为他拿的枪就抵住我的脑门。我也相信,他会毫不犹豫地扣下扳机。 可是,我仍然想努力争取一下——不光是争取我的生命,还有沈喻切换的时间。 “韩毅,你现在还没杀人,不至于有重罪,你家人还在外面等着你。” 我看不到他的脸,但明显感觉他的手抖动了一下。 他继续一言不发,我看到他的食指已经放在了扳机上面。 我闭上眼睛,因为已经来不及看表了,只要沈喻能熬过去就好…… 砰! 枪声在我的耳边响起,因为距离太近,所以感觉自己的耳朵都要被炸聋了。不过,我好想还依然站着,虽然自己的腿已经抖个不停…… 我张开眼睛,发现韩毅仍站在我面前,只是他的枪抬高了两寸。 他终于良心发现,记得自己是一名武警战士了吗? 我正要开口问他,忽然就见韩毅朝旁边一歪,像根木头桩子似的沉甸甸倒在地上,而现在站在面前的,正是华鬘那张愠怒的脸。 “亲爱的,是我啊!” “啊!”我长叹一口气,心中一块石头也嘭地落地。但刚才的枪声仍令我心有余悸,双腿犹自还打着哆嗦。 “你终于来了!”我激动地说。 “嘿嘿!想我了吧?这人是谁,这是哪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她提出一连串问题,但我顾不上回答,先伸手去摸韩毅的鼻息。 “放心啦,我下手你还不放心吗?”华鬘咯咯笑着说,“竟然想开枪打死你,那还不一下子免费送他去西天自由行一趟?” “他死了?”我吓了一跳。 “想弄死你的人,难道还能活?”华鬘得意地说。 我正想斥责她不该随意伤人,但忽然想起沈喻白天的嘱咐。 ——在地下世界,无论华鬘做什么,你都不要阻止她。 好吧,不阻止就不阻止。不过,恐怕沈喻也没能想到她上来就会杀人吧? 华鬘看我脸色凝重,忽然噗嗤一声笑了。 “安啦,他还没死呢!估计得昏过去好久吧?我杀人就跟米其林大厨似的,掌握火候那叫一个准,啧啧!”她自卖自夸道。 人有时候就是贱,一听韩毅没死,我立刻又担心起来,赶紧上前把他的两把枪都卸下来挂在自己身上。 然后我想找个绳子将他绑起来,可举目四望,这里除了我那根军用钩绳,别的绳索也不存在。但这根钩绳太粗,绑人并没有那么顺手。 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拿着冲锋枪托,想卸下韩毅偷窥,再朝他脑袋来两下——这样估计他能昏迷更久些。 但刚摘下头盔,我和华鬘就惊呆了。 因为这个人,并不是韩毅,而且不是其他任何失踪者。 下墓之前的动员会上,我们人手发了一套墓中失踪者的照片,其实像我这种过目不忘的人,根本第一眼就能判断出这个人是谁。 但他长得跟别人太不一样了,或许可以换句话说,他跟人太不一样了。 他的脸好像被灼烧过一样,布满了已经结痂脱落的伤疤,他没有头发,眼睛没有眉毛,鼻子塌陷,耳廓也已经分辨不清,更重要的是——他的两片嘴唇居然长在了一起! 我算明白他为什么一言不发了,因为他本来就张不开嘴! 不过虽然他长得不像韩毅,但一搜他身上,却发现到处都是韩毅的身份! 他有韩毅的士兵证,身上穿的也是韩毅的衣服,鞋码、衣服尺寸也与韩毅一样,而且他脖子上还挂着一条心形吊坠——这些都已经被录入了失踪人员状态信息里面! 还有就是,从他身上搜出来的两把枪,其中一把就是林瑛的配枪!上次入墓时,抢走林瑛配枪的,正是这个韩毅! 难道这个人就是韩毅,只不过他的容貌在墓穴里受到了摧毁? 看着他那张奇怪的脸,我蓦然想起来地狱来客! 没错,地狱来客的脸,多多少少也好像被焚毁过——没有头发、没有眉毛,鼻子塌陷,耳廓荡然无存!跟他现在的状态极为相似,只不过地狱来客的容貌改变更大一些。 地狱来客曾经说过——他去过真正的地狱,所以变成了魔鬼一样的人。 我心里忍不住咯噔一下,难道他所说的地狱,就是娘娘庙下面的地下溶洞里? 而且,地狱来客还说,曾经在地狱里遇到了魔鬼,他还说,无脸男就是那些魔鬼! 所以,溶洞莫非也是无脸男的老巢不成?! 但是我顷刻之间就否定了自己的观点,如果溶洞是无脸男发迹之地,那它们又何苦去问郎村长娘娘庙的位置? 这说明它们就根本不知道、不熟悉这个地方嘛! 我忽然发现,话痨似的华鬘已经许久没有开腔了!我摸摸背包,里面还有我从食堂顺的馒头——华鬘每次刚恢复过来就会觉得饿,就会大吃大喝。 华鬘正站在黑棺那里,她不停往下面俯视着。我扛着馒头,走到她身边,递到她眼前。她倒是毫不客气,连手都不动,直接一口就把我手中的馒头叼走,三下五除二就吞了进去。 “手不干净——没想到光吃馒头也这么香甜!”她赞叹道,“这要是拿去阿修罗界,一个馒头换一个王位估计都有人同意!” “你在看什么呢?”我问。 “沈喻留给我的话啊。”华鬘得意地说,“你看,她写在了棺材壁上。” 我低头一看,果然那里有沈喻不知何时蘸着白灰写上的几句话。 “一、去救言桩!!!二、用观灯小心邪恶之眼!三、通道就在棺材里!四、克莱因……” 最后一个字只写了一半,明显可以推断出她是写了一半就昏倒换人了。 “克莱因?是谁?”华鬘回头问我。 “这是个英国人或者美国人吧,实在没听过这个名字,我跟沈喻之间认识的人中,没有这个人啊!” “不管了!”华鬘一拍腿,“能用观灯吗不是,姑奶奶就先拿这家伙开开荤!” 她边说边撸着袖子,朝已经昏迷不醒的韩毅走去。 第四百八十一章 孔大厨 孔大厨似乎有些精神恍惚,他不停大叫大嚷着。林瑛只好叫人把他先带到一边,想办法叫他安静下来。她看看毒蛇的尸体还横在那里,于是踱了过去。 躺在林瑛面前的,是一颗巨大的青蛇头颅。 何能当看着那蛇的毒牙,也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蟒蛇有吞进食物然后吐出的行为,但如果时间短暂,猎物其实并不会死。小晁之所以很快死掉,大概就是因为中毒身亡。 老冯也走上前来,他看看那条已死的大蛇,低头看看它的三角脑袋,脸色一变说:“这种蛇,不就是竹叶青吗?” 何能当笑了:“冯科长,我小时候,后山尽是竹叶青,这蛇最长也就一米,哪有这么大的蟒蛇。” “对啊,蟒蛇是没有毒性的。”林瑛也说。 老冯却不停摇着头,他戴上手套,指着蛇头两侧的毒腺,还有那枚管状毒牙,说:“我知道竹叶青没这么大,但你们看看这牙,这脑袋,这鳞片分布和颜色,不是竹叶青又是什么——小林同志,你别忘了之前在死门那里见到的巨大猫头鹰。 “我倒是觉得,这个洞似乎有种魔力,能让穴居的动物巨大化。” 老冯一说,林瑛也反应过来——没错,那两只将死的猫头鹰也是异变了的庞然大物,这样说来,在洞里还是要步步小心为是,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从边边角角蹿出只怪兽来。 此时其他武警队员已经将孔德武带了过来,孔德武一看地上的蛇头,又是脚下一软,差点儿跌倒在地。 “亲人们啊,你们终于干死它啦!” “你是娘娘庙工地的厨师吧?”林瑛走过来说,“能跟我们说说,为什么躲在那棺材里吗?” 孔德武没答话,他看看林瑛和队员们浑身的装备,试探性地问道:“你们是警察同志?” 何能当指指林瑛:“她是警察,我是武警。” “哎呀,亲人们,总算把你们盼来了!我是跟工友们一起下来的,结果不小心遇到了怪物,工友们都死啦。 “我是东逃西奔,才来到这里的。刚想喘口气,谁知道又来一条大蟒。我吓得要命,就躲进了棺材里头……” “刚才你说,工友们是被怪物杀掉的?” “绝对的,一只大怪物!”孔德武煞有介事地说。 “什么样的怪物?” “这个……这……”孔德武顿时结巴起来,“就是很、很大的家伙,有三只眼睛、六条腿都,血盆大口,青面獠牙,不过黑灯瞎火,也看不清楚。” 林瑛呵呵一笑。 “我知道那怪物长什么样,它是三头六臂,六条腿,对不对?” “对对!您也遇到过?” “不光遇到过,我还知道怪物的名字。” “名字?怪物也有名?” “当然有,它小名叫三兄弟,大名有点儿长,叫赵卫国王占山张祖林,它最为可怕的地方不是样貌,而是贪婪的人心。” 林瑛一番话让孔德武大惊失色,幸亏小庄在旁边扶着,不然他又是双腿一软瘫倒在地。 “老实说吧,孔大厨,你们跟三兄弟火并之后,又发生了什么事?” 孔德武长叹一声,在灯光照耀下,他的脸色尤为苍白。他看看众人,突然把自己的汗衫一撩,把裤兜都翻了过来,抖落着说:“我知道,你们肯定还以为我是个贪财的人,但现在我身上是分文没有!因为相对于贪财来说,保命才更重要啊!” “你难道后来真遇到了怪物?” “没有!”孔德武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一样,他指着蟒蛇说,“这大蟒是我遇到的唯一怪物,不过,我虽然没遇到怪物,但却遇到了怪人……” “怪人?”林瑛惊异地问。 “对,而且不止一个怪人!” 原来三兄弟在另一个洞窟大开杀戒时,孔德武找个机会,偷偷退进身后的通道,一路磕磕绊绊地逃之夭夭。 整个山洞都一片漆黑,幸亏孔大厨手里还拿着几个手机。他一路上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见到山洞就钻,生怕被三兄弟跟上来杀掉灭口。 ——本来挺好一盘棋,但被他粗心大意毁灭至此,孔德武不禁有些懊恼。 他正一路上自怨自艾,忽然脚下一空,一个跟头掉进坑洞里。 这个坑洞很深,但并不宽,也就刚刚能容纳下一个人。幸好孔大厨身材肥硕,他在落下的时候被石壁卡了几下,才没有重重摔到坑底。 不过这一摔也蹭掉了他不少皮,而且他口袋里的手机们也零落四散,只剩下脖子上套着的一台只有半截电的老旧安卓机。 孔大厨忍住筋骨的酸痛,勉强从地上爬起来。这一摔虽然没要他命,但半条命已经被摔没了。 “他妈的!”孔大厨骂道,“钱财没捞着,差点儿把命丢了!” 他跪在地上,揿亮手机,想把其他落地的手机收集起来,但发现它们已经一个个都摔成了渣渣。 这地方暗无天日,要再没有了光亮,那简直就连希望都没了。 孔德武一阵感慨,他把手机屏幕关上——只有这么一点儿电,将来一定要省着用。 但当他关掉手机屏幕后,他却望见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点荧光。 有光的地方,应该就有人。 尽管他之前差点儿没死在同类手里,但现在他孤独绝望,还是寄望想在同类身上寻求一丝温暖。 孔大厨站起身来,他跌跌撞撞朝前面走去。 那荧光看着亮,但其实很远,他走了许久,但荧光却依然在更远处闪动着。不过,他感觉这个洞窟跟上面的山洞截然不同,上面的山洞光秃秃、硬邦邦的,被许多石柱支撑了起来,地面上虽然被平整过,但也有些坎坷难行。 可这下面就完全不同了。 孔德武感觉脚下踩下去轻柔柔,软绵绵的,就像踩在了地毯上一样,而且越往远处走,这种柔软的感觉就越发明显。 而且这个洞窟,明显要比上面的暖和许多。虽然外面正是盛夏,但进入山洞里还是冷飕飕的,尤其有水流的地方,那简直是彻骨冰寒。 但这里却不一样,流动的空气都暖融融的,既不会太热,也不会太冷,所谓“吹面不寒杨柳风”,也不过如此。 孔德武越向前走,越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第四百八十二章 地下奇景 孔德武觉得不对劲的对方,是他隐约嗅到了一股清香。 那既不像是熏香,也不像地下矿物的香味,而是一种清新的香气,就如同刚刚绽放的花朵一样。 他终于忍不住打亮手机,想照照周围的情形,但借着手机的微弱亮光,他却看到了一副惊人的景象。 他脚下软绵绵的东西,原来是一片草原,只不过这里的草都是白色的,白而透明,一眼看去美得出奇,就像水晶一样。而且,在这些水晶般的植株上,还开着团团簇簇的,紫色、黄色、蓝色和绯红的鲜花。 原来他嗅到的清香,就来源于这里。 孔德武惊讶得无以复加,他不禁蹲下去,想摘下一朵花看个究竟。 那花柄冰凉冰凉的,闻上去有种甜甜的香味。孔德武这才觉得自己腹中一阵雷鸣——他下到墓里已经十几个小时,这期间连一口水都没喝,胃里消化的只有空气。现在面对这沁香温润的东西,他忍不住一口吞了下去。 那东西吃到嘴里凉飕飕、脆生生,还稍微带着一丝甘甜,简直就像琼瑶仙草。 孔德武是个厨师,这些年一直跟食物打交道,但遇到这么好吃的东西还是第一次。 按理说,野外莫名其妙的植物不能吃,但孔德武现在已经管不了这许多了。腹中的饥饿此时与食物的香甜形成了明显对比,这对比让他失去了理智,他索性一屁股坐在“草原”上,大把大把地薅着周围的花草,然后大口大口地嚼咽起来。 这些“玉草”不但好吃,而且口味不一,孔德武对食材颇有研究,他把各种颜色的花尝了一遍,觉得绯色的偏甜,紫色的偏咸,黄色的淀粉比较多,而蓝色的吃起来竟然有一种肉味儿! 它们唯一相同的地方是,无论是哪种口味,都入口即化,尝起来恰到好处! 孔德武吃了个肚皮滚圆,他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于是站起身,继续朝那点儿荧光走去。 大概是有了食物的原因,他觉得自己步伐轻快,而且心里充满了欣喜! 这次,总算离着那荧光越来越近了。 他越走,越发现那里不仅仅是一点荧光,而是三点荧光。这三点光亮离得很近,所以从远处望去,就成了凝聚的一点。 这就像天上的星云一样,从地球上看去是很亮的一块,其实里面有数不清的星子。 随着距离的接近,他也依稀看清了那里的情形,那三点荧光,看上去像是三块发光的石头,它们被安放在三个人工开凿的龛内,像被供奉起来的夜明珠。 “难道还有这样的宝贝?” 所谓饱暖思**,孔德武吃饱喝足,就又开始打起了歪心思。 他远远望着那三块石头,不由得动起了邪念——这东西看上去比上面那些金银财宝还值钱,如果弄上一块去,那自己下半辈子恐怕就天天吃香喝辣住大房子了。 他这样想着想着,忍不住嘿嘿笑出声来。 孔德武忍不住加快了脚步。但就当他快要接近洞窟的时候,忽然听到了一种不寻常的动静。 他猛地收住脚步,因为那似乎是什么人在窃窃私语。三兄弟事件,让孔德武对山洞里的人尤为防备,他赶紧蹲下去伏在草丛里,大气都不敢出。 洞穴不同于别处,不是谁人多势众就能解决问题的。 上一次他们那么多人,最后没想到惨败在赵卫国三人手里,而且几乎全军覆没。所以这一次他决定藏在暗处,以静制动,千万不能重蹈之前的覆辙了。 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其实那私语声传了很久也没见到人影,但孔德武并不急,他屏息静气,远远望着神龛上的“夜明珠”。他相信只要这里进来人,无论是谁肯定会被那点荧光吸引过去的。 果不其然,过了没多久,在微弱荧光的反衬之下,一个黑乎乎的人影就出现在孔德武的视野里。 不过,他应该也只是一个人。 孔德武之前听到的窃窃私语,其实是那个人的自言自语。 他不停地叨叨着,好像是在念叨什么咒语,又像是在祈求着什么,而且他的声音听起来十分耳熟。 那声音沉厚软绵,听上去有种很真诚的亲切感——娘娘庙里有这种声线的人不多,孔德武能想到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庙里的头头之一吴大师。 吴大师从另一个方向过来,他也正朝着荧光前进。不过他走得比较慢,举止看上去也比较庄严,好像那三颗夜明珠对他来说就是三枚圣物——要是换成孔德武这种贪心正炽,早就是一路小跑冲过去,把珠子直接揣兜里拿走了。 吴大师走走停停,每当停住脚步的时候,他嘴里就念叨着什么。他说的那些话,孔德武听不清楚,也不想听。 虽然庙里盛传有个萧使君能观元辰宫,改人命运,但孔德武对这些一概不信,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人,只信实实在在的东西。 吴大宝终于走到神龛前面。孔德武觉得自己心砰砰直跳,他不禁紧张起来,因为他此时的计划就是等吴大宝摘下夜明珠,然后自己在暗处悄悄埋伏好,紧紧跟上,等他找到出口的那一刹那再来个绝地反击,把珠子抢过来,然后将这个吴大师永远留在洞里。 能动脑子就不动手,这才是既得到宝贝,又找到出路的万全之计啊。 但让孔德武失望的是,当吴大宝站在神龛前面的时候,他却根本没有偷走夜明珠的打算! 他在那里不停跪拜着,磕头磕得孔德武都要心烦的时候才站起来,然后他走到夜明珠那里,非但没有将他们摘下来,反而是张开双臂,做出一种仿佛要环抱明珠的姿态,而且就那样僵持在那里,一动都不愿动弹。 吴大师不急,孔德武可待不住了。 ——姓吴的你这是干嘛?!你这几个意思?你看见财宝不下手,这跟遇到美女不动心、闻着香味不下筷、占着茅坑不拉屎有什么区别! 孔德武终于按捺不住了,他忍不住站起身来,想要摸到那边去看个究竟。 第四百八十三章 惊现双面人 孔大厨努力把脚步放得很轻很轻,反正吴大宝不急,他也犯不上打草惊蛇。只要不被吴大宝发现,他就想靠得更近一些。 但就在他靠近神龛的时候,他忽然发现了情况! 原来摆放神龛的地方,实际上是凹进石壁里一个浅浅的山洞。就在山洞左边背光的地方,隐隐约约还站着另一个身影! 孔德武陡地一惊——幸亏自己朝前面走了走,要不全盘计划都泡汤了! 吴大宝要仅仅是孤军奋战,他倒没有什么顾忌,反正他背后不会长眼睛,洞里这么黑,自己就算跟着他也不容易被发现。 但如果对方是两个人,那一切可就难说了。 首先是三拳难敌四手,他下手抢夜明珠肯定就占了下风,说不定还会被人家反杀。 其次是两个人比一个人观察面积大,而且敏感度高,到时候或许等不到他抢珠子就暴露了。 怎么办? 孔德武心里忽然闪过一个邪恶的念头。 妈的,一不做,二不休。反正这俩家伙现在已经分开,何不趁此机会,将他们分别击破。 ——先杀一个暗处的,再杀一个明处的…… 自从下到墓里来,孔德武已经经历了不少腥风血雨,尔虞我诈,对他来说,杀个把人早就不是什么心头过不去的槛了。 而且,赵卫国三兄弟杀了那么多人,到时候推到他们身上就好。 反正他们不承认,我也不承认,再说,这洞窟里七拐八拐,就像迷宫一样,就算警察进来,也不一定找到这个地方。 再不济编个谎,说洞里有怪兽总行吧,这洞窟本来就怪怪的,还有琼瑶仙草,有个把怪兽应该也不那么违和吧。 孔德武边想着给自己开脱的办法,边慢慢朝躲在洞边的那个人靠上去。 当快要接近的时候,他索性趴在草丛里,朝那个人匍匐前进——毕竟夜明珠很亮,离洞口越近,自己就越容易被发现。 他慢慢靠到离那个人大概两米左右的地方,但这个时候,他好像发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那个人穿着一身白袍子,而且长发垂面,打扮就很古怪。但不仅如此,他还浑身哆嗦着,好像在惧怕什么似的。 ——难道他察觉到危险,发现自己了? 孔德武心里咯噔一下,他停了下去,不敢再轻举妄动。 他从远处观察着那人,但那人只是颤抖,并没有警觉防备的意思,而且他依旧保持着那个姿势,一动也没有动弹。 孔德武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这家伙肯定没发现自己,他之所以哆嗦,大概是胆子小吧,也没准是帕金森症呢。 他索性又站起身来,这样能更快一点,他现在已经被夜明珠迷得神魂颠倒,只想尽快把对手们弄死,把珠子搞到手里。 他踮着脚,一溜小跑到了那人脚下,然后忽地站起身来,趁他背朝着自己时,一下扑上去,然后用胳膊肘一兜卡住了他的脖子! 将人扼死虽然慢,但一来孔德武手无寸铁,二来掐着喉咙人也发不出声音。 他已经不是大老粗了,连杀人都会用一举两得的招数了! 那人不发一声地被孔德武扑倒在地,她似乎也没有怎么挣扎,只是浑身颤动着,活像打摆子的病人。但孔德武可没有一丝怜悯,他用尽全身的力气,想用最快的速度把他脖子勒断! 但勒着勒着,孔德武发现自己搞错了! 因为随着不停地晃动,那个人长长的头发下面居然的露出一张脸来! 一般人都会将头发披在脑袋后头,但这人反其道而行之,真来了个长发覆面啊!这么说来,自己刚才勒住的就是他的后脖颈子,不是他的喉咙啊! 孔德武恨不能抽自己两个耳光——他妈的,居然傻到勒人颈椎,这不知道的,还以为自己给人做马杀鸡呢! 他想到这里,急忙腾出另一只手去卡那人正面的脖子。但他的虎口触感却明显不对! 没错,正面硬邦邦的,摸上去才像是颈椎啊! 这一切搞得孔德武焦躁不已,幸亏这家伙配合,要是一开始就吱哇乱叫,那早就惊动吴大宝了! 时不我待,已经没时间想那么多了。孔大厨迅速一转身,反手就将那人掉了个个儿扑倒地上。 这次那人也被摔得翻了个身,但令孔德武惊讶的是,这次对着他脸的,依然是那人的正脸! 孔德武以为自己搞错了,他把那人一翻,差点儿魂飞魄散! 这个人原来有两张脸!正面一张,背面还有一张! 他使劲压抑着,才让自己没能惨叫出来,但饶是这样,他依然从头到脚齐刷刷出了一层冷汗! 依靠夜明珠微弱的荧光,他瞥见了那人的两只眼睛,那眼睛黑洞洞的毫无神采,简直就像死人的眼睛一样! 孔德武再次倒吸一口凉气,他哪里还敢掐死人脖子,他忍不住飞起一脚,将他一脚踢开…… 就在这时,孔德武忽然发现昏暗中黑影一闪! 一个瘦削但是强壮的人从他草原上飞掠着,然后在他的面前一闪而过! 那人的速度飞快,以至于孔德武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又倏地飘了回来! 他动作不但快,而且轻!就在眨眼间的工夫,那人已经俯下身去,一把将孔德武手中的双面人揪了起来。 “呵呵呵呵。”孔德武看不清那人的脸,只能听到他沉闷的笑声。 “竟有此事。”那家伙继续说着。 “大爷!”孔德武终于坚持不住了,他一骨碌爬起来跪在地上,然后磕头如捣蒜,整个儿语无伦次地喊着,“饶了我吧,我不是故意的啊……我上有两岁老母,下有八十岁孩子,杀我一个人,就等于杀三口,您就可怜可怜我们全家吧。” 也不知道是他的哭诉起了作用,还是因为那家伙根本就对他没有兴趣,因为他根本也没有多余举动。孔德武忍不住抬起头来,从胳膊缝儿里偷偷瞄了一眼…… 但就这一眼,简直吓得他大小便失禁! 因为那家伙虽然不说话,但他已经用手撕破那人的胸腔,然后将手伸了进去,活生生把双面人的心脏揪了出来! 孔德武只觉得脑袋一晕,他抽搐一下瘫倒在地上。 第四百八十四章 掏心杀人 趴在茵茵玉草中间,不知为何,那沁鼻的清香让孔德武紧张的心情平复了下来。他忍不住抬起头,见那怪人暂时还没有动他的意思,于是偷偷窥探着周围的一切。 就在这时,他依稀听到神龛那里传来吴大师的声音。 “是谁啊?干嘛呢!”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怪人将双面人血淋淋的心脏随手一甩,那仍然砰砰直跳的一颗红心''啪‘的就落在孔德武的面前,把他惊得又是一身冷汗。 别人都拿热水洗澡,他这倒好,用自己的汗泡浴缸…… 这次孔德武终于按捺不住了,他嘴里发出一声惨叫,一骨碌滚向一边,就算这样,那强劲的心脏依然在地上蹦跶了几下,最后终于沉寂了下去。 那怪人丢掉心脏,立刻迅疾如风似的朝吴大宝那边“飞”过去,就在眨眼之间,他已经直接落到了神龛前面。 孔德武心里咯噔一下——敢情这家伙也是奔着夜明珠来的!他知道,反正无论如何,三颗夜明珠笃定是到不了他的手里了。 没想到吴大宝一见那人,立刻神慌意乱地尖叫一声,然后撒腿就朝远处跑去。 “饶命,饶命!”他大声喊着,然后大步流星地就朝孔德武的方向赶来! 孔德武趴在地上,眼看吴大师飞奔而来,他也想站起来躲避,但躲闪不及被吴大师迎面撞个正着,两个人“扑通”一声齐刷刷摔倒在地。 “快!小郎快跑!”吴大师也来不及正经看他,反倒一把牵住他的手,语无伦次地说着,“魔鬼来了!索命来了!” 孔德武一听也慌了神,他猛地甩开吴大师的手,嗷嗷叫着直朝另一个方向跑去。 洞里昏暗异常,吴大师没有察觉到那是孔德武,他拼命追着喊道:“快跑!魔鬼连一个人都不会放过!” 孔德武这才明白过来,他是把自己误认为那个被掏心挖肺的双面人了。但他一听“连一个人都不放过”这句话,跑得越发快了。 身后传来一声惨叫,不用说,吴大师已被索命,剩下的一个就是老孔了。 就在孔大厨心灰意冷的时候,只听嗖地一声,那“魔鬼”不偏不正地落在了他的面前。 他肩上扛着一个巨大的东西,孔德武抬头看了一眼,惊得魂飞魄散,原来那正是吴大宝的尸体! 怪人好像蒙着面,昏暗的光并不能让孔德武辨认出他的面相,但他的声音依然浑厚如初—— “吾非妖魔,吾等乃神之青鸟也。” “啥玩意儿?你说啥?”孔德武脑袋早就大了。 “吾有护法之后,已不滥杀无辜。” 这次怪人虽然说得半文不白,但孔德武总算听明白了——既然猫能费劲巴拉地跟老鼠解释,那就说明现在还不是老鼠的死期。 “谢谢大爷!”孔德武跪下便拜,“谢谢不杀之恩,您必定长命百岁!福寿天齐啊!” “百岁?呵呵呵呵!” 怪人发出一声大笑,然后扛着吴大宝的尸体,嗖地一跃又跳回了神龛那里,然后顺手把三颗珠子都收入囊中。 整个洞窟顿时昏暗下来。 “此乃神迹遗珠,经年将尽,非汝能觊觎者也。” “懂懂懂!”孔德武连声答道,其实他根本一点也不懂。 那人扛着吴大师的尸体,带着三颗夜明珠,就像鬼魅似的跃入黑暗之中。 …… “后来我兜兜转转,不知怎么就绕到这里来,然后那条大蟒好像发疯似的追着我。我被迫才藏进了棺材里……”孔德武讲完一切,这才长出一口气。 林瑛听得目瞪口呆。 赵卫国三兄弟的死,她是亲眼目睹的。但吴大师的死,也终于有了一个目击者。 不用说,杀掉吴大师的人,肯定是一个无脸男。而且无脸男对万千财物丝毫不感兴趣,但偏偏取走了三颗镇墓之宝——夜明珠。 不,他们还杀了一个人,就是那个孔德武发现的“双面人”。 那个人是谁?无脸男为什么上来就直接杀掉了他,但对他的尸体却全无兴趣? “你还记得去那片草原的路吗?”林瑛问孔德武道。 孔德武愣了会儿神。 “我逃命似的跑,脑子早就糊涂了——你们是想去看看吗?我可以试试带你们去。” 老冯却突然喃喃自语起来:“我大概知道那里的位置,那个地方有花有草,应该就是八门中的‘生门’!” …… 虽然明知道邱万昌的遗体就在坍塌的洞穴那头,但小余、秦助他们却没有挖开那片废墟。 因为天知道那成群的蜥蜴有几千几万,天知道它们会不会又一次蜂拥过来。 但小余却冒出来一个想法,她觉得,整个洞窟,其实不是静止的,而是活动的。因为他们明明进入的同一个入口,但这次入口的尽头,却跟上次的情形完全不一样。 是不是这个洞窟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开合转换,然后关闭一个出入口,打开另一个出入口呢? 可是能完成这种转换的驱动力又是什么?古代没有电力,光凭机械能完成这样的壮举吗? 小余没再多想下去,因为这不是现在需要优先考虑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她能不能在通道里找到另一个出口,能不能重新进入洞窟,从而证明自己的理论。 一行人其实都抱着跟小余一样的想法,他们觉得没有颜面回到地面。 之前秦助他们一心想帮着邱队长平稳退休,结果邱万昌反而为掩护他们牺牲了自己。他心里其实也一阵阵羞愧——老队长原来重视的不是自己的平安,反而是他们的安危,他是不想在退休前给兄弟们带来伤亡,给自己的晚年生涯留下遗憾啊。 如果现在贸然退到地面上,连任务的边缘都没有摸到,那老队长岂不是白白牺牲了!他们又有何面目去面对老队长的家人。 所以这群人不言不语间已经拧成了一股绳,他们一心想要做出些事情来,他们不想活这么窝囊,更不想让老队长死那么窝囊! “别急,小余同志。我们跟你一起找。”秦助主动说。 孙朝阳和几位伤员曾得到过小余的包扎和关照,他们对小余的印象也大有改观。 何况,小余又是一个英姿飒爽的长腿大美女,这群小伙子又怎么能不心动呢? 第四百八十五章 突然出现的孙远星 正如小余所料,那蜥蜴的毒性并不是很强,孙朝阳他们的伤口红肿,更像是蜥蜴嘴里细菌引发的炎症。 世界上最大的蜥蜴叫科莫多龙,被这种动物咬伤,人会大概率中毒死亡。 可它们并不是像毒蛇那样有毒腺,而是常年在热带地区生活,还喜欢腐食,而且吃完东西不刷牙,所以唾液里全是细菌,被它咬一口,基本伤口很快感染,而且引起并发症,想控制都来不及。 所以那些蜥蜴,倒像是一种迷你型的科莫多龙。小余判断出了这点,所以经过伤口处理,加上服用了消炎药,伤情总算是控制住了。 但这种毕竟只是临时行为,小余心里明白,他们必须争分夺秒取得突破,然后返回地面进行系统治疗。不然时间一长,万一产生并发症,那队员们伤损更大。 可是,这队人在整条通道里来回徘徊,把周围都探测了个遍,仍然没取得任何突破。 因为他们还不知道这个墓穴的秘密,这里所有的暗门,都是整栋墙壁来回移动造成的——就算你发现墙上有道缝儿,但如果抠进去,那缝儿里也还是一堵墙。 人会怀疑墙上的窟窿,而不会怀疑墙上的墙。 随着时间的慢慢流逝,他们越来越焦躁起来。 “莫非,我想错了——应该是吧,或许刚才蜥蜴所待的地方,就是原来的洞窟呢。”小余自问自答说。 “余姐,你绝对没有想错!我相信你!”孙朝阳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对余以清鼓劲儿道。 “去去去,谁是你姐?我有那么老吗?” “姐是尊称,跟年龄没关系。”孙朝阳瘸着一只手靠近,然后压低声音说,“跟你说,我们武警队的人都指望着你呢,要找不到什么线索,真就没脸上去了。” “这是客观的事儿,跟主观没关系!”小余瞪他一眼,继续打着手电筒,一条缝挨着一条缝地照着。 “你说,这些墙缝是不是通向里面的。” “不会吧,秦助不是说了嘛,这应该只为了砌墙方便而已。” 孙朝阳话音刚落,就听斜对面有堵墙里面忽然传来了咯吱咯吱的动静! 大家都是训练有素的战士,他们虽然都没有说话,但是小余能从大家的表情上读出端倪,如果每个人的心情能发声的话,那通道里肯定会一片欢呼雷鸣。 每个人都静悄悄围到那堵墙前,每个人都庄严肃立,那样子简直不像等犯罪嫌疑人出现,更像在等一个前来视察的领导。 随着一阵吱吱嘎嘎的声音,那边的整块墙壁都移到了一边。大家还没回过味来,就听“啊啊啊啊”的一声惨叫,一个人从天而降,“咚”的一声就掉在了他们脚下。 这是一个灰头土脸、瘦瘦高高的年轻人。尽管他满脸尘灰,搞得自己跟兵马俑一样,但还是能分辨出来,他的面目应该出奇地清秀。 “不许动!举起手来!”孙朝阳第一个反应过来,他冲过去直接用枪指着那人说。 小余眼尖,她一下子认出来,这个人正是娘娘庙的义工之一孙远星! 不过孙远星可能已经消耗尽了浑身的力气,他眯着眼睛躺在地上,别说动,连句话都说不出来。 小余一眼就看出来,他应该是饿坏了。 “孙朝阳,别吓唬人家了,赶紧拿水拿吃的来!” “得嘞!优待俘虏是咱们的光荣传统!” “什么俘虏,这是受害者!”秦助也走过来,他显然也认出了孙远星,指着孙朝阳说,“人道精神去哪了?这人还跟你同姓呢!” 孙朝阳急急忙忙拿出水壶,还弄来压缩饼干。谁知道没等他喂,孙远星就腾地坐起来,一把抢过东西,大口大口吞咽起来。 “慢点儿吃,别吃太多,”小余不停安慰着孙远星,“东西还有的是。” 秦助早就递个眼色,一队人趁机快速进入通道,朝里面走去。 “领导,上头——好像是口棺材!”一个打尖儿的队员高喊着。 孙朝阳看看小余,低声说:“不行把我本家也抬进去,咱们边勘察,边询问。” 谁知道孙远星耳朵出奇地灵敏,他一听这句话,立刻就警觉起来,打着滚哭喊着:“我不去!我就不去!我好不容易逃出来,死也不进那死人的地方了!” “死人的地方?” 小余耳朵的灵敏度也不是盖的,她一听“死人”俩字,简直立刻就激动起来。 “是,我们娘娘庙的人都死了,就在我刚出来的那地方!” 小余这下明白了,里面应该就是传说中三兄弟大开杀戒的去处。 不过现在面临着两难的局面,如果在这里询问孙远星,那万一通道关闭,所有人就都进不去了;如果把孙远星带进去询问,那看他的样子,肯定是抵死不从…… 正在她犹豫的当口儿,只听孙朝阳却使劲咳嗽一声。 这一声来得十分突然,就连低头大嚼的孙远星都吓了一跳。 “我说本家,能打听个事儿吗?”孙朝阳问。 “不能。”孙远星言简意赅,十分警惕。 “那好,饼干还我,水也还我。”孙朝阳更是干脆。 小余一愣——明明以前这么干脆的人是她自己啊。 “这——领导您说,是什么事儿?”孙远星的样子立刻秀美起来。 “能把你两边口袋里的东西掏出来,让我们看看吗?”孙朝阳指着说。 小余这才反应过来,因为之前孙远星穿了件特别宽松的中式布衫,把半条裤子都遮住了,所以她还没注意到,原来他的口袋鼓鼓囊囊的。 孙远星顷刻时间面容失色,他乖乖把饼干和水壶递过来,然后爬起身,鞠个躬说:“谢谢领导的照顾。” 他转身就朝洞外走去,但这次小余不同意了,她大吼一声。 “站住!” 孙远星拔腿就跑,但他怎么是孙朝阳的对手。只见孙朝阳就像猎狗撵兔子似的追上他,然后单臂一扯,直接就将自己本家掀翻在地。 “这是什么!是你从墓里顺出来的文物吧!”孙朝阳从他口袋里掏出两件玉环,朝他大声询问着。 “警察同志,我不是有意的啊!”孙远星一下子崩溃了。 “行!那跟我们走一遭,把事情说清楚吧!”孙朝阳重新掏出手枪,指着他说。 第四百八十六章 观灯韩毅(1) 小余和孙朝阳压着孙远星,三个人跟在后面走到了洞口处。当他们穿进洞口之后,正好遇到了呆若木鸡的秦助一干人等。 “怎么了?”小余问。 秦助指指刚才的洞口:“这里是一具棺材。” “很正常。”小余说,“这个地方古怪得很,总把棺材当大门来设计。” “这种设计的意思,是不是就是死者的地界。”秦助又说。 “什么意思?” “你看——”秦助指着下面说。 小余抬头一看,尽管有所预料,但她依然惊讶无比。 因为整个棺台下面,密密麻麻的到处都是尸体和干涸的鲜血。 这是杀戮现场,也正是孔大厨、义工和三兄弟三伙势力的厮杀之处。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啊!”小余面对此情此景,不禁感慨无限。 …… 华鬘进入了观灯的状态。 她坐在韩毅旁边,我守护在她的身边。为了安全,我熄灭了棺台上所有的灯火。 我看着华鬘,她的面容宁静甜美,看上去根本不像一个飞扬跋扈的公主,也不像聪明睿觉的女侦探,反倒像一个普通的邻家女孩。 尽管一片黑暗,我无法看清她的面容,但那面容我已经了然于心。 这是我决定终生守护的面容啊,虽然现在它后面可能有两个不同的灵魂。 而华鬘此时,也在一片黑暗中摸索。她从来没见过这种场所,一般阿修罗或人类的中阴身,都是在她/他精神内部世界的场所徘徊,这个场所会是具象化的,比如城市废墟、沙漠,甚至某些参神的圣殿。 但韩毅的中阴身,却根本没有场所,只是一片黑漆漆的世界。 这家伙究竟是个什么人?难道他的灵魂黑暗得都没有归宿吗?如果这样下去的话,她根本就无法找到这家伙的中阴身,找不到中阴身,就无法找到观灯的对象啊。 怎么办? 华鬘禁不住皱起眉头。 她脑子里忽然冒出来一个自己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 那就是,人间和修罗界世态迥异,为什么她的能力,到人间都能全部发挥?甚至连观灯这么私密的事情都能做到? 她脑海中不禁想起来自己千万年前学艺时,师父曾经对她的教诲。师父告诉她过一段话。 “大千世界,壁垒森严。万事万物,物也功也。物有形而聚力,然不可以度冥冥之门;功无形而易散,然可以越大障而自由。所谓观灯者,寻功之去所,随之穿万障也。” 师父讲完这段话,她当时还问过,何为物,何为功? “汝身为物,汝灵为功。所谓观灯者,灵散功尽前觇其旧事也。” 华鬘明白了。师父的意思其实就是说,大千世界其实是重重小世界组成的,组成世界的,要么是物体,要么是能量。物体有形状,可以聚集力量,但没办法穿过世界与世界间的障壁。能量没有形状,容易消散,但可以自由地越过障碍。 什么是阿修罗,阿修罗就是两样东西结合产生的物种。 师父说,这两样东西,一为体,就是阿修罗强壮的身体,一为灵,就是阿修罗的精神。两者相遇才为阿修罗,而当一个阿修罗身体不能容纳灵体的时候,那也便是他的死期。 身体死后,会变成尸体,那么灵体呢,因为灵体是“功”的一种,所以最终会自然消散。观灯就是在灵体功能消散之前,读取它的残存信息,以便看到这个阿修罗的往事。 华鬘理解了观灯的基础,当时还问了一个问题。 ——既然功能穿越万障,那为什么不抛开身体,畅游大千呢? “功无形而易散。古往今来,无不散之功。” ——那物能聚力,何不破障而远遁呢? “障以阻形,物自有形也。” ——功归于何处? “散于大千,归于归墟也。” 看来无论阿修罗还是人类,他们的灵体都是一种功,这种功会在大千世界中穿梭,最后去一个名叫归墟的地方。 不过,每个人的功穿梭去的世界不同,比如这个韩毅,他的世界,便是一片漆黑。 以前师父也曾经嘱咐过。 “观灯而入长夜幽冥,勿耽勿留。” ——如果观灯的时候,遇到长夜不明的玄虚场所,那要尽快出来,不要耽溺其中,不要擅自逗留。 ——那么现在,我是停在这里呢,还是尽快出来? 华鬘不禁犹豫起来,但她随即便做出了选择。 一个小小的人物,他的灵体还能去什么玄虚至极的世界不成?就算再玄的事情,姑奶奶也能对付过去! 华鬘这么想着,继续在无限黑暗中摸索。不过随即她便发现了这个世界的真相。 因为就在正前方偏左的地方,忽然传来一点点光亮,随着那光亮越来越大,华鬘也迅速跟了上去! 她终于到达了那点光亮所在的地方,原来那里正是地下世界的一个洞口,一束微弱的光从隔壁的洞穴隐隐约约地透了过来。 自己差点儿被蒙蔽了! 原来韩毅中阴身徘徊的地方,根本就不是什么长夜幽冥,只不过仍然是这个暗无天日的地下洞窟而已! 原来他身体没能够走出这里,灵魂也在这里饱受煎熬。 华鬘钻进那个洞穴,就在那一刹那间,她几乎热泪盈眶。 因为她看到了一片熟悉的景象。 在狭窄逼仄的空间里,有一片乳白色的草原。草原上长着温润如玉的草,草茎上开着五颜六色的花。没有风,但草却兀自摇曳着,就像一波又一波的涟漪。 这就是阿修罗世界的草甸啊。 华鬘看着这片白色的、生机勃勃的草甸,一时间不禁潸然泪下。不知怎么,她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 ——她就是为了保护那片草地,所以才来到人间的啊。 但是,自己穿越人间的时候,把那时候的记忆都忘记了——不行,自己必须想办法寻回记忆,为了自己最心爱的阿修罗世界的茫茫草原。 人间虽好,毕竟不是故乡。 无论是人还是阿修罗,都有自己的故乡,都有自己的归宿所在啊。 她注定是要回去的吧? 华鬘正这样想着,眼前忽然出现了韩毅中阴身的影子。 第四百八十七章 观灯韩毅(2) 韩毅站在那片草地的尽头,在他前面是一个浅浅的石窟,石窟里有三颗发着白光的明珠。 华鬘看着那三颗流光溢彩的珠子,她悄悄走到韩毅身边。 观灯的程序,要先找到死者徘徊未散的中阴身,然后拿到中阴身上携带的记忆。 一般来说,中阴身会以某种具象化的形式携带着死者的回忆,比如一个小盒子,一个小罐子,或者一卷图书。只要得到这种东西,就能开始查看他的记忆片段了。 华鬘偷偷打量着韩毅,他腰里别着一把枪,手里也端着一把枪。他身上没有携带其他什么东西,只有身后的那个背包。 她绕到韩毅背后,一把拿过他的背包,转身就朝后面跑去。 平常的情况下,一旦储存记忆的容器被盗,中阴身都会因为对生前有种种不舍而追赶过来,他们要抢回自己的那份记忆,然后把记忆抱在怀中,要么与记忆一同消散,要么与记忆同时回归身躯之内。 但韩毅却截然不同,他仿佛根本不在意背包被盗与否,他依然站在那里,静静地望着三颗夜明珠。 难道自己抢错了,难道这里面不是韩毅的记忆? 华鬘惊讶地停了下来,她不由打开背包查看。 ——韩毅依然站在洞窟之前,静静地矗立在那里,他望着三颗明珠,眼里露出如痴如醉的神色。 华鬘愣住了——这确实不是韩毅的记忆? 但她随即明白了一切,她现在所看到的韩毅,并不是中阴身的韩毅,因为他身后还背着自己抢下来的背包! 这个韩毅,就是记忆片段中的韩毅! 可是,一个人的记忆片段,是以自己的眼睛为“镜头”记录下来的,所以里面怎么会出现自己呢? 不管怎么说,跟随一个濒死之人进入他中阴身所在之地,找到的只能是他本人的记忆片段,不可能发现其他。 所以,只能说明不知什么原因,反正韩毅在这段记忆中,自己“看到了”自己。 比如,透过镜子。 但镜子里的图像,应该是反向的吧。 除非这是韩毅背后的镜子,但如果镜子在背后,那么韩毅也无法看到啊。 因为一个人无论如何,也看不清自己的后背。 算了,不研究这段记忆了,换一段。 华鬘恼火地拨弄一下,又一段记忆如同电影似的重生,画面也逐渐清晰起来—— 但那依然是韩毅,他背着背包,站在洞窟前面,如痴如醉地望着那三颗明珠。 华鬘不禁更加愠怒——难道这小子这些天,只留下了那么一点记忆不成? 她飞快地换了一段段记忆,但记忆的图像永远是一样的——韩毅虽然偶尔脚动一下,或者略微变换一下姿势,或者抬一下胳膊,但他依旧站在洞口,倾慕着明珠,仿佛明珠是磁石,他是铁器,他被吸在那里,已经不能动弹一般。 别人中阴身下的记忆片段能挖出层层叠叠的东西,但唯独这个韩毅,明珠好像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他居然将那短短的几分钟切分成了无数秒,然后一段段珍藏了起来,变成了华鬘现在看到的一节节片段。 华鬘终于忍不住了。她一段又一段拨动着记忆片段,找得自己几乎都要抓狂了…… 我依然守在华鬘身边,隐约能听到她呼吸粗重。 看来观灯进展得还不是那么顺利,我凑得更近一些,然后偷偷把袖子卷了卷。 波尔的氦管夜光手表果然名不虚传,夜色越黑,它越是显得亮堂。 我借着表盘的微弱绿光,看到华鬘时不时皱起眉头,她似乎想努力解决什么问题似的。不过,这丫头脾气急,也许只是没有什么发现罢了。 与华鬘相比,我其实更担心韩毅的性命。 虽然沈喻之前跟我说过,在地下世界,什么都要依着华鬘,包括把人打个半死来做观灯。 话虽然这么说,而且韩毅也的确可恨——虽然他已经面貌全非,但我依然觉得他就是韩毅——但我依然不希望韩毅就这么死去。 因为一来,没有人有权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二来,我觉得活着的韩毅或许更有“科研价值”。 沈喻通过技术中心的一个dna测定就找到了背锅侠的来源,那么我难道不可能用技术分析韩毅,查看他为什么会发生样貌改变吗? 看着躺在地上的韩毅,我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他是跟地狱来客一样遭遇了不幸,身体发肤经历了永不可逆的更改,那么地狱来客变样的原因是不是也可以查明了? 但看现在的样子,韩毅明显就要撑不下去了。因为我刚才摸了一下,洞里清寒,我感觉他身体也基本上都要凉透了。 华鬘之前曾经说,观灯“一点儿也不危险”,只要“死者”身上还有那么点热乎气,理论上她就能包治百病,让人起死回生。 但现在的韩毅,感觉连内脏都要发凉了似的。 华鬘,加油啊,撑不住了,就早点出来,千万不能让他死啊。 我几乎跪在华鬘面前,不停向她祈求着。 何况,你只来人间短短两三个月,我可不想让你手上挂着一条人类的性命。 我正念叨着,忽然听到遥远的黑暗中,似乎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吼声。 我腾地站了起来,赶紧把袖口撸下,藏匿好不停泛出夜光的波尔手表,然后朝远处侧耳倾听。 又是一声低吼,那明显就是凶猛动物的声音。 我紧紧靠近华鬘,把所有“武器”都拿出来,使劲攥在手里。 如果任何东西敢侵近华鬘,我非用警棍敲爆他的头不可! 洞窟里一片沉寂,这沉寂持续了许久,正当我以为洞窟中猛兽已经走远的时候,空荡荡的洞里又传来一声兽鸣声。 而且这次的声音,听起来更清晰、更震撼。看来不管是什么动物,它肯定离棺台不是那么远了。 但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眼前的华鬘忽然发出声音,她剧烈地咳嗽了起来,但依然双眼紧闭。 “华鬘,”我怕暴露目标,只能试图将声音压到最低,然后对她说,“能听见吗?洞窟里好像有点危险!。” 第四百八十八章 诡秘的三颗明珠 华鬘并没有从观灯状态下苏生回元,她之所以剧烈咳嗽,是因为看到了一幕神奇怪异的景象。 原来在韩毅望着那三颗珠子,如痴如醉地欣赏许久后,终于出现了一个不同的片段。 他朝前迈出了一步。 他朝那三颗珠子中的一颗伸出了双手。 片段里,韩毅终于消失了,取代的是那放置珠子的神龛,还有一只伸向它的手,那只手上还戴着一只脏兮兮的战术手表。 华鬘舒了一口气,这次的片段终于恢复正常了,这确实是韩毅视角的走马灯片段。 韩毅看样子想努力把珠子拿到手里,但神龛偏偏比他手力所及高那么一点点。他只好奋力踮起脚尖,使劲朝上面够去。可是,无论他怎么踮脚伸臂,他离着珠子总是差那么一点点。 有那么一瞬间,华鬘都为他焦急起来。 这个韩毅,刚才在棺台上袭击言桩时来势汹汹,怎么在这几颗珠子面前,反而变得如此磨叽了? 要不是记忆片段,她都恨不能上前扶他一把,帮他将珠子拿到手里。 韩毅果然还是一介武夫。 他终于奋力向前一跃,这次比较聪明,他根本没去摘珠子,而是伸手将放置珠子的神龛给拍了下来! 神龛应声落地,谁知道那珠子只是抖了一抖,居然从神龛上“飘”了下来,掉头就朝原来的位置“浮”了上去。 韩毅明白这次机不可失,他发出惊喜的声音,像饿虎扑食般纵身一跃,一把将那珠子抱在了怀里…… 画面到此为止,华鬘亟不可待地连忙翻开最后一段回忆—— 这段回忆里充满了惨叫和哀嚎声,她看到珠子发出暗红色的光芒,周围尽是炙烤人肉的那种烟臭味儿,珠子从烟雾义无反顾地冉冉回升,下面的韩毅像根木头桩子似的颓然倒地…… 这是华鬘来到人间后,第一次嗅到让自己反胃的气味,她不禁剧烈地咳嗽起来。就在她咳嗽的时候,她依稀又看到了韩毅全身的模样。 他的右手已经被灼烧成焦炭,浑身上下也跟受了辐射似的,遍布着各种崭新的瘢痕。而且那些瘢痕就像瘟疫似的,不停在他的皮肤上蔓延扩展。 华鬘眼睁睁看着,她看着韩毅那张脸被瘢痕覆盖,他的头发和眉毛渐次脱落,脸上突出的部分,包括鼻子、耳朵和嘴唇都逐渐消融起来。 韩毅不停痛苦地挣扎和嚎叫着,但他的叫声慢慢变成了呜咽声,因为他的两片嘴唇已经融为了一体…… 最令人震惊的是,当瘢痕的蔓延到他已经烧枯的右手时,那已经死掉的手居然又一层层生肌生骨,重新生成一只形态丑陋但有力而鲜活的手掌…… 这珠子究竟是什么东西?这可是在阿修罗界也难得一见的宝物! 华鬘望着那颗独自浮在空中的温润明珠,她都不由自主地朝珠子伸出手去…… 最后一片记忆戛然而止,只留下华鬘怅然若失地站在那里。 糟了!时间可能浪费太久了! 华鬘忽地站起身来——韩毅的中阴身并没有跟过来,现在已经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它已经逗留在这里太久了,如果再不找到,恐怕就真的回不去了。 而回不去,就意味着韩毅在人间的真正死亡。 华鬘禁不住有些焦躁起来,她在草地上逡巡一遭,虽然没有见到韩毅,但却找到了他中阴身丢弃在地上的一把手枪。 那把枪就躺在返回上层的一个小小洞口处,看来韩毅的中阴身已经飘到那里去了。 韩毅的归墟化境就是溶洞洞窟的样子,可是上层的洞窟一片黑暗。他不在这草原上待着,跑到那里又去干什么呢? 华鬘回头再望望那三颗明珠,它们的光彩仿佛比刚才黯淡了许多,看样子这东西也像蜡烛似的,也会一点点燃尽。 来不及再观察别的了,华鬘纵身朝上层洞窟跃去。她并不怕人间昼夜变化的黑暗,因为她的眼睛比人类的眼睛更强更灵,哪怕是在中阴身具象化的归墟之内。 时间已经不多了,时辰一到,即使她找不到韩毅,这个具象归墟也会崩塌,她将不得不退出结界,回归到现实之中。 华鬘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焦虑,以前在修罗界观灯时,时间对她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事情。 ——就是一条人命嘛,死就死了,死了对这个世界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因为普通的阿修罗是没有家庭的,他们性情急躁暴虐,除非必要,否则一般都喜欢独处。所以每一个阿修罗的死去,都在周围引不出什么波澜。 但人间不一样,生死对人来说,是最大的事情。 她忍不住苦笑一下:难道自己已经被同化了吗? 但她旋即醒悟过来,她其实可以不管别人的死活,但她最害怕伤害言桩的感受。 所以她在乎的,还是那个人啊。 华鬘还坐在那里没有醒过来。但我现在已经打开了头灯,把她护在身后,因为在我面前的是一只巨大的怪物。 这东西目测有两三米长,它披着油亮的灰毛,几乎看不到眼睛,它的鼻子四四方方,嘴里露着几颗巨大的板牙,看上去就像是增大几倍的一只瞎老鼠。 瞎老鼠学名叫鼢鼠,这东西又肥又壮,跟鼢鼠十分相似,唯一的不同点,就是它个头实在太大了。 不过,想到简报里曾经说过巨大猫头鹰的事情,这里出现一只巨型老鼠,倒也不是特别意料之外的事。 鼢鼠在黑暗中不依靠眼睛,靠听觉辨别方位——刚才就是因为我跟华鬘悄声低语了两句,没想到就这样暴露目标,把这家伙招惹过来了。 我一手拿着警棍,一手拿着电棍,朝巨鼠不停比划着。但这东西显然易怒,它根本没有与我对峙的意思,而是怪叫一声,张牙舞爪地就朝我扑了过来。 我并非没有防备,只要不被它抓伤,用身体硬抗我并不怕,毕竟老子是经受过无脸男冲击的人。 趁它扑过来的那一刹那,我全力往前冲过去,然后举起电棍,朝它脖子下面一按电门…… 一阵噼里啪啦的电流声,鼢鼠发生阵阵闷叫,扑通一声就瘫倒了地上。我来不及闪躲,也被它咕咚一声压在了地上。 这东西估计该减肥了,它整个身子滚圆滚圆的,油脂都从皮毛里溢了出来。 我正试着从它臭乎乎的肚皮底下挣扎出来,谁知道它苏醒得很快,它转过脑袋,张开血盆大口要朝我咬了下来。 第四百八十九章 华鬘翻身做主 人吧,往往有所依靠的时候,能力就退化得很快。 我之前便是如此,假如有华鬘在场,我肯定懒得动刀动枪,现在轮到我保护她了,所以就算拼了老命我也要跟这只瞎老鼠斗上一斗。 何况老子有不破金身,除了没尝试过挡子弹之外(着实也不敢尝试),其他卡车撞、无脸男摔都扛过去了,对付一只瞎老鼠,自然也不是毫无信心。 这只老鼠虽然动作轻快,但臃肿笨拙,脚短脖子粗,所以它回头咬我,我根本不急,正好腾出手来抄起警棍,照着它嘴里的大板牙就拼命抡了一下。 瞎老鼠惨叫一声——牙疼不算病,疼起来要鼠命。 它疼得一个翻身,我趁机从地上爬起来,看它还在蹬着小短腿想爬起来,于是又拿着电棍,把电量开到最大,冲过去就朝它柔软的小肚子噼啪电去。 这下的瞬间电压足足到了九百万伏,别说一只两三米长的老鼠,就算是条五六米长的鳄鱼估计也得电翻过去。 那鼢鼠果然发出一阵阵萌人的嗷嗷叫声,它浑身像筛糠似的抖成一团,随即便一动不动,像滩泥似的躺在那里。 我生怕它马上又苏醒过来,于是又举着电棍,朝它头上多给了几下。 也就在这个时候,华鬘忽然睁开了眼睛。 “这是什么东西?”一只大老鼠凭空出现在她面前,就算是阿修罗公主也吓了一跳。 我洋洋得意地说:“这是咱们的战利品!” “吃的?能做烤竹鼠吗?”果然是个吃货,看见什么都想吃。 “它还活着呢,只是昏过去了。”我拍拍鼢鼠身上油光水滑的皮毛,又问,“你那边怎么样?韩毅……” 我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华鬘已经苏醒过来了,但韩毅还躺在那里没有动弹。我急忙跑过去,用手摸了摸韩毅的鼻孔——之前是凉得透透,现在是冰得扎手。 “不是说观灯不会死人的吗?”我问华鬘道。 “哎呀,死就死嘛,一条命而已,看他这德行,只能算半条命了。” “半条命也是命啊……”我拉着华鬘说,“现在能有把他救活的办法吗?” “他自己要去死,我怎么拦得住?”她耸耸肩,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再说,我是阿修罗,又不是护士,任务就是观灯,被观者的死活与我何干呢?” 我顿时火从心起,使劲搡她一把。 “什么叫人命关天!在我们眼里,人的性命是天大的事情,你懂不懂啊!” “呜呜呜,你又开始虐待我了……”华鬘装出一副委屈的样子,眼泪汪汪地看着我说。 “别给我演戏!这不是演戏的时候,也不是装可怜能解决的事情! “也许我就是对牛弹琴,你们阿修罗根本没有同理心!心里一点爱都没有!” 我这句话脱口而出的那一瞬间,连我自己都就有些后悔。因为不管华鬘怎么针对别人,她对我的那份爱护却是发自肺腑的。 上帝是公平的,他给了人类智慧,也让人与人之间永远无法完全理解。华鬘说过,阿修罗相对人更加直来直去——他们很少说谎,而是用更加直接的方式共存。 所以在阿修罗界,对是非对错的判断,乃至于对存活生死的衡量,比人类社会更加简单明了一些。 这就是华鬘所说的,阿修罗的探案,只要观灯之后,发现凶手确是此人,那么二话不说直接拖出去斩了便可。 他们不在意什么杀人动机,社会根源。在他们看来,这个世界没那么多弯弯绕,因为阿修罗本身也没那么多复杂的思维。 就连阿修罗与天人族的战争也一样,我不爽,我便战,我要战,战到死——你死,或者我死。 没什么可思考的,更没有什么可值得笔笔的。 这就是直爽果决、敢爱敢恨的阿修罗。 所以,我直接喷华鬘没有爱,就是对她的侮辱。 我自知失言,好在华鬘似乎依然大大咧咧,既没有在意我的感受,也没有丝毫忏悔的意思。她绕着韩毅走了几圈,指着他丑陋变形的脸。 “我要不去观灯,你能搞清他变成这样的原因吗?” 我一愣:“难道你已经搞清楚了?” “何止是搞清楚?”华鬘得意洋洋地看着我。“我还知道造成这一切的人是谁?” “谁?” “一个样貌奇特的老头子。” “你知道他在哪里吗?”我忽然激动起来——看样子就连地狱来客的真相也要搞清楚了! “当然知道!就在这个洞里。” “那咱们赶紧去找!”我激动地说。 华鬘看着我,冷冷一笑:“要说你们人类啊,就是虚伪——刚才不是还为一个坏人沉痛哀悼呢吗?刚才不还推我骂我呢吗?现在觉得我有利用价值了,又忘了‘人命关天’了,又开始依赖我啦?” 我一时哑口无言。 “你还记得沈喻怎么说的吗?” 我点点头:“记得,在地下世界里,一切都听你安排……” “哼!”华鬘洋洋意满地吹着口哨,“记得就好,先跪安吧,去那边背诵这句话一百遍!” 我只好讪讪地走到黑棺那里,开始背诵沈喻叮嘱的话语。 我没有看到在自己身后,华鬘悄悄把韩毅的尸体摆放平整,然后在他的手掌心里塞上了两颗散落在地的珠宝。 “冥河路远,用这些去贿赂摆渡的鬼魂吧。” 我还在低头大声念着,华鬘走过来,一巴掌拍在我肩上。 “别背了,太吵,改在心里默念就行了。” “哦哦哦。” “走,咱们去找那个老头。” “那个人,是萧使君吗?”我问她。 “谁?” “就是娘娘庙传说能看元辰宫的奇人。沈喻说,你在冥冥中看到那双盯着你的眼睛,应该就是他的。” 华鬘摇摇头:“那倒不是,那双眼睛我还记得,跟那古怪老头不是一回事。古怪老头是我跟随韩毅中阴身时发现的,就是他引导韩毅的灵体远去的。不过……” 她停住了脚步,愣在了那里,自言自语地说:“我怎么居然没想到呢!” “什么事?你是不是发现什么线索了?” “等找到老头再说!” “你不是人类,怎么学沈喻欲言又止了?”我问。 “你不是女人,怎么学圣母普爱众生了?”她说。 第四百九十章 老冯的推测 “你知道这个洞窟的秘密吗?”华鬘边走边问。 “听那个老冯说,这是明朝一个叫隗老鲲的术士,为当时淮王的弟弟鹿丘郡王朱翊铿建的陵墓。” “铃木?suzuki吗?” “撕姿什么啊撕姿,是陵墓,帝王的坟!”我大声说道。 华鬘呵呵一笑。 “亲爱的,这可不是个陵墓哦。”她伸出食指,使劲摆动着说。 “不是陵墓,那又是什么?” 我忽然想起来,刚才棺台上那个黑棺,正是老冯理论中的“生门”所在,里面躺着的人物也穿戴整齐,还有着鹿丘王的笏板。 老冯在简报里,提供了一套自己对历史上如何营造这个溶洞墓穴的揣摩。 不过,尽管沈喻批评他封建迷信,但他在正式报告中,行文还是相当客观的——有证据的慎下判断,没证据的不做判断。 当然,或许这报告也被谨慎的林瑛审核修改过吧。 我是编辑出身,所以看简报的时候,也从字里行间里琢磨过老冯意思。 老冯虽然没有明说,但他心里其实已经有了一个合乎逻辑、顺乎历史的推断。 这还是要从明朝淮王这一系说起。 淮王一系为明仁宗的后裔。淮恭王朱载坮是第六代淮王,朱载坮死后,按照明朝皇室的规矩,唯一的儿子朱翊镜应该代行淮王事,不过他首先要为父亲守孝三年,然后再由朝廷正式册封王爵。 但是,就是朱翊镜眼看三年守孝期满的时候,他却不明不白、适时适度地去世了。他死后才被正式追封淮王,谥号是“昭”。 朱翊镜死后,淮恭王这一脉就彻底断绝了。于是朝廷只好按照规矩寻找其他旁系来继承王位,排第一的自然是已经被册封为建昌郡王的朱载坮弟弟朱载坚。 明朝的藩王,数目众多,但除成祖朱棣、汉王朱高煦和宁王朱宸濠之外,很少有造反或者觊觎大位的人。 就算明成祖赢了靖难之役,忠于建文帝的大臣们中,仍然有像方孝孺这种毫不惧死,为维护正统帝王血脉,当场辱骂朱棣,不惮被诛杀十族的猛人。 至于后面的汉王、宁王叛乱,充其量就是胡闹。尤其宁王,准备了十几年,居然被一个没有一兵一卒的过路官员弹指就给镇压了。 而且宁王本人还被活捉送到南京,在大庭广众下,又被自己那个堂孙子皇帝放了出来,跟耍猴似的被他满场追着转圈,最后又被抓了一次,受尽侮辱之后才被砍了脑袋。 明朝之所以没发生西晋那种八王之乱,究其原因,一部分是因为藩王无职无权,被朝廷豢养,饱食终日且无能为力之外,还跟另一种精神控制有关。 这种精神控制,就叫做程朱理学。 明朝是一个将程朱理学贯彻到骨子里的朝代,有嫡立嫡,无嫡立长,这是从朝廷到民间都信奉的金科玉律。 虽然现在我们说明朝锦衣卫、东西厂横行无忌,但另一方面,明朝的皇帝,也是历朝历代君权最受限制的一群皇帝。 皇帝会有很多子嗣,因为数目多,所以就会有所偏爱。但无论皇帝怎么偏爱,只要他不是嫡子,不是长子,就几乎没有问鼎大位的机会。 哪怕你机关算尽,也绝无可能。 因为只要你违背了这个惯例,那么大臣、言官的奏折就像雪片一样漫天飞来,许多人甚至不惜性命,也要阻止皇帝产生那种改变传统念头。 他们会上书力陈厉害,或者不惜上书辱骂皇帝,“酒色财气”这个成语,就是言官侮辱万历皇帝的产物。 如果皇帝不看奏折,那也没有关系。他们会集体跪在皇宫之外,高声痛哭,吵得皇帝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如果皇帝下令将这些人拖离,他们会不惜性命一头撞死在石柱上,或者挨百十下廷杖,暴尸宫门,或者被下诏狱,惨死狱中。 但他们不在乎,他们觉得,为了维护法统而死,乃是毕生最大的光荣。 这就是传统的力量,所以偏爱幼子的皇帝,如明成祖,如明神宗,都最后没有拗过传统,还是让自己不喜欢的儿子继承了皇位。 所以在明朝当太子,只要自己健康不出问题,能熬到老皇帝驾崩,就基本上稳了。 皇室如此,那些当藩王的更得遵循祖制了。 不过,相对于皇室那种万民瞩目的情况,在明朝当藩王却是可以安居一隅,无声无息,只要你不闹腾想篡位夺权,只要你把王府大门一关,根本没有人注意你做了什么。 所以,明朝的藩王犯法的事例可不多。 老冯的推测,就是以此作为背景的。他的推测是,淮昭王朱翊镜的死,应该有些蹊跷。 如果朱翊镜的死因存疑,那么作为受益者的叔叔朱载坚自然就是第一嫌疑人。 但朱载坚却安安稳稳当了十五年亲王,逝世后谥号为“顺”。他将王位传给了儿子朱翊钜。可见历史上朱翊镜的死,根本就是无人问津。 但无人问津不代表着加害者会心安理得。 所以,朱翊钜不管是另有野心,还是想掩盖当年顺王杀害昭王的事实,他开始积极做“万世之谋划”。 只要自己的子孙做了皇帝,那一切事实都变得正当了,就像当年明成祖抢了侄子的大位,他不光当皇帝,传之子孙,而且后来还庙号称祖,永远在太庙里享受血食。 朱翊钜是个聪明人,知道自己不可能像糊里糊涂的宁王那样起兵造反。他觉得要夺取皇位,其实还有不声不响的办法。 比如风水,比如诅咒。 我偷偷搞自己的东西,总不会有人注意吧。 但是朱翊钜心思缜密,他还是为自己建了一道防火墙,这堵防火墙就是弟弟鹿丘王朱翊铿。 朱翊铿没有后代,所以以他的名义建造大墓,既能福泽自己的子孙,如果被朝廷发现,自己还可以一推六二五,只承担一个御弟不严的罪名就好了。 这是一个十全十美的计划。 按照冯远恒的推断,朱翊铿应该就被葬在“休门”之中。休门是三吉门之一,在古代,休除了休息,更有福祉美善的意思。 如果说整个溶洞墓穴是骊珠穴的话,那么休门正是骊珠穴里的那颗龙珠。 第四百九十一章 隗老鲲的谋划 如果一切按部就班的话,如果风水理论真的奏效的话,如果大明王朝能永延帝祚的话,那么或许数代之后,淮府的子孙真能有入继大统的人。 但是,当时的隗老鲲,肯定算到了另外一个结局。 那就是大明王朝那时处处已经露出了衰败的迹象,它宛如风中之烛,已经摇曳了很久。不过,这也正是其他远系皇亲能够觊觎大位的机会之一。 所以,等不及的淮王,只能寄托风水能够“速发”,于是就像我们看到的,鹿丘王安葬的穴位也从休门改到了生门。 生门是万物复苏,阳气回转之门,但不利于穴葬,所以淮王将自己的亲弟弟朱翊铿活活关在了黑棺之内。 这种活葬的用法,就是为了催动风水局,然后福泽自己的子孙。 从历史上来看,淮王似乎没有做错,因为他死之后,他的儿子朱常清继承了王位。很快,甲申之变,崇祯皇帝在煤山自缢,太子朱慈炯不知去向。 在那四海板荡的乱世里,明太祖朱元璋的“亲亲”政策终于起到了作用。 皇族失国,藩王继事。以福王弘光政权为起点,朱明藩王的子孙们在江南陆续建立了一个又一个的政权,史称“南明”。 而淮王朱翊钜的儿子朱常清,也在1648年被郑成功在南澳岛拥立为监国,建年号为东武,俨然有了皇帝的气象。 不过好景不长,东武二年的时候,明昭宗朱由榔的使臣来到南澳,因为朱由榔是崇祯皇帝的堂弟,都是明神宗的嫡系子孙,按照世系远近来说,属于皇族近亲。 所以朱常清被迫取消了年号,当年郁闷而终。在他死后,郑成功终于追尊他为皇帝,庙号敬宗。 所以,朱常清就成了明敬宗东武帝,也算过了一把短短的皇帝瘾。 朱翊钜为子孙计,让隗老鲲营造了如此宏大的溶洞墓穴,还倾尽财力,在这里掩埋了无数珠宝,杀掉了无数殉葬者,而且还大造疑冢,甚至把自己的弟弟活埋在内。 耗尽心力,换来这么一个皇帝的虚名,真的值吗? 这就是老冯推断的鹿丘王墓的真相,我把它跟华鬘叙述了一遍,说完之后,只觉得唏嘘不已。 我正在叹气嘬牙花,就听华鬘嘿嘿干笑了两声,然后揶揄似的反问我:“亲爱的,难道你以为这就是真相?” “这还不够曲折吗?叔叔为了继承王位,不惜害死了侄子。自己夺位传给儿子后,儿子又为了夺取皇位,重用江湖术士,设计风水大局,先把自己弟弟推到郡王的位置上,然后为了速发,又将弟弟活埋。 “结果人算不如天算,孙子只当了两年傀儡皇帝就被废掉,最后只赢得了一个皇帝的虚名。这还不残酷吗?这还不讽刺吗?难道还有更多的真相?” “怎么没有呢?如果那个江湖术士利用了王爷的贪欲,他趁着帮淮王给弟弟鹿丘王设计陵墓的时候,夹带了私货,完成了自己的目的呢?” “你是说,隗老鲲?” “对啊,在这个大墓里,最后的主控人根本不是雇主朱翊钜,而是干活的隗老鲲啊!” 华鬘这句话乃如醍醐灌顶,刹那间就点醒了梦中之人。 她说得没错,淮王虽然是雇主,但他并不懂如何营造和设计墓穴,他唯一依赖的人,就是受到过老皇帝接见,有“活神仙”称号的隗老鲲本人。 何况骊珠穴有个特点,那就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而且,淮王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也不可能让太多的江湖术士知道这些事。 因为他们都不是省油的灯,他们行走江湖,跑得远,传得也快,万一风水局还没搭起来,厌胜之事就传到了朝廷耳朵里,那别说弟弟朱翊铿,整个淮王世系估计都要被斩草除根。 所以,这个陵墓着实也有点儿意思,表面上看鹿丘王是陵墓的主人,实际上安排这一切的都是他哥哥朱翊钜;表面上朱翊钜控制着一切,而实际控制人却是一个丑陋无比的隗老鲲。 可是,隗老鲲想利用这个陵墓做什么呢?难道也是为了让隗家将来出什么王孙帝胄? 华鬘现在已经不是原来的华鬘了,她仿佛一眼就看透了我的心思。 “安啦,不是每个人都是官儿迷,好多人还是对升官进爵当皇帝没有半分钱兴趣的。隗老鲲这种人,既不想当官,也对钱财没那么执着吧? “他之所以一口答应淮王,替他设计这么操蛋的墓穴,实际上是想把鹿丘王墓当一个‘壳’,让它来掩盖和隐藏自己的宝贝。” “宝贝?”我惊讶不已。 事实上,淮王为了速发,已经将整个鹿丘王墓都装满了金银珠宝,隗老鲲还有什么宝贝要藏在这里呢? 华鬘瞥我一眼:“怎么样,猜不透吧?我本来想卖关子,但还是没沈喻那样沉得住气 “告诉你吧,隗老鲲藏起来的宝贝,就是让韩毅变得不人不鬼的一种东西。如果用你们的话来说,它就是传说中的神农夜矿。” “夜矿?你是说夜明珠之类的东西吗?” “正是。” “夜明珠不是萤石吗?” “那是你们现在的推测,你们这是真有夜明珠传世的,萤石只是其中的一种。”华鬘边说边走,“隗老鲲的目的,就是把自家的三颗夜明珠藏在鹿丘王墓之下。 “这样,上面有珠宝成山、疑冢遍布的王陵做挡箭牌,任凭盗墓贼多心急狡诈,他们都很难找到墓中之墓。” “等等!你的意思是说,鹿丘王墓下面,还有一座墓,那是谁的墓?” “当然是隗老鲲的活死人墓咯。” “活死人……古墓派小龙女嘛……” “什么小龙女?!亲爱的,你是不是脑袋发昏了,所谓的活死人墓,是隗老鲲想替自己营造一个墓穴,然后长眠于此,但他最后恐怕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能死去吧,活死人就是说的他啊。” 我哈哈大笑起来:“难道嘉靖年间生人的隗老鲲还活在下面?” “为什么不呢?咱们要去找的古怪老头,说的就是他。”华鬘指着脚下的一个巴掌大的黑乎乎的孔洞说,“呶,就在这里,下去便是。” 第四百九十二章 寻找墓中墓 我撅着屁股,扒着那个窟窿看了半天,还用头灯往里照了照。在低头的时候,我还从后面瞥见华鬘抬着脚,冲着我比划了几下,看样子她还有点余怒未消,毕竟韩毅的死,我还曾经迁怒于她来着。 我装作没瞧见,只是嚷着。 “这么小,只能伸进半个胳膊,况且里头一片漆黑,你不会玩我吧?” “看你说的,我要是想玩你,何苦穿越时空,从阿修罗界来找你呢。”华鬘咯咯笑着。 “找来玩我啊!” 她笑得花枝乱颤,伸手把我扒拉到一边。 “不凶我了?又开始逗我笑了?” “两码事儿,我这个人,对事情分得很清楚。”我说。 “那对人呢?也分得清楚吗?比如,我和沈喻,你更喜欢哪一个?” “我……我我……”我一时结巴起来。 华鬘早笑得直不起腰来。 “行啦,别回答啦,从你的态度就能猜出来啦。” 她正在说笑,突然把腿猛地一抬,一脚就将那个孔洞轰地踩成了半米多宽的大窟窿——幸亏我离得远,要不然估计连我都得掉下去。 我吓得一屁股蹲在地上,华鬘却哈哈大笑起来。 “怎么样,现在你能钻下去了吧?” “踩之前怎么不打声招呼!”我埋怨她。 “哼,谁叫你刚才对我凶巴巴的,就是要吓得你魂飞魄散!”她反倒理直气壮起来。 我顾不上跟她理论,急忙快步跑过去,打开电筒往下面一照,只见其实上下层相隔的石壁并不是那样厚,但地下根本没有华鬘说的草原,更没有像夜矿似的光源。 “是这里吗?”我小心翼翼地扒着石壁,从洞口往下面出溜着。 华鬘却身轻如燕,嗖地一下跳了进去,她也不伸手帮我,反倒在下面叉着腰,像欣赏大熊猫爬树似的,看我悬着两条腿在半空中直荡。 “接、接我一下。”其实从洞口到地面并不高,只是看上去一团漆黑,加上头灯乱晃,反而让人觉得有种莫名的恐惧感。 “没事啦,亲爱的,你就往下跳呗,摔折了腿我会替你接上的。”华鬘真是整人整到底,看热闹不嫌事儿大——我那会儿圣母心发作,就怼了她几句,结果没想到这家伙记在心里这么久,到现在还在历练我。 我觉得,她简直越来越像沈喻了,一个比一个小心眼。 想到这里,我直接一撒手——管他娘的,反正她已经许诺了,老子摔拐了她也得兜着。 洞窟里的地面并不是那么平整,我右脚果然踩在一块刚刚萌芽的石笋上,虽然没崴脚,但硌得脚心生疼。 “走吧,我早看见那块石头了,就算踩到也只是疼一会儿,不会有大事儿的。”华鬘对我说着。 “早看见不提醒我?!” “你自由落体下来,只能踩着它啊,提醒有什么用,这是你们所谓的客观规律嘛,哈哈。”这家伙已经不得了了,现在诡辩技能基本上都要满格了。 我们俩纷纷打开头灯,继续向前摸索着。 不过,当走了一段之后,我觉得这只是其中另一个洞窟而已,并没有华鬘所说的下层空间的奇异景象。 “我说,你确认咱走的路对吗?” “当然确认。你还不了解这个墓室的构造吗?这是去那里的必经之路。”华鬘大大咧咧地说。 她这样一说,我不禁想起来,这家伙好像对这个溶洞墓穴的构造一副了如指掌的样子——她从来不甚靠谱,我更无从确认她这份自信是真是假,所以根本也没有当真。 况且今天她已经用了观灯一项能力,想必其他能力都已经受到限制了。 所以我不禁有些担心起来,因为这个地下溶洞毕竟不同于上面,万一她自己托大,在里面瞎转出不去了怎么办? 华鬘在的时候倒是无所谓,她有神力护体,一般危险也都能对付过去。但万一总也转不出去,那等沈喻出现的时候,就重蹈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覆辙了。 不行,我得试她一试,看看她到底对这个墓穴了解多少。 “那你说说看,这个墓穴是个什么结构呢?”我开始钓鱼。 “哟,这钩太直了吧?你姜太公吗?直接说信不过我不就得了?”她嘲讽似的看我一眼。 ——完了,这家伙在人间什么时候学得这么奸诈了?阿修罗不都是直肠子吗?连这都能看得出来? “我这不担心,怕你走错路嘛——那个老冯,在简报里把这大墓说得天花乱坠,就跟风水迷宫似的,所以就担心咱们迷路了……” 我停了下来,因为有什么声音好像从前方传过来。 那声音既像春天的隐隐闷雷,又像秋天的滔滔潮水,它从远处隆隆响着,而且好像离我俩越来越近! 但是头灯能照到的距离着实有限,加上下面石柱众多,所以根本猜不到远处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是龙潭里的潭水再次倒灌?还是林瑛他们开进机器清理战场?还是洞窟里冲来了像霸王龙那么庞大的怪物? 反正千万种可能,都不是什么好事。现在前方怪声阵阵,我们又不能后退,但也不想干巴巴站在这里等结果。我灵机一动,想到背包里还有几颗照明弹,当时对付瞎老鼠时还差点派上用场。 想到这里,我急忙摘下背包,从里面掏出照明弹的枪,摸索着把枪口正对声音的来处,然后用手指一扣扳机…… 砰—— 随着一声闷响,一颗子弹带着白色的尾巴,朝着洞窟的远方飞去。它最后在低矮的空中停住,然后缓缓下落。 随着远方被照亮,我不禁彻底惊掉了下巴。 我看到了一片潮水,但这潮水却没有浪花。 那是无数滚在一起的小动物,它们重重叠叠,一只摞着一只,它们沙沙响着,然后团团簇簇地滚在地上,就像一堵移动的墙朝我们平移着! 我终于看清楚了,那些动物原来都是蜥蜴!它们一个个瞪着血红的眼睛,张牙舞爪地集体朝我们而来! 这绝对是来者不善!我不禁想起来亚马逊的那种杀人蚂蚁,它们也是这样大量集体运动,所到之处都是一片白骨,而且基本上没有对手! 但这还不算什么,更可怕的是,我和华鬘刚从上面下来,后头不远就是石壁,根本就没有退路! 第四百九十三章 娘娘庙背后的真正目的 我正在想办法,谁知道华鬘直接站到了前面。 “艾玛,太刺激了,没想到在人间也能见到这种千军万马的情景啊。”她边撸着袖子边说。 “这东西估计有毒,三拳难敌四手,咱们不能跟它们硬拼!”我指指进来的那个窟窿说,“咱们先飞上去躲躲吧!” “躲什么躲?正好活动一下筋骨,你们这里吃得好喝得好,可就是没有让人舒展筋骨的地方,这让人特别不爽。你别怕,看我怎么把它们扫垃圾堆里去。” “好吧。我是无偿信任你,反正搞砸了我再帮着擦屁股好了。”我无奈地说。 “放心,这次你可没擦屁股的机会。” 华鬘一把将我推到后边,我倒是不急——她动脑子虽然没个准,动手还是有一套的,只不过这次面对的对手数量有点儿过于突出而已。 蜥蜴们排山倒海地朝这边涌来,华鬘却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只见她微微闭上眼睛,然后张开双肩,朝前面猛地一推—— “走!” 我感觉头灯照过去的光柱一阵抖动,那不是我脑袋在摇晃,而是光柱中的空气在扭曲震动着,一股气流就像海啸似的朝蜥蜴们滚滚而去! 海啸对江潮,想想也知道谁的力量更大! 我只听到一片尖叫声,只见眼前一片血肉横飞,那千万只蜥蜴刹那间就被气流冲得七零八落,死都找不到全尸了。 整个洞窟弥漫着一股腥臭的气味,我胃里一阵翻腾,差点儿干呕出来。 华鬘倒是毫不在乎地拍拍手,她颇为满意地望着那一片狼藉——满洞的血肉里也有不少幸存下来的蜥蜴,不过,它们不是吓尿,就是懵比,一只只要不愣在远处,要不就踩着同伴们的尸体,朝四下疯狂逃窜而去…… “怎么样?”华鬘得意洋洋地看向我。 “太牛了!”我由衷地赞叹道,“让人忍不住想吟诗一首。” “什么诗?” “一獒战三虎,三獒沉航母。五獒斗上帝,十獒创世纪。” “去!别以为我不懂,我可不是狗!”华鬘装出一副嗔怪的样子来,她指指前面的血河肉海说,“穿过去吧,走过去再往下,就是隗老鲲住的地方了。” 我望着那片蜥蜴的尸体,忍不住又干哕起来。 华鬘看我的样子,嘿嘿一笑。她走过来,跟往常一样把我一拉,双脚在地上一蹬,嗖地就朝前面飞了出去。 这一下我俩完美越过了那片腥臭的洞窟,直接落在一面光滑的石壁面前。 “你现在还有圣母心吗?”华鬘把我放下来,回头问道。 “什么?” 我话音未落,只见她就抬起一掌,那面石壁顿时轰然倒塌,后面居然露出一扇青铜门来。 “提前跟你确认下,别打破一堵墙,你又说我破坏文物。”她半带认真半带讽刺地说。 “我想开了,听沈喻的,她说在地下世界,你就是女王。” “这还差不多,你们人类也有明白人。”华鬘颇为自得地说着,她摇晃着那扇铜门,把它敲得震天响,然后突然往里一推。 整扇门都被她徒手卸了下来…… 平时我们骂人,总会说人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现在再看看四肢发达有什么不好,都能省钱买吊车了…… 我们俩迈进铜门。 但里面没有华鬘说得那种白色玉草,也没有她说的夜明珠,里面仍然是一团漆黑,唯一不同的是,我们脚下软绵绵的,一眼望去尽是干枯的草杆儿。 “来晚了——夜矿估计耗光了,所以这些草都枯萎了。”华鬘不无可惜地说。 “听你这意思,那三颗夜明珠简直就跟太阳似的。” 华鬘微微一笑:“在这地下洞窟里,它们就是太阳,正是因为它们在,所以这里才有勃勃生机。有它们在,这整个墓室才活了起来。” 我吃了一惊:“你的意思是,它们就是这里的能量来源?” “对,你难道还没想出整个墓室的秘密吗?这是一处能自己运动的墓穴,它运动的动力就全部来源于那种夜矿的能量,而且整个墓室里长得草、活着的动物,都依靠夜矿维持着生命。 “最近夜矿将要燃尽,所以才会有巨型猫头鹰自杀、玉草枯萎,还有大量蜥蜴迁徙的情况发生。而夜矿也正是隗老鲲想要隐藏的东西,也是娘娘庙那伙人真正觊觎的东西。” 她一句话点醒了我。 我终于明白了娘娘庙那伙人的诡计。他们所在意的,不是鹿丘王墓里的累累珍宝,而是隗老鲲私藏的夜矿宝藏。 他们为了浑水摸鱼,索性就免费给人观灯,而且对娘娘庙里财物分文不取。他们摸索溶洞墓穴的秘密,终于在合适的机会进入了墓穴。 不光如此,他们还偷偷放出风来,引诱那些义工、民工也跟着一起进洞,然后将他们滞留在上一层——反正那里有大量的金银珠宝,还有黑暗和无法信任。 他们任由其他人在上层厮杀。警察来了也好,他们到来后,只会认为大家都在争抢上层的宝贝,而且根本不会找到隗老鲲设计的下层。 对他们来说,娘娘庙的人,最后都成了失踪人口而已。而且这个洞里千折百转,人们之间为抢夺宝贝,一个个都杀红了眼,所以在警方眼里,失踪的人基本就是被杀死在某个角落的人吧? 而娘娘庙那些人想法很直接,他们就是为了夜矿。所以他们直接下到了下一层,然后根本不管其他人的死活。 这就是他们的目的,而现在看来,或许他们的目的已经达到,因为隗老鲲的居所已经没有了亮光。 没有光,许多植物便无法生存。 没有能量,许多生物便失去了寄托。 我和华鬘迈开脚步,朝前面蹒跚着。这种草干后特别硬,所以我走了二百多米,已经接连被绊倒了好几次。 “隗老鲲的长寿,是不是也来自于夜矿的能量?”我问华鬘。 “当然,你们又不是阿修罗,人生也不过百年而已。”华鬘说。 “那夜明珠没了,隗老鲲也会死吧?” “肯定的,死是隗老鲲的终极目的。” “他为什么要把夜明珠带到这里来,夜明珠又是哪里来的呢?他现在是活着呢,还是刚刚去世了?” “这个,你还是问他本人吧。”华鬘指着前面说道。 第四百九十四章 活死人隗老鲲 在华鬘手指的前方,是一个外面雕满了各种符号的小石屋。跟其他地方不一样,这座石屋看上去就有种感觉,一种烟火气,一种活生生的感觉。 华鬘带我朝石屋走去,石屋有一扇小小的门,门板也是一块石板——这也符合整个溶洞墓穴的原则,几乎所有器物都用石头做成,包括住人的房屋和装人的棺材。 离着石屋还远,但那扇小小的石门却“吱呀”一声打开了。 一个奇怪的人站在那里,他面朝我们这边,好像在等着我们似的。 我第一眼看到他的相貌就惊讶了。因为那张脸异常丑陋,虽然脸上已经长满了皱纹和斑点,但它简直就跟隗家老宅的鱼脸男孩隗赞鑫一模一样。 他难道就是老宅的地下暗道里供奉的那位祖先吗? “贵客至此!这位姑娘,莫非就是我方才所见之人吗?”老人声音有些虚弱,其实不止声音,他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支将要燃尽的蜡烛。 “方才所见?”我诧异地看向华鬘。她一直在我身边,怎么会见到他呢? 但马上我就明白了,他说的方才所见,可能是在华鬘观灯时的情况吧?毕竟她从观灯中回来后,就笃定地说隗老鲲就在洞窟之内。 看来,隗老鲲也是个异人,也有着神游太虚的能耐。 华鬘和我走近,隗老鲲抱拳相迎,她却按照现代的规矩,朝隗老鲲直接伸出手去。 隗老鲲一愣,但随即也伸出手来,跟我俩相握。他的手冷冰冰的,就像这洞里所有石头的温度。 “抱歉,”我朝他拱手作揖道,“阁下难道真的是大明朝的老鲲真人吗?” “并不是什么真人,只是难死之人而已。”隗老鲲把石屋的门拉大,然后做出一个“请”的姿势,“两位,吾心愿已了。二位欲知之事,说来话长,不妨进屋一叙。” 我看看黑洞洞的屋门,心里还在犹豫,但华鬘却毫不顾忌地一弯腰钻了进去。我只好也快步跟上。 屋里一片漆黑,我从背包里掏出应急灯打开。隗老鲲惊奇地望着那盏灯,不由伸过手摸了摸灯罩。 “这光——为何如此冰冷?” “这话说的,你那夜矿的光,不也是冷光吗?”华鬘直言不讳地说。 “哈哈哈,”隗老鲲笑了起来,“姑娘果然不是寻常之人。近来此间末世,余幻境邂逅之人夥矣,唯有姑娘与众不同,故老朽才延请贵人至此。敢问两位从何而来,入此窟中,又是所为何事?” “老头,你说话怎么跟别人不一样,听着那么费劲?”华鬘埋怨道。 我拽了华鬘一把,示意她不要没大没小,毕竟站在我们面前的隗老鲲,可能是几百岁的老前辈。 隗老鲲却大度得很,他呵呵一笑,说:“姑娘,常言道,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余隐于地下几百年矣,日新尚难,何况月新,年新乎?你我言语,已有异同矣!” “什么意思?”华鬘皱着眉头,“什么狗日的,日日的,还要日……” 我赶紧跟华鬘解释:“他说,他藏在这地下几百年了,所以语言早就不同了——再说,你装什么装,你追古装剧不是六得很吗?怎么就听不懂半文不白的话了?” “就抱怨几句,又招惹你圣母心发作了?” “人家毕竟都几百岁了,咱们尊重点人家好吧?” “姑奶奶都几万岁了,你怎么不尊重我?” 我哑口无言,也对,如果隗老鲲是前辈,那华鬘还是几万岁的老前辈呢,所以——几百年的岁数,对于她来说只是婴儿吧。 随便吧,我也没理由再纠结她这个问题了。 隗老鲲看我俩争执,倒是明白得一清二楚。 “几万岁?”他惊讶地说。 “开玩笑呢。您看我俩像几万岁的人吗?您看,我们这肉皮儿,多紧。”我揪着自己的脸说。 大概我说话太快,隗老鲲有点儿懵,但他旋即还是明白了我的意思,然后哈哈一笑。 “老夫丑陋,两位不会介意吧?” “何至于呢,我们正想问,您是生来就这个样子吗?”我说。 “正是。云塘隗氏,每隔数代人便有此恶相者。” 我忽然想起当初和朱家老人聊天时,他就提到过隗盛川的一句话。隗盛川说,他们家每隔几代人就会出现一个祸事——他的外孙隗赞鑫就是同样的鱼脸男孩。 不过后来,隗赞鑫被无脸男掳走,还曾在曲江案时被他们胁迫出现在现场。 而鹿丘王墓,也是无脸男心心念念的地方,看来隗家跟无脸男之间肯定有着某种联系。 我正想继续询问,却被华鬘抢了先机。 “老头儿,你刚才说,最近在幻境里遇过不少人?” “正是。垂棘凋零,此阵将残。万物摇荡,幻境亦然。” “拜托!说点儿能让姑奶奶立刻明白的成吗?” 我一把将她推到一边,对隗老鲲说:“她不懂事,您继续说。” “无妨。”隗老鲲笑了,“我与她幻境有约,她定是不凡之人。不凡之人,必有不凡之举,老朽心中明白。其实,近来除了这位姑娘,老夫尚见过两人。” “哦?” “一人乃歧途壮年,面对明珠,误生贪念,因而丧生,老夫已将其引入安魂之所,想必他自可安息了。而另一人……着实古怪。” “怎么个古怪法?” “他窥我良久,但吾始终无法窥其面貌。” “哦?是不是长发覆额,只能看到两只黑洞洞的眼睛?” “正是。吾在幻境中,曾告知这位姑娘。” “莫非是萧使君?”我转向华鬘。 “应该就是他。” “你说他古怪,就是无法看到他的真面目吗?” “非也。此人身上,种种怪诞——既勇且怯,既明且昏,既单又双,既生又死,一言要之,他非人非物,非神非鬼,老夫实不知其为何也。” 隗老鲲一连串说了萧使君身上的各种矛盾点,不过,我和华鬘依然不明白。 他看在眼里,显然也猜透了我俩的心思。他站起身来,拿起两个石杯,从一口石瓮里舀水倒满,然后放在我们面前。 “两位若是有闲,不妨听老夫从头说起……” 第四百九十五章 隗家历史(1) 隗老鲲介绍说,我们所喝的,乃是用地下的玉草所做的茗茶。这茶有一种天然的清香味,喝上一口顿时便觉得神清气爽,之前在洞里的寒冷疲倦顷刻间一扫而光。 于是我们边喝着清凉的茗茶,边听隗老鲲将自己的身世娓娓道来——他为什么营造鹿丘王墓,为什么要隐居于此,为什么会长生不老,种种真相都如同书卷一样,随着他的叙述缓缓展开。 之前冯远恒曾经说过,云塘隗氏是从明朝永乐年间定居于此的,第一代祖先名叫隗世元,也便是隗家人所谓的“世元公”。 但隗家的历史,似乎更久。 据隗氏族谱记载,云塘隗氏出于秦朝丞相隗林一脉,西汉时候一支迁居陇右,于是有了天水隗氏,出了隗嚣这种能割据一方,与汉光武帝抗衡的势力。 但随着斗转星移,隗姓之后似乎一直在历史里没有特别显赫的人物。 至于现在的隗氏,在明朝永乐年间确有大批迁徙。其中一大支从山西长治迁居到了北京西南的房山芦子水村,繁衍日盛,所以有“天下一个隗,老家芦子水”的说法。 明朝初年,因为元末黄河决口、瘟疫流播、天灾频发,再加上洪武北伐、靖难之役,导致全国人口锐减。所以,明朝的洪武、建文、永乐年间,政府对全国人口进行了大规模的强制迁徙和调配,史称明初大移民。 我本来以为云塘隗氏也是明初移民而来,但隗老鲲却一口否认了这个说法。 “所谓隗氏,只是冒称,实乃指山为姓也。” “什么叫指山为姓?” 隗老鲲说,隗林、隗嚣这些传承,其实都是祖先决定姓隗之后的攀附而已。实际的情况是,他的祖先隗世元在明朝初年漂泊到了云塘,听说北边的山叫隗山,而这座城也与山同姓,叫做隗阳。 “城同山姓,吾亦从之!”隗世元感慨道,从此之后,他便在云塘定居下来,然后自称是隗嚣的后代——之所以这样说,是他以前曾经路过陇西成纪,听说过西州上将军朔宁王隗嚣的传说。 “真乃天意也!” 于是世元公也编造了一套世系,云塘隗氏从此不光有了姓,还有了根源。 “那之前,您的祖先究竟姓什么?” 隗老鲲笑笑说:“无从知晓。几百年前,吾曾出次墓穴,西去陇右,访祖寻根,然一无所得。” 怪不得曾经传说康熙年间在甘肃一带,还有人瞥见过隗老鲲的踪影。 “您去寻根的时候,是不是男人留辫子的时代,当时您还请云塘老乡,帮同族后辈隗烈风捎去过一封信吧?” “正是鄙人,莫急莫急,且听我从头说起。” 隗老鲲说,世元公当年传下来了两套家谱。一套是明面上的,在那套家谱上,把隗家一族从隗林到隗嚣,从隗嚣到隗世元的家系全部写在了上面,编造得天衣无缝。 但隗家还有第二套家谱,它被放置在地下的厅堂里。 “隗氏一族,从建族始,便善于营造‘鬼宅’。”隗老鲲如此说。 “何为鬼宅?”我问。 隗老鲲说,所谓的鬼宅,就是指的地下的宅邸。原来隗家有个传统,如果在某处定居的话,在地上建一座宅院,就需要再地下也相应建一座宅院。 “地上居人,地下……” 隗老鲲停了一下,这才叹口气继续说:“地下……非人所居也。” 按照他的说法,原来隗家的宅院,一般地上住人,而地下住的,是像他这样的怪物…… 原来隗氏一族,每隔几代就会出现一个眼睛如豆、鼻子塌陷的鱼脸婴孩。按照祖训,这种婴孩非但不能杀,而且还要将他养在地下,看管着隗氏一族的宝物——三颗夜明珠。 也就是说,隗家自古便会出生两种婴儿,一种长相正常,所以可以生活在地上,但另一种人则长相奇怪,他们必须被养在地下面。 这就是隗家一族必须要建阴阳两个宅子的原因。 而那本真正的隗氏族谱,也被藏在了地下,它记录着明里暗里所有隗氏子孙的姓名,也记载了隗氏一族人的真正来历。 隗老鲲是隗家第一个在地面上生活的鱼脸人,他出生的时候,隗家已经在云塘繁衍了数代,而且人口日蕃,已然成为了隗阳的大族。 族人多了,也不好管了。出于保密的需要,所以族中会生出鱼脸人的事情,也并非每个人都会知道。 几代人才会出一个丑陋男孩,所以大家都觉得,这种事不会轮到自己头上。 隗老鲲的父亲在京师做官,很早就远离云塘,自然也不知道家族的这种传统。所以他出生的时候,母亲因为惊吓过度,险些将他抛弃。 幸好他的祖父听说了此事,他吓了一跳,知道隗老鲲鱼脸人的事情很难瞒下去了,于是他赶紧托人将孙子接回云塘,不但没有怪他,反而更加疼爱他。 他不舍得把孙子关在地下,过那种暗无天日的生活。加上这事情已经搞得尽人皆知,把他藏起来,反而会惹人生疑。 所以,祖父索性开始打破祖训,“放养”隗老鲲。他给孩子起了个小名,叫做阿闰,而且没有将他登记在明着的那本族谱上面。 “闰者,多余也。”隗老鲲解释道。 作为一个尽人皆知的鱼脸人,他成了家族中多余的人。 但就算这样,隗老鲲却不喜欢外面阳光普照的生活,他从小最钟情的地方,还是地下的那片“鬼宅”。 而鬼宅里藏着的,便是三颗夜明宝珠。 隗老鲲记得当时夜明珠被封在铅盒里面,盒子上有一把鱼锁,锁上还有十几行密钥,一般人根本无法解开。 小时候的阿闰,其实对夜明珠并无兴趣,他真正感兴趣是下面的藏书。 隗家的藏书,可谓是三教九流,什么都有。除此之外,世元公也是个喜欢记录东西的人,隗老鲲一次找书时,意外发现了几本尘封的笔记。 那笔记被封在一个檀木匣子里,打开之后,香味扑鼻。笔记用线装成,翻开一看,里面尽是当年世元公秉烛书写的蝇头小楷。 笔记的名字叫做《元峁勾稽》。就在这本笔记上,世元公记录了自己曾经听到过的历史,那还是云塘隗氏得姓前的故事…… 第四百九十六章 隗家历史(2) 世元公在笔记里说,云塘隗氏迁居之前,住在巩昌府的元峁山。 ——无名无姓,无文无种,凿穴而居,实戎狄也。 世元公也不知道自己是第几代穴居人,反正他出生后,这族人没有名姓,更不会书写,也没有自己的宗族意识,世元公认为,那时候的祖先,只是西戎北狄之类的野人。 虽然穴居人没有文字,但不代表就没有传承的东西。 ——凡事种种,以山谣记之。 穴居人把大事小情,风俗传统用山歌的形式记录下来,然后一代又一代地传给后人。 世元公在笔记里,就记载了好多首这种半文不白的山歌,有些山歌里的词到明朝已经无法知晓其具体含义了。 比如关于三颗夜明珠的,就有一首特别重要的歌谣—— 明珠本是神赏赐,由来之地在圣堂。能令人生令人死,能使物蕃使物强。 近之则长雷公面,敬之寿数共天长。呼我子孙须牢记,三颗明珠永不弃。 若生新儿如吾祖,终生乃是护珠主。下穿九重三三壤,于所居处造圣堂。 圣堂供奉明珠事,勿使人知使人狂。明珠之中有神力,深渊亦可睹骄阳。 玉草茵茵黄泉畔,清水潺潺九渊旁。于彼栖身胜天间,何况养力如地仙…… 隗老鲲将这首歌谣的高声背诵一遍,虽然歌词粗鄙,但我已明白了个中含义。 这是云塘隗氏的祖先告诫后代,一定要守护好三颗明珠,因为这是神赐的宝物,而明珠来自于圣堂。它力量巨大,既能助人,也能伤人。它能让物体变多,也能让它们变强大。 正因为明珠神力无限,所以往往靠近它的人会面貌改变(雷公脸),但如果虔诚地供奉着它,信徒们就会年高寿长。 所以,云塘隗氏的祖先嘱咐子孙,如果有出生的孩子,长得像祖先一样。那这个孩子便是守护明珠的人,你们要秘密挖一个很深的洞穴,在地下造出圣堂供奉明珠。 因为明珠有神力在,供奉它的地下世界也会长出“玉草”,而且出现清流,这样守护明珠的人,也能安稳度过一生,而且还能聚集能力,达到“地仙”的境界…… “所以,你帮着淮王营造这座大墓,就是为了跟明珠在一起,准备自己肉身成仙吗?”我问隗老鲲道。 隗老鲲苦笑一下:“吾只想速死,何敢成仙?” “那你把明珠藏在这里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为避厄运,吾不得不为此违逆祖训之事。”隗老鲲说出这句话后停顿了一会儿,终于又开口说道,“此与隗氏族人之来历相关,当年世元公离开元峁山,亦是违逆祖训之举。” 隗老鲲所谓的祖训,其实也是一首山歌—— 吾等本是神斥候,长居峁山望尘嚣。世人皆欲令吾死,吾不死乃神所招。 千山万水寻神迹,圣堂之中养英豪。吾有夜明聚气力,屠尽异孽只一朝。 咨尔子孙铭仇恨,勿在红尘苦操劳。宁守峁山三尺土,不住人间百丈寮。 若有后裔违祖训,丢家弃祖不可饶。内有刀枪刺椎骨,外有追杀是鬼妖。 旦夕之后神驾到,人世汹汹为火烧。大逆儿女化灰烬,海角天涯无所逃…… 这首山歌对比之前那首,便显得面目可憎了。隗老鲲解释说,隗家的祖先认为自己只是圣堂派到人间的斥候,是替神来瞭望人间情状的。 根据祖训,穴居人一族理应世世代代守护在元峁山,不能混迹俗世,跟众人生活在一起。 而且,歌里还诅咒了违背祖训的人,一旦他们离开峁山,那就要受尽痛苦,还将被重重追杀,最后等神来到之后,将被烧为灰烬…… 不过,如果细细想来,这诅咒看起来恐怖,不过看看隗老鲲还安然在此,所以可想而知它只是诅咒罢了。 因为无论古今,但凡旁门左道,其发展的手段无非两种,要么威逼,要么利诱。 威逼就是末世论和诅咒说——你如果不信我的话,那么必会遭到某种报应;而利诱呢,则是“只要你信我,必定会得到某种好处”。 所以直到现在,那些不停传播的病毒信息,也无非用的是这两种套路。要么是“收到装没看见,全家关灯吃面”,要么就是“转发这条消息,好运一声伴你”。 当然,也有介于两者之间的说法,那就是“不转不是xx人”…… 我一向对这种恶毒的诅咒不以为真,因为若下咒的人有足够力量,现仇现报就好,何必小肚鸡肠地躲在暗处画着圈圈诅咒对方呢? “这种诅咒,不会有效果吧?而且既然有这样的诅咒,世元公为什么还要离开元峁山,来到魏阳呢?”我忍不住问道。 不知为什么,华鬘此时反倒安静下来,她坐在我身边,双目微微闭上——她应该不会睡觉,而是在思考着什么问题。 隗老鲲对华鬘的轻慢一直不以为忤,相反,他反而对华鬘十分敬重,好像他已经看透了她的身份似的。 他继续回答我的问题,讲着自己祖先世元公迁居魏阳的事情。 其实隗世元当初离开元峁山东行,并非是想刻意违背祖训,而是元峁山这个地方实在待不下去了。 明朝初年,为了在西北方向防御蒙古人,开始在边境大修工事,这些工事,一是长城,二是各种堡垒。 元峁山正在河西走廊之上,是通往西域的要冲。而河西走廊的尽头,便是成吉思汗的后裔东察合台汗国。 永乐初年,刚刚平定南京的永乐皇帝派大军来到河西走廊,开始设置卫所。明军经过一番勘察,最后选中了元峁山下的一处地方,营建了一个名叫西关堡的小城。 西关堡离元峁山只有咫尺之遥,明军还在元峁山上建立了烽火台,而且很快发现了穴居人的存在。 元峁山是一座荒山,山上除了白石,就是黄土,而且离水很远,风沙很大,别说人烟,因为山光秃秃的,平时连岩羊都看不见踪影。 能生活在元峁山上的,只有穴居人一族,因为他们有三颗万能的夜明珠。所以多少年来,他们的存在并无人知晓。 但明军的到来,却给穴居人带来了重重灾难。 第四百九十七章 隗家历史(3) 西关堡建了起来,周围的山自然也成了士兵们搜猎的对象。 当时的河西走廊,北有北元,西有别失八里,南有吐蕃,各方势力盘根错节,所以间谍斥候到处都是。明军刚在河西站稳脚跟,自然也不敢怠慢。 他们以各个卫所堡营为中心,开始一圈圈往外“打围搜猎”,铲除不必要的隐患,确保根据地的安全。 很快,新来的明军就上了元峁山。 元峁山虽然都是濯濯童山,但海拔却有一千五六百米之高,所以明军在这里接连搜寻了几个月之久。 最后发现明军的,正是世元公的父亲。他当时算是族长之类的人物,也并没有拿着这件事特别上心——毕竟从古到今,河西地区总是战乱频繁,这种事情穴居人也见得多了。 以前每当遇到搜山,穴居人便会全数退回山洞,关闭洞口,忍一段时间,等风声过去后再出来活动。 其实有那三颗明珠在,其实就算所有人都退到山里,闭关一年数载也不成问题。 所以这次一望到明军进山,作为族长的世元公父亲立刻下了进洞的命令。当时穴居人已经有七八十口,他们听从号令,把外面的足迹清除干净,然后尽数退入深山。 但是这一次,这种十拿九稳的方法却没有奏效。 明初的军队,都是经历连年战乱,在实战中摸爬滚打出来的。别说职业士兵,就算是皇帝,也都一个个是行军打仗的好手。 比如明太宗朱棣,他经常御驾亲征,常年都在马上。为了剿灭北元,明军动辄深入草原大漠,寻找着蒙古人的主力军队,冀望着与之决战。 要知道那时候没有卫星定位,也没有定向导航,就连望远镜都没有。在一碧千里,连个制高的瞭望点都不存在的茫茫草原上,找到蒙古人的军队就像大海里捞针一样困难。 所以要想发现敌情,要想找到敌人,就需要将士们有好的眼力和精准的判断力。 因此明初的将军和士兵,个个都是千锤百炼的军中精英——要不是后来明英宗朱祁镇将这群帝国精英全数葬送在土木堡里,明朝后面的历史也不至于变得那样被动。 所以这一次,穴居人有些轻敌了。 之前说过,一部分穴居人已经习惯了在外面生活。为了隐藏自己的洞穴,为了不暴露大本营,他们在离洞口颇远的另一座小山包上建立了村落。 这个村子被外人称之为胡台庄。发现明军之后,为了保存实力,整个胡台庄的人也都放弃村落,迁居到了洞中。 所以,当明军上山的时候,发现的只是一个被清空的村子。 其实这样的情况并不稀奇,兵荒马乱的年代,老百姓最怕的就是兵。因为对他们来说,兵和匪有时候分不清楚,反正都是全副武装,见了老百姓就一顿乱抢——有时候流兵之祸,反而比流寇更甚。 那时候老百姓都像惊弓之鸟,往往一看见有扛枪持戟的大队人马过来,立刻就收拾行囊,牵儿扶老,直接跑山沟里藏上些日子,等当兵的一走再回到村里。 这种情况就是逃难,也叫作“躲兵灾”。 以前无论是回鹘人、蒙古人,还是吐蕃人,穴居人都躲过他们的兵灾,而且方法很简单,只要藏在洞里,过一段时间,这些人自然耗不住走了。 但这次不一样,因为明军已经安营扎寨,他们还开始屯田,看样子准备永居于此了。 这跟以往的情况很不一样,穴居人在洞里躲了一个多月,出来一哨探,发现明军竟然还没有走,而且探子还被明军的斥候给撞见,挨了一顿火铳——幸亏他跑得快,要不裤子都要给崩飞了。 探子慌慌张张钻回洞里,跟世元公报告说,这伙人不一样,非但没走,而且还盖了房子!看样子是准备住咱们地盘上了! 世元公一听,不禁皱起眉头来。 既然明军也打起了元峁山的主意,那首先地面上的村子是回不去了。 但元峁山是个贫瘠的地方,虽然地下有三颗明珠在,还能吃它靠它,但明珠总有燃尽的一天,而且靠明珠生长的玉草有限,根本不够几十口人吃用的。 而且明珠是优势,也是劣势,万一它们被那些士兵发现,那不只整族人,就连宝物都要毁了。 非常时刻,应该有非常手段,当务之急,就是尽快携带着三颗明珠离开元峁山,远走高飞。 可是,世元公刚一提议,就遭到了多数族人的坚决反对。 ——宁守峁山三尺土,不住人间百丈寮!祖训上说得清清楚楚,不能离开这个地方,否则会有灾殃! ——是!等到神灵降临的时候,违背祖训的人都会化为灰烬! ——大不了就给军爷们捐资纳税,做个顺民,只要不离开元峁山就好! ——对啊,我们是神灵的斥候!神灵要我们守在这里,观望世情,所以无论如何也不能离开! 世元公不禁问道,那么神灵让我们在这里观望什么呢?观望之后,又要如何报告给神灵呢?我们的老家,究竟在何方? 族人一下子也哑了,这确实是个问题,他们只知道自己的任务是斥候,但对探听什么事,如何向神灵汇报,都一无所知。 更重要的是,他们甚至连自己的神是谁都不知道! 穴居人的神既没有偶像崇拜,也没有祭祀场所,他们唯一知道的就是三颗明珠是神的恩赐——不然,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的宝贝! 但哑口无言不代表被说服,族人们仍然坚持留在元峁山。 ——我们是圣堂的子孙,我们的神在圣堂里供奉着!我们不能走! 族人们一个个都理直气壮,世元公见穴居人群起反对,只好暂时搁置了迁居的想法。 经过商议,族人们决定再观察一段时间,实在不行,再尝试着回到村寨里。 虽然如此,世元公仍然做了两手准备,他叫族人把装明珠的铅盒拿来备好。 ——万一我们被发现了,一定先要藏匿好神赐的宝物。 ——这么着急做什么,反正现在我们还没有暴露。 族人们如是说,但世元公坚持要把铅盒备好,除此之外,他还专门多安排了两个轮值守夜的人,一旦有风吹草动,要立刻吹号警戒! 世元公没有做错,因为就在当天晚上,明军就偷偷摸了上来。 第四百九十八章 隗家历史(4) “你们难道还打不过当兵的?”华鬘惊异地望着隗老鲲问,“有夜明珠这种能变弱为强,变少成多的宝贝,连一队拿冷兵器的人都斗不过?” 隗老鲲一阵苦笑,他摇摇头,说:“依世元公所录,明军当晚来势突然。何况彼时彼地,他们并不知明珠之威力……” “我明白了,当时他们认为是自己在保护明珠,而不是明珠保护着他们,对吗?”我说。 “先生所言极是。”隗老鲲点点头说。 世元公的笔记中,对那晚被明军灭族其实只有寥寥数笔。 “是夜月黑,官军入窟,全族罹祸。余携明珠,从左门出。蹀躞十里,独坐山谷,仰观群星。茫茫天地,族人尸骨不存,而吾亦无安身之所也!” 世元公写得很客观,但似乎句句是血。 明军没有做错什么,穴居人临时抛弃村寨并不算什么稀奇事,但在这种干枯的山谷里,他们躲上三四天、七八天还属正常,但一去不返就不再是寻常事了。 如果没有其他势力接济,村民们很难在山谷中生存十天。 所以,经历过千磨万难的明军把总立刻就判断,这个村子肯定是与敌人勾结在一起的。 “此间人定敌军斥候也!务必寻山访野,斩草除根!” 把总有着丰富的战斗经验,颇明白“后方不稳,前方吃紧”的道理。背后如果有一伙敌军的探子,那这个西关堡早晚是替敌人建的。 不过他虽然紧张,但滴水不漏,只是加紧了巡山的力度,而且在关键的几个地方设了常哨,准备一有动静就把藏着的探子们挖出来。 所以,那天穴居人外出哨探被明军发现,不是偶然,而是必然。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所以当天晚上,把总就带着一队人马悄悄上了山。他们先是往坑道里放了迷烟,然后用清水麻布捂着鼻子冲进洞穴,先把已被迷翻的守卫杀死,然后绕进洞穴大开杀戒…… 虽然族人一致认为不会有问题,但心神不宁的世元公当晚还是住在了最里面隐蔽的明珠殿里。 他听到外面喧哗,火把直晃,急忙冲进神龛里,将明珠收进铅盒之内。他本想将铅盒藏起来再去救人,不过此时明军已经在坑道里纵火烧尸,一时间浓烟障目,呼吸困难。 世元公寻思,无论如何也不能将明珠落入他人之手,所以他携带铅盒,从密道钻出山外。其间几次他都被浓烟呛得眼泪横流,险些晕倒。 世元公踉踉跄跄下了山,远远便望着族人曾居住多年的地方狼烟滚滚,火光闪烁,不用说也知道那里再也回不去了。 他泪流满面,跪在地上,朝山头连磕了三个头,然后含泪抱着明珠往远方逃去…… 就这样,世元公一路流浪着离开了元峁山。他原本想往北走,找个偏僻的山区,继续隐居起来。但走了不远,便看到边境到处都是兵营。他心中一悸,只好掉头向东南前进。 这次他走了二十多天,他将铅盒藏在自己的秸秆破袄里,沿途靠乞讨前行。他昼伏夜行,在第三十天的时候,正好撞上了一队打着火把赶路的行人。 世元公本想躲避,但被一个举火把的小头目撞个正着。 ——你是干什么的?!过来! 世元公看自己已被发现,知道越跑越显得可疑,只好低着头走过来。 ——军爷,我是陕西逃灾来的。 ——正好,老子这边缺人交差!绑上! 世元公还晕乎着,就见旁边冲过来两个士兵,直接把他双手给捆了,然后拴在一串人后面。 他这才发现,原来这一长队行人都是被绑在一起的!他们像蚂蚱似的被栓成一串,一步一步朝前面蹒跚行进着。 ——老兄,这是做什么的,要到哪里去啊? 他试探着朝前面一个满脸滚毛胡子的人问道,那人长得就像个活张飞。 ——兄弟,算你倒霉,我们都是被骗来的! 张飞哀叹着,然后大声喊道:军爷,俺憋不住了,帮解开下手! ——就你他妈的麻烦! 一个当兵的走过来,帮他把手解开,然后骂道:以后别啰里八嗦地喊这么多了,想去方便,直接叫“解手”就行了! ——官爷,我也要解手! ——我也解手! 一群人此起彼伏喊着,前面打火把的小头目不耐烦了,他“啪”地一甩鞭子,骂道:赶紧走!上头有令,十五天后要赶到祁岭,再这么走走停停,连饭都不许吃了! 张飞方便完,这才不情愿地归了队,然后继续跟世元公继续抱怨。原来这群人本都是山西平阳人,因为连年战乱,唯独山西没遭受大的兵燹,所以朝廷想迁徙一部分居民去别州县“充实地方”。 ——说是不想背井离乡的,就去大庙前头老槐树下报道。结果哪里知道都是大骗子!我们刚到槐树底下,就都给绑了押走了! 一个当兵的走过来,怒斥道。 ——胡说什么呢?给你们发了盘缠和安家费,到那里分田分地,还免三年赋税!总比在平阳当盲流强!这都不知足,还抱怨朝廷!想造反啊! 张飞缩了缩脖子,又冲世元公说。 ——大兄逮,我看你面相好,人也厚道,你将来想落到什么地方,一定要告诉我。我家里有个妹子,人不错,就是岁数大了,她也在迁徙的人里头,等咱到了祁岭,就许配给你吧。 世元公心里咯噔一下,以前穴居人祖辈都是内部通婚,而且男多女少,一族里面真正能有老婆的其实并没有几个。 ——怎么了,大兄逮你不乐意吗?我看你怪怪的…… ——没,没! 世元公一听这话,顿时紧张起来。 ——我就是怕穷家僻业,将来亏待了姑娘。 ——没听军爷说吗?到时候分田分地,咱们将来都是地主咯,家里有田,还怕穷?鄙人姓尚名宝,兄台贵姓。 ——这个…… 世元公一时间犯了晕,他无名无姓,到底怎么说呢。 没想到尚宝还挺体谅。 ——行了,别说了!看你慌慌张张,夜里赶路的样子,想必是身上有什么事。不说也罢,放心,咱到了祁岭,分了田地,就是另一番人生! 尚宝的一番话让世元公大彻大悟——是啊!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要想保护明珠,保守族人秘密,将族人的血脉一代代延续下去,他就要重新开始普通百姓的生活。 或许,遇到这支移民队伍,才是神给他的最大恩赐吧。 第四百九十九章 隗家历史(5) 世元公最后还是娶了尚宝的妹妹,这也应该是穴居人历史上第一次与普通人通婚吧。 他先在隗山脚下定居下来,检地(丈量清查国内土地)后被分到了云塘,在一片荒芜低洼的盐碱滩上建起了一个村子。 世元公活了九十八岁,生了七个儿子,五个女儿,一生平平淡淡,但却将穴居人的血脉传了下来。 在世元公四十岁的时候,他开始偷偷在自己宅院地下建造另一个宅院。 挖洞大概是穴居人的天赋,他很快将地下的那个世界营造得像地面的居屋一样,甚至比地面上的屋子还要好。 妻子问他为什么做这些。他只是对妻子说,早年兵荒马乱,他已经害怕惯了,所以“为子孙后代营一方避祸之地。” 就这样,世元公和儿女们慢慢向地下越挖越深,然后分隔出许多空间,他还专门留了一间密室,将三颗明珠供奉在那里。 在世元公六十岁的时候,三儿子的第二个孩子出生了,让所有人震惊不已的是,这个孩子长了一张“雷公脸”。 老三的媳妇在产褥上受了惊吓,加上身体不好,所以孩子出生后不久便去世了。 而接生的那个稳婆,也被孩子的怪异长相吓得屁滚尿流。世元公送了人家两石米,这才把事情无声无息地压了下去。 穴居人以前虽然生活习惯大不相同,但因为遵照古训,从来对明珠敬而远之,所以没有出现过“雷公脸”的孩子。世元公不禁想起来那些饱含着诅咒意味的山歌——莫非他私自离开元峁山,还与普通人通婚,已经触动了神的忌讳? 所以,这孩子的出生,难道是神的诅咒吗? 世元公抱着那个孩子来到地下,他向明珠祈祷,祈求神灵的宽宥。 为了不惊动四邻八舍,他跟家人商量过后,就把孩子养在了地下,对外宣称这个孩子难产死了。 这是隗氏家族的第一个鱼脸男孩。依照世元公定下来的辈分,他被取名为隗开蓬,他在明着的那份家谱里没有名字,但后世却尊称他为开蓬公。 开蓬公就这样在地下长大,他喜欢守在藏有明珠的那间密室里,世元公觉得这孩子可能与神灵有缘,因此对他特别钟爱。 他教给这个不见天日的孙子许多东西,包括私塾里的四书五经——世元公是个勤学的人,这些经典都是他安顿下来后,每日挑灯夜、苦苦记诵的东西。 相比自己的祖父,开蓬公简直是个神童,他有着一套过目不忘的本事。无论书籍还是事物,他只要看到一眼,便会永远记在心里。 ——犹当时观也,纤毫错落,寸厘不爽。 世元公在日记里如此夸赞自己的孙子。 开蓬公的天赋,也给了世元公另一个启示——或许这样的孩子不是天谴,而是神派来的使者? 但世元公也担心这种怪异长相和神奇才能会给族人带来不幸。 ——人间重相,天赋异禀,加诸潘岳卫玠,乃曰才华;而施于江充南风,遂称奸邪。 这个世界是看脸的,同样的天赋聪明,在美男子身上就变成了才华,而在丑人身上,就是奸邪之术了。 所以,他特别定了一条家训。 ——使子孙异相者永守明珠,长居地下,不为外人知也。 就这样,从开蓬公到隗老鲲,隗家一族共出了四个“鱼脸人”,这些人分别是: 隗开蓬,云塘隗氏第三代,异能为博闻强识,过目不忘; 隗相昀,云塘隗氏第四代,异能为膂臂强劲,力拔千钧; 隗永奇,云塘隗氏第五代,异能为顺风听远,循声辨人; 隗卜佺,云塘隗氏第七代,异能为可瞻祸福,能勘吉凶。 隗老鲲便是隗卜佺,但传到那个年代的时候,家族的价值观已经发生了变化。 当时的大明王朝已经承平日久,程朱理学思想深入人心。玉米、番薯、棉花这些高产农作物也开始传入中国,老百姓的温饱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 而且读书人有科举这条向上的途径,作坊和商人的地位也有了提升。整个社会看上去温和同质,异相异能的人已然成了家族的负担。 隗家那时候,已经成了云塘镇上的望族。隗家人聪明、坚韧,许多子孙都开始出人头地。但就在这时候,可能是乡民的无心之举,也可能是别人的嫉妒,隗阳府开始有了一宗流言。 流言炒的就是开蓬公的冷饭,人们都说隗家之前生过一个怪胎,这个人还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是妖孽的化身。 也有人说,隗家其实是世代出妖孽的家族。这种流言看上去无稽,但作用却很可怕,尤其当时隗家宅院地下就藏着两个异人。 隗家男女老少不由得种种心虚,隗家子弟无论是做官的、经商的,都面临着重重压力。 时代变了,这个社会已经容不下这些人了。 所以从隗永奇开始,隗家人就恨不能将他活埋地下,不但不让他出来,而且基本上缺吃少穿地虐待他,一副恨不能让他早死的样子。 隗永奇的异能偏偏就是顺风耳,家里私下里的聊天都听得一清二楚,包括那些嘲讽和厌恶他的话。 接受的信息多了,是好事也是坏事,加上常年不见阳光,而且所有人都对他冷言冷语,隗永奇渐渐便想不开许多事情,一来二去,没过多少年,他居然在地下悬梁自杀了。 隗永奇死后,隗家也并没有出现传说中的报应和灾祸。当时隗家地下还有一个年老的异相人隗相昀,隗永奇死后不久,身体一直很健朗的他也莫名其妙突然去世了,据说死的时候还七窍流血。 等隗老鲲长大后,祖父才告诉他,其实隗相昀是中毒身死,但当时隗家人口众多,谁也不知道毒是谁下的。 更可怕的是,整个隗家人都心照不宣,没有一个人想追查此事,也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同族同胞的人叫屈鸣冤,而且所有人反倒都像松了一口气似的。 说到这里,祖父便频频叹气。 ——阿闰啊,万一爷爷死了,族人也许就容不下你了…… 隗老鲲心里一阵恶寒,他于是问祖父,有什么办法,让隗家不再出这样的异相之人吗? 第五百章 隗老鲲的故事 “吾能幸存,实赖嘉靖皇帝召见缘故。然皇帝驾崩后,道术法门一落千丈,吾已渐渐不为人容也。日日夜夜,吾深惧之。” 隗老鲲说完这句话,自己便沉默了许久。 尽管事情已经过去几百年,尽管他在常人眼里,似乎已经超凡入圣,肉身成仙,但当年的恶意造成的阴影似乎仍在萦绕着他,让他不能介怀。 嘉靖皇帝孜孜于崇仙访道求长生,搞得天下凋敝,民不聊生。但老皇帝一死,即位的隆庆帝却对父皇的那一套很不感冒,他立刻停止斋醮,并将嘉靖信任的一众方士下狱论罪。 一时间,在嘉靖朝趾高气昂、群臣尊崇的方士都成了千夫所指、狱中之囚。 隗老鲲当年因为长相太丑,所以没有被皇帝留在身边,否则也肯定锒铛入狱了。 所以他还乡之后,虽然在民间有了虚名,但家族的人却时时刻刻厌恶着他。 ——隗家是诗书礼乐之门,怎么会出招摇撞骗的术士?! 所以,那个时候,他日日夜夜都在提防着亲人们的毒手…… 如果不想办法自保,他的结局可能也会同之前的异相祖辈没有区别。这也是他一度离家远游的原因。 当他读了世元公的笔记后,他忽然觉得,可能改变隗家命运的机会,就落在了他的肩上…… “所以,你的办法就是偷走明珠,离开隗家,永远埋藏,然后等它耗尽力量吗?”华鬘问道。 隗老鲲频频点头,他继续诉说起来,他边说,我边把他的话翻译成现在的语言转述给华鬘,以防她动辄呼幺喝六,声称自己听起来费劲。 因为,我不希望打乱隗老鲲的叙述。 ——正是。祖父和我都认为,隗家之所以会出现异相的人,就是因为这三颗明珠的影响。但作为世元公的后代,我们决不能让它落入恶人之手。所以我毕生都在寻找一处地方,准备长伴明珠,直到它们油尽灯枯为止, “你怎么会知道自己能永伴明珠?万一你去世,明珠岂不是无着无落了吗?”华鬘又问。 ——我当然也深思熟虑过,欲藏树叶,藏之深林。所以,当淮王找到我,说要给自己弟弟鹿丘王营造一个墓穴时…… “您就借用了他的墓穴?”我恍然大悟。 ——非也。是我早就发现了这处骊珠宝穴,但我一人之力难以完成。况且世上的风水奇穴,总会为人找到…… “您需要利用鹿丘王墓,给自己藏匿明珠做一个表面上的壳吗?” ——确实如此。这样即便盗墓者发现鹿丘王墓,也会被洞里的金银珠宝所迷惑,何况那里墓中有墓,而且墓穴之间的开合启闭,还有明珠的神力加持。常人就算寻到此墓,恐怕也无法出去。 “那所谓的奇门遁甲,墓穴里刻上八门方位呢?”我问。 ——皆是我后来为迷惑世人刻上去的。 “那些怪物也是明珠所生。” ——正是。明珠之力,可使人长寿,可使人增多,可使人高大强壮。为了呼应八门学说,我在四个方位上分别布置了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大灵兽,请它们帮着看家护院,守候墓室。如此一来,这个墓穴就有了多重保险,常人几乎不能找到这里。直到有一天…… “你看到了那双眼睛,对吗?”华鬘忙不迭地问。 ——正是。那双眼睛时不时便出现在幻境之内,而且感觉这双眼睛离我很近。我最初以为,这个人也是隗家的后代,是一个异相者,但后来才发现,他并非如此。但无论如何,他似乎已经发现了明珠的秘密…… “那后来呢?” ——我于是运用明珠之力,将整个墓室的机关都启动起来。那时我尚有一丝侥幸,那便是认为他们寻到淮王财宝、遇到墓室四兽后会收手而退。但我显然错估了那些人的决心…… 隗老鲲做了完全的准备,但他并不知道,几百年过去后,地上的世界已经翻天覆地。各种他从未见过的机械仪器纷纷登场。 以前墓室的机关设计,在那个时代几乎无敌,但在二十一世纪,或许就只是吓唬人的纸老虎了。 而且隗老鲲没想到的是,那天居然涌进来无数的人。他们不像谨小慎微的盗墓贼,反倒对墓室毫无畏惧,他们横冲直撞,他们乱打乱杀,不过让他欣慰的是,那伙人争执的只是鹿丘王墓的财宝。 但就在不知不觉之间,几个人已经浑水摸鱼,趁乱偷偷找到了下到隗老鲲所在的那一层的入口。 等隗老鲲发现的时候,一切已经晚了。几个人已经接近了草原,而且就在这伙人中,隗老鲲发现了曾经在幻境里凝视过自己的那双眼睛。 他已经别无选择,他利用明珠的力量施行道术,将几个人一度困住无法逃脱。他那时候才发现,那双眼睛其实并没有恶意,真正觊觎明珠的,是利用那双眼睛的一个胖子。 但就在隗老鲲跟那伙人颤抖的时候,一个年轻人不知道如何也混了进来,他抢先一步发现了明珠。他站在神龛面前,对明珠如痴如醉地欣赏着。 隗老鲲只好抽身去对付那个年轻人,但就在此时,悲剧发生了。年轻人面对明珠起了贪念,他根本没用铅盒工具,直接向明珠伸出了欲望之手。 在明珠的灼烧下,年轻人发出了阵阵哀嚎,他的脸开始扭曲变形,最后变成了另一种异相人。 年轻人在痛苦中丢下明珠,逃之夭夭。而此时,准备抽身回去阻止夺珠者的隗老鲲却发现,原来那伙人,已经分成了两支队伍。 能勘破吉凶的隗老鲲,在那双眼睛的干扰下,已经无法判断出那伙人目的的虚实。他在无奈之下,只能先选择阻止一方,然后再去阻止另一方。 “那后来呢?” ——后来之事,两位也已经看到了,这墓室已经是一片黑暗。 “这么说,明珠还是被夺走了吗?” ——正是。 “那双眼睛呢?” ——他,已经灰飞烟灭了…… “灰飞烟灭?”我吃了一惊,莫非萧使君已经死了? “那夺走明珠的,又是什么人,是那个胖子吗?” ——胖子也已经死了,夺走明珠的不是人,而是我们的神…… 隗老鲲气息微弱地叹息着。 第五百零一章 死去的萧使君 不知道为什么,隗老鲲比我们见到他时,短短时间内苍老衰弱了太多。 华鬘似乎觉察到了什么,她不再开口询问。我虽然心中还有不少疑惑,但看到他奄奄的样子,一时间也不知道如何开口。 “明珠已灭,吾命当终。”隗老鲲忽然感慨了一句,他扶着石头椅子站起神来,然后摸到石床边,静静地躺在上面。 我站起身,本来想去搀扶,但被华鬘伸手拦住。 “安安静静,才是他想要的东西。” 隗老鲲慢慢地呼吸着,我忽然有一种感觉,那就是他正同这个洞穴一起死去。 但他还是微微抬起头来。 “吾闭关自守,数百年但求隐迹匿踪,不再妄勘世事。然吾有一事,仍心心念念之。自余以降,两位可知隗氏仍有异相人乎?” 我明白,隗老鲲是为给家族消除灾祸,才携带明珠,长隐地下的。所以他念念不忘的事情,自然是想知道这么做有没有效果。 但他应该失败了,毕竟几个月前我们还曾经亲眼目睹了隗家的另一个鱼脸男孩。 我刚要开口,却被华鬘拦了下来。 “我们没有听说过这种传闻,也没有见到过类似的人物。”她斩钉截铁地说。 我望着华鬘,这大概是她生平第一次主动撒谎吧。 隗老鲲听了这话,忍不住大笑数声。 “未所曾闻,未所曾见!善哉善哉!人测天意,一何妄也!” 他最终还是躺在那里,慢慢闭上了眼睛。一阵气流飘过,我顿时觉得身上冷飕飕的。 我本想让华鬘施展观灯之术,将他再救活过来,但转念一想,隗老鲲曾说自己在幻境与华鬘相见,而且又邀请我们来到这里,那说明他跟观灯时的华鬘已经攀谈约定过了。 要不然,他不会把家族的秘密最后告诉我们两个陌生人。 所以,华鬘肯定不去救他。因为对隗老鲲来说,死得其所反倒是最幸福的事。 隗老鲲去世了,说不定他的中阴身已经魂游天国。我跟华鬘退了出来,掩上了小小的石门。 这个地方,或许永远不让人发现才好吧。 其实细细想来,隗老鲲确实有不少做错的事。比如为了隐藏明珠,最后为淮王营造墓穴,残害同胞,杀死无辜殉葬者等等。 但在这些事情上,他究竟出了多少力,又能决定多少事,他没有讲,我们也不得而知。 他号称能勘破天机,但最后连自己所作所为是对是错都搞不清楚。因为在他之后,隗赞鑫应该绝不是唯一的一个鱼脸异相男孩。 他查看了世元公的笔记,也曾经回过元峁山踏勘,但终究还是没有搞清隗氏一族的来历;他携带明珠,藏到了九泉之下,自以为消除了家庭的诅咒,但终究却是一梦成空。 他最后大喊一声“人测天意,一何妄之”,或许也是看透了自己这一生的徒劳吧? 我和华鬘踏着已经完全枯死的玉草,沿着来时的路,朝曾经供奉明珠的神龛走去。 明珠不在,地下世界一片漆黑。所幸的是,借助明珠能量维系的机关和怪兽也应该全部完蛋了吧,因为就连制造它们的隗老鲲都猝然离世了。 我俩开着头灯,沿着玉草草原终于走到神龛前。在那里我们发现丢在地上的铅盒,看见了洒在石头上的斑斑血迹,还看到了一具长相奇特,倒在洞口旁边的尸体。 那具尸体有着苍白的脸和长长的头发,乍看上去像一位老太太,但细细一看,却发现他是个男人。 这个男人穿着一身白袍子,看上去四十多岁,他的眼睛奇大,在眼睛的“压迫”下,嘴巴和鼻子显得异常小巧。 他的胸口上血迹斑斑,一股像铁锈的血腥味儿扑面而来。 我现在早不是那个看到三颗人头就哇哇直吐的菜鸟。我蹲了下去,打着手电筒,仔细查看着他的伤口。那里一片血肉模糊,看得人简直心惊胆战。 “别看啦,他的心被人掏走了。”华鬘在旁边叉着腰说。 “你怎么知道?” “你看!”华鬘指着自己脚下的干草丛说。 我走过去一看,只见那里躺着一个血迹斑斑的肉块,看一眼就知道那是心脏。不过这个心脏扁扁的,似乎被什么东西压过似的。 “可怜的家伙,被无脸男掏出心来,还给踩了一脚,心就这么碎了。”华鬘呢喃着,像是在惋惜,也像在幸灾乐祸,“这家伙没有礼貌,总喜欢瞪着双鬼眼睛偷看别人,估计无脸男也被看过,被他惹毛了。” “你感觉被人盯着,就是他吧?” “对啊,看见这双眼睛都觉得恶心。”华鬘走到那人面前。 “这就是传说中的萧使君吧?”我说。 华鬘低头看了看萧使君,她忽然弯下腰,伸出胳膊,将他翻了个面儿…… 我刚想让她保护现场,不要乱动,但只见她指着萧使君的头发,高声嚷道:“你快来看,这是什么?!” 我跑过去一看,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因为萧使君的后脑勺上,也长着一张发育不全的脸!那脸活像一个皱巴巴的婴孩,只不过他的眼睛也同样出奇得大。 “怎么办?这肯定不是被明珠照过长出来的。”华鬘说,“你看,他的位置其实在洞口的一侧,正好能避开明珠。” 我回头一看那位置,在看看他倒地的姿态,也大概能想象出萧使君当时的情景。 他应该是把背紧紧贴在石壁上面,然后眼睛看向的是玉草草坪的方向。这简直活像一个害怕见到怪兽、又不敢逃走的孩子。 “洞口的血,也不是萧使君的。这应该是隗老鲲所说的胖子——是吴大宝吧?”我走到洞口查看着。 “奇怪的是,无脸男既然杀死了萧使君,为什么不带走他的尸体,反而带走了吴大宝的尸体呢?”华鬘诧异地说。 她这一句话让我茅塞顿开。 “我知道了,因为在无脸男眼里,萧使君并没有犯下什么罪孽。之前你恍惚中看见萧使君盯人的眼睛时,他也没做什么坏事吧?” “他敢!不过,现在想起来,那双眼睛只是盯着,但眼睛里却没有神采。” “那就对了,萧使君应该没有恶意,他只是被吴大宝利用的工具吧?”我说。 第五百零二章 言桩挨打 华鬘颇为同意我的意见。 “你们人类啊,什么事情都想使用工具,用到最后,连人本身都变成了工具。”她对我慨叹道。 “不一样,阿修罗单体力量大,好多事情都能亲力亲为,但人不行,人需要抱团取暖,这不叫工具。” “对,不叫工具,叫彼此利用。”华鬘现在思辨能力简直跟人类一样,没想到刚来几个月,她就活脱脱地入乡随俗了。 我们商量一会儿,决定暂时替隗老鲲保守秘密,而且,萧使君长得比隗老鲲更加奇葩,一旦被曝光在大庭广众之下,那整个魏阳市就更加人心惶惶了。 既然想隐瞒地下这层的秘密,我和华鬘便决定尽快离开现场,返回鹿丘王墓里。 现在明珠的余热已经散尽,骊珠穴里肯定又是一番景象吧。 我抱着这样的心情,跟着华鬘走出干枯的草甸,找到那个能出去的洞口,正准备往外面爬的时候,忽然听到黑暗中传来一种札札的怪声。 “怎么回事?不会还有怪物吧?”我吃了一惊。 “有怪物还不好!正好让我再过过手瘾!”华鬘朗声说道。 我们正在说着,就见一个长着翅膀的小圆球朝这边飞来,还一闪一闪亮着红光。 华鬘抬手从石壁上抠下一块石头,笑着说:“亲爱的,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弹指神功’!” 我刚想大喊“不要”,但华鬘从来想干就干,不带迟疑一秒的,转瞬间就见一粒小石子飞了过去,将那个小圆球击了下来。 “这一看就是现代的东西,绝不是古代的怪物啊!”我朝华鬘抱怨着,“这肯定是咱自己人的东西,大概是探测仪一样的玩意儿吧。” “呀,你不早说!”这女人居然还埋怨我。 “我的嘴皮子哪有你的手快!” 那个被打下来的小圆球还在地上吱吱呀呀地惨叫着,我走过去,戴上手套把它捡了起来。 它不停闪着光,外壳被砸了一个大坑——看样子华鬘估计只想活捉,没想摧毁,要不它估计早被凿得灰飞烟灭了。 华鬘也凑了过来,她看着那个圆球,还啧啧称赞着。 “你们人类呀,搞这些奇技淫巧还蛮像回事儿的嘛。” “什么奇技淫巧,这是真正的科技,可不是骗人的玩意儿!”圆球的吱吱声让人烦躁,我看它上面有个按钮,下面印着个开关标志,所以顺手一按,想把它关了。 谁知道那个按钮根本就不是开关,圆球被这么一按,突然疯了似的发出阵阵悲鸣,而且上头的铁翅膀也飞快扑棱起来,我吓得手一抖将它松开,结果那东西随即便悬在空中,然后发出巨大的报警声。 嗷——嗷——嗷—— “完了!”我急忙伸手去抓它——这黑灯瞎火的,万一周围埋伏着狙击手,它一报警,别人分不清青红皂白,把我俩当成坏人给狙了怎么办?! 结果那圆球十分厉害,它看我过来抓,非但不逃,反而直接冲我飞了过来,边飞边闪着噼噼啪啪的火花——我刚玩过警用电棍,一看这就是高压脉冲电流!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身边一道黑影闪过,华鬘腾空而起,一脚将圆球踢到石壁上面。 这次她大概用了十足的力道,只听那圆球碰壁后发出“嘭”的一声,顷刻间成了渣渣,连零件都找不到了。 整个世界顿时安静了。 安静的感觉,真特么好…… “怎么样?被高科技骗了吧?”华鬘得意地朝我炫耀着,“关键时刻,还是得靠暴力解决问题。” 我被她说得理屈词穷,就在这时候,只听黑暗里响起一阵齐刷刷拉枪栓的声音。 “不许动!” 我看到华鬘身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红点,不用说,我身上肯定也是如此。 不过,有这么多狙击手和枪支的人,肯定是武警无疑了。 “别乱动哈!自己人!”我赶紧嘱咐华鬘。 “知道,我早就听到动静了,就是没告诉你。”这家伙原来还憋着一手。 “放下手里的武器,举起手来,蹲下去!”黑暗中有个男人在高声喊着。 “大哥,自己人啦!”我高声喊着。 “言老师?”黑暗中传来小余的声音,“沈老师也在吗?” “我在这儿呢!”华鬘尖着嗓子喊——这家伙,原来恨沈喻恨得牙根儿痒痒,现在冒充起来都不带含糊的。 “言桩!”这回是林瑛的声音,“大家别误会,别开枪,都是自己人!” 整个洞窟里“唰”的亮起灯来,一个跟气球似的发光物体冉冉飘了上去,就像小太阳似的,把黑暗照得无所遁形。 我看到前面密密麻麻站满了人,足足有二三十个的样子。他们一个个都是特种兵装扮,全副武装,手持武器面对着我们。 在他们后边,还有一对衣衫褴褛的男女。他们互相搀扶着站在一起,旁边还有两个荷枪实弹的武警在监视着他们。 我还在观察,但林瑛已经忍不住大步流星地朝我们飞奔过来。 “又见面了……”我努力嬉皮笑脸地对她说。 啪! 我只觉得眼前金星乱闪,她居然二话不说,抬手就扇了我一个耳光。 “你特么干什么去了!”她瞪大眼睛朝我嘶吼着,“擅自单独行动!知不知道这里头有多危险!死了多少人你知道嘛!” “哎!”华鬘登时蹿到了她面前,一把将她搡到一边去。 “你竟然敢动手打他!知不知道这是我的人!” “你的人怎么了?!要不看着你也是个女的,我还想动手抽你呢!单独行动的事儿,都是你鼓捣出来的吧!回去我就写报告,把你这个顾问撤了!”林瑛也毫不示弱。 “我了个擦!你抽!不是男女平等吗?能打男的就能打女的啊!来来来,你给姑奶奶过来,看特么谁抽死谁!”华鬘一把薅住林瑛领子,差点儿把人家胸都给扯出来。 “抽就抽!”林瑛一手护胸,一手掐着华鬘脖子,“你这个自以为是的女人,早就想揍你了!” “行了!”我捂着被打肿的脸,冲过去一把将两个女人推开。 第五百零三章 爆炸 这时候小余也跑过来,帮我一起拉开两人,还责怪我说:“言老师!溶洞这么危险,你怎么能由着沈老师胡来呢!林队听说我跟丢了你俩,还以为你们出事了,已经把我都就地降职了!她这是担心你们,你知道不?!” 此时另一位中校军衔的人也走过来,他拉开林瑛,面容悲戚地对我们说:“林队你消消气。两位同志没事就好,我们的老队长,都在这洞窟里以身殉职了……” “是啊,现在关键问题是找出去的路。来时的那几条路都走不通了。”另一个戴着少校军衔的男人也过来说道。 “回去再跟你们算账!”林瑛狠狠撇下一句话,连看都不看我们,转身就走。 华鬘看着我被打肿的脸,脸上怒容不减,她挽起袖子,看样子又准备冲过去跟林瑛理论。 我一把拉住她。 “别折腾了,她是担心我们,又急又气才这样的,她这是好意。” 华鬘愣住,看着我的脸,压低声音抱怨道:“你们人类,干什么都拐弯抹角,担心就说担心,打人做什么?!” “哎呀,算啦,打得又不疼。” “谁说不疼,腮帮子都给抽肿了,这娘们儿下手真够狠的。”华鬘狠狠剜了林瑛背影一眼。 “算了,别生气了,我都不生气——咱能不能帮他们找条出去的路?”我抬起下巴,指指林瑛说。 “想得美,一会儿咱俩单独出去,让他们在这黑窟窿里瞎转半个月。”华鬘气呼呼地说。 小余把林瑛劝走,这时又折了回来。 “两位老师,你们没遇到什么危险吧?我们这组人,组长都牺牲了,后来再进洞窟,撞见了林队,她一听你俩不在,气得差点儿枪毙我——以后拜托千万别在危险地方单独行动了。” 我尴尬地笑笑,指指前头队伍里那两个衣衫褴褛的人。 “那俩人是在洞窟里发现吗?” “对啊,一个是邪关派出所的鲁玉方,一个是娘娘庙的芮冬缦。”小余说,“是从‘休门’那个洞窟找到他们的,当时俩人饿得都爬不起来了,折腾半天才恢复过来。” “芮冬缦?她是跟在吴大宝身边的人吧?怎么会跟鲁玉方在一起。” “谁知道!俩人闭嘴不言,跟串通好了似的。这个鲁玉方,居然连自己的身份都忘了,也跟着群众一起装聋作哑。 “不过,林队说这可能是应激反应,让我们先别刺激他们。等回到地面上做个身体检查,一切正常了再问讯。” 华鬘一听来了精神:“交给我,交给我来问,一切帮你们搞定。嘿嘿。” 我知道,她这又是想用观灯的办法对付俩人。不过大庭广众之下,也不是观灯的好时机啊。 不过,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华鬘现在也世故了不少,她只是说说,并没有进一步的行动。 “两位老师,你们在洞窟里,遇到什么奇怪的事情了吗?”小余忍不住又问道。 我明白她的意思,她不仅仅是担心我们,也想探探口风,或者是想汇集一些线索,好尽快从这里出去。 “也没啥,就打死了一只大老鼠,弄死了一群蜥蜴。”华鬘不以为然地说——她倒是长了心眼,没有说鹿丘王墓下面那层的事情。 “蜥蜴?是不是很多蜥蜴?”小余停住脚步,惊讶地说。 “对,堆起来跟座小山包似的。”华鬘说。 “那——你们怎么逃走的?” “逃走干什么,硬刚啊!这种肉虫子,还不一巴掌都把它们拍……” 我急忙上前一步,手舞足蹈地“解释”道。 “她的意思是,看见这么多蜥蜴,还犹豫什么?赶紧一拍巴掌——然后拔腿就跑!就跑!嘿嘿!” 小余松了口气。 “还好你们跑得快,武警队的队长就是在阻挡蜥蜴群的时候牺牲的——我们用子弹,用喷火器,都没能阻住它们——哎,沈老师,你往哪边走呢?” 我这才发现,华鬘聊着聊着早就掉转了方向,她此时已经离开我们很远,正在一个拐角处。我刚想叫她,但她却一转眼就不见了。 “沈老师这是——找地方方便吗?”小余纳闷地问。 她话音刚落,就听华鬘消失的地方传来轰隆一声巨响。 “糟糕!”我心里咯噔一声,拔腿就朝那边跑去。 这一声简直惊天动地,不光我和小余,连前面的大部队都给吓得停住了脚步。顷刻间几十条手电筒的光柱朝这边照过来。 “小余,怎么回事?!”远处林瑛喊道,她的声音在洞窟里回响着,显得瓮声瓮气。 “沈老师好像出事了!”小余也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她毕竟是训练过的,三步两步就撵上超过我去。 我眼看她迈着两条大长腿拐过拐角,之后便是她的一声尖叫。 “沈老师!沈老师你怎么了!” 我的心顿时吊到了嗓子眼这里,只好一咬牙,用出吃奶的劲儿朝前方冲去。 刚转过拐角,就看到小余蹲在地上,而华鬘正躺在她的脚下,痛苦地哼哼着,在她的前面有一大片石壁坍塌下来,周围乌烟瘴气,碎石满地。 我急得心急火燎地跪在华鬘身旁。 “怎么了?!” “哎哟,哎哟。”华鬘脸痛苦地扭曲着,“我听到这边有动静,想过来瞧瞧,结果刚拐个弯,前面就爆炸了……” “没伤到你吧?” “谁说没伤到!疼死我了!气流把我掀了个跟头,浑身上下骨头估计都断了——别碰我!疼!” 她朝想要确认伤势的小余大喊一声,把小余吓得手一哆嗦。 “谁也别过来!没准还会爆炸!”她指着冲过来的其他人喊道。 林瑛赶紧伸手护住旁边的人,不让他们靠近,她自己却弯着腰颠颠跑了过来。 “你没事吧?”她急得嗓子都哑了。 华鬘白她一眼,朝我伸出手来。 “哎哟,言桩,扶我一把。” 我怕二次爆炸,想赶紧把她扶走,又怕万一伤了筋骨,一动反而加重伤势。谁知道她却在伸手的时候,背着别人朝我使劲眨了眨眼睛。 看看她的小动作,再望望那堆散乱的碎石,我忽然瞥见黑暗中闪过那么一丁点儿光亮来。 一刹那间,我完全明白了。 第五百零四章 隗老鲲的警言 华鬘根本没有受伤,而且这个石壁是她自己打破的。 她虽然表面上嘴硬,拒绝带林瑛他们走出这个溶洞,但实际上她也想早点出去。 这个溶洞原来有明珠的力量驱动,所以出入口才会常常变化。如今明珠已经不存,整个洞已经如隗老鲲一样成为静物。 因此我们已经不需要再跟这个溶洞兜圈子。找到洞穴的薄弱点,用暴力打开一条通道,这是最简单直接的办法。 但华鬘又不能当着众人的面搞这么大动静,她只好转到拐角,然后用神力击碎石壁,再装出一副无辜受害者的样子——反正这个溶洞足够怪异,反正没有人会相信一个弱女子能徒手把石头砸得粉碎,她只要让人看到结果便可以了。 我朝她点点头,表示自己已经明白了她的意思。 那个虎头虎脑的中校也跟了过来,看我们三个正在照顾华鬘,所以他径直走到“爆炸”现场。 他捡起一块石头,仔细看看说:“奇怪,并没有爆炸的任何痕迹,这些石头怎么自己炸裂开了?” “何副队长,咱们在这个洞里,遇到的怪事已经不少了。”少校也走过去说道,“只要没有二次爆炸,那就是好事。” “老秦,这个倒是可以放心,看这样子,一切安全——等等,你看到亮光了没?” 此时华鬘已经在我的搀扶下站起身来,她也装作刚发现的样子,指着远处的那个白晃晃的光点说:“言桩,快去看看,那边有亮光,是不是出口啊?” 林瑛皱起眉头,她看看我,又看看刚才痛苦哀嚎,现在又活蹦乱跳的华鬘,看样子疑心已起——华鬘如今演戏倒是逼真,就是状态实在不太持久…… “小余,你过去看看!”林瑛对余以清说。 余以清答应一声,她迈开长腿,噔噔蹬朝那边赶去,但没过多一会儿又跑了回来。 “队长!找到出口了!”她激动地嚷道。 林瑛有点疑惑地看着沈喻。 “沈老师,这不会是你干的吧?” “怎么可能?”华鬘摊开双手说,“你看看我,赤手空拳,细胳膊细腿儿,多么可怜,多么娇弱……” …… 返回地面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我们所有人都被立刻送到医院检查,但林瑛却留了下来,因为一直等候在洞窟旁的局长招手叫她。 我坐在去医院的中巴车上,隔着窗户望去,只见她面色严峻,正跟局长不停说着什么。 一到医院,所有人就都被分开单独隔离检查。 说实在话,我十分担心华鬘被查出什么异样,但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一切似乎都平静而且正常,除了我不知道她被关在哪里之外。 我被拉到一个隔离区,一群医生护士将我好端端的衣服剪开,然后给我裹上一块蓝布,接着便送进一个又一个机器里检查着。就这样足足折腾到了傍晚,我才被送到一个单间里住下。 溶洞里的寒冷和黑暗早让我疲惫不堪,脑袋一沾枕头,我便进入了梦乡。 我睡得正香,忽然觉得浑身一冷,等睁开眼睛,发现周围一片黑暗,四围又是冰凉的石壁,好像自己又回到了那个溶洞墓穴里。 我使劲瞪大眼睛,恍惚中看到前面有个熟悉的身影,仔细一看,正是相貌丑陋的隗老鲲在黑暗中徘徊,还有死去的双面人萧使君也像木偶一样,跟在他身后,四肢像机械一样运动着。 隗老鲲似乎发现我在盯着他,他忽然停了下来,朝我诡异地一笑。 “老鲲真人。”我只好朝他打招呼说。 “先生,不想在此又能相见。”隗老鲲也彬彬有礼,向我作揖道。 我有些疑惑。 “真人,这里是我的梦境,还是您说的幻境呢?” “一切皆梦幻泡影,何知真假虚实耶?”隗老鲲呵呵一笑,继续说道,“先生有心疑未解,余亦有琐事欲言,念念不忘,是以重见也。” 他说得颇有这里,我也恍然大悟,于是赶紧抓到机会问道:“真人,你可知道‘十恶’吗?” “知也。”隗老鲲点头说。 “近来魏阳城中的十恶案件,究竟是何人所为,目的又是什么,你可知道?” “不知。”他也是言简意赅。 我怅然若失,不过转念一想,脑海中又冒出一个疑问。 “真人,你当时为何邀请我们两个去找你,然后把秘密尽数告知我们?” “因两位先生皆异人也。吾能测旦夕祸福,然近来梦中,频有灾厄天降。余不能揣度之。吾油尽灯枯之时,能得见两位异人,岂非天意哉?是故将吾事告之,冀能有所助益焉。”他慢条斯理地解释道。 “那现在再次相见,真人莫非还有事情要讲。” 隗老鲲呵呵一笑。 “先生务必铭记,诸相非相,诸法非法也!” 他说完这句话,忽然拂袖转身,朝黑暗中翩然而去。我紧追几步,想问问他所说的究竟是什么意思。但他体态轻盈,走得飞快。我紧赶慢赶,忽然觉得脚下一空,整个人倏地朝一个空荡荡的洞穴里坠落下去…… 我大喊一声,从梦境里惊醒,这才发现自己床上不知什么时候坐着一个女人。 夜色太黑,护士为了让我好好休息,将窗帘拉得严严实实。我看不清那人是谁,急忙伸手去摸床边的灯。 但那个人不说话,她一下子把我的手按住,她的手冰凉冰凉的,活像石头做成的一样。 难道这也是梦? 我抬起手,想抽自己一巴掌,好测测是梦是醒。 “这不是梦,是我。”那女人突然开口说道。 “林瑛?” “对啊,等了半天了,你终于醒了。”她在黑暗里说。 “找我干嘛,为什么不开灯?”我问。 她低声咳嗽一下:“我也刚检查完,是偷着跑出来的——医院让咱们好好休息,一开灯就把护士招来了——咱们就这么黑灯瞎火地说说悄悄话。” “为什么要说悄悄话?” “废话!你上中学时,难道没跟我说过悄悄话?!”林瑛生气地说,“难道现在都奔三的人了,反而心里有鬼,藏了许多秘密不成?” 她话中有话,一听就是有备而来,我心里不禁咯噔一下。 第五百零五章 古怪的亮光 林瑛看我无语,继续说着。 “我早就看出来了,你和沈喻肯定有什么事在瞒着我。我知道,你们肯定有什么事不方便说,但这里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你尽管说,我只求心里有数,能解决问题就好,不会深究事情的原委。” “什么天知地知?你是不是被那个奇奇怪怪的溶洞搞迷糊了?”我装成一副大惑不解的样子说。 “言桩!实话跟你说吧,就在咱们在洞窟里探险的时候,外面又发生了三起‘十恶’的案子!” “什么?难道无脸男又杀人了?” “没错!” “死了几个人?” “四个。” “怎么多了一个?!这不死了十一个人吗!难道——他们把悭吝、嗔怒和邪见最后三个‘意造’的罪业都凑齐了?!”我大惊失色地问。 林瑛摇摇头,说:“并不是,他们又杀了四个人,不过刻在这些人额头上的不是最后的三恶,而是将邪淫、绮语、两舌、妄语四恶又重复了一遍。” “什么?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也想知道啊!所以才来找你。现在整个魏阳人心惶惶,已经死了太多太多人了。更可怕的是,现在人心浮动,许多人都携家带口,想离开魏阳避祸。 “言桩,我现在不是刑侦队长,只是你的老同学、老同桌,要是你信得过我,还能跟我说几句悄悄话,就把你知道的隐情告诉我,好吗?” 虽然房间里一片漆黑,但我仿佛看到了林瑛那双诚恳的眼睛。她的手这么凉,想必除了在寒冷洞窟里惶惶跋涉之外,更多的是内心的困惑和无助。 我的心一软,点头说道:“那——就把我们在洞窟里的发现告诉你吧,” …… 我把跟沈喻进入洞窟,在里面探险,最后发现鹿丘王墓地下夹层的秘密,在那里找到藏匿守候明珠的隗老鲲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也把在供奉明珠的神龛前发现萧使君的事情一一说了。 “那里应该就是无脸男杀死吴大宝的现场。”我补充说道。 “你为什么对我隐瞒这些?” “隗老鲲、萧使君那个样子,一看就不像人类,我怕告诉你引起更大的恐慌啊。” “我觉得不止如此。你更怕我们知道了,看破你跟沈喻发现地下世界的手段吧?”她一语道破了我的小心思。 “也有这个原因……” “好吧,我不为难你?只要你们人身安全有所保证,只要你们能破案,或者能阻止犯罪,我也不会阻止你跟沈喻私自行动——不过,你们能给我这个信心吗?” 林瑛说得对,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个信心。 因为我们还有许多秘密没有解开,虽然从隗老鲲口中得知了隗家的秘史,但这仍旧是一块与其他秘密有所相似,但又似乎毫无关联的一块拼图。 现在我们手里,已经有了太多块拼图,它们看上去就是一幅画的几个部分,但却依然没有相互关联,依然无法拼出图案。这也是让人最困惑的事情。 林瑛叹口气,又说:“那个溶洞古墓,沈喻有什么可以采纳的解答吗?明天要开记者会,官方这边还需要平息人心。” “这个……”我也想不出什么办法。 是啊,如果现在就将“明珠”这种能量巨大的东西公之于众,那肯定会完全颠覆普遍认知,引发不必要的猜想和恐慌。 有时候,危险并不可怕,可怕的却是未知,未知也不可怕,可怕是人心的恐惧。 我想了想,灵机一动说道:“这样,你知道沈喻住在哪个病房吗?” “应该能找得到。” “那不如等十二点她睡醒之后,咱俩去找她,听听她怎么说的。” 林瑛立刻疑惑地问:“为什么要等十二点过后?你怎么知道她十二点后就会睡醒?” 我这才明白,自己刚才没长脑子,不小心失言了——若是别人尚可,但自己面对的是林瑛这种审讯老手,只言片语都会被她抓住把柄。 一时间我也想不出别的理由,只好支支吾吾,不知所云,林瑛看我的眼神越发怪异起来。 她的脸板得越来越厉害了。 “言桩,你说实话……” 就在这紧要关头,只听得外面一阵骚动,随之而来的便是女人们的尖叫声。 这尖叫声来得恰如其分,正好打断了林瑛正要质问我的话语。她警觉地站了起来,朝门口走去,还没等她打开门,就见我病房的护士一拉门冲了进来。 “还好,还好!”她喘着气说,“这屋窗帘拉得严实!” “怎么了?出什么事儿了?”林瑛问道。 护士愣了一下,因为我算是单人病房,突然出现个陌生人,搞得她有点犯晕。 但她随即认出了林瑛,于是一把拉着她的手说:“林队长,你、你看看窗外!” “窗外怎么了……” 还没等林瑛把话说完,护士就走上前来,一把掀起窗帘的一角…… 一道灼目的亮光照进屋内。那亮光既不像阳光,因为它不停闪动着;也不像闪电,因为只有光亮,没有雷声。 它就像天空中运行的一个巨大脉冲放电器,又像表演哑剧的雷公电母。它照亮了黑夜,照亮了城市。 窗外街道上不时传来高分贝的喊声、闹声、口哨声,以及因为恐惧而发出的嚎叫声。 整个魏阳沸腾了,它照得几百万居民人心惶惶,照得整个城市沸沸扬扬,从那一刻起,人们忽然联想到了近来许许多多怪异的事件。 他们联想到了前段时间的血月和幻月,联想到了这几天警方封山,联想到了前不久大庭广众之下被刻字杀死的三具尸体,甚至还联想到了房产大亨杜建生的暴毙,联想到了云塘镇上的花衣鬼事件。 也是从那一刻开始,人们开始对官方质疑起来,无论怎么用科学的方法解答这道奇怪的亮光,他们都不再相信。他们开始狐疑,开始质问,开始陆续想办法离开魏阳…… 尽快侦破案件,平息百姓忧虑,已经成了摆在魏阳官方面前的重中之重的问题。 毕竟没有安定,就没有发展。 何况,笼罩在魏阳市上空的,也不仅仅是没有安定那么简单。 这是一场真正的斗争,一场在这里曾经发生过,但已经湮没、现又重演的一场斗争。我们后来都身不由己被卷入其中,成了见证历史并被历史所裹挟的人。 第五百零六章 华鬘找来 看到那不停闪耀的强光,林瑛再也坐不住了,她起身就朝房外走去,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身体还在检查阶段。 我其实也同样按捺不住,同样想冲出去看个究竟,但想到刚才被林瑛追问的狼狈,还是把伸出房门的腿收了回来。 我意有不甘地回到病房里,屋里没有开灯,窗帘也只被拉开了一角,但就是这一角透过来的光就足以让人头昏目眩。 上次的血月、幻月,好在还有科学解释,可今晚这种天空异常放电又是怎么回事?!我走到窗户边上,想探出头去,看个究竟,可就在自己刚把脸贴到玻璃上时,只见外面忽地同样贴过另一张脸来! 这里是十一楼,十一楼窗户外头怎么会有人! 我被那张脸唬得倒退几步,一下子碰到病床,差点儿把桌子上放着的大大小小的仪器给撞碎了。 天空的强光又闪烁了几下,因为逆光,所以我无法看清外面的人是谁。只能看到一个黑影正扒在窗户上,还用手使劲拍打着玻璃。 “把窗户打开,打开!要掉下去了,要掉……”我依稀听见华鬘的声音。 我赶紧打开屋里的灯,果然看见华鬘像蝙蝠侠似的,以一种夸张而且逗比的姿势扒着窗户,朝我不停叫喊着。 “快蹬不住了,赶紧开窗户!”我刚把窗户拉开,她就忙不迭朝我喊着。 “你怎么过来的?” “闻着你的味儿过来的!” “你这狗鼻子——等等,不是一天只能用一种异能吗?” “哪儿那么多废话,开窗啊!非要让我掉下去再爬一回才行啊!” 我拉开窗户,可是外面还有一层铁纱窗,不是这些都不是事儿,华鬘手起刀落,咔咔咔就把纱窗给拆了。 她穿着病号服,浑身是灰地钻了进来。 “艾玛,下午这群穿白大褂的王八蛋,使劲往老娘嗓子眼儿里插管子,要不是怕暴露目标,老娘非把他们一巴掌拍成肉松不可!” “那我替他们谢谢您的不杀之恩了——你看到外面的亮光了?” “当然,时间来不及了。”她没头没脑地说。 我吃了一惊:“什么来不及了?” “时间啊!”华鬘指着手腕说,虽然她手腕上并没有手表,“再有俩钟头,沈喻就该出来了!我还有事情想要查清呢!” “那外面的亮光……” “亮什么光!很正常的天文现象啊,你们大惊小怪个头啊!赶紧着,你掩护我出去,得先找到那个芮冬缦,姑奶奶要观她的灯!” “不是——这算什么正常天文现象?还有,咱们怎么找芮冬缦啊?” 华鬘回头瞪我一眼,得意指指自己鼻子。 “闻着味儿去?可是,你今天观灯了啊,异能不是一天只能用一样吗?难道你骗我?” “哎呀,别的时候一天能用一样,今天能用两样,快点儿,叫个护士进来!” “今天能用两样,是跟这亮光有关系吗?”我继续追问——感觉自己角色转换,成了刚才不停质问的林瑛了。 “再废话就把你打成肉松!来人啊!护士快来!他不行了!”华鬘见我唠叨个没完,索性自己撕心裂肺地喊了起来。 这病房的护士从来称职,我还没来得及堵住华鬘嘴巴,她一推门就冲了进来。 “怎么回事这是?他这不还活蹦乱跳的吗?你是谁?你哪个病房来?来这干……” 护士还没问完,华鬘就笑嘻嘻地冲上去,一个手刀把她砍翻,然后动手就扒小姑娘的衣服。 我吓了一跳,赶紧转过身去。 “你疯了吗?” “哎呀,装什么装,你心里早就想看了吧?看吧看吧,这次允许你看。” “你在说什么!”我怒气冲冲地转身想骂她,不料回头就看见华鬘已经把护士的衣服套在了身上,地板上还躺着被她扒光了依旧昏迷的小护士。 我顿时明白了她的意思,她是想乔装打扮去找芮冬缦。 不过—— “你好歹给人抱上床去,用床单盖上啊。这么光着身子算什么话!”我气愤地指着地上白花花的小护士说。 “哎呀,懒得弄了,你抱吧,便宜你了。”她急急忙忙地系着扣子说。 “得嘞,那我只好受累了。”我擦干鼻血,弯腰去抱护士。 结果我刚伸出手去,华鬘就飞起一脚把我踹到了一边。她自己像拎菜似的把人家护士一提溜,然后把被子盖得严严实实——连脸都给人蒙了起来,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太平间呢。 “不是说今天便宜我嘛……”我故意逗她。 “老娘又后悔了不行啊!赶紧跟我走!” 我俩刚要回身,就听房门一响,又一个护士推门走了进来,幸亏我之前把房间灯提前关了,要不她保准又得砍倒一个。 “病人没事吧?这么大动静。” “他精神可能有点受刺激,”华鬘偷着踩了我一脚,疼得我“嗷”的一声叫了出来,“你看,动不动就大呼小叫,医生叫我送他去做检查。” “那你小心点儿。据说他们都去过那个禁区,可能……”护士指指自己太阳穴,那意思似乎在提醒华鬘,小心病人脑子有问题。 华鬘吭了一声,然后低着头,带着我推门就往外走。我故意挡在那个护士面前,还学着吸血鬼的样子,夸张地咧咧嘴,把自己虎牙秀给她看。 “赶紧送去检查吧!不行把头套给他戴上!”护士注意力果然都被我吸引了过去。 华鬘领着我,三步并作两步跑到电梯口,正好有一部电梯停了下来,我们跳上电梯,华鬘按了十五层。我和她都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艾玛,跟谍战剧似的,太紧张,太刺激了。”华鬘激动地说,“我是不是有点智勇双全的意思。” “有那么一丢丢。”我也不好驳她面子。 电梯在十五层叮的一声,她带着我迈步下来,结果正好与前面的护士站打个照面。幸好里面护士全部不在,可能都出去巡房了。 华鬘看四处无人,一个夸张的鹞子翻身跳到护士站里,她拿了一个托盘,弄了一个针管,还拿了一罐子蒸馏水。然后她端着盘子,带着我朝走廊走去。 走廊里一片昏暗,不过没有一丝声音,这里才安静得像太平间一样。 第五百零七章 观灯芮冬缦(1) 看着空无一人的护士站,以及静如太古的医院走廊,我心里莫名地泛起一丝不安。 “你确定是这层吗?” “我的鼻子能出错?” “也是——但你确定那是芮冬缦的气味?” “百分之百确定,”华鬘指着1503号病房说,“呶,她就在这里头。你先躲一下,我敲敲门。” 我低头看看自己穿的病号服,自觉地闪到一边,贴在墙上。 华鬘装模作样地端着盘子,然后清清嗓子,敲敲病房门口。 “打针——”她吊儿郎当地喊着,听声音还真像护士。 里头没人回应,华鬘可等不及,她一推门走了进去。 “干嘛的!找死啊!” 我听到华鬘在里面大喊两声,然后马上传来一连串的咚咚声。 里头肯定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急得赶紧抬脚踹门,不顾一切就冲了进去。 刚进门我就傻了眼,只见小小的病房里,地上居然躺着七八个人——当然,只有华鬘站在床边。 “这是怎么回事?”我问她。 “我哪儿知道怎么回事?”她瞪着眼睛说。 “芮冬缦呢?”我问。 “这里呢。”她指着床底下说,“还有那个男的,他一看见我就冲过来,手里拿块儿破布还想捂我的嘴,被我反手一拳,现在打得他妈都认不出他了。” 我看男人趴在地上,走过去将他翻了个个儿,他穿着病号服,我瞅了半天,才发现那是鲁玉方——华鬘一拳砸在他脸上,砸得鼻青脸肿,牙都掉了两颗,满嘴都是血,果然是打得妈都不认得了。 看看鲁玉方,又看看晕倒的芮冬缦,再看看倒在地上的几个护士,我算终于明白了。 医院本来把我们这些人隔离开来,所以鲁玉方肯定没跟芮冬缦一个病房。 他在这里,地上又躺着几个昏倒的护士,那只能有一个解释——他肯定想带着芮冬缦离开,所以把护士们引进来弄晕,但不幸的是,他正想跑就撞见了我们,还有华鬘这个强力无敌的神奇女侠——这就是命运啊。 看来鲁玉方被这个芮冬缦迷得不轻,都忘了自己是个警察了。美人计这东西,真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好手段。 我走过去,想把芮冬缦抱到床上,好让华鬘观灯。谁知道她顺手又把我推到一边。 “一边玩儿去!这女人有妖力,不许你碰她!” “好好好!” “来不及了,就剩半个小时了。”华鬘着急地说,“你找个硬实点儿的家伙,拎在手里,他们要是有人醒了,你就把他们重新砸晕,一定不要打扰我。” “你今天怎么这样上心?”我纳闷地问。 “少废话,这也关系到本人的私事。”华鬘把芮冬缦扔在床上,然后端坐在那里,把她的一只手抓在自己手里,然后慢慢闭上了眼睛。 …… 师父曾经告诉过华鬘,如果捉着某个阿修罗的手,那便能更快地进入观灯状态。 ——手能言事。 师父如是说。 华鬘曾经对此不以为言,但到了人间之后,她在追剧时看到了无法说话的聋哑人,他们就是靠用打手势来相互交流。 人类把这个叫做“手语”,意思是手的语言。 而在阿修罗界,就从来没有不能说话的阿修罗,或许对阿修罗来说,许多时候说话并不是那么必要的事情。 因为大部分阿修罗几乎没有家庭和亲友,他们都在孤独地生活,很久也不需要与别人交流。在阿修罗界,像华鬘这么喜欢聊的,简直凤毛麟角。 而且阿修罗性格又急又直,做事情不需要拐角,也基本不会说谎和欺骗,所以也不需要用语言来费劲地解释什么。 不像人类,当他们无法说清一件事的时候,那别人就会下意识地认为他在扯谎。 ——可怜的种族,居然把绝大部分精力用在了让人了解自己,或者让自己了解别人上面了,把这份精力放在别处,应该能做出更多的事情吧。 不过,她现在也开始有了人类的思维方式,这一方面是与人朝夕相处,耳濡目染,另一方面也是她自己内心的需要。 上次在对韩毅观灯时,她意外地遇到了自称在“幻境”里的隗老鲲。她和他在那里有过一段对话,因为这段对话,隗老鲲才决定邀请她来找自己。 也正是这段对话,也让她隐隐约约想起来当初来到人间之前的一些场景。 那段回忆就像一盘陈年日久、没有妥善保存、图像已经模糊的录像。她在断断续续、遍布马赛克和吱吱声的回放中,看到了自己穿越到人间之前的几个片段。 ——一个尖耸入云的城堡,一个冰凉华丽的宫殿,冰凉得就像死人的手,就连一向皮实的阿修罗卫士都趁着没人看见,使劲搓着手打个哆嗦。 她当时在哪里?好像是站在城堡的某个阳台上吧。她依稀记得风很大,就像刀子似的一下下割在自己脸上。 为什么这么寒冷?因为在她的下意识中,阿修罗界的毗罗质多摩王国一向是阳光丰沛的地区。在那里,三个太阳悬挂在天上,一年之中有半年没有黑夜。所以毗罗质多摩族人整天整天都不停挥洒着汗水。 ——毗罗质多摩本来有十个太阳,族人们都生活在地下,只要他们走到地面上,那皮肤马上就会被太阳烤伤。 后来有个名叫大羿的阿修罗勇士,用长弓射下来七个太阳,从此之后,阿修罗才过上了有日光的生活。 毗罗质多摩族是幸福的,因为罗睺族生活在遍布冰雪的北方,在那里,有半年时间连一个太阳都不会出现。 ——所以,当时自己所在的地方为什么那么寒冷?难道好战的罗睺族又发动了战争,难道平和的毗罗质多摩族都成了北方的人质? 但华鬘很快就否定了这个念头。 她现在觉得,人类的思维方式其实也未尝没有道理。起码当面对一切毫无头绪或者千头万绪的事件时,只有这种抽丝剥茧手段才会产生效果。 她之所以想对芮冬缦观灯,是因为隗老鲲告诉过她——他与她曾经都看到过窥视自己的萧使君。 “彼人身上,或有与你我相同之处。”隗老鲲说。 华鬘也是这么想的,但萧使君已经被无脸男杀死,她必须找到萧使君身边的人,从另一个角度来一窥究竟。 所以,娘娘庙里剩下的芮冬缦,现在成了她唯一的选择。 第五百零八章 观灯芮冬缦(2) 芮冬缦中阴身所去之处,是一个颜色诡异,在粉红和猩红间反复渐变的世界。 华鬘的寿命已经能以万计算了,她不是少女,没有少女心,所以对粉红色的东西也不甚感冒。 算上病房偷袭,她只见过这个芮冬缦两次。但在传说中,她是一个看上去软弱,却善于欺骗诱惑的女人。 比如这个鲁玉方,好端端一个派出所警员,居然处处维护她,甚至不惜放弃饭碗,偷袭护士也要帮她逃脱。 可是,吴大宝又不是她杀的,娘娘庙事件,看上去也是吴大宝和黄丰登搞出来的,而且他们对鹿丘王墓里的宝贝一无所取,从法律上来说,她其实也算不上有什么罪——鲁玉方对此应该十分明白,她充其量只是协助调查罢了。 那鲁玉方为什么非要铤而走险救她出去不可呢? 华鬘在芮冬缦中阴身所在的幻境中行走着。 人间有种说法,那便是黄泉之路,无论东方或者西方,生死之间都有一条河存在。在中国,那条河上有一座桥,一个名叫孟婆的女人守在那里,每个去往冥间的灵魂都会喝上一碗汤,然后忘却自己今生在人间的故事。 而在西方,那条河名叫阿刻戎河,河水之轻,连羽毛都不能漂浮起来。河上的摆渡人是个名叫卡戎的老头,只有支付给卡戎川资,他才会将死灵们摆渡过河,抵达冥界。 相比于冷冰冰而且爱财如命的卡戎,中国免费送汤的孟婆更显得人文和温暖一些。 河这种东西,在人类看来就是边界。这两个传说表明,人死后都会去往另一个世界,但是彼世界却并非那么容易到达的。 其实人死后,总有一个接纳能量的归宿,阿修罗将它称之为归墟,人类初死,灵魂那一点能量将飘向归墟,但造物英明,能赐予每个人在最终时刻一段不一样的风景。 这便是中阴身才能抵达的幻境,在这幻境之中,人尚未忘却自己一生的记忆,直到他时刻将近才会把那段记忆完全清除, 就像一台电脑,cpu毁掉后它便不再运转,但要想让它彻底抛弃过去,那还要格式化掉它硬盘中所有的东西。 华鬘在芮冬缦人生最后的风景中徘徊着。 这里是一个平凡的世界,空荡荡的路两旁竖立着冷冰冰的大楼,万事万物都是人间常见的东西。 唯一不同的是,它们有的是温柔型的粉红色,有的是攻击性的猩红色,两种红色交杂在一起,给人一种内心错乱的感觉。 芮冬缦也是这样的人吧?她是一个两面性很强的人,鲁玉方肯定是被她温柔娴静的那一面彻底迷住了。 让华鬘着急的是,她在空空的都市中徘徊已久,但却始终找不到芮冬缦的身影。 眼看时间一秒秒逝去,她不禁焦躁起来。 在阿修罗界,华鬘的观灯术算得上登峰造极,她唯一一次失手,就是对师父进行观灯。当时她在师父的幻境里寻寻觅觅,最后因为找不到他的中阴身而被迫退出。 “非汝不能为,人皆有所擅之技,吾之法乃神隐也。” 师父这样解释说,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东西,而他所擅长的,就是神隐——我只要藏起来,你就甭想找到。 那么芮冬缦会不会也擅长神隐呢? ——不对,她似乎没有那么高的境界。如果她有师父那么强的气场,那自己又怎么会感觉不到? 她盯着这个红色的世界。 一般人中阴身所经历的风景,都是草原、山河那种能让人宁静的东西,毕竟肉身已灭,只有平静,才能让灵魂无怨无悔地走过最终的一段路程。 当然,有的人死后也会看到废墟,看到自己生前心心念念想去的地方。 但像芮冬缦这种,满世界都是高楼大厦,还遍布着这么怯生生的颜色,她还是头一遭见到。 这难道就是她内心世界的样子吗?在这么庞杂的高楼大厦里,她究竟又会栖身在什么地方呢? 华鬘抬头四望,每栋高楼上都遍布着密密麻麻的房间——如果芮冬缦的中阴身栖身在某个房间里,她是绝对排查不过来的。 从她进入观灯状态,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半个时辰,她只剩下另外半个时辰可以利用了…… 华鬘急得抓耳挠腮,她想发飙,要不是幻境,要不是师父的叮嘱,她都想一怒之下发力摧毁这个城市。 因为师父说过,中阴身所在的世界,是灵魂的最后一段路程。观灯已经惊扰了灵魂,如果没有必要的话,切勿去改变它所在的那个世界。 ——若改变了,又会怎样呢? 华鬘这样问道。 ——天崩地裂。 师父这样回答,而且他也没有再解释什么。 他不解释,华鬘便不好再问。总之,改变观灯者的世界,应该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看来要想找到到芮冬缦,就不能硬来,而必须像人类那样推理、抽丝剥茧,从而判断出她的去向。 华鬘不禁想起了一件事——那就是在她进这个房间的时候,鲁玉方已经撂倒了几个护士,正想带着芮冬缦离开这里。 她为什么要走呢?如果不走的话,她只是一个事故受害者,最多也就是个涉案的证人。但鲁玉方现在为了她,居然要打倒几个护士,违反规定逃之夭夭,那反倒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搞不好连他自己都成了通缉犯。 以鲁玉方的职业,他肯定明白这么做的下场吧? 如果两个人都知道的话,那么他们非要现在就走,肯定有现在必须走的原因。 他们会去哪里呢? 肯定不想回到那个黑漆漆的洞穴吧?肯定不想回到那个彼此压抑和猜忌的娘娘庙吧?何况芮冬缦中阴身所在的地方,既不是洞窟,更不是庙宇。 这是一个像纸壳糊成的城市。在这个城市里,一切高楼大厦都没有生气地矗立在街边,就像是假的东西一样。 等等,如果这些高楼是假的的话,那什么又是真的? 芮冬缦这种人,最期待,最需要的又是什么呢?而鲁玉方能给她的又是什么呢?他们两个人准备相携逃往何方呢? 华鬘脑袋里灵光一闪,终于找到了那个答案。 第五百零九章 菟丝花 华鬘在幻境中寻找芮冬缦的时候,我正在病房里手里举着一个木拖把杆儿,紧张得汗流浃背。 因为这一层病房的护士,现在都躺在我的脚下。 我并不太怕鲁玉方醒过来,因为只要在他迷迷糊糊的时候,上去给他一棍子就行。 但是护士站那里一直缺岗,一旦被人发现,就肯定就是全病房搜捕,那到时候我们不光背上入室行凶的嫌疑,而且什么华鬘观灯的事情就全败露了。 从鲁玉方掉落在地上的毛巾看,他应该是在上面蘸了类似乙醚的迷药。我刚才怕它挥发,搞得屋里的人都晕晕乎乎,因此用塑料袋将它兜了起来。 而且这东西的药效应该坚持不了多长时间。 所以,我只能不停祈祷华鬘能早点醒来。只要她醒来,一切就都好说了。 可人世间往往事与愿违,第一个喘着大气、准备睁开眼的人,却是这层病房最漂亮的那个护士。 说她漂亮,是因为她眼睛大、鼻梁高,长得有那么一点点沈喻的意思——我这个审美水准,可能一生也就固定在一个人身上了。 “哎哟,哎呀……”她不停哼哼着,还伸出手,大概是想摸索周围的东西。 我咬咬牙,走过来,瞄着她脑袋比划几下,终于狠狠心咬着牙抡起棍子砸了她一下。那护士嘤咛一声,手又啪嗒落在了地上。 “妹子,乙醚吸过量有害处,咱们就多种方式换着晕吧。”我抱歉地对她说道。 我摸摸她的鼻子,呼吸还比较顺畅,看来我把人打昏的尺度掌握得正好。但也就在同一时间,我忽然听到外面窸窸窣窣的,那声音好像有什么人走过似的。 我一个激灵,站起身来。 …… 华鬘在这座红粉相间的城市里疾行着。 她想起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在鹿丘王墓里黑化掉的韩毅。 韩毅当时的幻境,就是自己死前最心心念念想去的地方——他最终还是回到了供奉明珠的洞窟,寻找着自己最难忘的东西。 而芮冬缦也跟韩毅一样,虽然不知道她来自哪里,准备去向何方,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 她这个人,就像一株菟丝子一样。菟丝子是一种寄生植物,古诗里还有“兔丝附女萝”的说法。而芮冬缦也是如此,她之前根本无法离开吴大宝和黄丰登,她可能一辈子都要依附于别人活着。 而现在,吴黄两人已经死了。所以芮冬缦很快又找到了下一个攀附对象——鲁玉方。但就在他们想要逃走的时候,却被自己撞个正着。 所以,芮冬缦要去的地方,根本不是这个空荡的城市,她想去的地方,是离着这座城市的。所以这个粉红、猩红相间的城市,对她来说,现在已经成了一个空壳。 ——必须要离开城市,去城外找她! 华鬘顿时觉得脑袋里灵光一闪,她纵身一跃,飞奔几步来到红粉城市的最高建筑物前。 这是一个奇形怪状的电视塔,外形就跟魏阳市的那个电视塔几乎一样——看来芮冬缦也曾经望见过这个魏阳最高建筑物,而且将它模模糊糊记在了心里。 华鬘跳到大楼的侧壁上,如履平地似的朝塔尖跑去。她站在尖尖的塔顶上,开始手搭凉棚,举目四望。 她终于看到了。在城市边缘,有一辆正在不停朝远方驶去的破旧大巴车。那大巴车十分破旧,看上去跟她在路上遇到的所有汽车都不一样…… 她跃下塔尖,在茫茫楼海的浪花顶上跳跃穿梭着,朝着那辆大巴车飞奔而去。 华鬘有着能追上高铁的速度,所以她并没有怎么费力就追上了那辆晃悠着朝远方而去的大巴。 果然不出所料,那大巴车上只有一个司机,一个乘客。而那个乘客,就是芮冬缦本人。 华鬘急忙站在路中央,她张开双手,想拦住行驶的汽车,但司机却像根本不甩她似的,踩着油门,朝她直接撞过来。幸亏华鬘手疾眼快,她嗖地跳到一边,汽车猛地驶过来,然后又在她身旁呼啸而去。 这下子算是把华鬘惹火了。她三步并作两步追上去,一把薅住大巴行李厢的把手,用力往后一拉—— 破旧的大巴车顿时发出阵阵哀嚎,车下面冒出阵阵呛人的浓烟,它像垂死的狗熊,浑身颤抖着,最后终于安静了下来。 华鬘掉头怒冲冲冲跑到车头,一把拉开司机座的车门——但她愣住了,因为那里坐着的家伙,只是一个穿着衣服的稻草人…… 原来在芮冬缦心里,所有攀附的对象,都是一个个没有灵魂的稻草人啊。 华鬘跳上车,她朝着惊慌失措的芮冬缦走过去——她的头顶放着行李,但她手里却紧紧抱着一个小小的蓝白花布包袱。 ——安检员,检查包裹! 华鬘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憋出来这么一句,她现在似乎已经开始更习惯用脑,而不是动手解决问题了。 其实解决问题最简单直接的方式,一个靠暴力,而是靠金钱。只不过这两种方式,成本都容易让人无法接受。 所以人类选择了更轻松的方式——说服,无论用真话还是假话。 芮冬缦愣了一下,但她还是紧紧将包袱抱在怀里。 看来轻松的方式,并不那么直接。这次华鬘懒得费劲,她飞手将包袱夺下来,然后跳到稻草人司机那里,将他踩油门的脚使劲往下面一压…… 大巴车纹丝未动,华鬘这才想起来,自己刚才已经在后面将汽车拉坏了。 还好她反应迅捷,一个跟头翻下车去,然后嘭地关上门,将从车厢里追过来的芮冬缦关在车里。就在她跳下车的那一刹那,她抬腿就朝大巴飞起一脚。 大巴车隆隆地翻滚到路边,里面的芮冬缦想必也已经被摔晕了。 华鬘算算时间已经不多,她抱着包裹,直接朝远处一个白草凄迷的山丘跑去。 她翻过山丘,在一条小河边找了一个无人草丛。她回头看看,发现被夺走记忆的芮冬缦并没有追过来,这才安心地打开了那个蓝白相间的花布包裹。 而芮冬缦的人生轨迹,也便由此徐徐展开…… 第五百一十章 拜师 华鬘看见了一片荒山。 那山上遍布着黄褐色的土石,没有一丁点儿青绿。山腰里盘桓着一条同样黄褐色的路,换句话说,这条路根本就不是一条路,只是许多人脚印的集合罢了。 她听见呼哧呼哧的声音,这是芮冬缦的视角,发出声的也就是她本人。 芮冬缦的视野有些颠簸,她好像正在这条山路上用力奔跑着。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她的步伐也开始沉重,而且远处还传来阵阵喧哗声。 ——那孩子人呢?别让她跑了! ——把这座山翻个个儿,也要把她刨出来! 一个狭窄的山洞里,能看到斜对面的山腰上电筒闪动,外面的声音越来越近。女孩哆嗦着伸出手去,紧紧拿起旁边一块石头。她把石头举在胸前,似乎随时准备着跟找到她的人拼命。 就在此时,外面黢黑的天空被白光撕开一条口子,雨点啪嗒啪嗒落了下来。女孩听到一串急促的脚步声,少顷,一个胖胖的身影出现在山洞前头。 那胖子一低头就朝山洞里钻进来,根本没注意到里面还有一个人。 女孩举着石头,朝着她狠狠砸了过去。 ——哎呀! 胖子惊叫一声,他居然动作敏捷地躲过了石块,但脑袋却一头撞在洞壁上,疼得龇牙咧嘴。 ——这……你谁家的孩子?怎么回事? 女孩没说话,她急促地呼吸着。 胖子看看女孩,又看看外面的手电,听着人群的喧哗,似乎明白了什么。 ——这个山洞太明显了,你跟我来吧。 胖子朝女孩伸过手来,女孩犹豫着,但此时人群的脚步声已经到了山腰,再不跑就来不及了。 她伸出小手,一把抓住那软乎乎的大手。 胖子带着她弯着腰跑出山洞,他背着一个大口袋,一边跑一边晃晃悠悠的,也不知道里面装的什么东西,他又是什么人。 他跑得气喘吁吁,所以没过多久,那群打着手电的人就撵上了他们。 那群人一个个满脸横肉,他们堵在胖子前面,使劲推搡着他。 ——鬼鬼祟祟!干嘛的! ——兄弟,赶路的,下着雨,正想找个地方躲。你们知道山下有村子吗? ——赶路?!赶路怎么会在半夜三更、荒山野岭! 胖子气喘吁吁从大口袋里掏出一堆纸钱、符咒、朱砂,还有个一摇就叫人心神摇荡的牛铃铛。 ——老哥,我们是摄魂迁尸的,见不得光。 他话说完,就将纸钱往天上一洒,纸钱在雨里飘飘荡荡下来,弄得泥泞里白花花的。 ——呸!呸!呸!晦气!我们走! 一个带头的人使劲啐着唾沫说。 这是山里人的风俗,遇到不干净的东西,就要啐唾沫辟邪,这跟随地吐痰还不太是一码事。 ——等等! 就在胖子准备松口气的时候,另一个脸上有刀疤的人却招手叫住众人。他走上前去,围着胖子转了两圈,然后使劲拽了下胖子的大口袋,但那口袋轻飘飘的,里头根本没什么大件东西。 刀疤脸突然问。 ——你见到过一个小姑娘没有? ——多大岁数的?在哪里啊? 胖子反问道。 ——这么高。七八岁,扎着两个羊角辫,背着一个花布包袱。 胖子低头想了一下,然后点点头。 ——有印象,我上山的时候,在山脚下遇见的。我问她是谁家的孩子,天都快黑了怎么还不回家,她跑得飞快,一会儿就不见踪影了。 刀疤脸皱着眉头,一指来时的山下。 ——大哥,咱们那边走! 胖子却急了。 ——兄弟,还没告诉我哪里有打尖的地方呢! ——朝前走就有! 众人打着电筒远去,刀疤脸不时地回头探望,但胖子继续一个人,他背着大口袋,步履蹒跚继续朝前面走去,直到走到看不清楚样子,他还是一个人独行。 等转过重重山弯曲,直到再也见不到人烟,胖子才说了一声“下来吧”。 小姑娘从胖子前胸的衣服里哆哆嗦嗦爬了下来,胖子的大肚子瞬间也小了许多。 ——你是无家可归了吗? 胖子问。 视线晃动,小姑娘在点头。 ——那就跟着我走南闯北吧,我还缺一个徒弟。 ——你是赶着尸体走的那种人吗? ——算是吧,什么都干。 胖子笑着朝前面走去。 ——死了的人,真能走吗? 小姑娘撵上胖子,又追着问。 ——怎么会?死了的人就跟土坷垃一样,扔在地上就躺着,被雨一淋就一堆泥,怎么会走路?! ——我该怎么叫你? ——吴,叫我老吴。你叫什么? ——冬缦,芮冬缦,我娘说,我是冬天生的。 ——你娘呢? ——死了,下了很多场雨,她已经变成泥了吧。 ——告诉你,我可是能长生不老的人啊。 ——什么叫长生不老? ——就是不会死。我以前得了病,临死的时候反而好了,你说,我是不是该长生不老了。 ——差不多吧。不过一直活着,也挺难受的吧。我娘说,活着就是受罪。 ——她是受罪,我不是,我行走江湖,无拘无束,无牵无挂,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多逍遥的日子啊!跟着我走吧,从此之后,你就是我的徒弟。 …… 片段一闪,又是一片凄凉的景象。风并不是很大,但满世界都是黄土飞扬。一个不小的村镇就盘卧在这漫天黄沙里,村镇的外面是一条已经被轧烂了的柏油路,柏油路两旁都是集市。 吴胖子带着芮冬缦在集市上徘徊,芮冬缦看中一条纱巾,吴大宝掏出一沓脏兮兮的毛票,递给摊贩,然后转手将纱巾递给芮冬缦。 ——十来岁了,得好好养着,不能被风吹烂了皮。 芮冬缦用纱巾连头带脸地包裹起来。她顺手拿起货摊上的一个小镜子照了照,镜子里好像丽光一闪,一张俊俏青涩的脸映在了里面。 吴大宝听见不远处吵吵闹闹的,还时不时有年轻人的笑声,他拉着芮冬缦赶了过去。他看到一个瘦削的人躺在地面上,他头发凌乱,脸出奇得小。几个年轻人正在肆无忌惮地殴打他。 ——妖怪!废物! ——弄死你! 吴大宝冲过去,他端详了一下那张脸,急忙张开双臂拦住小青年们。 ——不能打了! ——龟孙子!你是干甚的来?!还敢护着这双面妖怪? 吴大宝掏出大口袋里法器。 ——我是法师,收妖怪的法师! 第五百一十一章 双面小郎萧使君 整个视野里传来芮冬缦的一声惊呼。 被吴大宝救下来的那个人胆怯地望着他们,他的脸奇丑无比,而且后脑勺上还有一张没有表情的假面。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怪胎。但吴大宝却没显出那样惊讶,看他看怪胎的表情,反倒像失散多年的亲戚似的。 ——小郎,你怎么在这里? 吴大宝不停地询问双面人,他一上来便叫他小郎。但小郎不说话,他不停躲闪着芮冬缦,对吴胖子倒显得有些亲近。 ——你后面的脸,也是在那里之后才长出来的吗? 吴大宝继续追问,但小郎一语不发,他的眼睛瞳孔乌黑,而且空空洞洞,看上去仿佛就像无底深渊似的。 他们三人正在一座破庙里面,小郎终于安静了一些,他看向吴大宝,两人对视了有那么一会儿。吴大宝忽然像塑像似的停在那里。 ——师父,吴师父! 芮冬缦叫着他,但他一动不动,仿佛丢了魂魄似的。就这样过了好久,吴大宝才像倒气似的,“嗷”的一声醒了过来。 ——小郎,没想到你还有这能耐!你跟我走吧,在外面乱跑,早晚会被那些人当怪物打死的! 双面人的眼里流下两行泪来,他不停地点着头。 芮冬缦看着他,觉得他原来除非状貌怪异,其实也并没有多么可怕。 ——你还能找到那个地方吗? 吴大宝问小郎。小郎顿时浑身不停颤抖起来,他像拨浪鼓似的摇着头,然后又迟疑着点点头。 ——放心,我也不敢再回去了。被那些鬼抓住,估计都死无全尸了。不过,那里面的宝贝,才是真真正正的好东西啊。 吴胖子使劲拍着自己满是肥肉的胸膛,继续感叹着。 ——我这里,你还记得,老许那家伙说,我活不过一年,结果多少年过去了,我活得好好的,全好了!好东西啊,简直就是这个世界上的独一无二的宝贝。可惜,那地方太险,要不真想永远抱着那宝贝睡觉啊。 他这一番话,反倒让小郎彻底慌神起来,他腾地站起身,啊啊地喊着,又叫又跳,还张圆臂膀,像是要阻止吴大宝做什么事似的。 ——我知道,我知道。 吴大宝不停点头表示同意,然后又回头告诉芮冬缦,让她好好照顾小郎。 ——这孩子,太可怜了,从小就孤零零的,九死一生逃出来,还吃了这么多苦,脸都变成了这样,咱们一定要好好待他。他这个样子,在外面行走真的很不方便啊。 芮冬缦嗯嗯着同意师父的话,吴大宝低头想了一想。 ——人们啊,整天就是欺负丑人,害怕恶人,畏惧神人。得给他攀附个富贵亲戚,他姓萧,前段时间听书,说以前有个一只眼烧书的皇帝,叫萧绎。咱们干脆就说他是老萧的后代,是老萧的代言人,他有那种看透人心的能耐,要不就叫萧使君吧?小郎子,萧使君这名字行不行? 小郎子拼命点头。 ——行走江湖,都需要个名号,以后就说你会改元辰宫吧?萧皇帝传人,改命萧使君。嗯嗯,这名头不错,能唬人。以后咱们仨,就可以相依为命咯! …… 我举着那个拖把杆,头上已经满头大汗。之前楼道里的动静原来只是一个出病房透气的病人——好在这层病房都是单人间,而且并非那种重症病患,大部分应该都是像我们这种表面上做身体检查,实际上在隔离观察的人。 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支撑到现在还未曾暴露。换成一般病房,大概早就被发现了。 不过即使如此,我拿着那根木头棍子,也在每个护士头上来了几下——罪孽啊罪孽,想来自己生病的时候,从来就没有遇到过护士扎针扎疼过的情况,如今我却变成了辣手摧花的暴力狂,真是不知道怎么才能偿还如此冤孽。 我朝华鬘看过去,只见她额头也渗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还剩下一刻钟就到零点了,她要再回不来,会不会把沈喻的灵体也滞留在芮冬缦的幻境里啊? 要是那样,可真是出师未捷身先死,赔了夫人又折兵。我急得使劲搓手,但现在既不能叫她,也没法催她,只能干等着,真是急煞人也! 我盯着华鬘出神,却没料到有一双大手从背后伸过来,突然紧紧掐住了我的脖子。 …… 华鬘何尝不着急——芮冬缦这个人舍不得丢下的记忆片段真是太多了,她根本没有时间细看,只能飞快翻动起来,争分夺秒地读取着这个女人的一切。 她看到一张吱呀作响的破床,吴大宝不知何时正赤裸着身体,浑身是汗地趴在芮冬缦身上。但视野中只传来了芮冬缦的气息,她像一个有呼吸的木偶,任由吴大宝在发泄着欲望,自己却一动不动。 ...... 曲曲折折的山路,大雨如注,三个人在不停赶路,吴大宝穿着雨衣,一手帮小郎子打着雨伞,一手举着伞,罩在芮冬缦头上。芮冬缦从他手里夺过伞来自己撑着,她光着脚丫,在一片泥泞中跟随他们跋涉。 ...... 入夜,星光满天,篝火熊熊的小村谷场。吴胖子用沙哑的嗓音哼着莫名其妙的咒语,带着阵阵咳嗽声兀自在那里蹦跳着,芮冬缦的嘴边横着一根笛子。 不远处,萧使君瑟瑟缩缩躲在谷垛里——他最怕的东西,好像就是火。 吴胖子跳完大神。芮冬缦跑到草垛边,把水壶递给小郎子。小郎子咕咚咕咚喝着水,他从自己的衣兜里摸索出半块点心,塞到芮冬缦手里。 一个中年汉子凑到吴大宝耳边,指着芮冬缦,似乎在询问着什么。吴大宝使劲摇着头,中年汉子十分不悦,他咒骂着走到草垛边,使劲朝芮冬缦的身上捏了一把,然后哈哈大笑着离开。 小郎子愤怒地嗷嗷叫着,他散开头发,瞪大眼睛望向中年男子。中年男人正在路上大步流星地行走着,忽然就像一根木头桩子似的扑倒在地。 场面一晃,汉子的家人开始在吴大宝面前叩头上供。汉子这才捂着胸口,慢慢苏醒过来。吴大宝得意地转头看着他们,但他又剧烈咳嗽起来,然后噗的喷出一口鲜血。 第五百一十二章 观灯异常 三个人站在光秃秃的山巅上,吴大宝和小郎子站在前面,手搭凉棚往远处眺望着。 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片无边无际的沙漠,它磅礴万里,毫无生机,既像大地的尽头,又如宇宙的初生。 ——不在这里了吗? 吴大宝问小郎子道。 小郎子点点头,他忽然就地转了一百八十度,朝东南方向指过去。 ——在那边? 吴大宝瞪大了眼睛问。 小郎子再次点点头,他蹀躞着走下山坡,朝太阳升起的方向走去。 长长的片段记录,三个人日夜不辍地朝东方行走着。晚上星光漫天,路上便是三个身影,白天艳阳高照,吴大宝就像当年掩护芮冬缦似的,把矮小瘦削的萧使君“挂”在身上,然后披着宽松的衣服,继续前行。 ——从那里出来后,我也是朝着太阳,不停地逃啊逃,后来也流浪到过湘西,跟一个将死的老爷子学了赶尸的技巧,可这个年头,有谁还需要赶尸呢。不过,现在倒是用上了啊。 芮冬缦不太明白。 ——有飞机,有火车,我们也有钱,为什么非要走呢? ——因为我们三个,都是没有身份的人。一个人没有身份,对别人来说,既是怪物,也是空气。 吴大宝如此回答着。 又一个片段,华鬘看到芮冬缦的视野里出现了一个熟悉的地方,没错,这就是魏阳,是她来到人间就生活的场所。 吴大宝惊讶地指着这座城市。 ——小郎子,就在这里吗? 小郎子浑身颤抖地点着头。 ——具体在哪里?有恶鬼看守吗? 小郎子使劲点头,不过他却往山下指去。顺着他的手指,可以看到一座颜色又新又俗的寺院就躺在山坳里,那正是邪关镇的娘娘庙…… 华鬘正想继续翻动下一个片段,不过此时此刻,她看到幻境里就像褪色的衣服似的,所有颜色都开始慢慢变淡。 大概时间到了,如果再执迷于询问,那不光芮冬缦的中阴身回不去,恐怕就连自己都不知道魂归何所了。 如果在观灯的时候切换身份,那另一个不会观灯技巧的人,会不会一直被“锁”在这里? 她心中一凛,赶紧从草丛中抽身起来,然后朝来时的路跑去。果然,芮冬缦的中阴身正在草地里反复逡巡着。 ——喂,这里呢!拿你的包袱来! 华鬘大叫一声。芮冬缦中阴身果然听到了动静,她不顾一切地朝这边冲来。华鬘趁机把花布包袱抛在地上,然后转身就朝幻境的边缘跑去。她准备要回到现世了。 但她跑着跑着忽然听了下来,因为她在幻境边缘隐隐约约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影子,那影子简直比魏阳的摩天大楼都高。华鬘终于忍不住停下了脚步。 …… 从背后勒住我脖子的人,正是从昏迷中醒过来的鲁玉方。我大概一直盯着几个护士,不停用闷棍敲他们脑袋,没想到把这个身材魁梧的大汉给遗漏了。 我也急了——万一鲁玉方乱动,那华鬘和芮冬缦都有危险!想到这里,我不顾一切地朝地上使劲一蹬,然后借力使力,一头撞在鲁玉方脸上。 他刚醒过来,脑子估计还没转过来,所以这一头正好凿在他鼻梁上,他大声惨叫,如山崩地裂似的仰到在地,只听“咚”的一声,他的头又碰在暖气片棱角上。他接连哼了两声,再次昏了过去。 我赶紧翻身过来,然后举着扫把杆,朝他头上使劲敲了几下。看着他五大三粗的身材,我生怕再出什么意外,干脆扯下一个白床单,将他双手双脚都绑在一起。等忙完这一切,抬眼看表,已经是差十分十二点了。 我急火攻心,华鬘似乎还没有结束观灯的意思,照这样下去,眼看零点一过,两人身份互换,那沈喻一旦陷入沉迷,无法解除观灯状态,那她自己也回不来了! 正在着急的时候,忽然听到华鬘那边呼地喘了口气,她眼睛慢慢打开,然后不停喘着气。 “你吓死我了!”我说,“怎么样?看到什么了吗?” 华鬘愣在那里,一言不发。 我看她不动,再看看芮冬缦,心里咯噔一下——这家伙方才观灯死了韩毅,这次不会也把芮冬缦“带走”了吧…… 我急忙上前,摸了一下芮冬缦的鼻息,好在她还在呼吸。 “喂!”华鬘终于开口了,“你到底想干嘛?不先来管我,却去关心这个女人!” 我赶紧跑过去,把她从地上扶了起来。 “幸亏你及时醒过来了,你在幻境里也没办法看表吧。” 华鬘拍拍脑壳:“戴什么表?我自己脑子里就有天然的时钟!时间不够,别废话了,我跟你讲讲看到了什么。” 华鬘将所见所闻言简意赅地跟我叙述一番,一口气说完后这才放下心来。 “这女人估计是个内心戏丰富的家伙,她的记忆太多,根本看不过来。” “那怎么办?”我问。 “不是把一些细节告诉你了吗?明天让沈喻拿这个当了解到的情况,吓唬她,逼着她讲出真相。” “明白。” “我观灯的时候,这群人没捣乱吧?不用再把她们都打昏吧?” “还不用打昏?!我都快把这几个年轻护士脑袋打成猪头了!”我抱怨着说。 不知道为什么,华鬘今天有点蔫,尤其是这次回来,她越发沉默寡言起来。以前往往到“换班”的时候,她都会觉得自己话没有说完,所以这个时间点她总是不遗余力地跟我使劲聊着。 但这次不同,她明知道沈喻马上就要在躯壳里取代自己,然后并没有恨不能跟我把事情说尽聊透似的。 她只是默坐在那里,她手里还摆弄着一个奇怪的东西。当发现我正在盯着那东西的时候,她下意识地将它藏在了自己胸前。 “你今天怎么了?”我禁不住主动开口问道。 “没什么。”华鬘悠悠地说。 “但看你今天好像很不开心的样子。”我偷偷瞥着她的脸,她脸色比刚才越发差了许多。 “唉,”她长叹一声说道,“因为刚刚在幻境里,我看到自己的师父了……” 第五百一十三章 沈喻回归 我还想问华鬘遇到师父是怎么回事,但此时已经迟了,她忽然一下子瘫在我的怀里,转瞬醒过来的人已经成了沈喻。 沈喻见自己正被我抱在怀里,想都不用想,肯定误以为我正跟华鬘做什么不堪的事儿。她一把将我推开,狠狠瞪了我一眼。 她正要开口骂人,忽然看见地上躺着一堆“尸体”,就算她平时阅尸无数都吓得往后一退。 “这到底怎么回事?怎么最近每次醒来,都觉得天翻地覆了一遍似的?外面天上这是怎么了?为什么有这么强的光?” 我刚要对她从头到尾解释一遍,但此时的就听躺在地上的鲁玉方闷哼一声。我迫不得已,只好拿起扫把杆,又上前当当当给他脑袋来了几下。 沈喻看得目瞪口呆。 “你疯了?什么时候这么暴力了?” 我擦着汗,先给她解释了一下这病房的残局。 “这个女人就是芮冬缦?这个男人是邪关镇的鲁玉方?他被她搞得五迷三道了?想帮她逃走?” “他是被华鬘撂倒的?” “没错,不过头上这包都是我打的……” 沈喻低头看看那些小护士。 “这些女孩——也是你打的?你这太暴力了吧,你看看,本来细皮嫩肉,被你搞得鼻青脸肿,啧啧,真是人面兽心。” 我使劲挠着头皮,尴尬地杵在那里。 “你将来不会也对我下这样的毒手吧?”沈喻抬头看着我问。 “怎么可能……” “来,我看看你用的什么棍子。”她朝我伸过手来,“这武器肯定沾满了你的罪孽吧?” 我讪讪地把那根扫把棍递给她。她转着看了一圈,啧啧地说:“下手真特么太狠了,木头都被你打劈了。” “赶紧想想这里的事儿怎么解释吧,我不会被当成袭击病房的凶手抓起来吧?” “不会。” 沈喻话音未落,我就觉得自己头上“咚”的一声,顿时眼冒金星,晃了好几下都没站稳,只看见沈喻双手握着棍子,看我没倒,又朝脑袋来了一下。 我咕咚一声栽倒在地,躺在了鲁玉方的身上。 …… 等我醒来时,发现自己重新躺回了病房里,我额头被一块纱棉遮住,火辣辣地生疼。 天好像已经亮了,但透过玻璃,还是能看到天空中的闪光,而且现在那闪光开始变得五彩斑斓,而且它们的色彩不停变幻,就像桌面屏保一样的流转莫测。 我使劲用两肘支撑着坐起来,刚要下床,就看余以清推门走了进来。 “沈喻呢?”我赶紧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嗐,沈老师说,她本来想偷偷带你去夜审芮冬缦,结果正好撞见鲁玉方打昏护士,想带她逃走,你们跟他厮打起来,你被鲁玉方打昏了,沈老师打昏了鲁玉方,然后报警,就是这样。 “可笑的是,那个鲁玉方还诬告你和沈老师殴打他,他不是欠揍嘛!护士们都指证说,他就是那个藏在芮冬缦病房里,将她们一个个引进去放倒在地的家伙。” 我指指窗外:“搞清楚外头这光是怎么回事了吗?” “搞清楚了,权威人士说,昨天地球周围空间的高能粒子突然增加,这些粒子进入大气层,因为密度极大,所以就引起了这种‘极光’现象。 “这些粒子太强,既有辐射,还干扰磁场。现在整个祁岭省北部地区,别说无线电,连手机信号都受了影响。专家还告诫市民要尽量待在家里,减少外出活动。” “这种情况,还要继续多少天呢?” “谁知道?专家还在监测,据说这种高能粒子的密度,比太阳耀斑一级爆发还要大许多倍,但奇怪的是,现在还没找到这种粒子的来源——咱们都知道,离地球最近的恒星就是太阳,其次好像就是半人马座α星,就是《三体》里面的那个星系,但他们也没观测到那里有恒星异常活动。” 我瞪大眼睛:“开什么玩笑?!宇宙很大,就算是别的星系异常剧烈爆发,等我们观测到也是多少年以后的事情了。 “你想想,时间漫长,宇宙无限,这些高能粒子从爆发到地球,旅途之中早就稀释到微乎其微了——所以专家现在这套解释,只能是骗骗鬼,换个普通科幻迷都不相信。” “好啦,无论天上是什么光,反正不是咱们刑警的光。”小余耸耸肩说,“林队怕你再出事,叫我在门口坐了一宿守着你,你看,我黑眼圈都出来了。” “你们林队呢?沈喻呢?” “唉,你们这些直男,真的是脑子直到骨髓里去了!别人眼皮都不打架地看护你一宿,你不先说声谢谢?” “谢谢——她俩在哪儿呢?” 小余彻底放弃。 “她们俩是钢铁战士,昨晚还跑出去查新的‘十恶’案的尸体。刚刚听说芮冬缦缓过来了,她们已经立刻折了回来,正准备审讯那个女人——哎哎,别猴急似的脱衣服,不用换衣服!咱不出门,就在这医院里头呢!” …… 我跟着小余坐电梯往上到了楼顶,然后她带我走进一个房间,这个房间有块隔光玻璃,正好能看到里面小屋的情景。 “医院都有审讯室?” “哪儿能?这是原来的一个仪器监护病房,腾出来做的临时审讯室。” 我看到林瑛和沈喻坐在一张简易的桌子上,她们对面是芮冬缦,她头发有些纷乱,但脸色却不算苍白,没想到经历了一次观灯,她脸反而还显得红扑扑的。 “医生说,她状态没问题。”余以清在我耳边说道,“倒是那个老鲁,真的是外强中干,被沈老师砸脑震荡了,现在还没醒过来呢。” 我低头看看自己的双手——昨天晚上自己打人究竟是用了多大的洪荒之力啊。 “说吧,姓名,年龄,哪里人,做什么的。”林瑛喝口水问道。 芮冬缦一言不发。 “你跟鲁玉方是想逃出医院吗?你们想去哪里?” 芮冬缦纹丝不动。 “老鲁为了包庇你,现在挨了十几闷棍,还在病房里躺着,你难道就没有一点儿愧疚吗?”林瑛继续问。 芮冬缦看着她俩,然后冷笑一声,继续保持沉默。 沈喻这时清了清嗓子。 “你当初逃出那个小村子之前,肯定遭受了许多非人的虐待吧?” 她话刚说完,就看见芮冬缦浑身不停颤抖起来。 第五百一十四章 关键信息 “说说吧,说说以前的事儿,其实你不说,我们也了解得差不多了。比如你小时候怎么逃走,怎么在山洞里遇到吴大宝,又是怎么成为他的养女、徒弟和情妇……”沈喻看她还不开口,索性直接讲了下去。 “别说了!别说了!”芮冬缦声嘶力竭地喊了起来。 “可以,我也觉得,许多事情还是换你来讲比较好。”沈喻很客气地建议道。 芮冬缦叹口气,她虽然依然坐在那里,但看得出来,她的表情已经松动了许多。 “能给我一杯水吗?”她终于开口问。 “可以。”林瑛点点头,她朝玻璃窗做个手势。 “我要冰水,冰彻肌骨的那种。”芮冬缦对林瑛强调道。 …… 芮冬缦没有讲自己小时候的事,也没有提及自己的父母,没有提及自己的家乡。我想,那一定是她根本不愿意触及的回忆吧。 她只从跟着吴大宝流浪开始讲起,讲起两个人怎么风餐露宿,怎么卖跑药,跳大神,忽悠钱财,又是怎么遇到双面人小郎子,怎么把他也带了进来。 “小郎子那个人,长得诡异,但并不是坏人。”芮冬缦再三强调道,“他那双没有眼白的眼睛,仿佛能看透人心似的,而且不光看透人心,还能看到你的前世今生的影子,特别奇怪。 “但小郎子是个无害的人,他有时候也会发怒,会让你头疼欲裂,但他其实没有吴胖子那么多想法。他跟我一样,只是吴胖子的工具,听他指使罢了。” “吴胖子对你好吗?” “怎么说呢?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坏吧。管吃管喝,他也不是在意钱的那种人,他赚的钱,好多都扔给我管。行走江湖,如果没个男人,我单独一个女人也风险很大。” “江湖?现在还有什么江湖吗?”林瑛问道。 “江湖永远在那里,只是你们换了一种说法——现在叫‘社会’了,对不对?社会和江湖,有什么区别吗?”芮冬缦反问她。 看来这个女人,还是相当地伶牙俐齿,难怪并不是大老粗的鲁玉方被她唬得一愣一愣的。 “你管着钱,听这意思,吴胖子对你又不怎么样,他还欺负你吧?你就没想过逃走,没想过结束这种颠沛流离的生活?”林瑛问。 芮冬缦发出一声冷笑。 “呵呵,我小时候,见识过什么是正常人的生活,我情愿颠沛流离,也不想过那种日子。每一个正常家庭的暗影里,其实都有一些不为人知的残忍的东西,不是吗?” “你说得不是没有道理。”沈喻附和她一句,顺便接管了对话。 “吴大宝跟小郎子,之前就应该认识,对吗?” “是这样的,否则小郎子也不会那么依赖他。” “小郎子为什么叫萧使君?”林瑛插嘴要问,但被沈喻抬脚踢了一下。 芮冬缦倒是没有注意:“说是给他找个可以攀附的祖先,主要是为了挣生活费。因为自从有了小郎子,我跟吴胖子身上的事就轻松多了。 “老吴喜欢翻旧书,不知道从哪里找出来个‘观元辰宫’的说法,就套在了小郎子的技能上。我们主要去一些穷乡僻壤,那种地方虽然赚得少,但也不会引人注目。” “老吴有时候也会利用你赚钱吗?” “也不算利用吧,他的目的也不是赚钱,我也要在这个团体里吃吃喝喝,做点儿事情是应该的——小郎子把我看成妹妹一样,如果我一挨欺负,他就会愤怒,就会搞乱别人的心智。 “所以有时候,老吴就让我打扮得暴露一点,吸引一些来围观小郎子看元辰宫的男人。男人们要对我动手动脚,小郎子机会愤怒发难,然后将他们弄得神志不清。 “他们家人以为男人得罪了神仙,都会祈求我们挽救他们,老吴总会趁机再敲诈一笔——其实小郎子没那么大能耐,被弄疯弄晕的人,过一会儿自己就醒过来了。就是这么回事儿。” “你知道他们俩是从哪里认识的吗?” “具体不清楚,小郎子不会讲,老吴也没说过。不过天长日久,听他们话里话外,感觉他们应该以前是老乡,而且还一起去打过工,后来大概遇到了什么事情,老吴逃走了,小郎子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是什么打工的地方,听他们谈起过吗?” “这个,我猜应该是钻井队的。” “为什么?”沈喻诧异地问。 “因为他们总谈起沙漠。老吴得病后,还带着我们往南走。我们去了和田,在喀喇昆仑山上眺望过那片沙漠,好像是塔克拉玛干,无边无际的。” “塔克拉玛干?!” 不光沈喻和林瑛,就连我们外面的人都惊呼一声。 “怎么了?不相信吗?”芮冬缦莫名其妙地问道。 “不是,你有没有听说过老吴提到其他事情,那种比较怪异的事情?” 芮冬缦低头想了一会儿。 “他一直觉得自己能长生不老,这算怪事吗?” “为什么?” “他说,自己曾经去过一个地方,那地方有宝贝,被宝贝一照,就能消除百病——他说自己以前类风湿,整个关节都是疼的,结果照过那东西之后,整个人全好了。 “不光类风湿好了,就连近视眼都好了。他说这是神的恩赐,神既然能医他的病,自然也就能让他长生,他觉得自己余生很长,所以对钱财这些东西才会看得很淡。” “那小郎子也是被那东西照成双面人的?” “这个就不清楚了,老吴偷偷跟我说,大概是神灵想让小郎子护法,所以他才变丑,丑人才能震慑邪灵,对不对?” “那,你相信老吴的话吗?” “呵呵,什么相信不相信的,我们仨在一起,其实还挺开心的。” “那个画家,就是看元辰宫通知警察来抓小郎子的人,是你们弄死的吗?” “怎么会?我估计是在看元辰时受了惊动,那个人神志迷乱,自己疯了才自杀的吧。 “因为那个时候,我们根本没有时间,老吴得了绝症,他觉得自己快要不行了。小郎子认为娘娘庙底下有老吴说的那种神物,我们正打着观元辰宫的幌子,按照小郎子的指引,疯狂挖地道呢,哪里有时间去管外面的事儿!” 第五百一十五章 救命稻草 芮冬缦说,吴大宝那一年得了一种慢性病,时不时就会吐血——他从来不去医院检查,后来找了个小诊所。小诊所的医生告诉老吴,他这个看起来像是癌症,如果不治的话,恐怕活不过明年。 “如果治疗的话呢?”吴大宝问。 “就算治愈,也只能延长个四五年的生命吧。” 这给了吴大宝当头一棒,他总是认为自己是神眷顾的人,肯定能够长生不老,但残酷的现实击垮了他,他有两天都瘫在床上,不吃不喝,仿佛想要提前绝食结束生命似的。 到了第三天,吴大宝才一骨碌爬起来。他想到了当年的宝贝,他决定要找到宝贝,挽救自己的生命。 这个世界上,有的人爱钱,有的人爱物,但无论什么人,在远远看到死亡走近的时候,都会抛弃一切,热爱自己的生命。 吴大宝一行去了和田,然后又在小郎子的指引下来到魏阳。 “他们说,魏阳有看护宝贝的鬼,我也不知道那具体是什么东西。”芮冬缦说,“最后他们才找到娘娘庙,小郎子说,娘娘庙地下有宝贝,但埋藏的很深,而且没有魔鬼看护。” 于是他们利用小郎子,先连吓唬带忽悠,先搞定了娘娘庙的看管人黄丰登,还给他封了个大师的名号,但黄丰登仍不知足,他经常偷看芮冬缦,往往看得张大嘴巴,连口水都恨不能流下来。 他们需要一个死心塌地的本地人,这样才能帮他们解决外面的一些事情。 所以吴大宝就找到芮冬缦,说:“为了师父这条命,要不然,你委屈一下?” “行吧。”芮冬缦点点头。 她告诉我们,她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这个世界上的东西,人想拿在手里,总会付出一些作为回报。 “就算你在路边捡到一口袋大米,你还得费力拎回家,对不对?你浪费的力气,也是你要付出的东西。” 就这样,芮冬缦“嫁给”了黄丰登,当然,她有时候也会继续跟吴大宝同房,黄丰登知道,但似乎并不介意。 三个人开始打出萧使君的旗号,很快,娘娘庙的名头就传了出去。 他们收了很多信徒的捐献,表面上拿全部的钱扩建庙宇,但其中一部分钱也用来搜找通往地下世界的通道。 吴大宝对黄丰登、义工们说,娘娘庙是建在圣人之墓上,找到圣人之墓,有万世不竭的财富。 这群人对此都深信不疑,白天工地里忙个不停,晚上娘娘庙的人在地下掘个不止。 当然,他们也在庙里设计了大大小小的机关,白天的时候,小郎子就被藏在这些机关里。加上小郎子有种能屏蔽人心的能力,所以只要他藏起来,不想让人找到,一般人就很难排除这种干扰。 就这样,他们终于挖到了通向鹿丘王墓的出口。吴大宝曾经带着小郎子下去过一次,他们发现上层墓穴里到处都是珍宝,也到处都是威胁。 而那时候,警方的排查越来越密集。吴大宝只想治病,当然,如果能够的话,他也想把那种能长生的宝贝据为己有。 所以他想出了一个计策,他把墓室有财宝的消息在庙里散播,打算让那些民工和义工们鹬蚌相争,引起墓室里怪物的注意,这样他就能带着小郎子等人,直奔地下,夺取宝物。 而且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将来警察来了,对他们这些分文未取的人也无法控诉。 “我们只是好奇,进墓室看了看,还差点儿迷路冤死,那些文物,我们可连碰都没敢碰。” 这就是吴大宝准备好的说辞。 后来正如他们想的那样,吴大宝带着小郎子和芮冬缦走在前面,他告诉芮冬缦,让黄丰登殿后。 “那色鬼老头子,只听你的。”老吴如此说。 黄丰登果然老老实实地殿后,小郎子领着他们绕过一桌一桌的宝贝,穿过几个墓室,然后蹲守在一块石壁前。 他们等了一个钟头的样子,老吴简直都要不耐烦了。 “使君,是这里吗?” 小郎子点点头。 “总不能这样干等下去吧?” 小郎子没有动,又熬了一会儿,老吴忍不住又要开口唠叨,但就在这时候,那石壁忽然嘎达嘎达响了起来。它像一道石门似的缓缓上移着。 一个山洞露了出来,他们连忙钻了进去,只见下面是一道长长的石阶,好像是通往不见底的深渊似的。 “就是这里吗?”吴大宝问,但就在这个时候,石壁后边忽然跳出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它张嘴就把黄丰登一口咬断。 老吴吓得大叫一声,他拉着小郎子,噔噔蹬就朝下面跑去。 芮冬缦惊慌失措,她没有办法,只好掉头朝石洞外面退出去。怪物还没来得及冲出来,那块石壁又嘎达嘎达关闭起来。 芮冬缦只好独自一人在黑乎乎的山洞里徘徊,她没有手电筒,只能摸黑走着。就这样不知道走了多久,她依稀听到有人叫自己名字。 “冬缦,冬缦……” 她认出了那个声音,那便是五大三粗的那个派出所警察,他曾经劝过芮冬缦,想让她跟自己一起走,想让她离开娘娘庙,过正常人的生活。 但他不知道,芮冬缦最怕的,就是过正常人的生活。她永远不想有个家,永远不想结婚生子,永远不想生活在家庭那种有阳光的黑暗里。 童年的遭遇,给她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 所以,她当时把事情告诉了吴大宝,吴大宝将计就计,在审问的时候,芮冬缦反咬一口,说鲁玉方想强暴自己。 鲁玉方确实抱过她,但这也谈不上什么强暴,而是她主动投怀送抱。 没想到这个男人对自己这样痴情,他被诬告,但还是惦记着自己,而且居然寻到山洞里来了。芮冬缦有那么一瞬间的感动,但她随即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她不想结婚,不想成为某个男人的私有财产,成为他们攥在手里的一只小鸟,就像当年父亲那样,他轻易地一使劲,就把母亲活活捏死在了手里。 但可悲的是,她如今好像必须依靠男人才能生活下来。 她只好嘤咛着,朝洞里喊了一声。 “我迷路了,我在这里!” 第五百一十六章 盲目的爱情 大概是阅人无数,芮冬缦不禁很会在男人面前装出一副人见犹怜的样子,而且更知道用什么手段,才能让自己在男人眼中更有价值。 所以,当鲁玉方找到她时,她其实本来已经就又冷又饿,浑身无力地瘫坐在地上。 但当鲁玉方想背着她往回走的时候,她却果断地拒绝了。 “谢谢,我能自己走。” 鲁玉方去娘娘庙时十分匆忙,他只剩下半壶水,他把水递给芮冬缦。 “这水我喝过,要是不嫌弃……” 芮冬缦二话没说就接了过来,咕咚喝了一口,然后又把水递还给他。 “都省着点儿喝,还不知道何时能走出这鬼地方。” 鲁玉方问她为什么会来这里,还有娘娘庙里其他人的去向。 芮冬缦淡淡地说,我一个弱女子,还能去哪里呢?反正命运裹挟我去哪边,我就只能来到哪边罢了。 她这句话让鲁玉方听得心疼无比。他们两个人一路摸索着,沿着一个方向前进,后来他们经过了那片被华鬘打糊了的蜥蜴尸体,再后来,他们无意中撞见了下来搜索的林瑛。 林瑛询问鲁玉方,这个女人是谁。 鲁玉方回答说,这就是那个芮冬缦,不过,她应该不是嫌疑人,只是一个受害者。 “是不是受害者,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得靠证据。”林瑛如此回答。 鲁玉方觉得芮冬缦受到了侮辱——侮辱芮冬缦就是侮辱自己,他一怒之下守在芮冬缦身边,不再回答问题。 西方童话里,爱情天使丘比特总是蒙着眼睛,这只能说明一件事,爱是盲目的。 因为常常盲目,所以往往胡来。 老鲁因为芮冬缦动了气,似乎连自己的本职都忘得一干二净。他不止不回答问题,到医院住下后,他还到处打听鹿丘王墓里的调查进展。当听说吴大宝、萧使君都命丧黄泉的事,他一下子心惊胆战起来。 ——娘娘庙里的几个头面人物都莫名其妙死了,剩下的唯一一个就是芮冬缦了! 所以,只要芮冬缦留在魏阳,她肯定会遇到危险。即使没有外人杀她,那她也是杀害娘娘庙其他人的第一嫌疑人! 鲁玉方心慌得根本睡不着觉,窗外的天光异象更让他坐卧难安。他于是悄悄溜出病房,偷偷顺出自己的警服,换了一层楼,在另一层的护士站询问芮冬缦的下落。 “这个病人在哪个病房,局里面让我来摸下底。” 其他层的护士并不认识鲁玉方,他很快找到了芮冬缦的病房,趁夜溜到病房外面,然后轻轻敲开了门。他把了解到的情况一股脑儿告诉芮冬缦,女人顿时慌了起来。 “他们都死了吗,是被杀的?你确定吗?” “千真万确。你们之前行走江湖,得罪过什么人吗?” “没有啊……”芮冬缦思索着,他们之前虽然骗过人,但只是些许钱财,为那些钱追杀他们到地下古墓里,十分十分不值得。 “玉方,你有什么办法吗?”她心神不定地问。 “事到如今,只能三十六计,走为上计。”鲁玉方说。 “可是,我一个没有身份的人,又能走到哪里去呢?” 鲁玉方一咬牙:“我陪你走!” 芮冬缦直接拒绝了,她说,鲁玉方还有光明体面的工作,不能被自己这个黑户给连累了。 没想到鲁玉方直接拉住了她。他赌咒说,天涯海角,地覆山倾,无论是什么情况,他都愿意陪在芮冬缦身边。 “只要跟你一起,我觉得这辈子就圆满了。人生如逆旅,你我皆行人,匆匆路上,有你相陪,我觉得什么都不需要了。” 芮冬缦这种做法,就跟诸葛亮让刘备三顾茅庐差不多,就是要让鲁玉方得来不易,这样他才会彻底死心塌地来照顾自己。 但是后来想起这些手段,她其实有些后悔。 “要不是当时我故意推托几次,兴许老鲁早就带我下楼,这样你们也找不到我了。可惜,有所得必有所失,一念之差,天堂地狱。呵呵。” 她自嘲似的感慨道。 芮冬缦讲完了她的故事,但是沈喻似乎意犹未尽。 她从文件夹里翻出一张无脸男的照片递给芮冬缦。 “你见过这些家伙吗?” 芮冬缦低头看了半天,还是摇了摇头。 “没有印象——他们的脸,都是这个样子吗?” “是的。” “真的没印象。不过你们能告诉我,他们的脸是先天的,还是像小郎子似的后天变形的?” “抱歉,我们也不知道。”沈喻笑笑说,“你还能想起来吴大宝提过什么过去的事情吗?” 芮冬缦低头想了好久,她最终还是摇着头说:“记不得,他很少说过去的事情,而且说的时候也比较隐晦,他总说自己很早就独自闯荡江湖了。” “好吧。如果将来你想起什么东西,请务必联系我、” “你们打算怎么处置我呢?”芮冬缦说。 “还得请你配合几天,等我们查清楚了,如果你身上没有事情的话,那就自由了。” “鲁玉方也不会有事儿吧?” “他毕竟打伤了那么多人,看最终的结果吧——你还惦记着他呢?” 芮冬缦冷笑一声,她站起来准备离开,但当她走到门口那里,她忽然停住了脚步。 “我想起来两件事情,不知道对你们有没有帮助。” “请讲。”林瑛指指座位,示意她可以继续坐在那里。 “我们当时来到魏阳时,老吴曾经去找了一个熟人了解情况。” “熟人,是个什么人?他叫什么,是做什么的?” “这个我倒不知道,我只隐隐约约听别人喊他‘什么大侠’,老吴和小郎子,似乎都认识他。” “大侠?”沈喻忍不住沉吟一下,“吕大侠?” “对对对!就是他!听他们的意思,似乎三个人是同在一起干活的工人!” 我倒吸一口凉气——原来吴大宝和小郎子跟萨雷阔勒人有交集! “另外一件事呢?” “我傍晚经常去庙旁边那片杂木林散步。下墓之前的头一天,有辆车总是在娘娘庙附近出现,好像在监视着我们,车号我记下来了,是‘祁b·32w32’。我一直以为是你们派来盯梢的车。” 林瑛愣了一下:“据我说知,警方似乎没有这个牌号的车……” 第五百一十七章 车主聂晴 审完芮冬缦了,她提供了许多线索,也将不少事件连缀了起来,比如吴大宝居然认识吕侠,而吕侠又是萨雷阔勒人之一,而且吴大宝曾经在沙漠里打过工,那里与萨雷阔勒岭距离并没有多远。 “小余,你拿着吴大宝的照片,马上联系和田警方和塔克拉玛干的石油公司,查一下,看看往年有没有失踪的油田工人之类的事件,或者之前有没有发生过什么污染和辐射事故之类的。”林瑛忙不迭地吩咐道。 “还有勘探队,尤其是在当年西夜考古队在沙漠中的那段时间。”沈喻提醒他们。 我明白她们两个人的意思。吴大宝既然跟萨雷阔勒人存在交集,那说不定这些人以前都认识。 虽然萨雷阔勒人很早之前就跑到了境外,但据他们说,“师父”经常赶着驴车,跑到当年中苏两国的边境城市,用淘来的金砂置换生活用品。 如果这样的话,吴大宝是不是在买卖用品的时候跟他们认识的呢? 而沈喻就更进一步,她甚至怀疑这些人跟当年西夜考古队的失踪有什么关系了。这也有情可原,同是一片沙漠,虽然年代不同,但陆续发生了这么多事件,很难让人不把它们联想到一起来。 芮冬缦还提及了吴大宝的目的。果然不出我们所料,他不是为了寻找财宝,而是因为生命即将走到尽头,才临时抱佛脚跑到魏阳来。 他的目的就是通过小郎子,找到隗老鲲藏匿在鹿丘王墓下的三枚明珠——他深信这些明珠能够再次祛除他的病患,延长他的寿命。 但小郎却明显害怕这些明珠,芮冬缦怀疑他的相貌改变就跟明珠有关。 这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隗家传下来的歌谣,明珠能延长寿命,也能令人生出“异相”。 不过,所谓的明珠,到底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物质呢? 芮冬缦提到的第三条关键线索,就是那辆在娘娘庙前出现的奇怪车辆。林瑛调取了交管局的信息,发现这辆车是一辆棕色沃尔沃越野车,前些日子刚被报了失窃,报案人是一家公司。 余以清很快从工商那里拿到了那家公司的资料,这是一家名叫“云心堂”的企业,它的投资人是两家企业。 通过工商系统的股权穿透,小余终于找到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它是一家名叫“丹芙”的投资公司,公司的大股东是一个名叫聂晴的女人。 “聂晴?!”当余以清把这些情况跟林瑛汇报时,我一下子就惊到了。 “怎么?你认识她?” “就是言桩海归同学的合伙人。”沈喻淡淡地说,“他记女人记得最清楚,什么女人都爱招惹。” “你已经变得这样了吗?”林瑛也盯着我问。 “谁、谁说的,我记什么人都清楚……” 我刚说完,就听手机叮叮咚咚响了起来,低头一看是出版社的电话,我赶紧接了起来。 “姓言的!”里面传来辛小若的狮子吼,“你到底什么时候有空?!还聊不聊要谈的事儿了!” 我吓得手一抖挂断了电话。 “同、同事……”我赶紧解释道,“工、工、工作上的事儿。” “得得,被抓现行了。”只要是火上浇油的事,小余这厮绝对不会缺席。 林瑛看沈喻脸色突变,倒反而开心起来。她翻着报案记录,指着说:“你们看,这个报案时间会不会很巧,本来都丢了好几天,却正好在下墓前一天报的失窃——那天正好是芮冬缦发现这辆车的日子。” “嗯,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沈喻也点头同意。 “要不——我去找那个聂晴摸摸底?” “摸什么摸?!你就知道摸!你到底是想去摸底还是摸人!”沈喻忽然回过头,没有由尾地怼我一句。 看样子她还在生气,我吐吐舌头,赶紧闪一边去了。 林瑛终于忍不住咯咯笑了,她看到沈喻在瞪着自己,只好又清清嗓子,故作严肃地说:“我同意沈老师的意见,先别打草惊蛇——小余,你找人,暗中盯着这个什么聂晴的。” 我尴尬地站在那里,想没话找话。但我心里其实还有一肚子问题,怎么能随便闲着呢。 “听说又出现了三具重复的尸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件事我们也奇怪呢。那三具尸体很奇怪,额头上的字的确是无脸男刻上去的,但杀人的手法,却又不像无脸男那么干脆直接。 “沈老师昨晚看了卷宗,今天我们正好想去走访——要不,让小余给你讲讲?然后你再去单位一趟,跟女同事聊聊没有谈完的事儿。”林瑛道。 “你什么意思?不是一个女同事找我,是男男女女好几个同事有事情跟我商量!”我跳着脚解释道。 小余不高兴了:“你们都去查案,凭什么把我留下来给言老师说评书?” “我也不同意小余留下来。”沈喻在旁边开口道,“她貌美腿长,怎么能跟这种猥琐男单独待在一起呢——我看施鲢比较合适。” “哎,沈老师!”在办公室里坐着一直打字的施鲢抬头喊出声,“我这可真是人在屋里坐,锅从天上来啊。凭什么让我陪言老师,我跟我们小余是生死搭档,要陪也是陪她啊!” “都别吵了!”林瑛不耐烦地说,“就这么定了,施鲢给言桩讲案子,小余陪着我和沈老师去查那三起十恶的口业案子。” “队长,我再次声明,我可不想陪男的啊!”施鲢央告着,“说好了也让我一起去的。” “哎呀,又不让你陪他上床,瞎比比什么!”小余恶狠狠瞪施鲢一眼,瞪得他心慌意乱,差点儿把鼻涕泡冒出来。 我跟施鲢只好站在一起,眼睁睁看着三个女人说说笑笑地扬长而去。 “唉,言老师,咱进小屋吧。”施鲢擦着鼻涕朝我说。 我们俩走进小会议室,施鲢犹自沮丧,他抱来一堆卷宗,放在我的案头,说:“这是昨晚沈老师翻过的东西,您要不自己先看看——我就不陪您聊了?” “太好了!” 说实在话,有他这个鼻涕精坐在身边,我估计只剩下恶心了——听说他跟小余的关系最近进步飞快,我真不敢想象,小余将来怎么挽着他那经常擤鼻涕的脏手的…… 唉,想远了,还是看卷宗要紧。 第五百一十八章 了不起的元大声 三具口业尸体的案件发生在七月五日,正是我们进入鹿丘王墓的那天,所以在卷宗中被叫做“七·五大案”。 案子发生在柱下区通北街,这是一条被周围繁华的商业区包围的老街。 通北街有个老小区,小区是当年的老国企大件运输公司建的,所以习惯上人们都叫它“大件小区”。小区是分配的房子,老户主都是大件公司的职工。 当然,后来随着岁月变迁,大件公司早就成为了历史,职工们也纷纷下岗,要么换了工作,要么自谋生路,但小区还是那个小区,虽然许多住户已经迁走,但产权还在他们手中。 大件小区也留下了不少老居民,柱下区毕竟也算市中心,生活比较方便,而且随着地区的改造,这里也变成了寸土寸金的地方。 周围的老小区大多拆迁,建起来一座座商业大楼,只剩下大件小区留在原地,孤零零地在一片玻璃霓虹灯里,活像浓妆艳抹的城市面孔上的一枚雀斑。 至于为什么大件小区没有拆迁,坊间有许多种传言,有人说这里风水不好,开发商看不上,也有人说这里的居民要价太高,而且在几个著名钉子户鼓动下拒绝拆迁,开发商根本无法承受拆迁成本。 反正这个小区留在了那里,而且七·五大案的三名死者也正是小区的老居民。 三个死者之一的元大声,是原来大件公司的老工会主席,小区的人都叫他一声“元主席”。 他当年敢说敢言,替工人们仗义执言,帮底层出头,讲了不少得罪上级的话,办了不少触怒领导的事。但元大在职工中威望很高,而且脾气火爆。 当年有个新来的厂长本来想把他调走,结果元大声带着几个老职工,每天二十四小时堵着厂长家门口怒骂,骂了一周,把厂长的小算盘骂崩了还不算,最终将厂长逼得自动打报告调离了公司。 “日他娘的,敢他妈跟咱对着干!厂子是咱无产阶级的,他一个官僚敢兴风作浪。灭不死他!”元大声理直气壮地骂道。 元大声一战成名,所以之后来的领导大事小情都来找他商量——当然,凡是厂里的大事,不跟他商量根本没办法干成。 但越是名高权重,元大声却越发珍惜自己的名声,他不求升官,不求钱财,一心为职工着想,虽然嘴臭,但屁股却从来没有坐歪过。 “人都是王八蛋,从娘胎里一出来,就张着嘴,什么都他妈想要,什么都他妈想吃!老子就不当王八蛋,老子就愿意当大傻币,一辈子就干一件事——给咱们职工谋福利!什么好处,什么东西,甭想少咱工人一钱一厘!” 所以,那时候别的国营厂的人,都羡慕大件公司有这么一号“镇宅神兽”。 但正因为元大声权利大,公司领导都对他敬畏不已,所以后来时代变迁,当老国营厂那套方式不再适应环境的时候,有些变得快的老厂都撑了下来。 但大件公司因为有老元死死盯着,有福利发着,所以错过了许多机会,拒绝了许多变革,最后像一个油尽灯枯,被耗干了所有血脉的老人,慢慢病入沉疴,最后无疾而终。 老元一直闹不明白,有了他的监督,厂领导不可谓不正派,职工们不可谓不努力,全厂上下无不对公司殚精竭力,但好端端的一个工厂,怎么就莫名其妙地倒了呢。 他可能一辈子也想不清楚,“事在人为”这四个字,很多时候是建立在“亘古不变”的基础上的。天变了,地变了,时代变了,那人所有的努力都会一炬成灰,付诸东流。 失业之后的老元,不得不自谋生路。他有人缘,有气场,所以做买卖也不算差,后来在市场上倒腾外贸服装也赚了些钱。 把儿女养大后,老元非但没有退休,反而又找到了自己的事业——他在大件小区里拉出来一个业主委员会,为小区里的老职工继续谋福利。 老元平时满嘴脏话,见谁骂谁。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开发商老板,只要一对话,都被他喷得连个字母都吐不出来。 “这老东西太厉害了,真要听他骂俩钟头,估计都能大小便失禁。”一个开发商派来的谈判代表如此说。 不过一个好汉三个帮,老元平时身边也有两个帮手,他们也都是原来大件公司工会的人,从年轻时就跟着老元,没想到后来又聚在了一起。 “咱跟着元大哥,就是给业主们谋利益的!” 这两个人一个叫吴英婵,六十多岁,嘴皮子相当利索,人称“婵姐”。 如果说老元是张口大骂,从气势上压倒对手,那么婵姐就是特别能搅和。她两片嘴唇一张,横竖左右都是大道理,能活生生将黑说成白,白抹成黑,是一个谈判的高手。 另一个人叫白红兵,因为长得特别瘦,所以别人都叫他“白毛干”。白毛干早年跟着老元呼风唤雨,昼夜不离,吃香喝辣,亦步亦趋。 他伺候老元比伺候老爹还勤快,老元胳肢窝里有几条皱纹,大肚腩里有几条蛔虫他都一清二楚。 这三个人原来是工会主力,现在也成了业委会主力,用老元的话来讲,他们都是从枪林弹雨里出来的战士,“只有战士才靠得住”。 老元带着婵姐和白毛干,替业主出头,跟开发商一轮又一轮谈判,先后耗走了两个项目,虽然最终没有交易成功,但大件小区的地皮价格随着时间流逝也越推越高,原来每平一千三百块的拆迁补偿,现在里外里已经谈到了三千元。 这只是直接补偿,加上房屋补偿、安家费、搬家费、装饰装修补偿、临时租房补偿等等,算下来大件小区比原来多翻了三倍的价值! 就算这样,开发商还是一轮一轮找上门来,他们求着跟老元谈判。因为大件小区已经成了魏阳市中心最后一块有价值、能开发的土地,商人们也不想失去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别的小区都羡慕大件小区:就是因为有了老元,所以大件一拆,业主们个个肯定都成千万富翁了。 但正因为老元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所以他也成了开发商的眼中钉、肉中刺。 第五百一十九章 元大声之死(1) 大件小区有一个小西门。这个门常年封闭,原来小区居民都把不好扔的烂家具、破杂物堆在那里。 垃圾这种东西是有生命力的,只要有合适的环境,合适的空间,它们就会像细菌一样自己蔓延生长开来。小西门的垃圾便是如此,天长日久,它们甚至长到了马路边,将一条马路堵得剩下了半条。 后来元大声管了事,就跟物业公司在小西门那里协调出来一处地方,画上了白色的标线,他一呼百应,带着业主们把垃圾该运走的运走,以后的垃圾就都堆在白线里头。 因为地方很窄,所以那些家具杂物只能向天上找空间,最后码成了一座一层楼高的垃圾小山。 元大声、吴英婵、白红兵三个人的尸体就是在小山顶上被发现的。他们被绑住手脚,并排着跪在一个横放的立柜上头。 当然,额头上也被刻上了字,元大声的是“恶口”,吴英婵的是“两舌”,而白红兵的则是“绮语”。 这跟鹿丘王墓三兄弟的刻字一模一样。 因为最近额头刻字案被曝光出来,所以林瑛最初认为这是一次模仿杀人——凶手将三个人处死,然后仿照网上流传的尸体图片,在死者头上刻字,嫁祸给无脸男们。 但没想到的是,经过法医勘验和字迹对比,竟然发现这些字就是无脸男刻上去的。 不仅如此,带走尸体,然后放在高高的垃圾堆上,把尸体拗成跪着的造型,这也都是无脸男一贯的犯案细节。 现在需要判定的就是,这三具尸体究竟是无脸男直接杀死的,还是跟杜万芊案一样,凶手杀人,无脸男利用尸体的。 元大声三个人并非没有仇人,他们的仇人反而十分明显。 他们先后耗走了好几拨开发商,听说有的开发商还雇了混混给元大声捣乱,他们家玻璃经常被人用弹弓崩烂,电线经常短路,水也有时候被断掉,就连他孙子上学都被人盯梢过。 但元大声不吃软的,也不吃硬的。听邻居们说,有次他瞅见混混跟踪孙子,直接回家拿了把菜刀就冲了上去,他大骂混混,还要当场自刎,吓得混混们赶紧把他手里的刀夺了下来,还像伺候爷爷似的将他开车送回了家里。 当然,今年上半年,元大声夜里回家,还挨过一黑砖,这不知道是哪波人干的,他在医院里躺了三天,然后一骨碌爬回来,继续领导大伙儿抵制拆迁。 “大件公司没了,老职工们就剩下这么个安身立命的地方,你们还想巧取豪夺,做你祖宗的春秋大梦!只要我老元有一口气,就要替大家争取回更多的利益!” 老元三个人是中毒身亡,而且是一氧化碳中毒。警方查了三个人的家,家人都说,当晚三个人凑一起商量事儿——他们经常这样通宵商量跟开发商斗争的办法,家人已经习以为常。总之,三个人一夜没有回家就是了。 警方于是又搜查了三个人可能去的场所,他们经常在一家茶馆聚齐。警方来到茶馆,茶馆老板证明他们曾经来过,但在差一刻十二点的时候离开了茶馆。 断了茶馆的线索,警方只能顺藤摸瓜,排查三个人的车辆。后来发现,他们三个人是开老元的车去的茶馆,道路监控上也看到这辆车开出停车场,朝大件小区的方向而去。 但大件小区附近的摄像头却没有拍到他们回来的踪影,那辆车也不知道去向。 看来,三个人是在开车回家的路上遇害的,遇害的地点不详。 老元这么一死,整个小区的居民都悲愤交加,暴怒的人们围住了现在正在谈条件的开发商公司的总部大楼,把大楼一层的玻璃砸了个稀巴烂。 “还我老元!”他们眼里喷着火,声嘶力竭地喊着。直到警方派了车辆和人员,还抓了两个带头打砸的业主,这才把情绪激愤的群众给劝了回去。 听说吓破了胆的开发商昨天就想退出这个项目,这一年来,他们谈得也十分艰苦,元大声要求所有居民万众一心,他全权负责谈判。所以折腾了一年,开发商一个拆迁协议都没签下来。 但就当他们准备退出的时候,大件小区的不少业主开始私下联系他们,表示了签协议的愿望。 正准备抽身的老板看到了希望,他指示手下带上公章,背着打印机,全力开始谈判模式,据说一晚上就签掉了三分之二的拆迁合同! 这种大转折把老板都弄蒙了,秘书说老板一宿没睡,第二天就跑市中心的伽蓝寺拜佛,磕头磕得脑门都肿起来了。 即便这样,警方还是第一时间问讯了老板,不过老板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事发那晚他参加一个酒会,酒会之后又约当地的要人打牌,而且毫不懈怠地坚持了一宿,故意输给那人两百多万。 不过,老板当然不会直接动手杀人。林瑛已经组织警力,调查老板最近的通话记录等时空线索,她今天就准备跟沈喻再去老板那里,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环境线索的证据。 其实,看警方的讯问记录,他们应该已经有了嫌疑对象,这个人就是立柱拆迁队的队长罗铁柱。 罗铁柱三十二岁,是土生土长的柱下区居民。他没怎么上过学,从小就混社会,早些年替老板们追债,后来才拉了一帮兄弟,办起了拆迁队。 立柱拆迁队在魏阳那可谓臭名远播,他们软磨硬泡,有一百种方法能把住户赶走,把房子拆掉。当初据说砸老元家玻璃、跟踪老元孙子,想虚张声势吓唬老元的就是这帮人。 虽然受威胁的是老元,但最后被搞得灰头土脸的人却是罗铁柱。据说老元打听出谁是拆迁队头头之后,直接揣着一把剔骨尖刀就到了罗铁柱家里。 罗铁柱虽然对人凶残,但自己却是个孝子,他不在家,老元敲门,是罗铁柱父母开的门。 “因为我不让他们拆迁,你们家罗铁柱这个狗日的想偷偷摸摸弄我孙子。 “冤有头债有主,我老头子他妈自己惹得祸,现在自己送上门来了。咱们岁数都差不离,所以也不劳你们动手,老子我自己干!” 第五百二十章 元大声之死(2) 老元说完,直接拔出尖刀,吓得罗家父母大呼小叫,罗父有高血压,还差点儿晕了过去。 但元大声并没有对他们施暴,他举着白晃晃的刀子,一刀扎在了自己大腿上面。这一刀大概划破了比较主要的血管,霎时间鲜血横流,把罗家父母吓得瘫倒在地上。 元大声不光不嫌疼,他还哈哈大笑着,用手蘸着自己的鲜血,在罗家墙上、门上都写上了“血债已偿”四个大字。 “各位街坊四邻做个见证,如果罗铁柱再他妈的玩阴的,搞我们家亲人。那草特么的下次老子亲自过来,把自己人头剁下来送给罗家当球踢!” 听闻消息之后,罗铁柱急匆匆回到家里,没想到被父母骂了个狗血淋头。 “你在外面都干什么事!要我们这两条老命啊!” 据说从那之后,罗铁柱就怂了,再也不敢主动招惹元大声。但罗铁柱却咽不下这口气,有人说,他许多次喝醉了酒,都咬牙切齿,使劲捶着桌子。 “或早或晚,非把那仨人弄死不可!” 七·五案件案发时,虽然林瑛还在鹿丘王墓里面,但刑侦队还有别人,他们第一时间了解到情况,就对罗铁柱进行了讯问。 “七月五号晚上十一点半之后到凌晨两点之间,你人在哪里?” “这还用说,当然在自己家啊!” “可是我们询问了你的父母,他们说你没有回家。” “我跟哥们儿喝酒,弄得浑身酒气,怎么能回父母那边——我在炎首区还有套小房子,我回那边去住了!” “有人证明吗?” “我自己住,还需要别人证明?!” 警方于是又走访了当天跟罗铁柱喝酒的人。 “第一场头十点就散了,我们继续去山阳酒吧街那边赶第二场,但罗哥好像喝太多了,喝得都爬不起来。我们只好让小廖送他回家了。” 警方又在拆迁队找到了小廖。 “没错,那天罗哥是喝多了。” “喝了多少。” “这个谁还记得,喝呗,反正我们八个人,喝了十二瓶白酒吧。” “按照罗铁柱的酒量,你觉得他会醉成那样吗?” “罗哥是海量,两瓶白酒都不在话下,照理说不该喝成那样,可能是喝得太急了吧。”小廖说。 “是你把他送回去的,几点到的家?” “对,他都断片儿了,我只能开车送他。他还在我车上吐了一回,折腾到他在炎首的房子,已经十点半了吧。” “你把他放下就回去了?” “对,哥们儿还有第二场——我不回去干啥,跟他睡啊?”小廖还理直气壮。 所以,在林瑛回来之前,警方已经初步将罗铁柱列为了重点关注对象,他们已经派人盯了这个人两天了。 从监视记录来看,罗铁柱这几天还真有点鬼鬼祟祟的,经常独自一个人活动,走在街上还会回头四望,好像在提防着什么人似的。 除了罗铁柱,警方还打听到了一条线索——元大声当年还跟小区物业公司的人掐过,生生把小区物业的经理都给搞得被总部开除了。 这个经理姓叶,当时他家人生病,有点精力不济,所以忽略了元大声提出的两个建议,结果元大声一怒之下发动居民,想要撤换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看无法安抚,只好临阵斩晁错,把经理调到别的小区,元大声这才表示满意。 没想到,经理离开大件小区后就事事不顺,在新的分部应付不来,本来都能提拔到总部去,这下全都毁了。 更重要的是,他生病的家人也没有保住,最后听说叶经理现在整天独自狂饮,借酒浇愁。 听到消息的元大声却不以为然地冷冷一笑。 “多煞笔的人遇到事情都能救,但有的窝囊废自己没出息,神仙都救不过来了。” 大件小区的同事又把这句话搬弄到叶经理耳朵里。 “元大声,你这个老畜生,老子将来非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于是,姓叶的这个经理也被列为重要嫌疑人之一。警方找到他的时候,他正趴在公司办公桌上呼呼大睡,周围的东西都乱七八糟摆在那里,他浑身透着一股许久没有洗澡的气味。 “昨天晚上十一点半到两点之间,你在哪里,有人作证吗?” “我?记不起来了。”叶经理揉着眼睛回答说。 “昨天的事儿都记不清?” “喝多了嘛,直到现在宿醉得还头疼,别说昨天的事儿,能想起我姓什名谁都不错了。” 走访的警察一声长叹,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两个嫌疑人都没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而且都跟醉酒有关。 “听说你跟大件小区的元大声有过节?” “没错啊。”叶经理也不避讳,“我从网上买了不少灵符,每天夜里都烧符诅咒他早死。” “他昨天晚上已经死了。” 叶经理愣了一下,然后哈哈大笑起来。 “太爽了,老天有眼!” 这就是七·五大案卷宗到现在的全部内容,因为林瑛刚回来,调查还没有全部展开,所以目前除了两个嫌疑人的动机之外,其他还在调查之中。 我看完卷宗,瞅瞅手表刚到十点钟,想想公司那边刚上班不久,这两天老郑和辛小若来回催我过去,说是有大事相商。 我最近也很久没去出版社报道了,不妨趁着今天去一趟,毕竟半个月后,我还得回那里点卯上班不是? 我走出警察局,从门口打了辆车,直奔出版社而去。 出版社离着市局并不远,拐两条道路,沿着走十五分钟就能到了。我坐在副驾驶位置上,正在等司机给票,但这时候忽然听到有人敲车窗玻璃。 笃笃笃! 我一抬头,只见辛小若手里拿着一杯咖啡正站在旁边——这丫头大概又在外面转转放风,顺便买杯咖啡了。 我一推车门迈了下来。 “还知道回来啊?”辛小若从来就不给我好脸色看。 “当然知道,这是我单位啊。” “单什么位,你在休假,知道吗?你去公司,不是勾起不休假同事们的怒火吗?煞笔才去班上!这样吧,你去街心公园对面的咖啡馆等我,我去叫老郑,马上就到。” 我点点头,转身穿过街心公园——当时我就是在这里见到地狱来客的,他还塞给我一本西域在唐朝的官府文献,其中一些还有西夜国灭亡的记载。 第五百二十一章 来自辛小若的线索 大概一刻钟之后,我坐在咖啡馆靠窗的位置,看到辛小若打着遮阳伞,一路小跑穿过马路,朝这边赶过来。 上午的咖啡馆冷冷清清,空调开得正好。她推开门,抬头找到我的位置,然后跑前台点了一杯冰拿铁,然后扛着走过来,一屁股坐在我对面。 “热死了!”她抱怨着,然后瞥着我面前摆的那杯浓缩咖啡。 “喝这么浓的东西,装什么笔啊。” “哎,你一个女孩,说话能不能……” “文明点儿是吧?只允许你们男的骂骂咧咧的,就不许我们女的撒气了?” “你这是偏激女权立场,把所有东西都分成男女两个极端。”我对她说。 “呵呵,我女权?那我问你,为什么那么多语言里,单词都分阴阳性?法语、德语、意大利、西班牙不都是吗? “社会是阴性,官僚是阳性,学校是阴性,工作是阳性——你说,是我先把事情分成男女,还是他们先把东西分出公母的?” 我哑口无言,以前辛小若咄咄逼人的时候我只是退让,但现在只是辩驳了几句,没想到她还这么伶牙俐齿。 “你这是偷换概念。”我说。 “哎呀,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俩月没见,你开始上道了啊。”辛小若喝口咖啡,瞥着我,鼻子还使劲哼了一声。 “找我有事?” “废话,没事儿干嘛找你?” “老郑呢?不是你俩找我吗?” “是我拜托他联系你的,咱俩在出版社里关系那么僵,我找你,你肯理我?”她阴阳怪气地说着。 “有很僵过吗?都是我让着你吧?一方进攻,一方退让,那就无法形成对抗,没有对抗,也就无所谓僵持,对吧?再说了,我就不明白,我跟你有什么深仇大恨啊。” “哎哟,口才见长,会诱敌深入了呀——是没深仇大恨,就是看你不顺眼!”辛小若一言判生死。 “行,我服,你牛。”我举手投降。 “看见你就想大耳光子伺候着!”她没好气地说。 我真的不明白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我跟她一不沾亲,二不带故,平时在单位交流寥寥无几——大概有些爱恨,真的是毫无理由吧。 “行,说正事吧啊。”我提醒她。 “我什么时候没说过正事?好了,长话短说,听说你现在跟着刑侦队,在当什么顾问?” “算是跟班吧。” “那你能不能帮我调查点儿事情?” “你不是想大嘴巴子抽我吗?怎么又托我帮忙了——用之如拱璧,弃之如敝屣?” “大爷的!你已经不是原来的你了!”辛小若愤愤地指摘道。 “很正常啊,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你以前见天怼我,咱俩之间没有半点儿情分,上来就叫我帮忙,这有点说不过去吧?” “爱帮不帮——你不是在调查刻字连环谋杀案吗?本来还想给你提供点儿线索,现在好了,免谈!”辛小若咣当一声把咖啡杯放在桌上,然后拿起遮阳伞,转身就要走。 “哎哎哎!”我一听是线索,赶紧追了过去,“开玩笑呢嘛,有话好好说。” “看看你现在一副唯利是图的样子,真叫人恶心。”辛小若嘴上说着难听的话,脚下却收住了脚步。 我千说万劝,总算给足了台阶,把她给哄了回来。 “什么线索啊?”等她刚一坐下,我就笑眯眯地问道。 “也不算大线索,看网上有传言,说这些额头刺字谋杀案都是一群怪物干的,真相是这样吗?” 因为怕引起市民恐慌,所以无脸男的存在还处于保密状态,按规定我不能承认。不过,从辛小若的眼神里,我明白她已经有答案了。 图书编辑虽然不是调查记者,但在资料钩沉、逻辑整理和探微索赜方面有独有的敏锐度。所以辛小若既然当面说出了这个疑问,而且掌握了一些线索,想必她心里已经有底了。 “真相就跟你推断的一样。”我选择了一句既不违反纪律,又能让她安心的话来回答。 她点点头。 “那就对了,我最近发现了一个怪人,而且——我应该已找到了那群怪人的老窝。” “什么?!”我惊讶地差点儿从座位上跳起来。 “你这么激动干什么?”辛小若若无其事地说。 我急了:“你千万不要单独行动了!你不知道那群家伙到底有多危险!” “当然知道,不是说杀人刺字的事儿都是他们干的吗?我也晓得有危险,所以才找你,才告诉你啊!这不想跟你商量个办法吗?” “……大多数是刺字,他们不直接动手。”我只好隐晦地澄清,“你到底是怎么发现的,能跟我讲讲吗?” “就是偶然的一个机会啦……”辛小若不知为什么突然脸红起来,这根本不像她平时的样子啊。 …… 事情还得从半个月前说起。 辛小若有个前男友,她大概这次敞开了,什么都跟我说了。她再三强调说,这只是她二十多个前男友的其中一个。 “不是第十五个,就是第十六个。”她仰着头想了一会儿,说。 “你今天多大?” “二十三啊。” “合着从娘胎里出来就谈恋爱,一年谈一个?” “别闹了,你们这些老糟头子,脑子里装的还是咸丰年间的思维吧。干嘛一年谈一个,一个月、半个月也能谈一个啊。 “谈恋爱流程还不简单——一见钟情,约会几次,吃个饭,拉个手,亲亲抱抱,你侬我侬,最后一拍两散,各奔天涯。多简直的事情,干嘛磨磨唧唧拖上一年半载的?” “得得。”我摊手表示无奈。 反正就是老十五(暂且这么叫)租了一个地方,想开一家真人密室轰趴馆,他叫朋友去参观,辛小若也在被邀请的人当中。 “分手了还能做朋友?”我又忍不住问。 “为什么分手就不能做朋友,朋友是基础,分手只是点缀,懂不懂啊?” “懂懂懂!” “懂你个头啊懂!” 几个朋友来到密室馆,玩了两局之后,又到建筑顶层的平台上去烧烤。 平台上有一大堆杂物。老十五解释说,这里以前是个饭店,这些都是饭店遗留下来的东西。 “没事,晚上就有废品公司收走了。”他对大家说。 “什么收废品的,非得晚上来搬?”辛小若惊讶地问。 第五百二十二章 大铁锅的诱惑 大概开密室逃脱的人都自带悬疑感,老十五神秘地一笑,说:“说起来这件事,还挺有意思呢。” “怎么个有意思法?” 老十五说,当时店铺重新装修,他就发现顶层放着一堆原来饭店的杂物,他本来想把平台清理出来,然后充分利用,把这里也弄成轰趴馆的一部分。但这些杂物却让他头疼欲裂。 “找了几个卖废品的,人家一看,连话都不说就走了。还有人开价说,让他们搬走可以,这堆杂物两万块钱。” “那不挺好嘛,既能处理了东西,还能赚两万块。”辛小若说。 “什么啊!是让我给他们两万!”老十五哭笑不得,“他们说了,这些杂物又沉又废,根本卖不出钱,还不能随便乱扔——现在城市对垃圾有统一规定,随便丢弃大件垃圾要罚款。 “要处理大件垃圾,还要专门拉到处理厂,缴纳垃圾处理费……现在扔东西比买东西还贵,你们信不信?” 创业初期,老十五恨不能一块钱掰成两半花,一听扔垃圾这么贵,他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不过,两天之前,他接到了一个神秘电话。电话中的人自称是垃圾回收公司的,他先是打听轰趴馆平台上的垃圾处理了没有。 “没处理,太贵,扔不起。”老十五说。 “听说平台上还有几口铁锅?” “没错,又脏又重,以前饭馆大概是做东北大炖菜的,我现在整天看着那堆锅就头疼。” 对方兴致一下来了。他表示,可以免费帮老十五处理垃圾,包括那些铁锅。老十五一听高兴了,立刻就同意了对方的建议。 “不过,我们白天得忙着搬别的,晚上来拉行吗?” “行啊,我们晚上营业到十点。”老十五说。 就这样,事情就谈妥了。老十五当然明白,对方之所以免费帮他扔垃圾,是看上了那些大铁锅。大概这伙人也想开个炖菜馆子吧。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辛小若一听铁锅的事,瞬间脑海中就冒出了“背锅侠”的事儿。 “听老郑说过,你那个女朋友遭遇车祸,好像就是调查什么偷铁锅的事儿吧。我一下子就警觉了,但并没有表露出来。另外几个朋友要走,我就找了个借口留下来,想看看这群收锅的究竟是什么人。” 辛小若自己留下来,却让老十五误会了。他以为前女友夜里留在这里,是“另有想法”。 老十五还有点儿浪漫情怀,他点上了香薰蜡烛,开了一瓶红酒,两个人坐在露台上仰头看星星、喂蚊子,老十五最终还是没忍住把手伸了过去。 “草你大爷!你想干嘛!”辛小若腾地站了起来。 “小若……不是……”老十五有点懵圈。 “你精虫上脑了吧?!”辛小若把杯子里的酒泼过去,浇了老十五一脸。 就在这时,楼下传来厢货车的声音——收废品的那帮人来了。 上楼的是两个男人,他们俩都戴着帽子和口罩,只留下一双眼睛看着他们。 “垃圾在哪里?”他们上来就瓮声瓮气地直接问,根本就没关心老十五满脸是酒的样子。 这两个人力气特别大,楼顶东西那么多,他们三下五除二就全搬完了。最让人叫绝的是,他们一个人站在楼下,一个人在楼上往下扔锅。 “你可知道,那可是三层顶楼,接锅的那个人得有多大手劲才能接住——换普通人早就砸成泥了!” 老十五当时看傻了眼,他拿出手机,想要录个抖音啥的,但被扔锅的人发现了。 “不许录!” 他声音十分严厉,老十五吓得差点没把手机扔楼底下去。 扔锅的人走过来,他劈手夺过老十五的手机,里里外外检查了一遍。 “我们这是独家绝活儿!不允许录像!”他再次强调一遍,老十五吓得唯唯诺诺,连话都说不出来。 辛小若看着他的两只眼睛,再瞅瞅两个人扔锅接锅的绝技,忽然想起网上传的沸沸扬扬的丑面男人的事情。 “网上都传开了?”我惊讶地问。 “对啊!就你们这些警察还自欺欺人,使劲瞒着呢,网友们一个个心里雪亮似的……呶!” 辛小若打开一个手机,翻出一个群,我低头一看群名字。 “魏阳异事八卦组”。 “这里面讨论的事,都差不多是有实锤的——你们啊,现在就像两个光屁股被捉奸在床的人,别人都看得清清楚楚,就你们还使劲捂着自己眼睛,在那儿假模假式地叫着‘我没有、我没有’呢。” “你这例子举的,都让人无法反驳……” 所以当时辛小若看见这力大无穷的两个人,忽然就想起了丑面男人的那个传闻——这俩人行为怪异,而且还怕人偷拍,莫非就是—— 她灵机一动,跑到屋里端出一杯水。看扔锅的人忙完了,这才跑过去,递上水说:“大哥,辛苦了,喝口水吧。” 她本以为那个人会使劲遮掩口罩后面的脸孔,没想到他却毫不犹豫地摘下口罩,喝了一口说:“姑娘,能给我加两块冰吗?” “当然!当然!”辛小若拿着水杯就跑到楼下。 “所以,你看到他的脸了?”我问。 “看到了,看得很清楚。” “他是——没有五官吗?”我不禁坐直了腰杆,倾斜过身体去问道。 “不。”辛小若摇摇头说,“那就是一张普普通通的脸,跟咱们正常人毫无区别。” 我不禁有些失望,但随后更大的疑问扑面而来。 “正常人也有那么大力气?不可能吧?!” “我也觉得不可能啊!所以我决定跟踪他们。”辛小若得意地说。 “你这么做实在太危险了。”我瞪大眼睛。 “别装成一副关心我的样子,你这种假惺惺的人我见多了!”辛小若冷笑一声望着我。 我渐渐摸出这孩子的性格了,她表面上显现的样子,其实完全是反着来的。 所以她骂人的时候,其实是在赞赏你,冷笑的时候,其实是在表达自己的热情……有的人就要拧巴着才浑身得劲儿。 “以后千万不要跟踪他们了。”我苦口婆心地嘱咐着。 “不用你婆婆妈妈地叮嘱,谁跟踪他们了?本姑娘另有妙计!”辛小若翘着二郎腿朝我说道。 第五百二十三章 人肉出奇迹 辛小若所说的妙计很简单,她没有照相机,但有眼睛。她趁着两个人搬运杂物的时候,在楼上将他们厢货车的车牌和特征记了下来。 等那两个人走了之后,辛小若自然也不顾老十五的苦苦挽留,她连忙打车回到家里,然后把车牌信息发到了网上的那个群中。 “各位大佬,如果有人见到这辆车,请立刻通知我!” 人肉的力量是强大的,第二天的辛小若就收到了一个群成员的私信,他拍了一张照片发给她。 “是这辆车吗?” 辛小若兴冲冲点开图片,但她随即就失望了,那辆车虽然也是厢货车,但明显比昨晚拉货的车要新许多,而且车辆的一些细节也不一样。 如果只记下车辆,没记住车辆特征的话,这很容易会把人混淆过去。但辛小若是个编辑,平时校对连标点符号有个小错误都能审出来,所以车上有不一样的特征,她一眼就能分辨出来。 “这不是那辆车!”她斩钉截铁地说。 看来,昨晚来拉货的那辆车是个套牌车——只不过用它拉点杂物而已,为什么还要费劲巴拉地把车牌改了? 辛小若的疑惑更深了。她虽然经常随时放弃男朋友,但却从来不放弃一件自己盯上的事。 车牌是车辆的身份证,是车水马龙中能识别出车辆的唯一标志。如果车牌是伪造的,那怎么才能从茫茫车海中找到这辆车呢? 换作别人也许就放弃了,但辛小若并不怕,她还有另外的办法。 辛小若做过插图编辑,在大学时也是素描的一把好手。她索性用了一个晚上,将记忆中的那辆车的外貌画了出来,然后把车身上的所有特征一一标注。 最后,她又将这张图扫描出来,发到了群里。 “各位大佬,小女子已经把那辆车画影图形,望各位大佬擦亮眼睛,帮我留意这辆车。” “这么执着,非找到不可吗?”群里有人问。 “非找到不可!” 古代的人,是没有身份证的,要缉拿通缉犯,就靠画幅人像,然后四处张贴告示,跟撒大网似的检查,这种方法虽然笨,但也不是没有效果。 这次反馈的时间要长一些,而且群友们发回来的许多图片,根本就不是那辆厢货车。 直到五天之后,一个id叫“火眉”的人私信给了辛小若一张照片。 “你看像不像,这辆车后厢体颜色不太一样,但有几个地方挺像的。” 辛小若将照片放大一看,果然,虽然厢体喷了漆,刷上了淡蓝色的广告标志,但那漆一看就是新的。 而且车身上有几处机械损伤,比如左侧的防撞栏尾巴被撞得往上翘了45度,车屁股的厢体下面有块巴掌大的凹陷——总之除了颜色不对,所有细节都跟那天晚上的货车一致。 “就是它!它在哪儿?车牌是多少?” 火眉把车牌号的照片发了过来。 “停在我家附近超市的马路边,印象中已经停了一天一夜了,你赶紧过来,我给你发个定位。” 火眉把定位发了过去,然后又说:“我下午要回学校上课,就不能陪你调查了。” “你还是个学生?” “对啊,初三,中午回家吃饭。” “初三?!” “怎么,看不起00后吗?” “不不不,你的名字,火眉是什么意思?” “今年初三,马上中考,事态紧急,火烧眉毛啊大姐!”火眉解释道。 辛小若正在上班,她看老郑经过自己的座位,看样子准备下楼抽烟,于是一把拽过他来。 “郑大哥,帮我个忙呗?我要出去一趟,有点儿急事。我手头这本书就还剩下五十页没有校对完……” 老郑使劲摇脑袋:“那不能帮,我手头也有事儿。” “你坐在那儿,用电脑打了一上午地主,现在又去抽烟——你有个屁的事儿啊!你帮不帮?!” “帮帮帮!” 辛小若急忙拎着包,匆匆就跑下楼去。她跑到路边,找了辆共享汽车,然后直奔火眉给的那个位置而去。 这地方在山阳区的新雅街,离着出版社还挺远。辛小若一路上紧赶慢赶,终于找到了那个超市。她绕到路边,果然发现那辆车还在那里。 她围着车转了一圈,更加确信了自己的判断。 “绝对就是它。” 车找到了,但人却不在。辛小若没有办法,只有坐在马路旁边的咖啡馆里,隔着窗户望着那辆车苦苦守候。 她从中午等到了下班,又从下班等到了晚上,把屁股都坐疼了,但那辆车还是没有动静。 她想起火眉说的话,这辆车已经在这里停了快两天一夜了,如果那两个扔锅超人已经放弃了这辆车,那无论她守株待兔多久也是没有意义的。 树桩子永远在,兔子却再也不来了。但她要的是兔子,而不是树桩。 咖啡馆十点钟打烊,辛小若午饭和晚饭都是吃的这里的简餐,除此之外她还喝了三大杯咖啡,估计晚上回家都睡不着觉了。 现在已经九点五十了,员工都在收拾桌椅了——如果再等不到的话,她今天就只能放弃。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她看见马路的另一侧站着两个人。他们都戴着长檐帽,捂着一次性口罩,他们的手都齐刷刷揣在口袋里,正朝红绿灯张望着。 ——是他们!他们准备过马路! 辛小若腾地站起来,把两百块钱扔在柜台上,然后像兔子似的嗖地跑了出去。 她弯腰钻进自己停在附近的共享汽车里。就在她发动车子的时候,那两个人已经穿过马路,直接朝厢货车走来。 不过,看两个人走路的姿势,好像不是那天晚上的那两个神力超人。 辛小若心里一凛,这说明这伙人绝不止有两个!不过这样更好,今天的两个人就认不出自己来! 辛小若发动汽车,不远不近地跟着那辆厢货车。魏阳是个繁华的城市,夜里路面上车辆并不少,所以那辆厢货车并没有注意到她。 厢货车从山阳区一路开到雷坛区,然后停在一条小巷子口。这里是城乡结合部,周围的墙上都是廉价公寓出租的广告,而且巷口很窄,货车根本开不进去。 辛小若把自己的车停在一条林荫路旁,看着那两个人跳下厢货车,大摇大摆朝巷子里走去。 第五百二十四章 一路跟踪 不一会儿,两个人又走了出来,这次辛小若更加惊讶了,原来他们两个人,每个人身上都扛着两口大铁锅! 他们果然是到处收锅!可是,弄这么多铁锅,不要说开一家炖菜馆,就是开全国连锁炖菜馆都够用了吧?他们到底是想做什么呢? 那两个人倒是不急,他们开着车,晃晃悠悠又朝南来到姜邑区。 这次他们没有进小街小巷,而是像辛小若一样,把车停在一个隐蔽的地方,也不下车,只是静静在那里等待着。 没过多一会儿,辛小若看见马路对面出现一个人影,他鬼鬼祟祟的,而且身躯庞大,等她仔细一看才发现,那个人后背上也背着一口铁锅! “背锅侠?!”我听辛小若说到这里,忍不住脱口而出。 “这外号巧妙,人家可的的确确是背锅的人。”辛小若说。 我激动得手舞足蹈,兴奋得无以复加,没想到引发所有一连串事件的背锅侠,居然被这个小丫头发现了重要线索! 要不有顾忌,我真想抱着辛小若大哭一场,真是太感谢这个言语粗暴的女孩子了! “你干嘛呢?干嘛呢?!怎么看你的表情,跟飞了叶子似的!”辛小若拍着桌子提醒我,“哎哎!听我说完先!” “你说,你说!”我满脸笑眯眯地看着她。 “瞧瞧你那副样子,就跟刚从地狱里爬出来的老色鬼似的!”她白我一眼。 “后来呢,快给我讲讲。” “后来?” 那个背锅的人四处张望着,幸亏辛小若离得远,而且把车藏在一株老榕树下面,车身还是黑色的,有密密的树影罩着,外面的人根本发现不了。 就在这时,厢货车的门开了一个小缝隙,坐在司机座上的人朝他们招了招手,然后就见背锅侠踮着脚朝那边跑去。 厢货司机跳下车,接过背锅侠背上的那口大锅,然后将它放进车厢里面。 他朝背锅侠挥挥手,像是在打发下人似的,背锅侠点点头,然后又佝偻着腰消失在马路另一头林立的高楼丛中。 “后来呢?”我急匆匆地问。 “后来?后来我就继续跟踪厢货车啊!” 辛小若已经开这辆共享汽车跟了太久,她也怕被厢货车发现,于是趁着他们在捣鼓锅的时候下了车,然后招手叫了一辆出租车,她指指着前面的厢货。 “一会儿跟着它。” “姑娘,你这是有什么事儿吗?”出租车司机纳闷地问。 “警察,在执行任务,行了吧?”辛小若没好气儿地说,“打听那么多干嘛,知道得多了对你没好处!” 司机被说得战战兢兢,他看前头厢货一动,赶紧踩着油门跟了上去。 要说开车技术,还是专业的司机好。他一路不远不近、不疾不徐地跟着,那尺度把握得简直不要太好。 连辛小若都忍不住夸了他两句,结果司机哭丧着脸问:“姑娘,你给大爷个准话儿,咱这不是跟踪毒贩吧?不会遇到枪战吧?我们全家老小,可都靠我转方向盘养着呢,我折腾不起啊。” “放心吧大爷,就是个小偷团伙,手里最多有两把弹簧刀。再说,我可是带着枪呢,足够能镇着他们的。” 辛小若拍拍腰——其实那里什么东西都没有,但司机一下就放心了。 “得嘞,瞧好吧!让他们见识下什么是真正的狗皮膏药!” 大爷一脚油门就冲了出去。这爷俩儿紧紧跟着厢货车,从雷坛区绕来绕去,最后穿过炎首区,来到了滨川区地界。 “姑娘,他们这么开着兜圈子,不会是发现咱们了吧?” “好像没有吧。”辛小若也有点含糊。 “那应该是没有,”司机说,“要是发现了,他们肯定会变速、急转弯什么的——电视上都这么演。” 爷俩儿正这么嘀咕着,只见前头的厢货车慢慢靠边停了下来。 “哟,河对面就是酒吧街啊。”出租车司机指着说。 辛小若是酒吧街的常客,没想到一河之隔,对岸灯红酒绿,但这边却如此荒凉不堪。 “咱不能拐弯过去了。”司机大叔说,“这条河沿路上没有别的车,跟过去就被发现了。” “那就在这里下车吧,”辛小若指指旁边的树林,“我自己从林子里穿过去。” “姑娘,你一个人行吗?别有危险什么。”司机不放心地说,“你记我一个号码,我就在这大路边上趴着等你,有什么事儿,就给我电话——你要忙完了,我再拉你回去。” 世界辣么大,还是好人多。辛小若记了司机大叔的手机号码,她打开车门,沿着路边的斜坡,朝树林里面跑去——幸好她今天穿的运动鞋,要是高跟鞋,根本没法在林子走路。 树林里蚊虫很多,辛小若忍着蚊蚋的叮咬,在草丛中绕了个圈儿,穿梭到厢货车旁边。她这才发现厢货车的后门已经打开,那两个人和那些锅都已经不知去向。 ——莫非是跟丢了? 辛小若心里一阵懊恼,折腾一晚上,结果连人带锅都跟丢了! 但就在她气得跺脚的时候,她看见远处有两个人影正朝西边走去。他们并没有走得很快,不过从背影看,他们的身材都显得有些臃肿…… 没想到一转眼的工夫,这俩人就扛着锅走远了! 不过远了更好跟,辛小若沿着小路跟林子交界的地方一路小跑,想尽快追上他们。但那两个人虽然背着大锅,但步履轻盈,他们很快路过一座石拱桥的桥堍,然后消失在一片古香古色的建筑群里。 辛小若追到了桥边,她发现跨过这座桥,便是对面热闹的酒吧街。而那片古香古色的大宅子却一片黑暗,根本就没有一丁点儿生气。 她看到通往建筑群的路口有一块标牌,她走近标牌,只见上面写着“临槐川河名人故居保护群”,下面还有文保单位的落款和日期。 看来,这里曾经还是一个古镇。没想到跟酒吧街一桥之隔,还有这么一处神秘清净的所在啊。 她看看黑黢黢、静悄悄的镇子,心里犹豫了片刻,然后一咬牙,掉头就朝暗无一人的街道走去。 第五百二十五章 神秘的年轻女头头 “后来呢?”我问。 “你怎么老问后来、后来的!”辛小若愤愤然地说,“后来我不是坐在这里了吗?” “所以,就是没有遇到危险吧?”我问。 “谁说没有遇到?!” …… 辛小若到达那片名人故居保护区的时候,已经将近午夜。她路过一家小卖部,不过就连那里都已经关门了。每条街上只有寥落的几杆路灯,大概是接触不良,它们还不停噼噼啪啪闪着奇怪的光。 街道虽空,但辛小若早就跟丢了背锅的人。 夜半三更,独自一人。那些古香古色的建筑并非残破,而且显然都在近年被修缮过,不过这种修旧如新的装葺,就是在兵马俑脸上描眉画眼一样,在惨淡的星光下反倒越发显得恐怖。 辛小若走得心惊肉跳。她在古镇上徘徊了一圈,发现这里没有一丁点儿生气。她越走越觉得不对劲,而且周围空旷得很,在这里万一出什么事,应该连呼救都不会有人听到。 她想到这里,便掉头往回走去。也许是她之前有些慌张,也许是这里的建筑太过于千篇一律,她东绕西绕,居然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糟了! 辛小若心里这样想着,这个小小的古镇聚落,整个儿就像迷宫,就像结界一样,这里仿佛有一种魔力,那就是——尽管进来,甭想出去。 直到这时候,辛小若才真正感觉了一丝恐慌,她哆哆嗦嗦拿出手机,想给刚才在路边等候的司机大叔打个电话。 可是她惊讶地发现,这里的手机信号特别弱——就是那种看起来有一格,但拨出去就变成叉叉的样子。 ——完蛋了! 这是辛小若脑海中冒出的第一个念头。她感觉自己心跳得厉害,但旋即还是冷静下来。她闭上眼睛,果然在空气中隐隐约约听到一丝微弱的声音。 那是对岸酒吧街的声音。这个点是酒吧街正热闹的时候。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既然建筑遮挡了视线,那么不妨就通过声音来判断方向吧。 “真是个好主意。”我边听边赞叹着,“所以说,九零后的头脑还是灵光。” “对,起码不像你们八零后,一个个脑子都体制化了,都想跟苦逼似的不停奋斗、奋斗,奋斗你大爷啊,奋斗半天能打破阶层枷锁吗?”她没有好气地问。 “行行,咱不谈这个了,继续说你怎么离开那个地方的事儿——我记得沿着那条最宽的街,走到小卖部,然后右拐就上桥了啊。” “我靠,你也去过那里?” “去过,那里有个大帅府,当时就觉得奇奇怪怪的。” “那你们警方也没查查,没把那边翻个底儿朝天?” “拜托,我又不是体制内的人,只是个顾问而已,连工资都不带开的。”我说,“而且警方做事也是有程序的,哪能说搜查哪里,就搜查哪里啊。” “费劲,干个事真费劲。”辛小若抱怨着,也不知道说的是哪里费劲。 …… 就在辛小若循着声音的方向行走,想尽快离开古镇的时候,她忽然听到了一阵汽车引擎的轰鸣声。她急忙躲在一个墙角的暗影里朝街上望去。 她看到一辆暗红色的跑车开过来,然后缓缓停在一座大宅门口。少顷,司机跑下车,绕到后面拉开车门,一个衣着靓丽的年轻女人从车上迈出来。 天色很黑,辛小若只能借着昏暗的路灯光看去。她瞅不清车牌号码,也看不清那个女人的长相——她像之前扔锅的大力士一样,戴着棒球帽和口罩,在夜里都刻意隐藏着自己的真面目。 年轻女人朝着宅院门走去,那紧闭的院门就像电动感应似的应声而开。她跨进院门,司机回头锁上车,也跟了进去。 辛小若好奇心再次激越起来,她看看四下阒无一人,于是踮着脚尖想靠近那辆红色跑车,想起码看一看车牌号码。 但她刚跨出一步,就听到大院里传了一声撕心裂肺的叫喊——那应该是人类的叫声,那声音的分贝刺耳,似乎在诉说着那人正遭受非人的折磨。 辛小若这下彻底崩溃了,她掉过头,朝着相反的方向拔腿跑去。 …… “后来呢……”我坐在她对面,继续追问。 “不想回答你。” “后来逃脱了,化险为夷了吧?” “夷你大姨妈啊!”辛小若柳眉竖起来,朝我吹胡子瞪眼地骂道。 我松了口气。她现在能坐在对面骂我挺好的,起码说明她身心没有遭受到伤害。 看来滨川酒吧街对岸那片文保建筑确实有问题,上次我和沈喻也是追踪无脸男到大帅府,然后让他逃之夭夭了。 徐楚月当年还画过一幅背锅侠的画,背景也是那个古镇。至于辛小若,可是亲自跟踪那伙收集铁锅的人来到了同一个地方。 两件事撞在一起可以说是巧合,但接二连三的事情的频繁发生在一个地方,那恐怕就不是巧合,而是必然了。 我得赶紧把这件事告诉林瑛。现在全城都人心惶惶,尤其天上还闪着那种传说中的极光,虽然局里一直避讳把案件统一在一起,并成一个系列大案来查,但大家其实心里都明白,这半年在魏阳发生的种种诡谲事件,其实都不是孤立的。 这种大案,就必须成立一个超级项目组来统一协调,否则每个部门各自为政,肯定拧不成一股绳,没办法形成合力,也没办法将那个藏着阴影里的怪异势力挖掘出来。 不过,无论是无脸男还是背锅侠,他们身上总有一丝丝不像人类的气息,唯独辛小若所说的那个年轻女人,她不仅更像一个人,而且听上去还是这群人的头头。 这个人又会是谁呢? 但辛小若随即的话语让我恍然大悟。 “你是不是心里在想那个年轻女人的身份吧?” “……你怎么知道?” “别装了,你这种人,一看就是对女孩感兴趣的那类。” “……所以,你查到那个人的身份了?” “没有查到那个人,不过查到了那辆跑车——我虽然没看清车牌,但对车的牌子、样子记得清清楚楚。第二天我托交管局的朋友查了下,你猜怎么着?” “怎么着?” “交管系统当天早上刚刚做了登记,那辆车昨夜被盗了!” 第五百二十六章 走访业委会 又是一辆被盗的汽车?! 偷一辆厢货车拉拉货还可以理解,偷一辆在大庭广众下那么扎眼的红色跑车,就是纯粹引人关注了吧? “回去之后,我得找人好好查查这辆车。”我说。 “不用查了。”辛小若摆摆手,“听那个朋友说,没多久失主就又联系警察,说可能是自己夜里喝醉记错,代驾把那辆红色跑车开回来,停错了停车场,所以一时没找到,就这样销案了。” “这是用完车又送回去了吧?” “岂止呢!你猜怎么着?” “还有故事?”我问。 “那辆红车的车主,当天晚上就在滨川的酒吧街喝酒!有意思吧?而且据他自己的说法,他喝酒的那个时间,正好是我在古镇上摸索的同一时间!” “什么意思?难道是他在酒吧的时候,有人偷偷用了一趟他的车?” “对啊,应该就是如此吧。”辛小若如是说道。 辛小若提供的线索十分重要,这恰恰说明一件事,那就是无脸男和背锅侠,都曾经在临槐川河名人故居建筑群这个地方出没过!况且背锅侠属于晚归,所以他们的老巢很可能就在这里! 一定要找到林瑛,告诉她这个情况,一定要申请一次对这个地方的全面搜捕! 我掏出手机,准备给林瑛打电话。 “喂。”辛小若忽然叫住我。 “怎么了?” “要是搜索那个地方的话,一定提前通知我一声。” 她看我在犹豫,又补充了一句。 “放心,你们到场了再通知我都可以,我不会泄密的——只是想在外面围观一下,看看那伙人究竟想搞什么鬼!” 我看着她,点点头,正要拨通手机的时候,忽然急促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我拿起电话一看,居然是警局座机号码——难道沈喻和林瑛已经回去了? …… 此时此刻,沈喻和林瑛仍然在到处走访调查。 邻居们的证词出奇地一致——元大声三个人都是好人,肯定是立柱拆迁队的人搞的鬼! 但沈喻敏锐地察觉道,他们很少有人怀疑到开发商老板头上,而这个小区的居民,前几天还愤怒地冲到开发商地中天合公司的楼下一顿打砸,还扬言要将地中天合的老板师中天绳之以法,让他替老元偿命。 林瑛似乎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 “大叔,你们前些日子,不是主要怀疑老元是被开发商杀的吗?” “误会,人家师老板都解释了,再说了,一个老板,有钱有势,怎么会笨到动手杀人呢?” “不动手,也不能排除买凶杀人吧?”沈喻提醒道。 “噫!怎么会呢!就是罗铁柱那群人,他们有私仇,天天喝醉了说要把老元弄死呢!街坊四邻都能够作证!” 从大件小区居民那里走了一圈,她们仨又来到业委会。业委会里挂着白布幔,已经布置成了追悼会的模样。里面忙活的人都是志愿者,他们一个个面容悲戚,都不想说话。 业委会被临时推选出来主事的人叫栾晨,她大概三十岁出头,据说这些年一直跟着元大声,算是他在业委会的助手。 “老元是爱骂人,不过他骂起人来不挑对象——上到领导,下到老百姓,外到开发商,内到亲戚朋友,他没有一个不骂的。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如果不凶一点儿,怎么能镇住人,怎么能成大事?” “你觉得元大声是个做大事的人吗?”沈喻忍不住问。 “当然,他就是只愿意为一小波人服务,如果他有更大志向的话,那简直就是雄才!”栾晨发自肺腑地说,然后又补充了一句,“而且他有独到的眼光,我们这些人才,就都是他从芸芸众生里发掘出来的。” 沈喻和林瑛不禁低头忍住笑,两人对望了三秒钟,又接着问:“小区里的居民,有对他不满意的人吗?” “怎么会!一个都没有!连小孩都喜欢老元!他真心真意为大家着想,大家又怎么会不喜欢他!他做的事情,可不仅仅是跟开发商议价,提高咱居民的福利,他还做过许多慈善活动。 “比如小区里老唐、老谭、老冉三家,这两年家人生病,老元就号召大家众筹募捐,帮他们家治病,这三家人至今还感恩戴德得不得了呢! “我觉得,老元虽然死了,但他实际上没死,他那种斗争精神,一直鼓舞着我们呢!” “你觉得谁是最有可能杀害老元的凶手呢?” “那还用说!不是被一些邪道的人杀的吗?额头上刻字什么的!” “邪道只是在老元他们死后收集了尸体,刺上了字迹,但据我们所知,凶手并不是他们。” “那就是罗铁柱!”栾晨咬牙切齿地说,“他跟老元的过节,你们知道吧?” 林瑛和沈喻同时点头。 “就是他。” “前几天小区居民去地中天合公司砸玻璃,你去了吗?”沈喻忽然问。 栾晨的脸腾地胀红起来。 “你们什么意思?那几个带头砸玻璃的人不是都被拘留了吗?干嘛问我?我只是想个人去抗议,谁知道大家都跟着我来了!别人动手砸玻璃的时候,我还在努力维持秩序,我可不是挑头的那个人!” “呵呵。”沈喻笑了一声。 栾晨似乎察觉了沈喻的不屑,她张张嘴,想说什么,但是没有说出来。 “我们没想追究下去,只是想问问,为什么当初你们认为老元的死是开发商搞的,但现在又众口一词,说罗铁柱才是杀人凶手呢?” “明摆着的啊!师老板那么忙,怎么可能动手杀人,再说了,他那么胖,怎么打得过老元三个人?一看就是罗铁柱弄的!他满脸横肉,长得就像杀人凶手的样子!” 三个人从业委会告辞出来,也离开了满脸悲戚的栾晨,林瑛看看沈喻,问:“沈老师,你觉得罗铁柱是杀人凶手吗?” “他是嫌疑最小的一个。”沈喻耸耸肩说。 “哦,为什么?” “你明知故问。”沈喻没好气地瞪了林瑛一眼,“罗铁柱是个粗人,而且当天晚上喝了酒,如果一怒之下泄愤,那杀人方式更应该是暴力型激情杀人,而不是这种经过精细设计、谨慎操作的一氧化碳放毒杀人——你心里不也是这么想的吗?” 第五百二十七章 小区物业 “不愧是沈老师。”林瑛啧啧赞叹道。 “不愧个毛!我只能发现你也能发现的线索,沦落到跟你同一个水平,简直就是我的耻辱。”沈喻愤懑地说道。 “你的意思就是我水平比较洼吧?”林瑛问。 “也不算太洼吧。”沈喻说。 “哈哈哈哈。”小余在旁边,忍不住笑出声来。 “去趟地中天合公司?那边的师老板战战兢兢的,连着打了好几个电话,求我们过去调查他呢。” “还有这种事?难道他真觉得自己冤枉吗?”沈喻冷冷地说。 林瑛呵呵笑着拉开车门。 “去一趟不就知道了。” “等等,”沈喻说,“你还记得一件事吗?那个元大声曾经骂走过物业公司的员工,咱们要不要去物业看看?” “行啊。这也算私人恩怨吧。” 一行人来到物业公司。跟大多数物业一样,他们的办公室在地下室。虽然跟业委会那里只隔着两栋楼,但物业公司却朴朴素素、安安静静,楼道里只听见排气扇的轰鸣声。 林瑛在冷清清的楼道里拐了两个弯,敲响了物业公司经理办公室的门。 物业的经理姓孟,四十多岁,她伸出手跟沈喻等人简单握握。大概是常年都在不见太阳的地下室工作,她的指尖凉飕飕的,就像几根冰筷子一样。 “几位请坐。”孟经理拉过几把折叠椅子,然后自己跑去泡茶,她边接水边说,“我们是小公司,钱少,条件简陋,人员也少。” “我看楼道里很冷清啊。” “嗐,物业费二十年没涨过了,现在基本就是入不敷出,根本养不起那么多人——工作人员工资太低,而且工作环境比较恶劣,好多人都跳槽去别的地方了。 “现在这物业,只有我、一个财务,还有两个管各种维修的师傅,两个保洁阿姨,连门口保安前段时间都刚辞职,还没招上来呢。” “怎么会这样?” “唉,业委会闹得太凶,这些年物价飞涨,但业委会不许涨物业费。 “没有钱,那些保洁、维修、保安自然工作也不太积极,但业委会的人挑毛病又厉害,经常辱骂人家,许多员工气不过,一怒之下就走人了。 “不光这样,那个元大声带着其他两个人还攻击物业不负责任,要重新招标撤换我们。我们其实也想撤,但别的物业公司知道这小区情况,招标都不来,真是人狗不登门。 “可是小区没有物业也不行,最后元大声只好来个发夹弯,无奈之下还是跟我们续了约。 “我不想说死人的坏话,但老元最后又把物业收费压了一道,挤兑得我们临阵放弃,不想再签管理服务合同了。没成想我们连走的权利都没有,他又带着人来闹,不签合同都不行。 “后来公司没办法,就派我们这些人在这里支撑着——小区的设施都要维护,但收费实在过低,所以人员成本能少一分就少一分……” “所以,其实这样一来,小区也没做好,对吗?” “是啊,买东西讲究一分钱一分货,这服务也一样,没钱就没法儿雇人干活——居民业主是老百姓,物业干活的也是老百姓,论到根子上,谁都比谁高贵不了多少。 “你有父母,服务人员也有父母,你少给人钱,不舒服了就骂人爹娘,人家自己承受不了这个——那就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嘛。” 沈喻点点头。 “那据你的了解,物业有没有跟元大声结怨的人呢?” “闹矛盾有可能——他跟所有的人都有矛盾。不过结仇这件事不至于吧,他只是骂个街,人家都拍屁股走人了。 “这年头,不挡着人家财路,不影响人家生活。当场骂的时候,可能还有点儿火气,但骂完之后,随风一吹,还能剩下什么呢?” 孟经理执意要把大家送上来。 “连把好椅子都没有,连口好茶都喝不上,只能多尽点儿礼数了。”她边走边说。 “这小区一拆迁,对你们来说也是种解脱吧?” “谁说不是呢,真的拆迁了,对大家都好。”孟经理慨叹着说。 三个人走出物业,小余开车直奔开发商地中天合公司而去。 “孟经理说的话,很有道理。”沈喻在路上若有所思地说。 “你觉得那一氧化碳怎么来的?”林瑛问。 “听说过香港前两年的大学教授杀妻案吗?”沈喻转过头问。 “有所耳闻。” “有所耳闻,就是没听说过。这个案件的嫌疑人,是香港中文大学的副教授,也是某个医院的麻醉师,他的老婆女儿被发现死在自家汽车里,死因是一氧化碳中毒,而且在车里还发现了一个仍在泄露一氧化碳气体的瑜伽球。 “后来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副教授近来购买了不少纯度极高的一氧化碳气体,他当时辩解说是买来做科研用的,之后又说是用来灭鼠,最后他又说,自己老婆孩子有抑郁倾向。 “当然,警方经过调查,发现他有外遇,他被指控谋杀,但拒绝认罪——现在案子还没有侦结呢。” “那咱们得排查一下一氧化碳的来源。” “也得找一下元大声那辆失踪的轿车吧?交管系统里还没有发现线索吗?治安监控里也没有发现录像?” 林瑛摇摇头:“已经去查了,但还没有消息。” 车停在地中天合公司门口,出乎意料的是,那个魏阳市鼎鼎大名的师老板早就站在公司门口,他正焦躁地来回走动着。 “师总。”林瑛迈下车,跟他打着招呼。 “林队长,一直在等您呢!是从大件小区过来吧?那三个人一遭遇不幸,我这也整天跟着心惊胆战的,吃饭吃不下,开会都走神!不早点弄清楚,什么心思都没有了!” “您一个大老板,心理素质还这么脆弱。” “人命关天啊。”师老板一边引我们上楼,一边感叹着,“这些年总感觉,能用钱搞定的事情,才是最简单的事情。不能用钱搞定的,那也不敢惹出人命来。” “往人家窗户上砸砖,半夜大喇叭放《最炫民族风》,也都是你们干的吧?” “拆迁队干的!当然,我们也不能撇清关系。我们给拆迁队钱,他们帮我们办事,有时候手段是挺缺德的,但无论如何,绝对不允许搞出人身伤亡来!” 第五百二十八章 放向明了 师老板生怕林瑛不信,又强调一遍。 “你们可以查我们跟拆迁队签的合同,有专门禁止非法拆迁、导致人员伤亡的条款。出现这种情况都由拆迁队负全责,我们甲方是绝对不允许的。” 师老板的办公室金碧辉煌,到处都是亮瞎人眼的金色,跟物业公司的简陋办公条件形成了鲜明对比——看来他跟美国总统的审美情操如出一辙。 沈喻坐在沙发上,单刀直入地问:“那你觉得,这事儿会是拆迁队罗铁柱干的吗?” 师老板愣了一下。 “您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假话如何,真话又如何?” “要让我说假话,我可以说不清楚,不了解。罗铁柱跟元大声有过节,但凡了解那个小区事情的人,都知道有这回事儿——我也不例外。 “罗铁柱确实见天声张,说要弄死元大声那几个人。但要让我说真话,我不能百分之百,但能百分之九十断定不是罗铁柱干的。” “哦?为什么呢?” “有句成语,叫见过躲着警察的,没见过求着要警察调查自己的,是比喻两个人恩恩爱爱,共度困境的状态,对吧?”师老板突然扯远了。 “你是说,元大声和罗铁柱恩爱过?”林瑛差点儿把手里的茶杯扔出去。 “不是,您别误会。我想说的意思是,这个成语是被摘出来的,它出自《庄子》,原话是‘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但把后半句一拿出来,整个意思就都变了——庄子本来的意思是与其一起共度困境,还不如各寻自由,在大江大湖里畅游而去。” “师老板,你这么有文化,绕这么大个圈子,究竟是想说什么?”林瑛打断他的话,继续问道。 “我的意思是,您在走访的时候,可能人们只跟你们说了半句话。罗铁柱是像个醉猫似的到处嚷嚷,说自己想捅死元大声三个人,但他每次说这话的时候,其实还有上半句。” “哦?” “罗铁柱总这么说,‘要不是老爹老娘在,我非得弄死元大声他们仨不可!’,他虽然操蛋,但是个大孝子,当时之所以忍气吞声,也是因为元大声吓唬到了他的父母。他怕父母受到牵连才忍了下来。 “您想想,他的父母可是还健在呢,他怎么会抛弃父母不顾,自己跑去为很久前的事情寻仇,然后让自己父母余生受苦挨骂,抬不起头呢?就算他有这个心,也不会现在做这种事。” “你说的有些道理。”沈喻点点头。 “说实在话,我其实本来都想撤资,放弃大件小区那个项目了。”师老板从桌上拿出一堆文件递给大家,“这是前段时间公司内部开会的纪要,这些是我们跟其他开发商转让谈判的备忘录,这个是……” 沈喻翻着那些材料,看来地中天合三个月前就在筹备转让项目的事儿了。 “这些都是真的,不信可以去调查,都有凭有据,视频会连录像都有。”师老板好像怕几个人有疑问,赶紧又解释道。 “就因为元大声,二十多亿的项目就这么黄了?”沈喻拍着那堆纸说。 “那怎么办,日本成田机场草坪上,至今都有钉子户在呢,听说当时为了保留钉子户,光调整设计和施工,成本就增加了多少个亿。 “但我们比成田机场面临的情况更严重啊,他们是只有一个钉子户,我们这个,整个小区都得听元大声的,整个小区都是钉子户!拆迁,还拆个鸟儿啊!” “你们不是已经抬高了补偿价格吗?听说是全市最高的补偿标准了。”林瑛问。 师老板欲哭无泪。 “林队长,实话跟你说了吧,跟元大声谈判,根本就不是钱的事儿!他就是个杠精,他就是在享受抬杠的乐趣,享受抬杠给自己带来的成就感——所谓的补偿价格,只是他用来抬杠的一个工具! “你就算一平方米给他一百万,他都得想方设法拒绝拆迁!” “那现在呢,你们这个项目还在转让阶段吗?” “转让?这项目已经转了三次手了,有元大声在,谁敢接这个盘子? “不过,现在也不用转让了,这两天整个小区的居民都排着队来找我们签约,基本上百分之九十的住户都已经签完协议了,这个老旧小区啊,终于快要变成高楼大厦咯!” 师老板也把三个人送下楼来,林瑛他们坐在车上,小余忍不住开口道:“我算知道那些居民为什么只怀疑罗铁柱,不怀疑师中天了。” “还用说,师中天现在就是他们的财神爷,大家都希望师老板平安无事,还等着拆迁致富呢,他要进去了,估计补偿就不是这个价格了。” “人啊,人啊。”林瑛也无限感慨。 “队长,你有没有觉得,其实元大声三个人一死,所有人都如释重负似的。” “绕不过的绊脚石,丢不掉的搅屎棍。”沈喻无端一句话,让车上的人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 “你们记不记得,那个物业的孟经理有一句话?”沈喻又提醒她们。 “什么话?她好像一直都在抱怨。” “她说,这年头,不挡着人家财路,不影响人家生活,谁跟谁又能有什么深仇大恨呢?” 林瑛一怔:“你是说,元大声他们挡着财路的,不只是开发商和拆迁队,还有整个小区的居民。” “对对对!”小余边开车边说,“这些年元大声一直耗着,确实抬高了小区的补偿价格,但是他只抬杠,不签约,好多住户早就等不及了吧?” “是这样的。开发商项目做不下去,可以转手撤走,但小区居民却没有办法,大件小区里住的都是普通老百姓,他们都希望能靠拆迁改善生活。 “然而元大声带着人一直闹下去,住户们又慑于老元的淫威,不敢偷偷跟开发商谈判,所以他们中肯定有打心底恨老元的人,他们肯定埋怨老元阻挡了自己财路。”林瑛补充道。 沈喻摇摇头说:“发财很重要,但毕竟还是锦上添花。可是缺钱就不一样了,人一缺钱,好多事情就得舍弃掉,甚至于自己或者亲人的生命。所以发财的人只是埋怨老元,而缺钱的人,却能够恨死老元。” “你的意思是……?”林瑛回过头问道。 第五百二十九章 萨雷阔勒人 沈喻看着林瑛询问的目光,耸耸肩没有说话。 “小余,你一会儿联系下队里,让他们查一下这半年大件小区那几家受捐户的情况。”林瑛若有所思地说。 沈喻坐在前头,一脸不开心的样子。 “沈老师,我没想错吧?”林瑛在后面问。 “没想错。” “您怎么一脸悲伤的表情?” “那是因为我的脑袋现在居然跟你转一样快,我为此感到悲哀。” “哈哈哈哈,”林瑛大笑起来,“谁叫你以前脑子转得太快,根本不等着我们普通人类呢。” 小余答应一声,正对着蓝牙耳机拨打电话,谁知道电话却先响了起来。她对着电话说了几声,忽然脸色大变。 “队长,局长叫咱们回局里一趟。” “出了什么事儿吗?” “好像是决定并案的事,局长说并案之后,整个案件涉及调阅线索的权限就高了。” “那赶紧回去!” …… 沈喻和林瑛回来的时候,我早就来到了局里。市长和局长亲自来到刑侦队,宣布了成立“魏阳市异案特别组”的决定。 局长介绍说,这是上级临时会议上的突击决定,特别组由市长任组长,局长任执行组长,省厅、市局、武警都被纳入到特别组中,林瑛、沈喻、我,以及整个刑侦队都属于特别组成员。 分工完毕,各个领导上台讲话,表了决心,局长宣布把今年在魏阳市发生的一系列未决悬案,以及给社会带来影响的重大事件(甚至包括此时此刻的极光天象)都纳入特别组,统一研究,统一协调,统一侦办,统一解决。 会议结束后,局长把林瑛叫到屋里,两人大概谈了十来分钟,只见林瑛喜形于色地走出来,拉着我们就往办公室走去。 “快快快!有重要文件!”她兴高采烈地说。 “什么文件?” “来了就知道了!” 我跟沈喻随她走进办公室,林瑛关上门,把一个卷宗递给我们说:“猜猜这里是什么?” “是萨雷阔勒人的个人资料吧?”沈喻瞥一眼说道。 “一点儿错都没有!”沈喻解开卷宗上缠绕的白绳,然后把文件掏了出来。沈喻和我凑过去,我们三个人一起翻阅着。 卷宗里只有薄薄的一沓纸,封面那份文件上面打着“绝密”的字样,标题是“关于中塔勘界后萨雷阔勒岭麓游民安置问题的请示”。 请示很简单,只有两段话,大意就是中塔勘界时,在萨雷阔勒岭西麓发现数名操汉语的游民,经过征求本人意见,他们愿意归国,建议可接受此批游民,将他们纳入正常户籍管理系统云云。 请示没有多少,但各种批示却有一堆。在文件上方空白处,一位有名的大领导用潦草的字迹批示说,为了确认个人情况,不影响他们融入社会,建议先留在西疆考察适应一段时间,然后在尊重个人意愿和生活方式的基础上,将他们分散安置在各地,以不引起关注、保护隐私为宜。 有其他公安部门的领导还专门批示说,西疆和边界划界问题比较敏感,建议将此事列为绝密,以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等等。 再往后翻,便是萨雷阔勒人的照片和体检报告,第一张就是当时在市区狙击我们的吕侠! 照片下面还有一行备注,备注上标明了他的身高、体重、血型等信息,还有小字写到“曾用名大侠,建档名吕侠,拟安置于湖南省邵阳市。” 果然吕侠就是萨雷阔勒人中的那个“大侠”! 第二页纸的照片,则是死在曲江案里,被古钟毒死的老鸟——“曾用名卷毛,建档名汪庆山,拟安置于贵州省毕节市。” 第三页纸的照片,则是一个戴着头箍的人,不用说,他肯定就是萨雷阔勒人的“领袖”头箍哥——“曾用名头箍,建档名顾保田,拟安置于江西省吉安市。” 第四页是一个皮肤褶皱特别厉害的人,他身材矮小,只有一米五,下面的备注是“曾用名玄冥,建档名全玉然,拟安置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 等翻到第五页的时候,林瑛的脸色“刷”的一下子就变了。 “这不是白红兵吗!” “哪个白红兵?”我问。 “就是大件厂的受害人之一啊,元大声的死党,人称白毛干的白红兵!” 林瑛指着照片下面的备注,我低头一看,只见上面写着“曾用名聋子,建档名白红兵,拟安置于祁岭省魏阳市”! 我们三个人惊在那里——算上老鸟、大侠和白红兵,五个萨雷阔勒人看样子已经死了三个了! 林瑛面色冷峻,她严肃地说:“看来,无脸男也是冲着萨雷阔勒这几个人来的。” “不对,如果是针对他们,那为什么不直接向他们动手,非要夹杂在一系列案件中把他们杀害呢?”沈喻皱起眉头说。 “无论如何,现在还没有消息的,只有头箍和玄冥两个人了吧?来不及了!我马上联系江西和广西的警方,请他们提供顾保田和全玉然的信息!” 林瑛急忙给办公室打着电话,她还语气严厉地嘱咐道:“要快,一定要快!” 她挂断电话,望着沈喻。 沈喻啃着食指的指甲,她眉头紧锁想着什么,然后突然开口说:“大侠被安置在邵阳,老鸟被安置在毕节,但他们却不约而同来到了魏阳,所以,你们难道不觉得头箍和玄冥也会在魏阳这个地方吗?” “有可能。”林瑛点头说。 “白红兵曾经当过工厂工人,他结婚了吗?” “没有,至今都是独身一人——真拖家带口的,谁跟着元大声使劲闹腾啊。”林瑛说。 “大侠没有成家,老鸟更是如此,就连表面看来工作稳定的白红兵也没有家。要是这样的话,估计顾保田和全玉然也是孤身生活,所以就算联系到户籍所在地,当地警方也不会知道他们流动到了哪里。” “那不妨两方面排查如何?联系户籍所在地,然后清查本市的流动人口——萨雷阔勒人归国的时间太早,不然肯定会采集指纹和dna信息,那样就更好查了!” “还有一件事想说,”我清了清嗓子,看了看沈喻说,“关于无脸男老巢的事儿……” 第五百三十章 真相 权限果然带来效率。 首先是大件小区的案子很快告破,沈喻和林瑛限定的嫌疑人范围很准确,警方排查后,发现曾经被众筹募捐过老谭家有行凶嫌疑。 老谭叫谭三伦,他并不是原来大件厂的员工,而是后来搬进大件小区的居民。 老谭原来在化工厂上班,有一个孩子,但很早就夭折了,后来他跟老婆相依为命,去年他老婆得了重病,需要一大笔钱。元大声虽然号召小区居民募捐,但毕竟杯水不能救车薪。 老谭一直盼着尽快拆迁,拿了补偿款给老婆治病,但元大声认为整个大件小区必须一条心,怎么能容许有人单独跟开发商谈条件,他胡萝卜加大棒,连恫吓带忽悠,硬生生把老谭压了下去。 元大声其实想得不错,灭了出头鸟,自然也就不能有人出头。 他已经高处不胜寒,一直管着几百户人家的前途,站在一人为千人的位置上,他估计也知道整个小区的人之所以听他的话,一开始只是信任,而后来就是为了钱——他能把拆迁补偿谈高价,是他为住户们发声的唯一合法性。 但就算他谈判能力再强,最后的价格总会有它的天花板。可是只要他跟开发商谈拢,把补偿协议一签,那么大件小区就会不复存在,他这个业委会的头头也便毫无意义了。 所以,据老谭交代,元大声去年私下答应过老谭,他说,今年肯定会跟地中天合把合同谈妥,到时候肯定会拿到治病的钱。 老谭信了元大声,但直到他老婆前些日子去世,元大声还在使劲跟开发商耗着,而且坊间已经有了传言,据说地中天合准备放弃这个项目,把大件小区转让出去。 这个消息,让整个大件小区顿时暗流汹涌起来。 住户们表面上还是铁板一块,但私下里早就议论纷纷——他们已经耗了好多年,虽然赔偿价格一再提高,但那连纸面富贵都算不上,充其量只是口头富贵。好多家庭跟着元大声熬了好多年,白驹过隙,谁也熬不过人生。 在这种情况下,许多情绪已经开始发酵,而老谭正是情绪高潮最顶端的那朵浪花。经常会有邻居来他家探望,然后或有或无地挑挑事,拱拱火,一来二去,悲愤欲绝的老谭就成了小区居民里推出去的那把尖刀。 老谭曾经在化工厂工作,他前段时间返厂,搞了一罐高浓度的一氧化碳。他没有香港教授那么算计,还将一氧化碳装进瑜伽球里——因为他根本没考虑做这件事之后的人生。 元大声是个有足够自信的人,威望已经让他失去了理性,也丧失了对外人的些许警惕,所以老谭轻而易举就把慢慢泄露一氧化碳的装置放进了汽车里面。 元大声他们三个人开了会,坐进车里,因为汽车是一个密封空间,所以慢慢释放的一氧化碳很容易达到让人致死的浓度。 当时正是深夜,元大声就在开车的时候昏了过去,汽车就这样停在了路边。至于后面刺字摆造型的事情,老谭就不知道了。 最神秘的就是那辆汽车,老谭也不知道它是怎么消失的,他只管把毒气装置放进了车后备箱,后来的事情就完全没有关心过。 事情发生之后,老谭一直在家里,他并没有离开魏阳。他如今在世界上没有亲朋好友,已经是孓然一身,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他觉得自己剩余的人生只有剩下孤独和痛苦。 所以,当警方敲响他的家门,想要了解情况时,老谭直接就把自己所做的事情讲了出来。在那之前,他刚刚跟地中天合签了拆迁补偿协议。 “我家里也没有其他人,那笔钱,将来帮我捐出去吧,捐给那些养老院——人老了,很苦的。”他如此说。 大件小区的案件便告一段落,此外,警方还决定对外开个新闻发布会,趁此机会,将原来的一些疑问进行澄清,以安抚市民情绪。 “沈老师,你觉得鹿丘王墓的事情,该怎么解释呢——事先声明,言桩的确告诉了我隗老鲲设计大墓的真相,也说了那个什么三颗明珠的事情,但我还没有向上面汇报,也没有跟别人讲过。不过尽管如此,鹿丘王墓总需要一个合理解释吧。”林瑛如此问道。 “其实,鹿丘王墓本来也有它独特的设计。”沈喻清清嗓子,“隗老鲲虽然托词说是按八门建造,但除了所谓明珠能带来能量外,那个墓穴的设计也能用现在的理论进行解释。” “哦?快说说看。” “我的天,早前还以为你是装出来的,没想到你还真的中了奇门遁甲的毒?在鹿丘王墓里的时候,你恐怕已经被玄学洗脑了吧?用玄学的思维方式去看世界,那看到的自然都是玄学啊!”沈喻没好气地批评着林瑛。 “那你说说,除了玄学,还有什么解释?” “错觉——整个鹿丘王墓里,其实就是各种感觉错觉的综合设计体。首先最重要的就是,那些墓室表面上看上去是一片漆黑的,然而却完全不是! “不管是孔洞还是其他能量,它里面是有微弱光线存在的!我们在里面虽然走得十分艰险,但却很少撞到过柱子或石壁,一方面因为有手电筒等光源,另一方面就是因为那里面并非真的一片漆黑。” “设计成一片漆黑不更好吗?”我问。 “不一定。如果一片漆黑,那你的眼睛就不会欺骗你自己。比如墓室里的那些柱子,你模模糊糊就能看到,你的视觉判断那是柱子,于是你会自动绕开。 “但据我观察,其实有的柱子,根本不是柱子,它们只是改变石壁的一条颜色——在昏暗的墓室里,二维和三维的东西很难区别开来,所以这种条件最适合造鲁宾花瓶错觉了。 “再说说墓室里的声音。如果进入墓室,因为里面的声音一直很单调,我们的耳朵会慢慢习惯,然后认为那种噪音并不存在,最后认为墓室里一片寂静。 “这便是一种单调噪音错觉——有时候其实噪音的分贝数已经慢慢调高,但因为温水煮青蛙的效应,我们还会认为周围一片寂静。” 第五百三十一章 新闻发布会 “等等!”林瑛从桌子上拿起纸笔,飞快地记着,“我得把这些话记下来,到时候好跟那些记者有个交代。” 沈喻喝了口水,继续说:“那个古墓里,用得最多的还不是这些,而是另一种东西。” “是什么?” “克莱因瓶,一种无所谓里面,也无所谓外面的构造,估计宇宙也是同样的形状吧。” “啊啊啊!”我大叫道,“那天你还讲过克莱因,我还以为是一个人名呢!” 林瑛飞快地记了下来,然后钦佩地看着沈喻说:“沈老师,我就服你,本来没影儿的事儿,但被你这么一硬拗,讲得还是那么头头是道的。如果我没去过鹿丘王墓的话,还真的就信了。” “你什么意思?搞得像我以前的解释都是骗人一样?”沈喻愠怒地问。 “骗没骗,你自己心里知道——比如云塘镇倒一排电线杆子的事,比如你突然大胃吃八方的事,你当时的那些解释,哄弄一下小余她们或许还行,真要瞒过我去,那就是我这个刑侦队长的失职。” …… 特别组的新闻发布会原定三十分钟,结果最后延长到了两小时三十分钟。 面对着记者的长枪短炮和连连质问,各路官员只好一一回复,林瑛成了发布会上的主力军,因为她对事情最清楚,解释也最详细。 “请问刺字尸体是变态连环杀人案,还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极端团伙作案?”有的记者上来就直击核心问题。 “这个——”林瑛抬头看看局长,“还没有确定性质,但据警方的了解,行凶、偷尸和刺字的经常并非同一个人,甚至同一批人。” “那就是有预谋的极端团伙作案咯?