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的觀看群眾,早就習慣這種鮮血場麵。
但是這一次的場麵不同以往。
“生、生吃心、心髒……”
四周吃瓜群眾的臉色,異常難看。
他們沒想到,剛剛被自己看成即將死亡的人,頃刻間變成嗜血吃人狂魔。
陳浩宇吃完心髒,雙手放迴平板車。
地麵鋪滿五十多具屍體。
這些屍體沒有一具是完好的,不是斷胳膊就是缺腿缺頭。
市場街道的打鬥現場,比宰殺牲畜的屠宰場還更加血腥,更加讓人不忍看到。
特別是陳浩宇生吃心髒的景象,更讓人無法接受。
“嘔……”
市場裏麵響起嘔吐聲音。
這個聲音越來越響。
陳浩宇的耳機裏麵,也響起這種聲音。
葫蘆山洞穴裏麵的人,一直密切關心這邊的情況。
他們一直盯著電腦屏幕裏麵的畫麵。
花無痕很幸運。
他這個腳受傷的人,沒有看見這一幕。
趙靈兒跟其他人臉色發青。
他們看著兄弟胸口攝像機傳迴來的影像畫麵,胃部一直強烈翻滾。
“嘔!”
趙靈兒跟七隻豬吐的不亦樂乎
他們現在才發現,自己對這個兄弟(情郎)的認知,竟然是那麽的膚淺。
八個人這時才發現,陳浩宇竟然是如此心狠毒辣,發起狠來比食人族,比惡魔還更加可怕。
希望之所的npc士兵,一直在暗處看著市場中心位置的戰鬥。
他們看到戰鬥在幾分鍾內結束,正主不是食人族卻生吃人類的心髒,眉頭皺了起來。
他們當中的一個人,悄然消失在暗處。
陳浩宇看到穿著士兵服裝的npc出來收拾屍體,跟剛進市場時候一樣,表情平靜,推著車子慢慢向前走。
他好像沒有殺過人一樣。風輕雲淡繼續逛街。
充滿嘔吐聲的市場,此刻變成死靜。
全部人定定看著殺人不眨眼的蒙麵惡魔。
他們等蒙麵人走遠,發現身體的衣服,竟然已經被冷汗打濕。
陳浩宇終於找到桐葉飛飛說的地方。
他走到這個店鋪的門口麵前,畫有紫色骷髏圖案的緊閉大門自動打開。
一個相貌英俊的男人出現。
這個人年約三十多歲,身高一米八左右。
他從店裏麵走出,對打量的陳浩宇拱手:“歡迎貴客光臨末日商店。”
陳浩宇點頭推平板車進店。
男人帶客人進店,站在酒櫃中間。
“我叫趙久加,npc來的。”
“我是玩家。”
趙久加看到陳浩宇不願意透露姓名不在意。
他平靜問:“不知道貴客想在我這裏換什麽東西呢?”
“你先看貨物。”
“先看?”
“恩。”
趙久加走出酒櫃,疑惑看著客人,掀開用油布蓋著的平板車。
他翻幾下車裏麵的東西,臉露震驚。
趙久加放下油布深唿吸幾下。
他瞪大眼珠問坐在旁邊的人:“全部是高級貨,這些貨物夠千來個人無憂無慮生活百年了。兄弟,你到底是誰?我怎麽從來沒有聽說過你這一號人物?”
“讓我跟他說。”
陳浩宇耳機突然響起桐葉飛飛的聲音。
“好。”
趙久加接過陳浩宇遞過來的耳機跟手表,疑惑看著他,滿臉不解。
他戴上耳機聽到裏麵的聲音,立即轉身把大門鎖起來。
陳浩宇看著眼前人的動作,好像知道了什麽。
他現在明白桐葉飛飛為什麽要自己來這間商店了。
“原來是熟人!”
