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世界穿行者》 第一章穿越 午后的阳光并不热烈,李梦龙站在航站楼前抬眼望着天空,飞机缓缓爬升入云,渐渐消失在眼前。 飞机的轰鸣还在耳边回响,他兀自望着天空憎憎出神。 那一年,同样的下午,同样的航站楼前,他看着她低着头拉着行李箱随着人.流渐渐消失。 没有挥手,没有告别,就这样消失在各自的世界里。 犹记得相遇时的画面,她和闺蜜追逐打闹,银铃般的笑声映入心底。然后他们相识、相知、相恋、相爱,林间散步时彼此握住双手,仿佛握住了整个世界。可惜美好的时光如此短暂,从毕业到工作,从爱恋到分开,五年匆匆而过,生活打败了一切。 “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也只在戏曲里传唱…….”李梦龙喃喃自语。 领完登机牌,托运了行李,登上飞机,整个城市越来越小,渐渐模糊不清,模糊的还有回忆…… 飞机只到省会蜀都,想要回家还得换乘汽车。 天色已晚,只好第二天再做打算,打车到市内的宾馆安置好行李,李梦龙朝着附近的牛肉汤馆奔去。 选择这家宾馆的原因,大部分也在于它附近的这间牛肉汤馆。 刘记牛肉汤馆是百年老店,老师傅一手地道的牛肉汤远近闻名,李梦龙有暇,正好品尝美食。 一碗香喷喷的牛肉汤,并一碟子酱牛肉,对归来的游子来说,是至高无上的享受。 一调羹牛肉汤入口,火辣、鲜、咸、香交织在一起,在味蕾上迸发开来,配上一筷子喷香的酱牛肉,差点让他泪流满面。 十年燕月歌声,几点吴霜鬓影。西风吹起鲈鱼兴,已在桑榆晚景。 李梦龙两鬓未白,发不出十年风月的慨叹,也无“人生贵适宜尔,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的豪气,他只是个普通的漂泊游子,在魂牵梦萦的家乡风物面前,动了些许情思。 小小一碗牛肉汤,薄薄一碟酱牛肉,满足了他对家乡的所有思念以及幻想。 漫步街头,夏夜夹杂着些许轻风,微凉。 街头霓虹灯不停闪烁,街道人车川流不息,置身其中,方知自己是如此渺小、普通。 回望往昔,不知何时起,对金钱的渴望,对舒适生活的向往,抑或是其他,驱使着他不断向前,在社会的大泥潭里越陷越深,疲于奔命。 人的欲望就如同牙膏一样,当它被挤出来之后,就很难再挤回去。 不知道多久没有和同学朋友相聚,不知道多久没有痛快大哭、大笑,真情流露,不知道多久没有好好看看家乡风景,不知道错过了身边多少精彩。 欲望如同黑洞一般,不断吞噬着他的亲情、爱情、友情,吞噬他的时间与生命。 迷茫而青涩的年纪自象牙塔而出,混迹职场数载,大染缸般的社会在他身上留下许多痕迹——那并不是他想要的。 昨日不可追,今日须臾期。 生活会继续下去,他也要继续前行,只是他想走的慢些,多些时间停下来看看,看看自己,也看看别人,看看精彩的世界。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也许是命运女神看不惯他酸溜溜的伤春悲秋,也许是恼恨他不按自己安排的路走下去,总之命运女神一个大耳刮子兜头盖脸朝他扇了过去。 一辆红色的minicoper从街角疯狂冲出,犹自站在街头的李梦龙刹那间被撞飞,“碰”的一声,滚地葫芦一般砸到旁边音像店的墙上,更加悲催的是音像店的招牌“哐当”的掉下,正好砸在他头上。 伴随着刹车声、惊呼声,车门打开,一条黑色的人影冲出,李梦龙只瞧见裙子下面两条白生生的美腿,然后眼前一黑,就幸福地晕了过去,而脑海里只来得及出现一个念头:“女司机!!!”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怪异的声音在脑海回荡:“滴,诸天世界系统启动,宿主数据检测中,匹配成功。” “滴,开启新手礼包。” “滴,获得初级系统空间。” “滴,获得延寿丹一枚,延寿五十年。” “滴,获得定颜丹一枚,保持容颜永久不变。” “滴,任务世界——《黄飞鸿之壮志凌云》开启。” ……… 海浪“哗哗”的拍击着海岸,远方小船随着浪花摇曳,乘着夕阳,离岸边越来越近。 “爹,今天打的几尾大鱼,等下到鸿福楼能换一角银子吧。”脆生生的嗓音响起,坐在船尾的小姑娘,望着在底舱缓缓游动的几尾大鱼笑靥如花。 “咳咳,多亏鸿福楼的老掌柜仁义,咱家的日子才有盼头。” 小渔船缓缓地靠了岸,老渔夫松了一口气,下了船,径自坐在沙滩上,拿出插在腰间的烟杆“叭叭”的狠抽了两口,抬头看了看还在船上的闺女说道。 佛山镇商业繁盛,人流量大,但是靠海,打渔人众多,鱼卖不起价,老渔夫一家生活贫苦。 鸿福楼老掌柜自小离家经商,积攒了一大笔家业,人老思及叶落归根,于是举家搬回佛山居住。 佛山南北客商来往不绝,不过本地饭馆大多还是粤菜菜式,老掌柜迎合客商口味,聘请了几位大厨做川菜、闽菜、鲁菜、浙菜。鸿福楼开业后,果然生意兴荣,财源滚滚。 鸿福楼掌柜和老渔夫是同村人,幼时关系极好,看到老渔夫生活困顿,有意帮衬,便让老渔夫打了鱼送到鸿福楼,每次收鱼价钱都会比市价略高,老渔夫一家生活才有所改善。 老渔夫也是厚道人,打了鱼后都挑最大最新鲜的鱼给鸿福楼送去。 “要不我把小玉送给胡伯父吧。”少女皱了皱可爱的眉毛,略带心疼的说。 小玉是一只白色的兔子,不知道怎么地跑到了少女家中,也不怕生,少女很是欢喜,宝贝一般养在了家里。 “真是傻孩子。”老渔夫忍不住笑着刮了刮少女的鼻子,欣慰闺女的纯真与善良,接着说道:“好了,时候不早了,收拾一下,我们回家。” 父女俩麻利的收拾好渔获,拴好船,正准备回家,少女眼尖,发现远处礁石旁好像躺倒个人。 “爹爹,你看,那里是不是有个人?”少女扯了扯她爹的衣裳,指着礁石。 “走,过去看看。”老渔夫看了看,连忙朝着礁石走去。 两人走到近处,发现确实是有个人躺在礁石上,只是那人一动也不动,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老渔夫走上前,仔细观察,发现那人长着一副大清人的脸孔,只是没有辫子,衣服式样也颇为怪异,又不像大清人。 “难道是东洋人?”老渔夫心底暗暗怀疑。 彼时甲午战争尚未爆发,中日之间关系尚好,东洋商人他在佛山镇也见过,老渔夫心地善良,也不管他是大清人,还是东洋人,打算出手施救。 他探了探李梦龙的鼻息,发现还有微弱的鼻息,“还活着,小甜,来帮忙。” 那人身体大部分还泡在海水里,老渔夫打算先把他到沙滩上再说。 “爹,他没有辫子,肯定是坏人。” 古时孝道深入人心,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没有辫子就是不尊孝道,肯定不是好人,小甜理所当然的认为,于是嘟了嘟嘴小声抗议。 “瞎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哪能见死不救。”老爹教训闺女,接着一挥手催促道:“快来帮忙,把他弄到沙滩上去。” “哦”在老爹的强势“镇压”下,少女不情不愿的上前。 “沉的跟猪一样。”甩了甩发酸的小手,小甜恶狠狠地盯着躺在沙滩上的“坏人”,小声抱怨道。 将人扶到沙滩上后,老渔夫无法判断救起来的人伤势如何,也不知道如何救治,只好死马当活马医掐了掐他的人中。 “呃”李梦龙幽幽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满是皱纹,盘着头发的老脸,旁边还有一个赤着脚丫,穿着青布小褂,扎着大辫子的少女,而且少女正“恶狠狠”地瞪着他。 苏醒后,见到眼前装束奇特的两人,李梦龙满脑子疑惑:“这是在哪?我怎么了?” 想不了太多,耳边一阵轰鸣,脑袋眩晕,一段段记忆碎片在脑海闪现,飞机、牛肉汤、车祸、脑海中传来的声音,不断重复交织,然后形成一段完整的记忆。 “原来我是出了车祸,不过我不是该在医院吗?眼前两人是谁?我又在哪里?好像昏迷时听到过奇怪的声音……” 很快,李梦龙被车撞的后遗症再次爆发,浑身疼痛如潮水般涌来,顿时感觉天旋地转,身上汗出如浆,差点没再次晕过去。 老渔夫见他满脸痛苦,表情扭曲,关切的问道:“小兄弟,你怎么了?” 好一会,李梦龙才缓过劲来,挣扎着说道:“我身上伤势发作,痛苦难当,且容我歇息一下,再与老丈答话。” 老渔夫听他能够说话,心底稍安。 李梦龙一边忍受疼痛,一边细细思量眼下处境:身旁两人衣服的材质、款式,以及老者头上盘着的辫发,明显是清代才有,而且昏迷时,好像听到过黄飞鸿的名字,难道自己真的穿越了?是与不是,很容易就能打探出来,现在最紧要的是治好身上的伤势。 打定了主意,于是李梦龙开口道:“多谢老丈相救之恩,敢问此为何地。” “小兄弟言重了,此乃佛山镇,不知小兄弟如何称呼,怎会流落此地?”老渔夫回答道。 “果然,黄飞鸿么?”李梦龙对此已经有所猜测,所以并不吃惊,当下编出自己的出身来历:“在下李梦龙,祖上本是羊城人氏,后为躲避灾祸,客居南洋三代有余。如今长辈皆逝,只余小子孤身一人,在南洋凄切度日。后我思及叶落归根的祖训,便动了寻根之念,不想归途路遇风暴,船只覆亡。幸好得遇老丈,捡回一条性命。不知老丈如何称呼?” 听到李梦龙所言,老渔夫以及少女小甜皆报以同情之色,渔家打鱼为生,与天争命,海上龙王爷每年都要吞噬不少人命,当下也满心凄然。 “本家姓叶,兄弟排行行三,李小兄弟唤某家三伯便是,这是小女小甜。小兄弟身上还有伤,切勿多说话,先养伤才是。”老渔夫见李梦龙脸色惨白,额角又开始流血,连忙向小甜要过手帕,敷在李梦龙额上。 李梦龙精神疲乏,闻言便不再说话。老渔夫顾不得渔获,招呼小甜先去请大夫,自己则背起李梦龙回家。 第二章系统任务 叶家村是佛山附近的一个小渔村,聚居此地的大多是叶氏族人,世代打鱼为生。 也有厌倦了海上生活的,便到佛山寻个营生,好些的在客栈饭馆当个伙计,差些的便做力棒脚夫,虽然都赚不了多少银钱,却也能混个肚儿圆,总好过在风高浪险的海里搏命。 叶小甜的兄长——叶星,由于成婚在即,打鱼之余便隔三差五也去佛山镇帮工攒些银钱。这天叶星下了工,正要回家,遇到小甜寻来,说要延请大夫帮人治伤。 叶星想起相识的肉贩猪肉荣,猪肉荣的师傅便是佛山有名的跌打师傅——宝芝林黄飞鸿,他连忙央了猪肉荣去请黄师傅出诊。 猪肉荣脾气火爆,但为人颇有侠气,平日里扶危济难的事情做的不少,在佛山小有名气,遇到叶星来求,便带着两人来到宝芝林去请黄师傅。 夜色已暮,宝芝林中并无病人,前院只有几个童仆在洒扫庭院,一个胖大的身躯急匆匆的冲入宝芝林的大门,带起阵阵烟尘。 “师傅,师傅,师傅在吗?”猪肉荣洪亮的响遍整个宝芝林,后面还缀着两条身影。 “怎,怎……怎么……”四眼牙擦苏顶着瓜皮小帽赶紧迎上来,龅牙翕张,憋了半天却没有憋出一句整话。 猪肉荣胳膊一甩,便把牙擦苏转陀螺般在原地转了几个大圈,当下把牙擦苏转了个头晕眼花。 “世荣,又欺负阿苏。”一位身量中等,身着长衫,双目炯炯有神,气质温润如玉的青年从医馆正堂走出来,低声训斥道。 要是李梦龙在场,定会发现此人跟杰哥赫然有五六分相似。 “嘿,嘿,师傅,我跟阿苏闹着玩呢。”猪肉荣打了个哈哈,紧接着向身后的叶氏兄妹引见黄飞鸿师傅,然后说道:“有事请师傅帮忙,叶家村叶三伯在海边救回一个人来,说是遭了海难,现在身上有伤,请师傅前去救治。” 黄飞鸿闻言脸色一正,吩咐牙擦苏准备药箱,又向小甜询问了一下李梦龙的状况,当下有了计较,带了药箱随着众人赶往叶家村。 叶家村离宝芝林并不太远,小半个时辰过后,众人便赶到了叶家村。 李梦龙早已被三伯带到家中,暂且安置在叶星房中休息。 车祸的伤势不轻,李梦龙感觉自己起码断了几根肋骨,稍微一动弹肋部刺痛不已,又在海水里泡了半天,已经有些低烧。 他整个人现在昏昏沉沉的,心中暗骂:“真见鬼,放在现代这点伤势根本不算什么。可自己现在偏偏处于医术不发达的年代,身上的伤势足以致命。” “黄师傅请,就在里边。” 就在这时,三伯弓腰捧着一盏昏黄的油灯,带着黄飞鸿等人进入房间,把油灯放在床头对着李梦龙说道:“李小兄弟,宝芝林黄师傅来了,你的伤能治了。” 李梦龙惊讶的看着来人,与杰哥略微相似的黄飞鸿,胖子林世荣,心底恍然,原来是杰哥版的黄飞鸿。 “有劳黄师傅。”李梦龙略微挣扎着要起身见礼,却被黄飞鸿按住,“小心躺好,你还有伤在身,我先看看你的伤口。” “多谢黄师傅……”还没等他说完,脑中响起一阵怪异的声音: “滴,触发任务,任务一,杀死沙河帮帮主,任务完成可以获得一次抽奖。” “滴,触发任务,任务二,阻止严振东与宝芝林为敌,任务完成可以获得一次抽奖。” “滴,触发任务,任务三,杀死提督,任务完成可以获得一次抽奖。” “滴,触发任务,任务四,杀死美国商人积善及其保镖,任务完成可以获得一次抽奖。” “滴,所有任务完成后,宿主可以回归原来世界,并获得一次掷骰子的机会,决定宿主是否可以自由出入此任务世界。” 终于出现了——诸天系统,心里激动不已,顿时在脑海中问道: “你是谁?为什么把我送到这里?” “系统的来历,宿主暂时无权询问,请宿主尽快完成系统发布的任务!” 意思差不多就是,你丫废话太多,叫你干什么就干什么,再问就抽你丫的。 既然系统来历无权询问,那么肯定有其他可以询问的,李梦龙试探道:“如果我没能完成任务,会不会有惩罚?” “如果宿主无法完成任务,那么宿主将滞留在任务世界,直到寿命终止。” 胳膊拧不过大腿,系统真要不让他回去,他也拿系统没辙,李梦龙接着问道:“好吧,那么所谓的抽奖又是什么意思呢?” “宿主每完成一项任务,就可以获得一次抽奖机会,宿主可以随时使用抽奖机会。奖励包括能力、物品两类,随机抽取。” “任务结束后,回归我原来的世界还是我被撞的那一刻吗?”李梦龙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 “宿主进入任务世界后,其他世界时间自然静止,回归后,任务世界的时间停止。” 系统的回答让李梦龙松了一口气,如果原来世界的时间和任务世界的时间同样流逝,李梦龙突然消失,肯定会引起别人注意,那样的结果非常糟糕,他可不想回归后被人抓去切片研究。 大致的情况了解清楚,李梦龙松了一口气,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要把伤养好,不然一切皆休,毕竟这个时代的医疗水平不是很好,感冒发烧都有可能要人命,更别说他现在伤势严重。 黄飞鸿检查完李梦龙头上的伤口,又小心的用指尖按压他的肋部,问了些问题,然后便开始闭目为他诊脉。 过了一会,黄飞鸿心里有了底,睁开双眼,开口说道:“内腑受创较重,肋骨断裂,头上伤口倒无大碍。伤情虽有些重,但总体来说还算好,待会我帮你扎几针,开些补益元气、活血通於的药,先服上几剂,将养一段时间吧。” 一边吩咐着牙擦苏准备银针,一边开了药方,让猪肉荣回宝芝林取药。 之后黄飞鸿开始施针,李梦龙首次接受针灸治疗,本来还有些好奇,后来发现并没有什么特别,只是针扎处有些酥酥麻麻的感觉。 毕竟伤势不轻,李梦龙精神疲乏至极,服药后便很快睡去。 后面半个月,黄飞鸿每天都来叶家村帮李梦龙针灸,并查看他恢复的状况。黄飞鸿医术不凡,只半个月时间,他的情况便大有好转,已经能够下床,并且不用每天再针灸,只需服药静养。 说实话,李梦龙对黄飞鸿非常佩服,不说武艺,单说医德,能为一个陌生人每天来回步行一个小时出诊,在没有收到诊金的情况下是何其难得,更别说还要倒贴药钱。 经过半个月的接触有意无意的打听,李梦龙知道这个世界的黄飞鸿自身并不如何富裕,宝芝林不收诊费,只收药钱,看病的大多是些穷困的邻里街坊,经常还要倒贴——比如李梦龙,所以基本上赚不了钱。 …… 三伯的家是泥砖青瓦构建的旧式大堂屋,大堂也就是客厅,两边相对排列着六间房间,房屋前后还有两个院子,种了几棵果树和些许青菜。 说实话,李梦龙对这样的房子并不陌生,他来自农村,住的是青砖瓦屋,房屋结构和叶三伯家差不多,只是叶三伯家大些。 在房间闷了差不多一个月,在前院闲逛也是一种乐趣。看了看手腕上的手表,上午九点半了,三伯早已带着阿星出海打渔,少女小甜在后院浆洗衣裳。 这段时间以来,阿星已经不去镇里帮工,每天跟着三伯出海,只为能留下小甜照看李梦龙。李梦龙非常感动,打定主意以后要报答他们,不过现在他还没有这个能力,只能留待来日。 他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完成任务,据他打探来的消息,黑旗军还没有南下安南,也就是说主要剧情还没有开始,算是一个利好消息。 想到系统任务,李梦龙就是一阵头疼,沙河帮帮主、美国商人积善和保镖最后都会死,但明显系统不会让他占这个便宜,发布任务肯定是要李梦龙自己动手的意思。 就算他把任务目标当作npc,克服自己的心理障碍,但以他的本事也杀不了他们。 李梦龙记忆中,沙河帮帮主身手一般,学了些三脚猫的粗浅拳脚,刚从梅县来的梁宽就能轻松打赢他。 不过像李梦龙这样的弱鸡,估计沙河帮帮主能打他五个,更别说人家出入还带着一票小弟。 至于提督和美国商人积善更麻烦,这种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一般人连接近他们都做不到,何况是杀他们。 思来想去没有好的办法,李梦龙手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小玉瓶,瓶身上贴着张红纸,红底黑字,上面写着“延寿丹”三个字,叹息一声:“要是完不成任务,几十年后中华大地战乱频发,乱离人不及太平犬,延寿丹拿着有什么用呢?走一步算一步吧。” 几天前,李梦龙想起当初诸天系统还奖励了个新手礼包和初级系统空间,于是向系统询问。一段信息输入了他的脑海,刹那间他就明白了系统空间的功能和使用方法。 初级系统空间,100立方米,空间内时间静止,不可放入活物,不超过系统容纳空间的物品触摸既可收入。 李梦龙心念一动,打开了空间,里面赫然放着两个小玉瓶,一个放着定颜丹,一个放着延寿丹。再看那空间,差不多有一栋房子大小,李梦龙惊喜不已,可以随时取用物品,里边时间还静止,食物放在里面多久都不会腐坏,以后生活会方便不少。 定颜丹已经被李梦龙服下,这也是他伤势会好的这么快的主要原因,虽然功效是驻颜,但是系统出品,附带治疗伤势也不出奇,现在只剩下手中这枚延寿丹。 把玩了几下装着延寿丹的小玉瓶,李梦龙索性不再纠结,恶狠狠地想到,活人还能让系统憋死不成。 第三章出售手表 “李大哥,你起来了呀?和我一起喂小玉吧。”清脆的嗓音在身后响起,李梦龙回头,小甜拎着兔笼走到前院,巧笑嫣然的说道。 “小玉都要被你喂成小胖子啦,是不是,小玉?”李梦龙打开兔笼,摸了摸小玉洁白蓬松的兔毛。小玉只有巴掌大小,浑身洁白如雪,红宝石般的眸子羞羞怯怯的惹人怜爱,和小胖子丝毫搭不上关系,分明是李梦龙在打趣小甜。 “我的小玉才不是小胖子呢!看,多可爱呀。”小甜把小玉托在掌心,有些嗔怪的白了他一眼。 李梦龙呵呵一笑,走到菜圃摘了一把青菜,擦干露珠递给小甜,两个人围着小玉,看它用三瓣的小嘴“悉悉索索”的享用大餐。 开始时候小甜对于这个没有辫子的“坏人”并没有什么好感,接触多了以后却发现李梦龙待人温和有礼,并且见识广博,特别是连如何驯养兔子都知道,转而开始崇拜起来。 其实养兔子这项技能还是他前女友教给他的,还没分手的时候,她也养了一只叫做豆豆的灰黄白三色英格兰迷你兔,特别可爱。 豆豆会打哈欠,伸懒腰,把头伸到你手底下让你爱抚,舔手表示感谢,咯吱咯吱的磨牙表示舒服。 十五六岁的少女最痴迷可爱的动物,最爱听李梦龙讲这些东西。 喂完兔子,李梦龙趁机提出想去佛山镇看看,小甜不以为忤,带着李梦龙朝着佛山镇赶去。 佛山镇是中国四大名镇之一,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水路交通四通八达,南北货物互输,皆以此为枢纽。鸦.片战争之后,佛山成为最早的通商口岸之一,列强在此设立租界,对外交流频繁。 因此佛山虽然被称为镇,此时规模并不比省会羊城规模来的小,常住人口数十万,人流密集,商贸繁盛。 提督衙门和知县衙门都在城北,城东大部分是丝厂,城西佛寺道观遍布,佛山平民大多居住在城南,所以小甜和李梦龙两人只在城南的大街小巷闲逛。 一目望去茶楼食肆林立,街边摊贩如簇,剪纸、香粉、陶塑、灰雕琳琅满目,干果蜜饯看得人眼花缭绕,街边的小食挑子更是腾起阵阵香气,让人垂涎欲滴。 李梦龙身为天朝一枚不算大的吃货,也被勾的直咽口水,三伯家境况不算太好,每日三餐吃些青菜咸鱼,平日里李梦龙还算满足,并不挑剔。 但此刻看见如此多的美食,登时馋虫就被勾了上来,要知道原来他可是每顿无肉不欢的啊,奈何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现在身无分文,只好干咽口水。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小甜丫头看也不看街边的摊贩,径自往前走,李梦龙正感到万分惭愧,却发现小丫头鼻翼一阵阵的翕动,分明也是被引动了馋虫。 李梦龙叹息了一声,眼睛忽然转了转,捂着肚子叫住了小甜:“小甜,人有三急,你在这等我一会,我去去就来。” 话音没落就迅速转身离开,小甜翻了翻白眼,只好由着他去。 李梦龙和小甜分开后,身形一拐,朝着南边的一条略微幽静的小巷走去,穿过小巷,来到一片景象迥异于常的街区。 话说这片街区是不平等条约签订后,清廷在佛山专门划给洋人的居住地,虽然不是租界,但里边来往的大多是英美各国的商人。 街区虽然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里面有各式的外国饭馆咖啡厅等,更多的却是各个洋行的办事处。 其中最大的是一座哥特式建筑,门口还站着两个包着红头巾的印度阿三,匾额上赫然用中英两国文字写着“汇丰银行”。 自鸦.片战争以来,外国商品和资本入侵越来越严重,最明显的标志就是在中国设立银行。最早侵入中国的是英国丽如银行,在1845年就在中国设立分行。汇丰银行更是第一家将总部设在中国的外国银行,疯狂的在中国攫取利益。 早期银行兼有典当行的职能,李梦龙来此正是想把手表卖了换些钱花。俗话说阎王好惹小鬼难缠,还没等进去就被门口的阿三拦下了。 李梦龙无奈,只得亮出手表说明来意,阳光下表盖下八颗闪亮的水钻差点没把阿三的狗眼亮瞎,连忙跑进去通知银行的经理。 银行经理名叫詹金斯,穿着一身黑色西装,一脸的大胡子,刚见到穿着破旧长衫的李梦龙满脸不耐。等到李梦龙亮出手表,看到制作精美的手表,脸上表情不比门口阿三好多少。 这款鼎鼎大名的瑞士欧米茄手表,是李梦龙升职时候,为了提升逼格,花了大几千块购买的中国山寨版。他倒想要正版货,可惜那得几万块,他还舍不得那钱。 不过话说回来,在这个世界里,正牌欧米茄都还没诞生,这手表绝对称得上是独一无二。大胡子詹金斯能混到一行经理,也是有眼力的,赶紧将李梦龙迎到二楼的贵宾室里面,将手表进行进一步鉴定,并且商谈价格。 手表造型、款式非常新颖,八颗闪闪发亮的水钻更是异常奢华,如果能再配上一个不俗的背景来历,便可以大大提升手表的价值。 李梦龙之前是销售出身,嘴皮子自然不差,用一口结结巴巴的英语忽悠着詹金斯,说什么他父母原来是南洋的商人,后来移居瑞士,无意间救了一个老钟表匠,老钟表匠花了五年时间制作了这只手表赠送给他父母,他父母把这支手表传给了他,而今家道中落,只能拿表换钱云云。 詹金斯对这段来历非常感兴趣,他身为汇丰银行的经历,见识眼光都不错,知道要制作如此精美的手表,以当时的生产力而言,可以说相当困难,即使是有名的钟表大匠,也必须投入相当大的精力,耗费无数金钱、时间才能制作出来,在他眼里,这块手表说是稀世珍宝也不为过。 要是李梦龙知道他的想法,肯定会笑掉自己的大牙,鄙视他不知道中国山寨的厉害。 看着詹金斯发亮的双眼,李梦龙知道自己把洋鬼子忽悠住了,便转到正题上来,所谓漫天开价就地还钱,他买手表就花了两千块毛爷爷,觉得卖给洋鬼子起码得翻一倍才行,当下开价4000银元。 詹金斯虽然被手表晃花了眼,狡诈的商人本质却在,砍起价来那叫一个狠,表示只愿意出500银元,李梦龙当然不肯,当即你来我往争执起来,喷的吐沫星之子满天飞。 争执了半天,双方妥协下来,价格定在1000银元,当然,并不是李梦龙谈判本事不行,而是这年头洋鬼子势大,詹金斯谈判时隐隐带着威胁的口气,如果他不让步,估计会有大麻烦,他只得在心里暗骂几句,顺势应了下来。 意向达成,双方签订契约,詹金斯下楼抱上来一个装满银元的小箱子,李梦龙随便点了点,便出了贵宾室离去。 提着装满银元的箱子,他左弯右绕的走了几个小巷子,确定无人跟踪后,拿出一封银元揣口袋里,里面银元数目是100块,然后把箱子收入系统空间。 手中有粮,心里不慌,李梦龙神清气爽的走出巷子,正要去寻小甜,却一脸懵比的发现自己迷路了。 想要问路也无从问起,因为他不知道小甜在哪条街,正当他纠结万分的时候,小甜气呼呼从前边跑来。 “李大哥,你跑哪去了,快急死我了。”小甜洁白的脸颊布满点点汗珠,双眸升起一丝雾气,估计再迟一些还没找到他,小甜就要哭出来了。 李梦龙亲昵的拍了拍她的头,笑意盈盈的说到:“是我不好,一不小心就迷路了,让你着急了。我带你下馆子去。” “呀!”小甜有些害羞,躲开他作恶的手,然后又有些吃惊的问道:“你哪来的银钱呀?” “嘿,你猜猜看?”李梦龙故意逗她,看见她担忧的眼神就知道这丫头想岔了,肯定以为自己做了什么坏事,只好如实说了。 “盘缠都在海上丢失了,只剩下一只手表,现在身无分文,索性拿去换了些钱财。你这小丫头着实该打,居然怀疑我做了偷鸡摸狗的勾当。”李梦龙似笑非笑的看着小甜,在她头上敲了个爆栗,然后道:“前面那家王记饭庄好象不错,咱们走吧。” 小甜猝不及防挨了一记,“哎哟”一声捂着头,看到李梦龙走远了,只能跺脚撒气:“就会欺负我!” 到了饭庄,两人选了个靠窗的位置坐定,小二殷勤的上来伺候点菜。小甜丫头这辈子大概是第一次下馆子,有些局促,李梦龙干脆自己拿主意点菜。 “一盘烧鹅,一盘白切鸡,再来一笼水晶虾饺,青菜一碟,两盅乌骨汤,先这样吧。”李梦龙这些日子素的狠了,兜里有两个糟钱就忍不住要大吃一顿。 “李大哥,不用点那么多,我们两个人吃不完……”小甜感觉他点的有点多,劝阻道。 李梦龙这厮虽然赚的钱不多,但好歹算是个中级白领,也没别的爱好,只喜欢在嘴上抓挠,素了那么多天才点这几个菜还是他觉着自己资金不雄厚,以后日子还长,所以略有俭省。 菜上了之后,他才发现这年头开饭店的人居然这么实在,一盘烧鹅至少有半只,白切鸡更别说,整只都在里面,要搁他原来世界,一盘子烧鹅干脆就几片,白切鸡全是骨头。 不过既然点了,索性敞开了吃,吃不完再说,招呼小丫头一声,抡起筷子就开动。 还真别说,王记的大师傅厨艺还真有两手,烧鹅肉质肥厚而不失细腻,皮脆、肉嫩,蘸上一点酸梅酱,那滋味别提多美了,真可谓咸香满口,滋味醇厚。 他刚吃了一口,立马下筷不停,其他菜动都不动,直到吃的肚子圆滚滚才放下筷子。满意的呻.吟一声,再看小甜丫头,已经被撑的不想动弹。 李梦龙嘿嘿一笑,揭开汤盅的盖子,顿时腾起一阵诱人的香气,汤色清亮,拿调羹舀起一勺汤汁,清甜不腻,余味悠长。 小甜小脸皱成一团,苦着脸看李梦龙慢慢的吸啜汤汁,馋虫又被勾了出来,奈何她实在是吃不下去了。 这家伙真是蔫坏,具有做怪叔叔的潜质。 吃完结账,好家伙,李梦龙顿时被那价钱吓了一跳,不是太贵,而是太便宜,吃这么一顿饭吃只要八角银子,一块银元下去还倒找了几个铜元。 以前他只稍微知道银子价值高,购买力强,但是也没有具体了解过。事实上,那时候一石上等白米(178斤)只要两块银元,一斤猪肉差不多一角银子。 听闻北大有个外国教员狄登麦在1918年的时候做过一个调查,北京市郊一家五口一年只要100银元就能生活下去,可见银元的购买力。 具体换算一下的话,那时候一银元至少等于现在300元人民币,当然李梦龙没那闲工夫做什么换算,而是想着该怎么花钱。 第四章一年 踏步青石板堆叠的老街,岁月在破旧的墙上留下斑驳的痕迹,斜照的残阳拉长两条细细的身影,踢踢踏踏的轻响彼此交映,李梦龙和小甜踩着夕阳,踏上归途。 夜幕悄悄降临,“噼啪”点燃的油灯灯芯轻轻爆响,跳荡的灯光中,两道身影一前一后踏入小院。 “爹,你闻到没,谁家在做烧鹅,真香。”阿星停下脚步,使劲的闻着空中隐隐传来的香气。 “像是咱家。”三伯叼着烟袋,有些迟疑的说道,接着又摇摇头认为不可能。 “还真是,我进去看看。”阿星怪叫一声,丢下鱼篓迅速窜入堂屋。 “哼,咱家只有咸鱼,哪来的烧鹅。”三伯使劲的嘬了嘬烟杆,弯腰拾起鱼篓,望着叶星消失的身影,有些恨铁不成钢的说道:“这死小子,要成家了还没个正行。” “爹,爹,快来啊,真的有烧鹅,还有你爱吃的糖醋排骨。”堂屋传来阿星惊喜的呼声。 这下三伯也绷不住了,烟杆在鞋底敲了两下,快步走入堂屋,脚步轻快的像个年轻人。屋内大圆桌前,小甜看着抓着鹅腿大嚼的哥哥,眼睛眯成了月牙,满是欢喜。 “爹爹,王记饭庄的烧鹅,可好吃了。李大哥买的。”见到父亲也进来了,小甜迎上去抓住他的胳膊,开心的说道。 三伯目瞪口呆的看着桌上的饭菜,烧鹅、白切鸡、糖醋排骨、红烧乳鸽、四喜丸子、酱牛肉、卤水拼盘、东坡焖肉摆了满满一桌,旁边还有两坛老酒,心里暗道,年夜饭也没有这么丰盛吧。 王记饭庄大厨的手艺出众,李梦龙吃的很是满意,结账的时候特意又点了两桌,吩咐掌柜一桌送到宝芝林,一桌他们带走。王记的掌柜满口应承,能给一块银元赏钱的金主可不多见,他还指着这位爷多来几次。 对于自己的救命恩人,李梦龙自然不会小气,一桌宴席还只是开胃小菜,他还封了一封50块银元的红包,准备离去的时候当作谢礼。 且说叶三伯初时震惊之后,也来询问原委,李梦龙讲只说是出售手表所得,至于换了多少银钱自是含糊过去。 四人围桌享受饕餮盛宴之余,李梦龙表明身上伤势已然大好,回羊城寻根之心难耐,表明辞别之意,事关孝道,叶家三人也不好多留,小甜万分不舍。 翌日,李梦龙留下银元谢礼,与叶家人告别后,背着小布包独自离去。 搭着火轮车晃荡了半天到了羊城,寻根自然是假的。 长毛作乱十来年,又经过两次鸦.片战争,连年战乱,世道不靖,各地土匪不绝如缕,武馆镖局如雨后春笋到处生长,各地乡绅纷纷组织民团乡勇护卫乡里。 剿灭长毛贼之后,湘军、淮军等地方团练裁撤了大部分,加之绿营糜烂,有钱的乡绅富户纷纷购买流出的火器。 他去羊城打的是同样的主意,系统任务不是杀这个就是杀那个,他只是个连鸡都没杀过的普通人,标准的战五渣,硬来肯定搞不过,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借助火器。 天天流连在青楼楚馆,茶棚酒肆,这等三教九流出没之地,盖因此种地方消息最是灵通不过,几天时间后,有用消息探听出不少,但购买火器的计划却胎死腹中。 要知道做这等买卖的全不是什么好鸟,盗贼巨寇、豪绅富商去买,肯定是没问题,等闲地头蛇都不敢惹,要是普通人去买,十有八九要被黑吃黑,说不得要被半夜里沉江,肥羊不就是用来宰的么。 …… 宝芝林旁边的一座小院内,一位身着短卦,眉目清秀的短发青年正直站立,双手防护于胸前,前脚内扣,后脚蹬地,快速滑步向前方锁扣,滑步迅疾,步落生根。 继而旋腰拧身,后脚锁步,肩随腰转,身形如弓,膝关节向里裹劲,双脚轮流向前方锁去。 如此一条线的来回练习锁扣步,熟悉螺旋凝合劲半个时辰,短发青年才缓缓收功,拿毛巾擦了擦汗,又摆开拳架,沉肩展背,左右扎桥手,桥马合一,出拳刚劲猛烈,以气催力,大有气候山河动的气势。 短发青年正是李梦龙,前边练习的步法有个名头叫做金锁连环步,通过进步连环锁扣敌手的双脚,配合劲力摔倒敌手,里面包含弓步、马步、虚步等,是洪拳的基础步法。 而后练习的拳法叫做工字伏虎拳,洪拳的基础拳法,主要是练习腰马,增长劲力,并且熟悉拳法与步法的配合。 李梦龙一年前从广州归来后,去宝芝林向黄飞鸿、林世荣等人道谢,并顺势拜师学艺,黄飞鸿收下了他,之后他在宝芝林隔壁买下了一栋小宅院定居。 一年里,黄飞鸿先后传了他金锁连环步、铁线拳、工字伏虎拳和虎鹤双形拳四种武艺,也就是说他学的是洪拳。 金锁连环步是洪拳的基础步法;铁线拳是洪拳的内功拳术,主要是锻炼五脏六腑,有养身健体的功效;而工字伏虎拳主要是锻炼腰马,增长劲力,并且熟悉拳架;最后学的虎鹤双形拳取虎形拳刚猛与鹤形拳的轻巧灵敏,包含了各种步法、拳劲运用之妙,是洪拳的打法之大成。 这个世界的黄飞鸿有十字拳、洪拳、棍法、罗汉金钱镖和无影脚五大绝技,其中十字拳招式相对简单,容易上手,长久练习也能长功夫,主要教授民团弟子。 洪拳是黄飞鸿的代表拳法,攻势凌厉,刚柔并用,用心习练之下威力难当,这种拳法是需要正经拜师之后才能传授。 黄飞鸿棍法也是一绝,他在民团还教授少林棍法,世人多认为他的棍法就是少林棍法,其实那是误传。黄飞鸿在宝芝林演练棍法时介绍过,他的棍法融杨家枪法和少林棍法于一体,名曰四象标龙棍。此棍法风格朴实无华,威猛沉雄,利于实战,但只传了林世荣和凌云楷,其他弟子学的还是少林棍法。 至于罗汉金钱镖和无影脚是黄飞鸿杀伤力最大的武艺,不仅要考量练武资质,还要经过长时间的品德考察,整个宝芝林只有林世荣学了无影脚。 一年的时间虽然不长,李梦龙的武艺还算是有点样子,对付两三个普通人不在话下。他资质只是一般,但是练武非常努力,其他师兄弟白天还要操劳谋生,而李梦龙是从早练到晚,武艺精进是理所当然。 更何况,隔三岔五就请师兄弟吃饭,师兄弟有困难也不吝援手,大家都乐意指点他,经常和他对练。武艺嘛,不仅要练,更加要打,打多了才长功夫,大家都知道这个道理,只不过大多数弟子家境一般,动手切磋难免误伤,那就要耽误活计了。 李梦龙就不同了,穷文富武可不是虚言,邀请同门对练切磋,自然有酒肉奉上,如果受伤还补贴银钱,一般人可做不到。 不过他也有自知之明,他那功夫,对付普通人还行,比猪肉荣,凌云楷还差的远,练武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时间快到中午,李梦龙打完一套虎鹤双形拳,结束了上午的功课,换下短卦,穿着一身长衫出门。他的作息很有规律,早晨去宝芝林跟随师傅练武,早饭后在家独自练武,午饭时间喜欢去一家茶肆喝茶吃午饭,下午仍旧回家练武。 这家茶肆离猪肉荣工作的肉铺不远,茶水很便宜,一文铜币一大碗,主要是卖些白粥烧饼馒头之类的主食,兼卖些卤煮小吃。 顾客有力棒菜贩、过往客商、清闲的乡邻、泼皮无赖,他们三五成群围坐在一起,一碗茶、两三个馒头烧饼慢慢吃着,阔气些的点上一盘猪头肉就顶了不起。 人员芜杂有人员芜杂的好处,李梦龙来这里就是因为这里消息灵通。 “李爷,您来了啊,还是老样子?”茶肆老板看见李梦龙,赶忙迎上来打招呼,这可是大主顾,要招呼好。 他找位置坐定,随意的招呼了一下茶肆老板,随意的抿了两口茶,留心的听着别人的谈话。不多时,一碗白粥,两个茶叶蛋,一盘切的薄薄的牛肉端了上来,李梦龙漫不经心的吃着。 “瘌痢头被揍了……”“……沙河来的”“哎哟……可惨了”离他不远的一桌客人谈论的正是沙河帮,这些人他并不陌生,是附近一伙泼皮混混。 他双目精芒一闪,暗道:“终于来了么。” “老板,给这几位兄弟切一盘猪头肉,一盘熟牛肉,算我账上。哎,几位兄弟,瘌痢头可是吴老三的手下,被谁打了,我倒是有几分好奇?” 他一边招呼老板给那桌加菜,一边上前搭话。 几个泼皮倒也知道李梦龙是黄飞鸿的徒弟,大家平素没什么交情,不过人家有意上前搭话,也不好不给面子,于是把他们所知的消息托盘而出。 “前几天沙河过来一帮人,可凶的很,瘌痢头不过撞了人家一下,便被人家打了个臭死。” “真惨啊,腿都被打折了……” “听说吴老三要给他出头,约了沙河帮洪老大后天晚上在飘香院喝酒。” 听着他们你一句我一句说着,李梦龙心中有了判断,吴老三是南城最大的混混,油水丰富的青楼妓馆、酒楼赌场都在他的地盘上,这次瘌痢头被打,不过是沙河帮抢地盘的引子罢了。 不过他依稀记得沙河帮第一次出现,是向梁宽工作的戏班收保护费,而今梁宽和十三姨都还没出现,难道是出现了什么变化? 不会,应该是沙河帮早就来了佛山,只不过还没开始抢地盘而已,并且梁宽差不多也要来了,想清楚这件事情,他心情稍定,然后离开了茶肆。 第五章梁宽与十三姨 沙河帮洪老大横行无忌,收保护费,火烧宝芝林,最后还投靠美国人,绑架中国女人去美国当伎女,无恶不作,是汉奸式的人物,没有一点底线。 李梦龙绝对不希望火烧宝芝林在他眼皮子底下发生,晚做不如早做,把危险在源头给掐灭最好。 终观整部电影,沙河帮算是推动剧情发展的主线,早早把沙河帮解决掉,剧情就会支离破碎,不过那是导演需要操心的事情,李梦龙却不用管那么多,他只要完成任务就好。 吴老三约沙河帮洪老大喝酒明显是鸿门宴,不过据后面剧情推断,吴老大明显是阴沟里翻了船,但这对李梦龙来说正好是个机会。 他打算给沙河帮一个大大的惊喜,虽然他武艺还不成,不过他有秘密武器。 走到宝芝林门口附近,刚想回自己的小院,李梦龙却发现有个人正站在宝芝林门口探头探脑。那家伙头戴斗笠,身披蓑衣,背上还背着一大捆柴禾,他心中一动,难道是梁宽来了? “这位兄弟,来宝芝林有什么事情吗?”他走上前去询问。 “我叫梁宽,从梅县来的,我是来向黄师傅拜师的。”那人摘下斗笠,露出一张满是青春痘的脸,不过眼神灵动,倒有几分神似莫少聪。 “噢,我们先进去吧,我是黄师父的徒弟李梦龙。阿苏,师父在吗,有人拜师。”李梦龙打开院门,引梁宽进去,却发现只有牙擦苏在大厅中,正捧着一本《钟氏金针匮要》研读。 “师……师父……去去……宴宾楼……喝下午茶。”牙擦苏见李梦龙带人进来,结结巴巴的憋了半天才说出一句整话,李梦龙听得有些蛋疼。 看见梁宽的时候他就知道了,师父肯定是去见干舅公和十三姨去了,梁宽资质不错,早点让他拜师算了,免得再横生波折。 “梁宽,师傅出去了,你先等一会吧,师父很快就会回来。”他帮梁宽倒了杯茶。 梁宽有些着急,他刚从梅县出来,身上不宽裕,必须要找一份活计,在路上听人说戏班正在招工,怕去迟了就晚了,“要不我改日再来,我还得赶去戏班找工作。” “戏班?那里的活可不好干,事情又杂。要不这样,王记饭庄的掌柜正在招伙计,我介绍你去,王记饭庄离这里近,活计又简单,不耽误你学武。”李梦龙算是王记饭庄的常客了,他出面介绍,王记掌柜的肯定会要。 “真的吗,那可太好了,多谢你了。”梁宽惊喜的青春痘都红了,这可帮了他大忙了。 “以后都是自家兄弟,不必客气。看你好像也练过功夫,能跟我说说吗?”他可记得梁宽是带艺投师的,有些好奇。 “我学的是蔡李佛,你看,这是小梅花,这是截虎拳。”说到功夫,梁宽两眼冒光,开始比划了起来,显然是个好武成痴的人。 只见他左右横打,前后闪转腾挪,拳法刚劲,脚步灵活多变,踢腿横踩莫不如意,功夫底子很好。 “小兄弟练的不错,是蔡李佛吧。”凌云楷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夸奖道。 “这是梅县来的梁宽,想要拜师。梁宽,这是我们的大师兄,凌云楷。”李梦龙上前介绍道。 梁宽上前见礼后,几人重新坐定,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师傅你回来拉!” 大半个时辰过后,黄飞鸿一脸笑意的返回了宝芝林,心情很是不错,凌云楷眼尖,第一个发现,赶紧迎了上去。 “师傅”“黄师傅” “嗯”黄飞鸿应了一声,朝凌云楷、李梦龙、牙擦苏微笑着点了点头,看到梁宽的时候有点疑惑。 “师傅,这是梁宽,来拜师的。”李梦龙赶紧介绍。 “好,好,不急。” 黄飞鸿朝梁宽点了点头,接着侧过身子,让出位置,一位年轻美丽的女子微笑着走了进来。看她穿着洋装,戴着一顶女式礼帽,李梦龙很肯定她就是十三姨。 “这是我干舅公的女儿,十三姨,以后就住在宝芝林,快叫人。” “十三姨好”凌云楷、牙擦苏和李梦龙三人赶紧打招呼,只有梁宽这乡下来的傻小子还愣愣的盯着十三姨看,李梦龙踩了他一脚,他才不好意思的低声和十三姨打招呼。 李梦龙心底暗笑,命运的轨迹果然强大,梁宽还是被十三姨迷住了,还在黄飞鸿面前露出丑态,以后少不得有苦头吃了,涉及到十三姨,黄飞鸿可是有点小心眼的。 寒暄了一阵过后,大家到大厅坐定,开始考校梁宽的武功。美人在侧,梁宽耍的格外卖力,黄飞鸿见他底子不错,顺势收下了他,梁宽磕头敬茶一番,就算是黄飞鸿的正式弟子了。 “恭喜师傅收得佳徒,十三姨正好又来了宝芝林,大家这么高兴,晚上我去王记叫一桌菜庆贺吧。” “你有心了。” 李梦龙很狗腿的拍马屁,黄飞鸿很是受用,同意了他的提议。 黑旗军水师裁撤了之后,全部并入了民团当中,而资助民团的乡绅每个月拿出来的银钱是有定额的,又不可能削减原来团丁粮饷补贴给新来的团丁,这部分团丁只好自己想办法谋生,不过少了那一份粮饷,很多人生活困顿,黄飞鸿只有自己出钱资助他们。 窟窿实在太大,导致宝芝林的生活水平直线下降,李梦龙也只有隔三岔五找借口到外面叫席面为大家改善生活。 于是他带着梁宽到了王记饭庄,定了一桌宴席,提到梁宽工作的问题,饭庄掌柜的不出意料的同意了下来。 晚饭吃的很尽兴,连黄飞鸿都破例喝了一杯酒,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十三姨的缘故。不过李梦龙没想到的是,居然还有意外的惊喜等着他。 “阿龙,待会来后院一趟。”黄飞鸿吃完饭吩咐了一句李梦龙。 “是,师傅。”李梦龙点头应了一声。 帮忙收拾好餐桌后,他依言来到后院,黄飞鸿背对着院门,在院中叉手站立,李梦龙也不打扰他,在他身边静候。黄飞鸿忽然转身,隔着十来米,两点寒星“噗噗”打在后院立柱上,李梦龙上前查看,两枚铜钱嵌在柱子上,大半个铜钱都没入立柱。 “为师拳法,棍法,无影脚尽皆传授尔等,唯独罗汉金钱镖尚未有人习得,今传你此法,切记以后不可仗此为恶。”黄飞鸿开口道。 一直以来李梦龙对暗器手法都垂涎欲滴,他记忆里还有积善被师傅用一粒铁珠打死的景象,今天能学到真是绝对是巨大的惊喜。 接下来黄飞鸿给他讲解了三种暗器手法,一种是阴手,一种是阳手,一种是弹指。并讲解了各种手法对应的暗器,他自己擅长罗汉金钱镖,手法主要是阳手,但是其他两种手法他也会。 练习前期主要锻炼眼力和手法,黄飞鸿给他搬来一个木人桩,木人桩各个部位挖了许多小洞,然后示范各种手法掷击,只要能把暗器丢入洞中就行,无需用力,只求准确。 眼力和手法纯熟以后,木人换成木板,配合各种手法,全力打出暗器,追求杀伤力。并且要配合练力方法,阴手和阳手靠腕力,训练时在手腕戴上特制的护腕既可;弹指靠指力,平常多习练鹰抓提坛功既可,也就是抓瓮。 只是罗汉金钱镖打出要旋转劲,比较特殊,师傅吩咐他要多加练习,递给他一个装着各种暗器的木匣,然后就让他搬着那个木人回家自己练习。 李梦龙喜滋滋的回到家,将木桩安置在自家庭院中,开始练习各种投掷手法,一个时辰之后,各种基本手法熟悉,他才洗漱休息。 第六章穿墙术 吴老三约沙河帮谈判,虽然不怀好意,但最多是要沙河帮之人道个歉服个软,赔几两银子,然后大家坐下来喝酒吃饭,事情就算结束,毕竟双方没有实质性的冲突。 吴老三在城南势力最大、小弟最多,十几年来从没有人敢惹,按他想来,沙河帮新到佛山,势单力薄,肯定会给他面子,因此对谈判也不太重视。 他却不知沙河帮老大不仅狡诈无耻,而且极其阴险,为谋上位不择手段。 打伤瘌痢头正是沙河帮老大计划好的,为的就是引吴老三和他谈判,然后双方和解。此时吴老三必定会放下戒心,然后洪老大就会在吴老三回家的路上伏击他,一举在佛山打出威名,成功立足。 飘香院在城南绣巷,沙河帮初来咋到,暂且在城西破庙落脚,从城西到城南,需要通过城西大街,然后拐到城南大街,再穿过两条巷子,才能到达绣巷。 沙河帮肯定不会大摇大摆的走大路去飘香院,以防中途被人暗算,洪老大算计吴老三,但也怕吴老三算计他。 沙河帮众人必定会选小路赶赴绣巷,李梦龙也无从判断他们具体的来往路线,不过飘香院附近的小巷子来来回回就那么几条,无论如何他们也会从其中一条经过,再刨除吴老三掌控的那几条,剩下的就只有三条,而其中甜水巷富贵赌坊老板与吴老三关系不太好。 两天时间,李梦龙大部分时间都在绣巷、甜水巷之间流连,有时在茶馆坐两三个时辰,有时与巷子里的居民谈天说地,了解了不少附近情况。 黑夜渐渐降临,光线逐渐消失,喝完杯中的茶水,像往常一样,李梦龙半眯着双眼,嘴里哼着小曲,背着双手出了茶馆,朝着绣巷之外走去。 待到经过甜水巷一所民居之时,他眼中精芒一闪,哪里还有半分慵懒,身形一展便跃上民居院墙进入民居之内。他早已打探好,此间主人举家回乡探亲,至少半月才回,不用担心院内有人。 施施然搬来梯子架在院墙,站在梯子上正好能看清院外的巷子,接着他手一挥,墙上出现两个陶罐,然后就静静呆在梯子上等待猎物出现。 小半个时辰之后,一盏白惨惨的灯笼出现在他的视野中,灯笼后面跟着十几个黑逡逡的身影,其中有个人倒提着一把长柄大刀。 他记得电影中,沙河帮老大用的正是长柄大刀,顿时心里一喜:肯定是沙河帮的人没错! 吹亮火折子,点燃引线,将两个陶罐往人群里一丢,然后赶紧把头缩到墙内。 沙河帮众人听到动静,顿时意识到不好,但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轰,轰”巷子里就响起两声爆响。 附近顿时一阵地动山摇,溅起漫天尘烟,凄厉的惨叫声随之响起,等到震动消失,李梦龙探出头来,发现巷子里横七竖八躺满黑影。 刚才的动静太大,周围又太暗,他没有时间再分辨哪个是洪老大,直接拿出匕首挨个补上一刀。 “滴,宿主成功杀死沙河帮帮主,获得一次抽奖机会,是否开始抽奖?” 脑海中突然响起系统的提示,他迅速收好匕首,出了甜水巷,然后施施然走到大街上。 此时原本寂静的街巷又热闹了起来,各种呼喝声不断,鸡鸣狗吠之声不绝,不断有人朝着事发地点赶去,他轻笑一声,自顾自的回了自己的小院。 点燃房内的油灯,李梦龙坐在木椅上,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 孤零零的来到这个世界,陌生的环境和对未来的迷惘给他带来巨大压力,而今终于完成一项任务,开始得到回报,而且这让他离回家又更近了一步。 “系统,开始抽奖。”心情稍微平复后,他开始尝试抽奖。 脑海中出现了一个银光闪闪的巨大转盘,转盘分为十格,每格都写了一行小字,转盘上还有一根黑色指针:“英国军舰舰炮一座,10000银元,岳家刀刀谱,黄飞鸿的银针,牙擦苏的瓜皮帽,穿墙术,提督的金表,蔡李佛精通,遁地术,驱邪符一张” 看到写着牙擦苏的瓜皮帽、英国军舰舰炮、黄飞鸿的银针、提督的金表之类的选项,李梦龙差点吐血,不过还好有穿墙术、遁地术这类一看就不错的选项,蔡李佛精通也还算不错,心中暗暗祈祷,千万要抽到好东西呀!!! 转盘忽然发出千万丈光芒,缓缓地开始转动,然后瞬间加速闪成一团耀目银光,许久,转盘突然停止,指针赫然指在“穿墙术”上。 一道神秘能量融入李梦龙身体,浑身像洗了热水澡般万千毛孔舒展开来,他忽然觉得天下间没有任何墙壁能阻挡他的行动,紧接着一段信息出现在他脑海,顿时明悟了刚才身上发生的诸般变化。 “穿墙术,下至凡俗泥石金木诸墙,上至诸界神佛禁制洞府,莫不能穿,一天十次。” 李梦龙走到墙边发动穿墙术,伸出右手贴向墙壁,神奇的发现墙壁如水流一般,右手没有遇到丝毫阻力就穿透了墙壁,接着整个人出现在屋外,穿墙术果然神奇。 他穿过来穿过去玩的不亦乐乎,直到十次机会全部耗尽。他咂咂嘴,有些意犹未尽,不过想到明天还会有十次机会,又高兴了起来。 更加让他开心的是,有了穿墙术,提督府就再也拦不住他,积善和他的保镖再也别想安心的躲在大别墅中。 一年时间里,他除了练功,就是费尽千辛万苦制作了二十个大烟花。 大烟花用鞭炮里的火药为原料,失败了上千次,终于试验出威力不错的火药配方,里面加了碎铁片、锈铁钉,威力不俗,一旦炸开,五米之内基本无法幸免。 这些都是专门为了平常难以接近的提督和积善准备的,想趁他们出行时进行刺杀,不过风险还是很大,他们出门都有携带枪械的护卫跟随。即使李梦龙刺杀成功,也很难逃脱后续追捕,逃脱了也会被通缉,然后其他任务就再也没有机会完成。 不过对付沙河帮就没有这个问题,不成功的话逃脱也容易,成功的话,死几个江湖混混,这个年代没什么人关注。 现在抽到了穿墙术,完成其他任务的机会大增,也更加安全、隐秘,所有担忧都一扫而尽。 第七章切磋 第二日一大清早,天还微蒙蒙亮,牙擦苏打开宝芝林的大门,李梦龙和梁宽早已在门外等候多时,二人和牙擦苏打了个招呼就鱼贯而入。 照惯例,黄飞鸿先要带着一众徒弟练拳,然后再去海边主持民团训练。不过今天是梁宽第一天正式学艺,黄飞鸿必须亲自演练并讲解拳法,所以让凌云楷替他去主持民团训练。 蔡李佛和洪拳都是南方拳种,并都有佛家拳的影子,经过数百年的交流,很多地方都有共通之处,加上梁宽资质很好,很快就掌握了工字伏虎拳的拳架和套路,并有模有样的演练起来,黄飞鸿满意的直点头微笑,看的李梦龙眼热不已。 “师傅,梁宽身手不错,我想跟他切磋一下。” “好,好,梁宽,你就跟阿龙比试一下吧,记住点到为止。” 黄飞鸿知道李梦龙喜欢找人切磋比试,顺势同意了下来,也好考察一下梁宽的实战能力。有功夫并不代表会打,练有练法,打有打法,只有练的好,又会打的人才能真正传承武艺。 “师弟请”“师兄请” 李梦龙和梁宽相对站定,具相抱拳施礼。 “师兄小心了”礼毕,梁宽爆喝一声,快速进步。 跨步上前,梁宽身形微坐,右手挂锤,抄拳往李梦龙胸口击落,势若奔雷。 李梦龙看到梁宽微坐的一刹那眼神微缩,一下就明白梁宽这家伙果然不是吃素的。盖因实战不比练功,不可能像影视中的打斗般一板一眼摆全桩架,那样反应肯定会慢,一旦遇袭就浑身发僵,明眼人两三下就能打的他找不着北。 这也是很多练过几年功夫的人却打不过街头混混的原因,真正会打的人,打斗中都不显桩架,只把尾椎骨坐住,浑身的劲力就能凝成一体,且步法轻盈不散乱,一旦发力就如劈石破玉般顺畅。 这种技巧黄飞鸿一般都不会讲解,只让他们多打多悟,李梦龙可是花了重金贿赂猪肉荣才得知。 眼见梁宽拳势如雷,李梦龙右脚斜移,左手圈桥架住来攻之拳,右手拳变掌直插梁宽右肋。右掌看似无力却迅捷无比,梁宽吓得连忙后撤,他可知道那轻飘飘的一掌击实的一霎就会化作万钧雷霆,只要被打中,肋骨都要断几根。 要知道肋部可是人体最脆弱的部位之一,当下梁宽也不敢小视李梦龙,暗道果然是名师出高徒,师兄一年前还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如今打将起来却眼奸手毒,自己差点阴沟里翻船。 蔡李佛脚步灵活多变,擅长贴身近打,梁宽改变策略,不再硬进,使出蔡李佛中的八卦心拳,身法轻快,绕着李梦龙周身转动,拳掌肘招招不离要害。 李梦龙第一次见识洪拳之外的武学,差点被梁宽晃花了眼,只好采取严密的守势,幸好他对敌经验丰富,一下看出来梁宽年纪小,气力不足,干脆以横破直,以力破巧,虎爪如猛虫扑兽,抓住梁宽气力续接不畅的一丝破绽,连施重手,打的梁宽只有招架之功,最后被一记鹤顶手砸翻在地。 “阿龙这小子真坏,欺负人家年纪小,气力不够。” 猪肉荣在一旁坏笑,旁边其他师兄弟也跟着瞎起哄,“哦哦”怪叫,李梦龙在现世混了那么多年,脸皮比城墙还厚,扶起梁宽后,立马反击,“师兄,当初你打我的时候怎么不收起几分力气,让我狠揍你一顿。” 黄飞鸿看着他们相互调侃也不阻止,脸带微笑,很欣慰阿龙一年来的进步,更惊喜梁宽的天赋,以后说不定宝芝林的传承就要落在他身上。 “臭小子,还敢顶嘴,来来来,师兄今天再教你两招。” 这边猪肉荣又来了兴致,二话不说跳出来,一招双龙出水就朝着李梦龙打去。 “哎哟,猪肉荣,你来真的啊。”李梦龙被吓了一跳,连连后撤。猪肉荣的虎鹤双形拳已经小成,加之身躯庞大,尤擅虎形,每一招出手都势大力沉。之前李梦龙每次和他交手,都在他的怪力之下折戟沉沙,完全被当作人肉沙包。 这次也不例外,只被打的有招架之功无还手之力,败退连连,李梦龙忽然灵机一动,登时改变拳路,不再采取守势,身随步换,劈蹬截切,围着猪肉荣打转,完全是梁宽刚才的步法,虽然学的似是而非,但是很有效,只要他不攻,猪肉荣连他的衣角都碰不到。 只转了两圈,猪肉荣就有些眼花,这已经不是比武切磋,完全是在比跑步、比转圈,只把他累的气喘吁吁的,李梦龙趁机出腿拌锁,登时吓了他一大跳。 “不打了,不打了,累死我了,你这是在耍无赖,哪里是比武。”,猪肉荣累的撑着腿弯腰休息,没好气的骂道。 一向古板的黄飞鸿看着气喘吁吁的猪肉荣,神色怪异,嘴角有些抽搐,心里暗道,是不是该给猪肉荣加些功课,身子太过庞大,弱点太明显。 “咳咳,好了,别闹了,大家继续练功。世荣,你体力有些不济,每天晚上扎马两个时辰。” “是,师傅。”猪肉荣恶狠狠地瞪了李梦龙一眼,接着满脸苦涩的应道。 小插曲过后,大家继续早晨的功课。李梦龙打斗了两场,满头热汗滚滚,身上短卦已经湿透,显然消耗不小,不宜再做锻炼,不然对身体有损。 练武不仅要练,还要养,过度消耗有损根基。平常练功都是含着劲练,练功不仅不会有损耗,还能养身,而真正打斗是劲力外吐,精元燃烧,消耗特别大。 于是他提前离了宝芝林,大家也不以为意。李梦龙回家换完衣服之后,到宝芝林附近的一家粥铺吃早点,并买了二十笼大肉包子,十几碗肉汤,许多茶叶蛋,吩咐伙计送到宝芝林。 这是李梦龙的惯例了,每次比完武,都会向师兄弟小小表示一下谢意。 有了穿墙术之后,李梦龙也不用整天练武了,因为解决目标不再需要硬来,可以智取。一切以实现系统任务为重,他所有的计划都要以穿墙术为核心来制定,一切都要改变。 第八章积善毙命 青奴伏在榻沿,看着气若游丝的母亲嘤嘤地哭泣,青奴没有大名,爹爹在世时托关系将她送入提督府当丫鬟,被提督的第十九房小妾赐名青奴,至今已有五年。 前日不小心打碎主家的一只茶盏,被管家吊起来抽了三十鞭子,遍体鳞伤的被赶出提督府,管家红口白牙上下嘴皮子一碰,还要青奴赔偿五块银元的茶盏钱。 青奴月钱只有五角银元,家里又有老娘要养活,无甚积蓄,哪里有这许多银子。奈何提督府势大,管家又颇为得宠,只好找左邻右舍借了一些,凑了两块银元给管家送去。 满以为可以了结此事,可恨那管家欲壑难填,还嫌不够,带了两个家仆来家里,稍微值钱的物什都被抢走,更有恶仆见母亲手上戴着一只铜镯子,凶声索要,母亲不愿意,被一脚踢在小腹,硬生生抢走镯子。 可怜母亲受此重创,人事不省,托大夫医治,被告知已然油尽灯枯,尽早准备后事,眼见就要撒手西去,青奴却毫无办法。 终于母亲身体彻底冰凉,青奴心若刀绞,伤心欲绝,只觉得整个天都是灰色的,再也没一丝颜色,撕心裂肺的喊了一句:“娘!!!” 这一声呼喊仿佛耗尽了她所有的精气神,顿时晕厥在地,最后一刻她只希望能随着娘亲而去。 不知过了多久,青奴悠悠醒来,自己躺在闺房里,噢,一间只有一张破木床的狭小房间尚称不上闺房吧。 四面墙上挂着白布,恍恍惚惚走出房门,灵堂已经设好,香案上是母亲的灵牌,黑漆漆的棺木停在正中,周围俱皆缟素,几位腰间缠麻的乡邻正在火盆里烧着冥钱。 一位身着黑衣,胸前戴着白花的短发青年忽然发现了她,走过来温言说道:“青奴姑娘,请节哀。” 听到这句话,青奴张了张嘴,眼泪流出来却哭不出声音,愣愣的走到棺木前跪下,伏地悲泣。 “青丫头,不要太伤心,你要好好的,一辈子还长着呢。”“可怜的孩子,不哭啊。” 三婶拍着她的背劝慰,刘奶奶把她拢在怀里,粗糙的手掌擦拭不尽她流下的泪水。许久,青奴的心情平复下来,三婶才告诉她,她已经昏迷两天了,那位年轻短发的公子是宝芝林黄师傅的徒弟,听闻了她家的惨事,出资帮她母亲购买了棺木,并和乡邻一起操持丧事,期望逝者能早日入土为安。 “青奴多谢公子大恩,而今孑然一身,身无长物,唯待来生,必定结草衔环来报。” 青奴感激的走到李梦龙面前,郑重的跪下给他磕了三个头,李梦龙有心拉住她,却见她眼神坚定,便受了她一礼,然后便把她拉起,“今日我受你这一跪,以后便无需再谢,再者,路遇危难施以援手是我辈中人应做之事。” “公子慈悲,此恩青奴必铭记心中,不敢或忘。” 青奴说完,脚下一阵跄踉,面色苍白,她昏迷两日,水米未进,身体本就虚弱,而今咋见母亲棺木,再次伤了神。 三婶赶忙去请大夫,刘奶奶扶着青奴到里间休息,李梦龙则去寻在这一带有威望的王叔公商量丧礼事宜。 余事略过不做详叙,青奴母亲丧礼过后,李梦龙留下些许银钱,助青奴度过这一段困难时光。 这段时间里仍旧发生了英国士兵射伤菜农一事,黄飞鸿也找提督向英国将军威亭斯索要赔偿,结果还是没有成功,不过少了沙河帮捣乱,民团也安然无恙。李梦龙资助了受伤菜农之后并没有再管这件事情,他知道,在这个时代背景之下,一切都是徒劳。 他在忙着自己的事情。 做足了准备之后,这天晚上,李梦龙终于要朝着他的第二个目标美国商人积善和他的保镖动手。 积善在洋人区有一栋独立的一层小别墅,别墅出了门就是大街,屋后是一条小巷。凌晨两点左右,李梦龙悄悄地来到积善别墅后巷,周围寂静无声,正是作案的好时机,他果断发动穿墙术。 整个人如水流般融入墙壁,李梦龙进入别墅,周围黑暗一片,他趴在地上屏气凝神,细细的听着周围的动静,没发现异常。从空间取出一支火折子吹亮,借着微弱的火光打量周围,发现这是一间书房后,顿时安心了不少。 书房不大,十五平方的样子,地上铺着地毯,墙上立着两个书橱,书橱旁摆了一个书桌,一张木椅,很简单的陈设。 书桌右角摆着一个花瓶,一叠信纸,紧挨着花瓶的是一个装着几支钢笔的笔筒,一个墨水瓶,椅子上垫着一个毛垫子,李梦龙坐上去很舒服,书桌右侧有三个没上锁的抽屉,一一拉开后,第一个抽屉里有一把短管火枪,旁边还有十来个银元,第二个抽屉放了一本书,书上压着一个金怀表,第三个却是空的。 李梦龙本着贼不走空的原则,将怀表、银元和火枪一扫而空,连桌子上的花瓶也收入空间,积善是个中国通,中国话说的那么溜,他看上的花瓶想必不错。 打开房门的一刻,他还是有些紧张的,偷偷的探出头,并没有动静。火折子亮度不够,他从空间取出一盏煤油灯,调低亮度,发现是外面是客厅。两张沙发摆在一张方形矮桌旁,另一边还摆着一架钢琴,李梦龙暗骂,贩卖人口的死洋鬼子还装高雅。 走出书房,发现书房的隔壁还有一个房间,轻轻的推了推,门居然没有反锁,不过他不敢进去,熄灭油灯,掏出一个竹管,从打开的门缝吹进去一股迷|烟,关上门。 这年头世道不太平,三教九流,牛鬼蛇神横行,各种歪门邪道盛行,李梦龙在这个世界待了一年多,有意无意的对这方面接触不少,为了完成任务,毒药、迷.烟都有准备。 等了十五分钟之后,才蹑手蹑脚的打开门进去,运气真好,居然是积善保镖的卧室,他拿出匕首轻易地隔断了他的喉咙。身为保镖,肯定没有油水,李梦龙索性不搜他的房间,直接离开。 客厅边上,紧挨着那保镖卧室的是餐厅和厨房,那么积善的卧室肯定就在客厅的另一边。对面只有一个房间,李梦龙仍旧轻推了一下房门,房门被反锁了,他又使用穿墙术,进入后发现积善正躺在床上大睡,呼噜打的震天响。 这下迷.烟都省了,直接上前将他干掉。 “滴,宿主完成任务四,成功杀死美国商人积善及其保镖,获得一次抽奖机会,是否开始抽奖?” 系统悦耳的声音响起,李梦龙欣喜不已,又能抽奖了,通知系统不马上抽奖后,他小声嘀咕道,“不知道这次能抽到什么。” 正准备离开,却发现了一丝不对劲,积善卧室虽然大,但还没有客厅对面书房、保镖卧室和餐厅加起来一半大。他调亮油灯,虽然铺了地毯,实木大床也堪称豪华,但积善一只单身狗,在墙上镶两个壁橱是几个意思? 他立马打开两个壁橱,大一点的只挂了三套衣服,都是西装配大衣,底下还放着几双靴子,小一点的衣橱里面却是几床毛毯和棉被。 “在佛山还弄那么多棉被,这是在秀智商吗?”李梦龙嘲讽了一句,果断把小衣橱的被子都清空,一道暗门出现在他眼前,居然是密室!暗门上不仅挂了把大锁,而且还有内置锁头,保护措施做的够好。 不过这难不倒李梦龙,收起油灯直接穿门而过。点亮油灯,里边空间不大,想必密室墙壁很厚。密室东西不多,一个一米多高的柜子,四个大木箱。 李梦龙随手打开一个木箱,居然都是墨西哥鹰洋,按体积估算,至少有三万枚。再打开其他三个箱子,有两个也是墨西哥鹰洋,最后一个居然摆了半箱子金条。 正好李梦龙的1000银元在他大肆挥霍之下所剩不多,现在白得了这么一大笔钱财,真是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要知道墨西哥鹰洋可是和清.政府铸造的银元等值流通的,在清,政府没铸造银元之前,墨西哥鹰洋一度在东南等地成为主流货币。 半箱金条就更别说了,估计至少有一吨重。一吨黄金铸造成正方体,边长只有37厘米,眼前的金条肯定不止这点体积。 这回可是发大财了,李梦龙高兴地差点没蹦起来,他搓了搓手,打开最后那个木柜,木柜有两层,上面一层黄绒布上摆满了各种玉饰,玉手镯、玉佛、玉佩等等,大概有十多件,一看就是好东西。再看下一层,放着一个檀木盒子,打开盒子,明黄的锦布上放着一枚白玉印章,白虎为钮,虎首仰天咆哮做威武状,白玉晶莹剔透,玉质细腻。 提起印章,入手颇为沉重,底部刻的铭文李梦龙也不认得,干脆不纠结那许多,重新装好印章放回木柜。直接把四个大箱和木柜一齐收入空间,连续发动穿墙术出了小别墅。 走到大街上,李梦龙回头朝别墅看了一眼,两点火星明灭不定,门口的守卫还在抽烟,不知道明天发现主子去见上帝的时候,他们脸上是什么表情。 他却不知道第二天发现积善死亡,密室失窃的后,表情最难看的不是守卫,而是汇丰银行的经理詹金斯。汇丰银行金库要进行升级,詹金斯和积善私交很好,于是他把银行的所有资金都寄存在积善的密室里,结果遭到李梦龙的洗劫。 不然积善仅仅是一个美利坚远东货运公司老板是不可能那么多钱的,密室里真正属于他的财物就是那个木柜里的玉器。积善对中国文化不屑一顾,对中国的玉器倒是很有兴趣,平时收集了不少,现在全便宜了李梦龙。 第九章严振东出现 回到自己的小院,从水井里打上两桶水,衣服也不脱直接从头到脚浇下,才冲掉身上的血腥气。 进到屋里换好衣服,提起煤炉坐着的热茶喝了两大口,浑身上下的疲倦才散去。 又完成一项任务,可以再次抽奖,怀着激动的心情,李梦龙下达抽奖的指令。 “系统,开始抽奖。” 银光闪闪的转盘再次出现,上面的选项有了改变,“《天外飞仙》剑谱,巴雷特狙击枪,千年人参,隐身术,黄飞鸿的医术,《血神经》,辟邪符,猪肉荣的杀猪刀,极品乌龙茶,千年桃木剑” 果然,系统总是让人徘徊在坑与惊喜之间,猪肉荣的杀猪刀、极品乌龙茶这种东西,李梦龙甩手都可以弄上一大堆。 辟邪符、千年桃木剑,听名字就知道很废。 黄飞鸿的医术、千年人参、《天外飞仙》剑谱、巴雷特狙击枪就是鸡肋,对现在任务没有帮助,有固然可喜,没有也不可惜。 而隐身术配合穿墙术简直是无敌的存在,天下还有何处去不得。 至于《血神经》,也不知道是《蜀山》中的,还是《封神榜》里冥河老祖的,都是修仙功法,且都是不俗的功法。 只是蜀山中的那份可是要先剥皮,再用魔针刺体,太残忍了,李梦龙绝对是不敢练的。 “听天由命吧” 他对完成剩下两项任务都有成算,即使抽不到好东西,也不在意。 轮盘缓缓停下,指针稳稳的停在“辟邪符”之上,一张黄纸符出现在系统空间中,脑海中也出现了相应的信息,李梦龙翻了个白眼,果然他想的一样,果然很废。 “辟邪符,道家低级符箓,用于逼退妖魔鬼怪,失效后自燃,随身佩戴既可。” 取出辟邪符,拿在手里细细打量,两指宽的黄纸上布满各种扭曲的符号,并没有什么奇特。 他也看不明白,低级符箓,聊胜于无,心想,改天买个符袋装上戴着吧。 捧着手中的清茶小口抿着,脑中转动着各种想法,击杀提督的难度不大,毕竟穿墙术这种大杀器在这个世界没人能想到。 可他原本认为最好完成的任务二,却成为了他现在最难下手的任务。 不是他的想法不好,而是他根本就找不到严振东。 他现在成天的到处转悠、打听,但没有听到严振东的任何消息,岳家武馆也去了好多次,毛都没找到一根。 电影里,严振东第一次出现是在一次大雨中表演铁喉断枪,三三两两的看客,他表演的很卖力,最后只得了三瓜俩枣。 天落着雨,严振东蹲在地上捡钱,雨水打湿了他的衣衫,顺着额头往下淌,标准的江湖落魄人的形象,这一幕给李梦龙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严振东开始是保持着一个武人的自尊的,他武艺高强,却并不为恶,不然以他的武功,怎么会流落到街头卖艺的地步。 他转变的契机在于一次岳家武馆附近卖艺,本只为赚一口饭吃,谁知岳家武馆的人身为武林同道见人落难不仅不出手援助,反而如赶乞丐一般赶他走。 而严振东可不是一般江湖杂耍卖艺蒙钱的卖艺人,想那秦琼落魄的时候不也曾卖武么,他自认英雄了得,自然忍不住这口气,三言两语之后动起手来把岳家武馆的人打伤。 岳家武馆的馆主想要找回场子,约严振东比武,几招之下就严振东被击杀。 那时梁宽并未拜师黄飞鸿,见严振东武艺高强,便拜他为师。 拜师之后,雨点又慢慢飘落,严振东和梁宽缩在屋檐下躲雨,梁宽见师傅饿了,找了一碗剩汤师徒两人分食,妓院老鸨见了却说两个男人喝一碗汤真傻。 严振东爆发了,落魄的时候他和地头蛇岳家武馆馆主比武,都能开口嘲笑馆主武艺不济,他是要面子的人。 不过他不会像普通人一样上去给老鸨几个大嘴巴子,而是立志要在佛山打出名堂,开设武馆,让别人不再看不起他。 黄飞鸿武艺在佛山首屈一指,严振东自以为打败黄飞鸿就能在佛山有立足之地,却不知黄飞鸿在佛山的名望不止是因为他武艺高强,更是因为扶危救困的侠义情怀,严振东对宝芝林的挑衅反而让他收不到一个徒弟。 走投无路之下,面对沙河帮的邀请,严振东只有自我催眠式的对自己说,在江湖上,什么事都不尽如人意,只有先在佛山扬名立腕,才能为天下人主持正义。 归根结底,严振东堕落的原因只有一个字——穷。 而李梦龙最不缺的就是钱,所以他认为阻止严振东与宝芝林为敌最好完成,他要做的只不过就是找到严振东罢了。 ……. 风铃摇晃,发出清脆的“叮叮”声,青奴支着胳膊坐在堂前,娘亲丧礼过后,她靠帮人浆洗衣裳过活,时间冲淡了悲伤,只是心中空荡荡的,家还是那个家,只是亲人不在了。 她看着风铃,回想起小时候,她在风铃下玩耍,爹爹最喜欢把她抛起来再接住,往往惹来娘亲的笑骂,她什么都不懂,只会“咯咯”的笑,很是快活,泪水忽然流下,她却没有发觉,只是痴痴望着风铃….. “青奴姑娘在吗?”一阵温和的声音响起,打断了她的思绪。 青奴摸了两把发红的眼角,走出房门,原来是李梦龙来了,露出一丝笑意,“李公子,你来了啊,快请进来坐。” “不必客气,叫我阿龙就好。”李梦龙跟着青奴进屋,屋子虽然小,却很整洁,跟上次来大不一样,又道,“青奴姑娘气色好了许多,身子应该无大碍了吧。” “多谢公子挂怀,公子请坐,大夫说已经大好,不必再服药。家中只有些粗茶,请公子见谅。”青奴请李梦龙坐下,又倒了杯茶给他,只是茶水不佳,茶具破旧,她有些不好意思。 李梦龙倒是不在意这些东西,让青奴也坐,端起茶碗喝了一口苦涩的茶水,不再绕圈.子,直接说明来意。 “不瞒青奴姑娘,今天来此,是有事请姑娘帮忙。” “公子但说无妨,只要青奴能做到的,必然竭尽全力。” “提督与我有大仇,我寻青奴,便是想要姑娘帮我绘一副提督府的地图。”李梦龙盯着青奴的眼睛,眼中闪出利剑般的光芒。 青奴一阵慌乱,立刻明白了李梦龙的意思,他这是要去行刺! “公子对奴家有大恩,提督府与我也有杀母之仇,按说我该帮公子这个忙,但是提督府守卫森严,公子此举太过危险,一着不慎,就有杀身之厄。” 青奴犹豫了一阵,还是打算劝阻李梦龙。 “青奴姑娘不必再劝,提督府我是必定要去的。想必姑娘知道,在下在宝芝林学艺,习武经年,身手已然不弱,如能搞清楚提督府的地形,我有八成把握成功。”李梦龙开始吹牛,他身手也就一般,真要硬来,他一分把握都没有,最后下场十有八.九会被提督府侍卫剁碎了喂狗。 “既然公子已经想好了,青奴愿助公子。”青奴看他下定了决心要去行刺,叹息了一声,只好答应,给他地图也许他还能安全归来。 商量行刺大计,一丝一毫的细节都不能搞错,青奴家附近人来人往,一不小心让人听到一点消息就糟了,李梦龙带她回了自己的小院,地段幽静,不虞谈话被人听到。 时间又到了中午,李梦龙家平常不开火,以前都是在茶肆解决。现在青奴来了,就要从外面买些吃食回来才行,他和青奴交代了一句,直奔王记饭庄。 王记饭庄,此刻正是用餐时间,里面人声鼎沸,热闹不已。李梦龙寻了个位置坐下,正待伙计点菜。 “哟,阿龙,原来是你,想吃点什么?”一巴掌被人拍在背上,李梦龙回头一看,正是满脸笑容的梁宽。此时他穿着短卦,肩上披着一条白毛巾,手里拎着一个长方形的上菜案子,还真有点小二的风范。 “梁宽呀,看你小子满面红光的,混的不错吧。” “多亏了阿龙你呀,这儿吃的好,住的好,比我在乡下强多了。哎,我先给你点菜,让师傅先给你做。” “让厨房大师傅随便做两个小菜就行,跟他说是我要的,他就知道了。今儿就不在这吃了,我带走。” “好,好,等会啊,我马上就来。”说完梁宽一溜烟的跑向厨房。 不一会,梁宽又回来了,坐到李梦龙对面,擦了把汗,又给自己倒了杯茶,大口的喝了起来。 “掌柜的见你来了,特意让我喘口气,跟你聊聊天。还别说,这天气真热,正好歇歇。” “确实热,过十来天就中秋了,听说你老爹托人给你带话让你回家相亲,什么时候走啊?” 说到这个梁宽就苦起一张脸,李梦龙心里暗笑,这小子还惦记着十三姨呢。不过十三姨是师傅碗里的肉,他明显没机会,都说相思愁煞人,单相思就更苦逼了,梁宽很明显就是苦逼中的一员。 “我老爹就是瞎操心,我才多大,现在练好武功才是最重要的。不说这个了,我跟你说啊,刚才我给北城的刘老爷送宴席,路上看到个卖艺的,表演不精彩,但看得出来是有功夫的,要不是忙着赶去刘府,我一定要跟他切磋切磋。” “噢,是吗?表演的什么功夫,很厉害吗?” 有道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仔细询问了梁宽一番,断定那人就是久觅不得的严振东,李梦龙大喜! 第十章杀死提督 提着食盒,李梦龙脚步匆匆的朝着城北而去,严振东卖艺的地方他已从梁宽口中得知,只要找到他,任务三差不多就完成了一半。 到了地头,严振东已经收了摊,烈日当空,又是午饭时间,街上行人很少,他坐在一棵大树下,身边摆着几杆红缨枪,一个破包袱,手里拿着一个烧饼正在吃着。 李梦龙赶上前去见礼问道:“这位师傅有礼了,敢问师傅尊姓大名?” 严振东疑惑的看着眼前的短发年青人,自己并没有见过此人,更不明白他的来意,不过人家上前见礼,倒也不好不回答,站起来抱拳说道:“不敢,在下关东严振东,阁下这是?” 看见严振东疑惑的眼神,李梦龙微笑着解释道:“严师傅不必多虑,我叫李梦龙,在宝芝林学艺,听师弟说城北有个师傅武艺高强,特意前来拜会。” “当不得武艺高强四字,家传拳术,精熟而已。”说到武艺,严振东嘴上谦虚,不过神情之中却透着骄傲。 李梦龙清楚他的性格,也不以为意,开口道:“严师傅谦虚了。我师傅喜欢和武林同道交流切磋,不知严师傅落脚何处,改日才好上门拜访。” “在下一介江湖草莽,流落江湖,四处为家。”严振东有些落寞的回答道。 江湖草莽才好,不然我怎么发动银弹攻势呢,李梦龙心里有些得意,表面却装出一副深沉的样子:“人生在世难免有落魄的时候,严师傅不必介怀,我观严师傅气度不凡,定会有出头的一天。这样,我先帮严师傅寻一个落脚的地方,然后我们再详谈。” 严振东有些犹豫,毕竟无缘无故被人施恩,难免有些疑虑。 “严师傅请放心,在下并无恶意。我师傅是佛山民团总教练,又要操持宝芝林,最近有些分身乏术,正要寻一位武艺高强的师傅一起教授民团武艺。我想严师傅必定可以胜任,如此严师傅却要寻个落脚的地方才好。”李梦龙抛下诱饵,打消他的疑虑。 严振东听到别人有求于他,疑虑不翼而飞,此时流落佛山,境况窘迫,教授民团武艺既能得名,又能解决生计问题,何乐而不为,于是抱拳应承道:“那就麻烦小兄弟了。” 两人来到一间客栈,李梦龙找掌柜的要了一间上房,然后让店里伙计带着严振东上楼安顿下来,给掌柜的留下10块银元,吩咐掌柜的等下送一桌上好的酒菜给严振东,然后告辞离去。 让严振东教授民团武艺是李梦龙自己的主意,一来严振东武艺不弱,完全可以胜任,二来也可以让严振东承黄飞鸿一个人情。 在他最落魄的时候给他一口饭吃,他总不好恩将仇报吧。 再者,严振东生活无忧之后肯定不会跑去找黄飞鸿的麻烦,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到处树敌的那是傻子。 至于黄飞鸿会不会同意,在李梦龙看来问题不大,大不了他自己掏钱给严振东发粮饷。黄飞鸿本来就是热心肠的人,帮人一把的事情他是不会拒绝的。 回了到自己的小院,青奴正在打扫庭院,李梦龙有些不好意思。 他独自一人居住,单身男人嘛,居所难免有些凌乱。经过青奴的一番清洁整理,倒是整洁了很多。 赶忙上去道谢:“麻烦青奴姑娘了,赶紧歇歇吧,剩下的我来。” “青奴只会一些粗笨的活计,难以报公子恩德万一。” “不用客套了,咱们先吃饭吧。随意买了些吃食,也不知道合不合姑娘口味。” 两人一起摆好桌碗,李梦龙从食盒拿出一碟子青菜、一碟子香菇炒肉和一盘清蒸石斑鱼,用过午饭不提。 略做休息,两人开始研究提督府的地形。 说实话,李梦龙没想到提督府地形如此复杂,守卫如此森严,心里一阵后怕,幸好没有贸然去刺杀提督,不然说不定还没有接近提督,自己就被侍卫发现,那后果无法想象。 提督府与提督衙门只有百步距离,整体呈回字形,外面是封闭的外墙,高足有三米,除了正门和两旁的侧门,另开了两扇小门供人出入,五扇门日夜都有人值守。 院深五进,每进院落都由数个小院落和厢房构成,回环曲折,一般人进去根本无法找到正确的进出路径。并且每进院落之间都有院墙连接,只在靠外的院落和外墙之间开了几扇小门,也有人值守。 一刻钟内,侍卫会巡遍整个提督府,另布无数明岗暗哨,只有第三进院落之后是后院,住的都是内眷,侍卫是进不去的,并且没有开向外间的小门。 怎么不死在小妾肚子上,李梦龙暗骂,该死的提督居然有二十几房的小妾,这是有多腐败。 青奴又告诉他,提督最近又纳了一房小妾,这段时间提督很大可能都会宿她的院落当中,说着朝一处院落指去。 李梦龙看着粗粗绘制的地图大喜,真实天助我也,原来那处院落正位于第四进靠外的地方,与外界只有一墙之隔。 刺杀提督的行动宜早不宜迟,要是提督厌倦了这房小妾,就很难下手了,毕竟这家伙小妾众多,谁知道以后会住在谁那,完成任务三的期限会大大往后拖延。 又和青奴反复核对了一边提督府的信息,李梦龙决定当天晚上就下手,回家的愿望非常迫切。 让青奴到客房休息后,李梦龙在脑中不断勾勒提督府地形图,核对所有的信息,虽然有穿墙术相助,进入提督府不是大问题,就连刺杀行动成功率也很高,但是他还是要做好刺杀不成被发现的最坏打算。 天色渐渐暗下来,李梦龙确认万无一失之后,到附近叫了些鱼粥小菜,慢慢的吃着,晚饭间他显得有些沉默,青奴也不打扰他,顾自吃着。 吃完晚饭,李梦龙拿出一颗黑色的药丸递给青奴,又拿出一个小箱子推给她,里边足有1000银元。 “这是一颗安神的药丸,服下后会很快睡去,没有后遗症,第二天就会清醒。事关重大,在下也只好做些小人之举,望姑娘见谅,无论此举是否成功,这箱银元都归你所有。要是明天一早我还没回来,你便带着箱子逃命去吧。” 青奴倒显得很平静,坦然的接过药丸服下:“青奴相信公子,公子对奴家有葬母大恩,便把命还公子也是应当。” 青奴在客房安睡后不久,李梦龙也悄悄地出了门。 古时人睡得早,晚上活动不多,入夜后街上的行人逐渐减少,李梦龙专挑那没人的街巷行进,足耗费了一个时辰才到了提督府附近,并换好了夜行衣。 此时提督府灯火通明,明显还没到歇息的时候,他在提督府不远的一颗大树上仔细的观察提督府。里面建筑林立,面积广阔,李梦龙只能窥见提督府的一角,大致上和青奴告诉他的地形差不多。 等了一个时辰之后,提督府完全暗了下来,行动时机已经来临。他走到预估的第四进院落位置附近,贴着墙根倾听,一边拿出从积善那里得来的金表计时。 半个小时内已经响过两阵脚步声,守卫的巡逻时间果然是对的,李梦龙暗道。又一阵脚步声响起后不久,李梦龙果断发动穿墙术,悄悄地进到提督府。淡淡的月光之下,一座小院就在他眼前出现,位置和预估中相差不大,李梦龙心中稍安。 再次发动穿墙术,从外墙进入到内院的一个小房间,房内一侧有一架小床,安睡着两个丫鬟,李梦龙心中大喜,青奴曾经说过,丫鬟平时都会住在主子卧房外间,只有提督在小院安歇的时候,丫鬟就会住到卧房隔壁的小房。 塞住鼻子,屏住呼吸,他又拿出了邪.恶的迷.烟吹向两个小丫鬟,片刻后就看到她们头一歪,陷入昏睡。 各个小院的构造都差不多,青奴跟他讲述的很清楚,接下来他轻易地进入卧房,使用同样的手段让他们昏睡,然后杀死了提督,听到系统传来的声音,他轻舒了一口气,终于搞定了任务三。 走之前他还在提督尸体上留下两张纸条,一张写着:“无生老母,真空家乡。神兵天降,杀尔满狗”,另外一张写着“手持钢刀九十九,杀尽满狗方罢手。” 这是李梦龙想到原来剧情中白莲教会找黄飞鸿的麻烦,小小的报复一下。 白莲教蛊惑人心,用符水蒙骗平民,引起羊城动乱,完全是个毒瘤,让清正府早点解决他们也是好事。 小院寂静无声,客房内青奴正在安睡,李梦龙坐在厅中,心情有些激动,不仅可以再次抽奖,而且离回归也越来越近。 “不知道这次能抽中什么呢?”按捺住回归的想法,李梦龙嘴里喃喃道。 脑海中的银盘再次出现,十个奖项清晰呈现: “米格-27战斗机,小须弥袋,玄元控水旗,《怜花宝鉴》,《嫁衣神功》,人民币一百万,射击精通,以色列马伽术精通,少林大还丹,枣阳金钉朔”,十项奖励出现在轮盘上。 这次的奖励很不错,除了米格-27战机和枣阳金钉朔之外,都是好东西。 特别是玄元控水旗,洪荒的先天至宝,混沌青莲五片莲叶所化先天五方旗之一。 看得李梦龙口水差点没流下来。 可惜转盘停下后,指针却停在“人民币一百万”上。 失望了一阵,李梦龙只能安慰自己,暗道,人民币就人民币吧,反正马上就要回归,这钱自己也能用的上。 第十一章结束 清晨。 青奴睁开双眼,看着陌生的房间,才想起这是李公子家,忽而涌起一股担心,也不知道李公子行动成功了没有,是否已经安全归来,于是赶忙起床。 掀开门帘,发现桌上摆着一碗热腾腾的白粥,一碟包子,青奴彻底安心下来,正好李梦龙也踏进了客厅。 “青奴姑娘,你醒了,正要去叫你吃早餐。我在粥铺吃过了,这是给你留的。”李梦龙微笑着朝青奴打招呼。 “多谢公子,且容奴家先去洗漱。” “热水和毛巾都给你备好了,在厨房,锅台上的茶水是给你簌口的,你自去吧。” 两人都很默契的没有提起昨天的事情,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青奴吃完早点后,李梦龙提着装银元的小箱子把她送回了家。 “青奴姑娘今后有何打算?有了这些银钱,想必姑娘很长一段时间内衣食无忧,我师傅在佛山素有威望,不如去宝芝林做些洒扫的活计,也好有个依靠,外人定难再欺侮与你。”告辞之前,李梦龙提议道。 青奴想了想,觉得是这个道理,同意了下来。 宝芝林内,李梦龙拜见了师傅,同他讲了严振东与青奴的事情,果然不出所料,黄飞鸿全都赞同,然后两人直奔严振东住宿的客栈。 “掌柜的,天字三号房的严师傅起身了吗?”到了客栈,李梦龙找了掌柜的询问。 “原来是黄师傅和李公子,客人起身了,刚叫伙计送了早点过去,需要我帮你们叫一声吗?” “吴掌柜多礼了,不必劳烦,我们自己上去就可以了。” “多谢掌柜的。” 三人打过招呼,简单寒暄了两句,李梦龙带着黄飞鸿去了严振东的房间。 “严师傅在吗?我和师傅前来拜见。”李梦龙敲了敲门开声道。 门很快打开,严振东在客栈洗漱过后,此刻身上穿的齐整,倒是颇有气度,李梦龙为二人相互引见。 “这是我师傅,宝芝林黄飞鸿。师傅,这是关东来的严师傅,武艺高强。” “黄师傅有礼。” “严师傅好。” 抱拳见礼过后,严振东引二人入内。 两位师傅相对而坐,侃侃而谈,聊些南北武林人物、各地风土、众家拳术长短,李梦龙则站在黄飞鸿背后,不时的添茶倒水,两位师傅见识都不凡,谈的很是投入,一时间气氛颇为融洽。 “严师傅初到佛山,飞鸿恬为地主,略备了些薄酒为严师傅接风,今晚还请严师傅赏光。”辞别的时候黄飞鸿发出邀请。 “多谢黄师傅,严某必定准时赴约。”严振东抱拳允诺道。 “严师傅,告辞。” “黄师傅,李小兄弟,走好。” 李梦龙有些无语,两人说了半天,兜兜转转,硬是没有扯到主题上,他身为徒弟,也不好越俎代庖,直到告辞的时候,他才明白黄飞鸿的意思。 拜访就是拜访,谈事情必须留到晚宴这样的正式场合才行,古代人的礼仪规矩,他有些蛋疼。 不用说,晚宴肯定是李梦龙安排,他在积善那里得了一大笔钱财,正愁没处花呢。而且考虑到他回归以后,还不能确定是否还能来到这个世界,正好借这个机会办一场大宴,算是告别宴席。 黄飞鸿知道李梦龙有钱,也任由他瞎胡闹,毕竟不是什么坏事。 李梦龙找梁宽去通知众位师兄弟及民团所有成员,说晚上有宴席让他们早点收工,又拜托凌云楷去叶家村通知叶家一家四口。 他自己则到王记饭庄与王记掌柜的商议晚宴的事情,王记掌柜刚听说要做几百人的宴席,脸上露有难色,毕竟他们饭庄一共才十几个人,做菜师傅不够,再说材料什么的都没有备下。 后来听说十个人一桌,至少十五个菜,每桌他出五块银元,一共五十桌,做的满意还有五十银元的赏钱,登时拍胸脯答应下来。 十个人一桌哪里花得了五银元,三块银元顶天了,五十桌能赚多少?王记饭庄立刻打烊,店里所有人都派出去采买,掌柜的亲自去其他饭馆借桌椅餐具,做菜大师傅也借了十个。一上午时间,王记掌柜的跑的腿都细了,许下众多好处,总算是把事情规整清楚,东西流水介送往宝芝林,一时间宝芝林忙碌无比。 于此同时,提督府一片愁云惨雾,提督被白莲教所杀,佛山知县急的差点撞墙,各种公文雪片般朝羊城发去,倒也无暇去管宝芝林大宴。 傍晚时分,宝芝林内摆满了桌椅,实在摆不下那么多,只好摆在宝芝林外面的街道上,就连李梦龙的小院都摆了五桌。却说此次宝芝林大宴震动了整个佛山,十几年后还有人津津乐道,回忆这次宝芝林的胜景。 话说回来,宝芝林人手严重不足,连青奴都被叫来帮忙,梁宽、凌云楷、牙擦苏等人忙的连轴转,安排座位,接待来客,来得不仅是民团的人,还有许多佛山有名望的乡绅。 等严振东前来赴宴的时候,被宝芝林的景象吓了一大跳,他哪里参加过这么盛大的宴席。心里也有些小激动,暗想黄师傅用这么隆重的宴席来接待我,说明他是很看重我的本事的。 开席前,黄飞鸿拉着严振东向众多乡绅,民团团丁隆重介绍: “这位严振东,严师傅来自关东,一手严家拳术出神入化,铁布衫更是不凡,我欲聘他为民团副总教练,现在请严师傅给大家露一手可好。” “好”“严师傅加油” 众位团丁弟子一时间齐声加油叫好,气氛热烈无比。黄飞鸿上午见了严振东之后,从他行走坐卧间看出其身手必然不凡,此次正好借机让其显露身手。 “多谢,多谢,各位如此盛情,严某不敢相负。我严家拳术结合地躺拳、燕青拳、戮脚,以腿法身法为长,拳爪为辅,今天给大家表演一手飞狐摘月,大家看好了。” 言罢,纵身一跃,“噔噔噔”踏上旁边一颗大树,亮爪一抓,婴儿臂粗的树枝瞬间断裂,接着一闪身,树枝未落人已落地。 “好”大家纷纷鼓掌,严振东武艺果然不凡。 接着黄飞鸿带着众人入席,各式菜肴流水介不停端上,乡绅还好,众多团丁却是手口并用,吃的满口流油,就差没把盘子端起来。严振东坐在主桌,周围都是乡绅,吃的斯文,他看着团丁的吃相,满是羡慕,心中却暗道,娘的,幸好吃了两顿饱饭,不然今天就要露丑了,以后还怎么教徒弟。 李梦龙在自己的小院里,和叶家四口人一块吃饭。 小甜经过一年时间,身子开始抽条,眉眼间有了几分姿色,长大了肯定是个漂亮姑娘。叶星成家后倒是成熟了许多,不像一年前那么跳脱,他的妻子虽然不漂亮,但是个老实本分的女人,如今有了身孕,脸上有着母性的光辉。叶三伯脸上就没断过笑,看起来整个人精神状态好了许多,大概是日子好过了,叶家孙辈又将诞生的缘故。 晚宴末尾,李梦龙告诉叶家四人,他将去南洋把父祖尸骨迁回羊城,以后也将在羊城祖宅定居。 小甜有些伤感,大概是知道以后很难再见到李梦龙了,倒是叶三伯理解他的心情,叶落总要归根,只是嘱咐他路上要注意安全,两家不要断了来往,多联系等等。 他们离去时,李梦龙把自己的房契地契都交给了他们,并告诉他们三天后他们就可以搬进来,而且有东西留给他们,就放在他的床底下。 在严振东表演完武艺的时候,李梦龙就接到了系统完成任务的通知,他知道自己离开的时候到了,所以才有那一番话。 李梦龙再也无法返回这个世界了,任务完成的时候,他获得了一次掷骰子的机会,系统告诉他,点数如果是单数以后能自由出入这个世界,双数无法再进入这个世界,他掷的是六点,还能在这个世界停留24小时。 毕竟在这个世界待了一年多的时间,虽然听到可以回归时有些激动,但也有些不舍。 收敛所有的情绪,李梦龙来到宝芝林告别,他还提了一个装着5000块银元的木箱,准备送给黄飞鸿。 照着和叶家四人说过的话原样重复了一遍,黄飞鸿有些感叹,最后说道:“你在宝芝林学艺一年有余,勤奋有加,为师都看在眼里,为父母迁坟是孝道,这是很好的。回乡后,武艺不可落下,更不可仗之为恶。” “多谢师傅教诲,徒儿一定记在心中。师傅维持民团不易,这些银钱是我的一点心意,还请师傅收下。我在南洋还有些产业,变卖了之后也够回乡用度,师傅不必推辞。” 黄飞鸿打开箱子看到那么多银元,本不欲收下,李梦龙再三坚持,也只好收了。李梦龙再请黄飞鸿代他向各位师兄弟请辞,免得他再次告辞,徒增伤感,然后便回了自己的院子。 在床底下留了一千银元,换回现代的衣服,就准备回归,突然想到自己穿越时头部是受了外伤的,只好硬着头皮在额头上划了一道口子,然后才通知系统回归。 第十二章回归 “先生,先生,你没事吧。” 焦急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李梦龙假装昏迷,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救人呐”“快打120”“报警吧” 热闹的步行街发生车祸,瞬间就有许多路人跑过来围观,你一言我一语的出着主意。 女车主慌了神,生怕出什么问题,赶紧打了120,把李梦龙送到了医院。 当然,穿越回来的李梦龙完全没有大碍,头上的口子还是自己弄的。 不过,被车撞飞出几米,又被音像店招牌砸破头,如果直接拍拍屁股起身,一点事情都都没有,那就太奇怪了,起码也要晕上一晕才行。 另外,无缘无故被车撞,差点小命都没了,任是脾气再好的人也要生气,昏迷也能吓吓将他撞飞的女司机,让她长点教训。 于是他到了医院还“昏迷”了半天,任凭医生做着各项检查也不醒来。 直到做完各项检测,他才收了“主动晕”的技能。 李梦龙睁开双眼的时候,女司机正在病房里六神无主地乱转,小脸吓得煞白。 “先生,你醒了,真对不起,我刹车失灵了,不是故意的,你现在怎么样?”女司机看到李梦龙醒来,有些惊喜,连忙道歉。 女司机长的挺漂亮的,身穿一身黑色连衣裙,手包还是名牌,看样子身家不菲。 经过此事,李梦龙觉得她也该得到了教训,加上她态度挺好,也就消了气,不想太过追究,开口道:“感觉还好,就是头有点疼,医生检查结果出来了吗?” “你千万别乱动,我去叫医生。”女司机闻言心中稍安,嘱咐了两句,就出了病房去找医生。 经过一番询问,结合各项检测的结果,医生宣布李梦龙身体无碍,可以随时出院,女司机真正的放心了下来。 最后交警跑过来做笔录,事故原因认定为车辆刹车失灵,由于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不需要司法处理,让两人签了调解协议,一切就结束了。 女司机承担了所有的医疗费,并且赔偿李梦龙营养费误工费等共计一万元。 其实李梦龙并没有提出赔偿要求,只让女司机付医疗费就行,也就千把块的样子。 不知道女司机是感觉过意不去,还是土豪贯了,坚持要给他钱,李梦龙只好收下。 条条大路通罗马,而有些人生来就在罗马,李梦龙算是知道到了这句话的意思。 女司机年纪不大,顶多二十来岁,但丢出一万块就跟丢出一叠手纸一样轻松,不是富二代还能是什么呢? (好吧,其实女司机也是有其他选项的,不过作者菌会告诉你另一句话:有时候你努力做到的最好,可能还不如别人的随便搞搞。) 第二天李梦龙出院后,并未直接回宾馆,而是去购物。 空间里有百万现金,其他银元、金条、玉器要是换成现金,起码价值过亿,换句话说,他现在也成有钱人了。 去步行街给父母买了许多衣服鞋子,又买了些烟酒礼品准备送人,他自己的东西倒是买的很少。 来来回回的在蜀都穿梭,大包小包的东西带回许多,躺在宾馆的床上,李梦龙的心却空落落的。 两年前,前女友父母反对他们的恋情,她选择了沉默,他选择了放手,而今她已有了幸福的家庭,他心中只有酸涩。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前任的喜帖,可他连她的喜帖都没接到,不知道她是因为太恨他,还是已经将他遗忘。 他其实知道,当初如果他坚持,她必定也会坚持,她沉默只是在等他表态,只是他不愿意让她再吃苦。 曾经说过爱你的,今天,仍是爱你的。只是爱你,却未必能与你在一起。相伴的时光总让人迷醉,无法相携归去是人生的遗憾,遗憾让人生更加丰满。 一年多没有抽烟,快要淡忘烟草的香味,点上一支,熟悉的感觉萦绕心间,心神随着烟雾升腾,飞的很高,很远,飞到远去的曾经…… 烟很快抽完,他强迫自己逃离低落的情绪,冲了个热水澡,倒在柔软的大床上美美的睡去。 在黄飞鸿世界,他多少有些不适应,又有任务带来的压力,其实从未睡过一个好觉。 回归后,哪怕是在旅馆,他都可以放下一切,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安睡便好。 这一觉足足睡了十几个小时,再次醒来已是第二天中午。 醒来后,他只觉神清气爽,浑身上下有用不完的气力,只是肚子有些饥饿。 还好空间里有充足的食物,在黄飞鸿世界的一年多里,李梦龙隔段时间就会从王记叫些美食当作食物储备,现在空间里装着美食的食盒还有几十个呢。 一碟熟牛肉、一碟香菇炒肉、一碗米饭摆在桌上,菜饭都还冒着热腾腾的香气,李梦龙食欲大振,美美的享受起来。 吃饱喝足,心情大好,闲着无事,他寻思着自己也算是个有钱人了,是不是该买辆车了?以他现在的财力,买辆车完全不是问题,很快就下定了决心。 提着个旅行包,里面装着一百万的现金,直奔4s店。 没错,当年品格谦逊的少先队员,终于成长为拿麻袋装钱买车、拍照装x发冤家圈的土豪(李梦龙抗议:系统的锅,我不背)。 李梦龙进入展厅后,左顾右盼等着销售上前,4s店内看车的人比较多,销售员都忙着带顾客看车,一时间并没有人上前招呼。 “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李梦龙笑笑,低声自语着,便要走入展厅。 忽觉一阵香风袭来,转头看去,一位穿着素白蕾丝连衣裙的美女正朝他走来。 “先生您好,欢迎光临,不好意思,现在顾客比较多,让您久等了,您要看车吗?”美女双手交叠在腹前,笑吟吟地看着他。 连衣裙扣子上的香奈儿的双c交叠的标志,手上blingbling的鸽子蛋,李梦龙只扫了她一眼,便有些咋舌,立马感觉自己土豪梦碎。 “我想看看suv。” 眼前女子要么是老板,要么是老板娘,但业务非常熟,滔滔不绝地介绍着各个品牌的不同车型。 随即选定了一款经典suv——jeep大切诺基,不仅造型美观,越野性能出众,内部空间还大,他在公司的时候,经常开这款车,他觉得很不错。 李梦龙要的是黑色那款,花费将近70万现金,4s店送了一堆导航、真皮包、贴膜等东西,还帮忙上牌。 那位不知是老板,还是老板娘的美女,告诉他第二天就可以过来开走,并告诉他说如果要转回他户口所在地的牌照,只要去当地办个手续就可以,很简单。 不过李梦龙不打算去换,他家那边是个小县城,换不换都没人管。 所有手续办完,时间还早,李梦龙便到4s店不远的武侯祠大街闲逛,武侯祠是国家级风景名胜,游客众多,而武侯祠大街也是蜀都比较热闹的地方。 有鳞次栉比的现代高楼,也有古色古香的复旧时建筑,街道两旁有许多小摊贩,卖着各式的民俗工艺品,有书画、古钱币、根雕、挂饰等等,街道上人头攒动、熙熙攘攘,热闹无比。 不知不觉间逛到一条风水街,说是街,其实只是一条小巷,里边建筑略显低矮老旧,可人气一点不比外边差。 以前李梦龙虽然知道这条老街,可是从来没有逛过,今天一看,还真是有些特色,里边遍布着各式的古玩店,还有许多卖符纸、风水法器的铺子,还有支着摊子给人算命的算命先生——生意还真不差。 也不是说大家都信那个,大多数人只是图个乐呵。 李梦龙一间间铺子逛着,也不买,看着店主与顾客讨价还价,也有许多乐趣。 要说古玩店里,也并非所有东西都是天价,摆在外面百来块的陶瓷器、上万的玉器都有,都是明码标价,传说中伸出几根指头开价考验顾客眼力的场景他还没有遇见过。 不过古玩店的好东西肯定也是不少,只是并没有摆在外边,他都看见了好几次店主把顾客迎入里间谈生意的景象。 忽然他心神一动,花了七十万买车,身上的钱已经不多了,自己不是从积善那里搞到许多玉器吗,正好拿几件卖钱。 步入一家名为雅集轩的古玩店,李梦龙目光扫视,三十平米左右的面积,摆了几排玻璃柜台、木架,玉器、陶瓷、字画、杂项摆件,摆放的整然有序、条理分明。 店主是个四十来岁的清瘦中年人,手里捧着一本古书,目光很清澈,整个人透着一股子精神,旁边还有两个店员正在招待顾客。 店员都忙着招呼客人,见李梦龙进来,店主放下手中的书,快步迎上来,脸上带着笑容:“欢迎光临,先生随便看看,有相中的东西,可以再招呼我。” “老板你好,我有一件玉器,不知道你们收不收。”李梦龙直接说明来意。 老板眼睛一亮,他本身是个爱玉的人,对玉器很感兴趣,扫了扫李梦龙身边的旅行包,开口道:“收的,先生里边请,我们到里边谈。” 店主把李梦龙迎到贵宾室,里边大小不过十平米左右,只有一张茶几,两条沙发。 老板不忙着谈生意,先给李梦龙泡了壶茶,用的不是茶杯,而是茶盏。 李梦龙在宝芝林经常用这种茶盏喝茶,只是没有雅集轩的茶盏精致,他端起茶盏喝茶,动作很自然,有古韵。 老板见李梦龙喝茶的做派,心中一喜,普通人家可没这份功夫,他肯定有好东西,脸上笑容更甚:“这位先生,不知可否把您要出售的玉器拿出来看看。” “好的,老板请稍等。”李梦龙低头拉开旅行包的一角,伸手进去,从里边掏出一只比巴掌略小的玉兔,放到茶几上。 “先生请随意,我先仔细观赏一下。” 老板从口袋里掏出个放大镜,示意李梦龙先喝茶,他自己却围着玉兔仔细观察,然后拿出个小秤称了重量。 李梦龙不以为意,端起茶盏,慢慢的品着茶水,他其实不懂茶,哪里能喝出个好来,现在不过装个样子罢了。不过看那盏中黄白|色的茶水,袅袅升腾起的烟气散发出的迷|人茶香,不觉心旷神怡,肯定是好茶。 半晌过后,店主长舒了一口气,朝着李梦龙问道:“先生有意出售这件玉雕,按照规矩,我们是要问一下东西来路的,您能告诉我吗?” 李梦龙看他很是心动,问来历不过是做个样子,随意的编道:“这件玉雕是祖上传下来的,现在我资金有点紧张,只好拿出来卖钱救急。” “既然是您祖传的东西,想必您也找人看过了,清楚它的价值,我也就不兜圈.子了。这块玉乃是和田籽玉,质地细腻,油脂光泽强,无瑕疵,色调正,是特级品;再看雕工,线条流畅,刀法传神,造型极为生动,明显是大师的手艺,可惜无法断定是哪位大师的作品。我给你个实价,每克30000块,你看怎么样?” “行,这价格可以。” “好的,玉雕重156g,一共是4860000,转账可以吗?” 李梦龙不懂玉,留着也没什么用,反正也是白来的东西,能卖四百多万,他很满足。签完合同,收到转账信息后,他就告辞离开。 有这些钱,以后就不必为衣食操劳,可以好好享受生活。 第十三章回家 回到宾馆,李梦龙和同学朋友在网上瞎扯了几句,顿感无聊,想起自己还有一次抽奖机会,正好看看能不能抽到好东西。 银光闪闪的轮盘出现,十个奖项清晰排列其上: “六六真元葫芦,能力兑换券,《北冥神功》,穆塞耶夫红钻,黑玉断续膏,‘飞翔的荷兰人号’魔法船,命运之眼,《四十九路回风拂柳剑》,撒豆成兵,乾隆玉玺” 看到上面的奖项,李梦龙差点没把眼珠子瞪出来,这次的奖励可以说是历次抽奖以来最佳。 穆塞耶夫红钻、乾隆玉玺,算是里边最差的东西,但是都是价值连城的东西,不过现在李梦龙不缺钱,因此这些对他意义不大。 “飞翔的荷兰人号”魔法船,虽然是魔法物品,不过用处有些局限,算是鸡肋。 四十九路回风拂柳剑,李梦龙没有听过,但好歹是武功秘籍,应该比五虎断魂刀强许多;黑玉断续膏可是神药,骨骼碎裂伤残几十年都能治好,价值不比一般武功秘籍低。 北冥神功是顶顶有名的武学秘籍,要是抽到的话,相信只要有机会去武侠世界,李梦龙很快能成为武林高手。 六六真元葫芦,乃是《蜀山剑侠传》中五台派的法宝,据说是极其邪门恶毒的宝贝,要三十六个有根基的童男童女活祭才能炼成,祭炼成功后威力无穷。 撒豆成兵、命运之眼,应该是某种法术能力,虽然李梦龙不知道他们具体的威力,但想必不会差。 而唯一看不懂的就是能力兑换券,自己瞎想也没什么卵用,抽到后系统自然会解释。 指针缓缓停下,空间里赫然多个巴掌大的瓷瓶。 “尼玛,黑玉断续膏,那么多好东西就给我抽个这!” 暗自吐槽不已,但也没有办法,系统最大,李梦龙只好老老实实接受。 “滴,下个任务世界将在三个月后开启,请宿主做好准备!” “下一个任务世界?能告诉我关于那个世界的信息吗?” “滴,下个任务世界情况未知,请宿主做好准备!” 握了棵草,情况未知我还能做什么准备,心里暗骂不已。 不爽归不爽,但是该想的还是要想,不然死在任务世界可没地哭去。 任务世界情况不明,想要做针对性的准备也无从下手,只能做些最基本的准备。 李梦龙拿出纸笔,一条条一项项的把自己能想到的东西都列了出来。 最后决定先要准备一个月的食物和水,然后是衣服鞋子,古装金装,春夏秋冬各准备两套,接着是野外生存装备,还有武器。当然,在大天朝,武器买不到,他准备买把工兵铲对付一下,匕首刀具这样的东西他空间里有,热武器就别想了。 衣服食物都好解决,他准备回家再买,只有野外生存装备家里买不到,正好在蜀都解决。打开手机,找到一个本地的驴友论坛,很容易就找到了一家口碑好的户外用品店。 第二天他提了车,导航到了那家叫做猎鹰军品的户外用品店。店里面积比较大,墙壁上挂满了各种背包和冲锋衣,店中排列着几个超大货架,上面有绳索、手电、水壶等等。 店里没有其他客人,老板是个大胡子,身材壮硕,足有一米九高,指节宽大,手上布满老茧,行走间步伐稳健,脚下很硬,一举手一投足都有军人的风范,李梦龙猜测这家伙肯定是个退伍军人,而且身手很不错。 “这位兄弟,想要些什么?”大胡子过来招呼李梦龙。 “噢,我最近对户外探险有些兴趣,几个朋友组织了一次野外活动,来置办些东西,不过我对这些不是很懂,听说这里很专业,老板帮我推荐一下吧。”李梦龙随口忽悠他。 “你们准备去哪里探险呢?” “不远,就是鹤鸣山。” “那里呀。”大胡子轻笑,接着道,“鹤鸣山我很熟悉了,地势有些险峻,树木也很茂密,不过只要体力跟的上,小心一些也没有什么大危险。” “应该问题不大,有几个老驴跟我们一起去。” “那就行,户外装备来来回回也就那些东西,你想要好一点的呢,还是普通的?”问清楚基本情况后,大胡子心里有了底,他看见李梦龙开的是大切诺基,明显是个不缺钱的主,看能不能多赚点,特意点明他有高级货。 李梦龙现在有钱了,肯定是怎么好怎么来,大手一挥:“帮我挑一套最好的。” “得嘞”大胡子应了一声,喜滋滋的去配装备了。只十分钟,他就抱了一堆东西出来,背包、帐篷、睡袋、防潮垫、军用水壶、靴子、套锅等等,堆的满地都是。 配齐之后,大胡子拿出一样样东西给李梦龙进行说明:“…..这是户外专用的手表,具有防水和夜光功能,每隔两个小时自动测试气压……丛林战靴,橡胶底加防刺钢板,真皮鞋面全棉鞋腰,防滑透气…….” 大胡子絮絮叨叨说了半天,差点没把李梦龙忽悠瘸了。在他付了将近一万块之后,大胡子手把手教他如何打包装备,还送了他一瓶蛇药,说是认识的一个老猎人特制的,很有效。 开车回宾馆的途中,他灵机一动,又去银行换了些美金和欧元,万一下个世界系统把他丢到老外的地盘,他也能维持一阵子。 搞定野外生存装备之后,宾馆待的实在无聊,索性掏出延寿丹吃下,果然,伤口很快愈合,几分钟之后连疤痕都消失了,李梦龙大喜,马上下楼退房,开车回家。 上午出发,折腾到天黑,渐渐看到县城的影子,打开车窗,看着熟悉的大山,呼吸着熟悉的草木清香,略显疲惫的脸上绽放出丝丝笑意。 乡村间的水泥路修的有些年头了,并不平整,从省道转入小路开始颠簸起来,特别是曲折的山路,赶夜路非常危险。幸好李梦龙对这条路非常熟悉,并且开车的经验很丰富,这才敢连夜开车回家。 星星点点的灯火燃遍了整个村庄,阵阵炊烟升起,孩童嬉闹的声音不时响起,间或夹杂着父母催促的声音,大人们三三两两的坐在院子凉聊天,整个村庄安详且和谐。 低沉的汽车轰鸣声渐渐响起,引起村民好奇的目光,纷纷走出院子,看着大切诺基停在一个农家小院前。 “呜呜”大黄狗摇着毛绒绒的大尾巴迅速蹿到车前,扑到李梦龙脚下发出欢快的低鸣。在院子水井旁“吧嗒吧嗒”抽着烟卷的李大山有些好奇的望向院外,忽明忽暗的火星在黑逡逡的院子里尤为明显。 “爸,妈,我回来了。”李梦龙朝着院子里喊道,然后弯下腰抱着大黄的头使劲的抚摸,“一个圆滚滚的小毛球,变成小黄,再变成大黄。从我把你捡回来到现在已经两年了呀,时间过的真快…….” 大黄开心的伸出舌头在他的脸上舔来舔去“呜呜”的回应,仿佛在说:“是呀是呀” “臭小子,你怎么回来了。”母亲陈芸薇听到儿子的声音,从厨房迅速跑出了院子,倒跑在了李大山前头,手里还拿着锅铲,显然刚才正在炒菜。 “小龙啊,快进屋,马上就吃饭了。”李大山也出来了。 “爸,妈,你们先进去吧,我去车上拿点东西,马上就进来。” 陈芸薇闻到一阵菜糊的问道,赶忙进去,李梦龙打开后车厢,搬出一个大纸箱,李大山听到要拿东西也来帮忙,提了两个大袋子。车里还有许多东西,他们搬了两趟才搬完,大黄也亲热的跟进跟出。 等他们拿了东西进来,陈芸薇从厨房探出头来,没好气的说道:“臭小子,回家也不提前打个电话,妈啥也没准备,今晚活该你吃青菜。” “妈,只要是你做的我都爱吃。” 陈芸薇脸上露出微笑,笑骂道:“算你小子会说话。” 李梦龙找出一个大箱子拆开,从里边拿出一条中华递给在茶几旁喝茶的老爸,笑着说道:“爸,孝敬您的,这一箱全是。旁边的一箱子是黄鹤楼,明天您给大伯家送去。” 李大山知道儿子工作收入不错,但看到他一下子花那么多钱买烟还是有些不悦,两箱子烟起码要上万呢,皱眉道:“臭小子,你才有几个钱,敢这么花?你爸我抽了十几年的娇子,挺好的,以后不许买了。” 他知道老爸以前抽的是两块五的国宝,直到自己工作后才升格为五块的时代阳光,一辈子都没有怎么花钱,这是有些舍不得了。 李梦龙立刻安慰道:“爸,你放心,你儿子最近你赚了笔大钱。瞧见外面的车没,我刚买的。” “啥?你老实跟我说,你的钱是从哪来的。”李大山吓了一大跳,李梦龙之前也曾开车回家,不过那是找老板借的。李大山以为这次也是一样,却没想到这次是李梦龙自己买的车。 陈芸薇刚好端菜出来,听到这话也是满脸惊讶,不过她相信自己儿子的人品,绝对不会犯法。 “你儿子运气好,在武侯祠大街瞎逛的时候,发现了一个有年头的武财神木雕,就买来玩。谁知在宾馆的时候一不小心摔碎了,却发现财神脚下的黑老虎里面包了一只玉石兔子。我拿去古玩店找人看,人家说挺值钱的,还问我卖不卖,我一听人家愿意出四百多万,就卖给他了。” 李梦龙拿出出售玉雕的合同给父母看,玉雕的来历却是他瞎编的。李大山和陈芸薇凑在一起仔细的看了一遍合同书,这才放心,当然,看到那成交金额,还是有些咋舌。 半晌,陈芸薇才看着李大山喃喃道:“财神果然是财神,一只老虎里边都有那么多钱财。” 李梦龙看着老妈的表情“哈哈”直笑,等发现陈芸薇用不善的眼神看着他时,连忙掏出一张卡递了过去,这才消解老妈的怒火:“妈,卡里存了两百万,这是我孝敬您老的。” “我先给你收着,等你娶老婆的时候再还给你。”陈芸薇接过银行卡。 李大山“哼”了一声,麻利的拆开一包中华,美美的抽了两口:“得了,少在这显摆,不就是赚了点钱吗?也不是靠自己本事赚来的,得瑟个什么劲。” 陈芸薇回卧室放好银行卡后,又为大黄准备好晚饭,一家人才开始吃饭。李梦龙陪着老爸喝了几杯米酒,听着爸妈聊着些家常。 夜深人静时,山风透过窗户带来阵阵清凉,山林间的虫鸣蛙声此起彼伏,偶尔能听到猫头鹰“咕噜咕噜”的叫声。山村周围都是深林大山,猫头鹰并不少见,甚至有野猪游荡到村子附近偷菜吃的事情发生。 平躺在床上,闻着薄被上阳光的味道,李梦龙神情惬意安详,不多久便沉沉睡去,随着他均匀的呼吸声,整个山村也陷入沉眠。 第十四章生活偶记1 早上,李梦龙感觉脸上一阵湿热,猛地睁开双眼,头顶上是一根熟悉的横跨在在两堵墙之间的木梁,噢,我这是在家。 转头一看,硕大的狗头映入眼帘,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正盯着他看,原来刚才帮他“洗脸”的就是大黄。 “hi,大黄,早啊。” 李梦龙抱着大黄头一阵蹂躏后,翻身下了床,堂屋大钟的短针定格在数字6上,夏天天亮的早,才六点太阳就挂的老高。老爸老妈不在家中,想必是趁着天还不热,下地干活去了。 “哎,好歹身家过了百万呀,还是和以前一样,又一大早跑去干农活。”叹息了一声。 其实他知道,父母侍弄了大半辈子的庄稼,已经有感情了,轻易不会脱离这种生活方式。两年前,他在深市的时候月工资已经过万,每个月都会打三千块回家,就是不想父母再辛苦的劳作,可他们还是过着和以前一样的日子。 堂屋的后面,是一处小院,除了几棵桃树,还种了两垄青菜。厨房也在小院中,面积不大,灶台是青砖垒成的,土锅土灶,旁边还堆着干柴和拿来的枯松针。 李家早晨喜欢喝白粥,再配上些青菜或者萝卜干,很简单的早餐。 老妈已经泡好了白米,李梦龙熟练的点火起灶,放米下锅,又在后院摘了两把青菜清洗干净,但并不马上炒菜,要等父母进门时候再炒,那时候白粥熬好了,菜也刚出锅,正好趁热吃。 小火熬粥,大概熬一个小时就得,父母差不多也那个时候回来。 空闲时间,李梦龙并不浪费,摆开架势打了两趟工字伏虎拳,筋骨活动开后,开始拿桩。这个桩有个名头,叫三盘落地桩,俗称四平大马。 练武贵在持之以恒,李梦龙现在正是长功夫的时候,更加不敢掉以轻心。半个小时左右,李梦龙调匀气息,缓缓收了功,等气血平复下来,继续习练虎鹤双形。 大黄这时候跑到后院,看着左右翻腾的李梦龙,以为他是在玩游戏,“汪汪”叫了两声,仿佛在说它也要一起玩,于是就朝着李梦龙扑了过去。 李梦龙旋腰拧身闪过大黄的扑击,大黄不死心回头继续扑去,李梦龙再次闪过。一人一狗,跳跃腾挪,在后院玩的不亦乐乎。 大黄很快累的气喘嘘嘘,舌头伸得老长,李梦龙不再和它打闹。 从空间取出一大块熟牛肉拿在手中,大黄闻见味道,欢喜的直“呜呜”低鸣,迅速叼着自己的饭盆放在李梦龙脚下,眼巴巴盯着他手中的牛肉。 “你这个吃货,还能有点出息吗,就知道吃。给,吃吧。”李梦龙笑骂了一句,还是把牛肉放到了它的碗里。 大黄美美的吃了起来,尾巴摇的跟电扇似的。 “堂哥,堂哥,听说你昨晚回来了。老胡头今天要进山套兔子,吃过早饭就走,你去不?” 院子外响起一阵喊声,李梦龙出了屋,看见堂弟李立围着停在院门口的大切诺基打转,李立是大伯的孩子,比李梦龙小五岁。李立上头还有个姐姐李雪,已经结婚,比李梦龙还大一岁。 堂弟从小被家里宠爱的不行,调皮捣蛋是出了名的,最后高中也没能毕业,待业在家,大伯为他的事情是操碎了心。不过李立和李梦龙的关系却是极好,李梦龙知道这家伙脑子是很好用的,只是性子不定,喜欢玩。 “转一圈就回来,别给我撞烂了,以后有的是机会开。”看着李立左看看右摸摸的,李梦龙哪里会不知道他打什么主意,找他进山套兔子只是顺带,借车开才是真实目的,摸出车钥匙就丢了过去。 “嘿,绝对不会出问题,我的技术你还信不过吗?我就在附近开开,马上就回来。”李立兴奋的接过车钥匙,钻入车中,飞快的发动起来。 李梦龙看着他开车离去,刚想进屋,就看见父母扛着锄头朝家走来,打了个招呼,就进屋炒菜去了。等陈芸薇和李大山洗漱完,白粥小菜已经端上了桌,碗筷也摆好了,就等他们入桌。 “哟,有日子没有吃到大少爷做的早饭了,闻起来还不赖。”陈芸薇挂好毛巾,心情不错,朝李梦龙打趣道。 李梦龙有些赧然,在大学里养成了睡懒觉的习惯,寒暑假在家必定要睡到十点之后才起床,高中放假的时候他可是每天早起做早饭的,只好讨好道:“以后我天天给您做。” 陈芸薇端起碗筷,喝了一口白粥,白了他一眼:“可别,有本事你就给我找个媳妇回来,让她帮我做。看人家李立,比你小五岁,亲事都定下了,年底就要结婚,你连个女朋友都没有。” 李梦龙顿时头疼,他最怕父母说到这个事情,这是让他去相亲的意思。 分手后,他心里一直憋着一口气,全力扑在工作上,想要改变些什么,根本没考虑感情问题,直到现在他才真正放下。 其实相亲未必不好,只是现在他不知道未来究竟会怎么样。 他不知道系统的来历,是怎样的存在,而系统让他在各个世界完成任务,又究竟是出于何种目的。 一切的一切他都不知道,不知道也就意味着危险,他不能不考虑最坏的结果。 要是他贸然跑去相亲,并且最终成功,但却死在任务世界,那不是害了人家? 自己没办法选择,没办法反抗,何必拖其他人下水。 不过老妈的话不能明着反对,只能使用拖字诀,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会搞清楚事情的究竟,对于事情的结果做出大致判断,那时候干什么都没问题。 “再等等吧,我这次回来就不准备走了,打算就在家干点事业,等事情有眉目了,你们说怎么样就怎么样。” “好,好,果然是我的好儿子。”陈芸薇满脸笑容,以前她只要稍微一提这个话题,儿子立马就找借口离开,让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李大山听到他要留在家里,开始有些犹疑,筷子顿了一顿,之后也释然了,说道:“留在家里也好,现在你也不缺钱,随便做点什么都行,不用再去外面吃苦。” “二叔,二婶。哥,钥匙还你。”一家人正说着话间,李立兴匆匆的走了进来,闻到白粥的香气,朝着陈芸薇说道:“早饭真香,二婶,给我也来一碗。” 陈芸薇给他盛了粥,李立也不客气,“呼噜呼噜”三两下解决了一大碗,又添了一碗。 “小立,你这是几天没吃饭了。”陈芸薇看他那饿死鬼投胎的吃相,忍不住问道。 “二婶,你是不知道,我爹这些天专门跟我作对,明知道我不喜欢吃面条,还一天三顿都做面条,算上今天已经足足十天了,我妈也不管。现在我一闻面条胃里就泛酸水,哪里吃的下去,我爸又断了我的零花钱,只有饿着。” “噗”陈芸薇忍不住捂着嘴直笑,立刻明白了原委,接着说道:“那也不怨你爸,谁让你不去你大舅的汽修店上班的。” “小龙,你是不知道,前些天你大伯对小立说,只要他同意去他大舅那学汽修,就给他买水果笔记本电脑和水果七手机,小立嘴上答应,东西买来了,他却跑去找他对象玩了一天,把你大伯气的。”李大山向李梦龙解释道。 “二叔,这可不怪我,你知道我大舅脾气不好,我去他那能有好日子过吗?” “嘿嘿,你小子真够可以的。”李梦龙幸灾乐祸。 “好了好了,咱不提这茬了。哥,等下老胡头进山你去吗?我是跟他说好了,一定要去的。” “也好,我都好多年没进山了,等下跟你们一起去。” “那行,我先回去拿些东西,待会在老胡头家碰头。” 李立离开后,李大山叮嘱李梦龙道:“最近山里野猪多了起来,正府还不让打,你小心一点。” “嗯,有胡大爷在,没问题的。” 老胡头是村里的赤脚医师,六十出头,身子骨硬朗,常年进山采药,对附近的山都很熟悉。 说起来老胡头也是可怜,老婆本来是个中学老师,在那场动乱中被斗死,儿子八年前外出打工又出了车祸,司机肇事,至今没抓着。没人养老送终,他只好趁着手脚还利索进山采药、抓些野味攒钱,到进不了山的时候才有钱花销。 虽然乡里乡亲几十年,到时候村里人肯定会帮衬一些,但是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更何况只是同村人,哪里有人会时时想着照顾个糟老头子。 老胡头心里明白这个道理,所以这两年进山越加频繁。 第十五章生活偶记2 八点左右,李梦龙背着水壶走到到村尾老胡头家院前。 院子里,李立拎着杆气枪正在比划,老胡头低头坐在自己大门门槛上默默抽烟。 “哥,你总算来了。”李立放下气枪抱怨着,转头朝着老胡头,“老胡头,走了,走了。” “胡大爷,麻烦你了。” 李梦龙进到院子,掏出两包黄鹤楼递给老胡头。 “你有心了。”老胡头接过烟,脸上露出个难看的笑容,脸上的皱纹深的可以夹死蚊子。 锁好门窗,背起放在门边的大药篓,又拎着一根木棍,老胡头带着两人朝着深山行去。 一路上李梦龙话不多,老胡头也是沉默寡言,只有李立叽叽喳喳,一会说县城哪里新开了一家ktv,一会又说村里的谁谁吵架啦,谁家的狗要下崽啦,倒也让行程多了几分乐趣。 路途前半段是比较好走的,附近的山路大家都走熟了,而且村人经常在这一片地方砍柴,树木也不太茂密,至于大型野兽是没有的,至多是些虫蛇鼠蚁。 当然,有价值的药草也没有多少,所以大家行进的速度也就比较快。 等到走了两个小时之后就不一样了,连在前带路的老胡头脚步都缓慢了许多,明显没有之前走的那么轻松。 深山里是很危险的,并不是说笑,野猪、野狼、毒蛇、花豹、毒虫等等,要是遇到一种就有生命危险。 若是倒霉到极点,遇到很少出现的黑熊,那干脆别反抗了,等着成为一坨粪便吧。 老胡头进山主要是采药,每次都会去不同的地方,但这次带着两个年青人一起,他没打算过于深入陌生的地域,打算采一些普通药材,弄一些野味就回去。 山中常见的草药天南星、鸡血藤、木通、五倍子等多采一些,也值得来这一趟。 一路上老胡头布置了许多个套子套兔子。 他在山间看似随意的走动,其实是在查看寻找野兔经常出没的地方。 找到之后便开始制作套子,拿出一根铁丝,铁丝一段系个口子,另一端从中穿过形成比一个拳头大点的圆圈,然后把穿出的铁丝绑上绳子,再把绳子系在附近的石头树木上固定好,圆圈离地一尺高安放。 然后要做的就是等着兔子上门,不过这个套子能否打到猎物只能看运气,比堵兔子洞的收获要小很多。 野鸡套子会复杂一点,老胡头怕耽误时间,只布置了几个。 李梦龙在一边看着,很快就学会了布置这些简单的陷阱。 到十一点左右,老胡头意外发现了一丛羽叶三七,决定就在附近休息,吃些东西。 让李立、李梦龙两人去捡柴火和挖坑,老胡头自己则拎着李立的气枪去附近碰碰运气。 李梦龙不喜欢挖坑这个活计,留下李立苦着脸干活,自己却到附近拢了一堆枯枝落叶当作柴火,正要离去时草丛中扑腾出一只毛色鲜亮的野鸡,李梦龙大喜,心神一动,从空间掏出一块鹅卵石,信手打去,野鸡啪的掉在地上。 李梦龙兴致冲冲的上前,野鸡被打伤了翅膀,还在草丛中扑腾,捡起在手中一拎,足有一斤多,嘿,中午这顿有着落了。 等李梦龙抱着柴禾拎着野鸡回去,李立已经用药锄挖了个小坑,周围还拢了一些枯草。 “嘿,小立,看看,你哥我用石头打下一只野鸡,你有口福了。”李梦龙将野鸡往他跟前一丢。 “哟呵,运气不错嘛。老胡头烧烤手艺一绝,哥你还没尝过吧,包你满意。这玩意等他回来收拾,我们弄不利落。”李立解开药篓下面的绳子,把它绑在旁边的小树上。 “那我可要好好尝尝了,正好我带了好酒,美食配美酒,真不错。”李梦龙拧开水壶,一股香醇的酒气扑面而来,倒了一盖子给李立。 李立接过一看,酒色橙黄清亮,酒香馥郁芬芳,倒入口中一品,入口柔和,酒味甘香醇厚,他不由得砸砸了嘴:“哥,这是什么酒,真好喝,再给我来一口。” “绍兴花雕,我特意托人买的五年陈,别多喝,度数虽然不高,但后劲很大,醉了没人扛你下山。”李梦龙把水壶递给他。 花雕酒是用糯米经浸泡、蒸煮、发酵而酿成的,属于料酒的一种,不仅可以用来烹调食物,也可以直接饮用。 花雕酒又名状元红和女儿红,字号最老的当属浙江绍兴花雕酒,绍兴花雕更是历代文人墨客为之倾倒的名酒。晋代“竹林七贤”嵇康嵇中散的侄子嵇含在《南方草木状》最早记录绍兴人用花雕嫁女的习俗。 还一种说法,古时父母在女儿满月时埋下数坛黄酒,待女儿长大出嫁时取出宴请宾客,此谓女儿红;但若女儿早夭,花已凋谢,酒便不再叫做女儿红,而是“花凋”,因为此名太过悲切而改称花雕。 花雕酒有三年陈、五年陈、八年陈、十年陈,甚至几十年陈等,时间越久越香醇,更有放置三十年以上化作酒膏的陈酒。李梦龙在黄飞鸿世界的时候,王记掌柜一次请他喝酒,喝的便是他珍藏几年的花雕,李梦龙觉得好喝,便托佛山一家酒楼专门去绍兴采购了上百坛陈年花雕,大部分是五年陈,八年陈的有十六坛,十年陈的只有两坛,就这些酒就花了将近两千银元。 “放心,我知道轻重,不会多喝。”李立满口答应,转头就往嘴里狠灌了一大口,吓的李梦龙立马劈手抢过水壶。 李梦龙没好气的说道:“回去你喝死我也不管你,现在不能给你喝了。” “哎,这不是这酒太好喝了,我一时没忍住。我说,再给我来上一口呗。” 李立讪讪的说道。 “去去,别给我来这套,我不是大伯,死皮赖脸这招对我没用。” 过了一会,老胡头拎着两只兔子回来,背上还背了一捆干柴。 将干柴丢到地上,老胡头鼻子吸了吸,闻到未散尽的酒香,小声道:“莫不是老头我鼻子出问题了?哪来的酒香?” 李梦龙听到,心想,得,又一酒鬼,把水壶递给他,说道:“胡大爷,我从外面带回来的陈年花雕,你尝尝。” “好好,老头子我别的不好,就好这一口酒,今天就沾你的光了。” 老胡头笑容满面,连皱纹都轻了几分。 他拧开盖子,闻了闻酒香,一脸陶醉,又小抿了一口,眯起的双眼闪出精光,长舒了一口气,咂咂嘴:“哈,酒性柔和,回味悠长,一口下去,老头子骨头都松了几分,真是好酒……” 李梦龙翘起大拇指:“胡大爷真是行家,不像小立,光知道闷口喝,您老要喜欢,回去后我给你搬一坛。” “嗨,小立哪能喝出个好歹来,你就是给他瓶泔水,告诉他是好酒,他都能一口闷了,这酒给他喝算是糟蹋了。”老胡头笑眯眯的说道。 “老胡头,你就埋汰我吧,看我回去不把你埋在屋后的药酒给挖出来喝了。” 老胡头笑的更开心了:“你挖去吧,记得带你媳妇来家里磕头。” 李立“哼”了一声,就不说话了。 老胡头几年前用众多名贵药材酿了一坛药酒,当作命根子一样藏了起来,平常村里人跟他提起他都要甩脸色,老胡头居然告诉李立埋酒的地方,真是不容易。李梦龙知道,李立虽然不着调,但是跟老胡头关系是真的好,平时有点吃喝都往老胡头家里拎,大伯经常说,这小子孝敬他老爹都没孝敬老胡头勤。 老胡头只喝了一口酒,就兴致匆匆的到旁边拾掇野味,嘴里还哼着小曲。老胡头收拾野味的手法颇为利落,扒皮腿毛,还在肉上划了几个刀口,一会功夫就全部搞定,内脏也埋到土里。等他用树枝穿好野兔野鸡,火也点起来了,烧烤不用大火,免得烤焦。 老胡头将穿好的野味架在火上慢烤,自己从药篓里找出一个小布包,打开后,里面用小瓶子装了油盐孜然辣椒粉等调料,还有一只小刷子。没过多久,一股烤肉特有的香气传出,老胡头蹲到烧烤架旁不停的翻动烤肉,等烤肉的油脂烤出,老胡头开始往肉上刷调料和香油。 半个小时后,肉已经烤的金黄,表皮“滋滋”作响,不断有油脂滴落火堆,诱.人的香气弥漫整个林间,李立馋的直咽口水:“老胡头,好了没有,馋死我了。” “嘿,就快好了,别急,有你吃的。”老胡头笑道。 “好了。”几分钟过后,老胡头递给李立一只烤好的兔子,李立顾不得烫,拿过穿着兔子的木棍,撕下一只兔腿就往嘴里塞,吃的下巴嘴角满是油脂。 老胡头则拧开水壶,先给自己灌了一口,又递给李梦龙一只兔子,然后才慢悠悠的吃着剩下烤的鸡肉。 李梦龙接过烤肉,也扯下一只热腾腾的烤兔子腿,轻轻一咬,汁水溢满整个口腔,真是人间美味,一只兔腿被他两口解决,又扯下另一只,狼吞虎咽,不知不觉间也吃的满口流油,吃象不比李立好多少,过瘾之极。 李立最先吃完,心满意足的靠在树旁,看着还在狼吞虎咽的李梦龙:“哥,没骗你吧,老胡头手艺咋样。” “胡大爷,你这手艺没说的,绝对顶级,我从前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烤肉。”李梦龙打了个饱嗝朝着老胡头说道。 “你们是不懂得饿饭好吃的道理。老头子我手艺不差,但也说不上多好,你们赶了大半天山路,饿了之后,吃什么都香。”老胡头笑了笑,不以为意的说道。 李梦龙一寻思,还真是这个道理,要说手艺,老胡头绝对比不上王记饭庄的大厨,但这次他吃的绝对比在王记吃的痛快。 吃过午饭,老胡头休息了一阵,就开始挖羽叶三七,李梦龙则陪着李立到处找野兔,可惜大半天时间过去,兔子毛都没摸到一根。 三点左右他们开始回程,回程的路上可以说收获颇丰,老胡头套到了五只兔子,两只野鸡。下山后,李梦龙给了老胡头五百块钱,买下了所有野味,分了李立两只兔子,其他的都拎回了家。 第十六章大漠黄沙 走马川,雪海边,平沙茫茫黄入天。 广袤的大漠,死寂的沙海,沙丘绵绵起伏朝着天际延伸,茫茫黄沙漫天飞舞,它雄浑而肃穆,它无边也无涯。 战刀冷冽的寒光,雕弓急促的弦响,伴着凄切幽咽的胡笳,清冷哀怨的琵琶,埋葬在历史的烽烟中。 往事如烟,漫漫黄沙,藏尽了英雄骨。 将军金戈铁马的杀气已消,大漠孤烟落日的诗意未散,数不清的唐诗汉赋、华彩篇章,仍旧熠熠生辉。 大漠无言,恰如那条通往西域波斯的古商道,看惯了历史的烽烟,见证了历史的流转,千古矗立却不发一言,只有那清脆的驼铃,偶尔发出声声轻响。 无尽沙海中,蚂蚁似的黑影缓缓移动,一股股的旋风,打着旋儿把黄沙卷地漫天飞舞,滚烫的空气简直要把人烤熟,黑影不时停下,拂去发间的风沙,偶尔拿起腰间的葫芦喝上两口水。 李梦龙深一脚浅一脚艰难地行走在沙漠中,在茫茫的沙海留下了一串串踏实而清晰的脚印。 炙热的沙海将热气透过鞋底传入脚心,百纳的鞋子里已经积满汗水。 沙漠升腾的热浪叫人呼吸困难,面巾下的脸膛早已红透,好似煮熟的大虾。 早上的时候,李梦龙还躺在被窝里幸福地打着小呼噜,还未苏醒便被系统一把丢到沙漠中的关城——龙门关。 刚换好衣物,一张画着周淮安画像的通缉令又随着风沙贴到了脸上,系统发布任务的声音也适时响起。 “周淮安既然已经被通缉,想必剧情就要开始。” 他只得哀叹一声,找人问清龙门客栈的方位,便匆匆踏入漫漫黄沙。 时光偷偷溜走,天地间光线云影渐渐消散,浑圆的落日贴着沙漠的边线慢慢落下。 沙漠那一头,一杆灰扑扑的酒旗懒洋洋地悬着,酒旗下黄泥砖垒砌的房屋已经破败不堪。 漫漫黄沙乘着风,通过窗户、破旧的木门窜入房屋,引来屋中人的喝骂。 天地间最后一丝光线还未彻底散去,肮脏酒旗上模糊的文字尚可辨认——龙门客栈。 “喝碗酒来撒泡尿,大漠里的汉子爱妹娇~~我的小呀金莲呀~~爱妹娇!” 沉郁、顿挫的嗓音,苍凉而缠绵的曲调,在空旷的沙漠里渐渐清晰。 李梦龙伫立在龙门客栈前的沙地上,望着昏暗夜色里随风飘动的酒旗,浓浓的历史气息扑面而来。 穿越时空的奇妙在这一刻让他深深迷醉,嘴里喃喃道:“万里黄沙之间,生死爱恨交缠,侠义黑暗激烈对抗,用刀与剑、血与火谱写一曲壮志悲歌。哎,要是没有那该死的系统任务,该有多好!” 感叹完毕,带着满身风沙,朝着龙门客栈奔去。 电影《新龙门客栈》讲的是,明朝中叶景泰年间,东厂大太监曹少钦权倾朝野,兵部尚书杨宇轩为人清正,上书皇帝参奏曹少钦残害忠良。曹少钦大怒之下,诬赖杨宇轩在关外拥兵自重,意图谋反,将他斩首示众。并流放杨宇轩的一双儿女,意欲引出杨宇轩部将——禁军教头周淮安。 江湖侠女邱莫言受情郎周淮安之托,经过浴血厮杀,救出杨家儿女并相约在大漠边关的龙门客栈会合,岂料乔装后的东厂三大档头带领众高手尾随而至。以周淮安为首的义士、东厂的众多鹰犬、金镶玉领导的黑恶势力,三方在小小的龙门客栈内斗智斗勇。 历经千辛万苦,义士损失惨重,但最后正义得到伸张,反派被千刀万剐,算是皆大欢喜的结局,只可惜青霞姐姐被流沙埋了。 掀开满是灰尘的门帘,客栈内人声喧嚣鼎沸,与寂静空旷的大漠,仿佛是两个世界。 抖了抖身上的沙土,揭下面巾,肩上披着条灰布毛巾的伙计笑嘻嘻迎上前来,殷勤的帮李梦龙拍打身上残留的沙砾:“客官赶路累了吧,先坐下喝口茶喘口气。不是小的夸口,小店的灞上肥羊做的是一绝,要是客官想喝酒,小店还有陈年高粱。待客官吃饱喝足后,再给客官安排一间上房,客官好好歇息一夜,养足精神,明天才好上路。” 伙计朴实的话语,真挚的语气,娴熟老道的手法,让人生不起任何戒心。 不知道不觉间他的手悄悄的在李梦龙胸口、腰间、衣袖掠过,凡是能放财物的地方被他光顾个遍。 李梦龙到来后,客栈内的鼎沸的人声似乎也小了一点,几道隐秘的视线从窗户边、墙角里窥探过来,将他从头到脚看了一遍。 《新龙门客栈》电影大大的有名,龙门客栈是名副其实的黑店,伙计的小伎俩李梦龙早有心理准备。 他双手合什行了一礼,接着翻开手掌,笑着对皮肤黝黑的伙计说道:“贫僧是出家人,身无长物,除了手中这块碎银,施主要是能在我身上摸出别的财物来,定是佛祖显灵。” 说话间,整个客栈为之一静,待到李梦龙说完,客栈重新沸腾起来,再也没人再去打量他。 窗户边、墙角里隐隐有人低声喝骂:“真他娘的晦气,以为是个肥羊,结果是个秃驴,还他娘的是没钱的秃驴……” 龙门客栈不仅是黑店,还是附近马贼盗匪销赃卸货的窝点。 除了偶尔经过的大商队外,平时来的顾客全都不是什么好人,平时杀人越货就跟吃饭喝水一样。 李梦龙说自己是穷和尚,就是打消他们的窥探之心。 来到这个世界之前,李梦龙刚理了个超短卡尺发型,比光头也没差多少,冒充和尚正合适。也许有人会说,即使是光头,但头上没有戒疤,也不像是和尚呀。 其实遍观世界各地佛教徒,只有在中国汉地的佛教徒才会烧戒疤,看看密宗、少数民族的佛教徒,都是不烧戒疤。烧戒疤是元朝和尚发明,经历数百年才流传开来,不过在新中国成立后又被废止了,所以明朝中叶的和尚头上没有戒疤一点也不奇怪。 皮肤黝黑的伙计动手脚被人揭破,倒也没有太大反应。 反而露出朴实的笑容,假装没听懂李梦龙说什么,说道:“客官哪的话,我们龙门客栈小本经营,讲究的就是来者便是客,不管是和尚还是尼姑,上门我们就招呼,一百两的生意我们做,一文钱的生意我们也做。” 李梦龙心底冷笑,一文钱的生意也做,亏你说得出口,只怕是要把花钱的人做成肉包子吧。 “客官坐下歇歇,先喝口水。” 说话间,伙计已经将他引到厅中一张方桌前,拿肩上的毛巾使劲擦了擦桌子,又倒了碗水,接着道:“不怕客官笑话,小店位置荒僻,来的都是走南闯北的好汉,喝的都是高粱烈酒,吃的都是灞上烤羊,薄皮大馅的肉包子,客官如果想要素斋,只怕小店做不得。” 在沙漠里晃荡了半天,早已干渴难耐,他捧起黑陶大碗“咕咚咕咚”喝了个饱,继而长舒了口气,说道:“施主着相了,他鲁提辖吃得酒肉,我李大师自然也吃得,所谓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坐,吃些许酒肉与修行有什么关碍?” 忽又叹了口气,抛了抛手里的碎银:“吃酒肉倒是于我无碍,只是银钱不太够花呀。罢了,看来是佛祖不允,伙计,给我来碗白饭。” 伙计听到上一句,脸上露出微笑,可惜没多久又听到下一句,微笑立马僵在脸上,强笑道:“客官手中银钱,拿来喝酒吃肉确实不经花,不过吃几个肉包子还是够的,客官要来上几个吗?” 其实几句话说过,伙计就知道,眼前之人并不是没有江湖经验的菜鸡,想要在酒肉中下药将他放翻明显不可能,只好让他吃几个“十香肉”做的包子,先恶心恶心他,等晚上没人的时候再亮出刀枪,将他剁成包子馅。 可惜,李梦龙明白里面的关窍,立刻说道:“伙计不必多言,贫僧有同伴要等,须得在龙门客栈盘桓几日,银钱有些不够使,给我白饭便可。待我同伴到来,酒海肉山也任得你上,那时要是银钱不够,我叫我那同伴将龙门关千户的脑袋拿来给你抵账如何。” 李梦龙如此说的意思就是,招子放亮点,洒家身上没钱,少来打我的主意,要是坚决同我作对,我后来的同伴定会将你们大卸八块拿去喂狗。 伙计闻言一滞,果然不再多说,将毛巾重新披上肩头,头也不回地朝着柜台走去。 第十七章金镶玉 “黑子,那人什么来路?” 一名美貌女子慵懒的依靠在柜台旁,青葱似的手指胡乱拨动柜台上的算盘,嗓音软糯似有气无力,无意间眼波流转透出万千妖娆,却正是金镶玉。 黑子正是伺候先前伺候李梦龙的伙计,他站在柜台前,一边擦着柜台,一边低声说道:“说是出家的穷和尚,但一身皮肉比大姑娘还细嫩,手上一点老茧也无,不像是过苦日子的,倒像是个富家公子。要说他是富家公子,衣服的料子却是粗麻布,身上也只有不到一两碎银,说话做派倒像是在江湖里趟过的。说他是混江湖的,却没有半点江湖中人的痞气、血腥气,身上也没功夫,最多练过一点粗浅的拳脚。总之,我看不准,掌柜的,您自个看看吧。” “哦?竟然还有这等人,我倒要瞧瞧。” 金镶玉凤目一亮,柳叶般的眉毛轻轻扬起,软糯娇媚的嗓音变得清亮,仿佛懒洋洋的猫咪看到好玩的线团,立刻变得精神起来。 《新龙门客栈》这部电影,说实话李梦龙印象比较深刻,他上次看的时候是在大一,主要的情节都记得,对于其中众位高手的武力值也有个大概的印象。 其中武力值最高的要属曹少钦,他使用一把七尺长剑,最后战斗中,曹少钦以一对三,独斗周淮安、邱莫言、金镶玉三人,武力值惊人,要不是遇上刁不遇诡异的庖丁之术,估计最后曹少钦会笑到最后。 正回忆间,热腾腾的白米饭被摆到桌上,李梦龙刚要道谢,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沁入鼻端,抬眼望去,却对上一双如水般的眸子。 细细打量发现,眼前女子玉肤雪肌,粉面如霜,鹅蛋脸上嵌着勾魂的双丹凤眼,柳眉如青黛,眸子稍动便有万种风情,随意用布巾过头,一身衣裙也是寻常,却遮掩不住妖娆的身姿,一举手一投足都能勾动人心底的欲望,真是无处不美,无处不媚,竟比电影中的曼玉还要漂亮三分。 轻轻嗅着萦绕在周围的淡淡香气,道:“旧恩恰似蔷薇水,滴在罗衣到死香,金掌柜身上的香气纵不如大食来的蔷薇水,却也相差不远。” 蔷薇水,又叫蔷薇露,也就是今天的香水,中国古代制作香水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宋代,萃取技术来自阿拉伯,常见的种类有素馨、茉莉、柚花、柑橘花等等。 “你这和尚贼溜溜的双眼盯着老娘看了半天,嘴里的酸话也是轻佻无礼,定是个不守清规戒律的花和尚。”金镶玉闻言佯怒,话音刚落,一双凤眼转了转,却又换了种语气:“不过你这样貌倒生的不错,端的是一副好皮囊。” 金镶玉体态风流,婀娜多姿,既妩媚泼辣,又锋芒毕露,放在现代一定是个极品御姐,你要是一本正经与她说话,她反而会看不起你。 “有金掌柜这样的美人在前,当花和尚也没什么打紧。我观掌柜脸带桃花,最近必有喜事临门,到时候免不了要讨上一杯喜酒喝。” “哟,看不出来,你还会看相呐。”金镶玉眼波流转,嫣然一笑,纤纤玉指在他额头上轻轻一点:“你说的喜事,该不会指的是你自己吧。” 额头上的触感轻柔而温暖,李梦龙心中却是有些发麻,他明白金镶玉巧笑嫣然的皮相里藏着的是怎样一副面孔,说是可怖可畏的也不为过。 有人说她多情,不仅是龙门关千户的老相好,见到长相英俊的周淮安便又想他做入幕之宾,最后更是帮助周淮安对抗东厂的鹰犬。 李梦龙却认为金镶玉更像是商海中搏杀的精英,一切都为了利益,与龙门关千户保持关系是利益交换;而周淮安像是娱乐圈当红明星,金镶玉身为龙门客栈集团董事长,有想要玩一玩当红明星的想法很正常,只当是工作之余的消遣。 要她真是个多情之人,且对周淮安动了真情,早在东厂大军来到之前,就可以用秘道将他们送走,而不是一直拖着周淮安几人,直到东厂的人将她手下伙计全部杀死,才真正开始帮助周淮安对付东厂。 一抹红的下场也时刻提醒着李梦龙,他不会自作多情,更不敢有非分之想,双手合什,道了声佛号:“阿弥陀佛,掌柜的说笑了,贫僧自知入不得掌柜法眼。” “切,真是个没胆和尚。”金镶玉甩了个好看的白眼。 李梦龙笑笑,并不在意,只是开口提醒道:“掌柜的面带桃花,是姻缘将近之象,但掌柜印堂发青,双眼带煞,怕是也有刀兵之劫。” 金镶玉闻言脸色变了变,她在江湖上混迹多年,心智极佳,心想要么此人是在装神弄鬼,危言耸听,要么此人是同道中人,探听到了什么消息,立刻低声试探道:“八方风雨比不上龙门山的雨,怎么说。” “龙门山有雨,雪原虎下山。”李梦龙看着金镶玉的双眼,故作高深莫测地说道。 以前他看电影,看到主人公们高深莫测地对着江湖上的暗号切口,觉得非常带感,逼格很高,幻想自己有一天也能那么做,为此记下了不少江湖暗号,他表面上风平浪静,内心中却在呼喊:装.逼成功了耶,好爽,好爽。 听到李梦龙说出暗号,金镶玉用诱惑而危险地眼神看了过去:“你知道些什么?” “时机未到,佛曰,不可说。”说完,李梦龙把手里的碎银子放在桌上,再不看金镶玉一眼,捧起饭碗饶有兴致地吃着白饭。 “神神叨叨的,也不知你在说些什么?” 金镶玉随手拂过木桌,银子消失不见,袅袅娜娜的朝着柜台走去。 她想的很清楚,那和尚肯定是得到了某些消息,他来龙门客栈也与那消息有关,不过他既已出言提醒,说明他并没有恶意,而且那消息他今天不说,来日肯定也会透露,但是事关龙门客栈,她自己也得想法子从其他途径打探打探才行。 昏黄的烛火微微摇晃,躺在低矮的木床上,李梦龙皱着眉头思索如何完成任务,他的任务只有两个:一、击杀东厂四大档头中任意一人;二、护送杨宇轩子女安全出关。 护送杨宇轩子女出关,顺着剧情发展,只要不死自然能完成。 不过按照剧情,到最后活下来的只有周淮安、金镶玉、刁不遇和杨宇轩子女。 贺兰山巨寇、龙门客栈伙计都死的差不多,这项任务算是生存任务,难度不小。 东厂四大档头,皆是武艺精湛的高手。 他印象中只有三人来到龙门客栈,其中两人被金镶玉杀死,一人被东厂黑旗战队误杀。 论武艺、论经验,李梦龙都是垫底,怕是连客栈中的伙计都打不过,想要击杀东厂的档头,真是难如登天。 李梦龙思索半天,颓然叹了口气,自己武功还是太低。 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脑中反复出现周淮安、邱莫言、贺兰山盗匪的形象,忽然灵机一动,有了打算。 正当李梦龙纠结要如何完成系统任务时,昏暗的客栈厨房中,客栈伙计纷纷聚在一起,有的嘴里叼着稻草斜斜倚靠在案台旁,有的干脆盘膝坐在满是尘土的地上。 “吱呀”一声,破旧的柴门打开,金镶玉手持烛台入内,伙计们见她进来,都纷纷打起精神围到她身边。 “掌柜的,那和尚什么来路?”黑子当先开口,接着右手呈刀状在自己喉前划过,试探着问道:“要不要做了他?” 金镶玉随手把烛台往旁边一摆,拿眼睛扫了他一眼,喝骂道:“杀你娘个头!见个人你就要杀,人都给你杀光了以后还怎么做生意。” 黑子闻言有些尴尬,躲着她的目光,讪讪地将头缩回阴影里。 金镶玉不再看他,朝着周围其他的伙计道:“那和尚有些鬼门道,在咱们没摸清底细之前,大家对他客气着点。还有,你们这群兔崽子最近都给我把招子放亮咯,我觉着事情有些不对。黑子,你明天问问那群杀千刀的刀客,看最近有没有什么扎眼的人物出入龙门关……顺子,你跑一趟龙门关,请千户大人过来喝酒……” 第十八章刀客 清晨,朝阳初升,光照四野。 李梦龙摆开拳架,来来回回两趟虎鹤双形,将整个空地打遍,每个架子都摆得稳、准、利落,扬起的风沙随着他一招一式漫天飞舞。 “一大清早就听你在外边呼呼喝喝,我还以为你在练什么绝世奇功,没想到净是些花拳绣腿。”布帘掀开,金镶玉从二楼窗户探出头来。 “你这拳脚软绵绵的,能打死人吗?”尖锐的言辞自金镶玉口中吐出,神情甚是可恶,忽又“扑哧”一笑,复道:“该不会是你师娘教的吧。” 李梦龙早知她性情恶劣,因此毫不在意,眼皮都没夹她一下,头也不抬地道:“照你说来,何种功夫才能杀人?” 劲风猎猎,金镶玉腰身一拧,一式燕子穿梭自窗户钻出,落到李梦龙身前:“能杀人的功夫嘛,自然是很多,有用刀的,有使剑的,更有打暗器的,数不胜数。” “哦?原来能杀人的功夫如此之多”李梦龙做恍然大悟状,接着又不怀好意的看着金镶玉:“却不知能杀像金掌柜这样高手的功夫多是不多呢?” 金镶玉闻言柳眉一竖就要发怒,继而又失声笑了起来,开口道:“世上流传的上乘武艺倒是不少,但是能胜我之人却是不多,能杀我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果真如此?金掌柜太自负了吧。”李梦龙满脸不信之色。 “不是我夸口,在这方圆百里之内,武艺比得上我的人不过三两个而已。”金镶玉下颏微翘,得意洋洋地说着,接着眼珠一转,戏谑地说道:“你这和尚拐弯抹角地套我的话,实在狡猾。你打听这些,不知是想要做些什么呢?不妨说出来,我帮你参详参详。” “金掌柜果然慧眼如炬。”李梦龙轻飘飘地拍了个马屁,然后直言不讳地说道:“实不相瞒,最近我有一桩麻烦,需要找几个高手帮我解决,不知掌柜的有没有门路?” 生意上门,金镶玉顿时两眼放光,问道:“你出什么价钱?要杀人还是绑票?” 在大漠这种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当黑店老板娘的日子不知过了有多久,金镶玉解决的麻烦数不胜数,不管是杀人劫财,还是抄家放火,只要出得起价钱,她都能妥妥当当地解决。 要是普通麻烦,李梦龙相信只靠金镶玉帮忙就能解决,可这次的麻烦实在太大,以金镶玉的性格,知道事情真相之后,肯定是不敢插手,因此他还是想雇佣别的人手。 “价钱的事情你不用担心,钱财我是不缺的,还请掌柜的帮忙找几个高手,事成之后必定有你一份好处。”李梦龙云淡风轻地道。 “竟然还有我解决不了的麻烦?那你的麻烦肯定不小。”金镶玉有些惊讶,皱着眉头思索了一会,叹息着说道:“普通的流寇马匪是不行了,只能找那几名刀客。” “刀客?什么刀客?”李梦龙好奇地问道。 剑是礼器,为百兵之君,代表仁义正直;刀不同,乃不详凶器,为百兵之胆,代表血腥与杀戮。 刀客的刀,是关山刀子,长约三尺,宽不到二寸,锋利无比。 刀客出自关中秦地,老秦人在戎狄部落的包围中拼杀几百年,养成了剽悍勇武的性情,他们唱着“赳赳老秦,复我山河,血不流干,死不休战”的战歌,横扫六国,一统中原。 秦国虽灭,秦人的血性勇武却遗传给了刀客。 刀客们不被世俗礼教约束,他们敢于反抗压迫,他们有抱打不平、拔刀相助的义气,就像他们手中的关山刀子一样,执拗而锋利。 官府称刀客为“刀匪”,无论是贩运私盐私茶、替人走镖护院的红钱刀客,还是劫掠商旅、收钱杀人的黑钱刀客,尽皆是桀骜不驯、凶狠剽悍之徒,官府难以管束。 武林中人对刀客也没什么好感,认为他们是蛮横无理、任意胡为的莽汉,武功虽好,却不懂侠义二字,登不上台面。 而对甘陕二地的百姓来说,情感也相当复杂,有的刀客行侠仗义、除暴安良,有的刀客打家劫舍、凶狠残忍。 所以,人们对刀客们都是敬而远之,不接近他们,也不招惹他们。 刀客们的武功,来路很杂,有的是世代相承的家传武艺,有的是名师传授所得,更有的是军中武艺,通过生死搏杀磨练而来。 能被称为刀客的,无一不是武艺高强之辈,他们杀过的人数不胜数,惹下的麻烦也是多如牛毛。 而能在大漠边陲混迹的刀客,更是刀客中的顶尖存在,历经官府、仇家的追杀,熬过酷热干渴的沙漠,躲过大漠毒蛇狼群的袭击,能活下来的人没有一个是庸手。 也许是想到那几位刀客刁钻阴狠的武艺,也许是想到刀客们以命搏命的血腥打法,金镶玉头皮有些发麻,没好气地说道:“问你娘个头,你只管准备好银钱就够了。我可先跟你说好了,那几位的价钱都不便宜,出手一次至少得一千两银子,你要找几位?” 李梦龙空间黄金有一吨多,两千多斤,换成银子到底值多少他不清楚,但是大致推算一下,价值不会低于十万两,一千两一个人是小意思,能多请几个最好。 “自然是越多越好,只不过一定要武艺高强才行,不然我可不付钱。”李梦龙大大咧咧地说道。 “你确定?那几位可不像我这般好说话,到时候你要拿不出银子,我也帮不了你。”金镶玉用怀疑的眼神看向李梦龙。 李梦龙翻了翻白眼,心里暗道,你还好说话?要不是我财没露白,昨天又故弄玄虚拿话唬住了你,不然早就给你剁成肉酱包包子啦。 “放心,只要你找的人合适,钱不是问题。还有,如果金掌柜到时愿意出手,报酬我给双倍。” “此言当真?”金镶玉精神一振。 “比珍珠还真。” 金镶玉欣喜非常:“那就一言为定。最近在龙门关附近的高手有两人,待会我让顺子去找人,最迟傍晚便能到。规矩是事情定下先付三成,事成之后再付七成,不见钱便要见血,你的钱财来得及吗?” 李梦龙应道:“我的同伴就在龙门关,钱财随时可以送到。” 正当李梦龙与金镶玉商量雇佣高手的时候,贺兰山四大寇骑着骏马奔行与一条干枯的河谷之中。 河谷在两片山原之间,是西出玉门关的必经之路,距离四大寇数十里之地,四个黑影顶着烈日,艰难地在河谷的乱石中前行。 黑影越走越近,原来是两个身穿公衣,头戴斗笠的捕快,押着一男一女两个戴着枷锁的囚犯,只是那两名囚犯实在太小,看起来只有八九岁的样子,分明还都是孩子。 行了一会,两个公差耐不住干渴,便坐到乱石上休息饮水。 河谷两边山原上,山风猎猎,一位身披玄色披风,身着素白蟒袍的宦官,透过手中的单筒千里镜,将目光牢牢地锁定在河谷里的四人身上。 宦官皮肤惨白,却又透着诡异的红,双目神光内蕴,头上两侧太阳穴微微鼓起,分明是将内功修炼到极为高深的表现,此人正是权倾朝野的东厂大太监——曹少钦。 曹少钦手持千里镜端坐在雕花的檀木太师椅上,在他两旁分立着四位身着各色锦袍的宦官:头发花白的东厂大档头——贾廷;长相俊秀妖异,善使银针暗器的二档头——路小川;擅使双刀,额中有痣的三档头——曹添;面色凄苦苍老的四档头——常言笑。 在他们身后,静静树立着上百位牵着骏马,黑衣黑袍的甲士,分明就是臭名昭著,朝堂、江湖闻之色变的东厂鹰犬——黑旗战队。 山下公差囚徒仍在休息,预想中的截杀并未出现,曹少钦冷冷一笑:“拿地图来。” 贾廷从衣袖掏出地图铺在地上,取了一截枯枝,在地图上示意:“督公请看,这条河谷是出玉门关的必经之路。玉门关前三座重镇——池城、斫县、西谷,都有重兵驻守,他们走不了。想要截下囚徒,他们必然只能在河谷动手,我们只要等待猎物出现便好。” 曹少钦满意的点点头,在地图上指了指,对身后的黑旗战队命令道:“你们兵分三路,我坐镇中央,布下天罗地网,连只鸟都不能放走。” 黑旗战队几个头领纷纷跪地领命,跨上骏马朝几处路口分别奔去。 话分两头,山谷河床内即将爆发血腥冲突,李梦龙却在龙门客栈悠哉游哉地吃着刁不遇做的灞上烤羊,好不逍遥。 他心中暗自得意,心想自己大概是第一位能从龙门客栈赊账的顾客。 金镶玉看着他得意的表情,恨得牙根痒痒,眼神不时扫过他的身上,李梦龙估摸着她大概在想着,要是自己拿不出钱,该从哪里下刀才好。 第十九章到来 孤云漫卷,黄沙漫天。 “吃罢了饭来堂上坐,大漠里的妹子爱哥壮~~我的小呀金莲呀~~爱哥哥!” 龙门客栈外的酒旗幌子随着歌声来回飘荡,金镶玉的嗓音清脆、伙计们的歌声粗犷,清脆婉转与低沉粗犷交织在一起,别有一番韵味。 一个、两个,越来来越多,蚂蚁般的黑影翻过沙山,目标便是方圆几百里大漠唯一的一处落脚地——龙门客栈。 当然,说是唯一一处落脚地并不准确。 但只要你看到那些跨刀带剑的江湖人脸上凶狠的表情,或者你恰好看过附近城关上贴着的通缉令。 那么你就能理解为什么要把龙门客栈称为唯一的一处落脚地。 如果你是马贼、独脚大盗,除了龙门客栈,你便没有其他地方可以落脚。 中午时分,正是日头最毒辣的时候,也是客栈的生意最好的时候。 客栈内的顾客五花八门,有衣着华丽的富家公子,有黑衣劲装的镖行镖师,最多的便是穿着麻布长衫,敞着胸口的粗汉。 食客操着天南海北的各种口音,三三两两围坐,娘入老子各种粗话浑话漫天飞。 大堂里,酒香、肉香、汗臭、牲口的味道,样样不缺。 金镶玉、黑子、顺子、三两,客栈掌柜的和伙计,给这边的上盘切好的熟牛肉,给那边的搬上一坛上好的陈年高粱,这边未好,那边又来叫,忙的滴溜溜乱转。 李梦龙依靠着柜台,看着忙碌的金镶玉和伙计,觉得甚是有趣,看他们东一锤子西一榔头乱走,却已经将客人们的底细摸的七七八八。 “作甚么?贼眉鼠眼笑的古怪,当心姑奶奶废了你那双招子。”金镶玉看到李梦龙脸上的怪笑就有些来气。 “怎么样,看上了哪头肥羊,油水丰不丰厚?” 金镶玉怒骂:“哪头羊有你肥,惹得老娘生气,晚上就把你下锅炖了。” 李梦龙不接她话茬,反而笑笑:“你这客栈生意真是不错,你就是不做那没本的买卖,只怕也要发财。” 金镶玉闻言,捂着肚子咯咯直笑,笑得眼泪都冒出来了,她指了指客栈的客人:“瞧见没有,你看他们身上带的是什么?是刀,是剑。” “你知道他们吃的什么,喝的是什么?他们吃的是肉,人肉!他们喝的是血,人血!” “在这茫茫大漠里,你不吃人,人便要吃你!不做没本的买卖,你说的倒轻巧!” 李梦龙深深地看着金镶玉,看着她笑得异常灿烂的面庞,看她因笑而流出的泪花,只怕笑容与泪水的背后是难言的悲愤与苦涩。 她原本可能只是一条小小的河豚鱼,想要吓唬对手而把自己体型变大。 却没想到自己再也变不回原来的样子,只能越变越大。 久而久之,她变成了一条鲨鱼,吃人的鲨鱼! 说完,两人相顾无言,陷入沉默,而李梦龙看着金镶玉,竟然发现她似乎在黯然神伤,遥望的目光似乎穿越了风沙,不知望向哪里,绝美的面庞上还带着丝丝落寞。 良久,李梦龙砸砸嘴,调笑道:“嘿,想不到龙门客栈老板娘竟有如此感性的一面,真不敢想象你以后嫁人,在家相夫教子又是怎样场面。” “艹你娘,难道老娘演的不好?”金镶玉指着自己的鼻子:“你他娘的还是不是男人,有没有一点同情心。” “怎么?是不是我要马上被你打动,顺便借个肩膀给你哭,然后与你交心,把自己的底细全部卖给你,最后被你做成包子端上客人餐桌?” 金镶玉是个深谙世故的女人,知道风沙什么时候起,知道梅雨什么时候完,她本不该在个陌生男人前露出软弱的一面。 她很会察言观色,很擅长利用自己的姿色,她知道要怎样才能对付一个男人。 李梦龙恰好也知道,软弱也是女人的一种武器。 在一个对你敞开心扉的柔弱女子——尤其是特别漂亮的那种——面前,有几个男人能提得起戒心呢? 之前金镶玉三番两次,有意无意地,打探李梦龙的底细,被他察觉,拿话遮掩过去。 这次她使用感情牌,李梦龙自然也不会上当,他可以同情她的遭遇,体谅的她处境,但不会信任她。 “真是个铁石心肠的男人。”金镶玉双眼望着远方的沙海出神,口中低语,不知道是惋惜,还是称赞。 又想再说些什么,有客大喊:“恁你娘,慢的作死。老板娘,再来两碗红高粱。” “哎,就来就来。”金镶玉应了一声,转眼变回泼辣老板娘,朝着后厨大喊:“顺子,刁不遇,你们是死人啊,羊肉赶紧上。” 说完,抱着酒坛,扭着腰肢便朝大堂走去。 …… 黄昏,夕阳斜照,红霞满天。 二楼,昏暗的客房,两个大汉分立李梦龙左右。 左边那位身材魁梧,头上带着斗笠,一身麻黄衣衫,抱着刀子犹如雕塑站着。 右边那位身材干瘦,披散着头发,一道刀疤从左眼角斜拉到右唇,目光阴冷好似毒蛇,左手持着被布条缠的严严实实的关山刀子。 李梦龙坐在床上,细细打量了两人一会,才开口道:“金镶玉跟我说你们是玉门关附近有数的高手,不知你们二位和金镶玉比如何?” 左边那位开口道:“百招之内,我伤她死。” “嘿嘿”右边那位犹如夜枭般笑了起来,声音阴沉嘶哑,道:“我武艺不如老板娘,但论生死搏杀经验,老板娘比不上我,真要动起手来,十招之内,不是她死就是我亡。” 这么一说,李梦龙立刻就对他们的武功水准有了大概的判断。 左边的那位即使武功比金镶玉要高,但也高的有限,对上金镶玉稳赢,却必定也会受伤。 右边那位武功应该只稍逊金镶玉,但是他武功的路子比较奇诡刁钻,刀法必定是阴狠毒辣,打法也应该是以命换命,所以才能在短短十招就能见生死。 “两位武艺我已知晓。”李梦龙点了点头,说了这一句,然后停顿了许久,再次开口道:“我托金镶玉找两位来,主要是想要两位帮我擒住一人,然后再护送两人出关。” “以两位的武艺,加上其他的帮手,有心算无心之下,相信要办到不难。但是,我要两位擒拿之人身份有些敏感,就怕两位不敢接这活?”李梦龙目光扫向身前两人。 两位在大漠边陲混迹已久的刀客,都是人精一般的人物,知道这是李梦龙的激将法,也不在意。 右边刀疤客哂然一笑:“囊球!只要你出得起价钱,在这大漠边关,就没有我不敢干的。” 刀疤客表态后,左边那位刀客却在迟疑,他明白李梦龙说的敏感是什么意思。 他平日里收钱替人保镖、复仇,不管是三山五湖的好汉,还是名门大派的弟子,他从来都不怵,遇到点子硬的,舍生拼命也只是寻常。 但要是遇到官面上的人,他就得掂量掂量了。 一来他自己是丘八出身,多少讲点良心,要是让他去杀好官,他是下不去手的;二来他并不是独自一人混迹大漠,身后还有一帮子兄弟,等闲官员杀了也就杀了,就怕遇到那些背景硬扎的,事后难免会遭到官府大军围剿。 而李梦龙说的敏感,肯定指的是位高权重的朝廷官员。 “既然你有顾虑,也不要紧。”李梦龙看他犹豫,也不勉强,接着道:“也不让你白跑一趟,待会自有一份心意奉上。” 李梦龙刚要请那人离去,也好与刀疤客继续商讨细节,却见那人沉吟许久,最后叹一声说道:“罢了,瓦罐不离井边破,将军难免阵前亡,既然吃了这碗饭,想要赚那白花花的银子,只能豁出性命去了。” 那人抱拳道:“这活我接了,还请阁下将详情道来,我们好参详一二。” 本来按照这行的规矩,雇主要在雇佣人手之前就把详细任务说清楚,再让他们决定做不做。 不过也有例外,有些事情太过重要、太过敏感,雇主只会将要完成的任务大概点出,让他们权衡风险,只有等他们决定接受任务,才会全盘托出。 “好,既然二位都愿意接这票活,此中内情我必定会与你们分说,先请教二位尊姓大名?”李梦龙站起来朝二人抱拳施礼。 左边之人拱手还礼:“渭南陈至。” “姓名早就忘了,这玉门关附近的人都叫我无影刀。” 刀疤客不拘俗礼,也不还礼,只点了点头,淡淡地说道。 刀出无影,必然是快到了极点的刀,才能被称为无影刀。 “我也就不兜圈子了。早则今晚,最迟明日,便会有一队乔装成商贩的东厂鹰犬,入住龙门客栈。我要二位擒拿的,便是其中领头的三人之一。” “东厂”二字一出口,两人都微微一怔。 继而无影刀不屑地撇了撇嘴。 陈至却是松了口气,东厂虽然势大,但在大漠边陲却掀不起太大风浪来。 他要是杀了东厂的人,东厂最多派些人追剿一阵,只要他往大漠深处一钻,躲个三五月的就万事大吉。 之前他有顾忌,是怕惹来边军的围剿,要是杀了哪个有名望的文官将军,不说边军尽起大军围剿,只要隔三岔五的,派上百来号人去他老巢转转,他就受不了。 而东厂虽然在朝堂势力大,但在边军就没那么大面子,边军将帅是出了名的桀骜,非常看不起那群阉人,就是东厂发了通缉文书,人家认不认还是两说。 三人在屋内密议许久,然后李梦龙施施然出了房间,留下二人在房内养精蓄锐。 离去之前,李梦龙给陈至和鬼影刀一人两根金条当做定金。 第二十章出场 短命鬼一抹红进了金镶玉的屋子,邱莫言还会远吗? 正是见到一抹红前来寻找金镶玉问路,李梦龙才那么笃定东厂的人不久就会到来。 蒙元鞑子在百年前被太祖皇帝赶出中原,国祚虽衰,但在草原上仍有不小势力,以大明强盛的国力也难以剿灭。 除了归附的朵颜三卫,大明朝廷对鞑靼瓦剌并未实行互市,也禁绝民间商队前往草原交易。 但是大明百姓需要草原上的牛马、皮货,而草原上的鞑子需要大明的铁锅、茶叶、布匹,因此私底下的交易屡禁不绝。 而想要从三关九边军事重镇北出草原,绝对是痴心妄想。 民间商队另辟蹊径,不经关城,专挑那难行的山路、沙漠,找出许许多多通往草原的路径。 在玉门关附近,经过数十年的探索,便被人发现一条西出漠南的小路。 后被朝廷侦知,在这条小路险要之地设立了一座军寨——那便是龙门关的前身。 朝廷设立龙门关本意是为禁绝商旅,谁知后来军纪废弛,此地反而成为商旅西出漠南,北上草原的补给点。 只要给足好处,商队不仅可以从此光明正大的经过,还可以在龙门关休息,获得食水补给。 更有甚者,只要有钱有门路,连官府的逃犯都可以经此出关,躲避追捕。 而金镶玉,就是龙门关千户的中间人,专门帮他处理此类事情。 一抹红找金镶玉,正是为打通龙门关千户的门路,好出关躲避朝廷通缉。 不过,显然金镶玉的门路不是那么好走,没有一定实力,往往被金镶玉吃的连骨头都不剩,一抹红就是很好的例子。 “轰隆隆~!”蹄声隆隆,烟尘暴涨,一支骑队自西而来,震的房梁上灰尘簌簌飘落。 不多时,黑压压的人影涌进龙门客栈。 李梦龙仔细一看,那伙人身上套着大红棉甲,棉甲外面还披着锁子甲,分明是大明官军。 当头那人脸膛黝黑,唇上留着一抹髭须,身材甚是魁梧,足有八尺,显然就是龙门关的千户了。 千户到来,让满堂喧哗的江湖走客稍稍收敛了一些,在龙门客栈混的,要么是沙盗马匪,要么是飞贼巨寇,哪个身上不背几条人命。 倒不是说怕了千户,鼠有鼠道,蛇有蛇路,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但千户是官面上的人,不好明着起冲突。 店中伙计三两眼色是个有眼色的,一手端着盘子,一手甩着抹布,点头哈腰地朝千户打招呼:“嘿嘿,千户大人,今天这么早啊!” 千户瞪了他一眼,喝道:“怎么,来早了你不高兴啊!” “嘿,不敢不敢”三两满脸堆笑,“边关可全靠您镇守,能伺候您是小人的福气!” 千户大马金刀地坐下:“拿酒来,伺候着!” “酒来了。”三两摆碗,倒酒,一气呵成。 “好!”千户接过大碗,一饮而尽,大笑道,“三两的名字没起错,一碗准三两,滴水不差!” “大人过奖,过奖。”三两连道不敢。 千户“嘿嘿”一笑,望四下一瞧,拉过三两,低声问道:“恩,掌柜的呢?” 三两眼珠子一转,低声道:“掌柜的在楼上,和客人谈点买卖。” 千户不再多问,吩咐三两好酒好肉捡好的上,便转头和手下弟兄笑骂成一片。 就那么点功夫,千户和众兵丁喝的眼花耳热,在大厅内大声叫嚷,不时冒出两句***里的下流荤话。 喝到熏熏然,千户一抬头,便见金镶玉扭着纤细的腰肢走下楼来,边走还边给堂下食客抛媚眼,惹来满堂哄笑。 有个胆大的兵丁调笑道:“掌柜的,这么快就完事啦!” 金镶玉双手叉腰,喝道:“我呸。还吃羊肉呐,有火没处泄,憋死你们这些当兵的!” “哦?那我借你那个地方泄泄火。”那人怪笑着接口道。 金镶玉:“泄你爹呀,艹!” “老子不吃羊肉,吃你。” 千户早等得不耐烦,快步上前,大笑着把将金镶玉拦腰抱起,放到大桌上上下其手。 “吃你爹个球啊” 金镶玉拍开千户上下揩油的咸猪手,瞥见千户腰间的通缉文书,顺手一带,便把文书取到手中,又拿起桌上的酒碗泼的千户满头满脸。 “吃我的,我的比你爹的大。”兵丁们起哄道。 金镶玉操起一个空酒碗就砸了过去:“我艹你娘的!” 转过头来,金镶玉抖开手中的通缉文书,朝千户咂咂嘴:“这个人是谁啊?小白脸长的不错。” 千户一把把她过来重新抱起,淫笑道:“见到男人心就痒,嘿嘿,老子还没吃着呢?” 金镶玉帮他擦了擦脸,娇笑道:“新鲜的你早就吃过了,我什么时候亏待过你呀——” 千户压低声音道:“通缉犯——周淮安,以前是禁军教头,兵部尚书杨宇轩的人。” “哟呵,小白脸居然还是教头,看不出来哦。” “小白脸中看不中吃,”千户摸着金镶玉的脸不屑道:“得罪了东厂的人,命都保不住啦。” “东厂?那有什么了不起的。”金镶玉翻着白眼。 …… 大堂那边,李梦龙饶有兴致地看着金镶玉和千户调情,看着大漠玫瑰展现她独有的风采,在群狼中盛发属于她的美丽。 很快,见到金镶玉裙子上血迹的千户丧失了调情的兴致,气急败坏地朝着门口走去。 这时,龙门客栈门口又进来一行人,为首的汉子头戴斗笠,斗笠下的容颜颇为俊秀,他身后又跟着四个身穿皂衣、身怀兵器的汉子,其中两个顶着大秃瓢,背后背着两个大篓筐。 李梦龙眼睛一亮,认出这一行人,却不是劫囚成功的邱莫言和贺兰山巨寇是谁? 千户心情不佳,遇到眼前诸人,停下脚步,挡在他们身前,拿着通缉文书一番核对,认出不是通缉文书上的人,才没有发作,冷哼一声,让开道路离去。 千户离去后,客栈中的江湖人物故态复萌,而邱莫言一行人进来,正好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龙门客栈伙计黑子贼性不改,热络地上前招呼邱莫言等人,想要接过秃瓢身后背的箩筐,掂量他们的身家,却被秃瓢们婉拒。 堂中其他江湖人物表面上不动声色,暗地里却盯上了邱莫言等人放在地上的箩筐,见他们如此小心放置箩筐,心想里面八成是装着大笔金银。 要不然为什么这么小心翼翼,还不是怕金银落地碰出声响,财要露白? 显然金镶玉也是这种想法,她走到那伙江湖人那桌:“地方是我的,货也是我的,你们要是乱了规矩,以后就别到我这儿来销赃卸货!” 说完,也不管那伙江湖人的反应,便要再去试试邱莫言等人的深浅,也好找机会动手。 没等她走到那桌,李梦龙开声示意:“金掌柜!” 金镶玉白了他一眼,还是转过脚步走过去,没好气地说道:“干嘛?没事别耽搁老娘做生意。” “没什么大事。”李梦龙摸摸下巴,朝那边努努嘴,眼含深意地说道:“只是奉劝你少打他们的主意。” “哪个要你来多嘴,老娘要怎么做生意是老娘自己的事。” 金镶玉丢下一句话,甩着袖子,头也不回地离去。 李梦龙见劝阻无效,只好走到大堂角落——免得待会打起来溅自己一身血,安心等着看戏。 金镶玉从柜台抱出酒坛,扭着腰肢走到邱莫言那桌,给他们一一满上,娇笑着试探:“八方风雨,比不上我们龙门山的雨,怎么说?” 贺兰山巨寇贺虎摸了摸自己光头,有些莫名其妙:“这大晴的天,哪来的风雨。” 金镶玉脸上笑容未改,心中却有了计较,故意提高嗓门:“噢~看来几位是远道而来的喽?” 接着手又搭在邱莫言肩膀:“这位客官是打哪来?” 李梦龙看的好笑,知道金镶玉是看出邱莫言等人有些门道,故意大声说他们是从远道而来,为的就是引店中其他人动手试探。 邱莫言江湖经验老道,早知旁边江湖人不怀好意,也清楚金镶玉那番话的用意,但她自恃武艺高强,并不将那些蟊贼放在眼里。 她心中反而希望那些人朝他们动手,然后雷霆扫穴一般将他们解决,用来震慑其他人,省的多生事端。 毕竟他们带着两个孩子,身后还有随时可能出现的东厂鹰犬,不可能耗费精力去时时提防一些江湖蟊贼。 邱莫言也不和金镶玉搭话,兀自一笑,端起茶碗喝着茶水。 倒是邱莫言旁边一位光头主动和金镶玉接话,言道他们乃从梧州而来,去往华灵州。 第二十一章齐聚 书中代言,邱莫言重金聘请贺兰山四大寇解救杨宇轩子女,在河谷一战中,四大寇中一人被东厂射死,到龙门客栈只剩三人,光头无须的名唤贺虎,光头长须的叫做铁竹,剩下一位年轻人姓胡,大家只叫他小胡。 刚才与金镶玉搭话的便是贺虎,此人虽然脾气暴躁,且常抱怨救人误己,要邱莫言加钱,但最后用身体护住孩子,自己却被射死,不失为侠义之士。 金镶玉试探完,便扭着身子回到柜台,对柜台边的三两、黑子小声说道:“这些人来路不明,不黑不白的,要多留点神。” “老的是官差,瘦秃子左手中了箭,那个穿黑衣服不说话的汉子,是他们的头。” 黑子身手不行,眼力倒是不差,只一打眼就把邱莫言等人的情况摸的七七八八。 “那是个女的。”金镶玉微微摇头,扫了邱莫言一眼,十分肯定地说:“凡是不正眼看我金镶玉的,肯定不是男人。” “掌柜的,峡上的不尿你。” 黑子忽然惊呼一声,金镶玉转过头去,大堂那边的七八个江湖客早已亮明刀剑,虎视眈眈地朝着邱莫言那桌围去。 贺虎脾气最为火爆,反手抄起桌上的筷筒,也没见他有其他动作,只手掌轻轻一拨,电光石间,满筒筷子犹如天女散花般横飞出去,全数击在他身后几人身上,小小筷子竟如铁矢般带着穿金破石的力道,纷纷插在诸人身上,入肉深达数寸,那几人顿时惨嚎倒地。 “唰”剑光森寒,明晃晃的长剑朝着铁竹刺来,铁竹连眼睛都没眨,顺手抄起被贺虎打出筷子的筷筒,随手往外一塞,便兜住刺来的长剑,肩膀往外一甩,便将那人连人带剑摔出三丈外。 邱莫言最是云淡风轻,手中茶水都未放下,左手手腕一翻,子母剑寒光一闪,身后三人立时吓得呆立不敢乱动,只觉得满眼都是剑光,心中颓丧欲死,暗道:惨也,此番怕是阴沟里翻了船,剑光一消,便要去地府投胎了也。 却不知邱莫言那一剑只斩掉了他们的发髻,等他们回过神来,连句狠话都不敢放,立马脚底抹油——溜了。 “怎么样,邱姑娘和贺兰山大寇身手不赖吧?” 李梦龙不知何时绕到柜台旁,对着看的目瞪口呆的黑子和金镶玉说道。 金镶玉听了双眼一亮,追问道:“邱姑娘?贺兰山大寇?你认识他们?” “贫僧手指一掐,便知天下事,何须认识?”李梦龙扬起下巴,略带自得地说道 “老娘没功夫和你扯皮,那几人的来历你说是不说?” 金镶玉看到李梦龙神神叨叨的样子就来气,恨不能一个大耳刮子甩过去,但她还是心有顾忌,强忍住怒气,语气却是有些不善。 李梦龙不再故弄玄虚:“使剑那位名叫邱莫言,乃是纵横江淮的侠女,江湖上有个名号唤作——子母剑。旁边那两位光头和那位年轻些的,与掌柜的是同行,平日常在贺兰山一带劫掠。最后那位身穿公衣的倒是没甚来头,不过是个普通捕快罢了。” 金镶玉闻言上下打量了李梦龙一番,嘴里啧啧有声:“看不出来,你这小和尚本领不行,倒是有几分见识。” 眼珠转了转又道:“你对他们这么了解,莫非你正是为他们而来?” 李梦龙避过这个话题不谈,转而问道:“掌柜的,你平日自夸武艺了得,不知和那几位比如何?” “其他人倒还好说,只是那子母剑有些棘手,难道你真的是冲他们而来?”金镶玉眼睛一亮。 本来下午那两名刀客到来时,她正要听听李梦龙说的买卖,却不想被突然冒出来的一抹红拖住,因此她并不了解李梦龙做什么。 她心里想道:要是李梦龙真的想冲邱莫言等人下手,有两位刀客帮忙,这买卖倒不是不能做。 “非也,非也。我那对头并非是他们,或许他们反而是我的帮手。” “你要下手的究竟是谁?有两位刀客出手,居然还要别人帮忙?”金镶玉皱着眉。 天色渐暗,李梦龙并不揭开谜底,笑笑道:“究竟是谁?呵,金掌柜拭目以待吧,今晚必见分晓。天黑了,掌柜的上等吧,那几位也要歇息了。” “哼”金镶玉冷哼一声,吩咐黑子点起灯火。 而李梦龙却到厨房找刁不遇要了只烤羊,端上二楼,算是两名刀客的晚饭。 邱莫言等人不敢吃龙门客栈的包子,只喝了几盏茶,便找金镶玉安排房间。 金镶玉托着蜡烛,引邱莫言等人上楼。 和原剧情一样,邱莫言好奇地问金镶玉:“包子什么馅?” 金镶玉顺口答道:“十香肉。” “什么是十香肉?” 由于知道了邱莫言的底细,金镶玉语气很是不善,斜了邱莫言一眼,讽刺道:“哟,客观走南闯北的,没听说过吗?梁山泊的孙二娘,卖的就是十香肉。” “孙二娘开的是黑店。”邱莫言反唇相讥。 “我开的是龙门客栈。”金镶玉寸步不让。 “我看你像母夜叉。” “是吗?小女子金镶玉。” ……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不提金镶玉在楼道里与邱莫言斗嘴,李梦龙此时已回到房中。 微弱的烛光下,两名刀客在桌旁撕着大块的烤羊大吃大嚼。 李梦龙皱着眉头坐在床上沉思,有两名顶级刀客帮忙,要杀死东厂一名档头可以说是十拿九稳,但是保护杨宇轩子女安全出关还是有些隐患。 要是拖到曹少钦和黑旗战队到来,也许周淮安和杨宇轩子女仍能活着出关,而自己却不一定能行。 唯今之计,只有提早将东厂之人诛杀,提早出关,不能拖到曹少钦来。 计划虽好,但是也有变数,变数就是那金镶玉,要是在龙门客栈大开杀戒,定会将龙门客栈打的稀烂,金镶玉肯定会阻止。 了解剧情的李梦龙深知金镶玉的难缠,别看她拳脚功夫不如邱莫言,但只要她使出柳叶刀,怕是邱莫言也不敢直撄其锋。 看那东厂二档头路小川,与金镶玉交手,不出几回合便被打伤,然后被石磨碾死。 东厂大档头贾廷与周淮安交手,被金镶玉寻着破绽,泼了一头的血,然后又被金镶玉偷袭杀死。 金镶玉不仅身手高超,而且对敌不择手段,无论是正面交锋,还是偷袭打闷棍,只要能杀死对手,她都能用的出来。 就像捕猎的猎豹一样,偷偷接近对手,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发出致命一击。 “哎,还是实力太低了呀,不然何必绞尽脑汁想些阴谋诡计,直接正面碾压就好。”李梦龙低声叹息着。 叹息完毕,几个想法在脑海里转了转,于是朝着正吃的开心的两名刀客干咳两声:“咳咳。” “我观两位武艺高强,能否传授给在下。”刀客转过头来,目光有如实质一般盯着他,李梦龙有些不好意思,声音越来越小,讪讪道:“价钱,价钱好说。” 还没等他说完,陈至冷冷道:“家传武艺,概不外传。” “我的武艺没那么多讲究,你要是想学我便传你,只怕——”无影刀咧开满是黄牙的嘴,粲然一笑:“只怕你不愿意学,也学不来。” “不怕告诉你,我原来的刀法乃是偷学而来,由于没有高深的内功心法催动,没甚么大用。后来我在关中、大漠,与人厮杀十数年,才总结出现在这套刀法,嘿嘿,你要是想学……” 不用他细说,李梦龙也明白,他那套刀法肯定要在生死间磨练,历经无数血腥拼杀才能练成,顿时息了心思。 “你年岁太大,经脉已固,就是传你内功、刀法,你练上十几年,最多也就能成个三流江湖人物,你就死了这条心吧。”陈至又给李梦龙重重一击。 李梦龙心里暗骂,新龙门客栈世界高手武力值本来就不高,比《神雕》、《射雕》、《天龙》等低了不知道多少个档次,苦练十几年,身手也只有在这个世界三流水准,放到其他世界还不得成渣渣? 系统里的功法倒是顶尖,但是他想要抽到,还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去。 百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这个世界的功法差是差,总比没有好,李梦龙打定主意,要尽量尝试弄几种武功秘籍练练先。 更深烛尽,烛光黯淡,幽咽的笛声在晚风中断断续续传入旷野,曲调婉转,仿佛在描绘江南水乡的温柔。 未久,曲调一转,笛音高吭,铮铮然有金石声,带着金戈铁马的无尽肃杀之气,宛如无数将士骑着骏马在大地奔驰,无数箭支石破天惊般从天地射落。 笛音惊醒正沉思的李梦龙,他闻笛而动,推开房门走到长廊上。 长廊上,邱莫言手持短笛依柱而立,雄壮高昂、悲壮低徊的笛音正从笛中飘出。 大堂内,金镶玉身裹酒旗,旁边有一身穿黑袍,身材颀长的男子,仰头痴痴的盯着邱莫言。 李梦龙只看了他一眼,便断定那人就是周淮安。 周淮安是这样一种人,生来便要吸引众人的目光,犹如黑暗中的火炬,能驱散你内心的黑暗,让你不自觉的亲近。 李梦龙心底不禁暗暗嫉妒,心说:小白脸长得真是不错,更可怕的是他那种温润如玉的出尘气质,难怪邱莫言会对他如此痴情,而花丛中的老手金镶玉,也动了心思,要和他共度良宵。 第二十二章接触 一曲《破阵子》,以苍凉悠远的曲调结束。 从江南水乡到西北大漠,数月风尘,千里尘沙,日日夜夜的情思尽数化在这笛音中,他能听得明白吗?邱莫言放下短笛,目光投向楼下大堂,并未说话。 她不用说话,因为周淮安已经站到她面前,带着熟悉的轻笑,还有眼中的情意。 毫无疑问,他是明白的。 邱莫言对着他灼热的目光,身上男子装束遮掩不住女儿家那抹绯红,万般思念,千般话语,都融化在面颊上那轻柔的抚摸。 凄凉别后两应同,最是不胜清怨月明中。 离别后的凄清惆怅滋味尝过,邱莫言再也不想重温,她温顺地依靠在周淮安怀里,柔声道:“这次,我又可以听到你的笛声。呵,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李梦龙听着他们肉麻兮兮地对话,心里暗骂:果然无论在何时何地,被虐的都是单身狗。 目送他们进入房中,李梦龙下楼,站在金镶玉身旁,朝她身上的“旗袍装”上下打量,竖了个拇指,调笑道:“金掌柜,果然好身材。” “呸,把你的贼眼给老娘闭上,不然眼珠子给你抠出来。”金镶玉骂道。 “金掌柜刚才站在周淮安旁边那么久,恨不得整个人都贴上去,可不像不给人看的样子。” “我艹!你能跟人家比吗?”金镶玉白了他一眼,刚要嘲笑,忽而反应过来:“你怎么知道他叫周淮安。” “我知道自有我知道的道理,你何必管那么多。”李梦龙接着指了指客栈的伙计:“金掌柜有那闲工夫,还不如费心管管你手下的伙计吧,看他们个个乌云盖顶,怕是死劫将近。” 金镶玉皱了皱眉,问道:“你究竟知道些什么?” “你觉得周淮安、邱莫言、无影刀、陈至身手如何?你的身手如何?客栈伙计的身手又如何?”李梦龙反问道。 “你什么意思?” “昔日共工氏与祝融战,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地不满东南,然后乃有女娲补天与大禹治水之旧事。”李梦龙闭着眼睛,摇头晃脑地说出个典故。 “艹你娘!我最讨厌别人在我面前说酸话。” 金镶玉一把揪住李梦龙的耳朵,左转九十度,然后也不松手,提溜着他进了厨房。 李梦龙疼的龇牙咧嘴,一路嚎叫着“君子动口不动手”“男女授受不亲”,还是没能逃脱魔掌。 到了厨房,金镶玉将他松开,一屁股坐到案台上:“你我都是明白人,我也不跟你兜圈子。我金镶玉黑眼珠见不得白花花的银子,没本钱的买卖做了许多年,但却也不是知恩不报的人。只要你告诉我龙门客栈到底有什么祸患,让我度过这次危机,你若有事我必定出手!” 李梦龙点点头,盘坐在地上:“一般人来到龙门客栈,不是出关做买卖,就是要出关躲避官府追捕、仇家追杀。至于周淮安嘛,嘿,龙门关千户手中的通缉文书你想必看过,不会不知他的仇家是谁。” “我不怕告诉你,东厂的人距龙门客栈已是不远,随时都能到来,其中高手绝对不少。” “无论你愿不愿意,他们都会在龙门客栈一决高下,拼个你死我活。当初共工……好吧,所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以你客栈伙计的功夫,死伤惨重是难免。” 在他点明客栈危机的时候,金镶玉还有心情瞪他,李梦龙很是佩服她的大心脏。 金镶玉不屑地说道:“他们打就打呗,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我最多损失些家当。” “嘿嘿,躲?你可知,东厂大太监曹少钦已到玉门关附近。他要想挖你出来,你客栈的小小秘道能藏得住人?”李梦龙咧开嘴笑笑,亮出一口白牙,又道:“你最好是趁早带着客栈伙计离开客栈,那群人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他们对龙门客栈的根底了解的清清楚楚,绝对不介意——也有实力——将你们杀的鸡犬不剩。” “真有你说的那么严重?”金镶玉眉毛皱成一团。 “俗语有云,话说三遍淡入水,良言难劝该死鬼,我不再多言。是好是歹,你慢慢考虑。记住,时间已经不多!” 说完,李梦龙就起身出了厨房,留下金镶玉独自沉思。 李梦龙和金镶玉说这些,绝对不是有意诓骗,按照原剧情,客栈伙计确实是死在东厂手中,无论东厂的人是无心,还是有意。 而且即使他们没死在客栈那一次打斗中,等黑旗战队到来,绝对也会将他们杀光。 他之所以告诉金镶玉这些,就是希望她能够早早做出选择,帮助他把即将到来的东厂鹰犬诛杀。 李梦龙上到二楼,先到自己房间,带着半只烤羊,敲响了隔壁的房门。 “吱呀”房门打开,周淮安看到门口的李梦龙和他手中的羊肉,脸上有些诧异,抱拳道:“不知阁下深夜来此有何贵干?” “深夜打扰,确实有些冒昧。不过在下有要事和兄台商议,不得不出此下策。哦,顺便带了些吃食。”李梦龙扬了扬手中的方形长案,眼神朝屋内示意,道:“不知道方不方便?” 周淮安见他独自一人,又不似身怀武艺,让他进去也无不妥,遂让出道路:“噢,兄台请进。” 屋内,邱莫言、贺虎等五人围坐在桌前,个个兵刃不离身外三尺,戒惧之心昭然若揭,见到李梦龙进来,纷纷拿眼朝他上下扫视。 李梦龙刚踏入屋内,便闻到丝丝血腥气,眼角扫过桌角,下面丢着一块血迹嫣然的白布,心知贺虎手臂上的箭头已被周淮安取出。 “冒昧前来打扰,还请诸位见谅。”他先朝几人打了个招呼,邱莫言等人也纷纷还礼。 把手中的长案递给跟到身边的周淮安,李梦龙随手拈起长案中的一片羊肉放入口中:“想必各位晚饭都没吃好,因此我特意带了些吃食过来。龙门客栈的包子吃不得,但这羊肉却是一绝,各位不妨尝尝看。” 邱莫言一行人发现客栈包子有问题后,便没再吃客栈的其他东西,回到房间也只啃了些干粮,确实是有些饿。 不过身为江湖中人,并不会随便吃别人给的东西,谁知里面会不会有问题,李梦龙先吃的举动打消了他们的疑虑。 周淮安见他行为磊落,不像有诈,便把长案放到桌上,供几人食用,不过他自己还是当先尝了尝,毕竟小心驶得万年船嘛。 吃过两片羊肉,周淮安转过头来,问道:“失礼了,还未请教阁下如何称呼,在下周淮安。” “见过周兄,冒昧来访,是我不对才是,在下李梦龙。”事到如今,李梦龙也不必再装和尚。 “不知李兄有何见教?” “初次见面,本不应交浅言深,只是事态紧急,也顾不得那许多。”李梦龙顿了一顿,接着道:“我知周兄刚救出杨公遗孤,正要送出关外。” 话一出口,屋内几人脸色立变,最沉不住气的贺虎手已按在刀柄上。 李梦龙连忙朝桌边几人拱了拱手:“各位不必担心,我并无歹意,诸位侠义之举,我是很佩服的。” 周淮安示意他们稍安勿躁,又对李梦龙问道:“李兄所说不错,杨公遗孤正是我等救下,李兄刚才提到事态紧急,不知是何意?” “我得到消息,特意前来知会众位,东厂追兵来势汹汹,已然近在咫尺,还请周兄早作打算。” “消息可靠吗?”周淮安追问。 李梦龙点点头:“消息不会有错,这点我敢保证。” 周淮安本来也打算当晚就离开龙门客栈,又得李梦龙提醒,离开龙门客栈的想法更加迫切,只是离去前还要与众人商议一番才是。 