请问警方知道他们的目的和诉求吗?” “已经有了方向。” “有了方向,就是有足够的把握,能够预判和防止下一起案件的发生了吗?” “有一定的可能。” “现在市民们人人自危,网上有人分析了这些刺字的内容,认为是像电影‘七宗罪’似的偏激主义者行为,还有人预判说,下一个要被谋杀的应该是‘悭吝’。但‘悭吝’这种行为又该如何把握呢? “现在生活不易,大家都在精打细算,这算不算悭吝呢?如果这算悭吝的话,是不是许多市民都面临被杀的危险?希望警方能澄清一下。” 我跟沈喻坐在下面默默听着,记者们的问题越来越尖锐起来。 “难缠。”沈喻默默地说,“林瑛那个位置,真是既尴尬又困难。” “可不是。”我也由衷地感慨着。 “得亏站在那里的人不是我。”她长叹一声。 听她这么一说,我越发觉得林瑛可怜起来。 “……依照我们对犯罪者的了解,他们选择的行凶对象,一般都是性质比较严重的人。”林瑛说,“而且,是不是悭吝还要另外商榷,因为像‘恶口’、‘两舌’、‘绮语’就出现了两次受害者,所以,凶手的犯罪规律还需要进一步确认。” “林队长,请问从第一起案件到现在,被刺字的已经有十个人了,但警方一直毫无头绪,这是不是警方的失职?警方还能不能还给市民一个有安全感的环境了?” “我们一直在努力侦查破案。” “但市民们要的不是这句话,他们要现在就有安全感!” “……所以我们才成立特别组,协调一切资源,希望尽快破案,还魏阳一个安稳的环境。” “请问,最近魏阳出现了红月亮、双月亮,还有此时此刻天空中的极光,这些天象跟案件有没有关系?” “这个,还没有找到联系。” “有人曾在高铁上看到树尖上有人奔跑,也有熊本熊在天上飞的录像,更有人夜里见到五官模糊的人,这些跟案件相关吗?” “我们还没有确切的资料。” “请问警方面对的犯罪团队,究竟是人,还是其他生物?” “这个问题,我们也正在研究。” “什么都不知道,要你们警察是吃干饭的吗?!”记者群里霍地站起一个人来,他指着林瑛怒斥道,“我是个调查记者,曾经采访过大件小区三个遇害者,他们一直为本小区的人奔波呼号,说是为民请命都不为过! “但他们就这么莫名其妙被杀,而且额头上还被刺上受侮辱的罪名——这是什么样的凶手,这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凶手!从朱襄广场案发以来,你们一直就无作为——无能,无力,无心保护老百姓的安全!” “对,过去这么久了,你们从来就没有用心过!” “无能就要换人!” “老百姓不需要借口,只需要解决!” “拿出我们能看的见的行动来!” “你们根本就不称职!” “玩忽职守!草菅人命!不顾大家的死活!” 现场的气氛突然升温,林瑛站在那里,她的声音已经被淹没在愤怒的讨伐声中,人们只顾发泄情绪,既不听她的辩解,更听不进去任何理性的话语。 我站在后面,不禁同情起林瑛来。她好像暴风雨中的操帆手,在惊涛骇浪之中,独自一人维系着那条在怒海中将要倾覆的小船。 “各位,我们特别理解大家的心情,我们刑侦队也心急如焚……”林瑛大声解释着。此时已经有保安绕了过去,想要维持发布会现场的秩序。 “你是刑侦队的副队长,你们队长呢?叫正队长出来回话!” “对不起,现在是我在队里主持工作……” “主持,你有能力主持吗?!你就把魏阳市的治安主持成这样?” “纯粹废物!尸位素餐的东西!” “垃圾,垃圾,垃圾!”有人在场内有节奏地大声喊着。 “听说你们警队里,有个老师当顾问,网上都说她才是这些案件的幕后黑手,有这事儿吗?” “对啊,那个女顾问听说只是个关系户,她是凭裙带关系才多拿一份钱的吧?” “什么关系户,她是领导身后的女人……”有人甚至窃窃私语说。 我脑袋“轰”的一声炸了,这群人侮辱林瑛的时候我就想冲上去打人,如今居然说起沈喻来,我再也忍不住了,一推椅子猛地站起身来。 第五百三十二章 打架 但就在这个时候,会场一侧忽然冲过一个身影,他像疯了似的冲到记者席上,朝那个大喊“垃圾”的人挥拳打去。 “日你麻批!”那人边打边骂,“她拼着命跑断腿,差点儿死在黑乎乎的地底下,你们动动嘴皮子就骂她垃圾?你们有人心吗?!有人性吗?!” 那个人正是跟林瑛一起下墓调查的老冯!此时我也冲上前去,一把夺过朝刚才侮讽沈喻的那两人的摄像机,直接就朝他们脑袋抡去。 “怎么打人?”那人一躲,摄像机只砸到他的肩膀,他龇牙咧嘴朝我喊着。 “打的就是你这个造谣生事的二笔!”我再次高高举起摄像机,顺便一脚将他踹在地上。 “砸死你个王八蛋!”我把摄像机朝他脸上砸去。 几个壮汉朝我冲了过来,一看就是那家伙的同行或者朋友。他们死死抱着我的手脚,另外一个家伙挥拳朝我小腹打去。 就在这时,我看到沈喻也疯了似的冲过来,她抬脚就朝准备打我的那家伙屁股踹去,那家伙躲闪不及,被她一脚踹得踉跄几步,扑通一声单膝跪在地上。 沈喻并没有多大气力,她抬脚踹人,但自己却被反弹了出去,后退几步,一下子跌倒在一排椅子上面。 我登时大怒,浑身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我大吼一声,抡胳膊踢腿,顷刻之间就把那几个身胖体虚的家伙掀翻在地,朝沈喻直奔过去。 “你没事吧?”我问沈喻。 “没事!小心!”她使劲拽我一把。 我一回头,只见刚才被我踹翻的那个记者不知何时爬了起来,他扛着一把椅子,朝我劈头盖脸地猛砸下来! 那椅子又宽又长,我如果躲闪的话,那正好就砸在沈喻身上! 躲是已经躲不开了,我只好张开双臂,将沈喻紧紧护住! 砰! 椅子砸在我的后脑勺和背部,我只觉得一阵闷痛,但那把椅子已经像砸向石头的鸡蛋一样,顷刻之间碎末飞溅。 那个人顿时看呆了,我趁机一脚将他勾倒在地。 老冯那边已经被一群人围起来痛打,会场里已经骚乱起来,我本想上去帮忙,幸亏保安冲过来,将打架的人奋力地拉开。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为止,请大家有序离开!”会场里的扩音器不停地广播着。 …… 我坐在临时拘留室里,沈喻坐我旁边陪着我,她拿着冰袋,在我脸上冰敷着。 林瑛推门进来,她坐在我们、她刚才虽然挨骂,但脸上却少有愠色。 “老冯没事儿吧?”我问。 刚才保安拉开我们的时候,我看到那个老冯为林瑛鸣不平,冲上去殴打记者时自己也受了伤。他刚被拘留问话出来,脸上还有两块乌青。 我当时也想上前慰问,没想到林瑛走过来,把我和沈喻拉到一边。她掩护着我们,此时警察冲过来,把打架的几个人都给带到了这里。 “他没事,不过比你伤得厉害。” “那群诽谤人的记者呢?” “批评教育,然后放走了——毕竟他们也是一时激愤,现在事态有点乱,他们也搞不清状况。” “搞不清也不能胡说八道啊!”我气愤地说。 “他们还算好的,你可不知道外面……”林瑛摇摇头,“算了,不说了,有件事你们要保密,刚才跟领导汇报之后,特别组决定尽快包围槐西名人故居群,对无脸男的老巢进行彻底清剿。” 沈喻急了:“开什么玩笑,那个地方是不是它们的老巢,现在还没有确认清楚吧?你们这么一来就是打草惊蛇,知道吗?” 林瑛也上火了。 “我怎么不知道,可是舆论压力太大,再像以前那种悄无声息地办案,市民们都没有感觉——他们无感,就觉得你什么也没做,就觉得自己毫无安全感。刚才发布会的样子你也看到了…… “领导说,我们不光要考虑办案,更要考虑人心。信心比黄金还重要,老百姓们一没有了信心,那坏势力就更加猖獗了。” “万一失败呢?万一你们斗不过无脸男呢?万一清剿不彻底,引起无脸男的疯狂报复呢?那信心岂不是更加崩溃了?”沈喻质问道。 “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保证彻底清剿的。”林瑛说道。 “尽努力?笑话!你们现在就是盲目从众,根本不讲究科学!”沈喻怒气冲冲地说。 “沈老师,咱们现在面对的情况,科学能完全解释吗?”林瑛忍不住掏出手机,翻开一个已经有“十万加”点击量的文章,她递给我,指着说:“我其实一直不想说,一直也在保护你们俩,但你们看看,网上已经有好多文章开始辱骂沈老师了!” 我拿过林瑛的手机一看,刚瞧一眼文章标题就差点儿气昏过去,只见那上面写道—— “无能顾问拖累查案进度,神仙侦探竟成无耻废物?” “与魔鬼做交易的女人?魏阳警队顾问阻挠诡案调查!” “最大内鬼!不得不开始阴谋论!警队顾问或是幕后黑手?” “魏阳市民们,我们的安危就在两个女流之辈手里!” 刚翻了第一页,林瑛就把手机夺了回去。 “别看了,看多了闹心。”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行动?”我问林瑛,“我也要参加。” “你?算了吧!我还得保护你。” “刚才你也看到了,我其实早就平时悄悄练功,现在一个人能打好几个了!” “行吧——你练得是金钟罩铁布衫吗?怎么一下子把那把椅子搪成碎片的?”林瑛问道。 “这个……暂时无可奉告。” “你们什么时候行动?言桩要去的话,我也去!我起码脑子转得比你们快一丢丢!”沈喻也霍地站起来说。 “今晚就行动,沈老师你要去的话,就待着外围的车上,如果有什么问题,我们就用步话机及时请教你。” “我也要去古镇里头!” “这个绝对不行!刚才看你踹人,人没踹倒,你自己却跌个屁股蹲儿。”林瑛严词拒绝。 沈喻没说话,她估计在暗自算计着,半夜等华鬘出来的话再杀进去也不迟。 第五百三十三章 槐西庄 要想包围聚歼,自然就要做好充足准备。林瑛安排工作还是谨慎周到,她先是调查了那个古镇的具体情况,要来了镇子的平面图,对地形进行了详细分析。 我把小镇的具体情况拿了过来,原来那片街区严格意义上并不叫什么镇子,而是一片清末民国时候达官贵人盖的宅子和庄园。 那个地方风水位置绝佳,既有河湾的环抱有情,更有龙虎相辅,砂水相合,所以当年在祁岭的显贵,都喜欢在那边盖上一处宅院,占据一块风水宝地——不过真正归园闲居的却没有几个人。 所以到解放之前,槐川河的西岸就余留了二十余处名人故居,当地百姓都把那里叫做槐西庄子。 土改的时候,这些宅子都被平分给对面滨川县的居民,但当时因为没有石桥,所以出入颇为不便,那些分房子的人也不愿意居住,一来二去,这些宅子就闲置在那里。 再往后,滨川改县成了区,前些年为了开发槐川河旅游资源,所以就修建了酒吧街,还复建了一座石桥,同时修缮了槐西庄的故居群,准备当旅游资源开发,也进行酒吧招商。 名人故居加酒吧,历史文化加时尚,一想生意就不会太差,所以当地街道招商的时候,槐西庄还是一块商业上的香饽饽。 但就在这个时候,市文物局找上门来。他们提出槐西庄属于文物古建范畴,应该妥善保护。可当地政府却犯了难——槐西庄已经启动了招标程序,你们早不来晚不来,现在一封标,不是摆明了坑人嘛。 出乎意料的是,文物局却说,自己有办法解决。 “所谓的方法,就是有一家企业提出了赞助——他们愿意参加招标,然后将整个庄子都拍下来,改做文保公益事业。”冯科长是文物局的,他了解情况,所以跟我们解释道。 “那是家外资企业,马来西亚的华侨,老板姓曾,据说祖辈就是滨川人,曾祖父小的时候闯南洋,他跟后代总是心心念念河对岸的那片富贵庄园。 “曾老板回国后,就打听那片地方,结果一听到要拍卖,马上就找到了省里,然后通过上面领导找到文物局,说要出钱把二十多座宅子都盘下来。” 冯科长喝口水,然后继续说:“后来曾老板和文物局成立了一家项目公司,名字叫“临槐”,用它参加了竞标,最后稳稳拿到了那片街区的经营权。 “他们果然没有食言,把槐西庄保护了起来,而且还雇人进行看护保养。” “文物局也不参与吗?”沈喻问。 “不好参与吧,人家企业出钱帮助我们维保古建筑,而且没有进行商业开发,也没有进行盈利活动,更没有倒卖地皮,我们怎么管? “我们只能每年去检查检查工作。再说了,人家确实保护得很好,我们人员又有限,更不需要费劲盯着了。” “那个曾老板海外公司的资料有吗?” “给林瑛了,她正在查。”老冯叹口气说,“谁知道后面还有这么大的事儿啊。” 老冯熟悉槐西庄的情况,也是警队信得过的人,所以林瑛也把他拉进来,作为外围行动组的成员之一。 他给我们详细讲了槐西庄的布局——那里一共有二十三座宅院,一条通向石桥的主街,还有三条小街,以及临河的水道。 小街的一侧尽头都是槐川河,另一侧则是荒野。按照老冯提供的地形图,加上我跟沈喻亲见无脸男在河里穿梭的事情,林瑛跟指挥小组制定了一个从陆地突击包围,水路重兵伏击的方案。 “那家所谓的马来西亚的公司,我们已经联系国际刑警组织调查了,那个公司是新成立的一家企业,而且根本就没有什么曾老板,控制人是一个名叫杜尔的非洲人,这个人信息极少,怀疑是一个假冒的身份。” “就是专门为拿到这片宅子注册的皮包公司,对吧?” “没错,给公司注资的是一家维尔京群岛的基金公司,而且这家公司成立后只有一笔支出,那就是注资到临槐公司的款项。”林瑛摊摊手,“拿着真金白银骗人,也够狠的,所以才不会有人怀疑。” “听起来有点像吴大宝的行为。”沈喻忽然问,“你的方案只有水路和陆地对吧?” “是,水路是个网开一面的埋伏圈。” “恐怕不行,你们还得多准备一些装备,别忘了鹿丘王墓的事儿。” “你是怕有地下的通道?” “没错。” “明白了,有道理。”林瑛点点头说,“领导同意的计划是凌晨零点一刻行动,行动的代号叫‘铁网’。 “为了尽量不打草惊蛇,我们行动之前不会封闭酒吧街,所以沈老师,你跟老冯等指挥组的成员可以提前到酒吧等候。 “我跟言桩是行动组轻量突击队的人,暂时会在酒吧街后面选一些隐蔽的地方分散布置,剩下的重兵和装甲车会在一点前隐蔽入场。” “一点钟?”沈喻皱着眉头问,“如果一点钟的话,那我也要跟言桩在一起!” “沈老师,你别闹,有危险。” “不行,我必须跟他一起——我也练过……” “行啊,”林瑛点点头说,“你要是练过,那咱俩比划两下,你要是能制服我,我就让你上阵。” “你个丫头片子,还轮不到我动手。”沈喻气呼呼地说。 我明白沈喻的意思,到夜间一点的时候,华鬘肯定早就回来了,她到时候就又可以以一当十保护我了——无脸男虽然可怕,但估计绝对不是华鬘的对手。 我把沈喻拉到一边,跟她商量几句——只要她在午夜之前给华鬘留下线索就好,依照华鬘的能耐,她在酒吧街听到对岸开火,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到时候谁又能挡住她呢?再说,华鬘有六能,从万众人中找到我那简直易如反掌。 “我不是担心她能不能参战,也不担心她找不到你。我担心的只有一件事情,那就她回来的时候,如果你不在身边,她会过分大意,把事情搞砸的。 “因为这次槐西庄的行动,跟以前大有不同,华鬘有她的弱点。” 第五百三十四章 午夜行动 深夜虽晚,但周围并不是一片漆黑,因为天空中有那隐隐的光亮。那极光闪烁着,迁移着,就像有生命力似的千变万化。 为了保证活动的隐秘性,警方征用了这边酒吧街后面的几个闲杂院子。我们就在其中的一个院子里待命。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着,沈喻一直坐在桌子前写写画画。我知道,那是写给华鬘看的东西。 眼看快到了十二点钟,她终于停止了奋笔疾书。她把一张折叠的纸交给我,说:“一会儿她醒过来,一定要先给她看。” “记住了。” 她站在我面前,捏捏我身上的迷彩服,又摸摸我胸前的防弹背心,然后检查了一遍我身上携带的装备。 “这枪,你会用吗?” “会用,林瑛下午教了我半个小时。” “能打得准吗?别胡开枪,子弹有时候会反弹回来,容易伤着自己的。” “安啦,我没那么笨。”为了让她放心,我还虎头虎脑地打了一圈组合拳,想证明给她看,结果从她的表情大概能读出来——我这纯属画蛇添足,越弄越糟。 “这样还是不行。”沈喻使劲摇着脑袋说。 “哎呀,你还不知道我?咱们又不是没跟无脸男对垒过,别忘了我这身板,汽车都撞不坏!”我拍着胸脯说。 “担心的就是这个!”沈喻边说边拨通电话,“哎,林瑛,你一定要给言桩弄个头盔戴!越结实越好的那种!” 我明白她的意思,她不担心我的身板,她担心我的脑袋受伤——因为迄今为止,我还没用头力扛东西的经验,因为根本不敢尝试。 “好了,别跟送夫上战场似的。”我拍拍她的肩膀。 “什么夫!”她满脸通红地推我一把。 “还有二十分钟,要集合了,你放心,我会保护好自己的。你先安安静静找个地方,好等华鬘出来。”我对她说。 “嗯,千万保重,有事情别鲁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她还是叮嘱着。 我眼眶不禁有些湿润,但也怕越耽搁越让她担心,索性点点头,然后转过身,一路小跑往院子外面冲去。 院子门口有辆越野车在等,我没有回头,也没有朝外面挥手,只是一弯腰钻进车里。 林瑛竟然也在车里坐着,我不禁有点儿意外,因为之前看过分组,我跟她应该没分在一个车里。 “你怎么……”我瞪大眼睛问。 “我可得看好你,要不然沈老师还不活吞了我?”她语气里虽然带着调侃,但是这分明不是一个轻松的时刻。 汽车转到临河的街上,酒吧外面还是霓虹闪烁,乐声震耳。我知道,一会儿只要枪声一响,这里肯定立刻就会被人清场。 越野车开过石桥,但是没有直接转到槐西庄的主街上,而且往前面田野里的小路上开去。 林瑛似乎看出了我的疑虑,她低头解释道:“直接上街太显眼,咱们从树林后面迂回过去。” 我顿时明白了——槐西庄的更西边有条树林绿化带,只要车穿过树林,藏在后面,那就不会出现多辆车直接开进庄子、过于引人注意的情况。 车停在树林西边,我这才发现的这边已经停了大大小小十几辆车,而且还有那种载客多人的小巴车。 “林队,你来了?”一身迷彩的小余走上前来。 林瑛点点头,她低头看看那块波尔的夜光表,又看看另一个手腕的计时表,低声说道:“大家准备好,开始三十秒倒计时。” 三十秒只有半分钟,但在这天晚上却像半天那样漫长。我感觉自己浑身的肌肉都因为兴奋或者紧张而微微颤抖着,我不由得侧头看看林瑛和小余,她们也是表情严肃。 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们面对的可能是扑空,但更可能是一场恶战。 “十、九、八……三、二、一,行动!”林瑛在我们的蓝牙耳机里发出指令。 所有人都举起武器,然后踩着地上的野草,走进大树遮天的白杨林里。 树有些密,但林子却不大,我们很快穿过林子。林瑛做出手势,我们立刻分散开来,四个人形成一个方队,然后穿过一行豆田和一行灌木丛,终于踏上了槐西庄的地界。 我看有几辆装甲车已经开了过来,它们已经封锁了所有路口。 “全部到位,地面封锁完毕!”蓝牙耳机里传来声音。 “三个小队为一个单位,对每个宅院进行地毯式搜索!” 我们迅速组成小队,因为天黑,直到此时我才发现,原来这次来的人绝不是几十个,现在目测起来光搜索队至少有二百多人。 二百多人是一个什么概念,那就是基本上每个宅院都分到了十几个人同时搜索。但就这二百多人,行动起来却像微风过地,基本上听不到什么声音。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看来我也不能拖大家的后腿。 看来特别组这次确实想动真格,从行动的规模来看,他们肯定想一劳永逸地解决掉无脸男组织,彻底扭转被动局面,消弭现在“十恶”连环案留在市民心中的阴影。 林瑛自然把我拉到了她这一组里,我本来想去大帅府,但却跟着她一转身进了路边的“龟寿园”。 龟寿园是一个内有园林的宅子,它的主人是清朝末年的一位巡抚,他大概也是滨川历史上出的最大的官儿了。 在老冯的帮助下,我们早从文物局那边拿到了所有宅子的钥匙。小余拿出钥匙,走到一扇小门前,然后“咔哒”一声打开门锁。 “快!”林瑛一挥手,我们迅速潜入院子。 院子里面空荡荡的,除了蛐蛐叫外,我们站在院里基本上感受不到一丁点生灵的气息。 “搜!每个角落都不能放过!”林瑛低声说道。 大家迅速两两散开,我本想跟小余搭对儿,但被林瑛又伸手拉了过来。 “我又不是小孩儿……” “是不是我说了算!”林瑛指指说,“咱们去假山那边!” 我俩刚要迈步走去,但就在此时,只听到外面的主街口忽然传来一阵柴油车引擎的嗡嗡声。 “怎么回事?谁把装甲车这么大摇大摆地开进来了?”林瑛皱起眉头说。 “我觉得,不是咱们的车吧……”我提醒她。 第五百三十五章 血战槐西庄(1) 我们俩还在疑惑,突然街上传来一声巨响,紧接着就是一连串的枪声。 突突突突! “糟了!现在开枪就全暴露了!”林瑛跺着脚喊道。 “怎么回事?!”她继续用耳麦质问着,“哪里出问题了?谁让你们开枪的!” “林队!主街街口转过来一辆厢货车,主动撞击我们!车上有三个人,已经压制住对方!” “他妈的!”她关掉耳麦,怒冲冲大骂一句,似乎不想把这种情绪传染给队员们。 “事到如今,抓活的吧。”我努力保持着冷静,在旁边提醒她。 她又低声骂了一句,然后打开耳麦:“一定要活捉!” “林队,这三个人有武器……” 那人喊声刚落,只听外面又是“轰”的一声。半个天空都亮了起来。 “炸药吗?自杀?”我耳朵被震得嗡嗡作响,只能朝林瑛大声喊道。 林瑛从我的唇语上读出来了意思,她肯定也比我更提前一步想到了这件事。因为在火光照耀之下,她满脸都是郁闷的表情。 耳麦里传来沙沙的声音,林瑛在里头大声问:“是自爆吗?!” “是……” “三个人全死了?” 耳麦里一阵沉默,只有窸窸窣窣的声音传过来,那边好像在探查着什么情况。 “是不是都死了?!”林瑛忍不住恨恨地再次发问。 “是——不对,队长,还有一个活着!奇怪……”耳麦里传来一声车门声,随即便又是刺刺拉拉的声音,好像在拖动着什么东西。 “什么奇怪?!” “他被绑起来了,还被五花大绑,绑得这个匀实……也不知道是谁干的……” 耳麦里传来几声嚎叫,大概是被抓住的那个人的声音。 林瑛转怒为喜,这大概是行动至今唯一一点安慰吧。 但就在这时,只听三小街西巷那边又传来一阵枪声。还没等林瑛问,就听耳麦里大喊起来:“十二组遭遇敌人!” “有几个?”林瑛大声问。 “两个!动作迅……” 十二组组长还没有说完似乎就遭遇了不幸,耳麦里传来“咚”的一声,大概是他沉沉倒在了地上。 “队长!”耳麦里传来十二组另一个人的喊声,他语气里带着悲痛,“组长牺牲了!” “是不是无脸男?”林瑛大声喊着,“它们的弱点是心脏,要对着它们心脏开火!” “明……” 又是话音未落,又是“咚”的一声,那个组员肯定也已经牺牲了。 “队长!移动太快!无法瞄准!”又一个组员接过了汇报的任务。 “用霰弹,用燃烧弹!十一组,十三组,马上支援,装甲车支援!”林瑛在耳麦里下着命令。我举着手里的枪,替她警戒着周围。 但就在这时,枪声突然分散起来,几乎每个宅院都开始噼噼啪啪响起枪声。 “十一组遇到敌情!” “九组遭遇敌人!三个!” “三组遇敌,两个!” “五组……啊!” 蓝牙耳机里此起彼伏着敌情报告,我们第七组所在的院子虽然还没有动静,但我的汗毛早就竖了起来。 看来情况跟我们想象的不一样!原来以为无脸男会集中在一个院子里,但现在看来他们是分散的,每个院子大概都有埋伏! 如果无脸男都在一个院子里,我们更容易发挥重型火力的优势,所以能够聚而歼之,但这样分散开来,那我们不仅无法形成局部优势,反倒容易被无脸男各个击破了, “装甲车,务必封锁所有路口,预备队支援!”林瑛大喊着。 ——还有预备队? “敌人都是从哪里出来的?”林瑛大喊着问。 “地下!” “屋顶!” “假山!” “击倒一个敌人——又站起来了!” 各种汇报此起彼伏,看来无脸男早就发现我们、埋伏妥当——他们既然没有抽空迅速撤离,大概就是有足够的自信跟我们硬刚吧。 就在我稍微走了一丁点儿神的时候,突然眼角的余光看到亮堂堂的天上有个小小的黑影一闪! “危险!”我一把将林瑛推翻在地。 也就电石火光之间,那个黑点嗖地从天而降,然后狠狠把我抓起来,双脚蹬地,朝假山那里直飞过去! “言桩!”林瑛大喊一声。 我感到疾风如刀,两颊的肉都被吹得变了形,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觉得后背猛地一震,后面的假山山尖都被撞得削尖了一大块,我只觉得喉咙眼一股血腥味翻了上来,差点一口鲜血喷将出来。 虽然知道自己不会有事,但无脸男这一下的冲击力实在太大了,我的五脏六腑,加上胸口的肋骨都钻心似的剧痛。 我咬咬牙,忍着疼痛,然后奋力缩回胳膊,勾起两个指头,猛地朝它两只眼睛的位置戳去。 无脸男大概也没有想到山都撞碎了,但我却安然无恙吧。他虽然眼睛如豆,但被戳上去应该还有钻心之痛,只听他哀嚎一声,双手去顾眼睛,我被“咚”的一声抛在了山石底下。 突突突突! 林瑛已经爬了起来,端着枪朝无脸男背后扫射起来。我怕被流弹打中,急忙就地一滚躲到假山后面。 与此同时,我听到在宅子前院搜索的组员们也已经开火了,从开火的位置来判断,这个宅院里有三个无脸男。 无脸男被林瑛的枪火压制得一时抬不起头,但他很快调整了节奏,使劲蹬地,朝空中猛地一跳。 林瑛大概没想到他能腾跃而起,她愣了一下,刚要抬起枪口,但此时此刻无脸男从天而降,已经扑通一声落在了她的面前,他一把抓住滚烫的枪管,用力一扭,就把它拧成了麻花。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林瑛瞬间掏出一把战术尖刀,直接冲着无脸男的心脏扎去! 事不宜迟,我也赶忙从假山后面跳出来,三步并作两步冲向无脸男的侧面! 对于无脸男来说,林瑛拔刀大概是意外情况,不过这家伙明显反应更快,他突然撒开枪管,横着一巴掌就把那把刀扇落在地。就在同一时间,他朝我这边猛地抬脚一踹,把已经冲到它眼前的我一脚踢飞! 我早就料到如此,不过老子也早有准备! “闪开!”我朝林瑛大叫一声,把手里早就掏出来的那枚手雷朝无脸男砸了过去! 轰——! 第五百三十六章 血战槐西庄(2) 无脸男踹的我这一脚恰到好处,扔完炸弹自己都不用跑了,我在空中被踢得划出一道弧线,然后咕咚一声,落在了远处的地上。 这下摔得虽然狠,但起码比撞山那一下舒坦多了。如果说那个能算大宝剑,这个也就只不过是个马杀鸡而已。 我从地上一骨碌爬起来,这下摔得真是身心舒泰,看来我这身不知从哪里来的铁打筋骨真是派上了用场。 手榴弹的爆炸虽然过去,但前方还是一片烟尘张天,大概是受了我这一下的启发,我听到前面两个小院里也传来手雷的爆炸声。 “林瑛!”我大声喊着。 没有回应,我心脏不禁揪了一下——刚才爆炸的时候,林瑛离无脸男最近,万一她躲闪不急…… 我连忙朝那里跑去,但刚跑没有两步,眼前便黑影一闪,一具尸体不知怎么从天坠落,啪地就摔在我脚尖前方。 我惊讶得向后一躲,只见落在面前的正是一具无脸男的尸体,他已经遍体鳞伤,而且胸膛那里有一个偌大的窟窿,一股恶臭的黑血正朝外面汩汩涌出来。 “咳咳!” 听上去是林瑛的声音,她被爆炸的气浪冲飞,现在刚苏醒着从地上爬起来。 “怎么回事?!”她瞪大眼睛看着那具无脸男的尸体,“你把他心脏掏出来了?” “我也不知道啊!” 但时间已经不容我们发呆,前院连续传来几声爆炸,看样子一发手雷也无法压制住无脸男——这东西真是软硬不吃! 时不我与!我迈开步子就朝前院跑去,林瑛的腿大概受伤,她也捂着腿,咬着牙,紧紧跟在我的身后。 花园跟前院之间隔着一道女儿墙,我跟林瑛刚迈进月亮门,就听又是啪嗒一声,一具无脸男的尸体再度从高空坠落。这家伙显然还没有死透,他肚子里发出阵阵呜咽,伸手就朝我俩抓过来。 哒哒哒哒哒! 林瑛尖叫着将一串子弹倾泻到他的身上,他晃了一晃,终于一蹬腿往西天去了。 我低头一看,只见他的胸口也有个窟窿,看样子肯定又被什么人挖去了心脏。 “这怎么回事?”林瑛抬头看着闪烁的天空问。 此时此刻,我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但我还是摇着头说:“不知道啊!” “队长,七组宅院里剩下的那个无脸男,朝槐川河方向逃走了!”耳麦里传来小余的声音。 “河滨的预备队,准备行动,要全面拦截!”林瑛大喊着。 她刚喊完,小余就跟其他几个队员冲了出来。 “队长!”她气喘吁吁地喊道,“老张那组遇到的无脸男被一个黑影掳到天上去了!我们遇到的那个逃走了!” 她刚说完,就眼睁睁看着我们脚下的那具尸体。 老张也带着人跑了过去。 “这就是那个打不穿炸不烂的无脸男?”他盯着月亮门前的那具尸体,气息混乱地问道。 “是,他们致命点只有心脏!”林瑛说了一句,“别愣着了!快去支援其他院子!” “哎!”七组的人冲出院门,朝槐川河的方向跑去。 “各小组注意,要专注攻击无脸男的心脏!”林瑛边跑边下达命令,“装甲车和预备队封锁四周,河面部队,要坚决阻止无脸男下水!” “了解!” 我们刚冲到主街上,就见余光闪烁的空中嗖嗖地连续跃过几道黑影,无脸男显然意识到了危险,正在奋力朝槐川河方向突围。 我连忙举枪朝天上射击,就在这时,只见槐川河方向一阵火光,半边天都被染得通红。 十几发短程火箭弹拖着长长的尾焰,直接朝无脸男迎面打来!冲在最前面的无脸男想躲闪已经来不及,一发火箭弹打在他的身上,天空中瞬间燃起一个巨大的烟花。 轰! 那个无脸男顷刻之间被炸成了碎片,剩下的几发炮弹要么击中无脸男,要么被无脸男闪躲过去,直接朝遥远的田野中飞过去了。 无脸男显然已经失去了空中优势。已经跳起来的无脸男们赶紧落在地上,依靠自己强悍的身体,跟下面的队员们厮杀起来。 “子弹和手雷的威力太小了!”我冲林瑛大声喊着。 “那也没办法!现在贴身肉搏,再用火箭炮会伤到自己人!” “能不能咱们撤走,把这个地方炸平算了!”我朝她喊着。 “不行,这里还是文物保护……” 她话还没有讲完,就见另一个无脸男从街对面跳跃过来。我连忙举枪,虽然枪法不准,但架不住子弹连发,一排子弹打过去,终于把那个妄想偷袭我们的无脸男压制回去。 “浪费子弹!”林瑛冲我骂着。 “都什么时候了,还管文物、子弹的!”我连着又打了一梭子子弹,因为那个无脸男马上调整姿势,又朝我们冲了过来。 这次这家伙显然有所准备,因为它左冲右跳,把全部子弹都躲了过去,然后张牙舞爪地朝我扑来。 我想换弹夹,但此时已经来不及了。幸好一直沉着冷静的林瑛早有准备,她一把将我推开,一梭子子弹瞄准无脸男的胸部就突突过去。 那只无脸男惨叫一声,一个跟头翻滚在地。他胸口被子弹打出一道口子,但显然还没有穿透。 我迅速装上弹夹,跟林瑛一起近距离将所有子弹都送进了他的心脏里——就算他再钢筋铁骨,这么大的冲击力,它那颗黑心估计也被打成马蜂窝了。 无脸男腹部发出最后一声哀鸣,他扭曲了一会儿,最后安静得像根木头似的。 “终于neng死一个。”我把子弹打光,惬意地说道。 “你用了三个弹夹知道不?我才用了半个!”林瑛白我一眼。 “要没有我三个弹夹给你掩护,你能打中它心脏吗?!”我也不服气地说。 我们俩不禁相视而笑,这种拌嘴,说实在话也算是胜利后的小嘚瑟吧。 “没看出来,你平时笨手笨脚的,关键时刻还挺有天分的。”林瑛举着枪,朝响动最大的那个方向冲去。我也紧紧跟在后面。 “哎,刚才在院子里无脸男带你撞假山,山都撞碎了,怎么你毫发无损?”她边跑边问。 这女人可真是鸡贼,都什么情况了,居然还有闲工夫怀疑别人。 第五百三十七章 血战槐西庄(3) “我哪知道?!”我没有好气地说道。 林瑛回头看我一眼,目光里充满了疑问。但她还没有问出下一句话,就听“咚”的一声,又一具被挖走心脏的无脸男尸体就坠落在我俩中间。 “怎么回事?”林瑛今晚第三次这么问道,“莫非无脸男还有天敌?” 我抬头看看天空,空中并无一物,但我知道这肯定是华鬘的杰作。不过想到平时喜欢耍宝的她用手掏心的样子,我只觉得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而且为什么每次尸体都落在身边,像是要送给咱们做法医鉴定似的。”林瑛疑惑更大。 “喂,为什么尸体总落在我们面前,你是谁?到底什么意思?”我故意朝空中大喊着——林瑛都怀疑了,我得提醒一下华鬘。 “你疯啦!”林瑛停住脚步,一把捂住我的嘴,“别乱叫唤,万一有危险呢!” 墨菲定律确实百发百中,不吉利的话真是一说就灵。她刚说完就闭上了嘴巴,我抬头一看,只见不知何时两个无脸男就蹲在我们左侧的围墙上面。 “那边也有!”林瑛低声提醒我说。 我一转身,果然看到右侧墙上也踞坐着另外两个无脸男。 不知不觉间,我们俩已经被它们包围了。 刚才我们合力,好不容易才四拳敌两手,还是靠一方火力压制,一方背后突袭弄死一个无脸男,但现在它们四个围攻我俩,它们成了有优势的一方,而我们简直就成了瓮中之鳖。 “三小街和主街交汇处,发现四个敌人,需要支援!”林瑛急忙从耳麦里喊道。 我跟她背靠背站在一起,举枪对着两侧。我感觉自己浑身都紧张地颤抖着——林瑛也是一样,她的肩膀也轻微地战栗着。 她刚从耳机里呼叫完毕,就看四只无脸男像起跑线上同时听到发令枪似的,几乎同时朝我们飞过来! “扫射!”我朝林瑛大喊一声。 这时候林瑛哪里还顾得上省子弹,我俩简直就跟能喷火的双头蛇一样,疯狂举着枪,朝空中一秒不停地突突着子弹。 无数火线在夜空中交织在一起,仿佛一张铺天盖地的罗网似的笼罩过去。 但无脸男的活动范围显然更大,而且他们的弹跳速度也更快——子弹虽快,但射出子弹的枪口却是随手而动,我们的双手的反应显然比无脸男要慢得多。 它们左躲右闪地跳跃着,不时消耗着我们的子弹。它们已经摸清了规律——子弹总有被耗光的那一刻,当我们换弹夹的时候,就是他们扑过来拧断我们脑袋的时机! 而对于我们来说,是绝不敢歇下来进行点射的,这样虽然能节省子弹,但我们点射的速度比它们差远了! 怎么办! 我本想试着单手换弹夹,或者单手持枪扫射,一手去掏手雷。但这电影里的动作看上去容易,我这种菜鸟却完全不能掌控,我刚松开一只手,那枪口就往下一垂,子弹差点儿全都打在地上。 我急忙想把枪口抬起来,但就这一眨眼的工夫,一只无脸男已经攻击到我面前,幸亏林瑛手疾眼快,她把枪口一转,朝这边射出一一串子弹,将那个将要靠近的无脸男再度逼走! “小心点!”她大喊着。 我心头一阵火起—— 去他娘的,跟他们拼了! 我发射完最后一发子弹,然后根本没换弹夹,而是双手把枪当成烧火棍一样紧紧握住,瞪大眼睛,对远处朝我虎视眈眈的无脸男们比划着。 背后的林瑛也枪火已熄——半自动冲锋枪里,一弹夹子弹突突不了多久,只是危机让人度秒如年才显得漫长。 救兵还没到——无脸男是赛车的速度,他们却要凭十一路跑过来,速度差距太大,以至于时间差距也显得十分漫长——所以,现在只剩下我俩孤军奋战了。 林瑛也没有换弹夹,我俩虽然背靠背,但心里想的却是一回事。 不过,四个无脸男反倒给我了留下一丝喘息的机会,它们依然盘踞在墙头上,似乎要赏赐给我和林瑛一丁点儿最后的怜悯。 周围依然枪声四起——看来就算队员们想冲过来营救我俩,他们也被缠住脱不开身,所以无脸男才不着急对我俩下手。 它们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不停在墙头上发出“嘶嘶”的声音,那声音像满地爬行的蝮蛇,更像不停泄露的毒气。 “得,”林瑛在我背后说,“一会儿咱俩估计就被撕成水煮肉片了。” “你这话说得真恶心。”我说,“平时手撕鬼子的戏看多了吧。” “临死说句实话,你那金刚不坏之身怎么弄出来的?”她问。 “我特么哪里知道!上次沈喻车祸那次,我其实也被撞飞了,但爬起来就毫发无损——没跟你讲罢了。” “那你跟无脸男是不是同类?” “同类你大爷!我跟你是同桌!”我骂她道 “得嘞,临死能知道,你还记得我是你同桌,这就足够了。”她说。 “别特么整得那么煽情,你以为拍言情电视剧呢?!” “行,你金刚不坏,我一会儿被撕了,你要是活着就捡点儿东西回去,以后留个念想。还有,我爸妈养老送终的事儿就交给你了。” “别叨逼叨了!谁都死不了!死也是被你烦死的!”我骂她道,“你一个队长,哪儿那么多废话——这四个家伙怎么还不动弹!猫逗耗子呢?再耗下去半集连续剧都播完了!”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我刚装作乐观主义爆棚地嘚瑟一句,就听一个无脸男发出一声哨响,四个人几乎同时朝天空中高高跃去! “我擦!这不是猫捉耗子,这是老鹰逮兔子啊!”我大声喊道。 “火箭炮!”林瑛见他们往天上一跃,反而激动起来。 其实不用她说,在河边部署的火箭炮早就时刻瞄准了天空。就在无脸男往高空跳起的那一刹那,只见远处红光一闪,几发炮弹带着呼啸声就朝天上飞去! “这群傻缺,明知道有防空,还跳!”我得意地喊着。 但四发炮弹却呼啸着掠过我们头顶,直朝遥远的田野里飞去!它们居然打空了! 第五百三十八章 血战槐西庄(4) 我们都太小看无脸男了! 它们不光反应超群,而且看样子学习速度也十分之快!刚才的火箭炮让几个无脸男吃了瘪,没想到还没过多一会儿,其他同类就学会了躲避炮弹的方法! 之前华鬘也曾经显露过她的速度,她爆发力超乎寻常,躲过每秒几百米速度的子弹根本不在话下。即使拼那种长时间的消耗速度,她也能追着高铁一决雌雄。 但现在无脸男连炮弹都能躲了过去,这速度岂不是比华鬘还夸张?! 说实在话,我刚才跟林瑛说俏皮话,一是想让她安心,二是我自己根本就不紧张,因为我知道,华鬘肯定就在暗处保护着我——那些被掏出心脏的无脸男尸体应该就是她的杰作。 然而我现在心里有些含糊了,因为看样子这些无脸男实力也不是盖的!况且华鬘只有一个人,他们毛估估算起来也应该有三十四个。 三拳难敌四手,华鬘只有独身一人,她难道能拼过如此多数量的无脸男吗? 我跟林瑛使劲仰着脖子看着天空,企图第一时间找到从天而降的无脸男的身影。 这群东西明明一跳就蹦到了天上,怎么会炮弹一响没有踪影了呢?!它们到底往哪里去了? 但更为诡异的是,不光我这里如此,整个槐西庄忽然一下子万籁俱寂!随着寥落的几声枪响,战斗倏忽之间戛然而止! “什么情况?!”林瑛对着耳麦问道。 “队长,无脸男跳来跳去,忽然就没影了!”小余第一个喊道,“你没事吧?” “没事!”她趁机换上弹夹,然后用手肘顶我一下,那意思是叫我别傻着了,赶紧把子弹压进膛里。 “它们是往天上跳去了吗?”林瑛继续问。 “不知道,跳着跳着就不见了!” “别说了!加强警戒!” “队长,要不要去支援你?” “不用,就地警戒,当心偷袭!”林瑛喊着,“装甲车、河滨预备队,外围有情况吗?” “报告,没有!” “时刻警戒上方!” “队长,要不要调直升机,加强空中力量?”有人在耳麦里问。 林瑛刚要说话,我使劲咳嗽一声。 “无脸男弹跳力太强,直升机伤亡更大。”我提醒她道。 “暂时不用。”林瑛显然采纳了我的观念。 说实在话,比起刚才四面枪声,现在的无声无息仿佛更让人紧张万分——你只能确认一点,那就是身边肯定有敌人,可是,你无法确认敌人会从什么地方冲出来,也不知道敌人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对待你! 人不是被牛鬼蛇神吓死的,而是被自己的想象力吓死的。 “你怎么样?”林瑛问我。 “没事啊,红色警戒。”我故作轻松地回答,“总比你刚才差点儿就写遗书的时候松快多了。” “你真是,什么时候学的这么油嘴滑舌了!”林瑛很不满地撂着话。 “还不是被你们几个女的逼的。” “少说几句吧,留神着身边的动静!” “嘘!” 我急忙做了一个噤声动作,因为就在这个时候,远处不知道怎么就咣当一声,好像有什么瓦片落在地上似的。 “当心!”我跟林瑛几乎同时喊出声来! 天空中的“极光”正好变幻成了绿色,就在一片绿莹莹的鬼魅背景中,我隐隐约约看到一辆装甲车从北边一沉一跃,像得了帕金森症似的哆嗦着升了起来…… “a03,你们的车怎么回事!”林瑛大声喊着。 耳机里传来滋滋的噪音,看样子装甲车那边的通讯被彻底破坏了。 “队长,里面有队友吗?”火箭炮那边在焦急地问。 “不清楚!保持瞄准,不要贸然开火!听命令!”林瑛喊道。 “你看!”我指着装甲车的方向大喊着。 “这群怪物!”林瑛发出一声叹息。 那辆装甲车周围爬满了无脸男,它们不停跳下去一批,然后又蹿上去一批。每次跳下去的时候,装甲车就会往下坠落,但还没有掉下多少,蹿上去的那批又在跳空的中途将它往上一拽…… 整个装甲车就这样在空中移动着——而且装甲车内部估计也被无脸男控制了,因为我依稀看到它的舱盖打开,一个无脸男正端坐在那里指手画脚。 说时迟,那时快,还没等我看清上面的情况,那装甲车已经被拉到了我跟林瑛的斜上方! “跑!”林瑛举枪瞄了一下,但最后还是朝我大喊一声。 我知道她的意思,哪怕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她也不想贸然开枪,伤害装甲车上的队友。 但此时此刻,想跑已经晚了,因为无脸男们直接跳起来一拉,将整个装甲车朝我们这边掼将过来! 用装甲车砸人确实是一个很笨的方法,不过我大概能明白它们的意思,它们就是想用这种笨拙的方法耀武扬威——把你们自己的武器玩弄在手里,然后把它变成杀害你们的工具! 它们是想炫耀实力,好摧毁我们的信心! 那庞然大物从空中斜着飞了过来,对于一个小小的肉身来说,那简直就是遮天蔽日的东西! 林瑛虽然皮实,但没有想到关键时刻她的爆发力却完全不如我,我只好停住脚步,伸手将她往旁边奋力推去! 感觉推搡救人都快成了我的拿手绝活儿了! 装甲车已经像泰山压顶似的直坠下来,这可是完完全全的铁疙瘩!看来我这身钢筋铁骨要经受比假山更厉害的冲击了! 我大喊一声,憋足了力气,绷紧了肌肉,咬得牙关咯嘣直响! 来吧! 呼! 那辆巨大的杀人武器夹着风声朝我飞来,但就在临近我的那一刻,只听“嘭”的一声,它忽然就像被时间停止似的,以一种奇怪的姿势僵持在我面前。 咕咚! 它晃了一晃,然后就跟冲到一半没有力气的公牛似的往旁边瘫倒过去。 我惊讶地目瞪口呆。在周围的尘土里,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华鬘,她正静静地站在装甲车的阴影里,轻轻松松地拍打着身上的尘土。 “你……” 我还没喊出声,就听她“嘘”的一声。 “同志,别露马脚!”她又学连续剧里的调调朝我低声说着。 “言桩!”我听到旁边传来林瑛的喊声。 “看到我妹的留言了,她叫我千万别提前暴露——走了!今天能疏松一下筋骨,实在太爽了!” 第五百三十九章 血战槐西庄(5) “——你妹的?” “就是沈喻啊!林瑛起来了,不说了,我先匿了!一会儿给你看看什么叫包饺子、叠罗汉!” 林瑛的脚步声传来,而华鬘却嗖地一下没有了踪影。 “这车——是你徒手接住的?”林瑛站在我面前,瞪大眼睛问我。 “怎么可能?估计无脸男数学不好,没算准距离,所以这东西就落在我脚尖前头了——别说这些没用的了!还不看看车里头的队友们怎么样了!” 我一句话提醒了林瑛,她三下五除二爬到了车顶,探头往里面一看,然后转身就跳了下来。 “里面是空的!” “小心!”我大喊一声,因为天空中忽然一群黑影闪过!刚才奋力抛来装甲车的那群无脸男又朝这边跳过来了! “火箭……”林瑛急忙对着耳麦疾呼,但这次无脸男跳得极低,火箭炮显然无法瞄准——就算瞄准了,大概率伤害的也不是无脸男,而是我们俩。 何况,这次无脸男根本就是改变了策略,他们学会了运动战的精髓,开始集中优势力量,各个歼灭敌人——我跟林瑛头顶上跳跃过来的,不是一两个无脸男,而有数十个之多! 我们俩只好再次举起枪来,拼了老命往天上扫射。但这次无脸男铁了心,本来子弹就无法置之于死地,所以它们忍住疼痛,毫不顾忌地朝我们袭来! 哒哒哒哒哒哒! 我们只好使劲扣着扳机,很快一梭子子弹就打了个精光。小余他们虽然也想赶来参战,但无脸男们分别朝四周各派了一个家伙,以小规模牵制住他们,让其他队员无法接近。 ——这是斩首行动!它们已经识别出来林瑛才是整个团队的核心,现在它们所做的,就是要把这个中心先行消灭! 就当我突突完枪里的最后一发子弹时,一个无脸男已经袭击到了我的面前!我正要挥起枪杆子抡过去,只见斜刺里黑影一闪,华鬘不知道什么时候冲了出来。 她快如闪电,将离着我和林瑛最近的那两个无脸男一把就掳走,然后抡圆了它们,朝飞来的无脸男砸去! 跳过来的无脸男们速度过快,哪成想会出现这种情况,它们在空中无法改变方向,也无法躲闪,只听噼里啪啦一声响,这些家伙都被活生生砸了下来。 华鬘身影一闪,直接就朝着落地的那些无脸男冲过去! “刚才那个人是谁?”林瑛问我。 “我哪儿知道!”我急忙换上弹夹,直接就朝战阵中冲过去。 我知道,华鬘关键时刻肯定会出现,但我不能让她一个人孤军奋战。 林瑛见状,自然也扛枪上阵。唯有其他队员,似乎还在跟牵制他们的无脸男较着劲。 他们不上来可能更好,一来华鬘不会暴露身份,二来他们万一胡乱开枪,那这片战场整个就乱套了。 有华鬘在,我信心顿时倍增。我看到落地的一个无脸男正要爬起来,先是两枪朝他正脸打去,把他轰翻在地,然后又是一串子弹打进了他胸膛里面。 “去死吧你!” 那个无脸男痛苦哀嚎着,我边换弹夹边向前冲去,回头还对林瑛大喊。 “帮我补枪!” “姑奶奶倒成了打杂的了?!”林瑛边质疑边用子弹把那个无脸男的心脏打穿。 我再往前跑,跳过两具已经被掏心的无脸男尸体,朝战阵最中间冲去。在那里有二三十个无脸男正团团围住华鬘,他们在跟她对峙着。 “畜生们,看后面!”我大喊一声,随即把满满一盒子子弹喷向它们。 我这招正好吸引了无脸男的注意力,趁它们纷纷回头之际,华鬘猛冲向前,三下五除二将几个无脸男撕成了碎片。 一个无脸男已经冲到我的面前,我举起枪来,大喝一声砸在它的脑袋上! 那个无脸男没有躲闪,或许是人类的暴怒出乎它的意料,或许是它根本不屑于躲闪,总之这一枪狠狠地砸中了它的正脸,把它本来就模糊的面孔砸得更加混沌不堪。 不过这家伙丝毫没有慌乱,它根本就不顾疼痛,依然朝我迎面冲来。 冲就冲,老子还怕你不成! 我一咬牙,也退后两步,正面朝他猛撞过去——撞山老子都不怕,还畏惧你个肉身凡胎! 只听“咣当”一声!我又一次被撞得喉咙涌血,那家伙显然也被撞得够呛,它肚子里发出一阵低沉的哀叫声。 不过这家伙反应还是比我快了太多,就在我龇牙咧嘴的时候,它趁机用双手一下子兜着了我的腰杆。 我还没习惯被同性这么亲密拥抱,正在纳闷之际,就觉得后腰被它狠命一勒—— 这一下要是换了别人,恐怕早就被腰斩了。幸亏我筋骨还算结实,虽然骨头嘎嘣作响,但总算挺了下来。 我心中顿时一阵怒火上烧——老子还没有结婚,你特么敢跟老子的腰较劲!我怒火满腹,一时也不知怎么想的,二话不说张嘴就朝无脸男的脖颈处咬了下去。 无脸男确实强悍无比,但他唯一的缺点恐怕就是没有嘴巴——这东西要有了尖牙利齿,那简直就是如虎添翼。 可偏偏造物不让它们那么强,所以把它的脑袋搞得跟皮球似的,要不就凭我俩这么面对面的状态,它要是跟我对咬,我还真不一定能咬过它。 这家伙的肉死硬死硬,血更是又腥又臭,我也不知道它到底有毒没毒,但事到如今,我肯定也不能撒嘴了。 只听它一阵阵哀嚎,这更鼓励了我的信心,我又吭吭两口,朝他颈部大动脉的位置袭击过去。 无脸男痛苦地扭曲着,他想腾出手来,但这次我来了个反拥抱,将他紧紧勒住。 麻蛋,刚才想弄断老子的腰,现在老子就吸干你的血,就是特么欺负你没嘴怎么了?! 血这东西能让人失去理智,据说战场上的新兵蛋子一开始总会瑟瑟缩缩,但一旦杀人见血,顿时就跟疯了似的不顾一切冲锋。 而今我也是如此,无脸男的血让我疯狂起来,都说是逼良为娼,没想到我这么一个纯良的人,竟然被这群畜生逼成了吸血鬼。 我正使劲啃着这家伙的脖子,根本没注意到已经有其他无脸男朝这边偷袭过来。 第五百四十章 血战槐西庄(6) 肯尼亚有个马赛马拉自然保护区,那里是地地道道的非洲大草原,闻名的动物大迁徙就发生在那片草原上。 马赛马拉也有着众多游客,他们都坐在游览车里,看惯了斑马、羚羊和野牛、大象的游客们,最大的愿望就是亲眼看到狮子捕猎。 于是每当有狮子猎捕到羚羊,在草丛中撕咬嚼烂的时候,它周围便被无数游览车包围起来,无数游客们从车顶探出头,扛着长枪短炮对满嘴是血的狮子一阵乱拍。围观的游客们窃窃私语着,就像津津有味地观看美剧似的。 而现在,我仿佛就成了那只牙齿都被血染红了的狮子,我边啃着无脸男,边被它的同类们围观着……它们大概也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吧,或许我血口獠牙的样子把它们震惊了,所以一时间竟然还没直接扑将上来。 我怀里的无脸男使劲挣扎着,这家伙还想用脑袋把我抵开,不好它刚一挣扎,我就仰起头邦邦撞他两下——反正老子戴着头盔,还怕你不成来着? 华鬘见我这边围拢过一群无脸男,她迅速解决到身边的两个家伙,然后从背后偷袭过来,直接双手开弓,给离我最近的那俩来了个背后掏心。 我扭头一看,只见她不知什么时候还戴上了个熊猫面具,看起来反倒有种笨呼呼的卡哇伊感。 “你是什么人?!”林瑛不知何时站在了我的身后,她举着枪,对着华鬘高喊道。 她这一出可让我慌了神——林瑛啊林瑛,本来枪口一致对外,你倒好,拿着刘备当曹操,统一战线都白学了! “别乱开枪,她是帮咱的!”我一边擦着嘴上的血,一边朝林瑛使劲比划着, “我知道!我问她是谁?” “你管人家是谁呢?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知道吗?!”我朝她吼着。 “她跟那些无脸男一样,也有恐怖的力量,我必须得弄明白!”林瑛也朝我吼着。 林瑛还没把枪放下去,可这时候两个无脸男却朝她袭来。她只好调转枪口,朝无脸男开枪扫射着,倒是华鬘瞅着了机会,她纵身一跃,挥拳就把两只无脸男给捶落在地。 她顺便又往前一跳,朝林瑛迎面一拳打过去,把美女队长往后推了个屁股蹲儿。 “哈哈哈哈!”华鬘发出一连串爽朗的笑声,她就像武侠电影里的高手一样在古镇的屋顶上跳跃着,最后消失在远方。 此时无脸男们已经心惊胆寒,它们已经折损了一半,虽然我们对付剩下的那些家伙也属不易,但它们显然已经无心恋战,反而奋力朝槐川河的方向突围。 那边自然有火箭炮迎接,一阵发射过后,无脸男们都被击中,整个古镇上方焰火张天。 虽然没有留下活口,但这似乎是一场全歼无脸男的战役。不过高兴了没几分钟,我们这才发现自己中计了。 原来无脸男往河流突围只是虚晃一枪,它们居然学会了放“干扰弹”,那些火箭炮炸中的东西,原来都是它们抛出来的梁木砖石。 这些家伙则仗着移动快速,在炮弹爆炸的掩护下,反而出其不意地从相反方向逃走,它们跳过装甲车的包围,跃进槐西庄北面的防护林,最后消失在茫茫田野之中。 槐西庄一战,实属惨平。战后打扫战场,这才发现的全队上下在火力充足的情况下,实际上只消灭了七个无脸男,其他十个则是被“熊猫超人”掏心而死。 但我们这边却损失惨重,队员们牺牲了三十七人,更别说一辆装甲车报废,消耗的弹药无以计数——林瑛心有余悸地连连谢我,幸亏我提醒她,这才没有出动直升机,要不损失之大,恐怕更加难以估算。 更重要的是,整场战斗下来,我们没有抓到一个活着的无脸男。唯一的活口,正是厢货车上的三个人之一,他还是在自爆前被华鬘抓到,五花大绑捆好送给我们的。 警方检查了那辆已经残损不堪的厢货车,在它的后备厢体里,我们找到了几口已经被挤压成铁饼的铁锅。 我松了一口气,看来这场仗并非一无所获,好歹华鬘还帮我们捉到了一个活着的背锅侠。 救护车开了进来,那些牺牲的战士们被蒙上白布,一个又一个地被抬上车。 我们这些多多少少都受了伤的人也被就地安排初步体检。但我们还是肃立在旁边,摘下帽子,向这些牺牲的烈士们致敬。 和平年代也有着罪恶,也有着危机,但更有着一些愿意舍生忘死来保护我们的人。 他们从任何意义上来讲,都是民族的脊梁。 一个护士小心翼翼走过来,她给我揩拭着嘴上的黑血。 “这东西没毒吧?”我忐忑不安地问她。 “检查之后,会通知您的。不过,当务之急是要把这些都清理干净。”她客客气气地说。 “言桩!言桩呢!他在哪儿!” 我听到华鬘的声音,只见她装作毫不知情似的,磕磕绊绊地跑了过来。她分明余光已经扫到了我,但还是使劲抓着林瑛,摇晃着她的肩膀喊着:“言桩呢!他没事吧?他在哪里呢?他受伤了吗?他……” 我忍不住单手捂脸——这家伙演戏演得越来越逼真了,从电视剧里一套一套学来的那些爆炸式演技全都派上场了。 林瑛被她吼得不知所措,我觉得这么一来,她绝对不会把那个熊猫超人跟她挂上半点儿关系。 “啊!”华鬘顺着林瑛的手指望着我,她发出一声痛苦而且伤悲的嚎叫。 “亲爱的!你这是、这是、这是……” 她夸张地朝我扑过来,不过这纯属画蛇添足,弄巧成拙。林瑛的怀疑本来应该已经烟消云散,这下估计又让她疑窦丛生了。 “用力过度了啊,”我提醒她,“你这表现也就中戏一年级水平。” “啊,不会吧,我学的是最红的那个明星啊。” “差不多行了,表演得都脱离现实了。”我低声说道,“对了,那个被五花大绑起来的家伙,是不是你干的?” “咦,什么家伙,什么五花大绑?我怎么会有工夫把它们绑起来,一手一颗心多过瘾呐!”华鬘瞪着硕大的眼睛反问道。 第五百四十一章 技术鉴定 槐西庄一战震动了整个魏阳市,正如沈喻所料,这场战斗看上去轰轰烈烈,实际上除了给老百姓带来了更大的心理压力之外,其余简直一无所获。 警方搜索了整个槐西庄,确实发现了一些铁锅,还在每个院子里发现了利于隐藏的暗室、地窨,也找到了无脸男生活过的迹象,但这些都全无用处。 更为惊人的是,无脸男在离开槐西庄的时候,将所有同类的尸体都扛着逃之夭夭了。我们能收集到的只是它们的尸体碎片而已。 那个被不知什么人帮助俘获的背锅侠,本来我们对他寄予厚望,但一审问起来,才发现这也是毫无用处的线索。 这家伙并不是哑巴,也能正常对话,但他的脑袋好像秀逗了似的,你说东,他说西,任凭软硬兼施,他都不明不白,一副“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干什么”的样子。 因为此人被推定是原来背锅侠队伍中的一员,所以技术中心给他做了dna测试,测试结果跟我们想象中一样,他跟那个背锅侠有着同样的基因突变情况,不过从他的基因祖源分析来看,他却是几乎百分之百的南方人,跟之前被汽车撞死的背锅侠有着本质的区别。 我跟华鬘、林瑛在技术中心,听向尉龙讲完背锅侠的分析,眉头皱得更厉害了。 “看来背锅侠不是从一个地方来的。”我说。 “怎么说呢,他们更像是来自五湖四海的人,只不过被人拉过来,在基因上动了一点点小手术……”向尉龙对我们解释道,“就是这个小手术,让他们完全成了机器,就像一具肉体人工智能似的。” “所以,他们不会开口说话?也没有办法从他们嘴里了解事实真相了?”林瑛问。 “是这个意思——对活人直接进行基因手术,目前世界上还没有可靠的经验,所以我们也无法将他还原,也不知道怎么做才能让他开口。” 向尉龙看着我们,他居然还意味深长地朝华鬘扫了一眼——估计这家伙还认为她是自己的老同学沈喻吧。 “下面是对二号检测体,也就是大家所说的无脸男的检验结果。从dna序列来看,这种生物跟地球上的其他生物都没有接近之处,也就是说,它们并不属于这个世界……” “难道是外星人?”华鬘忽然眼睛一亮。 “沈同学,你先不要激动。”向尉龙说,“不排除这种可能,但根据分析,这种检验体的基因又跟人类有相同之处……” “这又是什么意思?” “虽然现在还没有完全的结论,但据我的判断,它们似乎更像是进行了完全基因手术的人类。” “怎么可能!是个人就得吃吧?它们连嘴的没有,靠什么来进食?” “林队,如果不进食,只输营养液,人也能一直活着的。”向尉龙解释道。 “它们是靠输营养液生存的?” “也不一定,人的消化和吸收系统,是为了把外界的有机物质进行分解,然后转化成可供给的能量。 “如果说形象点儿,那就是我们的人体就像一个锅炉,食物就像是煤块,我们把煤块吞下去,然后将它分解燃烧成能量而已。我们真正需要的东西是能量,而不是食物。” “诶?听你这么一说,搞得我吃饭都没有胃口了。”华鬘十分不满地说。 “沈老师,你最近饭量见少啊。”林瑛忽然如此说道。 “减肥嘛。”华鬘白她一眼道。 她这么一提,我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这两次华鬘出来了都不那么暴饮暴食了,不光如此,她甚至连饭都很少吃了,每次只是喝点儿水,简直快成神仙了。 这家伙到底怎么回事? 事出异常,必有妖孽,人不可能违背自己的天性,阿修罗应该也很难违背自己的阿修罗性。看来我得找机会探探究竟了。 “那你找到他摄入能量的方法了吗?”林瑛又问。 “林队……别说全尸了,连块完整的尸体都没有,我们法医没办法还原它们的结构——就这次的dna检测,最有效的样本还是从言老师的嘴里收集到的。” “无脸男的血没毒吧?”我这才想起来,赶紧问道。 “毒倒是没有,不过也没什么营养——从成份来说,这种生物的血液更像是人类的排泄物质。” 全场的人都转过头,用同情的目光看着我,我觉得胃里一阵翻腾,差点儿当场就吐了出来。 “小梁,给言老师拿个塑料袋。”向尉龙幸灾乐祸地说。 ——这孙子,早就听说他一直暗恋沈喻,贼心不死,没想到还把我当成情敌看待啊。 技术中心的会议散场,我依旧觉得胃里头翻江倒海。向尉龙这厮,后来有意无意都会提到无脸男血液的事儿,什么里面的成份跟人类尿液有多么多么相似啦,什么那不像循环系统的物质,更像是代谢系统的东西啦。 每次他说完这个,便带头把关爱智障的目光投向我这边,其他人便又开始瞄我,有的人还忍不住使劲捂着嘴窃笑——麻蛋,大敌当前,还在这里嘲笑同志,华鬘说得太对了,人类想法太多,简直就是特么没得救了。 我憋了一肚子气,散场的时候其他人还纷纷过来握手,一个个都像来围观吃大便的人似的——看什么看,握什么握,下次老子直接咬死你们信不信! 幸好华鬘一直紧紧偎依在我身边,像小鸟依人似的。 还是阿修罗好,不离不弃,根本不在乎我出过什么糗事。我还故意当向尉龙面摸摸她的脑袋,气得他唉声叹气地离开了会场。 “行了,吃屎——不不,喝无脸男血的事儿先忘了吧。”林瑛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咱们还有很多事情需要理一下呢?” “能不能让我单独审一下那个背锅侠?”华鬘忽然主动开口问道。 “你?单独?”林瑛诧异地问。 我顷刻之间明白了——华鬘这是想找个机会,给背锅侠观灯!现在虽然没办法让他开口,他也失去了表达的能力,但华鬘还是能潜入他的意识深处,来寻找他的由来和遭遇的! 第五百四十二章 巧合 “对,我亲自来审,而且需要一个封闭的空间,你们都不能监视我!”华鬘显然清楚警方的流程,先把要求提了出来。 林瑛愣了一下,不过以前沈喻也提过类似要求,这对她来说并不是什么意外。 “沈老师,你有信心突破吗?” “当然有。”华鬘理直气壮地说。 “既然这样,我可以同意你的提议。” “那好,给我两个小时,两小时之内,一定不要有人进来打扰我。”华鬘说。 林瑛点点头。事到如今,她大概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她招手叫过两个警员,吩咐道:“找个全封闭的审讯室,把摄像头掐断,你们把那个背锅侠带进去,在椅子上拘束好,然后在门口守着,没有沈老师的同意,所有人都不准入内。听见了吗?” “明白!” 林瑛吩咐完,然后又看看我。 “你跟我去理一理最近发现的线索,看看咱们能不能找出什么头绪来。” 我本来想去陪着华鬘,但看林瑛安排得这么周密,想想她更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所以我又看了一眼华鬘。她倒是毫不担心,朝我仰着下巴说:“放心,我没事,你去吧。” 我看着两个警员带华鬘离开,然后跟着林瑛来到她的办公室里。 “坐吧。”她客客气气地给我拉过椅子,然后又去倒茶——搞得我心里一阵阵不踏实。 “说说吧。”她把一杯茶放在我面前,然后自己坐好,对我说道。 “说什么?”我顿时如坐针毡,因为这句话分明就是她审犯人的开场白。 “说说你知道,我不知道的那些事儿。” “别闹了,什么事儿你不知道。”我打着马虎眼说。 她没再说话,只是坐在桌子对面,双手搂着茶杯,就那么静静地看着我。我被她看得心里一阵阵发毛,甚至差一点儿张嘴主动招供了。 但幸亏我多坚持了一秒,林瑛旋即笑了。 “不错,能熬过女王的凝视,看样子你还没做什么缺德事。” ——我尼玛?!搞半天是在诈我?! “你别生气哈。也就是敢跟你说这话,最近这些日子压力实在太大了,都觉得自己要崩溃了似的——看到什么人都觉得不能信任,看到谁都觉得像是要犯罪的人……”林瑛叹口气说,“算了,不讲这个了。” “你怀疑别人我不管,但如果怀疑我是作奸犯科的人,那咱俩的友谊等到另一个次元再说吧。”我颇为不满地说。 “其实不是怀疑你变坏,我只是觉得,你最近总是怪怪的。”林瑛说。 “你不是一直觉得我怪吗?你一个刑侦队长,连这个都搞不明白,也太弱智了吧?”我得理不饶人。 “能不再掰扯这些了吗?咱们能好好缕缕案子嘛!”林瑛有点羞恼,急忙打住我的话说。 “可以啊。你觉得从哪里顺?” “最近有不少疑点,比如之前在鹿丘王墓里死了三个口业的人,为什么大件小区还会出现三具口业的尸体?这根本不是模仿。 “还有,背锅侠是不是无脸男抓来改造的人,为什么两个背锅侠都无法查到身份?他们为什么会收集铁锅,他们究竟想做什么?” 听林瑛说完,我突然也想起来一件事:“其他两个萨雷阔勒人找到了吗?如果前面几个萨雷阔勒人都是无脸男杀的,那么只要找到剩下的两个萨雷阔勒人,就可以盯紧他们,守株待兔了。” “最近光顾弄槐西庄的事儿,你不提都差点忘了。”林瑛从桌上翻出一个报告,然后递给我,“这是调查出来的资料。” 我翻开资料,林瑛在旁边解释着。 “全玉然,就是萨雷阔勒人里的玄冥,他被分流到了梧州,我们联系了梧州的警方。因为他面容丑陋,所以当地人印象深刻。 “跟其他萨雷阔勒人一样,全玉然也是独身一人。他住在山区的一个瑶族村里,以种田为生,从未踏出大山半步。不过一年之前,他突然得暴病死了。” 我翻开全玉然的资料,果然看见一张死亡证明,签发者是乡医院,死亡原因是急性脑出血。 “小余打电话去那个乡医院,找到了开具死亡证明的医生。据医生说,全玉然有酗酒的恶性,而且前几年还得过血栓,这次又是脑血管破裂,在地里干着活儿就倒在地上了。 “邻居赶紧把他送到村卫生所,但人已经凉了。医生说,他可以百分之百保证,全玉然就是自然死亡。” “这个确实没问题吗?”我问,“怎么这么巧?” “哼哼,如果以为这是巧合,那你就错了,还有更巧的事儿呢。”林瑛耸耸肩说,“全玉然死之前的一个月,有的人翻山越岭找到了他,在全玉然家里住了两宿,然后就告辞了。你猜那个人是谁?” “也是萨雷阔勒人之一吧?” “没错,就是那个曾经开枪偷袭你的吕侠。说起这个吕侠,我们有了新的发现。你还记得,他是被暗枪打死的吧?” “对。” “致他于死地的子弹很特别,我们一直在调查那种子弹的来历。前几天终于有了结果,是来自于一种欧洲军火商开发的新型手枪的配弹。 “这种手枪只有小规模应用,还没有完全投入商业渠道售卖——装配这种枪的人和组织不多,国际刑警组织就是其中一个。所以我们找到了国际刑警组织,希望他们能辨认这颗子弹的主人,但他们至今都没有回函。” “难道是国际刑警组织干的?” “应该不会,除了这个组织,还有其他几个欧洲国家的警察或者部队,他们也配备了这种枪,其中有两个国家,最近时局动荡,枪械很可能会流入黑市。” 我放下了全玉然的资料,又拿起另一沓文件。 “这是萨雷阔勒人目前最后一个幸存者了——顾保田,现在化名顾龙飞。他被分流到了江西吉安,在当地的一个名叫白露中学的学校当老师。 “他始终单身,后来辞了职,开始倒卖河沙,在当地算比较有名的小老板——不过,一年之前,他忽然变卖了产业,把钱变现后离开了吉安,然后再也没有回乡。当地人都说他去了上海,但你猜,他现在在哪里?” “魏阳。”我说。 “你猜对了。”林瑛笑道。 第五百四十三章 可疑的两人 萨雷阔勒人自从勘界之后回归国内,便被分到了不同的地方居住。但多年之后,这些人居然又像受到召唤似的,从全国各地纷纷来到魏阳,又在这里一一死去。 剩下的唯一一个人,便是头箍哥顾保田了。 根据林瑛调查到的消息,顾保田其实是在两年前就来到了魏阳。 “兴隆街那边有个饭店,叫鸿运餐厅,是个老的粤菜馆子。顾保田租下了早上的经营时段,在那边卖早餐。不过去年年底,他就退了租。 “他在炎首区租了个一室一厅,上个月租约满后,也没有续约,直到现在也搞不清他住在哪里——我们找了找他身边的朋友,都没有打听到他的下落。” “是不是已经出事儿了?” “应该没有。无脸男它们喜欢暴露案情,不会杀了人还遮遮掩掩的。” “那他有没有离开魏阳?” “不会。因为我们在调查的时候,找到了一个他早餐店的员工。几天之前,就是天空突然极光闪现的那天晚上,他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 “电话是魏阳的号码,但是是座机号,他接起来就听到顾保田的声音。顾保田很惊慌,他跟那个员工讲,自己有笔钱,存在某个银行里面。 “员工很奇怪,问他提这个干嘛。顾保田叹口气说,他命不久矣,但没想到临死之前,一辈子省吃俭用攒下来的东西,连个继承的人都没有。他说,万一将来自己出了事,他就把这笔钱留给那个员工。” 听到这里,我的心不禁悬了起来,看来顾保田已经意识到自己身处险境。 “员工都慌了。顾保田安慰他说,以前早餐店的时候,那个员工就心善、勤快,一直照顾自己。不过好人多劳碌,他没有亲人,所以把那张卡和一封遗书留在了某个超市的储物箱里。 “他让员工去拿储物条,然后拿了卡和遗书——一旦自己出了事,员工就是他所有财产的继承人。” 林瑛边说着,边拿出一张照片递给我。 “这就是顾保田的遗书,里面写着那个员工是自己的唯一继承人,有他自己的签名,还按了指印。内容很简单,也没有什么多余的话。 “我们从员工的通话记录里,找到了一个在河边的ic卡电话,那电话在慈沽区,周围没有监控。顾保田就是在那里给员工打的电话,所以,他肯定躲在魏阳的某个角落,以免被无脸男找到。” “可是,无脸男为什么非要把萨雷阔勒人铲除殆尽呢?” “这只是一个不充分的论证,他们杀掉的也不光是萨雷阔勒人吧?”林瑛耸耸肩说。 我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你还记得当初查萨雷阔勒人身份的时候,在网上也不能查到杜建生和尚卫民的信息吧——我们最初以为他们也是萨雷阔勒人,但最后的事实却证明他们不是。” “当然记得。”林瑛点点头说,“实际上后来我们也通报了上级机关,查明了杜建生和尚卫民身份信息的问题——那其实不是什么问题,所以后来也没有对你们讲。” “啊!”我有点生气。 “最近案子太多,线索太杂了,根本理不出头绪来,挂一漏万也是正常的。”林瑛语带歉意地说。 “那他俩的户籍信息是怎么回事?” “其实也没什么太特别的。杜建生、尚卫民早年在新疆阿尔泰淘金,后来两个人不小心发现了军阀盛世才荒废的一座金矿。 “当时金矿被一群黑社会组织霸占着,他们挖矿走私。两个人被黑社会骗进了矿里做苦工,后来他们逃出来,偷偷向政府报告了这个情况。 “当地政府一举消灭了这个团伙。因为怕被其他人员报复,政府将他们迁居到了内地,同时改名易姓保护了起来。这两个人后来也很少交往,尚卫民定居在云塘镇,不知怎么冒认在了一户姓尚的名下。”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所以我也没记起来要告诉你嘛。” “等等,你刚才提到了一个地方,杜建生和尚卫民早年是在哪里来着?” “阿尔泰山啊,就是北疆的阿勒泰地区。”林瑛看着我问,“怎么了?” “他们是哪一年去的阿勒泰,都到过哪些地方?” “这个可没有确切证据。据两个人说,他们从小就被拐卖到了那边,然后一直在北疆流浪,当地派出所说,从九三年的时候,他们就在那里混日子了。” “那杜建生是怎么起家的,这个应该有据可循吧?他有没有做过违法乱纪的事儿?” “一个人开公司,然后突然暴发,这不可能事事都清清白白。之前杜建生自杀影响很大,所以我们有个专门的调查组来澄清真相。调查组对他周围的人际关系都做了走访,查找有没有跟他有仇怨的人。 “据一部分人反应,杜建生最早是混古玩街的,他刚到魏阳的时候,曾经在古玩街盘下来一个铺子。圈里头的人都说,杜建生眼力强,收上来一大批货真价实的宝贝。 “他打出名堂之后,着实赚了不少钱。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连着打了几次眼,被人骗了两次。这才放弃了古玩行当,开始在城郊囤地建房,慢慢成了魏阳的房地产大亨。” 林瑛一口气说完,我早就激动不已。 “古玩!他去过哈巴河县吗?” “诶,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听过一个传说,一个从新疆开船出海的故事!” “什么?新疆?开船?出海?那里不全都是沙漠吗?!”林瑛惊叹道。 “这你就不懂了吧?对了,你能联系到哈巴河县的警方吗?那里有个库尔尕克吐孜村,看看是不是有个村民叫阿德力别克。你把杜建生和尚卫民的照片发过去,问问他是不是能认出来!” “你怎么知道那个地方?!”林瑛惊讶不已。 “别管了!你赶紧去问!越快越好!最好马上就能确认出来!” 我焦急地拍着桌子,这情形把林瑛都吓坏了。她连忙拨着电话,吩咐下面去查。但就在刚挂上时候,外面突然发出一声万鼓齐鸣般的巨响。 第五百四十四章 外星来客的身份 我和林瑛急忙跑到窗户前面朝外望去,只见空中那种变幻的极光颜色愈发亮眼,而且看上去云朵稀少的天上居然传来隐隐约约的雷声。 林瑛急忙跑到办公桌前,她用手机拨通一个电话,对面那头似乎是魏阳大学的研究院。林瑛正在语气焦急地询问他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正在研究,北京来的各个学科的专家也在,初步判断是带电粒子过多引发的放电现象。”话筒漏音,我听得一清二楚。 “真的假的?” “真的……” “那这种粒子有没有辐射性,对人体有危害吗?” “如果密度未达到一定程度,是不会有事儿的。”对方说。 “一定程度指的是什么程度——过会儿如果有记者询问,我们大概用什么话来解释?!” “我们正在草拟统一的回复稿……” “各位教授们,要快啊!还有,咱们得实事求是,如果这种现象会影响人体健康的话,请……” 嘟嘟嘟—— 电话忽然断掉了。林瑛又拨了几下手机,但还是没有拨通。 “你给我打一下手机试试。”她说。 我顿时明白了她的意思,于是我赶紧掏出手机,拨打着她的号码,但很不幸的是,话筒里传来的也是忙音。 “手机断了?” 林瑛急忙跑到桌上的电话那里,直接拨通了电信公司的号码。 “也是忙音。”她冲我说。 “不会吧!难道手机和座机网络都崩溃了吗?” 我们正准备出去探问究竟,林瑛桌头的话机忽然疯狂响了起来。她倒也不避讳,而是直接按下免提。 “喂!林队!魏阳的移动电话网络受到干扰了!” “跟天上的雷声有关吗?是不是有人故意破坏?” “没有发现大规模破坏的情况,我们问了研究院那边,说是带电粒子密度过大,影响了蜂窝网络里电磁波信号的传导。” “能修复吗?” “应该可以,可以发射反干扰信号,不过需要一段时间。” 林瑛挂断电话,她看看我,指指外面说:“事出异常,必有妖孽。要说无脸男跟天上的这一切没有关系,打死我也不信。” “可是,向尉龙不是说过吗?无脸男很可能是人被实施了基因手术后的产物。” “所以,弄清它们的来历才是最重要的。”林瑛点点头说。 她话刚说完,电话铃声又响了起来,她这次顺手拿起电话,只听了两句就面色焕然。 “什么?找到了?这么快?!认出来了吗?……认出来了?!是他认识的人?” 我听她打着电话,早就急得坐不住了。 “怎么回事?是不是找到阿德力别克了?他认出杜建生和尚卫民了吗?”我一连串地问道。 林瑛冲我使劲摆着手,那意思是让我稍安勿躁。她举着话筒,又安安静静地听了一会儿,这才放下电话。 我看她一脸喜色,刚要开口,就见她冲我笑着说:“你说得全中了!我们这边把电话打到哈巴河县公安局,你猜怎么着,真是无巧不成书! “那个阿德力别克就在公安局当辅警,他们很快找到他,拿出照片给他一看,谁知道他顿时激动了起来!他说这就是当初的两个‘外星来客’——就是他们资助阿德力别克建了一艘船,让他实现了驶向大海的梦想! “你快跟我说说!从新疆出海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早就激动地无以复加,我拍着桌子,使劲摆着手说:“那些以后再跟你解释!你赶紧联系叶城公安局那边,如果可以的话,还是请已经退休的沙木沙克队长加入咱们的特别组,他特别特别重要!” “言桩!没想到你还挺有一套的!”林瑛边答应着,边冲我竖着大拇指道。 “而且要赶紧找到顾保田,他一定能印证我的猜想,而且他肯定是无脸男下一个灭口的对象!” “灭口?你难道知道无脸男的动机了?” “我已经猜出来了——华鬘呢?她观灯……” 话刚说出口,我便意识到自己讲漏嘴了。 “花马?关灯?”好在林瑛没有听出来,“你是说审讯室吗?那里肯定有电,肯定开着灯呢。” “哦哦哦。”我赶紧就坡下驴,“主要怕外面带电粒子过多,影响了电力供应。” “不会的,咱这城市可不像那个乌烟瘴气的岛,见天想着用爱发电——不过快两个小时,沈老师也该出来了吧?咱们看看去?” “别,还是我去吧!你赶紧部署下去,一定要把顾保田挖出来!” “得嘞。” “我一会儿还要去见个人,如果有急事打不通手机的话,就在微信上给我留言。我到时候用wifi上网,应该能随时看到。” “没问题,实在不行的话,我还能让人卫星定位找到你。”林瑛笑着说,不过她脸色忽然一沉,“怎么你成总指挥了,我倒像个打杂的呢?” “没办法,因为现在我脑子比你转得快那么一点点。”我得意洋洋地推门走了出去。 刑侦大楼里有六个审讯室。我刚才着急出来,忘了问林瑛把华鬘安排在哪里了。好在没走几步我就遇到办公室的一个文员,我拉着她一问,才知道华鬘选的是三楼尽头的三号审讯室。 我来不及等电梯了,所以直接从楼梯往上爬去。结果刚推开楼梯门,就听到电梯那里传来叮咚一声。 难道是华鬘回来了?别走岔了! 想到这里,我赶紧倒退一步,反手又拉开了楼梯门。 一个戴着帽子和口罩的人从电梯里走下来,他低着头快步朝走廊里走去,从旁边根本看不到他的面孔。 我顿时起了疑心,也不顾还要上楼去找华鬘,索性直接跟了过去。 “喂,请问你找哪位?!”我大步流星追在他身后大喊着。 那人一听后面有人叫他,忽然就加快了脚步。 “喂!站住!你是谁!”我大声叫着冲了过去,周围办公室里的人听到喊声,也纷纷跑了出来。 “站住!”那人越走越快,我大叫一声,然后对走廊里的同事喊着,“快点儿拦住他!” 第五百四十五章 嚣张 我一嗓子提醒了大家,员警们也意识到了此人的情况不对。不过这里虽然是刑侦队大楼,但办公室里是无人配枪的,众人只好徒手向前,想把那家伙拦截下来。 更有保安拿着防暴叉,从我身后急匆匆赶过来。我一看他拿着警械,伸手就抢了过来。 “让我来!” 不用说了,看那个人的步伐,绝对又是一个无脸男——这东西居然如此猖狂,袭击到刑侦队总部来了! 我曾经跟它交过手,有对付它的经验,为了不让其他人受伤,现在只有我能勇往直前了。 果然不出所料,那家伙根本不在乎前面伸手拦截的警员,他毫无停步地朝前冲去,甚至把刚刚拉开办公室门奔出来的林瑛也撞了个跟头。 “都让开!”我大喊着上前,举起防暴叉,从背后一下子将它按住。 防暴叉上面有个按钮,只要一按,半圆形的钢叉就立刻收缩,能将被拘束的人紧紧套住。我早就做好了完全的准备,在按住它的那一瞬间就按下了按钮。 谁知道那钢圈正要勒紧的时候,那家伙忽然把双臂一张,然后就看到钢圈像面条似的就被他扯开。 钢叉已废,我只好扬起被折弯的叉柄,拼劲全力瞄准他后心的位置杵去。 嘭—— 只见那家伙忽然反手一挡,我顿时觉得虎口一阵酥麻,那柄钢叉也“铛”的飞了出去,弹回来的时候还差点把旁边的一个警员给打伤。 林瑛此刻已经爬了起来,她朝我大喊一声“小心”。 但她提醒得已经晚了,那家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一只手狠狠掐住了我的脖子。我只觉得满脸血管崩得通红,眼睛发涨,喉咙里咯咯响着,我想喊什么,但脑子里一片空白,喉咙里连半个字都挤不出来。 “放下他!”林瑛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举起了一把手枪,她对着无脸男大喊道。 虽然我们都知道,一把手枪、几颗子弹对于无脸男来说根本就像蚊子叮咬似的,但此时此刻也显然也没有其他办法可以依靠了。 无脸男并没有用什么力气,相信只要它轻轻一捏,我那脆弱的颈骨肯定就会化为粉末。而且我也相信,林瑛那把手枪根本对他形成什么威胁。 没错,我现在已经成了无脸男的人质,只要他愿意,须臾之间就会要了我的性命。 就在我呼吸困难,大脑将近停机的时候,我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名字。 难道这就是我最后的牵念吗?为什么是这个呢? 我忍不住对自己做了最后一次诘问,就在我意识渐渐模糊的时候,忽然觉得颈部一松,然后整个人顿时像稀泥似的瘫软在地上。 无脸男不知为什么突然松开了手,它低头看我一眼,然后忽然大步流星地朝楼道里冲去。 我头晕眼花,正想强忍着支撑起来,谁知道就听楼道“啪”的一声脆响,无脸男大概已经冲烂了玻璃,直接从二楼跳下去了。 林瑛正想冲过来看看我的伤势,我就觉得一阵风扑面而来。我抬头一看,华鬘已经瞬间蹲在我面前,她摸着我脖子上的淤青,关切地问:“亲爱的,你没事吧?” 我剧烈地咳嗽着,华鬘拍着我的背,林瑛此时也走了过来询问,谁知道华鬘怒了,瞪着眼睛训她道:“你怎么搞的,也不看好他!” 我连忙摆手:“不关林瑛的事儿,我想去找你,结果撞到他下电梯……” “这家伙又跑了!”林瑛既气愤又失望地捶着地说,“太猖狂了,居然光天化日之下跑到警局里来挑衅,而且还没抓到它!” 华鬘扶着我站了起来,我又冲着林瑛摆手说:“你误会了,他肯定另有目的。” “什么目的?” “虽然不知道什么目的,但我知道他并不是无脸男。”我说,“刚才就在他掐我的时候,我看到了他的眼睛,那不是无脸男的绿豆眼。” “不是无脸男,又是谁?”林瑛疑惑地说。 我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没有讲出口。 林瑛见我欲言又止,也没再追问——自从刚才我推断出杜建生和尚卫民的来历之后,她对我的态度明显尊重很多,看来人还是得靠实力混日子啊。 “怎么样?你观……”我大概被掐得头晕眼花,所以差点儿又说错话,现在华鬘比我还警惕,她使劲拍了我一下。 我急忙闭嘴,不过看上去她的面色有些阴沉,跟外面那隆隆的雷声特别般配。 “是啊,沈老师,你关起门来审问,成果怎么样了?”林瑛给我递上一杯温水,然后询问华鬘道。 “……还——好吧。”华鬘言简意赅地说,但语气有些飘忽。 看她那为难的表情,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之前观灯的对象其实都是有意识的人类,她在人将死未死之时寻到人的中阴身,然后在该人的记忆中读取一个个片段——类似人死之前走马灯似的回顾自己的一生。 而按照向尉龙的说法,背锅侠是进行过基因改造的人类。他与常人的不同,就是已经被剔除了自我意识和自己记忆的部分,变成了一具听他人指挥的行尸走肉——肉体人工智能而已。 记忆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被我们存储在大脑中某个部分的东西——大脑是硬盘,记忆是刻录上去的数据,而华鬘的观灯术,大概也就是个读卡器而已。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今背锅侠既然已经被完成改造,那么他们的记忆数据很可能也早就被删除得一干二净。既然连数据都没有了,那任凭读卡器多牛,也不会从空荡荡的硬盘上再生影像。 所以看华鬘这表情,她是观灯失败了吗? 我正想帮她打圆场,谁知道她索寞的眼神里忽然一晃,然后开口说道:“你们听说过北塬山这个地方吗?” “你仔细说说,同音字太多哈。”我提醒她道。 “枹罕的北塬山,这次知道了吧?” 我不禁一愣。 枹罕这个地方是个古镇,东晋十六国的时候,后赵和前凉曾经在那里激战。可是这个名字最近曾经出现过,究竟是在什么地方见到它的呢? 第五百四十六章 责任感 我忽然想起来了——当时我和华鬘想飞越沙漠、结果遇到西夜遗址的时候,我曾经用过手机定位,不过当时显示的一会儿是杏胡台,一会儿就变成了枹罕! 按照隗老鲲的说法,杏胡台那里有个元峁山,正是隗家祖先当年穴居的地方,莫非这个枹罕镇的北塬山也是背锅侠的祖先之源不成? 难道从西夜遗址上搜到的两个错误定位,竟然隐隐约约跟后面事情都有联系吗? 不过华鬘随后的话便消弭了我的怀疑。 “这个背锅侠,就是北塬山下一个村子的人,他生下来就是个弱智儿,连户口都没上,长大后一直在枹罕本地乱跑,周围的人们都认识他,时不时会给他一口吃的。再后来的一天夜里,他就被无脸男掳走了。 “无脸男把他带到一片刺目的光前,最后他就变成了这个样子,成了无脸男们的奴隶——不过,他脑子里还是有感想和记忆的,只不过已经被压制了起来,他根本无法表达。” 林瑛和我目瞪口呆地听完了这番话。 “沈老师,你说的靠谱吗?”她依然心存怀疑地问。 “爱信不信!”华鬘翻了她一眼。 我也生气了——看华鬘的表情,她这次观灯似乎遭遇了很大的问题。林瑛居然还质疑她,这算怎么回事! “不信你去验证一下啊!”我虽然音调不高,但还是低声吼了林瑛一句。 林瑛看看我,又看看华鬘,她张张嘴,然后拍拍我肩膀,转身就朝办公室走去。 “你们俩休息休息。”她边走边背身说道。 我看着林瑛离去的背影,再看看华鬘脸上的愁容,忽然一种悲怆感油然而生。 最近一段时间,大家真的是累坏了——身体累,心更累。 窗外的天空依然闪烁着诡异的光彩,闷闷的雷声也隐隐传来。我看着两个已经被案情磨得精疲力尽的女人,一种责任感始终在心头挥之不去。 不能再这样躲着了。 不能躲在别人的羽翼之下避开风雨了。 我虽然能力不济,但这段时间跟随她们上天入地,已经变强了太多太多。而且从最近的热对抗里,跟无脸男硬刚起来我也毫不落在下风——就算是一吨重的压力,我也有自信能扛起来了。 所以,就让我想办法结束这一切吧。 华鬘依旧一副心事满怀的样子,我也学着林瑛,拍着她的肩膀说:“干嘛这么愁眉苦脸的?走,咱俩出去透透气,我还有话想跟你说。” 华鬘点点头,她像个小女生似的,轻轻拉着我的手。她的手柔软细腻,摸起来凉凉的。 跟以前热络的感觉不同,我发现这次她的手有些虚弱无力,似乎在寻找着什么安慰和依靠似的。 我犹豫了一下,把那只凉润的手拽在掌心。我拉着她上了电梯,下到一层,走出楼门,走到刑侦楼后面的一个小花园里。 花园里有一个藤架,凌霄花和三角梅正在争芳斗艳,蜜蜂和蝴蝶在花间飞舞,还有几只蜗牛在藤蔓上优哉游哉地向前爬着。 此时虽然不是仲春令月,但看上去也是时和气清。我看看四下无人,于是拉着华鬘快步走到藤架底下。 华鬘略略低着头,亦步亦趋地跟在我的身后,看上去活像被我拐来这里幽会的小女生似的。 “你没事吧?是不是背锅侠情况复杂,观灯起来太累了?”我关心地问她。 华鬘没说话,只是摇摇头,那样子让人看了就心生怜爱。 “到底怎么啦?” “没什么。”她语气虚弱地回答。 一个女生要是答复“没什么”,那你千万不能当“没什么”对待,因为这短短的三个字能衍生出成千上万种含义。 不过因为含义太多,我一时半会儿也无法摸清她现在说这句话的具体内涵。女孩子的心思不要乱猜,即使猜了也不要乱讲,因为万一说错,那简直就是万劫不复的下场。 没想到无论人间还是阿修罗,女孩们的表现都是如出一辙啊。 我不能猜测,于是也不便询问,其实这个时候,不追问她或许才是更好的选择。 “今天你还没来得及吃好东西吧?这附近开了一家泰国餐厅,听说还蛮不错的,要不咱俩先去尝尝鲜?” 华鬘摇摇头:“最近没胃口。” “你都能说出这种话来?莫非你真的想减肥?” “不是减肥,是我不能吃东西了。” “为什么?你最近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回想起来,她已经连着两天出来都不好好吃饭了,我不禁犯了嘀咕——这完全不符合她作为阿修罗的人设啊! 难道她真的遇到了困难,或者这两天在鹿丘王墓里受了伤?要么就是消耗了太多精力,导致身体虚弱? “啊呀呀呀,没什么啦!”华鬘见我踟蹰,她一拍石凳站了起来,脸上的阴霾似乎也一扫而空,“只是最近事情太多,超过我的理解范畴,所以一时半会儿还需要适应而已!总之你不必瞎操心了。你不是说有事情商量吗?来来,讲讲看!” “真的没事?” “真的没事!你以为我是那种欲言又止的女生吧?别闹了,我活了成千上万年,见过的人比你新陈代谢的细胞都要多,我什么事情没见过?!赶紧说,别磨磨唧唧的!” 我这才松了一口气。 “是这样,我想跟你分头行动。” “分头行动?” “对,刚才袭击我的那个人,其实根本不是无脸男,而且以前跟你提起过的地狱来客。” “原来是他!他为什么要伤害你?”华鬘问。 “他不是想伤害我,他是来找我……” 我边说着边摸摸口袋,从那里面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条来,不过纸条上面用铅笔写了几行俊美的字体。 “兄台别来无恙乎?异象频仍,魔鬼招魂。槐西庄一战,折兵损将,打草惊蛇,实不可取,切莫妄动。今试探鬼窟,但有所成,必告之也。良机须待,吉时可期。勿褊勿躁,勿怠勿忽!” “哟,这家伙还蛮有文采的。”华鬘称赞道,“字儿也写得漂亮。” “没错,他应该对我们没有恶意。所以,我需要你的帮助。” 第五百四十七章 未死之人 我的计划是让华鬘按照气味去寻找地狱来客的踪迹,但先不要打草惊蛇,因为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我叫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可为公司而去。到那里之后,我坐电梯来到十八层,直接对前台说自己要找闻廷绪。 “闻总正在开会,您……”前台客气地对我说,但还没等她说完,我掉头就走。 “先生,先生!”她使劲在背后喊着我。 两个保安急忙跑过来,拦住了我的去路。 “闻廷绪!闻廷绪!”我只好朝走廊里大声喊叫着,“你出来,我有事儿找你!” “先生,如果您要再这么扰乱秩序的话……”一个保安伸手拽住我的胳膊说。 “怎么回事?!”走廊尽头传来了闻廷绪的声音。 “在这儿呢!”我使劲朝他挥手。 闻廷绪愣了一下,旋即喝住保安,朝我快步走来。 “我这儿还有个会,你先去办公室等一下,我快速讲完,十分钟内就好。”他一看见我焦急的样子,马上如此说道。 我点点头。两个保安和前台顷刻之间变成了笑脸,一个高挑的美女走过来,把我引到闻廷绪阔大的办公室里——看新装修的办公室规模来看,这小子肯定又发财了。 我坐在办公桌前,刚喝完一杯咖啡,闻廷绪就急匆匆推门跑进来。 “你疯了?大楼道里这么喊,别人还以为是上门讨债的呢!”他揪下脖子上的领带,扔在宽大的办公桌上。 “有急事找你!” “什么急事?上次想托你帮忙,一起去趟叶城,结果你答应得挺好,最后却拖拖拉拉,搞到现在都没有动静!”闻廷绪嘴里抱怨着。 他这话说得我心里一阵惭愧。确实,本来答应得很好,结果魏阳这边事情一件赶着一件,现在天上还闪着极光,轰鸣着雷声呢。 “别说那么多了,是哥们儿对不住你。不过,最近我遇到不少事儿,突然冒出来一个设想,今天找你就是想聊聊这个!” “哦?你说说看。”闻廷绪朝进门续杯的高挑美女挥挥手,示意她不要进来打扰我们。 高挑美女点点头。我看着她走出去,又看看闻廷绪。 “哎呀,跟我没关系!董事会招聘来的,要不以前都是我给客人倒茶冲咖啡!他们非得说这样太随意,他们让我有点儿威严。”他耸耸肩说,“顺便还物化了一下女性……你赶紧说,是什么设想,跟我有关系吗?” “我有个想法,那就是当年西夜考古的那群人其实都没有死。” “你说啥?!”闻廷绪手里杯子一抖,半杯咖啡泼了出来,他赶紧不停扯着纸巾擦着,“为什么会这么说?你发现什么了吗?他们要没死的话,我爹是不是无辜的?” “别激动,听我慢慢说。”我用手轻轻拍着桌子说,“你先坐好……” 我把当年西夜考古队事件之后,蒜队长在叶城周边的几条调查线路讲了一遍,包括最明显的叶尔羌河谷牧场发现的两个讨饭的小贩,这俩人一度被认为是携宝潜逃的闻牧山夫妇。 “从叶城沿着叶尔羌河谷横穿昆仑山之后,就到了塔什库尔干县城,那里是‘八帕’之一,就是昆仑山和喀喇昆仑山之间的一个谷地,而如果横穿谷地之后,就到了一个叫萨雷阔勒岭的地方,越过山岭,就到了塔吉克斯坦境内。 “而十多年后,当中塔两国在那里勘界的时候,恰好发现了五个自称被拐卖到境外的流浪汉,他们身上有许多黄金宝石,而且自称是自己在山谷里淘宝出来的……” 闻廷绪眼睛一亮:“难道其中就有我的父母?!” “怎么会!他们是五个男人,而且都跟你爸妈年岁不合。他们讲汉语,被判定是来自中国。 “因为他所居住的山谷被划给了中国,经过征求意见,他们也愿意回归国内——你找根笔记下来,这是五个人——虽然他们还讲了一个漫长和凄凉的故事。” 这只是西线的故事,我停了停,继续给闻廷绪讲北线。 除了西边的叶尔羌河谷,蒜队长在北边也发现了情况。叶城正北有个麦盖提县,挨着国道旁边有个克里木羊肉馆,那天有两个神秘的人来到饭馆,用贵重的珠宝贿赂了两个司机,求跟着他们远行。 司机们接受了珠宝,然后把他们送到了北疆的阿勒泰地区。 而就在第二年,在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的一个村子,村子就在额尔齐斯河畔,村里有个叫阿德力别克的村民,他在当地很有名,不是因为他有钱有能力,而是因为他“精神上有点儿贵恙”。 阿德力别克有一个梦想,他向往大海,想从家乡乘船去看看大海。镇上的人都觉得他有毛病——从新疆怎么能驶向大海呢? 但不久之后,两个外地来客却秘密找到了阿德力别克,他们资助他建了一艘船,然后三人一起趁夜顺着额尔齐斯河穿过国境,去到了哈萨克斯坦境内。 可第二天早上,当阿德力别克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船靠在了河岸上,两个“恩人贵客”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阿德力别克顺流而下,他贿赂了两座水库大坝的官员,终于沿着两岸人迹罕至的额尔齐斯河航行到了鄂毕河,然后从鄂毕河去到了北冰洋,完成了自己从新疆乘船出海的梦想。 但那两个贵客为什么要找到阿德力别克,为什么要资助他越境出海,恐怕阿德力别克只是被他们利用而已——两个怀着鬼胎想要偷渡的人,搭上了一个有着航海梦想的村民的船…… 当然,多年之后,这两个人还是偷偷回到了国内,他们检举了一座走私黄金的金矿,同时也获得了警方证人保护的身份。 “这又是两个人。他们最早出现的时间,正是在西夜考古队出事前后,而且他们身上还携带着不少古玩宝石……跟叶尔羌河谷那两个讨饭人是不是很相似?” “但是,叶尔羌那里只是两个人啊。” “如果是五个人的话,也没必要全员都去讨饭吧?”我提醒他。 “你说得太对了!你继续说!”闻廷绪激动起来。 第五百四十八章 嫁祸 我继续跟他讲桑株古道的事,与叶尔羌牧场和麦盖提羊肉馆的事件不同,住在古道上库尔浪村的乌兰别克大叔离群索居,所以很多年以后蒜队长才打听到这个消息。 关键是,据乌兰别克大叔说,那一男一女中有个“女人”能把脑袋掉转180度! 这种人我没有见过,但我听说过一个人可能会做到这一点。 那个人就是萧使君,他其实不用转头,因为他脑袋后面也长了一张面孔。 “所以,这又是两个人,一共几个人了?” “九个。”闻廷绪说。 “再加上那个死在沙漠里的王土大,一共是几个?” “十个——你的意思是,这就是当年西夜考古队的那十个民工?!”闻廷绪忽地站了起来。 “你觉得呢?” “可是当年蒜队长怎么没跟我讲过这些事?!”他面色通红,看上去有些气愤,“什么麦盖提,什么桑株古道,完全没跟我提过!” “说句难听的话,毕竟你父母还被列为嫌疑人呢……”我解释道,“蒜队长一开始也不知道咱俩的关系,从这一点上,他是个够格的刑警。” “可是,光凭人数来看,这未免有些证据单薄了吧?”闻廷绪低头又看了看那些数字,然后反问道,“那十个民工都是当地的村民,连张照片也找不到。” “只拿人数推测,当然有些薄弱。不过你想想,无论是叶尔羌牧场,还是麦盖提的羊肉馆,再有就是桑株古道的小村落,这三个地方的目击者所看到的都是一男一女,而且女的都遮遮掩掩,看不清楚。 “假如他们都是男扮女装的话,那咱们不妨换个角度想啊,在外面孤身行走,是不是男的比女的要方便许多,女的反倒更加不安全?但是为什么他们非要放弃男的身份,而要改扮成一个女人呢?” “没错——你的意思是,他们装成女的,另有所图?” “对啊。”我说。 “……难道是想要冒充我父母,造成他们两人逃亡的假象?” “对,那十个民工可能意见相左,所以才分了三拨人逃命,但他们不约而同地都想到了嫁祸你父母的主意……” 闻廷绪的脸色一下子难看起来,他扑通一声又坐回到椅子上,呆呆地愣了许久。 “你是不是想到什么了?”我忍不住问道。 “难道是他们把我父母杀害,抢走遗址里的文物,逃之夭夭不说,还要把罪名嫁祸到我爹我娘身上?而那个王土大,可能跟他们发生了分歧,被他们给干掉了吗?”他喃喃地说着。 “很有可能。” “我爹我娘居然受了这么多年的冤屈,所以,我的判断没错,他们不是那样的人! “我爹是个学者,他一直甘守清贫,专心学术,苦研哲理。他已经脱离了低级趣味,从来就不会见财起意……” 闻廷绪说着说着,眼泪都掉了下来。他有些仓皇地掩饰着,一只手在桌子上摸索到纸巾。他揪出一沓纸来,使劲擤着鼻子,低着头说:“不好意思,鼻炎又犯了。” “没事,你冷静一下。何况现在只是一个推断而已。”我安慰他。 “还有其他证据吗?”他又问道。 “啊,这个嘛。前些日子娘娘庙那里被封锁的事,你知道吗?” “听说了,传言那里发现了一个古墓,娘娘庙里的人偷偷盗墓卖文物,被警方封山一窝端了——是这样吗?” “差不多吧。关键问题是,在那里我们发现了一个人,他已经被杀了,不过他应该跟考古队的十个人息息相关,他可能遭遇了什么不幸,所以连脸都变异了。 “别人都叫他萧使君,但是跟他相近的那个人却叫他‘小郎子’,后来我忽然想到,他叫的不是‘小郎子’!而喀拉亚吐尔村雇来的那十个民工里面,就正好有一个名字同音的人,他就是‘萧狼子’!” 我不说则已,刚说完这话,闻廷绪就腾地站了起来,他猛地一拍桌子。 “你想干嘛?你先不要这么激动好吧?” “不行!言桩,无论你现在到底有多忙,你必须得帮我这个忙,你把手头的事情推一推,我们一块去西夜,我必须得找到自己的父母,哪怕他们已经成了干尸! “我必须得为闻家洗刷罪名!不能让他们莫名其妙地葬身九泉!” 我也站起来,紧紧抓住他焦急到已经僵硬的胳膊。 “你不提出来,我也会陪你去的。这些情况我暂时还没有告诉警方,但我觉得,西夜那个遗址不光牵扯到你父母的事情,更牵扯到整个魏阳市的安危,你看看外面的天……” 我走到窗前,指着不停闪动的天空说:“种种异象,一触即发。实话告诉你,我们最近还发现了一批奇怪的人,他们的基因好像已经变异。 “但他们在魏阳兴风作浪,不知道在搞什么名堂。现在我唯一肯定的是,他们都跟西夜遗址有着莫名其妙的联系。” “那他们会不会知道我父母的事?” “我不清楚,所以必须把这一切搞清楚,只有这些事情清楚了……” “我不在乎其他人的死活,天塌下来,砸死万物众生我也毫不在意,我只在乎父母的名誉! “我之前的整个人生都笼罩在这个阴影里,我被这阴影侵蚀、冰冻,生不能生,死不能死,那种痛苦煎熬是你体会不到的——走!咱们一起去西夜,你找你的真相,我找我的真相!这么多年,我早就受够了!” 闻廷绪愤怒地打断我的话,他把手里的杯子重重摔到桌子上。 这的确是他说出来的话,他还是那个上大学时闷头学习,对外界毫不关心在意的人,还是那个性格上有巨大缺陷、智商却碾压旁人的家伙,而不是现在这个左右逢源,呼风唤雨的科技公司老板。 “行,我手里还有点事,想跟警方那边交待一下,你给我两天时间好不好?”我问。 “一天时间吧,怎么样?”他比我更加迫不及待。 “行!” “那就这么说定了!花钱置办设备的事情你都不用管,我早就安排妥当了!” 我点点头:“不过,我还有一件事想要跟你问清楚。” 第五百四十九章 第八恶 我想要询问闻廷绪的事,就是关于他在红莲酒吧的合伙人聂晴的信息。 “不过跟你讲过了吗,朋友的女儿——怎么?她涉及到什么事情了?” “这倒没有。不过,我总觉得她隐隐约约的,一副看不清楚的样子。” “真是,你才看见她几回——要不然我叫她来,攒个饭局,你跟她好好聊聊?” “还是不用了吧……” “有怀疑就要当面弄清楚。放心,我肯定是站在你这边的。 “我跟她只是伙伴,而且来往也不那么密切——跟咱俩的关系那是天壤之别。”闻廷绪单刀直入地问,“说吧,你想叫我帮忙打听什么事?” “你能帮我搞到她在国外的产业情况吗?你知道,好多国家跟咱们在刑事上面合作很少,而且各个国家机构的权责有限,如果一一正式发函要资料,那基本等半年也没有回音。” “行,这个交给我,我悄悄帮你把这事儿办了。”闻廷绪对我说。 我跟他告辞出来,忽然想起手机信号的事儿,我试着拨打了林瑛的电话,没想到这次居然打通了。 “这么快就修好了?”我在手机里问林瑛道。 “那是,移动网络的人给力。”林瑛在电话里说道,“我正好有事儿要找你。” “我也有事找你。”我说。 我跟她简单地讲了下自己的计划,主要是去探访西夜遗址的计划。 林瑛吃了一惊:“你怎么突然冒出这个念头——我就怕你们走不开。” “为什么?”我问。 “因为就在你走之后,队里又接到一起报案,第八起案子出现了……” “悭吝?”我大吃一惊,最近无脸男搞事搞得越来越频繁了。 “对,就在山阳区那边,死的是一个孤老太太,她被绑着跪在小区花园的凉亭里,脑门上还被刻上了‘悭吝’俩字。” “是无脸男干的吗?” “你来看看就知道了,山阳区延长路福禄苑这边——沈老师呢?打电话也不接。” “她去调查别的事情了,我先过去!” 我急忙钻进车里——最近真是事态紧急,我实在没有办法,这才让华鬘离开我单独行动。 我试着给她打了打电话,但这家伙一如既往地不开手机。 算了,有了上次夜战槐西庄的经验,我实际上对她更放心了。 我开车上了环城路,直接朝福禄苑那边赶去。好在大夏天中午,整条路上都没什么车辆,我把车直接开进了小区大门,正好就看到警车停在前面。 现场太好找了,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人多围观的地方就是现场。 我扒拉开人群,一低头钻进警戒线,结果身边两个围观的大妈也跟着钻了进来,俩人还踮起脚尖朝楼门口张望着。 “哎,您两位干嘛的?!这是杀人现场,不是话剧院!”一个警员走过来,把大妈们拦住。 “干嘛?!凭什么允许他进去,不让我们进去啊!”一位大妈指着我说。 “就是!只许他看?!”另一位大妈也指着警员的鼻梁骂道。 警员忍不住笑了:“他是刑侦队的人,您俩是吗?!” “哦哦,这样啊。”两位大妈讪讪地退了出去。 警员边给我指方向,边对我摇头说着:“唉,这个小区离市中心远,买房的都是生活不易的年轻人。” “怎么我看围观的都是上岁数的呢?”我问。 “嗐,年轻人白天都要去上班啊,这些大爷大妈都是进城来帮儿女带孩子的。” 我明白了,福禄苑虽然名字叫福禄,但作为一个经济型社区,其实主要的功能就是为来魏打拼的年轻人提供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一个晚上可以睡觉的场所罢了。 这些年轻人都要工作,都面临着房贷和家庭的双重压力。许多人出于各种原因,肩负着更大的压力组成了家庭,生下了孩子。 但他们根本无法照料自己的后代,所以就把养育子女的任务推给了上一代人。 就这样,本来是一个年轻人聚居的社区,但往往在几年后,它开始变成老年人居住的地方。 福禄苑就是这样一个小区,小区平时活跃着的成员都是老年人和小孩子,而作为户主的年轻人,他们只是用这个地方睡觉而已。 我见到了林瑛,听她简单介绍一下案情,才明白死去的女人名叫彭文艳,今年六十五岁,祁岭蒲水人,来魏阳是帮儿子照料家务,洗衣做饭的。 “还没跟街坊四邻打听这个人,但居委会跟我聊过了。”林瑛边说边指着脑门,低声对我说,“刻的字没大差,这人确实有点儿抠门。” 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在那里哭泣,他旁边站着个岁数差不多的女的。这大概就是死者的家人。林瑛自知不好讲话,所以把我拉到一边。 “唉,刚才居委会毛阿姨跟我讲,这个彭文艳来小区只有一年多时间,但已经搞得周围一片混乱了。” “你们不是已经通知了各个派出所,让他们下来摸查‘高危’人员了吗?”我问。 “也不瞒你,确实这样做了。这个彭文艳的名字我看到过,确实就在第一波摸排人员的名单上——不过,真正抠门厉害的人可不止她一个人,报上来的名单有五六十个呢。 “摸上名单来,我们还专门通知了派出所,让他们多盯着点儿这些人。派出所还找到了居委会,局委员会也曾经找过彭文艳,叫她注意点影响,别什么小便宜都占,什么钱也不舍得花。” “这不是让她早做提防了吗?” “对啊,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她怎么会听呢?”林瑛耸耸肩说。 “因为抠门得罪了许多人吗?”我问。 “何止——还没正式询问呢,一会儿你帮我去走访吧。” “那我说的明天去西夜的事?” 林瑛愣了一下:“你觉得有必要吗?” “十分、特别、非常,尤其有必要。”我斩钉截铁地说。 “沈老师也跟你去?”她问。 “是的,所以这段日子,魏阳就交给你了。”我郑重其事地对她说。 林瑛使劲瞪我一眼:“你这话让人没法接——我本来才是保护魏阳治安的正主儿好吧!” 第五百五十章 万人嫌的老太太 犯罪其实有很强的模仿效应,这也是之前警方一直没有公布十恶案的原因。 而无脸男自从将鹿丘王墓里的人杀死后,也似乎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们索性直接把尸体放在了朱襄广场“示众”,正是因为这种传播效应,许多心里早种下仇恨种子的人就生起了邪念,举起了屠刀。 之前大件小区的凶案如此,现在福禄苑的彭文艳案也是如此。 彭文艳之死也绝不是无脸男动的手,我们见过无脸男杀人,他力大无穷,动手也简单明了,咔嚓一声就直接将人的脖子拗断。 而彭文艳的尸体的脖颈上有明显的勒痕,那痕迹很细,而且有两条,一看上去大概就能明白凶器是什么。 “这是手机充电线吧?”林瑛自言自语道。 “对,还不是原装的,原装的没这么长,也没这么结实。”我比划着,“你看,仔细看伤口那里还有金黄色的纤维,这是那种带织物包裹的充电线——我记得网上有这么一款,要不然找购物平台查一下这个小区的购买记录,再走访一下附近的手机配件店,肯定会有收获的。” 林瑛抬起头,用欣赏的眼神看着我:“不错,虽然比巅峰时期的沈喻差一点儿,但脑袋好像彻底开窍了。” “你这话可千万别让她听见。”我赶紧嘱咐,“否则你我两个人都吃不了兜着走。” “我一直给她留着面子呢。”林瑛笑笑说。 我跟随着一起走访了邻居,虽说死者为大,但在小区里一转悠,才发现这个彭文艳确实已经搞得邻居们怨声载道了。 “看见她来买东西,我们都恨不能马上关门!”楼下小超市老板内牛满面,“可能掰扯了,为了一毛钱能站这儿跟你叨叨俩钟头,还不带喝水的。” “给她抹了也不行吗?” “你要点头,说给她便宜一毛钱,她马上就得寸进尺,非得让你再便宜一块!没办法,她就站这边儿,搞得你做不成生意——她白天也没事儿干,每天下去五点做饭,中午就来买东西了,买袋盐都得跟我耗上一下午!” “真的!早上买油条,也得挑最长的那根——挑了拿在手里还不算,还盯着锅里炸的,只要新油条比她那根大,她立刻就把自己手里的扔筐里,然后捡新的那根——您说说,她都用手捏了,我们卖给谁?最后肯定都是她花一根油条的钱,拿着三四根油条回去!” “那后面的炸短点儿不行吗……” “你以为我们没试过,但是要是都短,她就开始挑高矮胖瘦,总之,她肯定能找得着借口!” “哎呀,你们那算啥!她隔三差五都来我们理发店,说要把头发扫了收走卖钱——这也没啥,关键她就跟捡饮料瓶的大妈似的,眼睁睁盯着正在剪发的客人,嘴里还老用方言念叨‘你这头发太长了,多绞下点儿来’什么的,吓得都没人敢上门了!” “你们都不是最倒霉的,最倒霉的是她们家旁边的邻居——有两家都搬走了,把房子租出去了!听说选租客的时候,他们还专门挑的那种混不吝的年轻人,就是为了治治那老太太!” 听完小区里商铺的一阵抱怨,居委会大妈带着我们又朝他们所住的楼里,去跟邻居们了解情况。 “怎么听了一圈,好像跟诉苦大会似的。”我无奈地说。 居委会的崔大妈笑了:“可不是诉苦大会嘛,连我都想诉诉苦呢——居委会不常常收到一些个赞助嘛,就是公益宣传什么的。 “这彭老太太每天都来转一圈,一看见有免费宣传资料、小礼物什么的,都一股脑儿装口袋里扛走!有一次连我们放宣传品的铁架子都给扛走了,还是我追了半个小区才把架子给抢回来!” “她弄这么多东西,都能卖掉吗?” “本来能卖的,不过……——看见小区西墙角那堆用蛇皮袋苫着的东西没?那就是她的宝库!什么都有!” “都攒那边儿了?” “对啊!有收破烂的上门,她都使劲跟人砍价,砍来砍去搞得他们都不敢上门了!她倒好,据说还来个反跟踪,她跟着收破烂的人走,找着他们放废品的地方,然后又把那些废品偷偷摸摸捡回来……从收垃圾的那里捡垃圾,您说说,天底下有这样的事儿吗?” “那她儿子也不管管?也不劝劝?” “得,有其母必有其子,她儿子也算得精着呢——只不过没有那么露骨罢了。” 崔大妈刚说完这句话就闭上了嘴,因为彭文艳的儿子庄永喜正拉着妻子从另一头走过来。小余和施鲢正陪在两个人身边,他们见了我和林瑛,急忙停住脚步。 “问完了?” “是的林队,跟庄先生聊过了——他说自己母亲一直与人为善,勤俭持家,跟邻居们根本没有深仇大恨。他认为肯定是白天闯空门的小偷们干的。” “嗯。”林瑛点点头。 我明白庄永喜的意思,因为刚才已经确定了第一案发现场,它就三楼庄永喜家里——就在他们家堆满杂物的客厅里,彭文艳被人从后面用电线勒住了脖子,她使劲蹬腿挣扎,蹬翻了折叠餐桌,也砸倒了一大片瓶瓶罐罐、盆盆碗碗、箱箱坛坛。 小余凑近林瑛,悄悄耳语道:“现场已经勘察了,庄家并没有丢任何东西,连翻箱倒柜的痕迹都没有。老太太口袋里还有一堆毛票,也没被凶手翻着,基本能排除谋财害命。” “是不是熟人作案?” “十分有可能,大门没有被撬的痕迹,门是正常从里面拉开的。” “夫妻两口的不在场证明有吗?” “有,打电话去他们公司确认了。死亡时间就在今天上午十点左右,他们夫妻俩都在班上。” “十点死了,一直开着门,也没有邻居注意到不正常?” “您上去看看问问就知道了,邻居们躲着他家还来不及呢,谁敢上前去看个究竟。 “这还多亏了小区打扫卫生的阿姨呢,她上午来了一次,发现这样开着门,下午她来擦玻璃,看到门还是开着,她这才起了疑心,进来望了一眼,发现屋里没人。 “就在这时候,楼下有个买菜回家的大妈一抬头看到了尸体,大喊大叫才把周围的人引过来。” 第五百五十一章 气味 庄家的房子是两室一厅,不过与其说是两室一厅,还不如说是三个储物间更为合适。 他家屋子里堆满了大大小小捡来的东西,有的东西已经归了类,比如旧衣物、旧书本,但也有其他东西因为无法分类,只能成团成摞地堆在一块——整个客厅里连沙发都没有,因为要给垃圾腾地方。 我们在屋里转了一圈,庄永喜坐在床上,一副痛彻心扉的样子,看样子他母亲突遭意外对他来说是个沉重打击。 他的妻子苍白、瘦弱,虽然看上去神情萧索,但很明显她的眼神里没有太多哀伤。林瑛问了几句,我们便告辞退了出来。 “你看。”林瑛掩上庄家房门,然后指着旁边的一户人家对我说。 我一抬头,只能那家人外面装着一扇坚实厚重、密不透风的防盗门,防盗门上还贴着一张巨大的符,符旁边还画着两个鬼骷髅,骷髅头旁边分别贴着两幅巨大的标语—— “地狱无门,恶灵退散”。 “人间一切,立入禁止”。 林瑛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凝重起来,我笑着跟她说:“这是二次元的东西,不是你想想中的邪教什么的——里面住的肯定是年轻人。” 我走过去敲敲门,但里面毫无反应。我把耳朵贴到门上一听,只听见里面传来阵阵喧哗声。就在这时,门忽地一下被拉开了。 “你是谁?”一个穿着吊带汗衫和超短裤,化着浓浓眼影的小姑娘冲我喊着。 “警察。”林瑛走过来说。 “不是刚来过了吗?!”小姑娘愤慨地朝我们嚷着,“还有完没完?!死了都不让人安生!” “正因为死了才得反复查呢。”我凑过去说,“麻烦配合一下。” “等一会儿!”门“咣当”一声又关上了。少顷,门又忽然拉开,小姑娘外面罩了一件肥大的t恤衫,朝我们招招手。 我跟林瑛迈步进去,才发现屋里住的不止她一个人,还有另外三个姑娘正穿着少得可怜的衣服,歪歪斜斜地靠在沙发和椅子上打手游。 “有个男的。”衬衫女孩提醒她们。 “有就有呗。”两个女孩纹丝未动,只有一个把腿搁在餐桌上的姑娘哼了一句。 衬衫女孩拉过两把椅子,冲我们指了指。 “请坐这儿吧。” 林瑛看了一眼那椅子,椅子上还有个圆圆的褐色痕迹,看上是应该是可乐渍。 “我还是站着说吧。” 她正要开口询问,忽然听到外面又响起敲门声。 “谁呀!”衬衫女孩十分不耐烦地大喊一声,跑过去拉开门。我回头一看,只见外头站着的人正是华鬘,她脸色很不好,似乎像中暑了。 “你回来了?”我看她满头大汗,神情疲惫的样子,赶紧问道。 “回来了,外头真是,暴晒……刚从隔壁去看了看现场,贼乱……”她步履蹒跚走进屋子,一屁股就坐在了那把椅子上。 “沈老师,您怎么找到这里来的?”林瑛瞪大眼睛问。 “闻着味儿过来的。”华鬘打个呵欠说道。 我赶紧打掩护,于是指着华鬘说:“又开始皮了,又开玩笑。” “沈老师……那椅子……”林瑛看着那把椅子,欲言又止。 “怎么了?”华鬘抬起头看着她——感觉她现在已经收放自如,即使被叫成沈喻也毫不在意了。 “没事。”我给林瑛递个眼色,“早点儿问完早点儿走吧,别打扰人家打游戏。” 衬衫女孩哼了一声,清清嗓子说:“先声明一下,我对隔壁那老太太没一丝好感!” “我也是!” “同感!” “米兔。” 葛优瘫着打游戏的三个女孩齐刷刷发出声音——语句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样。 “今天上午十点的时候,请问你们在干吗呢?” “睡觉——十点怎么起得来?”衬衫指着大家回答道。 “那你们平时不上班?” “上什么班,我们还在上学呢?” “没课?” “拜托,现在是暑假。”衬衫女孩没好气儿地回答。 林瑛正要发火,但华鬘赶在了她的前头,只见她抬起手,奋力拍在了旁边的仿大理石餐桌上。 咔啦!那桌子发生一声脆响,旋即间厚重的桌面便寸寸碎裂。 “老实说话!”华鬘瞪着眼睛朝她们吼了一句,吓得四个女孩纷纷抬起头来。 衬衫女孩最先反应过来,她不乐意地撅起嘴来。 “事先声明啊,那个老太太经常骚扰我们,而且还总把捡来的垃圾堆在门口,每天我们一醒都能闻见臭味儿! “不光这样,她还经常砸我们的门,连个好觉都睡不好!我们四个是图便宜才租这里的,哪想到便宜是有原因的!可是,我们跟她一点儿来往都没有!” “就这些?”林瑛问。 华鬘却眯起眼睛,使劲吸溜两下鼻子,她看看衬衫女孩,突然问道:“那老太太常进你们屋里吧?她是不是还曾经像我这样,坐在这把椅子上过?让我想想哈,她今天上午应该还来过这里……” 她自顾自说着话,但整个屋里的人脸色全都变了。 林瑛露出一脸惊讶,我则是怕她说漏嘴而惴惴不安。 衬衫女孩满脸苍白,就连三个打手游的女生也停住了按键,她们纷纷抬起头来,瞪圆了眼睛看向华鬘。 “怎么?难道我说得不对吗?你——”她指着衬衫女孩说,“你这件衬衫,也被那老太太穿过,对吧?” 衬衫女孩吓得手一抖,手机“啪”的一声落在了地上。 “——你怎么……” “我怎么都知道?因为闻上去这些气味都仿佛历历在目……”华鬘突然眼神迷离,像着了魔似的兀自喃喃地说着。 我赶紧扶着她,帮她继续掩护:“历历在目——你是说推理出来的影像都历历在目吧?” “不——不……”华鬘声音飘忽,就像风吹气动中的云朵,“是气味,是这个人间所有的气味,它们就像洪水一样冲过来,我被淹没在气味的海里头了,全是水,感觉自己快出不来气了…… “”你们四个人,其实跟老太太还挺亲密的,对吧……这屋子有所有人的气味,还有新的旧的气味,全都是……” 她依然胡言乱语着,事到如此,我已经没有其他办法,只能一把将她紧紧搂在怀里。 第五百五十二章 委屈 “沈老师!沈老师你怎么了?!” 林瑛使劲摇晃着华鬘的肩膀,但华鬘依然陷入在沉睡里不能自拔。不过,她的头顶上忽然冒出一闪一闪的亮光,然后那里的骨骼和皮肤都变得透明起来——如果凑近,都能看到头颅里灰白色的大脑。 “人类万灵,都是神播种的青稞。或有一天,那些持镰的人会来收割……” 空中有个模糊的声音在朗诵着,就像教堂里信徒们在唱经一般。 “嘭”的一声,华鬘的头壳忽然爆裂开来,我看到那颗大脑脱壳而出,朝闪着极光、雷声隆隆的空中飞去。 “华鬘!华!” 我从噩梦中猛然苏醒,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她已经坐起来了。 我手忙脚乱地摸过手机看时间——现在是北京时间夜里十点左右,坐在身旁的人应该还是华鬘。 “你没事了吧?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一骨碌爬起来,向她问道。 华鬘的表情有些迟疑,我虽然看不清她的心思,但显然能看清她是想对我隐瞒什么。 “就是……有点累了。”华鬘说起话来都毫无底气。 “是不是因为没有吃东西?你这两天出来,都没有好好吃饭。”我说,“人是铁,饭是钢,何况你之前那么能吃!” “不是饭的问题,我也想吃,但是……”她叹口气,欲言又止。 “有什么难处告诉我啊!我永远是跟你站在一起的那个人!”我激动地说,“你难道连我都不相信了吗?” “真的吗?你真的会站在我身边吗?哪怕全世界都与咱们为敌?”华鬘瞪圆了眼睛望着我。 我愣了一下,分辨不清她这究竟是说的真心话,还是又在背某部电视剧里的台词。 “肯定会跟你站在一起,不会抛下你的。” 华鬘定定地看着我,她的眼睛就像x光机,正一遍遍扫描着我的内心,仿佛想要从大脑皮层里调出我真实的想法似的。 “我不会离开你,背叛你,抛弃你的。”我再次强调一遍,这是真心实意的话。 “太好了!”华鬘的脸顿时云开天晴起来,“我也会永远保护你的,就算天地毁灭了,我也要跟你在一起!” 她张开双臂朝我扑过来,我抱着她,她也紧紧抱着我。我感觉有什么温热的东西濡湿了肩膀,转过头一看,发现她正在轻声啜泣着。 “怎么啦?”我问,“忽然这么小女生起来了。” “我本来也……”华鬘说了一半停住了。 “也成千上万岁了,对吧?”我逗她。 “真讨厌!”她轻轻砸我一拳——那力道把握得不轻不重,刚刚好。 “还没有告诉我,你到底遇到什么困难了呢?”我问。 华鬘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喃喃地说:“之前跟你说过吧,我每天只能用一种‘六能’——也就是眼耳鼻舌身意里面,每天用一种,就不能用第二种了,否则的话,就会耗费能量——我得给它起个名字,就叫它元气吧。” 我点点头:“莫非,你今天就耗费元气了?” “听我说完,其实我在骗你……”华鬘做个鬼脸说,“其实我能运用的能力,跟种类无关,但跟元气有关,否则就会伤及自身。 “通常来说,像我这种级别的阿修罗,每天运用两种能力都是没什么问题的——不过,我以前其实都偷偷保留了一样能力,我每天都会使用它,但从来都没跟你讲过。” “什么能力?” “身能——就是消化美食的能力。我见到人间这么多好吃的,实在忍不住想大快朵颐,但是这些东西尝起来虽然味美,可阿修罗的胃实在不能将它们消化。所以——我就动用了超能力,就为多吃点东西……” 华鬘边说,边使劲低下头去,她脸红通通的,我看着她羞涩的样子,差点儿笑出声来。 “所以你把大部分元气,都用来消化食物了?” “不许笑!”她指着我,恼羞成怒地喊道。 我使劲压着笑声:“没、没、没笑啊......原来你憋这么久就是因为这个,那太可惜了,这个你早就跟我讲过——你追赶高铁那次,还记得吧。 华鬘懊恼地捶了一下脑袋:“我给忘了!” 我心疼地拉过她的手,问道:“不过你现在怎么不用六能消化了?今天你是不是就没吃饭,所以才用了两种能力?” “何止两种——你估计就知道观灯和辨香吧?”她指指眼睛,直至耳朵,又伸伸舌头,最后说,“这三样就不用了?只不过在人间界我的视能和听能不那么突出。 “今天我闻着味儿过来找你,还动用了一下听能,好确认你在这栋楼的哪间屋子,因为前面观灯耗力太狠,结果一竖耳朵就感觉头晕眼花,差点儿昏过去……” “何苦来哉……难道你吃腻了人间的东西吗?”我望着她问。 华鬘一副气鼓鼓地样子:“还不是看你着急,想帮你查明真相吗!” “你不吃不喝,就为了帮我?”我一时间惊在那里,不知该说什么是好。 这么些天来,华鬘越来越像一个人类了,但我还是拿她当个骄横恣睢的阿修罗公主来看待。但她已经慢慢发生了变化,她接纳了沈喻,也不再纵情任性,张牙舞爪。 她开始为我们考虑,槐西庄一战,她奋力跟无数无脸男厮杀,将我保护得好好的。关键她还心甘情愿放弃了美食,选择利用自己的能力跟我并肩作战,跟一些不明来历的歹徒拼杀…… 想到这里,我的眼眶不禁一热。 华鬘倒是第一时间觉察到了我的异常。 “安啦,也没那么伟大,只是观灯这种行为特别消耗元气。”华鬘耸耸肩说,“以前我并不是偷懒,只是每想到观灯都会犹豫。” “那以后我跟沈喻说,不让你观灯了。” “不行!”华鬘忽然紧张得站起来,“我必须得观灯……必须……” 她突然停住,把下半句话咽回到肚子里。 我看向她,但她不知为什么躲避着我的眼神——她大概是觉得不好意思吧,毕竟她在人间一直受到我们的关照,她可能更想给我们一些回报,更想证明自己在人间是有价值的吧。 “没有你,我们虽然会多绕绕圈子,但总能查清案子的,你的身体要紧。”我安慰她说。 “真的吗?你是不是也害怕我消失?你不舍得我回去了吗?”华鬘的眼神里带着欣喜问道。 第五百五十三章 前往西夜遗址 我告诉了华鬘明天去西夜的事,好不容易哄她睡着,看看时间也快午夜十二点了。我盯着秒针看了一会儿,沈喻便张开了眼睛。 “这是哪儿?”她摸着简陋的病床问。 我告诉她这是医院,她吓了一跳。 “华鬘在槐西庄受伤了?无脸男有这么厉害?” “槐西庄遥远得都像嘉靖年间的故事了……”我从头到尾,用简单的语言给她解释了一遍情况,包括槐西庄之战,地狱来客突袭刑警大楼,第八个案件出现,一具刺着“悭吝”两字的尸体出现在福禄苑,以及我推断出来的一条怀疑链,并且跟闻廷绪约好去西夜遗址探访的事儿。 “古人说一日不见,如三秋兮,这几天真有点意思,每天这么满满当当的事件堆着,拍网剧一天能拍二十集吧。” “何止啊,再灌灌水谈个恋爱,起码四十集起——去找西夜遗址的计划,你觉得怎么样。”我看着她,心里其实还有点打鼓。 她低头想了想。 “挺好的。” 她说得很简单,但我却很开心——能让沈喻首肯一个人的做法,可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不过,”她皱着眉头问,“为什么非要跟闻廷绪一起去?” “因为跟他父母的消失有关,这也是他从小不能解开的一个心结。” 她忽然眯起眼睛,仔仔细细打量着我,那目光带着穿透力,一时间我感觉自己像被推进核磁机里接受扫描似的。 “明白了——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做事情还挺够哥们的。”她似是而非地说道。 “那肯定。”我同样似是而非地回应着,“咱们先回家,闻廷绪一早来接咱。” 早上五点,我刚收拾好两个人的行李,闻廷绪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到你们家楼下了,咱们赶早过去。” 我跟沈喻拖着行李箱下了楼,只见闻廷绪坐在一辆小巴车里,摇下窗户朝我们招手。 我俩走到车旁,司机赶紧跑过来接过行李,我一伸头,发现车里面除了闻廷绪还坐着两个人。 “柏芽儿、秦亚夫,你之前见过的——这是沈喻大侦探,这是我同学言桩。”闻廷绪介绍道,“我们都是去西夜的同行者。” 两个人纷纷跟我们握手。柏芽儿娇小玲珑,秦亚夫虎背熊腰,这对组合看上去很违和,但看久了又天生带有一种萌感。 不知为什么,沈喻对柏芽儿似乎有一种天生的敌意。她选了个离她最远的位置坐下,还把我叫过去挨着她。 车开到机场,却直接上了停机坪。 “没钱买私人飞机,租个航程还是可以的。”闻廷绪笑着说,“节省时间,咱们直接飞喀什,那是离叶城最近的机场。” 当然,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离叶城最近的机场已经变成了莎车,但我们去西夜的时候,莎车机场还在施工中。 从魏阳飞喀什用了三个半小时。我想起还曾跟闻廷绪说好,想让堂兄陪他先到西夜。但他明显迟迟未动,显然就是不太相信别人。 飞机不大,但我们几个人坐着绰绰有余,一路上闻廷绪都在跟我聊着大学时候的轻松事儿,但我能看出来,他只是故意不想让旅途变得那么压抑。 到了喀什机场,早就有三辆沙漠越野车等着我们。我与沈喻、闻廷绪带着两个随从各坐一辆,直奔叶城而去。 一路无话,到了叶城已经将近中午,我们几个人在县城吃了饭,我问闻廷绪要不要去见见蒜队长,谁知道他却摆摆手说:“他不信任我,怕多生枝节,所以等咱从塔克拉玛干回来再说吧。” 我们几个正在吃饭,沈喻的手机却响了起来,她看看手机,冲我低声说:“是林瑛的电话。” 沈喻掉头走出包厢,闻廷绪跟我边吃饭边聊着计划,倒是柏芽儿和秦亚夫一直不停打着电话,似乎在安排进沙漠的路线和物质装备。 “说实在话,上大学的时候我绝对想不到,有一天会跟你重回这个地方。”闻廷绪感慨道,“桩子,要不是你现在能耐大了,我肯定不找你来干这么危险的事儿。” “什么叫我现在能耐大了?”我被他说得不知道是生气好,还是该高兴才对。 “破案啊,魏阳现在那些连环案不都是你……” “闻总,三辆越野车,十头骆驼,三个司机,五个杂工,您觉得够不够?”柏芽儿拿着电话走过来问道。我听到她话筒里还有带着浓重西疆口音的催问声。 “喂喂,人呢?”话筒对面那位显然脾气更急,更不耐烦。 “多一个人少一个人都可以,反正不能总共十三个人,我忌讳这个数。”闻廷绪皱起眉头说。 “明白了。”柏芽儿点点头。 “你还信这种西方式的迷信?忌讳十三这个数字?” 十三在基督教世界里被认为是不吉利的数,据说最后的晚餐时,偷偷告发耶稣基督的犹大就是第十三人。 闻廷绪自嘲似的笑笑。 “我忌讳十三不因为宗教原因,而是当年父亲失踪的那次,考古队里也是一共十三个人——十个工人,我父母,还有费唐叔叔,正好他们凑一块儿也是这个数。我可不想重蹈覆辙。” 我看着他的眼睛,那眼睛里尽是难以说尽的悲哀。 我们常常讲原生家庭,其实一个人从小的成长环境确实有着关键性影响。如果观察有些人的后半年,他们总在不停追寻童年欲得而未得的那些东西,闻廷绪也不是例外。 沈喻终于推门走进来,她冲我简单地说道:“还是第八起案子的事儿,帮林瑛锁定了一下凶手。” “第八起案子,就是最近新闻上那个‘悭吝’案吗?”闻廷绪问。 “你也知道?” “废话,全城的人都关注着呢——还真的有‘十恶’谋杀?听说你们在酒吧街那边还跟犯罪组织干了一仗?”闻廷绪问。 “没错。”沈喻坐在他对面说,“老闻,你那个合股的红莲酒吧不也在那边儿吗?” “干股而已,我哪有空儿管那档子事。”闻廷绪笑笑,“你们觉得这个犯罪组织想干嘛呢?就是狂热的宗教杀人吗?” 第五百五十四章 进沙漠 “你怎么看呢?”沈喻又反问回去。 闻廷绪尴尬一笑:“依我看,十恶非恶,只是执着而已。人这种生物,一旦心里有了执念,就很难再与之剥离。” 他笑了笑,又看看我们,说:“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替你们说出来吧,我也是陷入执念不能自拔的人,否则为什么会带着大家来‘死亡之海’呢。” 我们终于坐上越野车,驶出县城,一路向东,朝塔克拉玛干出发。 “死亡之海”是塔克拉玛干沙漠的别称,有时候也特指罗布泊沙漠,那是科学家彭加木曾经失踪的地方。其实相对罗布泊来说,整个塔克拉玛干更广袤无垠。 在人们的想象中,地狱是乌烟瘴气、烈焰喷空的地方。而如果走入塔克拉玛干沙漠里,许多人又何尝不会冒出另一种感觉—— 所谓地狱,其实为什么不是荒寂无声的场所呢?就像身前身后的这个沙漠一样? 这里唯有白沙酷日,动植物稀少。如果走进无边无际的沙漠里面,人会有种错觉——离着自己更近的不是壮观,只是渺小和死亡。 喀拉亚吐尔是沙漠里的一片绿洲,也是大自然生的力量往沙漠里延展的一丝余韵。在那里我们见到了驼队——十头骆驼,八个杂工。 柏芽儿显然对老板的迷信有些顾忌,她直接跳过了十四(要死)、十五(失误)这两个数字,把总人数直接设计到了十六(要顺)人。 总感觉十六这个数字要比十八(要发)好,因为要发的东西可不只有财,发病、发烧、发昏、发疯都是发,我们是去探索一个神秘莫测遗址,不发生什么比发生什么要强得多。 此时已经到了下午一点半钟。闻廷绪跟柏芽儿他们在远方聊着什么,沈喻站在我旁边,冷冷地望着。 “哎,有个重要的事。”她忽然对我说。 “啊?” “明天我不在的时候,你跟华鬘要提防着那两个随从,尤其是那个柏芽儿,你少跟她搭讪什么的。” “……你这是未雨绸缪吗?”我哭笑不得——今天多看了柏芽儿两眼,没想到早都被她看到了眼底。 “你以为我在吃醋?”沈喻先行把我的疑虑堵住了,“听说过实验者偏见效应吗?” “为什么提这个?”我一时没有明白过来。 实验者偏见效应类似于自己操控的墨菲定理——在一个实验室内,如果你是主导实验的那个人,假如这个实验可能导致两个结果,一个是甲,一个是乙。 而你内心有一个愿望,希望通过这个实验电会达成甲种效果,那么当你执行实验时,很容易偏向于往甲的方向操作。 有个教授曾经做过一个实验,他把一个人绑在电椅上,再找来几个操作者。 操作者面前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有一个按钮,如果按下按钮,电椅上的人就会产生电击反应——电流被合理控制了,对实验对象没有任何健康损伤,只会让他感觉到痛苦而已。 教授找了十个人来,他们可以按下按钮,也可以不按下按钮——但最终的结果是,八个人按下了电源,听到了电椅上的人痛苦的嚎叫声。 而实际情况又是如何呢? 真实的情况是,电椅上的人是教授的助手,电椅没有连接任何电源,他只是配合按下按钮的人,发出痛叫而已。 这就是一种实验者偏见,显然,对于操作者来说,看见实验对象产生反应,比看到他无动于衷要有趣得多。 所以如果仔细琢磨沈喻这话,就会发现它既好理解,也很难理解——她是担心柏芽儿是那个按下按钮的人吗? 我依旧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从沈喻的表情也能看出来,她显然也根本没有回答问题的兴致。 “‘悭吝’那个案子怎么样了?”我只好转移话题,好打破这种尴尬,“隔壁几个女生是杀害彭老太太的凶手吗?” 沈喻冷漠地说:“当然不是。’ “那华鬘说的是真的吗?老太太是不是时常在她们屋里出没,而且案发当天早上还去过她们屋里。” “当然是真的,我妹妹怎么能判断错误?”沈喻高冷地仰起头来。 “你俩也够怪的,她叫你妹妹,你也叫她妹妹——她的岁数可是千万级别的。” “那她来人间还比我晚呢,总有个先来后到对不?” 我举双手投降:“明白,明白,为什么老太太总去隔壁呢?看那几个孩子贴在门上的话,她们应该挺讨厌彭文艳的。” 沈喻耸耸肩:“林瑛仔细问了,这才发现彭文艳非去那屋不可的理由。” “什么理由?” “因为屋里的一个女孩,是老太太跟后老伴儿的女儿。” 我大吃一惊,这种关系可是实在没有想到!究竟是哪个女孩呢? 是穿衬衫的那个,还是窝在沙发上打游戏的那仨?如果是老太太的女儿,为什么彭文艳死了,她却无动于衷? “不是亲生的,彭文艳生了庄永喜之后,跟他父亲离婚改嫁,第二个老伴儿姓薛,他也带着个女儿,叫薛蕙。老薛是个大货车司机,在一次高速公路事故中死了,留下闺女跟着彭文艳长大——明白这层关系了吧?” “明白了,但毕竟是彭文艳拉扯大的薛蕙,为什么她对老太太一点儿感情也没有?这不是最大的疑点吗?” 沈喻继续说:“母女俩关系从来就没好过,彭文艳处处省吃俭用,根本就不太关心薛蕙死活——薛蕙不是隔壁的租客,她暑假原本不想回家,但彭文艳怕她在外头花钱,所以就把她叫到庄家来。 “结果薛蕙一来二去就跟隔壁的三个女生熟悉起来,她哪愿意住在庄家那种垃圾堆里,于是就搬到了隔壁——这样也好,既不占庄永喜家的地方,还不用掏钱,彭文艳当然愿意了。 “她怕薛蕙点外卖花钱,就每天早中晚都给她送吃的,这就是她为什么能随便出入隔壁的原因。” “隔壁三个女孩不讨厌她吗?为什么能容忍她进自己屋子?” “你想错了,”沈喻笑笑说,“因为女生们根本没有讨厌彭文艳,相反,她们还有点儿依靠她。” 第五百五十五章 执念 这下子彻底把我搞晕了。 在小区里,彭文艳不能说是臭名昭著,也早就沦为人见人厌了。无论是居委会大妈,还是周围的邻居,没有一个人待见她。沈喻说隔壁的女生依靠她,又是几个意思? 沈喻刚要解释,只听闻廷绪在远处大声喊我。 “桩子,沈同学,你们过来一下!” 我看到他身边站着一个皮肤黝黑粗糙的村民,看上去有五六十岁的样子。 “他叫张向春,是张向阳的堂兄——你知道张向阳吧?”闻廷绪对我说。 “就是那个最早发现西夜遗址的小牧民,他现在还在喀什吧?” “对哇,向阳还在喀什,他身体不好,早就干不动活儿了。”那个村民说道。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他还没四十岁吧?”我问。 “三十八,俺比他年长四岁,”张向春说着,“他身体不好是心病拖垮的。他说,凡是见过那种地方的人,都会做一辈子噩梦的。” 沙漠地区常年风吹日晒,所以人都显得老,按照张向春说的,他现在应该也就四十出头,但看上去却像个老头儿似的。 “向春大哥说,他愿意给咱们当向导。”闻廷绪说。 “他不害怕?”我问。 张向春咧着嘴笑了,他的牙齿暗黄,大概是这地方的水质太差。 “俺早就跟小阳子讲,叫他带着俺去找那个鬼遗址。他害怕,俺不怕,俺听说了,那里头有宝贝,俺喜欢宝贝。他说那里有好多死人头,阴森森的。 ''他指了个大概的方向,但是俺单枪匹马,什么东西都没有,一个人去不成。这两天听说有人要来,俺就一直在这里等着。向阳怕死,俺不怕,穷比死更可怕。” “我跟向春大哥说了,找到遗址,文物归国家,奖励归他——找得到给他一百万,就算找不到,也给他二十万块。” 我叹口气:“好吧。不过,向春大哥,张向阳真的说清楚那个位置了吗?要知道沙漠里弄错了方向会要命的。” “知道,这么多年,俺也往里头走过,反反复复琢磨过小阳子的话。俺相信肯定能找到那个绿洲,绕过那个绿洲继续走,就是遗址了。” 他这么一说,我也想起上次误入沙漠时找到的那个绿洲。 他说得没错,西夜遗址离着绿洲并不远,步行都可以到达。所以,张向阳虽然胆子小,但他对西夜路线的记忆却没有出过问题。 大概这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记忆吧。 张向春说着还拿出一个本子来。这本子显然有年头,连封面都还是十年前的最火的明星海报,他翻开本子,我看到他在上面画了长长短短的线条,做了密密麻麻的笔记。 “你们看。”他拿着本子,唾沫星子飞溅着冲我们说,“俺肯定不会白拿钱,这十几年以来,俺没出去打工,没种田种地,也没搬出村子,就专门研究这个了! “几位老板,这些年农场没了,田地荒了,乡亲们也都陆续搬走了,俺也有机会走,但俺一直留在这里,就是为了找到当年小阳子发现的那个地方!” 听张向春这么一说,就连冷面冷心的闻廷绪也感慨万千。他回头对柏芽儿说了几句话,柏芽儿点点头,然后把张向春拉到了一边。 “我把给他的报酬翻了一倍,没想到啊。”闻廷绪对我低声说着。 “没想到天涯海角的一个小村子里,还有一个跟你一样对西夜念念不忘的人吧。”我把他心里的话讲了出来。 闻廷绪没承认,但是也没有否认,他只是对着广阔的沙漠,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十年之功。”他喃喃地说着。 这并不是一句吉利的话,因为当年在朱仙镇,岳飞被十二道金牌召还临安的时候,就曾经仰天长啸。 “十年之功,毁于一旦!” 当然,闻廷绪是不会讲出后半句话的。 “那地方深入沙漠腹地,通讯工具应该没有信号,到时一旦有什么事,咱们怎么跟外界联络?”我提醒他。 “放心,我等这一天已经好久了,为这个早准备好了全套的沙漠探险装备——包括现在世界上能买到的最强卫星电话。” 他指着最后一台越野车说:“你看到那辆车了吗?我还准备了一套能防干扰的信号中继站,到时候电话随便打,不用给我省钱——真不是我炫富,如果找不到真相,我就算后半生泡在钱海里都毫无意义。” “明白,到时候我要频繁跟魏阳那边联系,应该少用不了。” 闻廷绪望望站在第二辆越野车旁边的沈喻,压低声音问我道:“沈同学对这次来探险不会有意见吧?” “没有,她愿意来。” “谢谢你了兄弟,她在场对我很重要。” “就是因为想让父母沉冤昭雪吗?” “对。”闻廷绪感慨道,他抬起手腕看看表,用既像征询又像命令似的语气道,“咱们出发吧?” 驼队提前出发,而车队则分成了三组——闻廷绪带着秦亚夫、张向春在头车,我和沈喻在第二辆车里,而柏芽儿却出乎意料地改坐最后一辆车压阵。 我们的车驶出了亚吐尔村,村口有几个孩子在嬉闹,他们看到越野车,便一路追着奔跑,丝毫不在意扬起来的漫天黄沙。 第二辆车的司机叫苏勒坦,他是个二十五六的小伙子。虽然是哈萨克族,但汉语讲得特别流利。 “真闹起大沙暴,那比汽车扬起来的土大多了。这点小风小土,对他们来说就像冲个凉水澡似的。” “你来过这里吗?” “当然来过,我爹就是开车的,我从小就随着他给农场拉货。”苏勒坦顿了一下,好像在回忆着什么,“那个时候,农场可是个好地方啊。 “现在人都慢慢搬走了,听说将来要把亚吐尔全种上树,也许十年后你们再来,亚吐尔村就都变成树林咯。” “那你也听说过一九九三年的事吧,考古队失踪的那次?” “当然,那时候我才两三岁吧。听说有俩考古学家疯了,把全队的人都杀了,十个亚吐尔村民也都成了刀下之鬼?” “千万别这么说,你的雇主就是那考古学家的儿子,他这次来就是给爸爸昭雪的。”沈喻在后排冷冷地说道。 “至于吗……”苏勒坦愣住了,不过他顿了顿又说,“你们不知道吧,关于那件事,我还有点不一样的想法……” 第五百五十六章 二姨爷与疯姑娘 汽车依然在沙漠里飞奔,在我们的追问下,苏勒坦给我们讲了两个传闻。 “第一件事,是我姨夫听自己的二姨夫讲的。他那个二姨夫老家在古勒瓦噶村,也是在沙漠边缘的一个村落,离喀拉亚吐尔直线有二十多里的距离吧。” 至于自己姨夫的二姨夫姓氏名谁,苏勒坦也说不清楚,为了记录方便,姑且就把他叫做二姨爷吧。 二姨爷是个胆子特别小的人,但家里很穷,三十岁了都没娶上老婆——在那个时代,那个地方,三十岁基本上就算适婚年龄的天文数字了。 三十岁不结婚,别说他们家,就连全村人都替他着急。 村里有个热心大娘,她认识好多邻村说媒拉纤的大娘,这些大娘们认识更多的大娘。就算当时信息传播再慢,但一来二去,基本上连县城里都听说这件事了——古勒瓦噶村有个很老的男青年,因为家里太穷,至今都娶不上媳妇。 县城南边有个乌夏克巴什镇,这个镇子就在昆仑山下。当年塔克拉玛干的西夜遗址发现前,史学界有种说法,那就是西夜国的都城呼犍谷在乌夏克巴什附近——直到一九九三年,叶城东北沙漠发现了那个神秘的遗址,出土了那枚西夜王金印。 这个山脚下的小镇上有个特孜村,特孜村里有个二十五岁的女孩。因为有点疯病,话说不出来,还经常叫叫嚷嚷的,所以也找不到婆家。 于是就有好事的大娘,打算把这位疯姑娘介绍给二姨爷。 二姨爷当然不乐意,他家里虽然穷,但却四肢全活,身心健康,怎么能娶个疯子当老婆呢?! 但他生性懦弱,在家里人、族里人和村里人的斥责下,终于答应了这门婚事。疯姑娘的家里当然乐得同意,他们跋涉了将近一百五十里路,终于把闺女送到了古勒瓦噶村。 就这样,一个穷人和一个疯子成了亲,婚后的日子可想而知,只会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更穷。 穷虽然穷,但小两口却比较恩爱。二姨爷白天给生产队放羊,疯姑娘也不是二十四小时都疯,缝缝补补、洗衣做饭还是会的,只是有时候衣服做得歪七扭八,饭做得基本上喂羊都不吃而已。 不过二姨爷好脾气,疯姑娘做得多难吃的饭他都能狼吞虎咽掉,缝得多难看的衣服他都能毫不在意地穿在身上。 “知足啦,以前都没有想过,这辈子还会有人给我做衣服!”他总是笑呵呵地说。 但有一天下午,二姨爷在外面放羊,忽然刮起了大沙暴。天昏地暗之中,他赶着羊走错了方向,绕了一个大圈,直到半夜才回到古勒瓦噶村,幸好他做事周全,羊一只都没有走失。 他给队里交了羊,衣服里外一层沙,每个毛孔里都进了土,活像一个能动弹的兵马俑。 “赶紧回家吧,疯子都跑队里来找你三趟了!”队里看羊圈的人说。 二姨爷掉头就往家里赶去,一进家门他就傻了,屋子大门被风吹开,所有东西上都蒙了一层厚厚的沙土。 二姨爷叫着疯姑娘的名字,冲进里屋一看,也没有她的身影。他大叫一声不好,拿了一只手电筒,掉头就跑回到漫漫黄沙的夜色里。 他去了父母家,去了几个邻居亲戚家,还去了那个说媒拉纤的大娘家,他们早都躺下睡了,都说没有见过疯子的踪影。 二姨爷生来就是个胆小的人,平时晚上是不出门的,但现在老婆不见了,他一急就奔着自己放羊的地方冲去。 ——不用说,疯姑娘肯定是担心他,跑牧场去找他了! 黑灯瞎火,漫天飞沙,二姨爷打着电筒只能照到自己脚面。他踉踉跄跄,磕磕绊绊,也不知道跑了多久,当醒悟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茫茫沙漠里面。 ——疯子! 他朝远处大声喊着,但一阵大风把这喊声吹回到他喉咙里,捎带脚还赠送他一嘴沙子。 二姨爷就这样在沙漠里兜兜转转找了一宿,到了天亮的时候,风也终于停了,他发现自己的位置其实并没有到沙漠腹心,他整夜都在围着牧场的边缘转圈。 他拖着疲倦的双腿走到牧场里,然后一头扎到草地上痛哭起来。 将近中午的时候,村里寻找他的人找到牧场,把已经疲倦不堪的二姨爷拉回古勒瓦噶村。 疯姑娘丢了,大家都猜测她夜里跑到沙漠里找二姨爷,然后疯疯癫癫认不清方向,肯定被沙暴埋了——幸亏二姨爷夜里迷路走进的沙漠在绿洲边缘,不然走到沙漠中心去,那移动的沙丘就能把人永远淹没在沙海里头。 二姨爷失魂落魄,他三天没去队里挣工分,就一直坐在家门口,晚上都不进屋睡觉。 乡亲们都劝他别熬着了,但他不听。 “我得等着疯子,万一她回来以为家里没人,又出去找我怎么办?” 三天之后,生产队长来找二姨爷,叫他去放羊。 “有手有脚的,不去劳动怎么行?!给我放羊去,还能散散心!” 队长也是好意,大家都觉得二姨爷长期这么熬下去,不变成疯子也会变成傻子。 二姨爷只好赶着羊去了牧场,所谓的牧场,只是沙漠边缘的一片绿洲而已——那里不长庄稼,只会长骆驼刺和芨芨草,所以废地利用就当了牧场。 几天不出来,二姨爷发现牧场里的草更密了。他坐在软软的草地上,天气很好,日头正暖,周围一片寂静,甚至连羊群啃草的声音都显得特别清晰。 二姨爷眯着眼,麻木地望着远方,就在这个时候,他发现远处有一个模模糊糊的黑点在不停移动着。 沙漠里没有什么大的动物,所以也不可能有这么大的黑点。 他忽地站了起来,手搭凉棚朝那里望去,看了足足有两三分钟,他才肯定那是一个人。 他丢下牧鞭,撒腿就往那里冲过去。那个人显然也发现了他,朝二姨爷使劲招手,似乎还在喊着什么。 