陳浩宇徑直走進酒櫃。
他不客氣拿出牆壁裏麵的一瓶藍帶馬爹利喝。
十幾分鍾後。
趙久加終於停止自言自語。
陳浩宇這個時候也剛好把一斤四兩的高檔酒喝完。
趙久加對陌生卻又不客氣的人說:“天涯兄弟,東西十天後我會親自送過去。”
陳浩宇接迴東西說:“好的,謝了。”
桐葉飛飛對戴好耳機的人說:“天涯哥,這個人可以無條件信任,竟然希望之所裏麵的這間商店,還是他在經營,那我們以後的機會就會更加順利。”
陳浩宇點頭說:“是的,現在我們可以開始了。”
趙久加拿出一瓶好酒。
他給坐著的人倒酒說:“天涯兄弟,謝謝你救了他們。”
陳浩宇起身說:“久加兄那裏的話,他們是我的兄弟姐妹。你再這樣說的話,我會折壽的。”
“他們的兄弟姐妹,就是我的兄弟姐妹,以後你有什麽事情可以直接找我,不論任何事情。我以前不敢說有什麽能力,也不敢說可以在希望之所唿風喚雨,但我現在在這個地方來說,還是有一點勢力的。”
“謝謝,我一定會的。”
趙久加看到喝完一瓶酒,麵不紅,腳不抖的人起身要走,想起一件事情。
“你剛才在外麵殺了那麽多野狼幫的人,就這樣離開希望之所?”
“我一直說要現在立即離開,我準備在這裏住幾天。”
“因為那件事?”
“恩。你竟然知道了,有什麽好建議嗎?”
“有。”
“我洗耳恭聽。”
“本來我不想說的,是因為怕會害了你們,經過你在市場裏麵的事情,我敢說了。”
“為什麽?”
“因為這次不同,因為你是遊戲第一人,你是連係統老大天眼都懼怕的玩家。”
“明白了。”
兩個小時後。
末日商店緊閉的大門終於打開。
陳浩宇推著裝著少量東西的平板車離開末日商定。
他一出門,就被盯上了。
六十多個人從不同方向,看到慢悠悠向前走的人。
他們放下望遠鏡,不緊不慢跟了上去。
這些人發現附近的跟蹤人群,都跟自己一樣瞄準一個目標,第一時間拿出衛星電話。
他們接到上司命令,暫時成為一體。
“現在要去找那些潛伏在希望之所的人了,看看他們的工作進度怎麽樣。”
陳浩宇知道身後跟著很多人。
他直接無視,悠哉穿梭於街道兩旁的各個商店,跟“奸似鬼”的老板討價還價。
他這一做,就是十天。
陳浩宇天天推著平板車到處走,遇見有需要的東西,就跟對方換,沒遇到想要兌換的商品,就跟一隻迷途的羔羊一樣,漫無目的逛街。
六十多個人跟了目標這麽多天,發現他一直這樣,超級糊塗。
但是這一次的場麵不同以往。
“生、生吃心、心髒……”
四周吃瓜群眾的臉色,異常難看。
他們沒想到,剛剛被自己看成即將死亡的人,頃刻間變成嗜血吃人狂魔。
陳浩宇吃完心髒,雙手放迴平板車。
地麵鋪滿五十多具屍體。
這些屍體沒有一具是完好的,不是斷胳膊就是缺腿缺頭。
市場街道的打鬥現場,比宰殺牲畜的屠宰場還更加血腥,更加讓人不忍看到。
特別是陳浩宇生吃心髒的景象,更讓人無法接受。
“嘔……”
市場裏麵響起嘔吐聲音。
這個聲音越來越響。
陳浩宇的耳機裏麵,也響起這種聲音。
葫蘆山洞穴裏麵的人,一直密切關心這邊的情況。
他們一直盯著電腦屏幕裏麵的畫麵。
花無痕很幸運。
他這個腳受傷的人,沒有看見這一幕。
趙靈兒跟其他人臉色發青。
他們看著兄弟胸口攝像機傳迴來的影像畫麵,胃部一直強烈翻滾。
“嘔!”
趙靈兒跟七隻豬吐的不亦樂乎
他們現在才發現,自己對這個兄弟(情郎)的認知,竟然是那麽的膚淺。
八個人這時才發現,陳浩宇竟然是如此心狠毒辣,發起狠來比食人族,比惡魔還更加可怕。
希望之所的npc士兵,一直在暗處看著市場中心位置的戰鬥。
他們看到戰鬥在幾分鍾內結束,正主不是食人族卻生吃人類的心髒,眉頭皺了起來。
他們當中的一個人,悄然消失在暗處。
陳浩宇看到穿著士兵服裝的npc出來收拾屍體,跟剛進市場時候一樣,表情平靜,推著車子慢慢向前走。
他好像沒有殺過人一樣。風輕雲淡繼續逛街。
充滿嘔吐聲的市場,此刻變成死靜。
全部人定定看著殺人不眨眼的蒙麵惡魔。
他們等蒙麵人走遠,發現身體的衣服,竟然已經被冷汗打濕。
陳浩宇終於找到桐葉飛飛說的地方。
他走到這個店鋪的門口麵前,畫有紫色骷髏圖案的緊閉大門自動打開。
一個相貌英俊的男人出現。
這個人年約三十多歲,身高一米八左右。
他從店裏麵走出,對打量的陳浩宇拱手:“歡迎貴客光臨末日商店。”
陳浩宇點頭推平板車進店。
男人帶客人進店,站在酒櫃中間。
“我叫趙久加,npc來的。”
“我是玩家。”
趙久加看到陳浩宇不願意透露姓名不在意。
他平靜問:“不知道貴客想在我這裏換什麽東西呢?”