周淮安他们得到消息,肯定要商讨一番,李梦龙明白这一点,连忙告辞离去:“消息我已带到,就不打扰诸位了。我就在隔壁,如果诸位有事需要我效劳,请尽管开口,我必然尽力而为,告辞!” 周淮安把他送到门口,目送他进入房中,才反身回房。 李梦龙知道周淮安将会去找金镶玉,想要借助秘道离开龙门关。 虽然经过李梦龙劝说,金镶玉知道有被东厂搂草打兔子的风险,但是经营许久的龙门客栈不可能说放弃就放弃,肯定没那么快下定决心,反而会顾忌东厂,不敢帮周淮安。 第二十三章定计 大漠的夜不知何时变得闷热难当,令人窒息。 幸好,逐渐刮起的风带来丝丝凉意。 窗外的风在呜呜哽咽,偶尔带一两声尖啸,宛若鬼语。 伴随而来的是呛人沙尘,李梦龙赶紧拉住窗边的布帘,阻止风沙入内。 忽而,狂风开始肆虐,呼呼地吹着大漠,漫天黄沙随着狂风飞舞,天地都被层层沙幕笼罩。 一道白光划过天际,沉闷的雷声隆隆响起。 瓢泼大雨像似得到了信号,千万条银丝从高空降落。 就这样,狂风带着骤雨,在大漠中与龙门客栈不期而遇。 大雨飘落,风沙便不再作怪,李梦龙干脆撩起布帘,看着雨夜中的大漠。 望着窗外的狂风暴雨,他总算明白何谓“风如拔山努,雨如决河倾”,不过他心底也生起一股怪异之感。 沙漠中下雨他当然不会感到奇怪,但在沙漠中只会淅沥沥下些小雨,有些还未落地就消失一空,像这样的大暴雨,几乎不可能。 当然,像是阿拉伯半岛那样靠海的地方,由于热带气旋带来的暴雨是有可能的,但在内陆深处就显得很是诡异,他不得不惊叹天地伟力之神奇。 忽起大风雨,李梦龙倒是悠哉游哉,却苦了金镶玉和客栈伙计,狂风在客栈外咆哮着,猛地把门摔开,风雨趁势冲进客栈内,雨水打湿了地面桌椅,狂风把筷子陶碗吹的满地打滚,账册更是满屋子乱飞。 “顶住顶住。” “哎呀,风太大,黑子快来帮忙。” “艹你娘的蠢货,门栓哪里顶的住,赶紧搬桌椅来。” 呼叫喝骂之声传来,金镶玉忙不迭地指挥着客栈伙计堵住大门,收拾碗筷桌椅账册。 刚堵住大门,客栈外就响起阵阵马蹄声。 不一会,门板被拍的“碰碰”作响,各种叫门声也随之而来。 金镶玉气急败坏地站在二楼破口大骂:“哪个狗娘养的,刚关上就叫开呐,不许给他开。叫雨淋死他!” “开门,开门,快点开门。”叫门声更大,拍门声更加急促,门板好悬没被掀翻。 “敲敲敲,敲你娘个丧门星呐,你要再敲,老娘就……” 金镶玉指着大门的手还没放下,“碰”一声巨响,门板飞进客栈大堂,顶在门边的桌椅也被冲的七零八落。 头戴斗笠,身披蓑衣,个个携刀带剑,一行十数人气势汹汹地冲将进来。 一个额上有痣之人,超前跨了一大步,跃过身后众人,扫了客栈的几位伙计一眼,怒气冲冲地喝骂到:“敲那么半天也不开门,不做生意啦。” 李梦龙听到楼下动静,心中一动,嘴里低声道:“来了!” 旁边无影刀好奇道:“什么来了?” 李梦龙袖子一甩,说道:“当然是我要找的人来了,你们做好准备,随时准备动手。” 说完,他走到屋外长廊上,看到大堂里金镶玉正和东厂的人在理论,眼睛又扫过隔壁房间,发现房门被打开一条缝隙,几双眼睛正朝下牢牢盯着大堂上的一干人。 李梦龙悄悄走到隔壁,朝门边几人稍微一示意,门被打开一小半,便走了进去。 也来不及施礼,开口便道:“周兄,诸位,楼下那些人你们也看到了,正是追击你们的东厂走狗。我明人不说暗话,东厂与我有仇,我此行正是为东厂之人而来。” “哦?”周淮安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李梦龙。 李梦龙知道他在疑惑什么,解释道:“周兄不必怀疑,在下虽然武艺不成,但我有两名武艺高强的同伴。” 言下之意众人立时了然,也明白他是为谋求合作而来,当下继续看着他。 “我的意思是,趁他们立足未稳,人困马乏,我们出其不意,联手杀将出去,打他们个措手不及。”李梦龙直截了当地说出自己的想法,然后又道:“我再告诉你们一个消息,东厂曹少钦的黑旗战队离此地不过数十里,隔日便至。明日过后,你们想走也走不了了。” 此消息一出,众人大惊,贺虎当下抽出了刀子:“奶奶地,迟早要干,不如现在就下去将他们杀个干净,以绝后患。” 其他人闻言,心底也都是暗暗赞同,一齐把眼睛看向周淮安。 周淮安皱了皱眉,思虑再三,觉得只能如此,立刻道:“好,唯今之计,只能快刀斩乱麻,我们马上动手。” “东厂来人不多,除了三大档头,余者皆不足虑。周兄、邱姑娘分别对付两名档头,我那同伴也会出手应付余下那名档头,铁竹贺虎兄弟只管对付东厂的其他人。小胡和衙役兄弟留下看护杨公子女,而我负责拖住金镶玉,即使她不愿出手帮忙,也不能让她插手捣乱。” 李梦龙接过话头,仿佛摇着羽扇的狗头军师,居然朝众人分派起任务来。 不过周淮安听他分派的有条不紊,很是妥当,也并未反对,房内诸人开始收拾身上的衣物兵刃,准备开始厮杀。 李梦龙朝众人拱手准备离去:“等下我那同伴会率先出手偷袭,诸位顺势而出,必能建功!各位保重,告辞!” 周淮安等人纷纷还礼不提。 李梦龙走到自己房外,朝里面低声说道:“陈至,等下我将金掌柜喊过来,你即刻朝他们动手,隔壁那几位也会帮忙,记住你的目标是白发老头右边的小白脸。无影刀,你留在我身边,帮我看住金镶玉,不能让她下去捣乱。” 原来陈至、无影刀早得李梦龙嘱咐,正在门边待命。 陈至、无影刀虽然并未与周淮安等人照过面,但照李梦龙所说,这些人武艺很高,比金镶玉还强,当下放下心来。 他们不怕李梦龙虚言诓骗,毕竟要是刺杀失败,他们打不过还可以逃,李梦龙身手太差,肯定要遭殃。 陈至、无影刀纷纷应诺。 然后李梦龙抬起头打量着屋顶,又对无影刀说道:“你给屋顶来上一刀,开个口子出来。” 无影刀也没多问,三两下攀上房梁,用刀鞘把屋顶捅出个窟窿来。 连绵不断的雨点哗啦啦砸入屋中,将房内被褥、桌椅打湿大半。 三人又将地上的泥块扫进床底,李梦龙才点点头出了房间。 走到长廊边缘,往下一瞧,大堂上金镶玉正将贾廷手里的金子揣入怀中,好像又要开口说些什么。 李梦龙立刻插口打断,装作气急败坏的样子:“金掌柜,你来看看,你这房顶跟漏勺一样,一下雨,水流的到处都是,还能不能住人了。” 金镶玉朝上面一看,见是李梦龙,骂道:“吵吵吵,吵你个死人头啊,没看见老娘正在做生意呐。” 而东厂诸人见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年轻人,只当是个普通住客,并没有在意。 “你不来算了,反正淋坏了被褥桌椅也不是我的,我大不了随便找地方对付一宿。” 听到要淋坏了家什,金镶玉心里一急,出言道:“我艹!你不早说!姑奶奶我置办这点家业容易吗。” 也没多想,只在大堂的梁柱上一踏,便飞身上了二楼。 来到李梦龙房间,果然看到屋顶破了个洞,雨水正不断飘落,金镶玉连忙朝大堂叫喊:“小黑子、顺子,艹你奶奶的,你们这些懒鬼,平日叫你们手脚勤快点,多看着点家业,现在倒好,房顶都糟朽成什么样了,被雨一冲就漏水。” 还没等楼下伙计反应过来,又骂道:“你们是死人呐,还不拿着家伙上来装水,等下水都要流到楼下去啦。” 几个伙计拿桶的拿桶,端木盆的端木盆,忙不迭的冲上二楼。 李梦龙见客栈的人都被支开,朝陈至使了个眼色,陈至心领神会,悄悄走出房间。 “铮”一抹雪亮的刀光自阴影中闪现,一条黑影从长廊飞身而出,刀锋挟着无尽肃杀之气,直取大堂中的路小川。 大堂中,东厂之人猝不及防,皆被这突如其来刀光吓了一跳,不由自主地愣了一下。 路小川首当其冲,不过他武艺高强,反应灵敏,立马抽出身旁的兵刃,一式苍松迎客使出,不退反进,迎着刀光便上。 贾廷、曹添两人武艺还在路小川之上,早都刀剑出鞘,想要并肩子上,一齐招呼陈至。 “咔擦”楼上一声爆响,一扇木门被撞的四分五裂。几条黑影同时从门后窜出,无数木门碎片以雷霆万钧之势射向人群。 大堂中人犹如惊弓之鸟,纷纷四散躲避袭来的木块。 贾廷、曹添也顾不上围攻陈至,因为周淮安和邱莫言的长剑,分别对上了二人。 二楼屋中,金镶玉自然也听到外面动静,刚要查看,却见李梦龙身边的无影刀脚步一踏,已然挡在她身前。 金镶玉皱着眉问道:“无影刀,你什么意思?” 第二十四章诛灭 “没什么意思,就是请老板娘在屋子里坐坐而已。” 无影刀怀抱长刀,懒洋洋地说道。 自己刚被叫上来,下面就发生打斗,里面肯定有古怪,金镶玉是个很聪明的女人,立刻就明白自己被算计了。 顿时将目光移到无影刀身后的李梦龙身上,骂道:“艹你姥姥!臭和尚,你敢算计老娘!” 不过金镶玉也就嘴上骂骂,出口气而已,她并不想与无影刀动手。 她可是知道,无影刀一旦动起手来,不分生死就绝对不罢休,是个标准的疯子。 为不相干的人豁出性命,这种蠢事她才不会干。 李梦龙摸摸鼻子,讪讪道:“金掌柜,不用激动,你看咱们在屋里坐着聊聊天多好,何必下去凑那份热闹。” 有无影刀在,金镶玉也拿李梦龙没辙,只能挥挥手示意身后的伙计稍安勿躁。 她朝李梦龙问道:“楼下那伙人便是东厂的人吧?还有,你这混蛋是什么时候跟周淮安勾搭上的?” “金掌柜果然聪慧过人,刚来那伙人便是东厂的阉货。现在下面已经打起来了,必定是不死不休的局面,金掌柜你已经没别的路可走。” “是吗?我告诉,无影刀是厉害,但老娘要是豁出命去,谁胜谁负还不一定呢?” 金镶玉满脸不忿,被李梦龙算计令她十分不爽。 “那又怎么样?即便你赢了,下去帮东厂的人,你以为东厂的人会领你的情?待东厂的曹少钦到了,一样会将龙门客栈的人斩尽杀绝,铲除龙门客栈这颗毒瘤。要是你输了,哼哼……” 说完他又朝金镶玉身后诸人打量着,威胁之意尽显。 金镶玉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知道他分析的很有道理,太监的性格乖戾冷酷,谁也摸不准脉。 即使是自己帮他们反败为胜,但要是自己瞧见了他们出糗的样子,谁知道他们会不会记恨在心,转头就将自己灭口。 还有那东厂大太监曹少钦,暴虐嗜杀,不知有多少江湖人物朝堂大员被他杀死。 “哼”她只有冷哼一声,一屁股坐到床沿上,不发一语。 李梦龙看她的样子,知道她不打算再插手,便对无影刀说道:“此间事情已定,你下去帮忙吧,记住,只要给路小川留口气就行。” 无影刀也不说话,提着刀便飞身下楼。 待无影刀下去,李梦龙又朝金镶玉说道:“金掌柜可记得之前我曾答应你的事情,只要你出手,我便奉上白银两千两。” 金镶玉闻言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转而思索道:东厂的人说不得今天就要全陷在龙门客栈,过了今晚我这龙门客栈也开不下去,要多攒些家当才是,不然以后没钱花销。 思索完毕,也不知道她从哪里抽出把柳叶刀,径自朝门外走去,只丢下一句话:“三千两,少一文都不行。” 五位高手一齐出动,大事已定,李梦龙松了口气,也走出屋子,在长廊上观战。 大堂最中间,周淮安、金镶玉两人合斗大档头贾廷。 本来贾廷武艺虽不如周淮安,但也能斗个旗鼓相当,奈何金镶玉突然加入,瞬间情形就急转直下,直将他打的左支右绌,有招架之功却无还手之力。 双刀曹添在四大档头中,武功仅次于贾廷,还在路小川、常言笑之上,此刻与邱莫言交手还是能够支撑。 最惨的莫过于路小川,他剑法一般,平时全靠一手银针偷袭,却被两名高手联手围攻,身上已经挂彩,要不是两名刀客不想取他性命,不然早就命丧黄泉。 最轻松的是贺虎铁竹,他们功夫比不上三名档头,但对付东厂的杂鱼绰绰有余。 只见两人手持长柄斩马刀,在人群中左冲右突,长刀一挥便有人中刀倒地,再挥又将人手臂斩落。 才一盏茶的功夫,十几名东厂番子就有五六人倒地身亡,而剩下之人个个身上挂彩。 “啊”李梦龙分神看铁竹贺虎杀戮的时候,路小川持剑的右手被无影刀在腕子上挑过,竟将路小川手筋挑断,路小川口中发出一声惨叫,手中长剑登时落地。 陈至见着便宜,一刀斩在路小川胸膛,继而蹂身而上,左掌击在路小川丹田,路小川苦练二十年的内力就此化作流水。 将路小川内力废去后,陈至抓住路小川的衣襟,往李梦龙所在的方向一丢,便转身扑向仍与邱莫言激斗的曹添。 无影刀也“嘿嘿”阴笑着,持刀杀向残余的东厂番子。 “碰”披头散发,满脸血污的路小川,落到李梦龙身前,李梦龙不慌不忙地从靴筒取出匕首,熟练地抹过路小川脖子,脑海中系统提示响起: “滴,宿主完成任务一,成功击杀东厂档头路小川,获得一次抽奖机会,是否开始抽奖?” 完成一项任务后,李梦龙心情大好,又在路小川尸首上摸索起来。 说来路小川的身家还真不是一般的丰厚,身上一两重的金叶子就有十几片,而且在他衣服夹层中,李梦龙还找到一叠银票,面值都是一千两,有二十来张。 李梦龙光给陈至和无影刀支付定金,就用了四根金条。 每根金条重一公斤,要是回归后拿去卖钱,起码值个一两百万。 雇佣结束后,他还得再支付九根金条。不过现在有这些银票,就不用再花自己的钱。 处理完路小川,大堂的打斗也到了尾声。 东厂番子被全部杀死,尸体横七竖八躺了一地。双刀曹添再也拿不起双刀,他的心口被刺出一个大洞,尸体趴在一张缺腿的桌子上。 唯一还能喘气的,就只有仍在苦苦支撑的贾廷。 贾廷手臂、胸口、后背伤痕密布,伤势极重,鲜血不断流出,衣服也被割成破布,看样子支撑不了多久。 而与他的交手的周淮安和金镶玉,却毫发无伤。 结束战斗的邱莫言、陈至、无影刀、贺虎、铁竹,都持着刀剑,将他团团围住,封死了他的所有退路。 “咱家跟跟你们拼了……” 眼见逃生无望的贾廷暴喝一声,不顾周淮安刺来的长剑,使出一招疾风骤雨,手中长剑化出点点寒光,罩向金镶玉浑身要穴,想要临死拉个垫背的。 金镶玉见他要拼命,连忙闪身暴退,柳叶刀舞做一团银光,护住周身上下,“铛铛铛”贾廷长剑与金镶玉柳叶刀刹那间交击数十次,火星四溅。 背后空门大开,拼命的招数又用尽,黄泉路近在贾廷眼前。 “噗”白刃透体而出,周淮安抽回长剑,贾廷倒地而亡。 东厂的人全部被诛杀,客栈内的人都松口气,李梦龙适时走到楼下,抱拳道:“诸位,危险并未过去,我们杀的都是虾兵蟹将,真正的大鱼还没有到,大家千万不能放松警惕。” “李兄弟说的是,此地还不安全,大家回去收拾行李,我们尽快出关。”周淮安赞同道。 铁竹贺虎等人闻言正要上楼,却被李梦龙拦住:“等等,不必着急收拾行李,我们清点完战利品再说。” 说着率先走到贾廷身上翻找起来,其他人见状眼睛也是一亮,纷纷效仿。 不大会儿功夫,腾出来的桌子上就摆了满金银,外加一大叠银票。经过清点,银子共有五百两,金子一百两,面值一千两的银票七十六张。 无论是铁竹贺虎,还是陈至无影刀,都把眼睛瞪得溜圆,就更别提财迷金镶玉了,她恨不得整个人都扑到桌子上去。 财物被均分为三份,周淮安、金镶玉、李梦龙各拿一份,然后各自分配。 李梦龙拿银票没什么太大作用,毕竟马上就要回归。因此他将桌上金银都要到自己手中,银票只分了二十四张。 金银分配妥当,即便周围是满地死尸,众人脸上也全是喜意。 分完金银,李梦龙立马化身破烂王。 贾廷、路小川的剑,曹添的双刀,都丢在地上没人要,被他一一收起。 东厂三大档头的武器,都是精钢打造,锋利无比。 他想的很明白,以后无论是学刀,还是学剑,迟早能派上用场,再不济也能摆在家里当收藏品。 一边摆弄着手里的刀剑,一边开口道:“财物都分的差不多,我们该商量出关的事情了。金掌柜,我知道你客栈厨房里有通向外边秘道,不知秘道具体通向哪里?” “见鬼,你怎么会知道?”分到大把银票的金镶玉心情本来不错,却又被李梦龙说出她客栈最重要的隐秘,惊呼道。 经过两天的接触,金镶玉越发觉得李梦龙邪性,好像所有的事情他都知道,顿时变得有些气丧,没精打采地继续说道:“翻过客栈前的沙山就是龙门关,秘道出口就离龙门关不远,只要出秘道再走几里就能到达关城。” “马能从秘道走吗?”李梦龙接着问。 金镶玉两眼一瞪:“走你娘,老娘光挖这条半人高的秘道就花了几年时间,你还想要过马匹?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 第二十五章内功 知道金镶玉脾气一向恶劣,李梦龙也没计较她出言不逊,只是心情有些阴郁。 本来他以为,龙门客栈的秘道能直接通向龙门关外,第二项任务能轻松完成,没料到会横生波折,心里暗道:系统任务果然没那么容易完成,只怕迟早还是要与曹少钦对上。 他在龙门客栈呆的时间不算长,但也将龙门关的信息了解的差不多。 龙门关建在一处河谷中,位置险要。 说是险要,险还在其次,“要”字才是重点。 河谷不过数十里长,要是绕路很容易就能绕过,很难称得上险。 说它险要,是因为龙门关修在沙漠河谷的绿洲里。 无论是商队还是江湖客,之所以要走龙门关,就是要在龙门关补充食水,顺便积蓄体力,为穿越大漠做准备。 当然如果硬是要绕路,那也未尝不可,只要能在干旱缺水的沙漠中绕上上百里,还是能绕过龙门关的。 但沙漠岂是这般好走的,一不小心就要迷路,在沙漠中迷路也就意味着死亡。 而且,即使有人能绕过龙门关,最终还是要沿着地下暗河走。暗河发源于西边的雪山,尽头就在龙门关所在的绿洲,流经的路线大家都知道。 因此,龙门关的守将经常派兵沿着暗河巡查,要是查到没在龙门关“交税”的人,那么后果……嘿嘿,不用说也能想到。 皱着眉头想了许久,李梦龙当即开口道:“晚上雨势太大,我们无法辩清方向,只能等到雨停才能上路。还有,要穿越大漠,我们还得准备些骆驼。” 说着,他把头转向金镶玉:“这样,金掌柜,你明天带着东厂留下的马匹,去龙门关换成骆驼。你在那里人头熟,处理起来方便,记得顺便买些食水。而我们则走秘道,在秘道口等你汇合。” 金镶玉惊疑道:“怎么?不是要出关吗?为什么不一起去龙门关,换了骆驼直接出关?” 其他人也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李梦龙。 “不行呐。放在平常,山高皇帝远的,东厂发来公文,你那老相好拿去擦屁股都没问题,肯定会卖你面子。”李梦龙缓缓地摇了摇头,继续说道:“这次是曹少钦亲临,他胆子再大也不敢放我们出关,毕竟曹少钦要捏死他就跟捏死个臭虫没两样。” 话音刚落,客栈内就肃然一静,众人都是人精一般的人物,顿时感觉到浓浓的危机。 龙门关封关意味着他们要绕道,他们多走百里路才能找到地下暗河,而且东厂却可以直接出关,说不定反而会走在他们前头。 东厂的人也不是蠢货,肯定能想到这点,要是他们派出大军来回查探,那么后果不堪设想。 在原剧情中,曹少钦料定周淮安跑不出几座关城,并没有借助边军的力量,只带着直属的黑旗战队前来追杀。 现在由于李梦龙的介入,周淮安却脱出曹少钦的视线,甚至跑出关城之外,说不定曹少钦会调动边军一起追杀。 这是李梦龙最担心的。 “大家不必太过担心,暗河足有数百里长,东厂没能力全部封锁。我们只要多带些食水,尽量走的远些,他们就鞭长莫及。” 周淮安摊开地图,摆在桌上,在地图上示意着。 道理是这个道理,若是能搞到几百头骆驼,直接横穿大漠都没问题,但是小小龙门关,包括驻军在内,人数不超过一千五,又能有多少骆驼。 话说回来,要是李梦龙把空间装满食物和水,让这十几个人横穿大漠也没问题,只是明显不能这么做。 他也只能哀叹自己空有屠龙之术。 周淮安说完,气氛仍有些沉闷,最后连客栈内的尸体都没收拾,大家就各自散去。 回到自己房间,李梦龙给陈至、无影刀一人分了十张银票,自己只留下四张,还有一包金银。 留下四张,其中三张是给金镶玉的酬金,剩下一张先放着,说不定有机会能用的上。 分配好战利品,李梦龙又到隔壁房间找周淮安。 隔壁房内,贺虎铁竹等人正忙着收拾行李,而周淮安和邱莫言则坐在一起,不知在低声说些什么。 见到李梦龙进来,其他人都没什么反应,知道他是来寻周淮安的。 “李兄,不知你有何事?”周淮安起身问道。 李梦龙示意,让他到屋外长廊谈话。 “实在是有些汗颜,小弟叫周兄出来,乃是有事相求。”李梦龙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 周淮安听了,却正色道:“李兄直言便是,只要我周淮安能办到的,我必定不会推脱。” “不瞒周兄,小弟心慕周兄武艺,望能得周兄传授。我心知秘技不可轻授,若是周兄门规所限,也不必为难。” 李梦龙嘴上说的不在乎,双眼却满是希冀地看着周淮安。 他知道古代武林门派都有武功不外传的规定,如果不拜师,想要学武功,简直是痴心妄想。 但是周淮安不同于普通江湖人物,或许会抛开门户之见,不过可能性也不是很大,李梦龙也只是姑且一试,不成功也没什么。 他的真正目标是金镶玉:那个财迷鬼才不会有门户之见,只要自己给钱,不怕她不教。 周淮安盯着他看了一会,忽然轻笑一声:“此事倒是简单,只要李兄想学,我便倾囊相授。” 李梦龙心里顿时一喜,接着又有些疑惑地看着周淮安。 “我曾是禁军教头,负责教授军中弟兄武艺,教过的人不计其数,也不差你一个。”周淮安解释着,忽然话头一转:“我有两套武功,一套是军中武艺,一套是江湖武艺,不知你想学哪一套?” “这两套武功有何不同?” “军中武艺对资质要求不高,讲究速成,江湖武艺便是我的内功和剑法。” 李梦龙想也不想,脱口便道:“我选内功和剑法。” “你可想清楚了,我那套军中枪法,虽然并无单独的内功心法,但习练得法也能练出不弱内力,应付一般江湖人物绰绰有余。且你现在经脉已固,修炼内功只怕难有所成,内功不成,剑法威力也不大,苦练内功十年只怕不如练枪一年。”周淮安劝道。 周淮安和陈至的看法一样,都认为他现在才开才练功已经太迟。 不过李梦龙有系统在手,自然和普通人不一样,要是抽出个大还丹,立马就能增长十年功力,还会怕练不成内功吗。 于是他双手抱拳,开口坚持道:“我意已决,就练内功和剑法,还请周兄不吝传授。” “好。你既坚持要学,我便教你。”周淮安点点头,继续道:“我幼时得一云游道人传授内功《纳气心决》和一十九路飘雪剑法,迄今已有二十载。其间,内功和剑法又传五人,你便是第六人。今后你若是遇到使出同样武功的人,必定与我有一份香火情,如那人有为难,还望你能施以援手。” 见李梦龙点头,周淮安便传了他一段内功心法,让他记在心中。 总共不过数百字,翻来覆去背了几遍,李梦龙还是没能全部背下。这不能说他记忆力太差,通篇《纳气心决》全是经脉穴道的名字,不熟悉的人背起来非常拗口。 周淮安没办法,只好找金镶玉拿了笔墨,将《纳气心决》写下,然后让李梦龙收好。 接下来,周淮安又给他讲十二正经与奇经八脉,还有经脉上的各个穴位的分布。 最后讲的是内功的本质和三调,调身、调息、调心。 内功,又称内力,本质是自身精气,修炼内功也就是炼化自身精气的过程。 调身是修炼内功的基础,修炼内功之前要调理好身体,使自身气脉通畅、精气充盈。要是自身气脉不通、精气不足,又强行修炼,反而会大大伤身。 调心又谓之入静,也称禅定,做到思想安静、意念专一,才能感应自身精气,然后再通过调息引导精气运转,不断炼化自身精气,使之归聚丹田形成内力。 调息是修炼《纳气心决》的主要方式,通过控制呼吸的节奏,引导内力运转与壮大。 第二十六章龙门关 时间不知不觉流逝,窗外泛起鱼肚白,暴风骤雨也渐渐停歇。 邱莫言走出客房,示意二人可以准备出发,只是她看向李梦龙的眼神似乎不怎么友善。 分别数月,好不容易才能相聚,本应是呢喃私语、互诉衷肠的时候,却被自己打扰,能给自己好脸色才怪,李梦龙立马就明白其中缘故。 连忙打了个哈哈,窜入自己房中,说是要收拾行李。 一盏茶的功夫过后,一行人齐聚客栈大堂,几张拼起来的桌子上摆满包袱水囊,客栈中所有的食物都被搜罗一空,就连后院羊圈里的几头大肥羊都被连夜宰杀,制成烤肉。 在金镶玉的指引下,周淮安邱莫言等人一一钻入秘道,李梦龙本来也要进去,忽然又改了主意,决定还是再走一遭龙门关,多买些食物,有备无患。 龙门客栈现有的马匹不少,共有二十多匹,大部分都是东厂之人带来的,而骆驼只有三匹,有两匹还是周淮安带来的,客栈本身只有一匹。 二十多头畜生汇集在客栈前,场面倒是壮观,六名客栈伙计各自跨上马鞍,驱赶着马群前进。 而李梦龙却正面临一个尴尬的问题,他骑乘的马儿垂着头,任他如何使唤也不动弹,金镶玉在一旁见了,狂笑不止:“我还道你这和尚神通广大,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没想到连骑马都不会。” 金镶玉说他不会骑马,其实并不确切,李梦龙家在蜀西,邻近川西高原,有很多牧场,他有许多同学都是牧民,他常去同学家玩,因此骑马的经历并不少。 只不过每次去同学家,同学家长怕他不会骑,都牵着缰绳在前面引导。 到最后李梦龙慢慢熟悉了,也只不过不需要人在前面牵引,自己骑着马在草地上慢走罢了,而且,那还是因为那匹马比较温驯,他又骑过许多次的缘故。 大多数马的脾气都不太好,要是感觉到你不会骑,它就会欺负你,不听你的话,成心和你作对,你让它走非不走,故意低头吃东西,拉它起来它就故意抗缰。 李梦龙骑乘的这匹马倒不是脾气不好,而是口岁太小,比较淘气,故意逗着他玩,他开始怀念起大切诺基来,给油就走,踩煞车就停,比马儿好了不知多少。 客栈伙计赶着马群跑出老远,李梦龙仍旧还在原地踏步,他不禁有些着急,却又无可奈何,金镶玉止住笑意:“你那马儿顽皮,你先牵着它走上一会,跟它说说话,喂点豆料,然后就没问题啦。龙门关你也知道怎么走,我就不等你了,先走一步。” 说完,金镶玉双腿夹着马腹,鞭子一抽,胯下的骏马便扬蹄而去。 李梦龙没别的办法,只好翻身下马,从马鞍下的袋子里掏出一把豆子,递到马儿嘴边,马儿舌头一卷,便将豆子尽数扫进嘴里,咯吱咯吱地嚼了起来。 “你这家伙,还真是难伺候。” 他摸了摸马头,叹息了一句,便牵起缰绳,一人一马朝前慢慢走去,走一段路,便喂上一把豆子。 走了将近一里路,大概是马大爷觉得自己被伺候的极为舒服,不想再难为李梦龙,仰头长嘶一声,蹄子不住在地上踢踏,显然很有奔跑的欲望。 李梦龙见机,立时跨马而上,双腿轻夹马腹,马儿四蹄翻腾,蹄声如雷,风驰电掣般驰骋在大漠上,带起阵阵黄沙。 他从没骑过这么快的马,立时被吓了一大跳,马背上又太过颠簸,只好俯下身子牢牢抱住马脖子,任是这样也被颠了个七晕八素。 跑了一段路后,李梦龙逐渐掌握了节奏,膝盖和双腿夹紧马身,身体前倾,臀部和马鞍似触非触,跟随马的跑动节奏起伏,这才免去了颠簸之苦。 熟悉节奏之后,却发现骑马的感觉真不是一般的爽,连绵起伏的沙丘不断被甩在身后,飒飒烈风扑面而来,呼呼风声不断在耳边响起,就连天边的朝阳也好像在不断追赶马儿的脚步,李梦龙感觉自己好似在空中飞翔一般,比开车爽了不知多少倍。 当然,这也是李梦龙骑马不下上百次的缘故,才能这么快掌握骑马的诀窍,要是没骑过几次马的人,马还没跑起来,人说不定就被甩到地上,小命都要去了一半。 两盏茶的功夫,李梦龙就翻过沙山,踏入戈壁荒漠的范围,穿过一大片戈壁荒漠,眼前忽然换了景色,青黄的戈壁变成浅红的风蚀谷和风蚀残丘。 暴雨把地表侵蚀切割成很多沟谷,然后,风再沿着这些沟谷吹蚀,这样暴雨与风多次反复侵蚀,谷地逐渐扩大加深,因此形成了风蚀谷和风蚀残丘。数万年前,此地说不定是一大片森林或者绿洲,孕育了无数生命,而今却成为一片不毛之地,天地风云变幻不定,转瞬沧海变桑田,造物之神奇又有几个人能尽知。 马儿继续往前奔跑,一座座风蚀蘑菇、风蚀塔被甩在身后。 驼铃悠悠,人喊马嘶,不断有各种声音传来,往来的商队络绎不绝,却不正是龙门关? 龙门关用黄土夯就,城墙高达五丈,宽有三丈,只开东西二门,往东遥接河西走廊,往西通向西域,商旅无论是往西去往哈密七卫,还是往北拐向草原,都只能先出河谷,然后沿着暗河穿越大漠,到达西边的雪山,只要到了雪山,然后往西往北都不是问题。 龙门关并不大,四方城墙总长不过数里,说是城,不如说是一座小城堡。 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里面客栈酒馆商铺货栈林立,除了烟花柳巷,无所不包。 龙门关虽然封关,但封的只是西门,商旅只能东进而不能西出,东门倒是进出无碍。 进关后,李梦龙直奔城南酒馆,那处酒馆是马贼沙盗们为打探官军消息而开设,偶尔还用来接活,店中掌柜伙计身份清白,并无劣迹,无论是官军还是普通江湖人,决计想不到那竟是一处贼窝。 东厂的马大多屁股上有官家印记,马市上的商家自然是不敢买,金镶玉要卖马买骆驼,就得去那处酒馆才行,酒馆的东家是龙门关附近的马贼沙盗头领,人家才不管什么朝廷不朝廷,只要是好马就要。 等他到时,金镶玉买卖已经谈的差不多,伙计们身边的马只剩八匹,却多了六头骆驼,加上原来三头骆驼,总共是九头骆驼,马匹和骆驼背上都绑着许多包袱,挂着许多水囊。 “直娘贼,把价钱杀的那么狠,真是一群混蛋!”等酒馆掌柜的回到酒馆,金镶玉往地上啐了口唾沫,回头见到李梦龙牵马走来,又笑意盈盈地说道:“哟,和尚你速度不慢嘛?” “十八匹马才换了六头骆驼,金掌柜做生意的本事是越来越差了。”李梦龙反唇相讥。 “哼”金镶玉柳眉倒竖,脱口道:“要不是你这和尚急着拿马换骆驼,姑奶奶岂能吃这么大亏,让人占了便宜去。” 不知是向李梦龙解释,还是安慰自己,又道:“不过,除了六头骆驼,还有八佰两银子,外加肉干水囊,也算不得太亏。算了,我们再去趟马市,再买几头骆驼,顺便把这些马也处理了。” “行,你去吧,我随便逛逛,有几样东西要买,待会我在城关东门等你。对了,你动作要快些,我们时间比较紧,不能再耽搁行程。” 照剧情推算,曹少钦傍晚就能赶到龙门客栈,也就是说他们要利用这个白天的时间,钻进大漠,甩开东厂的追击。 双方分别后,李梦龙沿着南城狭窄的街巷抄近道去城西,龙门关原本是军寨,除了校场兵营,并没有太多的建筑。 大明开国至今承平百年,边关无战事,龙门关军纪渐渐废弛,上千户入了军籍的军户,现在能拿起刀枪的不过百来号人,其他都变成了边关千户的佃户,每日里在城外绿洲中耕作。 而关城内的民居也多了起来,只是设计不得法,大家胡建一气,导致街巷狭窄逼仄。 居住在城内的军户大部分都比较穷困,家境好些的身上穿的是商队从中原带来的粗布衣衫,普通人穿的是光板没毛的烂羊皮袄子,再差的就只有一身破破烂烂的赤红棉甲——也不知穿了多久。 由于缺少木材,城内的房屋大多是用黄土夯筑,形制大多是四四方方,倒有几分现代建筑僵硬死板的特色。房屋外垒上几块石头,便是个院子,大多数人家都没有厨房,就在院子里用石块搭起灶台,下面点火,上面支一口锅或用铁钩吊着个水壶。 现在正是早饭时间,家家户户都升起炊烟,或是烤饼,或是煮粥,旁边往往围着几个正流口水的光屁股娃娃,倒也有几分家的温馨。 此情此景,一时间,李梦龙忽有几分感慨。 只要有一分雨露,无论是多艰苦的环境,炎黄儿女都能扎根下来,然后世世代代繁衍开来,将炎黄血脉传承下去。 炎黄文明延续五千载,薪火不灭,靠的就是眼前这些普普通通,甚至连一身完好衣服都找不出来的老百姓。 外敌入侵,他们会反抗,愿意流血牺牲;他们会迁移,到敌人无法忍受的艰苦环境中生存;他们会忍耐,即便要忍受千般羞辱,即便要给人当牛做马,因为他们知道,现在赢不了,但总有赢的那天——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几千年来,无数的血和泪,铸就炎黄子孙璀璨的文明,只要华夏儿女仍有不畏流血的勇气,仍有艰苦朴素、吃苦耐劳的精神,相信华夏文明再流传几千年也不是问题。 只是,真的还有吗? 第二十七章偷闲 “这才吃了几天干饭,就开始操心起国家大事来?” 李梦龙自嘲地笑了笑,把感慨赶出脑海。 牵着马沿着街巷朝前走去,走出这片民居,便可直达城西,那里是龙门关最热闹、最繁华的地方,街道宽阔了不少,也干净了不少。 由于商队喜欢在天还未透亮时赶路,众多酒馆食肆也开的很早,现在这个时辰基本上所有食物都做得了,就等着顾客上门。 关城本就不大,城内店铺也小,大多是一间稍微大点土房子,在店铺门口搭个棚子就算是厨房。 食物就摆在棚子外沿的台子上,往来顾客只要进店时指上一指,店家立马就上菜,等都不用等。 最常见的食物是一种死面饼,做法极其简单。 将柴火点燃,等烧出柴灰,将柴火扒开,放入擀好的面皮,再将火堆拢好,火堆上面还能继续烧水或者做菜。 等时间差不多了,将柴火扒开,取出面皮,用木棒敲上几下,就能将面饼上的柴灰敲掉,死面饼也就做好了。 比死面饼高级一些的,便是将两张死面饼盖在一起,中间加上大把的羊肉和沙葱,做成后形状、大小都与枕头类似,然后放入柴灰中炙烤。 一家酒馆的老板正在切着烤饼的时候,李梦龙恰好经过,闻到那诱人的香气,他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酒馆的老板大方的递给李梦龙一块,说让他品评一下味道。 说那老板大方,却也未必,递给李梦龙烤饼之前,老板的眼神早已扫过他身上的衣服和身后的骏马,明白他是有钱人才有此举动。 要是来个穷鬼,就是在老板面前咽上一天的口水,大概他理都不会理。 李梦龙接过烤饼,看那烤饼表面焦脆、鲜亮、泛着油光,而里层绵软、喧柔、富有弹性,送入口中,咬着脆响,嚼着筋道,细细一品,羊肉鲜嫩,沙葱味尖,汤汁浓郁。 最令人回味的,还有一点来自山野的淡淡柴火香,让人吃了一口就想吃第二口,欲罢不能。 李梦龙吃完翘起大拇指,朝老板叫了声好,然后将他放在案子上的十个烤饼都要了,让老板笑的合不拢嘴。 老板热络的拿油纸细细包好,然后用干草编的草绳栓了,放到李梦龙马背上。 三两银子付过,李梦龙便施然而去,说实话,一两银子三个的烤饼,实在是不便宜,但李梦龙身具吃货属性,美食在前,哪里还管的了那许多。 绕到无人的小巷,将烤饼收入空间,他再次走向大街,决心将美食之旅进行到底。 这次他去的是龙门关最“豪华”的酒馆,酒馆其实只比其他饭馆酒馆大那么一点。 说它豪华是因为这家饭馆的饭菜居然放了香料,虽然香料只不过是些秦地来的茱萸和花椒,但在这年头,中原百姓都不一定能吃得起香料,何况在这大漠边陲。 而西域虽然有香料进来,但是西域香料价比黄金,谁都吃不起。 其实这间酒馆的东家,是一名秦地的大商人,开始酒馆的目的,是给自己名下往西域去的商队弄个落脚点。 顺便也能通传消息,毕竟长路漫漫,说不定中途有麻烦,他自己也能及时想办法应付。 谁知道酒馆一开,生意居然火爆无比,不过仔细想想,倒也还在情理之中。 远出西域,路途遥远,中途不知会遇到多少艰险,出西域能全身而回的不过十之四五。 连班超都有“但愿生入玉门关”的感叹,而王维“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的诗句,更是闻者皆心有戚戚。 在穷荒绝域中万里跋涉,定要备尝独行穷荒的艰辛寂寞,即便如此,能否生入中原犹未可知。 因此,出关的人在出关前往往要到这家酒馆吃上一盘美味的羊肉,喝上几壶烈酒,或缅怀家乡,或鼓舞士气,或痛哭流涕,然后踏入漫漫黄沙。 而活着入关的人更是要到这家酒馆大吃一顿,庆祝能够活着回到家乡,大哭者有之,大笑者有之,边哭边笑者更多。 李梦龙没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情绪,他只是冲着美食来的。 两只澡盆大的铁锅架在灶上咕噜咕噜地炖着羊肉,虽然大铁锅上都盖着木盖,羊肉的香气还是传的老远,铁锅旁的台子上放着一叠叠的死面饼,一只只的夹肉烤饼,堆得跟小山似的。 李梦龙循着香气走到铁锅旁,旁边干瘦的厨师朝他张开只剩半口黄牙的嘴,咧出个朴实的笑容。 厨师揭盖锅盖,顿时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打眼往锅中一瞧,满锅都是巴掌大,连皮带骨的羊肉,雪白的羊肉配着金黄的汤汁,顿时就让人食欲大开。 李梦龙丢出个银角子,指了指铁锅,厨师立刻在旁边拿了个陶碗,盛了一碗羊肉出来,李梦龙也不进店,接过陶碗筷子,就在灶台旁享受起美食来。 热乎乎,辣乎乎的大锅炖羊肉,羊肉炖的熟烂,脱骨,夹起一筷子送入口中,一咬满嘴酥软鲜嫩,继而羊肉独特的鲜浓味道,茱萸生姜的辣,秦地花椒的麻,奇妙地组合在一起,让人一试难忘,齿颊留香。 只吃一口,他便双眼一亮,接着下筷不停,三两下就把一大碗刚出锅的羊肉吃个干净,这还不满足,连汤都一口气喝下,羊肉汤喝完,浑身上下升起一股清爽通透的感觉,仿佛洗了个舒服的热水澡,舒畅无比。 “陆游有诗盛赞蜀中彘肉曰:东门彘肉更奇绝,肥美不减胡羊酥。东门彘肉味道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是西北大漠不腥不膻,肥美异常的胡羊肉,今天算是吃上了。”李梦龙赞叹道。 干瘦厨师接口道:“诗句老汉不懂,西北大漠的羊么,我倒知道,不怕油多,只怕肉瘦,最是肥美不过。” “说的有理,这里的羊确实是肥美异常。而且,你的手艺也不赖。不说那么多了,这些吃食我要了。” 厨师仔细问道:“哪些?” 李梦龙大手一挥:“全部!” 厨师听了一愣,反应过来后便以为自己被耍了,刚要叫骂,一锭白花花的银子已经摆到案台上,赶忙上前抢到手里,在手里一掂量,足有二十两重,当下心中狂喜。 别以为二十两银子很少,明中期七品正印官的年俸只有四十五两,而羊肉一斤只要一钱二分银子,一两银子能买将近四百斤白米,二十两银子算是巨款了。 厨师刚把银子拿到手里,还没等他捂热,酒馆门口就响起一声咳嗽,厨师转头一望,脸上立刻泛起苦色:“掌柜的,这位客官要把咱们店里的羊肉、面饼都买下来,我正想去寻您呢。掌柜的您看,这是客官给的银子。” 酒馆掌柜面走了过来,笑眯眯地接过银子,转头朝着李梦龙唱了个肥诺,讨好道:“客官请到里面稍坐,喝点茶水,我吩咐伙计把吃食都给您包好咯,再一路帮您过去,您看可好?” “烦劳掌柜的了。”李梦龙点点头,又指了指旁边的厨师:“他的手艺不错,要是我那锭银子还有富余,便赏他一两。” “有富余,有富余,您快请。”听到李梦龙没有要他找银子的意思,掌柜的脸色更加欣喜,连忙点头哈腰地迎着他进门,虽然匀出一两给厨师老火头有些肉疼,但还是富余的很,这次算是赚大了,又朝厨师叫道:“老火头,你算是交上好运道了,还不多谢大爷的赏赐。” 厨师老火头也是满脸喜意的跟进来道谢,好话说了几大箩筐才离去。 只一盏茶的功夫,所有吃食都收拾妥当,死面饼、夹肉烤饼被伙计用布袋装好,半人高的布袋足足装了八袋才装满,羊肉都用加盖的陶盆装好,五名伙计挑着十个箩筐跟在李梦龙身后,朝着城关东门走去。 出城途中,他又瞧见一名黑汉子在街上摆着地摊,黑汉子衣衫褴褛,勉强能认出来是一件棉甲,身前放着三个布袋,装的都是指头大小圆溜溜的果子,其中两袋果子是土黄色的,剩下那袋果子是紫色的,黑汉子脚边还摆着一大把沙葱。 李梦龙认出那果子分别是沙枣和有沙漠枸杞之称的白刺果,心中暗喜,开口道:“兀那黑汉,你这果子怎么个卖法?” 黑汉子见有人要买他的果子,简直不敢相信,在这个饭都吃不饱的年头,没人会花钱去买沙漠常见的果子。 而且,这果子虽然常见,但是没几个人会去吃,有钱人嫌它水分太少口感不好,穷人是不敢吃,这玩意甜中带酸,越吃越想吃,越吃越饿,吃多了胃里还容易泛酸水,要没有饭食压下去,胃里泛起酸水的感觉简直让人想去撞墙,还不如喝上两大瓢凉水,因此越是穷的人越不吃。 真要想吃自个去沙漠中寻摸寻摸,总能寻到,谁还会花钱去买,他也是实在没辙,才采了一些,想要碰碰运气。 第二十八章坑! “你真想要?”黑汉子不敢确定,见李梦龙点了点头,才有些不好意思地伸出三个指头:“三十文,只要三十文,不过这布袋是我找别人借的,你得还我。” 说完黑汉子还挠了挠头,李梦龙丢下一两银子,便招呼酒馆伙计拎起三个布袋,顺便连那捆沙葱也带走,然后扬长而去。 西北大漠的野果,即便是现代,在西北之外的地方也很难买到,那沙葱味道也是独特,李梦龙想买些回去给爸妈尝尝鲜。 出了东门不远,李梦龙便让酒馆伙计将东西放下,给了些赏钱,便打发他们回去,待到无人经过的时候,将所有的吃食全部收入空间。 这次购买的食物差不多够十几人吃上六七天,再加上他空间中原有的食物和水,节省着吃喝,足以支撑一行人半月所需,但不到危急关头,却不能拿出来。 两刻钟后,金镶玉等人出了龙门关东门,见到她身后全是骆驼和骡子,连一匹马也无,李梦龙眼前一亮,暗暗赞叹:金镶玉果然是聪明人。 其实说起运送货物,骡子比马匹要强上太多。 成年骡子只有体重七八百斤,却能负重四五百斤,耐力又强,每天吃的草料不过十来斤。 而成年马体重将近两千斤,负重能力最强的驮马,大概也能负重五六百斤,但每天吃的草料最少要二十几斤,期间还要喂豆料鸡蛋,精贵的很。 战马就更别提了,战马长于速度,负重能力很差,只有一两百斤,耐力也不行,吃的还要好,当年霍去病八千骑兵北上大漠击匈奴,足足征发了十万民夫运送粮草,才勉强供应上大军的粮草,要全是步兵,最多两三万民夫就够了,当然,如果全是步兵攻过去,基本上是给人送菜。 当下李梦龙夸奖道:“还是金掌柜考虑周到,有了这些骡子,我们躲过东厂追击的把握又增加了几分。” “还用得着你说,老娘的龙门客栈在大漠开了这么多年,要是这点事情都处理不好,早就被人吃的骨头都不剩了。”金镶玉白了他一眼。 金镶玉说完,不知为何变得有些沉默,只远远望了望身后。 眼光放的很远,似在看那城墙蜿蜒,烽燧兀立的关城,又似在看沟壑纵横,乱石密布的河谷,也像是在看芦苇摇曳,泉水碧绿的绿洲。 她知道,这次离去,也许就再也无法回到熟悉的龙门关,无法回到这熟悉的大漠…… 良久,她回过头,扬鞭抽了一下身下的骆驼,率先朝着河谷外奔去,只有一句话语在河谷回荡:“以后我再也不是金掌柜了,叫我金镶玉吧。” 一路穿过河谷、戈壁,在沙漠与戈壁交界处顺利与周淮安等人汇合,一行人乘着朝阳往西行去。 沙漠的夜空是晴朗的,没错,此刻李梦龙只能用晴朗来形容沙漠的夜空,浩渺的星空中,一轮玉盘般的明月高挂,皎洁明澈的月光如同流水一般映照着广阔无边的大漠,整块天幕居然是碧蓝的,点点明亮的星辰镶嵌在天幕中,不时调皮地眨着眼睛。 李梦龙不知多久没有见过如此澄澈的月色,如果有李白的横溢才华,如果有苏轼的如泉文思,他肯定会在大漠月夜中且歌且饮,挥毫写下篇篇大作。 只可惜,他既无文思也无才华,只好拿起一囊女儿红,很狗腿地跑到篝火那边去拍金镶玉马屁。白天他在马上用石子练习暗器手法,被金镶玉嘲笑一通,说他那手法拙劣不堪,连江湖上三流的人物都不愿意习练。 李梦龙闻言不怒反喜,他知道金镶玉除了柳叶刀厉害,一手相思柳叶镖也是不凡,原剧情中,正是她用相思柳叶镖将追来的黑旗战队一下杀光,只有接触过暗器手法的人才会明白,一下打出几十枚暗器是何等的厉害。 便是他的师父黄飞鸿,一次也只能打出一枚金钱镖。 打暗器可不是瞎扔,目标的方位、暗器的力道都要算计好,一次只打一人自然简单,但是要像金镶玉那样计算好几十人的方位,并控制几十枚暗器的走向,那就是天大的难度,相应的手法必定也是相当高明。 要是能学会此项绝技,自然是大大的美事。 金镶玉江湖漂泊二十载,没有女儿家的柔情似水,不会企盼佳期如梦,柳眉幽目之间尽是刚烈热辣,本不应该喜欢柔软缠绵的女儿红,不料在这大漠月夜中,她竟对此酒赞了声好。 “无事献殷情,你这和尚定是有事求我。”金镶玉饮尽美酒,吐出一口酒气,看向李梦龙的眼神却满是嘲讽,分明是拔鸟无情的前兆。 李梦龙倒没什么不好意思:“我承认我这样子是势利了些,说到底你我并没有太深交情,称不上是朋友,我有事求你,不讨好你有什么办法。人不就是这样,要是没有交情,剩下的就只是利益罢了。我也不是要占你便宜,我要得到我想要的,自然会付出你想要的。” “说的有理。”金镶玉点点头,脸色一换又变回那个干脆利落的龙门客栈掌柜:“不过你还是有一点说错了,姑奶奶我向来公私分明,漫说你我没有交情,就是有交情,你有事求我,也得拿出真金白银来才行。” “嘿,真是爽快,这才是金镶玉嘛。”他也不再遮掩,直截了当的说明来意:“你打暗器的手法不错,我很感兴趣,不知道要多少银子你才肯教我?” “噗”金镶玉噗嗤一笑,盯着李梦龙上下打量了一番,又指着自己的鼻子说道:“你是真傻还是假傻,老娘我虽然贪财,但还不至于为点钱财就把自己的底露给你。” 这却是李梦龙江湖经验太少,稍微有点本事的江湖人,要是知晓他人的暗器手法,只要不是修为差的太多,便能轻易接住那人打的暗器。 即使接不住,也能从那人肢体动作判断出,他是否会出暗器偷袭,暗器又是打向哪里,可以做好预判,提前闪躲。 李梦龙也不蠢,从她的话语中听出了她的意思,笑道:“要是此间事了,你我就要各自分别,此生大概不会再遇上,而且要是你将那手法教给我,我保证不会传给别人。” 金镶玉思索了一会,眉头渐渐放松,李梦龙以为有戏,但最后她仍旧摇了摇头,李梦龙问道:“真的不行?” “不是不行,而是你现在根本学不了,我那暗器手法需要高深内力才能使出,你现在连一丝内力也没有,你怎么学。”金镶玉解释着。 这话说的他一点脾气都没有,实力低到连学的资格都没有,他还有什么好说的,只能认命,只能默默离开。 不过他也不失望,心想:以自己的情况,只要运气好些,不怕得不到高明的武功,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抽到更好的。 想到这里,他又想起自己还有一次抽奖机会,连忙开始抽奖。 “系统,开始抽奖。” 这次的奖项却是有些诡异,看得李梦龙不禁骂出了声:“我艹!哈密瓜!葡萄干!这是什么意思!金镶玉的手办,这又是是什么鬼!” 轮盘上的奖项是:“哈密瓜一只,新疆葡萄干一袋,金镶玉手办,能力兑换券,白银一万两,千年天山雪莲,玄铁二两,恶魔果实,《铁掌功》,长生剑” 看到这些奖项,怪不得他要生气,上次抽奖时的奖项可以说是最佳的奖项,这次的却是有史以来最差的,特别是哈密瓜葡萄干什么的。 “系统,你简直是在搞笑,就这些破玩意,我抽来有什么用,你还我的抽奖机会!”他果断找系统理论。 “滴,抽奖奖项完全随机,系统无法控制,且宿主提出要求不合理,系统不予受理。” “你这完全是欺诈,我好不容易完成一次任务,你就给我这种奖励,简直是乱来。”李梦龙在心中怒吼。 可惜,这并没有什么卵用,系统干脆不回应他,一片静默。 说来这次抽奖也不是没有好东西,恶魔果实吃了可以获得超能力,无论是哪个系的能力,只要得到,他的实力就会立刻大增;铁掌功,《射雕》中裘千仞的武功就是铁掌功,刚猛仅次于降龙十八掌,精妙还要胜过降龙十八掌,裘千仞的武功与五绝差距不大,由此可见铁掌功的厉害;长生剑是神兵利器,七种武器之一;玄铁乃天下至宝,寻常刀枪剑戟之中,只要加入半两数钱,凡铁立成利器,杨过的玄铁重剑、灭绝的倚天剑、谢逊的屠龙刀、波斯明教的圣火令,要么是玄铁铸就,要么掺杂了玄铁。 还有情况不明的能力兑换券,绝对不差。 至于其他东西,那就差的不能再差,白银和雪莲也就罢了,勉强还能入眼,哈密瓜什么的完全就是坑人。 要是抽到那些垃圾,就是白费一次抽奖机会。 第二十九章路途 指针停下,赫然指在玄铁之上,空间中多了一个小布袋,脑海中也传来一段关于玄铁的信息: 玄铁,色深黑,极重,普通炼器材料,可提炼出玄铁精英炼制法宝。 李梦龙恍然大悟,原来玄铁是炼器材料,难怪炼制成的凡俗刀剑锋锐无比。 但是既然普通武林中人都能得到,想必也不是什么难得的炼器材料,不过玄铁总比哈密瓜强些,起码能炼制神兵利器。 要是抽到哈密瓜,自己除了哭死在路边,其他什么也做不了。 坐在远离人群的地方,李梦龙手中忽然出现一个黑色小布袋。 布袋不过巴掌大小,并无出奇之处,拉开布袋口上紧扎的绳子,里面装的全是一粒粒细沙大小,通体黝黑的玄铁砂。 左右也看不出个名堂,干脆把布袋丢回空间,李梦龙开始闭目养神。 不多久,他面前走来个黑影,听到动静的李梦龙睁开双眼,却正是周淮安。 自傍晚众人扎营休息,周淮安和邱莫言两人便带着水囊和肉干跑没影了,连晚饭都没和大家一起吃。 他们大概是找了个僻静的地方,两人你侬我侬,谈情说爱去了,直到现在明月高挂,夜深寒凉才回来。 周淮安在李梦龙身前站定,朝他开口道:“李兄弟,我昨晚所教《纳气心决》你可记熟?” 驼队赶路速度并不快,马匹都不用李梦龙驭使,就能缓缓跟上队伍,他在马背上待了一天,几百字的《纳气心决》早就烂熟于心,于是点头应道:“《纳气心决》我已记熟记在心,经脉上的穴位太多,一时间难以认全,不过只要再过几日,就能大体熟悉。” “好,进展不错,我先让你体验下第一重行功路线,你要记好。”说完,周淮安就绕到他身后盘坐,双手贴上他背心开始运功。 李梦龙双目微闭,屏息凝神,感知到一丝丝热流自背后朝着丹田汇聚,然后上行于檀中,继而走肩颈,过曲池,沿双手阳维脉运行,复又回到檀中,朝上达于人中,又经承浆穴至于印堂,再过泥丸走脊背达于尾龟,而后重回气海。 一周天行功完毕,周淮安缓缓收回双掌,闭目将内力纳回自己丹田。 睁开双眼后却皱了皱眉,才朝李梦龙开口道:“和我料想的一样,你的穴道凝滞不通,经脉艰涩难行,想要内功有成,只怕十分不易。” 李梦龙却不在乎地笑笑:“只要肯下苦功,我不信会练不成,只是时间问题罢了,不过我要如何才能练出内力呢?” “要练出内力,先要静坐感应自身精气,感应到自身精气后,配合我传的调息法,用心神引导精气,让精气源源不断从穴道汇入经脉,最后通通纳入丹田气海。” “此时精气还称不上内力,因为只要静坐结束,不再用意念引导,精气就会重新散会身体各处,只有经过长时间的细细打磨凝练,最后归入丹田的精气聚而不散,留于丹田内,才能称为内力。” “你现在穴道经脉凝滞,想要运转全身精气很难,十分的精气你要引动一分都难,行功千日不如别人打坐一天,实在是难呐。” 李梦龙听了周淮安详细的解释,也是觉得有些蛋疼,想不到练内功到这么难,而想要练出高深内力只怕要很久,暗道,鸟枪想要换炮还遥遥无期啊。 “绳锯木断,水滴石穿,慢慢来就是。” 心里哀叹,但嘴上却不能这么说,因此李梦龙才如此应道。 “你能如此想最好,内功一事不用着急,我先传你飘雪剑法,飘雪剑法共有一十九路,前面十二路共有三十六招,剩下七路每一路只有一招,但后七路连我都未练成,只是知晓练法。我先演练一遍,你且看好了。” 说完,周淮安从李梦龙旁边的包裹中抽出一把长剑,在篝火旁开始舞动。 长剑轻灵若风,钩、挂、点、挑、剌、撩一一使出,剑招绵绵不绝,周淮安身随剑走,身影如同雏燕般轻盈,衣袂飘飘煞是好看。 忽地,周淮安手腕轻翻,剑招一变,长剑犹如白蛇吐信,带着嘶嘶破风声,闪电般快速闪动。 又如游龙穿梭,闪闪剑光行走周身,真是一剑比一剑凌厉,一剑比一剑致命。 剑法时而轻柔如春风拂面,时而又凌厉如冰霜,周淮安有时动如蛟龙出水,有时又静若灵猫捕鼠。 最后他长剑越舞越快,李梦龙目光所及之处,皆是一片银白的剑光,连周淮安身影都消失不见。 许久,周淮安持剑在篝火旁静立,所有剑光都消散一空,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只有刚刚扬起的风沙还在空中飞舞。 接下来,周淮安让李梦龙抽出长剑,开始教授李梦龙剑法。 学习剑法并不是简单的事情,一招一式都要准确而流畅,而且每个人使出来的同一套剑法都会略微不同。 因为每个人的身高臂长都不一样,导致出剑攻击对手的角度,回剑防护自身的方位,以及剑招衔接的动作都会不同。 因此没有人专门指点的话,或者自己实力不够的话,想要偷学一门剑法是很难的,看一遍就会的天才真的是很少。 即使有人的记忆力逆天,全数把剑法记下,使出来的剑法也往往似是而非。 江湖上讲究点的,会针对自己学的武艺和自己的身高臂长,而专门去打造武器,要不怎么说,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呢。 两个时辰下来,李梦龙才堪堪学会拆分出来的三招剑法,而且那还是三招剑法的架子,招式生疏僵硬,连顺畅二字都做不到,一套剑法要学会还要很长时间。 ……. 瑟瑟西风,残阳如血,广阔无垠的大漠中,几株歪倒的枯树忽然出现在众人视线中。 枯黄的枯树树皮已经剥落,树干上沟壑纵横,布满风沙与时间的痕迹。 纤细扭曲的枝丫朝着天空伸展,仿佛在质问老天,为何不给她们留下活路,又像是濒死之人痛苦呻吟着,狂舞双手的无力挣扎。 视线越来越远,枯树也越来越多,直到,一片古城遗迹的出现。 那片遗迹损毁的极严重,所有的建筑都坍塌无存,只有一面城墙还保留着基本的轮廓,残墙高不过半米,长约十米,可以辨认出是干打垒建筑,在湿土上铺一层树枝,又铺上一层夯土,再铺上一层树枝,如此建成。 古城坍塌太严重,大部分都被黄沙掩盖,只能勉强看出古城原来是方圆几里的城市。 千年以前,也许这里水网密布,胡杨如林,芦苇丛生,植被丰厚,到处清流不息,许许多多的人口在这里快乐地生活着。 也许是盲目滥砍乱伐致使水土流失,河流改道,最后一场大风沙的侵袭让整座城市湮灭;也许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瘟疫,夺走了城内大部分居民的生命,侥幸存活的人纷纷逃离古城,远避他乡,历经千年古城湮灭。 不管如何,千年后,只剩下这一堵残墙。 它就如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静静地在大漠深处,沉默的站立,经过泥土的堆积,岁月的雕刻,枯廋而苍老,充满浓重的死气。 风化的古城埋葬着逝去的千年文明,黄沙漫漫,没有丝毫生气的沉寂,令人满眸绝望悲凉与哀伤。 没什么是永恒的,生命不断出现,生命又不断消亡,即便坚固如古城,千年之后,也不过余下几捧黄沙,几片残垣。 大漠中的人见惯生死轮转,见到残墙并没有太多感觉,只把它当做又一个可以阻挡风沙的破墙而已,金镶玉就是如此。 她驱赶着骆驼朝着城墙那边奔去,到达后,连忙跑下骆驼,靠在墙根喘着粗气,显然是疲倦至极。 这已经是他们进入大漠第七天。 按原本的估算,他们本该在四日前绕过龙门关,今天更是应该在龙门关河谷西端才对。 但是第二天傍晚突如其来的大风沙打乱了一切。 那场风沙至今想起来,众人都心有余悸,当时真可谓是天昏地暗,天地都是黑茫茫的一片,然后打着旋儿的狂风卷着无尽黄沙,铺天盖地而来。 等风停沙落,一行人连同骆驼骡子都被埋到沙子里,沙子足有齐腰那么高。 把自己从沙子里拔出后,一行人相互一看,个个都是蓬头垢面,比乞丐还脏。 最糟糕的是,大风沙不仅把他们吹的晕头转向,而且风沙一过,沙丘成了平地,平地成了沙丘,周围的环境大变。 简而言之,就是他们迷路了。 并且,刚开始他们还没发现自己走错方向,直到两天后才发觉。 于是,几个在大漠比较有经验的人,例如金镶玉、无影刀、刁不遇,便被打发出去探路,整整费了一天的功夫,才找对方向。 找准方向后,因为食水有限,多耽误一会就多一分消耗,一行人并不耽搁,立刻就重新上路,金镶玉几人都没有休息好。 第三十章追兵 李梦龙及时递上水囊,里面是小半袋女儿红,此时饮酒能缓解疲劳,也能让她晚上睡的好一些。 金镶玉一把接过,一口气饮下,长长舒了口气,说道:“现在才发现和尚你的好处,这酒真是来的及时。” 说完,脸上泛起一抹红晕,双眼朦胧迷离,犹如雨后娇艳欲滴的玫瑰,竟然有些秀色照人的意思,接着又舔了舔红唇,似在回味酒液的滋味,却不知她那动作是何等的诱人。 尝过肉味又单身已久的男人可经不起太多引诱,李梦龙连忙移开目光,免得看了上火。 金镶玉察觉到他的动作,眨着又大又圆的眸子,故意抛了个媚眼,又咯咯笑了起来:“和尚,你看我脸上是不是沾了灰尘。哎,大漠就是这点不好,到处都是风沙,这几天皮肤都粗糙了不少,和尚你说是不是?” 李梦龙听了恨不得一把掐死她,也不知道唐唐黑店老板娘哪里来的恶趣味,连和尚都要调戏,真是没有天理。 李梦龙决定还是不搭理她的好,免得没吃到羊肉还惹来一身骚,没好气地说道:“我可没那闲工夫看你,再说,你的皮肤有那边的柴火值钱吗?那边的柴火能让我们吃顿热食,你的皮就算全扒下来也不够当被盖,谁还稀得理你。” 金镶玉也不生气,只是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娇好的身姿,玲珑的曲线,风沙也掩不住的风情,尽情展现在李梦龙眼前。 明明打定主意不看,他却还是忍不住瞥了一眼,但只看一眼便移不开目光,不过接下来金镶玉的话,让他恨不得挖出自己的双眼。 只见“奸”计得逞的金镶玉,脸上仍是那勾人的慵懒神情,双眼微眯着,似笑非笑地看着李梦龙,声音如同黄莺出谷般清脆,但嘴里喷射的全是毒液:“我听过一句话,叫做狗改不了吃屎,不知和尚你听过没有?” “哼”李梦龙冷哼一声,被人嘲讽,哪里还有说话的心情,甩着袖子气咻咻地走了,身后随之传来银铃般的笑声。 又一个夜晚降临,众人围着篝火脸上都洋溢着喜气,高兴的原因只是因为身前的篝火。 大漠中柴草难寻,七天的旅途中,这是第二个拥有篝火的夜晚。 肉干在篝火上烤的“滋滋”作响,铁锅里的肉汤散发出诱人的香气,死面饼在这时候也格外受欢迎,揪下一大块面饼泡到热汤里,咕噜咕噜就能喝下一大碗。 吃饱喝足的人总是比较容易犯困,就连平日里往往要练上一个时辰剑法的李梦龙,也很快打起了小呼噜。 篝火仿佛也有点累了,不再卖力燃烧,渐渐冒起屡屡白烟,最后干脆悄悄地睡去。 我达达的马蹄是个美丽的错误。 诗人曾站在小巷中臆想,在一个柳絮飘飞的日子里,他骑着骏马经过青石小巷,达达的马蹄声在小巷响起。屋中静坐等待良人归来的美丽女子,听到她最盼望听到的声音,依着窗儿望去,却看见诗人一袭青衫离去的背影。没能等来归人,过客也已远去,而美丽女子被挑动的情思却在小巷久久萦绕——呵,真是个美丽的错误。 小巷中的马蹄声是个美丽的错误,而大漠中的马蹄声却是个要命的错误。 大漠黄沙松软,蹄踏无声,若在大漠中听到蹄声,那么蹄声的主人想必离你不远。 周淮安武艺高强,耳目灵敏,人也很机警,在听到蹄声的那刻便已醒来。 来人不知是敌是友,而有残墙遮掩,对方一时间也不能发现己方的存在,盲目的叫醒队友只会惊动来人,周淮安抱着伞中剑正要抬头窥探,却发现黑暗中邱莫言精光闪闪的眸子。 两人相视而笑,漆黑的夜色,本看不清对方是否在笑,但他们却知道,对方一定在笑。 有些事情,本就不用去看,也不用去想,自然而然就能感觉到彼此的想法。 悄悄拉住彼此的双手,感觉到彼此的温度,残墙后便是有千般风险,他们也不会害怕。 残墙那边,黑夜中,隐隐有十数个黑影快速奔行,由远及近,由小变大,骑士身后背着的护背旗轮廓渐渐清晰。 “边军”周淮安的手指悄悄在邱莫言掌心滑动,写下两个字。 来人越来越近,声响也越来越大,金镶玉、陈至、无影刀纷纷苏醒,他们都是江湖经验老道之人,并没有打草惊蛇,观察到正朝残墙外打量的周淮安与邱莫言二人,悄无声息地朝着他们汇聚而去。 闪着寒光的铁甲,背后插着护背旗,后醒的三人也猜到来人身份,也猜到他们的意图。 一人双马,身披铁甲,俱带弓箭,除了精锐边军斥候,谁有这等待遇,除了精锐边军斥候,谁又有如此骑术? 精锐边军斥候远赴大漠,不怕辛劳,不辞疲倦,日夜不停的打探,除了他周淮安,谁有这个待遇,除了曹少钦,谁又能使唤得动他们? 边军斥候人数并不多,只有十几骑,以他们五人的身手,突袭之下,肯定能将他们全数留下。 四人想法出奇的一致,纷纷看向周淮安,周淮安并没有其他动作,只是缓缓地抽出了伞中剑。 “刷”一道黑影犹如利箭般射出,银白的剑光携着无尽的肃杀之气飞来。糟了,为首的骑士猝不及防,下意识地身子一偏,要躲过袭来的剑光,“噗嗤”一声轻响,骑士眼睛因刺眼的银光眯了起来,同时他感到喉间一痛,接着陷入永恒的黑暗,“扑通”重物落地的声音,成为骑士生命的休止符。 一道剑光过后,又有四道黑影窜出,在暗夜中朝着残墙外杀去。 残墙之外,阴风猎猎,卷起漫天尘沙,厮杀呐喊声不绝于耳,剑光冷冽,似点点繁星自高空坠落,刀光狂暴,仿佛九天之上的雷蛇狂舞,无尽的黑暗中,“噗噗”刀剑透体之声沉闷低哑,“嘶嘶”刀抽血喷之声轻若风吟,“扑通”尸体落地之声沉郁低回,奏响死神最美的乐章。 李梦龙看东邪西毒的时候,曾经对一句台词很有印象,谁说的他早已忘记,那句台词却常常在他脑海里回荡: 以前我听人说,如果刀快的话,血从伤口喷出来的时候像风声一样,很好听。 是的,血喷出来的声音真的很像风声,无影刀的刀很快,尸体倒伏在李梦龙身边的时候,他竟真的听到如同风声一样的血液喷射声。 数十个呼吸过后,残墙外的沙地上,十几具尸体横七竖八倒伏着,十几匹战马不断在原地踢踏,嘶鸣,仿佛能够感觉到主人生命的消逝。 第三十一章商定 五位武功一流的高手,杀一些武功不高的兵卒,比杀鸡也难不到哪里去。 战斗结束后,没能参战的铁竹贺虎,客栈伙计等人,重新点起篝火,打着火把查看地上的尸首与马匹上的包袱。 “是玉门关的兵卒,领头的是玉门关游击将军的家丁,我曾与他打过交道。” 陈志打着火把照亮地上的一具尸体,他原本是丘八出身,在军中多有故旧,来到大漠边陲过刀头上添血的生活,也没能断了那几分香火情,时常与边军打交道,故此认得地上那具尸体身份。 尸体查看完毕,十五人是边军斥候,三人是东厂黑旗战队走狗。 “只有两天的食水,想必大军离我们不远,那曹少卿莫非真的要赶尽杀绝才肯罢休!”贺虎大声嚷道。 斥候带着两天的食物和饮水出现在这里,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大军在附近,不然即使精锐边军斥候也不敢带着这点东西就深入大漠。 而且他们的水囊食物都没有消耗多少,大概只消耗了三分之一,足以估计出大军位置,应该离他们只有二三十里。 “边军大多都是马队,在这大漠马匹跑不起来,但比我们的骆驼还是要快,二三十里只要半日行程,而斥候半日后没能回报,大军会立刻反应过来。也就是说距边军到此最多只有一日功夫,看来我们只能骑马而行了,驼队只能抛弃。”周淮安分析着。 众人闻言都默默地点着头,虽然骑马能带的物资不多,但总比被大军围住好,即使他们个个武艺高强,也不敢闯边军的战阵。 大军万千弩箭可不是开玩笑的,任你武艺多高,也难免要被射成刺猬。 但李梦龙却忽然出言说道:“其实,不用放弃驼队也可以。” 听得此言,大家纷纷看他,他朝周淮安说道:“一直以来,曹少钦主要的目标都是周兄你,而不是玉英和俊宝。曹少钦心怀不轨,但却忌惮于九边杨公旧部,他害怕一旦他做出大逆之举,周兄联络九边军将讨伐于他,故而一定要将周兄你置于死地。” “如此,若是周兄愿意做饵引开追兵,其他人定能安全出关,只不过此举很是凶险,不知周兄你……” 话还未落音,邱莫言便抢先道:“不行,此举十死无生,淮安你不能去。” 周淮安微笑着看着她,一如初次相遇时那样,他撑着油纸伞,遇见在檐下避雨的邱莫言时,淡淡的微笑。 他很感激那场春雨。 无雨的江湖,怎可称为江湖。 江湖若无雨,怎有那许多相遇,江湖若无雨,怎有那许多爱恨,有那许多缠绵。 正是那场春雨,他才看见她脸上醉人的微笑。 而后,江湖的风雨更烈。 闯过风雨,才见真心,才知情浓。 “江湖风云变幻如梦,生死命运轮转无常。你看这夜,太寒,烈酒无用,你看这路,太长,独行寂寞。江湖的尽头,太过孤寂,我不想走。”他脸上的微笑未变:“杨公与我有知遇之恩,不可不报。若我能逃脱此次追杀,莫言,我们便归隐田园可好?” 看到周淮安脸上的微笑,邱莫言便知他主意已定,再难更改,紧了紧手中的子母剑,只好幽幽道:“十载江湖行,原为扫尽天下不平。只是风风雨雨走来,我有些倦了,归隐田园自然是好的。” “你我携手在江湖中闯过多少风雨,多少次死里逃生,怕是数也数不清了吧。即便你要闯龙潭虎穴,我的子母剑也会陪着你。”邱莫言深情地望着眼前的男人:“淮安,无论能否顶住这一关,我都要在你身边。” 邱莫言虽是女儿身,但一身侠骨不输男儿,脾气也执拗,周淮安见她这么说,就知道邱莫言已经决定,要和自己一起应付将要到来的危机。 江湖儿女,生死早已看淡,大不了共赴黄泉就是,因此他也不再多劝,只是低声嘱咐着邱莫言什么。 旁边的金镶玉,看着两人旁若无人的谈情说爱,心里不禁有些泛酸,嘴里嘀咕道:“真是矫情,大漠中人哪个不是天天在生死之中挣扎,也没见哪个有你们这般恶心。” “真是酸呐”李梦龙在鼻子前扇了扇,调笑道。 金镶玉也没理他,恨恨地转过头去,不再看周淮安。 那边,周淮安与邱莫言也诉说完毕,他看向李梦龙:“李兄弟,玉英和俊宝就交给你了,希望你能照顾好他们。” “交给我可不成,我还得帮你们应付曹少钦呢?”李梦龙笑笑:“其实,我让周兄做饵,危险是危险,但不完全是死路,要是没有生路,让周兄白白送死的事情,我自问还做不出来。” 知道李梦龙不是信口开河之人,如今听到他这么说,大家眼前一亮。 李梦龙继续说道:“在大漠中,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水,我们是如此,曹少钦他们更是如此。此地距离关城不到百里,边军才能出动大军追剿,要是我们把他们引到大漠深处,那么,曹少钦即便有百万大军也是枉然。” “那时,人越多就越是麻烦,但有周兄做饵,曹少钦又不会不追,因此他必然只能出动少许精锐追击。只要我们做出妥善安排,在大漠中将他拖上十天半个月,就算他是铁打的也要拖垮,到时候他是圆是扁还不是任由我们揉搓。” 金镶玉翻了翻白眼,嘲讽道:“我还说你有什么锦囊妙计呢,三岁小孩子都能想到的事情,还用你来说。将曹少钦拖上十天半个月,能将他拖垮是没错,但那时我们不也和他一样,拿什么来对付他。” 李梦龙故作神秘的笑笑:“嘿,我敢这么说,自然是有办法解决我们饮水的问题,这点你就不要操心了。” 如果能顺利出关,他本来是不打算用空间这件大杀器的,但是现在情况不妙,即使有暴露自己身上秘密的风险,还是不得不这么做。 现在李梦龙的选择并不多,要是按周淮安的说法,大家换马逃跑的话,马匹的草料,众人的饮水肯定会不够,那样他肯定要用空间的东西,有那么多人在身边看着,他暴露风险更大。 而用他自己的办法,让一小部分人做诱饵,那他就可以悄悄做些手脚。 一行人在篝火旁商量许久,最后定下计划。 客栈伙计、玉英俊宝带着驼队即刻出发,继续向西;周淮安、邱莫言、铁竹、贺虎四人,一人双马,北上寻找边军营地,然后将曹少钦引诱到古城。 陈至、无影刀、金镶玉留下七匹马,在古城接应周淮安四人。 李梦龙、刁不遇则带着二十匹马朝南走,每隔一里路就插下一段枯枝做标记,在三十里外留下刁不遇和八匹马,而李梦龙则继续南下,继续以枯枝做标记,再走三十里后设置营地,准备随时接应周淮安他们。 计划说不上完美,风险比较大,特别是当作诱饵的周淮安,他要直面曹少钦的威胁,更要在前两天摆脱大军追击。 前两天的行程最为危险,在沙漠中马匹大概能持续奔行一个时辰,速度比在土地上慢了将近一半,一个时辰大概只能跑三十里,然后所有的马就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不然马匹就要废掉。 历朝历代官府设置的驿站,大概三十里一站,一过三十里就必须换人换马,普通的公文传递,一天最多只能走三百里。 而八百里加急公文,一天只能走四百里,那还是每隔十里就换人换吗,这种驿站只设在边关重地,用以传递紧急军情,一般地方是没有的。 在这沙漠中,一个时辰走三十里,是以把马跑废的标准来计算的,只要周淮安在三十里内不被追上,顺利到达古城,那么他们就可以及时换马,然后继续将人引到大漠深处。 再然后,就是放风筝了,不脱出东厂的视线,又不被东厂抓住,然后一步一步将他们引入大漠。 李梦龙空间中的草料豆料充足,他讲龙门客栈积存的草料都弄进了空间中,就是做好最坏的打算。 计划议定,客栈伙计带着玉英俊宝率先出发,而剩下的人忙着拾取古城外的枯树,然后再将枯树劈砍成半米长的木条。 篝火旁,李梦龙拿着曹添留下来的长刀,正卖力的劈砍枯树,他的旁边,金镶玉也是如此。 “喂,财迷鬼,你怎么转了性子,让你跟驼队出关都不去。” 说到这个,金镶玉就有些来气,手上力道用的大了些,一下就把立在沙中的枯树斩成碎片,嘴上恨恨地说道:“老娘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哪个要你来多嘴。” 说完,还朝远处有说有笑的邱莫言与周淮安恨恨地扫了一眼。 李梦龙惋惜地看着金镶玉,嘴里低声叹道:“可惜了,大漠中这朵既开花又长刺的野玫瑰,居然有被人迷住的一天。” “你说什么?”金镶玉听的不是很清楚,不过她从李梦龙的眼神就能知道他的想法,她心情忽然好了些,玉脸上全是戏谑:“看来老娘也不是没有魅力,你这和尚是不是看上老娘啦。” 说完还咯咯笑了起来,然后继续调戏道:“虽说你这容貌比不上周淮安,但也还能入眼,再加上不菲的身家,你若肯卖力一点讨好老娘,也不是没有机会。” 李梦龙听了心里暗骂,你这狐狸精哪只眼睛看到老子喜欢你了,虽然你长的漂亮,身材完美,大长腿也有,但是性子和和寡妇一样,鬼才会喜欢你。 他没好气地回道:“你还是想着如何逃过曹少钦的追杀吧,少想那些有的没的,再说,老子喜欢的姑娘,一定要够漂亮够温柔才行。你漂亮倒是够了,但你那狗脾气和贪财的性子,老子敬谢不敏,省得哪天睡醒起来,发现自己脑袋不在脖子上面。” 说完就拎着长刀走的远远的,身后传来金镶玉的破口大骂:“艹你大爷,老娘就是这性子怎么了。” 眼见李梦龙头也不回,立刻恼羞成怒:“臭和尚,站住,混蛋,你给老娘站住,你们这群臭男人都是一群大混蛋。” 她骂声越大,李梦龙脚步越快,生怕她追上来教训自己一通,心里也不禁嘀咕道:“反应这么大,这娘们是吃枪药了?” 忙到天蒙蒙亮,数百根半米长的树枝都被绑在马背上,刁不遇和李梦龙带着二十多匹马朝南行去。 第三十二章入彀 在象牙塔中,李梦龙曾经年少轻狂,想要带着装满梦的行囊,牵起骆驼行走在又遥远又古老的地方,常说那弥漫的风沙里藏着他的梦。 每当这个时候,他的女朋友,哦,是前女友,就会轻柔地抚摸着他的脸颊,笑嘻嘻地说,真傻。 真傻,真的。 现在要是有人和李梦龙说去漫漫黄沙中寻梦,估计李梦龙会啐他一脸唾沫。 他坐在帐篷里,已经发了一下午呆,头顶是散发无穷毒力的火日,眼前是无边无际的黄沙,哪里有什么梦。 即使有梦那也是噩梦。 他现在的梦,就是回到家里,躺在柔软的大床上,喝上一大杯冰镇的饮料,然后再美美地睡上一大觉。 这已经是他与刁不遇分别后的第二天,昨天上午辞别后,他独自往南行走,整整走了一天,也不过只走了三十里。 连绵的沙山真是特别耗费体力,再加上酷热的环境,滋味真是难与外人道。 帐篷旁边的马匹也是焦躁不安,即使李梦龙用绑着绳子的木棍,给它们搭了个遮阳的帐篷。 还好他花费巨资买来的帐篷能隔热,不然此刻估计要被烤成人干,直接可以端上桌的那种。 帐篷扎在一座沙山的山顶,从山顶朝北方望去,视线能够到达数里之外,他保持这个动作已经很久。 自从与众人分别已经是第三天,他心里焦躁不堪,隐隐涌起许多担忧,担忧他们诱敌不成,被曹少钦杀死,担忧风沙将标记方向的木棍吹倒,他们不能循路而来。 浩瀚的沙海,如血的残阳,远处忽地传来铁蹄铮铮烈马奔腾的轰响,一只七八人的骑队出现在另一座沙山的山顶,然后疾驰而来。 李梦龙手搭凉棚,仔细观察,发现其中两人身后背着硕大的箩筐,顿时心中一喜,连忙将身后的帐篷收入空间,然后在马棚里放出大批食物、饮水、草料。 及至近处,才发现他们几乎人人带伤,个个都狼狈不堪。 特别是武艺稍弱的铁竹贺虎,身上插了七八只箭,幸好他们都身上,都穿着从斥候身上扒拉下来的铁甲,要不然他们两个早就成了死人。 艰难爬上沙丘的八人,动作出奇地一致,“扑腾”“扑腾”下饺子似地落到沙地上,连动一下手脚都嫌累,旁边的马匹也都“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 李梦龙将他们一一扶进简易的马棚,这样能凉爽一些。 几个水囊递过去,几个人抢也似地抓在手里,然后咕咚咕咚地一下子全数喝光,看的李梦龙眼睛都直了。 那可是牛膀胱做的超大水囊,里面足足装了五升水,不像猪羊膀胱容量那么小,平常足以供应五人两三天的饮水,现在他们竟然每个人都喝下去那么多。 连金镶玉这样的女人也是一样,李梦龙好奇地看着她的肚子,五升水下去居然都没有鼓起来,真是奇怪的很。 “看什么看,任是你在大漠中奔行两天两夜也得这样,再看眼珠子给你扣出来。” 金镶玉感受到了他的目光,顿时出言喝骂,性子如往常一样热辣。 李梦龙移开目光,心里却腹诽道:“麻蛋,不停地走了两天两夜也不能让你闭嘴,我真是信了你的邪!” 操起马棚上挂的汗巾,倒上清水,李梦龙按着金镶玉的头胡乱擦拭,将她发间、颈项那层细白的盐渍与乌黑的沙尘拭去,只是手上的力道不轻,像是给猪退毛。 “我艹!你不能轻点……%&*&*()”金镶玉被如此袭击,自然是要破口大骂,可惜,毛巾已经堵到嘴边,发出一阵含混不清的骂声后,她果断选择了闭嘴。 旁边的铁竹贺虎见了两人的动作,顿时乐不可支,只是动作太大,牵动了背后的箭伤,又是一阵龇牙咧嘴。 周淮安也发出一声轻笑,在大漠中如此浪费水本是不该,但他们的行为古怪而有趣,他也没说什么,却不知他身旁的邱莫言正眼神灼灼地盯着他。 邱莫言心里有些羡慕,她也想周淮安能如此亲昵地对她,除了那天在客栈中,由于长时间未见,周淮安过于思念,将她抱在怀里外,其他时间两人都是发乎情止乎礼,最多不过牵手。 想要周淮安在众人面前如此亲昵地对她,几乎很难,邱莫言心里不禁有些怨气,她即便是江湖侠女,但说到底个女人,她所求不多,只想周淮安如在客栈中那般待他。 邱莫言心里有怨气,但绝不会冲周淮安发作。 于是李梦龙倒了霉,立刻被邱莫言支使的团团转,拿吃食,喂马,帮铁竹贺虎拿烈酒拔箭,当牛做马一般。 女人的小心眼,有时候真的是莫名其妙,你连哪里得罪了她都不知道,并且忤逆她的后果非常可怕,尤其是一个武力值惊人的女人,绝对会让你从肉体到精神都崩溃,最后你还是得老老实实听话,让你往东不敢往西,让你打狗不敢撵鸡,。 李梦龙很聪明,深知忤逆的代价太大,于是龙门版的杨白劳新鲜出炉,忙里忙外一个时辰,连气都没工夫喘。 不过有付出就有回报,邱莫言还是挺够意思的,支使完他之后,还丢下一个小瓷瓶,并留下一句话:“你穴道不通,经脉滞涩,我这一颗通脉丹或许有些作用。” 李梦龙闻言大喜,将瓷瓶拿在手里反复把玩,心中泛起一个念头:“一颗作用不大,但若是能将丹药方子搞到手,多弄出几颗来,那练出内力还不是轻而易举。” 金乌西落,玉兔东升,沙丘上的篝火燃起。 指引众人行进方向的木条已经无用,所以铁锅上又咕噜咕噜地煮起了肉汤,而直到此时,李梦龙才有空闲找他们了解事情的经过。 “诱敌计划很顺利,当天下午我们就找到边军营地,期间还遇到一伙走向古城的兵卒,晚上我们袭击了兵营,将兵营的马匹放出去几百匹,兵营乱做一团。” “要不是曹少钦反应实在太快,我们都能将所有马匹骆驼都给赶进大漠。后来我们被一群骑兵咬住,曹少钦和大量边军在后面追着,临近古城时,我们拼着废弃马力反击了一次,将紧咬的骑兵打散。” “到古城我们并未休息,换上新马便一路南逃,曹少钦果然上钩,亲率黑旗战队追击,而边军人数众多,就留在古城扎营,并未跟随,只派少量精锐沿着曹少钦行进路线,给他们送补给,这还是我们昨夜偷袭曹少钦马队时发现的。” 周淮安双眼望着北方,神情有些低落,不知在想些什么,酝酿了一会儿,继续讲述。 “就是在昨晚,铁竹贺虎兄弟才受的伤。曹少钦奸猾无比,可能猜到我们将要袭营,将边军斥候当做诱饵。要不是铁竹贺虎发现端倪,及时示警,只怕我们难以逃出生天,但他们暴露了方位,引来弓弩的攒射,差点丧命。” 说完,周淮安抱拳朝铁竹贺虎,深深施了一礼,铁竹贺虎连忙闪身避过大礼。 “周兄不必如此,我们吃的就是这碗饭,收钱办事,便是把命搭上也只当运道不好。”贺虎继续道:“以往虽在贺兰山劫掠,但江湖道义我们还是有的,更何况我们还收了你的银子。” “话虽如此,但我周淮安却还是要谢,毕竟曹少钦是冲我而来。”周淮安脸色郑重。 “好了,你们就别谢来谢去啦,那死太监还在我们屁股后面呢,再有一个时辰他们就该追过来了。”金镶玉不耐烦地插口道。 “既然如此,我便先带着食物和水先行一步,剩下的木条足够我使用十数里路,你们休息大半个时辰再上路吧。”李梦龙马术不精,黑旗战队追来,他可能会被追上,他继续道:“曹少钦的马队马力不足,不敢将马匹往死里用,是追不上你们的,只能耗着。不过你们也不能将他们完全甩开,我们要将曹少钦在大漠里解决,这样西出的路途才会安全。” “知道啦,婆婆妈妈的像个女人,真是烦死了。”金镶玉玉手一伸,便揪住了李梦龙的衣领,然后提溜着将他放到马背上。 “该死的!”李梦龙恼羞成怒,气急败坏地嚷道:“金镶玉!你干什么,老子不是酒坛子,给你提来提去,再敢如此,我就……” “你就什么?” 金镶玉眼睛一瞪,乌溜溜地眼珠里满是杀气,李梦龙连忙缩了缩脖子,不敢再大声说话。 金镶玉见他乖巧,收了杀气,嘴里不屑地说道:“切,还想跟酒坛比,酒坛老娘从来都是用抱的。你嘛,老娘能将你提上一提,便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气,还敢有意见。” 说完,她还在马屁股上拍了一掌。 马儿打了个响鼻,跐溜跑出老远,将马背上的李梦龙吓了一大跳,顿时慌手慌脚,丑态百出,他身后的的金镶玉笑得花枝乱颤,银铃般的笑声传出老远。 “该死的金镶玉,别让老子抓到痛脚,不然有你受的。” 李梦龙好不容易才控制好马儿,嘴里愤愤道,好久都没被人整了,咋一品尝被整滋味,感觉十分不爽。 第三十三章落定 浓重的血腥气弥散在漫漫黄沙之中,堆积的残尸体狰狞而可怖,殷红的血液迅速渗进沙里,在大漠里印出一片片形状诡异的红色图章。 天上的风可以吹散云的伤痕,却无法带走生命逝去的悲伤与寂寥。 重伤垂死的士卒发出的哀鸣还未停下,消散的剑影又在风中绽开,黄沙漫漫,剑光穿透了沙尘,冰寒的长剑直指周淮安,此刻他身上已经伤痕累累,英俊的面庞也被披散的头发盖住,只有那一双眸子仍旧精光闪闪。 面对袭来的剑光,他扬起手中细小而锋利的伞中剑,准确的击打在长剑的剑脊上,“叮”双剑交击,发出清脆的声响。 周淮安知道,曹少钦接下来一剑将会改刺为削,攻向他的腰间,避他退避。然后曹少钦又将有足够的空间,将他那凌厉而威猛的剑势,连绵不绝地施展开来,而自己却没有把握将他的剑招接下,不由得心中生出无尽的绝望。 李梦龙的计划,成功了,却又失败了。 说它成功,是因为众人的确是将曹少钦拖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双方交手不止一次,每次都能感觉到曹少钦比上一次虚弱。 而最终失败,却是没有料到曹少钦如此狠辣果决。 早在五天前,曹少钦的马匹就渴死了,己方却仍然能维持马匹的体力,于是大家由猎物转变成猎人,开始持续不断攻击曹少钦人马,逐步将他们的食物饮水毁坏,想要达到将他们拖死的目的。 三天前,曹少钦便已无水无粮。 就在大家认为,曹少钦体力耗尽,可以发动总攻之时,却没想到曹少钦突然又恢复了体力,武功比前两日也好上许多,而他手下少掉的人手揭示了原因。 那就是,曹少钦吃人! 那种场景,众人哪怕是光想上一想,都觉得恶心无比,更何况是真的下口去吃,而且还是生吃。 恶心归恶心,但曹少钦确实将要反败为胜。 邱莫言身中三剑,连动一根手指头都做不到;陈至被曹少钦打出的暗器所伤,胸口开了个大洞,血流了一地;以命搏命的无影刀最惨,被一剑划过胸膛,差点开膛破肚;铁竹贺虎还没接近曹少钦三尺,便被打飞出去,现在也不知道埋在哪个死人堆里。 金镶玉被打了一掌,气息奄奄地躺在李梦龙身边。 预料中攻向腰间的长剑并没有出现,做好退避准备的周淮安心中一惊,双眼看向曹少钦,然后心中涌起无限喜意,曹少钦攻出那一剑后,便在原地喘着粗气。 半饥半饱在大漠中激斗十数天,即使昨晚吃了些人肉,还是不能补足所有体力,曹少钦最终还是力竭了! 看出他力竭的不只是周淮安,还有未受伤趴在死人堆装死的李梦龙。 “便是此时,刁不遇!”李梦龙大喝一声。 同样装死的刁不遇忽然钻入漫漫黄沙中,只一眨眼的功夫,无尽的黄沙如同溅起的水花,在曹少钦身旁喷涌,黄沙之中一道黑影夹着闪亮的刀光向着曹少钦袭去。 溅起的黄沙太多,李梦龙无法看清刁不遇的身影,乃至他挥舞的刀光。 比起原剧情,曹少钦的体力耗尽,反应慢上许多,因此下场也更糟糕。 待到黄沙落地,刁不遇收刀,曹少钦犹如被庖丁肢解的那头牛,犹如被刁不遇在客栈肢解的烤羊。 “啪”曹少钦犹如崩塌的沙塔,倒在地上大声惨嚎,全身上下除了持剑的右手和头,所有血肉都被削下,在沙地上落了满满一堆,双脚左手俱成骷骨。 “干得漂亮!”李梦龙从地上蹦跶起来,大声欢呼。 “小心!”身旁忽然传来一声惊呼。 李梦龙还未反应过来,便有一道身影挡在他身前,然后身影便被长剑带飞,直到身影扑倒在他怀中。 那是金镶玉,胸口插着一柄长剑的金镶玉。 原来,濒危待死的曹少钦听到李梦龙的欢呼,心中涌起无限愤恨,虎死威犹在,岂容一个小小的蚂蚁挑衅?于是他鼓起最后的力量,将长剑掷出,想要踩死那只不自量力的蚂蚁。 而金镶玉虽然受伤不轻,但眼力还在,示警后,不知出于何故,又闪身挡在李梦龙身前。 也许是他和她说话时,平和却诙谐的语气,也许他调笑却不掺杂欲念的态度,也许她自己也不知道,但她还是那样做了。 人生如梦,亦哭亦歌,叶凋零,落叶随水流。 一直以来,李梦龙在她心中的形象是无所不知,时时能变出东西来,神通广大,她很是好奇。 好奇会杀死猫,金镶玉不是猫,但她的胸口正插着一柄剑,她的身体倒在李梦龙的怀里,这就是好奇付出的代价。 剑插进金镶玉的身体,身体倒在他怀里。 殷红的血液溅的他满头满脸,洒在脸上,打在唇上,温暖而咸涩,身体里的血液沿着剑身滴下,浸透了衣衫,流进了心里。 李梦龙看着她苍白的面容,眼中全是苦涩,满是不解,满是感动:“为...什么?” 声音干涩而沙哑,比脑海中传来的系统提示音更加恼人。 “老……娘,想…想做什么……便…做,何…何须……” 李梦龙伸手捂住她的唇瓣,指尖触感柔软而温暖,忽然感到一阵酥痒,却是调皮的舌尖轻触。 李梦龙不理她脸上作怪的表情,朝周淮安看了过去。 周淮安将邱莫言抱到金镶玉身旁,双手在两人身上连点几下:“我已封住她们的穴道,暂时可以止血,莫言身上的伤虽重,但未伤內腑,处置妥当并无大碍。金镶玉被长剑透体,谁也不知内里血脉是否被伤到,但剑必然要拔出,只是长剑一拔,是生是死神仙也难料啊。” 浓烈的血腥味弥散在帐篷里,李梦龙拿着裹着布巾的木条,塞到金镶玉嘴里,缓缓褪去那被鲜血染红的衣衫,露出光洁细腻的肌肤。 李梦龙撩起她被汗水浸湿的长发,将她的头轻柔的靠在自己的大腿上。 长剑,洞穿左肋,透出体外三尺,剑锋在火光的映照下,散发出森森的寒气。 对于李梦龙不知何处拿来的急救箱,周淮安并未追问,双眼看了看森寒的宝剑,又朝李梦龙看去,见他坚定的点了点头。 已经吃过止疼药,当周淮安修长的手指握住剑柄的时候,金镶玉并未感到太多不适,直到一抹血花溅出,她才发出一声如天鹅垂死般的低鸣。 长剑拔出后,李梦龙手里洒满云南白药的纱布及时捂住伤口,金镶玉脸上的表情痛苦而扭曲,光洁的脸颊渗出一层密密麻麻的汗液,银牙已将裹着布巾的木条咬烂。 不知是云南白药的止血效果太强,还是体内的动脉血管并没有被刺中,血液只将纱布染红后,便不再流出。 周淮安轻舒一口气,朝李梦龙点点头,便退出帐篷,看样子是要去照看邱莫言。 媚眼含羞合,丹唇逐笑开,朦胧的灯影下,美人粉面含羞,妩媚动人,撩人心弦。 灯下看美人,真是越看越美。 金镶玉美则美矣,但是配上那一脸怪笑,李梦龙恨不得将手中沾满鲜血的毛巾盖到她脸上。 许是伤口流血被止住,而止疼药药效也发挥作用,她的精神好上不少,调笑道:“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男人如此温柔地伺候女人,真是好笑。你放心大胆地擦吧,这点疼痛姑奶奶我还忍得住。” “你尽管笑吧,等下别哭出来就好。” 李梦龙随手将毛巾扔到地上,从急救箱中拿出一瓶医用酒精和纱布针线,医用棉花上沾满酒精,右手不停地在伤口周围擦拭。 擦拭完毕,他朝金镶玉看了一眼:“忍着点,会有点疼。” 说完,拿起酒精就朝伤口倒去,“嘶”强烈的刺激性让金镶玉倒吸了一口凉气,玉手抓拉住李梦龙的手腕:“停,停,停下,真他娘的疼。” 等她喘过气来,立马眼神不善地瞧着李梦龙:“该死的和尚,你是不是故意报复老娘,借机看老娘的笑话。” “谁有那闲工夫。” 李梦龙左手拍了拍仍抓着自己手腕的玉手,示意放开自己的手腕。 “哼”金镶玉冷哼一声,放开手后,又见他在火光中穿针引线,然后拿着针头就要朝自己的伤口下手,不禁问道:“做什么?难道姑奶奶我的身子是破衣服不成,还拿针线来缝?” “你害怕?”李梦龙斜了她一眼。 这社会上有许多人,拿刀子在自己身上割上一刀眼睛都不眨,但是面对注射器小小的针头却瑟瑟发抖,例子有很多,不是说他们怕疼,但天生就怕那玩意谁也没办法。 “你……”被人揭破短处,金镶玉有些气急,刚要开骂,温暖的触感拂过脸颊,抬头看去,却是李梦龙宁静如水的眸子,以及脸颊上的手。 她便不再开言,任由他施为。 肌肤如白玉般细腻,如凝脂般软嫩,轻轻滑过,又有如绸缎般光滑,肌肤细腻骨肉匀,是最贴切不过的写照。 李梦龙收拢绮念,左手按在她肋下,右手针头刺入伤口,伤口附近的皮肤泛起一片的鸡皮疙瘩,他的手法并不太好,缝合完毕,她肋下就多了一个笑的斜斜歪歪,怪模怪样地笑脸。 将她翻过身去,在背后一样施为。 终于两张笑脸不再奇怪,起码它们是对称的呢,大家不都讲究对称美吗?李梦龙在心里悄悄安慰自己。 不知他是不是想起紫霞仙子那句台词,“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和我的驴一样,给你盖个章。” “这就是我给你盖的章了。” 李梦龙嘴里喃喃着,手还很作死的往她身上屁屁上拍了一记,然后想起被拍的可不是驴子,而是一只母老虎,顿时手僵在半空中。 也许是金镶玉有伤在身,现在行动不便,准备来日再修理他,也许是她太过困倦,并没有感觉到异常。 总之,金镶玉并未发怒,李梦龙也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在地上铺好毯子,将她小心安置好。 夜深人静的时候,睡的迷迷糊糊的金镶玉呓语,语气欢快地,好像偷着鸡的小狐狸:“嘻嘻……真是做了一桩好生意……长的不错……身家不菲……真不错……” 后面的声音越来越微弱,直至低不可闻。 帐篷外面的李梦龙望着皎洁的明月,叹息了一声:“可惜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啊……” 第三十四章能力兑换券 傍晚总是悄悄来临,夕阳下,一人一马乘着大漠的风沙渐行渐远…… 黄沙万里起风尘,月印城垣碧水凄。霜下羌笛依旧,朔漠胡杨枝叶飞舞,月下夜光杯斟满葡萄美酒,将军欲饮,却不知铁马冰河是否还能入梦。 浩浩大漠长风远去,吹过将军白发的无奈,吹过深闺美人的幽思,吹过秦砖汉瓦悲怆壮阔的历史烟云。 大漠的风吹拂了千万年,还将向下个千万年吹去…… 月下山丘,一道身影望着远去的背影,不知是喜是悲。 炽烈的阳光透过窗棱,照入屋中,一阵白光闪过,李梦龙望着熟悉的房梁,默然无语。 小心地将柳叶刀放在桌上,躺在柔软的床上,他的神情充满沮丧。 他与金镶玉相识不过十几日,彼此说不上感情深厚,更谈不上情与爱,事情应该平平淡淡,按照李梦龙划定的轨迹发展,应该是任务顺利完成,然后双方默默告别,以后再无交集。 预料之外的一剑朝李梦龙袭来,无缘无故的金镶玉挡在他身前,就是那么突如其来的一剑飞来,莫名其妙的一个身影挡在身前,将他所有认知打破。多么荒谬的桥段,多么可笑的剧情。 这种奇妙的人生际遇,让他有些措手不及,他有限的感情经历,不足以让他辨识这种突如其来的复杂情感。 掷骰子的结果让他感到一阵轻松,让他有逃离那种情绪的借口,而后,她的眼神中的哀伤与苦涩,又让他感到十分沉重。 他只好拿走她的柳叶刀,告诉她当她窗前出现一朵野玫瑰的时候,便是彼此再见的日子。 也许那只是他,随口安慰她的善意谎言,也许那算是他的承诺,他自己也不知道。 此刻他脑海中,只是反复回荡着离别时她的话语:“金镶玉我水性杨花,不是良家好女子,和尚,你可想清楚了,别让姑奶奶等的太久。” 月满了,自然又会缺。 她的容姿算得上倾国倾城,有大漠风沙也遮掩不住的风姿。 但大漠是不相信风花雪月的,她只能用尽所有本事适应弱肉强食的法则,等她强大到足以活下去。 却又遇到能李梦龙。 谁知道她是在哪天萌发了风花雪月的念头,人的内心最难揣测。 那句话既是表明心声,也是一次小心的试探。 李梦龙笑笑:“既然金镶玉不能等,那就让金余馨等吧,你以后就叫金余馨。” 俗缘千劫磨不尽,翠被冷落凄余馨,俗缘磨尽,犹有余馨。 这是李梦龙的期望,也是承诺。 将脑海的复杂思绪全部驱散,李梦龙将此次任务的收获摆到桌上:四把刀剑,一小袋玄铁,一颗通脉丹,一张药方。 至于金银与食物,自然是忽略不计。 此次任务,除了内功、剑法,最有价值的莫过于通脉丹的方子。 通脉丹是专门为那些初练内功,却又修行艰难的人准备的。 虽然它只能帮人凝聚内功,修为高深的时候无效,但也是江湖上名门大派才有的秘传丹药,不是嫡传弟子想要获得一颗也是千难万难。 而邱莫言居然连药方都有,显然来历不一般,李梦龙在邱莫言面前死缠烂打,邱莫言被缠的不耐烦,才将方子给他。 看过方子之后,李梦龙顿时明白为何只有名门大派才有这方子,因为方子上的药材太过名贵,普通江湖人只怕是用不起。因此,药方在他们眼里就跟厕纸差不多。 几味主药就有人参、鹿茸、熊胆、虎骨,剩下的辅药又一大堆,配置起来不仅贵,而且特别麻烦。 想要搜集辅药很简单,走一趟药房估计就能搞定,但是剩下那几味主药就很麻烦了,不是李梦龙钱不够,而是现在很难买到真货,即使买到真货,药效肯定也不足。 质量不够,那就数量来凑,鹿茸和熊胆都很简单,国内有很多养殖场,只要肯花钱都能买到。野山参买不到,那就人工种植的人参买上一些。 最难搞的就是虎骨,貌似虎骨是买不到的,想起这个李梦龙就有些头疼。 先把能搞定的搞定,搞不定的先放一边,主意打定,他的注意力又放到抽奖上来,上次抽奖的奖项实在太坑,要是这次奖项还跟上一样,他就该去跳河了。 再次启动轮盘,十个奖励分别是: “俞大猷手书《剑经》,超级战士基因原液,神兵龙泉剑,火遁术,能力兑换券,天雷子,暴雨梨花针,乾坤珠,黄泉之水,五帝钱” 看到上面的奖项,李梦龙松了一口气,很多东西都是极品,要是得到肯定就能实力大增。 不过他了解系统的尿性,奖励中有好东西是不假,但能不能抽中就是另外一回事,抽中了能不能用又是另外一回事。 抽了几次奖,他已经有了免疫力,抽中好东西固然可喜,抽不到也不可惜——只要不是哈密瓜这种大坑之物。 轮盘指针停在“能力兑换券”上,有些出乎他的意料,李梦龙随即暗喜。 能力兑换券在奖项上出现多次,他对它还是一无所知,但是看名字就知道绝对不会差。 李梦龙刚想查看能力兑换券,脑海中忽然多出一个血红的榜单,与此同时,一段信息输入脑海。 “滴,宿主抽中能力兑换券,击杀列表启动。” “能力兑换券,宿主击杀任务世界之人后,可使用能力兑换券,兑换被击杀者的一项能力。” 真是太牛逼了,居然能兑换一项能力! 知道能力兑换券的作用后,李梦龙差点没高兴地蹦起来,要是自己早早抽到这玩意,那么还用操心通脉丹的事情吗?只要兑换路小川的武功不就立刻能成为高手? 不过眼下是没可能了,未来还不知道有多少世界等待他去经历,想必要杀死的人也不少,能力兑换券迟早能派上用场。 安慰完自己,意识沉入空间,一张巴掌大小朴实无华的玉片出现在他手中,薄薄的一张卡片,上面布满许多微小的纹路,不仔细看的话,会觉得毫不起眼,但这却是可以兑换能力的超级杀器。 放在手心把玩许久之后,李梦龙将所有东西都收入空间。 时间差不多十一点半,陈芸薇和李大山到镇上卖菜还未回来,现在李梦龙家不缺钱,但是他父母还是喜欢过和以前一样的生活。 穷忍着,富耐着,睡不着眯着,各人有个人的活法,李梦龙觉着也挺好,过的开心就足够了。 估摸着父母也快回来了,不过李梦龙没心思做饭,直接从空间取出一个食盒。 一碟子干笋炒肉,一大碗东坡肉,加上一盘醉鱼,又从空间掏出一坛花雕,午餐齐活! 大黄闻到饭菜的香味,摇着毛茸茸的大尾巴从院子里进来,望着餐桌直流口水,李梦龙瞧见它那没出息的样子,笑骂了一句。 接着从空间掏出一个牛肉罐头,撬开盖子倒在它的饭盆里,大黄呜咽着扑到饭盆前大块朵颐,吃的那叫一个高兴。 不多久,陈芸薇和李大山回来进到院子,看到大黄卖力的吃着午餐,陈芸薇好奇的看了一眼,说道:“哟,大黄都改善伙食了,他爸,看来今天中午家里伙食不错。” “我看看,是肉罐头吧。这小子,哪有拿这么多肉喂狗的。我小时候,他爷爷当兵发了罐头,家里都舍不得吃,只有年节待客时候才拿出来。”李大山摇摇头叹道。 陈芸薇白了他一眼说道:“那都是什么年月的事了,现在哪家还缺这点肉。看大黄吃的多高兴,进去吧,小龙应该做好饭了。” 两人进到屋中就闻到一股奇异的香气。 第三十五章黑蛇藤 “好香啊,小龙做的什么菜?” 陈芸薇很好奇,小龙手艺怎么变得那么好,能做出这么香的饭菜。 李梦龙从厨房跑出来,端着电饭煲放到桌上,顺口回答,说是上午去县城顺便从饭馆买的几个菜。陈芸薇当即拍了拍额头,顿时失去了再问的兴趣,转而去洗手准备吃饭。 “你上午去县城干什么?”不愧是县城的大厨,做菜的手艺没得说,陈芸薇吃的很满意,顺口问了一句。 “这不是见你们喜欢喝我带回来的花雕吗,我又托人买了一些,上午到了县城,我正好去拿回来。诺,在小房里,等下你们去看看。爸妈,跟你们商量个事,我打算把老房子拆了,在上面盖个三层小楼,等房子盖好了,再把咱们现在住的小院中也拆了重盖,你们觉得怎么样?” 花雕当然是从空间弄出来的,说托人去外面买回来完全是瞎编。 李大山沉吟了一下:“嗯,老房子拆了盖新房也好,你也到了该结婚的年纪了,没房子不行。不过这个小院子我和你.妈住了大半辈子,改住楼房反而不习惯,就不用拆了。” “你爸说的没错。人活一辈子,不就图个念想吗?我和你爸在这里结的婚,在这里生的你,在这里活了大半辈子,这就是我们的根。等我们老了,走不动路了,看到老房子的一砖一瓦,就能想起以前的生活的酸甜苦辣,在这老房子里,我和你爸就是吃糠咽菜都感到舒心。这老房子就是我和你爸的一辈子啊。” 李梦龙听罢,也不再多劝,顺他们心意就好,反正老房子就在后院旁边,也就几步路,以后搬过去住也方便的很。 “那行吧。不知道跑手续麻不麻烦,要不问问大伯?”李梦龙的大伯是村支书,应该会比较清楚这方面的事情。 “后面的老房子本来就是宅基地,改建不麻烦,行了,这些事情你不用操心,有我和你妈在呢。还有,这么久了,你想好干什么了没,别成天在家游手好闲。”李大山抿了一口酒,想到他天天在家不做事就有些来气。 陈芸薇也凑过头去,小声问道:“儿子,你手上是有些钱,但也要好好打算,现在钱可不经花,等你结婚又是一大笔开支,以后还会有孩子,你可要想好。” “妈,钱的事情你不用担心,我会想办法。对了妈,咱家里该买台冰箱了,还有洗衣机,以后家务也可以轻松点。” 陈芸薇刚跟他说要省钱,没想到转眼他又要买这买那,手指点了点他的额头,没好气的说道:“得,刚才的话我白跟你说了。” 李梦龙见母亲有些生气,连忙嬉皮笑脸的安慰了两句,说他还年轻,赚钱的路子多的是,该花还得花,而且买了这些东西,她以后才好腾出功夫带孙子。 说到孙子,陈芸薇总算是多云转晴了,商量了两句,说等新房盖好后和新房的家具一起买。 午饭吃完,李大山就出门张罗盖新房的事情去了,而李梦龙则将通脉丹的方子抄下,然后找老胡头问问草药的事情。 走到村尾老胡头家时,老胡头正在院子里晒草药。 看到李梦龙抱着花雕进来,老胡头咧开嘴笑成一朵花:“小龙,你怎么来了。” “这不是我又从外边买了些酒回来,知道您老爱喝,特意给您搬来一坛。”李梦龙扬了扬手中的酒坛,又说道:“对了,还有事要胡大爷帮忙,我得了一张方子,您给看看。” “行,你先进屋坐,我把簸箕放好就来。”老胡头笑着点点头。 李梦龙以前很少来老胡头家,有限的几次也只是在院子里说话,还从来没有进到老胡头的屋子。 把花雕放在屋中的茶几上,他四下打量,很简陋的屋子,除了一张饭桌和一张茶几,几条凳子,再没有别的家具,茶几上也只有一个茶壶,几个破了口的杯子。 屋子里有淡淡的草药香气,李梦龙深深的吸了几口,精神顿时一振,暗自道,老胡头六十大几岁身子骨还硬朗,精神头也好,只怕跟他家的药香脱不开关系。 “以前村子里的孩子生病里都会送到我这里看,我印象中你小时候很少生病,只怕是第一次进我屋子吧。”老胡头在自己围裙上擦了两把手,跨入屋中。 李梦龙回头笑着说:“是呀,我一直身体挺好的,基本上没有生过病。不过胡大爷你这里挺不错的,闻着满屋子的药香,整个人精神都好了很多,难怪您精神头一直这么好。” “嘿,还是小龙有见识,不像小立那混小子,一个劲的说我这屋子味道难闻,他哪里知道我屋子里药香的好处。从我太爷爷那辈开始,我家就是中医,两百多年下来,药香已经渗遍了整个屋子,别的不敢说,常闻我屋子里的药香,肯定百病不生,就是延年益寿也有几分作用,我爷爷,我爸,都活到九十多。” 老胡头被李梦龙搔到了痒处,脸色难得露出了得意的神色。 “胡大爷,要这么说,您这屋子可值老钱了。要不您把它卖了,说不定能娶个小姑娘回来,到时候我就该喝你的喜酒了。”李梦龙调侃道。 胡老头哭笑不得:“嗨,臭小子,尽拿老头子开玩笑,让你爸听到非揍你不可。” 玩笑开过,李梦龙递给他一张药方,让他帮着看看。 胡老头端着药方看了半天,最后眉头皱了起来,说道:“嚯,人参、熊胆、鹿茸、虎骨,小龙啊,你这药方是从皇宫里偷来的吧,尽是些大补的东西……紫草、白芷、香麻、大洞果,这些药草还算常见。这一味黑蛇藤怎么用量这么大,这是补药啊,还是毒药啊?” “这方子是我一个朋友给的,据说是哪个武术世家传承下来,给年轻人补身体用的。我有朋友试过,效果不错,我求了他很久才搞到手。不过我不懂配药,这不,我专门找到您老,看看要怎么配出来。” “方子看起来是这么回事,但具体效果我也说不好。小龙啊,是药三分毒,你可得考虑好才行。”老胡头斟酌了半天,说出这么一番话来。 “应该没问题的,我那朋友现在还活蹦乱跳的,不会出问题。胡大爷,你看这些药草要弄全难不难?” 老胡头劝说无果,叹了口气,回答道:“辅药除了黑蛇藤,都比较常见,主药不用我说你也知道,熊胆、人参、鹿茸只要肯花钱就能买到。至于这虎骨……” 沉吟了一会儿,继续道:“虎骨,我这倒是有一小块,家传下来的,你若真想要,就拿去吧。” 李梦龙高兴的拍了拍大腿:“嘿,还是胡大爷靠谱,我正为这虎骨为难呢?” 老胡头摇了摇手,又告诉让他别高兴的太早,即使找到主药,那二十来斤的黑蛇腾也不好弄。 老胡头解释道:“黑蛇藤药性很怪,只有寥寥几个古方用到过,知道的人不多,我也是在祖传的医书上看到过。并且它只长在蛇穴旁边,人工很难种植,现在市面上根本买不到。” 进到里屋,老胡头翻箱倒柜才找出一本泛黄的医书。 李梦龙接过一看,封面写着《胡氏医书》四字,翻开以后发现,整本医书全是工整的小楷,还有一些手绘的药草插图。 找到关于黑蛇藤的那一页,不仅配了插图,还大略介绍了一番: “黑蛇藤,性微毒,长于蛇穴旁,叶墨绿,状若缠蛇,禁止内服,能攻毒拔毒,散瘀止痛,外用治跌打损伤,骨折,麻风。” 拿有毒的黑蛇腾来制作通脉丹,也不知道是哪个人想出来的办法,李梦龙有些无语,不过方子既然这么写,就应该不会有错。 拿手机拍了插图,他就离开了老胡头家。 第三十六章夜雨 第二天一早,李梦龙带着大黄,开着大切诺基,朝县城进发。 县城外的森林公园属于横断山区东南余脉,覆盖着茂密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野生植物资源丰富,当然野生动物也很多。 有金丝猴、白唇鹿、牛羚、小熊猫、灰熊、豹、云豹等等,独自进山还是有一定危险的,所以他带上了大黄,起码睡觉的时候能给他放哨。 横断山脉,呈南北走向,正好处于西部高原和川蜀盆地之间的过度地带,地形复杂。 有高山,有峡谷,还有湍急的河流,东南方是茂密的阔叶林,而西北方却是风景优美的高原草场。 身穿草绿色迷彩服的李梦龙,在崎岖的山路上艰难的行进。 沿着森林公园的小路走10公里左右,开始进入一片大峡谷,峡谷蜿蜒数公里,十几米宽,两侧陡峭如削,想要继续往南必须深入峡谷。 崖壁间林木茂盛,涧底流水不断,峡谷上部光照充足,温暖湿润,正是蛇虫鼠蚁喜欢筑巢的地方。 他在行进的同时,一边还在仔细寻找黑蛇藤的踪迹。 下到涧底,山涧内阴暗潮湿,颇为凉爽,进山大概两个小时,他寻了水边一块大石稍作休息。 大黄颇为狼狈,身上沾满了草叶,毛发都湿漉漉的,正趴在他脚边吐着舌头喘息,李梦龙从空间掏出一条毛巾帮它擦了擦。 擦干后,又拿出一个肉罐头,分了一半给大黄,自己拿着勺子吃剩下一半。 山涧中的风光优美如画,极目四望,满眼苍翠,生机盎然,翠绿的草木如同地毯铺在地上,一片片白色的、粉色的小花点缀其中,清澈的溪水如同玉带缠绕在绿地中,微风吹过,山涧中满溢植物的芬芳,仿佛春天又已到来。 远处,山丘起伏相连,连绵不绝,置身其中,方知自身的渺小,李梦龙陶醉在大自然的风光中,有些醺醺然。 正当他打量周围环境的时候,眼睛不经意扫过不远的一处缓坡,一抹深绿隐现,在翠绿的草丛显得有些异样。 他想起医书上关于黑蛇藤的描述,心中一振,暗道,难道这就是黑蛇藤? 不管是不是,总要去看一眼,不过李梦龙记得黑蛇藤是长在蛇穴附近,不能不小心。 他从水中捡起几块石头,朝着陡坡的草丛丢去,将及膝的草丛砸的草叶飞溅,这就是打草惊蛇了。 不过还是不保险,谁也说不准蛇会藏在周围哪里,他打算清出一条,通向陡坡草丛的安全通道。 从附近砍了一颗小树,削掉枝干,猛烈的扑打周围的草丛,顿时将砸的草叶乱飞,草丛顿时塌了一大块,再拿出工兵铲将倒伏的草木铲掉。 如此施为多次,终于到达缓坡的那个草丛。 铲掉周围的杂草,两株虬结交缠的藤木顿时出现在眼前,叶片墨绿,藤茎交缠如毒蛇,李梦龙再拿出手机,仔细核对眼前藤木的叶片和医书上的插图,果然一致。 他大喜之下,连忙将两株黑蛇藤连根挖起,然后收入空间。 两株黑蛇藤都只有拇指粗细,长不过半米,晒制后可能还不到半斤,那张方子上的用量却是二十几斤,还差的远着呢。 但刚进山就有收获,李梦龙还是很开心。 奖赏了大黄一块熟牛肉之后,再次踏上了寻找之旅。 可惜接下来的三天却都一无所获,在茫茫大山中寻找几丛低矮的植物,无异于大海捞针。 李梦龙打算回程了,他想清楚了,与其自己到处瞎找,不如出山后托邻近的护林员、采药人去找,只要开出重金,不怕没有收获。 天色渐暗,又一个夜晚即将到来,李梦龙在山顶地势稍平的地方,扎下帐篷,点起篝火,准备过夜。 整个下午都是阴天,也许晚上会下雨。 防止帐篷被石头砸到,所以他才选择在山顶扎营,他还搬了几块大石头,将帐篷四角压住。 空间里的户外组合炊具很齐全,不仅有迷你灶台、蒸饭锅、炒菜锅、炖汤锅,还自带一个小烤盘。 一块十几斤重的牛肉切下一小块,大概五六斤左右,剩下的放回空间,他用酒精灶台将一部分牛肉炖上,其他的牛肉便用来烧烤。 篝火很旺,不一会烤架上的牛肉被烤的“滋滋”作响,肉也开始变色,他开始翻烤另一面,翻动过几次之后,他开始往烤肉上撒调料。 香气弥漫林间,他看到差不多了,拿小刀切了一块尝了尝,外层香酥、内里软嫩,味道也还不错,他很满意。 丢了一块给大黄,自己拿出一小坛子花雕,一边喝着花雕一边吃烤肉,顿时觉得人生圆满。 夜黑如墨,烤肉刚吃完,倾盆的暴雨便泼洒下来,打在帐篷上发出鞭炮一般的乱响,李梦龙慌忙带着大黄钻到帐篷里避雨,炖好的牛肉汤都来不及喝,只能放到空间中。 帐篷中挂了一盏野营灯,将帐篷照的透亮,深秋的山林中寒意浓重,李梦龙给大黄披上一床毛毯,自己也裹了一层,一人一狗静静的躺在帐篷中,听着外面雨点打在树叶上哗哗的声音。 雨越下越大,大黄也打起了呼噜,李梦龙正准备关了野营灯睡觉,雨幕中隐隐传来一声痛呼。 他侧耳倾听,外面除了哗啦啦的雨声,再也没有其他声音,疑惑间,却发现大黄已经醒来,耳朵竖的老高,朝外面狂吠。 李梦龙从空间拿出一把手电筒,然后迅速出了帐篷,周围黑乎乎的一片,手电筒在大雨的山林中作用有限,根本照不到太远的地方。 “大黄,去。”他朝着大黄狂叫的方向指去。 大黄立刻明白主人的意思,朝着山下奔去,不一会儿在停在山腰大叫。 山上草地湿滑,李梦龙艰难的挪到了大黄身边,一个黑乎乎的影子倒在一丛灌木中,他拿手电筒一照,原来有个人倒卧在地。 李梦龙把那人拖出灌木丛,打量了一下,居然是个年轻姑娘,身上穿着冲锋衣,满身泥泞,苍白的脸上有着道道血痕,他伸手探了探她的脉搏,还在跳动,看样子是昏过去了。 手上一沉,李梦龙将她抱起,“呃”他微微一愕,旋即摇摇头:“身上零碎不少,还真沉,幸好最近力气大了许多,不然抱她上山够呛。” …… 陈梦舒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上午。 她整个人都晕乎乎的,身体稍微挪动,脚踝便传来一阵剧痛,艰难的抬起头打量四周,蓝色的帐篷,身上盖着的毛毯,右手边摆的叠的整整齐齐的衣服,上面压着她的水壶、手机、军刀和手表。 微微愣了一会,才想起自己好像滑下了山坡,是小蝶他们救了自己吗?不对,大家都没有带蓝色的帐篷,会是谁呢? 糟了,终于想起滑下山坡之前看到的灯光,陈梦舒大惊,立刻掀开毛毯,果然,除了黑色的内衣,什么都没穿。 正有些发窘,陈梦舒耳边传来一阵温和的声音,她转过头,一个年轻的男子坐在帐篷外的小马扎上,双目炯炯有神的盯着她看。 第三十七章陈梦舒 陈梦舒脸上忽然升起两朵红霞,连耳根都羞的通红,她连忙偏过头。 “你醒了呀,好点了吗?你昨天晚上滑下山坡,又淋了一晚上雨,我发现你的时候你已经昏.迷,并且有些发烧,所以……,希望你不要介意。”说话的人正是李梦龙。 他见陈梦舒已经醒了,所以打起招呼,又观察到她满脸尴尬,知道是因为自己帮她把湿透的衣服脱掉的缘故,只好耸肩解释道。 “你怎么了?” 见她半天不说话,李梦龙又问。 “啊?噢,我没事。” 陈梦舒从间歇性走神中回过神来,却又见到那双亮的好像要刺进她心底的双眼,连忙低头,就差点没将头埋到毛毯中,小声说道:“那个,你能不能把头转过去……我要穿衣服……” “你脚踝扭伤了,小心一点。”李梦龙帮她把帐篷拉上,叮嘱了一句。 几分钟后,帐篷拉链被拉开,一张怯生生的小脸探了出来:“我换好了,有吃的吗,我有些饿了。” 李梦龙回过头,打量了她一下。 利落的马尾已经被解开,黑直长发披散在肩头,皮肤白皙,瓜子脸,一双漆黑的眸子点缀其上,柳眉红唇,五官匀称无比,脸上的几道红痕反而平添了几分娇弱,惹人怜惜,身着粉色卫衣,赤着白生生的脚丫,圆润的脚趾上涂着透明的指甲油,可爱无比。 一时间他居然有种惊艳的感觉。 “咳咳,我刚好煮了点汤,你等会,我给你盛。”盯着人家看了半天,李梦龙反应过来,连忙去给她盛汤。 昨天煮的牛肉汤,当时来不及喝,被他收到空间里,刚才陈梦舒换衣服的时候,他连着酒精灶一起拿了出来。 给她盛了一碗肉汤,又从旁边的背包里取出一块面包递了过去,“对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我叫李梦龙,你怎么会掉到山下去的呀?” 陈梦舒接过面包,小口地吃着:“我叫陈梦舒,五天前,我和几个朋友从三溪出发,穿过大黄岭,渡过冷水峡,准备一路向西北翻越邛崃山脉到达川西高原。” 可是昨天下午宿营的时候遇到了野猪群,大家都吓的到处乱跑,刘鹏还被野猪撞下了山崖。 我也不小心滑落山坡,掉到了山下的小河中,河水很急,我被一路冲了下来,等我爬上岸,已经不知道自己在哪了。 当时天色又黑,又开始下雨,我怕山谷会发洪水,就想爬上山顶,没想到快上来的时候,体力不支滚了下去。唉,也不知道小蝶他们怎么样了。” “别多想,他们一定会没事的。” 李梦龙见她脸上有忧色,安慰了一句,又道:“你昨天爬上来的时候没看见我帐篷里的灯光吗,为什么不呼救呢?” 陈梦舒如水的双眸幽幽的看了他一眼,弱弱的说道:“我叫了呀,不知道是不是雨声太大,你没有听见……” “呃”李梦龙有些尴尬,决定不再说这个事情,立马转过话头:“你记得你被水流冲了多远吗?我们可以顺着河流往上游寻找,相信可以很快找到你朋友的。” 陈梦舒仔细回忆了一下,摇摇头,说她不记得了,当时天很黑,她抱着一根木头漂了很久才上岸。 “应该会没事的,你别太担心。如果你能走的话,我们可以现在出发去找找他们。”李梦龙有些无奈,只能稍作安慰。 “嘶”挣扎着想要站起来的陈梦舒倒吸了一口凉气,额头沁出一丝冷汗,一个趔趄差点摔倒,李梦龙赶紧扶着她慢慢坐下。 看着她痛苦的捂住右脚踝,李梦龙从口袋掏出一小瓶跌打酒,当然,实际上是从空间里拿出来的,坐到她对面:“我帮你擦点药酒吧,很有效的。” 陈梦舒有些害羞的看了他一眼,最终还是点了点头,细若蚊声的说道:“你轻一点,很疼。” 她的玉足真是美的出奇,将陈梦舒的右脚轻轻放到自己大腿上,李梦龙不禁暗自赞叹一声,虽然他并没有恋足的癖好。 玉足皮肤很白嫩,透着健康的粉色,脚型纤长却又显得小巧玲珑。足弓微微向上弯起,足面翘的很高,曲线优美,非常性感。玉趾排的很整齐,弯弯的钩拢在一起,如十棵细细的葱白,既优雅又可爱。趾甲晶莹剔透,闪着自然的光泽。 美中不足的是脚踝处鼓起了一个大包。 李梦龙将药酒倒在右掌心,另一只手刚握住陈梦舒的玉足,顿时感觉皮肤细腻,柔若无骨,他压抑心中的异样感觉,将右手贴在她的脚踝处轻轻搓动揉捏。 陈梦舒看着成熟,事实上年纪不大,从未和异性有过如此亲密的接触,李梦龙滚烫的双手让她全身酥软,一股股热流从脚心脚踝涌向她身体各处,仿佛有无数虫子在她身上来回爬,睫毛轻颤,脸红的快要滴出血来。 “好了,你再试试,看能不能站起来。”按摩完毕,李梦龙拿一边拿毛巾擦手,一边说道。 经过一番推拿,陈梦舒脚踝舒畅了不少,她尝试着站立,这次已经能站立,并且稍微走动,高兴的说道:“真的有效,谢谢你。” “不用客气。不过你的扭伤比我预想中要严重的多,暂时不宜走动,看来暂时我们是无法去找你的朋友了。” 宝芝林不仅教授武艺,医术也多有传承,李梦龙虽然对医术不太感兴趣,但耳濡目染之下,对一般的伤势还是有一定判断力的。 暂时走不了,陈梦舒也没有别的办法,不过据她所说他们一行人带了卫星电话,应该会及时求援,李梦龙放心了不少。 两人聊了一会,陈梦舒便有些困倦,她的高烧刚退,精神不是很好,很快就沉沉睡去。 下午三点左右,一架涂了迷彩的军用直升机从头顶掠过,他们发现了李梦龙在山顶的帐篷,不断在附近盘旋。 很快,直升机上缀下几个全副武装的大兵。 一番交流之下,李梦龙才知道他们正是为了陈梦舒而来。 由于陈梦舒高烧反复,再次昏睡,带队的军官很是心急,匆匆带着陈梦舒上了直升飞机离去。 李梦龙有些遗憾,没能享受一把乘坐直升机的乐趣,同时对陈梦舒的身份也有所好奇,那些士兵个个神情彪悍,眼神锐利,左臂上的闪电利剑臂章,分明是特种部队的臂章。 要说出动军队搜救遇险群众是有可能的,但是出动特种部队就比较少见了。 更何况带队的军官见陈梦舒高烧,脸上露出极度关切的神色,显然陈梦舒身份背景很不一般。 陈梦舒的离去,也让李梦龙松了一口气,至少他不用背着大大的背包翻山越岭。 回程的路格外的轻松,只用了一天半的时间,李梦龙就顺利出了森林公园。 回家后,李梦龙把黑蛇藤交给老胡头,让他帮忙晒制,并托他给附近的护林员、采药人带话,出两万块收购二十斤黑蛇藤。 上次买下那块虎骨,李梦龙给了老胡头五千块。 这次老胡头,仍旧跟着几个老相识进了山,帮助李梦龙寻找黑蛇腾,说明老头子还真是缺钱,对以后的生活充满忧虑。 李梦龙心里暗暗叹息,感慨老头子的命运,自己现在不缺钱,决定以后能帮的话,就尽量多帮一下。 免得老人家一把年纪还到处跑,天天为生计操劳,就是年轻人,也不敢像他一样天天钻山沟——不仅累而且还很危险。 第三十八章明悟 生存不容易,生活不简单。 他自嘲地笑了笑,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就像被赶来赶去的牛羊,生活的皮鞭落下,他就得四处奔波。 当年从象牙塔出来,听人说北上广发展机会好,便和女友携手到深市,几年下来,才明白原来所谓的发展,实际指的就是打工,预期的生活与现实格格不入。 当你意气风发的出发时,如何能想到有天会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原点? 生活的皮鞭现实而残忍,往往来自于最亲近的人。 儿子离世的皮鞭抽的老胡头生疼,女友离去的皮鞭让李梦龙猝不及防,在每个人生路口前,很多人急刹车,或掉头或转向,离原来的目标越来越远。 在通往梦想的路口,许许多多人的命运会生生拐个大弯,留下许多回忆与遗憾,或许到生命结束的那天,才会明白自己究竟错过了什么。 李梦龙的运气稍好,系统的降临让他多了个选择,少了些许羁绊。 但,实际上,这也不过是,皮鞭从生活手里换到了系统手里。 从龙门客栈世界离去的时候,他曾经询问过系统,如何才能重新返回这个世界。 系统提示他权限不足,无法查询。 无法查询,不代表没有办法,他已经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 所有事情的根源,都归结于他的实力不够强而已。 回到家中,李梦龙服下那颗通脉丹,闭目盘腿坐在床上,放松身心,平缓呼吸。 心神沉于丹田之中,思虑消散,渐渐堕入似睡非睡的状态,天地浑然一体,混混沌沌,恍恍惚惚。 不知过了多久,一丝热流从丹田中涌起,不断在丹田跳动、翻滚,浑身气血蒸腾。 李梦龙放佛毫无知觉,呼吸好像一根丝线,不松不紧,不折不断,不断拉扯丹田内的一丝丝热流,沿着浑身经脉流动。 转动了无数圈,又回到丹田,此刻热流仿佛化作了一个小“水滴”,凝在丹田静止不动。 行功完毕,李梦龙自然醒来,此时天已经擦黑。 他长舒了一口气,顿时感到神完气足,精神舒爽,浑身上下有用不完的力量。 又将心神沉入丹田,一个小小的气团安然待在里面,意念一动,气团又沿着浑身经脉来回流动,很是神奇。 李梦龙仿佛是一个得到新玩具的小孩,把内力引来引去,玩的不亦乐乎。 “这就是内力吗,真是奇妙。”再次把气团收归丹田,李梦龙喃喃道,脸上露出一丝笑意。 不过很快他就感到肚子咕咕直叫,一股极度饥饿的感觉传来。 稍微一思索,他明白过来,自身精气被炼化成了内力,不饿才怪。 内功想要得到提高,就必须要有源源不断的食物供应,不然多练两回,自己就被练死了。 一天到晚什么都不干,单单练功就要花销一大笔钱财,常年累月下来,普通人肯定承受不起,穷文富武不是没有道理。 李梦龙不敢再想传说中日食全牛的故事,他要是达到那种地步,想必已经破产。 李父李母最近忙着办理各种盖房手续,经常忙到晚上才回家,李梦龙也不打算做饭了,直接从空间取出几个食盒,开始狼吞虎咽。 大黄闻到香味进来,看着李梦龙在桌上大吃大喝,急的直在他脚下打转。 “就你狗鼻子灵。”他笑骂一句,分了一盘红烧排骨给它,到一旁慢啃。 十分钟后,李梦龙看着满桌的残羹剩菜,舒服的打了个饱嗝。 三个食盒,九大盘菜,愣是让他一个人吃了个精光,他拍拍微鼓的肚子:“现在真的成了吃货了。” 他又看看空间,里面几十个食盒的食物暂时消耗的不多,龙门客栈里的食物基本还没动。 但是按照他现在的吃法,只怕也撑不了多久。 他打定了主意,到别的地方补充一些熟食。 收拾好餐桌,再次从空间取出食物,摆到餐桌给父母当作晚餐。 晚上,李大山和陈芸薇回来,说手续已经批完了,马上就可以动工盖房。 一家人都很开心,李大山晚餐还额外多喝了几杯花雕,惹来李母几句嗔怪。 第二天,李梦龙开着大切诺基到了县城。 他们那里地方虽小,但是烤全羊是出了名的美食,他分别在几家饭店订了二十只烤全羊,羊头和羊杂他也没放过,让饭馆炖汤带走。 直到下午,二十只烤全羊和一溜的大瓷盆都被他收入空间,有这些食物,足够他很长一段时间的食物消耗了。 但是钱也花得不少,80斤一只的羊,二十只足足花了他几万块,他身上两百多万的存款照此速度,也支撑不了多久。 正当他叹息钱花太快的时候,手机却又突然响起,他看了看手机,居然是一个未知号码。 “你好,我是李梦龙,请问你找谁。”略微犹豫,他还是按了接听键。 一阵有些嘶哑的女声传来:“你好,我是陈梦舒。” 李梦龙有些惊讶,陈梦舒怎么会有他的号码,不过想到那天救援军官脸上关切的表情,显然陈梦舒身世不简单,能查到他的电话也是正常,想到这里,心底释然。 “噢,是你呀。身体好点了吗,你朋友都没事吧?” “我的病好的差不多了,现在正在家中休养,我朋友也没多大事,都安全回家了。今天给你打电话是想要跟你说一声谢谢,那天晚上要不是你,我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不必客气,都是我应该做的。”刚说这几句话,听筒那边依稀传来几句责备的话语,应该是陈梦舒的亲属,李梦龙接着道:“你好好休息吧,以后有机会再来这里,记得给我打电话。” 那边安静了一会,陈梦舒的声音再次传来:“不好意思,是我妈妈。总之,多谢你了,希望以后还有机会再见面。” “嗯,希望如此。不打扰你休息了,再见。” “再见。” 电话那头,陈梦舒挂断电话,坐在床边的一个****收起她的手机,嗔道:“小舒,你病还没好,医生让你多休息。听话,不许再打电话了。” “妈,我就是打个电话而已,没事的。”陈梦舒抱着她的手臂撒娇道。 ****轻轻捏了捏她的鼻子,宠溺地道:“还说没事,看这小脸白的,我让吴妈给你煲了乌鸡汤,等下乖乖喝了啊。” 陈梦舒闻言小脸皱成一团,可怜兮兮的看着她:“又喝汤啊。妈,你看我都胖了一圈了,能不能不喝?” “不行,必须喝完,不然等你爸回来……” 李梦龙自然不知道电话那头发生的事情,接完电话他便开车回了家,又过起了日复一日的练功生活,偶尔也去看看自家新房子的建设进程,时间过的很快,等到第一层盖好,一个月时间已经过去。 …… 九寨沟的秋天如诗如画!黄栌洁净轻盈,枫叶妩媚妖娆,缤纷的落叶在湖光流韵间漂浮,悠远的晴空湛蓝而碧净。 五色的彩林、姿态万千的瀑布、风格鲜明的小寨子,相互交织,构成一幅绚丽的画卷,令人无不惊叹她的绚烂与唯美。 迈步在山间小路上,阳光透着着金黄的树叶洒下点点光斑,停步回望,山下一个个小湖环绕着碧黄相间的山林。 山偎水,水绕山,山水相映,林水相亲,翠海、叠瀑、彩林,演绎着赤橙黄绿青蓝紫的梦幻组合,恍若童话世界,胜似人间仙境。 出手黄金的行程,变成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一个多月来,自虐式的锻炼身体、修炼内功,他的食量大了很多,烤全羊全部消耗完毕,再加上盖房子、定家具,可以用花钱如流水来形容。 他身上的现金只剩下百来万,于是只能外出拿黄金换些现金出来。 简单收拾了几件衣服,李梦龙开着大切诺基肆意徜徉。 第一站在蜀都,将金条切成一块块地出售,虽然比较麻烦,但胜在隐秘不会被人察觉,花费七八天功夫,得到几百万的现金。 原本他打算直接坐飞机到燕京,继续换钱,心血来潮之下,动了旅行的念头。 九寨沟在川蜀省北部,上学的时候他很想去,碍于经济条件,一直未能成行,这是他心中的一个遗憾。 素有“九寨精华”之称的五花海,是九寨沟景点中最美丽的一个。它位于孔雀河上游,水质澄澈,水底的钙华沉积、各种色泽艳丽的藻类以及岸边的林木倒影,使得五花海呈现出鹅黄、藏青、墨绿、宝蓝等各种颜色。 沿着湖畔的栈道缓缓前行,小鱼在清澈的水里自由自在的游动,美的醉人。 轻嗅着自然的芬芳,细细品味着山水的静谧,李梦龙嘴角扬起一抹微笑,心神皆醉。 第三十九章邂逅 一场不期而遇的太阳雨,带给他意想不到的惊喜,明明是丽日晴空,不知道什么时候,天上竟悄悄抛洒晶莹的雨珠,五花海被小雨点轻轻拍打着,荡开一圈圈波纹。 雨点打在脸上,仿佛温柔的少女轻轻的抚摸,舒畅惬意至极,他不急着避雨,反而在雨中漫步,别有一番滋味。 栈道尽头,矗立着一圈圈的高大树木,不少躲避细雨的游客在一棵棵树下聊天。 李梦龙眼睛无意间掠过最中间的大树,两个年轻姑娘站在树下打闹,时而传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左边的女子戴着一顶黑白相间的棒球帽,帽子下面是一头顺滑的黑直长发,身着及踝的白色连衣裙,连衣裙外边还套着蓝色牛仔外套,脚踩白色板鞋,皮肤白腻,精致的瓜子脸上满是笑意,洋溢着青春活泼的气息,还背着一个龙猫公仔背包,可爱至极。 与她相对的女子头戴黑色圆礼帽,脸上扣着一幅大大的墨镜,看不太清长相,依稀可以辩认出是鹅蛋脸,身上穿着宽松的灰色线衫,最吸引人的是那一双仅着牛仔短裙,泛着象牙白光的大长腿。 两位美女身量都不矮,至少都有一米七以上,加上容貌绝佳,吸引了不少眼球。 嗬,竟然在这里遇到她,李梦龙轻笑。 隔着老远,他一下就认出头戴棒球帽的漂亮姑娘,正是一个月前进山救下的陈梦舒。 李梦龙想要上前打个招呼,于是踏着轻快的脚步,朝着两人走去。 快要接近她们的时候,他嘴角扬起一丝笑意,正要问好,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身后。 李梦龙视线被美女所吸引,并没有注意到身后走来的人。 那人伸出右手拍向他肩膀的时候,李梦龙嘴角的笑容一僵,身体自然做出反应。 右手呈虎爪,反手一扣,牢牢扣住来人的右手腕,与此同时,脚步带着身体旋转,抓着那人的手腕顺下一带。 那人被带的单膝跪在地上,嘴里“嘶”的一声,疼的倒吸了一口凉气,头上冒出一丝冷汗,表情痛苦万分,整张脸都扭曲了,原本叼着的烟头也掉到了地上。 制住了他后,李梦龙才低头看向“偷袭”自己的人。 那人上身是黑色t恤,配着迷彩裤子,高邦皮靴,硬邦邦的短发下面是一脸大胡子。 “额”李梦龙脸上一阵尴尬,慌忙放开了手,原来那人正是猎鹰军品的老板“大胡子”。 他曾经在猎鹰军品买过东西,对大胡子有些印象,猜测可能是大胡子认出了自己,所以过来打招呼。 “实在不好意思,一时没有控制住,对不起,对不起。” 李梦龙连忙把大胡子扶了起来,连连致歉。 “原来是你。”大胡子起来后,不停的揉着手腕,一边打量着李梦龙,好一会才认出了他,毕竟李梦龙曾在他的店铺里消费了上万块,喃喃道:“手劲还真大……” “程哥,你们怎么了?” 不远处的两个漂亮姑娘,注意到了李梦龙和大胡子的冲突,连忙跑了过来,头戴墨镜的女子率先开口问道。 陈梦舒这时也认出了李梦龙,一番介绍过后才知道,大胡子叫程虎,而头戴墨镜的女子,是上次和陈梦舒一起进山的叶小蝶。 事情的原委很简单,程虎是陈梦舒和叶小蝶的导游加司机,顺带兼职保镖。 李梦龙直愣愣的朝着陈梦舒和叶小蝶走去,程虎误以为他是过来搭讪的“癞蛤蟆”。 之前他们也遇到了不少这样的人,都被程虎给打发走了,没想到程虎这次吃了苦头。 “嗨,误会一场,都是自己人。”大胡子耸耸肩自认倒霉,揉了揉疼痛的手腕,接着道:“小兄弟身手不错呀,练了很多年了吧。” 程虎侦察兵出身,身手、反应都不差,没想到在李梦龙身上栽了跟头,特别是李梦龙才二十出头的样子,让他很是好奇。 李梦龙笑了笑:“不过是练了些庄稼把式而已,程哥是一时大意,才让我占了点小便宜。” “别。”大胡子摆了摆手,接着说道:“自知自明我还是有的,你身手比我好多了。” 李梦龙练武算起来只有一年半,但他最近一直刻苦锻炼,加上又修炼了内功,力量和速度超出普通人不少。 而程虎退役五六年了,没有那么高强度的锻炼,身手弱了很多,输给李梦龙很正常。 “雨停了,我们边走边聊吧。” 叶小蝶甜甜一笑,招呼了程虎和李梦龙一句,自己则拉着陈梦舒顺着林间小道走去。 珍珠滩是一个较为宽阔的石头滩面,水流从各个小湖汇聚,最后流向瀑布顶端的山崖边,清澈的湖水经过宽敞的滩面奔流而下,飞溅起形似珍珠的晶莹水滴,银河天降般冲下山谷,发出惊天动地的轰鸣,气势非凡。 叶小蝶脱掉鞋袜,坐在岸边,修长的美腿浸入水中,手中扬起水花洒向旁边的陈梦舒,嘴里发出“咯咯”的笑声:“你也来试试呀,凉丝丝的,水里还有小鱼,会亲吻你的腿,痒痒的,真好玩。” 陈梦舒猝不及防,裙摆被浇了个通透,嘟起小嘴,故作生气的说道:“好你个叶小蝶,居然偷袭我。看我怎么罚你。” 陈梦舒绕到叶小蝶身后,把手伸向她的腰间,肆意的抓挠了一番。 叶小蝶吃不住痒,笑得眼泪都差点没流出来,连连求饶:“啊啊,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求女王大人放过小女子。” “哼,这次就放过你。”陈梦舒轻哼了一声,秀美的鼻子皱了皱,又板起脸做威武状,右手一挥,“再有下次,定斩不饶。” 陈梦舒停手后,叶小蝶总算是缓过一口气,侧着身子抱住陈梦舒的大腿,把头埋在她裙子中间,才把眼眶的泪水止住。 李梦龙和程虎在不远处抽着烟看二人打闹,半晌后,李梦龙看了看手表,朝着她们二人说道:“时间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 又疯闹了一阵,叶小蝶才穿好鞋袜,四人开始返程。 九寨沟沟口,右边是号称“华国商业第四街”的商业街——边边街,街上聚集了各种各样的摊贩、饭馆、酒吧、超市,甚至还有露天电影院,摊子上有很多小商品,礼帽、披肩、挂坠、手镯应有尽有,街上人来人往,繁华不已。 但这条商业街上最出名的还是美食,九寨沟是藏族居多的地区,有很多藏族特有的美食,比如说:糌粑、酥油茶、青稞酒、牦牛肉、酸菜面块、雅茶、羊肉串、烤全羊等等。 四人出了九寨沟,李梦龙先去停车场取车,停车费有点小贵,一天60元,陈梦舒和叶小蝶是坐程虎的车来的,而程虎的车停在了酒店,正好坐李梦龙的车。 他们三人下榻的酒店是喜来登国际大酒店,距离沟口不远,开车也就几分钟的路程,李梦龙还没找酒店,于是也在喜来登国际大酒店要了个房间。 酒店非常安静,环境也不错,房间比较大,干净舒适,价格也不便宜,一晚上五百多。几人分别回各自的房间洗漱,约好一会去边边街吃晚饭。 李梦龙美美的洗了个热水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在房内的大沙发上坐了一会,便接到了陈梦舒的电话,准备下楼吃饭。 下了电梯,来到酒店大堂,陈梦舒三人正在大堂中等候。 第四十章美食 陈梦舒长发披散在肩头,容颜精致,一身白衬衫,穿着紧身的牛仔裤,脚下换了一双黑色低邦皮靴,一双美腿显得尤其纤直修长,看得李梦龙眼中猛然一亮。 叶小蝶也不遑多让,卸下礼帽墨镜的她,鹅蛋脸上嵌着一双会说话的眸子,长长的睫毛轻颤,嘴上涂了唇彩,面庞娇艳欲滴,胜雪的肌肤还带着沐浴过后的红晕,由于离得近,淡淡的清香钻入李梦龙鼻孔。 一身清爽可爱的白色套装,宽松小背心搭配白色短裤,混搭白球鞋,挎着可爱的黑色单肩包,清新动人的造型配合妩媚的气质,站到街头能秒杀一大片女生。 两女春兰秋菊各擅胜场,各有各的特色,都是绝顶的美女。 开的仍旧是李梦龙的大切诺基,边边街虽说离酒店不远,但要走着去起码也得二十分钟,李梦龙和大胡子倒没什么,关键是两位美女走了一天的山路,有些疲乏,不想再走路。 边边街餐馆众多,尤属川菜馆最多,鱼庄、火锅到处都是,德克士、肯德基、麦当劳等快餐也很普遍,陈梦舒和叶小蝶拿出手机一阵乱按,又叽叽喳喳的讨论了一会儿,选定了一家名叫天堂顺兴川菜馆的酒店。 只有四个人,他们也没要包厢,在大堂选了一张桌子坐下,服务员热情的上来点菜。 李梦龙拿起菜谱翻了翻,感觉只有一个字——贵,一盘青菜都要几十块,最普通的西红柿蛋汤居然要上百块,清蒸冷水鱼一百六十八元一斤,幸好他现在小有身家,不然肯定会心疼到死。 几人点了一个清蒸冷水鱼,一盘素烧如意,一个牦牛肉火锅,一盘血肠,一道刺龙牦牛肉,还有一些牦牛肉烤串,饮料是酸奶和青稞酒,都是当地的特色美食。 大家都知道景区附近餐馆的德行,所以点的菜多了点,就怕不够吃。 最先上的是素烧如意和血肠。如意菜就是蕨菜,外形像一柄绿莹莹的如意,外国人比较喜欢吃,被称作“山菜之王”,素烧如意没加太多调料,只是清炒,菜色碧绿,清香扑鼻,入口爽口滑润,还算不错。 血肠是在羊肠里灌入羊血,再加入剁碎的牦牛肉或羊肉当作馅料,放入汤锅中煮至八成熟,出锅切成小段,血肠不碎不渣不脱皮,口感清香软嫩,不腻不柴。 最精彩的菜色要属清蒸冷水鱼和牦牛肉火锅,清蒸冷水鱼选用的是九寨沟野生冷水鱼,用蒸鱼豉油清蒸,保留了鱼的本味和鲜味,鱼肉肉质细腻,入口清甜,对得起它那一百六十八元一斤的价格。 牦牛肉火锅的汤底是用牦牛骨熬制,汤的味道特别鲜美,锅里满满的一层牦牛肉,分量很足,下面还有香菇、萝卜、青菜等新鲜蔬菜,牦牛肉肉质特别细嫩,滋味十足。 美女在前,李梦龙难得斯文了一回,慢慢的品尝着食物的滋味,陈梦舒、叶小蝶也吃的很是文雅,小口细嚼慢咽,休养很好。 大胡子程虎在部队里养成的习惯,吃饭可以用狼吞虎咽来形容,一段血肠塞到嘴里,“咔咔”嚼了两下,就咽了下去,立马又夹起一块牦牛肉大嚼。 很快大胡子就打起了饱嗝,放下筷子慢慢的喝着青稞酒。 女孩子毕竟食量很小,在大胡子吃饱之后不久,也放下了筷子,喝起了酸奶。 大胡子看着桌子上剩了大半的菜,出来旅游又不能打包,感觉很是浪费,心中略有感慨,刚要开口说些什么,便看见李梦龙咧嘴一笑,朝着三人问道:“你们吃好了吗?” 陈梦舒、叶小蝶纷纷点头,以为他也吃好了,要找服务员结账呢。 谁知他搓了搓手,羞涩一笑,嘴里说道:“既然你们吃好了,那我就不客气了。” 只见李梦龙抄起筷子伸向盘子,“刷刷刷”大半盘血肠就进了肚子,紧接着又向刺龙牦牛肉攻去,也是两下就消失无踪。 他的肚子好像无底洞般,几分钟就将桌子上的菜清了个干净。 放下筷子,他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感觉只吃了个半饱,又叫服务员打包两只草原乞丐鸡带走。 打发走服务员,转头过来,却见其余三人都目瞪口呆,像见了鬼似的看着自己,他摸了摸嘴角,也没有饭粒呀,好奇地问道:“你们看我干嘛?” “我算是知道今天为什么我会吃亏了,就这饭量,再有一个我也比不过。”半晌,大胡子才幽幽说着,又翘起大姆指对着李梦龙:“一个字,服。” 叶小蝶更是大胆的伸出纤纤玉手在李梦龙小腹上摸了几把,只在平坦的小腹上摸到了六块结实的腹肌轮廓:“你这肚子怎么长的,吃了那么多东西,一点反应都没有。” 李梦龙略过这个话题,拍开叶小蝶作怪的手,调戏道:“别瞎摸,摸怀孕了你负责呀。” “免了,我已经有小舒了,不要你。”叶小蝶伸手揽住陈梦舒的肩膀,甩给李梦龙一个大大的白眼,又伸出食指勾住陈梦舒的下巴:“爱妃,快给朕笑一个。” 陈梦舒赶紧推开她:“叶、小、蝶,你是不是又皮痒了,小心我回去收拾你。” “哼,怕你不成。”叶小蝶瞪起圆溜溜的大眼睛,故作凶悍,气势丝毫不弱,顿时两人又闹做一团。 李梦龙饶有兴致的看着两人“调情”,一个妩媚,一个清纯,打闹起来别有一番风致,颇为养眼。 很快服务员把草原乞丐鸡打包好提了过来,顺便也把账单也带了过来,一顿饭吃了小两千块,李梦龙掏出卡结账。 四人身家都不菲,两千块只是小钱而已,也不在意谁结账。 走出餐厅,天已擦黑,街边的路灯已经点亮,五颜六色的霓虹灯闪烁,华丽、璀璨,夜幕下的边边街人流如织,他们在凉爽的秋风中逛了一会街,顺带买了些小饰品。 四人回到酒店才七点多,在房间呆着也无聊,叶小蝶提议去酒店的台球馆打台球,大家都没异议。 别看叶小蝶是女孩子,打台球可是一把好手,试杆的时候小露身手,离球袋两米远,刷刷连续打入两球,大胡子程虎技术也不错,动作很规范,明显也常玩台球。 李梦龙看着他们表演,有些汗颜,还是在高中的时候,他在学校旁边的小店铺玩过五毛钱一局的台球,球桌都是破破烂烂的那种,球桌也比斯诺克球桌小多了,打球的感觉也不一样。 即使是五毛钱一局的桌球他玩的也很少,技术非常一般,于是在斯诺克球台试杆的时候一下子就露了怯,瞄的倒是很准,手臂一晃,一杆下去球杆反弹与母球造成偏斜,偏生他力气又大,一下子白球急速撞击库边弹出球桌,飞的老远。 陈梦舒与大胡子见了,顿时乐不可支。 叶小蝶更是捂着肚子狂笑,“哈哈,笑死我了,李梦龙你的技术真是太棒了。” 李梦龙有些尴尬,讪讪地捡起白球:“失误失误,很久没玩了,手有些生。” “切,少来,你握杆的架势跟第一次抱女孩子一样生硬,明显是个生瓜蛋子。”叶小蝶有些不屑的撇撇嘴。 又拿起球杆摆出一个标准的握杆动作:“握杆时不能握的太紧,不然手和手腕肌肉紧张,手臂僵硬,不能平顺出杆。拇指和食指在虎口处轻轻夹住球杆,中指紧跟食指,其余两只手指虚握,小指控制球杆平衡……” 紧接着,叶小蝶又教了李梦龙怎么架杆,击球的身体姿势,击球的技巧等等,李梦龙身体条件很好,悟性也不错,学了十几分钟,就大致掌握了打台球的大致技巧。 由于不是正式比赛,叶小蝶、大胡子、李梦龙便三人一起打,陈梦舒不玩,在一边记分。 叶小蝶性格大大咧咧,偶尔还有点人来疯,不过为人蛮好的,待人很是随和,她在台球桌旁的大呼小叫的样子非常有趣,有她调节着气氛,游戏中大家没有感到丝毫烦闷。 四局打完,差不多十点半,他们也不再打球,走到酒店外面的草坪透气。 “小李子,明天下午我们就要回燕京了,下次你来燕京,记得找我和小舒啊。”夜色中,叶小蝶踩着松软的草皮,忽地回头看着李梦龙说道。 陈梦舒也点点头:“我们出来有几天了,该回去了。” 听到叶小蝶“亲切”的称呼,李梦龙翻了翻白眼,“这么巧啊,我这次是专门出来旅行的,下一站也是燕京,票我都买好了,也是明天下午的,应该和你们是同一个航班。” “真的吗?”陈梦舒闻言满脸欣喜,俏生生的说道:“真是太好了。到了燕京我给你当导游,带你游遍燕京,保证让你玩的开心。” 又交谈了几句,李梦龙才明白,此次叶小蝶和陈梦舒来蜀都,是看望上次进山时候,摔下山崖的那位名叫刘鹏的朋友。 刘鹏比较倒霉,伤势比较严重,不仅摔断腿,而且还有内出血,受不得颠簸,于是留在蜀都养伤。 她俩探望完刘鹏,顺带来逛逛九寨沟,于是和李梦龙遇上,很是巧合。 第四十一章告别 历史的影像已如过眼云烟,永远的消散在时光的重重迷雾中,留下的只有后人无限的遐想与感慨。光阴流转,物换星移,紫禁城残破的地砖、斑驳的宫墙,在西风中诉说着历史的风云变幻。 游完紫禁城,登临景山后,陈梦舒带着李梦龙游览北海公园。 公园里面有“接天莲叶无穷碧”的荷塘,荷花尚未全部凋谢,淡淡荷花的香气缭绕鼻端,歌曲中“让我们荡起双桨”描绘的就是在湖中划船的景象,湖对岸是小学课本中所描述的美丽白塔。 岸边栽种着许多绿柳,白塔周围也是蓊蓊郁郁的树木,加上湖面的一片碧绿,整个公园显得生机勃勃。 两天半时间,故宫、南锣鼓巷、后海都一一逛遍,从王府井大街到三里屯,全聚德烤鸭、炒肝、东来顺羊肉火锅,全部尝了一遍。 三天后,李梦龙在陈梦舒的送别下,搭上了飞往魔都的飞机。 魔都,一个在他生命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城市,每次到来都有别样的滋味,最多的却是酸涩。 公园的长椅上,李梦龙静静看着眼前的小湖,微风吹皱湖水,泛起点点涟漪。湖对岸两个老人推着婴儿车,不远处一个年轻女子蹲着,张开双手鼓励前面的小宝宝走过来。 小宝宝摇摇晃晃的像企鹅一样走着,速度飞快,动作可爱至极,两下就扑到妈妈怀里,惹来两个老人一片笑声。 李梦龙视力很好,隔着小湖也能看清她的面容,还是像以前一样的年轻美丽,脸上散发着母性的光辉。 苏雪馨,很好听的名字,雪地里淡淡的清冷独特的幽香,那种味道包围着他,曾经占据了他的心。 她是李梦龙的大学同学,曾经的女朋友,现在的别人的妻子,孩子的妈妈。 两年多前,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苏雪馨带着他回家见父母,对于他的人品长相,她父母倒是还算满意,只是要求他们必须在魔都买房定居。 两年前,李梦龙还只是一个小业务员,即使她父母愿意付一半的首付,他也承担不起剩下的费用,更何况他那时候处于事业上升期,老板正要给他升职,要放弃深市的工作是一项很艰难的决定,到魔都又要白手起家。 还要面临远离父母的局面,更加让他难以抉择。 僵持了一段时间之后,苏雪馨母亲打电话给她,告诉她家里给她在魔都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让她考虑清楚,算是最后通牒。 李梦龙无奈的将她送上飞机,只是心中还存着一丝希望,越加努力工作。 几个月前,他出差来到魔都,偶尔看到她带着孩子购物,将他心中最后的侥幸击碎,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于是他选择了辞职回家,后面才有了一些列的奇遇。 其实他心里早就明白,和她已经没有将来,只是不愿承认罢了,苏雪馨回家后,两人渐渐联系减少,到最后她换了电话,删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征兆已经很明显。 李梦龙这次来到魔都,除了换钱,就是为了和她做最后的告别,他感觉自己以后一辈子都不会再来魔都。 既然她有了幸福的家庭,他不会再去打扰她,远远看上一眼,许下祝福,就够了。 对面欢声笑语不断,李梦龙点上一根香烟,点点滴滴的回忆从脑海闪过,不知不觉间香烟燃到指尖,青春已经逝去,他终于放下了所有枷锁,默默地转身离去。 岁月静好,不苦恼真爱难寻,不哭诉人生艰难,脚踏实地一步步往前走。 每个人都最终会获得属于自己的那份幸福。 对于未来,他并没有很好的打算,只能走一步算一步,毕竟自身情况和普通人不一样。 十天时间,他的足迹踏遍杭市、羊城、深市、澳门,回到川蜀的时候,空间多了近两千万红彤彤的现金。 等他回到家的时候,新房子第一层差不多要盖好了,第一层花费近两月,是因为要打地基,其他两层盖起来就简单多了。 一出去就是二十天,回到家中被陈芸薇一通数落,李梦龙只有摸摸鼻子举手投降,然后说尽好话,才让陈芸薇把他放过。 见到李梦龙从车里拎出大包小包,陈芸薇心里就更来气了,盖房子要几十万,他还乱花钱,又是一通数落。 要是她知道李梦龙定的高档家居,又花去几十万,说不定会立刻“大义灭亲”,将他收拾一顿。 几天后,李梦龙躺在躺椅上,闭着眼睛思索将来可能会遇到的凶险,他之所以要盖房子,正是考虑到自己可能会在任务世界遇险。 真要那样的话,自己别的给不了,只能尽量改善父母的生活,有新房子他们生活也舒适些。 他闭目思索的时候,陈芸薇却来到后院,看到躺椅上的李梦龙,上前揪住他的耳朵,气势汹汹的道:“你这死孩子,今天一层浇顶,我和你爸忙的连轴转,你却在这里打盹,真是舒服啊。” “妈,你轻点,耳朵都要掉了。”李梦龙疼的龇牙咧嘴,连连求饶。 陈芸薇没好气的哼了一声,才松开手:“让你去取钱去了没,今天水泥钢筋的钱要结清。还有,我和你婶婶在准备宴席,忙不过来,小立都过来帮忙了,等下去你大伯家把他家的桌椅碗筷搬过来。” “钱我都取出来了,就在我房间里,等下我拿给你。” 李梦龙家乡是个小地方,盖房子不像大城市一样,全部承包给建筑商,而是用半包的方式,找一个工头负责联系人手,材料全是自己买。 盖房子要多久大家心里都有数,也不存在拖工期的情况,每层盖好浇顶的时候,房主都要做宴席宴请工人,算是小小的感谢一番工人的辛苦。 他跑到房间,从空间取出二十万现金,放在一个塑料袋里,交到陈芸薇手里,“顺便把工人这个月的钱也结了吧,正好多取了一些钱。” 按照规矩,工人工资本来是盖完房子一起结算的,李梦龙干脆一个月结清一次,表达不会拖欠工资的意思,工人们干起活来兴致也会高一些。 “行,待会我跟你爸说说。好了,快去你大伯家搬桌椅,再过会天就要黑了。”李母接过钱,一边催促着。 大工小工,一共十几个工人,三桌酒席就靠陈芸薇和李梦龙的婶婶两个人,确实有些忙不过来,幸好小地方讲究不多,饭菜不用太过精致,有酒有肉就行。 忙到六点半酒席做好,工人们也纷纷入了席,也不用主人招呼,大家开始喝酒吃菜,两杯酒下肚,呼喝调笑声音就开始大了起来。 在后院听着堂屋中的喧闹,李梦龙伫立良久,脸上渐渐露出微笑,心中感叹:这才是真实的生活呀。 又微微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他拎起一瓶从外边买来的顶级伏特加,踏着稳健的步伐走向老胡头的小院子。 老胡头正在前院处理晒制好黑蛇藤,见到他手中的酒,立刻笑容满面:“嘿,小龙,今天又带来什么好酒?” 李梦龙扬起酒瓶:“刚去外面旅游,顺道买了些洋酒。伏特加,有些烈,不知道您老喜不喜欢喝。” 老胡头嘴角差点咧到耳边:“只要是酒,没有老头子不喜欢喝的。今天我也开开洋荤,锅里还炖着香辣兔头,咱爷俩喝两盅?” 见李梦龙点点头,老胡头屁颠屁颠跑到厨房,端出一个巨大瓷盆,十几个热腾腾的兔头正冒着热气,整个厅堂弥漫着迷人的香气。 对于没吃过兔头的人来说,想到啃兔头的景象一定会觉得吓人,而吃过兔头的人只要一想到兔头,没有一个不流口水的,恨不得立刻来上几个解馋。 像魔都人吃大闸蟹、武汉人吃鸭脖一般,不会吃的人觉得费事又不顶饿,会吃的人吃的津津有味,乐在其中。 老胡头做兔头,不仅加了桂皮、小茴香、干辣椒等十几味调料,而且加了几味药材在里面,吃了不上火,味道独特。 拧开伏特加瓶盖,老胡头倒了两杯酒摆在桌面上,伏特加并没有很浓烈的香气,而酒色晶莹澄澈,如水般透明。 老胡头不愧是酒鬼,满杯60度的纯伏特加一口就闷了下去,满是皱纹的老脸皱的更加厉害,眼睛也眯成一条缝隙,半晌才吐出一口酒气:“爽快,真是好酒。” 李梦龙也不管他,径自抄起一只热腾腾的兔头,开始大块朵颐,吃兔头也是有讲究的,没有正确的手法是吃不到肉的,只能看着别人吃的香甜,自己在一边流口水。 李梦龙是其中的行家老手了,握住兔头将之掰成两瓣,开始美食之旅。老胡头的兔头做的完全入味,还带着药草的香气,颊肉细嫩饱满,上腭韧性好有嚼头,不同部位感觉都不同,滋味十足。 三两下解决完一只兔头,他拿起酒杯一口把伏特加灌下。 吞咽之时,伏特加如水一般顺滑,流过舌头、喉咙,最后落入胃部,若有若无的粮食香气充盈整个口腔和鼻腔,之后一股淡淡的香甜在他喉头涌现,继而强烈的刺激感从喉头一直延伸到胃部,令人战栗不已。 伏特加的魅力在于入口之后的回甘与香气,在于如水一般的甘冽和火一般的热情,李梦龙总算是领会到了。 老胡头笑呵呵的看着喝的满头大汗的他:“怎么样,够劲不?” 李梦龙睁开双眼:“果然是好酒,要是在冬天喝酒更棒了。” 说完,两人不再啰嗦,朝着大盆里的兔头开动火力,不到半小时,整盆兔头就变成了桌上的两堆骨头。 吃完兔头,李梦龙仍旧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您老手艺真是没的说,赶明儿我去县城买些兔头,您老多做一些,我也带些回去给爸妈、大伯他们尝尝。” “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只要你把兔头买来,再多我也给你做。”老胡头拍拍胸脯说道。 李梦龙从兜里掏出两沓红彤彤的钞票摆在桌上,又额外拿出两千块:“我说话算话,钱我给您带来了。那些一同进山却没收获的人,也不让他们白跑一趟,多出来两千块,你看着给他们送去吧。” 老胡头掏出烟袋锅,“吧嗒吧嗒”的抽了起来:“嘿,不瞒你说,这些黑蛇藤里有一半都是我找到的。老头子我没儿没女,只好厚着脸皮占你便宜,真是脸上无光呐。” 李梦龙连忙摆手制止:“快别这么说,这东西是我开出价钱要的,谁找到我就给谁钱,绝不是占我便宜。何况您忙里忙外帮我晒制草药,就连这方子的要弄成,还少不得要麻烦您老,说起来还是我占您的便宜呢。” “嗨,说这些干嘛,老头子闲着也是闲着。行了,厨房还有十几只腊兔子,都是最近进山打的,你拿几只回家吧,放我这我也吃不了。” “得嘞,我挑几只肥的去。”李梦龙闻言也不客气,从厨房提了五只兔子出来,径自回了家。 第四十二章贝里琉 像是指尖流过的细沙,岁月,在不经意间悄然滑落。 三个月时间不长不短,李梦龙的生活,单调却并不乏味,至少他觉得是这样。 每天给父母做饭,闲暇时间练武,偶尔带着大黄往山沟里钻一钻,自由自在,无忧无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滴,诸天系统有更新,请宿主仔细查看!” “滴,任务世界即将开启,请宿主做好准备,开启倒计时开始……” 正在后院乘凉的李梦龙,只来得及骂了一声“卧槽”,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响叮当之势蹿入自己卧室,只在关好房门的刹那间就消失在房中。 “轰隆隆……”一阵震耳欲聋的爆响传入耳中,接踵而来的,便是一阵地动山摇般的剧烈晃动。 李梦龙还没来得及睁开双眼,就被呼啸而来的巨大气浪掀飞到空中,重重落地后又像滚地葫芦一般在地上翻滚出老远。 “哎呦!” “我的头!” “别踩我的脚!” “……!” 蜂鸣一样的耳鸣声过后,耳边传来阵阵的痛苦呻.吟。李梦龙慢慢地挣扎着站起来,扶着墙壁细细的打量着周围。 狭小幽暗的空间内,数十个横七竖八的人影叠在一起,黏糊糊的泥质地墙壁还不断渗出水珠,地上泥泞不堪,一股腥臭的烂泥味夹杂着血腥气还有尸臭味不断刺激着鼻翼。 “这是什么鬼地方?”李梦龙心底暗骂。 而他自己状况也不太好,脚下没有鞋子,赤着一双脚板,身上褴褛的乞丐装,散发着一股令人闻之欲呕的臭气。 头上、脸上黏糊糊的一片,极为不舒服,伸手一抹,掌上全是黑乎乎的泥水,再看自己的手臂、手背、指间,比手掌干净不到哪去。 李梦龙估计自己身上至少能搓下两斤泥来,跟刚从黑心小煤窑挖矿出来的矿工相比,也是大哥莫笑二哥,都好不到哪去。 短暂的沉寂过后,“哒哒哒”爆炒豆子般的剧烈枪响响彻天际,“轰隆”手榴弹爆炸的声音不时传来,“逃げるなんて……”叽里呱啦的呼喝声、惨叫声也随之而来。 巨大的危机感顿时将李梦龙笼罩,难道我被送到了战场上? 猜测到事实真相的李梦龙立马哀嚎一声:尼玛,我就知道有一天会被系统坑死!奶奶的,我却没想到这一天会来的这么快! 李梦龙一屁股坐到地上,心底绝望,神情木然,嘴里喃喃道:“战场啊,妥妥的要死的很难看……” 战场可不是可以耍小聪明的地方,他不是超人,随便飞来颗流弹都能要了他的小命。 “hey,guys, look here,i found something.(伙计们,看我发现了什么?)” 头顶的树枝很快被扒拉开,猛烈的阳光透过横木照入地牢,几个头戴钢盔的美国大兵出现在头顶。 李梦龙脑海中也适时响起系统发布任务的声音: “滴,触发任务,任务一,杀死200名日本士兵,任务完成后可以获得一次抽奖机会。” “滴,任务二,杀死准尉以上日本军官10名,任务完成后可以获得一次抽奖机会。” “滴,任务三,杀死美军准将以上军官3名,任务完成后可以获得一次抽奖机会。” “滴,所有任务完成后,宿主可以回归原来世界,并获得一次掷骰子的机会,决定宿主是否可以自由出入此世界。” …… 海风带起阵阵的咸腥味,猎猎的大风中军旗“呼呼”作响。清洁过身体的李梦龙站在甲板上,望着不远处硝烟弥漫的小岛憎憎出神。 贝里琉岛,很简单的名字,却是二战中美军和日军士兵的血肉磨坊。虽然李梦龙不是军迷,但他也很清楚在这座小岛上战事的惨烈。 因为他的前女友是学历史的,且毕业论文正是“关于贝里琉岛战争对美军太平洋战争的影响”,所以这场战争的历程他比较清楚。 原来时空中,日本在海军主力消耗殆尽之后,已经无力发动海上攻势,日军参谋本部制定了岛屿防御作战计划。 划定了外环、中环、内环三大防御圈,妄图用外环精锐部队重创美军,并使美军在印度尼西亚以及拉包尔陷入长期大战,为海军和陆军赢得重复休整恢复的时间。 日本向重点防御的外环,派遣了齐装满员并携带重武器的精锐部队,在中环防御圈派遣经过加强的轻型部队。 内环防御圈只派遣有象征性重武器,由新兵和若干老兵骨干组成的架子部队节约运输力量。 而美军并没有上当,运用蛙跳战术跳过日军重兵防守的外环防御圈,直接攻取塞班岛和关岛,获取了直接攻打日本本土,以及破坏日本内环防御圈的重要基地。 前面几次战斗,美军登陆部队虽然也遭受重大损失,但迅速取得战果让他们士气大振。 美军士兵认为日本军队不过尔尔,却不知道他们打垮的是弹药准备不足,和盲目轻敌的日本空架子师团。 接下来美军的目光投向了贝里琉岛。贝里琉岛位于日军内环和中环防御圈之间,属于帕劳群岛。 贝里琉岛上面修筑了一个南太平洋最大的机场,并且附近有一个深水良港,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所以日军从满洲,抽调了关东军第14师团,驻守整个帕劳群岛,而防御重点正是贝里琉岛。 关东军第14师团,可是日军精锐的常设师团之一,跟美军之前遇到的样子货可是天差地别。 在贝里琉岛上,原来驻守的海陆军士兵就有六千多,第14师团来后,又增派一个联队并一个大队,大概四千多人,加起来共计一万多人。 在前几次战争失败的经验中,日军总结了一套全新的反两栖登陆作战方案,放弃了早期的海滩周边防御和鲁莽的“万岁冲锋”。 采取将岛屿地势复杂化的蜂巢式系统,构筑了内岛防御链,准备凭借地形与永备工事将美军拖入持续消耗战。 美军军方却并不知晓这一切,计划用两天时间彻底占领贝里琉岛。 他们认为该岛面积不大,驻守敌军士兵有限,地形不利于敌方重武器使用,总体对米军不会构成大的阻碍。 而己方有飞机和军舰支援,拿下贝里琉岛轻而易举,可现实狠狠的扇了他们一记大耳光。 经过三天的狂轰滥炸之后,1944年9月15日上午,美国海军陆战队1师的五个营,在舰炮猛烈轰击下,乘坐两栖战车和登陆艇向着贝里琉岛西海岸登陆。 骄傲自大的美军士兵,人人都是心情轻松,有说有笑,以为这次登陆会跟以前一样简单,飞机大炮把鬼子兵炸光了,只要上去占领阵地就好。 他们做梦也没想到,贝里琉岛的敌军挖了五百多个地洞,构筑了大量难以发现并有坑道连接的暗堡。 他们三天的炮击没起任何作用,炮击时鬼子兵都躲在工事里,没有任何损失。 等美军炮火延伸时,大量的鬼子兵通过坑道进入阵地,给予美军登陆官兵重大打击。 整个海滩不一会儿,就全部堆满了美军的尸体与被损毁的装备,海面布满浮尸,海水被染的殷红。 第一次登陆行动宣告失败,登陆部队损失一半以上,超过一千名士兵阵亡或负伤,六十艘登陆艇,二十六辆装甲车被击毁。 美军被狠狠教训了一通之后,当天选择了敌军攻击稍弱的地点重新登陆,付出重大损失后,终于成功登陆。 稳住阵脚的美军开始朝着贝里琉岛纵深攻击,没想到敌军实在厉害,狙击手无处不在,美军冲击一次次被打回来,炮舰炮火支援也没用,两天只推进了两百码。 美军再次改变策略,不再进攻正面高地,而是进攻侧翼高地,在九月十八日成功打到了中部的机场。 之后整个战局陷入僵局,持续鏖战了七十三天才宣告结束,美军伤亡一万五千多人,日军也伤亡了一万人左右。 李梦龙被系统送到了贝里琉岛鬼子劳工营中,在美军攻击机场时候被解救。 贝里琉岛上有一个,由三千多名棒子国劳工组成的劳工营,他们自愿加入日军军队服役,穿着日军军服,必要时候还会拿起枪,配合鬼子兵作战。 到贝里琉岛战争结束,被俘虏的棒子劳工也不足三百,大都在和美军的战斗中战死了,很少投降。(在侵华战争中还有专门的棒子籍军队入侵天朝,比日本本土军队还凶残。) 华籍劳工和棒子国劳工不一样,他们被鬼子从南洋或者天朝掳来,穿着破衣烂衫,也吃不饱饭,被强迫劳动,经常被虐待。 要是棒子国的劳工被美军抓住,那可是会被当作俘虏关起来的,运气不好的,还会被拿去练枪法,而华籍劳工只会被当作平民处理。 本来这批被解救的华籍劳工,是准备运往盟军大本营澳大利亚的。 但是由于海军陆战队1师伤亡惨重,补充兵又不足,人手紧缺,再加上军舰都忙着攻击贝里琉岛,暂时没有回航计划。 美军少将——陆战1师师长——指挥官威廉·鲁佩图斯,临时决定把几十名华工留下,用以搬运物资、修筑工事。 作为唯一会说英文的华籍劳工,李梦龙自然被任命为劳工的联络员,负责与美军沟通。在运输船上修养一晚之后,劳工就要重新回到贝里琉岛上。 以他的能力,在和平时期暗杀几个士兵军官可能不太难,可要是在战场上,想要击杀几百个士兵和军官,根本就不可能。 不说战场到处乱飞的流弹会不会要了他的小命,最关键的是他不会使用现代枪械,就是几百头猪放在阵地上让他打,估计他也打不中几头。 立在军舰甲板上,迎着猎猎海风,李梦龙手中出现一个薄薄的白色玉片,正是能力兑换券,他拿在手中摩挲了几下,有些不舍地叹道:“哎,好不容易抽到一个好东西,居然要浪费在这种地方……” 第四十三章任务 清晨,微凉的晨曦洒下缕缕晨光。 海军攻击部队指挥官——杰西·奥登多夫少将,特地为华籍劳工安排了欢送会。 这次欢送会,傲慢的海军少将也难得露出了真诚的微笑,在众多战地记者的见证下,与华籍劳工亲切合影。 巴拉巴拉,老调重弹,奥登多夫少将捞足政治资本,咳咳,再次重申盟军通力合作的精神后,身穿美军浅绿色军服的华籍劳工们,登上美军的运输船。 “该死的混蛋,为了拍什么狗屁照片,硬生生折腾了老子两个小时。”穿着宽松肥大美军军服的李梦龙,躺在补给箱上暗自咒骂。 特混38舰队指挥官杰西·奥登多夫少将,大炮利剑主义者,却不知道自己被李梦龙恨上了。 被李梦龙恨上的人,往往结局不怎么美妙。 不过这也怪不得李梦龙,任谁在凌晨三点的时候,被赶猪猡一样从床上赶起来,然后在高压水枪的伺候下,“美美地”洗上个冷水澡,想必心情都不会太好。 带头的军官还嘲笑着说,不能让华籍劳工影响大美利坚军官的形象,围观的水兵更是嘴里不时喷吐毒液,“黄皮猴子”“黄皮猪”之类的嘲笑不绝于耳。 被人骑到头上拉屎,这事情李梦龙自然是不能忍,肯定要报复回来。 朝阳并未高升,天空还蒙蒙亮,微弱的光线下,一座静谧的小岛出现在眼前,未散尽的硝烟还在袅袅飘动。 由于军舰离贝里琉岛不远,他们很快就抵达岛上。 后勤基地离滩头不远,站在军绿的帐篷前,李梦龙遥望树林外的机场。 “李,我可以这样称呼你吗?你可以叫我乔治,陆战1师后勤官。”一阵洪亮的声音传来。 李梦龙回过头去,只见一名穿着绿色军服的军官,跨着大步走上前来。 那军官身材高大,略微有些臃肿,头发秃了大半,留着两撇金色的小胡子,领章上镶着一枚金色械树叶,肩章上方镶着金色五角星,并带着两宽一窄的竖线条,赫然是少校军衔。 后勤官的形象真是古今不变,看那肚子,油水肯定很足。李梦龙心中腹诽,嘴上却不慢:“乔治长官,杰西将军让我们听候您的指挥,我们的任务是什么呢?” “我们即将向攻击机场中部发动攻击,现在运送物资的人手紧缺。我要你们跟着后勤官兵,一起运送物资到一团前线指挥部附近,并在那里听候调遣。”乔治指着西北方向说着。 然后又招呼附近的一名廋弱的年轻人过来,向李梦龙介绍道:“这是一团的贝尔,他会告诉你怎么做的,小伙子,祝你们好运。” 说完,胖子后勤官就甩手而去。 “原来是陆战1师一团,难怪……”李梦龙倒是有几分明白了。 关于美军海军陆战1师,李梦龙自小就有耳闻,他爷爷是朝鲜战场活下来的老兵,在小时候,他爷爷经常跟他讲朝鲜战场的故事,其中多次提到陆战1师。 他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陆战1师在长津湖突出第九兵团包围的故事,等李梦龙长大,还专门去查过陆战1师的资料。 美国海军陆战队陆战1师,一直是美军的精锐部队,他们的传统任务是占领滩头阵地,并坚守到后续部队到达。 他们有着“热带闪电”和“尖叫的雄鹰”的称号,但他们只穿着简单的绿色丛林作战服,普普通通,没有任何装饰,不像陆军军服上有徽章、铭牌、臂章、肩章和铜口子。 他们没有奢华的装饰,但是战斗力惊人。 在长津湖一役中,虽然他们能够击溃许多个华夏精锐师,很大程度上要得益于美军的制空权和完善的后勤保障,但陆战1师自身强大的战斗力也是关键因素。 长津湖一役,可以说得上是朝鲜战场上,华夏军队最遗憾的事情,要是能及时将被包围的联合国军(主力是美国第十军)全部消灭或者俘虏,那么后续的战事会不会继续下去,还是个巨大的问号。 到那个时候,美国麦克阿瑟将军,“两周结束战争,回家过圣诞节”的口号很有可能实现,只不过是灰溜溜回去的。 言归正传,在贝里琉岛上,陆战1师一团遭受了重大损失,整个团三千两百人左右,开战一周战损一千八百人。 百分之六十的战损率,已经足以让普通部队崩溃,而陆战1师一团却仍旧顽强的坚持战斗。 想必是一团的指挥官把所有能打的兵都押上前线了,连补充兵、后勤兵都用的一干二净,逼得上头没办法才把劳工截下救急。 贝尔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不知道是不是由于战事不利的原因,整个人显得很沉默,领完物资就朝着一团指挥部赶去,不和李梦龙多说一句话。 路上一片坑坑洼洼,都是炮弹炸出来的弹坑,还有倒伏在地上来不及处理的鬼子尸体,殷红的血迹、漆黑发臭的尸体、随处可见的肢体内脏,无一不提醒着战事的惨烈。 团部离后勤基地不远,两公里左右,这次他们领的是香烟和罐头,放了一部分在团指挥部,贝尔带着劳工把剩下的运送到了前线阵地。 整座岛都是珊瑚礁,因此挖不了战壕和散兵坑,黑压压的人头挤在大大小小的弹坑中——弹坑就算是前沿阵地了。 阵地对面就机场的仓库,旁边修筑了十几座两三层高的建筑,劳工在贝尔的示意下都不敢有太大的动作,离得太近,一不小心就得挨冷枪。 从后勤基地到团部再到前沿阵地,来来回回三四次,劳工们才得以休息一阵,并享受了一顿黏糊糊的蛋黄粉早餐。说实话,早餐看着恶心,但是味道还算不错,就是分量少了点——劳工们每人只有半勺,而美国大兵们都有一大勺,外加一块午餐肉。 …… 三天后的清晨,随着一发绿色的信号弹升空,隆隆的炮声响起,李梦龙捂着头顶的钢盔趴在地上,贝尔更是满脸煞白,眼前惨烈至令人窒息的景象猛然跃入众人眼帘。 阴沉的天色下,硝烟密布,一道道流光拖曳着长长的尾焰持续不断从天上略过,然后猛然落下,爆起一团团耀眼的光芒,旋即又是剧烈的地动山摇。 一名名穿着浅绿色军装的美军士兵以散兵队形快速的朝着机场穿插,那几栋钢筋水泥建筑死死卡在机场的各个路口,无数火舌从建筑窗口天台猛烈喷吐而下,交织成一片严密的火网,冒死突击的美军士兵顿时像是割倒的韭菜,一片片地倒下来。 一名刚从弹坑爬起的士兵,还没冲出十米,身形便猛然一顿,像是被人狠狠的打了一锤,往后直挺挺的倒下,殷红的鲜血染红整个地面,开出一朵妖艳的红。 “咻……轰”一阵短促而凄厉的呼啸声过后,几个躲在岩石后面的士兵已经不见踪迹,地上多了一个青烟袅袅的大坑,足有五六米见方,弹坑边缘只有一名士兵捂着右腿惨烈哀嚎,膝盖以下却不翼而飞。 李梦龙双眼顿时睁大,和平年代的过来的人,纵使看过众多战争电影,也没有见过这般的腥风血雨,他狠狠的被真实的战争场面震住了,干咽了口唾沫,一时间脑子无法再思考,两耳满是嗡嗡的轰鸣声,双眼全是血色。 “李,嘿,李,快走,我们离开这。”年轻的贝尔颤着嗓子,扯了扯李梦龙的衣服。李梦龙回过神来,满眼是垮塌的建筑,燃烧的树木,横七竖八的尸体。 两人尽量绕开危险的地带,带着几十名劳工搬着一箱箱弹药赶往指定的一处部队集结地。集结地略微前凸,在攻击部队的掩护下显得比较安全。 但是偶尔也有炮弹在附近炸响,一公里路几十人走的心惊胆颤。 赶到集结地的劳工们总算松了一口气,李梦龙更是考虑要不要放弃这次任务,一路上看到的场景实在是太惨烈了,十几分钟里米军至少阵亡了几百人,流弹炮弹乱飞,一不小心就要送了小命。 “f.u.c.k,李,戴维斯中校让我们留下一半人修建营地,一半人随军运送伤员。”坐在堆积如山的物资旁边的李梦龙看到贝尔气冲冲的冲过来大吼。 “贝尔,我们也得穿过机场吗?那太危险了,我们可不是军人。”听到这个消息李梦龙也是很蛋疼,这下不想上战场也不行了。 “那倒不用,不过我们要跟着医务兵去前沿阵地。李,没办法,戴维斯中校已经下了命令。”贝尔有些丧气。 “好吧”李梦龙叹息一声,转身朝着其他劳工说道:“大鼻子们要20个人运送伤员,贝尔和我必须去,剩下的你们抽签吧。” “不能去呀” “去就是送死” “我不想去……” 其他劳工“嗡”的一声,全部围到李梦龙和贝尔身边,你一言我一语的议论着,意思都不想去。 “好了,好了,别吵了。” 李梦龙站起来摆了摆手,继续道:“说实话我也不想去,战场是危险,但人家好歹救了我们一命。再说,现在我们在人家的地盘上,如果我们不去,以后肯定没好果子吃。” 劳工们听到这话都沉默了,大家都是被美军士兵救出来的,更何况他们要是想回家还需要美国人的帮助。 李梦龙也不是要逼着他们去送死,他很清楚,美国人基于人道主义,即使他们不去也不会被屠杀。 但是免不了要被穿小鞋,当战俘关上几个月都有可能,更别说随便把他们丢到澳大利亚或者美国,然后撒手不管,身无分文的劳工们就有可能一辈子都回不了家。 很快,二十个劳工被抽出来,李梦龙找贝尔要了纸笔,把所有人的籍贯都用中英文记录好,交给留在营地的人,如果他们不幸遇难,让活着的人帮忙寄个口信回家。 第四十四章机场 “……刚才5营、7团3营两部分别向东北、正北佯攻,打出了目标路线中机场守军的大部分火力点,待会我们会进行针对性的炮击…… ……a连、b连、e连分别从这三个方向穿插,我们的任务是突破机场,然后在指定路口集结并构筑阵地,防止山区的敌人增援机场守军……” 贝尔带着李梦龙来到前沿指挥部的时候,戴维斯中校旁边围了几个人,他拿着地图蹲在地上比划着,正布置着任务。 “你就是李吧,非常抱歉,我们人手不够,只能让你们帮忙。等下你们跟着医务兵,争取把受伤的小伙子们给带回来。”戴维斯中校态度还算好。 李梦龙应道:“是,长官!” “噢,你的水壶,能给我来上一口吗?那群该死的混蛋,把附近的水源全部污染了……”说起这个,戴维斯中校有些气急败坏。 登陆后的美军迎来了战斗中的一个大问题——缺水。 贝里琉岛位于热带地区,气温普遍在摄氏四十度以上,美军控制地区的水源很少,并且日军一旦发现水源要被夺取,就会往水里倒上汽油,扔下死猪死羊,乃至死人。 美军士兵只能在脱水与中暑的情况下坚持战斗。从军舰上补给饮用水很困难,主要是运输不方便。 “给。”李梦龙把水壶递给戴维斯少校,少校刚喝了一口,发现旁边的士兵都目不转睛的盯着他手中的水壶。 “抱歉,小伙子们都一晚上没喝水了,能不能……”戴维斯少校看向李梦龙,李梦龙不在意地说道:“没关系,让他们喝吧。” 戴维斯少校把水壶递给附近的一名士兵,士兵喝过后依次递给旁边的战友,所有人都只是微微抿了一口。 渴了的时候才会发现水是如此宝贵,会格外珍惜,水壶转回李梦龙手中的时候,还剩了大半壶。 他把水壶又递给那个士兵,示意他收好,又说道:“我从运输船上搬运物资的时候,听后勤官说,专门补给饮水的军舰已经到了,最迟下午就会把水运到岛上。” “该死的官僚们总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戴维斯少校长舒了一口气,转向士兵们:“伙计们,听到了没有,下午我们就不缺水了。打起精神来,待会我们去踢东洋鬼子的屁股。” “喔”士兵们也欢呼起来。 其实他们不仅仅是为了那一点饮水欢呼,而是在惨烈的战斗下,任何有利的消息都能振奋精神,后方的支援更能让他们感觉到自己不是孤军奋战。 不久后,剧烈的枪炮声再次响起,集结地附近乌泱乌泱上千名士兵成散兵队形开始朝着机场穿插。 机场建筑里又猛烈的喷吐出火舌,美军一发发迫击炮弹,也轰向敌军的各个火力点。 …… 一发炮弹在李梦龙不远处轰然落下,贝尔和医务兵山姆立刻被巨大的气浪掀翻在地,大量烟尘弥漫在空中,还好李梦龙趴在附近的弹坑中,除了耳朵嗡嗡直叫外,并没有受伤。 李梦龙连忙爬到贝尔身边,将他从碎石堆里扒拉出来,浑身上下仔细看一遍,并没有什么外伤,这幸运的家伙只是被震晕过去了。 “贝尔,贝尔。”李梦龙用力的拍打他的脸。 贝尔咳嗽了两声,看着李梦龙:“该死的,你我这是一起被炸上天堂了吗。” “去你的天堂,老子还想多活两天呢,让你的上帝别来烦我。” 李梦龙丢下他,又爬到山姆身边,发现这也是一个幸运的家伙,脸上只有几道擦伤,别的一点事没有。 而山姆刚才救治伤员就惨多了,本来只是腿上中了一枪,现在一只耳朵被弹片削掉了半边,满脸是血,胳膊上多出一个窟窿,血流了一地,看来是要截肢了。 “该死,是威尔斯,他是鲁斯上尉的通讯兵,电台呢?”贝尔不知道什么时候爬了过来,满脸焦急。 美军将电台配属到连排一级,排级配属的是那种大哥大式的bc11f手持电台,功率很小,有效距离为1-3公里,连级配属肩负式scr300跳频步话机,重16公斤,通讯距离16公里,用以指挥排级单位和联络上级。 如果鲁斯上尉的电台遗失,那么穿插过去之后,e连将与上级失去联络,并且鲁斯上尉难以指挥下面的部队。 “在那,碎石堆旁的弹坑里,你们看着他,我去。” 李梦龙手脚并用,冒着头上“噌噌”乱飞的子弹,艰难的爬到了弹坑中,捡起电台。 “尼玛,真沉。”他咒骂一声,又朝贝尔喊道:“贝尔,我拿到电台了。” “待在那儿,我一会就来。” 贝尔不知从哪摸索来一把汤姆逊冲锋枪,冲到弹坑里:“伙计,人都打散了,现在只有靠我们去送电台。你知道的,我背不动这该死的电台。” 李梦龙有些惊讶的看着一向有些怯懦的贝尔,此时贝尔虽然脸色苍白,但神情却无比坚毅,暗自道:“战场的确能很快改变一个人。” “我想我还需要一把枪。” 贝尔只递给他两颗手雷:“老兄,我只有这个,凑合用吧。” 李梦龙翻了翻白眼,接过手雷,也不多废话,背起三十多斤重的电台,朝贝尔点了点头。 大部分美军士兵已经攻击到了机场中部,贝尔和李梦龙两人稍微落后,机场建筑里面的火力大部分被前面士兵吸引,他们走的相对安全一些。 突然间,距他们不远处一座暗堡突然喷吐出三道火舌,九二式重机枪、大正十一年式轻机枪肆无忌惮的收割着美军士兵的生命。攻击到机场中部的美军,被后面突然出现的火力打了个措手不及,大量士兵被杀伤,一时间美军攻势被遏制住,攻击的美军全被后面的突然出现的强大火力打蒙了。 李梦龙和贝尔两人吓的连忙躲到一块岩石后面。 本来美军前锋部队应该清扫沿途所有的暗堡火力点,没想到这个暗堡的指挥官颇为狡猾,眼见机场前沿的暗堡防线难以守住,自己从里边丢了两个手榴弹到暗堡外边,炸塌了小半边射击孔,然后便收住火力,所有人躲在角落里,假装这处暗堡已经被清剿。 战场上炮弹乱飞,美军士兵也搞不清楚,到底是谁打掉的这个火力点,不过既然暗堡被端掉了,也不虞有它,放心的从旁边经过,其他士兵见到这条路线安全,也纷纷从这里突破过去。 等到大部分的美军过去之后,暗堡鬼子伸出了獠牙,一台重机枪,两台轻机枪不要钱似的泼洒出子弹,顿时造成重大杀伤。 “狗屎,还有一个暗堡没被端掉。”贝尔趴在地上大叫,双眼通红,眼看就要冲上去。 李梦龙看他那架势没准要学黄继光舍身炸碉堡,拿身体去挡枪眼,连忙拉住他。 “贝尔,我去。” 鬼子的暗堡修成圆柱形,只有半米高的圆柱体露在地面上,顶部往下几十公分开了三道弧形的射击孔,能360°进行火力打击。不过他们目前的火力都集中在正前方,侧后两个射击孔只有几支三八步枪在射击。 李梦龙悄悄探出头观测了靠近自己这端射击孔的方位,稍作判断,就拿出手雷,拔掉保险销,伸手一掷,手雷就顺着射击孔钻了进去,真是多亏了几个月来苦练的暗器手法。 “轰”的一声,暗堡爆出巨响,地面一阵剧烈的震动,暗堡的机枪顿时哑火,与此同时,李梦龙也接到了系统的通知: “滴,宿主击杀鬼子士兵新田浩二,任务一完成度(1/200),宿主可以使用能力兑换券,兑换新田浩二的一项能力。” “滴,宿主击杀鬼子士兵佐藤一木,任务一完成度(2/200),宿主可以使用能力兑换券,兑换佐藤一木的一项能力。” “……” “滴,宿主击杀鬼子少尉山本信,任务二完成度(1/10),宿主可以使用能力兑换券,兑换山本信的一项能力。” “……” “干的漂亮。”贝尔狠狠的在李梦龙肩膀捶了几拳,兴奋的大嚷大叫,“你救了几百名士兵,我想罗斯福总统看到你的表现,肯定很愿意给你颁发一枚荣誉勋章。” 获得荣誉勋章肯定是吹牛,不过李梦龙确实帮了美军一个大忙,如果不是他及时端掉这个暗堡,机场守军和暗堡之敌两相夹攻之下,穿插的米军有全军覆没的危险,至少打掉他们百分之六七十的战力是很有可能的,如此一来,穿插行动就完全丧失了意义,突破过去的人也起不了作用。 “嘿,是你们解决了里面的小矮子吗?” 一个身材魁梧的白人壮汉拎着汤姆逊冲锋枪走到他们身边,他后面还有十几个手持武器的士兵待在暗堡周围。 这是一个完整的步兵班,是突破到机场中部的b连连长约翰逊专门派来对付暗堡的士兵,没想到他们还没等他们接近暗堡,里面的敌人就被李梦龙给一锅端了。 “你好,上士。是李干掉他们的,只用了一颗手榴弹。”贝尔高兴的介绍道。 白人壮汉惊讶的看着身穿美军军服背着电台的李梦龙,心想海军陆战队什么时候有黄种人了,难道是印第安人,不过战斗还没有结束,他也没心思多问,随意的说了一句:“真了不起,你帮我们解决了一个大|麻烦。” “伙计们,问题解决了,我们回去。” “等一下,上士。你知道e连的人在哪吗,我们要给鲁斯上尉送电台。”贝尔叫住他。 “e连,他们在西边,不过现在人都打散了,你们去那找一找,祝你们好运。”上士指着机场西边说道。 第四十五章狙击 随着暗堡被端掉,美军重新发动攻势,数十挺m2勃朗宁大口径重机枪朝着机场建筑喷吐火力,一门门迫击炮不要钱似的发射炮弹,美军士兵也趁势发起冲锋。 建筑周围的鬼子的轻重机枪完全被压制,鬼子步兵也被压的抬不起头来,只有建筑内的鬼子凭借牢固工事还在奋力还击,不过建筑内的射界有限,一旦被包抄就很难翻身。 眼见美军兵锋就要扑到建筑面前,建筑后方轰隆隆响起发动机的轰鸣声,两辆轻型坦克领着大批鬼子兵从建筑后面开出。 “碰碰”两声,坦克炮管朝着美军前锋打出两发杀伤爆破榴弹,坦克上的平射机枪如暴风骤雨般朝前方扫射,建筑里的九二式重机枪、十一年式轻机枪交织成火力网,美军攻势顿时一滞,前方士兵纷纷倒地身亡。 鬼子掷弹筒也趁势朝着美军重机枪阵地和迫击炮阵地发射,别说小鬼子的掷弹兵打的那叫一个准,不到五分钟时间,大部分美军重机枪就哑了火。鬼子士兵随着坦克朝美军压去,美军士兵被打的喘不过气来,纷纷后撤。 鲁斯上尉气的眼珠子发红,他手下一百多人眨眼去了三分之一,大叫道:“安德森,给我打掉那辆该死的坦克。” 安德森连忙带着几个炮兵,就近布置阵地调试诸元,“轰隆”一发迫击炮打在一辆坦克后边,瞬间炸飞了几个鬼子兵。 鬼子坦克发觉,火炮炮口顿时转向安德森的迫击炮阵地,李梦龙此时刚好在迫击炮阵地旁边,吓的心都跳到了嗓子眼,幸好安德森已经重新调试好诸元,及时打出了第二枚炮弹,准确的把那辆薄皮坦克打开花。 接着,另外幸存下来的迫击炮也命中了最后那辆坦克,鬼子兵顿时不敢再冲,慌忙朝着建筑周围的步兵阵地跑去。 鲁斯上尉带着一排剩余的二十多人发起突击,左右两边的米军也趁势猛攻,鬼子建筑外的阵地三两下被端掉,建筑内的守军也被炸的七零八落,轻重机枪基本被打掉,只有零星的狙击手还在杀伤穿插的米军。 这次行动只打掉了机场一部分建筑,开辟了两条相对安全直插敌后的穿插路线,大部分建筑还掌握在敌军手里,陆战1师已经无力完成整场机场争夺战,剩下的行动要靠来支援的第81步兵师完成。 经过一下午的血战,突击的美军死伤惨重,上千号人参与战斗,战后完好无损的只有五百多人,负伤一百多人,众多参战军官阵亡。连e连连长鲁斯上尉肩膀中了一枪,打出一个大血窟窿,能不能活下去都是个问题。 李梦龙见到那个巨大的创口,心里直骂,哪个王八蛋告诉老子,三八步枪打在身上只是一个小洞的,老子保证打不死他。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三八步枪使用的是6.5mm步枪弹,早期6.5mm子弹是圆头弹,威力小,飞的特别远,一打就是一个对穿的小洞,近距离很难在体内翻滚。 而在后期,鬼子生产的是6.5mm改进型尖头弹,这种子弹重心偏后,弹芯是由铅锑合金构成,被甲前厚后薄,并有预制卡槽,子弹一命中目标就翻滚,而且还容易碎裂,会在人体内“爆.炸”,跟达姆弹差不多。 在华夏战场上,鬼子多使用在侵华战争前生产的圆头弹,而到了太平洋战场上,鬼子使用的全是战争爆发后生产的尖头弹,威力很恐怖。 漆黑的夜色中,弹坑里的美军营地一片死寂,士气低落,白天的血战大家至今犹有余悸,惨重的伤亡给大家心里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 陆战1师的士兵绝不缺乏勇气,他们有坚定的信念,永不退缩的作风。但是有战斗就有伤亡,就有牺牲。 当看到一个个早上还在一起吹牛打屁的战友,到下午就变成一具具冷冰冰的尸体,每个人都会有一丝丝的恐惧与无奈。 每个人都希望活下来,不想成为那尸体中的一员,所以没有人会不害怕。 为了防止鬼子狙击手晚上打冷枪,营地不许点灯。 借着微弱的月光,美军士兵有的撬开铁皮罐头吃着野战干粮,有的接连不断的抽着骆驼牌香烟,更有的不断祈祷感谢上帝的护佑。 李梦龙打开从美军尸体上扒拉来的野战食品包,里面有六个小铁皮罐头,拿出一个撬开,心不在焉的吃着,完全没有享受食物的心情。 贝尔的情况更糟,鲁斯上尉就在他眼前中的枪,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早就消散一空,如今拿着铁皮罐头双眼无神的望着天空发呆。 “嘿,贝尔。别发呆了,吃饭吧。” 贝尔回头望了他一眼,扯出一个难看的笑脸,拿出勺子往自己嘴里塞着食物:“李,我们会活着回去的是吗?” “是的,我们一定能活着回去的。” 李梦龙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答案后,背靠在岩石上闭目养神,注意力却集中在脑海中的任务界面: “任务一,击杀两百名鬼子士兵,完成度(9/200)” “任务二,击杀准尉以上鬼子军官,完成度(1/10)” “任务三,击杀米国准将以上军官,完成度(0/3)” 李梦龙意识集中在血红的数字9上,刹那间,一系列的名字出现在系统界面上: 新田浩二,日语精通、射击精通、捕鱼精通。 