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逝花飞》 第一章 姐妹的故事 司徒樱和林夕住在同一条弄堂里。司徒住堂头,林住堂尾;司徒家是弄堂里公认的大户人家,林家是弄堂里鲜为人知的小门小户;司徒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古灵精怪俏丫头,林夕是藏头掩面悄无声息的柔雅沉静碧玉女;司徒樱爱音乐绘画交友,林夕喜阅读写作独处。 两个貌似家世背景个性喜好迥然不同的女孩子,在命运之神的关怀下有了交集。 她们邂逅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街心花园的一条长凳旁,两个坐在童车里的奶娃儿,睁着好奇乌溜的双眼瞅着对方。没有生疏,没有防备,却似前世相识今世重逢的故人,含情脉脉,惺惺相惜,彼此从车中奋力伸出肉肉小胖手,向对方胡乱又执著地挥舞着。年轻的母亲们见此情景,也不禁感到意外和逗趣,相视而笑,攀谈之中结下情谊。 接下来的生活,司徒樱和林夕的名字几乎连在了一块儿。同一家托儿所里,小樱为小夕编辫梳头,小夕为小樱系鞋扣钮。回家时,母亲常会看见发型日变的“时髦”小夕和端庄整洁的“乖巧”小樱。同一家幼稚园里,小樱以大姐自居地保护着柔弱的小夕,小夕悄悄地为大大咧咧的小樱收拾着种种残局。念小学了,两人同班,每天依旧如胶似漆,依旧如儿时般携手同归。很有默契地,她们进入了同一所初中。虽然两人不同班,但都是校内的资优生,一个如玫瑰般娇艳动人,一个若百合般清雅芬芳。两个花季美少女不知搅乱了多少青涩少年心…… 小樱深信,小夕是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即便小樱的人缘奇佳。不管得到什么新鲜有趣的玩意,小樱总是第一个想到小夕,兴匆匆跑去找她分享。小夕也默默将小樱视为唯一可以交心的手帕密友——可以拿着手帕互相擦眼泪鼻涕的那种。她们在外人眼中俨然是一对“联体婴”,虽然大多时候都只听见小樱喋喋不休的聒噪声音,但只要看见小夕脸上纯净会心的笑容,便知道这不是一出独角闹剧。 不经意中,纷忙的初中生活飞速流走。中考前夕,一个阴冷潮湿的周末下午,小樱打开门看见了门外眼圈红红的小夕。 “夕夕,怎么啦?是不是谁欺负你了?”小樱焦急地询问道。 “不……” “你呀,就是心太软,总是什么事情都想息事宁人。放心,有我在!告诉我,是不是上次3班那个‘死变态’又来骚扰你?哼,看我这次不好好修理他!” “不是……” “不是?不是!你总说不是!你就是因为这样,才会老被那些臭男生欺负!要不是我的那帮好兄弟姐妹及时声援,上次你肯定会被‘死变态’偷窥成功,上上次你就已经成为‘没人性’的女朋友了,上上上次你指定被‘猥琐男’骗回家,上上上上次你必被人强吻得逞,上上……上上……哎呀!反正,要不是我发现及时,你早让野狼拆吃入腹了啦!” “真的不是……” “还不是?!我晕!真不知该说你是单纯还是愚蠢啊!你这样让人怎么放心呢?万一哪天我不在你身边了,你可怎么办啊……” 小樱的碎碎念在看见林夕眼中滑落的泪珠时宣告休止。 林夕抬手轻拭泪水,道:“你的毛躁个性什么时候能够改改呀?非把我急哭才甘心。我只是刚才在家看诗集,看到动情处忍不住伤感罢了,你能掰这么多,真不知是谁服谁!你的想象力和爆发力可不可以稍稍收敛一些呀!不是说今天要向我展示自己的漫画杰作吗……” 星期一上学,小樱发现一件十分严重的事情:林夕转学了。放学回家,直奔林夕住处的司徒樱再一次意外地发现:林夕搬家了!那时的司徒樱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彷徨…… 直到很久以后,小樱依然记得林夕那天的泪珠有多么晶莹剔透。 突然有一天,周围的人发现小樱变了。虽然她依旧爱笑,但不再时常爆发出震惊四座的笑声,虽然她依旧活泼开朗,但不再流露出兴奋狂热的眼神,虽然她依旧会犯迷糊,但不再凡事过分大大咧咧,虽然她依旧喜欢绘画,但却唯独不再画卡通漫画……即便如此,小樱依旧是夺目的。自此之后,她的钢琴技艺大增,一口气考到了顶峰十级,这在初中生中可谓少有。中考顺利过关,小樱进入了一所市重点高中学习。一路风光,追随其后的是一张张荣誉证书和一个个亦痴亦狂的青涩少年。但是,此时的司徒樱心无旁骛,一心向学,将身边花草忽略得非常彻底。以至于后来司徒樱自己回忆起高中那会儿,都感觉像被催眠了似的,毫无知觉甚至印象模糊。 经过长达三年艰苦卓著的努力奋斗之后,司徒樱终于很没悬念地以全校第一的优异成绩被全国一流的f大学人文学院录取了。告别晚会上,她弹奏了钢琴版《跨越时代的思念》,大家都被旋律中的那份忧伤和思念所触动,殊不知小樱心中正默默念着一个名字…… 小夕,你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你会在那儿等我吗? 第二章 适应大学生活 “樱子,你在这儿看好行李,我去办入学手续,一会儿就回来。”戴金丝边眼镜的中年男人笑着对身边的女孩说道。刚欲转身,便被女孩一把拉住。 “不用,爸爸,你来看行李,我自己去办,顺便熟悉一下周边环境嘛,你就坐在那儿等我吧!”望着女儿一脸坚持,男人无奈地笑了,作为默许。 忙碌了大半天,终于将纷繁的入学手续一一办妥,领到宿舍钥匙的司徒樱欢快地打开了309室房门。房间属于朝南一排的,很宽敞明亮,屋里还没其他人住进来的迹象,但整体而言非常干净舒适,想必是有人专门打扫过了,又或者是上一任房主姐姐们都是极细心的人儿。由于是女生宿舍,男生不能多作停留,于是将行李送上楼稍作整顿后,樱子便同父亲一起下楼吃饭,顺便添置一些生活用品。父亲的车在校园外,两人步行沿来时路闲闲向校外走去,沿途欣赏着校园风景。 正值午饭时间,乍闻下课铃声,但见从一幢幢教学楼中纷纷涌出的人潮,逐渐在校园大道上汇聚成人河,向着一个方向奔涌挺进。一时间,整个校园似乎都喧嚣沸腾起来,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被眼前的壮观场面感染了,司徒樱也不禁忘记了“搬家”的疲惫,一抹愉悦飘上眉梢。 “以后我女儿也会是这群小饿死鬼中的一个咯!”司徒弘望着女儿兴奋欢快的笑脸调侃道。 司徒樱不禁在心中翻了好大一个白眼,拜托,这么壮观的“学子求学归来图”,竟然让老爸描绘成“小鬼出笼觅食图”,真是有够过分的,于是反唇相讥:“哪儿用得着等到以后呀,现在小鬼我就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烦请鬼差大人指条明路,容小人前往觅食吧。”说着,调皮地对父亲吐了吐舌头。 这小鬼,含沙射影说自己老爸是大鬼!司徒弘望着女儿温柔又无奈地笑了。爱人去世后,樱子成了司徒弘唯一的亲人,父女俩相依为命已有10多年了。对于女儿,司徒弘感觉亏欠太多。因为身为集团公司的老板总有太多的不得已,周末鲜少在家,甚至经常出国考察,一走就是十天半月。或许正因如此,从小司徒樱就十分独立,更难能可贵的是她还异乎寻常地懂事,从不耍性子闹脾气,甚至可以算得上是非常开朗的。他汗颜地发现在过去的岁月中,自己同女儿相处的时间还没有家庭教师和保姆同女儿来得多。即便如此,司徒弘仍然不得不承认,女儿是他的骄傲,唯一的骄傲。因此,这次女儿入学,他坚持不假他人之手,特地从行程表中抽挤出数天时间陪伴女儿,以尽父亲之责。 樱子觉得此刻的自己好幸福。她深深明白父亲公事有多繁重,但是他依然抽出时间在她生命中的重要时刻陪伴着自己,樱子感到这就足够了。父女俩的相处模式很特别,他们总是喜欢用调侃的语气来表达对彼此的在乎,更多时候,他们的生活与感情交流甚至是不需要言语的,便条、短信、奖状、礼物都是他们之间表达尊敬与关怀的方式。但谁在乎呢?谁又说这就不是亲情呢?望着高大的父亲,悄悄握住那只大手,传递着只有他们父女俩才明白的温情,两人缓缓在人潮中行走着。 幸福的时光总是在不经意间疯狂奔走,当夜幕降临,目送着父亲离去的背影,那一刹那,突如其来的寂寞彷徨从四面八方向司徒樱迅猛扑来,在这样的暗夜显得格外分明,格外清晰。是啊!今后就要独自在这座陌生的城市生活学习了,远离家人。起风了,樱子流下了来到s城的第一滴泪。 接下来的生活,对司徒樱来说是忙碌的。过去自己虽然独立,但好歹还有骆婆婆料理家事,不像现在,洗衣叠被置办打理,但凡生活琐事件件都要自己动手,难免让司徒樱感到些许窘迫。其间免不了出些状况,闹些笑话。譬如,洗一件衬衫用掉了半包洗衣粉,套条被子花了两小时。然而用樱子宿舍姐妹的话来讲:樱子就是樱子,没有学不会的。短短半个月,樱子就已经深谙其道,成为了麻利的“小当家”。 樱子宿舍的姐妹,来自五湖四海。樱子年龄最小,排行老四,以幺妹自居。虽然,大家同系不同班,但是相处融洽和睦。逐渐地,樱子不再感到莫名孤独了,又恢复了以往的开朗自信。习惯,真的是可怕的东西,樱子如是想着。回首当时,初来乍到,远离家人,远离故城,以为自己就要寂寞孤僻而死,无法可想今后的“痛苦”光景。熟知短短两星期这些烦恼就成了无稽之谈,她不但适应良好,而且人缘奇佳,由于军训,甚至认识了许多不同院系的朋友,建立起良好的友谊。生活之于她可谓美好单纯,虽然仍有一丝丝怅然,但总会被纷繁忙碌的学习给忽略,所以现在的樱子可以说是快乐的。她告诉自己,要在人生最美好的这段时间里轻舞飞扬,抛却所有过往哀愁,给自己一次“重生”。 至于那个人……随缘吧……随缘吧…… 第三章 瘦身大比拼 忙碌的9月即将过去,10月长假来临之际,应班长建议,除长假回家的同学外,全班组织一次郊游活动,以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大家皆举双手赞同。大学毕竟不像小学中学那会儿,大家天天坐在一个教室上课学习,朝夕相处。而今,虽然自我空间、自由度都大了,只用看着课表到指定教室报到学习便成,但是由于没有一个属于班级的私有地盘,以至于大家虽是同一个班的,却至今没弄清楚哪些是自己班同学,哪些是其它班同学。 每个人都对这次郊游抱以很高期待,更有甚者,几个女生还直嚷着要展开瘦身大行动。司徒樱宿舍的姐姐们也个个想抓紧这为数不多的几天时间能掉几斤肉,到时候拍照也能留下个美丽形象。