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有信》 第一章 这个世界我来过 加班,又要加班! 眼看6点了,其他同事都已经在收拾东西,准备下班了。 “小李,刚刚接到项目的甲方通知,今天晚上要出一款dm单,你加班搞一下哦!”魔鬼身材的摩登女郎,摇了摇手上的工作单对李信说道。 “我靠,还准备晚上去吃牛排的,都跟女朋友约好了。妈的,又加班!”李信暗暗抱怨道。 这句话可不可能说出来,这个叫宋如玉的女人是惹不起的,惹到她会得到两个字:“开除”。 开除怕不怕,小的时候是不怕的,现在大了有点怕。 想我李信本可成为一代国画大师,现在为了生存,还被一个女人指手画脚,真是无语。 李信从小喜欢画画,外语不好,高考时考中央国画系落榜,结果阴差阳错被重庆师范大学艺术设计系录取了,开始了平面设计的生涯。 在学校时,喜欢上李小龙,耍得一手好的双截棍,还别说,就因为这个双截棍,获得不少妹子的好感,但李信对她们都没感觉,他只喜欢他的学妹。虽然他们都说那女的一般,但他就是喜欢! 李信还有一个特长,就是跑得快,经常参加学校的长跑短跑比赛。寝室的死党给他取了一个外号“快枪信”。 此快非彼“快”大家别多想。 毕业后,李信跑到深圳自信满满的准备大干一翻。结果,现实是残酷的。两年后灰溜溜的滚回了重庆。每次同学聚会,都会自豪的说:“嘿!我在深圳待过2年哈。” 李信现在这家地产策划设计公司,是重庆地产界待遇最好的一家公司。唯一的缺点就是加班比较多,唯一的安慰也就是加班费在同行业最高的。 现在有女朋友了,李信开始重视这份工作,毕竟要养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是需要经济基础的。 抱怨归抱怨,工作必须得做。 待遇这么好,外面等着里面空出的位置的队伍已经望不到边了,所以还是不要得得罪宋如玉的好。 李信点点头说:“宋总,没问题!今天晚上会搞定!” 宋如玉对李信的态度还是很满意,经过一个月的观察,总结出三个词:“听话,听话,听话!”唯一遗憾的就是不帅。 关于不帅的评语,如果李信知道的话,一定不会介意,他靠的是才华,其他都是云烟。 其实李信主要是长得普通,还是不丑的。173的个头,身体素质也不错,经常跑路身体不好都不想啊。 这个问题,她漂亮的女朋友总结得好“帅不帅不重要,谁用谁知道!” 宋如玉是李信部门的设计总监,是前一个月空降到公司的,听小道消息说有很深的背景,也就是说是关系户。 上任才两周的时间已经开除了两位不听话的“设计大师”。 为了带女朋友环游世界,先好好加班。 “小月,晚上要加班,你先自己吃吧!”李信接通了漂亮女朋友的电话,歉意道。 “哼!又加班,会不会是你们的那个老总看上你了!”电话那头的小月气道。 李信打了一个哈哈:“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是她的菜!我只是你的菜!” “那好吧!我在宏牛吧,等你到8点,如果8点不出现在我面前,你就不用出现了!”说完这句,小月直接挂断了电话。 不给李信多的商量机会。 李信再打过去的时候,电话中传来“你好!你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关机了,小月的风格。 漂亮的女人谁没点风格? “快枪信”果然快! 1个小时不到,就完成好了设计。 “恩,整体风格不错,应该来说符合甲方的口味,但是我觉得画面色彩偏暗,你看着个红色,太暗了,印刷出来质感不好,调整一下。”宋如玉指着画面的红色部分道。 “我觉得红色太艳,必须加点黑色进去,才显得高档。”李信解释道。 …… 五分钟后! “恩,这稿就好多了,我觉得,这个图还要精修一下,人物的层次不够,视觉冲击力不够!” “我觉得,算了。我改!” …… 五分钟后! “你看其他都可以,这个电话号码不突出,拉大,对,再拉大点!” “好的!” …… 五分钟后! “好了,辛苦了!导个rgb的的样稿我发给甲方确认下!” “好!” 十分钟后! “甲方说这个女的要换成他们公司的前台,怕版权出现问题!” “哦!” 十分钟后! “他们说前台的那张衣服颜色不对,你调整下!” “……”李信不想说话了。 半小时后。 “可以了,今天晚上还是搞的快,才10点就完成了。小李,辛苦了。”对李信的认真负责和听话的态度很满意。宋如玉站到李信后面伸了伸懒腰,不小心撞到了李信的手臂。 李信心中一荡,吞了一口口水,暗道:“传言还是可信的,果然有货!” “小李,你去哪里?要不我送你!”宋如玉道。 “哦,不了,我打车走!”李信拒绝道。 坐免费车,美女开车。谁不想? 主要是怕过去被小月看到。虽然小月到现在关机了,但是按照李信对她的了解,“宏牛吧”不关门,小月是不会走的。 真的,小月是口恶心善的妹子。 关机只是气李信,让李信着急。实话。 “没事,反正我今天晚上没事。再说,现在车也不好打!”宋如玉继续道。 “好吧!那谢谢了!” “别客气!” 收拾东西。 关灯! 锁门! 负一楼,停车场! “宋总,你的车不错啊!”李信见到精致的红色宝马。 “呵呵,一般啦!以前朋友送的!”宋如玉满不在乎道。 李信马上想到了公司的一些传言,不好继续聊下去了,恭维道:“恩,非常配你啊!” 适当的拍拍马屁,拉近关系,总有时候是用得上的。 宋如玉笑了笑。 跑车舒适度不是很高。 但是拉风,关上敞篷一样拉风。 重庆的夜生活永远那样迷人。 晚上10点,才是这个城市的夜生活开始! 闪烁的霓虹灯在车窗外面如流水一样滑动! 道路两边手牵手的情侣在弧形的玻璃上犹如精灵般翩翩起舞! 烟雾!气雾! 如梦!如幻! 李信不由得想起了他大学的初恋,那时候穷,两个人也是在路边手牵手的走着! 看到一两块钱的小吃,买点让女朋友解解馋。 “我就是喜欢你!我就喜欢跟你手牵手的漫步街头!”初恋坚定的目光,给李信极大的自信! 毕业季,分手季。 温暖的阳光无孔不入,也挡不住寒夜的气流。 李信痴痴的望着外面成群的小情侣。不由得叹了一口气:“哎,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宋如玉笑道:“怎么?想到你女朋友了!” “哈哈,没有!只是感慨一下!”李信有点囧道。 宋如玉沉默一会,开口道:“公司是不是有我的一些不好听的传闻?” 李信诧异,美女跟你还不是很熟啊,你跟我说这个,我怎么说啊?马上解释道:“宋总,没有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 宋如玉呵呵一笑:“其实没什么,我不介意!” 虽然说不介意,但是漂亮的脸蛋上还是写出二个大大的字“郁闷”。 每个女人在乎自己在别人眼中的印象。 看看化妆品的销量。 看看美颜相机的使用率。 曾经无意听到一个女的说:“虽然我是做那个的,但是我不喜欢别人叫我小姐!” 她对面的男的马上说:“那不叫小姐,叫什么?” “叫妹子!” 过了一会儿。宋如玉转过头来对李信道:“你……啊!” 话音未落。 红色的小车突然被后面的一辆商务车撞飞起来,犹如一枚红色的炮弹脱离了跑道…… 深夜的新闻报道了一则酒驾车祸事件。 消息称:一辆商务车驾驶人员刘某酒后驾驶不当,撞飞一辆红色宝马,造成一位女司机重伤,副驾驶的一位男性乘客,在送往医院途中停止了呼吸……该乘客,男,27岁,重庆人,未婚…… 前来抢救的医生听到该乘客最后一句话是:“医生,给个机会,用心抢救一下!” 李信想到了父母,想到了初恋,想到了小月,还想到了宋如玉要给他说什么…… 最后一个想到的是2018年足球世界杯最后谁夺冠,还想压100块赌法国3:2夺冠…… 第二章 我是放牛娃 春意盎然,百花待开。 此时,清明刚过。 蓝色的天,白色的云,青色的山,绿色的树。 含有青草气息的清风,微微流动起来。 延绵不绝的大山,一座连着一座。 在大山的中间一块平坦的巨石上,躺着一个7、8岁的放牛娃。打满补丁的衣服裹住瘦小的身材,衣服虽然破旧,但干净整洁;干瘪瘪的脸蛋难以找到一丝肥肉。虽然瘦成这样,还好,天天在山上跑来跑去,体质还不错。 巨石旁边的青草丛中,一头老黄牛默默的埋头啃着青草,时不时抬头叫两声,表示它的存在。 这头牛是他们家最大的财产,放牛娃虽然小,但放牛的生涯已经有两年了。早上牵牛出门,中午就在山上啃一个红薯,下午太阳快落山时牵牛回家。如此的生活,是这个地方所有放牛娃故事,小小的区别可能在中午是吃红薯还是其他的东西。如果有野果的时候更好,也算加餐了。 放牛娃并没有怨言,好像生活本该如此。 在大山里,这样的年纪不放牛,还能干什么? 作为山里的男子汉,为了生存,早早就要开始为家里出力。 再说其他家的小孩都是这样,有些还要在放牛期间,打一背篓猪草,晚上背回家。 他们家没喂猪,所以不需要猪草。 放牛娃无聊的躺在石上,周围青山依旧,春风徐徐。如画般的景色,清新的空气。对他一点吸引力都没有。从小到大,见到的都是这样。 有时候回味一下母亲给他讲的故事,心里就充满喜悦。 周边的小伙伴可没有这样的福利,他们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没读过书,也没走出大山见过世面,所以没故事可讲。最多也就讲讲怎么种地,什么时节播种,什么时候烧山,让地肥起来。 当然,有个叫小丽的丑丫头例外。她母亲也能讲点小故事。 真是奇怪了,没父亲的人,母亲都厉害。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笑了,怎么会总结出这样一个结论。 突然,天空飘起了一团乌云,乌云越来越浓,越来越近。 放牛娃张大了嘴,碧蓝的天空,骤然出现这样的异象,把他惊呆了。 什么情况?放牛娃的疑问刚刚升起。 乌云又起了变化。只见乌云越来越近,形成一个巨大的圆球,在圆球中间。犹如晚上的星星,漫天闪耀;又犹如暴雨前的乌云密布,雷声轰轰。 天降异象,神鬼出没! 放牛娃脑海中出现,以前母亲给给他讲的神话故事。每当英雄出生,天地都会现意向。 放牛娃不由得高兴起来,难道英雄出现了,还被他遇到了? 不规则的乌云,自身转动越来越急,慢慢变成了圆形,电光闪烁着越来越刺眼,雷鸣声越来越震耳欲聋。 飘动的球体,飘到放牛娃头顶上方时,突然像发现了目标。 缩小,急速,轰然砸向他的头顶。 “啊……”放牛娃吓得大叫一声,想翻身避开。那知道身体像被巨型磁铁吸住,浑身动弹不得。 圆形的气雾笼罩着放牛娃,一点一点的融入了他的身体。 放牛娃头脑中开始涌现出他短短7、8年时间的画面。 出生时,母亲的笑…… 出生,第一次见自己? …… “目前,你是我们李家唯一的男丁,终有一天,我会让你出现在我们李家的家谱上……我希望你做一个诚实的孩子,就叫李信……”一个高大的男人对着他和蔼的说道。 1岁多,父亲的身影第一次出现在他面前。 …… 漆黑的夜中,一群蒙面人持刀涌入他家的小院…… 一匹快马疾驰而来,带着他们母子突出重围…… 有3岁吧,这是什么情况? …… 老黄牛出现了,放牛的生涯开始了…… 这个好说,这2年都在干这个。 …… 慢慢的,另外一个画面出现了。 红色的小车突然被后面的一辆商务车撞飞起来,犹如一枚红色的炮弹脱离了跑道…… 满脸鲜血的宋如玉,一脸惊恐的表情,一张一合的性感嘴唇在呼喊着什么? 画面那样近,又仿佛那样远。 犹如一部无声电影,只有画面没有声音。 画面慢慢变红,越来越红。 最后,越来越模糊…… 沉寂! 金色的阳光暗淡下去。 夜色如约而至。 “信儿……信儿……”一道靓丽的身影穿梭在羊肠小道上,手持火把,年纪约莫二十五、六的女子,边走呼喊道。 她叫苏七,正是放牛娃信儿的母亲。 粗布衣、罗兰裙。长长的秀发盘在头上,由一块棉布系着,顶上露出的秀发中插着一根铜钗,瞧遍全身,这根铜钗应该是最值钱的物件。 朴实的衣着,不饰粉黛的素颜,挡不住她绝世的容颜。 她的声音温柔,也很焦急。 寂静的山岭,被她的温柔焦急呼喊声打破。 大山里村妇的声音,应该是响亮、高昂、有穿透力的。 苏七的声音却充满温柔、婉约、有着无限魅力。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夜色越来越浓,温柔的声音越来越嘶哑,但她没有停下来,她的信念在坚持,就算喊破喉咙,也要喊下去,直到找到信儿为止。 回应她的只有惊起的飞鸟生,小动物窜来窜去的奔跑声。 没有想要的回答。 “信儿,你在那里啊?你要是出了事情,可叫娘怎么活啊?呜呜……”苏七开始呜咽,眼泪打湿了她的双眸。她用衣袖擦了一下眼睛,把脸都擦脏了,平时最注意卫生的她,现在也不管了。 她唯一的念头就是赶紧找到她的儿子。 这是她唯一的儿子,唯一的希望,未来唯一的依靠。 如果失去了儿子,这些年吃的苦毫无意义。 如果有一天要用她的生命去换取儿子的生命,她绝对不会犹豫。 “呜……”一声牛声从前方传来。 “啊!”苏七惊叫一声,声音中充满了喜悦,熟悉的声音,没错,是自己家的牛,看来儿子就在附近。 但是儿子为什么不出声呢?难道遇到野物受伤昏迷了? 没有时间思考,苏七朝牛声方向奔了过去,嘴里喊道:“信儿,你在那边吗?” 片刻间,苏七见到自家的老黄牛,借着微弱的火光,看到巨石上躺着一个小孩。怀着忐忑的心情走进巨石,火光清晰的印出小孩的脸蛋。没错,正是自己的儿子,拍拍自己的胸口,不由得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信儿,你怎么了?”女子轻轻的摇了摇小孩瘦小的肩膀。 小孩沉睡着,并没有反应。感受到放牛娃均匀的气息,让苏七稍稍放了心。 苏七扶着李信坐起来,检查了周身,没有发现受伤的痕迹。 还好,没外伤。 难道是太累了?不可能啊,儿子虽然小,放牛也有2年了,再累天黑前都会回家的。 开始的时候,觉得他小,都在屋子周围放一放老黄牛。慢慢的才离家越放越远。 是不是刚刚天上的乌云吓坏了他? 也不可能啊,儿子从小的单子都比较大。 苏七心里乱七八糟的想着,心里充满了疑惑。 不管了,先回家再说。 苏七轻轻的把李信放到老黄牛的背上,一手牵起老黄牛,一手扶着李信,一脚深一脚浅的朝自己家走去。 第三章 纯天然的肉粥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穿过木门,斜洒在床上。三月的春风带着丝丝寒气,吹着屋顶的茅草沙沙作响。 李信已经醒了。 他不知道为什么昨天会昏迷,到现在才醒。 可能是冲击波太强,身体的原主人太弱,犹如电脑一样,重启的时间长了点。 只是目前他处于懵逼状态。 我穿越了?想想以前经常看的网络穿越小说,没想到如此奇特的事情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有虎躯一震,众多好汉千里来投…… 有嘴巴一张,流传千古的名句、名诗、名词震动文坛…… 有一亮相,各式各样的美女,投怀送抱…… 还有…… 等待我的是什么呢? 好像穿得不理想啊,居然穿到一个放牛娃的身上。 大山深处,放牛?种地?这就是我的归宿? 如果是现代,回归大自然深处,感受天地自然原生态,那是有钱人干的事情。 不管任何年代,如果没钱,所有人干的只有一件事——活下去。 哎呀,难道穿到明朝开国皇帝老朱的身上,历史记载他也是一个放牛娃啊。 不会吧,这么好? 想想手下的文臣武将,徐达、常遇春……多nb啊! 但是又好像有些事情的对不上。 老朱丑,我比较帅; 老朱姓朱,我姓李; 老朱出生在凤阳,我这里是重庆啊…… 算了,不想了,看看再说。 李信打量起居住的屋子。 木板房,屋顶还是茅草。——穷! 打满补丁的被盖,席子下面还是垫的枯草。——穷! 屋里除了床,就只有几根木板凳。——穷! …… 穷、穷、穷、总之,真是穷!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想到这首《孟子》,心情一下好多了,我可是老朱,未来的皇帝,这点苦算什么,擦干泪不要问为什么,因为皇位在等着我…… 李信忍不住开始哼起改编的《水手》来。 “信儿,你醒了?”人影未至,一股肉香气息扑面而来。 好香,可能本身体的原主人,太久没吃过肉了,居然流起了口水。 李信不由暗中鄙视了一下身体原主人,至于嘛,不就是一碗肉,还留口水,想我信哥出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什么肉没吃过,天上飞的,水里游的。见过没见过都吃过。 舒七端着一碗冒着热气的肉粥进来。 土碗中,稀粥和肉融合在一起,中间还加了一些菜沫,香味浓郁,色香味俱全。 这个卖相要是在我们那个年代,起码得值30块钱一碗。 “信儿,来喝粥!”苏七走过来坐到床沿边,扶起李信坐起,准备喂粥。 李信不由得尴尬起来。他身体虽然现在只有8岁的身体,但是他的思想意识已经有27岁了。比现在这个将要叫一辈子为“娘”的人——舒七,还要大2岁。现在还得叫她妈,这算什么事?主要是不好开口啊。 穿过来的年龄太小了,不好搞啊。 “嗯……,我还是自己来吧!”李信红了下脸,不管了,“入乡随俗”既然占据了你的身体,还是遵从你的人物关系吧。 李信伸出手,想接过肉粥。 “没事,太烫,我喂你!”舒七把李信的双手放到被子下面。才用木勺舀起一勺肉粥,放到嘴边吹了吹,并用嘴唇边试了一下温度,觉得不太烫,才把木勺送到李信的嘴里。 李信眼圈不由红了。第一次啊,第一次这样细心的有人喂他粥。 穿越前的小时侯,爸妈都是知识分子,为了锻炼他的自力更生的能力,关爱他都是藏在心里,基本上都不表现出来。这样的溺爱,在他的字典从来没很出现过。 后来谈的女朋友都是他在服侍对方,这样的待遇是第一次啊。 母爱!伟大的母爱! 李信开始打量起这辈子注定是她母亲的女人。 二十多岁的年纪,放到现代,只是一个小女人,还在追求着爱情的年纪,期待着白马王子骑着白马带她环游世界;期待某一个富二代带她出入各大高档会所;期待…… 舒七五官精致,一双大眼睛仿佛能说话一般灵动。 多年的农家生活,纤细的双手开始有老茧出现。 营养不足,皮肤开始失去了应有的光泽。 那把叫岁月的杀猪刀,虽然在她外表留下了伤痕,但内在的气质越发成熟。 这是一个值得保护的女人,我现在是她儿子,我要保护她一辈子。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她…… “信儿!怎么了?”舒七温柔道。 “呵呵,没什么,这个味道真是纯天然,无添加绿色食品啊!” “嗯?” “……” “什么纯天然,无添加绿色食品?” “娘你是不是听错了?” “算了,不说这个。信儿,你昨天到底怎么了?可吓死娘了。” 李信从刚刚醒了就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怎么解答。如果不编点恰当的故事,后面如果说话做事,不在这个时代的框框的话,会引很多麻烦。 如果随便编一个的话,从经常给原来的李信讲故事的情况分析,应该骗不了她。 唉,头有点疼啊! 恩,韦小宝说得对,七分真实三分假话,百分百会变成真话。 就这样办。 “七嫂,把你的牛借一下!”这时,外面传来邻居梁二婶的声音。 “好的。”苏七边答应,边放下碗,走了出去。 “这是二斤白面,等下你做给小信吃,他太瘦了,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呢。身体不好,以后怎么照顾你。” “那谢谢梁家二嫂子了。”苏七并没有拒绝,自然的收下了。 其实,关于老黄牛,现在他们形成固定的默契。 苏七小时候就全家迁移出去。四年前,带着李信回到了这里。早前的田地都已经卖了,现在年轻的寡妇带着一个小子,根本无法开荒干农活。 只能靠织布换点粮食。 后来九叔买来一头黄牛,让苏七帮忙养着。 这里牛是一个很重要的生产力,但劳动的时间在一年不是很多。很多家都没时间来养一头牛,主要是靠租,或者用人工1:1的偿还。 李信家有了牛,自家又不用耕地。倒是方便了周围的邻居。借起来方便。 时间久了,不可能一直借。所以再用牛的时候,就会带些东西过来。变相的租了。 关于为什么孤儿寡母的回到这里。 苏七给他们解释的是,他们家遇到兵祸,丈夫父母都死了,就剩她带着小信无处可去。又回到了这里。 对于这样的解释,这里都是老实巴交的村民,并没有怀疑。 除了表示遗憾,对她们一直照顾有加。 “信儿,给娘说说,昨天累了,谁着了?”苏七借完牛,进来问道。 “不是!”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娘担了一晚上的心。” “娘,可以不说吗?” “不行!”苏七的语气很坚定。 “好吧!下面我要说的,希望娘不要奇怪……” 第四章 给古代的母亲讲故事 “本来不让说的,谁叫你是我娘呢!”李信已经想好了,理顺了一下思路,开始给舒七讲故事。 “事情也这样的。不知道娘昨天你看到没有,有块奇怪的云飘过?” “嗯,看到了,九叔昨天路过这里,还跟我聊了几句,说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云,天空中就这一块云,真是奇怪。” “九叔?哦!” “昨天晚上九叔也帮我在找你,为了能快点找到你,我跟他分开在找你。” “呵呵,九叔……”李信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苏七。 李信的现代思维稍微一思考,九叔又是送牛,又是经常过来聊天,醉翁之意不在酒嘛。 他已经把原身体主人的经历,在昨天融合那一刹啦全部接受过来了。 只是放牛以前的信息就是几个简单的画面,可能是原身体主人太小,在最后时刻能回忆到几个画面已经很不容易。 各位可以想想,你最远的记忆是几岁? “别笑,真是人小鬼大!” “好好好,对了,娘,今天的肉那里来的?我记得我们家没肉啊。” “九叔送的,他说昨天晕倒,可能是没吃好。叫我把野兔肉熬成粥给你吃。你九叔对你是不错的。” “怎么没看到九叔?” “哦,他啊,肉拿过来就上山了,说是给你打点野味,给你补补身子。” “是啊,对我好,谁叫我是你的儿子呢?” “乱讲什么呢?今天怎么了?以前你可不会说这些。”舒七疑惑的看了看李信。 “是吗?可能是昨天的事情有关,让我增长了见识。” “哦,这样啊,好好给娘说说。” “昨天我看到那团乌云,正很奇怪。乌云中间居然电闪雷鸣。那知道这时候,乌云上面居然探出一个白胡子老头。” “难道是神仙?” “是啊,当时吓我一大跳。白胡子老头瞧到我躺在大石头上,嘻嘻一笑,跳了下来。落到我的旁边,双眼睁得大大的盯着我。当时他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都没事,真是吓死我了。还好那老头看上去面善,一看就是好人,虽然我被吓到了,但是我并不害怕。” “嗯,我们信儿胆子一直都大。”对于李信的胆量,苏七给出了肯定。 “过了半响,他都没动动静。我就问他,老人家你看着我干什么?” “那是神仙。”舒七对世间上有神仙的事情,一直深信不疑。以前给李信讲的故事基本上都是《山海经》上面的。基本上都是妖魔鬼怪的故事。 “嗯,那神仙居然眨了眨眼睛,严肃的对我说,他很无聊。” “无聊?” “是的,他就说无聊。我说你无聊看着我干什么?” “是啊,神仙怎么会无聊,神仙怎么说?” “他说,他正无聊的时候,看到了我,突然对我感兴趣。说我是文曲星的书童,无意中得罪了天蓬元帅,被打入凡间,接受人世间的苦难。现在他无聊,想找天蓬元帅打架,但又打不过。所以他要带我穿云入海,遨游九界。气气天蓬元帅。” 舒七抓住李信的手,怕真的以下失去她。听说神仙要带走李信,心一下紧了起来。又想儿子是天界人事下凡,又不由得高兴起来。 虽然苏七识文断字,也算见多识广,但古代的局限性,对于李信的话并没有怀疑。 “神仙真是这么说的吗?你没答应他吧?”说完这句,又自嘲的笑了,如果答应他的话,也不会有现在的对话了。 “怎么可能答应他,如果我跟他走了,我怎么陪我娘呢?”李信返过来也抓住苏七的手,小小的脸蛋上写满了认真二字。 虽然李信在编故事,跟苏七才接触没多久,但是原主人的感情和自己的感觉,也不由得真情流露。 听到这句,舒七像吃了蜜糖一样,还是我儿贴心啊! “那后来呢?” “神仙老头说,小朋友这是机会哦。我说,你都这样无聊了,我跟你去,不是一样跟你无聊。” 苏七笑了一下,儿子好像比原来聪明了。 “神仙老头说,现在我给你一个机会,让你开开眼界,再决定如何?说完这句话后,神仙老头’嗖’的一声钻进我的头里。” “啊……”苏七忍不住惊叫一声,一手拍拍胸口,一手蒙住嘴巴。虽然神仙进入身体按照道理来说,没问题。但是钻到自己儿子的身体里,还是忍不住惊叫一声。 “于是,我就进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我的人仿佛飘在空中,俯视着大地。旁边的神仙老头,指着高高的房子说,这就是未来人类的发展,一座楼房可以住几百几千人。看,这叫汽车,这是火车,去那里都很方便。还有,飞在空中的叫飞机,飞机可以载人川洋过海。这里天天有酒喝,顿顿有肉吃。不过很多都是人工培育,不够天然,还有些添加剂!” “哦,怪不得,你刚刚说纯天然,不添加绿色食品了。这是神仙说的话。”舒七对飞机汽车啊,闻所未闻,更是不能想象,所以直接跳过去。对天然,绿色食品倒理解了。 “后来呢?” “后来看去看来都是这些东西,最后神仙老头还带我去吃了一顿饭。” “什么味道?是传说中的龙肉吗?” “味道不行啊,还不如娘熬的肉粥。” “瞎说,娘的粥有什么好,普普通通。”看到儿子对自己的粥这么推崇,一股自豪感由然而生。 “神仙带我吃完饭,就问我,想不想留下来,生活在这样的时代里。我说,好是好啊,但这个时代有没有我娘?他说当然没有。我说,那还说过屁,我要回家。他说你要考虑好哦。我说没我娘在,什么我都不考虑。结果他就把我送回来了,我醒了就躺在这个床上了。” 苏七听到李信一直坚持要跟她在一起,不由得母性大发,一把把李信搂在怀里,抚摸着李信的头,感慨道:“还是我儿好,没白疼你,娘吃的苦都是值得的。”说道这里,神情不由得痴了。想到过往逃亡的岁月,那是一段艰苦的岁月…… 李信被苏七的行为感染到了,忍不住双手环抱着母亲。母亲的腰如水蛇,仅仅一握。博大的胸怀,让人平静而舒适。 李信只感受到了伟大的母爱,简单而纯洁。就像牙牙学语的时候,在妈妈的怀里安静而安心。 春风吹过,简陋的屋子中的母子,平静而宁静! 李信想到一个关键的问题,这个问题不搞清楚,那穿越后怎么发展? 等苏七回过神来,李信开始问了一个问题…… 第五章 战斗力五个渣渣 “对了,娘,现在是什么年代?”李信穿越过来,最想知道的是到了那个朝代。既然穿越了,就要有穿越人士的意识。 既来之则安之。 穿越回去是不可能了。穿越不是请客吃饭,不是你想穿就能穿…… 如果是三国可以联系下赵云,那家伙保护人是个好材料,找下张辽,这个人物我喜欢,诸葛亮就算了,早早的干掉,既生信就不必生亮了…… 如果是隋朝,隋朝太短,压力大…… 如果是唐朝,恩,最想见到的秦琼,义气有担当,陈咬金智商不行,应该好搞定,是个好打手……诗是不好抄了,遇到李白还可以跟他喝几杯…… 如果是宋朝嘛,把宋江干掉,让李逵、林冲跟我混…… 如果是元朝,只有去造反了,压力也大…… 明朝就不好了,锦衣卫不是好选择,但是如果在明朝,我可能是老朱,开国是累点,但是位置不一样,感觉应该还不错…… 清朝?算了吧,难得跪…… 哇……关键是每过年代都是美女辈出啊…… 想想就流口水…… 说起美女,恩,三国大小乔不错,貂蝉克夫不好,哦,大小乔也克夫…… “年代?什么叫年代?”李信心里还在计算美女,思路就被苏七开口打断。美女的事情,等会再想,等时代确定好了,时代不对,想也是白想…… 苏七一脸懵懵的望着李信,是啊,什么是年代? “额……”不会吧,年代这个词难道是现代词?哎,真没注意啊。“那换个说法,现在皇帝是那个?”李信只有换个词再问。 “皇帝?什么皇帝?什么叫皇帝?”苏七还是一脸懵懵的。 “啊?现在没有皇帝?”天啦,皇帝可不是现代词,是秦始皇嬴政取的名字。泰山封禅,千古一帝! “娘,那我们现在归谁管?”李信实在不知道什么问了,只能这样问了。 “这个我知道,我们现在归姬大王管。”苏七又补充了一句:“这是你爹以前告诉过我的。” 姬大王?什么鬼?隋唐宋元明清有姓姬的大王吗? 哎,读书的时候历史没学好,日后怎么混? “那我们有国号吗?” “有,听你爹说,我们叫巴国!” 苍天啊,大地啊!巴国啊!谁安排的啊,套路不对啊。是不是搞错了,穿这么远。居然到了巴国。这个穿越跨度有点大啊! 巴国就是后世的重庆。后世李信一直作为重庆人很自豪,曾经游览三峡的时候,看过一些古迹、玄棺等,回家后专门查过重庆的百科:重庆,简称渝或巴,战国时期,巴国从汉水流域南迁至长江上游地区,后来秦国灭巴国。只记得这么多。 kao,穿到战国了。哎,成不了老朱啊,太遗憾了。 情况不乐观啊,战国怎么混? 诸子百家争鸣!道家、儒家、法家、纵横家……太多了。 想想就头痛,其他穿越主角精通八股、诗词就好了,我怎么办? 车到山前必有路,也许柳暗花明又一村呢。 穿越人士的战斗力都强,大家都知道。 我们李信具备的天赋能力…… 语文,写文章。算了,在“百家争鸣”这4个字面前,渣渣。 数学,应该有点用,做个生意有用,首先把走出大山的问题解决了来…… 英语?…… 物理化学,这个不说了。 画画,天,这一项我是转成,好像然并卵,只能锦上添花…… 平面设计,有用吗? 双截棍,恩,继续练,这个可以有。独树一帜,开宗立派…… 恩,得先想个外号,这是重点、重点、重点…… …… 难道我最差的穿越人士?战斗力五个渣渣啊…… 李信目前有点沮丧,此等战斗力,真是无语啊。别人满屏的天赋,我?我的眼里只有双截棍。没错,我双截棍厉害! ——看我刀枪剑戟、斧钺钩杈…… 我双截棍厉害! ——看我胸有万象指点江山…… 我双截棍厉害! ——看我才华横溢、英俊潇洒…… 我双截棍厉害! ——看我出生名门、起点致胜…… 我双截棍厉害! ——看我神功无敌、千里飞剑…… 我双截棍厉害! 妈的,能换句话? 真的!我双截棍厉害! …… 我还小,我双截棍就这么厉害…… 此时,此刻! “对了,娘,我爹呢?我怎么从来没见过?”李信撤出他便宜爹的话题。要有穿越者的觉悟,把人物关系先搞清楚。李信也很想知道,原李信大脑出现的画面,到底是不是他经历过的,还是故事画面。 听到李信问他爹,苏七沉默了,思绪飞到了几年前…… “七娘,此次出征,凶多吉少,我有不详的预感……” “他爹,不要说不吉利的话,平安回来!” “我对不起你娘俩,如果这次能回来,一定让你进门,让信儿认祖归宗……” “他爹,我信你,你一定能平平安安的回来!” “苦了你母子了!” “他爹,我愿意……信儿还小,等他长大了能理解的。” …… 半饷后,苏七开口道:“你还小,等你冠礼后再告诉你好吗?”苏七溺爱的目光看着李信,她不想过早让李信了解过去苦难的经历。 虽然李信刚刚讲他遇到神仙,是天界下凡的童子。但她还是想等李信长大了再说。8岁的孩子…… “那我爹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 “他是一个好人!” …… 李信握住苏七的手,薄薄的手掌白亮,芊芊的玉指修长,明显是一双尊贵的手。可惜摸上去有些粗糙了,经常织布拿毽子的部分已经起了茧疤。 “娘,你辛苦了!” “呵呵,信儿好像一下长大了,关心起娘来了。” “难道以前不关心你吗?” “就算关心,你也不会说出来呀!”苏七微笑道。难道我儿遇到神仙开窍了? 太笨了,不会表达,还好现在换成了我。李信暗中对身体的原主人进行了鄙视。其实李信也能理解,话说回来,8岁的孩子没电视看,没网络可上,没游戏玩,连绵大山中同龄人都少,不比现代,现代的孩子受到外界的冲击,成熟得早。 我们是否觉得现在的孩子比我们那时候聪明得多? 我们小时除了玩,还是玩,特别是在乡下农村的。 现在的孩子,进入各式各样的学习班,兴趣班,培训等。提前成熟了好几年。我说的是思想、认知和天赋开发。 此时,此刻! 正午的阳光穿过茂密的树林,如斑斓的彩线从空中投射下来,细嫩的小草闪闪发光,湿润的大地,忍不住温暖起来,穿梭的燕子带来春天的消息,今天是农历三月初七。 宜:纳采、纳财、开市、祭祀、祈福。 忌:嫁娶、安葬、掘井、置产。 兄弟,你有一个好母亲,放心,我替代了你,我会照顾好我们的母亲!交给我,你放心!李信在心里默默的祈祷。 