佐藤一木,日语精通、一级雕刻、射击精通、四级围棋。 …… 吉田太郎,日语精通、一级书法、狙击精通、柔道五段。 再点开击杀的中尉信息界面: 山本信,日语精通、二级绘画、射击精通、五级指挥、四级刀法、柔道五段。 基本上所有的鬼子兵都有射击精通这个能力,只有吉田太郎的能力是狙击精通。 射击精通是狙击精通的前置能力,而系统给出的能力是覆盖式的,并没有要求李梦龙先兑换射击精通,再升级到狙击精通。 也就是说选择了狙击精通之后自动掌握射击精通,等于学会了两个技能,而且他选择的能力,系统肯定会加强以后再给他。 “系统,我要使用能力兑换券,兑换吉田太郎的狙击精通能力。”李梦龙果断选择了狙击精通。 “滴,兑换成功,宿主掌握狙击精通。” 刹那间,一股暖流涌遍他的全身,脑海中也多出各种体悟,种种枪械参数在他脑中闪过,地形、风速、湿度、光线等各种计算公式自动掌握,他顿时觉得只要给他一把枪,他就能命中任何目标,感觉自己无比强大。 睁开双眼,李梦龙拿起脚下的m1加兰德步枪,细细的摸索起来,一种无比熟悉的感觉油然而生,完成任务总算有了保证。 而任务列表便是李梦龙进入这个时空时,系统所谓的更新,其实并没有太大变化。 李梦龙手中这把加兰德半自动步枪,是e连一位士兵换下来的。那位士兵拿了另一位阵亡士兵的m1卡宾枪,李梦龙找他要,他不在意的把加兰德丢给了李梦龙。 美国大兵非常崇尚凶猛的火力,m1卡宾枪也是半自动步枪,但是射速比加兰德快,弹容量大了一倍,普遍喜爱m1卡宾枪。 但是李梦龙还是偏爱m1加兰德,卡宾枪有15发的容弹量,加兰德只有8发,但是卡宾枪有效射程只有200米左右,而加兰德是700米,如今有狙击精通的能力在身,自然是射程越远越好。 要说在太平洋诸岛美军被祸害的那么惨,也跟他们使用的武器有关,鬼子三八大盖打一枪要拉一下枪栓,射速不快,但是射击精度高,而且有效射程是460米-600米,比美军主流的m1卡宾枪200米有效射程远了好多。 太平洋诸岛不像欧洲大陆全是平地,装甲部队领着步兵冲锋战术不起作用,重火力不重射程的步枪对上三八大盖还真是吃了亏。 “嘿,狗屎,马丁,你一定要在我们头上拉屎么。”贝尔朝头顶低声骂道。 李梦龙一吸鼻子,一股恶臭传来,扭头一看,原来有个大兵爬到他倚靠的大石头上,在大石另一端大便,他暗骂一声:“真特么恶心。” 不过他也见怪不怪了,最多换个位置,晚上大家都是就近解决,根本不敢跑出宿营的地方,出了营地要挨鬼子冷枪不说,即使没挨冷枪回来的时候往往会被战友给打成筛子。 经历惨烈的战斗后大家都成了惊弓之鸟,一有风吹草动,都是操起家伙死命搂火,根本不管其他,跟古代晚上士卒炸营是一回事。 “贝尔,放轻松,我很快就解决了。” 马丁毫不在意贝尔的咒骂,懒洋洋的应了一声,掏出香烟抽出一根叼在嘴里,“叮”的一声打开他心爱的派克打火机,给自己点上。 正当李梦龙站起来想换个位置的时候,“噗”熟透了的西瓜爆开般的响声传入耳中,温热的液体洒了他一脸,“碰”随之而来的是一声枪响,然后尸体掉了下来。 他才意识到,爆开的不是西瓜而是马丁的脑袋,洒在他脸上的,是马丁的血水,也许还有脑浆。 不要怀疑,声音在空气中的速度是340m/s,而子弹的速度比那块多了,往往你听到枪响,人已经死了。 “狙击手!” “有情况!” “大家小心!” …… 李梦龙立马趴下,耳边枪声已经响成一片,东南西北朝哪打的都有,到头来鬼子的毛都没见到一根,米军已经打成了一锅粥。 “停止射击!停止射击!”大叫的是副连长布朗,他气急败坏的朝着还在开枪的贝尔踹了一脚,终于枪声都停了,走到李梦龙身前的尸体旁看了看,摇了摇头低声叹息了一下。 又捡起掉在地上的派克打火机,狠狠的摔在地上踩了一脚:“狗娘养的马丁,到哪抽烟不好,偏偏跑到上面去抽。兔崽子们,都给我听好了,对面山腰有狙击手,都不准抬头,不准再抽烟。谁要再抽烟,我就踹烂他的屁股。” “明白,长官!”黑暗中,所有士兵都压低声音回应。 李梦龙从空间掏出毛巾狠狠的在脸上擦来擦去,想到马丁的血水和脑浆都溅在他脸上,他就一阵反胃。接着又抢过贝尔的水壶,从头浇下,想要冲洗干净身上的“马丁”。 擦干净水渍之后,他发现贝尔呆愣愣的坐在马丁旁边,嘴唇蠕动着,不知道在说些什么,神情非常不对劲。他拍拍贝尔的肩膀:“嘿,嘿,你怎么了?” 谁想贝尔一把抱住了他,激动的涕泪横流,痛哭道:“我不想死,我不想死……” 李梦龙惊的腿毛都竖起来了,连忙要把他推开,只是贝尔抱的太紧,扯都扯不开,只好一阵国骂冒出来:“老子是来杀人的,不是来搞基的。尼玛,你要做小受,老子也不是菊花枪。起开,赶紧给老子起开。” 他见各种反抗都不奏效,只好任由命(贝)运(尔)蹂躏,表情呆滞,只差没有留下两行清泪。 “骚瑞,我太激动了。”好半天贝尔才放开了他,躺到岩石上,“李,你知道吗,我老爸一直不喜欢我,说我懦弱,不是他的种。我加入海军陆战队就是要证明我能行,而现在,我发现他说的很对,我真的怕死。” “没有人不怕死,但是怕死改变不了任何问题,既然踏入了战场,就不要再想这个问题。看到对面的鬼子了吗?你是一名士兵,你的任务就是杀光他们!” “你是对的,杀光他们!杀光他们一切就结束了,杀光他们就可以回家了。”贝尔喃喃自语,眼中冒出光芒,语气越来越坚定。 战争是残酷的,它是一台散发着刺鼻血腥味的举行绞肉机,战争也是精彩的,它是无数人智慧、勇气、意志力的比拼。 只有最有勇气、最有智慧、意志力最为强大、运气最好的人,才能从战争中活下来。 人类数千年文明中,战争是永恒的主题,它从过去发生,存于现在,也会一直持续到未来,最璀璨的英雄人物,莫不是经过战争洗礼诞生。 战争是最有魅力的舞台,舞台下面却堆积着无数尸骨…… 第四十六章夜袭 夜色越来越深,战斗了整个下午,身体疲倦,精神疲乏,大兵们抱着枪渐渐陷入沉睡,就连站岗的哨兵都坐在地上打起瞌睡。 一只巨大的花斑毒蚊趴在哨兵脸上偷偷的吸血,一阵阵的瘙痒传来,大兵往自己脸上拍了一巴掌,满手是血,脸上鼓起一个大包,低声咒骂:“见鬼的蚊子。” 清醒过来的哨兵没忘记自己的职责,朝周围扫视几眼,四周死寂一片,毫无动静。 微弱的月光下,哨兵放下枪起身原地小解,低头解开皮带的一刹那,一道黑影扑了过来,捂住哨兵的嘴,在他喉咙上来了一刀。 哨兵双腿无力的在地上踢踏,大张的嘴巴却只发出“嗬嗬”的呜咽,片刻意识就陷入黑暗,再无知觉。 黑影小心翼翼的把哨兵放到地上,动作“温柔”无比,之后,黑影朝后面一挥手,一个个黑影悄悄的摸了上来站成一排。 领头那人打了个手语,“咔嚓”“咔嚓”的退弹声响起,领头人抽出指挥刀怪叫一声,领着端了明晃晃刺刀的众多人影,朝着睡熟的美军奔去,却正是鬼子夜袭,十几步的距离眨眼便至,轻易杀了几名最近的美军。 “砰砰……”醒过来的美军打开保险,纷纷待在原地朝着身前的黑影开枪,鬼子军官狡猾无比,手下的鬼子兵也是经验丰富,立马趴在地上朝人群里丢了几颗手雷,将原本保持不动的美军炸的大乱,然后钻入人群中,和美军搅成一团。 “狗屎!” “快开枪!” “救命啊!” …… 黑暗中,爆炸声、枪声和惨叫声瞬间响彻整个美军营地,原本寂静安详的营地顿时杀机四溢,乱成一锅粥。 李梦龙处在营地另一边,被惊醒之后看到混乱的营地大叫不妙,连忙拉着慌乱间要开枪贝尔爬出营地。 营地本是个巨大的弹坑,弹坑外地势稍高,光线稍足,往下看去能比较清楚的观察营地的局势。 不过他们不敢离弹坑边缘太近,毕竟里面子弹乱飞,幸好附近有一块半米高的岩石,他们迅速躲在后面。 找到掩体后,李梦龙拿出加兰德步枪,仔细寻找营地内的鬼子。 要说鬼子还真是狡猾,把美军军营搅乱后,纷纷找机会趴在地上,悄悄地往外爬,任由美军自相残杀,毕竟天上月光微弱,而且美军在地势低弹坑里,更加漆黑,根本看不清楚谁是谁。 李梦龙对混乱的营地局势也是大为挠头,根本无法分辨敌我,直到他发现营地边缘有一道黑影慢慢的移动,本来他还以为那是躲避子弹的美军,仔细观察之下发现那人手里拿的极像鬼子的指挥刀,于是他扣动了扳机。 反正就算杀错了,大晚上谁也不知道是他干的。 “啪”子弹准确命中,那人在地上一顿就不动了,同时脑海中响起系统的通知: “滴,宿主击杀鬼子准尉山崎喜,任务二完成度(2/10)。” 李梦龙大喜,开始专门找在往外围爬的黑影,果然,不久之后他又找到一名疑似鬼子兵的黑影,那人爬出弹坑时,刺刀在微弱的月光下仍闪烁了一下,李梦龙又开了一枪。 “滴,宿主击杀鬼子下士木村洋一,任务一完成度(10/200)。” 如此几次之后,李梦龙的任务一完成度已经到了(16/200),之后他再也没有发现有黑影爬出。 “停止射击!停止射击!所有人蹲在原地,不许开枪。”布朗中尉洪亮的大嗓门响彻整个营地,营地枪声渐渐的停了下来,他又大声道:“从我右手边开始,依次报自己的名字。” “史密斯!” “沃…沃克!该死的,我中枪了。” “霍尔!” …… 报完名字之后发现营地都是美军自己人,布朗让剩下的军官以班为单位集合自己的士兵。清点完人数之后,布朗差点吐血,e连本来剩下不到两个排55人,加上a连、c连打散的10人,现在只剩40人,大部分还带伤,也就是说刚才的混战死了25人,兵力一下子去了一小半。 “嘿,布朗中尉。不要开枪,我是团部的贝尔。还有李,我们两个人在这里。”贝尔听见布朗呼喊以后,营地安静下来,知道混乱结束了。 “贝尔,李。你们把武器放在原地,慢慢走过来。” 两人慢慢走了下来,布朗验证无误之后,让他们找位置休息。 而他自己头疼的是如何向营长戴维斯中校汇报,想必戴维斯中校少不了要臭骂他一通。 整个营地的人后半夜都没有再休息,天色渐渐明亮起来,惨烈的景象才出呈现在众人眼前:尸体遍地——被刺刀挑死的、被枪打死的、手雷炸死的,死相各异,有的肠子流了出来,有的被打成筛子,有的头盖骨被掀飞,有的胳膊不翼而飞,血水更是淌了一地。 布朗脸色更差了,低落的指挥众人收拾营地,李梦龙则跑到营地朝着中部山脉的一端,查看他昨夜的战果。 稀稀落落正好七具尸体躺在地上,最前面那具尸体手里攥着一把尉官指挥刀,怀里还挂着个望远镜。 李梦龙把指挥刀、望远镜和鬼子军官的南部十四式手枪都摘下,毕竟是自己的战利品,不能便宜了别人。 回转的时候,顺便拽下一把鬼子三八步枪刺刀,这东西虽然到处都是,一般人不感兴趣,想必贝尔还是想要的,他一后勤兵,要不是赶上送电台到前线,怕是刺刀毛都见不着。 “贝尔,给你了。回去给你老爹好好炫耀炫耀。”李梦龙把南部十四式手枪盒连同刺刀一起丢给他。 “噢,太好了。”贝尔开心的大叫,兴奋的摆弄着南部十四式手枪,周围的美国大兵纷纷扭头围观,连布朗被吸引过来。 “布朗中尉,昨天晚上李打死七个鬼子,这是他的战利品。” “真的吗?尸体在哪?”布朗中尉早就发现营地里一地美军尸体,却没有一具鬼子兵的尸体,大为恼火,现在听说李梦龙打死了7名鬼子,当即问道。 李梦龙领着布朗等人来到营地之外鬼子陈尸的地方:“敌人非常狡猾,搅乱我们营地之后,就想悄悄逃跑,我见到他们反光的刺刀,于是开枪将他们打死。” 布朗仔细观察了这几具尸体,发现每具尸体都只是背部有一个弹孔,而且中弹位置非常相近,问道:“李,你的枪法真是神奇,应该受过专门的军事训练吧?” “我以前在华夏的一个讲武堂学过两年,枪法还行。由于华夏战乱逃到南洋,不想被鬼子当劳工抓了。”李梦龙又编了个瞎话,糊弄过去。 “不错。霍尔,带人把这几具尸体搬下去。大家注意了,第81步兵师今天会开始攻击机场,我们要牢牢看住阵地,不让一个敌军踏过我们的阵地增援机场。” 布朗夸了李梦龙一句之后,开始分配任务。虽然他们昨天晚上人员遭到重大损失,但是重机枪等重武器完好无损,且弹药充足。他还是有信心守住阵地的,特别是他汇报完昨天的损失之后,戴维斯中校又从损失较轻的b连抽了15个人过来。 昨天傍晚美军才从机场突破出一部分力量,在中部山区与机场之间狭长地带布置兵力。鬼子昨晚派出的几只小队,目的不只是袭营,更是为了摸清美军的兵力分配,做好针对性措施,布朗深知这一点。 昨晚只有e连闹出的动静最大,损失不小,敌军肯定观察到了。要是山区之敌想突破防线,肯定会主攻这个点。 布朗果断放弃了指定的防御阵地,将阵地后移一百米,转到后方另一处地势稍高的土坡构筑阵地。 原本构想中,美军阵地是一道向前凸出的弧形防御阵地,布朗将阵地后移,整条阵线就从中凹了一小块,势必给两翼友军带来更大压力。 不过e连指定的防御阵地全是岩石,挖不了战壕,只能搬一些碎石当掩体,很容易被突破。 阵地后移后,不仅地势稍高,而且土坡可以挖出战壕,防御更加牢固,为了弥补两侧友军容易受到攻击的弱点,他又在主阵线两侧凸前布置了两个重机枪阵地。 天色大亮后,隆隆炮声再次响起,第81步兵师开始攻击机场,暴炒豆子般的枪声从身后传来,e连的士兵却紧张的盯着中部山脉,对面随时可能冲出大量敌军。 时间悄悄流逝,山区却没有丝毫动静,战壕里李梦龙无聊的抽着骆驼,快一天了,鬼子毛都没看见。 第四十八章阻击 天色慢慢暗下来,突然对面山脚一个个细小的人影接连冒出,e连防线两侧也响起激烈的枪声。 “注意了,大家做好准备,敌军要上来了。”布朗大叫。 李梦龙连忙掐灭手中的烟头,趴到战壕上,拿出望远镜观看,对面山脚已经涌出黑压压一片的鬼子兵,足有八九百名,呈散兵状朝着己方阵地行进,前凸的友军已经和鬼子接上了火,e连阵地略靠后,大部分都超e连涌来。 不多时,“嗒嗒嗒”e连阵地几挺m2勃朗宁重机枪开始喷吐火焰,数十枝卡宾枪和汤普逊冲锋枪交织成的火力网也扫了过去,正嗷嗷叫着往前冲锋鬼子立刻倒下十几个。 其余鬼子纷纷趴到地上,押后的鬼子主力慌忙架设九二式、十一年式轻重机枪进行还击,掷弹兵也朝着小小的米军阵地发射炮弹。 e连阵地上空顿时“蹭蹭”飞来一大片子弹,将美军阵地打的尘土飞溅、烟尘弥漫,接着炮弹也蜂拥而至,战壕内惨叫声响成一片,美军死伤惨重,重机枪也哑了火。 鬼子也乘势冲锋,刹那间距离就被拉近到三百米左右。 布朗吐出嘴里的沙石,大叫道:“狗屎,霍尔,重机枪呢,快给我打。通讯兵,向戴维斯少校求援。” “哒哒哒”霍尔推开倒伏在重机枪上的尸体,奋力还击,其他重机枪也重新开火,将冲锋的鬼子打死一片。 “啪”一粒子弹飞来,掀飞了霍尔的头盖骨,供弹手又捡起机枪,继续还击…… 美军人员只有不到两个排,但是有六挺重机枪和两门迫击炮,火力比鬼子丝毫不逊,又借着地利,不然真挡不住鬼子几百人的万岁冲锋。 “呸,他乃乃的,险些要了老子的小命。” 李梦龙看着手里钢盔的子弹擦痕骂道,他刚才收割的太高兴,不小心引来对方机枪的重点照顾,一发子弹擦过他的头盔,差点落到和霍尔一样的下场。 戴上钢盔,捡起加兰德步枪,李梦龙换了个位置,发现刚才“照顾”他的机枪手还在不断开火,他心里暗恨,抄起枪就给了鬼子机枪手一粒花生米。狙击精通不愧是神技,几乎是百发百中,一下就将那名机枪手报销了。 李梦龙也学聪明了,打两枪就换一个位置,重点照顾鬼子机枪手和军官。 “砰”一粒子弹射出,一个拿着指挥刀的鬼子指挥士兵冲锋的鬼子军官扑倒在地,周围冲锋的鬼子兵微微一愣,立刻趴在地上。 又是一声枪响,喷吐火舌的九二式重机枪哑了火,被压制的美军纷纷抬头射击,几分钟之内,李梦龙就狙杀了数个轻重机枪手。 鬼子轻重机枪接二连三的被打掉,美军重机枪开始肆无忌惮的开火,鬼子士兵又倒下一大片,鬼子攻势顿时一滞。 反应过来的鬼子军官顿时明白有个厉害的狙击手在狙杀机枪手,连忙让掷弹兵朝着e阵地前发射烟雾弹。 大片烟雾笼罩在美军阵前,黑蒙蒙的天色加上弥漫的烟雾,让李梦龙好不蛋疼,他已经无法看清鬼子,更加可怕的是,重机枪手无法朝着最近敌军开火,只能凭着感觉乱打。 只一会儿时间,主阵地前方两侧的重机枪就哑了火,李梦龙能清晰的听到重机枪阵地里美军的惨叫声,他心里惊呼不妙。 果然,大批的鬼子身影从烟雾中穿了出来,距离主阵地只有两三米远,鬼子刺刀已经顶到了美军阵地的喉咙上。 李梦龙顾不得其他,连忙丢出手雷,并“啪啪”迅速打光了枪里的子弹,其他美军也疯狂的开火,但是还是有十多名鬼子率先冲到了山坡上,后面更是接连不断涌出更多鬼子。 被鬼子突破到阵地上,美国大兵乱作一团,打光枪中子弹后,有的抽出军刀和鬼子肉搏,有的丢弃阵地往后逃跑,更有的跪地举手投降…… “あなたを殺して”一名鬼子不知道嘴里嚷着什么,神情狰狞地端着刺刀疯狂的朝李梦龙扑来,李梦龙丢掉手中的加兰德,侧身一闪,左手一把攥住鬼子刺来的三八步枪枪头,右手抽出军刀顺势抹过他的喉咙,一道血花溅出,鬼子倒地身亡。 旁边另一名鬼子端起刺刀,正要刺向尖叫着往后爬的贝尔,李梦龙抄起手中的三八步枪就丢了过去,顿时将那名鬼子刺了个对穿,鬼子手中的三八步枪一松,整个人扑在贝尔身上,鲜血流的贝尔满身都是,贝尔吓的差点没发疯。 李梦龙无暇去管他,捡起他丢在地上的汤普森冲锋枪,朝着围住布朗的三名鬼子猛的搂火。 刚解决完三名鬼子,李梦龙身后又冲来两名鬼子,距他不过两米之遥,他丢下汤普森,手中刹时出现两枚开刃铜钱,他往前一跃,在空中扭身把罗汉金钱镖打向两名鬼子,正中他们咽喉。 越来越多鬼子冲上阵地,李梦龙应付的越来越吃力,身上也挂了彩,左手臂被一名鬼子兵刺了一刀,幸好只是皮肉伤,并没有伤到骨头。 眼见美军就要全军覆没,阵地两侧响起一阵剧烈的机枪声,“轰隆”“轰隆”大量迫击炮弹也落在美军阵地前方,土坡上冲了一半的鬼子被炸飞了一片,后面的鬼子更是如潮水般退却。 李梦龙心中一喜,猜测肯定是援军来了,精神振奋之下,两三下就解决了面前的两名鬼子。 打量之下,却见阵地两侧涌来大批的米军,七八挺重机枪一齐开火,及时打退了冲锋的鬼子。 李梦龙见着便宜,立刻拽着贝尔跑到一挺重机枪前,贝尔充当他的供弹手,迅速上好子弹,扣动扳机,大批后撤的鬼子兵被他打倒在地。 逃跑的鬼子可比进攻的鬼子好打多了,没有任何掩护火力,只数十秒钟,就被李梦龙打死几十个鬼子,听着脑海中不断传来的系统提示声,差点没笑出花来。 只可惜支援来的美军火力太猛,大部分鬼子都让他们消灭了,李梦龙只捞到一口汤喝。此次行动鬼子大败亏输,七百八名鬼子差不多全军覆没,而e连包括李梦龙在内,只活下来五人,分别是布朗、贝尔、史密斯和亨利。 侥幸从鬼门关逃脱的五人静静坐在支离破碎的小土坡上,望着满地残尸,沉默无语…… 许久,李梦龙从上衣口袋掏出半包压瘪的骆驼,抽出几支,一一丢给几人,开口道:“伙计们,活着的感觉怎么样?” “真他娘的糟糕,戴维斯中校要是知道,我把这么多棒小伙子丢在这里,一定会杀了我。”布朗中尉狠狠的抽了一口烟,失落的说道。 “我不知道,也许不久之后我就能回家了。”亨利捂着被刺穿的大腿望着天空。 史密斯吸了吸鼻子,朝着亨利说道:“该死,你真是一个幸运的家伙,回家后记得告诉谭雅,让她等着我,回去我就和她结婚。” “f.u.c.k you,谭雅是我的女朋友,吃屎去吧。”亨利没好气的骂道。 …… 谈话在亨利和史密斯的玩笑中结束,e连阵地被移交给第81步兵师的士兵,他们五人则被安置到伤病营中休养。毕竟刚经历差点全军覆没的大战,上级不敢再让他们参加战斗,以免他们压力过大,做出不好的举动。 李梦龙左臂被军医缝了十几针,并缠上了厚厚的纱布。他在伤兵营中听说第81步兵师攻击顺利,已经攻下了大部分机场建筑,只有东北的两栋三层小楼和几座暗堡还在负隅顽抗,接下来第81步兵师和陆战1师将要开始攻打中部山区。 对这场战事有所了解的李梦龙明白,中部山区可不是好打的,鬼子在山里构筑了九层工势,几乎把山脉挖空,每一座山头基本都是靠人命堆才攻下来。 他暗自遗憾,傍晚的战斗并没有让他完成任何一个任务,不然就有一次抽奖机会,说不定能抽到好东西,帮助他更好的完成其他任务。 闭上双眼,脑海中出现系统任务栏: “任务一,击杀两百名鬼子士兵,完成度(125/200)” “任务二,击杀准尉以上鬼子军官,完成度(8/10)” “任务三,击杀美军准将以上军官,完成度(0/3)” 傍晚攻击行动中,鬼子派出了将近一个大队的人马,二十几名准尉以上军官,李梦龙只捞到六名,就差两个鬼子军官,他就能完成任务二,他遗憾之极。 在鬼子冲锋过程中,他百发百中,打死三十多个鬼子士兵,鬼子冲到阵地上拼刺刀时又杀了几个,最后用重机枪扫死伍十多鬼子,任务一差不多完成了一大半。 不过想到接下来要啃中部山区的硬骨头,他就一阵头疼,并且机场差不多被攻下,很有可能美国人会让他回归劳工营,那样的话,他再想完成任务就很难了。 第二天清晨,李梦龙叼着烟一脸懒散的进了布朗中尉的帐篷。中尉不知从哪找来一根雪茄夹在耳朵上,低头擦着靴子。 “嘿,布朗中尉。哪来的雪茄,也给我一根呗。” “想都不要想,这是我从戴维斯中校雪茄盒里拿的,你想要就自己去拿。”布朗没好气的说道。 “啧啧,拿?我看是偷的吧。还是算了吧,我连他的指挥部都进不了。” “老子被降职了,偷他一根雪茄算什么,该死的。” 李梦龙好奇道:“1营的军官死伤了那么多,现在军官都不够用吧。你怎么会被降职?” “我军衔保持不变,被调到b连1023排担任排长。b连伤亡较小,又补充了部分新兵,建制比较完整,但缺少军官,我被暂时调动过去,参与接下来的战斗。e连算是打废了,将在后方重新组建。”布朗叹了一口气。 “原来是这样,等e连组建好了,你应该还会调回去。好了,先不说这个,我有事请你帮忙。你知道的,我的祖国和日本正在发生战争,我现在无法回国参战,我想加入你们的军队,在这里和他们战斗。” “按照军队纪律,我无法帮助你。”布朗顿了一顿,接着道:“但是,管他那么多呢,你枪法好,作战勇敢,现在我正缺这样的人,我宣布你被征调入伍了,以后就在我手下混吧。” “好的,长官。”李梦龙立马行了个军礼。 “好了,叫上史密斯,我们去看看新来的小伙子们。等第81步兵师打完机场,就该轮到我们上了。” 第四十九章山区 顺利说服了布朗中尉,李梦龙便陪着布朗,到西边沙滩不远的b连驻地,“检阅”1023排的士兵。 一营指挥部附近的碎石堆上,几十个灰头土脸的士兵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有的光着膀子抽烟,有的沉默着擦枪,有的躺地上呼呼大睡,更有的甚至在一边打扑克。 一个魁梧的壮汉原本在摆弄手里的m1911a,无意间看到布朗带人过来,立刻大声调侃道:“嘿,布朗中尉,听说你升职了,戴维斯中校还奖赏了你一根古巴雪茄。怎么样,味道好吗?” “婊.子养的,威廉,难道你不知道什么叫尊敬长官吗?兔崽子们,谁去教教他。”布朗中尉笑骂道。 “喔,威廉,长官让我们教训你呢。我们可是很为难呀。” “长官的命令不能执行。” “……” 威廉附近的几个美国大兵阴阳怪气的朝他说道,然后一拥而上,将他压在地上一通蹂躏,旁边的士兵顿时笑作一团。 “好了,好了,别玩了。等下有几个新兵要来,威廉、但丁、胡佛你们安排好。不久之后要开始攻击山区,大家做好心理准备。” 布朗脸色一正,点名让手下三个班长负责新兵事宜,又指着身后两人道:“史密斯,大家都认识,我就不介绍了。这位是李,来自华夏,枪法很好。威廉,他们都编入你的班。” “你好,威廉上士。” “嘿,威廉。” 威廉朝史密斯点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又朝李梦龙说道:“李,又见面了,昨天我听321团的弟兄说e连有个黄种人只用军刀就干掉了几个鬼子,我一猜就是你,不过这消息真是让我吃惊。” 原来威廉就是李梦龙端掉机场暗堡时见到的那个步兵班长,李梦龙扬起受伤的左臂道:“幸亏上帝不喜欢我,不想让我太早去见他。” 旁边的米国大兵闻言纷纷用吃惊的目光打量着他,实在是无法相信看起来瘦小的李梦龙竟然有如此本事。 几天后,陆战1师一团、五团、七团和第81步兵师321团分几个方向开始攻打中部山区,b连负责配合321团从南部方向的进攻。 贝里琉岛中部山区的鬼子,主要防御工事在制高点——umurbrogol山——一座完全由丘陵和悬崖峭壁构成的小山。 在这座山顶,鬼子可以看到岛上的大部分区域,包括刚被美军攻下的机场。 山上有数百个石灰石洞,彼此有通道相连,大部分石灰石洞被安装了滑动式装甲铁门,用于架设大炮和机枪。 鬼子还在山上的其他工事安放了81mm和150mm迫击炮、20mm双联机关炮,并配备了反坦克和防空小分队。 而在这座山周围有数十座100—300米奇形怪状的的珊瑚岭,想要突破到制高点所在之处,必须先将周围这些珊瑚岭扫除,不然部队无论从哪个方向突破都会受到其他山头交叉火力的打击。 ……. “呜……”天空中响起一片炮弹的尖啸,特混38舰队的舰炮,猛烈的将炮弹轰向贝里琉中部山区。 霎时,中部山区的大小树木就被削的噼噼啪啪断裂下来,无数泥块和石头被炸向天空再像暴雨般砸落地面,整个高地瞬间被浓烟、烈火、碎石和烟尘所笼罩。 炮击过后,数架vmf-114“海盗”战机盘在中部山区上空掠过,继而投下大量的凝固汽油弹。 前面的战事让美军损失太大,美军已经不再顾忌,毅然使用他们认为“不人道”的凝固汽油弹,不仅能杀伤敌军,也能有效的烧光目标地区的植被,露出暗堡、掩体等工事的入口,为步兵攻击提供便利。 机场北部最近的两座珊瑚岭大火足足燃烧了一上午才熄灭,下午一点,在飞机的配合下,b连士兵在连长约翰逊上尉的带领下朝着其中一座发动攻击。 为了避免被两座山上的交叉火力攻击,一团和321团都选择了两山相夹的另一端进行攻击。 珊瑚岭周围有众多的高大怪石,b连连长约翰逊上尉命令1024步兵排展开攻击,1024步兵排借着怪石的掩护朝山脚突破。 “嗒嗒嗒…..”随着一阵枪响,山下怪石被打的火星四溅,数十个步兵纷纷缩到石头底下,躲过机枪扫射,然后再次缓缓向前移动,鬼子见工事机枪难以打击到敌人,便暂时偃旗息鼓。 美军步兵渐渐接近山脚,而山脚的石头已经被鬼子清理干净,排长帕克用单兵电台请求了迫击炮支援,“轰隆隆”数枚炮弹立刻轰到珊瑚岭上。 炮击刚过,帕克一声令下,数十个美军迅速朝着山脚冲锋,距离山脚不过十几米,山上数个火力点开始喷吐火力,立刻将冲锋美军打倒大半,没倒的美军两个一组拿着火焰喷射器朝着山脚的暗堡和山洞喷射火焰。 山脚暗堡和山洞一时哑火,就在帕克以为所有火力点都被端掉之时,被火焰喷射器攻击过的山洞又开始重新喷吐出大批子弹,将要往此处靠拢的米军打的四散乱窜。 原来狡猾的鬼子修筑工事的时候,早就考虑到会被火焰喷射器攻击,山洞的入口通道都是向上的斜坡,火焰发射器燃料被喷入洞口时会被通道挡住,根本伤不了里面的鬼子。 一次攻击就损失了将近两个班,却毫无收获,帕克大为恼火,不停打电话给上级请求炮火支援。十分钟后,150mm榴弹炮、舰炮、第十一团的火箭炮炮弹不要钱似的把这座小山犁了个遍,山顶都被炸飞了一小半。 约翰逊见状,立刻命令全连出击,布朗率领1023排冲在最前面。 李梦龙发现这次炮击果然收到了效果,大部分水泥浇筑的暗堡被炸毁,大量鬼子被消灭。只有山洞和山内掩体的日军还在抵抗,不过抵抗很微弱。 冲到半山腰,他们这个班已经炸了三个掩体。 威廉打头猫着腰走在最前面,忽然他手一摆,所有士兵都紧贴在石壁上。 李梦龙看到威廉侧前方赫然有一个黑漆漆的小洞,肯定是山内挖空的暗堡,他掏出mark ii型手榴弹,轻轻一抛,手榴弹就顺着洞口溜了进去。 “轰……”一阵震天动地的爆炸,暗堡附近被炸起一片烟雾和粉尘,各种惨叫也随之从暗堡内传了出来,紧接着,被炸的晕头转向侥,幸存活的几个鬼子从大石头掩盖下的入口蹿了出来。 李梦龙抢在众人之前连续几个点射,将跑出来的鬼子打倒在地。 “耶!” “干的漂亮!” “李,我发现我爱上你了!” …… 旁边士兵纷纷击掌怪叫,威廉甚至吹起了口哨,正在此时,“嗒嗒…..”右边忽然响起十一年式轻机枪的枪声。 “但丁他们遇到麻烦了,我们去帮忙。” 威廉脸色一正,慌忙带着大家朝右边跑去。隔了十数米,七八个士兵趴在山坡的棱线上,朝着另一边射击。 “但丁,有什么情况?” 但丁挥手示意威廉上前,然后稍稍探出头,指着棱线另一边说道:“那边有个敌军挖的掩体,应该是为了守卫旁边从山脚通向山顶的小路。 而我们是从另一侧,顺着山腰攻上来的,有棱线掩护,敌军本来没有发现我们。没想到卡尔大意之下不小心越过了棱线,被掩体里的敌军发现,打成了筛子。” “这个掩体很难打,它们地势高,根本是敌军从山顶垂下绳子绑着人凿出来的,又只露出一点缝隙,根本攻击不到。” 威廉分析着,但一时间他也想不到好的办法,最后能朝着李梦龙问道:“李,那个角度,你能把手榴弹丢进去吗?” 李梦龙观察了一下那处掩体,说道:“有难度,掩体射击孔角度太刁钻了。在棱线这边投弹,必须要呈一个斜着向上的弧线才能丢进去,出了棱线又很容易被掩体内的敌人攻击。” “真该死,它正好卡在上山的小路中段,不打掉它,会有大麻烦。”但丁骂道。 “嘿,但丁,这座山上的火力点都被打的差不多了,我带一些人从那条路上来,往上攻吸引火力,李留在这尝试从这边投弹,应该能搞掉它。”威廉说完就带着几个人从山腰朝着小路进发,而李梦龙则在心中推演自己出手的最好方位。 不久之后,棱线那边就再次响起枪声,李梦龙探头看去,正是威廉几人借着山石与峭壁内的敌人相互攻击,他抓住机会,越出棱线,迅速的丢出手榴弹,然后反身跳回棱线这边。 “轰……”爆炸声从下方传来。 “狗屎,就差一点。李,你丢的太高了。”但丁大叫,原来那枚手雷被丢到射击孔上方,然后弹在空中炸了开来。 李梦龙稍微想了一下,发现确实抛的高了点。 山下的枪声还在不断响起,威廉为了掩护李梦龙,这次连危险的火焰喷射器都用上了,只可惜距离太远,只能吸引一下鬼子注意力,造不成杀伤。 他揉了揉手腕,趁着火焰再次喷出的时机,在原来的方位重新丢了个手榴弹,这次终于建功。 “轰”的一声,一道火光从峭壁喷出,炸的洞口堆的石块掉落大半,威廉迅速接近,朝着峭壁喷射火焰,几个点燃的火球在空中惨叫着掉落,这个火力点被成功拔除。 第五十章结束 第二天凌晨,在山头驻守了一晚上的b连士兵得到轮换,拉着长长的队伍朝着驻地开去。吃过早餐,李梦龙在营地外的横木上闭目养神,心神沉浸在脑海的系统任务界面。 “任务一,击杀两百名日本士兵,完成度(158/200)。” “任务二,击杀准尉以上日本军官,完成度(10/10),宿主获得一次抽奖机会。” “任务三,击杀美国准将以上军官,完成度(0/3)。” 脑海中的轮盘浮现,格子中出现十个选项:“隐身术,天河神砂,少林大还丹,mark iii型钢铁侠战衣,九尾天狐真血,竹蜻蜓,《五虎断魂刀》,虚空镜,飞行术,乔治的烟斗” 貌似任务难度变大,奖励也好了很多,李梦龙暗中寻思。 隐身术、飞行术自不用说,系统出品,必属精品。 虚空镜是遮天中,虚空大帝的极道武器,威力无穷。 天河神沙、九尾天狐真血虽然不清楚到底是什么,不过听名字就知道很厉害。 少林大还丹以前出现过,也很不错,竹蜻蜓貌似是蓝色大胖猫的超级科技。 《五虎断魂刀》直接掠过,小说里练这个的人基本过不了两章就要领盒饭。 还有,乔治的烟斗是什么鬼,乔治的军用物质我都偷,不,拿了好几箱,要他的破烟斗做什么,看到最后的选项,李梦龙嘴角有些抽搐。 轮盘缓缓转动,继而化作一团银光,最后指针停在天河神砂之上。 三十六粒团拇指大的银光萦绕成一片奇异的图案,犹如天上银河漂浮在空间中。 “天河神砂,域外五金之精坠落天河,经星光洗练万载,星纹自生,凝而成砂,奥妙无穷。” 脑海中出现相应的信息,接着系统又提醒道:“滴,警告,此物一粒重愈万斤,星纹有自动攻敌之效,宿主未成仙体未成之前切勿碰触。” 美妙的星河胜景吸引了他的全部心神,好一会,他叹息道:“哎,如此神物,可惜却用不了。” 抽奖完毕,李梦龙刚睁开双眼,就看到布朗满脸阴沉的走进了他自己的帐篷,李梦龙也跟了进去。 “布朗中尉,怎么了,我看你脸色不太好。” 布朗抽出皮带“啪”扔到书桌上:“真该死,k连昨天打的很惨,175人只活下来18人,亨特上尉也受了伤。该死的贝里琉,到底要死上多少小伙子才能打下来。” “谁知道呢,我感觉这场战斗一定会很漫长,说不定下一次就轮到我们了。”李梦龙沉默了一会。 “上次是鲁斯上尉,这次是亨特上尉,以前老伙计们一个个都受伤了,只剩约翰逊上尉和我。但愿这场战争能早点结束,我不想回国后再参加大量葬礼。”布朗有些泄气的说道。 “一团伤亡太大了,我想上级很快会把我们调回去了,我听说第81步兵师的后续部队就要抵达。” 第81步兵师321团抵达贝里琉后,华人劳工营也被运送去了澳大利亚,李梦龙在送别劳工营的时候,听后勤官乔治说起这个消息。 “我也听说了,相信就在这周内。李,撤到澳大利亚之后,你有什么打算?我想戴维斯中校不会再让你待在军队里了。” 李梦龙撇撇嘴角,心想等我完成任务,鬼才愿意待在军队里,脸上却微微一笑:“离开军队也好,在炮弹底下乱钻的日子我也过够了。以后可能会去美国,看看你们美国的姑娘。” 布朗大笑:“美国姑娘脾气可不好,小心你被她们踢屁股。” …… 五天内,b连又参加了三次攻击任务,人员伤亡了二十几个,不过李梦龙却顺利完成任务一,第六天他们正式接到命令,即将撤回澳大利亚整编。 上面害怕一团士兵的欢呼叫嚷会影响留在岛上士兵的士气,发布命令后,一团剩余的士兵,立即就被运送到贝里琉附近停泊的军舰上。 军舰上为一团的士兵准备好了食物和咖啡,并告知他们,回程之前会有一个欢送仪式,表彰作战勇敢的战士,海军中将弗兰克·弗莱切、海军攻击部队指挥官杰西·奥登多夫少将、陆战1师师长威廉·鲁佩斯特少将、第81步兵师师长等人将参加此次活动。 李梦龙得知此事大喜,之前他只见过一次美国的高级将领,那就是杰西·奥登多夫少将,让一度以为任务三容易完成的他大为恼火,最后做好了去澳大利亚或者美国本土进行刺杀行动的准备。 真是一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欢送仪式聚集了好几名高级将领,完成任务三的机会就在眼前! 李梦龙捧着杯子,迎着海风的吹拂,咖啡的香气升腾而起,碧蓝的海洋广袤无垠,抿一口苦涩的咖啡,心神不由飘向远方,一时间不由得痴了。 黄昏时分,他搂着她坐在校园的草坪上,谈论着学业与趣事,憧憬未来的工作生活,也提到毕业后要到世界各地旅行,去荷兰,风车的故乡,领略风景如画的洼地国家不一样的景致;到美丽的泰晤士河畔,看承载英吉利过去和将来的河流怎样流淌;还有埃及,文明的发源地,看那充满神秘的金字塔,计划中,还有太平洋的诸多岛屿,在洁白的沙滩上晒太阳,去学潜水,在碧蓝的海洋中与色彩斑斓的游鱼共舞…… “嘿,李,想什么呢?”布朗上尉叼着烟出现在栏杆旁。 “没什么。你瞧这片海洋,多么的美丽,我们就要离开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有机会来到这片美丽的海洋。”李梦龙道。 布朗上尉换了一身制式的礼服,看了看李梦龙身上的作战服,拍了拍他的肩膀:“抱歉,李。我看了这次的授勋名单,亨利、史密斯、贝尔和我都在名单上,我们将被授予紫心勋章,表彰我们在中部山区阻击战中做出的贡献。我找了戴维斯中校,但是……” 李梦龙不在意的笑了笑:“不用跟我说抱歉。我还要多谢你能给我机会,让我参加战斗,这对我来说就够了。” 勋章对于布朗这样的职业军人来说,是一项莫大的荣耀,但对李梦龙来说却没有任何意义,要是颁发给他,他还有点不好意思,毕竟他正在计划刺杀美国的高级将领。 布朗送了一口气:“你能看的开就好,我知道这对你来说并不公平,不过我也没有办法。好了,仪式上有紧急运送过来的威士忌和牛排,下午好好享受吧。” “哇,我已经闻到威士忌的味道,迫不及待的要来上两口了。”李梦龙故作夸张的开玩笑道。 布朗离开后,李梦龙走到巡洋舰舰首舰桥的甲板上。 数十个水兵正在布置会场,舰桥正下方的甲板上摆了一个木头钉的台子,上面铺了红毯,应该就是简易的主席台。 主席台下方摆了数十张餐桌,餐桌旁还架了几套野战蒸箱,几个大厨正在将冰箱里的牛肉切成一块块的,看来是在准备晚上的牛排。 “啧啧,我还没有吃过用野战蒸箱烧烤出来的牛排,真是可惜。”李梦龙撇了撇嘴,走到大厨旁边,堆起笑脸:“伙计们,我听说下午有牛排,没想到居然是真的,我快要等不急了。” 一边揭开冰箱的盖子,随手拂过里边的牛肉,两块十数斤的牛肉立马消失不见,旁边胖大的白人厨师抬眼扫过他的臂章,随即低头忙碌手中的活计:“好运的小子,尼米兹将军知道你们一团打的很幸苦,特意从本土调来的这批安格斯牛肉,你们就等着下午好好品尝吧。” “真棒,我去告诉那帮混蛋,他们一定会高兴的发疯的。”李梦龙装作兴奋的跑向舰桥后方。 下午炽烈的阳光照射在甲板上,一千多一团的活下来的士兵都穿着礼服,三三两两的打招呼拥抱,个个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 李梦龙背靠在舰桥上,默默的抽烟,士兵们慢慢都聚集到了甲板上,在长官的指挥下,找到各自的位置就坐。 数十个宪兵也挎着枪出现在舰首桥舰前的甲板上,分三队站定,两队在坐好的士兵两侧站着,另一队站在主席台下。 李梦龙找了个没人注意的空当,发动穿墙术,直接穿到了背后的1号贮藏室中。 四下打量,发现贮藏室中堆了大半的物资,并没有人,不过他头上就是桥舰作战情报中心,他甚至听到头上作战情报中心人员走动的脚步声。 他看了看贮藏室的物资,都是些面粉罐头之类的东西,他也没细看,大致估算了一下,直接将一部分贮藏室内堆积的物资收入空间,清出了一条正对舰桥甲板主席台的通道。 顺着通道走到底,李梦龙蹲下,将耳朵贴在钢铁墙壁上,清晰的听见一个声音:“……从湿淋淋的黄昏到细雨蒙蒙的黎明,你们在湿透的背包的负重下疲惫不堪地行军,脚步踏在炮弹轰过的路上,与敌人进行你死我活得搏斗。 你们嘴唇发青,浑身泥泞,从温暖的家中被赶到敌人面前,许多人因此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你们从不犹豫,毫无怨恨,怀着大无畏的勇气,勇敢的向前冲锋,直到看到胜利的希望才闭上双眼……” 李梦龙的头如水流一般挤出钢墙,脸孔浮现在贮藏室外围的墙壁上,显得怪异无比。 主席台上,六七名身穿礼服的米军高级军官背对着他,身边站了几个卫兵,由于他的位置比较低,又被主席台上的人挡住,没有人发现墙上的人脸。 李梦龙将头缩回贮藏室,从空间弄出一箱手雷放在地上,接着又从空间拿出一根绳子,将八九个手雷绑成一大串,再收回空间中。 他测试过,如果拿一枚手雷发动穿墙术是没问题的,但如果串成一串提在手里,穿墙术是无效的,不过有系统空间,效果还是一样的。 再次发动穿墙术,李梦龙将头和双手探出墙壁,继而拿出那串手雷,迅速拔掉其中三个的保险,延时三秒后扔向了主席台,继而缩回贮藏室。 一个卫兵听见响动,扭头看见一串手雷,瞳孔缩成针尖般大小,刚要开口大叫,“轰隆”的一声,整个主席台被炸成碎片,漫天残肢断臂乱飞,台下的士兵乱作一团。 与此同时,李梦龙脑海中也传来了悦耳的系统提示音: “滴,美国海军中将弗兰克·弗莱切被宿主击杀,任务三完成度(1/3)。” “滴,美国海军少将杰西·奥登多夫被宿主击杀,任务三完成度(2/3)。” “滴,美国陆军少将亚历山大·范德格里夫特被宿主击杀,任务三完成度(3/3)。” “滴,宿主完成任务三,击杀美国准将以上军官三名,宿主获得了一次抽奖机会。” “滴,宿主完成所有的系统任务,宿主可以回归原来世界,并且获得了一次掷骰子的机会,决定宿主以后能否自由出入此方世界,24小时内有效,超过24小时,投掷机会无效,宿主将强制回归,宿主是否立刻投掷?” 第五十一章抽奖 白光闪过,他出现在自己卧室中,打量着屋中的东西,他感觉有些异样,破旧的书桌、灰蒙蒙的台灯、高高的木架床,并没有什么不同。 怔怔站了一会,他突有所悟,屋子并没有异样,而是自己不一样了,他拿起镜子,镜中的面容已然年轻、柔和,但双眼却比以前锐利。 脱下淡绿的军装,抚摸着手臂上、胸口的伤痕,那是死亡的印记,那场阻击战,自己离死亡是如此之近,只是现在自己对死亡并无恐惧,这应该是自己在贝里琉最大的收获吧。 径自换好衣服,门口传来大黄扒拉木门的声音,他上前打开门,大黄扑到他身边,亲昵地在他脚边嗅来嗅去。 大黄忽然后退两步,抬起硕大的狗头,好些奇怪地打量着主人,仿佛他哪里有些不同,但看来看去也没看出什么结果,大黄甩了甩脑袋,又走到他脚下亲昵的蹭着。 李梦龙有些感叹,动物的直觉真是敏锐,刚才大黄扒拉门的时候,自己脖子一激灵,立刻全身紧绷,杀气不自觉涌出,做好随时应对攻击的准备。 后来自己想到是大黄在扒拉门,于是放松下来,尽量收敛气机,却还是被大黄感应到了一丝杀气。 生死之间有大恐惧,战场上厮杀后活下来的人,人的潜力都会被压榨出来,五感比平常人明锐的多,反应速度也比平时快——反应不快都死了。 黄飞鸿曾对他说过,练武十年不如战场上走一遭,黑旗军的士兵,只要能在战场上活下来,往往都会武艺大进。 和大黄打闹一会儿,李梦龙拿出个罐头犒劳它。 说起来他空间中美军的罐头非常不少,足足有几十箱,都是他在搬运物资时,中饱私囊所得,正好全部拿来喂大黄。 打发走大黄,整个人扑到床上,陷入柔软的被褥中,李梦龙舒服的呻吟一声,心里感叹,还是家里好,没有隆隆的炮声,也没有在头上蹭蹭飞来飞去的子弹。 在床上赖了一会儿,他开始清点收获。 一支加兰德半自动步枪,一支汤普森冲锋枪,一个望远镜,两支m911a手枪,几千发子弹,两箱手榴弹,几十箱罐头,几十袋面粉,几套米军军服。 再加上黄飞鸿世界所得的银元金条花雕酒,龙门客栈所得的刀剑美食,已经将空间堆满小半。 面粉不能直接吃,放着无用,他打算清理掉,正好家里盖房子,有那么多工人在,到时候一人送一袋,就能解决大半。 而罐头就堆到杂货间去,平常无论是自家人吃,还是喂大黄都行。 此次,最重要的收获就是三十六粒天河神砂,和两次抽奖机会,天河神砂暂时无法动用,但两次抽奖机会总是令人高兴的。 他当即下达抽奖指令:“系统,开始抽奖。” 脑海中的轮盘浮现,格子中出现十个选项: 魔法宠物召唤券,《大护身术》秘籍,死亡一指卷轴,混元一气太清神符,堕星之坠,《兰花拂穴手》秘籍,隐身术,审判之眼,五雷令牌,《鸳鸯秘谱》全套。 十个奖项一出来,李梦龙直接就傻了,心想难道我刚杀了哪个大boss不成,居然爆出这么多好东西? 难以置信的捏了捏自己的脸,生疼! 一阵狂喜涌上心头,要不是顾忌父母在家,估计他会直接大笑起来。 混元一气太清神符,顶级先天灵宝,用此符镇压阵眼,可布置上古三大杀阵之一的两仪微尘阵。 大护身术,乃是永生中三千大道防护第一的道术,号称万法不破,诸邪不侵,就算是一个大世界粉碎也不能动摇其分毫,排名极其靠前,专门克制大杀戮、大切割、大崩灭术等一切粉碎性的神通。 隐身术,具体情况不明,不过顾名思义,肯定是隐身类的能力,他一直很想要。 审判之眼,恶灵骑士的能力,地狱之火的极致运用,透过恶灵骑士的双眼,直接用地狱之火烧灼对方的灵魂。 等等,好像混进了什么奇怪的东西,正流着口水看着奖项的李梦龙微微一愣,反应过来后,暗骂道,卧槽,《鸳鸯秘谱》全套,居然是这种东西,系统果然还是有坑人属性。 拜李梦龙学历史的前女友所赐,他对《鸳鸯秘谱》还是有所了解的,说起来,此物算得上价值连城,称为稀世珍宝也不为过,因为,它是唐伯虎所画的,咳咳,春宫图。 老唐的画技精湛,画的那叫一个栩栩如生,各自场景,各种姿势,不对,我可是正经人,场景姿势什么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艺术,对,就是艺术。 李梦龙及时阻止自己跑偏的想法。 等他回过神来,轮盘指针已经停在“堕星之坠”上,一段信息输入脑海: 堕星之坠,低级魔化物品,魔法防御物品,由星辰合金、曼菲拉石、曼克斯特骨髓等材料制成,物理防御13度,法术防御15度,此物乃是传奇巫师雷林,在巫师学徒阶段制作。将鲜血滴在堕星之坠上,随身佩戴即可。 巫师学徒阶段制作,肯定是个鸡肋,那么多好东西,却只抽到这个,李梦龙差点没哭出来,不过他又想了想,堕星之坠好歹是魔法物品,勉强还能接受。 他从空间中将堕星之坠取出,放在手上细细打量,此物构造简单,像个嵌着宝石的十字架,十字架表面是银灰色的,宝石也暗淡无光,看起来十分不起眼。 李梦龙刚想找个刀子,弄两滴血出来,却突然发觉脑海中银光闪闪的轮盘再次出现,他连忙将堕星之坠丢入空间,然后找系统理论:“系统,你这个混蛋,你是智障吗?我有说要抽两次奖吗?不行,我今天运气不好,你快赔我的抽奖机会。” “滴,宿主给系统下达抽奖指令时,并未明确只抽奖一次,系统默认使用宿主所有抽奖机会。” “滴,警告,宿主使用了不文明用语,根据诸天系统不文明用语零容忍原则,本次抽奖将停止,宿主此次的奖励,默认为本次抽奖奖项中,价值最低的奖项。” “我……”李梦龙被系统的无耻雷的哑口无言,连骂都不能骂,还能不能愉快地合作了。 再一看所有奖项,他恨不得抽自己几个大嘴巴,这次奖项虽然不如上一次,但里面的好东西也不少。 《青元剑诀》秘籍,一千两黄金,僵尸木魅散,千年人参,虎头錾金枪,大还丹,火麟剑,《踏月留香》秘籍,幻神面具,五阴袋。 特别是《青元剑诀》,那可是凡人中,韩跑跑大人的主修功法,大庚剑阵、春黎剑阵、青蟠剑阵,这三个剑阵威力相当厉害。 而五阴袋,是仙葫中禾山道,六十七种法术中排名十七的法术,能收摄正邪两派的飞剑法宝,更能炼化一切生灵血肉,炼化的生灵血肉越多,威力便越大,里面还自成空间,实在是杀人越货,居家旅行的无上法宝。 更别提大还丹了,此丹药是李梦龙现在最想要的,不仅可以治伤,还可以增长功力,多则一甲子少则十年,要是得到,《纳气心决》六层想必很快就能练成。 可惜,这些东西都已离他远去,看着空间中的那把长枪,李梦龙很想吐血。 虎头錾金枪,混铁精钢打造而成,长一丈二尺,枪头为镏金虎头形,虎口吞刃,乃白金铸就,锋锐无比。 从空间中取出虎头錾金枪拄在地上,比他人还高,抬起头细细打量,差不多有两米三四长,拿在手里一掂量,好家伙,足有二十多斤重,饶是他的力气,挥舞起来也很吃力。 他知道五代将领王彦章、王敬荛都是善使铁枪的名将,宋朝的李全和杨铁枪,金朝的葛铁枪,蒙元的隋世昌,也擅长使用铁枪。 却不知道拿着二三十斤的大家伙,他们是怎么在马上作战的,他光想想都觉得震惊。 说起这个,李梦龙就想起个笑话,现在有些人特别推崇白蜡杆,说什么白蜡杆是最好的制枪材料,其实白蜡杆就是垃圾。 有句话叫耍花枪,意思是花枪杆子软,枪头容易抖动,敌人捉摸枪尖方向,也就是耍虚招,比喻玩弄小聪明。 这句话很好地说明了白蜡杆的弱点,那就是杆质太软。长枪分步兵枪和骑兵枪两种,长度都不短。 中国古代骑兵枪发展的不好,骑兵用的长枪与步兵长枪差不太多,现在先说步兵枪,步兵枪长度大概在两米四五左右,作用有两个。 一是远距离刺击敌军步兵,要知道枪头是很重的,要是枪身太软,就容易把自己的力气卸掉,根本无法刺破对方的铠甲。 二是将长枪拄在地上,抵御骑兵冲击,那就更不用说,要是枪身太软,马撞过来枪身就是一弓,马都没什么感觉,然后你就被撞死了。 再说骑兵枪,骑兵枪欧洲发展的比较好,比步兵枪长,他们要求骑兵枪材质是硬而脆,先是借助马力,将枪刺入敌人身体,然后在敌人反冲力作用到自己身上前,枪身就会断折,不会伤到骑兵。 中国的骑兵武器,比较有名的是马槊,它要求的是硬而有弹性,所以制作马槊的时候,选用上等韧木,再横向缠绕麻绳,勒入槊杆,使马槊横直两向受力。 无论是步兵枪,还是骑兵枪,都要求材质要硬,这样才方便传导动能,才能杀伤敌人,白蜡杆无用。 有人说白蜡杆与敌人兵器相接,比如大斧头、大锤、狼牙棒,枪身立刻就会弯,能卸力,而你要是铁枪或硬木枪,作用力会顺枪身传导过来,轻则虎口断裂,重则连武器都握不住。 那样说的人,不仅没有常识,而且逻辑也不清晰,懂的人听到会立刻笑掉大牙。 要是枪身弯了,人家的兵器就招呼到你身上了,这下你是选虎口断裂好呢,还是选择死好呢? 其次,那些重兵器都比较短,你手持长枪,一般都是人家挡你的兵器,要是需要你挡人家兵器的时候,你差不多就死定了。 再次,近身的时候,一般都不会用长兵器挡短兵器,看秦琼、尉迟恭,看一个个武将,都是长短兵想结合。 其实白蜡杆最主要的作用主要有两个,一是在戏台子上唱戏杂耍,二是拿白蜡杆抖大枪,是练武之人找劲用的,绝不会拿着白蜡杆上战场的。 只有穷的揭不开锅的时候,才会找白蜡杆做枪,好歹有把武器不是。 看那些表演铁喉顶枪杂耍的,用的都是白蜡杆,你去让他换根硬木枪试试,要么他一命归西,要么他暴打你一顿。 第五十二章晚餐 落叶飘洒,时间飞速,秋去冬来,不知不觉间,回家已经七个多月,许许多多本该忘记的东西,在某个刹那,又会深深想起。 这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直都未曾忘却,那些东西早已深深印刻在自己脑海中。蹉跎岁月擦肩而过,咫尺天涯惆怅依旧。 他终于明白,到不了的就是永远,忘不了的就是曾经。 他强迫自己将那些记忆驱除,不断劝说自己,过去的就让他过去,放下不切实际的的期待,放下没有结果的执着。 惆怅渐消,心头忽而又出现一个妩媚的笑脸,他脸上露出轻笑,或许有她也不错呢,只不过笑容很快散去,他的眉头又布满阴霾。 两人相隔两界,纵使相见也难,更遑论其他,他心里叹息着:“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慧开大师,你说的倒轻巧,只是世事若能如你说的那般简单,世间哪里还有这许多烦恼。” 西风萧萧,吹落一地忧愁,李梦龙站在树下,枯黄的秋叶纷纷扬扬,三片两片悄悄落到他身上。 他拈起一片黄叶,看着黄叶上细密的纹路,心有所感,人生的种种际遇,却与这秋叶无异,春天发新芽,人便与人相遇,秋天叶凋零,人便与人分离,天道循环,万物轮回,人如蝼蚁,如何能逃脱那张大网。 “小龙,小立给咱家送来一条白鱼,你喜欢干烧还是砂锅?”李梦龙正出神间,母亲陈芸薇的声音传来,又听她说:“说是他未来老丈人在江里捞的,给了他两条,他匀给咱家一条,这小子,算他有点良心。” 听到有野生白鱼,李梦龙精神一震,喜道:“野生白鱼?当然是干烧啦,那样滋味才足。” “行吧,干烧就干烧,今晚咱就吃,我现在就去收拾。”陈芸薇刚想离开,却听儿子说道:“妈,你等会,上午我不是去县城了吗?正好遇到我一同学,他送我一把沙葱,说是他朋友通过飞机从西北运来的,很难得,所以让我也尝尝味道。就在厨房里,我去拿一下,晚上我们把它炒来吃吧。” “哪个同学呀,真有心,下次领回家来玩吧。”陈芸薇笑着说,但李梦龙并没有说是谁,只点点头应付过去,然后拎着一把沙葱跟着老妈回到老屋子里。 在半个月前,李梦龙的三层小楼就盖好,并装修完成了,他也搬进去住了,不过他不单独开伙,每天还是和爸妈一起吃,反正也就十来米的距离。 说起来,在新房子装修的时候,他还被老妈骂了一顿,原因就是那些高档的家居,家居运到后,价钱自然是藏不住了,陈芸薇看见很是生气,嫌他乱花钱,在她眼里,小家小户的,哪有花上几十万装修房子的,有那些钱,都够另盖一栋房子了。 还是李梦龙好说歹说,再加上老爸李大山求情,她才把气消了。 从后院进到老房子,就看见大黄围着桃树下的水桶滴溜溜直转,硕大的狗眼盯着水桶好奇地打量着,李梦龙抱着大黄的头,也凑上去看。 一只三十多公分长的鱼儿在桶里扑腾,那鱼尖头细口,体形纤长,身上披着一层细细的鳞片,正是大名鼎鼎的白鱼,李梦龙已经很久没见到野生白鱼了。 白鱼,学名叫雅鱼,又名丙穴鱼,白鱼只是他们当地的称呼。 雅鱼是国内著名鱼种,产于青衣江、周公河,鱼形似鲤而鳞细如鳟,体形肥大,肉质细嫩,曾为清朝贡品,慈禧太后赞之为“龙凤之肉”。 它是一种冷水鱼,喜栖在水质清新,水量充足,具有沙砾地质的冷水溪流中,生长速度很慢,五六年也只能长到一斤,味道特别鲜美。 本来雅鱼的繁殖能力是很强的,在青衣江、周公河每年都能捞到许多,后来人们为了开发水电,修水坝,再加上污染越来越重,野生雅鱼差点灭绝。 后来,人工繁殖雅鱼成功后,雅鱼才逃脱灭绝之祸,只不过再想吃到野生雅鱼就非常难了。 现在市面上的雅鱼,大多都是人工养殖的,熟人去买也要五六十块一斤,要是去饭馆吃,一斤一百四五非常普遍。 不过价格高,不代表味道好,许多饭馆卖的高价雅鱼,以前没吃过的都说味道鲜美,不愧是大名鼎鼎的雅鱼云云。 他们却不知道里面的门道,那些饭馆做的砂锅雅鱼,鲜味全靠高汤吊出来的,干烧雅鱼又多加调料,将鱼的味道遮住。 真正吃过野生雅鱼的人,再去吃养殖的雅鱼,肯定味同嚼蜡,去一次就不会去第二次,花那钱还不如买条鲫鱼,在家自个做鲫鱼汤呢。 很多宣传什么养殖的雅鱼要多久多久,有多少营养之类的,其实很扯淡,稍微想一想就知道,饲料喂出来的能有什么营养,口感又能有多好。 李梦龙以前也同朋友去吃过那些饭馆的雅鱼,只吃过一次便再也不想去了,实在是味道差别太大。 所以这次他听到有野生雅鱼会这么高兴。 那边,老妈陈芸薇已经拿着砧板、菜刀出来,准备收拾雅鱼,李梦龙则找了个盆子,在旁边择洗沙葱。 很快,鱼就收拾好,沙葱也洗干净,老妈开始做鱼,李梦龙从家里的冰箱拿出一块羊肉,将羊肉切成细细的一块块。 切好羊肉后,他看着老妈做鱼,鱼身抹了料酒、盐巴,然后入锅用油微微一炸后捞出,然后将辣椒、豆瓣、姜、葱入锅煸炒爆香,加些水烧汤,最后将鱼入锅,加盐、糖、醋料酒等调料,用小火煮入味。 出锅后,香气四溢,菜品色泽光亮,菜色金黄透着微红,李梦龙偷偷撩起一小块,入口鱼肉紧密细嫩,味道鲜美,咸中带甜,甜中带来,余韵悠长,回味无穷。 干烧雅鱼做得后,羊肉爆沙葱就更快了,沙葱本来就不能煮太久,几分钟就刚刚好,时间太短有辛辣味,时间太长则会太老,口感不好。 不过陈芸薇的厨艺不错,即便第一次做,也把火候把握的很好。 两道主菜出锅,又炒了个青菜,三个人三个菜,也就差不多了,家里都不讲究那么多,够吃就行。 西风微凉,夕阳微醉,天地间最后一抹微红消逝,傍晚来临。 小小的院落亮起昏黄的灯火,一张破旧的圆木桌,摆着几样简单不过的农家菜肴,简洁宁静的乡村小院里,一家三口的生活朴实而温馨。 “孩他妈,你这手艺还是没落下,这鱼的滋味还跟当年一样……”李大山夹起一块鱼肉,放到嘴里细细品着。 一阵笑声传来,却正是陈芸薇,不知她想到了什么,看看桌上的鱼,又看看李梦龙,说道:“当年我怀小龙的时候,我爸走了几十里,给我送来一条白鱼,那天我吃鱼头吃出宝剑,大家都说是好兆头,说我怀的一定是个男孩。那时我见识少,竟然真的信了,后来才知道白鱼头里,都是有宝剑一样的骨头的。” “被你们骗了好几年,真是好笑。”她笑了一会,渐渐止住,叹道:“想想日子是过的真快呐。” 李大山也跟着说道:“是呀,过的真快呀,当年的事情,好像就发生在昨天,可惜你我都老啦。” 说完,陈芸薇眼珠子一转,朝李梦龙说道:“你都回家半年多了,眼见就要过年,你什么时候给我找个儿媳妇呐。我和你爸都老了,再叫我们等,我们可不答应。” “原来在这等着我呢。”李梦龙深感头疼,只能讨好道:“爸妈,你们还年轻着呢,再活个百八十岁都不成问题,哪里老了,我的事还不急。” “瞎说,再活个百八十年不成老妖怪啦。”陈芸薇笑骂道,继续道:“我可不管,你再拍马屁也没用,总之,明年之内,你一定要给我找个儿媳妇回来。” “行,行,我找,我一定找,实在不行,我就到街上给您老绑一个回来。”听到他这么说,陈芸薇拿起筷子作势要打,“这死孩子,就知道瞎贫,看人家李立,马上都要结婚了,到你这你却连个正形都没有。” “哎,对了,李立他老丈人要多少彩礼,又陪嫁多少?”李梦龙趁机岔开话题。 陈芸薇笑道:“没多少,两万出头,倒是陪嫁有五万,那姑娘也是个好孩子,我见过的。” “啧啧,看来李立运气倒是不错,连老妈您都夸的姑娘,一定不会差。” “你什么意思,你老妈对人很刻薄吗?”陈芸薇一把揪住李梦龙耳朵质问,李梦龙赶忙求饶:“不不,我是说您眼光好,您眼光好,您都夸的姑娘,肯定不差。” “哼,下次再阴阳怪气地说话,就没这么便宜了。”陈芸薇松手后道。 川蜀地区男女结婚,女方对彩礼要求不高,只是意思意思,给个三五万成,给个一两万也不差,要是男方家庭情况不好的,女方还会陪嫁。 女方家长不会冲钱财去嫁女儿,省得婚后因为钱财的事情出现裂痕,女儿以后日子过的好才是最重要的。 全家在昏黄的灯光中,聊着一些家长里短,一些琐碎而普通的事情,却有种特别的味道。 亲人、家人的味道。 李梦龙深深感觉到,家是宁静而温暖的避风港,是忘忧谷,只要在爸妈身边,他所有的烦恼和忧虑都会消散一空。 日子如河水般安静地流淌,生活平凡且温馨,这就是他想要的啊。 第五十三章江南 “春未老,风细柳斜斜。试上超然台上看,半壕春水一城花,烟雨暗千家。”一阵轻柔婉转地声音传来。 三明瓦的乌篷船内,一袭素白衣衫淡淡,一位少女托腮凝眸,秀美的娥眉微微蹙着,清脆婉转地声音透着的淡淡忧愁。 又到江南烟雨时,江南的细雨,似烟又似雾,总是带着几分朦胧的妖娆,天地都被似梦似幻,如丝般的烟雨,在缠绵中笼罩。 氤氲的水汽,萦绕着波光涟漪中的轻舟,点缀着丝丝梦的迷离,随着几许翩红飘落,缕缕桃花的幽香沁入心脾。 烟雨轻拂,翠色凝波,江南美景,如诗如画。 在朦胧烟雨中,周遭是那么的安静,只有雨打荷叶的沙沙声,乌篷船内,少女斜倚着的软塌上,细细打量之下会发现,少女脸色晶莹,肤光如雪,体态轻盈,身形婀娜,柳腰不盈一握,甚是娇美,她那灵秀雅致的小脸却有一丝稚气未散,分明只有十五六岁的年纪。 软榻之上,除了少女,便只有一名青衫书生,那书生凝望着船外的细雨,如烟的往事如同飘飞的柳絮,在书生脑海中翻腾,一时间竟有些出神。 少女檀口微张,半阙《望江南》从口中飘出,心绪飘飞的书生被少女惊醒,转头望向故作忧愁的少女,嘴角泛起一丝轻笑,伸手捏了捏她柔嫩的脸颊。 少女的桃腮立刻泛起一抹嫣红,檀口微张,似被书生轻薄的举动惊到,连忙垂下头颅,不敢抬头对上书生的眸子。 眼见少女害羞,书生拿起舱内案几上的酒杯,缓缓饮尽,慵懒地躺倒在软塌上,双眼微闭,口中喃喃有声:“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 江南水美人也美,在青碧如天的湖水之上,卧在画船之中听那潇潇雨声,美人在侧,品酒吟诗,是何等的闲适自在。此情此景,书生倒希望自己没有那许多忧思,宁愿真做个纨绔大少,那样就能没心没肺地在轻舟之上饮酒品诗,顺带调戏小丫鬟。 人生不如意事十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可惜他没那个福气。 见书生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少女抬起头,如水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失望,心中也生出一丝幽怨,公子什么都好,就是太正人君子了些,服侍公子五年,他都没碰过自己一根手指头,也就是最近公子心绪不定,才偶尔有些亲昵之举。 以前公子老说自己还小,有些事情不懂,长大后自然会明白,少女心有些不服气,暗自挺了挺胸,心道:哪里小了,哼,公子就是胆小鬼。 正气恼间,船舱外,一个小厮鬼鬼祟祟朝里窥探,少女没好气地骂道:“鬼头鬼脑地干什么?还不进来。” 小厮头戴软巾,身着麻布黑衣,脚下踩着一双千层底的正脚鞋,是标准的书童打扮,虽说小厮穿着普通,但生的丰神俊朗,面如冠玉,唇红齿白,要不是一双滴溜溜乱转的眼珠透着几分市侩与狡狯,任谁都要赞一声好相貌。 小厮弓着身子走进船舱,朝少女点头哈腰地讨好道:“小兰姐,雨已经停了,船家托我来问,公子是否要打道回府?” 小兰朝榻上瞥了一眼,见公子并无表示,顿时朝小厮挥了挥手,不耐烦道:“公子又不曾短了他银子,哪般有这许多话说?公子若是想回府,自会打发人告知于他,你让他候着吧。” 小兰语气不善,但小厮却依然很恭谨,他记得很清楚,自打娘亲过世后,自己流落嘉兴,无依无靠,只得以乞讨为生,幸好得公子收留,才过了两年安生日子,不用再饥一顿饱一顿。 他很珍惜这种日子,不过他心里也有些苦恼。 由于自己的样貌很是不错,而公子这些年又不娶亲,管家和小兰姐对自己很有怨言,经常眼睛不是眼睛,经常鼻子不是鼻子的责难自己一番,认为是自己暗地里与公子有什么勾搭。 他心底很是不甘,暗自叫屈,真是冤死老天爷了,自己不是兔相公,公子也没有断袖之癖,为何要平白受了这许多指责。 但他知道,这种事情是不能讲出来的,只要讲出来,无论有没有,都会影响公子的声誉,自己只能忍气吞声,被责难也当做没听到,衣食无忧的日子自己还没过够呢! 喏喏应了两声之后,小厮小心翼翼地走出船舱,木榻上的书生睁开眼,叹息道:“小兰呐,你又何必为难他。你天天形影不离的跟着我,难道还不知道我的为人?为何偏要跟着府里那帮老妈子瞎胡闹?” 小兰嘟起小嘴,气鼓鼓地说道:“哼,他以前不过是个小叫花,来府中也只两年,现在领的月例竟和我一样,我气不过。” 书生刮了刮她的鼻子,调笑道:“我还道是什么大事,原来只是几枚铜钱的问题……” “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这是……”小兰脸涨的通红,斟酌了半天,还是不知道怎么说,只得跺了跺脚,气恼地说道:“哎呀,总之就是不行,他的月例就是不能和我一样。” 小兰言语中并没有直接说明,但书生还是听明白了她的意思,钱多钱少代表着地位问题,小兰的月钱以前只低于管家,在府里除了管家,她一向说一不二,现在竟又有人领的月钱和她一样,明显她是认为自己的地位受到了威胁。 “好了,好了,不生气了啊。以后在府里你最大,连公子我都听你的,这样够不够你臭屁的?”书生安慰道。 小兰再次听到“臭屁”之类的古怪言语,忍不住噗呲一笑,郁闷之气顿时烟消云散。 少女笑时凤眼微眯,乌黑的眸子水雾缭绕,小巧的嘴角微微翘起,红唇微张,檀口粉嫩之极,很是勾人。 书生连忙转头不敢瞧她,心底暗道,罪过,罪过,咱可是五讲四有的良好青年,勾引未成年少女的事情咱可不能做。 书生心里不断说教,眼角还是忍不住撇过去瞧那少女诱人表情,典型的口嫌体正直,如此无耻的书生,也只能是穿越而来的李梦龙了。 现在是南宋理宗绍定六年,权相史弥远刚死,大宋活的最久的皇帝——宋理宗,刚刚亲政。 对内,理宗雄心万丈地开始“端平更化”,采取罢黜史党、亲擢台谏、澄清吏治、整顿财政等一系列措施。 对外,联蒙抗金协议达成,宋军出兵攻占邓州,又于马登山大破金军武仙部,攻克唐州,现在和蒙古军队合围蔡州,金哀宗小命即将不保。 总之,国内外形式一片大好,全国军民都认为,洗刷“靖康之耻”近在眼前。 却不知明年正月金哀宗被杀后,南宋仅存的精兵也将被蒙古啃食干净,几年后朝内阎贵妃乱政,又与贾似道争权夺利,南宋拉开亡国的序幕。 李梦龙没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高尚情怀,但在大宋生活的时间不短,不知不觉间,他对大宋的已经有了些许归属感。 身边的乡邻都是那么质朴与勤劳,他们的生活卑微却温馨。 他们不是史书上那些无意义的符号,他们个个有血有肉,活生生地呈现在李梦龙眼前。 至少,穿越历史烟云的李梦龙,感受到了他们的存在。 几十年后,蒙古骑兵南下,大宋山河破碎,几千万子民将倒在蒙古屠刀之下,想到那种惨绝人寰的事情,李梦龙就不寒而栗。 所有美好的一切,都将化为乌有,那些活生生的乡邻,都将化作枯骨。 以前李梦龙并不能理解那些反抗侵略的英雄们,为何会前仆后继,付出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现在他能感觉到,要是自己身边一个个相熟之人倒在屠刀下,自己也会忍不住吧。 只是自己又有什么办法呢? 不说自己能力有限,即使像五绝那样的高手,又能改变什么呢?连郭靖这种顶尖高手,都在大军中丧命,更何况一个小小李梦龙。 憎憎出神良久,他情绪有些低落,强迫自己把脑海中乱七八糟的想法驱除,勉强对着侍女小兰一笑:“天黑了,咱们回家吧,不然吴伯要担心了。” “噢”跟在李梦龙身边五年,小兰自然能感受到他心绪的低落,因此乖巧地应道。 第五十四章八年 马车慢慢驶过街巷,马蹄嘚嘚敲击着地面,辘辘的车轮划过湿淋淋的青石板,溅起点点水珠,骏马忽而打了个响鼻,落定在烟雨楼后的小院里。 赶车的黑衣小厮跳下车辕,掀开车帘:“少爷,到了,下车吧。” 李梦龙下车后,朝小厮道:“你去烟雨楼,让陈掌柜的晚间送些清淡的吃食来。” 小厮点点头,诺诺而退。 待进入内院正房,小兰见他心绪不高,便从墙上拿下挂着的两柄长剑,朝他道:“小兰最近剑法很有长进呢,想与公子讨教一二。” 李梦龙明白她的心思,不过是想哄自己开心罢,不忍拂她好意,微微一笑,接过长剑:“那我倒要看看,小兰你的剑术长进到什么地步。” “哼,公子试过便知。”小兰故意抬起下巴,做出得意洋洋的样子,接着眼珠一转,又欲言又止地道:“只不过嘛……” “只不过什么?” 小兰见他果然上当追问,嘴角露出狡黠地微笑:“只不过,若是公子被小兰打败,可不要哭鼻子才好。” 李梦龙气恼道:“好你个小兰,竟敢小瞧于我,待会我使出厉害手段,看哭鼻子的是谁?” 两人携手来到后院空地,相对站定施礼。 礼毕,小兰玉手抻出剑鞘里的长剑,手腕轻轻旋转挽了个剑花,剑光闪闪,青钢长剑如同闪电般快速闪动,接着点剑而起,素白的身影好似雏燕般轻盈,衣袂飘飘颇为好看,可长剑却如毒蛇吐信般,带着嘶嘶破风声,直指李梦龙。 看那剑光威势,小兰的剑法已然不弱于周淮安,李梦龙在心中微微赞许,他亦抽出长剑,信手一挡,便将小兰长剑格开。 小兰长剑被挡,闪身急退,见他并未追击,心下气恼,公子也太小瞧人了。 当下手臂一抖,长剑耀出十几朵剑花,朝着李梦龙周身罩去,她这一剑乃是一十九路飘雪剑后七路剑法,十几朵剑花虚中有实,实中有虚,令人眼花缭乱,加之这招剑法还有数十着变化,变化繁复之极,普通人纵然能破去前招,也难防后续变化,定然要被打得节节败退。 要说这飘雪剑法,前十二路剑法放在神雕世界,只是寻常剑法,可后七路剑法威力不俗,即便在神雕世界也属上乘剑法。小兰使出的那招雪花纷飞,便是后七路剑法中的第一招,极为难防。 不过小兰的剑法全是李梦龙所教,那招雪花纷飞早在他意料之中,他暗运内力,手臂急转,手中长剑将小兰剑花来路全部封死,“叮叮当当”两人长剑在空中相交数十次,便将这招雪花纷飞破去。剑法被破,小兰更加气恼,长剑抖动间剑气锋芒毕露,朝他喉间穿刺而去,李梦龙见她来势凌厉,不便硬接,于是闪身退避,小兰得理不饶人,形随意动,身随剑走,身影化作一道淡淡的白影,像滚滚车轮追逐骏马一般地围着他飞旋。 小兰死缠烂打,但再退可有些丢脸,他使出崩字诀,长剑抡挂、横扫、抽带,深厚内力附于长剑之上,每一次长剑交接,都振得小兰玉手隐隐发麻。 两人又斗了三四十招,小兰气呼呼地收剑入鞘,撅起嘴道:“不打啦,不打啦。”又有些不服气,低声报怨:“公子就会用内力欺负人,算什么英雄好汉。” “我本就不想做那英雄好汉。”李梦龙毫不在意地回答,又自曝其短道,“小兰你剑术进步很快,已经快要超过公子我啦,我要是不用内力压你,就要输给你咯。” 听他如此说,小兰脸上才露出欢喜,很是得意的说道:“哼,今年小兰要多抓些怪蛇取胆,待小兰内力超过公子,定会找回场子。” 忽然她“噗嗤”一笑,脸上表情很是有趣,也不知道是不是她在幻想打败李梦龙后,他在一边哭鼻子的场景。 李梦龙见她笑得古怪,猜到她一定再想什么不好的事情,于是在她头上敲个爆栗:“又再瞎想,快去厨房提些热水过来,我渴了,要喝茶。” “噢”小兰抱着头应了一声,只是脸上怪异的表情还未散去,显然还沉迷在幻想中不可自拔。李梦龙摇摇头,只能任由她继续做白日梦。 小兰离去后,李梦龙又叹了口气,今年抓蛇的计划只怕是要取消了。 八年前,李梦龙来到神雕世界,便出现在嘉兴烟雨楼前,然后立即触发了任务。任务有三个,一是阻止李莫愁杀害陆家庄众人,二是击杀金轮法王,三是击杀蒙古千夫长一百名,万夫长十名。 这陆家庄自然不是其他陆家庄,单指嘉兴陆家庄,而且那时陆家庄庄主——陆展元,刚刚成婚两年。 于是他便买下了这座烟雨楼,一边苦练武艺,一边等待时间的流逝,小兰所说的怪蛇蛇胆,就是原剧情中,神雕喂给杨过吃的那种。 他在初来嘉兴时,苦练内力一年,却也没有太大进展,于是他开始想别的办法提高武艺。要想提高武艺,要么学一些高深的功法,要么用外物相助。 神雕世界高深功夫很多,像九阴真经、蛤蟆功、降龙十八掌、打狗棒法、先天功、一阳指等,但要想学基本不可能,九阴真经郭靖黄蓉会,蛤蟆功欧阳锋会,一阳指一灯会,但人家凭什么教你。 于是他想起杨过的经历,先是古墓寒玉床练功,然后在襄阳城外吃怪蛇蛇胆,最后又在海潮中练出一身刚猛内力。寒玉床明显没机会,功夫太低跑去海潮练功就是找死,于是他把主意打在襄阳城外的怪蛇身上。 李梦龙只记得怪蛇在襄阳城外西北山中,具体方位不确定,他一边自己找,一边找人打探,花费数月时间才有些眉目。 距襄阳城外西北十里的山中,他苦寻半月,才遇到一条十数米长的巨蛇,那蛇头呈三角,有碗口粗,脖子粗短,身上隐隐发出金光,本来是他要抓蛇,却不想那蛇见他,立刻张开血盆大口朝他奔来,行走移动间带着呼呼风声,所过之处草木皆折,吓得他拼命逃窜,好不容易才逃得一条性命。 出山后,他痛定思痛,找襄阳的铁匠打制了一个带着倒刺的铁笼,和数条碗口粗的铁链,再次进山,找到那蛇的踪迹后,在铁笼内放入诱饵,终于把蛇抓住。 一枚鸽卵大小的紫色蛇胆,就让他的内力大进,胜过自己练三五年的,他欣喜之下,几个月都留在山中抓蛇,只可惜那怪蛇难寻,那年入冬前他也才只找到第二条怪蛇。 到冬天后,蛇类冬眠,更不要想抓蛇,于是他回到嘉兴过冬,待到第二年夏天才回襄阳。这样年复一年,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七年,他的内功修为已经颇为深厚,已堪比他人三四十年的修为。 只是蛇胆再好,作用也是有限,三年前他服下数枚蛇胆内功再无寸进,他就知道蛇胆对他已无用。恰好五年前,他遇到无家可归的小兰,收做侍女,平时也教她些功夫,却不想小兰资质甚好,武功进境很快,于是他便带着小兰一起抓蛇,取来的蛇胆他留下一些当作恢复功力的丹药,大部分都给小兰服下,助她增长内功。 《纳气心诀》练到六层顶峰后,他曾有换其他内功心法的想法,使了些手段得到了几部功法,只是都不甚高明,便只有放弃原本打算。但通过这些功法,他还是发现了《纳气心诀》与神雕世界功法的差别。 《纳气心诀》出自龙门客栈,它要求习练者要有足够的精气,精气从何而来,答案便是水谷之气,也就是要吃足够多的东西,要开源。 而神雕世界功法,内力运转往往要沿着三阳经,足阳明胃经,足太阳膀胱经,足少阳胆经等,这几条经过头部的经脉,习练过后,习练者往往会减少思虑,神意安详。 李梦龙想了许久,方才恍然大悟,神雕世界功法高明就高明在这几条经脉上,人的思虑时时刻刻都在发生,比起行走坐卧,耗费的精气更多,神雕世界功法减少思虑耗费的精气,是节流,更胜过多吃水谷之物,因为它少了化纳的过程。 精气神三宝合一的功法,当然会胜过单纯靠精气的功法,只是普通功法就已如此精妙,他不禁对先天功、九阴真经等神功更加好奇。 第五十五章伊始 初春的朝阳总是伴随着云雾,微红的光线将云雾染成粉橘色,宛如一幅精心涂抹的油画,绚烂多姿。 沐浴着和煦的阳光,烟雨楼也渐渐苏醒,后院的花木竟秀,尽情伸展着枝叶和花骨朵,整个小院飘荡着自然的芬芳。 早早醒来的李梦龙站在窗前,闭上双眼静静感受着清晨的静谧,许久,鼻端飘来缕缕清香,他微笑着翕动鼻翼,细细品味春天的味道。 “吱呀”房门被推开,他转头看去,原来是小兰端着铜盆拿着毛巾进来。她微微一笑,清脆的嗓音响起:“公子你醒啦,我还以为公子会多睡一会呢,哎,昨天王婶的儿媳妇生了个胖娃娃,叫我去看呐……” 小兰放下铜盆毛巾,像只叽叽喳喳的小喜鹊,说着昨晚府内一些有趣的事情。 待他盥洗完毕,坐到凳子上,小兰一手拿起雕花刻叶的篦梳,一手熟练的挽起散乱的发丝,发丝乌黑,素手纤白,动作轻柔无比。 光阴如花,流年似水,五年时光匆匆而过。 不似融融春意里,灼灼如火、纵情盛放的牡丹花,小兰和他恰若在暗夜中,默默开放的夜来香,没有那么多浪漫与欢笑,只有尘世里的琐碎与和清淡。 青丝绕指柔,华梳理云鬓。郎心轻画眉,红颜落朱唇。浓浓情相依,淡淡心相望。 望着他的侧脸,小兰心中涌起暖暖的感觉,她不奢望太多,她只像在以后的岁月中,仍能与公子不温不火地相依相伴,也许青丝白发才是最温馨的事。 五年的相依,小兰能感受到李梦龙心中淡淡的忧郁,李梦龙自然也能感受到小兰心中轻轻的欢快。 “一大清早就乐得跟朵花似的,吃蜜蜂屎啦?”李梦龙大煞风景。 小兰小嘴一鼓,跺了跺脚,气道:“哎呀,公子你真讨厌。” 埋怨了一句后,小兰气闷的表情又立刻消失不见,继续说着家长里短。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烟雨楼的名字正是由此诗而来,兴建的历史已不可考,据上位东主所说,烟雨楼至少有百年历史。 烟雨楼只有二层,却是重檐画栋,朱柱明窗,楼上下均有回廊环通,登楼凭栏远眺,田园湖光尽在眼底。 楼前两棵古银杏参天挺立,在绿树掩映下,烟雨楼更显雄伟,银杏前是开阔的街道。楼后假山巧峙,花木扶疏,亭阁错落排列,回顾曲径相连,玲珑精致,各具情趣。 整体格局精巧雅致,显然是经过精心设计的。 依照往常的惯例,练完两趟剑法后,李梦龙和小兰要到烟雨楼巡视一番,查看酒楼生意,询问酒楼的大事小情,顺便在二楼的雅间欣赏下风景,吃些点心。 时至午时,正是酒楼忙碌的时间,跨入烟雨楼大门,也无须掌柜的亲自来迎,李梦龙熟门熟路地朝着二楼行去。 正在此时,“咚咚咚”一阵犹如戛玉鸣金般的敲击声传来,李梦龙回过头,却是一位麻衣老者拄着铁拐,走进烟雨楼来,麻衣老者身后,还跟着个粉妆玉砌的小女娃。 仔细一打量,麻衣老者两鬓如霜,形容枯槁,双眼翻白,是个瞎子,再看那女娃,只见她身穿淡绿罗衣,颈中挂着一串明珠,脸色嫩白无比,犹如奶油一般,似乎要滴出水来,极是秀丽。 李梦龙心中一动,登时想起原剧情,李莫愁大闹陆家庄时,飞天蝙蝠柯镇恶与郭芙可是正好在嘉兴的,暗道,莫非这两人便是柯镇恶与郭芙? 那柯镇恶虽然武艺高强,在江湖上颇有侠名,但却爱与市井之徒为伍,经常闹酒赌钱为乐,嘉兴百姓多有识得者。由于他喜爱烟雨楼美酒,以往是烟雨楼的常客,故此烟雨楼掌柜也认得。 打发小兰离开,李梦龙到掌柜那里确认过后,不禁叹息一声:“该来的还是要来,哎,李莫愁呀。” 当年陆展元与何沅君成婚,患了比德国骨科还严重的恋女癖的武三通,与被陆展元抛弃的李莫愁,联手大闹陆家庄。 幸好婚宴上有一名大理天龙寺的高僧在,及时阻止了闹事的武三通与李莫愁。 但陆展元抛弃李莫愁在先,人家要寻仇,天龙寺的高僧也不好阻止,只能让他们定下十年之约。 高僧让李莫愁十年之后再来寻仇,是以为时间能冲淡一切,却没想到李莫愁如此执着。到今年,算起来正好是十年,按照剧情发展,李莫愁肯定是要来寻仇的。 李梦龙自问八年来练功刻苦,不曾有一日懈怠,又有怪蛇蛇胆相助,武功已是不弱,但对上李莫愁还是有些心虚。 说来江湖中人比武较技,最关键的便是内功与招式,另外就是临场应变。其中内功占六成,招式三成半,应变半成。内功越高深越占便宜,这是毋庸置疑的,招式精妙往往也能占得上风,即便对上内功高深者也能支撑一二。 临敌应变也很重要,不过这东西很玄妙,因人而异,其实占多大比重不好说,有些人临敌经验多,脑子聪明,学的武功又多,即便对上功夫超过他许多的人都能支撑很久,甚至反败为胜,像杨过、黄蓉就是这类人。 不过江湖中这样的人很少,大多都是中规中矩,因此对大多数人来讲,应变在比斗中不太重要,算是软实力,而内功、招式就是硬实力。 李莫愁出身古墓派,有寒玉床相助,练武时间比他长,内功肯定不弱,再加上古墓派的武功招式精妙无比,他的胜算很低。 他记得原著中,李莫愁学过全真剑法,也知道部分玉女剑法,然后将全真剑法和部分玉女剑法结合自创拂尘功,已然是少有的上乘功夫,又得到《五毒秘笈》,悟出五毒掌,自创三五三不手,更有剧毒的冰魄银针相助,相当难以对付。 李梦龙对李莫愁的观感很复杂,她是一个痴情女子,本性不坏。 由于她初入江湖时,无意间救了陆展元,然后坠入情网,却不想被陆展元抛弃,自此变得愤世嫉俗,动辄杀人灭门。 人是复杂的动物,李莫愁对刚出生的郭襄却又疼爱至极,用尽全力护持喂养,连黄蓉都因此饶过李莫愁一命。 要不是系统任务让他们站在对立面上,李梦龙是不想与她为敌的,在柜台站了许久,他终于还是朝着一个角落走去。 那边柯镇恶带着小郭芙,捡了个靠窗的清静雅座坐下,点了几个精致的小菜后,便拎着白瓷酒壶牛饮起来。 径自走向柯镇恶,待到桌前,他抱拳施礼:“区区乃是烟雨楼东家,冒昧前来打扰,还请见谅。敢问阁下可是江南七侠之首的飞天蝙蝠——柯镇恶,柯老爷子?” 柯镇恶眼虽瞎,但听力极好,在李梦龙开口之前,便已知道有人朝他走来,再听他所言,当下并不惊奇,他在嘉兴破有些名气,有人前来搭话再正常不过。 “不敢,不敢,老瞎子哪里当得起一个侠字。” 貌似古人口嫌体正直的症状比李梦龙还严重,柯镇恶嘴上谦虚,可是他脸上的神情却很是受用,看不出来他哪里“不敢”,自我陶醉一番后,才再次开口道:“柯镇恶便是我,不知尊驾有何事指教?” “在下来此,有一事相求,还望老爷子成全。” 从李梦龙的脚步与呼吸声中,柯镇恶听出他的深浅,知道他武功高深。 他有如此身手,却说要自己帮忙,嘿嘿,他绝不是冲自己来的,多半是冲自己的徒弟来的,柯镇恶立刻将事情,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柯镇恶行走江湖多年,不会轻易卷入江湖纷争,起码要打听清楚事情原委才行,于是开口道:“尊驾可否将详情告知?” 李梦龙轻轻一叹:“此中关节甚是复杂,关系到赤练仙子李莫愁……” “啊”听到李莫愁的名字,柯镇恶不由得惊呼一声,脸上满是凝重,喃喃道:“李莫愁,居然是李莫愁,难怪。” 虽然柯镇恶在桃花岛隐居将近十年,可是赤练仙子的名头他却清楚的很。 据丐帮弟子所说,那李莫愁武艺高强,不在当年梅超风之下,且心狠手辣,动辄灭人满门。 柯镇恶心底恍然,难怪此人要来求自己,必定是他或者亲朋故旧惹到李莫愁身上,李莫愁要来找麻烦,他恰好见到自己,所以前来求助。 第五十六章郭芙 柯镇恶一生正直,嫉恶如仇,要是普通江湖恩怨,他兴许不会管,但要是江湖魔头滥杀无辜,他还是要管上一管的:“尊驾且将李魔头之事细细道来。” “我有位朋友,便是嘉兴陆家庄庄主陆立鼎。” 李梦龙苦笑:“当年他哥哥陆展元,为娶武三通之女何沅君,将李莫愁抛弃,李莫愁放言道十年后要来寻仇。十年之期已至,且那陆展元三年前就过世。” 顿了一顿,继续道:“原以为李莫愁早已放弃寻仇,可我最近到消息,李莫愁忽然出现在江浙,分明是她仍旧不肯罢休,非要杀光陆家庄众人不可。” “武三通?可是一灯大师座下的武三通?”柯镇恶忽然追问道。 李梦龙点点头:“不错,陆展元的岳父便是武三通。” 柯镇恶叹息一声,朝着郭芙说道:“芙儿,大公公有事要办,你就在这里玩。”郭芙瞪起圆溜溜的眼珠:“大公公,我也要去。” “不可。”柯镇恶厉喝一声,忽然语气又温和下来:“魔头厉害,我敌她不过,但朋友有难不可不去,你要听话。” 说完,还不等郭芙撒泼,又指着郭芙对李梦龙道:“魔头凶狠,陆家庄的事情不便耽搁,我要先过去看看。她的爹爹郭靖,母亲黄蓉,现下在福源客栈落脚,烦劳你带她前去,且将此事告知我那徒儿。” 原来郭靖黄蓉成婚后,在桃花岛归隐,但黄药师生性古怪,不喜乐闹,与女儿女婿居住数月觉得烦闷,便飘然离岛,一去便是八九年。 黄药师音信杳然,洪七公也是仙踪难觅,黄蓉心中好生挂念,可是郭芙年幼,一刻也离不得她。待到郭芙年岁稍大,黄蓉就再也按捺不住记挂之心,要出岛寻访。 黄蓉要出岛,郭靖自然也要跟着,郭芙是个小磨人精,听闻爹爹妈妈要出岛,也闹着要跟着去,黄蓉郭靖缠她不过,只得同意,柯镇恶由于长年未归嘉兴,心中思念,便也一通出岛。 四人来到嘉兴,落脚在福源客栈,柯镇恶甚是想念烟雨楼的美酒,刚安置好行李,就立即带着郭芙到烟雨楼喝酒。 “柯老爷子为我所请,照顾她自是理所应当,郭大侠、黄帮主那里,我也自会与他们分说。”李梦龙当即允诺道。谁知柯镇恶却摇摇头:“我去陆家庄,并非因你之故,而是另有因由,此时不便多说,我先走一步。” 柯镇恶性子急躁,话未说完便身形一闪,跳窗而出。 书中代言,一灯大师本名段智兴,乃是大理国的皇帝,当年铁掌水上漂裘千仞重伤瑛姑的儿子,瑛姑因而向段智兴求医。 段智兴本欲施救,待打开婴儿襁褓时看到锦帕上刺着“鸳鸯织就欲双飞”的诗句,知道自己的皇妃心里仍惦记着周伯通,因而醋意大发。 加上他即将要参加“华山论剑”,也有自身功力受损的考虑,遂间接造成该婴儿之死。 婴儿死后段智兴悔伤前愆,乃传位后人,出家为僧,法名“一灯”。 在射雕中,黄蓉身受重伤来到一灯住处寻求救治,一灯大师用先天功催动一阳指,为黄蓉疗伤,自身却元气大伤。 因此,柯镇恶听闻陆家庄与一灯大师门下有渊源,为还人情,即使武艺比不上李莫愁,也要赶赴陆家庄助拳。 。。。。。。 小孩子喜欢斗气,他们斗的是面子,斗的是输赢,斗赢了,就欢天喜地,斗输了,则嚎啕大哭;大人们也喜欢斗气,不同的是,他们的喜怒不表于情,哀乐不行于色。 而大人与小孩斗气,最后的结果往往却是大眼瞪小眼,眼下,李梦龙与郭芙就是这样,两人紧紧盯着对方看,一动不动,好似一对斗鸡。 李梦龙被气的不行,原本以为郭芙少女时顽劣,是郭黄夫妇长时间骄纵所致,却没想到她才九岁就已是个小恶魔。 柯镇恶离去后,李梦龙与她说话,要带她去见她爹爹妈妈,只是郭芙只顾拿筷子夹着熟牛肉,看都不看他一眼,好似没听见他说话一般。 他只好在她耳边再三温言说话,但任他好说歹说,磨了半天嘴皮子,时间越拖越久,这熊孩子不仅不动地方,连看都不看他一眼。 等郭芙被他说的不耐烦,臭屁地丢下一句“不去”,他才发觉自己被耍啦。 于是他做出一副恶行恶相的样子,大声道“你去不去”想要吓唬她,谁知她仍旧回一句“不去”。两人就这样你来我往,“去不去”“不去”来回拉锯。 到最后,李梦龙双手撑在桌上,恶狼般的眼神死死盯着郭芙,郭芙嘴巴鼓的老高,满脸的不高兴,圆溜溜的双眼瞪的老大,却也不肯退让半分。 双方就这么僵持了半天,谁也奈何不得谁。 忽而郭芙梳着小辫子的脑袋一歪,水灵灵的眼睛眨巴着,小嘴微撅,做了个轻蔑的神色,道:“我不认得你,不要跟你玩,也不要跟你走。” 此言一出,李梦龙差点肺都气炸了,撑在桌上的双手青筋暴起,双眼中的怒火,如果真的能燃烧,郭芙肯定早就被烧成飞灰。 忽然,李梦龙眼中杀气消失,犹如怪蜀黍一般轻轻一笑,露出一口闪着寒光的白牙,心道,该死的熊孩子,真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软的不行,难道不能来硬的吗? 郭芙见到他那古怪的笑容,浑身上下不禁冒起鸡皮疙瘩,预感到好像要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眼珠滴溜溜一转,便生出退意,小短腿一迈,就要施展轻功离开,口中还大叫:“哼,我偏不跟你走。” 人老精,鬼老灵,李梦龙见她眼珠子乱转,便知道她打什么主意,身形一闪便挡到郭芙身前。郭芙人小腿短,还来不及反应,就被李梦龙抓住衣领提溜起来,一双小短腿还在空中不住踢腾。 见到她在空中胡乱踢腾的样子,李梦龙觉得甚是有趣,忽然生出恶趣味,将她往空中一抛,口中大喝道:“去吧,皮卡丘!” 郭芙骤然被抛到空中,吓的小脸煞白,哇哇大叫道:“不要,救命啊,啊啊,我再也不敢啦,娘!” 郭芙自小被黄蓉宠溺的不成样子,不到一岁便顽皮不堪,郭靖看不过眼管教几句,黄蓉却有意护持。 郭靖每管教一回,郭芙就放肆一回,待到郭芙五岁后,桃花岛上成天被闹的鸡飞狗跳,岛上养的白鹤不是被拔光羽毛,就是尾巴给剪去一截,连岛上哑仆的胡子都时常被剪断。 每当她犯错的时候,郭靖想要责打,她就扮个鬼脸,搂着郭靖的脖子软语相求,郭靖本来对她就十分怜爱,如此一来,他哪里还下得去手。 恶人自有恶人磨,从小被娇惯的不行的郭芙,今天总算是遇到了对头。 落地后的郭芙再也不敢扎刺,低着头一副乖宝宝的模样,李梦龙见了心里暗爽,心道,老子号称一朵梨花压海棠,人送绰号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玉面小飞龙,英俊与智慧的化身,还整治不了你一小屁孩子,你还是乖乖地,在我的淫威下颤抖吧! “走吧,咱们去找你的爹爹妈妈。” “噢”李梦龙正要带着郭芙出烟雨楼,却感觉郭芙声音有些异样。 他转过头去,看到郭芙紧紧抿着嘴唇,长长的睫毛瑟瑟发抖,委屈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鼻子一抽一抽的,脸上全是委屈娇怯。 见到李梦龙看来,郭芙强撑着,用白生生的小手拂过眼角,想要擦去晶莹的泪水,她不想被人看到软弱的样子,谁知心里突然变得更加委屈,豆大的泪水如断了线的珠子不断滴落,怎么也擦不干净。 李梦龙瞧她哭的梨花带雨,眼睛肿的不成样子,水汪汪的双眼可怜至极,心下感到一丝不忍,顿时摸摸鼻子,心道,自己是不是过分了些,将个小孩子弄的哭成这样。 不过纵然他活了几十岁,也是不懂如何哄孩子,只得手足无措的顿在原地,忽而他眼珠一转,顿时有了主意,只见他右手在空中一抓,手中就多了个毛茸茸的狗狗公仔。 “铛铛铛铛~~,你看这是什么?”李梦龙凑到她身前,将公仔在她眼前晃了晃。 狗狗公仔脸蛋圆乎乎的,棕色的绒毛看起来软软的,摸起来一定非常舒服,鼻子就像一颗黑色的小豆豆,两颗乌溜溜的眼珠又萌又可爱。 “啊,好漂亮~。”郭芙一见狗狗公仔立刻就喜欢上了,一蹦三尺高,扑到李梦龙身前,爱不释手地将狗狗抢到手里,两只眼睛眯得像两个小小的月牙儿,惊喜地说着:“是给芙儿的吗?芙儿好喜欢~。” 李梦龙点点头:“狗狗给你了,记得以后要听话,不许顽皮。” “嗯”郭芙满脸是笑,重重的点了点头,又将公仔贴到自己脸上,脸上全是陶醉之色,接着主动伸出小手牵着李梦龙,一蹦一跳地朝着烟雨楼外走去。 古时小孩子的玩具不太多,最常见的是竹马(一端有马头的竹子)、泥人、风筝、毽子、九连环、七巧等板寥寥几样,做工也粗糙,哪有现代玩具来得精致好看,郭芙是个九岁的小女娃,哪能逃过毛绒玩具的诱惑。 说起来,李梦龙还得感谢陈梦舒,在燕京的时候,陈梦舒带他去了许多地方,也买了许多礼物、纪念品,这个公仔正是陈梦舒推荐的。 第五十七章临近 李梦龙带着郭芙,正要迈出烟雨楼时,恰好看到那黑衣小厮——自己的书童,他心中一动,招手示意道:“杨过,你来一下。” 原来那黑衣小厮正是神雕的主角——杨过。 原剧情中,杨过的母亲穆念慈,临终前曾嘱咐杨过,要将她葬在嘉兴的铁枪庙旁。 他恰好记得这段剧情,本着占主角便宜的想法,李梦龙时常出没在嘉兴铁枪庙附近,看能否找到杨过,然后嘛,他收留了杨过,郭靖是有恩必报之人,是不是得把降龙十八掌、九阴真经、打狗棒法,统统都交出来呢? 当然,那只是臆想而已,但与杨过搞好关系还是有必要的,以后杨过成为高手,对自己完成其他任务帮助很大。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两年前,李梦龙在铁枪庙瞎逛时,遇到一个偷鸡的小叫花,正好就是苦寻不得的杨过。 然后李梦龙拿着棒棒糖,咳咳,拿着大把银子,把杨过拐了回家,当了自己的书童。 李梦龙有心卖好,不仅给杨过发丰厚的月钱,还传授他武艺,杨过至情至性,有这份恩情在,想必以后有事要他帮忙,杨过肯定不会不帮。 小投入,大回报,李梦龙一手算盘是打的叮当响,一点都不亏。 “哎,公子有何吩咐。”杨过麻溜跑了过来。 “你去后厨要些吃食,尽管捡些爱吃的,然后回你那破窑住几天,要你回来时,我自会打发人前去寻你。” 杨过闻言顿时苦起脸,自己在府里住的好好的,公子突然打发自己回破窑,莫不是要赶自己走? 刚要开口求恳一番,却见公子又说道:“你切勿多想,我并没有要赶你走的意思,而是你的机缘到了。你不必细问,到时自知。” 李梦龙不告诉他原委,杨过也不好再问,只能满头雾水的到后厨,要了些吃食酒水,然后直奔他原来落脚的破窑不提。 福源客栈是嘉兴最大的客栈,很是有些名气,客栈后面有几个清净雅致的小院子,郭靖黄蓉夫妇包下了其中一个。 来到客栈后,郭芙撒开李梦龙的手,蹦蹦跳跳地朝客栈后的院子奔去,刚到院外她便大嚷:“爹爹,妈妈,快来看,芙儿得了一个漂亮的布偶。” 郭芙奔入小院之际,院内黄蓉郭靖听得爱女的声音,联袂走将出来。 李梦龙步伐轻缓地跟在郭芙身后,瞧见院内正房走出一男一女两人,女子在前,男子在后。 拿眼打量两人,那女的约莫二十六七岁,容貌秀丽,一双眼睛灵活之极,而男子约莫三十来岁,浓眉大眼,长相平平,不过渊停岳峙,颇有宗师气度。 不用想李梦龙也知道,这两人就是郭靖黄蓉夫妇。 郭芙欢快至极地扑到黄蓉身上,一边扬起手中的狗狗公仔,咯咯直笑:“妈妈,妈妈,芙儿的狗狗漂亮不?爹爹,你也看。” 黄蓉幼时颇得黄药师宠爱,一干玩物不缺,现在又是丐帮帮主,眼光见识俱佳,但也从未见过如此精巧的布偶,心中惊奇道:“芙儿,你这布偶甚是精巧,你从何而来。” “是那位叔叔给芙儿的。”郭芙很是亲昵地看着李梦龙,可李梦龙却听得满头黑线,暗自腹诽,你才是叔叔,你全家都是叔叔,老子这么粉嫩的小鲜肉怎么能是叔叔呢,哥哥还差不多。 说来他吃下驻颜丹时,已经二十五岁,只是他原本长相显得特别年轻,看起来最多二十岁,说是十八九岁都有人信。 那边郭靖黄蓉夫妇也注意到李梦龙的存在,郭靖率先抱拳道:“在下桃花岛郭靖,这是内子黄蓉,不知阁下是?” “原来是郭大侠,黄帮主。”李梦龙还礼,继续道:“鄙人是嘉兴烟雨楼的东家,姓李名梦龙,久仰二位大名,如今得见真颜,真是三生有幸。” 李梦龙并未与郭黄二人多做客套,直接讲明来意,他二人听后,当即色变。 黄蓉惊呼:“糟糕,靖哥哥,李莫愁武艺高强,大师傅比之不过,我们去迟了只怕他有性命之危。” 郭靖面沉似水,点点头:“不错,那赤练仙子心狠手辣,非是易于之辈,事不宜迟,蓉儿,你我须得即刻出发。”又朝李梦龙拱手:“我们于嘉兴人生地不熟,不明陆家庄所在,烦请少侠派人指路。还有,我们带着芙儿多有不便,也一并托少侠代为照顾。” 李梦龙还礼道:“郭大侠不必如此客气,福源客栈掌柜与我熟识,我便让他遣上几个识路的伙计引路,我府上丫环仆役众多,照顾郭小姐不会有差池,郭大侠、黄帮主尽管放心前去。” “好,如此有劳少侠。”郭靖又嘱咐郭芙:“芙儿,在少侠府上不可胡闹,爹爹和你娘亲去去便回。蓉儿,我们走吧。” 李梦龙找客栈伙计代为引路后,便带着郭芙回府。 李府内,小兰咋见粉雕玉彻的小郭芙,立时欢喜的不行,见到她手中精致的布偶,更是欣喜异常,待听说布偶是李梦龙所赠,便用一双漆黑的眸子不住打量他。 幽怨的眼神看得李梦龙毛骨悚然,他立时发誓赌咒,允诺以后必会给她寻一个,小兰才把他放过,不过语气中还是多有怨气。 把郭芙托付给小兰后,他立马落荒而逃,再多待一刻,小兰的怨气怕是要将他淹死,实在不敢多待。 江南陆家庄何止千百,但在江湖上有名的便只有太湖陆家庄与嘉兴陆家庄,嘉兴陆家庄虽不如太湖陆家庄风景秀丽,可是景致也非同寻常。 嘉兴陆家庄紧邻南湖,素来以“轻烟拂渚,微风欲来”的迷人景色著称於世,南湖岸线蜿蜒、山环水抱,烟波浩淼,尽显山水之胜,沿湖鱼池毗连,湖岸桃红柳绿,富有水乡风光。 陆家为官宦人家,想那大宋对士大夫极尽优容,陆家祖上家资颇丰,陆家庄兴建的极为富贵精巧,亭台楼阁无不富丽堂皇,水石花木无不雅致。 园内临水山石嶙峋,清溪蜿蜒如带,长廊逶迤曲折,苍翠青松、岸边杨柳与池中荷花绿红相映,绿树英英,红花朵朵,花繁草茂,有如持伞而过的江南少女,古意盎然,显得格外动人。 晚唐诗人陆龟蒙诗曰:香迳长洲尽棘丛,奢云艳雨只悲风,吴王事事须亡国,未必西施胜六宫。陆家庄园的景致,倒有几分旧时吴宫花草的气象。 只是这吴宫花草,并非是什么好兆头,现下陆家庄中的气氛,与吴国将亡时相差不多,盖因陆家庄大门上多了九个血淋淋的血掌印。 江湖传闻,赤练仙子李莫愁要杀人时,便会在要杀之人家门上印上血掌印,有几个血掌印她就要杀几人。 所幸陆家家道中落,家中仆役不多,不然还不知道李莫愁要造多少杀孽。 陆家庄庄主陆立鼎,此刻立在庭院中沉默无语,良久才慨然叹曰:“早知今日,悔不当初呀。要是早听烟雨楼李东主良言,如今怎能落到此等地步。” 旁边陆二娘也是满脸愁云,夫君所言,她亦心有戚戚,他夫妻二人并非怕死,只是幼女陆无双才十二岁,实在不忍爱女丧命,故此夫妻二人才心忧不已。 刚要说些什么安慰夫君,老仆根叔进来,朝二人禀报道:“老爷,夫人,门外有客拜见,说有要事要见庄主。只是,只是那人是个老瞎子。” 陆家诗礼传家,陆立鼎家风颇好,时常接济鳏寡孤独,江湖上的落魄汉前来拜见,也多少赠送一些财货,他只道那老瞎子,又是哪里来的江湖落魄之人,前来打秋风罢了。 陆立鼎涵养不错,纵然自家大难临头,有人上门求助,也不能不帮,但是自己却不耐再去见他,于是吩咐根叔:“你去账房取些银两,只说我有事在身,不便相见,打发他走吧,切记不可失礼。” 根叔得了吩咐,诺诺而退,自去账房取银子不提。 “二娘,此番大难,你我大概是逃脱不得,可双儿英儿,我们无论如何也要想办法将他们送走。”陆立鼎言道。 “老爷,你答应我,无论如何也要让双儿逃得一命……”陆二娘紧紧抓住陆立鼎之手,话未说完,眼泪已然流出眼眶,她抽噎着说道:“双儿可是陆家唯一的骨血,老爷,你一定要想办法让她活着,让我们的双儿活着。” 陆立鼎右手反握住陆二娘的手,左手在她手背轻拍,安慰着她:“我知道,我知道,我一定会让双儿活着的,她一定会活着的。” 陆二娘欣喜道:“老爷,你有办法了?” 陆立鼎从怀中拿出一张绣着曼陀罗的白色锦帕,轻轻摩挲着,然后递给陆二娘:“只要双儿将锦帕带在身边,李莫愁念在与大哥当初的情分上,应该会饶她性命。” 接着叹息一声,又道:“只是那英儿,我曾答应她父母要好好照顾她,如今……” 陆二娘脸上悲戚,惨然道:“老爷,双儿可是我们的亲生骨肉……我们只能,只能……” 锦帕只有一块,纵然陆二娘并未言明,陆立鼎也明白,想要双儿活下去,也只能对不住英儿了,但他却不能不守信诺,沉吟道:“二娘,你看我们可否将锦帕裁成两半,让双儿与英儿一人一半,兴许她们都有一线生机。” 是生是死,全在李莫愁一念之间,如她还念旧情,便是双儿与英儿一人一半,她也会手下留情,若是她不念旧情,即便整张锦帕都给双儿也是徒然,陆二娘只得点了点头。 却说那锦帕,是十年多年前,李莫愁赠给陆展元之物,上面绣着红花绿叶,红花是大理国最著名的曼陀罗花,李莫愁将曼陀罗花比作自己,“绿”“陆”同音,绿叶就是比作她心爱的陆展元了,取义红花绿叶,相依相偎。 陆氏夫妇定下计较,正要寻陆无双与程英过来,将锦帕分予二人,根叔又气喘吁吁地进来:“老爷,老爷,那老瞎子不要财物,定要见老爷,小的劝他不过,只得前来禀报老爷,请老爷做主。” “哦?”不要财物的江湖人物一向少见,莫非他真有要事相商,陆立鼎有些好奇,索性便去见上一见:“二娘,你且去寻双儿与英儿,我去见见那人,稍后便来。根叔,头前引路,我们去会客厅。” 第五十八章断肠 纷纷扬扬的树叶飘落在透着清香的石阶上,当此夜深人静之时,那悉悉索索的落叶声更增添了几分凉意。 抬起头望着天空,只见到高天淡淡,银河的尽头像垂到大地,那素绡般的皎月,孤独却永恒的挂在夜空中。 年年今夜,月华如练,长是人千里。 一年年,一夜夜,明月都是如此横亘于高天之上,只是想见的人儿又在哪里?想见的人却又是谁? 他分不清,也无需分清,有酒就好。 酒已入喉,愁却未消,望着九天上的明月,心中有千般言语,到嘴边却化作沉默。 只有痛饮,只能痛饮。 八载倏忽而过,每年的今天,他的心绪都不会太高,每年的今天,他都要独自坐在无人的小河边。 孤独的人求的是孤独,孤独的人却并不孤独。 不知何时,一袭黄衫静立在枝头。 黄衫声音轻柔婉转,道:“断肠人本不该看断肠人,但我却看了你八年。” 酒很香,酒很烈,酒入愁肠,并未化作相思泪。 只多出一个醉鬼,很醉的醉鬼。 醉鬼迷蒙的双眼扫向枝头,枝头黄衫神态娇媚,月光下的肤色显得白腻至极,加之明眸皓齿,当真是个美人。 一个让人看到就会联想到床的美人。 醉鬼道:“好一个美人。” 放在平时,他本不会言辞轻佻,但现在他只是一个醉鬼,醉鬼说醉话岂不是理所应当? 黄衫娥眉微蹙,声音微冷:“眼神轻佻,言辞无礼,实在该死!” 若在平时,黄衫定会顷刻取他性命,但今夜她只是一个断肠人,断肠人如何能杀断肠人? 醉鬼道:“眼神轻佻,不会损你半分美丽,言辞无礼,不会污你半分清白,如何该死?” 黄衫情场失意,以往只要有男人见她美貌而动情起心,神色之间稍露邪念,便会被她毙于掌下。 黄衫神情微恼:“看在这八年的份上,我便不杀你。” 醉鬼道:“你也是断肠人?” 黄衫心底涌起一阵甜蜜,忽然又化作无尽的怨恨:“以往断的是自己的肠,明日便要断他人的肠。” 醉鬼眼中迷蒙的重影似乎少了一些,树梢上,黄衫的黄衫并不是黄衫,黄衫是杏黄道袍,黄衫持着拂尘的玉手不是玉手,而是赤练神掌。 黄衫不是黄衫,黄衫是李莫愁。 醉鬼忽然垂下头,酒意似乎清醒了几分。 醉鬼不是醉鬼,醉鬼是李梦龙。 李莫愁注意到他的动作,问道:“为何你不敢看我?” 李梦龙回道:“我曾经听人说过,男人遇到好看的女人,除了真瞎子和伪君子,谁都难免要看看的。我很想看看,最多也就看看,但我不想为了看看,就丢掉自己的小命。” 李莫愁满是深意地望了他一眼,问道:“你认识我?” 李梦龙望着缓缓流淌的河水,答道:“认识不认识很重要吗?就像这河水,我知道它的名字,我也看了它八年,但它仍是要往东流淌,我又能有什么办法?” 李莫愁道:“你很有意思。” 李梦龙应道:“你明白我的意思。” 李莫愁微微摇了摇头:“我不想明白。” 李梦龙叹息道:“你这又是何苦?你既然看了我八年,想必也知道陆展元已死,何必欺骗自己,何必要斩尽杀绝。” 李莫愁不置可否:“八年前我从此经过,见你落寞独饮,我便知你是断肠人,八年后你仍旧在此独饮,难道你不明白?你又何必来劝。” 李梦龙道:“我家乡有句话,有的人是来爱你的,有的人就是来给你上课的。你让人给上了一课,我也让人给上了一课。我最多也就是坐在河边喝喝酒,而你却是要杀人全家。若你能像我一样,只喝喝酒,我保证不劝你,便是亲自伺候你饮酒也无二话。” 抬起头看了她一眼,继续道:“当年陆展元与你并未有逾越之举,你没有太大损失,若是十年前你能放下,此刻,说不定你已儿女成双。即便是现在,你的样貌仍同二十岁的女子一般美貌,为何不能让它早点过去呢?” 李莫愁望着幽幽东流水:“若是能这般容易放下,我又如何会穿起这身道袍。”她的声音透着说不出的落寞:“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人若是钻进了牛角尖里,任你是如何拽也拽不出来的。 夜已深,月如盘。 淡淡的照在蜿蜒流淌的小河上,河边,河边人独坐。 淡淡的照在枝繁叶茂的枝头上,枝头,枝头人独立。 独坐人:“你当真要杀?” 独立人:“必定要杀!” 李梦龙:“小孩也要杀?” 李莫愁:“要杀!” 独坐人:“老人也要杀?” 独立人:“要杀!” 李梦龙:“噢,杀完后呢?” 李莫愁:“呵,杀完后再说。” 醉鬼忽然说起醉话:“杀完之后你能变回过去那个你吗?” 黄衫顿时神情低落:“不能。” 李梦龙再问:“那你还要杀?” 李莫愁再答:“我还是要杀!” 李梦龙叹了口气:“你的答案若是能,我便帮你。” 李莫愁满脸嘲讽:“若是不能又如何?” 独坐人幽幽道:“那我便要阻你一阻。” 独立人嘲笑道:“就凭你?” 李梦龙坚定道:“就凭我!” 八载黄衫未变,八载醉鬼未变,独立人望着独坐人,心底暗自叹息,同是断肠人未变,却一个要杀,一个要阻,真是造化弄人。 李梦龙神思飘飞,声音空灵,语气淡淡:“陆展元固然是负心薄幸,但错的,一开始本就是你李莫愁。” 李莫愁奇道:“他抛弃我在先,如何是我开始便错。” 李梦龙:“你是深情忠贞之人,你想要至死不渝的爱情,就需要一个同样忠贞的爱人,你识人不明,如何不是你的错。” 扫了她一眼,继续道:“你既识人不明,又如何能怪别人负心薄幸?不反思己过,为一个负心之人情根深种,越陷越深,你真的没有错吗?” “难道真是我错了?”李莫愁望着星河,往昔一幕幕不停的在脑海中浮现,脸上表情时而甜蜜,时而迷茫,时而挣扎,良久,喃喃道:“我……我曾想过要忘了他。”, 不知又想到了什么,突然间,李莫愁眸子变得猩红一片,脸上全是怨恨之色,手足狂舞,声音很是尖锐:“不,我做不到,我要杀了他,杀了他的孩子。” 李梦龙低着头望向小河,眼神却毫无焦距,嘴里说着莫名其妙的话语。 “我见过一个小宝宝,她带着婴儿肥的脸蛋上,有一双圆溜溜的黑眼珠,带着稚气,像水晶葡萄一样漂亮。 她时而傻呵呵的笑着,时而吮吸着自己的小手指,不高兴时撅起粉嘟嘟的小嘴,依稀还带着未擦净的口水。 走起路来笨笨的,摇摇晃晃,一摇一摆,像只企鹅,但却可爱至极,调皮捣蛋的时候,会吧唧亲你一脸口水,然后咯咯直笑。 睡着的时候,安静的像个小天使,哭闹的时候,简直是个小恶魔。无论如何,她一哭一闹,一举一动,都深深牵动着父母的心” 拧开酒葫芦,往自己口里灌了两口,他似在低声自语,又似在皱眉诘问:“从牙牙学语到步履蹒跚,期间倾注了不知多少父母的宠爱与期盼。 她们本该开心快乐的成长,去领略这大好河山的美丽风景,去体验生活的酸甜苦辣。 那些年幼的生命,还未长成便要被你扼杀在萌芽中,恰如你的爱情一般,本该有许多美妙风光、奇妙滋味,却要无疾而终。这是你想要的吗?” 李莫愁神情虽然稍微平复,可是眼中的怨恨却并未消失。 她垂着头,轻轻地说:“我也不想,怪只怪她们生在陆家庄,或许这就是命吧。” 李梦龙摇了摇头道:“我不信这是命。你若坚决要杀,她们就死,你若泄掉胸中郁气,她们就生,生死全在你一念之间,这不是命。” 李莫愁声音坚定:“我说这就是命。” 你若决心要杀一个人,又不想因杀他而在心里留下疙瘩,那你就只能告诉自己,不是你的错,是那个人命不好。 月色更加温柔。 短暂的静默过后,李梦龙奇怪的看着她:“我有些好奇,为何你会喜欢陆展元?” 如果有人不愿提一件事,你若提起来,就只有自讨没趣。 李莫愁不愿别人在她面前提起陆展元,就算李梦龙也是一样。 偏偏李梦龙今天已多次提起陆展元,而李莫愁却并未发火。 还没等她考虑怎么回答,他却再次开口:“十多年前,你应该还是个初涉江湖的小姑娘。孟子云,知好色,则慕少艾。没江湖经验的小姑娘,见到风度翩翩的英俊少侠,要是再加上一段你救他,或是他救你的俗套桥段,少女自然是要落入情网,不可自拔……” “住嘴。”李莫愁脸色大变,当即厉喝。 李梦龙当然不肯,继续刺激她:“不知你现在见到那些所谓的少侠,还是否会有当初那般心动。然而十年光阴飞逝,为何你身上的杏黄道袍不曾换下,你还看不透吗?” 李梦龙要作死,自然有人成全他。 也没见李莫愁如何动作,衣袂飘荡间,杏黄身影已至李梦龙身后。 李梦龙今夜独处饮酒,本就为一个醉字,五坛烈酒下去,早已烂醉如泥,李莫愁身影来到身后,他还丝毫不知,直到腥甜的气息沁入鼻端,他回头看去,李莫愁扬起的玉掌已然快要印到后心。 “这就是赤练神掌吗?”心中只来得及泛起这个念头,他就被赤练神掌腥甜的掌风熏晕。 或许是他运气好,或许是李莫愁心软,见他晕厥过去,李莫愁玉手停在半空并未击下,她在原地矗立许久,方才叹了口气,在原地丢下一个小玉瓶,一式玉女穿梭使出,消失在枝头。 日升月落,乌飞兔走,又是一个清晨。 小河边昏迷的李梦龙渐渐苏醒,记忆如同潮水般涌来,他难以置信的捏了捏大腿——生疼,喃喃道:“我居然遇到了大魔头李莫愁,我居然还不知死活地和她八卦陆展元,更离谱的是我居然还活下来了,真是祖坟上冒青烟了。” 犹如被踩了尾巴的猫一般从原地蹿了起来:“哎呦,我得赶紧去拜拜菩萨,感谢她老人家的不杀之恩。” 正要离去,忽然看到地上的玉瓶,心中腾起一个念头,顿时生生止住离去的脚步,抬头望了望天色,心道,希望还来得及。 第五十九章无果 烟雨楼后的小院中,管家吴伯、侍女小兰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李梦龙彻夜未归让他们彻底慌了神,正吩咐府上的仆役、烟雨楼的伙计,满世界地寻找探听他的消息。 而李梦龙却坐在南湖边上老神在在地看风景,但此刻他看的不是风景,而是美人。 一大一小两个美人。 大美人挑眉淡扫如远山,凤目明眸,顾盼流离间自有勾魂摄魄的风采,玲珑腻鼻,肌肤胜雪,朱唇一点更似雪中一点红梅孤傲妖冶,眸中透出的淡淡冷意,更让人生起几分征服欲,最让人惊奇的是她身量出奇的高,那双腿真是长的出奇。 小美人脸颊光滑白净,她眼睛不大,细细长长的,但很有神采,鼻子微微上翘,给人一种俏皮的感觉,容貌秀丽,身材修长窈窕,相貌只稍逊大美人一筹。 李梦龙在看两位美人,两位美人也在看他。 只不过大美人横眉冷对,小美人怒目而视,杀气四溢,两位美人神色颇为不善。 李梦龙好似没看到,她们杀气腾腾的目光,犹自上下扫视着两位美人,嘴里还啧啧有声,仿佛在评判她们的容貌。 两位美人正是李莫愁,与她的弟子洪凌波。 昨夜酒醉,其实他并未看清李莫愁长相,只是觉得她看上去很漂亮,今天酒醒后他再次见到李莫愁,才发现她不仅有成熟女人的妩媚,更有少女般的清纯,实在是他见过所有女人中最漂亮的一个,黄蓉都比不上。 等他的目光扫到那双大长腿,心中忽然浮现一个古怪的念头,他突然想问李莫愁一句,你长这么长的腿,平时都怎么刮腿毛? 李梦龙被自己古怪的想法吓了一跳,立刻打了个寒颤,把跑偏的想法赶跑,知道如果真的问出口,李莫愁肯定会把自己大卸八块。 李莫愁被他肆无忌惮的目光,盯的有些不自在,心想江湖上最无耻的淫贼,只怕也没他这般大胆,不过有人赞赏自己的美丽,她心底还是有些窃喜的,但她还是处子之身,实在是受不住他那宛若实质的目光,于是她脸上表情越发冷酷。 “一湖等水如明镜,四面青山似画屏。” 回过神来的李梦龙,注意到她脸上的冷意,也有些吃不住她杀意盎然的目光,将目光移开,注视着南湖,又道:“李道长,看这山这湖,青山上青松挺立,青翠盎然,平湖上波光粼粼,渔船点点,山水交融,是何等的诗情画意,道长不妨放下刀剑。你我一同饮酒游湖,那是何等的逍遥惬意,方才不负这如画江山呐。” 李莫愁不为所动,冷冷道:“恨如美酒,越久越浓,我饮这十年光阴恨意酿成的醇酒,已是足够,你那酒便自己独饮罢。” 李梦龙不死心,继续道:“你看,南湖分东西两湖,两湖相连形似鸳鸯交颈,湖中常有鸳鸯栖息,因此又名鸳鸯湖,既是鸳鸯湖,我独饮不吉,道长何不凑个趣,与我共饮美酒?” “我不耐与你多费唇舌,你若要阻我,尽管动手便是,我定会让你,尝尝我冰魄银针的滋味。” 李莫愁面无表情地说着,说完拂尘一摆,便要带着洪凌波离去,此时却见李梦龙站起身来。 “出手吧,念你我同病相怜,我会给你个痛快。”李莫愁心想,我一忍再忍,三番两次饶你性命,你却如此不识好歹,硬要同我作对,今天说不得要取你性命。 见她满脸杀气,李梦龙不禁打了个寒颤,连忙摆了摆手,缩着脖子道:“道长且住,我并非是要与你为难,相反,我这是在救你。” 李莫愁怔了一怔,问道:“救我?此言何意?莫非是天龙寺的秃驴又来搅我好事?”接着她冷冷一笑:“那倒也好,十年前的账,今天正好同他一并了结。” 李梦龙摇摇头:“道长你错了,并非是天龙寺的和尚,而是桃花岛的郭靖与黄蓉。” “郭靖?黄蓉?这不可能。”李莫愁眉头皱了起来,不信道:“你莫要诓骗于我,郭靖黄蓉近十年未履中原,他们怎会突然来到陆家庄?” “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郭靖黄蓉夫妇隐居桃花岛不假,但此次到陆家庄也是真。他们夫妇二人来嘉兴,是为寻访黄药师而来,不意听说陆家庄有难,所以前来助拳。你说我是不是在救你性命?”李梦龙解释道。 “哼,郭靖、黄蓉,好大的名头。”震惊过后,李莫愁冷哼一声,她苦心积虑等待十年,就是等的今天,岂会被区区郭靖黄蓉吓住。 再说,江湖上名头大的人多了去了,真个动起手来,大都接不了自己几招,故此李莫愁对郭黄夫妇,也就是有些忌惮而已。 “师父!”洪凌波担忧地看向李莫愁,郭靖黄蓉的大名她可是听过的,要是那两人单独一人在,她还不太担心,可惜现在他们夫妇二人,于是心中有些惧怕。 李莫愁见她犹疑,拿眼朝她冷冷一瞥,洪凌波打个寒噤,不敢再争辩,立刻低头走到师父身后,李莫愁不再看李梦龙一眼,带着洪凌波扬长而去。 看着二人远去的背影,李梦龙扶着脑袋哀叹,人家是东邪的女儿女婿,是洪七公的宝贝徒弟,练的是九阴真经、打狗棒法、降龙十八掌、落英神剑掌,你连古墓的功夫都没学到家,最多也就欺负欺负我这样的,还想跟人家掰腕子,真是自寻死路。 真是好心当作驴肝肺,等你尝到苦头,你才知道什么叫厉害。 有时候你不努力一下,都不知道什么叫绝望,李梦龙在心里不停腹诽着。 他静静地坐在南湖的堤岸边,脑中却急速转动着,心想无论如何也要救她一命才好,这并不是他真个看上了李莫愁的姿色,而是他打着寒玉床的主意。 自己的第二项任务是击杀金轮法王,那金轮法王五六年后,就会赶至大胜关参加武林大会,那时金轮法王的武功已然不在郭靖之下,自己想要杀他,肯定要短时间提升实力。 但自己身手只能堪堪算得上一流,能不能打赢霍都都是个问题,毕竟他的飘雪剑法只能欺负普通江湖人。 想要短时间提升自己的实力,最好的办法就是去古墓,借寒玉床用一用,然后里面的九阴真经、全真剑法、古墓派轻功,乃至玉女素心剑法,顺便学上一学。 自己没有杨过的逆天气运,也没有杨过刷脸的本事,只能通过李莫愁这个带路党,但李莫愁偏偏要去自寻死路,实在是头疼的很。 富贵险中求,错过这次机会,再想在李莫愁面前卖好基本不可能,“啪”他用力地拍了一下大腿,登时定下了主意。 当即运起全身的内力,施展轻功朝着陆家庄赶去,李梦龙并不会什么高明轻功,在神雕八年也只学了些粗浅的提纵之术,因此速度并不很快。 等他赶到陆家庄时,那里已经一片狼藉,连富丽堂皇的红木大门,都被拍成了碎片,显然之前已经发生了剧烈打斗,他悄悄跃上陆家庄的围墙。 朝内望去,柯镇恶满脸青赤地躺在地上,人事不省,显然已经中毒,而他旁边还躺着个满头乱发、衣衫褴褛,乞儿一般的老者。 老者旁边围着两个十三四岁的孩子,另有个三四十岁的中年女子在旁嘤嘤哭泣,应该就是武三通一家人了。 李梦龙不得不惊叹于李莫愁的强大战斗力,面对郭黄两人,竟然还能伤到柯镇恶与武三通,真不是一般的牛逼。 而陆家庄众人倒是无碍,俱都焦急地看着躺在地上的两人,眼见此种情况,李梦龙稍稍松了口气。 陆家庄与烟雨楼同在嘉兴,李梦龙有意与陆立鼎相交,一来二去,倒是有几分交情,不过此时李梦龙正着急李莫愁的处境,见陆家众人安好,便径自离去。 郭靖、黄蓉等人早已离去,一时间李梦龙也难以找到他们的踪迹,只能沿着陆家庄周围探看,寻找蛛丝马迹,也算他运气好,在陆家庄北面发现一株倒伏的大青松,青松旁草木具折,显然有人曾在此打斗过。 细看那青松,断茬很新,还沾着一层未凝固的松脂,分明刚断不久,再看那断口,凹凸不平,分明是被刚猛的掌力击断,那几人中也只有郭靖才有此能力。 两尺宽的树干一击而断,那郭靖的掌力也太变态了吧,李梦龙不禁缩了缩脖子,顿时生出些许退意,心想要是自己救人不成,反而被郭靖打上一掌,那可就大大不妙了,自己的小身板是绝受不住的。 便在此时,前方的山林中响起一声鹰鸣,隐隐有呼喝声传来。 想必是郭靖黄蓉与李莫愁再次交上了手,李梦龙站在原地左右为难,要救吧,又怕搭上自己的小命,不救吧,未来高深的武功又没了着落,一时间着实难以定夺。 第六十章打斗 前方呼喝之声越来越急,显然李莫愁形势愈发危急,已容不得李梦龙多想,他咬咬牙,老子就上去看一眼,有机会便救,没机会就撤。 主意打定,立刻从空间拿出夜行衣换上,然后又拿出一把三尺长剑,匆匆朝前方奔去,行至数里之外,便瞧见前方三道身影打作一团,黑、红、黄三色身影在林间上下翻飞。 那黑色身影便是郭靖,只见他左腿微屈,右掌朝前划个圆圈,呼地罩向想要逃窜的杏黄身影,澎湃掌力喷吐而出。 掌风猎猎,刮得李莫愁衣袂振荡不定,她好似大海中随时要覆没的小船,整个人都罩在郭靖掌力之下,稍有不慎便要丧命,也亏得古墓派轻功高明,李莫愁足尖一点,人便腾空七尺高,还游鱼似地在空中转了个身,堪堪闪过郭靖致命的一掌。 在远处偷窥的李梦龙,不禁感叹,李莫愁的腰肢是有多软,在空中居然能够做出那样的动作,他稍微一分神,却听那边“喀喇”传来一声巨响。 抬头看去,原来郭靖那掌并未击中李莫愁,反而将她旁边的一株碗口粗的松树击倒。 而那边李莫愁刚离虎口,又入狼窝。 她刚落地,身穿淡红衫子的黄蓉,却又手持一根微黄竹杖攻上前来,只见黄蓉素手轻挥,竹杖化成一团黄影,猛点李莫愁后心“风府”“大椎”各大要穴,若是被棒端点中,李莫愁非死即伤。 李莫愁也不是易与之辈,她在江湖行走十数年,打斗经验极其丰富,双耳微微轻动,就已知黄蓉招数。 手中拂尘向后一甩,三千银丝化作一团白光与棒影纠缠在一起,那拂尘初时力道极为刚猛,瞬间就将竹杖阻住。 黄蓉刚要变招将她拂尘缠住,想要将她的拿手兵器毁去,却不想拂尘上的刚猛力道刹那间就消失无踪,黄蓉手中竹杖毫无着力之处,居然缠之不住。 李莫愁脱开黄蓉的竹杖,眼见郭靖又将攻来,不禁暗暗叫苦。 郭靖黄蓉任意一人自己都敌之不过,更何况两人一起上,能缠斗许久,还多亏自己轻功高明,眼见自己内力就要耗尽,再纠缠下去自己绝无幸理。 又抬头恨恨地望天空一眼,心想要不是天上那两只扁毛畜牲,自己如何会被追上。 掌风、杖影应付的越来越吃力,李莫愁心中渐感绝望。此时,她居然开始埋怨起李梦龙来,怨他不尽力阻止自己。 要是李梦龙知道她此时的想法,肯定会喷她一脸吐沫,给她一个内分泌失调的老处女的评价。 不过说起来,李莫愁怨恨他倒也不算冤枉,毕竟郭黄二人都是他招来的。 李莫愁一边暗恨,一边施展古墓派的天罗地网势躲避攻击,又支撑了三十来招,已经感到不支,李梦龙在旁边偷窥,也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生怕下一刻李莫愁就要丧命。 但他真的是没办法,以他的本事,能不能在黄蓉手下撑上四十招都是问题,更别提郭靖了,他是万万不敢贸然去救的。 忽而他念头一转,想到杨过居住的破窑洞距此不过数里,而那欧阳锋此时想必也在那附近。 要是能将天上那两只雕儿打伤——避免欧阳锋被雕声吓走,再将郭靖黄蓉夫妇引到窑洞附近。 到时郭靖黄蓉要是碰上他,定有一番纠葛,那时他们夫妇顾忌欧阳锋,必定不会再追李莫愁。 想到便做,他立即从草丛中飞掠起,掠到附近最高的那颗树的树梢,信手一扬,两颗寒星电光火石般射向空中盘旋的两只雕儿。 那雕儿被郭靖驯养已久,很是灵慧,见主人在打斗,便不飞的太高,想伺机帮助主人对敌,却正好便宜了李梦龙,他运足真气打出的暗器,尽数打在雕儿身上。 只听两声凄厉的破空长鸣声传来,两只雕儿扑棱着翅膀,犹如喝醉酒般在空中摇摇晃晃,最后扑腾掉到地上。 李梦龙眼见功成,立马往东而逃,边跑边嚷道:“往西五六里,还有一线生机。” 黄蓉见到雕儿被伤,登时心疼的不行,他们夫妇费尽心力蓄养这两只雕儿十数年,犹如自己的孩子一般,已然有深厚的感情。 她顾不得再围攻李莫愁,急速朝着雕儿摔落之处奔去,见到雕儿腹下两道血口,她差点没把一口银牙咬碎。 她仔细查探雕儿的伤势,发现伤势其实不重,只是暗器上喂了剧毒,雕儿承受不住毒力才落地的。 至此她才轻舒了一口气,盖因她有九花玉露丸在身,解毒轻而易举。 “蓉儿,雕儿没事吧。”喂下九花玉露丸不久,郭靖也赶至黄蓉身边,见雕儿无事才放下心来。黄蓉转头朝他道:“靖哥哥,那魔头呢?你将她放跑了吗?” “那魔头仓促逃跑,已然被我打伤,只是我担心刚才那人去而复返,蓉儿你有危险,所以并未追赶。” 郭靖继续道:“不过那魔头受伤颇重,料她跑不出多远,只是刚才那人要她往西跑,或许那边有什么古怪。” 原来李莫愁见有人相助,趁乱打出一篷冰魄银针,将郭靖逼退,立刻飞身逃纵。 郭靖武艺高强,轻易躲过冰魄银针,使出一招密云不雨,双掌交替连拍,击向李莫愁后心。 李莫愁只顾逃跑,慌乱之间,并未完全躲过郭靖的掌力,要不是郭靖怕中了调虎离山之计,不敢再追,估计李莫愁跑不出几里便会丧命。 却说李梦龙往东奔出两里后,眼见身后无人追来,便换下夜行衣,改道向西行去,一路上寻找李莫愁的行迹。 只是不知李莫愁藏到哪里去了,他苦寻小半个时辰也毫无结果,失望之际,只好去破窑寻杨过,李莫愁没了,杨过还在,欧阳锋的蛤蟆功能得到也不错。 不过半刻钟,杨过居住的破窑已在眼前,李梦龙在窑洞前大喊:“杨过,杨过,你在吗?” 里面一片静默,没人回应,李梦龙纳闷道,这小子哪去了,不是让他待在破窑的吗?要是让我错失蛤蟆功,定要教训他一通。 刚要踏步离去,窑洞内传来一声痛呼,“哎呀,公子救我……”,接着又是一阵模糊不清的呜咽。 却正是杨过的声音,听那声音,定是他之前被人制住,后来他又想法子暂时摆脱,出声呼救,会是谁呢? 疑问在脑海一掠而过,还是救人要紧,李梦龙不再多想,抽出长剑横在胸前,小心翼翼地朝窑洞走去。 进到破窑内,却看到一副令他哭笑不得的场面,杨过嘴被人捂住,双腿不停地在地上踢腾着,看到李梦龙进来,捂住的嘴发出阵阵呜呜声。 而捂住杨过嘴的,却是李梦龙方才苦寻不得的李莫愁。 她此刻颇为狼狈,杏黄道袍破破烂烂,扎好的发髻也散乱开来,嘴角还有未擦净的鲜血,与郭黄夫妇一战,她明显吃了不小的亏。 李梦龙收剑入鞘,朝李莫愁道:“嘿,你抓我家小厮干什么,难道你看他长的俊俏,想要收做相好不成。” “闭上你的鸟嘴,你为何会来此?这小孩真是你家小厮?”李莫愁不理会他戏谑的言语,仍旧戒惧地看着他。 “嚯,你还怕我会害你不成,我要是想害你,刚才就不会救你。”又一指她手中的杨过,李梦龙继续说道:“他是我家小厮,叫杨过,我来此当然是找他了。” “刚才那人是你?”李莫愁上下打量他一眼,见他身形与那黑衣人相似,顿时一松手,将杨过放开,问道:“你为何救我?” “道长花容月貌,小生一见倾心……”李莫愁冷冷的目光如刀般刮来。 “我要那么说,道长必然是不肯信的。”李梦龙尴尬一笑,不敢再开玩笑:“昨夜道长没有趁机杀我,今天我只不过还你个人情罢了。” 也不知李莫愁信了没,只见她不再说话,盘坐在地,运气调理伤势,李梦龙微微一笑,也不再理会她,而是朝杨过道:“你来一下,我有话对你说。” 第六十一章路上 两人来到窑洞外,李梦龙对杨过说道:“杨过,这两年我待你如何?” 杨过甚是机灵,听李梦龙这么说,知道他是又事要自己去做:“要不是公子收留,杨过兴许早就饿死在破窑,公子有事尽管吩咐,杨过一定尽力而为。” “好,你有此念,也不枉我这两年的心血。” 李梦龙点点头,不再绕圈子,直接道:“你也知道,我向来醉心武学,若是以后你学了高深武艺,我要你传授于我,你可愿意?” 杨过闻言有些头晕,连公子都想学的武艺,一定是非常高明的武功,自己何德何能,又从哪去学那般高明的武艺呢? 他满是犹疑地看向李梦龙,李梦龙自然明白他的心思,解释道:“我不瞒你,你的父亲有位结拜兄弟,是桃花岛的郭大侠,他若是遇到你,肯定是愿意传你高深武艺的。” 杨过自幼孤苦,心里时常盼望有个能爱护自己、保护自己的父亲,他娘亲却从未跟他讲过父亲的事情,此时咋然听闻父亲的事情,心中顿时激荡不已。 他扑腾一声跪倒李梦龙身前,红着眼眶道:“请公子将我父亲之事告知于我,大恩大德,杨过不敢或忘。” “不必如此,不必如此。”李梦龙连忙将他扶起。 待杨过情绪稳定,他才再次开口:“我只是大致知晓你的身世,你是名将杨再兴之后。你祖父名叫杨铁心,居于临安牛家村,最后却被金国完颜洪烈所害,你父亲名叫杨康,母亲是穆念慈。你父亲杨康有位结拜兄弟——桃花岛郭靖,他是梁山好汉赛仁贵郭盛之后,郭靖父亲郭啸天与你爷爷杨铁心也是结义兄弟,你们郭杨两家是世交。” 说到这里,李梦龙便住口不说。 杨过听到自己的身世,有些失神,口中喃喃道:“原来我祖居在临安牛家村,我父亲叫做杨康,我父亲……”想到父亲,他情不自禁的生出一股孺慕之情,他追问道:“公子,你能将我父亲的事情告诉我吗?” 杨康的事情不好直接告诉他,不然他生出逆反的情绪,不和郭靖黄蓉夫妇学武,那自己打的如意算盘可要落空。 沉吟一阵,李梦龙道:“我只听说你父亲生得十分英俊潇洒,乃是全真教长春子丘处机的徒弟,你母亲穆念慈是北丐洪七公的记名弟子,其他的我也不甚清楚。” 杨过闻言只能苦笑,又想到公子他既然知道我的身世,想必收留自己的心思不纯,大概早就打着,从自己身上谋取桃花岛武艺的主意。 念头刚生出来,忽又自嘲着想道: 你原先只不过是个连狗都嫌的小叫花,要不是公子收留,只怕早就饿死了,如此活命大恩便是再高深的武艺也报答不了,再说当年娘亲与你度日艰难,也没见那所谓的“郭伯父”前来接济,他能不能认你这个“侄儿”还是两说,更何况是传授武艺? 于是杨过开口说道:“公子,即便那郭大侠是我父亲的结义兄弟,但我娘亲从未和我提起他,想是交情不深,只怕他也不会传我武艺吧。” 李梦龙摆了摆手:“郭大侠会不会传你武艺,我也不知,尽人事而听天命,试试也无妨,不过你要记住,若以后你郭伯父、郭伯母要教你武艺时,切记不可跟你郭伯母学,一定要找你郭伯父学。” 杨过满是不解,李梦龙却也不再解释,又道:“待会你可能会吃些苦头,但是性命无碍,你照我吩咐做便可。” 说完又领着他重新进入破窑,朝打坐的李莫愁道:“道长,此地不可久留,还是快些离去为好。” 李莫愁睁开双眼,微微颔首,破窑离方才逃遁的山林不远,郭黄夫妇兴许要不了多久就会找来,方才起身,又听他说:“道长,可否向你讨个人情,借你冰魄银针和解药一用?” “你要做什么?”李莫愁有些好奇,依言从怀中掏出一枚银光闪闪地银针,和一个小瓷瓶,一并递到李梦龙身前。 李梦龙看着她眼中戏谑的神色,不禁暗骂,都说最毒妇人心,这魔头果然良心大大滴坏啦,居然要我空手去接她的冰魄银针,我才不上你的恶当呢。 “道长,你这解药是如何用法?”李梦龙并不接过,反而问道。 李莫愁见他并不上当,没好气地说道:“一天一粒,三日后,毒便能解。” 从她手心拿过瓷瓶,从里面倒出三粒解药,递给杨过:“你把解药拿了,然后去拿道长手上的银针。” 杨过满头雾水的依言照办,他自然听出那银针上有毒,但公子既然先给自己解药,想必不会害自己,只是他不明白,为何公子要如此做。 待到杨过拿了银针,李梦龙解释道:“此时你拿了银针,已然中毒,如我料想不错,不久后必会有人来此,传你解毒之法,你要好好学,那法子可不一般。不过若是过了今晚,那人还不来,你就服下解药,回府去吧。还有,顺便告诉小兰、吴伯,我要外出一趟,让他们不必担心。” …… 夕阳向大地洒下金辉,大地披上一层蝉翼般的金纱,风儿吹皱的河面,泛起了层层涟漪,折射着殷红的霞光,像玛瑙般熠熠生辉。 河边的竹林闪着绿幽幽的光,竹叶在微风中轻轻摇曳,唱出一首动听的旋律。 竹林内,一名女子安静地盘坐在地上调息,一名男子倚靠着两根青竹,歪着脑袋打量不远处的那名女子。 女子眉黛鬓青,容色极美,风致嫣然,雪白晶莹的鹅蛋脸上有着若有若无的笑意,端庄中透着几分女儿家的娇羞柔嫩,经过岁月的沉淀,更衬出她秀雅脱俗之美。 他心里忽然生出一种错觉,安静的盘坐的她有种异样的美丽。 那名年纪稍长的女子,被他打量的有些不耐,顿时睁开眼道:“再敢拿贼眼瞧我,那双招子你就别想要了。” 男子翻翻白眼,果然一切都是错觉,李莫愁就是李莫愁,还是那个魔头没错。 原来这两人正是赶了几个时辰路的,李梦龙与李莫愁。 被李莫愁的话一呛,干脆原地坐下,闭上眼睛不再瞧她,赶了几个时辰路,他自己也有些困倦。 “喂,起来啦。” 两刻钟过后,李梦龙耳边响起一声凶巴巴的声音,睁开眼后,却是李莫愁:“干嘛?” 李莫愁翘起下巴:“干嘛?今天要在竹林过夜,当然是要你去捡柴火,还不赶紧起来。” “我又不是你家奴仆,少对我呼来喝去的,想生火就自己去拾柴。”李梦龙没好气地说道。 李莫愁横了他一眼:“行,既然如此,明天你我就分道扬镳,你别跟着我。” 尼玛,要不是为了古墓派的武功,鬼才会跟着你,李梦龙腹诽着,自身动作却不慢,麻利的起身,朝着竹林外走去。 李梦龙干些粗活自然是手到擒来,只一盏茶的功夫,就拾到了大把干柴。 “啪”一堆干柴丢到地上,李梦龙又找了几块石头,勉强搭了个简易灶台。篝火点燃,李梦龙望向正看他干活,看的津津有味的李莫愁:“弄好了,晚上吃什么,饿死了。” 见他干活卖力,李莫愁难得语气好了些,从怀中掏出个油纸包,取出两个烧饼,递了个过去:“诺,上午在嘉兴城买的烧饼,将就着吃吧。” 李梦龙自从到神雕世界,八年来,过的全是大老爷的日子,顿顿山珍海味称不上,可至少也是有酒有肉,他可从来不会亏待自己。 望着递来的烧饼,他有些难以接受,心道:你就是买几个嘉兴酥饼也好呀,啃这干巴巴的烧饼,实在难以下咽。 李莫愁见他不接,嘲讽道:“怎么?你怕有毒?” “你们古墓派不是擅长养蜂吗?就没有玉蜂浆、花蜜之类的食物?哪怕是普通蜂蜜也行呀,这烧饼实在是,实在是……”顺手接过烧饼,李梦龙解释着。 还没等他说完,李莫愁不屑地丢下一句话后,就不再搭理他:“真是纨绔一个,你爱吃不吃。” 真是哔了狗了,你一杀人不眨眼的江湖大魔头,有什么资格嘲笑我!我不就是想吃点好的吗,怎么就成纨绔了! 我就算是纨绔,最多也就乱花点钱! 不像你,没事杀人完,魔头! 李梦龙极其不忿,拿着烧饼咬牙切齿地啃着,仿佛那就是李莫愁一般。 第六十二章血案 天高云淡,大雁南飞。 正是金色的十月天气,立冬已过,凉风阵阵。 襄阳城西北十里外的无名山中,重山峻岭,早已是落叶纷飞野草金黄,一片肃刹的初冬季节。 远远看去,山中杏黄、淡青两道身影沿着蜿蜒的山道,相伴着从云雾深山中走出,踏着无边的衰草,朝襄阳城行去。 细细打量,那两人分别是一名身穿杏黄道袍的道姑,与一名身着青衫的书生。 “道长,我的承诺的事情已经做到,接下来就轮到你了。”青衫书生说道。 杏黄道姑脸上带着满意的笑容,微微颔首道:“你放心,古墓一派的功夫我不能教你,全真教那些牛鼻子的功夫倒是无妨,至于那寒玉床,等到了古墓,你想用多久就用多久。” 谈话那两人,却不正是离开嘉兴半年的李梦龙与李莫愁。 半年前,李莫愁离开嘉兴后,直奔八十里外的湖州城,那里是她与洪凌波师徒,分头逃跑之前,约定好的汇合之地。 李梦龙厚着脸皮跟着,美曰其名说是护送有伤在身的李莫愁,待她伤势渐愈,再也没了借口。 只好开门见山地说明来意,说想要学古墓派的武功,却被李莫愁直截了当的拒绝了。 李莫愁虽然是古墓弃徒,但对自小将她养大的古墓,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归属感的,不会随意将本门武功外泄。 李梦龙退而求其次,提出要学全真剑法,并借古墓寒玉床提升功力,谁知李莫愁是个不肯吃亏的人,说教他全真剑法无妨,寒玉床借他用也可以,但是要他拿东西来换。 言下之意仍是拒绝。 李梦龙在心中不知问候了她多少代的亲属,但人家拳头大,且古墓的九阴真经还得着落在她身上。 他不得不拿蛇胆做交易。 听闻有可以增长内力的宝物,李莫愁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他的条件。 撇开洪凌波后,两人一路风尘仆仆地赶至襄阳城。 期间李梦龙多次嘲笑她,有好处就独吞,不是个称职的师父,被恼羞成怒的李莫愁结结实实地教训了几顿。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李梦龙决定暂时不和她计较,心想要是有机会,定要叫你知道我的厉害,非要“打”的你哇哇大叫不可。 精神胜利法取胜后,他老实了许多,不再随意调侃那女魔头,花费半月时间,顺利到达了襄阳城。 李莫愁得了《五毒秘籍》,练赤练神掌也需使毒,对毒蛇、蜘蛛、蟾蜍、蜈蚣等毒物习性颇为了解,抓起怪蛇来,那效率比守株待兔的李梦龙可高多了。 以往李梦龙抓蛇,半年至多也不过六七条,而李莫愁几个月时间就抓了十余条,要不是七八枚蛇胆已是她功力增长的极限,估计即使是冬天,她都会兴致勃勃地去抄怪蛇的老窝。 半年时间,内功已增长十来年,此行的收获她很是满意,李梦龙从她脸上从未断过的笑容,轻易就能判断出来,故态复萌地调侃道:“嘿,要是带上洪凌波,也不会浪费那六颗蛇胆啦。” “有什么可惜的,只要那山还在,还怕会取不到蛇胆吗?”李莫愁娇笑着瞥了他一眼,又云淡风清地道:“不过即使我再浪费六颗蛇胆,也不会如此便宜她,那小妮子平日里看着乖巧,可也是有小心思的,要是她武功太高,说不定就要造反呢。” 李梦龙听她这么说,觉得还是不要和这个内分泌失调的变态女人说话比较好,否则自己哪天被她的“变态”传染,那就大大不妙了。 想到这里,突然一个非常口怕念头浮上脑海,貌似、也许、大概、差不多自己也有十年没那啥了,自己不会也那啥了吧? 疯子只有和疯子才会有共同语言,自己和她待这么久,为毛没感到任何不适,也还活的好好的,是不是……? 不,不是,一定不是,李梦龙立马将这些疯狂的念头赶出脑海,心里寻思着,到了襄阳城,自己一定要去青楼,找几个腰细屁股大的女人,帮忙检查检查身体,然后,嘿嘿…… 李莫愁见他突然沉默,脸上表情一会狰狞,一会儿银荡,问道:“你是不是哪里不适,生病啦?” “你才有病,你全家都有病。”神思不属之下,他连想都没想,话便脱口而出。 接下来…… “啪”“哎呦,君子动口……住手,再打我还手啦……救命啊,杀人啦……” 李莫愁抄起拂尘就朝李梦龙身上招呼,只把他打的抱头鼠窜,狂呼救命。 出山后又行了数里,来到了一处较为开阔的草坡地,前方是一片稀疏树林,一条小道穿林而过,这时,已是夕阳西斜,晚霞殷红,山野无人之时,远处村落,已见炊烟飘起。 赶了两个时辰路,两人不免有些干渴,就想到前边村落讨口水喝,穿过树林,李梦龙刚要往前走,李莫愁鼻子动了动,一下嗅出了树林外有一股极浓血腥气,立时拉住他的衣袖。 李梦龙此时也感觉到不对,树林外的村落炊烟袅袅,却寂静无声,连鸡鸣狗吠都无,一定有古怪。 当下朝李莫愁看了一眼,持剑在手,与李莫愁一左一右,互为犄角,小心翼翼地朝前走去。 前面不远,田间小道旁的草丛中,倒卧着两具尸体,殷红的鲜血流的到处都是,两人从尸体旁经过,路越走越宽,几个转弯,疏疏落落的房屋出现在眼前。 只是原本宁静祥和的小村落,却化作了修罗场,血液早已干涸,将土地染成红褐色,偶尔看见的树枝上还挂着断肢残骸,地上七零八落地躺着许多尸体,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待走到村尾的一间屋子,更是见到惨烈的一幕,十数个妙龄女子都被剥的赤条条的,身上遍布青肿捏痕,下体狼藉不堪,显然遭受过非人待遇,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她们的尸体都被整整齐齐的排列着,头颅竖着摆在各自的躯体旁。 李梦龙脑海中浮现出当时屋中的画面,那凶徒施暴完毕,提起长刀,鲜血四溅,一名女子人头落地,其他女子惊恐地尖叫起来。 女子尖叫惊恐的表情,让他更加兴奋,手中的刀挥的更快,妖异的红开的更加灿烂。 直到,所有女子都被杀死,所有尸体都倒伏在地,所有人头都满地乱滚。 他表现的很镇定,也很兴奋,摆弄艺术品般,小心地将所有尸首排列好,然后细细将尸首上的血迹擦去,雪白的肌肤与殷红的血液,犹如盛放着的牡丹花,那娇艳的花瓣与细嫩的花蕊。 他兴奋地不停地喘息着,两眼通红地来回在屋中走动,直到高涨的欲望与情绪消退,才意犹未尽地离开。 “刀口都很平整,那人的刀很快,掌印宽大,指痕修长,青肿中有许多类似的擦伤,那人身材高大,掌中有老茧,练过极为上乘的硬功,女子生前都被采补过,手腕、背部、臀部都有一样的抓痕、搂抱痕迹,是密宗的大欢喜禅法。” 李莫愁蹲在地上,细细查看着死者的伤口。 “原来是西域来的杂碎,你可能找到他的踪迹?”李梦龙问道。 “你要去找他?不是我瞧不起你,只怕你的功夫还比不上他。”李莫愁不屑道。 她本是江湖上的魔头,杀人只当吃饭喝水,遇到别人杀人,她最多不过看上一眼,想要她有什么正义感,那是妄想。 “现在打不过,不代表以后打不过,先记住他的样子,以后我要是能杀他时,遇到他便一把捏死。”李梦龙缓缓道。 “看样子像往襄阳城去了。”李莫愁没来由的一阵烦闷,没好气道:“你追过去要是被他发觉,可别指望我会帮你。” 李梦龙笑笑:“嘿,他往哪里去不好,偏偏要往襄阳城去,那里丐帮弟子众多,我只消透出点消息,还怕找不着他吗?” 李莫愁听到丐帮二字,眉头立刻就皱了起来:“去找丐帮弟子?难道你不知道我和郭靖黄蓉的过节?你这一去,岂不是把我的行迹也漏了出来?” “无妨,我们只在襄阳逗留几日,即使郭靖黄蓉得到消息,短时间内他们也赶不过来。” 李莫愁微微颔首:“行,不过我最多只在襄阳待三天,三天后,无论你是否找到那人,我都要离开襄阳。” 第六十三章震动 午夜,丐帮襄阳分舵。 “梆梆梆”熟悉的梆子声响起,打更的吴瘸子满身酒气,在小巷中摇摇晃晃地提着灯笼,手中的梆子也拿的斜斜歪歪,凉风轻吹,吴瘸子忽然感到一阵尿意,把梆子插到衣领里,解开裤腰带,对着墙角“哗啦啦”小解起来,一不小心尿到鞋上,他暗骂一声晦气,连忙绑上裤腰带,抖了抖鞋,又往地上吐了口浓痰,嘴里嘟哝着什么醉话。 随着一阵窸窸窣窣的动静响起,吴瘸子揉了揉眼睛,眼中重影渐消,再抬起头,他犹如撞见了鬼,登时骇得嘴巴大张,却终没发出声,一头昏死过去,正好倒在他刚才小解的地方。 说来也是吴瘸子没见识,他见到无数的黑影在空中飞掠,以为自己是见了鬼,所以被吓晕,其实那些人不过是丐帮弟子。 傍晚时分,丐帮襄阳分舵舵主得到消息,说是城外小村落被屠戮一空,凶手就藏在襄阳城内。他又惊又气,居然有人敢在丐帮的地盘做下如此大案,实在是太不给丐帮面子,当即命令自己的亲传弟子前去查探,得到的结果更是令他震怒。 大怒之下,他放出信鸽,命令襄阳城周围五十里之内的弟子在午夜前赶到分舵,他要彻查此事,刚才吴瘸子见到的黑影,都是丐帮前来报到的弟子。 儿臂粗的牛油巨烛将大堂照的亮如白昼。 大堂上,襄阳知府吕文德满脸铁青的坐在明镜高悬的牌匾下,大堂下,襄阳总捕头“快刀”刘老七满头是汗地站在堂中,连握刀的手都不停颤抖着,他身后的一干捕快更是犹如斗败的公鸡,耷拉着头。 眼下,南宋还处于太平盛世,满村几百口被屠,称得上是惊天大案,要是处理不好,上至知府吕文德,下至普通捕快,一个个都得吃挂落,一不小心都要被扒了这身官皮。 “啪”惊堂木一声巨响,吕文德大喝道:“你们这群饭桶,竟然让人在眼皮子底下做下如此大案,要你们何用?” 刘老七低着头弓着身子,连看都不敢看吕文德:“属下该死。” “该死,该死,每次就知道说该死,真是养了一班废物。” 吕文德气急败坏,又是一拍惊堂木,朝刘老七戟指吼道:“刘老七,你少给我打马虎眼,这次可没那么便宜。一个月内,此案要不给我查个水落石出,你们有一个算一个,最轻都是流三千里。” “哗啦啦”公堂上的捕快立时跪了一地,刘老七当先开口:“大老爷开恩呐,不是下官与众兄弟不尽力,实在是此贼武功太高,只怕,只怕我们查到凶徒踪迹,也留他不住。” “哦?”吕文德有些惊异的看着刘老七:“如此说来,此案你等已有线索?” “不敢欺瞒大老爷,晚饭时间,下官接到此案消息,下官震惊之余,带着一班弟兄出城查探,发现所得消息与案发现场丝毫不差,而且那消息透露,凶手此时正在襄阳城,下官怕打草惊蛇,所以没敢大举搜查。”刘老七将自己所知一一道出。 吕文德松了口气,有消息就好,只要此贼还在襄阳城中,就不怕挖不出来,又一拍惊堂木:“刘老七,你持我令箭前往城外军营,命步军副都指挥使张达封锁襄阳四门,再让他亲自领兵一万进城,定要将凶徒挖出来千刀万剐。” 刘老七应道:“下官领命。” 正在此时,看门的衙役匆匆走进公堂:“启禀府尊,丐帮襄阳分舵舵主前来拜见,说要要事与大人相商。” 丐帮在襄阳势力不小,吕文德身为朝廷高官,平时不得罪他们,也不想搭理他们,正要回绝,却听刘老七说道:“大人,想必丐帮也是为此案而来,那凶徒懂一些江湖上的鬼蜮伎俩,丐帮或许有些用处。” 吕文德沉思一会,说道:“我身为朝廷命官,不宜与江湖中人来往过密,此事就由你全权处理,丐帮那边你若用得着,便自己与他们沟通吧。” 晨风微微吹来,东方露出鱼肚白,微光驱走了夜的最后一缕黑暗,又是一个清晨到来。 街道上万籁俱静,万物仿佛都还在半睡半醒之间,尚来不及喧闹。 广隆客栈客房内,闭目调息的李梦龙忽然感到一丝震动,他睁开双眼,正好对上李莫愁扫来的目光。 他明白,刚才那并不是错觉。 “嘿,看来那吕文德的效率还不错,道长,烦请你换一件俗家衣衫,省得待会麻烦。”他起身笑着看向李莫愁。 “哼,早叫你不要多管闲事,真是麻烦的紧。” 李莫愁眉头皱了皱,突然想到个问题,开口道:“我包袱里只有道袍,没有其他衣服,这下遭了,要是遇到丐帮众人,只怕真要打起来。” 李梦龙微微一笑,指了指昨晚小二送来的包袱。 李莫愁打开包袱一看,里面赫然是两身女子衣衫,昨晚她还以为里面是李梦龙托小二买的吃食,并没有在意,没想到居然是女儿家的衣衫。 转念又想,只怕他买这衣衫还打着什么“坏主意”呢,刚要发怒,李梦龙却已踏出门外,连门都给关上了。 没过多久,客栈的门板就给拍的“啪啪”作响,李梦龙朝里说:“你可快着点,人马上就要上来了,到时候你没换好,人家要闯进去,我可不给拦着啊。” “你敢?!”一阵清冷的声音传来。 不多久声音又重新响起:“好了,你进来看看。” 李梦龙推开门,一只脚刚踏入房门,却呆愣愣地立在那里,差点没把眼珠子瞪出来。 只见李莫愁身着淡绿翠烟衫,腰下粉色百褶裙,长及曳地,腰间束着纯白云带,显出不盈一握的细腰,头上倭堕髻斜插一根碧玉簪,更添几分俏丽端庄,仔细朝她脸上打量,眉不描而黛,双眸似水,却带着谈谈的冰冷,似乎能看透一切,肌肤白腻如脂,雪白中透着粉红,似乎能拧出水来。 以往她穿着宽大的道袍,梳着道髻,显不出她的身材,映衬不出她的美貌,此时贴身的女子衣衫一上身,发髻一变,颜值立刻又增加了几分。 李莫愁见他那就快要流出口水的猪哥样,佯怒道:“你看什么!” 李梦龙回过神来:“当然是看大美人啦,嘿,我看以后你就别穿道袍了,就穿这一身出去,保证回头率百分之百。” 李莫愁怒他目光无礼,听他称赞自己美貌,心里又有些欢喜,一时间不知如何答话,呆了一呆,才道:“你休想!待官兵离开,我绝不会再穿这身衣衫。” 正要答话,却听房门被拍的砰砰作响,“客官,差老爷要追索逃犯,还请快些开门……”,同时小二的声音传来。 “贼厮鸟,说这么多作甚,直接把门撞开。” “里面的,快些开门,迟了爷爷手中的钢刀可不答应。” 小二话音未落,几个粗嗓门就嚷嚷着。 李梦龙听了有些冒火,这些兵痞,打仗不行,作威作福倒是一把好手,立刻打开门,冷冷道:“你们是哪个的爷爷?” 几个兵丁见是个白面书生,身上的衣衫料子华贵,但口气令人好生不爽,只认为他是个哪里来的富家公子,平时在家里作威作福贯了,没吃过亏,没有多少见识,不知道兵大爷的威风。 领头的那个刚要上去给李梦龙几个嘴巴,旁边忽然闪出两个丐帮弟子及时将他拉住,这两个丐帮弟子可不是没眼色的,一下子就看出李梦龙身怀高深武功。 其中那个身上挂着六个口袋的老叫花,朝李梦龙一拱手,又指着那些兵丁说道:“朋友请了,这些兄弟乃是无意冒犯,还请朋友多包涵。在下丐帮襄阳分舵六袋弟子——胡通,敢问朋友尊姓大名?” “原来是丐帮的朋友,在下姓李名梦龙,曾与你们黄帮主有一面之缘。”李梦龙故作高深莫测地说道。 那边丐帮弟子果然神情一震,眼中有恭谨之色,李梦龙又道:“说来都不是外人,此次看在你们丐帮的面子上,就饶他们几个杀胚一回。不知你们此等兴师动众,所为何事呀?” 胡通据实答道:“实不相瞒,昨日襄阳城外发生屠村血案,凶犯仍在襄阳城内,我们此行正是要将那贼子找出来。” 李梦龙装出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怒道:“居然还有如此贼子,实在是丧尽天良,既然我身在此处,少不得要尽一份力,还请胡大侠让在下随行。” 胡通听他愿意帮忙,立时大喜,毫不犹豫地点头同意。 所谓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李梦龙看起来武功不弱,他愿意帮忙自然是最好。 至于他会不会是凶手,别逗了,房间里放着一个美娇娘,哪个会去乡下找村妇施暴? 再说,看他双手皮肤白皙,一点老茧也无,哪里像是练过硬功的? 第六十四章暧昧 丐帮六袋弟子——胡通,决计想不到他眼中所谓的美娇娘,竟是江湖中闻之色变的大魔头——赤练仙子李莫愁,别说他们之前没有见过李莫愁,就是见过,此刻怕也不会将眼前的女子与李莫愁联系起来,实在是容貌变化太大。 胡通与李梦龙交待一番后,便随同兵丁继续搜查客栈,而李梦龙则返身回到房内。关上房门,笑意盈盈的朝坐在床边的李莫愁道:“嘿嘿,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我们就在房中等候,那人要是漏了行迹,自会有丐帮弟子前来通知,然后我们再去凑热闹。到时即使我打不过他,有那么多人在旁边看着,至少不会有性命之危。” 李莫愁脸色泛起一丝不屑之色:“玩弄一些见不得人的阴谋诡计,有什么好得意的。别怪我没提醒你,丐帮襄阳分舵舵主高猛,他武艺可不怎么样,不一定能救得了你。” “不管是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只要能将那厮弄死,阴谋阳谋都无所谓。”李梦龙脸上颇有得意之色,微笑着说:“高猛武艺不行,不是还有朝廷官军吗?我就不信强弓劲弩之下,他还能逃出生天。” 要是在城外,大军布下阵势,就是武功再高,等闲人也不敢硬闯,但在城内,如此多房屋遮挡,大军难以展开,弓弩功效也要大打折扣,想要留住那人真是痴心妄想。 李莫愁暗暗嘲笑李梦龙江湖经验浅薄,脸上却不动声色,想要让他吃上一个大亏,魔头果然是魔头,心思难测至极,不知道李梦龙知晓她的想法后,会不会后悔当初救她。 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看着她袅袅娜娜的走向窗前,李梦龙脑海中最先浮现的就是这句话。 一身淡绿翠烟衫,足下逶迤拖地的淡粉百褶裙,晨曦映照下的面容光洁细腻,艳丽无比,加之凤眼媚意天成,真可谓眸含春水脸如凝脂,颈项线条优美的弧度更是勾人,有几分粉腻酥融,娇艳欲滴的味道,行走间娉娉婷婷,犹如在轻风中飘荡的柳叶,很是好看。 她站到窗前,望着窗外的风景,一时间有些心神迷醉,不知是在看初升的朝阳,还是在看半睡半醒间的襄阳城。 李梦龙也有些心神迷醉,迷的不是初升的朝阳,醉的也不是半睡半醒间的襄阳城,他看的是她的背影。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当初诗人或许正是看到窗外看风景的美少女,才有感而发,写下这首《断桥》,李梦龙固执地认为。 大概任何一个火气很旺的年轻人,在清晨看到一个大美女的时候,或轻或重都会有点妄想症患者的症状。 抑或是,带着龌蹉的想法偷窥了别人,他有些心虚,非要找出另一个人偷窥的例子来,他心里才会好受些。 要是有人嘲讽他时,他就可以很无耻的说:和尚摸得,我摸不得?诗人看得,我看不得?再说读书人的事,能叫偷窥吗?明明是艺术好不好,诗人看了美人,写出《断桥》,我看了美人,说不定能写出《断窗》《断剑》《断乌龟》《断王八》呢?再不济,我看了美人,至少不会写出《断袖》来。 李梦龙神飞天外的时候,那边李莫愁已转过头来,见他双眼无神的望着自己,脸上带着很贱的笑容,嘴角还有亮晶晶的口水,顿时浑身冒起鸡皮疙瘩,混蛋,笑得真恶心,一定是在想什么不好的事情。 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睁开眉下眼,咬碎口中牙,形容的就是她此时的状态。还在歪歪的李梦龙犹不知,他现在一只脚已经踏进了“鬼门关”。 一只纤细白嫩的玉掌刹那间就出现在他眼前,他反应不慢,立刻躲过,大叫道:“干什么?你要谋杀亲夫吗?” 刚才只是想教训教训他,李莫愁只出了三分力,但是李梦龙瞎嚷嚷却让她动了真火,掌上真力立刻加到七成,柳眉倒竖道:“你是哪个的亲夫?你是哪个的亲夫?今天非要把你的舌头给割下来不可。” 她一边打一边骂,一掌狠似一掌,李梦龙武功本就与她相差甚远,又无剑在手,顿时被逼的左支右绌,狼狈不堪,有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情急之下,只好以指代剑,使出飘雪剑法,才堪堪与她对上几招。 这半年来,李莫愁忽然发神经的次数不少,都被他应付过来,他也不担心她会突下杀手。李梦龙打是打不过她的,嘴上却还是要占些便宜:“你我同住一屋,你说是哪个的亲夫” 李莫愁听他言语更加无礼,攻势越发凌厉,三无三不手专朝他要害攻去,十几招过后,李梦龙就有些支撑不住,开口道:“喂,你够了呀,再打就要出人命啦。” 以往每到此时,李莫愁便会住手,但今天她好像内分泌失调的格外重些,竟然还是不管不顾的朝他下手,李梦龙见他玩真的,小心肝都要吓出来了,手忙脚乱的在屋中闪转腾挪,全力躲开她一次次的攻击,连再次开口讨饶都做不到。 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双方武力值相差太大,李梦龙还是渐渐被她逼到了角落,他暗暗叫苦,这疯女人不知是吃错了什么药,今天竟然玩真的。 “刷”李莫愁一招封天绝地,将想要窜出窗外的他拦下,顺手撕下了他的一片衣角,李梦龙心中暗叫惊险,差点被她伤到,他只顾着后退,却没注意到后边正是床沿,一不小心被床沿绊倒,整个人都倒在木床上。 那边李莫愁不等他起身,又挥手打来,李梦龙吓了个半死,正手足无措间,忽然摸到摊在床上的棉被,他心神一动,随手抓起薄被,然后朝她丢了过去,薄被在空中犹如巨网般,朝李莫愁兜头盖脸罩下。 由于她扑的太近,来不及躲闪便给薄被从头到脚罩住,不过这也难不倒她,她化掌为爪,劲力吞吐间,就将薄被破出个大洞,刚要钻出薄被,却不想连人带被都给抱住。 李莫愁任性横行,不为习俗所羁,但守身如玉,在江湖上闯荡多年,仍是处女,陡然间被他牢牢抱住,但觉一股男子热气从背脊传到心里,荡心动魄,不由得全身酸软,满脸通红,手臂上登时没了力气。 她明知只要放出劲力一震,便可将他震开,然而被他抱在怀中,却是心魂俱醉,快美难言,竟然不想挣扎。 “你这个疯子,好端端的发什么脾气,发脾气就算了,居然还下死手……” 李梦龙嘴上骂骂咧咧,心里却没放松警惕,清楚自己只是一时偷袭得逞,她接下来的反击肯定会很凌厉,刚要把她丢到床上,自己跳窗逃命,却忽然住了嘴,因为他发现,她犹如被抽去骨头的蛇般,瘫软在自己怀中。 她颈项间淡淡的香气传入鼻端,她晶莹耳垂上的红霞映入眼帘,气氛忽然变得沉默而暧昧,他没有放手,她没有挣扎。 两人犹如石雕一般,静静矗立在床前。 “啪啪”恼人的拍门声传来,打破了在屋中弥漫的暧昧,李梦龙连忙将她放开,朝门口叫道:“谁啊?”不知是被人搅了好事而生气,还是做贼心虚,他语气中带着一丝不耐。 门外传来的鸭公嗓,让人听了更是烦闷:“李大侠,凶徒已经找到,正与帮众兄弟打斗,胡通叫我来请你。” 李梦龙快速拎起长剑,仿佛真的迫不及待要去斩妖除魔的江湖大侠一般,但谁又能知道他是不是因为不敢面对李莫愁而逃跑呢? 他头也不回的留下一句,凶手找到了,我要去帮忙,便立刻朝门外走去。脸上仍残留着些许红晕的李莫愁站在原地,看着他远去的背影,不知在想些什么。 窜出门外,见到一个十四五岁,拿着竹竿的小叫花,李梦龙朝他脑门上敲了个暴栗:“原来是个小叫花,算你运气好。” 小叫花突然被他来这么一下,有些不明所以,愣了一愣,“还不快点带路!”那边李梦龙催促着,小叫花只好傻傻的在前头领路。 第六十五章激战 下得楼来,出了客栈,街巷上到处都是顶盔掼甲的军卒,原本他们正在挨家挨户的搜寻凶徒,此时大概得到了凶徒已被发现的消息,一队队人马都朝着城东奔去。 城中百姓听闻屠村的凶徒在城内,都吓得不敢出屋,只敢隔着门缝瞧着街道上的动静。 凶徒被发现后,各个路口仍有许多兵丁与丐帮弟子驻守,看样子是防止凶徒逃窜,李梦龙有丐帮弟子领路,自然是畅通无阻。 城东大街的高升客栈,此刻被数千兵丁、数百丐帮弟子,给围了个水泄不通,客栈周遭的每条小巷,都有数百名手持劲弩的兵丁警戒,客栈周围的房顶、围墙,都站着一个个手持竹杖的丐帮弟子。 小乞丐领着李梦龙穿过重重人墙,终于来到高升客栈前,高升客栈门口的兵丁不多,只有百余名,但那些兵丁身上穿着六七十斤重的步人甲,手中提着大刀巨斧,显然都是精锐。 而客栈左右两侧,更是各自摆着十数架神臂弩,望着手指粗细,寒光闪闪的弩箭,李梦龙不禁想到,不知那金轮法王的破轮子,能否抗住这威力巨大的神臂弩呢? 想到这里,他就不由得想起自己空间中的手雷和半自动步枪,刚接到任务的时候,他还有些志得意满,认为不论是金轮法王,还是什么狗屁万夫长,哪里能抗住他半自动加手雷的组合,可惜现实是残酷的,第一次遇到怪蛇的时候,他就拿出了汤普森冲锋枪,结果那破枪的作用连烧火棍都不如,子弹倒是能打出来,可是威力大降,比弹弓大不到哪里去。 后来他还试用了手雷,结果没两样,跟爆竹一样,也就能听个响而已,所以这些年他都老老实实练功,再不去想什么作弊手段。 客栈比较狭窄,无论是精锐的步卒,还是手持神臂弩的弩兵,都施展不开,因此他们只是把守住客栈出口,真正在客栈内打斗的是丐帮弟子和捕快。 小乞丐武艺太低,不敢接近客栈,李梦龙手持长剑独自进了客栈,刚踏入客栈大门,就看到两具捕快的尸体,一人身首分离,一人膛开肠流,死相凄惨无比。 越往里走,尸首越多,从衣物上看,死者有兵丁、有捕快、有丐帮弟子,想来是那凶徒被发觉时,凶性发作,很是大杀了一场,而后想要冲出客栈,结果又被堵了回去。 高升客栈的结构可不是影视剧中的那样,中间是饭堂,然后一个楼梯直通楼上客房。 古时客栈结构大多分为客堂与后堂,客堂与普通饭馆一样,上下两层,供客人吃饭喝酒,后堂才是顾客住宿的地方,不然要是下面在饮酒呼喝,楼上的客人还怎么休息,再加上有很多客人是带着货物投宿的,不可能全都给搬到楼上去的,那样每次上下要搬来搬去,累都累死了。 后堂构造大抵与普通民居相似,中间是采光用的巨大天井,周围与二楼都是客房,客栈厨房也在后堂之中。 越接近后堂,呼喝之声越急,连接客堂与后堂那扇小小的门前尸体堆积如山,鲜血流的遍地都是,血腥味极为浓重。 李梦龙皱了皱眉,掀起一片衣角捂住鼻子,脚尖轻点地面,便纵身穿过尸堆,门后是一段阴暗的巷道,落地后他抽出长剑,缓缓地走出巷道。 数十个丐帮弟子手持竹杖,在天井西边围成半圈结了个阵势,阵势中间六七名丐帮七袋弟子,持着竹杖围攻西边楼梯上的一名黑衣大汉。 那汉子面目凶恶,满脸乱须,身高足有九尺,手中持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大刀,看样子那人正是屠村的凶徒,凶徒对敌经验颇为丰富,利用高且狭窄的楼梯消解丐帮人多的优势。 下面主攻的是丐帮襄阳分舵舵主高猛,其余七袋弟子则负责干扰,高猛是个四十多岁的红脸汉子,他生性嫉恶如仇,却又极为冲动,久攻不下让他越发暴躁,口中呼喝之声越来越大。 忽然,高猛手中竹杖化作漫天杖影,凶徒看得眼前一花,分辨不清哪里是真,哪里是假,手中钢刀缠头裹脑,连忙护住周身上下,他却不知高猛这一式杖法,乃是丐帮镇帮绝学打狗棒法中的棒打双狗,漫天杖影全是虚招。 高猛突兀地一收竹杖,以迅猛之势横扫凶徒双足,由于高猛收招实在太快,凶徒根本来不及反应,立刻被扫中双足,从阶梯跌倒下来,旁边缠斗的七袋弟子大喜,六七根竹杖挟着无穷劲力一齐击下。 眼见竹杖就要击到凶徒身上,旁边结阵的弟子脸上纷露喜色,他们却不知那凶徒练过八仙地功,跌法巧妙,他那一跌像是重心全无,其实暗含巧妙,竹杖加身之际,他双手撑在地上,使出滚剪腿,双脚朝周围横扫,登时将六七支竹杖全部扫飞出去。 高猛刚使完那招棒打双犬,已是内气有些不济,见得弟子未曾建功,只好咬牙硬上,再次挥榜击出。 打狗棒法是丐帮帮主嫡传武学,是非丐帮帮主无法传授的绝妙武功,是丐帮镇帮绝学,但黄蓉为人不古板,她当上帮主后,众位长老舵主都学上了几招打狗棒法,只是他们学的招式不多,也没有专门的心法口诀,使出来难度颇大,也很耗费内力。 高猛也是因为勉强使出习练并不纯熟的棒打双犬,这才内力有些不济,再次对战那凶徒的时候就没有之前的威势,无法将那凶徒压制,以至于旁边缠斗的七袋弟子多次险象环生。 那边打斗激烈,李梦龙却插不上手,虽然那几名七袋弟子武艺不过二流,但他们行进间相互配合,似在演练着什么阵法,他不懂里面的门窍,贸然上去只会帮倒忙,还不如让他们多耗耗那凶徒的内力,然后再上去捡便宜。 久攻不下的高猛怒喝一声,再次使出棒打双犬,但那凶徒吃过一次亏后,却不会再次上当,双脚在地上猛踏,在空中跃起数丈,轻易躲过那招,反而闪到高猛身后,朝着一名七袋弟子扑去。 那名弟子毫无怯意,抄起竹杖狠狠朝着凶徒头上击去,凶徒打斗经验何等丰富,丝毫不把那杖放在眼里,轻轻用刀一拔,一招顺水推舟,借力打力,令这七袋弟子一个踉跄向前扑去,凶徒见机立下杀手,倾势一刀横削,就将这七袋弟子的咽喉割断,仆地而亡。 那七袋弟子正是高猛的亲传弟子,高猛见弟子身亡,大怒:“恶贼,我和你拼了。”高猛怒目圆睁,不管不顾地朝着凶徒猛攻,凶徒见他发怒,招数却比之前更加没有章法,心中暗喜,正要寻机使个阴招将他拿下。 此时又一道身影扑到阵中,“铮”耀目剑光四散,十几朵剑花罩住凶徒,却正是李梦龙及时出手,凶徒立时被吓出一丝冷汗,不敢再有其他想法,专心对敌。 “高舵主,你攻下盘,我攻上盘,你我联手,定能取他性命。”李梦龙大吼道。 高猛点点头,不再急躁,持杖朝凶徒下三路攻去,旁边七袋弟子阵势已破,派不上什么用场,只好退到最外圈的阵中。 那凶徒武功比李梦龙与高猛都要高上一筹,单独与他们中任何一人放对都有必胜的把握,只是此时他要同时面对两人围攻,一取他的下盘,一攻他的上身,他顿时捉襟见肘,落入下风,但他刀法凶狠,围攻两人又不肯以命相搏,一时间斗了个旗鼓相当。 三人斗过二十余招,那凶徒竟然还能支持,李梦龙不得不拿出压箱底的功夫,大喝一声:“看招。” 人如轻风似的旋转,剑光流水般的闪动,来得又急又快,直刺凶徒面门,见他长剑威势,凶徒暗叫不好,登时顾不得高猛的竹杖,长刀化作一团白影,挡在面门之前,“铛铛铛”一阵刀剑相碰的响声,刹那间双方刀剑相击不下二十余次。 凶徒全力抵挡李梦龙长剑,如此良机高猛岂会把握不住,竹杖杖身幌动,以绵绵不绝之势,击向凶徒腰间,“啪啪”竹杖如击金石,巨响不绝于耳,一连击中凶徒腰间五次,高猛用力过猛,竟然将竹杖击碎。 就在李梦龙以为高猛建功之时,凶徒奋力一刀将他迫退,在原地大笑起来:“哈哈,你们两个蠢物,岂知我神功威力?小小竹杖岂能伤我?” 旁边丐帮弟子见他们舵主数次击中凶徒,但那凶徒毫发无伤,登时吓得脸色苍白如雪,高猛自己也有些难以置信,即便是头牛挨上他一棒也要筋断骨折,更何况是人。 李梦龙见己方士气低落,立刻出声提醒:“高舵主不必多虑,只要将他内力耗尽,他神功再厉害也要饮恨于此。” 高猛闻言果然精神一振,朝旁边弟子要过一支竹杖,笑道:“说的不错,他鏖战已久,内力已然不济,再过两刻钟定然耗尽,那时就要他血债血偿。” 说完,两人持剑持杖,又朝那凶徒攻了过去,打定主意要将他击毙于此,只是经过刚才那番打斗,两人都有默契,不再指望能毕其功于一役,而是一个攻一个守,一副要将凶徒耗死的样子。 第六十六章击杀 三人又斗上百招,凶徒内息渐乱,分明是内力即将耗尽的征兆,李梦龙、高猛二人眼中均有喜意,更加不敢大意,生怕他临死来个鱼死网破,将自己拉做垫背的。 金灿灿的朝阳,渐渐爬上天际,灿烂的阳光透过天井照在地面,把温暖和光辉洒满整个庭院,原本昏暗的后堂已是白亮亮的一片,后堂中的血腥气,也越来越浓。 透亮的后堂中,循着越来越大的呼喝之声望去,三道人影在小小的庭院中上下翻飞,激斗正酣,一位使刀的招式大开大合,寒刃劈风之声虎虎生威,一位使剑的油滑如鱼,闪转腾挪间丝毫未见颓势,另一名使杖的牢牢护住周身,时而出杖偷袭使刀的周身要害。 使刀的凶徒久战不下,周围又有大量人马虎视眈眈,心下急躁,进退失据,刀法渐失精妙。 高猛窥出凶徒真力已尽,加之报仇心切,眼见对方一记重刀劈出,脚下却一个跄踉,他立时舍了守势,脚步一转便欺到凶徒身前,竹杖一扫正中凶徒手腕,将他手中长刀打落。高猛一击建功,心中大喜,刚要乘胜追击,眼前一花却失去了凶徒踪迹,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背后便挨了重重一击,登时扑到在地。 李梦龙在他们身旁瞧的分明,从那凶徒出刀,高猛反击,到凶徒随步一绕,闪到高猛身后一击,竟仿佛像是事先演练好的一般,显然是高猛与凶徒争斗已久,武功路数全然被凶徒摸清,凶徒故意卖个破绽,一招就把他重伤。 李梦龙不敢再耽搁,连忙出剑去救,那凶徒被他长剑所迫,无暇再取高猛性命,转身又与他激斗起来,说来也是古怪,凶徒明明内力已尽,只用空手与李梦龙放对,拳法也是平平无奇,但力道却是出奇的大,每次击在李梦龙剑脊上的力道,都让他虎口一震。 凶徒力道虽大,但到底内力耗尽,脚下多有不便,闪转之间非常滞涩,通常比自身反应慢半拍,李梦龙看出他的弱点,也不正面和他硬抗,利用速度优势,专攻凶徒后背,三五招下来,凶徒背后已是伤痕累累,鲜血直流。 凶徒被李梦龙打法气得火冒三丈,大怒道:“无耻奸贼,可敢与我正面一战。”李梦龙理都不想理他,你出阴招的时候不觉得自己无耻,现在倒说起我来了,当下青钢长剑使的越发刁钻,一剑便削下凶徒一片血肉,一剑又在他身上划出一道伤口,一沾即走,绝不缠斗。 不过七八招,凶徒已然脸如金纸,气息奄奄,显然是气血流失所致,李梦龙见时机成熟,手中长剑化作一道白练,直刺凶徒后心,“噗嗤”长剑入肉之声入耳。 李梦龙脸色却忽然大变,长剑如料想中顺利刺入凶徒后背,不过剑尖触到凶徒背上的时候,他分明感受到一股横生的卸力,硬生生将他的长剑偏移了几分,并没有刺中要害。 他刚要拔出长剑后退,却发现长剑上力道奇大,竟仿佛夹在石块中一般,居然拔不出来,只能弃剑,那边凶徒转过身来,咧开嘴朝他森寒一笑,浑身上下的骨节均爆竹般响起,一连串响个不停,身高仿佛都增了几分,显得无比长大。 凶徒暴喝一声:“你给我死来。” 凶徒来势又凶又急,竟比原先还快了几分,李梦龙闪身急退,却哪里还来得及,一瞬间胸口就挨了七八拳,被打的眼冒金星,浑身内力都被震散。 自以为必死之际,却见数十支竹杖击在那凶徒身上,刚才还威风凛凛的凶徒,如破麻袋一般被打的瘫倒在地,哪里还有半分威势。 原来那凶徒自知必死,早就定计要拉李梦龙陪葬,故而使出他在西域所学的明王大手印功夫,将浑身气血全数收敛,为的就是发出刚才那一击,幸而丐帮弟子及时出手,将他的气血打散,才把李梦龙救下。 凶徒原本只是山东一家镖局的普通镖客,内功学的也只是江湖上大路货色——混元气,武艺也只学了一趟刀法和八仙地功。一次他随商队走镖到西域,途中遇到劫匪,商队和镖局的人都被杀的七七八八,他运气好,虽然身受重伤,但也逃得一条性命,重伤昏迷后,又被一西域老僧所救。 在老僧驻锡的破庙养伤数月,伤势才痊愈,他感激老僧救命之恩,遂持弟子礼,对老僧侍奉的无微不至。老僧由于年老即将坐化,座下又无弟子,不忍传承断绝,临终之时,便将派内秘传的明王大手印与大欢喜禅法传给了他。 那凶徒内力耗尽后,与李梦龙交手,拳脚上力气巨大,就是明王大手印的功效,最后收敛气血,差点将李梦龙击杀,也是明王大手印的法门。 明王大手印源于天竺,内外兼修,是一门极为上乘的功夫,不同于中土主修内功,明王大手印偏重于淬炼身躯,与天竺苦行僧古老的瑜伽术走的是同一条路子。 中土内功化水谷精气为内力,而明王大手印则将精气淬炼自己的筋骨、血肉、皮膜,练到极致恍如金铁之躯,刀剑难伤,并且淬炼自己躯体的同时,精气经过提炼,会更加凝练,对修持内功大有益处。 否则那凶徒只靠混元气此等功法,能练到二流身手就大大不易,更何况练到一流的境地?当然,他武艺能有现在的境地,大欢喜禅功也是很大的助力。 大欢喜禅是天竺密教双修的无上功法,能调和阴阳,增长修为,“欢喜”二字表面上很喜气,但在密教教义中,它指的是大无畏,大愤气概,说的是用凶猛的力量,残忍的手段,将异教徒掳掠到手,踩在脚下尽情蹂躏,然后感到欢欣喜悦,所以大欢喜禅法门即有调和阴阳的双修手段,也有残暴无比的采补手段。 那凶徒在西域苦练明王大手印多年,武艺增长很快,实力大为增加,心性却毫无长进,仗着自己的身手在西域横行无忌,特别是尝到了大欢喜禅的好处后,更是肆无忌惮,不知祸害了多少女子。 但西域是密教金刚宗的地盘,终于有一回他惹到了金轮法王的头上,让金轮法王追杀上千里给打成重伤,于是他逃回中土,躲避金轮法王的追杀。 他伤势刚愈不久,却故态复萌,在襄阳城外做下血案,惹来官府与丐帮的追绞,最后丧命在高升客栈中。 那边凶徒虽死,李梦龙、高猛也受伤不轻,李梦龙颤颤悠悠的从地上爬了起来,看着仍趴在地上不能动弹的高猛,朝地上吐了口血水:“真他娘的晦气,这么多人围杀,还是差点阴沟里翻了船。” “贼人凶恶无比,大侠和高舵主将他诛杀,实在是一件大大的好事。” 一个机灵的丐帮弟子见他站不稳,赶忙上来扶住,嘴里还拍着马屁:“此事传到江湖上,大侠肯定会声威大震,名动江湖。哦,对了,还不知道大侠高姓大名?” 李梦龙受伤不轻,浑身疼的不行,哪里有功夫和他絮叨,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说道:“我叫李梦龙,不是什么大侠,不用再客套了。现在我受伤比较重,你帮我找个房间,把我弄进去休息,再帮我找个大夫看看。对了,再请你找下胡通,让他通知我的同伴,告诉她我受伤的消息。” 那弟子连连点头,朝周围扫了一眼,然后指着西北楼梯口那个房间:“那屋子原先是贼人住所,里面的家具完好,只是门被打坏了,要是你不介意的话……” 李梦龙没什么顾忌,直接说道:“行了,就那间吧,快走,我快撑不住了。” 第六十七章夜色 寒山,溪前,冷月。 潇潇秋雨从天空洒落,仿佛在洗涤清冷的残秋,经过雨洗的秋山,红花凋零翠叶枯落,分外凄清寒凉。 一缕幽幽的萧音,轻柔,涓细,似香炉中飘来的袅袅婷婷的烟,从小溪那边的古寺传出,在这凄清寒夜,伴着霜风向远方飘荡。 秋残叶落,雨声萧萧,秋山一片凄凉肃杀之象,萧音轻咽低鸣,如怨似诉,带着丝丝缕缕的惆怅。 萧音、秋雨,在寒夜的惆怅中牵绊缠绵,悄然让人勾起往昔种种回忆。 溪水被雨丝搅动波澜,清冷的玉盘化作点点闪烁的银光,溪边大树下静立的马车,忽然传来一阵清脆却带着羞恼的嗓音:“哪个在半夜里如此恼人,错非下雨,定要给他好看。” 一阵秋风骤起,萧音突断,凄凉的歌声伴着秋风飞起:“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渐霜风凄紧,关河冷落,残照当楼。是处红衰翠减,苒苒物华休。唯有长江水,无语东流。” 马车锦帘蓦然被掀开,又是那羞恼的声音:“该死的措大,吵死人啦,我要教训教训他去。”一只玉手搭在车辕上,淡绿翠烟衫微露,二十许年华,容貌俏丽的女子探出头来,她正要下车,撑在车内的手腕却被人拉住。 她一回头,正对上他目光灼灼的眸子,她恼怒道:“怎么,你不继续装死了?” 李梦龙本来就有些心虚,被她的话戳到痛处,顿时恼羞成怒:“谁装死了?我明明是受了极重的内伤!” 这几天以来,他“昏睡”在马车里,除了吃喝拉撒时,他能“气息奄奄”地醒来,其他时间都是一副死人样。 盖因那天无意中的暧昧过后,他心乱如麻,不知如何面对她。恰好后来他受伤不轻,于是装出一副昏睡的样子。这样他就不用费心思再想如何与她相处。 李莫愁是何等人物,焉能看不出他的想法,不过她自身也是心绪不宁,不知以后俩人如何区处。李梦龙装死倒也合她心意,正好免去许多尴尬。 但今夜他们错过宿头,又遇上下雨,她心情本就不好,再听他如此说,心中没来由一阵烦闷,暗恨道,这些天你天天装死,看也不看我一眼,那天难不成是你吃亏了不成?你装死就算了,今天为何又要管我的闲事? 李莫愁脸色立刻冷了下来,狭长的眸子挟着冷冷寒光朝他瞥去:“你既然受伤,为何还敢拦我?莫非我的赤练神掌杀不得人吗?” “除了杀人,你还能干什么!”李梦龙被她一激,顿时来了火气,丝毫不惧她眼中的杀意,怒气冲冲地说:“成天就知道杀杀杀,杀人很有意思吗!” 李莫愁杀意更甚:“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如此跟我说话!” 半年相处下来,她很清楚他的性格,平时他从未发火,她明白此时他发火是被自己所激,有心想让他一让,但心中傲气不允许她这么做。 李梦龙也不肯相让,梗着脖子说道:“难道我说的不对吗?你说你这些年除了杀人,还做过其他什么吗?” “你混账!”李莫愁也被他引出真火,柳眉倒竖地朝他喝骂一句,无名怒火从心中冒起,内力涌动便要朝他动手,不知为何又改了主意。 她冷冷一笑:“好,我李莫愁是个好杀人的魔头,你不让我杀他,今天我偏要杀给你看,你又能奈我何?” “你敢?” “我为何不敢?” 李莫愁说完,便要下车离去,李梦龙哪里肯让她再去杀人,抓住她的手腕用力朝着自己这边拉扯,不让她离去。原以为自己运不得内力,肯定拉她不住,因此朝里面扯的幅度大了几分,谁知她身上的力道空空,一扯之下,她“哎呦”叫了一声,整个身子都扑了过来。 秋夜寒凉,他又有伤在身,故此车内垫着厚厚的皮裘,她并未磕碰到,不过车内空间狭小,她这一扑,整个人都倒在了他身上。 “你干什么?”被他骤然拉倒,李莫愁心中恼怒。 秋夜虽有细雨,月色却不差,皎洁的月光如流水一般,透过车门车窗倾泻到车内。 月光映照下,她的容颜显得越发娇艳,那两点晶莹的眸子,也似乎要滴出水来,幽幽的女儿香不断钻入鼻端,她没看到他眼中的火焰,呵斥了一句,两片微微张开,湿润而性感的红唇在他眼前翕动,此时他已想不到要说什么,回应她的不是话,而是吻。 温香软玉抱满怀,他哪里还会管她说什么。 突如其来的侵袭像暴风雨般的让人措手不及,她不禁身子一僵,脑中一片空白,脸上泛了红潮,双眼雾蒙蒙的,刹那间就瘫软下来,顺从的闭上眼睛,仿佛一切理所当然,她忘了思考,也不想思考,任由他攫取着属于她的气息。 这一瞬间的悸动,使彼此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夜色模糊了溪流与秋山,夜空中飘来朵朵云彩,覆盖着高挂的冷月,流水般的月光照在云彩上,迷蒙的光晕在空中朦朦胧胧,将夜空点染出梦幻般的迷离色彩。 夜初静,人已寐,雨却仍在下着。 马车内,李莫愁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唇角还带着丝丝晶莹,刚才那暴风骤雨般的侵袭,饶是她修为深厚,也差点闭过气去,好悬平复了涌动的心绪,她朝李梦龙看去,就要责难,对上他似笑非笑的眸子,却忽然感到一阵娇羞,顿时说不出话来,只好冷哼一声,转过头去。 “你在想什么?”见他半天也不说话,她忽然发问。 “我在想,幸亏陆展元瞎了眼,这才便宜了我。”听他提起陆展元,李莫愁心中一阵凄苦,接踵而来的是一阵难以描摹的怨恨,复而又涌起一阵失落,还夹杂着丝丝缕缕莫名的庆幸。 此刻,她也搞不清楚自己的情绪到底是什么,她的心绪很复杂,苦楚、酸涩、失落以及甜蜜交杂在一起,宛若饮下一杯带着丝丝甜意的苦酒,甜中有苦,苦中有甜,实在分辨不清。 她不禁问自己,十年的执念难道都是假的吗?对爱情的忠贞也是假的吗?对陆展元的爱与恨也是假的吗? 眼前的李梦龙也突然变得很是碍眼,恨他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提到那个人。 她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看不出是喜是怒,是欢是悲,眸中忽然涌现出一阵杀意,想不清楚她就不想,不如大杀一阵,泄去心中闷气。 她身子一动,便被李梦龙察觉到,他双手牢牢圈住她的腰肢,不让她乱动:“不要乱动,好好休息,明天还得赶路呢。” 算了,他抱的太紧,挣脱不得,还是明天再说,李莫愁又忽然改了主意。 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最后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那么忘记了。记忆中有些人,变成相片,堆在角落,灰尘像雪一般冰冻。 第六十八章铜像 秋晨,微凉宜人,山林里小鸟在清脆的歌唱,晶莹的露珠熠熠发光。 被秋雨洗涤过的秋山溪流,格外晶莹剔透。 就像人的心灵,有时压抑久了,哭一次会把心里的伤痛释放出来,然后就会忘却所有的悲伤,整个人都变得明媚。 溪边升起一片轻柔的雾霭,山峦被涂抹上一层柔和的乳白色,空气丝丝清冷。 调皮的阳光忽然爬上了马车,从车窗车门锦帘的间隙悄悄地溜进去,轻轻地抚摸着两个装睡人的脸。 暖暖地,痒痒地。 暖暖的是阳光的抚摸,痒痒的是发梢在作怪。 “起来啦,起来啦。”他用极细小的声音轻轻地在她耳边呼唤,仿佛既怕惊醒她而又不得不叫醒她似的。 顽皮的青丝却好像没有听到,不知是在后悔昨夜的举动,还是在惋惜即将逝去相依的时光,抑或是在期盼某种只在幻想中存在的甜蜜。 总之她的心思很复杂,不想立刻就做出选择。 “你再不起来,我就要把你就地正法啦。”丝丝热气从耳垂飘荡到耳郭,酥酥麻麻的感觉让她耳根子都红透,半个身子都酥软下来,她忽然感觉到一丝不对。 昨晚那般大胆的举动,已是她能接受的极限,她不敢再勾起他的心火。 犹如被火烧一般,立刻从他身上蹿起来,“下流”,丢下一句话,就逃也是的跑出马车。 李梦龙摸摸鼻子,早上正常反应而已,哪里下流了。 太阳慢慢升起来,丝丝暖流飘飘洒洒,随轻风舞动,落到哪里,哪里就会有温暖。 卷起车门车窗的帘幕,清新空气迎面而来。 李梦龙深深的吸上一口,顿觉一股清凉流遍全身,每个细胞都被唤醒,经脉皆畅,伤势仿佛都轻了几分。 到溪边洗漱过后,整个人更是清爽了几分,他在周围打量着,想要找到她的踪迹,说来也是奇怪,她一下车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难道她不辞而别了? 但她的包袱拂尘都还在,应该不会,李梦龙缓缓摇头。 重回车里,拿下挂在车内的包袱,解开包袱,里面除了两套衣服外,只有两尊怪模怪样的小铜像。 一尊铜像是莲花夜叉造像,五名面目狰狞的夜叉身体做出不同姿势,踩在一朵巨大的莲花上,犹如梅花般排列。 另一尊铜像是明王明妃造像,明王双头四臂四足,分正反两面,一面神情宁静安详,一面狰狞暴戾,每一面都搂着个如莲坐的明妃,一明妃神情欢愉,一明妃神情恐惧。 这两尊铜像是他养伤时,在凶徒床底发现的,两尊破铜像,要是其他人看都不会多看两眼。 但谁让他是破烂王呢,别人不要的东西,他通常都会乐滋滋的拿来收藏。 刚将雕像摆好,李莫愁右手提着个包袱,左手提着个食盒,忽然回到了马车前,见到他又再看那两个铜像,眉头不禁皱了起来:“刚说你下流,你又自甘堕落,看这伤风败俗的物事,我给你扔了去。” “你去哪啦?”李梦龙并不接话,反而发问道,然后伸手要接过她手里的包袱和食盒,李莫愁顺势递给他。 “当然是去那破庙找昨天那穷酸去了。”她故意装出柳眉倒竖,杀气凛然的样子,看到他阴沉的脸色,她心底暗笑,佯怒道:“那穷酸害我吃了大亏,此仇我怎能不报。” 李梦龙脸色大变,连忙问道,“你杀了他?” 李莫愁低头看着自己如玉般的双手,良久,忽然抬头盯着他的双眼:“怎么,你要帮他报仇吗?” 言下之意当然是杀了,李梦龙怒道:“报你娘的头!”他将包袱朝马车角落一丢,就气咻咻地转过身子,不再看她。 “哟,真生气了?”她忽然“噗嗤”一笑,没好气地说道:“我骗你的啦!” “真的?”李梦龙转过身来。 李莫愁白了他一眼,脸上泛起一抹嫣红:“那穷酸害我……害我让你占尽了便宜,我自然是要去寻他麻烦,不过我只拿了他些许钱财,算是小惩一番。” “不过说来那穷酸并不真穷,颇有些身家,身边家将仆役众多,应该是个朝廷大官。” “只要你不取他性命,取些钱财倒是无妨。”李梦龙笑笑。 “拿来!”李莫愁又朝他伸手,李梦龙脑子一懵,问道:“拿什么?” 李莫愁朝他身旁摆的铜像努努嘴:“当然是那下流玩意,我把它丢了,省得你成天想些下流的事情。”说着,脸上腾起片片玫瑰红,显然是有些羞涩。 “丢?亏你说得出来。这可是无价之宝,要是丢了,以后可没地哭去。” 李梦龙得意洋洋的将铜像放到她眼前,指着铜像身上一条条微小的线条说道:“这些线条是不是很眼熟?” 线条很不明显,稍微大意就会忽略过去,即使有人看见,大多也会以为这是铸造时留下的痕迹。 李莫愁接过铜像细细观察,片刻后,她脸上露出震惊的神色,朝他问道:“这铜像难道是?” 李梦龙点点头,笑道:“没错,铜像上刻着两门功法,我也是无意间发现的。” 李莫愁仔细看了一会,她毕竟见多识广,脑子又灵光,立刻认出来路:“这是大欢喜禅法,那五个夜叉我认不清来路,不过功法运转很有几分玄妙。你运道真好,抓个贼也有此奇遇。” “嘿嘿,这叫鸿运当头。” “少在那得意。” 她见他得意洋洋的样子就有些来气,不知怎么又说出一句:“我是不会和你练那下流功夫的。” 话一出口,她立刻就意识到不好,看着他笑意盈盈的目光,她整张脸涨的跟块红布似的。 “哎呦,我快饿死啦,还是先早饭吧。”正不知如何下台,李梦龙却忽然叫饿,转头过去摆弄着食盒,又惊喜道:“呀,居然有鸡腿,那狗官在庙里吃鸡腿,真是不该,还是我们帮他解决掉吧。” 一叠叠的食物拿出来,示意李莫愁摆好。 哼,算你识相,否则定要给你些苦头吃,李莫愁脸上热度慢慢散去,接过他递来的吃食。 