“你先看貨物。”
“先看?”
“恩。”
趙久加走出酒櫃,疑惑看著客人,掀開用油布蓋著的平板車。
他翻幾下車裏麵的東西,臉露震驚。
趙久加放下油布深唿吸幾下。
他瞪大眼珠問坐在旁邊的人:“全部是高級貨,這些貨物夠千來個人無憂無慮生活百年了。兄弟,你到底是誰?我怎麽從來沒有聽說過你這一號人物?”
“讓我跟他說。”
陳浩宇耳機突然響起桐葉飛飛的聲音。
“好。”
趙久加接過陳浩宇遞過來的耳機跟手表,疑惑看著他,滿臉不解。
他戴上耳機聽到裏麵的聲音,立即轉身把大門鎖起來。
陳浩宇看著眼前人的動作,好像知道了什麽。
他現在明白桐葉飛飛為什麽要自己來這間商店了。
“原來是熟人!”
陳浩宇徑直走進酒櫃。
他不客氣拿出牆壁裏麵的一瓶藍帶馬爹利喝。
十幾分鍾後。
趙久加終於停止自言自語。
陳浩宇這個時候也剛好把一斤四兩的高檔酒喝完。
趙久加對陌生卻又不客氣的人說:“天涯兄弟,東西十天後我會親自送過去。”
陳浩宇接迴東西說:“好的,謝了。”
桐葉飛飛對戴好耳機的人說:“天涯哥,這個人可以無條件信任,竟然希望之所裏麵的這間商店,還是他在經營,那我們以後的機會就會更加順利。”
陳浩宇點頭說:“是的,現在我們可以開始了。”
趙久加拿出一瓶好酒。
他給坐著的人倒酒說:“天涯兄弟,謝謝你救了他們。”
陳浩宇起身說:“久加兄那裏的話,他們是我的兄弟姐妹。你再這樣說的話,我會折壽的。”
“他們的兄弟姐妹,就是我的兄弟姐妹,以後你有什麽事情可以直接找我,不論任何事情。我以前不敢說有什麽能力,也不敢說可以在希望之所唿風喚雨,但我現在在這個地方來說,還是有一點勢力的。”
“謝謝,我一定會的。”
趙久加看到喝完一瓶酒,麵不紅,腳不抖的人起身要走,想起一件事情。
“你剛才在外麵殺了那麽多野狼幫的人,就這樣離開希望之所?”
“我一直說要現在立即離開,我準備在這裏住幾天。”
“因為那件事?”
“恩。你竟然知道了,有什麽好建議嗎?”
“有。”
“我洗耳恭聽。”
“本來我不想說的,是因為怕會害了你們,經過你在市場裏麵的事情,我敢說了。”
“為什麽?”
“因為這次不同,因為你是遊戲第一人,你是連係統老大天眼都懼怕的玩家。”
“明白了。”
兩個小時後。
末日商店緊閉的大門終於打開。
陳浩宇推著裝著少量東西的平板車離開末日商定。
他一出門,就被盯上了。
六十多個人從不同方向,看到慢悠悠向前走的人。
他們放下望遠鏡,不緊不慢跟了上去。
這些人發現附近的跟蹤人群,都跟自己一樣瞄準一個目標,第一時間拿出衛星電話。
他們接到上司命令,暫時成為一體。
“現在要去找那些潛伏在希望之所的人了,看看他們的工作進度怎麽樣。”
陳浩宇知道身後跟著很多人。
他直接無視,悠哉穿梭於街道兩旁的各個商店,跟“奸似鬼”的老板討價還價。
他這一做,就是十天。
陳浩宇天天推著平板車到處走,遇見有需要的東西,就跟對方換,沒遇到想要兌換的商品,就跟一隻迷途的羔羊一樣,漫無目的逛街。
六十多個人跟了目標這麽多天,發現他一直這樣,超級糊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