两个人相向而行,越跑越近,跑了大概三四百米,他这才看清楚远处的人——那就是疯姑娘,就是他日思慕想的妻子! 第五百五十七章 变异的源头 夫妻俩冲过来,紧紧抱在一起。后来村里人都说二姨爷两口子因祸得福,因为从沙漠里回来之后,疯姑娘忽然不疯了。虽然不疯了,但大家还是叫她疯姑娘。 疯姑娘做事有了分寸,行动有条理了许多,做的饭也好吃了,缝的衣服也中规中矩起来。 唯一不同的就是,她依然很少说话。 “唉,哑巴总比疯子强。”邻居们安慰二姨爷说。 但二姨爷知道,老婆只是不愿意跟别人说话而已。因为晚上两口子躺在一起的时候,她还是会有许多话说的。 二姨爷不禁问起了她在沙漠里的遭遇。 “到底是怎么回事?”他问。 妻子很茫然,她的记忆也比较模糊。 “我也说不清,当时进沙漠找你,也不知道跑了多远,后来漫天黄沙,夜里漆黑,别的也看不清楚。再后来,我的一只脚陷在沙子里,怎么也拔不出来,只能眼看着一个沙堆滚过来把我埋了。 “后来不知道过了多久,我醒了过来,发现自己到了龙宫里面。” “龙宫?”二姨爷一骨碌坐起来。 “哎呀,躺下,光着膀子别着凉。”疯姑娘拉着被子,给丈夫掩上。 她继续说:“反正就是一个金碧辉煌的地方,比县城的楼房都干净整齐。我听到有人说话,但听不懂他们说什么。 “后来我迷迷糊糊地就又睡着了,等再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站在沙丘顶上,从顶上远远望去,正好能看到那片绿油油的牧场,我就冲着牧场跑啊跑啊——再往后就重新遇见你了。” “那你的疯病,怎么就突然好了?”二姨爷问。 “因为我从来就没有疯过啊。”妻子摸着自己的脑袋说,“其实之前,这里面想的事情都是清清楚楚的,但不知为什么脑袋控制不住五官,控制不住四肢,它们都不听话。总是想得好好的,但说出来、做出来就成了两回事儿。 “但自从那次从沙丘上爬起来,我忽然感觉统一了,手、脚、嘴巴都听脑袋指挥了,就这么回事。 “我之前其实一直想给你做最好吃的饭,缝最好看的衣裳,但只是脑袋管不住手。我这心里,那时候其实挺难受的。这个世界上,只有你把我当个人看,甚至在爹娘眼里,我也是个疯子。” 二姨爷听得眼泪都流下来了。 “是神在保佑我们。”妻子说道。 “对,神知道咱们是好人,所以才保佑我们。” 苏勒坦的第一个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这是真事,绝对是真的。”他用力地保证说,“我去过姨夫家,还见过这个二姨爷,他后来生了三儿一女,家也搬到了县城边上。 “我忘了那个村子的名字,反正他们家一直过得挺幸福的,那个二姨奶再也没有疯过。” “就一切都正常了吗?”沈喻问道。 苏勒坦想了想,摇摇头说:“也不全是,他们家也有怪事,只不过不影响生活罢了。” “什么事?”我问。 “二姨爷后来生的四个孩子,那四个孩子后来又生了一堆孩子,这些人都有一种怪病。” “怪病?” “嗯。”苏勒坦说,“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二姨爷的后代们都没有指纹。” “纳尔格利综合征?!”我脱口而出。 上次来叶城时,蒜队长的儿子艾则孜说,他们学校就有个没有指纹的孩子,莫非就是二姨爷的孙辈不成? 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无脸男和背锅侠都是没有指纹,或者是指纹缺损的人,而在刑事现场,没有指纹会给警方办案造成很大困难。 所以,我的猜想没错。 至今为止,我已经遇到了不少容貌变异,机能变异的人,比如说无脸男、背锅侠、地狱来客、萧使君、隗老鲲以及鱼脸男孩隗赞鑫等等,如果仔细梳理一下这些人的来历,那就会发现似乎有着同一种源头。 无脸男很难说,用技术中心向尉龙的话来说,他们的基因改变最大,而且这些人也正是在魏阳掀起血雨腥风的家伙,至今还不清楚他们的目的为何。 再说背锅侠,当初被汽车撞飞的那具背锅侠尸体没有指纹,向尉龙分析他的基因祖源,判定他来自于西疆地区。 至于第二个背锅侠,华鬘对他进行了观灯,发现他来自于西北枹罕镇,而上次我和华鬘误入沙漠,明明身在塔克拉玛干西夜遗址附近,用卫星定位显示出来的一个错误地址就在枹罕镇。 然后说说地狱来客,他似乎是无脸男的对立面,他的来历也是一个谜团。不过,我们俩最初见面的时候,他就曾经给了我一本关于唐代西夜国历史的小册子。 第四类人就是萧使君,如果他就是九三年闻牧山考古队十个民工之一的萧狼子,那他肯定也去过西夜遗址。 再有就是隗老鲲一族人,他们过穴居生活的先人在元峁山生活,而那里也是西夜遗址上显示的另一个错位定位地点。 而且隗家人有三颗明珠,按照隗老鲲的说法,那些明珠就能改变人的容貌,而且他们家后代也有鱼脸人的隐性基因。 而最新一代的鱼脸人隗赞鑫,还被无脸男们捉走,还曾经被带到过给曲江被害现场,而且在那里目睹了无脸男们对曲江额头刻字的情形。 最后就是苏勒坦说的二姨爷,他老婆在沙漠里迷路,之后疯病好转,但后代却得了纳尔格利综合征,这是跟无脸男和背锅侠一样的特征! 所有的这一切,如果从源头回溯,都跟塔克拉玛干沙漠里的西夜遗址脱不了干系! 对了,还有更重要的一个情况! 隗家老宅的地下密道里,我们还曾经发现了一个供奉祖先的牌位,牌位上写的字是“有唐摩诃大萨保安西隗公讳子合像”。 当时小余还问过我那是什么意思,我说这个祖先名叫隗子合,他是一个萨保,而萨保是个官职,是唐朝设立的管理祆教寺庙的官员。 所以,隗家的祖先可能跟古老的祆教有关,祆教又叫拜火教,起源于古代波斯,也是通过西域传入中原的! 至于隗家祖先怎么从唐朝的萨保变成了明初的穴居人,那中间肯定发生了巨大的变故。 第五百五十八章 巨额汇票 这个巨大变故,或者能解释隗家祖传的那些神秘歌谣,也能解释他们世代保存的那三颗“明珠”的来历吧。 而且隗家祖先用的子合这个名字,曾经就是西夜国的别称! 《汉书》里曾经认为西夜又名子合,但其实它们本来是两个国家,只是距离相近而已。 后来西夜国征服了子合国,西夜国王有时候也自称子合王,就像维多利亚既是不列颠和爱尔兰国女王,也兼领印度皇帝一样。 我更加坚信了自己的判断,这次来西夜来对了! 一切的根源,肯定都藏在这茫茫沙漠之中! 我激动忘情地拍着前面副驾驶的椅背,沈喻看着我,那眼神就像看精神病人似的。 “哎哎,注意点儿,又陶醉什么呢?——苏勒坦,你不是有两件事吗?那第二件事呢?”她朝前面问道。 “哦,你们不会拿这当故事听吧?我说的可都是真的——起码讲给我听的人不会骗我。”苏勒坦看起来是个执着的人,也比较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 “我们相信你。”沈喻说。 “对,刚才我拍座椅,就是觉得你讲的事情特别有帮助!”我也真诚地说道。 苏勒坦高兴了:“那第二件事更有谱,这是我最好的同学家的事儿……” 我心里暗想:这关系乍一听起来,好像也不比姨夫的二姨夫靠谱多少。 “当年我俩都在县城上高中,他那个人是个汉民,姓由,由于的由。” “由长风!”我脱口而出。 由长风就是当年考古队雇佣的十个喀拉亚吐尔村民之一!记得资料上说,他一直抱着参军的梦想,但体检总不合格,被淘汰数次。 这个人脾气暴躁,而且力气很大,在亚吐尔村里跟人斗殴,还曾经一巴掌拍烂过人家的驴车。 “嘿嘿,我就知道你们会感兴趣。”苏勒坦见我喊出了这个名字,显得十分得意。 苏勒坦继续说着,原来他那个由同学,就是由长风的一个侄子。 当年由同学的父亲在农场做会计,后来转了正,再后来农场效益不好,里面一部分干部重新分配工作,父亲被调到了县粮食局,最后在叶城县安了家。 由同学的爷爷奶奶也老了,加上由长风生死不明,两位老人悲苦交加,身体状况也一落千丈。 由同学父亲是长子,于是在一九九五年的时候就把父母接到了县城里,这样才方便照顾。但老人们身体不好,也就过了一年多便陆续去世了。 由家在亚吐尔村的老宅子就那样荒废了下来,又过了几年,亚吐尔村的住户也越来越少。 农场关门了,村落也在沙漠腹地,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很多人也受不了那么恶劣的生存环境,最后只剩下一些老人,还有些特别穷苦的村民留了下来。 虽然同在县城里,但毕竟都成家立业,而且许多同学们都外出工作,大家各忙各的,很少在一起相聚。 终于前两年,有好事的人趁着春节假期组织了一次聚会,于是苏勒坦在饭桌上又见到了由同学。 由同学考上了大学,学的是新闻专业,毕业后留在了成都工作。几年没见,话题已经不多,他跟苏勒坦东一搭西一搭的聊着,内容无非是回忆回忆中学生活,说一些老家的家长里短。 “你还记得吧,我老家在沙漠边的一个村子里。” “当然了!喀拉亚吐尔,小时候经常跟我爸给那里农场送货。”苏勒坦说,“说起来,咱俩上学的时候,还是因为这个聊到一起的。” “啊,对!那时候咱们还聊起过我叔叔的事儿,就是那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叔叔。”由同学好像刚反应过来,大概出去太久的人,家乡的往事总会变成一种淡漠的存在吧。 他继续说着:“家里的老宅子还在亚吐尔。老房子就跟身体似的,居住的人就像是灵魂。一旦没人住,房子就像丢了魂,很快就衰老、死亡——爷爷搬到县城以后,才过了半年,那房子屋顶就塌了。 “我爸当时去看了看,也没说什么,再往后两位老人去世,他也再没有回过亚吐尔村。 “也就是这两年吧,乡里面要搞宅基地确权。我们家按说成了非农户口,爷爷奶奶也没了,宅基地理应收回。不过我叔叔失踪,一直生死不明,也没有销过户口,所以那房子就转到了他的名下。 “因为确权,我父亲必须得回去一趟,帮叔叔做登记。所以他就回了一趟阔别十几年的老家。 “他到村里一看,发现老宅子屋顶早就全塌了,外围四面墙也倒了一面。整个院子里、房子上都长满了杂草,连个立足之地都没有,更不要说找个休息的地方了。 “我爸当了一辈子会计,脑子里都是数儿,根本没有什么沧海桑田的怅惘。他看了一眼宅子,掉头就去了村委会,想赶紧办完登记,趁着天亮早点回家。 “登记并没有花太长时间,我爸正要走的时候,却被村长给留住了。 “村长说,前两年收了几封信,信就是最普通的平信,寄信人没有写地址,但一封的邮戳是湖南邵阳,另一封则是从祁岭魏阳发出来的。收信地址是写的由家,收信人就是我的爷爷。 “我父亲大吃一惊,村长从抽屉拿出那两封信递给了他。村长说,老由死了,这信还是你收着吧。” “父亲收了信,捏捏感觉有点硬挺,里面装的不像是信纸,但也分辨不出是什么东西。他拿了信,没有当场打开。等到家之后,他这才撕开了信封……” 苏勒坦听得都出了神,他继续问由同学:“里面是什么呢?” “里面是两张奇怪的票据,上面写着‘邮政汇票’,我爸低头一看金额,差点儿吓坏了——每张汇票都是二十万人民币的金额。” “什么是邮政汇票?” “我爸爸也没见过,他第二天跑到邮政局去问,邮储银行的人认出来了。这种票据八十年代做生意的人常用,后来用的越来越少了。它相当于一张汇款单,但比汇款单更方便,更像是银行支票。 “如果有人在邮局里存入保证金,然后购买此类汇票,那以后他可以随时开具不超过保证金金额的汇票给指定的人。收到汇票的人凭着身份证件,直接去邮局提款就可以了。 “但我爷爷去世十多年了,我家也没有外面的亲戚,就算是有亲戚,谁又会莫名其妙给一个死去的人开见索即兑的汇票呢?” 第五百五十九章 迷失方向 我跟沈喻都没有说话,其实不用说话,我俩大概也能猜到寄汇票的人是谁。 “怎么了?”苏勒坦看我俩一直没有反应,主动询问道,“你们是不是也觉得太奇怪?” “那个汇款的人,就是由长风吧?” “不知道。小由的爸爸托邮局的人去查,查回来的结果是那个交保证金的名字根本不是由长风。” “是吕侠吗?”我脱口而出。 我这么判断是有道理的,因为吕侠最先被安置到了湖南邵阳,后来又转到了魏阳化工厂工作。 其实不光吕侠,从资料上来看,那些曾经被安置到各地的萨雷阔勒人,后来都陆陆续续来到了魏阳,就像那里有什么吸引他们的东西一样。 关于萨雷阔勒人安置返魏的事情,其实早先省厅的领导也知道,但部里并没有告诉他更多信息。 后来到魏阳的萨雷阔勒人都安居乐业,虽然有的还算流动人口,但也可以称得上妥善安置了。时间一长,无论是部里还是省厅,都不再重点关注他们。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又过了些年,办事的人陆续退休、调离,萨雷阔勒人的存在也便成了谜。 不过,只要证明寄汇票的人既是吕侠,又是由长风的话,那么就又进一步佐证了我的猜想——所谓的萨雷阔勒人,其实就是当初西夜遗址考古十个民工中的成员,当然,他们的家乡就是喀拉亚吐尔村。 “怎么样,你们是不是也认为由长风没死?”苏勒坦得意洋洋地问。 苏勒坦讲完两个故事,我们已经在沙漠里行走了将近四个小时。太阳已经接近沙漠的边缘,把周围的荒沙染上了一层金色。 沙漠里看上去没有路,但苏勒坦告诉我们说,其实是有路的,只是不明显而已,没有在沙漠里开过车的人,很容易就会陷入到流沙里面去。 “有句话叫‘单车不进沙,单人不赶沙。停高不停低,看远不看近’,而且沙子的颜色也有细微的区别,老司机才能分辨出来哪里沙子松软,哪里土地硬实。”苏勒坦是个话匣子,一旦打开好像就停不下来。 他这种做法也对,司机最忌讳疲劳驾驶,聊天也是缓解疲劳的一种方式。 没想到他刚说完这句话,前面的汽车就停了下来。 沙漠里行驶一般要保持车距,首先沙漠里头可不是一马平川,大大小小,高高矮矮的沙丘主导着一切,如果跟得太近,前面的车一旦出现情况——比如陷入沙坑之类,后面的车就来不及反应。这也是苏勒坦说的看远不看近的原因吧。 越野车都插着一面高高的三角红旗,前车的旗子一停,后面的车也就随时站住。 “怎么回事?遇到情况了?”苏勒坦用车台问。 “没有,只是导航突然不工作了,一直信号混乱,好像是磁场问题,我们正在重新确认方向,躲开有问题的路线——向导正在确定方向。”前面的车台回应道。 我的心咚咚跳了起来,我知道,我们快要接近那个遗址了。 “廷绪,廷绪!”我凑近车台呼叫着他,“让司机试着朝信号最混乱的地方开。” “可是天快黑了,张向春的意思是先找个好的地方安营扎寨。”闻廷绪在车台里回复说。 “边开边找,总之别停在这边!” “这是你的判断吗?”闻廷绪在车台对面停了一会儿,似乎在思索,他最后如此问道。 “是沈喻的判断。”我忽然想到一个借口。 “好,没问题。”闻廷绪说,“我们朝磁场最强的方向开。” 车台里没有了声音,沈喻一拳打在我的肚子上,疼得我“哎哟”一声。 “假传圣旨!我什么时候说要朝磁场强烈的地方开了!”她朝我骂道。 “你知道,咱们有经验……”当着苏勒坦的面,我不能把话说得太明白。 沈喻何等聪明,她其实打我之前肯定就明白了什么意思,她只是对我的“僭越”表示不满罢了。 “这么开没问题吗?到时候信号都找不着,咱们都不知道位置在哪里——要不再跟前车说说?”苏勒坦听了我俩对话,心里也有些犯悬。 关键时刻还是沈喻出来给我站台。 “别怕,小苏,就这么开,边开边找露营的地方。” “可是开到哪里去呢,谁知道哪个方向磁场最强啊。你看看我这卫星导航,连动都不动,箭头一直就地旋转。”苏勒坦心惊胆战地说。 “哪个方向转得速度越快,就往哪个方向开。”还是沈喻总结出了真理。 “对!告诉前面的车,就朝转得快的方向开!”我探过身子,拍拍他的肩膀说,“放心吧,为了这次探险,我们已经准备了相当长的时间,咱们的装备都是顶级的——给你的钱也是顶格的吧?” 我这一句话彻底平复了苏勒坦的情绪——钱多就能解决一切,是现在许多人笃信的真理。一提到钱,大家就不知怎么都有了安全感。 太阳终于坠落到地平线下,前面的车旗杆上都亮起了灯,又过了一会儿,车台重新响了起来。 “闻总叫我问问沈老师,要不要露营?”司机说道。 “可以的。”还没等我说话,沈喻就把话抢了过来,她随后又补充了一句,“导航失灵,露营时要把车头对准现在前进的方向。” “了解。” 我们的车渐渐赶上闻廷绪的头车,他正在让司机把方向灯升起来,给挂在最后面的驼队一个信号。 闻廷绪雇来的人都是老沙(常年在沙漠里工作的人),转眼工夫,不光帐篷搭了起来,就连饭都煮好了。 我们晚饭吃的是牛肉面——不是方便面的那种,而是真的牛肉和真的面条。闻廷绪准备齐全,车里和驼队上有的是后勤补给。 “大家吃,敞开吃,吃饱饱,别省着,咱们带的东西够吃俩月的——就算吃光,也能卫星电话叫人伞投。”秦亚夫拿着一瓶威士忌,边走边吆喝着。 这是在鼓舞士气,让队伍的人充满信心。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沈喻,她坐在那里连吞两大碗面条——这还有减肥的样子吗? 第五百六十章 来自林瑛的消息 “看我干嘛?她不是舍不得用消化食物的异能吗?我这是替她多吃点儿。”她恶狠狠瞪我一眼说。 “哟,你们俩什么时候这么关心对方,都快情同姐妹了?” “同情姐妹怎么了?联合起来对付你这个变质渣男!”沈喻站起身踢我一脚,正好被拎着红酒走过来的闻廷绪看在眼里。 “哟,沈同学这么暴力呢——今天怎么了,就吃了两碗面?上次见你可是风卷残云啊——不来一杯吗?” “我不喝酒。”沈喻淡漠地回答。她似乎对闻廷绪态度始终就不怎么好。 “不喝酒……?”闻廷绪看看酒,又看看沈喻。我心里顿时一凛,差点儿忘记上次华鬘在他那里大吃大喝的事儿了。 我急忙站起身:“她这个人,只要有任务就滴酒不沾,在魏阳查案时也是一样。” 沈喻感激地看我一眼。 这也是我的失误,之前怕她生气,没敢跟她讲太多闻廷绪请客时华鬘大吃大喝的事情——闻廷绪是聪明人,一不留神就容易看出破绽,尤其是我们在同一队里,朝夕相处,很容易穿帮。 闻廷绪丝毫没有多问,看来我的解释相当成功。 “沈同学,你今天要我冲着磁场异常的方向前进,是推断那里可能是西夜遗址吗?张向春对这么走意见很大。” “条条大路通罗马。”沈喻言简意赅,感觉立刻就把话题堵死了。 “怎么就确定是那个方向呢?而且那还是比较危险的一条路线。”闻廷绪不甘心地继续问。这倒是符合他的个性,从大学时起,他就是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人。 我不禁为沈喻捏了一把汗,她肯定不能透露一件事,那就是我俩曾经发现过西夜遗址的情况,而且朝磁场异常的方向开车是我的判断,我只是狐假虎威,假借了她的命令而已。 没想到沈喻毫不犹豫地就回答道:“很简单啊,从九三年之后,科技越来越发达,人类的活动范围也越来越大,但无论多少人都没有再能发现那个遗址,说明那里肯定是个盲区。 “趋利避害是人类的天性,如果你在四顾无人,连方向都无法判断的沙漠里,会冒险朝连卫星定位都不准确的地方前进吗?如果连前进都不敢前进,那又怎么会有发现遗址的机会呢?” 沈喻一席话说得闻廷绪连连点头。 “佩服,佩服!” “从逻辑学上来说,这其实也是一种博弈的方法。你是做生意的,其实经济学也一样,风险跟收益往往成正比。”沈喻又补充一句。 “没话说,感觉这次真的找对人了!”闻廷绪兴高采烈地站起来,重重拍了我肩膀一下,“桩子,你就是我的福星!” 他高兴地哼着歌走远,那嗓音显得五音不全。沈喻看周围没人,赶紧低声嘱咐我。 “咱们不能真在这里待两个月,魏阳还有一堆事等着呢——等半夜华鬘出来,你叫她先把西夜遗址找到,速战速决,早点儿回去!” “得嘞。” “其他的我就不多说了,她那个人,主观愿望比较强烈,越说教越反感——毕竟我跟她岁数差异也摆在这儿呢,对不对?” 我差点儿笑出声来,她俩的岁数差异简直就跟从银心(银河系的中心)到地球的距离差不多。 “林瑛有什么消息吗?要不要给她打个电话?”我问。 沈喻点点头,我跑到车上,拿了一台卫星电话,拨通了林瑛的手机,虽然信号杂音很大,但还算能彼此沟通。 林瑛先跟我们互相问候了一通,然后讲了讲“悭吝”案的进展情况。 “问清楚了!还记得彭老太太隔壁房门贴的网红符咒吗?那个咒语防着的人不是彭文艳,相反,这个彭文艳还有隔壁的钥匙。 “她每天都按时过去,帮女生们打扫卫生,甚至帮女生们带饭——这也是她女儿薛蕙能免费住在隔壁的条件。彭老太太虽然抠门,但是比较勤快。” “贴符咒难道是为了耍酷吗?显得与众不同吗?”我问。 “也不是这样,那张符咒防着的人,其实是其中一个女生的男朋友。女生跟他分手之后,他继续死缠烂打——就跟你追沈喻差不多吧。”林瑛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别废话!”沈喻在旁边责备她,“卫星电话收费很贵的!” “哎呀,当心追上之后女神变女吊。”林瑛在电话里诅咒道,“说正事,因为那个男生总来福禄苑骚扰女生,还被彭文艳撞见过,两个人还起过冲突。我们今天很快找到了男生,仔细盘问后发现他并没有作案时间。” “还有其他嫌疑人吗?你们办案效率不高啊。”沈喻揶揄道。 “沈大侦探,你就别给我添堵了——除了破案,我现在兼着一堆职务,光开会都开不清! “对了!有个事儿你肯定感兴趣,在槐西庄抓到的背锅侠来源弄清楚了,跟你说的一样,他就是枹罕那边的人,因为有些痴傻,后来失踪了,别人还以为他跑丢了,也没有人在意。” “知道了。”沈喻说,“其他事儿呢?” “承包槐西庄,以文物保护名义把它封锁起来的公司查清了,穿透层层股权之后,我们虽然不能百分百肯定,但依然能判断出那家海外皮包公司跟一个人有关。” “是聂晴吧?”我赶紧低声问道。 “太对了!我已经安排人专门跟踪她了!”林瑛在对面讲道。 “我们明天就能到西夜了。”我跟她汇报。 “哟,够麻利儿的,真的能找到?” “百分百能找到,这次全都是先进设备——魏阳的天空怎么样了,还是极光雷鸣吗?” 林瑛叹口气:“都没有什么变化。” 沈喻忽然想起来什么,她从我手里拿起电话,对林瑛说:“木头桩子选好了吗?” “选出来了一堆,正在挑选,警力吃紧啊。”林瑛在那头说。 “叫派出所、居委会,不行就招志愿者,咱们不能让第九件案子出现了,否则离完成十恶只有一步之遥,天知道会发生什么。” “什么是木头桩子?怎么跟我同名?”我看沈喻挂断电话,急忙问她道。 第五百六十一章 心怀叵测 “守株待兔,保护木桩,捉拿兔子。”沈喻简洁地说,“下一恶是不是‘嗔恚’?我跟林瑛商量,打算把魏阳市内可能有‘嗔恚’的人筛选一遍,然后派人‘贴身盯防’。” “怎么判断什么行为才算‘嗔恚’呢?理论上只要带有仇恨、怨恼、烦躁、愤懑的心理和行动都算嗔恚。” “这个嘛,心理上的咱们无法把握,无脸男也同样无法掌握。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无脸男那里已经有了一个‘十恶’的名单。 “他们早把那些对象纳入了自己的观察范围,一旦有可能,他们就去鼓动别人,甚至亲自动手去完成这一恶,哪怕罪名牵强一些也无所谓。别忘了,对那三个口业罪,无脸男可是杀了两次呢。” “我一直也弄不清这一点,为什么唯独口业要杀两次。” “很可能第一次感觉没有效果,所以他们只好又重复一次吧……”沈喻说着突然停了下来。 “是什么效果?”我也在自言自语地说。 “天象!”沈喻突然说道,“大件小区的三个人死后,天空中出现了异象!” 我几乎同时也想到了这一点。 “没错!彭文艳死后,天上又多了雷声!” “无脸男们究竟想干嘛?难道要召唤神龙吗?!” “天人感应!”我惊叹道。 天人感应本来是儒家用来“传教”的一种说法。其实汉朝以前,儒家只是一种思想体系,但汉武帝时董仲舒把儒家的一部分思想神化,加上了天人感应的元素,这才让儒家正式登堂入室,成为中国历史上两千多年的主流思想。 但就算从唯物的角度来说,天人感应也不是不可能,只是看我们怎么定义“天”这个概念了。 比如人类发展农牧,造成土地沙漠化,然后引发沙尘暴,后来只能大面积植树造林,固定风沙。随着发展工业,城市化扩大,引起空气污染,又造成了雾霾……等等等等。这些都可以看成是广义上的天人感应。 不过,人类再怎么作,再怎么让老天不停感应,也从来不会在中国的南方地区折腾出极光来,更不会让城市上空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鸣雷。 如果无脸男的所作所为,真能引起这么大的感应来,那他们想达到的目的无法想象。 这件事得赶快通知林瑛! 沈喻显然看出了我的意思,她也站起身,跟我一起朝放卫星电话的车辆走去。 此时夜已经深了,今天天气好,没有风,也没有扬沙。沙漠吸收了白天太阳的热量,晚上正在散发热量,所以沙地上特别暖和。我们搭起来的几个帐篷已经熄了灯,看样子大家都已经睡熟了。 为了不吵醒别人,我俩也放轻了脚步。 放设备的那辆车有三把钥匙,闻廷绪一把,柏芽儿一把,我这边一把。我从口袋掏出钥匙,刚要按下去开门,忽然听到有人在车后边说话,还有袅袅的香烟味儿传过来。 “他们不听话,怎么说也不听。” 这是张向春的声音。 “向春大哥,你管那么多干嘛,走错了岂不是更好?” 这是苏勒坦的声音,原来他跟张向春认识。 “走错了有什么好的?你看看这张图……” 车后面一亮,应该是他们擦亮了火机。 “这是我听小阳子说的意思画出来,咱们偏离方向了,应该往东调整三十度。” “你那只是听说,人家可有科学仪器。”苏勒坦很不以为然地说。 “什么仪器,最后不是都失灵了吗?在沙漠里还得靠经验!”火光灭了,张向春很气愤地说道。 火光又一亮,这次应该是苏勒坦又点上了一支烟。 “你也没经验啊,你也没找到过那个遗址。” “谁说我没有找到过!”张向春显然语气里带着愠怒,“我找到过三次!” “什么玩意儿?!”苏勒坦语调明显提高了,“你知道它在哪儿?那你怎么不说!” “我说了你们信吗?” “不信。”苏勒坦说,“现在我也不信,你要是能找到遗址,早就发财了吧?听说那可是个遍地黄金的地方。” 张向春冷笑一声。 “难道那些黄金都摆在表面上?告诉你,那只是一个古城废墟而已,要真想挖出来,还得靠他们这些有人有机器的阔佬。” “所以,你是想利用他们,找到废墟,然后分个小头,好出来发一笔?” “哼哼。”张向春没有说话,只是冷笑一声,不过最后他还是没有忍住,“你等着瞧好吧——那几个司机,你都熟吧?” “太熟了!”苏勒坦说。 “驼队的乡亲们也是咱自己人,我们早就商量好了,到时候谁大头谁小头还不一定呢!” “春哥,那小弟们可就靠你了!我也跟司机兄弟串联一下,不过,他们这方向都走错了,你说到时候怎么办?沙漠不比外头,真要绕个大圈子,那折回去也得一两天!” “没事,明天咱们想办法扳过来,方向盘跟骆驼都在咱们手上呢!”张向春说。 “也是!”苏勒坦点头道,“你知道由长风前两年给老家寄钱的事儿吧?” “听说了。”张向春点点头,“九三年的时候,他们几个人肯定发财了,然后逃之夭夭,隐姓埋名,哼哼。” “对啊。”苏勒坦感慨着,“我要有了钱,就去喀什买套大房子。” “听我安排吧。”张向春把烟头往空中一弹,那烟头像萤火虫一样,在夜色中拖着尾光飞向远方。 两个人又嘀咕一会儿,这才离开车旁,往帐篷那边走去。 我蹲在车后面愣了半天,等四周一片清寂的时候才站起身,反倒是沈喻先笑了出来。 “好玩,有意思。”她若无其事地说,“等着看戏吧。” “要不要提醒一下闻廷绪?”我问。 “你还是先提醒林瑛吧,谁叫闻廷绪把这伙人搜刮到一块儿呢,简直了。”沈喻冷冷地说,“我都怀疑闻廷绪身边有内应。” “你是说柏芽儿或者秦亚夫……?但愿出事的那天,华鬘正好在场吧。”我自言自语地说着。 “赶紧开门找电话。”沈喻听了这话,气愤地踹我一脚,“先不要打草惊蛇!知道没!” 第五百六十二章 幺蛾子 夜里的时候,华鬘从帐篷里苏醒过来。 “又到沙漠里了?好玩好玩!”她的反应简直跟沈喻如出一辙。 我叫她放低声音,然后把情况跟她解释了一遍。她点点头,跟我溜出帐篷,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腾空而起。 大概半小时后,她终于回来了。 “怎么样?”我问。 “很奇怪,”她说,“不过我找到遗址了。” “是不是就是车头正对的那个方向。” “是,开车直线走的话,大概还有半天多的行程。”她犹豫着说,“反正是一片古城废墟,但我却没有那种怪怪的感觉。” “车倒是有反应,一往那边走,导航就无法接收卫星信号。”我把上次自己发现西夜遗址的事情跟她讲了一遍,我遇到的是一座巨大塑像的五根手指,手指上面尽是密密麻麻的人类白骨。 华鬘沉吟片刻,然后对我说道:“你的感觉,可能更对一些。我刚才也顺着自己察觉不正常的方向走了一段,但什么都没有发现。” “如果磁场有问题,会不会影响你的判断。” “眼见为实。”华鬘指着自己双眼,朝我笑着说,“起码我在空中望见了那个遗址,就是车头正对的那边。” 我跟她讲了张向春几个人的“阴谋”,华鬘一听就怒了。 “要不要明天把他们活埋在沙漠里?反正别人也找不到尸骨!” “你省省吧!动不动就生杀人越货的心思。”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她说道。 “切,到时候突发事变,我可不救你。” 我们俩聊着天钻回了帐篷,躺在一个小小空间里,华鬘老往我身边凑着撩我。 “哎呀睡觉吧,你是不困。自从你来了之后,我哪天晚上睡过好觉!”我埋怨她道,“今天夜里你折腾,明天晚上她折腾……” “哟,桩子,你除了跟沈同学,还折腾谁啊?”帐篷外面突然传来闻廷绪的声音。 我一骨碌爬起来,拉开帐篷朝外面望去。 “我可不是偷听啊,夜里失眠,睡不着觉,打算起来看看星星,谁知道就听你们帐篷还在窃窃私语。”他赶紧朝我解释道。 “你有事吗?没事滚。”我毫不客气地骂他。 “得得得。”闻廷绪做出一个投降的姿势,大笑着朝后面走去。 我钻回帐篷,低声对华鬘说:“听见没!这里可没有隐私!赶紧睡觉!” “哼!”华鬘一转身背对着我。 第二天早上五点多,穿进帐篷缝隙的阳光就把我热醒了。我爬起来一看,只见华鬘不知什么时候换上了一身特别热辣的紧身迷彩。尤其是上身的迷彩吊带背心,兜得胸部简直呼之欲出。 “这衣服……”我擦着鼻血问。 “当然是我妹妹留给我的。”华鬘得意地说,“哎哟,你这鼻子?” “太热,中暑了。”我撕了两张纸巾把鼻孔堵住。 今天依然没有风,所以沙漠里奇热无比,不过早餐居然有三明治、煎蛋饼、柳橙汁和牛奶,更重要的是居然还有冰块! 华鬘不想吃东西,她离着我们远远的,我知道她是想压抑对美食的渴望,看着她孤零零的身影,我陡生怜爱之感。 “沈同学不吃饭?昨天还吃两大碗牛肉面呢!”闻廷绪凑过来问我。 “她今天减肥。这是新的减肥法,一天饱一天饿,不停地折磨自己。”我向他解释道。 “女人啊,女人。”闻廷绪摇摇头走开,要不是他有钱,光凭这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就能被女权主义者绞死。 我们按照昨天的分配,陆续上了车,继续朝磁场信号最混乱的方向前行。 沙漠虽然大,但上面遍布着沙丘和流沙“沼泽”,也不是想开直线就能开直线的。依然是闻廷绪、张向春、秦亚夫打头,我、华鬘和苏勒坦中间,柏芽儿和司机押后,驼队在后面紧紧跟随我们。 有人觉得越野车会远远甩开驼队,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沙漠里汽车的速度根本起不来——是可以飙车,但万一前面遭遇险情,唯一的结局就是车毁人亡。而且别看平时慢悠悠的骆驼,要真的奔跑起来还能对我们弯道超车。 骆驼是沙漠之舟,熟悉沙漠气候,能预警恶劣天气,还能对抗沙暴,是我们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没有骆驼,光凭几辆钢架子越野车是远远不能保证生命安全的。 “你就是苏勒坦吧?”华鬘上车还不忘打招呼。 苏勒坦愣了下神,他回头望了一眼,那意思似乎在说——昨天咱们不是已经见过了吗? 我踢了华鬘一脚,她瞬间明白了什么意思,冲我吐吐舌头。 今天比头一天更热,往前走了大概一个小时左右,苏勒坦突然踩下刹车。 “怎么了?”我问,但是我心里明白,他们估计要弄什么幺蛾子了。 “头车停了。”他回头朝我们说。 车台里恰如其时地也传出响声,是闻廷绪的声音。 “桩子,向春说要再确认一下方向。” “难道方向不对吗?” 对面没有反应,信号时断时续,好像他们在商量着什么。 我摇开车窗,看到头车在离我们二百多米的地方停着,车上的彩旗无精打采地耷拉着。 “不是方向不对,是司机感觉光看导航箭头的转速,不好判定哪里快或者哪里慢啊。”闻廷绪说,“你明白吧,这东西只是个直观感觉而已,所以我们正在用向春的地图判断方位。” 我顿时明白了,昨天张向春曾经说,自己知道更准确的遗址地点,他还叫苏勒坦不要慌张,自己有办法能把方向扳过来。 他的话是真是假,他的目的又是什么,我们根本无法判断,但现在既然他这样说了,我们也没有方法辩驳。 但是我绝不相信他曾经发现过西夜国遗址,如果早就发现,而且还去过多次,他这么多年绝不会坐在小小的亚吐尔村干巴巴等到现在! 这个张向春一定有更大的阴谋!甚至昨天他跟苏勒坦说的话都不是真的! 沙漠里荒无人烟,闻廷绪带着这么多值钱的设备,而且西疆这边支付手段比较落后,他肯定随身带了不少现金!如果张向春将我们引到沙漠腹心,然后再联合别人起事,那就相当危险! 更何况,沈喻昨天还判断说,闻廷绪身边说不定就有他们的内线! 第五百六十三章 武力震慑 正在我左右为难的时候,华鬘站了出来。 “告诉闻廷绪,咱们去头车,我能判断出方向!” 我心中一喜,她这是个好主意,闻廷绪现在对沈喻言听计从!张向春他们想找箭头转速无法判断方向的借口,糊弄别人可以,糊弄华鬘可不行。 果然,闻廷绪马上在车台里回应着。 “既然沈同学说了,那一切听她的!” 我依稀还能听到张向春在那边吵嚷的声音。 “闻总,我们都是老沙,你找一个新手带路,如果出了问题,那可就不是徒劳无功的事儿了!” 闻廷绪说:“向春,你急什么?沈老师是一等一聪明的人物。这个探险队我表面上是老板,但沈老师却是太上皇!一切听她的,走错了我也认了!” 华鬘很高兴:“你这个同学脑壳还挺机灵的嘛。” 苏勒坦有些犹豫,但华鬘身手敏捷,早就一骨碌从后排翻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她指着前面说:“超过前车,朝这个方向走!” 就这样,我们稀里糊涂就成了前车。苏勒坦有些茫然,他一时也没有什么办法,只好开着车,按照华鬘的指引朝前驶去。 中午的时候,烈日凌空,沙漠里简直就是大号烤箱,我们这些人几乎要中暑。司机们也不能疲劳驾驶,我们决定午休一个半小时。 苏勒坦拿着气压计,重新调整胎压。地面温度太高,如果车胎里头气太足,特别容易引起爆胎。 我们都敞着车门,在车上小憩。华鬘看我眯着眼睛,也跑到了后排。她不嫌热,还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弄得我衬衫都汗津津的。 昨天晚上没有睡好,中午自然犯困。我正打着瞌睡,但下意识却感觉到有什么不对,睁眼一看,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苏勒坦不在了。 “喂喂。”我见华鬘鼻翼翕动,这个从来不觉得累的家伙居然也睡熟了。 华鬘揉揉惺忪的睡眼,问我:“怎么了亲爱的?要出发吗?” “司机不在了,你是不是能耳听八方来着?” 华鬘摇摇头:“听觉不是我强项,不过也比你们强多了。” “那你能听听他们在哪里吗?我猜这群人肯定又在密谋什么东西。” “得嘞,看我的。”华鬘闭上眼睛,我看到她耳廓一动一动的。 过了半晌,她才睁开眼,皱着眉头道:“除了沙子发烫的咝咝声,其他什么都听不到。” “不可能啊。”我仰在烫得发热的座椅上,自言自语地说。 座椅再热,车里也能遮阳通风,苏勒坦不可能顶着外头烈焰如火的太阳去别处的——除非有什么特别重大的事情要商量。 如果商量事情的话,又怎么少得了开口说话呢。 我正在琢磨,外面传来了苏勒坦的脚步声。 “哟,刚醒?”他问我。 “是啊,你早醒了?”我故意给他下套。 “啊……没,那个——我去方便了一下。”他支支吾吾地说着,一看就在隐藏什么。 车台里此时响起闻廷绪的声音,他提醒大家该赶路了。 炽热的沙漠,刺眼的阳光,整个沙漠看上去都白花花地晃着眼睛,所以司机只能盯着远方的天际赶路。 华鬘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她吊儿郎当地把一条大白腿伸向前挡风玻璃,搞得苏勒坦有点心神不宁的样子,我在后面看得都嫉妒死了。 话匣子苏勒坦一反常态,除了喝水,连嘴都不张,乍看上去是有些疲劳,但在我眼里却是过度紧张的表现。 这家伙不像张向春,他毕竟年轻,心里面压不住事情。 我心里不停想着,自己究竟是该冷静观察,还是再刺激他一下,加剧他的紧张,让他们的阴谋早点暴露呢? 还没等我拿定主意,就觉得车前面突然一沉,然后整个车猛地停了下来。幸好我在后排也系上了安全带,不然肯定被惯性扔出去。 在沙漠行车,因为路面完全不可预测,所以汽车的电子系统经常误判,导致安全气囊弹出,所以很多司机都会关闭安全气囊。 苏勒坦也是如此,所以这一下刹车让他“咚”的撞在方向盘上,疼得他龇牙咧嘴地喊叫着。 照理说华鬘应该更惨,她把一条大长腿搁在车前头,换别人早就骨折了。 不过华鬘毕竟是华鬘,她钢筋铁骨,哪怕这个。她的大腿毫发无损,只是被安全带狠狠勒了一把,那高耸的胸部差点儿把迷彩背心给撑爆炸。 “怎么回事!”我听见车台里询问道。 “流沙,流沙……”苏勒坦说着,“前面都是流沙。” “我就说吧!她没有沙漠经验,不能在前头带路!”是张向春的声音,那声音里还带着一丝幸灾乐祸的意味。我怀疑苏勒坦中午是受了他的指使,故意把车往流沙里送。 “怎么办?赶紧把车弄出来吧!”闻廷绪说,“大家都下去推车!” “推车?这是流沙,说不定车没有推出来,人倒自己陷进去了。”张向春添油加火地说。 华鬘解开安全带,她冲我摆摆手,示意我跟她下车。我心里会意,我们不顾车台里的议论和吵闹,绕到车身后面。 华鬘给我递个眼色,我装模作样地把手搭在车后,只见华鬘轻轻一用力,整辆车都“嗖”的一下被举起来,然后又安安稳稳地放在了一边。 我跟她回到车里,苏勒坦已经被吓得魂飞魄散,正目瞪口呆地望着我们。 华鬘凑到车台上,打断他们叽叽喳喳的话,直接了当地说:“没事了,言桩把车推出来了。” 车台里一片沉寂,似乎那些人都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华鬘指指前面,冲已经被吓傻的苏勒坦说:“继续开,朝那个方向,给我绕过这些沙坑。” “知、知道了……”苏勒坦也不再痛苦地哎哟了,他急忙发动汽车,兜了个圈子朝前面开去。 “没事了吗?又继续走了吗?”车台里传来张向春的疑问声。 “春哥,一切正、正常……”苏勒坦结结巴巴地说。 华鬘得意洋洋,她用手指指后面,说:“看到了吧,我男朋友可是力大无穷,要再搞什么花样,信不信他捏死你们?” 第五百六十四章 真假遗址 苏勒坦大概本来也没有贼心,纯属想上贼船逛逛,能捞一把是一把。他外强中干,哪里还敢肆意妄为?剩下的路程他老实得如同hellokitty,华鬘叫他怎么走,他一丁点儿都不敢懈怠。 就这样,我们进展飞速,加上太阳慢慢往西移动,新疆比魏阳日出日落都要晚,下午五点之后气温也过了峰值,所以大家赶路的效率更高,到太阳将要落山的时候,我们已经离预想中的遗址不远了。 当然,张向春也没有忘了整点儿幺蛾子。太阳刚一落山,他就可劲儿建议找个地方宿营,结果华鬘一口回绝,她坚持要苏勒坦再往前开一个半小时。 张向春在车台里不停叨叨,华鬘二话不说,直接把车台掐了。 “听我的,走!”她指着前面说。 “哎!”苏勒坦答应得那叫一个干脆。 此时已经将近夜里九点半,但灿烂绚丽的晚霞还在西边的天空上燃烧着,这是沙漠里最美的时刻。 我望着西边的天空,大大小小的沙丘在那里绘出了柔和变幻的天际线。 随着晚霞逐渐熄灭,那里只剩下一片片黑灰色的云朵,就像燃烧后遗留的灰烬一般。 灰烬散落之后,便是湛蓝湛蓝的天空。那天蓝得深邃,宛如深海海沟处的海水,之后渐渐变暗。星星如同次第亮起的彩灯,一颗一颗在空中呈现出来。 太阳虽落,光照犹存,趁着还能看清远方,我们急切地赶路。 苏勒坦现在已经百分之百听从我们,估计就算华鬘叫他跳崖,他也会毫不犹豫地一脚油门冲下去。 尽管天色已晚,我们依旧打开远光灯,驱车在大漠上飞驰。但这时我听到后面传来汽车喇叭声,转头一看,只见闻廷绪那辆车不知什么时候赶了上来,不停地远近光交错着朝我们示意。 我摇下窗户,黑乎乎中听见张向春伸出脑袋来,朝我们大喊。 “别开了!该找地方露营了!” 闻廷绪也摇下窗户,冲我使劲摆手:“天黑了,根本看不远路况,要不今天到这儿吧?” 他们说得没错,现在整个沙漠都昏暗下来,光凭一点点星光,是绝对不能远行的。 我正要让苏勒坦停车,谁知道他突然激动起来,他抬起一只手,指着前方,激动地大喊着:“你们看!” 我抬起头,只见暗淡天空的背景下,远处平滑圆润的沙丘线变了,其他形状的线条在天边呈现——有方形,有柱形,还有离奇的三角形。 “古城!古城啊!”苏勒坦拨开车台,大声喊道,“我们到了,我们终于到了!” “太棒了!”这是闻廷绪激动万分的声音。 平静的沙漠里响起阵阵欢呼声,大家都兴奋地摇下车窗,尽情地号叫着,发泄着。 但这一片欢庆里,我却没有听到张向春的声音。 虽然我们没有按照他的方向行进,但他无非就是想抢夺财宝吧?现在遗址都找到了,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难道他心里还包藏着更大的祸心吗? 夜里十点半正是新疆的晚餐时间。我们一群人在营地升起篝火,大家在一起吃着肉,喝着酒,唱着歌,跳着舞。 “太开心了!”闻廷绪端着半杯威士忌跑过来,抱着我喊着,“他们多少年找不到的遗址,咱们出发两天就找到了!真的要谢谢你啊,兄弟,谢谢你,谢谢沈同学能陪我出来。” 我拍着他说:“别高兴太早呢。西域这个地方,两千多年来城邦无数,沙漠里发现一处两处遗址很正常,说不定是跟西夜八竿子打不着的地方。” “不会的,不会的。”闻廷绪摇着头说,“我相信你们小两口的指引,上大学的时候,你什么时候坑过我——快去陪陪沈同学吧,她一个人远远站在城墙底下干嘛呢?” 其实不用他提醒,我也想过去看看华鬘了。 我们把营地搭建在了离遗址五百米的地方。因为已经到达目的地,所以营地也搭得更牢固一些。 秦亚夫指挥着工人把所有物资从车上、骆驼上卸下来,然后分门别类地堆好,或者装进帐篷里。 我边朝华鬘走去,边听闻廷绪大声喊着。 “兄弟们,今晚咱们庆祝一下,明天可就要认真干活了!只要找到遗址,少不了给大家奖励!不过事先声明,发现的文物都是国家的……” 华鬘一个人站在坍塌的土墙下面,她抬头仰望着。 “怎么了?”我走过去问,“不想闻到酒味儿吗?反正这一天也就快过去,你也不需要再使用六能了,去吃点儿喝点儿吧。” “哼,我要一张嘴,两个月物资都得给他们吃完咯。”华鬘愤愤然地说,“饿死他们不要紧,饿着你怎么办,所以我得忍着。” 她这话说得差点儿让人热泪盈眶——我是何德何能,居然能和她们朝夕相处啊。 “你上次看到的遗址,也是这里吗?”她并没有觉得自己的话感人,依然回过头去,望着那黑乎乎的断壁残垣问我。 我指着那根柱子说:“上次只记得落在一个巨大塑像的手掌里,那里有五根那么大的柱子,而这次只有一根。” “那这里就不是咯?” “也不一定,要知道沙漠里头,流沙不停改变着地形,它一会儿将古城掩埋,一会儿又露出一部分。我上次只是管中窥豹,这次或许也是只见一斑。” “这个城,戾气很重。”华鬘自言自语地说道,“而且那根柱子底下,有通往地下的通道。” “难道又是一座地下古墓?”我觉得自己头都要炸了,上次鹿丘王墓搞得人身心俱疲。我又不是土夫子,也不是摸金校尉,可不想总在墓室里转来转去。 “没那么大,只是一些连在一起的小墓葬罢了。这个国家的人可能造了一座公墓,所有国人死之后都会被葬在那里。” “就像八宝山人民公墓那种?” “差不多吧。” “对了,上次我看到的那几根柱子,上面都布满了白骨。”我想起来说道。 “那根柱子上,也遍布着白骨。”华鬘说着,语气里有一丝怅惘。 “你怎么了?”我问她。 她慢慢转过身来,默默地看着我。最近不知怎么了,她总是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 “亲爱的,你说大千世界中的一切,是不是都像这座古城一样,最后归于死亡和寂灭啊。” 第五百六十五章 高科技的威力 天刚开始蒙蒙亮,但我们早已经忙碌开来。当然,现在站在我身边的女人,已经是沈喻了。 这里的日出要比魏阳晚两个多小时,魏阳的日出大概是四点三刻,而这里则将近七点。 所以到了新疆,虽然手表上是北京时间,但人们还是得按照太阳公公的起居来生活和工作,不然就会出现大半夜上班,大中午下班的情形。 但我们还是保持了内地的生物钟,只因为一点,在沙漠里还是早上干活凉快,到了中午太阳暴晒,基本无法工作。 之前一路走来兴奋过头,可是如今刚一开始工作,我就发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那就是整队人马里面,居然没有一个有考古背景的人士! 我把这事跟沈喻一说,她也冷冷看我一眼。 “你这脑袋,慢得跟南美洲的树懒似的,星期一扎你一针,星期六才大叫一声。” “那你也不提醒我?” “他们说是来考古的吗?他们只是说来探险而已——别告诉我,你搞不清两者之间的区别。” 我看秦亚夫、柏芽儿在指挥工人,他们分成两组,拿着几个探测器,在废墟中一点点移动着。每当发现什么异常,他们就停下来查看究竟。 我气喘吁吁地跑过去找闻廷绪。 “老闻,你到底打算怎么搞?连个考古专家也不带?!” 他笑着,指着另外几个民工从帐篷里搬出来的机器说:“这是我花两千多万,专门从美国进口的各种考察勘测仪器,简单实用,傻瓜操作,比雇个专家说三道四,有时候还引导你走歪强多了。” “那你在找什么?” “我不找什么,只是还原当年考古队遭遇的真相而已。” 他正跟我说着,就听到下面秦亚夫大喊起来。 “闻总!” 闻廷绪拔腿往那边跑去,我也紧紧跟上。 “怎么了?” “您看,这好像是一处宫殿的遗址。” 我跟过去,只见那台探测仪嘟嘟响着,它已经沿着一处废墟扫描了一圈。 它有个显示屏,清晰地显示着遗址的大小、尺寸、还勾勒出来了它的结构,甚至模拟还原了宫殿的原貌。 仪器下面还有一行英文字。 “唐·西域地区·龟兹风格宫殿建筑。” “这都能检测出来?”我吃惊地问。 “就是这么厉害!钱能买到一切,包括专业知识。”闻廷绪得意洋洋地冲我说。 张向春也凑了过来,他指着那根布满白骨的柱子说:“闻总,我老觉得那里有点奇怪,他们建造这种歪歪扭扭、不方不圆的柱子做什么。” 我心想,你这就外行了吧,那可不是柱子,那是巨大塑像的一根手指而已。 闻廷绪显然对柱子不感兴趣,他指着宫殿遗址,叫秦亚夫把另一台仪器搬过来,再认真扫描一遍。 秦亚夫指挥工人拖过来一台笨重的仪器,这台仪器有个大屏幕,长得像小时候打游戏用的街机。 两个工人按要求从机器底下取出四台小机器,然后放在遗址的四个角上——其实能看到的只有两个角,另外两个角都是扫描仪分析出来的。 “大家让开点儿!”秦亚夫戴上耳机,朝我们直摆手。 闻廷绪带着我往后面退去,他转头看看远处的沈喻,她正独自一人走走停停,不知道在探寻着什么。 “沈同学在干嘛?”他问我。 我摇摇头:“不知道,她一向独来独往的,跟警察办案时也这样。” “厉害的女人。”他感慨着,也不知道是称赞还是贬损。 话音刚落,就听秦亚夫那边突然传来一阵刺耳的噪声。幸亏沙漠空旷,基本上没有回音,不然那声能把人脑浆吵糊。 “超音波检测仪,能把地下的空间和物体检测出来,这样就能清楚地知道哪里埋着什么东西。”闻廷绪跟我解释道。 “可这波没超啊,我都能听见的声音,算什么超音波?” “你听见的只是机器的轰鸣。”闻廷绪拍拍我肩膀说。 就在这时候,柏芽儿那边也有了新的发现,她没有挥手,而是用步话机喊道:“闻总,您过来看看,这边发现了重要的东西!” 闻廷绪跟我又朝那边跑去,路过秦亚夫那边机器的时候,我差点被轰鸣的噪音吵得头晕目眩,难怪他赶紧戴上了耳机。 柏芽儿所在的地方,似乎是一处寺庙的遗址。与秦亚夫的扫描仪器一样,她那台屏幕上也显示出来了寺庙的结构和推想中的原貌。 “这应该是一间佛寺,但仪器上显示这不是废墟,而是之前就被拆毁过了——不过您看看这个。” 柏芽儿拿过半块方砖,递给闻廷绪。 我低头看去,只见方砖上模模糊糊刻着一些字,既有汉字,也有一些古怪的文字。 “这是粟特文。”我说。 粟特人是中亚的一个古老民族,也是丝绸之路上最重要的中间商之一。大批粟特人曾经定居在新疆地区,尤其以居住在疏勒国为多。 而古代的疏勒国,就是现在的喀什,叶城县是喀什托管的县,所以西夜遗址上发现粟特文的东西十分正常。 西域各国的建筑一般都采用夯土筑墙,而四个墙角有的则用砖石做基础,这块砖就是墙角的础砖。 闻廷绪把砖递给我,我仔细看了半天,才分辨出上面的四个字——“西……合……大寺”。 “这大概是西夜子合的某某大寺的意思吧。”我说。 “看看,我说得没错吧,这里就是西夜国遗址!”闻廷绪又激动起来。 我指着那里,问柏芽儿道:“还有砖吗?” 柏芽儿摇摇头:“没有了。这块砖可能因为残损才被留了下来,这寺庙既然拆毁,其他砖肯定被充作他用了。” “继续找一下!”闻廷绪说。 张向春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我们身后。 “闻总,那根土柱子什么时候查一下?” 闻廷绪指指秦亚夫,意思是说让他去跟秦亚夫商量。我这时抬头望望沈喻,只见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不在那片断墙下了。 四处张望,依然不见她的身影。 我心头一惊,赶紧告辞闻廷绪,朝那边快步跑去。 第五百六十六章 新的发现 这座古城的废墟呈长方形,东西方向长一千米左右,南北只有五百米,而沈喻消失的角落,跟我目测有六百多米的直线距离。 此时已经十一点钟,相当于内地九点钟的样子。太阳已经升起,沙漠里温度迅速上升,等我赶到那里,已经是汗流浃背。 “沈喻!”我大声喊着。 空荡荡的沙漠,吸音效果明显,声音就像一颗小石子丢进大海似的,连点儿涟漪都感觉不到。 没有一丁点儿回响。 我顾不得脚酸腰疼,又喘着气爬上一处残垣,手搭凉棚朝四周望去。 这里的地势很高,站在上面,整个遗址和探险队的情形都一览无余,可是周围就是没有沈喻的踪影。 我急得汗都冒了出来——沈喻不是华鬘,如果有人背后突袭她,那肯定凶多吉少。 想到这里,我眯着眼睛赶紧望向探险队那边,只见张向春、苏勒坦和一众司机、临时工都在忙活着。 来自内部的危险排除了,难道这遗址还隐藏着什么不测之事? 我跳下残垣,跑到沈喻刚才驻足观望的地方,在废墟的蒙尘上果然发现了她的足迹。 下意识里,我察觉到那里有什么不对,但此时此刻已经顾不上其他了,我沿着足迹,绕过一片颓圮的土墙。 视野突然开阔起来,因为在我面前已经没有了荒城古堡,而是一片平坦迷人的绿洲。 绿洲的面积不大,比我和华鬘上次探险休憩的绿洲还要小,不过比它离遗址更加接近,目测也只有两百多米的距离。 它中央有一泓潭水,周围绿意盎然,有几颗虬屈的胡杨,还有一片一片的沙冬青。 其实如果我们昨天再往前开一段,就能看到这片绿洲了。挨着绿洲扎营才是更好的选择,在沙漠里看到绿洲,看到了水,心里顿时就踏实许多。 沈喻是不是去绿洲那里了呢? 我扶着墙壁,准备爬下废墟,去绿洲那边一探究竟。但刚爬了一半,就看到不远处有块折断的土墙,沈喻就蹲在那墙前面,不停伸手往里面够着什么。 我忍不住大声叫她,她看到我,也站起来招招手。 “快点!”她喊道。 我跌跌撞撞跑了过去,只见那面折断土墙跟矗立的墙壁产生了一个夹角,这个夹角很小,而且不在风口的位置上,所以形成了一个没有完全被黄沙吞噬的空间。 “那里头有东西。”沈喻揿亮手机的电筒,照着那里跟我说,“有人曾经来过这里。” 茫茫沙漠里没有移动信号,所以手机在这里最常用的功能就是手电筒。 我探头往里一看,果然看到有块绿色的粗布露在沙子里,但这个空间太小,我们无法伸手够到那块布,也没办法钻进去。 “华鬘要在就好了,她能把这堵墙搬开。”沈喻有点恼火地说。 “别急。我去帐篷里找找,看看有什么工具。”我说。 沈喻站起身来:“我跟你一起去。” 因为这块墙也在废墟上面,而且这里地势很高,还有些陡峭,所以我们只能扶着墙,一点点朝原路赶回。 “你怎么找到这里来了?”我问。 “哼。”沈喻忽然冷笑一声,她并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有些人居心叵测,所以得离着远一些才能看到真相,等着看好戏吧。” “你是说张向春吗?” “还有内部的人,各怀鬼胎——对了,今晚要给林瑛打个电话,看看那边进展到什么样子了。” 我们俩聊着转过拐角,但眼前的一幕又让我惊呆了。 古城废墟里安安静静,就在这短短的时间之内,整个探险队都不见了! 我撒腿就朝那边冲过去,路上被一块夯土绊了一下,几乎是连滚带爬折到了土墙底下。 沈喻体力明显跟不上,我只好停下来等着她。我俩跑到刚才的宫殿遗址,只见机器还在,人却都没了。 “老闻,闻廷绪!”我大声喊着。 “这里!”一个悦耳的的女声传过来。 我循声跑去,只见宫殿一角不知何时露出一个黑乎乎的洞来。柏芽儿就站在洞口处,她朝上面张望着。 “怎么了?”我跑过去问。 “发现了个地窖,可能是当时王宫的藏宝库,老秦那个仪器震动太大,把一块地给震塌了,结果露出这个洞口来。”柏芽儿得意地对我说。 我跳下洞穴,又伸手接着沈喻下来。这才发现柏芽儿站的地方只是一个平台,下面还有一连串的台阶。 我走下十来个台阶,就看里面灯火通明,闻廷绪正在那边招手叫我。 “发现宝贝了。” 他指着地面,只见地上放着八个木箱,有两个箱子已经被打开,里面有不少金饰,还有玛瑙珠串,镶着红宝石的银瓶、三彩陶器等等,另一个箱子里则是织锦和绸缎。 张向春和几个村民工人看得如痴如醉,有人还伸手,想去触摸那些绸缎。秦亚夫却走上去,嘭地一声关上了箱子。 “小秦,把箱子关好,把洞口封上,这些都是文物,咱们不能碰。”闻廷绪叮嘱道。 “再看看其他箱子呗。”一个给柏芽儿开车,名字叫云大壮的司机嬉皮笑脸地问。 “不行!我是考古学家的儿子,不能做伤害文物的事儿。” 我真想给闻廷绪点赞。 “上去,继续干活!”秦亚夫大声吆喝着,那些工人都依依不舍地离开地窖,爬到日光如火的地面上。 我拉住闻廷绪,跟他讲了讲那边土墙底下发现绿色布片的事儿。 他顿时愣在那里,然后急忙朝秦亚夫招手,叫他找个人,带一套挖掘探索的仪器过来。 秦亚夫找来的人正好是苏勒坦。柏芽儿留下来监工,我们五个人绕过废墟,闻廷绪看到绿洲的时候还吃了一惊。 “古人就是厉害,这城址选得好!想不到一千多年后这里还有水源!” 我们来到土墙前头,闻廷绪拿过一个强光手电筒,探进去照了一下。秦亚夫这时跑上前来,他拆开一个箱子,把一个自动机械臂伸了进去。 那机械臂果然既灵活又准确,它后面还有一个操控屏幕。秦亚夫在那里左右腾挪,把机械臂伸展到绿布的位置上,准备开始作业。 “小心!” 第五百六十七章 遗骨和背包 机械臂拽了一下,果然不出我们所料,那不仅仅是一块绿布,它下面埋了更多的东西。 我们几个人都屏住了呼吸。 “小心点。”闻廷绪嘱咐着,他声音明显在颤抖。 我感到有人在偷偷拽我的衣角,回头一看,居然是苏勒坦。 “言哥,闻总看见那么多金子都无动于衷,怎么现在对一块破布激动起来了?” “废话,他是缺钱的人吗?” “那他缺什么?” “真相。” “真相?我一大堆真相,可以论斤卖给他。”苏勒坦以为我在开玩笑,差点儿笑出声来。 秦亚夫看老板如此上心,更加谨慎地操纵着机械臂。我们几个凑在一起,看着屏幕上它一点点挖掘着绿布周围的沙土。 闻廷绪却担心起来。 “小秦,我怕不靠谱,还是换机器人吧。” “闻总,我比机器人靠谱。”秦亚夫头也不抬地说。 机械臂先是小心翼翼地清理完浮土,然后从左边抓一下,右边抓一下,慢慢把绿布清理了出来。虽然屏幕上的图像有些模糊,但我们还是能分辨出那是一个绿色的军用背包。 “慢一点,慢一点。”闻廷绪满头大汗如珠,他不停地嘱咐着。 “闻总,好像还有东西。”秦亚夫指着屏幕上一处白白的东西说,“好像是人类的尸骸。” “清理一下。”我看见闻廷绪的眼睛突然湿润了,他又嘱咐一句,“千万别撞碎了。” 秦亚夫点点头,他更加细致地操纵着机械臂,不停清理浮土,小心挖掘。一个骷髅头慢慢露了出来,它上面还有许多黑色的东西——那应该是头发。从头发的浓密和长度来看,这个人应该是一个女人。 机械臂取了一丛头发,就在这时,头发里突然掉出一个白色的东西。 “这是什么?”我问秦亚夫。 “好像是个发卡。”沈喻说。 秦亚夫操纵机械臂夹起发卡,取了几根头发,然后拖着背包,一寸一寸地移出夹角来。 我们这次真真正正地看清了那个背包,那个发卡,以及那几根齐肩长发。 那个背包像是个战术军品背包,又像一个大号的摄影包。它外面布满了小口袋,里面都鼓囊囊的,一看就有不少东西。秦亚夫拿起背包,递给闻廷绪。 “闻总,要打开吗?” 闻廷绪却摆摆手,他指着那个发卡说:“我先看看那个。” 秦亚夫点点头,他拿起发卡,交给自己的老板。 我原来以为那是个白色的发卡,但现在一看才发现那是风化的结果。这个发卡原来的颜色应该是湖蓝,上面依稀还有星星点点的雏菊花纹。 尽管我心里已经有了预感,但闻廷绪从拿到发卡的那一刻起就崩溃了。他双手捧着发卡,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刹那间涕泗滂沱。 “妈,妈妈……”他把头抵在地上,不停撞着滚烫的沙土。 我赶紧上前,想要把他扶起来。 “别太伤心了,这么多年过去了。沙太烫,别烫坏头皮。” 但闻廷绪似乎用尽全身力气坠在那里,我只能使劲牵着他,不让他把头把脸埋在黄沙里。 “小秦,快过来帮一把!”我回头对正在偷偷抹眼泪的秦亚夫叫道。 “妈妈,他们冤枉了你这么多年,说你们是叛徒,是杀人犯啊……只有我知道你不是,只有儿子才知道真相,没有人相信……” 闻廷绪咬牙切齿地一个字一个字蹦出来,旁边的人无不动容。 我跟秦亚夫刚要架起他,只见他突然一把推开我们。他把那个发卡贴在胸口,朝前面漫无目的地跑了几步,然后慢慢地歪倒在旁边,像虾子一样痛苦地蜷曲起来。 我急忙蹲下去,使劲推着使他侧卧过来。秦亚夫从口袋里掏出一粒胶囊塞进他老板嘴里,又用挤压水壶给他灌下去。 “过度伤心,平复一下就好了。”秦亚夫对我说。 我摸了摸闻廷绪脉搏,心跳还十分有力,应该没有大碍。我站起身,看沈喻已经戴上白手套,正在拉着那个背包。 “应该是他父亲的。”她指着背包角上用红线绣着的一个繁体的“闻”字说。 那个字的字形虽然繁复,但针线活却着实秀美,看来他的妻子舒云是个心灵手巧的人。 经历了二十多年的风吹沙打,绿色的粗纺布已经几近朽烂。沈喻想打开这个布包,但她尝试了半天,却发现一碰那布就容易破损,而且背包的拉链完全锈蚀,根本无法拉开。 谁都知道,这个背包里可能有极为重要的证物,如果贸然在炽热的太阳下打开,难免会造成什么损毁。 所以沈喻想了想,最后还是停了下来。 “还是回营地再说吧。” “对,现在既然发现了遗体,不如赶紧用卫星电话报警。” 一直在旁边打酱油的苏勒坦此时走了过来。 “警察也找不到这里吧,别忘了连导航信号都没有,咱们能不能安全出去还不一定呢。” 他说得确实也有道理。这时我听见那边闻廷绪哎哟一声,应该已经慢慢苏醒过来。 我叹口气说:“先去看看他,刚才吓得我差点儿做人工呼吸。” “我看你就盼着给他做人工呼吸呢吧!”沈喻怒火中烧地撂下一句。 “看你说的……”我顾不上跟她斗嘴,急忙跑到闻廷绪跟前蹲下去。 “那背包呢,那是我爸爸的背包……”闻廷绪喘着气说,“他出门前,我妈还给背包外面缝了好多口袋,说方便他装东西——” 他一把推开秦亚夫,手脚并用地使劲朝上面爬着:“爸爸,爸爸……” 我跑到前面拦住他。他头发里都是沙子,脸色乌云遍布,看上去一下子苍老了许多。 “你不能再去了,咱们回叶城吧!先报告警方,让他们派人调查!” “警方?上次就是他们判定我父母杀人、盗宝、潜逃的!他俩的通缉令还挂着呢!不信你去查!”他歇斯底里地朝我嘶吼着。 “那个年代什么刑侦条件!再说了,警方说了不承认错误吗?警方拒绝为你们家洗刷冤屈了吗?不报警你想怎么样处理这件事?!” 他愣了一会儿,然后扶着地坐了起来。 “我要回去,我要开个新闻发布会,把这一切直接告诉媒体,我要靠我自己来为父母正名,为闻家雪耻!” 第五百六十八章 杀人灭口 就在闻廷绪喊着要为父母雪耻伸冤的时候,忽然一阵阵车辆的引擎声从远处传来。 “糟了!难道有人要走?”苏勒坦惊叫一声。 闻廷绪也一下子站起来,他甩开我们就朝回冲去,但没跑两步就又退了回来。 “快!先把我的证据藏好,不要被他们破坏了——一定有坏人,他们一定是来破坏我的证据的!” 秦亚夫听老板一喊,急急忙忙把背包、发卡和头发藏在夹缝里。 我冲在前头,闻廷绪在后,沈喻边跑边问苏勒坦。 “你应该知道怎么回事儿吧?” 秦亚夫跟了上来,他跑过闻廷绪,又跑到我的前头,朝土墙拐角处跑去。 我听到沈喻质问苏勒坦,也收了收脚步,落在后面。 “什么?我可不、不知道!”苏勒坦结结巴巴地说。 “张向春没跟你说好分成的事儿吗?”沈喻质问他。 苏勒坦吓得魂飞魄散:“沈姐,不关我的事,我跟他们不是一伙儿的!” 闻廷绪也听到了什么,他转过头问:“难道张向春想捣乱?” “不是捣乱,他就想把宝贝据为己有……”苏勒坦哆哆嗦嗦地边跑边说,他嗓音里带着哭腔,“张向春在骗你们,他早就搬离亚吐尔了! “他就是个骗子。他早就联系了一批人,埋伏在另一个烽火台遗址里。他打算引你们过去,然后抢劫机器钱财,逃之夭夭——没想到真的在这儿发现了宝贝。我想他们这是来劫营来了!” “糟了!柏芽儿有危险!”闻廷绪一听这话,拔腿就往拐弯的地方冲去。 我们一行人绕过土墙,果然看见几辆皮卡车径直开进了遗址,车上有五个膀大腰圆的壮汉,他们拿着匕首、撬棍,像轰羊群似的逼着司机、民工一个个下到地窖里。 至于柏芽儿,她被领头的一个大汉掐着后脖领子,像被人拎着脖子提起来的小白鹅。 张向春指挥着一个叫哈孜的司机,他正从地窖里搬运着木箱,小心翼翼地装在皮卡车上。 有个光着膀子的大汉远远望见了我们,他使劲打了一声尖利的唿哨,那伙人顿时警戒起来,一个个抄起家伙,围住皮卡和地窖,警惕地看着我们。 “张向春!你在干什么!”秦亚夫跑在最前面,他边跑边从身上掏出一根防身用的节棍,抄在手里,指着他们就冲了过去。 光膀子大汉浑身黑黢黢的,活像抹了石油似的。他狞笑几声,顺手从旁边一个匪徒手里拿过撬棍,直接冲秦亚夫而去。 我和闻廷绪也赶了过来,我把沈喻护在身后,苏勒坦一个大小伙子反倒躲在了最后面。 “都给我站住!”闻廷绪大声喊着,“张向春,偷窃文物是犯罪!你知道吗?” 张向春刚使劲踢了一个民工屁股一脚,大概是嫌他动作太大。他盯着那个箱子安稳上车,这才走了过来。 “闻总,还得谢谢您呢,原来只想打个劫,没想到又发了一笔文物财。不错,我知道干这些事儿犯法,不过这荒漠里头,一没有信号,二没有政府,上不着村,下不着店,法在哪里呢?” “赶紧放下文物,然后带他们滚蛋!我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也不会追究你们!”闻廷绪怒斥道。 “哈哈哈哈!”张向春大笑起来,“闻总,您大概是富贵惯了,怎么搞不清形势呢!现在您看看,你们几个人,我们几个人? “没错,我确实犯法了,不过民不告,官不究,我只要斩草除根,把告状的刁民弄死就行了,之后就是天知地知,我知你死。这不就妥了吗?” 我心头一震,真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张向春这不光是想抢走探险队的财物,还要掠夺走西夜遗址残存的文物,更要杀人灭口,把我们这几个人连同秘密永远埋葬在大漠深处。 就像大漠里曾经埋葬了闻牧山父母的真相一样。 “春哥,都灭了他们?”光膀子大汉回头问道。 “兄弟们,别搬箱子,抄家伙,先忙正事儿!”张向春回头嗷了一嗓子,又嬉皮笑脸地对闻廷绪说,“闻总,你待我们不错,只要你们不负隅顽抗,我会让你们死得踏实,不会有痛苦的。” 他说这话其实有足够狂的底气,因为现在他们那边除了柏芽儿外,还有十个司机和民工,五个彪形大汉。而我们这边只有五个人——还包括一个摇摆不定的苏勒坦。 “你站哪边?”张向春指着苏勒坦问,“赶紧过来!也给你留了一份东西!” 苏勒坦看看张向春,往前走了几步,又退了回来。 “我还是站沈姐这边。” 苏勒坦曾经亲眼目睹了华鬘像拎小鸡一样,把越野车从流沙里揪出来的情景,他大概已经被华鬘的神力慑服了吧? “有种!那哥哥也送你一程,上!” 张向春一声令下,那群匪徒顿时都举着匕首、砍刀和撬棍朝我们冲过来。领头的那个光膀子黑大汉更是如同野牛一样冲向秦亚夫!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秦亚夫往后一退让过大汉,然后借力打力,一个顺手牵羊就把他掀翻在地。 “好样的!小秦!”闻廷绪激动地大叫着。 事到如今,我自然不能在后面袖手旁观。我把沈喻交给苏勒坦,嘱咐他好好照看,然后撸起袖子,抡圆胳膊就朝一个用撬棍的人冲去。 ——咚! 一根撬棍砸到我的肩头,不过这点袭击对我这种钢筋铁骨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我趁那小子还没反应过来,举起拳头一拳正中他的眉心。 那家伙顿时“咕咚”一声就倒在地上。 秦亚夫那边也旗开得胜,已经放倒了另一个匪徒。闻廷绪嗷嗷叫着,声音就像斗牛一样,但完全没有野牛的那股子蛮力。 我跟秦亚夫三下五除二就放倒了四五个人。张向春显然慌了,我看他哆哆嗦嗦摸进腰间,就知道他肯定揣着一把土枪。 果不其然,我冲他冲过去的时候,他正好把枪举起来,正好对着我的眉心。 “退后!妈的,都给老子退后!”他端着枪,指着我,歇斯底里地叫着。 第五百六十九章 反杀 一支枪改变了整个局面。刚才剑拔弩张的炸裂感顿时消失了,代之的是僵持下的暗流汹涌。 “退后!全部退后!把手里的家伙都扔了!”张向春大声喊着。 他看向苏勒坦:“小苏,再给你一个机会,你现在到底站哪儿边?!” “春哥,千万别冲动!”苏勒坦答非所问地朝他嚷着,“抢东西只是坐牢,杀人可要偿命的!” “我杀了你们,别人找不到尸体,那就不算杀人。”张向春冷笑着说,“看样子你已经王八吃秤砣,铁了心——那我也不废话了,来人,先给他们几个捆起来。” 他回过头去,正在招呼同伙的时候,枪声响了。 张向春转过身,他定定地看着我们,然后又看看自己的枪口,咕咚一声倒在地上。 “谁也别动!” 沈喻不知什么时候拿着一把枪,她举着枪,对着那伙歹徒,厉声喊道。 有个大汉还想跃跃欲试,他伸出一条腿去够张向春落在地上的那把枪。 砰——! 又一声枪声想起。沈喻这下打呲了,那子弹从人缝中穿过去,把柏芽儿的遮阳帽嗖地打飞了。 对面传来一阵喧哗。秦亚夫趁机上前,把张向春的枪捡到手里。我低头看向张向春,只见他胸口汩汩流着血,嘴里还大口大口地,就像离水的鱼不停吞着空气似的。 “都跪下!”秦亚夫指着那些人,他又看一眼苏勒坦,“小苏,弄点儿绳子,把他们捆起来!” 苏勒坦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 沈喻回头看看他,说:“关键时刻,你还算守住了底线。” …… 尽管闻廷绪一百个不乐意,但在大家的坚持下,我们还是给叶城警方打了电话。 在等到警方到来之前,我们专门腾出两个帐篷,把那伙人都塞了进去。 我们把汽车、食物和水都掌握在自己手里,他们就算能挣脱绳索逃走,恐怕在茫无人迹的沙漠里也无法生存。所以,他们只能老老实实待在那里。 因为张向春的尸体就摆在他们面前,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看见同伙的尸体,他们也知道我们是没有底线的。 其实后来我们也试图救治过张向春,但沙漠里医疗条件有限,沈喻那一枪打穿了肺部,溢出来的鲜血堵塞了呼吸,所以还没到晚上,张向春就断气了。 “你怎么会有枪的?”我问沈喻道。 “林瑛给我申请的,以防万一。”她对我说,“别忘了我上飞机安检还走的特殊通道。” “原来如此!”我点点头说。 沈喻一直有些恍惚,毕竟今天她刚刚杀死一个人,即便他是个凶顽的歹徒,那种杀人后的痛苦纠结恐怕也不是我能体会的。 张向春的同伙交待了罪行,跟我们设想的大同小异。闻廷绪当初在这边找熟悉沙漠探险的人员,他们这伙人就盯上了这只“大肥羊”。他们摸清了闻廷绪来叶城的目的,然后假借一间沙漠旅行社,向闻廷绪推荐了人当司机。 至于苏勒坦,他却是个例外——原来张向春推荐了三个司机,可闻廷绪来前那天,另一个司机夜里喝醉被抓了酒驾,旅行社只好赶紧抓他来顶缸。好在苏勒坦跟张向春也熟悉,所以两边都没有特别计较这个替补。 而且,张向春觉得有足够自信能说服苏勒坦,只不过后来苏勒坦被华鬘单手拽车吓破了胆,成了我们忠心不二的粉丝。 至于亚吐尔村,张向春确实是亚吐尔村民,也跟张向阳同族,不过他们家早就搬走了,而且他对什么西夜遗址根本没什么执着的念想。 亚吐尔现在已经成了空心村,所以张向春带着另一波人在那里租了房子,打听闻廷绪什么时候要来,就提前住进去装村民——那里此时此刻留居的只有老幼病残,所以只要选向导,就可能会选中他们几个。 除了司机、向导,张向春还专门布置了一个“口袋”。 他挑选了几个膀大腰圆的家伙,把他们派到了一个伪造的“古城”,沙漠里的一处烽燧遗址待命。 因为西夜国这个遗址,在叶城当地传说了无数年,有许多人都曾经入沙寻古,但全部无功而返。张向春从来就没有相信过这次能找到西夜,所以他只想趁火打劫,把我们骗去烽燧,然后抢钱抢机器,最后把整队人往黄沙里一埋——别说找到尸体,就连味儿都闻不出来。 沙漠不像大海,尸体在海里还能浮起来,还有可能被渔船和商船发现。但沙漠却只会把尸体掩埋得越来越深,更不会有什么人愿意深入沙漠,因为这里没有生命,也没有可供收获的东西。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这次西夜之行虽然危机重重,但居然发现了古城遗址,找到了舒云的干尸,不得不说是一场小概率事件。 大概老天也看不过去,因此才想还闻家清白吧。 那天夜里,趁着沈喻还在,我们终于小心翼翼地打开了闻牧山当年的背包。 闻廷绪独自一个人躲在帐篷里,他是对真相有最强烈感情的人,但到了最后一刻,反而不敢面对真相起来。 “兄弟,都交给你了。”他拍着我的肩膀说,“我现在只想一个人静一下。” 我点点头,走出了帐篷,沈喻正在外头焦急地等着我。 “快点儿!都十点了,要不我还得隔一天才知道背包里有什么!” “秦亚夫和苏勒坦在看着犯人。柏芽儿已经准备好了,工具齐全,绝对不会伤害包里的物品。”我问。 沈喻犹豫一下,但是她又摇摇头,笑了一下,自言自语地说:“算了。” 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但也没有多问,只是陪着她走进帐篷。那里头灯火通明,柏芽儿把背包摆着最中央的桌子上,桌上铺着白布,她也戴着白手套,正望着我们。 “两位,咱们开始吧。”她对我们说。 我望着那个背包,很难想象二十多年前流落沙漠的东西还能保存如此完好。我想都是因为那个土墙的夹角保护了它。 沈喻戴上手套,走向背包,我知道,这里面藏着的不光是一段历史,而且还可能有鲜血淋漓的人性。 第五百七十章 考古笔记 背包里的东西不少,但因为是军品做工,即使风化严重,但纤维还保持着很稳定的结构。沈喻戴着手套,一寸一寸地顺着拉链的边缘将背包剪开。 我站在她旁边,帮她一件件把包里的东西接住、拿出来。 包里面大多是考古用的随手工具,有两柄尺寸不一的手铲子,一卷皮尺,从小到大、号码齐全的一袋刷子,还有皮尺,一袋白灰。 往里面翻,还能捡出来削尖的筷子(用来清理人骨)、铅锤、水平仪,还有一包钉子,一卷线绳,一支英雄牌钢笔和一瓶墨水。 再往最下面翻,沈喻拿出来一个钱包。 大概岁月已久,钱包的皮革已经黏在了一起。我怕损毁证物,所以慢慢捣鼓了五分钟才把它打开。 钱包里有一沓旧版的人民币钞票,角落里还有两个一元硬币。 我数了数,一共一百二十七块钱。 钱包里还放着一张彩色照片,上面有知性温柔的女人抱着一个呆萌呆萌的男孩。他瞪圆了眼睛,使劲盯着镜头,仿佛那里有什么特别吸引他的东西似的。 不用说,这肯定就是舒云抱着小时候闻廷绪的照片。可惜我认识他的时候,他的眼神就再也没有如此清澈了。 真是世事多变,造化弄人啊。 沈喻忽然低声惊呼一声,我看到她的肩膀紧张地略略颤动着。不用说,她肯定发现了什么特别重要的东西。 果然,她特别谨慎地从背包里掏出一个厚厚的硬壳本子。本子是a3大小,外壳的边缘还被磨白了,可见当初主人是多么频繁使用它。 本子外围有个自己缝在壳子上的松紧带绳套,用的正是以前最常见的红白色松紧带,这样每次写完东西,都能把本子和笔、书签一起绷在里面,不容易散落东西。 这倒跟现在网红本子的设计十分相像,一看就是心灵手巧的舒云的杰作。 沈喻想抻开松紧带,没想到刚一使劲,里面的猴皮筋就“啪”的一声断了。 看来许多年过去,在沙漠里风吹日烤,二十多年前的东西已经变质许多。 沈喻吓了一跳,她缓了口气,我知道,这笔记本肯定有闻牧山亲笔所写的东西,其证据意义之大,绝对不容许它有丝毫的损坏。 柏芽儿也紧张起来。 “闻总说了,一定一定要保存好证据——这是比他性命都重要的东西。” 沈喻点点头,其实我们本来可以等着交给警方处理的。但此时此刻,无论是我、沈喻还是闻廷绪,根本等不及就想揭开真相。 柏芽儿拿过一罐喷雾来,在笔记本侧面连着喷了几下,说:“这是进口的纸张缓解药水,能有效分离粘连、脆化,不过得稍微等上三五分钟。” 沈喻看看表,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我知道,现在已经十点半钟,今天留给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那罐喷剂果然有用,磨刀不误砍柴工,稍等片刻之后,果然,打开笔记本内页比预想的省事了许多。 但让我们失望的是,闻牧山的这个笔记本并不是私人日记,也不是工作日志,它更像一种专业性的随笔,是对考古中间遇到的种种难题和解决方法的一种记录。 闻牧山的笔迹比我想象的要娟秀一些。他用特别端正的钢笔行书记录着工作中的种种,虽然岁月变迁,纸张和墨水的颜色已经改变许多,但还是能从字里行间看出这个人的品行、操守、乃至对人生的态度。 这是一个做事一丝不苟、做事追求极致的人。 平时我们做速记,或者记东西,都尽量用简化字,甚至用同音异义字来保证速度,至于标点符号,那基本上是毫不注意的东西。 但闻牧山不同,他很认真地书写着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从笔墨的颜色可以看出,如果前面有点错的标点,他甚至也会在后面发现它,并且校正过来。 而且从字与字之间的连接来看,他的手速极快,就算写好了每一个字,也没有耽误他记录的速度。 尽管都是一些工作上的问题,但如果留意的话,我们依然能从字里行间发现端倪,从而还原出事情的原貌。 比如说发现西夜遗址的准确时间就有记录。 因为翻到日志中间,就可以看到如此一段话。 “大漠行走十六天,人马疲惫不堪,团队精神几近崩溃,若非今日发现遗址,此次必是一场徒劳无功、靡费公帑之旅……” 接下来,闻牧山总结了在沙漠里寻找遗址的经验。 “一、不要孤军深入,尽量扇面形搜寻;二、重视等高线,沙丘移动会影响路程;三、保留返回补给基地的合适距离,生死是小,军心是大,破釜沉舟,未必是好事……” 闻牧山一行从喀拉亚吐尔出发进入沙漠是在九月十日,所以十六天后就是九月二十六日,也就在这一天,人困马乏,几乎崩溃的考古队终于发现了西夜遗址。 紧接着往下翻,就是闻牧山和费唐两个人商量如何勘察遗址,要不要进行保护性挖掘的事情。因为一旦挖掘,势必对封闭的文物造成破坏。 他们俩纠结的点在于,这座城自从毁坏后,似乎从来就没有再被人发现过。 整个城都没有后来被挖掘、盗窃过的痕迹,就连曾经到过喀什,在沙漠中到处探险、搜刮、抢掠、贩卖文物的斯坦因博士,当初也应该没有发现这个地方。 费唐很快确认这就是西夜都城呼犍谷的遗址,两个人在遗址里发现,这座城市里的寺庙都被拆毁了,毁坏的原因是要建造更大一座神像。 但闻牧山对此不以为然。 “……废墟中发现塑像残肢,推算其高度百米以上也有可能。泥塑雕像在大风沙中必然不能持久,像倒城塌也属正常。 “西域诸国,唐时多兴建佛寺、摩尼寺、祆庙等,未有建大佛像者。武后时期造通天佛像,也晚于西夜几十年。此小国寡民,为何建造塑像,又仿效何人?” 再往下面,闻牧山写上了“巴米扬大佛”五个字,又打上了一连串问号,然后又是并排的三个巨大的惊叹号。惊叹号后面是两个被反复勾描的大字—— “有变!” 第五百七十一章 人心浮动 从“有变”两个字后,闻牧山有好几页没有写关于考古情况的事,他大部分精力都用来研究后勤供给的东西。比如水跟食物还剩多少,能不能申请预算,再给大家发一笔奖金之类。 笔记中开始出现各种数字和算式,我们第一眼无法猜透它们后面的含义,但不用说也知道,考古队里已经是暗流汹涌了。 因为到了后来,雇佣来的那十个人都开始磨起了洋工,干活的只有他跟费唐两人。 有时候,他也会深夜抱怨,但最后总能够理解他们。 “条件艰苦,物资匮乏。只有我和小费与个别工人忙碌,其他大多数出工不出力……深夜独思,趋利避害,人性使然。忘我而求真理者,千万分之一二而已……” 不过更多的时候,他还是会关注到学术本身。 “遗址发掘第十天。该城大致废弃于唐朝初年,东西长一公里,南北宽半公里,呈算盘状。 “东西、南北门各有两条大道相通,左右分割成市坊,有唐长安、洛阳遗风。王宫在城中心北侧,与长安宫城位置相似,城中心东侧有大寺遗址。 “夯土下无兵燹灰烬,无洪流水渍,城外不远处至今仍有绿洲存在,千年之前应适宜人类居住,无因沙弃城之可能。王宫、大寺与民宅均有人为拆毁迹象,甚疑。” 从闻牧山当时的考察来看,呼犍谷城是唐朝初年被废弃的,但奇怪的是,这座城并没有遭遇兵灾、水灾,而且至今周围还有绿洲,所以一千多年前,这里肯定适合人类居住,不至于像楼兰古城那样,因为沙漠侵蚀,居民被迫弃城而去。 那么,西夜国究竟是怎么消失的呢? 闻牧山当然要跟自己的好基友费唐认真探讨此事。 两人同住一个帐篷,常常彻夜谈心。针对西夜人弃城的问题,费唐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假设。 “毁城造像说”。 费唐认真考察了那座塑像的残肢,他认为这座神像并没有建成,因为西夜国在西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中等国家,单凭一国之力造如此宏伟的巨像根本就是异想天开。 别说西夜这种小国,就算几十年后大唐国力正盛的时候,武则天也是倾了全国之力,才在洛阳建成了通天浮屠。这种大佛是用夹纻法塑造的,高达九百尺,七年之后被面首薛怀义私自烧毁。 所以西夜国上下团结,不惜拆毁王宫、大寺,乃至老百姓的家宅,也要兴建如此巨大的塑像——是什么力量才能让他们弃国弃家,一心造像? 闻牧山对费唐的说法也表示过怀疑。 “……小费所说,只能做假想之一。公元前希腊有宙斯神像,罗德岛巨像,也未曾听闻毁国造像之说。” 其实按照闻牧山的推想,呼犍谷城被遗弃很可能是因为商路变迁。 他认为汉晋以来,呼犍谷城都是丝绸之路南道的交通要冲,从中原地区来的商旅驼队,都会经过西夜,然后前往罽宾、贵霜、帕提亚等地。 但是,后来叶尔羌河改道,丝绸南道逐渐被沙漠侵蚀,所以商队路线往昆仑山和喀喇昆仑山北麓迁移,这样就把呼犍谷城甩在了北方的沙漠腹地里,所以西夜国的位置也便不再那么重要了。 西域诸国,物产贫瘠,基本上依靠商业立国,所以商旅减少之后,城市也没有什么作用。 于是西夜人也往南迁徙,到了叶城县南边的乌夏克巴什,所以沙漠里的这个遗址,大概就是西夜人迁徙之后的故都。 两人为此争执良久,直到又有了新的考古发现。 他们在塑像的残肢上,发现了许多人类的骨骼——有腿骨、肋骨、头骨等等等等。 这些骨骼的发现让民工们惊慌失措,当然,或者这也给了他们一个罢工的借口。 “……工人们群哄,说此地杀人如麻,鬼气森森,要求返乡。” 说到底,民工们就是觉得忙活半天,什么都没有找到,大家也得不到什么实惠,挖出来的东西还这么吓人——老子都要回家,不想干了! 闻牧山和费唐已经弹压不住局面,幸亏民工里也不都是刺儿头,一个叫王土大的人比较憨厚,一直追随他们左右。 “……只有王土大可以仰仗,每天勤勤恳恳,任劳任怨。” 大概王土大心里只有一种朴素的想法吧——拿人工钱,就要给人卖命干活儿。 “……他人只打牌聚赌,终日狗苟蝇营,呼幺喝六,我和小费,都敢怒而不敢言。” 可以想象闻牧山当时的处境,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他跟费唐两人势单力薄,工人们拿了钱磨洋工,他们也无计可施。 所以他们三个人只好默默干活,其他工人们都在帐篷里乘凉打牌——而且闻牧山他们也不敢随便撤离。 “经费有限,遗址难寻。一旦撤离,恐项目取消,再也无法回来……” 西夜考古队连续一个多月没有音信,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吧。闻牧山也没办法联系总部,这种情况,这种进展,他又能说什么呢? 但事情不能这样僵持下去,两个人总归要想办法。于是费唐主动出面,与那些工人谈判。 谈判的结果就是,费唐返回县城,去多拉一些补给物资回来,同时工人借口条件艰难,要求回去后工资翻倍,闻牧山和费唐只好答应了这个请求。 但是,工人们很快又反悔了。 “有工人叫云疆者,原名黄善保,狡诈凶顽,尤为难缠。他质疑我与小费到时无法申请预算,要求与我们个人签订欠条,如公家不认,便以私人财产偿还……” 这个云疆是当地派出所登记的名字,亚吐尔村民都叫他黄善保。他母亲姓云,是当年下乡的知情,后来知识分子与贫下中农相结合,他母亲就嫁给了一个姓黄的农民,生下了黄善保。 后来知青返乡,母亲抛弃儿子回城。黄善保长大后,脑子特别活络,他经常去乌鲁木齐看望母亲。 在他心目中,母亲所在的城市才是真正高大上的地方,所以他非但不记恨母亲,反而附庸风雅,用了母亲的姓氏,改了个叫“云疆”的名字。 总之,在云疆的鼓动之下,闻牧山开始面临着大危机。 第五百七十二章 财富与叛乱 私许奖金,单位估计很难认可,所以云疆才要求把公债转成私债。 如果从单位要不出钱,那好说,我们就找你家要钱去! 可是,因为闻牧山从来没有钻营过,他和妻子都是工薪阶层,也不是学术权威。这么多年他为了钻研考古,添置了不少古籍,家里可以说除了日常用度,其实已是徒有四壁。 关键时候,还是费唐找到了闻牧山。 “小费与我商量,回京后可以做账,多报一些项目,以报销回来给工人增收之用……手写欠条,一一签字画押……治学多年,竟落得凭贪墨钻营以成事业,奇耻大辱,奇耻大辱!” 闻牧山是死脑筋的书呆子,他是个有人格尊严的知识分子,可如今为了完成眼前的考古项目,他迫不得已,只好动歪心思来筹集款项。 这是触及他灵魂的东西,而且签字画押打欠条,更是摧垮了他的尊严。 欠条签了,团队干耗这么多天,已经是人困马乏、食物匮缺,费唐此时此刻提出回县城去筹集物资。 “只小费一人回城,其他人留守,以免意志不坚定者一去不返。” 闻牧山在本子上如此写了一句话,然后又用笔划去,在下面重新写着—— “欠条已签,许诺开工,应该相信他人,勿以恶意度人。切记!” 就这样,因为怕别的民工反对,费唐一个人夜里偷偷出发,朝叶城而去。结果第二天工人们发现费唐不在,立刻就开了锅。 “……群情激愤,复索钱财,无奈之下,只能应允。” 看来越往后面,闻牧山记的这种杂事就越发多起来,他的语句越来越简洁,笔迹越来越杂乱,可见处理队伍和军心占了他大部分精力。 “……人皆如此乎?!万事本恶,存之何益?”这也是他在笔记中发自内心的疑问。 但费唐走后的第四天,事情突然有了转机。 在同意再给民工们加钱,又写了一堆欠条之后,闻牧山终于带队前往考古遗址开工。没想到开工没过几天,他们就有了巨大的收获。 “……在城西小宫遗址旁发现地窖,窖中木箱十三个,有绸缎、瓷器、玉器、香料、珠宝、典籍,种种文物,不可计数,尤其珠宝、金器、玉器居多,价值不可估量!实乃西域考古史上之大事也!” 一发现宝贝,整个考古队的人顿时像打了鸡血似的勤快起来。 “……团队为之振奋,工作效率大增,竟有夜间要求返工者。之前大约因为不见成效,所以斗志消磨,现在焕然一新,士气可用!” 但闻牧山毕竟只是个书生,他根本没有察觉到这股士气下面蕴藏的祸心和危险。 说白了,那些人为什么原来全无干劲,现在又干劲十足,还不是因为看到了宝物。不过闻牧山也并不孤单,虽然费唐走了,但起码还有个忠心耿耿的王土大在。 “王土大夜访,告知黄善保等人或密谋起事,何以严重至此,不过,人心叵测,也不得不防。” 闻牧山虽然起了疑心,但出土的文物显然吸引了他大部分注意力。 “陶瓷器具,三彩居多,有马球俑,仕女鼓瑟俑等。有帛画一幅,图为西域各国人物,考究其工艺,乃隋唐古物。各国金币一箱,玛瑙串珠数十串……如小费见到如此多文物,必定欣喜若狂。” 看来闻牧山清点文物的时候,也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的好基友。 就在挖掘工作进行得热火朝天的时候,费唐终于从叶城返回,他不光带来了食物和水,更带来了闻牧山的妻子——舒云。 “妻子突然来访,喜忧参半。小费搬去工人帐篷。” “喜忧参半”这四个字就有些可疑,不知闻牧山在喜什么,忧什么。他肯定给小费看了发掘出来的文物,此行不虚的两个人必定好好庆祝了一番。 “深夜饮酒吃肉,篝火舞蹈,西夜遗址出土,必为中国考古历史之大事。” 再往后翻,笔记本的纸张突然变得松垮起来。 沈喻也显然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她对我点点头说:“这里有几页纸被撕掉了。” “是因为有什么不好的内容吗?”我自言自语地说。 “也许是为了不让人看到什么,也许是被别人撕掉的。”她皱着眉头,看样子想琢磨一下。不过她低头看一眼手表,又赶紧翻了下去。 “人心异动。小费又探知一处地窖与一处集体墓葬遗址,为防万一,我们未将此事公之于众。” “……事变肘腋,我们三人危险!如何处理???!” 下面又有一张纸明显有被撕掉后残留的锯齿形痕迹。 沈喻皱着眉头,她打着电筒照着下面纸上的印痕,我发现那可能是透过纸背面的印痕! 柏芽儿在旁边显然也发现了痕迹,她飞快从包里翻出另一瓶喷雾。 “这个能让印痕更清晰一些——放心,它对纸张的损害几乎可以忽略。” 她拿着喷雾,在下面那张纸上喷了几下,只见笔迹迅速显露出凹凸感,整个白纸就像被拓印过一样,被撕下的那张纸上的字迹清晰地显露了出来。 “sos!sos!sos!” 这显然也是闻牧山的笔记,他先是写了三个巨大的求救信号,接下来才是正文。 “西夜遗址考古队闻牧山求援!西夜考古有重大发现,确认呼犍谷城址,更发现各类文物十余箱。 “考古队所雇临时工十人,除王土大外,其余九人,以云疆为首,为争抢文物,突然起事。哗变之中,费唐研究员遇害,我与妻子被抓。幸得王土大相救逃离。 “茫茫沙漠,我已负伤,故托王土大前往求援!请见者速速联系叶城县文物局、公安局等!致谢!” 下面则是闻牧山潦草的签名,看来果然事态紧急,连一向淡定的他也不淡定了。 笔记到这里就结束了。 这显然跟当初警方所探知的情况完全不同。 在警方最初的记录里,他们发现王土大是被铁镐所伤,在解剖遗体的时候,在他的胃里发现了一封求救信。 信是黄善保写的,他说自己和其他临时工,还有助理费唐被闻牧山夫妇下药迷昏,然后被囚禁在一个帐篷里。他们托王土大前往求救,如此云云。 第五百七十三章 顺风车 但后来,在王土大的身上,根本没有发现闻牧山所说的求援信。 一个信使,怎么会携带两封指控完全不同的求救信呢?而且这两个对立方都说自己面临着危险。 究竟哪个是真,哪个是假,其实不用分析,世人心里都有一把秤。 临时工人数众多,体力强健,而闻牧山夫妇和费唐都是一介书生。 后来的萨雷阔勒人、阿勒泰来客,还有吴大宝、萧使君都疑似西夜考古队临时工,这就说明临时工根本没有遇到危险。 不然他们逃离危险后,肯定会揭发闻牧山,又怎么会四散而逃,隐姓埋名,后来都过上了还算舒适的日子呢? 当然,最大的证据,便是舒云的尸体。 闻牧山和妻子一向恩爱,而且从笔记里的字里行间来看,他仍然有古典知识分子那种严于治学、宽恕待人的风范,他也无法跟那些见到财宝利欲熏心的临时工对抗。 最后的结果,很可能便是他和妻子、费唐、王土大都惨死在沙漠里面。可能舒云藏身的地方过于隐蔽,所以那些穷凶极恶的歹徒没有找到她吧。而闻牧山和费唐的尸体,相信已经被掩埋在层层沙浪之下。 更为讽刺的是,如今闻廷绪前来找寻父母失踪真相的时候,又险些遇到与二十三年前一模一样的事件——要不是有沈喻那把枪,张向春那伙人早就阴谋得逞、掠宝杀人了。 这天半夜的时候,我把整个事件跟华鬘讲了一遍,她气得浑身哆嗦,要不是我拦住,她肯定得冲进关押匪徒的帐篷,把剩下的那批人都弄得生不如死不可。 “欺负姑奶奶不在!要白天我在场,死的就不是张向春一个人了!”她咬牙切齿地说。 “哎呀,你还有更重要的事儿要做!”我说。 “是不是怕导航有干扰,让我把警方的车引到这里来?” “你现在太聪明了,简直跟沈喻一样!”我惊叹道。 “哼!我们是两姊妹,同质化岂不很正常!”她不服气地说,“等好吧!” 华鬘是个从来说到做到的人,第二天她就把前来救援的车队引到了营地。等我们返回叶城的时候,已经又过去了一天,是沈喻在场了。 我们到叶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林瑛打电话。 她听我们讲完西夜遗址的事情后,一直默然不语。 “没发现跟无脸男相关的线索啊。”她的语气里显然带着一丝失望。 “可是,当年闻牧山的案子总算水落石出了啊。”我对她的失望有些不满。 “唉。”她继续叹气。 “你怎么了?是因为‘悭吝’那案子没有眉目吗?” “那倒不是,那个案子已经抓到嫌疑犯了。” “哦?这么快?是什么人?” “你还记得隔壁那三个女生吧?嫌疑人就是那间屋子原来的住户!”林瑛感慨地说,“我们走访时候发现,一年前这个小区曾经发生过一起事故,同一楼层有位退休教师触电身亡来着。” “跟彭老太太有关?” “当然有关系。那位退休教师的儿子,就是旁边房间的租客。 “老教师当时神经衰弱,她半夜总听到门外旁边传来奇怪的声音。她跟儿子说,儿子却认为她这属于幻听症状,也没有怎么在意。 “谁知道老教师有股子犟劲儿,她白天循着声音到处寻找,非要弄出个真相不可——这一找不要紧,她发现声音是从单元门旁边的管道间传来的。 “她打开管道间一看,不知道谁把自来水管拧开了一个小口子,而且下面还接上了水桶,那声音就是水滴在桶里的溅落声。 “更让老教师生气的是,那是通往自己家里的水管,所以滴下来的水走的是自己家的水表! “老教师一怒之下堵上了那个小口子,她晚上跟儿子抱怨,还要告诉物业。但是儿子觉得,自己只是一个租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种事一般都是邻居偷水,现在把口子堵上,偷水的人自然知道事件败露,肯定也不会再打开了。 “他好说歹说,把母亲劝住。谁知道第二天物业突然报警,也把他叫了回去。他回到家一看,才知道偷水的人又打开了那个口子,母亲去关水的时候误触电线,给电死在了那里…… “出了这样的事情,自然是物业的责任。物业公司赔了一笔钱,但水桶的主人是谁,却一直没有定论。” 我叹了口气:“所以,偷水的人肯定是彭老太太吧?” “邻居们都说是她,毕竟这种事情只有她能干的出来。我们得知此事后,就跟踪那个小伙子,果然发现他最近心神不宁。 “后来刚一接触他,他就崩溃了,一口气把自己干的所有事情都招供了。他说自己也是看了十恶连环杀人案的新闻,想搭个顺风车…… “对了,我们还给他录了视频,让他在媒体上认罪,一来显示警方侦查能力强,彻底警告和震慑那些企图搭便车杀人的人;二来也是给无脸男那伙人看的,让他们见识一下我们的高效率!” “那效果如何?”我问。 她停了一下:“等你俩回来再说吧。” 沈喻接过话去:“最近天空中增加或者减少了什么异象吗?” “没有,还是老样子,打打雷,闪闪光——你们可不知道,前些日子不是全城恐慌,搞得人们都纷纷搬家离开吗?这几天简直又反过来了! “全国各地的人都来魏阳拍‘极光’,尤其是那些个网红,一边看还一边发抖音、发微博。魏阳最近真是每天都上热搜和头条,游客简直暴增,这种异象都快成魏阳名片了。” 我目瞪口呆:“这也能行?” “对啊!而且这些人仿佛完全不怕死似的!好多小年轻的,满世界去找十恶案的现场——拍照、录视频。警方越是如临大敌,他们就越觉得是炒作的机会。 “这些日子我们都抓了好几拨私闯现场、扰乱秩序的人了,就这样都禁止不绝。我们除了防备无脸男,还得防着网红们,快累劈了!” 我正听着林瑛抱怨,沈喻忽然又开口了。 “对了,那个‘木桩计划’里的顾保田还好吧?” 第五百七十四章 寻找顾保田 还没有等林瑛开口,沈喻就一连串地继续说着。 “我建议你们尽快把他控制起来,因为他很可能就是西夜考古失踪的那个叫云疆的家伙,他还有另一个名字,就是黄善保。他就是西夜遗址考古队失踪案缺失的那最后一环。” 等她讲完,就听见电话那头长叹一声。 我心里一凉,估计又被无脸男先行一步了。 沈喻在电话里慢慢说道:“还是等你们回来再说吧。” “是不是顾保田出事了?”沈喻着急地问。 “就在悭吝那个案子刚破不久,第九恶又出现了……”林瑛无奈地说,“你们再不回来,十恶眼看就要凑齐了。” …… 闻廷绪算是够义气,听说魏阳那边有急事,他马上帮我们定了航线,从喀什直飞魏阳。 “你们先回去,我还要在这里等几天,等警方处理完剩余的事情再说,这一次,我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来颠倒黑白。” 到魏阳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林瑛早早就在机场等着我们。这次西夜探访对闻家是莫大的事,但对解除整个城市的危局却没有多少作用。 刚一上汽车,沈喻就揪住林瑛,让她跟自己讲第九恶的事。林瑛叹口气说:“幸亏之前安排了一个‘木桩计划’,顾保田这才保住了性命,不然肯定就挂了。” “他人呢?人在哪里?” “虽然没死,但也昏过去了,严重脑震荡,还不知道能不能说话。”林瑛摇着头说。 “他人呢?” “放心,已经被严密保护起来了,他现在在一个连苍蝇都飞不进去的地方,而且还安排了专门的小组,二十四小时贴身陪护。” 沈喻松了一口气,她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 “只要没死就好。” 我明白她的意思,只要人还活着,那华鬘就有观灯的可能。即使他不能开口,华鬘也能从意识中挖出他的过去。 “还是赶紧说说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急匆匆问道。 “说起来话长,容我理一下思路,这个案子简直就不是谋杀,是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发生的……” 找到顾保田的,是雷坛五沓街派出所的民警小桓。 刑警队人员有限,一般协助筛查的都是派出所民警。小桓是个新人,去年夏天才毕业,他干劲十足,被所里称为“小超人”。 最近魏阳市连发大案,所里的人也在纷纷议论特别组成立的事儿。小桓对特别组十分向往。 “要是哪一天能进特别组就好了。”他经常跟同事们如此念叨着。 “那你小子得立个功。”师父老邵教育他,“比如现在特别组就有个协助调查的任务,要找这么一号人。” 小桓拿起来一看,是一张特别模糊的监控照片。 “这照片是去年冬天拍的,上面的人叫顾保田,在魏阳好几年了,开过早餐店什么的。 “听局里走访的人说,他是个很奇怪的老板,除了在店里盯着之外,平时深居简出——他原来还是个老师,但是你说奇怪不奇怪,他居然没有留下过什么照片。” “不可能吧?身份证和教师资格证上总有照片吧。” “有倒是有。”老邵哼了一声,然后点起一支烟说,“不过都不能用。” “为什么?” “因为每次拍这种证件照的时候,他就会暴胖或者暴瘦,虽然能用电脑还原出一个正常的相貌,但那毕竟不是现在的样子。听特别组的人说,他当老师的时候,就拒绝跟人有任何合照……” 小桓笑了:“这种人,八成有案底,或者是逃犯。” “你小子满脑袋鬼聪明,不过还差点儿意思。听说人家的身份信息还受保护呢,没准是污点证人什么的,怕追杀啊。” 小桓拿着监控照片,瞄了半天,问:“这是在哪里拍到的?” “慈沽区,小子,跟咱们的片儿区隔着十万八千里呢。所以你还是老老实实在这个小派出所待着吧,别想有的没的。” 但小桓却不服气,他还是从师父手里要到了顾保田的资料。他趁着午休的时候,把材料研究了一遍,发现这个人周围没有一个相近的人。除了最近几天给自己原来的员工留了份遗嘱之外,简直就一直潜在水底。 这种人,无亲无故,藏得很深,找起来可不容易。 小桓又研究了一遍顾保田给员工打电话的那个地方。 那是个在河边的电话亭,跟这个城市所有电话亭一样,它外表早就老旧不堪,而且因为那条路在修路,所以周围乱糟糟的,连个监控摄像头都没有。 情况很清楚,从拍照到躲摄像,这个顾保田一直避免露脸,暴露隐私是他最不想的事情。 要从几百万人口的魏阳找一个人很难,要筛选出一个连监控都躲避的人,那就是难上加难。 小桓把资料重重放在桌子上,他感觉自己是没有进特别组的机会了。 他长叹一口气,但突然一个念头飞进了他的脑海,就像夜空一闪而过的流星似的。 ——顾保田这么在意不被人发现,那么他肯定研究过这个城市的所有监控区域!而这几年随着“天网”工程的发展,整个魏阳大大小小的街道,甚至连偏远一点的乡下路口都安装了摄像头。 魏阳已经是一个几乎被摄像头全覆盖的城市了,没有监控的地方少之又少。 所以,如果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件事,找到顾保田反而应该更容易一些!因为他只要没有离开魏阳,那能够活动的地方就十分有限! 小桓立刻登录了内部网络,可惜他没有足够的权限查看全市摄像头的位置。 他想了想,给在信息中心的同学挂了个电话,请他帮忙,把全市摄像头未覆盖的地方都标注出来。 “你小子想干嘛?想犯法吗?”老同学质问道。 “别扯淡,这是办正事用。” “不行,这是绝对机密,叫你们所来个公函再说。” 看老同学不帮忙,小桓只好公事公办,还好师父是副所长,他帮小桓做了申请,很快,信息中心的回文就发了过来。 小桓一个个筛选着地图上的那些地方——顾保田是去年年底前变卖早餐店开始“隐居”的,所以他藏身的地方,肯定是半年前就没安监控的地点。 他看着看着,心里慢慢有了十足把握。 第五百七十五章 第九恶 “就这样把顾保田找到了?”我瞪大眼睛问。 “没错,小桓找出来了半年前到现在一直没有监控的地点,接着又找到顾保田最近打电话的那个电话亭。他筛选出来了一个地方,从那里到电话亭一路都没有监控。 “他把这个发现告诉了特别组,特别组在附近进行了秘密排查,就这样发现了顾保田。” 她接着说:“按照咱们原来的计划,我们决定先不要打草惊蛇,先来个守株待兔。” “我们跟了顾保田很多天,发现他时间安排很有规律——早上五点半就出门,来到小区门口买油条豆浆,那会儿基本上没什么人。 “等早高峰一过,他再去菜市场买一天的菜、肉,那也是客人最少的时候。然后他整个白天都不会出门,到了晚上十点之后,才会偶然出来放放风。” “而‘嗔恚’这个案子,就是在他去菜市场的时候发生的事。” 顾保田所去的菜市场叫元龙里市场,传说汉末名臣陈登年轻时曾经到过此地。陈登字元龙,所以地名也得自于此。 元龙里主要经营瓜果菜蔬,有一百多个摊位,也算附近最大的市场之一了。市场每天十点开门,但商贩们往往早就收拾好了。而顾保田总是提前半小时到来,这里的菜贩们都对他有印象。 “就是那个喜欢吃新鲜菜的大哥。”他们以为顾保田来是挑新菜的。 就在七月二十一号早上,顾保田一如既往地来到菜市场。当然,特别组派出的两个人也一前一后跟着他。 为了不引起顾保田的警觉,特别组采取轮班制,每天都派不同的人跟踪顾保田。这天值岗的,正好就是小桓和另一个同事。 顾保田走路慢悠悠的,他有个毛病,就是总冷不防会回头巴望,前两天跟踪的一个警员就是因为躲闪不及,被他看个正着,没办法只好中途提前换班离开。 这一天也是如此,顾保田走走停停,小桓比较警觉,而且脑子也很清醒,他知道目标肯定会去菜市场,所以故意跟远了一些。就这样,顾保田屡次回头“突袭”都没有发现他。 但凡事有利有弊,正是因为如此,后来案件发生的时候,小桓他们也没办法第一时间冲到现场,阻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那天顾保田来到菜摊前,他吃的菜不多,但每次都挑选得很慢,而且他从来没有固定买菜的摊位。 据菜贩提供的证词,他正在挑着苦瓜,一个二十郎当岁的年轻人忽然朝他走过来。 “哟,这是顾老师吧?” 顾保田一惊,他指着年轻人问:“你是……” “您是顾老师吧?这么多年过去,可显老了!”年轻人语气里都是感慨。 顾保田看着年轻人,他眼神一变,好像认出来什么。他微微点了两下头,刚要说话。就在这时候,只见年轻人突然从后背拔出一把刀,噗噗两下捅在了顾保田的胸口上。 顾保田当时满嘴淌血,白眼一翻就倒在了地上。 “杀人啦!”菜贩吓得把摊位上的苦瓜、黄瓜砸向那个年轻人,然后疯狂地喊着,“救命啊!” 小桓跟另一个同事因为怕暴露,一直在三百多米外盯着顾保田。他们没想到事发突然,只好一边报警,一边疯狂朝行凶者追去。 “住手!警察!” 那个行凶者见警察一喊,立刻掉头就跑。谁知道这时候不远处的肉贩们也围了过来,他们一个个拿着铁铤尖刀,想办法帮小桓拦住年轻人的去路。 “放下凶器!赶紧投降!”小桓边追过来,边掏出手枪朝他大声喊着。 那人依旧在菜市场里拼命逃窜,他不停挥舞着匕首,张牙舞爪地朝围拢过来的人群嚎叫着,他显然已经疯狂,已经没有了理智,在这种情况下,小桓只能鸣枪示警。 “再不停下来,我就开枪了!”小桓朝天开了一枪空包弹,见那个人还没有闪开,于是举枪瞄准他奔跑的右腿就击发了扳机。 砰—— 就在这一枪打出去的瞬间,菜市场顶棚上忽然跃下一个身影,它将年轻人猛地一举,用他的身躯迎接住了那枚飞来的子弹。 那个身影就是无脸男! 年轻人发出一声哀叫,子弹穿过他的背部,硬生生地打出来一个血窟窿。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无脸男掏出一把奇怪形状的小刀,这种小刀活像柳叶状的手术刀,他举刀就往年轻人头上刻去…… 砰砰砰! 小桓一看是无脸男,急得连连扣下扳机,把剩下的三颗子弹都朝它射去。 无脸男并没有躲闪,那三发子弹完全没有落空,但也完全对他没有作用。正在此时,只见另一个同事从背后冲出来,他无声无息地站出来,将自己配枪的子弹送进了无脸男的后心部位。 无脸男的心脏是最脆弱的部分,这是加入特别组的每个人都要学习的“常识”。刚才小桓那架势完全吸引了无脸男的注意,所以同伴才能够浑水摸鱼,直接朝它的命门连发五枪。 小桓只听到无脸男惨叫一声,虽然这几枪并不致命,但它显然已经无心恋战,它腹中发出一声哀鸣,然后腾空而起,连着几个跳跃飞出市场,消失在前面一片民宅的屋顶上。 两个人急忙冲上去,他们发现顾保田和年轻人都还没死! 因为全市都处于一种紧急状态,警方都时刻待命,所以刚击退无脸男没有多久,警车和救护车就纷纷赶到,把顾保田和行凶的小伙子拉去了医院。 “无脸男原以为小伙子死了,还想在他额头上刻上‘嗔恚’两字,结果刚写个‘口’,后背就中了枪——第九恶虽然已经出现,但好歹并没有死人,我就怕无脸男并不会善罢甘休。” “弄清楚原因了吗?那个小伙子为什么要杀顾保田呢。” “行凶人还没有醒过来,不过,据我们跟当地了解,这个人以前曾经是顾保田的学生,他是个学校里的火爆分子,经常挨老师骂,也经常辱骂老师。 “”所以他心里一直埋下了嗔恨的种子,长大了境遇不佳,想到少年时所受的侮辱,所以想仓促寻仇,也是可能理解的吧?” 第五百七十六章 幕后之人 沈喻默然不语,林瑛想起什么来,继续说道:“对了,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那个一直若隐若现的聂晴,终于被我们查到了一些马脚。 “她一年之前曾经委托过一家境外的咨询机构,这些人偷偷在魏阳做了一个问卷调查,因为整个调查都是保密的,而且执行人在境外,所以长期以来根本没有被发现。 “不过幸亏十恶案闹得沸沸扬扬,有个敏感的慈沽区大妈看了报道,忽然回想起以前被人发过一个问卷,答完了问卷给一百块钱。 “问卷的具体内容她记不清了,但记得是品评邻居的事儿。比如邻居里有没有各色的人,你最讨厌身边邻居的哪一点,等等等等。” “不对呀,”我说,“那些大妈们可不爱上网,境外机构怎么调查的?” “招募的学生兼职零工,一天四百块钱,略微丰厚,大家都抢着干。而且这种问卷调查很多,还打着一个社会学研究中心的名义,合情合理,学生们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异常。” 沈喻叹口气说:“所以,我们原以为,那些被害者的情报是无脸男收集的,他们行动力强大,而且能飞檐走壁,脱离在监控体系之外,但是没想到他们还是用了这种调查手段。” “无脸男的监视可能也是手段之一,不过两种方式的覆盖面更大,他们调查得早,而且方式多样,所以掌握的信息比我们多得多。”林瑛补充道。 “不过幸亏多了这一种调查方式,让我们顺藤摸瓜,找到了那家境外机构。 “机构注册在塞浦路斯,早就是人去楼空,而且已经被注销。不过我们还是在网络上查到了当时的注册信息,你们猜控制人是谁? “就是跟购买槐西庄经营权的同一家公司!就是那个注册在维尔京群岛的企业。” “这家公司的名字叫什么?”我问。 “希亚基金。就是中文拼音的希亚,是不是听起来跟西夜有点像?”林瑛问我。 “对,‘夜’这个字,在古语里就念做‘亚’。” “我们专门请教了国际税务和法务的专家,经过层层筛查,终于找到另一家注册在库克群岛的基金管理公司,这个公司才是所有这一切的母公司。” 林瑛低头翻了一下资料,接着说:“这家公司叫帕达模基金管理,你看看,这是英文名字,padma。” “这是什么语?”沈喻看我。 “好像是古代梵语,padma,钵昙摩华!” “什么意思?” 我惊叫道:“就是红色莲花的意思。” 沈喻倒吸一口凉气。 “跟聂晴有关吗?” 林瑛点点头:“注册人又是那个罗伯特·杜尔,不过这些日子,经过国外同行的查访,他们发现这个杜尔只是一个商业律师,他背后的老板是一个女人,一个十分年轻,而且在近些年才声名鹊起的女人。 “她的外文名字是努茜菲拉·尼耶依,她没有留下任何照片,但我们推断她就是红莲酒吧的老板——聂晴!” 沈喻忽然激动起来。 “我们先去会会这个女人,如何?” 林瑛一惊:“你就不怕打草惊蛇?” “槐西庄一战,不早就打草惊蛇了吗?现在这条蛇非但没有藏匿,反而光天化日直接犯案,说明他们的目的快要达到,简直无所顾忌了。这种情况下还不如单刀赴会,一探虚实呢。” 林瑛沉吟半天,说:“也不是没有道理——那我们去她的公司?” “不,”沈喻摇摇头说,“咱们去红莲酒吧。” 酒吧街比以前冷清了很多。因为槐西庄那晚上的一场大战,把想来这里夜里逍遥的客人们都吓坏了。 滨川酒吧街生意惨淡,但听说山阳酒吧街却每天客流爆满,毕竟痛饮欢歌也是人类的重要需求之一吧。 华鬘就曾经说过,跟人间相比,阿修罗界只有无边的战争、暴力和痛苦。 宇宙中或许没有天堂,因为现在的人间就是天堂,虽然这个世界还有着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之处,但和连年战争、炽热荒芜的阿修罗界相比,人间就是他们向往的天堂。 整条酒吧街安安静静,只有一直在这里打扫卫生的那位大爷靠在柳树下面休息。 红莲酒吧还在营业,这里下午本来就客人稀少,不过附近有一些写字楼,白领们有到这里聊天、谈事的习惯。 我们推门进去,常山正靠在吧台上打盹儿,他听到门响了一声,揉着眼睛坐了起来。 “欢迎光……大哥,您可好些日子不来了——怎么今天带了俩女的……” 我使劲瞪他一眼,他冲我做个鬼脸,吐吐舌头,我知道,他说这句话肯定就是故意的。 “你们老板呢?”我问。 “哪个老板?大老板吗?”常山端了三杯水过来放在桌上,“都有两位美女了,您还不知足?” “警告你,这是物化女性!”我使劲给了他一拳头。 他吐吐舌头:“得,那要不我陪您?——我们老板经常不在,您又不是不知道。” “能联系上她吗?”林瑛淡淡地问。 常山看一眼林瑛,大概她气场太强,他被镇住了。他没敢继续嬉皮笑脸,而是严肃地问:“您找她有什么事儿吗?” “我是警察。”林瑛说。 “得嘞,我马上给她打电话。” 常山跑到吧台前,给老板拨了电话,他挂断电话,对我们说:“两位稍等,老板马上就赶过来。” 十五分钟之后,我们听到外面一阵引擎轰鸣,只见一辆红色的超级跑车飞速过来,然后又一个刹车,正好停在门口的停车位上。 聂晴还是那个聂晴,她烈焰红唇,一身清凉打扮。她迈步下车,举起帽子遮住阳光。常山早就冲到门口,恭恭敬敬地替她拉开店门。 “老板好!”他直接鞠了一个九十度躬。 聂晴伸手,把自己的包和帽子递给常山。她望了我一眼,朝我会意一笑,从吧台上拿起一杯苏打水,不徐不疾地朝我们走来,然后嫣然一笑,语气诚恳地问道:“各位领导,请问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第五百七十七章 过招(1) 沈喻笑了一下,完全没有回应,林瑛和我一下子愣在那里。 因为来找聂晴是她的主意,我对谈判这事儿外行,能不动脑子就不动脑子,林瑛诸事缠身,现在估计满脑子都是浆糊,也根本没有腾出精力来想怎么问询。 偏偏沈喻只是笑,也不说话,所以弄得整个场面十分尴尬。 其实仔细一看,聂晴又何尝不是如此,她也被尬在了那里,她这次过来,肯定做了十足准备——被询问什么,自己如何回答,她心里肯定过了无数遍。 本来想的是舌战群儒,可来了一看,面前却坐着三个大傻子。所以她想好的说辞也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有力也使不出来,即便使出来也不见效果,就算见了效果,那也是瞎效果。 所以最后还是聂晴忍不住再次开口,这次找来搭讪的人是我。 “言兄,听说你跟廷绪大哥去了一趟新疆,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我脑子“嗡”的一声,不知道为什么,每次面对聂晴,我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这种感觉,就是浮华不实。 或许正如闻廷绪所说,聂晴出身富贵,自然也就离我们这些草民遥远了一些吧。 我只好尴尬地笑着,语无伦次地回答道:“这个,魏阳最近不是很乱嘛……就早点回来了……” 聂晴一笑:“也是,这个城市离不开几位精英——沈老师,又见面了,您还是那么有魅力。林队,初次见面,您跟电视上一样英姿飒爽。” 沈喻又笑了一下,依然闭口不言。 林瑛使劲瞥了她一眼,然后回头,满脸堆笑着说:“聂小姐,久仰大名。” “虽然时间不对,但要不要喝一杯?”聂晴朝常山招手道。 “警察有规矩,工作时间,不能饮酒。”林瑛客气地拒绝说。 “哦,”聂晴咯咯笑着,“那给我拿一杯,然后拿三杯苏打水。” 常山答应一声,赶紧端来四个杯子,把三杯气泡水放在我们面前,然后恭恭敬敬给自己老板倒上了一份山崎白州。 “三位领导,莫非你们百忙之中,只是找我来聊聊天吗?”聂晴见我们总不开口,索性忍不住直接问道。 我和林瑛面面相觑,这时候沈喻终于开口了。 “聂老板说得没错,我们就是想来观赏一下你。” 林瑛差点儿把一口气泡水喷出来。我也瞪圆了眼睛,看看沈喻,又看看聂晴。 聂晴的脸色开始苍白起来,她显然已经生气了,因为沈喻这句话相当不礼貌。 但她最后还是忍了下去,她皮笑肉不笑地哼了一声,然后端起酒来,说:“如果理解没错的话,沈老师您说的观赏,就是来看望吧?我以为又是什么公事呢?原来三位是来交朋友的,那希望以后能跟三位领导多聚!来,为咱们即将开始的友谊干一杯。” 我只好跟着举杯,这种情况下,林瑛也只好举起杯子来。不过沈喻依然无动于衷。 “沈老师,今天日头暴晒,您是不是身体不适,中暑了呢?”聂晴看着她问道。 我心里也有些慌乱,沈喻从来没有这么胡言乱语过,她现在这个状态,简直就像最初的华鬘附体一般。 林瑛现在已经稳住了阵脚,她喝了口苏打水,正准备开口问问题,但就在这时候,沈喻忽地站了起来。 “不行!我要去上厕所!厕所在哪儿边?!” 我彻底风中凌乱,她今天究竟是怎么了?难道今天真的身体不适、精神错乱了? 常山赶紧指指卫生间的位置,沈喻踉踉跄跄地站起来,谁知道她晕头晕脑地跑错了方向,还一下子撞在了桌子腿儿上,把桌上的几个杯子撞翻,倒下的白兰地哗地朝聂晴那边荡过去。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聂晴嗖地一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躲开了淌下去的酒液。 “哎呀!”常山大喊一声跑过来,“老板,没洒上吧?要不要换个地方坐?” 聂晴站起来,她气呼呼地望着绝尘而去的沈喻,使劲一甩手,对常山怒声说:“那还用说!赶紧收拾干净了!怎么老买这种晃晃悠悠不稳当的桌子!” 常山慌慌张张地收拾桌子,这时候只见沈喻又溜溜达达走了出来,她一跳一跳着,看上去就像个中二少女似的。 “哟,怎么换地方啦?”她走到桌子前面,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问我。 “不是……刚才碰着桌子,水和酒都洒了嘛。”我说。 “谁碰的?”她看向聂晴,问,“聂老板,刚才看您进门挺稳重的,怎么不小心就把桌子碰歪了呢?” 聂晴脸色煞白:“你……!” 林瑛双手捂着头,好像一脑门子官司的样子。 我心里砰砰直跳,不是怕沈喻弄砸局面,是怕她真的出现问题。 “你没事吧?”我终于开口问道。 “没事,没事——哎,聂老板,你站着干嘛,坐下啊!这是你们家的店,你还这么客气——哦,对了,你的真名,不叫聂晴吧?” 沈喻嗓门很大,此话一出,整个酒吧里顿时鸦雀无声。 我跟林瑛都怔怔地看着聂晴,就连在吧台的常山都愣住了。 “你——你说什么?”聂晴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我在问你的真名字,聂老板。” “我、我的真名?”聂晴还在愣着。 “对啊,我们已经有足够证据,证明你在国内用了一个化名,你是拿着一个名叫聂晴的某国护照,但你其实还有另一重身份。” “哦,哈哈哈哈!”聂晴突然大笑起来。 我也明白了沈喻的用意。聂晴这么快赶过来,说明心里对有破绽的问题进行了足够预演。她只想过来一趟,滴水不漏地回答完问题,洗清自己的嫌疑,说不定还反将我们一军。 但沈喻明显就没有按照套路出牌,她先是让聂晴焦急,然后又把她惹恼,最后在她情绪最不稳定的时候突然抛出预料之外的问题,打她个措手不及。 不过,聂晴显然也不是吃素的,她很快就稳住了阵脚。 “沈老师,我们家很早就搬到了国外,我当然还有一个外国名字。” “是叫努茜菲拉·尼耶依吧?” 第五百七十八章 过招(2) 聂晴显然毫无准备,她一下子被打慌了。 “有一家名叫钵昙摩华的基金公司,就是聂总您的产业吧?就是这家公司通过白手套控制了槐西庄,然后通过一家社会研究中心做了邻里关系调查,当然,还买下了这家红莲酒吧,哦,对了,还丢过一辆汽车。” “沈老师,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聂晴果然是聂晴,随着沈喻层层发问,她反而倒越来越冷静下来。 “在说你听不懂的话啊。”沈喻对她呵呵一笑,“放心吧,查清你的来历,查清你假冒身份后的真相,对我们来说只是时间问题——你可要加油哦!” 她居然又开始耍宝!这样的沈喻我从来没有见过,她这到底是想做什么,为了刺激聂晴?为了逼着她匆忙行动?为了让她失去定力,露出马脚吗? 但聂晴显然也有十足准备,她冷笑一声,从随身包里拿出一叠照片,“啪”的拍在桌子上,然后冲着我眯起眼睛,一脸肃杀之气。 “言兄,承蒙我叫你一声大哥,但你居然派自己亲戚来盯着我,这未免也有点太不厚道了吧?!” 我被她说得一愣,结果一看照片就明白了! 原来照片上的人正是我那个写小说的堂兄,当然他身边还有那个叫宣粱的小书迷——他们是怎么摸到聂晴这条线索的?我这个不着调的堂兄又知道什么内幕? 林瑛也拿过照片,她盯着我,好像也开始怀疑我擅作主张,私下调查似的。 “他确实是我亲戚,不过……” “不过什么?”聂晴收起照片,放回自己包里,“真心希望你们收手,不要把精力放在我身上。” 她站起来,朝常山那边说了一句“我买单了”,然后抛下我们,推门而去。 聂晴走了,除了沈喻不以为然,我和林瑛尬坐在那里。常山也远远站着,他局促不安——明知道我们是不受老板欢迎的人,但因为是客,所以也不好赶我们走。 林瑛给我递个眼色,因为这里显然也不是说话的地方。我点头会意,于是站起身来,拉着沈喻就走。 “您三位慢走……”常山在吧台后面小声地嘟囔着。 我们推门出去,外面大马路上还是热浪炙人,那个清洁工老大爷已经开始在树荫下清扫树叶了。 这个城市,就是靠千千万万的普通人来维护的啊。 林瑛站在街上,满脸愠色地问沈喻说:“沈老师,您今天到底唱得哪一出戏啊?” “哪出戏?捉放曹呗。”沈喻毫不为忤地笑笑。我们仨正朝停车场走,但她忽然转身奔着那位扫地大爷而去。 “您好!”她使劲朝清洁工喊了一声。 那位大爷吓了一跳,他猛地回头,当看清身后只是一个天然无害的女人,这才捂着胸口,喘着气说:“姑娘,你这一嗓子,可把我吓死了。” “大爷,听口音,您是本地人?” “对对对!孤老头子,拆迁户,也不缺钱,但老闲着闷得慌,找点事儿干,老得慢。”大爷用毛巾擦着汗,呵呵笑着。 沈喻特别客气地微微弯下腰,认真地问:“您经常在这条街上工作吧?” “那可不是!快一年了!” “您对这片街上的酒吧还有客人,都很了解吧?” “那可不是!我每天坐在这里无聊,就在路边观察人来着。” “这家酒吧,”沈喻指着“红莲”问,“有没有奇怪的客人经常来呢?” 大爷停住了扫地的动作,他眼睛眯了起来,仿佛在想着什么。 “照理说吧,也没有什么奇奇怪怪的客人——但怎么说呢,客人不奇怪,但这家酒吧却有点奇怪。” “哦?”沈喻急着冲我跟林瑛招手,林瑛急忙走过来,给大爷递上一瓶水。 “您可以给我们讲讲嘛。” “你们不会是到处挖什么料的八卦记者吧?”大爷警惕地看着我们,“听说告诉什么内幕消息,还有车马费什么的?” 我哭笑不得,伸手去摸钱,但发现自己没带现金。 “我这有二维码……”大爷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塑料的二维码来,“微信的。” 林瑛早就手疾眼快,先给大爷发了个最大的红包。大爷点开红包,咧着嘴笑了。 “这家酒吧啊,员工很少,而且也没有人出来拉客——你们可不知道,白天这里安静得就像坟地,到了晚上可真是鬼影重重!全是人呐! “各家酒吧为了多带点儿客流,都派专人在门口拉人,还有穿得很少的女的,你说说这世道——但唯独这家红莲,生意一般般,但从来不拉客。我帮他们家算过账,肯定是亏的!” 他说得口渴,又喝一口水:“还有个奇怪的事儿,就是这家酒吧每个月都会有一天关门,然后弄一个叫什么化妆舞会,我隔着窗帘缝儿看见过,里头的人都戴着面具,哎哟可吓人嘞!那才跟闹鬼似的,我可不敢看了!” 大爷说得声情并茂,林瑛忙不迭地问:“这种化妆舞会,一般都是哪天办,有规律吗?” 大爷摇摇头:“反正每个月都有,但时间不知道,有时候月底,有时候月初,有时候月中。” “这个月呢?办过吗?” 大爷果断地继续摇头:“还没呢。” 林瑛看我一眼,我明白她的意思,这个月已经二十多号了,那说明舞会肯定就在这几天举办——只要我们派人盯着这里,肯定能抓住机会。 我们跟大爷道谢,然后上车朝医院去。路上林瑛和沈喻没有再说话,她似乎对沈喻刚才的操作十分不满。 沈喻现在反而倒一身轻松,我好久没见过她这种精神的样子了。我俩一起坐在后排,她还用胳膊肘怼我一下。 “哎,咱俩还没有吃饭吧?” “啊?!”我愣了一下,旋即明白了,沈喻这是有事情要单独跟我商量。 “对对对!还没吃饭,我都快饿得低血糖了。”我夸张地喊叫着。 “行了吧啊!别演了!”林瑛一踩油门,“不就是想背着我念叨几句吗?我停车,你俩下去随便溜达!” 第五百七十九章 闻家平反 林瑛气呼呼地把车停在路边,然后一踩油门,绝尘而去。 我抬头一看,这里虽然还算市区边缘,但也是那种上不着村、下不着店的地方,周围全是一堆汽修店,路两边光秃秃的,就几棵新种的龙爪槐。现在四五点钟,还算晴天烈日,这里连个遮阳的地方都没有。 “你看,得罪她也不找个好地方。”我故意对沈喻抱怨着。 “得了吧你,演技太差!赶紧说正事,先把你那个不着四六的堂兄找到,看看他到底知道多少内情——林瑛他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查出聂晴的嫌疑,他怎么会早就开始盯梢聂晴了?” “嗯,今天去问?” 沈喻抬头看看天,天上虽然阳光广布,但隐隐约约还能看到“极光”的影子。 “今天不去,明天你带华鬘去,如果他不说,就让华鬘直接打昏他观灯!” “……好吧。”虽然他是我同族堂兄,但一想到他那副故弄玄虚的样子,其实连我都想打昏他。 “你们今晚就候在医院里,等华鬘一出来,赶紧让她给顾保田观灯!”沈喻就像布置任务似的,一件事一件事地说着。 “还有什么事?” “你从网上搜一搜闻廷绪的消息。” 我恍然大悟,赶紧打开社交媒体,果然看到了“it富豪为父翻案”、“为父母洗冤23年”、“西域考古遗址再现天日”等等标题。 点开一看,只见网上还有他新闻发布会的录像,在录像里他列举了种种证据,包括最新检测出来的干尸dna信息。 “西夜遗址发现的女性死者,就是我母亲的遗体……”他说到这里哽咽一下,然后继续念着稿子,“父亲和费唐研究员的遗体尚未找到。通过在母亲遗体及其附近发现的线索和信息,完完全全证明了一件事,那就是原来的案件侦查和判定被严重误导了…… “……我现在希望尽快找到真凶,找到那九个杀害我父母,携宝潜逃的临时工,将他们绳之以法…… “……我依然相信权威机构,相信他们有改过的勇气,相信他们有自我批评、追求真相的勇气…… “……本人在此宣布,无计划申请任何国家赔偿,无计划追责任何人物,我只要真真正正的真相……” 网上紧跟着一串串跟评,里面无不是对错案的谴责、对闻廷绪不幸的悲悯,以及对他有礼有节回应的赞誉。 “霸气!” “23年忍辱负重,出人头地;23年拼命努力,为父母洗屈!” “做人要做闻廷绪!” 我再回头看着新闻发布会,镜头扫过台下,我看到了蒜队长那老迈的身影。他战战兢兢,惶惑不安地坐在台下,不停用手擦着汗水。 当闻廷绪念完“不追责、不索赔”的声明,当主持人拒绝任何记者的提问后,发布会也随之结束。这时只见蒜队长颤巍巍站起来,冲到闻廷绪前面,朝他扑通一声跪下。 “小绪,当年我对不起你啊!” 蒜队长伏地忏悔着,镜头纷纷对准他,我听不清他在念叨着什么。 我知道,当年那个案子如此判断,跟他有密切的关系,但在后来的日子里,也正是他对自己经手的案子产生了怀疑,所以他才毕其一生,追寻这个案子的真相。 他甚至主动联系闻廷绪,提供了自己的疑问和信息。他拖着年迈的身体,使劲翻着自己签字画押的案卷,他也知道案子反转就是打在自己脸上的一记重重的耳光,但他仍然坚持真理,不掩己过。 我相信,闻廷绪肯定会原谅他的,因为如果没有这位老人,他或许也不能坚持到今天。 可是,我看到的却是另一幕情景。 就在蒜队长跪在他面前忏悔的时候,闻廷绪却像什么也没有看到似的,他迈着步子,从蒜队长旁边擦身而过。 弹幕立刻炸了。 “这就是当年办案的那个老警察吧?” “装什么孙子呢?把人家父母钉在耻辱柱上二十多年,现在还有脸来祈求家属同情?” “他是怕追究责任坐牢吧?跪地上又不花钱?” “作秀!让人看了就觉得恶心!” 沈喻拍了拍我肩膀,把我手里的手机掐灭。 “算了,别看了,就算跪在那里的人是你,他也不会理睬你的。毕竟是二十多年的仇怨,不会那么快就能烟消云散的。” “要不要给蒜队长挂个电话,安慰他一下?” “不用了,他肯定还在难过,等他情绪平息了再说吧。”沈喻拉着我,继续往前走。 主路上车来车往,灰尘障眼,西边的天空上,夕阳缓缓朝地平线沉了过去。 “咱们吃饭去吧?”沈喻忽然跟我说,“我肚子是真的饿了。” 我点点头,招手打了一辆车,为了节省时间,我们直奔市局附近的一家馆子,那是她最爱的餐厅之一。 沈喻可能真的饿了,也或许是她在为第二天任务繁重的华鬘储存能量,她点了七八个菜,然后甩开膀子大吃大喝,把餐厅老板都看惊了。 “您二位这是干嘛去了?难道这是刚从沙漠回来吗?” “您算说对了。”我冲他笑笑,心里却想,你还没见过真能吃饭的女人呢。 沈喻吃得风卷残云,将桌上的食物一扫而空。她捂着肚子,哎哟哎哟的。 “不行,不能吃了,再吃肚子就爆炸了——不过,我要跟你说件事。” “什么事?” 沈喻笑眯眯地看着我。 “那个我,感觉回来了。” “什么意思?” “刚才在红莲酒吧,我感觉自己突然能看到许多东西了,就是之前跟你说的,逻辑奇点,我一眼就能察觉到酒吧里不对的地方,察觉到人身上不对的状态了!” 我看着沈喻,她脸色红润,眉飞色舞,满脸都是无法压抑住的开心。 “所以,你在酒吧激怒聂晴,是故意为之吧?” “对啊!你没看到她躲避泼出来的酒的时候,那反应速度有多快吗——瞬间移动、又瞬间还原,那种速度绝不是常人能做到的! “虽然不知道她是个什么角色,但她肯定与无脸男们有着莫大的干系!只要盯紧她,我相信一切都会水落石出的!” 她说完这句话,天空中又传来一阵隐隐的雷鸣声。 第五百八十章 戒备森严的基地 我们吃完饭回到局里,沈喻和我专门去了一趟综合办,办了可以去探视顾保田的秘密基地特别出入卡。听处里大姐说,这种卡整个局里只有五个人有。 “连局长都没给办。”大姐反复强调着。 拿了出入卡,我们开车直奔那个秘密基地。 跟原来不同,顾保田的病房在地下室第五层。他被看管在一个连窗户都没有的楼层,出入只能通过一部电梯,电梯得先从一楼上到十二楼,然后再从十二楼换乘另一部电梯才能下去。当然,所有电梯都需要刷卡。 “没有消防通道吗?”我问陪同的安保人员。 “当然有,不过每一个楼层,每一道门都上着锁,如果真的发生危险,那中控室再统一开锁,否则谁都出不去,谁也进不来——说白了,整个楼层都是密闭的,全靠一套换气系统维持,你可以把它想象成一个有重力的太空舱。” “明白了。”沈喻说,“这也是能设计的最高安保级别了吧?” “您还没看到更夸张的呢。”他把我们送到往下的电梯口,停住脚步说,“我没有进入权限了,祝您两位一切顺利。” 我们从十二楼坐电梯下到负五层,打开电梯,正对我们面前的是一堵灰白色的水泥墙。 “怎么回事?下错电梯了?”我正在犹豫要不要退回去,那堵墙却慢慢打开一个人脸大的方孔,里面还闪着绿莹莹的光。 “请刷卡。”那方孔说道。 我俩把卡往方孔里放了放,方孔响起了两秒钟愉快的音乐。 “请刷脸。”方孔继续说道。 “得。”我只好把下巴搁在方孔下面,一秒钟后,又是那段愉快的音乐。 “请不要离开,现在正进行虹膜扫描。”方孔提醒着。 愉快的音乐声再次响起,我觉得这次肯定过关了,谁知道方孔又出声了。 “请说一句不少于十个字的话,以便进行声纹验证。” “我是你大爷我是你大爷。” “谢谢!您的身份已确认,请稍候。” 严丝合缝的水泥墙忽然隆隆作响,一扇门就像浮出水面似的从墙上面显露出来。 “神奇。”我赞叹着往里走去,沈喻也想加个塞,但差点儿被随后关闭的水泥墙榨成肉汁。 “对不起,请闯入者退回验证。” 水泥墙里面有一道玻璃门,玻璃门前放着两把椅子,这肯定是给先进来的人用的。 看来设计者还比较有人性,知道一个一个验证起来相当麻烦,先进者等待同伴也需要很长的时间。 过了半天,沈喻才从门里钻出来。 “他大爷的,说我声线没通过,骂了它三分钟!” 我笑出声来“是不是当时按照华鬘的声纹录入的?” “我哪里知道?!办卡时也没采集过这些信息啊!都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收集的!” “现代社会,个人哪里还有呢。”我安慰她说。 我们俩又通过了两道认证,这才走进了一个亮如白昼的楼道里。楼道的白光刺眼,都不明白为什么他们非得搞这么亮。 出来迎接我们的是施鲢。 “两位老师,怎么样?这地方是不是连苍蝇都飞不进来?” “是,苍蝇都得被一关关身份验证烦死。”沈喻说。 “哈哈哈,我们打算以后把这里作为特别组的总指挥基地。”施鲢得意地说,“现在顾保田和那个行刺他的学生都在这里面。哦,对了,那个学生杀人的动机已经查明了,沈老师有兴趣听听吗?” “说吧,还征求个毛的意见。”沈喻怼他一句。 “这个人的名字叫张运强,当年是顾保田的学生。当时他学习不好,脾气更不好,经常跟老师同学们吵闹,闹得厉害了还砸桌椅板凳什么的,简直就是个暴躁老哥。 “顾保田早年教书的那个中学在一个江心岛上。岛上只有两个设施,一个是学校,一个是公园。公园是开放的,周围的人都通过一座桥来公园里溜达。 “因为江心岛很早就被保护了起来,所以公园里面树多、鸟多。事情发生的那天,张运强在三楼上课,课间时候出门,正好跟一个同学迎面撞在一起。 “他脾气是何等暴躁,上来就揪住那个同学领子搡了一把,那哥们也不是善茬,俩人你一句我一句就吵了起来。 “眼看事态越来越升级,马上两个人就要动手,张运强胳膊都抬了起来。这时候只听“啪”的一声,他们身边的窗户玻璃突然爆裂,哗啦一声掉落下来。 “顾保田就是这个班的班主任,他正好走到跟前,看见张运强一挥拳头,然后窗玻璃就砰然碎裂。他下意识就认为是张运强又在发火损毁公物。 “这种事情当然要处理。张运强和那个同学被顾保田叫到了办公室,顾保田先是把两人一顿批评,然后让他俩一人一半,赔偿玻璃钱。” “所以,张运强急了?”我问。 “没错,张运强认为自己是被冤枉的。他坚持不认错,不赔偿,还跟顾保田较劲。 “本来要一直坚持下去,顾保田可能会重新查一查这事儿,但这个时候,另一个同学却想息事宁人,不想在这么纠缠下去,毕竟一块玻璃也没多少钱。 “于是他主动跟老师认了错,承认玻璃是俩人打架弄掉的,也同意老师的处罚,愿意赔钱。 “这一下彻底把张运强架在了上面。他还在使劲辩解,但囚徒博弈,另一个人已经认罪了,他不认罪反而成了态度不端的表现。” “顾保田也怒了,他告诉张运强,让他下午叫家长来说。结果就在下午,整件事彻底失控了。 “下午第一节是语文,也是顾保田的课。他进门就发现张运强的座位空着,问旁边的同学,都不知道这家伙去哪儿了。顾保田以为他回家去找家长,也没有细问。 “他于是开始讲课,下午阳光正暖,顾保田讲着讲着就打起呵欠,学生们也都昏昏欲睡。就在大家无精打采的时候,只听一声巨响,教室的后门嘭地就飞了进来!” 第五百八十一章 年少轻狂 施鲢说得唾沫星子乱溅,把我都吓了一跳。 “怎么回事?你赶紧说重点!”沈喻怒了。 “……反正总之,当时屋里所有学生全都醒盹儿了!因为回头一看,就见张运强拖着一杆土枪,枪口正对着顾保田。 “顾保田当时已经吓傻了,他连连叫着,让张运强不要冲动。谁知道张运强怒吼着,他叫嚣说老师冤枉了他,他要杀了老师,以证实自己的清白。” “杀人来自证清白?这岂不是更加有罪了?” “哎呀,天底下开窍的脑袋不多,榆木疙瘩脑袋却有的是!总之学生们吓得面如土色,顾保田想跑,又怕张运强真的开枪。他惊慌失措地站在讲台上,眼看着自己一个黑洞洞的枪口一寸一寸接近自己。 “张运强走到了第一排,把枪口对准顾保田的面门。顾保田声音哆嗦着叫他别冲动,但张运强却冷笑一声扣动扳机。 “只听“砰”的一声,顾保田的头发都炸了起来,整张脸顿时变成了黑色。 “他没有死。不知道为什么,张运强只在枪里装了火药,并没有放上铁砂。顾保田大难不死,他嚎叫一声冲出教室,三步两步跳下楼梯,大叫杀人了! “张运强也不追赶,他从楼梯上朝下面又放了一枪,吓得顾保田玩命似的冲到操场上,然后嗖地就翻过墙头。他冲到江边,一个猛子就扎了下去…… “因为没有杀人,而且张运强还未满十八岁,所以只判了两年徒刑。但他拿的土枪是家里私造的,父亲也因为私藏枪支罪被判刑三年。 “张家因为失去了两个壮劳力,一下子困顿了下去。张运强的母亲带着妹妹改嫁,等他出狱回家,发现院子里的野草已经半人高了。 “而顾保田自那之后也辞了职,离开了中学,去了临近的樟树,做起了倒卖河沙的行当。张运强已经无家可归,听说后来南下,投奔自己在广东打工的叔叔去了。 “以张运强的性格,肯定这么多年一直恨着让自己家破人亡的顾老师吧——因为常年嗔恚杀人,整个事情也就是如此了。” 施鲢介绍完案情,先是把我们带到一个病床,隔着探视窗,指指里面的人说:“呶,里面就是张运强,那发子弹打在了他的肺部,血气胸,正在引流治疗。” 他又带着我们往前走了两个房间,这个房间的门密闭着,他敲敲门,只见铁门上的一块屏幕亮了起来。 “施警官。”一个穿着消毒服、戴着口罩,身上全副武装的人站在镜头前头说。 “来了两位领导,给人看看房间里的情况。” “稍等哈。” 那块屏幕黯淡下去,但旋即又亮了起来,这次显然开了广角模式。 我都惊呆了,只见房间里面用玻璃隔出来一个消毒病房,周围则密密麻麻坐满了同样全副武装的人员。 “基本就是全包围式安保。”施鲢笑着看看我们,“怎么样?万无一失吧?” 沈喻笑了一下,说:“过一会儿,我跟言桩想进去看看情况,只有我们两个人,可以吗?” “按规定绝对不行!”施鲢斩钉截铁地说完,然后又嘿嘿一笑,“不过我可以帮您请示一下领导,但需要时间啊!” “没问题,我们不急,凌晨申请下来都行。”沈喻耸耸肩说。 施鲢笑了:“沈老师今天格外通情达理。” …… 我跟沈喻在密室基地吃了夜宵,她今天心情不错,还想练一会儿瑜伽。我在她旁边,看着她伸展腰肢,舒筋活骨,眼看快到了凌晨,她这才停了下来,起身擦了汗,然后拿出纸笔,默默写着什么。 “是留给华鬘的纸条吗?”我问。 “对,如果她要在别人身体里就好了,我们俩肯定是一对好姊妹。” 我笑了——你都忘了之前你们是怎么吵架的了。 沈喻边写边说:“刚才我忽然想到一件事,当时我还不在意,但现在越想越奇怪——还记得有次咱们去四零七厂的事儿吗?” “就是你父亲以前工作的那个三线厂吗?也是你遇到黑船的地方。” “没错,你还记得,我撞见黑船时,曾经去过一个巨大的鸟笼子吧?” “记得,笼子有十来米高,里面却空无一物,对吧?” 沈喻点点头,她拿起手机,翻出一篇文章来。 “你看看这个。” 我接过手机,仔细一看,差点儿叫出声来。因为那篇文章是发在一个网红账号的头条文章里,而那个账号不是别人,正是那个整天神神叨叨、咋咋呼呼,不着四六、胡说八道的堂兄言桄! 那文章发表在一个名叫“言桄说案”的栏目里,讨论的就是关于四零七厂的旧事。 文章的大意就是四零七厂曾经是魏阳最神秘的三线工厂,而且没有之一。 四零七厂兴建于六十年代中期,国家在这里投入了巨大的资金,即使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对四零七厂的支持也丝毫没有减少。 四零七厂曾经云集了全国顶尖的电磁学专家,而且实验的项目一直在当时是“绝密”状态。别说外人和家属,就连厂子里大部分的工作人员,甚至工厂领导都不明白所有的事情。 文章里还说,作者经过实地探查,加上采访了各个四零七厂的老职工,收集了大量材料,而且邀请许多专业朋友认真研读,他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 众所周知,四零七厂是一个军用电子元件厂,但这其实并非它真正的核心任务——它当年只是一个以工厂为外壳的大型实验室!而这个实验室的目的,就是要研究一个特别的课题,也就是电磁武器。 在六七十年代,我国外部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当时的中国,可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打苏骂美,跟世界上两个超级大国同时干仗的国家。所以那个时候,发展高科技武器、通过弯道超车解决外部威胁,也成了当年政府的主要战略。 而现在已经烂大街的电磁,在那个时候还是最时髦的名词之一。所以,文章作者推断,四零七厂其实就是研制电磁脉冲武器的实验室。 文章的证据之一,就是山下的那个球形大铁笼! 第五百八十二章 迟到 我那个不靠谱的堂兄认为,那个大铁笼,其实就是一个巨型的法拉第笼,也是用来近距离观测电磁脉冲效应的东西。 “说得挺有道理的。”沈喻把手机收了起来,“你这个堂兄虽然到处惹是生非,可现在看来也不全是坏事。” “还不是坏事,简直坏透了好吗?!”我恨恨地说。 她笑笑说:“行了,还有二十多分钟呢,我先去眯一会儿,替华鬘补补觉。” “好好好,反正你们姐妹情深,都能轮流休息,就我这个傻小子连轴转吧。” 沈喻冲我微微一笑,她躺在床上,侧过身去。我拿过被子给她盖上,自己也躺在旁边,想小寐一会儿。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觉得有人在我脸旁边粗重地喘着气,不用说也知道是华鬘醒了。 我张开眼睛,果然看到了她的脸。不知怎么,她呼吸急促,神色显然很不正常。 我伸手摸起手机一看,现在已经零点三十分了,也不知道施鲢的申请获批了没有,如果获批,还要让华鬘去给顾保田观灯呢。 “你醒了?”我问她。 “嗯。”她点点头,满脸都是慌张的神情。 “怎么了?天底下还有你害怕的事儿?”我笑着捏了她一下脸。 谁知道她的脸“刷”的就变了,阴沉阴沉的,用一句诗来形容,那就是“山雨欲来风满楼”。 我感觉有什么不对,赶紧坐起来。 “是不是遇到麻烦事儿了?” 她望着我,忽然一字一句地问:“原来你就这样对她?” 我愣住了:“怎么回事?” “说!你俩到底什么程度了?!”她怒气冲冲一拳砸在我胸口,差点儿把我捶得憋过气去。不过这一下我被打明白了,我慌忙拿起手机,又确认了一下时间。 “你是沈喻?!” “对……” “还没过十二点?” “过了。” “那——华鬘呢?” “不知道,她好像——还没出来……”沈喻喃喃地说,但她忽然又回想起什么,一把揪住我头发问,“你原来对她这么轻佻,你俩肯定背着我没干好事儿!” “哎呀,疼疼疼!我干没干好事,你还能看不出来吗?”我龇牙咧嘴地争辩道。 沈喻这才松手,她把指缝里薅下来的头发一吹,然后左看看,右看看,问:“是不是磁场的问题?或者这里太封闭了,华鬘根本没办法跟我互换?” 我刚要说什么,只听外头传来轻轻的敲门声,我激灵一下,赶紧起身走过去拉开门,只见施鲢正吸溜着鼻子站在门口。 “哟,两位老师,上头批示了,您两位可以单独检查顾保田,不过有三个条件,一是不能影响治疗;二是探望时间段由上头随机指定,通知之前完全保密;三是探望时长不能超过半小时。” “第二条什么意思?”沈喻站起来问。 “说白了,就是为了防止有人借机搞事情,所以探视的时间由上头随机指定,比如我现在通知您了,可能下一秒就让您去探视,也可能是半小时之后,甚至可能是一小时四十七分钟之后。 “因为要撤出贴身安保,上头也怕不妥当,只能靠随机指定才能保证安全了。” “也就是我们必须在这里待命,随时听你通知咯?” “就是这样……跟军训搞紧急集合差不多,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哨儿响。” “知道了!”沈喻嘭地一声把门关上,差点儿把施鲢的鼻子拍扁了。 她深呼吸一口气,然后看着我问:“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华鬘啊!她如果不出来,到时候上头突然通知让我们去顾保田那里检查,我盯着一个半死不活的人又能做什么?去给他祈祷吗?!” 她一句话让我紧张起来。 ——是啊,怎么办?! 沈喻坐在床上,她低头沉思了一会儿,然后望着我。 “上次她出来的时候,表现有什么异常吗?” “没有啊——就是情绪有点低落。” “从什么时候开始低落的?” 我想了一会儿,说:“给那个枹罕来的背锅侠观灯之后,她就开始郁郁寡欢了!” “是不是观灯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 “绝对没有。” “那是因为观灯的对象有问题?”她又接着问。 我想了想,说:“这些日子她都拼命使用六能,是不是因为消耗过大,所以她需要多睡一会儿呢?” 沈喻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 “权且这样相信吧,我先去睡一会儿,给她补充一些体力——如果她过会儿出来的话,你一定要帮我盯紧她,把她的一举一动都记下来告诉我。” “记住了。”我郑重地回答道,因为就连我自己也能感觉到,华鬘的姗姗来迟,似乎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沈喻躺在床上,刚眯起眼睛,就听到外面传来一连串的敲门声。我心里一惊,说曹操,曹操到,肯定是施鲢来了。 我打开门,果然看见他就站在那里。 他对我说:“老师们,上头来通知了,让现在就过去。” “她刚睡觉——等会儿不行吗?” “这个——肯定不行。”施鲢难得没有吸溜鼻子,他一本正经地回答道。 沈喻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门口。 “走吧。”她淡淡地说。 施鲢引我们去消毒室全身消毒,换上专门的衣物,然后带我们来到顾保田的病房前。他敲了敲门,这次屏幕没有亮起,反而门打开了。 “他们到了。”他对里面的安保队长说。 安保队长点点头,他带着队员们陆续撤了出来,我数了数,足足有二十个人。 “沈老师,言老师,病房就交给您两位了。现在是凌晨一点零六分,一点三十六分的时候,安保将重新接收这里。” “知道了。”沈喻拉着我迈进房门,然后把门直接掩上。 “怎么办?”我望着玻璃房里昏迷不醒的顾保田,心电监控仪器在不停响着,似乎他的心跳并不是那么稳定。 “车到山前必有路,现在必须靠我自己了。”沈喻闭上眼睛,大口大口呼吸着,好让自己的情绪平复下来。 第五百八十三章 华鬘的变化 顾保田躺在玻璃隔间里,身上蒙着白布。他的右脸有一道小小的疤痕,跟大多数中年男人一样,他留着短短的头发,发梢已经花白,额头两侧已经秃了进去。除此之外,他是个毫无特点的人。 他身体已被消毒,没有多余的饰物,很难想象能从一个光溜溜的人身上发现任何线索。 但这可能是一个从塔克拉玛干沙漠到萨雷阔勒岭,然后又辗转章贡之地,最后落脚在祁岭的人。 沈喻站在顾保田身前,她拿起他的手看看,然后又瞧瞧他的黄牙。 “你还记得蒜队长吧?他的牙也是这个样子,但他儿子艾则孜牙却是白的。” “这是为什么?” “以前水质不好,干旱地区,含氟量高。小时候长牙喝这种水,牙釉质很容易变色。顾保田也一样。” 沈喻稍微掀开他身上的白布,往里面看了看。她把白布放下,然后又掀了起来。 “这是什么?” 我循声望去,只见顾保田的左臂上有一个一元硬币大小的褐斑,那块斑圆溜溜的,里面好似还有花纹似的。 我伸手摸了一下,那花纹稍微有些凹下去,但绝对不是纹身。 “看不出来啊,好像被什么烫过一样。” “不是烫的。”沈喻也伸手摸了摸,然后果断地说道。 她停了一下,好像想到了什么似的。 “你还记得那个西夜遗址吗?” “这还能忘?” “还记得那个遗址下面的结构?” “记得啊,宫殿、大寺底下都有地窖,华鬘还说大寺底下的空间是个公墓,里面埋了很多人的尸骨。” “那为什么没找到闻牧山他们当年的那个地窖,按照他笔记的内容,他们曾经挖出了一处全是宝藏的地宫。 “也正是因为这些宝物,才让那些临时工起了贪念,做出了杀人越货的勾当。如果这样的话,那个已经被发掘过一次的地宫怎么毫无踪迹呢?” “也许已经被流沙掩埋了?”我问。 “不对,还是不对。你之前跟华鬘玩飞越沙漠,不小心落地成盒那次,也见到过一个废墟吧?那个废墟跟这个废墟有什么不同呢?” 我仔细想想,说:“我在那个废墟看到了塑像的手掌,但在这次的废墟却只见到一根手指,而且手指上没有那么多白骨……” “为什么上次是五指山,这次只剩下南天一柱了?”沈喻问。 “被流沙掩埋了?” “那么,这次废墟为什么还有公用墓室,明明原来把人骨都塑进泥胎里了啊。” “说不定塑像用的白骨都是奴隶的,而墓室里的尸骸都是自己人?” “西夜国能有多少人口,几千人到头了,但塑那个泥胎,五根手指都白骨遍布了,塑一个全身得用多少骨头? “再说,如果西夜国人倾国之力去塑像,那说明这尊塑像是他们最崇敬的神灵,能将自己的骨肉附着在神灵身上,想必也是信仰者的夙愿吧?” 我顿时明白了她的意思。 “所以,你觉得这次找到的并不是我之前看到的五指遗址?” 她点点头。 我已经满头雾水:“那为什么那里有闻廷绪母亲的尸体?难道闻牧山发现的遗址,跟我之前看到的遗址根本就是两个地方?” 她晃了一下,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反倒死死盯着我。 “是这样吗?沙漠里有多个古城遗址,而且在这些遗址下面都有磁场异常?”我再次征询她的意见。 她依旧没有回答,相反,她反而张大了眼睛,忽然笑了起来。 “亲爱的,是我啊,这儿是哪儿啊,这个人是谁?” “华鬘!”我又惊又喜。 “这是怎么回事?我们怎么被关在这里?”她瞪着眼睛,望着四周问。 “你怎么现在才出来——来不及解释了!还有十一分钟,你能先给这个人观灯吗?” 华鬘愣住了,她看看躺在玻璃隔间里的顾保田,又望望我。 “亲爱的,可以不观灯吗?” “为什么?”我愣住了,“你身体不舒服吗?” “不……”她犹豫着说,“这个人很重要吗?” “对!他就是萨雷阔勒人之一,很可能也是当年西夜遗址考古队临时工中的一员!咱们必须得知道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她晃了一晃,然后继续犹犹豫豫地说:“好吧,不过,只能一小会儿……” “就只能一会儿!现在只剩下十分钟了!安保人员十分钟后就要接收这里……” 我还没把话说完,她已经走到了顾保田身边。 “这里怎么没有窗户?”她问。 “因为这是几层楼深的地下。”我说,“等会儿再跟你解释,先观灯再说!” 华鬘不情愿地点点头,她用手摸摸顾保田的气息,又摸摸他的脉搏,眼睁睁又浪宕了一分钟——这婆婆妈妈的性格,看上去简直就是个望闻问切的医生,绝不是原来那个杀伐果断的阿修罗公主。 “你怎么了?”我忍不住问,但就在这个时候,华鬘已经闭上眼睛进入了观灯的状态。 我紧张地看着表,又盯着门外。华鬘今天上来就一反常态,跟正常相比,她的出现晚了一小时四十多分钟,而且原来一听说观灯,她就兴高采烈,但今天却相当不乐意,莫非是最近体虚疲累——不管如何,今天一定要逼着她少用一项六能,多吃点儿东西解解馋。 此时此刻,华鬘正在迷雾笼罩的深林里摸索着。 周围全都是雾气,除了雾,就是树。万籁俱寂,无声无息,整个世界就像被抽光空气的真空场景一样。 这种地方,就像上次她观灯时看到的那无尽黑暗。那是一个没有光线的世界,这是一个没有声音的世界。 反正都不是什么正常的地方,人类和阿修罗的中阴身所在之处,应该不是这个样子的。 这是一个偏移的世界,虽然说不清哪里有什么不对。 但华鬘还是很容易就找到了顾保田,他坐在一棵大树的树冠上,后背背着一个绿布书包,跟舒云尸体旁的书包是同样的款式。 时间应该不多了,华鬘来不及多想,她飞快跃上树梢,悄无声息地跳过去,顺手就将那个背包一把拽了过来。 第五百八十四章 当年 跟别人不一样,顾保田根本没有惊慌失措,他只是傻傻地望着华鬘,毫无冲过来抢回背包的意识,甚至连些小的动作都没有。 这种情况,华鬘之前也曾经遇到过。 只有怀着必死心态,只有对人生以往毫无牵念的人,才会有如此的反应。 但现在已经顾不上那许多了,既然顾保田并不在意自己的回忆被抢走,所以华鬘也就毫无顾忌地坐在他对面的树梢上,她迅速打开背包,从那里不停翻找着顾保田之前的记忆。 因为时间紧张,华鬘只能将他近期的记忆一掠而过。她看到了顾保田隐身的小区,看到了他挖沙的沙场,看到了他在江心岛上的中学备课,看到了他在某所学校进修,还看到了他挑灯夜读的情景。 画面再一闪,华鬘看到了萨雷阔勒岭,顾保田他们五个人在那里苦苦生存着——沈喻之前的判断没有错,萨雷阔勒岭的画面里自始至终只有五个人,根本没有所谓“师父”和“小六”的身影。 萨雷阔勒人在编故事,花了数年来讲一个没有硬伤的故事。 画面再闪,华鬘终于看到了干货。 顾保田和其他四个人沿着一条荒芜的河谷,披星戴月跋涉着。他偶尔立定,朝银河的尽头回望着。 华鬘再使劲拨动画面,她终于看到了想要看到的景象。 一片沙漠出现在顾保田的视野里,他旁边是驼队,以及几个穿着军绿色中山装的人,他们的衣服上都多多少少打着补丁。 华鬘来不及数有几个人,因为她很快就看到两个戴着眼镜的人走在队伍前头。他们两个都文质彬彬的,其中那个中年人看模样就是闻廷绪的父亲闻牧山。 萨雷阔勒人就是西夜考古队的临时工,看来之前的判断并没有错。 在这群人里,华鬘还认出了年轻时的尚卫民和吴大宝。 果然,以各种方式死于十恶的人,都有考古队临时工里的成员。他们究竟遇到了什么事,才会被无脸男斩尽杀绝? 华鬘再次拨动画面,她看到了一个废墟。 也许是当年流沙还没有这么肆虐,这个废墟看起来,简直比她最近考古看到的那个废墟要大上一倍。 废墟有不少残垣断壁,但显然没有言桩曾经看到过的“五指山”。 华鬘只看到那群临时工歪七扭八地躺着墙壁的阴影里,他们呼呼地睡着大觉。而就在旁边,闻牧山和费唐在挥汗如雨,他俩用铁铲一层层锄开蒙在古城上的黄沙。 顾保田显然在墙壁上攀爬,他终于站在了城墙上面,然后他背着下坠的夕阳四处张望。 周围仍旧是茫茫沙漠,不过离着废城不远处,有一个小小的绿洲,绿洲里还有一泓月牙泉,里面清水涟漪,宛如沙漠中的翠玉。 顾保田呼哧呼哧跑了下来,他的手在眼前晃动着,他指着高处,正朝临时工弟兄们大声喊着什么。 众人一股脑儿冲上那已经断续垮塌的城墙,就连闻牧山和费唐都被惊动。他们跑到古城的最高处,随着顾保田的手望向远处。 华鬘也顺着方向望去,那里就是绿洲,而她也隐隐约约地望见那片月牙湖水下面好像有两个黑乎乎的大窟窿,它们让人想起能通到地下的海眼。 她飞快地划动画面,顾保田他们已经潜入月牙湖水里,他们站在那两个海眼边上,朝旁边摸索着什么——看上去那并不是泉眼,而是两个幽深的洞穴。 而在另一边,整个考古队的人都动员起来,他们在闻牧山的指挥下挖着一条沟渠,准备把月牙湖水引到两百米处一个凹陷的沙坑里。 华鬘继续看下去,只见这些人掘开拦截月牙湖的拦坝,月牙湖的水缓缓流出来,流经干枯的沙漠,最后只在那个沙坑里形成一片小小的水洼——大部分水渗入了无边沙海里面。 闻牧山、费唐和临时工们爬到两个海眼上面,他们清理着周围的污泥,它们周围的全貌也逐渐显露出来。 那是一圈坚硬的白色石头。石头的面积很大,好像是一整块岩石——这看起来更像是一块独立的岩石,而不是从地下隆起的山峰。 这种巨大岩石十分罕见,只存在于寥寥几个地方——澳大利亚有艾尔斯岩、奥加斯巨石阵,尼日利亚还有祖玛岩。这些石头仿佛天外来客,它们落在光秃秃的地表上,与周围的地形格格不入,就像浮在地壳表面的泡沫塑料。 只不过,这块沙漠巨石并没有那么大,它看上去只有二十米长,十米来宽。工人们站巨石上面,努力朝周围清污。顾保田气喘吁吁的,他不停用铁锹把石头上的污泥除走,一锹一锹地扬到远处。 这些污泥的土质也很奇怪,不像是沙漠中松散的沙土,反而黏糊糊的,活像用来筑墙的黏土一样。 顾保田一边除泥,一边后退,但他突然脚下一滑,直接滚落到石头下面的污泥里,整个人都陷了进去。 众人大喊大叫着把他拽了出来,顾保田躺在岩石上,胸口不停起伏着,看样子是在剧烈地呼吸。 费唐走了过来,他朝城墙那边指指,意思是让顾保田去洗把脸,换身衣服。 跟顾保田中阴身所在的幻境一样,他的回忆也听不到一丁点声音。 一个小伙子站出来,他大概就是萧狼子,他搀着顾保田,先去了那一汪水洼,帮他清洗了身上的污泥。然后两个人盘桓着走上城墙,准备去临时宿营的地方换身衣服。 顾保田似乎受到了惊吓,他的步伐很慢。两人终于攀到城墙底下的阴凉处,就在这时,萧狼子忽然使劲摇着他的胳膊。顾保田看到他在激动地指着下面,好像在大嚷大叫着什么。 他也顺着萧狼子所指的方向望去。 呈现在他眼前的,仍然是月牙湖的清污现场。 但呈现在他眼前的,已经不再是一块巨石,不再是两个黑乎乎的洞穴。 那是一个巨大的髑髅头骨,不是塑像,而是一个真正的巨人头骨。在人类看来,它简直如同一座堡垒,它冷冰冰地躺在月牙湖的湖底,两个黑色的眼洞空虚而狰狞地对着远方。 顾保田脚下一颤,整个画面也随着晃动起来。他大概是心里受惊,直接从城墙坡上滚了下去。 华鬘望着那个巨大的头骨,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第五百八十五章 异动 那泰坦巨人一样的头骨,让华鬘不禁回想起阿修罗最勇健的武士,他们身躯如山,四肢如龙,他们勇猛如火,迅疾如雷,他们与天神族拼命作战,他们是阿修罗界的赫赫战神。 华鬘心里一阵颤动,她不敢再去回忆往事。 她继续拨动画面。大概又过了几天,整个巨人的头骨都裸露了出来。华鬘看到已经有人绑上绳索,带着恐惧下到巨人的眼眶之内,不久,那个民工又被拽了上来,他满脸喜色,将一捧又一捧沾满污泥的珠宝璎珞从衣衫里抖露出来。 那个民工是谁来着?好像是后来的杜建生?反正他指着巨人眼洞下面,激动地正在跟大家比划着什么。 ——他在下面发现了宝藏吧?华鬘如此想着。 她正要继续朝下拨动画面,但就在此时此刻,整个沉寂的世界里忽然响起一阵隐隐雷鸣声。 华鬘一惊,她仔细听去。 那不是雷鸣声,那是有人在天空中呼喊着她的阿修罗名字—— “毗摩质多萝……毗摩质多萝……吾已屏蔽万籁,汝能闻我否,汝可闻我否……” 华鬘忍不住双腿一颤,她扑通一声跪在自己所在的树顶枝杈上。 “师父在上……弟子……愿闻教诲……” 我围着玻璃隔间团团转着,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看着秒针一点点移动,心里已经开始读秒了! 华鬘仍然闭着眼睛坐在那里,我不敢打扰她,但又怕时间一到,施鲢会带着人直接冲进来打扰她! 到时候会发生什么事情,谁都说不准。 秒针基本上已经移动到五十五分钟的位置,我额头上巨大的汗珠几乎就要滴了下来。我索性直接推门,走进玻璃隔间。 三……二……一! 就在最后一秒钟的时候,华鬘忽然长长地叹出一口气。她刚张开眼睛,外面就传来了急促的门铃声。 “好了吗?”我问她。 华鬘点点头。她脸色苍白,嘴唇干枯,浑身好像被汗水浸透了一样。 “两位老师!”施鲢在门外大喊着。 “出来了!”我拉起华鬘,走到门口,按了两道锁,然后又刷了虹膜才打开房门。 “你们来得够及时的。”我说。 施鲢笑了“顾保田是重要证人,这可还是沈老师叮嘱的。哟,沈老师,您这满头大汗的……要不要去冲个澡?” 华鬘眼神无力地望着我。 “……看沈老师这么虚弱,您要不陪她去洗一下——反正都同居了,就别不好意思……”施鲢笑吟吟地瞅着我说。 周围的人都嘻嘻窃笑,我真恨不能把他那张烂嘴撕得更烂点儿。 华鬘听了施鲢的话,走过来就挽着我胳膊不放。 “陪我去呗,我怕水啦……” 我本来想赶紧问她观灯的原委,但看她如此虚弱,只好陪着她往淋浴房走去——不过,施鲢太可恶了,看破不说破,回头再跟他这小王八羔子算账。 好在淋浴房也分男女,我一个大老爷们,肯定不能进女浴室,这借口多简单,多纯粹。 我指着男女标志,对华鬘说“你看,男女有别,我陪你进去,万一别的女生进来洗澡,那我就身败名裂,说不定还因为犯流氓罪被拘留——你进去好好洗,我在外头等着你。” 华鬘满脸不情愿的样子,她刚要说话,就听见旁边楼道里通知用的大喇叭响了。这个地下室特意屏蔽了民用手机信号,里面的人只能用步话机和广播通知联络。 “喂,喂喂!听得到吗?我先测试一下。”又是施鲢那贱兮兮的声音,“咳咳咳,现在广播一下,咱们地下指挥所暂时没有女同志来工作,所以女浴室也是可以进去的。” 玛丽她隔壁的王八蛋!刚才只是小范围讲讲,没想到一转眼就给老子广而告之! 我气得七窍生烟,站起身就想冲出去揍施鲢一顿。可是刚站起来就觉得脑袋晕得厉害,我晃了晃身子,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 “怎么回事?”华鬘赶紧冲过来抱住我。 又是一阵剧烈的晃动。我这才发现,原来整个房间、整个指挥部、整个世界都在高频率颤抖着。普通人的前庭神经根本无法忍受这种震颤频率,我顿时觉得自己头重脚轻,胃里的东西一阵翻腾…… 这种震颤持续了大概十秒钟。十秒钟对平时来说只是一瞬,但处于高频率颤动之下,每秒钟都像是累月积年——要不是华鬘就在身边紧紧抱着我,我肯定早就被晃晕过去了。 世界终于恢复了正常,我双手支撑着地面跪了起来。 扬声器里发出刺耳的尖叫声。施鲢那个小兔崽子估计已经被晃晕趴在桌上了。 我想站起来,还双腿还是被晃得发软,一起身就抖成筛子。 “是地震了吗?”我问。 华鬘不说话,只是指指我们头上吊着的灯管。 我看了一眼就愣住了,所有灯管都安然无恙地挂在天花板上,安静得简直就像贝加尔湖的湖水。 不管如何,在华鬘的帮助下,我第一个站起身走到楼道里。 “大家都好吧?”我大声喊着。 “大家……都好吧——哇!”扬声器又响了,施鲢估计已经从桌面上爬了起来。 我看到一些工作人员晃晃悠悠,面色憔悴地从各个房间走出来,不禁心头一颤。 “快!快去看看顾保田!” 我推开站在楼道中间还没有清醒过来的人,冲到顾保田病房门口,使劲拍打着大门。 过了大概有半分钟,门上的屏幕才亮了起来。 “两位老师!里面的人情况不好,快请医疗组的人来抢救!” “医疗组!医疗组!”施鲢着急地广播着。 “让我进去,我能救他!”华鬘砸着门大声喊着。 我恍然大悟,华鬘曾经为了观灯把人打得半死,最后又给他恢复得生龙活虎,我怎么忘了这茬!所以何不让华鬘一试? 里面传来滴滴的声音,病房的门终于打开,华鬘一个箭步冲了进去。我也跟进去,对着病房里的人大声喊着。 “你们都出去!一个都不许进来,一个都不要打扰我们!” 第五百八十六章 次声波 华鬘犹豫了一下,她再次走进玻璃房。 顾保田已经气息奄奄,他好像失去了吐气的能力,只是不停大口大口倒吸着,看起来他的心肺功能已经逐渐丧失,血氧已经连生存需求都不能满足了。 华鬘一咬牙,她走到顾保田身边,然后调整呼吸,闭上眼睛。 她真的不想再次进入观灯的状态,但她也明白,如果不救回顾保田,如果不让顾保田自己招供出当时西夜遗址中发生的一切,那自己就要花更长的时间、更大的力气逗留在中阴身的幻境里探索。 而见到师父之后,她才明白那个幻境的意味,那是一个与她想象中截然不同的地方。 所以,她根本不想再踏进幻境一步,她还没下定决心! 华鬘再次来到那片迷雾缭绕的森林,跟上次不同,这次她在森林里听到了风声。 不止是风的声音,还一串串阴骘的鸟鸣,那是某种黑羽紫喙的鸟发出来的。它们偶尔还会札札着从茂密的树枝中掠过。 除此之外,便是震耳欲聋的瀑布声。 华鬘发现顾保田已经不在树冠上面,等找到他的时候,她发现顾保田不知何时被蒙上了双眼,他张开双臂,在深林里摸索着前进,一步一步靠近瀑布倾泻而下的悬崖边上。 所谓“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渊”也不过如此。 森林里那条大河的水又黑又急,它一往无前地跃下高山,朝重重雾气笼罩的山谷的奔腾而去。 顾保田已经被湍流冲得东倒西歪,就在他差一步落下深渊的时候,华鬘一跃而起把他救了起来。她扛着这个人,三步并作两步朝森林而去。 顾保田眼上的黑布被揭开,他茫茫然望着华鬘。 “你是……” “我是来救你的人,你必须得回去,有好多事情你还没有说清楚。” 顾保田垂下头:“他们全死了啊,我们这九个人,是被神灵诅咒了的。” “不管是诅咒,还是罪孽深重,你都得回去,一个字一个字地解释给我们听!” “那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有很多名字。” “你就是顾保田,当老师的时候化名顾龙飞,为了攀附母亲家,还叫过云疆,但你真正的名字,还是黄善保而已——我没时间跟你废话,你必须滚回去,让所有被掩埋的真相都大白于天下!” 华鬘将目瞪口呆的顾保田狠狠掼倒在地,就在这时,她发现顾保田的嘴巴不停动着,但却听不到一丝声音。 “糟了!”她大喊一声,然后纵身一跳,朝黑暗无边的天空中腾跃远去…… 我看着顾保田逐渐稳住呼吸,他的心率也不再那么急促,整个人的状态都好转起来。等我抬起头的时候,华鬘已经擦着汗醒了过来。 “这个鬼地方,简直太热了。”她掩饰着自己紧张的情绪。 我们俩走出门口,发现施鲢和一众人等都在走廊里紧张地等待着。 “没事了?”施鲢心慌意乱地问。 “应该一两天就醒过来了吧?” 他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 “太好了——沈老师,没想到您还是华佗在世——林队刚才打来电话,她想请您尽快上去看看。” “上面怎么了?” “我们也不太清楚,总之,一切都不好。” 这个地下指挥所进来麻烦,出去也同样麻烦,我俩足足花了十几分钟才回到地面。走出电梯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林瑛在那里焦躁不安地等着。 “雷坛区那边隗山底下,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天坑。”她上来就直接说道。 “刚才的地震,是形成天坑的时候发生的吗?”我问。 “那不是地震。”林瑛心有余悸地说,“整个城市,现在受伤的有两三千人,都是内伤。咱们边走边说,外头有车在等着,我们要马上过去——顾保田没事了吧?你们发现什么线索了吗?” “对。”华鬘抢在我前面说道,“顾保田就是云疆,也就是当年闻牧山在西夜考古时雇佣的临时工之一。” 林瑛刚要张嘴问,华鬘朝她摆起手来。 “我是怎么发现这点的,以后有时间再慢慢解释。但是我现在可以断定的是,当年西夜考古队在遗址上发现了震撼人心的东西,而且,那个遗址并不是前几天新发现的遗址。” 林瑛长叹一口气。 “你们可能还不知道吧?闻廷绪已经回到了魏阳,他又召开了一个新闻发布会,详细把重新发现西夜遗址的事做了通报,而且dna检验已经出来了,那具女性的尸体就是他的母亲舒云。” 林瑛顿了一顿,又说:“而且,不知道是哪里泄露了消息,他居然把萨雷阔勒人存在的事情公布了出来,而且推断他们才是杀害父母,携宝逃亡国外洗白的临时工! “就在刚才,他已经拐了个大弯,正式要求警方彻查此案,为他父母恢复名誉,而且象征性地索要一元钱国家赔偿。” “他也太刚了,现在到处这么乱。”我皱起眉头说。 我们坐上汽车朝雷坛区开去,上空传来阵阵噪声,抬头只见一架又一架直升机朝隗山方向而去。 “你还没说是什么导致的市民受伤,那不是地震吗?”我在车上追问道。 “不是,专家刚才说了,那不是地震,但是某种次一级的声波。” “次声波?!”我吓了一跳。 次声波是频率小于人类听域的声波,它传播广,穿透强,衰减慢,最可怕的是会引起许多物体的共振,尤其是人类器官的共振,能给人体造成巨大的伤害。 所以次声波是一种杀人于无形的东西,被次声波攻击过的地方,往往会发生家具物体丝毫未动,但人类全部惨死的悲剧。 1968年,法国国防实验室在秘密研制次声波武器时,不小心造成了声波泄露,结果造成十六公里内数十人死亡,甚至有一家人正在吃饭便全部失去知觉,然后倒在餐桌上,十二口人全部毙命。 不过,在我们生活的世界里,地震、磁暴、火山喷发、海啸其实都能引发次声波,只是大部分强度,不会对人造成那么严重的影响而已。 可魏阳这次天坑塌陷引发的次声波,可是的的确确伤害到市民了——两三千人受伤,这已经是极为严重的事件。 更可怕的是,魏阳现在天上地下都出现的异象,谁也不知道下次异象来临时会意味着什么。 汽车在快速路上飞驰,望着不停频闪的天空,我感觉似乎有一只无形的魔手已经抬起来,它正高高悬在这个南方城市的上空,随时准备将这个安静平和的世界捏成齑粉。 第五百八十七章 天坑 1971年,苏联的一个地质队来到土库曼斯坦的黑坤沙漠,他们是来做油气资源探勘的。 这个沙漠里有个游牧村落,叫做达尔瓦扎。当地的老百姓告诉地质队员,这个村子的西北角土质松软,常年有一股怪味。 队长十分兴奋,他知道这里肯定是一个储量丰富的天然气田,如果勘探成功,那么这里将建起一座巨大的天然气开采加工厂。 他对村民说,很快,这里就不是一个荒芜的村落,许多人都会来到这里,你们都会发财。 于是,他带着队员们来到村边,开始就地勘探。 村民们自然也跑过来凑热闹,但就在地质队勘探的过程中,意外突然发生了。 勘察油气储量一般都用地震勘探法,就是往地下钻孔,埋上炸药,然后放一炮,人工激发地震波,工作人员再通过对波长的分析来确定地质成分。 但就在放炮的时候,意外突然发生了,随着一声巨响,地质队员的脚下赫然坍塌,三个巨大的天坑裸露了出来。 其中最大的一个坑直径近七十米,深度有三十多米。幸亏天坑离着村子还有一段距离,要不然连牧民的房子都要被吞进去了。 更可怕的是,这个天坑里还滋滋作响,地下的天然气从土壤的缝隙中钻出来,不停往空气里散发。整个达尔瓦扎村一片恶臭。 自然界的天然气含有杂质,不但气味难闻,而且对人体有害。但这么大面积的天然气挥发实在阻挡不住,无奈之下,地质队只好请示上级,他们往天坑里扔了一把火,然后整个深坑的天然气都燃烧了起来。 既然没办法阻挡,那索性就把它烧完。 但地质队员们想得太简单了。 如今四十多年过去,参与此事的队员甚至都有人作古,但那个天坑里的天然气还在滚滚燃烧着。如果在夜里飞临沙漠上空,就会看到一个如同火狱一样的圆坑,它赤炎熊熊地嵌入地表之内。 这就是著名的“地狱之门”。它每年烧掉五百亿立方米的天然气,价值数亿美元。不过,队长的话最终也得到了应验,每年几万游客和猎奇者都千里迢迢来到这里参观游览,甚至有胆子大的人还试图下去探险。 但达尔瓦扎村并没有发财。2004年,因为深入沙漠,缺水缺资源,这个村庄再也不适合人类居住,村民们被政府搬迁。原来萧条的村落,最后成了一片废墟。 雷坛区在魏阳的西北角,它的北面便是隗山。就在隗山脚下有一个村子,名叫拨楞村。雷坛天坑就位于拨楞村外两公里的农田之中。 如今,我站在这个天坑边缘,朝下面探望着深不见底的黑洞,不禁想起了达尔瓦扎的故事。 因为与达尔瓦扎的天坑相比,这个坑洞才更像是“地狱之门”。 天坑再深,也肯定有其深度。 可是拨楞天坑却是一个望不见底的所在。虽然天色未明,但特别组的人已经在天坑周围架起了探照灯,整个山麓都被照得亮如白昼,但即便这样也依然照不到天坑的坑底。 “队长,里头是一团乌黑。刚才我们放了无人机下去,往下面飞了一公里还没有到底。而且……” “别吞吞吐吐的!”林瑛着急上火地说。 “而且再往下走,感觉磁场干扰特别大,根本无法往下继续探索。”那个队员只好无奈地说道。 “这是魔罗之奥啊。”华鬘忽然在我身边感叹说。 “沈老师,你在说什么呢?”林瑛回过头来问她。 我正想替她掩饰,谁知道华鬘茫茫然就往前迈了一大步,因为离着天坑边缘太近,她脚下的泥土突然塌陷,幸亏我手疾眼快,一把将她拽住。 “小心!”我大声提醒她。 我知道,她是华鬘,是阿修罗公主,即便掉落下去,也大概能跳踉上来。但她的状态今天实在太差了,跟原来那个活力十足的华鬘简直判若两人。 “队长,您过来一下。”一个队员走过来,他把林瑛拽到一边,不停耳语着什么。 我望着林瑛,转身问华鬘。 “没事吧?要不要回去休息一下?” 华鬘摇摇头,她又往前走了两步,伸着脑袋望向天坑深处。 “你知道这下面是什么吗?”我问她道,“什么是魔罗之奥,我怎么没听说过。” “阿修罗的说法。”华鬘言辞简洁。 她见我依然盯着她,只好继续说:“阿修罗相信自己居住的须弥山下住着魔罗,她住在最深最深的空间里,那个地方便叫做‘魔罗之奥’。 “魔罗巨大无比,是世界的本身。我们居住的表面,只是她的外壳而已。每隔千万年,魔罗就会从地下开出一个天窗,仰望地上蕃息的生灵。” “然后呢?会带来灾难吗?” “说不好。”华鬘摇摇头,“因为没有任何阿修罗见到过魔罗。” “那怎么会流传下魔罗的传说呢?” “你们人类见过鬼吗?”华鬘反问道,“为什么会留下鬼魂的传说呢?” 我愣住了,她说得没错。认知这东西,说白了是有时代局限的,人类相信了天圆地方几千年,结果后来“当当当”就被事实敲打得粉碎。 “你们能看到的范围太小,能经历的时间太短了。”华鬘叹口气说,“现在一切的一切都在顾保田身上,他就是打开所有疑问之门的那把小小的钥匙。” 她不再多说,因为林瑛已经快步走了过来。 “出事儿了。”林瑛说,“果然开始连锁反应了。” “怎么了?”我问。 “我都要怀疑你是一切事件的中心了。”林瑛耸耸肩说。 “我?你在开玩笑吧?” “对,因为现在有问题的,几乎都是围在你身边的人。 “要不是你随叫随到,而且长时间跟在身边,我都怀疑你才是一切诡异事件的幕后黑手——实不相瞒,刚才上级打电话过来,叫我提防着你点儿。” 我勃然大怒:“他们是不是特么疯了?!我出生入死多少回,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居然连老子都要怀疑?!” 第五百八十八章 地下指挥室失守 林瑛笑笑,看的出来,她也有些无奈。 “没办法,因为最近跳出来的人都跟你有关系,比如今天上午,你那个老同学闻廷绪又准备在朱襄大厦召开记者会,再次说明西夜遗址考察的最新进展。 “而且他要再次说明二十多年前父母失踪事件的新发现。他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倒逼司法机关早日为他父母洗冤。” 我叹了口气。 “他现在也不管公司业务,简直都成秦香莲了,到处拦轿喊冤,新闻发布会弄了好几个了吧?” 林瑛也摇摇头说:“可不是,每天上一次热搜。” “这也很正常吧?人家背黑锅这么多年,现在真相逆转,喊几次冤怎么了?再说,就凭这个怀疑我?你们警方的怀疑也太廉价了吧?” 林瑛摇摇头,苦笑着说:“下面的事情跟你关系就更大了。有人拿着异象大做文章,说是末日到临的前兆,在网上已经扬起了轩然大波,他们那伙人准备明天在芦桥公园聚会,如果煽动起情绪来,那整个城市就无法控制了。” “赶紧把领头造谣的人抓起来啊。”我着急地说。 “你知道牵头的人是谁吗?” “谁?” “就是你那个探究各种猎奇事件的堂兄,他说自己知道‘神’的更多秘密——而且,他还说,神就在他的身边,明天他将向全世界公布‘神’的原貌!” 我顿时呆在那里。 “还有更麻烦的事儿呢。”林瑛叹口气说,“地下指挥所出事了,顾保田失踪了。” …… 施鲢垂头丧气地站在办公室里。 “确实是万无一失,而且我们完全遵照流程,可是……” 他叹了口气,然后继续说下去。 地下指挥部的安保绝对是固若金汤,对顾保田的保护更是重中之重。 警方的担心主要有两个,一个是顾保田作为最后一个萨雷阔勒人,必须要严加保护——其他四个人都死于谋杀,顾保田也随时可能被杀人灭口。 第二就是顾保田被刺杀之后就身体虚弱,禁不起再一次的折磨。 所以他们将他迁入了地下指挥所,而且配备了医疗团队。 但为了保护刺杀过顾保田、犯下“嗔恚”之恶的张运强,他们也把他迁入地下所严加防范。可就在今天晚上,张运强忽然苏醒过来了。 他猛地从床上坐起来,然后大喊大叫——他身边没有二十人的贴身安保,所以门外保安发现了情况,赶紧把医生叫了过来。 医生冲到张运强的病房,给他打了一针镇静剂,张运强这才安静下来。此时施鲢也匆忙赶到,他听到张运强在喃喃说着什么话。 “我要去死,我要去死。我死魔罗生,我死魔罗在。” 大概就是这么几句话,施鲢赶紧录了下来,可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外面传来巨大的震动声。 施鲢本以为刚才那种“地震”又来了。他刚想说要大家注意,就听到外面墙壁嘭地爆裂,再望出去的时候,就发现几个无脸男已经暴力拆墙成功,它们不顾一切地撞击着厚重的钢化玻璃门。 玻璃门传出巨大的报警声。施鲢急忙给地面联系,却发现警报室根本无人接听,就在刹那之间,几个无脸男已经将玻璃门撞得粉碎,然后张牙舞爪地朝里面冲了进来,直奔张运强的病房而去。 施鲢和安保人员果断开枪还击,但两个无脸男跳踉过来,瞬间就拗断了两个警卫的脖子。他们不停朝警卫们冲锋着,不但将施鲢等人压缩到走廊最深处的角落,而且还直接破坏了整个地下的通风和供电设施。 顾保田屋里的警卫也冲出来支援,整个楼道里一片混乱,在火光之中,施鲢看到无脸男把张运强直接从病房里拖拽出来,一个无脸男伸出手指,用利爪一样的指甲冲着他的额头就刻下字去—— 施鲢看着我们,浑身打了个寒颤,说:“那个时候张运强还活着,整个走廊里都是他的惨叫声,妈的,太瘆人了。” “我寻思着,无脸男肯定是要把张运强的拖走,然后做成第九恶的样子。所以我们趁着张运强还没死,拼了命疯狂还击。 “一个无脸男挡在我们前头,好在走廊十分狭窄,所以我让警卫们集中火力,疯狂射击它的心脏位置,终于撂倒一个。 “因为通风被破坏,整个指挥所硝烟弥漫,呛得人说不出话。无脸男拖着张运强就往外面走,我们追到了电梯里,才发现它们原来直接弄断了轿厢的钢缆,从电梯井里下来的。 “无脸男背着张运强钻进电梯井,我们一部分人追上去开枪,另一部分从楼道拼命往上爬,想中途把它们截住。 “但等我们追到地面大厅的时候,就看到张运强已经被拗断了脖子,他的尸体就跪在大厅中央,头朝西边,大厅门口的警卫已经牺牲,玻璃也碎裂不堪,那几个无脸男已经逃之夭夭。 “想到地下室通风不畅,我们赶紧又冲回去,想把顾保田带出来。可我们回到病房的时候,才发现顾保田的玻璃房里一切完好,病床也没有任何人闯入的迹象,只是顾保田毫无踪迹…… “队长,整个情况就是如此。我作为临时委派的监护人员,应该负主要责任。” 林瑛脸色一会儿红一会儿白。 “负责?你负得起吗?!”林瑛满脸怒火,“啪”的将手里拿着的文件摔在桌子上。 “算了,谁也没想到无脸男会这么疯狂地抢夺张运强,在那么狭窄的地方,重型武器也排不上用场,也算不可抗力吧。”我说。 华鬘也吹口气说:“挡不住他们的,以后这种地堡似的防护少用就好了。如今之计,还是早点把顾保田找回来吧。” “张运强一死,第九恶也完成了。剩下的就只有一恶,也就是‘邪见’了。”林瑛使劲捶着桌子说,“其实主要责任在我,我太相信地堡的防范措施了! “现在顾保田一丢,剩下的第十恶就无法用守株待兔的方法了——因为邪见的范围太广了!” 第五百八十九章 事态紧急 邪见,是十恶中最后一恶,也是最不好教谕归正的恶行。 以往的宗教里,常常把邪见视为异端邪说,教非我类,其心必异。但茫茫大千,思想万端,何为正,何为邪呢? 人皆以为己正,人皆以为他邪。不过,无脸男的所作所为,似乎又有不同的意味。 不管是最初的杜万芊,还是后来的张运强,他们都囿于原罪,甚至不惜杀人越货,犯下了不可赦免的罪行。 无脸男选中的对象,并不是互比式的恶行,而更像是普世价值中绝对的罪愆。 所以,对于邪见,肯定有更通行、更绝对的解释。 而且,从它们最近的行动来看,它们已经有些等不及了——这些家伙甚至毫不掩饰地胡作非为,所以对于第十恶,它们肯定也早有对象,就差一发致死了。 我想想说:“何谓邪见,就是昧于事理吧。听信邪言,不遵正法,都属于邪见。” 说到这,我忽然一愣,急忙说道,“你刚才是不是说,我那个堂兄打算明天在芦桥公园搞一个大新闻?!他宣称末日来临,想揭露‘神’的原貌,这种邪派的东西,不就是邪见吗?!” 林瑛也霍然站起来。 “对!没错!最近无脸男们显然急了,他们一步步都算得特别清楚!今天杀死张运强,那么明天——” 我心头一凛:“不行,今天必须得找到那个不靠谱的家伙,否则明天他就危险了!” 我转身就想走,但被华鬘一把拽住。 “等等!那只是明天的危险,但此时此刻,咱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还有比救人更重要的事吗?”我朝她喊道。 “有——那就是一切事情的根源和真相——你们不想真的看到末日吧?”她如此对我说道。 “沈老师,你怎么也开始……”林瑛还是忍住,没把难听的话讲出来。 “刚才那个天坑,你们肯定也看到了吧?”华鬘淡然地冲着我们说,“你们愿不愿意跟我打个赌,那就是天亮之后,无论用什么办法,你们都探测不到那个天坑的底部。 “因为那里真的是无底深渊,它连接的很可能是另一个世界,是魔罗的世界。” “所以……沈老师,你是在开玩笑,还是真的推断出了真相?或者是被最近一连串的事件彻底搞晕了?”林瑛被华鬘郑重其事的一番说辞讲愣了,她满腹疑惑地问道。 华鬘看着我,我也看着她。 跟林瑛不一样,我们之间的眼神,是饱含信任的对视。 “所以,无脸男就是魔罗的信徒,它们并不是单纯地随机杀人,它们想做的是打通空间的壁垒,让魔罗重返人间。 “我们现在必须要做的就是摸清楚这些东西的来历,找到他们的根源,从源头上把这些自以为是的使徒铲除干净,这才是拯救这里的唯一出路。” 华鬘严肃地看着林瑛。 “这些话,你们现在并不相信,但找到顾保田之后,你们也许就会改变看法了——不要再跟其他事情纠缠,也不用担心明天芦桥公园的邪门聚会。 “而且,不要问我用什么方法去找到顾保田,总之尽快跟我走,趁着顾保田还没有被暗杀,趁着无脸男并不在意这个人,我们必须将他所知道的一切都挖出来!” 林瑛用钥匙打开抽屉,她从里面拿出手枪,配在腰间。 “沈老师,我相信你的判断,你现在已经知道顾保田在哪里了吗?” 华鬘往窗外一指:“他逃走了,不过我们现在走的话,肯定还能把他抓回来!” …… 看得出来,华鬘彻底急了。 因为时间匆忙,而且旁边总是有人在场,我至今也没有机会询问她对顾保田观灯时看到了什么。 她这么在意顾保田的生死,肯定是在那短短的时间里发现了一些端倪,但又没来得及看到事情的全貌。 她本来自称阿修罗公主,而且也当着我的面展现出了超人的能力。她本来总是超然世外,在人间只是享受游玩,她本来漠然冷血,目的性十足,对众生毫无悲悯之心。 但现在又是什么让她如此惴惴不安,如此在意不忘,如此急火攻心地苦苦追寻? 她也开始学会了隐瞒。她的心里,肯定有我所不知道的内情。 她此时此刻坐在副驾驶位置上,林瑛操纵着汽车,华鬘不停指着方向,她也随时调整方向盘,以最快的速度在城市的道路上穿梭着。 “往前,直接往前!不要拐弯。”华鬘兀自指着前面嚷着。 “姐姐,这是高架引桥,直接往前就冲下去了!你当这汽车长翅膀儿了吗?”林瑛拍着方向盘直喊。 “费劲,人类做什么都喜欢绕圈儿,还不如跳着走直线快。”华鬘气呼呼地嘟囔着。 “大姐,我们人类怎么就惹着您了?你怎么就不是人类了啊?!”林瑛使劲一打方向盘,惯性差点儿把我脑袋悠得撞在车窗上。 “别往前走,左拐,左拐!” “你不早说,实线我怎么并道!”林瑛一生气,直接把警灯扔在了车顶上,“行了,你说吧,前面怎么开!” “往前,再左转,再右拐!” “那不就是朱襄广场嘛!你早点儿直接说地名不行啊!”林瑛气得一脚油门冲了出去,“我告诉你啊言桩,以后你来指路,别让你媳妇儿在前头比划!” 我吓得一愣:“她、她什么时候成我媳妇儿了?” “你俩赶紧领证!” “不是追捕顾保田吗?怎么说到领证上了——你就是不敢跟她发火,拿我出气对吧?” “就是,你怎么着吧!” “停!停停停!”华鬘忽然大叫起来,“就停这里,就这个大楼!” 我抬头一看,车虽然停在了路中间,但旁边就是朱襄广场的大酒店。 后面的车见前头是警车,也不敢鸣笛,只好老老实实趴着。林瑛自然不能停在中央,她往前一努,把车贴在了大厦正下方。 “警察,执行任务!”她掏出证件,立刻堵上了跑过来叫挪车的保安的嘴。 我们仨跑下车,急匆匆往楼里跑去。 “朱襄大厦,这不就是闻廷绪召开记者会的地方吗?”我忽然想起来,低头看看表,此时正好要到了十一点——顾保田怎么会这么巧跑到这里来?! 第五百九十章 洗冤赎罪 “你以为呢?”华鬘回头,一把将我拽到身边,“顾保田的目标,就是闻廷绪啊!” “不好!”我额头“唰”的出了一头冷汗,“他来这里做什么?不会是想杀人灭口吧?!他就是当年考古队杀人越货的主谋,而闻廷绪公布的就是他当年的罪行啊!” “糟糕!”林瑛也失声喊道,“马上就要到发布会了,快快快!” 她们两个带头冲向电梯,我落在后面,边跑边给闻廷绪打电话。就在我跳进电梯的那一刹那,手机被人接通了。 “喂!”我大声喊着。但随着电梯门的关闭,信号被“及时”截断了。 “别打了,就在二层,眨眼就看着本尊了。”林瑛对我说。 楼梯打开,我第一个跳出门外。正在这时,手机又响了起来。 林瑛还在找会议厅,华鬘却闻着味儿直奔而去——一天内又动用了两种异能,看来对她来说,今天享受美食又是不可能实现的愿望了。 我接通手机,手机里却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竟然是柏芽儿打过来的。 “闻廷绪呢!” “闻总他在化妆间,马上要上台了。” “叫他别上台,有危险,有人要刺杀他!”我对着话筒嘶吼。 “啊,来不及了,他已经出场了……” 柏芽儿还愣在话筒里,华鬘已经冲到大厅门口,她一把推开会议室大门。我远远望见门里面一片闪光灯亮起来,不用说,闻廷绪此时此刻已经站到了发布台上。 “首先,我先给大家道个歉。为了我家的一点点私事,居然屡次三番惊动诸位。不过,我也相信,这绝不是区区一家人的私事,更关系到某种举世共知的道理,那就是真相可以被误解埋没,但绝不应该被人为掩盖……” 屋里已经围满了各种媒体,我在记者群的长枪短炮中朝前走着。 “对不起,请让一下。” 我在众人中穿行着,望见柏芽儿有些不安地走上台来,她低声跟闻廷绪耳语些什么,但他却直接摇头。 这个家伙天不怕地不怕,大学时候他就这样,他想要去做的事,就会咬紧牙关、排除万难去完成它,现在不用说也知道,他肯定拒绝了善意的提醒。 “下面的时间,由我向大家先行报告两件关于西夜遗址的新发现。”闻廷绪朝后台招招手,很快有两个人抬着一个木箱走了上来。他们刚把箱子放在讲台桌子上,就听下面一片哗然。 “别跑!”是华鬘的声音。 人群中一阵骚动,我顿时急了,肯定是华鬘发现了顾保田! 我不顾一切地推开前面挡着的人,拼命往讲台的方向挤过去。但就在我刚挤出人群的时候,只见一个身影跌跌撞撞就冲到了台上! 那个人正是顾保田!他不知何时穿上了一身西装,打扮成了记者的样子,他像一枚炮弹似的撞倒了一群人,手里举着一把生锈的匕首,直冲闻廷绪而去! “危险!”我朝闻廷绪大喊一声。 林瑛这时候也从另一个方向冲来,但华鬘已经一跃而起,她在众目睽睽之下,连续踩着几个椅子背跳到了台上。 就在她要伸手抓住顾保田的时候,顾保田居然捧着那把匕首,扑通一声跪在了闻廷绪的面前! “您是闻教授的儿子吧?我就是九三年西夜考古队的云疆!也是当时见财起意、头脑发昏抢劫了文物,还把闻教授丢在了万丈深渊里面的人……我罪行累累,我愿意把真相讲出来,替闻教授洗冤,替闻家人赎罪……” 顾保田边喊边用力磕头,他像狗似的匍匐在地上,不停地呜咽着。 华鬘已经跳了过来,她一把将顾保田按在地上。 顾保田的脸颊着地,但他还是不管不顾地喊着。 “我要说话,我要发言,要老老实实把真相告诉大家,真相不应该被掩盖啊!我利欲熏心,我罪该万死啊!” 此时我跟林瑛也冲到台上,顾保田被架了起来,拖着往外走去。 “等等!”闻廷绪从后面叫住我们,“请等一下!既然人家都来了,而且想要公开忏悔,为什么不给他一个机会,你们难道还要隐瞒真相吗?” “他是个危险人物,而且可能也面临着危险!”我回头朝这位老同学大喊道。 “什么危险?你们总是这样害怕真相,难道是不想承担原来错判案件的过失吗?所谓的面子,真的比事实更重要吗?大家说,对不对?!” 被他这样一鼓噪,记者席顿时喧哗起来,那些长枪短炮齐刷刷转过来,一个个对准我们,闪光灯此起彼伏,我相信自己五分钟之后必上热搜。 “他们就是调查无脸男的特别组的人!”人群中间突然传来一声高喊。 “我擦,查案不行,捣乱在行!” “对!庸才只会掩盖事实!” “有本事去抓无脸男啊!” “抓什么抓,上次在滨川酒吧街,突然就开了火,差点儿把河对岸镇子给炸平了,结果一个无脸男也没抓到!” “窝囊废!蠢!” “我们要真相,我们要事实!”闻廷绪带头大喊起来。 我远远看着站在台上的闻廷绪,忽然觉得这位老同学开始陌生起来。虽然自从他留学回来就性情大变,不过只有我能看出,他的社交属性是努力装出来的——他越努力,越让人觉得可怜。 但如今变了,他已经能娴熟地鼓动舆论,驾驭人群的情绪,以此来反对他所反对的,支持他所支持的东西。 他不再是那个有阿斯伯格倾向的闻廷绪了。为了复仇,他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无所不用其极的人。 我跟林瑛对望。的确,现在这种情况,虽然直接把顾保田带走是最好的选择,但魏阳市整个脆弱的舆情也会更加对警方不利。 而如果把顾保田留在这里,让他讲述当年的经历,那我们的安保也比较脆弱,如果无脸男突然出手来刺杀顾保田,那一切就更加无法收拾。 华鬘这时开了口。 “我们保护他,不就是想让他把真相一五一十地讲出来嘛——你们不要怕,有我在他身边,什么样的危险也不可能威胁到他。” “沈老师,你有把握吗?” “试试吧。”华鬘说,“真相早一刻说出来,我们就多十五分钟改变事态的机会,别再犹豫了。” 第五百九十一章 考古真相(1) 顾保田坐在了话筒前面,闪光灯打在他的脸上。相机快门声连绵不绝,就像大海里鱼群进食的唼喋。我和华鬘站在他的身边,准备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冲过去保护他。 看得出来,他还有些慌张,他的腿不停颤动着,肩膀也绷得紧紧。 他伸手想把话筒拉近点儿,但一不小心却挂到了话筒线,倒下的麦克风传来一声尖鸣,他顿时神经质地站了起来。幸亏会议室的工作人员急忙上前,帮他排除了问题,避免了尴尬。 他终于坐了下来,开始跟记者打招呼,问好。他自报家门,不但说了自己现在的名字,也谈到了在档案和媒体上出现过的“云疆”和“黄善保”。 “我有过一堆名字,然后把每个名字都搞砸了。黄善保坑蒙拐骗,云疆劫财越货,头箍偷越国境,顾龙飞又把一个学生逼得家破人亡,最后,我成了顾保田,只能坐在这里,跟大家忏悔我这一生…… “在萨雷阔勒岭外的那些日子,我们抱着一堆金银珠宝,但过的却是没吃没穿的生活。我们夜里经常听到狼嚎,听到野人的嘶吼,那是一段想安安稳稳睡个觉都不能够的日子。 “从萨雷阔勒岭回来后,政府尊重我们的意愿,我申请去学习。古人说,读诗书,知廉耻。我不想再不明不白地过一辈子了……现在,我想跟大家聊的就是一九九三年的事。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农历九月二十,正好是亚吐尔村逢五逢十的大集。就在那一天,村里来了一群不一样的人……” 那时候黄善保已经随了母亲的姓氏,改名叫了云疆,因为是村里为数不多去过省城的人,他自诩有些见识,村里的长辈和后生也是如此看他,所以但凡有些大事小情,也都会跑来找他商议。 那天中午,大集还没有散,黄善保正在饭摊前吃烤包子,村长就急匆匆跑了过来。 “善保,有事儿想请你参谋一下!” 村长说明了来意,原来村里来了一拨人,这些人拿着红头文件,说是北京来的考古队。考古队先是询问张向阳在哪儿住,村民看介绍信上盖着县里的戳儿,赶紧把他们带去了农场里。 张向阳还在农场看羊,他没见过世面,是个腼腆的家伙,见人就慌。考古队询问他之前找羊找到古城的事儿,还想雇佣他当向导。 结果张向阳一听就慌了,他抵死不愿意再进沙漠,他满嘴胡言乱语,说可以告诉他们路线,但自己不想再去,也劝考古队别去。 “那地方太邪门,去了会死人!”他惊慌失措地说。 考古队带头的人姓荀,他身边还有两个戴着眼镜的人,一个四十来岁,一个三十上下,两个人都斯斯文文的。 四十来岁的那个人自称叫闻牧山,那个年轻点儿的说话开朗,他说自己叫做费唐。 “凉拌西红柿,费糖。”他开玩笑说。 闻牧山见张向阳不愿当向导,于是问村长:“你们这里还有熟悉沙漠的牧民吗?” 村长连忙说,农场里的人都是上班的,“官差不自由”,倒是可以回亚吐尔村,找村民商量一下,“他们闲着也是闲着,给点儿钱就可以”。 黄善保去过省城大巴扎,知道什么是商品经济,他一听是北京来的,顿时就急了。 “怎么能给点儿钱就行呢!进沙漠可是玩命儿的事儿!一点儿钱就能打发?!你别管了,我给你去找人!” 黄善保啃着包子,就往亚吐尔村的小学校跑去。 说是学校,其实那时候就是个牛棚子。黄善保要找的人叫秦大兵,是学校的代课老师,亚吐尔村为数不多的秀才。他把这事儿跟秦大兵一商量,两人都觉得是个好机会。 “要是找到重要文物,说不定我得上报纸,转正的事儿也就有着落了!”秦大兵一拍即合,“咱得去找老吴,他腿脚利索,攒个事儿可快了!” 老吴就是吴万春,是村里卖跑药的,不光腿脚利索,嘴皮子也利索。他一听北京来的人,眼睛立刻就亮了。 “就是‘我爱北京,上太阳升’的那个北京吗?” “废话,还有哪个北京!” “那可是首都啊,是不是派来的人?”吴万春做事一向神神叨叨。 “他老人家已经去世十几年了!”秦大兵不满地说,“甭管谁派来的,咱们得赶紧找人。” “找靠得住的人,找自己人,到了沙漠里,咱们得统一行动——城里人可坏了,指挥人指挥得团团转!”黄善保在乌鲁木齐当过小工,经常因为没眼力价被工队队长痛骂。 吴万春撒腿就跑了出去。 但就在三个人攒队伍的时候,考古队已经找到了一个人。 这个人名叫夏强,是村里的能工巧匠,既会泥瓦活儿,还能当木工——拖坯盖房、打家具修羊圈,样样在行。 考古队还看上了一个人,那就是村里的流浪儿,哑巴萧狼子。 萧狼子肯定还有别的名,这家伙不知道是从哪个村流浪过来的,大家只传说他姓萧,虽然不会跟人对话,但他膂力过人,干活卖傻力气。因为他有时候半夜会嗷嗷长叫,活像野狼,所以村民们叫他“狼子”。 吴万春得知考古队已经在自己找人,顿时就急了,他撒开飞毛腿,跑街串巷,第一个找到的就是一心想参军的由长风。 由长风是村长外甥,吴万春把这事跟他一说,最后还不忘鼓捣一句。 “要是给国家立了功,你就是人民功臣,到时候当兵的事儿还不是手拿把攥?赶紧去跟你大舅说一声,就说民工的事儿你来张罗!” 由长风一听就明白了,他跑到村委会,让大舅先拦住考古队,就说找人的事儿他来办。从村委会出来,他又一溜烟跑到农场,农场有一部电话,他叫人给县城打工的老同学张锁柱打电话。 “叫他赶紧回来,村里有好事等着呢!” 就这样,除了夏强和萧狼子,一天之后,黄善保和吴万春把剩下的八个人凑齐了,他们的名字是—— 黄善保、秦大兵、吴万春、由长风、张锁柱、王远庆、王土大和路解放。 第五百九十二章 考古真相(2) 看得出来,考古队对这些人很满意。谈工资待遇的时候,大家都委托黄善保出头。黄善保站在队伍前头,一咬牙喊出一个数。 “每天六十块钱,少一分不干!” 底下的人们都愣了。秦大兵使劲揪了他一把,压低声音说:“也别太讹人了,农场吃皇粮的,一个月工资才一百四十块钱。我代课老师一个月才七十块钱,每天才挣两块挂零……” “就是,你这不是讹人,你这是勒索……”吴万春也嘟囔着,“比我他妈还黑……” 黄善保心里也有点儿虚。他看坐在村委会里的三个人没有开口,正交头接耳地说着什么。他也觉得自己狮子大开口,只好低下头去小声跟同伴们窃窃私语商量着。 “要不四十一天?” “开什么国际玩笑!绑票也挣不来这么多!” “三十?” “高!” “还高!” “二十?” “差不大离!” “这个数估计人家能答应。” 黄善保松了口气,他抬起头来,刚要就地降价。但这时候只见那几个人也商量好了。 “每天六十元,这个价格我们接受。刚才大家商量了一下,觉得沙漠里面特别艰苦,所以还想给大家一天增加五块钱的野外作业补贴……” 在场所有亚吐尔村的人都愣住了——尤其是本来吴万春找到过,但犹豫着没有报名的那些人。 比如张向阳的堂兄张向春,就埋怨了堂弟足足一个多月,几乎每天都要嘟囔。 “妈的,小阳子这个傻蛋,非说那里危险,搞得老子没有进考古队!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当年,二十多年后,张向春终于如愿以偿,他加入了闻廷绪的考古队,然后因为贪欲惨死在了沙漠之中。 考古队还立了一个文书,村委会替大家盖了章,每个人都按了手印。 “给咱这多钱,一定给人好好干!”秦大兵嘱咐大家说。 “对,希望能多干些日子,到时候俺家都能盖新房、娶媳妇了!”一向蔫儿吧唧的路解放开口说。 黄善保记得很清楚,那天是一九九三年九月七号,农历七月廿一。 剩下的几天,考古队就在亚吐尔村准备补给,因为挨着农场,所以粮食和水很好找。考古队出价高,村里许多人都争先恐后把东西卖给他们。 “北京就是主席们住的地方,是第一等的好地方,所以来的也都是好人啊!”村民们纷纷数着钱,发自肺腑地赞叹着。 三天之后,补给完成。那个姓荀的人要回叶城,所以由闻牧山和费唐带队,他们赶着骆驼,沿着张向阳指的道路出发。 临走的时候,全村的人都站在村口送别。大家都满怀期待,觉得考古队这趟去一定能顺利归来。 “发现了遗址,以后他们就会经常来,咱都跟着沾光。” 只有张向阳不这么看,他在村口叨叨着不吉利的话,被长辈赏了两个大耳光子。 “畏畏缩缩,没有一点儿老爷们的样子——要不那份钱就是你挣得!” 黄善保赶着骆驼,他回头朝送别的家人挥手。那是他最后一次看到家乡的样子——风里卷着黄沙,把几十间土坯房和破窝棚笼罩在烟尘之中。 他转过身,朝前走。 那个时候,他对这个破破烂烂的地方没有丝毫留恋。 一群人进入茫茫沙漠,当晚就住在了帐篷里面。 那时候的帐篷还是军用帐篷,用绿色的粗布做的,死沉死沉。队里有个叫王远庆的家伙,他是王土大的堂弟,是村里有名的“小老头”,常年好吃懒做,只喜欢趴在村口晒太阳。 黄善保看他干活磨磨唧唧,上去就踹他一脚。 “好好干!麻利儿点!” 王远庆哼了一声,赶紧颠颠地忙活起来。费唐把这一切看在眼里,他性格开朗,喜欢聊天,他走过来,拍拍黄善保肩膀,对大家嚷着说:“以后有什么事,大家都跟善保商量,善保再统一找我。” 别人都明白他话里的意思,那就是“黄善保已经是你们的头儿了”。 从此之后,黄善保就成了临时工里的小头目,他跑前跑后,忙来忙去,既为民工们解决困难,也帮两个专家“平事儿”,很快就取得了闻牧山和费唐的认可。 在黄善保眼里,闻牧山是个书呆子,所以上上下下其实都是费唐在操持着。不管怎么说,深入沙漠的一开始那些日子,无论是两个书生,还是十个民工,大家都相处得还算愉快。 一天又一天过去,闻牧山和费唐开始着急起来。不过民工们却挺自在,毕竟溜溜达达有钱挣,比干别的强多了。 直到第十天的时候,费唐发现自己的指南针不好用了。 “奇怪。”他念叨着捣鼓半天。 费唐是个很认真的人,一路以来他都根据指南针的方位,在地图上画了行进路线。 “不光为了能找到遗址,也为了咱们能顺利返回去。”他跟黄善保这样解释道。 结果那一天,费唐的指南针跟抽风一样,不停转着圆圈,他心烦意乱,一时间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 驼队停在了沙漠里,这是闻牧山从后面追了过来,他问为什么停下来。 费唐把事情解释了一下,闻牧山爬到一座沙丘上面,东瞧瞧西望望,最后他跑了下来。 “找到目标了吗”费唐问。 闻牧山摇摇头:“沙海茫茫,哪里看起来都一样啊。” “那怎么办?这边磁场好像有问题,要掉头走吗?” “不!不行!”闻牧山果决地说,“朝着磁变最强的地方走,哪里指南针转动的速度越快,咱们就去哪里!非常之地,必定能发现非常之事。” 闻牧山一句话定了乾坤。费唐东西前后转了一圈,然后让黄善保赶着领头的骆驼,朝着一方不知何所的地方开始前行。 就在那天黄昏的时候,他们远远望见了地平线上一片连绵的突起,从线条来看,那些不是沙漠,而更像是人类板筑后垮塌的高墙。 费唐举着望远镜看了半天,他格外兴奋,他朝闻牧山跑过去,激动地说:“老闻,找到古城了!你判断得很对,果然是这个方向——你看,指南针都转成螺旋桨了!” 第五百九十三章 考古真相(3) 说实在话,发现古城之后的第二天,亚吐尔村民们就对它失去了热情。 在闻牧山和费唐眼里,这座城就是千年宝藏,但在这些临时工的眼里,它只是一片东倒西歪的老破坯墙。 “都烂成这样了,见天瞎扒拉个啥!比村东头王光棍的院子都破!”王远庆最早开始骂骂咧咧。 再后来就是吴万春,他的角度更加刁钻。 “干嘛干那么快啊,早干完一天,咱们就少拿一天钱,悠着来呗。” 他这句话一下子就抓住了大家的心理,从此之后,除了由长风和王土大,村民们干活都逐渐懒散下来。 由长风之所以能干,是因为他力气过剩,他平时在村里也是闲得发慌,两膀子的劲没地方使,他练拳捶烂过老乡亲的驴车,砸倒过吴寡妇家的土墙,他不惜力气,所以才每天风风火火地在费唐的指挥下掘沙挖土。 至于王土大,他是个一根筋的人,他的想法特别单纯朴素——“人家给我这么多钱,我必须得给人干这么多活儿”。 黄善保倒不太在意,他反正也成了猪头小队长,不用太卖力气,也能讨着好处。 可能一开始还不明显,但一个礼拜过去,大家早就人困马乏,干活儿越来越没有力气。 最重要的是,他们发现闻牧山和费唐其实很好糊弄。 闻牧山不用说了,就是个闷头研究的书呆子,八竿子打不出个屁来。至于费唐,看上去“聪明”一点儿,不过他没什么脾气,工人们稍微一较劲,他就先退让了。 有这么两个好糊弄的头儿,临时工们很快就开始反客为主。 他们也不说不干,反正就是磨洋工,半天能挖完的一个小坑,他们要磨叽三天。 费唐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他只能依靠黄善保,一来二去,黄善保欺上压下,反倒掌握了考古队的大权,吃的喝的用的都得从他手里分配出去。 幸亏沙漠里头做不成买卖,也不用出门采购,要不黄善保光揩油就能揩成财主。 当然了,黄善保并不干活,他大部分时间瞎指挥,然后在古城遗址里溜达。 这个古城并不算太小,不过保存还算完整,因为大部分城址都被埋葬在了黄沙之下,考古队的首要任务,就是把两米厚的沙土清走。 这谈何容易! 按照正常来说,人吃骆驼喂,考古队带的给养早就吃紧了。但幸好废墟周围有两块绿洲,而且绿洲里都有泉水形成的小湖泊,大些的那个像月牙,小点儿的那个像朵三叶草。考古队给它们起了名字,一个叫月牙湖,一个叫三叶湖。 但闻牧山和费唐坚决反对把营地扎在绿洲里,他们觉得如果肆无忌惮破坏的话,用不了几天绿洲就被人和骆驼造光了。 他们约束不了村民们太多事情,但唯独这一点寸步不让。 后来的经历也证明了他们的远见。 黄善保他们这群人,主要的工作就是挖沙。 今天挖,明天挖,后天也挖,挖了二十多天,他们早就把士气挖没了,只有那每天六十五块钱是他们支撑下去的动力。 他们于是白天磨洋工,晚上打扑克,环境虽然枯燥,但日子还算惬意。 而闻牧山和费唐每天就在古城里转来转去,他们要么拿着尺子测量,要么拿着铲子挖挖刨刨,然后记录在本子上。 就这么一直坚持到了快一个月的时候,挖沙终于取得了巨大的成果。民工们陆续挖出来五根长短不齐的柱子,更令人恐怖的是,那五根柱子上面密密麻麻布满了白骨! 张锁柱认识最早发现废墟的张向阳,他一下子就叫唤起来。 “小阳子说过,说这个废城里头都是骷髅头,这肯定是个杀人如麻的地方!” “杀人如麻?那这里肯定都是冤魂!”吴万春见有机可乘,也跟着起哄,“怪不得张向阳劝咱不要来这鬼地方!说不定夜里有野鬼索命,咱们逃都没地方逃啊!” 吴万春一挑拨,村民们都扔下家伙事儿,不想干了。 “我们要回去,早点回亚吐尔去!” “就是,天天吃破压缩饼干,连点儿荤腥都看不见,老子早就难受了!” “给我们结算工钱,我们要走!” 黄善保一见民气可用,自然也要多捞一把,他于是主动代表民工去找闻费二人“谈判”。 “两位领导,大家都说这里闹鬼,非得闹着走不行,要不你们给结了工钱呗。” 闻牧山和费唐愣在了那里。 “工钱?工钱是回去结算啊,我们这里只记录每天的出工情况。” “什么!”黄善保一下子怒了,“闹了半天,你们是在耍猴啊!我们辛辛苦苦挖了快一个月土,最后你们俩却身无分文,回去?回去我们找谁结账?!” 黄善保一嚷,村民们也都听在了耳朵里,他们一拥而上,把闻牧山的帐篷团团围住。 “闹半天是骗子啊!” “把帐篷拆了!把骆驼卖了!抵咱们的债!” “打死这两个死骗子!” 由长风是最气愤的那个人,他一把推开众人,冲到前面,把闻牧山像拎鸡仔一样拎起来,愤怒地问道:“那我当兵的事儿还有着落吗?!” 还好费唐第一时间冲出来,他手里拿着一张签字画押的合同,大声喊着:“乡亲们,你们别担心!你看,咱们签的合同上有大家的手印,有村委会的红章,还有考古队、县文物局的公章,一切都是公家认可的,都有据可查!公家什么时候骗过人?” 这些人听了这话,看了纸上的红戳,这才安静下来。 “不行!公家的红章我们认!”秦大兵却想起什么,“但你说记工分算工钱,我们怎么知道是不是你俩是不是真记了?!” “对!我们得看你们的记账本!”吴万春也跳着喊道。 黄善保冷冷一笑:“两位领导,事到如今,就把本子拿出来吧。” 闻牧山看了费唐一眼,他掉头走回帐篷里,拿出了一个会计本。 黄善保劈手把账本抢了过来,他翻开账本,秦大兵、张锁柱这些“见过世面”的人也凑了过来,他们拿起账本,盘腿坐在帐篷旁边,翻着翻着不禁勃然大怒! 第五百九十四章 考古真相(4) 他们愤怒是因为账本后面,他们有些人根本不是每一天都被记了全工!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这一天我只记了半天工!”黄善保拿着账本,对闻牧山咆哮着。 “那天你上午睡觉,到中午才起来去遗址干活。”闻牧山说。 黄善保翻着账本,又指着问:“这天又有什么幺蛾子?怎么王远庆记的是旷工?!” 闻牧山瞄了一眼,点头说:“他说肚子疼,在城墙根底下晒了一天太阳。” “我日你老母亲的!”王远庆平时吊儿郎当,一副“侍儿扶起娇无力”的样子,但一听这话反而抖擞精神,像下山猛虎似的冲过去,一拳就砸在闻牧山的脸上。 “老子在沙漠里头,拼死拼活给你干活,你竟然敢给老子记旷工!” “打死他!打死他!打死他!”人们齐刷刷喊着。 关键时刻,还是王远庆的堂兄王土大冲了过来。他一把拉开堂弟,指着他鼻子骂道:“你小子见天混吃等死,给你记一天旷工,都算抬举你了。我早就忍不了你了,咱王家没有你这号子人!” 王土大的突然阻拦,总算把愈烧愈烈的事态给平息住了。不过群情激愤,在黄善保等人的威逼下,费唐替闻牧山做主,把账本上所有人都改记了全工全时。 但饶是如此,村民们仍然不干。 他们闹着,要求罢工、回村、赶紧兑现工钱。但闻牧山却反对这个方案,他觉得好不容易找到西夜遗址,而且消耗了许多物质,至今都一无所获,他害怕一旦返程,再回去勘察已经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了。 “就恐怕等咱们回来,这里早就被盗墓贼洗劫一空了。”他苦口婆心地跟民工们商量。 黄善保他们哪里管这些,他们兀自闹着要走,多一分钟也不想停留。 “存粮都快没有了,等下去就只能饿死!”他跟闻牧山强调。 最后还是费唐站了出来,他提了一个折中的方案——他赶着五头骆驼回县城去运给养,这些人先干着活儿,这样不耽误事儿。 “不行!万一你一去不回怎么办!”黄善保依旧不干。 经过两天的扯皮和拉锯,最后双方终于达成了意见——黄善保等十个民工留下来,但前提是要把工钱翻一番,从当天起按照一百二十块一天计算,补贴不变。 除此之外,费唐只能带着三个骆驼回去,但他必须带回五头骆驼的物质——这样即使他走失了,民工们还能靠七头骆驼回村。 双方谈妥之后,费唐就收拾出发,临走时他把黄善保叫到打扑克的那个帐篷里,说:“善保,我走的这几天,老闻可就拜托你了,他是个书呆子,吃饭睡觉都没规律,你帮我照顾着他。 “如果大家对他不满,你帮着和和稀泥,他这个人就是古板,但绝对没有坏心。” 黄善保大大咧咧地说:“知道了费研究员,你就放心吧。” 费唐赶着三头骆驼走了,当天晚上,黄善保就闯进了闻牧山的帐篷。 “费老师说了,让你把记工的账本交给我,他说你太忙,让我帮你先记着。” “可是……”闻牧山说。 “可是什么啊?赶紧的,别好心当成驴肝肺!”黄善保把桌子拍得咚咚作响。 闻牧山低头,从箱子里找出来账本,他把账本交给了黄善保。黄善保翻了翻,确认他再也没有记过旷工之后,心里很是得意。 他拿着账本,回到了打扑克的帐篷,跟大家炫耀了一番。 “兄弟们,以后咱就是自己记自己了,想干活就干,不干活也行!” “黄大哥,以后都听你安排!”王远庆拍着马屁说。 王土大狠狠瞪了堂弟一眼,正好被黄善保看在眼里。 “土大哥,咱们才是乡亲,你可别老傻了吧唧的,替外地人说话。” 王土大不吭声,黄善保知道,他也起不了风浪。他拍拍吴万春肩膀,吴万春正在打牌,他看一眼黄善保,会意地跟了出来。 “你说,咱们要不要趁这个机会分了骆驼,早点回去?”黄善保跟他商量。 “别急,我觉得姓费的那小子肯定得回来。”吴万春狡黠地笑笑,“他跟老闻,可是见天睡一个床上的人。” “你说啥……”黄善保都傻了。 “嘿嘿。沉住气,等他回来,拿来钱粮,咱们再走也不迟——起码还能多分两头骆驼呢!” 两个人正在密谋,就在这时候,沙漠远处突然传来一种奇怪的声音。 那声音仿佛巨鲸在海中吞食鱼群,黄善保迎着风吸了一口气,大叫一声。 “不好,大沙暴来了!” 这些人都是亚吐尔村民,一年能见到许多沙暴,所以在他们眼里,这也不算什么大事。 因为帐篷区就扎在城墙背后,所以沙暴并不能直接将之掩埋。可黄善保忘了通知闻牧山,他们几个人急忙钻回最贴着墙根的帐篷,然后老老实实地趴在那里,等着大风过去。 这风来得惊天动地,远远超过亚吐尔的风沙。帐篷差点儿被风吹走,几个临时工躲在帐篷里抱成一团,吓得屁滚尿流。 总算挨到了天亮,整个沙尘暴才逐渐消散。等十个人钻出帐篷一看,他们差点儿被吓死。原来闻牧山的帐篷在离墙最远的地方,经过风沙洗礼,帐篷已经有一半被埋在了沙子里。 黄善保吓得赶紧打开那个帐篷,他钻进去一看,不禁惊呆了。 闻牧山还坐在那里点灯看书。 “哦,小黄啊,昨天风太大,搞得我也睡不着,所以坐着看书看到了天亮——风停了吧?” “停了。”黄善保说。 “去现场吗?” “去看看吧。” 闻牧山站起身来,他走出了帐篷门。大概是觉得他竟然还活着,所有的人都有些诧异。他们早上没再闹腾,而是跟着闻牧山乖乖走回遗址。 可刚走过城墙,走进遗址,他们就愣住了。 因为原来埋葬废墟的荒沙已经被昨晚的大风吹走了,这下子真的省了刨土的工夫——整个西夜城都在大风的搬运下,短短一夜时间就裸露了出来。 这座有着千年历史古城的原貌果然更加错综复杂。 第五百九十五章 考古真相(5) 后来,黄善保在萨雷阔勒岭野居的时候,他每每想起此事,都觉得这一切都是冥冥之中的天意。 当时的闻牧山,也是如此认为。 黄善保听他跟费唐慨叹道,西夜国的都城已经在沙漠中掩埋了一千三百多年,没想到居然会在这一天被暴风吹出地面,完完整整地呈现在他们面前。 黄善保当时就在旁边静静听着。闻牧山继续说自己是唯物主义者,唯物到骨髓里的那种,但他依然觉得,这种时机千年不遇,但偏偏让他们撞见,简直太巧了。 “只是之前没有人来到过这里而已。这种狂风吹露古城的事情,没准隔几个月就会出现一次呢。”费唐却不以为然,“来之前,我研究过这片沙漠的气候,这个季节正好是沙暴高发的时候。” “那你见过这种像考古铲一样的暴风吗?它把整个城市都完完整整地刷了出来,简直比我们专业技术人员干的活儿都漂亮。” 黄善保跟他们一起站在城墙上,他也低头俯视。 就像闻牧山说的那样,整个西夜国的古都呼犍谷城此时就匍匐在他们脚下。 这是一个保存完好的城市。 除了有些墙壁圮坏,房倒屋塌之外,整个城市的布局都整整齐齐地呈现了出来。他甚至觉得,这座城里的这些房子,要仔细修缮一下,甚至比亚吐尔村的房子都好住。 更何况,它们周围还有坚固的城墙环绕着,如果没有大风暴的话,走在城市的街道上,可能都感觉不到风的存在。 闻牧山站在城墙上,他一边指,一边说,而费唐就在他身边不停记录着,偶尔还拿起相机不停拍摄着。 从他们的谈话中,黄善保听到了哪里是皇宫,哪里是寺庙,哪里是市集,哪里是达官显贵的住宅区,哪里有兵营,哪里是平民百姓的聚居地。 但最让他们震惊的,不是这些整齐的房屋和街区,而是城市里面一条长长的“伤疤”。更可怕的是,这道疤痕所到之处,遍地都是累累白骨。 那道伤疤从古城中央开始,直接延展到的西门之外,从上面看去就像一根巨大的柱子垮塌下来造成的。 这根柱子一定体型巨大,它垮塌下来的时候必然已经碎裂不堪。它砸到了上百间屋舍,砸烂了一段城墙,最后在风沙和雨水的侵蚀后失去了原来的模样,变成了一道切割过城市的伤痕。 而这跟巨大柱子的旁边,就是黄善保他们挖掘清理了很久的五根“小柱子”。如今荒沙已经被狂风吹散,那五根“小柱子”也暴露出来,看上去让人不寒而栗—— 那是一只巨大的泥塑手掌,五根柱子只是它的手指而已。 费唐望着那个白骨累累的手掌,再看看那道古城里面的“疤痕”。 “这片砸塌的痕迹,应该就是那个手掌导致的吧?”他对闻牧山说。 闻牧山点点头。 “这本来应该是一尊塑像啊,手掌应该也是塑像的一部分吧?” “看这个规制,都能赶得上武后时期东京洛阳的通天浮屠了。”费唐赞叹道,“一个西域小国,居然举国之力来营造大佛……” “不是大佛,绝对不是大佛,这是其他的神祗。”闻牧山否定道,“用白骨造像,简直旷世未闻。” 他们正在说着话,忽然听到下面正在“街头巷尾”挖掘的民工们一阵惊叫,他们从一间屋子里嗷嗷地跑了出来。 “去看看!”闻牧山说。 三个人下了城墙,快步向喧哗的地方跑去。 “怎么了?叫唤个啥?”黄善保对他们大声喊问道。 吴万春慌慌张张跑过来,指着一间保存完好的房子说:“太吓人了,魂儿都飞了!你们进去瞧瞧!” 黄善保想先一步冲进去,结果被闻牧山拦了回来。 “我去看看。”闻牧山把他扒拉到一边,费唐紧跟着进去。 黄善保问旁边浑身哆嗦的吴万春:“怎么了?” “里头——简直就是……” “就是他妈的地狱。”由长风使劲往地上啐着说。 他刚啐完,旁边的人也像醒悟过来似的,纷纷往地上啐着。黄善保吓得也赶紧啐了起来。 这是当地的一种风俗,如果撞见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大家就都会往地上啐唾沫——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习惯,是对鬼魂表示蔑视,还是表示厌恶呢? 黄善保此刻也朦朦胧胧明白了原委,但好奇心让他依然探头进去望了一眼。 但单单这一眼,黄善保就差点魂飞魄散! 那屋子里有很多架子,屋顶不知何时被砸漏了一个窟窿,借着窟窿透过来的光,他看到屋里架子上尽是密密麻麻的人类头骨!那些头骨惨白惨白的,一个个都龇牙咧嘴,瞪着黑乎乎的眼窟窿望着他。 黄善保只觉得自己头发都要竖起来了。 费唐也愣了一下,但闻牧山却像没事人似的走了进去。 事后每次黄善保回想起这一幕,都觉得非常奇怪,老闻当年居然能被自己那么肆无忌惮地欺负。 他不怕鬼神,但是怕人。 鬼神只是吓人,但从来不磨人,能消磨、折磨人类的,只有他们自己。 黄善保咬咬牙,也跟了进去。他们走过一排排堆砌头骨的“货架”,走过几个把腿骨、桡骨码得整整齐齐的大筐,来到另一个房间里。 这个房间里没有头骨,只有一排排的灶台,灶台上放着一口口大锅,锅上还扣着笼屉。 除了放在灶台上的铁锅外,旁边还盘着一摞摞的大铁锅。黄善保只是匆匆打量了一下,就觉得那些锅可能有上百口之多。 西夜国人要这么多铁锅做什么呢? 闻牧山和费唐两个人都闭口不语,费唐不停举起相机拍着照片,他走到一口铁锅前,伸手揭开了扣在灶上的笼屉。 “啊!”黄善保听到费唐发出一声惊叫,他也急忙伸头过去。 就这一眼,让他恨不能自抽耳光,恨不能自插双目!因为躺在大铁锅蒸屉里的居然是两具几岁儿童的尸体!它们已经失去了水分,干巴巴地依偎在那里,就像在千年的梦魇中长眠不醒! “这是一个食人的国家吗……”费唐犹自惊魂未定,他声音颤抖,喃喃地自言自语着。 第五百九十六章 考古真相(6) 民工们已经如同惊弓之鸟,而髑髅房子的发现让他们完全崩溃了。 “咱们今天就回去吧!”张锁柱第一个喊了出来,他找到黄善保,泪流满面地说。 “小张,你别那么急嘛。”黄善保反而倒安定下来,他安慰同伴说。 张锁柱都跳起来了。 “这个城里,都是死人!” “死人有什么怕的,反正都死球了,活人才瘆得慌呢。”黄善保笑着说,“你先回去,等我跟老吴商量完再说。” 张锁柱吓得都开始抹眼泪了,他往外走,正好撞见吴万春。 “万春哥,你劝劝老黄吧,这地方还能待吗?” 吴万春也已经神慌意乱,他走进帐篷,正要开口,却被黄善保示意不要出声。 黄善保出去看看,发现外头没人,这才转了回来。 “老吴,发财的机会到了。” “这鬼地方,都是死人骨头,发个屁的财啊。咱们还是安心回去领工资吧。” 黄善保嘿嘿一笑,他之前听见闻牧山和费唐商量事情,恰好听到两个人谈论这个遗址的对话。 原来自从发现了髑髅房子,费唐就开始不断质疑,他怀疑西夜国根本没有这么多人——即使有这么多人,要把人都杀死做成骷髅,那又有谁来造如此大的塑像呢? 闻牧山却叹息一声说,你别忘了西夜国的地理位置。 费唐一愣:难道这些人都是被劫掠的过往客商? 闻牧山说,要不然呢? 费唐叹息一声说,只能这样解释了,不过如果劫掠客商的话,他们携带的那些丝绸和金玉珠宝呢? 闻牧山指着漫漫遗址说,它们肯定就藏在这个古城里,既然能发现髑髅房,那肯定也能找到藏宝洞。 黄善保说完这些,又看看吴万春,朝他眨眨眼睛。 “你的意思是?” “咱们为什么不找到宝藏再说呢?” “可是,”吴万春瞪着眼睛,“就算找到宝贝,那也是考古队的东西,咱们能拿到只有工钱啊。” “考古队有几个人?”黄善保问。 “十二个啊,咱们都是。”吴万春说。 “考古队有几个人?”黄善保又问。 吴万春愣住了。 “两个……?”他看着黄善保问。 “对啊,只有两个人,但亚吐尔村的乡亲们有十个人。” “你的意思是?”吴万春眼睛一亮。 “听说过彭加木的事儿吧,那个在新疆考察科学家,失踪之后,举国皆知的那个人。” “对啊,茫茫沙漠什么都能发生,谁知道啥时候会刮起大沙暴……”吴万春一拍大腿说。 “所以,让大家别闲着,好好干活,大风都把全城的沙子刮走了,这不明摆着老天爷给咱一个发财的机会吗?尤其是王远庆那个懒鬼,一定要多敲打他几下,别给大家当坏榜样。” “明白,小黄,你脑子贼他妈好使!”吴万春正要走出去,又被黄善保叫住。 “先支开那个姓费的,老闻是个书呆子,剩下他一个人更好对付。”黄善保叮嘱他说,“别跟大家透露这事儿呢,等见到宝贝的那天,他们自己会动心的。” 所以,第二天,黄善保就“代表”民工找到闻费两个人,他说,给养马上就不够了,他催着费唐赶紧动身,按照商量好的计划,去县里拉食物跟水。 “马上就没吃的了,再一耽搁,万一天气不好食物接续不上,整个考古队也留在城里成了干尸了。费老师,你得快点动身,多弄点肉,肉干就行。兄弟们都没力气了。”他嘱咐说。 呼犍谷城刚被暴风吹露真身,费唐本来想留下来,但被黄善保添油加醋地一说,他自己也慌了。 闻牧山也对他说:“早点去吧,早去才能早回。” 黄善保招呼大家赶紧给费唐收拾好了行装,催着他当天就出发。 看得出来,闻牧山还有些担心,他大概是怕费唐走后,自己弹压不住这些人吧。不过他没有想到的是,费唐刚一走,黄善保和吴万春就盯着民工们忙碌起来。 “都不用挖土了,还不好好干活,闻教授怎么说,咱们就怎么干,都麻利点儿,别给我偷奸耍滑!”黄善保整天在古城里四处跑着,看见偷懒的人就提醒。王远庆一天时间被他踹了十八脚。 “再他妈让我看见你小子睡午觉,就给你记全天旷工!” 王远庆都要哭了:“老黄,以前你可不是这么说的啊!” 就这样,整个考古队在费唐走后忙得热火朝天,连闻牧山都有些感动。他对黄善保由衷地说:“小黄,以前我还以为你们是磨洋工,现在算是明白了,你们只是没有干活的动力——现在看到这么宏伟的古城,你们是不是也被古人的工程惊呆了?” “呆,全呆了!”黄善保附和着,说实在话,他有些失望,因为大家在古城里已经发掘了很多地方。他们找到了王宫,找到了寺庙,还找到一个古代西夜贵族的墓葬坑,但就是没有找到那些被劫掠的珠宝。 “妈的,这些古人是不是把珠宝都给卷走了?”黄善保恨恨地想着。 第四天、第五天也过去了。除了发现一些让闻牧山激动欲狂的瓶瓶罐罐,其他东西依旧一无所获。 吴万春已经疲劳不堪,连着好几天监工,他嗓子都喊哑了。他跑来找黄善保,满腹怨气地问:“妈的,小黄,你是不是被骗了啊?这鬼地方哪有什么珠宝,除了骨头,就是土墙,这个穷地方,就算把城翻个过儿,恐怕都找不到两个铜板!” 黄善保没理吴万春,因为他也正烦着。 转眼就是第六天了,那天早上,黄善保又催着大伙儿出工,结果这些人又开始磨叽起来。他们一个个哼哼唧唧,跟着闻牧山又来到古城里,干十分钟歇二十分钟地“忙碌”起来。 黄善保跟到了下午,依然没有发现什么进展。他决定去城墙上散散心。 虽然来沙漠已经一个月挂零,但每天下午的这个时间天气正热,民工们不是在帐篷睡觉,就是在忙着干活。 黄善保爬上了城墙,他想再望望整个城市,看看哪里更像藏宝的地方。 他看了半天,越看越觉得这个城市荒芜得可怜——都是土墙土屋,傻子才会相信这里头藏着珠宝! 妈的,自己肯定是被骗了! 第五百九十七章 谎言 跟荒芜相对的,就是那一片能让人赏心悦目的绿洲了。 黄善保心里烦躁得很,他又将目光投向绿洲,他愣了一下,因为这个时间阳光正好斜照在月牙湖上,清澈的湖水被日光照透,看上去有些异常。 那不是异常,而是今天风平浪静,月牙湖的湖水像一块凝碧似的躺在那里,加上前些天的风沙淘漉,所以十分清澈透亮。 就在月牙湖中央,在湖水最宽的地方,他清晰地看到两个深深的黑洞。 这是什么,是月牙湖的泉眼,还是传说中的海眼?还是…… 黄善保心里一惊,他跌跌撞撞从城墙上滚下去,然后一路小跑去找闻牧山。 闻牧山正在髑髅房子里研究那些大大小小的铁锅。黄善保排闼而入,把月牙湖的新发现跟他讲了。 “没准儿是西夜人藏宝的密洞!”他一激动把自己心里话都嚷了出来。 闻牧山一惊,转身就朝外面跑去,把黄善保孤零零地留在了髑髅房子里。 黄善保哪敢在骷髅头遍布的屋里停留片刻?他赶紧想追上闻牧山,但屋里却有什么金闪闪的东西攫取了他的注意力。 那是一口前几天被闻牧山和费唐掀过来的大铁锅。 跟现在的铁锅不同,唐朝的铁锅肚子浑圆深厚,而且两边都有便于提携的耳朵。黄善保发现的金闪闪的东西,就是铁锅耳朵旁边刻着的几个金字。 他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也不是文盲,因为那几个金字相当明显,书写也很规整,他强忍着恐惧,伸过脑袋去一看,只见那几个字是——“烹十恶之人,备万金之彩,迎莫乐,变世界。” …… 顾保田讲到这里,不禁停顿了一下。 会场底下一片哗然。记者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就连我们三个人也愣在了那里。 外面也传来整齐的脚步声,我知道,林瑛已经联系了特别组,这些肯定是来维持秩序,保证安全的人员。 他们进场了,就在顾保田讲到最关键的时刻。 顾保田坐在台上,听着下面的讨论声浪越来越大,他想继续讲下去,但噪音太大,他吭了两声,却都被喧哗声掩盖住了。 一个记者终于嚷出声来。 “你的意思是,西夜国的灭亡,可能就跟古代的十恶案有关?” 顾保田面对他的询问,更加茫茫然不知所措,但下面的同行们却议论纷纷起来,而且声音越来越大。 “听说西夜国莫名其妙就从史籍里失去了踪影?” “对,我们做了好多调研。史学界有种说法,当年西夜被称为邪魔之国,唐朝的西域都护派兵围剿,但无功而返!后来这个国家就完全消失了!” “是不是有邪教打着惩罚‘十恶’的名义,最后把这个国家的人全部杀光了?那些骷髅白骨就是西夜国的人?” “岂止!我查到的资料可不一样,里面记载说,当年西夜国突然强大起来,不禁摆脱了北面疏勒国的控制,还打败了东方的劲敌莎车国,最后吞并了旁边的依耐、蒲犁、德若三国,当时雄踞一方!” “突然强大?是不是因为邪教的原因?咱们魏阳不也有无脸男吗?那些无脸男不也是超人一样的存在吗?” “魏阳也会跟西夜国一样消失吗?” “你别吓我……” “你还记得‘莫乐’是哪两个字吗?”有记者朝台上一遍又一遍地高呼着。 顾保田有些紧张地回答道“莫须有的莫,乐,就是音乐的乐。” “莫乐是什么东西?你们都听说过吗?” “是名字的音译吧?是一个人吗?或者是国王的名字?还是神的名字?” 底下不停地议论着,我看看华鬘,她虽然没有动静,但脸上却黑一阵白一阵的,不知道是不是对记者们无休止的讨论感到厌烦了。 闻廷绪早就忍不住了,他冲到台上,抢过麦克风,使劲敲打着说“安静一下!大家能不能有点儿礼貌!能不能听人讲完?!” 麦克风传来刺耳的噪音,记者们这才停止窃窃私语,他们抬头望着台上傻掉的顾保田。 “我再强调一遍,有什么问题,等他讲完再说!”闻廷绪满面愤慨。 记者们又纷纷扶着摄影机,再度对准顾保田。就在这时,华鬘趁乱悄悄穿过人群,一溜小跑到我身边。 “你觉得他说得是真是假?”她问我。 “都到这里来了,不至于说假话吧?”我对她说,“你不是观过他的灯吗?你觉得他有在撒谎吗?” “到目前为止,基本跟我在幻境中看到经历一样,不过也有些偏差,我倒是宁愿认为他经年累月,就连自己都记不清了。”华鬘想了想说道。 “比如哪些偏差?” “当时他发现月牙湖里两个黑洞的时候,根本没有直接去找闻牧山,而且闻牧山也没在骷髅房子里,他在跟工人在一起,正清扫一个房子的遗址。 “所以,顾保田去告诉他们月牙湖黑洞时,根本没有去到骷髅房,也不可能在那里看到涉及到‘十恶’的话。” “啊?那究竟锅上面有没有金字呢?”我问道。 华鬘没有回答,不过我想了想,又提出了一个疑问。 “唐朝的时候,铁锅还不是那么普及的。只有贵族可能才用得起铁锅,一般人家都用青铜锅。所以,我依然对他所说的那么多铁锅表示怀疑。 “而且那时候基本上都是煮菜,很少有炒菜这种事儿,所以古代的锅才又圆又深,因为里头放的都是汤汤水水。” “也有可能是看错了,把青铜误认为铁锅吧。”华鬘却不以为然地说,“顾保田的陈述还有一个疑点,他现在说费唐已经离开西夜遗址,去叶城去补充物资。但我在观灯时,却看到他气喘吁吁跑来报告的时候,费唐跟闻牧山都在工地上。” “啊?”我大吃一惊,“可是,他为什么要说谎,为什么要把费唐摘出去?” 华鬘摇摇头“论起说谎来,你们人类还得算专家中的专家,听听他后面怎么说吧。” 闻廷绪见场子已经安静下来,这才把话筒交给顾保田。 第五百九十八章 巨大的头颅 顾保田接过话筒,继续讲述着“那个时候,我们所有人都好奇心爆棚,大家都想知道两个黑洞的真相。但月牙湖中央的水很深,考古队也没有潜水设备,所以最后还是闻教授想了一个办法——” 闻牧山的办法就是,因为周围不远处有一片凹地,看样子比月牙湖的海拔要低得多。所以他建议大家挖一道引渠,将月牙湖的水引到凹地里,这样湖底就暴露了出来。 大家说干就干,因为距离不远,而且这次大风沙已经扬走了不少砂砾,所以剩下的工作量也并没有那么大。 不知道为什么,黄善保冥冥之中就觉得那是两个藏宝洞。他指挥着大家不停挖着引渠,晚上都连着开工,恨不能通宵达旦似的。 四天之后,引渠挖成了。这些人从月牙湖边缘掘了一个口子,然后就眼看着湖水“哗哗”的倾泻下来,最后被蒸发和吸收在漫漫沙漠里头。 村民们爬到那个两个黑洞的周边,开始清淤。 跟别的地方稀软的烂泥不同,黑洞周围的土地还是实打实、硬邦邦的,所以大家干起活来并没有那么麻烦,除了黄善保差点跌进去,清污进展一直很顺利。 直到有一天,当黄善保摔了浑身污泥,想回去换身衣服的时候,他站在城墙上远眺湖底,终于发现了那两个黑洞的秘密。 他说,当时差点吓得从城墙上跌落下来。 因为那不是两个黑洞,那只是两个眼眶而已。 呈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个巨大的颅骨,那颅骨长十来米,宽五米多,如果那真的是一个巨人头骨的话,那么这个巨人,起码也有两百米高吧…… 黄善保又跌跌撞撞跑了回去,他拉着闻牧山,又重新上了城墙。 黄善保那天晚上失眠了,而且闻牧山也一夜未睡。夜半时分,黄善保听到帐篷有响动,他扒着缝隙一看,原来是闻牧山自己一个人走了出来。 他本以为闻教授只是去小解,没想到他离开帐篷,就着月光,一路朝着驼群而去。 闻牧山坚决要求把营地建立远处,所以从营地到西夜遗址,大家一般都步行,实在有急事才骑骆驼。 黄善保也偷偷跟了出去。他发现闻牧山牵着一头骆驼,他没有骑上去,而是一人一驼朝着西夜遗址迤逦而行。 他心头一动,也随着跟了上去。 闻牧山走得不疾不徐,黄善保也远远跟在后面。他看到闻牧山来到遗址周围,他把骆驼拴好,然后绕过城墙,重新走进那个骷髅房子里。 一想到房子里的遍地白骨,黄善保早就吓尿了,他没敢跟进去,也生怕被闻牧山发现,所以他辗转绕过古城,然后重新攀上了城墙,想借着月光再远远眺望一下月牙湖里那个巨人头骨。 但当他刚爬上城墙的时候,他就赶紧蹲了下去。 因为他发现,在月色之中,在正对着月牙湖的城墙之上,有一个人影正站在那里。 那是一个女人,黄善保看不清她的模样,只能从她飘飘的衣裙做出判断。她的衣服被风吹拂着,就像电视剧里演的古代仕女一般。 而且这个女人,绝对不是他熟悉的人——考古队里没有女人,就算有女人,她也不会有这种演戏穿的衣服。 那个女人显然没有发现他。她依然望着远方,一动不动地望了好久,黄善保觉得自己眼睛有点酸,就在他眨眨眼睁开的时候,女人就已经不见了。 黄善保正想寻找,但就在这时,他看到闻牧山从骷髅房里走了出来,他手里拿着一卷厚厚的东西。 不过此时此刻,整个古城中忽然响起一阵凄凉的胡笳声。 这声音是哪里来的,是不是古代的鬼魂?! 黄善保吓得急忙跳下城墙,他逃进沙漠里,跑到骆驼旁,也不管闻牧山的死活,他跳上骆驼,骑着就往营地赶去。 他一头钻进帐篷,裹紧睡袋,足足哆嗦了两个钟头。直到天亮的时候,一阵驼铃声把全队都吵醒,原来是费唐从叶城回来了。 黄善保昨夜在城墙上看到了一个女人,今天费唐就带过来了一个女人。 村民们都看傻了,他们已经在沙漠里待了一个多月,别说女人,连生人都没见到过,更何况这个女人一看就那么聪明静美。 “县城里都见不到这么有味道的人啊。”路解放吧唧着嘴说。 “别说县城了,我在省城里都没见过!”黄善保永远不忘记显摆自己去过乌鲁木齐的经历。 这个女人就是舒云,也就是闻牧山的妻子。 闻牧山对妻子的到来又惊又喜,不过,对他来说,似乎月牙湖的考古现场更加重要,他带着费唐去看了那个巨大的头骨。黄善保自然永远跟在后面。 “天啊,这是真的骨头,还是塑像?”费唐倒吸一口凉气,他转身望望砸在城里的那一道“疤痕”问。 闻牧山指着“疤痕”,又指指头骨说“从角度来看,当年塑像倾倒的时候,这个脑袋就被折断了,然后因为惯性,它被甩在了月牙湖底下。” 他拿着一张纸,把魔像倾倒时的受力图画给费唐看。费唐连连点头。 “所以,这个头骨是用石头雕刻出来吗?然后被蒙上彩泥,安到了塑像脖子上?可是,古代没有吊车,他们又怎么能把这么重的东西吊起来、安上去呢?” 闻牧山面色严肃地说“小费,你想错了,那不是雕刻的东西,那是实实在在的骨头。” “这么大……的脑袋?”费唐惊讶地语无伦次。 “对。我从古城里周围发现了一些羊皮书。它用的是窣利文,虽然字迹花掉,许多词还没有被释读出来,但看上去是西夜人当时的书信。我已经把它们整理了出来。” “里面有什么信息吗?” “当然,它里面写的大意是——有巫西来,杀我王族,毁我寺庙,奴我百姓。而这个巫师,让西夜国民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寻找神的头颅。” “神的头颅?” “对,”闻牧山指着躺在月牙湖底的头骨说,“就是那个东西,这也是生物学上从未被发现的物种,也是考古学上能改写人类历史的惊天动地的大事。” 第五百九十九章 古书 那天晚上,闻牧山和费唐计议了半天,甚至把千里迢迢来寻自己的妻子都冷落到了一边。 路解放好像对舒云情有独钟,半个晚上他都在念叨这件事。 “都是女人,为什么闻教授的媳妇长得跟女神似的呢?” 那个时代,“女神”这个词还没有现在如此廉价,仅限于形容“雅典娜”一类真正的神祗,恐怕就连特洛伊的海伦都配不上这个词。 路解放一提起女人,整个帐篷里话匣子就打开了。这些人都是二三十岁的年纪,一个个生龙活虎地讲道起来,最后连打牌的兴致都没有了。 黄善保现在没有心情聊这些,他满心里想的都是宝藏,所以听得心烦意乱,只好走出去独自溜达。 当转到闻牧山帐篷外面时,他听到里面也在激烈地讨论着。 两个男人似乎有些争执,闻牧山想把发现巨人头骨的事情通知荀队长,但费唐却有不同看法,他更希望把一切搞定,形成报告之后再行汇报。 “老闻,要是把这个消息一报上去,那这片沙漠就毁了!到时候放眼望去,这里必然满地是车,直升机都有可能!再说了,这种能改写人类历史的事,一旦被列为国家机密,就没咱们两个人什么事儿了!” 帐篷里一阵静寂,久久没有声音。而远处,路解放他们对女人的猥琐言语却阵阵传来,黄善保尴尬地蹲在旁边,竖着耳朵听着。 “老闻,小费说得有些道理。”最后还是女人开了口。 “行吧,那咱们就早点考察完,早点形成报告递上去。”闻牧山犹豫了一会儿,又开口说道,“就是怕这个头骨里面的装藏太丰富,咱们两个控制不住局面。” “装藏?”费唐不解地问。 “对啊,你想,如果西夜人发现了‘神’的头骨,又想给它塑像,那么会不会在神头里面装满了宝物呢?就是佛塔里面要封装七宝,供养经文甚至舍利子一样。” 费唐沉吟良久,然后说:“老闻,你说得相当有道理,不过,我建议还是等等。” 闻牧山“嗯”了一声,费唐又想起来什么,开口说道:“还有,老闻,我知道你有记笔记的习惯,不过可不可以先别记载发现头骨的事儿。” “为什么?” “如果咱们现在没有及时汇报,将来万一调查起来,你那个笔记又属于工作日志,到时白纸黑字,历历在目,那不是咱们欺瞒组织吗——所以,如果有什么物品记录的话,能不能就写是咱们考察那个王宫遗址找到的?” “行行行,那我索性更干脆点儿,就说发现这些的时候,你还没有回来——这样你也能洗脱责任,有什么事让我一个人承担就好了!” 闻牧山的语气分明有些不满,费唐只好耐心又跟他解释半天。舒云在一起帮着搭腔,说到最后,闻牧山总算同意了这个建议。 “不写就不写。”他说。 黄善保听到这里就放了心,他悄悄地离开帐篷,无声无息地回到打牌的地方,他知道,一会儿费唐就要回这里睡觉了。 那天晚上,他躺在自己的帐篷里,一次又一次地被美梦激动地笑醒。 沙漠里空气干燥,短短两天之后,头骨里的积水就被蒸发许多。从两个黑窟窿打着电筒往里看去,只见里头层层叠叠地堆满了东西。 闻牧山跟费唐商量了半天,考虑到从“眼眶”到下面还有四五米深,所以如果想尽快弄清下面的情况,就需要把人用绳索垂到头颅里面。 但里面情况未知,谁也不知道这诡异的头骨里有什么潜藏的危险。 关键时刻,黄善保毫不犹豫地站了出来。 “我下去!”他大声说道。 顾保田一口气讲到这里才停了下来。他似乎有些口渴,旁边的服务员赶紧递上一瓶纯净水。此时整个会场里鸦雀无声,大家都屏住呼吸,听他讲下到头颅里的经历。 他喝了一口水,继续说着:“我在腰里系上绳子,然后干了一碗酒壮胆,大家用绳子吊着我,最后垂到了头颅的深处。那里头是相当空旷的一个地方,如果没有登高远眺,只是从下面挖掘的话,你甚至会以为那里是一个穹隆样子的山洞。” “真的找到宝藏了吗?”下面有人高声喊着问。 “是的,那个头颅里有无数精美的宝贝——金器、银器、玉器、珠宝、陶瓷、丝绸,甚至还有被密封起来,保存完好的‘开元通宝’钱币、隋朝的五铢钱、成捆成捆的绢帛——除此之外,还有一本古书…… “闻牧山说,这本书才是最重要的东西,他把那本书当成宝贝一样护着,对什么金银珠玉反而不屑一顾。” “那是本什么样的书?”现在轮到我忍不住提问了。 “对不起,我实在不清楚书的名字——那本书是抄写出来的,用的不是汉字,而且那纸很奇怪,一片一片硬邦邦的,它们上面有个穿孔,有绳子将那些片都穿了起来。 “保存那书的盒子用油脂封住,而且封了一层又一层,像俄罗斯套娃似的。反正闻教授打开一层层盒子的时候,那本书保存得相当良好,就连穿书的红绳都很结实。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书的第一页印着一朵莲花,花瓣大概被染上了朱砂,刚打开的时候颜色特别鲜艳,可惜转瞬之间就黯淡了下去……” 华鬘激动地使劲拽了我一下。 “红莲。”她低声说道,“隗家老宅的对联,那个rl酒吧,还有聂晴公司的钵昙摩华的名字,不都跟红莲有关系吗?” “莫非闻牧山当时就发现了这一切的源头?所以他才注定了被灭口的命运吧?” “也许是两回事。”华鬘若有所思,“你们不是有本书叫《水浒传》吗?” “对啊。” “第一章是不是有个洪太尉,他非要打开伏魔殿观赏,结果不小心放走了天罡地煞。” “对,金圣叹还点评说,‘天下本无事,游山游出事来’。” “真是古今一辙,‘天下本无事,考古考出事来’,无脸男这伙人之所以还存在于世界上。”华鬘语气压抑地喃喃自语道,“大概就是闻牧山不小心揭开了封印,拉开了这个世界即将毁灭的序幕吧。” “你在说什么啊。”我问她。 “哦,没什么。”她冲我耸耸肩,尴尬地一笑。 第六百章 人类的起源 黄善保在头骨里面发现了十三个大大小小的箱子,却没有遇见危险。 后来,几乎整个考古队里的人都分批下到了里面——闻牧山和费唐是考察,其他人则是换着班把箱子吊出去。 除了箱子,剩下的还有一些已经朽烂的木板和木棍,闻牧山推断说,这应该是以前工匠们在里面劳作时遗留下来的脚手架。 头骨里面再也没有发现其他东西,费唐想凿下一块骨头回去做研究,但他发现这东西比石头还硬。 “已经化石样了。”闻牧山摸着那光滑惨白的头骨说,“这可能是万年以前的巨人。” “不可能吧,”费唐摇摇头说,“人类地质学和考古学发展这么多年,从未发现有比恐龙还大的巨人化石,这么庞大的体型,不可能直立行走吧?” “但东西方都有很多关于巨人的传说,四书五经里都有关于巨人的记载。”闻牧山继续忙碌起来。 黄善保觉得闻牧山并不想过多争辩,他似乎相当迷恋那个头骨,他几乎整天都下到空空如也的头骨底下,用铲子一点一点清理着已被搬空的颅内空间。而到了晚上,他就跟费唐聚在一起,挑灯翻译那本找到的绳穿古书。 “闻教授,你不研究研究箱子里那些文物,老挖这空壳子干什么?”黄善保问他。 当时的黄善保并没有求知欲,他只是想知道,这头骨里头还有没有藏着其他宝贝。 “这个大头骨才是真正的文物啊。”闻牧山停下来对他说,“想想这个世界上还存在过百米以上的巨人,这简直就是颠覆历史的发现。” “你不是说了,书里记载过吗?” 闻牧山笑笑,他坐在污泥里,看着黄善保,开始言简意赅地跟他聊了起来。 后来发生的事情太惨烈,黄善保一直都不愿再回忆,但他至今都记得与闻教授的那段对话。 “小黄,问你个问题,你说咱们从哪里来?” “从亚吐尔村来啊。” 闻牧山笑了:“我是说,咱们人类从哪里来?” “当然是猴子变的。” “人类进化论只是一种假说,并不是百分百确定的真理。你听说过‘生殖隔离’这回事儿吗?就是两个不同的物种之间的动物交配,是不可能产生后代的,即使生出来后代,后代也不能再一次生殖。 “就像马跟驴能交配出骡子,但骡子却不能生骡子一样。咱们人类跟任何一种猩猩、猿、猴都存在着这种隔离。” “您是说,咱们跟猿猴是不同物种吗?可书上说,以前不是还有好多猿人吗?他们不是咱们的祖先吗?” “它们不是,咱们的祖先叫做智人。前几年欧洲有人研究过,现存人类的基因跟那些猿人都不一样,反而跟非洲的某个古人的化石相同。所以,现在有一种说法,那就是智人起源于非洲,后来走出了非洲,迁徙到了世界各地。 “你先别这么惊讶,远古的时候,大陆是连在一起的,他们搬个家并没有那么困难。至于那些猿人,它们曾经是智人的敌人。智人的身体素质其实不比它们勇猛,但它们后来全部被智人消灭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闻廷绪指指自己的脑壳:“因为智人的脑容量大,十分聪明,他们体力上斗不过猿人,但智力上碾压它们——恐龙、大象,都是体型庞大的动物,但最终却是智人统治了世界,靠的就是装在颅骨里的两斤半脑子。” “智人发展到现在,已经了不得了。我们能搞清楚许多事情,能上天,能入地,但就是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但你看看这个巨人,他的头骨是不是跟咱们很像?” “差不多一模一样。” “在外面看,他的五官分布与人极为相似。不过从里面看,你过来。” 闻牧山打亮手电筒,朝脑颅的方向走去,然后照给黄善保看。 “他们的后脑勺比咱们要大出三分之一的样子,所以你说他的脑容量有多大呢?” “特别大?” “对,我仔细测量、估算了一下,这个巨人的脑容量是咱们人类的一万五千多倍。如果脑容量决定智力的话,那你说他们得有多聪明?” “特别……聪明?” “对,人脑的计算能力是几何级别提升的。从这个角度来看,他们的大脑认知、记忆和分析能力可能是咱们的亿万倍,相对来说,他们简直就是超人,或者换句话说,相对于人类,他们就是全知全能的神灵啊。” “这难道真的是神灵的脑壳?”黄善保也打亮手电,他站在头骨的穹隆里仰望着,跟闻牧山一起慨叹着人类的渺小。 然而,当他爬出头骨,见到阳光、沙漠、绿洲、古城的时候,他又回到了现实中间。 他本来是受民工们的委托,来找闻牧山商量事情的。 但被闻牧山一忽悠,他居然把正事给忘记了。 不过,他心里其实已经有了主意,因为对于闻牧山这种只研究死人,不了解活人的教授来说,民工们的提议肯定面临着被拒绝的结果。 所以不说也罢。 他绕过城墙,回到城里王宫的发掘现场——费唐带着王土大又去了髑髅房子,其他人都在翘首以盼等着他。 “怎么样?闻教授怎么说?” 黄善保摇摇头:“当然不行,他说那些金银珠宝都是国家的,咱们没有权利私分。” 路解放怒了,最近他总是特别容易焦躁。 “妈的,咱们人多势众,就分了他又能怎样?” 吴万春瞪他一眼:“那就是私吞公物!到时候回到叶城,他跟国家一检举,咱们都得被抓起来关到监狱里去。” “老子一伙人辛辛苦苦,没日没夜地在这沙漠里忙了一个多月,最后只拿一丁点死工资吗?!”王远庆愤怒地叫着。 “对啊,还遇上一场大沙暴,搞不好被埋了,几十年都没人发现尸骨!分点宝贝怎么了?! “再说又不是全瓜分了。天知地知,别人不知,这能有什么事儿呢?!他们凭什么不同意!真想一铲子把他脑袋敲碎了!”张锁柱也跟着起哄。 第六百零一章 邪恶(1) 吴万春笑笑:“挖掘遗址的是谁?发现头骨的是谁?找到宝藏的是谁?不都是咱们吗? “要我说,劳者有所得,就算咱们把宝藏全分了也不为过。” 他的提议引起了大家的一片附和声。 “要不然……”路解放说了一半停住,然后做了个砍瓜切菜的动作。 “把那个女人留下。”他咽了口唾沫,又补充了一句。 其他八个男人看着路解放,他们的目光各有不同,但他们最终并没有表示反对。 黄善保觉得,有那么一刹那,就连他也觉得自己的想法实在太邪恶了,确实有道德问题。可是,相比于那十来箱金银珠宝的诱惑,道德又值多少钱呢? “哎,你们都说说想法啊。”路解放不满地说,“咱们九个大老爷们,难道还斗不过两个白面书生吗?” 黄善保心头一动,他忽然又想起了刚才闻牧山说的那番话——“智人体力上斗不过猿人,但智力上碾压他们……” “黄,你觉得呢?”吴万春见大家都不做声,又把皮球朝他踢了过来。 “咱们不能蛮干。”他说,“论打斗,那三个人肯定拼不过咱们,但是论动脑子的,就难说了。 “咱们得想个万全之策,既要拿到宝藏,又得安全离开,还得不让警方怀疑咱们……” 他还没有讲完,就看到王土大从远处气喘吁吁地跑过来。 “你们愣着干什么呢?髑髅房子那边出事了!你们赶紧过来啊!” 黄善保一惊,赶紧问:“又发现宝藏了?” “比那个事情大!都跟我来吧!” 十几个人一溜小跑来到髑髅房——随着发掘工作的进展,髑髅房也整个被清整了出来。 让人惊讶的是,这个房子并不是孤零零存在的个体,它跟周围的房子、院子都有门或者通道相接。而最近,费唐就总留在通道里,在每一寸地面上勘察着。 黄善保冲进髑髅房子,他现在看那些髑髅早就不害怕了,相反,他甚至觉得骷髅头都眉清目秀起来——正是这些人给他们留下了十几箱子的金银珠玉啊。 他们跟着王土大转过骷髅房,穿过后面的一个套院子,来到被塑像砸塌的那一道“疤痕”前。如果走近看,那里遍布着残砖断瓦,还有一块块已经碎裂成块的彩色泥胎。 泥胎碎片保存得相当完好,费唐曾经说过,这是因为之前那座大沙丘堆积在这里,形成了对下面文物的一层“保护壳”。 黄善保也记得那个大沙丘,它当时像一座小山似的巍然矗立,而且几乎笼罩了整个西夜遗址,他们发现的只是沙丘边缘露出来的吉光片羽。 但前几天晚上的那场大风暴,彻底改变了一切。那座沙子被风裹挟着,一层一层地被吹走之后,呼犍谷城才裸露了出来。 费唐就站在那片废墟之上,他又扛着自己的相机,咔嚓咔嚓地拍着照。 黄善保冲在前面,他伸头看去,发现费唐所站的地方,居然是个一米来宽的地陷天坑。那天坑望起来黑乎乎的,简直深不见底。 费唐见人过来,忙冲他招手。 “善保,你让人找根绳子来,要长的,还有,赶紧把闻教授找过来。” 黄善保应了一声,急忙找人去办。不一会儿,夏强和由长风两个人就抬着一捆绳子跑了过来。 “这麻绳有二十米,应该够用吧?”夏强问。 费唐指指绳子,说:“系上点儿东西,扔下去试试。” 夏强点点头,他找了根铁钎子挂在麻绳上,然后把绳子一点点放了下去。放到三四米左右的时候,绳子就放不动了。 “奇怪。才三四米深的一个窟窿,怎么阳光就照不见底呢?”费唐走回去,自己从书包里拿出一个强光电筒,他揿亮电筒朝下面照去,只见里面依然是一片漆黑。 “费老师,这个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是藏宝的地窖吗?”黄善保忙不迭地问。 费唐摇摇头,说:“不像是。这还是我跟土大捡彩片的时候,突然“轰”的一声响露出来的,差点没把我吞进去。” 他从旁边捡起一块土坯,朝黑洞里面扔了下去。 没有声音——就像土坯并没有到达洞底似的。费唐望着天坑,又想了想,他拨开夏强,将绳索给拽上来,然后解开铁钎子,把强光手电筒系在上头,然后扶着绳子,缓缓垂了下去。 电筒晃动着,但依然能看到它的光,因为绳子放在洞口边缘,所以借着电筒的光,依稀能看到土壁周围的情景。 “那是什么,那像是一串台阶啊。”黄善保指着下面说。 费唐停止放绳子,他低头看去,只见下面的土壁确实分了层,它们一层一层延展下去,虽然形状不甚规则,但看上去就像通往地下的天然台阶一般。 他叫过王土大,把绳索递给他。 “土大,你接着放。” 费唐扛起相机,他换了镜头,继续往下面拍照。这次只用了半分钟,绳索就停止了。那个手电筒依然在“井里”亮着,但却已经照不清周围的情况了,它的光柱所到之处都是一团漆黑。 “奇怪,这手电筒就像悬在空中似的。” 费唐眯着眼睛,有些犹豫。 “是不是井里有地下水,手电筒是不是被水托住了?”黄善保提醒。 “你见过不沉底的手电筒吗?”费唐反问他,“再说,拉上来的那个铁钎上,也没有沾水吧?真是个奇怪的地方,这个天坑深处就像个黑洞一样。” 费唐亲自把绳子拉了上来,他检查了一下手电筒,看到它毫无异常。 “或许闻教授说得对,这个遗址太邪乎了。什么巨人,什么黑洞,这超越了考古学的范畴,我们有点失控了。所以,还是回去打个电话,让上头赶紧派人深入调查为好。” 他这样说着转过身,朝放骆驼的方向走去。 黄善保知道,他是想乘骆驼回到营地,然后给总部打卫星电话。 “善保,你跟我来,咱们去打电话。”费唐叫他。 黄善保迟疑了一下,他点点头,正要追上去的时候,只见路解放忽然像一头发怒的公牛似的,他闷着头猛冲过来,突然伸出双手,一把就将费唐搡进了那个黑乎乎的天坑里。 第六百零二章 邪恶(2) 村民们都愣住了。 路解放抬头看着他们,一脸满不在乎的样子。 “怎么?你们想办的事儿,我帮着开了个头还不行吗?” 众人默不作声,王土大怒火满面地冲过来,他挥起拳头,一拳杵在路解放的肚子上。 “你他妈这是杀人,知道吗?” 路解放捂着肚子弯下腰去,他红着眼睛,咬牙切齿地对王土大怒骂。 “草你大爷,你想拦着乡亲们发财吗?” 听路解放这么一说,别人也纷纷转向王土大,他们依然没有开口,但眼睛里冒出来的怒火说明了一切。 黄善保一看这架势,急忙站到王土大身前。 “土大哥,解放是话糙理不糙啊。再说了,真要分东西,不也有你一份吗?” “我不要这种杀人放火弄来的东西!”王土大啐了一口。 “不要可以,但你也别管,否则的话……”路解放站起身,语带威胁地说。 王土大哼了一声,他掉头就走。 就在这时,黄善保看到萧狼子爬上城墙,带着闻牧山赶了过来。 “快去拦住,别让他过来,不然就败露了!”他急匆匆指指远方说。 张锁柱答应一声,拔腿就往那边跑。由长风也跟了上去。 “事到如今,先把老闻绑了!”黄善保叮嘱道,“千万不能让他打电话求救!” 路解放眼睛一亮,他激动地说“那我去营地,把那小娘们儿也处理了!” 他撒腿就朝骆驼处跑去,黄善保心里咯噔一下,他对秦大兵说“老秦,你跟着解放,别因为女人惹出不必要的麻烦来。” 秦大兵顿时心领神会,看他追上路解放,黄善保这才一招手,他带着几个人迎着闻牧山而去。 张锁柱和由长风已经拦住了闻牧山,闻牧山背着一个绿布包,正跟他们争辩着。 黄善保赶到近前,他对闻牧山说“闻教授,费老师已经回营地去了。” “不是说这边有新发现吗?”他指着萧狼子,又指指远处问。 “就是又发现了一个骷髅地窖,没什么特别的。萧狼子是个哑巴,可能没跟您比划清楚。费老师叫您去帐篷那边,他说有事情要商量一下……” “什么?”闻牧山显然不信,他愣了一下,随即便对萧狼子质问道,“是这么回事吗?” 黄善保急忙给萧狼子递眼色,但没想到被闻牧山看在眼里。 “不行,我要去亲自看看!”闻牧山推开两人,沿着城墙坡就朝骷髅房子走去。 还没等黄善保说话,由长风就一把拽住闻牧山胳膊,硬生生把他抻了个跟头。 “锁柱,傻愣着干嘛!”由长风朝同伴大喊着,他解开腰间缠着的绳子,一个擒拿把闻牧山翻过来。 张锁柱这才反应过来,他上前按住闻牧山,两人三下五除二将老闻捆了个五花大绑,跟那个背包一起结结实实捆成一团。 “押到帐篷那边去!”黄善保下令道。 闻牧山满脸都是沙子,他朝着黄善保痛斥道“下作!贪婪!我知道你们想的是什么!” “闻教授,先委屈你一下。”黄善保不敢看他的眼睛。 “你们把小费怎么了?舒云呢?!” “只要你愿意合作,我保证不会伤害你们夫妻俩任何一个人的——您要的是名,我们求得是利,互不冲突,咱们一定能有两全其美的办法。” “呸!堂堂正正的学术,能跟鸡鸣狗盗一起两全其美吗?!”闻牧山的眼睛里大概进了沙子,眼眶又红又肿。 他朝黄善保啐去,由长风站他旁边,狠狠几拳打在他的小腹上。 闻牧山顿时像一只大虾似的弓起腰来,他强忍着疼痛,咬得牙齿嘎嘣作响,居然连一声呻吟都没哼出来。 “带走!叫大家一起回去,回帐篷商量事儿!”黄善保对两个人说。 由长风跟张锁柱答应一声,但萧狼子却慌张不已,他指指天坑那边,又指指闻牧山,再指指自己,然后摊开双手,使劲跺着胶板,叽叽哇哇叫着。 黄善保正一个头两个大,他根本没心思揣摩萧狼子想表达什么。 “别烦了,赶紧叫那些人,一起去帐篷那边集合!”他对萧狼子骂道。 萧狼子嗓子里发出一阵呜呜的声音,他迈开大步就朝天坑跑去。黄善保无心顾及,他带着由长风、张锁柱,押着闻牧山朝骆驼那里走去。 “小黄,费唐呢?”闻牧山气若游丝地问他,“刚才你说,能保证我们两口子的安全,那费唐是不是已经被杀了?” “闻教授……髑髅房子那里发现了一口井,费老师是失足掉井里去了。” “带我去看看!”闻牧山低声说。 “先回帐篷再说吧。” “带我去看看!!”闻牧山突然加重了语气,他扯着嗓子高喊道。 抬着他的由长风和张锁柱吓了一跳,他们怒上心头,又对闻牧山一阵拳打脚踢。但最后还是黄善保制止了他们。 “算了,他喜欢钻研,带他去看一眼那个奇怪的地方吧。” 三个人带着闻牧山下了土坡,转过髑髅房子,来到那一片废墟前。 他们把闻牧山揪到天坑旁边,黄善保指着说“闻教授,这事纯属意外,费老师正在这里掘土,突然地面就坍了,结果就塌出这么一口井来。费老师倒霉,他连人带东西都掉井里去了。” 闻牧山突然抬起头来,他眯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黄善保。他那锐利的眼神看得黄善保简直无地自容。 “带走!”黄善保说。 但就在那一刹那,闻牧山突然挣脱开来,他发出一声沉闷的嘶吼,朝着黄善保猛撞过去! 幸亏黄善保早有防备,他朝旁边一闪,闻牧山一头撞在他身后的萧狼子身上,把萧狼子咚地撞了一个趔趄! 萧狼子身边正是吴万春,他下意识地拽住吴万春衣服,结果两个人朝后面一仰,顷刻间就掉进了天坑里面! “我日你娘!”由长风一把拉过的闻牧山,三拳两脚打得他满脸是血,闻牧山像一根被锯断的木头似的,咚地一声倒在了废墟之上。 “别打了!赶紧救老吴!”黄善保指着天坑里说,“绳子呢?那根拴着手电筒的绳子呢!” 第六百零三章 邪恶(3) 王远庆急忙捡起那条绳子,黄善保揿亮手电筒,将绳子朝下面垂了下去。但手电筒的光在黑洞里晃动着,里面没有任何动静。 “远庆、老夏,你在这里守着,我们先去帐篷那边。”黄善保吩咐道。 两个被要求留下来的人肯定不愿意。黄善保急忙补上一句:“如果分东西,保证不少你们半点儿!” 由长风、张锁柱拖着已经昏迷的闻牧山,他们把他扔到骆驼背上,然后赶着骆驼就朝营地而去。 从远处望过去,营地外面空空荡荡,有那么一瞬间,黄善保都以为路解放和秦大兵已经带着宝贝逃之夭夭了。 但越接近帐篷,黄善保心里愈发不安起来,因为干燥的空气里传来的不仅是风声和驼铃,还有隐隐约约的男人的喘息。 黄善保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响。他直接跳下骆驼,疯了似的朝闻牧山夫妇住的帐篷冲去。刚跑到帐篷外面,他就明白了一切。 他猛地掀开帐篷,里面一片狼藉。路解放和秦大兵裸露着丑陋的下半身,在他们身下,舒云的身体就像雪一样煞白煞白的。 “你们他妈在做什么?!”黄善保疯了似的大骂道。 舒云的嘴已经被破布堵上,她把眼睛瞪到最大。多年以后,当黄善保看到目眦尽裂这个成语的时候,他浑身都颤抖起来,因为他想到的正是当时的那一幕情景。 路解放吓得一跳,但他随即又嬉皮笑脸地动了起来。 “哎呀,反正这女人一会儿也成尸体了,不如临死前让哥几个享受享受。” 黄善保冲进帐篷,他飞跑几步,然后跳起来,一脚就把路解放踹了下去。路解放在地上迅速滚了几遭,碰到帐篷布又被狠狠弹回来,他脑袋咚地撞在木箱角上,刹那间满脸血污。 秦大兵吓坏了,他哆哆嗦嗦,满地找着自己的裤子。 “草泥马的,我让你来看着路解放,你他妈怎么也上了!”黄善保上去又是一脚,秦大兵捂着裆,疼得满地打滚。 黄善保赶紧捡起地上的毯子,他尴尬地给舒云蒙上。 “舒老师,对不住了。”黄善保气愤不已,他上前又踢了一脚路解放,骂道,“还不他妈给我滚出去!” 路解放抹着脸上的血,他恨恨地看一眼黄善保,低头走了出去。 黄善保揪着秦大兵走出帐篷,他觉得自己双腿乏力。 说实在话,他本来还想跟闻家两口子聊聊,他不讨厌他们,也不讨厌费唐,今天上午闻牧山那一席话,让他真心敬佩这人。 常言说得好,遇人多动嘴,有事好商量,黄善保就是想跟闻牧山慢慢聊聊,让他理解一下亚吐尔村民的想法,毕竟他们是一群从生下来就在贫苦线上挣扎的人。 无论是改名换姓的自己、一心想参军的由长风,还是走南闯北卖跑药的吴万春,他们都迫切希望着改变命运。 而那十来箱财宝,就是他们走上人生另一条路的机会——在这前不见人、后不见村的沙漠里面,在这个历史上只有寥寥几笔记载的废墟之上,多一箱文物少一箱文物,其实根本无人追究。 但现在路解放和秦大兵的性冲动,把他那“绥靖主义”的想法完全给泼灭了。 因为就在路解放和秦大兵衣冠不整地出去后,帐篷外很快传来闻牧山的呜咽声。他应该已经从驼背上苏醒了,他的声音痛苦而压抑,如同封印在山底的岩浆一般。 事已至此,双方已经不可能再弥补裂痕了。 但黄善保依然下不了决心,他让由长风把闻牧山夫妇捆起来,暂时关押在这个帐篷里。到了天快黑的时候,王远庆和夏强跑了回来。 两个人有点慌张,但说起回来的理由,却完全理直气壮。 “老吴跟萧狼子没能上来,那个天坑里头老传来呜呜的声音,我俩害怕,就赶回来了。” 黄善保也没再追究他们,那个天坑怪怪的,他早就做好了一旦掉下去就再也不能回头的准备。何况现在已经少了两个人,那平均起来,每人能分到的赃物就更多了——有些人开心都来不及呢。 在黄善保的主持之下,大家开开心心地把箱子里的宝贝分了。当然,至于那些不方便带走,或者变现受限的东西,比如绸缎、香料之类的,不能留下,于是村民们把这些堆起来,点上一把火,将它们烧成了灰烬。 夜里没有风,喀拉亚吐尔村的人们围成一团,望着浓烟朝夜空袅袅刺去。 “是不是该把那两个人……”王远庆望着熊熊的火光,试探性地问道。 “哎,你那个哥哥呢?”黄善保忽然发现人群中少了一个人。没错,就是王土大,分财物的时候他就不声不响,给多给少都不在乎,也没有要这要那的争抢。 这种态度很不对,黄善保心里想着。他其实一直暗暗盯着王土大,但没想到趁着大家销毁证据的时候,他却突然溜了。 “糟糕!”黄善保举着点火用的火把,撒腿就朝帐篷里跑去。 他忽地掀开帐篷,发现绳索被丢在地上,闻家夫妇和王土大全部不知去向。 剩下的六个人也急了。黄善保还算冷静,他蹲下来摸摸那绳子,绳子整个下午都捆在两人身上,现在余温尚在,这说明三个人肯定没有跑远! “搜!”他冲着其他人下命令道。但就在此时,只听到牲畜圈里忽然传来急促的驼铃声。 “他们在偷骆驼!” 黄善保带着弟兄们冲出帐篷,果然在黑灯瞎火中看到三只骆驼被解开,三个人坐着骆驼,朝三个方向同时跑去! “上骆驼!分头追!”他对其他人喊着。 黄善保冲到驼队前,他跃上一头骆驼,朝古城方向逃逸的那人猛追过去。 因为从背影判断,那头骆驼背上的人就是闻牧山! 他催着骆驼,四蹄不着地地狂追着。他撵着闻牧山,骆驼追着骆驼,它们一前一后穿过城墙,跳过断墙,拐过急弯,最后终于踏尽废墟来到了黑洞天坑前面。 “黄善保,你追着我,是想抓住我杀人灭口吧?”闻牧山猛地停下来问道。 “闻教授,咱好好商量行吗?”黄善保哀求道。 闻牧山忽然哈哈大笑起来,他使劲一拧骆驼脑袋,然后一拳打在骆驼的颈动脉那里。 那只骆驼一声哀叫,疼痛让它失去了理智,它朝前一跃,正好连人带牲口一并也掉进那个深深的黑洞里…… 第六百零四章 罪人们 我看着华鬘,华鬘看着顾保田。顾保田坐在台上,脸色红一块白一块十分难看,活像没融化干净的雪地一样。 我偷偷瞥向闻廷绪,顾保田招供的内容,肯定对他是个不小的打击。 但他依然保持住了风度和冷静,他脸色沉重,但怒气却未形于色。大概这些事情,他自己已经在心里忖度了千千万万遍了吧。 他显然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从发现母亲尸体的那一刻,他应该就推理出了事情的原委。 “后来呢?”底下有记者问。 “后来,我们没能找到闻教授的妻子,这对我们影响很大。”顾保田使劲摇着头。 我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 “要彻底杀人灭口,他们还能侥幸回到亚吐尔村,编造一个谎言,把闻家夫妇和费唐说成失踪,然后他们就能等风平浪静,慢慢变卖赃物生活——是这个道理吧?”华鬘在一旁悄声对我说道。 我点点头。这时候下面还有记者问:“那后来你们又是怎么改变现场,怎么逃走的呢?” 顾保田叹口气:“我们找到了试图逃走求援的王土大,他身上带着一封求援信,是闻牧山写的。 “我们销毁了那封信,由我执笔又写了一封,然后把信装在塑料袋里,强迫他吞了下去。等他刚吃掉信的时候,路解放从后面打过来,一榔头将他脑袋敲碎了。 “至于掩埋现场,其实我们纠结了好久。毕竟古城遗址就在那里,谁也没有那个力气能让它彻底消失——除了老天爷。但事情就那么巧,当天深夜,大沙暴又来了…… “这次沙暴比上次更大,我们七个人要不是让骆驼跪在周围,在里面死死撑住帐篷,估计早成了土馒头里的馅料了。 “那沙暴刮了一夜,又刮了一天,从远处吹来的砂砾被古城墙拦住,然后在那里淤积。西夜那个遗址就这样一点一点地消失,就连不远处的两个绿洲都被活生生埋得绿影无踪。 “我们就藏在帐篷里,时不时换班冒着沙暴出去,把帐篷和周围的沙子清理一下,就这样挨到狂风停了,我们出门一看,发现整个西夜国的城池重新被掩埋在沙丘底下了。 “那里重新堆起来一座山,绿洲上两个湖也被沙尘填满——那个巨大的头骨已经看不到了。唯一让我们震惊的是,在挤在一起的骆驼群里居然藏着两个人!” 顾保田说到这里,不禁停了下来,他使劲咽了一口唾沫。 “那两个人到底是谁?”有记者大声喊道。 “是闻牧山的妻子舒云吗?” “那另一个是谁?” 顾保田目光空洞着朝场下看去。 “不,那两个人是吴万春和另一个怪物。那个怪物是个双面人,他的后脑勺上还有另一张萎缩的脸。”他顿了一顿,又接着说,“吴万春说,这个怪物,就是跟他一起掉进天坑里的萧狼子。” 全场一片惊呼。 “难道这两个人,就是前段时间娘娘庙事件里的萧使君和吴大师。” “我没有去过娘娘庙,但应该就是他们没错。” “他们是怎么从天坑里爬上来的?为什么闻牧山和费唐没有上来?” “听老吴说,闻牧山和费唐已经死了。在沙暴刚吹起来时,他们抓着那条绳子爬了上来。两个人互相扶持着,用了整整一个昼夜才爬到骆驼群那里。 “至于天坑底下发生了什么,他们又是怎么上来的,他不想说,我们也来不及问——因为很快,我们就各奔东西了。” …… 萧狼子的模样让亚吐尔村民心惊胆寒。虽然大家都怕死,但没有人想变成那种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人要是长着那种脸,活着只是煎熬。 而且,萧狼子已经疯了,他傻乎乎的,连吃的都分不清楚。 在黄善保和吴万春的主持下,已经无家可回的亚吐尔罪人们打开宝箱,按照平均的原则分了那些金银珠宝。但萧狼子非但不收着他那一份,反而拿着一个银马壶就啃了起来。 王远庆看着他,不停地摆头叹气。 “就算他是狼子,也早就不通人事了。我看,咱们还是把他那份分了吧,留在他手里,万一保管不严实,露出财去,那咱们就都毁了。” “远庆说得对。”秦大兵说。 “那狼子怎么办?扔在沙漠里等死?”黄善保问。 吴万春站了出来:“我带着狼子走,我照顾他——也替狼子收着他那一份。” “哎,我说,那你不是拿双份吗?”路解放质疑着。 “行啊,要不你照顾他,你拿双份?”吴万春把萧狼子往路解放怀里一推,他后脑勺上的脸正好对着路解放一笑,顿时吓得他魂飞魄散。 “我草,滚远点!” 路解放嗷嗷叫着,把萧狼子一把推过去,萧狼子被搡得一转身,又把皱巴巴的正脸对着他傻乎乎笑了起来。 路解放倒退两步,扑通一声坐在沙子上。 “那就这么定了。”黄善保说,“咱们杀了人,又盗了国宝,依我看,国内是待不下去了。 “我跟秦老师私底下商量过,准备一路朝西走,沿着叶尔羌河先到塔县,然后再往西走,越过山去塔国躲躲风头,那边正在内战,地旷人稀,乱糟糟的才好容身——大家看怎么样?” 有些人点头,但也有人表示异议。 “我早年去过阿勒泰淘金,想去那边。”路解放淡淡地说,“夏强也愿意往北。” “狼子都这样了,估计跑不了那么远,我就带他往南吧,南边人少,听说也荒废了不少村子,我们哥儿俩找地方虬起来,安度余生就行了。”吴万春叹口气说。 黄善保沉吟了一会儿,终于说:“这样也好,人分开点儿,比较不那么引人注目。” “走吧。”吴万春看看众人,“咱们都是作孽过的人,为了弄这么点金银珠宝,手上都沾过人血。 “现在闻教授他老婆逃了,万一她能走出沙漠,找着人报了警,那咱们想跑也跑不了——趁着还没被发现,这里还有骆驼,咱们赶紧上路吧。” 他说完这句话,拽着萧狼子,把分到的东西放在骆驼背上,连头也没回地就走了。 事情过去了很多年,黄善保只记得那天分道扬镳的时候,所有人都没有回头看过。 西夜遗址,那是他们一辈子都不想再来的地方。 第六百零五章 罪人的下场 当然,顾保田也跟记者们讲了后面的事。他、王远庆、秦大兵、由长风和张锁柱在萨雷阔勒岭外熬了十一年,他们慢慢把那些金银珠宝变卖,换成了塔国常见的金砂和宝石,再后来,他们被勘界队发现,终于受到优待,洗白归国。 至于路解放和夏强,直到黄善保回国才发现,他们居然早就改名换姓,定居在了魏阳。 “他俩在魏阳?你们三个都在魏阳?”台下有人惊讶地问道。 顾保田扶着桌子,他开始颤抖起来,抖得话筒里都不停发出尖锐的噪音。 他在身上摸索着,似乎在寻找什么——他可能忘记了,自己的衣物已经在病房里被全部剥了下来,他已经找不到遇刺之前的东西了。 我听到他长叹一口气。 “当年西夜遗址考古的人,现在还有几个在魏阳呢?”记者们见他没有反应,再次追问。 顾保田怔怔地坐在那里,他的嘴唇翕动,他朝闻廷绪那里望了一眼,然后抬起颤动的手,扶了扶话筒,说:“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了。” “那就是之前还有吗?”记者穷追不舍。 “是,是这样的。你们能安静一下吗?我身体刚刚恢复,脑子里嗡嗡直响,带着的那张纸也不见了。大家能给几分钟,让我回想一下吗?” 但记者席非但没有安静,反而又开始喧闹起来。华鬘朝我耸耸肩,我看到闻廷绪给服务人员递个眼神,那个人快速走到台上,连着提醒几遍,让大家保持安静。 场下慢慢恢复了秩序,顾保田闭着眼睛,他好像在使劲回忆着什么。 我想跟华鬘说两句话,但整个大厅现在已经鸦雀无声,连呼吸粗重些似乎都能被人听见似的。人果然是社会型动物,从众心理很容易占据上风——要么都啧啧不休,要么是万马齐喑。 “顾保田,化名顾龙飞,原名黄善保,户籍名云疆,喀拉亚吐尔村村民,西夜遗址考古队临时工工长,199年携宝潜逃萨雷阔勒岭外后,绰号名叫‘头箍’……” 话筒里忽然响起声音,那是顾保田在闭着眼睛讲话,他的双手都放在太阳穴上,不停地揉动着。那手的动作活像以前磁带机的转动轴——两个转头旋转,然后喇叭里就滔滔不绝地播出话来。 “……2004年,萨雷阔勒岭西部分地区重新划归祖国,顾保田共五人被勘界队员发现,他们自称从幼年就被拐骗到此。为混淆视听,他们还编造出拐卖人口的师父,以及女性同伴小六等两人。 “回到国内后,顾保田和其他四人暂时被统一安置在魏阳,以便适应社会,而后又被迁移到吉安,从事教师工作。十年之后,顾保田离开原籍,重返魏阳。” 记者们又是一阵骚动。 “他在忏悔。”华鬘对我说道。 “白红兵,原名秦大兵,喀拉亚吐尔村民,亚吐尔小学代课老师,西夜遗址考古队临时工之一,在萨雷阔勒岭外绰号‘聋子’。04年回国后,暂在魏阳安置,后被安排在魏阳国营企业下属工厂工作,死于不久前的大件厂谋杀案。 “吕侠,原名由长风,喀拉亚吐尔村民、民兵,西夜考古队临时工,在岭外绰号‘大侠’。归国在魏阳渡过适应期后,拟安置于邵阳居住,但因本人强烈反对,转而安置在魏阳中界县。 “他务农,无业,好行侠仗义,是我们萨雷阔勒归国人员的秘密联络人和组织者,死于今年的闹市区枪击事件。 “汪庆山,化名常永春,绰号‘老鸟’,原名王远庆,喀拉亚吐尔村民,西夜考古队临时工,在岭外绰号‘卷毛’,归国后从魏阳转而安置到毕节,08年重返魏阳,一直在友成长途汽车站闲居,死于今年的友成小区绑架杀人案。 “全玉然,原名张锁柱,西夜考古队临时工,在岭外绰号‘玄冥’,归国后从魏阳重新安置在梧州,在深山务农,1到15年曾数次被吕侠邀请来到魏阳,今年暴病死在家中,怀疑是自杀。 “这就是杀人越货、逃到萨雷阔勒岭外的五个罪人的下场。”顾保田说。 他这番话很简单,它也彻底洗脱了我的最后一丝疑虑。 什么都对上了,什么都没错。萨雷阔勒人都来到过魏阳,而现在也都死于非命,好像冥冥之中要偿还自己所犯的罪恶似的。 不过,我还有一个疑问,而这个疑问很快被其他记者抛了出来。 “考古队的其他人呢?你们找到了吗?他们都在哪里?” “吴大师和萧使君既然也是考古队成员,那他们离开沙漠后的行踪呢?你知道吗?” 顾保田没有回答,他攥起拳头,用凸出的关节在太阳穴上飞快转动着。 “能跟我们再解释一下吗?我们想知道其他临时工的消息!” 一缕声音从话筒里发出来,所有吵闹的人就像约定好似的,在听到声音的那一刹那都闭上了嘴巴。 “吴万春,化名吴大宝,人称吴大师,喀拉亚吐尔村民,西夜考古队临时工之一,也是曾掉入天坑的人。离开沙漠后,携带萧狼子向喀喇昆仑山方向流浪,后来辗转来带魏阳,死于前不久的娘娘庙事件。 “萧狼子,人称萧使君,喀拉亚吐尔村民,西夜考古队临时工,曾掉入天坑,容貌大变。死于娘娘庙事件,据传他得到了能看到别人前世今生的能力,但并不知道这种能力跟天坑有无关联。” 顾保田使劲清了清嗓子。 “尚卫民,原名夏强,喀拉亚吐尔村民,木匠、铁匠,西夜考古队临时工,分赃后与路解放逃至阿勒泰地区,一度曾乘船偷越国境,在哈国境内流浪后又偷渡归国。 “后来因举报非法金矿案件,他被保护安置到魏阳云塘镇,死于前不久的云塘花衣鬼连环杀人案。 “杜建生……” 顾保田刚说出这个名字,会场就像一滴水溅进油锅里似的沸腾起来。 “杜老板也是吗?!” “就是那个房地产大亨吗?他不是自杀了吗?” “他女儿,是第一个死在‘十恶’案里的人啊!” 第六百零六章 混乱 顾保田的脸色十分难看,但他还是继续说着。 “杜建生,原名路解放,喀拉亚吐尔村民,木匠、铁匠,西夜考古队临时工,逃到阿勒泰地区的两人之一,后来被政府保护安置到魏阳市,用赃款经营地产发家,成为咏升集团的老板。 “他和尚卫民也是考古队中唯一结婚生子的两个人,他女儿死于第一宗‘十恶’案,尸体还在芦桥湿地公园示众。至于杜建生本人,他随后也被人推下高楼摔死……” 他这句话一出口,就连我都惊了。 杜建生一直被认为是自杀,可为什么顾保田言之凿凿,说他是被杀呢? “请问你有什么证据吗?” “有的。”顾保田说,“我的手机不在了,但他在临死之前,曾经约老吕见了一面。老吕就是吕侠,也就是原来的由长风。当时杜建生说,他对自己女儿被杀的事仍然耿耿于怀,因此花了重金,找人调查。 “他发现盗走女儿尸体的是一伙能飞檐走壁的人,于是在魏阳开始到处打听,寻找目击者。功夫不负有心人,有个流浪汉终于提供了一个重要消息。流浪汉说,那伙人经常在酒吧街附近出没。” “是滨川酒吧街,还是山阳酒吧街?” “滨川酒吧街……然后,杜建生跟老吕说,他已经偷偷去过那里几次,也摸到了一点信息,但是最近自己好像被人盯上了。他嘱咐老吕通知我们萨雷阔勒回来的人,一定要小心。 “那次见面是在傍晚,之后杜建生说去跟人谈一个商业项目,就匆匆离开,结果当天晚上他就跳楼‘自杀’,这难道不奇怪吗? “老吕跟我们商量,大家都觉得不会这么巧!后来他托人打听到了杜建生的遗书,那里面提醒考古队剩下的个人要加强警惕。我想,这封遗书,一定是他死之前留下的——杜建生想为女儿报仇,他根本不想死,所以我推测……” 顾保田还没把话说完,整个大厅突然一片黑暗,只有记者们自带的设备还亮着,就像深空中的点点星星。 “停电了?!” 整个会场一片喧腾。有人在台下尖叫起来。 我刚晃过神来,就在此时只听“咚”的一声,应该是发言席的话筒倒在了地上。我心头一凛,一个箭步就朝顾保田的位置冲去,只见前面有个黑影一闪,我急忙朝前跃去,拦腰将那人抱住。 “是我!”林瑛在我怀里又羞又恼地喊道。 我急忙松开手:“顾保田呢?” “那个人呢?黄善保呢!”闻廷绪也跑过来,他在黑暗中大声喊着。 “华鬘呢?”我突然发现,华鬘已经不在身边了! “你说谁?!”是林瑛在质问我,“华鬘是谁?” “化——混乱了!我说混乱了!”我赶紧找补着。 林瑛没空理我,她掏出步话机,对外面喊着。 “先别管发生什么事,赶快恢复供电!给我看严实了!不能让任何一个人进来,也不能让任何一个人出去!” 她话音未落,就听外面砰地一声巨响,只见大楼临街的落地窗哗啦一声变得粉碎,外面的风忽地吹进,拉紧的窗帘一下子飘荡起来! 偌大的会议室里大概有四五十人,他们一下子惊慌失措地朝相反的方向退去。我看见像鬼魅似的两个黑影从破窗中跳跃进来。 “无脸男!”我大喊着,不顾一切地朝他们冲上去。如今警卫都在外面,这里都是手无寸铁的记者,万一无脸男胡乱杀戮,那必然是惨剧一场。 “林瑛!让记者们先撤!”我拦住一个无脸男的去路,使劲跟他撞在一起。 我们两个人都用出了十足的力气,他被撞得连连后退几步,而我却像弹力球一样瞬间飞了出去,扑通一声摔在了那群记者里面。 就在同一时刻,会议室的大门被“呼”的拉开,外面做安保的警卫们纷纷冲进去,而会议室的灯也“唰”的打开。不过也就在转瞬之间,那两个无脸男纷纷跃出窗户,他们在城市的屋顶上跳踉着,消失在一片水泥森林之中。 “顾保田呢?沈喻呢?”我看见林瑛站在台上,朝下面大喊着。 我急忙在台下寻找,记者们还犹自神慌意乱,下面仍然纷杂混乱,但无论怎样,我都没找到两个人的踪影。 ——难道是华鬘劫持了顾保田?她最近总是不声不响,她究竟到哪里去了? 我看到闻廷绪站在会场台上的角落里,他眼神茫然地、空洞地望着某处。我朝他走过去,他看着我,就在互相对视之时,一个火花在我的头脑中“啪”的亮起,虽然是转眼即逝的一瞬,但我感觉有个世界顿时被它彻底照亮。 他一直盯着我,眼睛中慢慢恢复了神采。 “我父母的死,到如今几乎不证自明,总算彻底真相大白。今天看到的这些,你相信吗? “这些人证、物证,一一俱全,历历在此,逻辑链之完整,事件之清晰,简直就像坐在最前排,看一出情节普通的话剧一样。”他转向我,喃喃地说道。 “我相信了。” 他叹口气:“如果你相信了,那所有人就全部相信了。” “最近几天还有时间吗?你不会离开魏阳吧?”我跟他一样,把背靠在墙上,看着台下仍然混乱不堪的芸芸众生说。 “你怕我像其他有钱人一样,看见天有异象就落荒而逃吗?”他瞥我一眼,冷笑一声,“我要等着正义来临,要看着这些该死的人受到处罚。” “那一天会马上到来的,如果你不走的话,我还想找个机会,好好跟你吃顿饭呢。感觉前段时间的沙漠之行,让人一下明白了好多道理。” “如果你愿意的话,今天就可以吃饭啊——我还没顾得上吃午饭呢,本来想十几分钟就结束的新闻通气会,结果被意外延长了两个多钟头——沈老师呢,刚才她也在台上吧?” “有时间我再约你,这些天想必大家都累了。”我拍拍他后背,“还有一堆事情要做,看看外面天这个样子,感觉整个城市很快就大祸临头了啊。” “去吧。”他也拍拍我,“人类的历史上,因灾难毁掉城市的记载太多了,谁都不希望自己的家乡毁于一旦啊。” 他打开会议室的后门,拖着疲倦的步伐走了出去。我看着他的背影,不禁想起了几年前在校园看他落寞独行的样子。 第六百零七章 不靠谱的堂兄 来不及找华鬘了。我判断她必定趁乱带着顾保田去了其他地方,毕竟她曾经说过,顾保田还是将许多话埋在了心底。 今天顾保田意外出现在发布会上,忏悔似的讲述了一九九三年西夜考古事件的真相,我想此时此刻,自媒体肯定再次被刷爆,所有人都会看到,都会听到那个遥远的故事,那场预谋下的谋杀,以及那座神秘的唐朝古城,那个巨人的头骨。 如果没有天降异象,若非无脸男的魅影在城中出没,留下桩桩罪恶,那么即使顾保田坐在那里现身说法,也会被认为是疯子的呓语吧? 可现在,哪怕任何人坐在那里,讲一个何等夸张的故事,我想大部分市民也都会相信的。 他们不止会相信,而且更会恐惧,然后被怂恿,被煽动,最后甚至拉帮结伙,来祈求灾难降临时不会伤及自己。 就像我那个堂兄,他本来是一个不着四六、到处搜集猎奇传闻的家伙。 我承认,他的好奇心爆棚,他对奇异事件的挖掘有时候比警方还深入。而随着这半年怪事日繁,肯定也有不少粉丝会像宣粱似的围绕在身边,但我却没有想到他会搞邪门歪道,最后成了宣称末日的“神的使者”。 尽管他一出生便抢了我的名字,尽管他一直神经兮兮,做事信马由缰,跟我格格不入,但我还是必须要尽快找到他,警告他,让他改邪归正,让他不要把自己摆上祭坛,成为最后一恶“邪见”的祭品。 他的手机已经停机,看样子成了教主,估计连号码都换了,我只能去他租住的地方找本尊了。 我依稀记得他住在山阳区那边,租了个三线工厂的老房子住,而且这人懒得出奇,从来不进厨房半分钟,所以整天叫外卖。 我打定主意,于是辞别了林瑛,借口去找沈喻,然后驱车直奔小区而去。 还没到小区,路口就堵得厉害,我看着地图上已经变成紫红,只好将车停在旁边一个停车场,步行朝那边走去。 越往前走,车和人也就越发多了起来——奇怪,山阳本来并不是一个多发达的区,而且这种老小区更不是商业中心,难道前头发生什么事故了? 但拐过一个街口,我发现这边却又是一番景象——要是真有事故,那路人们都会杂乱无序地围观,可这里马路两边的人整整齐齐,目视前方,一点一点移动着。如果要我打比方,那简直就跟演唱会之前,粉丝排队等进场一样。 我看见一位慈眉善目的大妈,于是上前询问,前面发生了什么事,这些人排队是干嘛的。 没想到大妈立刻脸色就不慈善了,她翻我一眼,说:“你过路的吧?俺们都是科学会的粉丝,这不排队等着景仰会长旧居嘛!” “会长?哪个会长?” “科学会会长啊!他就是……呸呸,不能直呼大人名讳。就是得到了神谕,能领着我们在末日流浪的会长啊!” 我脑子一怔,旋即就反应过来:“就那个写小说的?!” “什么小说,你不是会员赶紧滚蛋吧!”大妈现在的脸色非但不慈善,而且彻底凶恶起来,“那不叫小说,那是真正的科学经典! “你看天上这歘歘闪的,你听云彩里轰轰响的,你再想想最近那些飞檐走壁的没脸恶魔——科学家能解释吗?专家能说清楚吗?不能!只有会长懂得真正的科学,只有他从神那里得到了解释,只有人家慈悲为怀,普度众生……” 大妈越说越激动,唾沫星子都喷了我一脸。我看看整条街排满了像她这样的人,生怕她吵得声音大了,满街“会员”都冲过来喷我,于是赶紧假装举手投降。 “啊!就是那个举世闻名的会长啊!我是记者,打算来宣传科学真理的,请问会长大人还住这个地方吗?” 这话中二得我简直都想抽自己嘴巴,不过大妈看我态度老实,却温和起来:“人家早搬家了,这里是会长悟道的地方,我们都是过来学习体会的。” “您知道他老人家搬哪里去了吗?” “整个宇宙,都是会长的家,我们这些普通人怎么能知道,切!”大妈又瞪我一眼。 得,没想到这才几天,世界都变成这个样子了?我原来总以为,林瑛他们特别谨慎,一些没有搞清楚的事情,他们总喜欢封锁消息。我质疑过林瑛,她解释说,怕消息传出去又解释不清,到时候造成市民恐慌。 我那时候还十分不以为然,因为自己总觉得道理越辩越明,公开透明反倒更能安抚人心。 “那也得是弄清原委后的公开透明,”林瑛解释道,“要不记者们一追问,我们都不知道如何回答,市民们就更容易猜疑、浮动,最后被别有用心的人们利用。” 现在面对这满街的“粉丝”和“会员”,我才真正理解了她的说法。 人既有独立想法,更有从众心态,当一种社会思潮泛滥时,很容易就将群众的情绪裹挟进去,从而形成民粹。 今日见此,方觉得林瑛诚,不欺我。 看来我这位堂兄已经非昨日可比了,幸亏他还只是弄了个“会长”头衔,还没有自封什么“教主”之类。不过,这家伙地位已变,藏身之处也肯定不能公开了吧? 幸亏华鬘还在,我寻思着是否先回去找她,然后依靠她六能里的“嗅觉”找到这位堂兄,不然他明天要在芦桥公园搞什么“布道会”,万一真成了“邪见”,被无脸男团灭可就不好玩了。 我刚往回走了一百来米,手机就响了起来。我拿出手机,发现是个不认识的电话号码。 “喂?”我接通手机问道。 “桩子,是你找我吧?”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话筒里传来,竟然正是我那位堂兄! “我靠,你藏哪里了?!知不知道自己搞出多大事情来了?!”我举着电话怒骂,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我也不想啊!一言难尽嘛!你快点过来,我这好不容易逃了出来,还想跟你求救呢!” “求救?你怎么了,你在哪儿呢?” “你往马路对面看!排队人群里头戴迷彩帽子和蛤蟆镜的人就是我!”他在话筒里呜呜着,“快点带我走,要不然就又过暗无天日的生活了!” 第六百零八章 正邪与神灵 堂兄像被全国通缉的逃犯似的,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他跟着我拐了好几道弯,绕个大圈子才来到我车前。 他钻进车里,第一件事就是擦眼泪。 “妈的,自由太可贵了。”他絮絮叨叨的,终于又恢复了经常性神经病的状态。 “你能不能把口罩、墨镜和帽子摘了?看着跟甲级战犯似的。” 他掏出一包纸巾,使劲擤着鼻涕,擤完后又把车窗摇开条缝隙,然后偷偷摸摸地把纸团塞出去——本来看不到他的脸,我还怕上当,这下不怕了,素质这么低,确是本尊无疑了。 “摘口罩?!我都想去整容了!你可不知道有多少人找我!我这张脸,简直就是那啥——用个不恰当的成语,那就是红颜祸水!”他激动得语无伦次地说。 我差点儿笑喷了。 “是挺不恰当的。别废话了,赶紧说说,你怎么突然就弄了个什么‘科学会’,还自封个‘会长’的名头,明天还在芦桥公园宣传‘神的旨意’,你这是疯牛病晚期了吗?” “唉,我哪儿疯了?我就是爱打听点儿事儿,然后添油加醋在网上码码字,博点儿关注,顺便挣个叫外卖的钱啥的——哪里想到就突然火了!” “等一会儿你仔仔细细讲给我听!” 我开车连着转了两条街,堂兄这家伙现在已经像惊弓之鸟,他一看车前进的方向,顿时就叫了起来。 “停停停!你是想把我送局子里去吧?!” “我这不是为了保护你吗?” “狗屁!我要真进了局子,那些什么会员就没人管了!你给我找个更安全、有自由的地方,比如你家什么的。” “开什么玩笑,那我不是引火烧身吗?!” “为了这个城市,为了这个世界,你做点儿牺牲怎么了!要是把我安排好,我就把知道的所有信息毫无保留地告诉你,包括无脸男组织背后的真相!”他言之凿凿地说。 “你知道真相?” “骗你是小狗!要不然他们干嘛逼着我在芦桥公园搞集会——我又不是不懂法。”他嬉皮笑脸地说。 我猛地一打方向盘,使劲踩着油门就朝西南方向飞驰。 “哎呀,慢点儿,我午饭都没吃,开快了反胃……”他嗷嗷叫着说。 我一路贴着限速到了家。到了停车场,他依然躲在车里,四处巴望半天,确认周围没人才下了车,然后催着我一路小跑冲上了电梯。就算进了电梯他也神经兮兮,非得让我站他身后头。 “对,就这角度,帮我挡着监控!” 他一路鬼鬼祟祟,那怂样子简直一看就是心里有鬼!好不容易带他来到门口,我掏出钥匙,拧了拧房门,瞬间就惊呆了。 ——屋里有人,房门被人从里面反锁了。 我第一反应就是华鬘回来了,于是使劲拍门,叫她赶紧打开。但我刚拍了两下,就听里面稀里哗啦一阵噪音,然后就听玻璃窗一声巨响。 “坏了!无脸男!”我大叫着退后几步,然后使劲朝门飞起一脚。但那防盗门结实得很,它挨了一脚,只是发出“嘭”的一声,看起来依然毫发未损。 堂兄早就吓傻了,他撒腿就往电梯那里跑,但跑了几步又折了回来。 “不行,无脸男听见你回来,居然跳窗而逃,看样子兴许你还能保护我!” 