第六十九章抵达 终南山,脉起昆仑,尾衔嵩岳,钟灵毓秀,宏丽瑰奇,作都邑之南屏,为雍梁之巨障。其中盘行目远,深严邃谷不可探究,关中有事,终南其必争。 终南山,又名太乙山,峻拔秀丽,如锦绣画屏、耸立在秦岭中段,素有“仙都”、“洞天之冠”和“天下第一福地”之称,为道教发祥地之一。 春秋时期,函谷关令尹喜,于终南山中结草为楼,每日登草楼观星望气。一日忽见紫气东来,吉星西行,他预感必有圣人经过此关,于是守候关中。不久一位老者身披五彩云衣,骑青牛而至,原来是老子西游入秦。尹喜忙把老子请到楼观,执弟子礼,请其讲经著书。老子在楼南的高岗上为尹喜讲授《道德经》五千言,然后飘然而去。 尹喜遂创立楼观道,楼观成了“天下道林张本之地”,历朝历代都会整饬兴建道宫,可惜最后大都毁于战火。 太乙镇,坐落在终南山之下,距离全真教道宫不远,终南山众多修道之士,平日采买衣食皆赖此镇,而入山进香百姓也需在此落脚休息,所以太乙镇虽然不大,却也有茶馆、酒楼、客栈,方便过往客人的吃住。 这一日,一辆辘辘的马车悄然驶入太乙镇,驾车的却是一名身穿青衫书生,马车驶入青石板的街道,书生朝周围打量一眼后,扬起马鞭,赶着马车,朝那家挂着大大幌子旗的兴隆客栈行去。 马车刚落定,侯在兴隆客栈门口的小二便赶上前来,小二头戴幞头,肩搭白布巾,身着麻黄长褂,年纪甚轻。 一溜小跑到马车前,小二朝李梦龙摆出个憨厚的笑脸:“客官,是来进香的吧,是去重阳道宫,还是去楼观道宫呢?”小二有话痨潜质,不待他回答,自顾自地说:“我建议客官还是去楼观道宫的好,三月前重阳道宫遭了灾,大半道观都被烧毁,只怕去不得了。” “哦?竟有此事?”李梦龙跳下车辕,追问道:“重阳道宫为何会被烧呢?” 小二贼头贼脑地朝周围扫视几下,然后凑到李梦龙耳边,低声耳语,声音里透着一股子猥琐的味道:“听说重阳道宫里藏着个绝色大美人呢,连蒙古的王子都知道了,带着人来要抢回去做小妾,重阳宫的老道舍不得,要留着美人自己享用,最后就打起来了,重阳宫也被烧了。” 小二说的眉飞色舞,煞有介事,最后还咂咂嘴,有些可惜地说道:“道观都被烧了,大概那美人被蒙古人抢去了。”忽然又有些气愤,小二朝地上吐了口吐沫:“呸,那群牛鼻子老道也不是好东西,一把年纪了,还霸着个美娇娘不放,听说那个美人只有十八岁呢。” 全真教道士与蒙古王子为抢美人大打出手,这说法倒也有趣,李梦龙心底暗笑,民间以讹传讹,最后竟传成这样,不知道全真教的牛鼻子知道,会不会气的吐血。 事实上,火烧重阳宫的罪魁祸首正在马车里待着呢! 李梦龙装出义愤填膺的样子:“那帮全真教的牛鼻子真不是好东西!”小二狠狠的点了点头:“对,真不是好东西。” 小二很是气愤,一副天涯流水遇知音的样子看向李梦龙,忽而又压低声音道:“客官自己知道就好,可别到处乱说呐,全真教的势力不小,要是被他们听到,少不得要挨上一顿结实的。” “多谢小兄弟提醒。”李梦龙点点头,接着掀开车帘,从里面拿出两个包袱递给小二:“烦劳小兄弟帮我拿着。”小二笑着接过包袱,搂在怀里。 李梦龙将车里的李莫愁扶了下来,正要小二领路进客栈,却发现小二双眼直愣愣地盯着李莫愁看。 李莫愁身穿一袭贴身的素色长裙,越发显得身姿窈窕,即便头上戴着幂蓠,还是遮掩不住出众的风华,难怪会让小二看直了眼。 李梦龙干咳一声,小二才回过神来,脸上露出羞赧之色,连忙躬身请二人先走。 等李莫愁跨进客栈,小二拉住李梦龙的衣袖,伸出割大拇哥,贼眉鼠眼地说:“客官真是好福气,竟然娶到个美娇娘。”接着又小声提醒道:“客官可要小心,千万要将人藏好,万不可让全真教的牛鼻子抢去了。” 李梦龙越发觉得这小二有趣,脸色郑重地说道:“牛鼻子凶恶。我定会严加管教内子,她要敢出门半步,就给腿打折了。” 小二很是可惜被全真教霸占的美人,心有戚戚地点点头:“对,一定要腿给打折咯,那样好过被臭道士抢去享用。” “吱呀”房门刚给关上,一只玉手就直击李梦龙肋下,捏住他腰间软肉就是顺时针九十度旋转,李莫愁柳眉倒竖:“说,你要给谁的腿打折?” “哎呦,疼疼疼,快放手。”李梦龙龇牙咧嘴,连忙求饶:“是我,是我,打折的是我自己的腿——” “哼”李莫愁这才松了手,摘下头上的幂蓠随手放到桌上,莲步轻移,坐到床榻上,开口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去古墓?” “嘶,下手真狠。”李梦龙坐到凳子上揉着腰眼,苦起脸说:“此事不急,待我打探过后再说。” “打探?打探什么?难不成你也以为我师妹被抓去了吗?我可告诉你,古墓不是那么好进的,我自小在古墓长大,却也摸不清里面有多少机关,我那师妹一定没事。” 显然李莫愁对她偏心的师父还是耿耿于怀,脸色不怎么愉快。 “我自有道理,你别问那么多。”腰间隐隐作痛,李梦龙不耐于她细做解释。 龇着牙掀开衣衫,腰间一片青肿,他嘴里凄苦道:“忆展元,风月逢迎,轻颦浅笑把心倾,愿与郎君化蝶戏。可怜某,孤枕垂泪,只因莫愁将某打,惦念旧爱忘新喜。” “你再乱说。”李莫愁瞪了他一眼,亮出小拳头,狠狠地比划了两下,吓得李梦龙缩了缩脖子。“真没出息,不就是一点青肿吗?”李莫愁给了他一个又圆又大的白眼,煞是好看,凑到他身旁,用凉丝丝的小手,帮他揉着腰眼。 “嘶”这回不是痛的,而是舒爽的声音,她的按摩手法真是一级棒,要是跑到原时空开个马杀鸡店,一定会赚翻,李梦龙又开始跑偏。 “好了没?” 李梦龙当然是摇头。 又过一刻钟,她再问,他还是摇头。 她一抬头就看到他脸上舒爽的表情,知道他分明是占自己便宜,心底很是有气,“啪”腰间立时多了个掌印。 “哎呦,你干什么?”李梦龙算是尝到了“赤练神掌”的滋味,屁股着了火一般从凳子上蹿了起来。 “当然是教训某个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混蛋啦。”她施施然坐回到榻上。 李梦龙理亏,不敢再与她说这个话题,搬了条凳子放到榻前坐下,舔着脸凑上去,说道:“前几个月全真教才遇大敌,这消息可不好打探,还得请你出手,抓个道士出来问话,你知道的,我轻功太差。” “哼,堂堂男儿身,居然还要我这个女流之辈出手,你不怕丢脸吗?”李莫愁没好气地看着他,李梦龙却丝毫没感到愧疚,反而得意洋洋的说:“怪我咯,谁叫你觊觎我的美色呢?” “呸,再乱说就撕烂你的嘴。”她从没见过这么无耻的男人,不过他这么说话倒是很有趣,她并不讨厌。 “喂,你可别忘了,你该拿的都拿了,我还额外搭上了一份大手印秘籍,你可别坑我。” “好啦,好啦,不就是抓个臭道士吗?简单的很,不过你最好确保你的办法有效,不然能不能进古墓还真不一定。” “没事,你相信我,我的办法肯定能行——” “……” 第七十章双煞 萧瑟秋风起,片片枯叶从枝头飘落,剩下稀疏光秃的树枝张牙舞爪,薄薄的雾气弥漫了群山。 “快戴上呀。” “我才不要做蒋干,丑死啦!” “这又没别人,戴戴怕什么!” “我不要!猪腰子脸恶心死了!” “喂,你戴不戴,不然我用狗头铡了啊!” “哼,你以为你真是包公吗?” …… …… 在薄雾笼罩的群山中,一座怪石嶙峋的小山丘上,一黑一白两道身影,蹲在一块巨大怪石后面,相互争吵着。 将视线移向怪石那边,怪石那边躺着一位圆滚滚的小胖子,小胖子背上斜插着一把三尺长剑,身着淡蓝色道袍,竟然是一位道士。 只是体形如此‘圆润’的道士,实在少见。 这胖道士正昏迷着,脸上还有个黑漆漆的脚印,显然是被人一脚踹到脸上才昏迷过去的。 这山正是终南山,这道士正是全真教道士,敢在终南山捉走全真教道士,自然也只有李莫愁与李梦龙二人了。 怪石那边李梦龙身穿黑衣黑袍,脸上还带着个漆黑的面具,李梦龙旁边的李莫愁,身穿白衣白裙,手上拿着个白色脸谱,只是这脸谱造型实在丑了些。 李梦龙脸上的脸谱面具是包公,而李莫愁手上的脸谱面具是蒋干。 蒋干是丑角,鼻梁和眼睛出画一块白,显得很滑稽,再加上自古以来蒋干的形象就是猪腰子脸,那就更丑啦,李莫愁嫌弃蒋干脸谱,迟迟不肯戴上。 “不是说好了我们演黑白双煞的吗?你不戴还怎么演。”李梦龙继续劝说。 “原本以为你只是主意很蠢,没想到你选的面具更蠢,当初看你傻傻的挺好玩,我才答应,现在你选这个面具,我绝对不干。”李莫愁将脸谱面具重重拍到他手上。 两人正要继续争吵,“呃”那边传来一声轻微的呻吟,两人顿时住嘴。 李莫愁刚要起身走去怪石那边,冷不防李梦龙将脸谱面具扣到她脸上,双手还被他紧紧抓住,显然是不想她拿下来。 你还小吗?还耍这种把戏,李莫愁悄然翻了个白眼,只好任由他去了。 胖道士悠悠睁开双眼,待眼中重影消去,昏暗的光线下,怪石那边静静立着一黑一白两道模糊的影子。 勾魂的黑白无常?莫非是我已经死了,他们是来拿我的?胖道士心里大惊,身上大汗淋漓。 胖道士一骨碌爬起来,一边朝二人连连跪拜,一边惨嚎道:“搞错了啊,搞错了啊。二位神君,弟子已受冠巾,皈依三宝,脱离生死簿,不入地府,该归三官大帝管才是。” 卧槽,神君?那是什么鬼?莫非你也是穿越来的不成? 李梦龙登时吓了一大跳。 正不知所措间,忽然发现李莫愁身体在轻轻颤抖,还有丝丝抽气声传来,显然是被逗笑了。 尼玛,原来是封建迷信,他反应过来,心里鄙视不已。 “哦?难道真是搞错了不成?你且将姓名道来,我施法向阎君询问便知道。”李梦龙将计就计,想逗他玩玩。 “弟子鹿清笃,乃是全真教四代弟子,还望二位神君详查。”鹿清笃重重磕了两个头,头磕的很有诚意,都见血了。 李梦龙装模作样地掐着指诀,又念了两句鬼也不懂的咒语,忽然喝到:“呔,鹿清笃,原来是你!” “阎君已经告知于我,说你命中定要做汉奸,已被三官大帝道籍除名。现在你意外身亡,阎君要我将你拘入地府,打进十八层地狱受刑。” 鹿清笃被吓得瑟瑟发抖,面如土色,十八层地狱可是那帮秃驴的地盘,心想要是自己被抓过去,肯定会被严加折磨。 正要讨饶之际,却忽然传来女子咯咯的笑声,紧接着又是“哎呦”一声,男子的痛呼声响起。 鹿清笃抬头看去,那‘白无常’捂着肚子,笑得上气不接下气,银铃般的笑声传出老远,那‘黑无常’却捂着胳膊在原地跳脚。 李莫愁原本忍笑忍得辛苦,李梦龙又那样搞怪,她哪里还经受得住? 终于在鹿清笃吓得瑟瑟发抖的时候,她忍不住捂着肚子大笑起来,还顺手在李梦龙胳膊上拧了一把。 于是二人就此露陷。 糟糕,自己被骗啦!鹿清笃明白过来,立时拔剑怒吼道:“哪里来的贼子,敢消遣道爷?” “白皮,你干什么?”李梦龙捂着胳膊,朝李莫愁吼道。 “你叫谁白皮!”李莫愁柳眉倒竖,新鲜出炉的外号把她气的不轻。 “白衣白裙,除了你还有谁?” “好你个混蛋,我是白皮,你是什么?”李莫愁忽然轻笑一声,说道:“黑漆漆的一团,不如就叫黑丑好啦。” 两人在那打情骂俏,完全无视鹿清笃,把鹿清笃气得三尸神暴跳,只见他大喝一声“混账”,便持剑朝二人刺来。 “你闭嘴!”“你闭嘴!” 李莫愁与李梦龙同时转头看向鹿清笃,一边异口同声叱道,一边出拳击向鹿清笃。 鹿清笃入全真门下不过数年,还在学习全真入门武艺,岂能是二人对手? 被李梦龙与李莫愁一人一拳打在左右面颊,登时他两边脸颊吹气球般肿了起来,身子也破布袋般摔出老远。 “呐,小子,知道我们黑白双煞的厉害了吧。”看着黑漆漆的包公脸谱凑到自己眼前,鹿清笃捂着白面馒头般的脸颊,连连点头。 “算你识相!” 黑漆漆的脸谱远离,黑衣黑袍摆正姿势,左脚踏在鹿清笃小腿上:“我想知道上次火烧重阳宫到现在,你们全真教发生的所有事情。”黑衣黑袍脚下微微用力,鹿清笃感觉自己腿骨咔咔作响:“呐,别怪我没提醒你,要是你敢隐瞒,这条腿就别想要了。” “不敢不敢。” 鹿清笃很是识相,当下把全真教三月来发生的事情,事无巨细的讲了出来。 就连一个月前,他伙同几位同门,偷看孙师叔祖洗澡的事情也没漏下。 原来事情还是没脱出原书轨迹,杨过在桃花岛待了数月后,又被郭靖送到终南山,重阳宫之围正是郭靖所解。 与原来不一样的是,杨过竟没有等到正月比斗就已反出全真教。 两月前,鹿清笃等四代弟子寻杨过的麻烦,而与原书不同的是,杨过早在两年前就开始习武,武艺不算太低,鹿清笃等人自然是打不过他。 可杨过师父赵志敬偏袒其他弟子,要严惩杨过,杨过忍不住那口气,就偷偷跑出全真教,后来被孙婆婆收留,然后就是孙婆婆与郝大通争斗被打死。 听到孙婆婆被郝大通打死,李梦龙眉头皱了起来,心想郝大通这个牛鼻子真是混蛋。 说起来,全真七子名头很大,但个个脑子都不灵光,自己糊涂,教出来的徒弟也不怎么样,赵志敬是汉奸,龙骑士就更不用说。 第七十一章古墓 随手打昏鹿清笃后,两人联袂离去。 太乙近天都,连山接海隅,终南山虽不如诗中那般高耸接天,山连到海,却也极为巍峨,山岭重重叠叠,高低有致,起伏连绵。 有些山险峻挺拔,有些山巍峨挺立,有些山气势磅礴,山山相连,一座挨着一座。 恰好是黄昏,群山被薄雾笼罩,淡淡青雾,将重山弥漫成一片朦胧迷离的奇幻景致,身在山中,周身都是变幻奇诡的云雾,旁边的怪石枯木,忽远忽近、若即若离,甚是奇妙。 如果对周围的环境不熟,随意走动的话,很容易就会迷路,而李莫愁从小在古墓长大,对山中的环境很是熟悉。 她仿佛不受薄雾的阻扰一般,随意的三转两转便能找到一条小径,黑漆漆地怪石中间,她随意踏过去便是平地。 李梦龙已经眼花缭乱,根本记不住自己行进的路线,即便是李莫愁拉着他的手,他都要时时看着周围,不然,一不小心哪里就会冒出块石头来,将他撞个头晕眼花。 重阳宫后山,有些朦胧的意味,仿佛笼罩着一层轻纱,影影绰绰的,叫人看不清面貌,已是深秋时节,李梦龙却闻到一股淡淡的花香,风轻轻拂过树林,如隐隐的涛声,这里的树木的叶片竟然尚未枯黄飘落! 山石黯淡,树影婆娑,李莫愁立在一处枯藤密布的石壁前。这石壁自然不是普通的石壁,这石壁是古墓的入口。 李莫愁熟练的在石壁上轻轻摸索,几个呼吸过后,“咔擦”轻微的声响传出,她竟从枯藤后面卸下一块与石壁颜色相同的木板来,同时,石壁上露出一个黑漆漆的洞口。 “这就是古墓的入口吗?”李梦龙摸着下巴问道。 “不错。”李莫愁微微颔首,又道:“希望你真的有办法才好,不然又是白跑一趟。” “总要试过才知道。” 李莫愁被他不靠谱的说法打败,恨恨地瞪了他一眼,但又不好发作,只能顺他意思办了。 “师妹,师姐来访,还请出来一见。” 婉转清脆的嗓音飘入洞口,在黑漆漆的古墓中来回飘荡,她的声音并不大,但却格外清晰,显然是运上了一身真力。 山林中响起的那道声音,仿佛是投入无波水面上的小石子,水面泛起几道涟漪后,悄然恢复平静。 古墓仍是那样漆黑且安静,李莫愁的话语好像没起到任何作用,就在李梦龙不耐烦之际,一道白影忽然出现在他视线中。 白影步态袅娜如风摆杨柳,款款走来的姿态很是优美。 她的每个动作他都看的很清楚,双手交叠着平摆在腰间,裙摆衣袂随着步伐轻轻飘动。 她的步伐不算大,动作很舒缓,但速度却出奇的快,李梦龙刚才只是眼前一花,她就站到了两人面前。 李梦龙没有听到任何声响,连衣角破风的声音也没有,足以说明来人轻功之高。 念头稍稍在脑子转动后,他细细打量着眼前的女子,她披着一袭轻纱般的白衣,看来约莫十六七岁年纪,身量并不很高,面容秀美绝俗,只是肌肤间少了一层血色,显得苍白异常。 一身白衣白裙,站在在黑暗的山林中,犹似身在烟中雾里,如此清丽绝俗的女子,只能是小龙女了。 注意力都集中在小龙女身上,犹不知旁边的李莫愁正盯着他看,如刀般的眼神“噌噌”在他身上刮来刮去。 事实表明,在李莫愁面前看别的女人是一个巨大的错误。 一阵疼痛传来,腰间软肉又遭毒手,惨叫随之响起。 “干什么你?”突遭袭击,他的语气很是不善。 待他回头,看到李莫愁极不友好的眼神时,心中寒意大盛,他摸摸鼻子讪笑道:“啊哈……今晚的月色真是不错哈……哈哈……我看月光……月光……” 月光么……他抬起头,天空中漆黑一片,嗯,没有月光…… “我师妹是不是特别漂亮——特别好看……你看看嘛……没事的。”李莫愁在他耳边吐气如兰,声音很是温柔,很是软腻。 哼,男子汉大丈夫,说不看就不看,李梦龙将头抬的高高的,眼神坚定不移。 充分表明忠贞的立场后,腰间那只玉手才松开。 李梦龙松了口气,心想总算是逃脱此劫。又有些小得意,暗道,嘿嘿,咱演戏的功夫也是不赖嘛。 “算你乖巧。再敢有下次,打的你屁股开花。”正得意间,耳边传来一句话让他浑身一僵。 他心中哀嚎着,果然冲动是魔鬼呀,一不小心找了个母老虎,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呀。 小龙女性子清冷,仿佛没见到两人打情骂俏一般,只静静站在古墓门口。 等李莫愁与李梦龙不再打闹,她才看向李莫愁,开口道:“师姐,你还不死心吗?” 李莫愁并不答话,只是笑意盈盈地看着她。 “龙姑娘,你且放心,我们并不是为玉女心经而来。”李梦龙接口道,小龙女把目光移向他,眉头皱了皱,“不是为玉女心经,你们来干什么?” “当然是走亲戚呀。” 小龙女从小在古墓长大,接触的人不多,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不由愣了愣,但她不傻,知道师姐此来肯定是为玉女心经,走亲戚不过是借口罢了,道:“师姐已被逐出师门。” 她言下之意是,李莫愁已被古墓派除名,师姐妹情分早断,称她一声师姐,不过是客套话而已。 李梦龙笑了笑,说道:“我说的走亲戚,说的不是你们,而是杨过?”小龙女好奇道:“杨过?你们认识?” 李梦龙从腰间取下一枚玉佩,抛到她手里:“不知杨过有没有和你说起过我,我叫李梦龙,他曾是我的书童。你把这个给他,他一定会来见我。” 小龙女摩挲着着手上的玉佩,神色有些挣扎,李梦龙的名字她自然是知道的,她在犹豫到底要不要把玉佩给杨过看,因为她不知道,他和师姐一起来,到底是打着什么样的主意。 “你尽管放心,我既然说不会打玉女心经的主意,莫愁必然不会朝你动手。想必你也能看出来,莫愁此时武功大进,玉女心经对她而言,已是可有可无。” 小龙女闻言,眼神闪了闪,她虽然性情清冷,性格也有些执拗,但并不是不知变通之人,要是能摆脱李莫愁这个大敌,那是最好不过。 小龙女微微颔首:“二位稍待,我去去就来。” 待小龙女返身进入古墓后,李莫愁如水的眸子又扫到他身上:“我很好奇,缘何你会知道我师妹的姓氏?”言语中带着丝丝危险的气息。 李梦龙闻言有些气恼,心想这女人真是麻烦,不仅脾气不好,醋劲也大,更可恨的是,自己居然还打不过她。 当即目光不怀好意地朝着她身上扫视着,恶狠狠地说道:“你再这样,信不信等下我就把你就地正法?”感受到他犹如实质一般的目光,李莫愁脸上一红,暗呸一声,说了句:“下流胚子。”就转过头去,不敢再对上他的目光。 也只有这个时候,李梦龙才能在她身上看到女子的羞涩与娇怯,这个时候也是李莫愁最有魅力的时候。 白玉般的脸颊上升起朵朵红霞,晶莹的耳垂上浮现几抹嫣红,真是美的惊人,李梦龙不禁暗赞一声。 第七十二章研功 寒玉乃天下至阴至寒之物,坐卧其上,心火自清,练功时尽可勇猛精进。 当年王重阳在极北苦寒之地,数百丈坚冰之下挖出寒玉赠给林朝英,林朝英制成寒玉床留在古墓。睡在寒玉床上练功,一年抵得上平常修练的十年,因为初时睡到上面,觉得奇寒难熬,只得运全身功力与之相抗,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纵在睡梦中也是练功不辍。 所以寒玉床的功效有三,一则降心火、防止走火入魔,二则可以增长功力,三则磨炼出时时运功不辍的习惯。 用寒玉床练功,效果并不算逆天,初时不习惯寒玉奇低的温度,定会运足功力时时相抗,功力短时间大进,待到适应寒玉奇寒,又养成时时运功的习惯后,功力增速便会降下来,并没有初时那般神效,不过比起没有寒玉床,效果自然更好些。 只不过寒玉床不是说睡就睡的,要有古墓独门心法才行,数日前,小龙女默许李梦龙与李莫愁进入古墓后,就一直没再出现过,连吃饭都避着他二人,单独与杨过开小灶,对李莫愁传李梦龙古墓心法也只当不知。 杨过这些天过的并不太舒心,每次看着他一瘸一拐的出现在面前,李梦龙都想问问他小龙女打人的手段,瞧他那样子,小龙女下手可比李莫愁狠多了,说不定都抄家伙了。 这天,李梦龙运功完毕,朝边上正端着铜像细细端详的李莫愁问道:“莫愁,这大手印功夫,你可有了头绪。”李莫愁叹息着摇了摇头,道:“这铜像上的行功法门甚是古怪,精气运转一会从十二正经转向奇经八脉,一会从阳脉又跑去阴脉,实在是说不通。” 人体十二正经似一张相连的大网,奇经八脉却是大网外个个单独存在的小网,并不相连,中土内功修炼,要么是沿着十二正经运转周天,要么独修奇经八脉,有同修十二正经与奇经八脉的,都是在十二正经运转周天后,气归丹田,再重走奇经八脉,从来没有从十二正经突然跳到奇经八脉的,是故李莫愁难以理解。 李莫愁放下手里的铜像,道:“我们还是不要练这功夫吧,强行修炼说不定要出什么岔子。再说,我那师妹手里的《玉女心经》……”李梦龙摆了摆手:“你怎么老惦记人家的《玉女心经》,以她的性子,她要是不愿意教你,你就是杀了她也是不成的。” 拿过摆在一旁的铜像,李梦龙细细观察起来,他总觉得上面的纹路有些眼熟,可就是想不起来,端详了半天,都快要把铜像看出花来了,也没丝毫头绪。李莫愁看他发傻的样子很是碍眼,一把抢过铜像,青葱玉指点在他头上:“再看你就要傻了,这破铜像说不定是哪个密教秃驴拿来唬人的,趁早丢了为好。” “密教……密教……”李梦龙嘴里喃喃着,忽然眼睛一亮,哈哈大笑着抱起旁边的李莫愁,在原地上转了几圈,又凑到她脸上,‘吧唧’印了她一脸口水,高兴地说道:“哈哈……我知道啦……莫愁,你真是我的福星。”李莫愁挣扎着从他怀里跳出来,擦了擦脸上的口水,没好气道:“你发什么疯。”看到他脸上狂喜的表情,又问:“你知道什么啦?” “嘿嘿,幸亏你提醒,我才想起来,这密教修炼的方式与我们中土不同,我们修炼走的是十二正经与奇经八脉,他们修炼的是七轮三脉,修炼方式大为迥异,我们用中土的思路去看密教的功夫,自然是鸭子听雷,一脸茫然,满头雾水。”李梦龙解释道。 “七轮三脉?那是什么?”李莫愁问。 “密教源于天竺,天竺并无奇经八脉之说,他们的气脉理论是七脉三轮,天竺古瑜伽术就是依据七轮三脉所创,而这密教明王大手印看样子与古瑜伽术一脉相承,自然走的是七轮三脉的路子。” 李梦龙顿了一顿,继续说道:“三脉是中脉、左脉及右脉,以中土的说法,中脉起于印堂过百汇,沿脊柱下行于尾龟,再绕至生法宫,也就是海底,与任脉路线相似。在中脉左右两侧,有左脉及右脉,与中脉平行,距离约牛毛的十分之一。” “所谓七轮,就是:顶轮、眉间轮、喉轮、心轮、脐轮、海底轮、梵穴轮。顶轮又名大乐轮,从额头的发际开始,往后横拼四指的距离处,就是顶轮的位置,据密教说法,一旦打通了顶轮,脑部气轮充满,其乐无比。而道家称头部为诸阳之首,像似有大乐,顶轮有三十二根气脉,如雨伞一样,由间脑向外分散。可见天下至理,最后殊途同归,这天竺练法应该有可取之处。眉间轮就是……” 洋洋洒洒讲了将近半个时辰,李梦龙才将他所知道的,通通倒给李莫愁,说来他能知道七脉三轮的理论,还是拜他前任所赐,毕业后,他们来到深市工作,由于天天坐在办公室里,苏雪馨感觉自己胖了,于是跑去学瑜伽减肥,还扯着他一起,过了那么多年,瑜伽早就不练了,而这些理论他还有些印象。 听完他所讲后,李莫愁沉思许久,方才开言:“照你所说,这法子确有可取之处,只是不知是否会与我们所练内功冲突。”李梦龙否定道:“应该不会,那凶徒一身硬功极为高明,肯定练过大手印,且练的时间不短,而他也有一身深厚的内力,与他打斗的时候,我并没发现他内力运转又问题。再说要是有问题,他早就发现了,还会带着这两个铜像吗?” 说完,李梦龙有些得意,刚要毛手毛脚在她身上占些便宜,却发现李莫愁好奇宝宝似的盯着他看,又红唇微动:“我突然发现,好像你对这些古里古怪的东西知道的不少,你武艺这么差,江湖经验也少,是怎么知道的这些的?” “你武艺才差,我苦练剑法多年,内力深厚,难道称不上身手一流吗?”李梦龙不服气道。李莫愁不屑道:“剑法平平也好意思说自己身手一流,接的了我二十招吗?还有,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内功也是取巧来的,蛇胆不知吃了多少……” “啊……”李梦龙恼羞成怒,还不等她继续喷射毒液,一把将她翻过来按在腿上,抬手就在她臀上啪啪打了几记,惹的她惊叫出声。李梦龙一边打,一边嚷嚷着:“二十招……我让你鄙视我,我让你鄙视我。”表情很是羞恼。 打完,李梦龙将她翻过来,恶狠狠地说道:“还敢不敢了。”李莫愁脸颊通红,媚眼如丝,妙目仿佛要滴出水来,可怜兮兮地求饶道:“不敢了,大官人说什么就是什么,小女子再也不敢啦。”神情很是勾人。 李梦龙暗骂一声狐狸精,狠狠地在她身上占了两下便宜,泄泄火气,然后将她松开,再玩下去只怕会擦枪走火。李莫愁也怕他把持不住,收拾好身上凌乱的衣衫后,她逃也似的跑出石屋,说要去准备晚饭。 可不到一会,她又跑回来了,手里还提着空空的米袋,用细若蚊呐的声音说道:“没米了……怎么办?”平时都是李梦龙做饭,米袋没米了他当然知道,至于李莫愁……只能说她做出来饭菜毒不死人。 原本他打算混过今天,明天再下山采买,没想到被她发现米袋没米了,那么空间里的物资就不好再动用。李梦龙说道:“不要紧,我们等下去抓几只野兔野鸡,对付一顿,到明天我们下山买些米面吧。” “可师妹怎么办?她可是吃素的。” “就是她吃素才要给她补补,你看她的脸,都白成什么样了。” “你就坏吧,是不是你还记着人家不给你玉蜂浆的事,故意要为难她?”李莫愁语气略带嘲讽,不过神情却很兴奋,显然对让小龙女吃荤的坏主意很是意动。 第七十三章晚饭 李莫愁与李梦龙进入古墓第二天,李梦龙想起书中提到的古墓玉蜂浆,他身为吃货,对于美食从来都是有杀错不放过,便舔着脸让杨过找小龙女讨要。 小龙女原不是小气之人,古墓都让他进了,不会舍不得那一点玉蜂浆,问题是自他来后,杨过像是变了个人般,端茶倒水,敲腿捶背,伺候她无微不至,显然是得到了‘高人’指点,虽然她很是受用,可被人窥破心思却也多多少少有些羞恼,便拒绝了他。 被拒绝后,李梦龙便生出坏心思,出主意让杨过去偷拿,杨过经常喝那玩意,也不觉得珍贵,偷偷拿一点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于是带着他到放玉蜂浆的石室。 谁知李梦龙喝着觉得不错,一下子将所有的玉蜂浆都给收到空间中,被小龙女发现后,她不便找李梦龙麻烦,就暴揍了杨过一顿。这让李梦龙很是不忿,于是生出要作弄她的想法。 李梦龙和李莫愁鬼头鬼脑地,在石室中窃窃私语一阵,商定整蛊小龙女的计策后,便兴高采烈的跑出古墓,到山里逮兔子、抓山鸡。 只两刻钟,两人就拎着两只山鸡,三只野兔回来。要说这林朝英还真是会过日子,用雕琢寒玉床剩下的寒玉边角料,镶嵌在一个石窟里,用以储存蔬菜粮食,保鲜效果相当不错,称得上是神雕版的冰箱。 将山鸡野兔剥洗干净,一只山鸡切块放入砂锅小火慢炖,另一只不切,整只拿去清蒸。接下来处理兔子,兔肉自然是红烧,习武之人,食量不小,三只兔子也不嫌多,只是考验做菜的功夫。好在李梦龙时常做饭,手艺不赖,量多一些难不倒他。 半个时辰后,鸡汤炖好,清蒸的山鸡也出锅,李梦龙从贮藏蔬菜的石窟里拎出一把青菜,并两个萝卜。 将砂锅里的鸡汤倒出一小半,加入青菜稍微煮煮,便成了青菜汤,半丝肉也不见。将清蒸好的山鸡,专挑胸脯、鸡腿地方,剔出肉来,并萝卜一齐切成细丝,放入锅中炒熟,那萝卜与蒸熟的鸡肉,颜色都是雪白雪白的,形状也差不多,混在一起根本难以分辨,再加上古墓内没有光线,点起蜡烛也是昏暗一片,想来小龙女无法分辨出来。 最后处理的是主菜——爆炒兔肉,这道菜可是主菜,要好好处理,古墓内配料不多,葱姜蒜根本没有,只有些许油盐酱醋,没有别的办法,李梦龙只好从空间中拿出葱姜蒜、干辣椒、八角、料酒,幸好李莫愁对做饭不感兴趣,早就离去,不然他还真是不好下手。 坐锅,倒入香油,香葱、姜块丢下锅爆香,再把兔肉倒入炒香,倒入凉水,稍微没过兔肉块即可,放入干辣椒,八角,盐,料酒,用大火煮开后改用小火,待收汁后,再用大火炒一下,香喷喷的爆炒兔肉就出锅了。 菜刚炒好,闻着味道的杨过就进到了厨房,他好奇道:“公子,做什么菜呢,这么香?”李梦龙朝灶台那边努努嘴:“厨房没米了,只好抓了两只山鸡野兔充数,给大家换换口味也好。” “真的啊?”杨过脸上露出喜意,在嘉兴的时候,两年来哪天断过荤腥,在这古墓,虽然小龙女对他很好,可天天吃素他还是有些难受的,今天有肉吃他当然欢喜,可忽然想到小龙女是吃素的,他脸上又满是苦色,摇摇头道:“不行,姑姑她只吃素,她不吃,也不会让我吃的。” “那就让她一起吃咯。” “姑姑她不会吃的,还是你们吃吧。”杨过恋恋不舍地看了灶台上那边一眼,咽了咽口水,强逼自己转过头:“今晚我陪姑姑饿肚子,我走了。” “诶……”李梦龙拉住他的胳膊,脸上露出狼外婆般的笑容:“我问你,你姑姑是出家人吗?”杨过摇摇头:“不是。” “既然不是,那我再问你,肉好吃吗?吃肉有坏处吗?” 杨过斩钉截铁的说道:“肉当然好吃,也没什么坏处。”李梦龙阴谋得逞,露出个灿烂笑容:“既然你姑姑不是出家人,肉也很好吃,为什么不让她吃呢?难道你不想让她吃些好东西吗?” “这……”杨过无言以对,犹豫一下,苦笑道:“我自然是想让她吃的,但姑姑她无论如何是不会吃的。” “你看看,这清炖鸡汤、萝卜炒鸡肉,我们不告诉她那是肉,她看得出来吗?”李梦龙将他拉到灶台前,指着那两道菜说道。半晌,杨过幽幽说道:“……师父知道会打死我的。”他自然明白李梦龙的意思,肯定是要他去骗姑姑,让她喝汤吃菜。 “你师父干巴巴的,瘦的跟条芦柴棒一样,得让她补补才好,你就为你师父牺牲一下吧,难道你不愿意?” “我当然愿意!”杨过咬着牙应道,只是脸上表情犹如上刑场般恐惧,良久,叹道:“希望姑姑她……下手能轻些……” 望着杨过远去的背影,李梦龙笑得好似偷着鸡的小狐狸,心道:嗯,就是这样,让她吃肉,让她多吃些,要是变成小笼包版小龙女,那样就太美妙啦。 …… 黄昏,暮色四合,夕阳残照。 古墓,烛火昏黄。 石室内,古拙石桌,一陶盆,一瓷碟,置放其上。陶盆内的汤水点缀着几片绿叶,瓷碟上的萝卜丝简简单单,晚餐很是‘俭省’,宛如农家一般。 缥缈出尘的小龙女莲步轻移,流云般优雅的走进石室。 石桌旁,李梦龙和李莫愁早已坐好。 小龙女眉头皱了皱,她不太喜欢石桌旁的两人,于是就站在门口,不说话,也不坐下,气氛渐冷。“姑姑,你来啦。”眼看要冷场,杨过抱着碗筷及时出现,拉着小龙女坐到石桌旁坐下。 李梦龙笑笑:“实在惭愧,我们将你存储的米粮吃完了,只剩下一把青菜与两根萝卜,咱们凑合吃完这顿,明天我去太乙镇多买些,不会再委屈你与我们搭伙。” “无妨。”小龙女还是那副清冷的样子。 杨过很狗腿的给她盛了一碗‘菜汤’,远远一股特别醇香的香味飘来,顿时令人食欲大开,小龙女有些好奇地打量了那粗陶盆一眼,里面只有几许青菜叶上下翻腾,心道为何简简单单的菜汤会有如此香味? 端着雪白的白瓷小碗,拨开那层色泽金黄的油花儿,雪白的汤顿时浮现在眼前,小龙女浅尝一口,浑身一颤,唇齿间荡漾着一种难以言喻的香味,久久不能散去,待吞下去以后,回味悠长,隐隐还带着一股老山参的香气,混着一股从未尝过独特味道,顿时精神一震。 李莫愁与李梦龙见她迷醉的神情,相似而笑,眼神中都有得逞的欣喜。 “姑姑,味道怎么样?” 小龙女脸颊一红,回过神来,桌旁三人都盯着她瞧呢,“味道不错,这是师姐的手艺吗?”李莫愁笑着摇摇头,看向李梦龙:“他武艺差劲的很,也就这厨艺能拿出手,哎……”嘴上不屑,脸上倒是有几分与有荣焉,女人不都是口是心非的吗? “就你那么多话讲,喝汤吧你。”李梦龙一调羹鸡汤喂到她嘴里,登时让她闹了个大红脸。“作死呀你。”李莫愁轻捶了他两下,不过还是乖顺的喝起汤来,不再说话。 那边小龙女倒是很有几分羡慕与失落,她生性聪慧,任何物事学起来都很快,武艺如此,厨艺也如此。 她自认厨艺不错,可喝过这碗汤后,她再没有这种自信,失落着夹起一把萝卜丝放到嘴里,“嘎嘣嘎嘣”清脆的微响从牙间蹦出,萝卜丝清甜脆爽,反复嚼过后,又有一丝特别的味道在舌尖反复盘旋,她好奇又夹起一筷子放入嘴里,再次尝过后,才发现萝卜丝里有什么东西味道特别鲜美,口感也很滑嫩。 旁边还有其他人在,她不好拿筷子在盘中扒拉寻找,心想到时再让过儿去问问他们,看里面放了什么,让平平无奇的萝卜丝变得如此美味。小龙女吃东西很文雅,没有一丝烟火气,伸筷子是那么轻缓,吃东西也是小口小口的细嚼慢咽。 可为什么盘子空了呢?其他人都还没动筷子呢!难道她也自带空间不成?李梦龙瞠目结舌的望着小龙女。 “咔”筷子与瓷盘碰撞,小龙女抬起头,盘中空空如也,其他三人筷子整整齐齐地摆在各自碗边。 “额,好丢脸。”小龙女愣了一愣,刹那后,她额头冒出三道黑线,心中不停哀嚎。 “呵……呵呵……你们吃好了吗?”清冷的脸上,嘴角勉强翘起,很像是在笑,眉毛成个八字,又好像在哭。 你是哪个次元穿越来的少女,李梦龙很想问。 尴尬至极的小龙女有了几分人味,不再是那个不是人间烟火的仙女,那样的她虽然漂亮,可还是有几分讨厌的,冷冰冰的脸对什么都漠不关心,跟她说话仿佛对着块石头,永远都不会搭理你,有喜有怒有尴尬才是人嘛。 李梦龙决定继续逗逗她,朝杨过使了个眼色,杨过一溜烟跑到隔壁,端出个砂锅来,里面是金黄雪白交织的鸡汤。小龙女闻到熟悉的味道,却看到不一样内容,有些傻眼:“吓……我……我刚刚吃的是这个?” “吃的也是。”冷不防李莫愁接了一句。 “杨过!”小龙女咬牙切齿,目光如刀,“唰”白影闪动,小龙女与杨过同时消失在石室中。“啊……”紧接着,杨过惨嚎响起。 …… …… “你这肉里放了什么,辣辣的,又不像是茱萸。”李莫愁夹起一块兔肉放入嘴里。 “祖传秘方,不告诉你。” “不告诉我,你想告诉谁?”李莫愁目光变得危险。 “是辣椒啦。” “辣椒是什么?” “你猜?” “猜你个头,你说不说?” …… …… 两人巴拉巴拉斗嘴的时候,杨过贼溜溜的回来了,李梦龙看他捂着屁股的样子,笑道:“怎么,刚挨完打还想着肉吃?”杨过支支吾吾地说道:“不……不是,是我姑姑她……她……她没吃饱……” “哈哈……”“哈哈……” 第七十四章半年 古墓派轻功天下无双。 捕雀功飘逸灵动,窜上纵下如飞菩落叶,在平地行走,则步履轻疾,不扬微尘。只要脚下有一点凭借之物,借得些微承受力,就可履其上如平地。 天罗地网势以心行气,呼吸深长为要,久而久之,浊力换尽,气沉丹田,不滞不散,不迟不断,腰似车轴,气若车轮,换势有如行云流水,迈步好像猫儿见行筵,抽身换影,翩若惊鸿,其妙无穷。 天罗地网势是古墓的入门掌法,古墓派祖师林朝英独创绝技,名为掌法,实质上却是古墓派秘传轻功。当然,单论掌法威力,天罗地网势并不弱,它不以内力沉雄见长,而以手法迅捷为主,使出来绵密无比,威力不弱过手里有剑,双手能挡住九九八十一只麻雀,不让一只麻雀漏出。 江湖上的轻功大体分为提纵之术、闪转腾挪之术、轻身之术与疾行之术四种,不过江湖上的轻功,大多是诸多法门都有涉及,而各有侧重。 郭靖的上天梯侧重于提纵之术,他原本修炼的轻功是全真教的金雁功,一般练金雁功至顶的人只可在光溜溜的墙壁上凌空直上两三尺,而他得九阴真经后,凭着自身深厚的内力,悟出上天梯的法门,可凌空直上数丈,真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黄药师身形飘忽,有如鬼魅,身法似行云驾雾般无声无息,原著他跟踪梅超风,偷袭李莫愁,而二人毫无察觉,说明他身法以轻身之术、闪转腾挪之术见长。 裘千仞外号铁掌水上漂,轻身之术是一等一的,疾行起来速度也是很不慢。 螺旋九影,是九阴真经中记录的高明轻功,练至上乘可幻化出九个身影,速度奇快无比,天罗地网势抽身换影,移动轻灵迅捷,这两者都是小范围内的闪转腾挪之术。 捕雀功以疾行之术与轻身之术见长,奔行之际迅捷如电,偏又轻灵飘逸至极,实在是极为高明的轻功。 闪转腾挪之术多用于打斗,轻身之术多用于隐匿偷袭,疾行之术则多用于赶路、逃命、追敌。 判断一个人轻功如何,其实并不简单,既要考虑到他的轻功法门,也要考虑到他内功的修为。 内功修为相差不大的情况下,轻功法门越高明,轻功就越好,打斗越占便宜。 全真七子内力不弱,大都超过小龙女,可真正交起手来,能赢小龙女的,不过只有丘处机一人,除了古墓银索金铃索法高明外,还有个原因就是她身法灵活,速度非常快。而小龙女要是想逃,全真七子一起上也决计追不到她,这就是轻功法门高明的结果。 要是内功修为差距太大,轻功法门再好也无用。 五绝中人未必个个都修习了上乘的轻功,但哪一个速度都不慢,与人打斗身法也灵活的很。 秋去冬来,春生夏长,半年匆匆而过。 这段时间里,李莫愁就像拎着皮鞭的小恶魔,成天趾高气扬地站在石室洞口监督李梦龙练功,双手叉着腰,恶行恶相,李梦龙稍有失误,便上去饱以老拳,但最后的结果往往是两人抱在一起,滚做一团,然后发生一些令人面红耳赤事情。 李梦龙习武经年,颇有根基,半年来,古墓的捕雀功、天罗地网势、古墓入门剑法、全真剑法都一一学会。原先与李莫愁对打,他支撑不过二十招,随着外功招数的进益,已能交手百招不落下风,若要分出胜负,起码得五百招开外。 原本他内功差李莫愁不多,可她吃过蛇胆过后,又将他拉开一大截,现在有寒玉床之助,内功勇猛精进,与她仍有差距,但是距离也不大了。而李莫愁无论是内功,还是外功招数都没太大进益,最近这段日子心情有些烦闷。 这天,李梦龙与李莫愁在石室交手数百后,他收了剑,嬉皮笑脸的说道:“莫愁,剑法我学的差不多了,你那冰魄银针什么时候传我呀?”李莫愁没好气地说道:“怎么?这么急着把我压箱底的功夫学去,想造反呐?”李梦龙轻佻的在她脸上捏了一把:“哟,今天怎么这么大火气。”又贼溜溜的凑到她耳边:“是不是你大姨妈提前来看你了?” “混蛋,真不要脸!”大姨妈一词她早已明白意思,当下脸腾的红了起来,骂了一句,伸手就要拎着他的耳朵,大肆蹂躏一番,奈何李梦龙见机的快,调戏完之后便撒腿开溜,再加上他早非吴下阿蒙,李莫愁一时还真追不上他。 双方追逐打闹一阵后,携手回到放置寒玉床的石室,李莫愁从怀中掏出一块帕子丢给他:“喏,这就是冰魄银针的运针法门,与毒药配方。”李梦龙摩挲着手里的帕子,却并不着急看,反而奇怪的望着她:“这玩意你藏多久啦,我怎么从来都没发现?我倒要看你,你究竟是将它藏在哪个隐秘的位置。”说着,迅速将她拉到怀里上下其手,寻幽探密起来。 她再是挣扎也无用,只能让他得逞,很是被占了一番便宜。最后她双眼迷离,浑身瘫软,气喘吁吁地躺在他怀里,幽幽叹道:“真是被你这小贼欺负死了……你可莫要负我才好……”手在她脸上轻轻摩挲,深情地凝望着她,口中语气却很轻佻:“到这个时候,即便你不愿意了,我也是不会放手的,你就等着被我欺负一辈子吧。” 李莫愁闻言心神皆醉,小声道:“要不你把家人接来古墓,我也把凌波叫回来,我们不出去了,在古墓待一辈子吧。”李梦龙捏捏她秀气的鼻子:“不行,古墓还是要出的,我还有事没办完呢。”李莫愁眼神闪了闪,隐隐透出几分失落,李梦龙又道:“放心,我不是陆展元,我便是出了古墓,也要带着你一起走。” 她这才转忧为喜,好奇问道:“你说有事要办,是什么事情,很难办吗?”李梦龙脸色凝重道:“我与蒙古鞑子有仇,待我武艺学成,定要下山大杀一场。”原来是要寻仇,她内功大进,自认世间能敌者寥寥,不以为意说道:“我还当是什么大事,不就是报仇吗?有我帮你,还有什么人是杀不了的?” “你呀,真是小觑天下英雄了,你这性子要是不改改,迟早要吃大亏的。”李梦龙笑着将她在怀中紧了紧,又道:“想那蒙古能屠灭西夏,席卷西域天竺波斯,武艺高强之辈不知凡几,想要寻仇并不容易。” “据我所知,蒙古大汗座下有五位绝顶高手,分别是金轮法王、尼摩星、潇湘子、尹克西、马光佐,个个武功超绝。特别是金轮法王,他武功与郭靖不相上下,其余尼摩星、潇湘子、尹克西武艺只逊他们二人一筹,马光佐内功不强,但天生神力,也不是庸手。你一人能敌得过吗?” “蒙古竟然有这么多高手。”李莫愁满脸惊色,震惊过后,苦涩地说道:“我内力比郭靖不差多少,只是他掌力刚猛,我武功招数敌他不过,终究稍逊一筹。要是蒙古真有那么多高手,那……” 李莫愁与郭靖岁数相当,郭靖喝过蛇血,李莫愁有寒玉床相助,只是郭靖连过易筋锻骨篇,内力比她稍高,李莫愁吃过蛇胆后,双方内功又拉到同一水平线。 李莫愁的外功招数,无非是古墓派的剑法轻功,自创的三无三不手,最多只能沾上上乘武学的边,高手不出时能在江湖上能称雄一时,高手一出就占不着什么便宜。比如郭靖和黄蓉,郭靖练的是顶级武学——九阴真经与降龙十八掌,黄蓉练的也不差多少——九阴真经、打狗棒法、落英神剑掌等,差距很明显,真要打起来她最多只能用内功压制招式精妙的黄蓉,对郭靖却无能为力。 第七十五章遗刻 烛火摇摆不定,忽明忽暗,“噗”一缕青烟冒起,石室陷入黑暗。 李梦龙准确找到她皱起的眉头,轻轻抚平:“不急,不急,我们还有时间。”他虽温言安慰,李莫愁仍旧不高兴:“要不是师父偏心,不传我玉女心经,我岂会怕他们,而你又不许我去夺,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玉女心经虽好,可这世上比它高明的武艺还有很多,不值得为了它与你师妹为难。便是我们的明王大手印,也未必比玉女心经差,只要勤练十年,内力倍增不在话下,要是再练成金刚不坏之躯,世上还有多少人能挡我们联手?” “话是如此,但若无精妙的武功招式,终究不美,与人对敌要大打折扣。” 李梦龙沉思着,降龙十八掌、打狗棒法在郭黄夫妇手中,先天功、一阳指在一灯大师手中,弹指神通、落英神剑掌、玉箫剑法、奇门五转在黄药师手中,蛤蟆功、神驼雪山掌、灵蛇杖法在欧阳锋手中,左右互搏术在老顽童周伯通手中。 本来寄希望于杨过,以为他能学到桃花岛的上乘武学,乃至九阴真经,谁知郭靖很是古板,杨过在桃花岛上几个月,学的都是江南七怪的武学。 至于欧阳锋教他的蛤蟆功,只是蛤蟆功的入门心法,学来有些鸡肋。 半晌,李梦龙心中叹道,要是重阳遗刻还不成,那无论如何玉女心经,都要练上一练了。他嘴上说的冠冕堂皇,劝李莫愁不要再打玉女心经的主意,实质上他哪里会有那么好心。 只要能提升实力,干些坏事他是可以接受的,事实上他早已将玉女心经取到手,只是在古墓不方便练习,以免被小龙女撞见,怕大家尴尬而已。 他们住进古墓后,小龙女将大部分石室都封闭起来,只开放寥寥几条通道,就是防着他们窥探玉女心经。 玉女心经刻在林朝英练功的石室中,这点李梦龙是知道的,那些石门防别人可以,可他有穿墙术在身,小小石门哪里难得住他。 每次小龙女教杨过功夫的时候,他就会偷偷钻入各个封闭的石室。 早在一个月前,他就探明玉女心经所在,又花费几日时间,将玉女心经内功、剑谱全部誊抄好,此刻,玉女心经正好好的躺在他的空间中呢。 “莫愁,我们找你师妹去,我知道古墓有个地方藏着王重阳留下的九阴真经。”李梦龙出言道。 “九阴真经?真的吗?”李莫愁满脸兴奋,九阴真经的名头她早已耳闻,要是能得到的话,说不定她的武艺会增长一大截。 “我怎么会骗你,不过据说里面的九阴真经是残本,所留武学不全。”他又解释道。 “别管那么多了,我们找师妹去。”李莫愁哪里还忍耐得住,拉着他直奔杨过练功石室。 自从那次吃肉事件过后,小龙女对他二人稍有改观,不再对他们避而不见,连杨过练功的石室也改到李梦龙练功的石室隔壁。 此时她正在石室中教杨过美女拳法,刚好教到嫦娥窃药这一招,施展出来似步步生莲,又如依依垂柳,极为婀娜妩媚。 见到二人到来,小龙女有些羞涩,连忙收起婀娜的身姿,问道:“你们有事?”李莫愁性子急起来是不管不顾的,抓住她的胳膊就往外拽:“一边走一边说,这次是大好事。” “是这样,我曾得到一个隐秘的消息,说王重阳死前曾在古墓留下九阴真经,专破你们古墓派的玉女心经,就在你们古墓派停棺的石室中。”李梦龙连忙解释道。 小龙女皱着眉思索一番,略带犹疑的看着他:“王重阳要破玉女心经的事很有可能,但那石室我很熟悉,并没有你说的九阴真经。” 古墓内房舍众多,通道繁复,停棺之处藏的极为隐秘,便是李梦龙,半年来也并没有找到石室所在,只能由小龙女引路,他只好耐着性子解释道:“王重阳破了玉女心经,又不想被古墓弟子知道,自然要藏的隐秘些,古墓乃是王重阳所建,有你们不知道的机关很正常。” 李梦龙的一番解释很合理,小龙女心中还有疑问,可带他们去看看还是无妨,于是小龙女带着他们左弯右绕,转了一个弯又是一个弯,足足一刻钟才走到一个石室前,也不知石室机关在哪里,只见她随手一挥,石门便轧轧打开。 由于杨过李梦龙在古墓居住时间不长,还不能在黑暗中视物,小龙女拿出火折子,点燃了蜡烛。烛光映照之下,五具厚重石棺并排而立,有三座石棺已经盖好棺盖,剩下两座空棺棺盖半掩。 李梦龙指着那两具空棺对小龙女说道:“若我所得消息不错,那两具空棺棺盖里有王重阳留书,龙姑娘一看便知。” 小龙女心下略有犹疑,她怕俯身观看棺盖之际被他们偷袭,李莫愁却没有这么多顾虑,听他这么说,从小龙女手上拿过烛台,俯身朝一具空棺查看,几个呼吸的功夫,又换到另一具。 忽然,李莫愁欢喜的声音传来:“真的有,棺盖上写着‘玉女心经,技压全真,重阳一生,不弱于人’,后面还有许多小字,待我进去看看。” 说完,将蜡烛放在棺盖上,迅速跃入棺中,然后又拿过蜡烛,躺到石棺里细细查看。不久后,只听喀喇一响,棺底石板应手而起,李莫愁大喜叫道:“真有秘道,我先进去看看。” 原来李莫愁看到王重阳留书后,知道石室底下还有密室,按照上面的说法,她将棺内细细摸索了一遍,找到了密室机关,顺势将秘道开启。 李梦龙叫道:“别急,待洞中秽气出尽后再进去。”李莫愁性子急,哪里听的进去,就要抬步往下走,李梦龙早料到她会如此,伸手一拉,就将她拉住。 她不好对他发火,只急的抓耳挠腮,坐立不安。 过了一会,李梦龙拿了烛台,缓缓跨入石棺,与她从石棺底走入,小龙女与杨过紧紧尾随,石棺下面一排石阶,下了石阶,是条短甬道,再转了个弯,一行人走进了一间石室。 石室不大,也无特异之处,几人四下搜索着,却见李梦龙抬头看向屋顶,三人不约而同的抬头仰望,但见室顶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迹符号,最右处写着四个大字——九阴真经。 第七十六章九阴 《九阴真经》记载的武学博大精深,包含无数神奇招术,诡秘莫测,威力无穷,其中义理艰深难学,是天下武学总纲。 江湖上无论甚麼样的绝学,都能在真经当中找到相对应的练法与破法,所有上乘武功义理都在九阴真经记载之内。 经中所载武功五花八门,多种多样——内功、轻功、拳、掌、腿、刀法、剑法、杖法、鞭法、指爪、点穴密技、疗伤法门、闭气神功、移魂大法等等。 这些武功绝学,只要练成其中任何一种,即可独步武林。 如在江湖中令人闻风丧胆的梅超风,她只练成经中九阴神爪的残本——九阴白骨爪,就成为江湖一流高手,驰骋大漠罕逢敌手。 但五绝中人对九阴真经念念不忘,想要的不是《九阴真经》中精妙的武功,而是九阴真经总纲记载的武学至理,增长功力的易筋锻骨篇,再次便是疗伤法门。 王重阳破玉女心经,靠的便是九阴真经总纲中的武学至理。 玉女心经说起来是一门合击的武学,它包括内功与剑术两部分。单独一人使来,威力其实并不如何厉害,但若同修玉女心经,心意相通的两人联手,立即威力倍增。 王重阳破玉女心经,破的是其中双人合击,而不是单人独剑。 而要做到这点,就要先打破合击两人心灵相通的默契,扰乱他们契合的内力运转方式,再破他们相互配合的剑法。 因此王重阳在石室顶上,记载了九阴真经总纲一部分武学至理,阐述破玉女心经内功、破玉女素心剑法的的理念,又记载移魂大法,用来打破联手两人的默契,让使玉女素心剑的两人配合露出破绽,再次记载一门剑法、一门拳法、一门掌法,全是针对玉女素心剑剑招的破法。 然后还记载一门解穴秘诀、一门闭气秘诀、一门轻功、一门腿法、一门剑法,这些却是针对古墓入门拳法、掌法、剑法、轻功。 李梦龙不禁腹诽道,王重阳还真是有些小心眼呐,不仅破了古墓最高明的玉女心经,而且连入门武功都不放过。 不过这正好便宜了自己,还真是要多谢他呢,想到这里李梦龙又高兴起来。 噗,烛台蜡烛熄灭,周围一片黑暗。 众人皆是一惊,纷纷运功防备,周围却并没有什么动静,只是虚惊一场,大家回过神来,纷纷松了口气——原来是蜡烛熄灭了。 一个时辰后,李梦龙与李莫愁在石室里,痴迷的看着眼前的九块绢布,上面抄录着重阳遗刻的全部内容。 虽然里边最精华的九阴真经总纲不全,易筋锻骨篇、疗伤法门也没有,九阴内功法门也没有,但上面记载的几项武学正是他们所需。 除了一部分九阴总纲,最重要的就是那三门上乘功夫——摧心掌、大伏魔拳、破山剑法。 摧心掌,专用阴柔掌力伤人,阴毒无比,中者五脏六腑皆会被震烂,骨骼却不折不断,练到极致,掌劲外吐,可隔空伤人。 大伏魔拳,与阴柔的道家武学不同,练出一股稳实刚猛之气,招数神妙无方,拳力笼罩之下,挡者碎成齑粉。 上乘剑法,一曰快,一曰破,玉女素心剑法速度奇快无比,而破山剑法讲究一个破字,走的是后发制人,以力破巧的路子。 看了这三门武学,李梦龙暗自猜测道,只怕原剧情中,杨过的重剑剑法、黯然销魂掌,是用九阴总纲道理,化用大伏魔拳与破山剑法运气法门才创出来的吧。 神雕谷的神雕不会说话,智慧有限,教不来太多东西,单凭他在山洪中悟出的法门,杨过绝对是无法创出重剑剑法的。 剩下的那几门武学,除解穴秘诀、闭气秘诀、轻功蛇行狸翻能练上一练,其余剑法、腿法与古墓入门武功相差仿佛,只是恰好克制古墓武功而已,并无出奇之处。 “莫愁,咱们先练哪些功夫好呢?”李梦龙问道。 “摧心掌与我赤练神掌最为相符,练这掌法于我最有益处,进境最快。”李莫愁白了他一眼,说道:“只是我遇到你这冤家,如今脱了道袍,拂尘不好再用,急需一门剑法傍身,咱们先练剑法吧。” 李梦龙摸摸鼻子,有些尴尬,忽然想到什么,眼中一亮,说道:“我害你损失一柄兵器,那我就还你一柄神兵。” 说着走到石室放置行李的地方,将自己的包袱打开,假意在里边摸索着,然后他手中多出个黑色的小布袋,递到她眼前道:“喏,打开看看。” 李莫愁不解的接过黑布袋,在手里掂了掂,约莫有二两重,打开一看,里面装的是一粒粒黑色的细砂,她略带疑惑又有些不屑地说道:“这就是你说的神兵吗?神在哪里,我怎么瞧不见呐?” “喂,你那是什么眼神,难道我还会骗你不成?” 他有心卖弄,得意洋洋的说道:“你可别看这些细砂平平无奇,这可是玄铁砂,能炼制神兵利器。放到江湖上,江湖中人只怕把头打破也要将它们抢到手。” 听到是玄铁砂,李莫愁喜滋滋的将布袋收起,嘴上却还是要刺激他一下:“我还道是现成的神兵利器,没想到还要我费心寻人打制。”双眼看向屋顶,幽幽叹道:“哎……还是怪我眼光太差,找了这样一个男人……以后可怎么办好……” “货物售出,概不退换,要怪只能怪你命不好,你就老老实实认命吧。” “是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猴子满山走。猴子,你准备往哪里走?”天天与他斗嘴,李莫愁嘴皮子功夫很有长进。 “吓……你真是那个杀人不眨眼的李莫愁吗?”李梦龙捏着下巴,故作吃惊。 “信不信我马上杀了你?”李莫愁怒目而视。 “我怕你舍不得。”李梦龙无耻的说道。 “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多的是。谁稀罕你!杀了你,我马上就能再找一个。”李莫愁冷笑。 “少说大话啦,别人看到你吓都吓死了,谁敢要你?” “真的假的,要不我去试试?太乙镇王员外的儿子每次见到我,都要看直了眼睛,我要是说嫁给他,立马就能当少奶奶,从此绫罗绸缎穿着,金的银的戴着,好吃好喝供着,舒舒服服的过上一辈子,比跟着某个不靠谱的男人好多了……” “好你个李莫愁,才见了几面就把人家身家都打探清楚了,果然是见了新人忘旧人,找你的员外儿子去吧,我走了。”李梦龙佯怒,作势要走。 李莫愁赶紧拉着他,温言劝慰道:“哎呀,好啦,好啦,我是逗你玩的。那王员外的儿子贼眉鼠眼的看我,不是个好东西,我打探他的身世是想教训教训他,别生气啦。” “哼,真的?”李梦龙见她点头连连,怒气收敛,洋洋得意道:“好,那就原谅你这次。不过大爷我被你这一气,气有些不太顺畅,快给大爷捶捶腿,让大爷消消气。” “捶你个头!”李莫愁在他肩膀拍了一记,没好气道:“不玩了,每次都让我求你,没意思,下次得你求我才行。” 忽然她又“噗哧”一笑,每次都跟哄孩子似的哄他,想起来就好笑,不过这些年来,她从没有这么开心的玩耍过,心想要是以后都能这样过,就算只有两个人也不会寂寞吧。 第七十七章赵培年 渭水西风,长安叶乱。 南宋端平二年十月,正是西风落叶的晚秋,淡淡的落日余晖洒在杂草横生的古道上,衰草映斜阳,暮秋、残城、古道,景色一片苍茫。 一辆破旧的马车乘着斜照的夕阳,辘辘驶入长安城,宽阔的街道冷冷清清,没有丝毫人气,玉手轻轻撩起马车的绸帘,风起——几片枯黄的落叶随风飘荡,清冷寂寥、暮色深沉的长安映入秋水般的明眸。 她微皱了一下眉头,脸上布满萧瑟惆怅之意。不知是深秋的落叶触动了她伤怀的秋思,还是冷清的长街让她忆起她漂泊时的孤独寂寥。 秋风再起,撩起的绸帘放下,肃杀惆怅却在马车里不停盘旋缭绕…… 大兴坊赵府原是金国王公府邸,庭深堂阔,气象恢宏,格局严整,现在改作京兆府府尹宅邸,仍旧保留着当年不凡气度,门口立着的那两棵古松,仍旧挺拔苍翠,虬劲如龙。 破旧的马车从赵府大门口经过。 赵府门口懒洋洋打着瞌睡的仆役,勉强撑开沉重的眼皮,扫了一眼马车后,打个哈欠又重新闭上双眼。 嘚嘚马蹄声依旧,沿着高大的院墙延伸,驾车人目光越过院墙,投入到飞檐画栋、气势巍峨的楼阁上。 府邸最中心的院落遍植青松,曲径通幽,错落有致,十分雅致,一株开着淡淡黄花的月桂旁,京兆府府尹赵培年背手而立。 如此清幽雅致的环境,本该吟风弄月,可赵培年却时而唉声叹气,时而咬牙切齿。 赵培年四十有六,吊梢眉下长了一双绿豆眼,满是皱纹的老脸还留着两撇鼠须,瘦小干枯的身体套着宽衣大袖的蜀锦汉服,看起来倒像是锦袍里装了只小老鼠,甚是滑稽可笑。 他任京兆府府尹不过三年,得了个外号赵扒皮,是个不折不扣的贪官。 赵培年官声不好,可他最多也只是刮些地皮,再抢两个小姑娘当小妾而已,比起毫无人性的蒙古鞑子来,可真算是个大大的好人咯。 花费一个月的时间,赵培年主持修订的鱼鳞黄册有了结果,偌大的长安城只有九千五百户,不到八万人。 而一年前,金哀宗未死时,长安城足有六万多户,接近五十万人。 从正月金哀宗被杀,到现在十月,京兆府姓蒙古以来,不到一年时间,就成了一副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的惨象。 想到蒙古鞑子进城后不分男女老幼尽情屠杀的行为,赵培年就害怕得全身颤抖。 再想到蒙古畜生肆无忌惮的刨开孕妇的肚子、挑死刚出生的婴儿、把死人的头摆成京观取乐的一幕幕景象,连他这个被人骂做毫无人性的狗官都不禁恨的咬紧牙关。 赵培年忽然抹了抹眼角,原来他竟流出热泪,只听他叹息道:“人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可怜我到这繁花似锦的京兆府两年,竟颗粒无收,反而还要掏钱孝敬那帮畜生。” “好端端一个京兆府,让这群畜生糟蹋的不成样子,城里人人自危,连我这府尹也朝不保夕,往日人来人往的酒馆青楼,现在全部关门大吉,老爷我临死前想喝个花酒,找个小娘耍乐都不成。” 秋风飒飒,月桂的叶片振颤着秋风的呜咽,青松的枝叶在秋风的摩挲下饮泣,带来几分凉意与寂寥。 数丈外的高高的院墙上,伫立着一个黑衣黑袍,戴着黑色面具的人,在秋风暮色中,犹如一块石雕,静静的一动不动。 “你是赵培年?”黑衣人出声。 赵培年悚然一惊,刚要大声呼叫,忽然又哂然一笑,平静的抬头朝着声音来处打量——是个黑衣人。 十个月时间,赵培年天天处于死亡的威胁之下,蒙古人稍不如意,屠刀便会落到他脖子上,生死早就置之度外。 早死晚死都是死,死在谁手上又有什么两样。 赵培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也不知道他究竟为何而来,他甚至什么都不想知道,巴不得那人能给他脖子上来上一刀。 他坦然的点点头:“不错,是我。” 黑衣人的身子忽然凭空掠起,就像是忽然被一阵风吹起的落叶,在空中袅袅娜娜,身姿很飘逸,可速度却很快。 赵培年还来不及眨眼,那人就站到他身前。 那人来到他身前,他才发现那人宽大黑袍罩住的手里,持着一把长剑,剑是普通的剑,他甚至能看到包着铜料的红木剑鞘掉了一块漆。 但他毫不怀疑,手持长剑的人只要轻轻一剑,就能将他的人头割下来。 “听说你是个贪官,你不怕我杀了你?”黑衣人口中带着淡淡的杀气。 赵培年嘿嘿一笑,对黑衣人的杀气浑若不觉,相反他还朝黑衣人低下头,指着自己露出的脖子说道:“我不仅是个贪官,还是个大贪官,只不过我是金国的贪官。如今金国亡了,当蒙古的贪官没什么意思,不如侠士成全我?” 黑衣人居然没有出手,只是眨巴着眼看他,稍后杀气敛去。 赵培年施施然坐到桂树旁的石桌上,朝黑衣人拱拱手,又朝石桌对面一指,说道:“既然你不杀我,那就坐下聊聊。” 黑衣人坐下后,赵培年指了指他脸上的包公脸谱面具:“这脸谱画的不好,揉、勾、抹、破四种画法,揉色太淡,勾法线条太硬,没有神髓,大概值不了五文钱。” 呦呵,还是个雅人呢,李梦龙面具下的脸上露出微笑,伸出两个手指在他面前比划了两下:“只花了两文钱。怎么样,这买卖做的不亏吧?” “想当年我中进士的时候,在中都可是看了三天三夜的戏,其中就有《三现身包龙图断冤》……” 赵培年却不接话,眼神迷离着,絮絮叨叨的回忆当年风光,末了嘴里还咿咿呀呀地哼着:“直待包龙图相公入了开封府……这一班盗贼,方才惧怕……各散去讫,地方始得宁静……” “说吧,你找我有何事?”赵培年哼完小曲,意犹未尽的咂咂嘴,方才看着李梦龙,问道。 “我在渭水旁遇到个气息奄奄的汉子,他见我身带长剑,便问我寻常兵卒能敌几人,我答百人。他颤颤巍巍的从怀中掏出一颗明珠,央我来长安城杀一名名叫达理不花的百夫长,帮他报全家被杀之仇,然后一头碰死在旁边的大石上,显然是不容我拒绝。我来长安城是想杀几名蒙古高官,既然他托我报仇,并将自己的命也给了我,原本百夫长不算什么人物,此时我也不妨杀上一杀。” 赵培年点点头,示意了解:“此番你来找我,是想打探他们的住所吧。” 饱含深意的看了李梦龙一眼,又道:“此事简单,我不仅可以告诉你他们的住所,连他们的护卫人数我都可以告诉你,甚至我能将他们请到我府里来让你杀,只要你帮我一个忙。” “何事?” “我老来得子,幼儿只有八岁,我不想他活在蒙古人的刀下,而且那群蒙古畜生实行什么狗屁初夜法令,实在无耻的紧,还请你将他带到南方去,以免污了祖宗血脉。” 李梦龙笑笑:“嘿嘿,此事倒不难,只是他们死在你府里,你不怕死吗?” “哈哈哈……” 赵培年笑的直不起腰来,笑的涕泪横流,大声道:“死?要不是我那幼子,我早就想死了。你可知道,两年前我费尽心思抢来一个小妾,养在府里百般疼爱,却被那群畜生活活糟蹋死了,她可是有了五个月的身孕了啊。” 他这种说法既无耻又可怜,李梦龙张张嘴,却不知道该怎么说,最后只是点点头:“你儿子我帮你带走,你什么时候能将他们请来。” “那群畜生贪财的很,我什么时候叫他们,他们什么时候就会来,因为我是个大贪官,油水足着呢……” 第七十八章杀人夜 斜阳古道,驰来十几匹骏马。 马蹄若奔雷,挟着滚滚烟尘,踏过凄凄衰草,直奔残破的长安城。 骑士大都两束辫子垂于耳侧,仅留前额一撮头发,头上扣着个便盆似的帽子,个个身穿铠甲,腰挎弯刀,马背上挂着弓箭,显然是鞑子士兵。 为首那个骑士身材矮壮,面目凶恶,脸颊上还有道道伤疤,马背上绑着一面圆盾,两柄熟铜鞭,此人正是京兆府中千户府副千户——巴图。 轰隆隆的马蹄声响彻大兴坊,跑到赵府门口,刹住脚步,一众骑士身手矫健,马术奇精,未等马完全挺住,便跃身下马。 巴图正要呼喝赵府仆人过来牵马,对面又疾驰来一彪人马,待接近后,巴图脸色冷了下来,朝那伙人骂道:“阿尔斯楞,上次你抢我两百汉人女奴,你还敢出现在我面前?” “嘿,抢了又如何,我还怕你不成?” 阿尔斯楞面露哂笑,舔舔嘴唇似在回味,嘲笑道:“你巴图品味实在太差,抓的女奴尽是些体弱的,耐不住耍弄,当晚我一人就玩死五个,我玩的不尽兴,将她们的尸体全拿去喂了獒犬。”一边嘲笑,一边摇头,故意刺激巴图。 “你!”巴图闻言大怒,大步上前,一拳打在阿尔斯楞鼻子上,登时鲜血直流。 阿尔斯楞被偷袭,满脸怒容,冲上去抱着巴图的腰,使出搂腰过背摔,将巴图摔的五仰八叉。 起身后,巴图不服气,两人打作一团,满地乱滚。 “住手!” 赵府门口不知何时站了一个身材高大,面容阴冷的鞑子将军,大喝着,在地上打滚的两人却犹如未闻,只顾继续扭打。 鞑子将军从旁边士兵手中抢过一根马鞭,劈头盖脸的朝他们身上抽去,抽了五六鞭二人才分开,只是仍旧瞪着对方不放。 …… …… 是夜,赵府灯火璀璨,厅堂里热火朝天,夜空中传来一阵阵的喧闹声。 明月高挂,月光柔和似絮,轻均如绢,清辉把周围映成一轮彩色的光圈,有深而浅,若有若无。 他和她走在街上,清冷的月光洒在街上,照在他们身上,拖出两条长长的身影。 一片乌云飘了过来,遮住了月亮,也遮住了他们的身影。 这样的月,这样的夜,正适合杀人放火。 一道闪电闪过,晴空响起一声霹雳,她抬头望望天色,似在自言自语:“刚才还是一轮明月,转眼就要下雨,真是恼人。” 他没有看她,只是握住她的手:“一场秋雨一层凉,改天再给你买两身衣服。” 又一道闪电闪过,她惊呼一声:“哎呀,忘记带伞了,等下要淋透啦。马车里还有不少辣椒,晚上再弄个锅子吧,驱驱寒气。” 他轻笑:“馋猫……” 风已起,天愈黑,翻滚着的乌云遮住仅有的一点点光,“赵府”两个鎏金大字,在闪电中时隐时现。 两条黑影,宛如夜鸟投林,跃入院墙,又似两片残叶,飘入赵府。 赵府第二进院落,二十几桌席面摆满美味佳肴,两百多名蒙古鞑子据案大嚼,吃相极其难看,宛若恶狗抢屎。 那边美食流水介端上,仆人侍女不断上去退下,战战兢兢的服侍着这群凶恶的畜生。 忽而,院落里不知何时多出两道身影,不紧不慢的沿着长廊走进院落,站到院子最中间,旁边的蒙古鞑子大多喝的眼花耳热,一时竟没有注意到他们。 看到人影闪过,只当是送菜的仆从侍女。 “请问一下,你们谁是百夫长达理不花?”其声恰似流水击石,清明婉扬,又似清泉入口,水润深沁。 吵吵嚷嚷,呼呼喝喝的庭院登时一静,鞑子们转身的转身,抬头的抬头,好奇的寻找着说话的女子,声音如此动听的女子,想必是个大美人吧。 一头如丝缎般的黑发随风飘拂,细长的柳眉,一双眼睛流盼妩媚,秀挺的瑶鼻,洁白如雪的娇靥晶莹如玉,玉脂般的雪肌如冰似雪,身姿曼妙婀娜,面容清丽绝俗。 李莫愁的长相并没有让他们失望。 “轰”原本静下来的庭院,顿时又成一锅粥,鞑子们纷纷朝李莫愁扑来,简直像要把她吞进肚子一般,只是他们灌了太多黄汤,走起路来个个脚下画十字,犹如踩在棉花里。 “我就知道会是这样。”李梦龙捂着额头。 李莫愁毫不在意地说道:“那就全杀了吧。” 阵阵凉风习习,不觉寒来袖间,秋风不似冬风的寒冷凛冽,庭院中众人却感到一阵寒意,寒冷的不是秋风,而是剑光闪耀出的寒意。 空中落叶飞舞,一颗人头飞上半空,带着喷射四溅的血水,血花溅上落叶,开出凄美的殷红。 血花伴着剑光,醉酒的鞑子们心里一激灵,酒立刻醒了大半,纷纷抄起身边的家伙一拥而上,要把两人剁成肉泥。 在众多鞑子的包围中,李莫愁显得极为随意,左手握着的长剑并不出鞘,身形有如微风拂柳,闲庭信步似的穿梭于人群之中,只不过她每次看似随意的一拂,必定会有一名鞑子软软倒地。 李梦龙打法却不一样,只见他在庭院中兔翻鹰扬,庭院中落叶被他带着漫天飞舞,衣袂破风之声大作,一挥剑就斩落一颗人头,再一挥剑又将人劈成两半,忽而一拳打出将人打的脑浆崩裂,鲜血溅的满身都是,很是凶残。 庭院中呼喝厮杀的声音传入花厅,十几名正在饮酒作乐的蒙元将军、官吏,纷纷持着兵器走出花厅。 打头的便是,原先在赵府门口喝止巴图与阿尔斯楞打斗的将军,他是蒙古在京兆中千户府的达鲁赤花——额尔德木图,只听他大喝一声:“哪里来的刺客,竟敢行刺本将军。” 说完,拉开手中的铁胎弓,搭上寒光闪闪的铁箭,箭头直指正奋力劈斩的李梦龙,“铮”弓弦震颤,箭发如飞电,挟着无尽破风之声射向李梦龙。 李梦龙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岂会被冷箭偷袭到,顺手抓过一名鞑子士兵挡在身前,箭只透体而出,将那鞑子射穿。 他蓦然一声长啸,如虎啸猿啼般,声震云霄,全力运起丹田真力,抄起尸体朝额尔德木图一掷,他这一掷巨力何止千斤,速度奇快无比,登时就将那群人砸成滚地葫芦。 当下他舍了军卒,奋力一跃便到花厅门口,手中长剑朝一名军官斩下,那人没反应过来就了了账,忽而耳边劲风响起,他脚下一转,身形如狸猫般闪出一丈,回头看去,却是一名身形矮壮的军官持着一双熟铜鞭打来。 足下一点,电光火石间,他就到那人身前,左掌突然旋了个弧,化掌为拳,直击那人胸口,这一击,直如崩山裂石,拳风猎猎隐隐似风雷声,一拳击在军官身上铁甲上,将他胸口直接打的塌陷下去,连锁子甲甲片都打的漫天飞舞。 那人喷出一大股鲜血,淋的李梦龙满头满脸,之后犹如死蛇般倒地,那边李莫愁见到这一幕,顿时骂道:“你杀的这么恶心,晚上你自己睡。” 骂完,还一掌打在身边一名鞑子头上,同样打的血花四溅,脑浆乱飞,用的同样是大伏魔拳的运劲法门,可血液脑浆一点没沾到她身上,显然是在炫耀。 夜色如浓稠的墨砚,深沉得化不开…… 雨水滑落,淋湿了地面,打湿了随处可见的尸身,冲刷着满庭院鲜红血水,冲散了浓浓的血腥气…… 不到两盏茶的功夫,蒙古鞑子全部被二人料理完毕,李莫愁立在屋檐下,李梦龙站在庭院中,任由雨水洗去身上的殷红…… “莫愁,咱们好像被包围了呢。”李梦龙闭着眼睛,懒洋洋的说道。 “还不是怨你,要是你杀快点,咱们早走了。”李莫愁吐吐舌头。 “好吧,回去给你做锅子赔罪。那么……你选左还是选右?” “右边人多些,我选右。” “真是个好媳妇,盔甲你穿不穿?” “不要。” …… …… 第七十九章追杀 青烟袅袅,篝火幽微,隐隐映照出庙内轮廓。香案后莲台供奉着一尊宝相尊严的释迦牟尼佛像,佛像两边立着两尊佛门护法金刚。 左边那尊金刚红发靛目,血口如盆,獠牙戟张,手持金刚杵、降魔幡,面目作狂怒状,极为凶恶,似要择人而噬,手中金刚杵也似要击下。 右边那尊金刚蓝面黑睛,双眼圆瞪,发丝散乱,怀中抱着一把琵琶,脚下踩着熊熊烈火,满脸怒容,威势凛然,栩栩如生,仿佛要活过来一般。 幽暗的火光映照下,庙内墙壁上隐隐可见缭绕的祥云、飞天的仙女、念经的罗汉。 忽来一阵清风,庙内的火光亮了些,庙内场景也是一变,大殿内尘封土积,蛛网纵横,塑像已残缺不全,壁画因受风尘的侵袭,也变得色彩斑驳模糊不清了。 破旧的寺庙在朦胧夜雾的笼罩下,看起来十分阴森,只有庙内微弱的火光,才稍微增添了些许人气。 庙外的树林光线阴暗,仿佛弥漫着飘忽不定的迷雾,除了微弱的虫鸣鸟叫之声,与偶尔传来的猫头鹰的哀嚎声之外,再没有其他声响,出奇地安静。 忽然,树林彻底安静下来,连虫鸣鸟叫之声似乎也消失无踪。 迷雾笼罩的树林里影影绰绰,仿佛多出许多张牙舞爪的鬼怪,一阵阵缓慢而轻微的沙沙声随之响起。 不知怎的,空中乌云漏出一束月光投入到林间,这才看清,却原来树林里多出百十个手持兵刃的江湖人,吓得林中虫鸟不敢作声。 夜空中散发着诡异的气息,空气中弥漫着压抑的感觉。 明明是百十个江湖人物将破庙围的水泄不通,但那些江湖人物却偏偏神情焦躁不安,不时转头回望着树林。 庙,是破庙,巢湖的破庙。 建炎三年,金人南侵,有宋以来最大的汉奸——东京留守杜充,不敢迎敌,仓皇逃跑,且掘开黄河,希望能阻挡金兵追击,黄河水南下汇入淮水,繁华的江淮地区洪水泛滥,民不聊生,瘟疫蔓延,饥荒和瘟疫将江淮地区变成人间地狱。 巢湖位于淮南西路,正是黄河泛滥之地,人烟稀少,荒芜至极,而此时却有大批携刀带剑的江湖人出现在这座破庙附近,真是奇哉怪也。 篝火幽幽,香案下盘坐的两道身影岿然不动,好似没有察觉到庙外的憧憧人影。 忽而林间传来一声长啸,声震云霄,隐隐带着金石之音,围困破庙的江湖人听见啸声,纷纷精神一震,顿时吵嚷起来。 庙内原本闭目盘坐的两人,睁开双眼,相视而笑,李梦龙道:“这帮癞皮狗追的还真是紧,才两日功夫,又将咱们围上了。” “这次咱们索性将他们杀干净,一劳永逸,省得天天提防他们偷袭。”李莫愁柳眉倒竖。 半月前两人在京兆府做下血案,杀了十余位千户、副千户从四品以上官员将军,普通军卒更是杀了数百名,蒙古朝廷巨震,连蒙古大汗都震怒不已,派出大军追剿,定要将二人擒杀。 蒙古大军硬撼不得,于是两人专捡山路小路南下,想避开大军追杀。可蒙古大军骄横,山间也敢深入,要继续追杀。 两人身手高绝,展不开阵势的大军,在他们面前直如土鸡瓦狗一般,反倒被二人一阵好杀,领军的万夫长脑袋都被插到了旗杆上。 蒙廷吃了亏,长了教训,采取江湖人对付江湖人的办法,派出大批投靠蒙廷的高手追杀二人。 半月来双方激斗数十次,李梦龙与李莫愁两人并未吃太大的亏,可是天天被这么追着也有些苦不堪言。 前番他们两人要护着赵培年父子,有些施展不开手脚,现在到了淮南,赵培年父子已然离开,他们纵然被围在破庙,也是丝毫不惧,反而打定主意要大杀一场,发泄心中闷气。 那边长啸过后,三道身影破风而来,一众江湖人士纷纷施礼:“见过霍都王子,潇湘子大人,达尔巴上师。” “潇湘子、霍都、达尔巴,怎么会惊动了他们……”庙内李梦龙听到呼喝,悚然而惊。李莫愁奇道:“你我身手大进,难道还会怕他们吗?” “他们只三人来,我们二人联手对敌,胜负犹未可知,纵然不敌也无性命之忧,我怕的是金轮法王,要是他在附近,此次你我二人怕是危险了。”李梦龙解释道。 不等李莫愁答话,他又嘱咐道:“要是金轮法王出现,你立即南逃,不用管我,你轻功高明,他肯定追你不上,而我另有脱身之法。” 破庙不远有个废弃的集镇,他穿墙术在身,只要往房屋多的地方一钻,藏形匿迹无影无形,金轮法王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抓不着他,除非能将所有房屋都给拆了。 李莫愁只以为他在唬人,心里感动又有些羞恼,怒道:“难道在你眼里,我李莫愁是个怕死的人吗?” 李梦龙笑笑:“你不怕死,可我却怕死的很,金轮法王来了,我肯定是要逃的,要是你不逃,丧命在金轮法王的手里。我只好回嘉兴娶上一百名小妾,多生些孩儿,让他们帮你报仇。” “你敢!”李莫愁瞪了他一眼,忽然又噗嗤一笑,心想这家伙最是怕死,肯定不是虚言欺骗,又有些恼怒,枉费自己感动了一番,伸手在他腰间拧了一把才算解了气。 两人打闹间,碰的一声,破败的门扉被人一脚踢开,一道黑影持刀扑了进来,身影如猛鹰搏兔,纵入庙内,长刀直取香案旁的两人,阴冷的刀光如流星曳电,耀出森寒的冷芒,两人闪身避过,“轰”香案四分五裂,灰尘四溅,连莲台上的佛像都被斩出一道裂痕。 “桀桀”阴测测的笑声响起,又是一道身影冲入庙内,蹬墙走壁,窜上雕梁,转眼间落到二人身后,打着与前面那人夹攻的主意。 李梦龙与李莫愁好似没看到缓缓靠过来的两人一般,贴身站在一起,身形一动不动,连手中的长剑都未拔出。李梦龙忽然叹道:“既然他们这么想我们出去,我们就遂了他们的愿吧。至于这两个草包,莫愁,给他们留个全尸吧。” 那两人见被人轻视,顿时大怒,一刀一拳分取李莫愁与李梦龙,拳势暴烈,刀影森寒,庙内骤然篝火摇摆。 面对爆裂拳影,李梦龙丝毫不惧,以硬碰硬,刚猛的大伏魔拳对着拳影一击而出,“咔擦”一声爆响,那人手臂折断,身子打着横飞出去,重重砸到墙壁上,再无声息。 那边李莫愁面对刀影,袖子轻轻一拂,来势极快的刀影,仿佛突然被人拽住刀柄,缓缓停在她面前三尺。 对面那人狂运内力,想要继续劈砍下去,忽然眼前一花,对面的人消失无踪,而后他忽然感到后心好像被柳叶轻轻拂过,刹那间,内脏剧痛无比,眼前一黑,再无知觉。 解决对手后,李梦龙一个鹞子翻身,穿门而出,只听衣袂破风之声微响,就已落到庙前空地上。李莫愁轻功毫无烟火气,一拂袖子,如穿花拂柳一般,轻飘飘的滑出庙门,连衣袂破风声都没发出一点。 站定后,李梦龙朝对面看去,对面三人呈品字形站立,身后簇拥着大批江湖人物。 当中那人相貌犹如僵尸,隐隐透着一股青气,手持一柄纯钢哭丧棒,左侧是个衣着华丽的贵公子,右手握着一把乌黑的折扇,右侧是个身材高大粗壮的和尚,兵器是一根又粗又长的金杵。 李梦龙凑到李莫愁耳边小声道:“中间那人是潇湘子,待会你要小心他哭丧棒中的毒砂,左边那人是金轮法王三弟子霍都,为人阴险狡诈,善使诡计,最喜欢暗中偷袭,右边那个和尚是他师兄达尔巴,性格憨厚,力大无穷,不要和他硬碰硬。” 李莫愁微微颔首,她早听闻潇湘子武艺高强,只逊色郭靖与金轮法王,好胜心发作,出言挑战道:“兀那僵尸脸,看你像有几分本事的样子,可敢同我比斗?” 潇湘子向来自恃本事了得,连金轮法王都不太服气,现在有人出言挑战,焉有不应之理,冷冷道:“有何不敢?” 说罢,纯钢哭丧棒一挥,蹂身而上,与李莫愁斗做一团。 交手数合,李莫愁暗暗心惊,潇湘子看似身子僵直,行动却是迅捷无比,哭丧棒棒法路数诡异至极,招招势大力沉,偏又速度奇快,要不是自己内功大进,又学了破山剑法,极有可能敌之不过,当下越发小心起来,剑法招数一变,由古墓轻灵飘逸的剑法,变为以力破巧的破山剑法。 潇湘子也大为惊讶,本以为自己武功少有敌手,谁知随便遇到一名女子,剑法就如此犀利多变,一会快速轻灵,一会威猛难当,实在是少有的对手,看她年纪不大,本想欺她内力不足,谁知刚对一掌,对方内力不仅丝毫不弱于自己,反而隐隐占了上风,隐隐生出不祥之感。 那边李梦龙见李莫愁应付潇湘子有余力,放下心来,遂向霍都、达尔巴叫阵:“你们二位谁来?” 霍都朝达尔巴示意,达尔巴点点头,大喝一声:“看招!”奋力一跃,手中金杵劈头盖脸打来。 达尔巴手中金杵长达四尺,杵头碗口粗细,杵身金光闪闪,少说有五六十斤重,而他舞起来却像舞一根稻草一样轻松,李梦龙不敢硬接,三尺长剑出鞘,剑尖点在杵头,借力一跃,整个人化作一片轻羽,在空中翩翩飞舞。 达尔巴金杵狂舞,紧追不放,金杵化成一张金光大网,朝着李梦龙周身罩下,李梦龙滑若游鱼,不停的在大网缝隙中钻进钻出,并不和他金杵硬碰,只时不时出剑攻他要害。 达尔巴招数大开大合,攻多守少,招数并不精妙,胜在势大力沉,李梦龙身法轻快灵活,窥着破绽刺出一剑,往往就令达尔巴手忙脚乱,不得不回杵来救,不到十几回合,他就占到上风。 在古墓一年多,他内力大进,又学到古墓全真剑法,再加上破山剑法,招数精妙至极,而与人交手经验欠缺的短板,也在不断与李莫愁交手中补上,与达尔巴交手占上风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甚至他如果想要胜达尔巴也不是难事,他有信心十几招就把达尔巴打伤,只是现在双方的胜负无关紧要,关键在于潇湘子与李莫愁交手的结果,打伤达尔巴无济于事,不如留几分余力,防着旁边的霍都出手偷袭。 第八十章金轮法王 黑沉沉的夜,仿佛无边的浓墨重重地涂抹在天际,微弱的月光下,夜雾袭来,有几许凉意。 夜雾笼罩的破庙前,四道黑影正捉对厮杀,旁边围着百来个持着明晃晃兵器的江湖人。 “卑鄙!”忽闻一声娇叱,李莫愁身形狂退。 却原来潇湘子见苦斗她不胜,按动哭丧棒底的机关,哭丧棒的棒端喷出一股黑烟,登时将李莫愁罩在黑烟中。 当年潇湘子在湖南荒山中练功,曾见一只蟾蜍躲在破棺之后口喷毒砂,将一条大蟒蛇毒倒,心有所悟,于是捕捉蟾蜍,取其毒液,炼制而成毒砂,藏于哭丧棒中。棒尾装有机括。手指一按,毒砂便激喷而出,发射时纵跃窜高,毒砂威力更增。这毒砂棒在遇到巨蟒猛兽时曾经用过,当者立晕。 潇湘子鼻中塞有解药,不惧毒烟,怪啸一声,双脚僵直,一窜数尺,从半空中将哭丧棒点将下来。 李莫愁似内力运转不顺,退出几步后,再站不稳,跄跄踉踉,摇摇欲坠。眼见哭丧棒就要罩顶而下,忽然她脸上露出一丝狡猾的笑容,身体一侧就避过哭丧棒,手腕一抖长剑朝潇湘子斜劈下来。 潇湘子心底大叫不好,想要退避,却哪里还来得及,登时被李莫愁一剑劈到肩上,一只胳膊齐肩被斩下,要不是他见机得快,稍微偏了偏身子,整个身子都要被斩成两截,不过他使哭丧棒的右手被斩下,一身武功差不多去了大半, 潇湘子突然受创,心底大骇,立刻要跑,李莫愁见着便宜,哪里肯让他就这么逃了,破山剑法最凌厉的一招穿山破岳使出,此招潇湘子在完好无损时也不敢直撄其峰,更何况身受重创,登时被刺了个对穿,命丧黄泉。 局势逆转只在一瞬间,旁边霍都想要援手都来不及,他生性狡猾怕死,见事不可为,双足一蹬就要逃跑,旁边的李梦龙早就盯着他的一举一动,见到他要跑,左手一挥,打出十几点寒星,正是古墓派的冰魄银针。 霍都正侥幸逃得一命,不想变生肘腋,冰魄银针来的又快又急,他刚攒足了气奋力一跃,急切间哪有余力闪避,十几点寒星尽数打到他身上,跃出数丈后,扑腾掉到地上。 达尔巴性格憨直蠢笨,见到师弟被伤,不顾时局逆转,形势不利,其他江湖人都作鸟兽散,只有他不管不顾的持着金杵仍旧朝李梦龙攻去。李梦龙可不是杨过,会对他心慈手软,不说他教出的藏边五丑作恶多端,只他投靠蒙古,助纣为虐一事,李梦龙遇到一个绝对会顺手捏死一个。 于是李梦龙不再藏拙,古墓剑法轻灵飘逸,偶尔夹杂着一两式破山剑法,不过五六招就在他肩膀刺出个窟窿,右臂受伤达尔巴才反应过来,见那边一众江湖人尽数逃跑,只剩五六位被李莫愁缠住的走脱不得,心中生出退意。 达尔巴使出个同归于尽的招数将李梦龙逼退,手中金杵全力朝李梦龙一掷,立刻跨着大步朝树林跑去,他那一掷可不是普通招数,而是金轮法王与天竺高手尼摩星交手后,从尼摩星释迦掷象劲中化出,然后传给他做保命之用。 破空而来的金杵隐隐带着风雷声,李梦龙不敢硬接,迅速闪身退避,“碰”金杵砸在地上,将地上砸出个三尺深坑,足见达尔巴刚才抛掷的力道,等李梦龙缓过神来,达尔巴已逃入林中,李梦龙无奈,只好提着长剑帮李莫愁绞杀剩余的那五六名江湖人。 不过一盏茶功夫,打斗就已结束,地上躺着七八具尸体,虽然跑了九成九的人,但见到潇湘子与霍都的尸体,还是让李梦龙心情极其舒畅。 李莫愁收剑回鞘,看着正在潇湘子尸体上扒拉的李梦龙,心里极其鄙夷:“你就不能有点出息,死人那点东西你也不放过。” 李梦龙头也不抬道:“浪费可耻,这潇湘子毒砂还是不错的,说不定什么时候用的上。哎,你也别闲着,霍都手上的扇子是乌金打造,可以射出扇骨,你帮我拿来。对了,扇骨上有毒,你顺便把解药找出来。” 李莫愁冷哼一声,不情不愿的走到霍都尸体前扒拉起来,一会儿功夫,她就拿着一把乌黑的折扇与一个小瓷瓶走到他身边。 李梦龙接过折扇与瓷瓶,好像得了新玩家的孩子,开心的摆弄起来,玩够了才开口问道:“你刚才与潇湘子打斗的时候,装作中他毒烟的样子,差点连我都骗过去了,你怎么做到的。” 李莫愁道:“难道我很蠢吗?你已经提醒过我哭丧棒里有毒烟,我岂会再遭他暗算。打斗之前我就使出闭气秘诀,他一放毒烟,我便装作中毒,他大意之下自然要遭我算计。” “干得漂亮。” 李梦龙伸出大拇指,赞了一句,又埋头继续摆弄折扇,嘴里喃喃道:“也不知是谁人打造的扇子,居然如此巧妙,连扇面都坚韧得很,等闲刀剑只怕也砍不坏。” “这扇骨乃是波斯的乌金打造,扇面用异种蝉丝与乌金丝织成,只这一把扇子,就费了我金刚宗全宗上下三年之功,别说普通刀剑,就是神兵利器也坏它不得。” 一阵清越的声音从林间传出。 “谁?”李莫愁大喝道。 漆黑的树林走出一个干巴巴的老和尚,李梦龙望去,只见那和尚身披黄袍,极高极瘦,身形犹似竹杆一般,脑门微陷,便似一只碟子一样。 “金轮法王!”李梦龙口中不禁道出个名字。 李莫愁闻言眼睛一亮,她刚斩杀李梦龙口中仅次于金轮法王的潇湘子,心气正高,如今见到正主,有心要称一下金轮法王的斤两。 李梦龙一把攥住她的手,大喝一声:“快跑。”拖着李莫愁便朝破庙后逃去。 李莫愁不知道金轮法王的厉害,李梦龙可清楚的很,郭靖想和金轮法王分出胜负需要千招,而郭靖打伤潇湘子却只费十数招,李莫愁正常打斗能胜潇湘子,但起码要数百招,正常杀他自己都要身受重伤,刚才那是取了巧的。 这说明李莫愁与金轮法王仍有不小差距。 虽说金轮法王打斗起来,往往难以发挥全部实力,但李莫愁与李梦龙不是郭靖,无法抓住这个弱点,想胜金轮法王很难。再说了,金轮法王出现在这里,谁知道尼摩星与尹克西是不是在附近,要是被老和尚缠住,待那两人一来,想要保住小命只怕很难,所以李梦龙第一个反应就是逃跑。 “老衲只迟了那么一会,就让你们杀我一名弟子,又重伤我一名弟子,若不将你们毙于掌下,岂能解我心头之恨!” 金轮法王神态仍旧祥和,只是语气非常不善,见到二人亡命狂奔,毫不犹豫地紧追而上,速度居然非常之快,李莫愁要是全力纵掠,速度不会比金轮法王慢,只是现在有李梦龙这个拖油瓶,速度大降。 李梦龙看出这点,朝李莫愁道:“分头跑。”李莫愁担忧的看了他一眼,见他眼神坚定,又想起之前他说过的话,当下点点头,朝东飞掠而去。 “老和尚,你徒弟霍都就是死在我冰魄银针之下,你来追我吧。”李梦龙朝后面打出一蓬毒针,叫嚷着奋力朝前跑去。 “原来是你!”金轮法王恨恨道,接着看了逃走的李莫愁一眼,又道:“我先杀了你这小子,再去杀那女的。此次四王子账下出动数百名高手,谅她也跑不到哪里去。” 在他说话的功夫,李梦龙又跑出数百丈。 金轮法王登时发动全力疾驰,速度竟比刚才还快了三分,李梦龙心中大骇,十分力气使出了十二分,宛若急飞的苍鹰,朝着废弃的集镇飞驰。 几个起落下来,集镇近在眼前,而金轮法王却越追越近,而捕雀功全力催动下极费内力,他内力渐渐支撑不住,李梦龙心思一动,使出九阴真经的轻功——蛇行狸翻,不断在地上翻滚,竟然比捕雀功的速度还快。 此功借助惯性在地上滚动,所耗内力较少,还可以借用身体力量,只是不太雅观,不过生死关头,也没人会在乎雅观不雅观的问题。 金轮法王看着他不管不顾直奔集镇,暗想里面难道有什么古怪? 眼见李梦龙就要踏进集镇,金轮法王当机立断,袖袍一展,空中飞起一只轮子,急速朝他打去,速度极快,十余丈距离眨眼便至。 李梦龙不得不转向躲避,刚躲过一只,空中又飞来一只,他忙不迭的躲过,又躲过这只,接下来又一只打来,轮子好似源源不断一般,不断朝他袭来。 他心里明白,这正是金轮法王的五轮大转。 金银铜铁铅五轮轻重不同,大小有异,金轮法王随接随掷,轮子出来时忽正忽歪,五轮运转如飞,李梦龙苦不堪言,虽然轮子伤他不得,但金轮法王与他的距离却是越来越近。 第八十一章北风寒 凛冽的北风呼呼地吹着,吹的人睁不开眼,刮的人脸上生疼。 寒冷让他的十指弯曲僵硬,他的牙床不由自主地瑟瑟发抖,他将身上的单薄的衣衫捂得紧紧的,瑟缩着身子在路上跄踉行走,“啪”一鞭子抽到他背上。 “下贱的牧奴,还不让开!” 五年的奴隶生涯,他已能听懂常用的语言,他弯着腰让出道路,他甚至连抬头看一眼都不敢。 他明白,只要他敢抬头,锋利的弯刀就会斩到他脖子上。 轰隆隆的马蹄疾驰,枯草落叶满天飞扬,黄尘蒙蒙、混沌一片,枯草、黄尘落到他头脸上、胡须里。 刺骨寒风更加肆无忌掸,奔腾着,呼啸着,像一把把刀子,扎进他的血肉,钻入他的骨髓,他的手脚麻木了,跟着,他的心也麻木了。 蹒跚着走出五六里,高高的围栏出现在眼前,围栏里一群群马匹、牛羊,如乌云般簇拥在一起,围栏周围是密密麻麻的干草堆。 “汉狗,萨日昂大人的书信送到了吗?” 腰挎弯刀,面容凶恶,满脸刀疤,这是百夫长萨日昂最亲信的属下——扎那。 他连连点头,脸上还堆着讨好的笑容,扎那骂骂咧咧的将他呵斥一顿,才将他赶去喂牛羊马匹。 玉兔高挂,他揉揉酸痛不堪的腰,佝偻着身子走到一垛干草旁,钻进干草旁的破旧毡房中,说是毡房,其实不过是两张臭烘烘的烂牛皮挂在几根木棍上。 躺到毡房内铺着的松软干草上,他喘着粗气,双眼无神的望着黑漆漆臭牛皮,不知在回忆着什么。 忽而,体内传来一阵剧痛,头上的青筋暴起,整个身子蜷缩成一团,在这寒夜里也汗出如浆。 剧痛持续了足足一刻钟,身上粗布衣衫已经完全湿透,汗液从他发间滴滴答答不停滴落,身下的干草早已湿了一大片,而他却一动不动,连大气都不喘一口,仔细看去,原来他早已昏迷过去。 他好像做了一个梦,一个人在溪边走着,走着走着,溪水在哗哗地流淌。 忽然见到一个圆滚滚的小毛球,亲昵的在他脚下嗅着,奔跑着。 不知怎么又听到一个慈祥而亲切的声音,在他耳边不停念叨…… 一阵冷风吹来,刺骨寒意将他包围,他睁开双眼,围拢好的牛皮不知何时被吹开一角,阵阵寒风从打开的缺口不停吹拂。 目光从缺口透出去,只见天地之间白茫茫的一片,雪花纷纷扬扬的从天上飘落下来。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他只想到这一句话。 洁白如玉的雪花,像美丽的玉蝴蝶,又是吹落的蒲公英,或飞翔,或盘旋,忽散忽聚,飘飘悠悠,轻轻盈盈,在空中舞动着各种姿势。 他没有感到任何美态,大雪给他的感觉只有一个——冷。 想要起身,却怏怏地歪在干草上,额头发烫,脑仁一阵阵的发疼,身上一阵冷一阵热,他明白,自己感冒了。 在大冬天感冒,是一件要命的事。 他半合着眼睛,听着外面的声音。寒风把牛皮吹的哗啦啦作响。 躺了一刻钟了,仍是浑身懒软慵倦,咳嗽都没力气,浑浑噩噩的,全身骤冷骤热,胸口烦恶欲呕。 他挣扎着起来,站在低矮的毡房里,忽然感到一阵陌生的冷寂与萧索。他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弄成这个样子,他记不起来,或者说他不愿去记…… 他将不合时宜的感慨赶出脑海,他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挣扎着来到毡房旁的干草垛旁,他的手中突然多出一个硕大的包裹,塞入干草垛中,低声说道:“头场大雪下来了,今晚你就走,我就不送你了。记住,一定要把我的剑送到嘉兴烟雨楼。” “大叔。”草垛中探出一个头来,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女,少女眼中满是不舍。 听到这个称呼,他不由得想起五年前,他睁开双眼的时候,这个少女,噢,当时还是个小女孩,小脸像张白纸般苍白,仍将滴着血的手腕凑到他嘴边。 “我弟弟只有四岁,他死了。” 这是他听到的第一句话。 “你是男人,要活着。” 这是她说的第二句话。 他记得那天下午的夕阳很红,他身上流出的血也很红,小女孩身边横七竖八躺着的尸体流出的血更红。 他们被同一根绳子串着,像牛马一样驱赶到草原上,一起被人打的满地乱滚,一起为奴为婢,一样当牛做马。 幸好他们并没有死,幸好她的武艺终于有成。 大雪终于下来,她在干草垛里躲了一夜,今晚她就要南下。 没人会在冰寒的大雪天,专门跑出去抓捕一个无足轻重的女奴。 “一路上你要多加小心。”他拍了拍她的头,将她塞回干草垛,迈着颤颤巍巍的步伐,朝着围栏里的牛羊走去…… 以她的武艺,只要不惹大麻烦,应该能安全抵达嘉兴吧。 又是一个深夜到来,他佝偻着身子走向干草垛,里面她的身影已经消失,他在心里默默期待着。 她已离去,带着他脱困的希望,但那只是渺茫的希望,他要走的路还很长。 躺到毡房的干草上,他想起当初被金轮法王一掌打在丹田,然后被押着北上燕京,等待他的将是蒙古大汗亲自下达的五马分尸的旨意。 当时他决计想不到,金轮法王竟然真的会将那个集镇拆成废墟,当然燕京的大牢并没有困住他,困住他的是被金轮法王废去的内力,以及为发泄杀徒之恨所下的截脉手段。 他用穿墙术逃出燕京大牢,幸而蒙古大汗已回上都哈拉和林,燕京军卒大部分撤走,守卫不严,让他逃出残破的燕京城。 一路东躲西藏想要回到嘉兴,谁知在江北又遇到烧杀抢掠的蒙古鞑子,又被抓做奴隶送往草原,真是刚出虎口又入狼窝。 脱下酸臭的麻布衣衫,他赤裸着跪在雪地上,捧起一洁白如玉的积雪,在鞭痕密布的身体上擦拭起来,擦拭到肋下,忽然一阵刺痛,他低头,一道笑的歪歪扭扭红痕在众多虬结在一起的伤疤中,是那么显眼。 这是扎那下午给他的亲切问候。 他轻笑起来,他忽然想到某个身上有相似伤疤的女人。 哈,也不知她过的怎么样了。 “咳咳”昨晚受了风寒,现在被冰冷的白雪一激,顿时咳嗽不止,这几年不断被折磨,他的身体很差,他捂住自己的嘴角,指间漏出一抹嫣红。 擦去嘴角的血渍,他大口口的喘息着,胸口传来破风箱一样的声音。 他摇摇头,他不知道能否活到莫愁或是小兰来救。 他想起远在另一个世界的父母,有些嘘唏,不知道他们发现自己失踪会怎么样…… 也许是死亡将近,今夜他感慨颇多。 他继续擦拭着身体,肚脐旁有个拳头大疤痕,那是遇到蒙古鞑子时,被一刀捅入造成的,幸好那时他眼力还在,避过两分,才没被刺穿肝脏。 幸好他那时练过明王大手印,还能控制自己肌肉收缩,才没被刺到要害。 才让他沦落到为奴为婢的境地。 呵呵,明王大手印。 他伸手摸摸自己的脸,面颊凹陷得很厉害,再看看原本健硕的身躯,瘦巴巴的能看到肋条骨,这就是强练明王大手印的后遗症。 金轮法王的截脉手段很厉害,五年来,每到子时,他全身筋脉就会收缩,疼痛难当,会将全身的精气耗去七七八八。 再强练明王大手印,没有元气枯竭而死已是大幸,自然,期待的金刚不坏之躯也是梦幻泡影。 冰冷的积雪搓到大腿,身体已经麻木,但他仍旧摸到那个铜钱大小的印记,那是萨日昂的亲卫队长喝醉酒后,拿火钳子生生在他腿上烫出来的。 他记得当通红的火钳子烫到腿上的时候,自己脸上露出的是微笑。 他就是用这样一幅微笑的表情,切下亲卫队长身上的肉,一片片喂到他嘴里,他犹记得亲卫队长死前眼中露出惊恐的神色。 只喂了十片,亲卫队长就死了,他是被吓死的。 原来号称杀人无数的畜生也会害怕,他第一次知道。 然后扎那成了亲卫队长,他又一天天重复着饱受折磨的日子。 擦拭完身体,他捧起积雪,深陷的脸颊上涂抹起来,脸上凹凸不平,他曾在水洼里看过自己的面容,原本还算英俊的面庞被一刀从眼角拉到嘴边,旁边还有道道鞭痕。 他不禁想起无影刀,原先他觉得无影刀的面目很是可怖,现在他只能用——恶鬼——来形容自己。 擦干净身体,他从空间中掏出一套黑袍,整整齐齐的套上。 抬头望着天空的明月,月色皎洁——又到了杀人的时候。 既然是恶鬼,自然要杀人。 第八十二章嘱咐 厚厚的积雪,和明月播撒下的皎洁月光一般,深切切的,好像藏着千丝万缕的情绪,又像海水一般汹涌,能够淹没一切。 一年四季,每个季节都有不同的景色,而他最喜欢下雪的冬天。 只因为冒着腾腾热气的殷红的鲜血,会在莹白的积雪上画出种种不同的图案,血花凝成冰晶的时候也有种异样的美感。 牧场里养着许多獒犬,但李梦龙经过的时候,它们都没有叫。 李梦龙每次经过的时候,都会喂给它们一大块肉,红艳艳的,仍旧滴着鲜血的肉。 尽管那滴着鲜血的肉有着它们主人的气味,但随大军出征多次,尝过美味尸体的獒犬,是忍不住那异样的诱惑的。 萨日昂有十几个儿子,五年来,每到冬天下雪的时候,他的儿子都要少上一两个,无声无息,无影无踪,就那么悄然消失。 只有帐篷外面留下的鬼脸,揭示着他儿子的遭遇。 无论他将牧场迁到哪里,他的儿子还是不断失踪,年年如此,最后萨日昂不再迁移牧场,甚至变成长生天的虔诚信徒。 他认为,只有长生天才能悄无声息的带走他的儿子。 而长生天此时到了他最后一个儿子的帐篷前面。 一股迷烟飘入帐篷,他静静站在那张酷似萨日昂的脸前,伸手将那张脸拖出帐篷。 一刀划破喉咙,那张脸“嗬嗬”在地上挣扎,最后在雪地上画出个鬼脸,就此再无声息。 一刀将那张脸的头颅斩下,尸身收入空间,他又从空间丢出一大把人头,就那么任由他们在雪地里翻滚。 将足迹消除,他回到自己的毡房,给支撑毡房的木棍上的,那个未完成的正字,添上最后一笔。 他数了一下,加上今天完成的这个,他一共刻了二十个正字,每一划都代表着一条人命,有将军的,有士兵的,有牧民的,有奴隶的。 无论他们生前是什么,在他这里,都只是简简单单一横或一竖。 五年来,他身上的伤疤多了五百零一道,他才杀了一百人,他的愿望就是,在他死前能杀够五百零一个蒙古鞑子。 但以他的身体状况,只怕是无法完成了。 从五年前开始,他告诉她楚草原人是怎么生活,怎么骑马射箭,怎么杀人放火,教她武功,教她杀人,从那时候起,他杀人的本事就一直在提高。 虽然他手无缚鸡之力,但他杀人的本事比原先武功还在的时候还高明。 至少再杀起人来,他不会再溅自己一身血,至少再杀起人来,他能很准确的找到要害,无论是用刀砍,还是用剑刺,他不会多用一分力气,也不会少用一分力气。 因为他的心够狠,所以他能足够冷静的去思考。 白雪茫茫般空洞到不了头的生活,他并不恐惧。 躺在松软的干草上,他想起与她租下第一间房子的时候,他开玩笑似的对她说,我可以接受你养宠物或者男人,她一本正经的回答,但我不接受你这样无耻的男人。 然后她就被他很无耻的教训的了一通,他记得,那时候的床和现在的干草一样松软。 这就是他喜欢的女子。 他在十九岁那年谈的第一场恋爱,到二十九岁忆起那场恋爱,他还是欢天喜地,乃至三十九岁他还执迷不悟。 今年他四十岁,生命就要走到尽头,他仍不明白,想到她,自己为何还是会露出微笑。 时间一天天过去,他身体越来越虚弱,杀人的速度也越来越慢。 半年之后,他的正字只有二十一个,一年后,他的正字只有二十一个零三划。 他时常望着南方,却时常失望,他的身子越来越佝偻,精神越来越疲倦。 他并不是想要李莫愁和小兰来救他,他知道,即使有人带他离开草原,他也活不了多久了。自从他得到系统的那一刻起,他早就做好死的准备,他对死亡并不恐惧。 他只是想在死前,再见一见她们,让她们知道自己埋在哪里。 再一次,他驼着背,失望的转身,蹒跚着朝牧场走去。 他咳嗽两声,拍着干瘦的胸膛,叹了口气:要油尽灯枯了,今晚就把他们全都了结了吧。 …… 夜幕笼罩四野,牧场里点燃了熊熊篝火,百夫长萨日昂儿子死光后,终于又有夫人怀孕了。 为了感谢长生天的恩赐,萨日昂将方圆百里的萨满都请来为他主持祭天仪式,顺带邀请附近的牧民为他庆贺,所以有了这场篝火晚会。 宁静的夜晚,明亮的繁星,确实是一个举办篝火晚会的好天气。 灿烂的火光,篝火旁东倒西歪躺着许多酒坛子,酒水肆意流淌,浓浓的酒香弥散开来,酒坛旁边也躺倒许许多多的人。 闻到浓浓的酒香,又倒在酒坛旁,他们自然是都醉倒了,可你只要看到他们七窍流血的样子,就会发现自己大错特错。 “咳咳”佝偻的身影从阴影里走出来,看着一具具不能动弹的尸体,脸上露出个灿烂的微笑,“嘿,嘿,六百零一、六百零二……七百九十九。呵,真是大丰收呀,值了,值了……” …… 迎着东方最初的一丝亮光,天边飘着牛乳般洁白的云朵,清晨的草原,满眼仿佛是漫无边际的绿毯。 在清晨圣洁、优雅、高贵、静美之中,似乎又带着一丝无法言说的悲凉与苍寂,沿着曲折蜿蜒的牧道,穿过岁月的河流,穿越历史的烟尘,让人心驰神往,让人无比沉醉。 李梦龙很想醉一场,所以他脚边放着一个酒坛,一个能让人喝醉,也能让人七孔流血的酒坛。 他已没力气挖坑,他想把自己埋在住了五年的破牛皮里,他坐在松软的干草上,望着令人迷醉的清晨,提起了酒坛。 天边忽然出现了一个黑点,腾起的烟尘在这清晨里像是黄蒙蒙的迷雾,很好看。 放到嘴边的酒坛停了下来,他贪婪的看着像是黄沙漫卷的的黄雾,期盼黄雾能带来海市蜃楼,带来她们的影像。 他的手不堪负重,颤抖着,提起酒坛太费力,他有些支撑不住,酒坛放了下来。 黑点越来越大,轰隆隆的马蹄声越来越响。 黑色的衣服,黑色的斗篷,黑色的头发,身后背着的那把剑鞘掉漆的长剑是如此熟悉,李梦龙认出——那正是她。 她是一个人回来的,她们没有跟来。 他垂下眼睑,眼神黯淡。 若教眼底无离恨,不信人间有白头。肠已断,泪难收。相思重上小红楼。情知已被山遮断,频倚阑干不自由。 “大叔。”她见他越发苍老,眼底透出担忧。 “呵,你回来啦,待会烦劳你把我和这破牛皮烧在一起。”生死看透,自然豁达。 忽又自嘲道:“你侬我侬,忒煞情多;情多处,热如火;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两个一齐打碎,用水调和;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我与你生同一个衾,死同一个椁。如今我落一张破牛皮,嘿,倒也干脆。” “大叔,她们,她们……” 她嗫嚅着,低头不敢看他,支支吾吾道:“烟雨楼五年前被一个老和尚烧了……老和尚与人从城内打到城外,最后断了腿回来,把烟雨楼烧了……” 李梦龙闻言一怔,眼角似有泪光闪过,良久,点点头喃喃道:“也好,也好……” 抬头望着天空,不让泪珠滴下,声音细若蚊呐,若有若无:“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别离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竟让她先我一步,实在不该,不该……” “我死后,你去襄阳西北十里外的山里抓怪蛇,蛇胆能增长功力,你已吃过,我不再多说。再去终南山后山找古墓派传人,将我剑给他们看,告诉他们我的死讯吧,看我的面子他们应该会借寒玉床你用。等你下山,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想杀多少人就杀多少人,只是别落到我这般地步……” “大叔……” 李梦龙摆摆手,“不要伤心,我活一辈子已经够精彩啦,想吃的吃了,想玩的玩了,该享受的都享受了,没什么遗憾。好了,你走吧,让我一个人待会,你晚上再来看我。” 第八十三章任务与杀戮 黏稠的血液,开出茶花色的红。 殷红的血,滴在黑色的土壤里,蔓延开来,像凄静绽放的的玫瑰…… 烈焰熊熊燃烧,冲天而起,火光映照下,他的脸狰狞扭曲,宛若地狱爬出的恶鬼,漆黑而深邃的双瞳,充斥着绝望的暴虐。 死尸与血水相融,薄薄红雾弥漫,仿佛朵朵盛开的血莲,在残月下分外妖艳。 李梦龙没有死。 不是因为她点了他的晕穴,而是系统的新任务——血腥杀戮。 血腥杀戮: 让你的怒火燃烧吧!让你的仇恨咆哮吧!尽情杀戮!尽情复仇!杀光你所有的对手!杀光你所有的敌人! 注:宿主修为尽丧、濒临死境、大悲大恸时触发,仅能触发一次。 任务要求:杀戮十万人! 任务奖励:太乙金丹一颗(预支);每杀戮一万人,奖励一张能力兑换券。 失败惩罚:神魂俱灭! 在西方历史书中,铁木真有两大名言。 第一句名言是: 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抢劫敌人的牛羊、财产,当着他们丈夫的面强奸他们的妻子和女儿。 第二句名言是: 我为什么要杀你们?因为你们有罪。你们也许要问我了,你们到底犯了什么罪?那问上天好了,如果你们没罪,怎么会遇到我? 既然他们杀戮上亿人丝毫不觉得有罪恶感,李梦龙再杀他们,自然没有丝毫心里负担。 李梦龙没有欣赏他们痛苦挣扎表情的癖好,也不会给他们问老天的机会,他只一剑一剑将他们送入地狱。 噢,他们下不了地狱。 据系统所说,他们的灵魂都会被抽出来,炼成那一张小小的能力兑换券。 太乙金丹是无上妙品,无论肉体还是神魂受创,只要还未死,一颗下去伤势尽复。 只是身上的疤痕却难再复原。 阵阵腥风闻之令人欲呕,血雾缭绕的牧场,内脏、手脚、头颅到处都是,猩红的血水汇聚成河。 血泊中一道宛若的黑影,染着血水的指甲划过脸颊,身前立着的小小身影低着头,不敢直视他能吞噬灵魂的眼眸。 他转身背对着她:“所有牲畜都杀干净了吗?”她颤抖着回答道:“杀光了。” “你杀了多少人?” “这次杀了一百,加上前面几次,一共一千人。” “够了……你回中原去,好好过日子吧。” “大叔?” 她眼中神色很复杂,原本她点了李梦龙的晕穴,阻止他喝下毒酒,谁知他醒来后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变得嗜血而暴戾。 身负血海深仇,杀蒙古鞑子她是赞同的,但他身上时不时散发的寒意,仍是让她感到害怕,她不知道他会不会失控,将她也杀掉。 岁月无痕空如梦,五年相依为命,转眼间变得那么陌生,她年纪太小,一时还接受不了。 “不用再说,当初蒙古鞑子杀了你们村子两百多人,现在你杀了他们一千人,足够了。”李梦龙摆摆手,又道:“以后你就忘记这些仇恨吧,不然它会将你拖入深渊,不可自拔。” “那大叔你……?” “我?呵呵,我要杀的他们匹马不敢南下为止。”李梦龙摸摸自己脸上的疤痕,平静的说道。 …… …… 一轮明月划过精致的角楼,在恢弘的宫殿群落上,洒下一片朦胧昏黄的光。远远望去,那一座座深红的宫殿像天宫般缥缈。 李梦龙静静的站在奢华的寝宫中,檀木作梁,水晶玉璧为灯,珍珠为帘幕,范金为柱础,六尺宽的香木阔边床,悬着鲛绡宝罗帐,帐上遍绣珍珠银线,风起绡动,如云山雾海一般华丽梦幻。 琥珀酒、碧玉觞、金足樽、翡翠盘,榻前摆放的酒具穷工极丽,李梦龙拎起酒樽看看,酒色澄清晶莹,放到鼻前细细一闻,酒香浓郁沁人心脾。 蒙古大汗窝阔台嗜酒如命,常常溺情酒色,寝宫里摆着酒具并不奇怪,李梦龙放下酒樽朝床榻走去。 水晶珠帘逶迤倾泻,帘后,赤条条的躺着三条肢体交缠的肉虫,当中男子身材矮小,骨骼粗大的男子,眼角有一小块乌黑的印记——正是窝阔台。 他潜藏在深宫十数日,才打探出窝阔台的经常留宿的寝宫,在紫枫殿守株待兔十几天,就是要摘下窝阔台的脑袋。 即便有穿墙术在身,李梦龙也不敢弄出太大动静,金刚宗那帮秃驴在上都哈拉和林势力不小,至少一半高手都集中在窝阔台皇宫内。 出手点中三人穴道,然后将窝阔台一脚踢下床榻,直将他摔的头破血流,李梦龙又一脚点他哑穴,然后将他弄醒过来。 平时高高在上的蒙古大汗,此时跪在堂皇的宫殿中,血流满面,神色极为惊恐。 感受到了来自身后的那道惊恐的目光,嘴角微微扬起一个嘲讽的弧度,李梦龙转过身来,遍布伤疤的狰狞的脸映入窝阔台的眼帘,让他以为见到了恶鬼。 “就是你要让我五马分尸?” 冰寒刺骨的声音仿佛来自地狱,蒙古大汗变成名副其实的大汗,只不过是大汗淋漓而已。 又听他道:“五马分尸,好像是绑住四肢和头,然后让马将身体撕裂吧,你看我这样做对不对?” 李梦龙手中忽然多出一把大刀,“唰”一刀砍下,窝阔台左手齐肩而断。 鲜红的血液激射而出,惨白的断肢周围很快积满了血液,窝阔台嘴里“嗬嗬”喘着粗气,眼神全是哀求。 “这一刀砍的真是太正点了,齐肩而断,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大汗,你爽不爽呀?爽你就点个头。”顺手往他风池穴一拍,让他恢复行动能力,但哑穴仍旧没解。 解开穴道的窝阔台捂着左肩瘫倒在地,嘴巴一张一合像条出水的鱼般,大口的喘着粗气,原以为他会像个男人一样冲上来与自己一拼生死,却见到一个磕头如捣蒜的磕头虫。 原来号称是英雄的蒙古大汗也怕死,也会求饶。 李梦龙忽然感到一阵乏味,扬起手中大刀,一刀就将蒙古大汗从头到脚砍成两半,尸体好似两扇分开的猪肉瘫在地上。 收了大刀,绕到紫枫殿侧殿,朝墙壁上堆着的,装满灯油的油桶,丢下一根点燃的蜡烛,火焰“腾”的燃起。 待听到殿外传来的吵嚷声,李梦龙施施然的穿墙而出。 混杂在众多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不停的跑来跑去的人群中,轻而易举的跑到另一处宫殿。 从空间掏出两个油桶,又放了一把大火。 就这样,他不停的跑来跑去,连穿墙术都没用几次,就把偌大的宫殿群,燃成一片火海。 上都哈拉和林虽然不大,可居住的蒙古官员将军很多,要是一个个亲自拿刀去杀,不知道要杀到什么时候。 但杀人放火放在一起不是没有道理,杀人离不开放火,放火也能杀人,老话说的很好,出了皇宫后,李梦龙开始在哈拉和林放起火来。 借着风势,木质的建筑烧起来很快,只要有一两栋房屋着火,立马会朝着旁边的房屋烧去。 从城南到城北,从城西到城东,李梦龙全力催动内力,将轻功发挥到极致,不到半个时辰,不大的哈拉和林就燃起了冲天的火焰。 “是时候收点利息了。” 李梦龙将眼光投向眼前的寺庙,金轮法王将他害的那么惨,还将烟雨楼烧毁,甚至小兰和莫愁都丧命他手,可谓血海深仇,不将金刚宗连根拔起,难消他心头之恨。 李梦龙嘴里喃喃道:“你怕蒙古人杀你徒子徒孙,所以为虎作伥。可你不知道,得罪了我,又让我活下来,要付出什么代价,我会比蒙古人更加可怕……” 空间还有数十桶灯油,李梦龙将寺庙外墙全部淋上灯油,顺手将一个个装着灯油的木桶,一个个装满混有毒砂的毒草药包朝里扔。 正是午夜时分,城内火焰刚燃起不久,还没闹出太大动静,寺庙内的秃驴并没有察觉到不对。 等李梦龙扔进几个火把后,寺庙内才响起“走水啦”“救火啊”之类的呼喊。 几十桶灯油下去,他们便是有天大的本事也止不住火势,很快燃着熊熊火焰的庙门被砸的声音响起来,里面众多呼呼喝喝的声音,显然人都集中到了大门口,想要破开大门。 奈何李梦龙在庙门口堆满大石,又铺了一层干柴,火焰很大,根本撞不开大门。 一个满身烟尘的秃驴咳嗽着从墙上跳出来,还没等他落地,就被远处射来的长箭射穿。 整个城市开始吵嚷起来,庙内的和尚也在狂呼着,因此他的惨叫并不明显,紧接着又有个人跳出来,又被一箭射死。 忽然,墙上被抛出两个人,显然是这两人武艺不高,自己无法跃出高墙,所以有人相助,可惜他们的下场也是一样,刚落地,就被突如其来的长刀斩落,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 这时,高墙内又是一阵惊呼,“不好,烟里有剧毒。” 李梦龙笑笑,潇湘子的毒砂我没解药都不敢接近,你们这时候才发觉,已经太迟了。果然,他在墙外观察许久,里面的声音越来越小,及至完全消失。 待注意到任务列表里的击杀数字突然增加两百多,李梦龙这才满意的离开。 城内火势越来越大,城内守军却无暇去救,因为皇宫的火更大,街道上的人越来越多,个个神色凄慌,从衣服的料子看来,大多都是贵族。 贵族这么多,想必军官也不少,李梦龙第三项任务,正好需要大量万夫长、千夫长的人头。 杀戮才刚刚开始…… 第八十四章怯薛军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急速穿行的黑影,挟着闪烁的刀光,所过之处人头与断肢齐飞,血水共火光一色。 没有被杀的觉悟,就没有杀戮的资格,当看见一个个鞑子军官被杀前,脸上露出的迷惘与惊恐的神色,李梦龙心中浮现的只有这句话。 既然你们喜欢屠城,那么就让你们也好好享受一下被屠戮的快感,无论是出手反抗的,还是跪地求饶的,他只会用刀与他们说话。站死,跪亦死。 他杀戮的效率很高,任务列表激增的数字很好的说明了这点。 为了不让自己的血白流,只好撒下更多的血,哪怕化身为修罗。 空气中布满了血的味道,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他眼前化为乌有,杀戮还在继续,城池燃烧的冲天大火飘散着无数黑灰,与地上缓缓流淌的夺目的鲜红,画出的景色比油画更精彩。 …… 他已经不需要再杀戮了。 任务列表击杀数字的增长,远远比他亲自动手来的快,火势已经难以遏制,烧死的人比他杀的人要多。 他收了刀,冷冷一笑,朝着城外疾驰而去,再不走,说不定自己都要烧死在城里。 蒙古军以草原各部的蒙古人为主体,以千户为最基本的军事单位,平时分布在草原上驻牧,战时临时招集,随着时间推移,地盘扩大,不得不组建军队镇守被征服地区。 铁木真时期,组建两支常备军队,一是怯薛军,作为大汗的常备护卫军,由一万名精锐士兵组成,二是探马赤军,长期镇守被征服地区,军队数量按不同地区数量不同。 十三翼之战的时候,铁木真与扎木合两大军事集团人数加起来才不过五六万,统一草原各部后,有九十五个千户,加上怯薛军也不过十万人的军队。 待西征中亚后,又征服西夏,平灭金国,军队数量大大增加,可实际上纯草原各部军队规模还是那样,铁木真分封察合台汗国、金帐汗国、窝阔台汗国、钦察汗国四大汗国,铁木真死后,蒙古帝国实际上就已经灭亡。 窝阔台只是名义上的宗主,有一定权威,可实际上灭亡南宋的是窝阔台汗国、西夏降军、金国汉军世侯、南宋投降军队。 李梦龙杀了窝阔台,想必其他汗国立刻会脱离蒙古草原的统治,塞北的贵族、窝阔台的儿子与汉地的忽必烈,为争夺王位肯定会打起来,那时候有谁还顾得上在草原上杀戮的他呢? 如果草原各部不乱起来,要他杀上十万人,真是比登天还难,还有可能引来围剿。 前一个月他在草原上大肆杀戮,也只敢朝只有数百人的小部落下手,在今天之前他只杀了三千多人。 只要让草原乱起来,他再铲除蒙古精锐部队,蒙古帝国肯定会分崩离析。 …… 城墙上,一道黑影持弓而立,脚下是数百具倒伏的尸体。 城外,人影憧憧,一彪人马拉着长长的队伍,队伍最前方,一名甲胄俱全的将军不停叫骂,催促城上士兵开启城门。 这是护卫大汗的怯薛军。 怯薛军分为四班,每三日轮值一次,平时驻扎在城外各处,只有轮值时才进城,想必他们看到上都燃起大火,所以前来查看情况。 下方骂声不断,“铮”铁胎弓弦响,森寒的铁箭直奔将领咽喉,刹那间,鲜血飙散,尸身坠落马背。 狙击精通可不仅限于枪械,使用弓箭同样有效,他的射术称为白发百中也不为过,只是不知道与郭靖相比如何。 “将军!” “塔思大人!” 下面瞬间一片混乱,数十个身影朝着塔思坠马处扑去。 原来是木华黎的孙子,难怪他们会如此大惊失色。 在草原数年,他对那些蒙古贵族非常了解,这塔思是木华黎的孙子,被木华黎非常看重,承袭了木华黎的爵位。 李梦龙冷冷一笑,当下连续开弓,“铮铮铮”连续五六只箭矢如流星般射出,将抬着塔思尸体的几名军将射倒在地。 下面又是一阵喧闹,士卒反应过来,连忙开弓反击,只是他们都是骑兵,带的骑弓劲力不足,射上城墙也难,更何况射到城墙上的人。 李梦龙不管普通军卒,专门捡衣甲华丽、发号施令的将领射,几个呼吸时间又射死五六名。 城下军心大哗,几名军卒抢到塔思的尸体后,两千多名军卒忙不迭的逃离城下。 这些都是蒙古军队精锐,李梦龙哪里肯让他们就这样跑了,飞身而下,在空中也开弓不停,将落在最后的几名军卒射死。 落地后,拉过一匹无主的马匹,朝着前方逃窜的怯薛军追去,他也不追太紧,恰好将距离保持在铁胎弓射程之内。 李梦龙开弓不断,不停有尸体落马,很快,数百名怯薛军调转马头冲杀过来,其他军卒护送塔思的尸体朝营地而去。 要是所有怯薛军全部冲杀过来,李梦龙肯定不敢硬拼,可要是只有几百名的话,他哪里会放在眼里,当下将铁胎弓收回空间,拿出一把长柄大刀,朝他们策马而去。 相距五十步,“唰唰唰”数百支箭矢袭来,李梦龙舍了马匹,使出蛇行狸翻,不断在地上翻滚。 五十步距离转瞬便至,眨眼间就陷入怯薛军重围之中。 七八柄弯刀朝他劈来,他嘴角露出轻笑,脚下一转,便闪过所有弯刀,转到一名怯薛军军卒身后。 臂上青筋凸起,眼中闪过冷光,大刀斜劈而下,烈血喷溅,那人从肩到腹分为两片,连胯下的战马都被斩成两截。 天罗地网势是小巧的功夫,最擅长在狭小的空间应付多个目标。 只见李梦龙在众多骑兵中闪转腾挪,刀随人走,在空中画出道道美丽的弧线。 每次弧线晃动,必定有一名骑兵断成两截。 长刀带起的劲风猎猎,漫天的枯草沙尘扬起,怯薛军军卒被迷的睁不开眼睛。 双眼开阖间,便会发现己方又少了许多人马。 一名红了眼的怯薛军军卒,从马背上扑身而下,要把李梦龙扑倒在地。 李梦龙眼睛都不眨,长刀仍旧砍向身前军卒,只抬腿一踢,大无匹的力量灌入扑来那人身体里,将他踢飞三丈,还未落地便已身亡。 又一名军卒扑来,李梦龙长刀一旋,鲜血四溅,哗啦一声,那人的头颅似被劲风吹飞了一样,在空中旋转了一圈,砰的落在地上弹了几下,就被后面冲上来的马匹踩成肉泥。 李梦龙的刀法并不玄奇,只是江湖上普通的劈、砍、剁、削刀式,但配合着古墓派奇快的身法步法,疾闪的刀光如狂风暴雨般激烈,就像长风在大草原上拂卷回荡,将怯薛军杀的溃不成军。 一阵阵马蹄声惊天动地,那是残余怯薛军逃跑的马蹄声。 浑身血水,腥味扑鼻,血水不断滴落,无尽地血色雾气在他身边缭绕,遍地的残破肢体,宛若修罗地狱里的魔神。 忽然他嘿嘿一笑,表情狰狞如恶鬼:“主将身亡,军心已散,你们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索性再去军营里大杀一场。” …… …… 阴风列列,尘沙卷起烧焦的旗帜,在漫漫的沙石里,冒烟的木头发出阵阵让人恶心的臭味,满地的鲜血,染红了整个大地。 军营里,赛格踢踢脚边撒不里的尸体,见到他毫无反应,明白他是真的死了,他望着自己空荡荡的,仍旧流着鲜血的肩头,抬头看看照耀着红色土地的清冷月辉,有些不明白,无敌的怯薛军为何会被人当做猪羊一样屠杀,就像当初他们在花剌子模、在西夏、在金国、在南宋那样。 撒不里周围还躺着数十具尸体,尸体上巨大的创口还在流出殷红的血液,那断了的长枪弯刀却依然握在尸体的手里。 远处,撕杀呐喊声不绝于耳,怯薛军们一个个冲上去,挥舞着长枪弯刀浴血奋战,一个倒下了,另一个就替上去,但那个恶魔仿佛杀不死一般,赛格看着又一个熟悉的身影被当做烂木头一样斩成稀烂,他明白,到不了明天早上,营地里就会多出两千多具尸体。 旌旗猎猎,战鼓雷鸣,虎狼之师;兵锋所指,所向披靡;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赛格回忆着当初怯薛军的威风,如今威风被踩到泥地里。 被那个在不远处挥舞着大刀,仿佛在用鲜血作画一般的恶魔,踩到了泥地里。 环顾左右,营地里尸首遍野,大帐军旗被火焰舔舐着,硕大的马棚被斩出一道巨大的缺口,里面倒毙了不知多少威武雄壮的骏马,整个营地满目苍夷。 赛格再次望着天上的冷月,通红的双眼看着洁白的玉盘,月亮仿佛也带着一层血红的光晕,他想大吼质问老天,为何要生出这个恶魔,打破他们无敌的神话。 寒光一闪,却是一刀砍到,那一瞬间,赛格嘴里质问的话语,终究没有吼出来,那双凝望着天空的眼睛,终究是没有闭上。 他的头颅飞的很高、很远。 “呸,杂碎,还敢跟我装望月伤怀……”不屑的声音随之响起。 第八十五章西域 西域的清晨来的特别迟,快到巳时,太阳才慢悠悠的爬上地平线,一刻钟后终于挂上高空,光线穿过如纱的云层,展露无以伦比的锋芒,穿透迷蒙蒙的黄雾。 一条涓涓的溪流横穿于山谷,发出潺潺细细的叮咚之声,空气中弥漫着春草的气息,再仔细一闻,青草的芬芳中夹杂着淡淡的血腥气。 血腥气越来越浓,朝前方望去,会发现一个身穿黑袍的人影,由远及近,渐渐走向山谷。 这是一片山谷下的绿洲,黑袍人踩在松软的草地上,神态很是悠闲,步子迈的很轻,仿佛是在郊游一般。 可他身上的黑袍却滴滴答答,不停滴落着血水,那全黑的黑袍,像是绣上了一朵巨大的牡丹花。 他是李梦龙。他刚杀完人。 来到西域的李梦龙才发现,西域的蒙古人比草原上的蒙古人好杀多了,草原地域广袤,往往一个部族与另一个部族的牧场,骑马要跑上几天,甚至十几天,还经常迁移,非常难找。 而在西域,唐汉时的大片绿洲已经消失,只剩下一块块小小的绿洲,位置固定,蒙古人只能在固定的位置放牧,不能迁移。 并且那绿洲往往都很小,定居的人往往都不多,杀起来抵抗很弱。 在草原上游荡了三个月,他不过才杀了不到两万人,而后窝阔台死亡的消息传出,草原上的各部落开始联合,忽必烈也带着大批的汉军北上,眼看就要爆发大战。 李梦龙离开草原转道西域,就想等他们打完,再回去杀上一场。 没想到在西域,才来不到半个月,就已经杀了一万多,实在是令他大为舒爽。 更加令他舒爽的是,他遇到西辽的残余势力,帮他提供大量的消息,无论是蒙古部族势力分布,绿洲位置,乃至金刚宗个个寺庙位置,都让他知道的一清二楚。 这也是他能杀的这么快的原因之一。 那西辽势力原是金国灭辽后,耶律大石带着皇室和军队逃到西域所建立,后来铁木真西征,将西辽灭亡,但西辽在西域八十年统治,仍旧有不小的势力残存,他们和蒙古人有血海深仇,遇到要杀蒙古人的李梦龙,双方一拍即合。 西辽要蒙古人的牛羊财宝,李梦龙要蒙古人的命,双方合作起来很是愉快。 身后的辽人花天喜地的牵着牛羊,李梦龙却朝着山谷走去。 因为山谷里有金刚宗的一处寺庙,里面有数十个和尚,听说金轮法王的师弟是里面的主持。 既然是金轮法王的师弟,那李梦龙肯定要好好招待他一番。 山谷两边有山石遮挡,比外面光线暗些,但景色还不错,里面树木葱茏,空气中飘荡着花的幽香与草木的清香。 渐渐深入,山谷草木渐渐稀疏,竟然出现大片平整的土地。 放眼望去,前方的石壁下,矗立着一座高大的寺庙,庙宇盖的古色古香,气魄恢宏,庄严肃穆。 阵阵诵经声传来,想必是僧人在做着早课。 登上石阶,朝前缓缓行去,走完九十九道石阶,抬头便看见四个赫然醒目的赤金大字——阿育王寺。 将目光移向牌匾周围,金碧辉煌的琉璃瓦,朱红色的墙,巍峨的门楼庄严肃穆。 李梦龙心里嘿嘿直笑,心想要是把这座金刚宗的寺庙一把火烧了,不知道金轮法王会有什么表情。 朱红色的大门紧闭,李梦龙运足真力,一掌打在门上,轰隆一声,大门倒着倒下,跟着手里多出一把长剑,抬步跨入门槛。 “什么人来此撒野?” 一声厉喝从大殿内传出,接着一道身影从大殿跃出,落地后,原来是个胖大的和尚,那和尚生的肥头大耳,高鼻深目,显然有色目人的血统,年纪看起来不算太大,只有四五十岁的样子,比金轮法王的年纪可要小多了。 “你就是金轮法王的师弟?”李梦龙冷冷的看着他。 “不错!你是什么人,知道我金刚宗的威名还敢来撒野,真是胆子不小。”胖和尚满脸怒色。 李梦龙笑笑:“嘿嘿,我不是什么大人物,只是来讨债的,金轮法王烧我烟雨楼,杀我至亲之人,这笔债当然要从你们身上讨来。” “狂妄。”胖和尚愈加愤怒,袖袍一甩,迈着大步挥掌打来:“想要讨债,先让我看看你的斤两。” 李梦龙看他运掌踏步的路数,跟金轮法王类似,不出意外练的也是龙象般若功,李梦龙不敢大意,长剑出鞘,出手就是破山剑法杀招穿山破岳。 此招只攻不防,讲究的是正面击敌手要害,逼迫敌手回手救援或是退避,攻势凌厉无比,一招击出,后续攻势愈发凌厉,让敌手一下陷入守势,落入下风,是破山剑法少有的既凌厉又快速的剑招。 长剑如匹练般直刺胖和尚咽喉,来势又快又急,刹那间剑锋已到他喉前三尺之处,森寒的剑尖耀出点点寒光,大和尚感到剑上冷冽的杀意,喉前的肌肤冒出一片鸡皮疙瘩,连忙收掌退避。 如此正中李梦龙下怀,金刚门武艺刚猛,势大力沉,但缺少变化,不然金轮法王也不会屡次在中原吃亏,古墓武功虚虚实实多变,身法奇快,只要占到上风,就由不得他再逆转乾坤。 李梦龙收敛心神,长剑以雷霆万钧之势直取胖和尚要害,胖和尚心下大骇,暗道哪里来的对头,剑法如此凌厉,脚下连连退避。 倏忽,袭来的剑光忽然化作漫天剑影,虚虚实实,胖和尚看得额头冒出虚汗,想要使出以命搏命的打法,却找不到李梦龙的身影,原来李梦龙将天罗地网势身法配合古墓剑法,抽身换影,身影与漫天剑影融成一团,在胖和尚周围飘忽不定,让胖和尚看的头晕目眩。 眼看胖和尚就要逼到墙角,他使出壁虎游墙功,在高大的院墙快速游动,倒让李梦龙有几分惊异,这和尚打起来,武功比达尔巴也强不了多少,可这胖大的身子,使起壁虎游墙功这等鸡鸣狗盗的功夫却如此畅快。 李梦龙蹬墙踏壁,长剑连连刺出,却剑剑刺了个空,只见那胖和尚在墙上游动,仿佛在水里畅游一般,非常灵活畅快,李梦龙一时间居然奈何他不得。 他不知道这和尚原是鸡鸣狗盗之徒,被金轮法王的师父游历期间拿下,看他有几分慧根,便强行收做徒弟,这和尚见金刚宗势力大,又有钱,倒也安心当了几年的和尚,待他师父一死,便常常偷出山门去眠花宿柳,喝酒吃肉,长了好一身肥肉,金刚宗秘传的龙象龙象功练的不行,只有第五重境界,而从小学的壁虎游墙功却没有落下。 这和尚眼见李梦龙在墙上蹬踏的功夫不如自己,便生出心思,反守为攻,时不时的偷出一掌击向李梦龙,李梦龙在墙上没他灵活,只能连连退避,旁边围过来十几个金刚宗的弟子,以为得了便宜,趁李梦龙躲闪间,也挥掌来攻。 李梦龙冷冷一笑,使出漫天花雨洒金钱的暗器功夫,一蓬冰魄银针就朝着四周射去,登时十几个弟子全部中针,全部躺在地上哀嚎。 这胖和尚苦求金轮法王数年,才拿到大笔钱财建了这寺庙,辛辛苦苦七八年才收下这十几名资质不差的弟子,苦心教育,传授武艺,当真是费尽了心血。 如今被李梦龙一把银针就给灭了,不由得心底大痛,多年基业就这样毁于一旦,大喝道:“贼子,我和你拼了。” 当下从墙上跳下,一掌向他后心印来。 李梦龙岂会预料不到这招,也不耐继续与他躲猫猫,反手一掌就对了上去,那和尚虽然年纪比李梦龙大许多,可五层的般若龙象功岂能与他深厚内力相提并论? 登时就被一掌打退,连连退出五六步才止住身形,而李梦龙却好整以暇的站在原地。 那和尚站定后,忽然感到掌心一痛,抬掌一看,发现自己掌心多出一个针尖大的小孔,丝丝鲜血从小孔流出,不过一会,那鲜血竟然变成绿血:“你使阴招!卑鄙!” 李梦龙武功比他高明,那和尚怎么也想不到一个武功比自己高的人,与自己动手,竟然还会使出阴招暗算。 他却不知道,李梦龙一向信奉的是,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即便他成了武功天下第一的高手,要是偷袭、打闷棍能省些功夫,他会毫不犹豫的使出来。 冰魄银针剧毒发作的很快,一盏茶的功夫不到,地上哀嚎的弟子就全部命丧黄泉,功力稍高的胖和尚也气若游丝。 李梦龙一剑斩下胖和尚的脑袋,拎着丢出了寺庙外,然后提着剑去杀寺内剩余不多的弟子。 第八十六章杀金轮 才见岭头云似盖,已惊岩下雪如尘。千峰笋石千株玉,万树松萝万朵银。 雪,像柳絮,像芦花一般,一团团,一簇簇的,飘飘悠悠的飞落下来。初下雪时,往往雪片并不大,随着风越吹越猛,雪越下越密,雪花也越来越大,像织成了一面白网,山川、树木、土石,全都笼罩在白蒙蒙的积雪之中。 昏暗的天幕下,冰川像琉璃一样晶莹剔透,山峰全被积雪覆盖,巍峨的雪山直插天际,皑皑的雪山冰峰,远远望去,会闪烁出耀眼的光芒。 白雪皑皑的雪山像是一座巨人,俯瞰着山下的绿洲,而雪山山顶却有一座不起眼的小庙。 别看小庙不起眼,但这庙在西域却是大名鼎鼎,只因为这庙的方丈是蒙古的国师——金轮法王。 在这个大雪纷纷扬扬的早晨,一道身影立于小庙门口,见到小庙安然无恙,不由得松了一口气。仔细看那身影,却是一个披着黄袍,极高极瘦,身形犹似竹杆一般,脑门微陷的老和尚。 有认得的人,一定会知道,此人正是蒙古国师——金轮法王。 可此刻阿里不哥与忽必烈为抢夺汗位,正打的不可开交,而支持忽必烈的金轮法王为何会在此刻回到金刚宗呢? 原来,自半年前开始,金刚宗在西域的分寺被一一挑落,僧侣全部被杀的一干二净,同时西域的察合台家族被人屠灭,花剌子模的突厥势力与南疆西辽势力大举屠杀蒙古族人,西域一时间乱成一团。 忽必烈与阿里不哥争夺汗位打的不可开交,暂时无暇顾及西域动乱,可金轮法王基业在西域,他不放心,只能回来坐镇本山。 等到西域他才发现,金刚宗早已名存实亡,所有的分寺全部被烧毁,僧人没有一个存活,因为,被烧毁的寺庙前都摆着一排排的人头,整整齐齐,很好辨认。 他马不停蹄的赶往金刚宗本山,幸而发现本山安然无恙,于是才松了口气——只要本山还在,金刚宗的传承就不会断绝,等忽必烈夺下汗位,金刚宗又能重新发展起来。 金轮法王推开小庙的门,前院的雪扫的很干净,窗棱上的雪花都被清除的一干二净,还有些微微提起的心便彻底放下了。 “达忽、阿措,我回来了。” 金刚宗本山只有两位金轮法王的师叔,六名金轮法王的师弟,十几名资质杰出的弟子在此清修,而达忽与阿措,是本山的两名小沙弥,负责本山的清洁与饮食。 其他人都在苦苦修炼般若龙象功,金轮法王的两位师叔都练到第八重,他六位师弟也都到了第七重,其他弟子全部是五重以上的修为。 可以说金刚宗所有的分寺,加起来都比不上金刚宗本山,只要本山还在,金刚宗就能重新崛起。 金轮法王连唤几声,一向在前厅洒扫的两名小沙弥,却不见人影。 他不禁有些奇怪,不过也有可能两人下山采买去了,当下金轮法王迈步进了前厅,前厅立着一尊佛像,其余便是香案与蒲团。他径自穿堂而过,想去问候一下两位师叔,并向他们询问分寺的事情。 穿过前厅,出现两个大院子,那是供分寺弟子回本山时居住所用,而长居本山的弟子是不住院子的,金轮法王并没有看向冷清的院子,而是穿过院子,走向后山。 龙象般若功精深奥妙,是密教至高无上的护法神功,共分十三层。 第一层功夫十分浅易,纵是下愚之人,只要得到传授,一二年中即能练成。第二层比第一层加深一倍,需时三四年。第三层又比第二层加深一倍,需时七八年。如此成倍递增,越往后越难进展。待到第五层后,欲再练深一层,往往便须三十年以上苦功。 但只要练至第十层,外功掌力就相当强悍凶劲,具有十龙十象的巨力,每一招都重有千斤之力,威力无比。 故此,留在本山修行的弟子,全是苦修之士,全力修持龙象般若功,想要达到第十层的境界,光大金刚宗。 他们修行的地方,就是后山的一个个石洞,那是金刚宗前辈花了五六年功夫挖出来的,一共有三十个。 住在里面的弟子,没有极为紧要之事,是绝对不可以出洞一步的,连饮食都是前院的两个小沙弥一一送进去的。 金轮法王缓步走过一个个洞口,到达最后两个石洞门前,他拉了拉石洞门口的绳子,这绳子通向石洞里面,另一头系着个铃铛,每到有事通知洞内之人时,只消轻轻拉动绳子,洞内铃铛就会响起,洞内之人就会知道。 金轮法王拉动绳子后,见洞门半晌未开,只以为是洞中师叔正行功到紧要关头,不能立时来见,他又走到隔壁石洞,拉了拉那条绳子,又等了半晌,还是没反应。 他有些奇怪,难道两位师叔都行功到了紧要关头?或者是两位师叔不在洞中? 但这等事情可不能靠猜测,他也不敢强行打开石门,不然打扰师叔行功,导致走火入魔,那是要出大问题的。 只好站在洞口继续等待,然而半个时辰过去,洞门还是毫无反应,这下金轮法王有些焦躁了,他按耐不住又重新拉了拉绳子,还是没有任何反应。 “师叔,师叔,你在不在?” 金轮法王运足内力,在洞门口吼道,声音有金石感,传的整个后山都轰轰作响,不要说在石洞中,便是在山下也能听到了。 洞中仍旧安静一片,别说两位师叔的石洞,就是其他师弟、弟子的石洞也毫无反应,按说只要不是行功到紧要关头的弟子,听到他的声音,肯定是会出来拜见的,现在所有的石洞都静悄悄的,真是诡异至极。 金轮法王有些慌了,他明白肯定有事情发生,就是真的打扰了师叔行功,也顾不得了,九重龙象般若功全力催动,一掌印在石门上,将石门印出个好深的掌印,里面仍无动静。 焦急之下,双掌连连击出,刹那间就击出十几掌,将一座石门当中打出个老大的孔洞,金轮法王挥动袖袍,将扬起的碎石粉尘拂去,朝里面一看,洞里空空如也,别说是人,连人毛都没有一根。 “人呢?人呢?”金轮法王尖啸一声。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金轮法王一练拍开五六扇石门,里面全都空空如也,霎时间就明白本山出了大问题,一时间有些神智大乱,竟然朝天狂吼起来。 金轮法王还不死心,狂吼过后,又全力催动内力,将剩下的所有石门都给一一拍开,最后得到的结果还是一般无二。 堂堂一代宗师心绪激荡之下,在后山大嚷大叫,手脚狂舞,将附近的树木,石桌石凳,打的满地乱飞。 金轮法王发泄完之后,一屁股坐在地上,心若死灰,神情沮丧,就在这时,远远传来一阵嬉笑声,“老和尚,你在找什么呢?是这些吗?” 金轮法王一抬起头,就看见数十个圆球般的物事朝他砸来,圆球的力道不大,正好停到他身前三尺之处。 他定睛一看,那十数个圆球般的物事,正是二十几个人头,有他师叔的,有他师弟的,有他徒孙的,甚至连两个小沙弥的也在。 顿时一股血气直冲脑门,金轮法王哆嗦着手指向李梦龙,嘴里不断涌出“嗬嗬”的声响,声音由低而高,渐渐地吼叫起来,脸色涨红,渐而发青,颈子涨得大得象要爆炸的样子。 忽而,“噗”的一声,一口鲜血从他口中喷出,金轮法王竟然被李梦龙气到吐血。 “啊啊……”金轮法王抡起拳头捶得自己胸口碰碰的,牙齿咬得“格格”作响,显然是愤怒到极点:“我要杀了你,我要将你千刀万剐!千刀万剐!” 他怒不可遏地吼叫着,咆哮着,声音像沉雷一样滚动着,传得很远很远,眼中闪出不可遏制的怒火,说着,“腾腾腾”脚下跨大步朝李梦龙奔去,他跑的极为用力,竟连地面铺着的青砖都踩成粉末。 “嘿嘿,老和尚,你嗓门别这么大,我可是怕的很。”李梦龙嘻嘻笑着,又道:“噢,对了,刚才忘了告诉你了。这山上的狼很多,你那些狗屁同门的尸体,我只丢出去一会,就被啃了个干净,要是你到旁边那座雪峰去找,说不定还能找到一两块骨头……” “混账!混账!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这下金轮法王连眼珠子都红了起来,掌上的真力更是用出十二分,奋力朝李梦龙击去,掌风猎猎,将地面的灰尘都激起三尺高,可李梦龙根本不和他打,身子像羽毛一般,东飘西荡,偏偏速度快到极点,嘴里还不停刺激着金轮法王:“哎呀,你这一掌打偏了。噢哟,就差那么一点,你再快一点就打到我了……” 金轮法王越发暴躁,一掌下去毫不收力,将小庙的墙壁,房屋打的四分五裂,可连李梦龙的一根毛都摸不到。 “老和尚,你那五个破轮子呢?怎么不使出来?”他却不知,金轮法王的金银铜铁铅五轮,被人用神兵利器全部都给毁掉了。 金轮法王并不答话,只是奋力出掌攻去。 两人一个追,一个逃,不断在小庙周围蹿来蹿去,金轮法王愣是追不上李梦龙。 之前他发狂怒轰三十座石门,真力已然耗费大半,看到同门全部被杀,心情激荡,又伤了心神,然后不顾真力,疯狂朝李梦龙攻击,这才半个时辰不到,金轮法王的真力就快耗尽。 有许多次金轮法王收不住力,空门大露,李梦龙只要伸伸手就能将他打伤,可李梦龙偏偏不攻击,犹如猫咪戏耍耗子一般,戏弄着金轮法王。 “你是谁?为何要杀我同门?为何要戏耍于我?”金轮法王挥着软绵绵的胳膊攻击,一边气喘嘘嘘地问道。 “几年不见,你就不认识我了吗?也对,我变成这副鬼样子,肯定谁都认不出来。” 李梦龙神情平淡,但语气很是怨毒,“当年你废我功力,烧我烟雨楼,杀我至亲之人,可是威风的很呐。” “原来是你。”金轮法王愣了一愣,像是想起什么了,哈哈大笑,满脸畅快,忽又咬牙切齿:“只恨当年我心慈手软,没能一掌毙了你。” 李梦龙嗤笑道:“嘿嘿,心慈手软,说的真好听!要不是你想拍窝阔台的马屁,要将我送给他五马分尸,你会让我活下去吗?” 接着又嘲讽道:“出家人不是讲究慈悲为怀吗?你们跟着毫无人性的蒙古畜生到处屠戮,这样也算慈悲为怀吗?” “而我将你们金刚宗连根拔起,这就是因果报应,是老天借我的手将你们铲除,老和尚你说我说的对吗?” “住嘴!你给我死来!”李梦龙一番话说的金轮法王脸上一阵青一阵白,顿时恼羞成怒,强蓄掌力一掌击出。 前面一番戏弄,泄愤的目的已经达到,金轮法王也内力消耗了八九成,李梦龙不再放水,左手一把抓住他击来的右臂,顺势往下一折,“咔擦”一声脆响,竟将金轮法王的右臂生生折断。 右手化掌为抓,一把掏向金轮法王的后心,五爪硬生生钻入他后背,在他背后掏出个大洞。 “哗”李梦龙右手回撤,手里捏着一颗犹自“扑腾”“扑腾”跳动的心脏,“噗”用力一捏,手中红艳艳的心脏顿时化成肉泥。 第八十七章草原 骄阳似火,又是一年夏季。 一片片嫩绿的叶子变成了碧绿的叶子,密密层层的在雨水充足的草原上绿着,茂密的绿草之间,盛开着的各色各样的野花,在广阔的草原上争奇斗艳,如同色彩缤纷的云雾,飘落在绿色的草原上。 夏风吹拂,无边无际的草原掀起了阵阵碧绿的波浪,空气中飘荡着浓浓的青草香味,与浓郁的花的芳香。 小草坡上,一道黑衣黑袍的身影静静伫立,仔细看去,他低着头把玩手里的那张小小的,如同玉片一样晶莹,却布满丝丝古怪纹路的小卡片。 在西域只一年多的时间,李梦龙联合西辽、突厥残余势力,将偌大的察合台汗国内所有的蒙古人都杀的一干二净,伏尸不下五十万。 当然,后期李梦龙所做的只有屠灭察合台家族,刺杀大大小小的蒙古军官,杀戮的数量总共只有两万多。西辽人与突厥人投桃报李,将金刚宗大大小小数百个分寺,全部毁灭,不然,要是让李梦龙亲自动手,将整个西域跑遍,那要花的时间不知要多久。 至此,任务二击杀金轮法王,任务三击杀十名万夫长,百名千夫长已经完成。 而现在他手中玉片状的卡片,就是系统奖励的能力兑换券。 在西域的时,这样的卡片,最多的时候,他手中共有五张。 到现在,还剩四张,也就是说,他曾经用过一张能力兑换券。 那是在哈密,李梦龙与西辽军队屠灭金刚宗最大的一处分寺的时候,遇到了一位金轮法王师叔辈的高手,那高手武艺非凡,龙象般若功至少修至第八层,却被西辽军队强弓硬弩,与人海生生耗的油尽灯枯,最后被李梦龙偷袭而死。 考虑到将要面对金刚宗本山的高手,与接下来的金轮法王,李梦龙使用了一张能力兑换券,兑换了那人的八层的龙象般若功。 这次兑换能力与在贝里琉兑换能力情形有些不同。 那老和尚的能力被分为数种:龙象般若功八层(六十年内力、龙象般若掌纯熟、八百斤之力),瑜伽密乘(淬炼血肉小成),游龙三折身(纯熟),降魔杵法(精通)。 他翻阅击杀列表,找到在襄阳城外屠村的凶徒,凶徒能力是:混元气(二十年内力),八仙地功(纯熟),明王大手印(淬炼血肉小成、后天精气一十二团),大欢喜禅法(纯阴元气一千零六团),追魂刀法(精通),燕子三抄水(纯熟)。 那凶徒单单混元气的内功修为不高,可加上淬炼过的后天精气与纯阴元气补益,内功修为起码有五六十年,实力很强。 对比过后,李梦龙渐渐明白,在神雕世界,能力兑换券兑换的能力是根据武功种类来分的,练一项武功,就算一种能力,而一项武艺分四种境界,分别是入门、纯熟、精通、绝顶。 兑换老和尚修至第八层的龙象般若功后,李梦龙一身内力浑厚无比,只怕五绝都远远比不上他,所以在金刚宗本山的时候,他能戏耍金轮法王,然后一招取之性命。 将能力兑换券收回空间,李梦龙盘膝坐在草坡上,伸手摘下一颗高粱果,放入嘴里,滋味酸酸甜甜的。 视线投向远方,十里之外,和蚂蚁一般细小的黑点,密密麻麻的铺满草原,隐隐能看出两片黑点在相互对峙。 那是阿里不哥与忽必烈的大军。 纛旗在风中猎猎招展,一阵嘹亮劲急的号角声响起,左边的骑兵率先出动,隆隆的马蹄声响起,骑兵如潮水向前方冲杀而去。 鼓声号角大作,右边的也不甘示弱,两翼骑兵呐喊着冲出,跟着,中间的步兵跨着整齐步伐,山岳城墙班向前推进,竟然是步骑混杂的军队。 在李梦龙左边,纯骑兵的部队,是阿里不哥的手下,在李梦龙右边,步骑混杂的军队,是忽必烈下属。 凄厉的牛角号声响彻草原,双方骑兵呼啸着出击。 终于双方大军排山倒海般相撞了,如万顷怒涛扑击群山,长剑与弯刀铿锵飞舞,长矛与投枪呼啸飞掠,密集箭雨如蝗虫过境铺天盖地,沉闷的喊杀与短促的嘶吼。 窝阔台去年被刺杀于上都哈拉和林,体弱多病的嫡子贵由受到惊吓,没两天也死了。 本来窝阔台的养子蒙哥是最好的继任人选,因为他不仅是窝阔台的养子,也是托雷的儿子,能很好的整合两系人马,可惜他却西征叙利亚去了。 这就给托雷的两个儿子——阿里不哥与忽必烈——创造了机会。 窝阔台的马真皇后支持阿里不哥,在哈拉和林召开忽里勒台大会,推举阿里不哥为大汗,而忽必烈在托雷一系元老与汉军世侯的支持下,在开平召开诸王大会,也登位称汗。 忽必烈率军亲讨阿里不哥,阿里不哥引军迎击。 双方在草原上大大小小的战事打了数十场,互有胜败,忽必烈胜的次数稍多,草原上在打仗,河北、甘陕各地也打的不可开交,真可谓烽烟处处。 战争延绵一年多,双方都有些吃不消,于是就有了这场对决,由于两人是亲兄弟,不能赶尽杀绝,所以约定胜者称汗,败者臣服。可汗位至关重要,双方都垂涎三尺,全都尽出精兵,奋力厮杀。 不过在李梦龙眼里,只有死去的蒙古人,才是好的蒙古人,所以他只好请他们两兄弟都去死,兄友弟恭的场面在地狱里表演会比较好一点。 狰狞的面孔,带血的刀剑,低沉的嚎叫,弥漫的烟尘,整个草原都被这种原始搏杀的惨烈气息所笼罩…… 阿里不哥的骑兵被忽必烈的步兵缠住,忽必烈的骑兵开始小股小股的绞杀敌军,蚁多咬死象,随着时间渐渐流逝,终于,阿里不哥的骑兵开始溃退,阿里不哥败局已定。 而李梦龙也站起身来,朝着厮杀场走去。 他的步伐不算快,很轻缓,踏过一具具伏地的死尸,跨过一个个血流不止的伤兵,浓浓的血腥气充斥在空气中,嘹亮的嘶喊惨叫响彻草原,忽必烈的大纛在望,李梦龙甚至能看到他脸上得意的微笑。 忽必烈在笑,李梦龙也在笑,笑的更炽烈的是刚出鞘的长剑。 身如鬼魅,剑光闪烁后,忽必烈的护卫亲军掉下一排排人头,李梦龙离忽必烈已然不远。 “什么人!” “保护大汗!” “护驾,护驾!” 惊慌失措的喊叫声响起,数千亲军护卫着的忽必烈脸色大变,他只见一抹淡如青烟的黑影飘过,千挑万选出来的护卫亲军就如割下的韭菜般倒下。 那一颗颗人头“扑腾”“扑腾”的落地,眨眼间死去的亲卫就不下百名,上千名亲军护卫涌上去,竟然不能阻住那人片刻。 忽必烈终于看清那道黑影,原来是个黑衣黑袍,脸上布满疤痕,宛如恶鬼一般的男子,他此刻就站在忽必烈三丈之外,身旁倒着数百名亲卫。 李梦龙咧着嘴朝忽必烈一笑,顿时吓的忽必烈一个激灵,差点滚下马来,“唰”“唰”两道身影从忽必烈身旁掠出,“我们阻他片刻,大汗快走。” 眼前两人,一人身材矮小黑廋,右臂缠着一条蛇形铁鞭,面貌极为丑陋,另一人高鼻深目,曲发黄须,虽然是个胡人,身上穿的却是汉服,颈悬明珠,腕带玉镯,珠光宝气,手上拿着一条金龙鞭,鞭上珠光宝气,镶满了宝石、金刚钻、白玉之属,异常奢华。 “嘿嘿,你们就是所谓的什么狗屁蒙古三杰,尼摩星与尹克西吧。”李梦龙面露讥笑,又道:“潇湘子已死,我便送你们下去与他作伴吧。” 手中长剑轻轻一挥,剑气四散而出,森冷的剑芒忽然化成两朵剑花,直取二人咽喉,李梦龙此时内力浑厚无比,随便什么剑招使出来都威力无穷,好比那北乔峰,只要功力深厚,一套普通的太祖长拳就打遍天下无敌手。 第八十八章斩尽杀绝 森寒的剑光朝尼摩星与尹克西袭来,二人心中惊骇万分,原以为两人联手至少能缠住李梦龙一会,没想到他只随随便便一剑,就让他们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 李梦龙的剑招平平无奇,可长剑上冷冽的剑气着实是凌厉至极,两人别说出招去破,便是招架都不敢,脚下连点,身形急退。李梦龙冷冷一笑,身如电闪,快得无与伦比,手中长剑连奔着武功稍弱的尹克西刺去。 尹克西武艺差李梦龙太多,哪里还能再退,再退身上就要多出个窟窿,只好硬着头皮挥出金龙鞭,舞成一团金光,护住自己周身上下,李梦龙长剑带着浑厚无匹的内力,递到光团中一搅,登时将奢华无比的金龙鞭震成几截断鞭。 眼见李梦龙长剑将尹克西金龙鞭震断,长剑又刺向尹克西,旁边的尼摩星知道二人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二人联手说不定还能周旋,要是让他先杀一人,那么剩下的人必死无疑,不得不将蛇形铁鞭击向李梦龙后背,想要来个围魏救赵。 李梦龙冷哼一声,右手持剑直指尹克西,左手在长剑剑柄一击,长剑呼啸着朝尹克西刺去,然后反手一抓,就将尼摩星的蛇形铁鞭捞到手里,随手一抖,就将蛇形铁鞭抖成一堆废铁。 铁鞭那头还在尼摩星手里,被李梦龙那么一抖,尼摩星手中巨颤,铁鞭脱手而出,将他掌心划出个巨大的口子。尼摩星刚要惊呼,却见一道快如鬼魅的身影扑到自己身前,眼前黑影晃动,“噗”他的脑袋如熟透的西瓜一样爆裂开来,尸身瘫软在地。再看那边,李梦龙击出的长剑奇快无比,躲闪不及的尹克西被穿胸而过,已然气绝。 解决二人只花费不到几个呼吸的时间,忽必烈骑着快马犹如丧家之犬一样奔逃,连大纛都来不及带上,即便如此却也没跑出多远。 李梦龙一掌将大纛击断,长啸一声:“忽必烈死了!” 在前方厮杀不止的将士纷纷回头来看。 忽必烈属下眼见大纛倒下,中军移动,顿时军心大哗,士气尽丧。 反观阿里不哥一方,全都喜笑颜开,士气大振,大叫着:“忽必烈死了,杀呀。”纷纷鼓起勇力朝敌军杀去,一时间攻守易势。 李梦龙打断大纛后,足尖一点,纵深飞掠,朝着刚跑出百米之外的忽必烈追去,只几个呼吸时间,簇拥着忽必烈的亲卫就在眼前。 李梦龙不急着杀忽必烈,而是在亲卫群中飞掠,一颗颗人头冲天而起,不一会功夫,数千亲卫就去了一半。 剩下的亲卫都作鸟兽散,连那什么狗屁大汗都顾不上了,哪有自己的小命重要,只剩下忽必烈带着五六名亲卫亡命而逃,李梦龙纵身一跃,便离忽必烈不足一丈。 旁边的一个亲卫豁出性命朝他扑来,李梦龙足尖一点就将那亲卫人头踩爆,身形闪动,转瞬间就到忽必烈身旁,他探手一捉,就将忽必烈捉下马来。 剩下的亲卫纷纷来救,李梦龙长剑一扬,凌厉的剑气四溢,近身的几名亲卫纷纷被斩成碎块,心肝脾肺肾流了一地。 忽必烈年纪不大,心眼可不少,就要花言巧语,用荣华富贵笼络李梦龙,好逃得一条性命,但李梦龙连说话的机会都不留给他,一剑就将他分尸数十块。 斩杀忽必烈后,李梦龙看着四散的亲卫,眼中杀意凛然,口中戏谑:“嘿,我看你们能跑得了几个。” 身似青烟,却又迅如闪电,李梦龙飞驰到一伙亲卫附近,手中握着一把石子,随手一扬,漫天花雨撒金钱的暗器手法再出,将那伙亲卫连人带马打倒在地。 打倒那伙人后,跨上一匹快马,换个方向疾驰,凡是遇到人,近则剑斩,远则暗器招呼,快马换了一匹又一匹,也不知跑出多远去了,他只记得一个个的蒙古鞑子坠马而亡。 放眼环顾四周,再也见不到人影,他才拨转马头,朝着战场方向奔去。回到战场附近,凄厉的嘶喊,疯狂的杀戮还在继续,只是快接近尾声。 满地的鲜血,染红了整个大地,战场上的累累尸体和丢弃的辎重到处都是。 所谓兵败如山倒,原先缠着阿里不哥骑兵的重步兵,在局势逆转后就成了被屠戮的羔羊。 他们本来是西夏、金国的精锐重步兵,阿里不哥一方的骑兵在胜局已定的情况下,对忽必烈手下的蒙古骑兵还会手下留情,但对于异族士兵,他们从来不会手下留情,数万精锐的步兵就这样一步步被屠杀殆尽。 李梦龙就站在战场边缘,看着他们一个个屠杀这些步卒。 也许里面有很多的汉军世侯手下,有汉人血统,但攻打南宋时候,就是这些汉军世侯出力最大,屠杀的汉民一点不比蒙古人少。 他对这些人是不会有任何怜悯的,相反要是他遇上他们,肯定也是要大杀上一场的。 夕阳西下,一抹殷红的霞光挂上天际,映着地上到处流淌的鲜血,显得异常妖异。 阿里不哥的骑兵,将忽必烈的骑兵步卒团团围住,被围的兵卒毫无战心,纷纷丢下兵刃束手待擒。 战场边缘的李梦龙,手中忽然多出一把长柄大刀,轻轻策动胯下骏马,朝着战团驰去。 马蹄声隆隆,快到极致的黑影冲入战团,“哗啦”一块块血**天飞起,犹如钻进羊群的猛狮,李梦龙手中的大刀狂舞,数不清的骑兵上一刻还是完好的一个人,下一刻就变成四分五裂的肉块。 他像一只利箭,从密密麻麻的人群这端,一直杀到人群那头,“轰隆”安静下来的战团犹如油锅里撒入几滴冷水,瞬间就沸腾起来。 原本闭目待死待擒的忽必烈骑兵,突然看到一条通向包围圈外的生路,立刻拿起刀枪,跨上骏马,朝着那条通道策马飞奔,毕竟要是冲出去了,他们肯定能活,要是被抓的话,是生是死就不一定了。 李梦龙就像利箭的箭尖,锐利无匹,冲到哪里,哪里就是一条巨大的空隙——那里的人不是被他杀光了,就是眼见不好跑了。 战团又重新沸腾起来,原本忽必烈的骑兵重新鼓起了勇气,再次迸发出巨大的力量,跟着前方那道身影舍生忘死的拼杀着。 他们突出了战团,却又转了个弯,重新冲向敌方骑兵,不到一会,又将敌方军阵凿穿,就这样一次又一次的冲杀,敌方骑兵终于溃退了。 他们久经战阵,知道溃退的敌军最好杀,杀戮溃军的本事也早就刻到了他们的骨子里,先前的羔羊化作吃人的饿狼。 他们拉开手中的一张张骑弓,铺天盖地的箭雨朝溃兵射去,溃兵刹那间倒下一大片,他们抽出一把把弯刀,朝着露出后背的溃兵斩下,无数的圆滚滚的人头从马上坠地。 李梦龙一骑当先,手中大刀不知斩落了多少人头,不知劈碎了多少身体。 一杆深黑的大纛出现在前方,他抢下身边兵卒的一把长枪,奋力朝大纛下被人簇拥着的,穿着明晃晃铠甲的年轻大汗掷去。 “噼啪”一声,年轻大汗连人带铠甲被钉在那杆大纛下,他身旁的亲兵轰的一声乱成一团,原本还能有序撤退的敌军士兵,哪里还顾得上保持秩序,只恨爹娘少长了两条腿,顿时四散而逃。 李梦龙手中出现一把铁胎弓,专门射杀敌阵中衣甲华丽的将领贵族,说起来阿里不哥与忽必烈尽出精锐,战场上的贵族、将领可是很不少,只要将这些人都给杀了,那蒙古人即使人再多也成不了气候,更何况他们人本来就不多。 光线不停地淡下去,大地阴沉沉的,夜像怪兽一样张着黑洞洞的大口,天上疏疏落落的挂起几颗星。 追杀了许久,眼前忽然出现许多灯火,李梦龙一愣,继而反应过来,原来是哈拉和林到了。 忽必烈与阿里不哥约定,在哈拉和林三十里之外决战,谁赢了便入主哈拉和林。 溃兵将领大多住在哈拉和林,败退后自然要逃亡哈拉和林,李梦龙带人紧咬着前方的溃兵不放,也追到哈拉和林。 阿里不哥与忽必烈争夺汗位,草原上所有的王公贵族都聚集在哈拉和林,谁赢便拥护谁当大汗,此时城内聚集了九成的草原首领。 要是把他们全给杀了,不知道草原会乱成什么样呢?李梦龙心里忽然浮现出这个念头。 前方溃兵已经有部分人逃入城内,后续溃兵还源源不断的涌入城中,李梦龙引军追至,城门立刻就给关上了,城头上有人大喊着:“请忽必烈大汗出来相见。” 李梦龙理也不理他,纵马冲到城门口,大刀狂劈,深厚的内力涌出,不消几刀就将厚厚的城门劈的倒飞出去,他一扬大刀,朝身后吼道:“跟我进城,十日不封刀!” 身后的骑兵都杀红了眼,哪里会管这么多,轰隆隆打着马就冲到城内,弯刀扬起,见人就杀。 哈拉和林本来就是匆匆建起来的都城,不过只有小县城大小,这残余的一万多人冲进去,屠灭哈拉和林绰绰有余。 李梦龙看着疯狂杀戮的士兵,嘿嘿冷笑几声,也策动骏马,朝着城内杀去…… 第八十九章莫愁消息 寒鸦拍打着翅膀滑过镇口那棵虬曲的老树,一名黑袍人站在镇口的酒馆前望着老树怔怔出神。 酒馆的东家赵瘸子佝偻着身子,蹒跚着走到酒馆最里边那张桌子,用破旧的布巾擦干净桌子,搬出一坛子浑浊不堪的劣酒,往桌上摆个缺了口子的粗陶碗,一叠酸浆菜,摆好筷子,倒上酒,又迈着蹒跚的步子走回柜台。 现今不是太平年景,兵荒马乱的,有浊酒酸浆菜就不错啦,想当年太平的时候,店里上好的高粱美酒,各色酱肉卤水,那滋味才叫一个美呢。 赵瘸子坐在柜台后面,闻着酸浆菜散发的酸味,眼神有些飘忽不定。 半晌,赵瘸子回过神来,发现那黑袍人还在酒馆门口站着,心里也有些嘘唏,暗叹着,这人在门外站的时间越发长了,想来是个伤心人,也不知是什么事情,能让他这样难以忘怀。 这人每天辰时都会准时出现在酒馆门口,每次都要上一坛子酒,也不管浊酒美酒,只要是酒他都喝,安安静静的坐着,时不时喝上一大碗酒,然后继续发呆,直到日暮西山才起身离去。 赵瘸子连他的长相都不知道,因为他头上戴着个压的低低的斗笠,但赵瘸子知道他是个伤心人,因为当年赵瘸子老婆死去的时候,儿子被抓壮丁的时候,赵瘸子自己也是那样一副发呆的样子。 同是天涯沦落人,知不知道长相又有什么关系,赵瘸子每次给他上酒的时候,都会多给他送上一叠子酸浆菜,聊表心意。 黑袍人自然是南归的李梦龙,三月前在哈拉和林三十里之外一战,蒙古精锐死伤五六万,其后李梦龙领兵屠城,将十数万蒙古贵族、军将、奴隶全部杀死,哈拉和林也被拆成废墟,再然后,屠城的士兵自然也是要死。 并且蒙古继任大汗要举办盛会,草原上的各大部族纷纷将牧场迁到哈拉和林附近,各个小部落也派人来观礼,李梦龙屠城完毕之后,就在草原上游荡,将哈拉和林附近的部族尽数屠灭,刀下亡魂何止十万。 当然漏网之鱼肯定很多,但是跑得了人,跑不了牲畜,人可以骑着马逃窜,牲畜群可没那速度,李梦龙将所有的牲畜全部杀死,所杀牲畜不下百万头。 这样就算他们逃得一条性命,也没有食物,想要食物就得去抢,没有部族、没有组织的散兵游勇,也只能跑去抢小部落,想必草原上又会掀起一阵腥风血雨。 而后李梦龙就南归中原,可走到河北邢台的时候,他又有些犯愁,因为他不知道去哪里,烟雨楼已经被烧成白地,李莫愁、小兰也…… 于是他在这偏僻的小镇一留就是半月,天天借酒消愁。 在酒馆静立许久,李梦龙走进酒馆,走到熟悉的位置坐下,端起酒碗一饮而尽,然后又是惯常的低头望着木桌发呆。 也不知过了多久,酒馆外响起一阵马蹄声。 “张兄,有间酒馆,你我且进去喝两碗酒水,歇歇脚。” “如此甚好。” 不久,门口进来两名年轻男子,都一手提着个包袱,一手提着一口长剑,进了酒馆,拣个干净的位置坐下。 赵瘸子迎上去:“客官想来点什么?” 其中一人道:“赶了半天路,口中干渴,上几碗好酒来吃,再捡些好肉端上来充饥,不消顾忌价钱,咱不缺银子,伺候的好了,兴许还赏你几个花用。” 赵瘸子脸上讪然,低声道:“客官原谅则个,现下年景不太平,好酒好肉怕是上不得,小店只有些许劣酒,厨房还有只腊兔子,客官要是喜欢,便炒一盘上给客官,余下便只有青菜豆腐。” “贼你娘,想喝口酒吃块肉都没有,真是……” 见那人要发火,那人同伴赶紧拦住,劝道:“诶,张兄,世道不太平,你就别难为店家了,人家糊口也不容易。” 那人闻言冷哼一声,不再发作,那人同伴朝赵瘸子说道:“店家有什么只管上什么,只是要快,我们还得赶路。” 赵瘸子诺诺退下,很快端上来一坛子酒,又摆了两盘青菜,一叠黑乎乎的腊兔子。 那两人青菜兔子肉就着劣酒,筷子动的飞快,都是食肠宽大的练家子,一番风卷残云过后,盘子上空空如也。 两人端着粗陶碗你来我往的敬着酒,开始聊着江湖上的一些事情,权当消食解闷。 “张兄,此番你我南下,你觉得我们有几分把握?” “刘兄此言差矣,那魔头杀人灭门,连小孩妇孺都不放过,罪行罄竹难书,便是没有把握,我也是要去的。” “话是如此,可那魔头一年来作案无数,十数名江湖名宿找她理论,却被那魔头一一斩杀,死我是不怕的,怕只怕我们死的不值呀。” “刘兄无需多虑,汴梁史家开出十万赏格,遍邀江湖同道,就为诛杀魔头,此行高手云集,那魔头就是有三头六臂只怕也要丧命。” …… …… 那两人聊的不亦乐乎,李梦龙嫌他们聒噪,扫了他们一眼。 只见那姓张的身上黑披风,身穿紧身扎金剑袖,足蹬抓地飞虎靴,浑身上下一身黑,头发梳的整整齐齐,很有少年英侠的风范。 那姓刘的肩搭大红色英雄披袍,身穿黄色的夹袄,腰围虎皮战靴,足蹬薄底快靴,也是很夺人眼目。 “大言不惭,凭你们两个草包也想诛杀魔头?” 酒馆门口不知什么时候停下一顶软轿,四个身材雄壮魁梧的轿夫踏进酒馆,只听那轿夫悠长的呼吸,便知道他们都有一身不弱的功夫,比那姓张的,姓刘的丝毫不差。 如此身手却跑去当人的轿夫,可见轿中之人身份是何等不凡,武艺也必定相当高强。 轿帘掀开,一名丰神如玉的贵公子踏入酒馆,穿着长长的白袍,垂手时那宽大的双袖几乎拖到了地上,明明静静地站在那里,却给人飘忽不定的感觉。 那贵公子进来后,四名原本昂首挺立的轿夫,立刻低眉垂首,不敢再抬头。 原本夸夸其谈,说要如何如何的姓张的姓刘的,此刻也屏气凝神,如临大敌,双手分别按上剑柄,眼神极为戒惧。 贵公子见二人如临大敌的表现,冷笑一声,倒也无其他举措,自顾自的走到一张桌前,旁边四个轿夫立刻拿出绸缎铺在凳子与桌子上,贵公子优雅的坐下,朝一名轿夫使了个眼色。 那轿夫立刻朝在旁边,早被吓的战战兢兢的赵瘸子说道:“店家,借你厨房一用。”说完拿出一锭银子,抛到赵瘸子脚下。 赵瘸子见着银子,脸上露出笑容,立刻扑到地上捡起银子,指着后面说道:“客官只管用,客官只管用。” 另一名轿夫与先前说话那名轿夫,即刻走出酒馆,拎着铁锅、锅铲,并一个硕大的木箱进来,打开木箱,里面装着各式的果脯蜜饯,酱肉酒水,甚至还有几个新鲜的水果。 一名轿夫从里面拿出个铜壶,往精致的白瓷酒壶里倒上酒水,又拿出一个青瓷的杯子,放到贵公子面前,然后又将木箱子抬往厨房,显然是要做一顿大餐。 那姓张的姓刘的,先前被贵公子气势所震慑,此刻又见到贵公子如此做派,立马明白来人惹不起,纷纷垂下头,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寡淡无味的酒水。 等那贵公子桌上摆满美味佳肴,姓张的与姓刘的感觉自己二人坐了那么久,撑足了场面,并没有弱了自己威风,于是便要起身离去。 那贵公子又开口道:“我劝二位还是哪里来的回哪里去吧,那魔头不是你们能对付得了的。” 不蒸馒头争口气,姓张的本来气性就大,被人当面羞辱,哪里还能忍的下去,当即冷哼道:“我们能不能对付得了,你说了可不算。再说,我们对付不了,你就能对付得了吗?” “呵呵,我好言相劝,你们偏偏不听,你们死的时候可不要后悔。那李莫愁七八年未履江湖,你们没听过她的名头不足为奇,当初她在江湖上凶名赫赫,可不是什么小鱼小虾都能对付得了的。” 贵公子故作潇洒的捋了捋鬓角的发丝:“至于我嘛,我却不是去杀她的,听闻李莫愁样貌甚是美丽,我如玉公子要收她做第九房小妾。” 那边,呆愣出神的李梦龙一听到李莫愁的名字,心中翻起滔天巨浪。 而如玉公子还在自顾自的说道:“将江湖大魔头收入房中,消弭江湖上的腥风血雨,传出去定是一桩美谈,我如玉公子的名头肯定要传遍江湖,人人敬仰……”说道兴奋处,脸上还泛起一抹嫣红。 他却没有看到,无论是姓张的姓刘的,还有他那四个轿夫,都见了鬼似的看向他身后。 “你是说,你要将李莫愁收做第九房小妾?” 一道森冷的声音从耳边传来,如玉公子猛的一个激灵,有人在自己身后!他立刻使出家传的轻功——云龙三现,仿佛一股白烟般在酒馆中连续飘荡三次,刹那间就闪到门口。 就在他暗暗庆幸已脱离危险时,一直大手捏住了他的脖子,仿佛提着一直鸡一般,将他提回酒馆,“碰”的一声砸到酒桌上,酒水菜汁淋的他满头满脸。 “收李莫愁做小妾,哼,你这口气好似要今朝踏破峨眉顶,明日拔去武当峰一般,我还道你有什么降龙伏虎的本事,却原来也不过是个草包。”李梦龙盯着满身狼狈的如玉公子,不屑道。 说不定等下要出人命,那姓张的姓刘的见势头不好,悄悄的挪到门边,便要溜之大吉。 “一个都不许走!” 第九十章莫愁现身 一声厉喝在他们耳边响起,二人脸上泛起苦色,只好又哭丧着脸跑了回来。 李梦龙好整以暇的搬了条凳子坐下,朝眼前的七人说道:“来,你们跟我说说,那李莫愁是怎么回事?她什么时候重现江湖的?又为什么要大开杀戒?那什么史家为什么要开出赏格杀她?要是说出来的话让我满意了,我就放你们走。要是我不满意,哼哼……” 要是不满意,自然是人头落地,七人相互望了一眼,眼中全是无奈,当下那姓张的抢先开口道:“一年半前,李莫愁出现于归德府,甫一出现就将归德邸氏满门两百七十二口全数斩尽杀绝,做下滔天血案,然后她又北上济南,将济南张氏三百余口杀光……” “不仅如此,她更是放出风声,要将汴梁史家全数诛绝,所以……” “……” “……” 李梦龙捏着下巴,眼神沉静,若有所思,其他几人都紧张的看着他,等待命运的判决。 “你们的消息很不错,今天就放你们一马。” 众人闻言脸色一松,暗自松了口气,却又听李梦龙喝到:“哪里来的都给我滚回哪里去,要再让我看见你们,一掌一个全给你们拍成肉泥,特别是你——如玉公子……” 几人吓的忙不迭跑出酒馆,连马匹轿子什么都不敢要了,一会儿功夫就跑没影了。 李梦龙朝赵瘸子抛下一锭银子,牵起张刘二人留在门口的马匹,一路朝着汴梁行去。 李莫愁要诛灭史家的时间在一个月后,时间还很充裕,李梦龙还顺路去了趟真定,将史家在真定老家的族人全数给斩灭,连狗都没放过一只。 …… …… 汴梁,乃是开封的别称,属于蒙古河南江北行中书省治。 此时草原大乱,忽必烈与阿里不哥已传到中原,可此地依旧安定,因为这是汉军世侯的藩镇,影响并不算很大。 在开封府大相国寺一带,耸立着一座奢华至极的宅邸,正红朱漆大门顶端悬着黑色金丝楠木匾额,上面龙飞凤舞地题着两个赤金大字——史府。 院墙皆是朱粉涂饰,大门口还树着一座雕着张牙舞爪巨蟒的照壁,绕过照壁,院中游廊曲折,甬路相衔,山石点缀,好不奢华。 沿路走去,周围种着棵棵垂杨柳,时不时还能看见满架的蔷薇与牡丹,穿过几间垂花门楼,就会看见雕梁画栋,金碧辉煌的楼阁厅堂,称得上是富丽堂皇,楼阁厅堂间还有数个种满荷花的水池,水池周围白石为栏,环抱池沿,雅致至极。 德味楼是开封最大的酒楼,恰巧也位于大相国寺附近,李梦龙此刻正坐在德味楼临街的二楼,看着楼下的街景,品着醇厚的美酒,吃着德味楼的美食。 说起这美食,李梦龙桌上只摆着四样吃食,看那样子一点也不像是美食,那四样吃食分别是一碟小笼包子,一盘黑漆漆的卤肉,一碟糕饼,再有就是身上铺着面条,怪模怪样的一条鱼。 别看这些吃食不起眼,就那一碟子小笼包,五六个的样子,就要五钱银子,而那盘黑漆漆的卤肉,没有二两银子,掌柜的看都不让你看一眼,剩余那两样同样不便宜! 因为这小笼包是鼎鼎大名的开封小笼包,这小笼包采用猪后腿的瘦肉为馅,精粉为皮,爆火蒸制而成,蒸熟后外形小巧玲珑,颜色洁白光润,非常美观,而且皮薄馅多,吃到嘴里软嫩鲜香,满嘴流油,汤汁味道非常鲜美,实乃宋版灌汤包是也。 那黑漆漆的卤肉,是五香风干兔肉,将野兔肉挂在房梁上自然风干,然后用十余味香料卤制而成,制成后香味独特,回味绵长,是无上佳品,据说那卤料是德味楼秘制的,别的地方都买不到,所以价钱贵的吓人。 那条鱼来头就更大了,名叫糖醋熘鱼焙面,鱼是黄河四孔鲤鱼,面是龙须面,黄河四孔鲤鱼天下闻名,不再细说,而这龙须面,根根细如发丝,晶莹剔透,再过油炸焦,使其蓬松酥脆,吸汁后,配菜肴同食,成菜后鲤鱼色泽枣红,软嫩鲜香,味道甜中透酸,酸中微咸,,而面蓬松酥脆,滋味十足,当真是天下绝顶的美食。 糕点嘛,其实吃过现代多种美食的李梦龙对它不算太爱,只是喜欢它的外形,这三鲜莲花酥形如含苞初放的莲花,色调淡雅逼真,形象惟妙惟肖,看起来很不错,味道芳香酸甜,也就那样。 由于知道李莫愁未死,他胃口比较好,当下朝着糖醋熘鱼焙面不停下筷子,差点没把盘子给端起来,而那小笼包早就被他一口一个全给吃完了,五香风干兔肉嘛,肯定是要慢慢品才有滋味,更何况还有一下午时间,他还得留着打发时间呢。 是夜,史府中灯火辉煌,人声鼎沸,丝竹之声不绝于耳。 史府中最为宽阔华丽的“群贤院”摆着数十桌美味佳肴,那桌上松鼠鳜鱼、蜜汁火方、碧螺虾仁、黄焖牛肉、火踵神仙鸭、鱼头汤、西湖莼菜汤,道道都经过精心烹制,道道都是名菜。 席间觥筹交错,言语欢畅,其乐融融。 可悄然隐没在花园树后黑影中的李梦龙,却分明看到那主桌坐着的衣衫华丽的北地大豪、江湖名宿,脸上都带着忧色,席间说话不过是彼此寒暄敷衍。 只有那些粗衣麻布,破衣烂衫的江湖混混,才是真的吃的开心,喝的开心,仿佛对今夜之事一点不担心。 李梦龙知道这些人都是来混吃混喝的,不禁在心中叹道,要是你们知道李莫愁是什么人,还能吃的下去,我就给你们写一个大大的服字。 “各位江湖前辈,名门高徒,各位大侠。” 一位身高八尺,衣袍华丽,声音洪亮的中年汉子站了起来,举着酒杯遥敬一圈,道:“此次各位能出手仗义出手,为江湖除此魔头,史某深感钦佩,我敬大家一杯,聊表谢意。” “不敢不敢。” “此是我辈中人应做之事。” “润甫兄太客气了。” “……” “……” 一众江湖人纷纷站起来,举杯回应,然后众人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喝完酒,那姓史的还要再说些什么,突然空中飞掠来一道身影,“既然你们喝过了断头酒,那我就送你们上路吧。” 话音未落,人已立在庭中。 一身杏黄道袍,明眸皓齿,肌肤白腻,神态悠闲,说话声音轻柔婉转,来人自然是李莫愁了。 李梦龙痴痴的望着她,再不肯挪开目光。 汴水流,泗水流,流到瓜洲古渡头。思悠悠,恨悠悠,恨到归时方始休。 相聚总是短暂,分别却是长久。 此刻重逢,深藏在心中的思念,破茧而出,化蛹为蝶,如同潮水一般,将李梦龙整个淹没。 他曾经有过很多种设想,会在怎样的情况下见到她,见到她会有何种表现,是哭是笑,是悲伤是欢喜? 无论如何,总会冲上去将她抱在怀里吧。 但在见到她后,他却生生止住自己的脚步,强行将自己所有情绪压抑住。 仍旧潜藏在黑暗中的那个小小的角落。 人生路漫漫,时光没有改变她的容颜,却在自己身上留下太多痕迹,他有些伤感的抚摸着脸上的伤痕。 渐渐的,他心里有些抽疼,重新穿上杏黄道袍的她,冷冰冰的眼神带着丝丝死气,仿佛只是一具会说话,会活动的人偶,再也没有之前的生机与灵动。 真正的寂寞是在骨子里的,是觉得全世界只剩下了自己,世界上只剩下自己,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李梦龙长长叹了口气。 他不想看到她了无生趣的样子,想去见她,告诉她自己还活着,却又怕她看到自己一副不人不鬼的样子,又不敢去见她。 李莫愁背上背着一口长剑,手里也提着一口长剑,他这边瞎想着,那边李莫愁已经抽出了长剑。 长剑剑身极薄,透着淡淡的寒光,月光映照下,给人寒如冰雪,刃如秋霜的感觉。 大堂之中,一位须发怒张,双目圆睁,状如狮虎的魁梧老头,持着一根金灿灿的熟铜长棍,扑将过去,口中还大叫着:“魔头,受死吧!”长棍势大力沉,刚猛无俦,直砸李莫愁天灵盖。 要是被这棍砸实,势必要脑浆迸裂而亡,眼见铜棍要落到头上,李莫愁仍是静静站着,仿佛没有见到一般。 旁边围观的众江湖人个个喜笑颜开,但下一刻他们的笑容立刻全僵在脸上。 只见李莫愁将手中长剑随意朝前一挥,熟铜棍就断成两截,“咚隆”前面一截铜棍掉在地上,发出好大声响。 而那老者着持着短短半截铜棍,还摆着朝前砸去的姿势,尴尬的站在原地,老者脸越来越红,最后脸上红的跟猴屁股一样。出了好大一个丑,脸不红才怪。 “魔头厉害,铁老哥,我来助你。”一位红脸膛的大汉倒提一口长刀,纵掠到老者身边,持刀朝李莫愁劈去。 “魔头仗着兵器厉害,咱们不必跟她讲江湖规矩,并肩子上呀。” 一位尖嘴猴腮,眼神猥琐的黑衣汉子,一出手就是一把透骨钉,其他人见状,心道有这么无耻的人在前面顶着,自己再出手围攻,别人只怕不能再说自己以多欺少,当下纷纷持着兵刃朝李莫愁攻去。 李莫愁脸上丝毫没有忧色,腰肢轻摆,就如一朵水仙花在风中微微一颤,避开袭来的长刀,提着长剑向人群中掠去,只见剑光闪闪,剑芒森森,随之而来的是断手断脚满天飞,与满院凄厉的惨叫声。 李梦龙在阴影里摇了摇头,这群乌合之众实在不是李莫愁的对手。 当下不再担心,悄悄朝着史家宅邸其他地方掠去。李莫愁杀这群江湖人,不需要自己帮忙,自己还是去做点别的事情吧。 第九十一章尾声1 夜。 月色皎洁。 史家府邸,西风过处,落叶漫飞,伏尸遍地,血迹斑驳。 夜空中忽然飘来阵阵幽咽的箫声,似夹着冰泉之气,又如海浪层层推进,又好像雪花纷飞,一会又变成深夜银河静静流淌。 萧声忽高忽低,忽轻忽响,由远及近,骤然刹住,一名青袍人手持玉箫,忽然立于屋檐之上,还保持着吹奏的姿势。 李莫愁抬眼望去,只觉月下那道身影极为缥缈神秘。 “阿弥陀佛。” 一声佛号长喧,两道身影一前一后踏入庭院。 仔细看去,却是两个老和尚,前面那和尚身穿粗布僧袍,两道长长的白眉从眼角垂了下来,慈眉善目,眉宇间虽隐含愁苦,但一番雍容华贵的神色。后面那个身穿黑袍,颏下黑须散乱,双眼无神,面容时时透出癫狂的神色。 “原来是一灯大师,十数年未见,别来无恙。” 屋檐上的青袍人不知何时放下玉萧,装过身来,朝庭院中那位白须白眉的老僧颔首示意。 一灯双手合什,面露轻笑,朝青袍人还礼道:“善哉,善哉,故人相见,老衲心中甚喜,黄岛主向来可好?” 黄药师与一灯相互见礼叙旧,李莫愁只低头看着手中长剑,淡淡月光下原本锋利无匹的剑锋变得柔和优美,她的目光也渐渐变得温柔,心也放松下来,黄药师与一灯亲至,自己应该要下去见他了吧。 原先在庭院里瑟瑟发抖的史家家主,仿佛看到了救星,一灯大师慈悲为怀的名头,他可是听过的,他高声叫道:“还请大师出手杀此魔头,为江湖除一大害呀。” “吱呀”群贤院雕花的门扉打开,走出一位身穿绸衫,满头银丝,手持念珠的老太太,她原本在屋内念经,忽然被佛号所惊,又听闻自己儿子惊喜的呼声,知道来了援手,所以出来相见。 老太太道:“孩儿,可是大德高僧上门,快快与我引见。”史家家主搀住娘亲的手,指着一灯大师道:“那便是声名赫赫的高僧——一灯大师,娘亲向来诚心礼佛,正好向大师请教佛理。” 老太太于是双手合什,朝一灯问好:“史刘氏见过大师。”一灯见她是在家修行的女居士,心中甚喜,也回礼道:“不敢不敢,老衲一灯,居士不必多礼。” 一灯又朝史家母子道:“这位是桃花岛的黄岛主,二位万万不可慢待,快快与他见礼。” 史家母子正要朝黄药师问好,忽听庭院外传来一阵嬉笑声:“嘿嘿,好热闹呀,啧啧,黄药师、一灯、裘千仞,五绝来了一对半,不错不错……” 几人朝声音来处望去,却是一名穿着宽大黑袍,带着黑色鬼面的黑衣人,只是那黑衣人行为甚是古怪,明明身姿步法潇洒至极,却偏偏拎着一口破麻袋,那麻袋还滴滴答答,不断滴出水来,也不知麻袋里装的是什么。 那黑袍人原先走的是侧边小门,光线很暗,等他走到庭院中,大家才发现,破麻袋中滴落的不是别的,而是红艳艳的血水。 黑袍人走到几人中间,把破麻袋丢到地上,颇为不雅的蹲在地上,从麻袋里掏出个物事丢在地上:“嘿嘿,给你们看样东西。”声音甚是欢喜。 而地上立刻多出一只断手,一只断脚。 老太太见不得血腥,刚才为见一灯才强撑着走到庭院,那满庭院的尸体便看也不敢看,此刻眼前突然多出断手断脚,差点没被把她的心肝吓出来。 史家家主是军中大将,从尸山血海里杀过来的,等闲断手断脚还吓不着他,现在有了靠山,随便跑出来一只阿猫阿狗他才不会怕,于是底气很足的说道:“你是何人,为何到我家来捣乱?” “咦?连自己儿子的手脚都认不出来吗?便是认不出手脚,也该认得他手上戴的那枚扳指才是。这枚扳指玉质细腻,色泽光润,至少价值千金呀,如此贵重之物,史老儿你该不会没有印象吧。” 史家家主闻言如遭雷击,腾腾退了两步,定睛望去,断手上那枚扳指正是他送给大儿子的成年礼物。 黑袍人不管他的反应,自顾自的说道:“刚才我经过东边那个院子的时候,看到一个油头粉面、长相猥琐的混蛋,正撕着一位少女的衣服,口里还不停说着什么,你叫呀,你叫的越大声,我就越兴奋。我看他这么喜欢听人叫,便砍下他一手一脚,让他叫来听听,此时也不知道他死了没。哎,谁管他那么多呢。对了,再给你们看样东西。” 黑袍人又在破麻袋里陶摸着什么,一会不知陶摸出个什么东西,将那东西往地上一丢,那东西骨碌碌在地上打转,众人才发现那竟是一个圆滚滚的人头。 史家家主见了人头,脸色登时煞白,黑袍人看了他一眼,又道:“想必你也认出来了,这便是你的二儿子。我遇见他时,他正舞着大刀,苦练着武艺。”顿了一顿,黑袍人朝史家家主亮出个大拇哥:“要说你这二儿子,虽然长的丑了些,但身高八尺,身材魁梧,膀大腰圆,二百斤的石锁提起来就跟提稻草一样,是个英雄好汉!” “可他练武就练武吧,偏偏要拿人来练武。” 黑袍人叹了口气,又道:“练武场上绑着十几个人,好家伙,他一刀一个,真是杀的鲜血四溅,人头滚滚呐。我见他杀的如此畅快,我的手也痒了起来,于是我手起刀落,将他的狗头摘了下来,只不过……我没觉得砍人头颅哪里爽了。” 说完,黑袍人提起破麻袋底部,倒了倒,又一个人头滚落。 那老太太看到那个人头,顿时呼天抢地,不顾满地血污扑到地上,哭嚎道:“我的心肝呀,我的乖孙,你死的好冤枉啊。”老太太朝黑袍人哭泣着说道:“我那两个孙子品行不端,你杀他们,是他们罪有应得,可我这乖孙,平时饱读圣贤书,品行善良,你为何要杀他呀……” 黑袍人抬头望着夜空中的明月,良久,慨叹道:“你说的没错,你那乖孙人品不错,我在你府中乱逛的时候,听到你府中许多仆婢都在说这三公子如何如何菩萨心肠。” “但,我看到他的时候,还是一刀就将他的人头剁了下来。” 黑袍人低头看向那老太太,说道:“我也很想知道我为什么要杀他,他可是个好人呐。”不等老太太回答,他又说道:“我知道一个人,他叫王承恩……” 旁边的史家家主一听这名字,立刻脸色大变,那边黑袍人继续道:“那王承恩,自幼父亲早丧,家中又无田地,他那母亲靠着编草鞋将他养大,王承恩很争气,头悬梁、锥刺股,奋发读书十年,终于中了进士。古怪的是,他考中进士后,并没有娶娇妻美妾,而是娶了他家附近一家小酒馆的,粗手粗脚的老板娘,只因为那老板娘,曾经在他们母子最困难的时候,时常接济他们。王承恩中了进士,春风得意,而那老板娘由于丈夫与人买扑,将家财输尽,自己拿一根绳子上吊死了,留下老板娘孤儿寡母与一屁股债,王承恩为报恩,就将她娶了。” 停了一停,黑袍人继续道:“这王承恩中了进士,却不会做官,经常得罪上司,后来被发配到枣阳县当县令,一当就是十五年。他早年读书,醉心功名,不懂政务民生,被发配到地方,闹出不少笑话。可他在当地的官声却是非常之好,大宋优待官员,王承恩被发配,待遇却是不差,按说富贵一生不是问题,可他全家却终日粗茶淡饭,只有母亲做寿时,才会割上一斤肉庆贺,他那薪俸大都接济了当地百姓。这样一个人,便是当地官绅都不好意思欺负他,老太太,你说,他算不算一个好人呢?” 第九十二章尾声2 老太太不知他为何要问,也不知怎么回答,只是仍旧哭泣。 黑袍人继续道:“在我看来,他是一个大大的好人。可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和枣阳、寿春数十万好人,全都被人杀的一干二净。” 黑袍人的声音由平淡到愤怒,最后归于冷酷:“这么多好人都死得,你孙子难道就死不得吗?”黑袍人又把目光转向史家家主:“你说是不是?史天泽,史将军!” 史天泽早在听到王承恩这个名字的时候,脸上就再无血色,当年他就是蒙古人帐下的头号大将,枣阳、寿春就是他亲自披甲上阵攻破的,现在他是蒙古的五路万户,河南诸路宣抚使,蒙古七大汉军世候之一。 黑袍人看了看李莫愁,朝一灯和黄药师问道:“不知你们二位来此,所谓何事呀?” 黄药师叹了口气,戴着面具的脸上毫无表情:“我听说李莫愁在北地出现,杀戮无辜,掀起腥风血雨,所以来取她性命,此时看来,她杀的很好。” 一灯双手合什:“阿弥陀佛,江湖是是非非难以分辨,不如施主饶他们二人性命,让他跟我青灯古佛,了此残生吧。” “嘿嘿,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杀我数百万汉家百姓,然后遁入空门就能不了了之吗?老和尚,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那一套,在我这里可行不通!” “施主,这史氏母子也是你汉家苗裔,难道就不能网开一面吗?”一灯继续道。 “哈哈哈……”黑袍人仰天长啸,声震云霄,庭院中的瓦片都震的砰砰作响,黄药师、一灯皆被啸声所震慑,深感黑袍人内力深厚,自己远远不如。 “汉家苗裔!亏你说的出口,他要说自己是金人,是北人,我倒敬他是条汉子!”黑袍人嘲笑着,又道:“那抗金抗蒙的红袄军才是汉家苗裔,至于他史天泽,不过是投靠异族的走狗汉奸罢了。” “既然是汉奸走狗,那就是我的敌人。对待敌人,我会像冬天一样寒冷,史家便是有一条狗,我也不会放过。” 一灯闭目垂首:“史刘氏已过花甲之年,难道不能饶她性命吗?”黑袍人看向李莫愁,说道:“她在嘉兴时,要杀陆家庄众人,我曾经问她,难道老人、小孩都不放过吗,她回到是,那时候我心里骂她是魔头。而现在,我却要说,她在北地杀的很好。小鞑子不杀,留着他长大继续杀我汉家百姓吗?女鞑子不杀,留着她帮鞑子生儿育女,抚养小鞑子,继续祸害我汉家百姓吗?老鞑子养育的鞑子,杀戮的汉家百姓数百万,难道不该杀吗?” 那边一灯还要说些什么,黑袍人怒喝道:“够了,死太监,你再多说一句,我便杀你段家皇室一百人,你若敢阻我杀他们,我就将你大理国杀的干干净净。” 本来面容愁苦的一灯,被人揭破隐秘,登时脸色大变。 黄药师轻“咦”出声,不过想到黑袍人当众说人隐私,很是不敬,故此瞪了黑袍人一眼,又干咳两声,问道:“大师,你身体有恙吗?” 一灯低眉垂首,嘴里低声念着什么经文,并不回答,黑袍人又出言道:“《灵枢·决气篇》有云,两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谓精。《灵枢·经脉篇》又说,人始生,先成精,精成而脑髓生,骨为干,脉为营,筋为刚,肉为墙,皮肤坚而毛发长。” 黑袍人掉了一会书袋,又道:“那先天功练的根本不是什么先天真气,而是先天精气,老和尚,我说的可对?” 一灯不回答,黑袍人只好继续道:“父母精气相搏,化生出一点先天之精,经过母亲后天精气哺育,逐渐长成人形,人出生后,残留的一点先天之精藏于肾脏,肾脏通过脾脏,源源不断将后天水谷之气转化为后天精气,脑髓、骨骼、经脉、血肉、皮肤不断生长。那先天功练的便是肾门一点先天精气,先天功的法门要旨是将肾经截断,不让后天精气反哺自身,让自身停止生长,以便将脾脏转化来的后天精气,全数反哺肾门残留的先天精气。可肾经既断,那么……” “当年林朝英不仅才貌冠绝天下,还是个练武奇才,她深恋王重阳,两人孤男寡女居于古墓数年之久,不可能不暗生情愫,后来林朝英与王重阳打赌,王重阳输了,情愿出家当道士也不愿娶她,可在林朝英死后,又偏偏跑到古墓去看她,显然对她并非无意,郎有情妾有意,但却偏偏不能在一起,除了先天功的副作用,我实在找不到其他理由。” “还有,欧阳锋的蛤蟆功,模仿的是冬天冬眠的蛤蟆,蛤蟆冬天静静蛰伏于土地之下,悄悄积蓄力量,等到春雷一响,便越土而出,焕发生机,由静转动,由阴转阳,静是阴,动是阳。我曾得过蛤蟆功的入门心法,蛤蟆功练功时静止不动,极为阴柔,与人动手时,积蓄的力量猛然爆发出来,无比刚猛,极为阳刚,那由阴转阳的法门相当高明。说起来欧阳锋能逆练九阴真经,硬生生将阴柔的内功练成阳刚无比的内功,却不爆体而亡,多亏了蛤蟆功由阴转阳的法门。换做其他人来,必死无疑。” “而一阳指能克蛤蟆功,靠的是反手点穴的指法,破的是蛤蟆功由阴转阳的法门,而先天功破的是蛤蟆功刚猛的劲力,走的是以阴克阳的路子,便好似充满气的皮球,你猛拍它,猛打它,它都只会反弹,而你拿根绣花针去刺它,它就要爆裂开来。