女孩子天生爱美啊,没办法。司徒樱从来不为此事操心,因为她是吃死不胖的体质,而且刚刚经过军训,外加初来乍到时的水土不服,整个人瘦了一大圈,快向营养不良边界挺进了,“恶补”都来不及,哪有心思“虐待”自己。于是,同样出于对得起众人眼球之考量,司徒大小姐也开始了为期5天的调养计划,这对于宿舍中姐妹的瘦身大计简直是一种折磨。试想,你成天饿个半死不活,外加魔鬼锻炼,身边有个家伙却总是大吃大喝外加呼呼大睡,更过分的是还没天理地拥有与身俱来的美好身材,你说是不是有够刺激?所以,宿舍众姐姐经过讨论通过一项决议——为杜绝外来诱惑,顺便拯救无知少女,众人欲说服宿舍某“好吃懒做”的小鬼加入她们的正义之师,共谋改造大计。 于是,司徒小姐的苦难生活开始了,每天一早,就被姐姐们拖到操场长跑,吃饭有姐姐们“相伴照料”,不用亲力亲为,被没收饭卡的司徒小姐只用坐在位子上,等着姐姐端来不足以塞牙缝的猫食,可怜兮兮地数着饭米粒儿进食。谁让她是老小,谁让姐妹关系这么好,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后果就是苦了自己的胃。几天下来,四个人都对取得的小小成绩感到慨叹,只不过不同于姐姐们的慨叹,司徒樱慨叹的是失去的自由和面包。结果,到出游那天,班上眼尖的同学震惊地发现309室的女生们都明显瘦了,而其中尤以司徒樱同学变化最显著。没办法,她自知体能消耗大,一顿不吃就要掉肉了,何况是5天“惨无人道”的绝食活动,真不该任由他人摆布,谁让她心肠软,在姐姐们的凄苦哀怨中飘起了白旗。再瞧瞧姐姐们,的确都有所成绩,个个比从前更加青春活力了,司徒樱只能无奈地叹息苦笑。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她这算不算是崇高履行者呀?自此之后,司徒樱得出个结论:什么苦都能吃,唯独不能苦了自己的肚子。自此司徒樱宣言与“瘦身运动”长别。 第四章 平息桃花风波 大二的课业较之大一轻松少许,校内名目繁多的诸社团吸引着众人眼球,司徒樱也不例外。开学伊始,她便加入了校话剧团。 9月底她担任主角首度公演,从此便结束了平静闲适的惬意生活。大家都知道了人文院二年级有一个如珍珠般璀璨耀眼的美丽女孩,不但学习成绩优异,而且兴趣爱好广泛,弹的一手好琴,连绘画功底都十分了得。一夜间,司徒樱这个名字便传遍了整个校园,她本人也俨然成为校花的不二人选。 一直以来,司徒樱都对自己的外貌十分自信,她知道自己算是美丽的,但是她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被标榜到“校花”这个高度,着实令她吃了一惊。好在随性如她,自是将之视为过眼云烟,未多挂怀。 带着光环生活的头两日还会小小地虚荣窃喜一把,但时日一长,随之而来的烦恼就开始令她无力——四面八方的情书铺天盖地地向樱子而来,为此,宿舍楼下还专门为她开设了“便民投递箱”,后来发现一个还不够用,一生二,二生四……终于有一天,不胜其扰的楼管阿姨愤怒地爆发了。 周末下午,难得清闲,司徒众姐妹正在宿舍睡美容觉,一声狮吼将众人从梦中惊醒。 “司徒樱!!!”抓狂的女声伴随着强悍的足音回荡在三楼廊道中。 “厄,阿姨……有事吗?”樱子开门心虚地回道。 “请你立刻清理楼下箱子里的东西,又全部满了,我那里还有几样你的东西,”喘着粗气的声音里透着强烈的控诉之情,不知是因为爬楼梯所致还是恼怒所致,“下午5点前请你立即转移楼下那6只箱子到别处。我不是你的客服!!!”最后一句吼出了这女人近一周的悲情伤痛。 “厄……哦。”缩了缩肩,司徒樱“虔诚”地应诺。其实这真的不能完全怪她,那些个箱子也不是她安上去的,而是楼管阿姨的“热心”之举(其实是因为每天都有n多男生来麻烦“好心的大姐”代为保管兼传达转送花样名目繁多的礼物信件,实为无奈之下所设立的便民投递箱),按照大小姐她的个性,才不会理会这些个杂乱东西,想想这些男生不好好学习,成天却忙碌于风花雪月之事,决计不会是她喜欢的类型,他们的东西自然是不看也罢。因此,往往这些东西的下场有二:信件全部当废纸卖掉作为宿舍公费,礼物全部借花献佛送掉当作“回馈社会”,试行至今收效颇丰,不但宿舍经费日涨,而且众家姐妹关系越发融洽。司徒樱自认不是什么君子,既然送来了哪有退还之理,而讲求社会效益的结果便是如此。 她的心思从来都不在这方面。生活之于她其实很简单,宿舍-教室-食堂-画室-琴房-剧团,除此之外,鲜少有事物能够吸引她。近一周的受宠若惊对她而言只是困扰,除此之外毫无意义。因为万事都有两面性,过多的关注带来的既有爱慕眼神也有怨妒目光。这从来不是司徒的意愿与向往。因此,这天下午她做了一件令人吃惊的事——她将6只不堪重负保受摧残的“废物箱”连同里面的东西一并搬到宿舍门前的空地上,伙同几个好姐妹一起摆起小摊,叫卖开来。 “清仓大甩卖啊!所有东西一律1元,全部1元,统统1元……”一时之间吸引了很多人围观凑热闹。大家发现“校花”竟公然将其爱慕者们赠送的东西贱价出售,着实跌破眼镜。巧克力、烛台、香水……件件价值不菲竟然全部归类1元小商品。招惹得一干姐妹争先恐后慷慨解囊疯狂大采购,不到半小时便售磬了,来得晚的无不捶胸顿足。余下的信件自是不在话下,舍长小芹以令人咋舌的熟练动作将一干“废纸”进行分袋整理填充,最后伙同众姐妹一起提着袋子向废品站迈去。5点整,309室四姐妹准时出现在宿舍楼门前,只见楼管员似乎依旧保持她们离开前往废品站时的呆楞神情。 “阿姨,按照您的旨意我们圆满完成了任务,给您造成的不便,我谨代表个人向您致以十二万分的歉意!”司徒樱极为真诚地说道。 自此,情书风波彻底沉寂,“司徒樱”三个字变成了矛盾、叛逆、傲慢的代名词,姐妹们的生活似乎又恢复了原来的平静。 第五章 意外的相遇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终于从核心人物“沦落”为边缘人群的司徒樱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内心也小小地失落了一把。没办法,虚荣心可谓是女人之天性,即便不是自己想要的,但蓦然发现反差这么大——几乎一夕之间便从繁星幻化成陨石——感觉还是会怪怪的,这才发现原来自己也只不过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孩子。 “司徒!司徒!” 结束无谓的遐想,司徒樱转头寻找声源处。 “在这里……哎哟!”当一块宣传板应声倒下时,她终于看见了压在下面的“舍长大人”。 “小芹,你在干吗?宣传部的男人都死光了呀?怎么让你一个人扛板呢?”责难又关切地瞪了舍长一眼,樱子无奈地将可怜的舍长从沉重的木板下拯救了出来。小芹是校宣传部的干事,由于写的一手好毛笔,经常被“委以重任”写宣传通知板。当然,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下届部长换届选举她也是很有希望的人选。 “没办法,上面临时紧急通知交办的任务呢。诶,对了,我觉得你挺合适,不如参加吧!” “你是不是被板子砸傻啦?说话没头没尾的。什么挺合适?又要我参加什么呀?拜托,请解释一下!”樱子郁闷地说道。小芹什么都好,善良热心又爽朗,惟独就是比较毛躁粗心。当时选她做宿舍长,大家也是煞费苦心的,想通过“委以重任”的方式将其毛躁性格进行深层次改造,不过照目前看来效果不彰。 “先帮我把板子抬到那边竖好再说吧!” 到达目的地,竖好宣传板,还没歇口气,舍长便拉着樱子到板前站定,“你看!有没有兴趣?我觉得你再合适不过了!” 原来宣传板上贴着一张海报——校园文化艺术节宣传海报,届时全校各院系群雄逐鹿,比赛内容有歌唱、书法、绘画、辩论赛等。 “你一定要参加!你画画这么好,不参加哪说得过去!我们人文院就靠你啦……” 不久,校园文化艺术节粉墨登场。瞬时,整个校园都热闹活络起来。樱子宿舍的姐妹们都各有所长——舍长小芹(从年龄上讲,这个迷糊蛋是四人中的老大)参加书法比赛,二姐安娜参加歌唱比赛,三姐阿莲参加辩论赛,而樱子在众人怂恿下抱着为人文院争光的伟大使命也一并“下海”,参加了绘画大赛。 先是院内选拔,除辩论赛选6名成员之外其余每个项目选出3人代表院系角逐校级比赛,四姐妹皆脱颖而出。一路过关斩将,磕磕碰碰竟全闯进了决赛。小芹在现场最后以一幅笔锋刚劲,英姿飒爽的《醉樵歌》草书众望所归地摘得了桂冠。安娜的一首《回家》可谓功力深厚,获得了第二名,第一名被校乐队“八目妖”的四个男生夺得。樱子这边也已经尘埃落定——她与同为人文院的一名男生并列第一——原因无他,两人画风迥异,各有千秋,实在是难分高低。而今,只剩下阿莲这边的辩论赛尚未开战,比赛将于次日晚六点半在校报告厅举行。 为了给阿莲助阵,第二天樱子早早地到报告厅占了紧靠评委席次的第二排座位,不到六点,报告厅已经座无虚席,人山人海,只等这场在人文院与经管院之间的唇舌争斗早日开场。六点半,随着辩论赛主席的出现,樱子放下了手中的书,望向台上。只见今日的主角——6名辩手正紧跟在主席之后出场。一时间,报告厅响起了一片赞叹声。 “啊!真的好帅!” “常安——加油!我们支持你!” “常安必胜!” “那个女孩子是谁呀?好有气质!” “人文院的才女果然名不虚传啊!” …… 樱子对这些疯狂的“粉丝”们不以为意,阿莲是个很有才气的可爱女生,相当然的,樱子认为众人口中的“气质美人”非她莫属,至于他们口中的帅哥——抱着三分认真七分调侃的态度闲闲地向甫坐定的六名选手望去——人文院阵容为一男二女,经管院是一女二男。很轻易便排除了“帅哥”在我方的可能,因为光看他老人家那副啤酒瓶眼镜就够确定事实了。将目光又调回经管院那边。这番“审视”发生于o.oooo1秒之间,她发现两个男生中的确有一个家伙长得较出色,柔和的眼神,温文尔雅的气度……正评估着,突然,那个男生竟象是有所感似的转头笔直地望向司徒樱,几乎在同时,伴随着台下众人的惊呼那男生冲着樱子笑了笑。这让她感到一丝意外和莫名,最后樱子得出一个结论:众人口中的帅哥长相——尚可,但眼神很讨厌,估计不是花花公子也离此相去不远了。这帮女生至于嘛! 樱子好笑地想着,收回了停留在众男生身上的打量目光。