我是李信,穿越人士李信! 我在战国,我为自己代盐…… 第六章 放牛娃的歌声 我是一个放牛娃 为什么我来到山里 为什么我要放牛啊 是因为我只能放牛吗? 我是一个放牛娃 也有我的美好梦想 至少我双截棍耍得好 成功的路还很远吗? 我爱我的家 有个亲爱的妈妈 外面世界还不知道啊 太小不能浪迹天涯浪迹天涯 浪迹天涯 给我温暖是我的妈 给我力量是双截棍啊 外面世界一定很精彩 也要等我长大才能去飞翔 …… 嘹亮的声音,五音不全的音色,穿透过厚厚的杂草,穿透过茂密的森林,飞跃过高山,传得老远老远…… 李信敞开喉咙,肆无忌惮的展示着他劣质歌喉。他把《我是一只丑小鸭》,毫无节操的变成了《我是一个放牛娃》,改得烂,唱得更糟,要是原作者知道了,不知道会不会被气死。李信无耻的想到,话说回来,我现在在古代,他还能追过来,打我一顿啊,哇哈哈…… 李信又无耻的笑了。 太无聊了。李信转头又叹了一口气。毫无娱乐节目可言,习惯了手机不离身,网络不会断的时代,一下回到黑白年代,真的很无聊。不知道其它穿越者是怎么想的? 放牛是目前李信唯一能干的事情。所以他现在只有放牛。 才穿越过来三天了,除了第一天牛被借走,在家躺了一天,第二天又开始了放牛的生涯。 第一天放牛真是新鲜,有趣。天空是那样的篮,大地是那样的绿,清香的嫩草夹杂着泥土的芬芳是那样入人心脾。青山绿水,这样的地方现代也有,但是都被打造成旅游景点,每次去旅游,看到的都是攒动的人头,夹杂着现代的设备,堆砌的钢铁建筑,仿造的古代房屋,已经失去了应有的原味道,原生态环境无处可寻…… 老黄牛随便栓在一颗大树上就行,反正草多的很。 青草丛中,老黄牛默默的埋头啃着青草,时不时抬头叫两声,表示它的存在。 李信鄙视了一下老黄牛,千年不变的龙套角色,声音死板,动作僵硬。变个套路啊,亲爱的老黄牛…… 老黄牛没有对李信的鄙视放到眼里,我们牛族的世界你不懂。 无聊的心情,只有用歌声来打发时间了。 “小信,你喊的什么啊?”村里的杨家小媳妇,背着背篼,手持柴刀,路过李信旁边,靠着一块大石边,歇了一口气,笑问道。 “呵呵……杨婶,我在唱歌啊!”李信被杨家小媳妇打断歌声,并没有怨言。笑嘻嘻的对杨家小媳妇说道。 杨家小媳妇娘家姓危,嫁到杨家杨家2年了,但是一直没怀上孩子,她很喜欢活泼可爱的李信,一直也想生一个这样的儿子。她1米5左右的个子,身体干瘪瘦小,暗黑的脸上点缀着几颗癍雀。多年的农活生涯,身体倒还健康。山里的女人结婚早,年龄看上去比苏七都大,其实她才刚满17岁,放到后世,只是一个高中生。在这里已经结婚了2年。她对生活没有怨言,周边的人用行动告诉她,生活本来就是这样艰苦的,能活下去就不错了。 大山里的日子不好过啊。李信暗中感叹道。 “唱歌?唱歌不是呜……嘿……呜……嘿……的吗?”杨家小媳妇说的是该地巴族银峰部每年过年的时候祭奠火神一起唱歌的事情。 第一天的时候,李信已经通过与苏七的聊天,对银峰部的情况有了一些了解。 银峰部位于大巴山南窟的群山峻岭中,地属于这里最大的民族——巴族。巴族又分八个部族:明阳部、白乐部、水磨部、高兴部、桐树部、笔山部、安静部、银峰部。 目前他们生活的位置就属于银峰部。本地居民并不全部属于巴族,夹杂着少量的苗家、土家、汉族等。苏七本属于巴族银丰部,但小的时候已经随父母全家迁移,脱离了该部落,嫁入李家,成了汉族。虽然现在回来了,她跟李信并不属于银峰部。虽然以前跟她父母关系比较好的长老志叔来问过苏七和李信要不要回归银峰部。志叔作为银峰部的长老,亲自来问,已经很够意思了。苏七并没有同意,说李信还小,等他长大了,看李信自己的意思。就这样,现在苏七李信属于外人,只是大山的里面的人比较老实本分,跟他们相处得还是融洽。 杨家小媳妇对唱歌的理解还停留在银峰部祭祀上唱歌的阶段。李信作为外族人,也去见过银峰部的传统活动——祭奠火神。 中国这么大,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图腾和信仰的神,金、木、水、火、土,五大神,在这个年代都有不同的部落民族信奉和祭奠。巴族信奉的就是火——火神。 每年年末,由族里祭司选择好了日子,又由族长统一通知祭祀时间。 当天晚上,全巴族银峰部会从四面八方汇集到银峰山主峰的山顶广场上,点上一堆雄壮的篝火,篝火旁摆上案桌,案桌上摆上猪头、羊头、一条鱼、一只斑鸠。 这四样祭品是有讲究说法的,家里养的——猪,山上养的——羊,水里游的——鱼,天上飞的——斑鸠。感谢火神保佑本族该年的丰收。全是荤菜,也体现无灾(斋)无疾(鸡)。 祭司会站在案桌前,穿着传统的服装,神情肃穆,嘴里念念叨叨,开始汇报本年的发生的人和事。 后面站了33位精壮的族里挑选出来的小伙,分成三排,每人脸涂羊血,赤膊上身,腰缠虎带,脚穿草鞋,双手持碗,碗里装满了米酒。等祭司祈祷完毕后会大叫一声:“敬火神!”众人会把米酒高举过头顶,应喝一声:“呜~~~哈~~~”,然后用右手沾一点碗里的米酒,手指弯曲,再把米酒弹向天空,这叫一敬天,弹向大地,这叫二敬地,再对火堆弹去,这叫三敬火神,最后一口气喝完碗中米酒。周围的巴族人会对火堆叩首,感谢火神的保佑。 祭祀完成后,众人在祭司的带领下开始跳舞,嘴里“呜……嘿……呜……嘿……”的唱起来,没有歌词,就这2个字,按照不同的节奏重复着…… “嗯,唱歌分很多种,我这个也是其中的一种。”李信嘻嘻的笑道,对杨家小媳妇解释道。 “信哥儿,厉害啊,还懂这个?你娘教你的吗?”杨家小媳妇有点羡慕,小小年纪比她都懂得多。 “额……”李信只能默认,跟一个村妇解释不清楚。 “信哥儿,给你说个事啊,刚刚我过来的时候看到了崔媒婆到你家了,难道是给你说媳妇?哈哈……” 山里的孩子早当家,虽然李信才8岁,就给他说媳妇,这个事情怎么看都不靠谱,但这个情况极有可能是真的。山里的人觉得女儿不好养,养大了也要嫁出去,还要带一笔嫁妆,对本来就贫穷的农家来说,都是一个很大的负担。所以很多家庭都会在女儿小的时候寻找一家较好的家庭,早早的送过去,让夫家自己养大,等大了直接圆房,这样的媳妇就叫——童养媳。对夫家来说这也是好事,孩子这么小就送过来,只需要很少的钱粮就能搞定,虽然多了一个人吃饭,能养童养媳的家庭,家庭都还不错,多一个也无所谓的。毕竟长大了娶媳妇花费也是不少的。这样的事情,千百年的历史中一直存在,一直到民国时期都有。到新中国的建立后,才废除这样的传统习俗。 “啊……不会吧!”李信大叫一声,童养媳啊,自己遇到了。李信在后世是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有家农村的亲戚旁边住的梁奶奶就是梁家的童养媳。 “真的。你还不行杨婶啊!”杨家小媳妇肯定的道。 “杨婶,我先走了……”李信话还没完,已经撒开双腿往家里跑了。 童养媳,我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这样的事情我不干。娘啊,别答应啊,外面还有好多女子等着我搭救呢?童养媳就算了……李信边跑边暗道。 “你的牛……”杨家小媳妇在后面喊道。 回答她的只有李信远去的背影…… 第七章 崔媒婆和九叔 “苏七,我说了半天,你怎么就那样犟呢?你带个拖油瓶,生活这么苦,一嫁过去就能当寨主夫人多好。肩不用挑,手不用抬,吃穿用不愁,多好的事情。十里八乡那么多大姑娘,那么多寡妇,谢寨主都看不上,就喜欢你,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屋里传来崔媒婆的声音,随后传来喝水声,应该是崔媒婆说得口干舌燥了。 此刻正午。 天空的太阳犹如烧红的钢铁,散发耀眼的光芒和强烈的热气。 李信此刻悄悄的藏在屋后,本来他是想听一下,是哪家的小姑娘给他当童养媳,等听到这里,他才明白了,说的不是他的事情,找的是苏七。 作为一个现代人,有几千年的认知和美术学院毕业的高材生,他没冲动,他尊重苏七。不管苏七做什么决定,他都会支持。 虽然“拖油瓶”这3个字让他很不爽,事实上,为了他,苏七一直很辛苦,一天到晚的都在织布,这让他很惭愧,年纪太小,什么也干不了,没办法。 崔媒婆说的谢寨主,李信是有点了解的。离他家只有七、八里地的山上,有座苗寨,里面生活着大楷有200多人,实行的是统一劳作,统一分配的生活模式。他们也有少量的土地,基本上是寨里的妇人老人在耕种,青壮以狩猎为主。民风比较彪悍。 虽然人少,战斗力可不弱。常年的狩猎生涯,让他们身体强壮,意志坚定,惹到他们,没有一个好下场。 谢海作为山寨的寨主,权利最大,全寨他一个人说了算。 作为本地最大的民族——巴族来说,双方井水不犯河水,一直相处得比较融洽。 谢寨主的老婆前几个月生病死了。放出风来,要找续弦。周边很多有姑娘的家庭,还主动联系了他,但他一直没动静。时间过去几个月,事情也就慢慢淡了。 今天崔媒婆的上门,应该是谢海看上了气质容貌皆佳的苏七了。 “你摇什么头啊,倒是说句话啊。”崔媒婆急道。 崔媒婆当然着急了,谢寨主送了2头野猪过来,让崔媒婆搞定这件事,崔媒婆觉得靠自己的舌绽莲花,过去没有办不成的事的案例,这事情还不是手到擒来。 谢寨主送这么厚重的礼物,说明志在必得。如果没办成,那还不得把大礼还回去不说,远近闻名的名声也会受到波及。 “崔姐,我给你加碗水吧!”苏七的声音传来,不急不躁。 “我不口渴。水不要加了,这事你答应不答应?”崔媒婆谢绝了苏七给她加水,现在重要的事是答应嫁过去,把事情办圆满才是正道。 “这事还是算了,我只想把信儿养大成人,其他的事情我不考虑!”苏七小声的拒绝道。 “苏七啊,你小的时候我也抱过你,看着你长大的。难道我会坑你。年纪轻轻一个人带个儿子,姐是知道你不容易的。我给你说,你27岁吧,谢寨主也不过才四十,年龄呢也般配;你现在是寡妇,他现在也是单身,没障碍;虽然他脸上有道伤疤,是破了点相,但是没关系啊,男人嘛,身体好就行……”崔媒婆对于苏七的拒绝,没有气馁,开始打感情牌,并开始对二人的情况分析道。 “崔姐,别说了,你到我家来,我欢迎,这个事就不要说了。”苏七打断崔媒婆絮絮叨叨的话。 “苏七啊,这么好的事情……”崔媒婆没有放弃。 “崔婶婶,我娘已经拒绝了,没必要再说了。”李信实在是忍不住了,走到屋里说道。 “信哥儿,你懂什么,你不想你娘过得好点。”崔媒婆对李信的出现有点不爽。不愧是久经沙场的媒婆,马上用潜台词“过得不好”的话语,封李信的嘴。 话语有效吗,李信沉默了。是啊,苏七为了自己,整天整天的织布,就为了给他换点口粮。 “信儿,你怎么回来了?”苏七边说边走过去,搂住李信的肩膀。对李信笑了笑:“放心,娘不会离开你的。”转头对崔媒婆说道:“有信儿在身边,我一点都不觉得苦。” 崔媒婆摇了摇头,很无语,别人都是想方设法去做压寨夫人,苏七是吃了秤砣铁了心的不去。 “苏七啊,你嫁过去,可以把李信带过去啊。”把李信带过去,谢寨主没提这个事情,崔媒婆心想,只要能说服苏七嫁过去,带上李信的事,崔媒婆还是有信心能说服谢寨主的。 李信望着苏七,等待苏七的决定。她尊重苏七的决定,不管她做什么样的决定。 “信儿,你说呢?”苏七笑着问李信。 “娘,我听你的。”李信头低了下来,望着脚尖,她不想让苏七为难。虽然他觉得嫁到苗寨不靠谱。 “滚!”一个声音低沉而愤怒,从门外传来。 九叔回来了。李信暗中点头,回来得是时候。 风霜坚毅的脸,如针般的络腮胡,虎皮坎肩背后斜跨着一把大刀,大刀漆黑厚重,一双狼皮缝制而成的大靴,毛茸茸的狼皮连接至膝盖下,搓成条的草绳,缠绕在上面。 他拖着一头野猪,随手丢在了门外,大步流星的走了进来。一股浓郁血腥味扑面而来,给人一种想逃离的感觉。 “九叔,你回来了?”李信跑了过去,拉住九叔的手。九叔的气场虽然强,但李信早已经习惯。 “恩!”九叔恩了一声,爱拧的摸了摸李信的头。大手温暖而有力。赤膊的手臂暗黑发亮,满臂的腱子肉,稳重而坚硬。 崔媒婆一拍面前的桌子,怒道:“老九,你是对我说话?” 老九冷漠的看着她,冷哼一声:“滚!” 崔媒婆气的站了起来,指着老九,骂道:“你算什么东西?敢喊我滚?苏七这是你家还是他家?” “崔姐,我……”苏七柔弱的性格,表示无力。 老九望了望苏七,呆了一秒,这个女人值得保护,这是老九真实的内心想法。 “老九,这事跟你没关系,你给我出去。”崔媒婆又对老九吼道。 “滚!”老九指了指大门。还是那样简短有力的内容重复。 崔媒婆气得哆嗦起来,好久没有人敢在她面前这样肆无忌惮的喊她“滚”了。谁得罪了她,她会让他找不到媳妇,如果此人有媳妇,也能搞到他离婚。崔媒婆有这个自信。事实上已经有过证明。 半饷,僵持了半饷。 老九走向崔媒婆。 “你想干什么?”崔媒婆有点声色俱厉,老九有股蛮力,不爱与人沟通,不管是谁都离他千里之外。哦,苏七跟李信例外。 回答她的只有老九无声的动作。老九一把提起崔媒婆的后颈衣领。在高大威猛的老九面前,崔媒婆像一只鸡一样渺小孤独无力,崔媒婆直接被老九提出门外,丢在路上。她想反抗,实在是有心无力。 “我已经告诉你三遍了,既然你不听,那就我来帮助你!”老九自言自语道。老九往回走时,双手拍了拍,感觉像崔媒婆脏了他的手一般。 “老九你个杀千刀的,不得好死……苏七,你会后悔的。”远远的传来崔媒婆的咒骂声。 老九再进来的时候,一反刚刚坚毅的目光,坚定的神色。 古铜的脸庞浮起一抹红晕,对苏七呐呐的道:“额……七嫂,不好意思……我……” 苏七微微笑了笑:“没事,我还在想怎么拒绝不伤崔姐的面子呢。我还要谢谢九哥呢!” 李信不由得佩服起老九来,简单直接有效:“九叔,你真厉害啊!”李信伸出大拇指,直接给老九点了一个赞。 老九更不好意思起来,一拍李信的屁股,笑骂道:“你这臭小子……” 三个人就这样站在屋中间,显得尴尬,又有点和谐。 凶猛坚毅的男人,漂亮柔弱的女人,还有一个活泼古怪精灵的孩子。 “七哥,累了吧,你坐,我去给你倒水!”苏七缓解一下尴尬。 “七嫂,不用了,你去烧点水,我猎了一头野猪。”老九转移了话题,指了指门口的野猪,稍稍解脱了囧况。 “好!”苏七答应一声,去厨房烧水了。 “哈哈,有肉吃了。九叔,我来帮你!”李信笑嘻嘻的说道。 苏七听到李信的欢呼,又高兴,鼻子又有点酸。 “你能干什么?一边去玩!”老九笑骂道。 “我可以帮你拔野猪毛啊。”李信跟了过去,不服气的道。 野猪还不小,起码有100多斤。屁股上有一个很大的伤口,应该是老九追野猪的过程中,投刀插中的。死的时间长,伤口已经凝固。 “九叔,你怎么去了3天才回来?”李信问道。 “现在野猪少了,找了2天,昨天才遇到这只。” “九叔,你武功是不是很厉害啊?” 老九没说话,看了一眼李信,认真的打理野猪来。 “九叔,你得罪了崔媒婆,她会不会喊人来报复你?” 老九歪着头想了想,最后道:“不管她!”最后用三个字总结。 靠,武功好不得了啊,艺高人胆大,当然你不怕,我怕啊,我还小啊。我双截棍还没在这个世界练啊。李信暗中诽谤道。 火热的阳光下,老九提着那把乌黑的大刀,粗大的手掌,像小媳妇灵巧拿着针线的手,灵动柔和。 李信蹲在旁边有趣的看着老九刮猪毛,开膛破肚,砍、剁、割。手法是那样娴熟生动。 是个高手,是一个武艺高强的高手,是一个杀人的高手。李信得出结论。 “去,烤着吃!”九叔抛过来一张巴掌大小的五花肉,对李信说道。 “吱吱……吱吱……”鲜嫩的野猪肉在火上,冒着热气,里面的油被烤了出来,发出吱吱着响的声音。一股肉香直转入李信的鼻子里。 “好香,不愧是野猪肉啊!”李信吞了吞口水。 第八章 苏七的过去(一) 天上的星空,犹如黑白灯链,密密麻麻。 闪烁着,有大有小,忽远忽近。 四周点点虫鸣声中夹杂着老黄牛回嚼声,提醒着它的存在。 老黄牛是李信吃完那块烧烤的野猪肉后,才去把它牵了回来的。 现在已经入夜,下午九叔把野猪分成了几部分。一部分割成1、2斤重的肉块给周边的邻居送了过去,换回一片感谢声。平时周边人们有好吃的新鲜瓜果、或者需要杀猪宰羊的时候都会互相送点,九叔猎了这么大一头野猪,当然得送些他们让大家尝尝鲜了。一部分猪头猪尾留下给李信补身体,李信想想就高兴,这段时间有肉吃了。剩下的砍成条状,用盐腌制,挂在了李信家灶膛上方,等熏制好了再送到镇上去换卖,换取粮食。九叔一点都没给自己留,用他的话说,带回去也不会做,放到这里更好。 九叔在家极少开火,很多时候都是苏七让李信去叫老九过来吃饭。老九呢,也不推迟,很自然的过来了。 一个寡妇,一个单身的男人经常这样来往,其实在这里还是有些风言风语的。俗话说:“寡妇门前是非多。” 管理此地的长老志叔也有委婉的提醒过苏七,苏七每次都默不作声,志叔只能叹口气走掉。 其他的妇人可不敢当着苏七嚼舌根。有次几个妇人说到这个事情上,被老九听到,老九阴沉着脸,瞪了她们一样,她们心里升出一股寒意,犹如刀锋拂过,吓得她们马上着鸟散。从此以后,风言风语的就少了。当然,背地里还是避免不了的。 九叔吃过晚饭,早早的就走了。 现在苏七跟李信,分别靠在竹椅上,微微的冷风弗过二人的身体,在肉饱饭足的情况,悠然自得。 “娘,我们聊聊天好吗?”李信打破黑夜的宁静,闭着眼,对苏七道。现在8点钟的样子,不是在加班,就是在打游戏,偶尔在陪女朋友逛街,现在除了聊天实在是找不到事干,还是不适应古代的生活啊!李信嘴巴说着话,心里已经飞跃到几千年后。 “好啊,信儿想聊什么?”苏七笑了,你天天放牛,老黄牛有什么好聊的。既然儿子想聊天,不管你想聊什么,娘都陪你聊!苏七如是想着。 “恩!问你一个问题啊?”李信有点犹豫。 “问啊,什么问题都可以问,就算问错了什么,娘都不生气。”苏七鼓励道。 “额……几年了,娘为什么不找人再嫁呢?”李信试探性的问道。 “如果娘说,不想再嫁,你信吗?” “不管别人信不信,我反正信了!”李信想到后世的一句名言,恬不知耻的笑了。 “其实,有2个原因。忘不了你爹,还有因为你!”苏七过了一会儿,轻声的说道。 “忘不了我爹,我能理解,不过毕竟是过世了啊。我嘛,娘不要考虑我,你嫁不嫁我都是支持你的。” “还是我信儿好。不过我想你爹可能没死,但是现在死没死都没什么意义了。”苏七有点哽咽,想起了李信的爹,那位伟岸的男子,叱咤风云的传奇人物…… “娘,说到我爹了,能不能讲讲我爹,我记忆中都没他的样子……”可能是原主人一直保留在内心深处的记忆,让李信的眼睛红了。 苏七沉默好一会,思想上激烈交锋,最后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说道:“好吧!其实娘想让你过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我不知道现在告诉你,会对你产生什么样子的影响,也许这就是命。” “恩。”李信有2千年的见识,各种资讯那么发达,什么样的事没见过?再复杂,有电视剧复杂吗?一个小事都能扯好几集,对不对?所以怎么可能对他心身造成影响。苏七越不想说,越是想知道。一直想知道他爹的事情,只是满足他的好奇心。 星空下,微风中,苏七开始讲诉他跟李瑶的故事。 在17年前,苏七刚刚10岁。那年大旱,地里颗粒无收。虽然在大山里能找点野菜什么的能充点饥。但也是饿死了几个人的。 活不下去的情况下,李信的姥爷苏山,决定带着全家去投奔在巴国首都江州(今重庆渝州区)的苏七舅舅钱兆。 当年李信的外婆嫁到苏家来的时候,钱兆那时候还小,后来他去了江州入了刘府,得到了主人的赏识,成了管事。后来信给他姐姐,说可以带家里人去找他,他能帮姐夫安排事情做,比在山里刨地要好。 这个年代,亲情是很重要的,打仗不离父子兵,上阵全靠亲兄弟。亲情也是最可靠的,他发达了,当然不会忘记从小都对他照顾有加的姐姐了。 所以,父母、二位哥哥及她,准备去江州。一下走了三个劳动力,银峰部当然是不会同意,所以他们全家只能脱离了银峰部,房子、土地都交了上去。 “出去闯荡,还要脱族?”好奇怪,在李信的脑海里好像没出现过这样的案例。不过话又说回来,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不是脱族,是脱离银峰部。我们还是属于巴族,只是现在我们跟银峰部没关系。”苏七解释道。 “哦,那后来呢?” 后来…… 苏七一家,翻山越岭,艰苦跋涉,衣着阑珊,终于5天后抵达了长江边上的忍县。顺着长江往上游再走800里,就能到达江州了。 刚路过忍县的时候,围上来几个军士,要带二位哥哥去从军。 当时巴国跟楚国摩擦不断,需要大量内陆地区输送兵员。忍县要完成8000的青壮输送到前线,无奈之下,忍县大人只能派兵抓流民补充名额,运气不好,苏七一家遇上了。这些内情,苏七也是后来通过李信的爹才了解到的。 “军爷,我们不是流民,我们是路过的,是去投奔江州刘府的亲戚。”苏山急中生智,拉出刘府来冲门面。 “哈哈,想吓唬爷爷,这样的事情我见多了,龟儿子,快滚,小心我揍你。”领头的的军士,提了提腰刀,挥拳哈哈大笑道。 其余几个军士拉住二位哥哥就要走,苏山扑过去,想跟他们再讲讲道理。 领头军士飞起一脚踢到苏山胸口,骂道:“真是,不揍你,你还没完了。”说完领着军士拉住二位哥哥走了。 “爹……娘……小妹……”声音越来越远,越来越弱。 苏山倒退几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气都踹不上来。被吓傻了娘俩现在才缓过神来,围着苏山哭道:“爹,你怎么了?” 她娘抱住苏山的腰想扶他起来,嘴里也喊道:“他爹……这是怎么了啊?” 苏山缓了一口气,摆摆手,示意她们别怕。 身心疲惫,身体好久都没吃饱过,只过了2天,就撒手人寰。她娘失去儿子后,又失去丈夫,犹豫成疾,没几天也离开了人世。 说到这里,泪水划过苏七的脸旁,无声的掉到她的衣襟上,苏七犹若不觉。 一家五口人,满怀对未来的希望,一刹那间,飞灰湮灭。只剩下孤独的苏七,让才十岁的苏七怎么活?李信想的事,如果是自己怎么办? 天地之大,无一容身之所…… 第九章 苏七的过去(二) 忍县旁,丛山下。 炙热的太阳散发的光芒,犹如满天的箭雨铺天盖地的投射在大地上。 瘦弱的苏七一面垂泪,一面吃力的把父母草草的掩埋在山谷中。穷苦人家,人如贱命,只能如此了。自己能不能活下去都是一个问题,不让父母抛尸荒野,入土为安,已经是最好的归宿了。苏七对着坟头磕了几个头,抹泪离开…… “你才十岁啊,人生地不熟,身无分文,你怎么抗过来的?”知道苏七在眼前,心里还是为母亲的遭遇揪心。李信忍不住坐起身来,抓住苏七的手。 “唉……” 饿了几天,头昏眼花。苏七实在受不了,只能偷了一个馒头边啃边跑。这个年代信奉的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遇到偷东西的,抓住就是打,打死为止。所以,苏七没跑几步就被抓住了。店家看她实在可怜,年龄又小,只小小的惩戒了几下。 在半死不活的情况下,遇到一个“好心人”,给了她一个馒头,于是苏七就跟她走了,结果就被卖进了青楼。 “青楼,现在就有青楼?”李信诧异道。 “是啊,我儿不知道青楼是什么,很正常,毕竟你还小。青楼只有繁华的地方才有。”苏七并没有给李信解释什么是青楼,毕竟自己从那种地方出来的,虽然只卖艺不卖身,对才子来说,高级的青楼也算一种身份,对自己的儿子,实在是有点说不出口。 拥有几千年知识的李信,当然知道青楼是什么,只要是古代的小说、电视剧、电影等,怎么少得了青楼的出现,他只是觉得在战国时期出现“青楼”二字,有点意外吧了。 青楼由春秋时齐国的宰相管仲,作为国家妓院,目的一是满足青年男子的需求,二是保护良家妇女不受骚扰。而管仲的妓院作用更大。一是通过税收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二是有利于社会安定,三是吸引大量人才,四是送妓与敌,兵不血刃。管仲的发明很快被其他各国效仿,一时官妓大兴。 到战国这个时期,青楼已有200多年的历史了,大大小小的青楼开始纵向发展,也有横向发展。 纵向发展的靠床上功夫致胜,大多属于中下级别的。横向发展的就多样化了,有满足精神需求的,有当红姑娘穿梭于各大聚会,最nb的是组织各学派学子开启论政大会……这样的基本上属于高级别。 巴国出现了大量的青楼,有官营;也有各大世家豪族把控的私人青楼。 苏七进的青楼叫“瑶羽阁”,取自于《楚辞?招魂》:“瑶浆蜜勺,实羽觴些。”是由某个家族控制的私人青楼,在忍县大大小小的二十几座有名号的青楼中算是顶级的。 青楼的负责人王月王妈妈一直是有眼光的,曾经也是当家花魁,后来年纪上来了,东家觉得她有不错的管理能力,就提升她为“瑶羽阁”的管事。王妈妈见到苏七的第一眼,就看出舒七的潜质,简单的问了苏七两句,就决定对苏七培养。 所以,苏七开始学习琴棋书画政。琴棋书画,作为高端的青楼这是必修课,没什么好说的,如果不能精通这个,基本上你只能沦为低级妓女,满足别人的*。政就是各大学派的为政之道,这个在战国时代是非常重要的一门学科,秦始皇还没统一中国,还没实行罢黜百家,焚书坑儒。最重要的几大学术学派以:道家、儒家、法家、墨家、兵家等流派为主。 论政的流行,犹如唐宋时期的“诗会”一样流行,上到朝堂,下到各种聚会都会代表各自的学派进行宣扬和驳斥其他的学派。 论政还有一大好处是,只要你论政水平高,在论政届打出名声,会被推荐出仕,这对寒门来说,是一个出人头地的捷径。后来秦国宰相李斯就是一个例子。 苏七对主要的学派都懂一点,但是最推崇的是道家。道家以“道”为核心,认为天道无为、主张道法自然,提出无为而治、崇尚贵虚守雌、追求天人合一的境界。 等苏七15岁的时候,苏七在姐妹中以“道家”学说出类拔萃。 “娘,看不出来你这样推崇道家啊!”李信拉着苏七的手,摇了摇,笑道。 “不是,作为一个女子在社会上能干什么?无为而治,我只是想世上少一些征战,少一些伤亡,少一些流离,和平相处,轻松点过日子。” “娘你是这样想的?” “娘只能这样想。”苏七感慨无力道。 …… 苏七15岁了,开始了卖艺不卖身的生涯。在“瑶羽阁”的聚会和举办的论政大会上崭露头角。 论政没有对错,靠的是论政本人的智慧和才学,能不能说服别人,能不能打动人,代表的学派只要不偏离本身的核心思想,其他都是靠自由发挥。 精致的面容,得体的衣着,不疾不徐的话语,思路清晰的娓娓道来。苏七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和喜欢…… “……道可道也,非恒道也!道指的是众生和一切出现在大千世界的天地自然,自然在千百年来不停的变化,沧海桑田,人死人生,都是自然规律……在国家管理上,我们不能一成不变,在不同的时期,应该有不同的主张和侧重点,不能逆水行舟,要顺其自然……只要生活好了,治下的民众会自发的起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苏七坐在一张古琴后面,娓娓道来。 “道可道也,非恒道也”是老子的开篇,我们后世看到的《老子》开篇是“道可道,非常道”,是为了避讳,汉文帝的名字叫刘恒。大家为尊者讳,就写成常。这个常是恒常的意思。 今天是苏七第一次主持“论政”的活动,心情是忐忑的。还好来的人大都是熟人,以前在其他聚会上见过,也有过一些交流。 “苏姑娘说得好!”周边的几个士子对苏七喝起采来。 苏七站起一来对大家道谢。 “某有不同的看法!”不远处有个陌生的男人说道,对舒七和周边的人捧了捧手。 身材魁梧,浓眉大眼,下巴上留了一戳胡子,衣着士子打扮,大约30来岁的年纪。这个人是第一次遇到,应该是旁边的士子带过来的。 “某叫李瑶,来自江州,某有不同的看法,请苏姑娘和各位朋友赐教!”叫李瑶的男子,自我介绍道。 “娘,这就是我爹?”我爹终于出场了,哈哈,李信忍不住笑了起来。 “嗯,这是我跟你爹第一次见面!” 第十章 苏七的过去(三) 巴国,忍县。 傍晚的夜色已经来临。黑色的幕布下星光无存。 热闹的忍县城里夜生活开始了。 有一堆人围着江湖卖艺的地方,看他们舞着刀枪剑戟,胸口碎大石,翻跟斗等传统表演。 有带着亲朋好友在酒楼上吃饭谈笑。 还有纨绔子弟带着仆人打望着穿梭在人来人往的小姐们。 …… “瑶羽阁”也是热闹非凡。 每个夜晚都热闹非凡。 大堂座着各种阶层的人儿,或单人,或三三两两吃着花酒。旁边的姑娘或高挑、或小巧、或温柔、或知书达理陪着客人欢声笑语…… “瑶羽阁”最尊贵的地方属于“谏政堂”。“谏政堂”顾名思义就是用于议政的地方,犹如后世的诗会。 “谏政堂”每次议政会由当红的清倌人组织,会提前几天送上请柬。没请柬的人必须由有请柬的人带来,才能进入“谏政堂”。“谏政堂”是王家的产业,在忍县,没人敢不给王家的面子。 青楼打开门做生意,吃花酒可以,玩姑娘可以,进入这样的圈层是难的。 “谏政堂”聚集着20来人,有博学的蔡家二老爷蔡有礼,有王家米店的掌柜林裴,有方家书宛的方御剑,有仗剑江湖人称“断门刀”的段一刀,有刘家纨绔子弟刘斌,有走南闯北的车马帮周冰,有寒门子弟温仁书等等。 这些人是江湖上都有些名气的,至少在忍县是大名鼎鼎,今天苏七第一次主持论政大会,都来捧场,给苏七不小的面子。 李瑶就是刘斌带进来的。 上首的苏七作为活动主持人,才学上是早就得到在场的人认可的。 “……苏姑娘的道家思想,是针对个人而言是非常好的,天人合一,追求自然,探索天道,我是认同的。但是这样的想法和做法对于治国、开疆辟土是毫无用处的。”李瑶开始侃侃而谈,说得直接而浅白。 苏七微微一笑:“请李先生赐教!” “赐教不敢,对于当前巴国来说,无为而治根本不可能,我们看看周边相邻的国家,楚国地大物博、曾经的中原霸主,人口千万,拥兵百万,我国与他素来摩擦不断……秦国自从商鞅开始变法以后,国力强盛,虽然地势偏僻,人口还没我国多,但是他们常年生活在苦寒之地,却民风彪悍,能吃苦耐劳,在变法之后,又有了晋升之道,更坚定了他们在战场的决定,斩人头,论功绩,是秦国能在夹缝中生存下来的基础……蜀国现在虽然一直跟我们和平相处,但是如果我们不能自强,终究有一天会和我们刀兵相见……这些是我们要重视的。周边大大小小的国家,如陈国、允国等笑国家,虽然人少地窄,但是也不容小视,他们也在为生存而战……”说到这里,李瑶环顾四周,有人在思索,有人在点头,还有人觉得危言耸听。 “李先生说得很对,这是现状,百十年来就是如此,我想这个情况还将继续下去。周边环境如此,我们巴国历史也是悠久,民风也是彪悍,商业也算发达,井盐也把控着周边国家的命脉……如此,方某认为,我们巴国应该重视启智,让更多的人读书,明事理,选择好的方法让国家国富民强,孔子曾经说过——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运用儒家思想,读书的人多了,国家自然强大,周边的诸侯国必定诚服如斯,绝不敢对我们巴国虎视眈眈。”方家书宛的方御剑侃侃而谈。肯定了现状,强调了巴国要想强大,必须要培养读书人,集读书人的智慧,感化教化周边的诸侯国。 苏七对着方御剑笑了笑,微微点头,觉得他说得不错,教化育人跟天道合一还是有些相通的。 方御剑30多岁,干瘦略矮,寒门子弟出生,后投到方家门下,一直没得到重用,只是在方家的内部学堂教授方家子弟。作为读书人,他喜欢与人结交,经常出入大大小小的论政集会中,不管对方是谁,他都会起来驳斥。在方家的不如意,现在想来也许是为了引人注意,求得一个出路,也许是现在他的学说没得到认可,一直以来都没得到别人的赏识,十几年过去了,也没得到能出仕的机会。 “方先生,某认为,你的想法是好的,但是现在危机四伏,道家、儒家都不是现在巴国需要的。现在我们巴国应该是强兵,只要我们兵强马壮,才能守护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家人,就说我们忍县,你看看灯火辉煌、生意兴隆,人民安居乐业,靠的什么?靠的是我们子弟兵在前线挡住了敌人的侵略,是他们用生命,鲜血,为我们打造了稳固的后方。前年楚国出兵五万,如果不是我们巴幔子巴将军挡住楚国进攻,我们能在这里侃侃而谈吗?”李瑶摇了摇头,全国各地,每年到处烽火四起,儒家想法是好的,周边国家能给你时间? 巴幔子是现在巴国的战神,先后经历二十余战,多数以胜利告终,就因为他的存在,周边战乱较少了。 看来,李瑶推崇的是兵家,有实力才有说话的权利。苏七如是想道。 这是,“谏政堂”的门开了一条缝,一个军士悄悄的走到李瑶的身边,对他说了几句话。 李瑶站起身来,举杯对各位告罪道:“各位,不好意思,某有公事需去处理,先干为敬,我们下次再聚,告辞!” 说完,李瑶同那位军士匆匆告辞而去。 “刘贤弟,李瑶是谁啊?干什么的?”周边开始询问带李瑶过来的刘斌。 刘斌哈哈一下,右手持扇轻轻拍打着左手,缓缓而道:“李瑶就是一个当兵的,听说是江州李氏家族的人,刚刚到我们忍县的驻兵任校尉。” 忍县的驻兵有2000人,驻扎在忍县的长江边上,主要职责是维护县内治安、缉盗抓贼,也要维持长江来来往往的船只安全,还有协防巫山的盐井的安全。 以忍县校尉为首,下设水师1500人,战舰20余艘;步兵500人,战马100骑。在内陆地区算是很大的军营了。 “你跟他很熟吗?” “不熟,前几天来我们府上拜访认识的,说要了解了解忍县的论政聚会,于是今天我就带他来了。哦,你们继续啊……” 就这样,苏七认识了李瑶。 …… “哈,我爹还是个校尉啊!” “你爹其实不止是个校尉,他来忍县是巴将军委派到地方整顿军务的。他是巴将军的心腹大将。还有李家多出战将,在巴国的军中势力一直很大。” …… 第十一章 苏七的过去(四) “就这样,我算跟你爹认识了。慢慢的他会一个人过来跟我聊聊天,说说他军营的琐碎的事情,我也会给他弹首曲子……”苏七回忆她与李瑶的日子,是那么平凡,又是那么的甜蜜。 李信没有打断苏七的思绪,他继承过来原主人的记忆,清楚的知道苏七这几年的苦楚,也发现过苏七在背后默默的垂泪,但当着李信当面的时候都会表现出,吃苦耐劳,积极开朗,稳重成熟的生活态度。 “就这样,我们相爱了!”过了半响,苏七继续说道,说到相爱还不由得微微害羞,只是在夜色里,李信并没有发现,就算发现作为成长在21世纪的现代人,小学生就把爱来爱去挂在嘴巴上,不会奇怪和惊讶。 “在我18岁的生日那天,我们走在了一起。那年他37岁。这个时候他已经调到了巫山县,负责盐矿的防御。一直以来楚国对我们的盐井一直虎视眈眈,在巴将军的坐镇下,一直没占到便宜。巫山与忍县离得不算远,但是上来坐船也要1天多的时间,因此我们基本上一个月才能见一面次。19岁的时候,我有了你,你爹把我从青楼里赎了出来,在忍县给我买了一个院子,把我安顿在里面,也满足了我多年的愿望,有了一个自己小小的家。”说道这里,苏七的笑容更浓了,这段时间是她最开心,最无忧无虑的时段。 “娘,爹为什么不把你接回江州的家?”李信有点好奇,在这个时代妻妾成群,太正常不过了,为什么李瑶会把苏七安置在外面,难道是为了方便,离他近点,那为什么不能带她去巫山,那不是更方便? “其实你爹有不得已的苦衷。”苏七轻轻的说道,语气中没有怨言,为李瑶不得已的苦衷理解。 “什么苦衷?”这有什么苦衷?又不是娶妻,只是一个妾侍的身份,有那么难吗? “主要是你大娘的问题。” “大娘?”李信一时没过来,难道穿越了,智力降低了? “就是你爹明媒正娶的夫人。她跟你爹是家族之间联姻的。她娘家也是江州的大户。你爹原来也娶过2个妾侍,但是你爹常年在外地,极少在家,那2位妾侍在他不在家的时候,或生病,或意外都死了。你爹怀疑是大娘害了她们,但是没有证据,也为了后宅安宁,都息事宁人的不了了之。你爹为了我跟你的安全,就安置在了外面。” “靠,善妒的女人没有好下场!”李信不由得在心里对江州的那位女人诅咒道。 “你爹陪我生下了你,当时高兴坏了他,说他终于有后。你上面有3个姐姐,你是他这一房唯一的男丁。没过几天,你爹就被巴将军调到了西北方,边境受到蜀国的挑拨,出现了叛乱,你爹需要去处理叛乱。等你1岁的时候,他才找了一个空隙,回来看望我们。” “目前,你是我们李家唯一的男丁,终有一天,我会让你出现在我们李家的家谱上……我希望你做一个诚实的孩子,就叫李信……”一个高大的男人对着他和蔼的说道。 1岁多,父亲的身影第一次出现在他面前。 李信终于知道了上面这个画面,是怎么出现的了。 “这是我最后一次见你爹。” “我爹出了什么事情?”说到这里,苏七叹了一口气。“那次你爹离开后,回到了西北,继续处理一些内乱的后续事情。你开始慢慢张大,开始走路,开始牙牙学语……”苏七想到李信小时候可爱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在你2岁多的时候,某一天中午,我们正在吃饭,你爹的贴身侍卫宋海洋来了。他以前陪你爹来过,所以我们认识。这次他孤身前来,我预感到不好……” 十月的阳光,投射在大地各个地方。苏七的小院里也充满了光芒。虽在正午,这个时候已经不太热了。 苏七这几天的心情只能用很糟,如果要在前面加个词的话——真的很糟。没由来的心情,让她想到了在边境的李瑶。 “他现在吃饭了吗?”苏七开始想念好久没见到李瑶来。 “嘭……嘭……嘭……嘭……”敲门声传来,苏七放下碗,开了门,就见到了宋海洋。 “夫人,对不起,将军出事了。”门口的宋海洋见到苏七半跪着地,行了一个军礼,开口第一句话就让苏七懵逼了。 苏七只觉得脑子一片空白,天在旋,地在动,一把扶住门框,不让自己倒下去。 “当时我听到这个消息,我感觉我的心发出一记声响,爆炸开来,我的心碎了。虽然我跟你爹见面次数少,但是在一起的日子是非常开心的。他儒雅、博学、稳重、有时候还开个小小的玩笑,幽默一把。突然听到他出事的消息,我真的懵了,让我们孤儿寡母怎么办?”突如而至的打击,让苏七无所适从。“小时候有个道士给我算命,说我有三克之命。” “三克之命?”什么鬼,怎么没听说过? “克父、克夫、克子——三克之命。当听到你父亲出事的消息,一下就想到了道士给我算的命,我担心克你!” “娘你别这样想,他们的死跟你有什么关系,你看,我不是活得好好的吗?”李信开解道,虽然他是21世纪的新人类不信命,但是他又不得不服道士说得准,李信的身体的原主人是真的死了,虽然身体还活着,灵魂已经换人了。 ———— 宋海洋给苏七讲述了李瑶出事的经过,他知道的不多。 那天晚上,李瑶巡军营归来进了大帐。宋海洋当时在大帐门口值班,李瑶刚刚进去,他就听到将军“啊……”的惨叫一声传来。他心里一惊,拔刀第一时间冲了进去。刚掀开大帐的门帘,一刀刀光就迎面袭来,宋海洋提刀挡住,余光看见有几个人,抬着李瑶从划破的大帐空隙中钻了出去。他边与刺客战斗,边大声呼救…… 等周围的将士敢过来的时候,挡住宋海洋的刺客用自己的刀划破了自己的喉咙。其余的刺客犹如遁地的鬼魅,没了一丝踪迹。 主将遇袭,生死不明。身为副将的朱忠友大怒,惩罚了当值的侍卫,稳住局面后,派出大量的斥候和侍卫在军营和周边百里的范围进行搜捕行动。 到第3天,还无一丝讯息。 宋海洋想到出事的前几天,李瑶跟他闲聊的事情,那天李瑶问了很多宋海洋家的情况,进行了关心,最后说了一句:“海洋,你跟了我这么多年走南闯北,出生入死,我信得过你,如果有一天,我说如果有一天,我出了什么事情的话,你帮我照顾好苏七和我的儿子……”李瑶的目光望着远方,目光深邃,淡淡的说道。 宋海洋当时没当回事,李瑶文武双全、智慧过人,身边也是精兵强将,他以为将军随口说说,现在想来将军好像预感到了什么,托他照顾他重要的人。 如此再等了几天,李瑶还是毫无音讯,宋海洋就赶到了忍县给苏七报信。 “宋海洋的到来,不但带来了坏消息,也带来了祸事……” 第十二章 苏七的过去(五) 夜色来临。 苏七招待宋海洋,早早的吃过晚饭。 宋海洋千里赶来,身心疲惫。自从李瑶出事以来这段时间,他都没好好的吃过一顿饭,今天厨娘虽然做的是家常菜,宋海洋也吃得格外香甜。吃饭后,苏七安排他在前院的客房住下。 苏七回到卧室,坐在床前,抱着2岁的李信,轻轻的摇着,毫无思路的东想西想。 李瑶留给他们的财产,省吃俭用能坚持到李信长大,这点还好。 但李信早早的没爹,不能认祖归宗,才是她担心的。 厨娘在厨房正在收拾洗刷碗筷。 这时,院门处传来一阵声响,门栓被人用刀斩断。“哐当”一声,院门被人一脚踹开。 随即听见宋海洋的怒喝:“什么人?” 苏七一惊,怀抱李信,跑到中院门口一看,宋海洋站在院中,应该是事发突然,他没来得及穿衣服,身穿着短打内衣,手提单刀,对着门口喝道。 门口站着一群人都身材魁梧,目露凶光,散发出一阵寒人的杀气。,门口为首的大汉,一身夜行衣,面带黑巾走了进来,后面跟着七、八个同样穿着的黑衣的大汉。 为首的头领,大手一挥,沉声说道:“宋海洋,这事跟你没关系,你走。”说完向门外一指,众人让出一条通道,让宋海洋出去。 “你是谁?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宋海洋没有动,握紧了单刀,沉声问道。 “呵呵,你又不是大人物,知道你的名字有什么了不起吗?”大汉和其他黑衣人呵呵呵的笑了起来。对面只有一人的宋海洋,因此他一点也不急,他是知道宋海洋的武艺,自己这边随便2个人就能把宋海洋打趴下。 宋海洋把刀一横,坚定的说道:“我不管你是谁,今天要我走,得看我的刀答不答应。”他从军十年,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面对强大的敌人也是毫无惧色。 “今天我是奉李家之命来接少爷回家,你敢挡着?” “李家之命?” “不错,李家之命!” “哼哼……你当我是三岁小孩,一身强盗打扮,夜黑风高来接人,会是将军家的命令?”宋海洋嘲笑道。 苏七躲在旁边也是大惊失色,开始有点相信是李瑶家来接李信的,但是听宋海洋这样一说,觉得宋海洋说得有道理,只怕来人是不怀好意。假传圣旨,忽悠自己等人。 为首的人怒道:“不管怎么说,让还是不让?” “我的命是将军给的,少爷是将军的命,你要少爷的命,我只能拼的命了。” “有血性,我喜欢。但是今天让也得让,不让也得让。我敬你是条汉字,才说了这么都的废话。兄弟们,做了他。”为首黑衣人失去耐心,决定用武力直接解决。 话音未落,身后的2个黑衣人早就急不可耐的冲了上去。 宋海洋大喝一声:“来得好!”右手挥刀横扫其中一人,左脚向另外一人踢去。他的武艺简单直接,军队里面锻炼出来的,没有花哨的动作,面对数倍于他的敌人,出手就是拼命的招式。 面对刀光的黑衣人,也是提刀一挡,只听呛的一声,两刀相撞,黑衣人只觉得手臂发麻,虎口被震开,双脚倒退2步,才稳住身形。 另外一个黑衣人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被宋海洋的左腿踢中小腹,犹如中了一记重锤,倒飞出去,后背撞在围墙上,哎呀一声后,双手捧着腹部,到在了墙角。 眨眼间,一招功夫就打退一人,打伤一人。宋海洋深吸一口气,盯住为首的大汉,没再攻击。 退了2步的黑衣人恼羞成怒,还没开始就被打退,面子上实在难堪。大喝一声,提刀准备再上。 “退下!”为首的大汉,制止了那位黑衣人的出手。只见他缓缓的走上前来,从后腰处,抽出一把开山斧,用手轻轻的挥动了2下。双手握紧斧柄,嘿嘿一笑:“嗯,小看你了,让我来会会你。”转头对其他黑衣人道:“去找人。” 苏七听到这里,赶紧往后院跑。其他黑衣向后院走去。宋海洋想上去挡住一群黑衣人,为首的大汉闪到宋海洋面前,哈哈大笑:“宋海洋,我们玩玩。”说完,一柄大斧向宋海洋的头顶砍去。 一抹劲风,夹杂着风雷向宋海洋砸去。宋海洋不敢大意,收敛心神。只能专心对付面前的敌人。对于这斧的杀伤力,他心里没把握能接住,只能脚步向后滑去。 开山斧一下砸空,劈在地上的石板上,五寸厚的石板被从中砍破,激起一些碎石四处飞散。 为首大汉把斧头舞得虎虎有生,寒光四射。宋海洋东闪西藏,并不硬拼,时不时的砍上2刀,一时之间,双方打得难分难解。 一群黑衣人冲到后院,正在洗碗的厨娘听到声响,跑了过来,看到一群胸神恶煞的凶徒冲了进来,吓得双脚一软,嘴巴惊叫道:“救命啊!” 其中一个黑衣人,冲上前去,一脚把促娘撂倒,刀柄一下砸在厨娘的后脑上。厨娘的声音嘎然而至,噗通一声,摔在地上,鲜血从后脑流了出来,眼看是不能活了。 苏七心中惊慌,无所适从,只能跑到自己的房间,房门插上门栓,还拖过一根圆木抵住。然后抱住李信躲在了墙角处索索发抖。 普通的房门怎么挡得住一群黑衣人。 房门随即被撞开,他们破门而入,眼看苏七就要落入贼手。 只听“噗噗”两声,守到门口的两面黑衣人,应声而倒。 “怎么了?”屋里的有人对外面喊道。 外面没有声音传来。屋里的人大惊,顾不上舒七,出来看下究竟。 出门一看,倒下的2名黑衣人,脑上分别插着一只袖箭,穿脑而过,死得不能再死了, “看,那边有人。”一个黑衣人发现围墙上翻出去一个人。 “追。”一下折了2名兄弟,让他们忍无可忍,要抓到那人,剥皮抽筋,让他不得好死。 对于苏七,他们毫不在意,一个弱女子,还能跑出他们的手心,等收拾了那个暗算他们兄弟的人后,再来处理苏七。 苏七眼看在劫难逃,突然横生意外,让她不明所以。 正彷徨间,窗户被打开,一个高大的人影轻身跃了进来,对舒七道:“别怕,我是来救你的!” 来人脸带面具,一身长衫,举手投足间,散发出一股杀气。 苏七想不通,这陌生人为什么要来救自己。 面具男,扶起苏七,就要向外走。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是追出去的黑衣人回来了。 “妈的,中了调虎离山之计。兄弟们,抓正点子。”有个黑衣人,边跑边嚷道。 面具男一看,对方反应快,事不可为。对苏七说道:“来不及了,保护好自己,等我来救你。”说完,又翻窗出去了。 黑衣人发现面具男的踪迹,这次聪明了,留了2个兄弟抓住苏七,其他人追了出去。 2名黑衣人一左一右的抓住苏七,就要把她往外拖。苏七目光一寒:“我自己走。”两人相互眼光交流了一下,点了点头。放开苏七,反正苏七没武功,在他们的监视下,是跑不了的。可能也觉得上面的命令只是让他们带回苏七李信二人,不知道后面怎么处理苏七李信二人,所以没必要欺人太甚,万一翻生,还是留条后路的好。 来到前院,为首大汉和宋海洋的战斗已经结束了。 为首的大汉左手被划了一刀口子,鲜血不停的渗透出来。他毫不在意,对着宋海洋哈哈哈大笑:“小子,够狠。是条汉子,以后跟我混怎么样?” 宋海洋倒在地上,踹着粗气。双腿被踢断,左肩被砍了一斧,虽不致命,但是血留了不少。 “你算什么东西。”宋海洋口吐鲜血,咬紧牙关,让自己不发出痛苦的声音,对黑衣人骂道。 为首黑衣人并不生气,对苏七旁边的一个黑衣人道:“给他一个痛快。”对于不能反抗的人,他实在不愿意出手,手下人能办的事情,就让手下人办,这是当老大的一种手段。 受命的黑衣人抽出单刀,走过去,一刀刺穿宋海洋的左胸。 宋海洋双脚动了两下,全身抽搐了一下,就不再动了,眼看是活不成了。 苏七被血腥的画面震得目瞪口呆,瘫坐到地上,一手抱住李信不让他掉下来,一手捂住嘴巴,无声的哭了起来。 为首的黑衣人道:“其他兄弟呢?” “他们去追人了。刚刚有个恶贼坏了2名兄弟的性命。” “出来办事,损伤再所难免,我们先撤,等下官府的人来了,是麻烦事。”为首大汉,走到死了的2个黑衣人面前,说了声:“兄弟走好,下辈子我们还做兄弟。”说完,掏出一个药瓶,在二人的伤口上撒了一点点。片刻间,二人的伤口开始冒烟,流出黄水,慢慢的整个尸体,就变成了一滩黄水。 为首的大汉来到前院,对在场的人挥手:“走。” 为首的大汉走在前面,苏七抱住李信在中间,后面跟着的2个黑衣人扶被宋海洋踢伤的黑衣人。 出得院门,周边有张望的的邻居,正在看苏七家发生了什么事情。看到黑衣人和苏七路过,吓得赶紧关了大门,躲了回去。 黑衣人并不在意,这样好奇胆小的人经常遇到,难得理会。 顺着路走了20多米,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而来。 为首大汉皱了皱眉。霎那间,一只袖箭迎风飞来。 为首大汉并不慌乱,伸手一抓,射向胸前的袖箭,被抓住。那里想到另外一只袖箭突然在他瞳孔中放大。只听“哎呀”一声,为首大汉眉心被刺穿,铁塔一般的身躯,直直的向后倒去。激起地下的灰尘四处飞扬。 苏七今天晚上被吓得太多了,心情已经麻木,不知道这群人要把她抓到那里去。正想着,前面为首的大汉已经被杀了,倒了自己的面前,飞奔而来的快马,骑在上面的正是刚刚来救自己的面具男。 面具男去而复返,用袖箭偷袭了为首大汉。 后面的两个黑衣人,还没反应过来,面具男已到眼前。 2人放下受伤的同伴,拔刀欲抵挡,面具男左手扬了扬,2道白光分别飞向二人。 二人被白光刺翻在地,每人的眉心插着一只袖箭。 面具男一把抓住苏七的后颈,提上马鞍,左手持缰绳,右手一拍马屁股后,扶住苏七,一路绝尘而去。 这是,先前追他的一群黑衣人才刚刚赶来,看到老大被杀,气的他们破口大骂,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快马飞奔而去。 第十三章 逃亡之路(一) 巴山的夜已经深了,天上的星星也躲起来不少。 周边的的虫鸣声少不不少,微风吹着树叶沙沙着响。 苏七和李信毫无睡意,在夜幕下继续聊着。 “来抓咱们的知道是什么人吗?” “不知道,到现在,娘都不知道是那路神仙。这几年想过,有可能真是李家的人,从跟宋海洋对话中,窥视一二,但是如果是李家的人,派个老仆就能带走我们。为什么要来一群江湖人?如果不是李家派来的人,来抓我们有什么意义。你爹出事了,就算抓了我们,也威胁不了李家啊。” “呵呵,想不通就不要想了,也许等我长大,我会找到答案。” “信儿,事情过去了这么多年了,有没有答案对娘来说不重要了,只要你能平安快乐,娘就满足了。” “好,娘。那后来呢?” “救我们的英雄,带着我俩一直出了城,才停下来。” ———— 在忍县,城门晚上一般是不关的,除非有特殊情况,才会关闭,每天晚上会有士兵站岗。快马冲过城门的时候,等站岗的士兵反应过来的时候,查问他们的时候,面具人带着苏七早已去得远了。 月光下,忍县的路并不难走。 出了忍县城门,面具人捏住缰绳,停住了马,扶着苏七下来。 苏七劫后余生,恍如隔世为人,飞奔的快马,也颠簸得她娇踹不已。 “多谢壮士相救!”苏七平复了一下心情,对面具人行了一礼,感谢他的救命之恩。 “苏姑娘,不敢当。”面具人微微侧身,避过苏七的行礼。 “哦,壮士认识妾身啊。敢问壮士尊姓大名,小女子日后好为壮士供奉长寿牌位,感谢壮士的救命之恩。” “苏姑娘,不必如此。在下姓杨,名森。能出手救得苏姑娘是在下的荣幸。”杨森取下面具,一张英俊帅气的脸在月光下含笑看着苏七。 苏七瞧了瞧杨森,记忆中并不认识此人。为什么他能在恰到时机里出手救了自己。心下疑惑:“敢问壮士,我们认识吗?” “说来惭愧,三年前在一次论政聚会上,偶睹一苏姑娘的芳颜,苏姑娘在那里侃侃而谈,与在场的人辩论,不落下风,后又听到姑娘弹了一曲“高山流水”,更是让杨某如痴如醉。那天杨某并没发言,可能没有引起苏姑娘的注意。是故杨某认识苏姑娘,苏姑娘不记得杨某了。”面具人微微叹气,缓缓的说道。 “哦,原来杨大哥是曾经的故人。”苏七对这样的说辞还是有点疑问,但是又找不出破绽:“不知道杨大哥,怎么在苏七遇到贼人的时候出手相救呢?” “今天看到李将军的侍卫前来,告诉你李将军出事的消息,我在隔壁已经听到,唉,李将军为国为民辛苦半生,没有战死在沙场上,却到在小人的暗算中,真是让人震怒。后来贼人来抓你们,我知道不是他们的对手,所以想用调虎离山之计瞧瞧的救你们出来。那知道贼人还是有聪明人,功亏一篑。最后迫于无奈强行出手,还好,结果还算好的。宋海洋为保护你们战死,死得其所。职责所在,如果是我所处他当时的位置,一样用生命完成李将军交代的任务。” “是啊,宋侍卫是一个忠义的好人,今天他被杀,我好伤心。”苏七感叹了一下,有问道:“哦,原来杨大哥住我隔壁?” “是啊,我住你隔壁2年了,只是苏姑娘深居简出并没有注意到杨某。2年前,杨某回答忍县,得到的消息是,你已经赎身嫁给了李将军。李将军一直是我佩服的人,你能嫁给他,我为你感到高兴。我知道我再没有机会了。就住到你院子隔壁,每天能看一眼也就心满意足了。苏姑娘,我被你深深吸引,不全是因为你绝世的容颜,主要是你的学识和温柔的性子,深深的打动了我,让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我幻想过多种情况出现在你面前,与你侃侃而谈,说出我爱慕的心情,我知道只要李将军在的一天,我都得不到这个机会,今天有这个机会,我要感谢上天待我不薄。”杨森非常坦诚的说出对苏七的爱慕之情,自然而大方,好像说“你吃饭了吗”一样正常。对于他来说,这些话憋在心里已经2年了,在梦里不知道说了多少次,这次大方的说出来,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长久的单相思犹如长江滔滔不绝,急躁的心态在说出这段话后,回复了平静。 在战国时代,男女关系比较开放,儒家男女之情的条条框框还没有市场,对于喜欢的人,想什么就说什么,在这个时代是非常正常的。 “我……”苏七被突如其来的表白,震得头昏脑胀。刚刚失去最唉的人,刚刚脱离危险,又陷入这狗血的表白,让她皱起了眉头。 “呵呵!”杨森察觉到苏七的神色,呵呵一笑:“苏姑娘不必为难,杨某可能唐突了。但是杨某难得有跟苏姑娘单独相处的机会,实在是忍不住。现在说出来,是我这2年来的心结得到释放。现在李将军不在了,如果苏姑娘愿意让我照顾你们娘俩,在下愿意用生命维护你们的安全。如果苏姑娘不愿意,也不必在意,我尊重你的选择。” “对不起,我现在只想把李信养大成人,其他的我都不想了。”苏七委婉的拒绝了杨森。对于她来说,被人爱慕喜欢是令人高兴的事情,但是最爱的下落不明,生死未卜,心身受到最大的打击。苏七瞧着怀中的李信。小小的李信没有被突如其来的祸事惊到,只是看着苏七的脸笑了起来。苏七看到李信天真无邪的脸庞,觉得再苦再累都值得为他付出。 “我尊重你的选择,我们先找一个地方安顿下来,具体的等明天再说,可好?” 苏七点点头,在大晚上被人追杀的实在是件麻烦事。 苏七怀抱着李信坐在马上,杨森牵住马沿着大路走了进半个时辰,才找到一家路边的客栈。 …… 客栈老板姓张,身材矮小,是地道的老实人,开这家客栈很多年了。虽然客房只有10来间,基本上很少住满过。这里离忍县不是很远,一般有钱人是不会住到这里的,这里的条件实在是不理想,他们宁愿再半个时辰的路,到忍县住到大客栈。但是张老板的小日子过得很开心,有个爱他的老婆,有个老实的厨子,虽然小二不是很听话,但是人还是不错的。关键是他还有有个在忍县当捕快的儿子,就因为有捕快的儿子,一般的毛贼,是不会光顾这里的,老板虽然老实,但个凶残的儿子,不是那么好相与的。他守着这家小店,不用挑,不用抬,生活不愁。 今天晚上,该他值班。来住宿的客人,店里的厨师小二都去睡觉了。他睡在大堂旁边的值班房。 “呯……呯……呯……”敲门声敲醒了刚刚入睡的张老板。 张老板伸了一下懒腰:“谁啊?都半夜三更了。” “抱歉,打扰老板了,我们是来投宿的。” 是客人上门,有钱赚,还是开心的:“等下,来了。” 张老板打开了大门,门口站住一个高大的男人,一个年轻漂亮的少妇,还抱着一个两岁的孩子。 这是一家人。张老板如此想着。 张老板对一男一女加个小孩,三更来投宿一点都不奇怪,奔波在路上的人错过宿头很正常。 杨森问道:“老板还有客房吗?” “有。” “来两间。” “两间?” “嗯。”杨森抛下了一锭碎银。 张老板心里一乐,给钱就好,开三间都可以。 张老板安排了房间,又出去把他们的马牵到了马糟,喂了一些草料,才回来继续睡下。 房间比较简陋,但是比较干净。没有什么家具,对旅途的人来说有间遮风避雨的地方都是不错的选择。苏七从小就吃过苦,在被追杀的时候能住上客栈,全靠杨森,如果没有他,现在她被带到了那里?想想都后怕。 杨森对苏七说道:“早点休息。放心休息,我就在隔壁。有事叫我。”苏七等杨森走后,身心疲惫,有杨森在旁边住着,她心情一松,就很快进入了梦乡。 第十四章 逃亡之路(二) 清晨的阳光还没出来,苏七就已经醒了。 十月的天气不冷不热,部分树叶也开始枯黄,零零散散的掉在地上,湿润的土地,让树叶很快湿润,进而腐烂消化,变成大地一粒尘埃。 在平时,苏七会带着李信多睡一会,不用干活,起那么早干什么? 今天苏七早早的醒了,对于昨天的祸事,还心有余悸。有杨森在,睡的还算好。眼泪打湿了枕头,昨天晚上他梦见了她的夫君——李将军。李将军在梦里跟她说了好多话,但她一点都不记得了,只记得夫君的不甘心和愤怒,让她心碎而悲伤。 佳人依旧,爱人不在。看样子他的夫君是凶多吉少了。 “接下来怎么办呢?”苏七坐在门前,仰天叹气。对未来她是迷茫的,仿佛回到10年前那个孤独的小女孩,一样孤独无助,不同的是,现在她已为人妇,还有一个可爱的孩子。苏七想不通,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为什么这些伤心的事情都要发生在她的身上。 “早!”隔壁的杨森出来对苏七说道:“这是我刚去城里找的衣服,你换一下,避免节外生枝,你带下面巾。” 杨森把手上的包袱递给苏七。 “谢谢杨大哥!” “不用这么客气,昨天晚上你都说了很多次了,既然叫我大哥,照顾你是我应该做的事。” 苏七对他微微一笑,转身回屋去换掉她那身早已脏掉的衣裙。 杨森被苏七的笑容如电击一般震到,让他微微失神。虽然苏七已为别人妇,但高雅的气质,动容的容貌,魔鬼般的身材,忧郁的眼神犹如一个无助的天使一般,让他升出强烈的保护欲望。 杨森心道:“想我杨森走南闯北10多年,世间绝世,青春少女不知道见到多少,却为她的一颦一笑、一喜一怒而牵动心神,真是英雄气短啊。”微微摇头,想把心中的欲望摇走。 苏七不知道微微的笑容,让杨森感概万千。如果在平时她会注意这些,青楼出来的红牌,对男人的心态、表情、语言是有很深的研究的。但现在爱人生死不明,未来前途未卜,根本无心关心和理会。 一炷香后,杨森看到苏七抱住李信从房间走了出来,容颜被掩盖在面巾后面,身材被暗红色的旧衣服包裹着,略先臃肿,飘逸的头发也扎在了头巾里面,唯一不变的是那双眼,灵动有神,水汪汪的,像诉说着主人的不幸和无助。 杨森稍稍收敛了荡漾的心神,轻声对苏七说道:“走,我们去吃饭。” 苏七点点头。 来到大堂,大堂已经开始有人吃饭了。 这么早就来吃饭,看样子都是昨天晚上住在客栈的客人。 杨森寻到一张靠角落的位置,用衣袖扫了扫长木凳的灰尘,安排苏七坐下。 张老板座在柜台后面,计算着客人消费的金额。 店小二已经过来了,笑道:“客官昨天可睡好?” “还好!”杨森敷衍道。 “请问二位要吃什么?” “来点小菜,你看着办,再来10个馒头。对了,有米粥吗?”杨森问道。 “有。好的,我去安排。”店小二微笑着退下去,到厨房安排杨森的伙食。 杨森打量起周边的食客,食客不多。大堂中间的一桌坐了两人,看装扮是走南闯北的生意人,他们正在高谈阔论,说等下进了忍县,要去那里吃好吃的,晚上要去“瑶羽阁”见见刚刚出道的小兰姑娘。 离他们相隔着2张空桌的有是三人,一个公子打扮的模样,他一左一右的2个着武士打扮,应该是他的护卫。公子面目清秀,悠然自得,吃得斯斯文文,边吃边喝茶。2个护卫狼吞虎咽啃着馒头,时不时夹点咸菜。 另外一位在角落处的老者就有点怪了,普通的衣着上还打了几个补丁,他桌上摆着一碟咸菜和2个馒头,但他没有在吃饭,而是双手互扶在桌上,头埋在上面,打着呼噜,看不清楚容貌。 杨森觉得场面有点奇怪,2个高谈阔论的人很正常。但一个公子哥儿住在这里有点怪,忍县毕竟不远。还有清早就在这里睡觉的人更奇怪了,为什么不在房间睡?跑到大堂来睡。 杨森摇摇头,江湖之大,无奇不有。见怪不怪了。如果有事,见机行事了。 一会儿功夫,一盘豆腐干,一碟水煮花生,一碗水煮白菜,十个馒头,外加2大腕米粥摆在了他们的桌上。 “客官你慢用,如果有需要,再叫小人。”说完店小二招呼其他人去了。 “小二,在来2碗米粥,加点咸菜。”高谈阔论的那一桌对小二喊道。 “好呢,客官你稍等。” 苏七开始喂李信吃米粥,时不时的撕下小块馒头和白菜喂他。李信吃得笑容满面。 杨森心道:“吃完尽快离开为好,毕竟离忍县不远,昨天的贼人也不会善罢甘休,可能会追过来。大堂的氛围也是不同寻常。得问问苏姑娘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杨森一边沉思,一边盘算。 “苏姑娘,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吗?” “唉,我也不知道,忍县是回不去了。天地之大,却无我娘俩容身之地。”苏七一边喂着李信,一边自己也吃一口感叹道。 杨森举着筷子夹了一块豆干给苏七,说道:“多吃点,我先想想。” “要不苏姑娘跟我去楚国大庸县,我的故乡所在,那里山高地险,人口也稀少,住在那里很安全。”半响后,杨森对苏七建议道。 大庸县也就是后世的风景胜地湖南张家界,曾经是古庸国,后被楚国兼并。这里山势奇特,是土家聚集地。在当时大山连绵进去和出来都是非常困难。 让苏七去那里隐居,正因为道路难行,躲避贼人,是个理想之地。再说杨森是那里的人,有他照顾生活应该无忧的,融入当地人的生活也快速。 苏七想了想,也觉得去那边是个理想之地,说道:“那就多谢杨大哥了。以后就靠杨大哥多多照顾了。” 杨森见苏七答应了,心情非常舒畅,等日子长了,未必不能打动苏七的芳心,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给他时间,他绝对能感动苏七,他有这个信心。 杨森嘿嘿一笑,说道:“那我们快吃,吃完我们就走。我怕昨天那群贼人追过来。” 苏七微微点头:“好。” 二人吃完饭,正准备起身出发,去楚国的大庸县。 突然间,西南方向传来马蹄声。马蹄声渐渐近了,一大队人马,少说有30来骑,疾驰而来,在客栈外面停了下来。 屋里的高谈阔论的人相顾说道:“好多马匹,难道是骑兵?”另外一人说道:“看他们的装扮不像啊。” 只见一个骑士提起一杆锦旗,左手一扬,那杆锦旗呼呼的带着一股劲风飞到客栈门口。锦旗的旗杆深深插在硬地上,大旗展开,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虎”字,迎风飘扬。随即有骑士吼道:“虎帮办事,所有人不得妄动,妄动者死!” 店小二跑到门口,喊道:“干什么?这里是张捕快的家,那里来的贼子。”一直以来,有张老板的儿子作为后台,没人敢来这里闹事。在平时只要搬出张捕快这杆大旗,对方都会给个面子离开。今天他们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来张家客栈耍威风。 “再说一遍,虎帮办事,所有人不得妄动,妄动者死!”那名骑士再次强调一遍,对店小二的话充耳未闻。 “我管你是虎帮还是鼠帮,赶紧走,不要打扰我们客人吃饭。”店小二很威风的说道。 “小王,你快回……”张老板见到对方人多,想喊店小二回来,避免麻烦,那知他话语还没说完。 对面的骑士已经出手,一根三丈有余的套马索飞出,卷住店小二的脖子,骑士右手挥动,店小二被甩了出去。 店小二在半空中头昏目眩,被重重的甩出了四丈开外。另外一位骑士,策动坐骑,只见那马儿高高跃起,向店小二踏去,千斤重的马蹄重重的踏在店小二的身体上。店小二急促的惨叫传来,前胸被马蹄踩穿,眼看是活不了了。 屋里的两个商人被突如其来的血腥场面吓得目瞪口呆,其中一人下身一热,裤裆湿了,另外一人也是索索发抖,嘴巴张大老大。 那个公子哥倒还镇定,他的2位护卫已经挡在他的面前,紧紧的握住刀柄,全身戒备。公子嘴里喃喃自语道:“呵呵,什么时候虎帮有这样的气势了?” 苏七昨天见过很多血腥的画面,虽然吃惊,但她想的是,这群人是不是来找她的?忍县在北面,这群至西南方向而来,应该不是昨天那群人。 杨森没有动,冷静是一个高手的必备素质。心道:“看来今天的场面,不简单啊。” 那位睡觉的人,继续睡着他的觉,对外面发生的事仿若无闻。 张老板吓得躲在了柜台下面,一动都不敢动。他双腿如灌了沙铁,颤颤发抖,想站都站不住,只有摊坐在地上。 “很好,大家不动就没事。”骑士说完话,再不言语。 “虎”字大旗,被风吹得呼呼着响。 骑士们骑在马上,清一色的黑衣,头戴斗笠,或提刀,或提剑,兵器五花八门,他们纹风不动,一看就是经过训练过的队伍,不是乌合之众。 大堂内的人均想:“如此威风,他们想干什么?” 第十五章 逃亡之路(三) 离忍县约三十里处的三叉路口,有一家“张氏客栈”,是忍县衙门张容捕快家开的。张荣虽然只有27岁,但生得人高马大,性子刚烈耿直,擅使用一柄钢刀,普通三五人不得近身,办案又有些头脑,深得班头和督邮大人的信任,只等班头一两年后退休,他就会接下班头的位置,因此很多时候,就是他带队办案。 昨天晚上李将军在忍县的家宅出了事,等他们赶到时,贼人早已不见踪影。