再者,用先天功运转一阳指,疗伤效率大大增强,靠的就是先天精气化生万物,滋养万物的功效。” “就是由于先天功会坏肾经,所以王重阳并未将它传下,不过貌似王重阳还是失算了,我曾经夜探全真,本是为教训一个小道士,却无意中发现那丘老道仿佛也练了先天功,也不知他是哪里得来的,嘿嘿,难怪丘老道武艺会高出其他人一截,要不是他练的时间不长,那次我都要吃他的亏。” 一灯默默的听着黑袍人的讲述,并未反驳,黄药师当即明白,黑袍人所说尽是实话,听到此等秘密,黄药师不好多待,倏忽之间消失不见。 黄药师离开后,一灯也带着慈恩默默离去。 再然后,黑袍人牵着李莫愁的手,也默默离去…… …… …… 嘉兴南湖,还是那般美丽,垂柳依依,秋枫红醉,平岸杂树,林中众多鸟雀,声似天籁。 李梦龙与李莫愁树林深处感受天籁之声,到花海中与花蝶齐舞,到小河边看鱼虾嬉戏,泛舟轻歌,日子过的很是悠闲惬意。 这天,李梦龙站在船头,望着远处绿色的滩地和挺拔的树林,仿佛一幅美丽、和谐、诱人的世外桃源浮雕。 “哎,你来一下,我有东西给你。”身后传来婉转轻柔的嗓音。 李梦龙走进船舱,李莫愁递给他一块锦帕,上面绣着两只小巧的水鸭子,他笑道:“这水鸭子绣的好生别致,很不错。” “什么水鸭子,这是鸳鸯!”李莫愁嗔怒道。 “呵,鸳鸯就鸳鸯吧。话说,你昨天又跑到陆家庄去啦?”李梦龙脑海中传来任务一完成的提示,微微一愣后,问道。 “哼,当然要去了,我的锦帕肯定要拿回来的。” “好吧,好吧。不过,你确定要把山庄建在湖心岛吗?那里周围都是水,要挖秘道可不容易,上次小兰吴伯能逃得一条性命,靠的就是我挖的秘道呢。” “哎呀,烦死了你,你武功都那么高了,胆子还是就那么一丁点大。” “喂,我身上的疤痕你不是没见过,我这叫小心使得万年船,要不是我得了一瓶灵药,那伤疤吓都要吓死你。” “我就喜欢那里!” “算了,随你便吧。话说你将你徒弟打发出去抓蛇就算了,为何连我家小兰你都要把她弄到古墓去练功。” “……” “乱讲,小兰我是当妹妹养的……” “哼,郎无意,妾却有情,让她走的远远的,省得出什么幺蛾子。” “酸,真酸呐,那里来的醋味呀……哎呦,快放手……快放手……” …… …… 第九十三章刨汤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家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春节临近,家家户户都放起鞭炮,每到鞭炮声响起,大黄就会扑腾到李梦龙脚边,在他脚下不停的钻来钻去。 李梦龙将大黄揽入怀里,摸着它头上那光亮的皮毛,细心抚慰受到惊吓的大黄。 他五月份从深市回家,算起来已经九个月了,眼下正是二月初,新年就要来到,前些日子堂弟李立结婚,宾客很多,婚宴办的热热闹闹,很喜气。 李梦龙却有些愧疚,他想到回归前他与李莫愁的婚宴,没有宾客,也没有热闹的宴席,只有两套大红的衣裙,两只龙凤蜡烛,那是她要求的,她本身并不喜欢热闹。 要说李梦龙还算幸运的,三次抽奖机会,他只用了一次,就抽到一瓶龙髓炼体膏,那是一瓶不知哪个世界出产的炼体药膏,用来治疗修士炼体时皮肉筋骨的伤势,不仅能驱除伤疤,而且对修炼明王大手印有极大的助益。 再者,他所有任务完成后,掷骰子还掷出了单数,也就是说他可以随时出入神雕世界,且只要他离开神雕世界,那个世界的时间就会静止,他再次进入神雕世界后,还是上次离开那个时间点。 而像龙门客栈世界,他没有掷出单数的世界,时间会自然流逝,但具体的时间比例,系统没有告诉他。 与李莫愁干柴烈火,如胶似漆的过了三个月后,他便选择了回归,那一头长发当然是保不住了。 当他再次回到神雕世界的时候,被李莫愁追的满湖心岛乱窜,差点没被打出翔来,更别说是与她切磋大欢喜禅了。 想到李莫愁看到他头发没了的时候,脸上那精彩的表情,李梦龙就有些想笑。 不过他又有些犯愁,李莫愁带不出来,只能在神雕世界,不然要是有她在,就不必考虑什么相亲问题了。 “小龙,是不是还在睡觉呐?都什么时候了,快点起来,今天我们家杀年猪,赶紧来帮忙。”正发愣间,老妈陈芸薇的声音传来。 李梦龙走出卧室,看到老妈身上穿着围裙,刚走进小楼大门,他笑着说:“鞭炮响的这么厉害,早就醒啦。对了,妈,咱家今年买的猪哪买的,千万别像去年一样,养猪场出来的,炒盘猪肉还得自个放油。” 陈芸薇在他头上敲了个爆栗,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真是好心当做驴肝肺,以前我那是想着攒钱给你娶媳妇,所以才去养猪场买便宜的猪。你不领情就算了,还把这事当笑话说了一年。要是你有本事带个媳妇回来,我用得着精打细算吗?哼,今年是老刘家的大肥猪,三百多斤,有的你吃的。” “嘿,我知道老妈你对我好,不过媳妇的事你就别操心啦,我心里有谱。走,我们去帮陈师傅杀猪吧,今年的刨汤我也要露一手,让老妈你也看看我的手艺。” “就你那几斤几两,我还不知道,你还是老老实实的打下手吧,刨汤的事有我和你婶子呢。” 两人一边走一边说,陈芸薇对儿子的手艺不是很相信,怕刨汤做的不好,丢老李家的人,对他的建议嗤之以鼻。 川蜀乡村每年立冬后,便陆续开始杀年猪,在杀猪的当天,主人请亲戚朋友或乡邻吃一顿刚杀的猪肉,就叫吃刨汤或喝刨汤。 以前农村生活贫穷,一年也难得见几次肉,大家一年到头就盼着杀年猪,喝刨汤,而且过年时家家轮流杀猪请客,大家在一起谈天说地,喝酒吃肉,一年来有什么苦都忘了,日子更有盼头。 说起这刨汤,有句话说:“鱼吃跳、猪吃叫”。现杀的新鲜猪肉,甚至还泛着热气的猪肉、猪血、猪内脏切成片,下锅翻炒,再用猪大肠熬制锅汤,加一些自酿的甜酒,去腥增鲜。待到肉熟汤滚,再将其他猪肉等又混入汤锅中,加辣椒、蒜苗,吃的时候可以边吃边加血旺、蔬菜和豆腐。这就是“刨汤”,而所谓“刨”,其名来源于木匠的工具,像推木头一样,把猪身上的猪毛给刨掉,以得其名。 原本杀年猪,都是杀自家养的猪,可李家已经好几年不养猪了,最近这些年的年猪都是从外面买的。 去年陈芸薇在养猪场买了头二百多斤的猪,虽然没有家养的好,但也不差,总比李梦龙在外面打工吃的肉强,李梦龙那么说是故意打趣。 回到老屋前院,婶子与李立的媳妇,正往架起的大锅下面添柴火,李立则在旁边摆着箩筐竹筛,准备装猪肉。 “婶子、小立、小娟,你们来的这么早呀,天还没大亮呢。”李梦龙和众人打着招呼,那边李立嬉皮笑脸的接口说:“那不是我妈看我有了媳妇,想着我总算有一样能比得上你了,所以故意跑过来显摆。这不,五点不到就把我给拉过来了。” “你这臭小子,尽瞎咧咧。”婶子抬起手作势要打,李立吐了吐舌头,赶紧闪到李梦龙身后,李立老妈瞪了他一眼:“就你?就是有了媳妇也比不上小龙半点。” “老妈你真是偏心眼,你问小娟,看是不是我长的帅一点。”李立叫起了撞天屈,又假装沮丧的说:“哎,连我亲妈都看不上我,这个家真是不能待了,明天我就和小娟回老丈人家去,我老丈人可是很喜欢我的。” “你去,你去了就别回来。”李立老妈指着门口,恨恨地说道:“没良心的臭小子,动不动就说要去老丈人家,等下你大舅来了,我非让他叫收拾你一顿不可。” 李立缩了缩脖子,立刻跑到他妈面前卖乖:“妈,我老丈人哪有你对我好,我这是在和你开玩笑呢,哪能真的跑到老丈人家里去。”李立见老妈喜笑颜开,刚以为躲过一劫,就感觉腰间一疼,转过头去,发现媳妇小娟气鼓鼓的瞪着他:“你的意思是说,我爸对你不好咯?” 真是刚离虎口又入狼窝,李立苦不堪言。 李梦龙在旁边偷笑,脸上全是幸灾乐祸,却忽然耳朵一疼,陈芸薇看着他:“看看人家,一家人多开心,你什么时候给我找个媳妇回来!” 陈芸薇语气很是凶狠,李梦龙心里哀叹,我这是倒了什么霉,人家斗个嘴都能波及到我身上来,真是殃及池鱼啊。 哼哼唧唧的猪声响起,总算让陈芸薇松了手。 村里的杀猪匠陈师傅带着徒弟,与李梦龙的老爸、大伯,李立的姐夫,几个邻居,齐心合力的拖着一头大肥猪到李家前院。 李立的姐姐李雪,仿佛五六岁的小孩子般,跟在一边看着。 说起他这个姐姐,她真是童心未泯,对什么都好奇,年年杀猪都要跑去看猪,怎么都看不腻,幸好她有个宠她的丈夫,她想怎么样都由着她,不然以他几百万的身家,怎么可能年年跑到乡下抓猪玩。 猪拖到前院,陈师傅的徒弟拉来几条板凳,几个人连忙把猪摁在板凳上,陈师傅拿来两条绳子,将猪绑好。陈师傅又拿来刀具、挺杖、铁挂钩,徒弟则提来一个大桶。 陈师傅正要了结猪的性命,那猪仿佛知道自己的命运,踢腾着不断挣扎,竟然将绑的结结实实的绳子给挣断了,那家伙挣扎的力气可大的很,少了陈师傅一个人,大家又没防备,一时间竟让猪跳下桌来。 那猪跳到地上,奋力的朝着旁边撞去,想要找出一条生路,却正好撞向转过身子不敢看杀猪的李雪,她老公郑元东吓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赶忙跑过去要将她拉开,生怕她受伤。 可他的速度哪里又发狂的猪快,眼见那猪就要撞到李雪,李梦龙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她旁边,只见他双手箍住猪脖子往下一摁,就将大肥猪摁倒在地上。 其他人都看呆了,一个人就把一头猪给摁趴下了,这得要多大的力气呀。 李梦龙装出一副气喘吁吁的样子,额头上还逼出几滴汉,大叫着:“你们再不来帮忙,我就要被猪顶趴下了。” 第九十四章刨汤2 大家才猛的回过神来,立刻蜂拥而上,将猪重新绑结实了拖回长凳。 李梦龙不断的揉着手臂,朝陈师傅调笑道:“陈师傅,你的手艺可有点潮啊,是不是昨晚让我陈姨踹下了床,今天精神头不太好呀。” 陈师傅道:“嗨,你这混小子,这话让你陈姨听见,非把你耳朵拧下来不可。”又道:“该是绳子用的太久,不顶事了。不过今个差点砸了招牌,又差点伤到小雪,等下我亲自下厨做个蒜泥白肉莴笋卷,再来一个五香炸酥肉,算是给大家赔罪。” 陈师傅杀猪杀了半辈子,做猪肉的手艺可是一绝,蒜泥白肉与五香炸酥肉可是他的拿手好菜,李梦龙等的就是他这句话,高兴道:“好嘞,今个我帮你打下手,切菜剁肉我都包圆了,你只要下手做菜就得。” “你小子就是滑头,打下手是假,你是想将我那五香炸酥肉的窍门学去吧。”陈师傅笑意盈盈的说道。 “哪有,不就是炸个肉吗?谁不会呀。”李梦龙打死都不承认自己想要偷师。 “好了好了,正是还没办呢,不和你贫了。”眼见天就要大亮,陈师傅也不和他逗趣了。 要说这陈师傅的手艺还是过硬的,只见他手起刀落,年猪那几声宿命的嚎叫迅速化为满盆还冒着泡泡的热血。接下来是通杆、吹气、刨毛、剖边、净肠、分割,一会儿功夫,洁白耀眼的新鲜猪肉就装在了事先备好的工具里。 接下来就轮到陈芸薇和李立老妈大展身手了,她们做血肠的做血肠,切肉的切肉,然后就进厨房开始忙碌起来。 而李梦龙与李大山则在院子里剁骨头,每年过年,他们家都要做上一大锅椒盐排骨。李大山做的椒盐排骨,色泽金黄,外焦里嫩,口味咸香,李梦龙、李立、李雪都很喜欢吃,所以每年做的都不少。 中午时分,噼噼啪啪的爆竹声响起来,李家屋里屋外摆着十几张大圆桌,自家的亲朋好友、村里的男女老少,都围坐在桌前,气氛热烈的吃着喝着。 农村人讲究不多,就图个热闹,有时喝到兴致高了,干脆来个猜拳行令,扯破喉咙像吵架,痛快淋漓。 喝刨汤的魅力也正在于此,喝刨汤喝的过瘾,不在于喝酒吃肉,不在于刨汤味道多好,而在于席间有多热闹,气氛有多热烈,喝刨汤的客人越多,气氛越热闹,主人越高兴,客人也越高兴。 喝刨汤其实就是一种亲戚、邻里之间的情感交流。 它是一个载体,承载着浓浓的乡村邻里间的温情。 由于村子里青年人大多打工还没回来,所以李梦龙、李立、小娟、李雪、郑元东几个小字辈,就单独在李梦龙的小楼开了一桌,按规矩郑元东是要去陪客的。 但他是个喜欢黏着老婆的男人,李雪到哪他就跟到哪。 小两口感情很是不错,结婚几年了,还是甜甜蜜蜜的,可那黏糊劲就太让人咋舌了,直要让人泛起一身鸡皮疙瘩。 小楼里,郑元东喜欢上了李梦龙的花雕酒,连连干了好几杯,直到李雪瞪着眼珠子瞧他,他才意犹未尽的咂咂嘴,停杯不喝。 趁李雪不注意,他悄悄凑到李梦龙耳边:“阿龙啊,你这酒哪里弄来的,滋味真不错,待会你给我弄上两坛,我带回家喝。记住,可别给你姐看见了。” 李梦龙给他一个我懂的眼神,悄悄点了点头,那边李雪见他们鬼鬼祟祟的样子,问道:“你俩嘀嘀咕咕说什么呢?” “没什么,没什么。”郑元东打了个哈哈,说道:“因为早上的事,我这不在谢谢他么。” 李雪白了他一眼:“那是我弟弟,还用得着你来谢。小龙你说是不是?”李梦龙道:“那是的呀,你是我姐,根本就不用说谢谢,我做什么都是应当的。” 李雪忽然想起什么:“哎,我还没问你呢,旁边五六个人都没摁住,你竟然一个人就把猪给制服了,你力气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大?” “我也奇怪呢,按说我干了七八年侦察兵,力气怎么也不算小了,可跟你一比简直就是个小孩子。”郑元东接口道。 李立、小娟也好奇宝宝似的看着他,李梦龙只好耸耸肩,无奈道:“算你们狠,我好不容易得个秘方,转眼就让你们掀了出来。” “我有个朋友,从一个武林世家那里得了个方子,他拿来方子,配出药丸后服下,力气能大不少,又把方子给了我。” 李梦龙洋洋得意的说道:“不过不是每个人都能有我这么大力气的。我那朋友说我是天赋异禀,是亿万里挑一的人才,所以服用后浑身力大无穷。现在我拎个两三百斤的东西,那是轻而易举。” “你就吹吧你,还亿万里挑一……”李立鄙视他的无耻说法。 可郑元东不一样,他有钱,对什么都好奇,不管那方子效果具体怎么样,他都是想试试的,他追问道:“阿龙,你那方子真的有那么神奇,能不能给我看看。” 李梦龙走到卧室,拿出个小瓷瓶和一张药方,放到桌上:“瓶子里还有四颗,刚好你们一人一颗。别说我小气啊,这玩意我找老胡头配的,一共也只得了九颗,其他的我自己吃了,就剩下这点了。” 郑元东拿起瓷瓶,倒出一颗仔细打量,李立却生气道:“好你个老胡头,枉我好吃好喝的都往你家里拎,现在有这样的好事居然都不告诉我,真是气死我了。不行,我要找他算账去。” 说着,李立就撸起袖子,怒气冲冲的要去找老胡头的麻烦。 小娟放下手里的药方,一把拉住他:“你发什么神经,这药方上面都是熊胆、鹿茸、虎骨、人参什么的,就是告诉你,你有钱吗?再说,胡大爷自己也不敢保证这方子是否有效,告诉你干什么。” 小娟一番话说的他耷拉着脑袋,半晌都不敢吭声,现在他在家里啃老,要不是老姐时常资助,只怕会被吝啬老爹折磨死,现在连乖巧的小娟都开始数落自己了。 李立心道真是没钱就没地位啊,暗自想着过完年再怎么样也得去大舅家上班了,要不然去姐夫公司混一混也好,否则以后说不定要睡地板了。 终于有个人能治得了这个油盐不进的小混蛋了,李雪看着犹如斗败公鸡似的老弟,眼中全是笑意,心里喜滋滋的,心道被自己媳妇鄙视的滋味不好受吧。 大家都没注意到,那边郑元东一骨碌就把手里的通脉丹吞进了肚子,等大家再看他时,他已满脸通红,全身冒汗,好似烧熟的螃蟹,大家都被他这副模样吓的不轻。 “我去,我还没告诉你怎么服用呢,你这就敢吞?” 李梦龙也吓了一跳,当初他服用的时候,可是天天练武站桩,再加上半个月魔鬼训练,才只敢半颗半颗服用,没想到这郑元东一下子就将整颗通脉丹都吃下去了。 李梦龙无语的拍了拍脑袋,走到郑元东背后,朝他身上不停拍打起来,将通脉丹的药力拍散后,暗暗用点穴手法将药力锁在他身体经脉之中。 一分钟左右,郑元东通红的脸膛变回正常肤色,大家才放下心来,郑元东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心有余悸道:“这药真猛,吓死我了,刚才我还以为自己要爆炸了呢。” 李梦龙似笑非笑的看着郑元东,说道:“你可别高兴的太早了,这药力还没完全发作,从明天开始,你要是不跑上个百八十里,再做上千把个俯卧撑,只怕刚才的情形还会重演。” “我艹,这不是比当初选拔时候还累。”郑元东不禁惊呼道,但从刚才的情形来看,李梦龙并没有骗他。 他苦笑着看向李梦龙:“阿龙你可是害惨我了,多少年没锻炼了,这样的训练量下来,小命都要去了半条。” 李梦龙没好气道:“你别得了便宜卖乖了,到时候你就知道这东西的好处。”又促狭的朝李雪看了一眼:“老姐,今晚只怕你是要受苦啦,你们最好去县城定个酒店,那里隔音好,不然再住家里,当心明天婶子拎你的耳朵。” “呸,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李雪脸腾一下的红了,拿起手边的包包就要往他身上招呼:“连你姐也敢戏弄,今天非要教训你不可,你给我站住……” 李梦龙早就防着她这一手,一溜烟跑了。 而李立闻言则双眼发亮,看着桌上的瓷瓶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旁边小娟见他没出息的样子,心里暗自着恼,又不知想到了什么,脸上忽然红了起来。 她一把将瓷瓶抢到手里,道:“想都别想!”说完,她的脸更红了。 第九十五章聚会 往昔的岁月仿佛历历在目。 当年轮画上句号时,不管过去的时光是悲伤还是喜悦,所有的一切都已经过去。 李梦龙捧着一杯茶,在院子里默默体味着生活的况味。 李梦龙家杀过年猪,办过刨汤宴,接下来就是赶场,购买各种年货,有吃的,有玩的,样样不落。 很快,家家户户都贴上了红红的春联,年后开始走亲访友,一家接着一家,到处拜年,李梦龙忙的脚打后脑勺。 到初六那天,总算把亲戚朋友都走遍了,这才有空歇歇。 五颜六色的烟花在夜空中绽放,有的像银蛇狂舞,有的像孔雀开屏,还有的像绽放的花朵。 几个调皮的小孩在附近叫着、闹着,不时朝地上丢下两个点燃的鞭炮,然后疯也似的跑出几步,返身看着噼啪爆响的爆竹,接着发出阵阵哄笑。 李梦龙看着打打闹闹的小孩子,忆起自己,曾几何时也是这样无忧无虑的笑闹着,等年岁渐长,便再没有这样的童趣。 岁月真是把杀猪刀呵。 忽而手机铃声响起,他从兜里摸出手机一看,是个陌生的号码,想了想,他还是接通了电话。 半晌后,他放下电话,脸上露出些许微笑。 刚才那个电话,是他高中最好的朋友张硕打来的,他家就在川西高原上,以前李梦龙经常去他家骑马。 那家伙性子野的很,高中毕业后就跑去打工了,前面几年,年节里李梦龙还能见他几面,到后来,居然听说他跑去非洲淘金去了,索性连电话都没有一个,李梦龙每年过年的时候都要去他家,给他爸妈拜年,顺便看看他回来了没有。 前两天李梦龙刚去过他家,和往年一样,他爸妈并没有太多关于他的消息,只是仍有钱寄回来。 而现在李梦龙忽然接到他打来的电话,张硕居然说他回家了。 多年未见,刚才那通电话,张硕邀请李梦龙去他家玩耍,据说还邀请了许多高中同学,算是一次小小的同学聚会。 想起同学聚会这个事,李梦龙就有些无奈。 本来同学之间聚会无可厚非,大家许久不见,见见面,聚聚会,联络联络感情,畅谈畅谈人生,回忆回忆那段青葱岁月,那段美好时光。 可时间的魔力是无穷的,当初看起来没什么两样的同学们,五年十年过去,已经截然不同,有人结婚生子,有人依然打光棍,有人宝马豪宅,有人租房挤地铁。 同学会的时候,有钱人的聚一堆,有权的聚一堆,没钱没权的又聚一堆,有钱的互相攀比,有权的互相攀比,连没钱没权的都要暗中较较劲。 这样的聚会就很尴尬了。 这样的同学聚会李梦龙去过两次,一次是高中同学聚会,一次是大学同学聚会。 虽然是不同的聚会,可李梦龙的境遇却相差仿佛。 比他强的瞧不起他,与他说话也是炫耀居多,什么刚换了辆新车呀,又买了几套房子呀,找了个女朋友有多漂亮呀,听的他不厌其烦。 自认为不如他的,又嫉妒他,说话嘴里带着酸气,说什么他是北上广大城市的高级白领,要他说说大都市里灯红酒绿的生活,仿佛他不将自己的生活说的多么腐败,就对不起在大都市走一遭一般。 当年纯粹的同学朋友关系,就在这炫耀、显摆、自卑,乃至嫉妒中,荡然无存。当然,炫耀、显摆、嫉妒、自卑,还不足以将同学间纯粹而美好的关系完全瓦解。 有句话叫老婆无味,情人太累,玩同学最实惠,还有句话说,同学会,同学会,拆散一对是一对,更有句话是,心眼多的钻被窝,心眼少的在唠嗑,不多不少在乱摸。 用一句话总结起来,同学会就是混得好的男同学,在精神上压倒其他男同学,在肉体上压倒女同学的盛宴。 “不谈工作,只聊生活;不谈现实,只聊回忆;不讲金子,只谈理想……”理想中的同学会再也没能出现。 所以李梦龙再也没有参加过所谓的同学会。 而今,李梦龙经历过几个任务世界,心态自然又不一样,他能习惯任何人的忽冷忽热,也不介意任何人的渐行渐远。 他杀戮过,他拯救过,见过太多虚假的东西,懂得太多残酷而真实的道理,他没有当初的矫情,也不会酸溜溜的嫉妒,他只是越来越沉默,或者说是云淡风轻。 论起年龄来,他都有四十岁了,四十知天命,怎么还会看不开,他愿意去参加聚会,与其说是去看张硕,不如说是去重温当初的友谊,抑或是见证友谊的终结。 时光的逝水冲刷下,还有什么是无法淡忘的呢? 这个世上能真正让他用心去感受的人已经不多,只有那寥寥几人罢了。 …… …… 初八。 大切诺基在高速公路上飞驰,公路两旁山峦重叠,地势险恶,车在巍峨的两山山涧中行驶,蓝天,白云,河水,雪峰,阳光,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一一在眼前展现。有时你看树林像少女,有时你看群山像猛兽,时而白云如浪涌动,时而阳光伴着经幡起舞,沿途几乎都是美景,让人目不暇接。 张硕家与李梦龙所在的小县城不远,走高速只要半个小时左右,以前高速没通的时候,每到寒暑假,李梦龙都要坐两个小时的,摇摇晃晃的班车到张硕家。 下了高速,转到乡村公路,地势开始低缓起来。 公路两旁是平坦的草甸,草甸延伸出去,便是异常繁茂的原始森林,参天古木下小溪顺着河谷而流,弯弯曲曲地穿过平坦广袤的草甸,由于现在是冬春季节,草甸上花草枯黄,要是到春暖花开的季节,草甸上就会变成绚烂的花海。 李梦龙打开车窗,降低车速,轻风拂过,清新的空气顿时溢满胸肺,让人不禁精神一震。 乡村公路走了十来分钟就到尽头,前面是两条分岔的泥土路,李梦龙朝着右边的那条小路开区继续前进,一会儿功夫,一个小村落就出现在他眼前。 村落的房屋大都是用麦草做顶,墙壁用竹篾编成,或用竹编做成,外面加泥敷实,而且基本上是二层小楼,上层住人,下层堆放柴草杂物或养猪羊。 只有寥寥几栋是钢筋水泥的楼房,而这样的楼房院墙上往往贴满牛粪,这是将牛粪晒干当燃料用的,没有水泥砖院墙的,往往都会在自家不远处堆一个巨大的牛粪堆。 时间差不多是十点左右,村落中的牧民大部分都出去放牧了,村中很安静,车子继续朝前行去,不久就看见由五六栋房屋围成的小院落,前面还停了五六辆车,这正是张硕家。 将车停好,李梦刚一下车就闻到一股浓郁的牛羊肉的香气,他并没有从大门进去,而是熟门熟路的绕到院子后面。 从后门进去,就能看见张家的厨房,进到厨房,发现张婶正往砂锅里添香料,而张叔正在案板上切着肉,李梦龙出言道:“藏香猪?张叔张婶,这日子不过啦?两头藏香猪就这么杀了?” “原来是小龙来了。”张叔身材健硕,面容憨厚,转头看过来,见是李梦龙,露出情切的笑容,又指着案板上放着的,与厨房房梁上挂着的藏香猪说:“那小子请了这么多同学,他说不杀两头猪,拿不出手。他这么多年没回家,我和你张婶也只能由着他。” “啧啧,一大一小两头藏香猪,只怕要万把块吧,张叔可是下了血本啊。”李梦龙砸着嘴。 藏香猪又叫琵琶猪、人参猪、蕨麻猪,为川西高原、云南、西藏、甘肃甘南和岷县特有的一种古老畜种资源。 藏香猪猪肉,饱和脂肪含量很低,不饱和脂肪含量较高,且皮薄,肉质鲜美丰腴,营养丰富,是藏民喜爱的食物。 藏香猪放养在山林间,常食用虫草、松茸、蕨麻(人参果)等野生药材,因此不仅肉质上乘,甚至猪粪都被收购用作藏药药引。 这种猪养两三年才能长到成年,体重不过五十公斤,价格超级贵,一斤一百块以上,就这样还往往买不到真品,市面上的都是外地引进藏香猪猪种,喂饲料长大的。 张家这种猪本身养的不多,只有十来头,主要是这猪生长周期太慢,有分神照顾猪群的功夫,还不如多养几头牛来的划算。 第九十六章比赛 张硕老爸为招待几个同学,就杀了两头养了许久的藏香猪,说下血本一点都不为过。 李梦龙道:“张叔,你可得留个猪腿给我,我带回去给我爸妈尝尝,要多少钱您只管开口。”张硕老爸摆摆手,说道:“可别提钱,要说钱,你前两天给我们送的老山参,我们可得给你拿回去,我们可付不起那么多钱。” “得,我就是开个玩笑,张叔你怎么当真了。”李梦龙嬉皮笑脸,又道:“张叔,你是怎么看出来那是老山参的,我不是跟你说那是人工种植的吗?” “你张叔我是没什么见识,可往日里来这里收购虫草的药材商不少,人我还是认得几个的。” 张硕老爸憨笑着,又道:“我看那装参的盒子,和我家祖传下来的那张檀木茶几木料一样,那么好的盒子,里边装的怎么也不像是几百块钱的人参,所以就打电话叫人来看了看,人家说这是野山参,还出钱找我买呢,一出就是三十万,吓的我都没敢卖。” “东西送给你们了,你们要留着自个吃,还是拿去卖钱,这个我就不管了。这东西也不是我花钱买的,是朋友送我的。”李梦龙摊摊手。 老山参是他在神雕世界,大肆杀戮蒙古贵族的时候,顺手搜罗来的,空间里还有二十几根呢,确实是一毛钱都没花。 张硕好多年没见,感情还在不在,人变的怎么样李梦龙不知道,可他爸妈对李梦龙是一如既往的亲切,以前读书的时候,大半寒暑假都是在他家度过的。 张婶平时话很少,性子很和善,此时却突然将李梦龙拉到一边,小声说道:“小龙啊,不是张婶我爱钱,可张硕他这次带了个媳妇回来,还挺着大肚子。现在我们家里不宽裕,我的意思是把人参卖了,让张硕在县城买套房子,这样孩子出生后,读书生活都方便点。” “可张硕偏偏说要把那参留着自己吃,真是气死我了,我们吃那么好的参有什么用,但他不听我的。小龙,你和张硕以前关系最好,你帮我劝劝他吧。” “嘿,这张硕,老婆孩子都有了啊。得,我去试试看吧。不过,张婶,我可不敢保证能说的动他呀。”李梦龙说道。 “诶,你快去吧。” …… …… 从厨房出来,李梦龙直奔客厅。 张家客厅里,八九个人围坐在八仙桌旁,一边磕着瓜子花生,一边聊的热火朝天。 一个肥头大耳的胖子眼睛尖,看到李梦龙进来,大声叫道:“哟,李总,咱们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把您给盼来了。”胖子又耍宝似的站起身来,弓着身子做了个请坐的姿势,说道:“来来来,李总快坐。” “阿龙来了啊。”这是关系稍好的同学。 “哇,李帅哥两年没见,越来越帅啦。”这是某花痴女。 “……” “……” 关系不错的同学纷纷打着招呼,关系一般的只点点头示意。 “刘胖子,你就别埋汰我了,我一无业游民,算哪门子总啊。”那胖子姓刘,正是李梦龙以前的高中班长。 李梦龙朝其他人一一打过招呼,最后说道:“不好意思,来的迟了点。” 说完,又将目光投向主位的一名皮肤黝黑,身材魁梧,面貌粗犷,看起来像是中年男人的人,轻笑道:“嚯,张硕,几年没见,你怎么长成一副大叔模样,是不是非洲女人太热情了呀。” 那人正是张硕,只听他笑骂道:“你小子,嘴还是那么损。我张硕长的一表人才,即使是非洲女人,也要是美女我才看得上眼。我叫你嫂子出来,让你开开眼。” 张硕朝客厅旁边的房间叫着:“destiny, destiny,e and say ‘hello’ to my budy.(过来和我的朋友打个招呼。)”一口流利的英语,说的比李梦龙还溜。 以刘胖子为首的众男士,纷纷把头转向房间门口,那快要流出口水的表情极其猥琐,让李梦龙非常好奇,心道张硕的老婆难道是个外国美女不成? 一头长而飘逸的金发披在肩上,大眼睛、翘鼻子、高挺的胸、修长的大腿,精致的面容蕴藏着高贵的气质,而眼角眉梢渲染着叛逆,俏脸背后隐藏着睿智、轻狂、略带反叛的性格,再配上超长的风衣,红黑色格子的长围巾,一双酒红色的,非常亮眼的短靴,气场十足,非常有范。 张硕的老婆竟是一位难得的金发美女,难怪这群人都露出猪哥相,李梦龙心底暗道。 他打量了destiny一眼,忽然眉头皱了皱,随即微笑着与她打过招呼,destiny很有热情,很有礼貌,但李梦龙还是从她眼底看出一丝冷意。 由于言语不通,destiny和李梦龙打过招呼后,就又返回房间去了。 …… 午餐很丰富,烤藏香猪一只、牛肉酸萝卜砂锅、凉拌藏香猪肉、烤羊腿、藏香猪松茸汤,再配上几个青菜。 李梦龙还是第一次吃到藏香猪,尝过后便再也停不下筷子来,凉拌藏香猪肉,肥肉爽脆不腻,完全不像普通肥肉满口油脂的感觉,而瘦肉鲜嫩,似入口即化,再配上烤香菇一起吃,那滋味真是美的没边。 藏香猪松茸汤,松茸素有“食用菌之王”的美称,和美味的藏香猪肉一起煮汤,藏香猪的香味与松茸的鲜完美融合在一起,汤的香味极其诱人,风味极佳。 烤藏香猪,猪肉纤维特细、肉质鲜嫩,香味独特,配上自制的辣酱,李梦龙已经无法具体形容出那种味道,只能用一个字来表达他的感受,那就是——爽。 要是他放开胃口,一个人解决三四只烤藏香猪不是问题,吃过烤藏香猪后,他再吃烤羊腿,真是味同嚼蜡,难以入口。 饶是李梦龙已经压抑住大部分冲动,那吃饭的速度,难看的吃相,还是把其他人吓了一跳,连顾忌美女在侧,斯斯文文吃饭的刘胖子,都被他的行为所感染,立刻放开手脚,大块朵颐起来。 美女不是自家的,美食却能吃进自己肚子,一众男士纷纷醒悟,于是一场抢食大战展开,张家饭菜的分量足足的,都是大盆装,即使是这样,也是手快有手慢无,让仅有的两位女士看的目瞪口呆。 没想到你是这样一个饭桶,原本还对李梦龙发了下花痴的某女,看着他难看无比的吃相,心中怨念满满。 张硕老爸老妈看到他们疯抢的举动,脸上倒是露出欣慰的笑容,有人欣赏自己的手艺,那也是很有成就感的。 一顿饭吃完,众人都靠在椅背上打着饱嗝,满脸都是满意的神色,只有李梦龙还意犹未尽的舔着嘴唇,张硕看他那样,笑道:“嘿,看不出来啊,几年不见,阿龙你饭量倒是见长。等下骑马,你还行吗?” “你把吗字给我去了,行吗?男人怎么能说不行呢。” “你说别的男人不行就算了。”李梦龙手指一一点过旁边的刘胖子他们,又道:“但我不是别的男人,就是骑上一天马都没事。” “去你的!” 以刘胖子为首的众人反应过来,异口同声笑骂道。 …… 稍事休息后,几人到张家马圈中牵出五匹马,朝着村外草甸行去。 走到广袤的草甸上,八九人都抢着要骑马,虽说大家都在川西高原附近,骑马多少有过,可惜没有几个马术精通的,一个个嚷的比谁都凶,骑起马来,没几分钟都被颠的脸色发白。 李梦龙手里牵着一匹额头长有一簇卷毛的黑马,朝张硕挑衅道:“张硕,那么多年过去了,你只顾着在外面勾搭美娇娘,不知还骑不骑得动快马呢?” 张硕冷笑一声:“当年不知是谁在马背上吓的瑟瑟发抖,你现在还敢来嘲笑我,等下就让你知道,我就是一百年不骑马,再跨上马背也比你强。” “大言不惭,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这句话听过没有?你用老眼光看人,只怕连裤子都要输掉。” “看你的意思,是要给这场比试添上点彩头?” “咱也别玩太大,以免你输不起,我看你家厨房还有几只茄子,等下谁输,谁就把那几只茄子生吃了。” 李梦龙挑衅的看了张硕一眼:“怎么样,敢不敢赌?” “嘿,你要自讨苦吃,我就成全你。”张硕笑道。 “那就来吧。”李梦龙跨上马背,挽着缰绳,大声道。 “孙菲,咱们也来赌一下,要是张硕赢了,你就让我亲一口,要是李梦龙赢了,我就让你亲一口。”刘胖子也跟着起哄。 “我亲你大爷!”孙菲“啪”往刘胖子胳膊上甩了一掌。 …… …… 第九十七章往事 那边张硕的老婆destiny,好像看明白了他们之间的赌斗,给了张硕一个大大的kiss,又在他耳边不知说了些什么,看张硕脸上猥琐的笑容,仿佛是许下了什么极为隐秘的允诺。 得到老婆鼓舞的张硕士气昂扬的跨上黄马,在马上挺直身子,一手持鞭,一手挽缰,得意的说道:“我本来不想让你输的太难看的,可为我以后的幸福着想,今天我会全力以赴,我不占你便宜,你来喊开始。” “开始。”随着李梦龙声音发出,张硕策马扬鞭,马飞如箭,身后扬起滚滚沙尘,那气势从容洒,倒真有几分古代骑士的风采。 “嘿嘿,我先让你一会,再让你输的屁滚尿流。”李梦龙笑意盈盈的说着。 待张硕跑出十几米,他马鞭一挥,双脚轻踢马腹,黑马甩了甩马尾,突然尥起前腿,陡然昂首,咴咴鸣叫,待双蹄落地,猛力一蹿,马蹄轰隆隆雷声般响动,四只蹄子像不沾地似的,在草甸上飞奔起来。 李梦龙紧紧的抓住缰绳,全身伏在马背上,黑马高扬着骄傲的头颅,抖动着柔顺的鬃毛,在宽阔的草甸上翱翔,马似流星人似箭,他只觉得身轻如叶,飘飘欲仙,并不像骑马飞奔,而像一只神鹰载着他在飞翔。 黑色骏马奔驰在广阔的草原上,四蹄翻腾,长鬃飞扬,壮美的姿势宛若历尽艰辛穿洋过海的海燕,迎着风浪搏击。 黑色闪电在冬日苍茫的草地上奔腾着,翻滚着,仿佛要踏过那遥远的青山,直到天的尽头,而原先一骑绝尘的黄马,早已被黑马远远落下。 终于,模糊中黑马停在远处草甸的边缘,隐隐能看到那黑马悬起双蹄,陡然昂首,朝天长啸,雄壮的嘶鸣声顿时响遍原野。 迎风吹起的马鬃,是那样的飘逸,那种豪气无限的景象,令人憧憬,让人遐想无限,在远方观看的众人都有些热泪盈眶的感觉。 李梦龙仍在马背上,望着王者般巍峨屹立的高山,看着聚拢着,缱绻着,伸展着的云海,看着美到极致的风景,心中生起无限豪气,竟恨不得立刻就攀上峰顶,登上九天,飞到星河的尽头…… “吁吁”黄马停到他身侧,张硕苦笑:“我艹,也不知你吃了什么药,跑的这么猛,今晚回去destiny估计都不会让我上床。” “这匹马我要了。” 李梦龙跳下马,默默地看着黑马水汪汪的眼睛,拍了拍黑马的马头,忽然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张硕下马,盘坐在地上,满不在乎的说道:“想要你就牵回去呗。” “你就快死了。”李梦龙望着天空说道。 张硕悚然一惊,抬起头看着他,问道:“你说什么?” “你身上被人做了手脚,要不了三个月,你就要吐血而亡,连你老婆也一样。你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 “你别和我开玩笑了,我一个死打工仔,能得罪什么人。”张硕故作镇定。 李梦龙见他不相信自己,伸手在他章门穴上一按,“噗”张硕立刻內腑剧痛,然后喷出一口血来。李梦龙道:“现在你还认为我是和你开玩笑吗?” 张硕难以置信的捂着胸口:“怎么会这样?”李梦龙道:“嘿,刚才我不是说了么,有人悄悄在你身上做了手脚。” 张硕脸上立刻血色全无,紧紧皱着眉头看向李梦龙,半晌,叹了口气道:“你知不知道我在国外是做什么的。” “你随身带着家伙,杀气这么重,想来不是真的在挖金矿。”李梦龙指了指他鼓起的腰间,淡淡的说道。 张硕有些惊异的打量了他一眼,又无奈道:“什么都瞒不过你。” “你知道我这个人性子野,当年我出外面打工,干什么工作都定不下心思。有次我刚从工厂辞职出来,想要再找工作,又不想天天做这些机械无聊的工作。有天我突然看到街角贴着私家侦探的小广告,于是我突发奇想,干脆去私家侦探应聘,钱少也没关系,只要有意思就成。”张硕继续说道。 “我本来只是想试试,就算人家不要我也没关系,没想到侦探社还真的要了我。刚开始的时候,一切都正常,侦探社老板先让我打杂,同时给我做侦探培训。工资虽然不高,但是人家还教我擒拿格斗、一招制敌术,教我用电脑,用窃听器,教我如何套别人的话,教我如何跟踪拍照,我干的很开心。” 张硕忽然停了下来,似乎在回忆什么,接着道:“我的进步很快,老板对我很好,半年后就开始分派单子给我做,像夫妻怀疑对方出轨,让我去跟踪拍照,探听人家公司银行账户,查清楚一个人的身份背景之类的鸡毛蒜皮,这样的单子持续了半年,我很有成就感。直到我的一个雇主,用我查到的信息,杀了一个人之后。” “那雇主就在我眼前,将一个人杀死了,那时候,我感觉天都塌下来了。我连忙打电话给老板,问他要怎么处理,老板是个好人,他带着一群人来到现场,帮忙将现场清理的干干净净,事后雇主付给我们侦探社一大笔钱。从那之后,我才知道,我们侦探社原来还有这样一项业务……” “再然后,我还知道了,我们不仅有处理现场的业务,还有帮人出手的业务,那时候我再想上岸,已经来不及了……” “原来侦探社的规模很大,不仅在国内,在国外各个地区,都有分部……我的级别提升的很快……我被推荐到国外分部去培训……做了很多任务……遇到同事destiny……我们赚的钱早就够花一辈子了,她怀孕后,于是我们决定退休,再然后我们就回国了。” “那你们回国前,有没有接触过什么人呢?我指的是身体上的接触,比如有人碰了你一下,有人拍了你的肩膀之类的?”李梦龙问道。 “身体接触?”沉思良久,张硕摇摇头:“没有,干我们这行的,不会轻易让人碰到我们身体的,即便有,我也应该会有印象。” “真的没有?你再好好想想。”李梦龙解释道:“下手那人用的手法很特别,动作很轻柔,但绝对是碰到了你的。” 张硕突然好想起了什么,说道:“在我们回来前,我原来的老板请我们吃了顿饭,吃完饭后,他拍了拍我和destiny的胳膊。”他看向李梦龙:“难道是?” 李梦龙点点头:“应该不会错了,你有他的照片吗,我对他的手法很好奇,有机会我想认识认识他。” 张硕并不回答,反而问道:“我和destiny身上的问题,你有办法解决吗?” “没什么大问题。”李梦龙笑了笑,又道:“你最好做好周全的打算,要是三个月后你们还没死,他们也没死,估计他们就该找上门要你们死了。” “对了,我现在都不明白,我是怎么被人做手脚的。” “嘿嘿,这就是传说中的点穴啦。只不过那人手法很特别,常见的点穴手法,是通过穴位伤人经脉內腑,而这个人,却是通过穴位,伤人血脉。气血,气血,气行于血之前,那股阴柔的劲力,附在章门穴上,当气血流过章门穴,受到阴柔劲力的阻碍,形成气阻,因气阻而会血凝,血凝反过来又产生气阻,血凝气阻,气阻血凝,相互作用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因穴位受伤发生瘀阻,气行人体经络之外,血离开脉络积而成瘀,造成经脉瘀阻后,使相应的脏腑器官得不到气血的滋养,因而逐步萎缩,慢慢坏死。”李梦龙解释道。 “这个人的手法倒像是赣北的五百钱,此手法非常隐秘,杀人于无形之中,以前我只是听说过,没想到今天能见到。” 其实刚开始李梦龙并没有发现张硕身体出了问题,反而先在destiny身上发现了问题,张硕老妈说destiny怀孕了,但destiny穿着风衣,李梦龙看不出来,所以他借着深厚的内力,想听一听她体内是否有胎儿的心跳声,可胎儿心跳听到了,却也发现她血液流动声有异,他再仔细听了许久,才最终明白症结所在,然后又发现张硕也出了问题。 张硕又问:“解决我们身上的问题要多久,会不会留下隐患,养伤要多久?” “你们刚中招不久,还没有造成太大伤害,不会有什么隐患,回家让你妈把那根老山参切几片下来,买只老母鸡炖上,补补就行了。”那股阴劲其实极其微弱,当然,这是对李梦龙来说,他在张硕身上推拿了两下,开口说道。 要不是遇到李梦龙,张硕夫妇可能真的要阴沟里翻船,他略带自嘲的说道:“这八九年来的经历虽然不算太美妙,可也算过的与平常人大不一样,回家后,我还有些感激那老王八蛋,没想到他居然暗中阴了我一把,嘿嘿……”张硕笑的有些阴沉。 笑完,张硕又看向李梦龙:“这次把你叫来,原本是想将我的经历,编成故事讲给你听,唬你一把,现在看来你小子也不简单呐,古古怪怪的东西知道不少,只怕经历的事情不比我少。” “我可没经历什么事情,只是大学的时候认识了一名老中医,和他学了点拳脚和医理。” 李梦龙耸耸肩,他是绝对不会将自己的隐秘透露出来,哪怕只是一丝一毫,故意岔开话题道:“你的底子人家知道的一清二楚,你准备怎么处理?” “这事你就别管了,我自己能处理好。” “……” “……” 第九十八章深山女鬼险失身 时间一晃。 悠闲的三个月时光很快过去。 春雨穿过夜静的墨色,滴滴答答的落在窗台。 李梦龙从睡梦中清醒,房间里缓缓流淌着雨水滴答的回音。 在雨水的柔情中,他的思绪被风轻轻撩起,那些在流逝的岁月里渐渐模糊的记忆,在这春雨纷飞的早晨若隐若现。 仿佛只要轻轻一触,似曾相似的画面,就会再次涌上心头。 走过的路,脚会记得。 爱过的人,心会记得。 人生就像蒲公英,看似自由,却身不由己,人生也没有如果,只有后果和结果。 他与苏雪馨没有结果,他有了李莫愁。 可是在那北风呼啸的早晨,他在睡梦里想起的却是苏雪馨。 感情的事他可以敢作敢为,但无法轻拿轻放。每到这个时候,他就会抛开所有的思绪,用美食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腊兔肉用生姜曲醋蒸煮后,色泽褐红油亮,味香浓郁,夹上一筷子到嘴里,肉厚而细嫩,味道酸辣香甜,咽下后齿颊留香,再配上一口陈年花雕,那滋味美的,给个皇帝都不换。 李梦龙正美美享用美食,突然握住酒杯的手一僵。 脑海中传来系统的提示音:“滴,宿主新的任务世界《人吓人》开启,开启倒计时10、9、8……” 他刚放下手中的酒杯,一阵白光闪过,人已消失在屋中。 李梦龙眼前一暗,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已经置身于密林之中。 漆黑的夜空只有一钩残月,周围郁郁葱葱的大树,繁茂的枝叶层层叠叠,偶尔漏进几许月光,生出无数诡秘的暗影。 周遭荒无人烟,一片死寂,连虫鸣鸟叫声都没有。 浓厚阴影中的枯树影影绰绰,像鬼怪般张牙舞爪,阴森森的让人不寒而栗。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他的全身一阵阵冒着凉气,仿佛前后左右有无数双眼睛正看着他。 一阵诡异的咯咯声在寂静阴森的山林间响起。 他感觉头皮有些发麻,鼓起勇气朝林间看去。 一只停留在树梢上的夜枭惊起,扑棱着翅膀消失在黑暗中。 哦,原来是只猫头鹰,他吐出一口气,心底稍松。 刚把心放下,林子里忽然刮起了冷风,那风呼呼呼地吹,叶片哗啦啦作响,吹得他连眼睛都睁不开。四周飘荡起诡异的白雾,白雾来得很快,就像潮水一般翻涌,刹那间笼罩整个树林。各种诡异的声音从四面八方响起,窃窃私语声、嘲笑声、恫吓声不一而足,仿佛有无数魑魅魍魉从地底钻出,隐匿在白雾中。 冷汗沁湿了李梦龙后背,忽然他感到背后有异。 转头看去,枯树下一个身穿红袍的人影被风吹的微微晃动,红色腰带勒紧脖颈,长长的舌头吊在嘴外,双目圆睁,圆凸的眼珠正盯着他看,白惨惨的脸上还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分明是一个吊死鬼。 “妈呀……” 饶是他在尸山血海杀过无数个来回,也被吊死鬼吓了一大跳,继而手脚并用,连滚带爬的远离此地,狼狈至极。 内功狂催,捕雀功使出,奔腾如电,眨眼间就飞掠出上百米,可即便飞掠出数百米,他也不敢回头,仍旧朝远处狂奔。 又奔逃了几分钟,感觉已经远离那里,他扶着着树干喘息,浑身上下大汗淋漓。 并不是累的,而是吓的,刚才那一幕实在是太惊悚了。 “嘻嘻。” 耳边忽然又响起那诡异的笑声,浑身泛起鸡皮疙瘩,冷汗划过额头,头缓缓抬起,离地三尺的鸳鸯绣鞋,浮在半空飒飒舞动的大红嫁衣,白惨惨异常恐怖的脸,那双外凸的眼珠子,离他只有半米。 刚才胆气被夺,李梦龙方寸大乱,狼狈而逃,此时经过缓冲,勇气重新回归身体,持剑在手,什么牛鬼蛇神他都不怕。 剑名秋水,乃是李莫愁用玄铁砂与精铁铸造,削铁如泥。 秋霜般的剑刃闪烁着森寒的白光,身形一闪,如流星般跃到吊死鬼前面,秋水剑一挥,“噗噗”剑气四溢,秋水剑没入吊死鬼身上。 长剑犹如斩入一团棉花一般,没有半分阻碍,可吊死鬼毫发无伤,仍旧浮在空中看着他,“嘻嘻”直笑。 李梦龙眼神一缩,收起长剑撒腿就跑。 穿着大红嫁衣的吊死鬼,狰狞而恐怖的脸上,满是戏谑的神色,长袖挥舞间,短短三尺袖袍,竟然化作数百米长。刹那间就把飞蹿的李梦龙缠了个正着,将他倒拖着拉了回来,沿途不知撞坏了多少树木花草。 “嘭”李梦龙被丢在地上,身上仍被吊死鬼断开的袖袍缠了个结实。 月光透过缓慢移动的黑云时隐时现,没有风声,也没有虫鸣,深山中极度的幽静,使人感到十分恐惧。 而更让李梦龙恐惧的是,不远处渐渐向他走来的那个诡异的身影,一股凉意穿透身体,额头的冷汗越流越多…… 泛着妖异的红的身影越来越近,那张惨白的脸居高临下的打量着他,“桀桀”阴测测的笑声出她口中传出,吊死鬼伸出长着数寸长指甲的鬼爪,缓缓的在他脸上摩挲着。 李梦龙吓的大气都不敢喘,半晌,吊死鬼满意的收回鬼爪,身上猛的一震,大红的衣裙“哗啦”四分五裂漫天飞舞,继而在空中来回交缠,犹如一张密不透风的巨网,将二人,不,一人一鬼,罩在其中。 被裹的密不透风的“红茧”中,“哗啦”裂帛声响个不停。 “不要啊,不要……”这是李梦龙的声音。 “你叫啊,再叫的大声点,做这种事情,总是要叫的嘛。”这是满不在乎的女声。 …… …… 离“红茧”不远,一黄一白两道身影伏在草丛中,贼兮兮的朝这边打量着。 “二姐,大姐她在做什么呢?” “小孩子家家的,别问那么多。” 仔细看去,却是两名分别穿着黄、白二色衣裙的少女。 黄衫少女忽闪忽闪眨巴着大眼睛,似懂非懂的看着。忽然,她扯着白衣少女的袖子惊呼道:“二姐,二姐,不好了,那人在叫救命,大姐不会是要吃了他吧?” “哎呀,吵死啦,这种事情,到最后总有一个人要叫救命的。”白衣少女甩开她的手,说道。 “二姐,他们到底在做什么呀?”黄衫少女声音软糯,好奇宝宝似的追问道。白衣少女捏了捏她的脸颊,笑嘻嘻地说道:“这个嘛……” 她正犹豫着要怎么跟三妹说,忽然惊呼道:“不好,奶奶来了!”立刻拉着黄衫少女往草丛里一钻,就消失无踪。 “哼!” 不知何时,一道身影立于“红茧”之外。 那道身影一出现,原本漆黑恐怖,笼罩着浓浓阴影的山林,竟然变得舒朗起来,丝丝缕缕的皎洁的月华从林间照入,草木清晰可见,夜空中厚重的乌云竟然也散开了。 月光下,那人拄着龙头拐,一身靛蓝的绸衣,满头银丝,脸上满是皱纹,双眼带着慈祥的笑意,分明是一位年逾花甲的老太太,刚才冷哼声正是老太太发出。 “红茧”内,“吊死鬼”听到老太太的冷哼,伸手往脸上一抹,顿时变成一位如花似玉的少女,哪里还有半分狰狞可怖。 少女吐吐舌头:“惨了,惨了,被奶奶发现了……”又嘟起小嘴朝地上昏迷着的李梦龙看去,往他身上踢了一脚:“都是你,干什么叫的那么大声,吓吓你而已,真是没用,一点也不好玩。” 第九十九章集镇 一轮红日喷薄而出,灿烂的朝霞犹如绽开的花朵,又似片片重重叠叠的红色鱼鳞,布满整个天际。 李梦龙睁开双眼,苏醒过来。 忽然想起昨晚的事情,连忙在浑身上下摸了几把,幸好衣服和贞操尚在,顿时松了一口气。 只是想到吊死鬼狰狞恐怖的面容,心中仍有余悸。 原本以为自己定难幸免,醒来却又毫发无伤,李梦龙不禁有些莫名其妙,想了半天也摸不着头脑,他索性不再去想。 无论如何还是尽快找到人类城镇为好,在这荒郊野外,实在太危险。 人吓人这部电影,李梦龙看过几次,有些模糊的印象,只记得电影中的小镇在广西梧州的小镇。 这还是由于电影中念祭文的杨举人非常搞笑,他才会记得这个片段。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 纸扎店小工朱宏利自小由道士二叔公带大,朱宏利道术未习得多少,平常行事颠三倒四,却有一副正气心肠,因不肯拖累指腹为婚的未婚妻阿云,时常给人家冷脸。 朱宏利好友马麟祥外出闯荡,返乡时却变成了一具尸体,一同回来的还有马麟祥怀孕的妻子跟几个男伴,朱宏利感事有蹊跷,出力调查却一无所获。 几日后,马麟祥冤魂找到朱宏利求助,原来马麟祥返乡时并未身亡,只为伙同他人盗取自家祖上的陪葬品而出此下策,却不料假戏成真,被同伙取了性命。 心灰意懒的朱宏利拗不过冤魂骚扰,请来二叔公做法帮好友报仇,结果自己丢掉了肉身以至丧命。 悲痛欲绝的阿云经二叔公指点,与鬼差斗计,抢回朱宏利的魂魄,让他得以延寿至自家孩子出生。 …… 古色古香的小镇大街,绿瓦红墙之间,飞檐突兀横出,旗帜高高飘扬,各色店肆林立,有茶楼、有酒馆、有当铺,不一而足。 空地上还有不少小摊贩,支着几张小方桌的面摊、看相算命的、卖刀剪杂货的,街道上行人熙熙攘攘,有坐轿的,有挑担的,有赶着毛驴送货的,更多的是脚步匆匆的路人。 大街两旁有几条破旧而古朴的小巷,小巷里是一个个小小的院落,有的院墙长满青苔,有的铺陈着密密麻麻的爬山虎蔓藤。 薄暮的夕阳余晖淡淡洒在楼阁飞檐上,镂空的雕花窗桕透入斑斑点点细碎的阳光,李梦龙支着胳膊望着阁楼下的小巷,淡淡的熏香充斥在身旁,桌上的茶水却早已凉透。 出山后,顺着官道,他很容易就找到了城镇。 经过打探,他已经搞清楚,现在是光绪十一年,昨晚撞鬼的那座山是十万大山的支脉——鸡公山,自己现在身在广西安州府。 而梧州距离安州还有上千里路,这种情况实在令他烦闷不已,要是光赶路倒没什么,只是怕这千里路途会再次遇到山精鬼魅。 夕阳渐渐落山,天地间最后一丝光线被黑暗吞噬,屋子里变得漆黑无比。 李梦龙喝了一口凉透的茶水,眉头皱了皱,喝惯了西湖龙井,再喝茶末子,实在难以入口。 客店小饭食差,李梦龙难以下咽,午饭吃的不多,现在到晚饭时间,他心想索性不再想那么多,先去找家酒楼祭祭五脏庙才是。 放下茶水,下得楼去,朝着客店外的大街行去。 天黑下来后,大街上的行人变得稀少,小摊小贩也大都收摊回家,除了酒楼茶庄,就只在小巷口零零散散有几个小档口亮着煤油灯。 李梦龙朝最近的一家酒楼行去,途径一个小巷口,一阵诱人的鱼香扑鼻而来,李梦龙停住脚步。 他有些好奇,小小摊档难道还有什么美味不成? 走过去一打量,原来是个粥铺。 粥铺简陋的很,只一个木制推车,推车旁边支着两张小四方桌,摆了几条长凳而已。 一张小方桌已经坐满,几个脚夫打扮的人正“哧溜”“哧溜”喝的喷香,另一张小方桌还空着。 粥铺老板是个面相苍老的汉子,正朝着推车上的泥炉子扇火,泥炉子上的砂锅咕噜咕噜直响,阵阵香气从砂锅上飘出。 “煮什么呢,老板?”李梦龙吸吸鼻子赞道:“太香了。” 粥铺老板咧开嘴笑笑:“鱼粥,客人要尝尝吗?” “嗯,给我来上一大碗。”李梦龙点点头。 “好的,您稍坐,待会就给您上。”老板脸上笑容更甚,指着还空着的桌子示意。 李梦龙坐下不久,老板便端上来一碗喷香滚烫的鱼粥。这粥铺十分简陋,可这老板做的生滚鱼片粥却是不错。 所谓的生滚,就是将新鲜的鱼肉放入滚烫的粥中,迅速翻滚至熟,中间点上些香油,加上些葱花、姜丝,尝到嘴里是粥鲜,鱼肉滑嫩,致鲜致美,鱼肉早已去骨。 李梦龙喝的十分爽利。 “人生南北多歧路,将相神仙,也要凡人做。百代兴亡朝复暮,江风吹倒前朝树。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劲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 喝的正美时,耳边传来一阵沙哑沧桑的嗓音传来,却是吴敬梓的《秦时月》,李梦龙抬头看去,煤油灯火光映照下,一位五六十岁老人慢悠悠的走到粥铺前,朝老板伸出两个手指头说道:“老板,给我来两大碗,结账时给你多付两个,肉要多放。”老板连连应承。 那人走到李梦龙这桌,朝他微微点点头,李梦龙看去,只见他头戴瓜皮小帽,长着一张圆脸,小鼻子小眼睛,很有些喜感,活脱脱一个乡下土财主模样,肩上背着个鼓鼓囊囊的褡裢,手里还拿着根召幡。 那幡子正面写着乐天知命故不忧,李梦龙心地恍然,原来是个算命先生。 那算命先生将幡子靠在桌旁,又将褡裢摆在桌上,李梦龙再一瞥,差点没笑出声来,你道为何,原来那幡子背面写着“算得准要你钱,算不准化个缘”。 算命先生见他脸带笑意,眼睛又紧盯着自家的幡子,也不着恼,反而笑道:“客人可要算上一卦,要是算得不准便只当请某家喝碗粥罢。”说完又自顾自的哈哈大笑起来。 李梦龙摆摆手道:“两碗粥而已,我还请得起,算命就不用了。”算命先生也不推辞,朝他拱拱手:“那我就厚颜生受了。” 第一百章安州 却说李梦龙与算命先生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隔壁那桌人早已喝完粥,中一人将脚翘在板凳上,拿着根牙签百无聊赖的剔着牙,鱼肉无骨,也不知他在剔什么。 不知为何,他将牙签狠狠往地上一丢,愤然骂道:“狗官!” 旁边一位敞着粗布褂子,露出大半个胸膛的汉子,“啪”在桌上拍了一记:“老六,你他娘的瞎咧咧什么,不要命啦!” 这汉子恨铁不成钢地瞪着老六,嘴里骂道:“跑了一趟州城,别的本事没长,嘴上功夫倒是长了不少,还没灌黄汤呢,就什么话都敢往外喷?” 老六苦笑道:“三哥,不是我乱说话,实在是这狗官刘麻子太不是东西了。” 三哥像是想起什么来,黯然摇了摇头:“那陈家遭了刘麻子毒手,安州哪个不知,哪个不晓。只是老话说的好,破家的县令,灭门的府尹,谁又能怎么样呢?且熬着吧,等把他熬走了,日子就好过了。” “没来由犯王法,不堤防遭刑宪,叫声屈动地惊天!顷刻间游魂先赴森罗殿,怎不将天地也生埋怨?” 一阵荒腔走板的调子传来,却是算命先生嘴里哼起了窦娥冤。 “有日月朝暮悬,有鬼神掌著生死权,天地也,只合把清浊分辨,可怎生糊突了盗跖、顏渊?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哎,只落得两泪涟涟……” 算命先生仿佛也知道那陈家的事情,往桌上丢下几个铜子,一摇一晃的走入街巷阴影中,连李梦龙请客的事情都忘了,只有那怪异的腔调还在附近回荡盘旋…… 李梦龙也被他们搅的没了兴致,抛下一块银元,去酒楼、果脯铺子买了些酒菜蜜饯,返身回了客店。 …… 清晨,天蒙蒙亮,黑夜正欲隐去,破晓的晨光慢慢唤醒沉睡的生灵,河边升起一片轻柔的雾霭,山林、草地全被染上一层朦胧迷幻的烟气。 红彤彤大如鸡卵的旭日从东方升起,丝丝缕缕的金色光线破开迷障,白色雾霭凝成一颗颗细小的水珠,点缀在草木叶片之上。 小镇离安州城有八九十里路,就算李梦龙脚程快,至少也得走四五个小时。 这世界鬼怪有多少,李梦龙不是很清楚,为了自个小命着想,他不敢独自骑马狂飙。 要是错过宿头,在荒郊野外宿营,说不定就会遇上什么妖魔鬼怪。 有那晚的例子在先,他可不敢随便碰运气。 到安州找车马,不是因为他们本事大,能降妖伏魔,而是车马行的人走惯了路,知道附近哪里有城镇,哪里有村庄,能合理安排住宿,安全大有保障。 夏季的气温炎热无比,李梦龙乘着天光微亮,气温不高的时候出发,争取在正午之前赶到安州城,以免受烈日暴晒之苦。 山间下路曲折回环,坎坷崎岖,泥质地面被雨水冲刷的坑坑洼洼,而且时常冒出一个大坑,一不留神就要崴脚,颇为不好走。 不过道路两边长着许许多多不知名的美丽花草,山间空气满是草木的芬芳,旅途倒也不算难熬。 繁密的树木逐渐减少,地势慢慢趋于平缓,大大小小的房屋错落有致地出现在视野中。 戴着斗笠的李梦龙飞跃上树梢,朝远方望去,高高的城墙出现在视野中,嘴里喃喃道:“那就是安州城了吧,嘿,总算到了。” 从小路拐到官道,越接近安州城,路上的行人越多,马车、轿子络绎不绝。 安州城城门洞外,十几个兵丁穿的破破烂烂,犹如乞丐,有的靠在城墙上抓虱子,有的坐在地上吧嗒吧嗒抽大烟,全都无精打采,大刀长矛也丢的乱七八糟。 倒是有精神很好的,那是在城门洞外支着桌子,大声呦呵着赌博的兵丁。 还有在城外摆着摊子卖水果花生的,要不是他们身上那身衣服,一点看不出来脸上堆着笑容的他们,会是滋扰乡里的绿营兵。 李梦龙摇摇头,穿过城门洞,很快就踏入安州城之内。 安州城不算大,眼前只有三两条纵横错落的大街,不过街上很热闹,行人川流不息,偶尔还能看到几辆自行车在人群中钻来钻去。 街道两旁小贩腔调各异地卖力吆喝,小镇繁华而喧闹。 街道周围遍布各色酒楼茶庄,更有卖杂货的、卖南北山货的、卖香烛冥钱的、卖胭脂的、卖果脯蜜饯的,甚至还有,门口依靠着几个面带娇笑的少女的妓馆。 走在烟尘喧哗的大街上,不远处隐隐传来咿咿呀呀的二胡声,紧接着是苍凉而沙哑的吟唱,曲调凄凉而遣词文雅,直入心肺。 李梦龙不由得停住了脚步,脑中闪过黄飞鸿世界经历的一幕幕,当下有些失神,一会儿后,他失笑了两声,甩了甩头,继续迈步走去。 安州城不大,车马行倒也有两家,找人询问过后,李梦龙找到其中一家,雇了一辆马车,讲明送到梧州州城,先付五块银元的定钱,明天一早出发。 雇车事宜商定,要在安州城住一夜,李梦龙找了当地的一家客店安置好行李,便到安州最大的酒楼祭五脏庙。 别看安州城小,美食可很不少,灵山香鸡、安州大蚝、石金钱龟、鲈鱼、对虾、石斑鱼、浦北红椎菌,都是有名的本地特产。 李梦龙食肠宽大,一个人就点了满满一大桌子菜,什么蚝油香鸡、蒜蓉烤大蚝、蚝油炒草菇、干烧对虾、清蒸石斑鱼、炖石金钱龟汤等等,愣是把所有当地美食点了个遍。 一顿饭吃下来,银元都花了五块,不过价钱贵,但物有所值,李梦龙吃的很满意,特别是号称天下第一汤的炖石金钱龟汤。 石金钱龟去内脏,斩去嘴和趾,加上加火腿片、姜片、黄酒、猪骨、黄豆、牛大力炖煮,味道既鲜美,又滋补。 他还专门找了厨子,询问了做法,打算回家后,也给爸妈炖上一砂锅石金钱龟汤。 付过账之后,他施施然出了酒楼,在大街小巷逛了起来,石金钱龟、灵山香鸡、浦北红椎菌等特产买了许多,加起来怕有百十斤。 空间装不了活物,他只能用内力,将所有的鸡鸭鱼龟都震死,装入空间中,空间中时间静止,食材不会变质,对食材的口味、营养不会有影响。 第一百零一章行刑 他在那边优哉游哉的大采购,不大会儿的功夫,就将安州城走了大半。 不知不觉来到东城,顺着东城南行,过了城角,仍是一条街市,一直向西。 城西却是有条小河,河里泉水湛清,看得河底明明白白。河里的水草都有三四尺长,被那河水流得摇摇摆摆,煞是好看。 小河两岸,许多妇女将长凳放入河中,在长凳上捣衣。在河流拐弯处,水流甚是平缓,上面修了个亭子,供人休息乘凉。 亭子周围有许多高大的树木,树木下搭着几个大大小小的棚子,卖些茶水花生。 李梦龙踱步到茶棚,要了一小碟花生并一碟子糕饼,让伙计送到亭子里,他想在亭中坐坐,老板很实在,花生糕饼送到,还白饶一碗粗茶。 阵阵微风从河那边吹来,轻轻地翻起行人的衣襟,戏弄着路上的枯叶,响起一片轻微的簌簌声。 湿润凉爽的风,轻轻地吹拂着李梦龙的面颊与发鬓,让他感到无比舒畅与自由,看那天上的朵朵飘荡的白云,竟觉得它们在作自由自在的旅行。 两双亮晶晶的眼睛,突然紧紧盯着李梦龙——身前的糕饼。 李梦龙转头一看,不知何时亭中多出两个,正冒着鼻涕泡的小屁孩,两个小屁孩吮吸着拇指,对李梦龙身前的两盘花生和糕饼很有兴趣。 李梦龙笑笑,对他们勾勾手指,两个小不点就颠颠的跑了过来,看看他,又看看桌上的零食,李梦龙掀起他们的衣襟,将花生和糕饼分别倒进他们的怀中。 幸福来的很突然,两个小不点笑的很开心,李梦龙在两个小不点头上拍了拍,两个小不点仿佛两只被轻抽了一鞭的小马驹,搂着衣襟里的吃食,欢欢喜喜,蹦蹦跳跳的跑出凉亭,也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李梦龙继续闭目感受凉亭中的轻风,感受祥和的环境。 亭子旁边的街道上,忽然响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他开始并没有在意,直到街道上人头攒动,喧闹声越来越大。 李梦龙睁开双眼,街道上多出数十个身穿号衣,头戴红缨帽,手持牛尾刀的捕快。 一人当先走在头里,鹤立鸡群,只见他戴着亮蓝顶子,拖着花翎,穿了一双抓地虎靴子,紫呢夹袍,天青哈喇马褂,手中把着一把雁翎刀,分明是一名戈什哈。 紧随其后的是一名身穿绸缎袍子,头戴瓜皮小帽,尖嘴猴腮,鱼泡眼,唇上还留着两撇鼠须不断谄笑的老头子。 捕快后面,六名狱卒押着三人身穿囚服的人犯,后面还跟着数十个穿着,布满泡钉,绘着五颜六色图案的布面甲,头戴大笠帽,手持火枪的兵丁。 兵丁后面就是闹哄哄的,围观的人群。 “看杀头啦!” “刘麻子又要造孽了……” “嘿,又个倒霉的,也不知道这次出红差的是哪位,千万别是张老爹,上次他那一刀可只砍进半个脖子,手艺潮的很!” “癞皮三,你就缺德吧,要是他们死了化作厉鬼,须饶你不过。” “噫,吴大爷,这你就说错了,他要是真能变厉鬼,那可得找刘麻子去,找赖皮三这种狗都不叼的货色干嘛。” “……” “……” 《礼记·月令》有云,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 古人崇信天人感应,认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刑、罚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先德而后刑,所以应当春夏行赏,秋冬行刑,否则就会招致灾祸。 现如今正是夏季,安州府却开始处斩人犯,实在是奇哉怪也。 且现下快要到午时三刻,这个时辰处斩人犯,实在是不合理至极。古时选在阳气旺盛的午时斩首,可以压制鬼魂,防止鬼魂纠缠作出判决的官员、行刑的刽子手。 可除非是谋大逆的重罪,一般不会选在午时三刻,因为午时三刻是阳气最盛的时候,这个时候处斩人犯,犯人怕是连鬼都做不成。 只是这小小的安州府,哪里会有谋大逆的人犯出现?不过事不关己己不操心,李梦龙好奇心不重,故而仍旧坐在亭中闭目养神。 行刑的地方选在城西市曹,西方属金,金主死,故行刑的地方往往选在城西,行刑的地方也被称为死门。 人潮慢慢涌到城西,市曹早已搭好席棚,备好酒食,席棚里摆着张公案,公案后头的太师椅上,坐着个满脸麻子的官员。 席棚前十数丈的空地上,竖着根长长的木杆,上面挂着块破旧的木牌,上面写着三个斗大墨字——后悔迟。可不是后悔迟嘛,都要问斩了,再后悔哪儿还来得及啊。 三名人犯被押到木杆下跪好,狱卒们一人给他们捧上一碗断头酒。 “啪”酒碗掉在地上摔个粉碎,影视剧中常常出现的,犯人接过断头酒一饮而尽,仰天大笑:“哈哈哈哈!脑袋掉了不过碗口大的疤,老子再过二十年又是一条好汉!”的画面并没有在这里出现。 三名人犯早已被吓的瑟瑟发抖,哪里还能开口说话,那酒都是狱卒强行给他们灌下去的,而酒碗是狱卒们照规矩摔碎的。 刽子手抱着雪亮的鬼头大刀,朝刀上喷出一口烈酒,拿白布细细擦拭着,三名狱卒按下犯人的头,另三名各自站在犯人身前,将犯人的辫子朝外拉扯,好露出脖子,让刽子手下刀。 公案后的刘麻子望了望天色,感觉时辰差不多,从令箭筒里抽出一枚木签子,往地上一丢,叫道“行刑!”。 那边刽子手正要下刀,冷不防人群中蹿出两名女子,一名年老,一名不过二八年华,齐齐跪在席棚前,连连磕头大叫:“大人,冤枉啊!冤枉啊!” “何人搅乱刑场,左右,来呀,给我打将出去。”刘麻子厉喝道,旁边鼠须师爷凑过去:“那是陈家老头的妻子与儿媳妇。” 刘麻子脸上冷色徒现:“大胆贼妇,本官网开一面,饶过尔等性命,竟敢还来胡搅蛮缠。”又喝道:“来人,统统给我拉回衙门,站笼站起来。” …… …… 第一百零二章无妄之灾 所谓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李梦龙预料不到,他好端端的坐在亭子里玩赏风景,竟然会惹出祸事来。 城西围观斩首行刑的人散去后,李梦龙并没有离开亭子,又找茶棚老板要了些花生,在亭子里看着风景,吹着微风,最后更是躺到亭子长廊上,懒懒的睡着午觉。 急促的脚步声响起,李梦龙耳朵动了动,听出有许多人朝亭子涌来,起初他并没有太过在意,直到——一伙人将他团团围住。 他睁开眼,亭子里多出数十个身穿号衣,头戴红缨帽,手持牛尾刀的捕快。当先站着的人,戴着亮蓝顶子,拖着花翎,穿了一双抓地虎靴子,紫呢夹袍,天青哈喇马褂,手中把着一把雁翎刀,正是午时押送犯人的戈什哈。 而亭子外边,数十个穿着,布满泡钉,绘着五颜六色图案的布面甲,头戴大笠帽,手持火枪的兵丁,正将枪口牢牢对准李梦龙。 那名戈什哈朝李梦龙上下扫视一眼,朝亭子外问道:“就是他么?” 一名身穿绸缎袍子,头戴瓜皮小帽,肥头大耳的老头正谄笑着点点头:“没错,大人,就是他。” 李梦龙看过去,那老头自己曾在酒楼见过,酒楼掌柜的对他很是恭敬,好像是酒楼的东家。 “拿上来。”那名戈什哈朝身后叫了一句。 身后一名捕快递上来一个包袱,那戈什哈接过包袱,丢到李梦龙身前石桌上,冷笑道:“你昨日到方府行窃,今日还敢到富贵酒楼吃饭,真是好大的胆子。” 李梦龙认出那包袱,正是自己放在客店中的行李。 “刚才富贵酒楼的方东主来报案,认出你就是昨晚在方府行窃的贼人,府尊签发了牌票,先到你落脚的客店搜查了一番。”戈什哈指了指包袱。 又道:“方东主指认包袱中的绸衣、玉佩,都是昨晚被窃之物,府尊着我来拿你,你还有何话讲。” 李梦龙闻言差点没笑出声来,这群王八羔子演的真像,十有八九是自己出手大方,又是外乡人,所以被他们盯上了,想要在自己身上炸出些油水来。 只不过就这寥寥数十名烂番茄臭鸟蛋,他动动手指就能将他们摁死,李梦龙倒也不急,正好没事,陪他们玩玩也无妨。 李梦龙笑笑:“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既然这样,那就请吧!”那戈什哈朝旁边两名捕快使个眼色,两名捕快走上前来,一人抓着他一只胳膊,李梦龙不反抗,任他们将自己抬了起来。 一群人簇拥着戈什哈与李梦龙,走过一条条街道,往府衙行去,途中许多人对着李梦龙指指点点。 安州府衙很快就到,跨入放着一面牛皮大鼓的衙门大门,映入眼帘是雕着神似麒麟的怪兽——“犭贪”的照壁,穿过百米长的甬道,便来到审案的大堂。 大堂正面立一海水潮屏风,上挂“明镜高悬”的金字匾额,木制的高台上放着三尺公案,公案上置文房四宝和令箭筒,桌后放一把太师椅。 公堂很是肃穆,头顶着“明镜高悬”匾额,端坐在公案之后的知府老爷却打着哈欠,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知府刘麻子见人犯被带到,强打起精神,惊堂木一拍,喝到:“升堂——”分列两边如狼似虎的衙役,用手里的水火棍有节奏的敲打着地面,喊道:“威武——” 李梦龙身边的富贵酒楼东主,与那戈什哈猛的跪下叩头,嘴里大喊:“拜见知府老爷。” 李梦龙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见人升堂,觉得特别有趣,兴致勃勃的左瞧右看,那刘麻子见他有恃无恐的样子,心里有些打鼓。 平时被到这堂上的人,莫不被堂威吓的屁股尿流,只有那些有些身份,趾高气扬的旗人,才有这等做派,不过说他像旗人倒也不尽然,首先他没有辫子,再者他要真是有些身份的旗人,只怕还不等带到堂上就嚷开了:“老子爷爷的爷爷是某某亲王某某贝勒,老子叔叔的伯父的大姨子的姐夫是谁谁谁……” 刘麻子念头转了转,实在猜不出他的来头,不过转念一想,心道即便你有来头,你不说我就假装不知道,要是真有,现在也没真个得罪你,最多事后打发两个钱了事,要是没有,那你小子还跟我装大尾巴狼,说不得要把你的屎都打出来。 刘麻子懒洋洋的问道:“堂下所站何人,见到本官为何不跪?” “区区李梦龙是也。”李梦龙好整以暇的吐出几个字。 “哦?李梦龙,李梦龙……” 刘麻子将这名字念了两遍,没有任何印象,微微提起的心放了下来,不过紧接着一股无名怒火又涌了上来。 他冷笑道:“好一个李梦龙,你可有功名在身?” “没有。” “李鸿章大人是你亲戚?” “嘿,他倒是想。” “啪”惊堂木一响,刘麻子大怒:“区区一名山野刁民,见到本官不仅不跪,而且口出狂言,如此猖狂,真是不知死活!” “来呀,左右,给我先打上两千板子,要是没死,再站笼站起来。” 旁边背后插着扇子的师爷忽然低声道:“大老爷,身份来还没问出呢,打的这般快,待会他死了,那银子可就得不着啦。” 那师爷眼珠子贼溜溜一转,又道:“不如先问出他的姓名籍贯,等下便是将他打死了,也能去找他家人索要赃物,这就叫死得了和尚死不了庙,老爷您看……?” 刘麻子闻言一愣,顿时朝堂下挥了挥手,止住想要上前的衙役,朝李梦龙说道:“你既然不跪,我今天就让你站着回话。我来问你,那包袱可是你的?” 旁边衙役又把包袱呈到李梦龙眼前,李梦龙看都不看,就点了点头:“不错,这包袱是我的。” “嘿,你倒有些胆色。”刘麻子笑笑,朝师爷使了个眼色。 那师爷捧着一张纸张摊到李梦龙眼前,刘麻子继续道:“今早方东主前来报案,说昨晚府中失窃,师爷手上便是失单。今天中午方东主再次前来报案,说昨晚行窃的窃贼胆大包天,居然跑到富贵酒楼大吃大喝,要我主持公道,我差人去你住的客店查找,果然找到赃物,如今证据确凿,你还有何话说。” 李梦龙拿过失单看了看,上面写着什么玉狮子,玉佩,惠州端砚,白银千两,绸缎若干,他拿手指轻轻蹭了蹭白纸上的字迹,手指顿时沾上一片墨迹。 李梦龙笑笑,用好奇的语气道:“天气这么炎热,早上写的失单,到现在竟然墨迹未干,真是好生奇怪呀。” 刘麻子与师爷脸色顿时阴沉下来,还没等他们发作,李梦龙又道:“我听说知府大人有个外号叫刘麻子,但大人脸上的麻子好像也不很多。” “除非,除非,你刘麻子脸上的麻子长到了眼睛里,要不然怎么会连早上写的失单,与刚刚写的失单都分不清呢?” “你!你!”刘麻子被气的脸色发白,戟指指向李梦龙,连句整话都说不出来,拿起惊堂木,“啪啪啪”连续在公案上拍响。 “来人呀,立即给我拉出站笼站死!记住别让他死的太快!传话出去:谁要来替他伸冤求情,就是得贿的凭据,不用上来回,就把这伸冤求情的人也用站笼站起来就完了!退堂!” 第一百零三章崔八爷 “大老爷,请止步!” 师爷上前,在刘麻子耳边说道:“大人,刚加了两个人,站笼已满,没有空档,要不还是打板子吧。” “不行!一定要让他站笼,让他站上个七八天,等他站死了,再把尸体拉出来打板子。”刘麻子被气着了,愣是要鞭尸。 刘麻子眉头一皱,朝堂下喝道:“你们去几个人,看看昨天那几个死没死,死了就把尸体丢出去,要是没死就拉进来打上两千板子,打完要是还没死,就把他们放了。” 李梦龙在旁边听了,差点没一口唾沫啐到刘麻子脸上,还两千板子,等闲打上几十板子就该还只剩一口气了,更何况是站笼站了一天的人,这刘麻子分明是要人家的命。 站笼又称立枷,是枷号的一种发展后的形式,这种特制的木笼上端是枷,卡住犯人的脖子,脚下可垫砖若干块,受罪的轻重和苟延性命的长短,全在于抽去砖的多少,砖垫的多就轻松些,活的也久些,砖垫的少那死起来可就快多了。 囚犯被关进立枷后,一般先在脚下垫物,上面卡住脖子后再撤出垫物,让囚犯悬空窒息而死。 犯人如果不花钱,衙役就会使劲折磨犯人,哪怕你是铁打的汉子,也受不了那个罪。更有变态的衙役,还会将站笼锯短三分,让人站不直,让人更加难受。 晚清有一个叫刘松廷的滇戏演员,武生功夫非常了得,被诬偷了云南藩台的银子,被关进立枷后没花钱,衙役降枷三分,又在脚下垫砖,让他痛苦难忍,最后他自己行踢开脚下砖头吊死。 刘麻子又指指李梦龙,朝堂下的捕头说道:“牛二,你可要给我小心伺候着,要是让他死的太快,老爷我可不答应。” “是,府尊。”牛二点头应诺。 “富贵五更春梦,功名一片浮云。眼前骨肉亦非真,恩爱翻成仇恨。莫把金枷套颈,休将玉锁缠身。清心寡欲脱凡尘,快乐风光本分。” 众衙役将府衙前站笼内犯人押进衙门间,不意又走进来一个老头,一边走口中还颂着这首《西江月》。 众人转头看去,只见那人头戴瓜皮小帽,长着一张圆脸,小鼻子小眼睛,手里还提着一张召幡。 李梦龙笑笑,此人正是昨日在集镇一同喝粥的算命先生。 刘麻子见是个干巴老头,顿时不悦道:“你是何人,为何要擅闯县衙?”算命先生扬起手里的召幡:“见过府尊,在下乃是走乡串户的算命先生,此来衙门是要救府尊一命。” “大胆!”捕头牛二听他如此说,喝道:“大老爷身体安泰,无病无灾,何须你来救。”算命先生笑道:“此时无恙,未来未必无恙。” 捕头牛二朝北方抱拳:“大老爷身为四品朝廷命官,一府之尊,便是有小恙,自有名医前来诊治,哪里轮得到你来插手,我看你分明是装神弄鬼,好骗些财物花用。”大手一挥便吩咐周围捕快将算命先生赶出去。 “慢!”刘麻子突然出言阻止,众捕快顿时止住动作。 刘麻子抱拳朝算命先生施礼,一副礼贤下士的样子:“我观老先生一身仙骨,刚才出言,必定不会无的放矢,还请先生言明。” “今来县宰加朱绂,便是生灵血染成。”算命先生指指衙门外面:“府尊还不醒悟吗?” 刘麻子原是进士出身,文章诗赋却是不差,算命先生那句诗句出自唐朝诗人杜荀鹤的《再经胡昌县》,说的是朝廷的忠奸不分,官吏残暴无耻,算命先生明显是在讽刺自己残暴无耻,刘麻子心下不悦,但他不便发作。 你道为何,盖因这老头像极了民间传说的铁判官——崔八爷,这崔八爷原名崔云鹏,在众兄弟中排名第八,故大家称他为崔八爷。崔八爷幼年得异人传授本事,通阴阳,懂八卦,无论是批八字,还是测流年,无有不准,更有一手算人生死的本事,他说你今日死,你便活不到明天,好比那拿着生死簿的判官,所以得了个外号铁判官。 另外,昔年左宗棠曾遇铁判官,得他批命,言他一生必定穿朱戴紫,位极人臣,大富大贵,后来左宗棠果然就任军机大臣兼任总理衙门大臣,病故后还被追赠为太傅,谥号文襄,崔八爷由此名声大振,京师众多王公贵族、封疆大吏哪怕耗费千金万金也要求他一卦。 所以,任刘麻子胆子再大也是不敢得罪崔八爷的,更何况崔八爷刚才说他有性命之危,他还指着崔八爷指点呢。 “老先生教训的是,老先生教训的是,晚生必定痛思己过,还望老先生不吝指点。”刘麻子恭谨的朝崔八爷作揖,转头指着押在堂上,准备打板子的几位囚犯,朝旁边捕快说道:“将他们都放了吧,还有,给他们补些银子,让他们回家好生将养。” 旁边犯人眼看就要死于非命,骤然得救,哪里还敢有怨言,闻言纷纷朝刘麻子与算命先生千恩万谢,然后在捕快的搀扶下一一离去。 刘麻子再朝算命先生一揖,笑容满面的说道:“如此,老先生可满意?”算命先生微微颔首,刘麻子又道:“此地说话不方便,还请老先生移步后院,晚生再作请教。” 崔八爷不置可否,但又指着旁边的李梦龙说道:“这位小友与我有一面之缘,能否向府尊讨个人情?”放一个是放,放一群也是放,李梦龙虽然出言不逊,刘麻子并没有什么损失,更何况是刘麻子伙同方老头谋算人家在先。 刘麻子点点头表示同意,刚要开口下令放人,那边李梦龙却道:“嘿,放人?没那么便宜,说抓就抓,说放就放,莫非你们以为李某是泥捏的不成?” “哼,大老爷法外开恩已是网开一面,你莫要再纠缠不休,不然有你好看。”捕头牛二说着,就走上前来,要拎着李梦龙的衣领,将他拖出府衙。 李梦龙叉开五指,蒲扇般的巴掌扇到牛二脸上,直把他打的眼冒金星,在原地转了几个圈才坐倒在地上,公堂众人都被李梦龙这一手吓了一跳。 “噗”牛二朝地上吐出一口血水,众人望去,血水中竟有十几颗烂牙,牛二哀嚎着扑到刘麻子身前:“贼囚当众行凶,大老爷可要为小的做主啊……”牛二一边哀嚎,一边磕头连连。 刘麻子被当众扫了面子,心中很是不悦,当即朝众捕快说道:“快将他拿下,狠狠的打上一顿板子。”算命先生刚要开口,刘麻子强笑道:“先生不必多说,贼子太过猖狂,定要教训一通才是,不过我会吩咐下去,让下面的人留他性命。” 第一百零四章惊闻 破家的县令,灭门的府尹,绝对不是说笑,远有前朝的卢太学,近有先帝时的杨乃武,都只是得罪当地县令,便落了个家破人亡的下场。 众衙役得了知府令谕,个个拿起水火棍,如狼似虎的一拥而上,要把李梦龙拿下用刑,李梦龙身手何等了得,天罗地网势使出,顿时大堂中化出漫天掌影,将一干衙役罩在下头,只听“啪啪啪”十数声脆响,衙役们个个东倒西歪的躺倒在地,个个捂着肿的老高的腮帮子齐声惨呼。 “什么?”十几个捕快一眨眼的功夫全被放倒在地,刘麻子大吃一惊,脸色登时难看起来,厉喝道:“好大的胆子,竟敢在公堂之上殴打官差!胡猛,你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将他与我拿下。” 说完,刘麻子心道胡猛武艺虽然高强,只怕也是弄不过他,还需多调些人来为好,又道:“牛二,速速去将绿营兵调来,我看他能翻出我的手掌心不能。” “嘿嘿,刘麻子,我看你是当官当昏了头,死到临头不跪地求饶,还妄想找人来抓我。”刘麻子闻言一缩脖子,连忙躲到公案之后,颤抖着嗓子道:“你,你,你敢杀官造反?这可是诛九族的大罪!” “嘿嘿,杀官算什么,现在即使是你们的鞑子皇帝站在我面前,我都敢杀给你看。”李梦龙露出森森白牙。 “好胆!竟敢口出大逆之言!须留你不得!” “铮”那名戈什哈雁翎刀出鞘,雪亮的刀光匹练般袭来,架子倒是摆的很漂亮,只是这等招式还对李梦龙构不成威胁,他只伸出两根手指轻轻一夹,雁翎刀便像生了根一样,任那戈什哈怎么拉扯,却纹丝不动。 “就你这本事,还敢再我面前亮刀。”李梦龙轻蔑一笑,手指微动,便将精钢打造的雁翎刀夹断,将手中刀尖一甩,那戈什哈喉间就多出一个血洞。 李梦龙从断刀到下杀手只在一瞬间,旁人根本来不及反应,刘麻子吓的躲到桌底瑟瑟发抖,李梦龙正要上前取刘麻子性命,算命先生反应过来,阻止道:“小友,还请手下留情?” “刘麻子到任不过一年多,衙门外的站笼已添上千冤魂,如此草菅人命的狗官,你要留着他继续作恶吗?” “哎,惭愧,惭愧,小友所言崔八并非不知。”崔八爷面露苦笑,又道:“刘知府在安州任上确实害了许多无辜,只是此时你杀他不得。” “哦?这却是为何?”李梦龙好奇道。 “此地人多口杂,说话多有不便,不如我们移步后院,然后我再将详情一一道来,可否?”崔八爷说道。 李梦龙沉吟一二,便拎起躲在桌底的刘麻子,让他引路去到官衙后的住所。 衙门老旧破败,而官员歇宿的宅院却修的颇为雅致,府衙后门出去,一条弯弯曲曲的青灰砖石铺就的小路,路径两旁种满花木,一簇簇形态各异的菊花,一架架姹紫嫣红,花香四溢的蔷薇,院中树木郁郁葱葱,树木的枝条随风飘动,李梦龙甚至看到几株结着指头大小的石榴树。 顺着小路走去,远远看见四扇朱红色的门扉,门扉前是一条长廊,廊前放着藤椅和藤桌,离藤桌三尺,花草正浓,却正是读书品茶的好地方,行至藤桌前,上面盖着一册装帧精致的书籍,书册封面上并未题上名目。 李梦龙性格破为讨厌,路过藤桌,也要顺手拿起书册翻阅,丝毫不知道不问而取是为贼的道理,更加过分的是,刚看两眼,便又朝刘麻子屁股上踹了一脚:“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你刘麻子好歹是进士出身,竟然看这种**,道德廉耻哪去了?而且,你难道不知道这是禁书吗,不怕别人知道参你一本吗?” 打开的书页前几行写着,词曰:绣面芙蓉一笑开,斜飞宝鸭衬香腮。眼波才动被人猜。一面风情深有韵,半笺娇恨寄幽怀。月移花影约重来。 词虽有些香艳,却并不过分,李梦龙并未如何着恼,令他着恼的是接下来的内容: 少顷,打选衣帽,叫了两个跟随,骑匹骏马,先迳到花家。不想花子虚不在家了。他浑家李瓶儿,夏月间戴着银丝[髟狄]髻,金镶紫瑛坠子,藕丝对衿衫,白纱挑线镶边裙,裙边露一对红鸳凤嘴尖尖[走乔][走乔]小脚,立在二门里台基上。那西门庆三不知走进门,两下撞了个满怀…… 看到西门庆这三个字,李梦龙立时明白这是兰陵笑笑生所作之《金瓶梅》,再仔细一看这还是崇祯版的绣像本,有二百幅精致的木刻插图,全称《新镌绣像批评金瓶梅》。 这刘麻子平日里草菅人命,贪赃枉法,回到家中竟然优哉游哉的看小黄书,不由得李梦龙不生气,所以狠踹了刘麻子一脚。 不过这书他却往自己怀里揣了起来,前头刚杀了一个戈什哈,后面看到小黄书就往自己怀里揣,显然他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青灰砖石小路与长廊相连,中间有几级石阶,踏上石阶便是厅堂,厅门是四扇暗红色的门扉,中间的两扇门微微开着。侧廊的菱花纹木窗开着,干净爽朗。 进到厅堂,里面摆着红木桌椅,壁上还立着两个雕工精致的书橱,上面摆满一册册的书籍,李梦龙微微抽动鼻子,一股茉莉的幽香充斥着整间屋子,他暗骂道,狗官,真他娘的会享受,不过等大爷我取了你性命,说不得要把这些东西搬回去自己受用。 暮色像一张灰色的大网,悄悄地撒落下来,笼罩了整个大地。 午时斩首,官府排场大,闹腾了许久,然后富贵酒楼东主找师爷、捕头,商议构陷李梦龙的事情,又费了不少时间,再把李梦龙抓捕归案,大堂上又是一顿拖拖拉拉。 等到李梦龙踹着刘麻子的屁股,进到厅堂的时候,天色已然昏暗下来。 李梦龙支使着刘麻子点起灯烛,便与崔八爷对坐在书桌前,问道:“此地甚是安静,正是说话的好地方,现在你能把我不能杀他的原因说出来了,不过要是理由不够充分,我照样还是要下手的。” 刘麻子闻言大腿就是一哆嗦,满眼乞求的看着崔八爷,希望他能救自己一救,崔八爷开口道:“我本名崔云鹏,乃是粤省羊城人士,家中排行第八,众位江湖朋友抬爱,称我一声崔八爷。” “我八岁那年,遇到一位游戏风尘的奇人,他见过根骨不差,便收我做徒弟,传我本事。每年他外出半年,在羊城半年,如此十年,将衣钵传于了我。我那师父原是修行中人,十年里我学他道法、武艺,略有小成,十年后师父年老将殁,临终前他告诉我他的出身来历。” “我师父原名张九,本是个孤儿,被师祖遇上,师祖见他可怜,便收留了他,我那师祖来历不凡,乃是本朝钦天监上上任监正,上任监正便是我师伯,而这任监正论辈分是我师弟。我师祖身份尊贵,我师父若要为官,想来也是轻而易举,便是不做官,要找个王公贵族当供奉,一辈子荣华富贵也是简单,可我师父生性淡薄,不喜欢官场风气,偏好游历人间。” “我师父与师祖讲明此事,师祖并不约束他,任由他在民间游历,只是讲明了一桩师门公案。原来我这一派有个大敌,乃是鬼谷子的一支传承,古老至极,擅长奇门遁甲之术,可二百多年前,天地大变,灵气渐渐消散,鬼谷的这一支的传承入了魔道,杀戮无辜,用生魂祭练阵法,残害人间。我这一派向来与邪魔外道为敌,多次阻止他们为恶,于是与奇门遁甲结了大仇。” “师祖要求我师父,查明他们的去向,将他们铲除,即便力有不逮,也要阻止他们杀戮无辜,我师父那十年里,每年外出半年,就是为打探他们的行迹,临终时更是耗尽心血,推算他们的行迹,但却无果。我师父临终前要求我继承师门遗志,以天下苍生为念,铲除奇门遁甲中人。” “我在江湖上漂泊数十载,与奇门遁甲中人交手十数次,说来惭愧,没有一次能够阻止他们杀戮无辜。而此次,我查到了奇门遁甲一位门人——鬼婆——的踪迹,我追着她的脚步到处查访,今天终于发现她在安州城附近布下了百鬼噬魂大阵,想来她是要在安州杀人祭阵了。” 崔八爷又叹息道:“说来也是刘知府作恶太多,安州冤魂不散,日日夜夜在阴域里嚎哭,要向刘知府索命,正是这样,鬼婆才能轻易布下百鬼噬魂大阵。哎,此次有如此多的怨魂作祟,安州城怕是要有大劫。” “那你还救这狗官干什么!”李梦龙对刘麻子怒目而视,刘麻子吓的腿都在转筋,崔八爷又道:“我修为不够,布下的大阵无法抵御百鬼噬魂大阵,只能将阵眼布在府衙中,然后让刘知府穿着官服,捧着官印压阵,借助王朝气运,或许还有几分胜算。” “算你狗屎运好。”李梦龙狠狠地瞪了刘麻子一眼。 毕竟他关系到整城百姓的性命,他不能就这样杀了刘麻子,又听说城内要爆发大战,立马说道:“这次就饶过他一回,行了,你们慢慢打,我告辞了。”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他们打他们的,跟李梦龙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书友必看! 最近有很多书友说这本书主角怕鬼,然后主角杀了多少多少人,会有杀气、煞气什么的,鬼神不敢近身巴拉巴拉。 蚂蚁解释一下。 一、首先关于杀气、煞气什么的,蚂蚁这本书没有类似设定。 这里讲的是诸天万界,什么样的世界都有,各个世界的法则不尽相同,之前看神雕的书友可能注意到了,贝里琉的枪械在神雕用不了就是这样。 要是书友们硬是要用看聊斋的眼光来看这本小说,那蚂蚁没有办法,只能随你们骂。 就像我在帖子中解释过的,封神榜中的太上老君是圣人,如来都只是小字辈的,而到西游记中,太上老君表现甚至比不上如来,不同的世界,漫天神佛都不一样,请勿生搬硬套。 再说,讲杀气、煞气什么有些可笑,你百战将军杀的人多,在这个世界可能可以吹吹牛逼,吹胡子瞪眼心理战能吓吓普通人,到武力值爆表,等级高的世界,人家压根不管你杀气不杀气的,一个指头就摁死你。 三岁小孩子眼神再有杀气,大人会怕吗?而且武侠世界,你跟我讲有杀气、煞气这种能用到仙侠世界东西,蚂蚁只能说这里没有。 二、关于杀人多就不怕死 秦始皇杀了多少人,可秦皇封禅、海外求不死药、大建宫观、自称真人,无论你们怎么说,他是逃不开崇敬仙神的。有人说他拜的是昊天上帝,以此反证他不敬仙神,事实上从商朝开始,昊天上帝就是华夏的神袛,不知道他为什么能用这个反证。而且秦国未大一统时,就开始祭祀白帝、青帝、黄帝、炎帝这四方天帝,到汉代刘邦还多加一个黑帝。 汉武帝与秦始皇一样,封禅、修承露台,这样的人不崇敬鬼神吗? 还有,有书友在帖子里说人家拜昊天上帝,我不知道他要表达什么,黄老思想在春秋战国非常流行,求仙问道已是风尚,难道有昊天上帝就不能修道吗?还是说有昊天上帝就没有鬼神啦?还是说他自称昊天上帝的儿子,就不怕鬼神啦? 再说李世民,他是真正上阵杀过敌的君王,这样的人,不是一样要秦琼、尉迟恭守门么,能杀人就一定不怕鬼,真是可笑。 总之,如果有书友不认同蚂蚁的观念,直接右上角点叉就行,君子相交不出恶言,你不喜欢看,那不看就是,跑到帖子里骂人就太失风度了。 第一百零五章夜 夜幕低垂,月隐星现,千家万户点起星星点点昏黄的灯火,路上的行人拖着疲乏的身躯,迈着急匆匆的步伐朝家中行去,街道上行人渐渐稀少。 安州城渐渐陷入沉睡,除了微风轻轻地吹着,除了偶然一两声狗的吠叫,冷落的街道是寂静无声的。 “……摸到呀,大姐的肩上边,两个肩膀圆又圆……” 安州有名的地痞胡疤瘌喝了几两猫尿,脚下踩着棉花,画着十字般,走的一摇一晃,嘴里还哼着***。 微弱的星光穿过重重房屋,在黑墨无边的地面上映照出一个朦胧的身影。 胡疤瘌揉了揉眼睛,紫蓝的锦锻抹胸下滑嫩白腻的肌肤,如同明珠一样夺目,轻薄如纱的外衣慵懒的在腰间系了个结,苏绸缎子做的腰带紧紧的勒着不盈一握的细腰。 胡疤瘌咽了口口水,如此风流的体态,也只有钱三娘子了,暗道老胡我莫不是运道来了,身段勾死人的钱三娘子送上了门,说不得要好好受用一番。 幽静无人的街道,朦胧的身影。 除了寂静还是寂静。 “三娘子,这三更半夜的,莫不是在等我老胡……” 胡疤瘌一个饿虎扑食,一下子从后面搂着钱三娘子的细腰,入手满是柔软滑腻,一股血气直往下身涌去,胡疤瘌色授魂销,不住在她身上揉搓,直想把她揉入自己的身子。 寂静的街道上,三娘子被大肆轻薄,仍然静立不动。 这三娘子虽然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可往日她勾搭的都是安州城内有钱的财主,俊俏的书生,像他胡疤瘌这等泼皮破落户,等闲看都不会看上一眼,胡疤瘌心道,今日三娘子如此乖顺,叫也不叫一句,定是寂寞难耐,饥不择食了,合该老胡我走运。 “三娘子,春宵苦短,便与老胡去房内厮混一番,必叫你晓得老胡我的好处。”胡疤瘌抓住她的腕子,就要扯着她往屋里奔去。 不想一拉之下,钱三娘子脚似生根,胡疤瘌居然拉之不动,他转过头看去。 钱三娘子直瞪瞪的望着天空。 胡疤瘌也好奇的朝天上看去,漆黑的天空什么也没有,心道这个时候了,你还要拿乔矜持,不过眼下心痒难耐,老胡我先奉承你一番,待会定要让你哭着求着我侍弄你,非要让你哇哇大叫不可。 他舔着脸笑道:“三娘子,老胡我只求一夕之欢,要是你呈了我心愿,以后你有吩咐,老胡但有不从……”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从她腕子上,往下摸索,要拉她柔若无骨的小手,谁知她的拳头攥的紧紧的,掰都掰不开。 钱三娘子手里好似握着什么东西,胡疤瘌醉眼惺忪的低头看去,却看到一把鲜血淋漓的剔骨尖刀。 偶有凉风吹来,星空下的树叶“沙沙沙”地作响。 剔骨尖刀上仍旧滴滴答答,往下滴着血水。 胡疤瘌一屁股坐到地上,抬头望着钱三娘子精致的面容,心中腾起一股凉气,额头冒出冷汗,喝的几碗烈酒一时全数化作汗液。 “你,你……”胡疤瘌坐在地上,用手撑着不住后退,钱三娘子光洁的面容,突然多出无数细碎的裂痕,她嘴角带着诡笑:“胡疤瘌,我老婆漂亮么?” “你,你是钱三哥……不要,不要……”钱三娘子的脸好似墙皮脱落般,血肉不断掉下,转眼间就血肉模糊。 而那滴滴答答滴落血水的剔骨尖刀,却离胡疤瘌越来越近…… 夜色浓重,如腐烂的尸体上流出来暗黑冰凉的血,蜿蜒覆盖了天与地,月亮孤零零地盘旋在安州城上空,光线暗淡,仿佛钱三娘子眼中怨怒的目光。 高大的安州城被黑暗模糊掉棱角,远远看去,像似钱三娘子血肉模糊的脸孔。 不知何时,淅沥的雨下在黑夜里,所有东西都在潮湿,树木和泥土的皮肤开始溃烂一般,空气中弥漫着令人窒息的味道。 模糊的白色飘忽身影,在雨中的安州城上下来回飘荡,幽幽地鬼哭,凄厉的惨嚎,绝望地撕破夜色…… 月光透过缓慢移动的黑云时隐时现,外面阴风阵阵,夹杂着凄厉的鬼哭与惨嚎,李梦龙缩在客房中,身上一阵阵的冒着凉气,头皮发麻。 右手持着长剑,盘坐在床上的他,心中怨念满满,嘴中骂道:“该死的崔王八,明知安州要百鬼夜行,居然不早些提醒我,现在要走都迟了。” 原来李梦龙在府衙时,得知奇门遁甲的鬼婆布下百鬼噬魂大阵,要在安州大肆杀戮,抽取生魂,便要撒腿就跑,远离安州这个是非之地,可崔八爷却说,大阵一旦布下,若天未黑还有机会逃出城去。 若是天黑下来,城外比城内更危险,因为方圆百里的冤魂都会被招出来,城内还有神灵护持,再加上城内旺盛的人气,还能支撑一二,要是跑到城外,便会被冤魂大军淹没。 那时李梦龙还想留在崔八爷身边,毕竟他要在那里布阵,以为衙门会安全些,可那崔八爷倒是实诚,说历来奇门遁甲中人布阵杀人,重点攻击之地便是官衙,那时八成冤魂都会集中到官衙附近,而城内官衙外的其他地方反而安全些。 崔八爷还安慰他说,百鬼噬魂大阵并不会将城内百姓全数杀绝,该有六七成的人能活下来,要是他躲到其他地方去,生存下来的几率比较大,所以李梦龙跑回了客店。 “只要能度过今晚,到明天早晨,冤魂大军就会散去……”李梦龙嘴里念叨着,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惨嚎声越来越密集,越来越凄厉,先是远远传来,现在却越来越近……倏忽,客店中连连响起几声惨嚎…… 李梦龙耳朵抖动下,仔细一听,分明是客店掌柜,与几名伙计的惨嚎声。 “铮”李梦龙抽出雪亮的秋水剑,看着刃如秋霜的宝剑,叹息道:“看来是逃不过这一劫了……” 黑暗而遥远的角落,轻微的哭声半流质地蜿蜒,被雨融化在空气里,轮廓被洗刷,只留薄薄的一层,像死人的皮肤。 “嘎吱,嘎吱”楼板被踩的不断痛苦呻吟,一道巨大的黑影闪过窗前。 李梦龙悚然而惊,持着雪亮的秋水剑,蛇行狸翻使出,悄悄翻滚到窗前,从窗户那条小小的缝隙望出去,客店昏暗的长廊中,一道巨大的黑影僵直缓慢的移动着。 每一步踏到长廊的木板上,梁柱屋瓦便要簌簌落下无数灰尘,李梦龙运足目力望去,黑影赤着双足,一身灰扑扑的宽大衣衫,身高足有八尺,腰身极宽,分明是个极高极大的“人”,当真可以用身高八尺,腰围也有八尺来形容,又高又胖。 那黑影踩着嘎吱嘎吱的长廊,朝着那头去了,李梦龙松了一口气,便要坐回床上,回转头来,却忽然身子僵直。 房内烛火无风自动闪烁着,昏黄的火焰突然变得绿莹莹的,好似荒郊野地乱葬岗里的幽幽闪烁的鬼火,昏暗阴森的斗室中,一阵钢丝磨刮骨头的刺耳声音响起。 李梦龙僵直着身子,看着从地板上探出的惨白鬼爪,仿佛置身于噩梦中…… 披散的长发,流出血泪的双眼,满是狰狞伤疤的脸,白惨惨的衣裙,恐怖的白影,一寸一寸的逼近,一点一点的吞噬着他的视线。 他只听见自己加剧的心跳,扑通,扑通…… “轰隆!” 头顶的上方,响起一声可怕的、震聋耳朵的霹雳,闪电映照下,白衣女鬼正用流着血泪的猩红双眼牢牢的盯着他,他牢牢攥着秋水剑的手不禁沁出冷汗。 “桀桀”女鬼阴测测的笑着,红的妖异的唇角流出一缕血水,“哧溜”红艳艳的长舌舔了舔嘴角,长舌舔过的地方,反而越发红艳…… “轰隆!” 雪亮刺眼的光映在女鬼的尖牙、利爪上,也映在他冷汗淋漓额头,满是汗水的手上。 他连眼睛都不敢眨,生怕只要一眨眼,恐怖的利爪就会撕裂自己的血肉,长长的尖牙就会刺入自己的血管,生怕她那小巧的红唇会化作血盆大口,将他整个连皮带骨,嚼吧嚼吧吞下…… “轰隆!” 又是一阵雷响,好似一把大锤击打在他心脏,闪电的光亮只让他稍微缩了缩瞳孔,他却失去女鬼的踪迹,他想也不想,捕雀功使出,闪身在房内纵掠起来。 “轰隆!” 雷声再响,气喘嘘嘘的李梦龙停了下来,有些发傻,因为不知何时起,室内的烛火,已经恢复了昏黄的模样,再不似之前绿莹莹的,女鬼也消失无踪,而他却傻傻在房内翻了不知多少个跟斗。 他莫名奇妙的坐到床榻上,心道难道这个世界的女鬼都喜欢吓人玩吗? 凛冽的风夹带着雨点呼啸,李梦龙从临街的窗户悄悄望出去。 无数白影凭空出现在街角,又悄然隐没。 一具具血迹斑斑的尸体从各家各户汇聚到街心,街心的尸体纷纷抬头仰望天空,也不知再看些什么,身边无数白影穿梭于尸体周身,仿佛在迎接伙伴。 一道闪电亮起,将尸体与白影照的分毫毕现,闪电平息后,尸体与白影一同隐没于黑暗中,仿佛突然消失了一样…… “轰隆隆!” 数种光芒映亮高空,这却不是雷声,李梦龙望去,那分明是府衙的方向…… 第一百零六章衰神附体 风夹杂着雨,雨跟随着风,无尽的雨丝,细细的,密密的,在天地间飘落着。 空荡荡的街道,一片漆黑,悉悉索索的轻微的鬼语,却在雨声中隐约响起。不知何时停在街道旁边树上的一群乌鸦惊起,扑棱着翅膀消失在月光下。 笼罩在天地间的灰暗,犹如潮水般退去,风雨消失,天地回归安静,一阵强风吹来,将客栈的窗户吹的哗啦啦作响。 蹲在窗根底下的李梦龙,及时伸手将窗户掩住,以防窗户被风刮开。 一缕缕柔光,洞穿了无边无际的黑暗,朝阳初升,万物复苏,雨后的安州涌起一股股浓雾,阳光透过浓雾照进来,耀出七彩斑斓的光辉。 哦,原来天已经亮了,李梦龙松了口气,推开窗户,让明亮的光线充满整个房间。 “吱呀”隔壁的窗户推开,一个脸色苍白年轻人,畏畏缩缩的探出头来,朝街道上打量着,看到隔壁的李梦龙,露出个比哭还难看的微笑,犹疑的问道:“他们……他们,走了吗?” “应该是走了,我下楼去看看。”李梦龙拎着长剑跨出房门,隔壁那个脸色苍白的年轻人追了出来:“等等我,我也去。” 两人沿着长廊走去,旁边房间的门缝里时常冒出一两双窥探的眼睛,应该也是侥幸逃过一劫的住客,不过有两间客房的房门大开,里面血迹嫣然,还能在角落里发现一两块血肉白骨,显然里面的住客遭了毒手。 两人下了楼梯,一楼大堂中,更是血流遍地,桌椅一片狼藉,桌椅柜台全部溅上了星星点点的血珠,和楼上的情况一样,能看到一些血肉白骨,但是尸身却不翼而飞。 李梦龙脑海中浮现出昨晚见到的,那个巨大的身影,脑中不禁冒出一两个令人不寒而栗的画面,胖大的身躯抓住干巴的客栈掌柜,两手一撕,就将掌柜的撕成两半,血盆大口张开,将尸身塞到嘴里大嚼不止…… “这位兄台,安州城并非善地,我要离开了,你也趁早离去吧。告辞!”李梦龙朝他拱拱手,头也不回的走出客店。 出了客店,他直奔车马行,暗暗祈祷希望车马行无事,能准时出发,结果车马行的状况比客店还惨,血迹从大门口一直延伸到里边,他凝神听着里面的声音,半点呼吸声、心跳声都没有听到,显然一个活口都没有。 李梦龙叹了口气,人应该都死光了。 不过人虽死光了,马却还活着,在后院马圈里,他发现了数十匹马,他牵出一匹出了车马行。 骑上马,沿着大街往城北行去,途中经过安州府衙,此时府衙已经成为一片废墟,连一块整片的瓦都找不到。 废墟中一个人影失魂落魄的站着,看身形很像是崔八爷。 李梦龙下了马,朝那人走去,行至近处一看,那人果然是崔八爷。 只是此时的崔八爷再也不复那副喜笑颜开的财主模样,头上的瓜皮小帽不翼而飞,披散着头发,昨天乌黑的发丝竟然全部变成白发,脸皮皱巴巴的,仿佛一夜间苍老了几十岁,而那双时常闪烁出精光的眼珠,也如死鱼眼珠一般苍白,毫无生气。 “崔八爷,您没事吧?” 崔八爷呆滞的面孔朝他看了一眼,仿佛没有认出他来,又移回目光,李梦龙又道:“您怎么了?”崔八爷毫无反应。 李梦龙叹息了口气,好歹昨天人家指点自己一番,他想要尽尽人事,把崔八爷拉出废墟,找个人家把崔八爷安置一下。 谁知崔八爷忽然惨笑道:“哈哈哈,哈哈哈,报应呀!都是报应!”笑完,崔八爷朝他喷出一口鲜血,仰面倒在废墟里。 李梦龙暗道一声晦气,但看他那奄奄一息的样子,又不好撒手不管,只好走过去,看能不能找个郎中救他一救。 走到崔八爷身前,崔八爷此时双眼恢复了原先的神彩,脸上还带着些红润,李梦龙见此反而暗暗叹息,回光返照啦,除非他有太乙金丹,否则神仙来了也难救。 崔八爷见到李梦龙,牢牢抓住他的手腕:“小,小兄弟,我家在羊城城外的十里镇,我罪孽深重,不配尸身下葬,不配入祖坟,等我死后,烦劳你一把火把我烧尽,然后把我带到家乡,不立墓碑,不竖坟墓安葬。” 又指了指掉在一旁的褡裢:“里面有些金银物事,尽数与你,便当是报酬吧。”说完,崔八爷头一歪,便撒手归天。 “好嘛,你老爷子说死就死,给我留下一摊子麻烦。”李梦龙翻着白眼,又道:“哎,我又不缺钱,给我钱有什么用……总之,遇到你这老爷子,算我倒霉……” 周围没人,李梦龙将尸体褡裢一股脑收进空间,跨上骏马,朝城外奔去。 …… …… 深一脚浅一脚的行走在及腰高的草丛中,“啪”工兵铲拍扁一只盘踞在树枝上的毒蛇,李梦龙心底不断咒骂着。 那日从安州城出来,他在野外将崔八爷的尸身烧掉,从空间寻了个酒坛子装好崔八爷的骨灰,便朝北行去。 一路上沿着官道,晓行夜宿,宁愿多花点时间在路途上,也不愿在荒郊野地过夜,就这般走了十数天,倒也平安无事,眼看就要到玉林,不想前几天暴雨,道路两旁的山坡坍塌,只能绕路。 昨晚宿在林中,马匹还被毒蛇咬了,只好用一双脚板赶路,更倒霉的是,他人生地不熟的,一不小心迷了路,眼下也不知钻到了哪个山沟沟里头。 天色将暮,看着绵延千里,一眼望不到边的大山,李梦龙有些傻眼。 一个小时过后,连条小路都没看到过,更别说人烟了,李梦龙心底不禁有些急躁,照这样下去,只怕又得在深山过夜。 空间中的食物倒是很充足,有草原乞丐鸡、北京烤鸭、牛肉干、爆肚等小吃,他就是吃上两个月也不是问题。 关键是山中有许多危险,有众多毒虫猛兽不说,也许还有山精鬼怪。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看来今晚怎么都要在山上过夜了,李梦龙泄气的坐在在一块岩石上。 趁着天色尚未全黑,他在周围捡了些柴禾,然后点起篝火防备毒虫猛兽,又把空间的帐篷拿出来搭好。 将长剑靠在膝边,从空间拿出一罐炖的稀烂的老鸭汤,老鸭汤香喷喷、热腾腾的,他却食欲不佳。 一整天没吃东西,体力消耗很大,理智告诉他应该吃些东西,他才勉强喝下一罐老鸭汤,匆匆将罐子收入空间,他的心情糟糕的很。 空间还有不少美酒,正是排解忧愁、壮人胆气的好东西,他拿出最烈的伏特加,“咕咚咕咚”就是一大口。 茶是涤烦子,酒是忘忧君,喝了大半瓶伏特加,酒劲上来后,再也不去担忧什么问题,反而食欲大增,两只草原乞丐鸡两下就进了肚子。 吃到第三只的时候,周围忽然飘出白蒙蒙的雾气,将整个树林笼罩成一个白蒙蒙的世界,李梦龙心下哀嚎,尼玛,又来,我是有多倒霉,来这个世界还不到一个月,都遇到三回奇奇怪怪的东西了。 他抛下手里的烤鸡,拎着秋水剑撒腿就跑,连帐篷都不要了,他踩着树干“唰唰唰”几个闪动,连往哪个方向跑都不管了,只知道奋力狂奔。 半个时辰后,他仍未跑出白雾范围。 他停下来观察周围环境,可周围白蒙蒙的一片,根本看不到半米之外的地方,不过他停下许久,并未发现异常,也没有什么危险的事情发生。 他索性停止狂奔,在地上慢慢走着,没等他还走出几步,忽然发现前面有一丛篝火,他心中一喜,以为前面有人,走到近处,却发现篝火后自己的帐篷,心里一片冰冷,脑海中浮现三个字:“鬼打墙!” 跑了半个时辰还在原地打转,他知道再跑也无用,把心一横,喝骂道:“你是什么妖魔鬼怪,如此戏耍于我,有胆子就现身出来,鬼鬼祟祟算什么本事!” 话刚落音,后脑就挨了一记,难道今天我要死在这里……”脑海中最后泛起一丝念头,两眼一翻,就晕了过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阵冷风吹来,李梦龙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脑子一片空白,连昏迷时的事情一时都没想起来,跄跄踉踉的挣扎着想要爬到帐篷中睡觉。 就在此时,许多红蒙蒙的影子忽然出现在他视线中,他揉了揉迷蒙的双眼,眼中重影消失,一袭大红嫁衣出现在眼中,他心底猛然一惊,立刻清醒过来,立刻想起自己被“人”打晕的事情。 仔细观察前方那“人”,晶莹白皙的皮肤,俏丽的面容,黑发高高盘起,身着大红嫁衣,发间别着一只凤头簪,由于离得近,他看得很清楚,眼前分明是一位貌美的新娘。 只是此时她的举止颇有些不雅,只见她正蹲在地上,双眼瞪的老大,目不转睛的盯着李梦龙掉在地上的草原乞丐鸡,唇边还流出一丝亮晶晶的口水。 看她那样子,不像什么妖魔鬼怪,倒想是一个贪吃的小姑娘,难道酒喝多了,产生了幻觉?被打晕的事情不是真的? 李梦龙有些疑惑。 暗暗往后脑一摸,长了个包,徒然一摸生疼无比,绝对不是幻觉。 李梦龙断定昨晚作弄他的绝对就是眼前的“新娘”,而她深夜独自出现在深山老林中,也绝对不是人类。 不过她明显没有什么恶意,不然刚才他睡着的时候,“新娘”很容易就能取他性命。 第一百零七章白灵 “咳咳”李梦龙干咳两声。 新娘转过头来,见到正盯着她看的李梦龙,“啊啊”她吓得惊叫两声,脸上一阵慌乱,不一会,她回过神来,摆出一个自认“凶狠”的表情,双手乱舞,一副张牙舞爪的样子,瞪大眼珠凶巴巴的说道:“看什么看,小心我吃了你。” “噗嗤”李梦龙忍不住笑出声来,她明显是在吓唬小孩子:“我好几天没洗澡了,肉是臭的,你喜欢就来吃。” “你……” 李梦龙一句话把她噎得说不出话来,半晌,她嘟起小嘴跺了跺脚:“真是气死我了。” 红影闪动间,新娘消失无踪。 李梦龙见她消失,倒是没什么惊奇的表情,好整以暇的从空间掏出一瓶花雕慢慢喝着。 才过几分钟,大红嫁衣重新出现在眼前,李梦龙翻了翻白眼:“你不是走了么,怎么又回来了。” “新娘”皱了皱眉,冷哼一声:“哼,这又不是你家,我想去哪就去哪,你管得着吗?” 李梦龙重新打量着她,五官精致,十六七岁的样子,脸上还有一丝稚气,皱眉的样子颇为可爱,故作生气的说道:“小丫头片子脾气还挺大。刚才上捉弄我的是你吧,让我瞎跑了半个时辰,你说该怎么办吧?” 小新娘气势丝毫不弱:“谁让你跑到我地盘上的,我不吃了你就算你运气好了,你还敢跟我凶。” 李梦龙撇撇嘴,刚要反驳,又想到要是人家真的生气,一根手指头就能把自己戳死,还是别惹怒她的好,说道:“行了,我不跟你贫。说吧,你跟着我干什么。” 她忽然变得有些扭捏,低头着头,双手扯着衣角:“其实吧……我是有事情要找你帮忙……” “帮忙?”李梦龙闻言有些意外,说道:“以你的本事还要我帮忙,麻烦一定不会小。我可先跟你说明白了,我本事有限,太难的我可帮不了。” 听闻他愿意帮忙,小新娘脸上浮现欢欣之色,她右手拇指掐着自己的小指比划着:“对你来说只是小意思啦。不过是对付一只老虎罢了,你的武功很厉害,应该很容易应付的。” “好吧,我答应了。对了,你为何要捉弄我,让我瞎跑了一晚上。” “嘻嘻,人家好久都没遇到过人了,一时高兴,所以就吓吓你咯,谁知道你那么胆小。不过真的很好玩呢……” “……” 一番询问之下,才知道小新娘名叫白灵,明末崇祯年间生人,此山乃是纵贯千里的巨大山脉六万大山支脉——望月岭。 听到白灵已经三百多岁,李梦龙打趣道:“照这么说,你的年纪比我奶奶还大,真是个老妖怪。” “啊啊,你才是老妖怪,你才是老妖怪,我要杀了你。” 白灵气的跳脚,说着就张牙舞爪扑了过来,一把抓起他胳膊,狠狠的咬了一口。 “哎呦,疼疼疼,姑奶奶快松口。” 白灵速度实在太快,他想跑都跑不了,胳膊被咬的生疼,李梦龙赶紧求饶,白灵皱了皱小鼻子,得意洋洋:“哼,看你还敢不敢再乱讲。” “属狗的你。” 李梦龙捂着胳膊,低声发泄怨气,却被白灵听见,她提高声调威胁道:“你说什么?” “没,向毛爷爷保证,我什么都没说。”他伸出三个手指做发誓状。 “毛爷爷是谁,你亲戚?”白灵好奇道。 我倒是想,可惜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李梦龙暗自腹诽,接着道:“咳,不要纠结这个问题。对了,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子?” 说起这个,白灵脸上露出些许失落,双眼迷蒙陷入回忆:“我本是望月岭下的村民,十五岁被许给同村王家,没想到成婚那天被山中精怪掳去。也不知道我是幸运还是不幸,我被掳走第二天就遇上清军屠村,满村百余口就剩下我一个。” 她哽咽着,眼泪顺着脸颊流下,轻轻抽泣:“我本以为是那精怪欺骗于我,直到它带我回村观看,那惨象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整个村子都是乡邻的尸体,鲜血流的到处都是,我爹爹妈妈也……” 白灵悲痛欲绝,咬牙切齿的说:“那群禽兽尚未离去,竟然还在村子里饮酒作乐。于是我苦苦哀求它帮我报仇,它本是山中修炼数百年的狐狸精,取名叫胡玉,道行高深,对付几十个凡人轻而易举。最后它要我发誓以后必须陪伴在它身边,不得背叛,才出手将那群禽兽杀的一干二净。” “我埋葬了爹爹妈妈,自此跟在胡玉身边,伺候它吃喝,不曾远离一步,如此过了两年。谁知胡玉觊觎望月岭山神之位,修为更进一步后,便去挑战山神。山神实力不弱,两人激斗三天三夜不分胜负,最后同归于尽,连魂魄都消散干净。而我也被他们战斗波及身亡,不过,不知为何我的魂魄被吸入山神神位之中,过了很久才恢复清醒。” “等我恢复意识,我和胡玉的尸身都化作了尘土,只剩下胡玉的狐珠还在,只不过里面的法力消散了大半。也不知何故,地府也不来拘我的魂魄,而我的魂魄由于沾染了山神神位的神力,我也不能离开望月岭,只要踏出望月岭的范围便会被神位拘回来,因此我只能终日在鸡公山游荡,变作孤魂野鬼。” 听完小新娘白灵的故事,李梦龙有些感慨,她也是个可怜人啊。 看着沉浸在伤心和回忆中的白灵,他岔开话题,问道:“你要我帮忙是不是跟山神神位有关呢?” 白灵沉思被打断,回过神来:“没错。跟在胡玉身边两年,他没有传我多少修炼之法,得了他的狐珠我也只能施展一些幻术和简单法术。几年前山神庙附近跑来一只猛虎,占据了山神庙,猛虎为至阳至刚的凶兽,即使未成精怪也能驱邪避凶,最善克制阴物。我找你帮忙,就是要你帮我把猛虎赶走,好拿回神位。” 李梦龙闻言心中稍安,只是对付野兽而已,小菜一碟,当即拍了拍胸脯:“原来只是对付一只老虎,小意思,包在我身上。” 说完,他手拂过帐篷,将帐篷收入空间。 白灵眼睛一亮,突然跑到他身边,伸出双手在他身上一阵乱摸:“东西呢?你藏哪了,怎么藏的?快给我看看。” 李梦龙连忙拍开她的咸猪手:“男女授受不亲,女孩子家家的,瞎摸什么呢。” 白灵闻言有些脸红,触电般缩回双手,嘟起小嘴喃喃道:“人家就是好奇嘛,看看也不行么。” 胡玉原先只是一只普通狐狸,没有什么高明的法术道诀,更别说储物法宝了,到白灵这见识就更少了。 白灵比较单纯,性格也还善良,李梦龙对她不太担心。 为满足她的好奇心,李梦龙心念一动,一只狼眼手电顿时出现在手中。 白灵见状满脸惊奇,像个好奇宝宝一样围着他左瞧瞧右看看:“好神奇,你是怎么做到的?” 见她如此兴奋,李梦龙一脸看土包子的表情,不屑的说道:“这有什么,不过是储物法宝罢了,真是没见识。” 白灵有些气闷,立刻反唇相讥:“哼,就你有见识,昨天也不知道是谁被我吓的到处乱窜。” 李梦龙被她说的哑口无言,忽然想起自己还曾经抽到过一张辟邪符,正好拿出来唬唬她:“切,其实我早已看穿一切,我只是在逗你玩而已,你看这是什么?” 他手中出现一张黄色符箓,刚拿出来,辟邪符就开始发热,眨眼间发出一阵金光,身边的白灵随之尖叫起来,“刷”的一声被金光弹出老远。 李梦龙看着辟邪符强大的效果,恨不得“啪啪”抽自己几个大嘴巴,抽的满脸鲜血为止。 系统出品,必属精品,抽到的好东西自己竟然放着不用,差点害了自己一条小命,打上一百下也是轻的。 反省了一下,他把辟邪符放回空间,朝着夜幕呼喊:“白灵,你快出来,没事了,我把辟邪符收起来了。” 旁边的大树后,白灵怯怯的探出头,活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 见他手中没了辟邪符,她才走出来,气呼呼的说道:“你个大混蛋,差点害死我知不知道,我咬死你。” 说着又想扑上来虐待他的手臂,李梦龙赶紧闪开:“停停停,别玩了,再玩就天亮了,赶紧带我去山神庙吧,趁早解决那只老虎为好。” 白灵不满的冷哼一声,倒是不再和他打闹。 李梦龙提起长剑扑灭篝火,跟在白灵后面朝着深山走去。 白灵对他拿出来照路的狼眼手电很是好奇,纠缠他半天,最后李梦龙干脆给她一只,白灵一路开开关关,玩的不亦乐乎。 第一百零八章出山 一轮弯月散发出淡淡银光,并没有云雾遮挡,银色的光辉笼罩大地,一缕缕柔和的月光透进树林,抚摸着叶子的脸庞,驱散了树林大半的黑暗,夜暮中的树林显得格外寂静、神秘。 不同的夜晚,不同的心情,李梦龙脚步格外轻快,白灵就更不用说了,人家干脆是在空中漂浮移动,月夜下的大红嫁衣格外扎眼。 走了大概一个小时,山腰一块平地上,月色中一个黑黝黝的巨大黑影显得格外显眼,明亮的手电光束照去,倒塌了大半的破庙好像拄着拐杖的风烛残年老人,仿佛一阵稍微大点的风就能吹倒,破庙周围长满灌木,几乎要将整座庙淹没,半塌的庙门像一张咧得歪歪扭扭的漆黑大嘴,略显得有些阴森。 李梦龙忽然想起老虎的习性是昼伏夜出,为何白灵不趁老虎外出捕食的时候拿走神位,莫不是庙里还有什么门道? 他可不能确定白灵晚上所说是否全部属实,要是里面有什么陷阱,那可就上了小娘皮的恶当了,赔本的买卖他可不想做。 他身上有了辟邪符,也不怕白灵翻脸,干脆摊开来说:“据我所知,老虎一般都是晚上捕食,你为何不趁机拿走神位,还要我帮忙驱赶老虎呢?” 白灵虽然单纯,但并不傻,好歹也是活了几百年的老妖精,马上就明白了他的想法,她翻了翻白眼:“就你心思多,要是我能拿走神位,还要你帮忙干什么。神位被两道符箓用朱砂封在神坛之上,我是阴魂之躯,虽能寄居神位之中,但却并不能拿走神位。只要一动神位,就会被神位下的符箓攻击。” 白灵解释之后,李梦龙方才放下心来。 老虎明显不在庙中,不然以它灵敏的嗅觉和听觉,早已扑出来发动攻击了。 李梦龙打着手电进了山神庙,刚进去就闻到一阵腥膻的臭气,灯光映照之下,坑坑洼洼的地面上散落着累累白骨,一个角落里还堆着一堆动物的皮毛,那个角落应该就是老虎的窝了。 正对庙门摆了一张蒙了黄布的供桌,历经三百多年岁月,木桌尚未腐朽,黄布也只有几个老鼠啃咬的破洞,显然是供桌木料不一般,黄布也是精心处理过的,不是普通货色。 供桌上的香炉已经不知所踪,只剩下一个被香烛烟气熏的发黑的木牌。 供桌后面的高台中央塑着一尊高大的金甲山神,右手持着一把巨大的三股叉,左手做撑天状,只可惜山神的头颅不知所踪。 一位手持书卷的青袍判官,一位青面獠牙的小鬼,分别站立在山神两边。 “诺,那就是神位,看清楚咯,下面是不是有两道符箓。”白灵指着供桌上的木牌说着,又盯着他的眼睛,有些揶揄的问道:“我没骗你吧?” “谁都知道女鬼善于骗人,特别是漂亮的女鬼,我这是小心驶得万年船。”李梦龙脸庞比城墙还厚,没有丝毫不好意思。 走到神台前,“嘶啦”两下就把符箓撕了下来,本来他还打算把符箓回收利用来着,却不想符箓被朱砂封的太牢,只能暴力“拆解”。 他拎着神位刚要找白灵表功,却不想白灵小嘴吧嗒吧嗒,喷出一连串的话语,险些把他喷晕。 “混蛋,你在干什么,我叫你来是让你杀老虎的,你为什么把神位给拆下来。我不管,你给我装回去,不然以后我就跟着你了,而且你要管饭。” “打住打住,你不就是想混张长期饭票嘛,对我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只是,咳咳,只是我听人说养鬼很邪的,会给我带来霉运,要不我给你些金银,你想吃什么就自己买去,别跟着我了。” “你才邪呢。我知道了,你就是不想负责任,真是个混蛋。” 李梦龙听得直嘬牙花子,幸好附近没别人,要不然肯定会以为他是个抛弃妻女的负心汉。 “像我这么漂亮,这么柔弱的女孩子,跑到城镇中,要是被人发现……你知道会有什么后果吗?”白灵水灵灵的大眼睛幽怨的看着他。 李梦龙当然明白她的意思,对女鬼来说,人类城镇危险还是不小的。 人吓人的世界,鬼怪邪魅很普遍,几乎每个城镇都会有懂术法之人,不单指和尚道士,还有家里供奉了仙家的,更有各大道派、佛门的民间法脉,加上修习旁门左道术法的,林林总总,就连普通居民警惕性都很高。 还没等他说些什么,白灵幽幽一叹:“放心吧,我身上沾染了神力,不会给你带来霉运的,你要是还不放心,我可以呆在神位里不出来。” 这下李梦龙没话说了,只能点头应允。 “嘻嘻”白灵开心的挥了挥小拳头,继而咽了一口唾沫,双眼放光:“既然你答应了,快点把烤鸡拿出来,我好久没吃到真正的食物了。” “就在这?”他疑惑的问道。 白灵急不可耐的催促:“啰嗦什么,快拿出来。” 见她这么着急,他只好从空间拿出一只锡箔纸包裹的草原乞丐鸡,伸手递到她面前。 白灵跺了跺脚,白了他一眼,急道:“哎呀,笨死了你,你见过鬼神直接吃食物的吗?快把烤鸡放到神位前祭拜,这样我才能吃到。” “呃”李梦龙微微一愣,瞬间反应过来,把神位端放于供桌之上,然后捧起烤鸡朝着神位拜祭了三下。 刚拜祭完,白灵手上神奇的出现一只烤鸡,和李梦龙手里捧着的简直一模一样。 白灵撕下一只鸡腿就往嘴里塞,由于吃的太快,噎得之翻白眼,李梦龙见状哭笑不得,只能过去拍了拍她的背。 白灵吃着吃着就流下了眼泪,嘴里鼓鼓囊囊的,抽噎着说道:“三百年了,三百年了……” 同样的话,她喃喃着重复了好几遍,终于咽下嘴里的鸡肉:“整整三百年,这是我第一次吃到真正的食物。” 嘴角满是油脂,唇边还有些肉丝,再加上不断流下的泪珠,俏脸像个大花猫一样。 接着她又破涕为笑,舔了舔嘴唇:“真好吃呀。” 李梦龙低声安慰着她:“别急,吃的东西我这有的是,以后你天天都可以吃到。” “嗯”白灵脆生生的应道,她很认真的点了点头,娇憨的说道:“以后我天天都要吃。” …… “白灵,你个小笨蛋,你说的路呢?我找了半天都没发现!” 李梦龙在茂密的草丛中艰难前行,好半天之后,仍旧没找到白灵所说的大路,只好停下来休息,一边看着肩头的小布包低声怒斥。 昨晚被白灵的情绪感染,李梦龙没有心思再去捕杀老虎,而是在白灵的指引下连夜下山。 白灵信誓旦旦的说她知道出山的大路,结果李梦龙从凌晨走到中午,仍旧还在草丛中挣扎,她所说的大路连影子都没看见。 “是你自己笨啦,这条路是通往我以前村子的,我绝不会不会记错,以前我走过很多次的。”清脆的嗓音从背后传出。 “哼。对,没错,是我笨。我最笨了,只有你是聪明人,噢,不,聪明鬼。现在我要吃午饭了,烤全羊加羊杂汤,聪明如你就不用吃了吧。” “哎呀,不对,不对。龙哥哥,你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我是笨丫头,我才是,我也要吃午饭。”听到要吃午饭,小吃货白灵立马卑躬屈膝,狂拍马屁。 要是放在抗战时期,她妥妥的是一枚卖国投敌的小叛徒。 两天后,李梦龙总算是出了山区,找到了官道,道路上有深深的车辙,显然时常有车马经过。 白灵所指方向并没有错,奈何三百年时光,将鸡公山附近所有人类痕迹都抹去了。无论是房屋,还是道路,都消失无踪。 只花两天时间就出了鸡公山范围,说起来还是他们运气好。 夕阳渐渐西沉,天幕昏暗下来。 刚走上官道不久,就听背后的包袱中传来噼啪的轻响,“哎呦”一声,白灵抚着额头滚落地面,黑漆漆的山神神位也掉落到地面。 “怎么了?”李梦龙问道。 “没事。”白灵站起来,拍了拍衣裙上并不存在的灰尘,说道:“出了望月岭的范围,神位上的神力要消散了。” 说完,她朝地上的神位吹了一口白气,神位缓缓从地面上漂浮到半空中,继而慢慢变小,最后化成一块周围镌刻着无数花纹,巴掌大的漆黑木牌。 白灵伸出小手,那木牌便飘到她掌心上,她将木牌递给李梦龙道:“现在没那么大了,再不用窝在那个破包袱里了,你找根绳子串起来就行。” 李梦龙接过木牌,放在手里打量了一下,见没什么特别,道:“不错,小了许多,带着会方便许多。” 第一百零九章和风楼 夕阳渐渐落山,天地间最后一丝光线被黑暗吞噬,屋子里变得漆黑无比,“碰”的一声,墙上挂着的木牌周围冒出许许多多白烟,身着大红嫁衣的白灵出现在屋子里。 出神的李梦龙终于回魂,望着身边的白烟,有些苦笑不得:“白灵,你又调皮了。” “谁叫你像只呆头鹅一样一动不动的,样子傻的很,我只好把你叫醒咯。”白灵眼珠转了转,狡辩道。 “你还说,上次你弄出一堆白烟,把店小二吓的哇哇大叫,这事我还没找你算账呢。以后要是还这样,就不给你饭吃。” “好啦,好啦。不玩就不玩嘛,凶什么凶。”白灵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李梦龙翻翻白眼:“得了,少装可怜。我下去吃饭,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带回来。” 听到吃,白灵立刻来了精神,掰着手指头说道:“上次吃的桂花糕不错,我还要。红烧肉也很香……” 白灵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主食、小吃、糕点、蜜饯林林总总十几道,李梦龙无奈地捂着额头:“要那么多,你吃得完吗?” “你管我,我就是要。”白灵刁蛮脾气发作。 “真是个吃货,迟早有一天我要被你吃穷。记住……” “不许出去吓人嘛,我早记住了。婆婆妈妈的,真是烦死了。”白灵抱怨道。 还好空间里的银元金条比较多,不然他真是养不起白灵。叮嘱完,李梦龙就下了楼。 雕檐映日,画栋飞云,廊庑掩映,楼阁列张,和风楼是梧州最大的酒楼,门口立着两根硕大的朱红木梁,木梁上头的二楼是一个个精致的阁子,阁子外边垂着华丽的帘幙,窗子外边还摆着各式各样的花木,实在是奢华至极。 据说和风楼的主人原先是湘军的粮台属吏,长毛之乱平定后,湘军裁撤下来,和风楼主人捞足了油水,不敢再参和朝廷与湘军的那档子事,早早退下来,回到故乡梧州,开了这家和风楼。 李梦龙没别的嗜好,只喜欢在嘴上抓挠,再加上系统任务没谱,谁知道哪天就要吹灯拔蜡,所以他从来不委屈自己,该享受的就享受,来到梧州这几日,天天选在和风楼吃饭。 来到和风楼前,两名身穿紫衫,脚下丝鞋净袜的小二,拱手齐胸、俯首躬腰的殷勤的把李梦龙往酒楼让,进到酒楼,里面人声嘈杂,喧闹非凡,无数衣着华美的艳丽女子,在里边娇笑着劝酒,甚至还有吹箫的、弹阮的、歌唱的、散耍的手艺人。 艳丽女子都是酒楼请来的伎子,客人若是愿意花点钱资,酒楼就会安排她们作陪,也就是劝个酒、唱个曲而已,如果客人有更多的要求,只要给钱也不是不可以,而那些吹箫的、弹阮的、歌唱的、散耍的手艺人叫做赶趁的,往往是戏班的乐师,趁着空闲时间,来赚两个零花钱。 李梦龙来此只为吃饭,伎子、赶趁的通通都不要,这几日来的熟了,里面招呼客人的小二已经认得他,笑嘻嘻地迎上前来,躬身道:“李公子,还是老位置,老菜式吗?” “嗯,还是那几样,精心做好端上来,少不了你们的赏钱。还有,东坡肉、红烧肘子、清蒸黑鱼再加上几个小菜,用食盒装好,我吃好了饭要带走的。” “得嘞,我必定告知大师傅,这些菜是您要的,让他精心做,不让您白给赏钱,您往这边请。”小二殷勤的把他往东边让,盖因每次吃完饭,李梦龙都有一块银元的赏,即便要与大师傅平分,那也是一大笔收入,更何况李梦龙是天天都有赏,小二可得将他伺候好了。 小二边把他往里边让,一边说道:“金爷今天也来了,坐您隔壁桌呢,好像心情挺不错的,就这会功夫,已经要了两斤老酒啦。” “呵,那我可要跟他喝上几杯了。” “……” 李梦龙来到东边大厅,最里边靠墙的那桌,果然有个穿着杏黄道袍的道人,背对着他坐着。 “金道长,听小二说你今天心情不错,捡着钱啦?” 李梦龙把小二打发走,走到老道旁边坐下,瞧他桌上摆着的一黄一黑两碟子食物,说道:“鸡屁股、龙虱,还是这两样,您老口味真是不一般呐。” 那老道头戴九梁巾,身着杏黄道袍,眉毛、胡须花白,五六十岁的样子,听李梦龙这么说,往嘴里倒了杯酒,打了个酒嗝道:“你知道什么,《吕氏春秋·考行览》载,肉之美者,隽觾之翠,翠乃尾肉也,说的就是鸡屁股。这鸡屁股,既有嚼头又滑又酥,不会卡不会柴不会烂,也最入味,一口下去香味在口中炸裂,真是无上美味呀。” 说完,金老道夹起一筷子烤鸡屁股,往嘴里一塞,闭着眼睛咀嚼起来:“妙,妙,大妙……宁舍金山不舍鸡尖……”一边吃还一边摇头晃脑地说着。 李梦龙知道有些人确实是喜欢吃鸡屁股的,如画家张大千就酷爱吃鸡屁股,还发明了一道菜叫菌烧鸡尾,清人童岳荐编《调基集》也有鸡屁股菜谱,评价说道鸡尾:“最活聂肥,煮熟可糟、可醉,可脍。” 不过他也听过一个笑话说,鸡屁股是喜欢屎味儿,但又不敢光明正大吃屎的最佳选择,他对鸡屁股是敬谢不敏的,说起来这和风楼的鸡屁股,做的着实是讲究,把鸡屁股有毒的那个凸起切掉了,再用火烤,有害物质都给清除干净了,不过李梦龙还是不敢吃,有些膈应。 而那椒盐龙虱李梦龙倒是敢吃,以前他在深市上班的时候,公司组织旅游,来到桂省,老板还专门采购了一些龙虱,据说有很好的滋阴补肾效果,大凡肾气亏损、疳积、高血压、肥胖症、肾炎吃了它,都会好转。这玩意做药做菜有几百年历史了,价格不便宜,论个卖的,一个手指甲大小的龙虱,就要一块钱。 成菜的龙虱都已经掐掉头,去掉内脏,李梦龙也不用筷子,拿手拈起一只,送到嘴里,咯吱咯吱的嚼了起来,龙虱炸的酥脆,嚼起来又香又脆,实在是美味,要是拿它下酒,比花生米要强的多。 李梦龙自个都买了几十斤放空间里,只是这玩意处理起来费功夫,要水焯再用油炸,中间还要去头去内脏,他只能指望老妈有这耐心处理好这些玩意。 “喂,你小子给我留点,这一盘子没几只呐,老道我来一趟和风楼可不容易,你小子可别坑我。”闭着眼睛享用鸡屁股的金老道睁开眼睛,发现李梦龙嘎吱嘎吱的嚼着他的椒盐龙虱,顿时急了。他平生别的不好,只爱鸡屁股与龙虱,可和风楼的价钱实在太贵,他一个月也来不了两回,这回龙虱差点都要给李梦龙造光了,不由得他不急。 “小气,小气,不过就吃你几个龙虱,至于这样嘛,待会我点的菜上来,你只管吃,我保证一句话都不说你。”李梦龙不屑道。 “你?还是算了吧,我不用怎么想也能猜出来,你点的要么是鸡鸭鱼肉,要么是鲍参翅肚,俗不可耐,老道我可不吃。”金老道翻着白眼,也是不屑。 “得,得,得,待会让伙计给你再上盘龙虱,我再白饶你一碗牛鞭汤,这样总行了吧?”李梦龙笑嘻嘻的说着,金老道却赶苍蝇似的挥了挥手,没好气道:“去,去,一边玩去,老道我无妻无妾,你给我点牛鞭汤,晚上我还睡得着觉么?” “嗨,这算什么呀,要是你肯收我为徒,别说是妻妾,你就是天天住在潇湘馆都成!” 李梦龙到了梧州,便到处寻访马麟翔、朱宏利、二叔公的踪迹,可是梧州这么大,至今也没能找到,他只好改为寻找民间的有名气的道士,毕竟二叔公八九十岁了,有些道行,说不定会有知道他的人。 可惜十来天了,附近的纸扎店、义庄,他都问遍了,还是没有二叔公的消息,反而认识了梧州城内的道士金裴,金裴可是茅山嫡传的弟子,道行很是不弱,到仙侠世界,道法是一定要学的,最好学一些大派的法术,而茅山法术正是李梦龙预先定下的目标之一。 知道金裴是茅山道士,李梦龙满脸惊喜,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当即便要拜师,刚认识便要拜师,打人家道法的主意,不说李梦龙人品如何,只说他见个陌生人就生出这种想法,未免太天真了些。 道门收徒自有流程,极为严格,要看根骨、察人品、问志向,经过长时间的考察才会收入门下,即便现在世道不靖,且金裴已经出师,没那么多讲究,也不可能刚认识就收他做徒弟的,所以金老道当下就拒绝了他。 李梦龙被拒绝也不太着恼,只是时常拎着东西上门,一来二去的,双方就熟识了,即便金老道无意收徒,也算是朋友了。 “嘿,你小子身家不菲,天天大鱼大肉,显是吃不得苦的,真要拜我为师,我怕你也学不出什么来,还要丢了老道我的面子,趁早死了这条心吧。”金老道斜了他一眼。 “我吃不了苦?”李梦龙指着自己的鼻子说道:“我也是自小苦过来的,吃不饱饭的日子不是没过过,现在只不过赚了点钱,吃点好吃的而已,要真论起来,我不一定会比泉水差,明显是您老看不得有钱人,故意找借口罢了。” “嚯,你敢跟泉水比,我那徒弟自从拜师后,天天青菜豆腐过日子,天天天不亮就起床洒扫庭院,煮菜做饭,一有空闲就打坐念经,做法事时候,几十斤的家伙事一拎就是几十里,你能做到吗?”金老道满是不屑的撇了撇嘴。 第一百一十章行程 “金老道,你这可有点不讲理了,明明是你自己舍不得花钱,天天拿青菜豆腐糊弄人,还好意思说是磨炼他,比如来这和风楼,哪次你带上了他?” 李梦龙拍拍胸脯:“要是你收我为徒,我立马给你请上几个婢女厨娘,穿衣吃饭都给你伺候的妥妥帖帖的。要说打坐念经,我肯定不输别人,我的身手你也知道,拎几十斤的东西轻而易举,还有比我更好的徒弟吗?收下我,你一点都不亏。” 金老道头摇的跟破浪鼓似的:“不行,不行,任你小子再如何花言巧语,我的规矩不能破,说不收就是不收。”李梦龙早就猜到他的反应,说道:“得,不收就不收,改天我上茅山去拜师,总有慧眼识珠的。” “了不起!”金老道伸出大拇指比划着,说道:“要是有哪位师兄师弟看中你了,你一定来信通知我,我亲上茅山观礼,并送你一件法器当做贺礼。” 茅山本宗收徒可严格多了,看根骨、察人品、问志向这些必须的程序外,还得看缘分,不是任何人上山都能拜师成功的,更何况本宗收徒,那向来是收八到十二岁的童子,要是没有特殊情况,李梦龙这等年纪的要拜师,那是痴心妄想,故而金老道会这么说。 李梦龙也知道这种情况,刚才只不过是逗闷子,听到金老道打趣的话,眼珠一转道:“说起法器,您那紫金八卦镜能不能匀给我,您知道的,这世道不靖,我做生意成天介到处跑,难免遇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您要是把镜子匀给我,说不定哪天就能救我一命,这也算您老一桩功德了。” 金老道撮着牙花子,手指头点了点李梦龙:“你也真敢开口,我那紫金八卦镜祭练了几十年,是要传给泉水的,你要是把它拿了去,我这做师父的以后没东西传下去,这张老脸还要不要了。还有,你不是有张驱邪符护身吗,那东西戴在身上,等闲妖魔鬼怪也近不得你的身,你就甭惦记我的镜子了。” 两人有正聊的欢,那边两名伙计已经端着菜过来,一只纸包鸡、一条葱油鱼、一碟子豉油皇鸡脚、虾酱烧豆腐、椒盐大肠、一碗白云酸猪手、一碟子荘记腊肠,并一碗冰泉豆浆。 这些菜式别看不起眼,都是惯常酒楼的菜式,可其中自有奥秘。 就说那纸包鸡,用的鸡是岑溪鸡,这鸡肉质细嫩、味鲜而醇香、皮薄骨细,素有“返璞归真聚味回”的美称,是有名的长寿食品。纸包鸡用岑溪鸡切件,配以白酒、酱油、姜汁、八角、茴香、陈皮、草果、红谷米、古月粉等调味料及葱白粒调制,用玉扣纸包裹放入高温的油中烹饪而成,吃到嘴里口感鲜嫩而不腻,韧性有嚼劲,醇厚可口,极为入味,让人有连鸡骨头咽下去的冲动。 在他原时空,民国时粤省军政要人陈济棠,有次在羊城设宴款待宾客,他的宠妾莫秀英提出,要加一道梧州纸包鸡作为压席菜,陈济棠为了现做梧州纸包鸡,用他的专机将其运往到羊城,果然他的客人对纸包鸡赞不绝口,足见纸包鸡的名气。 再说那冰泉豆浆,这豆浆可不一般,乃是用梧州白云山山脚名泉——冰泉的井水,浸泡上好的黄豆,经磨、滤、煮而制作而成,以汤匙舀而滴下如串珠,味香、滑、浓,誉为“滴珠蜜味”,喝到嘴里真是满口留香,来到梧州不喝上一碗冰泉豆浆,可以说是白来一趟。 荘记腊肠选用梧州附近有着“狮子头、豹子眼、竹筒脚”之称的陆川公猪,精心做出来的腊肠外形细长,外表起大坑皱纹,红白分明,蒸出来的腊肠口感细软,味微咸不太甜,越嚼越香,甘香不腻,既下酒又下饭。 那虾酱烧豆腐的豆腐,也是加了冰泉水做出来的,又软又弹,豉油皇鸡脚选用的是岑溪鸡,十分有嚼劲,价钱都不便宜,至于葱油鱼是大厨的拿手菜,不是本地菜式,不过味道也十分棒。 金老道看着桌上的美食,不禁暗自叹了口气,心想我要是多吃他两回美味佳肴,怕是再不答应收他为徒都不好意思了,这和风楼饭菜价格高的离谱,只有官员富商才吃得起,就桌上这些菜式,没有五六块银元拿不下来,而金老道点的鸡屁股与龙虱合计不过一角银子,要不是金老道在梧州城名气大,和风楼的老板特意吩咐过,不然就点这些菜,伙计估计都不让他进门。 而偏偏和风楼的烤鸡屁股做的实在太地道,金老道就好这一口,所以他还是得空就走上一遭,也不敢点别的,就和着鸡屁股、龙虱下酒,刚才金老道说李梦龙点的菜式俗,说这话多多少少是带着酸气的,不说别的,豉油皇鸡脚,椒盐大肠,虾酱烧豆腐,白云酸猪手,就这些菜,随便拿一道来下酒,那滋味也是一等一的,更别说纸包鸡了。 “你小子钱是大风刮来的啊,敢天天这么吃?日子过的都造孽呀。”金老道酸溜溜的刺了一句。李梦龙翻了翻白眼:“合着我请你吃好吃的,就落一通数落啊,你满大街问问去,要是我愿请人吃这么一桌子菜,哪个不是好话连篇,满口子夸赞。” 等到小二在桌上放下一瓶三花酒,金老道顿时闭了嘴,桂林三花酒远近闻名,采用清澈澄碧的漓江水酿造,被称作“瑞露”,宋代范成大称赞它“乃尽酒之妙”,这酒清澄透明,酒味醇厚,蜜香清雅,入口柔绵,落口爽洌,回甜,饮后留香。 金老道是酒国君子,十分好饮,可是他帮人做做法事,看看风水,得来的钱并不太多,偶尔赚的多点,还要接济乡邻,自家积蓄并不多,平常只是喝些自酿的蛤蚧酒而已,也就是到这和风楼,掌柜的会嘱咐伙计上些好点的酒,但若是三花酒嘛,掌柜的还不敢如此奢侈。 “你年纪轻轻的,能喝出什么好来,再者,喝酒伤身,你以后的日子还长,要保养好身体,还是喝豆浆吧,老道我年纪大,死不死的就无所谓了,这三花酒还是给老道喝吧。” 金老道一把就把酒瓶子拎了过去,拔开瓶塞,闭着眼睛细细闻着酒香,看的李梦龙眼角直抽搐,不过他本就不喜欢喝白酒,他喜欢的是花雕之类的黄酒,这三花酒是听到金老道在,他特地点的。 “好,好,色清如水晶,香纯如幽兰,入口甘美醇和,回味经久不息,真是好酒。”金老道给自己倒上一杯一饮而尽,饮完摇头晃脑的点评着,一副有酒万事足的样子,再夹上一筷子酸猪手,放到嘴里咔擦咔擦的嚼的脆生,表情非常享受。 “您老是吃舒服了,可泉水还在家里喝粥呢,要不要给叫来?”李梦龙见他表情很是恶心,故意拿话刺他。 金老道斜瞥了他一眼,眼中精光闪动:“你小子少来这套,泉水是老实孩子,没你赚钱的本事,你要是把泉水带坏了,花起钱来大手大脚,老道我可就惨了,我还指着他帮我养老呢?” 古时师徒关系可比父子关系亲密,师父教授徒弟本事,徒弟学的好前程远大,学的不好,再不济也比光在地里刨食强,起码见识就比平常人广,受人尊敬。自然,徒弟也不能不报师恩,等师父老了,有仇敌上门就需要徒弟负责对付,如果师父无儿无女,那么养老问题就靠徒弟解决。 金老道无妻无子,养老自然是要泉水,可泉水是个老实孩子,生性善良,出去做法事,连宴席上的菜都不敢多吃,乡邻来求助,家里有什么都会拿出去,要是他再学会花钱,那日子就不用过了。 “你小子成天走乡串户的,说要找什么有道高人,难不成你真铁了心要学道?那位姓朱的什么二叔公,我怎么没有听说过呀,真有那么大本事,比老道我还强?”见他不说话,金老道问道。 “可不是真的想学么?要不然我天天这么跑干什么?那位二叔公,我可是听别人说真个是道法高强,现在活到九十多啦,就这岁数,道行怎么也不能弱了。”李梦龙使出激将法。 “在这梧州附近,我就没见过比我道法更高明的,等你寻着他,我倒要去拜会拜会,看看究竟是何方高人。”金老道果然语气有些不忿,也不知是不是说李梦龙有眼无珠,不知道多求求他。要是多求求他,兴许他就会收下李梦龙呢。 “也要能找到他才行呀,我这些天都跑了好几个村镇了,一点消息都没有,明天我打算去百里之外的上乡看看,兴许会有消息。”李梦龙夹起一块纸包鸡,放到嘴里嚼吧嚼吧。 “上乡?在哪啊?这地方我都没听说过。”金老道好奇的问道。 “我也是昨天才知道的,听说是北边挺偏僻的一个小镇子,要翻过几座山才行,有枣没枣打三杆子,权且去看看吧。” “北边呐,那边山多,兴许真有那么个村子也说不定,明天我正好要去大王庄帮人看风水,咱们同行吧。”大王庄在城北五十里外,正好顺路,故而金老道这么说。 “行啊,明早启程时,我去叫你,顺便在大王庄住上一夜,然后我再出发。”李梦龙本来就计划要在大王庄过夜的,金老道有事要去大王庄,那是再好不过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吃货二号 夜晚的梧州很是安静,月亮在飘渺的乌云中忽明忽暗。 李梦龙一手提着食盒,一手拎着纸包着的蜜饯,借着路边昏黄的灯烛火光,踏入客店之中。 客房内,白灵双手撑着床沿,坐在床榻上,两只小腿在床沿外晃荡着,见到李梦龙进来,欢叫一声,立刻窜到他身旁,将食盒和纸包抢在手里。 将食物摆着桌上,白灵拿起一个插着香烛的小香炉,递给李梦龙,催促道:“快,快,快。” 李梦龙无奈的将香炉摆在桌上,点燃香烛,拜了三拜。 眨眼间,白灵手上就多了一个食盒和几包蜜饯,她迫不及待的揭盖盖子,也不用筷子,从食盒里抓起一只猪蹄,就猛啃了起来。 李梦龙看着白灵的吃相,觉得很是有趣。 只见她腮帮子鼓的老高,还是不断往自己嘴里塞着食物,好似一只贪吃的仓鼠,想要把所有东西都塞进腮帮子里,蠢萌蠢萌的,笑道:“都吃了那么多天了,你怎么还跟个饿死鬼投胎一样,吃相这么难看。” 白灵虽然死了有三百多年,可实际上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孩子,十五六岁的年纪,正是虚荣心作祟的时候,哪里忍受得了这样的调笑,与李梦龙如此古怪的目光。 白灵扬起满是油光的脸,好似被踩到尾巴的猫,凶道:“你的吃相才难看!” 红影一闪,刹那间,白灵闪到李梦龙身前,狠狠地踩住他的脚,嘴里碎碎念:“叫你说,叫你说。” 脚下又加了几分气力,凶巴巴地朝他说道:“还敢不敢啦,还说不说啦?” “哎呦,小姑奶奶,脚下留情。” 李梦龙疼的龇牙咧嘴,连忙举手投降:“不敢啦,再也不敢啦。” “哼”白灵亮出白生生的小拳头,朝李梦龙威吓了一番后,收回脚,移回目光。 看着满桌子的美食,顿时一双明眸又眯成了月牙,“嘿,真好”,心中暗赞一声,又大快朵颐起来。 李梦龙被她的吃相所感染,也抓起一只猪蹄啃了起来。 鬼神存在的世界,不讲究什么能量守恒定理,祭拜过鬼神的食物一样能吃,鬼神吃的是,愿力在天地法则作用下所化的食物。 即使是在他原来世界,过年过节拜祭过祖先、仙神的食物一样可以吃,吃了还能得到祖先、仙神的祝福。 说什么祭祖拜神食物能吃但没营养的,都是故弄玄虚糊弄人的说法。 啃完两只猪蹄,李梦龙在旁边的铜盆里洗了洗手,问道:“白灵呐,刚才你的速度怎么变的那么慢,比在望月岭时可差了不少。” 白灵打了个饱嗝,在床榻上滚来滚去,半晌,才没好气的回答:“哎呀,你笨死了,离开了望月岭,我借用不了望月岭的地脉灵力,速度自然要降下来,要是我仍有在望月岭那样的本事,还会要你带着我才敢跑到城镇里来吗?” “啊?”李梦龙吃了一惊,追问道:“那你现在还有多少本事,一半?” “没有。”白灵摇了摇头,可怜兮兮的说道。 “三分之一?”还是摇头。 “那还有多少?” 白灵吐吐舌头:“一半的三分之一。” 李梦龙抚着额头,叹道:“我竟养了一个没什么本事的吃货……”白灵闻言怒道:“你说什么?”语气很不善。 “哎,不仅能吃,脾气还很大……”李梦龙不理她,幽幽道。 “喂,小丫头,你吃我的,喝我的,是不是该给些报酬呀?”既然本事没有多少,当不成自己的保镖,李梦龙就想从她手里炸出些油水来。 “没有!没有!我什么都没有!”白灵一把捂住自己腰间的口袋,连连摇头。 李梦龙被她逗乐,笑道:“谁说要你的狐珠了,我是说,当初胡玉不是传了你一些道法和法术吗,你教我就行了。” “原来是这个。” 白灵松了口气,开始掰着手指头数着:“我会老光术、迷魂术、勾魂法、大小如意术……”抬头看向李梦龙,问道:“这些法术,你想学哪一样?” “除了这些法术,胡玉不是还教了你道法吗?我要先学道法。” 白灵闻言脸上表情一滞,强笑道:“啊哈……道法呀……道法……这个,这个……”李梦龙心里咯噔一下,心中涌起不好的预感,连忙追问道:“道法怎么了?” “这个……,呵呵,道法……我……我忘记了。”白灵声音越来越小,细若蚊呐。 “什么?你忘记了!!!”李梦龙被她的回答气的眼角直跳,白灵点点头,说道:“没错,就是忘记了呀。” “忘、记、了。”李梦龙咬牙切齿的看着白灵,一字一顿的说道。 “有种你再给我说一遍!”李梦龙吼道。 “你凶什么凶。” 白灵双眼通红,泫然欲泣,抽噎着说道:“人家死了后,道法就不能再练了,三百年过去,谁还记得。” “好了,好了,不记得就不记得了,摆出这一招给谁看,这些天你都用了一百次了。”李梦龙百无聊赖的说着。 这些天白灵为了吃好吃的,什么招数都使过了,在地上撒泼打滚,大哭大闹,一言不合还拿根绳子要上吊,装哭也不是一回两回了,李梦龙早就把她看穿。 “嘻嘻。”白灵云歇雨收,脸上哪里还有半分伤心的样子,李梦龙又道:“本来还指望着你有几分本事,我能宿在荒郊野地里,不必担心自身安全,如今只能慢慢来了。” 白灵没心没肺的说道:“慢慢来也好,我们多跑几个城镇,路上有很多好吃的呢。” “你就知道吃!”李梦龙没好气的说了她一句。 这世界鬼怪有多少,李梦龙不敢肯定,为了小命着想,他不敢独自骑马狂飙,要是错过宿头,在荒郊野外,说不定就会遇上什么妖魔鬼怪,有白灵的事迹在先,他不敢赌。 …… …… 湛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头顶的烈日向大地尽情挥洒炙热毒火,天地间笼罩着层层扭曲的光幕,周围哪怕一丝一毫的风也不见,山上的草木枯焦,无精打采的趴在地面苟延残喘。 一条狭窄崎岖的山间小径,不时响起“噗噗”低沉的踩踏声,细密的尘土随着破旧的布鞋上下翻飞,三个细小的的黑影由远及近,渐渐清晰。 “师父,我们赶了三个时辰了!” 一个身穿玄色麻布衣衫,戴着斗笠,背着包袱,满脸苦色的年轻人,大声提醒着前面步伐轻健的老者——一个头发花白精神健硕的老道士。 老道士闻声回头,精瘦的脸上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双眼,两条花白的横眉满是威严,正是梧州城道士——金裴。 只一搭眼,他便看到泉水扶在路边的崖壁上,耷拉着头颅急促喘息,苍白的脸颊上全是汗水,腰间的木葫芦随着身体的颤动来回晃荡,明显体力已经到了极限。 只三个时辰的行程,赶路速度也并不太快,泉水就体力耗尽,金老道拎着烟杆的手明显紧了紧,显然是动了肝火。 原因嘛,只要再看旁边只是身上小褂有些汗水,精神仍旧不错的李梦龙就知道了,明显是金老道认为泉水在外人面前丢了他的面子。 要是金老道知道,李梦龙身上的汗水是他有意逼出来的,还不知道会气成什么样子,金老道失望的挥了挥手,却也没有发作:“罢了,就歇上一会,大家喝几口水,再上路吧!” …… 山路崎岖曲折非常难行,泉水拜师不过三年,还是个十五六岁的孩子,至于提着几十斤重的东西走上几十里山路,完全是金老道搪塞李梦龙吹出来的。 顶着炎炎烈日,从早晨走到傍晚,泉水早已累的不行,要不是碍于师父的威严,早就瘫倒在地了。 李梦龙见他神色凄惨,抬起胳膊擦了擦额头微微冒出的汗珠,装作神色疲乏,气喘嘘嘘的样子:“快要到了,金老道,我们休息一会再上路吧。” 金道长捶了捶老腰,指着前方道:“再有几里路就是小河,等过了小河,就到了大王庄了,歇歇也好。” 金道长又满脸坏笑,揶揄道:“你小子真是不济,才走这些路就累成这样,成婚后估计要成软脚虾。” 教训泉水时,金老道很是威严,但骨子里金道长却是个老顽童,平时爱开玩笑。 为老不遵的话李梦龙已经习以为常,翻了翻白眼:“切,你不是说你老当益壮吗,捶腰干嘛呀?我看你也比我好不到哪去。” “噎,老道我今年五十八,你跟我比,好意思吗你?” “……” 第一百一十二章张府 夕阳西下,秋风吹着衰草,岸上渺无人迹,几只南飞的北雁远远掠过,余下几声悲鸣。 这是个破旧而荒凉的渡口,船坞矮小而阴暗,码头上的木板长满青苔,时不时露出一个大洞,透过破洞可以看见水面,系船的木桩上全是虫眼,上面还被砍去一截,露出糟朽的木料。 岸边有个飞檐斗拱的八角凉亭,虽也是木制,但保存的倒还算完好。 金裴肩上挂着布褡裢,引着李梦龙与泉水到凉亭坐下,道:“我们先坐着休息一会,等下自会有渡船过来,只要过了河再走上两里,就到大王庄了。” 接着望了望四周,低声喃喃着:“好些年没走这条路了,怎生变得如此荒凉。” 不过小地方人本来就不多,荒凉一些也情有可原,当下也并不在意。 河水淙淙流淌,时而有几只小鱼跃出水面,河边清风徐徐,带来几许凉爽,格外消暑。 不多时,一叶扁舟从远方缓缓划来,金道士站起来挥了挥手,叫道:“船家,船家,我们要过对岸,烦请渡我们过去。” 苍老的嗓音响起:“哎,你们稍等,马上就来。” 渡船是只老式两头翘的木船,艄公面容苍老,颌下蓄满白须,额头眼角全是老人斑,身上穿着无袖短褂,裤脚卷到腿肚子上。 老船夫跳下渡船,船上一条粗绳系在码头木桩上,脸上堆起笑容,“客人上船来吧,趁着太阳还没落山,好赶路啊。” 三人依言上了船,老船夫撑着长篙,渡船慢慢离岸,在缓缓流淌的河水中轻轻摇摆。 “客人,你们是到大王庄上去的吧?”老船夫笑呵呵的撑着船。金裴点点头:“没错,是去大王庄的,船家也是庄子上的人家吧?” “是呀。”老船夫应了一声,继续道:“今天庄子上王老爷乔迁之喜,大摆宴席宴客,你们该是去吃席的吧。老朽今天借王老爷的光,已经渡了十几波客人了,往日里,生意没有这么好哩。” “王老爷?”金裴摇了摇头,“不是,我们不是来吃席的,是去贵庄张贵张老爷府上的。” “一样,一样,张老爷与王老爷是姻亲,王老爷乔迁大喜,张老爷一家都要去吃席的,王老爷知道你们是张老爷的客人,肯定也要请你们一道去的。嘿,这王老爷身家豪富,流水宴席摆了五十多桌呢,附近十里八村的人,只要说句吉利话,都能吃上一顿好的。不怕各位笑话,老朽我活了几十年,也少见这种场面呐,待会我也是要去王老爷家贺喜的。” “哦?想不到贵庄也有如此富贵的人家,老道我都有几分好奇,待我见过张老爷,再去见识见识。” 金老道被船夫勾起了好奇心,李梦龙听的有些无语,低声道:“不就是几十桌宴席吗?要是你肯收我为徒,我给你摆上一个月的宴席都成。” 金老道被扑面而来的土豪气息一呛,顿时说不出话来,心里倒是有几分意动,可到底还要几分面子,真个要收徒弟,也得多让他求上几次才行。 “你们可不知道,王老爷的宴席热闹着呐,还请了几个戏班开锣唱戏,晚上全庄子的人都要去打谷场听戏哩,我们庄有几年都没这么热闹啦……”那边老船夫犹自滔滔不绝的说着,金老道也配合着点点头,装作没听到李梦龙的话,让李梦龙很是无语。 黄昏的乡村小道上,铺满了细碎残阳,稻谷就要成熟,犹如金黄的绸缎一样铺在乡野之中,田野间蛙儿鸣,虫儿唱,还能见到几个顽童在青草地上翻腾打滚,旁边几头吃饱的大牯牛正等待主人牵着它们回家。 渐渐接近村庄,鸡啼声、狗吠声、牛叫声不时传来,数百栋泥砖黑瓦的农家小院,错落有致的排列在前方。 老船夫朝金老道三人拱了拱手:“老朽先回家换身衣裳,待会去王老爷家贺喜,告辞了!”说完就拐到一条曲曲折折的小路,朝东边去了。 “金道长,你不是真的要去吃什么宴席吧,那等宴席想必也就是鸡鸭鱼肉,还得给人陪笑脸,平白失了身份。”李梦龙这是故意在报复,拿话刺激金老道,谁叫金老道在船上不搭理他呢。 “身份?什么身份?老道我吃的就是这碗饭,给人陪笑脸很丢脸吗?”金老道瞪了李梦龙一眼,朝旁边的泉水道:“泉水,你别听他瞎说,干咱们这一行的,不仅要有真本事,还要能与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给人陪陪笑脸是常事,不丢人。到张老爷府上,你要多听多看,看师父是怎么与人打交道的。还有,关键是要懂规矩,别和某些没大没小的人一样。” “是,师父。”泉水喏喏应道。 “得,现在倒说我不懂规矩,我倒是想懂,您老也要得给我机会才行呐。”李梦龙有些无语,又道:“不过不是我说,您要再这么教下去,泉水怕是要讨生活很难。刚才你自己都说了,不仅要有真本事,还要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泉水本来就老实,现在你还天天用规矩困着他,嘿嘿,这以后哇……”后面那几个字,他故意拉长着腔调。 金老道闻言一愣,心想泉水这孩子确实是有些老实过头了,以后出去难免要吃亏的,暗暗盘算两下,心底已经有了其他主意,于是冷哼一声,理都不理他,继续迈着步子往前走。 张家的位置,老船夫早已告知他们,金老道带着两人,顺着小路一直往里走。 不远就看到一座极为气派的青砖黑瓦房,门口种着两棵门槐,有上马石下马石,还有拴马的桩子,显然张家也不是普通人家。 三人走上前去,金老道拍了拍门,很快门打开,一个干巴老头探出头来,疑惑的看着三人:“你们找谁呀?”金老道拱了拱手:“烦请通禀你家老爷一声,就说梧州城金裴受邀前来。” “哎呦,原来是金老爷到了,小人有眼不识泰山,真是怠慢了,怠慢了。快往里边请,我家老爷早就吩咐过,要是金老爷来了,一定要好生招待,不可怠慢。”老头很快将门全部打开,殷勤的迎着金裴进去。 金裴谦辞几句,问道:“我听说庄上王老爷摆宴席,你家老爷是不是赴宴去了?”干巴老头点点头道:“哎哎,我家老爷与王老爷是姻亲,王老爷摆宴席,发帖将百十里有头有脸的人都请来了,乡约地保不必说,便是县里的主簿老爷都亲自来了,我家老爷也去作陪。” “我家老爷吩咐过,要是金老爷来了,让小的一定前去禀报,我家老爷如果脱不开身,也会让我家公子前来招呼,您先进去喝些茶水,小人这就去寻老爷。” 进到客厅,干巴老头招呼他们坐下,又吩咐一名侍女上些茶水点心,然后就一溜烟出去了。 “惭愧,惭愧,让金道长久等了。”还没看到人影,一阵洪亮的嗓音便传入厅中,紧接着一位肥头大耳,满面红光的中年人走将进来,朝金道长连连拱手,又看向泉水与李梦龙,问道:“这二位是?” “哪里,哪里,老道也是刚来不久。”金老道连连摆手,指着泉水道:“这是劣徒,带出来学些玩意,顺便见见世面。泉水,还不和张老爷见礼?” 泉水见礼完毕,轮到李梦龙,金老道还没说什么呢,李梦龙抢先道:“在下李梦龙,乃是金道长的预备徒弟,还请张老爷多多关照。”金老道瞪了他一眼,却并未反驳。 “不敢,不敢,此番还需你们师徒帮忙,你们多关照我才是。”张老爷客套一句。 又是一阵寒暄,宾主双方才落座,张老爷喝了口茶,道:“金道长,你我是老相识了,如此我就直言了。最近一段时间,我家中有些不宁,半月前我那老妻得了怪病,病症其实并不严重,只是精神不济,一天里多半要睡上半天。我多方延请名医诊治,人参鹿茸也吃了许多剂,病却始终不见好,郎中也束手无策。” 张老爷叹息了一声,继续道:“本来想将她送到省城去看看,可没成想还没动身,我那幼子又开始大哭大叫,搅的家宅不宁,这次找郎中来看,又没看出什么来,只吃了几幅安神的药,让他不至于哭坏身子。” “我左想右想,总觉得不对劲,所以请你来帮我看看,是不是家里风水出了问题,或者是阴宅不宁。” “原来是这样。”金老道恍然大悟,又正色道:“关系到令妻、令子,事情宜早不宜迟,还请张老爷将夫人公子请出来,老道看看再说。” 第一百一十三章因由 张老爷朝左边绿衣侍女示意:“小翠,去将夫人请出来。”又朝右边黄衣侍女说道:“小环,你去偏院将桐儿抱来。” “是,老爷。”两名侍女应了一声,然后匆匆出了院子。 “我那老妻与我结发三十余年,恩深义重,还有我那幼子,才不过五岁,要是有个什么闪失,我张贵如何还能活的下去呀。”张老爷神情悲切,满脸希冀的看着金道士:“金道长,等会可全靠你啦。” 说着,张老爷站起来给金道士长长做了个揖。 金老道赶紧上前扶住他,说道:“当不得如此大礼,当不得如此大礼。张老爷且安心就是,若真是阴宅阳宅出问题,有我金裴在此,定然会处理的妥妥当当,不叫贵夫人、贵公子出半点差池。” “有金道长你这一番话,我张贵就放心啦,金道长的本事,在这梧州城方圆百里,有哪个不知哪个不晓,我是大大的信服的。” “张老爷过誉了,老道我只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罢了,当不得如此赞誉。” “……” “……” 这两人一个连连夸赞,一个谦辞不已,听的李梦龙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特别是那金老道一边谦辞还一边不时瞥向他,仿佛在说以张老爷的财势都要拍我的马屁,你不过只有些许浮财,难道比得上张老爷吗,以后少在我面前炫耀自个多有钱。 李梦龙自然知道他的意思,暗地里不由得翻了翻白眼,心想我要是把空间里的银元金条拿出来,你们这里有一个算一个,要不把你们的眼珠子瞪出来,我李字就倒过来写。 张老爷与金道士相互客套间,那青衣丫环小翠,与扶着夫人的两名老妈子就进到客厅,紧接着,黄衣丫环小环,也领着一名抱着孩子的年轻女子进来。 “老爷。” 老妈子与年轻女子进来后,纷纷颔首朝张老爷问好,张老爷连忙将自家夫人扶到太师椅上坐好,又朝那抱着孩子的女子闻言道:“紫鹃,桐儿还好吗?” 那女子十分年轻,不过二十一二岁的样子,只是此时神色很是憔悴,闻言双眼通红着,好似要掉下泪来:“午后又哭闹了一个时辰,哭的嗓子都哑了……”话没说完,便看向怀里的孩子,凄声道:“我可怜的桐儿啊……”泪珠子不停的滴落下来。 张老爷看她那样子,自己也十分难受,朝金道士拱拱手:“金道长,我夫人与孩儿在此,您帮忙看看吧。” 金道士答应了一声,先走到那孩子身前,看了看他的气色,又翻开他的眼睑,看了看眼珠子,接着又走到张老爷的夫人身前,由于男女有别,不便接触,便只看了看气色。 那孩子倒还好些,可能是哭闹的时间不长,元气未损,脸色还较为光润,张夫人就不一样了,发病半个月了,此时脸色蜡黄,身体枯瘦,气息奄奄,此刻人是清醒的,只是连说话都没力气了,已然伤到元气,如此持续下去,只怕要不了半个月就要一命呜呼了。 金道士看罢,朝张老爷问道:“张老爷,尊夫人是何日何时发病的?”张老爷道:“发病距今,刚好半月,便是在那日酉时一刻。” 金道士伸出左掌,不停的掐算起来,最后眉头一松道:“张老爷,如果我所料不错,尊夫人与令公子犯病,并非是阳宅与阴宅风水出了问题,而是邪气冲身之故。” “邪气冲身?怎么会?”张老爷满脸震惊,说道:“我夫人一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可能撞到什么邪物啊,还有我桐儿年纪尚幼,我吩咐家中仆妇将他看的很严,桐儿连大门都出不去的。” “张老爷,尊夫人与令公子印堂青黑,丝丝黑线在额间隐现,眼圈发黑,瞳仁发散,不聚光,此皆是邪气冲身之兆。”金道士指着孩子的额头、瞳孔示意。 “张老爷刚才所说,我也考虑到了,为了避免疏漏,所以我问清尊夫人发病的时间,用六壬神课起了一卦,却得到空亡的卦象。”金道士继续道。 “何为空亡之卦?”张老爷问道。 “音信稀时,属土;临勾陈,谋事主三、六、九。此为空亡之卦。”金道士解释道,“空亡事不长,阴人无主张,求财心白费,行人有灾殃,失物永不见,官事有刑伤。病人遇邪鬼,久病添祸殃,失物难找见,找寻空荡荡,出行不吉利,凶多不吉祥。” 金道士摇了摇头,叹息道:“此乃大凶之卦,应在尊夫人与公子身上,便是病人遇邪鬼,大病多凶噩。”张老爷脸色大变,慌忙求道:“金道长,你可要救救她们呀。”说着又要行大礼,那孩子的母亲紫鹃,更是扑腾一声跪倒地上,不断磕头哀求。 “不用急,不用急。”金道士连忙阻住张老爷的动作,又让丫环将紫鹃扶起,说道:“此时病症,我只要一道符水下去,便能将邪气驱除,尊夫人与令公子可安然无恙。” 众人闻言脸上均露出喜色,谁知金道士又道:“不过这是治标不治本的法子,要是不找出根源所在,只怕仍旧要再犯病。” “还请道长出手相助。”张老爷说道。 “能邪气冲身的,不外乎精、灵、鬼、怪四种,而尊夫人与令公子并未出府,我且来问你,半月前贵府是否买过古物、奇花、怪石,还有野味之类的东西?”金道长问道。 “刘妈,府中的事情你最清楚,你来说说。”刘妈是张夫人陪嫁来的丫头,去年老管家死后,新任管家还没有合适人选,府中大部分事情都是刘妈在管,所以张老爷会问她。 刘妈皱着眉头思索了半晌,最后摇了摇头:“回禀老爷,府中上上下下的人,也没个好花啊石头什么,府里有规矩,即便有也不敢带进来的,而老爷又不好古物,最近府里也没添置过什么东西,至于鸡鸭鱼之类的,都是庄子上的庄户家养的,不会有问题。” 张老爷其实对这些情况也大致了解,听刘妈那么说,只能苦笑道:“道长,我张贵世代经营田庄,不好附庸风雅,到我这代开始做生意,也不过就开了家布行,对这些古董字画,花啊草啊什么的没有爱好,就是拿字画送礼,也是临时托人帮忙选购。” 金老道听到这种情况,只好自己走走看看,再不行的话,只能起坛作法了,刚要开口,“老爷”那刘妈忽然开口叫了一句,却又欲言又止,并没有说下去。 张老爷见她那样,生气道:“都什么时候了,还有什么不能说的,你想起什么来,你就说呀。”刘妈吞吞吐吐的说道:“半个月前,好像……好像……,好像大少爷带回来一副画,就放在书房里。” “画?什么画?”张老爷问道,那刘妈把头垂下,说道:“少爷的书房一向不许人进,我也没进去过,只是刚想起来,夫人发病前说过,公子房里添了一副画……” 张老爷一听,火气立刻就窜了起来,“啪”一巴掌拍到桌子上,怒道:“哼,这个逆子,什么事都干不成,天天就知道吃喝嫖赌。要是让我知道这事跟他有关,看我不打断他两条腿!”又朝门外大喊:“老吴,老吴。” 不多时,门外进来个身材魁梧的大汉,朝张老爷一拱手:“老爷,你叫我?”张老爷大手一挥:“去,你带几个人,将那个逆子给我绑回来,我要好好收拾他一顿。” “老爷,事情还没搞清楚,不一定是公子的错。”刘妈连忙求情。 张老爷怒道:“即便不是他的错,我也要教训他。”指着张夫人说道:“这个不孝子,他亲娘都病成什么样了,还每天跟着一班狐朋狗友瞎混,不孝至极,我就死打死他都不解气。老吴,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 护院老吴只能唯唯领命,退出客厅,拿人去了。 张老爷气咻咻的发作了一通,才把气理顺,对金道士说:“哎,真是家门不幸,让金道长见笑了。” 金道士并不接他的话头,清官难断家务事,他才不会傻到在一位父亲面前评判他的儿子,转而说道:“张老爷消消气,眼下最主要的是搞清楚问题出在哪里,还是先带我去书房看看吧。” 张老爷点点头,便让刘妈在头前领路,带着金道长几人,朝后院走去。 张贵的大儿子住在后院的一个偏院当中,院子并不大,一间单独的厨房,三间连在一起的屋子,左边那间便是书房。 张贵推开书房的门,里边摆了一张太师椅,一张方形书桌,壁上还立着两个大书橱,而太师椅后边,正挂着一幅仕女采荷图。 仕女眉若轻烟,杏眸流光,气质清新淡雅,唇边浮现一抹清新的笑意,身着一袭白衣,衣袂似乎随着轻风飘飞,她赤着一双玉足,站在水面上,纤纤玉手捧着一朵莲花,好似凌波的仙子一般出尘绝俗,只是莲花的花瓣颜色似乎有些艳。 仕女采荷图的留白处,还提着一首词: 素肌不污天真,晓来玉立瑶池里。亭亭翠盖,盈盈素靥,时妆净洗。太液波翻,霓裳舞罢,断魂流水。甚依然、旧日浓香淡粉,花不似、人憔悴。 欲唤凌波仙子。泛扁舟、浩波千里。只愁回首,冰帘半掩,明珰乱坠。月影凄迷,露花零落,小阑谁倚。共芳盟,犹有双栖雪鹭,夜寒惊起。 却正是吕老同的《水龙吟》。 这词配这画,倒也十分贴切,正好体现出仕女冰清玉洁,天生丽质,净洗铅华而风韵天然的美姿。 李梦龙看的津津有味,甚至想走上前去细细赏玩品味。 “幽冥纸!”金老道面色大变,大声惊呼道,紧接着金老道一把抓住他,面沉如水的说道:“你要是想死,就再往前走两步。” 第一百一十四章神将 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千年的回眸,百年的约定,人世间的种种恩怨情仇,开始于斯,断绝于斯。 这便是奈何桥。 人死魂归幽冥,幽冥有一条路叫黄泉路,有一条河叫忘川河,忘川河上有座桥,青石桥面,五格台阶,桥西为女,桥东为男,左阴右阳,名曰奈何桥。 奈何桥,奈何前世的离别,奈何今生的相见,无奈来世的重逢。 走过奈何桥,即到望乡台。 喝杯忘川河水煮,前世今生俱无痕,只要喝过望乡台上的孟婆汤,就已经把过去所有忘却。 人生在世,多苦多难,这一碗下去,是种释然,彻彻底底地与前世做了一个了断。 那些爱过的人,那些无法放下的事,那些滚滚红尘中数不清的悲欢离合,都只会随着“孟婆汤”的缓缓入喉,永远凝固于走在奈何桥上那欲言又止、充盈泪水的黯然回眸。 化做缥缈云烟,淡然散去。 是一世匆匆的悔恨?是阴阳永隔的遗憾?还是挥刀斩袖的决别? 都已然不再重要了。 饮过这孟婆汤后,一切都已淡然。 传说中孟婆汤的做法是,先取在十殿判定要发往各地做人的鬼魂,再加入采自地府的药材,调合成如酒一般的汤,分成甘、苦、辛、酸、咸五种口味。 又传说每个人活着的时候,都会落泪:因喜、因悲、因痛、因恨、因愁、因爱。孟婆将一滴一滴的泪收集起来,煎熬成汤。 “此二者皆误传也。” 金道士背着手,闭着眼睛,摇头晃脑的说道:“由阴域入地府,至一水,广不数尺,流而西南,此谓忘川河。忘川河上奈何桥,奈何桥下几千丈,云雾缠绕,渺渺茫茫不可见。” “有大神通者观之,其水皆血,而腥秽不可近,乃血河也。血河虫蛇满布,波涛翻滚,腥风扑面。恶人鬼魂堕入河中,蛇虫争相噬咬,痛苦难当,有诗云,铜蛇铁狗任争餐,永堕奈河无出路。落入忘川河,便与落入十八层地狱无异。” “昔年阴世鬼王闹地府,三界动荡不堪,邙山鬼王搅动忘川河,掀起滔天巨浪,数十万鬼兵鬼将尽皆化为飞灰,漫天神佛无不色变。” 金道士摇头叹息道:“后来邙山鬼王虽被镇压,可这忘川河水的威名却三界俱知,可与天河弱水相媲美,不时有妖魔入地府取水,酆都天子只好派日游夜游镇守。三界能取忘川河水的人,便只有孟婆一人,盖因孟婆汤乃忘川河水做主药熬成。” “世间有魔道修士,将阴年阴月阴日阴时的童女日夜折磨,然后以石磨将之生生碾成碎末,以尸油为引,取千年槐木一同蒸煮,最后制成的便是这幽冥纸。” 金道士指了指墙上挂着的那副侍女采荷图。 众人无不被幽冥纸制作手段惊到,吓的连连后退。 幽冥纸与忘川河水一般,最能污人神魂,普通人别说是触碰,便是走的近些也要邪气冲身,大病一场,要是阴魂之体碰到,立时魂飞魄散。 这幽冥纸凝聚了童女无穷的怨气,且封印了童女的鬼魂,只要吸取足够的阳气,就能化作怨气冲天的妖物,方圆百里的活物只怕全部会被杀尽。 “逆子,逆子……”张老爷闻言身体直哆嗦,也不知道是吓的还是气的,转头神色凄慌的哀求道:“金道长,你可要救救我们呀。” “无妨,无妨,此画尚未吸够阳气,怨魂仍旧被拘在画里,只要处理妥当,没有大碍的。”金道长摆摆手,接着又皱着眉头,“只是此画来历不明,要是有妖人作祟……” 此言一出,张老爷冷汗岑岑,道:“难道有人要害我张家?可我张家世代与人为善,从未做过丧良心的事情,也并未与人结仇……”忽然脸色一变,大叫道:“一定是那个逆子,一定是他在外面惹了什么麻烦,我非要打死他不可!” 说着,张老爷左瞧又瞧,见墙边竖着一根支窗的叉竿,拎起来就要冲出屋子,要把那忤逆子暴打一顿。 李梦龙看的眼角直抽,你张老头置办下偌大的家业,连事情的轻重缓急都分不清吗?便是要打,也得等把那画处理好了再打呀。 “张老爷别急,事情因由为何,不急于一时,我们还是先把那画处理了才是。”李梦龙一把拉住暴走的张老爷。 张老爷怒急攻心,哪里听得进去,不断挣扎着大嚷大叫,“我要打死那个孽子,我要打死他……” “老爷不可。” “老爷。” “……” 可李梦龙力气是何等之大,岂是他所能挣脱,左右挣扎无果后,再加上一众侍女老妈子在旁劝慰,张老爷才冷静下来,不再喊打喊杀。 李梦龙将他松开,张老爷丢下叉竿,面露苦色的朝李梦龙拱手:“是我糊涂了,多谢小兄弟援手。”又朝金老道做了个长揖:“还请道长出手解我家大难才是。” 金老道点点头,说道:“烦请张老爷备好三牲、五果、六斋、茶、酒、花、香。” 张老爷早有准备,一一吩咐下去,将供桌三牲五果六斋等物搬来。 “泉水,起坛。”净手净面后,金道士穿上道袍,吩咐道。 不久后,金老道请出神位,摆好瓜果供品,点上香烛,神坛立好。 李梦龙看去,只见供桌上正中摆着三个神位。 主尊:三山九候祖师。 坛左:茅山祖师。 坛右:五显大帝。 主位左侧又立着六丁神将神位,主位右侧立着六甲神将神位。 行过三跪九叩大礼,焚烧六甲符及六丁符后,金道士左手雷印,右手剑印,踏罡步斗,嘴中念动混元咒: 一身之主心元君、左有青龙肝元君、右有白虎肺元君、前有朱雀肾元君、后有玄武孔元君、好逸好乐脾元君、好游好荡魂元君、好动好静魄元君、明之於目眼元君、听之於声耳元君、闻之於味鼻元君、好是好非口元君、好善好恶舌元君、三十六部齿元君、山林树木发元君、九江八河肠元君、五湖四海肚元君、曹溪路上关元君、五脏宫里胆元君、能浮能清手元君、能沉能浊足元君、好和好合意元君、太极未判混元君、父母未分气元君、八万四千毛元君、元精元气元神君、吾心所属尽归真。 炼气为神拔断业根,超出天外撞入虚空,有难即护有事来呈,如意变化应侯来临。 吾奉,太极上帝三山九侯先师律令,恭请神君降法坛。 金老道跳来跳去,口里念念有词,好像电视剧中的跳大神,李梦龙看得好笑,偷偷掩住嘴角,强让自己不笑出声来。 金老道混元咒念到第三遍,忽然左脚一跺,喝道:“恭请神君!”接着不再踏罡步,站在原地不动,朝坛前施礼。 李梦龙来到这个世界,神神鬼鬼的也见过几次,可看到金老道对着空气施礼,还是忍不住想笑。 金老道回头瞪了他一眼,脚下一转,也没见他怎么动,却瞬间到了李梦龙身前。 论起身手来,李梦龙可以打金老道八个,身法也比他快的多,可此刻他愣是没看清金老道的身形,刚想闪躲,身上好似戴着万斤枷锁一般,动都动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金老道剑指点到他额头上。 身影一闪,金老道又回到神坛前,李梦龙浑身枷锁解去,抬起头往神坛一看,只见神坛两边各自站着六员身着金甲的神将,十二双眼珠正对他怒目而视,吓得他立马缩到张老爷身后,不敢再笑。 看你小子还敢不敢再搞怪,金老道冷哼一声,回头朝十二员神将恭谨施礼,唇齿微动:“拜见诸位神君。”声音传出,却只有李梦龙与众神将能听到,显然金老道刚才那一指,在李梦龙身上做了手脚。 神坛左侧上首那员神将问道:“你请我等降临,所谓何事呀?” 金道士道:“大王庄张氏家宅不宁,请弟子来探看因由,弟子无意间发现张府有一副邪异画轴,乃是幽冥纸所制,特请诸位神君临凡,助弟子破此邪法。” “幽冥纸!”诸位神将尽皆色变。 右侧一员神将大喝道:“大胆!世间居然有人敢行此邪法!诸位同僚,我要请出溯光神镜,还请助我一臂之力。” 其他神将纷纷点头,那说话神将手掌一展,空中升起一块犹如烈日般,金灿灿的镜子,众位神将纷纷伸出手掌,往镜子上灌注神力,镜子金光越发灿烂。 李梦龙好奇心太重,居然抬头去看,“不可”金老道喝道,可惜早已来不及,李梦龙双眼被刺的登时留下两股血泪,剧痛不已,连忙闭上双眼,再次睁开时,双眼黑茫茫一片,已然什么都看不见了。 左首那员神将瞥了他一眼,冷哼道:“哪里来的毛头小子,如此不懂规矩,溯光神镜岂是凡夫俗子能看的。”说完手一挥,一股神力朝李梦龙双眼汇去,他只感觉双眼一阵清凉,血泪消失不见,双眼重见光明。 “多谢神君出手!”金老道连忙拱手致谢。 神将微微点点头,重新转过头,溯光神镜上投射出一片光幕,只见房屋重重,街上人来人往,却是苍梧县,一名衣衫华丽的年轻公子在街上走着,突然蹿出一名身着儒衫的落魄书生,那书生怀里抱着一个画轴,见到年轻公子,便扯着那公子要卖画轴,那公子被纠缠不过,只好丢下一块银元,将书生打发走…… 接着又再次施法,看那书生的过往种种。 “原来是邙山余孽。”一员神将看毕,明白了书生的身份,顿时开口道。 “茅山金裴。” “弟子在。” “你发现邙山余孽,道籍上必添一份功德,我等帮你毁去幽冥画轴,然后便要追捕邙山余孽,那超度怨魂的事情便你亲自施为吧。” “多谢神君,多谢神君。”金裴连连致谢不已。 “好。”那员神将抽出腰间宝剑,朝屋内一指,画轴炸裂,阴风阵阵,神将宝剑再挥,阴风消散,一个透明的虚影从屋内飘到神坛的一个小碗里,被金光禁住。 “我们便去了。”说话间,金光闪动,诸位神将消失不见。 第一百一十五章老头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杜丽娘浮一袭水袖。 戏台上正搬演牡丹亭,声音的悠扬,越调的婉转,入耳妙不可言,好似细雨淋漓,又似杏花扑面。 打谷场上,大王庄百姓大都聚集于此,大人听的津津有味,小孩子在戏台下跑来跑去,场面很是热闹,这让李梦龙想起小时候,大队上放电影的场景。 那时候村子里有黑白电视机的都没几家,每到大队放电影的时候,最开心的就是小孩子了,个个都揣着一小包瓜子花生,搬着板凳坐到幕布前,等待电影的放映。 即便是看过几遍的地道战、地雷战,仍旧能看的津津有味。 时间的沙漏在一点一点地静静流淌,岁月的痕迹在一笔一画地细细描绘,那些画面仿佛一场梦,从他身边滑过,过往的点点滴滴,都无法复原。 要是有人知道自己想法,又要说自己矫情啦,李梦龙笑着摇了摇头,不过自己只是个普通人而已,即便神通再大,也只是个普通人。 他做不到太上忘情。 在他眼里,将过去斩断,不怀念往昔,没有感慨的人,那就不是一个完整的人。 而只为追求力量,忽略眼前生活,也为他所不取,他不知道这样的人,活着究竟活着干什么,没有喜怒哀乐的长存,那有又什么意义呢?和石头有什么区别呢? “你小子又作什么妖?看个牡丹亭你摇什么头?”金老道瞥了他一眼。 “我摇头不是看牡丹亭看的。”李梦龙笑道。 “那是为什么?”金老道问道。 “咳咳,你真想知道?”见金老道眼中全是好奇,李梦龙说道:“我是在想刚才那事,金老道你……难道每次降妖除魔,都是找天兵天将出手的吗?那这银子未免太好赚了吧。” “你小子知道什么!你以为天兵天将是说请就请的吗?等闲人别说是请天兵天将,就是能有一丝神力加持就了不得了,我那六丁六甲法坛,祭练了数十年,才有此此效。再者,如果这次不是幽冥纸出现,我怎么敢惊动他们,不然神君怪罪下来,在祖师面前告上一状,以后再想请神,那想也别想。”金道士没好气道。 “真的假的?我看你请他们不是挺容易的吗?” “说你没见识当真不冤枉你,天下修士只有正式入了三清道门,名录三官大帝道籍,授了法箓,才能请动神灵。你看民间各大法脉,有谁能真个请出神灵来的,等我将通灵术传给泉水,他再炼法坛十几年,最多也只能得神灵一丝法力加持,想要降妖除魔,还得靠自己的本事。神打你知道吧,神打世家供奉关帝、二郎神、哪吒等神灵数百年,神像神力浑厚,可真正能借用的不过百之一二,镇宅护身无碍,可要降妖除魔,还得看自己修为。” 金道士幽幽叹道:“我茅山根基全在通灵术之上,要是正式进入宗门,自身法力不高也能降妖除魔。我之所以不收你,便是你性子惫赖,供奉神灵指定心不诚,即便将茅山三大坛法传给你,你也练不出什么来。而今天地灵气消散,想要练出高深法力,那是难上加难,若借不到神力,便是练上一百年,怕也只能对付些不入流的游魂野鬼。” “哎,我又不想成为什么绝世高手,只要能学些东西护身就行啦。” “那可不行,我金裴的徒弟,练上几十年只能对付些小鬼,说出去要笑掉同道大牙,我的老脸还要不要了。” 金老头顽固至极,想要从他手里抠出道法来,怕是比登天还难,李梦龙算是死心了。 “惹一身尘,长袖起舞戏中人,渡乌篷,抬眼看岁月今曾,元宵走马观灯,轻言知己难逢,看今朝,戏里戏外戏中人。” 远方有感慨声传来,声音并不大,要不是李梦龙耳朵尖,兴许还真发现不了。 他转过头去,打谷场边的树下,一人依靠着树干,提着酒葫芦往嘴里倒了口酒,又道:“落拓名场五十秋,不成一事雪盈头。腐儒也得宾朋贺,归对妻孥梦亦羞。” 这却是柳泉居士感叹家贫时所作,想来吟诗之人定然也是落拓之人,才会吟诵出来抒发心声。 李梦龙被金老道再次拒绝,心下烦闷,便没有再听戏的心思,朝金老道告罪一声,走向打谷场边,看能否问那人讨口酒喝。 当然,讨酒喝不过是借口,主要是他不想再凑到金老道身边,热脸贴了那么多次冷屁股,心情不好,自然不想看到金老道的老脸。 走到树下,那人六七十岁的样子,满脸沧桑,头发胡须散乱,衣衫补了又补,鞋子破了个大洞,脚趾头都能看见,身后背着把油纸伞与一个破包袱,落拓潦倒无比。 “萍水相逢,便是有缘。老先生,可否向你讨口酒喝。”李梦龙拱了拱手。 “好一个有缘。”那老头笑笑,扬了扬酒葫芦,“此酒乃是我从王老爷家讨来的,便借花献佛,与你共饮罢。” 说罢将葫芦递了过去,李梦龙接过后,也不嫌弃,仰头就灌下一大口,吐出口酒气:“虽不是什么好酒,如此痛饮倒也爽快。” “嘿,这你却说岔了,酒哪里有好酒劣酒之分,只有醉不醉人之分,在老头子看来,只要能醉人的酒,就是好酒。” 各人饮酒有各人饮酒的道理,李梦龙也不接他的话,复饮一口,道:“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若能如此也算不错。” 李梦龙将酒葫芦递回给那老头,老头悠然叹道:“老头子我到这把年纪,妙龄少女的容颜,胡姬的曼妙的腰肢,都比不上这葫芦里的酒。再者,老头子落拓一生,囊中羞涩,两手空空,当垆卖酒的胡姬少女怕是不会让我进门呐。” “老人家背着包袱,该不是本地人吧,是来投亲的吗?” “老头子家贫,衣食无着,此番得人请托来桂,本想谋个营生,奈何抵达时,说好的主家家业败了,老头子只得狼狈返乡。说来不怕后生你笑话,老朽盘费耗的七七八八,一路上饥一顿饱一顿,路过附近时,听闻王老爷摆宴席,厚着脸皮来讨顿饭吃。” 那老头说罢,又仰头饮下一口酒,醉眼惺忪的又吟起诗来:“破帽无檐垂败絮,袜履皆穿足趾露,严冬犹服夏时衣,如丐何往趁食去。” 第一百一十六章大师兄 “老人家你因家贫而苦恼,我虽不愁衣食,却过的并不开心。世界上的幸福都是一样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世事无常,谁又能说的清呢?” “世事无常,世事无常……哈哈,说的好,说的好……”醉老头不知为何,狂笑起来,笑的腰都弓了起来,笑的眼泪都流了下来。 “咳咳”醉老头拍着干瘦的胸口,压下激动引起的咳嗽。平复凌乱的心绪后,醉老头望着夜空:“三十年前,有谁能料到意气风发的白浩然,会落到如今这种下场呢?” “正气浩然,好名字!”李梦龙伸出大拇指,夸赞道。 “是好名字呀……”醉老头幽幽道:“要不是这个名字,我怎么会落到今天这个下场。” 人最忌交浅言深,醉老头不说下去,李梦龙也绝不会问。 各人自有各人的酸甜苦辣,他自己都自顾不暇,别人的经历对他而言毫无助益,只会多添几分愁绪。 “哎,说这些伤心事干什么,喝酒,喝酒。”醉老头将酒葫芦递给他,他接过酒葫芦,连连饮了两大口。 摇摇酒葫芦,里面的酒水所剩无多,李梦龙道:“你这酒太少,喝的不尽兴,不如我们找户人家,要上些酒菜,喝个痛快,如何?”醉老头身无分文,没人会打他的主意,因此不需要防备什么,当即道:“也好,也好。” 庄中百姓大多到打谷场上听戏去了,整个庄子漆黑一片,只有张家、王家还亮着灯火。 而那金老道在张家做法结束后,张贵结结实实的收拾了他大儿子一顿,家里闹的鸡飞狗跳,李梦龙不想在这个时候打扰人家,于是便去王家借个地方,讨些酒菜。 晚间张贵亲自引着金老道与李梦龙三人到王家吃席,王家仆人认得李梦龙,他要借个地方,要些酒菜并不难。 王家仆人领着两人来到一间厢房,李梦龙两块银元赏下去,很快那仆人就抱来两大坛米酒,而后又拎着两个食盒进来。 四方桌上摆满了鸡鸭鱼肉,李梦龙夹起一筷子红焖鸭肉放到嘴里嚼了嚼,感觉味道还可以,端起酒碗朝醉老头遥遥一敬:“我们喝酒不妨随意些,你想要喝时,无须理会我,只管喝便是,我要喝时,便也不招呼你,如此可好?” “哈哈,你这后生对我胃口,若我再年轻几十岁,当真要和你称兄道弟。这碗过后,你我无须讲究那么多,随意畅饮便是。”说完,端起碗,将一大碗米酒一饮而尽。 “好,好。老先生酒量不浅,当真爽快。”李梦龙也将碗中酒饮尽。 “老先生,不知你仙乡何处,来桂又是做何营生?” “我自粤省来,二十年来以教书为业,此番来此,是有位老相识,聘我为西席。”醉老头又饮下一口酒,叹道:“只是我空手而回,不知我那老妻要何等失望。” 李梦龙眉头皱了皱:“老先生不远千里来桂,令郎就不担心吗?”言下有说他儿子不孝的意思。 “哎,我那孩儿自然是舍不得我的。”老头眼中浮现出一抹柔色,说道:“我老来得子,眼下孩儿不过八岁,正是为他口中吃食,身上衣物,我才千里迢迢来此呀。” “可怜天下父母心呐,老先生殊为不易。”