正欲向三姐投去一个鼓舞眼神——不经意间却发现了一个人——一个让她忘了呼吸,嗓眼“塞棉花”的人——林夕。樱子感到有点无措和恍惚,低下头很幼稚地揉了揉眼睛,不确定地又抬头望向台上——而那人竟然没有消失!她正坐在三姐阿莲身边二辩的位子上! “小夕……”不自觉地轻声唤道,一时间,惊讶、意外、不信、迷惑,种种情绪一涌而上,樱子只感到耳朵嗡嗡的,伴随着众人的赞叹声的是自己那颗失序跳动的心。即便如此,下意识中她在等待一个讯息——正是此刻——“正方二辩林夕……”是了!就是这个!这不是梦!当主席朗朗报出这个名字的时候,樱子的心渐渐平静下来。 接下来的辩论赛在樱子的眼里俨然成了一场林夕的“独角戏”,她的思绪完全被林夕给吸引,将她的容貌、声音、举止一一同记忆深处的那个女孩作着对比。她发现,林夕比过去更加漂亮也更加自信了——一种由内而外散发的气质之美,飘逸的长发每每在辩论厮杀中轻轻荡漾出完美的弧度,惹得众人一阵怔楞。是了!这便是如假包换的林大小姐!只有她才能将柔美与优雅演绎得如此淋漓尽致!热气涌上樱子的眼睛,其中有欣喜,有释然,有感激,有疑惑,还有一丝小小的怨怼…… 辩论赛结果——人文院以一分之差败北于经管院。几家欢喜几家愁,然而这之于樱子已经不那么重要了,当务之急是找来林夕——樱子有太多疑惑需要解答。穿过人墙,樱子笔直朝台上的长发美人挺进。此时,台上的林夕也看见了樱子。樱子在她的眼中看见了同样复杂情绪,这更加激发了她的探求心,她要问她好多“为什么”。 “司徒!”阿莲见司徒樱朝这边过来,正欲近前,却发现小妮子的眼神竟然全然不在自个儿身上,虽然有一些小小的失落,但她也敏锐地察觉到了一丝不寻常气息。只见司徒樱径直走向她的学妹林夕,并用平静而又带着几分犀利的眼神与她对视着。这种反常的举动引起了在场不少人的关注。更有甚者,竟然上演起“英雄救美”的戏码,一越而起挡在了两人中间还大声疾呼:“傲慢女!你想干吗?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你怎么能迁怒于学妹呢?”好笑地瞄了眼突然出现的“苍蝇”,樱子试图越过他却遭到阻挡。 “司徒,怎么了?我们回去吧!走!”阿莲看情势不妙,急忙上前拉过了樱子。此时林夕低垂着头,并未望向这边。最后深深地看了林夕一眼,司徒樱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第六章 长安乱 兴许是夙愿得偿,心灵得到了满足,打那晚之后,司徒樱再也没有兴起要去挖出林夕问个究竟的念头。 相当长一段时间,她的内心都对林夕贸然地“离家出走”耿耿于怀,总是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同她相遇并问个明白。辩论赛那天,当樱子确认台上的女孩是林夕的一刹那,就感到内心仿佛解下了一把枷锁——至少,林夕并未忘记两人之间的约定,来到了这所学校,那便足够了!至于5年前的悄然离开以及重逢时的刻意回避——许是有难言之隐的……时间真的是一剂良药,不但抚平了当年幼小心灵上的创口,也将那段儿时的友谊一并催化淡忘了,留存在心的只是一份名为“曾经”的感觉,再也寻不回那份执著与热情。看来,我也是很冷血的呢!樱子自嘲地思量着。 罢了,罢了,没心没肺地活着吧…… 抛却了烦恼,樱子感到缤纷的大学生活于此正式拉开序幕。天生的热情与无厘头本性逐渐回复,周围的人莫不感到诧异。 这时的樱子觉得世界真是美好,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实是奇妙,虽然有些事情已成过往,但留存于心的却是无尽的回味与慨叹。 然而,这样的生活并未维持太久——那夜,司徒樱遇到了她生命中的爱情魔障。 晚自修归来,刚走到宿舍门口,横里冒出一堵高大坚硬的肉墙挡住了樱子的去路。疑惑地抬头,司徒樱发现“肉墙”很高,她必须把头扬至近九十度才能得见尊容。那是一张温柔微笑的俊脸,明亮蛊惑的双眸,高挺的鼻梁,勾着完美弧度的薄唇在在显示了“肉墙”的不凡——不过,对樱子而言,他只是一堵墙。 “借过。”她意欲绕行穿越,不料竟然被挡。疑惑地抬头,看见那家伙仍旧保持一百零一号的招牌笑脸。 “有事吗?”好假的表情,没事老这么僵硬的扯着笑也不觉得累,樱子不耐地想。 “你是司徒樱。”不是问句,是肯定句。 “是,找我有事?”校园里除了新生外,十个里有八个认识她这个“高傲”的校花,所以对于他的“认亲”并不意外。 “常安。很高兴认识你。” 一只大手伸到了樱子面前,而那人脸上竟然仍旧保持不变的笑容,让人产生一种错觉,仿佛眼前站着一个戴面具的男人。当下,樱子将此人划分到“苍蝇”之列。 樱子双手抱胸,三分挑衅,七分调侃地说:“我们有必要认识吗?” 男人目光闪了闪,突然发出浑厚的笑声:“你总是这么拒人于千里之外吗?” “不一定,端看对方的讨厌程度了。”回以同样的虚假微笑,还不忘哼笑出声。 有一刹那,樱子在这男人的眼中看到了面具以外的异样神情,几乎瞬间便隐没。“我以为你至少会对我有点印象,毕竟才过去三天。” “我为什么……”要对你有印象?未尽的话语缘于一个疑惑——这家伙的欠扁脸竟然似乎真的很眼熟。他刚才有说三天……诶,好像“长安”这名字也挺耳熟的……目光调回他脸上,正好看见这面具男对自己勾唇笑了笑。 “啊!是你!”那个辩论赛的一辩!这么特殊的名字哪会忘记,比赛那天在场几乎九成的女同胞都唧唧喳喳喊着这个地名——长安。呵呵,当时她就想这人名字真搞笑,敢情父母挺爱国,不如叫北京来得痛快,哈哈! 常安被眼前女孩的百变表情深深吸引,其实他自己也很困惑——为什么自那日比赛上惊鸿一瞥后就一直想起这个争议颇多的校花。他的世界从来都是澄澈清明的,他不喜欢捉摸不透的感觉,十分不喜欢。经过思想斗争,最后还是顺乎本意地来找她了,他要确定一些事情。 “想起来了?现在可否考虑同我交个朋友?”首度低声下气地请求一个女生的首肯,意外之余,常安发现自己并不讨厌这种感觉。 第七章 别和包子过不去 “老实交待,你怎么同常安扯上关系的?”一回到宿舍,众姐妹便一拥而上将司徒樱团团围住,一副“兴师问罪”的样子。 “你们看见了?”这么引人注目? “是!”众女异口同声。 “能不看见嘛?大小姐你同校园风云人物常大帅哥大剌剌地站在女生宿舍门前状似亲密地大谈特谈,相信只要是路过的不是瞎子,没有不看见的了。竟然现在还给我‘水仙花不开花’地装蒜!说,把‘犯罪经过’原原本本一五一十地向各位姐姐交代清楚,否则,哼哼!” 樱子打小自认是个脾气毛躁说话唐僧(当然啦,那段受打击时期的非常表现排除在外。)的人,说好听点叫“雷厉风行”,说难听点整个一个“急惊风”。但自从上了大学,她才深刻领悟到何谓“山外青山楼外楼”“一山更比一山高”的道理。望着舍长一副恶魔扮相,樱子悄悄打了个寒颤。 “其实没什么,只是交个朋友罢了……” “只是交个朋友?!”小芹打断说道,用看怪物的眼神瞅着眼前这个看似人模人样,其实毫无危机意识的爱情白痴。“一个男生,花了将近三个小时在一个女生的楼下等着,你觉得这叫没什么?!”无语啊! “三个小时?你是说他在楼下站了三小时?可是,你怎么知道的呢?” “晚饭后,我在楼下碰见他。他向我问起你,说找你有事。”三姐阿莲接口,“我说你去食堂吃饭,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后来舍长回来了,告诉我们看见你和一个男生在下面相谈甚欢,我们出于好奇探头一张望,才发现常安竟然还没走。”阿莲别有深意地朝我眨眨眼,“看样子你们很熟嘛!” “哪有!我们今天才刚刚认识好不好!”才崛起的气焰被“三座大山”的逼近硬是给压制了下去,“呃,其实呢,真的没什么,我也不知道他怎么会突然跑出来要和我交个朋友……对了,你怎么知道他叫常安呀?”一问出口,樱子就意识到自己的弱智,三姐和常安在比赛中是一辩对一辩的终极对手,哪有不认识之理。阿莲连连摇头,叹息不已。 “哪像大小姐你,成天只知道学习、绘画、忙剧团的事情,” 二姐安娜说道,“别说阿莲,就是我们也略有耳闻。听说这家伙是经管院的大三学生,不但成绩优异,而且才华出众,算是“校草级”人物。司徒,别说姐姐没提醒你,和他交往可要有心理准备,他的追随者数量绝不亚于你,一不小心,你就会成为众女性同胞的公敌。我和你打赌,明天你就会有所体会。” “真的不是你们想象的那种关系啦……”无力的辩驳声显得很苍白。真要抓狂了!都是“长安”害的! 次日早晨,校园食堂。 “快看!她就是昨天和常安在一起的女生……” “她不是那个傲慢公主吗?怎么会和常安扯上关系呀!” “呜……我的常安……呜……” “哼,自命不凡,有什么了不起!” “常安怎么会喜欢这种女孩子……” “肯定是她勾引常安!你几时看见学长有女朋友了?” …… 这顿饭司徒樱只觉得消化严重不良,不但要承受从四面八方投射来的“关怀”目光,耳朵还要受冷暖不一的精神洗礼。这才领悟到二姐昨晚的忠告不是耸人听闻虚张声势。 正暗自为昨晚一念之仁下答应同那个始作俑者交朋友的事情悔不当初时,罪魁祸首竟然自动给她出现在面前。 “早啊!”伴随着震惊四座的唏嘘声,常安带着阳光的招牌笑容坐在了樱子的对面。 好!很好!好得很!十分地好!好得不得了!小姐她正愁没人发泄闷气呢,天降出气筒焉有不用之理?深呼吸几次,待情绪平稳些后,便对那个没事人般坐在她对面大快朵颐的面具男说道:“我反悔了,我不要和你作朋友了!” “不必理会别人的想法。”继续进食,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以后就当我们不认识。”樱子固执地说道。 抬起头,常安深深看了她一眼,问:“为什么?我以为你至少不会被别人的意愿所左右。” “不是被左右,而是怕麻烦,再说,我们本来就毫不相干,何必如此执著呢——” “你是这么认为的?”常安打断了樱子。 “呃,是的。”犹豫再三,樱子喏喏地说道,不自觉地低下了头,很鸵鸟地猛啃着手上可怜的肉包子,痛恨着自己的胆小。 瞬间,四周仿佛宁静下来,危险紧张的气流肆意穿梭,大家都在等着常安的“一跃而起”“挥袖离去”——然而,经过漫长的等待,意外又一次发生——常安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手伸向了司徒樱。 “慢点吃,别和包子过不去。”说着,将几缕可怜的秀发从“小鸵鸟”的嘴边拯救出来,一一顺服到耳后。 樱子有这么一瞬间的悸动,这是第一次有男生这样碰触她,虽然只是轻轻地拂过耳畔,但仿佛有一股电流疾速游走周身。她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只能愣愣地望着这个面具男对自己展现永远不变的笑容,樱子发现——这笑容竟然也不是顶讨人厌呢。 第八章 清风拂面 常安的介入使得樱子原本过于程式化的生活添进了一道亮色。她不得不承认,他是个令人钦佩的家伙。 一天,他带她来到清风社,告诉她这里有她喜欢的东西。一进屋,樱子便被满房间铺天盖地的照片给吸引住了。清风社是学校里的优秀社团之一,可谓摄影爱好者的天堂。每到寒暑假,社里便会组织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远足采风活动,其中不乏珍贵作品留存下来,相当一部分还在国家比赛中获得大奖。放眼望去,整个清风社的墙壁上都是社员们的杰作,风景人物民俗建筑植物动物应有尽有,让人应接不暇眼花缭乱。 “啊!这张我喜欢,这张我也喜欢……嗯,还有这张……这张……”樱子感到兴奋极了,象只快乐的小鸟在屋子里四下探看。一直以为唯有以手与心灵亲自创作的作品才能够赋予真正生命感召力,过分真实的摄影艺术总是在体现艺术魅力的过程中缺失了些许想象力——然而,当此时此刻站在这个几乎被相片淹没的房间里的时候,司徒樱体认到自己的错误,她真的被迷住了。 “常安,你也是清风社的社员吗,怎么都没听你提起过?没想到这里这么棒!我好喜欢……” 常安依旧无害地笑着,透露出一丝神秘的气息。这才是真正的司徒樱!当最初横壑在两人之间的生疏戒心消散之后,她终于展现了真性情——一个开朗率真还带点迷糊的司徒樱。望着她忙碌又兴奋的身影,常安感到一丝温柔的喜悦。 “喜欢吗?这都是社员们几年来的成果。”轻轻地走到浑然忘我的她的身后,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发现她正对着一张照片出神——碧蓝的天空中浅淡地飘着几缕浮云,云影深处错落耸立着一片洁白的冰山,澄澈中带着一股飘逸之美,冰山下碧蓝的湖水几乎与天同色,横越其上的那片冰影也仿佛欲腾云而去,照片的最前方是一片草原泽地,葱笼的青色中稀疏点缀着几许不知名的黄色小花,更凸显出自然生命力之美,整个画面仿佛将天上人间,四季风景融合为一体,给人以真实又虚幻的美感享受。 “真的好美!”司徒樱情不自禁地低语。 “这张照片是在西藏采风时一名社员拍的,当年获得了全国摄影比赛金奖。” 常安温柔地解说着,“为了拍这张照片,那名社员在阿里呆了整整一个月,就为了找寻他心目中的那个完美摄影点。” “我想,我的画笔绝对画不出这份意境,实在是太完美了!”一脸着迷神情的司徒樱双颊映红,朱唇微启,全然未觉站在一旁的常安为这番美景所流露出来的深幽眸光…… 倏然抬头,发现身边的人竟直直地看着自己,表情很严肃,目光很专注,眼神很威胁。 “有没有兴趣加入清风社?”常安突然冒出的话语瞬间打破了两人之间的魔咒。 “呃……”她有点回不了神,一抹淡淡的失意掠过心头,未及深思,“可以吗?听说加入清风社有相当严格的评判标准,不但成员需要有一定的摄影知识技能,而且还必须品学兼优,以免耽误课业。” “你对自己没信心吗?”常安笑望着司徒樱。 “是有点儿,上学期小芹曾来应征过,但是都没有批准呢。” “你是说袁小芹?” “嗯。” “她对摄影很有热情,不过光有热情是不够的,在技能操作上还有待提高,所以我建议她去参加明月社,那是专门针对摄影初学者创办的社团,这样能使得她更扎实全面地掌握相关技能。” “哦!难怪后来舍长竟然加入了明月社——”突然,司徒樱意识到了什么,“可是,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小芹那天来报名你也在场?为什么她会听取你的建议?”连珠炮般的问题一股脑儿甩到常安的身上。 “因为——”常安神秘地对樱子眨了眨眼,缓缓地低头向她靠去。樱子想自己的脸一定是着火了,随着他一寸一寸的接近而逐渐上升的热气几乎令她目眩,这是从未有过的感觉,一种既期待又害怕的感觉,当他的脸在她面前一点一点放大的时候,不自禁地,她闭上了双眼……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司徒樱疑惑地睁开眼睛,一张英俊的特写版常安脸就在她的眼前,那一刻她仿佛又看见了他眼中的那抹危险神色。两人鼻尖几乎相触,气息的交缠营造出过分暧昧的感觉。从未有过的慌乱促使樱子张口欲言——却在这时,耳边响起常安的温柔声音,“清风、明月二社——是我办的……” 第九章 被骗的鸡 该死的大骗子!樱子愤愤地想。那个死常安,竟然告诉她现在加入清风社的要求相较一年前要放宽了很多,于是她便欣然接受了他的提议,直接向社长大人他报名入社了。谁知道第一天社团成员碰面后就让司徒樱羞愤得想撞墙。 其实一开始,司徒樱并没有反应过度,只是在常安为她引荐各位社员时小小地吃惊了一把——因为樱子发现清风社包括她在内目前总共才五名成员,而且除了她之外,其余四人皆是英俊帅气的大男生。 司徒樱的羞恼主要来自于回到宿舍后的一番谈话—— “嘻嘻,清风社的那帮家伙名字真搞笑,长安、唐山、沈阳还有合肥,哈哈,看样子我也应该改个名字进去才适合,譬如叫攀枝花,这样才不辱没了清风社的怪僻习俗呢,哈哈哈哈哈哈哈……”肆无忌惮的笑声结束在社长小芹的一记爆栗之下—— “什么?!你进了清风社?!” 小芹抓住司徒樱的领角“凶狠”地盯着她。 “呃……是呀——” “啊~不公平!为什么我在明月社苦习了将近一年都没办法转进清风社,你这个小丫头竟然这么轻松就进去了?!”小芹感到好不公平。 “呃……有这种事情?常安不是说现在入社的要求放宽了很多吗——” “拜托!一个只有四个人的社团你认为它的加盟要求会很宽松吗?更何况你难道都不看这些成员是校园内何等的风云人物吗?!”小芹象听到神化似的看着这个没一点长进的“小妹妹”有点抓狂地吼道。 “呃……不太清楚……”摸着被敲痛的额头,樱子感到很无辜很委屈。 无奈地叹口气,小芹有些认命又无奈地说道:“怎么会有你这么生在福中不知福的丫头,哎!回头让你那个‘长安’也拨冗考虑一下让我转入清风社的申请吧!现在,让姐姐我来给你上一课!” 于是乎,在舍长的谆谆教导下,司徒樱对这四名社员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常安,经贸院经济管理专业优等生,校乐团首席小提琴手,清风社、明月社社长,人称“潘安公子”。曾经率领乐团参加全国大学生演奏比赛拔得头筹。传说中他开朗阳光,奋进向上,人缘奇佳,是众女生心目中的典型“白马王子”,入校至今没有女朋友更是为他的人气值狂飙数个百分点。——不过在她看来,常安这个家伙是个真真正正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面具男”——只会用一张迷死人不偿命的欠扁脸招惹狂蜂浪蝶,其实骨子里是个大坏蛋——简直是一只笑面虎! 唐杉,人文院公共管理专业学生,和常安同年级,在绘画上造诣颇高,多次代表学校外出参赛获得大奖,举办过数场个人画展。对他,樱子印象深刻——前不久的艺术节绘画比赛上,他便是那个同她并列第一的学长,直到此时得知了该人的光辉事迹后,司徒樱才拍着胸脯庆幸自己的“狗屎运”。虽然长得俊美无俦,但这家伙风评却不尽如人意——他被誉为“校园鬼魅”——因为传说他性格自闭内向,厌恶人群,鲜少话语,视翘课为家常便饭,经常莫名失踪,少则几日,多则数月,但奇迹般的门门成绩优异。即便鬼魅如他,仍旧得到一批知性女生的倾慕。 沈洋,信息院电子工程专业学生,今年也是大三,思维敏捷,才智卓越,人称“怪杰羊”,计算机编程高手,曾经“一不小心”破译了国家最高级机密密码,“好心”提醒相关部门并协助他们重新设置更高级别的安全系统,从而引起校方以及国家相关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拟在毕业之后直接吸纳他进政府高级机关“实习”。风闻此人玩世不恭,女友成群,不闻其详,众方揣测他是名副其实的花花公子——因为他身边的女生永远都是新面孔。 何飞,医学院4a级高材生,从小生长在医学世家中的他是整个医学院的骄傲,尽管和司徒樱一样只是一个大学二年级的学生,却已经完成了几个重要的国家研究课题,现在正在和院长一同研究开发抗癌特效药的项目。为人沉稳冷静,却又爽朗正直,可以说是这四个人中司徒樱看着觉得最顺眼的一个。 听到这里,樱子的嘴几乎已经呈现o形的痴呆状,她完全没有想到之前不久同她在一起的这四个家伙竟然都是如此优秀的“人才”,相形之下,她司徒樱简直是“鸡立鹤群”,直到此刻,自惭形秽与羞愤恼怒的情绪才渐渐占据她的意识。该死的常安!存心让她难堪嘛!人家八成都将她当成笑柄了,呜呜~明天一定要找常安—— 第十章 君子的等待 “我要退社!!!!”很羞愤的声音呢~小脸因为冬日的寒风被吹得红彤彤的。 “为什么?”男孩替女孩将围巾重新打理,遮住了大半个小脸。 “不为什么……”围巾下发出咕哝声。 “那就不批准。”很果断地说。 “你——”死面具男终于脱下面具露出“恶魔”本相了!樱子愤愤地想着。 “每个人做每件事情总有理由的,给个理由先!”恶魔的微笑。 “呃……反正,我突然发现你们社很无趣,之前连个女生都没有,成天同你们几个臭男生在一起多没意思啊,所以——我要退社!”这个理由满充分吧~ 很认真地考虑了司徒小姐的建议,常同学最后作了一个决定:“近来明月社有一批社员向我申请转入清风社,我想不久的将来你就不‘寂寞’了。” …… 最终,司徒樱没能脱离“组织”——因为第二天清风社就扩容到了12人——其中还包括社长小芹,为此,她从小芹那里得到了一个香吻和一只鸡腿。 通过这件事情,大家都认定了常安和司徒樱是天生一对,因为能够让清风社社长破例纳入社中的人普天之下唯司徒樱也!一开始,樱子还极力同众人澄清事实,倒是常安却显得十分气定神闲,一副置若罔闻、不为流言所动的样子;久而久之,许是感觉累了,亦许是“听觉疲劳”了,总之对于这个“既成事实”樱子也不再多加辩驳了——清者自清,何劳费神! 