女主人苏七和公子李信失踪,厨娘被杀,侍卫宋海洋被刀前胸穿过后背,居然未死。在场的大夫说,宋海洋的心脏跟正常人的心脏不一样,偏离正位置有2寸,就因为这2寸,倒是救了他一命,只是宋海洋受伤太重,至今昏迷不醒。 全城搜索了大半夜,都一无所获。 张容一夜未睡,双眼通红,县内好久没出现过这样的案件了,让他愤怒和心悸。愤怒的是贼敢来忍县行凶杀人,无法无天了。心悸的是看得出他们是一群无名之徒,武艺高强。张容坐在苏七曾经生活三年的院门口。他瞧着院内曾经打斗过的痕迹,深知敌人的凶残。 这是有舒七旁的邻居过来报告,说苏七母子是被一位带面具的骑士带走了,向南城门而去。 张容赶到南城门,南城门已经换班,张蓉说明来意,城门校尉知道事情严重,赶紧唤来昨天晚上值班的兵丁。 “昨天二更时分,我正在站岗,突然马蹄声传来,我转身一看,一匹快马从我身边飞过,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们就跨过了护城河。”值班士兵说道。 “哦?马上有什么人?” “没看清楚,月光太暗,只看到马上有2人,后面是男的。” “前面呢?” “哦,想起来了,前面应该是女的,穿的是裙子,头发被风吹得飘起来了。” “有孩子吗?” “没见到啊。” “他们走的哪条路?” “西南那条路。” “好的,辛苦了。” 张容心道:“看样子是苏七母子被人救走了,西南那条路,不是通往我家的路吗?”想到这里,对身边的捕快说道:“喊几个兄弟,跟我走。” 张容带着八名捕快,向“张氏客栈”赶去。 此刻,张氏客栈。 一群骑士,肃立在风中,纹丝不动,只有个别马匹打着响鼻。 只听咔嚓咔嚓的一个穿着牛皮靴的汉子走进了客栈大堂。 只见此人身材魁梧,头缠黑带,黑带在额头正方处,秀着一个“虎”字,身穿虎皮短袍,腰系牛皮带,一把长四尺的黑色马刀斜插在腰间。 他走得很慢,一步一步踏入客栈,沉重的脚步犹如踏在每个人的心房之上。此时清晨第一缕阳光照来,一个长长的影子印在大堂之中。 张老板偷眼一看,此人目如寒光,一股杀气迎面扑来,瞬间把他吓得呆了,伏到在地上不敢动弹。 大汉扫了一眼大堂中的众人,缓缓向在睡觉的那人走过去,他神色严肃,一步一步靠近了桌面。他抽出那把黑色的马刀,放到桌上的右手边,坐在睡觉的人的对面。 大汉只是瞧着对面睡觉的人,没有动。睡觉的人继续睡着,打着呼噜,姿势都没变一下。 大堂的人被这奇特的氛围压得踹不过来气来,天地间时间犹如停止一般,让人焦躁。 半响后,大汉开口了:“某是虎帮现任帮主,人送外号猛虎的张尽忠。”张尽忠说完后,不再说话,等待对面睡觉的人的反应。 众人在他开口说话后,压力得到缓解。名字可以取错,但是外号绝对不会取错。张尽忠真像一只下山的猛虎,给人一种想逃离他的感觉,不愿被他盯上。 杨森暗道:“虎帮一直活动在大巴山区域,怎么跑到忍县这边来了,一般来说跨出自己的地盘,还带这么一大队人马,是犯忌的。会挑衅本地帮会,会引起本地帮会的反弹,真是奇怪了。”他转头又想:“看样子是专程来找睡觉的那个人,那个人又是谁呢?会引起虎帮精英尽出,追寻千里而来?” 苏七想的是,不是找她就好。她对江湖事不了解,看虎帮的气势强,人数多,很厉害的样子。 睡觉的人抬起了头,坐直了身子,普通相貌,脸上的那条伤疤让人不颤而寒,他盯着张尽忠瞧了半响,说道:“你是尽忠?” “是的,我是!” “十几年没见了,长大了。” “九叔,我最后叫你一声九叔。为什么要杀我爹?”张尽忠双目紧盯住对面的九叔,他想破开他的心脏,看看他的心到底是什么颜色,为什么要杀害自己的结义兄长。 “唉,你爹不是我杀的。这十一年来,我也在追查是什么人陷害我杀你爹,但是……唉!”九叔叹息一声。 “如果是被人陷害的,为什么不回帮里说清楚?你这是在狡辩。” “大哥一生光明磊落,落得如此下次,我心寒啊……十一年来,我夜不能眠,一直想不通啊。为什么要装扮成我去刺杀大哥?” “哈哈,原来都是虎帮兄弟啊!”那位公子哥儿站起身来,挥了挥扇子,让两名护卫坐下。他径直走过去,也坐在桌子的一方。 “嘿,小张,别这样瞪着我,哈哈!”公子哥对刀锋般的目光仿若未闻,笑嘻嘻道。张尽忠双目狠瞪着这位公子哥,寒光尽露,如刀般的 目光射到那公子的身上,公子微笑如春风一般拂过,让张进忠的怒火如石投大海,没激起一丝波浪。 “单洪是你啊!多年不见。”九叔对公子哥道,拱了拱手。 “十几年了啊。崔九你的脸怎么了,当年见你还没这条疤啊。呵呵……”单洪对着崔九脸上的疤痕哈哈大笑不已。 “呵呵,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不过,单洪你倒是保养得好,跟个年轻人一样。” “呵呵,真的吗?是不是帅呆了?”单洪对自己的相貌一直很自信。 “是的,如果不是你的鱼尾纹出卖了你的年龄,还真像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哈哈……”崔九哈哈大笑起来,遗憾的是那条刀疤太深,崔九的笑容比哭还难看。 “你……”单洪气得浑身哆嗦,一直以来他为自己的常驻青春,帅气的颜容自豪。 “哈哈,你想激怒我出手,我就不生气,你能把我怎么样?”单洪摸了摸眼角,余光看到崔九的神色,突然一下想通了,崔九激怒他,让他出手,对于高手来说,冷静才是最可怕的,如果轻易动怒,也许会抢得先机,但是会被冷静的敌人暗算。怒而钢易折,静如水则连绵不绝。 旁边的张尽忠一拍桌子,桌子上的碗碟筷子都跳了起来,然后重重的落在桌上。 单洪瞧了瞧张进忠,对崔九说到:“老九,你觉得有人在我们面前目无尊长,放肆而为,你觉得怎么办?” “小孩子嘛,有热血,冲动是正常的,我觉得你收他点银子就可以了。”崔九淡淡道。 “这样好吗?”单洪扁了扁头,疑问道。 “我觉得可以。”崔九肯定道。 “好的,给你这位故人的面子。我就收他点银子。”崔九又转头对单洪说道:“小张啊,你加上外面30人,我今天心情好,一人收你们一两银子,共计31两银子。是不是很公道?” 苏七在旁边看了半天,觉得江湖人都好怪,崔九劝单洪收凶神恶煞的“猛虎”张尽忠的银子,单洪还真开口去收了。那个叫单洪的看上去风度翩翩,弱不禁风,难道不怕张进忠的铁拳打得满地找牙? “你……”张尽忠腾的一下气得站了起来,纵横江湖这么多年,还没有人敢在他面前这么放肆,难道外面30位帮内精英是摆设?今天终于找到崔九,眼看父仇得报的时候,现在横插进来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公子哥,崔九居然劝他收自己的银子,这都是些什么疯子? “小张,坐,坐,你可能有点误会,你看,我本来是不想收的,你虎帮上下300余人,家属起码上千人,对我来说,这点人对我来说都不是问题,虽然你们虎帮离这里是有点远,但再远的我都遇到过。今天老九劝我,我怎么也得给老九一个面子是不是?难道你有疑问?” 单洪慢条斯理的娓娓道来,好像自己很吃亏的样子。 “尽忠,给他吧,你知道他是谁吗?”崔九看了一眼单洪,对张尽忠说道。 “我管他是谁。”张尽忠怒道:“我只知道谁的拳头大,谁就有发言权。” 单洪并不再说话,伸手握住张进忠的拳头。张进忠想躲开,但是单洪的手看上去很慢很轻,但他就是没躲过,没单洪握住。 张进忠被这轻轻一握,只觉右半身瞬间麻痹。崔久上前,一拍单洪的手臂,嘴里说道:“别跟小孩子一般见识。” 双方暗中这一次交手,各自退后一步,均感到对方的内力强大。 张进忠的手被放开,压力缓解,才发现对方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自己在他面前三招都走了。 “他就是十几年前震动江湖的屠人魔——单洪。你要为兄弟们的家属想想。”崔九沉声道。 “是他?”杨森暗惊,没想到在这里遇到屠天,屠地,屠尽人的屠人魔单洪。 “是他!”张尽忠气焰一下萎缩下来,无力道。 第十六章 逃亡之路(四) 十几年前,江湖出了很多高手,有名的,没名的,都谱写了一段一段的江湖传奇。 巴国境内出现了一个怪客,此人做事,全凭个人喜好,他有一个特点,就是收钱。他不收普通人的钱,只针对江湖人士收钱。他收钱也送钱,按照1人1两银子计算。如果收钱的时候,你没给,那么你是世家,你全家就会被灭门,如果你是帮会,那么你全帮及其家属都会被某一夜屠杀干净。 这样的人,江湖也在有志之士的组织下对他进行了剿杀。当年带头的是江湖人称“长江大侠”的诸葛仁,是长江边上的有名大侠,在他的号召下,聚集了100多为的黑白武林的高手,向单洪发起了围剿。还没找到单洪,就收到单洪送来的银子,一共437两。当收到银子的时候,所有人都哈哈哈大笑,说单洪徒有其名,诸葛家老幼加在一起才435人,单洪人数都搞不清楚,看样子过去都是唬人的。只有诸葛仁没有笑,他有个外室,无法对人道也。诸葛仁决定暗中戒备,让众武林高手住在他家供吃供喝,把亲人家属都聚集在一起。 如此等了三个月,单洪都没出现,好像消失了一般。众人放松了警惕,三三两两的都离开了。诸葛仁也不能让大伙一直住在他家,毕竟都是江湖人士都有自己的事情。当最后一个高手离开的当天晚上,单洪出现,单枪匹马杀得诸葛家血流成河,最后,诸葛隐藏在外面的外室和儿子的尸体也被他丢在了诸葛大院。437条鲜活的生命就在一夜之间消失殆尽。剩下的人心有余悸,自己虽然不怕,但都是拖家带口的人,难免会祸及家人。 几次下来,再没人组织对单洪剿杀。单红也得到了一个屠地,屠尽人的“屠人魔”的外号。 10年前,不知道什么原因,失去了单洪的踪迹,没人知道原因。没想到今天会出现在这家客栈。 单红曾经向虎帮收过银子,就是当年崔九作为虎帮二当家的身份送过去的,因此二人认识。作为闻名江湖的屠人魔,出现在这里一点都不奇怪,就算出现在巴国大王的府邸也很正常。 张尽忠听到面对的是“屠人魔”单洪,气焰一下就下去了,知道自己加上外面30个兄弟是不是他的对手还难说,就怕他后面对他的家人不利,一般来说江湖人相互争斗,厮杀,一般是不会祸及家人,但单洪就喜欢屠尽敌人的家人为乐。 单洪招了招手,一名骑士快步跑了进来。 单洪看了看崔九和单洪后对骑士说道:“赶紧拿31两银子过来。” “大当家,这是干什么?” “废什么话,赶紧的。” 骑士出去赶紧拿了31两银子给张尽忠,张尽忠双手把银子轻轻放到单红面前的桌面上,说道:“前辈,这是31两银子。” 单红呵呵一笑:“好,你可以走了。” “前辈,我跟崔九有杀父之仇……” “我调查过,你爹不是他杀的,你可以走了。”单红把玩着银子道。 “好,今天给前辈一个面子,崔九杀父之仇不共戴天,等着我!”崔九狠狠的一跺脚,带着骑队远去了。 苏七对于张尽忠威风八面的出场,现在草草的放下狠话狼狈而去,感到好笑。 “现在的孩子怎么没点头脑,他真是张龙的儿子?”单红摇摇头,为张龙生下这样有勇无谋的儿子遗憾。 “呵呵,别看尽忠外表粗鲁,但是还是有头脑的,知道不可敌,并不硬拼,为了家人,就算丢了面子也在所不惜。” “老九,这几年去那里了?武功高了不少啊。”单洪对这些小辈没什么聊起的欲望,转移了话题。 “呵呵,说去武功,那能跟你比。那你这几年去哪了?” “你先说。”单红坚持道。 “其实有什么好说的,我大哥被暗杀,他们误会我,我知道说不清楚,只能出去查访仇家,后来又受伤了,被人救了,前段时间才好。”崔九简略的说了。 “呵呵,你大哥张龙不是你杀的,我知道。我收了你们的银子,张龙还死了。我有点兴趣,我查过,杀人手法很像鬼谷门的手段。鬼谷门一直神出鬼没,到现在我也没找到老窝。听闻鬼谷的人出现在忍县,我就来了。没想到遇到故人了。哈哈……” “鬼谷门?” “是的,就是鬼谷门,曾经闻名天下的苏秦、张仪、孙膑、庞涓、商鞅等都出自鬼谷门。我调查过,鬼谷门的一部分精英进了各大诸侯国,一部分流落在江湖,杀张龙的就是在江湖的人。” “你消失江湖就是去调查鬼谷门的吗?” “当然不是,10年前,有人约我决战,我们的赌注是,如果他输了会给我鬼谷令,如果我输了得离开江湖,隐姓埋名10年。” “鬼谷令?呵呵,看样子,对方是下了血本的了。既然对方有鬼谷令,那这么说,那人就是鬼谷掌门人了?” “是的。但结果我输了半招。所以我就消失了10年。”说到这里,单洪转头对正要离开的杨森说道:“怎么?要走?” 杨森见单洪对他说话,微微诧异,抱拳道:“前辈,有何见教?” “呵呵,我正要去忍县找你,没想到跑到了这里,差点我们就错过了。”单红笑道。 “你认识他?”崔九道。 “他就是鬼谷门人,鬼谷的人身份都隐藏得很深啊?”单洪道。 “你是鬼谷的人?”苏七也诧异道。 “我现在不是了。”杨森对于苏七的疑问解释道。 “我知道你现在不是,你已经为鬼谷门完成了三件事,你选择脱离鬼谷门。”单红帮他解释道。 “呵呵,前辈这都知道?”杨森略感意外。 “十年的查访,行走上万里,找了不下千人,我还知道你不知道的事情。”单洪道。 “呵呵,不知道前辈找我有什么事吗?”杨森道。 “2年前,你为什么要把巫山盐井布防图出卖给陈国?”单洪问道。 杨森微微一愣,身形为震:“前辈说什么?杨某不懂。” 崔九这时候起身,走到苏七与杨森的中间,微笑道:“你懂的。杨林陈国楚国人士,陈国血煞团成员,化名杨森长久潜伏在巴国。没想到你还意图巫山盐井?我说得对吗?杨林先生。” “呵呵,两位前辈,嘴长在你们身上,你们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杨森摊摊手,无奈道。 崔九左手轻轻把苏七推开,右手一探,直插杨森的腰间。杨森见崔九突然袭来,左手向前一挡,双腿一蹬,向后跃去。崔九紧跟上去,右手如影随形,抵达杨森的腰间一抓,杨森的衣服被抓出一个破洞。崔九从破洞取得一物,并不再出手。 崔九拿着从杨森身上取下来的物件。一个令牌,上面刻着二字“血煞”。 崔九扬了扬手中的令牌,对杨森道:“你现在还有什么话说?” 杨森稳住身形:“你是什么人?” “呵呵,我是谁不重要,知道你是什么人就行。”崔九转头对苏七道:“李夫人,别怕,我是李将军派来的。” “你是将军派来的?杨大哥是好人,你是不是搞错了,昨天还救了我跟信儿。”苏七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有点懵逼,救自己的人变成了坏人,一个怪人变成保护自己的人。 “苏姑娘,别相信他,他是骗你的,要相信我。”杨森对苏七喊道。 “唉,都这时候,还在骗她。鬼谷的人确实厉害,我给你鼓掌。”旁边的单洪啪啪的鼓了几下掌。 “杨大哥,他们说的是真的吗?”苏七对杨森问道,她实在不相信杨森是陈国派来的间谍。 “李夫人不相信是正常的,这是李将军给你的信,你看了就明白了。”崔九从怀里掏出一封信递给了苏七。苏七有点恍然的接过了信笺,信封上写着,“七七亲启”。七七是李瑶对苏七平时的爱称,他说他如果给苏七写信的话,一定也称七七。苏七看到“七七”二字内心已经确定此信真是李将军写的。 “杨林,还有什么话说,束手就擒吧。”崔九对杨森说道。 “哈哈哈哈……”杨森一声长笑,自叹道:“眼看成功在望,被你这个丑八怪破坏,真是功亏一篑。” 突然间,他双手微抬,两支袖箭疾射而出,分别飞向了崔九和舒七。 “贼子尔敢。”崔九怒喝一声,侧身避开飞来的袖箭,另外一支飞向苏七,让崔九十分意外,抢救已经来不及,顺手抄起一条板凳向杨森砸去。 白色的光芒如闪电般的直插苏七而去,苏七正在看信,对致命的袖箭一概不知。在千钧一发之际一把扇子砸飞了袖箭,扇子插过苏七的面孔,劲风吹起了苏七的发梢。苏七皱了皱眉,还不知道自己在鬼门关前走了一朝。 单洪手里空了,那把扇子当然是他的,救了苏七一命。 杨森射出了袖箭,并不停歇,双脚一点,全身缩成一团,向旁边的窗户撞去,整个人如球一般砸破窗户,落在2丈开外,随机在地上一滚,躲开崔九砸来的板凳。他顺势再跃起,向马房奔去,飞身上马,一刀斩断套在柱子上的马绳,双手一打马,扬长而去。 第十七章 逃亡之路(五) 眨眼功夫,杨森已经跑得远了。众人不得不服,杨森的智慧,知道在2大高手面前他无一点胜算,所以选择对崔九的出手,延迟他的进攻。对苏七的出手,让众人分神,逃脱的过程中没有一点犹豫。 “此人不简单啊!”崔九感叹道。 “呵呵,不简单的人少了吗?但对一个女人出手,不是好汉行为。”单洪有点不齿道。 “其实只有他向李夫人出手,才会得到跑脱的机会。多谢你救了李夫人一命。”崔九拱了拱手,算是感谢单洪。 “呵呵,不用谢我。今天心情好,我就救一个人。如果哪天我心情不好,我不在意杀了她。” “你……哎!”崔九叹了一口气,对怪人真是不能用常理来判断。他对单洪:“你找的人跑了。你怎么不追?” “为什么我要追?你为什么不追?”单洪鼓起眼睛,觉得崔九的话没道理。 “我要保护李夫人。你不是专程来找他的吗?” “反正都要找到他的。早一天,迟一天有什么关系?”单红笑道。 “那现在你想干什么?”崔九道。 “饭也吃了,当然要走了。再见!”单洪对崔九挥了挥手。转身对那个护卫道:“走了。” 2个护卫快步上前:“原来公子是单老前辈啊。” “我老吗?” “公子当然不老。我用老字,只是代表我公子的尊重。” “呵呵,说得好像有道理。我就是屠人魔,你想说什么?” “哦,我只是想说公子有这样的身手,为什么要顾小人当护卫呢?” “哈哈,我想当当纨绔子弟的感觉。纨绔子弟不是都有跟班吗?” “好好,公子放心,我们兄弟绝对为公子做好鞍前马后的事,让公子成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纨绔子弟……”2个护卫跟在单洪后面献着殷勤,拍着马屁。 “屠人魔,你好像没付账。吃饭要付账这是传统美德。”崔九在后面喊道。 “哈哈,老九,给你付账的机会。算是向将军夫人收的银子。”单洪说完哈哈大笑,三人朝着忍县而去。 崔九摇摇头,对单洪的行事不知道说什么的好。 “李夫人?”崔九轻唤道。 苏七看完信,思绪万千,正在愣愣的出神,崔九的声音让她回过神来。 “崔大侠,多谢你的出手。”苏七深深的一福,对崔九感谢道。 “李夫人不必客气,你叫我老九就可以了,我命是李将军救的,受李将军的委托,维护夫人和公子的安全是老九我应该做的。” “哦?将军救过大侠的命?”苏七有点奇怪,李瑶一直在军中,怎么会救了江湖高手的命? “是的,李将军对我有救命之恩。夫人以后不要叫我大侠,我觉得很别扭,我比你长几岁,你叫我九哥也行。”崔九道。 “好的,九哥。”苏七从善如流。 “几年前,我追查杀我大哥凶手的踪迹来到了巫山,结果遭到了一群蒙面人围攻,身受重伤。关键时候被李将军路过救下,让我留得一条性命。后来李将军北上,让我继续留在巫山养伤。直到前几个月终于痊愈。后来收到李将军的来信,他预感到有人对他不利,就委托我到忍县保护你的安全。我的命是李将军救的,这等小事当然不在话下,所以就到了忍县一直在暗中保护你……”崔九开始讲诉李瑶救了他命的事情。 “多谢九哥,九哥辛苦了。”苏七对崔九专程过来保护她,衷心的感谢。 “李夫人,不必客气,我们江湖人讲究的是知恩图报,快意恩仇,这些感恩的话,请李夫人就不必说了,如果没有李将军救了我的性命,我也不会出现在这里。” “好的,九哥请继续说。” “当我到达忍县,暗中见到夫人的时候,察觉到有人一直在监视你。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我就对那人暗中调查了一下。经过2个月的调查,终于发现他是陈国“血煞团”的成员,奉命监视你。只是没想到的是,他还曾经是鬼谷门的弟子,这让人有点意外。调查出他的身份后,我却不知道他的目的何在,居然监视你2年,都没动手。10天前,我收到李将军转来的信,将军在信上告知,他可能有不测,但是不肯定。如果他有什么不测的话,让我把这封信转交给你。并让我看在你们孤儿寡母的份上,保护你们的安全和照顾到公子成人。看完将军写给我的信后,我知道事情的很严重,但是我只是一个江湖人,对于军队朝堂的事情,我也无能为力,我只能凭借手里这点功夫,维护夫人和公子的安全。”崔九很诚恳的说完这段话,坚定的目光看着苏七和李信。 苏七心道:“杨森说是因为爱慕她,住在旁边2年了,就是为了默默的保护她和能看到她。没想到撒谎。自己居然也信了。现在想想还后怕,如果跟他走了,自己大不了送上这条命,关键是信儿是将军留下唯一的骨血,万万不能大意。”想到这里,苏七有些后怕。 她让李信再在地上站好,让李信的双手合十,说道:“信儿,来给九叔行个礼。” 李信对老九嘻嘻一下,一脸天真无邪的童真表现无疑。 崔九没有孩子,面对2岁的李信,也不由得父性大发,慈爱般的看着李信,内心深处保护他们的欲望更强烈了。 崔九摸了摸李信的头,继续道:“昨天看到宋海洋的到来,我就知道李将军出事了。但是理智告诉我,不能盲目的出来拜见夫人。果然,到了晚上,看到那群黑衣人来了。我正准备出手的时候。杨林先出手。我看出这2伙人,都没对夫人和公子下杀手,只是想把夫人和公子带走。我决定隐藏到背后,揪出他们幕后的黑手。接下来的事,夫人已经知道了,事情就是这样。” “恩,多谢九哥为我解惑。” “不知道李将军信上怎么安排的?” “他让我回到我的老家,把信儿养大成人。后面的没说了。” “既然让夫人先把公子养大成人,那我们就听将军的。将军文武全才,我想他会安排有后手。一切就等公子长大再说吧。” “好,九哥说得有道理,我听你的。” “好的,夫人可会骑马?” “不会。” “那我们去前面顾辆马车。” “好。” 崔九丢了锭银子在柜台上,足有20两。崔九在银子上轻轻一按,整锭银子犹如添在柜面上,深陷其中。 崔九道:“老板,这是给小二的赔偿,剩下的是饭钱。虽然我不杀伯仁,但伯仁因我而死。人死不能复生,厚葬了吧。” 张老板从来没见过这手功夫,吓得只能点头的份。 崔九、苏七和李信前脚刚离开“张氏客栈”,后脚张捕快等人赶了过来。 张捕快看到门外店小二的尸体,心里大惊:“爹,爹,你没事吧?”边喊边向客栈内奔去。 张老板看到儿子到来,松了一口气,哆哆嗦嗦的站起来,那知道双腿发麻,一屁股又坐到板凳上,心有余悸的道:“我儿来了。我没事。” “哦,爹没事就好。是什么人杀害了小二?”张捕快拔出腰刀,四下张望,准备寻找杀害小二的凶手,其余捕快也提刀在手,以壮声势。 “哎,都走了。我们惹不起啊,都是江湖上的亡命之徒。” “亡命之徒怎么了?难道想造反不成?” “儿子啊,你看看这手功夫,你行吗?”张老板指了指镶嵌在柜台面上的银子。 张捕快瞧了瞧,脸色发白,暗自摇头,就算他再练二十年,也达不到这种水平。张捕快收起了刀,颓然坐下,对于这样的高手来说,他只能望天兴叹…… 此刻,大巴山,银峰部落。 “原来九叔这么厉害啊?”李信感叹一声。心里不由得高兴起来,有这样的高手护卫自己,真是爽快。在重生前一直听着高手的传说,但是重来没见过,现在这一个高手就在身边,让人不兴奋都不行。 “是呀。”虽然苏七不懂武功,也只见过崔九对杨森出手过一次,但是看得出把杨森逼得逃之夭夭,不是高手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你先回到了这里,九叔后来呢?难道遇到什么事情?” “没有,当时你九叔送我到这里,一路上都很平安,再没遇到危险。杨森和那群黑衣人都没再出现。当时你九叔说,他跟我一起回这里,避免让人误会,所以让我先带你回来,等我们安定了,他扮个猎户再住到我们旁边,保护我们娘俩。” “哦,原来是这样啊。九叔还是有脑子啊。我以为他只是一个没头脑的江湖高手呢。哈哈……”李信调侃起崔九来。 “别这样说,你九叔听到了会生气。” “哈哈,我这么可爱,九叔绝对不会生我的气。” 半饷后,李信又道:“娘,你说,九叔跟着我们好几年,除了爹爹委托他照顾我们。是不是还因为喜欢你?嘿嘿……” “信儿,你说什么呢?你九叔可是正人君子,娘也不是朝三暮四的人,可不要无事生非。”苏七正色道。 “娘,你别生气啊。我只是说可能嘛,娘这么年轻,漂亮,喜欢你很正常啊。”李信辩解道。 “信儿,别乱想,你爹至今下落不明,生死未卜呢。” “哎,娘啊,你想啊,如果爹还在的话,早就过来接我们了。6年了啊,音信全无……”李信叹道,不忍心继续说下去。 苏七沉默了,半饷后道:“信儿说得有道理,6年了,音信全无。但我相信你爹吉人有天相,不见到他的尸体,我就不信他丢下我们娘俩,孤身而去。哎,到底当年发生了什么事呢?” 二人都沉默着,想着各自的心思。又过了会,苏七拍了拍李信说道:“夜深了,睡觉吧。” 等二人进屋,不远的丛林中一个人仰望天空笑了笑,心道:“信儿,嘴巴这么一下变贫了?我想李将军消失了6年,应该是有原因的。”摇了摇头,有点想不通。 天色越来越黑,丛林中的崔九俯在地上倾听了片刻,喃喃自语道:“看样子苗寨的人不会来了。” 第十八章 黄毛丫头 清晨,太阳还没伸出懒腰。东方天空露出鱼肚般的白光,白光印得那片高山犹如批了一层白纱。 春风微动。 绿叶的清香,大树的氧气,环绕着李信。李信站在院中,端着装得满满的一碗稀饭,长吸一个气,赞道:“春风三月是剪刀,空气清新饭吃饱。混身力气精神好,牵着黄牛满山跑。” 李信随口做了一首打油诗,不由得暗暗得意,哥的文化还不错,哈哈。 “信儿,你在念叨什么呢?”苏七站在厨房问道。 “娘,没什么,我就觉得空气好。感叹了几句。” “呵呵,大山的空气哪天不好了?”苏七笑道。 “空气好,精神好!”李信一副大人模样说道。 “人小鬼大,你小小年纪,精神怎么会不好。”苏七笑骂道。 …… 李信几大口喝完碗中的稀饭,把碗放在桌子上,对苏七道:“娘,我去放牛了。” “恩,小心点,下午早点回来,娘给你做野猪肉。”苏七挥了挥手。 “好呢。”看样子晚上又有肉吃了,毕竟在山里能吃到肉就像在城里吃大餐一样,不是经常能有的事。说道吃肉,李信又忍不住口水直流。暗中又鄙视了一下自己,穿越前什么肉没过,那时候讲究的是吃绿色生态的蔬菜,素宴比吃肉贵。想到有一次跟女朋友去旅游,在南京秦淮河边上吃了一次素宴,花了他七百多,让他肉痛了好久。现在天天就能吃这样的素菜,倒还想吃肉了。 李信牵着老黄牛走在高低不平的小道上,羊肠小道坑坑洼洼,一点都不好走,李信心道:“空气是好,就是路太烂了。”转头又想道:“这里的很多人,一辈子都没离开过大山,一辈子都走在这样的路上,养家糊口,生活了一辈子,真是不容易。可能没对比就没伤害,没见过外面的世面,他们只会觉得天下人都是如此,只要吃饱就心满意足了。跟后世一样,农村很多外出打工后,再回到农村,就待不下去了,种地辛苦一年挣得的钱,还没打工一个月挣的钱多。种地天天起早贪黑,面朝黄土背朝天,收成还得靠天吃饭。打工上班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到月底就能结算到工资,每个月还有固定的休息时间。有了对比,再回头时候,心态、思想都与以前天差地别了。” 李信牵着老黄牛,漫无目的向山上走了一炷香的功夫,来到一片青草地旁。瞧瞧了周边的地势,觉得这里站得高看得远,这片草地够老黄牛能吃好几天的。随手把老黄牛系在草地边的一颗小树上。就找了一块干净的石头坐下。后背微靠凸起的石面。翘着二郎腿,45度仰视远山。 起伏连绵的群山,一座连接着一座,远离了喧嚣和繁华。 羊肠弯曲的道路,一条连接着一条,留下了宁静和安逸。 李信心道:“别人穿越都是豪门大宅,书香门第,还有皇家后院等。自己居然跑来放牛,也不知道放到什么时候,难道与老黄牛作伴是我的归宿?窝在上里过一辈子,那穿越还有什么意义呢?”李信出神半响。转念又想:“这样不行啊,怎么也得行走江湖。金庸的江湖侠气满天,古龙的江湖风起云涌。不知道现在的江湖是个什么情况?混江湖,得学好武功,嗯,去找九叔。嗯,还得学习学习文化,找苏七,苏七是娘,不教还能去教谁,哇哈哈哈……” “学武功,九叔应该会教。文化嘛,条件不具备,先认识字再说。现在是繁体字,虽然有简体字的基础,繁体字还得重头学起。” “对了,我的特长是双节棍,这是李小龙创造的。现在这个时代没有,哈哈,我得练起来。”李信兴奋起来:“历来只有十八般兵器?双节棍就算十九般兵器了,哈哈……”李信想道这里,忍不住哈哈哈大笑起来,笑声随着风在空旷的山谷中不停回荡。 “信哥,信哥,你笑什么呀?”一个稚嫩的童音传来。 “哈,小丽,你怎么跑来了?小心点,路滑啊”李信楞了愣,这丫头怎么跑来了。 来人是经常来找他玩的黄毛丫头小丽。 小丽的家离李信家不远,周边也有几个小孩,但是她就喜欢找李信玩,李信比她大三岁,也比较喜欢这个小妹妹 小丽的身影出现在李信的视线中,约莫5岁的年纪,圆圆的小脸,稚气未脱,枯黄的头发左右分成2条羊辫,各扎了一条布条。跑起来的时候,头发一上一下的跳动,布条随风飞舞,凭添几分可爱。李信看到小丽枯黄的头发,暗道:“怪不得古代叫小姑娘为黄毛丫头,是有道理的。” 这是李信重生后第一次见到小丽。可能还有残留的记忆,李信对小丽并不陌生,反倒亲切。 “信哥,信哥,小丽好想你啊。”小丽笑容满面,张大缺了两颗大门牙的嘴,边说边向李信跑了过来。 “小心点,别摔倒。” “嘻嘻,不会,小丽好久都没摔倒过了。” “呵呵,小丽几天不见,跑哪里去了?” “哈哈,我去镇上了,信哥,昨天我才回来。今天去你家,七娘说你出来放牛了。我就偷偷的跑来找你。”小丽满面笑容:“信哥,你知道吗?镇上可好玩了,人好多啊,到处都是人,她们的衣服也好看,还有花衣服,跟花儿一样。还有,吃的也多呀,名字我都叫不上来。前天我还吃了一条鱼,好长好长,我看起码有我手臂长,还是甜的。他们说叫什么糖什么鱼,真的是好吃啊。前天晚上,我有吃了牛肉,真是牛肉啊,姨夫说是牛肉,你说牛都要耕地的,怎么能杀来吃呢?后来听说那牛是老了,耕不动地了,就卖给他们杀来吃了,牛不能耕地就要被杀来吃了,好可怕,但是牛肉真的是好吃,嚼起来很有劲,油也多……”小丽开始喋喋不休的说起镇上的见闻。说起吃牛肉的时候还用小手拍拍自己胸口,感到后怕,说到好吃的时候,口沫横飞,回味无穷。 “哦,你跟谁去的啊?”看样子,小丽说起吃,三天都说不完,只能转移下话题 “有我,有姨,还有姨夫。小鹏没去。他太小了。嘻嘻……” 小鹏是小丽姨的儿子,才2岁半。 “镇上这么远,这么会带你去呢?” “哎,想爹爹和娘亲了,姨为了让我高兴说带我去镇上玩。刚好,姨夫在山里挖了些药材去镇上卖,就这样,我们就去了。” 小鹏的母亲跟小丽的母亲是姐妹,小丽家在开州,不知道什么原因小丽被送到小鹏家里抚养。小丽三岁的时候被送来,在这里已经2年了。 “你这么小,来山里危险,我送你回去,免得你姨她们担心。”李信担忧道。万一摔倒了,遇到野物这么办? “嘻嘻,没事。我现在大了,姨夫上山了,姨也没空。再说她们不会担心我的,我来找你,他们更不会担心了。” 小丽姨夫和姨都很忙,下面2个孩子,上面还要养2个老人,老人虽然能吃能动,但是年纪大了,在农活上帮不上忙,最多也就照顾下2个孩子。小丽好动,在家待不住。经常跑到李信家里玩,后来他们习惯了,也就不管了,李信对小丽不错,他们还是看得出来的。 虽然小丽不是她姨和姨夫的亲生孩子,她姨和姨夫还是很疼爱她的。再说虽然她父母2年来没看望过她,但是物质上从来没短缺过。每年小丽的父亲都会派人送来钱粮和很多生活用品。 “我还是送你回去吧,山上有野兽,不安全。”以前每次小丽都在李信家里玩,如果李信不在家,她也不会上山来找他。 “没事,信哥你会保护我的,是不是?”小丽睁着一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瞧着李信。 “我也小啊。嗯,我会保护你的。”李信无奈道,毕竟作为一个男子汉,保护弱小的女孩子是应该做的事:“算了,那你这里玩,可不要乱跑。得听哥的话啊。” “好呀,我一直都听信哥哥的话呀!”小丽见李信没赶她走,很开心道。 小丽也坐到李信旁边,东张西望来。过了半饷,突然她一拍额头:“哦,差点忘记了,信哥,我去镇里回来给你带了好吃的。”说完从衣兜里,摸出一个烧饼。向献宝一样,放到李信手上:“我给你说呀,昨天我们准备回来的时候,我拉着姨的手说,我还想吃烧饼。姨说,昨天你才吃了几个,今天又要吃?我说,是呀,好吃呀,回去了就吃不到了呀。姨夫就去给我买了2个,我吃完了1个,偷偷的留了一个给你。姨夫和姨都没看见呢。我想你没去过镇上,一定没吃过。信哥,你说我好不好?”小丽一脸期待的望着李信,等李信夸奖她。 烧饼在这个时代是少有的,材料很简单,主要是制作烧饼的桶,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所以,小丽在镇上看到烧饼的时候,就想到给信哥带一个回来,吃个新鲜。 