我见他脑子清醒过来一点儿,急忙指指门。 他看看门,又看看我,瞬间就露着大板牙笑了起来。 “放心,我认识个安玻璃窗户的,今天下午肯定能帮你把窗户堵上!”他根本连想都不想,只管自己说自己的。 “什么窗户不窗户,跟我一起撞门啊!”我骂道。看来这家伙从来脑子就没清醒过。 他看看硬邦邦的铁门,愣了一下。我知道这家伙在想怎么偷奸耍滑,于是把他直接往门上一推,然后自己也拼尽全力撞了上去。 咚——! 门框歪了,房门开了,我拽着捂着喊疼的堂兄跑进屋子,只见里面一片杂乱——别的到没有动,但衣柜门还开着。沈喻的东西全被翻了出来,连内衣都扔得满地都是! “我擦,变态干的吗?”堂兄眼睛瞪得滚圆,“他们还有这癖好?” 因为住在高层,所有外面的风倒灌进来,吹了窗帘如同群魔乱舞。我拍了照片,给林瑛发了过去。 “我住的地方暴露了!” 林瑛顷刻也回了信息:“沈老师没有遭遇危险吧?” ——妈的,我家都被拆了,她还在惦记着沈喻! 我正在生气,堂兄却走过来,伸手把我手机给揪了过来。 “给你找那个修窗户的师傅——”他说,“你小子混得不错啊,无脸男都躲着你,不敢跟你硬刚。” “无脸男有自己的计划,他们虽然作恶无数,但只做想干的事,对其他人几乎熟视无睹。”我拉上窗帘,挡着吹进来的闷热的风,然后对堂兄解释道。 “你也总结出规律了?没错,它们虽然杀人,但却不滥抓滥杀。”堂兄说,“这还是‘情报源’告诉给我的。” “情报源?你难道认识知道内情的人?”我问。 “当然,我的情报源是个秘密人物,不过他告知了我许多无脸男来历。否则我发在网上的东西怎么会红极一时,每一篇都十万加呢——你知道无脸男们的目的是什么吗?它们为什么不对普通的老百姓下手?” “为什么?”我问。 “很简单,因为它们之所以在魏阳兴风作浪,不是为了敛财,也不是为了杀人,它们只是想通过‘十恶’这种仪式来召唤一种神灵。” “真的假的?”说实在话,我现在根本不愿意听堂兄鬼扯,“杀人来召唤神就是个笑话。宗教里面,神都是慈悲的,天底下哪有神灵喜欢血腥杀戮呢?” 堂兄打量着我:“你是读书读傻了?还是假装白莲花?从古至今,人们打着神灵的名义,不顾一切,相互杀伐的事情还少吗?如果有神灵的话,他们也没有阻止血流成河啊。” 他说完走进厨房里,从冰箱里搜出一罐可乐,咕嘟咕嘟,边喝边说:“信仰有时候就是这么回事,你之神灵,我之魔鬼,究竟什么是邪,什么是正? “人们几千年来都在纠结这件事情,但你想过没有,世界上有没有一种力量,它根本不在乎什么正邪之见。人类收割稻子的时候,会考虑稻谷的感受吗?” “你这话什么意思?”我盯着他问。 “这不是我的话,你以为我想掺和这种事儿吗?这是那个神灵的意旨,我只是被胁迫了而已。”他耸耸肩,将剩下的可乐一饮而尽。 第六百零九章 山雨欲来风满楼 堂兄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风从破窗吹进屋里,窗帘不停晃动着,也驱散了夏日的暑气。 “你明天还去芦桥公园,对吧?” “大兄带,我摆脱不了啊,要是我不去,也会有其他人被逼着去!” “说得你要拯救天下苍生似的?为什么要去?谁逼着你去?” “他们。”堂兄叹口气,又爬起来找可乐,“你们家不行啊,肥宅快乐水库存太少。” “是无脸男吗?”我问。 堂兄摇摇头:“不是,是科学会那群人。” “科学会?你不是至高无上的会长吗?” 他苦笑一声:“我就是个傀儡,传声筒而已,都怪我之前太贪,一下子给中招陷进去了。” “你能不能别磨磨唧唧,把话说明白点儿成吗!从头到尾讲一遍!情报源是谁?他们又是谁?为什么要搞一个科学会?你们究竟想做什么?” “这些问题,明天你自然会知道,拜托了,让我安静一下成吗?我好不容易逃出来,现在只求片刻安宁。”他朝我双手合十哀求道,“还有,你告诉警方,明天不要粗暴干涉,要不然会死人的,会死很多很多人的……” 他抬起眼巴望着我,看我无动于衷,于是想了想,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手机递给我。我接过一看,只见那手机已经关机了。 “这里头有我之前搞到的全部材料,正好能补充上午发布会上西夜考古的事件,你拿去警局研究一下也好。” “你怎么知道上午那个发布会的内容?” “拜托啊,老弟,现在都信息社会了!名人放个屁都满网皆知,何况闻廷绪已经都成自带流量的明星了啊! “求你了,就让我一个人安安静静在这里休息会儿吧,好吗?对于无脸男来说,我根本没有价值,它们不会伤害我的。” 他摘下墨镜,我看到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 “你看看,我已经两天两夜没合眼了,求求你让我打个瞌睡吧。” 事已至此,我只好退出了房门。如果真像堂兄说的,无脸男对他没有兴趣,那它们就是冲沈喻来的——因为屋子其他地方完全没动,它们翻的只是沈喻的衣物。 我心里一沉,近来特别组都成立了,所以追查无脸男的人更多,而且林瑛还是牵头人,我跟沈喻也整天成双入对地到处查案,可无脸男为什么不盯上林瑛,不翻查我的东西,却独独对沈喻感兴趣——莫非这群家伙发现华鬘的秘密了? 我连忙掏出手机,但打过去依然无法接通。 华鬘到底去哪里了?原以为她只是把顾保田带走去观灯,可这都半天了,她还没有动静!而且警方现在已经全城出动,搜找顾保田了,她能把这人带到哪里去? 手机忽然铃声大作,我拿起一看,又是林瑛打过来的。 “你赶紧回来,顾保田找到了!” “哪里找到的?沈喻呢?” “他自己回来的!他说窗户破碎的时候,他立刻钻进了一个设备箱,至于其他事情,他什么都不肯说——但沈老师还不见踪影。” 我有些急了:“今天城里面有异常吗?” “没有。” “天坑那边呢?” “也没动静。除了中午有两个发疯的家伙,他们偷偷越过警戒线,跳坑自杀来着——尸体至今还没有找到。” 林瑛叹口气说,“现在这个城市人心惶惶,好多人满脑子都是末日景象,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来都正常。你快回来吧,我已经派人全城去找沈老师了。” 我答应一声,驱车直奔警局而去。 虽然才下午三点左右,但路上却堵得一塌糊涂,仔细看看车流,都是出城方向——以前是越往市中心走越堵车,现在正好相反,城里明显萧条了下来。 人们都搬走了啊,都离开这个异象频发的城市了,现在主导这个城市的只剩下未知的恐惧了。 我赶到警局,直接上楼,往林瑛办公室跑去。 她没有在办公室,我掉头就推开会议室的门,果然看到她坐在中间的位置,特别行动小组的人都在下面齐刷刷坐着。 “通知就传达到这里,散会。”林瑛看我一眼,毫无表情地对大家说。 十几个人都站了起来,他们脸上都是无精打采的表情。 “怎么了?”我冲过去问。 她收拾着桌子上的东西,对我说:“上面有命令,考虑到未知因素太多,已经决定分批次把市民撤离出去——从后天零点开始,这个城市暂时实行军事化管理。” “要放弃魏阳了吗?”我指着外面不停闪烁的天空说,“这种天象难道只有魏阳能看到?人难道要被这种离奇的自然现象吓得大迁徙吗?毕竟,它除了制造恐慌,并没有导致严重的后果啊!” 林瑛苦笑一声:“你和我说了都不算,现在关注魏阳异象的人,也不仅仅是全国的专家——整个世界都在关注此事,上面决定对无脸男进行全城搜捕和剿灭,如果几百万市民在这里,那很容易伤及无辜——理解一下吧,原来只是天象,现在……” 她想了想,把一张a纸递给我,我低头一看,发现那是张等高线地图,沿着隗山的一带被画出了许多红色的叉叉。 “打叉的地方,都是天坑,就是这短短两个小时之内陆续出现的,整个隗山南麓,已经出现了十二个天坑,而且都是无声无息突然出现的,一个民宿旅馆整个被吞了进去。 “我们只能庆幸是偏远的民宿,如果这些天坑出现在市区里,那可能就是几栋楼、几千人丧命。桩子,你说错了,现在根本不是严重后果的问题,而是灭顶之灾已经兵临城下了。” 我默然不语。她说得没错,虽然说几百万人可能面临着颠簸流离,但总比置身于死亡危险中要好得多。 而我,虽然家乡在高郭,但在魏阳上学,在这里工作,也定居在这个城市,我已经成了这个城市的一分子,成了它的一个细胞,一块砖瓦。 可是现在,这里天地异变,鬼魅横行,我和沈喻、林瑛,经过几个月周折百转,宵衣旰食,却至今还一头雾水,别说拯救危城于山雨欲来之时,现在就连事情的原委、对手的目标都搞不清楚!就连一个完整的事件拼图都拼不起来! 第六百一十章 科学会之说明(1) 直到现在,西夜遗址,以及与之有关的种种事件脉络仍然不清楚。堂兄说,无脸男是想召唤神灵,他们要召唤的究竟是什么神灵?!难道就像梗一样,集齐七颗龙珠就能召唤神龙吗? 我忽然想起来,自己口袋里还有他给我的那个手机!这里面说不定就有能补齐拼图的东西! 没打开手机之前,我还不知道堂兄这么自恋。 这个手机的内存几乎满档,其中百分之九十都是他的自拍照,他还蛋疼地把照片一张张磨了皮,修了脸,调了光,还加了美颜滤镜,看起来活像前朝妖孽似的。 我翻着他的手机,终于在文档里找到一篇文章,文章的题目很简单——科学会之说明。 林瑛搬来电脑,我调出那个文件发给她,然后在电脑上打开。 文档并不大,只有前言和定义的部分,至于后面,明显作者还没来得及撰写。 以下便是文档的简单内容—— 第六百一十一章 科学会之说明(2) 【昭怙厘文书收录有永徽四年佉沙(莎车)国笺文,佉沙王报大都护说,自贞观二十一年,郭孝恪发牒斥问西夜后,该国“绝于通途之外,颇有悔悟之心”,并强调西夜国人“孤悬大漠,独守荒城。自闭门户,不复出行”,而且西夜人“弃子合城,收呼犍谷。熙熙于都城之内,未知其所为也。”】 看到这里,我不免隐隐约约觉得有些奇怪。 要知道,根据文书所载,贞观十九年的时候,叶尔羌河便因为大沙暴填河改道,原来在良田商路中的呼犍谷城已经孤悬沙漠,成了绿洲中的城市。 绿洲并不能养活多少人,而且西夜国把第二大城子合都废弃了,还把全国之人迁移到呼犍谷城中。更何况之前西夜在吞并蒲犁、德若和依耐三国,侵略无雷国的时候,把所有人口和锅釜掳掠回城。 这样算起来的话,小小的呼犍谷城里已经堆积了上万人口,无论人吃马喂,西夜国都负担不起这么多嗷嗷待哺的嘴巴。 我只能想到一种可能,但显然的是,作为大唐安西都护的郭孝恪,他或许没有想到,或许已经想到,但不愿再管。 因为当时唐朝刚把突厥的势力赶出去,在西域立足未稳,对于当地的城邦国家,安西都护府并没有统地治理的,也没有设置郡县的能力。 郭孝恪名为都护,但自己的实力也捉襟见肘,他只能采取绥靖政策,只要得到这些小邦之主们的威严和服从,一切都好说。 而西夜国在都护发牒痛斥之后,立刻表示服从,不再侵扰邻国,而且还“闭门思过”,一副乖乖宝的样子,这种姿态对郭孝恪来说足矣。 只要各个城邦尊重都护府的威严,服从都护府的指令,其他事情都可以不管——哪怕呼犍谷城中血流成河,哪怕那里发生着人吃人的惨剧。 贞观二十二年,西域大都护郭孝恪带兵进攻不服都护府管理,勾结突厥的龟兹国。他在阵前不小心被流矢射中而亡,战死沙场。 接替郭孝恪的,是大唐的外戚谯国公柴哲威。 柴哲威是太宗同母妹平阳公主之子,平阳公主在父兄起兵建立唐朝时,立下了赫赫功勋,她训练出一支女兵队伍,号称“娘子军”。长城上的著名关隘“娘子关”就来源于娘子军的驻守。 千年之后,娘子关建了一座发电厂,周围盖了电厂职工居民楼。电厂离周边的县城都很远,长夜漫漫,无法消遣。于是电厂的一位干部就坐在窗前,仰头望星空,低头写小说,打发时光。 这个人,就是后来写出《三体》和《流浪地球》的著名科幻小说作家刘慈欣。 总之,柴哲威是驸马之子,是皇室嫡系,他比从瓦岗军转投唐军的郭孝恪底气足多了,起码在往朝廷要资源这件事上,他是要兵有兵,要钱有钱,要粮有粮。 再往下看,其实呼犍谷城中杀戮并非没有上报的信息。 【贞观二十二年春,有商队从伊州去大小勃律。商队离开莎车国向西,中途遇到大风沙,“遮天蔽日,不知西东”。队里的向导提出,“由此径北,有国曰西夜,有城曰呼犍谷,原为商道大邑,后县(悬)于大漠,闭门锁户,不复再出。今进不得,退不能,何不北向入城,暂避风沙。” 商人和随扈接受向导建议,他们开始躲着风沙,迤逦北行,第二天午后时分,风沙减弱,他们隐隐约约望见前方有一座城市。 “黄沙迷乱,如浮城也。城中有巨像矗立,如大浮屠,止至腰胯,双腿翕然。”】 …… 我继续读下去,当时风沙已经减弱,商队又急着赶路,所以他们商议,决定暂不入城,而是掉头向南,原路返回,继续自己的行程。 可见当时的西夜国呼犍谷城,已经开始举国之力,在建造那尊巨大的神像了。 这支商队当时不仅是做生意,而且唐朝恢复对西域的统治后,他们还肩负着从东往西,打通前往大小勃律商道的使命。所以他们将沿途的见闻都记载了下来,报送给安西都护和伊州总管,在昭怙厘文书中留下了倒数第三篇关于西夜国的文件。 至于倒数第二篇,则是一封来自于阗国的诉状。在状文里,于阗国王子尉迟乙抗描述了自己带商队西行,因躲避风沙误入西夜国都城呼犍谷,差点儿被抓住吃掉的事情。 尉迟乙抗拼死逃出,他已经吓得心肝俱裂,只能一路向东,逃回于阗。他将此事禀告父王,国王大惊,急忙让信使快马加鞭,给大都护柴哲威递上一封诉状。 在诉状中,于阗国王用骇人的笔触描述了西夜国的种种恶行。 【“国中之人,癫狂如鬼。劫掠商旅,支解脰胴。肉烹而饱食,骨刳以造像。自绝神佛,独奉魑魅。城中噍类,殆以非人。且妄言曰:待造像开光之日,则人间沦亡之时。愿我大唐都护,奋其神威,刬尽妖氛,廓清西宇……”】 不消说,当看到这篇诉状时,柴哲威肯定惊讶得目瞪口呆。 ——不是闭门思过了吗?不是做乖乖宝了吗?怎么又要搞事情,还要搞大事情?! 原来侵略周围的小国也就算了。因为土地贫瘠,生存环境恶劣,所以西域城邦之间,互相攻击抢掠的事情也并不少。一般这种情况,安西大都护只要居中协调一下,大家都会听话,老老实实不再打闹,事情也就罢了。 但现在,你这个西夜国,又在搞什么鬼名堂! 你杀自己人,杀俘虏也就算了,我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你现在还抢夺来往客商!要知道西域基本以商立国,城邦们都靠保护商旅,收取路费和商税为生。 本来是开收费站、开服务区的买卖,你他娘的递个票、收个过路费就成了,居然在收费站公开持刀抢劫,还把商人们都杀光吃净,不打你打谁啊! 更何况你还弄个什么通天神像,还说要把全世界给灭了,你不是杀鸡取卵,你是要把鸡窝都给端了啊! 第六百一十二章 科学会之说明(3) 柴哲威勃然大怒,立刻传令各国派出人马,浩浩荡荡杀向呼犍谷城。 这是一支各国的联军,也是一支庞大的军队。自从击败突厥、进驻西域以来,这还是大唐第一次在西域召集如此多的人马。 这支军队遮天蔽日,像沙暴一样朝着西夜国进军,他们先来到疏勒国南部暂驻,等汇集了于阗、佉沙、无雷等国的人马后,直接向东挺进大漠。 他们先是经过一座废弃的城市,疏勒人说,这里就是子合城。 柴哲威命令军队在子合城安营扎寨。他在城里巡视,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 根据之前的牒报,这里已经废弃了三年了,三年的风沙已经让城里房倒屋塌。柴哲威现这里的大部分生活用品都留了下来,唯有灶台上面空空如也。 他叫来疏勒人和莎车人,这两个大国离西夜最近。他询问这些人,西夜军队是不是每到一处,都会把各国的锅碗瓢盆全部掳走。 两个国家的人说,好像是。这时候无雷国的人站出来说话了。 无雷当初受过西夜的侵略,虽然保住了国家,但几个城镇都遭到洗劫。无雷的将领们恨得牙根痒痒,他们说,西夜人不是掳走锅碗瓢盆,而是只掳走锅! ——西夜人可不是玩意儿了!俺们收复了城池,都吃不上热乎东西啊! 永徽元年九月初五,联军从子合废城开拔,继续朝呼犍谷城前进。 据曾与西夜交战的无雷国说,西夜国有一只特殊的军队,名叫“魈人团”。这个魈是山魈的魈,不是专门削人的削。 山魈是传说中的怪物,它们蒙面反踵,能徒手撕裂虎豹。西夜的“魈人”也是戴着蒙蔽五官的面具,它们行动迅疾,力大无穷,所到之处,无不以一敌百。西夜国虽小,但正是因为有魈人在,所以才短短一年吞并三国,称霸西隅。 所以柴哲威一路也十分谨慎,他没有催促军队急行,而是避开地势复杂之处,沿着大路堂皇行军。同时他也加强了对主帅营帐的戒备,“遴健儿三百余人,护卫牙帐”。 但一路上却平平安安,既没有遇到什么山魈,连个西夜国的斥候都没现,大军所到,一路畅通,完全没有遇到什么风浪。 就这样走走停停,到了九月十四日,西域各国联军终于兵临呼犍谷城下。 这次的联军共有一万人,但是号称五万,相比之下,西夜国虽然号称万人,可实际上能拿起武器抵抗只有不到一千人,剩下的老弱病残有两千人左右。 “天兵满营,譬如沙数。三军呼号,声似奔雷。匡正驱邪,士气张天。失道之国,城破旦夕。” 一万人马顿时将小小的呼犍谷城围了个水泄不通,用文书上的原话便是“围城如笼网,鸟兽不得入。” 完成围城的时候已近黄昏,副将阿史那社尔认为力量悬殊,此时攻城也不失仓促。但柴哲威还是决定次日天亮再行攻击。 文书上记载了柴哲威在军议中说的一句话。 “令邪魅之徒,睹我天威,或可不战屈人之兵。” 当然,跟后面那句话相比,这更像一句面子上过得去的话,因为他又嘱咐了另外几句。 “观城中魔像,妖气森然,白骨累累,邪氛张天,复有无雷言山魈之事,传兵将勿卸铠甲,枕戈而眠,勿怠勿忽,防夜袭也。” 阿史那社尔本是东突厥王子,他甚至称过可汗,后来在突厥内斗中失败,投奔唐朝,成为驸马。郭孝恪在龟兹战死的时候,唐军一度群龙无,还是副元帅阿史那社尔镇住了阵脚,平定了龟兹、于阗等国。 社尔一生戎马倥偬,已经是一名老将了,所以他深知柴哲威的用意。他传令下去,让将士们燃亮火把,照得大漠里亮如白昼。 “加派斥候,彻夜觇望,一动一静,悉数知之。” 这些斥候都在沙丘上瞭望,虽然夜色迷茫,但因为将近十五,月光如水,照亮孤城。 他们惊讶地现,西夜人对外面的重重围困完全无动于衷,他们依旧在那尊神像上忙碌着。这些人趁夜将一个巨大的头颅安在神像的颈上,然后又在上面忙忙碌碌,给神像描眉画眼。 ——难道这些人都疯了吗?他们不怕明天国破家亡吗?也许他们见天兵到此,早就没有了对抗之意,恐怕明天号角一响,这些疯子就会打开城门,跪地求饶吧? 斥候整夜都在岗哨上眺望着,后半夜月落风起,沙尘弥漫,呼犍谷已经朦朦胧胧看不清晰,他们怕敌人偷袭,只好全神贯注盯紧了这座小城的四个城门。 东方的天空渐渐泛白,沙漠秋晨还有些寒冷。风慢慢停了下来,视野也逐渐开阔,但斥候们突然现,整个呼犍谷城中已经空空荡荡,不见一人! 他们惊讶把消息告诉了社尔。但柴哲威仍害怕偷袭,唐军很谨慎派了一千人先遣队入城。 城门果然没有一兵一卒看守,先遣队入城之后,现“街巷整饬,市井肃然。灶灰未冷,残酒犹温”,这说明西夜人根本没有恐慌,而是在一种平静、有秩序的情况下消失的。 柴哲威和阿史那社尔也率军入城,他们动所有将士,在呼犍谷城中四处搜罗,但仍旧没有现一个人。 昨天一整夜,唐军都将西夜国围了个水泄不通,而且斥候们都盯紧了城门,西夜国人绝不可能乘机出逃。而且在这种软散的沙漠之中,用地道的方法也行不通。 难道是逃到了地下? 柴哲威立刻传令下去,要搜遍城中每一寸土地,务必要找到地窖的入口。但正当唐军展开行动的时候,一阵妖风突然猛吹过来。 “通天邪魔,应风而倒。所毁屋楼上百间,城垣一角,亦为坏圮。魔斜坠,落于湖中。风沙大作,天兵震悚。谯国公饬令班师,半日之间,西夜城为黄沙所掩,昔为人间之邑,恍然沙下之城也。” 就算这样,柴哲威依旧不甘心,两天之后,他又打斥候去探看。斥候回来报告说—— “沙山巍然,片瓦不见也。” 柴哲威这才放下心来,因为就算西夜国人藏在了地下,他们也已经被沙丘压在了地下,再也无法回来了——从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一种自我坑杀。 第六百一十三章 科学会之说明(4) 【昭怙厘文献中记载,西夜国既掩于黄沙,真相亦埋于地下。三千国人,号称万余,竟一夜无踪,至此似永为疑案。然唐军于呼犍谷城中摭拾散物,多有贝叶文献。柴哲威命幕僚译录成集,称之为《西夜古书》。 柴哲威犹念念不忘西夜人失踪之事,乃于当地修筑烽堠,设置营帐,派牙兵守地逾年,凡有动静,即刻举火传报。 永徽二年,柴哲威离任安西府,高昌王族麴智湛接任,当时烽堠犹存,然《西夜古书》已不复在安西库藏之中,或说古书为柴哲威携归中原。安西府中,只剩其时译件片段。麴智湛令记入府文,后留存于昭怙厘地宫之中,故得以传世。 时至公元2o16年,科学会之会长辑录昭怙厘文献,得以窥《西夜古书》之雪泥鸿爪,会长于此推演,始知山魈尚存于人世。 山魈即西夜国之魈人,其无五官面目,以肚腹声,为莫罗之使卒。今山魈盘踞魏阳,于此薄弱之处,除十恶仪式,是以召唤莫罗。 莫罗既降,世界坍崩。幸有我科学会,查此阴谋,呼我兄弟,共抗山魈,以拯我子孙万代于莫罗地狱……】 我继续翻看这份《科学会之说明》,除了前面介绍历史的那一段,后面尽是胡扯鬼扯,而且都用的是半文不白的语句。大概意思就是“山魈”(应该是无脸男)是莫罗的使徒,他们在魏阳兴风作乱,就是为了召唤莫罗重返人间,控制人类,然后莫罗使徒就会被莫罗赞赏,得到相应的回报。 后面便是科学会的宗旨了,科学会说,世界上有矛,就必定有盾。如果说山魈(无脸男)是莫罗的矛,那么科学会就是保护世界的盾。 科学会就是一群得到了《西夜古书》,察觉山魈(无脸男)阴谋,而与之对抗的“有志之士”组成的。只要加入了科学会,就能免遭末日之灾,而且若是再读下去,还会另外凭空产生一种感觉,那就是让人突然有一种对抗邪魔的英雄主义色彩。 反正,整个前言看完,这个“科学会”虽然打着“科学”的名义,但总结下来跟其他邪教差不多,用六个字就能总结——“信某某,得永生”而已。 不过这篇文章有意思的地方并非“前言”,而是后面的那些“定义与解释”。 写专业学术论文和起草合同的同学可能知道,在一些论文、报告、合同文件、法规法条里,前面会专门有一个部分叫做“定义和解释”,就是把里面的专用名词、常用术语进行说明、诠释。 而这篇说明虽然脑洞很大,但格式却规规矩矩——从这里大概可以推理出来,这篇说明的原作者,肯定不是我那个堂兄。他从小到大都是地地道道的文科生,写起东西来感情色彩那叫一个丰富。 既然堂兄说过,他在这个科学会里,只是站在台前的一个傀儡,那就更加证明了这个说明并非出自他手。 如果看看下面的解释,我们就更会明白,说明里虽然有些神神叨叨的东西,但起码撰写说明的人的态度是十分严肃的。 【山魈:是一种未知物种,外形如人,有四肢,直立行走,无毛,五官不清晰,用腹部声交流,有过人体二十倍的耐力和爆力,弹跳出色,跳跃距离远,时间长,曾一度被误认为可以飞行。 山魈是莫罗的使卒,最初出现于《昭怙厘文献》,为西夜国国师摩诃钵赖拓训练出来的特殊勇士,西夜国覆灭时不知去向,近年出现于祁岭省魏阳市,为“十恶”案之幕后黑手,也被认为是莫罗的使卒。 莫罗:一作魔罗。山魈所服务的神灵。经科学会之论证,疑似异世界某种主宰者。据《西夜古书》记载,西夜国当年树立的巨大塑像即为莫罗像。 《西夜古书》中记录,如莫罗打破隔阂,来到此世界,则能除尽世界罪恶,使卒和门徒将肩负起重建世界之责任。当年西夜国抢劫商旅,剜肉剔骨,其目的即为召唤莫罗,重构世界。 灵镬:《西夜古书》中所载器物,为向莫罗贡献牺牲所用。或说灵镬愈多,召唤力量愈大,因此西夜国征伐他国,将所有锅釜尽掳而归。】 看到这里,我这才明白整个事件的脉络。 西夜国当年被唐军围困,三千国人一夜无踪,唐军曾派斥候彻夜盯住呼犍谷城,因此他们肯定不是从城门、地面或者空中逃走。 柯南·道尔说过,如果其他可能性已经排除,那剩下的情况即使多么夸张,那也是唯一的答案。 所以,西夜国人应该就是转移到了地下。 从贞观二十一年到永徽元年,三四年间,他们把国都呼犍谷城变成了一座巨大的祭坛。 在那个名为莫何钵赖拓国师的蛊惑下,本来就“风寒躁暴”、“公行劫盗”的西夜人毁坏了城里的伽蓝古寺。国师训练出来了一百山魈“勇士”,然后靠这些掳掠三国,最后弑君夺位,集中全邦之力修筑莫罗神像。 他们到处盗抢各种锅、釜,当成灵镬来供奉莫罗。他们劫持商旅,杀人如麻。他们不务农商,烹食俘虏,还剐剔骨骼,塑在莫罗身上。 但多亏了于阗商人尉迟乙抗,正是他的到来,及早现了西夜人的阴谋。刚被唐军打服了的于阗人立刻上报安西都护,勋贵出身、立功心切的柴哲威迅出兵,将西夜团团围住。 也许唐军的气势吓到了国师,也许西夜人决定暂避锋芒,反正从现在的情况判断,在之前的几年里,西夜国人肯定在城下挖掘了一个巨大的洞穴,这个洞穴足能容纳数千人。 于是这些人趁夜躲进了洞里,然后想等唐军撤离后再出来,重新继续召唤莫罗的仪式。 没想到老天有眼,一场沙暴将西夜国整个埋葬。 杀人如麻、罪孽深重的西夜人永远被封存在了沙丘之下。 第六百一十四章 科学会之说明(5) 柴哲威虽然出身显赫,但他做事还是十分谨慎的。他没有将士兵撤走,反而沿途修建了烽火台,被掩埋的呼犍谷城一旦有动静,就马上举火为信。 然而两年过去了,呼犍谷上的沙丘没有被吹走,而整个西夜国也像死掉了一样,再也没有一个氐羌族人出现。 两年过去了,任凭是神仙被埋在地下这么久,也应该无法生存了吧。 再到后来,月氏族的疏勒人来到了废弃的西夜国土地上,他们没有重建呼犍谷城,而是选择在南方的叶尔羌河谷地带建城,这大概就是叶城县南部的古城遗址。 但不幸的是,很可能一部分西夜国的“魈人”不知如何留存了下来,科学会把它们称之为“山魈”。一千多年后,这些山魈选中了魏阳,继续它们召唤莫罗的狼子野心。 它们没有再继续当年的盲目杀戮,而且有选择性地寻找“十恶”之人,在“十恶”人死后,它们夺尸刻字。它们还掳掠痴傻的流浪人员,将他们训练成“背锅侠”,让这些人到处偷抢铁锅,当成“灵镬”。 它们的仪式有没有效果呢? 最近频频出现的天地异象,或许真的与它们有关吧? 如果这样的话,那事情就非常棘手了——无脸男能不能召唤莫罗,莫罗会不会毁灭这个城市,这是一个无法证真,却也无法证伪的事情! 人类文明发展了一万多年,从懵懂发展到神学,从神学发展到伦理,最后由伦理发展到科学。正是因为科学的昌明,我们才开始认知世界、把握世界,然后掌握世界。 所以,难道这就是“科学会”成立的初衷吗?他们是想以“科学”为武器,来阐释妖邪之术,然后与之对抗?这会是同一个维度的较量吗? 不过,换个角度去想,人类的历史,也是一部科学战胜迷信的历史。 可问题来了。 从常识的角度来说,无脸男搞的所谓的召唤神灵,简直就是无望之举,纯属邪门歪道、天方夜谭。但从一系列怪奇事件来看,他们的所作所为却引发了一串天地异象——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 所以,现在的问题就是——我该信谁?!信科学?还是相信无脸男真能搞出一套毁灭城市乃至世界的举措来?! 我愣了一会儿,看林瑛在旁边催促,只好继续翻下去。 看来这个“科学会”已经跟踪无脸男很久了,所以对它们的研究也十分深入,整理出来的信息也相当丰富—— 【莫罗经:《西夜古书》中经常提及的经卷,用某种不知名文字写成,内有莫罗的种种事迹,以及召唤莫罗穿越壁垒降临人间的仪式。 《西夜古书》中并无《莫罗经》的具体内容,该种文字未有记录。据《西夜古书》记载,能译读者仅有国师一人。 圣堂:传说中莫罗教的圣殿。位于西夜国中,是国师钵赖拓培育山魈,以及山魈居住的处所。原圣堂已经毁弃,新圣堂位于魏阳市滨川区槐西庄。】 看“圣堂”这个词,我忽然觉得它好生熟悉!这是隗氏一族山歌中的用词!当初隗老鲲背祖先穴居人的山歌,还曾经说过他们是“圣堂的子孙”,“神灵的斥候”。 难道穴居人也是莫罗的信徒,他们难道像“背锅侠”一样,是被山魈掳掠,然后派到前方探望人间消息的斥候的后代吗?! 难道隗老鲲带到鹿丘王墓里面的三颗明珠,也是从圣堂里带来的东西吗? 我忽然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无脸男为什么突入隗家老宅,而且劫走了鱼脸男孩隗赞鑫!原来隗家与无脸男是有渊源的! 既然这里面说老圣堂已经毁弃,新圣堂在槐西庄,那么不久前特别组全力一战,想必已经无意中捣毁了莫罗教的这个据点。 但槐西庄一战之后,山魈依旧嚣张,他们是不是从别的地方又新建了“圣堂”呢? 我继续浏览着—— 【圣童:据传为摩诃钵赖拓的后裔,山魈的首领。以下为疑似圣童照片,唯我科学会员,如见此人,必当杀之!】 照片不在这一页,我往下一翻,不禁大吃一惊。 那个所谓圣童的照片,虽然照片十分模糊,一看就是从远处偷拍,但那张脸我一眼就能分辨出来!因为那就是隗家一族基因变异后出现的鱼脸! 难道隗家人既是斥候,也是西夜国师的后代?可这辈分怎么论的啊…… 林瑛盯着小鑫那张脸,也看了半天。她自言自语地说:“原来这样啊,所有的事情虽然零零散散,但总归是有一条主线串起来了——看到这篇说明,也就大概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了——这是你堂兄写的?” “他不承认是自己写的。他说,因为他总揭秘魏阳的种种奇怪案件,最后被人盯上当枪使,给他提供素材,让他在网上写文章。 “他本来就想猎猎奇,火一把,没想到发着发着,老天爷还挺配合地就出来了异象。他吓得把文章都给删了,但说者无心,看者有意,读文章的人们不干了,”我说。 “不承认?谁信?”林瑛冷笑一声,“这个《西夜古书》,不知道能不能要出来?” 我转念一想,问道:“咱们要不要来个欲擒故纵?” “怎么说?” “明天先不要拦着这个什么‘科学会’搞聚会,咱们先重兵围守,看看他们究竟有什么幺蛾子再说。毕竟从这篇说明来看,他们知道的东西比咱们要多得多。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既然他们也想阻止无脸男,保护这个城市,那咱们不正好统一战线吗?” 林瑛看着我,笑笑说:“先问问你媳妇,能不能这样做吧?” “什么我媳妇!”我赤红着脸辩解道。 她抬头看看时间,皱着眉头说:“沈老师这么久还没音信,你真的不担心她吗?” “完全不担心。”我说。 我是真的不担心,因为毕竟现在是华鬘当差——如果她都撑不住的话,那估计整个魏阳都已经被毁灭了。 但当我滑动鼠标的那一刹那,我马上就开始担心起来。 第六百一十五章 罗媒 再往下看,捡重点的。林瑛催着我,时间紧迫,我还要去看新的天坑,其他细节让他们筛选研究。 我点点头,继续翻阅文档,就在这时候,一个词突然跃入我的眼帘——罗媒。 我急忙划动鼠标,越看这个词条下面的解释,我越觉得心情紧张,就连呼吸都不能自如了 看到这里,我不禁心惊胆战。 这里面每个词每种描述,似乎都在说一个人,那就是华鬘! 她自称阿修罗公主,既有王女的身份,而且后面也有一个罗音。她说自己穿越无影墙来到人间,这不就是破壁吗? 更何况她不正是寄居在沈喻的体内吗?自从她出现以后,这个城市确实怪象频出! 你的腿怎么抖这么厉害?林瑛在旁边问我。 没啥——忽然想起沈喻来了,她怎么还不回来,我开始有点担心她了 刚才不是还说,你完全不担心吗?林瑛白我一眼,快翻,最后一页了,看看照片上究竟是谁。 要不,你先去看天坑?我说。 我怎么敢翻到最后一页的照片,如果照片上是沈喻的话,那林瑛怎么想?他们又会怎么对待沈喻? 他们对付不了华鬘,会不会在沈喻出现的时候伤害她? 还有,科学会的人知不知道华鬘的存在,如果知道的话,那沈喻是不是也有危险! 所以,华鬘今天怎么会突然失踪,她去干什么了?新出现的几个天坑,到底跟她有没有关系?! 她难道一直在装傻欺骗我们吗?! 哎呀,最后一页了,你又发什么呆!林瑛一把将我推开,直接把鼠标抢了过来。 我伸手想夺回来,但被她一巴掌把手拍了下去,正好拍在了她的胸前。 往哪儿伸手呐! 把鼠标给我! 你那爪子是在够鼠标吗?! 还不是因为你打的! 我气得面红耳赤,正跟她争辩的时候,谁知道她早就把滚轮转了下去。 果然是她。林瑛说。 一张女人的照片弹出在我面前,我吓得差点眼前一阵漆黑,但当我看清的时候,心中那块大石头如同抛物线似的又瞬间落地。 这个女人的确是我们的老熟人,但她不是沈喻。 在照片上,她正拉开车门,但头却向镜头这边扭过来。 她显然在警惕着什么,或许她已经发现了偷拍者也未可知。 她就是聂晴,那个神秘的女人,那个我们一直怀疑,但始终找不到她出处的女人。 难道她就是莫罗的王女,邪神的使者?难道她就是穿过空间壁垒,来到这个世界,为莫罗降临开疆辟土的先锋? 如果她是罗媒?那华鬘又是谁呢?她为什么这么巧也来到了人间? 难道罗媒不止一个?但华鬘面对聂晴的时候,她们之间好像好不认识,她们也从来就没有过任何化学反应啊! 我只觉得自己头疼欲裂,倒是林瑛先站了起来。 我马上汇报,这个人一定要彻底查清。 可是,之前几次,不都是查了一半查不动了嘛。我惊魂甫定地说。 林瑛笑了:现在跟原来不同了。天地示警,不要说这个城市,全世界都在盯着魏阳呢。 国际机构的专家明天就到,所有国际组织都会配合咱们来挖她的信息,更何况咱们还有这份文件,这是她涉嫌参与邪教的确凿证据,一场猎巫行动马上就要拉开帷幕了——看着你那个堂兄,如果他没有说谎,那他将会是重要证人。 我留在了警局,没有陪林瑛一起去天坑那边,因为我还有更多事情要做。 我试着给华鬘打电话,自然是徒劳无功。我挂断电话,又拨通了家里的座机。 座机连着响了几声,正当我要挂断的时候,电话突然接通了。 喂,洗澡呢!堂兄的语气里带着叽叽歪歪的气息,听上去就让人十分不爽。 看完那份说明了。我说。 哦。他回答。 你老老实实告诉我,这份东西是谁写的,从哪里来的? 情报源给的。他在那边打着呵欠说。 情报源到底是谁,他怎么给你情报的?他长什么样,你见过吗? 不知道,无可奉告,没见过。他态度相当不端正。 我怒了:今天要不是我求情,你早就被拘捕了,知道吗? 没用的,兄弟。他那头唉声叹气起来,我也想脱离这件事啊,但又有什么办法呢? 你他妈能不能说人话! 哎,你怎么骂人?我妈可是你二大妈! 你不把来龙去脉说清楚,我就没你这个远房亲戚! 桩子,不是我不想说,我是怕伤害更多的人。他叹着气,你知道吗,凡是沾染这个‘科学会’的人,就像被传销洗脑一样,就连我女朋友都以为我真的是会长,都觉得我深藏不露,是能拯救世界的世外高人。 现在这个城市变得人心惶惶,他们都需要有一个精神寄托,有一个什么信仰,哪怕在末日来临的刹那,这个信仰被证明是虚假的。 人们需要一个虚幻的东西,需要用希望来对抗恐惧——你买过股票吗?只要有股票在手里,就会平空生出一种明天就会涨停的希望,哪怕这种希望多么不切实际。 而最可怜的就是我,我被人当成了希望的寄托,但我自己却找不到寄托,也知道这种希望其实就是绝望。 他一口气抱怨完,又顿了顿说:所以,我现在就是别人的麻醉剂而已。那个情报源你们查不到的,他提供材料的方式是最原始的方式——放在某个地方,然后让我去取。 那是个荒无人烟的取出,周围两三公里都没有监控摄像。那份说明上的东西,就是我按照他提供的情报整理出来的。 第六百一十六章 堂兄 堂兄继续说着。 “其实最初他给的那些情报,我真没特别当回事,什么山魈啊,莫罗啊,邪魔降临啊,世界末日啊,我都觉得只是笑谈。但情报源在信中说,他从《西夜古书》上分析,觉得以前幻月啊之类的现象,都是莫罗降临的前兆。 “我看了这些话就笑死了,这不是牵强附会的马后炮嘛。可那人又说,根据《西夜古书》里的说法,这个地方的天上会产生异动,他说那是空间壁垒变薄弱的表现。 “我当时根本不以为然。咱写的是推理,科学为主,逻辑为辅,一些个神棍咋咋呼呼说的那些话,又怎么能忽悠到我呢。 “他就在信里面预测,他说,魏阳的天空会变花,花得就像收不到信号的电视机似的。他让我照着写预言,我老不乐意了,咱是科学的信徒,又不是跳大神的。可是,想想他之前提供的内容,一时间让我吸粉无数。我决定就忍这一次。 “然后,我就照着那些胡言乱语,客观的说也不是胡言乱语,因为那人文笔也还凑合。总之,我夜里按时发了帖子,结果第二天一起床,上网一看就吓呆了。” 他停了下来,我赶紧问:“为什么吓呆了?” 他在电话里笑了笑:“你觉得网上有水军吗?” “有吧。” 堂兄咯咯笑着:“那是你没见过大世面。每天打开手机,你会收到几条消息?” “这个,没准……” “大多数时间,你早上拿起手机,都会发现世界异常安静,连一条消息都看不到吧?你以为这是岁月静好,别闹了,其实是因为世界上没人关心你而已,你死了活了,睡了醒了,对人家一丁点儿影响也没有啊……” 我勃然大怒:“你说话别这么裸,行不行?!最近这几个月,天天有人找我!” 他笑得更大声了:“所以嘛,这个城市变得乱糟糟之后,咱俩都是受益者啊。你知道吗?那天我一开手机,顿时就傻了,因为给我点赞和回复的人太多,系统都无法显示了! “我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想拉开窗帘,让阳光帮我驱散梦境,可刚打开窗,我就望见了那片天空——情报源没有全部说对,那天空不像电视雪花屏,而是像漏电的手机屏似的,一会儿闪,一会儿黑的。 “这回我一下子就明白了,肯定有好事者挖出那个帖子了!然后我就突然火了,三天上了十次热搜,估计花钱都撤不下去。 “当时我也有些怕,想删帖走人,可是众人的崇拜就像致幻剂一样,很快我就被人肉出来,第二天小区就淤满了人。女朋友都惊了——” “就是那个小女生吧?” “对对。你怎么知道?” “废话,我见她的面比你早!” “我——老弟,你这就可太不地道了啊!你这句话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别废话,快说!” 他絮絮叨叨的:“反正稀里糊涂,就像做梦一样,我突然就火了——写了几百万字都没火,一句话结果就火了! “粉丝们那叫一个热情,无数人围在楼下唱歌,叫我出来拯救世界——就我这德行,能拯救世界?连房子都买不起好伐?!我本来想逃避,但情报源却给了我一个指示,让我想办法把‘粉丝’组织起来——要不然的话……” “不然怎么办?” “他留言说,要是不听话,那我全家人、女朋友都得死。” “这是裸的要挟吧?!” “也不算吧。他的意思是,我要不管,那就是世界末日,末日一来,可不是都得死吗?哦对了,你也算我家里人吧?” “滚,别把我算进去!” 堂兄哼了一声,又接着说:“总之他说得这么严重,我也特不好意思。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世界末日,单身狗也有责?反正是当个传声筒,也不需要做什么、想什么,就顺其自然吧。” “于是你就从了?” “废话,我能怎么办?骑虎难下!” “那你见过《西夜古书》吗?” “真没见过。” “你知道明天的聚会是搞什么东西吗?” “真不知道,他教了我几句口号,就跟‘消灭人类暴政,世界属于三体’差不多的那种,现在具体事务,都是我女朋友在操办,我就是个傀儡而已。” “那个小姑娘叫什么来着——‘悬梁自尽’?” “人家叫宣粱!你要再敢调侃她,你也别悬梁自尽了,老子赐你自尽!我现在一呼百应,别轻视我的力量!”堂兄怒骂着。 看来这家伙跟我一个属性,护女朋友就跟藏獒护主人似的——狗老拴着就发疯,人老单着就神经,诚哉斯言啊。 他骂骂咧咧要挂电话,我这才嘱咐他万事小心。“科学会”毕竟准备堂而皇之跟莫罗教作对,万一无脸男找他麻烦,弄来杀身之祸就不好了。 “放心吧,也就闹得欢而已,人家根本就不把我当盘菜!”他苦笑着说,“你知道,‘科学会’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吗?” “怎么来的?是用科学的力量来对抗邪教吗?” “你看我长得像科学的人吗?”他叹口气说,“这就是随口起的,当时我正在看《科幻世界》,底下粉丝留言,说给组织起个名字,我随口说了个‘科幻会’,女朋友说不好听,就改叫‘科学会’了——连名字都起的这么随意,能有出息到哪里去?我们也就是一份安慰剂罢了……” 他说完便挂了电话,我拿着手机,愣了那么十几秒钟,这才打算往门外走去。 我给闻廷绪发了个消息,问他有没有时间,晚上想一起吃饭。他这次回复得特别干脆。 “还在加班,你来公司?咱俩叫火锅外卖吃。” “你还有心情吃火锅?”我飞快打着字。 “天塌下来也得吃饭,况且对我来说,早在二十多年前,天就已经塌掉了。”他如此回复道。 我掩上办公室的门,朝楼道走去。楼道里一片忙碌,警局最近多了很多人,他们进进出出地忙碌着,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 电梯间的屏幕上正在滚动着新闻,记者正在天坑边现场直播,我看到了林瑛的身影,她正面容严肃地俯视着那个天坑。 那个天坑跟上一个完全不同,深渊里闪着的是绿幽幽的寒光。 第六百一十七章 柏芽儿 电梯里大概照明线路坏了。 我站在里面,看着灯光一闪一灭,觉得这像极了外面那变幻莫测的天空。 走出电梯,我来到闻廷绪公司门前。公司很冷清,前台也坐在那里打着瞌睡。上次来这里的时候,整个公司的年轻人都像打了鸡血似的,想不到这才几天,变化居然这么大。 我跟前台说电梯坏了的事儿,她无奈地摇摇头说,魏阳现在这样子,整个城市人心惶惶的,许多外地务工人员都走了。 她忍不住跟我抱怨几句。 “物业部的师傅们都跑光了,回老家了。有人说,那闪光就是地震光,是地球板块要剧烈运动的预兆——言老师,现在这情势,谁不害怕啊,我后天也要回老家了。 “我从上大学就在魏阳,在这里又工作了五年,结果连个户口都没有。魏阳都不承认我是魏阳人,那我又何必跟这个城市共存亡呢。” 她说得也蛮有道理。平时掌握资源的一方,总会对弱势的人予取予求,这些弱者虽然平时被肆意左右,但真正危机到来的时候,他们也不会毫无保留地跟强势的一方站在一起。 “光顾跟您扯这些没用的了,我马上帮您联系闻总。”她对我说。 “等一下再通知他,柏芽儿还在公司吗?”我问。 “柏经理吗?她在右边走廊尽头左边的那个房间。”前台指着说。 “先别告诉老闻哈。”我叮嘱她说。 “知道,反正后天他就不是我老板了。”前台叹口气说,“其实闻总这家伙,虽然冷言冷语,但相处起来还不错的,是个好人啊。” 我点点头,冲她笑笑,然后掉头朝走廊里走去。 柏芽儿的办公室半掩盖着门,我轻轻敲了敲,打了个招呼,直接走了进去。 她看到我,显然有些吃惊,然后慌慌张张站起来倒水。 “闻总是不是在忙?我替您找他?”她拿着手机问。 “不用。”我拦住她,“我只是想跟你聊聊天。” 我转身把门关上,她惊慌失措地看着我,眼神纷乱得就像迷路的羊羔一样。 “别误会。”我从包里掏出一张纸,放在她面前。 “你知道,现在特别组权限很大,这是一张手机号码近期的通话记录单,这个号码是你在使用吧?” 柏芽儿低头看了一眼,摇摇头说:“不认识,这是谁的号?” 我笑笑,又从包里掏出几张纸。 “这个号码的确没有注册在你名下,但我找到了把号码卖给你的那个人,这是他提供的转账信息。” “啊!”柏芽儿短促地惊呼一声。 “老闻一有了去西夜的计划,你就联系了张向春他们吧?” “对……闻总让我找找当地熟悉沙漠的向导和杂务,有问题吗?”她的心理素质果然不是盖的,瞬间就冷静了下来。 “完全没问题。但是……”我又拿出一张纸,“你来这个公司应聘之前,就认识张向春吧? “我调了你所有信息,你履历确实不错,不过却因为网赌欠了高炮不少钱。当初你来可为公司应聘,也是为了上岸吧?” “你——你都查了?” “当然,闻廷绪早就有了去西夜探险的想法,张向春早就盯上他了。他给了高炮不少钱,让他们物色合适的人,提前打入闻廷绪身边。 “你以为高炮给了你个偿债的机会,其实是他们收钱办事,你只是被遴选出来的人而已。” “啊……”大滴大滴的汗水从柏芽儿头上掉下来。 “因为条件合适,你很容易就通过了面试,顺利进入了这家公司,还取得了老板的信任。老闻让你安排西夜的行程,你按照高炮的指示,找到了张向春,并跟张向春商量了在沙漠中杀人越货的计划。 “当张向春他们发现宝藏,彻底露出正狰狞面目时,你又很巧妙地成为了他们的‘人质’。在茫茫沙漠里,只要我们几个人葬身枪下,埋在荒沙之中,那你就可以跟张向春他们走出沙漠,然后作为证人,证明我们都死在了沙暴之内。 “这样一来,你的高利贷也可以一笔勾销,而且闹不好还要发个小财。但你没有想到的是,张向春他们失败了,好在他跟你是单线联系,在冲突中他被杀了,其他几个打劫的歹徒只是小弟而已,他们并不清楚你的存在。 “你惴惴不安地跟着老闻回到了叶城,好在他丝毫没有怀疑你,一切如初。不过,活在杯弓蛇影里的滋味并不好受吧。” “我不想跟有妄想症的人说话。”她铁青着脸站起来,看样子是想下逐客令。 “抱歉,你拉开百叶窗,看看外面现在的汹汹世界,我哪里有时间去妄想呢? “实不相瞒,你还是我单独查到的第一个犯人,所以对每件证据,我都慎之又慎,生怕制造出一丁点冤案来。可是,关于你犯罪的证据链简直太完整了,你是个聪明的人,懂得在网络上伪装来搞定一切。 “但网络就像雪地一样,凡是经过的人,必会留下痕迹。就算你穿上一双男人的鞋子,踩出一串男人的脚印,但通过技术手段,还是能找到你本人踩出痕迹的那双脚。” 我一口气说完,她看着我,脸色十分严肃。 “你真以为我就是真凶吗?”她突然冷笑一声,然后从办公桌那里绕出来。拿着茶杯去饮水机那里,给我接水泡茶。 热水灌进茶杯,茶叶在白色的背景中舒展着,氤氲的茶香很快从杯子里飘散出来。 “你不是真凶,你只是被利用的一个过河卒子而已。” “我承认,有的地方你说得没错。当年大学毕业,我去了深圳,那里比这个城市洋气,也比这里冷漠。 “好在我找到的工作不错,公司很大,部门很多,我在另一个部门认识了个男生。因为公司对办公室恋情零容忍,所以我们俩就偷偷摸摸谈恋爱,从没有将它公开过。 “那个时候,真的觉得人生其实很简单,它就是一种只要奋斗拼搏,就会幸福美满的存在。” 第六百一十七章 柏芽儿 1 电梯里大概照明线路坏了。 我站在里面,看着灯光一闪一灭,觉得这像极了外面那变幻莫测的天空。 走出电梯,我来到闻廷绪公司门前。公司很冷清,前台也坐在那里打着瞌睡。上次来这里的时候,整个公司的年轻人都像打了鸡血似的,想不到这才几天,变化居然这么大。 我跟前台说电梯坏了的事儿,她无奈地摇摇头说,魏阳现在这样子,整个城市人心惶惶的,许多外地务工人员都走了。 她忍不住跟我抱怨几句。 “物业部的师傅们都跑光了,回老家了。有人说,那闪光就是地震光,是地球板块要剧烈运动的预兆——言老师,现在这情势,谁不害怕啊,我后天也要回老家了。 “我从上大学就在魏阳,在这里又工作了五年,结果连个户口都没有。魏阳都不承认我是魏阳人,那我又何必跟这个城市共存亡呢。” 她说得也蛮有道理。平时掌握资源的一方,总会对弱势的人予取予求,这些弱者虽然平时被肆意左右,但真正危机到来的时候,他们也不会毫无保留地跟强势的一方站在一起。 “光顾跟您扯这些没用的了,我马上帮您联系闻总。”她对我说。 “等一下再通知他,柏芽儿还在公司吗?”我问。 “柏经理吗?她在右边走廊尽头左边的那个房间。”前台指着说。 “先别告诉老闻哈。”我叮嘱她说。 “知道,反正后天他就不是我老板了。”前台叹口气说,“其实闻总这家伙,虽然冷言冷语,但相处起来还不错的,是个好人啊。” 我点点头,冲她笑笑,然后掉头朝走廊里走去。 柏芽儿的办公室半掩盖着门,我轻轻敲了敲,打了个招呼,直接走了进去。 她看到我,显然有些吃惊,然后慌慌张张站起来倒水。 “闻总是不是在忙?我替您找他?”她拿着手机问。 “不用。”我拦住她,“我只是想跟你聊聊天。” 我转身把门关上,她惊慌失措地看着我,眼神纷乱得就像迷路的羊羔一样。 “别误会。”我从包里掏出一张纸,放在她面前。 “你知道,现在特别组权限很大,这是一张手机号码近期的通话记录单,这个号码是你在使用吧?” 柏芽儿低头看了一眼,摇摇头说:“不认识,这是谁的号?” 我笑笑,又从包里掏出几张纸。 “这个号码的确没有注册在你名下,但我找到了把号码卖给你的那个人,这是他提供的转账信息。” “啊!”柏芽儿短促地惊呼一声。 “老闻一有了去西夜的计划,你就联系了张向春他们吧?” “对……闻总让我找找当地熟悉沙漠的向导和杂务,有问题吗?”她的心理素质果然不是盖的,瞬间就冷静了下来。 “完全没问题。但是……”我又拿出一张纸,“你来这个公司应聘之前,就认识张向春吧? “我调了你所有信息,你履历确实不错,不过却因为网赌欠了高炮不少钱。当初你来可为公司应聘,也是为了上岸吧?” “你——你都查了?” “当然,闻廷绪早就有了去西夜探险的想法,张向春早就盯上他了。他给了高炮不少钱,让他们物色合适的人,提前打入闻廷绪身边。 “你以为高炮给了你个偿债的机会,其实是他们收钱办事,你只是被遴选出来的人而已。” “啊……”大滴大滴的汗水从柏芽儿头上掉下来。 “因为条件合适,你很容易就通过了面试,顺利进入了这家公司,还取得了老板的信任。老闻让你安排西夜的行程,你按照高炮的指示,找到了张向春,并跟张向春商量了在沙漠中杀人越货的计划。 “当张向春他们发现宝藏,彻底露出正狰狞面目时,你又很巧妙地成为了他们的‘人质’。在茫茫沙漠里,只要我们几个人葬身枪下,埋在荒沙之中,那你就可以跟张向春他们走出沙漠,然后作为证人,证明我们都死在了沙暴之内。 “这样一来,你的高利贷也可以一笔勾销,而且闹不好还要发个小财。但你没有想到的是,张向春他们失败了,好在他跟你是单线联系,在冲突中他被杀了,其他几个打劫的歹徒只是小弟而已,他们并不清楚你的存在。 “你惴惴不安地跟着老闻回到了叶城,好在他丝毫没有怀疑你,一切如初。不过,活在杯弓蛇影里的滋味并不好受吧。” “我不想跟有妄想症的人说话。”她铁青着脸站起来,看样子是想下逐客令。 “抱歉,你拉开百叶窗,看看外面现在的汹汹世界,我哪里有时间去妄想呢? “实不相瞒,你还是我单独查到的第一个犯人,所以对每件证据,我都慎之又慎,生怕制造出一丁点冤案来。可是,关于你犯罪的证据链简直太完整了,你是个聪明的人,懂得在网络上伪装来搞定一切。 “但网络就像雪地一样,凡是经过的人,必会留下痕迹。就算你穿上一双男人的鞋子,踩出一串男人的脚印,但通过技术手段,还是能找到你本人踩出痕迹的那双脚。” 我一口气说完,她看着我,脸色十分严肃。 “你真以为我就是真凶吗?”她突然冷笑一声,然后从办公桌那里绕出来。拿着茶杯去饮水机那里,给我接水泡茶。 热水灌进茶杯,茶叶在白色的背景中舒展着,氤氲的茶香很快从杯子里飘散出来。 “你不是真凶,你只是被利用的一个过河卒子而已。” “我承认,有的地方你说得没错。当年大学毕业,我去了深圳,那里比这个城市洋气,也比这里冷漠。 “好在我找到的工作不错,公司很大,部门很多,我在另一个部门认识了个男生。因为公司对办公室恋情零容忍,所以我们俩就偷偷摸摸谈恋爱,从没有将它公开过。 “那个时候,真的觉得人生其实很简单,它就是一种只要奋斗拼搏,就会幸福美满的存在。” 第六百一十八章 柏芽儿 2 柏芽儿继续说着:“但你知道,改变人命运的,往往只是一件当时看来无比寻常的小事。比如,一次体检,一通电话。这种细节,你能调查出来吗?” 我摇摇头。 “那是一个秋天的下午吧,反正天气很闷热,但那几天我男朋友从国外出差回来,久别重逢,我心情还蛮不错的。 “当时刚开完一个会,他的电话就打了过来,我以为他想中午约饭,于是赶快走到拐角僻静的地方,开开心心接通了电话。但他的声音沉重无比,他说,自己前些日子去医院检查身体,结果状况很不好。 “其实两个月之前,他就觉得胸骨底下特别疼痛,所以回国后就去大医院做了检查。结果排查之后,他被告知得了一种罕见的细胞增生症。医生说,用通俗的话来讲,这就是一种癌症。 “他是在电话里哭着说这番话的。他说,医院判断癌症还没到早期,所以要尽管住院治疗。我们当时已经慌了,事情到了那个关头,脑袋一热,也就不管那么多了。 “他很快住了院,然后接受了一遍又一遍的检查、化疗,花钱真的就像流水一样。我们俩的家境都很普通,因为家里父母身体不好,而且是病情早期,所以当时只能自己扛下来,没有跟任何人讲——讲了又有什么用呢? “短短两个月,我们就花光了全部的积蓄。他是个好人,怕拖累我,一定要跟我分手,但我坚决不同意。就这样又耗了一个月,我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我俩在医院里哭着拥抱了最后一次。 “进来之前,他还是个帅气的小伙子,但没想到短短三个月他就头发都掉光了,脸上全是皱纹,浑身暮气昏昏,全没有半点儿精气神。 “我哭着走了,删除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离开了那家公司,跟他彻底做了了断。虽然分手的瞬间压力减轻了,但心理上我依旧接受不了,觉得自己就是个命运的逃兵。 “我对人生失去了方向,觉得人无论怎么奋斗拼搏,到头来一个小到不可见的细胞就能将你轻松击倒。我拿了最后一个月工资,去了趟珠海,又去了趟澳门。 “在澳门赌场里,我用那点钱换了筹码,尝试性玩了几把百家乐,结果运气好得出人意料,手里的筹码连着翻番,周围的赌徒们都无比羡慕地望着我——就在那天晚上,我仿佛又重新找回了人生的意义…… “后来的事,不用说你也猜到了,十赌九输,百赌九十九输。回到深圳后,我开始在网上一次又一次地豪赌,因为只有在赌博的时候,我才能感到活下去的那股子干劲——输了不甘心,赢了还想赢,永远想活下去,要补天,要上岸,要更多…… “”就这样,我彻底掉进了赌海里面。” 我叹口气:“明白。” 她突然哈哈笑出声来。 “明白个毛啊!你以为你是谁啊,还能理解跟预料人生吗?” 她继续笑,笑的声音不大,但却实在魔性。我怕闻廷绪听见,赶紧过去把门掩上。 “两年之后,我终于翻了一把大的,还了一些钱,我也想咬咬牙,就此上岸。我买了张机票,去巴厘岛散心,结果不巧的是在泳池里遇到了当年的一个女同事。 “本来我想躲开,但泳池就那么小,简直避无可避,只好尴尬着跟她搭了句话。谁知道她过分热情,非得请我喝杯鸡尾酒不可。 “我俩不咸不淡地聊了几句,她忽然提起了我那个前男友。她笑着说,那个人就是个倒霉蛋。我心里还是难受了一下,因为算着他那病,估计人已经没了。 “可她却笑了起来,她说,他倒霉就倒霉在被医院误诊,不是癌症却误诊为癌症,穷途末路不说,还被稀里糊涂化疗了半年。 “我当时就傻了——那击垮了我俩人生的病,居然只是一个误诊?!她继续喝着酒说,不过霉运走到尽头就是好运,那个男人起诉了医院,最后在和解中拿了一大笔钱。 “维权的过程中,他还认识了一个女孩,现在俩人在深圳买了房,结了婚,听说都快生孩子了。她还问我,人生是不是挺讽刺的? “我被抽了魂似的坐在她对面。她翘着腿,半躺在白色椅子上吹着海风,用吸管喝着莫吉托。巴厘岛的夕阳就在海平面上徘徊着,红光万丈,绚烂得就像原子弹爆炸一样。没错,我脑子里空荡荡的,空得就像核爆大战后的世界一样。” 她说这话的时候,也把头转向窗外。那里的天空永不停息地闪烁着。 “所以一回到国内,我又开始赌了。输了去借钱,赢了就全花光——人怎么会知道明天发生什么呢? “当然,我也有路尽途穷的时候,也会躲在外面半个月不敢回家,生怕房东催要房租;也会穿着一身名牌,饿得头昏眼花,在麦当劳里捡别人剩下的薯条吃;也会为了借钱去赌,不惜答应别人的一切要求。 “当然,有时候我也会铤而走险,犯一些伤天害理的重罪。不过这些都不算什么,我就想把这短短的几十年人生挥霍干净,不一定是鬼混,而是把一个项目做极致,做完了甩甩手走人的那种……” 她越说语速越快,我只好打断她。 “所以,这次把闻廷绪骗到沙漠里,让别人抢劫杀人,也是你所谓的项目?” “对啊,挺好玩的啊,挑战性多大——欺骗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之一,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过瘾了。”她拉开抽屉,拿出一张纸来递给我,“可惜啊,这个项目没有做好。 “本来想回来之后就早点辞职的,辞职申请都写好签字了,但最后还是不甘心,想再骗他一次,结果最后被你逮住了。不过,你费尽心机,却只发现了结果,过程全部判断失误,也算是走了狗屎运吧。” 我被她说得有些尴尬。 “那请说说,到底是哪里判断失误呢?” “哈哈哈,”她大笑起来,“没错,你说得对,我只是一个过河的小卒子,但又是谁放我过河的呢?” 第六百一十九章 幕后之人 1 我没有为难柏芽儿,既没有将她带走,也没有叫人来抓她。 她说得没错,她只是一个过河的小卒子,而她骂我有妄想症,也并非全无道理——我其实就在林瑛办公室里,花了大概四十五分钟,翻查到了柏芽儿的一些信息。 在西夜沙漠的时候,沈喻就已经怀疑她了,因为那是个信息交流不便的地方,对张向春那群匪徒来说,如果没有内应的话,他们是无法做到差一点儿就把我们包圆消灭的。 而除了我和沈喻,闻廷绪从魏阳带来的人就只剩下秦亚夫和柏芽儿了。 秦亚夫是老闻的保镖,相对于文弱的柏芽儿,他的嫌疑才比较大。但秦亚夫自始至终跟随着闻廷绪,而且在老闻发现母亲骸骨晕过去的时候,他还曾经给老闻喂药——就在那个时候,张向春招来的歹徒已经来到了考古遗址。 如果秦亚夫是同伙,他事先肯定知道这种情况,那时候对老闻下手,直接用药毒死他再好不过。但显然,那一切并没有发生。 所以我把目光又投向了柏芽儿。乍看上去,柏芽儿是那种干练的“白骨精”,她似乎跟张向春那伙沙漠劫匪没有丝毫共同点,甚至还被那些人“绑架”。 但奇怪的是,解救时我检查伤势,发现她丝毫没有受迫性抓捕的伤痕,就连捆绑她的绳子也没有用力。 但从叶城回来之后,整个魏阳市事件频发,大家即便有怀疑,但也没有精力去思考此事。尤其是闻廷绪,他连自己公司的正常运营都不太管了,一门心思扑在为父母伸冤上面。 这大概也是柏芽儿还能坐在可为公司的原因吧。 然而,就在上午的时候,我忽然想通了一件事,这件事无意中将柏芽儿这个过河卒子牵连进来,让我看到了棋局的一角。 人生如棋枰,我们都是卒子,只是有的过了河,有的没过河而已。 而对于卒子来说,过河又谈何容易?车马炮那么多好用的棋子,又有哪个对弈者愿意把精力放在兵卒身上呢? 所以能用卒子、善用卒子的人,必是聪明过人、自信过度的人。 比如坐在我对面的这位兄弟。 我们俩就坐在可为公司写字楼的餐厅里,闻廷绪咬着一块血淋淋的牛排,时而又把绛红的酒液倒进口中。 “真开车了?”他问我。 “骗你做什么?”我反问他。 他抬起头,眼睛乜斜起来打量着我。不知道是酒劲儿上来了,他脸颊红了起来。 “说吧,你那点儿小心思根本瞒不过我。找我干嘛,爽快点儿,既然都出来吃饭了,那还有什么值得顾忌的?”他举起杯子,微微摇动着,半对着窗外的阳光,端详着那杯酒液。 “为什么骗我?”我对他的态度感到相当不爽。 “那叫骗你吗?充其量就是闹着玩而已。”他哼了一声,一副不屑的样子。 “你耍我?差点儿把我和沈喻的命都搭上,也叫闹着玩?”一股怒火顿时涌上我的心头。 他不理我,只是朝服务生招招手,又加了一杯红酒。 “既然你都看透了,那我也没什么隐瞒的。没错,去沙漠里访古是我设的局。不过放心吧,我早就做了十足的预案,就算你女朋友不开那一枪,我也有办法制服那群土匪,绝不会连累你的人身安全。 “要知道,我是个相信科学的人,没有十足的把握,是绝对不会动手的。” “所以那个地方,根本就不是真正的西夜城,对吧?” “没错,这么多年,我连续十几次踏足叶城,一开始的确是为了寻找证据,然后给父母洗刷冤屈。 “我有百分百的把握,因为逻辑链那么完整和清晰,但可惜的是,根本就没有证据。你大概能懂那种痛苦吧,就像高考数学的最后一道大题,明明知道结果,但就是无法求证……” “所以你就选中了一个古城遗址,活生生造了一个假现场?” “也不能这么说吧,只是把发生过的真相还原一遍罢了。”他无动于衷地切着牛排说。 “还原也挺费劲的吧?”我语带讽刺,“还得找场地,搭影棚,雇演员,当导演——关键是这一切还都不能让演员意识到,让他们完完全全地本色出演——有队长,有叛徒,有侦探,有土匪,编剧估计都挺麻烦的吧?” “不麻烦,这么拙劣和刻意的剧本,连你都瞧出来了。说说吧,你怎么发现的。” 我叹了口气。 “还用发现吗?顾保田上午在记者会上招供,好多情况都跟咱们去考古的遗址对不上——咱们那里有绿洲,但人工湖很小,湖里也没有什么巨人头骨。 “而且古城的规模也不一样,还有莫罗塑像也不同——咱们那个古城有几根柱子,但模仿得很假,完全看不出是魔手的样子……” 他笑了:“这也不能怪我,还记得那个最早发现西夜古城的张向阳吗?他后来去喀什工作,我找到他,询问西夜遗址的样子,他说记得有几根夯土柱子,柱子上塑进去的都是人骨。 “这可难倒了我,夯土柱子好办,但从哪儿弄人骨头去?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找了好多牛羊腿骨替代——幸亏除了张向阳,也没人知道柱子上到底是人骨还是兽骨。” “柏芽儿是你特地招进来的吧?招个内奸,卧底身边,这样才好招一群土匪当临时工?” “错,柏芽儿根本不算什么,我找的是更高的操盘者——他们真是挺给力的,底下找来了做高利贷的人,然后选中了柏芽儿,又选中了张向春——要不是我执意要找喀拉亚吐尔村民,他们肯定完成得更好。 “实不相瞒,张向春那孙子,一开始根本没有杀人越货的胆量,还是人家通过各种威逼利诱,把他的贪心和胆量都勾了出来。这群人真的有能耐,啧啧。” “从头到尾说说吧,都跟我讲清楚了,还有,你母亲的遗体是怎么回事?那书包、笔记难道那也是假的吗?” 他转着刀叉,突然停了下来。 “只有那是真的。”他喃喃地说,然后使劲揪着自己头发,“我是个不孝的儿子啊!” 第六百二十章 幕后之人 2 闻廷绪说,他之前其实并没有萌发出“重现历史”的想法。不过,当他频繁入疆,到处寻访当年考古队失踪真相的时候,一个开着三轮车到处赶集的小贩向他提供了一个信息。 小贩名叫玉苏甫,住在泽普县,他老家在县城最东边的一个村子,那个村子叫库特其勒克。 如果说喀拉亚吐尔村在沙漠边缘,那么库特其勒克就位于沙漠的腹地。如果站在库特其村的屋顶上,从东西南北四个方向望过去,所看到的都是漫无边际的黄沙。 其实原来并非如此。小贩小的时候,有一条小河从西边流过来,流过库特其,最后消失在沙漠里。这条小河的沿岸是一条狭窄的绿洲,绿洲像脐带一样,把小村子与外界连接起来。 后来随着河水干涸,绿洲消失,库特其再也不适合人类居住,村民们慢慢都迁走了。 如果喀拉亚吐尔这个空心村还留了几户人家,那库特其的居民真是走得一个都不剩了。玉苏甫家也搬到了泽普县城,不过像张向春一样,他们在库特其依然有老宅子。 玉苏甫家的老宅子里,二十年来一直藏着一个秘密。 当时玉苏甫还小,只有七八岁的样子。库特其是个小村子,因为沙漠化严重,它的空心化进程要比其他村来得更早一些。 玉苏甫的父母在泽普县卖货,他、妹妹还有爷爷就留在库特其看家。他还记得当时正是秋天,沙漠里的风冷飕飕的,库特其村里老人孩子居多,所以他们一般都会早早休息。 太阳刚落山,外面就起了风。爷爷掩上院门,拴上屋门,打发两个小孩先睡。不过那天夜深人静的时候,玉苏甫被外面的狗叫声吵醒了。 “爷爷,外头好像有人敲门。” 玉苏甫爷爷一惊,他坐起来,仔细听了一会儿,骂玉苏甫道:“别满嘴胡说,那是沙子吹到门上的声音!库特其上不着村下不着店的,又穷得叮当乱响,谁会半夜敲门啊!睡觉!” 被爷爷一骂,玉苏甫只好闭上眼装睡。但他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因为他总听到院子里有窸窸窣窣的动静,偶尔还会有狗叫几声——因为风太大,狗都懒得出来值班。 玉苏甫迷迷糊糊,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第二天风停了,他早早就爬起来,推开屋门一看,发现真的就像爷爷说的,门口堆了一层沙土,院子里也蒙满了黄沙,根本没有人,连脚印也没有。 那天吃午饭的时候,他在县城做买卖的爸妈不声不响地回来了。 当时电话很少,所以就算人们想回来,也没办法提前通知。玉苏甫和妹妹见到父母特别高兴。 爸妈这次来是接大家去县城的,因为放秋假,家里也没种田,所以他们想带着老人孩子去泽普待十天半个月,好好玩玩、转转。于是那天吃完午饭,全家就坐在拖拉机斗里,迎着风沙,说说笑笑地奔县城去了。 这一去,就是二十天。二十天后,爷爷又带着玉苏甫和妹妹回到了库特其村。家里的院子满覆黄沙,看样子最近风沙相当大。 爷爷带着两个孩子,想把屋里和院里打扫了一遍,就当他推开工具棚拿扫把的时候,他发现了一具已经被风干的尸体。 那具尸体是个女人,她大概受了伤,可能一开始躲在工具棚里过夜,然后一觉睡过去,再也没能醒来。沙漠地区气候干燥,加上风大日晒,所以尸体的水分迅速蒸发,并没有腐朽溃烂。 尸体保存得很好。玉苏甫一直记得它的样子。从脸庞来看,这应该是一个温柔而美丽的女人,即使她已经死了,但那恬静的样子应该胜过任何一个他曾见过的女性。 家里发现了死人,这毕竟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事。库特其村偏僻而荒远,完全是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所以爷爷找了几块木板,偷偷订了一个简陋的棺材。 他趁夜跑到沙漠里,把尸体和身上的背包装进棺材里,然后埋在了沙漠深处。玉苏甫只记得,那个位置就在村子尽头最大的一棵胡杨树的正东方。 二十多年后,当玉苏甫带着闻廷绪找到那棵胡杨树的时候,它原来所在的绿洲已经成了沙漠,它孤独地蜷曲在流沙里,已经枯萎了一半枝叶。 玉苏甫后来告诉老闻,他说,当闻廷绪移走母亲尸体后的第二年,那棵胡杨树就完全枯死了。 “胡杨林都是成片成片的,但那棵老树孤愣愣活在沙漠里,其实就是为了守住大姨的一缕魂魄吧。”他在电话里如此说道。 …… 闻廷绪重复着玉苏甫的这句话,他脸上已经流满泪水。 “我是个罪人,我母亲本来有个寒酸的墓穴,但我又把她迁移出来,重新安置在子合城的遗址上。她在那堵废墙下足足坐了两年…… “但没办法啊,她和父亲都背着万人唾骂的罪名,即使入了土也没办法安宁。他们都是要强的人,耿直清高,还有道德洁癖,如果就这样背着污名死去,即便在九泉之下也绝对没办法甘心的。” “唉,死者长已矣,生者自扰之。与其说是他们不甘心、不安心,还不如说是你永远没有办法接受这些事情。当你找到母亲尸体的时候,为什么不直接报警呢?报警的话,她和你父亲的嫌疑就可以解除不少吧?” “你觉得我还能信任警察吗?”闻廷绪低着头,用叉子摆弄着餐盘里的剩肉说,“而且只凭一个本子,还不能将那群见财忘义的小人们定罪——即使重审案件,重打官司,也需要一审、二审,要等上漫长的时间。 “何况官官相护,天知道那些已经判我父母有罪的司法人员会怎么想。他们会不会怕丢了乌纱帽,因此将这个旧案一直压下去。 “还有就是,我根本不知道那些民工的真面目。所以,我必须出手快准狠,必须将他们一竿子打死,让他们没有再翻身的机会……” “你做到了——但为什么非得带上我和沈喻?” “因为你俩是专业的人,既站在警方那边,又不完全属于警方,所以才是最有力的证人,你俩说的话,也最有权威。 “其实你也亲眼看到了,人性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是不堪一击的——怎么样,老同学,现在你满意了吧?我如果有什么罪,那把我抓起来便是。” “不,一点儿也不满意。”我斩钉截铁地说。 第六百二十一章 灭口 闻廷绪眯着眼睛看着我,他终于开始惊讶了。 “这都不满意吗?你还想要什么。”闻廷绪问。 “你刚才说,前些日子咱们去的‘西夜遗址’,其实不是呼犍谷城,而是子合城,对吗?” “我说过吗?”他愣了一下,反问道。 “当然说过。子合城是西夜国的第二大城。可前些日子咱们在那里的时候,可是一丁点儿相关证明都没发现,你怎么知道那是子合城呢?” “猜的吧。” “城里那些地窖,地窖里的金银珠宝呢,又是从哪里来的?”我问。 “当然是用钱买来的。”他说。 “那就是买卖文物咯?可你又是从哪里买来那么多的唐朝文物呢?而且还是唐朝西域文物?斯坦因、赫定的时代早就过去了,现在哪有这么猖獗的盗墓贼,敢整包整包地‘批发’文物?” 闻廷绪有点儿赖皮地笑着:“山人自有渠道这些其实都是从国外黑市偷偷回购的,最后只是换了种方式捐给国家而已。 “怎么?难道把流失的文物买回来,而且不据为己有,反而体面地上缴国家,这也能判重罪吗?” 他这句话充满了挑衅的意味。我想了想,只好郑重而且诚恳地对他说:“你有自己的罪。这些罪既然并没对我隐瞒,也说明你根本没打算脱罪。 “说白了吧,你我都不是傻瓜,即使你被逮捕,也判不了几年徒刑。而且,舆论也会站在你这边试着想想,一个优秀的创业者,国家需要的高科技人才,他的父母多年前被谋杀,却被认定是罪犯,他为了给父母洗冤,不惜自己蒙罪,而且还策划出了一出大戏。 “他没让‘演员’表演,而是再现当年的场景,让大家看透人性的脆弱要不是魏阳天地变色,人心惶惶,我相信事到如今,估计关于儿子奋斗、为父母伸冤的报告文学都写出来了。 “但我要的东西,却根本不是这些。你是我的老同学,你有没有罪也不是由我判断。我只是想问问你,那个帮助你的组织到底是谁? “他们藏在暗处,帮你搞定柏芽儿、张向春等‘角色’,帮你找到玉苏甫、寻回母亲的尸体,帮你找到了一个不是西夜,却类似西夜的古城遗址,甚至帮你搞定了一批‘流失海外’的西域文物他们对古城和文物太熟悉了,这么难找到的资源,他们居然信手拈来……” 闻廷绪打断我的话。 “别列举了,为了节省时间,你就直接说吧,到底怀疑谁?” “那个跟你站在同一战线上的组织就是无脸男吧?他们的头目,是不是就是那个聂晴?” “无可奉告,我不会出卖朋友的。” “我可以理解,你在说‘没错,推断得十分正确’吗?” “那是你的想法,我可没有说。” “我就有话直说了,你到底是怎么认识聂晴的?是你找到她的,还是她找到你的?”我看他既想推锅,又想打太极,只好直接把问题抛出来。 闻廷绪怔了一下,我看到他杯子里的红酒微微晃动着。 “在国外留学时认识的,她突然找到我,问我想不想出人头地,想不想扭转乾坤。” “然后呢?” “我不想理她,但问了一句,什么是扭转乾坤?她说了三句话,让上帝的归上帝,撒旦的归撒旦;让粒子的归粒子,宇宙的归宇宙;白的永远不是黑,黑的也永远不是白。她这几句话一下子就把我说服了。” “那你知道她跟无脸男的事儿吗?” “稍微知道一些,她并没有特别向我隐瞒,就像不屑于隐瞒似的。” “无脸男到底是什么人?” “它们吗?”闻廷绪看着我,忽然发出一种奇怪的笑声,“你觉得它们是从哪里来的?” “异世界?” “不对,他们就是真真正正的人类。” “受到辐射,基因变异的人类吗?”我想起警局技术中心向尉龙的话。 “哈哈哈,”闻廷绪大笑起来,“老同学,你又错了,他们是” 啪! 就在这最关键的时刻,我听到一声巨响,只见闻廷绪身后的玻璃窗嘭地一声爆开,碎烂的玻璃粒冰雹一样哗啦往楼下散去。 我们坐的本来就是靠窗的观景座位,玻璃一碎,顿时就觉得身处悬崖边上。我急忙往里一跳匍匐在地上,朝对面的闻廷绪大喊“危险”。 闻廷绪倒是反应迅捷,他就地一滚躲到桌下。我正想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见“啪”的又是一声脆响,我面前那只水杯眨眼之间被击得粉碎。 “有人狙击咱们!”闻廷绪忽地把桌布扯了下来,朝破掉的窗户扬过去。趁着桌布挡住视线的时候,他跳过来一把抓住我,奋力朝餐厅收款台方向跑去! “别站起来!”我看他伸直了腰,大概是想跑得快点儿。这样虽然快,但会把自己彻底暴露在枪口前面! 然而一切都已经晚了,他身体突然猛地一抖,好像已经被子弹击中。他哆哆嗦嗦地僵站在那里,似乎还想回头看上一眼…… 我现在已经顾不上太多了,只好忽地站起来,不顾自己后背完全暴露在狙击手的瞄准镜里,把他往前面使劲一推,然后直接挡在了他的前头。 啪! 又是一声脆响,他在我身后晃了一晃,肩膀那里鲜血直流,我下意识伸手去帮他止血。就在抬起胳膊的刹那之间,紧接着又听到一枪,他露出来的右肋被贯穿出一个血窟窿。 闻廷绪摇了一下,然后像被伐断的树干一样“咚”的摔倒在地上。 “叫人!救护车!报警!”我的手机落在了桌子上,只好扯着嗓子,朝蹲在角落里的一个服务员大喊,她浑身颤抖着,眼泪哗哗流着,就像狂风暴雨中的树叶。 “桩子,那个……”闻廷绪躺在血泊中,他抓着我的手,嘴唇哆嗦着。 “别说话了!”我疯了似的朝他喊着。 “无脸男……就是……西夜……聂晴……是无脸男的首领,她画……画……”他的嘴里“扑扑”喷着血沫,最后血沫迸裂,血流汩汩涌出,就像池子里的泉眼似的。 “啊”我痛彻心扉地狂吼着。 狙击手大概已经逃走了,我跪在闻廷绪的身前,一边擦着汗水和眼泪,一边想尽一切办法帮他止血。 很快,我听见救护车嗷嗷驶近,但就在警报声中,我还听到了一种奇怪的嗡嗡声。 我抬头看向窗外,只见闪烁的天空中不知何时出现一片黑压压的斑点,那些斑点不停颤动着,如同暮归的乌鸦,也如同大战中轰炸机群的来临。 第六百二十二章 异象突变 救护车带走闻廷绪的时候,就连司机都忍不住不停转身,仰望着天空中出现的那片斑点。 我冲出楼外,警察们已经把这条街团团围住。狙击手早已不知去向,整个餐馆的人都跑了出来,他们似乎已经全然忘记了刚才的枪声,而是纷纷驻足,注视天空中的又一桩奇景。 不光整条街,全城的人都走出楼宇,举头仰望。 不光整座城,全国的人都在通过各种直播,在大大小小的屏幕前窥视着一切。 不光整个国,全世界的人也在看着这座城和它上空的一切,那是所有人类不曾见过的情景,那是千代人都不曾遭遇的异象。 我口袋里的手机猛地震动起来,果然,华鬘失联,林瑛总是第一时间找到我。 “你在哪儿?听说被狙击了?没事吧?” “没事,不过闻廷绪伤势很重,怕是活过来也只剩半条命了。”我语气沉重地说,“能看清楚天上的黑斑是什么吗?” 她没说话。 “真的像‘科学会’所说,是莫罗降临吗?”我问。 “沈老师呢?”林瑛突然问,“还没消息吗?” “没有。我也在着急找她——你在哪儿?”我说。 “元龙里的某个地方。” “顾保田受伤的那个元龙里?”我惊讶地问,“你怎么去那里了?” “我,”林瑛顿了一顿说,“正带人包围了聂晴住的地方。已经没时间讲程序了,特别组现在有了最高授权,必须先把罗媒抓起来,弄清楚他们到底想干什么。” “你带了多少人?”我心头一紧。 “十五个,连我在内。”她说。 “赶紧回来,别轻举妄动!聂晴不光是罗媒,更是无脸男的头,你们打不过……” 我还没把话说完,就听对面“哗啦”一声。 “喂喂!”我大声喊着,但话筒里再也没传来回应。 我抬起头,正要回头找车,直奔元龙里而去。但就在这时,我看到了街对面那不高不矮的楼体,忽然心里一惊! 我想起了刚才在餐馆里的狙击! 狙击的第一枪瞄准的应该是闻廷绪,因为打碎的是他身边的防爆玻璃,而第二枪的目标却转向我,因为打中的是我面前的水杯。 第三枪没听到枪声,那时候我俩本来都能躲过去,但闻廷绪却又莫名其妙站了起来,结果立刻被子弹击中。至于第四枪,明明我已经挡在了闻廷绪的身前,但中枪的依旧是他…… 所以,这些子弹的方位和目标太乱了!尤其是最后一枪,居然能趁着我抬起胳膊的缝隙,完美地击中闻廷绪闪露出来的右肋——这种百步穿杨的功夫,前两枪怎么会偏得那么离谱?! 十足的设计感!我差点儿又被设计了! 不过,现在根本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我要尽快赶到元龙里去! 我跑到停车场,动汽车。路面上车辆稀少,都是用手机拍摄天空的行人。我甚至还看见一群穿着时髦的年轻人,他们举着手机,用各种方言跳着、唱着、喊着。 “雷帝们老铁们,俺们终于来到魏阳朝圣啦,你们面前就是它哗哗乱闪的天,今天还出现了新玩意儿,看见那群黑点了吗?三体舰队就要来啦!” “……消灭人类暴政,世界属于三体!” “明天咱给老铁们直播科学会大会!老铁们咱准时找座儿哦!” “到魏阳的飞机高铁都取消咯,俺们是开着蹦蹦挂着油桶来的——雷帝们尖头们,俺们带着你们的光荣跟梦想来咯,谢谢亲们的打赏,谢谢大哥大姐的大火箭跟原子弹!” “哦嘞哦嘞哦嘞!” 他们在街头笑闹着,好似世界上并没有悲喜,只有狂欢。 我开车绕过一群又一群疯狂的年轻人,绕过一簇又一簇紧皱眉头,唉声叹气的中年人,绕过那些仰望天空,面色凄凉的老年人,绕过抱着孩子的母亲,绕过牵手依偎的情侣。 我朝市区外面开去,一路上少有车辆,尽是行人——自从上级通知下达后,这个城市基本上已经处于半戒严状态,魏阳人都在拖家带口地离开,而猎奇者却又想方设法地涌进来。 人类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明明面对着相同的未知情况,却往往有人兴奋,有人恐慌。 我把车开上高架桥,沿着环城路,朝北边疾驰。此时此刻,天上那些斑斑点点还在颤动着,我按开广播里的新闻直播访谈,主持人用依然甜美的女声,正跟在座的嘉宾们聊着新出现的异象。 “……有天文爱好者称,他们用天文望远镜对准这些斑点,现放大后它们是一个又一个的人形……” “谢教授,如果宇宙中有其他文明,他们的生命形态也跟人体相似吗?” “这个还待商榷,不过人体确实是一种稳定而且有潜力的形态。” “……关于莫罗教的事情,还得请问来自于社会学研究所的王文涛专家……” “大家好,我是王文涛……还是推荐一部名叫《迷雾》的电影,这个片子描绘了异生物入侵的场景,在恐慌之中,人类往往抛弃科学,转投宗教的怀抱来寻求安慰。我想那个莫罗教也是如此。” “那您对‘科学会’怎么看?” “跟莫罗教一样,也是邪教团体。我想在这里借用罗曼·罗兰的一句话——‘科学科学,多少荒诞,借汝之名行之’!” “……不过,魏阳最近生的事情,的确不能用科学解释。听说警方有一位逻辑学顾问,还是魏阳大学的老师……” “恕我直言,社会学上的许多东西,其实根本不能用逻辑来解释。如果逻辑有用的话,那现在特别组为什么不声不响,连个站出来澄清和说明的人都没有。 “据我所知,警方养了一群所谓的专家,这些人里头居然还包括一个搞文字校对的编辑。这不是开玩笑吗,他们养着这群混子,分明就是浪费纳税人的钱……” “……觉得现在我们更需要的是科学家、社会学家,而不是浪费社会资源、滥竽充数的杂务工……” “……没错,养着一群废物怎么能现真相,改变危机?” 我“咔嚓”一声关掉了广播。 第六百二十三章 黑暗中的交火 元龙里不只是一个市场,而是一大片区域的统称。我先是把车开到市场附近,现周围根本没有什么异常,街上依然可见行人,他们丝毫不像遇到什么大战的样子。 “大爷,请问这里有什么偏僻的地方吗?”我把车停在路边,拦住一位六十多岁的老爷子问。 “偏僻?这片都是老小区,住户多得很——最近乱糟糟的,外地人都走了,留下来的可都是老魏阳——不过,七区那边正在危楼改造,围起来半年还没拆呢,要说偏僻的话,只有那里了。” 我急忙谢了大爷一声,然后急忙开车朝七区去。 七区这个地方我记得,还是春节前确定的棚户区改造重点区域,老百姓都安置搬迁了,不过眼看要拆迁的时候,地产开公司却出事了——因为承接这个项目的公司,正是杜建生执掌的咏升集团。 杜建生一死,整个公司上下乱成一团,股东们每天都在明争暗斗,争夺控制权,所以把项目搁置到现在。 如果说“上枫水”小区是烂尾楼的话,那么七区就是一片“待拆房”,正是容易被包藏祸心的家伙盯上的地方。 我开车转过两个街弯,还没接近七区,一股莫名的不祥气息就迎面而来。 巨幅宣传画贴在七区的围挡板墙上,刚开到板墙缺口,我就现两辆汽车停在路边的龙爪槐下。这两辆车我认识,正是特别组最近配置的新车! 我急忙靠近车窗,朝车里窥探。车里空无一人,看来他们应该已经摸进小区了。 现在已经将近晚上八点,我走到铁板门前,看到门已经开了条缝,于是一侧身钻了进去。 因为无人居住,小区里已经杂草丛生,几辆废弃的煎饼车扔在保安室门口。我见门上还贴着一张“双创”活动的宣传画,只是经过风吹日晒,彩色的画面早就苍白无比。 七区的楼十分奇怪,它有东南西北四栋楼,楼高大概十几层,而且东楼和南楼、西楼与北楼都连接在一起,走进小区,就像进了一个偌大的天井似的。最奇葩的是,就在这个天井的中央,居然还有一座六层的小楼。 所有楼的窗户都全部碎裂——心理学上有个“破窗效应”,就是当一扇窗户被打破无人修理后,短时间内周围其他窗户也会被纷纷打破。 因为人们既有创造美好的想法,更有破坏美好的欲望。 我站在围楼中间,举目四望,这里的五栋楼大概有上千的房间,天知道林瑛在哪儿,天知道聂晴又在哪里! 正当我不知道从哪里找起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的肩膀被人猛地拍了一下。 我惊讶地转过头去,现后面站着一个人。 那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女人大概三十岁左右年纪,她穿着一身干练的职业装,看起来跟破破烂烂的围楼一点儿也不协调。 “你是?”我惊诧地问她。 说时迟,那时快,还没等我看清她的长相,就见她手里寒光一闪,有什么东西直接向我刺来! 幸亏我并没有完全丧失警惕,见此情形便急忙朝旁边一跃,她大概用力过猛,一下子扑了个空,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我瞅准机会,先下手为强,飞起一脚就踢在了她的脑袋上。 不管她是什么人,既然大夜里持刀伤人,那我怎么着也得先打昏她再说! 因为怜香惜玉,所以我并没有使出多大力气,但诡谲的是,就这蜻蜓点水似的一脚,居然“啪”的一声就将那女人脑袋踢飞出去! 那脑袋嘭地一声落在水泥地上,然后又滴溜溜朝远方滚去,一会儿就消失在了黑暗之中! 我瞬间惊得出了一身冷汗——难道我就这么简简单单杀人了?慌忙之中,我也顾不上暴露目标了,赶紧摸出手机,直接揿亮电筒,朝那个女人的尸体照去—— 女人的身体依然跪在地上,但奇怪的是,她的脖颈已经整整齐齐地断掉,而且上面一丁点儿血迹都没有! 我犹豫了一下,正想伸手去摸摸那断颈时,忽然听到小区里面传来砰地一声枪响! 这一枪仿佛点燃炸药库的信号,还没等我找到枪声的出处,就听整个小区就像巴尔干半岛似的,顷刻之间火网交织,大大小小的枪声刹那响作一团! 其中,有几枪明显是冲我而来的,我脚边的水泥地上火花四溅——幸亏我及时关闭了手机,要不那光源一亮,我这个位置简直就是万箭穿心的活靶子! 我猫着腰,急忙躲在一辆三轮车后面。心想今天究竟是怎么了,不管老子走到哪里,都有花生米追随! 我终于看清了枪声的来源,原来是两群人分别盘踞在南楼和东楼,他们隔着窗户,对着夹角互射——根本就分不清哪里是警,哪里是匪。我连去哪边支援都搞不清楚。 我咬咬牙,从口袋里又掏出手机,这次直接揿亮电筒,朝黑乎乎的院子里抛去。 哒哒哒! 只见南楼上面喷出几条火线,那手机转瞬之间就灭了个彻彻底底。 刚才我打开亮光的时候,林瑛他们肯定已经现我了,她绝不会对我开枪,所以南楼才是敌人,东楼正是林瑛! 我试探已定,急忙摸黑朝南楼的单元门赶去!既然敌人躲在南楼上面,那我不妨来个背后偷袭,让他们腹背受敌。 南楼有四个单元,我正在犹豫从哪个门口上去,突然看见三单元溜出一个黑影,那黑影也猫着腰,一副鬼鬼祟祟想要逃走的样子。 此时楼上枪声已经稀疏,听方位林瑛他们已经占了上风。而这个人必是想要趁机脱逃。我没敢出声音,只是不声不响地跟在黑影后面。 黑影熟悉而敏捷地躲在挡雨板下,迅朝小区的东南出口摸去。我踮起脚尖,三步并作两步追了上去,猛地弯起胳膊,一把兜住了这人的脖子。 “不许动!”我压低声音说。 这人右手一抬,我明显感觉到有把手枪顶在了自己腰间。 “要想活命,就放我走!”她开口威胁道,果然是聂晴的声音。 第六百二十四章 死亡 好。 我松开胳膊,放开这个神秘的女人,然后规规矩矩地举起手来。 车呢?你的车在哪儿?她把枪口顶在我额头上,眼睛死死盯住我问。 西北出口那边。我胡乱一指说。 她瞪圆了眼睛,厉声说道:快走!去开车! 美女,这话怎么说的?咱们都不熟,突然之间就逼着我开车,是不是听起来不太好呢我故意打岔,好拖延时间。 别他妈废话,赶紧走,快点!她恼羞成怒,抬手举起枪托就朝我砸过来。 最近频繁遇险,我早就练出一套反应能力,于是我力打力,反手朝她就是一拳。 这一拳正中她的右肩,聂晴吃痛,忍不住低叫一声,我正要抬脚去踢她的右手,孰料这人也反应超群,她往后一缩肘部,趁着闪开空当的时候,迅速扣动了扳机。 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我感觉大腿一热,钻心的剧痛嗖地沿着神经传到大脑。我脑袋里嗡的一声,感觉整个人就像飘起来了似的,一时间满眼血色,双腿无根。 我晃了一下,但还是站住了。但或许就是这一踌躇,聂晴又抬起枪口,正对着我的脸。 不好意思,我从没想过要杀你,是你非要撞上来的。她冷冰冰地说。 死之前,能问个问题吗?我说。 她稍微把枪口往下耷拉一下,我正要松口气,她又说话了。 抱歉,不能。她朝我冷冷一笑,我看着她的食指微微蜷起,只好闭上眼睛。 太仓促了,我脑子里瞬间清空,连告别,连说什么话都想不起来。 可能你们会以为,作为事件的叙述者,作为一段历史的亲历者,作为一个故事的男主,每到这种生死关头,肯定会福大命大。而且以前我数次遭遇剧烈冲撞,都一次次奇迹般毫发无损,所以一发子弹大概也不能拿我怎样。 况且我还有华鬘这种超能女友,平时但凡一有危险,她准会及时地出现在身边保护我。就算华鬘不在,还有神枪女队长林瑛就在附近,她即使没办法瞬移,但也会从远处一发子弹解决掉聂晴,从而救我于枪口之下。 说实在话,我当时脑子空白后蹦出来的第一个念头,也是如此。 但我现在可以告诉大家,这一切只是心理上的防火墙而已,关键时刻,靠侥幸是不能拯救自己的。 于是她的扳机扣下,枪口硝烟冒起,子弹迸射而出,只用了千百分之一秒的时间,那子弹就呼啸着朝我的左胸飞来,它毫不迟疑地从两条肋骨之间钻进去,然后从容地击碎我的心脏,最后带着鲜血从后背冲出来,我甚至都听见了它打进板墙的脆响。 挺她张着嘴,似乎在对我说着什么话。 但我已经听不完全了,我甚至连疼痛都没有感觉到,就直接一个跟头栽到了地上。 一片黑暗,比鹿丘王墓里还黑的黑暗。 我从黑暗里爬起来,急忙伸手去摸胸口,但发现那里居然干干净净,别说血了,连一点脏污的痕迹都没有。 我站起身,在一团漆黑中伸手摸着,但周围什么都没有,什么有实体的东西都摸不到,只有远远的地方有一丁点亮光。我朝前伸着双手,朝那片亮光一点点走过去。 亮光越来越大,我仿佛看到了一个隧道的出口。 奇怪,刚才我还在元龙里七区外面的马路上,现在怎么—— 越走近隧道出口,那里的白光就越发刺眼。我站在隧道口处犹豫了一下,但总感觉外面有着无尽的风景和魅力,那种期待鼓励着我迈步走了出去。 展现在我面前的,是一个奇异的世界。 所谓的隧道口,其实是一扇房门,而房门正对着的,则是一条滔滔大江。江两岸长满了白色的草和鲜花,就像鹿丘王墓隗老鲲居所周围的草原一样。 我走下台阶,踩上那软绵绵的白草——它们的脚感很细腻,很温和,柔柔韧韧的,还带着那种泡沫跑鞋的回馈感。 我朝江边慢慢走去,看到一叶扁舟正在江心上,顶着层层细浪朝岸这边驶来。 隐隐约约的,我望见船上有个渔夫,从他的动作看,他正在费力地摇着橹。我觉得浑身乏力,决定坐在岸边的白草上,等渔夫驶近,再向他打听一下自己的所在。 远远的,我听见那渔夫在唱着什么歌,渐渐的,渐渐的,我终于听清了歌词—— 我宿季华乡,因之梦紫光。或凭东海水,至于无所疆。繁花未有色,妙识皆空藏。诸法曰非法,世寰乃大荒。 ——原来他唱的歌词,正是我大学时写的一首诗啊! 这首诗我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也没有给任何人看过,当时我有记笔记的习惯,所以把它记在了本子上。但那个本子现在已经成了压箱底的文物,恐怕连我都找不出来了。 那么,他又是怎么知道这首五言诗的呢? 我忍不住低头一看,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自己已经换上了一套白色的长衣。我扫了一眼肩膀,发现上面也不知何时搭上了两根麻绳。 麻绳特别粗糙,磨得我肩膀生疼,我卸下麻绳,这才看到自己原来背着一个书箧! 我忽然想起来华鬘说过的话——人刚死的时候,构成灵魂的量子物质会进入一个中阴身的状态。在这个状态里,人往往身边携带着某种容器,容器里所承载的东西,就是这个人生前的种种回忆。 这到底算什么?! 我怂恿华鬘观了无数灯,可我现在却被聂晴开枪击中,转眼之前幽明相隔,就连自己都变成了中阴身!而这个书箧,恐怕里面装的不是四书五经,而是用来观看走马灯的回忆吧? 既然这样推断,那面前的大江,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冥河吧,那个划船的渔夫,是不是就是冥河的渡河人呢? 反正我现在是中阴身,起码说明自己还没有死透! 我心里一阵狂喜,没错,我现在肯定已经在生物意义上死掉了。 但好在灵魂还没有消散,只要器官能够恢复,那我的灵魂也将再次得到安置,被重放回原来身体的容器里面。 第六百二十五章 幻境(1) 人死不能复生,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但这个真理被华鬘的到来打破了,我曾数次目睹她把活生生的人打死,然后又把死翘翘的人弄活。 我也曾亲逢当危险来临的时候,她会第一时间出现,救我于水火之中。她也曾说过与我有相互感应,只要风吹草动,她都能全知全晓。 但担心也是有的,起码这次心脏被聂晴崩碎的时候,她却不在身边。 不过,当我处在中阴身所在的幻境里的时候,却无端地感受到一种欢愉和信心。 因为这个幻境,简直宁静恬淡得不像样子。不知道为什么,这里仿佛有种力量,能让我感到熟悉和安稳。 我坐在草坪上,望着那条滔滔不绝、逝者斯夫般的大河。河里面那叶扁舟朝此岸飘来,渔夫嘴里反复唱着那首五言古风,扁舟终于靠岸,渔夫撑住小船,站在船里望着我。 “君子欲渡否?君子既济焉!”他在小船里唱着。 看我丝毫没有要上船的意思,渔夫轻轻一笑,他用竹篙使劲一撑,小船顷刻之间离岸,朝河中心返回。 以前听华鬘说过,中阴身时所进入的幻境,其实是个光怪陆离的肥皂泡。 “每个人都有个肥皂泡,肥皂泡外面,就是一层薄薄的结界。人和人之间无法透过结界层去窥探别人,除了本姑娘这种稀世能人——身怀绝技,行走三界,观灯须弥山下,超越六趣途中。 “啧啧!你能遇到这么优秀的阿修罗公主,简直就是千万年修得的造化!” 如果华鬘没有说错,那么我的幻境中,应该只有自己一个中阴身在。要是这样推断的话,这个摆渡的渔夫应该只是幻境的一部分。 我的中阴身在里面就像玩家,而这个渔夫,只是游戏里的np(非玩家角色)而已。 既然是np,大可不必理他。 一片大雾缓缓飘来,随着欸乃的桨声,小船也驶入了朦胧之中。 我从河边站起来,心里渐渐焦虑起来。我不知道现在正当何时,为什么华鬘依然没有出现。而幻境中的时间流逝,似乎跟现实世界不同——这里没有钟表,也没有晷漏。 也就在这个当口,一条黑色的楼船忽然破开浓雾,它不徐不疾地移动着巨大的身躯,从河里顺流而下! 这就是那艘黑船,一模一样的黑船!我在少年的时候遇到了它!没想到时隔十六年后,我又能在幻境里重睹它的状貌! 我站在岸边,刹那间惊讶得目瞪口呆!那黑船从远处而来,离我越来越近,虽然河面上雾气弥漫,但依然能看到船尾翻腾着的巨浪。 少年的时候,我曾经看到那里拴着一条长满鳞片的巨大怪物,不知此时此地,那怪物是不是还被钓在那里无法脱身? 我不知不觉朝河里走去,想离得更近,看得更清一点!就在这时,那个容颜绝世的红衣女人从船尾绕了过来。 “哎!” 一声清甜的呼喊传来。 没错,就是她,就是她!这是我少年时在潴龙河上遇到的黑船,这是我在五年级暑假遇到的红衣少女。 我这次不再腼腆,我张开双臂,大声朝她挥手疾呼。 “这里呢!看这边!” 我看不清她的脸,但我能感受到她粲然的笑容。 “君子欲渡否?君子既济焉……” 又是同一首歌,又是同一个人,在氤氲的水气里,随着渔夫的船歌,那叶扁舟又像鬼魅般地从江雾中悄然出现。 渔夫优哉游哉地唱着,轻舟破细浪,桨影激涟漪。他划着船,一寸一寸又朝我驶过来,他把小舟再次停在岸边的芦苇里,他盯着我,突然冒出两句《易经》中的语句—— “未济征凶,利涉大川!” 我顿时明白了这两句话的意思——他在告诉我,如果不渡河的话,那必然会带来凶兆,如果渡过大河,那将一切顺利! 他这话也给我提了个醒——反正都已经死了,难道还有什么顾虑,怕再死一回吗?难道还要像《易经》里的夏小狐狸似的畏前畏后,最后把尾巴弄湿吗? ——徘徊下芳甸,暮临枯树坡。已非荣落事,何患秋风多! 想到这里,我在水岸的滩涂上迈开步子,朝那叶小舟而去。 渔夫看着我爬到舱里,他依然面无表情,只是轻轻点开渡子,轻快地朝着那艘黑船追去。 在浓雾里,黑船走得并不是很快。小小的渡船倒是乘风破浪,它很快就追近了楼船的尾部,那里正是鳞片怪物不停翻滚的地方。 怪物显然被黑船上的钓线束缚住了,它正在水里奋力挣扎,掀起滚滚巨浪摇动着小船。 我小时候还曾以为那是一条恶龙,但此时离近一瞧,发现这獠牙大鳞的怪物居然是一条大蛇!大蛇长着九个脑袋,除了最中间那颗被勒住外,其他八个脑袋都露出利齿,拼命咬着、锯着那条钓绳! 大蛇状貌凶残,但渔夫却全然不为所动,他淡然地划桨,慢慢贴到楼船的侧面。 我看到一条绳梯从楼船上抛下来,渔夫接住绳梯,他把我搀扶起来,“挂”在梯子上面。我双手抓紧梯绳,沿着船舷攀援而上。 令人奇怪的是,楼船看起来不大,但爬起来却很高!我爬得气喘吁吁,浑身是汗,抬头一看,离着上面还有如山之远! 好在就在此时,那个红衣女子将绳梯一拽,三下五除二将我拉到甲板上面——要是真由着我自己努力攀登,那可要等到猴年马月去了! 直到上了甲板,我才发现不仅楼船大如山峰,而且那女子也正如巨人一样站立在我面前。 “终于又见面了。”她平视着前方,仿佛是在对我说,但又根本不是。 “对啊,上一次看到你,我还是小学生。”我在她脚下,她穿着一双草履,缝隙间露出一个藕白藕白的脚趾——而我的身高却只能到她的腰间。 “你是什么人?你去干嘛?”我拢起双手,朝她大喊着。 “……我率相柳,去平修罗。”她朝对面不存在的人说着。 “修罗?”我吓了一跳,“是阿修罗吗?” 第六百二十六章 幻境(2) 楼船靠在彼岸,红衣女子翩然下船。我步伐比她小太多,所以只能一路小跑随行。 女子先是走到船后,把系在船尾的怪兽解了下来。那东西一条蟒身,九个兽头,而且上跳下叫,看起来性情暴虐至极。 大河仿佛隔开了两个世界,岸这边是一派截然不同的景象——如果说我来的那边是白草草原的话,那么岸这边却是茂密的森林。 森林里遍布巨大的怪树,怪树身上遍布鳞片,它们颀长高大,直耸天顶。而且那里湿气腥臭,腐叶铺地,走起来脚下又黏又软,如同在沼泽上前行一般。 红衣女子一路向前,手里牵着的似乎是相柳兽——这种怪兽曾出现在《山海经》中,也在西方神话里一度翻云覆雨——正前方的天空中黑云压林,电闪雷鸣,仿佛炼狱一般,红衣女子却义无反顾地继续前进。 我们终于穿过森林,踏上一片半人高的绿地。绿地上长满了各种形状怪异的羊齿植物,相柳兽却愈发焦躁不安起来。红衣女子勒住怪兽,她抬起头来,注视着波谲云诡的天空。我也随着她的目光看去,不禁大吃一惊。 原来这天空并非电闪,也不是雷鸣! 灰色天空不停闪着奇怪的光,而且遥远的云外还隐隐发出隆隆之声——这片天空和魏阳空中异象如出一辙,简直就是魏阳异象的预演或者重现。 不仅如此,这里的羊齿植物几乎长满了每一寸土地,但放眼望去,却发现绿地上有几个又圆又大的巨型缺口,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些缺口应该就是已经塌陷的天坑。 我的心砰砰跳着——这里究竟是自己的幻境,还是其他什么场所?为什么虽然环境姐让截然不同,但却与魏阳的异象如此相似?! 我正在诧异,忽然听到上空传来一声巨响!那声音简直动天撼地,我感觉耳朵里顿时如同万针喷射。我急忙抬手堵住耳眼,饶是这样,我都感觉耳膜要被那声音刺穿了! 就在几乎同时,我看到穹窿样的天空突然凹陷下来! 我瞠目结舌——天空就是以太,以太便是无形。无形的东西,又怎么会真的有凹凸感。 但此时此刻,我终于看到了闪电与雷声的根源——灰色的天幕突然变得半透明起来,就在这块巨大穹顶之上,不知何时蓦地出现一个个巨大而且丑陋的影子。 这些影子环绕在浩茫的苍穹之后,它们张牙舞爪地挥舞着黑乎乎的链锤,一下又一下地砸在这半球形的大圜上面。 他们的每一次击打都会引起电光闪烁,每一下重锤都会引起雷声隆隆!而且随着打击的密集,那半透明的穹顶也像不堪重击的塑料玻璃,一块块黑色的斑点被砸得显露出来! 仔细看上去,那些黑斑如同一个个人形——或许是那些锤身上面布满了突起,而那些突起都被铸造成了人的形状! 我倒吸一口凉气,因为黑斑变得越来越多,而且苍穹之上已经开始产生了裂纹。 相柳兽早就暴躁不堪,它面对那些隐藏在穹顶之后的怪物嚎叫着,嘴里还不时喷发出点点火星和浓浓烟雾。 红衣女子脸色也十分严峻,她胸口剧烈起伏着,似乎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她使劲掣住相柳兽,然后从腰间拿出鞭子,狠狠地朝这头猛兽抽去。 嗷唔唔唔—— 相柳兽大概吃痛,它蟠卷的身体突然伸展,九个脑袋如伞骨一样撑开,朝着所有方向发出巨大的悲鸣声。 嗷唔唔唔唔——咴咴吁吁——吼哞哞哞—— 背后的森林里回荡着一阵又一阵的野兽嚎叫声,它们如狮吼,如猿啼,如鸟鸣,如蛇嘶,既有马啸之声,又有龙吟之意。 我惊讶地回头望去,只见千千万万与红衣女子身材相仿的巨人走了出来,他们手里都牵着奇形怪状的野兽,有的像单脚夔龙,有的像独角天禄,有的长翅如鹰隼,有的利爪如虎豹。 就在这千万种怪兽之中,我看到了一只鸟头、鱼嘴、鹿角、虎爪的怪物,它长着鬃鬣,披着麟片,还有一条肉滚滚的尾巴。它被两条绳索束缚,绳索上牵着的是一个漆黑方形的巨大楼车,远远看去简直就像刚才的黑船一样。 ——这只怪物,不就是沈喻小时候见过的蛊雕吗? 难道这个场景不是我的幻想,而是真实存在过的东西吗? 我从来没有感觉到如此心潮澎湃,因为数十万巨人,正驾驭着数十万怪兽,他们对着即将碎裂的天空,奔腾喷踏,气势如虹! 随着一声重锤的爆击,我看到天空像玻璃一样咔嚓裂开缝隙,一片片亮晶晶的东西从天空中飘落,既像无瓣的片片雪花,又像透明的玻璃碎茬。 狂风从那缝隙中吹进来,它携带着砭人肌骨的严寒,如箭如刀,如镰如戟,横扫着大地上郁郁葱葱、苍苍茫茫的森林! 穹顶将破,罡风倒灌,森林伏偃,万马齐喑! 就在这一片肃杀之中,“咚咚”的战鼓声擂响了,“呜呜”的号角声鸣响了。黑色的战舰和楼车上面竖起了皂青色的旗纛,它们迎着狂飙,猎猎作响。 在隆隆的鼓声中,红衣女子沿着相柳长长的后背攀援而上,她跳到兽头上面,伸手抓住上面的鬃毛。 相柳兽像被提拉一样,也昂首挺胸,一跃而起。红衣女子站在兽头上面,她长长的衣袍被风吹得抖动着,宛如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 巨人们沸腾了!红衣女子望着下面,猛地奋举右臂,朝大地上的千军万马高呼—— “义力洽!” 无数的巨人也发出惊天动地的吼声—— “义力洽!义力洽!义力洽!” 整个大地上一片躁动,整个森林都在狂风和呐喊中震颤着! 我听不懂这句话的意思,但这句话、这场景却让我热血沸腾! 在万众一心的呼喊声中,我也心潮澎湃,使劲挥舞着胳膊,朝着天空的方向振臂同吼—— “义力洽——!” 轰隆隆! 苍白的穹顶终于裂开一个巨大的口子,一个山丘大小的头颅从那里伸进来,丑陋而凶恶。 它垂涎三尺望着浓绿覆盖的大地,望着下面荷尔蒙爆棚的军队。 第六百二十七章 探路先锋 呼呼!呼呼! 我耳边回荡起阵阵响动,那是绷紧的空气被强力刺穿的声音。 这不是风声,而是比雨滴都稠密的弩箭。只不过雨滴是从天而降,而这弩箭则是直冲云霄! 它们从巨人们的阵地中飞起来,它们凝聚着巨人们的信心和力量,朝着那只比巨人更加巨大的怪物射将过去。 “义力洽!”泪水不知道什么时候从眼眶里飙了出来,我用沙哑的嗓子,用浑身的气力,再次朝天空中怒吼一声。 但恰恰就在这个时候,我忽然觉得后背一紧,但还来不及回头观望,就觉得耳边一阵风声——我的身体如断线的风筝一样瞬间脱离了这片阵地,我的视野就像倒带般回放,朝着后面的森林、大河、白草和隧道快速移动过去! 红衣女子在兽头上蓦然回首,她仿佛看到了我,她凝望着我,然后朝我伸出了手臂…… 我也朝她使劲招手,想引起她的注意,想回报她的注视。 可惜就在这电石火光之间,我的脸猛地撞在什么东西上面,我整个人一激灵,猛地挣脱开束缚坐了起来! “义力洽!”我扯着嗓子,大喊一声。 一道强烈的白光突然照耀着整个大地,这白光亮得灼目,我下意识地使劲捂着了脸庞。 “你疯了?”我听到周围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 我张开眼,发现自己正躺在洁白的病房里面,华鬘、林瑛和一干人等正站在面前,她们看着我醒过来,激动得喜极而泣。 “华……”我明白,刚才肯定是华鬘在幻境中找到了我,然后把我从生死边缘救了回来。 “华什么华?要是来晚一会儿,你就回不来了知道吗?”华鬘激动地朝我吼着,“哗哗哗——你看大家都哭得稀里哗啦的!” 由于刚刚恢复,我脑子还转得很慢,不过也很快明白过来,华鬘刚才观灯救我的时候,林瑛他们并没有看透什么端倪。 “奇迹,真的是奇迹啊。”旁边有个穿着白大褂的中年男人赞叹着,“居然不做手术也能康复……” 林瑛点点头,她用一种异样的眼光偷偷打量着华鬘——很早之前,她就察觉到了沈喻的异样,如今华鬘硬生生让一个心脏破碎的人彻底恢复,任凭谁都会狐疑不已。 “几点了?”这是我完整问出的第一个问题。 “十一点四十了,夜里。”林瑛强忍着眼泪,她估计是最害怕的人吧,毕竟如果我不去七区帮她围堵聂晴,也就不会遭遇枪击。 “聂晴呢?” “被控制住了,放心吧。”她说。 我伸伸胳膊踢踢腿,每做一个动作,医生都屏住呼吸,神色惊慌。 “你们放心,瞧瞧,生龙活虎,完全没事儿了——能让我跟沈喻单独待会儿吗?” 林瑛点点头,她刚站起身,就听病房大门忽地一下打开,余以清正脸色苍白地站在那里。 “林队,出大事了!”她气喘吁吁地喊着,“天裂了!” “你说什么呢?!别咋咋呼呼,妖言惑众!”林瑛愤怒地斥责她。 “真的,不信你去北边看看!外头的天就跟震激了的玻璃顶子似的,出现了一道裂纹!这病房里隔音,外头的雷声越来越大,而且轰轰不绝,都能吵死人了!”她气得跳着脚喊着。 林瑛一怔,她往外面走了几步,然后又站在那里。 “让袁队去管天崩地裂的事儿,我马上去提审聂晴,根子应该还在她那里!” 我在病床上故意嗷嗷喊着:“我们小两口温存会儿,你先去审讯室等着!” 林瑛使劲瞪我一眼,然后又用怀疑的目光瞥了眼华鬘,她推开病房的门,快步走了出去。 “吓死我了!”华鬘一把搂住我,她脑袋搁在我肩膀上使劲蹭着,“差一点儿就见不到了,你知道不知道!” 我使劲从床上坐起来,双手扶着她,问:“你整个下午都去哪了?” 华鬘一愣,她张张嘴,支支吾吾的。 “我……我……” “你曾经说过,自己穿到人间的时候,忘记了来这里的目的——现在想起来了吗?” 她看着我,目光闪烁——阿修罗几乎不会说谎,不过华鬘应该已经熟悉了人间的规则,她的大脑肯定正不停搜索着种种借口。 她不想告诉我真相。 所以,我也不能完全相信她的话了。 “莫罗教崇拜的邪神,就是阿修罗,对不对?”我单刀直入,把问题摔在她的面前。 “亲爱的……”她手足无措地望着我,那眼神里充满着心虚和祈求,仿佛她就是个做了错事被当场抓住的孩子。 “恐怕当你回忆起自己任务的时候,就会明白我俩既不能相亲,更不会相爱,你们阿修罗是来毁灭我们的,对吗? “如今魏阳出现的天地异象,就是你们正打破时空壁垒,要侵吞人间的前奏吧?” 她已经泪眼婆娑,她使劲摇着头。 “不完全是你想的那样……” “对,不完全是毁灭——也许这个空间仍然存在,但生活着的主角却不是人类,而是阿修罗吧?” 华鬘长叹一口气。 “如果那样的话,你还会……” 还没说完这句话,她就脸色苍白,浑身晃动起来。我本来想伸手去扶,但一股莫名的恨意突然攫住了我的心。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伸出手去。 她倒退两步,终于站定,我看了看表,还差五分钟十二点,沈喻应该还没有出来。 “终于承认了啊。”我语带嘲讽地对着她问,“现在留给我们的时间也不多了吧?你们的计划呢?是先把这个城市碾为齑粉,然后消灭这里的所有生灵吗?” “你在说什么?”她定定地看着我,然后又下意识地望一眼挂钟,“啊,我又提前回来了吗?” “沈喻?!”我又惊又喜地问。 “对啊,是我,你刚才对谁说话?又有什么新进展了吗?” 我扑过去,一把抓住她的双臂。我想大喊大叫,把心头的郁闷全部宣泄出来,但在病房里,我只能压低声音,悲愤地对她说:“是华鬘,她来这里不是偶然,她是阿修罗的开路前锋,是来毁灭这个世界的人!” 第六百二十八章 审讯 我们的前面是一块巨大的防爆玻璃,聂晴就坐在玻璃对面。 玻璃上有特殊的贴膜,所以警察能看到嫌疑人的一举一动,甚至微表情、微动作都会被摄像头记录、分析,并随时反馈给审讯人,而嫌疑人却无法看到审判者,也不可能把握审判人的情绪,更无法窥探到对手的内心。 所谓的审判过程,其实是一场无声的较量。“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块玻璃能做到的,就是给审判者一种信息不对称的优势,以及心理上的放松与安全感。 但面对聂晴,我们却怎么也放松不起来。 她既不开口讲话,也不回应我们的问题,她端坐在那里,就像入定似的一动不动。有那么一段时间,我都以为面前的这个女人已经涅槃了。 “就算你不开口,我们也能把你定罪——你就是无脸男的头子,是莫罗邪教的莫媒,也是策划和实施‘十恶’罪的头目。 “无脸男是西夜古国的后裔,而隗赞鑫是西夜国师的后人,你则是被莫罗教众寻到的圣女,你们三体合一,然后利用十恶仪式,就能召唤莫罗降临人间,你们就是一群疯子,是潜伏在人间的奸细……” 林瑛滔滔不绝地说着,我理解她的初衷,但又深深替她捏着一把汗。 时间紧迫,她必须尽快从聂晴嘴里挖出更多的东西,她想采用高压战术,把自己了解到的情况几乎全盘托出,企图占据心理优势,一下子击垮对方。 她这种做法,就像坐上牌桌,想都不想就直接梭哈的赌徒一样——根本不看牌面,直接将筹码一股脑儿推出去,要么就激起对手怒气,逼着她参与到博弈中来,要么就气魄压人,让对手之前设计的问答思路全部作废,慌张之中溃不成军。 但聂晴显然不在这两种情况之中,她始终微微闭着双眼,嘴唇像念经似的不停蠕动着。 “装聋作哑并不能拯救你,也救不了你将要破产的计划!”林瑛突然提高了音调,我坐在她身边,差点儿被吓了一跳。 聂晴依然一无所动,她脸上既没有恐惧,也没有担忧,更没有显出任何苦乐悲欢。林瑛的士气转眼之间就被磨尽了。 “要不要我跟她单聊几句?”沈喻凑过来说。 “你?”林瑛继续用狐疑的目光打量着她。 “我怎么了?你这眼神到底几个意思?”沈喻瞪她一眼,怼了她一句——刚才时间太过仓促,我根本还没来得及讲华鬘救活我、林瑛怀疑她的事情。 “好好,您说了算。”林瑛站起来让位。 沈喻瞅着她。 “你瞅我干啥?”林瑛愣了一下,问。 “瞅你咋地?一边儿去!你们都撤出去,让我单独审她!”沈喻下了命令。 林瑛微微眯了一下眼睛,不过她十分爽快地站了起来。 “没问题——是不是需要把摄像头和录音信号掐了?” “那是当然。”沈喻说,“你还挺讲究。” “这话说的。”林瑛笑吟吟地站起来,她还指指我,问要不要一起出去。 “都出去。”沈喻言简意赅地下了逐客令。 林瑛拉着我走出审讯室,刚把门掩上,她就小声对我说:“跟我来。” 我忐忑不安地跟着林瑛穿过走廊,来到尽头的应急电梯间。这个电梯平时根本不开,以前施鲢他们常常偷着来这边吸烟,自从室内全部禁烟以来,这里就成了一个无人问津的偏僻去处。 林瑛一把将我拽到里头,她突然打开旁门,朝外面观望着,确定周围的确无人后,才回身严肃地盯着我。 “天上的那口裂纹,你看到了吗?” “还没来得及瞅。”我说。 我没有撒谎,因为自从醒过来后,就一直忙得不可开交。 我回想着刚才发生的事,先是跟沈喻“禀奏”了昨天发生的事情——什么顾保田记者会,什么西夜考古真相,什么闻廷绪设局伸冤,什么捉拿聂晴,中枪进入幻境,见到了黑船和红衣女子带领巨人族对抗阿修罗的情景——如果不列举的话,我甚至都不知道昨天还发生了如此多的事件! 沈喻听完,面色严肃。 “等我好好想想。” “想也没有用吧,依照人类现在的科学技术,根本挡不住一波阿修罗的进攻吧?何况还有穿越到人间的华鬘。 “昨天我质问她,她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估计是想起来自己的任务了!到时候他们里应外合,估计很快就会把空间壁垒打透,咱们就悔之莫及了!” “不不不,你不懂。”沈喻接连做着深呼吸说,“如果只要华鬘就能打通壁垒的话,那莫罗教众、无脸男们又有什么作用呢? “他们潜伏了一千多年,突然在华鬘出现前后活跃起来,折腾得沸反盈天,而且这伙人显然还不知道华鬘的存在吧?他们之间一定还有什么联系!只是连他们自己都没有发现罢了!” “这时候还管什么莫罗教,他们就是一群愚昧的神经病啊!”我急着喊道。 “那你怎么办?弄死华鬘?你弄得死她?或者用美男计,色诱阿修罗公主,求他们不要侵害人间? “且不说历史上根本没有真正的爱美人不爱江山,就算她是个好色之徒,可凭你那张狗啃过的脸,有什么姿色能让阿修罗公主心动?!别闹了——赶紧带我去审聂晴!” 她一番话说得我面红耳赤,但转念一想,这女人分明是在包庇自己!她们俩共用一个身体,不说是一丘之貉,也算是城狐社鼠,伤了华鬘,也必定伤了她自己。 …… 林瑛一声咳嗽,把我从刚才的回忆中惊醒。 “你在想什么?想了这么久,肯定在大脑里不停搜索着借口吧?” 我不禁一怔,因为她说出来的话,刚才我也曾同样用在华鬘身上。 “实不相瞒,我已经观察沈喻好久了,她其实有两种状态,而且两种状态总是交替出现,一个沈喻克己矜持,冷漠沉稳,而另一个她却活泼好动,没有分寸。 “有时候还一个能吃,一个节食,一个能上天入地,一个会看透迷尘——我把这两种状态叫做寒带和热带一直分不清两个人的状态,但后来发现了规律,那就是直发的是寒带的沈喻,而卷发的则是热带的沈喻。 “我分析得是不是没错,而且,老同学,你是不是有些低估我了呢?” 第六百二十九章 国际刑警 林瑛注视着我,她眼神中流露出来的神情,是极少对我显现出的那种威严。 “你不用多管,这件事,我来办。”她简洁地说完就走。 “她只是车祸后有点精神分裂……”我追上她,试图解释。 林瑛猛地停住脚步,气势汹汹地看着我。 “言桩,你真拿我当三岁小孩儿吗?!那请你解释一下,精神分裂的人能像无脸男似的跃上云霄吗?能让一个心脏破碎的人活蹦乱跳吗?” 她转过身,快步离开。我愣在那里,一时间头脑嗡嗡,瞠目结舌。 ——自己过于大意了! 林瑛说得没错,我太小看她了——一个年少有为的市刑警代队长,怎么会看不出身边人状态异常? 她直接朝审讯室走去,我心头一凛,这女人到底想干什么,难道要直接跟沈喻摊牌? 还没等我追上阻止她,审讯室的门吱扭一声就开了,沈喻正好走出来,跟林瑛撞个对脸。我额头上的汗哗地就流了下来。 我真怕林瑛突然掏出一副手铐,咔嚓一声就把沈喻给锁了。 结果林瑛像变戏法儿似的一伸手,马上就从沈喻背着的手里揪出一副手铐来。 “沈老师,刑警有规定,审问嫌疑犯的时候,至少要两个人在场。如今是特殊情况,所以才让您一个人审讯,不过,我倒想问问,您怎么把聂晴的刑具给开了呢?” 我此时已经跑到近前,正要给沈喻递眼色,不料她却咯咯一笑,拿出一个证件递给林瑛说:“这是聂晴给我的东西,你看看这是什么?” 林瑛接过来一看,不禁脸色大变。 “国际刑警组织?她是国际刑警组织的人?” “应该是吧,我刚给里昂打电话询问过,那里承认了她的身份——这是他们发来的邮件,你们最好再官方验证一下。” 林瑛急忙叫来小余,把证件和邮件发过去,让她赶紧再去跟ipo(国际刑警组织)的中国国家中心局核实人员信息。 “她跟你说什么了?” “她说,自己是ipo特别行动小组成员,任务就是打入莫罗教内部,摸清这些人的意图和目的——她用手机转给我一份加密文档,也可以查一下真伪。” 林瑛愣在那里。 “所以,你就把手铐帮她卸了?” 沈喻一笑:“是她自己打开的,她随身就带着开手铐的工具——她说自己只是不愿意跑,要跑早就跑了。” 林瑛冷笑一声。 “就算是ipo的工作人员在我国境内犯法,也一样要受到中国法律的制裁——把她继续关起来,直到弄清楚身份为止!” 这句话话中有话,沈喻可能还不清楚,但我已经听出了林瑛的弦外之音——无论是谁,无论你是不是警察自己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我心里不禁捏了把汗,最近林瑛的压力太大了,重压之下的她难免会做出什么偏激的举动来,比如急于求成,直接把所有值得怀疑的人抓起来审讯…… 但她的表现显然出乎我的意料,她笑呵呵地对着沈喻说:“沈老师,真是辛苦您了。局里还要开个会,最近您两位也过于劳累,现在已经深更半夜,要不回家先休息一下,天亮等我的消息?” ——这话听起来没问题,但摆明了就是让我和沈喻权且回避的意思。 沈喻何等聪明,她立刻就听出了弦外之音。她点点头,上前一步挽住我的胳膊说:“是啊,最近马不停蹄上天入地的,也该回家休整一下了。” 我俩于是就坡下驴,向林瑛告辞。林瑛也不含糊,她非要叫人送我们不可,我费尽唇舌才推辞掉。结果刚一到家,沈喻就跑到窗户那里,指着大门那边说:“你看,咱门口多了两个斥候。” 我凑过去一看,果然望见路灯下面有两个特别组的人在小区门口徘徊着——不用说也知道,我们俩已经被特别监视了。 “林瑛已经知道华鬘的事儿了吧?”沈喻问我。 我只好如实告诉她,沈喻呵呵一笑,说:“等着看吧,咱们的林队长肯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人到了极限的时候,每每就是先拿自己人开刀。” “可她这转变也太突然了吧?” “事发突然,但酝酿已久。”沈喻伸伸懒腰,靠在沙发上面,朝我招招手说,“虽然现在咱俩都成了嫌疑人,还被看管了起来,但你可别忘了,今天上午还有科学会的芦桥公园大集会。咱们要想去参加的话,还得好好想个主意。” “这个放心,山人自有妙计。”我毫不谦虚地说,然后又问,“聂晴那个女人,究竟是怎么回事?你到底是如何让她开口的?她那个人看上去简直就是滚刀肉,软硬都不吃。” 沈喻半闭上眼睛,透过新换的玻璃,望着灯火阑珊的都市说:“因为我跟她做了信息交换。” “你们俩?什么信息?” “讲了不要怪我——我把华鬘来到这世界上的事情告诉她了。” “什么?!!”我大吃一惊,“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连林瑛都不信任,怎么会信任一个野路子来的国际刑警?况且她跟无脸男关系那么密切,谁能保证她不是双面间谍?” 沈喻盯着我,忽然噗嗤一声笑了。 “你笑什么?都什么时候了?你还笑得出来?” 她使劲朝我摆着手:“不不不,我笑的不是现在严峻的形势,我笑的是你的脑子。” “我的——脑子?你在嘲讽我是个笨蛋吗?”我恼羞成怒地问。 她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而是站起身来,立在我的面前,就在我还没明白她的意思的时候,她忽然张开双臂,紧紧抱住了我。 我心头一动,也不由得把一切抛在脑后,紧紧将她柔软的身体拥在怀中。 “……这到底是怎么了?”我诧异地问。 她抬起头,在一个近似四十五度的角度望着我。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问这种问题?” “那……我应该问什么?”我其实明知道该怎么做,但毕竟二十多年没有碰过女生,尤其被心爱的女人一抱,我早就失去了一切的主动能力,别说做动作,现在就连想法都惊得飞到爪哇国去了。 “你应该问——在科学无法解释的情况下,我们究竟该怎么做,才能找到所有事物的因果关系。”她咯咯笑着,本来该谈情说爱的时候,没想到她依然满嘴都是案情分析。 ——姑奶奶,你要分析案情就分析案情,抱我特么做什么啊! 第六百三十章 科学解释(1) 我调低了空调,因为屋子里一团火热。 沈喻坐在餐桌对面,我们之间摆着二十几个盘盘碟碟,里面都放满了蔬菜和肉类,一个鸳鸯锅咕嘟咕嘟响着,整个屋里散发着火锅的香味儿。 这是沈喻叫来的某著名火锅外卖,即使在夜半三更、十恶临城、莫罗将至的时候,火锅店的外卖小哥还是面带微笑,帮我们把火锅底料调好,然后点火、撇汤、递围裙、甩面,动作一气呵成。 他脸上始终笑着,丝毫没有对时局的担忧。 我问他是不是魏阳人,魏阳乱成这个样子,难道他不想回家吗? 小哥笑得很爽朗:啥子事哟,我可是北川人,大地震的时候天塌地陷,我在废墟里被埋了四十多个小时,那才是乱哦。最后还是两个兵哥哥把我挖了出来,都是水泥块子,他们的指甲都刨掉咯,惨得很。 那你的家人呢?我问。 他笑了一下:都死光咯——我在学校里,妈妈在屋里头,爸爸在供电局大楼里,都给砸死咯。我姐姐在成都上大学,急吼吼申请来做志愿者,赶上余震,被泥石流埋咯——都没咯,只剩下我一个。 所以说,大哥,别那么愁眉苦脸的,每天都开心一些噻,人活着,每天都要过好,不然世事无常,属于你的东西,说没就没咯,到时候伤心都伤不起噻…… 小哥微笑着告辞,他的一番话让我感慨万千。我回到餐桌上,望着正在沸腾的火锅,以及坐在对面、表情松快的沈喻。 “吃啊!没听见小哥说的话嘛,咱俩也算都死过一次的人了,还有什么值得心事重重的呢?” 我举起筷子,侧面的窗户映出魔幻的闪光,因为经历过幻境,所以我知道那是阿修罗正在用重锤一下又一下地砸击“无影墙”。 华鬘管它叫做“无影墙”,但实际上,它只是两个空间的无形壁垒罢了。 而今,壁垒上已经产生了裂纹,这也意味着异世界的生物很快将要降临人间。 留给人们的时间已经不多,所以,我十分理解林瑛的焦虑,甚至理解她对沈喻的疑惧,但我不理解的是,为什么今天坐在自己对面的沈喻居然如此欢欣雀跃。 难道她脑袋已经被华鬘占据了?难道阿修罗的到来让她激动不已? 沈喻今晚一直很奇怪,平时节食的她,居然大半夜还叫来火锅外卖。她在那边七上八下涮着毛肚,还吃得津津有味。 “吃啊,别愣着,又不是断头饭!”她用筷子使劲敲敲锅沿儿。 我只好夹了一筷子豆腐,刚咬第一口就把嘴烫了。她乜斜我一眼,直接递过来一罐冰镇可乐。 “算了,不吊着你啦。”她笑着说,“放心吧,我已经摸到整个事件的根源了,你这么惴惴不安,不就是想拯救人类吗?那我现在就给你这个机会,哈哈。” “给我机会?你知不知道现在林瑛都心神杂乱?连咱俩都被列为嫌疑对象了?再说,天一亮就科学会集会了,你还有心情吃火锅?” “你不是都安排好了吗?保证咱们到时候能赶到那里?让我猜猜,咱现在已经没有官方力量的奥援了,所以你能找到的帮手,也就是那个会长堂兄了吧?” “猜对了。”我说。 实际上我出警局的时候,就给堂兄发了信息,他也回复我,让我一百个放心,他去找那个“情报源”,保证我肯定能跟他的会员们“共襄盛举”。 这家伙还厚着脸皮,跟我反复确认美女侦探到时候是不是也过来。 “哥哥我终于当了回主角儿啊。”他在信息里还感慨着,“才发现当傀儡其实也挺舒坦的,吃香喝辣不操心,简直就是过着宠物一样的生活。” …… 沈喻看着我。她头发有些蓬松,额头上还渗着细密的汗珠,那不是虚汗,而是被火锅蒸出来的真汗。 “要不,本姑娘带着你捋一捋这整件大事儿的来龙去脉?” “早该捋了,再不捋地球都变成气球了!”我没好气地说。 “哈哈,那咱们从头说。咱俩呢,本来一个是聪明漂亮的大学老师,一个是浑浑噩噩的出版社小编,严格说来都跟侦探没什么关系,但如今却被稀里糊涂裹挟进来,不光成了‘十恶’案的主角,还眼看着这城市天地变色,种种诡异事件就像漩涡一样转动着,而咱们就在这个漩涡里苦苦挣扎…… “什么穿越空间的华鬘,什么一跃十丈的无脸男,什么阴森恐怖的鹿丘王墓,什么几百年寿命的隗老鲲,这些不是臆想,不是梦幻,而是被我们亲眼目睹、被许许多多人验证过的东西,是真真实实存在的事件和人物。当然了,还有窗外这种让科学家都手足无措的异象。 “这些东西千奇百怪,但它们却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无法用现今科学解释。要知道,这几百年人类社会的日趋繁华,就是建立在狭义科学突飞猛进基础上的——连科学都无法解释的东西,会立刻给我们带来挫折、不安、恐慌和无助感。 “但其实我们忘记了一个根本,那就是所谓的科学,其实也是哲学和逻辑的延伸而已。什么叫科学,科学就是能被反复验证、无限接近于真理的东西。 “既然有验证,所以这种科学也叫做‘实验科学’,实验科学无限接近于真理,但就是与真理总有那么一点点距离。这个距离可以被看成是无限小,但有时也可以被认为是无限大,因为无限这件事,本身就没有大小可言。 “这些日子,我其实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这种种鬼魅无法用狭义的实验科学解释,那么改用广义的哲学和逻辑,能不能在其中找到一丝突破口呢?” 她说到这里,又用长筷夹起一块黄喉,她咬着一口,极力推荐道:“很脆,特香——你赶紧吃啊!吃饭跟听讲又不冲突!” 刚才她一番话,已经把我说得云里雾里,此时此刻,我哪里还有什么食欲! 不过我忽然有了一种感觉,那就是原来的沈喻回来了,那个聪明剔透到极端自信,自信到极其自大,甚至自大到完全不通人情世味的沈喻回来了! 我忽然有了一种安全感,悬着的心脏也立刻落了下来。 是啊,在这样的沈喻面前,我其实好好听讲就可以了。 第六百三十一章 两个例子 沈喻继续不紧不慢地吃着饭,外面“雷声”隆隆,吵得心烦,我站起身,把窗户关好,把窗帘拉上。 “你这动作,就是不敢面对现实。”她用下巴指指我说,“不过这动作也应景。因为我马上就要讲一个哲学上的究极问题。 “这个问题最早是毕达哥拉斯提出来的,毕达哥拉斯就是古希腊证明勾股定理的那位老前辈,他提出的究极问题就是‘我是谁,我在哪里’——那现在我问你,你是谁,你在哪儿?” “我是言桩,我在家里吃火锅。”我认真地回答道。 “好,那么请问,你的回答,难道就是事实的本相吗?” 我拍着桌子,桌子邦邦响着。我指着火锅,又对她说:“你听这响动,这可不是做梦,我手都拍红了——咱俩都坐在桌子前头,你把手往火锅热气上一伸,不觉得烫吗?” “不对,我们的所见、所闻、所感、所知,其实就是可以验证的实验科学,但这不一定就是全部的真相。哲学上的‘我是谁,我在哪儿’更越实验主义,更接近于真相的本原。关于这个问题,有一个著名的宏观假想,那就是‘缸中之脑’。” 我一愣:“这个假想我知道。” “知道也先保持沉默,老师讲课,小孩子别插嘴。”她白我一眼。 ——得得,还是先不打断她的角色扮演了。为了配合她的“演出”,我还专门去书柜找了个笔记本,装出一副认真做笔记的样子,边吃边听,边听边写。 “‘缸中之脑’的提议者叫希拉里·普特南,这位老先生是个科学哲学家。缸中之脑这个假说很简单——既然实验科学现,人所有的感觉和判断都来自于大脑,那怎么证明我们人类的本体不是一个泡在营养液里的大脑呢?我们的长相、四肢、学习、工作,乃至家人、亲友,其实都是大脑给我们营造出来的个性化场景呢?” 我惊得连菜都忘了夹起来,一口咬在筷子上,硌得牙齿生疼。 ——这疼痛难道也是“缸中之脑”做出来的不成?! 沈喻看着我,噗嗤笑了。 “你呀,别害怕,我只是举个例子,并不是说咱俩就是两颗丑陋的大脑啦。其实这个假象也并没有多生僻,有些电影早就把这个梗用烂了。 “与这个相似的,还有另一个例子,那就是羊舍悖论。话说农场里有一群羊,它们都被圈养在羊舍里,农场主设定了一个自动投喂机,每天上午八点、下午一点和晚上六点,机器都会定时启动,从棚顶的进料口投喂食物。 “羊里面有一只聪明的家伙,它经常认真观察,反复验证,总结出来了一条定理,那就每天从日出到日落,共有三次食物降临。羊们经过长期观察,觉得聪明羊总结出来了一条真理。它们把聪明羊看作‘圣羊’,于是聪明羊有了自己的追随者和学生。 “不久,其中一只学生羊在老师的基础上,又细化了这条规律,它现从日出之后,每隔五小时食物就会降临一次,如此降临三次,直到日落。 “这两条定理,让羊群彻底安心起来。它们于是都过着平静慵懒的生活,反正不用操心,只要等太阳出来,然后一日三餐食物降临就可以了。 “可想而知,这两条定理虽然可以在羊生中被反复验证,但总有一天,它们等来的不是香喷的食物,而是冰冷的屠刀。” 她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我刚把一片手切羊肉放进嘴里,不知道为什么,这本来鲜美的羊肉却怎么嚼也不是滋味。 “羊死人悲,你是不是也有同感了?”沈喻隔着氤氲的热气问我。 “你说了这么久,意思我也明白了。你是说咱们其实都是待宰的羔羊,而阿修罗是来收割我们的,对吧?” “我可没这么说啊。”沈喻耸耸肩,“下面还拿羊舍来说吧。如果有一天,那台自动饲料机坏了,羊群多等了两个多小时,饿得头晕眼花,但‘空中’(羊舍棚顶)还是没有草料降临。 “但就在它们以为末日来临、惶惑不安的时候,农场主打开了顶棚,手动把草料抛进了羊舍里。于是羊群再次震惊了——居然有某种生命在关怀、爱护着它们! “在‘客观规律’失效的情况下,这种生命将天空撕开了一个口子,然后把食物赠予了羊群,让羊类世界重归宁静与美好。它们赞美着农场主,虽然农场主早就关上棚顶,扬长而去,但羊群依旧对他感恩戴德,无比崇敬。 “羊群中于是又出现了一只‘神学羊’,它给农场主起了一个名字,把他叫做‘神’。虽然后来农场主修好了自动饲料机,每天依然定时定点投喂食物,而且他再也没在棚顶出现过,但‘神学羊’的信徒们依然把他当做神灵,在传说中对他顶礼膜拜。 “而且‘神学羊’也同样现了‘规律’,它声称,当初‘神灵’降临之前,它自己正跪在地上,而当时它身边左右正好有另外两只羊,它们的姿势分别是躺和站。 “‘神学羊’把这个暗自记载心里,它认为这是一种能够再次见到神灵的仪式——三只羊排成一条直线,左边躺着,右边站着,中间的那只是‘祭司’,它跪在地上,抬头不停祈求神灵保佑,那么神灵一定会再次降临,拯救天下苍生……” 我倒吸一口凉气。 火锅里的水蒸太多,沈喻走进厨房里,接来一瓶纯净水续上。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不论是缸中之脑,还是舍中之羊,其实都是被框在有限的视野之内,它们总结出来的规律,其实都是在这个小世界里的东西——你的意思,是让我们打破局限,从更大的视野去俯视现在的东西,对吧?” “没错,因为不管是羊群,还是养羊的农场主,其实两者之间都有共同而且相通的东西。我们要做的就是开眼看世界,找到人类与阿修罗的共同点,因为这才是我们能够理解的东西……” “然后,咱可以研究这些相同点,寻找能够克制阿修罗的途径?”我激动地说。 “没错,”沈喻笑了,“事到如今,这就是咱们可以依赖的方法论。” 第六百三十二章 全盘分析(1) 沈喻的一番话如同醍醐灌顶,顿时将沉闷的暑气驱散不少。 这些日子我和林瑛虽然忙得不可开交,但总有种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感觉,事情做了很多,但越做越乱,根本抓不住重心。 其实道理也很好理解,本来是好好的刑侦探案,但突然出现了这么多离奇古怪、脱离常识的事情,这彻底颠覆了我们所有人的世界观。 没办法解释,不知从何入手,这成了让我们焦头烂额的根本原因。 现在好了,沈喻的一番话不但让我有了方向,而且让我有了信心。 天地异变,人力微渺的时候,信心就变得比金子还要重要。刚才那个经历过地震的小哥也是一样,他父母都被埋在了废墟之中,但他的姐姐依然不顾危险,成了第一批回乡的志愿者,并且牺牲在了救灾的“战场”上。 而小哥在失去所有家人后,也乐观地生活了下来。我相信,他肯定还会在深夜经常梦到那天塌地陷的经历,但每当太阳升起的时候,他都会饱含信心地驱散阴霾,穿衣洗漱,重新开始一天的新生。 不过,信心只是基础,方法论只是公式,想要解决问题,还需要代入“数据”,解出答案。 举个例子来说,沈喻现在就像个编程的程序猿,她知道了程式,但还要写入代码,编入数据,最后形成了一个简单实用的傻瓜程序。 本来沈喻可以做这个傻瓜程序,我们有问题只要输入给她,她直接反馈出答案即可。 但是现在她已经不完全是她自己了,她的另一半是华鬘,而且正好是阿修罗的公主,是我们的敌人!所以,她必须要把这个程序设计出来,告知我们,这样才能让我、让林瑛、让特别组的所有人都会操作,都按照她的思路一步步推进下去。 沈喻显然意识到了这点,她看了一眼时间,打开一罐冰凉的苏打水,继续向我解释着自己的想法。 “方法论是抽象的东西,但要想把理论变成现实,那还得一步一步来——你觉得,整个事件更像什么?” “像一团乱麻的总和。”我说。 “不够形象,再想。”她那样子看起来真像上课。 “像迷宫。” “这回说对了,你知道有种解决迷宫的方法,叫做‘特雷莫算法’吗?” 我脑子有点儿晕:“还有我没听说过冷门知识?” “百科全书都有遗漏,你以为你是谁?”沈喻狠狠瞪我一眼,那意思似乎在警告我,这里是她的课堂。 “所谓‘特雷莫算法’,其实就是把迷宫中的每个点、每条线路都标明一遍,就是自己编织纲目,一个不落地全网筛选。” “这不……就是枚举法吗?”我有点不服气地说。 “比枚举法高级多了!”沈喻有点儿发飙。 我只好老老实实闭嘴,听她继续解析。 她终于坐不住了,她站起身,走到客厅的一块贴墙白板前,边写边画边说。 “咱们不妨用时间和人群类别为轴,来看看从西夜覆灭的一千三百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最早是唐太宗贞观末期,玄奘大师从天竺归国。 “当时他路过西夜,把那里称为斫句迦国,还说那里虽然笃信佛教,但伽蓝佛寺大多损坏,而且当地人大白天公开抢劫。由此可见,西夜从来就民风彪悍。” 我补充道:“也可能那时丝绸之路南移,西夜国赖以生存的商旅贸易中断,穷困之下,才没办法修缮佛寺,靠盗抢商队维生。” 沈喻点点点头,说:“你说的也有道理,总之西夜国由盛转衰的悲惨境地,很可能让西夜人逐渐丧失了原来的信仰,加上唐朝和突厥在反复争夺西域,三十六国也互相攻伐,西夜国被疏勒、莎车、于阗连番侵扰,苦不堪言。 “但就在此时,一个昭武九姓地区的来客改变了西夜国的命运。这个人讲粟特语,写窣利文,他怀有异能,很快赢得了国王的信任,成了西夜国国师。 “他最大的贡献,就是在短时间内训练出来一批‘魈人’军团,这些魈人被‘科学会’称为‘山魈’,是一群没有五官,体力、耐力和抗打能力不同寻常的‘超人’,咱们称他们叫‘无脸男’。 “有了魈人这种开了挂的‘武器’,西夜国开始南征北战,打退了莎车,迅速吞并了周围三个小国。西夜的强大引起了邻居们的警惕,他们一边跑到西域都护府‘上访’,一边自己筹备联军,在西夜侵略无雷国时奋起反击,打退了魈人军团。 “同时,西域都护也驰书痛斥西夜国,西夜国犯了众怒,只好回到呼犍谷城,从此闭门不出,夹着尾巴做人。 “大概就在这个时间,西夜国发生了内乱。魈人们废黜并杀害了国王。从此统治西夜国的人,应该就是国师了。从那时候开始,西夜人被国师洗脑,转而信奉了邪教, “这尊巨像,实际上比武则天时候的通天浮屠还早几十年,按照西夜的国力,应该是无法建成的。可是为了它,西夜人却抛弃了其他占领的城邦,将财物、人力都聚集到呼犍谷城,就连呼犍谷的居民也都弃国弃家,修建莫罗巨像。 “私利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之一。所以这种让国人万众一心、抛弃所有的动员,没有长期洗脑是做不到的。但为什么国师在短短时间内就能做到呢?” “神迹。”我说,“能说服古代人的,只有神迹。” 沈喻赞赏似的看我一眼,不过她还是改不了挑刺的毛病。 “不是古代人相信神迹,现代人也照样迷信。西夜国师的神迹是什么呢?创造山魈是一个神迹,但这不足以说服国人不顾生死,建造远远超越国力的巨像。所以,另一个神迹,应该就是他们发现了‘神的头骨’——也就是后来顾保田说的月牙湖里的巨人头颅。 “从这里产生了三个问题,第一个就是国师是谁,西域国家很多,他为什么偏偏选中的弱小的西夜?第二个,他又是如何创造出山魈的?第三个问题,有没有月牙湖里的巨人头骨,如果有的话,巨人又是怎么回事?” 第六百三十三章 全盘分析(2) 沈喻没给我时间思考问题,她也并不想回答,而是自顾自地继续说下去。 “转过来又是一年,于阗王子商队遭遇风沙,没办法只能去呼犍谷城避难,结果发现这座西夜国的都城已经成了人间地狱。 “于阗王子逃出西夜,投书都护府,新任都护柴哲威正想找人立威,于是集合联军,挥师南征,围城一夜之后,西夜国人消失不见。 “这是西夜国在历史上的最后踪影,从那之后,月氏族的疏勒人占据了这块土地,西夜彻底改名朱俱波国,土地仍在,但已经跟原来氐羌族的西夜人没有任何关系了。 “咱们不妨把这漫长的一千多年,叫做‘缺位时期’,在整个缺位的千年里,西域这边土地先后经历了吐蕃人回鹘人蒙古人的统治,最后在清朝时期重新开疆建省。 “民国时候,像斯坦因和赫定那些西方探险家一次次深入新疆,他们发现了许多西域古城,挖掘盗走了众多文物,但依然没有发现西夜国都呼犍谷城的踪迹。 “所以,缺位时期也留下了三个问题,那就是西夜国人到底去哪了?如果真的被沙暴掩埋,为什么千年之后山魈还会出现?还有就是,为什么西域其他古城被逐渐发现,而呼犍谷这一座大城却常年无人知晓呢?” “这个……是地磁的原因吧?”我忍不住说。 “要不你来讲?” “别别别,沈老师请继续说,我好好听课。” 沈喻伸出小拇指,指指桌子上的苏打水,我赶紧颠颠地给她端过去。 “沈老师请用茶。” “你可以坐下了。” “你这个人,腿脚勤快,记忆出色,脑子现在也灵光多了。多亏你这些日子的折腾,我们搞清了缺位时期的具体年份,那就是从唐朝永徽元年(650年)到今年无脸男再次出现,一共是1366年。 “不过,这段时间虽然叫缺位时期,但实际上隐隐约约还一些痕迹,比如云塘隗家的来历。根据隗老鲲所说,云塘隗氏来自于甘肃元峁山,祖先是穴居人。至于为什么不下山,是因为有流传的祖训,那就是穴居人是神灵的斥候,也就是替神灵放哨的人。 “而前些日子,你跟华鬘穿越沙漠的时候,不小心遇到了真正的呼犍谷城,那里出现了两个错误定位,一个在元峁山,另一个就在甘肃枹罕。如果从地图上看,元峁山和枹罕正好卡在狭窄的河西走廊的两边,看来所谓的斥候,就是西夜国派到那里,瞭望东方军情的地方。 “穴居人是何时驻扎在元峁山的?隗老鲲不清楚,咱们也就更不清楚了。不过明朝永乐年间,穴居人被明军灭族,逃出来的世元公被掳走,来到魏阳安了家。后来祖祖辈辈传下来,但嫡亲血脉中往往出现长相异常,有一定异能的鱼脸男,隗老鲲也是其中之一。 “关于他们变成无脸男的原因,隗老鲲是因为三颗‘明珠’,他不愿意让明珠再给后代带来灾殃,就参与了淮王弟弟鹿丘王陵墓的设计,并且做了一个‘墓中墓’,将自己和三颗明珠封在了最下层。 “我们曾经去过隗老鲲的住所,在几十米深的地下,居然遍地长着白草,还有一些物产,这些居然让隗老鲲在地下生活了四百多年。隗老鲲死后,隗家人却依旧没有逃脱基因突变的厄运,而最近一个基因突变的鱼脸男孩,就是隗盛川的外孙,隗彦忻的儿子隗赞鑫。 “隗家老宅有幅莫名其妙的春联,上面写着‘千遍和风吹翠柳,一番细雨润红莲’,这个宅子里有很多暗道。据隗老鲲说,暗道从第一代隗世元时就开始挖建,目的就是为了给隗家长相奇异不能容于世间的鱼脸后裔一个容身之所。 “隗赞鑫就藏在暗道里面,后来莫名失踪。再后来,这个孩子又出现在曲江古钟一案里,据地狱来客说,无脸男环绕着他,对他十分恭敬,而根据‘科学会’解谜的文件,他其实是西夜国师的后代,被莫罗教寻回去当‘圣童’的。 “这样我们就明白了,在‘缺位时期’,其实有一支西夜国人,他们很可能是国师的后代。他们离开了西域,来到河西走廊的最东端——再往东走,便是大唐的腹地关中平原。这些人选了河西走廊的两座山,在那里穴居下来,他们带着斥候的任务,帮西夜国人瞭望中原动静。 “经过了一代又一代,因为没有文字,穴居人中的枹罕一支已经不见踪迹,而元峁山的那支也逐渐忘记了自己的使命,他们靠歌谣传承历史,靠着三颗明珠在荒凉的山顶上生存着。 “这些人后来来到魏阳,定居在了云塘。所以,隗家人应该就是西夜国人生活在俗世的唯一后裔。” 我不停点着头,沈喻说得没错,她前两天说,感觉自己的能力逐渐恢复,难道她发现“逻辑奇点”的能力已经回来了? “终于说完了历史,现在该讲讲后来发生的事儿了。”沈喻长吁一口气说,“看这时间,等讲完之后,咱们也该去芦桥公园看集会了。” “是该说今年的事儿了吧?”我问。 “当然不行,刚才说了隗家的编年史,我还要说另一家人的历史。” “谁家?” “西夜后裔的另一个支脉——闻家。” “闻廷绪?他家的历史跟西夜有什么关系?他爷爷是东北长白山人,跟着四野打仗到了中南,最后留在了魏阳——长白山那地方跟青铜门有关,跟西夜离着几千里,可八竿子打不着啊。” “不对,你还记得,闻廷绪说过,他爷爷曾经记得一首歌谣。” “记得记得,叫‘脚在挥剑狗,头在魏阳城。魏阳安家地,欲去速速行’,对吧?”我问。 “你这记忆力真不是盖的。”沈喻赞赏着说,“那我问你,挥剑狗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挥起宝剑,斩断狗头的意思?” “肯定不是,按照后面一句话的并列来看,挥剑狗应该是个地名——可是,没听说过这个奇葩的地方啊。” 第六百三十四章 全盘分析(3) 沈喻笑了。 “那是因为歌谣传唱的过程中,有好多发音以讹传讹,最后搞错了的原因——你再琢磨琢磨,这个地方其实咱们相当熟悉。” 我只好不停重复了几遍这个奇葩地名,很快,一个烂熟于心的名字跃进了我的脑海! “挥剑狗——呼犍谷?!” “对啊!闻廷绪的爷爷怎么说的,他说,闻家的祖先是陇西人,后来迁居到了塞外,再后来,在清朝末年的时候,他们又向北迁徙,从法库门越过柳条边,最后定居在长白山下。 “闻家人倒没听说过有鱼脸的后代,不过闻爷爷说,自己的家族出过疯子,那个疯子叫闻门子,正是他唱出来这首歌,而且还预言闻家后代将来会迁往魏阳。” 我也激动起来。 “闻家人和隗家的迁徙方向并不一样,但他们都是从陇西出发,一个向东南移动,一个朝北方移动。” “而且在隗家的历史上,从来就没有提过有闻家这一支的存在。”沈喻启发我。 我不禁一惊:“难道,闻家是枹罕北塬山那一支的后代?” 沈喻摊摊手:“目前看来,就是如此。不过如果认真分析后面发生的事儿,倒是能为以前的那六个问题找到答案——你还记得刚才两个时期的六个问题吗?” “当然记得。第一个问题是,国师是谁,他为什么要选中弱小的西夜?” “你来回答。”她突然对我说。 我被她一指,一时间没有明白过来,呆呆地愣在那里。 “这是课堂问题,回答出第一题,以后你就能举一反三了。” 沈喻喝着水——我看看桌上放着空易拉罐,这已经是她打开的第十二瓶苏打水了——今天是火锅太重口吗?她为什么不停地喝水? “别走神!”她突然提高声音,把我吓了一跳。 “国师……是从昭武九姓地区来的,那里属于阿姆河和锡尔河之间的流域,所以又被叫做‘河中地’。河中地存在着一些粟特国家,粟特人以经商著称,善于理财,‘父子计利’,而且河中那地正好是东西方交界之处。早年亚历山大东征,还在当地建立过许多希腊化国家。 “因为多种文化交汇,所以当地居民思想活跃,信仰复杂——当年中国的许多外来宗教,比如佛教、祆教(拜火教)、摩尼教(明教)、景教(东正教)以及许许多多的小教派,其实都是经由河中、先传西域,再传中国的。 “所以,当年的丝绸之路,除了商队,还有各种传教智人,这个国师是不是也是其中的一员呢?” 沈喻点点头:“接着说下去,为什么他要选中西夜?” “用排除法来看,第一不是因为国力,因为西夜积贫积弱,并非大国;第二不是因为地理,西夜当时已在沙漠腹地,行走丝绸南路的陌生人甚至不知道有这个城国的存在;第三,传教一般都是人口众多的大邦,西夜显然也不是一个传教的理想地点。所以,难道是有什么东西,吸引着他非去西夜不可吗?” 沈喻点点头:“没错。我翻过资料,粟特人除了理财、经商,其实还有一种特殊的才能。” 我接过话题:“对!粟特人还善于寻宝、鉴宝!当时有很多西人‘憋宝’的传说,史书上也说,当年唐朝的长安城里,许多宝贝都被粟特人找到带走了,有一种珠子叫做蛇珠,是从蛇身体中孕育的宝物,蛇珠长相与蚌珠相似,只有粟特人能分辨。” “那你明白了吧?国师为什么会选择西夜?” “因为西夜国某处有巨人头骨?!”我恍然大悟。 沈喻笑了,这次笑得相当开心。 “回答得很好,看来这两个月你确实开窍了。” 我一鼓作气:“第二个问题就是,国师怎么制造出山魈的。这要从隗家祖传的三颗明珠说起,隗家歌谣说,明珠能改变人的样貌,让人寿长不死。 “向尉龙查看了无脸男的身体,认为它们遭遇辐射改变了基因。因此,所谓的‘魈人’战队,应该就是国师用‘明珠’类的物质照射西夜武士,把一部分人改造成了力大无穷不怕死的无脸男,这就是‘山魈’的来历。” “太好了。”沈喻说,“第三个问题,顾保田所说的那个巨人头骨是不是存在,如果存在的话,历史上真的存在巨人一族吗?” 我刚要开口,不过沈喻却提前说了话。 “这个问题,不妨先放在以后回答吧。至于‘缺位时期’的三个问题,你大概也已经有想法了吧?” 经过她一番点拨,我脑子里早就形成了一副清晰的图像。 “从隗家的祖先穴居而住,后代又善于开挖地道来看,当年西夜国下面应该有一个巨大的地下空间。 “以前大家分析过,西夜人一夜之间消失的原因,就是趁着夜色撤到了地下。唐军次日正在城中搜捕,但就在此时,一场铺天盖地的沙暴袭来,莫罗巨像被风吹倒,整个呼犍谷城都被掩埋在几十米厚的黄沙之下。 “西夜人被活埋地下,没有空气阳光、没有粮食和水,半月之内他们必死无疑。而且柴哲威对此事心存疑惑,甚至派斥候常驻沙丘,观察动静,发现一年之内都不见西夜人出现。所以,照常识来说,他们早就死了。 “但这里却有一个超越常识的地方,那就是后来隗家人携带的三颗明珠。隗家的祖先,本来就是西夜人派去监视东方的斥候,他们携带的东西只是细软而已。按照这个道理,能不能推测西夜国的地下,其实有着大量的‘明珠’物质呢? “如果有很多明珠物质,那西夜地下肯定有一个比鹿丘王墓更神奇的空间,那里长满了白草,也有‘阳光’和‘雨露’。而且,为了减少消耗、挖掘到地面的通道,国师还可以利用‘明珠’,将西夜人变成‘山魈’,这就是他们能在地下存活千年的原因吧?” 我停顿了一会儿,继续说:“林瑛曾经与无脸男对话过,他们说的语言古香古色。所以,如果推论没有问题的话,所谓的无脸男,其实就是当年的‘魈人’,也就是在地下被彻底改变基因的西夜人……” 第六百三十五章 全盘分析(4) 在这个夏日的凌晨,沈喻吃着夜宵火锅,看着外面的闪闪电光,听着空中的隐隐雷鸣,不仅讲了解决“现实”问题的方法论,而且还布置了“留堂作业”,给我出了一张试卷。 试卷上一共有六个问题,除了巨人的来历可以暂时不答之外,如今只剩下最后一题。 那就是,一千三百多年以来,为什么西夜遗址始终没有被人现? 二十三年前,呼犍谷城址曾经昙花一现,先后被羊倌张向阳、西夜考古队现并掘,但之后就再次掩埋在塔克拉玛干沙海之中。 直到七月初的时候,当我和华鬘穿越沙漠时,它再度惊鸿一闪,被我现。 不久之后,闻廷绪带着新的“探险队”深入沙漠腹地,号称找到了西夜遗址,但后来被证明那只是西夜国的副城“子合城”罢了。 所以,从唐高宗之后,西夜国的呼犍谷城故址只出现了两次。 尤其是闻牧山的考古队失踪之后,当地警方曾经动员了大量人力寻找,依然一无所获。 有人说,当年彭加木教授在罗布泊的失踪也是一个谜。 在茫茫流动的沙海之中寻一个人,确实比较困难。 相对来说,呼犍谷却是一个偌大的城市,就算流沙移动,城市的地基也不会转移,所以寻城比寻人要容易得多。 可是,为什么到现在一直找不到呼犍谷呢? 我理了理思路,说:“那天夜里,华鬘带着我穿越沙漠,她曾经感受到了呼犍谷城那个方位有些异常。第二天我顺着她说的方向,找到了那座城市,却只能看到莫罗巨像的‘五指山’,城市却早就又被埋在黄沙之下。 “而且,当时那个地方的gps定位是完全模糊的——因此,我觉得呼犍谷难寻,其实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沙丘掩埋,另一个是磁场干扰。” 沈喻又站起来,苏打水已经喝完,她只好去饮水机那里接了一杯冰水。 她端着杯子走回来,看着我说:“你的解释没有错,但却忽略了另一种可能性。” “还有什么可能性?”我问她。 “如果呼犍谷城想让人现呢?” 我大吃一惊:“一个城池想让人现?怎么可能?别的东西越常识还说得过去,但土墙瓦砾既没有生命,也没有意识,它们怎么会‘想’让人现?!” 沈喻一笑:“那倒要反问你一句,魏阳这个地方,究竟有什么魔力,怎么跟西夜有关系的无脸男、隗家人、闻家人都不远千里,慢慢汇聚到这里呢?” 她这一句话让我目瞪口呆。 “你的意思是说,魏阳城也有意识,它也‘想’让这些人过来?” “为什么不行呢?听隗老鲲的叙述,随着岁月变迁,西夜的地下人跟隗家毫无联系,而且隗家根本就不知道闻家的存在,这三方相隔千山万水,而且毫无沟通,他们居然在不同年代,来到同一个城市落脚,世界上会有这样的巧合吗?” 她这段话,让我心里咯噔一下,一时间两个人彻底沉默下来。 没错,魏阳城仿佛有什么魔力似的,居然把原来西夜国的后代慢慢吸引过来,融在一起。 其实不光这三方人马,还有西夜遗址的考古队也是如此。 无论是逃往萨雷阔勒的五人组,还是阿勒泰的杜建生和尚卫民,抑或是满世界流浪的吴大宝和萧使君,他们在喀拉亚吐尔村的时候,肯定连听都没听到过魏阳这个地方,但他们还是千里迢迢,不约而同,以各种原因相聚在此处——对他们自己来说,停留在魏阳似乎自然而然,或许他们脑海中根本没有浮现过“为什么要留在这里”的质疑。 还有更让我们揪心的事情,那就是自称穿越壁垒,来到人间的阿修罗公主华鬘,她停留的地方也是魏阳! 魏阳到底有什么魔力?它难道与西夜有什么相同之处吗 可是,翻查魏阳的地方志,也没有找到任何值得怀疑的地方啊! 不对,魏阳也有特殊之处! 无论是城北的隗山,还是城南的槐川河,或者是城市的名字魏阳,它们中间都有含着一个“鬼”字! 难道问题的根源,就在这个“鬼”上? 我觉得脑袋阵阵生疼。 既然魏阳有这样的魔力,那我和沈喻都不是本地人,却也顺其自然地流落到此,就连她出国留学也飘了回来,天知道我们是不是也被这种魔力召唤过来的! “是不是已经想不动了?”沈喻显然看出来我的痛苦。 “确实有点。” “没事,别怕,没有全知全能的人。我教你一个办法,有些东西,既然想不透原因,那权且就把它当成一个黑箱,咱们不需要知道黑箱里面是怎么运作的,只要这个黑箱能够被观测,能有稳定的输入和输出逻辑就可以了。 “比如‘魏阳有魔力’这件事,咱们就先把它看成一个黑箱,不去想它内部的原因了,可以吧?” “太好了。”我如释重负地说。 “那咱们不妨做一个假设,就是跟西夜关系密切的人,都会千折百转来到魏阳——无脸隗家、闻家都是西夜人后代,来到魏阳顺理成章;喀拉亚吐尔的十位村民参加了考古队,他们见财忘义,杀人夺宝,四散一方,最后竟然也如同万流归海,归于魏阳。” “还有华鬘,她是阿修罗公主,也是西夜崇拜的莫罗……”我想提醒沈喻。 “闭嘴!”谁知道她直接对我翻脸。 看来就算再聪明、再理性的人也有忌讳之处啊,我吐吐舌头,没敢再说下去。 道理很简单,世界上有几十亿人,就算魏阳都有几百万人,西夜国的莫罗教众估计也有不少人,但华鬘为什么不偏不倚,非得降落在沈喻身上? 如果细究下去,搞不好还能把沈喻潜藏的东西扒出来,没准还会现她是莫罗教圣女之类的……她这个人自尊心太强,就算心里明白,也肯定不会让我多嘴。 她足足瞪了我十几秒钟,然后才继续说道:“说到这里,我倒要问你一嘴,跟西夜有关的人难道就只有这些吗?”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十恶临城》,微信关注“优读文学”,聊人生,寻知己~ 第六百三十六章 地狱来客的身份 “那还能有谁?难道还有当年讨伐西夜的唐军后代?这也根本无法可考啊!” “不对,你再想想,其实还有两个不知去向的人。” 我低头一想,脑海中忽然冒出两个名字。 “闻牧山和费唐?!他们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难道还活着?!” 沈喻突然咯咯笑出声来,这笑声在天色未明的夜里听起来毛骨悚然,我浑身顿时乍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那个地狱来客,就是两人中的一个。”沈喻忽然止住笑声,对着紧闭的屋门提高声音道,“既然来接我们离开,那不妨进来一叙?” 我被她突然发声惊到了,也望向房门口那边。 白天屋里曾经被无脸男闯入破损,不过下午幸好堂兄在,他帮我找了修玻璃的人,要不今晚我与沈喻的火锅宴几乎可以露天享用了。 难道堂兄还没走? 我正在疑惑,这是房门外忽然呵呵笑了两下,旋即响起两下扣门声。 “谁?”我紧张地问道。 沈喻却微微一笑:“你的老熟人,你开门就知道了。” 我心有忐忑地走过去,刚打开房门,一个长衣裹头的人带着暑气,瞬间就闪了进来。 “多日不见,别来无恙啊。”他站在背光的地方对我说着话,那声音听起来并非熟人。 沈喻也站起身来,直截了当地问。 “那个‘科学会’背后的人,想必就是你吧?” “沈小姐果然是聪明人。”那人说着,然后慢慢揭开罩在头上的黑衣,一张丑陋无比的脸顿时显露出来。 我感觉头发忽地乍了起来,情急之下立刻张开双臂,把沈喻紧紧护在身后。 “你来做什么!” 我大声对他喊着,因为站在面前的不是别人,正是地狱来客! “言先生,何必这么紧张?我是会长派来的,好送二位去芦桥公园一会。”他那双被灼坏的嘴唇上下动着,赤红的脸色露了出来,看起来让人心惊胆寒, “你是科学会的?”我惊问道。 沈喻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她从背后拍拍我肩膀,冲地狱来客一笑,然后对他说:“看了那篇《科学会之说明》,我就大致能推断您就是言桩堂兄所说的‘情报源’了。” “时间不早了,还得请两位先动身。不过,我还是想在路上听听沈小姐对鄙人身份的推理过程。”地狱来客做了个伸手请行的手势说。 我和沈喻跟他走出房门,发现外边走廊里躺着两个特别组的人。 “放心,只是昏迷。”地狱来客用手作刀,瞄着自己的颈动脉比划了一下。我顿时明白过来,看来林瑛安排了不少人,为盯住我俩,她可真是良苦用心啊。 地狱来客没坐电梯,而是从消防梯下到三楼,然后再次钻进走廊。他打开走廊尽头的窗户,往下看了看,然后回头看着我。 “楼门口有守卫,我背着沈小姐从这里跳到后墙那边,言先生自己能跳吧?” 我犹豫一下,依自己这身不怕冲撞的筋骨来说,跳下去毫发无损并不困难,但我却担心他劫持沈喻。 沈喻显然也意识到了这点,她看看我,直接问道:“你能不能背我跳下去?” 她这句话问得我左右为难,毕竟以前都是华鬘背我四处飞跃,如今反过来的话,我心里还真没有把握。 地狱来客看出了我俩的心思,他冷笑一声,直接攀上窗台,朝小区后面的庭院一跃而下。 沈喻摊开手,那意思似乎在说,如今你背不背也得如此了。 我思忖片刻,冲她点点头。她趴在我后背上,紧紧用双手兜住我的脖子,我也学着地狱来客爬上窗台,然后背过双手,怀抱着她两条凉软的长腿。 我低下头,三楼虽然不高,但我的腿还是不自觉地颤抖起来。 这要稍微有点闪失,哪怕我栽上一跤,也会把她摔出个好歹来。 “别怕,保持平衡,我相信你。”她把嘴巴凑在我耳朵边说道。 我心头一热,定定看着下面,然后瞪圆眼睛,瞅准一个平坦的地方,一咬牙就跳了下去。 ——咕咚! 随着一声响动,我脚下一歪,差点儿扑倒在地。幸亏我早有准备,及时调整了一下身姿,这才稳稳站住。 沈喻从我背上跳下来,她虽然嘴上说着不怕,但还是擦了擦额头的汗水。 地狱来客笑笑,他用黑布兜起面孔,然后在前面七转八转,找了一处墙角跳了上去。 我这次已经经验十足,也学着他的样子,先跳到墙上,再伸手拉上沈喻。我们仨跳到外面街上,就见一辆黑色轿车停在那里。 “跳过去太扎眼,咱们还是坐汽车过去。”他按开车门,钻了进去。 汽车直接朝正门方向开过去,我看见连着三辆黑色汽车风驰电掣地朝小区驶去,看样子林瑛他们已经发现我和沈喻失踪了。 地狱来客丝毫不慌,他大摇大摆地跟着三辆车走了两百多米,然后一拐弯钻进小路,再穿出来,已经到了外环高架的入口了。 “放心,他们监控不到的,这辆车是从邻省租来的——科学会捐赠太多,现在有的是钱,我再也不用装成拾荒人、住在桥底下了。” 外面晨曦初露,虽然已经临近早高峰,但车流其实并不多,看来大部分魏阳人已经迁走了。 “沈小姐,讲讲吧,你是怎么推断出我的身份的。”地狱来客边开车,边看向后视镜里问道。 “这个很简单吧——看到科学会那篇文章,我就明白作者必须符合如下几个条件,一是了解西夜历史沿革,二是对呼犍谷城十分熟悉,三是对无脸男一族刻骨仇恨,四是语言思想更像现代的人。 “现代的人去过西夜遗址的人只有十来个,你还专门给过言桩一册特别专业的考古资料,光这两点就能推断出来,你不是闻牧山,就是费唐。” 地狱来客扶着方向盘的手稍稍一抖。 “那请问沈小姐,我究竟是闻牧山,还是费唐呢?” “虽然没有确凿证据判定,但如果你是闻牧山,肯定就会给妻子报仇了。但你满腹怨恨都集中在无脸男身上,所以,你应该就是费唐研究员。”沈喻面无表情地说。 地狱来客微微一愣,旋即哈哈大笑起来。 第六百三十七章 共同点 地狱来客大笑之后,并没再说话,沈喻也没再询问。不说乃为是,无声胜有声,两人之间似乎已经形成了某种默契。 从我家到芦桥公园并不远,汽车很快绕下环城路,一路上并没有遇到什么阻扰——既没有警方的拦截,也没有山魈的捣乱,不过眼看接近湿地的时候,地狱来客却打了一把方向盘,直接往更北的方向驶去。 我刚想问究竟,但随即也明白了。 因为这是一场事先张扬的集会,所以警方肯定已经埋伏了重兵,现在我们贸然进去,毋宁说就是自投罗网。 而且此刻时辰未到,一切还早,对地狱来客来讲,还有的准备。 我们的轿车朝隗山进,先出了城区,来到一个名叫围仙镇的地方。这个镇子以出产板栗闻名,还有几家加工干果的工厂。 地狱来客开车转了几个弯,带我们开到一家名叫“莉香”的厂区里。第一眼看到这名字,我就不免想起了《杀戮都市》里的下平丽香——原本我还十分赞赏奥浩哉大叔的脑洞,但如今看来,魏阳所生的种种事件,除了没漫画里那样血腥暴力,但性质却是差不多的。 ——此世界的人类,正面临着彼世界物种的威胁。 不过经过沈喻的一番分析,我现在头脑已经清晰多了。她说得没错,现实有现实的逻辑,现实则有现实的逻辑,万事万物,终究按照规律来运行,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而我们现在,就是要找到常之物与常识的相似之处,然后由此进行逻辑推演,寻求解决问题之道。 汽车开过两排厂房,停在后院里,地狱来客从车上下来,带着我们钻进厂房边的一座两层小楼。 “这是你现在住的地方?”我问。 “对啊,这个工厂的老板是个会员,最近人心惶惶,他停工跑泰国去了,正好借来一用。咱们在这里聊聊,一会儿等人多了,再浑水摸鱼进去参加集会。” 他一瘸一拐爬上小楼二层,然后打开一间屋子,走了进去。 “这么多年,习惯了风餐露宿,所以住窄了受不了,这个会议室够宽敞,最近我就在这儿休息。”他像接待客人串门儿似的闲扯着。 我终于忍不住开了口。 “您真的就是费唐研究员?” 他直接坐在会议桌上,依然黑衣蒙面。 “这个名字,二十多年没听到过了啊。” “昨天上午顾保田闯到新闻布会的事儿,你已经知道了吗?他说的到底是真是假?”我赶紧追问。 “基本都算真的吧,就算有假,也是记忆出错而已。他既然跑去认罪,何必说什么假话呢?”地狱来客咳嗽两声,明显能听出来他有些气喘。 “你们喝水吗?”他跳下会议桌,一瘸一拐走去拿了几瓶矿泉水放在桌上。 “喝吧,没有毒。”他拧开一瓶,咕咚咚喝下去,然后还没等我问,就又主动开口说道,“你们肯定有一堆问题想问,对吧?” “那要看你愿意不愿意回答了。”沈喻说。 “为什么前段时间你去找我,而且还给我一本关于西夜的小册子?我当时只是个小编,为什么会选中我?” 他大笑两声。 “选择这回事儿,有时候你以为自己是主动走位,但其实根本就是棋子的命运——比如亚吐尔村那十个杀人犯,他们觉得来到魏阳纯属偶然,但哪里知道一切都是被操纵好的,对吧?” “所以你来找我,也是被操纵好的?”我对他说话的语气十分不爽。 “没错。我是闻着你的味儿去找你的。本来我只想见见你,看看你这种拥有坚固之身的人会不会也是山魈,结果现你跟那些魔鬼不同。 “当时场面有些尴尬,我知道你们出版社正在辑录古籍,所以就顺手把一本小册子送给了你。至于那些玄乎的说辞,只是用来迷惑你的罢了。有时候世事很简单,但猜疑链反而把事情搞复杂了,不是吗?” 他说话总是用反问句结尾,这让人听了就浑身不舒坦。 我看看沈喻,她面色倒是平静得很,而且她一声不吭,似乎根本不想问问题似的。 “那我这种不怕摔、不怕撞的身体,究竟是怎么回事,你知道吗?”我没沈喻那种定力,于是依旧追问道。 地狱来客忽然出一声似哭似笑的悲叹。他指指我,指指自己,又指指沈喻。 “你、我、她,其实都是被空间碎片刺痛过的人。你们肯定也在梦境之外见过那种腐朽的黑船,也被黑船散落的透明冰片穿透过吧?是不是那之后你们就觉得浑身不自在,还拥有了什么非人的能耐,没错吧?” 我忽然想起来,沈喻在三线工厂目睹过蛊雕拉着黑船在空中飞过,当时她确实说过,天空曾散落过雪屑一样的东西。可是我看到黑船时,却好像没有这样的经历。 不过,母亲曾三番五次说过,我出生的那年,天上好像有什么玻璃碴子掉下来,陷进了我的脑袋里,但x光却根本照不出来。 难道我记忆群,抗揍抗打,就是那些碎片的原因?地狱来客说那是空间的碎片,那黑船又是何物,我在中阴身幻境里见到的巨人和阿修罗之战,又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有一长串零零散散的问题要问,但这次却被沈喻抢在了前面。 “费研究员,我喜欢系统性地讲一件事,不喜欢纪传体,也不喜欢编年体,我中意的讲故事的方式,就像史书中的纪事本末体似的——比如,你当初在西夜考古时,曾经被黄善保他们一伙人推进呼犍谷城的地窖入口,你难道在下面遇到了山魈? “之后又究竟生了什么事儿,你才会变成现在的样子?你知道闻牧山的下落吗——从你脸上的伤痕来看,这肯定是一场惨痛经历,任谁都不愿意徐徐回望。不过,我倒是想知道,你想不想给我们讲述过往呢——有那份儿勇气吗?” 我简直要为沈喻的反问语句鼓掌,真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啊。 地狱来客倒是丝毫不以为忤,他背过身,走到窗户那边,仿佛自言自语似的说着。 “其实那段经历,我早就不想憋在心里了。既然已经恶魔临城,那我也不愿再瞒下去了。 “不过,如果你们听了的话,绝对会特别失望的。” 第六百三十八章 费唐(1) 地狱来客虽然没有直接承认,但他并没否认自己就是当年西夜考古队的费唐。77dus “时间我一直没忘记,那是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六号,当时不知是谁,一把将我推进了那个天坑里面……” 那时候,费唐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个朦朦胧胧的天坑里,他满脑子在想,一个突然下陷的天坑下为什么还有人工的台阶。所以出事时,他猝不及防,一下子坠落深渊,掉进那片缭绕的雾气之中。 但让他奇怪的是,那雾气仿佛有浮力似的,居然迅速减缓了他下坠的速度。他觉得自己就像片叶子,又像摇篮里的婴儿,飘摇之中睡意袭来,他昏沉沉睡了过去。 等费唐再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正睡在一片软软乎乎、毛茸茸的东西上面。 那白毛像北极熊皮似的纯白无瑕,而且还有一种沁人的清香。他顺手拔下一根“毛”来,发现“毛管”里还渗着汁液。那汁液甜甜糯糯,像是草本的东西,让人有种试着尝尝的冲动。 但他还没来得及“神农尝百草”,就发现不远的地方有块黑色的石头,石头底下的“白毛地”里躺着两个人。他跑过去一看,发现正是考古队的吴万春和萧狼子。 费唐伸手摸摸,发现两个人还有鼻息,他使劲晃着,萧狼子第一个睁开了眼睛。他刚看到费唐,就吓得魂飞魄散,不光使劲挥舞着手,而且竟然还扑通一声跪下,使劲朝他磕着头。 “呜呜,呜呜呜……”萧狼子发出恐惧的呻吟声。就在这时,吴万春也哎哟一声醒了过来。 “费、费费费……”他一激灵就站起身来,浑身颤抖,满嘴结巴。 费唐赶紧问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刚才是谁推我下来的?你俩又怎么回事? 吴万春眼珠子一转,开始扯谎,他说费唐是路解放不小心撞到天坑里的,他和萧狼子下意识伸手去拉人,结果自己也掉了下来。 费唐发现,他说这话的时候,萧狼子站在旁边,满脸愕然。 他直接对吴万春说,老吴,你是不是在骗我。 吴万春毕竟是老江湖,他长叹一口气,索性说了实情,把民工们最近又苦又累,心生不满,想分点儿“文物”,又怕被闻牧山和费唐举报的顾虑讲了一遍。 当然,说到最后,他把责任一股脑儿推到了路解放的身上。 “我们也就是想想,但千思万想,也不敢动手害人没想到路解放那畜生一激动,把您给推了下来。我和狼子真的是伸手想去拉您,结果……难兄难弟,啧啧。” “那牧山兄呢?”费唐第一时间,想到的还是朋友。 “凶多吉少吧。”吴万春叹气,“费研究员,咱还是先想办法出去吧。我记得从上边探望的时候,洞里有台阶来着?” 费唐揉着昏昏沉沉的脑袋,说自己也记得。 吴万春指指头上那片阴霾,说,既然有台阶顺下来,那肯定能沿着台阶爬上去,不如咱们找找看。 费唐虽然对亚吐尔村民颇有防备,但如今他们已经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必须同舟共济,才有可能回到地面上去。 三个人开始在偌大的地下寻找台阶。照理说从天坑掉下来,台阶应该就在附近,但费唐清晰记得当时在空中飘了很久,气流吹得他四处摇摆,所以落地之处肯定早就不知何方了。 他们转了一圈,发现脚下的“白毛”其实类似植物,费唐揣摩这是因为地底长期不见日光,所以植物长期进化中也失去了色素,就像溶洞里那种惨白色的鱼类一样。 地下曲曲折折,到处都是石壁石柱,三个人转出白色草坪,发现前面又有几个洞窟,里面同样长满了白色的植物,植物上还垂着沉甸甸的穗子。 费唐没敢动弹,但萧狼子显然饿了,他直接上前,从穗子上掠下一把颗粒来,放进嘴里,大口大口嚼了起来。 费唐刚要想阻止狼子,可吴万春却伸手拦住了他。 “算了,都已经吃了,看看效果吧。” 吴万春看着萧狼子,就像做化学实验等待效果似的。谁知道哑巴不但没有中毒的表现,脸上反而还露出一副惊喜的表情。 “嗷嗷!”他跳跃着,又薅下几个穗子,撮着透明的谷粒塞进嘴里狼吞虎咽起来。 不过,吴万春果然还是谨慎许多,他丝毫没有“尝鲜”的意思,他走过去,拽住萧狼子。萧狼子使劲挣扎着,那谷粒显然口感鲜美,他还想吃…… 吴万春气得连甩狼子几个耳光。哑巴显然怕他,只好依依不舍地离开这个洞窟,开始往别处走去。 三个人跟无头苍蝇似的在地下世界绕来绕去。费唐渐渐发觉到了一些异常,这里虽然不知道深入地下不知多少米,但却没有不见天日的那种寒冷,反而有一种温暖如春的感觉。 这里没有阳光,却有茂盛丰登的谷物。 所以就算闭关而守,这也是个能自给自足的所在。而且费唐还发现,这个巨大的洞穴,其实还有一些人工开凿的痕迹,比如洞穴的穹隆上面,就有不少凸出来的石头,好像极为粗夯的支撑架似的。 他们兜兜转转许久,肚子里也开始咕咕叫了。费唐犹豫半天,他见萧狼子没有异常,所以先掐了一只穗子,捻出颗谷粒尝了尝。那东西果然甜糯鲜美,而且吞进肚子里还有一股暖洋洋的感觉。 吴万春鸡贼得很,他等着两个人吃完之后,这才“开了荤”后来不用说也知道,他眨眼之间变成了老饕,一把将穗子揪下来,揉搓着就直接塞进嘴里。 “梗也能吃!比空心菜还好吃!”他赞叹着说。 三个人饱餐一顿,又喝了石壁上渗出来的泉水,躺在毛茸茸的草坪上,顷刻之间心满意足。 “这个鬼地方,比待在亚吐尔村还舒服啊,咱们上去干嘛呢?干脆定居这里得了!”老吴感慨着说。 可他话音未落,萧狼子突然手脚并用地爬了起来,他一把拖着两人,急匆匆就朝一个石洞拐弯处躲去。 第六百三十九章 费唐(2) 哑巴不能说话,不过感觉灵敏,费唐知道,他肯定察觉到了什么动静。 三人躲到石壁后面,吴万春后背紧紧贴着石头,一动都不敢动。费唐还偶尔伸出脑袋探望一下,果然没过一会儿,他就听到一阵沙沙的声音。 有人正踩着白草,朝这边步行过来! 好奇心让他不由地伸出脑袋,往外面瞥了一眼。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山魈,我被那东西丑陋的样子吓个半死,下意识连退两步,一脚就踩在萧狼子的脚背上。”地狱来客对我们说着。 萧狼子当时惨叫一声,他虽然是哑巴,但只是声带坏掉,嗓子眼还能挤出声来。这一下惊动了来者,费唐感觉那东西如风似电,“唰”的就朝这里袭击过来。 三个人吓得魂飞魄散,拔腿就跑! 好在洞穴九曲回旋,那东西的度施展不开。费唐气喘吁吁,觉得心脏都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吴万春体肥,他跟在后头,边跑边大喊救命。 关键时刻,还是萧狼子精干,他身材虽小,爆也慢,但却像个牛犊子似的,转眼之间就冲到了费唐前头。 后面的山魈穷追不舍,三个人像草原上的羚羊一样逃逃窜窜!山魈显然比他们对洞穴更加熟悉,有好几次它从侧面突然出现,差点儿把老吴给顺手掳了去。 几人眼看将要体力不支,就在这时,费唐忽然看见前头有一扇巨大的石门,石门的下面有条缝隙。缝隙不大,但足能让一个人趴在地上钻进去。 他朝跑在前面的萧狼子大喊一声,使劲指着下面。 萧狼子显然也意识到那条缝,他个子小,动作也敏捷,直接一个鱼跃就滑了进去。 耳听追声已近,费唐也不及多想,几乎连爬带滚钻到门里面。倒是吴万春肚子大,他钻了一半被卡住,哼哼唧唧地求救。费唐低头就看见远处有双蜕着皮的赤脚接近,他跟萧狼子抓住吴万春的胳膊,使劲一用力。 吴胖子出一声惨叫,不过总算安全到了门里面。 费唐这才回身打量石门里的情景,他最先看到的,就是一片无边无际的白光。 那白光很亮,让人只看到眼前茫茫一片,其他景物都难以分辨。但那白光又特别温和,不像太阳光或者电焊光,能灼得人眼酸疼。它的亮度不温不火,而且还有一种真实的暖洋洋的舒适感。 “就像婴儿的时候裹着襁褓,被我娘抱在怀里似的。”地狱来客跟我们解释着,他的脸早就被毁容,也无法读出表情,但我却罕见地从他语气中听出了一丝浪漫轻柔的气息。 经过二十多年餐风沐雨,他肯定特别怀念那时候的感觉吧? 不过,他的声调突然又变成了冷冰冰的石头。 他清清嗓子,继续说:“后来我才明白,大自然还有另一种可能,就像毒蛇和毒菌一样,那些看上去柔美鲜艳的事物,反而正是毒性最强的东西。” 吴万春当时在白光里摸索着,他跟萧狼子推过来一大块石头,使劲把它卡在门口。他艰难地蹲下去,把脑袋低到裤裆前头,往外面看了一眼,吓得赶紧爬起来,说:“好多那东西,都在门外呢!” 费唐一听,也跪在地上,刚往外一看就倒吸了一口凉气。 原来追过来的只有一双脚,而现在门缝外面密密麻麻,站满了一行行要么白兮兮,要么血津津的赤脚! 它们都来了!它们都守在门口! 而他们却被困在石门之后,恐怕再也出不去了! 好在山魈们虽然围在门口,但它们却畏惧这座石门,既没有想从缝隙中钻进来,也没有敲打石门,意图强攻。 三人总算有了片刻安宁。费唐见山魈们不敢硬闯,心里这才一块石头落地。他站起身,开始仔细端详着石门。 他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吴万春和萧狼子推来的那块石头。 因为那不是石头,而是半截石碑! 他急忙跪在地上,查看着石碑上的内容。因为石碑的碑部分已经折断,四处也找不到踪影,但显然下面刻字的正碑部分还在,碑文虽然漫漶,但依然能辨出几个巴掌大的文字来。 地狱来客站在那里,一字一顿念着。 “……摩诃……保……隗公……合……能认出来的,就是这六个字。” “有唐摩诃大萨保隗公讳子合!”我不禁脱口而出! “你们是从隗家老宅的地窖里看到的吧?我也见过那幅画像。”地狱来客说道。 “隗家到底跟西夜国有什么关系?他们真的是国师的后代吗?”我连忙问。 地狱来客鼻子里哼出两道冷气。 “你们没看过那本贝叶书,就不要以讹传讹。” “什么意思?”我一愣,又追问道。 沈喻却轻轻抬手,她拍拍我肩膀,说:“先让费研究员把事情讲完。” 地狱来客又出一声冷笑。 “那我就继续说了,反正在那片白光里,我们再也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 地下世界虽有乾坤,但无日月。三人在门后躲避,山魈们在门外驻守,费唐、吴万春和萧狼子虽说处境暂时安全,但时间既久,他们的肚子已经瘪了。 人在一片黑暗中固然会觉得阴森恐怖,但在无尽光明里也会心神不宁。 所以三个人一直固守在大门之后,没敢进入白光深处,但门口并没有食物,如今饥饿成了他们最大的敌人,三人即使不想探索,也得去找食物。 萧狼子依然在前,吴万春跟在最后,三个人被迫迤逦着走进白光。他们肚子扁扁,头昏眼花,走了很久之后,现这白光之内,只有白光。 别说吃的,转了半天,连光源都没有找到。 吴万春虽然体肥,但是能量消耗也大。不过他还有力气哼哼唧唧地叫唤,费唐和狼子连叫唤的力气都没有了。他们在白光里艰难地一步步挪动着,最后浑身虚汗,连站都站不稳了。 费唐晕倒在地上,他头昏眼花,只觉得天地都颠倒了过来。在迷茫混乱之中,他看到萧狼子朝白光中一团模模糊糊的红光爬了过去…… 第六百四十章 费唐(3) 费唐以为这只是梦,或者是临死之前的幻觉,甚至是死亡之后的情景。 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有一种感觉,觉得那团红光就是自己的归宿。莫非,这就是灵魂最后的归墟吗? 他屈起胳膊,强撑着身体,也像萧狼子那样,一寸一寸朝红光匍匐过去。 地上平滑得就像镜面,费唐觉得匍匐起来根本不费力气,就像物理学课本里假设的那种无摩擦力的理想状态一样。 他爬着爬着,发现胖乎乎的吴万春也从侧面匍匐过来。他移动着笨重的身体,像插队似的挤在了费唐的前头。 三个人都没有说话——萧狼子在前,吴万春在中间,费唐殿后,他们就像洄游繁殖的鱼类,用尽最后一丝力气逆水而上。 费唐望见萧狼子接近了红光,他此时也看到了红光里的真实面目。 那是一朵温暖灿烂的红莲花。 莲花是最古老的植物活化石,没有人类之前,地球上就已经有了莲花。那朵莲花颜色温红,而且花瓣繁多,看上去是重台莲种。 它散发着不可意会、只能言传的魔力,这魔力吸引着大家忘记饥饿、疲劳、忧伤、悲愤,忘记餍足、安逸、快乐、兴奋,忘记本我,忘记他人,忘记天地万物,忘记日月星辰…… 越靠近红莲,费唐觉得自己越有力量,他已经感受不到辘辘饥肠,他看到萧狼子、吴万春也次第站了起来,他们伸直了胳膊,微闭着双眼,像港片里的僵尸似的朝红莲跳跃着。 也就是这一刹那,费唐忽然察觉出了一丝不对! 这绝对不是真善的力量,因为至真至善的东西,绝对不会让人像丢掉灵魂似的盲目景从! 他想大声疾呼,叫住最接近红莲的萧狼子,但一切都已经晚了,萧狼子突然浑身颤抖起来,一片刺眼的光亮将他罩住,他变成了光芒中的一个黑影。 费唐听到他在里头发出阵阵哀嚎,影子也像放在炉火上的干粉条一样,以各种形状扭曲挣扎着。 救我!万春哥,救我! 费哥,救我! 这个哑巴居然喊出话来!那声音缥缈、浮动,犹如无形的云朵,又好似无根的浮萍。 费唐看见吴万春被惊醒了,他张开眼睛,看着眼前的一幕,惊吓得下巴都要掉了下来。 就在转瞬之间,吴万春挪动着肥胖的身体,他转过身去,掉头就跑! 费唐也恍然惊醒,他发现前面根本没有什么红莲,只有一团能致人闪盲的光芒,而萧狼子正在其中哀哀哭嚎。 他看到萧狼子的一只手从白光里伸出来,他一咬牙冲过去,抓起萧狼子的那只手就往外面拽着! 但就在他的手握住萧狼子手的那一刹那,他看到巨大的电花在两人之间闪烁着,整个白光世界突然迸发出巨大的能量和声音,海啸一样的冲击波迎面拍过来,他就像一片渺小的树叶,卷进惊涛骇浪,一个又一个浪头朝他迎面打来,他再次彻底失去了意识。 等费唐再度恢复知觉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正躺在一片灰烬之中,嘴巴里干得厉害。 他一骨碌爬起来,发现这不是灰烬,而是干枯到灰黑色的野草。 他还躺在洞窟里面,但身下已经不是毛茸茸、暖融融的白草,而是硬邦邦的枯槁草梗,他这才回忆起刚才的经历。 也许是他和萧狼子触动了什么机关,整个地下世界好像已经毁灭了——生机消失,死神降临,无论是吴万春和萧狼子,还是丑陋的山魈,都不见踪影。 费唐抬起头,他看到头顶上有一块巴掌大小的蓝色石头,那石头闪着幽幽的光。他使劲揉揉眼睛,发现那并不是石头,而是井底之上的天空。 他现在所处的空间,目测也有几百个平方,天空投影到视网膜上,却只让人感觉到是小小的一团。所以按照比例来推断,这里肯定是极深极深的地下。 他已经成了井底之蛙,而且地下世界的生机已经全毁,他也没有能耐从垂直的井壁上攀爬出去,所以,如今他只能死在这里了吧? 他正在暗自神伤,忽然听到洞穴深处的黑暗里又传出阵阵声音。 那不是脚步声,而是吞食东西的唼喋声。 他早就饥火烧肠,所以跟食物相关的一切东西,此时都能将他吸引过去。 费唐扶着石壁,循着声音,闻着香味,一步一挨地朝黑暗中走去。走着走着,他便惊讶地发现,自己的眼睛居然能适应黑暗,能看清黑暗中的一切。 但是,很快,他便憎恶自己拥有了这种不该有的能力。 因为他看到了永世不想看到的景象。 他看到前面的地上躺着一头死去的骆驼。 他看到骆驼的旁边有一个冰凉的石案。 他看到石案周围,有几个丑陋的山魈在忙忙碌碌。 他看到石案上躺着一具尸体,而那具尸体他无论如何也能认出来。 那是他的队长,他的伙伴,他的良师,他的挚友。 那是闻牧山的尸体,它浑身是血,两条小腿往外撇成了九十度——它们已经被折断了。 而那几只山魈,它们像恶心的虫子一样凑近已经死去的闻牧山,它们伸出爪子,用锋利的指甲割开闻牧山的皮肤,然后一厘米一厘米的,小心翼翼地往下撕着…… 后来每次想起那幅情景,费唐就会无比痛恨自己的软弱! 他想冲过去,想把好友的尸体抢回来。 但他的腿软得像面条一样拾掇不起来,不止双腿如此,他的嗓子就像被石头塞住一样,连呼吸都不敢发出声音! 他怕了,他眼睁睁看着山魈们举起人类的皮肤,像欣赏艺术品一样摩挲着,有只山魈甚至伸出舌头,舔舐着皮肤上残留的血迹…… 他觉得整个人都要崩溃了。他再也站不住了,瘫倒在石头背后。他觉得腿上热乎乎的,那可能是自己被吓得失禁的小便。 这是魔鬼的洞穴,那些丑陋的东西都是魔鬼…… 他想起来,前几天在地面时曾经出土一本贝叶串起来的古书。闻牧山把古书拿给他看,他当时忙忙碌碌,只是翻了一些,书便被闻牧山拿走了。 但就在那几页书里,他看到了一段话。 “莫罗罗众,吾神吾徒。好啖人肉,喜器人骨。灭十恶以奉神,开须臾纳万古……” 第六百四十一章 费唐(4) 从那一刻起,好友的惨死、山魈的残暴,还有自己临危的懦弱就永远烙印在了费唐的脑海之中。 它们是一群魔鬼,它们潜藏在地底下,它们生活在黑暗里,它们食人寝骨,它们以杀戮为乐事。 费唐不想死在深井里,他在洞窟中躲避着山魈,寻找着出口,在一个满天星斗的深夜,他终于找到了一个蜿蜒而上,直通“天际”的石阶。 他趁着夜色,沿着断断续续的石阶,或是登爬,或是攀援,终于在天亮之前爬到了地面。他发现外面的西夜遗址又被沙丘掩埋,旁边的几个小绿洲也已经消失。 他看着太阳,判断出方位,摸索回了营地那里,但发现营地已经空了。所有的人已经不在,所有的文物也被搬走,残留的几顶帐篷也已经坍塌毁坏——他不知道的是,那时警方其实早就寻到了这里,并作出了闻牧山夫妇携宝逃亡的初步判断。 费唐在砂砾里苦苦翻找着,他发现了两块肉干,一个还有半口水的绿水壶,以及一堆零零散散,被吹落远处古代书籍,还有最近考古的一些随手笔记。至于那本珍贵的贝叶古书已经找不到了——他只记得上面的部分内容。 太阳朝西边坠下,他扯了一块帐篷,做了一个简易的包袱,把找到的东西背在身上。他朝西方赶路,因为要想走出沙漠,西边是最近的能寻到人居的地方。 他没有指南针,只能沿着一个方向长行不辍。他继续走了七个昼夜,他惊诧于自己的体力,就在第八天他几乎精疲力竭的时候,他隐隐约约望见了一排高耸入云的杨树。杨树的叶子已经开始泛黄,它们在晴朗的天空下猎猎响着。 杨树的旁边有一间小土屋,费唐扣门,但里面无人应答。他轻轻推门进去,发现这只是一个临时休憩的地方,窗户都被土坯垒上,屋里黑乎乎的。 这里的人大概出去了,费唐在屋里寻到半桶清水,还有半个香喷喷的烤馕。他狼吞虎咽吃了起来,但不知为什么,那烤馕的面粉味让他阵阵恶心。 他冲出屋子,正在不停呕吐的时候,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带着狗,赶着三只羊从这里路过。 费唐抬起头来,但当那孩子见到他的脸时,突然大叫一声,拔腿就跑。他冲过去解释,想告诉孩子,自己不是强盗,只是一个落魄的考古队研究员。但那孩子跑得飞快,眨眼就在一片尘土中不见了踪影。 费唐无奈地摇摇头,就在这时,他突然发现一件奇怪的事。 那三只羊、一条狗正死死盯着他,它们咩咩、呜呜地小声叫着,但腿明显打着哆嗦,连一动都不敢动。 不知道为什么,一种对食物的渴求,突然就从他的心底萌生了出来。费唐大踏步走过去,他一把按住一只老羊,然后咔嚓一声就折断了它的脖颈。 至于后来的事,费唐说连自己都记不清了。当他重新恢复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坐在路边,抱着一只被剥皮的羊,大口大口吞食着生肉。 他惊慌失措,吓得一把将那只死羊抛开。他衣服已被羊血染红,浑身透着一股膻臊味儿,他连滚带爬地站起来,想跑进屋子,找点水洗刷一下。 他把半桶水从黑乎乎的屋里拎出来,就在他低头取水的那一刹那,他发现水里有一只“山魈”在望着自己。 费唐吓得急忙回头,他发现背后一无所有。这时,远处的土路上传来一阵喧哗,那个放羊倌孩子带着十几个人,他们拿着镰刀、叉子、铁锹正朝这里冲过来。 “就是那只鬼!妖怪!”他们不敢靠近费唐,远远举着农具,对着他喊叫着。 费唐又走到水桶边,他把目光望向桶里,这次他才明白,原来那张山魈的脸,就是自己的脸。 他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自己怎么会变成了魔鬼?!难道是那白光将自己灼烧毁容了?但为什么自己居然开始茹毛饮血?! 远处赶来的村民越来越多,他们开始步步逼近这里,现在已经没有时间容费唐再惊诧犹疑了。望着那些既恐惧又愤怒的面孔,费唐只能像只丧家之犬一样,仓皇地逃离了这个院子。 他带着这张面孔,已经不能再贸然西行了,他只好掉转方向,返回茫茫大漠,朝流沙深处不停奔跑着。 他已经无路可走,他已经无法再返回县城,返回北京,返回人类社会了。 后来的一段时间,他数次想结束自己的生命,但都失败了。他躺在沙漠,仰望星空的时候,他想,一定要找件事做,有事做才能忍耐下去。 …… 地狱来客说到这里停了下来,他的嗓子眼仿佛被堵住了似的。 “后来,我人生的全部意义,就是要跟那群魔鬼死磕到底。我又回到了西夜遗址,我变丑之后,已经有了超乎常人的体力、耐力和心力,我在附近找了一小块绿洲,在那里安顿下来,一边监视西夜城的山魈,一边研究那些资料。 “唐朝初年的西夜国历史渐渐在我头脑中构建起来,西夜国当时祆教盛行,佛寺也多。西夜王族曾经被任命为丝绸南路上的祆教总管,也就是萨保一职。 “但在贞观末期,西夜国抛弃佛祆,改宗莫罗,老西夜国王被废黜,王女与国师婚媾,所以生下来的王子便成了巫政一体的头目。 “西夜国被围困时,国师带领王女潜入地下,后来风沙掩埋,国人不复外出,因为红莲的魔力,他们一直在地下代代繁衍死去,一直生存到现在。” 我忍不住打断了地狱来客的话。 “不对,如果西夜国人都变成山魈,生活在地下的话,那河西走廊元峁山、北塬山的隗家和闻家人又是怎么出来的?他们绝对不是亡国之前就被派驻在那里了,因为灭国之时,王巫刚通婚不久,哪有那么多成年的王巫后代被派去瞭望呢?” 地狱来客依旧语调冰冷地说:“西夜国人不是不能钻出沙丘,只是他们不想出去罢了。” “怎么可能?什么人会情愿生活在那不见天日的地方?” 第六百四十二章 前因后果 地狱来客冷漠地瞥我一眼,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 他继续说着。 “一九九三年,当我们三个人掉落那个长满白草、谷穗的地下世界的时候,我清清楚楚记得老吴说过一句话。他说那里冬暖夏凉,物产丰富,没有风沙,比亚吐尔村要强上百倍。 “你们别忘了,吴万春可是在二十世纪末说出这种话的,在二十世纪之前,人类一直生活在游牧、农耕时代,甚至长期刀耕火种,每年都有青黄不接的时候,能顿顿吃饱简直就是奢望。 “你们也别忘了,西域这里,从历史上,这里就物产贫瘠,气候恶劣,干戈不断,唐朝初年的时候,唐军和突厥在西域地区频繁争夺,南部的吐蕃也对这群城邦小国虎视眈眈。 “在那个时候,老百姓要找到一个像地下世界那样的归宿,那简直就像上天堂一样——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伊甸园,他们怎么舍得离开那里,回到风沙肆虐、缺吃少穿的地面世界呢?” 地狱来客的一番话,让我恍然大悟。 没错,人类有史以来,所梦想的天堂就是吃饱穿暖,毫无纷争。西夜国在沙漠腹地,就算进入二十世纪之后,周围目力所及仍然是一片荒漠,面对这没有生命的世界,他们怎么舍得离开地下那小小的安乐窝呢? 我刚要再问,却被沈喻揪了一把衣角。她给我递个眼色,我顿时会意——地狱来客谈兴正浓,我又何苦用问题去打断他呢? 他继续说着:“西夜国有一群魔鬼似的山魈,他们要不停挖掘、移平沙丘,也不算艰难之事,但一般的国人都不愿外出涉险,所以元峁山、北塬山的两批人,其实都是王巫一族的后裔。他们是西夜国人的保护者,既是贵族,也是兵将。 “当年柴哲威撤军之后,仍然在呼犍谷城附近建立了烽燧岗哨,监视西夜人。所以后来西夜国也派出斥候,远赴河西,瞭望中原,防止唐军归来,其实他们没有侵扰东方的意思,只是为了保住地下世界那片‘天堂’而已。” “那后来,他们为什么来到魏阳?” 地狱来客出了一阵神秘的笑声。 “西夜国为什么会有一个地下天堂,都是因为有‘红莲’源源不绝,提供能量。但很可惜,一千三百年后,红莲的能量将要耗尽,所以山魈们才举族内迁,在奇怪力量的召唤下,阴差阳错地来到了这里,开始了‘再造天堂’的过程。” “再造天堂?”我惊诧万分,“你是说,无脸男们来到魏阳,就是为了在这里的地下再造一个同样的世界吗?” “没错,鹿丘王墓你也去过吧?”地狱来客问道。 “你知道鹿丘王墓的事儿?”我惊讶地反问。 地狱来客不屑地笑了。 “我已经变成了这个鬼样子,死也死不了,活也活不好,连觉都不想睡,整天就在这个城市里游荡,寻找着山魈们的踪迹,所有风吹草动都瞒不过我的眼睛。 “娘娘庙那条线,我一早就盯上了,吴万春和萧狼子变成灰我都认得出来。但我没有想到,山魈对他们也很感兴趣。 “找到鹿丘王墓的时候,我还以为山魈会把那里据为基地。不过我显然想多了,他们只是想杀掉两个人,夺回隗家世代保存的三颗红莲子罢了。” “红莲子?就是隗老鲲的三颗明珠吗?”我问。 “要不然呢?” “魏阳地下,难道也有像呼犍谷城一样的空间吗?”沈喻此时忍不住问。 “谁知道?反正我还没有现,山魈们也没有。”地狱来客解释说,“不过,他们正在搞那种召唤莫罗的仪式啊。” “就是十恶?一千多年前的西夜国人,也是搞的十恶仪式吗?” “没错,贝叶上的《西夜古书》写得明明白白,‘灭十恶以奉神,开须臾纳万古’。只不过,一千三百年的西夜国根本不问青红皂白,见人就杀。 “他们认为只要不信莫罗的人,必定心中有恶,他们相信正是因为杀人如麻,树立巨像,神灵才赐给他们一片地下伊甸园。 “所以,一千三百年后,他们找到了神灵的应许之地魏阳,试图又通过杀戮来召唤莫罗,给他们再造一个永远的地下天堂。 “只不过,经过一千三百年的精研教义,他们明白了‘十恶’仪式其实根本不要杀那么多人,费那么大劲——你们看,这才杀了几个人,天空就开始异象频出,而且地下世界的入口都已经出现了……” “地下世界的入口,就是天坑吧?” “没错,而且这一次,是比西夜更大规模的天坑——《古书》里没有说错,莫罗是可以被召唤降临的,祂将赐给山魈们红莲,与他们一起统治人间……” 说这些话的时候,地狱来客一直凝望窗外,他语气越来越沉重。 “彼之天堂,我之地狱。决不能让这些魔鬼再造人间地狱!” “可是,一千年前的地面,跟地下那个世界没法比,但一千年后的地面,已经比地下强上百倍了啊!他们何苦非要执着于再造一个呢?” 地狱来客转过身,他把半遮住自己脸的黑布揭下来。 那张脸露着淡红色的血肉,五官都已经残缺模糊,我甚至根本就不敢直视他。 “言先生,你觉得我这张脸能在这个世界立足吗?萧狼子那张脸可以吗?那群魔鬼似的山魈可以吗?我们丑陋不堪,茹毛饮血,能见容于这个光怪6离、忙忙碌碌的世界吗?你们究竟会把我们当成怪物,还是当作敌人,或者是当作奴隶呢? “如果我在这个世界忍受歧视、虐待、敌对,如果我在这里找不到自己的位置,那我肯定向往一个能自己掌控的世界啊!魔鬼之所以成为魔鬼,不就是因为自己不能被天堂接纳吗?” “那聂晴呢?她又是什么人?山魈们为什么非要寻回隗赞鑫,那个鱼脸男孩真的能为召唤莫罗提供帮助吗?” 地狱来客笑了,他光秃秃的嘴唇外翻着,牙龈上的肉床毕露。他重新用黑布蒙上了半边脸,说:“那个聂晴,只是魈人团的头目而已,只有隗赞鑫,才是血统纯正的王巫后代。 “不过我要提醒你,警方根本无法那样简单地抓到聂晴,她进入警局,肯定另有目的,你们要好自为之。” 第六百四十三章 芦桥集会(1) 地狱来客的一番话让我立刻惴惴不安起来,既然聂晴是故意被抓进特别组的,那么她肯定包藏祸心,会对林瑛等人不利。可是现在林瑛已经怀疑沈喻,我俩又是在警方的监视下逃出来的,想必此时已经成了被通缉的人物。 刚才逃出来的时候,因为怕被定位,我和沈喻都把电子产品留在了家里。现在我究竟该怎么把信息传递给林瑛,又不让她现踪迹呢? 沈喻显然看出了我的心思,她拍拍我手背,然后又递了个眼色,示意我稍安勿躁。 她装作不动声色地问:“那个聂晴说自己有icpo的身份,这又怎么解释?” “沈小姐,你们普通人只拥有一个人生的长度,而山魈那种东西,拥有的则是二十个人生的长度,只要它们乐意,它们甚至可以在你出生之前就开始布局——多花几十年时间,熬一个真实身份,对它们来说又算什么呢? “话说回来,国际刑警组织也不是没有黑历史,当初第三帝国的时候,他们不也被纳入过盖世太保,为希特勒服务吗?” 他说话依然话里带刺,不过,我却对他的话并不苟同。 “要是几十年前就布局的话,那聂晴为什么长得不丑,而且到现在还能保持年轻?”我问。 地狱来客显然不屑回答,他只是冷笑一声,开始反问:“言先生,像你这么软心软肺的人,但凡有个美女都会打动你吧?” ——他这一句话气得我差点儿躺下,说话阴阳怪气也就算了,居然还当着沈喻的面挑拨! 沈喻顿时恶狠狠瞪我一眼,地狱来客得意洋洋地看我一眼,继续说:“这么简单的事,还是等着你自己现吧!” 沈喻见他已经讲得意兴阑珊,这才把自己的问题抛了出来。 “费研究员,请问山魈知道你的存在吗?” “当然知道,但是我跟它们已经近乎同类,他们很难弄死我。” “山魈也有弱点啊,它们的弱点就是心脏吧。你一直给它们捣乱,它们就不烦你?就不想集体围剿你?弄死你?” 地狱来客哼哼着,他大概不想直面这个问题。 “它们……那个……” “是因为你单枪匹马,根本形不成威胁。你打不过就跑,而它们事务繁重,最后就对你放任自流,索性懒得睬你了,对不对? “所以你才想找个傀儡,替你组织一个‘科学会’,想利用恐慌,煽动更多的人追随你对抗山魈,这就是你的目的吧?” “你怎么能这样说我,你凭什么否定我的力量?我的目的是组织起善良的人,来拯救这个城市!拯救世界!你们两个脑袋被碎片扎过的人,怎么能理解我的苦心!怎么能看透我的这局大棋!”地狱来客终于焦躁起来,他跺着脚,上蹿下跳着喊道。 我恨不能给沈喻鼓掌,因为被地狱来客冷嘲热讽了这么久,她终于帮我出了一口恶气。 不过,沈喻点到为止,明显没有进一步挑衅、让事态上升的意思。 其实她对时机的把控也很有意思,刚才地狱来客滔滔不绝的时候,她甚至连问题都不问,连声都不吭,等他竹筒倒豆子,把自己知晓的前因后果全部讲完,她才黄鼠狼掀门帘露一小手,也算是警告地狱来客——老娘也不是吃素的。 其实我还有不少问题,比如什么是空间碎片,地狱来客又是怎么知道的?他知不知道沈喻分身的事情,知不知道华鬘就是阿修罗公主等等。 这些他虽然没有讲,但他也明显没有对我们过于防备。 他为什么会费劲救我俩出来?是看我们被警方怀疑,索性延揽我们加入“科学会”吗?还是知道我们这些被玻璃碴子扎过的人身上带着异能,想控制我们,利用我们呢? 我一向愿意以人度己,别人怎么待我,我便怎么待人。既然林瑛现了华鬘的状态,警方开始怀疑、软禁沈喻,那暂时来说,我们还是保持自由行动,不被特别组“捕获”为好。 何况我们本来就想观察“科学会”的所为,这样危急之时,我们还能从侧面协助警方,控制局势。 现在时间已近九点半,地狱来客不声不响地打开会议室的几块屏幕,在某个社交软件上,许多好事的人们正在从不同角度直播着芦桥公园里的场景。 警方还是行动了。 他们已经提前封锁了公园的几个入口,我看到许多人穿着白色短袖,上面都印着“科学会”的字样。他们聚集在门口,不停地呐喊着,抗议着。 “我们要进去!现在是万众一心、拯救这个城市的时候!” “满城都是山魈,为什么不去杀它们,反倒来阻止老百姓!” “有本事去杀无脸男啊!” “我老家半个村子都掉进天坑里了!你们不想办法阻止魔鬼,还来限制普通人吗!” “到底谁跟谁是一伙的?咱们都是人啊,人要团结起来,对抗魔鬼!” 这群白衣服的人越来越多,从屏幕上看,芦桥公园每个门口都有几百人在聚集着。 特别组的队员们也满头大汗,他们拿着喇叭,声嘶力竭,不停做着劝说工作。 “市民们,父老乡亲们!跟恶势力对抗,是我们专业人员的工作,我们是来保护你们的,不是让你们暴露在危险面前的!无脸男组织的那些怪物,行动迅,力量巨大,手段凶狠……你们手无寸铁,不是他们的对手……” “废物,都是废物!”地狱来客盯着屏幕,冷酷无情地点评道。 “这些人的白短袖,都是你们出去的?”沈喻在他身后问道。 我明白沈喻的意思,她是想探探“科学会”如今的组织能力。 谁知道地狱来客嗤笑一声。 “谁他妈有时间和精力去搞这些形式主义,这都是这群人自搞来的‘战袍’——两边都是废物,都什么时候了,还磨磨唧唧地在这里废话,跟他妈谈恋爱似的——不行,老子还得找人给他们加把火!” 他站起身来,拿过一个老旧的2g手机,不停打着字,似乎是在传送信息。 沈喻装作无意,偷偷瞥了一眼。地狱来客好像根本没有现,他飞快打完字,然后将那个老旧的手机收进口袋里。 第六百四十四章 芦桥集会(2) 等着吧,马上就有好戏看了。地狱来客发出幸灾乐祸的笑声。 我无名火起,拍着桌子质问道:好戏?!什么好戏!你知不知道,搞不好组织这个‘科学会’才中了无脸男的圈套! 他看我焦躁,不以为然地说:圈套?我难道会中那群畜生的圈套? 你们那套跟邪教似的说辞,跟‘十恶’里面的‘邪见’有什么区别!别忘了,如果‘十恶’仪式真的能召唤出地下天堂,那么这个仪式只剩下最后一步,就是把‘邪见’者杀死,当成最后的祭品了! 我越说越激动,不过还是沈喻走过来,她把双手放在我肩上,示意我稍安勿躁。 他这不是为了救人,而是拉人垫背啊!我指着地狱来客,提醒沈喻道。 沈喻动动嘴唇,刚想要说什么,就听屏幕里面传来一片嘈杂声。 我和她都惊了,因为就在转瞬之间,整个芦桥公园门口突然冒出了无数人。 没错,他们都穿着白衣服,但那些衣服显然不是特殊订制的,上面也没有科学会的印花!我看到一个六七十岁的大爷,他身上是件不合身的白衬衣,衬衫已经发旧泛黄,他脸色沧桑,卷起袖子,不停挥着粗糙的手,在人群中大喊着什么。 他肯定是个体力工作者,这件白衬衫估计还是多年前物品。他大概也是受了科学会蛊惑,从衣柜深处翻出这件白衣,然后穿上它,跑过来参加这个集会。 刚才那些穿着印花t恤的人,应该还是科学会的组织者,而现在冲上来的这群白衣人,才是真真正正的普通百姓。 在天塌地陷的时候,他们没有退却,他们也想尽一份力来保护这座城市,保护这片祖辈生活的土地。 他们空有一腔热血,空有一片热心,但这种热情,这种力量却无法宣泄。 地狱来客显然已经摸透了普通人的情绪,他只需要给这些满怀自救之心的普通人找一个名义,寻一个情绪出口,就能轻而易举地将他们煽动起来。 我看到无数普通市民从四面八方涌过来,他们密密麻麻,他们人山人海,大门口前的空地早就无法容纳他们,门口两边的马路也没有了立足之地。 他们站上草坪,他们爬上栏杆,他们开始不在乎门口的封锁,他们齐心协力,自己搭起人梯,攀进公园的围墙;他们里应外合,喊着号子,顷刻之间就把铁围栏拆个干干净净;他们似乎还有用不完的力气,一时间不知从哪里找来许多工具,他们挖着围墙的根基,然后千万人站在外面,齐声吼着。 一,二,三! 屏幕上扬起阵阵灰尘,芦桥公园绵延几公里的围墙一节节轰然倒塌,就像触发机关的多米诺骨牌似的。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声。几万人踩着围墙围栏的废墟,嗷嗷叫着冲进芦桥公园,他们踩着草坪,绕过湿地,冲过特别组拉起的人墙和包围顾一切地朝公园里万座草坪涌过去。 汪洋大海啊,汪洋大海!地狱来客显然也被这壮观的景象震撼到了,他嗓音颤动,不停拍着桌子,大声赞叹着。 我霍地站起身来。 不行!我们也要赶紧去现场! 我拉起沈喻,大踏步朝会议室的门口走去,但刚拉开门口,我就惊呆了。 因为不知什么时候,走廊里已经站满了密密麻麻的人,他们一个个手持铁器,满脸杀气地看着我们。 我忽然明白了地狱来客的用意! 他的目的根本不是把我们救出来,带我们去参加芦桥公园的集会。他是想从特别组手里把我俩抢夺过来,然后由他来软禁我们,控制我们! 地狱来客口口声声把山魈唤作魔鬼,没错,山魈的确滥杀无辜,但已经被仇恨蒙心的费唐却煽动无辜百姓,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工具和人质,他才是更恶的人! 我不是圣母,但也不是社会达尔文主义者。费唐的遭遇的确让人同情,但如今看到他吹着冷气,坐在会议室里,看着无数炮灰在前面冲锋陷阵,那副稳坐钓鱼台的样子真叫人阵阵恶心。 两位,进屋来吧,反正你们也出不去了,不如安安心心坐在这里看一出好戏! 会议室的屋门完全推开,地狱来客哈哈大笑。望着屏幕上汹涌的人潮,他的兴奋点也被彻底撩了起来。 诸位,想想吧!一千三百多年前,西夜国的山魈军团凶猛残暴,横行沙南,但万名唐军围城,他们顷刻间就丧失了斗志,像缩头乌龟一样遁入地下不敢出来。如今你们抬眼看看,咱们魏阳城愤怒的民众何止万人! 嗬!嗬!守在楼道里那些科学会信众们也举着铁器,他们群情激昂,高呼号子。 也就在同时,屏幕中芦桥公园的场景也起来。 会长!会长! 我听到阵阵呼声。 会长!会长! 我看到聚集的人群闪出一条通道。十来个彪形大汉走在前面,他们穿着白短袖,簇拥着一个中等身材的人走过来。 没错,就是那个一出生就抢走我名字的堂兄。 他显然被这场面震撼到,晕头晕脑地麻木向前,大概是旁边有保镖提醒,他十分不自然地伸出手,朝越来越稠密的人群挥舞着。 欢呼声越来越大,无数会员都冲过去,他们欢呼雀跃,他们热泪盈眶,他们纷纷伸出双手,想握住堂兄的手。堂兄的胳膊被一下又一下地抻直落下,他脸上的表情扭曲而怪异,那其中恐怕有太多滋味——痛苦?惶恐?紧张?或是兴奋? 地狱来客坐在会议室里,他得意地看着屏幕——没错,堂兄虽然是名义上的会长,但他只是地狱来客的一个傀儡,或者一件作品吧? 倘若没有他,堂兄应该还坐在那个狭小闷热的斗室里,穿着大裤衩,喝着冰镇可乐,唆着方便面,拽着一台老旧的笔记本电脑码字吧? 而今星移斗转,他已被芸芸众生拥在中央,千万人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从他的神情来看,他满脸愕然,眼前的状况完全超越了他的想象,他莫名惊诧,他进退失据。 但随着一波又一波的人浪涌上来,随着一波又一波的声浪响起来,他逐渐适应了这种节奏,他慢慢放松,四肢不再僵硬,挥手也开始自然。他甚至开始振动双臂,试图朝人群传递出自己的能量 第六百四十五章 芦桥集会(3) 我看到特别组的人已经被隔开,他们穿着制服,举着防爆盾牌,进退两难,束手无措。77dus 他们想冲到前头,阻止人群聚集,但却被人们一个个推搡到了外围。他们想跳起来,想追上去,但人实在太多了,千万人的力量汇聚成一条河流,他们朝一个方向流动着,就像无法阻止的滔滔洪流。 直升机来了,它们在空中嗡嗡响着盘桓,有人在空中用扩音喇叭喊话,但那微不足道的声音很快就淹没在下面振奋的声浪里。 就在一片喧闹声中,我看到堂兄在簇拥中被保镖架了起来,他自信而且激昂地挥着手,沿着石阶层层攀登,最后终于来到草坪正西面的音乐台上。 芦桥公园这片草坪,每年春天都会组织音乐节,所以特地搭了这么一个石混结构的台子。去年音乐节的时候,我曾陪沈喻去过一次。当时唱歌的是一个非著名歌手,人不出名,歌也小众,听者更是寥寥。 我俩在舞台下面盘膝而坐,夜半晴空,草香馨柔,她弹着吉他,侧面朝着台下,慢条斯理地哼唱着。 “月亮落入酒杯里,花朵开在潮水里,乌云飘到睡梦里,行人走进沙漠里……” 但此时此刻,台上的主角已经换人,台下的听众也成山成海。 保镖们好像都训练有素,他们守住四个台角,又在堂兄的后边与左右站定。 音乐台后面,不知谁放了两个巨大的音箱。一个人在欢呼声中冲上台去,将一只麦克风递到堂兄手里。 无数人掏出手机,冲着他一阵拍照。他显然有些惊慌,不过很快也稳住了阵脚。 他清了清嗓子,这声音被麦克风骤然放大,连他自己也被吓了一跳。 台下的人顿时安静下来。 堂兄把麦克风凑近嘴边,他试了一下,忽然开口高喊起来。 “科学至上!科学至上!科学至上!” 台上一阵山呼海啸,我坐在屏幕前面,尴尬得简直无以复加。 但堂兄望着欢呼雀跃的人群,显然没有觉察到任何尴尬如果在安宁的时刻,他这样在大庭广众前振臂高呼,肯定直接被认定是疯子。 可是,现在情势变了,他面对的,是一群比他还要疯狂的人。他们面对天地异象,无所适从,发自内心地期望能有人站出来,给他们信心,给他们一个能够努力下去的理由。 疯狂的情绪比瘟疫还容易传播,堂兄显然也被感染了,这大概激发出了他潜藏的出口成章的才能 “什么山魈,什么莫罗,什么魑魅魍魉,什么鬼祟妖魔,千万年来,统治这个世界的是你、是我!而不是那些从天而降的六道修罗!……” 他停顿了一下,台下再次迸发出一阵巨大的欢呼声。 “还挺合辙押韵的。”沈喻揶揄着说。 地狱来客洋洋自得:“我千挑万选捡出来的人,岂能看错?” 堂兄继续站在音乐会上,他开始娓娓道来,时而激情呐喊,时而语重心长,时而催人泪下,时而喷爹骂娘。 台下听众们的情绪被他彻底操弄起来,他们哭着、喊着、闹着、唱着,声浪和情绪的潮水疯狂地涌起来,又愤懑地拍下去而那些情绪的低谷,反而是为了更高的反弹。 “想不到,平时感觉那么猥琐的一个人,现在居然还有这能耐?”沈喻都咋舌道。 “因时而异,就那场景,我上台比他还能喷!”我不服气地说。 不过,堂兄的一番话,彻底把听众的信心给鼓舞了起来,他们情绪爆棚地大喊着,恨不能立刻就冲进无脸男的巢穴,与他们直接开战! “血肉之躯不足惜!以后千秋万代,都会记住这一天,都会记住这座城,都会记住这群人,都会记住你和我!”堂兄继续在台上嗷嗷叫着。 “杀光山魈!屠灭修罗!保我魏阳,永世安康!”他挥舞着右拳,继续鼓动着情绪。 此时此刻,我恨不能自己就在现场,恨不能立马冲上台去,重重赏他一个耳光,然后啐他一口,骂他个狗血喷头。 “你个傻逼,居然鼓动老百姓以身犯险,不知道山魈是群杀人不眨眼的东西嘛?!” 可是,虽然我不在台下,但随着晃动的镜头,我却发现几个人钻过重重人浪,终于挤到了台下。 我心里一动,赶紧朝屏幕迈近几步。 这些都是特别组的人,每个人我都认识! 我看到了大长腿余以清,看到了鼻涕虫施鲢,还看到了特别组的何能当、苏大红,他们都是武警支队的领导。 我还看到模模糊糊的远处,有个好似林瑛的人从音乐台的左侧挤进来很快,整个音乐台下第一排群众,都变成了特别组的成员。 看来林瑛他们果然做好了准备,虽说穿着制服的组员被挡在了外面,但穿着便衣的却混了进来。 他们面对的人,就是背着手站在台阶四周的警戒队,以及在台上肃立、保护堂兄的壮汉保镖。不论如何,只要他们站在前排,那局面就不可能完全失控。 我轻轻用脚尖踢了一下沈喻,示意她抬头看屏幕上。 她当然比我更早就发现了端倪,我见她嘴角露出一丝笑容。我紧张地看看地狱来客,因为怕他也认出这些人来毕竟最近这些日子,林瑛等人频频在公众场合抛头露面,甚至还连连接受采访。 不过,地狱来客显然没有感觉到压力,他索性揭掉了蒙面的黑布,残废的嘴角也上扬着。我猜,他肯定对自己策划的这一切十分满意。 可就在我回过头的时候,我发现沈喻嘴角的微笑消失了!她面色严肃,神情紧张,直勾勾盯着屏幕,眉头也拧成一团。 “糟糕!”她发出一声低呼。 “怎么了?”我赶紧小声问她。 “你看,施鲢!”她再也不顾暴露特别组的行踪,而是公然抬起手来,指着屏幕上的施鲢说,“这么紧张的场合,他居然没流鼻涕!” 我抬头一看,果真如是,心里也不免咯噔一下。 “上钩了,终于上钩了。”地狱来客在我们旁边嘻嘻笑出声来,他蠕动着烂掉的嘴唇,喃喃地自言自语着。 第六百四十六章 芦桥集会(4) 我还没明白过来他这句话的意思,只听“轰”的一声,屏幕里的人群和屏幕下的看客都喧哗起来。 原来没有任何预兆,凑到台下的那些特别组成员就直接行动了! 他们一个个生龙活虎,像吃了大力丸、打满鸡血似的,从台下一跃而起,居然都轻而易举地跳上了两米高的音乐台! 这简直就像武侠电视里的轻功一样!甚至整天流鼻涕、浑身软绵绵的施鲢也突然雄起。他跳上高台,撸起袖子,迎面冲去,直接挥出一记倒钩拳,把一个比他宽两倍的保镖击倒在地!然后他奋勇上前,直奔堂兄而去! 出乎意料的是,堂兄面对突然而来的变故,非但没有大惊失色,反而越慷慨激昂起来! “警察同志!我们不是来捣乱的!我们都是来帮忙的——大家说,对不对?!” “对!” “有本事去打山魈!” “保护会长!” 下面的人群顿时骚动起来,他们嗷嗷叫着,不顾一切朝台上冲去。施鲢正跟两个壮汉“肉搏”,谁知道后面顷刻之间冲上来一群人,这些人抻胳膊抱腿、揪头、挂脖子,眨眼间施鲢就消失在黑压压的人群里面。 ——得,这么多人上去,光踩踏就容易出意外。 我回头看看沈喻,她面色严峻。我忽然想起来,她刚才说,施鲢没流鼻涕。 她说得没错,施鲢从来就有很严重的鼻炎,本来大家劝他去治疗,但他怕乱治得上“空鼻症”,所以经常挂出两道清凉凉的鼻涕。尤其是紧张的时候,他会不停吸溜鼻子,那声音就跟报警似的让人心烦。 可是,今天的状况在数万人面前抓捕嫌疑人,这么壮观的场景,连我这个在屏幕中观战的看客都激动不已,在现场执行任务的施鲢又怎么会不紧张呢? 我正这么想着,忽然就见音乐台上嘭地一下,只见那些压在施鲢身上的人都被震开,他们四仰八叉倒在一边,而且中间的施鲢早就被扒光了衣服,他浑身肌肉成块,正捏紧拳头站了起来。 ——我去,这是拍武侠剧吗?!这小子什么时候变成神力人了?! 台上那些被他震开的人一个个露出了惊恐的神色,拍直播的人手也哆嗦一下,在镜头的颤动中,我看到施鲢慢慢转过身子,看向这边…… 我倒吸一口凉气! 因为那个人不是施鲢! 他半张脸是施鲢的样子,而另外半边脸却没有五官! 我刚才还纳闷,为什么特别组的这些人突然都轻功护体,两米的高台都一跳而上!原来他们都是无脸男假扮的! 第一眼看到“林瑛”和“小余”时,我就现她们的脸色过于苍白,当时还以为是摄像的原因,现在想想,她们脸上所戴的,不过是一件人皮面具而已! 十恶中现在还有一恶未做,那就是“邪见”!昨天我们还商量,无脸男针对的“邪见”目标,可能就是“科学会”。 一来科学会以科学之名义,行邪教之实,正是邪见的真实诠释,二来科学会处处针对莫罗教,都开始组织人手,扯大旗、喊口号,准备跟无脸男们决一死战了。此时除掉“科学会”,对无脸男来说,简直就是一举两得,一箭双雕! 而现在,科学会明面上最有头脸的人物,就是我那个写写成会长的蠢货堂兄! 所以,今天上台的这些无脸男,目标就是为了杀死堂兄、额头刺字,然后完成最后的仪式吧? 我心头像压了一块磐石一样,虽然这个堂兄有时候让人厌恶,但要是有人想把他当成替罪羊,杀死刻字,闹市曝尸,那我还真接受不了! 我转过身,一把推开挡在我前面的两个看守,朝会议室门口大步跑去。 “拦住他!”地狱来客显然做好了十足准备,他一指门口,里里外外科学会的人都一拥而上,我就像刚才的假施鲢那样,被硬生生压在地上。 可惜,我不怕冲撞,但却没有无脸男的那种蛮力!我使劲挣扎,但是几个跟班已经掏出绳子,直接把我捆绑在了一把椅子上。 “放开他,你们想干嘛!”沈喻指着我,朝地狱来客大骂。 “安心啦,不会伤害他的,不过现在还得委屈他多绑一会儿,我们只想让言先生冷静一下而已。”地狱来客嘿嘿笑着说。 我又急又气,地狱来客走过来,拍拍我肩膀,指指屏幕说:“你怕什么,我怎么会真的让你的同族老哥去送死,不信你看!” 我抬起头来,看着屏幕。 堂兄还拿着麦克风,在几个保镖的贴身保护下,不停为人们鼓舞着士气。 “山魈怕什么!山魈怕人类团结!缺吃少穿的唐朝人能打败他们!咱们吃饱喝足的魏阳人也能!” “这是我们的城市,这是我们的家,我们退一步,他们就进三步!现在我们身后是绝路,一步都不再让,狭路相逢勇者胜,要跟妖魔鬼怪亮剑!” 激愤的群情就是一锅煮沸的开水,只要稍微加上把火,就根本别想让它凉下来。台上一群彪形大汉视死如归挡在前头,台下无数愤怒群众前仆后继涌上台去,加上堂兄打了鸡血的嗷嗷叫喊,那十来个易容的无脸男须臾之间就陷入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 无脸男们一开始还不停把近身的老百姓推搡抛开,但耐不住人越来越多,而且个个都红着眼要跟这群非人玩命!涌上来的人群,大部分都手无寸铁,但他们挥舞着拳头,弯曲着指头,张大了牙口,对无脸男们砸着、挠着、踢着、咬着。 我看到假“林瑛”被一个大妈活生生撕下脸皮,它还在挣扎的时候,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叔就飞奔上来,咔嚓一嘴咬在了它的颈部…… 地狱来客看得热血沸腾。 “壮观啊,太壮观了!信仰的力量是无穷的!上啊,干这群怪物!”他拍着桌子,跟其他科学会成员们嗷嗷喊着。 我被捆在椅子上,也禁不住泪流满面。 因为我看到市民们奋勇上前,把那些山魈撕扯得落花流水,但我也看到整个音乐台上下血流满地,尸横遍野。 第六百四十七章 数目惊人的山魈 这些都是平凡的人,普通的人,无辜的人,他们不是战士,但为了对抗恶魔,却毫不顾惜生命地去冲锋陷阵。 而策划者地狱来客却轻轻松松坐在幕后,像看爆米花大片似的观赏着一切,但与电影不同的是,屏幕里的鲜血和哭声都是真真切切的。 沈喻坐在我的身边,她虽然不动声色,但她的手紧紧抓着我的手腕,我能感觉出她的力量和愤懑。 不能再让地狱来客这么胡作非为下去了! 可是,我现在已经被绑住了双手,根本不能动弹。沈喻看上去安之若泰,但我发现她偶尔会用余光扫视四周。 ——难道她想自己行动,解决掉地狱来客这个变态隐患? 我脑海中刚冒出这个念头,就听沈喻突然大喊一声。 “这层楼有卫生间吗?” ——得,按照一般狗血剧的思路,她这是想好计划,准备动手了啊! 地狱来客用黑布把脸遮了一下,然后转过身来,盯一眼沈喻,斩钉截铁地说:“没有!” “我要上厕所!”沈喻大声喊道。 “先憋着,憋不住就现场解决吧!”地狱来客冷冷地哼了一声。 我刚刚还为沈喻想暗自行动担心,但一听他这不近人情的话,当时就怒了:“费唐,你说的话还有没有人性!你跟那些山魈有什么区别!” 地狱来客忽地站了起来,这句话大概直接戳到了他的痛处。他嘴里发出一阵咕噜咕噜的怪声,一把推翻椅子,迈步就朝我走来! 沈喻见他来者不善,立刻起身,张开双臂护在我身前! 就在此时,外面厂区里突然传出一阵隆隆声,整个会议室的桌椅都嘎啦嘎啦颤动起来。 地狱来客停住脚步,绑住我的那把椅子也跟筛糠似的哆嗦着。周围科学会的人早就吓得腿软,沈喻也脚下一晃,一下子坐在了我身上。 我们俩几乎面对面贴在一起,她害怕似的伸出双臂,紧紧抱住我。 我顿时感觉又回到了埋伏狙拿背锅侠的那天晚上,我俩在暮春的夜里,挤在那个小小的斗橱中。在我们彼此紧挨在一起的时候,沈喻亲口对我吐露了心绪——若不是后面发生了这么多千折百转,想必我们都要谈婚论嫁了吧? 地狱来客大喊着,让在莉香干果厂的随从们去查看情况。沈喻依然紧紧抱着我,还把头搁在我肩膀上,活像一个遇到危险浑身战栗的小女生。 “别怕,别怕。”我不停安慰她。 她没有说话,就在这时,我忽然察觉她的手正绕在我背后,趁机飞快解着绳结! ——我说呢!她已经见过大风大浪,怎么会怕成这样?!原来都是故弄玄虚啊!所以,她拥我在怀的情感究竟是真是假?我是应该庆幸呢?还是应该有那么一点点酸楚? 还没等我内心戏演完,就听跑到窗边瞭望的那些小弟惊叫起来,那叫声满是恐惧和绝望。 “慌什么!”地狱来客一把推开挡在前面的人,他大踏步走到窗前,往下一看,也像被施了定身法似的定在那里。 “我嚓!”两个脏字从他嘴里脱口而出。 “别管我了,快去看看怎么回事!”我一边配合沈喻挣脱着绳结,一边朝她说道。 “还剩最后一个了。” 看着地狱来客跟小弟们都震惊不已,沈喻现在也不再遮掩,她索性直接绕到我身后,使劲撕扯着绕在我双手上的那个巨大绳结。 “谁特么搞出来的花式捆绑,是玩爱思爱慕的吗?”她也忍不住爆了粗口。 还没等她解开,就听外围的人“轰”的一声,排山倒海般朝后边退过来。我在椅子上不能动弹,只好伸长了脖子,想看看外头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没想到走廊上的人像炸锅一样,瞬间同时冲进会议室,逃进来的速度把门槛都直接撞飞了。 只听整个走廊传来一阵阵爆裂声,我还没搞清怎么回事,就看到一个无脸男突然出现在会议室的门口! 接着,就像变戏法似的,两个、三个、十个——更多的无脸男已经从走廊的玻璃窗跳上来,然后潮水般朝会议室涌过来! 小小的会议室基本上挤成了沙丁鱼罐头,沈喻怕我被人潮踩踏,情急之下更无法解开绳结。不过,好歹我已经能自己站起来了。 她只好奋力拖着我,我挂着椅子,俩人狼狈不堪地朝最远处的屋角跑去! 地狱来客也退了进来,他见情势不妙,直接跳上会议桌。他扯着嗓子大喊,让随从们保持冷静。 他身边的悬挂显示屏还在直播,在芦桥公园那边,百姓们伤亡惨重,但十来具无脸男的尸体也已经横在了音乐台上。 堂兄在台上被欢呼的人群抛起来,接住,然后又再次被抛起来。 地狱来客劈手将满屏欢呼雷鸣的显示器拧下来,显示器带着一道白色的电光,被狠狠抛向门口聚集的无脸男头上! 面对从天而降的大屏幕,那些无脸男根本连动都没动,只见他们齐刷刷举起右手,就听“轰”的一声,那块五十二吋的显示屏转瞬间就被捶成了齑粉。 麇集在会议室的人们被这一幕吓懵了,他们根本就不听地狱来客的指挥,纷纷冲到窗前,扯下窗帘,有的人还撞开窗户,试图从还不算高的楼层攀援下去。 但他们最后还是停住了。 我也透过窗户,看到了下面的情景。 这座小楼已经成了孤岛,下面聚满了密密麻麻的无脸男!我只能看到一个方向,估计不出整体的人数,但起码也有成千上万个之多! 我从来没有想到,原来这座城市底下潜藏着这么多怪物!他们之前都聚集在什么地方啊! 屋里的人类已经丧失了斗志,他们呜咽着挤在一起,缩在小小的角落里哭泣着,一个个像软弱无助的婴儿。 我又看向墙上悬挂的另外两块屏幕,此时此刻上面还在播放芦桥的场景,那里的人类一个个生气勃发,他们齐声呐喊,似乎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量。 砰、砰! 随着两把椅子飞过去,那两块屏幕发出一阵滋滋啦啦的声音,它们彻底沉寂下来。 喧哗的会议室里,也突然之间变得鸦雀无声。 第六百四十八章 真正的目标 我看到无脸男们纷纷闪开,一个雄赳赳的家伙走了进来。77dus与其他一袭薄衣的无脸男不同,它穿着一件黑色长袍,长袍上还有一个巨大红莲的刺绣。 它抬起头,扬起混沌的脸庞,“面对”着站在桌子上的地狱来客。 “卷你姥姥,老子跟你拼了!”地狱来客用满腔气力吼出一声,他直接跳下会议桌,朝红袍无脸男直袭过去! 我屏住呼吸,就见红袍面对冲过来的地狱来客,猛地伸出右臂,迎面一揽,直接单手卡住了地狱来客的喉咙。 “留你至此,正为今日!”红袍腹部发出阵阵声音。它略微一用力,就将地狱来客掐着脖子举了起来。 地狱来客嘴里发出“咯咯”的声音,他已经无法呼吸了。红袍抬起左手,弯曲拇指,把四个手指伸直,“唰”的一下就刺进地狱来客的胸膛。 我眼看着一颗红色的心脏被活生生地揪出来,红袍的手腕一抖,将血淋淋的动脉拗断。地狱来客嘴里噗噗吐着血沫,他的手脚像有电流经过似的微微颤动着。 红袍腹部发出一阵快意的声音,它伸出一根血手指,用长长的指甲在地狱来客的额头上刻着什么,不用看我也能猜到那是两个什么字。 芦桥公园那场易容袭击,原来只是无脸男们的声东击西而已,它们真正的目标,就是地狱来客。 看来这群家伙心里明镜一样,它们明白,科学会背后的操纵者并非我那个堂兄,而是已经被仇恨搞得理智丧尽的地狱来客。 所以它们的主力都来到了围仙镇的干果厂,而这个穿着红袍的家伙则亲自动手,结果了地狱来客的性命。 科学会的会众们已经被这鲜血淋漓的一幕吓得心肝俱裂,他们纷纷跪在地上,祈求红袍放过自己。不过它显然对他们不感兴趣,它只是将地狱来客的尸体团成一团,然后抛给另外两个无脸男,掉头就朝会议室外面走去。 我跟沈喻也躲在一个角落里,沈喻小心地用窗帘挡在前面。我们隔着帘缝儿,看无脸男撤出屋子,并没想伤及无辜的意思,总算心头一块大石落地。 但红袍刚迈出屋门,忽然又停住脚步,转身折了回来。 “躬成十恶之典,几忘此间尚有异人哉!”它嗡嗡发出腹语,径直就朝我和沈喻容身的地方走来。 此时此刻,无需多言也能猜到它的用意。我急忙把挂在双腕上的椅子放好,将沈喻挡在身后,然后正襟危坐,就等它掀开窗帘的那一刹那。 沈喻还想转到我身前,我伸出一条腿将她拦住。 “别动!我一辈子都听你,但现在你必须听我的!” 她还想理论,我靠着椅背往后一仰,直接把她给撞倒在地。 “别出声!” 我话音刚落,就见窗帘嗖地被掀开,红袍伸进脑袋,它没有五官,但不知为什么,我却能感受到一种让人不寒而栗的目光。 它正面向我,我朝它怒目而视。 红袍腹部又隆隆响起来,那声音听上去带着一种嚣张而且挑衅的意味。 “有种冲老子……” 我话还没说完,就见它突然挥手,一巴掌就扇到我的脸上!我只觉得眼前一阵漆黑,脑袋“嗡”的炸裂,咕咚一声就栽到在地上。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整个会议室已经空无一人了。 跟随地狱来客的科学会小弟已然不知去向,他们大概早就四散而逃,我强撑着站起来,推开会议室的门,走到遍地都是玻璃碴子的廊道里。 我使劲挣脱着椅子,但手腕都磨破皮了也无法摆脱它。无奈之下,我只好拉着椅子站起来,隔着窗户朝外面望去。 我只看到外面的厂区空空如也,一点也没有方才无脸男万众聚集的影子。 “沈喻,沈喻!”我大声喊着,然后拖着椅子朝廊道走去。 廊道里有一长串滴滴答答的殷红痕点,从出血量来看,那应该只是从地狱来客胸口流下的斑斑血迹。 沈喻不在这里,她肯定被红袍掳走,而且生死不明! 我感觉自己胸口一阵生疼,心脏如同刀绞一样。我拖着椅子,沿着楼道,磕磕绊绊爬下去,中途因为失去平衡,不慎还摔了两跤,把自己跌得鼻青脸肿。 我爬下楼梯,走出楼门口,穿过空荡荡的厂区,一步一步地来到外面。 不知道为什么,围仙镇的街上冷冷清清,满地都是树枝和残破的招牌,连一个行人,一辆汽车都看不到,旁边的商店和住家都门窗紧闭,除了卷地的风,基本上听不到一点声音。 我在街上大喊大叫,终于一爿小吃店打开了门,有个盘着头发的女人朝外面张望着。她看看四下无人,急忙冲过来,拉着我就朝店里走去。 “你怎么还敢在街上晃啊!”她关切地责怪我,然后又看到了我手上拴的椅子。 “怎么回事?!”她问我,还没等我回答,她就把我拉进店里,找来一把菜刀,帮我把绳结割开。 我手腕早就被磨破,周围已经血肉模糊。我顾不上疼痛,急忙问她:“镇上出事了吗?” “就是那群怪物,上午忽然就浩浩荡荡、跟蝗灾似的,铺天盖地冲过来,连蹦带跳冲那头去了。然后忽然就是一阵妖风,刮得天昏地暗,吓得大家都把门关了,把窗帘拉上!” “你有手机吗?赶紧报警啊。”我着急地说。 “估计不知道多少人报警了!等了半天也不见人来!”她掏出手机,指着上面的自媒体的说,“通往这边的路好像都断了,被那些怪物用东西挡上了!还在清障呢!” 我借来她的手机,直接拨通了林瑛的电话号码。 “你个混蛋,你到底去哪了!”林瑛一听我的声音就破口大骂。 “我们被地狱来客给掳到围仙镇来了!” “围仙镇?我正在去那里的路上!等等,什么地狱来客?” “就是费唐!科学会背后的那个情报源!现在他被无脸男杀了,沈喻也被无脸男带走了!市区里有出现第十恶邪见的尸体吗?” “你……!”林瑛显然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你都不知道呢吧?!咱们全盯着芦桥公园,天坑那边也出事了!” 第六百四十九章 声波武器 车里只有我和林瑛两个人。 林瑛对我说,隗山脚下的天坑,突然往外面一阵又一阵地喷出热气。一队特别组队员正下到天坑深处探险,结果半路赶上热气喷发,就再也没有回来。 事到如今,我也只能把遇到的情况如实告诉她。 她听我讲完所有的话,气得暴躁不已。 “那是软禁你们吗!我是想把你跟沈老师保护起来!……” “……沈喻有两种人格的事,为什么不早点跟我说!” “……那个华鬘,就是来毁灭咱们的!你居然隐瞒到现在,叫我说什么好!” “现在你看看外面,变成这个样子,你满意了吗?你为了保护自己喜欢的女人,替她掩盖真相,这无可厚非,但掩藏解决不了问题!讳疾忌医只会走上绝路!咱们必须一起商量,找到办法!” 她气急败坏地喊着,我忽然想起沈喻嘱咐过的事情。 “有方法能解决这些问题!”我说。 “什么方法?!” 我把沈喻讲过的方法论又说了一遍,告诉林瑛,可以用我们能理解的东西,去寻找常识与奇异事件的“共同点”,然后彼此对照,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不要把奇异事件看成无法理解的,要试着去理解它。”我提醒林瑛。 “她说的没问题,但这都是宏观上的东西,现在迫在眉睫,有理论,没办法怎么来得及?具体方法怎么办?事件的根源在哪里?!”她瞪圆了眼睛反问我。 “找到她,她肯定知道该怎么办!”我灵机一动喊道,“而且午夜之后,她就会又变成华鬘,万一被想召唤阿修罗的无脸男认出身份,那它们岂不是如虎添翼吗?所以我们必须早点找到她,把她抢回来!” 林瑛点点头:“现在还能有别的招儿吗?!” 我忽然想起来什么,赶紧说:“聂晴根本就不是ipo的人,她是无脸人,她那张脸很可能也是易容的!” 林瑛白我一眼。 “还用你说,她早就从拘留的地方跑了!她来特别组就是纯属挑衅!今天在芦桥公园那些假队员,都是曾经跟她打过照面的人!她把这些人相貌都记下来,再让无脸男们把外貌弄得一模一样,要不它们怎么能冒充我们,混进芦桥最里面去?!” “可是,要找到沈喻,就必须先找到无脸男藏身的地方!它们来无影去无踪,而且刚才围攻干果厂的也是成千上万,咱们光特别组那几个人搞不定它们!” 谁知道林瑛此时却难得地露出了一丝笑容。 “对付无脸男的方法,我们已经找到了。” “什么?千军万马围剿它们吗?” “不是,”林瑛摇摇头说,“自从槐西庄之战后,咱们联合科研人员做了针对性研究。我们都知道,无脸男最脆弱的地方就是心脏,但各个领域的专家在解剖和研究无脸男的心脏后,有了一个很具价值的发现——无脸男的心跳频率要比人类高上许多倍,这也是它们体力和爆发力超乎寻常的原因。” “别以为我不懂生物,无脸男能生存这么久,要是心动过速,恐怕衰老的速度也更快吧,按道理说,它们应该寿命更短啊。” “它们新陈代谢的确快,不过专家认为,它们的细胞结构有特殊性,能超越海夫利克极限,这才是它们寿命超长的原因——” 我刚要又问,却被林瑛狠狠瞪了一眼。 “你先收收书呆子气,现在时间紧迫,咱们长话短说——总之,专家们研究了无脸男的心跳频率,他们发现有一种频率能与它们的心脏产生共振,但却对人类的器官、感觉没有多大影响……” “你是说声波武器?!” “对,这种声波能让无脸男心脏共振,当然了,如果强度过大,人类也会产生不适,但却不至于有致命伤害。 “这几天根据专家的建议,特别组专门委托生产商开发了两种秘密武器,一种用来探测这个波段的声波,它能敏锐地发现这种心跳频率集中的地方,从而感知到无脸男的聚集区;另一种则是能发射高强度声波的武器,它能直接毁坏无脸男的心脏……” “太好了!”我激动不已地说,“怪不得上次天坑塌陷产生了次声波,咱们都感到不适,但对无脸男却毫无作用,原来它们的器官振动频率跟普通人不一样!” “对,今天上午我之所以没去芦桥公园,一是因为沈喻说过,不要去那里干涉太多,要不容易引发更大的事件;二是因为天坑那边也需要人手;第三就是,今天中午五台强控声波发射器就被送到组里——咱们马上就可以直接用起来!” 我一阵欢欣鼓舞,催着林瑛赶紧回局里取装备,好尽管搜寻沈喻,谁知道林瑛又瞪我一眼。 “还用你催!拿到探测仪之后,特别组第一时间已经派人到处满城搜索了,这次咱们要一鼓作气,彻底把无脸男的老窝翻出来端掉!” …… 在等待搜索反馈的时候,林瑛带我去了一趟隗山脚下,看了那一串巨大的天坑。 就像传言中西夜遗址的天坑一样,这几个天坑里面也云雾缭绕,只不过没有通下去的石阶而已,而一旦走近天坑,就感觉下面热浪袭人。 不用说,这底下跟鹿丘王墓那种溶洞不同,说不定直接连到地下的熔岩物质。如果下面有岩浆,那一来温度太高,二来也释放大量有毒气体,根本无法下去检测。 “上午还放下过无人机,因为雾气太厚,所以也看不出端倪来。我们也吊下去过探测仪,发现底下热辐射很严重,反正一时半会儿不能再放人下去冒险了。” 我赞同她的看法。 “西夜国的天坑,下面温度正常,所以呼犍谷全城人都能躲进其中。但隗山天坑明显跟西夜的不同,这与其说是天坑,还不如说是活火山坑洞呢。”我补充说道。 “就是。”林瑛带着我离开天坑,爬下土坡,朝汽车走去。就在这个时候,她的手机又响了起来。她看了一眼屏幕,接通手机。很快,她的脸上就现出平静又愕然的表情。 “刻着‘邪见’的尸体发现了?你说什么?尸体就放在局里的大院里?!” 第六百五十章 转移 “这已然是公然挑衅了。”林瑛看着地狱来客——费唐的尸体说。 像以前“九恶”的尸体一样,费唐的额头上被划上了“邪见”两个字。那已经被烧毁的旧貌,加上血淋淋的新伤,看起来让人不由得胆战心惊。 林瑛询问了情况,最近局里人来人往,怎么会有一具尸体混进院里来。谁知道几个队员互相指责起来,都说看到对方推着箱子走进来。 “还以为是新来的装备呢。”他们纷纷说,“被一块苫布蒙在那里,后来一揭开才发现是具尸体!” 我把林瑛拽到一边,告诉她不要再质问同事,这出戏肯定是无脸男那群人易容来做出来的——聂晴之所以能被轻易抓捕,就是以退为进,混进来打探虚实,然后伺机逃脱的。 关于聂晴的逃离,林瑛其实也有无奈之处。 “icpo当时发来聂晴的身份证明和个人履历、资料特别完整,国际局让我们暂时放人,不要直接拘留,可以监视观察。 “我们跟国际局商量,决定还是采集dna确定身份。结果就在从拘留所去样本采集的路上,她突然摆脱控制,把随车队员都打昏后逃之夭夭。” “所以现在有一个关键问题,之前无脸男都大摇大摆公开活动,现在搞成了画皮妖精,我们还要分辨队友的真假。” “探测仪能派上用场了。”林瑛说,“你跟我过来。” 我跟着林瑛,乘电梯下到地下一层,那里原来本是档案室,但现在已经被改造成为一个巨大的指挥中心——四面墙上有三面都是大屏幕,屏幕上正滚动显示着各个城区探测情况。 我看到几百个红点在地图上移动着。林瑛告诉我,这些就是携带探测器的小分队。 “三人一队,一人拿探测仪,两人拿声波qiāng,遇到可疑人员就探测心跳频率,遇到无脸男就直接开qiāng——已经开始有发现、击毙无脸男的报告了。” 林瑛切换到监控状态,我看到地上已经躺着无脸男的尸体。 “这两只是易容的无脸男。”林瑛指着解释说,“你看,半边脸上还挂着画皮。” “队长,网上已经有传言了。”旁边网络分队的人也走过来报告说,“说咱们有了对付无脸男的武器,这样会不会打草惊蛇,要不要限制一下?” “不用,”林瑛摆摆手说,“现在大家需要的就是信心,只要都不怕无脸男,那它们也就没办法到处作祟了。” 她说的颇有道理,我继续盯着屏幕,盼着早点挖到无脸男的老巢。就在这时候,另一个队员急匆匆跑过来,对林瑛耳语两句。 “什么?”林瑛指着我,又问她道,“有人报警,想找他?” “对!指名道姓!” 我霍地站起身来:“我手机不在身上,是不是沈喻?!” 林瑛陪我匆匆跑到接警电话那边,刚戴上耳机,就听到堂兄的声音。 “木头桩子,你还活着呢吧?!”他在里面聒噪着。 我有些失望,本以为能得到沈喻的消息,没想到又是这个不靠谱的家伙。 林瑛也戴着耳机,她在对面做个手势,那意思仿佛在说:拖住他,不要让他挂电话。 我点点头,她身边的警员立刻打开定位系统,搜寻着堂兄的位置。 “听说你们有了大杀器,能让山魈瞬间丧失战斗力,究竟是什么新玩意儿,能支援给科学会点儿吗?” “别胡说八道,你在芦桥公园没受伤吧,你在哪儿?” “我?哈哈哈!”他大笑起来。 “队长,已经确认了他的位置,不过一直在向南移动!而且速度很快!” “有多快?是不是正开车南下?”林瑛着急地问。 “更快,定位有些飘忽!” 就在林瑛她们瞎忙的时候,堂兄还在耳机絮絮叨叨地说着:“你猜我去哪儿,你觉得我会去哪儿?我现在正跟兄弟们一起,坐在开往高郭的高铁上!” “你要回家?!”我问。 林瑛也听到了堂兄的话——其实不用定位,他已经把自己的位置和目的全盘托出了。 “对啊,回家,去老潴龙河那边。你曾经反复跟我说过,小时候咱们在那里捉鱼,你目睹过一艘黑船的事,对吧?” “你去找黑船?” “黑什么船啊!哪儿来的黑船!都是你个人的幻觉!我这趟去,是带着千军万马,把山魈们的老窝起根儿端掉!” “你别胡说八道,无脸男就在魏阳,没在高郭!” 堂兄在对面笑着,那笑声显得志得意满。 “从高郭到魏阳才多远?一小时的路程,比市内通勤都快!而且老弟,你可别忘了,咱们宝塔村是七五年才划到高郭的,从这之前一直都归魏阳管!历史上的宝塔村,就始终在魏阳境内! “我们人比你们多!沿途耳目也多!山魈从围仙镇出来,都装成人的样子,也浩浩荡荡南下呢!现在我们就追过去,跟它们决一死战!” 我长叹一声,因为从他的语气就可以判断出来,这家伙彻底废了。 芦桥公园的事件,让他有了自大的资本,他看不到这是民众的力量,还误以为这是自己的潜能,这才是最要命的事情。 我终于忍不住,跟他发起火来。 “你不要瞎搞!知不知道科学会的情报源早上被杀的事儿?知不知道无脸男已经完成了十恶仪式,正等着天地异变、莫罗降临呢?你们都手无寸铁,没有半点儿跟它们抗衡的资本!你给我回来!” “我回去?还是你们过来吧!我们的人说,你老婆都在人家手上呢!”他咣当一声挂断了电话。 “怎么办?”林瑛问我,“无脸男怎么会离开魏阳呢?天坑整个都是围着魏阳出现的,你堂兄的话还不知道是真是假!别中了无脸男的调虎离山之计!” “我也不相信无脸男会转移战场,但不管真假,既然沈喻在无脸男手上,堂兄又有了她的消息,我就必须得跟过去!” 我转过身,正告林瑛说,“你还是留在魏阳,给我一台探测仪和一把声波qiāng就够了!” 十恶临城9 第六百五十一章 汇聚潴龙河 林瑛当然不可能让我单刀赴会,她让施鲢带着一个小队十二个人陪我南下,每个人都装备了相应的设备。 “你们马上坐下一班高铁过去!前后大概跟他们只差二十分钟,我会在从高铁到潴龙河的路上想办法拖他们节奏,不让他们察觉。这样你们大概前后脚赶到那里——那什么现黑船的河段,你还记得吧?” “当然,五月份我还带沈喻去过。”我说。 到高铁站的路上一路绿灯,之后我们很快乘高铁到了高郭,一下高铁站就有人接应。我们直接上了高,朝宝塔村的方向驶去。 施鲢指着空荡荡的公路,说:“林队叫人把高封了,说是施工。这样一来,您家里那位堂兄只能走省道,算算没准咱们还先到呢!” “他们带着多少人,查清了吗?”我问。 “我们也不知道谁是科学会的,所以就统计了从魏阳买票到高郭的人数。今天这段客流量突然暴增,比昨天多出三千多人,此外还有人去汽车站包大轿子车走公路的,拢共算起来少说也有万数来人吧。” “无脸男那边呢?现它们往潴龙河来的踪迹和路线了吗?” 施鲢刚想回答,他手机又响了起来。他一路上电话就没断过,大部分是林瑛打来的。她好像如临大敌,事无巨细都要嘱咐我身边的这只鼻涕虫。 我们一行坐在三辆车里,为了不引人注意,还是特地从水务局调来的巡河车辆。车辆驶下高,正沿着河堤路飞驰。 我看施鲢接着电话,一时半会儿也无法跟他商量,不禁又回想起上次与沈喻重访潴龙河,在大小马丘之间踏勘,在古渡口的沙下还现了燃船的痕迹。 当时沈喻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为什么潴龙河流经沙质平原,但两座马丘之间的河道突然收窄,二是燃船的痕迹在取土区的底部,从土层来看,那应该是特别久远的年代了。 “潴龙河又没有生过赤壁之战,为什么会有战船焚毁的痕迹呢?”那天回来的路上,她曾经如是问我。 所以一路想来,潴龙河确实也有可疑之处,何况我还曾亲眼在那里目睹黑船,还有那个在幻境中再次出现的红衣女子,她们当时正凭巨人之身,驱百兽之力,同仇敌忾面对空中出现的莫罗魔王。 沈喻说得对,不管无脸男组织多么怪异,它们的目的多么离奇,但万事万物遵循的逻辑是一样的。它们要真去潴龙河,肯定也不是一时兴起—— 山河虽变,但存在的时间比人类久远。所以,远古的潴龙河,说不定正是红衣女子乘船赴阵的必经之路。 如果我幻境里的情形为真,那红衣女的敌人便是莫罗。如今莫罗的仆役无脸男在魏阳完成了十恶仪式,然后又辗转南下,它们的目的就是为了阻止黑船再现吧? 我正在整理思绪,忽然看见土路上拐上来了一辆越野车,那越野车不偏不倚,不快不慢,就在车队面前磨蹭着。 开车的队员狂按喇叭,但那车根本不为所动。队员一急,瞅个空子,猛踩油门,卡着堤沿和前车的缝隙就冲了过去,他横在越野车前面,一脚刹车把它逼停。 这次轮到越野车狂按喇叭了,施鲢挂了电话,摇下车窗,正想骂人,突然就愣住了。 “你怎么来了?!”他欣喜地问道。 我看到越野车的车窗也露出一道缝,余以清正探出头来,朝前头喊着:“斗什么气啊!他们都抢先下了河堤了!还不赶紧赶路!” 他们和它们同音,我也不知道小余说的是科学会,还是无脸男。总之现在不是打听的时候,施鲢催促着司机踩下油门,一路飞奔开下河堤公路,沿着坑坑洼洼的乡间小径,朝上不着村、下不着店的潴龙河开去。 还没接近潴龙河,远远就看到一大一小两座土丘。那就是大小马丘,丘陵下两侧便是潴龙河河沿。 沙土地里,红薯秧子长得正盛,一长串大轿子车就停在深绿的田里!不用说,堂兄路熟,他肯定带人先一步赶到了! “糟了!”施鲢大叫一声,他催着司机加快度。司机一副要把油门踩到底的架势,我坐在后面,被颠得屁股生疼。 车停在大马丘底下,只见已经干涸的老河道里人山人海,我跟施鲢急忙下车,余以清也从越野车上跳下来。我看到她右手拿着一只常规转轮手枪,左手拿一只声波枪,活脱脱一个“双枪老太婆”。 “看什么看!套上白短袖,赶紧走啊!”余以清现施鲢也在望着自己,冲他嗷一嗓子。 施鲢这才回过味来。 “太、太帅了!情、情愿每天都被她虐、虐……”他盯着小余背影,结结巴巴对我说道。 “保持紧密队形!”余以清在前面喊着,后来6续下来的警员赶紧排成战斗队形,朝人群那里摸去。 我抬头看一眼大小两座土丘,一下便判断出人群聚集的方位,那里正是那片采土区,也正是挖出疑似焚船遗迹的地方! 小余双手持枪,她带头冲下河道,踩着松软的沙土,深一脚浅一脚地朝那里摸过去。 但跑着跑着,我就觉有什么不对,因为那群人全部背对着我们,而且站得整整齐齐,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从他们的衣着打扮,还有停在河沿上大轿子车来看,他们肯定是科学会的人。这群人号称来追杀无脸男,怎么到了这里后却如此安静,别说打打杀杀,就连临阵对峙的气氛都没有! 他们的样子,更像是街头好事者的围观。 小余显然也现了异常,她挥挥手,示意大家先把武器收起来。 我跟施鲢追到她身边,小余正把两把枪插在腰间。 “不像有无脸男在!咱们都穿着便装,先看看怎么回事,不要搞得人心惶惑。要不这么多老百姓都惊着,那场面可控制不了!” 她说得有道理,我们都把武器收了起来,此时又有两辆大轿子车飞开过来,一路漫天尘土。 那两车下来了大概七八十个人,他们手里大大小小都抄着家伙。 这伙人也冲下河床,我们故意放慢脚步,等他们走近。 第六百五十二章 陷阱 白沙太软,夏天气温又高,他们个个跑得大汗淋漓。一个红脸汉子跑在前头,见我就问:“会长呢?” 看来他们并没有认出我们,这也可以理解,今天上午科学会才搞了一次聚会,所以成员之间肯定都不熟悉。 他们唯一能判断是不是队友的标志,就是我们身上的白短袖。 “人都在前头呢!”施鲢脑子快,他接过话茬,指着前面喊道。 那群人点点头,拔腿过我们,就往人群聚集的地方跑去。我们也夹在他们中间,踉踉跄跄地赶到前面。 人群都在围观着,我拽拽站在前面的一个中年人,问他到底生了什么事儿。中年人用不屑的眼神瞥我一眼,往里面一指。 我回头拽着施鲢,拨开人群就朝里头钻去。前面挡着的人虽然对我俩钻营的行为不满,他们皱皱眉头,推搡两把,但大体还算一片平和,我们这些便衣组员纷纷钻到了最里层,只见一圈人站在取土坑边上,正往下面眺望着。 因为宝塔村只有这一片采土的地方,所以坑特别深,而且这次看比我们上次探访时又深了许多,往下去得有七八米高。坑的北边是个盘旋蜿蜒的斜坡,也是翻斗车上上下下的途径。 我站的地方直上直下,为了不被挤下去,我伸着脖子往下面一看,不禁大吃一惊。 因为取土坑的坑底,躺着一堆无脸男的尸体! 再仔细看,其实下头的死尸也不光是无脸男,因为大部分尸体都面部朝下,看不太真切,不过上面几具却穿着黑袍,面目模糊,而且胳膊腿儿都有伤痕,一看就是死相惨烈的无脸男。 看来我们还是来晚了,这里已经生一场大战,科学会虽然死伤不少,但总算把这里的无脸男都给消灭了。 不过,被无脸男绑架的沈喻去哪里了?我那个不靠谱的堂兄呢? “这咋回事?!”施鲢也探头探脑问道。 旁边的几个科学会的人显示十分疲惫,要不然就是被吓傻了,他们根本不想再说话,只是出一声沉闷的叹息。 “你们有没有现一个被山魈绑架的女人?还有,你们会长去哪了?我要找你们会长。”我也赶紧朝他们问道。 “会长!会长!” 此时此刻,人群里响起一阵喧哗,看来堂兄就在那个方向。我正要拔腿过去,谁知道刚才大轿子车上下来的几个人终于挤过来,他们还在大声喊着。 “会长!会长呢?” 我不禁一愣,急忙问道:“刚才是你们喊的吗?” “对啊!你身边那小哥们儿不是说会长在里面吗?”他指着施鲢喊道。 我心里咯噔一下,就在这时,只听见很远的地方传来一阵人声。 “兄弟们都围那里干什么呢?” 这才是堂兄的声音,他原来刚到这里! 所以坑里下的尸体…… 我正要大声呼喊有诈,就听人群里有特别组的队员高声叫道。 “刚偷偷测了,站在这里的人,都是无脸……” 他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嗖”的一下,他整个人都从人群里飞了出来,他四肢耷拉着,噗通一声就落在了万尸坑里! “上当了!”我脱口而出,然后扯着嗓子,朝施鲢大喊一声,“快跑!” 施鲢慌忙去掏声波枪,但手忙脚乱之间,枪却掉在了地上。 也就在此时,围在坑边那群不声不响的“老百姓”突然行动起来,它们一个个腹部出“呜呜”的声音,齐刷刷伸着胳膊朝我们抓来。 我急忙拉着施鲢一个匍匐在地,躲过两个无脸男的袭击。但其他人显然没这么好运,我躺在地上,透过缝隙,只见一个个人瞬间都被无脸男撅断四肢头颅,尸体嗖嗖被抛向深坑里面! 我不怕踩踏,紧紧护着施鲢,远远听见堂兄那行人边走边说着。 “哟,中间有动静!难道还有残存的山魈?” “会长,看您说的,就算有山魈,也只剩下苟延残喘了!” “哈哈哈,走快点儿,咱去瞧瞧!” 我想大声提醒他们不要上当!原来这里整个“人群”都是无脸男装扮的! 不用说,之前赶到的那几批科学会的人,早就被它们杀死抛入沙坑,至于表面那几具无脸男尸体,谁知道到底是真是假! 这简直就像钓鱼!围观的人群、坑里的尸体,其实都是饵料! 可是我周围步履嘈杂,我连喊几声都没有效果。这时候,我忽然感觉施鲢正伸出双手,在我身上使劲摩挲着。 “你干嘛!”我朝他大喊一声。 “我的声波枪被踩坏了,您的呢?”他问我。 我陡然一惊,往腰间摸去,果然声波枪早就不在那里,想必是刚才倒地的时候也落在地上了! 施鲢见我不说话,他一咬牙索性蹲了起来,他在攒动着的无脸男中穿梭着,朝余以清的方向钻去! 我明白施鲢的急切,他是在担心小余!但无脸男们简直如同群魔乱舞,我们又丢掉了声波枪,从周围的无脸男一个个活蹦乱跳来看,其他的十来个队员肯定还没掏出枪就遇害了! 施鲢担心小余,我也担心沈喻!我生怕到这里之前,无脸男已经伸手撕票,把沈喻扔进了那堆尸体里面! 不过现在,我已经没时间想这些糟心的事,我看无脸男纷纷朝施鲢袭来,急忙冲在前头,替他挡住无脸男的利爪,然后引着他朝余以清那里冲去! “以清,以清!”施鲢边跑,边朝那边大声喊着。 那边传来一声女人的尖叫,余以清还活着! 施鲢和我顿时精神百倍,我在前头开路,不断突破重围。 “小余,你的声波枪呢?”我冲那头扯着嗓子问道。 “找不到了……”小余话才说了半句就断了。施鲢顿时急了,他咬着牙,一弯腰绕过两个无脸男,从他们的腿侧钻了过去! “以清!” 我听到他撕心裂肺地大叫一声,心头顿时一沉。我赶紧用肩膀扛开一个无脸男,然后退后、腾空,一脚将它踹倒在地。刚摆脱它的纠缠,我朝前紧迈一大步,此时天空好像有东西忽地掠过—— 那是余以清的尸体,它从我的头上飞了过去。 第六百五十三章 牺牲与杀戮 “麻丹!无脸男,我日你们仙人板板!”施鲢嗓子几乎沙哑,他眼里喷出愤怒的火,直接长大嘴巴,朝一个无脸男的肩膀奋力咬去…… 那个无脸男显然没有防备,只听它发出一阵“嘶嘶”的声音,施鲢抬起头,将嘴里咬下来的一大块血肉吐到地上。 “老子要吃你们肉,喝你们……” 他瞪圆了眼睛,朝那个惨叫不已的无脸男再次咬去。但也就在此时,一只利爪突然扳住了他的脑袋,然后“咔嚓”一声就掰断了他的脖子。 “施鲢!小余!”我痛不欲生地大叫着,巨大的伤痛让我一阵眩晕,就在我歪倒在地的时候,那个无脸男举起施鲢的尸体,就像快递员野蛮装卸似的将它朝坑底投掷而去。 我双手拄地,只觉得脑袋嗡嗡直响。施鲢的尸体就在地上,折断四肢后的鲜血滴下,染红了河底细腻的白沙。 我眼前一片绛红。我的双手拄在被乱脚踩踏的沙土里,就在那个地方,我摸索到一把枪管粗短的手枪。 我一下子把枪抓在手里。 这是一把声波枪,而且很可能就是余以清掉在地上的那把。 我拿起枪,打开开关,刚要扣动扳机,不料一只又沉又硬的脚朝我小腹猛踹下来! 人最容易被打疼的地方,小肚子绝对排第二。无脸男势大力沉,我硬生生挨了一脚,简直觉得肠子都被踢断了。 疼痛刺激得我大脑黑屏了一秒多钟,但我还是咬紧牙关,死死攥着那把声波枪。 踢我的无脸男发出“呜呜”的声音,他肯定注意到了我手里的“武器”,这种武器还没有人用过,无脸男没有防备,我也不知道它能不能奏效。 它的脚再次抬起来,踩在我持枪的手腕上。 时间已经相当紧迫,我努力忽视腹部的剧痛,几乎用潜意识驱动着食指,让它轻轻勾动了一下—— 嗡嗡嗡嗡…… 我听到一种快速的蜂鸣声。这声音听起来让人莫名焦躁,整个大脑里就像炸了锅的鱼群,好像有无数信息在神经元里狼奔豕突。我突然觉得一阵恶心,差点儿把胃里的东西喷将出来。 嗡嗡嗡嗡…… 我忍住痛苦,从地上挣扎着坐起来,再次扣动了一下扳机,又“咕咚”一声栽到地上。 脑袋一阵生疼……不光是声波的噪音吵闹,我的颅骨好像也撞到了什么硬物,磕得脑仁阵阵胀痛。 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刚才撞到的是一个无脸男的脑袋。 我一骨碌爬起来,这才发现刚才人山人海的场景消失了,光秃秃的河道里,躺着的都是无脸男的尸体。 更远的大马丘下还站着一群人,不用说也知道那是迟到的堂兄一伙。 但我管不了这么多了,我跌跌撞撞,绕到大坑的斜坡那边,然后沿着斜坡冲下去。 我爬上坑底的尸体堆,那里躺着的都是上午还活生生的人。他们肯定参加了芦桥公园的活动,然后被堂兄带着“转战”这里,然后被无脸男包了饺子,残忍地杀害…… 钻心的伤痛让我脚步踉跄,我摔倒在尸体上面,然后又爬起来,没走几步就再次摔倒了。 施鲢躺在那里,他的胳膊已经被拗断,嘴角的鲜血已经凝固。他一声不吭,再也听不到他那种有些烦人的吸溜鼻子的声音了。 就在他的旁边,余以清睁大眼睛躺在那里,她的嘴角左边微微上扬,依旧是一副冷艳的样子。 他们都算是我的战友,他们都是普普通通的年轻人,也有悲欢离合,也有喜怒哀乐,也有一点点小情绪,更有一些些小向往。他们从来没有视死如归,但该做事的时候更没有怕死。 他们的尸体,已经慢慢凉了。 本来这次来高郭,就是一个意外的任务,他们连想都没想就接了下来。我看着小余,就在不到一个小时之前,她还开着越野车别在我们前面。她那冷酷的样子,还曾让一直爱慕她的施鲢倾心不已。 我摇摇晃晃站起来,给这一对年轻人深深鞠了一个躬。 脚步声从远处传来。 我抬起头,看到堂兄带着一群科学会的人站在高高的坑沿上。 “木头桩子,你没事吧?!”他朝我喊道。 “会长,下面都是咱们科学会兄弟们的尸体!”他旁边一个人指着喊道,“好在山魈也全军覆没了!” 他回过头,我听到他咬牙切齿地吩咐道:“凡是山魈,每个人的心口都戳一钎子,让它们死透,然后都推坑里烧焦,给去世的兄弟们一个交代! “还有,把坑里兄弟们的尸体都抬上来,不能让他们跟魔鬼葬在一块儿!” 一阵齐刷刷的应答声,我看到上百人绕到斜坡那里,朝下面冲来。 …… 无脸男的尸体们被摞在取土坑里,有人从大客车油箱里吸出汽油,浇在上面。堂兄站在坑沿,他把一把燃烧的野草朝下面扔去。 “轰”的一声,深坑里燃起熊熊火光,然后便是科学会人群的阵阵欢呼声。 “万岁,万岁!” 我没有参加他们的狂欢,我在河底不停跑着,辨认着被抬上来放在白沙上的一具具尸体。 那里有无数普通人,对我来说,他们都是陌生的面孔,他们是科学会先一步来到这里的人,他们的额头上,基本上都被刻上了“邪见”两字。 除了这些人外,我看到了那十几个特别组的队员,他们都是我熟悉的人,他们之中有施鲢和余以清,但却没有沈喻。 我转过身,直接朝欢呼声的中心走去。 有人想拦住我,但堂兄却挥了挥手,我走到他面前,一把薅住他的脖领。 “沈喻呢?你不是说她被无脸男带到这里来了吗?” “放开!你对会长尊重点!”一个保镖冲过来,他扯着我头发,朝后面使劲揪去。 堂兄伸出一只手,阻止了手下的动作。 “他的战友刚去世了,让他发泄一下吧。”他不紧不慢地说,那语气简直就像“圣人”一样。 他静静看着我的眼睛,继续说着:“我只知道你的女友被山魈抓走了,而且也知道大部分山魈离开魏阳,来到这里——至于沈侦探是不是也被掳掠过来,只是我的猜想而已。” “我草你大爷!你一个猜想,就让这么多人尸横遍野,你满意了吧?!” 我冲他怒吼着。但他显然没有用愤怒来回应。 “山魈想召唤邪神来毁灭这个世界,所以我们也没有后退的余地,不想战也要战,明知失败也要战。 “因为只有战,才是唯一的希望!” 第六百五十四章 疑问 远处的河沿上,又有几辆大轿子车带着一路风尘停在那里。 堂兄举起双手,朝着周围簇拥他的人。他不再只是对我说话,他正对自己的“兄弟”们高喊着。 “在山魈眼里,在莫罗心里,咱们人类就像蝼蚁一样!他们要来到这个世界,杀我们的人,烧我们的家,把我们的尸体当成粪土! “兄弟们,我们都是普通人,都有七情六欲,都胆小,都恐惧,面对恶魔也双腿发软,双手发颤!但是我们不得不拼,不得不战!只有战斗,我们才能活下去,我们才知道自己活着! “看看死去的兄弟们,想想山魈杀死他们之前,丝毫没有一丁点怜悯!战也可能死,不战必定死,所以,摆在我们前面的路只有一条,那就是——” “战!战!……” 整个河道里山呼雷鸣,我被吵得满头凌乱。 堂兄低下头俯视我,我苦笑一声,松开了他的衣领。旁边的保镖一直盯着我的手,一见我松手,他赶紧上前,把堂兄那被攥皱的衣服掸平。 “你很享受这种吧?”我在海啸般的呼声中,面对面地问他道。 “桩子,你想多了。”他冷淡地回答说。 “专业的事情要专业的人去做,消灭山魈是我们的事儿。可是你让这么多人陪你闹,替你去死,心里就没有一丝不安吗?”我继续质问。 他脸上依旧毫无表情:“事到如今,什么享受,什么退路,我都没办法想了——我本想随波逐流,但却被搁浅在命运的这个地方。我只有好奇心,没有控制欲。 “我本想做个傀儡,但可笑的是,幕后操纵这一切的人居然不明不白死了。所以,我能怎么办?我想退,还有机会吗? “桩子,你看一看,那片乱闪的天空底下就是魏阳城,我身边的这群人,都是祖祖辈辈生在魏阳,长在魏阳的老,魏阳市区也搜出来不少无脸男,声波枪作用显著,人类终于找到了制服这些变异同类的方法。 林瑛激动地对我说,他们甚至还活捉了两只无脸男。她听我的声音不对,想让施鲢赶紧接电话。 “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停顿了许久,才对她说道。 话筒那头一片沉寂,我听到“咣当”一声,应该是手机落地的声音。小余和施鲢一直就跟在她身边,她受到的打击肯定比我沉重。 她没再说什么话,我也没有能安慰她的词语。我们俩在话筒里彼此沉默着,最后还是她无声无息地挂断了电话。 我没有去高铁站,而且独自一人开着车,在空荡荡的高速公路上朝魏阳飞奔。 我也想一个人好好静一下,因为此时此刻,我更不能让悲伤的情绪完全占据心灵。我要之后,它们就完成了“十恶”仪式,可以静等莫罗降临了。可为什么它们下午却迅速转移到高郭,在发现燃船遗址的土坑前杀害了那么多科学会的人? 如果它们的目的是除尽科学会众,那么为什么在干果厂“只诛元凶,随从不问”?而且在之前的“九恶”中,除非必要,它们几乎不滥杀无辜。 这跟一千多年前西夜国人的所作所为大相径庭! 那时候的西夜人,几乎是见人就杀,真的是食肉寝皮,还把人骨做成塑像。与之相比,现在的无脸男就显得“文明”多了。 可是无脸男为什么上午还在象征性杀人,到了下午就性情大变,开始滥杀无辜起来? 它们绝对没有疯,也没有丧失理智,它们甚至故意泄露行踪,先是诱敌深入,然后易容变装,偷梁换柱,最后在河底以逸待劳,将科学会的人一批批消灭。 这一切都是有预谋的连环设计,能让自视甚高的无脸男动脑子,那就说明河底屠杀绝不是变态激情之举。 它们究竟想干什么? 第六百五十五章 缘由 我脑海中突然闪现出一个反常的画面,那就是今天被杀害的科学会众,额头上都被刻上了邪见两个字! 按照以前的情况来看,无脸男完成十恶仪式,其实只是找到一个有代表性的恶人,激发此人周围的矛盾点,最好借刀杀人,如果怂恿杀人失败了,它们才会毫不惜力地自己动手。 可见,它们对完成十恶仪式有一定的执念,但对选择的对象完成的方式却不那么苛刻。 一千年前,西夜人相信人皆有恶,所以见人就杀,最后树敌众多,国破家亡。 一千年后,西夜人的变异后代无脸男改弦易辙,只选有代表性的恶人来完成仪式,行事隐秘,果真引起了天地异变。 但是,在完成仪式的过程中,也有不合道理之处。 比如在三桩口业案里,它们先是在鹿丘王墓一下解决了民工三兄弟,还将它们刻字示众。但过了一段时间,它们非但没有继续诛杀新恶,反而又相中了大件厂三人,把口业三恶又重新演示了一遍。 鹿丘王墓探险是我亲身经历的事件,掳走和杀害三名建筑工的就是无脸男。而大件厂拆迁时杀人曝尸的行为,也被认定是无脸男做的。 它们为什么把口业三恶的仪式重复做了两次? 最后一恶邪见也是如此,它们先是杀了地狱来客,在局里大院完成了仪式,但为什么又跑到旧河道里,一批批屠杀科学会的人,再一次进行仪式? 难道是这四恶的仪式都失败了,所以它们不得不重新来一次? 很可能就是这个原因!但如果被判定为失败,那判定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我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 天地异变! 每一次完成十恶仪式的时候,都会或前或后紧接着出现天地异象!但是鹿丘王墓那么大动静,之后数天,异象却毫无进展,直到无脸男重做了大件厂三人之死,异象才随后呈现。 这一次也是如此,上午的时候地狱来客被处死,但完成仪式之后,天地异象也没有丝毫进展。不过这次间隔时间太短,无脸男们难道等不及,想尽快办妥仪式,召唤莫罗出来吗? 有可能! 因为最近的异象,都是高频出现的。而且邪见作为最后一环,一旦完成,那效果应该就会立刻显露出来——就像其他事件一样,之前的九恶都是规定流程,是量变,而最后一个动作才是那个局点赛点,是直接造成质变的原因。 无脸男以为做完邪见后,就赢得了比赛的胜利,但它们发现,整个情况根本没有任何变化,这个城市虽然出现了异象,但还是正常运作着——魔神没有降临,世界依旧原样。所以它们才急了,慌了,它们来到当年的黑船焚毁之地,以屠杀所有邪见者来不停召唤莫罗! 这应该就是无脸男着急行动的原因! 我激动不已,看来无脸男设想的十恶,跟真正的十恶仪式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差距的!事到如今,它们肯定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这样来看,我们就跟它们重新回到了同一个起跑线上,比赛还没有结束,赛点还没有出现,双方都在揣摩莫罗出现的程序,所以我们还有翻盘的机会! 想到这里,我再次振作起来! 前面就是魏阳,太阳已经下山许久,夜晚的天空依然闪烁,依然出现了无法描述的裂纹,但却没有进一步恶化,起码我在幻境里目睹的魔神并没有从空中出现! 无脸男肯定比我们还要焦躁。所以,现在形势虽然看起来危险,但天平已经朝我们这边倾斜了! 十恶仪式完成,异象没有恶化,我们还找到了对付无脸男的武器,而且科学会的人也在搜索它们!现在整个魏阳几乎全民皆兵,它们又要完成最后的召唤,又想不再暴露目标,这本身就是个两难的问题! 这一局,主动权已经悄然转移到了人类的手里。 我开下高速,沿着依然空荡的环城路前行,晚上八点多钟的时候,我终于把车开进了特别组的指挥中心——市局的大院里面。 我刚把车停好,就看到一个壮实的汉子走过来,他朝我敬个礼,用瓮声瓮气的语调说:我叫何能当——林队去高郭了,她临走时叫我配合你。 她是去? 把牺牲的战友们接回来——魏阳的事务虽然繁忙,但领导说了,活着的人重要,离开了的人也同等重要。要更深情地对待牺牲的战友,别让奋战的人们寒了心。 我点点头,领导的话很对,现在整个特别组任务繁重,突破有限,还有不少同事牺牲,正是士气低落的时候,往往这个节骨眼最难扛,更要怀着崇敬悲愤的心情去认真对待逝者。 何能当带着我,边走边说:林队走之前交代过,现在有两个重要问题,一是必须把沈顾问找回来,林队说她有双重人格,其中之一的身上有解决问题的线索。 二是她提醒我,科学会那群人看上去连战连捷,得到了许多人追随,就连特别组内部也有了同情者,其中没准会出现通风报信的人。她要我们格外注意保密工作。 我感觉眼泪在自己眶里打转。何能当之所以告诉我,就是把我也重新纳入了核心保密团队。虽然之前遭受了嫌疑之冤,但事到如今,林瑛还是坚持把我当成自己人。 言先生,既然解释完毕,你也属于涉密人员,那咱们不妨有话直说。 整个下午,魏阳城里也没有闲着,我们通过一条市民提供的线索,事实上已经摸到了无脸男的头目们在城里的活动区域。这不,傍晚的时候,加工线刚送来了一批声波枪,咱们现在已经兵强马壮,有足够实力去端它们的老窝了。 那还不赶紧行动! 林队坚持要我等你回来,她说,第一不能伤着沈顾问,第二你有超人的记忆力,也熟悉无脸男的来龙去脉,如果偷袭成果,需要你全程记录,随时判断。 所以,言先生,这次行动,领导决定了,让你来统一指挥。 第六百五十六章 临危受命 自从记事以来,我就没当过任何人的头头。 上学的时候,我就是个平平庸庸的学生,林瑛是我的中学同桌,但同坐不同等,人家是团支书。我属于跟着混的小弟。 大学时,闻廷绪再怎么猫狗不待见,但最后还当过毕设小组的组长——沈喻就别说了,她也不习惯当头儿,但因为足够优秀,所以硬生生被推选成了学习部的部长。 工作之后,我在出版社里也只是个普通小编普通群众,而且还是个补锅匠。无论哪里有困难,领导都会把我叫过去“补锅”——如果补不好,就自己背着。 我已经习惯了听人指挥,已经习惯了逆来顺受,但没有想到的是,在现在危机临城的时候,我居然被临危受命,被委以重任,成了行动小组的组长。 何能当显然看出了我的顾虑,他拍着我肩膀,爽朗地大笑着。 “老言,放心吧,指挥没那么难。平常时候,只要你挂着个职务,身上有权威光环,别人就会怕你,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瞎指挥都有人听。 “不过领导说了,现在是危急时刻,要打破常规,唯才是举,你被就领导选中了——今天晚上,这次行动,你说的每一句话,我们都会不折不扣地执行!” 他突然抬起胳膊,朝我敬了一个礼。 “组长,请下命令吧!” 他身后的二十个队员也忽地抬臂挥手,朝我朗声喊着。 “组长,等待您的指示!” 我有点儿蒙圈,只好生硬地回礼,然后楞呼呼地问:“别别,今晚咱们的任务是什么?要去的地方是哪儿……” …… 这是一间泥土里的铁箱子,也是最近新建的准备关押无脸男的牢房。 “上下左右,都是实心土,这个房间是从土里掏出来的,四围顶子都用钢混加固,里面还封了一层钢板,这是唯一的出口,用了五层钢板两块石板,挖掘机来拆都得崩了牙! “我们都管这里叫‘铁箱’!这个牢房是‘铁箱一号’!”何能当带着我,沿着漫长的楼梯下到地下。 我们走进“铁箱”,这大概是吸收上次地下指挥所的教训,重新设计的牢房。 铁箱不大,但也不小,目测里面被分割出了四五个房间。何能当带我绕进一个房间,他拉开“犹大之窗”,我看到里面一个无脸男被紧紧束缚在铁轮椅上。 何能当指了指墙上的几个窟窿。 “都是声波放送装置,它要敢胡闹,马上要它的命——麻丹,下午刚抓了俩活的,我们就立刻接到一个什么动保组织的邮件,要我们按照《日内瓦公约》善待被俘虏的非人类生物!真是哭笑不得!” 他边说,边从旁人手里拿过两套防护服。 “穿上吧,要不一会儿难受。” 我虽然不解,但还是穿上衣服,他看我戴好头盔,这才拿着遥控器,按下一个按钮。 一阵让人烦躁的嗡嗡声传来,我看到屋里的无脸男顷刻间痛苦地挣扎起来,腹部发出阵阵呜咽声。 “新圣堂……在雷坛之下……”它哀哀地叫着。 何能当松开按钮,对我解释说:“情报就是这么逼问出来的,虽然手段有点儿不道德,但对杀人不眨眼的它们来说,咱已经很人道主义了吧?” “简直太人道了。”我又想起了老河床上那些断胳膊断腿儿的尸体——无脸男折磨杀死他们的时候,连一丝怜悯都没有。 “言组,这是之前询问的笔录,您还有什么要问的吗?”何能当指指头盔上的一个蓝色按钮说,“按这个问话,它就能听到。” 我低头一想,按下蓝钮问:“你们的圣童在哪里?罗媒是聂晴吗?她又在哪儿?” 刚才还在哀叫的无脸男一下子止住了声音。它愣愣地转向这边,仿佛“望”着门口。 何能当恰如其分地按下按钮。 “呜呜呜……皆在圣堂之内……” “沈喻呢?她在哪儿?!” “圣堂……”无脸男用小腹发出最后一个词语,然后脑袋往后一仰,似乎已经不省人事。 何能当看着我:“组长,我说的没错吧,都在雷坛底下的圣堂里。咱们赶紧去吧,再不行动,就怕这群孙子就转移阵地了。” …… 雷坛区的得名来自于雷公庙,雷公庙以前就叫“坛”,庙里供奉的是夔牛。 之前说过,夔长着一条腿,似龙似牛,炎黄两帝大战蚩尤的时候,曾经扒了夔的皮作鼓,敲打起来如同雷鸣,因为夔牛就跟雷神扯上了关系。 雷公庙建于武后大足年间,离西夜灭国那年只有五十年时间,可以算是同一个时代了。我一直纳闷为什么只有隗山会供奉夔牛雷神,后来去图书馆翻查了地方志,才发现雷坛的来历。 据记载,隋唐五代的时候,这里的山中经常有巨大的隆隆声,“……闻似雷鸣,冬日不止。或传此地乃古流波之山,夔牛所居也。武后好符瑞,大足年敕建祠供奉,是为雷坛”。 山里经常有巨大的雷鸣声,而且冬日都经常如此。这样看来,隗山在雷坛区的这段还真有些蹊跷。 我们这组一共二十二人,等开到雷公庙的时候,已经是夜里九点半钟了。无脸男招供出来的圣堂入口,就在雷庙后面一座小山上。 我们连夜摸上小山,在南坡上发现了一株巨大的古槐树。何能当带着两个人绕到槐树后面,果然找到了无脸男招供出来的一个隐藏的山洞。 山洞不大,有一块巨石“挡门”,而且巨石之下的泥土新鲜松动,一看就有最近经常被搬动的痕迹。 看来目前为止,那个无脸男确实没有骗我们。不过族非我类,其心必异,它的话也不能全信。 “组长,你下命令吧,队形什么的我来安排。”何能当拍着胸脯说。 “如果不用爆破手段,能移开这块石头吗?”我问他。 “没问题!” “咱们先不要打草惊蛇,每个人都戴好防护头盔,把声波枪时刻攥在手里!无论谁遇到危险,都要第一时间开枪发警报。何队,大部队什么时候过来?” “已经在路上了,十分钟后到山下。” “好。”我站在组员们的前面,不太熟练地敬了个礼。 “我比你们还蠢,所以没什么值得交代的。” 他们刚才还一脸紧张严肃,听到我这话都咯咯笑了起来 我继续说:“就在下午,我看到了满坑满谷的尸体,那些尸体断手断脚,都是无脸男杀死后丢下去的普通人,他们之中,也有咱们的队友。” 我顿了一顿,因为觉得自己的喉头有点发颤,嗓子有点发堵,鼻子也突然发酸。 “所以,我只有两个要求——遇到敌人,要毫不留情地开枪!除此之外,安全第一,每个人都得特么给我活着出来!” 第六百五十七章 圣堂之战(1) 石头很大,但何能当指挥着两个战士,他们从全副武装的背包里卸下两台设备,然后用工兵铲在石头两侧挖了坑。何能当操纵机器,一按按钮,随着一阵蜂鸣,偌大的石头就被顶起来,石头后面慢慢露出一道缝隙。 我侧身朝里面一望,发现里头是条石头砌成的坑道,而且坑道里明显比外面要亮堂一些。 我挥挥手,猫着腰带头就往里冲,何能当伸手想要拦住我。 “组长,我们有实战经验。” 我回头甩他一句“我也有。” 坑道很窄,一开始只能容一个人前行,但到了前面一拐弯,眼前顿时豁然开朗起来。 这座小山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挖空了,拐弯之后往下走,一条新修的石道慢坡缓缓向下,宽度甚至能开车前行。何能当指挥着大家组成三角队形,贴着石道两侧朝下慢慢摸去。 石道修得有点像盘山路,一路上折折转转,但越往下走,越发现里面越亮堂。等走到洞底,却发现下面真是另有一番景象。 这里简直就是一个大型石料加工现场,石板和石块都码得整整齐齐,旁边还有手工打磨设备,更奇妙的是,这么深的洞里还有一口井,井口还安着一个辘辘,看样子是提水磨石用的。 现在即使最贫穷的山民,也不会住冰凉而不见天日的山洞。 但西夜国人生活的时代却不一样。 古语常“洞天福地”,就是因为古人居住条件很差,所以在他们想象中,神仙都住在深山老林的山洞里,洞里面冬暖夏凉,物产丰饶,这才是神仙般的日子。 所以地狱来客得很对,对于唐初的西夜国人来,国师带他们找到的地下世界,简直就是梦想中的天宫仙府好不容易做了神仙,又有哪个人会想返回地面做凡人呢? 直到一千年后红莲燃尽,大部分变成山魈的西夜国人才回到地面上,他们已经习惯了地下的生活,于是想重新行十恶仪式,再造一个地下仙宫。 现在我们看到的雷坛山洞,想必就是他们建造的洞府吧? 何能当绕过来,跟我半开玩笑似的道“这地儿还在装修吧?” 没等我回答,他就打个哈哈,继续朝前走去。但他脸上的笑容还没消失,就见前面嗖地一下,从石头后窜出一个黑影来。 “无脸男!”我大喊一声。 何能当本来一直十分警惕,可刚才因为跟我开玩笑,所以有些松懈。他惊慌之间栽倒在地,想必也无法瞄准,只是胡乱按了一下声波枪的扳机。 因为戴着头盔,所以我们并没有特别不适。倒是那个无脸男扑了一半,就硬生生摔在地上,然后像大虾一样弯起来不停蹬着腿。 何能当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他冲上去,朝痛苦挣扎的无脸男连开机枪,无脸男腹部里传来阵阵哀嚎,它连着打了几个滚儿,最后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这玩意儿这么厉害?早研制出来,怎么会死人呢?”何能当看着手里那把声波枪,自言自语道。 “岂止是厉害,简直比真枪还管用,声波是朝四面八方发散的,不用瞄准都可以。”我把自己在老河床开枪的事儿讲了一遍,当时我迷迷糊糊,只记得自己不停按着声波枪,结果满河床密密麻麻的无脸男都仰倒在地,不再动弹。 “小心!”我还没有讲完,何能当就猛地把我一拽,然后抱着我来了个侧面翻滚。我正纳闷发生了什么事儿,就听“咣当”一声,一块巨大的石头从暗处飞了出来,差点儿就把我俩砸成肉饼。 我俩还没爬起来,就听呼呼风声,接连几块巨石迎面飞来。幸亏我们没往前走,后退几步还能躲在石壁后面,否则即使想躲都来不及了! 就算如此,一名躲闪不及的队员也被飞石砸中左腿,他倒在地上,抱着骨折的腿,咬牙忍住。他脸色苍白,青筋毕露,汗水大颗大颗从脸颊上坠落下来。 “开枪!开枪!”我大声喊道。 我举起声波枪,胡乱扣下扳机,后面的所有队员都掏出枪,朝四面八方“开火”。 最后一块石头从暗处飞了出来,旋即就听一阵“扑通扑通”的声音,只见洞顶和石壁上一个又一个的无脸男惨叫着跌了下来。 何能当看看已经没有石头飞来,连忙爬起来,示意后面的队员跟上。 “抓两个活的!”他喊着。 我站起身想拉住他,但这家伙跑得简直比兔子还快,嗖地一下就往前冲了出去,没办法,我只好朝他们大喊“先控制局面,别想着留活口!” 何能当听我一喊,愣了一下。果然就在这时,只见前头红光一闪,刹那间熊熊烈火就燃了起来三个冲在前面的队员吓得倒退几步,差点儿就被火给点了天灯。 “愣什么啊!开枪开枪!”我忙不迭地吼着。 何能当这才醒悟过来,他反应也快,马上召集队员分成三组,每个组都排成环形,然后纷纷举起声波枪,朝不同方向射击着。 这样一来,声波都能重叠覆盖,整个洞口想必已经没有了死角。 我也快步赶过去,大火一烧,洞里顿时氧气稀薄,我感觉里面又热又闷,只能大口大口喘着气“马上联系大部队,把洞口彻底打开,把伤员送出去!” “不行啊组长!”何能当冲我着,“这里头一着火,连气都喘不上来,再不出去透气,咱们都得缺氧昏迷。” 他得没错,因为随着火势越来越大,里面不光缺氧,而且浓烟滚滚,我都有种将要窒息的感觉。 我犹豫了一下,脑子里飞快转着。 无脸男既然能与我们同样生存在这个世界上,那明它们也是靠氧气生存的。而且,它们的心跳更快,明对氧气的需求量更大。 这样看来,如果我们都觉得缺氧,那它们更是如此! 所以这道火墙,估计也是它们走投无路时才用的方法,这个时候如果我们一退,那也给了它们喘息的机会。所以,我们现在不能退!起码不能全退出去! 想到这里,我捂着鼻子,对何能当“你先带队员们出去,我一个人留在这里你通知大部队把外面封好,不行就围起来,用声波枪覆盖整座山头,这个地下圣堂肯定不止一个通道。” 何能当立刻就怒了“你是战士还是我们是战士?!凭什么你留下,叫我们出去!” 。 第六百五十八章 圣堂之战(2) 我也怒了,这时候吵吵闹闹,不更消耗氧气和时间吗? “你是战士,我是组长,我叫你们出去,你们必须出去,服从命令!”我瞪着牛眼朝他大吼着。 何能当一副不服气的模样,他梗着脖子,两眼通红地瞪着我。 “看什么看!出去!”我劈头盖脸甩他一句。 他被我骂得一愣,这才服软,朝我敬个礼,然后挥挥手,抬着腿部受伤的伤员,指挥着其他十九个队员撤出了山洞。 说实在话,他们这一走,我心里还真有点发虚。 前面虽然烈焰阻隔,但为防无脸男偷袭,我还是拿着两把的声波枪,朝前后左右上下一阵发射,直到确认除了火声没有其他动静后,这才把枪揣进腰里,然后后退几步,朝着那呼呼火焰狂奔过去。 ——我打算跳过这堵火墙! 我并没有开玩笑,毕竟以前已经测试过了,我除了心脏之外,浑身上下简直跟无脸男一样不怕硬打击,如今面对火墙,我也没有别的选择。真金不怕火炼,真人不怕火烧,再不冲到洞穴深处,那无脸男肯定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逃走。 而且现在时间已经很晚,沈喻已经许久没有消息了,必须早点找到她! 所以时间紧迫,我只能以身试险了! 我咬紧牙关,在接近火苗的时候大叫一声。 火焰忽地一下迎面袭来,我眼前一片赤色,头发眉毛欻欻直响,裸露的皮肤被烤得滋滋发烫。 刚才我那几步用尽了全身力气,如果火墙够宽,我跨越不过去,万一掉到火里就真成烤全羊了。 好在上天眷佑,我这一跳不偏不正,刚刚落在火墙之外。饶是这样,因为冲得太猛,落地太重,我还是往后一倒摔了个屁蹲,一屁股坐在火里。 我嗷嗷惨叫几声,连忙就地十八滚把裤子后面的火苗扑灭——好在裤子还没被烧透,要不彻底没脸见人了。 浑身露出皮肤的汗毛都被燎光了,我摸摸脑袋,幸亏戴了头盔,头发总算保住了。不过这头盔戴脑袋上简直就像烫发器,里头的毛都给烤成了大波浪,眉毛好像都卷了——麻蛋,现在都什么时候了,我还在乎形象干嘛? 我回手赶紧摸声波枪,发现可能落地反蹲的时候,可能有把枪掉进了火里。不过好在另外一把还能用。我掏出枪来,又朝四面八方“扫荡”了一下,确认一切正常后才持枪上前。 越往里走,就越明白“圣堂”这两个字的含义,不过也越觉得氧气稀薄,浓烟熏得眼泪直流,我不停咳嗽着,朝有亮光的地方摸去。 火墙这边的“装修”已经完成,整个洞里都用黑石砌成,那些黑石板看上去粗糙,但用手一摸便觉得细腻无比,可见无脸男对这里一尺一寸都十分用心。 不过,正因为石墙的黑色,才越发显得洞穴深处的一点光明。 那火墙丝毫没有减弱的样子,而且烟雾越来越浓,我脑仁被熏得生疼,好几次都差点栽倒。无奈之下,我从烧烂的衣服上撕下一片布条,想用火灾逃生的终极技巧——撒尿捂嘴法隔绝毒烟。 谁知道人一紧张,连他么尿都撒不出来。我又呛又气,想想时不我待,只好一咬牙,邦邦捶着头盔,朝着那点光明踉跄而行。 那光明看着近,走起来却远,因为头昏脑涨,所以也记不清走了多久,等终于离近的时候,才发现那道亮光其实只是一条敞开的门缝。 我一把推开那扇石门,里面一股热风迎面袭来。这风虽热,但清爽很多,刚才的刺鼻浓烟霎时间一冲而散,我顿时觉得头脑清醒许多。但刚要抬头细看,就听不远的地方一阵喧哗。我急忙侧身躲到门口,往外面一看,只见十来个无脸男抱着脑袋,连连往后面退过去! 这些家伙肯定是想从后门突围,结果整座山已经被包了圆,这是遇到声波被逼退回来的啊! 我心头一喜,老子被烤焦了屁股,就是为的抄你们后路! 想到这里,我躲在门缝后面,举着声波枪朝外面连连发射。只见退回来的无脸男们惨叫几声,一个个歪七横八地倒在洞中。我不放心,又连开几枪“鞭尸”,确认它们已经死了,这才回头打量这个发光的山洞。 映入我眼帘的,依旧是一片洁白的草原。草原中间有一座黑色的石坛,旁边还竖着一块石头,石头上刻着“玉草台”三个字。 原来无脸男将这种白草唤作玉草。我沿着台阶,拾级而上,只见高台上面有一张黑石御座,座位上供奉着一面铜镜,而铜镜前面则用曜石作龛,摆放着五颗幽光流淌的明珠。 这一定是隗老鲲所说的明珠,也是“科学会”所说的红莲之籽吧。 我知道,这种明珠能散发巨大的能量,有很强的辐射,如果特别接近,搞不好就被毁容变形,所以只是远远观望着。 就在五颗明珠的中间,放着一个空空黑色石盘。这个石盘大概有两尺方圆,中间还有个托架,上面肯定放置过什么东西。 ——红莲! 我脑海中瞬间就冒出这两个字。 一定是红莲!这里既然是无脸男的新圣堂,那肯定就是供奉红莲的地方,刚才我们向里突袭,看守的无脸男被声波狙杀,它们自知不敌,所以想携带红莲赶紧逃走! 它们一定走得特别匆忙,忙得甚至连明珠都没有带走! 如果沈喻也被绑架到这里,那带走红莲的家伙,肯定也把沈喻掳走了! 还想什么?追吧! 我噔噔蹬跑下石台,一把推开石门,不顾外头浓烟四起,大踏步朝外头冲去。 我跳过无脸男们的尸体,推测它们返回的路线,如果反其道行之,一定会发现出口!我打定主意,沿着光滑的石道绕来绕去,果然渐渐感觉到一阵阵清风拂面! 既然有清风,那必定有出口!我感受着清风吹来的方向,朝那边快步走去。 整个石道忽然缩窄、降低,这更像一个逃生的暗道了。我先是弓着腰走进暗道,然后不得不趴在地上,朝外面拼命爬着。就在我爬到一半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女声忽然响了起来。 “你终于来了。”她坐在暗道的前头,狞笑着对我说道。 第六百五十九章 命悬一线 暗道的尽头闪烁着光芒,我知道那里便是外面的夜空。77dus 因为是逆光,所以我无法看清楚她的模样,不过我头上也罩着头盔,她肯定也猜不到我的心思。 她坐在那里,背靠在暗道的石壁上,在她的右手边靠近出口的地方,我看到一个黑色的箱子,在箱子旁边躺着一个人。 尽管无法看清长相,但我还是一眼就能认出来。 那是我至死都不能忘记的身形,那是我积年追求,而且最近一直与之朝夕共处的人。 “你把她怎么了!”我“咯咯”咬着牙质问道。 “别那么激动嘛。”聂晴咯咯笑着,“她没事,只是睡一个长长的觉而已,她脑袋里有好东西,取出来之前,我才舍不得杀她呢。” “把她放了!”我厉色说道,“你说的东西,不就是什么空间碎片吗?我脑袋里也有,你要取就来取我的!” “哟哟哟,什么空间碎片啊,我可听不懂,你是说冰璆琳吗?我还纳闷呢,你俩看上去毫无缘分,怎么整天成双入对,一文一武,身怀绝技,原来都是脑子里有冰璆琳的人啊。” 虽然搞不清“冰璆琳”这三个字具体是什么,但我顿时明白过来她所说的冰璆琳,其实就是科学会声称的空间碎片。 “你脑子里才有冰淇淋!赶紧放人,或许还能给你一条生路!” 我边给她下最后通牒,边悄悄把手背到后面,准备随时扣动扳机。 “生路?哈哈哈哈!”聂晴突然大笑起来,“别开玩笑了,待遇这东西是对等的,我们没打算给你们留活路,你们难道会给我们生路?” “所以,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咯?” 聂晴突然收住笑声,她转过头,因为背光,我看不清她的脸,只看到一片黑暗。 “你错了。”她嘿嘿笑着,笑声得意而狰狞,“不是你死我活,而是你们死我活。” 我没出声,现在根本也不是废话的时候,她说的上句话没错,待遇是对等的,既然她想弄死我,那我肯定会先下手为强。 我轻轻撬起食指,勾动扳机。 一阵轻轻的嗡嗡声传来,聂晴突然止住笑声,她大口大口喘着粗气,捂住胸口。她抬起右手,手指勾成魔爪似的朝我伸过来。 “你特娘的玩阴的……”她嘴里吐出半句话。我往后一退,马上扣下第二次扳机。 “你死我活,这是零和游戏,所以我也没得选,为了救沈喻,我必须先置你于死地。” 声波枪又响了起来,聂晴用尽全身气力,她伸出右臂朝我够过来,但就在快要接近我的时候,她整个身体“咣当”栽到硬邦邦的石板上。 我弓着腰站起来,伸手推了她一把,她僵硬地晃了一下,看起来已经死透了。 我把她的尸体拽到一边,朝沈喻那边爬去。 借着外面天空的闪光,我看到她眼睛紧闭,脸色苍白。 “沈喻,沈喻!”我叫着她的名字,然后把手指凑近她的鼻子,也摸了摸她的心脏。 还好还好,呼吸、心跳都很平稳。 我晃着她,她身体柔软,但皮肤冰凉,她头上、颈部都没有外伤的痕迹。看样子应该是被聂晴用药物迷昏了。 我背后有个军用水壶,里面还有凉水。就当我拧开壶盖,想用水将她泼醒的时候,忽然觉得脑袋“嗡”的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重重砸到了头盔上面。 我大吃一惊,急忙回头,只见聂晴居然不知为什么爬了起来,她正举着那个黑色的盒子,弯着腰站在我面前。 我伸手去掏声波枪,结果还没来得及,就见黑光一闪,只听“咔啦”一声,整个头盔的护面玻璃顷刻间裂个粉碎。 好在我手里还有声波枪,此时此刻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我连连扣动扳机,失去了头盔的保护,我觉得那嗡嗡声吵得自己头晕眼花,胃里也是翻江倒海,我终于忍不住,“哇“的一口喷了出来。 可是聂晴依然站在那里,她丝毫没有受声波枪的影响。 怎么回事?难道声波枪坏了?如果坏了的话,我怎么会有这么强烈的不适感? 现在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这种声波对聂晴无效!她刚才的样子纯粹是装出来的! 我大喊一声,扬手将声波枪朝她迎面砸去!但就在这时候,她再次举起黑箱子,“咚“的一声砸在我的额头上。我晃了一晃,“扑通“一声就跪在地上。 聂晴根本没有停下来看我死活的意思,她紧跟着飞起一脚踢在我脸上,我听到自己颌骨断裂的声音,一阵莫名的剧痛瞬间从面部传到大脑里,我眼前一花,整个大脑就像被按下off键的计算机一样刹那黑屏。 我感觉整个身体就像狂风中的塑料袋,在不知何所的地方升腾翻转着。当这阵狂飙将息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已经飘到了白云之巅,俯身望去,我看到下面的土地上一片刀光剑影,血雨腥风。 还是自己的那个中阴身,还是那曾经目睹的幻境! 一个个通天的修罗巨神撕裂空间,它们将巨人族驱赶的怪兽一个个抓在手里,攥成血水肉酱,然后抛洒在茫茫大地之上。天空闪烁,九霄裂碎,修罗们冲杀进人间,朝巨人们猛攻过去。 我看到红衣女子站在黑船上面,她拼命挥动着手里的大纛,直指冲过来的魔神,用嘶哑的声音呐喊着。 巨人们齐声高呼,他们就像参加狂欢似的,一个个生龙活虎,嗷嗷不已,他们纷纷扬起手中的武器,骑着胯下的怪兽,朝修罗们冲刺过去! 杀啊杀啊! 我听不懂他们的语言,但我能理解他们呐喊的意思。 对我们来说,他们是身高数米的巨人,但对于通天立地的修罗来说,他们只是芥子与尘埃而已。 他们此去毫无胜算,他们欢呼雷鸣,只为殒命沙场! 这是那个时候人间的最后呐喊,这是那个时代人间最后的狂欢。 因为在以后的时代里,在以后的考古中,几乎没有留下任何巨人族存在的痕迹。 他们可能全部死在修罗的手中,他们变成尸体,又被践踏成齑粉,成为人间的土壤,长出来绿草和鲜花。 他们几乎连一块骨骼、一片化石都没有留下。 而今天难道再度轮回,修罗眼看又一次开启天窗,将要在人间降临。 我们这些人类更矮小、更脆弱,那么等待我们的命运又是什么呢? 第六百六十章 装死 跟修罗战斗的巨人们一个个倒下去,我眼睁睁看着又无能为力,只觉得悲中腑。 因为在幻境中我只是一个幻影——人无法改变历史,也无法改变将成为历史的未来。 人生的意义就在于未知,红衣女子在黑船上驾着相柳兽飞驰而过之时,是何等的雄姿英,她当时肯定怀着必胜的信念,她对此刻的战役充满信心,因此才召唤来所有的巨人和怪兽,大家万众一心,列阵击鼓,要与修罗决一死战。 而现在这一切,是她想要的局面吗? 我只觉得一阵悲凉和沧桑涌上心头,就在这时,我忽然觉得右手传来一阵钻心的剧痛,身体顿时失去平衡,我哀哀叫着,像纸片一样旋转着朝下方的战场坠落而去…… 我猛地从幻境中抽身醒来。 “麻蛋,还以为老娘也是魈人吗?”聂晴的鞋子正一下下踩在声波枪上,顺带也将我的手指碾得生疼。十指连心,疼痛就像电流似的,沿着神经线重新把我的大脑激活。 我本想一骨碌爬起来,但转念一想,刚才聂晴曾经装死骗人,我何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思虑已定,我强忍着疼痛,只是偷偷把手指往回缩了缩。我眯缝着眼睛,窥看着聂晴像疯了似的使劲踩着那支声波枪。 “傻岔玩意儿!害死那么多魈人弟兄,老娘把你踩成铁片儿!” 她像泄似的跳着骂着,直到那把声波枪被踹得支离破碎,这才渐渐平静下来。她收拾了一下衣装,然后从地上搬起那个“黑箱子”。 从聂晴弯腰起身的动作来看,那东西显然很有分量。我眼珠略略斜了一下,借着外面微弱的光线,现那并不是什么箱子,而是一个黑石板做的密函。 我忽然想起那个供奉明珠的石室,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是用黑色的曜石制成,看样子这个石函里头的东西不是别的,正是西夜国地下天堂的能量来源——红莲。 照这样看来,就像金属钠保存于煤油,白磷保存在冷水里一样,对红莲和明珠来说,黑曜石才是能隔绝和保护它们的物品。 聂晴把石函搬到一边,这时我已经依稀听到外面吵醒声,看样子何能当已经返回山下,正带着大部队摸过来了。 不过西夜女人却没有慌乱。她朝出口那边爬去。少顷,外面闪烁的天空消失了,她大概搬动了什么东西,彻底封闭了出口。 暗道里一片漆黑,我本来想趁机从背后偷袭,但因为什么都看不到,所以思来想去,决定还是以稳为主,反正特别组的人已经封锁了整座山,圣堂里的无脸男也死得差不多了,时间当然在我们这边。 我不着急,我倒要看看这个女人到底想搞什么名堂! 聂晴关闭了出口,又弯着腰颠了回来,她跨过我的时候,还一脚踩在我大腿上,差点儿把我疼得喊出声来。当然,一报还一报,这个女人也被绊了一跤,就听她扑通跪在地上,几乎跌个狗啃屎。 “麻旦,死了还要绊老娘!”她回头朝后啐了一口,唾沫星子正好喷我脸上,把我恶心得要命。 她朝圣堂的方向溜去,不多久就听一阵咣啷声传来,圣堂里的烟味儿顿时也消减不少。 我算明白了,她这是把两头的出入口都封闭上,准备在这条密道里耗时间。