长久以来,对常安而言似乎没有什么事情能够难倒他——他几乎拿到了所有应得的殊荣——成绩顶尖,人缘奇佳——尤其是女人缘。世界之于他而言似乎少了一丝挑战、一丝激情。有多久不知道第二的滋味是哪般了,看着周遭几近钦羡仰慕的神情目光,他只觉得愚蠢可笑和无聊透顶。但是即便如此,他的那抹玩世不恭的微笑都被人们解读成是一项“美德”——除了他在清风社的那三个死党外鲜少有人能够看穿他的“黑暗内心”——直到遇上司徒樱! 这个迷糊又令人迷惑的女孩!辩论赛那晚,在台下疯狂的粉丝中,他一眼就看到了那双明亮清澄的大眼,一双冷静、纯粹、孤傲的眼睛,没有爱慕、疯狂、痴傻神色的澄澈双眸。眸子的主人似乎在逐一评估着台上的辩手——就这样毫无预警地,明眸对上了他的。习惯性地,他朝她露出了“招牌笑脸”,依照他的经验,不出一秒,对方的眼神就会变成羞涩痴然——但是很快他就发现自己判断失误了——那双明眸露出了讶异又困惑的神情,然后转为不屑和嘲笑——那一刻,常安的心中有个声音说道:就是她! 抱着四分真六分假的心态与她见面,却发现在之后的每一次见面后,自己的心就越发不能掌握——只有她会在最初的相识中用“怕麻烦”意欲拒绝与他来往,然而自己却兴不起一丝与之决裂的傲气;只有她会将他这个“校草”闲闲晾在一边,却对着出自他手的杰作照片露出令他怦然心动的痴迷表情。 他想,他是有点喜欢她的,喜欢上了从一开始就看穿了他的“虚伪”的她。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君子,但是他却深信她是个纯洁的天使,上帝派来拯救他这个无可救药之人的天使。所以,万事不能急,在她没有弄清自己的感情之前,他会耐心地等待她,如同君子一般。 但是,他还要等多久? 第十一章 冰释前嫌 周末,司徒樱独自一人泡在画室中。这是她的习惯,也是她的乐趣。、 这年冬天来得特别早,这对从小生活在南方的樱子而言无疑是项考验。去年是赶在大降温前就放寒假回家过年了,看样子今年是躲不过了。轻轻呵了呵气,搓了搓手,樱子又拿起了画笔。 “小樱。” 背后的声音让司徒樱浑身一顿。不是声音有多么可怕,也不是声音有多么突兀,而是这种称呼——父亲习惯叫她“樱子”,宿舍姐妹习惯叫她“司徒”,常安除了必要时几乎不叫她的名字——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会喊她“小樱”——那就是林夕。 有些不确定,是错觉吧? “小樱……”这一次,背后的声音听起来100%真实。 司徒樱不确定地转过头,看见了站在不远处身后的林夕,长发披肩,亭亭玉立的林夕。有点讶异,却用出乎她自己预料的无比平静的声音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林夕走近司徒樱:“我问学姐沈莲,她告诉我的。” “学姐?”樱子一时反应不过来。哦,是了。如今的林夕比她低一年级,而之所以阿莲会告诉她,估计也是因为她们曾经是辩论赛的战友之故。 “我现在是大一……” “嗯。” 一阵尴尬的沉默。 想过一百种见面的方法,却没有一种是尴尬的。 现实果真同梦想是有差距的。 司徒樱以为自己会在重逢的那天激动万分,但是事实证明辩论赛那天她出乎自己预料的“冷漠”,除了刚开始时涌起的那股询问的冲动,之后却再也没有意向探知——每人都有自己要走的路,要过的生活,这是各自的权利,试问自己又有何立场去责问别人呢?如果是依伺着那份多年前的友情去“兴师问罪”的话,未免让人感到可笑了。因为樱子知道,关键不在她的态度,而在于林夕。 她一直在等待——此刻,她知道她等到了。 “找我有事?”在心中悄悄地松了一口气,樱子率先打破沉寂。 或许是没有料到樱子的淡然,林夕有一瞬间的怔愣。“我想,我欠你一个抱歉。” 樱子没有说话。 林夕继续道:“好久不见了,你还是那么爱画画,那么引人注目……那么与众不同。” “这是恭维吗?”什么时候起她俩之间也落了俗套。 “不是恭维,是事实。”迟疑片刻,林夕轻轻地问道,“你……生我的气吗?” 樱子沉默了许久,说:“我想还不至于,至少你来到这所学校,不是吗?” “是啊!那是你我之间的约定,我不会忘记。” “那就是了!这样就足够了。”回以一抹真诚的淡淡的微笑。 “你没有什么要问我的吗?”林夕有些疑惑。 顿了顿,樱子问道:“你为什么不辞而别?” “因为我父母离婚了。”看见樱子略微惊讶的表情,林夕继续道,“从我记事以来,父母的感情就不好,爸爸总是不在家,后来我才知道他在外面已经有了别的女人。妈妈虽然疼我,但我知道她也矛盾地恨着我,因为我长得像我爸爸,因为我对于他俩的事从来都抱着中立态度,因为我身上的血有一半是来自爸爸……还记得最后一次我来找你吗?那天他俩在家里大吵了一架,我不知道这是他们第几次 ‘决裂’了,只知道每次爸爸回来都有这种阵仗,而这次爸爸甚至还带来了离婚协议书。妈妈象是疯了似的摔着东西,爸爸却在一边冷眼旁观。那一刻,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于是当着他们的面说道:‘要离婚就趁早,我没意见,趁彼此还年轻,重组家庭也为时不晚。’然后,我就跑出来了……我感到好伤心,好无助,于是我来找你……见到你之后,看着你像开连珠炮似的‘关怀’着我,我感到好温暖,好安慰。但是我却什么也说不出口了。我想毕竟这是我家的私事,告诉你只是徒增你的烦恼罢了,也无济于事……”说到这里,林夕低下了头,眼眶湿润。 拉住林夕的手,樱子轻轻地问道:“那你怎么会搬家呢?还转了学。” “说来你不相信,那天我跑出来后,没想到他们真的‘听进’了我的话,离了。但让我始料不及的是,最终我竟然是判给了爸爸——我后来才知道,这居然是我妈妈同意离婚的唯一条件……多么讽刺,和我相依为命了十几年的亲人就这么轻易地把我抛弃了。”吸了吸鼻子,林夕苦笑着继续道,“那天,爸爸便带着我和那张离婚协议书离开了,至于我的妈妈……她带着我爸爸给她的一笔钱也离开了。之后如你所知的,我转学了,搬家了。” “那你后来为什么不来找我?”虽然觉得是个笨问题,但是樱子还是问出了口。 “如果我说,自那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得了自闭症你相不相信?”林夕苦笑着沉默了。 樱子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一刻她只想抱住林夕——而她也的确这么做了。“什么也不要说了,我相信你!” “我没有失约。” “是的,是的!”这已经足够了!樱子无限感伤地想。 第十二章 迷路的笨女人 常安与林夕是在司徒樱的引荐下认识的。 “美女~”这是常安见到林夕的第一反应。 此举惹来司徒樱的注视和林夕的脸红尴尬。 “喂!不要像色狼一样盯着林夕看,人家女孩子会不好意思!” 司徒樱气呼呼地大声说道。 “小夕,这就是常安,清风社的社长,这人很虚伪,你可以选择不理他。”司徒樱没什么热心地介绍着常安。 林夕抿唇轻笑。 “喂!司徒樱!有你这么介绍朋友的吗?!”常安感到哭笑不得,他在她心目中有这么糟糕吗?! “事实上,要不是小夕想加入你那劳什子的清风社,我还懒得把你介绍给她呢。” 常安挑了挑眉,他好像听到了一种带着请求意味的声音,不过从司徒大小姐的口中说出来似乎就变了味道。 “小樱,别这样!”林夕笑着望向常安,“你好!我是小樱的朋友林夕,很高兴认识你!” “你是那次辩论赛上的二辩吧?” “是的,你还记得?!”小夕觉得有些意外。 “美丽的女孩我向来过目不忘。很高兴认识你!”说着,常安友好地伸出了手。 今时今日,司徒樱才发现,原来常安这家伙也是会说甜言蜜语的,为什么之前都没有发现呢? 友好地握手后,林夕继续道:“听说你是清风社社长,我一直很想加入贵社,正好小樱说认识你,所以冒昧请求她给予引荐,希望学长能够考虑我的申请。这是我的自荐表,请审核!”说着,恭敬地将一份资料递向常安。 常安接过资料,浏览了一下,说:“我会考虑。” “谢谢!”林夕莞尔,脸微红。 望着他俩“相谈甚欢”的样子,樱子突然感到心里闷闷的很不舒服。她很不喜欢那种感觉,于是便气急败坏地说:“考虑什么,林夕这么优秀,你都不看自荐表吗?她是受过这方面培训的摄影爱好者耶!”她只想尽快结束他们俩之间的“对话”,她发现自己不喜欢看见常安和其他女生说话,就算是林夕也不喜欢呢。 不久,林夕加入了清风社。这又掀起了不小的浪潮,瞬时流言四起。有说“常安另结新欢,司徒失宠”的,有说“司徒只手遮天,控制清风社”的,众说纷纭。但是有一点却是众口一致——那就是“清风社新进了一个超级大美女”。 这年圣诞正巧是周末,清风社有人提议搞一次出游活动,来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不久,常安便在圣诞夜组织了一次社团活动——野营篝火会,地点在离学校不远的一片山区景点。白天,大家确定了集合地点后便开始自由活动。起初,大家在一起爬山摄影。司徒樱终于见识到了何谓“专业”,相较于自己的菜鸟级摄影技术,其他社员包括林夕在内,对于取景、选位、光线投影设置等等都表现得十分专业和熟练。哪像她,觉得自己完全就是一个“白痴”,真搞不懂自己何以丢开画笔就这么没建树。后来,大家分头行动各自采风了。于是趁这段时间,樱子也不闲着——她四处转悠好一阵子,终于取好景,拣了块石头坐下,便拿出了随身携带的纸和铅笔,开始重操旧业。 无风的山林中,冬日的阳光照耀在身上,令她感到一丝温暖。常安真是疯狂,回想刚才在山上采风时他那股子认真忘我劲儿,司徒樱不禁莞尔。哎呀,我在想什么呢!发现自己飘忽的思绪,司徒樱稚气地拍了拍自己微红的俏脸。 “绘画功底不错,只是还不够专注,透视和光线把握还不够准确。”一个略带讥诮的声音在樱子头顶响起,瞬间拉回了她漫游的神志。抬头回望,是唐杉,双手插在裤袋里,一副悠闲状。 这人自从那次常安介绍给她认识后就没怎么接触,因为他总是神出鬼没的。想起社长小芹谈论他的点滴,直觉地,她认为唐杉是个孤僻又不好亲近的人。 “随便画着玩呢,也不是顶认真,呵呵。”装傻她很在行。 “哼,别人都在摄影,你却在这画画,想来实在是因为摄影功底差没兴趣,但没想到就连画画你都是半吊子作品,哼!”唐杉撇唇笑道。 司徒樱有些气恼,关他什么事!她画她的,至于好坏,又碍着他什么了!没事找茬干吗?决定不理会他,闷着气,樱子一言不发,继续埋头写生。不知过了多久,再回头看时,那个讨厌的家伙已经不知去向了。 …… 当樱子完成画作抬手看表的时候,发现离约定集合的时间已经很近了。收拾完东西正欲动身前往时,司徒樱发现一件很乌龙的事情——她好像似乎可能大概或许迷路了!真晕! 依循着记忆中的路径尝试地走了几次,都没能成功,于是她拿出了手机——不料,天要亡她,在这片山区竟然没有信号!呜呜~无奈之下,她最后还是回到了原来画画的地方,这是唯一一个她能够确定的地方,如果连这里她都迷失的话,她真的要哭了。 怎么办!呜呜……现在她开始巴望着刚刚偶然经过的那个家伙能够发发慈悲再偶然经过一次。早知道,就不要“赶”走那个讨厌的唐杉,至少自己不会落到如此这般的凄惨境地,呜呜—— “真是让人看不下去了。”一个而今听来如天籁的嘲讽声音在司徒樱耳边响起。 一回头,发现刚刚在心里呼唤了不下百遍的“讨厌鬼”正好端端地站在自己身后不远处的台阶上。 “你什么时候来的,我怎么都不知道?”天助我也!哈哈哈哈哈哈哈! “哼。” 唐杉不屑的欠扁神情让司徒樱气闷不已,没办法,谁让他现在是她的救命稻草呢?敢怒不敢言,大概就是她此刻的心情。 “真没见过比你还弱智的。虽然是自由活动,但是基本上大家还是会在相对安全可视的范围内活动,只有你一眨样的工夫就搞失踪。你们宿舍的那个女人说你是天生路盲,所以大家分头都在找你,你倒好,却在这里涂鸦。哼!” “你之前怎么不早告诉我!”早知如此,她宁愿早早收工,同这家伙去和社员们会合。 “放心,我已经回去过了,告诉他们不用担心你。” “呃,这里信号不好,手机没法用,所以——” “原本以为你的‘大作’应该会很快完成,显然我是高估了你的实力。大家都在等你,你却还在这里磨蹭。”很远他就看见一只热锅上的蚂蚁,而且还是最笨的一只。“走吧。” “噢。”很不情愿地跟在这个说话刻薄的男人后面,一起向集合地走去。 半个小时后,司徒樱忍不住开口:“喂,还有多久才能到啊?” “怎么,才走了一半的路你就不行了?”女人真是麻烦! “我哪有!只是集合点有这么远吗?”她依稀记得应该就在这里附近的某个地方呀。 “你不会以为我们要在集合点过夜吧?” “啊?不是吧!那我们现在是去哪里呀?” 废话!“大家都已经先往宿营地去了,快点跟上。”他喜欢安静聪明的女人,显然司徒樱不符合标准。不理会身后“吱吱喳喳”的女人,唐杉一径向前走去。 原本以为常安不时的戏谑已经够得上是痞子尊称了,没想到真正的痞子原来是这般模样!司徒樱愤愤地想着,没看到脚下横壑着一块高度到其膝盖的石头——“啊!”一声惨叫。 唐杉觉得自己的火气正处在爆发边缘。他循声回头看到的竟然是——那个笨女人居然能被一块比马桶大的石头给绊倒!这才发现,原来她不只是笨,简直同白痴有得拼! 第十三章 重新认识 忍着上扬的火气,他折返走到仍旧坐在地上的笨蛋身边,“哼,真没话说,你居然笨到被——”察觉到挂在笨蛋脸颊的两行“液体”,唐杉打住了未完的刻薄话语,蹲下身询问道,“你还好吧,感觉怎么样?” 吸了吸鼻子,强忍着痛,樱子硬是撑扶着那块肇事的“巨石”站了起来,自己都有点受不了自己,竟然会被这么大的石头给“黑”了,也难怪别人要嘲笑她了,“没事,我们快走吧!” “你确定没问题?”对于这女人的智商他抱怀疑态度,相对她所说话的可信度也大打折扣。 “没关系,我们快走吧!天要黑了,他们一定等急了。”擦去眼角的泪水,司徒樱固执地说着。 望着倔强的她许久,唐杉突然起身说:“走吧。”一如先前,头也不回地率先向前走去,只是步子明显地放缓了许多。 当司徒樱迈开步子向前踏出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的右脚似乎扭伤了,刚才还以为是膝盖狠狠撞上石头所以才会痛得要命,没想到原来连脚都受伤了。困难地尝试着走了几步,脚踝处传来了如针扎般的剧痛,仅仅只是这么几步,就逼出了她一身的汗。望着前方漠然的背影,她是又急又气——都是这个家伙害的!要不是拿他和常安作比较,一时想得入神,她哪会犯这种低级错误!虽然知道自己的想法很“流氓”,但是她还是坚信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她现在百分百确定——这家伙不是痞子,而是扫把星!遇上他就倒霉!一边不自知地又陷入“自我冥想”中,一边用龟速向前走着。 “shit!”唐杉低咒着,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让他几乎抓狂的女人竟然又开始神游太虚了。虽然她那变幻多端的表情有些吸引人,但是看她那如蜗牛蠕动般缓慢的行进速度以及几乎又要不慎绊倒的走路方法,就让人窝火。很明显,她的脚受伤了,却还倔强地不说。唐杉在心中叹了好大一口气——真不知道常安是看上了这丫头哪一点,在他看来,她真是个麻烦! 司徒樱看见那座“冷酷的山”竟然正朝她走来,然后弯下身将她的裤腿卷了起来。 “你干什么?!” “别动!”粗暴的声音。 当唐杉看到司徒樱肿得和馒头一样大的脚脖子时,怒意狂燃,“上来!”不容拒绝的声音。 望着面前倏然转身弯下腰的唐杉,她一时反应不过来,就这么愣愣地看着他宽阔的背。 不耐地回头看见司徒樱小嘴微张的“白痴相”,凶恶地说道:“趁我还有耐性,你快给我上来!” “呃,好像不太好吧……我还能走——” “他妈的!”话音未落,唐杉已经粗鲁地将司徒樱背了起来,大步向山上走去。 瞬间两脚腾空趴伏在唐杉的身上,让司徒樱感到有些羞忿无措。这男人真是野蛮!如果是常安决不会这么对待她! 现在他俩的姿势真是称不上文雅——唐杉的两只大手正牢牢地抓握在司徒樱的两个膝盖后方,而司徒樱却两腿分开,跨伏在他身上,像只树袋熊似的紧抱着唐杉的脖子,生怕这个高大的家伙“一不小心”把她给摔死。 “该死的!你想掐死我啊!”身下传来唐杉呼吸困难的声音,樱子这才惊觉地松开了手,谁知道一个摇晃,险些失去平衡从背上栽下来。 “扶住我的肩!”连在他背上都能差点摔跤的女人,他真是无法可想。 自知理亏,司徒樱唯唯诺诺地应道:“哦……” 其实这家伙还不算太坏心嘛!她想着。嗯,这个背靠起来还蛮舒服的,呵呵。想着想着,司徒小姐竟然神经超级大条地在唐杉的背上打起盹来…… 耳边传来伴有轻微鼾声的规律呼吸,唐杉这才发现背上的女人竟然很没危机意识地睡着了!老天!唐杉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感到无力过,这是个怎样的女孩啊!该死的!他累得半死,而她却正好眠!少女独有的馨香一阵阵飘至鼻端,让他感到有些烦躁—— “该死的!给我醒过来!”他突然感到严重心理不平衡,没道理让这丫头如此惬意! 轻轻咕哝了一声,背上的小人儿又沉沉坠入梦乡。嘴里还不忘念叨着“包子,鸡腿,炒河粉……” 一丝笑意融化了唐杉眼中的孤傲,无奈地叹了口气,双手抓紧了背上的“重物”,快步向山顶的缆车走去。 “醒醒, 司徒樱!” 好吵!感到自己正抱着一片温暖的云的樱子为这道突兀的声音皱起了眉。 “司徒樱!”杀气十足的声音。 樱子很有危机意识地被惊醒了,谁,谁在叫她?触目所及却是一“丛”黑黑的卷卷的类似于毛发的东西——呃,逐渐清明的意识告诉她——这不是类似,而是真的是头发——唐杉的头发。像是发现新大陆般,司徒樱鬼叫道:“啊,没想到你是天生卷发啊?!”呵呵,以前都没注意到,很有个性的泡面头耶! “坐缆车过了这座山就到了。”不理会她的兴奋,唐杉一径解释道。 “哦,他们都在对面山上?”难怪他一直带着她往山上走。 “你能下地吗?”唐杉感到手臂有些酸痛。 “啊!可以的,谢谢你!我觉得好多了!”说着,她欲从他的背上跳下来。 “别动!”唐山抱紧她出声制止,这女人不太爱惜自己的身体。“扶住我的肩。”说着,慢慢蹲下身子,将司徒樱轻轻地放在了地上,温柔的举动令樱子感到被迷惑了。 等樱子站好后,他才直起身:“你站在这里别乱动,我去买票。”果决旋身,向售票厅走去。 望着唐杉离开的背影,她的嘴角情不自禁地上扬,原来这么“冰冷”的家伙也有“温暖”的一面呀,真是希奇呢!不自觉地,在心中给这个男人加了分。 第十四章 爱的拥抱 营地里,焦急等待的大家很远就看见唐杉背着司徒樱向这边走过来。 “唐杉,小樱怎么了?”大家纷纷聚向他们这边。 “让开!这女人真他妈重!让我找个地方先把她扔下来再说。”唐杉不耐地说。 这人就不能好好说话呀,好似她是什么垃圾废物似的。樱子心里虽不服气,但却噤声不语。 大家让出道,唐杉长驱直入地向营地帐篷走去。 “我来吧,你辛苦了!”常安挡在了唐杉面前,意欲将司徒樱从他手中接过。 “不用了,也不差这几步了,换来换去反而麻烦。”越过一脸错愕的常安,唐杉脚步未停,一直将司徒樱背到帐篷前才放下,说道:“你就在这边休息吧,等一下叫他们替你上点药。” “谢谢。” “哼。”依旧是以不屑做回答,唐杉状似冷漠地转身走开了。 真是个怪脾气的人!权当作是他不好意思的表现吧,司徒樱很乐天地想道。 “听唐杉说你脚受伤了,还好吧?让我看看!”常安钻进帐篷。 “没关系,只怪我不小心,待会儿上些药应该就没事了。” “我看看。”常安很坚持。 “不用了啦!” “我要看!”固执的声音。 “哎……”无奈之下,司徒樱撩起裤管满足他的“好奇心”。 “这叫没事?”此时的常安瞪着她红肿的脚踝,神情阴沉又灰暗。“你在这坐着别乱动,我马上回来。”说着,站起身出了帐篷。 “呃……”只是不习惯男生这么关心自己,常安的举动让司徒樱有点无所适从。 不一会儿,常安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药剂。他蹲下身二话不说地将司徒樱的右脚抬了起来,轻轻放在自己的大腿上,正欲脱掉她的鞋—— “喂,常安!你干吗?”樱子有些惊慌失措,这家伙也太夸张了吧! “上药。” “我自己来就好,别这样!”樱子有些羞窘。 “我很坚持。”毅然的眼神与司徒樱对视的片刻,便又调回到那只受伤的脚上了。 常安小心地脱下她的鞋子,又轻轻地将她的袜子脱了下来,一只嫩白可爱的莲足便展露在了他的眼前——莲足的主人因为羞怯,不自知地将脚丫子紧紧地勾起——常安皱紧了眉头,此时此刻他的全副心思都在那片红肿上。