第十九章 别卖老黄牛 重生前的李信这样的烧饼不知道吃了多少,各种味道,各种造型,各种材料的,都吃得不想再吃了。 拿着这块烧饼,李信的思绪忍不住回到了重生前,第一次跟女朋友吃烧饼的情景。 “信哥,信哥,你吃啊?”小丽看到李信出神,没有得到李信的夸奖,有点失望,还是拉了拉李信的衣裳让他吃烧饼。 作为穿越人士,那里还不明白小丽的小心思。 他摸了摸小丽的头,掐了掐小丽的脸蛋,说道:“小丽妹妹真好,有好吃的还想着哥。谢谢你啊!” 小丽听到李信的夸奖,笑的眼睛都挤成了一团,嘴里说道:“信哥哥对我好啊,当然有好吃的会记得你呀。” “恩。”李信拿着坚硬的烧饼掰了一小块,放到嘴里尝了尝,烧饼冰冷,干燥,没什么味道,跟后世的烧饼真是天差地别:“小丽啊,剩下的我留到晚上吃,好不好?” “信哥,你什么时候吃都可以。”小丽一脸天真无邪的嘻嘻笑道。 李信把烧饼踹在怀里,心里暗道:“别看是个黄毛丫头,对我还不错。” 小丽坐了片刻,就有点坐不住了。站起来,东瞧瞧西看看,觉得新鲜和好玩。她虽然住在山里有2年了,但是一直在他姨家和李信家周围转悠,今天是第一次走到上顶上来,觉得石头啊,树啊,都是雄壮高大,她与粗壮的石头,和高大的松树,形成鲜明的对比,显得较小和单薄。 李信看到她小胳膊小腿的到处溜达,时不时还做思索状,让李信觉得虽然她样子现在是丑点,但是行为又是那么可爱。仿佛回到穿越前的孩童时代,在读幼儿园的时候,也有一个小女孩老是跟到他旁边,一天唧唧咋咋的没完没了。 李信暗叹:“那时候,同学多,物质条件也开始好了,一天到晚打打闹闹,老师又不管,还有做不完的游戏,真好。现在穿越了,人少了,条件苦了……哎!” 李信在暗中叹息,小丽这时候蹲在老黄牛面前,她扯了一把青草,丢在老黄牛面前,稚嫩的声音响起:“老黄牛,快吃啊,这是我给你找的,很嫩哦。吃饱点,好帮他们干活,你吃饱了,力气大了,干活就快,吃呀,吃呀……”小丽开始不停拔草堆在老黄牛面前,老黄牛并不给面子,嫌弃小丽拔的草带有泥巴,吃起来味道不好,还不如它自己啃。 小丽对老黄牛不给面子,并不生气,又道:“老黄牛,你为什么叫老黄牛呀?你是不是也老了?毛是黄的?他们就叫你老黄牛?” 李信摇了摇头,很无语。 过了会,小丽突然站起来,跑到李信跟前,拉住他的衣袖,摇了摇李信的手,泪眼朦胧的说:“信哥哥,老黄牛也老了,你不会卖了它吧?” “恩?”李信没听懂。 “你不卖它好不好?”小丽的眼泪都要滴出来了。 “恩?”李信还是懵的。 “你看,老黄牛跟了你这么久了,又听你的话,还帮我姨家干过活,多好啊,你不要卖它好不好?” “……”李信被搞得很无语了,不知道怎么说起卖老黄牛的事情了:“怎么说起卖老黄牛的事情了?谁说要卖了?” “不卖呀?” “谁说要卖啊?” 小丽用手一抹眼泪,嘿嘿的笑起来:“不卖就好啊。害得我担心半天。老黄牛老了,我就怕你卖了它啊,它被人买过去,干不了活,只能被人杀了吃肉啊,你想啊,别人吃它的肉,多疼啊,多可怜啊。你说是不是?” “哈哈,是,是。哈哈哈……”李信忍不住哈哈大笑,觉得小丽想象力也是蛮丰富的。 小丽认真道:“你看我说得对吧。不过话又说回来,牛肉最好吃了,瘦肉多,油也多,嚼起来又很香,我就前天吃了一次,现在想起牛肉就流口水。”说到这里小丽吞了一下口水:“信哥哥,你没吃过,你不知道呀,真的好吃,好香。”小丽面带笑容,开始回味起吃牛肉的情景。她心道:“万一信哥哥要卖老黄牛,我也是挡不住的,等杀了牛后,我就求他给我买几斤牛肉回来给我吃。信哥哥对我这么好,应该不会不答应我的,嘻嘻……”小丽再看老黄牛的时候,口水滴答的。 “……”这还是五岁的小女孩吗?这不比卖火柴的小女孩还厉害?天啦,我一个27岁年轻有为的设计大师,就因为穿越,跟一个五岁的孩子成了好朋友,她嘴巴就没停过,让我快快长大吧。 小丽跟李信说完不卖老黄牛的事情后,又开始在石头上爬上爬下。 李信就靠在石头边上看着小丽笨手笨脚的在哪里玩得不亦乐乎。 小丽见李信只看不动,奇怪道:“信哥哥,你怎么不来爬石头,很好玩的呀。” “呵呵,你玩就好,我看你玩。” “以前你也喜欢爬石头,爬树啊。七娘不要你爬,你还偷偷的爬。” “是吗?” “是啊,你忘记了,你上次带我去你家旁边爬那颗树,说是掏鸟蛋,结果被七娘看到了,就被七娘打了屁股。嘻嘻,你屁股好白,我都看到了。”说到这里,小丽想到李信被苏七拔了裤子打屁股的事情,忍不住哈哈的笑了起来。 李信有点尴尬,让你一个黄毛丫头嘲笑。虽然他后来才穿越,但是既然继承了原主人的身体,打他屁股的事情只能默认。 “小丽啊,哥那时候还小,现在长大了。”李信只能敷衍道。 “几个月时间,信哥你就长大了啊?我觉得我跟你打屁股的时候的我和现在的我,没什么区别呀。信哥,你是怎么长大的?”小丽疑惑道。 “我……”李信实在是无语,跟个小屁孩说不清楚。 “我什么?信哥你说啊?” “哎……”李信仰天长叹,被整崩溃了。想了想,解释道:“我是男的,长得快,你是女的,长得慢。你的明白?” 小丽想了想,像懂了一般,说道:“哦,我懂了,是不是长到信哥哥这么高,就长大了?” “额……算是吧。”李信很无奈。 小丽走过去,站到李信旁边比了比:“现在我刚刚到你的肩膀。恩,也快长大了。” “那信哥,你长大了是不是不会被打哭了?”小丽又问道。 李信一拍胸口,大声道:“当然,男子汉大丈夫,怎么会哭,俗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 “男子汉,就不会哭了吗?”小丽又点不服。 “那是当然,你们女的长大可以哭,我们男的不会哭。”李信突然发现,自己穿越后,这么说话做事越来越像孩子了?难道是身体原因,为了配合身体?奔溃。 “那信哥,你说我姨丈是不是男子汉?”小丽双眼咕咕直转。 “他当然是男子汉。”小丽的姨丈,身体健壮,干活打猎都是算是一把好手。 “嘻嘻,那为什么,他会被我姨打哭呢?”小丽嘻嘻一笑。 看不出来小丽还会挖坑,真没想到。 “那不一样啊,那是你姨夫尊重你姨啊,你想啊,如果按照你姨夫的身手,难道打不过你姨?” 小丽故着神秘的样子,靠近李信,轻声说道:“信哥,我给你说呀。哪天姨生气,就拿吹火棒打了姨夫。姨夫就凶了姨几句,姨拿起刀就要砍姨夫,吓得姨夫都跪下了,哭着说,我错了我错了……” “那是悍妻,被你姨夫遇到了,有什么办法?”李信想到后世流行的一句经典语录:就算泡的是坨屎,也要含泪把她吃完。换到现在就是,就算娶的是个悍妻,也要陪她过完一生。想到这里,李信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信哥,你笑什么?” “我笑了吗?呵呵,没笑什么。” “那什么是悍妻?” “就是打丈夫的妻子就是悍妻。” “哦,那等我长大了,你娶我好不好?我不会打你的。” “如果娶了你,你为什么不会打我?”李信调侃道。 “因为我舍不得打你呀。”小丽一脸认真道。 “……” 日头偏正。 小丽玩得累了,也坐在石头边上,靠在李信身边。 李信见她神色有点黯淡,问道:“怎么了?饿了?” “饿是有点饿了,我想我娘了。”小丽幽幽道。 李信拿出中午的干粮,给小丽,说道:“吃点这个。” “那你吃什么?” “我不饿,你吃吧。万一饿了,我还有你给的烧饼呢。” 在巴山银峰部这里,人们基本上只吃2顿饭,早餐和晚餐,如果在地里干活的人,会带点干粮,饿了的时候就拿出来吃点,晚饭吃得比较早,大都吃完晚饭后,天色还没黑。 干粮做的都是五花八门,基本上自家有什么材料就用什么材料,有把大豆,大米炒熟。也有把玉米磨成粉,用水调好,再用桐树叶包起来在锅里蒸熟,这样的干粮在本地叫“包谷粑”,最是常见的一种。 今天李信就是带的这种——包谷粑。 第二十章 想娘的孩子 小丽咬了一口干粮,突然“哇”的一声抱住李信哭了。 李信吓了一跳,怎么说哭就哭?难道是干粮不好吃?他抱住小丽,摸着小丽的头,温柔的说道:“别哭,别哭。怎么了?” “信哥哥,我想我娘了,我想我娘了呀,我感觉娘离开了我好久好久,我都不记得我娘的样子了,呜呜……我只记得我离开娘的时候,我在哭,我娘也在哭,我一直哭,一直哭,马车带我走的时候,我觉得我当时的心都碎了,我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让我离开我的娘……娘啊,娘啊,你在哪里啊,小丽好想你啊,呜呜……”小丽抱住李信越哭越大声,伤心欲绝:“娘为什么要把我丢到这里来啊,为什么一直不来看小丽啊?你是我娘啊,你是我娘啊……我想你啊,我想你啊……” 小丽的哭声撕心裂肺,李信也忍不住泪珠满眶。 一个五岁的孩子,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离开了父母,被送到了山里,虽然姨夫和姨对她不错,但毕竟不是她的亲生父母,感受不到血脉相连的舔犊之情,让一个幼小的心灵受到惨绝的伤害。 李信也思恋起穿越前的父母,父母也老了,不知道得到他的噩耗是个什么样的心情,可能父亲坚强些,母亲绝对是哭的死去活来…… 很多事情没有选择,来临时,你只能接受它,最多让事情变得好一点,过得不那样苦。 他虽然痛苦,但是他曾经也是一个27岁的青年,为了安抚小小的小丽,只能收拾心情,劝道:“小丽别伤心,你爹妈把你送到这里来,可能也是逼不得已的,你要体谅他们。再说,有信哥哥呢,信哥哥对你好不好?” “好。”小丽停止了哭泣,摸了一把眼泪,抽搐着,小声道。 “你看,你信哥哥,从小都没爹,你看我哭没哭?”李信为了拉近小丽的距离,能有感同身受的情绪,拉出从小就失去李瑶的爱的事例证明。 “信哥哥,你那么小就没爹,你真可怜。我虽然现在见不到我爹,但是我还是有爹,我比你好点,你也不要伤心,小丽会对你好的。”小丽听到李信没爹,觉得他比自己更惨,好像也没有那么想娘了,就安慰起李信来。 “呵呵。”李信笑了笑:“世界上的事情,很多时候没办法,俗话说:人生在世,不如意十之八九。就是说人的一生,十件有八九件是不符合自己心意的,但是我们要保持一个快乐的心态,让事情由不好变成好的那个方面发展。”这是李信真实的感受,现在说来是劝解小丽,也是内心真实的想法。 “信哥哥,我虽然不全明白,但是我觉得你好厉害。”小丽被李信说得有点懵。 李信无语,这不是后世网络上,经常遇到“我觉得你说得对,虽然我不懂,但是你很厉害的样子”一样吗? 对于只有五岁的黄毛丫头,李信只能道:“没关系,不明白没关系,你只要记得以后遇到任何事情,都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多笑笑,笑一笑还能长得漂亮。”李信怕小丽从小遭到父母的遗弃,心灵会扭曲,让她保持良好的心态,在成长路上多点快乐,少点戾气。 “真的吗?他们说我长得丑,那我笑一笑就能漂亮?”小丽因为别人说他丑有点生气,又听说多笑能漂亮又有点期待。 “谁说你长得丑了?”还能有人当着别人的面说她丑?太没素质了,我李信鄙视他。 “当然你呀,你以前不是经常叫我丑丫头吗?”小丽望着李信认真道。 李信暗道:“我靠,这锅我得背,现在我也觉得你还是丑。” “那你以后多笑一笑,少哭一点,就不是丑丫头了。” “好的,嘻嘻嘻……”小丽破涕为笑,心情慢慢的好起来了。 …… 天上的太阳越来越亮,照射在光滑的石面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芒。 二人走到一颗巨大的松树下。松树根粗叶茂,树干起码要五六个成年人才能合抱,树状成蘑菇形,上面鸟声不断,叽叽咋咋,飞来飞去,有不少的鸟窝。 李信暗道:“要是在后世,这样的树绝对受到国家保护,这么粗的松树,起码的大几百年才能长成,上千年都可能。” 二人走在树下,找了一根干净的树根上座了下来,小丽手里拿着几根小枝条,自娱自乐的玩耍着。 突然一只野兔窜了出来,见到有人影,又窜到另一边的草丛中不见了。 “哈,信哥哥,刚刚是什么东西?” “一只野兔。”李信忍不住想到小学学过一篇文章《守株待兔》,说是一只兔子自己撞死在树上,被一个农夫捡到了,那农夫就天天在哪里等兔子来撞树。为什么这只兔子不撞树呢?那样不就有兔肉吃了吗?想到这里吞了一下口水。 小丽听到李信吞口水声,问道:“信哥哥,你是不饿了?” “没有?” “别不承认啊,我听到你流口水了。” “哈,小丽,我不是饿,我只是想吃兔肉了。”李信觉得说实话会不那么累。 “真的吗?其实我也想吃。我给你说呀,过年的时候,姨夫买了点熏的兔子肉,很好吃呀……”小丽说到吃,嘴巴就停不下。 “恩,让我想想,看怎么能住到一只野兔。”李信觉得反正放牛也没事情干,能抓点野味也能改善下生活,身体长好点,外面还有好多美女等他去解救呢。如果身体不好,一切皆白费。想到外面大把的美女,抓兔子的事情是迫在眉睫啊。 李信开始沉思,大脑里搜索起抓兔子的方法。 听说要抓兔子,小丽两眼放着精光,胃中酸水直冒。知道自己小胳膊小腿的抓兔子是没办法的。见李信一会仰天一会儿瞧地,思索着。她用手捂着自己的嘴巴,不发出一点声响,怕打扰李信的思路。如果李信不能想出办法,野兔肉就吃不成了。 李信思索了半饷,想到了二个办法:套和闸。 小丽听到李信说了2个办法,夸道:“信哥哥,真厉害。我们2个方法都来试一下。” 为了吃,不怕麻烦,这是吃货共同的特点。 李信被一个黄毛丫头夸,一点都不脸红。夸我,说明佩服我。这么小都这么佩服我,长大了不得更佩服啊?哈哈……李信无耻的想到。 “闸”,这是穿越前的小时候在农村学到的一种方法。是他表哥教他的。当时,他表哥主要是闸山鼠,表哥还给他解释了山鼠和家鼠的区别:肚子是灰色的就是家鼠不能吃,肚子是白色的就是山鼠可以吃。当李信吃到山鼠肉的时候觉得很香,现在已经想不起具体的味道了。 办法想到了,那就动手。小丽一边催促,一边道:“信哥哥,我们快点准备呀,要我帮忙吗?” “你坐着别捣乱就好,这就是对我的帮助。” 小丽撇了撇嘴:“我就那样没用吗?” “……” 李信从怀中拿出一把半尺长的短刀,砍了一颗麻树,剥皮下来,去掉外面青皮,留下乳白色的内茎,麻溜的分成2股,搓了起来。 “信哥哥,你这是干什么?”小丽奇怪道。 “做绳子啊。” “绳子?” “这叫麻绳,抓野兔必备的材料。”李信解释道。 “哦。”小丽对绳子没什么情趣,指了指那把短刀问:“信哥,你这把刀是那里来的,前几天都没嘛。” “呵呵,这是九叔昨天送给我的,说是防身。现在刚好用来制作抓野兔的器具。” 小丽瞧了瞧地上短刀,刀身暗黑,刀刃处放光。她忍不住伸手去拿那把短刀。李信赶紧制止了她,说:“刀很锋利,小心划破了手。” “信哥哥,我很喜欢这把刀呀,给我玩一会嘛。”小丽哀求道。 “不行,你还小,刀也重。” “那等我长大了,能给我玩吗?”小丽只能退而求其次。 “长大了也不行,刀笨重,破坏力强,女孩子要用兵器就要用剑,剑飘逸,潇洒,带剑的女侠,那才叫一个漂亮。”李信想到以前经常看的电视剧、电影,你的女侠漂亮、身材好,舞起剑来如蝴蝶般优雅和风采照人。 “好,我以后也用剑。”小丽道。 “你又不会武功,带剑也没用的。” “武功,我可以学啊。你知道吗?上一次我们家给我送东西来,那个人差点摔倒,在关键时刻,他冲天飞了起来,飞得好高,最后很轻松的站在地上,姨夫说他武功很厉害呀……” “那跟你有什么关系?” “等他下次来,我叫他教我,哼,那我就会武功了。会了武功我就可以带剑了,是不是?”小丽自豪的说道。 …… “你想吃兔子吗?” “想啊,口水都出来了。” “那我们不谈武功,准备抓兔子好不好?” “好好好。”小丽拍起了双手,高兴得不住的跳动起来。说起要抓野兔,小丽瞬间把刀啊,剑啊,武功抛到九霄云外了。 第二十一章 抓野兔是门技术活 李信搓好麻绳,又跑去砍了一些比大拇指粗的树枝。 找出一个成“7”字型的树枝,“7”字型枝桠粗的那根留有10寸,底部削平;细的的枝桠那根留有5寸,头的部分两边削薄成“1”字状;枝桠交叉的尾部削成90°,机关主体算是做好了。 再找来一根直的长7寸左右的枝桠破成2半,在5寸处凸起的树皮面挖了一个“v”型的小槽,在树枝有小槽长的那头绑上麻绳,麻绳留有5寸,末端再绑一根短的小树枝。 再找来一根水竹,做成长20寸左右,宽1寸,一头尖一头扁平的竹签。有寻了一块30多寸的,一面平滑的石板。 “闸”的工具准备完成,花去了一盏茶的功夫。李信摸了一把额头的汗水,石头还真重,才搬20多米就累成这样,得多锻炼才行了。 小丽一直坐在哪里,看李信跑上跑下,制作抓野兔的工具,双手支在小腿上,托着腮帮,呆呆的看得出神。 李信让石块平滑部分与地面接触,让地面与石板严丝合缝后,搬开石板,按上“闸”,竹签扁平的一头在“1”字型那里用麻绳末端的小树枝固定,尖的一头伸在石板下面。石头一头触地,一头轻轻的压在“闸”上面。这个“闸”就算安装完成。 他又拿一根树枝,伸到石头下面与竹签相碰。“闸”没反应,屹立不倒,再用力点碰一下,还是没反应。这是“闸”安得太老,不能触发机关。 李信减少了竹签与“1”字型处的接触部分。再测试了一下,树枝稍稍一碰到竹签尖头部分,机关触发,石头应势而倒,砸在地面上。 这次测试,李信很满意,掏出烧饼,掰了一块,穿在了竹签尖头,作为“饵”,再按好机关,“闸”就算又完成了。 下套就简单了,麻绳一头系在一颗小树上,一头打了一个活套,活套中间留出一个巴掌大的圆圈,麻绳下面用一些草踮起来,圆圈中间放点烧饼,下套工作就算完成了。 李信拍了拍手上的泥巴,踹了一口气:“可算完成了。” “那我们就有野兔吃了?” “还不知道呢。” “好呀,好呀,信哥哥这么聪明,这么厉害,绝对能抓到野兔。嘻嘻嘻……”小丽想到能有野兔吃,开心得直拍手。 “信哥,这些是谁教你的?是九叔吗?” “不是。”九叔身怀武功,对于这些小儿科的技术,绝对是看不上的。只要他愿意,老虎都能打死。再说他还不一定懂。毕竟这是门技术活。 “那是谁教的?”小丽刨根问底。 “哈哈,没人教,你信哥我,聪明绝顶,自己想的。”李信只能说自己想的,不可能给他讲是穿越前学的。穿越的事情,还是不要让人知道为好,苏七是现在最亲近的人,也只是说做了个梦而已。 “你这么说,我就点担心,能不能抓到野兔了。”小丽歪头看着李信。 “你不相信我?” “相信呀。” “那你还担心什么?” “担心抓不到野兔啊。” …… 二人说着闲话,小丽一双大眼一直瞧着“闸”,觉得很新奇和有意思,嘴里说着话,眼睛就那样盯着,心里想的是吃野兔的情景。 “等了这么久,信哥哥你说为什么野兔还不来?”小丽忍不住问道,说完还吞了一下清口水。 “笨蛋,我们在这里,野兔怎么来?这个要明天才能看到结果。”李信暗中诽谤,真是一个标准的吃货。 “哦,知道了。但是,信哥,我觉得你说得不对。”小丽不服气。 “哪里不对了?” “小丽不是笨,是还小,你不是一直说我小吗?因为小,所以我不懂,怎么能说我笨呢?信哥哥,虽然你聪明,但是不代表我笨呀,是不是?”小丽一本正经的辩解道。 “……”李信又无语了,还以为野兔看到人不来吃饵,这话不对呢。结果她居然关注点转移到她笨不笨的问题上面。看到小丽正经的瞧着自己,有点违心道:“恩,小丽一点都不笨,我说错了。” “恩,嘻嘻……你本来就错了。”小丽开心的笑了,又道:“野兔真的只有明天才能抓到啊?” “……” 日头开始偏西,老黄牛卧在草地中,甩着牛尾,时不时哼几声,看样子是吃饱了。 李信看了看天色,大楷4点钟的样子。 小丽今天一会笑,一会哭,一会兴奋,话又多。现在神色有点萎靡,看样子是累了。 “我们回家。”李信站起来对小丽说道。 “明天能抓到兔子吗?”小丽再次问道。 “明天就知道了。” “哦……”小丽对李信的回答不满意,但没办法,只能明天再说。 小丽蹦蹦跳跳的走在前面,李信牵着老黄牛走在后面,时不时的拉住小丽的衣服,让她别摔倒。小丽一边走,一边说道:“没事,没事,我不会摔倒,就算摔倒,我也不会哭,我比小鹏坚强……” “七娘,七娘,我们回来了!”小丽在屋外老远就开始喊起。 苏七闻声而出,看到奔跑过来的小丽,笑道:“小丽,慢点跑。” 小丽嘻嘻的笑着,跑到苏七身边,抓住苏七的衣角,急不可耐的说道:“七娘,山上可好玩了。” “好玩吗?” “恩,真好玩。七娘给你说啊,信哥按了闸,晚上抓野兔呢。信哥真厉害。” “抓野兔?”苏七楞了一下,瞧了瞧正牵牛过来的李信。 李信看到苏七在带着疑问的眼神看他,他嘿嘿一笑,摊了摊手,默认了。 “呵呵,给七娘说说,怎么按的闸?” “嘻嘻,我给你说啊,信哥砍了树枝……”小丽噼里啪啦的开始说了李信准备“闸”的过程。 “开始以为是九叔教他的,他说不是,是他自己想出来的。” 这时候,李信已经栓好了老黄牛,走了过来。 “信儿,是你自己想的啊?”苏七问道。 “呵呵,上次做梦,梦见的啊。娘,你忘记了?” “哦!”苏七想到上次李信遇到神仙的事情后,就不奇怪了。 “梦,信哥哥,你刚刚可不是这样说的啊,你说是你自己想的啊?”小丽听出李信前言不对后语。 “梦见别人这样做过,也不是很全,有些是自己想的嘛。” “哦。你还是厉害。”小丽想了想才道。 “娘,我先送小丽回家了。”李信被小丽今天话痨了一天,想清静下,提出要送小丽回家。 小丽眼尖,看到苏七手上有油,也瞄到了厨房有块肉,应该是刚刚苏七在洗肉,想到这里,她赶紧道:“七娘,晚上我在你家吃饭好不好?吃完了再回去。” 苏七也很喜欢小丽,一直想有这样一个女儿,听到小丽提出这个要求,当然不能拒绝:“好啊,晚上我们吃肉,你多吃点。” “啊呀,有肉吃啊,好,好,好……我最喜欢吃肉了。”小丽开心道。 李信只能鄙视一下:吃货。现在这么能吃,长大了怎么得了? “信儿,你去李叔家给他们说下,就说小丽吃完饭再送她回去。”苏七对李信吩咐道。 “好的,娘。”李信去了小丽姨家报信。 “信哥哥,去了快点回来,我们帮七娘洗菜。”小丽站在屋门口对李信的背影大声喊道。 “小丽真懂事。”苏七摸了摸小丽的头,赞道。 李信心里不由也攒到,吃货的嘴巴就是甜,真会讨人喜欢。 …… 这个年代,烹饪手段非常匮乏,大体上只有三种方式:蒸、煮、烤。 一般在家里,主要是蒸和煮,冬天的时候为了避寒,会在屋里烧起火堆,顺便烤东西。现在3月份了,不是很冷了。 因此,李信家的饭桌上全是煮的和蒸的。因为多了一个小客人,今天苏七特意加了一个菜——煮豌豆。 “去叫九叔过来吃饭。”李信报信回来,苏七又吩咐道。 “好的。”李信赶紧跑起找九叔。等九叔来了,就能开饭。本来他就点饿了,闻到肉香更饿了,肚子都传来咕咕的声音,表示了抗议。 一会功夫,九叔来的时候,菜已经在桌上摆好了。小丽拿着筷子,站在桌边,看着野猪肉直流口水。 “九叔。”小丽看到九叔进来了,才移开目光,甜甜的喊了一声。 “小丽也在。”难得看到崔九的脸上挂出一丝笑容,小女孩谁都喜欢啊。崔九脸上的那条刀疤破坏了他的笑容,略显得狰狞,小丽已经见怪不怪了。 一盆炖野猪肉,里面加了春笋、芹菜和咸菜。一碗煮豌豆。一碗蒸蛋。一碗煮土豆片。 李信暗道:“难得这么丰盛啊,赶上过年了。四菜再来个汤,等于干部下乡的待遇了。” “九哥,坐啊,吃饭啦。”苏七出来招呼道。 “好呀。”小丽赶紧坐下,瞧了瞧苏七和崔九,在他们的微笑下,她伸出筷子夹了一块肉。 李信又要诽谤一个小吃货的时候。 小丽把肉放在了苏七的碗里:“七娘,你先吃。” 苏七甜甜的一笑:“小丽真懂事。”看了一眼李信,意思是,小子学着点。 李信瑶瑶头,才5岁,情商这么高…… 小丽又给崔九和李信的碗里夹了一块,才迫不及待的吃了起来。 满屋的欢声笑语,其乐融融。严肃的崔九在这氛围里,也忍不住嘴角上翘。 第二十二章 崔大媒婆的烦恼 一般来说,吃饭的时候,是每个人最开心的时候。 为了种地,从早到晚忙碌,一年四的辛苦,就是为了那张嘴,填饱肚子。 最终的成果,变成了餐桌上的菜肴,还能不开心? 苏七家的四人就在开心的吃饭。 崔大媒婆吃不下饭,她很烦恼。 她儿媳过来请她进屋吃饭,她实在是没胃口。昨天晚上到现在就喝了几口白水,真是吃不下饭。 烦恼当然是苏七的与谢寨主的亲事。 崔大媒婆开始接到这庄差事的时候,崔大媒婆很开心。首先谢寨主送的礼重,这是过往没有收到过这么重的礼;其次,苏七只是一个寡妇,还带个孩子,能被一寨之主看上,娶过去填正房,是多难得的事啊,这是给自己积福。 最重要的是,谢寨主不找别人,专程派人来找自己,说明看重自己,体现出自己的名声和能力。 昨天出马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苏七倔强,给崔大媒婆点时间,她还是有信心能水滴石穿,融化千年寒冰,让苏七同意,崔大媒婆有这个信心。三贞九烈的她见多了,在生活、势力面前,最后还不是弯腰屈服。 记得十年前,水磨部一位小媳妇,刚刚嫁到夫家才半年,丈夫就在山上摔下去死了。安静部的一个老光棍看上了她,求得崔大媒婆出手,撮合他们的因缘。小媳妇开始死活不同意,说要为死去的丈夫守寡。崔大媒婆费劲了口舌,也没扭转小媳妇的想法。在崔大媒婆第五次上门的时候,小媳妇却同意。后来总结原因,第一是崔大媒婆的口才,说得小媳妇内心认可;当然最关键的一点是,他的公公婆婆一直在家咒骂她是上丧门星,克夫命。每天生活在这样的日子你,失去丈夫不说,还天天要接受打骂,小媳妇终于决定改嫁。原夫家得到一笔钱,老光棍找了一个年轻的老婆,小媳妇改嫁后心情轻松了,得到前所未有的爱,皆大欢喜。 这是她崔大媒婆的功劳。 现在崔大媒婆郁闷的是崔九的态度。 虽然他们都是同姓,在这件事情上毫无用处。 崔大媒婆口才再能舌绽莲花,犹如黄河涛涛不绝,对于粗鲁的崔九来说,都没用。因为崔九不听你说,你要说,他就动手——丢你出去。 真是仗着有几把力气,就能欺负老弱,咒你一辈子都娶不到老婆,让你孑然一身,等你死后送终的人都没有……凭你的样子也想娶苏七?凭什么?要什么没什么,苏七能看上你?再说,你能跟谢寨主相比,别人是一寨之主,谢寨主苏七都看不上的话,你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崔大媒婆心里不停的诅咒崔九。 没办法,在不给你讲道理的人面前,崔大媒婆只能在心里诅咒,在别人面前屁都不敢放一个。 太阳向西偏行,躲在了远处的高山背后。 日落的晚霞布满西方的天空,崔大媒婆就在映红的院门口靠在竹椅上叹气。 “这可怎么办才好。”她喃喃自语。 霞光中,一个苗族装扮的人走了过来。 “崔婆婆,你好啊。”来人向崔大媒婆招呼道。 崔大媒婆闻声抬头看到了来人,是上次苗寨派来请崔大媒婆提亲的余管事。 “哎呀,是余管事啊,快,快,请屋里坐。”崔大媒婆,赶紧站起来,请余管事去屋里坐。 余管事是苗寨管事,负责对外的事情,比如:物品贩卖,生活用品的采购等,深得寨主谢海的信任。谢海也会交给他一些私事去做,找崔大媒婆去找苏七提亲的事,就是这些私事中的一件。 “不必了,我等下就走。”余管事找了一根板凳自顾坐到了崔大媒婆的对面。 “老二媳妇,给余管事倒碗水来。”崔大媒婆向院里喊了一声,转头对余管事道:“余管事,吃饭了吗?怎么现在有空过来?” “吃饭不急。但我们寨主急啊,今天让我专程过来问下,前2天说的事情,崔婆婆办得怎么样了?”余管事也不客套,开门见山的问道。 崔大媒婆正为这事发愁,对方就找上门来。这事在崔九的破坏下,办成的机会很渺茫,崔大媒婆很为难,如果说没办成,脸都不知道往哪里搁,名声也坏了。如果说能办成,最后黄了,谢海还不得找她麻烦啊。 这时候,崔大媒婆的二儿媳妇,端了碗水给余管事,望着余管事娇羞的一笑。余管事道了声谢,喝了一口,并不把那媳妇的笑容放在眼里,只盯着崔大媒婆,等待她的答复。 崔大媒婆一看儿媳妇发春,双目一瞪,喝道:“还不进去干活。” 那媳妇瞧见婆婆发怒,一溜烟的跑进了里屋。 崔大媒婆暗道:“看来得整顿门风了……” “崔婆婆,我们寨主的事情办得怎么样了?”被崔大媒婆的儿媳妇送水打断了,余管事又问了一遍。 崔大媒婆坐下来,无奈只能把昨天上门说亲的事情如实的说了一遍,又道:“要不,明天我再去找苏七谈一次,兴许她会改变主意了呢?” “崔婆婆,我们苗家做事,就是讲究一个干净利落,既然苏七不答应,崔九坏事,我马上回去禀报寨主,由寨主定夺。”余管事放下碗,起身匆匆的往苗寨赶。 余管事说走就走,看那急迫的态势,他们的谢寨主真的在意这件事情。 崔大媒婆暗道:“不好,苗寨的人做事爽快,但好面子,这次苏七没答应,崔九从中作梗,伤到谢寨主的面子,看样子不会善罢甘休。”转头又想:“哼哼,崔九那个死货,欺负我,该他吃些苦头。欺负我崔媒婆,不会有好下场。”想到这里,崔大媒婆把烦恼抛回了苗寨,心情突然轻松了,才发现肚子咕咕的叫了起来。 “他老二媳妇,赶紧给我做饭,饿死了。”崔大媒婆坐在外面大声喊道。 突然又想道,谢海送的礼物,事情没办成又要送回去,不由得肉痛,心头又诅咒起崔九来。 余管事紧赶慢赶,在苗寨正吃饭的时候赶到了。 苗寨的饭厅摆了十几桌,这都是苗寨的青壮在一起吃饭。苗寨的妇人和小孩是不能进厅的,只能在后厨聚集,这是苗寨谢海定的制度。 有了制度才能有规矩,有规矩才能更好的管理,体现出寨主的权威性和地位。 正上方的条桌上有9把竹椅,正上方当然坐的是谢海,谢大寨主。 两旁分别有四把,现在空出一把,是余管事的位置。 看到余管事进来,谢海指了指空竹椅,让他赶紧过来吃饭。 余管事坐下来后,开始汇报了谢大媒婆讲的事情。 “苏家妹子尽然不同意?”谢海听到余管事的汇报,有点不可思议。 “崔媒婆是这样说的。苏七没有明显的拒绝,是崔九后来坏的事情,把崔媒婆赶了出来。” “崔九是谁?”谢海一拍饭桌,饭桌上的物件都跳了起来,吓得满屋子的人一惊,好久没见寨主生这么大的气了,众人都停下筷子,齐唰唰的望着谢海这个方向。谢海是真生气了,苏七作为当事人还没说什么,崔九作为一个外人来做主了,你说谢海气不气。 谢海身材不高,短小精干,身体结实,常年的狩猎生涯,让他多次与野兽搏命,额头上的疤痕就是曾经野豹抓的。平时还好,生起气来,一股嗜血的杀气扑面而来,让人不颤而寒。 “崔九,具我了解情况,他一个猎户,外来人,没来几年。住在苏家不远。去镇上贩卖猎物的时候,经常帮苏七带些生活用品。”余管事道。 “那他们有勾搭?”谢海沉声问道。 “具我们了解,没有。” “确定?” “说了大哥不要介意。十几天前,大哥说要娶苏七,我们八人想她不是苗寨的人,要来当我们的压寨夫人,决定去查探一翻。如果苏七人品不行,我们决定阻止大哥,哪怕是惹得大哥生气,我们在所不惜。”说道这里,跟谢海同桌的七个管事一起点头。众人道:“为了大哥,为了苗寨,我们有这个责任。”“大哥别生气,大哥的事情就是我们兄弟的事情。”“是啊,大哥。” 谢海点点头:“兄弟们也是为了我好,为了苗寨好,这个我理解。我不怪你们。那结果如何?” “经过几天明察暗访,苏七人品不错。虽然有些妇人嚼舌根,但都是捕风捉影。所以,我们才决定找崔媒婆去提亲。只是没想到崔九坏了事。” “恩。” “既然大哥喜欢,苏七也不错。现在走正常的路不行,那我们等下商量下,也要帮大哥完成心愿。”其中一管事道。 “好,好兄弟。有你们这群弟兄,为兄值了。快坐下吃饭。”谢海扫了一下厅里其他苗人,笑道:“都吃饭,楞着干什么?” 看到谢海的笑容,众人松了一口气,赶紧扒拉着碗里的米饭。 谢海坐在主位,遥望门外,二十多里处,那是苏七的家。 “苏家妹子,你早迟是我谢某的,你等着,哈哈哈……”谢海喃喃自语道。 ps:庆祝签约盖章,多发一章!!! 第二十三章 成功闸到 “信哥哥,今天晚上的野猪肉真好吃,七娘做的饭菜真香啊,要是天天能吃到七娘做的饭菜就好了……” 吃完晚饭,夜色还未降临。李信送小丽回家。小丽在回家的路上直夸苏七饭菜做得好。 李信暗道:“苏七原来在青楼是当红的清官人,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女人,为了生活,养育自己,逼得洗衣做饭,织布换钱,真是苦了她了。” “信哥哥,跟你说话呢,你在想什么呢?”小丽看李信出神,没回答她的话。 “哦,好的,以后多来家里吃饭。” “好呀,这可是你说的啊。” “恩,恩,是我说的。” “对了,信哥哥,明天早上等我呀,我们一起去看抓到野兔没?” “知道了,快走吧,天快黑了。” “走那么快干什么?离我家又不远。” “……” 把小丽送到家后,李信转身回到了家。 九叔已经回去了,苏七也洗好碗,坐在门前等李信。 “送到家了。”苏七问。 “嗯。” “来,坐下,娘跟你说说话。” 李信也坐到苏七旁边的竹椅上,问道:“娘,怎么了?” “信儿,你都八岁了吧。”苏七若有所思的问道。 “娘这个你最清楚了啊。”李信不解,怎么问起他的岁数来了,别人不清楚,但是作为娘绝对清楚得很,他可是苏七身上掉下来的亲生骨肉。 “古人说:年八岁而出就外舍。”苏七拽了一句文言文。 “什么意思?娘。”这句话李信还真不懂。难道是8岁了就要搬出家门,自己独立在外面生活?难道这是这个时代的规矩? “意思是,八岁就要开始读书学文了。”苏七解释道。 此句出自《大戴札?保傅篇》,全段云:“古者年八岁而出就外舍,学小艺焉,履小节焉,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 “哦,读书啊。”李信今天白天还在想,要找苏七学文认字,没想到晚上苏七主动提出读书的事情,呵呵,这是好事情啊。 “本来我也没想到,刚刚是你九叔提醒了我。说你是李将军的骨肉,李将军文武全才,小的时候就开始读书认字,习武强身。你九叔没有明说,但是我懂他的意思。你爹要我把你养大成人,看那意思不是让你长大就行了,还要让你学些本事。” “娘,其实……其实我也想读书的。” “信儿,你想读书?以前没听你说过呀。”苏七听李信自己也想读书,感到意外。 “是啊。我做梦的时候听到一句话:读书改变命运。”为了让苏七好理解,李信把“知识”改成了“读书”。 “这句话说得好,想为娘也是,如果不是在青楼里面读了书,学了文,认识你爹,生了你,改变了我的命运,那还不知现在是什么下场呢。”苏七对于“读书改变命运”深以为然,如果不是有文化,早就沦为底层的妓女了,做着皮肉生意,早就是残花败柳了。 “呵呵,那是娘前世修得福报。”李信笑道。 “读书在这个社会其实是很奢侈的,只有在贵族阶层,有钱的家族里面才有读书的机会。你爹是将门李家的人,从小就在家族的学堂学文和习武。像我们这里的孩子那有读书的机会,还好,你娘我可以教你,娘花了5年时间学得一些皮毛,我儿你是天上文曲星的书童,自然学得快,但你要戒骄戒躁,认真学习,基本功很重要。”苏七在说的过程中,还忍不住调侃了一句“你是天上文曲星的书童”,这是前2天,李信给她讲梦中提到的话语。 “娘,放心,我绝对认真学习。”为了在江湖上混出名堂,行侠仗义,解救美女,不读好书,怎么行? “好,我相信信儿言出行行必果。” “那我就不放牛了?”李信试探道。 “你不放谁放?如果有人来借牛,那天你就可以不放。”苏七笑道。 “那什么时候开始学?” “后天吧。明天我准备下学习用品。” “好的。” 二人说好读书的事情,又开始聊起了家常…… 第二天,天刚刚亮。 “信哥哥,起来了吗?”远远的传来了小丽的声音。 “天还没亮啊。”李信在床上抱怨道。李信在穿越前做设计经常加班到深夜,造成了睡懒觉的习惯。现在也喜欢睡得晚,没想到大清早的小丽就跑过来了。 “他还在睡觉。”苏七起得早,在准备早饭。 “我去叫他,这么晚了,还在睡……”小丽小大人一般抱怨道。 小丽直接奔到李信的床前,一把拉开李信的被子,大喊一声:“起床了。” 李信被这一声喊,搞得睡意全无。李信身上只穿了一裤衩,很尴尬的道:“你出去,我穿衣服。” “嘻嘻……你又不是脱光光睡觉,怕什么。快点穿呀,我们去看抓到野兔没有。”小丽看到李信的窘迫样,她双手叉在腰间,哈哈哈的笑了起来,露出缺了2颗大门牙的嘴,让李信也忍俊不禁。 李信一边穿衣服,一边道:“真是个小烦人啊。” 小丽在旁边,不住的催道:“快点,快点,再不去兔子都可能跑了。” “慌什么?要是抓到了,就跑不脱。” “但是我好想知道,抓到没有呀。” …… 李信洗了一把脸。苏七的早饭还没做好,苏七说等吃了早饭再去。 李信看到小丽急迫的样,说道:“算了,我多拿2个包谷粑,饿了就吃这个。” 小丽在旁边道:“七娘,你放心,我们有野兔吃的。信哥哥,我们赶紧走。” 看到李信在准备东西,小丽又对苏七道:“七娘,信哥哥在你家里说话能算话吗?” 苏七一愣,问道:“此话怎讲?” “昨天信哥哥说,以后让我多在你家吃饭,他说话能算吗?” “算,当然算,小丽要来吃饭,我跟你信哥哥都很欢迎。” “好呀,好呀,以后有更多的肉吃了。” 苏七也被这个小吃货逗得笑了。 李信带好短刀,拿了打火石,还带了一包盐才跟小丽牵着老黄牛出门。 盐在这是时代是珍贵品,内陆很多诸侯国的盐卖得非常贵,但在巴国盐是最便宜的,因为巴国境内有2个盐场,在国内卖得很便宜,出口到其他国家就很贵了,这也是经常跟周边国家发生战争的主要原因。 小丽急切的想看到抓没住到野兔,在前面走得急,没一会儿就走得她上气不接下气了,惹得李信笑话不止。 半柱香的功夫,小丽和李信离昨天按“闸”和下套的地方不远了。 离得十多丈的地方,就听见“唧唧唧唧……”的叫声传过来。 李信奇怪道:“怎么有老鼠的声音。”李信把老黄牛缰绳一丢,二人朝着老鼠的叫声奔了过去。 昨天下套的地方,麻绳活扣中居然套着一只巴掌长的小老鼠,李信不由得叹道:“我靠,套野兔的,居然套只老鼠,怎么情况?” 小丽走上前去,蹲在那只老鼠旁边,老鼠奔来奔去,就是挣脱不了腿上的麻绳。小丽瞧了几眼道:“信哥哥,这是小野兔吗?” “这是老鼠,笨蛋。” “给你说了我不是笨,我是小。你怎么老是忘记了。” “……” “这老鼠能吃吗?” “太小了,没什么肉。” “那就是没得吃了?” “是的。” “信哥,你看看,这只老鼠好可爱,也好可伶。我们放了它吧。”小丽听到老鼠太小,没什么吃的,善心大发,建议放掉它。 “好的。”李信把小老鼠抓住,解开它腿上的活扣,放在地上。 小老鼠“唧唧”的叫了2声,拖着一条被缠伤的腿,钻进了草丛里。 “信哥,看到了吗?小老鼠在给你说谢谢呢。” “这你都懂?” “嘻嘻,它唧唧的叫那2声,不是说谢谢,难道是说再见?” “妹子,我服你……”李信对小丽竖起了大拇指。 “哎呀,信哥,我们去看闸,看闸到了野兔没?” 李信和小丽走到大树的另一侧是昨天按“闸”的地方。 “闸”的机关已经触发,石板砸了下去。一只毛茸茸的动物半截身子露在石板外面。 “哈,闸到了。”李信心头一喜,赶紧去搬开石板。 一只死了多时的野兔,出现在二人面前。野兔有一尺来长,比昨天看到那只还要大一些。 野兔前半部分被石头砸扁,七窍流血。应该是昨天晚上来吃诱饵的时候,触发了机关,被砸死了。 小丽看到真的砸死了野兔,兴奋得又蹦又跳,嘴里不停的念叨:“有肉吃了,有野兔肉吃了……” 李信看到自己按的“闸”,首次就有收获,也非常满意。 “信哥哥,赶紧烤野兔,我好想吃。” “昨天晚上你还吃了那么多的野猪肉,还没吃够啊?” “天天吃,顿顿吃,我都吃得下,嘻嘻……” 李信栓好老黄牛,提着兔子,手拿短刀,走到溪边开始对野兔开膛破肚,去皮清洗,半盏茶的功夫就收拾干净了。 这期间小丽受到李信的安排,找了很多干柴,堆放在一块空地上。 此时,阳光初生,天高气爽,是个野炊的好日子。 李信准备烤兔子的时候,想到穿越前读初中时候一个笑话。 第二十四章 叫花兔 当年读初中时候是在镇中学,那时候都不富裕,寄读在学校,一周才能回家改善下生活,也就是说回家了才有肉吃。 夏季某天下午,天气很热,班主任让同学们到学校外面的河边阴凉处上自习课。 李信和2个同学,走到远处,在老师看不见的地方看书。结果看到一群鸭子路过,其中一个同学随手拿起一块石头,向鸭群砸去。居然中奖,砸死了一只。他们三人赶紧跑过去,徒手把鸭子清理干净,又在旁边烧了一堆火,开始了烤鸭子。 由于烤得急,半个小时还没到鸭子已经烤的焦黑。 其中一个同学,拿起鸭子就咬了一口,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边吃边说,味道不错,来,我们三人分了。李信看到那同学嘴角还流出了鸭血。原来烤得太急,里面没熟,三人也分着吃了。 后来同学聚会的时候聊到这件事,他们共同感叹道,为什么现在吃到的鸭子,没有当年那只好吃呢? 李信不知道为什么会想到这个故事,难道都是因为吃?李信暗道:“吃货的世界,你们不懂。” 烤野兔,掌握不好火候,李信觉得不靠谱,决定使用黄蓉的办法——叫花兔。黄蓉给洪七公做的是鸡,因此叫叫花鸡;现在李信手上的是野兔,所以就是叫花兔。 李信找到一些芭蕉叶,把周身都洒遍盐的野兔包裹其中,用麻绳缠了几圈,再用湿泥敷在芭蕉叶外面,最后在地上挖了一个洞,把包有野兔的泥团放进去,隔了一层粗沙铺好,才在上面生火。 “信哥,这是干什么?” “制作叫花兔。” “叫花兔,那不是叫花子吃的?”小丽以前遇到过叫花子,上门讨饭,穿得破破烂烂,有脏又臭。这么好的野兔为什么是叫花子吃的? “叫花兔不是叫花子吃的。” “叫花兔不是叫花子吃的,那为什么叫叫花兔?” “故事是这样,很久以前,有一个武林高手,他是丐帮帮主,丐帮就是叫花子组成的帮派,就叫丐帮。后来有个女侠想让她喜欢的人跟丐帮帮主学武,但是丐帮帮主很懒惰,不愿意教。后来那女侠了解到丐帮帮主喜欢吃,恩,跟你一样也是个吃货。就用鸡制作了一道美味的菜肴,给丐帮帮主吃了,他吃后,欲罢不能,为了继续吃,就收了二人为徒弟。这道菜创作出来,第一个吃的是丐帮帮主,他也是一个叫花子,所以这到菜得名——叫花鸡……”李信用洪七公的事例编了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虽然短,涵盖了江湖、武功、女侠、关键是还有吃的,听得小丽入迷,等李信讲完,她道:“哦,哦,信哥哥,我懂了,我们现在做的是野兔,所以叫叫花兔。” “真聪明。”李信觉得孺子可教。 小丽却想道:“第一个吃的是叫花子,等下我得等到信哥哥先吃。我可不想成为叫花子,嘻嘻嘻……嘻嘻……”转头又想:“如果信哥哥先吃,成了叫花子怎么办?恩,我要保护他,给他吃的,不让他成为叫花子,哈哈,就这样办。”小丽再那里纠结了半天,最后得出要保护李信和给李信吃的,让心里舒畅,开心了起来。 火堆烧了一多时辰后,周边的湿地开始干了,李信把火熄灭,用泥沙堆在上面。 “信哥哥,这是干什么?”小丽奇怪道。 “明火虽然熄灭了,但木炭含有暗火,它会继续散发出热量,用泥沙盖在上是为了让热量向下散发,这样野兔就熟得快。”李信向小丽解释道。 “哦,还有多久能吃?” 李信看了看色,说道:“中午时分应该就好了。” 二人开始无聊的等待,小丽还编了一个花环给李信带上,说可以遮太阳,虽然三月的阳光一点都不强,也不热。小丽看到李信头带花环,围着他转了几圈,直夸好看,也夸自己编得漂亮。 李信把昨天的“闸”继续按好,又放好套绳。昨天的烧饼居然忘记吃了,还在李信的口袋里,刚好拿来做“饵”。 二人还分了一个“包谷粑”吃了,作为早饭。用小丽的话说,少吃点,等下吃肉。 等到中午的时候,小丽吞了吞唾沫,说道:“信哥哥,是不是可以吃了?” 李信正躺在一块阴凉的石头上面,仰望天空,思索着趁自己年幼,开始学习那些东西,来支撑他以后行走江湖。 李信想了想,说道:“再等一个时辰,我怕没熟,到时候吃不了,重新做的话,味道就不好了。” 小丽为了吃,也只好等待。 如此过了一个时辰,李信用一根木棒扒开还有热度的泥土,露出包裹着野兔的泥团,泥团已经干裂,干裂处散发出丝丝肉香。 小丽道:“我都等不及了。” 李信笑了笑,等泥团稍稍冷却后,才用一些树叶隔着,把泥团抱了出来。李信捧着泥团双手向石板上砸,泥团应声碎成几片,露出芭蕉叶。 芭蕉叶外层干枯,李信用短刀隔断麻绳后,才轻轻的扒开,不让外面的泥土掉进去。 鲜嫩的野兔肉露了出来,一股浓烈的肉香夹杂着芭蕉叶的清香扑面而来,油渍布满了芭蕉叶,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小丽蹲在旁边用鼻子深吸了一口气,双眼微闭,微微仰头,满脸享受的样子:“哇,真香啊。” 李信找来一块干净的芭蕉叶,放在一块平坦的石板上,把闷熟的野兔放在芭蕉叶上面,拿出短刀,割了一条后腿递给了小丽。 小丽早就忘记让李信先吃的事情了。只见她抓住后腿,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肉里的热气烫得小丽双脚直跳。又舍不得吐出来,只能哈着气让肉尽快冷一点。 “别急啊,慢点。”李信看到小丽的样子,既可爱又傻乎乎的,笑了起来。 小丽等肉稍稍冷了冷,一边咀嚼,一边大声说道:“啊,真香呀,好嫩,油好多。” 李信看到小丽好笑的样子,微笑着摇摇头,吃货啊。他自己也割了一块野兔肉,放在嘴里尝了尝,也暗自攒到:“确实鲜嫩,原生态美食。怪不得洪七公欲罢不能。”从制作“闸”,到“闸”死兔子,到清洗,到包装,到烹饪,李信一手操办,吃起来很有成就感。 李信忍不住叹道:“比当年的鸭子好吃啊?” “什么鸭子?我可没吃过。” “吃你的,好好吃,油快流到你衣服上了。” 二人吃了半只,大部分是小丽吃掉的,她满手,满嘴都是残留的油渍,衣服也沾了不少。 李信带着小丽走到溪边,用细沙搓了搓手和嘴巴,再用水洗掉,手和嘴巴上的油才稍稍干净一些。 小丽用手摸了摸肚皮,打了一个饱嗝,嘴里说道:“信哥哥,好想再吃点,可惜肚子装不下了。” “真是个好吃鬼。”说完,用芭蕉叶把剩下的野兔肉包好,等下带回家,晚上跟苏七九叔一起吃。 小丽吃饱了肉,休息了一会,就说:“信哥哥,我们回家吧。”小丽吃完肉,觉得山上也没什么好玩的了,提出回家。 李信,看了看天色,3点多钟的样子,老黄牛也没吃草了,就点头道:“也好!” 回家的路上,小丽喃喃自语:“这么好吃的肉,为什么叫叫花兔,叫花子都是吃这么好吃的肉……哎呀,好像是我先吃的啊,完了完了……” “信哥哥,万一以后我成了叫花子,你一定要给我吃的啊。” “这么这样说?” “因为我是第一个吃的叫花兔啊……呜呜呜……”小丽悲从心起,忍不住呜咽起来。 等李信问明缘由,忍不住哈哈哈大笑起来,要是这样说的话,那“口水鸡”得要多少口水?“夫妻肺片”得杀多少对夫妻啊? 等李信给小丽解释了,菜名只是为了好记,显得与众不同,赋予的故事而已,才让小丽破涕为笑。 …… 二人行得半路,遇到正在种地的谷家夫妇。 谷家婶子看到李信过来,喊道:“小信,你怎么还在这里?” “怎么了,我放牛回来啊。” “小信,你娘好像不见了。” “谷婶,我娘这么可能不见了,不要开玩笑。” 旁边谷叔道:“没开玩笑,刚刚崔九还来问过我们,问我们看到你娘没有呢。我们从早上到现在一直在这里耕地,根本没看到你娘路过。” 李信一惊,暗道:“怎么回事?我娘说今天帮我准备读书的材料,怎么会不见了呢?” “谷叔谷婶,怎么回事啊?”李信心里虽然慌,还是沉住气问道? “具体的我们也不知道,刚刚崔九过来了,说今天一天都没看到你娘了。你娘这么久时间没出现,崔九担心出事,就到处在找。” “好,我回去看看。” “也不要急,兴许你娘去做事情了,崔九故着紧张。”谷叔对着急冲冲往家里赶的李信二人。 “信哥哥,别急,大白天的,七娘应该是出去做事情了。”小丽边小跑,边开解道。 李信暗道:“小丽说得也对,银峰部人也不少,大家关系也融洽,娘跟别人在聊天也说不一定,娘应该不会有事。”心里虽然这样想着宽慰自己,但是有个不好念头从心底升起。 第六感告诉他,他娘苏七出事了…… 第二十五章 苏七失踪(上) 等李信赶到家,家里空无一人。 李信暗道:“娘,难道真的失踪了?什么人把娘带走了呢?恩,先把小丽送回家。再寻到九叔,看九叔怎么说。” 想到这里,对小丽道:“小丽,我送你回去。我要去找我娘。” 小丽道:“信哥哥,我陪你一起去找好吗?” “你太小了,带上你不方便。”李信摇摇头。 小丽又说了几句,想跟李信一起去,都被李信拒绝了,无奈只能被李信送回了家。 从小丽家出来,李信向北面走,那把居住的人比较多。没走多远,就看到九叔走了过来。 “九叔。”李信喊道。 “哦,你回来了。”九叔看到李信,心不在焉的答道。 “这么回事?我娘怎么不见了?”李信有点焦急。 九叔叹了口气,说起了缘由:“今天早上,我路过你家,见到你娘提着一个小筐出门,就问她去哪里,她说去河边找点细沙回来,给你制作练字的沙盘。我说我去帮她搬回来,你娘说我去的话,找回来的细沙不一定符合要求。我想河边离这里又不远,也就没放到心上。” 李信心道:“河边离家就2里多路,来去最多半个时辰,要找合适的细沙耽搁些时间,最多也就1个时辰。” 崔九坐到路边,继续说道:“过了中午时分,我过来看制作的沙盘怎么样了,顺便问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不,结果没见她人影,我就有点担心了,去了2个时辰还没回来,想到是不是沙太重,回来得慢。我就沿路到河边,在河边往上游走了一段没看到人。我又掉头往下游走了一段,在一沙滩处,发现了你娘带出去的小篮。这时候我预感不好,但想大白天的应该很安全。就挨家挨户的问了一圈,他们都说没看到你娘。” 崔九说完和李信都陷入了沉思。 半饷后,李信问:“九叔去问过崔媒婆没有?” “她?”崔九摇摇头:“她家住那么远,上次我还得罪了她,再说你娘也跑不到她们那边去啊……”崔九说道这里,一个念头闪过:“难道你是说?” 李信点点头:“我觉得我娘,大白天的怎么可能失踪,如果出事的话,肯定跟她有关系。” 听到这里,崔九目光一寒,一股杀气弥漫开来,他望向崔媒婆住处的方向,沉声道:“你等我下,我回去拿点东西,我们就去找她。” 没过多久,崔九换了一身劲装,那把漆黑的大刀也斜跨在了背上。 “九叔,你这是?”李信看到崔九换的这身装备,有点吃惊。 “好久没穿这身衣服了。”崔九目光深邃,隐居了这么多年,今天又穿上这身劲装,仿佛回到闯荡江湖的岁月,内心感慨万千: 飘荡江湖几多年, 满身伤痕夜难眠。 英雄有泪不轻弹, 人生无常向谁言? 在江湖的日子,追杀别人,被人追杀,晚上都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难得在这大山里面过了几年平凡的日子,睡了些安稳觉,看样子又得拿起了埋没的大刀,开启久违的生活…… 二人向崔媒婆家中走去。崔九嫌弃李信走得慢,蹲下来,让李信爬到他的背上,背着李信健步如飞的飞奔起来。 路上遇到几个村民,见到崔九这么急的赶路,纷纷问崔九去哪里,崔九并不答话,丝毫不停留,只留下几个目瞪口呆的村民。 村民开始议论纷纷。 “崔九背着李信这么急去哪里?” “谁知道呢?他啊,就是一个莽汉。” “额,难道是苏七出事了?” “刚刚崔九挨家挨户的问见到苏七没有呢?还来过我家的。” “呵呵,听说崔九很能打,要是谁惹上他准没好日子过。” “呵呵,你见过?” “你没看到他背上的那把刀,你看到他什么时候才会拿出那把刀?那么重的刀,起码有几十斤重,难道还不能打?” “那把刀崔九好像进山打猎的时候才带的。今天他背的李信,还带上刀想搞什么?” “谁知道呢?” “走了,走了,还有一大堆活等做干呢?管他干什么,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 离崔大媒婆家还有几十丈的时候,李信让崔九把他放下来,这么大的人了,让人看到他还让人背,多惹人笑话。崔九把李信放了下来,短短功夫走了几里地,崔九气息如常,一点都不显得累。 李信道:“九叔,等下我来问。你问的话,就算她知道也不会告诉你的。” 崔九不以为然,一个小屁孩能问出什么? 崔大媒婆此时正在门口送人出来。 那人道:“那请崔婆婆多费心,我儿的事情就拜托给你了。” 崔大媒婆“呵呵”一笑:“老贺你就放心好了,我们都是知根知底的人,我吃这碗饭几十年了,包在老婆子的身上,你就安心回去吧。” 老贺道:“一切都遵照婆婆的安排,那我就先回家了。” 老贺告辞而去,看到崔九过来,还打了个招呼,崔九只是木然的点点头,李信认识老贺,说道:“贺爷爷,你好。”老贺直夸李信懂事。 崔大媒婆本转身回屋的时候,看到崔九跟李信。 崔九面如寒霜和背上那把漆黑的大刀散发出森森的寒气,让崔大媒婆心里哆嗦了一下,心道:“崔九来干什么?苏七的事,已经结束了,现在跑到我这里来干什么?”想到这里,心情安定了一下。 李信这时老远就喊道:“崔婆婆,你好啊!” “好?哪里好?没被你们气死就算好了。你们来干什么?”崔大媒婆答道。 “我来找我的娘。” “找你娘来我这里干什么?我这里可没你娘。”崔大媒婆冷笑道。 “崔婆婆,今天你真没见过我娘?” “没有。” “崔媒婆,明人不说暗话,苏七不见了,真的跟你没关系。”旁边的崔九忍耐不住冷冷一哼,直视崔大媒婆的眼睛。 崔大媒婆被崔九凶神般的眼神,盯得心里一慌:“老九,你可不要冤枉好人,我崔婆婆从小在这里长大,住了几十年,成全了多少家庭,什么时候说过假话。啊,苏七不见了?”她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苏七不见了,崔九他们是怀疑这事跟她有关? 第二十六章 苏七失踪(下) “崔婆婆,我娘今天早上出门,到现在也没回来。”李信解释道。 “哼。”崔大媒婆稳定了下心神哼了一声,说道:“苏七不见了,跟我有什么关系。难道你们怀疑我?”崔大媒婆越说越大声,对于崔九的怀疑,她很生气。 崔大媒婆的丈夫死了多年,2个儿子在地里耕地,家里剩下2个儿媳妇和一个六岁的大孙子。听到屋外的声音,2个儿媳妇和孙子都跑了出来。 他大孙子叫崔泽明,看到李信在,就跑过来,拉着李信的手,高兴的问道:“信哥,你怎么来了?”李信还没答话,看到奶奶跟崔九剑拔弩张的场面,吓得赶紧放开李信的手,躲到了他娘的背后,在探出一双小眼睛看个究竟。 崔九这是双目圆睁,一掌拍在旁边的木桩上。木桩是用来晾衣服的,有碗口粗,被崔九这一拍,木桩横腰折断,“啪”的一声,砸在干燥的泥土中,泥土被砸得四处飞扬。 众人被这一幕吓了一跳,崔泽明更是惊得嘴巴都合不拢了。李信暗道:“九叔这一掌起码有千斤,如果配合他的大刀,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威力。” 崔大媒婆也被吓得哆嗦了一下,如果这一掌打在她的身上,这把老骨头就算交代了。 还是崔大媒婆的大儿媳妇先返过神来了,赶紧道:“他九叔,七嫂不见了,真跟我娘没关系。今天我娘一直在家,刚刚你们看到的贺叔上午就过来,他家儿子要说门亲事,跟我娘谈了半天。” 崔九沉声道:“我就问你,这事跟你有没有关系。” 李信对崔大媒婆道:“崔婆婆,我们不是怀疑你,只是想来问下,我娘不见了,你有没有发现什么蛛丝马迹。” 李信也想过,崔大媒婆是巴族银峰部的人,她嘴巴是有点恶毒,但是人还不坏,毕竟住在这里都是乡里乡亲的人。他娘就算真的失踪,应该跟她没有直接关系。 崔婆婆怒道:“说来说去,你们还是怀疑我?难道我崔婆婆是那种拐卖别人的人吗?你们这些杀千刀的冤枉死我了。”崔大媒婆由怒转悲,忍不住哭骂起来。 崔泽明跑过来,拉了拉崔大媒婆的衣服:“奶奶,奶奶。” 崔大媒婆一把把崔泽明搂在怀里,继续骂道:“崔九你这个杀千刀的,砍脑壳的,就知道冤枉我,苏七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这么关心,为了她上蹿下跳。再说,苏七不见了跟我有什么关系,跟我有什么关系?你是不是仗着有几把力气,欺负我这个老太婆,你不是还有刀吗?来啊,来啊,杀了我啊,杀了我啊。”说完就要往崔九身上扑。 崔大媒婆的2个儿媳妇,赶紧过来拉住她。崔九看到崔大媒婆耍起泼来,转过头去不再理他。 这个场面有点僵持,崔大媒婆的大儿媳妇对李信道:“李信,到底怎么回事?” 李信简单的说了下情况最后说道:“我们跟我娘在银峰部住了4年多,我娘是个温柔的人,一直与人为善,跟大家口角都没发生过。如果说得罪了人的话,就是前2天得罪过崔婆婆,所以,我们来就问下崔婆婆。” 那媳妇还是有点明白事理,说道:“我婆婆今天一直在家,怎么可能跟你娘不见了有关系呢?再说我娘是一个心地善良的老好人,这样的事情,怎么可能做得出来。” 这时,二媳妇呐呐的开口了:“娘,今天我看李信他娘了。” 李信心里一喜,看样子事情由转机,赶紧问道:“你在哪里看到我娘的?” 在场的所有人都把目光聚集到二媳妇的身上,夕阳的光芒透过树叶的缝隙,照射在那儿媳妇身上,犹如舞台的聚光灯一样,成为舞台的焦点。二媳妇本来她就有点害羞,全部的人看着她,更有点不好意思了。 “额……额……”二媳妇的脸颊红的像猴子屁股一样,半天憋不出一句话来。 看到二媳妇半天憋不出一句话,崔大媒婆也急了,迫切的洗脱嫌疑,急得一拍旁边的竹椅:“额什么额,你倒是说啊。” 大媳妇也道:“弟妹,别急,你把看到说出来就行,不要怕。”又白了一眼崔九:“别用杀人的眼光看着我弟妹,你这样,我弟妹都被你吓坏了。” 崔九赶紧收回杀人般的目光,把头偏向另一方面,竖起耳朵听二媳妇说话。 二媳妇开始说起情况:“早上我去河边洗衣服,洗到一半的时候,看到苏七姐来了,她还给我打了招呼,我问她来干什么?她说,她来找些细沙,李信要学文了。当时我就想,学文跟找细沙有什么关系呢?你们说是不是?”她怀着疑问,扫了一眼众人。 李信暗道:“在沙盘上练字,沙太软,练不出笔锋。沙太硬,不适合刚刚练字的人。”他这话没说,她们都不识字,说了也是白搭。 崔大媒婆道:“管这些干什么?说重点。” 二媳妇道:“哦。等我洗完衣服的时候,看到苏七姐在跟2个苗寨的人在说话。当时我也没细想,就回来了。” “苗寨?”崔大媒婆,崔九和李信同时惊呼了一声。 三人互相看了看。 崔大媒婆道:“苗寨可跟我没关系,昨天下午苗寨的余管事来找过我,我已经跟他们说了苏七拒绝的事情。苗寨说他们自己去处理。” 李信暗道:“自己处理?不用媒人了,还能怎么处理,只能用强了。这就是先礼后兵?敬酒不吃吃罚酒?” 崔九听完,心里有了计较,对李信道:“你先回家,我去苗寨。” 李信道:“我也要去,我也要去救我娘。” 崔九想了想,一个苗族,青壮也才50多人,都是些猎人,会点箭术,跟他这个混了十几年江湖的人根本不能比,去要人,问题不大。道:“你紧跟着我,别乱跑。” “好!”李信又对崔大媒婆道:“崔婆婆,那我们先走了,打扰了。” 崔大媒婆哼了一声,并不言语,内心想的是崔九这个瘟神赶紧滚,至于去苗寨的事情,跟她可没关系,这样的事情她一个老婆子有什么办法。最好苗寨把崔九教训一翻,谁叫他仗着身手好就耀武扬威的。 李信又对二媳妇道了谢,谢谢她提供了线索。 二人开始向苗寨走去,夕阳西下,把二人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 第二十七章 乌龟山的苗寨 巴山银峰部有一座山——乌龟山。 乌龟山顾名思义,这座山峰就像乌龟一样,山峰海拔只有300多米,长500余米,宽200多米。 它地处银峰主峰的南面,坐落在河中央,山峰西侧像乌龟的头,伸在河里的上游部分,河水因山势分叉流动,东侧像乌龟尾部,河水在此交汇,向东方流去。 乌龟山近看奇峰凸起,险象环生;远看就象一只巨大的乌龟趴在河中央。此山独特而壮观,算是银峰部标志性的地域。 谢海的苗寨就坐落其中。现在变成乌龟山苗寨的专属地名。 苗寨大门距离河堤有三丈有余,正对桥头。大门由几根巨木作为主体,中间按有木门,木门上方有块厚实的木匾,匾上写着两大苍劲有力的大字“苗寨”,简单直白,古朴厚重。 大门两侧竖起了栅栏,栅栏也由碗口粗的,高1丈有余,顶端削尖的松木打造而成。 大门进去有一条大道,大道两侧建满了木质房屋,是普通苗人的住所。 道路直通半山,半山建有错落有致的房屋,这是苗寨主寨,议事、吃饭、集会、寨主和八大金刚的住所都在这里。 主寨后面是禁地,也是埋葬寨主的地方,除了抬棺上去,平时只能寨主能在上面活动,属于苗寨的禁区。 100多年前,谢海的先人,不知为何带着几家苗人迁移至此,看上了这块风水宝地。在这里开荒狩猎,建屋筑寨。经过多年的经营和开辟,形成了现在的规模。 两边的河道本来不宽,但是苗寨前面两代人的挖掘和治理,河水深达四五丈。要进乌龟山必须经过南面的乌龟桥,因为其它三面岩壁陡峭,无法行人。 苗寨现在也由原来三十多人的小寨,发展成现在颇具规模,拥有人口有200多的山寨,是几代寨主和生活在山寨苗人的劳动成果和心血。苗寨人口不多跟寨里的规矩有关系。首先,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其次,还有个奇怪的规矩,尽量不与巴族的通婚。就算通婚也是尽量找那些没有家人的女人,万一有家人的,就给女方家人一笔钱,断绝了关系,苗寨的姑娘更不会嫁到外面。这样的规矩,由第一代谢寨主定的规矩,刻在苗寨的议事大厅,不知道他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制定这样的规矩,并且一直保持到现在。 父传子业,谢海是第四代寨主。 谢海是一个有想法的人,他曾经在继承寨主之前,好像也出去混过几年江湖,回来后人成熟了,还有了些生意头脑,让全寨的人不再有人吃不饱饭。 当他四年前第一次无意中看到苏七的时候,就被苏七的美貌和气质所吸引。虽然她穿着打扮跟本地人差不多,但是她的美从内到外都甩了本地人好几座山。 也许别人没看出来,但是混个江湖的谢海怎么看不出来,再说他是一个有想法的人。 当年他只能默默的在心里想一想,不能破坏先辈定下来一夫一妻的规矩,他是寨主,必须更加遵从寨内的规矩,如果带头破坏了规矩,那苗寨就再无规矩可言。 今年过了年,生病了半年之久的跟他一起生活了9年的原配没能熬过去,撒手而去,只留下了一个四岁的女儿。 全寨上下开始为谢海续弦的事情操心,谢海首先就想到了苏七,但是苏七是寡妇,还带了一个8岁的儿子,让他有点不好开口。 众人在寨内物色了好几个姑娘,也在寨外的巴族选了几个,都没打动谢海的心。在八大金刚的催促和商谈中,谢海才提到了苏七。他们听到苏七的名字时候,都感觉不靠谱。要知道谢海才30多岁,新的压寨夫人需要给他至少生一个儿子,传宗接代,继承苗寨寨主的位置。他们需要谨慎。 但是谢海比较坚决,只看上了苏七。 所以才有八人暗中调查苏七。但是苏七的在外面的过去,此地的人只有崔九知道,怎么调查都调查不到,还好苏七回到银峰部这几年,老实本份,与人为善,说话做事都非常得体,得到8人的认可,才请出崔大媒婆上门提亲的一幕。 前天晚上余管事带回苏七拒绝的消息,其实很意外,苏七这样的寡妇居然看不上他,很不正常,还有苏七根本没见过他,就拒绝了,崔九从中作梗,更让他怒火从烧。在全寨人的面前,他装得若无其事,还谈笑风生,只是让大家明白他不是一个小肚鸡肠的头领。 吃完饭,他召集了手下八大金刚议事,也就是那八个同桌跟他吃饭的心腹管事。山寨的管理权虽然都在他手上,很多想法和事情的执行,都需要这八人出力,并都为山寨立过汗马功劳的,对他本人也是忠心耿耿。 遇到这样的事情,跟他们商议没什么丢面子的。 商议没多久,有人提出直接上门抢。 余管事摇头道:“上门抢,这只是下策,不到最后一步最好不要用。毕竟苏七是巴族的人,曾经还是银峰部的人,直接抢人,银峰部的面子上过不去,会与我们发生冲突的。虽然他们心不会齐,一盘散沙,但毕竟人多。我们寨位置好,易守难攻,兄弟们也彪悍,但是上得了台面的加我们九个也才五十多位。再说,我们的土地都在寨子的周边,发生了冲突以后种地都是隐患。因此,用强不行。” 巴族跟苗寨一直井水不犯河水,这里地方大,人口少,苗寨独立成寨,也没什么可争夺的,所以余管事不想因为苏七而与巴族发生不必要的矛盾。他的意思是为一个女人跟整个巴族冲突不值得。 余管事一直对外行走,脑子一直很灵活加上见多识广,是苗寨的头号智囊,他的话,让谢海不住点头,否定了强抢的想法。 众人又提了几个办法,都被否定了。 谢海瞧了瞧众人,这些人让他们去执行某件事都没问题,要提出一个有想法的办法,真是难为他们了。想到这里,对余管事说道:“老余,你有什么想法?” 余管事听谢海指名点到他,他思索片刻,站起来道:“寨主,兄弟我有个不成熟的想法。” 谢海伸出右手对着余管事压了压,意思是让他座下说,道:“老余你快说来听听?” “我认为先把苏七骗上山来,再劝说,如果能说通最好,如果不能说通,寨主就来个霸王硬上弓,先把人搞定,生米做成熟饭。这女人啊,只要发生了关系,一切都好说。不管是豪门小姐,大家闺秀,小家碧玉,只要得到了她的身子,都逃不出手心的。” 众人相顾,互相点头,余管事的办法是所有人提出的办法中最靠谱,只要人弄上来了,一切都好说。 谢海也点头赞道:“好,就这么办。老余这事就交给你了。” 余管事一拱手,道:“兄弟领命。不过寨主,办这个事情得需要时间,我们得等苏七外出的时候去找她,如果去她家的话,需要经过很多村民的家门口,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谢海大手一挥:“老余,你放心去办,人手由你调派。怎么做由你说了算,我只等你的好消息。”说完,谢谢哈哈哈大笑的离开了。 