等着大部队耗走,她再堂而皇之地出去。 不过今天有老子在这里,你想逃走,做自己的青天白日梦去吧! 我心里默默念叨着,就听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很快暗道里亮光一闪,这女人似乎打开了什么光源。 虽然光线依旧微弱,但起码也不是一片漆黑——看来西夜国在地下生活过的弟兄们也怕黑啊。 我想看看周围的动静,但刚略略张开一丝眼睛,就差点儿吓得大叫一声。 因为一张半人半鬼的脸就正好横在我面前!人的那一半是位雍容大方的绝世美女,而鬼的那一半则是青面獠牙的地狱魍魉! 我吓得一动都不敢动,连闭眼的动作都不敢做出来! 聂晴穿着一身黑色的长袍,她从口袋里面摸索出一面随身镜子,然后把它放在我的脸上。她对着镜子,一点一点从人的那半边脸抻开一张薄薄的皮,然后像敷面膜似的将它贴到了鬼的脸上。 当我问地狱来客,为什么聂晴没有山魈的面孔时,地狱来客嗤笑说她是画皮。今晚一见,方知费唐所言不虚。 看来美女和恶鬼,其实只是一张人皮的距离。 因为镜子就放在我脸上,所以自己不敢吭声,甚至连呼吸要死死忍住。但饶是这样,汗珠还是从我的皮肤上渗透出来,它们涓滴成流,从两颊和脖子上滚落下去…… 好在聂晴并没有现异常,她迅“补妆”完毕,然后收起化妆镜,转过身去。 我继续眯着眼睛,注意着她的一举一动。只见这次她从口袋里一阵乱翻,拿出一柄亮晶晶的小刀来。 “璆琳这么珍贵的东西都归我,好歹也是点儿补偿。” 她自言自语念叨着,然后拿着刀片,一点点朝沈喻那边凑过去、 ——不好!她要对沈喻下手了。 我再也不能耗下去了,我赶紧微微起身,想趁她背身的时候来个突袭。可她刚爬了两步,忽然又停下来,继续自言自语地说着。 “不对,取璆琳不能用这把刀。” 她转过身来,我只好继续闭上眼睛,躺在那里装死。 周围一片静寂,只有她窸窸窣窣在口袋里翻东西的声音。不过这次,她好像翻了很久。 我实在有点儿等不及了,于是想再次眯着眼睛偷窥究竟,但上下眼皮刚微微打开,睫毛中间就出现了一双鬼眼!它们正对着我的眼睛,相距只有分毫,它们转动着眼珠,正在寒光逼人地盯着我! 我大叫一声坐了起来,眼前的景象让我再次惊呼——聂晴不知何时已经彻底撕下了画皮,她红绿眼,舌头靛青,獠牙四露,嘴里像蛇一样嘶嘶响着,活脱脱一个吃人的罗刹! 就在我魂飞魄散,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她迅伸出一只铁青的爪子,咔的一下就掐住了我的喉咙! “这模样,你喜欢吗?”眼前的罗刹鬼张着血淋淋的大嘴,不停狞笑着。 她拿出刚才寒光闪闪的刀片,在我眼前晃了一下。 “别怕,取出璆琳之后,你就没有痛苦了……” 第六百六十一章 死里逃生 我想挣扎,想抬起双手,掰开她的手腕,但缺氧让我浑身无力——人就是这么奇怪的构造,不停吸入空气,产生力量。空气在我们面前廉价到一文不值,可一旦没了空气,我们就分秒不能生存。 我瞪大眼睛,只见聂晴举起拿刀的手,在我头上摸索着。她似乎捏到了什么突出的地方,于是迅速用锋利的刀尖在那里做了一个标记。 “哟,看你吓的。”她嘿嘿笑着。她手势十分夸张,还抬起小拇指挑了挑我的下巴,那样子活像戏弄耗子的老猫似的。 “看你这么可怜,还是人道点儿,先掐死你再取璆琳吧。”她的手明显开始用力,我的喉咙一阵“咯咯”声,软骨都要折断了。 我感觉自己的眼睛都凸了出来,我已经无力挣扎,唯一自由的地方只有眼睛。 我看向一边,现在已经夜深,华鬘是不是该醒过来了?但可惜的是,躺在暗道远处的沈喻依然一动不动,她依旧“睡”得十分香甜。 现在也不知道几点,如果我再次被杀的话,华鬘会不会及时出现,从幻境中把我的中阴身唤回呢? 但一切都晚了,聂晴的手力大得惊人,恐怕还没等我窒息,颈动脉就会被完全卡断…… 再见了,再见了…… 我慢慢闭上了眼睛,满脑子都在重复这三个字。不过就在这个当口,暗道的某个地方突然传来“咯噔“一声。 难道是幻觉吗? “谁?”聂晴也低声喊道,显然这不是幻觉。 我强睁开一丝眼睛,扫向沈喻那边,她依旧躺在那里没有动静,所以,发出声音的人肯定不是她。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 “啊,原来是你啊。”我听到聂晴在说着什么。我艰难地回过头去,光线朦胧中却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但一时间却想不起这是谁。 我觉得这是幻觉,于是使劲闭上眼睛,但还没有张开,就觉得一记重拳狠狠砸在自己太阳穴上,在迷迷糊糊之间,我听见聂晴也发出了一声惨叫。 我昏了过去,但这次没有进入幻境,想来刚才打我的人并没有下什么重手。 等我再醒来的时候,暗道里依旧亮着幽幽的光。我喉咙里一阵发酸发痒,不由得剧烈咳嗽起来。 我强撑着身体爬起来,这才发现发光的物体是一只三彩陶灯,只不过里面发光的不是灯泡,也不是蜡烛,而是一枚绿色的萤石。 这大概就是古代传说中的夜明珠吧? 沈喻依旧躺在暗道里,我爬到她近前,摸摸鼻息,晃了晃她,她睡得还很沉,也不知聂晴究竟用了什么手段才能让她呼呼大睡。 我身上已经没有了计时的东西,暗道应该还被封闭着,因为两边的尽头都望不见其他亮光。但就在这个封闭的秘道里,刚才青面獠牙,要置我于死地的聂晴已经不见了踪影! 不光她失踪,她携带的那个红莲石函也不见了!她刚才所在的地方,只留下一柄沾着血迹的亮晶晶的小刀。 她去哪里了?为什么会突然对我开恩,放弃取走我脑中的璆琳? 我忽然想起来,刚才她要杀我的时候,似乎有个人从圣堂的方向钻进秘道。这个人应该是聂晴认识的人,因为她还曾经与之对话来着。 难道这个人同情我,救了我,还把画皮鬼聂晴给制服带走了? 谁又会认识聂晴,然后不舍得杀我呢? 我脑海中突然想起了一个人,能满足这两种条件的大概只有他了。 “你在做什么?”我身后突然响起一个声音。 我吓了一跳,急忙回过身——沈喻不知什么时候醒了过来,她正揉着脑袋看着我。 “头好疼……这是什么地方?你的脑袋怎么流血了?” 我愣了愣,指着她问:“你现在是沈喻,还是华鬘?” “是我啊!”她皱着眉头,头发长直,她瞪着眼睛,用斥责的声音对我嚷道。 “沈喻?”我还是不敢确定——现在究竟几点了?难道还没过午夜?不过这几次华鬘的现身的时间的确越来越晚。 “当然是我!赶紧着的,这什么地方?站都站不起来!发光的东西又是什么?” 我只好给她简单解释几句,她眉毛蹙得越来越厉害了。 “咱们得想办法出去。”她说。 我俩先是摸到秘道的尽头,那里已经被石门封住,我俩倾尽全力也无法打开。 沈喻气喘吁吁地靠在石门上。自怨自艾地说:“这种力气活儿,要是华鬘在就好了。” “没事,”我说,“咱还有另一头没去呢,不过那里是通向圣堂的地方。” “圣堂?”她问我,“隗老鲲说的那个圣堂?” “莫罗教的新圣堂啊!就在这座山底下,昨天你就被绑去了那里!” 她揉着脑袋:“我一被绑就被迷昏了,头疼——你脑袋上的伤口没事吧?” “没事,就是被小刀划了个十字而已。”我拎着萤石灯,带着她朝圣堂的方向爬去,大概是火墙已经燃尽,空气中只有一股烧焦的怪味儿,没有滚滚浓烟了。 圣堂那端也有一个石门,只不过这个石门是虚掩着的,一推就能推开。看来刚才挟持聂晴的人就是从这一侧出去的。 我刚推开石门,就听“扑通”一声,一具靠在石门上的尸体硬生生倒在我俩脚下。我还算有点儿心理准备,沈喻却吓得哇哇大叫,急忙躲在我身后边。 这具尸体穿着黑袍,脸部朝下。我伸出手摸了摸,它已经发僵。我拽着尸体的胳膊,朝侧面一推。 “啊!”就连我都惊叫出声。 因为这具尸体就是聂晴!而且是已经完成画皮,藏在美女面容里的聂晴! 更为诡异的是,聂晴的额头上居然用刻刀刻出来两个血字—— 邪见! 我倒吸一口凉气,沈喻也惊讶万状,她小心翼翼走过来,蹲下去检查一番,说:“聂晴不是莫罗教的罗媒吗?她不是无脸男的领袖吗?难道它们居然狠到连自己人都杀?” 我正想说话,突然听到洞穴深处传来一声怒吼,随之而来的便是一阵让人反胃的嗡嗡声。 “谁在那儿!再不投降就开枪了!” 是何能当的声音,也是他的作为——这种对付无脸男用的“先开枪后警报”的方法还是我教的! “老何!” “组长?你还活着啊!”何能当激动地喊了一声,刹那间黑漆漆的洞穴中一片亮光,无数个手电筒朝这里照过来。 我看到何能当激动地跑过来,他看看我,看看沈喻,又看看我们脚下聂晴的尸体。 “哟,这具尸体也被刻上字了吗?” 我心头一惊:“难道还有其他的尸体?” 何能当诧异地看着我:“组长,你来这边看看吧,凡是被咱刚才用声波枪打死的无脸男,几乎每个家伙额头都刻上了同样的字——邪见!” 第六百六十二章 隔离关押 我们回到了特别组,在那里等待我们的是林瑛和另外两件事。 第一,就是我这个临时小组的组长就地免职,其实也不算免职,只是临时任命到期而已。 何能当夸我半天,他特别佩服我,觉得我劳苦功高,在仅伤一人的情况下就把无脸男老窝端了,而且还救回沈喻,搜回三颗明珠,把无脸男的头目聂晴就地正法——简直比整个特别组折腾半个多月的成果还丰富! “幸亏组长在,要按照以前先警告再开枪的老流程,死的可就是咱自己的弟兄了!”他竖起大拇指,用尽全力地夸耀着。 但即便这样,主事儿的林瑛还是宣布我的任务结束,官复原职——就是没有职。 “跟他有什么关系,还不是因为研制出来了声波枪,换谁去当组长,无脸男都得成片成片地倒下。”林瑛白我一眼说道。 随之而来的第二件事,让我差点儿跟她当场撕破脸。 她直接宣布,把我和沈喻隔离开来,而且监禁居住——就差直接逮捕了。 “你特么疯了?她是沈喻!”我特地重重强调最后两个字。 林瑛抬头,指着挂钟问:“何队长发现你们时已经半夜两点了?现在是凌晨四点,你不是说零点一到就准备切换吗?” “最近的时间没那么准了!” “你说不准就不准?” “她要是别人,直接都能把这栋楼拆掉!”我冲林瑛吼着。 沈喻从背后拽拽我。 “算了,何必跟她计较呢,我跟她走就是了。” “看见没?那个疯疯癫癫的婆子,能说出这么理智的话吗?”我一把拉住沈喻,继续朝林瑛怒吼。 林瑛不屑地看我一眼:“万一是装的呢?” “装的?你居然说我是装的?”沈喻也怒了,她直接林瑛鼻子说,“你要不问问,看看我是不是装的!你看看我这头发,带卷儿吗?” “咱俩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在哪儿?”林瑛突然问道。 “今年二月底,地点就是局里大楼二层的会议室,我记得是二〇二房间?”沈喻毫不犹豫地张口就答。 林瑛默然不语,我知道,沈喻答对了。 “那你跟言桩什么时候认识的?” “六年前的夏天,期末考试之前,在阶梯教室上自习的时候,我当时去还他钱。” 林瑛看向我,我使劲点点头。 “还有什么问题吗?”沈喻挑衅似的反问道。 “没问题了,”林瑛说,“把她带下去,关起来!” 沈喻一怔,她顿时明白自己被耍了,可她脸上丝毫没有愠怒之色,反正很爽快地挥挥袖子,跟着两个女警朝走廊里而去。 我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再回头看看冷冰冰的林瑛,不禁怒从中来。 “林瑛,日你大爷的!我算看错你了!” “随你便,用不用把我大爷的号码给你?”林瑛冷冷地甩了一句赌气的话,她朝其他人挥挥手,我也被拽着带了下去。 我气得挥舞着双臂,还顺手从桌上拿起一个茶杯摔得粉碎,然后捡起瓷片儿,攥在手里,指着林瑛比划着骂道:“你不就是想拿朋友当升官的垫脚石吗?来啊!今天你不把沈喻放了,老子就跟你玩命,跟你恩断义绝!” 林瑛眼睛通红,她恶狠狠地盯着我,那眼神似乎要把我生吞活剥了,她从腰里嗖地拔出枪来,“啪”的拍在桌子上。 “姓言的!我在你心里就是这种人吗?你眼睛瞎了吗?!来,我要跟你想得一样卑鄙,你现在就一枪毙了我!” 我虽然自知有些失言,但还是被她气得火冒三丈。我伸手就去夺枪,但被两个队员死死拉住。 “言先生,您配合点儿,自从小余和小施牺牲后,林队整个人都变了。”押我的队员悄声跟我说着。 我本来还想大骂林瑛解气,但突然想起余以清和施鲢的死状,再看看林瑛瘦弱的身影,只觉得鼻子一酸,差点儿落下泪来。 我老老实实跟警员坐电梯下到地下一层,他俩把我带进一个单人间,单人间只有一张地铺,正好躺着休息。 “委屈您一下。”两个人朝我敬个礼,然后锁起门来。 “哎哎哎,”我忽然想起什么,急忙跑到门前,隔着门上的铁栏窗问,“沈喻也在这一层吗?” “有纪律,我们不能讲。”一个队员说。 另一个队员看他一眼,又看看我,然后偷偷点点头。 “我什么时候能出去?” “这个,队长说了算。” “不能出去,我能见别人吗?”我气个半死,只好又问,然后认真强调道,“有特别重要的事情!必须见这个人,越快越好!” “可以帮您转告林队。”点头的那个队员对我说,他马上递过一个笔记本,“您把要见的人名写这里吧。” 我“歘歘歘”写上三个字,然后转递给他。 “告诉你们队长,这事儿没完呢!现在事情还有变化,无脸男虽然死得差不多了,但利用无脸男想召唤莫罗的人还在!她必须早点放我出去,这样才能解决问题!” “您说这么长一段,我实在无法原话转述,您还是写下来吧……”他又把笔记本递上前来。 我看着他们走远,便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回到地铺那里,“咕咚”一声躺在硬板床上。 尽管连日的周折让我身体疲倦,尽管朋友的死伤令我心情低落,但我依然忍耐不住内心的激动。 因为我觉得,自己好像就要摸到整个迷宫的出口了。 没错,一千多年前西夜国人遇到了国师,他们打开了地下世界的大门,利用红莲和明珠的力量营建了地府,变成了山魈,存活到现在。 然后山魈们依赖的红莲能量衰减,已经不能维持地府的运作,它们只好辗转来到魏阳,企图利用仪式,重新召唤莫罗,再建一个地下天堂。 它们开始启动“十恶”仪式,并收到了实际效果,天地异象一样样出现,跟古书里记载的东西一模一样。 它们养大了科学会,然后把科学会当成“十恶”仪式里的最后一项“邪见”来处理。 它们杀了组建科学会的人,但异象没有升级;它们又杀了科学会的会众,但异象依然没有升级。 现在,又有人为完成仪式,直接把黑手对准了它们,山魈和聂晴现在都被杀掉,但异象仍旧没有升级! 第六百六十三章 混乱的逃跑 所以,如何完成这个“十恶”仪式,就连无脸男和聂晴都不知道! 崇拜莫罗、重建圣堂的愿望让它们被人当枪使,但现在看来,连用枪的猎手都不知道究竟该如何召唤莫罗! 整个魏阳城现在天地异变,莫罗仿佛差一步就能来到人间,但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出了岔子,那个召唤莫罗的人怎么会不急呢? 他急也好,因为这说明我们还有挽回事态、阻止莫罗降临的时间! 他急也不好,因为他肯定会更加疯狂地去测试十恶仪式,让莫罗更迅速地出现! 所以,现在必须争分夺秒来验证我的推测。77dus 我想到这里,再也待不住了,于是赶紧爬起来,跑到门口,我刚要隔门大喊的时候,就见何能当独自一人快步走来。 “开门,我要审讯!”他指着我的门口,对看守下命令道。 看守急匆匆跑过来,给他打开门,他一闪进来,就忙不迭地叫我“组长”。 “你给林队的留言,我先看了!”他长话短说,“来不及了,你先跟我出去!” “去哪儿?”我问他。 “当然去查所有这些鬼事情的来历啊!我现在感觉,只有你是最清楚这事儿的人了!”他一把抻着我就往外走。 我急忙跟他溜了出去,结果一出门就遇到了看守。 “何队,您这是?” “老子要提审不行吗?!”何能当瞪着大眼珠子骂道。 “没、没问题。”看守说着侧身放我们过去,但同时却偷偷去掏步话机。 说时迟,那时快,何能当猛地一个回马枪,一拳就把看守打昏在地上。 “委屈你了哥们儿。”他对昏迷的看守道歉,然后把他拖到关押小屋里,把手脚捆上,把嘴巴堵好,最后把他身上的钥匙卸下来揣在身上。 “非常时期,要做非常之事。”他说,“我到时候自请处分吧。” “能不能……把沈喻也放出来?”我问他。 他犹豫了一下,点点头说:“行!送佛送到西,跟我来!” 他带我跑到走廊尽头的一个房间,打开锁门,我看到沈喻一脸讶异地看着我们。 “何队长私自放咱们出去的。”我朝她解释说,“别问了,快点走!” 何能当护送着我俩从消防梯爬到一楼,刚要开门出去,却被沈喻拦住。 “去三楼,从三楼走!” “三楼怎么走?”何能当懵了。 沈喻指指我:“别管了!反正他能跳下去!” 何能当看着我,似乎也没想从这里得到合理解释。就在这时候,整个大楼里忽然警铃大作。林瑛的声音很快从扩音器里传来。 “各单位注意,各单位注意,何能当刚才打昏同事,带嫌疑人沈喻、言桩逃走,马上封锁所有出口!请全体同事一旦发现线索,就地缉拿!” “事不宜迟,我去一楼引开他们注意力,你们反其道上三楼!”何能当抓住我的手,塞给我一支声波枪,“组长,你可不要辜负我的信任啊!” “放心吧!”我说,“战胜魔鬼后,咱们再见!” “一定!”他推开我,“快走!” 我带着沈喻,朝楼上“噔噔噔”快步走去,只听见一楼突然阵阵喧哗。 “发现了!他们在一楼!快快快!”我听到外面大喊着。 我们刚爬到二楼,就听见三楼的楼道门嘭地一声打开,我拉着沈喻,只好一转身钻进二楼。 二楼是刑事侦查的办公室和会议室,平时熟人最多,所以我们原计划是去三楼。但好在何能当在下面一折腾,二楼的同事们大部分都冲下去支援了。 挨着消防楼梯口的地方就是林瑛的办公室,我望见办公室门关着,但并没有锁上。想想此时楼下闹得正欢,林瑛肯定身先士卒冲下去,所以里面必定没人。 最危险的地方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我于是带着沈喻,一个箭步冲了进去。 我刚背手关上屋门,就惊得目瞪口呆,原来林瑛正站在衣柜那里,她光着膀子,手里拿着脱下来的便衣,看见我不禁大叫一声。 沈喻也愣了,林瑛慌慌张张地抱着衣服,刚要质问我,我便大跨步冲过去,一拳把她打昏在地。 要是平时,林瑛一个估计打我十个,但正因为她双手抱在胸前,加上事发突然,所以才会被我钻了空子。 沈喻也冲了过来,她恶狠狠瞪我一眼,把我扒拉开,然后赶紧给林瑛披上衣服,手忙脚乱地说:“皮儿这么白?麻丹比我还白!” 事已至此,我也顾不上许多了。我有样学样,像刚才何能当楼下捆看守一样,反剪着林瑛双手,用丝袜给她绑上,又开始捆她双脚。 “你不给她穿件衣服?”沈喻满脸通红地质问我。 “大姐!哪来得及啊,要时间充裕的话,我还想给她弄个泰国乳胶大床垫呢!” “变态!”她骂我道,“快点,一会儿她醒过来,瞎叫唤就坏了!” 我把绑好的林瑛塞进衣柜里,沈喻给她盖上一件衣服遮挡。我团团转着,想找什么东西把她嘴堵上,这时候她醒过来,一低头看见自己的囧态,不禁怒火中烧。 “言桩,我日你大爷!”她朝我高声骂道。 “我靠!”沈喻吓了一跳,她急急忙忙踢下运动鞋,把两只袜子脱下来递给我。 “快快快!”她说。 我拿过袜子,林瑛瞪着我的手。 “你俩想干嘛!你俩这对狗男……” 我满头大汗,使劲把沈喻的袜子塞进她嘴里,林瑛眼眶都要瞪裂了,她发不出声音,使劲呜呜叫着蹬腿。 “看什么看!”沈喻这回踢我一脚,“叫她安静点儿,一会儿把人引过来!” 唉,看来恶人还是得我来做。 我走到前头,扬起醋钵大小的拳头,对林瑛说:“对不住了,老同学。” 林瑛使劲挣扎,她突然起身,一头撞向我,幸亏我躲得快,没撞着,惯性反而让她扑了个空,她脑袋“咚”的一声撞在地板上,额头瞬时间起来个大包。 我把她拽起来,这么一折腾,刚才给她遮着的衣服也不知道哪里去了。 “你看看你,瞎折腾,露肉加毁容。”我擦着汗,慌慌张张找件衣服,给林瑛搭在胸前。她此时气得睚眦尽裂,呜呜叫着,不停挺着肚子蹬着腿儿。 “有没有碘酒?要不先给她脑门消个毒?”沈喻问我。 “消啥毒啊!”我死死按着奋力挣扎的林瑛,把沈喻叫过来,“赶紧看看窗外有没有人才是正事!” 林瑛还在较劲,不能让这女人再闹下去了,我果断出击,一拳砸在她头上,林瑛脑袋一歪,终于昏了过去。我把衣柜锁上,把钥匙丢进垃圾桶里。 整个世界顿时清净了。 “外头啥情况?”我问沈喻。 “没人!赶紧跳!”她一把推开窗户说。 第六百六十四章 闻廷绪的过去 太阳出来了。 但我跟沈喻却一直在阴影下奔走,我们不敢开车,现在魏阳城里人心惶惶,车辆太少——路口的摄像头比路面上的汽车都多,开车简直就是活靶子。 “去哪儿?”沈喻问我。 “找闻廷绪!” “为什么?他不都自白了吗?” “他只讲了一半,他这是计中计,套中套,骗中骗!他把所有人都蒙了!” “我怎么还不明白。”沈喻晕头晕脑地问。 “你还记得他勾结聂晴,在离西夜遗址不远的子合城做了个假遗址,然后叫咱们去探寻真相,把他父母当年遇害的景象重现一遍的事儿吧?” “当然记得,我也是被骗的一员啊。”她毫无芥蒂地说道。 “这只是第一层骗局。”我说,“他的目的很简单,先给父母洗刷冤屈,做最后的正名。” “那第二层骗局呢?” “他欺骗聂晴,利用莫罗教的十恶仪式,借刀杀人,把当年的亚吐尔村民一个个在‘十恶’案中杀死——你想,无论是聂晴,还是地狱来客,他们其实都对见财起意的亚吐尔村民没有那么深的提防和恨意。 “没错,西夜考古事件,的确改变了许多人的人生,那十个亚吐尔村民后来的生活也并非尽如人意。但这件事情里,受伤最深的就是闻家人,尤其是闻廷绪。” “就因为这个嘛。”沈喻不以为然地说。 “你不了解他。”我叹口气,跟沈喻讲起闻廷绪在大学里的种种往事。 学生时代的闻廷绪,是聪明而且十分封闭的人。我还记得入学第一天,无论家境如何,大家都是父母亲自送到学校里,手把手带着打饭、铺床、购买日用品。就算是穷家庭的父母,他们也往往放心不下孩子,舍不得走,有些住不起宾馆的人,甚至就在大学体育馆里临时打地铺凑合两宿。 但闻廷绪却是一个人来报道的。 我记得他那时候精瘦精瘦,戴着厚厚的眼睛,扛着一个蛇皮袋,低着头走进寝室。他浑身都是汗味儿,一个苏州来的舍友还以为他是帮忙搬行李的小工。 “这是谁的行李,谁雇你来的?把袋子放床边就行了。”那个舍友使劲用扇子扇着汗臭,催着他赶紧离开。 闻廷绪没有说话,他只是默默把蛇皮袋里的东西掏出来,整整齐齐放进自己的柜子里。 “哎,你脑子清爽些好伐?你只是扛包的,整理东西不用你管!”舍友冲他嚷着。 闻廷绪突然抬起头,他用利刃一样的目光狠狠剜了舍友一眼,吓得舍友倒退几步,一屁股坐在床上。 “他是不是神经病啊!” 后来我们才知道,闻廷绪之所以跨系分到我们寝室,是因为他原来的寝室有个官员子弟,家长对孩子的交友十分重视,所以提前了解了同寝人的家庭状况。 “什么?寝室里有个孤儿?说是杀人犯的孩子?身上背着十一条人命?……什么?父母不止杀人,还盗窃文物,叛逃国外来着?——我们家孩子怎么能跟这种人住在一起!” 官员勃然大怒,他找到学校,学校自己不敢招惹是,但官员一闹,同系的其他家长也知道了这件事。他们纷纷抗议,坚决要学校把闻廷绪开除。 学校没有道理开除学生,但也不好在同系安排寝室,于是就把闻廷绪打发到了我们“文科”宿舍这边。 过了半年,我们系才知道这件事。那个苏州的舍友不禁慨叹。 “要不说学文科没前途呢?在学校都受歧视!别人不要的神经病,怎么就打发到咱们这边来了呢?” 慢慢的,闻廷绪也知道了大家知道他身世的事,他越发沉默寡言起来——除了对我还算仗义。 其实我也怕闻廷绪,主要别人都说他有精神病,遗传的,没准哪天夜里就起床,把全楼道的人都杀了。 我一直小心翼翼地提防他,直到寒假回家,我吃饭的时候闲聊,于是跟父母讲起他的故事。谁知道老爹刚听完就不屑地说:“假的。” “什么是假的?”我问父亲。 “他父母杀人叛国是假的,说不定就是冤案。”父亲斩钉截铁地说。 父亲讲起了小时候的事,他说自己六七岁的时候,村里的民兵突然押来了一位眼镜先生,民兵把他关在驴棚里,让他养牲口,还跟大家说,这个人是牛鬼蛇神,犯了天地不容的重罪。 后来,一有骂坏人的大会,老先生都要被绑上去挨批。好在村里人朴实,看他年岁大,总是走个过场就算了,没有让老先生做过“喷气式飞机”之类的高难度动作。 老先生整天笑呵呵的,他很快跟村里人一样,用苍耳叶子卷烟抽。而且他很快跟牲口混熟了,几头脱毛的老驴都被他养得膘肥体壮的。 村里的大人们都躲着他,怕沾惹是非,但孩子们不怕。我父亲当时经常找老先生聊天,看他拿着瓶瓶罐罐,把土熬成水,不停捣鼓着。 “大爷,你犯了什么罪啊。”父亲当时问他。 “唉,齐天的大罪。”老先生摇着头,叹着气说,“十恶不赦啊。” 后来过了许多年,突然有一天,宝塔村口来了好几辆小轿车。那时候小轿车还是稀罕物,乡亲们都跑出来围观。 没想到的是,轿车直接开到了驴棚子门口,从轿车上下来好几个穿着“洋鬼子”西装的男男女女,还有两个黄头发的外国人。他们不嫌脏臭,冲进驴棚,把头发粘成一团,披着羊皮袄的老先生请了出来。 老先生坐进了车里,咧着嘴笑着,朝围观的乡亲们挥手告别。 “这是送刑场枪毙去了。”村里有的人说。 后来又过了很多年,父亲去县城赶集,他在一张包肉的报纸上又看到了老先生的照片,他站在主席台上讲着话,台下面密密麻麻的人正襟危坐,聆听着他的发言。 父亲最后告诉我,罪这种东西,也是分时间分场合的,你身边有这么勤学努力的同学,他父母怎么会是坏人呢? 母亲也在旁边说,要是没人当他朋友,你就多照顾照顾人家,人本来就孤零零的,如果再没有朋友,那对这个世道都不会有什么留恋。 就因为如此,我后来慢慢接近闻廷绪,闻廷绪一开始见天甩我脸子,直到有一天,他从我嘴里听到我爹的那一番话,突然两行眼泪就流了下来。 “你爸爸比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明白,他说得对,我爸妈不是坏人。” 我当时有些得意,赶紧问他:“我是我爹的儿子,所以我也是百分之一的明白人吧?” “不。”他言简意赅地回答说,“你只是个大傻币。” 第六百六十五章 对峙 我边跟沈喻解释着闻廷绪的过去,边绕街串巷,跟着她朝前面走去。 一路上有不少警车飞经过,不过好在魏阳城市已空,我们躲着有监控的道路,只在小路上穿梭。不过这样虽然稳妥,但度太慢。 正在躲躲藏藏的时候,一黄一蓝两位外卖小哥开车过来,两人停在一个小区门口。沈喻灵机一动,她让我稍等,自己上前跟两位小哥搭讪一番。过了一会儿,就见两个小哥脱着制服,还把电瓶车交给了我俩。 “这是油门,这是刹车,路上慢点开!”俩人还叮嘱我们。 骑上外卖车可就方便多了,而且我们戴着头盔,穿着工服,根本就不会有人注意到——就算这个城市人再少,定外卖的人却总是有的。 “你刚才怎么说动他们的?”我追着她问。 “秘密。”沈喻傲娇地选择不回答。 她带着我穿过大街小巷,直抵槐川河的河边。我俩把车停在空空如也的停车场上,然后走到那家熟悉的酒吧前。 红莲酒吧已经大门紧闭——这结果也能够想出来,自从聂晴的身份曝光后,特别组对酒吧进行了数次搜查,顾客也没人敢再上门,所以老板跑路,店铺关门是最顺理成章的事。 我扒着玻璃看看,里头好像空无一人。 沈喻没说话,她从旁边找了块砖头,“咣啷”一声就把落地窗玻璃砸了个稀巴烂。 我一脚把周围的玻璃碴子踢飞,然后跨了进去。 “别藏着了,出来吧啊!连我都不敢见吗?”我朝空荡荡的店面里大喊着。 酒吧的后厨传来一阵动静,一张熟悉的脸露了出来。 “哟,您二位好久不来了。” 说话的人是常山,也是红莲酒吧的酒保。以前我和华鬘、沈喻来这里数次,早就跟他混熟了。 “你们老板呢?” “大老板死了,二老板成了秦香莲,见天网络诉苦,好端端的店也被搞关门了。”他哀叹着说,“您二位也来检查工作?这地儿没别人,关门之后暂时当宿舍,只剩下我和保洁大叔双宿双飞了。” “别废话,把你们二老板叫出来!”我侧身坐进一个小包间里,对他厉声说道。 常山愣在那里。 “装什么装,我都闻到闻廷绪的味儿了!”我大声喊道。 沈喻吃惊地看着我,我朝她嘿嘿一笑,又瞪了一眼常山。 常山果然是当过酒保、常年混迹夜场的人,眼力价不是盖的。 “得嘞,马上给您去请!老大,老大!” 常山根本就没有“请”的意思,他只是回过身,朝后厨肆无忌惮地喊着。没过一会儿,我看到闻廷绪望向这边,他带着一个老头,从后面走出来。 他看着我,先是指指那一大块破损的落地玻璃。 “砸我们家窗户?这块玻璃得五千多块呢。” “赔你不行吗?”我指指对面的座位,示意他坐下,“你骗人骗上瘾了,是吧?” “对啊,怎么着吧?我是骗你家房子还是骗你们家地了,干嘛一直追着我不放——你们怎么现我在这儿的?是不是沈侦探又变身女人了?来吧,跟我讲讲,看看到底骗你啥了?” 他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看得我气不打一处来。 我先把子合城假现场的事儿说了一遍,他诞着脸反问:“你都成祥林嫂了吧?这件事上次我道歉了啊!” “等着,还有你借刀杀人的事儿!”我又一五一十把他跟聂晴狼狈为奸,利用无脸男搞什么“十恶”仪式的机会,将杀害自己父母的仇人一一除掉的事和盘托出。 他听我说着,不停点头。 “故事讲得不错,请问有证据吗?十恶案件里所有遇害的人,官方早就有了定论,他们都是无脸男策划案件里的刀下之鬼,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真的全部跟无脸男有关吗?”我反问道,“杜建生怎么死的?伪装成的跳楼自杀!我记得那些日子你在跟咏升集团谈合作对吗?造访杜家的机会很多吧? “还有,吕侠又是怎么死的?是大庭广众下被人狙杀!而且狙杀地点就在你公司楼下!咱们见面用餐的那次也遇到了狙杀,狙击手的位置就跟吕侠那次几乎一样,而且用的是同一款子弹……” 闻廷绪突然鼓起掌来。 “老同学,你这是帮我洗冤啊。别忘了,咱们餐馆那次,就在我准备说出真相的时候,狙击手还给了我一枪——他是来要我命的,难道我自己想要自己的命?” “苦肉计而已。那次狙击子弹的方位和目标太乱了!前两枪你就坐在窗前,但枪手方位感差得离谱,不像是杀人,更像是提醒。 “到了最后一枪,他居然不打你露出的脑袋,却能趁我抬胳膊的一瞬间打中你的右肋——那地方效果吓人,但根本没有生命危险。 “你说说,这样有良心的狙击手,目标是什么?当时我们盯上了你,你直接用受伤入院来转移我们的注意力,加上无脸男一阵骚操作,所有人都把你忽视了。” 闻廷绪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下去。 “还是臆测。” “是臆测不假。”我理直气壮地说,“最近十恶搞得整个城市无暇他顾,但我相信,只要解决了眼下的乱局,然后沿着杜建生和吕侠的死挖下去,肯定能现你的狐狸尾巴。” “哈哈哈哈,”闻廷绪大笑起来,“老同学,你就那么想让我认罪伏辜?” “我没得选,只有这样,才能拯救整个城市的人。”我板起脸说。 “什么意思?” “因为你还有第三重骗局,就是想利用《西夜古书》里的古老仪式,试图召唤莫罗,毁灭这个让你失望的世界。” 闻廷绪一惊,他端着杯子的手一抖,水从杯口泼出来。他霍然起立,瞪着眼睛注视着我。 “桩子,你特么在开什么玩笑?!” “今天我一丁点儿也不想开玩笑。”我抬起手来,指着站在常山旁边的那个扫地老人。 因为这个人我今天曾经见过,聂晴在密道里要杀死我的时候,就是他突然出现杀死了聂晴,救了我的性命。 我认识他,但总想不起在哪里见到过他。直到被林瑛拘禁的那一刻,我才想起来,他就是经常在“红莲”酒吧门口扫地的老人! 第六百六十六章 保洁老魏 聂晴和闻廷绪是红莲酒吧的两个股东,而这个老人居然徒手灭掉聂晴,聂晴既然死了,那么后面的事肯定跟闻廷绪有关! 我指着保洁老人,对闻廷绪说:“心想为虚,眼见为实。你能解释一下我亲眼目睹的事情吗? “为什么他会出现在无脸男的雷坛圣堂的秘道里?为什么他会杀死聂晴,然后在整个圣堂的无脸男尸体上都刻上‘邪见’两字?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也是那个两次开枪,狙杀吕侠,帮你脱罪的狙击手吧!” 闻廷绪和常山惊恐地看向保洁老人。 “老魏,你私下在捣什么鬼!”闻廷绪面向他,大声质问道。 那个叫老魏的人慌了,他连连退后几步,嗖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支枪来瞄准我。 闻廷绪和常山第一时间下意识地躲去吧台后面。闻廷绪拉了我一把,但我反应太慢,被孤零零甩在这里,彻底暴露在枪口之下。 一直沉默在那里的沈喻也拍案而起,她伸开双臂,挡在我的身前。 “不用再听他们胡言乱语了,让姑奶奶给他们观个灯,看看他们的来世今生,比说什么废话都强!” 我看着她。我早就知道她是华鬘,虽然她今天换了一头直,虽然她今天装得像模像样,虽然林瑛对她的身份也有些含糊,虽然她今天明显气力微弱,但我却能感觉出她的存在,她就是华鬘,她不是沈喻。 那个叫老魏的人虽然举着枪,但却没有动手。他不停倒退着,朝破损的玻璃窗撤过去。 “小闻,我做的事,以后会跟你讲清楚的。”他又用枪指指华鬘,“既然今天值班的人不是女侦探,而是大胃王,那我肯定斗不过。人在江湖,各为其主,只求给一条生路而已。” 我使劲给华鬘递眼色,但她似乎根本不想动手,而且她还用手摸了摸自己的鼻尖,用眼神瞥了我一眼。我突然明白了她的意思——老魏不重要,把他在这里制服,还不如放虎归山,将来好钓大鱼。 老魏枪支在手,闻廷绪和常山赤手空拳,也没有抗衡的资本。我们只好眼睁睁看着老魏退到街上,然后招手叫了一辆出租,坐上去逃之夭夭了。 “怎么搞的!”我故意冲华鬘泄着不满。 “哎呀,一个小喽啰,不值得火。”华鬘摇着我的胳膊,然后又用下巴指指闻廷绪和常山说,“不是还有主谋在吗?” 闻廷绪和常山看华鬘指着自己,一时间也不敢大意,他俩还是警惕地望向这边。 我趁机一把抓住华鬘的手,对她耳语问道:“你真是华鬘?” 她回捏我一把,掐得我生疼——这力度要不是华鬘就没谁了。 “那你头……” “哎哟,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呢,本姑娘今天喜欢黑长直不行啊。”她说着说着,我就看到一头直就像合欢花似的,慢慢蜷曲起来。 她得意地看着我:“开眼了吧?” 我心里一惊,双手使劲抓紧她:“你真的是阿修罗的先锋,是来毁灭我们的,对不对?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今天我就算粉身碎骨也要阻止你。” 华鬘看着我的眼睛,我看到她的眸子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殷勤流转,我的心瞬间就软了下来。 “放心,”华鬘的语气忽然坚定起来,她一字一句地对我说着,“我这次回来,就是想帮你调查清这些歪门邪派。阿修罗明人不做暗事,就算我是侵夺人间的先锋,也会跟你直球对决的。” 我心里五味杂陈,不知说什么是好。华鬘微微一抬胳膊,把我的双手振下来。她指向闻廷绪说:“把你的朋友都吓坏了。” 我回头盯着闻廷绪,他没听到我俩的窃窃私语。我朝他招招手,说:“过来吧,她不会伤害你们的。” 闻廷绪惊魂甫定,他只好不好意思地笑笑:“桩子,有的事情,你其实推断错了。” “错了?” “你所谓的第三层骗局,其实根本就不存在。”他说,“我没有想过召唤莫罗,也没想过毁掉这城市,我在乎的只是给父母正名而已。” “别闹了。”我拉过华鬘来,“她的本事,你们这些人估计也清清楚楚,如果你有胆量的话,就让她观一次灯试试看。” “啊……”华鬘却很不自然地回头跟我说,“你舍得把你哥们儿打个半死吗?” 闻廷绪一听此言,吓得又倒退一步。 我顿了一顿,正准备回答,但闻廷绪却抢先一步先开了口。 “不用观灯,我马上就证明给你看,我跟常山正准备去一个地方,如果你有胆量的话,就跟我们走一遭试试看?”闻廷绪对我说道。 “还是跟他去看看吧,反正有我在,咱们根本不用怕他!”华鬘拍着胸脯说。 我对闻廷绪说:“咱们一辆车,如果有时间,你在路上好好解释一下。” “桩子,你放心,所有事情完结之后,我会详细跟你解释的。”他朝我苦笑着回应道。 我们开车上了环城路,一路朝南过了槐川大桥,最后转上一条土路。土路有很多岔路,其中一条岔路已经拦上路障,路障上写着“前方塌方,禁止通行”八个大字。不用说也知道那里有一个天坑。 “咱们到底去哪儿?”我看闻廷绪沿着槐川河南边的小公路朝前开着,不禁疑惑地问道。 “慈沽的芦桥。” “芦桥不是在河左岸吗?你走右边干什么?” “傻币啊你,这边特别组的人少,你想被逮回去吗?”他骂我一句。 “去芦桥干什么?又开始聚集大会了?” 他无奈地叹口气,毫不客气地对我说:“你脑子怎么乱糟糟的?知道‘背锅侠’吗——就是差点儿置你于死地的那群家伙。 “我有可靠的情报,芦桥附近有他们聚集的地方。跟无脸男不一样,背锅侠只是被‘格式化’的人,所以根本不怕声波枪,他们现在才是莫罗教的有生力量。” “谁告诉你的?” “从聂晴那里摸到的情况。” “你跟聂晴到底是什么关系?” 闻廷绪一笑:“就像谍战剧那种彼此利用,各怀鬼胎的关系。” 第六百六十七章 时也命也(1) “我不明白。”我对闻廷绪的解释很不满。 “不明白就使劲憋着,别问,问就削你,我正特么烦着呢。”他满脑门官司地说。 “好吧——背锅侠的聚集地,是在芦桥的什么地方?他们满城市偷来的那些大铁锅都去哪里了?” “跟你说过了吧!别问了!烦着呢!”他使劲拍着汽车喇叭喊道。 “你什么态度?”我也怒了。 华鬘在后排咯咯笑着,好像在看戏一样——她好像一点儿也不紧张,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难道她就不着急,就不疑惑? 我忽然想起来,自己还好多问题没追问华鬘呢——莫罗是不是阿修罗?他们要来人间做什么?! 闻廷绪不再理我,车往前开,到了慈沽大桥桥下。闻廷绪把车停在路边,两人打开两台电脑,不停翻着地图,商量着无脸男可能麇集的地点。 ——闹半天他们也不知道具体位置! 我听他们在那里讨论,终于忍不住了。 “无脸男能易容,背锅侠能易容吗?如果不能易容的话,他们有多少人?” 闻廷绪一副不想理我的样子,倒是常山开口回答。 “易容没那么简单,背锅侠易容成本太高了。我们估计背锅侠两三百人的样子,他们都是无脸男从全国各地搜罗来的流浪汉,还有一些三和大神那种人,反正连身份证都没有。” “两三百人,芦桥附近有可供挖掘的地方吗?就像娘娘庙那种。” “芦桥都是湿地,地形低洼,挖洞藏人,估计比较困难。” “那就简单了啊!背锅侠本来就是人,他们根本不需要易容,只需要有个借口把他们聚集起来就可以了。 “我建议你们排查一下劳动力密集的工厂什么的,尤其是最近还继续开工上班的工厂。这种地方看上去忙忙碌碌,其实一关厂门就与世隔绝,而且里面都是外地工人,周围的老百姓根本不会注意。” 常山眼前一亮,就连闻廷绪也自言自语地说:“这傻小子分析得对啊。” 华鬘也开心地从后排勾着我脖子,呼噜着我头夸奖道:“越来越聪明了。” “不过,”常山拿着电脑,调出一堆数据和卫星影像,边排查边说,“没有条件符合的工厂啊。” 闻廷绪也抱着电脑,他叼着眼镜腿儿,摇摇头说:“这傻子分析得在理,可有嫌疑的地点不是工厂,而是农场——你来看,这里有个叫‘月湖新型农业培育基地’的地方,有养殖场、蔬菜大棚、育种园区,雇着两百多号工人……咱们去看看!” 从地图上看,月湖农场在芦桥湿地边缘的狭长地带,交通十分不便,需要绕一个大弯才能过去。不过这里正好通向芦桥公园,我不禁想起来十恶案件的滥觞——当时无脸男就是把杜建生女儿杜万芊的尸体带到公园,额头刻字,摆好造型的。 那时候,沈喻还曾经纠结过水路交通问题,没想到莫罗教的一个基地其实就在湖边。 这群人把魏阳搞得千疮百孔,他们为什么要选择魏阳呢? 我还在沉思的时候,就远远望见前方水地交错的地方冒起阵阵浓烟。 “完了!”闻廷绪大喊一声,他踩着油门,朝那边疾驰过去。我们刚拐过一片湖水,就看乌压压一群人闹着、唱着从农场的方向走过来。 那群人其中的一些都是老面孔,我这两天已经见过他们好几次了。 他们不是别人,正是“科学会”的那群拥趸。他们成群结队,堵在路上,朝我们迎面走来。 闻廷绪猛地踩着刹车,看着他们说说笑笑从我们身边走过。我看到远处一辆翻斗车“突突“冒着黑烟,翻斗车上有成摞成摞的大铁锅,顶子还挂着一具小小的尸体。 我们四个人跳下来,拦住翻斗车。翻斗车的司机是个秃顶大叔,我昨天在老河床底下见过他。 他看见我显得十分亲切,他把车停在路边,兴高采烈地说:“牛吧,咱们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又赢了!” 从他断断续续的炫耀里,我才明白原来今天凌晨,他们就开始朝月湖农庄进军了。具体他们是怎么知道这里有“敌人”的,他也讲不清楚。 “反正有消息,一传十,十传百,我们就都知道了!”他兴奋地对我说,“会长指向哪里,我们就打到哪里。” 然后今天上午,科学会的队伍就包围了农庄,他们仗着人多势众,冲进去一阵打打杀杀,背锅侠虽然被基因改造,蛮力少脑,但奈何寡不敌众,而且跑都不会跑,很快就被斩尽杀绝。 大叔眉飞色舞地说着:我们五个换他一个,赚大了! 我心里异常沉重,粗粗算来,科学会大概也牺牲了一千人左右,这个组织昨天从无到有,然后短短不到两天,就接连转战芦桥、高郭、月湖,虽然损失惨重,但看这群人却一个个犹如打了鸡血. 在他们眼里,几条人命换一个敌人仿佛根本不算什么事儿——人的性命成了枪支弹药,成了消耗品。 而科学会的幕后黑手,本来是地狱来客费唐。他为了报仇,隐忍跟踪无脸男二十多年,最后趁着它们重启十恶,召唤莫罗,给市民带来恐慌的机会,扶持我那个不成器的堂兄成立了科学会。 他本来让堂兄当靶子吸引无脸男的注意力,然后自己躲在背后吃瓜落,但他万万没想到,无脸男看透了他的伎俩,科学会刚成气候,无脸男就来了个声东击西、釜底抽薪,直接包围了干果厂,把地狱来客跟他的“亲卫队”团灭了。 再看灭掉地狱来客的无脸男,它们从千年之前的围攻中幸存下来,又从西夜千里迢迢跑到魏阳,它们处心积虑,在魏阳蛰伏许久,赶上天时地利,这才召唤莫罗,重建地府。 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点亮科技树的人类居然研制出来声波枪,这对他们来说是最致命的武器。 短短一天之内,皮糙肉厚的无脸男基本上被杀戮殆尽,头头聂晴虽然不怕声波枪,但叵耐黄雀在后,被不知名的老魏取了级。 第六百六十八章 时也命也(2) 而背锅侠本是无脸男的奴隶,谁知道时过境迁,无脸男在老河床、新圣堂连遭两次滑铁卢后,莫罗教的主力一下子变成了“二等公民”背锅侠。 可惜好梦不长久,背锅侠虽然不怕声波枪,但战斗力有限,连夜就被科学会那群乌合之众屠了村。 再想想我那位堂兄,他胸无大志,只想混个网红,情愿当个木偶。谁知道时来运转,先是背后的傀儡师挂了,接着被簇拥去潴龙河“剿匪”,结果因为迟到,不但没被无脸男折断胳膊腿儿,还赶上我试验声波枪,无脸男死得满坑满谷,他不费吹灰之力就坐收战功。 最后这家伙自信心爆棚,又得了情报,连夜北上,虽然面对背锅侠也是一场硬仗,但还是靠人多的优势连战连胜。 短短一天之内,各种势力你方唱罢我登场,城头变幻大王旗,真是时也命也! 我爬到翻斗车顶上,果然绑着的人就是鱼脸小孩隗赞鑫,他被认为是国师的后代,被无脸男掳掠过来当了吉祥物,我们苦苦找了他半天,结果找到的却是一具尸体。 秃顶大叔见我对小鑫感兴趣,连忙跑过来跟我解释说,这丑八怪孩子没死,只是被打昏捆起来了。 “长成这德行,本来要杀了他,但被会长拦住了。会长说,我们已经有了足够实力,那莫罗邪神也害怕了。 “会长为了拯救大家,想通过灵媒跟莫罗对话。听说现在会长正跟邪神谈条件呢,到时一旦媾和,跟随他的都会被列为一等人,有享受不完的荣华富贵,再也不用为买房子、找女人愁了!” 秃头大叔说得唾沫星子乱飞,但我听了这话简直都要疯了。 我问他会长在哪里,他拉着我站在车顶上,指着远处的一抬红色大轿子车说,会长现在都在房车里办公,能进大车的那些会员,都是最有福气的人! 远远看去,大轿子那里一片喧哗,也不知道是正在欢呼,还是遇到了什么事情。 我请大叔帮忙,说自己有重要的事要向会长报告,大叔一点儿都没有犹豫就答应了。 “嘿,你要是能帮会长,我还是引荐人呢,到时候肯定论功行赏,我也多一份!”他开心地说。 我跟着大叔往红轿子车走去,华鬘也紧紧跟上。我走之前给闻廷绪递个眼色,示意他想办法把小鑫救下来。 堂兄端坐在房车车里,这破车还隔出来个“客厅”,里面的地板好像刚拖过,有一股血腥的气味——想必是方才月湖大战,这里也遭遇了背锅侠的反击吧。 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他现在与昨天已经判若两人。 “小桩啊,你来的正好,我这边缺人手!”他呵呵笑着说。 “外面不全是你的人吗?还缺人手?” “缺能信任的管理人才啊!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这么大的队伍,光指望外人哪行,必须自己兄弟才靠得住!”他用温暖的目光看着我,那样子跟领导关怀群众毫无区别。 “别,您还是另请高明吧,宝塔村一堆姓言的,您昨天从潴龙河回来没捎上点儿管理型人才?”我讽刺他道。 “呵呵,你这个小鬼,淘气得很。”他指着说,“小桩啊,咱们现在要改变思路,我也是今天才调整思路的——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我就直说了吧。 “我要做的是天大的事!你看看这天这地,再看看咱们的队伍,我想尽快把莫罗请下来,跟他好好谈谈权利分享的事儿。” 我被他说的话吓了一跳。 “你大爷的,你疯了吧?咱们费劲巴拉的,不就是为了阻止无脸男搞莫罗降临吗?你怎么反倒准备召唤莫罗了?” 他呵呵一笑:“你看你,太天真,政治上太幼稚啊。你看看外头,人山人海——要没有莫罗,他们能跟着我?如果莫罗不来,那科学会还不就地解散?科学会一解散,对咱们老言家有什么好处? “再说了,外头这群人杀了无脸男,杀了背锅侠,没准还误伤过平民百姓,如果解散,他们不担心报复跟处罚? “事到如今,我只有华山一条路了。把无脸男和背锅侠消灭干净,是因为他们是邪派,能跟莫罗对话的,只能我一个人来做……” 堂兄滔滔不绝讲着,我却听得毛骨悚然。 我打断他的话。 “昨天我还相信你是为保护这个城市而出头,可没想到一夜之间,你已经变成了‘邪见’的样子——你知不知道,想杀死‘邪见’、完成十恶仪式的人还活着,你没准就是他下一个刺杀的对象!” 堂兄依然是那个不成器的家伙,他一听这话,立刻惊慌不已地盯着我的脸。 “哎呀呀,还有这么可怕的事?” “山魈的头目都让他杀了,山魈的圣物红莲也被抢走了,你觉得你防得住?!” “那真是防不住。”堂兄呵呵笑了,他笑着笑着就像失心疯一样,突然嚎啕大哭起来。 华鬘一个箭步冲到我前头,张开双臂把我护卫起来。 “这家伙疯了!” 看来无论是人还是阿修罗,对堂兄的表现都有相当的共识。 堂兄哭着哭着,突然又笑了起来,他笑得岔了气,抱着肚子就歪在沙上。 “太蠢了,太蠢了,哈哈哈哈。” ——他这是在说自己吗? 华鬘朝我耸耸肩:“他这表演太夸张了,比有的网大都夸张,我都不带这么学戏的。” 堂兄抬起手来,指着我们大笑:“老弟,是你太蠢了啊!哈哈,什么暗杀?那个刺客刚刚想对我不利,就被咱的保镖们给打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了。不光逃跑,他还丢下了这东西……” 堂兄咳嗽一声,旁边站着的一个白衣护卫立刻会意,他转身走进房车里面,捧着一个黑曜石的石函走了出来。 我大吃一惊,看来堂兄说得没错,刚才试图刺杀他的人就是老魏。因为我在秘道中亲眼看到老魏袭击聂晴,夺走了红莲。 “红莲你知道吧?”堂兄得意洋洋地问我。“这是山魈们赖以生存的能量来源啊!” “你想干什么?”我问他道。 “别急着问问题,这里还有一样东西呢。”他低下头去,从屁股底下拿出一叠细长的册子。 那册子页面很厚,而且泛黄,上面被打了一个孔洞,然后用铁环串在了一起。 “西夜古书!”我惊叫一声,“从哪里来的?” “对啊,现在红莲、圣童、古书都落到了我的手上,你说我想干什么啊?”堂兄得意洋洋地反问道。 第六百六十九章 就地解散的科学会 我明白我明白的已经晚了。 有那么一瞬间,我确实对人的脆弱感到无比失望。原来能摧毁人的不光是武器、杀戮、恐惧和绝望,还有狂妄与野心。 老魏表面上跑来刺杀堂兄,实际上却把东西留给了他,这还不是明摆着的事情。那些东西留在他手里根本没用,还不如丢给现在势力最大的人,鼓动他的野心,让他成为下一个邪见…… ——麻蛋,自以为一切尽在掌握,实际上还不是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钞票吗? 堂兄扫了我一眼,他那眼神,分明对我充满了提防。 “既然你们不想合作,那我也不会强求,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他像赶苍蝇一样挥着手,那意思是让旁边的白衣护卫们赶我们下车。 但事情已经不由得他来做主,我望向华鬘,她朝我微微点头。 “让我们走可以,你必须把这三样东西交出来!你已经魔怔了,这东西不能留在你手里!”我朝堂兄大声说。 “啥?你说啥?”堂兄霍地站起来,把眼睛瞪圆,“留在我这里就是魔怔,交给你就是理性?!来人!” 一群白衣护卫呼啦冲进车厢,瞬间把我们跟堂兄隔开,然后将我和华鬘团团围住。 ——得,一言不合就动手动脚。 我转身问华鬘:“扛得住吗?” “扛得住!是只要东西,还是东西跟人都要?” “怎么方便就怎么来吧!” 堂兄显然听到了我俩的对话,亏他之前还说沈喻是他偶像,现在他偶像估计只剩下他自己了。 “把这俩同情邪教的人给我抓了!”他号施令道。 白衣护士们大喝一声,还没等他们冲过来,就听外面一阵扰攘,紧跟着的又是一连串的枪声。 哒哒哒哒哒哒! 车里的人全部愣住了,我隔着窗玻璃一看,只见空中一片烟雾,不用说也能猜到,肯定是特别组的人拦住了他们的去路,正在鸣枪示警。 “市民们,乡亲们,大家都辛苦了,都受惊了!现在莫罗教已经被清除干净,社会秩序也在逐渐恢复,请大家……” 外面又是一阵哗然,白衣护卫纷纷隔着玻璃张望着。 堂兄的神色也有些不安。 “公家的人啊。”护卫们有人议论着。 车厢的门开着,外头跟随的人们也纷纷吵嚷起来。 “……是穿制服的,是叫咱们回家的。” “咱们在外头还漂多久?” “无脸男他们都被消灭了,坏人都死光了,也该回去了吧?” “昨天去芦桥公园散步,一激动就跟着出来了,还没跟老婆孩子打招呼呢。” “……唉,隔壁老王跟我一起出来的,昨天死在河沟子里了……” “我不想死,也不想当替罪羊……” 在远方,特别组的广播声越来越大。 “市民们,乡亲们,家里的亲人们,咱爸咱妈,老婆孩子,都盼着你们回去呢,你们都受累了,你们跟坏人们厮杀过,是保护家园的英雄…………知道大家累了,公交集团调来了二十多辆大客车,就停在前头路边,大家可以免费坐车回家!” 特别组的心战能力果然可圈可点,就这短短几句话,千人万众的心气一下子就被瓦解了。 科学会这群拥趸本来聚在一起也没多久,而且他们“南征北战”,早就疲惫不堪,现在全靠着一腔鸡血支撑,现在突然被提起家人,还得到了公家的认可,更安排了免费的车辆,傻子才会跟着堂兄瞎折腾。 只听外头人声鼎沸,仔细看时,只见大家都抛下手里的家伙,像洪流一样朝前方缓缓涌动起来。 “停下来,叫他们停下来!”堂兄冲身边的一个护卫喊着。 那个小伙子愣了一下,随即冲到车门那里,举着一个廉价的电喇叭,冲人群高喊着。 行走的人有些犹豫,但滔滔人潮却丝毫没有停住的意思,甚至旁边还有人认出了叫嚷的小伙子。 “赵儿啊,大晴天晌午的,费劲喊什么啊,赶紧回家吃面条去吧,你妈肯定担心你呢。” 小赵犹豫了一下,他回头看看里面的白衣护卫,又看看车外的汹涌人流。 “走吧,走晚了车上都没座儿咯。”底下另一个人叫他。 小赵回头看一眼堂兄,他朝这边深深鞠了一躬,然后跳下车去,消失在滚滚洪流之中。 “会长,对不起了,我得回家给孩子买肉松去。”车里的另一个白衣护卫也低着头走出车厢。 “还有谁?还有谁要走!”堂兄彻底急了眼,他朝旁边的人吼着,“你们看看,天是不是还闪,地有没有合上?咱们的万里长征才迈出第一步,你们就想临阵脱逃……” 他话还没有说完,大喇叭里就又开始广播起来。 “乡亲们,专业的事儿交给专业的人办,咱们都是普通老百姓,何必提着脑袋,去跟亡命之徒拼命呢? “下面播报一下元龙里二小区秦英战家人的留言:英战,你在哪儿呢,早上你说去菜市场买肉丁做炸酱,可出门就见不到人影了,咱妈晚上哭了一宿…… “乡亲们,经过核实,秦英战已经在老河床里遇难了,他的妻子、父母还不知道这个消息……” 打蛇打七寸,这招真是击中了大家的软肋,周围的白衣护卫们也纷纷丢下家伙,低着头走下车去。 我看着堂兄,他已经呆若木鸡。对他来说,人生大起大落转变得太快,我都担心他会撑不住疯掉。 红色房车停在那里,前面的司机都跳下去走了。科学会一共也没出现几天,它出人意料地打败了无脸男,团灭了背锅侠,曾经像流星一样释放出灿烂的光芒,但最后还是在苍茫的天空中一闪而过。 其实这对堂兄来说,也未免不是个很好的结局——要由着他膨胀下去,整个地球估计都盛不下他了。 人潮前涌,我看看已经孤家寡人,正垂头丧气歪在那里的堂兄,不禁同情起来。 我走过去,从他手里拿过那本贝叶书来,他本来还想夺一下,但他早就一丝力气都没有了,只能眼睁睁看我将《西夜古书》夺走。 我正要翻看古书一看,就听手机铃声大作,接通电话就听闻廷绪在那边叫着。 “在那边谈恋爱呢?我已经把隗赞鑫救下来了,你们赶紧过来会合!特别组的人来了,再不跑你俩就跑不了了!” 第六百七十章 大逃亡 司机跑了,我只能替班,趁乱开着那辆房车,掉头朝月湖农庄的方向飞奔。 房车上坐着各种人——刚以为自己是个王者,转瞬就成了npc的堂兄;现代基督山伯爵,男版祥林嫂闻廷绪;存在感为负数、酒吧老油条常山。 当然,还有毁天灭地小公主、力大如牛的华鬘。 由于林瑛带着特别组成员在前头喊话,所以上万人沿着湿地间的狭长地带朝他们的方向行进。因为人潮汹涌,特别组的车开不进来,所以我们正好趁这个机会掉头回跑——跑晚了我们就成瓮中之鳖了。 不过让人心烦的是,这红车太扎眼了,我们刚跑就被特别组现,跑到农庄门口时,直升机就呼呼地开了过来。 “下面的人听着,请不要负隅顽抗,请尽快听从安排,返回市区!” 直升机上有人不停呼叫着。幸好农场之前被堂兄他们点燃,所以现在浓烟张天,飞机一时半会儿根本无法接近。 我们不敢再开那红车,只好放弃房车,把东西和孩子抱到一辆低调点儿的双排座皮卡里,然后开着皮卡继续朝前飞奔。 一路上尽是尸体,也分不清哪是科学会的人,哪是背锅侠。农庄的大棚、仓库都冒着黑烟,我一边开车,一边感叹——幸好科学会解散得早,要再过几天,他们建立起稳固的组织,那就真成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流民了。 月湖农庄中间堆着一个大土包,土包前还竖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人工湖施工现场,请绕行”的字样,我绕过土包子,朝南行驶的时候,突然现这个人工湖的形状有些不对。 “太圆了,是吧?”刚才一直半死不活的堂兄终于吭声了,“等我有力气了再跟你说。” 直升机也盘旋过来,对我们穷追不舍。 “停车,第一次警告,请尽快停车!”直升机开始广播起来。 闻廷绪坐在副驾驶上,他抬头看看直升机,又低头看看手表。 “不行,得尽快摆脱它,刚才我站在车顶上,目测估算现场有一万一千多人,那条路是最窄的双向单车道,两侧大概有三点五公里都是泥沼……” 他不停列举着数据,然后说:“五分三十秒后,主要人流的83%都会转移到前面的大路上,特别组的车队就能通过小路,咱们前面是湖,要再不能摆脱直升机,那就是天上地下,腹背受敌,跟瓮中捉鳖没什么区别。” ——这才是闻廷绪嘛!头脑清晰得就像银河计算机一样! “第二次警告,第二次!”直升机又开始喊话,这次喊完之后直接倾泻下来一梭子子弹,正好打在皮卡车前头二百米的地方,霎时间尘埃飞扬。 “怎么摆脱它啊!”我有点儿慌了。 “放慢点度,打开车门,让我来!”华鬘终于急了。 我顿时会意,于是点踩刹车,华鬘把车门推开一条缝儿,一个鹞子翻身就跳到了车斗上。 “我去!”全车人都喊了起来,就连死气沉沉的堂兄都给惊到了。 “女侠啊!” 他们还没晃过神来,就见华鬘站在车斗,朝空中纵身一跃,眨眼就不见了踪影。 “糟了!”我脱口而出。 “怎么回事?”堂兄也幸灾乐祸地凑过来,“弟妹人呢?是不是被击毙了?” “击毙你大爷啊!”常山替我怼了他,“人家刚才嗖地一下跳天上去了!” 我拍着大腿,着急地说:“刚才忘嘱咐了,应该告诫她不要伤人!” 话音未落,就听直升机话筒里传来两声惨叫,紧接着是一阵枪声,然后又是一声哀嚎。 “完了,死干净了。”闻廷绪表情复杂地看我一眼,“这就是她的真实能力?” “是啊。”我惴惴不安地答道。 常山也咋舌:“怪不得女侠那么能吃,真是能力越大,饭量也就越大。” 堂兄最是心有余悸:“得亏刚才我没让保镖们弄死你俩,要不估计被弄死的是我吧……” 三人话还没有说完,就听直升机出阵阵隆隆声,然后一路歪斜着栽到了开挖的人工湖大坑里,随着一声地动山摇的爆炸,火光和浓烟腾空而起。 我急匆匆按下按钮,把后面的车窗都打开。堂兄一阵咳嗽,常山也质问我是不是按错按钮了。 “这么大烟,应该把窗户摇上啊!”他捏着鼻子埋怨着。 “弟妹是不是跟他们同归于尽了?”堂兄满怀期盼地问道。 常山薅着他领口:“再特么胡说八道,老子把你的舌头揪出来捏成乌鸦嘴,信不信?” 两人还在推搡,就听到车斗里“咚”的一声,他们刚回过头,就看华鬘拍打着双手,从后座窗户一跃而进。 “我擦!”堂兄惊叫一声。 “飞机上的人呢?”我急忙问华鬘道。 “坠机之前把他们打昏,然后跳下来扛着扔塑料大棚里了。”华鬘说,“本来想捶死,结果一看都认识,不忍心下手啊。” “弟、弟妹,你真是女侠,有、有情有义!”堂兄赶紧竖起大拇哥巴结道。 “坐旁边去!”华鬘瞪他一眼。 堂兄赶紧往旁边挤,常山倒是爽快:“嗐,你坐我大腿上得了!” 我心中一块石头落地,闻廷绪也是沉思不语,不过堂兄忽然激动起来。 “沿着路,往前开,农场尽头是芦苇荡,那里有条马达船,咱可以坐船走!” 闻廷绪一听也激动起来,他迅调出地图,说:“芦苇荡可以避开监控,咱们可以不开马达,沿着这条河汊去槐川河,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转移出去!” “太好了!”我说。 “我在槐川河边有栋别墅,是用员工的名字买的,那里有车,咱们开车直接上山去!”他已经把逃脱路线都计划好了。 我们开车到了渡口。他们下来把东西搬到船上的时候,我把皮卡车掉转方向,然后设好定巡航,让它朝着另一个方向驶去。 ——反正开到尽头也是一片沼泽,起码能让林瑛走个弯路,给我们争取点逃走的时间。 那天下午我们走走停停,五点多钟才摸到别墅里,闻廷绪开了车,沿着一条乡间公路直奔隗山而去。 “咱们去哪儿?”我问他。 “那里有家小民宿,朋友开的,早就关门了,我有钥匙。”他说。 “行,”我想想说道,“到了那里,咱们必须开诚布公,无有隐瞒,这几天太乱了,必须把所有事情厘清一下。” “包括阿修罗公主的身世吗?”闻廷绪问道。 华鬘坐在后头,冷笑一声说:“不管你们信不信,我就强调一句话:阿修罗跟什么莫罗没有半毛钱关系!” 第六百七十一章 地府真相 民宿在一座小山的山腰,只能徒步从山路上爬上去。 这里已经断电,但好在还有储备的桶装水,也有一些方便食品。除此之外,房间密封很好,屋里没什么灰尘,被子软绵绵的,闻起来都是阳光的味道。 我们点着蜡烛,围坐在起居间。山风清凉,蚊虫不多,偶尔有不怕死的小蚋子飞来,然后一头栽进火光里化成灰烬。 桌子中间有个小铁盘,盘里摆着一只骰子,我拿起来把它扔了一下。 “你先说。”我指着常山道。 常山看了一眼闻廷绪,闻廷绪摊开手。 “都说了吧,就当前几天是世界末日,咱们是地球上的幸存者,如今秉烛夜谈,言简意赅地概括世界毁灭的原因了。” 常山点点头,徐徐开口道:“行吧,既然如此,我先通报一下身份,我和廷绪是同事,我们为一个秘密项目工作。这个项目是ipo和科学思想基金会fost合作的,主要是关注、跟踪和调查一些秘密邪恶教派,莫罗教就是其中之一。 “我们假意帮忙,协助聂晴取得了ipo的职员身份,取得了她的信任。而后廷绪跟她建立了稳定的联系。我呢,则装成一个土著调酒师,受雇于他们合开的酒吧。” 我都听愣了。闻廷绪默默不语,随身掏出两张i卡的工作证扔在桌上。 “这是我和常山的工作证,你到时可以去查。” “那老魏呢?”我问。 “实际上,这个项目的金主主要是fost,我原来就是ipo的职员,而廷绪跟老魏都是fost雇佣的。” 闻廷绪点点头。 我一下子明白了他们为什么会有这种表现,但华鬘却不以为然地发出质疑。 “姓闻的,你是假公济私,加入这个福斯特组织,然后为自己父母复仇吧?” 闻廷绪笑了:“公主殿下,您把因果关系搞混了。事实上,是福斯特先找到我,声称愿意帮着查清西夜考古队案件真相,我才决定加入这个组织的,要不我何苦来哉受人驱使——今天晚上还是不要讨论私人恩怨,咱们还是把主要精力放在拯救魏阳上吧。” “同意。”堂兄插话道,“你们跟踪莫罗教多久了,知道的情况跟科学会一样吗?” 常山叹口气说:“这件事的触发点,其实还是一起谋杀案。一年多前,ipo发现一位华裔职员聂晴举止十分突兀,于是对她进行了秘密调查。 “最后我们确认,她被谋杀了,凶手盗走了她的样貌和身份。然后经过对凶手的监控,我们发现他居然不是人类……反正最后盘下去,就盘到了魏阳,结果就发现了无数的非人类——也就是无脸男。” 常山顿了顿,又无奈地说:“别的职员都不想接这个案子,后来也就我跟闻大哥傻乎乎负责了。结果慢来慢来,我发现闻大哥原来也另有所图……” “掷色子吧。”闻廷绪打断他的话,对我说道。 我手一抖,色子掉在盘子里“当啷”一声,这次轮到的人是华鬘。 “我是阿修罗公主,穿越过来的,身体穿不过来,精神和能力能带过来。不过,我也要回去了。就这样,爱信不信。”她用充满敌意的眼神看着大家。 另外三个人哪敢说话,我只好打破沉默,主动提问。 “你穿过来的目的是什么?” “忘了。”她简单地说。 “你之前知道无脸男的存在吗?” “不知道。” “你刚才说,阿修罗不是莫罗,那莫罗又是什么呢?” “我哪儿知道,莫罗是你们的语言,我只知道阿修罗不是莫罗。”她今天说话特别冲。 “你以前说过,阿修罗有关于人间的记载,不过是更古老的时代,那是个什么时代?” “巨人文明,我们叫它巨坟时代。”华鬘说,“当然,现在找不到遗迹了,或许你说的潴龙河地层深处的那片灰烬,就是他们文明的残存吧。” 闻廷绪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要是这样说来,有些事就讲得通了。聂晴虽然表面跟我熟,也不瞒着我莫罗教的事情,但一些关键事情,她还是防我很深的。比如说潴龙河那里,她自己曾经开车独自去过许多次。 “我装作无意中问过她,她说,那里对莫罗教来说是个重要的地方,因为当年莫罗神想从那边降临人间,结果失败了——那里是古战场遗址,对于莫罗教来说,它是一场像涿鹿之战那种能改写历史的战役。” “所以,阿修罗的历史里,有那场战役的记载吗?”我问华鬘道。 “有。” “交战双方是莫罗和人类巨人族吗?” “应该是吧,我说过,莫罗不是阿修罗的词汇。” “战争结果呢?” 她明显不愿意回答,但还是回答了。 “巨人输了,亡族灭种,被施加了‘除忆诅咒’。” “除忆诅咒?就是罗马帝国常用的那种‘记忆抹杀之刑’?”我问。 “没错,所以你们的历史上,完全没有巨人时代的记载。” 记忆抹杀之刑,是罗马帝国对暴君、贵族叛国者施加的一种刑罚,就是从所有典籍、记录、雕像、货币等实物中抹杀此人存在过的痕迹。 罗马的几位皇帝,比如卡利古拉、图密善和哈德良都曾经被元老院判处过该种惩罚。 实际上,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清纯帝的四库全书,也是一种变相的记忆抹杀,只不过中国古代的统治者委婉一些,不便明说罢了。 这么说,整个巨人时代曾经也遭遇了类似的惩罚,但是施加惩罚的人又是谁呢? “能说说那个时代的地质年代吗?”闻廷绪问。 “比你们能想到的最早还要早的时代。” “元古宙?刚有生物出现的时代?”我列举道。 “可能吧。”华鬘耸耸肩说,“我不太懂这些偏僻的词汇。” “既然是巨人族作战失败,莫罗胜利,那为什么也没发现莫罗族的遗迹呢?” 华鬘盯着我,反问道:“谁说没有?” 她指指放在旁边的那个石函,因为里面装的是红莲,想到地狱来客和萧狼子的遭遇,我们一直都没敢打开那个东西。 “红莲是莫罗留下来的?” “除忆诅咒不是莫的。” “没错,那是莫罗血块的化石。” “这么说,莫罗死了,死在了哪里?” “你们听过夸父追日的故事吧。夸父死后,四肢器官都变成了沃土。莫罗虽然没有那么夸张,但它的尸体却是饱含能量。它倒下的地方,你们两人都去过——” 华鬘指着我跟闻廷绪说,“西夜国的地下天堂就是莫罗的遗体,经历了沧海桑田之后,它被掩埋起来,体腔的骨肉内脏形成铜墙铁壁,然后支撑起来一个巨大的空间——这便是西夜人地府的真相。” 第六百七十二章 华鬘的决定 闻廷绪、堂兄和常山三人都目瞪口呆,听华鬘讲着无比离奇的答案。 “弟妹,你确定这不是随意编造的故事?”堂兄傻乎乎地问道。 “在你们的各种语言里,历史这个词,本身就是故事的意思。” 闻廷绪接过话来问:“那在你们的语言里,莫罗这种巨大的生物又叫做什么?” “魔族,他们生存在六道之外的世界,非神非人,他们不会创造,只会索取,像蝗虫一样,来到哪个空间,就收割那里的资源——如今,他们就在人间的门口。” 他们无言以对,我却怒火满腔。 “……你什么都知道,只是一直在瞒着我啊。”我提高声音,带着讽刺的口吻对华鬘说。 “亲爱的,”她望着我的眼,委屈地说道,“来到人间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记忆的确模糊,什么都记不清楚了。我记得有一次跟你谈过巨坟时代来着,可是当时并不知道这个跟莫罗教与西夜国有关系啊。” “那什么时候你才知道这一切的?知道了为什么不告诉大家?”我气得直拍桌子。 “这个……我不想说……”华鬘眼睛含泪看着我,但愤怒让我无法平静下来。 “哎呀,”堂兄在旁边说道,“人家是阿修罗,又不是人,各为其主嘛。” “你能不能少挑拨几句?”常山在一旁凶他。 “实事求是,怎么能算挑拨呢?”堂兄又跟他呛声起来。 我脑袋就像炸了一样,堂兄虽然说话阴阳怪气,但话糙理不糙——族非我类,其心必异!华鬘不管怎么对我好,她毕竟是一个阿修罗,她来到人间不可能是来帮助人类的! 我用愤恨的眼神盯着她,看着她眼里的泪水慢慢干涸,她的眼神逐渐坚定起来,她是在想什么吗?她到底在想什么啊? …… 此时此刻,华鬘看着对面这些人,她忽然觉得这个世界和这群人都开始陌生起来。 这几天发生了太多是非,她目睹了生死与共的人开始互相追杀,看到了平庸胆怯的人成了群氓领袖,听过了穷困潦倒的人曾经谋财害命,也知道了莫罗教众自弃人身,屠虐同类。 她有些恍惚了。 刚来到人间的时候,她被美食和美色所吸引,以为只有修罗界才充满了嗔恨和打打杀杀,她被身边人嘴里口口声声宣扬的爱与包容所迷惑,她相信人间一切都是美好的,修罗界所有东西都是野蛮而且残酷的。 她甚至觉得,自己忘记了来人间的目的,只是享受着人间的富足,真是千百万亿劫才能修来的福气。 但现在,她明白了一件事,人类世界不止有谎言,而且更有猜疑和背叛。 人间诞生了几十万年,人类社会也形成了数万年,他们学会了很多技术,创造了无数物质,还编织了众多道理来包装自己,但可惜的是,他们其实还是几十万年前的那个人。 怪不得师父在幻境中说,毁灭这个世界,其实没什么值得可惜的。就算阿修罗不收割这里,魔族也会收割。就算无人收割,人类自己也要毁灭自己。 “千万年来,他们一直在互相残杀。所谓的和平富足,只不过是眼下几十年时间,可笑的是,这几十年明明是人类历史中的一瞬,但他们居然认为这将是天长地久。” 师父如是说。 第一次在幻境中听到师父在呼唤自己时,华鬘一度惶恐不已,当她记起自己来到人间的任务时,她更加惊骇莫名,许多天都不知如何是好。 但是现在,当她看到最信任的人又在怀疑自己时,她已经做出了自己的决定。 对决吧,亲爱的。 她望着对面坐着的男人,心里默默想着。 …… 我看着华鬘,她的眼神开始无法捉摸起来,我不禁有些后悔。 人的情绪是脆弱的,尤其是面临危险的时候。 “算了,算了,”堂兄又过来打圆场道,“这世界啊,有太多事让人身不由己,我不也是吗,早饭的时候还万众景仰,吃了午饭就成孤家寡人了,还有比我更苦的吗?” “人家现在能告诉你,已经算很不错了。掷色子吧,下一个。”闻廷绪也拍拍我说。 “还用得着吗?就剩我们老言家哥俩儿了,那我就先说吧。”堂兄把那本《西夜古书》拿上来放在桌子,然后翻开问,“这上面写的鸟语,你们哪个认识?” 《西夜古书》上写的是窣利文,这种文字是唐代昭武九姓地区用的文字,而西夜的国师就是从那里来到西域的。 窣利文是一种死文字,现在估计除了考古学家,没有几个人能认得出来了。 “知道了这个,就能够得知召唤莫罗的方法吧。”闻廷绪沉思道。 “既然了解召唤莫罗的方法,那也就能找到相应的阻止办法。”我说。 闻廷绪也纳闷起来:“召唤莫罗,需要用十恶,现在九恶都已经完成,就差最后一恶‘邪见’了。但事到如今,持有邪见的莫罗教没了,科学会也散了,如果这两者都不算邪见的话,那还有什么才是邪见呢?” 堂兄也耸耸肩:“而且这次老魏看似来刺杀我,其实倒像找个借口,把古书和红莲都送到这里,期望科学会召唤莫罗似的。 “这简直就是托尔金小说里的‘魔戒’,我这么意志坚定的人,得了古书和红莲之后都差点儿动了歪心思。” “你已经动了邪念好吧?”我故意揶揄他,也为了缓和气氛,期望华鬘一笑。 但华鬘却没有笑,她一直板着脸。 “咱们的思路错了。”她忽然说。 “弟妹何出此言呢?”堂兄问。 华鬘继续说道:“咱们都不懂窣利文,所以空拿着这本书,但搞不清楚‘十恶’仪式的具体内容。可是大家想想,无脸男就是变异的西夜国人,那时候的西夜人肯定懂窣利文吧,可为什么连他们都不知道‘十恶’仪式怎么举行? “而且一千三百年他们杀人如麻,真是好人坏人一起杀,跟最近的‘十恶’仪式截然不同!所以‘十恶’会不会是个伪命题,是个幌子而已呢?” 第六百七十三章 假设与猜想 “可是,一千三百年前,西夜国人根本没有召唤出莫罗,史书上也没有天地异象的记载啊。他们就想给莫罗塑像、歌功颂德而已。”闻廷绪说。 “那个怪脸男孩还没有醒吗?他被无脸男掳走了很久,如果他醒来的话,说不定能从他嘴里撬出更多东西来。”他又问道。 “没醒,科学会的人手也太黑了,把孩子都打成植物人了。”常山说。 “他被发现的时候就昏迷不醒了!”堂兄气得七窍生烟。 “可以给那孩子观灯吧?”我回头对华鬘说。 华鬘一声不吭。 “不对,沈喻说过,要找到不同时空的共同点。”我提醒大家,“唐朝西夜国人的所作所为,跟现在的无脸男的行为有什么相同点呢?” “共同点就是杀人。”堂兄说。 “还有个共同点,也许大家都忽略了。”我说,“不管是西夜人,还是无脸男,他们最感兴趣的东西都是锅,一个抢锅,一个偷锅——他们要锅做什么?” 闻廷绪忽地站了起来。 “大家还记得月湖农庄那个人工湖吗?那是一个浑圆形状的湖……” 他拍了下堂兄,紧接着问:“你们那些铁锅,都是从哪里弄到的?” 堂兄也不明所以地说:“铁锅?当时它们都敷在人工湖底,我们还以为要做隔水层呢,有的人就顺手把它们都取下来拉走了。” “你们家用容易生锈的金属做隔水层吗?”常山怼他道。 “所以,人工湖只是一个幌子,那恐怕不是锅,而是古代人能够收集起来,做成的空间联络的天线……”闻廷绪最后下结论道。 闻廷绪提出的假设,华鬘十分赞成。 他说,一千三百年,对人类历史来说是很长时间,但对某些事情来讲只是一瞬间罢了。 比如空间和空间之间的旅行。 他认为当时国师来到西夜,建立魈人军团,然后四处吞并弱国,掳掠金属锅釜组合起来,其实是要做一个“天线”,一个能与其他空间联络的装置。 有了天线,再加上莫罗尸体里的红莲能量,西夜国师给莫罗发出了信号。莫罗受到信号后,开始往人间进发。 “虽然我们看不懂窣利文,但费唐却能看懂,他曾经说,《古书》上有云,‘莫罗罗众,吾神吾徒。好啖人肉,喜器人骨。灭十恶以奉神,开须臾纳万古……’。” “开须臾纳万古,听起来有点通过‘虫洞’进行时空穿越的意思啊。”闻廷绪说。 我表示赞同,然后接着说:“不过,所谓的灭十恶以奉神,难道就真的是消灭十恶、恭迎魔神的意思吗? “否则的话,为什么第一次口业三恶,天空中没有出现异象?无脸男因此迫不得已重做了一遍。而这次的‘邪见’也是,科学会和莫罗教的人都被杀了,但异象依然没有进一步恶化……” 闻廷绪点点头说:“凡事必有因果,所以我们还要从头缕一下,想想口业和邪见的前后,究竟发生了什么不一样的事情。” “啊!”我听到华鬘短促地惊呼一声。 “怎么了?”我急忙转身,关切地问她。 “没什么,有小虫飞进眼睛里了。”她揉着说。 众人一阵沉默。 “你继续讲。”闻廷绪提醒堂兄道。 堂兄打了个呵欠。 “其实现在来看,科学会也没有神秘之处了,不过是费唐为了复仇,趁着天地异变、人心恐惧,煽动起来的一个群体而已,我不幸被选中当了傀儡,就是这么简单。 “不过我却有一个疑问,费唐对山魈有如此深仇大恨,而且他和吴万春、萧狼子都落入地府,然后又被红莲照射。可是他们三个并没有死,那么落入洞穴的闻牧山怎么会死呢?” “你什么意思?”闻廷绪拍案而起。 “别激动嘛。”堂兄说,“只是一种假设而已,毕竟费唐说过,他曾经看到山魈把闻牧山的尸体摆在石案上,然后剥皮……” “你特么的……!”闻廷绪一拳打在堂兄脸上,倒是经常跟堂兄互怼的常山及时出手,把两人使劲分开。 “我讲的是事实,为什么要剥皮,如果剥皮,就能够换皮……”堂兄嘴上不饶人,依旧申辩着。 “别打了,老闻!少说两句吧,你这个碎嘴!”常山拦着两人。 我也走过来,将两个人拉开。华鬘冷冷坐在那里,看着我们撕扯,自己一动不动。 “都累了,回自己房间休息吧!”我站在中间,朝他们大声喊着。 …… 华鬘自己选了一间屋子,她已经不再是那个刚来人间,然后处处粘着我的小女孩了。 我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外面天空闪动,一道道裂纹如同闪电般呈现出来。我后悔晚上当着那么多人又斥责了华鬘,人都有无能为力的时候,而这时候,往往就靠撒气来推卸责任、发泄情绪。 就连闻廷绪这么理性的人,其实也有无助无力的时候。刚才堂兄的分析没错,但父母却是闻廷绪的痛处,一提到父母,他立刻就失去了理智。 不过,细细琢磨堂兄的话,还真觉得这个思路其实挺有意思的。 闻牧山四人都是从同一个天坑落入地府的,既然其他三人不死,那么闻牧山也不会死。而且地府里面山魈虽然追逐费唐三人,但其实并没有非要杀他们的意思。 费唐看到闻牧山的腿脚折断,躺在石案上面,然后被山魈剥皮。他认为闻牧山已经死了,但石案上的真的是尸体吗? 的确,山魈丑恶凶狠,看上去就一副吃人的架势,但如果当时它们不是想饱餐闻牧山的尸体,而是想要医治他的伤势呢? 我忽地从床上坐起来,脑海中冒出一个名字。 老魏! 聂晴在秘道中见到老魏的时候,不但没有慌张,反而熟识地跟他打着招呼。 而老魏又是福斯特基金的人,福斯特基金当时找了了闻廷绪,想要他帮忙协助调查莫罗教。这个基金还与ipo成立了项目组,常山就是从ipo那边过来的。 闻廷绪回国前取得了聂晴的信任,他俩在滨川那里买下了一个“红莲”酒吧,当成活动据点,常山装成酒保,老魏扮成了清洁工,常年在那里驻守。 把地狱来客当成“邪见”祭祀后,异象没有进一步恶化,所以老魏出手,杀了聂晴,还把其他山魈额头刻字,继续邪见仪式。 又一个想法跃入我的脑海,屋里有些闷热,我也睡意全无,索性从床上爬起来喝口水,然后在黑乎乎的屋子里走来走去。 闻家和隗家,本来就是西夜国师的后代啊!为什么我们非要认为隗赞鑫是莫罗教的圣童呢?既然一脉同出,如果隗家能够出现圣童,闻家肯定也能出现圣童啊! 而且老魏和魏阳有着同一个字,跟隗姓也同音,它们中间都有一个“鬼”字! “啊!老魏可能就是闻牧山!” 我激动地自言自语着,快步走到窗前,忽地拉开窗帘想透一透气。 但就在此时,我看到窗外的玻璃上,一个偌大的人形黑影不知何时守在了那里…… “老魏!老魏来偷袭了!”此时此刻,在走廊的另一头,我听到常山在大声叫嚷着。 老魏?! 常山的房间离我很远,如果老魏在那边的话,那我窗前的人又是谁呢? 我还没回过神,就见那个人影突然举起右手,“砰砰”两枪响起,我急忙往旁边一躲,谁知道地形不熟,脑袋“咣当”一声就撞在墙上…… 第六百七十四章 远古战争 云开雾散。 我躺在软绵绵的沙土上醒来,天空闪烁,一轮血染的月亮悬在半空。 大地震动,耳畔仍有厮杀声阵阵传来,莫非还在跟老魏拼命?我怎么跑到外边来了? 我单肘撑地,想稍微翻个身窥看一下周围的动静。谁知道刚睁开眼睛,就见一块巨石遮天蔽日地飞了过来。 就在这千钧一之际,突然红光闪动,有什么东西将我一把抓起来,嗖地躲开了那块巨石。 我惊魂甫定,定睛看时,现那根本不是什么石头,而是一个巨大的脚掌! 这是莫罗的脚掌!两只莫罗已经来到人间,他们已经将抵抗的巨人们打得溃不成军,刚才的两军对垒已经变成了单方面的杀戮。 我再一转身,现自己正被红衣女巨人拎在手掌里!&1t;i>&1t;/i> 这不是现实,这还是那个幻境! 既然身在幻境之中,那就说明一件事——我已经死了! 不过,我已经不在意这许多了,毕竟华鬘也在民宿之内,就算我遭遇了枪杀,她肯定也会救我回去,不如先在这里好好打探一下虚实,我要看看,到底亿万年前究竟是什么东西把两只莫罗召唤到人间的。 想到这里,我已经不再惊慌。红衣女子把我放在身后,护着我且战且退。 在我们旁边,一个又一个的巨人正在倒下去。莫罗不停抛掷着火球,周边的铁树林也熊熊燃烧起来,前面的许多黑船也被击中,在火光中化为灰烬。 红衣女子也已经负伤,她带着我,一路踉踉跄跄退到古林里头。&1t;i>&1t;/i> 莫罗并没有追上来,她扶着满是鳞片的树缓缓倒在地上。 她坐在地上后稍微比我高一些,我们终于能够平等对话了。 “你怎么样?”我问她。 她看着我,哇哇说了一些我听不懂的话,然后“噗”的喷出一口鲜血。 ——糟了,语言根本不通。 她大口大口不停喘着气,我看到血不停地从她嘴里流出来。她身上没有什么外伤,所以肯定是脏腑受到了冲击。 “我该怎么做,我怎么才能救你?”我急匆匆地询问着,然后不停做着手势。她似乎终于理解了我的意思,她摆摆手,那意思似乎在说:已经没用了。 透过茂密的铁木林,我看到外面已经烟尘张天,莫罗的脚步让大地抖成筛子,我看到前头不远有一大片林木齐刷刷消失不见……&1t;i>&1t;/i> 就在这时,红衣女子忽然爬起来,她一把将我拉过来,用巨大的眼睛凝望着我。 我看到她眼里饱含泪水,正想安慰她时,谁知道她突然抬起右手,然后侧掌成刀,一下子就捅进了我的胸膛里。 ——尼玛!什么情况!老子死了你还要捅?! 一道白光闪过,空气中满是焦糊的硫磺味,呛得我几乎喘不过起来。 大地不停抖动着,满眼望去尽是喷出的浓烟和岩浆,我脚下仿佛是幼年的大6,因为周围尽是黑乎乎的海水,天空中乌云密布,巨大的闪电一次次劈开天空。 我看到了红衣女子的身影,她正一步步朝倾泻的岩浆走去。 火山口轰鸣着,那里红光闪动,天与地都处于一种焦躁状态,黑暗与撕破黑暗的闪电交织着,女子走向喷的山口,在猎猎的狂风中回张望……&1t;i>&1t;/i> 她扶着冷却的黑色岩石,慢慢坐在山口那边,然后微微闭上眼睛。 “小心!”我喊着提醒她,自己紧走慢走想要跑过去救她。但就在这个时候,我脚下的土地忽然往下一沉。 海浪滔天,我脚下的土地就像液化一样松软起来,我整个身子开始一寸寸朝下面坠去。我想拔腿出来,但顷刻之间泥土已经没到了大腿处,我再也无法摆脱这片泥沼…… 就在污泥盖顶的那一刹那,我看到红衣女子朝火山口走去,那里出刺目的白光,随即空中一道巨大的闪电划过,把漆黑的天空劈成两截,而且再也不能愈合。 淤泥已经没过了口鼻,我只能举着双臂,不停在炽热的空气中摇晃着。 就在我彻底绝望的时候,一双软而冰凉的手将我从淤泥里生生拔了出来。&1t;i>&1t;/i> “你看到的太多了……” 我隐隐约约只听到这样一句话,然后就在双重幻境中昏迷过去。 …… “嘿!嘿!”我感觉有人在不停摇着自己的肩膀。 我睁开眼睛,耳朵里听到的都是哭声、叫声和阵阵爆炸声。 “你醒了?”有人在惊喜地喊道。 我使劲揉揉眼睛,再次睁开的那一瞬间,就见有什么东西拖着长长的尾巴朝空中飞去。 轰! 一道刺眼的亮光闪过,伴随着的是一声巨大的轰鸣。 我心头陡地一惊,难道自己还没有从幻境中走出来吗?! 我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力气,一个鲤鱼打挺就从地上站了起来。&1t;i>&1t;/i> 眼前的一切让我惊呆了,我看到天空正中央裂开了一道缝隙,那缝隙越张越大,缝隙中亮着五彩的极光,就在苍穹的中央,有两只黑乎乎的爪子已经伸了过来,它正扒着缝隙的边缘,使劲往两边拉扯着。 嗖—— 随着长长的唿哨,连续几枚导弹又从远方飞过去。可惜,在那条巨大的空间裂缝前,这些能灭国的大杀器就像投入火焰中的飞虫,随着一阵隆隆声,它们消失得悄然无迹。 就在水泥地上,有无数的人哭着,喊着,他们聚集在一起,跪在地上,不停朝空中磕头祈祷。 “嘿!嘿!” 我感到后面有人在继续摇着我,我回过头,这才现华鬘站在我的身后。&1t;i>&1t;/i> 不,她不是华鬘,她是沈喻! “你回来了?”她问我。 “你回来了?”我也问她,“现在几点了?” “晚上八点左右。”她说。 “啊?怎么会,我到隗山民宿的时候已经八点了!后来我们还聊天、分析,对了,我是被谁打死的?肯定不是老魏吧? “这里是哪儿,这里不是朱襄广场吗?什么时候咱回到市区啦?天上那是怎么回事儿?!莫罗真的出现了吗?” “你先冷静下,听我说!”沈喻朝我大声喊着,“你已经昏迷八十多个小时了!这里是市民临时避难所,莫罗从天上降临,天坑那里也开始喷出烟火了。 “我们当天就撤下了山,特别组忙得早就顾不上抓我们了,咱们躲来了避难所这边,你一直昏睡到现在!” “闻廷绪呢?常山呢?我堂兄呢?隗赞鑫呢?来刺杀我的老魏那些人呢?”我抓住沈喻的肩膀,不停地询问着,“华鬘呢?八十多个小时,今天不是她在吗?她人呢?” 沈喻叹口气说:“她已经走了,观灯救回你的性命后,她就再也没有回到我身体里过。她还给咱们留了句话。” 她翻着口袋,掏出一张字条,字条上有华鬘细长娟秀的笔迹—— “亲爱的,战场上见。” 我拿着纸条,望着即将破除空间隔阂、准备踏入人间的莫罗巨神。它的两只爪子宛如没打磨的铁蒺藜一样,锋利而且丑陋。 “天上的怪物不是阿修罗,华鬘不可能那么丑。她和咱们约战的地方,到底在哪儿?” 第六百七十五章 一面倒的战争 闻廷绪站在安置区外的广场上,他身边的常山坐着轮椅,两个人脑袋仰出同样的角度,都在望着天空。常山的一只胳膊打着石膏,这是他那天晚上拼出来的伤。 现在不光魏阳,周围的市民们也都在有序疏散,医院里也缺少医生和护士,常山在医院躺不住,反正也没人管,于是就在闻廷绪的帮助下溜了出来。 留在魏阳,想要跟城市共存亡的人有三种,一种是坚定的恋土帮,他们都是抱着死也要死在故土的想法;还有一种人是悲观主义者,他们相信世界将亡,无论逃到哪个角落,都会死在莫罗的脚下。 最后一种人是狂欢派,末日非但没让他们恐惧,反倒使他们兴奋无比,有些人千里跋涉来到魏阳,就是为了享受一把末日狂欢。 我和沈喻找到闻廷绪、常山的时候,他们正在从一群狂欢派的聚会中脱离出来。 那片广场的空气中弥漫着酒精味,满地都是碎裂的玻璃碴子,一群年轻人还在那里醉酒高歌。 “醒啦!”闻廷绪看到我,激动地上前问候道。 “你的手……”我问常山。 “嗐,跟老魏拼杀来着,哥们儿最后赢了。”常山不以为然地说。 “老魏呢?”我问。 “死了,被我用一块碎玻璃杀了。”常山秀着自己缠满纱布的右手说。 “他没有带枪?”我问。 “没有。”闻廷绪说,“开枪射击你的,另有其人。” “我堂兄呢?” 闻廷绪继续说:“跑了,抱着红莲,扛着那个昏迷不醒的小孩子趁机跑了,枪一响他就跟兔子似的逃下山去,还把车开走了,至今都不知去向。 “那个叫华鬘的阿修罗说可以救你,但救活你可能就意味着灾难。她这简直就是胡言乱语,你这么无足轻重的人,居然会造成灾难,分明就是不想救你嘛。” 常山接过话来:“结果你刚缓过气来,天就裂开了。” 他话音未落,就听空中出一阵刺耳欲聋的声音,紧接着就是狂欢青年们兴奋的尖叫。 莫罗的两只爪子将空间彻底撕裂,一张苍白丑陋、似人非人的脸从缝隙中露了出来。 “我了个擦,太刺激了!” “呜呜呜呜……” 那群小青年把酒瓶朝天上扔去,绿色的啤酒瓶还没飞多远,就听一阵枪响,它们瞬间被击成了碎片。 隆隆的声音从街上开过来,我看到一排排迷彩车辆占据了整条街道,车后排的炮筒纷纷竖起来,瞄向莫罗的方向。 天空中也传来尖利的声音,黑压压的飞机从南到北飞过来,将闪烁的天空完全遮住。 我忽然想起来,自己在幻境中看到的情景亦是如此。巨人族带着千军万马,驾驭着无数怪兽列阵应敌。 而今天何尝不是同样的场面,只不过亿万年前巨人族的血肉怪兽,变成如今的钢铁机器。 “乌拉,乌拉!” “冲啊,钢铁洪流,把外星人打成肉圆子!” 年轻人兴奋起来,他们为即将触的大战欢呼着。对他们来说,这简直就是美国大片的现实版本吧。 广场上的大屏幕突然亮起来,安置区的所有人都走出帐篷,纷纷朝大屏幕看去。 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全副武装的城市,它已经完全堡垒化了。这里的每一条街道,每一条小巷,每一条河流,每一寸天空,都已经密密麻麻被各国的先进武器堆满了。 这是震撼人心的场面,这场面比亿万年前巨人族对抗莫罗的战阵还要壮观! 而巨人族面对的是两只莫罗,而人类面对的只有一只。 这是全人类对抗异世界的前哨站,吵吵闹闹如许天,所有的国家、民族、教派都已经形成了共识,最尖端的武器云集在魏阳,就等一声令下,齐射云天! 所以不光狂欢,广场上所有人都已经疯狂了。 “击退莫罗,保卫魏阳!”不知道谁喊出第一句,随即整个广场都响彻着巨大的威吓声。 “击退莫罗!” “丑八怪,滚出去!” “我们是世界的主人,我们不需要鬼神!” “滚回去!滚回去!滚回去!” 常山望着大屏幕,喃喃地说:“太特么壮观了,今生能见到这种场面,死了也值了。” 闻廷绪却望着天空,那个缝隙越来越大,莫罗似乎完全不在乎下面的怒吼,它依然自顾自地掰扯着那口子,好让自己身体更多一点钻进来。 沈喻默默抓着我的手。 我把她搂在怀里。像此时此刻这种局面,任凭她多么聪明,也已经无能为力了吧。 我忽然想到一件事,于是问她。 “你那个现‘逻辑奇点’的能力恢复了吗?” “什么?什么逻辑奇点?”沈喻看着我,瞪大眼睛问。 我也愣了,我盯着她的头,没错,依旧是黑长直,但上一次华鬘也伪装出来同样的头。所以直和卷,不能成为绝对的证据。 “华鬘真的走了吗?是永远的,还是暂时的?”我追问道。 “判断不出来,看她留言说战场上见,应该还能见到吧。”沈喻平静地说。 “不对!”我突然提高声量,冲着她大声问道,“你真的是沈喻吗?” “如假包换啊,这些天我一直陪你东奔西走,你怎么会认为我是假冒的呢。”她也有些生气了。 就在这时,我听到空中忽然传出一阵尖锐的警报声,随后十几信号弹同时冉冉升起。 一瞬间,天摇地动,数以万计的导弹,数以亿计的炮火都朝着莫罗倾泻而去! 整个天空都被燃亮了,那些炮火承载着人类的愤怒,朝苍穹中那张巨大的怪脸飞去。 但也就在同时,我看到莫罗张开一只爪子,密密麻麻的红点迅从它的手中飞出,朝着亮的炮火迎面而去! 所有的炮火与所有的红点撞击着,天空中就像一个大型烟花现场,一秒都不停歇地炸裂开来,释放出五颜六色的焰火。 警报声再次传来,但这一次导弹还没有触引信,就见一道让人瞬间致盲的亮光“唰”的从天而降,就像笼屉一样把整个城市罩在了里面。 白光里就像真空,里面没有一丁点声音。它罩在我们身上,只延续了短短三秒钟,然后便悄无声息地消失了。 整个城市不停爆炸着,大屏幕上一阵雪花。等我再能看清事物的时候,就看广场上依然站着一群被闪得茫然不知所措的人群。 我们互相张望着,彼此触摸,似乎想确认这不是梦境。 这当然不是梦境,但又跟梦境无异。因为无论是空中还是地上,所有曾经向莫罗射过武器的机械已经全部蒸。大街小巷滚落着一群群穿着迷彩服的人,天空中还有尸体“噼里啪啦”地坠落下来。 莫罗只用了短短三秒,就将整个城市的人都保留了下来,但所有武器设施已经全部气化——连一个渣的灰烬都没有留下。 第六百七十六章 后勤 常山死了。77dus 无数吓得魂飞魄散、狼奔豕突的人冲过来,常山行动不便,被直接撞翻轮椅,来不及逃脱,踩死在广场之上。 我们想去救他,但越往那里冲,被人潮顶回来得就越远,最后远到连他的惨叫声都听不真切了。 闻廷绪也不见了去向,其实要不是我把沈喻揽在怀里,她肯定也被汹涌的人潮挤散了。 我带着她在街上行走,看到一组组迷彩服互相搀扶着站起来。他们垂头丧气,朝着不知什么目标前进着。 路上沈喻一直失魂落魄,我问她有什么思路,她却一脸懵然。 “你才是警局的顾问啊,我只是个教书先生而已,对探案一窍不通。”她瞪圆眼睛回答道。 我彻底惊了。 难道华鬘走的时候,把沈喻进行了除忆诅咒吗? “那背锅侠案,十恶案件你记得吗?” “记得。”沈喻说,“你在家里提起过那不都是陈年旧案吗?你早就破了啊!” “那你呢?你是我什么人?” “是你女朋友啊,本来年底要结婚的!”她愤愤不平地提高了音量,然后指着天空说,“你说要留在这城市,所以我也没离开魏阳。咱们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 我一把捂住她的嘴,阻止她说出这么丧气的话。 她却一把抓住我的手,她攥着我的手,眼泪盈眶。 “难道这就是世界末日吗,我们和所有人都要死在这里了吧?” 她已经失去了沈喻原来的锐气,她不再是沈喻,她现在只是一个性格温良、思虑简单的小女人而已。 而且,她居然还喜欢我,还依赖我! 我拉起一个穿着迷彩的人,问道:“你知道林瑛在哪里吗?特别组的林瑛?” 他仓皇地摇摇头,朝黑乎乎的的远处走去。 整个城市虽然已经坠入萧条,但五颜六色的霓虹还在闪耀。我看到周围楼房的房间还开着灯,就像密密麻麻的蜂巢。 “假的,安抚人心的,早都人去楼空了。”一个迷彩组经过我,粗声粗气地说着。 “之后怎么办?” “不知道啊,我也很懵蔽,屁股底下的发射车,手里的冲锋枪瞬间就变成气儿了,这倒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却一点儿事儿都没有。这东西邪门到让人捉摸不透。” 我听到他身上的步话机还发出“滋滋啦啦”的声音,刚想要问,被他看了出来。 “能响,但没用了,啥都联系不上,对面说话都听不见对了,哥们儿,刚才听你说林瑛,你认识她?” “我是她同学和同事,她人在哪儿,我有办法结束这一切,但需要她帮忙。” “有办法结束这一切?”他呵呵笑了起来,“知道吗哥们儿,就这句话,今天起码有十个人跟我说过。 “林瑛就在霄洋路和云裳路交叉口那里,现在已经没有特别组了,办事不利被解散了,她也被就地免职,我亲手跟她交接的,然后换成我们披挂上阵开着车进来,溜达着回去……” 迷彩大哥自顾自唠叨着,然后自顾自往远处默默走去。我拉着沈喻,往相反的方向前进。 云裳路上是另外一种状况。许多迷彩服坐在马路牙子上,颓然地仰望着天空。在那个地方,莫罗的一条腿已经伸了进来。 “你们看到林瑛了吗?”我逢人就问。 大部分人都在摇头,有一个上岁数的指指后面楼下。 “后勤保障组的吧?那边儿呢!” 我拉着沈喻走过去,看见林瑛站在一辆移动餐车旁边,她穿着一身白布衣服,带着蓝色口罩,手里还拎着把大勺子,但我还是能一眼认出她来。 我叫她的名字,她愣了一下,一看到我,眼泪“唰”的就流了下去。 她不停擦着眼泪,但怎么擦也止不住泪水决堤。她曾经是一个铁血队长,但归根结底还是个普通女孩啊。 “这是沈老师吗?还是华、华……” “我是沈喻。”沈喻有些不自然地朝她伸出手,稍微碰了一下指尖就缩了回来,“总听老言提起你。” “沈老师这是……怎么回事?”林瑛瞪大眼睛问。 我压低声音说:“华鬘离开了,她好像把许多经历都忘了,只记得跟我在一起。” “也好,”林瑛苦笑着打开餐车门,“你们是不是还没吃东西,我这是管整条街后勤的,但现在也不用管了随便吃吧。” 她递给我一份盒饭。 “家常豆腐,宫保鸡丁,都是你喜欢吃的沈老师现在能吃啥?” “有汉堡吗?巨大的那种?牛肉饼两寸厚的!什么洋葱之类的全给我加上,反正世界末日了,也不用减肥了!可劲儿造咯!” “真让你说中了,啥都有!”林瑛熟练地从里面拿出几个汉堡饼烤着,然后夹上三层牛肉递给沈喻。 “林队,初次见面,没想到你人还挺好的。”沈喻笑着对她说。 “什么林队,大前天就被免职了,说我连个朋友都抓不回来。”林瑛苦笑着看我一眼,“何能当也被你害得免职了,特别组第二天就解散了,然后空间裂开,就换成真刀真枪的上阵了。这里又缺人,我就申请来当后勤,站好最后一班岗吧。” “唉。”我也叹着气。天空上撕裂的孔隙处,莫罗苍白的脸依旧横在那里,除了隆隆雷响,它只是不停动作着,但没有一丁点儿声音,地面上不时传来阵阵喧嚣吵嚷,偶尔还有轻微的爆炸。 这都是已经绝望的市民们做的吧。莫罗转瞬之间消灭了那么多武器,重新组建那么大规模的队伍,也根本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林瑛又给我的饭盒来了一勺菜,她指指坐在另一边大口大口啃着汉堡的沈喻,小声说着:“别说,她这能吃的劲儿,还挺像华鬘的虽然她几乎没当我的面承认过自己的身份,但我其实还挺喜欢她那个性的。” “谁说不是啊。”我也沉默了下来,“她要不是毁灭者,我也舍不得她走啊。” “是毁灭者你就舍得?”林瑛拍我一巴掌。 我苦笑一下:“舍不得,但又不能说。” “有什么不能说的,都世界末日了,还隐瞒情绪做什么。咱们人啊,就是顾忌太多那么爽快可爱的女孩,谁见了不喜欢啊?我都喜欢她!” “喜欢她还要拘捕我们?”我揶揄她道。 “想挽救这座城市嘛,责任在那儿,尽职尽责是做人的本分。况且我已经额外关照了,没把你们直接送到看守所去,也没跟你们上刑具。 “你们逃走时那么羞辱我,我现在也没记恨你们,一见面哭得跟泪人儿似的生死面前,一切恩怨都是小事末日面前,一切生死都是小事。” 她说完这句话,顿了一下,又问我:“你说,她真人到底长什么样子啊?” 第六百七十七章 下天坑 我捂着半边脸:“她说自己是宇宙第一美少女。” 林瑛嘁了一声:“我不信,你信吗?” “有点儿信。”我望着撕裂的天空,傻笑着说。 林瑛突然抬手捅我一下,我看到沈喻迈着步子走过来。 “林大厨,再给我来个汉堡,多加洋葱!”沈喻擦着鼻涕说,“艾玛,这劲儿太冲了,过瘾呐。” “得嘞!”林瑛拍拍屁股上的土站起来,她跑到餐车那边,用水洗了手,戴上双一次性塑料手套,开始给她热牛肉饼。 “有时候想想,人过得实在太滋润了,大敌当前,居然还能做汉堡吃——好好享受最后一点美味,喂,再给我来一个!”沈喻把四分之一个汉堡塞进嘴里,伸个懒腰说。 我也狼吞虎咽吃完饭,大大咧咧抹了个嘴。 “有啤酒吗?” “没,可乐管够!” “来罐可乐!” 我一仰脖子,“吨吨吨”喝完半罐,然后从口袋里掏出那张纸条,“啪”的拍在餐车上。 “这是华鬘留给我的,约我去战。我必须去找她,林瑛,以后沈喻就拜托你了。” 林瑛拿起纸条,看了一眼,脸一沉问:“去哪里找?” “她没说,但我知道。” “瞅你这细胳膊细腿儿的,连个散打搏击都不会,用什么去跟人战,我陪你去!”林瑛当仁不让地说。 沈喻一听就急了,嘴里喷着汉堡嚷着:“什么玩意儿?你是谁啊就跟他去,我俩才是不求同生,但求同……” 我一把捂住她的嘴。 “有我在,谁都不许死!连说都不准说!” 我看看旁边站着的两个女人。 没错,她们都曾经比我强,要么职位比我高,要么能力碾压我,但眼下一个免职,一个失忆,只能对着临头大祸苦中作乐。 莫罗就差一步踏入人间,而人类能集结起来的钢铁千军已被瞬间消灭。 而我不过是平庸之辈,第一没枪,第二没钱,但她们还愿意陪我左右,我怎么能辜负她们的信任? 现在已经不是感慨的时候了,我掏出手机,直接问林瑛说:“隗山所有天坑的位置,你还记得吗?” 林瑛指指脑袋:“都在这里头呢。” “有没有在山顶上的天坑?”我问。 “我去,真有一个!隗山山脉正北边有个小山头,叫做苏禄山。老娘被免职的那天下午,乡亲们汇报说,苏禄山的山顶整个陷进去了,成了一个无底洞!” “得,就是它了!”我说。 …… 苏禄山基本上在隗山山脉的深处,那里人迹罕至,发现天坑的还是一个采岩蜂蜜的小伙子,他上报给乡派出所后就赶上了天崩,所以就连官方都一直没有来得及派人勘察。 实际上,因为天坑太多,官方对这些已经疲倦了。 “下又下不去,查也没法查。”林瑛解释道,“加上一直有十恶案、莫罗教、科学会轮番胡来,特别组根本没有太多精力排查每个天坑。” 林瑛找了辆汽车,我们连夜开到山脚下的一个小村,从村子到苏禄山,要翻过一座小山头,而且只能步行。还好林瑛找了三套军用装备,我们仨全副武装,沿着崎岖的山路足足摸索两个多小时,这才站在了苏禄山脚下。 苏禄山并不高,地图上海拔只有五百多米,应该跟北京香炉峰、杭州的北高峰差不多。山下有一条驴友们开发出来的步道,虽然曲折崎岖,但总算有条路线。 林瑛野行经验比我丰富,她主动要求当开路先锋,我在后头拉着沈喻,她本来也是个健身达人,所以虽然一路气喘吁吁,可还能跟得上队伍。 越往苏禄山顶攀登,就越能闻见一股硫磺气味,等到我们爬到山顶,终于明白这气味就是从天坑里传出来的。 天坑呈浑圆形,正好位于峰顶。从坑道往里面看去,只觉得内壁如削,用军用强光电筒一照,只觉得里面云雾蒸腾,还有隆隆雷声此起彼伏。 我从背包里掏出一条军用绳索,然后捆在自己腰上。 “你干嘛?”沈喻瞪大眼睛问我。 “去找华鬘。” “你疯了吗?”林瑛跑过来,劈手将绳子夺走,“你知不知道,之前特别组也派人下过天坑,都是无一生还!” “那是他们,我下去就能生还——你俩在上头等我。” “等你大爷!”林瑛从背包里又掏出一条绳子,直接捆在自己腰上,“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起下去,谁再哔哔,老娘就弄死谁!” “我也下去!”沈喻也毫不犹豫地拽出条绳子来。 “沈老师,你一个手无寸铁的女流之辈……”林瑛犹豫着说。 “闭嘴!你这是性别歧视,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女权吗?”沈喻啐了一口。 她从天坑边找了一棵老松树,然后把绳子绑在树干上面。林瑛又从天坑口找了三个固定桩,她安好速降轮,戴上安全头盔,然后朝我俩竖起大拇指来。 天崩地裂,壮士赴死。事到如今也没什么值得争执的,我和林瑛也默默把绳子捆好。林瑛教了一些基本的速降要领,我们仨各自相距两米左右,沿着洞壁缓缓往下滑去。 洞里硫磺味儿浓得呛人,还没坠下去二十米,我已经鼻涕眼泪横流,再下去十来米,等要接近那片云的时候,我已经被熏得头晕眼花,一阵阵恶心反胃。 “你俩还好吗?”洞里能见度太差,我只好凑近步话机问道。 “没事啊。”林瑛说。 “一点儿问题都没有,速降还挺刺激的。”沈喻也镇定自若。 我都惊了:“你俩没闻到硫磺味吗?” “笨蛋,背包里有简易防毒面具。”沈喻骂我道。 我恍然大悟,但绳子荡来荡去,动作实在不方便。我捣鼓半天,终于在被熏成生姜之前把面具挂上。 这时候我已经降进了“云层”里面,周围一片白雾茫茫,视野基本上为零。我五官被罩在面具里,只听到自己粗重的喘息声。 雾里水汽太重,我已经汗流浃背,身上就跟无数小虫子在爬行似的难受。我抬起手擦了把汗,忽然看见嗖地一下,云雾中似乎有黑影闪了过去。 “沈喻?林瑛?”我朝雾里喊着。 没有人回答,但偏偏这个时候,我忽然感觉身体猛地一顿,原来是绳子到头了。 眼前一片朦胧,又有黑影在我面前飞掠而过。我屏住呼吸,尽量不发出动静。可惜树欲动而风不止,只听到茫茫云海中传来一声尖叫,听上去正是沈喻的声音! 我大声呼喊着她的名字,但既没有她的回应,也没有林瑛的呼叫。 来不及了,这里面必有妖孽!现在上不着天下不着地,挂在这里就是等死,与其这样,还不如冒险一搏。 我一咬牙,从侧面裤兜里拿出锯齿刀,三两下割断绳子,然后朝无尽深渊里坠落而去。 第六百七十八章 农夫与庄稼 天光万丈,鼓声橐橐。 我从一片软绵绵的沙土上醒来,看到一个无边无垠的世界。 这个世界一眼望不到尽头,举目望去,尽是朗朗乾坤。 我在这个洁净的世界里踽踽而行,大声呼唤着沈喻和林瑛的名字,可惜这里过于宽敞辽远,声音都被空间吞噬,无法传到远方。 只有鼓声不停传来,我沿着鼓声蹒跚而去,终于发现这里并非没有尽头,因为就在我面前,一堵通天的透明高墙昂然耸立。 我试探性地伸出手去摸了一下,那墙冰冷刺骨、砭人肌肤,我急忙把手缩了回来,想伸头看看对面究竟有什么。 就当我刚靠近冰墙的时候,一只屋子大小的巨掌突然拍在墙上,把我吓得倒退几步。 那掌心布满老茧,尽是伤痕,而且指甲蜷曲,活像禽类的爪子。不过那冰墙坚韧隔绝,这么大的手掌砸在墙上却无声无息,连一点儿裂纹都没有出现。 这堵冰墙,大概就是华鬘所说的无影墙吧。 现在好了,天上有莫罗,地下有修罗,这些邪神是都来人间赴宴吗? 我沿着无影墙,继续朝鼓声所来之处进发。走了不知多久,便看到远处影影绰绰,好似一座雪山盘踞在彼,鼓声就是从山上传下来的。 我加快脚步走到山脚下,只见这座山石如玉,而且石头上缀满璎珞、遍敷锦绣,想必这就是修罗所说的铁围神山了。 既然披珠带玉,那这座山肯定不是寻常之处。 我抓住一根长长的璎珞串珠,开始往山顶爬去。这座山虽然不大,但童山濯濯,坡度很陡,而且山上石润地滑,每走一步都有坠落山崖的危险。 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爬到山间的一处平台上。我躺在台上,大口喘息了一会儿,这才爬起来,朝下面喊了几声沈喻和林瑛的名字。 可是依旧无人回应。 我转念一想,索性直接喊道:“华鬘,你在哪儿?我来找你来了!” 橐橐的鼓声骤然停止,我知道,她就在山上! “华鬘,我来应战了!你赶紧出来!” 我再次高喊一声,这呼喊在空中久久盘旋,回声一遍又一遍响彻云霄。 回声渐散,整个世界一片寂静,只觉得顿时万籁消沉,鸟兽无声。 我耐心等了许久,刚要再喊,忽然觉得脚下一软,整座山就像崩裂似的摇晃起来。我一脚踩空,直接就向山下坠去,幸亏我手疾眼快,一把揪住一条璎珞,这才悬在半空,没摔下山崖跌得粉身碎骨。 天空中突然传来银铃般的笑声。 “亲爱的,你身手欠佳啊。” ——是我熟悉的声音,是华鬘的笑声! 刹那之间,我觉得泪水从眼眶里飙了出来,仿佛自己面对的不是什么来者不善的敌人,而是一个多年未见的亲人! “你在哪呢?为什么没勇气现身?”我拽紧璎珞,朝四周不停喊着。 一只玉柱从天上飘落,等我仔细看时,才发现那不是玉柱,而是一根巨大、纤长、红润的手指。它轻轻靠近我的脸,然后用水晶般的甲尖一点,将我眼泪弹飞。 “我就在这里啊,本姑娘最不缺的,就是勇气。” 天空中飘来纶纶之音,我还没明白怎么回事,那只大手就把我轻而易举地拈了起来。 我感觉周围空气呼呼流动,这声音让我想起来当初被华鬘抱着,御风飞行时的情景。那时候我丝毫没有觉得满足,而是孜孜不倦地忙着查案、辨别是非。 谁知道到头来是也不是,非也并非,亲疏交替,敌友难分。世间秩序的脆弱之处,都在这短短半年之内体现得尽致淋漓。 如今想来,时光若停止在那时那刻,该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就在我胡乱感慨的时候,一轮明月在我眼前慢慢浮现。 那不是明月,那是冰丝做的掌扇,那也不是掌扇,那是一张无可挑剔的脸庞。 这才是华鬘的真身,原来整座雪山就是她盘腿趺坐的身躯。 素面似温玉,青丝如黛云。 眉含千山影,眸蕴五湖春。 余音犹渺渺,顾盼永粼粼。 品鉴至此已,华采安复臻! “有点儿相信了,对吧?”她伸出胳膊,把我举到一个能看到她整张脸的位置,然后笑着问我。 “相、相信什么?”我说话都在结巴。 “相信我是宇宙第一美少女啊。”她咧嘴一笑,那容颜相貌简直能让万物倾倒! 自当年华浩荡处,一笑十年尽花开! “你——你在哪里偷听来的?”我忽然想起,这是自己跟林瑛悄悄议论的话。 华鬘再次笑了:“当时我就在你们身边啊。” 我顿时糊涂了。 “所以那个失忆的沈喻,原来就是你装的嘛!还说没有骗过我!” “那只是人之常情啦,魔族降临,人间灰烬,我舍不得你,想回来一见。我本来都对人类失望了,但看你跟林瑛惶惶如丧家之犬蹲在路边,大敌当前、末日来临的时候,你们还用那么温馨的语气聊起我。 “我已经走了,而且还下了战书,本来再见就是敌人,可你没有怪我,恨我——算是让我感到了一丁点儿人类的善意吧!” “所以,你想怎么办?” “哦,你是想死得更明白一点,对吧?好吧,我也舍不得你死得不明不白。”华鬘笑笑说,“你看到我的真身了吧,上次民宿给你观灯时,这个真身已经越过无影墙,来到了人间。 “我只需要里应外合,跟修罗同族一起打通无影墙,那就可以从魔族手里抢回人间。” “你们为什么要觊觎人间?”我质问她。 “这个嘛,若我们不来人间,那修罗界就会灭亡。” “可是,既然莫罗是阿修罗与人类共同的敌人,那我们为什么不联手抵抗呢?” 华鬘敛起笑容。 “亲爱的,你永远不懂大千宇宙的残酷性。大千之中,变幻无穷,所以就会有魔族这种不用生产、只靠掠夺维生的种族。它们穿梭于空间之内,以毁灭一个又一个的世界、汲取一片又一片的能量为生。” “你是说,它们也在打破修罗界的壁垒,想要吞噬修罗界,对吗?” “不,”华鬘摇着头说,“它们是要来到人间,抢先收割阿修罗的粮食——阿修罗是大千中的农夫,不过人类农夫种植的庄稼是稻麦玉米,而阿修罗种植的庄稼,却是人间万物。” 第六百七十九章 注定失败的对决 一种深深的恐惧感攫住了我。 “所以,在幻境中曾经出现过的巨人族,也是你们种植的庄稼?” “对,那次属于收割失败,被莫罗抢了先。后面的人间很久都属于贫瘠之地,几茬庄稼都种植失败。” “收割?!想不到你用这么冷血无情的字眼?!”我想伸手指着她骂,但她早就不是跟我平起平坐的华鬘了,她是一位与天同高的美丽女神。 女神,还是女魔头? 华鬘又笑了:“那换个更贴切的词汇?‘养殖’‘屠宰’可以吗?” 我哑口无言。 “……你之前讲的话,都是骗我的吗?” “真的不是,空间旅行的时候,许多记忆都会丢失。第一,我不屑骗你们;第二,我不会骗你的,了解?” “明白。”我已经无法可说。 她说的没错,有农夫会想借口欺骗庄稼吗?现在的非洲仍然刀耕火种,他们用火把杂草一烧,然后等灰烬凉透,洒下种子,静等来年收成就罢了。 可能对于阿修罗来说,人间万物也是如此吧。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反正秋天一到,前来收割,无非如此,何必欺骗? 而她的第二句话,是明明白白对我说。 她不会骗我,这是她对我的私人回应。 所以,我到底算什么?一个农夫准备收割时,发现有棵野草长得可爱,所以挖出来养了一段时间,养出了感情,最后传承下来,成了花花草草。 或者就像远古先辈抓来一只小狼,正准备开刀问斩时,发现小狼萌萌的,于是也养了起来,最后培养出来狗这一个品种。 我不做盆栽的花草,也不做阿修罗的宠物。我更不想成为末日屠戮后,被农夫洒在人间的种子,老子虽然窘迫无力,但不想做下一代人的亚当,也不想成为阿修罗的繁衍工具! 我自己想得热血,但华鬘一句话浇灭了我的万千思绪。 “放心吧,亲爱的,对最好的庄稼,我们都会全部收割,然后重新种植另一个品种,以免让后世的人明白前世发生过的事。” “那恐龙呢?” “那些都是失败的耕种。”华鬘缓缓抬起另一只手,轻轻点点我的脑袋,“我们需要的是智慧,不是你们的肉身。阿修罗在各个空间都有‘农场’,每到一定时间,空间会自动打开,阿修罗便来收割播种,直到下一次空间打开。 “可是,魔族却不这样。它们从不种植,而是到处打破空间,以四处掳掠为生。亿万年前,它们就曾经成功过一次。 “当时人间的巨人族聪慧异常,他们起了私心,不愿意被阿修罗收割,因此巫觋之道横行,最终召唤来的却是破壁的魔族。 “巨人只好独力抵抗,结果当然一败涂地。等我们闻讯而来,巨坟文明已经毁灭殆尽。我们看着荒芜不堪的田地,杀掉最后一只吃饱喝足大腹便便的魔族,丢弃在现在西夜遗址的地方,然后消除了巨人族存在的历史。 “那一次,阿修罗痛心不已。那时我们与天神族激战正酣,一度攻入他们的空间,但因为后勤不济,所以只好鸣金收兵。大好局面,毁于粮草。 “从那之后,阿修罗痛定思痛,吸取教训,不再种植这样高质量的精细作物,可是三叶虫恐龙那种又实在不堪重用。 “于是兜兜转转,我们还是……” 我打断华鬘的话。 “还是种植了人类,对吧?” “对,我们需要的是大脑,不是肉身。恐龙那种,产量太低了。” “所以,这次你们看到魔族又盯上了人间,所以决定不等空间开启,壁垒打破,准备提前收割庄稼了?就跟八路跟鬼子秋收抢粮似的?” 华鬘笑了:“我明白你的比喻,差不多吧。我被送过来,就是因为有打破空间的能力。结果穿过空间之后遇到你,我一高兴就把任务都忘了……” “别说了,再说就伤感情了。”我朝她使劲摆着手。 “我也这么觉得。”她说。 “怎么才能让人间不复毁灭呢?”虽然这个问题有伤尊严,但我还是问了出来。 “很简单,先打败我,这样就不会再有空间破壁的事情发生。”她笑笑说,“你有信心吗?人有信心能击败一座高山吗?” “我可以试试。”我站在她掌心上说。 “哈哈哈,”华鬘大笑起来,“这样对你未免太不公平了,我还是变成沈喻的样子跟你对垒,如何?” 我愣了一下,就在这时,整个光亮的天空中忽然传来一个威严洪亮的女声。 “华鬘,勿滋生事端,速速……” 我正在寻找声音的来源,谁知道华鬘忽地把璎珞衣袖一挥,整个世界刹那间安静下来。 她似乎用自己的力量,把那个声音屏蔽在了幻境之外。 “我师父,急性子。”她笑了一笑,朝我解释道。 我刚要张口问什么,就见眼前白光一闪,等我再抬头看去,发现沈喻——或者是华鬘正站在我的面前。 “你——?”我问道。 “不是要打败我吗?”她对我笑着,然后朝旁边一块石头走过去,嘭地一掌就把石头拍成了齑粉。 “你试试。”她指着另一块石头说。 我咬牙走过去,哇哇叫着挥动双拳一顿乱抡,直砸得双手青紫,骨头酥疼,那石头也依然纹丝不动。 “你怎么一个大老爷们儿,打个拳跟粉红小公主似的。”华鬘嗤笑道,“严肃点儿好吧,这可是你死我活的斗争。” “谁不严肃了?!”我话音未落,就见一个拳头忽地打来。 华鬘已经开始了袭击,我躲闪不及,被她一圈打中,足足飞出去五米多远,然后重重摔倒在地上。 好在我还算有金刚不坏之身,我撑着地咬着牙刚爬起来,还没等我站稳,就见面前人影一闪,华鬘的手刀不差分毫地对在我的心口上。 她冲我冷笑一声。 “对不起,亲爱的,你这次死定了。” 我想忍住,装出一副英雄就义的样子,但两腿还是忍不住抖了起来。 她似乎觉察到了我的恐惧,略略把手往回收了一下。 我以为她会说这只是热身,她会像影视剧里的反派一样,放过我这遭,然后再给一次比试的机会。 “不要怕,亲爱的。”她说。 我点点头,她对我呵呵一笑。 “以后再也没有痛苦了。” 我还没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她的手刀已经瞬间刺入我的胸膛。 我没有感觉到疼痛,因为最后那个瞬间只看到一颗血淋淋的心脏,它被华鬘捧入手中,在我眼前“砰砰”跳动着。 她拍拍那颗心,然后把张开的手掌一攥…… 第六百八十章 混乱 我坐在长椅上,面前是黑乎乎的山峰。77dus深夜,平房的窗户发出幽幽的光,偶尔有一两只怪鸟展开翅膀,朝更远的深山里飞去。 这是哪里,是中阴身所在的幻境吗? 我刚要站起来,发现沈喻就坐在身边,她抬起头看着天空。夜空中繁星点点,一弯冷月如钩。这是一片普普通通的天空,空中虽然有些频闪,但还没有形成裂痕,也没有窥探人间的莫罗。 所以,坐在我身边的,应该就是沈喻,不是华鬘吧。 “沈喻。”我试着叫她的名字。 她转向我,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我是言桩啊。”我对她说。 “你怎么不睡觉也出来了?”她问,“你是笨得睡不着吧?” 能说出这种让人无法承接的话的人,想必就是沈喻无疑了。 “这里是幻境吗?是死后的世界吗?”我问她。 “你疯了吗?胡说八道什么!”她继续瞪着我,“咱们不是还在找十恶仪式的真相吗?” 看来她才是疯了,妥妥的疯了。 我只好跟她解释,十恶仪式已经完成了,天都裂开了,莫罗一只脚已经踏足人间,人间组织了大规模抵抗,但所有武器被莫罗一个喷嚏搞成了空气。 林瑛被免职成了大厨,沈喻也已经失忆。我们仨上了苏禄山去寻找华鬘,想阻止外空间的毁坏行为,我看到了华鬘的真身,她对我讲,人间原来是阿修罗的农场,而莫罗只是偷掠农田的蝗虫 华鬘约我决战,然后我被秒杀,落地成盒来到了这里 “所以,你也死了吗?”我问沈喻道。 “死你大爷啊!”她嘭地砸我一拳,“我正在苦苦思索,究竟该怎么破解十恶仪式呢!你胡说八道这些干嘛!” “啊?现在是”我低头看看表,看看天空,又回头看看身后那一溜平房。 “这是哪儿啊?” 沈喻抬手就掐我一把:“咱俩不会在梦游吧?何能当为掩护咱们跑出来,被林瑛那厮活捉走了,咱俩逃出来,正在闻廷绪酒吧里刨根问底呢,然后我就迷迷糊糊昏过去来。 “这不,我刚刚才醒来,发现咱们居然在这个荒山野岭里。这里到底是哪儿?咱不能辜负了老何,一定要阻止莫罗降临!” 我回头一看,这里好像在半山腰,有一个小院,院里都是平房。 “好像是一家民宿。”沈喻眯着眼睛,打量着说。 “民宿?”我这才恍然大悟,没错,这山,这房子!就是前几天老闻带我们来的地方。那天晚上,我、老闻、常山、堂兄还秉烛夜谈,互相讲述自己所知道的一切,然后试图推理出十恶的真相。 不过,我记得彼时彼处,坐在起居室里的女人是华鬘,不是沈喻! 这到底怎么回事,时光逆流了? 我恨不能给自己一个耳光,什么叫时光逆行,明摆着就是自己刚才被华鬘掏了心,这分明是死后中阴身所在的幻境。只不过,原来我两次进入幻境,都被华鬘救了回去。而这次是她亲手杀死的我 对,她还跟我告别来着,说死了就没痛苦了。 既然是幻境,所以也就无所顾忌了。我看看表,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钟,于是拉着沈喻,忙不迭地问着。 “这个时间不是已经散会了吗?你怎么到院子里来了?我怎么也跑院里来了?” “你疯了吧,开什么会!”沈喻使劲甩开我的手,然后说,“我也莫名其妙呢!我记得咱们正在红莲酒吧质问那个老魏,然后莫名其妙就失去意识了,等等,你是不是知道我昏迷之后的事儿?” 我茅塞顿开,原来跟我一起造访红莲酒吧、逼问闻廷绪、发现老魏身份的那个人是沈喻。但就在老魏掏出手枪,要对我们不利的时候,在这具躯壳里的人就变成了华鬘! 因为以前她俩都是二十四小时周转一次,虽说后面这个“铁律”已经被打破,华鬘的出现也越来越不准时,但我还是习惯性默认那一天“值班”的人是她! 我只好把来龙去脉跟她讲了一遍,沈喻有点慌。 “这么说,来到这个民宿、掷色子回答问题之后,华鬘退出,我又回来了?” “有可能。” “她都能够自由切换了吗?” “不是不可能。咱们去起居室看看?” 沈喻点点头,我拉着她,从后院返回屋里。起居室里空荡荡的,没有别人,不过那张桌子上还有五个茶杯,一个盘子和一个骰子。 没错,刚才坐在这里回答问题的人便是华鬘。 等等,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很快老魏就该夜袭民宿,一个黑影会在窗前开枪将我击杀,堂兄会抱着隗赞鑫和红莲逃走,然后我将被华鬘观灯救活,几天之后醒来时,就会看到莫罗出现在天空中的场景。 但现在我既然知道了未来,是不是可以改变它呢? 我拉过沈喻,转身又回到后院。我带着她往山上又爬了一会儿,找了块干净的石盘坐了下来。 我对她说:“你先别急,也别以为我疯,咱们先找个安静的地方,你听我好好讲讲将要发生的事情” 我认真讲,她认真听。听完之后,她开始沉思不语。 “你是说,你今晚遭遇了枪击,等醒来之后,就发现莫罗出现了。” “对。” “而且袭击的人,跟老魏有关系,你今晚在屋里,曾经怀疑老魏就是闻牧山。他才是那个力图让莫罗降世的人?” “是这样的。” “但当天晚上,跟老魏发动袭击的,还有另外一个人,是他开枪打死了你。” “没错。” “所以,他跟老魏是一伙的。他们怂恿无脸男杀害了地狱来客,后来又亲手杀了聂晴,把他们都当成了邪见的祭品。 “后来老魏甚至孤身犯险,装作行刺你堂兄,把红莲、古书都留给了科学会,期待你堂兄会继续找到完成十恶的方法。 “可惜的是,科学会也转眼瓦解他们竟然转而对你下手,而杀你之后,莫罗终于出现,十恶终于完成。这是为什么呢?” “我不知道啊。” “他们在你额头上刻字了吗?”沈喻接着问。 “没有。”我下意识地摸着脑门说。 “你以前曾见过华鬘救人,她本来能把人从中阴身状态下直接复活,但为什么上次非让你昏迷几天呢?” “啊”我忽然想起来一件事上次幻境中,我看到红衣女子坠落火山口,而自己陷入泥沼,被华鬘双手拽出的时候,她曾经对我讲过一句话 你看到的太多了 第六百八十一章 理清 我讲了那次幻境中的经历,沈喻却不以为然。 “没错,你看到的的确不少。你当时在第一层幻境中目睹巨坟文明毁灭,红衣女子带你逃亡,她在绝望之际将你的中阴身杀死,带你进入了第二层幻境; “在第二层幻境里,你看到红衣女子心灰意冷,纵身跳入火山口,随即白光万丈,所以她进入的并不是简单的火山,而是一个空间通道,她是去阿修罗那里,报告人间发生的惨剧。 “红衣女子可能是巨人族的巫女,她负责与阿修罗的沟通。对于巨人族来说,阿修罗既是赐予生命的人,也是将来的收割者。但随着巨坟文明强大起来,他们不甘心做一片将来被‘收割’的庄稼…… “所以华鬘的真身才会说,巨人族想逃避被收割的命运,所以滥用巫觋之道,结果引起了莫罗的注意,莫罗杀入人间,抢掠了阿修罗的‘庄稼’。阿修罗知情之后前来,但为时已晚。 “红衣女子跳进的山口白光万丈,所以那不是真正的火山,而是第二层幻境内的幻境。你苏醒之后,记起来这一点,推断出华鬘也在一个类似火山口的地方,那里正是与阿修罗沟通的所在。 “这才是她埋怨‘你看到太多了’的原因,不过你也由此找到了华鬘,这条线索已经起了应有的作用。” 我频频点头——这才是真正的沈喻,只要她恢复状态,坐在这里,一切乱麻都会被梳理得头头是道。 “再说说莫罗降临吧。当天晚上,你们五个人掷色子挖线索的时候,实际上聊到了一件事,这件事提醒了那个与老魏勾结的人,他忽然想通了完成十恶仪式的办法,那就是杀掉你……” “我跟十恶有什么关系,我难道有什么‘邪见’吗?” “不,不,不!”沈喻忽然激动起来,“我明白了!终于明白了!你们的秉烛夜谈,只有一句话是最有用的——那就是闻廷绪说的那句话——‘大家把因果关系搞混淆了’!” “什么意思?”我问沈喻。 她抓住我的手,激动地说:“你再仔细想想,其实‘十恶’里面,有四恶有过重复杀戮——绮语恶口两舌邪见!为什么重复杀戮?因为第一次完成这四恶之后,根本没有出现天地异象! “设想一下,一个程序需要十个步骤,但其中四个步骤都存在着问题,概率是不是太高了呢?如果bug这样多,那是不是整个程序都是错的?” 我恍然大悟:“如此看来,‘因果关系’真的搞混了吗?莫非十恶仪式根本就不是莫罗降临的必要条件?” “对啊!”沈喻拉着我说,“你想想,莫罗降临的本质是什么?就是异空间的掠食性生物,打破空间壁垒,来到另一个空间觅食罢了! “红衣女子想要召唤另一个空间的阿修罗,她就纵身一跃,跳入了能够连通异空间的火山口;西夜国师想要召唤阿修罗,于是遍掠锅釜,制造了能够联系异空间的‘卫星天线’;而谋杀普通人对打破空间壁垒又有何益?还不如在月湖山庄用铁锅重建‘天线’来的直接!” 我不停点头!这样看来,“邪见”其实一点儿都没错,无论是无脸男,还是地狱来客,还是老魏他们这些幕后黑手,其实都误解了《古书》,把巫术当成了“法宝”,他们都是抱持“邪见”的人! 沈喻继续问我:“所以,有一件事能影响到莫罗降临。这件事需要满足如下几个条件:第一,这是一件有重复性的行为;第二,在绮语恶口两舌邪见的第一次案件中,这件事并没有发生;第三,这件事能关系到空间穿梭;第四,如果杀害你,这件事肯定会发生。” 她顿了一下,然后反问我:“言桩同学,现在请你回答,这到底是一件什么事呢?” 我愣在了那里,但脑子却飞快运转起来。我开始了记忆查找超能,将最近发生的事件没有巨细地全部筛选着——突然,一个火花在我脑海中闪了一下! 这个火花没有熄灭,它慢慢飘落在地上,然后一点点燃烧着,最后完全驱散了我心中的迷雾! “原来是这样!华鬘也是后来意识到的吗?” “我想,她一开始是不知道的,但无论如何,她肯定比我们明白得更早……” 沈喻话音未落,就听到山下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我急忙拉着沈喻躲到石盘后面,借着天空闪烁的微光,我看到一个男人鬼鬼祟祟朝山腰摸了过来。 “老魏!”我轻轻对沈喻说,“他肯定是去袭击常山的!” 不过,我俩观察了好久,发现黑暗中上山的人,只有老魏一个。 “不是有两个人吗?”我纳闷地说。 沈喻冷笑一声:“你还是先想想,是谁听到了你们的秉烛夜谈吧!” 我脑子有点晕,眼看老魏快接近民宿了,沈喻说:“这样,咱们分头行动,我跟着他去常山那里,你去看看,到底朝你开枪的是谁?” 我点点头,好在老魏丝毫没有发觉。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我跟着他溜进民宿院子,顺手抄起一把锄土用的铁锹。 常山住在西边,我住在东边,但是老魏这家伙非但朝西转,反而直接朝我的房间去了。 他边往前走,边从口袋里摸出一把手枪。 莫非杀我的人也是老魏,那么袭击常山的又是谁呢? 我正在疑惑的时候,只见老魏慢慢摸到了我房间的窗外,他小心翼翼爬上窗台,蹑手蹑脚地用一根铁丝拨动着窗栓。 我也侧身躲在一片竹丛后面,此时山间忽然刮起风来,吹得周围的树木哗哗作响。 这正好掩盖了我的足音,我一步步靠近老魏,看他轻轻把窗户推开一条缝隙…… 就在此时,我听到常山那边大叫起来。 “老魏!老魏来偷袭了!” 但就在同时,老魏却站在我的窗台上,他伸进手去,一把将窗帘扯了下来。 砰!砰! 他朝着屋里的空床,毫不犹豫地开了火。我也趁机一个箭步跨到前面,奋力抡起铁锹就砸在他的脚踝上…… 第六百八十二章 更加混乱 老魏惨叫一声栽了下来,他完全没想到会有人背后偷袭。正当他一个翻身,想举枪朝我射击的时候。我大喊着双手举起铁锹,奋力地砸在他的头上。 当! 这一下我用尽了全力,若是普通人,恐怕脑壳都被打扁了。但老魏却丝毫没受影响,他一骨碌爬了起来,举枪直对着我。 “闻牧山!”我试探性地喊着,“你为什么非要毁灭这个世界!” 他冷笑一声:“那倒要先问你了,这个世界为什么毁灭了我的人生,毁灭了我的妻子,毁灭了我的事业,毁灭了我的家庭!” “你……!”我还没有说完,就听到“砰”的又是一声枪响。幸亏我及时把铁锹头挡在了心口上,那子弹“啪”的打中铁锹,霎时间火花飞溅。 我故意大笑两声壮胆:“刚才打你头,你却毫无反应,想必身体已经被山魈改造了吧?告诉你,我跟你一样,也有钢筋铁骨,除了心脏,打中哪里都不会死的——你要不试试?” 我还没说完,就觉得右肩一震,一子弹“啪”的射中上面,我疼得差点把铁锹扔了。 “哈哈哈!”我强作镇定,“老子有铁锹当护心镜,你根本杀不死我!你如果无法杀我,华鬘就不会给我观灯,也不会引起时空异动,就不会触天地异象,对不对?莫罗降临不在于十恶,而在于华鬘的观灯!” “聪明,你也意识到了啊。”老魏狞笑着,“今天我得到信息,还有些惊讶,想连夜上山尝试一下,死马当活马医,没想到你自己却说出来了。” “你为了一己恩怨,就想拉全世界下水,值得吗?你还把你儿子拉下水!”我步步逼近,不停地质问他。 “那群山魈太笨了,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相比之下,我还是相信儿子的智商。” “所以,今天晚上给你告密,然后现在袭击常山的人,就是闻廷绪咯?”我逼问道。 “哈哈哈!”他大笑三声,然后举起枪,正对着我的眉心。 “来,你来!”我指着他挑衅道。 我其实嘴里装硬,心里早就吓得够呛。毕竟我脑袋还没被枪打过,肩胛骨已经被打穿了,那说明颅骨也不堪一击…… “就不信你的脑壳比我硬!”他甩下这句狠话,直接扣下了扳机。 砰! 我就地一滚,想躲开子弹,但老魏这一枪竟然炸膛了!我急忙从地上爬起来,这时候才现鱼脸男孩隗赞鑫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院子里。 老魏的右手被炸伤,不过就在转瞬之间,他用左手直接从腰间掏出另一把枪来! “去死吧!”他大叫一声,立刻再次扣下扳机。 砰! 我看到他的左手也腾起一片火光,再定睛看时,就见隗赞鑫站在不远处的竹丛那里,他抬起双手,似乎在做着什么手势。 隗老鲲曾经说过,隗家相貌怪异的人,都拥有某种乎寻常的能力! 莫非小鑫能够让武器失灵,让手枪炸膛?! 老魏双手已废,但他杀人之心不死,他嗷嗷叫着,又伸手朝工装裤袋里摸去。 说时迟,那时快,我立刻举起铁锹,冲过去高高跃起,将铁锹狠狠插进了他的心脏里面、 老魏晃了一晃,终于不再动弹。 我擦了一把汗,对木然站在那里的隗赞鑫说:“小鑫,谢谢你。” 隗赞鑫没有说话,我听到走廊里面还在喧哗,想必是刺杀常山的人还没有走!我刚想进去帮忙,就见一个人迎面冲出来,“咚”的一声就扎进我怀里。 我定睛一看,只见那人正是堂兄,他背着一个双肩包,双肩包里头看似沉甸甸的,想必里面装的就是红莲石函。 “小鑫,小鑫!”他叫着鱼脸男孩的名字。 “你干嘛去?!”我质问他。 他一把拉过小鑫,也不理我,径直朝院外走去。 “站住!”我朝他大喊着。 他转过身,朝我作了一个揖,然后喊道:“老弟,这两天我经历太多,简直大起大落、大喜大悲。如今我也洞察人生,想来世事无常、大难将近。你就让我带着小鑫,扛着红莲,寻一深洞,不复外出,隐居到老吧!” 我本想拦住他,但又不知道如何去拦。 他挥挥手,拉着小鑫,朝山的另一面走去,然后边走边唱—— 徐风扬素浪,细雨布清春。 渡半闻钟鼓,舟中见坊林。 一心生众相,万念化诸因。 泡影当何世,无常是本身! 听他唱偈远走,我忽然觉得恍若隔世,但此时此刻,不容我片刻惆怅。我掉头冲进走廊,朝常山的房间疯狂跑去。 如果那里有坏人,沈喻会有危险! 我快步跑到走廊尽头,只见闻廷绪正抡着一根钢管,将常山房间的门打得稀巴烂! “住手!”我朝他大喝一声,一脚将他踹开。 既然老魏就是闻牧山,而且是他把闻廷绪招揽了过来,所以儿子肯定就是他最得力的助手!袭击常山的人,应该就是闻廷绪! 闻廷绪见我踹他,不禁大怒骂道:“你特么疯了?!” 我哪有时间跟他对骂,直接就跳到他身上,一把掐住他的脖子。但就在这时,只听常山房间里传来两声惨叫,然后就是窗玻璃碎裂的声音。 我不禁一怔,闻廷绪趁机一把将我推开,他骂我一句,转头冲进了常山的房间。 我也跟着冲进去,闻廷绪打亮手电,只见常山躺在地上,一条胳膊和一条腿已经被打断了。 “老魏……跑了……”他指着窗外喊道。 我惊讶地看向窗户,只见窗外“哗啦”一响。 闻廷绪紧张地立刻举起钢管,战战兢兢地准备随时出击。我想起什么,急忙拦腰将他抱住。 “你特么老跟我作对干嘛!”他朝我大骂。 我还没顾得上解释,只见窗帘一动,沈喻正站在窗外,看着我们。 “常山同学,你自导自演的这一出单人话剧太假了吧?哟哟哟,还真用苦肉计,胳膊腿儿都折了,可疼了吧。” 她抬起头,看看我们,指着常山说道:“你们哥俩儿自相残杀干嘛?这位才是通风报信的人,也是老魏的得力助手——做父亲的都有私心啊,即使安排人毁灭世界,也不舍得完全拉孩子下水啊……” “父亲?”闻廷绪惊讶地问。 沈喻从窗户里侧身跳进来,然后对闻廷绪说道:“哎呀,你不知道吧?老魏其实就是你父亲闻牧山,他掉落西夜地府,被无脸男换了皮,成了聂晴的智囊——不过你别激动,他因为作恶多端,刚才被你最好的兄弟给打死了……” 我气得差点儿晕过去,指着沈喻骂道:“哪壶不开提哪壶!你情商是零吗?!” 闻廷绪顿时怒了,他一把薅住我,睚眦尽裂地问道:“是真的吗?是你干的吗?” “你听我解释……” 我还没说出第二句话,就听“当”的一声,闻廷绪抡圆钢管就砸在我脑袋上,我眼前一黑晕倒在地上…… 第六百八十三章 结束 又是天光满。我隐隐约约看到一张笑脸在俯视着自己。 我猛地一惊,一下子坐了起来。 “你是沈喻,还是华鬘?!” “呀,亲爱的,你看看你在哪里?”她笑着问我。 “苏禄山的天坑里?” “答对了!而且,你我的对战,胜负已分。”华鬘咯咯笑着。 “你不是……?我怎么……?” “我不是已经捏碎你的小心脏了吗?你怎么又活过来了,对吧?”华鬘问道。 “对啊!” “唉,喜欢你这么久,你却屡屡变脸辱我,所以捏烂你的小心脏,泄泄私愤总可以吧?女生嘛,耍耍小性子,不过分吧?” “不过分——别,有点过分……” “所以嘛,发现自己耍脾气过了头,于是补救一番,把你救活,这也能够理解吧?” “能够……理解。”我只觉得眼泪在自己眶里打转,这种死去活来的感情,太特末让人激动了。 “所以,亲爱的,你可以走了。我也告诉你,这次阿修罗不会突破无影墙,人间也会最终化险为夷——因为你赢了,你在幻境中回到了过去,和沈喻一起,终于找到了魔族降临仪式的真相。 “想来也真是丢脸,无论是人类还是阿修罗,其实都被魔族利用了。它们这次也无法突破壁垒,但它们利用了我,我以前失去过记忆,但没有失去能力,我之所以穿梭过来,就是因为有越界的异能。 “观灯其实就是一种突破壁垒的尝试,我在观灯的时候,无形中削弱了无影墙。墙本来就是一堵墙,墙被削弱既能帮到阿修罗,也能助推莫罗一臂之力。 “所以在后来观灯中,师父找到了我,我记起了自己的任务,但也意识到了观灯的危害。 “我虽是阿修罗,但这些日子也阅尽人间繁华,有了自己喜欢的人,所以不愿让这个世界毁于一旦。但没有办法,后面两次观灯,都是因为救你,我不得不这样做。” 我叹了一口气:“所以民宿中枪后,你只能浅尝辄止,看我没有生命危险后就赶紧退出幻境,因此我才昏迷了好多天,对吗。” 她点点头:“要当天把你救醒,恐怕人间已经沦陷了。” 我感慨万千,华鬘依然是那个华鬘,她不禁美得不可方物,而且还有一颗善良之心。我站起来,华鬘默默看着我,她嘴角向上微微撇去,还想尽量做出一丝邪魅的笑容,那样子似乎还在逞能——看什么看,老娘可是活脱脱一个女魔头啊! 我不知该说些什么,只能张开双臂,一把将她抱在怀里。 “哎哎哎,你这是干嘛?!身为一棵庄稼,一个宠物,你……”华鬘还在嘴硬,但她却紧紧抱着我,我觉得肩膀上已经被她的泪水打湿了。 我们静静拥抱着,两个人都泪流满面,过了许久许久,她才抬起头来。 “你看你,光顾儿女情长,还有正事没办呢!” “不是都拯救世界了吗?还有啥正事?!” 华鬘没有回答,她双手一挥,只听橐橐声再次响起。 “那是阿修罗在拼命努力,想打通无影墙,不过没有我的帮忙,他们总会功亏一篑的。”她对我解释道。 空中又响起威严的声音。 “华鬘,汝在人间,为何不顾修罗之事?为何不听师尊之言?” “师尊,人间壁垒,本未开启。魔族贪婪,欲闯影墙。如今魔族仆从已灭,人间万物未稔。何不回归须弥山上,静待瓜熟蒂落之时?” 华鬘这一番话我明白,她是在劝阿修罗,现在莫罗教已经被铲除,莫罗想要降临人间,已经没有了内应,所以阿修罗也不必急着前来收割了,还不如回家好好躺着,等到“庄稼”成熟,瓜熟蒂落之时再来收获…… “魔族墙外环伺,我等如何安心?”师父的声音依然在空中回响。 “弟子自有主张。”华鬘说完这句话,又举起双手,彻底将其他阿修罗隔绝在声界之外。 “我带你出去。”华鬘拉着我,纵身往上一跳。 我只觉得呼呼风响,我们俩穿过天坑中的云层,直接落在坑沿之上。 “你稍等一下。”华鬘说着又跳下天坑,将昏迷不醒的林瑛给拽了上来。 “之前还处处防着我,所以小修理了她一顿——你和沈喻改变了历史,所以她醒过来之后,会认为自己追捕你们坠入天坑,这才昏迷过来。” 华鬘边说,边把林瑛放在石头上,然后又转身对我道:“亲爱的,我要回去了,此次一别,可能今生今世都不能再见。” 我心中如同有磐石坠着。我大概是最没出息的男人,所以张了几次嘴都说不出话来,只能不停擦泪。 “不过,你应该也不想见我吧,阿修罗再来之时,就是收割人间之日。”她叹口气,拍拍自己的肩膀,然后冲我说,“好好照顾沈喻,她身上也永远会留下我的影子。” “你也多多保重,这次回到阿修罗,肯定会遭受惩罚吧?”我问她。 “怎么会?我可是堂堂公主,刑不上大夫,何况王族乎?” 她冲我一笑,然后张开双臂,走过来紧紧抱着我。 “今日别过,山高水长。” 她在我耳边说着,然后轻轻把头搁在我的肩膀上。 我抱着她,想好好再看一眼她的脸。她抬起头,却一脸惊讶的表情。 “啊……”她尴尬地看着我。 她是沈喻,华鬘已经走了。 我会跟她解释去脉来龙,但不是此时此刻。 “那是什么?”她忽然指着天空说道。 我抬起头,这才发现天空之中并没有莫罗那张鬼脸——看来在民宿那里并非幻境,沈喻和我破解了十恶仪式的谜团,找到了真正阻止莫罗降临的办法,而且还除掉了变身老魏的闻牧山,以及他的最后帮凶——常山。 灰色的天空仍在闪烁,阵阵雷声依然连绵,苍穹上还有道道裂痕,地上还有班班天坑。但就在这天地异象之中,一个偌大偌美的女神披着五彩璎珞,带着环佩玎玲,正腾空而起,朝穹隆上的裂缝翩然飞去。 华鬘! 她没有从苏禄山的天坑中返回修罗界,而是直接向莫罗所在的方位冲去。 我忽然想起了她师父的那句话—— “魔族墙外环伺,吾等如何安心?” 原来华鬘早有主意,她要让阿修罗释怀,放弃提前收割人间的念头;她还要保护这个世界,将守在壁垒之外,贼心不死的莫罗驱走。 要想两者兼顾,必须以身犯险。 “这是她吗?我第一次见到她啊!”沈喻紧紧握住我的手,我们俩仰望着天空。 林瑛也不知何时苏醒,她也走了过来,跟我们一起仰望着。 山下依旧万家灯火,整个魏阳市千千万万人肯定都在仰望着。 想必此时此刻,通过无数网络直播,这个世界上也有亿万人同时仰望着。 《诗经》上有首赞颂高大美丽女子的诗,名字叫做《硕人》。《硕人》里唱道——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古人诚不欺我,华鬘不正是如此吗? 她已经跃到天顶,越来越接近那些裂缝了。就在她撞向穹顶的一刹那,整个天宇被一种温柔的弧光瞬间照亮…… 那道弧光持续了几分钟,然后像褪色似的慢慢消除。一片美丽的星空重新出现在我们眼前,它比原来更清澈,更壮观,银河像烟横贯天际,繁星像眼眨动连连。 一弯残月挂在天角,一阵清风扫过耳边,整个山上万籁俱寂,安静得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我忽然想起以前看到过的一首诗—— 而或风挥云游,幽天似海,斜月如舟。 凭窗看万家灯火,世必有所颙求。 与我共论韶光好,管甚东楼西楼…… 尾声 这件事已经过去两年了。 信息时代,新闻事件的热度总是骤然升起,然后又转瞬即逝。 魏阳事件也是如此,它在网上被足足炒了半年,一千个人有一千种解答,但大家都不知道事件的真相。 沈喻曾经说过,按照测不准原理,真相是不可知的。 即使当事人也是如此。 因为一件事情发生时,周围的世界有着无数的细节。 比如两人打斗,打得难解难分,捎带踩到了路边的草坪,有一百五十二株小草被殃及。 这一百五十二株小草,别说围观者,打架的人都不会记得。 不过,即使我们不知道所有的真相,但我们却能还原主要事件的原貌。 这种原貌,就是解答。 但解答并非终点,因为人还活着,事情还在继续,说一说几个人物后面的故事吧。 沈喻和我都重归生活,她现在是我女朋友,我们俩讨论过五十六次结婚,但现在还没领证。因为她每次到了最后,总会纠结一件事。 “你眼里的人是我,还是华鬘?” 这是个两难问题——如果我回答“是你”,她就立刻骂我薄情寡义;如果我回答是“华鬘”,那更不用说了,大嘴巴伺候都是轻的。 我只好不作回答,但这样她就会批评我“老奸巨猾”。 麻丹,千万别跟搞逻辑的女人谈恋爱。 林瑛辞职了,她说自己还需要深造,她去了北京,现在在读研究生。听说老冯一直在追求她,她也从来不置可否。 麻丹,都是跟沈喻学的。 小余和施鲢的墓挨在一起,只要过节,我们都会去墓前拜祭。 闻廷绪跟我绝交了,他卖了公司,去了杭州,开了一间培训学校,据说学校里最差的老师就是他——满腹才华却不能表达,简直就是废物。 堂兄带着小鑫、扛着红莲走了,他号称要隐居山林,但没过一年他就复出了。 他拿着魏阳事件当摇钱树,隔段时间就跳出来爆料,爆到最后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在说啥,后来基本上形成了条件反射,只要麦克风伸到下巴那里,顿时张嘴就来,胡说八道都不带喝水的。 我曾经逼问过他小鑫的事儿,他说那孩子抱着红莲进了地下,至于藏在哪里,打死他也不说——我怀疑依照他的人品,把小鑫卖给人贩子都有可能。 所以大家看吧,这个世界拯不拯救,都是一如既往、一成不变,哪里有什么圆满美好的大结局啊。 其实大部分的人生,都是站在原地,就能一眼望到尽头的,只是你想不想去望,愿不愿意承认结果罢了。 只是,有时候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还会偷偷想起华鬘来,也不知道她最后怎么样了,是回到了修罗界,还有永远湮灭在了高空之上? 每每想到这里,我就会觉得心脏一阵阵剧痛。 没错,这毕竟是被她捏碎过的心脏啊。 不过,我有时也会觉得自己足够幸运,毕竟千百万亿劫里,我曾经与一个阿修罗短暂相遇,然后又永远离别。 挺好,挺好。 又尾声 这是一个精致的鱼缸,鱼缸是球形的,鱼缸玻璃一尘不染,透明得简直就像真空一样。 鱼缸里没有鱼,但有山有水,有海洋,有沙漠,还有无数蚂蚁在忙碌奔波着。 阿修罗世界的每一天都特别漫长,加上又无所事事,所以她总是愿意坐在鱼缸边,托着腮,看着幻境里的小小世界。 这样一看,往往就是一天。 她看到她喜欢的人,原来跳出来之后,他是那样的小。他过得匆匆忙忙,有时幸福,有时痛苦,有时候他也会静静坐下来仰望窗外。 他在想自己吗?他在想自己吧! 师父数次都想毁掉这个幻境,她说,维持这个幻境需要太多能量,你会缩短寿命的。 但她却对师父说,如果没有这个幻境,她会更加痛苦,恐怕也会寿命不永。 师父叹口气,给她写了一个条幅,然后径直走开了。 侍女们也很不解,阿修罗都是直肠子,有什么就会问什么。她们问,公主,你为了他重造一个幻境,然后用一己之力维系它,这样值得吗? 她从来不回答,她去过那个被毁灭的世界,那个世界已被收割,又有新的生命在生根、发芽。 但她对那些不感兴趣。从她掏出他心脏的那一刹那,她就替他造好了这个幻境。 她在幻境里引导着他进入另一层幻境,然后在那里改变幻境里的历史,最后他以为自己回到了真实的世界,但实际上仍在幻境之中。 他开心就好,他能原谅自己就好。 她可能是最会编织谎言的阿修罗了吧?毕竟她在人间的时候,曾经看了那么多纷纷扰扰的戏剧。 她抬起头,看到师父留给她的那个条幅,条幅上面写的是四句偈子。 白云来去否,海日沉浮耶? 万岁千秋事,如无似有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