他从瓶中倒出些许药剂轻轻涂抹在受伤处,动作轻柔又不失力道地搓揉着。 天啊!让她死了吧!真是羞人!长这么大还没有人这么碰过她——的脚!看这个男人平时一副无害的样子,没想到今天这么反常的严肃,连她都给威慑住了!但是,此刻的举动实在是——忍无可忍,樱子正要出声制止,却被突然进入帐篷的林夕给打断了。 “小樱,你怎么样了?唐杉说你受伤了?”意外地见常安正专注地为司徒樱料理伤处,林夕的眼神黯了黯,蹲下身,说道:“学长,我来吧!”说着,便欲接过他手中的药剂瓶。 “不用了,快好了。”没抬头,常安依旧全神贯注地在“料理”那只莲足,完全没有注意到身边两张异样的脸孔——一张红若熟虾,一张苍白如纸。 ********** 傍晚,大家在营地生起了火,围坐一圈闲谈。 虽然脚受伤了,但是樱子也同大家一起“围炉夜话”。正当大家感到略有些无趣时,有人突然拿来一副扑克牌提议做游戏—— “游戏规则很简单,我这边有副牌,我已经从牌中挑出a~j外加一张大王作为我们12人抽签用。届时,我们每个人选一张牌,对应牌上的号码依次为1至11,谁如若抽到大王,就可以随便钦点两个号码的人作为他的奴隶,并要求他们完成王交待的一件事情。当然啦,不要太过分哟! “有意思!就玩这个!”有人附和道。 游戏开始了。第一轮何飞抽到王牌,他要他的两个奴隶共同唱了一首歌;接下来有人跳了舞,有人学了狗爬,有人忍痛“捐”出心爱的零食,有人被罚酒的,也有人做了俯卧撑。也许是因为受伤的原因,樱子感到有些疲惫,但是为了不扫大家的兴,她还是与社员们在一起做游戏,看着大家嬉闹欢腾的气氛,樱子情不自禁地露出了笑容…… “谁是a啊?快出来呀!” “哈哈,我不是!” “司徒,你手上是什么牌呀?”小芹的声音蓦然在耳边响起,将神游太虚的樱子给唤了回来。 “啊?”有点会不过意。 “你手上是不是a啊?” 这才恍然大悟,自己原来走神了,抬手看了看那张牌——果然是a。 “哈哈,好巧!常安,你小子艳福不浅,连做奴隶都有佳人相陪啊,”沈洋玩世不恭地举着手中的王牌揶揄着好友,“让我好好想想,该让你们为我做些什么呢……” “司徒樱受伤了,别太过分了。” 望着好友在乎又严肃的神情,沈洋讥诮一笑,“放心,我让你们做的事情绝对不算为难——大家都知道,你们俩是铁板钉丁了,这样吧,趁着这个机会,还请你们二位在大家伙面前做个表态,大家觉得如何呀?”刻意忽略两人脸上错愕的神色,沈洋鼓动着大家。 “好主意!好主意!”众人起哄着,一径催促着男主角能够表现得主动一些。 常安略略沉吟,便来到司徒樱身边坐下。 “可以吗?” “什么?”司徒樱有些无措,她不知道常安指的是什么,四周倏然沉静,大家都屏息以待将要发生的事情。 “我可以做你的男朋友吗?”常安真诚地问道。眼神是温柔的。 “我……”樱子觉得有点恍惚,许是刚才喝了啤酒的缘故,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因为她也不清楚自己对常安的感觉是否便是众人口中的爱情。 显然男主角会错了意,不待司徒樱有更进一步的表态,常安已经情不自禁的将女主角拥入了怀中。这个拥抱,常安觉得等的够漫长了,如今得偿所愿,不禁发出了一声沉沉的叹息。 而樱子却后知后觉地在众人的起哄声中缓缓回过神——被常安这样温柔地圈抱着,司徒樱发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羞涩和不适——相反,却感到十分温暖祥和——她想,这或许就是爱情吧,恬静祥和的爱情。毕竟,常安这么优秀,自己又不讨厌他,许是真的喜欢他的。不再多想,小手悄悄环上了常安的腰,将飞满红霞的俏脸深深埋进了他的胸膛。 冬日的夜晚,一群人疯狂地笑闹着,驱走了渐升的寒意,将这个圣诞夜点缀得格外特别,格外难忘。只是谁也没发现,此时的人群中少了两抹孤寂的身影…… 第十五章 暗夜黑手 营地后方是一片树林。 暗淡的月光投射在孤零零的枝丫间,形成一幅诡异的景象。但是,此刻的林夕已经顾不得这么多了,她只想逃开那片欢腾,让自己静一静。 生平第一次对一个人产生了独特的情绪,却是连说出口都来不及就要结束了。即便对方是自己的手帕交,当司徒樱环住常安的那一刻,她还是无法接受地黯然退去了。 循着月光,林夕走到一株树旁轻轻地依靠着。这是她一个人的悲伤,没必要找人分享。只要这么一个人静静地呆一会儿就好了,她幽然地想。 真是个令人难忘的圣诞夜……在这座不知名的山坡上,林夕静静地品尝着自己未果的“初恋”哀伤。因为从未开始,所以不至于悲痛欲绝,只是需要时间自我沉淀和调试,她对自己默默地说。 突然,她被不远处的一点红光给吸引住了。黯沉的树林中一切都是灰色系的,这点红光显得是如此突兀。人说好奇心会杀死一只猫,但是林夕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此刻她竟然毫无畏惧,像是中了蛊似的直直地朝那缥缈的猩红走去。随着逐渐的接近,林夕发现那点红竟然在移动——间歇式的上下滑动着——这让林夕终于感到了一抹恐惧,不自禁地她轻轻地“呀”了一声。正欲转身离去,从红光处突然发出了一道声音—— “谁在那?”浑厚低沉的嗓音在寂静的树林回荡。 是个男人的声音。林夕觉得脑子嗡的一声,她绝对没想到这片林子里还有其他的——呃,人!但愿没有互相打扰,而此刻她只想迅速返回营地。不理会那个声音,她埋头一径疾走,略微凌乱的步伐泄漏了她不稳的心绪。 “站住!”感觉那声音正在逐渐接近中。林夕有些慌乱,开始小跑起来。脑子里不时飘过一些社会版惨剧的想象片段。这么倒霉的事情不会真让我碰上了吧?林夕苦着小脸,边跑边想着,今天真是值得纪念的日子。 正在胡思乱想中,林夕感到身后一只大手抓住了她的肩膀。惊恐升级,林夕拼命挣扎想甩掉那只可怕的大手,固执地试图向前跑。但是男人与女人的力气天生悬殊,到最后那只搁在她肩膀的手竟然将她整个人给牵制住了。她正欲使出“防狼杀手锏”,回身之际,却撞见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唐杉?!” 他的表情很阴沉,直直地看着林夕,默不作声。 “怎么是你?我还以为——” “这么晚了,你一个女孩子跑到后山来干什么?”打断她的话,唐杉语气不善地问道。 “我……我好奇,随便走走。” “为什么你们女生总是这么没有集体观念?不是迷路,就是喜欢乱跑,最后累死一群找你们的人。” “我没有——”迷路,话未竟,林夕突然瞥见唐杉手上的烟头——小小的红光格外惹人注目,“你在抽烟?”她终于明白刚才看到的是什么了——那个上下画着弧线的红光原来是唐杉手里的烟蒂。呵呵,想来自己都觉得好笑。 未等唐杉开口,不远处传来司徒樱的呼喊声——“小夕——你在哪里——” “快回去吧,别再一个人乱跑。”说着,不等林夕回答,唐杉转身向树林深处走去。 望着那抹孤寂的身影,刹那间,林夕有种错觉——这男人比她更悲伤。 第十六章 剧痛中的相遇 自上次社团搞活动至今巳有一个多月了。 期末考试结束,照理应该回家过假期,但是一件意外令司徒樱被迫留在了学校里。 说不清谁对谁错,提着行李的司徒樱被一个在校园里骑机车的学生给撞倒了。一开始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会伤得这么重,所以当肇事的学生将她扶起来并道歉之后,她便任其离开了。然而,当她试图迈步提行李的时候,一阵剧痛从左膝盖传来,令她不支再次倒地,这才意识到事情有点大条了。她试图叫唤那个同学却发现早已不知去向,而此时疼痛也已经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升级。天啊,真是痛!司徒樱死死捂住膝盖,汗如雨下。怎么办?!谁来帮我?正窘迫沮丧时,一个不算陌生的声音在头顶上响起,“又摔倒了?这次是被自己的行李绊倒的?” 抬起头,看到的是一张冷淡又嘲弄的俊脸。司徒樱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总是要用如此欠扁的调调对待别人,更令她抑郁的是偏偏每次自己都是在陷入困境的时候遇见他。 “你打算在地上坐多久?”唐杉出声提醒,从他发现她坐在地上开始少说也有一百二十秒了,这女人似乎没有起来的意愿,竟然还一副大便脸坐着不动。! “哼…”不想理会他,他俩八成上辈子是死对头,否则哪会每次碰到他她便有气血翻腾的暴力倾向。噢,这该死的痛!看样子是撞伤了。 “常安呢?”望一眼那不算小的行李箱,“怎么这么晚才回家?”放假快一周了,人都要走光了,也不知道这女人在磨蹭什么。 见她依旧低头不语,唐杉走近一看,不自觉地沉下了脸,“妈的,受伤了不会呼救啊?”望着司徒樱紧抱着的膝盖,鲜血已经从裤腿里渗透出来。 膝部火热的灼痛令她情绪不稳,烦躁无助惶恐一并涌上,倔强如她,再次试图从地上站起来,不想让他轻瞧,却被一只大手按了回去。 “别动!等一下。”说完,唐杉利落地拿起司徒樱的行李向不远处宿舍方向奔去。不一会儿,他骑了一辆自行车回来,二话不说便要将她从地上抱起来。 “我自己来—” “别乱动,”他吼道,“除了这边还有其他地方觉得不对劲吗?”话语间,一只大手自然地轻扶她的小腿肚。 望着唐杉灼灼的眸子,司徒樱忽然感觉一丝恍惚,这么黑亮的眸光是她未曾见过的,像磁石一般吸引了她全副注意力,带着一丝专注一丝温柔和一丝张狂。这一刻,她突然有一种不真实的想法—他们似乎已经认识了一辈子之久。 这女人为什么总是要用这么澄澈的眼睛望着他?令他无法不用冷嘲热讽来掩饰自己的不自在。 “你是白痴还是智障?我在问你话呢!” “嗯,只有这里痛―啊!” 话未尽,唐杉已经将她小心地从地上抱了起来,惹来她一阵惊呼,生怕掉下来而不得不勾紧了他的颈项。这里是宿舍区,距离校医院还不算太远,他将她安置在自行车后座上。 “忍一下,扶好了。”说着,骑上车向校医院飞驰而去。 第十七章 惊险的两难抉择 很不幸,司徒樱骨折了。髌骨边缘如同瓷器般被硬生生撞下了一小块。医生建议进行手术疗法,这使得司徒樱脸色一片惨淡。有没有搞错!只是撞下来绿豆大的一块小骨头就要动刀子,呜……要破相了啦…… “医生,除了手术治疗,还有其他办法吗?”