李梦龙喟然叹道。 听到他这么说,李梦龙倒想起自己父母来,料想自己父母不辞辛苦在田里耕作,也是与他一般的心意吧。 感叹之下,动了助他一助的念头,不过所谓救急不救穷,李梦龙最多给他些川资路费,让他能安然返乡,以免他饿死在路上,要是回乡他自己无法度日,那也是没法子的事。 李梦龙道:“老先生舐犊情深,难能可贵。晚辈略有家资,愿助老先生些盘费,让老先生能安然返乡。” 醉老头闻言一愣,继而失笑道:“萍水相逢,你能出手相助,实在难得。”又自嘲道:“想我白浩然一生骄傲,从未与人低头,如今走投无路,先是往大户人家乞食,而后又要受你财物,真是可笑,可笑呀。” “罢罢罢,如此我便生受了。” 连个谢字都未说出口,只朝李梦龙拱拱手,就算是谢过了,显然是个极其骄傲的人,仿佛能接受他的财物,已经是他莫大的面子了。 李梦龙见他做派,心想这老头倒有点意思,想必以前是个有身份的人,才会如此骄傲。 当下他不鄙夷,也不气恼,反而笑笑端起酒碗喝上一大口,拿起筷子道:“吃菜,吃菜,王家厨子做的鸭子很是入味,你不吃就可惜了。” “嘿,晚饭间我便尝出这鸭子味道不错,奈何与我同桌的都是大肚汉,吃将起来好似风卷残云一般,老头子我只捞到一个鸭头吃,今个真要好好尝尝。”老头夹起一块焖的烂烂的,蘸满汤汁的鸭腿肉,放到嘴里咀嚼起来。 老头将那鸭肉嚼的吧唧吧唧直响,连骨头都咔擦咔擦三两下嚼碎,咽进肚子里,嘴中犹自咂摸着鸭肉的味道,继而饮下一大口酒,吃的好生爽利。 “老先生倒是长了一副好牙口。”李梦龙调笑道。 “刚夸你品行不错,现在说话却这般刁钻,实在是不当人子。”老头拿手点了点他,又道:“也就是你小子没见识,我白浩然吃什么不是连皮带骨往下嚼,不说这区区鸭肉,便是那,哼哼……” 那老头以前必定是风光过的,口气大的很,不过李梦龙美味佳肴吃的多了去了,对他吃什么也不好奇,只是他话说半截又咽回肚子,实在是让人好生不爽,不屑道:“你这老头真是小家子气,你便是吃过什么山珍海味,难道我还会嫉妒你不成吗?” “嘿嘿,山珍海味?说你没见识就是没见识,我白浩然岂会看得上区区山珍海味,只是说出来怕吓着你而已。” 李梦龙念头一转,心底一惊,惊呼道:“难道你这老头还吃人不成?” “我呸,你小子会不会说话,这么缺德的事我怎么干的出来,不怕天打雷劈么!”老头喷了他一脸口水。 李梦龙讪讪的擦了擦口水,说人家吃人确实是太不礼貌了些,不过除了人肉,吃其他的还有什么能吓到他的呢,问道:“您老就别卖关子了,说来听听吧。” “你真想知道?” 李梦龙点了点头。 老头端起酒碗,狠狠的饮下一大口,“啪”将酒碗拍到桌上,恶狠狠的说道:“说出来别吓着你,蛟龙你知道吧,老子当年吃的可是蛟龙!” “噗哧”李梦龙忍不住笑出了声,朝老头上下打量了两眼,嘲笑道:“就你?一个教书先生?还蛟龙呢,你蒙三岁小孩子去吧。” 老头忽然语气一变,笑眯眯的端起酒碗,“真也好,假也好,说出来不都是个乐子吗。来,喝酒,喝酒。” “……” “……” 从那老头起了头开始吹牛,李梦龙也编出几个瞎话,什么王母娘娘的蟠桃啊,镇元子的人参果啦,他都吹嘘自己吃过。 甚至借着酒劲,拍着胸脯说自己杀过多少多少人,什么一刀下去血喷出两丈高,一刀劈过去将人劈成两半之类的,这些话倒是真的。 可老头只当笑话听,一个标点符号他都不信。 两人就这样,半真半假的吹着牛,将两大坛米酒喝了个精光。 “小子,一晚上都没见你人,听说你竟悄悄躲着我,和人喝起酒来了,实在是太混账了。”金老道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醉眼惺忪的老头听到声音愣了一下,脸色变了变。 李梦龙酒意上来,并没有发觉那老头的变化,嚷嚷道:“金老道你有两手玩意,抠抠索索的藏着不教,十分不爽利,和你喝酒没意思。” “吱呀”门扉推开,金老道进来,听到李梦龙话中冒着酸气,刚要嘲笑,却发现坐在李梦龙对面的老头子,立时愣在那里,仿佛不敢相信般,揉了揉自己的眼睛,而后惊呼道:“大师兄!” “大师兄,你怎么会变成这样?这些年你去哪了?”金老道抓着那老头的袖子,激动的问道。 那老头满脸苦笑,嘴巴张了张,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第一百一十七章拜师 金老道平时帮人做法事是兼职,正职却是梧州城外义庄的“庄主”。 义庄一般是用来停放棺木,棺木中大都是一些未曾找好地方安葬,或者客死异乡,家人准备运回家乡安葬的死者。 所以义庄选址大都会远离城镇,金老道的义庄也不例外,出了梧州城还要走上一里多路。 大王庄的事情解决后,第二天金老道就带着白浩然、李梦龙、泉水匆匆回到梧州城,连张老爷的再三挽留都拒绝了,实在是他那师兄出现的太过突然,他们师兄弟有许多话要说。 义庄僻于荒野,规模不算小,正堂建的也颇为大气,正堂右侧为厢房,一排共有三间房屋,平常用于接待客人居住,左侧便是停放棺木之所,格局比正堂稍微小一点,泉水平时便是住在此处,看管棺木。 义庄兴建之初是费了不少心思的,院子里假山怪石,花坛盆景,藤萝翠竹,点缀其间,房屋是碧瓦朱檐,厅堂的梁柱上用金漆绘着麒麟、白虎、青龙,各种各样的瑞兽。不过随着时间流逝,义庄也不复当初之精致格局,翠竹早就被砍伐一空,院中荒草丛生,藤曼乱爬,显然是平时少有人打理。 比之庭院,正堂是经过精心打理的,最里边挂着一副祖师像,下面供着祖师牌位,供桌两旁燃着两盏长明灯,中间的青铜香炉中的香烛飘起袅袅青烟。 金老道带着三人回到义庄后,只在供桌上上了几炷香,便和白浩然不知钻到哪个地方去了。 李梦龙来义庄的次数不少,对此地很是熟悉,不用泉水指点,熟门熟路的找到厨房,开始生火烧水。 他这么殷勤的干活,并不是拍金老道的马屁,而是拍白浩然的马屁,自从知道那老头是茅山嫡传大弟子之后,那颗拜师的心又蠢蠢欲动。 白浩然二十年前,不知为何突然修为尽失,然后消失于世间,茅山众人如何推算都找不到他的踪迹,只知道他仍然还活着。 这就是李梦龙知道的所有一切。 那老头虽然修为尽失,可教徒弟总是还行的,再加上那老头现在处境不太好,他正好能使出银弹攻势,而且今天在回程路上,李梦龙话里多多少少有这个意思,那老头并未拒绝,也就是说希望很大。 大半个时辰后,两个老头出来,李梦龙面上一喜,从怀里掏出一小包茶叶,夹了两撮放入茶盏中。 热水注入后,洁白如玉的茶盏中,茶叶和开水融为一体,舒展开来的茶叶碧绿碧绿的,片片嫩茶犹如雀舌,色泽墨绿,碧液中透出阵阵幽香。 李梦龙端起茶盏放到金道士与白浩然手边,伸手示意他们喝茶。 白老头揭开茶盅盖子,一阵香馥若兰的清香随着袅袅腾起的水蒸气钻入鼻孔,他顿时精神一震。 看向杯中,只见茶水汤色杏绿,清澈明亮,茶叶叶底嫩绿,匀齐成朵,芽芽直立,栩栩如生,轻轻品上一口,一丝微微的甘苦过后,丝丝香甜不断在舌尖唇齿回旋,霎时间使人神清气爽。 “一杯入口宿醒解,耳畔飒飒来松风。好茶啊,好茶。”回味良久后,白老头赞道,李梦龙笑着把那包茶叶推到他眼前:“老先生既然喜欢,这包茶叶就送给老先生了。” 金老道早已猜到李梦龙要干什么,可这样赤裸裸的拍马屁,他还是看得眼角直抽搐。 “有道是无功不受禄,这明前龙井虽好,老头子我却是受不起。”白老头把茶叶推回去,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咳咳,实不相瞒,在下有事相求,还望老先生能答应。”李梦龙讪讪道。 白浩然道:“你小子有事只管明言,能帮的我一定尽力。” “我自幼喜好仙狐鬼怪话本小说,羡慕朝游沧海暮苍梧的神仙手段,奈何自幼迁居南洋拜师不得,只随家中长辈学了些拳脚。现今回归华夏,终于有机会拜得名师,还望老先生能将我收入门下,一尝心中夙愿。”李梦龙推金山倒玉柱拜倒在地,神情恳切。 白老头与金裴在里边聊了许久,李梦龙的问题早就商量过,白老头对李梦龙观感不差,再加上李梦龙双目精光内蕴,浑身气血蓬勃,是正经练过功夫的,底子还不错。 要不是天地灵气渐少,他年纪又大了些,不然这样的弟子放到茅山本宗也是能收的。 白老头听他言辞恳切,喜道:“好好,难得你有一片向道之心,你且起来,等正式拜师过后,我便传你茅山正法。” 李梦龙朝他叩了个头,叫了声师父,然后再拜金道士,口称师叔,白老头、金道士两人都喜笑颜开,一阵夸赞不提。 时间已至傍晚,新出炉的茅山非嫡传弟子李梦龙带着泉水赶赴梧州城,其目的是为了讨好新拜的师父白老头与师叔金道长。 义庄每年都有附近乡绅钱粮供奉,勉强能够师徒二人糊口,平时如要花用还得靠金老道帮人看风水做法事赚取。 金老道颇为抠门,厨房里只有些白米青菜,可难得师兄上门,少不得要招呼一番,总不能让师兄也跟着吃糠咽菜吧,于是让泉水进城买些酒菜。 金老道话是对泉水说的,只不过说话的时候,却斜着眼睛看向李梦龙。 泉水还傻楞楞的等着师父给钱,李梦龙暗自好笑,连忙拉着泉水出门。 金老道心道泉水真实太不机灵,找个时间还得狠狠教训一通才是,至于花李梦龙的钱,他倒没什么心理负担。 毕竟师兄过不了多久就要回家,真正传授道法还得他来,算得上是李梦龙真正的师父了,徒弟孝敬师父难道不是应该的吗。 肉菜是纸包鸡、酸辣肥肠、红烧鱼、粉蒸肉、炖排骨、炸丸子、爆炒腰花、烤鸡屁股,素菜是素炒小白菜、醋芹、烧茄子,酒是陈年高粱酒,八仙桌上青红白紫色彩纷呈,白瓷杯中酒香扑鼻,屋中气氛热烈。 两个老酒鬼许多年没见,推杯换盏喝的不亦乐乎,最后竟抢起烤鸡屁股来,吵吵嚷嚷的简直像是两个老小孩,争吵间,李梦龙知道了许多事情。 原来金老道入门晚,拜师之初便是由大师兄白浩然代师传法,很长一段时间都由白浩然教导,而他那嗜酒与吃鸡屁股的癖好,都是在白浩然言传身教之下养成的。 两个老头很是没谱,喝酒喝的开心,居然说选日不如撞日,干脆让李梦龙当晚就拜师。 拜师仪式就定在晚饭后,说是仪式,其实也就是给祖师上香,给师父师叔敬茶,然后师父给徒弟讲明师承来历,并进行训诫。 给祖师上香是表明传承未绝,请求祖师保佑传承兴旺。 给师父师叔敬茶是定下名分,师父给徒弟讲明师承来历是传承有序,明确跟脚。 以后出去跟人打架,咳咳,诛妖除魔,匡扶正义,打不过的时候也能亮出招牌,表明咱也是有后台的,所谓不战而曲人之兵是也。 “三茅真君,又称三茅真人,大茅君茅盈、中茅君茅固、三茅君茅衷,西汉景帝年间生于咸阳南关,后于江苏句容曲山太华洞修行,创立上清茅山派。 三茅真君早年于朝廷为官,疲于官场红尘,写下‘春日才看杨柳绿,秋风又见菊花黄,荣华终是三更梦,富贵还同九月霜’的诗句,遂辞官修道。 偶尔行至黄海之滨,见一大山林木参天、芳草如茵,香茅遍地,便留山隐居,修道养性,采药炼丹,济世救人,日久终成正果,位列仙班,句容句曲山也被人称为茅山。 南梁陶弘景得了三茅真君的传承《上清大洞真经》,继承上清茅山派道统,尊三茅真君为祖师,在茅山传教,茅山派由此发扬光大。 北宋时与龙虎山、阁皂山同为道教三大符箓派,号称三山符箓……” 白老头背着手在祖师堂前闭目踱步,嘴里抑扬顿挫的说着师承来历,颇有宗师风范。 李梦龙在堂前跪的腿都麻了,愣是还没结束,只好一副恭敬的模样老老实实跪着。 白老头洋洋洒洒从秦汉到宋明,讲了将近一个时辰才结束,期间不时引用《道德经》《周易》,听的李梦龙晕头转向,直到泉水打瞌睡撞倒了茶几为止。 第一百一十八章茅山伏魔真法 修道之人必修山、医、命、相、卜五术,道家五术,山术第一,山术为修行根本。 山术分为《玄典》、道法、秘术三部分,《玄典》是道家经典,主要是《道德经》、《南华经》、《周易》、《老子想尔注》、《周易参同契》、《黄庭经》等。 道法各家传承不同,茅山弟子修习的是上清茅山派《上清大洞真经》。 秘术包括符箓、法术、通灵术、武术、兵法、房.中术等等,是各派驱鬼、降妖、护身的主要手段,当然,旁门法术、巫蛊之术也属于秘术范围之内。 金裴老道手中便有茅山秘传《茅山秘术》秘籍,茅山大部分法术都记载在上面,而有名的湘西赶尸术也是茅山法术祝由科的一种。 医术是治病的秘术,生、老、病、死是普通人不可避免的经历,包括方剂、针灸、导引术、祝由科等,修道之人修习医术,不仅可以在得道之前护持己身,而且还可以济世救民,再不济还可以混口饭吃。 命术是推断人一生运势的术法,包括紫微斗数、禄命法、五星术等等,俗世中所谓的算命先生通常用的是此法。 卜术与命术有很大区别,命术以人为对象,而卜术是人以外的事物为对象,主要用于战争之中,古时军师大多精通此术,比较有名的是诸葛孔明、刘伯温,主要的流派是六壬神课、奇门遁甲、太乙神数、梅花易数等等。 相术分为人相与地相两大类,人相包含面相、手相、骨相、体相几种,主要相法有麻衣神相、金面玉掌、水镜神相。 看相和算命通常不分家,都是推断人一身运程的本事,算命常用人的生辰八字,看相则是看人的相貌骨骼、手掌纹路,手段不一样,效果是一样的。 而地相就是堪舆术,俗称风水术,分为阴宅和阳宅两种,可以趋吉避凶,也是一种谋生手段。 茅山《上清大洞真经》,是直指大道的无上妙法,修炼有成白日飞升不在话下,修炼大成可直抵金仙,可惜几经佚散,数百年前茅山流传下来的《上清大洞真经》便只剩皮毛,茅山派差点断绝传承。 虽说茅山派在仙界有不少得道真人,可世间门派兴亡自有定数,他们也干涉不得。 所幸有茅山祖师用残存的《上清大洞真经》结合丹鼎派功法,创出《茅山伏魔真法》,最终飞升仙界,使得茅山派再次复兴,传承不绝。 修道又称修真,修真者,借假修真也,借四大假合之肉身,修成金刚不坏之真身也。 所谓:本来真性号金丹,四大为炉炼作团。地构成骨骼肌肉脏腑,水构成身中之血液,风构成时刻之呼吸,火构成身中之体温。 修道真认为地火水风构成的肉身,为四大假合之肉身,一点真灵才是根本,故此需要修成金丹,炼成不死之法身,才能超脱凡俗,永恒不灭。 至于炼假为真,肉身成圣是难上加难,传说中只有《八九玄功》、《九转玄功》才有此效。 拜师完毕,李梦龙便被白老头拉到练功房,讲述修道的基本常识,让他对修道有一个大致的概念,单独传授修炼之根本法门,顺便安排以后日常的修炼功课。 修道分为筑基、练气、金丹、元婴、合道,共五个层次。 筑基,顾名思义,铸就大道之基的意思,如何才能筑基呢?其实并不复杂,主要分为炼体和炼神两方面。 修道者要洗炼假合之身,便要接引天地之灵气入体,淬炼肉身和神魂,但是凡人之躯过于脆弱,便要炼就强大的体魄方能承受天地之灵气,而神魂更是天地灵气之引,神魂不强大是不可能接引天地之灵气的。 练气,其实运转理念本质上和修炼内功并无太大区别,只是修炼内功修的是自身血肉精气,道家练气修的是天地灵气,修炼内容不同,练气还涉及到神魂方面,另外运转法门也有所不同。 金丹,练气九重后,法力凝练到极致,肉身圆满无亏,神魂纯净无暇,精、气、神三宝凝成不朽金丹,延寿三千载,有呼风引雷,搬山填海之能,神妙无比。 至于元婴、合道层次,连白老头自身都不太了解,盖因金丹以上功法只有宗门才有。 如果有民间法脉的弟子修到要结丹时,需要有人将他引归宗门,录入宗籍,才能传授。 还有个不好的消息,由于天地灵气日益稀薄,无论是道家金丹术、佛门舍利子,三百载至今,无一人再能练成。 据说白老头之师,也就是李梦龙的师祖,已修炼到练气八层,已是当今修行界顶尖人物。而白老头修为被废之前,已经修炼到练气六层,是世间少有的天才,被茅山上下寄予厚望,都认为他极有可能结成金丹。 白老头的六位师兄弟修为都相差仿佛,最高也不过练气七层,最低的便是六师弟金裴,才练气五层。 泉水更是连筑基都没成功。 所谓百日筑基,听起来是简单,但那是上古时候的说法,那时天地灵气充盈,人甫一出生体魄强健,神魂纯净无暇。 可如今天地灵气消弭,先天上就差了许多,需要苦苦锻炼才能满足要求,体魄也还好说,下苦功早晚能成。 炼神方面就没那么简单,需要修炼观想法锻炼神魂,全看心性、根骨、悟性。 其实体魄方面泉水已达到要求,而观想法泉水连门都没入,泉水资质一般,悟性不佳,要靠水磨功夫。 白老头说李梦龙根骨还不错,可是心性跳脱,杂念太多,观想法修炼只怕也有难度。 所谓观想法,道家有十二重楼观想法、太极图观想法、五脏神观想法,佛门有六字大明咒观想法、百字咒观想法、白骨观观想法,以上都是流传很广的观想法门,专门锻炼神魂。 茅山秘传的观想法是护法神灵观想法。 此法是选一尊道家护法神灵,持颂秘咒,日夜观想,壮大神魂,直到破开识海,在识海中凝成一尊护法神灵便告功成,然后就能接引天地灵气,进入练气期。 护法神灵观想法,对茅山弟子更有另外的好处,茅山弟子大多会修习通灵术,修习护法神灵观想法,沟通神灵更加容易,能借用到神灵的力量也更多。 茅山弟子观想最多的护法神灵为北极四圣真君,分别是天蓬元帅、天猷副元帅、真武大帝以及黑煞将军。除此之外,常见的还有武圣关圣帝君、二郎神杨戬、三坛海会大神哪吒、镇山神将王灵官、黑虎玄坛赵公明等。 李梦龙习武经年,体魄方面早已达到要求,身手更是超过泉水不止一筹,甚至比气血逐渐衰败的师叔金裴还强许多。 至于炼神之法,他以前从未接触过,修行速度到底会怎么样他也无法确定。 修炼之前,白老头需要讲解道家的众多的护法神灵,介绍茅山的道术符箓,方便李梦龙选定观想的神灵。 茅山弟子主张出世修行,游历天下,除魔诛邪,势必要跟人斗法,护法神灵的选择就不得不慎重。 斗法一看修为,二看法器,三看法术,修为高,斗法肯定占便宜,法器好,那更不用说,影响斗法胜负的因素左右不超过这三项。 当然,不战而屈人之兵战术要排除在外,要是某某大神的私生子的话,就是没有修为也没人敢打。 茅山弟子修炼的茅山伏魔真法是根本道法,茅山弟子人人都得学肯定不用说,此外必修的便是护身法。 护身法以通灵术为基础,修炼时必须持颂秘咒,沟通神灵,久而久之便有神灵加持神力在身,为之护身驱邪,等闲妖魔鬼怪不得近身。 相当于时刻带着一枚驱邪符,还是成长型的那种,修炼越久越强大。 茅山祖师创出护法神灵观想法之后,只要茅山弟子选择观想的护法神灵,和修炼护身法选择的,是同一个神灵的话,护身法修炼便轻而易举,事半功倍。 再者,茅山所传众多法术符箓,选定护法神灵后,法术符箓都会有相应神灵神力加持,威力比单纯靠自己修为要大很多。 好武的选武圣关二爷准没错,擅长镇妖咒的选真武大帝更好,喜欢驱鬼的选东岳帝君最佳,修习雷法的选雷部正神,修习火法的选火部正神,全看自己喜好。 不过各大道派的民间法脉弟子,其实选哪个神灵都差不多,因为他们能借用到的神力并不多。 就像去银行办业务一样,vip客户肯定优先,还有专人服务,普通人只能乖乖排队。 身份不一样,待遇自然也不一样。 更何况,如今天地灵气消弭,沟通神灵越发困难,纵然是入了道籍的宗门弟子,都要花上三年五载才能沟通上,至于民间法脉,只能说还不如自个多画两张符箓。 白老头介绍了许久,把道家护法神灵基本上介绍的七七八八,李梦龙觉得所有法术还是雷法威力最大,便选了九天应元普化天尊闻仲,白老头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将相应的秘咒传授给他,让他时时持咒观想。 第一百一十九章化蝶 饕风虐雪,天地肃杀,天地间一片银白,几无杂色。梧州城一处小院内,漫天雪花中,一人悄然静立,与寂静的天地融为一体。 那人身穿狐裘,头戴一顶貂皮风帽,风雪压着眼帘,瞧不清他的面目。 他就那么静静的,站在冰天雪地中,任风刮过他的脸膛,任雪落到他的衣帽上,仿佛丝毫不觉得寒冷。 一阵风吹过,静立的人,却好似在不停的扭动变幻着,风停后,那人却仍然站在那里,身上的雪花积了薄薄的一层,分明从未动过。 再走的近些,那人脸上露出一抹平和安适的微笑,好像在冰天雪地里舒服的很,他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连胸口微微的跳动都没有,口鼻间连一丝一毫热气都瞧不见。 就像一个死人一样。 可只要仔细观察,会发现他的口鼻时而颤动着。 仿佛有某种神秘的韵律,就像在配合天地间某种神秘的节奏。 每一个节奏都踩在生与死的边缘,游离于大欢乐与大恐惧的间隙之中,前一刻蕴涵无限生机,下一个却堕落于无边死狱。 就是这种神秘的韵律,让静立不动的他,却仿佛在不停的扭动着,做着许多奇奇怪怪的姿势。 又仿佛有一个温柔美丽的女人,用她的那双纤纤玉手,不停的在抚摸着他,让他脸上露出那一抹平和安详的微笑。 这个静静站在冰天雪地中的人正是李梦龙。 他在恍恍惚惚之中,仿佛看到一点光影,想要捕捉,可光影转瞬即逝。 刹那间,光影又再出现,他像个顽童般,只顾着与那光影追逐玩耍,看到光影出现,又笑嘻嘻的扑了过去。 光影再消失,再次出现,他又扑了上去,如此来来往往,反反复复,乐此不疲。 终于,顽童好似聪明了一些,发现光影出没的规律。 光影消失后,顽童守株待兔般,守在一个地方,“唰”光影重新出现,顽童一把就把光影抓在手里,然后手舞足蹈,满脸欢喜。 “轰!” 顽童消失了,光影消失了。 虚空出涌现无量光,天地仿佛都处于无尽光明中,朵朵金莲从地上冒起,无数天女、神龙、凤凰、麒麟在天空盘旋。 倏忽间,金莲、天女、神龙、凤凰、麒麟消失一空,无量暗自吞没一切,天地归于黑暗死寂。 “混沌初开,乾坤始奠!” 冥冥中一道威严慈和的声音响起。 “轰!” 黑暗破碎,无数光点从虚空中诞生,光点甫一生出,便在虚空中飘飘荡荡,宛如一串串、一排排,星星点点的,色彩斑斓的流萤。 光点三三俩俩,忽前忽后,时高时低,像火星儿似的纷纷扬扬飞,又像星的河流在流淌奔涌。 渐渐的,渐渐的,所有光点悄悄凑到一起,织成无数条纵横交错的彩带。 彩带在虚空中不停的舞动着,仿佛有阵阵的大风在不停的刮着,不停的吹着,彩带慢慢的缩成一团,仿佛化成一只五彩斑斓的茧,在虚空中飘来飘去。 不知过了多久,五彩斑斓的茧中,忽然微微凸起,慢慢的,那凸起越来越大,逐渐拱起一个大包。 “嘭”的一声,巨茧破碎开来,里边飞出一只灰扑扑,其丑无比的蝴蝶。 那蝴蝶不停的在虚空中飞来飞去,翅膀扇动间,在这里多出一颗明亮的星辰,在那边多出一块小小浮空岛。 蝴蝶不停的飞呀,像只勤劳采蜜的小蜜蜂。 渐渐的,天空中出现无数的星辰,织成一片无尽的星河,而越来越多的浮空岛聚在一起,形成一片广袤无边的陆地。 陆地上荒芜无比,丝毫绿意都见不到,可在陆地最中.央,却长着一丛姹紫嫣红的蔷薇花。 粉红的,纯白的,淡黄的,玫瑰红的,各色蔷薇盈盈地竞相怒放,微微四散的花瓣,散发出阵阵清香,沁人心脾。 这一丛茂盛的,开着不同颜色花朵的蔷薇,竟然只是一株而已。 蝴蝶被花香吸引,扇动着翅膀,不断围着蔷薇花上下翻飞。 蝴蝶飞了许久,花蕊中的花蜜是如此香甜,蝴蝶终于忍不住,停在一朵淡黄的花朵上,头微微往前探,便要享用美味无比的食物。 谁知蔷薇丛内忽然冒出一只藤蔓,对着灰扑扑的丑蝴蝶轻轻抽打,丑蝴蝶便像被大风刮了一样,立刻飘出十几丈远。 紧接着,“噗”的一声,抽飞的蝴蝶碎裂成无数光点,继而消失在这片天地中…… 与此同时,静立在风雪中的李梦龙,轻轻睁开了双眼,继而脸上露出一股轻笑,很开心的轻笑。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蝴蝶,蝴蝶之梦为周与?”他抖了抖身上的积雪,大步跨进屋中,嘴中轻轻的吟诵着庄周梦蝶的故事。 周末时,有一高贤,姓庄名周,字子休,宋国蒙邑人也,曾仕周为漆园吏。庄周之师是道教之祖,姓李名耳,字伯阳,伯阳生而白发,人都呼为老子。 庄周常昼寝,梦为蝴蝶,栩栩然于园林花草之间,其意甚适。醒来时,尚觉臂膊如两翅飞动,心甚异之,以后不时有此梦。 一日,庄周在老子座间讲易之暇,将此梦诉之于师,老子向庄周指出夙世因由。 庄周原是混沌初分时一个白蝴蝶,天一生水,二生木,木荣花茂,那白蝴蝶采花之精,夺日月之秀,得了气候,长生不死,翅如车轮。 后白蝴蝶游于瑶池,偷采蟠桃花蕊,被王母娘娘住下守花的青鸾啄死,其神不散,托生于世,做了庄周。 庄周被老子点破前生,如梦初醒,把世情荣枯得丧,看做行云流水,自觉两腋风生,有栩栩然蝴蝶之意。 因他根器不凡,道心坚固,老子授他《道德经》五千言秘诀,遂能分身隐形,出神变化,大道有成,世人称他为南华真人。 这日下午,李梦龙在院中观雪,偶然触动灵机,修习的《化蝶入梦》法有所突破,已然破开识海,凝成真魂法相,筑基成功。 也就是说,从今日起,李梦龙正式成为了一名修士。 数月前,他的便宜师父只给他留下一卷手抄的《茅山秘术》,就带着两百银元喜滋滋的启程返乡去了。 李梦龙在梧州买下一处铺面,雇了个伙计,卖些山货蜜饯果子。 平时在金老道的指点下修炼观想法,偶尔借着收山货的名义,去到各处乡镇,打探朱宏立与二叔公的消息。 两个月前,他来到梧州八十里外的马家镇,终于找到他们的下落,顺利触发任务。 令人奇怪的是,此次系统任务不是杀人与救人,与剧情也没多大关系,而是要炼制一件叫做太阴弥罗幡的法器。 这太阴弥罗幡的炼制之法,就在二叔公手里。 朱家祖先原先也是道门弟子,修炼的法门也是道家一脉,数百年前,朱家先辈曾经降服过一名魔道巨擘,得到一门极其厉害的法器炼制之法,然后代代流传下来。 李梦龙有穿墙术在身,武艺又高,趁着二叔公去祠堂祭祖的空当,摸进朱家小院,三下两下就翻出了一卷帛书,上面记载了太阴弥罗幡的炼制之法与朱家修炼法门。 这《化蝶入梦》之法,传承于南华真人,乃是上乘的锻炼神魂,开辟识海的功法,正是那卷绢帛上所载。 神灵与天道相合,茅山护法神灵观想法,是观想神灵的那一丝丝道韵,借助道韵壮大自己的神魂,靠的是水磨功夫;化蝶入梦讲究的是捕捉天地间那一线灵机,全看机缘与悟性,只要捕捉到那一丝灵机,就能补益神魂,突飞猛进。 李梦龙双管齐下,观想法勤练不辍,化蝶入梦也苦心参悟,终于在这场突入其来、无比怪异的大雪下来时,破开识海,凝聚真魂法相,筑基成功。 上架感言 从五月二十号到七月十三号,五十五天的时间,突如其来的一个想法,让蚂蚁写出这三十几万字。 到今天,要上架了,蚂蚁终于松了口气。 为什么呢? 因为动笔之初,蚂蚁抱着自娱自乐的心态,写出前面几章,蚂蚁跟主角一起,穿越历史的烟云,去看过往种种。 没有太大压力,很轻松,也很有激情。 写出来的那些文字,蚂蚁也还满意。 龙门客栈主角惫赖猥琐的作风,蚂蚁是很喜欢的,也想一直延续这样的风格。 谁想推荐就这样不期而遇,看书的书友越来越多。 催更呀,建议呀,批评呀,都随之而来。 蚂蚁开始有压力,开始紧张,写出来的东西也越来越难看,有些不精彩。 而今,蚂蚁终于可以松口气了。 因为马上就要上架啦!订阅的人,肯定不会很多,那么蚂蚁的压力就小了很多。 蚂蚁可做回自己,写自己喜欢的故事,不再被那许许多多的东西左右,信马由缰、自由自在的徜徉。 这是蚂蚁写书的初衷,如果不能这么做,写的再多蚂蚁也感到毫无乐趣。 蚂蚁已经想清楚啦! 感谢一路支持的书友,感谢责编远征。 昨晚随意写了些东西,附在下面,就当给书友的告别,以及蚂蚁新的开始。 夜,蜗居独酌,无丝竹,无花草,无清风,无明月,无美人,唯一桌,一椅,一人而已。夜静无声。独饮,醺醺然。熄灯灭烛,别有一番情致;复饮三轮,唏嘘过往,兴尽而眠。不觉此生虚度二十有七矣。次日,席间蚊尸无数,掌中血迹殷然,乃自号灭蚊大将军。记于丁酉年七月。 再会,安好。 第一百二十章鬼修境界 风刮的很紧,雪花像棉絮一样在空中飞舞,没目的地四处飘落。 小院里积了厚厚的一层雪,脚轻轻地踩在厚厚的雪上,发出吱吱的响声,很是清脆明快。已经到了傍晚,街巷里灯火渐渐燃起来。 李梦龙点起油灯,提起炉子里坐着的热茶,倒入瓷杯中,饮上一口,寒气全消,坐在太师椅上,他眯着双眼,心里美滋滋的。 他当然有心情好的理由。 就像对女人强吻表白一样,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啪,一种是啪啪啪,这就是屌丝与高富帅的差距。 在修行一道上,泉水是脸上有巴掌印的那个屌丝,而他却是带着妹纸嘿嘿嘿的高富帅,几个月时间就筑基成功,绝对是高富帅中的高富帅。 他甚至能想到见到自己筑基成功,金老道脸上震惊的表情。 …… 空气冷森森的,灰暗的暮色里,一个小小的身影在寂静的街道走的很吃力,呼呼的风将她手上的油纸伞吹的摇摇欲坠。 一排小小的脚印从街那头,一直延伸到街这头,渐渐的到了小院门口。 “东家,东家,你在吗?开开门。”一个少女的声音在院外响起。 李梦龙听见声音,连忙走出屋外。 打开院门,门外站着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女。 少女小脸冻的通红,由于个子瘦小,宽大的棉衣穿在她身上显得有些臃肿,为了不让棉衣掉下去,腰间还紧紧缠着根麻绳。 “原来是小娟啊,快进屋喝口热茶,祛祛寒气。” 李梦龙把她让进院子,关上院门说道:“大冷的天,你不在家里呆着,跑我这干什么来了。” “我娘炖了只老母鸡,让我给你送些鸡汤来。”小娟举起手里提着的食盒。 接过食盒,李梦龙责备道:“这大雪天,就为了送碗鸡汤,你不冷呐?” 小娟把布鞋在石阶上擦了几下,抖了抖身上的积雪,提起伞走进屋里,笑着说:“东家给的棉衣可暖和了,不冷。” 两只明亮的眼珠闪动着,脸颊上出现两个酒窝。 “脸都冻红了,还说不冷,来,赶紧喝口茶。”李梦龙倒了杯茶递给她,“你娘怎么不叫你哥来送,偏让你来。” “玉红姐家的牛棚塌了,我哥去帮忙搭牛棚啦。”小娟捧着茶杯,小声的说道,脸上还有几分羞涩的笑意。 “说来你哥快要娶亲了吧,你让他到时候提前告诉我一声,我给他放假,再包个大红包给他。” 自从他得到二叔公的绢帛,铺面上的事情都是小娟哥哥柱子在打理。柱子既肯吃苦又老实,不仅经常跑几十里山路去收山货,而且账面从未出过差错。这样的伙计当然要好好奖赏,即便他不在意那个铺面的收入。 “不行,不行。”小娟脸涨的通红,连连摇头,“我娘说了,东家每个月给我哥一块半银元已经很多了,我们不能再要你的钱了。” 这时候银贵钱贱,一银元差不多等于一两银子,一两银子等于制钱两千三百文,而现在一斤猪肉只要二十文钱,一升(1.25斤)白米十五文,一两银子能买几百斤粮食,一亩良田只要七八两银子。一两银子相当于一千多人.民币,在这个老百姓普遍在温饱线挣扎的时代,这样的薪水算很高了。 “你这小丫头知道什么,我这是要沾沾你哥的喜气。”李梦龙咸湿癖性发作,故意板起脸说道:“怎么,你不肯?” “不,我……”小丫头脸涨的更红了,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李梦龙噗嗤一笑,“逗你玩的啦,瞧你吓的。” “我还以为你真生气了。”小娟吐吐舌头,“要是让我娘知道,非要打死我不可。” “好了,天要黑了,你早点回去,以免你娘担心。我房里有些肉干,你拿了就回家去吧,不许说不要!” 小娟嘴刚张开,听到后面那句,只好又闭了起来,捧着茶,撅着嘴,显得十分不满。 空间里有许多牦牛肉干,还是在九寨沟旅游时买的,有百来斤,他一直拿它们当零食吃,可吃了许久还有七八十斤,主要是空间美食太多,他吃不过来,拿来送人也好。 找了几张油纸牛肉干包了五六斤,又添了只纸包鸡,用绳子绑成一大包,提溜着走到客厅,递给小娟:“行了,快回去吧。还有,这棉衣太大了些,怎么不让你娘给改改。” “我娘说等雪过去,要改成棉被的。”小娟有些黯然,棉大衣虽有些不合身,可这是她穿过的第一件没补丁的衣服,所以有些舍不得。 “改棉被就改吧,等过完年,你来铺子里帮忙,每个月给你五角银元。到时候你有了钱,自己扯上几尺布,做几身新衣裳穿。”李梦龙明白她的感受,当初他雇柱子的时候,柱子都是打着赤脚的,连双鞋子都没有,她家家境可想而知。 只要有本钱,吃得下苦,山货铺子还是能赚钱的,一个月起码有五六块银元的利润。 每次只要买上两箩筐油盐,捎上些针头线脑,牵着骡子进山,就能换来许多野味草药干果干蘑菇,回到城里野味蘑菇卖酒楼,草药卖药铺,剩下些果子腊味放在铺子里零卖,能赚不少钱。 所以再请个小娟,铺子完全负担得起。 “真的吗?”见他点点头,小娟高兴的差点跳了起来,笑容满面,连连道谢,“谢谢东家,谢谢东家。” “好了,好了,快回去吧。” “……” 天彻底黑下来,桌上的油灯发出微弱的光亮,屋里黑魆魆的,打开桌上的食盒,厚厚的粗麻布里裹着个掉了耳朵的砂锅。 砂锅擦洗的很干净,一点烟熏火燎的痕迹都不见,揭开盖子,腾腾热气冒出,浓浓的香味飘来,雪白的鸡汤上飘着点点色泽金黄的油脂,手中突然多了个调羹,拨开油脂,浅尝一口,汤味鲜美,咽下后,唇齿间回荡着一股难以言喻的香味。 他坐在那里,闭着眼睛回味着这碗鸡汤,心中有些感动。 早上见柱子穿着单薄的麻布衣衫,冒着大雪来到铺子,他把空间中用不到的两套棉大衣送给他,下午娟子就送来一碗鸡汤。 以前柱子帮人打短工时,钱赚的不多,平时家里要买些针头线脑,油盐酱醋,全靠这只老母鸡下的蛋去换。 比起这份心意,他的棉衣就算不上什么了。 “碰”屋中冒出许多白烟,身着大红嫁衣的白灵出现在屋子里。 “你又作什么妖?”李梦龙捂着额头,满脸无奈。 “哼,你还敢说,你一个人躲在这里吃独食,不告诉我,真是个大混蛋。”白灵嘟起小嘴,一脸我很不开心,快把好吃的通通拿来的样子。 “有时候我真想把你绑起来,狠狠的打上一顿。”李梦龙恶狠狠的瞪着她。“就一碗鸡汤而已,这也叫吃独食?是你没喝过,还是我没喝过?” “我不管,只要有好吃的,你瞒着我,就是吃独食。”白灵双手叉腰,气鼓鼓的说着,好似一个母夜叉。 “过来。”李梦龙勾勾手指。 “干嘛?”白灵不情不愿的走到他身前。 “没干嘛,只是见你蠢萌蠢萌的,很像我家大黄,让我忍不住……” 两只手突然跑到她脸上,捏着她的脸,往两边扯来扯去,想要扯出个笑脸,白灵一时没防备,被扯的口歪眼斜,表情很是搞笑。 “啊哈哈哈……”李梦龙怪笑着落荒而逃。 “混蛋,我要杀了你!”白灵跺脚撅嘴,满脸羞恼,张牙舞爪地满屋子追杀。 “……” “……” 玩闹了许久,李梦龙气喘吁吁的坐到椅子上,连忙举手投降道:“好了,好了,不玩了,不玩了。”脸上仍有古怪的笑意。 “不行!你欺负我,我要报仇。”白灵瞪大眼睛,一副誓不罢休的的样子。 “两只猪蹄!”李梦龙竖起两根手指。 圆溜溜的眼睛仍旧瞪着,嘴角却好像要流出口水来,白灵伸出三根白生生的手指:“三只,我要三只。” “成交!” 白灵眼睛眯了起来,好似一只偷到鸡的小狐狸,脸上露出一抹笑容,笑的很开心。 …… …… 李梦龙丢下块猪骨头,打了个饱嗝,说道:“对了,那篇《阴煞噬魂凝身大法》你参悟的怎么样了?” 《阴煞噬魂凝身大法》是二叔公那张绢帛上记载的功法,专供阴魂之属修行所用,修到极致直抵鬼王之境,和太阴弥罗幡一脉相承,极为凶恶暴戾。 “阴煞噬魂凝身大法?”白灵猛啃着猪蹄,吃的脸上全是油花,闻言摇了摇头,又继续啃啃着猪蹄。 “一点收获都没有吗?”李梦龙无奈的说道。“你该不会天天躲在神位里睡大觉吧。” “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啦,我悟出几个操纵阴气的法门。”白灵不好意思的笑笑。 李梦龙听的直翻白眼,他已非吴下阿蒙,修行界的事情了解的很不少。 白灵修行三百年,如今才是鬼将修为,得到《阴煞噬魂凝身大法》,又什么都没悟出来,简直可以用废物点心来形容。 人死阴魂未入地府,或者怨气未散,存于人世,聚敛阴气煞气戾气,初时法力不强,不会法术,只会隐匿飞行、穿墙过户、借体附身、吸人精气的本事,称为游魂。 要是人死被城隍押入阴域,或者入了地府,那是不能聚敛阴气煞气戾气的,只能安心等待投胎,称为阴魂。 当然,若是在地府谋了个差事,那就另当别论。 游魂野鬼修炼数十年,聚敛大量阴气阴气煞气戾气,悟出一些操纵阴气的法门,能一口吸干普通人的精气,被称作恶鬼。 地府大部分鬼兵鬼卒,就是恶鬼。 恶鬼继续吸纳阴气,用阴气凝成鬼身,鬼身可虚可实,虚实变幻自如,这时的鬼大多迷失本性,凶厉无比,动辄害人性命,被称为厉鬼,入地府可为鬼将。 鬼将之上便是鬼帅,没有其他称呼,因为修行到这个地步的鬼,法力高强,能夜行千里,将阳间一域化作幽冥鬼域,若是在人间为恶,屠城也只是等闲,为天道所不容。 只要厉鬼一到这个境界,天庭地府就会有感应,就会派人来缉拿,这鬼要么被剿灭,要么入地府任鬼帅之职,要么投到其他鬼王麾下当鬼帅,再没有第四种选择。 鬼帅之上便是鬼王。 鬼王已经凝成纯阳真核,练成鬼王真身,日游无碍,收敛阴气之下,与活人无异。只是鬼王真身好练,纯阳真核难凝,没有天材地宝相助,那是想也别想。 别以为天材地宝好寻,比如千年雷劈木。 那可不是说长到一千岁,然后再被雷劈过的树木,就能叫千年雷劈木的,而是树木每年都被雷劈,持续一千年,这才叫千年雷劈木。 这样的宝贝,即便不用炼制,威能都不会比祭练百年的法器差,只要出现一小截,修行界内各大宗门打破头都要抢到手,怎么会落到区区小鬼手上。 再比如地脉龙气,这个倒是不难找,只是地脉龙气与人道气运相连,谁敢去碰,稍微一动便要遭到地脉龙气与人道气运反噬,天雷立马就要劈下。 只有王朝更替时,红尘劫气漫天,天道无法感应,鬼物妖类才能偷偷取上一点,这也是妖类鬼物,之所以要在人世间兴风作浪,颠覆王朝权柄的主要原因。 鬼王如果能渡过天劫,鬼王真身经过雷劫洗练,达到阴阳互生的地步,那就和天仙无异,此时又被称为鬼仙。 而白灵修炼三百年,只勉强凝成鬼身,操纵阴气的法门也没悟出多少,当初在望月岭,要不是她能借用地脉灵气,能不能困住李梦龙还真是难说。 想到这些,李梦龙突然有些惊疑不定。 在鸡公山与安州城,他连续两次遇到的女鬼,身法都奇快无比,至少也有鬼帅的修为,这才让他狼狈无比。 可为何天庭地府,对这些鬼帅都无动于衷呢? 还有,按那天他在安州城偷看到的情景,鬼婆手下的鬼帅,可不止他遇到的那一个女鬼。 鬼婆要是真想屠城,将安州城化作幽冥鬼域就行了,何必布阵,何必围攻府衙,又怎么会让大部分的人都活下来? 第一百二十一章太阴弥罗幡 桂省的梧州城,原是万山环抱中的一座小城,纵然城外青山耸翠,处处听得到鸟鸣,时时闻得到花香,可谓所见皆成画,人在画中游。可遍布乡野的建筑,却与其他地方的毫无二致。 你随意间路过的一棵古树、一株老藤、一段断壁、一眼深井水,也许会有一段美丽的传说,若你是唯有时光与旅行不可辜负的旅者,那你就会明白,那许许多多的美丽传说,不过是后人太过无聊,附会来的罢。 在这暮春三月,莺飞草长的时节,梧州城内的那条仿佛被时光遗忘的小巷子,风永远不急不缓的吹着,岁月和风雨磨损了当年的雕花的屋檐,侵蚀了高高的围墙,几个光着屁股的小孩子在巷口跑来跑去,不断叫嚷嬉戏着。 嬉闹的声音在这弯弯曲曲,幽深狭长的巷子里不断来回飘荡。 这条陋巷,虽然平凡破败,却是当地平头百姓唯一可以遮风挡雨的安乐窝。 李梦龙不是平头百姓,可踏上坑坑洼洼的麻石板,穿过长长的巷子,你却能找到他的家。 在这微风轻拂,浮云薄淡的春日,他不是在观看从墙角的缝隙里探出头的小草,也没有在结了蜘蛛网的屋檐下转悠。他盘坐在床榻的蒲团上。 双手抱印,双目微闭,头正颈直,两肩微张,收腹塌腰,脊椎挺直的盘坐着。 双手抱印,抱的是太极阴阳八卦连环印,左手虎口抱右手四指,而以右手虎口,抱左手大指,两手大指各自掐在劳宫穴上。 庄子有云,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大道至虚至静,应当清虚宁静,以合大道。 平时如此,打坐练功更应如此。 身体不动,谓之身静。念头不动,谓之心静。不知有我,谓之意静。 盘坐已久,他身心意俱静,整个人似睡非睡,似醒非醒,鼻息深、长、匀、细、微,此时心无杂念,万缘放下,已往事情不回忆,眼前事情不记挂,未来事情不打算,心气合一,混混沌沌,不知有我。 识海中,那只灰扑扑的蝴蝶,微微扇动着翅膀,蝴蝶所处空间之外,有着许多散发着白光的光点,其光微弱,飘忽不定。 随着蝴蝶翅膀扇动,那些光点渐渐凝聚成片,片片而来,围拢到他身边,却不得其门而入,不断在他周身乱撞,忽然,光点慢慢在他头顶聚起,囟门漏斗般,将聚起的光点由外归内,全数纳入体内。 这些白色光点,就是灵气。 囟门本为魂之窍,此窍与眉心祖窍皆生于人形体齐全之前,囟门为魂入之门,眉心祖窍为魂住之地,又称为性之根,为先天之窍。 初时,神魂未壮,灵气从囟门入经脉,过脏腑,汇丹田,神魂壮大后,周身四万八千个毛孔皆能吸纳灵气。 李梦龙经脉灵气越聚越多,渐渐汇聚成一团团灵气之云,宛若溪水般,顺着经脉汇入丹田,与内力相遇,既不排斥,也不相融。 灵气与内力,好像泾水与渭水一样,一清一浊,清水浊水同流而互不相融,灵气好似一粒汞珠,静静的沉在丹田中心处,而内力就像汞珠外的一层薄纱,将灵气团团包裹。 此时灵气还只是灵气,尚不能为人所用,要运行周天,神魂将灵气全部淬炼过后,灵气才会化作法力。 识海中,蝴蝶再次扇动翅膀,口中吐出一丝丝,一缕缕,仿佛丝线般的灰气,将灵气团裹住,慢慢拉动,先下沉于内胞宫,出会阴,过海底,沿腹部向上经关元穴,到达天突,环绕口唇,交会于督脉之龈交穴,再上至承泣穴。 此时,原本散发着白光的灵气团,好像颜色暗了一些,那蝴蝶吐出的灰气也少了些许,蝴蝶再接再厉,继续扯动着灵气团上行至巅顶百会穴,经项后至风府穴,沿脊柱下行,向后行于腰背正中至尾骶部的长强穴,继而入会阴,归于丹田。 此时灵气团上的灰气完全消散,灵气团白光也消失大半,而李梦龙也完成了小周天的行功,小周天行功完成,蝴蝶翅膀并未停下,而是再次喷出灰气,继续牵引灵气团转动。 道家修炼法力与内功修炼非常相似,只不过内功多半先走十二正经,而后再练奇经八脉,而道家修炼是先走奇经八脉,完成小周天,然后法力行于十二正经,完成大周天,其间要用神魂浸染天地灵气,最后化作自身法力。 茅山《上清大洞真经》有云,洞源与洞明,万道由此生,妙行由此兴,指的就是法术。 法术统摄阴阳,上乘者,不神而神,阴阳变化不假于符咒。中乘者,凭符咒召神遣将,洞晓阴阳,培植道基,以育真人。初乘者,自运元气,内修性命,外积阴功,以进仙业。 法术,法力是基础,是根本,术是枝叶,是法的延伸。 太阳渐渐偏西,微风徐徐,聚集在太阳周围的浮云渐渐散去,天空无遮无拦,光线渐渐黯淡下去,天地蒙上一层灰蒙蒙的薄纱,暮霭沉沉,寂静无声,一派黄昏景象。 在屋中盘坐的李梦龙也适时睁开双眼,行功九个大周天,今日课业完成。 从冬日到暮春,五个月时间,他丹田已然盈满,十天前开始,修行仿佛撞到无形壁障,再如何运功,丹田法力再也无法增长一丝一毫,今天也是一样。 他明白,此时修行已到瓶颈。 若无机缘,只怕短期内修为无法增长,所谓机缘,要么是灵丹妙药,要么是大道感悟,都是可遇而不求的东西。 练气九层,前三层,每层都有一个小瓶颈,每突破一层,法力就能增长一倍,到第三层就能增长三倍法力。从第四层到第六层是水磨功夫,没有瓶颈,每压缩洗练自身法力一次,修为精进一层。第七层开始是用法力淬炼神魂,神魂蜕变一次,修为精进一层。 待第九重圆满,那就可以开始准备凝结金丹了。 五个月时间,李梦龙修至练气第一层顶峰,论速度不算慢也不算快,只是以后每精进一层都要花费许多功夫,就像金裴老道,他当初修练第一层和李梦龙花的时间差不多,可几十年过去,他仍旧停在练气五层,足见后续修行的难度。 修为无法精进,干在家里坐着也无济于事,再修炼也毫无益处,李梦龙背着手在卧室内踱步,叹息着反复背诵《茅山伏魔真法》,想要找出解决的办法。 “……伪道养形,真道养神,通此道者,能存能亡。神安识海,识海充盈,心安神定,静至定俱,身存永年,神灵变化,出没自在。天地以神、气生人,故一日一时,未尝能离乎神、气,神、气若散,身乃谢焉,气入内天地,功诸关节,转运奇经,养气化神,上行重楼,虚化三花……” “伪道养形,伪道养形,扯这些没用的东西做什么。不知道那邦牛鼻子,为什么不多研究一下破开瓶颈的办法。”李梦龙有些恼怒。“破不开瓶颈,这真道与伪道有什么两样。” 思量许久,也没有好的办法,本来求助金老道是个不错的主意,谁知月前金老道云游,至今未归,只得作罢。 想到那邪门法器的炼制之法,心里又是一阵烦躁。 夕阳昏黄的光线顺着窗棱照进来,李梦龙望了望窗外,时辰不算早了,今天铺子里要交账,柱子只怕还在等自己过去呢。 山货铺子是前店后坊的格局,前面两间分割开来,大的是铺面,小的那间是贮藏室,店铺后面是天井,天井用来晾晒干货果脯,天井旁有两间小房,可以住人。 铺面简单,只有一个大大的柜台,摆着许许多多果脯,山蘑菇,腊味,柜台前一张摆着本帐簿、秤和一个钱箱的旧书桌。 李梦龙跨进铺子的时候,书桌后面的方凳坐着的柱子,正咬着笔杆子反复对账,见到他进来,柱子脸上露出憨笑:“东家来啦。” 李梦龙点点头,接过账本迅速的翻阅着,凝聚真魂法相后,他已经有一目十行的本事,短时间过目不忘也能做到,由此很快翻完账册,又打开钱箱核对了里面的钱数。 “不错,这个月你往山里跑了四趟,利润翻倍,你功不可没呀。”李梦龙夸赞道,忽而话锋一转,又道:“只是你刚成婚就往外面跑,你媳妇下次见到我可要骂我啦。” “呵,东家帮我把婚事办的体体面面的,我辛苦些是应该的。”柱子摸着后脑勺,脸上飞起一抹微笑:“玉红她不会的。” “得,算我没说,到时候她怨我把你当牛马使,我可得来找你。”李梦龙摇了摇钱箱,问道:“小娟呢?”这是要发钱了。 柱子搓了搓手,指了指后面,憨笑道:“在收果子呢,上次从山里收到的果子不少,今天天气好,拿出来晒晒。” 李梦龙高声道:“发工钱咯。” “呀,东家来发工钱啦,等等我。”一个苗条的身影欢呼着从后面跑出来,正是小娟。 几个月来,生活水平渐好,小娟瓜子脸上有了些许丰润,干巴巴的身子也丰腴起来,身上的靛蓝衣衫虽是麻布,可也能看出来是新做不久。 “东家,东家,你把洋元带来了吗,加上上个月的,刚好是一块洋元。”小娟眨巴着大眼睛,满是期许地看着他。 银元小小一块,携带方便,可小家小户的平时都是几十文钱的开销,拿银元不太方便,多数时候柱子都是要铜钱的,只有存到一定数量,才会去换成银子。 小娟平时没什么花销,她娘亲又答应她,她赚到的钱留着给她自己做嫁妆,所以上个月她就嚷嚷着要银元,一半是藏着方便,一半是以前没见过银元,很好奇。 柱子太老实,钱箱从不给她碰,有银元她也看不到。 “喏,给你。”李梦龙从钱箱拿出一块墨西哥鹰洋递给他,又拿出一小串铜钱递给她:“这个月利多,这个算是奖金。” 一小串是一百文,以前柱子打短工两天或许都赚不到这么多,柱子朝小娟使眼色道:“还不快谢谢东家。” 小娟欢欢喜喜的接过,连声道谢,李梦龙又给柱子数出相应工钱,并也给了些奖金,然后就让他们收拾收拾准备打烊。 “东家,今天大溪村的王大来了。”收好工钱,柱子小声的说了一句。 自从金老道云游,梧州大大小小乡镇的居民找他不到,又听说李梦龙是金老道的师侄,纷纷找过来求他帮忙,什么生病求符水呀,怀疑家人撞邪呀,请他去看风水呀,干什么的都有,惹的他不胜其烦。 他开这个铺子也只是掩人耳目,方便自己花钱,不然他天天花天酒地,身上又不像带着许多钱的样子,要是没个收入来源,金老道怕是要怀疑。 那些请他帮忙的,通通被他回绝,这几天来的人渐渐少了,没想到今天又撞到一个,李梦龙心不在焉的问道:“王大?谁呀?来干什么的?” “说是大溪村有厉鬼作祟,最近死了几个人了,想请东家出手帮忙。”柱子又低声说了一句:“玉红的舅舅也在大溪村。”神色颇有些不好意思。 “哦?”李梦龙有些惊疑,并不是因为柱子开口请求而惊疑,而是厉鬼这两个字,让他想到了太阴弥罗幡。 太阴弥罗幡很是邪异,要用地府九狱九泉之水浇灌过的黄泉阴木为杆,金丹期的妖物之皮做幡面,用独门的祭器之法,祭练七七四十九天才能成功。 而祭器之时,先要布下大阵,再每天将一名鬼帅、十名厉鬼,封入阵中绞杀,供太阴弥罗幡吸取阴气与怨气。 四十九天后,太阴弥罗幡初步祭练成功,幡内会生出一尊怨气滔天的魔头,此魔神通直追凝成纯阳真核,练成鬼王真身的鬼王,等闲人物被它伤到,即刻化为脓血。 且此幡炼成后,还可将鬼物、修士生魂收入幡***魔头吞噬,增长实力,亦可将实力强大的鬼物抹去灵智,拘在幡中驱使。 若是鬼物数量够多,单凭此幡就可布下太阴弥罗阵法,天仙都能生生困死在里面。 太阴弥罗幡威力无穷,只是朱家几百年来无一人能将它练成,足见太阴弥罗幡的炼制难度。 当然,也有可能是此物太伤天和,朱家人不敢炼的缘故。 炼制太阴弥罗幡需要的鬼物数量巨大,李梦龙正为此事头疼呢,现在听到大溪村出了厉鬼,而恰好他修为停滞不前,所以他当即动了心思。 “柱子,你先跟我讲讲大溪村的情况……” “……” “……” 第一百二十三章石鹏举 山货铺子东口往南是洒金街。这条街上,有湘军粮台属吏开的和风楼,还有历史很古的德盛戏楼和驰名梧州的青楼潇湘馆,这些地方都是有名的销金窟,要不怎么叫洒金街呢。 再往南不远,路西头有间镖局——长风镖局,金匾大字高高悬挂在大门口的上方,大门坐西朝东,敞亮壮观威武,气派恢弘。 镖局前后共五个院落,三进房屋。前院临街是镖局的脸面,店前铺面宽敞。大门口可供两辆马车并行出人。中间是第一层的大院子,南面是马栅和停放大车的场所,北面是账房,正面是五间客厅,用来接待来访的武林同道和各门师友。 李梦龙打听清楚大溪村的情况后,就直奔这长风镖局。 他来长风镖局不是一次两次,对此地早已熟识,无需他人引路,顺着客厅旁的夹道,走向中院的角门。 中院设有练武场,上面大棚遮天,下面黄土铺地,风雨无阻地供众镖师及弟子们练功。每天早晚两个时辰,是练武场最热闹的时候,无论严冬酷暑,镖师和弟子们都要来这里苦练功夫。 跨入练武场,里面刀枪并举,拳脚生风,铿锵之声不绝于耳。所谓拳不离手,曲不离口,久练才出真功夫。 不过李梦龙不是来看镖师及其弟子练武的,他是来寻长风镖局的总镖头——石鹏举的。 石鹏举身材高大,皮肤黝黑,浓眉大眼,虽年过半百,可仍旧四肢健壮。宽圆的肩膀,高挺的胸脯,结实得像钢桩铁柱一般,这人站着像一座石塔,跑起来有如一阵狂风,便是年轻小伙子都赶不上。 他寻石鹏举不是来保镖的,也不是一时手痒,来寻他切磋的,而是来请他帮忙的。 这石鹏举吃的是江湖饭,可却是实打实的修行中人,金裴老道曾经给李梦龙介绍过这附近有些名头的修行中人,石鹏举便是其中实力最强者,便是金老道也比不过。 你要说金老道连天兵天将都能请来,难道还对付不了一个石鹏举吗? 事实上,若不是降妖除魔,你纵然请来天兵天将,人家一看,哦,原来是江湖比斗,转眼就回去了,说不定还会顺手教训你一番。 天庭正神有天规限制,不能干涉凡人争斗,即便你死在他们面前,他们眼皮子都不会夹你一下。 金老道要是与石鹏举打起来,最多借用一点神力,可人家石鹏举是神打世家,干的就是武行,论身手能甩金老道八条街,轮神力,人家世代供奉的神像神力比金老道的法坛浑厚的多。 说起来靠通灵术吃饭的修行中人,多少有些弱点,对付起妖魔鬼怪来,实力是蹭蹭暴涨,可要对付起人来,那就差劲的多了。 这个世界神道盛行,武道却不是很兴盛,内功倒是有,只是比《龙门客栈》的还差些,想必是大家都去研究道法去了,要知道练内功可不比道法来的简单,有那功夫还不如去修道。 李梦龙听闻大溪村的事,凭他自己的修为,纵然有白灵帮忙,也不会脑子一热,就跑去降妖除魔。 炼成太阴弥罗幡,他是需要不少厉鬼,但道法没成之前,他可不会轻举妄动。 李梦龙在角门边站了一会,紧盯着众位镖师弟子习武的石鹏举就发现了他。见他目光扫过来,李梦龙微微朝他点了点头,便从小路绕到南跨院。 南跨院只有三间居室,屋内清洁简朴,是石鹏举专门用来待客的地方。 这年头兵荒马乱的,世间妖孽横生,像石鹏举这样武艺高强,又会法术的人非常吃的开,这屋子看起来简朴,可你只要认得墙上挂着的那副郑板桥的《墨竹图》,就一定不会认为这屋子真的很简朴。 “哈哈,李老弟大驾光临,真是蓬荜生辉呀。”石鹏举未语先笑,洪亮的嗓门震的屋檐直颤。石鹏举说的客气,其实他对每个人都这么说。 你若真以为他很看重你,那就是你太天真了。 按他们这行的话来说,他们穿的是朋友衣,吃的是朋友饭,讲究以和为贵,谁来都是这么一套,对谁都客气,不会轻易和人结仇。 当然,李梦龙要另当别论,石鹏举不敢对李梦龙不客气,他要是发起狠来,即便石鹏举用神打,他都能在一盏茶之内,将长风镖局杀的鸡犬不留。 “石前辈客气了。”李梦龙客套一句,转而直接进入正题:“我此次前来,是有事请石前辈帮忙。” “哦?”石鹏举脸色一沉,他可是试过李梦龙身手的,如果李梦龙都要人帮忙,那事情一定不简单,问道:“李老弟请将详情细细道来。”没说同意,也没敢拒绝。 “是这样的,我铺子里的伙计柱子,说最近他妻舅所在的大溪村闹鬼,央我去看看。可我师叔云游在外,我道法修为尚浅,若是自保尚可,若要除魔,却是力有不逮。我想起石前辈道行高深,特来求前辈出手相助。” 石鹏举听是除去几个小鬼,登时松了口气,他石家虽不修道法,只以术入道,积攒功德,可只要不遇上有几百年道行的老鬼,金丹期的妖物,都绰绰有余。 当即笑道:“你我修行中人,降妖除魔是应尽职责,要没遇上也就算了,要是遇上,肯定是要管上一管的。”既能积攒功德,又能与李梦龙这个大高手拉上关系,这种事情他是很愿意干的。 “石前辈侠义为怀,深明大义,晚辈深感佩服。”李梦龙拱拱手,轻轻拍了个马屁,说道:“若是前辈方便的话,明天一早我们就出发,如何?” “好,晚上我安排好镖局的事情,明早出发无妨。”石鹏举点点头。 …… …… 皓月如洗,霜映清辉。 轻风一吹,大溪村前的那条溪流,掠起片片涟漪,月光犹如水银在水面倾泻。 李梦龙腰间挂着长剑,背上背着包袱,手里捧着个罗盘,沿着溪流来回查探。 罗盘由天盘、地盘、人盘组成,包含先后天八卦、洛书九星、地母翻卦、三元二十四山、二十八宿天星等,可测吉凶方位、定砂穴山向。 而李梦龙手中罗盘与普通罗盘不同,叫做探灵盘,可侦测妖气、鬼气,乃是昔年白浩然行走江湖的利器。 白老头修为尽废,用不着这玩意,就传给了他。 李梦龙测吉凶方位、定砂穴山向不灵光,可探测妖气、鬼气的用法,好歹学会了。 翻来覆去转了几圈,李梦龙嘴里喃喃道:“真是怪了,为何鬼气到这里就消失了,不应该呀——” 罗盘天池中的指针滴溜溜乱转,李梦龙眉头皱成一团,又试了几个方位,最后望着来路:“没理由呀,怎会这样,难道那厉鬼钻到水里去了?” “李老弟,你那罗盘灵不灵光呀,走了这么半天,连个鬼影子都没看见。”石鹏举拎着一把四五十斤重的大关刀,有些气喘嘘嘘。 拿着那么重的家伙,石鹏举纵然身体健壮,此时都有些吃不住劲。 早上两人骑着马从梧州城出发,到中午时分,就抵达了大溪村。 吃过午饭,两人在大溪村找了一圈,并没有发现鬼物的踪迹,于是定下守株待兔之计。 晚上,果然让他们等到鬼物来大溪村作恶,只是来的鬼物足有三个,一个厉鬼和两个恶鬼,石鹏举大发神威斩灭了两个恶鬼,却让道行稍高的厉鬼逃脱。 他们一路追来,却在溪边失去了厉鬼的踪迹,便是探灵盘也找不到一丝鬼气。 “石前辈别急,探灵盘不行,我还有一招。” 李梦龙道:“我要做法问路。”解下包袱,他在地上布置起来。 很快,简易法坛布置好,黄布铺地,布上贴满符箓,纸、笔、墨、朱砂、砚纷置其上,上供三清、茅山祖师、六丁六甲神位,铜炉上点好香烛。 此法坛正是六丁六甲坛,可役使五方神灵,号令六丁六甲天兵,是茅山第一等坛法。此法坛他祭练的时间不长,无法获得神力加持,可用来问路还是可以的。 李梦龙右手桃木剑,左手三清指,默念咒诀,踏罡步斗,咒毕,桃木剑刺向法坛上的符箓,口中大喝一声:“起。” 黄符随着桃木剑牵引,飞向空中,继而在空中燃烧起来。 符箓燃烧完毕,忽然刮起了大风,溪边的树木被风刮得摇摇摆摆,发出呜呜的声响,两人周身尘土飞扬。 强风吹拂、尘土弥漫,让人睁不开眼睛。 许久,强风突然消失,一声声轻吟响彻夜空。 李梦龙睁开眼睛,一只五爪金龙在空中翻腾飞舞着,继而金龙看了他一眼,朝着大溪村村后的大山怒吼一声,接着金光怒闪,金龙消散一空。 李梦龙望着大溪村后的大山有些失神:“居然跑到后山去了——” 刚才他使出的法术叫做金龙问路,问的不是天兵天将,不是山神土地,不是阴司鬼差,而是地脉龙气,那金龙便是此地地脉龙气显化。 金龙问路不算什么高明法术,能不能问出结果全看运气。 因为地脉龙气灵智有高有低,李梦龙今天运气好,碰到一个灵智稍高的,要是碰到没有灵智的,那完全就是白费功夫。 过了半晌,李梦龙有些犹豫地问道:“石前辈,按地脉龙气所说,那鬼物是跑到山里去了,我们还追吗?”他来到这个世界后,连续几次在山里吃亏,对大山有心理阴影。 第一百二十四章陷阱 玉盘似的满月在云中穿行,淡淡的月光洒向大地。 大溪村后山,满山的青翠被月光所洗,远远望去,直如青玉。 婆娑的树影下,两道身影在迤逦的山间小道穿行,一阵轻风吹过,草木叶片随着山风曳动着,就如滚动过的波浪一般。 嗅着芬芳的草木清香,听着飒飒作响的阵阵松涛,李梦龙本应心情舒畅,神情愉悦才是,可此时他却苦着张脸,心里忐忑不安,生怕以往的故事再次重演。 在溪边问路过后,得知那厉鬼跑到山中,石鹏举坚持要追击,李梦龙没法子,只能舍命陪君子。 桂省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山地多平地少,到处都是连绵起伏的山岭。比起其他地方,大溪村的后山,山势不算险要,地形不算复杂,石鹏举与李梦龙两人在山中行走,并没有举步维艰之感。 “石前辈,有动静。”一声轻呼声传来。 石鹏举探头望去,刚才还滴溜溜乱转的探灵盘指针,此时正指向前方。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石鹏举脸上微微露出喜色,找到了就好,他可不想拎着几十斤重的家伙,再到处乱跑了。 石鹏举紧了紧手中的大关刀,李梦龙也抽出了腰间的秋水剑。 两人一左一右并立着朝前行去,转过一个弯后,探灵盘的指针颤动的更厉害了,放眼朝前望去,一幢小木屋静静立在不远处。 月白风清,皎洁月色下,这幢山林中的木屋,墙壁上攀满了墨绿色的爬山虎,锯齿形的叶片随着轻风轻轻摇曳着。 他们甚至能看到木屋的木门上积着的厚厚的灰尘。 显然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这里。 两人对视一眼后,纷纷开始施展法术。 石鹏举从怀中掏出一枚叶状法器,抹过双眼,这法器名叫菩提叶,乃是开灵眼的法器,菩提叶抹过双眼,能暂时帮人开启灵眼。 “天法清清,地法灵灵,阴阳结精,水灵显形,灵光水摄,通天达地,法法奉行,阴阳法镜,真形速现,速现真形,吾奉三茅真君如律令!急急如律令!”李梦龙手结五品莲花印,口念开眼咒,开眼咒又名鬼眼术,用以暂时打开阴阳法眼,洞察三界六道。 阴阳法眼开启,李梦龙朝木屋周围扫视,却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再看探灵盘时,抖动的指针也安静下来。 怎么回事?李梦龙惊疑不定,眉头略微皱了皱,石鹏举看了过来,眼中也有疑色。 李梦龙刚要说些什么,山林中忽然刮起一阵狂风,呼啸着,将木叶吹的哗啦啦作响,皎洁的月光突兀的消失不见,四面一片黑暗,黑暗中忽然又亮起几十团绿莹莹的火光。 惨碧色的灯火,在风中飘飘荡荡,又恰恰正像是鬼火,将山林映成阴森森、绿油油的,恐怖异常。 “桀桀”阴测测的笑声响起,满是灰尘的木门不知何时打开,一个长发披肩,面如枯蜡,穿着件白麻长袍,身材细如竹竿的阴鸷老者,竟像是被风吹来的,在木屋前飘摇不定。 惨碧色的火光映在阴鸷老者脸上,这才看清那老者竟连眼珠子都是碧色的,而那张脸显得有些扭曲变形,仿佛是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一阵阴森森的冷风吹过,突然传来一声阴惨惨的冷笑:“不错,一个精血旺盛,一定很有嚼头,另一个虽然是个糟老头子,但法力充盈,吃了定能长些道行。你干的很漂亮。”说话的人正是那阴鸷老者。 “多谢老祖夸奖,多谢老祖夸奖。”木屋中有跑出个人来,跪在地上磕头连连,李梦龙看过去,碧色的火光下,那人脸孔异常熟悉,竟是大溪村村民王大。 那个到梧州城请李梦龙的王大!那个在村中招待二人的王大! 这是个陷阱! 李梦龙立刻反应过来,心中腾起无名怒火,喝道:“王大,你我无冤无仇,你为何要害我。” 跪倒在地的王大,昂起头,谄媚的脸上多出一抹得意的微笑,唇齿微张,显然想要说些什么。 可惜的是,他再也无法发出哪怕是一丝一毫的声音。 因为他身后多出一个黑影,一张狰狞而恐怖的脸,身着清廷官服,目赤如丹砂,指如曲勾,长长的獠牙已经刺入他的脖子。 王大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下来,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就变成一具皮包骨头的尸骸。 吸完王大浑身的精血,那张狰狞恐怖的脸,对着漆黑的夜空怒吼,一股月华忽然穿透黑暗照入山林,那有着长长獠牙,仍旧滴着血水的巨口一吸,月华全数被它吸入腹中。 “咔擦咔擦”的声音传出,那怪物身形又高大了几分。 “好好好。”阴鸷老者脸上露出一抹喜色:“想必再吸些人血,寻个养尸地聚敛阴气,很快就能凝结尸丹,进阶铜甲尸王了。也罢,那个气血旺盛的就留给你吧。”那怪物竟然是一具铁甲尸。 “哼,哪里来的魔头,竟如此猖狂。”石鹏举将大关刀狠狠的往地上一戳,怒喝道:“我石家人可不是好欺负的。”阴鸷老者自顾自的说着,仿佛视他如无物,很是让他生气。 阴鸷老者碧色的眼珠,眨也不眨地盯着石鹏举,阴恻恻笑道:“梧州石家,倒也有几分名气,可是……”他一脸戏谑地看着石鹏举,舔了舔嘴唇,轻笑道:“我说过,我要活吃了你,难道你还想反抗吗?” “大言不惭!” 地上不知何时多出一座关二爷的神像,石鹏举手掐请神指诀: “香气沉沉应乾坤,燃起清香透天门。旗鼓香炉通三坛,一声法鼓震天惊,二声法鼓震地摇,我打鼓鸣锣天地动,焚香点烛请法师,请得大师关二爷,挥刀斩魔到坛前,神兵急急如律令。” 咒语念完,石鹏举一跺脚,一道金光从神像射出,透入石鹏举天灵盖。石鹏举忽然脸色一正,双目微眯,左手扶着大关刀,右手在颏下虚摸,好似关二爷持刀摸着自己的胡须,只听他厉声喝道:“何方妖孽在此作祟,还不快快现出原形!” “嘿,要是关二爷真个来此,我还会惧怕几分,可你不过只是区区一缕神念分神而已,就凭你那几分神力,也敢对我呼来喝去?” “今天我就要将你打散在此。”阴鸷老者大笑,笑声凄厉。 凄厉的笑声中,他的人突然幽灵般轻飘飘飞起,十几道碧嶙嶙的寒光从他袖间暴射而出。 第一百二十五章夜斗 那十几道碧嶙嶙的寒光迎风便涨,刹那间就化作十八个栲栳大,冒着绿莹莹鬼火的骷髅头,不断在空中上下翻飞着。 凄厉悲惨的鬼嚎声随之响起,响彻山林,听得人毛骨悚然。 “七煞阴魔炼骨大法!原来是七煞教余孽,须饶你不得!” ‘关二爷’怒目圆睁,倒提着大关刀冲天而起,直奔阴鸷老者而去。八百多年前,阴世鬼王闹地府,三界动荡不堪,七煞教趁机兴风作浪,杀戮生灵不下百万,动乱被平定后,七煞教烟消云散,连七煞教教主,修为堪比天仙的七煞老魔,都被镇压于冥府。 可是有不少仙神在那场动乱中遭劫,‘关二爷’触景生情,此刻见到七煞阴魔炼骨大法,焉能不动怒。 “嘿嘿,你还是先跟我的宝贝们先玩玩吧。” 阴鸷老者随手一指,十八个上下翻腾的骷髅头张开大口,一齐朝‘关二爷’咬去。 原先浮在山林中的那几十团碧绿的火光,也化作几十个面目狰狞的厉鬼,朝他扑去。 一时间,黑暗的山林阴风惨惨,恶风阵阵,阴风的呼啸像野兽仰着头在对圆月咆哮,其中还夹杂着些许呜呜咽咽的鬼哭声。 随着幽幽的鬼哭声传来,山林弥漫出许多浓厚的黑雾,飘飘摇摇地将周围的草木笼罩起来,望去只是密层层的一片模糊。 黑雾拢到李梦龙身旁,他感到周身有些粘湿,有些冰凉。 黑雾越来越浓,不但把山林都掩藏起来,连不远处的木屋都好像被盖在黑布下。 李梦龙眼前一片漆黑,即便开了阴阳法眼,在这浓黑的鬼雾中,他的视线也无法探出三尺之外,耳边只有阴风的呼啸声、鬼哭声,以及石鹏举的呼喝声。 浑身紧绷得就像拉满了弦的弓一样,心已经提到嗓子眼儿了,那种绝望的感觉又重新降临。 人和猪比起来,猪永远是猪,人却有时候不是人,而是两头猪,因为一头猪已经不足以形容人的蠢。 李梦龙没有心思去体味那种绝望的感觉,嘴里只喃喃道:“岸似绿,岸似透绿,岸似透黛绿,真尼玛是一语成谶啊!” 他不断的骂自己是头驴,是头蠢驴,是头呆蠢驴。 明知深山与自己八字不合,偏偏还要一头撞到进来,不是蠢驴是什么! 一阵劲风吹拂到他脸上,浓浓的血腥气混杂着尸体的臭味灌入鼻端,腥臊腐臭的气息让他闻之欲呕。 脖子上挂着的驱邪符微微发热,冒出一大团金光,将他笼罩在内。 是那头铁甲尸! 脑海中立刻腾起这个念头,紧接着一股无名怒火涌上心头,要是那妖道亲自动手,我还会忌惮几分。 而你只不过是一具尸体而已,竟然还想打小爷的秋风,真是不知死活! 李梦龙有心称称所谓铁甲尸的斤两,干脆收剑回鞘,连秋水剑都不用,听风辨位,脚步一旋,便轻易闪过铁甲尸扑击,紧接着龙象般若掌使出,一掌印在铁甲尸后心。 只听“嘭”的一声,那铁甲尸登时扑倒在地,后背“嗤嗤”冒出一股黑烟,后心多出一个手掌印,却是被驱邪符发出的金光所伤。 铁甲尸“腾”的从地上跳起,仰着头嘶吼起来,声音沙哑阴沉至极,看那样子像是在惨叫。 李梦龙甩甩右掌,不屑的看着铁甲尸猩红的眸子,心想这铁甲尸也太次了,要不是皮糙肉厚,估计连金轮的弟子达尔巴都比不上。 他刚才可只出了八分力! 其实倒也不是铁甲尸太差劲,而是李梦龙力气太大,速度太快。 得到修炼至八层的龙象般若功,他一身怪力就有八百斤,再加上百多年的内功,爆发出来的力气起码有两千斤。 而那铁甲尸聚敛阴气,身躯沉重无比,可爆发出来的气力至多只有千斤,速度也只比平常人快些。 铁甲尸被他一掌伤到也就不奇怪了。 当然,如果他身上没有驱邪符,纵然他力气再大,速度再快,其实也无法伤到铁甲尸,最多将铁甲尸当玩具打来打去,最后还是得跑路。 如果他遇上的是铜甲尸,那速度不会比他差,结果就没这么便宜了。 漆黑的夜晚,寂静阴森,黑雾仿佛要吞噬一切,阴风呼呼地在林间吹拂,发出哑哑的响叫。 铁甲尸猩红的眸子紧紧的盯着他,仿佛是只受伤的野兽,眼光暴虐而残忍,露在唇齿外的长长獠牙不时颤动着,显然很有吸血的欲望。 那张干瘪而紫青的脸,怎么看怎么让人讨厌,让人恶心。 随着声声低哑的嘶吼,猎猎劲风刮起,铁甲尸一跳七尺高,凌空朝他扑击而来。 李梦龙嘴角露出一抹冷笑,终究是灵智未开,此时就是只野兽也会选择逃跑,你却还要来找死。 一式最普通的穿心连环腿使出,“砰砰砰”闷响不绝于耳,眨眼间铁甲尸胸口就多出十几个硕大的鞋印。 “轰隆”铁甲尸沉重的身躯砸到地上,溅起大片烟尘。 李梦龙得理不饶人,如影随形而至,一脚踩在铁甲尸脖子上。 铁甲尸好似被铁链锁住了一般,双手朝天高举,腰身一顿一顿的。 只是任它再怎么挣扎,仍旧被牢牢踩在地上。 铁甲尸脖子上不断发出“滋滋”的声音,一丝丝黑烟腾起,一股股腥臭的浓水从它脖子淌了出来。 一股刺鼻的,犹如死老鼠的腐臭味扑面而来,不断钻进李梦龙鼻子,差点没让他当场吐出来。 使出九阴真经的闭气秘诀,这才好受了些。 铁甲尸仍在奋力挣扎,只是挣扎的力道越来越弱。 铁甲尸一身本事全在阴气与尸毒上,驱邪符发出的金光不断侵蚀它身上的阴气,若是阴气被侵蚀殆尽,铁甲尸便与普通行尸无异。 “噗”金光消散,符袋中的驱邪符化作飞灰,铁甲尸也犹如死鱼一般躺在地上不动。 李梦龙摘下符袋,有些可惜的看着里面的符箓灰烬,驱邪符虽然只是低级符箓,可上面蕴涵的法力精纯至极,是精品中的精品,至少金裴老道是画不出来的。 损失在这里,确实是有些可惜。 “混账,竟敢毁我铁甲尸!真是气煞我也!我若不将你抽筋扒皮誓不为人!” 阴鸷老者料想,用铁甲尸对付一个道行低微的毛头小子是轻而易举,转而专心应付石鹏举,正当他快要将石鹏举拿下时,怀中控制铁甲尸的摄魂铃,却断成两截,当即知道铁甲尸阴沟里翻了船,于是怒吼道。 “嘿嘿,你要是不想做人,那就做鬼去吧。”所谓输人不输阵,即便打不过也要骂上两句,再说李梦龙就是跪地求饶,阴鸷老者都不会放过他,何必弱了自家势头。 “好好好,希望你的骨头比你嘴皮要硬。”阴鸷老者被气得暴跳如雷,舍了石鹏举,麻杆似的身体飘飘荡荡的飞到空中,他努力地吸了口气,原本苍白的嘴唇忽然变得绿莹莹的,张嘴朝一喷,一股绿油油的毒火朝李梦龙喷去。 这火可不是普通的火,名曰七煞毒火,乃是七煞教七大神通之一,只要沾上一星半点,七煞毒火就会如跗骨之蛆一般,将人的肉身魂魄点燃,直至中招者飞灰湮灭为止,极为阴毒。据说七煞毒火修到极致,连天仙都不能幸免。 黑漆漆的山林中,绿油油的七煞毒火极为显眼,李梦龙纵然不知道那东西到底是什么,可清楚那绝不会是好东西,当即怪叫一声,全力催动内力,身如鬼魅,眨眼间就纵掠出十几丈远。 地上轰隆炸出个巨大的坑,绿油油的七煞毒火竟然附在石头上熊熊燃烧着,溅起的火星点燃旁边的树木,好似火星掉到油锅里,那株两人合抱粗的大树,“腾”的冒起熊熊烈焰,翠绿的叶片纷纷枯黄掉落,大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枯萎下来,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就化为飞灰。 李梦龙睁目结舌的望着身后的景象,突然一阵后怕,要不是自己见机的快,只怕下场比那棵大树好不了多少。 “哼,居然躲过我的七煞毒火,算你有几分本事。”阴鸷老者冷笑一声:“我看你能躲到几时?” 说完,指诀一掐,口中念念有词。 李梦龙见他那架势,分明又在施法,暗叫不妙,刚要脚底抹油,撒腿就跑,却已然是迟了。 只见那阴鸷老者遥遥朝他一指,李梦龙登时头晕目眩起来,眼前忽然出现许多个身穿薄纱的美貌女子,在夜色中翩翩起舞。 衣袖飘飘,鬼烟渺渺,绫罗轻纱遮不住若隐若现的春光,掩不住窈窕多姿的美妙身段,迷迷瞪瞪中,姑娘们巧笑嫣然,朝他暗送秋波,他甚至能闻到那丝丝缕缕的女儿香,他只要稍微一伸手,就能将她们揽入怀中。 眼见李梦龙中招,阴鸷老者眼中冒出残忍而戏谑的凶光。 他忽然改了主意,他要将李梦龙擒下。 要一丝丝、一寸寸,连皮带骨,将李梦龙活生生吞入肚中,要李梦龙在绝望中挣扎,要他尝尽世间痛苦,再将他的魂魄抽出来,用七煞阴魔炼骨大法炼成阴魔,让他永不超生,方能解自己心头之恨。 正在此时,李梦龙识海中的那丛蔷薇,叶片忽然抖了抖,李梦龙眼前的众多美女幻想顿时消失一空,他也及时清醒过来。 “咳咳。”一声有气无力的咳嗽声,忽然从山林外传来,由远及近,渐渐清晰。 “七煞老鬼,这些年来,你一向可好……” 一盏红彤彤的大红灯笼慢慢的从林外飘来,林中的浓厚的黑雾被那灯笼一照,竟仿佛淡了许多。 阴鸷老者见到那盏灯笼,好似见到鬼一般,失声道:“是你——!” 第一百二十六章毙命 灯笼,红灯笼。 圆鼓鼓、红亮亮,绘着山水、花鸟、龙凤、鱼虫,象征团圆喜庆的大红灯笼。 红色纱帐里边忽而摇曳一下的烛,像一片浮在水面的落叶,在山林轻轻旋转起来,驱散山林中的黑暗,带给人些许难得的温暖。 黑雾散去,暮春的晚风倒有点凉意,吹到微微仰着头的李梦龙脸上,纯黑的夜空中挂着疏疏落落的几点星,圆月有些朦胧。 月色朦胧,树影婆娑,风儿轻轻吹拂,石鹏举扶着关刀的手有些颤抖,豆大的汗珠缓缓流过面颊。 十八个栲栳大的骷髅头静静浮在阴鸷老者周身,几十团碧火微微散发出的绿光,将山林映成一片碧色。 在他对面,灯笼的烛红色渲染了山林的一角,灯笼垂下的丝绦随风轻舞,清冷的月辉与烛红色的光芒交相辉映,一位拄着龙头拐,鸡皮鹤发的老妪,不知何时立于树下。 “鬼婆,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阴鸷老者脸色阴沉的快要滴出水来,语气非常不善,身边的十几个阴魔,眼眶幽幽冒着碧火,紧紧盯着那老妪。 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 清寒的凉风,皎洁的月色,喜庆的大红灯笼,李梦龙以为来了救星,却没想到是凶名昭著的鬼婆。 他绝忘不了安州城那个雨夜。 数以千计的厉鬼、数以万计的怨魂,还有那巨大的妖尸,双目流血的白衣女鬼,都历历在目。 安州府衙被拆成废墟,几十名衙役,还有知府刘麻子,尽皆尸骨无存。 崔八爷的骨灰坛,至今仍旧留在他的空间里。 鬼婆绝非善类。 他不能不感叹造化弄人,原以为找到成功的钥匙,谁知命运女神把锁都给换了! 他此刻的心情,谁去喝下一碗苦苦的药汁,立刻就能明白。 那驱散黑暗的大红灯笼,在他眼里,立刻变成飞蛾扑火的诱饵,那能带给人些许温暖的烛红火光,也仿佛化作阴森狰狞的血舌。 他不敢轻举妄动,仍旧装作被迷惑的样子,头微微仰起,双眼满是迷茫,静静的站在一棵树下,只是握剑的右手,却悄悄紧了紧。 “天道昭昭,因果轮回。莫说报应降来迟。万象星罗,早有布施。” 鬼婆凶名在外,这声音却很是慈祥温和,话语暗合天道轮回之意,李梦龙眼珠转动,眼角余光看去,那鬼婆的确面貌慈和,脸上还带着丝丝笑意,让人如沐春风。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人亦然。人既是刍狗,为何吃不得?鬼婆你休要多管闲事。” 阴鸷老者靠吃人练就七煞魔功,平时又抓人抽魂炼魄,炼制法器鬼兵,劣迹斑斑,害人性命不在少数。五年前,他抓人练功时遇到鬼婆,被她打成重伤,侥幸逃得一命,谁知五年后又遇到这个煞星。 鬼婆微微笑道:“天道昭昭,报应不爽。你作恶太多,今天还是留下命来罢。”阴鸷老者怒道:“你非要赶尽杀绝,我七煞老祖也不是泥捏的。今时不同往日,你尝过我这七煞阴魔的滋味后,再说大话不迟。” 七煞老祖朝空中那十八个骷髅头一指,凄厉的鬼嚎声响起,十八个绿莹莹的骷髅头纷纷朝鬼婆扑去。 五年前,正是在鬼婆手里吃了大亏吼,七煞老祖痛定思痛,花费无穷心血,炼制出这十八个七煞阴魔。 这七煞阴魔,乃是七煞教七大神通排名第二的神通,比七煞毒火要厉害的多。 炼制之法恶毒无比,要将三十六位有根基的童男童女日夜折磨,让他们怨气重生,再选出十八名童男童女,逼他们活生生吃下另外十八名童男童女,最后将他们杀死,用邪法祭练九九八十一天方能成功。 七煞阴魔可虚可实,能飞天遁地,既能吸人精血,又能吞人魂魄,吃的人越多,威能越厉害。七煞老祖手中这十八个七煞阴魔,第一重还未祭练成功,便已击杀过数个练气七八层的高手,鬼婆厉害是厉害,可修为和他相当,都是练气八层,所以才有七煞老祖刚才那番话。 石鹏举之所以能与七煞阴魔僵持,是七煞老祖想把他抓活的,否则七煞阴魔真的发起威来,石鹏举凭着些许神力,绝对是支撑不了几个回合的。 十八个栲栳大的骷髅头嚎叫着朝鬼婆扑去,鬼婆脸上的笑意未减,将手中的龙头拐朝空中一抛,那龙头拐便化作一条金光灿灿的金龙,在空中摇头摆尾,随着一声龙吟响起,金龙朝那十八个绿莹莹的骷髅头喷出一股赤红的火焰,赤红火焰温度极高,李梦龙隔的老远,都感到一阵炽热。 骷髅头顿时止住去势,团团围拢在一起,十八张巨口大张,也喷出一股火焰来,只不过金龙喷出的赤红火焰温度极高,而骷髅头喷出的火焰是碧嶙嶙的,温度奇低,两股火焰在山林上空相遇,仿佛热油锅里掉下几颗水珠子一般,噼噼啪啪响个不停,山林间的温度也是一会高,一会低,让人难受至极。 两股火焰在空中斗了个旗鼓相当,一时间僵持不下,谁也奈何不了谁,七煞老祖见状,冷笑道:“五年过去,你还是老一套,我这七煞阴魔能对付你的金龙拐,而你又拿什么来对付我的七煞毒火,还有我用太阴炼魂大法练成的几十名厉鬼呢?” “你有什么本事,尽管使出来吧,老婆子我定然让你死个心服口服。”鬼婆仍是一副云淡风轻,笑容满面的样子。 “真个狂妄的紧,我今天倒要看看是你鬼婆厉害,还是我七煞老祖威风。”七煞老祖掐出指诀,念动咒语,浮在山林中的几十团碧绿鬼火,开始旋转起来,显然是在准备什么威力大的法术。 旁边的李梦龙却暗地里翻着白眼,他对鬼婆的实力可清楚的很,别说七煞老祖有几十名厉鬼,就是有几百名厉鬼,只怕鬼婆都不会放在眼里,他可是知道的,鬼婆手下单是鬼帅就好许多个,只要随便放出一个来,七煞老祖都要吃不了兜着走。 七煞老祖口中念念有词,手指如穿花蝴蝶一般,连续掐动,那几十团碧绿鬼火,越转越急,好似几十颗碧玉在空中不停转动,继而再也看不清鬼火原貌,只能瞧见一轮绿色的圆月在空中转动不休,“碰”,忽而一声巨响,空中绿色的圆月消失不见,却突然多出一个身高一丈,青面獠牙,手持三股叉的修罗恶鬼。 青面獠牙的恶鬼甫一出现,七煞老祖神色微微一松,喘了口粗气,得意洋洋地说道:“嘿嘿,鬼婆你吝地托大,让我使出此等秘法,你可知我这噬魂鬼王的厉害?” “哦?你那噬魂鬼王有何出奇之处。”鬼婆故作好奇地问道。“有何出奇之处?嘿,你一试便知——”七煞老祖右手戟指朝鬼婆指去,大喝一声,“鬼王听我号令,速速将她魂魄吞噬干净。” 青面獠牙的噬魂鬼王踏着一团黑漆漆的阴风,持着三股叉,以雷霆万钧之势,朝鬼婆刺去。 李梦龙在旁边看的心肝一颤,噬魂鬼王果然不愧名头里的鬼王二字,那威势足以让人绝望,即便他自认身手高超,也绝对是躲不过噬魂鬼王一刺的,对鬼婆能否躲过这一击很是不看好。 而接下来的一幕,却让他看的瞠目结舌,那鬼婆只将腰间挂着的一个小葫芦摘下,拔开塞子对着噬魂鬼王轻轻一晃,那葫芦立时喷出一股白光将噬魂鬼王包住,那鬼王被白光照到,眨眼间就被拖入小葫芦中。 鬼婆好整以暇的把葫芦挂回腰间,朝七煞老祖笑道:“你的噬魂鬼王好像也不很厉害嘛,你还有什么招数,快使出来让我瞧瞧。” “你使的是什么邪法!”七煞老祖被吓的脸色煞白,大惊失色道,又大喝一声:“快把我的噬魂鬼王还来,不然老祖我定然不与你干休——” “哼,死到临头还敢大放厥词,真是猪油蒙了心了。” 鬼婆朝头上的大红灯笼一指,只见那灯笼放出一道红艳艳的刺目血光,匹练般朝七煞老祖卷去,七煞老祖大惊之下,朝胸口狠狠擂了两拳,登时口鼻中喷出三股绿莹莹的火焰来,正是七煞老祖苦修的七煞毒火,三股毒火汇成一股朝卷来的匹练血光烧去。 血光、绿火就像两条奔涌的大河,在空中撞来撞去,像是一场拉锯战,一会我压过你,一会你压过我,只是喷火的七煞老祖额间见汗,放出血光的鬼婆仍犹有余力。 血光、绿火斗了一阵,眼见七煞老祖渐渐不支,鬼婆又掐了了咒诀,朝大红灯笼喷出一口精血,血光好似吃了大补药一般,立刻壮大了三分,继而血光在半空中不断扭动着,几个呼吸的功夫就化成一只展翅高飞的凤凰,凤凰欢喜的轻鸣几声,一头扎进碧火中,不停的在火中畅游。 鬼婆脸上笑意盈盈,指诀一变,火红的凤凰刹那间穿过七煞毒火的包围,长长的鸟喙朝七煞老祖啄去,七煞老祖大惊,想要再躲,已然是来不及,“碰碰”七煞老祖身上连续冒出两层绿芒,却连续两次都被鸟喙啄穿。 至此,七煞老祖身上的护身法器全部被破,终于被火凤凰的长喙啄到脸上,生生将他的一颗眼珠子啄了出来。 七煞老祖双手捂着左眼惨叫一声,再也维持不住身形,径自落到地上,疼的满地打滚。 此时大局已定,而李梦龙却眼珠子乱转,思量着是现在就跑,还是待会再跑,在崔八爷口中,鬼婆是个滥杀无辜的魔头,而今晚之事,好像又不是这样。 他正纠结的当口,异变徒生,原来在地上打滚的七煞老祖,竟不知何时已经滚到山林边缘,只见七煞老祖身形一展,便朝树林外蹿去,显然刚才那副样子是示弱之举,是要麻痹鬼婆,想要逃窜。 看他那身法,轻身功夫在这个世界算是不错了,要是一不小心兴许还真会让他跑掉,而李梦龙恼恨他暗算自己,想也没想,将手中长剑一掷,长剑势如流星,瞬间就将七煞老祖刺了个对穿,鬼婆见状,抬起的手也适时放下。 第一百二十七章萌发 野草随风微微颤动,四周都笼罩在晨曦中,深邃微白的天空,还散布着几颗星,李梦龙手中拿着一块雕着龙纹,黝黑的木牌。 黝黑的木牌非常普通,可以说是毫不起眼,正面刻着一个“乙”字,反面刻着数字“五十六”,除了这些,便再没有其他东西。 李梦龙捏着这块木牌,眼神有些散,似乎在沉思着什么。 刻着乙字五十六的木牌,是从七煞老祖尸体上找到的。 这样的木牌,他还有一块,正面刻的是“丙”字,反面刻的是数字“二十二”。 丙字二十二木牌,装在崔八爷的褡裢里。 整理崔八爷遗物的时候,看到这样一块木牌,李梦龙并没有太在意,原打算在安葬崔八爷时,将褡裢里的东西一同葬下。可如今又看到乙字五十六号木牌,他不能不思索两块木牌之间的联系。 特别是,想到鬼婆将乙字五十六的木牌交给他时,眼中露出的意味深长的目光—— 阳光透过淡淡的晨雾,温柔的洒在青山上,草木的清香弥漫山林,弥漫着山腰的小木屋,晨曦穿过薄雾,穿过树叶照到李梦龙身上,有种很特别的味道。 李梦龙收好木牌,抬头凝望着朝阳升起处,彩霞掩映,光影千变万化。 以前曾经有过想法,在山里拥有一幢小木屋,门口有一条小溪流,旁边有一片小树林,静静的独处一隅,躲开俗世的打扰,放上几首舒缓的乐曲,品上一口美酒,再有一本小说,那就是神仙一样的日子。 现在才发现,抛开匆忙的生活,来到美丽的小木屋里,不需要音乐,不需要美酒,或倚栏谈笑风生,或捧书静静细读,都是惬意的享受,在山林间漫步,左边是鸟叫蝉鸣,右边是花儿与树儿的窃窃私语。 虽不养鸟,每天早晨有鸟语盈耳,无需挂画,门外有幅巨画——名叫自然,说的就是山中木屋的乐趣。 只要在这样的木屋里住一晚上,什么糟心事都会忘掉。 李梦龙很想就此居住在大溪村后山的这个木屋中,再不去掺和别人的事情,不然谁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卷入漩涡中。 或许,他早已卷入漩涡中,只是身在棋局中而不自知—— “李兄弟,天亮了,咱们启程回梧州吧。”石鹏举拎着大关刀从木屋出来,脸上古井无波,他在江湖上漂了几十年,生死早已淡看,比昨晚更险恶的情形都遇到过,昨晚的事情还不足以让他惊慌失措。 李梦龙“哦”了一声,拎起自己的长剑,踏着朝阳的光辉,朝山下大溪村行去—— …… …… 墨色的浓云挤压着天空,黑暗统治着天地,房间不住地往静寂黑暗的深渊里落下去,连桌上那盏油灯也渐渐黯淡了。 淅淅沥沥的春雨下了一阵,电闪雷鸣过后,乌云散去,弯弯的月牙探出了头,月光透过窗棂照入屋内,窗帷的淡淡的影子映在屋角。 屋子外面已经明亮许多,屋内只有那盏昏黄的煤油灯偶尔跳荡的灯花慢慢地蚕食着时光。 李梦龙在默默坐在烛光的阴影里,手里捏着一张小小的玉片般的卡片,偶尔发出一两声唏嘘感慨的声音,声音很低微,还没传出屋子,就被从窗口吹进来的微风吹散—— 城东的一个小院里,小娟抱着双腿坐着,下巴搭在膝盖上,望着窗户上新糊不久的窗纸怔怔的发着呆。窗外仍旧有些小雨,不时吹来一两股凉飕飕的风,窗户纸哗啦啦地响着,有些像受伤小兽的哀鸣,丝丝缕缕的寒气从窗户纸透进来,她忽然感到有些寒冷。 “也许这就是命吧。”她有些悲苦的想着,她开始回忆自己小时候快活欢喜的时光,爹爹还未病故之前,家里虽不甚富裕,可也衣食无忧,有时候爹爹买来精美的玩具,一套漂亮的衣服,她就能欢喜好久好久。自从爹爹故去后,家里很苦,经常要挨饿受冻,便是连一件完好的衣服都找不出来。 苦苦熬到十五岁,哥哥找到一份好的活计,能养家糊口,日子有了盼头,她也曾像别的同样年纪的少女那样,做过一些美丽的梦,添几件漂亮衣服,买一些镯子耳环首饰,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坐上一顶大花轿,嫁一个年轻俊美的少爷,在他家里美美的过日子。 可是这些梦只一刹那就过去了,冷酷、无情的现实站到她的面前,漂亮的衣服、镯子耳环、俊美的少爷,永远的离她而去,她将来的命运将会是听命令、做苦事,她将来恐怕要流很多眼泪,要吃很多打骂。 兴许还要给那个又老又丑的张老爷占了身子去—— 几年后,一顶小轿子把她抬出去,嫁给一个老爷太太选定的,她不认识的一个男人,兴许还是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 “命啊,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小娟幽幽的叹了口气,摸到席子底下那微微的凸起,一时间有些失神,那是几个月来,她攒下的银元,以往,她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对着这几块银元傻笑,如今她再也不会有这种心情了。 因为明天过后,她娘亲就要签下她的卖身契,她要被送到张老爷府上当丫环,要给她打碎的那块玉佩抵债。就在今天下午酉时时分,她从铺子里出来,经过洒金街的时候,不小心撞到和风楼的张老爷,将他腰间系着的一块玉佩碰落,掉到地上打碎了。 张老爷说那玉佩是上好的羊脂白玉,扬州的玉雕大师雕刻的,值一百两银子,要她赔,她自然赔不出,张老爷说赔不起,就要把她抓到府里当丫头抵债,小娟一家都没有法子,毕竟一百两银子是个大数目,不吃不喝要攒上十年才成,只能答应,张老爷讲定明天来签卖身契,顺便把人带走。 小娟脑海忽然浮现出一个年轻男子的影像,他似乎在对着她笑,一丝希望温暖了她的心,她有些期盼,希望他能把她从这种命运中拯救出来,在她印象中,他永远都是那副温和善良的样子。 只要自己去求他,他应该会帮忙吧?小娟心里暗暗想着,又有些犹豫,毕竟一百两银子是一大笔钱呢。 忽然又想:“我一个月有半块银元的工钱,一年就是六块,做上几年,东家也许还会加些,这样还上十几年,就能还清了罢。就是还不上,情愿给东家当丫环,也好过给张老爷当丫环——”想到这里,脸上不禁泛起一抹羞红。 小娟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行,当即穿了鞋子,偷偷摸出院子:她知道,要是给娘亲发现了,定然是不允的,因为她家已经受过东家很多恩惠,娘亲绝对不想再麻烦东家的—— 夜空飘来一片片乌云,遮住了天空,几道闪电划空而过,轰隆的雷响随之响起,哗哗哗的雨又下起来了。 小娟快步在积满泥水、坑坑洼洼的土路上走着,雨点打在她的脸上、头发上,雨水打湿了她的衣服,泥水浸湿了她的鞋子,她没有受到丝毫影响,仍旧在雨中前行。 夜已深,贫苦的人家,因为白天工作辛苦,或者为了节省灯油,亦或者是为了他们唯一能够经常享受的欢愉,这样那样的原因,总是是得特别早的。 黑暗的长巷,没有灯火,也没有人,小娟在黑暗中跌跌撞撞的,摸着小巷墙壁朝前行走,不远处忽然出现几点火光,她心中一喜:终于到了。 “啪啪啪”拍门声响起,李梦龙收起手中的玉片,有些纳闷,已经到亥时了,怎么还会有人拍门? “东家,东家,是我,小娟,开开门。”清脆的嗓音传来,李梦龙有些恍然,应该是小娟有急事来找。 拿了油纸伞,走出屋子,打开门,淋的跟落汤鸡似的少女小娟就站在门外,李梦龙赶紧把伞撑到她头上:“怎么淋成这样,有急事吗?” 小娟擦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点了点头:“我们进去说吧。” 李梦龙把她让进院子,刚要关上院门,忽然感受到小娟身上的一丝阴冷之气,他不动声色的掐动指诀,默念开眼咒,朝院外一打量,巷子角落里聚着一团阴气,一只小鬼正朝他探头探脑。 李梦龙冷哼一声,手中突然多出一枚八卦镜,催动法力,八卦镜霎时涌出无穷金光,对着那小鬼一照,小鬼惨叫一声,如同春阳融雪般,立刻魂飞魄散—— 第一百二十八章求助 小巷内忽然起了一阵冷风,呼呼地刮入院内,刮到小娟身上,她打了个寒噤,转过头望了望身后。 李梦龙已将八卦镜收好,顺手关上了院门,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烧死那小鬼好像只是随手掸去了一粒灰尘。 “走吧。” 他打着伞朝小娟说了一句,小娟点了点头,两人便朝那点着昏黄油灯的屋子走去。 小娟垂着头站在屋内,李梦龙收好伞靠在墙边,问道:“你有什么事情,现在可以说了。” 小娟长长的睫毛眨动着,一泓深邃如秋水般的眸子透出几分娇怯,如玉般的脸颊布满点点水珠,清丽秀雅的脸上带着淡淡的忧愁,神情很是惹人怜爱:“东家,我——” 李梦龙回头看去。 她浑身被大雨淋透,昏黄的灯火映照下,湿透了的衣物紧紧的贴在身上,鼓涨的胸口显出两轮圆月般的轮廓,素腰仅一束,竟不盈一握,十六岁的少女身姿已有几分诱人。 李梦龙摸了摸鼻子,移开目光,干咳了两声:“小娟啊,有什么话待会再说。你身上被雨淋湿了,当心生病,我去给你找一身干净的衣服,你先换上。”说着就进到卧房,翻箱倒柜一番,才找出一身合适的衣服。 小娟年纪不算太小,这个时代的很多女孩子,在她这个年纪已经结婚生子,她不是懵懂无知的小孩子,听了他的那一番话后,立刻反应过来,随即看到湿透的紧紧贴在身上的衣物,还有显露出的身体轮廓,立刻羞红了脸。 待李梦龙从卧室出来,她看也不敢看他,垂着头,直想往地缝里钻。 “进去吧。”李梦龙指了指卧室,小娟“嗯”了一声,逃也似的跑进卧室,关上房门,开始换起衣服来。 一盏茶的功夫后,小娟穿着李梦龙的长衫,从卧房走出来,乌黑的长发湿漉漉披在肩上,神态显得有些紧张拘谨。 李梦龙坐在一张小方桌旁,示意她也坐下,小娟依言坐下。 火光下,她瓜子形的脸上不施粉黛,不染铅华,白嫩的脸蛋泛着象牙的光泽,越发映衬出肤若凝脂,宛若出水芙蓉一般清丽脱俗。 “你这么晚找我,肯定是有重要的事情,你且细细道来。”李梦龙推给她一杯热茶。 “东家,是这样的,今天傍晚,铺子打烊……” 小娟一五一十的将她的遭遇娓娓道来,说到凄苦处,清纯无暇的脸上露出几许娇怯,宛若风雨中一棵孱弱的小白花。 “张老爷要我以身抵债,我明天一早便要入张府,所以——” 李梦龙若有所思的打量她一眼。 娇软不胜垂,瘦怯那禁舞。多事年年二月风,翦出鹅黄缕。一种可怜生,落日和烟雨。苏小门前长短条,即渐迷行处。 不知不觉间,那个瘦弱的黄毛丫头已经很有几分姿色,再加上那种娇怜柔弱的神态,连他自己都有几分心动,那个什么张老爷情愿要人不要钱倒也不奇怪。 这世道,很多致仕的官绅都喜欢纳上一两个青春活泼的小妾,说什么温香软玉抱在怀中,然后再教她读书很有雅趣,明清的士大夫信件中很喜欢说此类事情,非常的无耻,非常的,让人羡慕—— 那张老爷都快六十了,还要糟蹋人家一个只有十六岁的少女,上演一枝梨花压海棠的戏码,很是让李梦龙不爽。 想他家财万贯,都只有李莫愁一个女人,连小兰这种贴身侍女都被赶的远远的,那老货还想在他眼皮子底下干这种勾当,他绝对是不能答应的。 再者,小娟后面跟着一个小鬼,说不定此事还有其他因由—— 想到这里,李梦龙脸色一肃,一个月前,他与石鹏举从大溪村回来后,他反复思量王大之事,觉得里面大有蹊跷。 梧州城方圆百里,修行中人大有人在,无论是正经的修道之人,还是民间术士、神婆神汉都不在少数,为何这王大会来找他这么一个刚踏入修行门槛的人呢?还有之前那许多前来请托的人,也是奇怪的很。 于是他悄悄打探,结果发现之前来请过他的人,全部都死于非命,显然这些人和王大一样,是被人指使来的,事后被灭了口而已。 他感觉自己被牢牢困在一张网中,黑暗中有只巨大的蜘蛛,已经伸出了獠牙—— 李梦龙感到非常莫名其妙,他好像并没有做什么,也没惹什么麻烦,为什么会有人处心积虑的要对付他呢? 说不定那张老爷也是幕后黑手的手段之一,而小娟只不过是遭了池鱼之殃,要不然有家仆跟随的他,怎么会轻易就被小娟撞到,还被打碎了玉佩呢? 李梦龙眼睛眯了起来,垂在桌下的手中突然多出一颗黑黝黝的珠子。 他可不是泥捏的,要是有人想要对付他,就是天上的仙神,也得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做好碰的头破血流的准备才行。 他手中那颗珠子,便是他的底气,此物名叫“九天十地诛仙灭魔神雷”,威能不在此界的三清神雷之下,一旦引爆,方圆千里尽成齑粉,金仙以下全部难以幸免,便是金仙也要被毁去身躯,只能逃出几缕神魂。 神雕世界的三次抽奖机会,他只用去一次,便是抽中龙髓炼体膏那次,然后就迫不及待地用龙髓炼体膏祛除身上的伤疤,再然后就是与李莫愁如胶似漆,共度二人世界,剩余的抽奖次数早就忘到脑后。 从大溪村归来后,他感觉有人算计他,压力大增,便想弄出些底牌自保,于是想起那剩余的抽奖机会,这两次抽到的东西都不差,一枚便是他手上的九天十地诛仙灭魔神雷,另外一件便是刚才杀鬼用的朱雀镜。 “朱雀镜,出自《僵尸先生》世界,乃九叔之师随身法器,用天陨之铜铸就,背刻朱雀神鸟之像、三十六枚诛邪云篆,正面绘有先天八卦、河洛九星,金光一照,妖鬼之属灰飞烟灭。” “九天十地诛仙灭魔神雷,采九天将发未发之雷电精气,与九天十地神煞之气,凝而成雷,一旦引爆,方圆千里生灵尽成齑粉,天仙之流身死魂灭,金仙之属尚能逃出几缕神魂。” 这就是李梦龙底气所在,要是没有一副好牙口,想要算计他,先要做好自己身死魂灭的准备才行,再加上他还有能力兑换券在手,要是将七煞老祖的修为兑换来,修为立马就能攀升到练气八层。 现在他顾忌七煞老祖修的是魔功,没有兑换出来,等到生死关头,他才不会管那许多。 小娟满是希冀的看着李梦龙,希望他能帮帮自己。 “行,我知道了,你先回去吧,明天一早我会带钱去你家里。” 小娟闻言脸上露出欢欣的神色,连声道:“谢谢东家!!谢谢东家!!”又说道:“那些钱就从我工钱里扣吧,无论是十年二十年,我都会还清的,我们可以签订契约……”小娟一脸正色。 李梦龙伸手往她头上敲了一记:“人小鬼大,什么契约不契约的,就你那点工钱,我要扣到什么时候去,以后少给我惹麻烦就行了。”百来两银子他还不看在眼里,再加上小娟可能是受他拖累,再扣她工钱,那可就太坑人了。 小娟抱着头“哎呦”痛呼一声,圆溜溜的眼珠委屈的看着他,清纯娇怯的神色很是诱人。 李梦龙火气比较旺,受不得勾引,哪里还敢再看,连忙从墙上摘下一个灯笼,朝小娟道:“去房里将你的衣服拿好,等下我送你回去。”天色已晚,让她一个人回去,他可不太放心。 “嗯。”软糯的鼻音发出,小娟起身进到卧室,开始收拾自己的衣服。 李梦龙不由得苦笑,也不知道这小娟是怎么回事,大晚上都就敢一个人跑来找自己,要是换个别的什么人,绝对要把她连皮带骨吞进肚子,吃的渣都不剩—— 第一百二十九章找茬 雨后的清晨空气显得格外清新,张彭贪婪的呼吸着雨后留下的淡香,屋角的那几株三角梅开的很艳,淡紫的花朵被雨所洗,显得越发娇艳妩媚。 习习凉风迎面吹来,滴滴晶莹的水珠儿从枝头落下,张彭张老爷哼着小曲,慵懒的伸了个懒腰,显然心情很是不错,伸出手掌接下枝头落下的水珠,凑到鼻尖一嗅,接着嘿嘿轻笑一声,笑容里很有几分猥琐的味道。 时辰刚过卯时,按着张老爷的习惯,此刻他应该搂着娇妻美妾在房内呼呼大睡才是,今天他之所以起的这般早,皆因心痒难耐之故。 昨天家里供奉的道长说,在南街的一个山货铺子里有一位面相纯和清贵的女子,观之身柔,食神旺盛,最是旺夫益子不过,建议他娶回家中做妾,必能大富大贵,子孙满堂。 张大老爷别的不好,单好这身轻体柔的美貌少女,闻言很是意动。 昨个特意去山货铺子那条街饶了一圈,见到那女子,方知供奉所说不错,的确是身柔,柔的很。 那不盈一握的小蛮腰,简直要把人的魂给勾掉。 他吩咐下人前去打听,那小娘子乃是城东一户人家的闺女,年方十六,尚未许配人家。 按以往的做法,只要给她家里送去几十两银子,当晚便能将那小娘细细好生把玩一番。 谁知再一细问,也不知她家走的什么狗屎运,遇到一个傻不愣登的东家,居然给他兄妹二人拢共两块银元的工钱,这些时日竟然阔了起来,之前那法子就不太管用了。 不过这也难不倒见过大世面的张大老爷,他只略施小计,用一块几两银子的玉佩,就把那小娘子唬回家来。 到时候只要稍作跳调/教,等她乖顺起来,再给她个妾室的名分,那小娘子感恩戴德之下,他张大老爷就有福可享了。 想到这里,张大老爷脸上潮红一片,身下也蠢蠢欲动起来,恨不得立时就把那小娘子搂到怀里,好生疼爱一番。 “水生,给老爷我备轿,咱们去城东周家,将小娘子接回来。”张老爷吩咐着。 “是,老爷。”弓着身子站在角门外,随时准备伺候的家奴水生,谄笑着应道。 张老爷优哉游哉的转回屋子,拿起桌上的一把宜兴紫砂壶,对着壶嘴嘬了起来。 茶水不冷不热,如此喝法最有味道,张大老爷心情很是畅快,看着手里的紫砂壶,就越发开心起来。 此壶有个名头叫二泉铭壶,乃紫砂名家邵二泉所制。 壶型质古朴,壶为土黄色,周身竹造型,而一蝙蝠翩然而至,应和古人“祝福”意愿。 壶腹一侧,阴刻行书:“天朗气清,惠风和畅”,这句诗源于王羲之《兰亭集序》,署名“二泉”,壶底有“唐冰”款。 如此名壶,放在太平盛世,哪里会落到他张彭手里,长毛贼一作乱,他张大老爷就有了发挥的余地,才巧取豪夺,从一士绅手里要了过来。 “老爷,轿子已经备好,老爷要现在就去吗?” 正得意间,水生来报,张大老爷心情更佳,腾的站起身来,脚步轻快的像个年轻人:“走,现在就去——” 城东周家小院。 柱子抱着脑袋大的海碗蹲在屋门口,早餐是白粥配苍梧酸肉。 酸肉腌制得极为入味,用红红的辣子炒过,酸咸辣香,吃进去还有股发酵的异香萦绕口腔,久久不散。用来配白粥最为得宜。 这样的早餐可不是天天都能吃到的。 放在以往,就着酸咸辣香的酸肉,脑袋大的海碗盛的白粥,柱子哧溜一气可以喝下五大碗。 今天柱子却有些食不下咽,抱着碗蹲在屋外唉声叹气。 小妹今天就要签卖身契,送入张府抵债,柱子本打算帮她寻个好人家,吹吹打打,一台大花轿将她嫁出去,谁成想竟要落个为奴为婢的下场。 为奴为婢当然很不好,要吃打吃骂不说,还是个贱籍。 大清律规定,奴仆及倡优隶卒为贱,不得与军、民、商、灶四类良民通婚,后世子孙永永远远都是贱籍,不得参加科举。 今天的酸肉炒的格外香,小娟吃的很有滋味,仿佛对入张府为婢毫不在意,柱子有些黯然,心道:“小妹还小,不懂事哩,以后明白过来,不知道会哭成什么样子——” “砰砰砰”破旧的木门被拍的震天响,柱子心情烦闷,语气有些不善:“谁人?将门拍坏了,我手中的棍棒可不答应!” “哟,周大柱!几天不见,你倒长脾气了——”一道不阴不阳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柱子反应过来,拍门的是陈甲长,赶忙放下饭碗跑去开门。 “陈甲长,千万别见怪,刚才我不知道是你。” “哼!我还以为你眼睛长到屁股上了,连我陈甲首都要打——”一位长着鼠须,浑身干瘦的中年人,背着手踱步进来,下巴微微扬起,一双王八绿豆眼骨碌碌转着,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不敢不敢。” 柱子迭声道歉,这陈甲长虽不是官,却负责夏秋两税的催讨,丧尽天良、坏事做尽,若是被他记恨上,说不得要穿小鞋,柱子不敢得罪,讨好道: “陈甲长,您老大驾光临,不知是要——?” 陈甲长走进屋中,鼠须抖动着: “你家小娟不是要给张府张老爷抵债吗?张老爷请我来做个中人,待会衙门吏科方书吏也会来……哟,油辣子炒酸肉——嗯,这股子酸味地道,陈老爷我可算来着了,快给我拿副碗筷来。” 见着桌上炒的红红的酸肉,陈甲长那双绿豆眼立时就直了,鸡爪似的手从盘子里拈起一块肥瘦相间的酸肉,放到嘴里嚼的汁水四溅,还一个劲的说好。 “吱呀”半掩的院门又被推开,水生趾高气扬的走了进来,继而是和风楼的东家张大老爷,后面又跟着两个奴仆。 刚拿过碗筷,要朝酸肉下筷子的陈甲长,连忙丢下筷子,腰快弓成个虾子,脸上尽是谄笑: “张老爷,张老爷,您老怎么亲自来了,这事您只要吩咐下来,我陈三定会办的妥妥当当的,您老亲来,那是骂陈三不会办事呐。” “哎——怎么会!陈老弟多虑了,此事交给陈老弟,张某是很放心的,不过今早有事要办,经过城东,顺路来看看而已。” 两人相互吹捧着进到屋内,大大咧咧的搬凳子坐下,仿佛在自己家一般,小娟一家四口在旁边唯唯诺诺,敢怒不敢言。 “陈老弟啊,那方书吏是怎么回子事,到现在还不来?” 张老爷进到屋内后,那双色、眯眯的老眼,时不时的在小娟身上扫来扫去,越看银心越炽,心中有些焦躁,语气略微有些不耐。 古代人口分为“和买”和“略买”两种,“和买”是指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将法律允许买卖的人口进行交易,“略买”指的是通过绑架、抢夺等手段掠夺到人口再贩卖。前者合法,后者犯法。 张老爷若要将小娟弄回府里,要先向官府提出申请,请来地保乡约作中人,然后再经当地官员在市券上加盖官印,买卖才算成立,因此方书吏不来是办不成事的。 “想是在路上遇到什么事耽搁了,不过也快来了,方书吏这人,张老爷你还不放心吗……” 陈甲长与方书吏臭味相投,相互勾结,双方私交很好,故此说了些好话。 谁知陈甲长话语未落,有道年轻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方书吏么——我刚才在路上倒是遇到个姓方的老头,说自己是什么书吏,该是你们要找的方书吏吧!” “东家?” “东家!” 柱子与小娟同时叫道,柱子是惊疑,小娟是惊喜。 张老爷转头看去,却是一名穿着长衫的短发青年,问道: “你就是那什么山货铺子的东家?方书吏与你同来,他人呢?” “若你们等的是他,那可以不用等了。”李梦龙大马金刀的坐到桌前,看到桌上那碗被炒的酸辣酸辣的酸肉,顿时食指大动,小娟很狗腿的递上一双筷子。 “为何?”张老爷开腔问道。 李梦龙夹起一块红彤彤的酸肉放入嘴里,摇头晃脑道:“不错,不错,果然是风味独特,回味无穷。”瞥了一眼张老爷,道:“那什么狗屁书吏,非要说我走路踩到水坑,溅了他一身泥水,扯着我的衣服不依不饶,要我赔一两银子的衣服钱。我这个人是穷的,只好给了他十巴掌,打得他脸肿如猪头,打掉他满口烂牙,只怕现在还在巷子里趴着呢——” “他要我一两银子,我就打他十巴掌。张老爷你张口就是一百两银子,不成还要拿我的伙计抵债,你说我该打你几巴掌才好呢?” 李梦龙脸上全是笑意,那双眸子却锐利的很。 “放肆,竟敢捋张老爷的虎须,真是胆上生毛——” 陈甲长忙着表忠心,撸起袖子要给李梦龙几个大嘴巴,李梦龙仍旧拿筷子夹着酸肉,仿佛没看到陈甲长挥来的巴掌,那巴掌快要触到他脸上时,只见他左手一晃,就拿住了陈甲长的腕子: “这王八绿豆眼好生讨厌,洒家吃的开心,偏要过来搅扰,说不得要给你些教训。” 说罢,左手随意一抖,就将陈甲长的手臂震成几截,陈甲长搂着软塌塌右臂,疼的满地打滚惨叫。 张老爷看的眼睛一缩,知道遇到了硬茬子,他在湘军打混十几年,见识眼力还是有的,随手能将人手臂弄断的,在几十万兵勇里,找不出三个来。 这样的人若是在军中,绝对是勇冠三军的猛将,同时今天他若是处理不好的事情,血溅五步还是轻的,惹得他凶性大发,只怕有灭门之祸—— 第一百三十章魔踪 “误会,都是误会。” 张老爷犹如被马蜂蜇了一般,从凳子上蹿了起来,缩着头弓着腰谄笑道: “小老儿是见小娟天生福相,能兴家益子,便想讨去给我那幼子做个媳妇,只是我那幼子名声不大好,小老儿担心周家不肯,就出了这个馊主意。我寻思着先让她进府里学学规矩,然后再许给我那幼子做正妻。现在签卖身契只是暂时,以后必是要去官府解除的——” 这张彭倒有几分急智,顺口就编出瞎话来,还编的满像那么回事。 旁边小娟的娘亲、柱子闻言都有几分意动,小娟如果能嫁到张家当正妻,那可是天大的好事,以后周家就有了靠山了。 至于张彭幼子贪花好色的名声,本就算不得什么大毛病。 李梦龙翻着白眼,这张彭老王八蛋还真会见风使舵。 眼见事情不对,立刻就搬出这个借口来,毕竟小娟的娘亲要是同意的话,外人再也不好插手此事。 那样立刻就能化解眼前危机,还能白得一个儿媳妇。 李梦龙仍旧嚼着酸肉,半晌,淡淡笑道:“我不管你是真娶还是假娶,我只问你一件事——” 未等张老爷询问是何问题,直接问了出来:“要娶小娟,是你自己的主意,还是别人指使你干的?” “这——”张彭也是人精,听他这么说,登时反应过来,明白自己可能让人当了枪使,脸色阴沉下来,忽然又摇了摇头:“不可能,我对钱真人供奉周到,女子财帛从未断过,钱真人不可能害我。” “钱真人?那是谁?” “嘿嘿,钱真人便是我。” 一位穿着蓝色道装,扎着道髻,胡须半黑半白,身材肥硕的道士,背着双手走进院内,脸上露出一抹自得的笑意。 “钱真人,这是怎么回事?”张老爷见钱真人突然出现,心里明白多半他真是将自己当枪使了,当下阴沉着脸问道。 “东翁莫急,这人虽然武艺了得,不过有本真人在,定能保你无恙,此事过后,说不定还有你一场富贵。” 张老爷闻言脸色才好了些,当即闭嘴不言。 钱真人大摇大摆的走进院中,并未掩饰自身法力波动,李梦龙主意到他身上的气息,笑道: “我虽不知你为何要对付我,不过凭你练气三层的修为,就敢放此狂言,不怕我一掌将你打的四分五裂吗?” 练气一层能凝结三十六团法力,二层七十二团法力,三层一百零八团法力,等突破到四层,便要将法力气团凝练压缩成水滴般的状态,四层是三十六滴,五层是七十二滴,六层是一百零八滴,第七层过后,便是要用法力洗练神魂。 练气三层之前,修道之人若不会通灵术,其实本领是不太高的,能使出的法术寥寥无几,使出法术要念咒掐诀,施法速度慢的很,直面武者其实是找死。 “我知你武艺高强,所以才要东翁将你引出来,然后去你家取了一物,用来对付你。”钱真人背着的双手移到身前,右手是一只绑着草人符箓的鞋子,左手是一根金针。 “原来你想用邪法对付我,只是不知你将那邪法练到何种地步,能不能破了我茅山护身法呢?” “哼,你休想巧言欺我!你练茅山护身法不过数月,根本借不得神力,如何能挡我神煞符法威力?” 神煞符法需取所要害之人的生辰八字,或是那人的贴身衣物,再取一草人或是玩偶,用神煞符将那人气息与草人勾连在一起。 施法之下,用金针或是刀剑斩刺那草人,便与斩刺那人无异,杀人于无形,恐怖歹毒至极,为修行界中的禁术。 这法术威力全在那神煞符上,此符能沟通九天十地神煞,玄奥至极,据说是有人根据陆压道人钉头七箭书残稿演化出来的。 只是那神煞符失传已久,不知这钱真人如何得到的。 李梦龙按下疑问,好似根本不怕神煞符法一般,不屑道:“嘴上说的如此厉害,有什么本事你尽管使出来,某家要是吐半个怕字,便将李字倒过来写。” 钱真人脸上肥肉一抖,显然已经动怒,说道:“真是不知死活,我先让你尝尝金针刺穴之痛——” 说罢,钱真人心中默念咒诀,左手金针朝草人狠狠刺连连。 “刺呀,继续刺呀,我看你能不能刺出朵花来?” 连连刺出数十下,李梦龙却仍旧老神在在,什么反应都没有,钱真人额上开始冒出虚汗,嘴中连连道:“不可能,不可能,我这神煞符怎么可能没用——” “既然你的法子不管用,那就试试我的手段吧。” 李梦龙轻轻一笑,一口白牙闪着寒光,将手中筷子一甩,两道黑影带着“呼呼”的破风之声直袭钱真人。 说时迟那时快,两根筷子一根打进钱真人丹田,生生将他气海破去,另一根牢牢插在钱真人右手腕。 钱真人手中草人落地,人也和陈甲长一般倒地,两人化作一对滚地葫芦,在地上惨嚎不止。 自从怀疑有人要算计他开始,李梦龙早就做好防备,这样的邪法在修行界盛传,他怎么会不做些防备呢?从一个月前开始,他就将自己所有贴身衣物都收入空间,平时换洗衣物从不晾在外面,离家便会全数带走,而留在屋子里的都是摆设,从未穿过,没想到今天还真是起了作用。 “我从未见过你,说,你为何要算计我?”李梦龙走到钱真人面前,一脚将钱真人完好的左臂踩的“咔咔”作响。 “啊——饶命啊,饶命……不是我,不是我,我是受人指使的……”钱真人惨叫着连连求饶。 “是谁!”李梦龙厉喝道。 “是——” “轰隆!” 一道闪电划破长空,闷雷滚滚,霎时间,乌云滚滚,一道道银白色的闪电交织着,墨色的浓云挤压着天空,将天空压的低低的,沉沉的仿佛要坠下来,压抑得仿佛整个世界都静悄悄的。 明亮的阳光消失殆尽,被沉重的灰黑取代,院子里黑的像是漆黑的夜晚,李梦龙静静地望着天空,幕后黑手终于要现身出来—— “哎——”沉重的叹息声响起。 一道闪电劈过,数百丈外一个黑影显现,依稀能看出是人的轮廓,那人仿佛踏着极为缓慢的步子走来,闪电消失,立刻又没入黑暗中。 又是一道闪电,那人忽然到了院门口。 “原来是你!” 李梦龙也叹息了一声,说道:“我是该叫你师兄呢,还是叫你师弟呢?泉水——” “师兄也罢,师弟也罢。我本不愿亲自出手,只是——时局所迫,你——你不要怨我……” 李梦龙打量了他一眼。 原本朴实善良而带有一丝怯懦的泉水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腰杆挺的笔直,浑身散发出一股犹如利剑般气质的泉水。 而他的修为,竟然与鬼婆不相上下,赫然是练气八层。 “你来了,想必我那好‘师叔’也在附近吧。”李梦龙咬着牙,说道:“只是我自问从未得罪过你们,你们为何要处心积虑对付我。” “到这个时候,再说这种话,还有什么意思呢?”泉水面无表情的说道,“那几个死老鬼派你来之前,难道没将事情告诉你吗?” “死老鬼?是谁?”李梦龙一脑袋问号。 泉水摇摇头,叹道:“你来历神秘,我与师父再三推算都得不出结果,只好让七煞老祖试你一试,若是——若是你没有援手,我们还能再做师兄弟。可惜,你完好无损的回来了,而七煞老祖却死了。” 说着,手一挥,一颗人头飞到李梦龙面前,他定睛一看,人头双眼瞪的老大,粗壮的鼻子旁边有颗小痣,竟是石鹏举的人头。 “一个月前,长风镖局接到银镖,往龙关苏元春提督大营押运军饷,便是我们所为,我们中途将他擒下,逼问出那天情形,果然是奇门遁甲的鬼婆出手救你。” 泉水大喝一声:“如今你还想抵赖吗?” 李梦龙面色阴沉,他不知道鬼婆为何会出现,也不知道泉水他们到底是什么身份,他只知道今天多半难以善了了。 “事已至此,你我无需多言,手上见个高低吧。”李梦龙忽然笑了笑,手上多出一张玉片,摩挲着说道:“我会不会死我不知道,可你必死无疑——” “储物法宝!”泉水眼光一凝:“你果然是那几个死老鬼派来的——” “别以为他们给了你几样保命的东西,你就能逃出我的手掌心。”泉水深深地看了他手上的玉片一眼,显然有些忌惮,又道:“须知修为的差距,可不是几样东西就能弥补的。念在往日的情分上,你自裁吧,我放你魂魄重入轮回,要是真动起手来——” 李梦龙“噗嗤”笑出声来:“你当我是三岁小孩么?”忽然厉喝道:“少在我面前花言巧语!今天纵然你肯放过我,我也必定不肯放过你,连你那狗屁师父,我也要他魂飞魄散!” “年轻人就是冲动,漫说你没那个本事,便是你有那个本事,你的下场也绝好不了。”又一道身影出现,“天地浮浮沉沉,春秋来来往往,星移斗转,世事无常。现在大势在我们这边,你何必为那些人卖命,不如我们坐下来谈谈——” 第一百三十一章现身 头戴九梁巾,身着杏黄道袍,精瘦的脸上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双眼,两条花白的横眉满是威严,那人正是金裴金道士。 李梦龙正一脑门子官司呢,搞不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只大概猜到金裴师徒将自己认作了对手安插来的奸细,干脆将计就计,将事情搞个明白,说道:“你且说来听听。” “此事简单。”金裴老道一看有门,脸上露出一抹喜色,从怀里掏出一个巴掌大,黑漆漆的铁环:“只要你肯将一缕神魂拘入此环中,再将那些死老鬼给你的东西交出来,然后我们就是自己人了。” “加入我们之后,好处自然少不了你的。你看泉水,修道不过三四年,已然修至练气八重,而我,更是金丹有成。”金裴老道满脸傲色,“如果你再立下大功,结成元婴也不是问题!” 能轻易修到练气高阶,甚至金丹、元婴都不是问题,加入他们确实不错,李梦龙大为意动,更何况他连金老道所说的“死老鬼”是谁都不清楚,也不存在背叛的问题,只是要将自己的神魂拘入那环中,生死操于人手,这种事情是他不能容忍的。 “我是很想答应你——”李梦龙摊开手做无奈状: “可惜,我根本就不知道你说的死老鬼是谁,还有,修道本为逍遥自在,若将神魂拘入环中,还有什么自由可言?纵然修为再高,也不过为人走狗,那还有什么意思?” 金裴老道笑容一僵,神色阴沉下来,冷笑道:“如此冥顽不灵,果然是那几位死老鬼选出来的,那你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不讲情面了!” 说完,袖袍一甩,一根巴掌大的黑色小幡在空中滴溜溜乱转,转一圈便大上一分,只几个呼吸时间,黑帆便化作一丈大小,黑色幡面在风中猎猎作响,李梦龙定睛看去,只见幡面上绘着一个右手持剑,左手托珠的美貌女子,他正要打量那女子相貌,忽然感觉头晕目眩,神魂振翅欲飞,仿佛要被吸入幡中一般。 “牝女修罗幡!不好,速速闭眼。”正在此时,耳边响起一声大喝,李梦龙神魂一清,立时从那幡中挣脱出来,连忙移开目光。 “师兄,久违了!”金道士面无表情的朝院外拱了拱手。 “别叫我师兄,我可不敢有你这个欺师灭祖,勾结魔道妖人的师弟!”两道身影渐渐从黑影中走出来,“今天我就要清理门户!” 打头那人,身披紫金八卦衣,手持拂尘,道髻高高扎起,鸡皮鹤发,好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后面那人手持龙头拐,一头乌发高高盘起,双目神光湛然。 先前说话的正是道装老者,李梦龙看到他,立时目瞪口呆,好似见了鬼一样,结结巴巴地说道:“师……师父!” 手持拂尘的道装老者,正是半年多前离去的白浩然,那时的白浩然面相沧桑,身形落魄,连双好的鞋子都找不出来,而今却是这样一副打扮,真是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不由得李梦龙不吃惊。 “不错,不错。” 白浩然满意的朝他点了点头,微笑着说:“幸好你刚才没答应他,不然师弟勾结魔道妖人,收个徒弟也是一样,我这张老脸可就要丢尽了。” 又朝旁边一指:“来,见见你师母。” 李梦龙看去,发现那人竟然是鬼婆,立刻把事情猜的七七八八,心想这便宜师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明知道金老道有问题,不仅不告诉我,还让我一个劲的往前凑,差点丢掉这条小命,不过算他有点良心,让鬼婆随身看护着,没有出什么大问题。 当下跪倒在地,老老实实地磕了三个头:“徒弟见过师母。” “好好好。”鬼婆慈祥地笑了笑,“你先站到一边,等我们解决了他们,再将内情说与你听。” “师弟,我最后再叫你一声师弟,如果你肯幡然悔悟,废去一身魔功,再回茅山本宗领罚,我必向祖师求一道符诏,你重入轮回后,我再将你重新引入山门,你可以愿意?”白浩然朝金裴道。 “重入轮回?”金裴摇了摇头,叹息道:“末法大劫将临,还谈什么来世,百年内若不成天仙,便永为凡人,我之所以投靠他们,便是要求得这一线生机。为这一线生机,无论是成魔也好,做鬼也好,成妖也好,只要能让我达成心愿,我都是肯的。” “你!”白浩然脸被气的通红。 “师兄不必再劝,此乃大道之争,我定是不会让步的。我若是死在你手里,必无怨言,你若是命丧我手,也不能怪我。” 说罢,金裴朝空中的牝女修罗幡一指,修罗幡中放出无量黑气,黑气越积越多,刹那间,一位右手持剑,左手托珠的美貌女子化生出来,厉叫一声,左手宝珠便朝白浩然打去。 白浩然拂尘一摆,刷出一道白光,将那宝珠牢牢托住,拂尘宝珠就在空中拉锯起来,接着又从袖袍中拿出一根碧绿的玉如意来,往空中一抛,玉如意便在他顶上放出毫光,将他整个人罩在毫光里。 “三宝如意——师父还真是舍得啊,随身至宝都肯拿来给你护身。”金裴眼中浮现一抹嫉妒之色,指诀连连掐动,一股股青灰之气从他口中喷出,瞬间凝成一只丈六巨掌,朝白浩然兜头盖脸罩下,那化生出来的牝女修罗,也一同持剑朝白浩然刺去。 “师父,我来助你。” 泉水大叫一声,从怀里掏出一个黑漆漆的钵盂和一根铜杵,用铜杵往钵盂上一敲,钵盂里就飞出许许多多奇形怪状的兽类精魂,虎、豹、熊、罴、蛇、狐、狼、鹰等,林林总总,数不胜数,个个张牙舞爪朝白浩然飞去。 “小子,你还是老实给我待着吧。” 鬼婆金龙拐往空中一抛,那条丈许长的金龙飞出,看到许多兽类精魂,仿佛看到了什么美食,硕大的眼珠转了一转,张口喷出一道赤红的火焰,火焰宛若灵蛇般在空中扭动,转眼间就将那许多精魂圈在火阵中,轻吟一声,便扭着身子转到火圈内,开始撕咬起里面的精魂来,每咬上一口就要发出一声轻吟,声音透着几分欢喜之意。 那边金裴老道的青灰巨掌已然落到白浩然头上,青灰巨掌与三宝如意放出的毫光碰撞在一起,只听轰隆一声巨响,地面仿佛都抖了三抖,空间震出肉眼可见的波纹,周家小院简陋的院墙全部轰然倒塌,屋顶上的瓦片更是不知震碎多少。 屋内众人纷纷跑出屋外,生怕下一刻屋子就要倒塌,将他们压死在里面。 三宝如意放出的毫光纹丝不动,巨掌却全数化为青灰之气,重新聚敛到金裴老道身前,而那牝女修罗此时长剑已经刺到光幕之前,只听“叮”的一声,光幕如水波般颤动起来。 白浩然眉头轻皱,摊开左掌,右手成剑指,在左掌划动,口念咒诀:“东方木雷,南方火雷,西方山雷,北方水雷,中.央土雷,五雷速发,诛邪斩鬼,急急如律令!” 咒毕,白浩然左掌一道耀眼的电光发出,径直牝女修罗打去,牝女修罗隔的太近,已然躲避不及,被神雷劈在天灵盖上,牝女修罗尖叫一声,连人带剑尽数化成一团黑气,迅速被吸入牝女修罗幡中,那宝珠随后也化成黑气投入幡中。 牝女修罗幡在空中一转,便重新化作巴掌大小,落入金裴老道掌中,金裴老道略带心疼的抚摸着幡面多出来的些许裂痕,说道:“师兄五雷正法威力难当,师弟甘拜下风。” “既然如此,你可愿与我回山?”白浩然再次劝道。 “开弓没有回头箭,此话无需再说。”金裴老道脸色一正,“师兄实力师弟已然知晓,不得不拼死一搏,师兄你不要怪我——” 金裴手中多出一杆绘着星纹的小旗,仔细看那旗,通体银光闪闪,不知何种材料打造,只是旗面上的星纹却是妖艳的红色纹,诡异无比。 “你敢!”看见此旗,白浩然须发皆竖,大喝一声:“为一己之私,就要造此无边杀孽,你不怕被天雷击成齑粉吗!” “哼,天雷?”金裴不屑道:“漫天神佛现在有哪个敢现世,雷部正神要敢露面,必定杀劫加身,万劫不复,师兄还是担心担心你自己吧。” 说罢,手中小旗一挥,梧州城内登时飞沙走石,梧州府衙正堂地面“轰隆”露出一个大坑,一根红光缭绕的巨大旗帜显露出来,那样式与金裴老道手中的小旗一模一样,只是旗帜上下全是血一般的赤红色。 于此同时,梧州方圆百里内,有数百处地陷,尽皆竖着于此类似的旗帜。 梧州府衙内的血色旗帜不断颤动着,旗帜上的红芒越来越盛,其他血色旗帜随着府衙内的旗帜一同抖动着,仿佛在相互呼应着。 突然,所有旗帜一齐升入空中,交织成一幅诡异妖艳的星图,将梧州百里的天空一同遮蔽住,星图放出万丈血光,直冲天际。 九州大地上,山河茫茫,日月同辉…… “开始了——”紫禁城的一个幽深的地下宫殿内,一位长须坠地的老者睁开双眼,喃喃道。 “开始了——”北邙山内的一处地宫中,一具玉棺内腾的坐起一位身穿五爪金龙服,头戴通天冠的中年人。 “开始了——” “开始了——” 无数名山大岳,无数修道之人,仰望着天空—— 第一百三十二章始末 高山上,李梦龙面东闭目盘坐。 春雷隆隆。 雷声一响,他立刻鼓动法力,大嘴一张,一股股精纯的法力,朝雷霆过处喷涌而去,丝丝缕缕的雷霆精气,被法力拉扯着往他嘴里涌去。 识海中,灰扑扑的蝴蝶扇动翅膀,一缕缕灰气融入沉进筋脉的雷霆精气,渐渐将银灿灿的雷霆精气染的灰白。 神魂依次与勾连心、肝、肺、脾、肾,丝丝缕缕灰白的雷霆精气,不断融入五脏之中。 雷霆为阴阳之气所生,雷为阳,霆属阴,雷霆者,天地之枢机也,三界九地一切皆属雷之总摄。 东方木雷在肝宫,南方火雷在心宫,西方山雷在肺宫,北方水雷在肾宫,中、央土雷在脾宫,茅山五雷正法,依《洛书》五行之数,‘东三南二北一西四,大数之祖而中五’攒聚五脏之气,而后融合雷霆精气,攒簇五雷,汇聚为一,故曰:五雷正法。 五雷正法修炼要旨,须按肾脏、心脏、肝脏、肺脏、脾脏的顺序,用秘法分别聚敛五脏精气,每个脏腑四十九天时间。 且在来年第一个春雷日,寻一高山接引雷电精气汇入五脏。 雷霆异常刚猛爆裂,第一个春雷日所发的雷霆,意在唤醒万物,蕴含勃勃生机,用来融合精气最为合适。 五脏精气与雷电精气成功融合,五雷正法便算入门,接下来要不断积蓄五脏精气与接引雷电精气,直至雷法大成。 五雷正法修炼有成,斩鬼诛邪之威直追天雷。 五团银灰的雷霆精气,静静停于五脏精气之中,已到融合关键时刻,识海中的蝴蝶翅膀连连扇动,丹田内分出五团法力,分别朝心肝脾肺肾钻去。 法力刚一接触五脏内的雷霆精气,就像油锅里滴下了一滴水珠,“噼噼啪啪”的响声响起,安静的雷霆精气开始躁动起来,识海中的蝴蝶连忙喷出一缕缕灰气,将雷霆精气与法力一同裹住,在灰气的牵引下,一丝丝雷霆精气开始剥落,悄悄的融入法力之中,灰白的法力也渐渐染上一丝银色…… 渐渐的,渐渐的,雷霆精气越来越少,而那几团法力却时不时闪动着银芒,最后雷霆精气完全消失,只剩下五团银光灿灿的法力。于此同时,五脏青红金黑黄,五色精气蠢蠢欲动,慢慢蚕食着银光灿灿的法力气团—— 一个时辰过后,李梦龙睁开双眼,脸上露出一丝疲色,眼中却有欣喜之意,雷霆精气成功融入五脏,五雷正法已经入门! 接着他按下喜意,从空间取出一枚黑红相间的小印,往空中一抛,指诀不断掐动,一丝丝银灿灿的雷电不断被吸入黑红小印中。 此印长宽皆为二寸九分,蟠龙为钮,背刻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象;侧面分别刻生、煞、乾、坤四字,字下有图,一为道士驱鬼,一为北斗七星,一为神将斩妖,一为五雷纹;正面刻着“雷火敕令”四字,两旁绘有雷纹。 此印命叫雷火印,用雷击枣木制成,乃是白浩然金丹未成时的随身法器,被他祭练了几十年,威能很不凡。 离别时,白浩然将它赠送给了李梦龙,说是拜师的礼物,鬼婆则赠送他一个葫芦,里面自成空间,专收鬼物。 而李梦龙之所以会被金裴盯上,完全是个误会。 问世间谁人无忧,唯神仙逍遥无忧。 神仙居于天界,除非遭遇刀兵之劫,否则不老不死永生不灭,仙境极乐无所忧愁。红尘凡人居于人间,顺生应死繁衍不息,得失苦乐情欲交炽。 对修真者而言,世间的功名利禄荣华富贵,在时间长河中不过转眼云烟,只有飞升紫府位列仙班,才是永恒的追求。 不过修仙长生是夺造化之能的逆天举动,会受到天劫的考验,飞升之路极为崎岖难行。 天道之下圣人有九,昔日鸿钧定圣位,为七,后每一量劫出一圣人。 这个世界已到末法之劫,百年内圣人出后。 圣人一出,六十四点八亿年内,人间界灵气全散,神佛不得驻世。 直到六十四点八亿年后,再有圣人出,灵气重归天地。 此消息原本只有七位圣人知晓,谁知八百年前,天界有精通术数的大神通者,竟参悟出几分隐秘,他悄悄告知下界的门人弟子,让他们做好准备。 可人间界的修者,哪个没有亲朋好友,一传十,十传百,就让大部分修道者都知晓此事。 于是野心勃勃者、心有不甘者联合起来,成立了一个隐秘组织。 准备在末法之劫来临前,获得天仙、罗汉、鬼仙、天魔等果位,或者打开通往天界的通道,偷渡过去。 阎浮世界分为天地人三界,犹如太极图一般。 白者浮于上为天界,当中鱼眼便为天庭仙界,供仙界众神仙居住,鱼眼之外便是众多已成天仙、金仙、罗汉、菩萨果位,却并未领天庭职司的散仙居住,当然,这些地方也有天兵镇守。 黑者沉于下为地界,当中鱼眼便为阴司地府,供地府众神居住,有罪孽加身的阴魂也关押于此,鱼眼周围有五方鬼帝重兵镇守,防止那些不尊地府号令的鬼王前来袭扰。 天界与地界之间,便是人间界,供人类、禽类、兽类、妖怪等居住。 在天地人三界交汇处,有两处独特的界域,佛教称为天人界、魔界(阿修罗界),而道教将之统称为神道。 此两界生灵无论善恶,寿命至少千载,并且此两界灵气充盈,非常有利于修炼。 这个组织不知从哪得来一副,残缺的上古天庭周天星斗大阵阵图。 周天星斗大阵,乃是上古天庭妖族的镇族之阵,可以召唤周天宇宙星力。亿万星辰之威,威力之强,足以毁天灭地。 这张阵图虽然残缺,可价值还是很高的。 原本周天星斗大阵要调用星力,可现在有紫薇大帝统御万星,明显不可能。 十几位鬼王、妖王、魔修,乃至道佛两宗的高人参悟之下,弄出一个正反阴阳周天星斗大阵。 正反阴阳周天星斗大阵是个邪阵,用亿万生灵血祭三百六十五根主阵旗,一旦发动,就能打穿天界壁障,将他们送入天界。 八百多年前,这个隐秘组织开始布置,先让十几名鬼王闹地府,吸引满天神佛的注意,然后在人间扶持草原上的蒙古人,诛杀亿万生灵血祭阵旗。 可惜即便杀戮过亿也尚未祭练成功,且地府叛乱被平定下来,他们只有选择蛰伏,蒙元就此灭国。 三百年后,大明国运衰微,天地劫力越来越盛,他们又偷偷扶持女真蛮子,定鼎中原,又大肆杀戮一回。 道佛两宗察觉到他们的存在,将这个组织成员很是灭杀了一批,于是他们不敢再明目张胆的杀人屠城,而是选择将阵旗偷偷埋在九州各地衙门,借贪官昏官之手杀戮百姓,达到血祭的目的。 鬼谷子所传奇门遁甲一支,几百年来不断追杀这个组织成员,所谓屠城,只不过是抹黑,那些鬼帅都是修为精深的奇门遁甲弟子死后化成的,他们杀的都是都是孽力加身之人。 像李梦龙那天住的客店,暗地里也做些杀人劫财的买卖,掌柜的、小二都是该死之人,而知府刘麻子以及捕快们,又有哪一个是好人? 崔八爷看到衙门里的那杆血旗,明白自家祖师也是个罪孽深重之人,自己无形中助纣为虐,才会惨叫报应,然后自断筋脉而亡。 而李梦龙之所以没死在那鬼帅手里,就是他身上没有孽力加身,首先他再这个世界杀人不多,其次有系统在手,就是有什么因果孽力,都要被清除的干干净净。 至于白浩然修为尽废之事,却是假装的。 三十年前,他奉师命前去诛杀这个隐秘组织中人,却不小心落入圈套,被人打的重伤,差点修为尽丧。 养好伤后,他左思右想,觉得事情很不对劲,感觉宗门中有内奸,于是他使用师祖给他的遮天符,隐匿行迹,一边悄悄调查此事。 竟然真的发现几个宗门中修炼魔功的败类,禀报宗门后,将他们全数诛除。 金裴隐藏的很好,却还是让鬼婆发现了他用义庄尸体练魔功的蛛丝马迹,于是通知白浩然,让他亲自动手清理门户,他假装修为尽废,也是一种试探。 无意间收了李梦龙这个徒弟。 那天金裴发动阵法,想要将全城的人全部杀死,将那杆主旗祭练成功,而鬼婆早有准备,以阵破阵,最终将那杆主旗毁去。 他们公母两在李梦龙家住了十几天,顺便教导李梦龙一番,然后就继续诛妖除魔去了,李梦龙在梧州待着没意思,便将山货铺子送给柱子一家,也离开了梧州。 第一百三十三章鬼打鬼 几度春风几度秋,几度夕阳几度晨,岁月毫不留情的流走。 又是一年中元节。 头上上扎起道髻,一身淡蓝道装,脚下踩着云履,背后背着秋水剑,李梦龙悠然踏入一个小镇内。 大劫将临,乱世将起,世上妖孽横行,一路行来,遇到的妖魔鬼怪不知凡几,幸而他修为已至练气三层,又有众多法器护身,上千里路走的无惊无险。 连续几个月的跋涉,精神有些疲惫,遇到个小镇,便想修整一段时日。 斑驳的围墙,残缺的石阶,青灰的民居,古旧的门窗,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镇,和其它的小镇没有什么两样。 小镇街道并不宽阔,却并不失之于平直简约,街道两旁的房屋楼阁整整齐齐,一条条幽深的巷子朝四周延伸,街道上平平整整地铺着砖石,小镇显然是经过精心设计整饬的。 显然这个镇子还算富裕,至少曾经富裕过。 热闹非凡的街道上,有茶馆、酒楼、药铺、杂货铺、铁匠铺、绸缎庄,街边的摊摊贩贩也非常不少。 初夏的早晨阳光并不热烈,街上的一切都笼罩在柔和的晨光中。 李梦龙感到腹内有些饥饿,选了一家干净热闹的茶室,打算吃些茶点,再找家客店住下。 此时没电影电视各种娱乐,早茶以及茶后谈资就是生活乐趣,特别是粤省,喝早茶早已成为风尚。 刚踏入茶室,满耳都是鸟的啼叫鸣啭声,他好奇的看去,只见茶室上头挂着许多鸟笼,大大小小的鸟儿不住鸣啼。 这笼中之鸟,属画眉居多,画眉体态秀美,叫声啁啾鸣啭,此起彼伏,十分动听。也有体态小巧玲珑的绣眼鸟,叫声脆生生的,惹人怜爱。还有个头大的喜鹊,喳喳欢叫之声也很讨人喜欢。 古代的皇帝和当官的玩鸟叫玩物丧志,纨绔子弟提笼架鸟是标榜身份,老百姓玩鸟玩的是乐趣。 听着清脆婉转的鸟鸣,一边喝早茶,倒也不错,李梦龙轻轻一笑,找位置坐下,点了一壶红茶,两笼水晶虾饺,一碗豉汁蒸排骨,一碟蒸凤爪,慢慢吃着。 车夫张大胆走在小镇的长街上,今天是鬼节,不用上工,难得清闲一天正好去喝早茶。他身穿一件灰布短褂,套着宽大的马裤,腰间紧紧的扎着一条粗布腰带。 和煦的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照在他肥硕的脸上,他并不感到舒服,脸上露出些许烦躁,清晨在噩梦中惊醒,任谁也不会有好心情。 再加上老婆突然买了件绸衫,实在有些反常。 他虽然老实,可也不是傻的,多少感觉有些不对头。 “嘿,大胆,快过来坐。” 阿杜长了双斗鸡眼,嘴边还有颗黑痣,长相非常怪异搞笑,却是张大胆仅有的几个朋友之一,见到张大胆过来,连忙招呼道。 “阿杜,来得这么早,待会尽管吃,别客气,我请客。” 阿杜左右分别坐着老陈、小贾,正好还有个空座,张大胆走过去坐下,对着阿杜笑嘻嘻地说道。 “张大胆,你很棒!真的没有改错名字。”老陈心有不甘的说道。 “是呀,镇里谁不知道我的胆子够大。”张大胆得意洋洋的说道。 前几天晚上,老陈和小贾同张大胆打赌,赌他敢不敢在坟地里过夜,最后张大胆赢了,今天的早茶也是老陈和小贾请客,故而老陈有些不爽。 “坟地里放糖有什么了不起。”阿杜不屑地接口道,似乎有些鄙夷。“我有一种玩意是从外国传回来的——”阿杜故意拖起嗓子,吊众人胃口。 外国玩意就能难倒我?张大胆十分不屑地想着,问道:“用吓外国人这一招,怎么玩的?” “外国玩意就是削苹果,只要……” “削苹果?小孩子的玩意!” 旁边老陈没好气道:“你别这么快插嘴,让他说下去。”一副非常感兴趣的样子。 阿杜接着解释道:“半夜拿着苹果,点着蜡烛,对着镜子,不断削苹果。当你削完以后,想看见什么就能看见什么,假如没有削完,中间断了,就……”阿杜故作神秘。 小陈在一旁帮腔:“真的吗?” 阿杜压低声音,吓唬张大胆道:“到时候,你会看到一些从没有见过的恐怖东西,出现在你面前——” “胡说,我不信!”张大胆一脸不信。 “不相信,你有胆子试一试吗?”阿杜趁势用出激将法。 “如果有人请喝茶,什么时候都可以。”张大胆老神在在地说着,要是他们愿意赌,又能赢上一顿早茶,心里有些暗爽。 “好,今天晚上你到我家里来,要是你一点都不怕,明天早茶我请!”阿杜拿筷子头指着张大胆,一口答应请早茶。 其实这玩意阿杜自己都不信,他与老陈、小贾二人早就商量好要整蛊张大胆,把张大胆那个大胆的外号去掉,省得他一天到晚趾高气扬,看得人心里不爽。 “好!”张大胆立刻应下。 小二将茶点端上来,张大胆心中高兴,招呼大家说道:“现在大家别客气,随便吃。老陈、小贾,明天还有一顿,别忘了。”又提醒旁边二人明天一起来吃,正好将今天的损失补回来。 李梦龙就在他们旁边那桌,听他们那么说,不由得好笑,心想真是找死的人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镜子是阴气很重的东西,容易通灵,与水、梦并称三大通阴路。 而且镜子容易吸人魂魄,年代久远的镜子往往都有不干净的东西。 镜子里的东西,平常你不招惹它,它可能都会来招惹你。 你再点上蜡烛、削苹果,就算是一种沟通仪式、一种供奉了,表达你是主动将它召唤出来的意思。 那么家**奉的门神仙君都不会再管,就算最后你死了,也是咎由自取。 更夸张的是,今天正好是中元节,是鬼门关大开的日子。 他们真要敢那么做,那简直就是将一堆肥肉丢到狼群里,随时都会被啃的渣都不剩。 李梦龙嘴里嚼着凤爪,反复咂摸着滋味,凤爪先炸后蒸,发得爆满而松软,一吮即脱骨,再加上诸味调合的酱料,吃起来顿时齿颊留香,滋味绵长。 “小二,过来,给这几位上一碟蒸凤爪,算我账上。”吐出嘴里的骨头后,李梦龙招呼着小二。 “好嘞。”小二应了一声。 张大胆几人正大快朵颐,闻言一愣,纷纷转过头来,见是个道士,张大胆问道:“朋友,你这是?” “这凤爪软嫩却不失嚼劲,酱料恰到好处,实在是美味。”李梦龙幽幽道,“诸位今天要是不吃,今晚过后就怕再也吃不上了,贫道替几位感到可惜,只好尽尽心意。” “喂,你什么意思?” 张大胆一听那意思,简直是在咒他活不过今晚,撸起袖子怒目而视,要是他不道歉,说不定就要上去揍人。 “没什么意思——”刚要再嘲讽几句,心中忽然生出似曾相似的感觉来——张大胆、削苹果,好像在哪里听过。 到底是在哪里呢?李梦龙思索着,一道灵光闪现,张大胆,削苹果,老婆出轨……是《鬼打鬼》! “金针刺破桃花蕊,不敢高声暗皱眉。”李梦龙想到里面的剧情,忽然嘿嘿笑出声来,张大胆怒道:“你笑什么?” 李梦龙却道:“我不该请你吃凤爪的,我该请你喝酒才是。”又朝小二道:“小二,再给他打两斤酒来。” “莫名其妙!”张大胆嘀咕着:“难道遇到个疯子?” “他笑他的,你管他那么多。”阿杜将他按到座位上,低声道,“有酒就喝,有菜就吃,一分银子的一碟的蒸凤爪上来,任他怎么说都行,反正又不能掉块肉。” “……” “……” 阿杜显然是实惠主意者,只要有好处,在他面前骂娘都行,李梦龙看着他印堂上的黑气,只是笑了笑。 都已经暗示过了,他们要是再去找死,他也不会再管,他可不是什么老好人。 三下两下解决茶点,喝下一杯略显苦涩的普洱,李梦龙留下一块碎银,便出门而去…… 第一百三十四章鬼镜 十里镇房屋稠密,人物富庶。李梦龙行走在街市上,街市行人络绎不断,两旁摊贩茶亭热闹非凡。 行至数百步,有间客栈映入眼帘,牌匾上四个斗大的墨字——长生客栈。 长生客栈么,嗯,意头很好,稍作考虑,他便踏入客栈之中。 客栈前头是客堂,供客人喝酒吃饭所用,中元节客栈的生意不太红火,客堂中并没有吃饭的客人。 桌椅基本都被收起,只剩一张大圆桌,大圆桌上一排盘子十分整齐,盘子里盛着烧鸡、蹄膀、糟鸭、鲜鱼、肚条。 一阵羊肉的香气扑鼻而来,一名伙计从后堂进来,手里的长案托着一大碗煮的喷香的羊肉。 伙计见有客人,将羊肉摆到桌上,也不嫌李梦龙一身道装,招徕声十分热情,笑容满面道:“今天中元节,有几个伙计回家了,让客官久等实在不好意思,客官是要住店?” “没错。”李梦龙点点头,指着大圆桌问道:“这么丰盛,是有大主顾?” “哪是什么大主顾——”伙计苦笑着压低声音道,“是镇里的几个捕快,说当值辛苦,要在我们客栈吃饭。喏,点了这一大桌子菜,给不给钱还两说呢?” “嗨,说这些干嘛呀……我带客官去客房看看……” “好……” …… …… 夜悄然来临,窗外弦月如钩,几许繁星陪伴闪烁着冷月。 繁华街道早就沉寂下来,昏暗的烛光从家家户户门窗透出,淡淡清风拂过,卷起香烛元宝焚后的灰烬,在半空中打着旋儿—— 一所破旧的老房子里,家具上都布满了灰尘,四周一片寂静,在这样一个夜晚,张大胆仿佛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 这是阿杜的老房子,早已不住多时,张大胆应约前来履行赌约。 张大胆面对着镜子,左手拿着苹果,右手拿着小刀,看着镜子前点着两只的蜡烛,他心里其实还是有点害怕的。 事已至此,硬着头皮也要将约定完成,他小心翼翼地削着苹果,心脏在纷乱狂跳。 周围除了安静还是安静,一点声响都听不见。 忽然,“哗啦”一阵狂风裹着树叶吹开窗户,蜡烛瞬间熄灭,屋子里一片漆黑,张大胆吓得手一抖,顿时将苹果皮削断。 张大胆摒着呼吸左看右看,除了风声,并没有其他声音,心中稍定,大着胆子去将窗户关上。 身后,红红的长指甲出现,一只突兀出现的手点着了熄灭的蜡烛—— 张大胆心思粗粝,有几分憨气,回过身来,坐回镜子前,并没有察觉到哪里不对。只是看着削断了皮的苹果,心里在害怕:“削断了皮,到底该怎么办?” 血红的舌头,惨白的面容——镜子里突然间出现一个恐怖的女鬼,“哎呦,我的妈呀。”张大胆吓的往后一缩,一屁股坐在地上,连身后的凳子都碰的满地乱滚。 “来啊,来啊……”一种怪异声音传来,张大胆吓得浑身都在发抖,哪里敢抬头去看。 眼皮不断跳动着,冷汗涔涔,都说走多了夜路迟早要撞鬼,张大胆连肠子都悔青了。 无意间,视线掠过摆着镜子的方桌桌底:咦,这女鬼怎么会穿男人的鞋? 壮起胆子抬头,定睛一看,那女鬼竟然长了一双斗鸡眼——原来是阿杜! 张大胆立刻明白自己被耍了,他抄起一根棍子,暴怒着一棍子敲到桌上:“快给我出来,不然我打死你!” “别别别,我出来了……”阿杜赶紧现出原形,生怕迟了要被张大胆暴打一顿。 张大胆抓住阿杜的衣领,怒道:“你这么大胆子,敢来吓唬我?”阿杜被张大胆一提,吓得一身汗,陪笑道:“开玩笑么。” 张大胆发火道:“开玩笑?人吓人吓死人的——”阿杜赔着笑脸,拍着马屁:“怎么会?你的胆子不是很大的吗!” 两人说话间,窗外又传来一阵狂风,吹灭了蜡烛,阿杜走到窗口:“不用煽,我们已经给识破了。” “识破了?他怎么会识破的?”老陈从窗户爬进来,朝阿杜问道。 “哎呀,你们串通好了来吓唬我。”张大胆作恍然大悟状。 “其实我们不是有意的——”老陈有些不好意思,拿起块打火石,想要将桌上的蜡烛点上,忽然间,黑暗中出现一道火光,慢慢悠悠地飘来—— 老陈吓得呆住了,怔怔地看着鬼火点着蜡烛,紧接着一只染着红指甲的漆黑双手出现在他面前,老陈已经被吓得腿都软了,张大嘴巴却说不出一个字来。 若影若现的鬼手和鬼火消失在镜子里面,老陈跑到阿杜身边,拍打着阿杜的肩膀,哆嗦着朝桌上点着的蜡烛指去。 阿杜转过头看着点燃的蜡烛,以为他想说已经点上蜡烛了,毫不在意地说道:“点上了就点上了呗,你这么激动干嘛……”老陈不等他回过头来,就屁滚尿流般,翻出窗外跑了。 “嘿,老陈,你干什么去?”阿杜嚷道,老陈却一眨眼消失的无影无踪。 “哎,别管他了,谁知道他发什么疯。”张大胆将阿杜拉到镜子前,问道:“你怎么会从镜子里出来的?” “简单,这镜子是可以上下滑动,滑下去就可以看见我了。” “真鬼我是不怕,人吓人才真的会吓死人。”明白里面的机关后,张大胆开始吹起牛来,又装作生气的样子,道:“下次你再是这样,我便……” “好,我认输,明天那顿茶我做东道。”两人背着镜子坐下,阿杜说道:“别发脾气了,明天我倒茶向你道歉。” 一个半边脸被烧焦的女鬼,出现在镜子里,两人丝毫未发觉。 “别多啰嗦,下次别再开玩笑了。” “……” 一只染着红指甲的漆黑鬼手伸出,悄无声息,慢慢地变长。 阿杜还在拍着张大胆的马屁,陪着笑脸,殊不知,一只鬼手已经伸向他的后背,“刷”只一瞬间,阿杜就被女鬼拖进了鬼镜之中。 “好了,我走了,明早茶室见——”张大胆一转头,发现阿杜不见了,皱起眉头想着,这死小子难道又想躲起来整蛊我。 哼,让我找着你,你就要倒霉了,张大胆寻思着,便四处寻找起来。 一滴蜡油顺着烛身滴落到桌上,古旧的雕花窗棂隐隐地发出轧碎核桃的声音,窗外的落叶开始不安分地飘进屋中,惨白的月色阴森森地渗进来,长着血红指甲的青黑的鬼手再次伸出来—— 朝张大胆狠狠抓来。 张大胆一弯腰,恰好躲过鬼手一抓,他朝桌底看了看,心想居然没在桌底,到哪去了呢?房间里空荡荡的,其实也没有多少躲藏的地方,张大胆左瞧又瞧,心里渐渐感到一丝不对劲。 他离开原地,刚移开身形,却又躲过女鬼一抓。 走到窗前,朝外面探头探脑,阿杜的影子都没见,张大胆奇怪的往回走,一不小心打了个趔趄,差点摔成个狗吃屎,往地上摸了摸,原来踩到个箱子。 抱着箱子想要站起来,不想鬼手再次袭来,一把就将箱子抓到手中,张大胆终于看到镜子里的女鬼,惊叫一声,撒腿就跑。 电光火石之间,女鬼又朝张大胆伸出长长手臂,说时迟那时快,张大胆一把抓住掉在地上削苹果的小刀,一刀就将鬼手割了下来。 随着女鬼的惨嚎声,鬼手掉在地上,张大胆将仍旧蠕动的鬼手按在地上,一刀插了进去,白色泡沫不断从鬼手中翻涌而出,极为恶心。 这鬼手却是镜中女鬼的法力核心,被刀刺中,女鬼痛苦异常。 张大胆起身捡起地上凳子朝着镜子砸去,“乒乓”一声,镜子碎了。房屋也跟着摇晃,仿佛要塌了,张大胆连忙翻出窗户,“轰隆”,刹那间,房屋就变成一片废墟。 …… “卧槽,这死胖子运气真好,三番两次躲过女鬼的鬼爪……嚯,真厉害,还能一刀将鬼爪切了下来……尼玛,这个女鬼居然是刚开始凝鬼身的恶鬼,刚凝成的鬼爪尚不能虚实转化如意,就让他一刀插在法力核心上……特么的,死胖子难道有主角光环护身?真是让人嫉妒……” 十里镇外的一片小树林中,一大一小两个脑袋凑在一片光幕前,四只眼睛牢牢盯着光幕,看的目不转睛,正是身穿道袍的李梦龙和身穿大红嫁衣的白灵。 “哎呀,你讨厌死了,看就看嘛,大呼小叫做什么,真讨厌!”白灵双手叉腰,气呼呼地说道。 “你个小丫头片子,不大呼小叫怎能体现我最佳评论员的风采。”李梦龙死不要脸。 “最佳评论员?那是什么?能吃吗?”白灵吃货本色暴露无遗。 “你就知道吃!”李梦龙没好气地翻着白眼。 “要你管!”白灵凶巴巴地说道。 “你吃我的,住我的,我为什么不能管?”李梦龙回道。 “你!”白灵被噎的说不出话来,恼羞成怒之下,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小嘴就贴了上去,李梦龙惨嚎一声,“哎呦,你属狗的呀,动不动就咬人……” “你再说!”白灵瞪了他一眼。 “真是个小祖宗……”李梦龙抱着胳膊,无奈地望着天,心想这白灵颇有几分现代女性的风格,新时代女人的三从四德在她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若问是哪三从,那就是——从不温柔,从不体贴,从不讲理,而四德便是——说不得,打不得,骂不得,惹不得。 “好戏看完,咱们该办正事了……” “哼,走吧。” 第一百三十五章极乐 夜幕是幽蓝的,闪烁着几许迷离的光点,一弯弦月悬挂在凄凉的夜空中,月光朦胧,像隔着一层薄雾,撒落一地冷清。 苍白的月光下,大地已经沉睡,树梢上几只乌鸦低鸣着,嘎嘎叫声异常刺耳,风轻轻吹来,树林外忽然升起一片灯火,红的,绿的,蓝的,黄的,聚成一片,像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不断在夜空中闪烁。 一阵阴风刮起,一股股阴冷、腐朽的气息顿时弥漫开来,树梢上的乌鸦扑棱着翅膀,朝那灯火辉煌处飞去。 远远望去,大片黑暗里,灯火开的异常妖艳,五彩斑斓里隐隐有个模糊的城池的轮廓,却看得不是很分明,好像城池周围被细细的涂上了一层又一层的灰暗—— 啾啾鬼鸣,幽幽鬼语,凄凄切切,或高或低,阵阵阴风不断刮起,数百个乌鸦嘎嘎地在城池上空盘旋,越来越多的黑影聚集在城池前方,不断地朝里边探头探脑。 月色朦朦胧胧,似有袅袅雾气笼罩在城池周围,城池足有七八丈高,只开一扇南门,四行诗句浮在城头: “野花不种年年有,烦恼无根日日生,我是人间惆怅客,入得城中烦恼消。” 诗句下面刻着金灿灿的三个大字——极乐城。 城门大开,似在迎客,可城门两侧却有两联,右联写着“不请自入”,左联写着“生死莫问”,隐隐透出些许杀意。 众鬼透过城门朝里看去,白玉铺就的地面闪耀着温润的光芒,笔直的道路两旁种着许多花木,轻风吹拂,风动花落,千朵万朵,铺地数层,犹如瑞雪初降时的风光。 花木上还装点着各式各样的灯笼,散发出五颜六色的柔和的光,将建筑街道照的纤毫毕现,树叶就像绿色的翡翠一般闪耀着绿光。 树木两旁尽是宏伟恢弘的宫殿楼阁,飞檐上凤凰展翅欲飞,照壁上的青龙张牙探爪,挑高的门厅和气派的大门,尽显雍容华贵。 一碟碟美食就那样摆在大街上的一张张案几上,一壶壶的美酒悬挂在两旁的树枝上,任人取用。 悠扬琴声委婉的丝竹声,有如山泉从幽谷中蜿蜒而来,缓缓流淌。 此时街道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常,有端庄的大家闺秀,有衣衫暴露的风尘女子,也有娇娇怯怯的小家碧玉。 众多丰神俊朗的书生吟哦诗词,偶尔在经过的女子脸上轻捏一把,遇到大家闺秀,便要掩面娇羞,遇到风尘女子便会痴痴笑着躺入怀中,也有敞着黑毛丛生的胸口的粗汉,随手拉过一名女子,当众撕开衣裳在她身上上下其手,大肆揉捏…… 一位位青衣小帽的童仆来来往往伺候着,一名名宫装侍女殷勤地帮人捶肩捏背,偶尔还将一口美酒渡入客人的口中,忽而一名长相猥琐的客人拉过一名眉目如画的小童,欲要行那玩赏后庭花之事,惹来周围阵阵哄笑。 众鬼物在城外看得目瞪口呆,一阵轻风吹过,香醇的美酒飘着芳香散着甘甜,徐徐地游离在众鬼鼻中,再看那一个个被烤得焦黄流脂的乳猪,一笼笼白白嫩嫩的小笼汤包,一盘盘巴掌大的螃蟹,还有那水灵灵的梨子、红艳艳的枣子—— 众鬼口中发出低沉的嘶吼,一边滴滴答答的淌着哈喇子。 一名老鬼嘿嘿笑了两声,喃喃道:“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便踏步迈入城内。 刚入城内就有少女娇笑着靠过来,那老鬼大方的将她揽入怀中,摘下一壶挂在树枝上的美酒,灌入少女口中,要那少女给他来个皮杯儿,少女巧笑嫣然,乖巧的将樱唇凑到老鬼嘴边,让他很是体验了一番香艳的滋味。 老鬼在大街上大摇大摆,时而据案大嚼,时而痛饮美酒,时而抓住一位美女大肆调戏,好不逍遥自在。 一名头发虬结,衣衫破烂,瘦巴巴的鬼物狰狞一笑,脸颊上露出白骨的眼眶冒着幽幽鬼火,仍在滴血的嘴角咧的老大,身形一晃便化作一溜黑烟钻入城中,停在一个摆满美酒佳肴的长案前。 那鬼一脚将长案踹翻,拎起长案后的人一把塞入口中,嚼的嘎吱嘎吱作响,附近之人见了,纷纷大叫着跑开,那鬼反而哈哈大笑起来。 “呜呜呜!”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抽泣声传来,一个脸色惨白,身上披着血纱的女鬼出现在城门口,她的眼睛是两个血洞。 头上披着撕成一条条的破烂灰纱,仔细一看,一个个凄厉惨叫的人影时不时地在她头上翻腾着,那条灰纱竟然是怨魂所化。 女鬼呜呜抽泣着,飞到一座阁楼上,阁楼亭台上,本有一位身披银甲的将军,正按着一位身材凹凸有致的美女,用那隔山讨火的法子欢好缠绵,女鬼头上灰纱一动,就将那女子抽到一边,自个掀起衣裙坐到银甲将军身上,活动起来,顷刻功夫,那银甲将军犹如泄了气的气球般,越来越瘪,最后只剩下一副皮包骨头—— 越来越多的鬼物冲入城中,或大吃大嚼,或银欲欢爱,或杀人饮血,或掏心断肠,硬生生将一个极乐城搅得天翻地覆,血流成河,鬼气森森。 凄凉的夜空悬挂着一轮血月,血红的月光透过缓慢移动的黑云时隐时现,极乐城炼狱般的景象令人不寒而栗。 一个个书生、婢女、童仆、小姐像飞一样的在城内四处狂奔,残肢断臂随处可见,呼救声、惨嚎声、狂笑声直冲云霄,月光照耀,城内白玉铺就的道路与月光同色—— 道路的尽头有一个波光粼粼的小湖,湖中开着许多红艳艳的花朵,澄澈的湖水被一片片花朵染得殷红殷红,近乎鲜血一样,微风柔柔的将一片花瓣吹向了湖面,湖面掀起了淡淡的涟漪,刹那间就沉入湖中消失不见。 道路在小湖两边分叉,通向小湖后面的一座巨大的宫殿,宫殿云顶檀木作梁,水晶玉璧为灯,珍珠为帘幕,范金为柱础,极是奢华宏伟。 宫殿正红朱漆大门顶端,悬着黑色金丝楠木匾额,上面龙飞凤舞地题着三个大字——极乐宫。 极乐宫静静地立在那里,在血红而朦胧的月光下,显得神秘而安静。 一位宫装侍女披头散发,神色仓皇地奔逃着,身后一股黑气慢悠悠地跟着,时而传来两声“桀桀”地笑声,仿佛戏弄掌中老鼠的猫一般,得意而残忍。 宫装侍女不知不觉间逃到极乐宫前,踏上阶梯,转眼就消失不见,那鬼物忘见“极乐宫”三个字,皱了皱眉头,想必此宫就是极乐城主人的住所,心中有些犹豫,不知到底要不要追进去。 刚想退却,忽然又想道:我等在极乐城大肆杀戮破坏,极乐城主人都不敢露面,只怕也是没什么本事的,再者,极乐宫外就已有如此多的美人,这极乐宫里?——嘿嘿,合该我老朱有此艳福。 想完,黑气就钻进了极乐宫中,然后,就再也没有然后了…… 越来越多的侍女、童仆、书生慌不择路跑到极乐宫中,也越来越多的鬼物追入极乐宫中,渐渐的,渐渐的,城内侍女、童仆、书生越来越少,而鬼物也越来越少。 终于有些鬼物感觉到不对,生出退意,往城门退去。 一名青面獠牙的鬼物跑的最快,转眼间就到城门口。 刚要出城,只见城头升起一枚黑红相间的小印,“轰隆”一道白亮亮的雷霆劈下,一下就将那青面獠牙的恶鬼劈成飞灰。 雷声一响,几百只在城池上方飞舞盘旋的乌鸦,一齐扑棱着翅膀,四散飞去。 后面紧紧跟随的鬼物,集体大吃一惊,立刻停住脚步。 有聪明的鬼,见到四散乱飞的乌鸦,即刻化成黑气,朝空中一撞,就要冲出笼罩在城池上方的灰气,募然间,灰气中多出一面金灿灿,好似朝阳般的镜子,金光一照,便将此鬼烧成飞灰。 “啊……” 众鬼集体哗然,要知道,刚朝天上飞的那鬼,鬼身凝炼至极,已经隐隐快要突破到鬼帅境界,竟然被那镜子一照就魂飞魄散,不得不让它们吃惊。 “众位,众位,请听我一言。”说话的是那个最先进城的老鬼,众鬼一静,纷纷打量着他。 “我刚才注意到,城池那头有一座宫殿,叫做极乐宫,应该是此城主人居住的宫殿。想必大家都看出来了,我们已经陷入阵法中,想要出去,就要将阵法破去,而阵眼,很有可能就在那座宫殿中,只要打破宫殿我们就能出去了。” 中元节鬼门关大开,无论是地府看押的阴魂,还是在地府之外的幽冥地域游荡的鬼物,都跑到人间来了,此番进入极乐城的鬼物约莫有数千,而此时尚存的还有上千。 虽不知极乐城主人实力如何,可集合众鬼之力,要打破宫殿还是很有可能的。 “走!” “打破极乐宫!” “……” “……” 众鬼纷纷应道。 老鬼当即打头,领着众鬼直奔极乐宫。 乌云将那一弯血色弦月遮住,夜幕像一张巨大的网,从四面八方,慢慢的将整个天地遮住。 众鬼站在宫殿前,望着那神秘而安静的宫殿,心里有些惴惴不安。 “极乐宫主人还请出来一见!”老鬼洪亮的嗓音响起,打的是先礼后兵的主意。 “善恶到头终有报,高飞远走也难逃,你们在极乐城大肆杀戮,待会死在这里,也应毫无怨言了吧。” 在这个漆黑夜晚,不知从何处传来一声叹息,令众鬼不寒而栗。 “你真要赶尽杀绝?”老鬼厉喝道。 “那也未必,只要你们能破了我的阵法,让你们离去又如何。”那声音不屑道,“我不妨告诉你们,阵眼就在你们面前,就怕你们没那个本事破阵。” “可恶,真是欺人太甚!”老鬼骂道,朝身后看了一眼:“生死只在一念之间,众位可敢随我进殿破阵?” “跟他拼了,我就不信我们这么多人,还破不了他的阵法。” “对,跟他拼了。” “事到如今,也没有别的办法,我们上吧。” 众鬼纷纷应道。 “好,那我们走罢。”说罢,老鬼化作一团黑烟,打头朝宫殿飞去,其他众鬼也纷纷跟上,霎时间,极乐宫前阴风大作,寒气森森。 众鬼进入宫殿后,突然眼前一黑,不见天不见地,黑暗中生出无穷吸力,众鬼全数惊慌失措,吵吵嚷嚷,却一个个不由自主地,被吸入一个个小空间中。 “嘿,真是蠢的可以。”不知何时,李梦龙出现在宫殿前,嘴角泛起一丝嘲讽之色。 “哼,真不要脸,要不是我,你能这么轻易就把它们抓住吗?” 领头进宫殿的老鬼突然出现在他身边,声音却变得清脆婉转,只见他随手一抹,就变成一个穿着大红嫁衣的漂亮小姑娘。 “知道啦,知道啦。”李梦龙轻笑,“白灵你最厉害了,回到镇上,我给你弄一大桌好吃的,让你吃个够。”白灵喜笑颜开,就快笑成朵花了。 “好了,赶紧收了阵法,我们回去吧。” 白灵点点头,手指朝湖中一点,一颗明晃晃的宝珠就回到她手里,正是她那颗狐珠。 “噗嗤”一声轻响,极乐城渐渐化成一团烟气,消散一空,城池、宫殿、楼阁、街道、花木、美酒、美食、仆人、婢女,尽皆消失,原地出现无数的纸人、纸质宫殿、纸质楼阁等,一枚黑红相间的小印、一块金光闪闪的八卦镜、一只布满符文的黑葫芦,静静的漂浮在半空中。 李梦龙扬扬手,就将雷火印、朱雀镜、黑葫芦收到手里。 奇门遁甲最擅长阵法之道,虽说李梦龙不是鬼婆亲传弟子,而是白浩然徒弟,可她与白浩然是夫妻,算是半个师父,教些阵法给他并不算大问题。 鬼婆离去之前,除给了他一个噬魂葫芦之外,再有就是一本关于阵法方面的书籍了,上面主要记载的是阵法的基本知识,包括日、月、星三奇,休、生、伤、杜、景、惊、死、开八门,和六甲旬,而阵法只有聊聊数个。 他今天布置的就是其中一个,名叫生死幻灭大阵,名字很牛x的样子,其实算不得高级阵法,只是个困阵和幻阵,杀伤力不强。 即便如此,凭他半吊子的水平,也是布置不出完整阵法来的。 幸好有胡玉的狐珠在,胡玉是金丹妖王,最擅长幻术,他的狐珠上留有本命神通符文,加持在阵法上,才有那般真实的场景出现。 今晚能抓到那么多鬼物,全靠白灵这个带路党,把它们全数引入宫殿中,那宫殿却是噬魂葫芦所化,鬼物一进去,那绝对是有进无出的。 第一百三十六章偷人 天门依约开金钥,云路苍茫挂玉虹。 不平常的一夜终于过去,天地间一片苍茫,半边日轮跃出东方,十里镇的街道上铺满朝阳的金光。 青砖一块一块从车轮底下划过,辘辘的声音是青砖与车轮在打着招呼—— “阿张。”马车内一阵苍老的声音传出。 车夫张大胆转过头,微笑着问道:“什么事啊,谭老爷?” 用线穿成一条条垂直串珠构成的帘幕来回晃动,依稀可见车内的一张老脸——两鬓斑白,脸色暗淡无光,脸上布满皱纹,正是十里镇大财主——谭老爷。 谭老爷头微微前倾,嘱咐道:“你记着,千万别告诉人家我到哪儿去的。” 张大胆拍着胸脯保证道:“谭老爷放心,我张大胆不是个傻子,您吩咐一次,我就会记着的,我办事你放心好了。” “你是知道的,我有钱有地位,现在正准备竞选镇长,这种事情让人家知道了,对我的名誉会有很大的影响。”谭老爷说道。 “可不是,这种事情影响很大的。”张大胆应道。 珠帘被撩开,谭老爷探出头来,枯瘦的手掌在张大胆肩膀上拍了拍,微笑着说:“你好好的做,总之,我绝不会亏待你的。”语气很是亲切,只是笑声有些奸诈。 张大胆受宠若惊,连声道谢,问道:“对了,谭老爷,我真的不明白,像您这么有钱有势,要什么女人说一声就行了,干嘛要这么辛苦呢?” 谭老爷家里财富直如金山银海一般,只要说一声,十里镇青楼的姑娘个个都会争着抢着上门,可偏偏谭老爷每次都要坐上破马车,往青楼里跑,要真是看上了哪个,直接买个宅子养起来岂不是更好? 所以让张大胆很是不解。 “因为我有钱有名,有些事不能像普通人那么明目张胆的。”谭老爷意味深长的地说道,“再说,家华哪有野花香哦——” “嘿嘿,这句话我同意。”张大胆傻不愣登地应道。 车内谭老爷听他这么说,心里涌起阵阵快意,感觉身体某个部位有些蠢蠢欲动。 他活到五十几岁,普通女人他丝毫提不起兴趣,只有和某些特定的女人,做些刺激的事情,才能让他提起感觉。 而这特定的女人嘛,谭老爷看着张大胆的背影,笑的很开心—— “吁~~”马车很快停下,张大胆道:“到了,谭老爷。” 谭老爷枯瘦的身子下了马车,刚要走进青楼,回过头来,想要嘱咐什么,却见张大胆拿着一根直条香,抢着说道:“哎~,我知道,在香烧完之前回来接你。” 谭老爷点点头,不再嘱咐,径直进了青楼。 目送谭老爷进青楼后,张大胆悠然走到青楼对面一家摊档,跟旁边的几位同行打了个招呼,坐下朝摊档老板说道:“福伯,来碗豆腐脑。” 福伯一边盛豆腐脑,一边说:“张大胆,今天来的这么晚呐。” “等谭老爷呀。”张大胆随口回了一句,旁边那位仁兄线香快要烧完,提醒道:“喂,你的香差不多了,是时候了,再不去要挨骂了。” 那位仁兄呲溜喝完豆腐脑,丢下两文钱,撒腿就跑。 福伯将豆腐脑递给张大胆,张大胆接过豆腐脑:“谢谢福伯。”福伯收好桌上的铜钱,望着那位仁兄的背影,感叹道:“想不到,现在还有这么年轻人干马车夫这行。” “干马车夫这行不好么?”一名身穿淡蓝道袍的年轻道士坐到摊档旁,“给我来碗豆腐脑。” 福伯摇着头笑而不语,只递给李梦龙一碗豆腐脑。 一名车夫接着福伯话头,问道:“干我们这行有什么不好,出入有车代步——”又一名车夫接口道:“是呀,又舒服,小费又多,是吧,张大胆?” 张大胆此时却满脸尴尬地僵在那里,昨天觉着李梦龙在诅咒他与阿杜四个,没想到阿杜真的死了,现在见到他,又不好上赶着去和他搭话,只能尴尬地笑着。 福伯见他们得意洋洋,顿时脸上笑容更甚:“钱嘛,是赚到了,我讲个故事给你们听啊——”忽然瞥见自己老婆在附近,止住话头,走过去,掏出几文钱给她:“老太婆,替我买点糖回来。” 待他老婆走后,福伯走回摊档,朝几位车夫道:“呐,想当年啊,有个人他也是干你们这行的,出入有车,每天跟你们一样,日子过的挺舒服的。你们几位呢,大不了到我这来吃碗豆腐脑,可是他呀,常去泡妞啊。”说到这个,福伯脸上有些得意。 “没有想到啊,有一天呐,东家提早放他回去,回到家里这么一看啊,乖乖隆叮咚——”福伯朝几位听得入神的车夫问道,“你们猜,他老婆在做什么啊?” “做什么?”一名车夫问。 福伯突然嘿嘿笑了起来,脸上笑容扭曲。 一名车夫急道:“到底在做什么啊?”福伯笑容消失不见,满脸苦涩,吐出两个字:“做/爱——” 几位车夫全部楞在那里。 “于是他把心那么一横,抓着他老婆——”语气很是凶恶,“出来卖豆腐脑!” 李梦龙听到后面那一句,差点没笑出声来。 几位车夫相互看了看,眼中有些惊疑,福伯又道:“这可是真事啊。” “哼,你这个死老鬼,几十年前的事也挖出来说,我偷人你好有面子么!”福伯老婆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了,听到福伯的话,一个耳光就扇了过去。 “没有啊,不是……”福伯捂着脸,急忙解释:“我没说你偷人,我只是……” “你还敢嘴硬,老娘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你就不知道我的厉害!” “我就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说你偷人啊……” “回去再跟你算账!” “……” “……” 几名车夫甩下几文铜钱,全数撒腿开溜,只有张大胆还在那里呲溜喝的痛快。 “还看呐,赶紧回家去吧!”李梦龙满脸坏笑地看着张大胆。 张大胆闻言僵在那里,脑海中浮现出老婆的那件名贵的绸衫,转眼间就跑出十几丈去,简直跑的比兔子还快。 看着张大胆远去的背影,脑海中不禁浮现出电影中那具白花花的身子,电影中张大胆老婆可是肤白腿长,算得上是个美人呢,李梦龙咂咂嘴,脸上露出一抹坏笑,犹记得门缝中那高举的双腿,心想那老头大概用的攀龙附凤这个姿势吧—— 他坏笑了一阵,便将此事抛在脑后,毕竟是别人的事,他可没工夫操心,有那时间还不如研究一下豆腐脑是该吃甜的还是吃咸的呢! 豆腐脑是咸是甜,关系到天地人伦之纲常,可要慎重对待。 李梦龙是“咸党”拥护者,而苏雪馨是标准的“甜党”,当年也很是爆发了一场论战,他喊着“咸豆腐脑兹事体大,仗义死节正在今日”的口号,却被她打成异端,称为“伪咸党者,性实顽劣,行乱纲常。暂逞口腹之欲,岂脱棘火之危”,被无情镇压下去。 “福伯,待会送两碗豆腐脑到长生客栈,一碗甜的,一碗咸的。”他决定让白灵小吃货来评判一下,到底是甜的好,还是咸的好。 “好,好。”福伯捂着脸上的巴掌印应道。 …… 客房的门窗全部关上,四周还用帘子遮上,四方桌上点着一盏油灯。 李梦龙眼光灼灼的看着白灵,殷切地问道:“怎么样,是甜的好吃,还是咸的好吃。” 白生生的手掌擦去嘴角的汁液,白灵打了个饱嗝:“都好吃!” 李梦龙脸色一垮,没好气地说道:“真是对牛弹琴,给你盆狗屎你都会说好吃!”刚吃完东西,白灵心情格外的好,并没有发脾气,扑到床上打了几个滚:“真舒服,好想睡大觉吖。” “睡什么睡,昨晚抓了那么多恶鬼厉鬼,赶紧练功,以后要对付鬼帅,还得靠你出力,你要是掉链子,你我都要一块玩完。” 阴煞噬魂大法,主要是靠吞噬鬼物来增长修为,极端的恶毒,白灵以前说没悟出来,完全是不想吞噬其他鬼物罢了,觉得那样太恶心。 而今李梦龙得了噬魂葫芦,就再也没那个问题,噬魂葫芦可以将鬼物神魂灭掉,只留下精纯的阴气。 李梦龙在门窗上贴满符箓,又在地上布置了个符阵,从墙上摘下黝黑的噬魂葫芦,对盘坐在地上的白灵道:“准备好了么?” 白灵点点头,李梦龙指诀一掐,一道道法力打入葫中,一名在葫中嘶吼的恶鬼顿时被一道白光斩灭,化作一团黑气,李梦龙打开葫芦嘴,剑指一引,那团黑气就冲入符阵之内,白灵张嘴一吸,黑气全数没入她口中,接着她不断掐动咒诀,胸腹间不断震荡鼓动,隐隐有风雷声传来—— 半晌,白灵长吸一口气,胸部高高鼓起,樱唇一张,一股灰气从她口中喷出,李梦龙那葫芦对准灰气,白光一闪,就将灰气扯入葫芦中。 李梦龙将葫芦嘴合上,上下打量着白灵,感觉她气息强盛了一分,问道:“怎么样,修为有增长吗?” “修为增长了一丝,只是不太多,全靠恶鬼的话,要上千个才能突破到中期呢。还有,每吞噬一个恶鬼,我至少要花一个时辰才能将杂气排出。”她刚才喷出的灰气,就是鬼物的怨气煞气。 “没事,时间我们有的是,只要法子有效就行。” 第一百三十七章插手 夜来了,这是九里径的一个静寂的夏夜。 大地静静地睡着,只有些微夜莺的鸣叫打破夜的单调。 渺无人烟的荒郊野岭,在一处阴暗废弃的破庙里传出微弱的火光,借着微弱的火光向破庙看去。 这座庙破的不能再破,庙门已经不见踪影,地上积了一层厚厚的灰,梁柱、屋角到处都是蜘蛛网,破庙深处的墙壁中央赫然耸立着一尊佛像。 佛像也蒙上了厚厚的灰尘和蜘蛛网——面目全非,已经看不出是彩塑的。 火光来自一堆篝火,篝火旁的张大胆双眼无神地望着篝火,手里的树枝在地上随意的划拉着,下午徐真人说的话让他一时不能接受。 前不久在十里镇遇到一位叫癞皮狗的“老相识”,自己不知道怎么地竟与他打起赌来,赌自己能否在马家祠堂过夜,要是赢了,癞皮狗就输自己十两银子,自己在徐真人的指点下,幸运的连续两次赢得赌注。 谁知自己老婆却突然死的不明不白,连尸体都不见了,自己还被冤枉为凶手,逃到九里径的万福义庄才有个落脚的地方。 今天下午自己中了法术,捕快也再次追来,在徐真人的帮助下,侥幸逃出生天,却突然听闻对自己一向不错的谭老爷竟然是幕后黑手,真是世事无常啊。 “徐真人,这是间破庙,我们到这里来干什么?”张大胆丢下树枝,朝阴影里问了一句。 “我要替你洗身。”徐真人唇边的胡子翘动着,从阴影里走了出来。 “干嘛跑这么老远,到这里来洗澡啊。”张大胆误以为是洗澡,顿时傻眼。 “我是替你洗身,不是给你洗澡。”徐真人没好气地说道,接着脸色一正,继续道:“我要洗干净你的前身,正式入道,收你为徒。” “收我为徒?”张大胆一愣。 “是。因为我师兄的法力比我高,我又不能经常在你身边保护你。”徐真人解释道,“万一我有一点倏忽,你就性命难保。” 张大胆站了起来:“你早就该收我做徒弟呀。” 下午时分,张大胆中了钱开钱真人的法术,差点丢了性命,故而语气有些激动。 徐真人露出一丝笑意:“我老实告诉你,只要你一进我们这个门派就会绝后,你真的这么想做我的徒弟吗?” “啊?”张大胆好似见到洪水猛兽后退连连,摆着手道:“慢点,慢点。”明显不愿意。 “再慢你就死定了。”徐真人将桃木剑架到他脖子上,再将他一拉:“还不快点。” 张大胆拖着步子,满脸不情愿,徐真人一剑抽到他肩膀上:“快点啊!” “哦!”张大胆疼的龇牙咧嘴。 徐真人早已摆好香案,备好朱砂朱笔,点燃香烛,拜过祖师,拿起朱笔,口中念道:“天苍苍,地苍苍,祖师为你发毫光。” 念罢,一把捂住张大胆双眼,手中朱笔在他身上绘起符箓来,不到一会功夫,张大胆全身上下就全是符文。 “发起毫光照天苍,体有金光福影全身。”朱笔在他胸口连点。 “白纸作你面,色纸作你身。”手掌印过张大胆天灵。 “开你左耳听阴府,开你右耳听阳间,开你口舌念神符。”朱笔点过眉心、左耳、右耳和下唇。 至此,张大胆洗身完毕,徐真人捧着朱笔喝道:“鬼怪丧胆,精怪忘形,金刚速显,急急如令令。”香案“轰隆”腾起一抹火光。 与此同时,长生客栈后堂旗幡林立,太师椅上谭老爷摇着纸扇问道:“钱真人,这回行不行啊?”满脸都是质疑。 一名头顶无法,身材胖大,穿着杏黄道袍的道士,斩钉截铁地说道:“谭老爷你放心,这次不是他死就是我亡。” 听他这么说,谭老爷脸色稍微好看些,刚要喝茶,一名身穿粉色衫子的美貌女子走了出来,双手环着谭老爷的脖子娇声叫了句“老爷”。 谭老爷转身责备道:“哎呀,你出来干什么?” “我要出来看看张大胆是怎么个死法。”女子施施然坐下,娇笑着说道。 这女子竟是张大胆已经“死亡”的老婆。 “你看不见的,快进去。”谭老爷生怕被人家瞧见,影响他的名声,故而甚是紧张,极力要求她进去。 张大胆老婆撒娇不依,谭老爷劝慰不起作用,只好依她。 “师父,时辰到了。”钱开钱真人徒弟提醒道。 “点烛起坛。”钱真人面无表情地吩咐道。 这坛是茅山第三坛法,名唤五鬼阴坛,供奉的都是阴的,专做“坏事”不做“好事”。 茅山有三大坛法,第一名六丁六甲坛,请的是天兵天将,第二叫阴阳坛,阳的请的动,阴的也请的动,是最普遍的坛法,不过请的多是地府阴兵鬼差,这第三坛法供奉的就是阴灵鬼怪,不做好事只做坏事。 这“好事”与“坏事”也是相对而言的,坛法本质是通灵术,而天兵天将与地兵地将,除非是降妖除魔,平时根本请不动。 如果自家本事不济,只好供奉祭练些阴兵护身,有心术不正者用来驱使鬼怪害人,所以有五鬼阴坛不做好事只做坏事的说法。 钱真人五鬼阴坛摆好,祭拜完毕,拿起香案上的草人,用银针狠狠刺去。此草人身上绑着张大胆的生辰八字,用法术祭练后,刺草人犹如刺真人。 李梦龙在楼上客房,透过门缝悄悄看着,对他那手沟通九天十地神煞的巫门法术极为羡慕。 这钱真人与徐真人是茅山的民间法脉,还不是嫡传的那种,他们学的主要是法术,而不修大道,练的是《茅山通灵法》,不是《茅山伏魔真法》。 《茅山通灵法》是给那些天资不高的弟子修习的,只有接引天地灵气的法门,像洗练法力,淬炼神魂的法门都没有。 这些弟子初期修为精进很快,不过大道无望,往往修为到一定程度,再教些法术就会打发下山。 像徐真人给张大胆洗身,就是一种比较偏门的法子,所谓洗身就是洗净前世,用自身气运阴德斩断过去因果,会折损自身气运,一辈子大道难成。 这种法术,茅山宗门是绝不会在嫡传弟子身上使的,还有巫门恶毒的巫法,都是不会教的,反正只要护身法有成,比洗身效果更好,也不会被这种巫法所害。 钱真人连刺草人,九里径的破庙内,徐真人感应到,大喝一声:“千万不要动,我师兄正在做法害你。”张大胆洗身刚结束,因果并未完全斩去,要凝神相抗才行。 张大胆依言而行,钱真人连刺几下无果,倒退几步喃喃道:“竟然洗身了。”当即抓起一把黄豆,念动咒语,接着朝香烛一洒,“嘭”腾起一溜火光。 钱真人刚才已经感应到张大胆方位,此时驱使他供奉的三只鬼物,朝破庙而去。 破庙内,张大胆穿好衣服,讨好道:“师父,现在我们是自己人了。”徐真人不答,反而抓起香炉内的一把香,一把戳到张大胆肚子上,将张大胆烫的呲牙裂嘴。 “嘿嘿,现在我们才算自己人。”徐真人笑道。 “为什么啊?”张大胆不解的问道。 “我们这一门讲究破衣和跺地,破衣者是不穿整齐的衣服,不留隔夜钱。”徐真人解释道。 “那什么是跺地呢?”张大胆问。 “跺地者,以跺地为号,令鬼神附体,借鬼神之力,趋吉避凶——” 于是,大胆想马上试试,学着徐真人请神的样子,不断跺脚,徐真人看的莫名其妙:“干什么啊?” “不灵啊!”张大胆言下之意是并没有鬼神上身。 “凡事都不是一朝一夕的。”徐真人教训道,“起码要过七七四十九天。” “啊?四十九天那么久啊。”张大胆惊呼,接着想起衙门与钱真人的追杀,苦着脸说:“我过得了吗?” 徐真人心想要不是你已经洗身,不然想要四十九天就借到神力,那是想都别想,不过他的担心也不是没有道理,师兄只怕不会轻易放弃,于是将自己贴身穿的红兜肚脱下,丢给他:“穿上它。” 这红兜肚上面绘着许多符箓,又经过徐真人多年祭练,算是一件不差的法器了。 张大胆接过红兜肚在身上比了两下:“我穿上这件红兜肚,是不是就刀枪不入了啊?” “那倒不是,只是多少可以抵挡一下,快穿上吧。” “哦……” 张大胆刚穿上红兜肚,突然间,庙内阴风大作,吹的庙门嘎吱作响,地上不断腾起灰尘,篝火也被吹灭,庙内一片漆黑。 “哗啦”一道闪电闪过,庙内不知何时多出三道黑影,在半空中漂浮着。 “哎呦,师父,麻烦事又来了。”张大胆抓住徐真人的胳膊。 话未落音,一道黑影就挟着劲风扑来,徐真人抓起桌上的桃木剑,一下将袭来的哭丧棒格开,谁知那鬼物着实不凡,已然是厉鬼修为,一脚就将徐真人踢翻。 另外两名厉鬼朝张大胆扑去,其中一名厉鬼一棒子抽到张大胆背上,将他抽翻,剩下那名像是骷髅怪的鬼物,一把掐住张大胆脖子,刚要将他掐死,张大胆戴着的红兜肚射出一道金光,将骷髅怪打的老远。 先前把张大胆打翻的厉鬼,忽然出现在张大胆背后,手中哭丧棒就要打到张大胆头上,旁边徐真人刚好滚落到挂着褡裢的墙壁,徐真人从褡裢里掏出一个八卦镜,对着那鬼一照,那鬼物就烟消云散。 徐真人故技重施,又将另一名鬼物灭掉,只剩最后那名骷髅怪,谁知那骷髅鬼甚是狡猾,见徐真人法器厉害,操纵阴气卷起一根柱子,将徐真人手中的八卦镜打落在地。 徐真人手中没了法器,骷髅怪一脚将徐真人踢了个倒栽葱,张大胆挺起身上的红兜肚,将徐真人护在身后。 骷髅怪知道红兜肚厉害,不敢上前,徐真人抓住机会咬破手指,在桃木剑上划动,口中念着咒语:“午、未、申,酉、戌、亥,大吉大利,木剑开封。” “铮”的一声,木剑发出金铁之音,徐真人将木剑掷出,剑指一引,一把将骷髅怪钉在墙上,徐真人跃到骷髅怪身边,手指点中骷髅妖印堂。 “天灵灵,地灵灵,妖魔鬼怪听我令,万神归宗显威灵,急急如律令。”真人右手依旧抵住骷髅鬼王额头,再次念动咒语,左手一指大胆,大胆便飞靠在墙壁上,喝道:“在哪儿开坛,说!” “长生客栈!”张大胆口中发出怪异的声响。 长生客栈内,钱真人满头大汗,再次倒退几步,一屁股坐倒在地,谭老爷走上前去,紧张地问道:“钱真人,摆平了吗?” “又让我师弟破了法,他们赶到这儿来了。”钱真人气喘嘘嘘地说道。 “来了?”谭老爷脸色一变,急道:“还不快点想办法!” “马上叫人把神坛加高。”钱真人思忖一会,立时说道。 “加你个头加。”客栈二楼一扇门打开,走出个年轻道人:“大晚上的,吵吵闹闹干什么,还让不让人睡觉啦?” 楼下众人皆是一愣,谭老爷朝柳师爷使了个眼色,柳师爷笑道:“打扰道长休息,实在抱歉,稍后自有心意奉上。” “钱就不用了,只要你们安静点就行了。”说罢,李梦龙施施然下了楼。 再然后,徐真人与张大胆进来,就见到一排呆立不动的“雕塑”…… 第一百三十八章来信 北斗星斜,夜静更深,月光照亮一半房屋,另一半隐藏在黑暗里。 恬谧的春夜,那被树叶映绿的窗纱外,唧唧的虫鸣连绵起伏,在屋内也听得十分清晰。 小方桌上的灯火,不时地跳动着,“噗嗤噗嗤”灯花接二连三地爆响,李梦龙站在窗边,眉头轻轻皱起,手中的信纸已经被捏的皱巴巴的。 秋去春来,不知不觉间又是一年过去,丹田内已经有三十六滴法力,他的修为已达练气四层,修行速度不可谓不快。 只是便宜师父白浩然突然传书而至,正反阴阳周天星斗大阵阵眼已经被推算出来,各大修行门派打算联合起来将邪阵破去,以免人间血流成河。 白浩然要他尽快赶至茅山本宗,为诛邪灭魔出力。 李梦龙踏入修行界的时间不算短,又常年在外游历,见多识广,早非吴下阿蒙。 他明白,各大宗门的举动并不单纯,不像表面上那么冠冕堂皇,正义凛然。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善恶仅仅是人间的道德观念,天道无善无恶,天道只有顺逆,顺天者昌,逆天者亡,天道要乱,你非要顺,那你就是逆天,就要被碾压成碎片。 天道从不贵生恶死,贵生恶死的是世间千千万万修道之人。 所谓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天人合发,万化定基。 时间轮转,天道运行至此,劫数早定,恰巧满清统治残酷暴露,民生多艰,便是所谓的康乾盛世,也只是犬儒编造出来的假话。 康熙康熙,吃糠喝稀,这才是真是写照,乾隆文字狱酷烈,不知多少人家破人亡,犬儒代表纪晓岚编写的《四库全书》更是删减毁灭华族历史,危害尤甚。 天道劫数,与人道杀机相合,那隐秘组织所为,恰好顺应天道,故此天庭诸神皆不敢管,一管就要杀劫临头。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 治世有治世的规则,乱世有乱世的规矩,治世讲究忠孝传家、礼义廉耻,乱世则是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沧浪之水已然浑浊,就不能再用来洗头,现实中杀劫降临,当然不要去做惩恶扬善之举。 各大门派阻止隐秘组织血祭,是实打实的逆天之举,既然是逆天,当然要有足够大的利益才行。 末法之劫降临,许多不甘心的人修习邪法,血祭邪阵,想要求得一线生机。 而正道诸派自然也不会等死,他们的法子就是功德。天道无善无恶,你杀人救人绝对是不会有什么功德降下的,可天庭却有。 其实天庭所谓的“功德”,不过只是个赝品。 真正的功德,说得是天道功德,像盘古开天、女娲造人、封神之战,这些才会有功德降下。 功德奇妙无比,可用来炼器,可用来挡劫,更可以增加修为。 这些功德可不是你平时跑去放生,做些善事,就能增加的。 如果为了功德就跑去做好事,那这人实际不是做好事,那是做买卖。 所谓欲舍小本而求大利,这种人是德之贼,天道岂能被蝼蚁占便宜? 放生、做好事,只是佛教为培养信徒的悲悯之心采取的做法,说能增加功德,那不过只是圣人设教的说法,说的直白点,那就是骗人。 就像世间祈祷神佛保佑一般,说什么越是心诚,神佛就越会保佑,那其实也是骗人。 神佛超脱生死,于天道相合,早已没有善恶之念。 人生人死早有定数,且人类如蝼蚁一般,你死也好,你活也罢,神佛是看也不会看你一眼的,你祈祷一番它们就真的会保佑你吗? 不管是道门神仙也好,佛门罗汉菩萨也罢,只要是得了正果的正神,他们都不会因为你供奉他们而保佑你,同样,他们也不会因为你不供奉他们而惩罚你。 人家压根就不理你。 这种种说法,不过是修道者、修佛者糊弄老百姓的手段罢了。 很明显的一点就是,世上很多寺庙道观都不守清规戒律,什么和尚娶妻,喝酒吃肉,道士骗钱之类的,数不胜数。 