谢海暗道:“抱着前凸后翘的苏七,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滋味……哈哈哈……” 他吞了一口唾沫,内心充满了期待…… 第二十八章 苏七进寨 正午即将来临。 阳光照在苗寨的大门上,“苗寨”二字显得清晰明朗。 大门前方出现了三个人影,二个苗人和一个身材婀娜多姿的女人。二个苗人是余管事和他的跟班,另外一个漂亮的女人当然是苏七。 此时,李信跟小丽正在山上欢乐的等着吃叫花兔呢。 昨天晚上苗寨众人刚刚议定,等苏七出门。今天上午余管事就得到手下报告,苏七已出门,就是这条河的上游十多里处。 余管事没想到这么快就等到苏七出门的事,赶紧徒步赶了过来。 苏七刚刚寻到合适的细沙,正在装篮,想到要教李信读书学文,心里充满了喜悦。 “李家娘子你好!”余管事上前打招呼。称呼上,余管事是有考虑的,称“七嫂”也不好,不熟悉;直接叫苏七,未来的压寨夫人,显得不尊重,也不好。因此用了苏七夫家的李姓,显得正式。 苏七抬头瞧了瞧余管事,看服饰她知道是苗寨的人:“你是?”苏七有点疑惑,她跟苗寨的人没有任何交集,这二人来干什么? 余管事看到疑惑的苏七,笑了笑,暗道:“寨主的眼光果然好,人漂亮,身材也好,还有屁股大,能生儿子。”他赶紧自我介绍道:“我是苗寨的,姓余,负责寨里的一些琐碎事务。冒昧打扰了。” 苏七道:“哦,是余管事,不知道来找苏七有什么事吗?” 余管事道:“我们寨主想请娘子光临下我们苗寨,他已扫榻以待。” “那就不必了,我跟你们寨主不熟悉,去你们寨里干什么?不必了吧。”苏七拒绝道,前2天崔媒婆为谢寨主提亲,苏七已经拒绝了,怎么又来了?还请她去寨里,不是开玩笑吗? 余管事笑了笑:“前几天,崔媒婆找过娘子,可能造成一些误会,我们寨主想亲自赔礼道歉,为显诚意,我们请娘子移步我们苗寨。”这个理由一点都不充分,但是余管事实在找不到好的理由,只能这样说了。 苏七摇了摇头:“道歉没必要,再说崔婆婆做的事,也是她职责所在。请余管事回去告诉谢寨主,过去的事就算了,就当没这回事。” 余管事继续道:“娘子不要怕,我们苗寨又不是龙潭虎穴。大家乡里乡亲的,难道还能对你不怀好意。你就当是串过门,是不是?我们寨主一直仰慕娘子,娘子你就帮下忙,去跟我们寨主聊几句,让他死了这条心,我们做下属的也很为难。”见苏七拒绝,余管事打起了乡里乡亲的,串门的说辞。 苏七想想也是,把话说清楚,断了谢海的想法,免得日后生出事端。但是你要聊你过来聊啊,还要我去寨里那有这样办事的?不过又想,大家都住在这里,应该很安全,谢海作为一苗寨的寨主,应该是一个守礼的人。又看到余管事一脸真诚的样子,实在不好再拒绝。苏七的性子温和,喜欢设身处地的为他人作想。就点头道:“好,那我就跟你走一趟吧。” “如此甚好,娘子,请!”余管事没想到事情这么简单,几句话,就把苏七骗上山。暗中摇摇头:“太善良的女人不好,善良又漂亮的女人更不好,容易上当受骗。” …… 苏七第一次来苗寨,很觉新奇。这里跟巴族散乱杂居不同,显得井然有序一些。 苗寨的人大部分都出去干活了,只余留一些老弱病残和个别妇人。看到余管事领着一个漂亮的女人进寨来,他们心下疑惑,但碍于余管事的威望,没人敢开口询问,只能站到门口张望。 苏七当个几年的清馆人,焦距在众人的目光下,已经见怪不怪了。她还微笑着向众人点头。 苏七随着余管事向半山的主寨走去,众人才开始对着她的背影议论起来。 “这女人是那里来的?长得还不错啊,比我们寨里最漂亮的三丫还漂亮。” “三丫怎么能跟她比啊,你看看那身材,啧啧……” “好像是银峰部的,我曾经见过一次呢。余管事怎么把她带来了?” “是啊,我也听说了,是个寡妇,还有个儿子呢。” “是啊,是啊,我也听说了,他的夫家和他的父母在外面遇到了兵祸死完了,在五年前,就带了一个儿子回来。” “寡妇啊,那不是有克夫命?” “昨天晚上我听我男人说,寨主想娶一个苏七的女人,应该就是这个,那可能就是未来的寨主夫人哦。” …… “你们乱嚼什么舌根,让上面的人听到了,不被打死才怪。”一个青壮过来,对议论的人群呵斥道。 众人一听,赶紧做鸟散。 谢海得到手下的禀报,早就站在主寨的大门处等着。本来他想去寨门迎接,又怕苏七在门口说几句就转头回去了;为了彰显身份,展示苗寨的地位需得沉稳,不能显出迫不及待的模样,让苏七瞧不起,只能按捺住猴急的心情。 余管事领着苏七来到谢海不远处,对苏七介绍道:“这就是我们苗寨的寨主,谢海寨主。”转头又对谢海道:“寨主,这就是苏七。” 看到苏七气息微喘,起伏不平的胸部,让谢海的心砰砰直跳,厚实的肌肉也有些抵挡不住,他的心快跳了出来。谢海长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快步上前一拱手道:“欢迎苏姑娘光临苗寨,让苗寨蓬荜生辉啊。” 苏七微微皱了下眉毛,她是嫁过人的,还是一个八岁的孩子的娘,谢海称呼她为“苏姑娘”显得不合适,但想到这是苗寨,跟巴族的生活习性可能不一样,也就没多想了。她展开眉头,微微一笑一福:“见过谢寨主。” 梦到多次的女人,一下出现在眼前,谢海犹如在梦中,梦中看不清楚苏七的脸,今天清晰的看到苏七的,听到如此温柔的声音,谢海如喝了一坛老酒一样,面色微微发红,神态如痴如醉。 余管事看到谢海发骚,轻轻的咳嗽了一声,见谢海还是愣住没有反应,只有碰了一下谢海。谢海这时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失态,尴尬的一笑:“请,请里面坐。” 苏七看到谢海失态,有点意外。在忍县的时候,别人看到她目瞪口呆,流鼻血的事情见多了,只是那时候有化妆、有打扮、人也年轻,遇到这样的事情,一点都不意外。现在谢海失态,想想自己27岁了,几年都没化妆打扮了,穿得也很普通,皮肤也黑了些,手也粗糙了些,还能吸引到谢海的目光,虽然她无所谓,但是内心还是有一丝丝的窃喜。 女人爱美不分年龄的。 苏七听到谢海的话,没有动,说道:“谢寨主,我人也来了,就在外面说一下吧,不用客气了。” 谢海道:“不客气,不客气,来都来了,里面请。” 看到谢海这么热情,苏七只有进了大厅。 大厅本是议事用的,上方主位,两边各有四把交椅,是寨内8大金刚坐的。 为了接待苏七,谢海早把交椅都撤掉了,摆上了一张圆桌和2把竹椅。亲自去后山用竹筒接了几筒泉水回来,后山的泉水干净清澈,甘甜味美。厨房的人用这水烧开,泡了一壶菊花茶。 谢海请苏七坐下,自己坐到另外一边。 余管事看了看,知道到没自己的座位,明白谢海的意思。对苏七道:“那李家娘子与我们寨主慢慢聊,我就在外面。”又对谢海道:“寨主,你们聊,那我先出去了。” 谢海点点头:“老余你去忙你的,我陪苏姑娘说话。” 苏七道:“谢寨主,别叫我苏姑娘,我已经老了,孩子都八岁了。你叫我苏七就好。” 谢海笑道:“苏姑娘别这样说,在我心目中你永远是苏姑娘。” 苏七只能无语。 “首先,我为前二天崔媒婆来冒昧打扰苏姑娘,我先道个谦。请苏姑娘原谅。”谢海道:“接下来,我想请苏姑娘听我讲一个故事!” 第二十九章 谢海的独白 苏七道:“谢寨主,道歉没必要。你又没做错什么。” 看到苏七精致的脸庞,椭圆白嫩的脸形,细细的弯眉,水汪汪的大眼睛,配上樱桃小嘴,让谢海不能自已。 “好,苏姑娘是个爽快人。那我给你讲个故事。” “嗯。”对于热情的人,苏七只能点头“嗯”了一声。 谢海又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有一个孩子一直住在寨子里,他是寨主唯一的儿子,从小就失去了母爱,父亲没有再娶,把他拉扯大。父亲教给他的全是生存之道,练武习箭,强身健体,让他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可能是缺乏母爱,也可能是他天生的性格,造成了他从小就不喜欢跟同龄的女孩子玩耍,见到女孩子就害羞和开不了口,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父亲觉得这都是小事,长大了就好。直到二十二年前,这少年十五岁了,开始随寨里的男人一起去山上打猎。有一次路过一户人家,看到了一个才5.6岁的小姑娘,小姑娘活泼可爱,让人喜欢不已。少年路过的时候,这小女孩冲着少年甜甜一笑。这不经意的一笑,让这少年心动异常,犹如久旱逢甘霖,沙漠遇湿露一样,让他生出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这种感觉,说不清楚,道不明白,就是一种感觉,少年长成男人,成为人父都没再遇到过这种感觉,不管其他女孩、女人对他笑得再甜,再可爱,都没有那种感觉。那种感觉你懂吗?”苏七想了想,真没有过这样的感觉,她跟李瑶是日久生情,并没有“一见钟情”,李瑶让她产生爱慕、依恋都是在交流过程中产生的。 谢海见苏七在沉思,摇摇头道:“是的,你不懂,绝对不懂。这样的感觉来临是不经意间,提到这样的感觉会立即想到,不需要去思考的。” 谢海示意苏七喝菊花茶,自己也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继续道:“说道这里,你可能已经猜到,我说的少年就是我,那小女孩就是你。” “呀……”苏七惊讶了一声,苏七有想到这故事可能跟她有关系,没想到谢海就这样直白的说了出来,让她有点万万没想到。 谢海道:“那时候,我经常跑过来偷偷的看你,慢慢的喜欢上了你,看到你一天天的长高,我也一天一天的成熟了起来,但是这样的感觉一直都没变。我来看你,你当然不知道,所有人都不知道。” 谢海沉思了一下,继续道:“我以为,就这样我能看到你长大成人,如果真是这样,我觉得这是这辈子都值得。没想到的是你十岁的时候,你们全家要迁移了,还脱离了银峰部,看样子是不再回来了。我知道这个消息后,我觉得天都塔了,缤纷的花朵都成为黑白颜色,这个消息,犹如整座乌龟山都压在我的身上,让我迷茫、彷徨、心痛和苦恼……”说道这里,谢海停顿了下来,脸上戚戚然,仿佛那时候的心情到现在都让他摆脱不开。一切都写在脸上。 二人都没说话,气氛有点压抑。春风微微,沿着大门吹了进来,微风吹起苏七额头上一缕秀发,只能听到风中夹杂的一丝声音,也没有吹走压抑的气息。 过了会,谢海回过神来,自嘲的笑了笑:“你们离开的哪天,我躲在路边,看到你们经过我的面前,近在咫尺,但又感觉远在千里。因为你们都不知道有我这个人的存在,虽然我对你的爱好、性格了如指掌,但你们对我一无所知。好想把你们留下来,那年大旱,我愿意上山为你们打猎,为你们下田劳作。我二十岁身体有力,这都没有问题。但是我缺一种东西,这样的东西缺乏,一切都无用。你想到了吧,是的,我缺乏——勇气。面对豺狼虎豹,我面不改色;面对生死,我临危不惧。面对你,我全无勇气。眼睁睁的看着你们离开。” 苏七没想到,自己幼小的时候就吸引了一个青年的目光,留下这样深刻的思绪。 谢海又自嘲的笑了笑道:“要是别人知道我一个大男人喜欢一个不满10岁的小女孩的话,真是做不了人了。这样的想法一直保存在我的心底最深处,不能跟人倾诉,你知道内心是多么的难受吗?你不知道。呵呵……寨里的人以为我闯荡江湖增长见识,其实是我知道你们是去江州了,我想去找你。我用了1年的时间,才鼓起勇气去找你。人海茫茫,我在江州晃荡了4年,你的一点音讯都没有。我想我们再也没缘分了。” 苏七道:“我们家没到江州就家破人亡了,就剩下我一个人在忍县。” 谢海惋惜道:“怪不得啊,怪不得,原来你没到江州。哎……缘分没到啊。” 谢海叹息了好一会儿,苏七只能默默的捧着菊花茶,时不时的喝一口。 谢海道:“10年前,家父病重,催促我回家。迫于现实,无奈之下我只能回家继承寨主之位,娶了娘子。断了再找你的想法。” “我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了,那知道苍天有眼,把你送回了这里。你回来一个月以后我才知道。我知道后欣喜若狂,好几天都睡不着觉。我偷偷的去看过你一次,在我眼里,你跟十几年前一样那么可爱,那么动人。那一次之后,我再也不敢去看你,我怕我按捺不住我的心,做出冲动的事情。你知道我是苗寨的寨主,管理着200多号人,先辈定的规矩不能破。”说道这里,指了指墙上的寨规“寨内男人必须遵守一夫一妻制”。 苏七坐在哪里,听着谢海的独白,既不安又同情起来。一个男人默默的记住自己,五岁开始直到她现在二十七岁,挂念自己整整二十二年,这样的感情,让她有点感动。 人生有几个二十二年,暗中喜欢一个人,喜欢了二十二年,这样的人多吗? 谢海道:“要不受这条寨规限制,只能破寨而出。我是一个男人,一个成熟的男人,不能因为自己的感情,就抛弃全寨,抛弃娘子和孩子,而跟另一个女人远走他方,我做不到。所以,我只能继续把我的情感,装在一个坛子里面,深深的埋藏在我的心里,让它伴随着我一起变老。我娘子一个老实本分的人,还为我生了一个女儿。虽然我对她没什么感情,毕竟跟了我九年,跟亲人一样。没想到她福薄,丢下我跟燕儿,撒手人寰。伤心过后,寨里为了继承人的问题,需要我再娶一个娘子,需要生个儿子,他们物色的人很多,但我心里再没有束缚了,心中装满了你。” 菊花茶早就凉了,苏七紧紧的把茶杯攥在手里,思索着怎么处理眼前的事情。 谢海直视苏七的双眸,一字一句的道:“今天我赔礼道歉、讲故事都不是重要的,今天最重要的一件事是——我要娶你!” 第三十零章 我要娶你 “我要娶你”这四个字犹如晴天霹雳一样,在苏七的脑海中炸开,震得她外焦里嫩。 苏七根本没想到谢海是这么的坦白直接,让苏七毫无思想准备,她的大脑有点短路,茫然了。 爱慕她的人她遇过很多,在“瑶羽阁”的时候更不要说了,她是楼里的清馆人、当红头牌。 有豪门世家公子通过金银来打动她的心; 会有江湖游侠,展示他的绝世武功来博取她的认可; 还有博学的书生,为她吟诗作赋只为博她一笑; 就算一些道貌岸然的老学究也对她谗言三尺; …… 各色的人数不胜数,但都表现得温文尔雅,说话都委婉辗转,行事都风度翩翩,也许这些人的层次不一样,但面对苏七的拒绝都不会死缠烂打。 那想到谢海就这样直白的说“我要娶你”。刚刚谢海说了一大堆,铺垫了千言万语,直白道出喜欢她二十二年,他最终总结一句话,就是要娶她,但苏七认识谢海不超过一个时辰,嫁给他怎么可能呢? 苏七实在无话可说,只能道:“谢寨主,你说笑了。” 谢海身子坐得笔直,正色道:“苏姑娘,我说的不是笑话,我说的是实话。” “谢寨主,我们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不可能?你男人死了,我女人也死了,两个不完整的家可以组成一个完整的家,难道不好吗?” “谢寨主,你可能有误会。我夫君死后,我的心也随他而去。现在我活着的目的就是把我的孩子养大成人。我的心如古井,没有人能让我再起波澜。”苏七回到银峰部,对外宣称的她在忍县只是嫁了一个普通的男人,因为兵祸,只剩下她娘俩逃回来。毕竟李瑶是巴国的名门望族,她只算李瑶的外室,李瑶没把她娶进家门,一定是有障碍,再说李瑶失踪生死不明,为了安全和不必要的麻烦,也为了躲避那群黑衣人的追捕。 现在面对谢海,苏七也只能说夫家死了,自己的心也死了。回来这里一切都是为了养大李信。 “不。苏姑娘,你还年轻,还有大好的青春。你不能只为别人而活,你要活出自己来。”谢海煽动道。 “谢寨主,我很感谢我的生命中有一个人从小默默的关注我的人,但是我却一直不知道。也许我们早点认识的话,我们还有可能。但世事难料,在这个世上,你出现得太晚了,而我们擦肩而过,既然已经无法挽回,那么我们何必纠结着过去,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人,没有你想得那样好,也许等你真正了解我的话,我根本不值得你的喜欢。现在我的心填满了我过世的郎君和我的孩子,再装不下另外一个人了。对不起,我要回家了。”说完苏七站起来,放下茶杯,往外走去。 谢海赶紧站起来阻止苏七的离去,他左手一伸,一把抓住苏七的右手,碰到苏七的手那一刹那间,谢海全身犹如触电的感觉,全身发麻,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让他大脑一阵晕眩,出现短暂的空白。 苏七看谢海拉她的手,用力把右手抽了出来,叱呵道:“谢大寨主,你干什么?怎能如此无礼?”苏七没想到谢海就这么大胆直接动手,这还是她从未遇到过的事情。 被苏七一骂,谢海回个神来:“苏姑娘,对不起,对不起,谢某失礼,我不是故意的,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让你再坐会。”谢海有点语无伦次。 苏七气息稍平一点,坚决道:“不,我要回家。我再不回去,信儿会担心的。我在这里已经耽搁太长时间了。” 谢海道:“苏姑娘,看在我对你思念多年的份上,再考虑考虑,我做梦都想娶你。”谢海想用语言打动苏七的心。 苏七正色道:“谢寨主,这件事我已经说了,不可能的。” 谢海神色失落:“苏姑娘,你就真的这样无情。” 苏七道:“谢寨主,不是我无情,我说过,我心已死,对这些早就看淡了,现在我心意已决。” 谢海愣愣的就那样看着苏七,人离的这样,触手可及。但她的心又是那么的远,遥不可及。 苏七看到失魂落魄的谢海,心里也有点不好受,轻声说道:“谢寨主,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既然我们无缘无份,何必强求呢。让我走吧,不要来打扰我们的生活,好吗?” “哎……”谢海长叹一声,“铛”的一响,谢海突地抽出一把钢刀,手一挥,钢刀插在桌子上。桌子被钢刀一插,前半截刀刃已经穿过桌面,只余后半段剩在外面,刀身轻轻的晃动着,轻吟中带有鸟鸣般的声音。 苏七见谢海抽出钢刀,不知道他想搞什么,吓得退了一步,惊道:“你想干什么?” 谢海看着苏七,指着那把钢刀说道:“苏姑娘,不要怕,谢某不会伤害你的。你看着这把刀名叫——飞禽,刀长三尺五寸,刀重八斤七两。是我们云南苗族的四大神刀之一,传说是上古神兵,苗族的很多英雄就曾经手持此刀,血战沙场。看不出来吧,是不是觉得此刀很普通?” 苏七点点头,她心头奇怪,不明白谢海为什么现在又说起了这把的故事,这样的刀说实话,苏七见过不少,李瑶的侍卫就有人携带过。很多行走江湖的人也喜欢带这种刀。 谢海继续道:“在100多年前,不知道什么原因,飞禽被我先辈带到了这里,血战是我们苗寨的寨主佩刀。此刀杀人无数,喝过太多人的血,因此赋予了它一种神秘的力量,你知道这种力量是什么吗?” 苏七摇摇头。 “这种神秘力量就是——勇气。勇气,面对敌人的时候,只要拿着这把刀,你就会发现,再强的敌人你都不会害怕。你信吗?” 苏七点点头。 “飞禽跟随我十年,我一直带在身边,这十年来,我从来没动用过它一次,因为我不动用它,所有的事情都被我解决。今天我要用它,我想让它见证一件我生平最有勇气的事。飞禽饮过很多人的血,但是有一种人的血它没饮过,今天我就要让它饮一下这种人的血。” 在苏七的惊愕中,谢海从桌上拔出钢刀,做出一件出人意外的事。 第三十一章 美秀想要一个娘(上) 谢海说话间,拔出桌上那柄苗族的四大神刀之一——“飞禽”。他右手持刀,上前一步,右膝点地,左手拉住苏七的手,半跪在苏七的面前,期待的眼神望着苏七道:“苏姑娘,嫁给我!” 苏七被谢海干净利落的动作吓得直往后退,只退了两步,就无法再退,谢海的左手紧紧的攥着她的左手,如铁箍一般,让她无法挣脱。 苏七全身发抖,不知所措,声音颤抖道:“谢寨主你这是干什么?快放手。” 谢海不为所动,姿势不变,语气非常温柔道:“苏姑娘,答应嫁给我好吗?” 苏七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气,决然道:“谢寨主,请你尊重一下我。你别这样,我说过,我们没有缘分。” 谢海见苏七态度坚决,并不气馁,只见他右手舞了一个刀花,把“飞禽”架在了自己的肩膀上,刀刃对着自己的脖子,大声说道:“十七年前,我缺乏勇气,让你离开;十四年前,我缺乏运气,找不到你;五年前,我受到制约,无法娶你。今天,你来了,是我的运气;我要娶你,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再约束我。我说过,这把刀,饮过千万人的血,唯一没有饮过一种人的血,就是拥有它的主人的血。今天,我用最大的勇气真心诚意向你求婚,你不答应我,我就自刎在你的面前,让二十二的相思之苦做一个了断,我谢某人说到做到,我就等你一句话。” 谢海说得满目狰狞,气势磅礴,目光坚毅的盯着苏七。 “啊……”苏七被谢海的行为和话语,震得七荤八素,大脑短路,脑子一片空白。她忍不住大叫一声。她嘴里喃喃的道:“怎么能这样,怎么能这样?让我怎么办啊,怎么办?你这是逼我啊,逼我啊……” 这样的一个男人,为了能娶到自己,放弃了尊严,丢掉了面子,居然以死相逼,真是狗血异常。苏七坚定的心被野蛮的表白,既吓坏了,又不忍心谢海死在自己面前,让她左右为难。 “娘,娘,是你回来了吗?”关键时刻,童声传来,一个小女孩从侧门跑了出来,口中喊道。 等她看清楚大厅站的是一陌生的女人发出的惊叫声,她满脸失望。再看到他爹爹半跪在地上,一手拉住这女人的手,一手持刀放在脖子上,吓得她脸色惨白,双手稍稍捂住嘴巴,眉头一咒,眼泪一下就流了出来,结结巴巴道:“爹……爹爹,你……你这是干什么?”。 谢海转头望了小女孩一眼,喝道:“美秀,你滚进去,谁叫你出来的?” 名叫美秀的小女孩跑了过来,小小的双手抓住谢海粗壮的胳膊,哭道:“爹爹,我刚刚好像听见娘的声音了,娘呢?你拿刀放在自己的脖子上干什么?” 苏七在这尴尬的场面下正不知怎么办的好,美秀的出现让她内心深处稍稍松了口气,对美秀充满了感激。 谢海很气,关键时刻女儿跑出来捣乱,打乱了他的计划。 本来,余管事给他的办法是:把苏七骗上山来,用药迷昏,生米煮成熟饭,这事就算办成了。余管事一直认为,女人就那么回事,只要失身于这个男人,不管以前多么骄傲,只要“饭被煮熟”,一切都会反转。 这种直接的方法,谢海开始也认为不错。但看到苏七以后,改变了想法。他对苏七的性格有过研究,虽然苏七比较软弱,好说话,但她是一个外柔内刚的女人,如果霸王硬上弓,是一时得到了她的人,但得不到她的心,他要的不只是苏七的身子,要的是一辈子死心塌地的跟他过日子。也怕苏七失身于他,她万念俱灰自杀了这么办?这个可能性很大,苏七对别人狠不起来,对自己可狠得起来。 因此,谢海就想出先讲一个故事,把自己塑造成一个专情的男人,因为这些事情基本上都是真的,所以讲得真情流露,让苏七深信不疑。如果这办法达不到目的,就用命来逼迫,按照苏七的心性,她绝对不会忍心看着他去死,心会软下来。只要苏七不那么坚决了,谢海有信心通过后面的时间让苏七心甘情愿嫁给他。 作为一个寨主,一个大男人,为了得到喜欢了二十几年的女人,谢海以死相逼的办法,场面是非常难看的。所以他早就吩咐过余管事,把闲杂人等都撤离到乌龟山下,并命令不得他的吩咐,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能进来打扰他和苏七的谈话。 余管事也按照吩咐照办了。美秀因为在房间睡觉,负责照看他的老婆子不想打扰她睡觉,就没有带下去。那知道美秀听到谢海大声说话被惊醒了。又听到苏七的惊叫声以为是她飞走的的娘回来了,就跑了出来,出现了上面的一幕。 一切事情,都在谢海的掌握中,没想到事情进行到关键一步,被美秀出来打断了。 临门一脚,被裁判吹了比赛结束。谢海气得咬牙切齿,对美秀怒道:“那有你娘的声音。还不滚回去。” 美秀被谢海骂得不知所措,记忆中还没有被爹爹这样呵斥过,委屈得她蹲在那里嚎啕大哭,又想起了囊,嘴里喃喃的念叨道:“娘,娘……” 苏七面带寒霜,瞪着谢海说道:“你放开。”谢海见事既以如此,暂不可为,只能放开苏七的手。 苏七被美秀解了围,看到她可怜的样子,添犊之情油然而生。心里想道:“谢海用死逼她就范,是可恨。但美秀是无辜的,这小女孩子这么小,就失去了娘,真是怪可怜的。”想到这里,她走过去,抱住美秀,用衣襟帮美秀擦了擦眼泪道:“别哭,别哭……乖……” 谢海站起身来,把“飞禽”放到桌上,颓然道:“你娘飞到天上去了,飞走了。” 美秀在苏七的怀里,感受到苏七的关怀,一股溺爱般的气息扑面而来,在苏七的怀抱就像躺在她娘的怀抱一样温暖和安全,不由得对苏七产生了些依恋。见谢海叹气,美秀抽搐着,很小声道:“爹爹,我好想我娘,她什么时候回来?” “哎!”谢海摇摇头长叹一声,没有说话。 半饷后,谢海突然想到一个绝妙的计划,他对美秀道:“秀儿,你娘现在回不来了,你觉得这个婶婶怎么样?” 美秀抬头瞧了瞧苏七,苏七目光温柔,对她笑了笑。 美秀道:“这个婶婶好啊,跟我娘一样好。” 谢海喜道:“你觉得她做你娘,好不好?” 苏七见谢海又在往这方面扯,对谢海瞪了一眼:“谢寨主,你说什么胡话。” 美秀歪头想了想“恩”了一声:“好!”又对苏七道:“婶婶你愿意做我娘吗?” 第三十二章 美秀想要一个娘(下) 苏七看着美秀单薄的身材,稚气的面容,天真无邪的眼睛,充满期待的眼神,让她实在是不好开口拒绝,又想到自己也是从小失去父母、亲人,那时候多么想又一个娘一般的人,关心爱护她啊。想到这里,她点了点头道:“好。” 谢海一听苏七愿意做美秀的娘,一时间手足无措,心花怒放。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个突发奇想的主意,这么简单就让苏七同意了,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早知道早点把美秀带出来,利用苏七善良的心,让她就范。也不用使出下跪以死相逼的这样狗血画面了。 那知苏七的声音又响起:“我可以做她的娘,但是我绝不会嫁给你的,谢寨主,我可先说好了。” 谢海心刚刚在天堂里飘飘欲仙,被苏七的一句话一下子打到了十八层地狱身受折磨。 谢海伤神中,暗道:“第一步成功了,我不信我和秀儿联手打不开你那铁石般的心?”想到这里,谢海道:“放心,苏姑娘,我不会再逼你的。秀儿能得到你的爱护,我就放心了。” 美秀听到苏七愿意做她娘的,心情一下就开心起来,抱住苏七的手,又喊又跳:“嘻嘻,我又有娘了,有娘了。娘!娘……” “乖,乖。”苏七连声答应。也被美秀天真打动,她一直想要一个这样可爱的女儿。她再次抱住美秀,二人的心一下近了。 美秀道:“那你以后就是我娘了,我叫谢美秀,你以为叫我秀儿吧。我原来的娘也是叫我秀儿。” “秀儿,乖……” 苏七望了望屋外的天空,时间已是下午时分,天上的太阳也快下山了。她记挂起李信来,说道:“我先回去了。秀儿,我明天来看你。” 美秀听见苏七要走,脸上的笑容一下就消失了,眼泪又流了出来:“娘,今天陪秀儿好吗?我好久都没抱娘睡了。” 谢海暗夸女儿聪明,把苏七留在苗寨的想法,由她说了出来,苏七应该不好拒绝。 “明天我来看你,我把你哥哥带来,陪你玩。”苏七温柔道。 谢海乘热打铁道:“是啊,美秀好久没这么开心了,苏姑娘,要不你今天晚上留下来,满足一下美秀的愿望吧。” “但是……”苏七的话还没说话。 谢海赶紧道:“你是担心李信吧?我马上叫余管事去把他接过来,这里又不远,我们苗寨的地方大,住的下,你们以后可以长久住在这里都没问题。你知道吗?自从她娘走后,睡到半夜经常起来找她娘,她也好久没有今天这么高兴了,看在可怜的秀儿份上,你培培她吧。” 苏七叹了口气,瞧了瞧美秀,暗道:“谢海虽然粗鲁,做事冲动,但是看样子人还是不错的,有美秀在身边,他应该干不出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勾当,等下信儿来了,听听他的想法再做打算。”想到这里,略微放心,只好点了点头。 美秀见苏七不走,心中大喜:“娘,娘,我带你去看我的房间。”拉住苏七就往她的屋子而去。 “娘,我还有个哥哥吗?”美秀想起,刚刚苏七提起李信的事情。 “是啊,他比你大,八岁了。你几岁了?” “我四岁了。我哥哥好不好?会不会喜欢我?” “他很好,你这么可爱,他一定非常喜欢你的。” “真的呀,我一直想有个哥哥,可以带我玩。” “呵呵……” “如果有好吃的,哥哥力气大,我会不会抢不过他?” 苏七不由得笑了起来:“不会,他是哥哥不会跟你抢的,他会让着你的。” “为什么呀?” “因为你是妹妹啊。”说道这里,苏七想起,小时候,每次家里有好吃的二位哥哥会让着她,让她先吃;每次去山上采摘到的野果,也是把好的留给她……记得二位哥哥在去忍县的路上问他们的爹,他们一个叫虎、一个叫豹,为什么三妹叫七。记得她爹当时说,你妹妹是七仙女下凡,所以叫苏七。当时二哥又问,那为什么不叫苏仙呢?他爹道,仙这个字你妹妹八字不够大,扛不住。引得全家笑成一团。 在忍县被抓去当兵的二位哥哥,不知道他们还在人世间没有。当年,忍县的兵员分成好几批送到各地边境,李瑶花了五个月时间,才查到苏虎、苏豹被送到了西面,正准备派人去西面查找,李瑶就出事了,苏七也回到了银峰部,再也无法去寻找二位哥哥了。 苏七暗中叹道:“我三克之命,应该不会克得二位哥哥吧。希望哥哥们活得好好的,苍天保佑有机会让我能再见到他们就好了。”又想道:“爹说我八字不大,仙字抗不住,其实我这个七字也抗不住,老是给身边的人来麻烦和灾难,哎!”想到这里,苏七摇摇头,不知道这时候为什么想到这些。 美秀见苏七摇头,奇道:“娘,你摇什么头?” “呵呵,没什么,你说起哥哥,我也想到我的哥哥了。” “娘,你还有哥哥呀?” “是啊,娘有两个哥哥呢。” …… 谢海看着苏七跟美秀一路聊着离开,松了一口气,成功在望。 他走出大门,夕阳把西边的天空应得通红,在满天层叠的云彩中,让天空如海市蜃楼。他凝视变化着的云彩,突然发现好久没有舒畅的心情来观察周边的事物。心中感叹,也许美好的愿望,即将变成现实,才有心情欣赏美好的东西。 云彩一幕一幕的变化,他仿佛看见了,他身着喜袍揭开了苏七的盖头;十月怀胎,苏七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儿子和女儿围绕着他跑来跑去…… 谢海回个神来,开心的笑了笑,新的生活即将开始。 他对山下一群人喊道:“余管事……” 余管事从人群中奔了出来,片刻间就跑到了谢海旁边。 谢海道:“你去苏姑娘家,把李信接过来。” 余管事道:“成了?” “快成了。” 谢海又道:“叫厨房,宰几头羊,今天晚上全寨人加菜……” 余管事到达山下,传达了加菜的消息,山下的一群人传出了一阵阵欢呼声。有羊肉吃,是好事。 谢海进到屋,坐在竹椅上,开始思索,下一步怎么打动苏七的那颗心。 没多久,“隆……隆……隆……隆……”紧急的钟声从寨门处传了过来。谢海一惊,站起身来。这钟声多年没响起过了,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有人去敲那口古钟的。 这是召集全寨进入战备状态,抵御敌人的来犯。 紧接着,一阵紧急的脚步声直奔大厅而来。 是“八大金刚”的付有余奔了进来:“禀寨主,有敌人入侵。” “付管事,别慌,是什么人?”谢海让付管事不要慌。谢海知道他是寨主,有人上门挑衅,要稳住,慌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来人自称崔九,说来接李夫人的。” “哦?来了多少人?”谢海问道。 “就崔九跟李夫人的儿子。” “没巴族银峰部的人?”谢海问道。 “没有。”付管事肯定道。 “那你慌什么?我们几十个兄弟还怕一个崔九?余管事呢?” “余管事被他打伤了,还伤了好几个兄弟……”付管事话还没说完,山下传来洪亮的声音打断了他的话。 “谢寨主,出来吧。故人来访!”崔九的声音犹如老虎一般厚重。 谢海皱了皱眉头,自言自语道:“故人?”他不由得“呵呵”一笑,把“飞禽”插入刀鞘,挂在腰间:“故人?走,我们去看看是那里的故人?” 第三十三章 崔九的拳头 夕阳西下,李信崔九二人站在了苗寨大门前的木桥上。 苗寨里面传出男男女女的欢呼声,夹杂着羊的惨叫声。炊烟升起,看来他们正在杀羊做饭。 崔九冷冷的目光注视着“苗寨”二字,心中充满了愤怒。他没想到苗寨居然把苏七骗进了寨里。不给他们点教训,难平心头只恨。 李信叹口气,暗道:“自己太小,武功还没学,自己只是一只菜鸟,看样子是帮不上什么忙了。” 余管事这时候正奉谢海的命令去接李信来苗寨。 