唐杉冷竣的声音。 “恩……”医生推了推眼镜,沉思后,“象她的情况,采取保守治疗也是可以的,只是时间需要久一些,但是效果以及是否会有后遗症就不敢保证了。要等消肿消疼后才能做进一步确定。” 也就是说还有可能留下诸如瘸子之类的后遗症咯……呜……她已经欲哭无泪了。是选择破相还是冒是否会残疾的险…… “那就采取保守疗法吧。” 两双眼睛同时惊讶地看向那个声音的主人——唐杉。 “唐杉……这样好吗……”司徒樱凄凄艾艾地问着。 “相信我。”他投给她一个安心的眼神。 “恩……好。”着魔般望着他难得展现的一丝微笑,她便将这个赌注的下注权交给了这个可以称得上陌生人的男人手中。后来想来,她将之归因为当时自己大脑停摆了。 上石膏室中。 “你们年轻人呀,总是这么不小心,看情况撞得不轻呀。”做伤处固定的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医生,一边动作麻利地为她做固定,一边慨叹地说道。 “医生伯伯,象我这种情况会不会残废……”内心的恐惧在这一刻有止不住冒了上来。 老医生听了,头也不抬地说到:“很难说,要看你的恢复情况了。” “呜——怎么会这样——只是撞一下啊,就要变残疾——呜——”再也承受不住那份突如其来的恐惧与打击,司徒大小姐就这样很没形象地伤心地哭了起来。一时间把在场的两个大男人都吓住了。 “诶,小姑娘,不要哭呀。”老医生好声安慰,“我和你开玩笑的,你怎么就哭了呢。象你这种小伤只要不出意外,3个月就可以基本恢复了,不要哭了——” “真的?”哭声嘎然而止。 “真的,我原本想说得严重点让你好重视起来,好好养伤。毕竟,养伤阶段是十分重要的,也有少数类似你的情况的人由于恢复阶段没有保养好,多多少少留下点后遗症的……” “呜——那不是还是要变残废!”哭声继续。 “哎,怎么又哭了!”老医生莫可奈何。“你只要在床上静养,我保证你能够恢复的——” “真的?”哭声又止。 “真的!真的!没见过这么能哭又这么快停止的,你多大了?还象小孩子似的。哎,你们这些小鬼呀……” “呵呵。”警报解除,又破涕为笑,忽然仿佛又想到什么,“不过之前那个医生说需要动手术啊——” “什么?!”老医生忽然大声说到,“就你这种程度要动手术?是哪个医生说的?把病历给我看一下——又是他!就算想赚外块也不是这么个赚法的,哼,如果真的动了这个手术,你一辈子估计都别想穿裙子了。更何况这么小的伤,哪需要……” 三条黑线出现在司徒樱脑门上。 不自觉地,她抬头望向那个进来后自始至终没有出声的唐杉。 而他正用一种她难以理解的眼神看着她——深思的,释然的,严峻的……又或许还有一丝愉悦的。 第十八章 唐杉的窝点 医生给她做完伤处固定,并反复叮咛千万不能随意走动。这对平日喜好到处瞎晃的司徒樱而言无疑是一项酷刑。 唐杉替她联络了家人,然而不巧的是父亲正因公务身在国外。两相权宜之下,唐杉为司徒樱做了一个决定——将她临时带回自己的住处照顾。 唐杉的“窝点”是一套位于学校附近二居室的老公寓,步行十多分钟便能到学校。他告诉她这是他租的房子,房东是院里艺术系的一位老教授。 房间在一楼,唐杉小心翼翼地将她抱了进去。屋子很干净,有一种属于唐杉的气息弥漫了整个房间,淡淡的,清爽的味道,令她感到莫名地心安与快乐。 “你为什么不住在学校里呢?”有点好奇。 “人多,烦。” “切,看样子你的马哲学习不太深入彻底呀。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耶,我们人是群居性动物,你这么不合群——” “你就睡里屋吧。”不理会她的聒噪,他将她抱进屋子安顿在一张单人床上后,转身预向外走。 “那你呢?”屋子不算大,除了书桌、画架、衣橱和单人床外,并没有沙发之类的多余摆设。 “我在外屋打地铺。”清清冷冷的声音,却令司徒樱没来由地感到一切是如此这般地理所当然,仿似没有任何不妥,莫名的亲密……天!我是怎么了?胡思乱想的! “我已经通知常安了,明天下午就能过来。” “哦,谢谢你。”心里莫名有些失落,“其实不用这么麻烦,他刚回家就要他过来,说起来也不是顶严重的,医生不是说只要认真抹药膏外加静养,会很快好起来的吗……”声音结束在他专注深沉又严肃的目光中。 良久,他转身向外屋走去,“谣言果然不可信,都说人文院的司徒多才多艺品学兼优外加“傲慢美”,现在看来其实是个没大脑少根筋又麻烦的无厘头家伙。如果你走路稍稍留点神就不会发生这种狗屁意外,进而麻烦到别人了。” 恼羞成怒!恼羞成怒!这才是他的本性嘛!还纳闷以为他变好心了……哼!大人不计小人过,不理他! “喂,醒醒。”清冷的声音。 “……” “喂,醒醒。”声音略响。 “恩……” “……司徒樱!”低吼声。 “啊?!”司徒樱被突如其来的“巨响”吓得一下子惊醒,无意中又扯到伤处,眼泪就这么“哗哗”地流了出来,“呜,你干吗叫那么大声?!我又没有聋。”为什么在这个家伙面前自己总是这么狼狈。噢!这该死的痛!“我有叫你。” “什么?”她忿忿地仰头望着那个遮住窗外所有光线的高大身影。这才发现天已经暗下来了,不知道现在是几点。她只记得自己有些累了,就“乖乖”地躺到那张现在暂时属于她的床上打算“小憩”片刻——但似乎有点久…… “该吃药了。”一只大手伸向她,她条件反射地向后让去,此时那只大手摊开,上面躺着两粒红艳艳的胶囊,怔楞间,看见他另一只手也正握着一只水杯。 “哦……谢谢。”有些不好意思,看来自己真的不太会照顾自己,总是在麻烦他。 “今天你就将就着睡一晚,明天常安说就会赶过来了。” “我说了,不用这么麻烦。我能够自己照顾自己的。”他何必反复强调,让她觉得自己很没用…… “你确定?”完全怀疑的嘲讽口吻。 某人的脸涨成猪肝色,憋闷好久才近乎咬牙切齿地蹦出几个字,“确定一定以及肯定!!”她完全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总是会在见到他不到3分钟就想狠狠“咬”他一口。她自认不具备作野人的天分,但是对他却是个例外。 想来真是冤,她也不想住到他这边来,可是偏偏在学校,她唯一的住处——女生宿舍在3楼,生活行动都十分不便,况且宿舍的姐妹们都回去了,也没个照应——好吧好吧,他说的没错,住在他这边是权宜之计——但是,她现在十分确定一定以及肯定一件事情——和这个家伙在一起,她十分非常以及极度不舒服! 写在中间的话 怎么说呢,这是我第一次尝试写作。很兴奋,也很惶恐。 原本以为会被分类到“言情”一栏的,不过无谓,放在这栏也很合理。即便之前的出发点有些许不同。 最近天很热,事情很繁杂,暂时耽搁了一点写作进度,在此和大家说声抱歉,接下来我会抓紧更新的,请喜欢这部小说的朋友们拭目以待哦:) 第十九章 筱玉的出现 翌日清晨。 “杉,开门!”一个女人的声音。紧接而来是敲门声。 司徒樱从睡梦中惊醒,边揉着眼睛边坐了起来,是谁? “杉!死猪头!快点开门啦!”又是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不一会门外传来了悉悉索索的金属摩擦声,外屋的门被打开了。 来人有钥匙?这让司徒樱完全清醒了过来。会是谁呢?司徒樱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给怔住了,一时没了反应——直到一个女孩大大咧咧地走进“她的”房间。 “杉——啊!”很显然,来者被司徒樱的存在吓了一跳。“你是谁?!怎么会在杉的房里?!” “我……”司徒樱有些无措的话语,在看清那个女孩的长相的时候戛然而止。 真是个美丽的女孩!这是她发自内心的赞叹。眼前的少女青春靓丽得让人无法逼视。一头黑缎般的过腰长发就这么随性地披洒在肩上,不显慵懒,却见年轻的妩媚。一双慧黠的乌黑瞳眸此刻闪烁着太多莫名惊讶的光芒,小口呈“o”字形,俏鼻上似乎还蒙着微微的薄雾。一身运动装,只是肩上背着一只看似十分沉重的旅行包,在其娇小的身上显得有些格格不入。看样子不是正欲远行便是凯旋归来…… “你怎么会在杉的房里?!”见床上的女孩有些怔楞地看着自己而未作回应,她又重复问道。这让她感到太意外太惊讶了——这套公寓一直是她和杉的“秘密据点”,从来没有第三个人踏入过这个屋子——她坚信杉没有带其他人回来过。且不说杉素来“不近女色”,即便是他的那些“狐朋狗友”,也从未见他带他们回来过——她一直知道的——杉喜欢独处,喜欢安静——而如今——这个女生!这个俨然躺在杉的床上的女孩——她究竟是谁?!!!这勾起了女孩强烈的好奇心,莫非——难道—— “我……”司徒樱此时十分无错,一时竟然不知该如何向面前可爱的女孩道明身份。 空气在此刻显得万分凝固,但见女孩站在那若有所思地看着自己,司徒樱心中一阵莫名失落——杉,女孩竟这么亲密地唤他为杉,想来关系是不一般了。 刹那间,羞愧懊恼酸涩怅然,种种情绪都混乱交错于心,甚至连她自己都摸不清道不明的情绪纠葛得让她一真难受,脑海里只是反复浮现着一个念头——离开! 此时,有一阵开门声打破了屋内的僵局。 女孩先有了反应,看着司徒樱,目光闪了闪,便向外屋走去——“杉!!” “筱玉?你怎么来了?”唐杉的声音,很显然,有丝意外。她现在不是应该在法国吗?怎么会来这的。这丫头,不会又…… “人家想你嘛~~!你想不想人家呀~~!”略带撒娇的温柔嗓音传入了内室。不自觉地,司徒樱握拳的手紧了紧。 “什么时候到的?”可以压低了声音问道。下意识地,唐杉的目光越过筱玉向内屋的方向望了望,她醒了吗? 筱玉望着唐杉意识游走的模样,眼神闪了闪,刻意提高音量说道:“想你便来了呗,刚进门!”说完,还朝着唐杉俏皮地吐了吐舌头。 唐杉感到一阵冷寒——通常这丫头出现这种表情就表示他要有或大或小的在难了。 果然—— “对了,杉!里面那个女的是谁啊?你是不是应该解释一下!” 不知为何,唐杉一时竟也不知该如何回答筱玉的这个问题。 一阵短暂沉默后——此时,内屋传来了司徒樱淡然又听似轻快的声音:“是唐杉回来了吧?不知道今天你家有客人来,真是很不好意思,打扰到你了,常安下午应该就会来了吧?” 良久,唐杉才“嗯”了声。 糟糕了!糟糕了!筱玉兴味十足地打量着唐杉此时傻傻的白痴表情。这是她认识的那个孤傲成性目空一切的唐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