为什么堂而皇之的这么干,就是因为所有教义,除了修行法门之外,其他都是假的,天道不会来管你作恶,神佛不会管你作恶,什么善行会有功德,全是假的。 即便是天庭,他们只会管妖魔鬼怪,人的事情,他们也管不了。 人间界讲的是人治,人的事情人来管,所以就有道门。 道门从根子上来讲,是天庭在人间的手段,所以很多道士回去捉鬼除妖,如果干的好,就会有奖励,这奖励嘛,就是天庭的“功德”。 天庭的“功德”嘛,其实就是在小本子上记上一笔,某年某月某某杀妖一只,评定功德多少,再某年某月…… 这种功德,说实话只有有传承的人才有,也就是天上要有人的才行,普通人什么光都沾不上。 而这功德,说来作用大也不大。 如果数量够多,天庭就能在你死后,将你弄上天界,让你当个天兵天将,或者当个地袛神灵,这样的话,即便没成正果,也能永生不灭。 而佛门,其实很多在世间的都是骗子,说什么布施多少钱财就会有福报,简直是可笑。 布施原本是佛门修行的手段,是佛门修行者自度度他、福慧双修、三学具足的途径,是破裂修行者悭吝之心,让修行者放下对财物、名利、家室,甚至色身的执著,培养慈悲心的方法。 那些主持天天跑去化缘,或者在庙里立个功德箱,大肆索取钱财,天天让普通人布施,而且布施的对象还是脑满肠肥的寺庙和尚,而自己却不布施,凡是这样的寺庙,里面必定没有高僧,大多数都是骗子,无论他的历史有多悠久,都是这样。 这样的和尚其实和平常人一样,佛祖也是不会有什么惩罚降下的,因为佛祖压根就不会理他。 很多人念经,感觉到自己心安,觉得有菩萨保佑,遇到鬼神不怕,其实那也是错觉。原本你懦弱怕鬼,念经后鬼神不敢侵犯,你就觉得是有菩萨保佑,一下子就虔诚起来。 其实那都是错觉,你原本懦弱,念经拜佛后,心里有了依靠,胆气就壮大起来,心光开始大放光明,鬼神不能侵犯,那一切的一切,靠的全是你自己。 佛祖曾经说过,人人都是佛,何必去拜其他的佛呢,拜你自己就够了,佛祖是你修行的引路人,不用去拜的。 有人说道门好,有人说佛门厉害,其实哪里有什么厉害不厉害,法门无有高下,只有修行的人有高下。 就像世间那些伪佛修,编出佛祖在老子之前出现说法,还有为污蔑道家天仙,硬是将天竺外道修炼者所称之“仙人”,与道家天仙相比,真是让人笑掉大牙。 古天竺佛门中人将天竺外道的所有修炼者都称为“仙人”,与道门得道真仙那绝不是一样的,翻遍各种佛经,也没见佛祖曾经说过道门真仙是天人界那群天人。 修行境界到了,就不会执着于杀与不杀,一味说杀,一味说救,一味慈悲,一味暴戾,那都是入魔,善之极和恶之极一样都是魔。 而天庭神仙负责维持三界的秩序,是天道平衡的工具,道门在人间的弟子,自然都是棋子。 此番各门派联合起来,算是逆天而行,却又是天道平衡的手段,其中有风险有机遇,不由得李梦龙不慎重。 第一百三十九章北邙 北邙山头少闲土,尽是洛阳人旧墓。旧墓人家旧葬多,堆着黄金无买处。 俗语有云,生于苏杭,葬于北邙,邙山风水好自不必说,古往今来北邙山可用几无卧牛之地来形容,到处都是累累坟冢。 洛阳龙脉从嵩山而来,过峡石而北,变作冈,龙入首后,分一枝结北邙山托于后,山虽不高,蜿蜒而长顿。 嵩岳秀气相望,龙势强健,祖先葬在此地,子孙后代必然英武俊秀,故有“洛阳少年,势如云叶,随风翩翩”的说法。 天还蒙蒙亮,邙山几十里外的麻屯镇大街的羊肉汤馆已坐满了人。一人一碗热腾腾的羊肉汤,几块死面饼,西里呼噜喝羊肉汤的声音不绝于耳,就是没人说话。 仔细看去,大部分人都扎着道髻,穿着道袍,年纪甚轻,还有几位年轻女子。 有几个年纪大的,要么穿着杏黄道袍,要么蓬头垢面,衣衫褴褛,要么一副俗家打扮,个个眼中神光湛然,显然是有道高人。 羊汤美味,羊肉鲜嫩,李梦龙却有些食不下咽,不是食物不对胃口,而是大战将起,前途未卜。 那日接到白浩然书信后,思量再三,他还是打算前来赴约,原因很简单,他四处云游,炼制太阴弥罗幡的厉鬼数量抓够了,可四十九名鬼帅,除了身边的白灵,愣是没抓到一个,当然,白灵他也不好意思拿来炼器,还有那金丹期妖王的皮,也是没有着落。 而那隐秘组织鬼王就有十几位,手下鬼帅不知凡几,还有一同为恶的妖王也不在少数,各宗门联合起来的力量不算小,实力还在那隐秘组织之上,故而他动了心思,只要能在这场战斗中活下来,那么鬼帅与金丹妖王的皮都有着落,完成任务就在眼前。 正反阴阳周天星斗大阵,有两个阵眼,一个阵眼在京城,一个阵眼在北邙山,茅山宗、天师道、神宵派、厚土宗、灵隐寺、九华山六大派,与十几个小宗门,负责攻破北邙山的阵眼,而其他几个大派则负责攻打京城的阵眼。 此次茅山宗金丹修士就有六名出山,更有一名元婴期修士压阵,练气六层以上几十名,练气三层以上足有数百名,可谓精锐尽出。 再加上其他五大宗门,十几个小宗门,金丹修士怕有几十名,练气弟子不下几千名,阵容堪称豪华。 且有各派道兵相助,力量不可谓不大。 只不过李梦龙从未参加过大战,生怕当了炮灰,所以有些心神不属。 “李师弟,吃不下啊,要不要为兄代劳啊?”一个身体胖大,将身上道袍撑的鼓鼓囊囊的胖道士,将手伸向李梦龙的汤碗。 “喂,冯师兄,你不是吧,连我喝过的都要抢,没吃饱就再叫一碗呗。”李梦龙拍开他的猪蹄。 这胖子名叫冯六,乃是白浩然一名师弟的亲传弟子,四十多岁的年纪,修为已至练气六层,实在是难得的修炼奇才,已被引回茅山本宗,入了宗谱,属于嫡传弟子,只是这冯六平常喜好吃肉,而茅山上吃食清淡,过得十分不爽利。 如今下山,冯六本以为能如鱼入水,大吃大喝一番,可惜食宿都有长辈安排,他又没有多余的银钱,还是不得逍遥,后来发现李梦龙是个财主,便专门抢他东西吃,盖因李梦龙东西被抢后,往往要去买些好吃的,他就能跟着享享口福。 “不成,不成,胡师伯在旁边看着呐。”冯六讪讪笑着说道:“胡师伯那人你又不是不知道,别人多吃可以,唯独我要是多叫些吃食,便会被训斥一顿。” “嘿,谁让你前些天一连吃了五只烧鸡,还是偷偷叫的。”李梦龙没好气道,“还打着我的旗号,差点让胡师伯将我也骂了一顿。” “师弟你未入宗门,再加上白师伯是嫡传大弟子,想来胡师伯不敢骂你的,所以为兄借你的名号一用。师弟大人大量,就不必再计较啦——” “得得,你就别嬉皮笑脸啦,你要是吃得下,待会我叫伙计打包两斤羊肉干带走就是……” “唰”“唰”“唰”五个脑袋一齐凑过来:“师弟,两斤羊肉干怕是不够吧——” …… 薄雾轻如纱,夕阳宛如画。 莽莽秦岭绿树成荫,葱茏一片,一丝薄云在深谷幽林间缭绕,山上的树木闪烁着犹如水晶般晶莹的绿。 林间飘落的叶子积在厚厚的黄土上,芦花在风中摇曳着轻盈身姿,附近的一条山泉叮咚畅响。 李梦龙坐在泉边,万簌俱静中聆听那仙乐般的潺潺流水,感受生命在不经意的平淡中轮回。 忽而一道视线扫来,李梦龙睁开双眼。 发现在不远处有一名红衣女子,正满含笑意地盯着他看,旁边还有一白一黄两名女子对他指指点点。 “三位前辈,不知有何指教?”感受到她们身上磅礴的气息,李梦龙赶紧施礼见过。 “噗哧”红衣女子笑出声来:“你这胆小鬼,怎么敢到这里来。原来已经练气四层了,难怪,你是哪家的弟子呀?” “茅山后进李梦龙,见过前辈。”李梦龙好奇道:“不知前辈何以认得在下,我们似乎不曾见过面呀?” “哈哈,怎么会不认得,五年前在鸡公山上,你可是吓了个半死,这么快就忘了?”红衣女子捂着嘴笑道。 “鸡公山?原来是你——”李梦龙眼睛瞪的老大,刚到这个世界惊悚的一幕他怎么会忘记,不过看样子她的修为至少有金丹期,想要报一箭之仇是妄想,故而只能无奈道:“不知前辈为何要作弄在下,那天可真是把我吓惨啦。” “我们在鸡公山修道几百年,很少遇到人,奶奶又不让我们下山,无聊死了,那次见到你,就像和你开开玩笑,谁知你那么不禁吓。”红衣少女白了他一眼,显然不满“玩具”的战斗值,她玩的不尽兴。 “咳咳,前辈说笑了,以前辈的修为,别说是以前,就是现在我也是应付不来的。对了,不知诸位前辈如何称呼?” “你们人类就是麻烦,别前辈来前辈去的啦,叫我胡樱吧,这是我二妹胡雪,三妹胡彤。”红衣女子指了指身边的两位女子。 李梦龙一一施礼见过,问道:“前、胡樱,你们也是来攻打邙山大阵的吧,以你们的修为应该要去商议如何破阵,怎么会来这里呢?” 下午茅山宗弟子抵达秦岭脚下,那时此地已有数千人聚集,茅山宗算是最后一支到达的人马,然后那些修为高的就聚在一起,商议破阵之事,故而李梦龙会这么问。 “那些事情奶奶会告诉我们的,我们去了也听不明白,所以就出来走走啦,然后就遇见了你喽。”三名金丹期的妖怪,说不定还是狐狸精,那么她们的奶奶修为就更了不得了,肯定至少有元婴期的修为。 “原来是这样。”李梦龙恍然大悟,眼珠子一转,暗想三位高手再前,若是哄得她们开心,在大战中稍微帮我一帮,说不得就能捡的一条性命,当即说道:“相见即是有缘,现在正好是晚饭时间,不知三位是否赏脸,我请三位吃上一顿火锅?” “火锅?什么是火锅?”年纪最小的胡彤圆溜溜的眼珠子瞪的老大,一副好奇宝宝地样子。 “就是古董羹啦。”李梦龙解释着,又问道:“你们吃不吃肉?” “我们是狐狸哎,你说吃不吃。”二妹胡雪样子最文静,但最古灵精怪的就是她。 “不好吧,奶奶知道了,要骂的。”胡彤抓着胡雪的袖子说道。 “哎呀,你个小笨蛋,我们不叫她知道不就得了。”胡雪恨铁不成钢地拿指头戳了戳胡彤的头。 见她们都没什么意见,李梦龙手一挥地上就多出长小四方桌和四张凳子:“好,今天我就请你们尝尝我秘制的李氏火锅。” 在桌上放个生炭的小火炉,炉上架个汤锅。 这汤锅是李梦龙请人专门打制的,仿照鸳鸯锅的形式,不过不像鸳鸯锅只有两个格子,这个锅子有三个格子。 锅底早就熬好,一个是辣中微麻,口感较浓重的红汤,一个是用肥鸡和猪骨头熬的白汤,最后一个是酸菜白膘肉的酸汤。 再摆上一盘盘的猪牛羊肉片,一盘盘青菜香菇,还有虾仁、牛羊肚、血肠、饺子等,一张小方桌满满的都是吃食。 “坐,快坐。”弄好食物后,李梦龙招呼她们坐下,说道:“这里有酱油、辣椒、蒜末、香油、醋,你们自己调一个酱碟,待会菜熟了,蘸上酱料味道更好,如果不喜欢味道重的,可以少放一些。”说着给自己调了个极度重口味的酱碟。 三只小狐狸有样学样,纷纷给自己调了个酱碟,其中胡彤最傻,按李梦龙的规格,依样画葫芦给自己弄了个满是辣椒的碟子。 桌上翠绿细嫩的小青菜、白嫩嫩的豆腐块、切成薄片的新鲜香菇、红白相间的牛羊肉,看得三只小狐狸口水直冒。 不一会儿,汤锅咕噜咕噜响了起来,一股浓浓的香味四散开来,锅里的汤底烧开了,李梦龙往锅里倒了一盘羊肉:“锅开了,想吃什么就自个往锅里加就是。” 几只小狐狸第一次下山,还没吃过人类的食物,感觉很新奇,一边流着口水一边拿了碟菜往下倒,牛肉、虾仁、香菇、血肠,倒了满满一大锅,就一会儿功夫,水立刻沸腾了起来,里面的食物不断翻滚起来。 胡彤忍不住想尝尝锅里的美味,手里的筷子不由自主地伸向锅中间,李梦龙连忙制止她:“不要急,还没熟透呢,你再耐心地等上一会儿。” “熟了,熟了,你闻闻,多香呀,肯定熟了。”馋猫急不可耐地说道。 李梦龙看她着急的样子,差点没被逗乐,不过转念一想,人家是狐狸,生的都能吃,七八分熟的肯定没问题,于是夹了一筷子羊肉到她碗里,说道:“那你尝尝吧,看看味道怎么样。” 羊肉香味扑鼻,蘸上红彤彤的酱料,看起来就已经让人垂涎三尺,胡彤连忙夹起送入口中,入口便火辣辣的,直烫舌头,再嚼一下,便是香嫩无比的羊肉口感,肉汁迸发开来,令人回味无穷。 胡彤朝嘴里扇着风,忙叫:“好吃,好吃——”辣的满头是汗,还拼命往里嘴里塞,真是有股子拼命三郎的风范。 其他两位见状,也纷纷拿起筷子,开动了起来。 夕阳映照下,小方桌上的铜质的锅下,炭火熊熊,锅里汤汁翻滚,胡氏三姐妹居高临下,虎视眈眈盯着锅中的菜品,举筷挥箸不停,在炉火熏烤中汗流浃背,吃得很起劲。 再加上李梦龙拿出的酸甜果酒,几个人脸都是红红的,圆溜溜的眼珠子几欲滴出水来。 胡彤一会儿吃肉,一会儿吃青菜,一会儿吃海鲜,牙齿不停地嚼,手还不忘往锅里夹菜,恨不得把锅里所有的食物都尝遍。 最单纯的吃的最疯,最古灵精怪的胡雪吃相也没好到哪去,大姐胡樱反而最为文静,一点看不出当初在鸡公山想要对李梦龙“施暴”的“豪气”。 半个时辰后,三只小狐狸捧着圆滚滚的肚子,醉眼迷离地走向营地,李梦龙拿着手里的三张符箓,差点没笑出花来。 这三张符箓一张为真火符,一张为土遁符,一张为金甲符,金丹修士的符每一张都有无穷妙用。 这次李梦龙来到邙山,便宜师父不过只给他一张五雷符,里面封印了一道雷法,威力不同凡响,即便是鬼帅怕也受不了此符一击,白浩然私底下留给他护身的。 茅山数百弟子,能有金丹修士符箓的不过寥寥百人,一来金丹修士就那么几位,画符不像吃饭喝水,能一下画出很多来,二来大半符箓还要交给练气高阶的弟子,破阵时他们是要冲到核心阵眼的,危险会高很多。 现在一下子多出三张金丹修士的符箓,立马由屌丝变成高富帅,此行安全大大有保证。 真火符用以攻击,威力怕比五雷符还要大,毕竟胡樱进入金丹期时间比白浩然长,金甲符用以护身抗揍,一看形势不好就能用土遁符跑路,一顿饭换来这么多符箓,真是大大划算。 第一百四十章鬼帅 夜色降临,惨淡的月光洒满大地,荒寂的草丛在清冷月光的照耀下,生出无数诡秘暗影,北邙山被浓浓的黑雾所笼罩,远远望去如同幽森的亡灵火焰,生生不息。 深厚的夜色像是一朵绽放的黑色郁金香,李梦龙与数百位师兄弟伫立在黑暗的边缘,等待他们的将是北邙山寂静黑雾下的杀机。 也许他们踏入黑暗后,会被黑暗渐渐吞没,最后堕入幽冥地狱,或者完全泯灭,烟消云散。也许他们踏入黑暗后,能大杀四方,将一干邪魔歪道斩尽杀绝,最后功德加身,混上一个天兵天将、地兵地将的位置。 北邙山是正反阴阳周天星斗大阵阵眼,有一万四千根副旗组成的阵法守护,且此地是邙山鬼王的地盘,邙山鬼王推算过后,当即使出法术,将整个北邙山化成幽冥鬼域,如此他麾下的几十万鬼兵鬼将,将能发挥出最强的实力。 八百年前所谓的被“镇压”,只是十几位鬼王演的一场戏,被镇压的只不过是一缕分魂,真身早就隐匿起来,那时末法之劫劫力显现,天机混沌,漫天神佛竟然没有推算出来,而今到了劫力最盛的时刻,漫天神佛不敢显圣,他们又开始出来兴风做浪。 正派宗门商议过后,决定用以阵破阵的方法,借用大地山川、周天星辰的力量,将幽冥鬼蜮破去,然后再派精锐直冲阵眼,一鼓作气将阵眼毁掉。 此阵名曰大须弥混元无极阵,乃是龙虎山天师道镇山之阵,由一元无极阵、两仪乾坤阵、天地人三才阵、四象阵、五色神灯阵、六丁六甲阵、北斗七星阵、八门金锁阵、九曜星宫阵,这九个阵法组成。 六大门派各组一阵,其他十几个门派组其他三个阵法,茅山宗负责的是北斗七星阵。 “轰隆!” 一道霹雳在夜空划过,浮在空中的茅山派元婴修士玄明真人立时祭出得意法宝——碧玉梭,屈指一弹,碧玉梭脱手而出,眨眼间体形膨胀,化为一团硕大的刺目青光,狠狠往黑雾中一撞。 一连串轰隆隆之声从虚空中传出,随即那里大片黑雾翻涌,化作一个个鬼头,凄厉地嚎叫起来。 玄明真人眼中精芒一闪,挥手打出一道法诀。 碧玉梭所化青光发出一声尖锐呼啸,直接撞在那一个个鬼头之上。 “噼噼啪啪”之声不断响起! 黑雾竟被一下撕裂出了一个大口子,随即露出黑漆漆的一片空间。 “走!” 玄明真人脸上露出喜色,大手一挥,示意茅山弟子进入被黑雾笼罩的空间中,一边驱动着碧玉梭,碧玉梭幻化出了漫天青芒,犹如奔涌的激流般,发出阵阵呼啸之声,朝着黑雾深处撞去,跟着他身形一闪,率先进入黑雾之中。 在一阵轰鸣声中,被玄明真人划开的黑雾空间,在碧玉梭的攻击之下,立刻又扩大了许多,李梦龙随着众多师兄弟,一齐踏入黑雾中。 刚一踏入黑雾,李梦龙眼中异芒一闪即逝,周身好似有无数怒涛巨浪,一股泰山压顶般巨力从四面八方挤压了过来。 李梦龙连忙往自己身上贴了张金刚符,又运起浑身内力,默默抵挡着这股巨力,而旁边的师兄弟们,也纷纷施法运符,化解周身巨力。 六名金丹期的茅山修士,各自祭出护身法宝,金灿灿的三清铃、红艳艳的玄火旗、青芒芒的三宝如意,一枚明晃晃的宝珠,紫光大冒的笔架,还有一只白玉般的瓶子。 霎时间漆黑的空间里宝光闪动,众茅山弟子周身压力也小了许多。 前方轰鸣之声不绝于耳,数百名茅山弟子朝着碧玉梭青芒闪动处继续前行。 就在此时,头顶的黑雾中黑云涌动,从中涌出大片黑气。 随着“轰”的一声巨响传来,数道粗大的黑气朝茅山弟子激射而下,在半空中又化成无数手持刀枪剑戟的鬼兵鬼将。 “米粒之珠也敢放光华,哼!” 白浩然冷哼一声,一道法诀打出,三宝如意顿时放出一道巨大的绿芒,往鬼兵鬼将群中一扫,鬼兵群中顿时空了一大块,起码数百鬼兵鬼将就此烟消云散。 其他五位金丹修士各自掐动道诀,运使法宝,朝鬼兵打去,只几个呼吸的功夫,鬼兵就被灭杀的七七八八。 剩下的他们并不动手,而是留给茅山弟子解决,让他们动动手,早些进入状态。 其他师兄弟要么施法,要么运符,将剩余鬼兵鬼将灭杀。 而李梦龙则拿下腰间挂着的噬魂葫芦,全力催动法力,葫芦口冒出一股白光,被照到的鬼兵鬼将纷纷被扯入葫中,几个呼吸的功夫,噬魂葫芦就收取了数十名鬼兵鬼将。 解决完这些鬼物,队伍继续前行。 头顶上的黑雾越来越浓,周围感受到的压力越来越大,李梦龙肉身强悍还能支撑,其他弟子有些额头上已经冒出汗水。 “就在此地!” 就在此时,玄明真人一声大喝,往地上抛下一根阵旗。 阵旗刚被抛下,刹那间黑雾翻涌,“噼噼啪啪”声响不绝于耳,诸位弟子周身压力顿时一轻。 “此为北斗瑶光,留下四十九人守护此旗,旗在人在,旗忘人亡。” 四十九名早已商定好的弟子,顿时将此旗团团围住,当中一名弟子从腰间解下一个黑漆漆的袋子,朝前方一倒。 刹那间狂风呼啸,沙尘滚滚,众弟子前方出现上千银盔银甲的道兵,当先一员大将喝道:“见过诸位道友!” 其他道兵也同样见礼。 “尔等务必尽力辅佐众弟子守护阵旗,若然功成,功德必有尔等一份。”玄明真人吩咐道。 “定当竭尽全力,不负所托!”大将掷地有声地回应道。 “好!”玄明真人不再嘱咐,朝其他弟子道:“继续前进。” 行至数十米,玄明真人又丢下一根阵旗,此旗却不是主旗,而是连接主旗的副旗:“留下七名弟子镇守此处,大阵起后,若是不敌,可退至摇光。” 大阵完成前,此地凶险甚于七个主星,故而每名弟子都有百名道兵护身,结阵也不似之前的鱼鳞阵,而是梅花阵。 一名弟子与百名道兵在中心处护着阵旗,六名弟子与六百道兵分列那名弟子四周,呈梅花状分布,故名梅花阵。 如此施为三次,又再布下开阳阵旗,李梦龙分派去守护开阳主旗后面的副旗,登时让他松了口气。 越是靠后的地方,受到的压力越大。 最后那几十名练气六层以上的师兄弟,更是要结阵随着众多师叔师伯杀向阵眼。 虽然成功后,得到的“功德”越多,可魂飞魄散的概率也越大。 李梦龙把腰间的道兵符囊解开,眼前顿时出现百名银盔银甲的道兵,这些道兵都有鬼将修为,是白浩然精挑细选出来的。 其他弟子大多是十个鬼将配九十名鬼兵,清一色的鬼将道兵,只有类似于他这种走后门的家伙有。 “桀桀”阴测测地笑声响起:“居然遇到个小娃娃,合该老祖我发利市。” “来者何人,报上名来!”李梦龙大喝一声。 黑雾中鬼影幢幢,当先走出一名身体干瘦的青面鬼,手里持着一杆哭丧棒,后面陆续走出两三千名鬼物。 当头那鬼阴笑道:“某家乃是邙山鬼王座下,北方鬼军第三路先锋鬼帅——青面老祖是也。兀那茅山小子,速速投降,将一身血肉献上,老祖我允你入我麾下效力。如若不然,让老祖我动手,必将尔等一一吞入肚中,魂飞魄散!” “让我魂飞魄散,真是好大的口气,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李梦龙嘲笑道。 茅山道兵都是用战场百战阴魂祭练,个个悍勇难挡,更别说他手下清一色全是鬼将。 那青面鬼身后的两三千名鬼兵良莠不齐,李梦龙根本不放在眼里。 “好小子,竟敢如此小瞧你爷爷,我必要活活吃了你不可!”青面鬼气的哇哇大叫,厉喝一声,哭丧棒一扬,就扑了上来。 “白灵,出来陪他玩玩吧。”李梦龙腰间腰牌冒出一阵白烟,身穿大红嫁衣的白灵现身。 原以为白灵会上去和青面鬼打作一团,没想到白灵见到来势汹汹的青面鬼,反而躲到李梦龙身后,惊呼道:“哎呀,好可怕,好凶,你快把他打跑。”气的李梦龙眼角直跳。 顾不得找白灵的麻烦,李梦龙伸手祭出雷火印,“轰隆”一道雷火朝青面鬼劈去。 妖魔鬼怪最怕雷霆,他这雷火印又是祭练过几十年的,已经凝成五雷符印,青面鬼要是被雷火劈中,少不得去了半条命。 青面鬼见机的快,身形狂闪,总算躲过一劫,只是手中的哭丧棒未能幸免,挨了雷火一击,顿时化作一股黑气,消散在空中。 青面鬼手中的哭丧棒本是阴气凝聚,镌刻上地府煞符,再用阴火淬炼,阴世鬼兵鬼将武器大多是如此炼制,威力与低阶法器相似。 可被祭练许多年的哭丧棒竟受不得雷火一击,足见雷火印的威力。 青面鬼有些胆寒,却更加生气,大怒道:“无那小儿,竟敢毁我兵器,我必不与你干休。”随即手一挥,身后的大批鬼兵如潮水般向李梦龙涌去。 “白灵,你个混账,他与你修为差不多,你怕个屁呀!”吓退青面鬼后,李梦龙拎着白灵的耳朵训斥道。 “人家就是怕嘛。”白灵忽闪忽闪地眨着大眼睛,企图靠卖萌蒙混过关。 “干啥啥不成,吃啥啥不剩,说的就是你!”李梦龙被她气的三尸神暴跳,恶狠狠的说道:“今天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我不!”白灵连连摇头。 “你去是不去?” “不去。” “你再给我说一遍!” “我不要。” 李梦龙眼角直抽搐,当下也不再和她斗嘴,抓住她的腰带,将她朝涌来的鬼兵群里一抛了事。 “哎呀,李梦龙,你这个大坏蛋,等下我要咬死你——” 李梦龙小指挖了挖耳朵,做了个弹耳屎的动作:“你能活着回来再说吧!” 白灵只是胆小,自身实力却是不弱的,好歹修为到了鬼帅境界,又练了一手幽冥鬼手的神通,进到鬼兵群里,跟狮子入羊群也没差多少。 只见她左手指甲忽然长出三尺长,随手一抓,便将身边两个鬼兵抓的阴气全散,化作一阵阴风消失不见,右手多出一把明晃晃的长剑,前刺后砍,又将一群鬼兵斩的魂飞魄散。 “你们快去接应白灵。”旁边有青面鬼帅在虎视眈眈,李梦龙怕白灵有什么闪失,当即吩咐道兵前去接应。 他自己则将雷火印祭在头顶,拿出噬魂葫芦,打出道诀,喷出一片片的白光,开始收起鬼兵来。 炼制太阴弥罗幡,鬼物是越多越好,再有,白灵阴煞噬魂大法要练到鬼王境界,需要的鬼物还不知道要多少。 现在有这么多鬼物在前,他可不想放过。 第一百四十一章第一滴血 黝黑的夜晚,安静阴沉,数千名面目狰狞的鬼兵鬼将疯狂地嚎叫着,犹如潮水般朝李梦龙涌来。 百名银盔银甲的道兵丝毫不惧,在一名手持银枪的大汉指挥下,排成锋矢阵直插敌阵。 茅山道兵是生前是百战阴魂,又经过精心祭练,个个都能以一当十。 刚一接敌,就好似刀切豆腐般,将邙山鬼兵军阵凿出一个大洞,朝鬼兵阵中继续冲杀。 李梦龙头顶雷火印,手中道诀不断打入噬魂葫芦,一道道白光朝着涌来的鬼兵扫去,凡是被白光扫到的鬼兵,全数被拉入噬魂葫芦中。 只几个呼吸的功夫,就被他收走数百鬼兵。 鬼兵数量众多,收走几百鬼兵根本不算什么,其余鬼兵仍旧源源不断涌来。 眼见鬼兵距离越来越近,李梦龙收了噬魂葫芦,转而抽出身后的秋水剑。 咬破中指,念动咒语,在秋水剑上绘了个斩鬼符,瞬间剑身爆发出绚烂的光芒,宛若蛟龙一般腾跃而起,向着鬼兵群中腾跃而去。 头顶的雷火印澎湃的雷电闪动。 雷火印被祭练几十年,渐渐生出灵性,但凡阴邪之气靠近,便生出感应,雷电自动劈出。 修为不到厉鬼境界的鬼兵只要被雷霆劈到,便会化作飞灰。 须臾之间,涌来的鬼兵被灭的七七八八,只有十几名鬼将还未魂飞魄散。 后面涌来的鬼兵鬼将纷纷止住脚步,不敢靠近李梦龙十丈之内。 李梦龙见着便宜,岂容剩余鬼将存活,剑影一闪,数百道剑光闪动,将周身数丈全数罩住,十几名鬼将还没反应过来,便全数化作阴气消散于天地之间。 后续鬼兵见状纷纷后退,李梦龙脚下生风,似浮空掠影一般追了下去,雷霆之声大作,剑光狂闪,所到之处鬼兵尽皆烟消云散,鬼兵望风披靡。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死在他手下的鬼兵鬼将便有数百。 而茅山道兵虽然精锐,可数量毕竟少了些,冲入鬼兵阵内数百米,便被重重围困,李梦龙见状,足下一点,朝军阵冲去。 几个呼吸的功夫,就冲至道兵附近,他腾空而起,在空中旋身,秋水剑挥出一片灿烂的光幕,似点点繁星在空中坠下。 光幕瞬间斩灭了身前的数十鬼兵鬼将,“轰隆”雷蛇狂舞,数十道电光激射而出,雪亮的雷网罩下,雷网下的数百名鬼兵化作齑粉。 道兵之围就此解开。 “随我冲阵。” 百名道兵随声应诺,李梦龙长剑挥洒,刺眼剑芒冲天而起,宛若灿烂的银龙一般,直冲前方溃散而逃的鬼兵。 不远处白灵娇叱之声不绝于耳。 却是青面鬼见她长的漂亮,又陷入阵中,于是动了银心,想要擒去做压寨夫人,在她大杀四方的时候,出手偷袭。 只不过白灵胆子小了点,可本事还是有几分的,没能让他得逞,只是陷入缠斗当中。 青面鬼有众多鬼兵帮手,虽未能一举拿下白灵,却也占得上风,将她逼得后退连连,一不小心就有被擒之厄。 “大坏蛋,快来救我。”白灵躲过青面鬼的偷袭,朝那边大叫。 李梦龙笑笑,将秋水剑插到地上,摊开左掌,右手成剑指,在左掌划动,口念咒诀:“东方木雷,南方火雷,西方山雷,北方水雷,中.央土雷,五雷速发,诛邪斩鬼,急急如律令!” 咒毕,一道耀眼的电光发出,径自朝十余米外的鬼兵群打去,正是他小成的五雷正法。 “轰隆”一声,雷霆劈下,百余名鬼兵鬼将烟消云散。 “痛煞我也!”青面鬼惨叫一声。 原来他不小心也挨上一击,顿时右臂化成一团黑气,凝练数百年的鬼身就此被破,想要再练回来,起码要数年的功夫。 五雷正法威力不小,可是凝练雷霆精气却十分难,李梦龙雷法小成,可最多也只能一连发出三道掌心雷,然后便要重新凝聚雷霆精气。 “混蛋!你能不能看着点,差点把本姑娘也劈到了。”白灵跳着脚大骂。 刚才他那一道掌心雷把周围的鬼兵鬼将打的七七八八,却差点也劈到白灵身上,不由得她不生气。 “失误失误,我不是故意的。”李梦龙摸摸鼻子,有些尴尬,继而说道:“那青面鬼要跑,快拦住他。” “哼,等下再跟你算账。”白灵冷哼一声,左手瞬间化作丈六巨掌,朝旁边青面鬼拍下,口中骂道:“让你压寨夫人,让你压寨夫人,我打死你。”一边拍一边骂。 青面鬼鬼身被破,实力下降三成有余,不敢硬抗,被打的左支右绌,躲闪连连。 李梦龙催动头顶雷火印,一道道雷电朝青面鬼四周虚空击去,以免青面鬼趁机逃遁。 青面鬼被逼急了,残余左手从怀中掏出一面黑漆漆的旗子,一口黑气从口中喷出,旗子顿时涨大,在空中盘旋不定。 李梦龙与白灵皆是一愣,以为他使出的是什么厉害宝物,都不敢大意。 却听青面鬼厉喝一声“麾下兵将速来”。 此言一出,无论是逃遁或者围攻茅山道兵的鬼兵鬼将,迅速化成一团团黑气,朝青面鬼涌去。 “原来是聚兵旗。”李梦龙心底一松。 聚兵旗和当初金裴老道手里的那个黑漆的铁环类似,是用来控制手下的法器,没什么威能,青面鬼是想聚集手下,打破白灵与李梦龙的围困。 “白灵缠着他,千万别让他跑了,这些鬼兵我来对付。” 不等她回应,李梦龙朝头顶雷火印打出数道法诀,雷火印在空中滴溜溜转动,一银一红两枚符文在空中显现。 银色符文银光闪闪,红色符文略显黯淡。 银色符文是五雷符文,红色符文是玄火符文。 此印之所以叫雷火印,便是印上刻了雷火符文,若是祭练的法,便能发出三五火车雷,威力极大。 这三五火车可不是后世载客的火车,而是类似哪吒脚下的风火轮,天庭护法神将王灵官,赤发三眼,手持金鞭,脚踏火轮,号三五火车雷公。 王灵官是雷部首将,他擅长的雷法便是三五火车雷,除十天雷外,就属他的雷法最厉害。 雷火印得天雷淬炼几十年,五雷符文淬炼大成,而玄火符文只靠白浩然玄火咒祭练,只初步凝成玄火符,差五雷符文一大截。 不过还是能勉强发出三五火车雷,李梦龙以前从未试过,现在使出来只是想试试雷火印的最大威力。 法诀念毕,银光闪闪的五雷符文与红色玄火符文,瞬间融合在一起,“轰隆”好似晴天霹雳一般,震耳欲聋的雷声响起。 一颗颗火红的雷球滴溜溜在空中快速转动着,冲天的雷火之光将漆黑的山丘映的一片通明。 雷球静默无声地高速旋转着,只一个呼吸的功夫就转过数百米方圆,凡是雷球转到的地方,所有黑气都消失一空。 而青面鬼的手下,自然也都烟消云散,青面鬼头顶的聚兵旗也咔擦一声断成两截—— “你、你——”青面鬼看到断裂的聚兵旗,浑身颤抖地指着李梦龙说不出话来。 李梦龙露出一口白牙,嘿嘿一笑,指诀一掐,九颗雷球就朝青面鬼席卷而去,青面鬼吓的转身就跑。 白灵岂会就这么让他跑了,丈六巨掌牢牢拦在青面鬼身后,青面鬼一个不慎,就被拍倒在地,火红雷球趁势掠过青面鬼周身,青面鬼连惨叫都来不及,一手两脚就消失不见。 继而白灵的幽冥鬼手一把将青面鬼牢牢攥住,李梦龙散去火雷,拿出噬魂葫芦,一把将青面鬼收入葫芦中。 “嘿,第一个……”李梦龙喜不自胜地捧着葫芦笑道,冷不防白灵怒气冲冲地过来,一脚踩在他脚掌上,狠狠地转动两下:“混蛋!竟然把我扔到鬼兵群里,你还有没有良心。” “哎呦!”李梦龙惨叫一声,脸上的肉抽动着,只好走到她身后,帮她捏肩膀,谄笑着说:“白灵你那么厉害,我知道你肯定会没事的,你看,你这不好端端地在这吗?” “哎呀,恶心死了,快给我走开。”白灵抖了抖肩膀,甩开他的魔掌,跑出两米远。 李梦龙脸上露出一股自得的笑意,这么久的相处,早就找到她的软肋,只要这招一出,她就再不会来找麻烦,巴不得走的越远越好。 “诸位道友请归原位,驻守阵旗。”李梦龙转身朝百名道兵吩咐道。 “喏!”众道兵应诺一声,银光闪动,纷纷回到原位。 第一百四十二章援手(第二更) 头顶的天幕中光芒连闪,从中涌出大片的五色云团。 “求救信符?”李梦龙眼光闪动,朝身前道兵喝道:“同门有难,我去相助,尔等勿必守住阵脚,若有敌来袭,尽管放出信符求援。” “喏!”众道兵一齐应诺。 李梦龙秋水剑出鞘,带着白灵朝东边纵掠而去。 东边阵脚其实并不远,只是有黑雾阻隔,即便目力再好,也瞧不见那边具体情况。 不到一盏茶功夫,他带着白灵就到东边阵脚附近。 远远望去,一名肥头大耳的蓝衣道士,手持桃木剑左劈右砍,旁边有十名鬼将修为的道兵牢牢护持着,周边数千名鬼兵将他们团团围住。 鬼兵群中一员身穿黑甲,手持巨刃的鬼帅指挥若定,众鬼兵有条不紊地列阵冲杀,包围圈越来越小,道兵岌岌可危。 “居然是冯六,真够倒霉的,居然遇到一名擅长军阵之道的鬼帅。”李梦龙咧嘴笑了笑。 “白灵,还是老规矩,你对付那名鬼帅,我将周围的鬼兵杀散,再来助你收拾他。” “那你可要快点,他可不好对付。” “没问题,打不过你缠着他就好。” 商量完毕,李梦龙手腕一翻,手里多出一面金灿灿的八卦镜,正是朱雀镜,内力催动下,朱雀镜化作一道流光,射进鬼兵群中。 “冯师兄,接我法宝!” 李梦龙大喝一声,顶起雷火印,足尖一点,跟着冲进鬼兵群中,手中秋水剑光华连闪,仿佛天上劈落的闪电般,将数十鬼兵斩落。 噼噼啪啪的雷声响起,一排排的鬼兵被雷火印发出雷霆扫灭。 冯六眼见援手来临,伸手接过飞来的朱雀镜,法力一崔,朱雀镜放出大片金光,将周围鬼兵烧的灰飞烟灭,脸上顿时露出喜色,大呼道:“好宝贝。” 当下运起通灵术,将平时积攒在身上的神力加持到朱雀镜上,一道数百米粗的金光狂涌而出,登时烧灭千余鬼兵鬼将。 冯六可不是李梦龙,他自小修道,通灵术快要大成,几十年下来身上积攒的神力浑厚无比。 此番他被那鬼帅逼迫的狠了,连手下道兵都被杀灭几十个,见有援手来了,神力不用留着保命,心里火气一下子爆发出来,一下就将近半的神力倾泻出来。 故此用朱雀镜一击,能将千余鬼兵鬼将烧死。 他打的爽了,可李梦龙却吓了一跳,挥剑斩落五六个鬼将后,连忙叫道:“冯六,你给我悠着点,坏了我的法器,我可饶不了你。” 普通法器可承受不了太多神力加持,容易毁坏,冯六反应过来,讪笑道:“师弟别急,师兄有分寸的,要是坏了,师兄把我的三清铃赔给你。” “你想的美,你那破铃铛连朱雀镜一根毛都比不上。”李梦龙不屑道。 冯六天赋不错,被留在山上修道,并没有祭练太多的降魔法器,几十年来只弄了把桃木剑与一枚天外陨铁铸造的三清铃。 三清铃又名帝钟、法钟、法铃、铃书,上刻符咒、神像、经文,能发出悦耳的的叮铛声,修炼时候摇动可以驱逐心魔,做法时候能震慑普通妖魔鬼怪,换句话说,三清铃是辅助法器,与攻击性法器朱雀镜比起来,可以说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你们别聊了,快来帮我。”那边白灵大喝道。 刚打不过几分钟,白灵这就顶不住了,李梦龙觉得甚是奇怪。 转头望去,只见那鬼帅手中巨刃黑光耀眼,化出一道道凌厉的黑影,闪电一般向她劈头抽去。 那些黑影刚开始时只是细小的一道道,片刻之间,竟已化成手臂粗,好似一张大网,将白灵罩在底下,将退路封死。 白灵幽冥鬼手化成丈六巨掌,挡在身前,勉强将巨网挡住,倏忽间化成一团黑气,从巨网缝隙遁出。 还没等她站稳,呼啸的破风声再次袭来,无边杀气轰然翻卷,席卷成狂风一样的漩涡,将她吹的发丝狂舞,身上衣衫猎猎作响。 黑色巨刃离她只有数尺之遥! 李梦龙脸色变了,手中秋水剑倏然从手中脱出,凌空翻卷,怒射向袭向白灵的黑色巨刃,极为细薄的剑身刺破虚空,迸发出一连串嘹亮的锐音,宛如天雷怒发,肉眼可见的波纹四散而出。 他已将丹田的内力全数激发! “叮!” 秋水剑后发先至,及时的挡在白灵身前,长剑巨刃相交发出的刺耳声响彻夜空。 “东方木雷,南方火雷,西方山雷,北方水雷,中.央土雷,五雷速发,诛邪斩鬼,急急如律令!” 李梦龙掌中爆发出绚烂的光芒,身形好比流星一般,白灵身边纵掠而去。 那鬼帅见雷霆厉害,不敢再出招斩向白灵,黑气涌动间,身形出现在数丈之外,险险避过李梦龙的掌心雷。 李梦龙趁机拿回秋水剑,挡在白灵身前:“待会我主攻,你偷袭。”见她点点头,便持剑向鬼帅刺去。 鬼帅化出实体,若无其他神通,攻击方式与人无异,只是他可以虚实转化,普通兵器刺他十剑八剑,他也无事,再加上鬼帅速度极快,好似东方不败一样,方位捉摸不定。 不过李梦龙的秋水剑可不是凡兵,这几年来,他天天用指尖精血在长剑上绘制三十六道镇邪驱鬼的符文,再用法力加持,已然算是一件法器,再加上他速度不慢,短时间内爆发内力,能险险跟上鬼帅的速度。 秋水剑剑光闪耀,空气中传来一声尖利的嘶啸,长剑直刺鬼帅心窝。 那鬼帅临危不乱,巨刃一摆,数十道黑气从巨刃上冒出,黑气勾连纠缠在一起,化作一条黑蛇,朝秋水剑咬去。 李梦龙冷哼一声,连忙变招,三朵剑花罩向黑蛇头顶,刹那间就将黑蛇斩成一团黑气,继而剑刃朝鬼帅腰间削去,鬼帅不敢大意,巨刃往下一顿,便将秋水剑挡住,巨刃怪力震的李梦龙虎口发麻。 他不敢与鬼帅硬拼,灵巧多变的古墓剑法施展开来,那鬼帅巨刃挥舞,守的水泄不通,一时间谁也奈何不得谁。 要说那鬼帅招数并不精湛,只是上乘武艺要么快,要么招式无破绽。 那鬼帅招数有破绽,只是身法奇快,普通招数也能与李梦龙拼的不相上下,要不是李梦龙头顶的雷火印时不时发出一道道雷霆,兴许李梦龙早就吃了大亏。 将军鬼帅与李梦龙打的难解难分,那边冯六率领十员道兵,朱雀镜火光喷涌,将剩余鬼兵收拾的七七八八。 将军鬼帅不是傻子,眼见不好,便要化作黑气遁走,以李梦龙的速度肯定是追之不上,幸好旁边白灵虎视眈眈,见他要逃,及时幽冥鬼手罩下,将他退路封死,跟着秋水剑剑光又至,雷火印雷霆随之劈下。 那鬼帅没柰何,只好用巨刃挡住李梦龙长剑,另喷出一口黑气挡住雷霆,再次闪身退开数米,李梦龙犹如跗骨之蛆一般,再次闪身追来。 如此这般一次次上演,鬼帅被缠的牢牢的,一点办法都没有。 他生前本是久经战阵的将军,大局观很好,知道再这样下去,想要逃出生天很难,咬牙将巨刃往前一抛,手里法诀一掐,“轰隆”巨刃爆裂开来。 这巨刃乃是他生前兵器,陪葬在他墓地里,经过他数百年祭练,已然生出灵性,快要晋阶为法宝,比青面鬼的哭丧棒不知要强多少个档次,毁掉以后他一身实力少不得要下降几分,不过自爆开来便是金丹修士也得避开锋芒,至少他能逃得一条性命。 果然,李梦龙与白灵知道他的举动意味着什么,双双退开巨刃爆裂的范围之外,而那鬼帅也化成一团黑气,朝远方遁逃而去。 “嘿,想跑,也不问问你爷爷答不答应。” 正在此时,一道数百丈长的金光朝黑气飞去,登时将黑气烧穿一个大洞,那鬼帅惨叫着从空中落到地上,肚子多出个脑袋大的大洞,却是胖道士冯六将身上的残存的神力一股脑的灌注到朱雀镜上。 那冯六被鬼帅整的这么惨,差点丢掉小命,对那鬼帅恨意绵绵。 他虽然在绞杀鬼兵,可时时留意李梦龙与鬼帅的争斗,见鬼帅要逃,哪里肯让,拼着毁坏李梦龙的朱雀镜,也要将鬼帅拿下。 李梦龙见鬼帅被打成重伤,摘下噬魂葫芦,法力一崔,便将他卷入葫芦中。 收完鬼帅,李梦龙连忙纵掠到冯六身前,将朱雀镜抢到手上,恶狠狠地说道:“你个死胖子,要是将我的宝贝毁了,师叔来也救不了你。” “师弟忒小气,斩妖除魔我茅山弟子责无旁贷,区区一件法器而已,何必看的如此之重。” 李梦龙将朱雀镜翻来覆去检查几遍,见朱雀镜无恙才松了一口气,瞪了他一眼:“身外之物,你说的倒轻巧,有胆子就将你师父的金钱剑毁了,看他会不会扒了你的皮。” 冯六登时不敢说话,他师父可是将金钱剑宝贝一般供着,别说是毁,就是拿来玩玩都要挨上一顿揍,他尴尬的摸摸鼻子:“师弟说笑了,师父的金钱剑连师娘都碰不得,要是毁了,肯定会将我逐出师门——” 冯六心底忽然生出几分羡慕,还是大师伯财大气粗,刚收不过几年的弟子,就又是雷火印,又是朱雀镜的给,自己却什么都没有,听说还给了一个百宝囊,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李梦龙将朱雀镜、雷火印收好,忽然眼珠子一转,笑道:“冯师兄,师弟这里有一桩生意,不知师兄愿不愿意做啊?” “生意?”冯六好奇道:“什么生意?” “平时鬼帅见也见不着,如此良机,小弟想抓些鬼帅祭练道兵,用以护身,我身上虽有两件法器,奈何一个人使不过来,所以想请师兄帮忙。” 冯六闻言眼前一亮,他自家法器太次,若是能抓些鬼帅祭练道兵,立刻实力能提升一大截,当即应道:“没问题。”接着又搓了搓手,问道:“只是不知师弟要如何分账呀——” “这邙山上几十上百万鬼兵鬼将,其中鬼帅数量不少,这样,师弟将朱雀镜借你,事成之后再给你一千块银元的酬劳。只要师兄先将前头五十名鬼帅让与师弟,抓够五十名鬼帅之后,抓到的鬼帅你八我二。如此可好?” 冯六暗忖,自家没有强力法器,即便抓捕鬼帅也得师弟与他的道兵为主,且鬼帅境界的道兵自己最多只能控制两个,多了没用,师弟自己要那么多,多半是为了孝敬师伯,事成之后还有一千银元酬劳,有这些钱,自己寻个由头下山,便不消顾忌没有钱花,真是大大划算。 于是冯六点头道:“没问题,就这么定了。”当即甩出一张符箓给身边的道兵:“你等牢牢看好阵脚,若有敌兵来袭,便发出信符,退向阵旗。” 然后朝李梦龙道:“师弟,其他师兄弟只怕也碰到麻烦了,我们这就出发,帮他们解决一二,尽尽师兄师弟之责。” 好处在前,这死胖子连阵脚都顾不得守了,李梦龙暗自腹诽,不过他身边的道兵被灭的差不多,他只有一张金丹期符箓的底牌,再有大批鬼兵来袭的话,也是受不住的,迟早要退向阵旗处,这么干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也好,你我去帮帮其他师兄弟吧。”说罢,李梦龙再次取出朱雀镜递给他。 …… …… 第一百四十三章回归(三更) 白光闪过,李梦龙出现在屋子里。 仍是初春的阴雨天,还不到日出的时候,天刚有点蒙蒙亮,屋中仍有些昏暗。 窗外下着蒙蒙细雨,滴滴的小雨点,悄悄无声地飘落着,千万条雨丝,荡漾在半空中,迷迷蒙蒙的轻纱,笼罩在天地间。 那雨滴,时而滴滴答答敲击着窗棱,房间里缓缓流淌着雨水滴答的回音。 雨水柔情犹在,被风轻轻撩起的记忆,将在岁月的流逝中渐渐模糊。 在这春雨纷飞的早晨,桌上的用生姜曲醋蒸熟的腊兔肉,仍旧飘散着袅袅香气,色泽褐红油亮刺激着味蕾。 “嘭”迷蒙的白雾突兀的涌起,身穿大红嫁衣的身影出现在屋里。 白灵望着式样古怪的房屋、桌椅,眼中透出好奇的神色,不断的左瞧瞧右看看。 “啪”李梦龙打开电灯开关,月白色的灯光洒满房间。 “哇,好白,好亮。” 白灵乌溜溜的大眼睛眯了起来,她修为已至鬼帅,却仍然不能暴露在日光之下,算起来已经有数百年没见过太阳光,在这样的环境里,感到十分的开心和自在。 “这就是我的家,你好好看看吧,你再也回不去了,以后这里也是你的家。” “嗯。”白灵开心的点点头,蹦蹦跳跳的朝屋外跑去。 还没等她跑出门口,屋内忽然涌起一阵阴风,李梦龙惊异之下,连忙念咒开启阴阳法眼,发现门口出现一个黑漆漆的旋涡。 那旋涡越变越大,阵阵阴冷的气息从里面透出,白灵的身体不由自主的朝里面飞去。 “鬼门大开?不好,白灵快退。”他连忙拿出雷火印,掐动咒诀,一道霹雳径自击向黑色旋涡。 “噼啪”一阵轻响,黑色旋涡被打散,白灵吓的脸色发白,连忙跑到他身边,扯着他的袖子问道:“这是怎么回事,好可怕,差点被旋涡拉扯进去。” 李梦龙皱着眉思索,半晌才开口道:“这个世界的法则不允许鬼怪待在人间,阴世感应到有阴魂存在,轮回旋涡自动开启,将存世的阴魂拉入轮回。你今后要把神牌随身戴着,一旦离开神牌十米远,轮回旋涡就会再次开启,要是我不在你身边,那就糟糕啦。” 这些信息自然是系统告诉他的。 白灵心有余悸的拍了拍胸口,连忙将李梦龙腰间的神牌摘下,挂到自己的脖子上。 “没事啦,快出去看看吧,我去换件衣服。”李梦龙拍了拍她的头。 白灵像一只受惊的兔子般,抓着他的衣袖不肯松手,圆溜溜的眼睛定定的看着他,李梦龙安慰道:“真的没事,快去吧。” 再三安慰之下,她才松开他的袖子,一步三回头的朝屋外挪去。 直到出了屋门,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她才松了口气,放心大胆地到处跑,还时不时地按着各个房间的电灯开关,厨房的锅碗瓢盆一一拿起来看看,简直是个好奇宝宝。 味香浓郁的腊兔子,夹上一筷子到嘴里,肉厚而细嫩,味道酸辣香甜,咽下后齿颊留香,再喝上一口花雕,滋味别提有多美。 白灵蹦蹦跳跳的跑进屋来,怀里抱着一堆零食,开心道:“你家好多好玩的东西,还有好多吃的,快给我吃。”说着就把一堆零食堆到桌上,眼巴巴的看着他。 桌上有薯片、凤爪、鸡腿、巧克力,原本是他放着招呼小朋友用的,全放在纸箱里,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找出来的,可能吃货天生就有找东西吃的天赋吧,李梦龙腹诽着。 祭拜过后,白灵拿起一包薯片,熟练的撕开包装,抓起两片就往嘴里塞,咔擦咔擦嚼的喷香,眼睛不知不觉的眯了起来,显然很是享受。 又拿起一支巧克力,撕开包装填到嘴里,刚一嚼就欢呼起来:“这个好吃,真甜,真香。” 华夏是糖的发源地,可是古代制糖难度非常大,在唐朝时期糖还是贡品,只有贵族能吃到,到宋元时期制糖工艺提高,开始推广,可糖价相当昂贵,比肉还贵,等闲没几个人吃得起,明清亦然。 白灵生前怕是没吃过几次糖,待跟着李梦龙后,糕点蜜饯就没停过嘴,对甜食很感兴趣,现代的甜食比清末的甜食自然好吃许多,白灵喜欢吃不奇怪。 李梦龙看着她开心的样子,心里稍微好受些,毕竟她跟着自己穿梭到一个陌生的世界,再也不能返回家乡,他心里多少是有些愧疚的。 待她吃的差不多,李梦龙说道:“白灵呐,有件事我要和你商量。” “什么事,你说吧。” “是这样的,我爸妈时常会到我这里来,还有一些小朋友偶尔会过来玩些游戏,你千万别吓着人家。等你凝成鬼王真身,我帮你弄个户口,那时候我再把你介绍给我家人和邻居。” 等她修出鬼王真身,凝成纯阳核心,那就与活人无异,能在日光下行走,能和他一样吃东西,甚至能正常孕育胎儿。 “知道啦,知道啦。”白灵满不在乎的应道。 李梦龙却看到她眼中的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安慰道:“不用太担心,用不了多长时间的,只要把噬魂葫芦里的几十名鬼帅与上万鬼兵鬼将吞噬掉,鬼王真身就能凝成了,要是运气好弄到天材地宝,纯阳核心也不是太大问题。” “放心啦,三百年都过来了,这点时间我还忍得住。” “那就好。”李梦龙笑笑,又道:“走,我给你准备了个房间,带你去看看。” “好啊。”听到有自己的房间,白灵很开心。 李梦龙的三层楼房,两百多平米,面积不算小,一楼有两个卧室,剩下的是客厅、练功房、厨房、储藏室、浴室。 而楼上空房间很多,每层都有三个大大的卧室,里面家具齐全,床铺全是现成的,原是准备逢年过节时候,给亲戚朋友住的。 李梦龙带她到二楼最里边的房间,打开门,里面桌椅床铺等全部用防尘罩罩住。 他将防尘罩全部收起来,然后从橱柜里搬出床单和空调被,将床铺好,窗户被厚厚的窗帘掩的结结实实的,只要不拉开窗帘,里面就没什么光线,即便是白天白灵都能在里边走动。 再把电视机打开,拿出遥控器,教她怎么换台,怎么看电视。 “这里是换台的,这里是加声音的……晚上的时候声音不要开太大……有人来的时候,电视不许开……噬魂葫芦放你这里,要努力修炼,不要……” “知道啦,知道啦,婆婆妈妈的,烦死啦。” 白灵有自己的小天地后,立刻翻脸,将李梦龙连推带拽弄出门外。 “碰”房门立刻关的紧紧的,李梦龙摸摸鼻子,闭门羹吃的好生不爽利。 叹息一声,立刻回到楼下,解决自己的美味腊兔肉。 那天邙山大战,有冯六与白灵的帮助,收起鬼物来如虎添翼,等大阵布好,李梦龙又拉拢几个修为高深的师兄弟,许下重利,让他们一起搞副业。 末法大劫来临,众师兄弟都明白,即便胜利天兵天将的名额也轮不到自己头上,稍次一筹的地兵地将也是想也别想。 那点“功德”,说实话,下辈子轮回能否投个好胎都不一定。 毕竟轮回之事,即便是阎罗王都管不了,天庭地府也不是万能的,想要插手轮回,除非是大罗金仙之流,损去几个元会的法力,才能做到。 轮回只有天定,那些所谓的做善事能投好胎,全是神棍忽悠人的说法。 道门接引入东方长生长乐世界,佛门引入西天极乐世界,这些倒是可以。 不过这不需要功德,只要是佛门、道门正式受箓弟子,又没做坏事,全部可以,即便是平民,只要信仰够牢,一样可以。 只不过志向远大的修士,很少有愿意去的。 那可是“神国”,去了就再也无法投胎,断了成正果的大道。 而且一旦爆发神战,十有八九要陨落,就此烟消云散。 还不如重入轮回,等灵气再度恢复,兴许还有一丝问道的可能。 所以他们搞起副业来,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多弄些钱,起码下半辈子能富贵无忧。 在众多师兄弟的帮助下,李梦龙很轻松的就把五十名鬼帅搞定,还额外多弄了几十名,他付出的只不过是上万块银元而已。 黄泉阴木只有地府才有,可要弄到黄泉阴木并不需要去地府。 各地城隍座下的勾魂鬼卒有一样法器,名叫红头黑漆棍。 这红头黑漆棍,乃是地府用九狱九泉之水浇灌的阴木所制,专克阴魂之属,等闲鬼魂被打一下就要痛彻心扉,打三下就要阴气离体,打五下魂飞魄散。 李梦龙原本打算在劫力浓厚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去抢上一根。 那时候,有点实力的地兵地将压根不敢出现,实力低的他不放在眼里。 谁知邙山一役,十几名鬼王手下的亲信鬼帅,手里有很多法器都是黄泉阴木所制,很是省了李梦龙一番功夫。 此次大战陨落的金丹期妖物的也有不少,在白浩然的帮助下,李梦龙成功弄到一块金丹蛇妖的皮。 经过几个月的准备,太阴弥罗幡炼制成功,任务顺利完成。 回归之前,他向系统询问是否能将白灵带走,系统告诉他,只要白灵肯与他签订生死契约,就可以顺利带走。 李梦龙向白灵透出一点消息,问她是否愿意离开。 白灵无依无靠,马上又是末法大劫,当然不愿意留在那里,于是与他签订生死契约,然后被李梦龙拐带回来。 当然,生死契约并不是说签就签的,没有契书那是想都别想,系统这个铁公鸡硬是将李梦龙的抽奖机会拿掉,才给他一张契书。 不过说起来李梦龙并不亏,因为太阴弥罗幡系统并没有收走,归他所有,用抽奖机会换一个实力不弱的白灵,还是挺划算的。 第一百四十四章小龙虾大人(四更) 岁月的脚步轻盈,在阴雨霏霏时,总是情难自禁。 老屋院墙上青苔斑驳,后院内沾着雨水的桃花娇艳欲滴,在扶风垂柳边驻足,后院幽静而深邃,恰如五年前一般。 桃花依旧,人已沧桑。 霏霏斜舞的烟雨打湿衣衫,天地朦胧成一种古意的浅愁。 几只早起的归燕掠过头顶,停在后院的桃枝上,驻足叽喳,打破了清晨的静谧,微风频频,吹落几滴桃枝上的春水,过往的记忆变成一片漾动的光斑,在脑海渐渐模糊。 “吱呀”老屋的后门打开,老妈陈芸薇打着哈欠走出屋子,看到矮墙外的儿子,顿时笑道:“你在外头傻站着干啥,淋雨好玩呐,还不进来。” “没事,雨不大,淋着舒服。”李梦龙卖弄似的举起手中的袋子,“昨晚我去县城,见有人卖石金钱龟,听说可以增强人的身体机能,还可以抗癌,所以买了两只,咱家一只,大伯家一只。” “就知道乱花钱,那些东西都是说着好听,真是好东西还能拿出来卖?说吧,被人骗了多少钱?”陈芸薇说道。 “不贵不贵,两只拢共就花一百,一个得有三斤多呢。”李梦龙把袋子打开,露出里边两只大石金钱龟,很有显摆的意思。 陈芸薇瞧了两眼,里面的石金钱龟个头不小,一百块花的值,点点头道:“还行,不算太吃亏。” 李梦龙暗自偷笑,石金钱龟五年才能长到两斤左右,三斤多的起码得要七八年才能长成,一斤左右的龟市场价格一千六七左右,三斤多的起码两千块一斤,连龟苗都不止五十块一只,五十块能买到三斤多的石金钱龟,买到的人做梦都要笑醒。 “那是,也不看是谁儿子,咱是吃亏的人吗?”李梦龙拍着胸口,故作夸张。 “好了,别耍宝了,赶紧把那只给你大伯送去,龟都死了,让你婶子早点处理,省得不新鲜。” “得嘞,您先弄着,那汤要连着龟甲一起小火煨着才有营养,那师傅告诉我的。” “你送你的龟去吧,你妈我做了几十年的饭,还用得着你来教。” “……” “……” 大伯家离的不远,几十米的样子,山村小路是结实的泥路,路边开着野花,轻风吹拂下,野花传来阵阵清香,野草在微微颤动。 一阵阵雨点打在叶片上,带起的沙沙声十分奇妙地穿过广阔寂静的清晨,很有几分闲适的况味。 深深呼吸山村的新鲜空气,精神一下抖擞起来,晨间那几分愁绪消散一空。 走到大伯家门口,发现李立破天荒的拿着扫把在扫地,李梦龙笑道:“嚯,大少爷居然扫起地来,真是难得,难得——” 李立愁眉苦脸的说道:“哎,我这辈子算是完啦,阿龙啊,你可千万别那么早结婚,不然后悔就迟了。” “呵呵,挺有感慨的嘛,小娟怎么你了,说来听听。” “从上到下的卫生我要打扫,一天三餐的碗筷我负责洗,再过两天还得老老实实的去我大舅那上班,要是不去,就得跪搓衣板。不知从哪学来一套说辞,说什么跪榴莲不能跪出血,跪搓衣板不能把搓衣板跪断咯,跪键盘还得跪出个i love you 来,也不知道她从哪听来的。” “哈,看不出来,你媳妇挺厉害的呀。”李梦龙调笑道,“你怎么变得这么老实了,让你跪就跪,当初那股无法无天的劲哪去了,干嘛这么听话?” “不听话不行呐,她怀上了,我老妈说我要敢不听话,把她气着了,就让我大舅打断我的腿,我能有什么办法——”李立哭丧着脸说道。 “不错不错,这么快就当爸爸了,恭喜恭喜,到时候我给你们包个大红包。” 李立和小娟早就在一起了,结婚几个月怀孕不奇怪。 李梦龙不禁想起一个俗语,大学同学晒被子,中学同学晒妹子,小学同学晒孩子,这句话用到李立与他身上,可以说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真是出社会越早,妹子越好找。 要不是他运气好,有了李莫愁,估计现在还是晒被子的状态。 “恭喜什么呀,我算是看出来了,我后半辈子算是完啦,有了孩子就得老实上班,舍不得吃舍不得穿,一直得将他供到大学毕业,再省吃俭用帮他结婚买房子买车,这还不算完,等孙子孙女出世,还得帮着带孩子!嘿,这小王八蛋完全是来讨债的,活该我上辈子欠他的!” “哈哈,不错,不错,小立啊小立,难得你也能说出这么有水平的话来,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李梦龙说道,“行了,别哭丧着脸了,当爸爸是喜事,给,把这只石金钱龟拿去炖了,正好给你媳妇补补身子,加点猪肉黄豆放一起炖更好。看个屁啊看,快拿着,别耽误我回去吃早饭。” …… 家是温馨的港湾,是每个人的心灵寄托,能容纳漂泊的灵魂。 不用大鱼大肉,不用珍馐美味,只要一碗小小的白粥,一碟切的细细的咸菜,再配上席间絮絮叨叨的家长里短,便能让人感受到温暖。 良田千倾不过一日三餐,广厦万间只睡卧榻三尺。 那一页页翻过去的琐碎的日子,屋檐下的那一串串红辣椒,才是真实的日子,才是自己的日子。 现在的人心总是贪婪,得到许多,又想要更多,到最后却发现错过更多,临终回首,有几天是为自己而活? 李梦龙很满足于目前的生活,他不求再赚多少钱,不想要多大的名声,不追求多大的权力,自由自在地为自己活着最好。 可惜—— 这样的想法往往是一厢情愿,总有这样那样的人或事,推着他不断往前走,比如他老爸李大山、老妈陈芸薇,以及相亲结婚抱孙子之类的事情。 李大山喝完粥,将筷子放下,语气有些不善:“阿龙啊,你回家快一年了,不相亲又不找份正经的活干,成天游手好闲的,你想干什么?”显然是被李立媳妇怀孕的事情刺激到了。 “是呀,这样下去不行,你可要好好想想。”陈芸薇接口道。 老爸唱黑脸,老妈唱白脸,标准的警察办案手段,李梦龙有些牙疼,不过他早就想好应对的法子,笑着说:“哎,怎么能说我游手好闲呢,我可一直都没闲着,我忙着在网上调查在家创业的项目呢。” “那你调查出什么结果没有?”李大山一脸不信。 “那是当然,经过我长时间的网上调研与市场调查(九寨沟旅游),发现一个相当好的项目,这个项目既不会太难,经济效益又还不错,非常适合在农村干。”李梦龙卖起关子来。 “啥项目呀?”果不其然,老妈陈芸薇追问起来,老爸也竖起耳朵等待答案。 “嘿嘿,不是什么大项目,就是稻田小龙虾养殖。” 李梦龙揭开谜底,老爸李大山却并不买账,没好气地说:“小龙虾?肉少壳厚,别说是人,连鸭子都不吃,养那玩意干啥?” “嗨,那都是多少年前的老黄历了,现在城市里的人抢着吃,一斤能卖几十块钱呢。我打算弄上个几十亩地,一边种水稻,一边养殖小龙虾,成本不高。我算过了,一亩地差不多能产个三百斤左右,按十块一斤,要是包上五十亩,一年下来能赚个几万块吧,要是找车运到蜀都去,兴许还能多赚些。这在城市里不算太多,但放在我们乡下,算是还不错的收入,再加上我们有些存款,日子不会太难过。” “这、这能行吗?”老爸还是有些犹豫。 “我还能骗你不是,要不等五月份,我带您二位去一趟蜀都,让你们看看城里人吃麻小的劲头,准保你们不会犹豫,单去年全国小龙虾市场就到千亿,不会有问题的。” 小龙虾嘛,身为吃货的李梦龙太清楚了,到哪个大城市都是供不应求,餐馆里一斤六七十块,吃的人大把。 要说这小龙虾,可以说是最没有尊严的入侵物种了,入侵初期泛滥成灾,到如今被吃成濒危,要靠人工养殖来续命,真是丢尽了入侵物种的脸。 小龙虾原名克氏原螯虾,原产地是美国路易斯安那州。 日本人十分恐惧它,凹凸曼里的大反派巴尔坦星人就是小龙虾的化身。 威力如此巨大的小龙虾,来到中国后,制霸中国水塘沟渠二十年,割据一方,称王称霸,大家拿它们毫无办法。 直到—— 某位厉害的大厨,用油焖加白糖啤酒的方法烹饪小龙虾。 这才发现,原来这股邪恶的势力—— 真特么好吃! 由此人类打响反攻小龙虾的第一枪。 朴素而倔强的中国人,一不怕死,二不怕撑死,陆续研究出麻辣、香辣、十三香、红烧、白灼、椒盐、冰镇、蒜蓉等几十种反攻办法。 只二十来年的时间,随着全国各地的夜市遍地开花,小龙虾逐渐成为迎合上班族下班后出去浪的刚性需求。 大家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剥着小龙虾,边吃边喝边聊,往往吃的会很尽兴,聊的也会很尽兴。 因为双手很忙,没空玩手机。 当然能单手剥虾,一手玩手机的变态—— 以及,对象帮忙剥虾,双手能玩手机的混蛋不能包括在内。 李梦龙曾经听过一位伟大的厨师说过,生物入侵的这个说法其实不太有道理。 世间万物都应该是和睦相处的。 你觉得它入侵了你的领地,只能说你们那里的厨师厨艺还是不行。 李梦龙很清楚小龙虾的市场潜力,养殖小龙虾即便赚不到钱,也不会亏本,即便亏本,也亏不了多少钱,总之,这是吃货的潜意识里最佳的选择。 毕竟。 要是价钱太低,自个还可以留着吃嘛。 “他爸,小龙要养就让他养吧,反正村里抛荒的田一大把,要承包价钱也不贵,如果不承包,找人租田也行。” 他们村原来是个大村,几百户人家,随着经济发展,许多人嫌这里交通不便,经济不发达,一半人都迁出去了,剩下的田自然没人种。 而留下的一小半人,壮劳力都出外面打工去了,大部分田都抛荒,要是种田,累死累活不说,而且一亩地的粮食卖掉可能还不够化肥钱,到外面打工起码能赚个几万块,所以农村的田都没人种。 要是李梦龙愿意租,一亩地给个一两百块意思一下,大家都肯,要是承包的话,国家还有补贴,一亩能补个两百。 “行吧,你要想干就干,反正租地一年最多不过一两万,还不够你一年的油钱,你就折腾去吧。” “好嘞,那吃完饭,我就找大伯说去,将东边小河旁的田给租下。弄好合同后,我们再弄田里的事,反正虾苗下去也得到五月份——” “没问题,你将田的问题弄好。我这两天去县城找人问问,看有没有人认识干这个,我去取取经。” “那就这么定了。” “好。” 第一百四十五章生活偶记(第一更) 吃完早饭,李梦龙又来到大伯家。 李立被打发去县城向他大舅报道了,婶子也下地干活去了,只剩大伯一人在客厅优哉游哉的喝着茶。 “大伯,喝茶呐。”李梦龙走进大伯家。 “小龙啊,快坐。”大伯给他倒了杯茶,笑道:“你小子不声不响的送来只石金钱龟,花了不少钱吧。” 李梦龙大伯早先在外面闯荡,进过工厂,当过司机,还自己倒腾过小饭馆,虽说没赚着大钱,可见识不算少,石金钱龟的价格还是知道的。 “两三千块吧。”李梦龙不好隐瞒,紧张道:“不过,大伯你可千万别跟我妈说,不然她又得数落我了。” “你妈不说你,我也要说你,你刚盖完房子,又没工作,手里还存着几个钱,就敢这么花?”李天保略带责备的说道。 李梦龙卖玉器卖了几百万的事情,李梦龙家并没有告诉其他人。 和大伯李天保只说是在公司接了个大单,得到不少提成,所以有钱盖房买车。 “所以啊,我这不求您给条财路来了吗?”李梦龙搞怪道。 “财路?嘿,你大伯要有那本事,还用得着把李立往他大舅那送吗?”李梦龙所在的小村庄可不比发达地区,李天保虽是村长,可也是实打实的农民,没有油水,没有外快。 “大伯,是这样的,我不打算再出去闯了,手里有些钱,想包些水田,弄个稻田小龙虾养殖,干这个虽赚不到大钱,总不会比在外面打工差。”李梦龙解释着。 李天保喝了口茶,沉思道:“原来是这样,村里的田倒是有不少,不过适合小龙虾养殖的,都在村东头的小河边,你最好……” 承包田地,一般要开村民大会,弄起来很麻烦。 大伯建议他找那些在外面打工的人去租他们的田地,会省很多事情。 那些田地早就抛荒了,根本没人种,李梦龙想要租地的话,大家基本都乐意,随便给个两三百块就行。 毕竟就算他搞小龙虾养殖成功了,也赚不着大钱,大家也不会眼红。 李梦龙大伯把租地的事情包揽下来,由他去负责沟通租地事宜,他是村长,做这些事情会方便些,大家也相信他。 李梦龙把事情交给大伯后,又当了甩手掌柜。 他大伯办事很靠谱,两三天就把租地的事情搞定,成功帮他租下五十亩地,每亩地一年二百块的租金。 还签了协议,租期十年,总共算起来,十年租金正好十万,不算太贵。 稻田养淡水龙虾,要选择水源充足、不受旱灾、不受洪灾影响的地方,村东头那条小河水质清新,水量不太大,用于浇灌水田是绰绰有余。 那边的田地土壤肥沃,保水性能好,光照充足,以前家家户户抢着种,现在却全部抛荒,田地里长满杂草。 李梦龙老爸去隔壁县学习了两三天,还专门请隔壁县的养虾大户过来指导怎么养虾。 由于小龙虾养殖需要一定的水深,且小龙虾善于打洞,所以虾田还要改造。 先是雇了辆履带式旋耕机,将虾田深深犁了一遍,然后把泥土都给清出去。 小龙虾具有冬夏两季穴居的习性,所以要求养殖稻田的田埂结实坚固,不漏不垮,遇到大雨不容易淹没和冲塌。 在养虾大户的指导下,五十亩地被分为五块虾田,每块虾田的田埂达到高1米,宽度0.8米。 在田块四周距田埂1米左右的内沿,开挖宽3米、深1米左右的环形养虾沟,田块较大的中间还需开挖“十”字形的田间沟,且用塑料网布在沿田埂四周建防逃墙,以防小龙虾逃逸。 虾田建设完毕,将环形沟和田间沟中的浮土清除,然后要用生石灰杀毒消菌,待消毒药物毒性消失后,开始向田沟中注水,施肥培育饵料生物。 俗话说:“虾多少,看水草”,养虾先养草。 施肥过后,在环形养虾沟和田间沟内移伊乐藻、植轮叶黑藻等水草。 水草不仅可以为龙虾提供植物性饲料,净化水质,增加氧容量,遮阳降温,而且还可以为龙虾安全脱壳提供适宜的生态环境。 所有事情搞定,便开始投放虾苗,虾苗并不便宜,一斤要六块,每亩地四十斤,五十亩就是两千斤,单这虾苗钱就花了十二万。 投放完虾苗,李梦龙悄悄算起账来,雇佣履带式旋耕机犁田,每亩五十块,一共两千五百块,田租一万块,再加上请人修整虾田的工资、养虾大户指导费,又是将近一万块。 所有费用加起来,一共十四万两千五百块。 还好小龙虾属杂食性,既喜欢吃鲜杂鱼等动物性饵料,又喜欢吃黄豆、豆饼、玉米以及鲜嫩水草等植物性饵料,还可以投喂配合饲料。 以后的投喂的费用不会太高,有个几万块钱就差不多够了。 不过李梦龙还是皱起了眉头,整个投资下来,差不多小二十万了,要是赚不到钱,那就麻烦了。 这并不是他在乎那点钱,而是他怕老爸老妈心里会难受,毕竟小家小户的小日子过惯了,他们可接受不了太大的亏损。 不过转念一想,只要虾苗不得病,应该不会亏太多。 一亩地投四十斤的密度不算大,虾苗饵料喂的足足的,不会因为饵料不足而长不大。 四十五天至六十天后,也就是六月份,可以卖一批虾,每亩大概能收二百至四百斤成虾,几十斤左右的幼虾。 就算亩产二百斤,每斤十块,就能收回十万块,成本就回来一大半,要是运气够好,收的虾够多、够大,兴许一下就能把本全收回来。 而六月之后还可以继续养留下的幼虾与怀孕的成虾,那样能省虾苗钱,八九月再次上市就是纯赚的。 想到这里,李梦龙松了口气,他不指望能赚多少钱,不会亏本就行,能小赚一点,让爸妈开心就更好。 平时照料虾田也是个辛苦活,主要是一天两次的喂食。 前期不用喂太多,虾苗太小吃不了多少,但到后面,小龙虾越长越大,需要投喂的饲料越来越多,那可就是体力活了。 所幸这对李梦龙来说,并不算太大的麻烦,他有空间在手,内力深厚,投喂饲料对他来说只是小菜一碟,随手一洒就能均匀地将饲料洒在田地里。 只要计算好饲料用量,五十亩水田,他只用十几分钟就能全部搞定,不需要像别人那样提着饲料桶,一步一步地在水田趟来趟去。 要是旁边没有村民经过,他使出轻功,怕是不用一分钟就能全部投喂完。 不过他老爸老妈很是关注龙虾的生长状况,不仅经常去县里买些小杂鱼喂养虾苗,而且还经常和李梦龙一起投喂饲料,让李梦龙很是无奈,每到这个时候,他只有老老实实地卷起裤脚下田。 李梦龙的虾田周围围了塑料围栏,蛇鼠等动物很难进到田里祸害虾苗,只是天上的鸟儿时不时地要来捕食,最后导致—— 村民餐桌上经常出现清炖石鸡、红烧斑鸠之类的菜肴,以至于后面鸟类根本不敢出现在虾田范围之内。 时间匆匆而过,消逝的岁月从指尖溜走,转眼就来到六月份。 四月初投放的虾苗,到现在已经足足六十天过去,李梦龙一家三口再加上大伯一家四口,全数聚集到田里,开始捕捉小龙虾。 现在正是小龙虾上市的旺季,收虾的贩子跑到隔壁县收虾,那位养虾大户人还算不错,把收虾的贩子介绍给李梦龙家,让虾贩子顺便把他家的虾也收了。 几十亩水田梯次绵延开去,田里漂浮着一簇簇的水草,夏日暖阳下,三五成群的小龙虾或趴伏在田埂边,或爬上水草叶片,慵懒地晒着太阳。 圆脸虾贩子从水草里抓起一只十多厘米的红色大虾,虾子张牙舞爪地挥舞大钳子朝他手上夹去,圆脸贩子笑嘻嘻地说道:“甲壳坚硬,色泽暗红,性情凶猛,真是好虾啊。” “虾是好虾,价是不是好价呢?”李梦龙开玩笑似地说道。 圆脸贩子说道:“嘿,说起来你家的虾比张大头的要好,这水是那边的活水,水质很好,也没有喂工业饲料,全是玉米、麸皮、小鱼、小虾。虾的品质不差,那我就给你个行价,五钱以下的十八块,五至六钱的二十五块,六钱以上三十块。不过,你可千万别和张大头说啊。” 张大头就是隔壁县的养虾大户,他家的虾田多,肯定是用工业饲料喂养,哪有功夫去弄其他的饲料。 而这圆脸贩子其实并不是真的贩子,他是一家小龙虾餐馆的老板,专门下来收虾的。 他给的价格说起来真的是高价,一般这样的价格是在城市的批发市场里的价格,真的虾贩子卖给别人的是这个价格,从养殖户手里收肯定要压上一手,不然他们赚什么。 而今年雨水比较多,批发市场里的货量不足,这老板才亲自下来收虾,遇到品质好的虾自然不想放过,而且今年的虾价格蹭蹭往上涨,他给出高价,自然是想要弄个稳定的供货渠道,因为张大头那里的虾大部分被人预定了,他怕出的价格低了,李梦龙这里的货会转手卖给别人。 李梦龙清楚他给的价格确实不低,当即说道:“这个确实是个不错的价,老板你要多少,我们给你捞。” “老弟,这样,我今天要二百斤走,明天还来你这收,直到把你的虾全部收完。价格我们按市价,要是市价高,我就给市价,要是市价低,我们还按今天的价格。怎么样,我的价格不错吧。只是有一样啊,你这虾不能再卖给别人。”圆脸贩子说道。 李梦龙弄个虾田本就不打算搞的很麻烦,有稳定的收货渠道更好,省不少事情,点点头说道:“行,咱们就这么说定了,这里的虾都给你了,别人再出高价我也不卖——” “喂,你们说完了没有啊,家里厨房的锅都烧热了,就等着小龙虾下锅呢。”李立等的不耐烦,举着网兜叫道。 他媳妇小娟嫌他没规矩,伸手在他腰间软肉狠掐了一把,掐的他哇哇大叫,李梦龙笑道:“好吧,不说啦,咱们下田捞虾吧,能捞多少是多少,除了刘老板的份额,其他的咱们回家做大餐。” “走咯,下田捞虾咯。”李立头一个蹿下虾田,拿着网兜猛捞。 李大山和李天保兄弟,那上的可是一张大渔网,一网就网起几十斤,其他人用的全是小网兜,跟他们比起来,全是打酱油的。 一个小时过后,总共捞起二百六十多斤,基本都是五六钱的虾,小虾都丢回水里去了。 称好二百斤给那圆脸老板,那圆脸老板看着余下的六十多斤虾,心里有些不舍,想要一起给收走,不过人家说了要留着自己吃,他又不好开口。 李梦龙看他那样子,心里发笑,说道:“刘老板,你就别惦记这些啦,想要,明天再来捞就是,这些我们留着自己吃。” “哎,六十多斤呐,吃不了就浪费啦,多可惜呀。”刘老板略带心疼的说道,要是卖给他,一斤他至少能赚三十块,那就是一千八百块的利润。 “不会不会,村子里的乡邻多,哪家都要意思意思,送上两三斤,不会浪费的。”李梦龙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刘老板听他这么,不好再说什么,只好转给他五千块,将虾装车走人。 其实村里的人家,大部分都打工去了,有些住的远的,也没必要送,只有周围几家要送送,最后怕是要剩下四十多斤。 “小立,赶紧打电话给你姐姐姐夫,让他们明天回家吃虾。”小龙虾要在清水里养上二十四小时,等它们吐干净泥土才能吃,所以要第二天才能吃到。 “好嘞。”李立兴高采烈的说道:“有虾吃,要是不告诉我姐,等她回来肯定要扒了我的皮,还是阿龙你想的周到。” “……” “……” 第一百四十六章南湖(二更) 李梦龙在嘉兴南湖湖心岛的山庄上漫步。 小山庄并不大,不过很是干净雅致,后园里立着几块硕大的太湖石,周围种着美人蕉、海棠花、芍药,还有一些不知名的花卉,甚至还有一块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草坪,花朵竞相争艳地开放着,姹紫嫣红,在绿树青草草的衬托下,煞是好看。 后园前方,是两排整齐的房屋,圈起一个小院子,院内种了几株繁茂的葡萄,硕大的葡萄架遮荫下,摆着几个别致的大理桌凳,庭院和过道上还弄了几个石雕,既有格调又颇为美观。 小院外头是一片青山,漫山遍野尽是青松和红枫,还有许多株野生板栗和野核桃,轻风一吹,树木枝叶在风中摇曳,逗人喜爱。 山庄大致是李莫愁设计的,很是花费了一番功夫,只有小院里的葡萄架是李梦龙设计的,要说这葡萄架摆在院中,既可遮风挡雨,又能阻挡烈日暴晒,很是得宜。 不过李梦龙的格调是没那么高的,他之所以要弄个葡萄架,只因为那时候他脑子里刚好冒出潘金莲倒挂葡萄架的桥段,顿时邪恶了一把。 当然,他没那本事复制西门大官人的种种手段,只能在脑海中回味一二,扫干净石桌上的一片落叶,李梦龙从空间中取出一大盆火红火红,还冒着腾腾热气的麻辣小龙虾。 李莫愁不在庄中,她去南湖采摘菱角去了。 李梦龙走出山庄,来到南湖边,几只乌篷船在湖上轻巧地穿梭着,船娘熟练地摇着橹,开心地唱着吴歌,悠扬的旋律和独特的腔调,散发着浓郁的水乡韵味。 湖面上悠悠穿梭的小船,随风轻舞的菱叶,画面优美,诗意盎然,思绪在翩翩起舞,仿佛要醉在这水乡意境里。 幸好他还记着麻辣小龙虾要趁热吃,不然怕是要在湖边发上许久的呆。 “莫愁,回家吃饭啦——”李梦龙双手做喇叭状,放在嘴边,大声喊着。 霎时,一只小船犹如利箭般,朝湖心岛划来。 李莫愁一身白衣,头上一块粉白的帕子裹住缕缕青丝,小船上一只篮子放着许多青碧的菱角,青葱似的手指把着船桨,小船行的飞快。 腮若粉,肤如玉,皓齿明眸,嫩蕊摇芳,曼妙身姿透出些许妩媚,不过此时,她有些气鼓鼓的,嘴巴嘟的老高。 “怎么了,谁惹你生气啦?”李梦龙将她扶下船,笑嘻嘻地问道。 李莫愁横了他一眼,没好气道:“你还敢问!叫那么大声做什么,我又不是听不见,真是丢死人啦。” “哟,大名鼎鼎的女魔头居然会怕丢人,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怎么不知道啊。”李梦龙调侃道。 “去你的。”李莫愁作势要打,却被他一把拦腰抱起,李莫愁猝不及防惊叫一声“做什么你”,李梦龙银笑着说“自然是做压寨夫人呐”,身形一展,便抱着她朝山庄奔去,李莫愁假模假式的挣扎一二,便也由他去了。 转眼间,两人就回到庄中,来到葡萄架下,李梦龙将她放下,顺手拿过她手里装菱角的篮子,放到桌上。 李莫愁见到那一大盆火红的小龙虾,好奇道:“这是什么?”李梦龙从篮子里拿出一个菱角,剥开放到嘴里,脆生生,甜津津,解渴又爽口,吃完才道:“当然是虾呀,这可是我亲手做的,包你吃了还想吃。” “这是虾?”李莫愁从未见过这么奇怪的虾,不过闻到盆子里散发的香气,还是忍不住咽了下口水,伸出两根手指要去拿,被李梦龙一巴掌拍到屁股上,她哎呀叫唤一声,却听他调侃道:“你几岁啦,没洗手就想吃东西——” “就你规矩多!”李莫愁白了他一眼,不过还是老老实实进厨房打水洗手,李梦龙也跟了进去一同洗手,待会好大吃一顿。 刚洗完,要走出厨房,便听外面传来几声大叫:“哎呦喂,不得了了,着火了,着火了——” 李梦龙与李莫愁同时一楞,竟然有人跑到自家院子里了,走出去一看,发现一名怪模怪样的老头子跳着脚不断喘着粗气,一边拿手朝自己嘴里扇风。 那怪老头身上穿着破旧的粗布麻衣,腰间挂着个木葫芦,满头长发,直垂至地,长眉长须,鼻子嘴巴都被遮掩住了,须发苍然,却并未全白,李梦龙心中蓦然一动,一个名字涌上心头,顿时笑道:“好你个老顽童,竟然跑到我这里来打秋风,你不怕我揍扁了你吗?”此人正是老顽童周伯通。 周伯通被叫破身份,顿时不跳脚了,反而弯着腰,围着他转了两圈,做贼似的看着他:“呐,你怎么知道我是周伯通的?还有,那盆里的又是什么东西?”他指着小龙虾贼兮兮地说道。 “这世上我不知道的事情可不多,知道你有什么好奇怪的——”李梦龙脸上浮起一抹坏笑,“至于这盆里的东西嘛,自然是肉啦,红烧蛇肉,怎么样,滋味不错吧。” “蛇、蛇肉,哎呀,死了死了,老顽童要被毒死了。”周伯通掐着自己的脖子,脸上抽成一团,两眼往上翻,有要晕过去的迹象。 老顽童生性天真烂漫,武功高强,生平唯一的弱点,就是怕蛇,李梦龙知道这点,故意这么说,让他出出洋相,谁叫周伯通来打扰李梦龙与李莫愁过二人世界的,给点他吃点苦头也是应该的。 几个呼吸过后,老顽童周伯通竟然真的晕了过去。 李莫愁还没明白怎么回事,看的有些傻眼,李梦龙拉她坐下:“只是晕了而已,我们吃我们的,等他醒了再说。” 这盆小龙虾足有十斤重,已经去掉了头和虾线,只剩下虾身子和虾钳,李梦龙拈起一只虾,刚出锅不久,虾还有些烫手,他先把虾尾从上到下拧一拧,再沿虾腹剥开虾尾,顺利地扯出白嫩的虾肉。 “来,张嘴。”李梦龙将虾肉递到李莫愁嘴边,李莫愁看看地上的周伯通,脸上闪过一丝羞色,连忙摇了摇头。 “怕什么,反正他都晕过去了。”见他坚持,李莫愁只好张开樱唇,将虾肉纳入口中。 经历调料和红油的洗礼的多种口味的小龙虾入口,口腔与味蕾都充斥在美妙的热烈翻滚中,主次分明的的浓香、辣香、鲜香浓郁顿时迸发开来。 又香又嫩的虾肉入口,李莫愁双眼都亮了起来,不用李梦龙再说,唰的抓起一只虾,就开始剥了起来,只是她头一次剥虾,不得要领,急的满头大汗,只好眼巴巴的看着他。 “真是只馋猫——”李梦龙轻笑着说道:“剥虾很简单的,你先把虾壳从头到尾拧一拧,再从虾腹开始剥,你看,虾肉出来了,很简单吧。”李梦龙给她示范了一遍。 李莫愁照着他的方法,果然顺利剥出虾肉,顿时开心不已,放手大吃起来。 李梦龙将虾肉放到嘴里,口味香辣柔嫩,色泽红亮,滋味鲜美,入味且回甜,只是刚吃完一只,脑袋就冒汗,口中要喷火。 李梦龙从老胡头那里讨来香辣兔头的配方,小龙虾加入香叶、花椒、孜然、丁香、大小茴香等多种香料熬制,以骨头汤和十三香料做底,味道浑厚,透着股无法形容的鲜香,由于是破开背壳后放进去煮的,小龙虾极为入味。 而且李梦龙口味很重,调料里放了许多花椒与辣椒,所以滋味非常鲜美,也非常麻,非常辣,真是越辣越想吃,越吃还越辣,让人欲罢不能,恨不得连壳里的汤汁都吸光。 看李莫愁吃的满头大汗,李梦龙忽然想起来,自己还带了一大瓶冰镇的雪碧,当即走进厨房,找了个海碗,倒了两大海碗雪碧,然后端到石桌上。 “喝两口这个,没这么辣。” 李莫愁被辣的狠了,端起海碗,一口气喝下一大口,冰凉的、甜甜的雪碧冲入喉咙,将那火辣辣的感觉一下子压了下去,顿时感到浑身舒畅,问道:“这是什么?真好喝。” “什么这么好喝呀?” 一道清朗的声音传来,院内走来一男一女两人,男的剑眉星目,俊朗不凡,女的长相精致,出尘若仙,竟是杨过和小龙女。 “原来是你们两夫妻来了,难怪周伯通会找到我这里来。”李梦龙笑道。 “公子不要开玩笑。”杨过赶忙走到李梦龙身边,小声说着,“这样说,姑姑要生气的。”一脸紧张地看了看小龙女。 “嘿,要是她会因为这个生气,你只怕连古墓都出不来。”李梦龙心里暗笑。 古墓派门规就是,女弟子没遇到甘愿为她而死的男人是不得下山的,如今小龙女会和杨过一起下山,早就芳心暗许,有心要和他结为夫妻的。 只是杨过大概不知道这件事,又极为紧张小龙女,故而会那么说。 “得,这个先不说,龙姑娘,我做了些吃食,味道还算不错,只是味道有些重,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如果不喜欢的话,这篮子里有些南湖菱角,你可以吃吃这个。”李梦龙招呼二人坐下,又进厨房给二人倒了两碗雪碧。 杨过这家伙倒是老实不客气,觉着麻辣小龙虾吃着不错,那下手速度,简直跟饿死鬼投胎没两样,李梦龙笑道:“吃的这么急,难道你师父虐待你,平时不给你饭吃?” 杨过深知他这是调侃,不接他的话茬,反而问道:“老顽童怎么了?被打晕啦?” “没有,被吓晕了而已。”李梦龙又朝小龙女喏喏嘴:“你师父她怎么了,几年不见,怎么又变回这个鬼样子,连话都不说一句。” “想男人了呗。”杨过不知道怎么说,冷不防李莫愁接了一句,小龙女剥菱角的手一抖,脑门似有黑线冒出。 “龙姑娘,这菱角是南湖独有的,味道还行吧?”李梦龙问道。 南湖菱角又名青菱、元菱、和尚菱、南荡菱,果皮色清脆,背百肚角圆无刺,绿皮白肉,壳薄肉脆,其味鲜甜嫩洁,风味独特。 “不错。”小龙女怕李莫愁毒舌再喷毒液,点点头应道。 “喜欢就好,到时候带点回去吧。对了,小兰在古墓待的怎样,武功有长进吗?” “小兰武功大有长进。” “古墓剑法练的怎么样?” “已经纯熟。” “掌法呢?” “已经大成。” “噢,你跟杨过准备什么时候成亲啊?” “我们准备——”小龙女差点被带到沟里,李莫愁在旁边哈哈大笑:“我就说她是想男人了吧。”小龙女嘴角有些抽搐,心里暗道这两夫妻果然是一丘之貉,都不是好人! “莫愁是你师姐,杨过是我看着长大的,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李梦龙正色道:“你们年纪也不小了,是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了,再拖下去也不是个事。这样,我做主,咱们选个良辰吉日,就在嘉兴帮你们把婚事办了,我让吴伯帮你们操持好一切,烟雨楼离这里不远,我原来的院子就送给你们当新房了。” “这——”杨过有些犹疑,看了下小龙女,原以为她会反对,却没想到她低着头默认,顿时一股狂喜从胸中涌出,朝李梦龙做了个长揖道:“多谢公子成全,多谢公子成全。” “谢个屁啊,要不是小龙女早就有意,要不是你太蠢,还用得着来谢我,只怕儿子都能打酱油了。”李梦龙暗自腹诽。 “你要成婚,你郭伯伯是要通知一声的,毕竟他是长辈,当你的证婚人正好合适。”李梦龙剥着小龙虾,咂摸的有滋有味,又道:“不过有一点,你千万不能说是龙姑娘的徒弟,不然只怕他要大义灭亲,那时候你们可就好事难成咯。” 李梦龙似笑非笑地看着小龙女,眼神十分可恶。 杨过闻言一怔,继而脸色变了变,神色复杂的说道:“郭伯伯,还是,还是不要请了吧——” 李梦龙后来将杨过的身世完完全全地告诉了他,杨康的所作所为也点的很清楚,并将郭靖的为人讲的明明白白。杨过在桃花岛呆过一段时间,他能感觉到郭靖对他的好,也知道他父亲所作所为实在是很不妥。只是再怎么样,毕竟生父是因为黄蓉而死,他对郭靖与黄蓉,心里还是多少有些疙瘩的。 “好吧,不请便不请吧。”李梦龙有些嘘唏。 本来杨过的心结,会因为郭靖舍命救他而解开,但李梦龙横空出世,将蒙古人杀的干干净净,生生将剧情给毁的乱七八糟,让郭靖再也没有这个机会,李梦龙原是打算借机将这个因果解开,没想到杨过仍是不愿。 第一百四十七章婚事昏事(三更) 柳绿桃红莺燕语,吉日良辰,遍洒烟花雨;喧天鼓乐笙歌缕,好友亲朋,贺语齐声聚。 新婚本应有十里红妆,从街头铺向街尾,有数不尽的鲜花遍洒,轻风卷着花香四溢,有喧天的锣鼓与喜庆的唢呐,吹吹打打一路从娘家送到夫家,有许多亲朋好友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大声祝福着新郎与新娘。 有高挂的大红灯笼,有轰隆震天响的炮仗—— 而杨过与小龙女的婚礼,却什么都没有,只有大红的凤冠霞帔,只有两只红红的大红蜡烛。 连酒席都只摆了一桌。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 新郎新娘各自持着大红绣球的一端,司仪高唱“一拜天地”,新郎新娘朝外跪拜,司仪再唱“二拜高堂”,正堂摆着杨康、穆念慈、林朝英的神位,与小龙女师父的画像,两人再拜…… 吴伯笑呵呵地看着六婶把新娘送入洞房,再看着新郎拿着酒盏在桌上依次敬酒,颏下的山羊胡子不停的抖动,他已年过六旬,垂垂老矣,在入土之前,还能看到一位年轻人成家立业,心中很是欣慰感慨。 暮色暗淡,最后一丝残阳照在大地上,周围的一切都罩在一片模糊的光晕中。 两支凤烛熊熊燃烧着,将新房映成一片玫瑰色,小龙女一袭大红衣裙静静的坐在床榻上,肌肤如雪,眉细细的描过,脸上涂着淡淡的脂粉,一头黑发高高的挽成美人髻,打扮的很漂亮,可谓面若芙蓉,眉如柳。 两只清澈的眸子此时十分勾人,出尘的仙气被大红嫁衣所掩盖,身上扑了少许香粉,丝丝缕缕的花香与如兰似麝的体香混合在一起,比任何催、情的药剂还要厉害三分。 嫁衣里衫的领口开的很低,只要脱去外袍,就会露出白皙的胸部,这是李莫愁‘精心’为小龙女准备的,即便有外袍遮盖,新娘还是有些不适,常常紧一紧外袍,生怕春光外露—— 杨过内功深厚,只喝了几碗女儿红,本不应该醉,可此时他的脚步却有些跄跄踉踉,不知是酒醉人,还是美人醉人。 暮色里,李梦龙牵着李莫愁的手,再次来到那条小河边,种满柳树的小河边,曾经醉过八年的小河边—— “我曾听人说过,世界上有一种没有脚的鸟,它的一生只能够一直飞翔,飞累了就睡在风中。这种鸟一辈子才会落地一次,那就是死亡来临的时刻。” 李莫愁靠在他的肩头,静静地听他诉说。 “你们古墓派的传人,一直活在寂寞的影子里,与生俱来的忧郁,生命短暂脆弱,就像在风中安睡的鸟,要是没有遇到对的人,就会像鸟儿一样落地,也许是飞的累了,倦了,也许是被人折断了翅膀……” 李莫愁转过头,幽幽地看着他:“你会折断我的翅膀吗?” “梧桐半死清霜后,头白鸳鸯失伴飞,孤独凄怆,痛断肝肠,我不忍,奈何人力有穷时,若是有一天,我去而不回,你要、你要好好活着……” 李莫愁咬着唇,泪眼婆娑的看着他,她不是傻子,他能随时变出许多中土从未出现的香料,能弄出龙髓炼体膏这等神奇膏药,能拿出无穷无尽的金银,能在几年内,身手从勉强达到一流,突然突飞猛进,一下子超越五绝…… 这一切的一切,无不说明他身上有个巨大的秘密,也许会致他于死命的秘密。 “没事的,也许事情没那么糟,还有转圜的余地也说不定。”李梦龙将她搂在怀中紧了紧,安慰着说道。 …… …… “嘿嘿,你们在这里做什么,这里一个人都没有,不好玩。要不要跟我去闹洞房啊。”一阵破风之声传来,老顽童翻着跟斗从远方蹿来。 老顽童心如赤子,换句话说就是没心没肺,有时候真是很讨厌。 李梦龙忽然笑道:“要好玩的是吧,我有件很好玩的事情告诉你,只是不知道你肯不肯听呢?” “什么事啊。”老顽童嬉皮笑脸地凑过来说道,“只要是好玩的事情,老顽童我是要听一听的。” “四张机,鸳鸯织就欲双飞。可怜未老头先白。春波碧草,晓寒深处,相对浴红衣。老顽童,你说这句词好不好玩呀?”李梦龙淡淡地说道。 周伯通闻言脸色煞白,犹如见了鬼似的,惊叫一声,撒腿就跑。 “瑛姑隐居于山西南部五指峡黑龙潭内,正天天盼着你去找她呢——”周伯通跑的虽快,奈何李梦龙的声音犹如跗骨之蛆一般,不断的传入他耳中…… 玉盘已经悬在半空中,月光由淡转浓,由暗转明,它的光十分柔和明亮,映亮了大半天地,它缓缓地移动着,像个俏丽的少女一样温柔、恬静,月轮周围朦朦胧胧的可以看见一丝丝存留的白云,好似少女脸上遮盖着的那一层轻纱。 夜,已经深了。 李梦龙划着小船,载着李莫愁,缓缓地漂向湖心岛,漂向他们居住的家。 只是,他们之间,已经很久没说话—— 沉默的阴云笼罩在他们头顶。 李梦龙很喜欢《东邪西毒》,里面记忆最深刻的台词是:每个人都会经历这个阶段,看见一座山,就想知道山后面是什么。我很想告诉他,可能翻过去山后面,你会发觉,原来没有什么特别。回望之下,可能会觉得这一边更好。 现在,他深深感觉,当初他可能做错了什么,他叹息她的命运,他被她所吸引,到最后,自以为改变了什么,其实,她的命运并不见得已经变得更好。 也许命运从未改变过。 以前,她一直在孤独寂寞地漂泊,她选择了那一种不可触摸的疼痛,最后在烈焰中身心得到解脱。 而今,她可能又要开始孤独的怀念,仿佛世界随时有可能失去。 最终,她会承受不了现实的孤独和无奈,还是会选择像鸟一样的落地—— 生命诞生的过程千篇一律,而完结的历程却是夹杂着虔诚、痛苦、无奈。 他本该如慕容燕所想要的那样,无论洪七最喜欢的人是谁,只要她问的时候,他能善意的给出谎言,说他最喜欢的是她。 他应该将愁绪全部锁在心里,不透出一丝一毫,直到。 他真的不能再归来。 卧室的窗户被关上,来不及跟明月说一声再见,他合上双眼,静静地睡去了,明月也收敛起月辉,那一丝朦胧的白云,变幻成暗云,等待朝阳初升的时候,再次点染成金色的光晕。 夜,深沉而静谧。 第一百四十八章十年 古街的老房子依旧保持着当年的模样,只是裂痕已爬上了雕花的门窗,雕花的门窗已不再鲜亮,鲜亮的明堂已织上了蛛网。 一台老式的收音机,很古朴,在昏暗的光线下,显得有些诡异。 杳无人烟的荒岛,破旧昏暗的老房子,六七十年代的旧收音机,这种奇怪的组合,放在95年的香江,当然会显得十分诡异。 一段清脆的嗓音,打破了这份诡异。 “亲爱的听众朋友们,我们今天要继续昨天没有说完的故事,叶白无意间伤了小青的心,事后他也深深地懊悔……” 悦耳动听的流行歌曲,百转千回的戏曲,扣人心弦的话剧,透过播音员清脆的嗓音,乘着无远弗届的电波,飞入家家户户,陪伴听众度过一个个日日夜夜。 收音机旁边,晃晃当当的摇椅上面,李梦龙闭着双眼,嘴里轻轻哼着小曲,样子很是闲适,其实他脑子里,全是女主播那妖艳的性感红唇。 所谓当兵三年,母猪赛貂蝉,在岛上独自生活了十年,是无法言喻的清冷与寂寞。 十年前,他来到这个世界,系统却给他安排了一个诡异的任务——在小岛定居十年,接到任务的他,当时就有些傻眼,有些不明所以。 但是他并不深究,买下这间卖香烛冥钱的铺子,在小岛定居下来。 这个世界的背景,与他原时空很是相似,历史进程大体不差,只是……,想到夜间那些飘来飘去的影子,他就立刻将“相似”两个字,从脑海中抠掉。 毋庸置疑,这不是个普通世界,周围充满着灵气——甚至比人吓人世界更加浓厚,周围还有无数的鬼魂存在。 原本以为在小岛生活十年,是一项艰难的任务,会遇到许多风波,没想到十年却风平浪静的度过。 这十年里,陪伴他的就是这台破旧的收音机,听的最多的,正是现在播放的频道。 而前不久,频道新换了个女主播,那声音真是动听至极,人也长的漂亮,所以,李梦龙没事就yy人家一下。 这是一座位于大屿山东部的小岛,因没有海水浴场及旅游名胜,所以来访的度假客人几乎没有,除了小岛上的几十户渔民,很难见到陌生面孔。 正因如此,小岛格外安静。 小岛的西部有从香江过来的渡船码头,码头附近有岛中惟一的街道,非常狭窄,只能两人并肩而行。 街道上的店铺也只有寥寥两三家,一间是小饭馆,一间是杂货铺,一间是李梦龙的香烛冥钱铺子,兼便利店。 岛上人不多,铺子生意格外清淡,李梦龙的生活既枯燥又乏味。 今天却与往日不同,他的铺子里多了几道身影。 “你们这群混球,你们生日我带你们去酒吧庆生,我生日你们就带我来荒山野岭喝风。”一名皮肤黝黑的年轻人,朝旁边两男两女笑骂着。 “老大呀,现在台里不景气,你看开点嘛。”一名头戴棒球帽的男子安慰道。 “就是,我们几个月都没发奖金了,哪有钱去酒吧happy呀。”两位美女中稍微年轻那个,扬着一头细碎的短发,随口附和着。 站在店铺门口,身穿淡蓝体恤衫的最后那位男子,听到他们诉苦,翻着白眼,不屑道:“切,你们只是没奖金而已,我连薪金都少发一半。” 接着他幽怨地看着那名皮肤黝黑的男子:“现在有风喝就很好了,老兄,我都快揭不开锅啦。再不行,以后连风都没得喝,以后只能吃屎。” “你想得美。”棒球帽幸灾乐祸:“没钱吃饭,哪来屎可拉呀,老兄?” “喂,喂,你们够了啊,说好给我庆生的,说这些做什么。” 其他几人转而希冀地看着他,皮肤黝黑的男子无奈地耸了耸肩:“那都是台长的意思,我也没办法,我回去再找他说说,好歹给你们发点奖金。” “噢耶” “老大你真好。” 几人纷纷击掌庆贺,那名短发女子更是扑到“老大”面前,结结实实地给他一个巨大的拥抱。 棒球帽、蓝体恤见状又是一阵怪叫,而后开始调侃短发女。 棒球棒:“喂,阿珊,你是不是呀,抱这么紧!该不会是占老大便宜吧。” “阿珊,我也要抱抱。”蓝体恤张开双臂,满脸猥琐的怪笑。 “阿坚,你去死啦。”阿珊松开“老大”,脸上泛起一丝微红,看向蓝体恤。 “老大”怕阿珊脸上挂不住,毕竟阿珊年龄还小,随便说了个笑话,岔开话题。 最后那名长发女子有些心不在焉,不像平时那样和他们打闹,眼角时不时略过收银台后,躺椅上的李梦龙。 “老大”说完笑话,收起笑闹的表情:“好啦,大家想吃什么赶紧拿,待会我们还要上山呢。” “对,对,你们快点选,这里阴森森的,我们还是早点走。”阿坚扫了一眼另一边摆着的香烛冥钱,压低着声音。 阿珊是女孩子,胆子最小,看了看昏暗的店铺,有些害怕地抓住“老大”的手臂:“杰哥,我们快点走吧。” “你们不要乱讲,让老板听到不好。”杰哥示意着看向收银台。 长发女子听了也有些不悦:“阿坚,你真太没礼貌,怎么可以这么说。” 听到熟悉的声音,李梦龙睁开双眼,入眼的是那双熟悉的妖艳性感红唇,他朝长发女子微微一笑。 转头看向阿坚:“老兄,屎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讲,我这店里可不是阴森森的,这岛上就我这最安全了。” “噗嗤”旁边几人突然听到他这么说,顿时乐不可支。 其中就属棒球帽笑的最欢,他拍着阿坚的肩膀,笑得上气不接下气:“阿坚……阿坚,以后我们就叫你吃屎达人好了。” 阿坚倒没有恼羞成怒,有些不好意思:“嘿,我还以为老板你不在,开个玩笑,不要介意。” “没关系,我也是开个玩笑。”李梦龙笑着说,又看向杰哥:“这岛上很少有游客,你们准备去哪呀?” “他们说这岛上有个小湖,要在湖边烧烤给我庆生。” 杰哥露出个爽朗的笑容,显然有人帮他庆生,他很开心,像是想起什么,他问道:“对了,老板,湖边远不远,那边会不会有野兽,我们要在那里过夜。” “野兽?没有。我在这里住了十年,山上也常去,没听说有什么野兽,更没有见过。”李梦龙又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只是,离那湖边不远有一片坟场,你们晚上可不要乱跑,当心吓着。” “坟场?”杰哥皱起了眉,朝着棒球帽道:“sam,你搞什么呀?竟然到坟场边上给我庆生?” 棒球帽sam有些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老兄,我也不知道呀,是我老弟告诉那个地方的,说那里风景很好。”sam接着说道:“没事啦,我老弟上次也是在湖边玩了一夜,很ok的啊,又能烧烤,又能游水,玩的不知多爽,回来跟我说了一星期。” 李梦龙回想起来,去年倒是有一帮年轻人曾经上过山,那些人大概就是sam老弟那一伙。 只是今时不比往日,那时坟场看更的老头还在,而今年年初那老头却死了,也葬在了那片坟场中。 那老头不是什么有道高人,但也会几手旁门法术,压住坟场那些小鬼还是可以做到的,但他一死,那些家伙就没了管束,常常跑到外边耍闹。 前不久,甚至有个胆大的调皮鬼跑到李梦龙的香烛铺子“串门”,被他轻轻抽了一鞭子,从那以后,再也没有捣蛋鬼敢跑到古街附近游荡。 人分好坏,鬼也一样,平时也许他们与你相安无事,但你要是吵到他们,嘿嘿,说不定就有脾气不好的,给你来上那么一下子。 俗话说道济有缘人,相逢便是有缘,李梦龙从抽屉里掏出五张满是灰尘的符箓,拍到桌上:“两百一张,五张八百,另一张送给这位小姐,免费。” 李梦龙将其中一张递给那长发美女,长发美女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来。 棒球帽sam却不干了,指着李梦龙:“哦!原来刚才你是在唬我们,想要讹钱呀。两百一张,你不如去抢,我们是不会买的。” “不买算了,又不是我求着你买。”李梦龙嘿嘿一笑,立马把符箓随便塞到角落里。 阿珊胆子比较小,无论如何,能买个安慰也好,她摇了摇杰哥的手:“杰哥,我们也买两张吧,就两百块而已。” 杰哥心里想法其实和sam一样,认为李梦龙是神棍,来讹钱的,但是看到阿珊害怕的样子,还是掏出两百块递给李梦龙:“老板,给我一张吧。” 李梦龙递过符纸,朝其余三人说道:“喂,你们真不买?最后给你们一次机会。” 阿坚其实是有点胆小的,有些意动,掏出钱包刚要拿钱,却被sam一把将钱包抢走:“坚,你本来都没钱了,还要白送给他两百,你是不是傻。” 李梦龙无奈地捂着额头,虽然辟邪符只是低级符箓,但两百块算是跳楼大甩卖了,这样还被人说成是骗子,要不是看在她的面子上,早就把他们打出去了。 “好啦,好啦。不买就不买,何必吵来吵去。” 他看了看他们放在店门口的恒温箱,指着街对面的一间老屋:“你们要烧烤,鸡翅、牛羊肉应该带足了,三伯家有新鲜蔬菜,还有玉米,你们可以向他要一些。对了,要是你们能吃辣,他那里有自家调的海鲜酱,味道不错的。” “哦?我倒是喜欢吃辣,一定要去试试,谢谢老板。”杰哥涵养倒是很好,并不在意被“骗”两百块,拎起两扎啤酒放到收银台上:“待会一起结账。” 李梦龙点点头不再说话。 那边长发美女和阿珊抱了一堆零食过来,杰哥故作夸张地说道:“哇,你们不是吧,想要吃穷我啊。还有你们两个臭小子,那酒很贵的哎,快给我放回去。” 又是一阵打闹,几人才离去。 李梦龙看着他们的背影,脸上浮现一抹轻笑,想不到他们居然会来这里游玩。 那长发美女正是他常听的电台频道新来的女主播,其他人不言而喻,应该也是电台的工作人员,那位杰哥是他们的领导。 第一百四十九章烧烤与坟场 小湖湖水清澈,碧绿,像一块无暇的翡翠一般,闪烁着美丽的光泽。 湖岸边,沙滩后,树木枝繁叶茂,苍翠葱茸,一阵清风吹过,青翠的绿叶发出“哗啦啦”的轻响。 湖中两男两女自在无比地畅游着,时而打打闹闹,时而有说有笑。 忽然,“噗通”一声巨响,湖面水花四溅。 正在相互泼水的四人,登时吓了一大跳,纷纷转头朝溅起水花的地方扫视,却没有发现任何异状。阿坚刚要回头,突然发觉有什么东西在拉自己的脚。 “啊,水底下有东西。”阿坚惊呼一声。 其他三人纷纷回头,仔细打量自己的周围,但由于他们都在树荫底下,水都是黑沉沉的,根本看不清楚水底到底有没有东西,未知的才是可怕的,大家心里都开始发毛。 就在此时,阿坚又惊叫一声,“救命啊,它在拉我的腿!”,然后突兀地沉入湖底,水面翻涌出无数的气泡。 “阿坚。” “阿坚,你在哪里?” 三人一边呼喊,一边在水里摸索。 “啊”胆小的阿珊忽然发出一声尖叫,“阿坚不见了,我们快点上岸报警。” 另外两人也纷纷点头,刚要上岸,水底冒出两个人影,甫一出水,一人就发出哈哈大笑:“杰哥,他们真是太胆小了,这样就被我们吓到了,笑死我了。” 另一人也是满脸笑意:“哎,你们也太逊了吧,这样都会被骗。” “哦,杰哥,原来你和阿坚合起伙来骗我们。你们真是太混蛋了,阿珊、婉姐,我们揍他们。”sam大喝一声,朝着最近的阿坚就扑了过去。 阿珊和婉姐相互看了一眼,阿珊立刻游到杰哥身边,伸出小手就朝他肋下袭去,一把就抓住他腰间软肉:“让你吓我,让你吓我,真是太坏了。” 说着,捏住软肉的手顺时针转动九十度,立马将杰哥疼的龇牙咧嘴,连声告饶。 婉姐则朝被sam扼住脖子的阿坚痛下杀手,铁砂掌在他背上印了无数下,阿坚背上立时布满掌印,显然婉姐下手不轻。 几人打闹一阵后,继续在湖中畅游起来。 …… …… 噼啪几声轻响,火星儿从火苗顶端迸发出来,随着风儿飘得很高,篝火燃着了,静谧的黑夜中闪耀着橙黄的光辉,火光向四周伸展着,黑暗在篝火旁踟蹰不前。 简易的烧烤架上烤肉滋滋发出声响,一滴热油顺着饱满的肉的纹路慢慢滑下,噗嗤滴到篝火上,腾起一阵火花,锡箔纸上的卷心菜嫩汁横流,散发出阵阵香气。 杰哥翻动着架子上的鸡翅膀,不时往上刷着酱料,阿珊坐在他旁边,看着他的侧脸,脸上洋溢出一抹幸福的微笑。 “老大,鸡翅烤好了没啊,都饿死啦。”sam手里拿着一罐啤酒,不时喝上一口,一边看着鸡翅膀流口水。 “就是,就是,我肚子都咕咕叫了半天了。”阿坚附和道。 “喂,你们两个混球,有没有搞错哇,说是给我庆生,弄了半天还要我帮你们烧烤,很过分哎。”杰哥抱怨道。 “老大烤这么多东西很不容易的,你们两个懒虫,等着吃还这么多话。”阿珊愤愤不平地说。 “能者多劳嘛。”sam凑到烤架前,嬉皮笑脸地说道:“老大烤的鸡翅膀又香又嫩,我们比不上的。” “好吃也没你的份。”杰哥板着脸对sam说了一句,转头就换了张笑脸,对阿珊说道:“鸡翅膀烤好了,这串给你,小心烫。月婉,这个是你的。”说着将两串鸡翅递给阿珊和林月婉。 阿珊眼睛眯成了月牙,欢喜地接过鸡翅,谢道:“多谢杰哥。” 那边sam不干了,叫道:“哇,老大,你有没有搞错啊,这种事你也做的出来?有异性没人性。”阿坚同样满是怨念地盯着他说:“老大,我为吃你烤的鸡翅,足足等了半个月,你就这样对我?” “吃烤肠吧你们,叽叽歪歪那么多话。”杰哥往他们一人手里塞了一根热狗。 “算啦,算啦,认命吧。”sam故作叹息,咬了一口热狗,嫩滑、焦酥、鲜咸、香辣一瞬间都在口中翻腾起来,顿时说道:“哇塞,老伯的海鲜酱果然美味,连烤肠都变得美味。” “说的没错,真是好吃。”阿坚三两下解决烤肠,再往嘴里倒了一口啤酒,说道:“要是再来两个妞就更棒啦,没有妞,有龙虎豹也不错哇。” 龙虎豹是香江著名的类似于花花公子的杂志,上面有很多果妞。 “阿坚你真恶心。”阿珊不满道。 “想要妞?”sam笑道,“我现在马上去后面那几个山坟,去挖几个妞来给你爽一下。”sam胆子蛮大的,完全不忌讳。 “阴风阵阵的,你别乱说话啊。”杰哥忽然正色道。 “有我sam在,甚么鬼怪我都能挡住啦。”杰哥好心提醒,sam却回答了一句更加大胆的话。 “切,懒得理你,真有脏东西,跑的最快的就是你。”杰哥不屑道,又看向边上一直不说话的林月婉说:“月婉,你今天都不说话,不高兴啊?” “不是。”林月婉摇摇头,说道:“我在想中午那个便利店的老板,我好像在台长办公室见过。” “你说那个神棍啊,怎么可能,台长怎么会认识他。”sam一点都不相信。 “你说的是真的吗?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啊。”杰哥问道。 “sam,你别老是神棍神棍的叫,那个人台长对他很恭敬的。”林月婉转过头对着杰哥说:“两年前,我刚来电台报道的时候,台长找我谈话,我进去的时候,台长正送他出来,还叫他大师。现在想起来,应该就是他,我越看越像。” “切,怎么可能,他那么年轻,能是什么大师,要真是大师,还能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开那么一个破便利店吗?”sam仍旧不信。 “不管是不是,对人礼貌一点是没错的。”杰哥说道。 “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骗钱的神棍,我sam用不着对他礼貌。”sam满不在乎地说道,忽然皱了皱眉,捂着肚子站起来,一溜烟跑了,“我去出工,东西别都吃光了。” “急大便啊,小心点,别乱跑,当心山坟里的妞跑出来把你抓去做人肉叉烧包。”阿坚在后面坏笑道。 “要是遇到一群女色鬼,说不定要把你***,千万小心呐。”阿坚又加了一句。 sam头也没回,只在身后竖起一根中指,阿珊拉了拉杰哥的袖子,弱弱地说道:“要是那个老板真是大师,他说这里有坟地,会不会……” 杰哥揉揉她的头,说:“你别乱想,世上哪有那么多神神鬼鬼的,再说,你身上不是还戴着护身符吗。” “哦。”听他那么说,阿珊才放心下来,看着卷心菜差不多好了,又说:“杰哥,卷心菜好了,阿坚,你吃不吃卷心菜。”见阿坚摇了摇头,便朝林月婉说道:“婉姐,卷心菜是我们的啦。” “你吃吧,我吃烤玉米。” “……” “……” 夜晚的森林太过于安静,连风声和蝉声都没有,sam捂着肚子,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草丛中走着。 “就这里吧。” 实在憋不住了,sam随便找了个灌木丛蹲下,稀里哗啦地大解起来。 “真是臭啊,今天吃什么了。”sam捏着鼻子,做恶心状。 恶臭总是往鼻孔里钻,sam受不了,干脆提着裤子,换个地方继续大解。 “真是爽呐。”两分钟过后,sam总算搞定,手往口袋里摸,想要拿出纸巾来,结果一摸之下,口袋里空空如也,原来下午游水的时候,换了衣服,现在这身衣服里根本没有纸巾。 “糟糕,没纸巾,难道要用手擦?”sam顿时尴尬无比,想要阿坚送过来,又隔的太远,看到旁边茂盛的草丛,顿时灵机一动,连忙薅起一把青草,往后擦去,心说以前擦屁股都是用草纸,草纸就是用草做的,现在用草也没差啊。 不过草总是不那么方便,一把肯定是不够用的,弄完一把,sam再抓一把,继续擦。 薅完前两把,前边的草已经矮了很多,sam倾着身子,伸手去抓更前方的草,冷不防重心不稳,一把扑倒在地上。 “真是倒霉,不过幸好没往后倒,不然就要坐在屎上了。”sam安慰着自己,手一撑想要站起来,不过右手手指好像戳到什么洞里,边缘蛮光滑的,也不知是什么。 他右手往上一提,提起个黑乎乎,好像足球似的东西,凑到眼前一看,两个黑洞洞的眼眶正盯着他看。 “哎呦我的妈呀。”将那东西一丢,sam提起裤子撒腿就跑,好似见了鬼一般,原来那东西竟然是个骷颅头。 “呼呼”sam喘着粗气,在林中乱跑,跑了半天,他停了下来,扶着一棵树四处张望,刚才跑的太急,他居然迷路了,周围一片黑暗,他又没带手电,顿时无比惊慌。 想到周围有坟场,sam脸色一片雪白。 忽然,一只干枯的手拍在了他的肩上,sam随即脑中轰的一声,惊骇无比。 他面无血色地回过了头,见是一个拿着手电的老头,顿时松了一口气,抱怨道:“老伯,你无声无息的走到我背后,想吓死人吗?人吓人吓死人的嘛。” 老伯不在意地笑笑,问道:“年轻人,你到这来干什么呀?” sam:“我们到湖边烧烤,我出来解大手,迷路了。哦,对了,老伯,你是做什么的?” “原来是这样。”老伯挥着手电,朝他示意:“我姓吴,负责这片看更的嘛,你不要乱走,大晚上的小心吓着你。” 手电光影下,一个个凸起的坟包出现在sam眼前。 sam不禁打了个冷战,结结巴巴地说道:“坟场也有看更?那里阴森森的,吴老伯,你一个人不怕吗?” “习惯了就不怕了。”吴老伯解释道:“这里以前常有外人来偷东西,所以才有看更的,不过这几年少了很多。” “老伯,我迷路了,你能不能送我到湖边去。” “跟我来吧。”吴老伯叹息道:“你们年轻人真是的,大晚上的就敢到处乱跑。还有,你们玩归玩,别那么吵呀,别吵着住客。如果叫他们生气,没什么好处的。知道吗!” sam听的心惊肉跳,顿时不住点头。 乌云不知道什么时候将月亮遮住,整片树林被笼罩在黑暗之中,林间不时传来的鸟叫更显阴森。 林间好像涌出一股股黑雾,树林影影绰绰的,吴老伯的手电照到的范围越来越小,视线越来越模糊。 树木蒙起了黑纱似的令人看不清楚,除了脚步声,只有林中的鸟儿不时发出令人战栗的嘶哑叫声,sam头皮有些发麻,觉得周身似乎有丝丝寒气溢出,他的腿都有些发软。 走了许久,sam感到一丝不对劲,这么久了,连一丝火光都没看见,十分怪异,他小声道:“老伯,你是不是走错路了,这里一点火光都看不见。” 吴老伯转过头,脸上忽然露出一丝诡笑:“没走错,没走错,你看这不是火光吗?”吴老伯手一挥,黑雾顿时散去,sam周围浮起许许多多的碧绿鬼火。 再仔细一看,这哪是什么树林,周围全是密密麻麻的坟包,sam手指颤抖着指向吴老伯:“你、你……” 吴老伯脸上诡笑更甚,身上穿的汗衫也变成寿衣,sam惊吓过度,两眼一翻,便昏迷过去。 第一百五十章寻找Sam “老大,麻烦里脊再来一块。” “衰仔,里脊sam要的嘛,全让你吃完了,sam回来k你啊。”杰哥递给阿坚一条秋刀鱼:“吃鱼吧,鱼也不错。” “谢谢老大。”秋刀鱼经炭火洗练,香气四溢,又有鲜辣的海鲜酱增色,变得更加入味,阿坚顾不得烫,一咬就是一大口,满口都是鲜嫩的鱼肉,美味口感直达舌苔。 “喂,sam搞什么啊,出工那么久。”阿坚吃的八分饱,终于想起sam来。 “是呀。”阿珊脸上露出忧色,“会不会有什么事,我们要不要去找找他。” “嘿,能出什么事,sam最喜欢磨洋工啦,出工也一样。”杰哥满不在乎地说道。 阿坚打了个酒嗝,调侃道:“说的也是,sam干什么都磨磨蹭蹭,说不定是出工的时候睡着啦。”说完自己就哈哈大笑起来。 “哎,我们在这玩的这么开心,要不多玩一天?”阿坚又道。 “是呀,有吃有玩,还不用自己动手,当然玩的爽啦。”杰哥没好气道,“后天不用上班呐,电台一个月给你发一万的薪水,不是叫你天天跑出来玩的。” “就是,让老大再伺候你们一天,累都累死啦。”阿珊道。 “喂,阿珊,说话要讲良心呐。”阿坚不忿道:“我这都是为了你好,让你有机会把杰哥拿下呀,啊哈哈哈……” “你去死啦。”阿珊脸上挂不住,张牙舞爪的朝阿坚杀去,阿坚眼见不妙,撒腿开溜。 林月婉见他们打打闹闹,脸上露出一抹笑意,对杰哥说:“杰哥,阿珊不错哇,你可要把握住机会呀。” “阿珊挺好的,我很喜欢。”杰哥忽然苦笑道:“你也知道,陈公子看上了她,最近追的很凶。我和阿珊在一起的话,说不定会被炒鱿鱼。” 陈公子是播音公司老板的独子,花花大少一个,最喜欢追刚毕业的女大学生,玩完了就丢,名声很差。 “哼,那个混球,总有一天会遭报应的。”林月婉也被骚扰过,生气道。 “算了,不说这个了,就算被炒鱿鱼,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有些存款,暂时还饿不死。”杰哥故作轻松道。 “哎,sam怎么还不回来,要不要去找找。” “说的也是,这混小子不会是出什么事了吧,不过山上没什么野兽,应该不会吧。”杰哥皱着眉头思索了一会,朝打闹的阿坚和阿珊喊道:“阿坚,阿珊,别玩了,sam还没回来,我们去找找看。” “哦。”阿坚和阿珊双双走到篝火旁,杰哥把烤架上的食物一一放到到盘子上,朝他们说道:“这里乌漆嘛黑的,你们去帐篷里把手电拿出来吧。” 月亮被乌云藏了起来,野草野花全部蜿蜒在浓密的树影里,除了轻风带起的树叶的沙沙声,什么声音都没有,好像山林一下子全都掉进了神秘的沉寂里。 暖晕的手电筒光线在树林里晃动着,四道身影若隐若现。 “sam,sam,你在哪儿?”杰哥的声音传出老远。 “阿sam,别玩了,快出来。”这是阿坚的声音。 “阿坚,你没看错吧,sam走的是这条路吗?会不会搞错了。”杰哥问道。 “不会,就是这里,我看的清清楚楚。”阿坚忽然踩到一坨软绵绵的东西,阿珊立刻捂着鼻子说道:“什么东西这么臭。” “哎呀,真有股臭味哦。”林月婉捏着鼻子退出两步。 阿坚也闻到了臭味,发觉臭味好像是从脚下传来的,拿手电筒一照,发现脚下踩到一坨黄乎乎的东西,赶紧移开脚,不停的在泥地里蹭着:“扑街啊,居然踩到一坨大便,哪个衰仔这么没公德心,随地大小便。” 杰哥闻言拿手电照过来,发现果然是一坨新鲜的大便,皱眉说道:“糟糕,应该是sam干的,现在人不见了,会不会——” “啊——”一声尖叫传来,阿珊搂着旁边的林月婉惊叫不已,杰哥、阿坚立刻回头,齐声问道:“怎么了?” “头啊,头啊。”阿珊将头埋在林月婉怀里,颤抖着嗓音,指着前面说道。 杰哥、阿坚、林月婉闻言皆是一惊,连忙拿手电照去,果然看到两个黑洞洞的眼眶,圆溜溜的头顶还沾满泥土。 “扑、扑街啊。”阿坚周身冒起一股寒气,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躲到杰哥身边,小声说道:“s、sam会不会被——” 阿坚虽然没有把话完全说明白,可言下之意却是sam是不是被骷髅头给吃了。 “被你个头啊,不过就是个死人头罢了。”杰哥没好气道,“sam应该是解大手的时候看到这个骷髅头,被吓到了,然后惊慌之下到处乱跑,迷路了吧。” 杰哥猜的很准,大部分事情都猜中了,唯一没猜到的就是吴老伯。 “也对噢。”眼见半天没事发生,阿坚放心下来,坏笑道:“sam应该被吓坏了,现在不知道躲在哪个角落里,嘿嘿,不知道他有没有吓的尿裤子,要是被我抓到,我就叫他濑尿sam。” 林月婉拍着阿珊的背,安慰道:“安啦,安啦,不看就没事的,别怕啊。”阿珊再也不敢看那边,悄悄抬头看向杰哥:“杰哥,我们走啦,我不要待在这里。” “ok,ok。”杰哥看了看前方,发现一根挂折的树枝,拿起那根树枝,指着前方道:“这树枝肯定是sam弄断的,他肯定在前边,我们去那里找找。”说完,打头朝前方走去,阿坚紧随其后,林月婉和阿珊手拉着手跟了上去。 夜晚的山林好像被一张黑色的大网笼罩住了,手电筒的光不能朗照,只能传出几米远,黑暗中的山林里影影绰绰的有许多影子。 “sam,sam。” “濑尿sam,快出来啦,我们找你来了。” “……” “……” 杰哥四人边走边喊,声音穿过山林的缝隙,穿出很远,直到遇到山石的阻碍,回荡开来,络绎不绝的回音夹杂着乌鸦老鸨的嘶哑鸣叫,显得十分诡异突兀。 “哎,那混球不知跑哪去了,累死我了。”走的有些远,阿坚脸上全是汗珠,气喘嘘嘘的坐到一个山包上说道:“杰哥、阿珊、婉姐,咱们先休息一会再走吧。” 杰哥刚要点头,手电筒光线晃荡着,发现附近有许多一样的山包顿时感到很奇怪,忽然联想道李梦龙的话语,顿时拉住想要坐下的阿珊和林月婉,朝阿坚说道:“阿坚,赶紧起来,坐那不吉利的。” 阿坚听他声音紧张,有些莫名奇妙,杰哥把手电筒朝下面照去,阿坚眼前出现一大片隆起山包,他立刻明白屁股底下坐的是什么,犹如火烧屁股一样蹿了起来,朝着山包连连作揖,嘴里念叨:“有怪莫怪,有怪莫怪,打扰了您老人家,真是不应该,见谅,见谅啊。” 原来他们不知什么时候,居然绕到了坟场上,那坟场要是从下面往上看,能看到许许多多的墓碑,很容易辨认。要是从山上往下看,便只能看到一个个隆起的山包,不知道的,即使是踩上去也感觉不到什么,除非走到山包尽头,然后才能发现下面居然竖着墓碑。 阿珊和林月婉这才明白,自己几人居然走到了坟场,女孩子比较胆小,心里立刻被不安笼罩,阿珊拉了拉杰哥的袖子:“杰哥,我们快走,sam不会往这里来的。” 附近忽然起了风,风呼呼地吹着,带着草叶和树叶的沙沙声,一股黑乎乎的雾气悄悄将视线遮住,那一个个坟起的山包再也看不见。 夜晚,很寂静。 杰哥四人待在在这充满幽静的夜里,听着呜呜的风声,看着越来越近的黑雾,冷冷的寒意冲上各自心头,连胆子最大的杰哥都冷汗直冒,谁也没有大半夜待在坟场的经历。 望着周边黑雾里影影绰绰的树木,它们仿佛都长着眼睛一动不动的看着他们,直勾勾的望着他们,伴随着呜呜咽咽的风声,好像有人在哭,又有人在笑。 黑雾里仿佛有许多的黑黝黝的手臂,想把他们抓入无穷无尽的黑暗里,它们有着血盆大口,好像会随时跳出来。 “杰、杰哥,怎、怎么办。”阿珊抓着杰哥的袖子,带着哭腔,好像要哭出来一样,显然她是吓坏了。 杰哥回过头去,想要安慰她,一只干枯苍老的手掌从黑雾中伸出,眼看就要抓住阿珊的肩膀,杰哥看的目瞪口呆,连话都说不出。 忽然,一阵金光从阿珊胸口冒出,将干枯苍老的手掌弹开,紧接着,坟地里响起一声尖锐的呼啸声,黑雾忽然淡了许多。 杰哥立刻抓起阿珊和林月婉的手,又一脚踢到阿坚屁股上,“快走”大吼一声,便带着三人迅速从来路跑去。 …… …… “呼呼”“呼呼”。 四人瘫倒在沙滩上,个个大汗淋漓,脸颊通红。 阿坚腿软绵绵的,沉得再也抬不起来,两眼发黑,张大了嘴,呼吸困难,鼻翼撑得难受至极,胸口奇闷无比,他喘着粗气问道:“杰、杰哥,你、你看到什么啦——” “手,我看到一只手。”杰哥情况稍好,又道:“有只手要抓阿珊,不过阿珊身上冒出一阵金光,将那手弹走了。” “对,我也看到了金光。”林月婉附和道。 “阿珊,你身上戴了什么?”杰哥问道。 “戴了什么?没有啊。”阿珊在自己身上拍了拍,下午游泳过后,她换了衣服,连钱包手机都没带,不过阿珊好像想到了什么,从胸前的口袋掏出一张叠好的符箓,说道:“不会是这个吧。” “哎呀,我就说那个老板是大师吧。”林月婉大叫一声,连忙跑到帐篷里,将她的钱包找出来,她那张符箓正夹在钱包里。 林月婉跑出来,拿着那张符箓开心地说:“还好没丢,真是太好了。” 阿坚羡慕地看着她们手里的符箓,小声说道:“都怪sam,两百块一张,我本来要买的。”忽然看向杰哥道:“杰哥,sam,sam……” 杰哥听到sam的名字,才想起他来,顿时愣住了,紧接着说道:“大师、大师,我们去找他帮忙。” “这么晚下山,会不会……”阿坚有些害怕,毕竟从山上走到山下,起码要一个多小时。 “再晚也要去,难道你要看着sam死在山上吗?再说,我们现在有两张符,我们四个人靠近一点,应该不会有事的。” “……” “……” 第一百五十一章帮忙 为你我用了半年的积蓄 漂洋过海的来看你 为了这次相聚 我连见面时的呼吸 都曾反复练习 …… …… 伴随着和煦的凉风,古街的夜晚到处又弥漫着动听的旋律,周华健的声音柔情有力非常好听,虽没有李宗盛唱的那么有味道,可仍旧动听。 在这个单调、平静的小村落里,没有灯红酒绿的娱乐城,没有歌舞升平的午夜场,人们习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单调而恬静。 夜晚的娱乐活动,无非是tvb肥皂剧,年纪大点的,则更喜欢躺在躺椅上,旁边放一台老旧的收音机,听些京剧新闻。 周华健94年《风雨无阻》红遍两岸三地,收音机里经常出现他的歌曲,这首《漂洋过海来看你》在各大电台排行居高不下,经常能够听到。 李梦龙的收音机也不例外,经常播放这首歌曲,很久之前他也爱听歌,等工作之后渐渐放下,而且那时候人没有太多阅历,只觉得好听,后来慢慢长大了,也开始有了很多经历。在爱情中经历过背叛,在亲情中体味过离合,在生活中经历过挫折与失败,当然也体味过成功的一点点虚荣的满足。 此刻重温经典,思绪拉回到年轻时的夜晚,想起当初的点点滴滴,想起了那些犯过的错、做过的傻事、追过的女孩、还有那些傻傻的朋友们,真是别有一番况味。 清爽的风挟裹着海的咸腥和湿润,散在面颊上和眼睛里,再缓缓浸入人心里,带着海的苍凉气息,将小渔村的风和月染上丝丝古朴悲怆的味道。 “碰碰碰”急促的敲门声传来。 “开门啊,老板。”随之而来的是叫门声。 李梦龙从歌声中挣脱出来,从躺椅上起身,穿过屋子,打开门,发现是中午那几个客人,只是少了那个穿蓝体恤的。 “有事吗?” “大师,我们在坟地里撞到不干净的东西了,sam也失踪了——”阿坚连忙说道。 “哎,别叫我大师,我听不得这个。”李梦龙摆摆手问道:“我早就提醒过你们,你们没事跑坟地里去干嘛?” “是这样的,我们原先并没有去坟地……”杰哥把自己几个烧烤,sam去出工,然后他们去寻找的过程一一讲了出来。 “嘿,这sam还真够倒霉的啊,上个大号都能看到骷髅头,还把自己整不见了,八成是遇到鬼了。”李梦龙心里有些幸灾乐祸。 “行,你们在这等我一会,我去换身行头。”虽然sam中午叫他神棍,不过既然遇上了能救就救一下。 而且十年前他来到香江,那时候香江已经取消抵垒政策,入户很难。 李梦龙恰巧遇到他们电台的台长冯楚先,帮了冯楚先一个小忙,然后通过他的关系顺利取得香江身份证,算是有一份香火情在。 李梦龙在卧室换好衣服,摘下墙上挂着的噬魂葫芦和秋水剑,走到店铺门口,发现那几人都坐在地上,显然他们赶路赶的很急,有些疲倦。 他朝阿珊和林月婉说道:“你们两个女孩子不用去了,在店里休息休息吧,里面的有水和零食,你们想吃就自己拿。”又朝杰哥和阿坚说道:“走吧。” 阿珊和林月婉本来累的不行,再说坟地里阴森森的,她们可不想再去,而且她们也帮不上什么忙,当即进到店铺里休息。 阿坚心里也害怕,想要留下来休息,小声道:“大师,我也帮不上什么忙,能不能留下来休息。”李梦龙横了他一眼:“那可说不好,要是sam伤了,总要你们两个人抬他回来,嘿嘿,要是他死了,那尸体也得你们抬回来才行。” “啊?”阿坚脸色一垮,心里哀叹不已,抬尸体这么晦气的事情,他可不想干,只不过好歹兄弟一场,这事总要有人干,他不得不认命。 “放心吧,那位伙计大概死不了,无冤无仇的,山上那些不会要他命的。”李梦龙领着两人朝前走去。 杰哥和阿坚闻言才稍微放心了些。 疏落的灯盏渐行渐远,黑夜如同潮水,将三个细小的身影包围在荒芜的梦境中。 乌鸦的叫声时断时续,在山中一遍一遍回响,猫头鹰的咕咕声,让静谧的山林更显阴森,风吹过,刮得茂盛的草叶哗啦啦响,昏黄的手电光影下,周围除了衰草还是衰草。 阿坚忽然感到周围冷风习习,好像起了阵阴风似的,周围的声响忽然消失一空,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静悄悄的掉根针都能听到。 阿坚手电筒随意照了照,附近杂草丛生,什么都看不分明,前面的打头的李梦龙却忽然停下,朝旁边说了句:“阿婆,麻烦让让。” 阿坚听得毛骨悚然,鸡皮疙瘩都起了几层,手电朝那边照去,却突然发现杂草中多了块墓碑,墓碑很破旧,早已看不清上面写的是什么。 李梦龙回过头,似笑非笑地看着阿坚:“你手电总照过去,是想请她跟你回家吃饭吗?”阿坚赶忙关了手电,急道:“没有,没有。” “行了,我们走吧。你们记着走路中间,我走哪里,你们就走哪里,嘿,不然要是冲撞了他们,可是要吃些苦头的。”李梦龙笑道。 杰哥和阿坚犹如受惊的兔子一样,连忙走到他身后,就差没整个人贴过去了。 天上的乌云仍未散去,偶尔漏出的几许月光,幽幽的斜照在在冰凉的石碑上,一个个隆起的山包此起彼伏,他们不知不觉竟已走到坟场之中。 阿坚悄悄地拿手戳了戳李梦龙,李梦龙回头问道:“干什么?” 阿坚小声地应道:“我们不是去找sam吗,怎么跑到坟地里来了?” “这山就那么点大,他肯定被带到坟地里来了,不然你们早就找着他了。”李梦龙忽然皱了皱眉,阴冷的气息袭来,周围忽然涌出许多黑雾。 “这山上什么时候多出这一号鬼物,我怎么不知道。”李梦龙心里暗忖,眼见黑雾越来越浓,他大喝一声:“哪里来的小鬼,竟然在我面前耍这种手段,想要找死吗?” 一声吼出,周围毫无反应,李梦龙不怒反笑,骂道:“不识抬举。”摊开左掌,右手成剑指,在左掌划动,口念咒诀:“东方木雷,南方火雷,西方山雷,北方水雷,中.央土雷,五雷速发,诛邪斩鬼,急急如律令!” 咒毕,掌心雷抬手打出,一道耀眼的电光发出,“轰隆”一声,周围所有黑雾消散一空,一名头发花白,穿着寿衣的干瘦老头抱着头蹲在前方瑟瑟发抖。 “铮”李梦龙秋水剑出鞘,身影一闪,利剑就要刺下,那老头惊叫道:“哎呀,小李,别打,别打。” 李梦龙止住长剑,仔细一看,原来是老相识,惊讶道:“吴伯,怎么是你?”观察到吴伯身上的古怪气息,又道:“地缚灵!你怎么会搞成这个样子?” 地缚灵是人过世后,因为余愿未了或有所怨恨,导致魂魄被困缚在某地无法离开,比如淹死的水鬼,比如牵挂家人者,会一直在家中流连不去的先人,直到他们怨气消散(找到替身),死前余愿完成,才能去投胎。 大多数地缚灵因为本身因为挂碍和怨气太深,会以为自己没有过世,所以会一直做着生前习惯的动作和作息。 不过怨念不化的地缚灵被强制束缚,很容易变成怨气冲天的恶灵,往往容易害人,余愿未散的亡灵基本还能保持一定清醒的意识。 “我、我也不知道。”吴伯就是坟场看更的老头,今年年初刚死,李梦龙原以为他是寿终正寝,早就去投胎了,谁知却变成了地缚灵。 “哎。”李梦龙叹了口气,说道:“该是你一辈子都在坟场,对这里执念太深,所以没能投胎,今天那人也是你弄走的吧。” “他们在那里大吵大闹,搅得大家不得安宁,那人又到处乱跑,正好跑到我能去的地方,所以我把他带了回来,想要吓吓他。”吴伯惶恐不安的解释着,生怕李梦龙不讲情面,将他打的魂飞魄散。 “人呢?” “在那里。”吴伯遥遥一指,李梦龙拿过杰哥的手电筒一照,远远的有个人影正躺在一座新坟前。 “你们去把他扛过来吧。”李梦龙朝杰哥和阿坚说了一句,杰哥和阿坚早就被一身寿衣的吴伯吓的心胆皆颤,哪里还敢去。 “放心去吧,现在附近没有那东西,他们都被我的掌心雷吓跑了。”李梦龙一番安慰之下,两人才一步三回头的朝sam走去。 “吴伯,你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啊,明天我带齐家伙帮你超度吧。不过我的修为有限,怕是不能将你身上的怨气洗去,只能将你送入地府,到了下面,你还是要吃一番苦头才能投胎啊。”待他们离去,李梦龙对吴伯说道。 听到他愿意帮自己超度,吴伯大喜,吃苦总比一直不能投胎好,更何况,他这样执念只会越来越深,以前要是有人前来搅扰,他最多只会训斥一番。 谁知今天竟生出吓唬人的想法,居然把人引到坟场中间,显然是灵智已经被蒙蔽,要是害了人命,到时候下到地府就不是吃一番苦头就能解决的,当即谢道:“够了,够了,能把我送入地府就够了,多谢,多谢。” 那边杰哥和阿坚已经抬着昏迷的sam走了过来,李梦龙早就开了阴阳法眼,发现他身上的三把阳火好像只有烛火那般大小,非常微弱,也不知道经历了什么样的惊吓,不过幸好魂魄没有离体,不然还得帮他招魂,那样就非常麻烦。 “没什么大碍,只是昏了而已,等你们把他抬回我家再救治吧,省得在这里救醒了,还要再受一次惊吓。”李梦龙又朝吴伯说道:“我们走了,你也回去吧,明天我再来。” 吴伯连连点头,再次道谢不提。 第一百五十二章上清与茅山 “喂,老大,到你了。”阿坚弓着身子,气喘嘘嘘地说道。 “有没有搞错啊,这么快。”杰哥满脸不信。 “呐,你是不是想耍赖,说好每人背十分钟的,我有看表的,现在十点三十五分,刚好十分钟,不对,十点三十六啦,我多背了一分钟,到你了,到你了。”阿坚干脆停下来不走了。 “阿坚,是不是兄弟,多背一会都不肯?我年纪比你大的嘛,你就当体谅老人咯。”杰哥劝道。 “哇,老人?你要不要脸。”阿坚揭他的老底,“是谁号称油麻地第一猛男,龙精虎猛午夜大牛郎,钵兰街的公主见到都要倒贴的九郎君的啊。” “切,吹牛你也当真。”杰哥怏怏地走过去,背起sam叹息道:“有的吃就是兄弟,要背人就翻脸,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老大,你看开点嘛,不过就十分钟而已,你夜夜笙歌不是更辛苦?” “跟你讲也白讲,你这种童子鸡是不会明白的。” “我也不想的嘛。”阿坚指着自己脸上的青春痘说道,“人家看到我脸上的麻子,就跑远了,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啊。”语气很是感慨。 李梦龙忽然想到一句歌词“我要这铁棒有何用——”,差点没笑出声来。 阿坚和杰哥两人一边斗嘴一边赶路,倒也有些意思。 天上的乌云不知道何时散去,满天星斗闪烁着光芒,像无数银珠,密密麻麻镶嵌在深黑色的夜幕上。 晚风轻拂,轻轻的吹动着路边的野草,海水的潮气在空气中漫漫地浸润,此时此刻的夜晚,是那么宁静与安详。 疏落的灯火渐渐出现在眼前,古街已经不远,已经累的不成、人形的阿坚与杰哥纷纷精神一震,加快脚步朝前行去。 小店门口,阿珊和林月婉伸长脖子往山那边看去,见到几个黑影渐渐出现,欢呼一声“回来了”,便朝那边奔去。 见到背着sam的杰哥,林月婉关切的问道:“sam怎么样,没事吧。”阿坚回答道:“没事没事,只是晕过去了而已。” 阿坚表情欢快,语气轻松,不像说的假话,林月婉放心下来:“那就好,那就好。”又朝旁边的李梦龙道谢:“多谢大师帮忙。” 李梦龙挥手示意不必多谢。 那边阿珊却把着袖子给杰哥擦汗,轻声地问道:“老大,你累不累?”还没等他回答,就凶巴巴地朝阿坚说道:“阿坚,还不来帮忙,看老大多辛苦。” “哇,你讲不讲道理,我跟老大是轮着来的,刚才我背我也辛苦啊。” “他是老大嘛,你辛苦一些是应该的。”阿珊理直气壮地说道。 “婉姐,你看她多过分。”阿坚朝林月婉求援,林月婉却笑道:“一点也不过分,老大就应该轻松点的嘛,不然下个月哪有奖金发啊。” “哎呀,算我倒霉。”阿坚跺了跺脚,跑到杰哥身边蹲下,闭上眼睛说道:“来吧,来吧。”好似一个被霸王硬上弓的可怜女子。 “省省吧你,她们跟你开玩笑的。”杰哥笑道,“再说,不就是背个人嘛,想我车文杰龙精虎猛,背着他饶九龙三十圈都没问题,哪里要你帮忙。” 阿坚被他的无耻雷到了,他算是明白了为什么杰哥桃花运不断,而他自己却颗粒无收,原因就是杰哥不要脸至极。 很快就到了李梦龙的小店。 “来,你们把他弄到后院的客房中去。” 李梦龙的房子是回字形的结构,前面是店铺和杂货间,四周用围墙围起,穿过院子,后面才是住宿的地方。 后面的房子是老式建筑,当中一间是客厅,客厅两边分别有两间房,客厅外边有一间厨房和一间杂物间。 李梦龙带着他们进到客厅,打开电灯,当**奉着神坛,上面供奉着三清和三茅真君的神位,供桌上摆着香烛供品。 打开右边的靠门的那间客房,里面只有一张木架床,一张四方桌和几条长凳,李梦龙说道:“把他放在床上吧,你们先坐会,我去弄碗符水来。” “哎,大师,我可以帮忙的。”阿坚笑嘻嘻地说道,他哪里是要帮忙,是觉得符水什么的很神奇,所以想看看。 李梦龙不以为忤,点点头道:“外面右边是厨房,你去帮我拿只碗来,外面井里有清水,你顺便打上一碗水。”阿坚兴致冲冲地跑出去了。 李梦龙则回到卧室,将秋水剑和噬魂葫芦挂好。 出到客厅,阿坚已经捧着碗在那等着,李梦龙接过碗,摆在神坛上,上三柱清香,再从供桌上拿起一张供着的安神符,用火柴从符底部点燃,烧至符头令箭处,冲入碗中清水,他口中默念化符咒,符入水仍就燃着,且清水咕噜噜沸腾起来,好似开了一般,阿坚看的目瞪口呆。 李梦龙不管他,符水化好后,端起碗就进了客房,捏着sam的下颏,就要灌下去,阿坚尾随而至,说道:“大师,会不会太烫了。” “烫?”李梦龙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你摸摸看就知道了。” 阿坚伸手一摸,碗身凉凉的,哪里有一点烫的感觉,顿时惊讶无比,李梦龙笑笑,继而将符水给sam灌下去。 “好了,喝下我这碗符水,明天他就醒了。”李梦龙随手将碗摆在桌上,说道。 “多谢大师。” “谢谢大师。” 杰哥、阿珊、林月婉几人纷纷道谢。 “哎,你们别大师大师的叫了,这个称呼跟神棍没什么区别,我姓李,你们叫我李老板好了。” “李、李老板。”杰哥几人硬着头皮叫了一声,实在是这个称呼和他的形象太不相称了。 “这就对了嘛。”李梦龙笑嘻嘻地应道,又看了看几人,说道:“我这里条件简陋,没那么多床铺,你们两个女孩子去隔壁客房凑合一宿吧,至于你们两个男的,拿长凳在这里对付一晚上吧,要是觉得睡的不舒服,杂货间里有几张席子,你们可以打地铺。” “谢谢李老板,我们打地铺吧,打地铺舒服一些。”杰哥说道。 “行,那你们跟我来吧,先带这两位去隔壁安置一下,再带你们去拿席子。” 隔壁的客房和这边的房间格局都一样,都只有一张木床,一张方桌和几条长凳,不过床边木箱里有几条毯子,条件稍好一些。 安置好两位美女,李梦龙带阿坚和杰哥去杂物间拿席子,走到外间走廊的时候,阿坚忽然问道:“李老板,您是茅山派的高人吧。不过供桌上供的神位和我在其他茅山师父那里看到的不一样啊,他们供奉的是茅山法主,胡法旺,朱法旺和张法旺三法旺公。” “哟,看不出来,你知道的还挺多的啊。”李梦龙解释道:“我学的是上清茅山宗的道法,供奉的是三清和三茅真君,而你说的是民间茅山,他们供奉的是茅山法主和三法旺公,我们根本不是一派的。” “上清茅山和民间茅山都叫茅山,有什么不一样吗?”阿坚问道。 “你又不学道,问这么多干什么。”李梦龙翻着白眼,阿坚不是行内人,他都懒得解释。 上清茅山指的是句容山上的上清茅山宗,为西汉初年三茅真君所创,主修上清、灵宝和三皇等经书,供奉三清和三茅真君。 民间茅山派,是茅山法主结合三清各大门派的符箓,以及一些巫术、法术所创,而三法旺公就是茅山法主的亲传弟子,民间茅山派也供奉三清,只不过他们的祖师是茅山法主,且他们注重的是法。 再说的直白一点,上清茅山派是道家之道教,有固定地点来传道,而民间茅山派是道家之法教,是民间道派,是道家隐藏在民间的法脉。 道教有正一、全真、灵宝、清微、净明等,而梅山师公教、鲁班先师教、阴山派、闾山派、六壬派等,都是道家之法教,道教追求的是飞升成仙,而法教更注重神通,更注重法术。 而民间茅山派又分两支,一支是粤省、桂省的南传茅山大显威灵法,其法坛之上都有着大显威灵四字,一支是赣省的北传茅山,原本北传茅山是在北方的,那时叫茆山法,后来义和团运动失败,北传茅山退入南方,在赣省扎根落户。 从符箓上可以看出区别,南传茅山法注重讳令,北传茅山法注重花字。 而人们常说的五弊三缺,通常是出自北传茅山一支。 何谓五弊三缺呢,五弊是“鳏、寡、孤、独、残”,三缺是“钱、权、命”。 有人说什么算命的、看风水的会犯五弊三缺,简直是放屁一样,那帮研究周易的,还不够格犯五弊三缺,除非他去坏人风水,害人子孙后代。 生老病死是命,乃天定,算命的看风水没那本事,改不了,他们能改的是运,荣辱兴衰是运,运可以通过努力改变,算命的看风水的帮他们趋吉避凶,改善运程,这个天道是不管的,没有五弊三缺来惩罚。 说什么泄露天机太多,会受惩罚,全是故弄玄虚,就是要你多给钱而已。 还有有人说道门的人会犯五弊三缺,而佛法温和,没有这个后果,说这话的人也是无知,佛法也是大道一种,无论是修道修佛,一旦踏入修行界,没有一个能逃五弊三缺惩罚。 当然,这并不是说每个人都会有五弊三缺的下场,这要分情况。 修行门派中有绝教,都是民间法脉的,这种门派,一旦你进去,立刻就要绝六亲气运,像鲁班书中说的,看我者双目失明,用我者断子绝孙,这就是绝教,选的是五弊中的“孤”字。 还有一些门派,入门先选五弊三缺之一方可修行,相当于以某种气运为代价交换法力,这种修行方式虽然有缺陷,但是修炼法术的速度很快,用法更猛。 但是这样的门派不多,其他的无论是道教全真、正一派,还是道家民间法教,抑或是佛教,都没有入门便选五弊三缺。 不过不选五弊三缺,并不意味着五弊三缺会远离你,事事皆有承负,五弊三缺如影随形,修行中人,无论是道门还是佛门,只要用法作恶,五弊三缺必定报应不爽,且这种报应是先报应在作恶之人亲属身上,先绝六亲气运,再绝六亲性命,所以修行界中人,是要为善不为恶的。 而北传茅山掺杂了许多绝教的法,会犯五弊三缺不言而喻。 通常犯了五弊三缺的,要么是学了掺杂绝教的法,要么是学法作恶,只有这两种情况,至于算命先生之流,完全是不够格的,因为很多算命的看风水的,是不会法的。 “席子就在屋角,你们去拿两张出来吧。哦,对了,那边有个简易的浴室,你们想要洗澡的话,可以去洗,不过这里没有热水就是。”李梦龙闻到他们身上的一股臭汗味,当即说道。 “天气这么热,不用热水,我们冲个凉就ok啦。”杰哥笑道。 “一说我才觉着身上黏黏糊糊的,真是不舒服嗳。”阿坚忽然猥琐地说道,“杰哥,要不要和阿珊来个鸳鸯浴啊?” “坚啊,我发现你真是越来越咸湿了。”杰哥感叹道,“原本我还想让阿珊介绍她闺蜜给你认识的,现在看来还是不要了。” “哎呀,大佬,不要哇。”阿坚做出一副可怜相,哀呼道:“你就可怜可怜我吧。” “得,我先睡觉去,你们自己搞定吧。”李梦龙不想看他们耍宝,故而说道。 “好的。”杰哥点点头。 “谢谢李老板。”阿坚谢道。 李梦龙朝后面挥了挥手,便回房睡觉去了,而那两人继续斗嘴耍宝。 …… 东方天际浮起一片鱼肚白,微微的凉风轻轻地吹着,天宇还在暗色的朦胧里。 海浪的声音响彻着,在耳边反复回旋,海水浪潮汹涌翻滚,拍打着岸边的岩石,激起层层的白色的浪花。 过了一会儿,红日冉冉上升,光照云海,五彩纷披,灿若锦绣。 远方,一个小小的黑点,渐渐清晰起来,那是从大屿山梅窝来的渡轮,小岛西边的港口上,六个小小的黑影远远望着渡轮。 sam头戴棒球帽,深深的呼吸带着海的淡淡咸味的新鲜空气,海风轻抚着他的脸,他心中不禁泛起一股劫后余生的庆幸,继而涌起一股感激之情,他朝边上的李梦龙再次道谢:“真的很谢谢你,李先生,要不是你,我说不定就要——” “你都谢了八百次了,再说,我是收了钱的。”李梦龙笑眯眯地拍了拍鼓涨的口袋,里面足足装了五千块。 sam把身上的钱都掏干净了,还找其他人借了许多,凑够五千块,说是给他的谢礼,自动送上门的钱,李梦龙自然不会不要,收下钱,不过他送给sam五张辟邪符做回礼。 天星小轮靠岸,他们要坐渡轮到大屿山梅窝,再从梅窝搭巴士到东涌,然后再从东涌坐地铁到油麻地。 五人上船后不久,天星小轮缓缓离去,五人站在船舷边,朝李梦龙使劲挥手告别,阿珊将手搭在嘴边做喇叭状,大声喊道:“李老板,你来油麻地,一定要来找我们玩呐——” 李梦龙只笑着朝他们挥了挥手,然后踏着码头的石板路,返身回了古街的小店。 第一百五十三章凶案 九龙油麻地广东道627号,西九龙油麻地警署。 新鲜出炉的cw高级警员何家劲,穿着一身笔挺的蓝色警服,坐在舒适的百利转椅上,脸上灿烂的笑容就未断过。 身为刑事侦查科的警员,他本不用穿警服,可今天他正式从pc(警员)升为spc(高级警员),穿警服是为了参加刚结束的晋升仪式。 说起cw刑事侦查科,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可说道它的前身——刑事侦缉处,也就是cid,没有人会不知道,即便前几年警队重整架构,警队成立了新的“刑事及保安处”,cid被并入刑事及保安处,内部称呼改成了cw,而大家仍旧喜欢称他们为cid。 虽然何家劲只从警员升为高级警员,级别还是佐级,可薪金涨了许多。 香江警察工作需要随时待命,风险大、压力大,这些特性都是其他公务员不具备的,所以警察的工资会高于其他职能部门。 新入职的警察月薪也是1.5万港币起跳,不过香江消费很高,以前还好,一个人生活压力还不算太大。 只是上个月他女朋友怀孕了,要考虑结婚、租个大点的房子、孩子的奶粉钱,各种压力扑面而来。 他警察干了八年,说实话,没有太多积蓄,不说其他,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想租套大点的房子都不容易。 现在他从警员变成高级警员,意味着薪金有2万港币,意味着只要他结婚,就能向政府申请到宿舍,毕竟他警龄在那,又要结婚生孩子,专管宿舍分配的委员会,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他分配到宿舍的可能性很高,这样不仅能解决房子的问题,还能省下一大笔租金。 “喂,阿劲,升职加薪啦,放工打边炉请客啊。”拍档明叔捧着茶杯走进来,今早他肚子不舒服,去医院看医生,没有参加早会,故而祝贺晚到一步。 “没问题。”何家劲笑着应了一声,又站起身来,拍了拍手,朝办公室的同僚示意后,说道:“各位,各位,放工后,佐敦站新记手切黄牛,大家一起来,我请客。” “哇,有的吃咯。”大头顶着一头乱发,怪叫道。 “我最爱的牛柳粒,还有牛颈脊,我来咯。”牛魔王mandy欢呼道。 “嗳,有没有我们的份啊,新记的鳝片不错噢。”隔壁组的菠菜探出头来,旁边眼镜李也目光灼灼地看他。 “请客肯定有你们的份啦。”何家劲脸上露出一抹坏笑,“我叫了陈sir,你们说我把你们头一起请来,他们会不会打起来——” 明叔忽然不断挤眉弄眼,菠菜和眼镜李早就缩回座位。 一阵香风扑鼻,何家劲心里咯噔一下,转过头,就看见一位长发美女捧着一叠卷宗,面无表情的站在他身后——正是二组组长王诗咏。 何家劲讪笑道:“madam,早啊。” “哼。”王诗咏冷哼一声,理都没理他,从他身侧走过,走到她那组的地盘,开始布置任务:“葱头、阿康,庙街那起伤人案,你们跟一下。晓婷、jackie……”几个卷宗分派下去,王诗咏又看向菠菜和眼镜李:“至于你们嘛,上半年的卷宗你们整理一下,明天早上我要看。” 半年的卷宗,叠起来有几米高,想要明天之前整理好,肯定要加班到天亮,不过胳膊拧不过大腿,菠菜和眼镜李哀嚎一声,只得点头应下。 何家劲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菠菜和眼镜李完全是遭了池鱼之殃,他们这组的头陈sir和她曾经是情侣,以前两组人亲密无间,现在他们分手后,情况就尴尬了。 正在此时,组长陈sir腾腾地走进来,朝何家劲和明叔说道:“阿劲、明叔,你们快去油麻地医院,昨天从柯士甸送到油麻地医院的那两个人,有一个刚才跳楼自杀了。” 听到柯士甸这个词,何家劲不禁打了个冷颤,浑身鸡皮疙瘩冒了出来,他从警八年,见到过无数的穷凶极恶的罪犯,出过许多现场,见过许多死尸,却从未看过柯士甸那般恐怖、血腥、诡异的场面。 “陈sir,那两个人不是被送到特护病房,有巡警看守吗,怎么会跳楼自杀的?”何家劲问道。 “是呀。我刚从油麻地医院回来,那时候还好好的。”明叔接着说道。 “不太清楚,刚接到医院的电话,自杀的是唐欣欣,我们有名伙计受了重伤。你们赶紧去医院,了解一下情况,还有,千万要看好林月蓉,别让她再出事。”陈sir嘱咐道。 “yes,sir。”二人连忙应道。 银色的卡罗拉花冠穿梭在车流密集的窝打大道,何家劲坐在副驾驶上,脸上阴沉无比,明叔把着方向盘,说道:“怎么,坐我新买的花冠不开心呐。我跟你说啊,小子,你别嫉妒,等你到我这个年纪,小孩独立后,想买什么就买什么,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明叔喋喋不休的说着自己自在的生活,并憧憬退休后的悠闲生活,何家劲知道他是好意,免得自己沉溺在那血腥的凶杀现场—— 昨天一组和二组成员全部外出办案,只留下明叔和何家劲看家,上午九点钟左右,接到eu(冲锋队)的电话,说柯士甸发生凶杀案,让他们来人接手案件。 何家劲和明叔匆匆赶到柯士甸,一栋大厦下聚集着十几辆警车,周围许多军装警员在维护秩序,凶案现场在五楼,坐电梯上到五楼。 eu的队长麦sir是老相识了,他以前是ptu的队员,处理过许多暴力案件,见过大场面,但此刻他的脸色却不太好,在楼道里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嗨,麦sir,脸色不太好哦,昨天通宵看球了吧。”何家劲走到他身边打招呼。 “球赛我可没看,凶案现场闹的。”麦sir苦笑着指了指半掩着的门,“你们要做好心理准备。” “什么场面能把你弄成这样,我倒想看看。”何家劲嘴上说的轻松,可心里明白,能把见多识广的麦sir搞成这样,绝对不是什么小场面。 麦sir朝旁边的军装警员喏喏嘴,警员送来几双塑料鞋套和橡胶手套,几人接过戴好,麦sir推开门,说了句“跟我来吧”,就走了进去。 这是一间普通的民居,推门进去就是不大的客厅,里面摆着两张长沙发,沙发对面是一台彩电,沙发旁边摆了张桌子,桌子周围有几张靠背椅子,看样子像是饭桌。 而引入注目的是,从客厅那边一直延伸到饭桌下面那道长长的血迹。 血液已经凝固,呈暗红色,显然血液流出的时间不短。 “这里是客厅,过道那边有三间卧室,过道尽头是个小厨房和卫生间。”麦sir指着客厅旁边的那条过道说着。 房屋结构像是个一头大一头小的哑铃,平时吃饭待客在客厅,客厅尽头有条长长的过道,过道三间卧房供主人睡觉,过道尽头是厨房和浴室,房屋面积不大,但放在香江,有一套这样的房子算是很不错了。 血液是从过道那边流过来的,凶案现场很有可能在过道那边的卧室里,麦sir带着两人沿着那条长长的血迹,朝过道走去,何家劲仔细的看着血迹,前方忽然多出几个凌乱的血脚印,麦sir指着血脚印说道:“这些脚印是房主林耀祖的,也是他打的报警电话。” 随着血迹,三人一直走到最里边的那间卧室,麦sir推开门,站在门边,示意他们进去:“我就不进去看了,你们自便吧。” 卧室里到底是怎样的场景,竟然能将麦sir吓成这个样子?何家劲心里有些发毛,也有些好奇。他将虚掩的门推开,入目便是刺眼的红,整个房间几乎淌满了血水,木质地板、粉色调的席梦思、明黄的书桌、雪白的墙壁,到处都是血。 更加恐怖的是,离门不足一米的地方,呈扇形摆着八条人腿,腿后面是排列好的四副躯干,躯干全部被开膛破肚,皮肉好像蝴蝶的翅膀一样摊开,对称的肋骨整整齐齐地对着天花板,胸膛、腹部空空如也,内脏全部消失不见。 何家劲视线再往上移动,四颗拳头大的心脏摆在躯干中间,四幅肠肺呈梅花状排列,将心脏围绕在中间,还有八只手分列四幅躯干两侧,四颗双目圆睁的头颅,正朝着门口凝视。 大片大片的鸡皮疙瘩从身上冒起,丝丝冷汗从额头沁出,何家劲脸色变得煞白,身旁的明叔胸腹一阵翻涌,捂着嘴朝屋外狂奔。 “算啦,等鉴证组的人来再看吧。”麦sir拿手肘顶了顶何家劲,何家劲木着脸跟着麦sir走到屋外,走廊那边,明叔正抱着垃圾桶狂吐。 半晌,明叔脸色惨白地走过来,麦sir掏出烟,一人发了一支,明叔颤颤巍巍地接过烟,大口大口地吸着,突然咳嗽起来——他已经戒烟很久。 “麦sir,这案子是怎么回事,有线索吗?”明叔问道。 “房子主人叫林耀祖,他是出租车司机,昨晚他是夜班,早上交班后,他跟往常一样去茶楼喝早茶,顺便带了些茶点回家给他的女儿林月蓉。可一进门,就看到过道的血迹,他意识到不妙,连忙跑到过道里,推开他女儿的房门,就看到我们见到的那一幕。不过他女儿林月蓉,还有她的同学唐欣欣,倒在尸体旁边昏迷了,他连忙打急救电话,并打电话报警。他们三个现在在医院,有警员在旁边看着。我知道的就这么多。” 何家劲和明叔等鉴证组的同事采集完现场证物,又调取大厦监控录像,然后赶到油麻地医院找林耀祖和那两个幸存的女孩询问案情。 可惜那两个女孩子仍处于昏迷状态,他们只有找林耀祖询问,不过得到的信息并不多。 林耀祖昨晚八点接班后,就一直在街上开出租,今早八点交班后,就去喝早茶了,回来后就看到家里出事了。他老婆几年前病逝,留下他和两个女儿,大女儿林月婉大学毕业后,就搬出去住了,小女儿林月蓉还在上中六(大学预科),所以在家住。 据林耀祖所说,另一名幸存者叫唐欣欣,是林月蓉的同班同学,其他人他不认识(也没仔细看),不过很有可能也是林月蓉的同学。 何家劲和明叔调看监控录像,发现明叔出门后,晚上确实没有再回家,直到第二天早上,出租司机晚上疲倦的时候,经常去些小摊档吃宵夜喝点茶水,林耀祖昨晚去了几次,和同事坐了许久,且调度中心证实凌晨三点左右,他正送客人去机场,而鉴证组的同事判断那时正是受害人遇害的时间。 因此林耀祖并没有作案的时间。 鉴证组的同事还告诉他们,他们在心脏下方找到一个画着红线的碟子,还有一张写满字的纸,由于被血水掩盖,何家劲和明叔那时并没有发现。 鉴证组的同僚私底下告诉他们,说这几个人生前很有可能在玩碟仙的游戏,也许那些人是被惹怒了碟仙,是被碟仙杀掉的,这种说法无疑又给这桩凶案蒙上了一层疑云。 不过何家劲认为这是无稽之谈,凶杀就是凶杀,肯定是人为的,扯到神神鬼鬼上十分无聊。 不过凶手十分狡猾,并没有留下太多破绽,鉴证组的同事在凶案现场并没有搜集到有价值的物证,现场指纹、毛发都是受害人和林家一家人的,线索暂时中断。 幸好还有两名女孩子幸存,只要她们醒来,立刻就能真相大白,为了保护看管她们,香江警方将她们安置在特护病房,且派四名制服警员二十四小时看护,除了医生和家属,其他人休想接近她们半分。 何家劲认为破案并不太难,只要等到她们两人醒来就行,警署其他同事也是这样认为,可谁知今天唐欣欣醒来,却在警员的看护下跳楼自杀了。 她为什么要自杀?她又怎么能在身强力壮的警员制止下做到这一点,甚至连警员都受了重伤?何家劲心中不禁浮出几个疑问。 第一百五十四章医院 车辆如同流水一样,在街道上缓缓流淌。 “明叔,你说这世上真的有鬼吗?为什么我从来没遇见过。”何家劲从沉思中醒来,忽然问道。 卡罗拉花冠猛地刹住,车身剧烈地摇晃着,车轮与柏油路面剧烈摩擦,发出了一阵刺耳的、像被困的野兽那样的尖叫。 “呸。”明叔恶狠狠地看了他一眼,双手合什,嘴里不停地念着:“百无禁忌,大吉大利,观音菩萨在上,这小子瞎说的。” “阿劲,有些话不能乱说的,不然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明叔教训道。 “碰碰碰”车窗忽然被敲响,明叔摇下车窗,车外站着一名气势汹汹的彪形大汉,明叔立刻明白原委,拿出警员证:“警察,不好意思,刚遇到点急事。” “有没有搞错啊,阿sir,很容易出车祸的,下次注意点呐。”彪形大汉收了凶恶的表情,抱怨道。 “抱歉抱歉,下次会注意的。”明叔笑着认错。 “知道就好。”彪形大汉满意的返身往回走。 “死小子,差点惹出麻烦来。”明叔重新发动花冠,朝前驶去,何家劲耸了耸肩:“明叔啊,刚才是你自己反应过度,怎么能怪我。” “要不是你乱说话,我能这样嘛,嘿,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哎,有些事情真是不能乱说的。” “现代文明社会,有什么不能说的,你当警员几十年了,遇到过乱七八糟的事情吗?反正我是没有遇到过。” “我是没有遇到,不过有其他人遇到过啊,只是你没听说而已。你看黄大仙庙,为什么年年香火那么旺,那么多富豪政要都去那里上香,不是没有道理的,你比他们都厉害?” “切,懒得理你,那是他们为富不仁,心虚而已。” “……” “……” 十分钟后,两人来到油麻地医院。 西侧的一处空地已经拉好封锁线,几名军装警员在维护秩序,鉴证组的同事正在处理现场。 麦sir在旁边陪着一名四十多岁的阿姨说话,旁边一名警员正记录着什么。 “我在病房陪了阿欣一夜,早上八点多的时候,我回到家煲汤,准备给她醒的时候喝……”阿姨哭了起来,“我可怜的欣儿啊——” 她哭的撕心裂肺,明叔心里不好受,不愿在这里呆着,拉着何家劲进了医院。 八楼特护病房内,林耀祖红着眼睛站在窗口往下张望,林月婉坐在床边,拉着妹妹的手,一脸愁容。 何家劲和明叔上到八楼的时候,几名警员正站在病房门口,其中一名手上包着纱布的警员见到他们过来,立刻走上前来。 “我是警员张耀祥,警号pc2333,和警员胡彬彬一起,负责唐欣欣的看守工作。”那警员说道。 “你的伤要不要紧?”明叔关切的问道。 “已经抱扎好了,吃了止疼药,没多大问题。”张耀祥回答道,“不过胡彬彬伤的很重,还在icu,不知道会不会有危险。” “唐欣欣是怎么出问题的,你能仔细说一下吗?”明叔问。 “是这样的,昨天晚上到今天八点是另外两名警员负责看守,我和胡彬彬接班后,唐欣欣一直昏迷着,并没有出什么问题。大概九点钟的时候,有护士过来换药水,发现她眼皮在动,应该是快要醒了,她提醒了我们一声,就去找医生。我和胡彬彬进病房查看,如果她真的醒了,我们就要通知警署,派人来录口供。她眼皮动了一会,然后睁开了眼睛,胡彬彬叫她的名字,看她意识是否清醒。可是她忽然拔掉手上的针头,要冲出病房,胡彬彬离的最近,想把她拦住,却被她一口咬到喉咙,当时就倒下了。我看她咬住胡彬彬,上去想把她拉开,没想到被她抓了一把,一下就被她抓下一块肉来,我一急就拔枪对着她,还没等我开枪,她就撞破窗户,从窗户跳了出去。” 旁边又走过来一名警员,将医院拍下的张耀祥伤口的照片拿给明叔看,照片上张耀祥小臂上有几道深深的抓痕,手臂中间多出一个两个硬币大小的坑,伤口鲜血淋漓,很明显少了一大块肉,差一点就能看到骨头。 “这是她用手抓的?”何家劲不可思议道。 “没错。”张耀祥苦涩地点点头,又指着制服上的大片血迹说道:“当时流了很多血,衣服上这些大部分是我的,还有一些是胡彬彬的。” 想到凶案现场那些被掀开的皮肉,何家劲打了个冷颤,和明叔对视一眼,两人明显想到一块去了。 明叔拍了拍张耀祥的肩膀:“辛苦你了,回去好好养伤吧。”张耀祥点了点头,便和那名拿照片的警员朝电梯走去。 “明叔,你说那些受害人会不会……”何家劲言下之意,那些受害人是被唐欣欣用手开膛的。 毕竟普通人是无法用手就抓下那么大一块肉来的,传说中的鹰爪功也不过如此,如果唐欣欣真的练过鹰爪功,很有可能凶手就是她。 徒手抓下张耀祥一大块肉,徒手将人开膛破肚,也十分有可能——鉴证组同事并没有在凶案现场发现凶器。 可如果凶手是她,她为什么要留下林月蓉这个活口,为什么不把她一块杀了,然后再逃离现场?以作案时间推算,她逃离的时间很充裕,何必装昏来到医院,将自己置于险境,然后走投无路跳楼而死? 种种疑问涌上心头,偏偏毫无头绪。 “有这个可能,只是她偏偏跳楼自杀了,即使她真的是凶手,作案动机也会变成永远的谜团。眼下能不能还原事情真相,只能看林月蓉的了。”明叔叹息道。 “可能她心理受过创伤,你知道的,她父母离异,单亲家庭长的的孩子,心理有些问题是正常的,或许她们在玩碟仙游戏的时候受到刺激,所以狂性大发,一连杀掉四个同学,还将他们的尸体摆成那个样子。去年被枪毙的俄罗斯食人魔安德烈·齐卡提洛不就是那样吗,小时候心理受过创伤,然后不断杀人吃人。”何家劲说道。 “或许吧。”明叔望着天花板,“再有两年我就退休了,却遇到这样血腥的案子,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 这样血腥的大案,媒体一定会报导,如果在他手上告破,那么即便他退休后,也会很风光,会有很多媒体邀请他上节目。 于此同时,这样血腥的场面,一定会经常出现在他梦中,让他难以安睡,偏偏退休后有很多空闲时间,他里肯定会时常想起这些事情,这就是折磨,这就是不幸啊。 “别想那么多了,我们去看看林月蓉。” 两人走进特护病房,林耀祖赶上前来,问道:“阿sir,唐欣欣怎么样了,有没有危险?她为什么要跳楼?凶手找到了吗?”他在特护病房看护了一夜,唐欣欣在他隔壁,他知道她醒来后弄伤了两名警员并跳楼,不过心里还有一分侥幸,毕竟那是女儿的好友。 “林先生,你不要急,事情会弄清楚的。至于唐欣欣,她、她已经死了——”明叔说道。 “啊?”尽管心里有了准备,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他仍然很吃惊,林耀祖激动地说道:“你们一定要把凶手抓住,不能让这些孩子白死。”又叹息道:“唐欣欣一定是受不了刺激,才跳楼的。” 事情没有搞清楚,唐欣欣到底是受不了刺激才跳楼的,还是走投无路才跳楼的,一切都是未知,明叔说道:“不管怎么样,我们一定会将凶手抓住的。” “阿sir,有人说她们是晚上玩碟仙才出事的,是碟仙杀了他们,是不是这样?”林月婉忽然问道。 现在的狗仔队无孔不入,警队内部知道这个事情的不少,消息漏出在所难免,而林月婉从事的又是媒体工作,知道也不奇怪。 “林小姐,碟仙杀人是无稽之谈,神神鬼鬼的最好不要相信,你要相信警方,我们会把事情搞清楚的。”何家劲应道。 “不,你说的不对。”林月婉说道:“我不是不相信警方,而是真的有鬼怪,前不久我就遇到过,这张符箓也是那时候一位大师送给我的。”林月婉从林月蓉怀里拿出一张符箓,又说道:“也许就是这张符箓,阿蓉没有像唐欣欣那样跳楼。” 何家劲和明叔面面相觑,要不是他们查过那天晚上林月婉在电台录节目,他们都要把林月婉当成误导警方查案的嫌疑犯。 不过转念一想,她如果是从犯就说的通了,首先她有房子的钥匙,而凶案现场并没有被撬锁的痕迹,那么凶手要么有房子的钥匙,要么和那几名死者认识,其次,现场六个人死了四个,而她妹妹却恰好幸存,再次,她又误导警方办案。 林月婉的嫌疑立刻提升不少。 如果这是一场有预谋的凶杀案,林月婉是从犯,那么林月蓉很有可能也是从犯,留下唐欣欣不杀,是给林月蓉一个幸存的借口,不过这样一来,怎么保证唐欣欣不会说出事情的真相?难道唐欣欣也是凶手之一? 何家劲正胡思乱想的时候,林月婉又说道:“我昨天晚上知道阿蓉玩碟仙的时候,打电话给那位大师,请他来帮忙看看,他同意帮忙,从大屿山到这里要两个多小时,他应该快要来了。阿sir,待会他到了,你能帮忙让他进来吗?” 林月蓉和唐欣欣是凶杀现场的幸存者,在案子没查明之前,她们是有作案嫌疑的,按说警方不能让外人接触她,特别是在唐欣欣自杀之后,以免她和同谋串供或者真凶趁机灭口。 何家劲面有难色的说道:“不行,警方有警方的规矩,林月蓉现在不能见其他人。”不过明叔悄悄拉了拉他的衣角,示意他别说话,开口道:“进来见肯定是不可以,不过在病房外面看看还是ok的。” 要真是有大师要来,多少给点面子嘛,这样又不违反规定,还能卖个人情,这玩意就像买保险,你平时用不着,等要用的时候再买肯定来不及。 要来的是个骗子,大家也没什么损失,反正又不是警队请来的。 要来的是凶手,警队起码能知道他的长相和名字,再查下他的底细,搞到点线索,要抓就容易多了,不过这种可能性不大。 第一百五十五章撞邪 早上十点,香江已经完全醒来,汽车喇叭激昂跳跃,摩托车飞驰电掣,川流不息的路人,车水马龙的街道,组成一幅热闹繁华的都市图景。 行走在高楼林立的街道上,跟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李梦龙颇有几分不适应,他已经很久没有来到都市之中。 滚滚红尘喧嚣嘈杂,空气十分浑浊,这对李梦龙来说,并不是什么很好的体验。 只不过,那个在街边等待公车,裹着风衣的白领女郎妆容精致,十分漂亮,十分养眼,要不是她脸上满是沉重的倦意,他都想多看两眼。 李梦龙不是圣母,一个电话就屁颠屁颠跑来救人,那绝不可能,他也不是觊觎林月婉的美色,更不是贪图她的钱财。 昨天恰好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十年的最后一个日子,第一个任务顺利的让人不敢相信,平平安安在岛上待上十年,就换到一次抽奖机会,实在是轻易之极。 而正当他想抽奖的时候,却接到林月婉的电话,说她妹妹出事了,想要他出手相助,萍水相逢,又没什么交情,他刚要拒绝,系统任务再次发布,这次的任务说难不难,说简单不简单: “滴,宿主触发声望任务,任务目标——获得一百万点声望,宿主每次出手帮助人、鬼、妖,都可获得一定数量的声望值,声望值多少取决于救助对象的实力、身份背景。” “滴,完成此项任务后,宿主可以回归原来世界,并获得一次掷骰子的机会,决定宿主是否可以自由出入此任务世界。” 获得一百万点声望后,李梦龙就可以回归,这项任务可以说是最后一项任务,只是这项任务是长期任务,要做许多事情才能完成。 可以预见的是,他以后再也不能在小岛上过清闲的日子,免不了要四处奔波。 不知不觉间,李梦龙走到油麻地医院之前。 此时,医院西侧大楼下面仍旧停着许多警车,许多军装警察在维持秩序,李梦龙走到人群中,朝封锁线那边瞄了两眼,就转身离去。 和青山精神病院一样,油麻地医院是香江的公立医院,条件设施非常好,只不过条件再怎么好,那刺鼻的消毒水味道总是免不了的。 大城市的医院总是人满为患的,走廊上人来人往,医生护士忙碌无比。 穿过一段又一段的昏暗的走廊,透过那些惨白的灯光,病人愁云惨淡的面容呈现在他眼前,偶尔传来几声哀哭悲泣的声音。 刺鼻的消毒水味道,丝丝缕缕阴冷的气息,以及无端的恐惧侵蚀着来到这里的人们。 一楼电梯旁,林月婉伸长脖子四处张望,焦急的神情溢于言表,见到李梦龙来到,立刻跑过去,高兴地说道:“李大,噢,李先生,你能来真是太好了,谢谢你。” “先别着急谢,能不能帮上忙还不一定呢。”李梦龙摆摆手。 “不管能不能成,我都是要谢谢你的。”林月婉继续说道,“你本事那么大,一定可以的。” “我们上去吧,我看看再说。” 两人上到八楼,明叔和何家劲早在走廊等着,见到所谓的‘大师’只是个年轻人,明叔不禁大失所望。 “阿sir,这就是李先生,李大师。”林月婉朝两位警官介绍道,又对李梦龙说道:“这两位是cid的警官,明叔,何sir。” “两位阿sir,鄙人李梦龙,不是什么大师,开了间香烛冥钱店而已。”李梦龙朝两位警官打着招呼。 “原来是李先生,你好。”明叔不咸不淡的说道,何家劲干脆只点了点头,实在是李梦龙这样子,跟所谓的大师丝毫搭不上边。 “李先生,你去看看我妹妹吧。” 明叔和何家劲之前已经答应林月婉,让所谓的‘大师’在门外看看林月蓉,自然也不会反对。 李梦龙修为已至练气六层,开启灵眼不用再念咒,法力运转之下,双目灵光湛然,朝病床上望去,林月蓉肩头阳火虚弱,魂魄被一层青蒙蒙的气息圈住,她身上并没有任何灵体附身,只是七窍处有一缕缕的黑线想往里钻,好在她怀中的辟邪符涌出一层薄薄的金光,将她七窍罩住,那些黑线钻不进去,不过辟邪符中涌出的金光越来越弱,要是李梦龙不出手的话,最多两三天辟邪符就会失去效用。 只看了一眼,李梦龙就附在林月婉耳边,悄悄告诉她两个字:“撞邪。” “李先生,你能帮帮我妹妹吗?”林月婉恳求道。 “走,我们那边去说。”李梦龙拉着林月婉到走廊上,说道:“如果我所料不错,这次盯上你妹妹的是开了灵窍的精怪,也就是俗称的仙家,要就醒你妹妹很容易,只是我能在你妹妹身边呆一时,却不能呆一世,要是我离开后,它再来找麻烦,我就没办法了。” 何家劲当他是神棍,骗钱来的,一直在支着耳朵偷听,听他说什么仙家,满脸不屑,担心林婉如上当,故而嘲讽道:“是不是要林小姐多给钱,你才能做全套啊。” “阿sir,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漫说我不缺钱,就是缺钱,我用得着找林小姐骗吗,她能有多少钱让我骗。”李梦龙不悦道。 “阿sir啊,你别乱说,李先生是有真本事的,不是来骗钱的。”林婉如不忿道。 “阿劲,你少说两句。”明叔过来打圆场,故意岔开话题,问道:“李先生,你刚才说是仙家,都是仙了,为什么还会出来害人呢?” “所谓仙家,是出马弟子的说法,其实就是精怪,动物在灵气结晶处修行,很容易长道行、开灵窍的。” “有道行的精怪分正邪两种,一种是在世间寻找弟子,传授弟子一些本事,让弟子替人驱邪消灾,积攒香火愿力,这是正道,积攒的香火愿力能够帮助它们渡劫,功德圆满还能够以福德成神,像有庙的黄大仙就是这样的。” “而另一种则是以人气、魂魄、精血为食,增进自己的修行,这种就是邪道。人是天生道体,虽然没有神通,没有强横的肉身,可生来就有五百年道行,修道比精怪简单许多,精怪以人为食,道行增长的很快。走邪道有光明正大杀戮人类的精怪,也有附在出马弟子身上偷偷吸取精气的灵体。” “你们这个案子,应该就是以人为血食的精怪做的。”李梦龙解释道。 “切,要真有精怪,那现在的世上还会有人吗?早就被吃光了好不好。”何家劲不屑道,明叔同意心有戚戚,眼神灼灼地看着他。 “哪有这么容易,你以为天庭是混假的啊,世间有佛门、道门,还有你们的基督教,不会不管的。再说,现在有传承的妖怪都在其他空间里,人世里的精怪已经不多了。” “既然世上已经很少精怪,为什么这个案子还会发生?”何家劲继续问道。 “哎,这就怪他们玩的碟仙游戏了。”李梦龙叹息道:“碟仙游戏源于扶乩,是一种沟通神灵的仪式,不过这种仪式请来的大多是灵鬼、精怪,能请出真仙的次数千百回难得遇到一次。这次他们应该是恰好沟通到一个走邪道的精怪,本来这些精怪在另外的空间,很难出来的,而这个仪式给它打开了一个通道,让它有机会杀戮人类。而且林月蓉身上的坐标它已经知道,随时可以附体过来,要么和它谈判,让它答应不再找林月蓉的麻烦,要么将它打死,让它不再害人。” “那你可以和它说,让它不要再来缠着我妹妹吗?” “我修为不够,和它说也没用。”李梦龙摇摇头,“只能引它出来,我把它打死,一了百了。” 李梦龙要是在这个世界,正式受过传度,是授过符箓的道门弟子,和它谈判还是很简单的,要是它敢不答应,一道符箓上去禀告祖师,自然会有雷部众神去找它的麻烦。 现在他只能引它出来,将它打的魂飞魄散,他也不担心会打不过,因为凡是修为到一定地步的,不会傻到光明正大的杀人来吃,偷偷收几个出马弟子不是更好,毕竟出马弟子是要签订契约的,就算你被吸干,神仙也不会管的。 “喂,有没有搞错哇,你一会说修为不够,不能谈判,一会又说将它引出来杀掉,你是不是在说笑话啊。”何家劲说道。 “你知道什么,谈判是有后台才能谈的,我有杀它的本事,但却没有找到它的本事,它只要跑回去,我就拿它没办法,它很清楚这一点。肯定会找我不在的时候,再过来痛下杀手,要是我有找到它的修为,或者有背景,它就不敢反悔。”李梦龙解释道。 “我可以把你妹妹救醒,然后再给她弄一件法器护身,短时间她会没有大问题,只不过要是它的修为增加后,不怕我的法器的时候,那问题就严重了,或者我出手将它弄死,你考虑一下吧。”他又朝林月婉说道。 “这。”林月婉是很想选后面的办法,只是又担心李梦龙打不死精怪,自己家人会遭到报复,还有一点就是,现在案情不明,警方会不会同意李梦龙出手,毕竟他要引精怪出来,肯定要用她妹妹做饵。 林月婉面带难色的看着李梦龙,李梦龙又道:“你想起清楚才好,那精怪昨天吃了四个人的精魄,再加上今天这个,就五个啦,要是等它完全消化,我能不能打的过它就不好说了。” “阿sir,能不能帮帮忙?”林月婉终于下定决心,干脆让李梦龙出手,所以向明叔和何家劲求情道。 “这个,这个——”明叔面带难色地支吾着,按说这个要求不过分,只是警队有规定,这个显然是不可能的。 “上头不会同意的,神神鬼鬼的,我和陈sir一说,肯定会被骂的狗血淋头。”何家劲说道。 “我妹妹又不是凶手,你们怎么能这样!”林月婉咬着嘴唇叫道。 “林小姐,案情没明朗之前,你妹妹是有嫌疑的,你为难我们也没用,我们也没用办法,只能听上面的。”明叔苦笑道。 “你们做不了主,我跟你们回警局,我和你们上司去说,无论如何也要让他同意。” “……” “……” 第一百五十六章 “有没有搞错啊,一个神棍搞出这么大场面,不知道陈sir怎么想的。”何家劲一边拉着封锁线,一边抱怨道。 “你别乱说,这不是陈sir的意思,这是刑事部acp(警务处助理处长)决定的。”明叔在警队混迹几十年,小道消息很灵通。 “不是吧,林小姐只是个电台dj而已,怎么能说动acp,你跟我开玩笑的吧。” “林小姐哪有这么大能量。”明叔朝左右看了看,低声道:“林小姐的boss冯先生和acp是好朋友,经常在一起打桥牌,听说是他给acp打了电话,所以陈sir才答应的。” “哇,林小姐看起来为人挺正派的,没想到居然和上司有染,真是人不可貌相啊。”何家劲叹息道。 “衰仔,你小点声,让林小姐听到有你好果子吃才怪。” “噫,她做的出来,为什么我不能说。哼,要不是他们是那个关系,冯先生能帮她打这个电话吗?他要不打那个电话,我们现在都在新记吃手切黄牛啦,还用得着在这里做苦力吗?” “警员服务为本的嘛,说那么多干什么。” “嘿,那个神棍要是没本事把林月蓉弄醒,就有笑话好看啦。”何家劲低头将最后的封锁线弄好。 “阿sir,什么神棍啊,是不是在说我呀。”一阵洪亮的声音传来。 明叔转头看去,一名头发银白,身穿丝绸唐装的老人,手里把玩着两只铁胆,脸上全是笑意。 在他左边站着一名西装笔挺的中年男人,右边是一名身穿旧衣服的干瘦老头,见到如此怪异的组合,明叔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立刻迎了上去,满脸笑容地说道:“原来是刘大师,你怎么来了。” 香江人讲究风水,可谓事无巨细,小到生儿育女、红白喜事,大到盖楼、投资,都要请风水先生看一看,明叔也不例外。 这人名叫刘天远,乃是庙街有名的风水师,经常上报纸、上节目,跟很多富豪都很熟,明叔虽请不起他,不过在油麻地警署管辖范围内有这样一位风水师,明叔是很清楚的。 “没什么大事。”刘大师指了指旁边的两人,对明叔说道:“我和两位同行听说油麻地医院有位大师要大显身手,所以前来长长见识,不知道阿sir能否行个方便呀。” “没问题,没问题。阿劲,等下你跟麦sir交待一声。我带三位大师上去。”明叔一口应下,嘱咐何家劲一声吼,便热络的带着三人坐上电梯。 电梯直达八楼,三人走出电梯,电梯旁大头和mandy看到鱼贯而出的刘天远等人,疑惑道:“明叔,这些人是谁,陈sir不许其他人上来的,你忘记了吗?” 香江人很相信风水鬼神之说,不过警队还是要维护自身的形象,所以上面虽然答应让李梦龙试试看,可前提是低调保密,连军装巡警都调走了,然后把侦查科的人换过来,就是要把消息控制在很小的范围内。 “大头,这是庙街的风水大师,刘天远刘大师,连我们署长都要给面子的。再说,刘大师本事肯定比里面那家伙强,让他进去看看没事的。”明叔解释道。 “你怎么看?”大头是个游戏狂魔,除了案子,就只对游戏感兴趣,大师什么的在他这里没市场,不过明叔的面子还是要给,所以他看向mandy。 “我也听过刘大师的,让他们进去吧。”mandy应道。 “行吧,你们过去吧。” 刘天远几人来到病房门口的时候,李梦龙正在里面布置阵法,由于无法借到地脉之力,又无法借到神力和星辰的力量,他只能布置符阵。 此时房间里被他贴满符箓,房间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各自有镇物镇压,贴好最后几张符箓,大阵就算完成。 此阵名曰五行幻灭大阵,乃是生死幻灭大阵的升级版,阵法兼有幻灭两个功能,幻是生成幻想,遮掩气息,灭是围困灭杀,在借不到地脉之力的情况下,阵法威能全靠房间内的五个镇物和那些符箓。 东方属木,镇物是鸡翅木做的念珠,西方属金,镇物是玉剑(玉属金),南方属火,镇物是朱雀镜,北方属水,镇物是黑檀水沉香雕的龙,中部属土,镇物是一袋祭炼过的五色土。 这些东西都是在人吓人世界淘换来的,威能最强的还是他自己的朱雀镜,其他东西都稍差一筹,即便这样还是花了他不少银子。 不过话说回来,要不是白浩然的面子在,即使他有钱只怕人家还不肯卖呢。 “这就是冯先生说的高人?有没有搞错啊。”刘天远嚷嚷道,明叔心中一动,原来是冯先生给他们透的消息,难怪他们来的这么快。 李梦龙听到声音,回头瞥了他们一眼,明叔走到他身边,指着刘天远说道:“这是庙街的刘大师,经常上电视,很有名的。” 李梦龙连法眼都没开,只感应了一下他的气息,轻蔑一笑,什么狗屁大师,一点法力波动都没有,即便会看一些风水,但离大师还差十万八千里,真正的风水大师那肯定是有修为在的,他们感应地脉之气,都可以不用罗盘。 那名穿西装的也是一样,不过李梦龙感应到他手上有微弱的法力波动,应该是戴了佛珠之类的法器,而那名干巴巴的老头子却不一样了,身上的气息很是诡异,明明法力波动才练气二层的样子,可身上的气息比他还强大。 他仔细看了那老头一眼,那老头脸颊瘦削,面色黝黑,淡淡的眉毛下面,一双眼睛炯炯有神,没眼力的看到他身上的旧衣服,往往会把他当做普通的老头,可只要稍微有点修为的就能感应到他强大的气息。 兵马,李梦龙脑海中不禁浮现出这两个字。 这里说的兵马,不是指的人,而是阴兵,而阴兵的来源,有四种: 一是拜师之后师父将自己手里的兵将拨一部分过来给你,或请求相应的主法祖师,于灵源中召拨出来。很多民间师父忽悠徒弟,动不动就说给几百万过来,其实每个人能掌控的兵马数量天生就限定死了,按八字来的,少则几百,多则几万,说几百万的都是忽悠人的。 二是自行征招,要么去战场或者暮地收集,要么找个地方开坛做法征招,征招完之后,要开始供养阴兵,并且开始训练阴兵,训练之后才有战斗力。 三是抢兵马,一般是法师斗法过后,斗法胜利一方可以将失败一方的兵马抢过来。 四是借兵,借兵一般不常用,只要遇到难缠的对手或者妖魔鬼怪,才会向城隍借兵,城隍座下的地兵地将战斗力很强,只不过这是要‘付钱的’,像雇佣军一样,往往要答应一些条件,城隍才会派地兵地将给你。 “上清茅山李梦龙,见过这位前辈,不知前辈如何称呼?”李梦龙双手抱拳朝那干瘦老头见礼,倒不是怕他,想邙山大战时候,他杀的鬼兵鬼将不知道多少,只是难得遇到一个真正修行界的人,有些开心而已。 “闾山派陈庆安。”干瘦老头拱了拱手,笑道:“现在不流行前辈不前辈的了,你叫我安叔就行。” 刘天远被冷落,心中不悦,想要讽刺两句,那位西装革履的中年人连忙抓住他的肩膀,穿西装的中年人没有任何修为,感应不到李梦龙的法力波动。 可他身上常年戴着一串法器佛珠,多少能感应到法器的气场,刚走进特护病房,他就被布置在房间各处的法器的强大气场压得喘不过气来。 他顿时明白,布阵那人看起来年轻,可绝对是有真材实料的,像他们这样看相算命的,虽然在普通人眼力很厉害,但真跟修行中人比起来,那绝对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的差别,要是惹恼了人家,不说把你弄死弄残,只把你弄的灰头土脸,让你在香江混不下去还是轻而易举的。 那边李梦龙听他自报师承,心中顿时一震,闾山派,那可是四大天师之一的许天师的道统,闾山派法术以强硬的霸道法术为主,本着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思想,不管是针对鬼魂还是对手,都是一种极具杀伤力的方法,其强硬程度和民间茅山派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而且闾山派的“五营兵”极为厉害,和梅山师公教的“五猖兵”一样,都是闻名天下的兵马。 “原来安叔是闾山派的,难怪兵马这么强大。”兵马平时会化成一股气息跟在道士身旁,李梦龙感应到的那股强大的气息,就是陈庆安掌控的兵马的气息。 “哪里,哪里。”陈庆安谦虚了一下,指着刘天远和西装男介绍道:“这是三合派的风水大师刘天远,刘大师。这位是张隆辉,号称不二卦,算命一卦就准,不用第二卦,很厉害的。” 听到不二卦这个外号,李梦龙差点没笑出声来,这话蒙蒙普通人可以,要跟修行界的人这么说,人家会啐他一脸唾沫。 人的运程三分天定,也就是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因果,在整个运程中只占三成,从八字可以推算出一些,而另外七分是不断变化的,人的所知、所见、所遇会推动运程的发展,靠八字无法判断,所以算命要看八字再配合掌纹,才仅能算出最近一段时间人的运数,可运数跟掌纹一样是会变的,说不二卦那真是笑话。 不过旁边还有其他人在,张隆辉不好打自己的脸,谦辞道:“都是朋友们说着玩的,不必当真,不必当真。” 第一百五十七章老鼠精 言必称三,手必称拳,能人背后有能人,一山还有一山高,凡事要让人三分,再加上张隆辉的态度不错,李梦龙倒不好再给人脸色看。 “张先生过谦了,能让大家称为不二卦,肯定是有真本事的。” 李梦龙又跟刘天远打了个招呼,然后对陈庆安说道:“等下我就要发动阵法,安叔要不要试试手?” 陈庆安若有所思地看着病房里的阵法,笑道:“你这阵法布下,哪里还用得着我插手,我们就在旁边看看,你自己动手就好。” “既然这样,你们都退出屋外吧。” 几人依言走出病房,李梦龙脸色一正,从怀中掏出一颗明晃晃的珠子托在手心,口中默念咒诀,珠子渐渐浮到半空中滴溜溜转动,接着他右手呈剑指朝珠子指去,口中大喝一声“敕”,珠子忽然冒出许许多多白色的雾气,眨眼间就将病房完全淹没,众人再也看不到里面的任何景象。 明叔、刘天远、张隆辉完全惊呆了。 如此神奇的一幕,要不是亲眼所见,他们是绝对不会相信的。 陈庆安悄悄开了灵眼,想要看清楚里面的状况,却发现眼前迷迷蒙蒙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 “安叔,里面怎么了?”张隆辉指了指病房,悄声问道。 陈庆安眉毛动了动,苦笑道:“他布的阵法厉害,我也看不到。” 就在此时,一道白光从烟雾里闪出,雪白的墙面上,忽然出现一幅画面: 安静的病房内,林月蓉静静的躺在病床上,斜阳透过窗户照在地面上,映出一抹昏黄的光斑。 而原先贴在病房各处的符箓和摆在地上的法器,都消失不见,连李梦龙都不知道哪去了。 “我靠,拍电影啊。”明叔惊呼道。 刘天远手上的铁胆差点没掉下来,死死盯着墙上的画面叫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圆光术?” “李先生真是高人啊,不立神坛就能用出圆光术,一身修为不知道深厚到什么地步。”陈庆安赞叹道。 圆光术是道家流传很广的法术,和玄眼、耳报、金口等,都是查探信息的法术,陈庆安也会,只不过他需要开坛做法,借用祖师的力量才能施展。 “快看,她要醒了。” 病床上的林月蓉眼皮不断跳动,不一会儿,林月蓉就睁开了双眼,只见她一把拔掉插在胳膊上的吊瓶针头,坐起身来,朝四周打量了一下,自言自语道:“奇怪,怎么没人呐?” “不过没关系,这里没人,我可以出去找。”她舔了舔红唇,脸上浮起一抹诡笑,掀开被子下床,光着脚朝门外走去。 金乌西坠,玉兔东升。 夜晚突然来临,微风从开着的窗口徐徐吹进,雪白的窗帘轻轻拂动着,窗外星光点点,月光迷离,丝丝缕缕的黑雾将天地包裹。 林月蓉站在黑暗中,感觉到一丝不对劲,静静的站在原地。 一阵轻风吹来,将黑雾吹散,天地重新出现在她眼前,周围的环境大变。 病房消失了,病床不见了,连那被风吹动的窗帘也消失无踪。 她站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中,眼前是一条弯弯曲曲的河水,皎洁的明月挂在高空,无数星星正发散着亮光,闪着磷色的光辉,织成美艳的图案。 夜,轻柔的像湖水,隐约的像烟雾。 夜色已深,更有那细吹细唱的船来,凄清委婉,动人心魄。 一名古装书生站在船头,幽幽叹道:“低眉吟罢无处写,月光如水照淄衣。” 书生忽然发现站在湖边的林月蓉,遥遥说道:“小姐何故深夜在此?”不等她回到,又说道:“想来小姐是有伤心事才会如此,相请不如偶遇,不如到船上一叙,可好?” 林月蓉眼中泛起一股青气,望了望书生,忽然大怒道:“哪里来的毛头小子,学了两手不入流的幻术,竟敢来戏耍你家老祖。” “哎呀,搞了半天,原来是只公的,真是扫兴。”书生打了个响指,画舫消失,弯弯曲曲的河水也随之不见。 书生懒洋洋地说道:“你是哪里来的精怪,竟敢明目张胆的害人性命,要是你肯将那五人的魂魄交出来,我愿网开一面,姑且饶你一次,让你的魂魄重入轮回。” “嘿嘿,交出魂魄?”林月蓉舔舔嘴唇,笑道:“他们已经被我吃的渣都不剩,想要魂魄,你自己进我肚子里去找吧。” 说完,林月蓉“腾腾腾”跨着大步朝书生奔去,“哇,你要跟我动手?”书生惊叫一声,那边林月蓉已经一拳打向他的面门。 书生正是李梦龙,林月蓉的一拳打出,劲风袭来,看那样子起码有数百斤之力,普通人挨上一下起码要脑震荡,不过在他面前可不够看。 