他出得寨门,就看到了刚刚赶来,站定在木桥上的崔九和李信。 余管事喊道:“李信,你来了,我正准备去接你呢。”又看到崔九在旁边,奇道:“崔九,你怎么也来了?” “呵呵……”崔九冷笑道:“我怎么来了?你应该知道。” 李信问余管事:“我娘在里面?恩?接我干什么?” 余管事对李信点点头:“得我们谢寨主的吩咐,接你过来跟娘相聚”。说完他又看着崔九,不明白崔九的意思。 崔九冷冷道:“是你上午去找的苏七?” “恩!怎么?”余管事话音未落,崔九已经冲上去挥起一拳,打向余管事的面门。 余管事一时不明白崔九在毫无征兆下就对他动手,拳头在他瞳孔中无限放大。他能当上管事,不光是人聪明,武功也还不错。但崔九是拳头速度太快,还没等他招架,就被击飞了出去。 余管事惨叫一声,只觉得右脸颊像被一块大石击中,身体不由自主的随着这股力道向后倒飞出去,他在空中旋转了360°才在一丈多处前胸着地,摔倒在木桥上。“嗡嗡嗡……嗡嗡嗡……”整个大脑几乎失去了意识,天旋地转,大脑里面犹如一堆蜜蜂在里面嗡嗡嗡作响。紧接在口中一甜,喷出一口鲜血,鲜血一下染红了前面的木板,木板上的鲜血中还夹杂着三颗牙齿,牙齿在夕阳的光辉中,闪烁着光芒。 余管事一摸自己的脸,脸已经凹陷下去一部分了,鲜血顺着手指缝不停的流出,流得衣襟上到处都是。 余管事昂起头,死死的盯住崔九,想说话,但从变形的嘴里发出的话语都变成“哼哼恩恩……”的声音。他就想知道,崔九为什么见面就对他下这么狠的毒手。 李信本来还想问,为什么要接过来跟苏七相会,没想到崔九就直接动手了。江湖动手不少先要把话说清楚了才动手吗?难道重生前看的武侠小说,电视、电影讲的江湖都是假的? 跟在余管事后面的跟班,被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有点傻了。等缓过神来,抽出身上的佩刀,指着崔九。吃惊道:“你干什么?” 崔九打出这一拳后,怒火随着这一拳淡化了不少,看都不看那持刀指着他的跟班,仰望天空冷冷的道:“我想告诉他,别惹到我,这一拳是他惹到我的一个小小的惩罚。” 李信听苏七讲过崔九是高手,但是没有亲眼见过崔九打人。今天见他第一次出手,是这么的迅速和威猛,暗中佩服不已。又见崔九打完人,背负双手,仰望天空,心中鄙视了一下崔九,装b。 “我们那里惹到你了?” “哼!”崔九哼了一声,跟一个喽啰没必要解释。 那跟班见余管事一拳都挡不住,自己更不是对手,他赤红着双眼对崔九道:“你等着。”说完就要进去叫人。 崔九冷哼一声:“把他带走,挡路了。” 余管事这是才感觉到了钻心的疼痛,他强忍着,没有哼出声来,不想让崔九看笑话。 那跟班扶起已经疼得快要昏迷的余管事,边往寨里走,边怒喊道:“快来人啊,余管事受伤了,有人打上门了。” 声音传到寨里,热闹的场景顿时雅雀无声。 一时间又噼里啪啦的声音传来,在场的人抄兵器的抄兵器,拿棒子的拿棒子,夹杂着乱七八糟的声音,涌出了大门。 出来的人中有七八十号人,苗寨的青壮只有三十来个人,其他的都是一些老弱病残。 其中十几个是余管事的亲信,看到余管事被打成这样,都义愤填膺,冲过来成扇形方向把崔九围了起来,把寨门这方的桥头都挤满了。 “你是什么人?敢来我们苗寨撒野,是吃了雄心豹子胆吗?” “好歹毒的人,把余管事打成这样。” “不想活了吗?兄弟们,上!” 崔九示意李信退到来的桥那一头,免得被对面伤到。他自己二话不说,冲进了人群。崔九虽然空手犹如狼进羊群,拿着武器的苗寨精英如一群绵羊,在他面前只有挨打的份。 不一会功夫,打得十几人趴在地上动弹不得,一片哀鸣声响起。一下子把寨门前的其他人镇住了,让他们不敢再冲上来。 付有余见崔九太过凶猛,叫手下去敲响古钟,召集人马。自己赶紧跑向主寨向谢海报信。 崔九信步走进了寨内的广场上,对在场的人视若无睹,众人也随着崔九的步伐慢慢的退到广场里,始终与他保持着三丈的距离。 随着钟声,不停的有苗寨人赶了过来。 崔九立定在哪里,衣襟飘飘,衣服上海沾着刚刚十几人的鲜血,在夕阳的照射下,显得更红。 众人虽然面对的只有崔九一个人,但赶紧面对是一群凶猛的怪兽一般,被崔九散发出的血腥气息,压得踹不过气来,胆小的妇人更是被吓得瑟瑟发抖。余下的男人们也很紧张,平静生活了很多年,好久没遇到强悍的敌人杀上门来。 知道一些内幕消息的人,暗中开始怪谢海为什么为了一个女人,引来如此强大的敌人,把全寨陷入生死难卜的境地。 几个青壮,远远的绕过崔九,跑到外面把被崔九打到的人,扶进寨里,老中医也跟了过去,为他们查看了伤势和上药。 李信早就躲得远远的,他知道现在自己是个累赘,万一被苗人拿住威胁崔九就不好玩了。 崔九站在广场思考了半饷,对着半山处的主寨长啸道:“谢寨主,出来吧。故人来访!” 众人不停的交头接耳,议论纷纷,猜测崔九为什么打上门来,对余管事下那样重的手;也对他高强的武功忌惮不已。 “故人?”众人都暗道,既然是寨主的故人,为什么要对他们下重手? 李信也奇怪,难道谢海跟九叔以前认识,没听他提起过啊。 崔九长身而立,微闭双眼,并不言语,就像一座雕塑一样矗立在哪里。 夕阳西下,所有人都在等谢海的出现。 第三十四章 萧杀的气氛 不多时,谢海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 他走的很慢,凭他的感觉,对面的敌人很强,自己的心神不能乱,慢慢的走过来,是为了思考,也是为了给全寨的信心,让大家看到他在强大的敌人面前,没有慌乱,他有信心击败敌人。 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让他矮壮的身体,显得修长无比。 众人在中间位置让出了一条通道,在他们的注视下,谢海就从这条通道走了出来。 关键时刻,得看寨主的。 走到相隔崔九两丈的地方,谢海停了下来。他打量着崔九,崔九衣襟上虽然沾染了不少的鲜血,但他没感觉到杀气,只感觉到对面的怒火。 谢海第一次见到崔九,虽然崔九来了四年多,知道是一个好的猎户,但他根本没注意过他,现在他很奇怪,崔九一看就不是简单的猎户身份,余管事调查苏七的时候,应该见过崔九,就算没跟崔九说过话,难道他没看出来? 崔九背上的那柄黑色的刀就是证明,虽然刀未出鞘,但他知道那不是一把普通的刀,跟“飞禽”一样,都是饮过很多人的血,这样的武器本身已经有了生命,发出的气息,是死亡的气息。 这明显不是一个猎户能拥有的。 杀再多的野兽,也比不得杀一个人。 一个屠夫杀再多的猪,但叫他去杀一个人的话,跟一个新手没什么区别的。 一个人能从内到外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那这个人绝不是一个简单的人。 但他就是没感觉到崔九的杀气,这杀气被崔九自己控制着,让人感觉不出来。怒火?为什么只有怒火而没有杀气,谢海想不明白。 想不明白,他只能不想。 既然崔九提到“故人”,那么他跟崔九应该认识,他已经思考过,在过来的岁月中,如果是故人的话,还是一武功高强的人,也是他在江州的那四年认识的人。 现在面对崔九,他实在是想不起,这个人跟他有什么交集,找不出丝毫影子。 他不认识崔九。是的,记忆中他真不认识崔九。 这谢海的结论。 崔九此时也睁开双眼,目光如电射在谢海的身上,他没有开口。 谢海也看着崔九,目光深邃的盯在他脸上,他也没开口。 二人都没有说话,周围的人更不敢说话。 一个是强大的敌人,一个是寨里的老大。他们互视着对方,众人沉默,有大人把自己的孩子嘴巴捂着,怕他们发出声息。 此时,一根绣花针掉在地上,都能清晰可闻。 大家都知道,这是一场龙争虎斗的决战就要开始了。 此刻,是决战前的宁静。 谢海的武功是寨里最高的,从江湖上打磨了几年回来,武功跟强,人更冷静,出手更稳,虽然没人见过他的出手,但发起怒来,那股气势就能把“八大金刚”逼出十丈开外。其他人更不要说了。 他是苗寨的定海神针。 崔九的厉害,刚刚他们已经目睹了。 余管事居然挡不住崔九的一拳,十几个青壮如稻草人般都在他的拳头下倒下。对付这些人,崔九都没动用武器,如果他拔出他的刀,那么厉害成什么样子呢? 夕阳躲进了大山怀中,只剩下余光映红了天空。 天空一片红色,犹如被鲜血染红。 “九哥。”苏七的声音。 “爹爹。”美秀在喊。 萧杀的气氛被苏七和美秀的声音打破。 苏七跟美秀听见崔九的声音赶了过来。不平的道路,让苏七走得慢,美秀走得更慢。因此,此刻二人才赶到。 崔九的到来,让苏七心中欢喜。能找到这里,她一点都不奇怪,他知道崔九的厉害。只是知道崔九伤了一些人,她是很奇怪,她知道,崔九不是一个胡乱打人的人,平时崔九阴沉着脸,不爱跟打交道,那是他为了保护她,拒人于千里之外。 她明白崔九出手一定是有他的原因,一切都是为了她。她内心有些内疚,刚刚谢海那场表演中,她想到了李信、李瑶、父母及她的二位哥哥,还有很多人,唯独忘记了崔九。 美秀看到崔九,被崔九的气势和脸上的刀疤吓了一跳,她心中害怕,喊了声“爹爹”。 萧杀的氛围被二人打破,在场的众人齐齐的松了一口气,压抑的场面对普通人来说,真的难受。很多人内心也有种感觉,他们打不起来。 最好打不起,这样的战斗都关系到切身,崔九先前展示出的战斗力,自家寨主接不接得下来,真是一个问题。 虽然谢海是寨主,赌他赢是必须的。但是想法跟现实是有差距的。 不是猛龙不过江,过江的绝不是虫。 既然崔九单枪匹马的杀上门来,没有把几百人的寨子放在眼里,战斗力是可想而知的。 没有人认为崔九在装b,目空一切,刚刚崔九干净利落的身手,已经很好的证明了不是装b就能做到的。 高手对决的场面,如果是路人,遇到这样的高手打斗,都有看热闹的心态,打得越激烈越好,但他们不是路人,他们有些亲人已经被打伤,躺在了病床上。如果崔九跟谢海真打起来,他们这些人上还是不上呢?寨主有危险,当然得上,那受伤就可能是自己和身边的人。 苏七的到来,众人齐刷刷的目光注视到苏七跟美秀身上。 焦点在苏七身上。 众人均想:这个女人年纪看上去也不小了,人确实漂亮,身材也好,气质也出众,怪不得寨主这么喜欢她。 还有人在想:红颜祸水,寨主为个女人,把全寨陷入危险境地,真是要不得。 崔九听到苏七在叫他,露出了一丝微笑,看清苏七毫发无损,也放下心来,对苏七点点头。 美秀想跑到谢海旁边。苏七拉住了她,怕他们打起来,误伤到美秀。 一直躲在寨门外看热闹的李信,见苏七出来,行动很自由,应该没被苗寨的人控制,放下心来。不过他还是想不明白,既然没被控制,那么为什么苏七这么晚了还没回家? 他跑到苏七身边,苏七看到李信来了,温柔的笑道:“信儿你来了。” 李信看到苏七的笑容,肯定了他娘没有受到委屈。 美秀见到李信,嘻嘻的笑道:“娘,这是你说的哥哥吗?” 苏七摸摸美秀的头,答道:“恩,这就是我说的哥哥。” 美秀跑到李信旁边,拉住他的手,说道:“哥哥,我是美秀,你可以叫我秀儿,我有很多好吃的和好玩,等会我带你去吃。” 李信望了苏七一眼,想破了头也想不明白,怎么突然多了一个妹妹?看到美秀真诚流露的目光,不好甩开她的手,只能任她拉住,尴尬的笑了笑。 美秀又道:“哥哥,秀儿很乖的。” 李信暗中诽谤道:“古代的孩子都是话唠吗?小丽是这样,这个美秀也是这样,我跟她还不算认识呢。难道是古代娱乐活动太匮乏,跟人聊天打发寂寞无聊的童年生活?” 第三十五章 神秘的聊天 谢海收回看向苏七的目光,盯住崔九问道:“故人?” 崔九也望向谢海,答道:“是。” 谢海道:“我们是朋友?” 崔九道:“不是!” 谢海道:“那我们是敌人?” 崔九道:“看情况!” 谢海道:“此话怎讲?” “如果今天你动了李夫人一根毫毛,那就是我的敌人,你们全寨上下200余口,可能没人会见到明天的太阳。还好,李夫人还好。” 此话一出,引起苗寨众人一阵骚动。站在人群前面的几个年轻人,被崔九的话语气得都持着武器要冲上,明知不是对手,也要出手。 热血的青年,总是容易让话语激怒。 谢海举起手,挥了挥。众人都静了下来。那几个年轻的壮汉,见谢海的手势也只能压住心头的怒火,死死的瞪住崔九。 谢海皱了下眉头:“阁下的话,不怕大风闪了舌头。” 崔九没有说话,笑了笑。自信的人不需要解释。 李信觉得崔九这么强的武功,欺负一个苗寨,实在是没什么意思。对崔九道:“九叔,既然找到娘了,娘也没事,我们回去吧。” 崔九点点头。 “阁下既然是故人,二话不说打伤我们寨里十多个人,就这么随便的走了?是否把我们这里当成了酒馆,说来就来,说走就走?”谢海说道这里,脸色严肃,盯住崔九,他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崔九道:“你想怎么样?” 谢海缓缓的抽出“飞禽”:“阁下要走,得问问我这口刀答应不答应?” 崔九想了想,指了指寨门外,说道:“我想私下给你说几句,到时候你再决定是否要跟我动手。敢不敢跟我出来?” 谢海干脆道:“请。” 说完二人走出了寨门。 李信很奇怪,望下苏七,苏七也望向他,二人的眼神交流中,都很迷惑,不知道崔九为什么要私下跟谢海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需要去私聊? 众人也很奇怪,开始交头接耳。搞不懂崔九就要带苏七走了,谢海却想出手,崔九一句话,二人就跑出去私聊去了,真是奇怪啊。 李信道:“娘……”李信急迫的想知道苏七在这里的情况。 苏七打断李信的话:“回去再说。” 美秀拉了拉李信,对他小声说道:“哥哥,你说我爹跟那个很凶的人出去干什么呢?” 李信道:“还能干什么。聊天呗。” “为什么不在这里聊,跑出去聊什么?” “大人的世界,我们小孩不懂。” “那……” “别问了,我真不知道。” …… 一盏茶的功夫,二人走了进来。走在前面的崔九的神色毫无变化。谢海跟在后面有点神伤和无奈。 崔九走过来对苏七道:“夫人,走,我们回去了。” 谢海跟过来一抱拳,神色肃然对苏七道:“对不起李夫人,是谢某失礼,刚刚是在下不知道情况,请夫人不要见怪。” 苏七见谢海对自己的称呼也变了,态度也恭敬了,看了看崔九。崔九并无表示。 苏七道:“谢寨主,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 谢海道:“还请夫人原谅。” 苏七见谢海坚持,不明白谢海为什么要她原谅,压住心中的疑惑,点头说道:“好,苏七原谅你了。” 谢海脸上露出喜色,像松了一口大气,说道:“得夫人原谅,谢某万分感激。小寨备下薄酒,请三位赏光,不知意下如何?” “不必了,天色已晚,我们该回去了。”崔九道。 谢海见崔九拒绝,只能道:“那我恭送三位回家。” 崔九点点头,苏七牵着李信就要往外走。 美秀见娘跟哥哥要走,忍不住哭了起来:“娘,哥哥,你们要走啊?” 苏七柔声道:“秀儿,娘下次来看你。” 美秀泪眼朦胧:“我不想娘走。爹爹,不要娘走好吗?” 谢海叹了口气,对美秀说道:“乖,秀儿听话。” “不嘛,不嘛。” 李信见美秀可怜,对美秀道:“妹子,别哭了,哭多了就不好看了。明天哥哥带你去抓兔子。” “真的吗?” “我说话算话。” “好,那你别忘记了。” 谢海抱着美秀,把三人送到寨门口。 苏七道:“谢寨主,请回吧。” 谢海道:“李夫人,崔大侠你们三人慢走,谢海就不远送了。” 美秀喊道:“娘,哥哥,你们说的话别忘记了。” 苏七点点头,李信挥了挥手,三人的背影消失在道路尽头。 付有余跑了过来,对谢海道:“寨主,就这样让他们走了。我们可是受伤了十多位兄弟。余发春哥伤得更严重。” 谢海遥望崔九三人消失的方向,叹了口气,然后摇摇头:“就算我杀了崔九给他们报仇,有什么用?我们全寨的人会陪葬的。安抚兄弟们的事情就交给你了。”说完抱住美秀走了。 众人看到崔九三人就这样走了,寨主还服了软,这个仇是再也无法报了。气氛很低沉、消极,但在谢海面前,没人敢说什么。 谢海对众人道:“都散了,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 众人顿时做鸟散,大伙见谢海现在心情不好,还是不要惹到为妙。 谢海想到崔九给他说的话,没想到苏七的来头是如此的不小,自己喜欢多年的一个小女人,嫁的人是有如此强大的背景,他们小小的苗寨,就是别人一根小手指就能让他们灰飞烟灭。 他心里在奇怪,苏七为什么会回到这里生活。闻名江湖的崔九为什么扮成猎户隐居在这里保护苏七?这些崔九并没有提及。 谢海又想到刚刚还在逼迫苏七嫁给她,还好他没有硬来,如果伤害到苏七的话,正如崔九所说寨里的所有人真就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美秀问道:“爹爹,你说哥哥会带我玩吗?” “也许吧。”谢海说完看着女儿,他有种预感,美秀跟李信会发生很多故事。也许是好事,也许是坏事,但是,未来的事情,谁能说得好呢? 付有余想知道,崔九私下给谢海说了什么?让谢海的态度前后判若二人,但是寨主不说,付有余也不敢问了。 既然寨主叫他去安抚下受伤的兄弟,他到伤病房对受伤的兄弟们进行了慰问,承诺年底分红的时候,他们会多得一份。 让受伤的兄弟心情好了不少。 付有余来到余发春的床前,余管事现在昏迷不醒,只能等他醒过来再说。 付有余不由得感叹余发春点子背,第一个受伤,还伤得这样重,脸看来已经破相了,再也不能完好如初了。 全寨从上到下,对崔九一个人束手无策,真是很无奈。 是时候建议寨主,重视下武力,提升全寨的战斗力了。 第三十六章 日常 三人沿着河边的大道上,苏七牵着李信走在前面,崔九走在后面。 离开苗寨大约有十多里地,苏七停了下来,打破了沉默:“九哥,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崔九一怔,随后“呵呵”一笑,摇头道:“七嫂,还跟我老九客气啊。” 崔九在外人面前都是称“李夫人”、“李家娘子”,私下一般喊“七嫂”。苏七对崔九称呼她什么都无所谓,他是她的救命恩人,一直在这里保护了她跟李信好几年,对他是充满了感激。 李信再也忍不住了,早就想问问苏七,为什么到苗寨来。 三人边走着,苏七简单的说了情况,只是很多细节没讲,比如谢海的自白、下跪、以死相逼等,这些狗血的内容,苏七自己想想都不好意思,怎么说出口。 大体的情况崔九和李信已经清楚,对于苏七收美秀做女儿的事情,李信没什么意见,一个失去娘的孩子,需要母爱,是正常不过的。苏七人好,又温柔,有这样的娘是李信的幸运。他李信是穿越人士,不会嫉妒多一个人分析苏七的母爱。 苏七见李信对美秀也很喜欢,心中很高兴,觉得去苗寨惹出了一些事端,崔九还出手打伤了一些人,但认了美秀这个乖巧的女儿,还是值得的。 三人就这样聊着到了家,苏七做了晚饭大家吃了。劳累了一天,都早早的睡觉了。 李信一直想知道崔九到底给谢海说了什么,让他先后判若二人,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崔九要么转移话题,要么默然不语。几次下来,李信也只能作罢。 苏七虽然也有点奇怪,但是好奇心没李信的大,她觉得这是男人间的事情,她一个妇道人家管不着,所以李信问的时候,苏七并没有帮腔。 李信为了这个事情,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但没什么用。他想早迟会知道的, 第二天,小丽又早早来找他了,李信顶着黑眼圈,心不甘情不愿的折腾了很久才起来。让小丽笑了很久。 苏七给李信说,昨天答应了美秀去陪她玩,今天就不要去放牛了,去苗寨找美秀,带她玩一下。一个男子汉说话要算话的。 小丽开始听说李信有了个妹妹,有些好奇,一直问东问西。 等李信和小丽来到苗寨,苗寨的人通报给了谢海,不多一会儿,美秀就跑了出来。 美秀见到李信又蹦又跳,高兴坏了。“哥哥、哥哥”直叫唤。 小丽见到美秀跟她大差不多,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点不舒服,心想:信哥哥是我一个人,多个人出来真是讨厌。 美秀也对小丽有点看不顺眼,她想要的是个哥哥,可不想多一个姐姐出来,吃的东西还得多分一份出来。 李信给她们互相介绍了一下,说以后都是好朋友等云云。 又带着两个小萝莉,到了一处很浅的河滩,抓起了螃蟹。没多久二人玩得不亦乐乎,比亲姐妹还请。 李信靠在石头上,看着嘻嘻哈哈的小萝莉,自叹不已,穿越过来,不是放牛,就陪小萝莉玩耍,天啦,想想自己的心态是一个二十大几的成熟男人,一个优秀的设计师。别人穿越都是打怪升级、发明创造、吟诗作赋……引领时代潮流。自己只能在大山群岭中带萝莉烤叫花兔、抓螃蟹。这样下去,自己什么都不会,怎么得了?以后怎么混江湖啊…… 下午时分,李信见2个小萝莉累了,就分别送她们回家了。美秀还觉得没玩够,要明天继续玩。李信那里有时间天天陪玩,说要放牛,有机会就过来。美秀无奈只有点头,分别的时候还不忘叫李信经常过来,陪她玩,下次她会给李信好吃的。 小丽就无所谓,住得这么近,随时都能找李信。看到美秀对李信的依恋,心里很不爽,美秀居然没说好吃的也给她,真是气死了,回来的路上唠叨过不停。 李信送完二个话唠的小萝莉,顿觉轻松了不少。 回到家,苏七已经准备好了练字的沙盘。 苏七说今天第一天教他写他的名字。苏七用一根木棍在沙盘上写好“李信”二字,指着“李”对李信道:“李姓,出自于姬姓,姬姓也就是巴国的王族,他是由周武王封于巴国的。为什么出自于姬姓,具体什么原因我不是很清楚,当年听你爹说过,得姓始祖为李利,李耳为十一世。李耳也就是老子,道家始祖,是李姓的代表人物。” 李信暗道:“后世的李姓成千上亿,原来春秋时期就有了这个姓氏啊。不说我还真不知道。”又想到李姓还建立了不少的王朝,李信觉得能姓李,也是件自豪的事。 苏七又指着“信”字继续说道:“你爹想你做一个诚实的孩子,取了一个信字。所以希望以后你要做到,言必信,行必果。” 李信点点头。 苏七又道:“读书习字,我以前说过,这都是豪门世家、上层贵族才有的机会,你是李家的人,也许有一天你会回到李家,毕竟血溶于水。所以我才教你。现在你先在沙盘上练习,过段时间我让你九叔给你制作些竹简,买支毛笔,你再到竹简上练习。” 李信知道,这个时代还没有纸。他穿越后曾经也想过,制作纸张出来发家致富,但按照他的水平,这辈子都没这可能了,放弃了不切实际的想法。 李信拿着木棍在沙盘上练习起来。“李信”二字歪歪倒倒,真是不忍直视。想穿越前,他作为一个设计师,不知道为自己的名字设计多少版本,用笔签名的时候都有艺术家的水准了。 现在写的字,真是比鸡爬的还不如。很多人可能有这感受,读书的时候写字不错,工作后基本上都用电脑,手机,很少写字。日子久了后,你再用笔写字,是不是发现手上的笔不听使唤了? 字该怎么写的意识还是有,就是写出来难看得要死。李信收起玩世不恭的心态,认真起来。他明白,现在他不再是什么设计大师了,他现在只是一个八岁的小男孩,一切需要从头开始。 他需要正真融入这个时代。 第三十七章 崔九眼中的江湖 时间过得很快,夏天到了。 早上出去放牛,下午回来习字。这样的生活,李信重复了二个多月。 有时候也会去找找美秀,玩耍半天,每次美秀都会带很多吃的出来,有时候小丽也跟了过去,美秀觉得多一个人分享她的美食,心里还很不愿意。这个时候李信只能笑一笑,小孩子的心思就是这样。 小丽经常过来陪李信上山放牛,在山上又吃了几只野兔、山鸡、斑鸠等,抓到什么吃什么。 这期间,李信制作出了双截棍。制作倒是简单,找了两根半尺来长的相像的木棒,中间用一根粗麻绳连接。练习的时候,砸了几次头,让小丽嘲笑了好久。李信心想年纪太小,还掌握不了这么“霸道”的兵器。李信被自己这个理由说服后,决定还是放弃双截棍,等以后再说。就这样一直让李信引以为豪的双截棍被丢到了墙角。 李信穿越过来后,就想习武。想到很多人为了学武,到处拜师学艺,经常被骗不说,还耽误了青春年华。还好,他身边有个真正的高手崔九。这二个月来去找了崔九几次,崔九都没回答,独自走开了。让李信郁闷不已。 这天早上,李信把牛牵到山上,跑了回来,又找到崔九。再次恳求崔九教他武艺。 这次崔九并没有走开,问了个问题:“为什么学武?” 李信意气风发道:“为国为民,侠之大者;锄强扶弱,伸张正义。” 崔九皱了下眉头道:“说实话。” 李信改口道:“我学武,是为了强健体魄,培养刻苦耐劳的精神,弘扬我们的传统文化,让江湖少点杀伐,体会“止戈为武”的武术精髓。” 崔九眼睛一瞪。声音加重了些:“说实话。” 李信清楚的知道崔九的性格,他重复相同的话语的时候,只要超过三次,就绝不会再有机会。现在崔九第二次重复,他只能说出本来不愿意说出的理由:“我想以后闯荡江湖,打不过就跑快点,免得受伤。学武的目的就是保命,在保命的前提下帮助一些能帮助的人。” 崔九点点头道:“恩,能打就打,打不过就跑。这是混江湖的必备手段。你的想法是对的。” 李信暗道:“这是什么话?这能是一个高手说的话吗?要是让其他人听到,不得笑死啊?” 崔九好像看穿了李信的心思:“你是不是觉得我说得很无耻?” 李信无语,暗道:如果这话不无耻,那什么才叫无耻? 崔九继续道:“每年的江湖会出现很多热血的青年,大多从小刻苦学习,吃了很多常人无法吃的苦。等艺成后,怀有很大的抱负,开始行侠仗义。你知道吗?很多人都死了,也许他们到死都不明白自己的武功不错,为什么死在武功明显比他低的人手上。你知道吗?” 李信摇头:“不知道。” “那是因为江湖险恶,适者生存。为了生存,必须要死很多人。存活下来的,也有你前面说的这种人,‘为国为民,侠之大者;锄强扶弱,伸张正义。’这样的人本身武功很好,而且背景很强,要么杀不了他,要么考虑到杀了他以后,所带来的后果,杀人者承担不起,能存活下来的这样的人少,至少我没遇到过。还有种运气特别好,运气好的人,当然死不了,死了当然不能叫运气好的。最多的一种就是聪明,预感到危险,就会远远的避开。你觉得,你是那种人?” 李信想了想:“第一种人明显我不是;第二种运气要好,我运气好不好也难说;第三种人目前我还不知道。” 崔九说道:“没闯荡过江湖的人,羡慕仗剑走天涯,来去自如。其实他们那里知道什么叫江湖,不深入江湖了解你根本不知道江湖人的苦,很多时候睡觉都要挣一只眼,就怕在黑夜中被人暗算,再也看不到初升的太阳。说实话,我来到这里才睡了些安稳的觉。我不知道这样的生活我还要过多久,但是终究我有一天会回到江湖。人一踏入江湖,只要你还活着,永远脱离不了江湖。” 李信一直羡慕闯荡江湖人,在电影里,电视上看到,主角风流倜傥,身边美女如云,再大的事,再多的计谋用在主角身上都是有惊无险,最后大功告成。 崔九道:“在江湖上,我杀了很多人,这些人很多是我觉得该杀的,也有部分人本可以不杀,但在某种环境下,不得不杀。俗话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几年我也在思考,当时我觉得该杀的人,真的该杀吗?我也知道江湖上很多人想杀我,只是找不到我现在在哪里。但是世界上的事有因就有果,终究有一天会有人找上门来,我只想他们晚点找到我而已。” 李信沉默。 “武艺就像兵器,在你遇到危险的时候,你就会使用它,你赢了就会给你带来麻烦,你输了就会带走你的生命。如果你不会武艺,对别人不能造成致命的威胁,这样你只会输,必输的情况下,很多时候,你不会输掉性命。” “人生也像赌局,武艺算你其中的一项本钱,让你赢面大一点。” 崔九看到李信在沉思,说道:“你还想习武吗?” 夏日的阳光,异常强劲,茂密的树叶也挡不住它的光芒,都笼罩在它的热气中。 炎热的高温,让李信出了一身冷汗。 江湖在崔九的眼中是这样的复杂,凌乱、充满危险。今天崔九难得说了这么多话,很多话语矛盾和没逻辑,但这是崔九的感受,李信能体会得到。 崔九核心意思就是一个:“江湖凶险,你身怀武艺,给别人带来了威胁。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冲突。冲突中别人为了消灭你带来的威胁,就只能消灭你的生命。如果你没有武艺,对别人没有威胁,就不会给你带来致命的灾难。” 李信暗道:“崔九忽略了一件事,险恶的人心比武力本事更危险,真正的高手杀人是不需要自己出手。学武只是防范多一层保护,生存靠的是智慧、见识和判断。自己穿越过来,多了2000多年的见识,这是我的优势。” 想到这里,李信坚定了想法:“九叔,我要学武,请教我!” 崔九凝视李信半饷,见他态度坚决,叹了口气。 李信迎着崔九如电的目光,毫无惧色。 崔九最后一句是:“后天再来!” “为什么?”李信奇道,他有点摸不着头脑,不明白崔九为什么要他后天再来。 回答他的只有崔九的背影。 难道后天有什么不同? 屠人魔的自白 我是单洪,江湖人称“屠人魔”。 我并不喜欢这个外号,真的!虽然这个外号很拉风。 江湖上有我的很多传说,有好的,也有坏的,我想坏的占大多数。不过,对我来说,这都无所谓。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对我来说,凭本心做事,让我快乐,何必在乎他人说。只要不被我听到,一切都好说。 有人说我屠天屠地屠尽人,是一个只凭性情杀人的不折不扣的恶魔,呼我屠人魔。没错,我手里沾过不少人的血,有受人敬仰的一代大侠的血,有手无寸铁的妇人的血,当然也有为祸一方的恶霸的血,修炼邪功的妖人的血。我百无禁忌,不管魔人大侠我都屠过,在我看来,这些都是我的敌人,不管他们在世人眼中形象怎样,但触碰到了我的底线,都得死,就这么简单。 我的江湖我做主,废话让人愁白头。 我眼中的江湖,没有好人坏人,都是一些打打杀杀的疯子,人疯我就要更疯,一切皆在酒杯中。 有人说我根本不是疯,是变态杀戮狂。动不动因一人动怒而屠人全家。我只能呵呵,不过是屠一个老鼠窝罢了。我杀的人,没有无辜的人: 人在江湖飘,那有不带刀? 既然你带刀,所以要挨刀。 如果怕挨刀,你就别再飘。 只要你还飘,鲜血染长刀。 提到我,总是提到当年“长江大侠灭门血案”的事情。我就问你,他死后,是不是失踪的孩子少了? 银子比人让人放心,所以我相信银子,也不愿意相信人。 我认为每个人就值一两银子,真的,我算过。 该杀的人,杀他很简单,但我要他被杀前体验一下要死的滋味。让他下辈子别再干伤天害理的坏事。否则,下辈子他还会收到我的银子。 一两银,两杯酒; 一个人,两只手; 饮不尽的杯中酒; 杀不完的英雄头。 这就是我,江湖人称“屠人魔”的我! 我在忍县,来找我…… 寨主的单相思 谢海坐在一块巨石上, 他不知道来过这里多少次了 自从上次见到苏七,他的脚就不听使唤 只为在这里能偶尔碰到她 少年的心很单纯,就是那样暗暗的看着,护着 就像你喜欢一朵花,你一定会摘下它,放在手心上欣赏 但是你爱一朵花时,一定会给他好好呵护,直到枯萎 每天高强度的练功,山寨里的碎碎叨的三姑八婆 对未来的迷茫,对继任寨主的不屑,都让他心烦 只有逍遥地躺在巨石上,这才是他的净土 而心里的那片净土早已被苏七全部占据 自已的身体一天天发生变化,苏七也一天天愈发的婷婷玉立 谢海的心里不知道幻想过多少次和她对视烛光,呢喃私语 可以想像当苏七举家迁走的时候,谢海的心情 也防佛能听见火热之心被撕碎的声音 得之苏七的离开,他并没有哭天喊地 而是怎个人瘫在那里,浑身无力 时间都过去了,你怎么就过不去 在问了自已一年后,谢海还是决定鼓起勇气,碰碰运气 也许,她也在等呢 江湖路不好走,初涉江湖的谢海凭着自己会的几手功夫和憨厚老实的过性也结交不少朋友 随着时间一天天的过去,见识一天天的增长 谢海在游历中把商贾辐辏中的道道摸得清清楚楚 虽然一直没找到苏七,但对她那份感情始终没有被浇灭 只是时不时用天意来宽慰自己 因家中变故,谢海任寨主期间,利用跑江湖得来的一些经验管理山寨倒也有模有样 谢家传下来的族谱留有银峰乃有银之峰,经过谢海仔细琢磨,花了七天七夜,找到了银矿 原来就在他们后山乌龟山。这事儿也就几个心腹知晓。但谢海一直没有打这批矿的主意 他要用自己的本事管理山寨,让大家跟着他有饭吃 要是没有在次碰到苏七,谢海心中涟漪不会被激起,就此平淡一生 享受着轻风佛面,心里念叨着苏七开心时的背影,沉默时文静,倒也惬意 但就是让他碰上了,也许人生本是处处有际遇,处处有惊喜 但这个惊喜被崔九打破了,准确的是被崔九的话顿时击入谷底 黑暗中,谢海想着自己经历的种种,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 此文由“胡记酒馆”胡老板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