要是普通武者,他一指点下去就能封住她的血脉,让她动弹不得,要是妖物真身,他能硬碰硬,毫无顾忌的与她过招。 只是这是林月蓉的肉身,一不小心打坏了可不好交待,没死在妖物手里,却死在他手里,说出去就是个笑话。 故而他不与她交手,只是脚下连闪,躲过她的一招又一招。 这妖物修为有限,又不是真身亲至,只用大半法力裹着魂魄附体而来,速度力量根本比不上李梦龙。 妖物见奈何不得他,收了招式,手上掐了个诀,张口一喷,一股青蒙蒙的雾气就朝他席卷而去。 妖物不是真身,喷出来的青雾肯定不是毒雾,应该是勾魂、迷魂之类的法术,普通人被雾气罩住,肯定会被迷住,乃至魂魄被勾出。 李梦龙修道时间不短,神魂经过淬炼,但他才练气六层,比普通人虽强,却也强的有限,即便不会完全被迷住,可只要稍微一愣神,被她一掌打到,起码会受内伤。 他果断拿出雷火印,祭在头顶上,道诀打出,噼噼啪啪的雷电不断涌出,将青色雾气全数击散,李梦龙不想再和她玩下去,伸出左掌,右指在掌上划动,口中默念咒诀,然后身形一闪,就跃到林月蓉身前,一掌印在林月蓉天灵盖。 听他“吱”的一声尖叫,一团灰蒙蒙的影子从林月蓉身上弹出,仔细一看,那团灰影大如米斗,头尖身圆,一条长长的尾巴拖在身后,四只爪子尖锐无比,却正是一只大老鼠的形象。 “原来是只老鼠精,真是恶心。” 李梦龙刚才那一掌,正是五雷掌,雷分阴阳,平时他诛妖杀鬼,用的都是阳五雷,这次用的却是阴五雷,阴五雷不似阳五雷那么暴烈,专门克阴灵之物,用来对付附体的精怪灵鬼最适合不过,一掌就能将它们震出附身之人体外,又不会伤到附体之人。 那老鼠精魂魄被阴五雷打出林月蓉体外之后,晕晕乎乎地在地上打滚,林月蓉也晕倒在地。 不一会儿,老鼠精清醒过来,身子一缩,化作一团青气冲天而起,显然是见势不好,想要开溜。 谁知刚飞出数米,前面就冒出一团金光,老鼠精一头撞到金光上,好似撞到墙上一般,登时撞的头晕眼花,掉到地上。 李梦龙嘿嘿一笑,手一招,一个满是黑纹的葫芦飞到他手上——正是噬魂葫芦,他拧开葫芦盖子,剑指朝老鼠精一指,葫芦嘴喷出一股白光,将老鼠精魂魄扯入葫芦中。 这老鼠精吃了五个人,正好拿它给太阴弥罗幡上的魔头当零嘴,让它也尝尝被人吃的滋味,正是一报还一报,有因必有果,顺应天道。 李梦龙笑着将葫芦嘴塞上,手一挥,黑夜退散,明月消失,星辰消散。 温暖的阳光从窗户透入,微风吹拂,窗帘轻轻飘荡。 墙壁上的画面消失,房间内的白雾消失,病房外紧紧盯着墙看的几人一愣,忽然回过神来,纷纷朝病房走去。 病房内,林月蓉躺在离病床不远的地上,病房里四处贴满符箓,五件法器摆在地上,李梦龙正将手里的一颗珠子塞入怀中。 “大师,刚才那些都是真的吗?老鼠精呢?”明叔兴高采烈的问道。 “真的假的不重要,你们先把林月蓉弄到病床上吧。”李梦龙头也没抬,继续收拾着地上的法器。 “我来,我来——”刘天远抢着说道,前面他乱说话,有些得罪人,所以想要弥补一下。 “老弟,了不起啊,这么年轻就有那么大本事,以后你一定会闻名香江的。”陈庆安伸出大拇指夸赞道。 “安叔过奖了,换您老来,收拾一个老鼠精也是轻而易举,没什么了不起的。” 收拾一个老鼠精,陈庆安自问那不是问题,可单凭自己的法力用出圆光术,再搞出那么一个阵法,他绝对是做不到的。 陈庆安说:“嘿,你这话说的不对,换我来,我肯定是要开坛借法的,哪有你这么轻松。” 李梦龙笑笑:“得,再捧我就要上天啦。您老有空,不如帮我收拾一下阵法,我还指着这些东西吃饭呐。” “说到吃饭,今天的事情传出去,肯定有大把的人求着请你吃饭,趁着现在没人跟我抢,晚上我请你吃饭怎么样?”陈庆安说道。 “对对对,今天有幸能结识李老弟,真是件大好事,咱们是该找个地方,好好交流交流。”那边刘天远和明叔将林月蓉弄到病床上后,转头说道。 李梦龙触发声望任务,要弄到一百万声望值,正好他们人脉很广,认识的人多,以后少不得要他们帮忙,所以他点头同意。 “这样,咱们去香港仔珍宝海鲜坊吃海鲜,那里环境好,菜色又不错,我们去那正好。”刘天远建议道。 “哇,你不是吧,想吃穷我啊。”陈庆安故作夸张地说道。 刘天远知道他平时很低调,可绝对是个富翁,有真本事的人,赚钱是很容易的,于是撇撇嘴道:“没关系啊,你不想请,我掏钱就是。” “你少来,说我请就我请,你想请就等下次吧。”安叔拒绝道,又问李梦龙说:“珍宝海鲜坊很不错的,去那怎么样。” 珍宝海鲜坊算是全球最大的海上食府,耗资三千多万建成,在国际上也是鼎鼎有名的旅游景点,周星驰的《食神》就是在那里拍摄的。 来到香江多年,他还没去过那里,于是点头说道:“行,就去那里吧。” 第一百五十八章轮回之说 香江珍宝海鲜舫坐落在香港仔海湾上,是全球最大的海上食府,这座漂浮在香港仔海湾上的海上皇宫,凤阁龙楼,雕梁画栋,金碧交辉,美轮美奂。 凭借其东方宫廷式设计展现的皇家气派,精美的饮食,倾倒了数以千万计的海内外游客,成为香江驰誉世界的旅游观光热点,尤其受西方游客和日本游客的青睐。 渡船渐渐远离码头,船舷外凉风过鬓,远方港岛青山苍翠,身边碧波荡漾,端的是不错的享受。 周围不时有豪华游轮驶过,上面许许多多身穿比基尼的美女在船头展露美好的身姿,发丝随风飞舞的模样诱人不已,那一排白花花的大腿,看得人眼花缭乱。 夕阳斜照,坐落在海中央的大船,远远望去很有神秘感。 渡船离船舫越来越近,船舫的面貌越来越清晰,金碧辉煌的装饰非常气派。 登上珍宝海鲜舫,就如走进古代的宫廷,正门左右两旁的金龙鎏金溢彩,栩栩如生。 深入后发现整艘船舫大堂、厅房、门廊、亭阁,处处都仿照帝苑式装修,精雕细琢,富丽堂皇。 整个海鲜舫像是一座漂浮在水上的宫殿。 刘天远定的包间在船舫最上层,李梦龙、陈庆安、张隆辉、刘天远四人分主客坐定,刘天远拿起桌上的菜单给几人分发。 发到李梦龙手中时,他说:“李先生想吃什么随便点,不用给老陈省钱。嘿,不过这里的东西说实话味道也就那样,有些还不如街头大排档做的地道,我们来这里呢,主要是图个意头好。” “说的没错。”张隆辉笑着说道:“这里能吃的几样东西就是招牌火焰虾,椒盐濑尿虾,螃蟹做的不地道,最好别点。珍宝烧鹅味道还可以,只是比不上镛记的甘牌烧鹅。” 食烧味,去甘牌,是香江口口相传的老话。 甘牌烧鹅,是香江烧鹅名店“镛记酒家”创始人,甘穗辉的孙子开设的新餐厅,开业仅四个月就获得米其林一星的头衔,非常有名。 “干牌烧鹅肉香皮酥,肉质很鲜嫩,口味咸中带甜,甜中有鲜,那肥膏咬一口肉汁就顺势流下,再配上鸡油饭,真是给个神仙都不换呐。”陈庆安最喜欢吃甘牌烧鹅,此时被张隆辉的话一勾,馋虫就被勾出来了。 “老陈呐,你不要这个样子好不好,说到甘牌烧鹅就流口水,让李先生笑话。”刘天远开着玩笑,又朝李梦龙说道:“说来李先生真是心善,帮林家那么大一个忙,只收林小姐一千块,实在是太让人敬佩啦。” “林小姐和我是老相识,她又没什么钱,收一千块意思意思。”李梦龙看向陈庆安,笑道:“只是不知道我这样算不算坏了行规,惹同行不高兴啊。” 修道中人最怕沾染因果,不管是欠人的因果,还是别人欠你的因果,只要沾上就是麻烦,所以替人办事的时候,人家往往会给一些香油钱,而修道中人也乐意收下,这叫因果钱,收了钱,因果两清,谁也不欠谁的,给多给少就是那么个意思,穷人富人都一样。 不过现在和以前不一样,很多人帮人不是为修行,而是为了谋生,这么多同道聚在一起,定个行规什么的很正常,要是真的有,李梦龙虽然不惧他们找麻烦,只是不惧归不惧,可要是能省点麻烦还是有好处的。 “嗨,哪有什么行规啊,现在都是凭本事吃饭,只要你有那个本事,想收多少钱是你自己的事,谁也不会管。再说,这个世道有真本事的人还有多少,有真本事的人还怕会接不到活干吗?没本事的人,谁敢来找你的麻烦,你就别乱想了。”陈庆安笑着说道。 “老陈,你这是打我和阿辉的脸呐,跟你们相比,我们只怕就是那些没本事的人吧。”刘天远调侃道。 “噫,乱讲,你和阿辉虽没有传承道法,可你们的风水和相术绝对是实打实的本事,和那些骗钱的神棍和佛棍不一样。” 听他那么说,刘天远很开心,感到脸上有光,高兴道:“老陈算你讲了句公道话,我刘天远在香江混了几十年,都是靠着师门真本事接活,从没有骗人。”接着又叹息道:“可惜我缘分不够,师父不教我道法,只盼下辈子能投个好胎,希望能踏入道途。” 李梦龙和陈庆安闻言,相互看了一眼,嘴角浮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 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 孔子言论“敬鬼神而远之”、“不语怪力乱神”、“祭如在,祭神如神在”等,与《庄子》所谓“六合之外,存而不问”说,旨归一致,总之都是对不可知世界不予讨论。 儒门多有成仙成神者,孔子真的是什么都不知道吗? 答案是否定的,不过人道在天道之下,鬼神不允许干涉,而修道要讲究缘分,道门收徒一向是师寻弟子,不许弟子寻师,你缘分够,自然会有人领你入道途,缘分不够,再想也是白想。 还有就是世间万法,穷尽其术便可见道,也就是说如果你资质够,无论哪行哪业都是修行。 最关键一点就是,轮回从来都是个笑话,轮回之说,对普通人毫无意义,要是告诉大家轮回的真相,只怕会出现恐慌。 有认为“我”,即所谓“心”或者“识”,此“自我”或“灵魂”永恒不灭,事实上释迦牟尼很明确的否定了不变的“识”——“灵魂”的永恒不灭。 一个名叫嗏帝的弟子,声称世尊曾教他:“轮转飘泊的,乃是同一不变的识。” 佛问他所谓的识是指什么,嗏帝给出了一个典型答案:“它就是那个能够表现、能够感觉、能随处经历一切善恶业报的东西。” 世尊训诫他说:“你这愚蠢的人!你听我对谁这么说过?我难道没有设法解释‘识’是因缘所生,离开因缘条件,就无所谓的‘识’吗?” ‘识’是依生起的因缘不同而得名,眼识、耳识、鼻识、味识、身识、意识,此六识通过色身六根(眼、耳、鼻、舌、身、意)感受色界。 佛陀毫不含糊地解释识是依色、受、想、行四蕴而生起,不能离此四蕴而独存。 佛陀说:“识可以以色为方便、以色为对象、以色为给养而存在,并且为乐此不疲故,它可以生长、增进、发展……(受、想、行同理),如有人说:我可以显示识的来、去、消逝、生起、成长、增进、发展,而与色受想行无关。那他所说的东西根本就不存在。” 也就是说,永恒的灵魂是不存在的,很多佛棍说什么多做善事能投好胎,简直和放屁没两样。 灵魂好像一粒种子,投胎后被红尘浊气所染,通过六根认识世界,不同的经历造就不同的人,人也发现自己与别人不同,知道什么是‘我’。 人死亡后,灵魂入轮回,这粒种子被投入一个巨池中,将红尘浊气清洗干净,然后被切割碾碎,与无数其他种子的碎片搅在一起,形成一粒粒新的种子,那时候‘你’真的还是‘你’吗? 佛陀成道三十年后,佛的堂弟提婆达多因意见不合而造成僧团分裂,争执就是“轮回之说”和“苦行”,提婆达多根本就不承认那是轮回,因为“我”消失了,轮回就不是轮回。 提婆达多在僧团有一定声望,如来大弟子也称赞他,不过后世南北传佛教抹黑提婆达多,说什么谋杀佛陀,非常恶心。 无论道家、佛家,一旦立教,就会有无数的无耻的手段抹黑对手,国家也是一样,无论教还是国,都是工具而已,无非是得势还是不得势的分别。 道家、佛家只是思想与道路,和教派是有很大区别的,所以有些是道家修行人,有些是道教修行人,有些是佛家修行人,有些是佛教徒,绝对是不一样的,因为教派有利益,信徒和香火都是要争一争的。 话说远了,回到原来话题,所谓轮回,其实对普通人是没有区别的,任你是王公贵族,还是平民百姓,死后都要投入轮回碾碎,形成新的种子,所以下辈子投好胎,其实这种说法是假的。 只有修行中人,要是道行够的话,可以抵御一部分轮回之力,兴许会留下大点的灵魂碎片,运气好下辈子还能继续修行。 不说这样需要很高深的修为,还要看运气,要是运气不好,下辈子可能不会觉醒记忆,下下辈子,嗯,没有下下辈子。 好是运气好的话,记忆觉醒,知道一定修行的法门,可能会继续踏上道途,所以前世是修行者,后世能觉醒记忆的人,修道比平常人厉害,因为他上辈子是很厉害的人物,不厉害的已经被搅碎了。 不过那时候,他也不再是上辈子那个“他”了,他是这辈子这个“他”,脑中的记忆就是一场电影,你不会对上辈子的人物产生很大的感情,只是将能用的功法捡起来而已,要是你仍旧对某个人、某样事还有很深的感情,那么这就是执念。 执念是修行大忌,这辈子应该修不出什么来,不过做个普通人还是不错的,起码可以找个长得像前世老相好的,‘再续前缘’。 而关于做善事,积阴德,这事情是有的,不过这与轮回扯不上关系,阴德是作用到你和后世子孙身上,有句话叫“积善之家,必有余庆”,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说到做善事,就不得不说明一点,天道只有顺逆,没有善恶,只有人才有善恶之念,如果你逆天而行,即使做善事也会有恶报,如果你顺天而行,做恶事也有善报。 逆天而行,即便是做善事,犹如在杯水中洒下少许盐,会苦涩不堪,顺天而行,如同大量盐撒到恒河水中,河水并不会因此变咸。 古语有云,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就有这个意思,要看天时行善恶。 古代多少杀人盈野的大将,都满门富贵,子孙穿朱戴紫,杀戮多少无辜大家都知道,那又怎么样呢?照样恶行有善终。 即便是现代,多少恶少横行,作恶多端,人家照样潇潇洒洒,因为世道就是这样,举世皆醉你独醒有什么用,你去举报反而落到不好的下场,人道也是道,连人道规则都摸不清楚,修道也修不出来的。 换句话说,修道的都不是什么良善之辈,都是人精,他们不会看你可怜就出手帮你,不会见到世界污浊就改天换地,他们不会逆天而行,人家即使不为善,可只要不作恶就行。 如果遇到他们开始出手,那就是天地气运轮转,人家争取大气运,看到成仙的机缘,不是真的可怜百姓。 说到真正为百姓考虑的,还要属儒家,无论他们最后做的怎么样,可人家本心是为百姓天下考虑的,至于结果不好,那有什么办法。 “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作恶,虽恶不罚。” 这句话有一定道理,不过在人间不合用,想要积阴德,是需要真正发自内心的慈悲,然后做善事才会积下阴德,如果为积而积德,那最多在人世收获个好名声,阴德还是没有的,反之,不小心作恶,会受人间法律惩罚,不过下到地府,那还和普通人一样,不会虐待你。 世上有很多佛棍,说什么冤亲债主缠身,那样的最好别信,全部是骗人的,你没有上辈子,缠身的鬼真要找仇人,怕是会累死,不杀上个几千几万人,怕是报不了仇。 那样的佛棍全是骗钱的,要么是你身体不好,人家忽悠你而已,要么是你运气不好,碰到鬼物,人家放长线钓大鱼,一次帮你把鬼驱除了,那能还赚什么钱,跟你说这个可不能强行弄走,不能杀云云,不然下辈子会怎么怎么样,人一听就害怕,破财免灾,常去庙里上香还愿,放生,这样香火钱收到手软。 还教你念佛念经,说佛菩萨会保佑你,瞎话一遍遍来。 佛菩萨真的会保佑你吗?你念句“阿弥陀佛”就能遇难呈祥?佛祖自己国家都被灭了,族人都死的差不多了,你见他保佑了没? 难道你脸更大? 在神仙佛菩萨眼里,人跟蚂蚁没区别,凭什么保佑你。 生、老、死、愁、悲、苦、忧、恼、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五取蕴皆苦,家庭生活之乐、五欲之乐、厌离之乐、染著之乐、色身之乐、心灵之乐也是苦。 你的欢乐痛苦,你的一切,在佛祖眼里都是苦,他怎么会把你从一种苦弄到另一种苦之中呢? 他只会告诉你苦的止息之道,一切还是要靠你自己。 至于念经念佛号,完全是让你身心放空,换句话说,就是要你集中注意力,心无杂念,没有什么大神通的,你要是有修道的法门,你就是念王八蛋,效果都是一样的。 至于家里供神像、佛像,是可以的,虽然他们不会保佑你,但他们的法身在,镇宅还是没问题的,不过神像、佛像要开光才行,不然你请的神像、佛像里住的还不一定是什么呢? 别说是家里的神像、佛像,就是道观、佛寺里的也是一样,没有经过开光的,往往会被精灵鬼怪占据,吞食香火,所以荒郊野地里的庙宇道观,千万别去。 就是正经寺庙道观,里面的鬼也很多,一来可以吃香火,二来可以化解身上的怨气,因为留在世上的鬼,大多是怨气很重,无法入轮回的鬼,不过这些鬼往往不会害人性命,但你若是对神像、佛像不恭敬,神佛不跟你计较,小鬼可是会惩罚你一下的。 还有就是身体不好的,少去庙里,里面阴气重,小鬼不害你,你沾染阴气也要生病,不过关圣帝君和华光大帝(马王爷)的庙可以去,因为小鬼不敢待在这两位大神的庙里。 关圣帝君脾气刚猛暴烈,小鬼不敢近身,而华光大帝是火神,近身会被伤到,所以这两位大神的庙,是阳气很旺的。 “老哥你真是贪心呐,你交游广阔,身家不菲,而且儿女俱全,子孙满堂,你帮过的人还念你的好,年节常常问候,你这一辈子过的滋滋润润,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这样的生活,神仙也比不过,何必想那么多。”陈庆安说道。 说来陈庆安这辈子还真比不过刘天远,钱没人家赚的多,人没人家认识多,名气没人家大,儿女没人家成器,日子过的没人家舒服。 唯一比他好的是真正踏入修行界,可那又怎么样,即便他死后可能凭师门的面子,在地府混个鬼差的职位,不过这种职位是有任期的,要是你在这个任期内,没有积攒到足够的愿力,不能凭福德成神,那该投胎投胎,会不会被轮回碾成碎片还两说呢,下场不一定比刘天远好。 “嗨,说这些干什么,还是先把这辈子老老实实的过完吧,下辈子什么的,以后再说。来来来,点菜,点菜。”张隆辉插嘴道。 “说的没错,未知生,焉知死,先把这辈子活明白了才最重要。”李梦龙翻着菜谱,说道:“招牌火焰虾来一盘,还有这个椒盐濑尿虾,哇,四百元一个,先来四只吧,今天打土豪啦。” “椒盐濑尿虾算是不错,再来个象拔蚌刺身吧。”刘天远笑道,“李先生,这象拔蚌是从美国进口的,保证是活的,两百块一斤,绝对物超所值。” 第一百五十九章夜晚 夜幕低垂,在摇曳的波涛上,港岛和九龙灯火渐起,船上的灯饰耀得海面一片通明灿烂。 窗外海涛阵阵,湿润的海风从窗户吹进来,令人分外舒爽。 桌上摆满美食,大部分是海鲜,像清蒸双头鲍、象拔蚌刺身、招牌火焰虾、椒盐濑尿虾、石头鱼汤等,还有招牌烧鹅、翡翠香辣鹿柳、香茅娃娃鸽等肉菜。 说实话,珍宝海鲜坊的名头大,可菜色着实一般,味道不算非常棒,胜在食材新鲜,以这种价位,本地人一般很少来,只有游客才会光顾,因为在船上吃饭确实气氛不错,特别是一边吃饭,还能欣赏夜晚梦幻般的海景。 新鲜的食材,配之美酒,佐以笙歌,窗外海涛阵阵,此情此景,确实是非同一般的体验。 菜色亮点不是没有,比如清蒸双头鲍,采用的是日本岩手县所产的吉品鲍,吉品鲍外高内低,形如元宝,中间有一条明显的线痕,色泽金黄,肉质滑嫩,滋味肥美,丝毫不负“餐桌黄金,海珍之冠”的美称。 再比如椒盐濑尿虾,虽然只有四只,可个个都有人小臂长,只稍微比小臂小那么一点,《食神》里的撒尿牛丸用的就是濑尿虾,这濑尿虾学名“虾蛄”,俗称皮皮虾、虾爬子、螳螂虾,名字不好听,可味道一级棒,要是遇到一个吃货美少女,看到那么大的皮皮虾,肯定会发疯。 皮皮虾虾壳已经被剪开,李梦龙将它从中扭断,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皮皮虾,我们走”,就拿勺子将虾肉掏出,大快朵颐起来。 虾肉肉质饱满紧致,蒜头辣椒独特的香气完全渗入虾肉,滋味鲜甜又带着丝丝咸辣,真是无上的享受。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刘天远笑道:“李先生年轻有为,不知道以后有什么打算啊?” 李梦龙心想戏肉来了,放下手里的虾壳,说道:“我之前一直隐居修行,现在遇到瓶颈,难有寸进,静极思动,打算到处走走,寻找突破的契机。” “嘿,这香江歌舞升平,繁花似锦,是该好好看看。”刘天远话头一转,说道:“不过李先生这么年轻,本事那么大,就不考虑开个铺子,帮人做做法事吗?” 今天晚上他们请李梦龙吃这顿饭,一来是想攀攀交情,二来就是想问问他有没有出山的意思,要是他有这个打算,那么他们以后有朋友顾客遇到这方面的麻烦,也能找个帮手,这样不仅能解决朋友顾客的麻烦,卖人情,还能给李梦龙拉生意,一举两得。 “开铺子太麻烦,而且我只擅长驱鬼除妖,其他问事、治病什么的我可不太会。”李梦龙看向陈庆安道:“不怕安叔笑话,我还没有受箓,请阴神很麻烦的。” 道教分为全真、正一两大派,全真道士冠巾,正一道士受箓,只有冠巾受箓后,才会名登天曹,才能有道位神职,才能遣神役鬼。 如果没能冠巾受箓,想要施法,全看你自己的修为法力,是不能向鬼神借法的,不过自家师父的除外。 民间法教又不一样,他们不需要冠巾受箓,他们传法称为过功,有手过、吞符、血传、封身等几种。 手过就是师父在坛前念咒后,在自己手上画符咒,然后压入徒弟掌心,再用香火在徒弟手掌重画一遍,徒弟握拳后,仪式结束,师父传授的法术就可以运用了。 吞符即师父在黄纸、红纸、白纸上用朱砂或墨画出特定符号,令弟子焚化于水中吞服;或者师父直接用指或香火画符于水中,令弟子喝下。 封身就是许真人对朱宏利用的那种,这种方法往往是重兵马的法脉流行。 血传就是师父割开手掌,弟子亦割开自身同样部位,两人割开的部位相对接触,让血脉相融。 这些方法大同小异,都是师父将徒弟的信息禀明祖师,让祖师给予后来弟子借法的权限。 说白了,这些就是通灵术,施展法术靠的不是自己的修为法力,而是借来的法力。 “哦?你修为这么高深,怎么会没有受箓呢?”安叔明白受箓的含义,奇怪道。 “嘿,我是十年前从内地来的。”李梦龙笑着说道。 安叔恍然大悟,原来是内地来的,难怪没能受箓。 关于这件事,修行界人尽皆知,内地和湾湾内斗,湾湾没打赢,退到现在那个地方,那时候道门分裂,张天师等一大批道门高真也跟着退到湾湾去了,连着天师印都带走了。 所以内地几十年没有道士冠巾受箓,也就是说,后面新进的道士全是临时工,没有编制的那种,使唤不动鬼神,想要做什么全都得看自己修为。 安叔听说前几年内地和湾湾关系缓和,才开始第一次受箓,而李梦龙十年前跑到香江,没有受箓不足为奇。 “没受箓也没关系,凭你的修为,请请阴神还是可以的。”安叔劝慰道。 安叔的话倒也没什么问题,修为到一定地步,即便没有受箓,天兵天将请不动,找城隍阴兵问问事,请个亡魂上来还是行的。 像神婆神汉一样,他们没有法职,却能请亡灵上来,因为和他们通灵的灵鬼精怪和鬼差打通了关系,会分润些香火愿力给鬼差,而李梦龙是拳头够大,要是鬼差敢不答应,找个机会就揍它一顿,打到它怕为止,反正只要不打死就不犯天规,上司十有八九都不管,这样它一点办法都没有。 “安叔,你这么说,就不怕我抢你的生意吗?” “嗨,能抢你尽管抢,我年纪大了,早就不想到处跑,在家怡儿弄孙不知道多好,现在都是碍不过情面,才偶尔接活。” 张隆辉突然插嘴道:“李先生,我看你身上有很多法器,能不能匀给我一件,过些天我一家人要去内地寻亲扫墓,听说地方很偏僻,我怕遇到不干净的东西。” 李梦龙闻言一愣,法器这东西,先是看材料,如果材料有很强的能量,制作出来的法器威力就会很强,比如雷劈木、灵玉、陨铁、陨铜,其次看祭练,即使是一件普通的法器,经过长时间的法力祭练,威力也会变强,要是能加持咒法,那威力更大。 而他的法器要么是抽奖抽来的,要么是别人给的,自己祭练的只有秋水剑勉强算一件,最后就是太阴弥罗幡,不过他那些法器都有用,给别人是不可能的。 “张先生,不好意思啊,我这些法器都是布阵需要用到的,暂时没有多余的法器。要不这样,明天我送你几张符箓,只要不遇到厉害的鬼怪,护身足够了。”李梦龙有些抱歉的说道。 “嘿嘿,阿辉啊,你小子尽打歪主意,法器是那么好求的吗?那些法器别说是你,我看了都眼馋,你也真敢想。”安叔朝李梦龙道:“你别上他的当,这小子哪里是要法器护身,分明是看上了你的法器,要是他担心遇上不干净的东西,早就找我要符箓了。” “安叔,你怎么能这样说,我一家人要去内地寻求你是知道的,有法器护身总比没有法器来的好。”张隆辉翻着白眼抱怨。 “张先生你真想要法器的话,过段时间,我找些材料,炼制几件出来,不过法器威能不一定会很强,主要看我能找到什么样的材料。” 张隆辉脸上露出一抹喜色,说道:“李先生做出来的法器一定不会差的,到时候一定要早点告诉我。还有,我有几个朋友对这些也很感兴趣,能不能带他们一起来看。” “没问题,到时候我打电话通知你。” 几人又聊了一会,就下船上岸,打道回府。 林月婉帮李梦龙在庙街定了酒店,与他们三人告别后,他独自在庙街闲逛。 榕树头下,天后庙前,空气里不时飘来大排档的豉油味,街上熙熙攘攘,龙蛇混杂,世界各国的游客在这里走来走去,英语、日语、韩国话、粤语、普通话,数不清的语言夹着着远处的袅袅粤曲,回荡在小小的街道上。 庙街或许是世界上人最多的算命街,灵雀算卦、麻衣神相、金面玉掌,就连西方的塔罗牌都有,不长的街道起码云集几十家算卦摊档。 少则五六个,多则几十个,每个摊档前面都有排队等候的顾客,有算姻缘的,有算财运的,还有问生男生女的,真是热闹非凡。 其他街道大多数是卖皮带、太阳镜、男装、女装、鞋子、袜子之类的摊档,东西大部分是内地来的,价格很便宜,很多小孩子在摊档附近钻来钻去。 夜市还有许多美味的小吃,各种大排档铺满街道,牛杂烩、炸大肠、煲仔饭、炒牛河到处都是,大部分大排档都坐的满满当当,而有家卖香辣蟹的更是座无虚席,门外还排着长长的队伍。 李梦龙在街市瞎逛,传说中的古惑仔到处砍人的一幕并没有出现,浩南、山鸡一个都没有见到,让他很是失望,感觉非常可惜。 最后只好买了一碗牛杂汤,拎着去了宾馆。 第一百六十章office有鬼 深夜,微风带起纸屑砂石,打在路面、花坛上,发出些许窸窸窣窣的声响,乍然间,风消声止,黑暗的的街道重新陷入一片寂静。 昏暗的路灯照着昏暗的大楼,大楼里幽暗的楼道里阴森可怖,总让人觉得会发生些什么。 “救命啊——”突然间,楼道里远远传来一声女人的呼喊。 “哒哒哒”急促的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接踵而至,门上幽兰的应急灯亮起,走廊深处跑来一个惊慌失措的女人。 借着微弱的灯光,依稀可以辨认出女人身上穿的是白衬衫和一步裙,五官尚算秀丽,再加上凹凸有致的身材,平日里一定是个受人追捧的美女,只是此时她脸上的表情极为惊恐,长发随着步伐散乱的来回甩动,额头上有着丝丝冷汗,哪里还有一丝美女的风姿可言。 “有鬼啊——”女人极度惊慌,仿佛身后有什么在追赶她,大声呼喊着,希望附近有人能听到她的呼救。 尽管她的呼声很大,但空荡荡的大楼并没有其他人。 美女跑的很急,一不小心“啪”的摔倒在地。 手上娇嫩的肌肤被地板划破,手掌上鲜血淋漓,美女顾不得痛,挣扎着爬起来,继续狂奔。 眼看来到一楼的大厅,美女心中一喜,加快速度朝门口跑去。 跑到门口,大门的推拉玻璃门却怎么也打不开,美女朝门外望去,惊喜的发现保安大叔正坐在门外不远处,不知在烧些什么。 “救命啊~~,救命啊~~”美女将玻璃门拍的“碰碰”作响。 这么近的距离,保安大叔肯定可以看到她,并且能听见她的呼救,可保安大叔好像什么都没有看见,也什么都没有听见一般。 将视线拉近,原来那个保安大叔正在烧着冥钱,嘴里还不停的念叨着什么。 显然这座大厦藏着些不为人知的隐秘—— 美女绝望的继续拍打着玻璃门,忽然,她仿佛感觉到了什么,一抬头,好像看到了什么很可怕的东西,不禁尖叫出声,而门外的保安大叔连眼珠子都没动,继续淡定的烧着冥纸。 “噗嗤”犹如西瓜碎裂般的声音传来,美女的遭遇不得而知,殷红的血液将整扇玻璃门染成血红色,粘稠的鲜血通过门缝潺潺的流出门外—— …… 城市总是苏醒的太早,昨夜的浮尘还未来得及平定,甫暗下的路灯似是仍有昏暗的灯光透出来,细看时却是晨曦的折射。 街道上的汽车一辆接着一辆,一排紧挨一排,好似流淌着一串耀眼的珍珠,又像是一行行闪烁的星星在移动。 阿ken提着公文包走入大厦,他今天穿着一身修身的蓝色西服,下身穿着白色西裤,头上的飘逸的长发精心打理过,为了面试成功,身上每一个细节他都精心考虑到了。 走近大厦大厅,阿ken抬头打量着四周,眼光略过二楼时,眼睛不禁一亮,一位身穿职业装的美女正在二楼休息区,扶着栏杆听身旁几个女人说话。 阿ken心里很高兴,迈着步子朝楼梯区走去。 二楼休息室,pat背靠着墙壁,手扶在栏杆上,眼睛微微闭起,好像在闭目养神,其实却在竖起耳朵偷听这栋大厦其他女员工的谈话。 “你们新来的不知道啊,听人家说,这条街很邪门的,每年七月都要有九个人遭殃,不多不少,刚刚好九个耶。” 一个戴着眼镜的短发中年女人,故作神秘的说着,旁边倾听的几个年轻女人脸上都露出一丝害怕与凝重。 pat好整以暇的把玩着脖子上戴着的吊坠,表情很淡定,眼神却透出些许不屑,显然认为是那个欧巴桑在故弄玄虚。 猛然间,旁边伸出一个手掌,拍在pat肩膀上,由于她听的很入神,被吓了一大跳,转头看去,立刻嘴角上翘,露出一口闪亮的白牙,高兴地说:“阿ken?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是来见工的。”阿ken英俊的脸庞上露出一抹笑容。 “是嘛?”pat有些惊讶。 阿ken 点点头,问道:“你呢?在这栋大楼工作啊?” “我转了份工,不想再熬夜嘛。” “你想出来泡吧?” “什么呀?”pat有些不好意思的转过头,忽然脸色一变,语气幽怨的说道:“以前跟你在一起的时候也没得泡。”意思是现在分手了,当然要好好把握机会。 阿ken低下头,躲开她灼灼的目光,说道:“还恨我呐?”两人以前是恋人,显然发生了一些不开心的事情。 “恨透了。”pat半真半假的回答道。 “你别说了,我好怕啊。”休息室中一位女子忽然高声说着,吸引了阿ken的注意。 “不,是真的!” “有人见过她,全身白色,走路没有脚的——” 几个女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阿ken朝她们看去。 刚要听她们说些什么,却发现不远处有一名身穿红衣的女子,安安静静的坐着,神态娴静优雅,姿容秀丽无方,顿时将注意力放到了她身上。 “开玩笑的,别放在心里。” pat见阿ken神色有异,以为是刚才自己的话让他难堪,于是开解道。 “喂,我时间差不多了,见工成功的话,请你吃饭。”阿ken看了看手表。 “好啊,祝你好运。”pat笑道。 “好,再见。” “再见。” pat礼貌地将陪阿ken走了几步,将他送出门外,重新回到休息室的时候,却发现整个休息室空了,刚才聊天的那几位女员工都消失不见。 pat嘴里喃喃道:“都走了?”才一转身的功夫人都不见了,她神情有些泄气地说道:“想听鬼故事也听不成——” 显然她将那些人说的话当鬼故事来听,如果她知道真相的话,说不定大姨妈都会吓出来。 不过时间差不多到上班这个点,女员工们大概都回各自公司上班去了,pat并没有感到多奇怪,既然她们都走了,她也该上楼上班。 pat收拾好自己的水杯,挎着包急冲冲的往电梯里赶,发现电梯门就要关上,幸好她腿长步子大,在电梯门要关上那一刹那抢进了电梯里。 电梯门关上后,pat长舒了一口气,大厦电梯很难等,要是这般电梯走了,还不知道要等多久,当即心里有些高兴。 按下自己要去的楼层后,一阵呜呜咽咽的声音传来,pat转过头去,发现角落里有个白色的影子蜷缩在那里,仔细打量后发现,那是个白衣白发的女人,只是她双肩不停抖动,配合着呜呜咽咽的声音,好像是在哭泣。 pat探过头去,温声问道:“小姐,你没事吧?” 那白衣白发的女人悄悄转过头看了她一眼,却又好像受惊的兔子一般,连忙转过去头,双手捂着自己的眼睛。 那女人哭声更大了,“对,对不起——”,抽噎的声音中,夹杂着这句话,pat惊异的问道:“你对不起我?” 刚要追问下去,电梯到达16楼,正是pat公司所在的楼层,紧接着耳边回响起她在休息室听到的聊天内容“有人见过她,全身白色,走路没有脚的”,pat身上一阵恶寒,正好电梯门打开,她逃也似的跑出电梯,再不敢问什么。 黄昏时分,斜阳余晖返照,淡黄的阳光在落地窗前洒下点点光辉。 五方证券公司内,pat停下忙碌一天的工作,揉着自己发酸的脖子,正准备收拾桌子下班,电脑滴滴提示音响起。 这是邮件的提示音,她动了动鼠标,屏幕忽然弹出一只鹦鹉,紧接着鹦鹉嘴巴里吐出一封中间带有爱心的邮件: 带点失魂落魄的你最漂亮,喜欢波尔多红酒配鹅肝吗? 我知道一间顶级的意大利私房菜,厨师叫gary,鹅肝把他的猪腩肉填的好大。 friday night ok? pat工作疲倦,被那只可爱的鹦鹉一逗,脸上露出些许笑意,再加上这种约人的方式她第一次遇到,心中有些惊喜,抬头四处打量,看是哪位帅哥给自己发的邮件,要是自己印象不错的人,还是可以答应的。 视线扫到左边,总经理办公室前一位戴眼镜的帅哥朝她笑了笑,pat眼神一凝,对他礼貌的一笑,然后低头回复邮件。 五方证券的老板吴先生,见她并没有不高兴,以为有戏,连忙走进办公室,查看邮件的回复: 爱情路上三个人太挤了,相信你女朋友karen也喜欢鹅肝和红酒的。 斯文败类吴先生看到回复,脸上露出一抹尴尬,鹅肝配红酒虽然浪漫,可遇到的不是拜金女,照样玩砸。 “喂,老板又约你啊。”pat隔壁的sindy早就注意到这一切,见老板进去,挤眉弄眼的跑到pat办公桌前。 “这么三八。”pat有些不好意思,不过眉宇间更多的是开心,有人追显得自己魅力大,女人总是有那么些虚荣心的,即便那个男人是她不喜欢的。 “不是吗?所有人都知道他擒七打八,花心的不得了,上一个盯好几个——”sindy显然对吴先生这种渣男很不屑。 “你小点声,免得被karen听到。”pat有些心虚的朝不远处看了一眼,那边吴先生的女朋友karen正在核对着报表。 sindy也知道被karen听到不好,于是岔开话题,问道:“喂,你怎么回事啊,今天迟到了五分钟嗳。” “在电梯里遇到件怪事——”pat沉吟了一会儿,并没有说继续说下去,sindy追问道:“什么事啊?” “其实也不算什么,不过,那女人……”pat有些犹豫到底要不要说出来。 sindy察言观色能力很强,脑补能力也不错,当即倒吸了一口凉气,说道:“你见到那个白白的女人啦?” “你也见到啦?”pat吃惊道。 “上天保佑,当然没有。”sindy忽然换了一种语气,好像做贼一样:“不过人人都说,每到农历七月到九月,重阳之间,在这条大街——” “你别这么吓人吧!”pat早上遇到过那个白衣白发的女人,因此心里有些发毛。 “怎么?那你说,这座大厦怎么会有这种女人出现?”sindy反问道,还不等pat回答,又自顾自地说道:“不行,人人都说这条街很邪门,不管怎样,到五点我就走。” “当然啦,你要回家伺候老公嘛,要烧饭,要煮菜……” “喂,你到哪去啊?” pat扬了扬手里的mp3,丢下一句“排毒啊”,便朝厕所走去。 几分钟后,pat摘下耳朵上的耳机,耳边传来一声声“咯咯”的笑声,她走出格子,看到有个女人在最后一个格子不停的笑,笑声有些渗人。 pat不知道有什么这么好笑,不禁多看了她两眼,这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身上穿着职业装,应该是同一层其他公司的女员工,她脸长的很不错,身材也够好,只是身高略微显得有些矮,要是再高些就是去选港姐也够格了。 “难怪她要踮着脚尖,是嫌自己不够高吧。”pat心里不禁这样想到。 那个女人居然是脚跟不着地,一直踮着脚站着的,哪怕她穿的是高跟鞋—— 第一百六十一章伊始 pat以前在美国长大,对神神鬼鬼之说接触的很少,要换个人来,十有八九知道那个女人是鬼上身。 pat并未在意这个事情,洗干净手就走出厕所。 到公司门口的时候,正巧碰到sindy,她从另一边走来,pat好奇道:“喂,你去哪啦?” “洗手间咯。” “什么啊,我刚从洗手间出来。” sindy解释道:“我说的是下一层那一间。”pat觉得莫名其妙:“啊?你喜欢走那么远?” “不是,只是这层的——”sindy低声支吾着,“不太干净。” 说完,她就走进公司,pat在门口站着,有些摸不着头脑:“哪里会,挺好的嘛。” 正纳闷间,刚才在洗手间发出诡笑的女员工,踮着脚尖从她身旁走过,pat虽不知她是鬼上身,可总觉得她怪怪的,心里有些发毛,连忙走进公司。 时间快到下午五点,日落不见而天色未黑,天色先黄后暗,很是怪异。 pat走进茶水间,拿着杯子想要倒上一杯热水,只要喝完这杯水,差不多就要下班,不是她偷懒,只是今天的经历有些糟糕,她已经筋疲力尽,没有精神再工作。 正接水时,她听到兹的一声,电灯忽然灭了一下,抬头看灯,电灯转瞬间恢复正常,并没有什么异样。 大概是电路老化吧,pat脑中自然而然的浮现出这个念头,再一低头,“啊——!”尖叫声直冲云霄,pat的手好像被蛇咬了一口一样,忙不迭的将杯子丢到地上—— 饮水机里流出的不是清水,而是殷红的液体,还散发着浓郁的血腥气,显然是血水。 她刚才杯子里接的,也是满满一杯殷红的血水! 杯子被丢到地上,一大滩鲜血不断往四处蔓延,瞬间就将地面染红。 pat惊魂未定的查看自己的手和衣服,看有没有被血水溅上。 幸运的是手和衣服都干干净净,并没有被染红,刚要松一口气,滋滋的声响重新响起。 头顶的电灯忽明忽暗,这灯亮了又灭,灭了又亮,然后整间屋子开始摇晃。 好似地震一般,桌上的杯碗震的砰砰直响,桌椅东倒西歪,在剧烈的摇晃中,墙皮开始脱落,出现一个大写的一字,pat吓的抱着头大叫起来。 忽然间,滋滋声消失了,灯光重新明亮起来,茶水间重新恢复平静,pat睁开双眼,原本东倒西歪的桌椅恢复原状,碎裂的杯碗老老实实的待在原地,自己丢到地上的杯子躺在地上,那一滩殷红的血液消失无踪,剩下的只有一滩清水。 pat心头惴惴不安,惶恐的左顾右盼,墙上脱落的墙皮不见了,一字消失了,刚才那些好像一场梦一般,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只是她心里更加不安,联想到白衣白发女人的传说—— 她什么都不敢想,连地上的杯子都不敢捡,连忙跑出茶水间,现在只有人多的地方,她才会觉得安全。 不过,她刚跑到办公室。 “啊!!!”走廊外就传来一声惊恐至极的尖叫—— “救命啊——”紧随其后的是一声女人的呼救声。 五方证券公司的员工鱼贯而出,纷纷朝声音来源处奔去,pat也不例外。 “谁在那里大叫?”吴先生从总经理办公室走出来。 “隔壁公司的。”一名短发女子回答道。 “哇,上吊啊。” “好恐怖。” “……” “……” 附近几个公司的员工将一间办公室过道堵的水泄不通,嘴里不停的惊呼着。 胆小的女员工大多朝里面看一眼,就捂着脸不敢再看,更有的直接朝其他地方跑去。 pat走到那间办公室门口,朝里一看,立刻瞳孔放大,心扑通扑通直跳,好像要从嗓子眼蹦出来—— 上吊的女人正是刚才她在洗手间碰到的那位。 此时她将自己吊在天花板上,手脚无力的下垂,只是那双瞪的老大的眼睛,却直愣愣的盯着pat看,微微翘起的嘴角好似露出一抹笑意。 pat吓的移开目光,不敢再看尸体,目光略过尸体左边的墙,一道长长的划痕出现,那分明是一个“一”字,和她刚才在茶水间看到一模一样! …… pat的大脑已经失去思考的能力,精神处于半痴半呆的状态之中,既说不出话,也没有力量,两颊的肌肉都松松地下垂。 这突如其来的诡异经历让她难以承受,木然的望着眼前的茶水,连斯文败类吴先生在帮她披上西服时,趁机占她的便宜也没有半点察觉。 “怎么样,好点没有?”吴先生的手揽上她的肩头,温声问候着,pat木然的转过头,颤抖着嗓子说道:“太恐怖了,刚才在洗手间还见到她,一出来,她就——”声音里带着些哭腔。 “没什么的,可能是这几年经济差,有些困难她解决不了……”吴先生表情很是和善,语气很是温和,只是那双猥琐的眼睛,一直朝着pat胸口往下看,真是猥琐至极。 偏偏pat神智有些失常,一点没有察觉到,吴先生手从肩头往下移,一直揽到她的腰肢,她都没有发觉,她只是失神地说道:“我好怕。” “别怕……”吴先生的咸猪手还想再多占点便宜,冷不防门口出现一个身影:“吴先生!” 吴先生抬头一看,正是他女朋友karen,连忙将手缩回腰侧,站起身来看她有什么要说的。 karen抱着双手,倚靠在门边,脸上带着微笑,语气很好,只是眼神有些不善:“我有些事情不清楚,请你出来帮帮忙好吗?” 吴先生喏喏地应了一声,心虚地离开休息室,karen双眼如刀般剜了pat一眼,跟在吴先生后面。 此时,隔壁公司仍旧人潮如水,不少记者拿着照相机对着女尸猛拍,狗仔队消息总是最灵通的,警察还没到,他们倒先来了。 人群最后头,一名身穿米黄、色西服,头发也染成黄颜色,好似古惑仔打扮的人好奇地围过来,“干嘛?明星剪彩啊?” 旁边不知谁回了一句:“好像有人上吊……” 古惑仔和他身边身穿西装的长发男,一齐被震的合不拢嘴。 半晌,古惑仔震惊地对着长发男说:“不会吧,这大厦有人上吊?”这古惑仔的大脑回路与常人不同,长发男还没说什么,他又道:“明天跟业主说,要他减租才行。” 长发男也是个极品,居然回了一句:“老板,有时候我真的很恨你。” 古惑仔听他这么说,神色不善的看着他,意思是:小子,胆子挺肥啊,敢当着老板我的面说恨我,等下要是不说出个一二三四五,这个月的工资就别想要了。 “为什么你的智慧那么高!”长发男指着前面的吊死鬼说道:“在极短的时间内,能想出好的办法帮公司省钱。”表情夸张至极,真是既冷血又无耻。 这个马屁拍的古惑仔很舒服,古惑仔得意洋洋的说道:“因为我从同学到现在,一直是你的老板,因为我的智商一直在你之上。”这古惑仔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这个当然,同学!” 古惑仔转头朝着走廊另一端走去,嘴里念叨着:“我老板当年做生意,讲究的是仁义道德,所以到头来老是被人压住,钱再多也多不过那些亿万巨富。而我就不一样,摆明遇佛杀佛。” 长发男在旁边不停点头捧哏,标准的马屁精一枚,古惑仔又道:“说不定将来富豪我榜上有名呢?” “所以我常说,非你莫属,舍你其谁嘛。”长发男不要脸的说道。 “你在拍我马屁?”古惑仔见他那副贱样,忽然说道。 “人家可能这样看,但是只有我心里知道,你,是真的有实力。”长发男翘起大拇指朝古惑仔比划道。 古惑仔脸上全是得意的笑:“所以我要你做我的心腹,我知道你有眼光。” “richard,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 “其实我也很爱你。” 两个贱人忽然换成一副死基佬的恶心模样,说说笑笑的朝公司走去。 古惑仔名叫richard,是十六楼“万发财务”的老板,长发男名叫王清,是richard的同学兼职员。 “万发财务”表面上看起来是个会计公司,实质上是个放贷公司,当然,这个放贷公司不是高利贷,但利息比银行的还是要高一些的,贷款对象大多是街坊邻居,还有附近的商铺公司。 richard和王清走进公司的时候,公司元老玛丽姐正和一个熟客谈着什么,玛丽姐见到richard,连忙叫住他:“哎,richard?” richard停住脚步,问道:“什么事?” “朱先生来了。”玛丽姐笑着朝会客厅看去,坐在会客厅的朱先生连忙走到门口,朝richard问好:“richard哥。” 朱先生是公司老顾客,好吧,实际上他欠万发财务一大笔钱,richard笑道:“来还钱啊?” “不,是来跟玛丽姐商量推迟点再还。”朱先生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晚一点?”richard脸上笑意消失,语气不善道:“借钱的时候你要快点,还钱的时候却要晚一点。” “朱先生是我们几十年的老客户啦。”玛丽姐出言缓和气氛。 richard 丝毫不给面子:“老客户又怎么样,再不换就贴大字报,大叔——”接着冷哼一声,看也不看朱先生一眼,甩手就走。 “richard,richard……”玛丽姐试图叫住richard,却做了无用功,她转头歉意地看着朱先生:“不好意思啊,朱先生——”言下之意,不言自明。 “他跟他爸爸,真是天差地别……” “……” 玛丽姐正为richard开脱,却不知richard和王清正在准备把她清理出公司。 王清道:“喂,同学,我看你要想想办法,玛丽姐在公司里边待了四十多年,是你老爸当年留下的架构,她的退休金可是天文数字。” richard是标准的混账,听他这么一说,连忙说道:“同学,你要帮我想想办法啊。” “除非她犯了什么大错,这样我们可以解雇她,要不她自动辞职。”王清奸笑着看向richard。 richard挠了挠头,不禁笑了起来,拍了拍王清的肩膀,说道:“同学,看来你很有长进嘛。”又道:“让她犯点错不是小意思吗?你看我的吧。” “richard哥出手,肯定手到擒来。”王清继续施展马屁神功。 richard笑了一会,突然想到什么,说道:“庙街的王老头去年借了我们四十万给他儿子看病,用他的房子做抵押,说好今年的还的。谁知道他儿子病没看好,钱也才还了二十万,我不想再等,你找几个人吓吓他,再给他十万块,把房子收过来。还有,听说最近有个人要看他的房子,说是什么狗屁风水大师,你去把他也吓走,我到嘴的肥肉怎么能被别人抢走。” 王清脸色一凝,风水师他可不想得罪,不然一不小心就要家破人亡:“richard哥,风水师不能得罪啊,不然——” “说好遇佛杀佛的嘛。”richard不屑道:“要真是风水大师,哪个不是去半山买别墅,再不行起码也要去浅水湾买豪宅才对,怎么会去庙街买个几百尺的房子。顶多是个神棍骗子之流,最多在庙街摆摊给人算命,没什么本事的,安啦,安啦。” “richard哥果然有见地。”王清摆了个大拇指夸赞,又道:“既然这样,richard哥把他的名字长相告诉我,我最近搭上了庙街十二少的线,这次就让他们出马,事情虽然简单,我们也要多给点钱,就当是见面礼吧。” “靠,庙街十二少,名头唬人,谁知道是不是银样镴枪头,要不是盛和的马脸跑路了,怎么轮得到这些扑街仔嚣张。”richard叹了口气:“算啦,算啦,给个一万块打发他们吧,不过,事情要让他们做的漂亮些。那个神棍好像叫李什么龙的,挺年轻的,二十来岁的样子,你让他们找个街坊邻居的打听一下吧,他最近常去王老头那,很好找的。” “神棍嘛,不管他是李什么龙,只要不是李小龙,庙街十二少都能搞定,套麻袋弄到小巷子里打一顿,打的连他妈都不认识他,保证他不敢再去买房子。只要没人买房子,王老头就没钱还,没钱还只能把房子给我们,这个我懂,我懂。” “好,我相信你——” “……” “……” 第一百六十二章演戏 暮色中的远山,灰暗如眉黛一般。 夕阳拉下夜幕之前的一刻,斑驳的斜阳在薄暮里漾着光明,泥金般的回光将天空映成泥金色。 庙街夜市摆满各式各样货品和食品的摊档还未将街面铺满。 东方冰室内,三个穿的花花绿绿的不良青年坐在卡座上喝着汽水,吃着菠萝包,一辆的士悄然驶入庙街的一个小巷,冰室门口蹲着的,一个杀马特造型的青年连忙跑进冰室:“来了,来了。” 三个不良青年精神一震,连账都没付就冲出冰室,冰室老板摇摇头,只能忍气吞声,谁叫人家是“陀地”(收保护费)的呢? 冰室老板可以忍气吞声,可李梦龙却不一样。 他和安叔刚帮人家做完法事回来,就遇到四个气势汹汹的不良青年。 他自问这些日子没有惹什么麻烦,不过要是有麻烦惹上他,他却也不怕。 那四个不良青年围上来,当中一个头发染成绿毛龟,敞着的胸口纹着龙头的人瞪了安叔一眼:“盛和办事,没你什么事,赶紧走人。” 安叔倒是老实,什么话都没说,看了李梦龙一眼,转身就走。 绿毛龟在安叔走后,气焰更加嚣张:“你就是那李什么龙?呐,有人让我们教训你一顿,以后不要再打别人房子的主意。” “我一没偷二没抢,花自己的钱买房子,不知道怎么会得罪人,要是真得罪人,还是可以谈的嘛,何必动粗呢?” “你怎么得罪人的我们不管,我们只负责教训你一顿。”绿毛龟甩了甩头发,“不跟你说这么多,我们是庙街十二少,以后要是想报仇,尽管来找我们。”说完就撸起袖子准备动手。 “看样子你是要跟我单挑啊。”李梦龙嘲讽道。 绿毛龟看他有恃无恐的样子,心底有些发虚,当时就打消了一个人动手的念头:“单挑,你以为我是西部牛仔啊,挑,我挑你m了比啊!波仔,阿欢,小刀,一起上。” 四个不良青年气势汹汹的冲上来,顺手还抄起酒瓶、木棍等武器。 原本李梦龙只想教训他们一下,没想到绿毛龟嘴那么臭。 于是,他决定至少要打碎他一嘴的牙才行。 他说到做到,说打碎绿毛龟满口的牙,绝不会给他多留一颗,冲上来四个人,三个人被他一人一脚踹倒在地,剩余那个绿毛龟,被他抓着领子提到半空,张开手掌抽了他几巴掌,当时就把他腮帮子抽的肿起老高。 “我还以为你是铜锣湾的扛把子呢,敢在我面前嚣张。” 李梦龙一把把他丢到地上,一脚踩在他胸口,居高临下道:“我不管你够不够狠,讲不讲义气,兄弟有多少,敢来找我的麻烦,我就打的你妈都不认识你。” 绿毛龟吐出一口白牙,被打成这样仍旧嚣张,眼中冒出凶光:“我们是盛和的人,有种你就打死我们,我们老大不会放过你的。” “呀,滚刀肉啊。”李梦龙弯下腰冷冷的看着绿毛龟:“我知道你们出来混的狠,只不过我比你们更狠,我不管你们是盛和的,还是哪里出来的乌龟王八蛋,我全都不给面子。最后给你们一次机会,谁让你来找我麻烦的?” “来啊,有种就打死我啊。”绿毛龟倒有一股子狠劲,一点也不怕他的威胁。 李梦龙一脚踩到他左手上,脚尖用力碾来碾去,绿毛龟疼的身体好像蚯蚓一样,在地上扭来扭去,不过倒是有几分骨气,并没有叫的很大声,只是右手不停的捶着地面。 “说不说?再不说,你的手可就废了。”李梦龙虽然不会真的弄死他,可折磨他一番还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的。 这种癖性的人在社团里肯定是骨干,可在社会上绝对是个祸害。 “说,我说,是万发财务的理查德让我们来找你的,他看中了那间房子,要把你逼走。” 绿毛龟一言不发,旁边倒在一边的杀马特却大声叫道。 他离的最近,看到绿毛龟手上的指甲都被踩爆了,知道遇到的是狠人,要是再不说,绿毛龟的手肯定是要废了,而且绿毛龟不说,李梦龙肯定会来逼问他们,杀马特可不想尝试被逼问的滋味。 “理查德……”李梦龙皱起眉头,他从未听过这个名字,不过既然是看上了那间房子,肯定是房主王伯与他有交集,自己这是被牵连的,不过牵连就牵连吧,这点小麻烦他还不看在眼里。 他松开脚,整理了一下衣服,对用仇恨眼光瞪着自己的绿毛龟说道:“我叫李梦龙,你记着这个名字,以后要是想报仇,尽管来找我。” 李梦龙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将绿毛龟的话原样还给他,样子有点装逼就是,说完优哉游哉的往租住的公寓走去。 自从那次帮林月婉开始,时间差不多过去两个月。 这段时间里,凭着张隆辉和刘天远的路子,接到许多驱鬼的活计,偶尔还和安叔搭伙帮人做法事。 要说赚钱的话,还是刘天远介绍的活计报酬丰厚,而张隆辉帮人看相算命,什么顾客都接,收入只是一般。 李梦龙帮人做法事,也不图钱,只是为了积累声望值。 要说声望值,还是刘天远介绍的顾客多,毕竟声望值是靠客户的实力、背景、影响力决定的,只是有分量的客户就那么多,所以平时还是以张隆辉介绍的活计为主。 两个月时间,声望值只积累了七八千,离百万声望值还遥遥无期,钱倒是没少赚,刘天远介绍的生意,顾客都是富豪名流,没有几十万都拿不出手。 港币李梦龙留着没什么用处,就想买个小房子,住的也舒适些,没想到居然惹来这么一桩麻烦。 问过王伯后才知道,去年他因为儿子生病,找万发财务借了四十万,可惜他儿子还是没治好,现在瘫在家里,生活全靠儿媳妇支应,他卖房子就是想还清债务,然后搬过去和儿子一起住,多余的钱给孙子孙女读书。 听到有人要找李梦龙的麻烦,王伯一想就知道万发财务的人要打自己房子的主意,连忙和他签订合同,当晚就找人搬家,搬到儿子家去住。 李梦龙付给他几十万,于是就有了一套自己的房子。 说来好笑,王伯房子是低等住宅区,面积只有三十平米,按市价不过才几十万,理查德开个财物公司,为这么一点前就使这么下作的手段,真的是有些不大气。 不过不管他大不大气,既然敢来找自己的麻烦,李梦龙怎么都要给他点教训。 于是第二天,李梦龙就打车到了大厦楼下。 大厦环境不错,周围建筑鳞次栉比,一条条纵横交错的街道上车辆穿梭,行人往来不断。 他站在大厦门口,皱着眉头盯着大厦看去,还未进入大厦,他便感到一阵森冷的阴气,打开灵眼,发现大厦周围被浓浓的阴气笼罩。 “有点意思,这么浓厚的阴气,都快赶上白灵了,里面一定有什么了不得的东西,要是能把它搞定,一定能得到很多声望值。” 李梦龙顿时来了兴致,大厦业主大多都是富豪,而且里面员工这么多,搞定这一票,必定比他两个月努力弄到的声望值还要多。 避免被里面的‘东西’察觉到,他使出敛息术,将法力波动降到最低,又佩戴隐气符,能隐匿身上的异常气息,持续时间半小时。 踏入大厦后,一股浓郁的阴气便将他周身包裹,让他多少有些不适。 使用敛息术,意味着不能再使用法术,不然法力波动就会被察觉,灵眼亦然,这种情况下,他只能单纯靠感知来探查阴气分布。 随意在大厅走动了一会儿,他的眉头再次皱起,他走出的距离不远,却已经感觉到一丝不对,各处的阴气浓郁程度居然都差不多。 就是同一块菜地长的菜也会有的长势好,有的长势差,怎么可能长的都一样呢?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大厦里一定布置了阵法,这样才能让大厦各处的阴气分布的这么均匀。 有阵法遮掩,再查探无益,李梦龙只好按原计划去找理查德的麻烦,顺便打探一些大厦的信息。 走进电梯,刚按下十六楼,远方便传来一阵清脆的嗓音“等等我”,李梦龙止住将要关上的电梯门。 转瞬间,一阵香风扑面,一位身穿职业套裙的女子冲进电梯。 “谢谢。”那女人喘匀气息,温声道谢。 一双纤手皓肤如玉,乌黑的头发随意挽成马尾,脸庞白白净净,双眉修长如画,双眸闪烁如星。 嘴唇薄薄的,嘴角微向上弯,带着点儿温婉的笑意,整个面庞细致清丽,气质文静优雅,居然是个大美女。 加上那一双长的不像话的腿,真是让人移不开目光,李梦龙绝对是俗人一个,自然不能例外,眼光专朝人重点部位关注。 美女见他不答话,一双贼眼还到处乱瞄,当时就有些尴尬,不禁干咳了两声。 李梦龙回过神来,摸摸鼻子问道:“你到几楼?” “十六楼。” “这么巧,我也是哎。”李梦龙微笑道,“你在十六楼上班吗?” “没错。”美女微笑着点头,仍然很有礼貌,只是稍微有点眼色的,都能看出她不愿意与他多说话。 李梦龙偏偏装作不知,反而伸出手:“认识一下,我姓李,叫李梦龙,小姐你呢?” “pat,很高兴认识你。”pat僵着一张笑脸,很勉强的与他握了握手。 李梦龙还要说些什么,“叮”电梯到达楼层,“啊,我上班要迟到了,李先生下次再见”pat逃也似的跑出电梯。 “一双美腻优雅的小腿,好比名媛的名包,总在不经意间透漏着女人的精致——”李梦龙露出一脸猪哥相,看着pat的背影,砸着嘴说道。 那神情和色狼一模一样。 说完,一脚跨出电梯,却一不小心脚下一滑,差点摔的四脚朝天。 “哎呦,真倒霉。”李梦龙从地上爬起,疼的龇牙咧嘴,不停的揉着后背,看样子摔的不轻。 朝地上呸了一口,然后才骂骂咧咧的朝走廊走去。 身边刮起一阵微弱的阴风,李梦龙嘴角翘起一丝弧度,转眼间又恢复正常,心里暗道敢给我下绊子,等我收拾你们的时候,千万别哭出来。 原来他之前那副样子全是装出来的,要说美女他看归看,怎么也不会露出猪哥相,这段时间他什么美女没见过,要知道他的客户很多都是很有影响力的大佬,邀请他去参加宴会,里面的明星都是论打来的,只要他愿意,勾勾手指头就能上手,pat漂亮归漂亮,他可不感兴趣。 他之所以装出那副样子,是因为pat走进电梯的时候,身边刮起一阵阴风,说明有鬼物跟着她。 看她印堂灰暗,肯定是鬼物盯上她了,李梦龙正好拿她当突破口,探探这栋大厦里鬼怪的底细。 第一百六十三章“巧遇” 会议室里放着悠扬的钢琴声,温暖的阳光穿梭于微隙的气息,舒倘、漫长。 桌上摆着几盆碧绿的文竹,那种草绿色的芬芳,从脑海慢慢地飘然而来,让人不知不觉间身心舒畅。 一股浓浓的咖啡味扑鼻而来,端起面前的咖啡清嗅,香浓更甚。 李梦龙轻抿一口,有轻微的甘苦味,入口极为滑顺,而且又带有淡淡的青草芳香,清香、甘苦,余味能令人舒活畅快,果然不愧是正宗的巴西咖啡。 李梦龙来找理查德的麻烦,不小心享受了一番贵宾级待遇。 理查德好像在接待几位“重量级”的顾客,接待完就要去哪里旅游,李梦龙谎称要贷一大笔款,用自己的房产做抵押。 涉及到上百万的贷款,玛丽姐无法做主,只好去请示理查德。 “……旅游,旅你m了个头……” “坤哥,我不知道啊,鸡仔伤成这样,我也不想的啊……玛丽姐,你来干什么……有事等会再说……” 吵嚷声透过门缝传出来,李梦龙朝半掩的门缝看去,看到一抹熟悉的绿色。 随后玛丽姐从办公室出来,关上门,又担忧的看了看办公室。 “李先生,不好意思,理查德现在有事,你再等一会吧。”玛丽姐走到会议室,强笑着对李梦龙说道。 “嘿,不用,正主都在,正好把事情解决。”李梦龙笑了笑,身形一绕就绕开玛丽姐,朝办公室走去。 “李先生!”玛丽姐一愣,然后惊呼起来。 “……我tmd的就是玩你,你想怎么样,我告诉你,在庙街我坤哥就是老大,你敢耍我的人,信不信老子把你沉江!” 李梦龙推开门,办公室里围了七八个人,一边是穿着西装的黄毛和长发男,一边是穿的花花绿绿,满是纹身的社团成员,社团成员当中一名身穿白色背心,满脸横肉,两个胳膊全是纹身的‘大佬’嚣张的对黄毛和长发男骂道。 “理查德,我日你m,你公司有没有规矩,老大在这里说话,tmd什么阿猫阿狗都敢进来。”大佬见李梦龙进来,猛的一拍桌子,再次骂道。 “坤哥,他不是我公司的——”理查德解释道。 “嗯?”坤哥扫了一眼李梦龙,见是个小白脸,刚要发作,旁边的胳膊打着绷带的绿毛龟俯身到他耳边说了两句。 坤哥听完,眉头皱了起来,又朝李梦龙上下扫视了几眼,忽然收起嚣张的态度,站起来朝他说道:“这位是李先生吧,我是盛和的堂主,人家都叫我丧坤,庙街是我的地盘,昨天鸡仔不小心得罪了你,晚上我摆酒给你赔不是。” “坤哥——”绿毛龟闻言一愣,不明白老大为什么对他那么客气,顿时不忿道。 “啪”坤哥转身就甩了他一巴掌,训斥道:“出来混有错就要认,被打就要立正,什么人都敢惹,tmd你想死啊。”绿毛龟顿时捂着脸,不敢再说什么。 “鸡仔年轻不懂事,李先生不要介意。”坤哥笑着对李梦龙说道。 “你认识我?”李梦龙好奇道,接着脑中灵光一闪,一个熟悉的场景出现,恍然大悟道:“原来你是蒋先生的朋友,难怪,难怪。” 一个月前,刘天远帮他介绍了一单生意,雇主是个很有影响力的富豪,事情搞定后,雇主大摆宴席,请了很多社会人物到场,李梦龙说的蒋先生也参加了,蒋先生的随从中就有丧坤。 “嘿嘿,不敢不敢,蒋先生是我们盛和的老大,我跟着跑跑腿而已。”丧坤搓了搓手,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蒋先生吩咐过我们,见到李先生要毕恭毕敬,谁知道鸡仔不长眼,居然背着我找李先生的麻烦,回去我一定家法处置他,希望李先生高抬贵手,不要,不要——” “小事而已。”李梦龙摆摆手:“本来我就没放在心上,家法什么的就不用了,我昨天出手也有些重,就这么算了吧。” “算你走运。”坤哥一巴掌拍在绿毛**上,“李先生不跟你计较,还不快谢谢李先生。” 事情转变的太快,绿毛龟有些愣神,自己要教训的人居然认识自己老大的老大,绿毛龟差点没把眼珠子瞪出来,还好人家没有追究的意思,连忙道:“谢谢李先生,谢谢李先生。” “没事,没事。”李梦龙不以为意的说道,接着扫了一眼老板桌对面的黄毛理查德,对丧坤说道:“我今天来这里,跟你们的目的一样,事情是万发财务惹出来的,找他们要个说法。” “tmd,理查德。”丧坤奋力一脚踢倒身边的椅子,恶狠狠地说道:“我跟你有仇吗?找我的人对付李先生,你想死是不是,今天要不给我一个说法,砍死你信不信!” 丧坤怒目圆睁,吓得理查德一个激灵,刚才丧坤那样只不过是想多要点汤药费,他才有底气跟丧坤扯来扯去。 现在丧坤是真的生气了,要是不解决好,真的有可能被砍死,理查德慌忙道:“坤哥,坤哥,你知道的,我全靠你们罩着生意才能做的下去,哪里敢陷害你,我不是有意的啊。你看这样好不好,那几位兄弟我一人给两万的汤药费,李先生我给十万,再给你们摆酒赔罪,这样行不行?” 原先丧坤要他赔五万汤药费,理查德还讨价还价,现在二话不说就加了三万,打算息事宁人。 “李先生你看?”这赔偿丧坤是满意的,不过现在还要看李梦龙的态度。 “行,那就这样吧。”理查德做生意缺德,李梦龙本来是打算惩戒他一番的,现在发现这栋大厦有些门道,顿时对他不敢兴趣,拿钱了事最好。 理查德连忙打开保险箱,从里面拿出一个纸袋,这是他公司的活动资金,足足有二十万,丧坤一把抢过纸袋,从里面数出八万块,然后把纸袋送到李梦龙手里:“李先生,这些钱是你的。” 李梦龙看也没看,接过纸袋说道:“事情解决,我先走了,各位有机会再见。”说完就施施然出了办公室。 又多赔出去两万,理查德看得心都在滴血,形势逼人强,他也没办法,晚上还得考虑摆酒赔罪,出去旅游的心思,一下甩到爪哇国去了。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李梦龙找理查德麻烦的时候,pat却与karen起了冲突。 karen是五方证券老板吴先生的女朋友,昨天晚上她在吴先生口袋里发现一张项链的收据,第二天却发现pat收到了项链,而她却什么都没有,所以karen醋意大发,在办公室里和pat吵了一架。 “pat,你和sindy先顶两个月,等我招到人手,就ok啦。”公司跟纽约盘的同事辞职了,经理让她们两顶一阵夜班。 刚与karen吵了一架,pat心情很不好,经理又让她和sindy值夜班,导致她心情更差。 “啊——”尖锐的嗓音再次响起。 经理、pat、sindy三人连忙走出办公室,却发现karen自杀了,身边还有个鲜红的“二”字,死去的karen脸上带着一抹诡笑。 pat抱着肩膀,感到丝丝寒意透体,昨天今天接连死去两人,再加上白发女的传说,她浑身都冒起鸡皮疙瘩,登时不敢再想其他。 …… 咖啡厅里的阳光暖暖的,音乐是beatles那首脍炙人口的yesterday,约翰列侬温柔醇厚的嗓音在咖啡厅里悠然回荡,pat望着窗外来来往往的人群,心不在焉的撕开方糖的包装纸,“啪!”方糖掉入滚烫的咖啡,溅起的咖啡在她天蓝色的套装袖子上肆意染开。 咖啡溅到她的手腕上,她却好像并没有感觉到疼痛,仍旧若无其事的用勺子搅拌着咖啡。 “pat,这么巧,你也在这里喝咖啡呀。”一阵欣喜的声音传来。 pat回头看去,上午在电梯里遇到的那个讨厌鬼施施然坐到她对面,她眉头皱了皱,强笑着说:“李先生,怎么是你?” 讨厌鬼打了个响指,朝服务生要了一杯咖啡,然后嬉皮笑脸的对她说道:“这就是有缘嘛,上午在电梯遇到,中午喝咖啡又遇到,真是天定的缘分呐。” 缘分?想起他在电梯里要把人剥光的眼神,pat心里一阵恶寒,说道:“李先生真会开玩笑。” “我从不开玩笑,你看,我有事去你们大厦,谁都没遇上,偏偏遇上了你,我办完事下来,本来想回去,见到这个咖啡馆,却突然想要喝咖啡,又遇到了你,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绝对是缘分啦。”李梦龙一本正经的说瞎话。 缘分个屁,他是专门在大厦下面等她的,看到她进了咖啡馆,故意来个“巧遇”。 遇到这么厚脸皮的人,pat自认倒霉,只盼他不要缠着自己,好的不灵坏的灵,只听他说:“既然这么有缘,咱们不如交个朋友吧,pat小姐的联系方式是什么,我记一下。” 说着他就拿出手机,眼神灼灼的看着pat。 pat暗自头疼,要是告诉他联系方式,随之而来的肯定是无休无止的纠缠,要么打个电话约吃饭,看电影,要么是打电话嘘寒问暖,有更过分的还会堵门送花。 这种无赖式的追人方法,她一年不知道要遇到多少,因此早有应付的办法,pat笑道:“不好意思,李先生,我的手机被人偷了,现在还没买新的,要不这样,我把电邮地址告诉你,有事你发电邮给我。” “啊?居然有这样的事,街上的小偷真是太猖獗了。”他失望的抱怨了一句,忽然又提议道:“pat小姐工作这么忙,肯定没时间去买手机,要不这样,我下午有空,正好帮你买个手机,你在哪个公司,下午买到,我送到你公司去。” 这混蛋还真有钱,手机说送就送,pat暗自吐槽,要是她有心钓凯子,这就是个标准的肥羊,要知道,九五年的香江,手机起码要几千块。 pat摆摆手说道:“多谢李先生好意,还是不用了,马上就是周末,我有时间会买的。” 讨厌鬼悻悻然收起手机,明显察觉到pat的疏离之意,当即有一搭没一搭的和她聊着闲篇。 pat见他不再纠缠,松了一口气,一边喝咖啡,一边和他聊着没营养的话题,忽然听他贼兮兮的说道:“哎,我问你个事啊,听说你们大厦好邪门的,昨天跟今天接连自杀两人嗳。” pat亲身经历这两件事,karen自杀后,阿sir前来调查。她反映那自杀两人都在厕所和人有说有笑,阿sir前去查看,厕所最后一格居然是杂物间。大家都以为她在说谎,故弄玄虚。 她苦闷不已,现在讨厌鬼说起这个话题,她趁机倒苦水:“哎,是真的唉,真的很邪门。” “我听人说,这栋大厦每年七月都要死九个人,我本来不信,可昨天跟今天都有人自杀,而且那两人在自杀前我都遇到过,她们在女厕所嘻嘻哈哈,和人有说有笑,她们走路的样子又很怪,都是踮起脚尖走路,两个人一模一样,再然后就自杀了。” 讨厌鬼好奇的盯着她看,好像她脸上有朵花一样,看得她毛骨悚然。 pat摸了摸自己的脸,问道:“怎么啦,我脸上有脏东西吗?” “你脸上没脏东西。”讨厌鬼接下来一句话却让pat吓了一跳,“是你遇到脏东西了,踮起脚尖走路,那两个人都被鬼上身了,神志不清,所以才会自杀。” “鬼上身?你不要吓我好不好。”pat拍了拍颤颤巍巍的胸口,好像安慰自己一般:“哪有什么鬼上身,你骗人的吧。” 哇塞,居然这么有料,真是波涛汹涌啊,李梦龙盯着她的胸口,被pat发觉,狠狠瞪了他一眼。 李梦龙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尴尬道:“啊哈,是不是骗人的我不知道啦,我也是听来的。我认识庙街的一位大师,经常跟我说一些这样的故事,我曾经听他说,人走路脚跟不着地,是鬼上身的表现。” “不会吧。”pat浑身冒起一股寒气,抱着肩膀说道。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总之,你最好是别再去那间厕所啦。”讨厌鬼又露出一副猪哥相:“那栋大厦那么邪门,你干脆辞职算了,我认识一些朋友,可以介绍你去他们公司上班,工作又轻松,福利又好,你考虑考虑?” 工作轻松福利又好,跟被包养差不多,要是答应,肯定羊入虎口,被吃的骨头渣子都不剩,pat还没堕落到那种地步,摇头道:“应该没你说的那么夸张,是她们想不开而已,辞职的事再说啦。” 突然又想到要值夜班的事情,心里涌起一丝丝害怕,当即脸色有些发白。 李梦龙看她脸色不自然,问道:“你怎么了?” pat不想被他纠缠,摇头笑了笑,没有说出来,只说身体有些不舒服,然后就告辞离去。 第一百六十四章图穷 墙上时钟的指针指向十一点三十分,pat揉了揉发酸的脖子,屏幕上的k线和指数晃的她头晕眼花。 她上夜班已经一周,最近并没有发生任何邪门的事情,一周前自杀那两人可能是巧合,这让她安心不少。 不过美中不足的是,讨厌鬼经常来公司找她,知道她上夜班,每天晚上还送宵夜过来,还好讨厌鬼并没有趁着人少,做出什么无礼的举动。 想到宵夜,pat才察觉到自己肚子饿的咕咕叫,拉开抽屉,里面空空如也,讨厌鬼天天送宵夜,她这些天并没有准备零食。 看了看墙上的时钟,快要十二点,不知道今天他为什么来得这么迟。 “叮铃铃”桌边的电话响起,pat顺手接起电话:“喂,icm。” “是我。”熟悉的女声响起,原来是楼下球鞋公司的芭姐。 “啊,是芭姐呀,有什么事吗?” “我买了宵夜,差不多十二点的样子能到,等下一起吃。” “好啊,我正好饿了,谢谢芭姐。”pat说道,“待会可能有朋友会过来,我们三个一起吃吧。” “是和你一起值班的同事吗?” “不是,sindy老公好像出车祸了,她今天不在,我说的是最近经常来找我那个——” “哦——”芭姐拉长声音,笑嘻嘻地说道:“就是追你的那个靓仔啊,会不会打扰你们二人世界呀。” “哪有,芭姐别瞎说,我们只是普通朋友。好啦,你过来再说吧。” “嗯。” 挂断电话,pat手掌撑在脸颊上,想了想,讨厌鬼长的不错,看样子家境不差,要不是有时候眼神很猥琐,自己说不定会跟他拍拖呢。 办公室里忽然刮起一阵冷风,pat身后一个模糊的黑影正恶狠狠地瞪着她。 pat甩了甩头,暗笑:单身太久,真是发花痴啊,讨厌鬼是个肯定是个花花大少,自己要想办法甩开他,免得被人玩弄,被欺骗感情。 愣神之际,办公室前方冒起一阵绿光,“滴滴答答”的声音随之响起,pat心中一惊,连忙拿出手电筒,朝那边走去。 走到绿光冒起的地方一看,pat松了口气,原来是打印机不知道为什么在响,应该是打印机坏了吧,随后她拔掉打印机的电源,绿光不在闪烁。 走出打印室,她感到一阵尿意,拿着手电筒就朝楼下走去。 十六楼的厕所她是不敢再去的。 十五楼走廊的主灯已经熄灭,只留下两侧脚边的夜行小灯,还有每隔十米昏黄的指示灯箱。 昏暗的灯光好像一支支蜡烛,走廊深处有些接触不良的小灯,还一明一灭的闪烁着。 气氛有些恐怖,虽然来过许多次,pat心里还是有些紧张。 走到十五楼的女厕所,pat拿出芭姐给她配的女厕所钥匙,插进钥匙孔里,想要打开厕所门。 “咔擦”新配的钥匙居然断了。 “不是吧,钥匙断了,这下惨了。” 她看着手上只剩一截的钥匙有些傻眼,打不开厕所门,只能去楼上厕所,而楼上厕所有些邪门,所以—— “对了,我可以去找芭姐。”pat灵机一动,拿着手电筒朝球鞋公司走去。 球鞋公司里黑漆漆一片,她拍门也无济于事,想起刚才那个电话:芭姐去买宵夜了—— 唉,看来只能去楼上厕所解决,pat哀叹着。 此时她身后那个模糊的黑影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一抹得意的微笑。 “喂,你偷东西啊。”楼道旁响起一个声音,黑影嘴角的微笑顿时一僵,转眼间就消失不见。 pat转头看去,李梦龙手里提着方便袋,朝着她微笑,于是拍了拍胸口,长舒了一口气:“喂,你差点吓死我啦。” “嘿嘿,借个温暖的怀抱给你啊,要不要。” 猥琐的笑容在讨厌鬼脸上浮现,pat白了他一眼,说道:“对了,这是十五楼,你怎么会到这里来。” “还说呢,你们大厦的电梯坏了,我走楼梯的啊,真是累死我了。我还以为这是十六楼呢,居然是十五楼。哎,你怎么会到十五楼来,难道真是偷东西?要什么你跟我说啊,我买给你——” “乱讲。”pat微笑道,“我来十五楼上厕所,没想到钥匙断了,想找芭姐借个钥匙,没想到人没在。” “不就是钥匙断了,小事一桩,我帮你把门踹开不就行了。” “喂,你别乱来,弄坏了门要赔的。” “你半截钥匙把锁孔堵住了,迟早要换门锁,我把它踹开也没什么,大不了换锁的钱我出。” “这——”pat迟疑道。 “不用这个那个的,就这么办吧,换个锁不过一两百块而已。”说着李梦龙就朝着女厕所走去。 走到门口,锁孔里根本没有钥匙,pat只不过被迷住了而已。 他嘴角浮现一抹冷笑,当做没看见,一脚就把厕所门踹开。 几分钟后,两人上到十六楼,李梦龙打开方便袋,里面有三杯柠檬汁,一盒蛋挞,半只烧鹅。 李梦龙左顾右盼,问道:“sindy呢,今天她没来?” “她去医院了,她老公出了车祸。”pat拿起一块蛋挞美美的吃了起来。 “哇,那我带这么多东西岂不是要浪费。” “芭姐等下要来,再吃不完的话,你走的时候带给楼下保安大叔吧,他天天晚上在这里看更,挺辛苦的。” “那个欧吉桑长的人不人鬼不鬼的,走路一点动静的都没有,刚才我上楼的时候被他吓了一跳,就是扔掉也不给他吃。”李梦龙撇了撇嘴。 “你不要这么小气嘛。”pat说道:“保安大叔没儿没女,很可怜的。” “喂,你们说谁呢?谁可怜啊。”一个戴着金丝眼镜,身穿线衫,打扮很老气的短发欧巴桑推门进来,身后还跟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年轻女人。 “芭姐,你来了啊。”pat高兴地打着招呼,看到她身后的红衣女人,眼光一凝,问道:“芭姐,这是你同事吗?” 芭姐点了点头:“这是我同事阿珊。”看了一眼李梦龙,低声在她耳边说道:“果然是个靓仔,难怪你会喜欢,我要是年轻三十岁,肯定也会动心的。” “你别乱说,我们只是普通朋——”pat眼光从他身上掠过,心里生气一股厌恶之感,原来李梦龙又露出猪哥相,目不转睛的盯着阿珊打量,就差点没流出口水来。 阿珊一袭红裙,笑吟吟的站在门口,肤光胜雪,双目尤似一泓清泉,容貌秀丽至极,当真如明珠生晕,美玉莹光,眉目间有一股出尘脱俗的书卷气息。 pat自己看了都暗自赞叹,就更别说见不得美女的讨厌鬼了,不过当着自己的面,他就露出这副模样,pat在心里一下子就给他判了死刑,打算这次过后,就不再和他接触。 “阿珊,你好,我是pat的朋友,你叫我阿龙好了。”还没等pat说什么,李梦龙冲上前去,握着阿珊的手,不停的抚摸着:“你是阿珊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以后有什么问题,尽管找我帮忙,我这个人……” 李梦龙很自来熟的在她面前吹着牛皮,说自己多么多么厉害,认识多少多少人云云,而阿珊好像个不谙世事的少女,一脸崇拜的看着他,不时应和的点着头。 “喂,你这朋友什么来路啊,好像,好像——”芭姐之意,不言自明。 “唉,看样子是个花花大少。”pat低声说道:“你要提醒阿珊啊,不要被他骗才好。” pat和芭姐刚说没两句,只听那边声音渐高。 “不就是个厕所吗?有什么好怕的,哥百无禁忌。”李梦龙将胸脯拍的砰砰作响。 “真的吗?好厉害嗳。”阿珊一般挽住他的胳膊,用崇拜的眼光看着他,好像发了花痴。 “不是我吹牛,这世上还没有我不敢去的地方,别说是女厕所,就是医院太平间我也敢去。” “那我们去看看吧,我还没有去过那里呢。” “走着,现在就去。” 说着,李梦龙带着阿珊就朝门外走去,胳膊不时还在阿珊怀里蹭几下,脸上露出一抹猥琐的笑容。 “喂,你干什么!不要去啊。”pat劝阻道。 “安啦,安啦。有我在没事的。”李梦龙满不在乎的朝后面挥了挥手。 “你自己要去我不管,千万别带着阿珊呐,那里真的很邪门的。”pat叫道。 “没事的,阿龙一定会保护我的。”阿珊犹如一朵小白花一样笑了起来。 两人不顾pat的劝住,愣是朝着女厕所走去,pat没办法,朝芭姐说道:“我们去看着他们,千万别让他们出事。” “好。”芭姐点了点头,两人结伴朝女厕所走去。 那边李梦龙推开十六楼女厕所的大门,昏黄的灯光映照下,安静的厕所有些森寒,李梦龙干咽了一口口水,有些犹豫不定,到底要不要进去。 不过看到阿珊满是期许的目光,还是梗着脖子,一脚踏入厕所。 进去后,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他长舒了口气。 门外芭姐和pat追了过来,pat在门外喊道:“快出来吧,里面不好玩的。” “切,有什么嘛,不就是间厕所而已。”李梦龙不屑道,接着他一脚踢开最前面那格的门,嚣张的说:“不就是马桶圈咯,不用怕啦。” “真的什么都没有欸。”阿珊朝门外说道:“芭姐,你也进来看看吧。” 芭姐犹豫了一下,跟pat说道:“他们都没事,我们也去看看吧。”pat只能点点头。 李梦龙一连踢开五扇门,里面空空如也,别说是鬼,连根毛都没有。 “呐,我就说我百无禁忌吧。”李梦龙走到最后一格,得意洋洋的看着阿珊、pat、芭姐。 “阿龙最厉害啦。”阿珊将他的胳膊抱的更紧,胸部悄悄的蹭啊蹭的,让他更加得意。 他脸上的表情很是享受:“行啦,看完最后一格,我们就走吧。嘿嘿,待会我们去看午夜场怎样。” “好啊。”阿珊乖巧的点了点头。 “碰”,最后一扇门应声而开,芭姐和阿珊脸上同时浮现出一抹诡笑。 一阵阴冷的气息扑面而来,好似锁链一般,缠绕到pat和李梦龙身上。 pat只觉得身上一冷,然后天旋地转起来,前面好像生出无穷吸力,要把她整个人吸进去一样。 突然,一个手掌拍到她天灵盖上,pat打了个哆嗦,登时清醒过来。 “嘿嘿,你们笑够了没有。” 李梦龙背着双手,站在pat身边,似笑非笑地看着芭姐和阿珊。 芭姐和阿珊笑容一僵,惊讶地看着毫发无损的李梦龙和pat。 “怎、怎么会这样?”阿珊舌头好像打了结。 “你想怎么样呢?”李梦龙仍旧满脸笑意。 “混账,你是来多管闲事的道士。”芭姐怒喝一声,手在脸上一抹,顿时变成一个七窍流血,满脸疤痕的狰狞形象,手指甲足有一尺多长,鲜红如血,朝李梦龙扑来。 “啊——”pat尖叫一声,差点没吓晕过去,连忙躲到李梦龙身后。 “区区一个恶鬼,连鬼身都没凝成,就想在我面前撒野,真是找死。”李梦龙冷哼一声,手掌一翻,手里多出一块金灿灿的八卦镜,正是朱雀镜。 道诀掐动,朱雀镜放出一道金光,烧到芭姐身上,芭姐连惨叫都来不及就被烧成飞灰。 阿珊见状,吓了一大跳,连忙化作一团黑气消失不见。 “嘿嘿,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待会再收拾你。” 李梦龙一掌击在最后一格的一块瓷砖上,登时将瓷砖打碎,从里面抓出一块黑漆漆,四面绘着狰狞恶鬼的长条形木块。 木块刚被拿出,整栋大厦阴风四起,楼道里好像刮起十几级大风,将玻璃门窗吹的哗啦啦作响,又好像地震一样,一间间办公室里的桌椅东倒西歪。 紧接着,大厦里响起一阵莫名的吼叫,震动越来越强,好像整栋楼随时要塌一般。 李梦龙一把搂住pat的腰肢,将窗户踹了个大洞,带着她朝楼下终身一跃。 十六层楼的高度,加上在耳边猎猎作响的风声,吓的pat闭着眼睛再次尖叫出声。 “耳朵都要被你叫聋啦。”李梦龙一巴掌拍到pat头上。 pat睁开眼,看到自己踏踏实实的站到地面上,不禁揉了揉眼睛,刚才还在十六楼,现在就到了大厦外面,真是跟做了一场梦一样。 “地震啦,地震啦。”一个黑影从大厦角落跑出来。 跑到昏黄的路灯下,pat看到他身上穿着蓝色的衬衫和黑色的的裤子,还有脸上的皱纹,连忙招了招手:“保安大叔,快到这里来。” 保安大叔听到pat的声音,调转脚步,朝李梦龙和pat跑去,跑到中途,看到李梦龙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脚步一顿,顿时停在原地,恶狠狠地看着他。 pat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个劲的说道:“快过来呀。” 保安大叔看都不看她一眼,只冷冷的盯着李梦龙,半晌,他用怪异的嗓音说道:“我和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坏我的好事。” 李梦龙并没有直接回答他,反而问道:“哦?那这大厦的人和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害他们呢?” “他们都是被横死鬼诱去当做替身,自杀而死,又不是我害死的。”保安大叔怒道。 “到现在这个时候,你还想骗我,真当我是傻瓜吗?”李梦龙掂了掂手里的长条形木块:“用埋在地下千年不见天日的槐木,布置九灵聚阴阵,滋养九团灵魄,每年再用横死鬼喂养,用来增长修为,你瞒得过别人,还想瞒过我吗?” “知道太多的人,往往活不长。”保安大叔冷冷的看着他,“只要你交出手上的阴木,我可以给你一大笔钱,然后让你活着离开这,你的修为虽高,但这是我的地盘,你好好掂量掂量。” “哎呀,你早说啊,钱我是很喜欢的,不过——”李梦龙耸了耸肩,吹了个口哨,周围突然一片雪亮。 大厦周围停满了警车,此时车灯亮起,一队队荷枪实弹的军装警察拿着枪正对着那保安,最前边还有七八个身穿道袍,手持桃木剑的道士,另一边还有披着袈裟的和尚。 看到自己身陷重围,保安大叔眼珠子缩成针尖大小,怒喝道:“你们想置我于死地,那就来吧,我看你们用多少命来换。”说完,他尖叫一声,眼中闪出妖异的绿光,脸上、手上忽然长出许多黑毛,四肢趴在地上,用极其怪异的姿势冲入大厦,那速度当真是奇快无比。 第一百六十五章灵猫噬心术 保安大叔跑进大厦后,李梦龙走到人群中,将手里的长条形木块丢给人群中的陈庆安,说道:“各位,事情已经很清楚了,大厦阴气旺盛,是有邪修作祟,要怎么处理,诸位拿出个章程来吧。” 这栋大厦是香江有名的邪异,年年都要死人,很多业主请过风水师来看,都说是大厦建在阴煞位,导致大厦阴气集聚,鬼祟横生,而要破阴煞位很难。 因为周围都被建满高楼大厦,想要改变地脉,破了这个风水局根本不现实,只能请风水法器来镇压。 可能镇住这么一栋大厦的法器,那是天下罕有,任何一件都是重宝,谁也不会拿出来卖。 所以一直以来,大家都认为这栋大厦是风水问题,并没有想到其他地方去,谁知道根子原来是在邪修身上。 安叔接过漆黑的木块,拿在手上翻来覆去看了几遍,才递给周围的道士。 长条木块在众多道士手里传来传去,然后又被递给周围的和尚,最后又回到李梦龙手里。 看过木块后,和尚道士围成一团,窃窃私语,在商量如何处理。 半晌,安叔抬头问道:“阿龙啊,这是九灵聚阴阵的镇物没错,只是那个邪修的底细,你搞清楚没有?” “具体是什么玩意我不清楚。”李梦龙沉吟了一会,说道:“要是我没看错的话,他是个活尸,每次我从他身边经过,都能闻到一股淡淡的尸臭味。” 接着他将漆黑的长条木块丢到地上,一脚将木块踩碎,一道绿色光晕从木块中飞出,速度极快,眨眼间就飞出十几米。 “阿弥陀佛。” 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和尚宣了句佛号,掌中托起一个海碗大小的铜钵,铜钵上冒起六个金灿灿的金字,分别是唵、嘛、呢、叭、咪、吽,瞬间就飞到绿色光晕周围,“唰唰”六个金字不断旋转,化作一张金网,将绿色光晕罩在金网里,然后飞回铜钵里。 安叔手里的拷鬼棒紧了紧,那秃驴出手太快,被抢了风头,于是心情有些糟糕,冷哼一声,一双牛眼狠狠地瞪着李梦龙身边的两个女鬼。 那两个女鬼正是不久前自杀的大厦女职员,有一个正是pat的同事karen,此刻两个女鬼抱在一起,瑟瑟发抖,生怕安叔手里的拷鬼棒落到头上。 李梦龙在碎木块中扒拉出一个黑漆漆物事,拿脚踢到安叔身边,众人低头看了一眼,又看了看老和尚铜钵里的被绑的结结实实的绿色光晕。 “居然是只猫!”一个道士惊叫道。 猫是至阴之物,天生就能见到鬼怪,极为通灵,而且猫天生有九团精魄,故而有“猫有九命”之说。 “灵、猫、噬、心!”一位头发花白的老道士面沉如水,一字一顿的说道。 这老道士修为仅差李梦龙一筹,加上身上带的兵马,气息强横至极,算是香江顶尖一流的修士,在修炼界很有名望,此言一出,大家纷纷看向他。 “什么是灵猫噬心?”托着铜钵的老和尚问道。 “唉。”老道士叹了口气,开始解释起来。 这老道士原先也是内地来的,几十年前来到香江,原本他是湘省人士,靠近苗疆地带,以前接触过很多巫法蛊术。 灵猫噬心术源于苗寨巫术和蛊术,乃是巫术收集九九八十一只有灵性的猫,最好的是黑猫,用蛊法喂养。 喂养一段时间后,将所有灵猫关到一个铜炉中,不给吃,不给喝,让它们在铜炉内厮杀,直到最后剩下一只。 这只剩下的灵猫就是蛊灵,蛊灵选出来后,巫师每次喂养,都要在食水中加上自己的心血,一直喂养二十年。 二十年后,蛊灵灵性更甚,这时候,灵猫噬心仪式真正开始,巫师摆好巫阵,在身上绘好锁魂阵,再给自己吃下秘药,然后生生将自己的心挖出,喂给蛊灵吃下。 这时候巫师其实就已经死去,不过巫师吃下秘药,身上又绘制了锁魂阵,实际上已经将自己转化为活尸。 蛊灵吃下巫师心脏之后,巫师再将灵猫抽筋扒皮,并且将灵猫的九团精魄禁锢住,然后将猫尸斩成十块。 一块最大的塞进自己心脏,再用猫皮封好,其余九块猫尸体分别附上一团灵猫精魄,装入绘有符纹的阴木中,再将九块阴木埋入阴气旺盛的地方。 让九团猫的精魄不断修炼,最后巫师将九团猫的精魄吞噬,立刻就能修为大进。 “……传说要是能让猫的每团精魄,每年吸收一个横死鬼的魂魄,持续八十一年后,巫师立刻就能修成鬼王真身,再让他搞到纯阳真核,度过雷劫成为真的鬼王也不是问题。” 老道士话刚说完,周围都是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大家听的牙根直发酸,只要八十一年就能修成鬼王真身,绝对是超级逆天的法术。 想想其他鬼物,哪怕是占据绝佳的阴域,没有一两千年根本不要想凝成鬼王真身,更何况中途还不知要历经多少鬼物的挑战争斗,一不小心就被吞的渣都不剩。 而这灵猫噬心术,只要悄悄弄死几只猫,再弄死几百个人就能搞定,真是极端厉害,当时很多人就悄悄咽了咽口水。 “哼。”老道士冷哼一声:“你们就别妄想啦,有得必有失,靠这种邪门法子,哪怕练成鬼王真身,每过百年就要受一次雷劫,一次比一次厉害,还没听说有哪个能渡过三次雷劫的,而且此法一旦练成,就会遭到天庭地府无休无止的追杀,哪怕你躲到阴山那边,也休想逃过。” 听到有雷劫,众多道士立刻没了那个心思,一百年就要被雷劈一次,那还不如老老实实的混个天兵鬼差,好歹能有很长时间的任期,要是运气好,修为大进,下辈子就能重新来过,或是有无数的香火愿力,靠福德成神也不是妄想。 “喂,你们有个准主意没有,再这样下去,天都要亮了。”李梦龙抱怨道。 “嘿,老道我没几年好活了,今天就是死在里面也无所谓。”老道士拎着桃木剑走到李梦龙身边,又朝那群人说道:“你们千万得想好了,这里面的东西很厉害。虽然他一下无法吞噬所有精魄,可一半是没问题的,再加上他的身体妖化,力大无穷,速度奇快无比,一不小心是会丧命的。” “阿弥陀佛,邪修作祟,贫僧不得不管。”托着铜钵的老和尚也走了过去。 “阿龙,你小子可得照应着我点啊,我还不想那么快死。”安叔拎着拷鬼棒,也走了过去。 其他道士和尚又凑一起窃窃私语起来。 他们旁边站着一群衣衫华贵的富豪,这些都是大厦的业主还有大公司的老板,当中一名肥头大耳的中年人站出来,对着他们说:“只要能把那个混蛋搞死,我愿意出一千万。” “呀,张老板下了血本啊——” “能不花大钱吗?这大厦有一半都是他的产业,当年盖这栋楼不知道花了多少钱,可惜大厦出问题,租金低的让人不敢相信,到现在还没收回本来,要是能把事情搞定,大厦租金起码涨几倍,一千万而已,一年的租金就能收回来。” 其他业主也五十万、一百万的允诺着,一会功夫,赏金就到两千万。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又有五个人走出来,愿意去楼里降妖除魔,至此,加上李梦龙在内,总共有九个人愿意去大厦里干活。 大厦共有a、b两个电梯口,一左一右,分别位于大厦两侧,因此也有两个楼梯口,直通顶层。 此时大厦内部电路已经被毁,里面一片漆黑,九个人都带着手电筒朝里面走去。 大厦外面布置了阵法,还有剩下的道士和尚虎视眈眈,谅那邪修也不敢逃出大厦。 李梦龙等九个人兵分两路,先将两个电梯口用符箓封住,再沿着楼梯上去,说好每到一层楼道,就用符箓、法器将楼道封住,让它能上不能下 并且每到一层楼,两组人从两边搜索,直到两组人相互汇合。 用这种方法,找到邪修是迟早的事情。 第一百六十六章蛇蝠 漆黑的大厦,寂静阴森,时不时刮起一阵阴风,将玻璃窗吹的哗哗作响。 现在已经午夜时分,安静的大厦里,七八只手电的光柱来回晃动着,身穿道袍僧衣的和尚道士捧着法器来回查探。 “李施主,一直都没有发现邪修的踪迹,他会不会已经逃了?” 他们两组人一直从一楼查探到九楼,连个人影都没看到,按理说那人知道难逃围捕,肯定会拼死搏杀的,所以拖着铜钵的老和尚才会这样问。 “不可能的,大厦外面布置了好几个阵法,如果他逃出大厦,肯定会触发大阵,他再怎么厉害,起码要废一番功夫才能破阵。” “没错,他一定还在大厦里,外面阵法有我师门重宝斩鬼剑做阵眼,他绝不可能逃得出去的。”老道士很有信心,脸色一正又道:“现在的情况,就是所谓的暴风雨前的宁静,一旦他现身,绝对会有一场恶斗,大家千万要小心。” “说的没——啊——” 说话间,一间办公室里呼啦啦飞出一群黑影,一位道士冷不防被黑影扑中,立刻惨叫起来。 黑影吱吱叫着,无穷无尽般从办公室涌出,铺天盖地一样将九人包围。 猎猎劲风袭来,“铮”李梦龙秋水剑出鞘,将周身护的水泄不通,“唰唰唰”剑光闪动,被剑光触到的黑影无不断成两截,一时间污血横飞,残尸遍地。 李梦龙应付的很轻松,其他人就不一样啦,飞来的东西是活物,不是阴气邪气构成的鬼怪妖灵,法器对它们无用。 比如安叔手上的拷鬼棒,现在就成了烧火棍,只能对着黑影狂舞。 好在闾山派有武法,安叔悄悄念动咒语,使出寄打之法,任黑影扑到身上,对身上的黑影不管不顾,只用拷鬼棒奋力把空中乱飞的黑影打到地上。 这寄打之法名叫藏魂寄魄,乃是预先将包含自己信息的头发、指甲藏在石头或者铁块中,使用法术的时候,就能借寄魂物的物性,将受到的打击转移到寄魂物上,普通人的棍棒拳脚难伤,高级点的刀砍斧劈无惧。 不过这种法术也是有限度的,只能抵挡一定程度内的打击。 要是遇到李梦龙这样的高手,一掌下去,再高级的寄打也要破功。 这些和尚道士平时应付的都是鬼怪妖灵,乍一遇见大批活物来袭,登时手忙脚乱,不少都被咬伤。 幸好李梦龙武艺高强,秋水剑不时将他们头顶罩住,才没有造成重大伤亡。 黑影在过道上空吱吱叫着,不断来回飞舞,李梦龙秋水剑不断挥动,一会儿功夫就斩灭一小半。 他正要趁胜追击,“轰隆”一声,无数碎石簌簌落下,一道巨大的黑影落到人群中。 由于半空中的黑影密集,众人为拉开空间施展手脚,都站的不是很近,一个站在人群边缘的和尚被黑影扑中,他手中降魔杵亮起一道金光,却转瞬间熄灭。 “啊——”一声惨叫响起,“噗嗤”和尚身首分离,和尚脖子无数温热的鲜血喷涌而出,洒的到处都是。 “妖孽尔敢!” 托铜钵的老和尚睚眦俱裂,手中铜钵六字大光明咒席卷而出。 黑影速度倒是很快,弄死那和尚后,蹬墙踏壁,好似壁虎一般在墙上游走,转眼间就钻到头顶上那个大洞中,六字大光明咒卷了个空。 黑影绿莹莹的眸子好似嘲讽般看向老和尚,却不防一道蓝莹莹的光芒射来。 绿莹莹的瞳孔登时缩成针尖大小,黑影拼尽全力扭了下身子,还是被蓝莹莹的光芒刺中,“哗啦”一声黑影被钉在上一层楼顶。 黑影惨嚎一声,明白要是不尽快脱身就会死,身子一扭,“哗啦啦”许多粘稠的黑血顺着大洞留下,“咚隆”一声闷响,九楼过道掉下个黑乎乎的东西。 李梦龙目力很好,一下就看出那是被弄死那个和尚的脑袋。 黑影想必就是那个妖化的保安,他被秋水剑刺伤,趁他病要他命是李梦龙一贯作风。 登时不再留手,手腕一翻,手中出现一大把细针,漫天花雨洒金钱的手法使出,半空中的黑影全数被打下。 要说李梦龙一开始就能用这手法将黑影打下,他之所以不这么做,就是为了钓出那个保安,谁知道反而死了个和尚。 不过死道友而不死贫道,死谁都无所谓,只要不是他自己就行。 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些后面加入的人,都是冲着钱来的,想要赚钱,就要承担赚钱的风险,死了也别怪谁。 李梦龙不是他们的保姆,能救尽量救,要是一不小心没救到,只能怪他们运气不好。 弄死这些黑影后,他脚下一点,顺着头上那个大洞钻了进去,明晃晃的秋水剑正插在头顶。 他拿手电筒一照,发现此时秋水剑上正钉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而无数的粘稠的黑血顺着剑身不断滴下。 从空间取出一条毛巾包在剑柄上,然后将秋水剑拔出,赫然发现秋水剑上钉着的是一条长满黑毛的手臂,而手臂那头已经齐肩扭断。 “这混蛋倒是果决,再迟一点我就能要他的命。”李梦龙一边拿毛巾擦着秋水剑,一边嘀咕着。 “不好,我中毒啦!” 他正要顺着黑血追去,冷不防听到楼下安叔的呼声,要是别人的话,还可以当做没听到,安叔却不能不救。 从大洞中跳下去,就见安叔扶着墙壁,头上冒着冷汗,表情很是痛苦。 李梦龙拿手电筒照过去,发现他身上的衣服满是破洞,全是被黑影咬的。 他一把扯下安叔的衣服,发现安叔身上完好无损,应该是寄打的作用,黑影只咬坏了衣服,没咬到肉。 “在手上——”安叔扬起左手,然手上有两个漆黑的细孔,周围的皮肤发青,伤口还渗出黑血。 “我使出寄打之前被咬了一口,没想到毒性这么烈。”安叔喘息着说。 李梦龙连忙点了他几处大穴,将他的血脉封住,然后往他嘴里塞了颗解毒丸,这解毒丸是大路货色,对付这等猛烈之毒用处不大,只能缓解一下。 “哎呀,我也中毒了。” “老叶,你怎么啦?” 正当李梦龙要查看安叔中的是什么毒的时候,其他人又纷纷惊呼起来。 他将中毒的人一一封住血脉,等待找到解毒的法子解毒。 而那个最先被黑影扑到的倒霉蛋姓叶,已经用不着他动手,因为他已经毒发身亡。 九个人中安然无恙的只有李梦龙、老道士、托铜钵的老和尚,还有一个叫玄明的道士。 “原来是尸毒混蛇毒。”老道士闻了闻安叔手上的伤口,幸好老道士是苗疆出来的,对蛊毒很了解。 “先要用糯米、薏仁、人中白除尸毒,再用我配的蛇药解蛇毒,不过这是混毒,拔出余毒要很长时间。” “管不了那么多了,先把他们弄下去再说。” 李梦龙从一间办公室里扯下一个窗帘,将受伤四人包在窗帘中,好像提了棵稻草一样将窗帘提起,然后顺着窗户就跳了下去。 前边李梦龙抱着pat从楼上跳下去的时候,没有人看清,主要是他踏着墙壁下去的速度太快。 大家都不知道他是怎么突然出现在大厦下面的,只以为他施了法,将行迹遮掩住了。 现在老道士、老和尚和玄明道长看着他就这么往下跳,看得眼珠子都瞪圆了。 他们要是使用轻身符,再用兵马将自己托住,从楼下跳下去倒是没问题,可要想带人一起下去,那绝对是摔成肉酱的下场,毕竟他们是修为很低的修士。 不到两分钟,李梦龙又从楼梯走上来,速度快的让人不敢相信:“他们已经送下去了,道长高徒在,想来要解他们的毒没多大问题。”他对老道士说道。 “应该不会出差错。”老道士点了点头。 李梦龙拿着手电筒照着地上,发现地上的动物尸体圆溜溜的脑袋上,长着两只大大的耳朵,耳朵下面的小眼睛紧闭着,浑身黑油油的,长着一层柔软的绒毛,嘴里长着两只尖尖的、像毒蛇一样的獠牙,下面有一排细密的、尖尖的小牙,样子非常恐怖。 它的翅膀上没有毛,像一层薄膜,透过薄膜,可以清晰地看到里面的骨骼,有些死去的尸体翅膀蜷缩着,有些伸展着,足有十厘米长,翅膀末端还长着尖锐的爪子。 样子非常像蝙蝠,可它们身上却长着细密的鳞片,在手电筒的光芒下,还泛起森蓝的光芒。 “居然是蛇蝠,难怪他们都会中那种毒。”老道士眉头皱了起来。 这蛇蝠不算是蝙蝠,而是一种蛊,用经过秘法炼制的蝙蝠长期用毒蛇喂养,杂交数代后,这些蝙蝠身上就会长出鳞片,并且口中会长出蛇牙和毒囊,继续如果再用其他毒物喂养,毒性更大。 最难缠的是这种蛊一出现就是一群,要是实力不够,难免要死于蝠口。 “邪修虽然被我斩下一臂,可根基未损,前面肯定还有大凶险,各位要退还来得及,毕竟命可是自己的。” 李梦龙望着头上的大洞,悠悠然说道。 第一百六十七章暴食君主 漆黑的天幕,半个月亮斜挂,周围笼着一层乌云,微弱的星光闪烁着。 踢踢踏踏的脚步声在楼道里响起,四道手电的光柱来回晃动,汇聚到走廊中间的四人都没有说话,只是相互摇了摇头。 老道士、老和尚和玄明道长三人,都没有放弃搜索。 现在是十二楼,邪修保安踪迹全无,地上的黑血也消失不见。 可大家都明白,邪修肯定躲在大厦的某个角落里,他们之间必然会爆发一场大战。 李梦龙和玄明道长一组,老道士和托铜钵的老和尚一组。 两组人默契的点了点头,便返身朝楼道走去。 沿着阶梯一步步上前,十三楼的楼道近在眼前,李梦龙在楼道口布下符阵,然后提着剑踏入楼道。 一阵微风扑面而来,冷冷潮潮的气息,轻轻地吹拂着他的面颊与发鬓,让他感到浑身都不舒服。 微弱的光芒出现在前方,李梦龙原以为是老道士与老和尚手电筒的光线,定睛一看,光线却是从一间办公室里冒出的。 他握着秋水剑的手紧了紧,邪修刚吃过他的亏,不老老实实躲着,还弄出光来,难道又要出什么幺蛾子? 联想到这层的楼层号——十三,心里不禁蒙上了一层阴影。 十三这个数字,在西方很不吉利,这源于最后的晚餐: 耶稣受害前和弟子共进了一次晚餐,包括耶稣在内一共有十三个人参加,参加晚餐的第十三个人是耶稣的弟子犹大。 而犹大就是为三十块银元出卖耶稣,让耶稣受尽折磨,最终被钉死的罪魁祸首。 参加晚餐的是十三个人,晚餐的日期恰逢十三日,而耶稣又是被钉死在第十三号十字架上。 十三给耶稣带来苦难和不幸,从此十三被认为是不幸的象征,是背叛和出卖的同义词。 走廊那边适时出现两道光柱,老和尚和老道士也到了! 他们也差察觉到,走廊中间那间办公室里冒出的光芒,慢慢的朝着中间走去。 “扑腾、扑腾”寂静的大厦走廊里,安静的好像连自己的心跳声都能听见。 越靠近中间的办公室,手电筒发出的光芒越微弱,仿佛周围腾起了一阵黑雾,将多余的光线吞噬的一干二净。 两组人成功在办公室前汇合,什么都没有发生,只有微弱的光芒,透过磨砂的办公室玻璃门,悄悄的冒出。 周围的气息很古怪,有一种粘稠、阴冷、停滞的感觉,老和尚手中的铜钵上的六字大光明咒,有些不安的冒出些许金光,仿佛感应到什么邪恶的气息。 四人相互对视一眼,大家眼中都露出果决的目光:到了这个地步,便是龙潭虎穴也要闯一闯! 李梦龙深吸了一口气,右手长剑一挥,森寒的剑气溢出,“嘭”的一声,磨砂的玻璃门碎成无数碎片。 咯吱咯吱细碎的声响,是李梦龙脚踩在玻璃渣上的声音,他打头走进办公室,后面三人小心翼翼的跟在他身后。 这间办公室前面是前台,前台右边有条通道,从通道过去,就是主办公区。 李梦龙刚踏入通道,就看见前方有个黑影,右手上持着一根蜡烛,烛光映照下,幽幽的绿眸冒着诡异的光彩,黑影脚下还摆着一些东西,丝丝腐败、阴冷的气息从这些东西上不断冒出。 “终于等到你们了。”怪异的嗓音响起,有些像婴儿哭,又有些像猫叫,“既然你们不让我活,就别怪我心狠手辣。”语气满是怨毒。 说完,他将手里的蜡烛朝下面一丢,“腾”,他脚下接连亮起一支支烛火。 这些烛火迅速形成一个奇异的图案,紧接着,一股诡异的力量在办公室蔓延开来。 “阿里达、美达、美咯、美达、阿姆里达。” “你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物,只有你才是真正的支配者!黑暗的主宰!暴食的君主!疫病战乱的皇帝!死逝者们永远的主宰!” “伟大的暴食君主——贝鲁赛巴布,请你听到我的呼唤而能来到这里,请您降临吧!” 邪修跪在烛火中央,残存的右手捂着胸口,大声祈祷着。 李梦龙皱着眉头看着那邪修,不知道他在搞什么名堂。 旁边的老道士看到地上有蜡烛组成的六芒星阵,还有六芒星阵外用鲜血刻画的圆阵,再一看圆阵外摆着的蟾蜍、毒蛇、蝙蝠的尸体,又听到邪修嘴里的咒文,顿时惊叫道:“异言咒文!这是恶魔召唤术,他在召唤暴食君主,快阻止他!” 听到暴食君主,李梦龙悚然而惊,这是西方地狱之主撒旦手下的七大魔王之一,以前是六翼天使,绝对是个大boss。 李梦龙把长剑插到地上,左掌伸出,右手剑指,刚要掐诀,使出五雷正法。 “哈哈,已经来不及了,伟大的暴食君主已经降临!”邪修嚣张的笑声响起。 办公室里忽然刮起一阵极为阴冷的劲风,一道黑影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六芒星阵上空。 李梦龙等四人见到黑影降临,明白是暴食君主到了,都不敢妄动。 “桀桀,好久没人召唤我了。” 诡异的笑声在办公室里来回飘荡,六芒星阵外边的蟾蜍、毒蛇、蝙蝠尸体,一股脑的投入阴影中,“嘎吱嘎吱”的咀嚼声让人不寒而栗。 半晌,阴影中的存在打了个饱嗝,“真是美味的食物啊!” “你是谁?凭什么把我叫出来?如果你不回答我,我就将你撕裂成八块!”阴影仿佛吃饱了一般,才想起召唤他的邪修。 “非常感谢您的回应,黑暗的主宰,暴食的君主——贝鲁赛巴布大人。因为我遇到了一些麻烦,想请您达成我的愿望。”邪修乞求道。 “要我帮你达成愿望?你不是我的信徒,你是什么人?知不知道我的规矩?” “贝鲁赛巴布大人,五十年前我在华夏救了一位您的信徒,名叫威廉·帕米,是他告诉我召唤您的方法,这点我不敢骗您!” “威廉·帕米?”暴食君主念头转了转,还是没想起这个人来,他手下的信徒众多,一般的信徒他从来都不关注。 “原来这混账不仅是个邪修,而且还是个汉奸。”李梦龙眸子精光闪出。 五十年前正是日军侵华时期,世俗界两国军队爆发大战,修行界也不例外。 日本的日/莲宗是修炼界侵华的急先锋,其中还有一些西方地狱君主的信徒参与进来,与华夏道门修士爆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大战,战事非常的惨烈。 日/莲宗是日本僧人日/莲依据《妙法莲华经》所开创,是日本佛教史上唯一以日本名字命名的宗教,所谓的“日/莲主义”(扩张主义)纳、粹色彩很严重,1931年满洲事变就是石原莞尔这个日/莲主义拥护者,“国柱会”成员策划的。 (现在日本百分之七十的新兴教派都和日/莲宗有关系,暗地里还贼心不死呢。) 五十年前,也就是1945年,日本战败,许多日/莲宗修士被杀,而威廉·帕米大概就是那个时候受的伤,却被这个邪修救了。 “你想要我帮你做什么,你又愿意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暴食君主又道。 “我愿意献上八个强大的灵魂供您享用。”邪修从怀里掏出八个漆黑的长方形木块,摆在地上,又道:“只要您能帮我杀光眼前的四个人,还有大厦外面那些围困我的人。贝鲁赛巴布大人,拜托您,让我如愿以偿。” “不行!我不能大肆杀戮。”暴食君主眼珠子转了转,指着李梦龙等人说道:“我可以帮你把这四个人杀掉,再帮你破掉外面的阵法。” 只要杀掉这四个人,再破掉外面的阵法,他就能顺利逃出包围,虽然不能将外面的人通通杀光,自己的怒气不能完全发泄,可只要自己能逃出去,还怕不能再找他们的麻烦吗? 邪修连忙点了点头:“多谢贝鲁赛巴布大人,这个结果我很满意。” “那就签订契约吧。”阴影里飞出一张卷轴。 邪修脸皮抽了抽,他可知道地狱里的君主最喜欢坑人,常常在卷轴里做手脚,接过卷轴后,就细细打量起来,生怕里面有隐秘的纹路,坑人的陷阱。 难道这暴食君主转了性?这契约干干净净的,一点纹路都没有,而且还是用汉字写的,条款很合理,并没有埋下什么陷阱。 邪修纠结了一会,实在找不到有不对的地方,只能咬破手指,再契约上摁下血手印。 契约飞回暴食君主手中,暴食君主一口将契约吞下,然后说道:“契约已经签订,你把我的报酬拿来吧。” 邪修一掌将地上的八个木块拍碎,右手掐指一引,八团绿色的精魄就飞到阴影里。 “哧溜”好似吃面条的声音响起,阴影又打了个饱嗝,“真是美味啊”,暴食君主吧唧嘴的声音传来。 半晌,暴食君主戏谑的声音响起:“契约上写着你要给我八个灵魂,现在你只给了我一个残缺的灵魂。你,违约了!我将会取走你的灵魂,到地狱里永生永世做我的仆人。” “不,不是,我给你的是——”邪修争辩的声音戛然而止,木条里装的是灵猫的八团精魄,而猫有九团精魄,严格意义上来说,他的确只给暴食君主提供了一个残缺的灵魂。 暴食君主是个老狐狸,早就看出木块里装着的灵魄的底细,故意在契约上写的是八个灵魂,明显挖坑等着他往下跳, 邪修面若死灰,要是知道会这样,还不如跟李梦龙他们拼一把,却又听暴食君主说道:“看在你召唤我的份上,我再给你一次机会,我们来玩一个小游戏,如果你能通过,那我就放了你。”说着黑暗中出现两只血红的眼珠,看向李梦龙他们:“你们也一样。” 第一百六十八章夜宴 暴食君主打了个响指,一股硫磺的味道充斥整个办公室。 周围一片火海汹涌奔腾,疯狂的火浪一个接着一个打来,大股的黄褐色的烟柱,不住地盘旋上升。 熊熊烈火长牙舞爪地扑来,那邪修连同李梦龙等,五人一下子陷入火海之中。 五人忽然眼前一花,感到一阵眩晕,好像天旋地转一般,再回过神来之时,却发现自己置身于一座古堡之中。 古堡似乎年代已经很久远了,风格很古朴,圆顶式设计,由一块块巨大的石块构建,和教堂一样坚硬古老。 也许,它没有教堂那样的华丽,却比教堂更神秘。 说到古堡,总令人想起冰冷的水牢、带着痕的刑具、行宫式的房间,总会令人想起一些异乎寻常的故事,比方战争、复仇、凶杀、恐怖、浪漫或绝望的爱情绝唱。 而这座古堡,四周的墙壁上刻满各式各样古怪的图案,有狰狞的恶鬼,有凶残的魔兽,更多的却是破碎的尸体、骷髅。 目光移到大厅,地面铺着一层红地毯,大厅中''央摆着一张长方形的餐桌,餐桌四周摆着不多不少六把椅子。 餐桌上放着华丽的烛台,和银光闪闪的餐具,后面有一个冒着熊熊火焰的壁炉。 摇曳的烛火,温暖的壁炉,再加上餐桌旁摆着的竖琴,本应该是温馨而轻松的场面,而在场六人却纷纷头冒冷汗。 因此大厅中摆着一座雕像,一座长着羊头羊角,有着人身的怪物,最奇特的是那怪物长着人手却有利爪,长的是人腿,脚却像是鹰爪,还有一条长尾巴。 这分明就是暴食君主——贝鲁赛巴布的雕像。这古堡,自然也就是贝鲁赛巴布的宫殿。 众人只感到古堡阴暗处仿佛有无数眼睛,飘浮在半空中,像一个个黑洞,打量着他们,好像要把他们吞进肚子里。 种种疑问畏缩在莫名的恐惧里,隐匿其中的恐怖超越文字,已经无从表述,一阵阵森冷的寒意顿时将他们包裹。 “欢迎来到我的城堡!”一阵温和的声音响起。 众人转过头去,一位身穿燕尾服,长相儒雅的绅士坐在靠近壁炉的主座上,他的头发梳的一丝不苟,烛光映照下,还能反射出丝丝亮莹莹的光彩,照李梦龙的经验看来,他绝对是打了发蜡。 “各位请坐。”不用多想,说话的肯定就是暴食君主布鲁塞巴布,他优雅的站起身来,做了个邀请的手势,“在游戏开始前,我请各位吃一顿晚餐,顺便讲解一下,接下来那个小游戏的规则。” 众人对视了几眼,眼中均有黯然之意,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不从不行,只能默然的走到餐桌旁坐下。 “啪啪”布鲁塞巴布拍了拍手掌,阴暗处走出许多奇奇怪怪的怪物。 有的是侏儒,有的青面獠牙,头上长着许多包,有的狗头人身,有的貌美如花却长着马蹄。 走出来的怪物形体各异,手里却都托着餐具餐盘,还有餐布。 不一会儿功夫,餐桌上就重新摆好餐具,连桌布都换成了锦缎做的,而且餐桌最中间还安排了鲜花:高高的一大蓬铃兰、荷兰鸢尾和鹦鹉郁金香。 众人身前换上了雪白的瓷质餐盘,餐盘两边是雪亮的银制刀叉,餐盘前方高脚酒杯都倒上了香醇的红酒,浓浓的酒香沁人心脾。 餐桌上还摆着几道用圆盘装的菜肴,卖相非常好。 布鲁塞巴布拿起离他最近的邪修身前的餐盘,亲自给他布菜,动作很优雅,神情很亲切,还一边说着:“我唯一的爱好就是美食,平时经常研究菜谱,不用去想等下游戏的结果会怎么样。用你们东方的话来说,就是要死也要做个饱死鬼,是不是这样?” 饱你个大头鬼,李梦龙真想呸他一脸,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无耻的混蛋。 “你的手断了,应该尝尝我做的红会小牛膝。为做这道菜,我特意精选六个月大的小牛膝,撒上面粉和黑胡椒,用白兰地腌制了半个小时,放到锅中煎至五成熟。再用胡萝卜、洋葱、甘蓝、西红柿熬汁,浇到五成熟的小牛膝上。最后放到烤箱烤制半个小时,汤汁全部收到小牛膝中,味道很棒。” 贝鲁赛巴布将两块小牛膝,用木勺装到邪修餐盘中,还附带弄了些培根和蔬菜给他。 紧接着他又走到玄明道长旁边,对他露出一个亲切的微笑:“看你脸色发白,一定是缺血,我推荐你吃烤肝片,能补血生津。” 玄明道长分明是被你吓的,居然说人家贫血,要不要这么涮人家?李梦龙暗自腹诽。 “这烤肝片一定要直接烤,不用腌制,这样烤出来的肝片有一丝淡淡的甜味。如果配上红酒和番茄调制而成的酱汁的酸味,那就像是在品一杯上好的固体波尔多一样。”贝鲁赛巴布舔了舔嘴唇:“嘶,想着我就激动。” “哦,对了。如果你们要烤出好的肝片,一定要记得,在最后加入白兰地的时候,火苗会喷起来,那时一定要甩锅,然后装盘。” 贝鲁赛巴布一本正经的传授着他做菜的心得体验,然后端给玄明道长一盘烤得金黄的肝片,肝片下面是一层浅浅的番茄汁。 “哈,老和尚平时经常念经,费脑力,这道帕尔玛干酪焗羊脑天生就是为你准备的。”贝鲁赛巴布从餐盘里铲出一个烤馒头一样的东西,放到老和尚身前。 “羊脑清洗的很干净,我用冷水足足泡了一天。”他又在介绍着菜的做法,“先将羊脑放到锅中,加入足量的盐,胡椒子,香芹秆和柠檬汁,用大火煮沸,再用小火煮几分钟。然后捞出羊脑,沥干水分。这时候一定要小心,千万不能破坏了羊脑的形状,不然就不美观了。然后撒上面粉和帕尔玛干酪,浇上鸡蛋汁,最后用黄油将羊脑煎至金黄、色,配上柠檬汁和菊苣,真的是无上美味。” 接下来他又为老道士和李梦龙布菜,有炖牛肺、纸包小羊舌、鸡肝酱等菜,看李梦龙年轻,还专门给他弄了大半盘烤花腿。 说是用一大块牛腿肉摊开,包上无花果、罗勒、迷迭香和鼠尾草,然后卷成圆柱状态,外边再包上培根,最后再裹一层荷叶,放到烤炉烤制,说这肉烤出来又香又嫩,滋味非常好。 他在那里瞎比比,李梦龙一句都没听进去,脑中翻来覆去的想着逃脱的办法。 首先,他们现在肯定不在那栋大厦中,可也绝不会被拉到西方地狱中,因为他们是带着肉身进来的。 如果不是肉身成圣,想要进入和东方地府一样的西方地狱,根本不可能。 布鲁塞巴布绝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他们现在处于布鲁塞巴布用神力弄出来的小空间中。 其次,想要逃出虎口,要么用实力打出去,要么玩游戏通关。 想要打出去不是不可能,因为这个世界处于末法时代,布鲁塞巴布只是分身降临,虽然实力很强,比五个人加起来还要高出一筹。 可李梦龙有底牌在手,真要打起来,不一定会输。 不过如果能靠游戏通关,李梦龙情愿用这种方式出去,要是布鲁塞巴布耍无赖,或者赢了不游戏再用拼命的法子。 主意打定后,他镇定了许多,准备尝尝地狱七魔王之一的暴食君主的手艺。 盘中的花腿片被切的很薄,还冒着腾腾热气,香味一阵阵钻入鼻孔中。 不知道是不是布鲁塞巴布对他特别照顾,他盘子里的食物最多,除了大半盘腿片,还有一块被煎的油亮的小牛膝,两块纸包羊舌,连烤肝片都有一些。 “差点忘了,美食怎么可能不配上音乐呢?” 布鲁塞巴布打了个响指,莫扎特的a大调钢琴鸣揍曲响起,优雅的行板开始绽放独特的魅力。 他举起杯子祝酒:“朋友们,为了我们的相聚,干上一杯吧。”语气很是欢快,仿佛真的是在举办宴会。 众人不敢忤逆他,都举杯喝酒。 连不能喝酒的老和尚,都用唇沾了沾酒液,而李梦龙不喜欢喝红酒,再者更不敢喝他的酒,偷偷用空间作弊,酒水没入口就被弄到空间中。 祝酒完毕,晚宴正式开始。邪修肉身早已死去,根本不怕食物有问题,叉起红烩小牛膝嚼了个咔咔直响。老道士看得开,连死都不怕,什么东西会不敢吃,也放开手脚大吃。玄明道长摄于暴食君主的银威,不敢不吃。奇怪的是老和尚也吃的很开心。 不过李梦龙转念一想,心里却也释然:佛家不吃荤,荤说的是葱姜蒜等辛辣之物,并不是不能吃肉。 佛祖都不禁止吃肉,但吃肉只能吃三净肉。 何谓三净肉呢,就是不见杀、不闻杀、不为己杀。 比如和尚到别人家里去化缘,人家正在吃饭,桌上只有肉,布施给和尚,和尚是可以吃的。 而和尚绝对不能吃肉,是南梁武帝萧衍,这个大昏君弄出来的。这个昏君收留鲜卑狗——侯景,导致侯景之乱,害得汉民差点被杀绝。 事事皆有承负,纵然他信佛又怎样,逆天而行,还不是遭了报应,被活活饿死在建康台城。 话说回来,李梦龙拿着叉子想要享用美食,忽然间脑中闪过一丝灵光,这些菜的名字,他好像有些熟悉。 猛然间,《沉默的羔羊》这个名字浮现在脑海,好像莱克特博士正对着他冷笑一般,李梦龙浑身泛起鸡皮疙瘩。 尼玛,《汉尼拔前传——红龙》中,红龙不就是羊头羊角,长着人身的怪物吗?那不就是暴食君主吗? 汉尼拔绝对是暴食君主的信徒,连食谱都有可能是暴食君主给的。 那些羊舌、羊脑、牛肝、牛肺,全特么是人舌、人脑、人肝、人肺,他盘子里的大半盘花腿片肯定是人腿肉,小牛膝肯定也是人关节。 想到这里,李梦龙一头暴汗,心道:卧槽,幸亏老子是穿越过来的,不然就上了这王八蛋的恶当了。 即便里面没有被做手脚,知道真相后,也绝对会被恶心死。 看着吃的喷香的老道士和老和尚,李梦龙心里满满都是恶意,心想要是他们安全出去了,我再告诉他们真相,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把肠子都吐出来呢? 暴食君主布鲁塞巴布嘴里嚼着烤‘牛肝’,嚼的有滋有味,脸上露出的享受表情,李梦龙真想把自己四十五码的大脚,印到他脸上去。 第一百六十九章“游戏” 晶莹的高脚杯发出冷冽的亮光,四面高高的墙壁在红地毯上投下暗沉的阴影,布鲁斯巴布嘴角微微上扬,眼中透出说不出来的得意。 游戏其实早就已经开始,布鲁斯巴布是地狱魔王,最善于玩弄人心,谎言就是他的代名词。 暴食君主并不只是想要他们的命,他想要的更多,他要的是他们的灵魂,以及操纵人心的那份美妙体验。 懵懂无知的老和尚和老道士,知道真相后,肯定会痛苦不堪,他再加以引诱,他们很有可能堕落成他的信徒。 布鲁塞巴布舔舔嘴唇:修士的灵魂味道更加美妙,他迫不及待的想要品尝一下那美妙的滋味。 视线扫向吃的开心欢畅的几人,暴食君主目光忽地一滞,他最喜爱的猎物竟然没有吞下诱饵,这让他有些不高兴。 不过他伪装的很好,没露出丝毫的不悦,反而微笑地看着李梦龙:“你怎么不吃,是我烹制的食物不合你的胃口吗?” 李梦龙微微点点头应道:“嗯,我吃惯了中餐,不喜欢吃西餐。” “没有考虑到客人的喜好,我作为主人,真是太失礼了。”暴食君主英俊的面庞上露出一个歉意的微笑,语气诚恳,让人生不出丝毫不满。 他轻轻抚摸着铃兰娇艳的花瓣,闭着眼睛做倾听状:“莫扎特的音乐如此美妙,铃兰的香气不浓不妖。”样子十分陶醉。 半晌,睁开双眼,指着餐桌说道:“所有的餐具都是我精心挑选的,烛台酒杯也是我最喜欢的。” “再配上这些制作的如同艺术品一样的美食,真的是美妙的享受。”暴食君主循循善诱:“请你品尝一下我做的美食,保证不会让你失望。” “抱歉,”李梦龙还是摇了摇头,“对于吃我是很讲究的,不喜欢的东西我从来不吃。” “作为客人,不吃主人的食物,你不觉得很无礼吗?”暴食君主语气带着丝丝不满,头上冒出一双巨大的羊角虚影,显然是生气了。 李梦龙却根本不吃他那一套,心道: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吗?想吓唬我,少做你的春秋大梦。 他说:“我说中餐好吃,你说西餐好吃,苍蝇说屎好吃,本就是不相干的事情。你喜欢吃西餐或是吃屎,我不管你。我不喜欢吃西餐,你最好也别来管我。” 其他人听的目瞪口呆,玄明道长更是差点吓的尿裤子,谁也不敢相信,李梦龙竟敢对一位真神无礼。 暴食君主也是愣了一下,不过他倒没有生气,脸上的笑容更加热烈,这么有意思的人,想必灵魂的味道更加美妙。 只要能引诱他堕落,那么他的灵魂就再也跑不出自己的手掌心。 “说的好,说的好。”暴食君主啪啪鼓起掌来,笑道:“好吧,既然你不想吃,那我也不勉强。” 扫了一眼餐桌旁的几人,话头一转,说道:“想必大家都很想知道接下来游戏的内容——” 餐桌旁的众人纷纷打起精神倾听,这关系到他们是否能活下来。 “我看你们这么紧张游戏,那么晚宴到此结束吧。”暴食君主打了个响指,餐具食物全部消失,而每个人身前多出一本食谱,还有一张白纸和一支笔。 “游戏有三关,第一关游戏叫做记菜谱,我给你三十分钟时间记忆菜谱,然后再给你们一个小时的时间将记住的菜谱写下来。” 暴食君主脸上露出优雅的笑容:“是不是听起来很简单呢?” 众人知道没那么简单,纷纷打量着他,他嘴角微微翘起,眼神带着几分戏谑和残忍:“当然没那么简单。第一关有两项淘汰规则,你们记下的每道完整菜谱算一分,得分低于十分的会被淘汰。而剩下高于十分的人,最后那名也要被淘汰。至于淘汰的结果,呵呵,你们知道的。” 此言一出,哗啦啦的翻书声响个不停,尼玛,被淘汰后肯定是会死的啊。 李梦龙也不例外,要是能玩游戏通关,他肯定是乐意的,至于谁会死,这时候他没工夫考虑。 翻开菜谱,第一页赫然写着“红烩小牛膝”五个大字,标题下面还带着精美的插图,插图下面详细的写着这道菜的食材和配料,再下一页,是这道菜的制作程序,都带着插图。 这道菜的食材虽然写的是六个月大的小牛膝,但李梦龙知道菜谱插图上的,多半都是人的小腿关节。 他强忍着恶心,将这道菜的材料,还有制作程序记下。 再翻到下一页,果然不出他所料,下一道菜赫然是“清爽柠檬烤牛肝”,再下一道是“帕尔玛干酪焗羊脑”,然后是“鸡肝酱”、“炖牛肺”、“纸包小羊舌”、“炒兔肉”、“美味牛心”、“玫瑰肉卷”、“秘鲁烤肉”、“乌克兰肉冻”、“煎羊排”等等。 全部做出来,就是一桌人肉宴席。 稍微正常一点的是“应季生鱼片”、“烤圃巫鸟”,好歹插图上能看出食材的原貌来,其他菜谱上的插图——心肝脾肺肾之类的,从哪里切下来的,你根本不知道。 三十分钟很快过去,暴食君主打了个响指,大家手中的食谱消失不见:“好了,时间到了,你们开始默写吧。” 玄明道长冷汗涔涔地看着其他人,他心里实在没有底气。 别以为所有修士都是学霸,其实说起来,他们跟普通人都差不多:只要修为没到练气六层以上,神魂没有质的蜕变,记忆力比普通人好不了多少。 说起来,他们的记忆力可能还不如普通学生,因为记忆这东西,很多是靠理解,而且越年轻越占便宜。 李梦龙虽然不是学霸,可考上的好歹是重点大学,背书对他来说跟吃饭喝水一样简单,至少碾压这些半只脚踏进棺材的老头子,是毫无压力。 所以他动起笔来,连思考都不用,哗啦啦一写就是一大片。 一个小时后,暴食君主布鲁塞巴布手里拿着鹅毛笔,端坐在主位上,一丝不苟的批阅“试卷”,他下首做的玄明道长惴惴不安,还真像是个等待成绩的小学生。 “恭喜你们,得分都在十分以上。” 五分钟后,布鲁塞巴布抬起头,放下笔,朝他们说道。 大家脸上神情一松,随即又紧张起来,“但是,最后一名还是要被淘汰”,布鲁塞巴布又补充道。 他打了个响指,桌上的白纸纷纷飞起来,哗啦啦在半空乱飞,火红的光芒缠绕上去,白纸被迅速点燃,继而化成飞灰。 灰烬簌簌落下,掉到餐桌上,然后迅速积在一起,变成一张火红的纸页,纸页再次腾空而起,凭空漂浮着。 一片光幕从纸页投射出来,一个个汉字和无数怪异的符号在光幕中闪现,又迅速消失,最后出现几行字迹: 道士玄明:11分 道士吴楚:11分 和尚慧明:12分 巫师巴颂:10分 道士李梦龙:20分 玄明道长看到巫师巴颂10分后,很是松了口气,明白自己过了一关,而其他人脸色却并未有多好。 特别是那叫巴颂的邪修,看到自己得分最低,立刻念起口诀,身上长出无数黑毛,一双绿眸妖异无比,独臂上的五指指甲足有一尺来长,分明是要做拼死一搏。 “啪啪”巴颂身上的衣服碎成无数块,整个人趴在地上,样子像个巨大的黑毛,双足往地上一蹬,便朝暴食君主扑去,速度奇快无比,便是李梦龙一不小心都有可能吃亏。 猎猎劲风扑面,暴食君主毫不在意的打了个响指,“噗”,在半空中的巫师巴颂忽然碎裂成无数块,无数黑血朝四周喷射,继而一道绿色的光团从碎尸中冒起,奋力朝古堡门口飞去。 暴食君主拿手朝周围扇了扇,所有四溅的黑血、碎尸,好像全都被什么牵引着一样,迅速聚在一起,刹那间就变成个牛肉丸样子的“黑球”。 紧接着,暴食君主张开嘴一吸,“牛肉丸”和巫师巴颂的精魄一股脑儿被他吸入嘴里,随即“嘎吱嘎吱”的咀嚼声响起,布鲁塞巴布好像在吃鸡腿一般,吃的津津有味。 半晌,布鲁塞巴布打了个饱嗝,吐出一口腥臭的气味,咂咂嘴说道:“太老了,肉有点柴——” 好像他真的只吃了一只鸡腿一样。 “好了,接下来我们玩第二个游戏。”布鲁塞巴布说道:“第二个游戏很简单,你们四个人抽签分成两组,每组两个人。然后每个人帮我做一道菜,我来做裁判,评判出每组人中的优胜者,赢的人活下去,输的人嘛——” 布鲁塞巴布朝半空中的书页一指,光幕中出现一个金色的大碗,碗中有个长长的指针,四个金球飞入碗中,指针开始拨动金球,四个金球开始不停的旋转起来。 蓦地,金碗一抖,一个金球飞出,“啪”金球裂开,“和尚慧明”四个大字横列于金碗的左边,金碗再一抖,“道士玄明”横列于金碗右边,紧接着是李梦龙的名字,排到慧明和尚的下方,再是老道士吴楚的名字,排到玄明道长下方。 很明显,老道士和玄明道长分在一组,老和尚和李梦龙分在一组。 “分组完成,你们开始做菜吧。”布鲁塞巴布手一挥,大厅餐桌两侧出现四个巨大的立式冰柜,还有四套厨具,锅碗瓢盆、烤箱、煤气罐、炒锅等等全数备齐。 四人相互看了一眼,分别朝四个方位走去。 那边玄明道长思考了一会,拉开冰柜的门,拿出一个完整的“牛心”和一块“牛排”,打算投其所好,做一道西餐:黑椒牛排和烤牛心香肠。 第一百七十章流浪的‘骑士\’ 黄昏时分,夕阳的余晖斜照。 碧色的平原上,孤零零的苹果树拖着长长的影子。 一阵阵的晚风吹过,带着海水湿润温暖的水汽,拂过苹果树下那个费力喘息的流浪汉的面颊。 流浪汉一头亚麻色的长发披散在肩上,漆黑的眸子带着几分疲色,身上黑色的紧身衣破破烂烂,小牛皮做的腰带上挂着一把圆盘匕首,匕首外观很老旧,黄铜做的匕首握柄上有精美的螺旋状纹路和雕刻精致的几何图案。 这种圆盘匕首通常只有王室贵族和富有骑士才能拥有。显然流浪汉父祖曾有着非凡的荣耀。 显而易见的是,这种荣耀并不曾播洒到流浪汉身上。 此刻,流浪汉正坐在苹果树下,用两只手使劲拉扯着脚下的旧靴子,这简简单单的动作就让他气喘嘘嘘,显然已经筋疲力尽。 长途跋涉后的脚冒着腾腾热气,红的跟煮熟的虾子一个颜色。 身上的汗臭味和靴子的臭气混在一起,味道很难闻。流浪汉无暇顾忌那么多。因为他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直叫。 夕阳渐落,暮色悄然降临,天光云影消失不见,天地渐渐暗沉下来。 笛鼓的喧嚣声中,远方渐渐燃起篝火,星星点点的火光在平原上连成一片,非常显眼。 那是流浪的吉普赛人的帐篷。 尽管流浪汉和吉普赛人一样衣衫褴褛,尽管微风从远方带来烤肉的香气,流浪汉扫向那边的目光仍然带着一丝不屑。 哪怕是饿死,流浪汉也不愿意当窃贼、骗子,以免玷污祖辈的荣光。 流浪汉紧了紧腰间的小牛皮腰带,轻轻的抚摸着圆盘匕首,脑海中掠过下午拒绝那个长着一双鸡爪的老吉普赛人,邀请他参与偷盗牧民羊羔的提议时的画面。 风中带着的烤肉的香气不停的往流浪汉鼻子里钻,流浪汉用力的握了握圆盘匕首的黄铜握柄,竭尽全力将脑海中的某个念头驱赶出去。 微风将头上的苹果树的枝叶吹的簌簌作响,流浪汉抬起头,枝叶间一颗颗比小拇指略大的果实的光影映入眼帘。他费力的踮起脚尖,摘下枝头的一颗青苹果,放入口中咀嚼。他的脸很快就扭曲起来,青苹果的汁液就像柠檬一样酸涩,差点将他的牙梆子酸倒。果肉嚼起来像嚼棉花一样干涩,实在是难以下咽。而且他知道,兴许没到第二天早晨,胃里泛起酸水的感觉,就会让他恨不得拿头去撞树。 “明天就去找一份放牧的活计吧,养好身体,再苦练武技。然后找一个领主,从骑士侍从做起,总有一天,我能恢复祖辈的荣光,成为一名受封骑士,甚至是贵族。” 流浪汉背靠着苹果树,一双漆黑的眸子闪耀着熠熠精光。 流浪汉不知道自己的姓氏,乃至祖辈的荣光都忘记了。可他知道自己一定是个贵族或者骑士的后裔。 因为他有一身不弱的武技,很擅长使用匕首和十字剑,连骑术也非常好。这些天遇到的窃贼强盗,没有人是他的对手,他甚至还战胜过一位失去领地的骑士。很明显他曾经受过系统的武技训练。 若不是出身于贵族或是骑士家庭,根本不可能接受到这种系统训练。所以他很肯定自己有着显赫的身世。 只是有关身世的记忆在脑海中是一片空白,他一点都记不起来。 要不是长期挨饿导致身体虚弱,他早就加入国王军队,为王国而战,为荣耀而战,参加反抗敌国入侵的战争。 从游吟诗人嘴里,他总是能听到歌颂伟大骑士的诗篇,好像染上毒瘾一样,骑士精神深深的将他吸引住了。 他曾不止一次的幻想。 他站在孤高的峰顶,任由劲风猎猎吹拂着已经破损的衣衫,拍一拍满是土灰的铠甲,抬起沾满血渍的脸,微笑,凝望远方的王国。 他的身体已经流了太多的血,但是,他对王国的忠贞不渝的精神却像一副坚实的铠甲,保护在王国的胸前。 因为有无数骑士的矢志不渝,才有了王国无与伦比的骄傲与矜持。 黑夜渐渐沉寂下来,苹果树下传来流浪汉均匀的呼吸声,月光透过枝叶照到他的脸上。他微微翘起的嘴角露出一丝骄傲的微笑。 他对王国是忠诚的,他可以用尽全力为王国拼杀,为王国流尽身上的最后一滴血。 但他也是骄傲的,有种声音从他心底隐隐传出,就算面对国王,面对强权相逼,仍要自主面对。 因为灵魂必须是自主的。 他虽然会效忠于领主或王室,但正义才应该是他行为的准则。而王室或者领主,有时候并不是正义的,哪怕他们打着正义的幌子。 …… 淡青色的天际抹上了一层金辉,曙光如鲜花绽放,如水波四散。 暮色消退,天地渐渐光亮起来。 绿油油的草地一眼望不到边,淡淡的轻风吹拂着草叶,缕缕草叶的馨香四处弥漫。吉普赛人聚集地向西两三公里,就能看到许多被又高又细的山毛榉围着的农庄,远远望去,好似一片连着一片的小树林。 被虫蛀的栅栏门内,贝尔纳老爹用他那对蟹钳子一样的大手,往烟斗里装着烟丝。在他脚边安静趴着的牧羊犬,忽然朝栅栏门外狂吠起来。贝尔纳老爹朝栅栏门外看去,一道踽踽独行的人影出现在视线中。 贝尔纳老爹打着火,低头狠狠吸了一口烟,喷吐出的烟气随着微风袅袅飘动,视线中的人影越来越清晰。 那是一个穿着黑衣服的年轻小伙子,头发披散在肩上,也许是很久没洗的缘故,都一绺一绺的打着结,身上的衣服也很破旧,沾满灰尘,看来很久没洗过。小伙子精神很不错,察觉到贝尔纳老爹的视线,还朝他笑了笑。 “年轻人,你打哪儿来?要去哪里?”贝尔纳老爹沙哑的嗓音传出老远。 流浪汉在栅栏门外停下,好似一把利剑一样挺直的站着:“我从远方流浪而来,到这里想找份活干。再过段时间,我要再向西去,找那里的领主,加入他的军队,去边境参加战争。我要成为一名骑士!” 贝尔纳站起身来,他六十多岁,个子瘦小,背略微有点驼,失去光泽的头发稀稀疏疏的,脸上布满皱纹,脖子上是一根根粗筋。可他那双细小的眼睛却很有神,仔细的扫视了流浪汉几眼,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 贝尔纳老爹目光从流浪汉身上移开,穿过一望无际的平原,眼神很长很远: 当年他也曾如同眼前的流浪汉一般,在一个微亮的清晨,从温暖的家中离开,在原野上流浪,与野兽搏斗。与许多许多同样的年轻人聚在一起,远赴边境,参加王国的战争,最后带着满身的伤疤和奖赏回家。 战争的号角从未停止,厮杀声却渐渐远去,终于又轮到其他年轻人奔赴战场。贝尔纳老爹长长吐出一口气,一向以吝啬和固执出名的他,居然开口邀请流浪汉留在他的农庄帮忙。 贝尔纳老爹的长子皮埃尔提着苹果酒,走过院子里那几棵瘦骨嶙峋的老苹果树旁的时候,就看见自己老爹打开门,将一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人引进门来。 天光大亮的时候,贝尔纳老爹一家:贝尔纳老爹和他的妻子、两个儿子和两个媳妇、三个孩子、两个女雇工和三个男雇工,正在院子里最大那颗苹果树下吃早饭。他们很少说话,西里呼噜喝浓汤的声音此起彼伏,那个盛满肥肉烧土豆的盆子也很快就空了。 流浪汉没有名字。贝尔纳一家只知道他有一柄精美的圆盘匕首。匕首握柄上有精美的纹路和图案,刀鞘上还刻着一株蔷薇花。 流浪汉曾告诉皮埃尔,如果他成为受封骑士,一定会将蔷薇花作为自己家族的标志。 第一百七十一章军队 朵朵白云漂浮在碧蓝的天空上,云雀在翠绿的草原上空往来梭巡,空中充满了它们呢喃的繁音。 一望无际的茵茵草原上,成群的羊羔津津有味地吃着青草,奶牛们悠闲的散着步,调皮的牧羊犬彼此嬉戏打闹,不时发出一阵低沉的吠叫。 流浪汉手里挥舞着一把长达一米五的十字重剑,不断的向前劈砍,挟着海的气息的南风,吹着他满头的乱发,细密的汗珠从脸颊流到下巴,滴落到嫩绿的草叶上,在阳光下闪烁出蓝宝石一样的光芒。 重达六公斤的十字重剑一次次的斩裂空气,爆出声声急促的尖啸。 流浪汉的黑衣很快湿透,他解下外衣,露出一身精赤的腱子肉。经过一周的休养,他的体力已经完全恢复。这样的基础剑术练习,他能练上大半天时间,不会感到丝毫疲倦。 他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望着远方一群群洁白的羊羔,心里透出几分喜悦:要是没有战争,这样宁静美好的生活,就是他心目中最理想的归宿。 时间快到中午,太阳洒下炙热的光线,纤细的尘埃在光中凌乱飞舞,“轰隆隆”的马蹄声响起。 流浪汉转过头去,一个细小的黑影出现在视线中。 黑影渐渐清晰,熟悉的草帽映入眼帘,那是贝尔纳老爹八岁的孙女艾玛,骑着黑色的小马驹给他送饭。 “小艾玛,今天又是你给我送饭啊?本明沙呢?”流浪汉远远的打着招呼。 小马驹马蹄带起的烟尘渐渐接近,艾玛熟练的跳下马来,从马背解下一个陶罐,提到流浪汉身边,扬起头笑着说:“本明沙哥哥和巴隆老爹去山里打猎去了,蔷薇叔叔。”草帽下的脸蛋上长着几颗俏皮的雀斑,额角还带着几颗骑马后的汗珠和红晕。 流浪汉听到艾玛口中的“蔷薇叔叔”,脸上不禁抽了抽,自从他宣布以后要将蔷薇花作为自己的家徽,贝尔纳老爹的三个孙子孙女就开始叫他“蔷薇叔叔”。 这种女性化的称呼,实在是让他恨不得揍这些小崽子一顿。 “该死,小艾玛,你叫我叔叔就够了,以后不要加上蔷薇这两个字,知道吗?”流浪汉两手捏住艾玛的脸颊,轻轻往外拉扯,艾玛脸上很快出现一个小丑一样的笑脸。 “不许再扯我的脸!”艾玛使劲挣脱他的手,后退两步,揉了揉自己的脸,懊恼的说道:“巴隆老爹说被扯脸的小孩会变成丑八怪。” “那么你以后不许叫我蔷薇叔叔了!” “好的,蔷薇叔叔。” “……”流浪汉决定不和小屁孩计较,摇了摇头,打开陶罐的盖子,上面是一碗土豆泥浓汤,下面有两块烤羊肉。 “小艾玛,饭送到了,你快回去吧。今天肯定有你最喜欢的——烤的噼噼啪啪的肠子,再晚点就要被贝尔纳老爹吃光啦。” “爷爷最喜欢小艾玛,不会和艾玛抢的。”艾玛自信满满,不过随即想到某个那无良的老爹,她立即牵着起小马驹,朝远处走去:“艾玛还要回去帮妈妈装苹果酒,我先走啦,蔷薇叔叔。”随之而来的是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流浪汉喝了一口土豆泥浓汤,洋葱混着土豆的香气落入喉咙,香浓的味道布满味蕾,相较于烤羊肉而言,土豆泥浓汤最对他的胃口。 加了奶的土豆泥浓汤不仅养胃,而且可以迅速恢复体力,听说这种做法是贝尔纳老爹从军队学来的。 想到军队,流浪汉脸上不禁涌起无限憧憬。 以他的武技,只要加入军队,绝对可以在很短时间内立下战功。无限的荣耀、财富、声望近在眼前。 流浪汉一边嚼着羊肉,一边畅想未来的无限风光。 腥腻的羊膻味,浓浓的汗渍味,此刻仿佛都不再难闻。他的心中只有无限的,希望的火焰。 …… 暮色降临,流浪汉骑着马,指挥着几条牧羊犬驱赶羊群和牛群。 被许多山毛榉包围的小农庄出现在眼前,贝尔纳老爹挥舞着鞭子,和两个男雇工一起将牛羊赶入牛圈羊圈。 夜色像一条波平如静的河流,蜿蜒在浓密的黑影里。 微风吹动院子里的苹果树树叶,沙沙作响的树叶似乎在回忆着白天的热闹和繁忙。 壁炉的篝火升起来了,贝尔纳老爹的妻子和儿媳妇在准备着晚餐。 流浪汉和贝尔纳老爹坐在院子里的苹果树下,遥望着栅栏门外黑暗的平原,烟斗的火星忽明忽暗的闪烁着。 “我托人去领主城堡里打探消息,男爵大人召集了两百人的军队,过两天就要出发,去东边的边境。” “哦?”流浪汉眼中精光一闪,说道:“既然这样,贝尔纳老爹,那么明天我就出发,赶到领主城堡,加入男爵大人的军队。” “……金子做的剑柄将会沾满鲜血,邪恶的魔鬼来此隘口是自取灭亡……伟大的圣骑士带领着勇士浴血奋战……我敢说,他们都将死路一条!遵从上帝的旨意,跟随着我的剑,听从我的指引,为伟大的王国战斗!宁可死也不愿蒙受耻辱!……” 贝尔纳老爹呢喃着几十年前唱过的战歌,幽深的目光望着远方,回忆着曾经浴血厮杀的画面—— “小子,好好干吧。”贝尔纳老爹拍了拍他的肩膀:“帮我多斩下几颗易卜劣斯人的头颅,当年我有很多同伴死在他们的手里。” “带着胜利与荣光回来,我要亲眼看你把家徽刻在旗帜上——” “如您所愿!” …… 两天后,穿着黑衣,身披一袭破旧披甲,背着巨大十字剑的流浪汉,站在几十名差不多装束的人群中,在古堡下方的街道上,等待男爵领主的检阅。 古堡矗立于陡峭的山崖,像一只雄踞在巨岩上的鹰,高大、古旧,曾经或许辉煌,现在却满目苍凉。 在这个雾蒙蒙的清晨里,城堡里悄无声息,远处松涛澎湃声隐隐传来,偶尔夹杂一两声野兽的悲鸣。 “轰隆隆”的马蹄声忽然响起,城堡吊桥放下,城门轰然打开,一排排身穿重甲的骑士鱼贯而出,手上持着雪亮的长枪,马背上挂着鸳形盾,有些还配备十字剑或者流星锤。紧随其后的是一队手持塔盾,手持短剑,一队身披重甲,手持十字重剑,一队身披皮甲,手持弩箭的步兵。 这就是杜尔男爵手下精锐的军队,五十名骑兵,一百五十名步兵,刚好两百名。 二百名精锐士兵刚在城堡前集结好,又有六名骑士从城堡飞奔而出。 当先那名骑士一身银光闪闪的锁子甲,腰间挂着一把镶着宝石的精美十字细剑,显然就是城堡的主人——杜尔男爵。稍微落后他一个马头的是一名脖子上挂着十字架,身穿白衣,披着红袍的主教。 其后四名骑士全部身穿颜色暗沉的重铠,头上戴着开出十字空隙的头盔,脸藏在饰有猛禽双翼的头盔后面看不真切。 不过从他们高大魁梧的身材可以看出,这四人无一不是孔武有力的猛士。 身穿银甲的骑士止住马速,缓缓走过四个士兵集结方阵,鹰隼般的目光从各个士兵头上扫过,被他视线扫过的士兵纷纷挺起胸膛,将自己的精气神提到最高点。 “士兵们,”杜尔男爵洪亮的嗓门响起:“邪恶的易卜劣斯人再次入侵伟大的萨拉丁王国,战争的号角已经吹响。我接到查理国王的命令,将要带领你们往东。”杜尔男爵将马鞭指向东方:“投向东边的战场。我要带领你们浴血奋战,将敌人的头颅一一斩下,捍卫萨拉丁王国的荣耀!你们愿不愿意?” “萨拉丁王国万岁!”两百名士兵一齐怒吼,整齐的嘶吼声响彻整条街道。 “好!”杜尔男爵大叫一声,忽然拍了拍手掌,八名侍从从城堡抬出四个沉重的箱子,他指了指箱子说道:“凡是随我出征者,全家免除五年赋税。我还准备了四万枚银币,你们每砍下一颗易卜劣斯人的头颅,就会有二十枚银币的赏赐。而且,这仅仅是我的赏赐。伟大的查理国王允诺,只要你们勇敢杀敌,萨拉丁王国的赏赐会是我的十倍。你们只要能砍下十人的头颅,不仅能获得王国赏赐的财富,还能成为受封骑士,成为王国的中流砥柱。要是砍下一百颗敌人的头颅,那么你们就将像我一样,成为王国的贵族,成为一名光荣的男爵。” 杜尔男爵的话刚落音,士兵们山呼海啸的欢呼就将整个街道淹没。 成为王国的贵族,国王和大主教都会亲自接见,立刻就能融入王国的上层,这是每一个萨拉丁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就连流浪汉,哦不,他现在有了个名字——索尔,是贝尔纳老爹给他取的,中间名是蔷薇。而姓氏,索尔还没有取,因为他觉得自己肯定有一个曾经荣耀过的姓氏,只是还没有想起来而已。 听到杜尔男爵的允诺,包括索尔在内的这一批“杂牌军”,都激动无比。 这批“杂牌军”是由农夫、罪犯、工匠、地痞、流氓组成的,没有经过统一的训练,战斗力可能比不上正规军,连军粮都要自备,可这些人往往在战争中最为勇猛。 因为他们虽然不是正规士兵,可按照王国的传统,只要出征立功,他们就能免除自己的罪名。计算战功的时候,他们享受的待遇也和正规军一样。也就是说,只要立下功劳,他们也能成为骑士乃至贵族。 萨拉丁王国很多贵族,都曾经诞生于“杂牌军”,这是一个改变命运的好机会。 所以这些自愿跟着军队出征的,打起仗来,个个都拿命去拼,勇猛无比,比起那些经过富贵酒色腐蚀过的贵族,往往更加靠谱。 “巴尔德尔!”杜尔男爵转头看向身后。 “听从您的号令,阁下。”一名高大的骑士出列。 “从现在开始,你负责统领他们。”杜尔男爵用马鞭指了指“杂牌军”,“在我们到达东边之前,我要你教会他们辨认王国的各种旗帜,听从号令。还有,后勤由你全权负责。” “遵命,阁下。”巴尔德尔拍了拍胸甲,兴奋的脸都红了。他很清楚,这批“杂牌军”要是训练的好,战斗力完全不亚于正规军,他们之中肯定有不少勇士。简而言之,这是一只很容易立下功劳的队伍。 巴尔德尔摘下自己的头盔,露出长满络腮胡子的脸,左眼眼角斜划到右脸嘴角的刀疤,凭空给他增添了几分悍勇之气。 皮靴轻踢马刺,高大的红色战马径直奔向“杂牌军”集结地,他逡巡了几圈,视线扫过七八十人的队伍,指着自己的脸怒喝道:“你们这群该死的罪犯、下流的地痞、一无是处的农夫,记住我的脸。以后我让你们干什么就干什么,要是违背我的命令,我的剑会毫不犹豫的砍下你的狗头。” 巴尔德尔单手抽出十字重剑,一剑就将旁边立着的碗口粗的木桩斩成两截,看得许多人心里打个寒颤,队伍随即肃静下来。当然,也有几个人暗地里翻了翻白眼。 巴尔德尔眼见下马威达到了效果,长剑点了点人群中的几个人:“你,你,你……还有你。你们几个出列,报上自己的姓名。” “巴斯蒂安!” “雅各布!” “……” “……” 被点到的几个人走出队列,报出自己的名字。从体型上看,这几个人要么高大魁梧,要么满脸杀气,显然是巴尔德尔初步判定出较为悍勇的战士。 第一百七十二章牧羊女 天刚微蒙蒙亮,大地从薄明的清晨中苏醒过来。 古堡前的街道上一片喧嚣,几十名“杂牌军”在巴尔德尔的带领下,正在清点核对牛车马车上的物资,街道上牛马的嘶鸣,士兵的吆喝声响成一片。 深邃微白的天空中,还散布着几颗星,清晨的薄雾将周围点染成迷迷蒙蒙的黑白画卷。 物资准备妥当后,杜尔男爵望着前方晦暗不明的路途,轻轻挥了挥马鞭,将近三百名士兵、马夫,踏着清晨的阳光慢慢朝东方行进。 规模不大的车队,在狭小的路上拉出一条长长的队伍。 流浪汉索尔背着巨大的十字重剑,随着队伍渐渐前行。 经过简单的编队,他现在是巴尔德尔手下五支小队中,第三队十五人中的一员,腰间挂着杜尔男爵下发的,证明身份的木牌。 阳光透过淡淡的雾气,温柔地洒在大地上。 车队渐渐远离城堡,走入茫茫无边的草原,云雀在绝高的天空中欢快的歌唱,清脆欢快的鸣叫在辽阔的苍穹中分外清晰。 “轰隆隆”的马蹄声响起,巴尔德尔带着长长刀疤的脸,出现在第三小队成员眼中,“接下来一周,你们第三队的人充当队伍前哨,查探前方地形,寻找水源地、宿营地,负责前方的侦查警戒。如果遇到盗贼,十人以下,必须全力清剿;十人以上,将他们盯紧,通知大部队剿杀。现在,巴蒂斯安,你带他们去领取马匹、弩箭。” 第三队队长巴蒂斯安满是横肉的脸上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遵命,巴尔德尔大人。” 巴尔德尔不再多说,丢下一副简易的羊皮地图,就调转马头朝队伍后方行去。 巴蒂斯安接过地图,脸上横肉一抖,朝其他人说道:“我们先去领取马匹和弩箭,然我再分派任务——” …… 草原的清晨是宁静淡雅的,没有喧闹气息,繁茂的嫩草叶片上是一片潮呼呼的露水气味,索尔嘴里叼着一片嫩绿的草叶,牵着黑色的骏马,悠闲的在草地上漫步。 这是他接下前哨任务的第三天。 杜尔男爵的领地在广袤的平原上,领民大多居住在领主城堡附近,靠种植土豆小麦,顺便放牧过活,除了流浪的吉普赛人偶尔过来交易,基本没有商队会到这附近来。 换句换说,这里没有大股盗贼生存的土壤,二百里方圆内,是相对安全的区域。 由此,第三小队的任务算是比较轻松。 杜尔男爵准备的军粮大部分都是酸溜溜的黑面包,还有就是味道寡淡的土豆,至于肉干隔几天才能在土豆泥里找到一两块。 所以这些天来,索尔基本上都是在打猎。而今天大概是他悠闲日子的最后一天。 前方草地越来越稀疏,偶尔能看到几块凸起的岩石,朝前望去,隐隐能看到蜿蜒的群山轮廓。 草原就要走到头了,接下来要走山间小路,穿越茂密的山林,然后来到莱恩子爵的领地。再向东走一个月,就能抵达萨拉丁王国的边境。 索尔出神的望着东方,闭着眼睛幻想即将到来的战斗,以及触手可及的荣耀,脸上泛起淡淡的笑意—— 出神之际,耳畔骤然响起一声凄厉的鹰唳! 索尔睁开眼,抬头打量着,一个细小的黑影在远处高空盘旋着。分明是一只鹰。 那鹰飞的奇高无比,张开的翅膀几乎擦着了高空上飘动的朵朵白云。 它唳叫一声,忽然一振翅膀,朝地面上俯冲下来,强健有力的翅膀扇动着,速度奇快无比。 地面上的茂草叶片起伏间,另一个黑影在亡命狂奔。 毫无疑问,是鹰在捕猎。 鹰的速度很快,地面上的猎物速度也不慢。猎物犹如一条黑线般瞬间就跑出百米外,这速度比草原上所有的狼都快,而且它奔跑过程中,经常四条腿直直的向下伸,身体腾空高高跃起,好似腾跃一般,动作非常优美。 猎物的奔逃的方向,正好是索尔所在的方向,随着猎物奔跑的越来越近,他终于看清了地面上奔逃的猎物。它长的跟鹿很像,两只眼睛特别大,眼球向外凸起,看起来就像瞪着眼一样。毛色为棕色和白色,身体两侧有一条黑线。 索尔脑海中泛起两个字:瞪羚。 瞪羚是群居动物,奔跑速度和猎豹差不多,能持续奔跑一个小时,耐力比猎豹好很多。这只小瞪羚,应该是躲避天敌时和瞪羚群失散了,然后被鹰盯上。 它的速度虽快,可明显没有遇到过高空中的对手,不知道如何躲避鹰的捕猎。跑出一段路后,就被老鹰一个俯冲抓住后背,然后被抓到半空。 索尔遥遥看着老鹰的精彩捕猎,唇角翘起一抹微笑,瞪羚肉质鲜嫩,是餐桌上的美味。由于它们的速度很快,很少被人捕猎到。 而这次,说不得他要去捡上一个便宜。 于是他跨上黑马,马鞭一挥,就朝着老鹰的方向奔去。 老鹰体型不大,翅膀虽然强健有力,可提着一个几十斤重的猎物,飞行速度大大下降,再加上瞪羚还没死亡,仍旧在挣扎。老鹰绝对飞不远,只能找个岩石多的地方,将瞪羚摔死,然后进食。 索尔只要跟着老鹰,用不了多久,就能收获一只瞪羚。这生意绝对做得。 老鹰扑棱着翅膀,在半空中歪歪扭扭的朝着山岭那边飞去,那边岩石比较多。 或许是它察觉到索尔的意图,连续飞过几个岩石群,都没把瞪羚丢下,而索尔却越跟越紧。 终于,又到一处岩石堆,老鹰不甘的唳叫一声,将小瞪羚丢下,然后猛地俯冲下去,争取在索尔到达之前,多吃上一些肉。 索尔见状,双腿紧夹马腹,奋力催动黑马,朝着岩石堆奔去。 等他到达时,一只巨大的雄鹰正不停的啄食着瞪羚柔软腹部上的鲜肉。 雄鹰黝黑的眸子从索尔身上扫过,然后振翅高飞,只不过它犹自不甘的在岩石堆上空盘旋。 索尔轻笑一声,欢快的走到被摔的脑浆崩裂的瞪羚旁边,抽出腰间的匕首,熟练的将瞪羚的腹部剖开,然后扯出内脏丢在岩石上。 朝空中吹了个口哨,然后提着瞪羚走出岩石堆,牵着马朝山那边慢慢走去。 …… 太阳挂上高空,阳光渐渐热烈,索尔离前方的山岭也越来越近。 前面就是目的地,这是前天出发前,巴斯蒂安和他们约定好的地方。 他们小队分为两拨,一拨人朝正前方行进,另一拨人打散呈扇形分散出去。如果遇到情况的话,就回报给大部队,如果一切正常,就在这个山脚集结。大部队傍晚才会赶到,休息一晚后,第二天再穿越山岭。 淡蓝色的烟从山林袅袅地上升着。没有刮风,烟气不住地盘旋上升,愈盘愈高,渐渐地飘散。 行到近处,索尔仿佛隐隐能听见巴斯蒂安粗豪的笑声,他心里渐渐放松起来,开始幻想着瞪羚肉煮出的鲜美的肉汤的滋味。 树林叶片沙沙的响声响起,索尔牵着的黑马摇摇头,打了个响鼻,从草原钻进树林,明显有些不适应。 脚下干枯的松枝被踩的咔咔作响,“铮”弓弦声响,一道劲风从索尔耳边刮过,“噔”精铁弩箭牢牢射入他旁边的松树树干中。 索尔面色丝毫没有改变,牵着马朝前走去,只回头朝后方的树杈上淡淡的说道:“巴洛克,你再敢跟我开这种玩笑,我就扒了你的皮。” 巴洛克是杜尔男爵领有名的小蟊贼,平常做惯了小偷小摸的事情,不事生产,却也没有大恶。谁知有一天喝多了,居然把杜尔男爵城堡管家的钱囊给摸了去,要不是赶上边境战争,杜尔男爵估计会把他送到牧场当一辈子牧奴。 “索尔,索尔——”树杈上传来一个声音,一个身上披着灰色麻袍的瘦小身影出现,巴洛克猥琐的面容带着淡淡的笑意:“别这么严肃,跟你开个玩笑而已。” “弩箭可不是拿来开玩笑的东西。”索尔说道。 “这你就不知道了。不是我吹牛,打斗不是我的强项,可说到弩箭。我要是想射中人,就绝对不会射到马上。以前我爷爷——”巴洛克又要开始吹牛。 索尔连忙打断他,说道:“你爷爷曾经在战场上射死易卜劣斯人的骑士嘛,我都听了八百遍了。好了,我该去前面找巴蒂斯安了。” “嘿嘿,现在去找巴蒂斯安可不是好时候,他正搂着小妞快活呢。”巴洛克露出一抹猥琐的笑容,紧接着看了看马背上的瞪羚,说:“你运气真好,居然能打到瞪羚,这东西我小时候吃过一次,那味道美味极了。能不能打个商量,你给我条后腿,我就把那副牛皮手套送给你。” “没问题,手套给我,瞪羚后腿就是你的了。” “成交。”巴洛克从树上丢下一副柔软的薄牛皮手套。 十字重剑是重武器,与人武器相接的时候,有很大的反震力,很容易磨破手皮。杜尔男爵手下的重步兵都配有牛皮手套,索尔也很想弄上一副,可惜他太穷,实在买不起。 交易达成,索尔牵着马继续朝树林走去。 前方的篝火生的很旺,估计在烤肉或者煮汤,白白细丝状的烟不住地腾起,流动着,像轻纱一样在林间缭绕。 肆无忌惮的笑声不断传出,其间隐隐带着女人的哭声。 索尔眉头一皱,想到刚才巴洛克所说的女人,心里不禁升起一丝不详的预感。 他们这群人里,大部分都是罪犯、小偷、地痞之流,绝对不是好人。听说巴蒂斯安以前是个流浪草原的盗贼,因为偷牛时杀死了一个农庄的雇工,被男爵手下的士兵抓了起来。本来他是要被绞死的,又是因为战争,被放了出来。而现在营地里的女人,或许是他从哪里抢来的。 在这个时候,即便是杜尔男爵大人知道了,估计也不会对他做出实质性的惩罚。 前面空地上搭着几个帐篷,帐篷前方七八个人或躺或坐,营地中央正燃着篝火,篝火上架着一口大锅,正咕噜咕噜的煮着肉汤,羊肉的香气传出老远。 巴蒂斯安坐在最大的帐篷前,一手拿着酒囊,一手搂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年轻女孩。那女孩不过十五六岁的样子,亚麻色的长发披散在脸上,嘤嘤的哭声不断传出。 索尔沉着脸走入营地中,其他人只看了他一眼,就转过头,仍旧保持原来的动作。 索尔将马背上的瞪羚丢到老彼得脚下,背着十字重剑走到巴蒂斯安身前,目光炯炯的盯着他:“她是谁?你为什么抓她?” “谁?也许是盗贼的女儿,也许是莱恩子爵领的逃奴。”巴蒂斯安脸上的横肉抖了抖,打了个酒嗝,满不在乎地说道:“谁知道呢?” “大人,救救我。我不是盗贼的女儿,也不是逃奴。我是莱恩子爵领的领民,我家就在山那边。”女孩突然挣扎着说道,“他抢了我五只羊,还把我的小羊羔杀了。”她哭泣着说道。 第一百七十三章对决 “她说的是真的吗?”索尔瘦削的脸颊上看不出表情,只是原本平静的眸中,燃起了愤怒的火焰。 他笃信自己来源于高贵的骑士家庭,崇尚骑士为正义而战的精神,眼前发生的事情,怎么会让他不愤怒。 “那又怎么样?”巴蒂斯安眼神扫过索尔的面颊,嘴角浮起一抹嘲讽的笑容,用满不在乎的语气说道,接着丢下手中的酒囊,狠狠的在女孩胸前一捏。牧羊女立刻惨叫起来,泪水如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流淌下来,巴蒂斯安却放声大笑,还挑衅似地看了索尔一眼。 索尔紧紧握住双拳,眼中怒火愈盛,铁青着脸叫道:“快放开她。” “这么年轻的身体,我很久没享受过了。”巴蒂斯安痴迷的盯着牧羊女,双手不停在她身上乱摸,接着伸出舌头在她满是泪水的脸颊舔了一下,表情极其恶心,笑嘻嘻地说道:“我不仅不放,而且还要好好享受一番。嘿嘿,等我玩够了,再给你玩玩也不是不行。” “铮”索尔拔出背在背上的十字重剑,雪亮的剑锋直指巴蒂斯安,怒道:“既然你不肯放,那就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巴蒂斯安见状不怒反喜,虽然他被巴尔德尔任命为第三队的队长,可手下这帮人都是刺头,大多口服心不服。他早就想找机会露一手,找几个出头鸟收拾一番,达到震慑其他人的目的。这个时候愣头青一般的索尔送上门来,正和他意。 唯一让他不爽的地方就是,现在在营地的人太少,效果会大打折扣。至于他自己会不会阴沟里翻船,他压根就没想过。 “嘿,巴蒂斯安,索尔要跟你决斗,你不会不敢吧。”那边坐着的七八人中,一个秃头大汉吹了个口哨,阴阳怪气地嘲讽起巴蒂斯安来。 “该死,洛克,闭上你的鸟嘴。”巴蒂斯安一把将牧羊女推开,狠狠瞪了一眼秃头,拿起放在脚边的弯刀站了起来,看着索尔说道:“哼,你居然敢对我拔剑,真是好大的胆子。今天我就给你个教训,让你知道为什么要尊敬长官。” “废话少说,出刀吧!”索尔怒吼一声,整个人猛地一跃,十字重剑挟着猎猎劲风斩向巴蒂斯安头顶。 铛!!! 巴蒂斯安身形一闪,本想闪过索尔手中重剑的劈砍,顺势就能在他身上划上一刀。他用这招对付过没有实战经验的人,向来是百试不爽,却不想索尔来势实在太快。巴蒂斯安只闪过半个身子,只好用手中的弯刀斜架在重剑剑身上,躲过索尔重剑的劈砍。重剑和弯刀相交,溅起点点火星。 巴蒂斯安往后退了一大步,险险躲过索尔的重剑,额头上冒出冷汗,持刀的右手不停的发抖。索尔的重剑势大力沉,只差一点就将他的弯刀劈飞,然后将他劈成两半。 索尔重剑搭在地上,脸色未变,静静的站在原地看着巴蒂斯安:“将羊还给她,这事就这么算了。” 巴蒂斯安脸上一阵青一阵白,脸色很不好看。要是真按他说的做,那么这次就丢人丢大了。可要是不按他说的做,再打下去,怕就不是丢人那么简单了。 巴蒂斯安站在原地,不停的权衡着,半晌都没说话。索尔干脆不理他,倒拖着重剑朝牧羊女走去。 “嘿嘿,巴蒂斯安,原来是个样子货,连小白脸索尔一招都接不下——”秃头大汉洛克摇摇头,不屑地丢下一句话,然后就抬头看天,讥讽之意溢于言表。 其他人脸上也都有不屑之色。 巴蒂斯安脸上一片潮红,长长吸了口气后,心情平静下来。他看着不远处的索尔的背影,眼中泛起狠毒的眼色,双眼一眯,脚下一蹬,整个人猛地扑向索尔后背。 “小心!” 帐篷边的牧羊女捂住嘴巴,大声惊呼。 “该死!”索尔脸色微变,躲避已是来不及了,脚步连转,利用旋转之力将拖着的重剑上撩。铛铛两声,巴蒂斯安两下狠毒的斩击都被他挡住了,但是两人的距离却被拉近。 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一米五的十字重剑对上五六十公分的弯刀,在距离被拉近的情况下,重剑的优势根本发挥不出来,连基本的刺、劈、削、挡、架等动作都做不出来。好像大开大合的洪拳,在小巷子里遇到小巧灵活的咏春拳,一下子就吃了亏。 左挑右砍,斜步上撩,进步横斩,巴蒂斯安步法奇快,弯刀狂风骤雨般的朝索尔周身攻去,完全不给索尔喘息的机会,只要他稍微一疏忽,就有性命之危。 所幸索尔好像接受过系统的训练,他的身体能做出最恰当的反应。巴蒂斯安二十几刀攻势并没有给他造成太大的麻烦。而且索尔重剑上的力量奇大无比,每一次刀剑相交,巴蒂斯安的动作的变换就会慢上一丝。 渐渐的。索尔格挡防守的动作越发顺畅起来,或许刚开始时还有一些慌乱,招式转换有些生硬,但几十招过后。他的防守变得越发游刃有余,他与巴蒂斯安的距离拉的越来越大,重剑挥出的剑花,剑身划动的弧线,越发灵动多变。 他的脚步巧妙的切换着,前后脚两股力量先后通过腰身传到重剑上。 巴蒂斯安弯刀斩到重剑上,便会被重剑上的一股刚猛的力量弹开,可下一秒,重剑又再次磕到弯刀上,他一刀攻出就要受到两次震动。 没过多久,索尔就掌握了主动,他的长剑格挡后悄悄加上一个旋斩,让巴蒂斯安难受至极。 铛铛铛铛!!! 长剑和弯刀的碰撞声越发频繁,几乎练成一片。 索尔突然一个旋身横斩,借着腰身的转动,将身体的所有力量凝成一股,猛地爆发出来,犹如一个压缩到极致,然后反弹的弹簧般,迅捷而暴烈! 碰! 巴蒂斯安的弯刀径直飞出五六米,“咚”的斩到一棵大树上。 而索尔的重剑攻势不止,雪亮的剑身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刹那间掠过巴蒂斯安的腰间。 索尔长长吐出一口气,反手将重剑回鞘,看也不看巴蒂斯安一眼,又朝牧羊女走去。 巴蒂斯安脸色忽然变得赤红,又突然变得苍白无比,脸上横肉不停的抖动着,眼里透出难以置信的神色,右手指着索尔的后背,不甘道:“你,你——” “哗啦”一声轻响,巴蒂斯安的下半身还留在原地,上半身却朝后倒去,鲜红的的肚肠淌了一地——原来他竟被索尔那一剑斩成两截。 原本在不停搅着羊肉汤老彼得停下了动作,假装抬头看天的洛克张大了嘴,其他人个个脸色发白。 能在巴蒂斯安的偷袭下反败为胜,他们这些人没有一个能做到。就是正面应对巴蒂斯安的弯刀,除了洛克,其他人都没有把握。 而且最让人吃惊的是,索尔竟然真的敢将巴蒂斯安杀了。要知道现在他们可是编入了军队中,行的是军法,平时打一架没什么问题,可要是弄出人命,那可就是大事了。 “你知道回家的路吗?”索尔走到牧羊女身前。 牧羊女点点头,索尔不再说话,走到营地边缘,将那边树干上拴着的四头羊解开,牵到牧羊女身前。 牧羊女眼中闪耀着欣喜的目光,抱着失而复得的山羊激动的叫着“山姆”“坏蛋”之类的昵称,一会摸摸这个,一会亲亲那个,激动不已。 最后望着老彼得身旁的大锅,又露出悲伤的神情。 索尔又从马群里牵出巴蒂斯安的坐骑,从巴蒂斯安身上掏出个装了几枚银币的钱囊,将缰绳同钱囊一同塞到牧羊女手中:“带着你的羊,还有这匹马,回家去吧。杜尔男爵马上就要到了,说不定会因为这件事迁怒到你的家人。到家后,最好让你的亲人带着你去南方或者北方逃难。记住,你只有一晚上的时间!” 牧羊女呆呆傻傻的牵着马和羊走出营地,脑中不断回响着索尔的声音,走出一段距离后,她转身回望,只看见那道穿着黑衣,背着重剑的身影,犹如利剑一样挺拔—— …… 索尔静静的站在帐篷前,幽幽地望着茂密山林,不知在想些什么。 “你为什么不逃?”老彼得端着一碗煮好的羊肉汤过来。索尔没有回答,老彼得将羊肉汤递给他,叹了口气道:“喝完汤就走吧。” “逃?索尔为什么要逃?”远方光头大汉洛克忽然骂道:“老彼得,你是老糊涂了吧。逃的是巴蒂斯安才对,他本来就是下贱的盗贼,怎么会愿意去边境和易卜劣斯人战斗。那个贼骨头趁我们查探地形的时候,骑着马逃走了才是。” 其他人也回过味来,巴蒂斯安已经死了,要是再惩罚索尔,对他们一点好处都没有,相反,要是有个武技高明的同伴在身边,战斗爆发的时候,也许活下来的机会会高一些。 于是他们纷纷附和,“没错,巴蒂斯安逃跑了”,“巴蒂斯安是个胆小鬼,不敢去边境战斗”,“……” 这样的话语渐渐在营地传开了。 第一百七十四章再见牧羊女 夜晚的森林太过安静,连风带起的叶子的沙沙声都销声匿迹,黑暗中鸣虫的叫声清晰入耳。 空荡荡的帐篷中,带着血腥气的空气中云雀轻微的咕咕声,伴着老彼得痛苦的呻.吟朝四周扩散出去。 大片乌云将天空遮住,闷热的空气在林中弥漫——暴雨正在酝酿。 索尔抱着十字重剑坐在帐篷外,目光透过树梢仰望着乌云密布的天空,身上的黑袍有着道道裂痕,轻微的血腥气不断从他身上散发出来。 巴斯蒂安“逃跑”的后果就是,第三小队的所有成员都挨了十鞭子,而且今后十天内军队所有的重活都由他们负责。 巴尔德尔身为巴斯蒂安的直属上司,自然逃脱不了责任,被暴怒的杜尔男爵狠狠地踹了几脚。 所幸巴尔德尔是杜尔男爵亲信的手下,男爵并没有深究。 这件事就这样平息了下来。 …… 暴雨哗啦啦下了一夜,到第二天清晨,林间仍旧淅沥沥冒着小雨。 杜尔男爵的军队就在细雨中,缓慢的沿着山间小道在林中穿梭。 老彼得年纪太大了,昨晚刚挨了十鞭子,伤口还未愈合,又淋了大半天的雨,到中午的时候,就发起了高烧。 老彼得艰难的熬到傍晚扎营,才得到稍微喘息的机会。 “彼得大叔,喝口热汤吧。” 索尔端着一碗瞪羚肉汤进了帐篷。老彼得蜷缩在帐篷角落里,身上披着一床脏兮兮的毯子。 听见索尔的声音,老彼得睁开浑浊的眼睛,勉强的坐起身来:“咳咳,老了,真是不成了。”接过肉汤喝了一口,喘了两口粗气,望着帐篷外的黑暗幽幽叹息道:“这一次,不知道还能不能再回来……” 老彼得年轻时曾在王国各地流浪,几十年前也曾参加过边境战争,后来回到家乡定居。 几十年后,迫于生计,老彼得再次踏上征途。 这次,却不知道能不能再回到故乡。 索尔沉默了一会,从怀中摸出两个还发烫的土豆递到他面前,低声道:“为萨拉丁而战!” “为萨拉丁而战——”老彼得浑浊的眸子仍旧没有神彩,嘴里低声喃喃着曾经的誓言,只是语气中多了几许捉摸不定的意味。 …… 午后,雨渐渐停止。 索尔牵着马走在泥泞的山间小路上,老彼得裹着一张掉了毛,布满虫眼的老羊皮,抱着马脖子趴在马背上。 马队缓缓前行,没有人说话,一路上只有进水的皮靴子,踩在泥水地上发出的“噗噗”声响。 山间轻轻刮起的微风,滴滴答答的水珠顺着周围的叶片滴落到人、马身上,冷冰冰的。湿润的空气中凝结的水珠,将树林里里外外全部笼罩在内,刚停下了一场雨,却又起了一场雾。 “哗”马蹄踩在一个小水洼上,精疲力竭的老彼得体力太差,没抱紧马脖子,一不小心差点被颠下马来,还好走在旁边的巴洛克眼尖,及时将他扶住。 “咳咳,”老彼得喘了口粗气,咳嗽了两声,说道:“谢谢你,巴洛克。” “彼得大叔,再坚持一下,马上就要走出树林,等会路就好走了——”巴洛克话音未落,就听前方的巴尔德尔一声大喝:“警戒!” 所有士兵纷纷抽出刀剑,架上弩箭,做出警戒的姿态。 索尔也不例外,“铮”的一声就抽出重剑,躲在一颗树旁,牢牢的望着雾气弥漫的前方树林。 稀薄的像纱一样的乳白色的浓雾,在林间轻轻荡漾,将树林笼罩的密不透风,索尔极尽目力也无法看清前方的情况。 “嘿嘿,哭吧,哭的声音再大一点……” “蒂格,你真是太失礼了,作为一名绅士,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一位女士呢?你瞧,该像我这样——” “求求你,放开我——” “哈哈哈!” 渐渐的,一阵嬉笑与哭泣声从前方传来,五六个黑点慢慢出现在众人视线中。 听到那熟悉的声音,索尔不禁心里一紧,握着十字重剑的手爆起了青筋。那求饶的声音,分明来自于昨天自己救下的牧羊女。 人影渐渐清晰,五个穿着盔甲的士兵牵着几匹马有说有笑的走着,马背上挂着大大小小的包裹,其中一匹马背上赫然挂着两颗圆溜溜的人头。 其中一名士兵手里还牵着一名双手被绑住,衣衫褴褛的年轻女孩,其他几个士兵正对着那个女孩上下其手,不时发出一阵哄笑。 “你们是什么人?” 五名士兵笑闹着走到近前,发现前面出现一支全副武装的军队,登时一愣。继而一名士兵辨认出杜尔男爵的旗帜,站到队伍前,朝最前面的巴尔德尔躬身施礼道:“见过大人。我们是莱恩子爵大人派来迎接杜尔男爵的士兵。” 站在队伍最前方的巴尔德尔看了一眼他们盔甲上的狮子图案,扬起马鞭指着他们身边被绑着的牧羊女说道:“她是谁?为什么要把她绑起来?” “报告大人,她是一名窃贼。我们在她家里发现了一匹带着杜尔男爵徽记的马匹,所以我们将她押过来,交给男爵阁下‘处理’。她的父亲和哥哥还想逃跑,已经被我们给杀了。”另一名士兵指了指马背上的两颗人头,谄媚的说道。 杜尔男爵骑着白马蹬蹬的走到队伍前面,上下打量了被绑着双手的牧羊女几眼,鹰隼般的目光从冰冷的盔甲下透出,嘴角翘起一抹邪异的笑容,点了点头,对那几人说道:“既然是窃贼,那就带下去好好审问。” “喏。”旁边的巴尔德尔大声应道,朝身后的两名卫兵使了个眼色。两名卫兵立即跑到莱恩子爵士兵身边,将挣扎的牧羊女带入队伍中,并将她的嘴给堵上了。 “你们是莱恩子爵的士兵吗?子爵阁下准备什么时候出发?”处理完牧羊女,杜尔男爵微笑着问道。 “尊敬的男爵大人,子爵大人的军队已经集结的差不多了,汇合您的军队后,稍做准备就可以出发。子爵大人专门吩咐我们前来迎接阁下的到来。子爵大人预料到您今天能到,在城堡准备了盛大的晚宴。” “多谢莱恩子爵的好意……” “……” 杜尔男爵和莱恩子爵的士兵絮絮叨叨的客套的时候,索尔看着被强制押入马车的牧羊女,以及马背上牧羊女父兄的头颅,眼中燃起熊熊怒火。 提着手中的十字重剑,索尔脖子一梗脖子,就要冲上前去,与杜尔男爵理论,旁边的秃头大汉洛克一把将他拉住,低声说道:“千万不要冲动,你现在上去不仅救不了她,反而会害死大家……” 第一百七十五章谋划 粘湿而冰冷的寒雾缓缓飘动,在林间翻滚起伏,好像海面上怒号的波涛。 “敬畏上帝,维护主的教会!为主献上勇气与信仰!” “保护弱小和无助的人!为所有人的幸福而战斗!” “回避不公正,恶意以及欺骗!持守信仰!坚持到底!” 索尔脑中不断涌起骑士的信条,他紧紧抿着嘴角,捏着十字重剑的手时紧时松,最终却无力的垂下。 蒙蒙的雾气,一阵一阵像巨浪般的地涌入林间,将太阳与树林重重包裹,将光线遮挡。 索尔视线中的牧羊女,也忽然模糊不清,一下子消失无踪。这天地与树林,这牛乳一般的白色雾气,突然变得粘粘渍,好像染上了一层煤灰,不大干净。 淅淅沥沥的雨早已止住,山雨过后的寒凉却扑面而来。本该雨过天晴的树林,已是一片浓重的暮色。 数百人的队伍重新拉开长长的队伍,朝着越来越平坦的山外行去。 索尔失魂落魄的牵着马儿跟着队伍的足迹前行,树木叶片的水滴滴在污渍斑驳的黑衣上,翻毛起皮的那件贝尔纳老爹赠予的,薄薄的皮甲,却好像有千钧一样的重量,牢牢的压在他的背上。 他仅有的,那些稀少的记忆,并不能帮助他处理眼前的不公正事件和他潜意识中要效忠王国的观念之间的矛盾。 树林越来越稀疏,道路越来越宽广。道路两旁的麦田和房屋渐渐多了起来。 路途中赶着牛群和羊群的牧民也越来越多。 夕阳的余晖洒下,光斜影长。 袅袅的炊烟升起,在广袤的麦田和青草地上,一副温馨的晚景图悠然而生。 清新的青草香沁入鼻孔,索尔周身的肌肤却只感到澈澈的寒意。 莱恩子爵的城堡耸立在死火山岩顶上,居高俯视周围几十里的平原地带。死火山下建着一座壮观的城池,秀美的河水将这座城池环绕,让粗糙豪迈的城池带上了一丝优雅的气质。 城池是庄严豪迈的,高高的城墙和黝黑的城垛,无一不说明建造这座城池时对于森严防御的要求。 经过时间的洗礼,城墙带着沧桑厚着的,斑驳的时光印记。由于建城至今,城池并未经历过战火,这座城池和它的所有者——莱恩子爵——一样,已经变得臃肿不堪,带着丝丝腐朽的气息。 年轻的杜尔男爵——相较于莱恩子爵来说,骑着一匹纯白的,没有一丝杂色的白马,披着闪闪发亮的银色盔甲,在一众亲卫侍从的簇拥下,踏入这座他觊觎已久的城池之中。 达达的马蹄声响彻整座街道,周围的领民用艳羡的目光不时打量着杜尔男爵。那些打扮的花枝招展的贵妇,情窦初开的少女,见到威武雄壮的男爵,无一不发出声声刺耳的尖叫。 男爵抬起下巴,高高的昂起头,目不斜视的朝着城主府驰去。 身材臃肿,年纪老迈的莱恩子爵,带着一群随从,笑意盈盈地站在城主府大门口,迎接他名义上的属下——野心勃勃的杜尔男爵。 莱恩子爵身边绘着狮子家徽的黑色旗帜猎猎舞动,迎风招展,杜尔男爵冷酷的目光扫过旗帜上的狮子,眼光一凝。继而看到需要两个人扶着才能站稳的莱恩男爵,嘴角翘起一抹嘲讽,转瞬间就消失不见。 “尊敬的莱恩子爵阁下,萨拉丁王国男爵,您永远忠诚的属下,杜尔·阿米达·塔克前来拜见。” 杜尔男爵下马后,快步来到莱恩子爵身前,双手交叉放置在胸前,身躯微微一弓,行了一个萨拉丁王国的贵族礼仪。 “杜尔男爵,真是辛苦了。”莱恩子爵费力的还了一个贵族礼,亲切地拉起杜尔男爵的手,带着他进入装饰华丽的城主府。 而杜尔男爵的军队,包括索尔在内的杂牌军们,则被领到城主府附近的一处兵营内。 夜幕渐渐降临,黑暗笼罩大地。 街道上时不时传来母亲呵斥小孩子的骂声。兵营内,索尔躺在垫着茅草的木床上,丝丝缕缕发霉腐败的气息不断钻入鼻孔。 老彼得吃过晚饭就彻底睡死过去,光头大汉洛克坐在营房门口,吧嗒吧嗒抽着烟斗。小偷巴洛克躺在营房一角,手里拿着一把匕首轻轻刮着指甲缝里的泥,眼睛却盯着对面的索尔和门口的光头洛克,贼溜溜的眼珠不时转动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夜色越来越浓,阴天的晚上有着大片的乌云,一丁点月光都没有。兵营里醉酒后士兵大吵大闹的声音渐渐消失,星星点点的油灯、烛火也渐渐消失,周围一片黑暗。 兵营沉寂下来之后,索尔一骨碌坐起,径直朝兵营外走去。 “索尔,你要去干什么?”光头洛克问道。 “你心里清楚,还要我说出来吗?”索尔答道。 “一个牧羊女而已,值得你这么做吗?” “无论是牧羊女,还是街边的乞丐,只要遭到不公正的对待,信奉骑士准则的我,必然要出手相助。” “该死的骑士准则,你这是去找死你知道吗?傍晚吃饭的时候,她就被送到了城主府,你想要把她从守卫森严的城主府救出来,简直是做梦。” “嘿嘿,那倒不一定。”躺在角落的巴洛克突然插嘴道,“下午的时候,我帮巴尔德尔大人送晚宴礼服,出于职业习惯,我发现了一个地方能悄悄进入城主府。只不过,想要找到那个娘们,并把她救出来,还有很多问题要搞清楚。” “该死的小偷,你打的什么歪主意,难道你也想去找死?”光头洛克骂道。 “哼,找死?”小偷巴洛克眼中涌起一股怨气,“就是会送命,我也要去城主府闹上一场。当年我爷爷在战场上射死一个易卜劣斯人的骑士。按照军功,他本来是能成为一名光荣的受封骑士的,却被这个该死的肥猪莱恩将军功抢去了,还要杀我爷爷灭口。幸好我爷爷看到苗头,及时逃过一劫。不过还是背上了一个逃兵的罪名,以至于我爷爷只能隐姓埋名,给人放牧过活。现在有机会帮我爷爷报仇,我肯定不能错过。” “洛克,我并没有要求你和我一起去。只是,”索尔说道,“我是一定要去的,你最好别别拦我。” “说的对,洛克,如果你怕的话。可以躲在这里睡大觉,即使我们被抓住,也和你没有关系,绝对不会说出你的名字来。” “你说的倒是简单。”光头洛克翻了个白眼,说道:“那帮混蛋做的确实有些过分,去城主府闹上一场倒是没什么,我洛克也不是怕死的人。” “巴洛克,你说的地方在哪里?”见洛克不再反对,索尔问道。 “嘿嘿,城主府围墙很高,守卫的士兵也很多。不过城主府东边有个水池,里面的水是从墙外的小河引进来的。我们只要从小河钻进进水口,就能进到城主府里。下午的时候我看了,进水口的铁栅栏已经腐朽,只要用点力气,就能轻易将那些栅栏弄断,然后我们再钻进去,是没有一点问题。” “外面的栅栏腐朽了,城主府里面的水池里肯定还有栅栏,你确定里面的也腐朽了吗?” “应该差不了多少——” “……” “……” 第一百七十五章谋划 粘湿而冰冷的寒雾缓缓飘动,在林间翻滚起伏,好像海面上怒号的波涛。 “敬畏上帝,维护主的教会!为主献上勇气与信仰!” “保护弱小和无助的人!为所有人的幸福而战斗!” “回避不公正,恶意以及欺骗!持守信仰!坚持到底!” 索尔脑中不断涌起骑士的信条,他紧紧抿着嘴角,捏着十字重剑的手时紧时松,最终却无力的垂下。 蒙蒙的雾气,一阵一阵像巨浪般的地涌入林间,将太阳与树林重重包裹,将光线遮挡。 索尔视线中的牧羊女,也忽然模糊不清,一下子消失无踪。这天地与树林,这牛乳一般的白色雾气,突然变得粘粘渍,好像染上了一层煤灰,不大干净。 淅淅沥沥的雨早已止住,山雨过后的寒凉却扑面而来。本该雨过天晴的树林,已是一片浓重的暮色。 数百人的队伍重新拉开长长的队伍,朝着越来越平坦的山外行去。 索尔失魂落魄的牵着马儿跟着队伍的足迹前行,树木叶片的水滴滴在污渍斑驳的黑衣上,翻毛起皮的那件贝尔纳老爹赠予的,薄薄的皮甲,却好像有千钧一样的重量,牢牢的压在他的背上。 他仅有的,那些稀少的记忆,并不能帮助他处理眼前的不公正事件和他潜意识中要效忠王国的观念之间的矛盾。 树林越来越稀疏,道路越来越宽广。道路两旁的麦田和房屋渐渐多了起来。 路途中赶着牛群和羊群的牧民也越来越多。 夕阳的余晖洒下,光斜影长。 袅袅的炊烟升起,在广袤的麦田和青草地上,一副温馨的晚景图悠然而生。 清新的青草香沁入鼻孔,索尔周身的肌肤却只感到澈澈的寒意。 莱恩子爵的城堡耸立在死火山岩顶上,居高俯视周围几十里的平原地带。死火山下建着一座壮观的城池,秀美的河水将这座城池环绕,让粗糙豪迈的城池带上了一丝优雅的气质。 城池是庄严豪迈的,高高的城墙和黝黑的城垛,无一不说明建造这座城池时对于森严防御的要求。 经过时间的洗礼,城墙带着沧桑厚着的,斑驳的时光印记。由于建城至今,城池并未经历过战火,这座城池和它的所有者——莱恩子爵——一样,已经变得臃肿不堪,带着丝丝腐朽的气息。 年轻的杜尔男爵——相较于莱恩子爵来说,骑着一匹纯白的,没有一丝杂色的白马,披着闪闪发亮的银色盔甲,在一众亲卫侍从的簇拥下,踏入这座他觊觎已久的城池之中。 达达的马蹄声响彻整座街道,周围的领民用艳羡的目光不时打量着杜尔男爵。那些打扮的花枝招展的贵妇,情窦初开的少女,见到威武雄壮的男爵,无一不发出声声刺耳的尖叫。 男爵抬起下巴,高高的昂起头,目不斜视的朝着城主府驰去。 身材臃肿,年纪老迈的莱恩子爵,带着一群随从,笑意盈盈地站在城主府大门口,迎接他名义上的属下——野心勃勃的杜尔男爵。 莱恩子爵身边绘着狮子家徽的黑色旗帜猎猎舞动,迎风招展,杜尔男爵冷酷的目光扫过旗帜上的狮子,眼光一凝。继而看到需要两个人扶着才能站稳的莱恩男爵,嘴角翘起一抹嘲讽,转瞬间就消失不见。 “尊敬的莱恩子爵阁下,萨拉丁王国男爵,您永远忠诚的属下,杜尔·阿米达·塔克前来拜见。” 杜尔男爵下马后,快步来到莱恩子爵身前,双手交叉放置在胸前,身躯微微一弓,行了一个萨拉丁王国的贵族礼仪。 “杜尔男爵,真是辛苦了。”莱恩子爵费力的还了一个贵族礼,亲切地拉起杜尔男爵的手,带着他进入装饰华丽的城主府。 而杜尔男爵的军队,包括索尔在内的杂牌军们,则被领到城主府附近的一处兵营内。 夜幕渐渐降临,黑暗笼罩大地。 街道上时不时传来母亲呵斥小孩子的骂声。兵营内,索尔躺在垫着茅草的木床上,丝丝缕缕发霉腐败的气息不断钻入鼻孔。 老彼得吃过晚饭就彻底睡死过去,光头大汉洛克坐在营房门口,吧嗒吧嗒抽着烟斗。小偷巴洛克躺在营房一角,手里拿着一把匕首轻轻刮着指甲缝里的泥,眼睛却盯着对面的索尔和门口的光头洛克,贼溜溜的眼珠不时转动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夜色越来越浓,阴天的晚上有着大片的乌云,一丁点月光都没有。兵营里醉酒后士兵大吵大闹的声音渐渐消失,星星点点的油灯、烛火也渐渐消失,周围一片黑暗。 兵营沉寂下来之后,索尔一骨碌坐起,径直朝兵营外走去。 “索尔,你要去干什么?”光头洛克问道。 “你心里清楚,还要我说出来吗?”索尔答道。 “一个牧羊女而已,值得你这么做吗?” “无论是牧羊女,还是街边的乞丐,只要遭到不公正的对待,信奉骑士准则的我,必然要出手相助。” “该死的骑士准则,你这是去找死你知道吗?傍晚吃饭的时候,她就被送到了城主府,你想要把她从守卫森严的城主府救出来,简直是做梦。” “嘿嘿,那倒不一定。”躺在角落的巴洛克突然插嘴道,“下午的时候,我帮巴尔德尔大人送晚宴礼服,出于职业习惯,我发现了一个地方能悄悄进入城主府。只不过,想要找到那个娘们,并把她救出来,还有很多问题要搞清楚。” “该死的小偷,你打的什么歪主意,难道你也想去找死?”光头洛克骂道。 “哼,找死?”小偷巴洛克眼中涌起一股怨气,“就是会送命,我也要去城主府闹上一场。当年我爷爷在战场上射死一个易卜劣斯人的骑士。按照军功,他本来是能成为一名光荣的受封骑士的,却被这个该死的肥猪莱恩将军功抢去了,还要杀我爷爷灭口。幸好我爷爷看到苗头,及时逃过一劫。不过还是背上了一个逃兵的罪名,以至于我爷爷只能隐姓埋名,给人放牧过活。现在有机会帮我爷爷报仇,我肯定不能错过。” “洛克,我并没有要求你和我一起去。只是,”索尔说道,“我是一定要去的,你最好别别拦我。” “说的对,洛克,如果你怕的话。可以躲在这里睡大觉,即使我们被抓住,也和你没有关系,绝对不会说出你的名字来。” “你说的倒是简单。”光头洛克翻了个白眼,说道:“那帮混蛋做的确实有些过分,去城主府闹上一场倒是没什么,我洛克也不是怕死的人。” “巴洛克,你说的地方在哪里?”见洛克不再反对,索尔问道。 “嘿嘿,城主府围墙很高,守卫的士兵也很多。不过城主府东边有个水池,里面的水是从墙外的小河引进来的。我们只要从小河钻进进水口,就能进到城主府里。下午的时候我看了,进水口的铁栅栏已经腐朽,只要用点力气,就能轻易将那些栅栏弄断,然后我们再钻进去,是没有一点问题。” “外面的栅栏腐朽了,城主府里面的水池里肯定还有栅栏,你确定里面的也腐朽了吗?” “应该差不了多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