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熙還是不知道該怎麽辦才好,事情就這樣的膠著起來。思熙仍然上網,但已沒有勇氣登陸她自己的qq號,她不知道萬一碰到了那個無定河邊該怎麽辦,打招唿還是不打?主動聊一聊他倆的事情還是等他問?
如果一直不聯係的話,是不是就意味著就此打住呢?可是,她難道真的就此跟他掰了嗎?想到那一次次的一起看球、聊天的經曆,想到在二十六中廊簷下的躲雨,那又都算什麽呢?想起那次的大雨,她的心開始變得很痛,這是她第一次為一個男人感到心痛,她第一次意識到的心痛。此時此刻的趙俊峰是不是也正承受著同樣的煎熬,忍受著這種鈍鈍的痛?
她幾乎就要爬起來給他打個電話說“我想好了”,可她真的想好了嗎?她沒打算象這世界上的某些人一樣,一生在戀愛和失戀中輪迴。她腦海裏的完美愛情便是,花開一次,眩目的美麗。但事到臨頭她才意識到,這是何等的冒險,容不得一點點的閃失。
跟她的姐夫方之凱相比,趙俊峰的外在條件的不足是顯而易見的,但那些她並不在意。她介意的是,他的身上還有她以前沒有注意過的那些缺憾,比如他有他的曆史,並且今後他可能仍將與他的曆史保持著各種聯係,割裂不開。雖然從一開頭他就沒打算隱瞞他有老婆有女兒的事實,可那時的她不在乎,因為根本沒有站在情侶的角度上去考量過這些。現在一切卻不同了,她要閉上眼試想一下,能不能容忍在她和他之間還共存著他的曆史。她能嗎?
如果不能接受這樣複雜的局麵,她對自己說,還是早點決斷的好,否則無論對誰都是一種傷害。也許,換種正常的方式戀愛才是最好的,至少她要試過才知道,她決定先退縮一下了。
可是這樣的決定,讓思熙越來越感到難受。這是她從沒有過的體會,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愛情?既沒有百合花一樣的純潔,也沒有玫瑰花一樣的熱烈,所有的可以誇耀的東西他統統都沒有,她憑什麽要愛上這樣的人?最重要的是,她怎麽跟父母、姐姐還有同事說這件婚事?誰知道了不拿她當道德敗壞的第三者看待?她一定不能這樣的任性下去了—這就是她給自己下的評判:放任胡為。她得約束一下自己了。
她以為,她這沒事人裝的極好,卻不知仍瞞不過她母親老辣的眼光。母親早注意到,小女兒前一陣子總是以看球賽為名出去,她小女兒跟大女兒不同,本是一個體育盲,突然哪裏來的這種熱情?根本就是托詞。關於這些異常情況,她也跟思熙父親嘮叨好多次了,但他總不以為然,說:孩子大了,你不要老閑操心,有什麽事情她們都會跟咱們說的,你別一驚一炸的好不好?一番話說的她泄了氣。
她剛習慣了女兒的變化,就發現,女兒又開始貓在家裏不動了,不看球了。她忍不住對丈夫抱怨道:當老人的簡直是上輩子欠了她們的呀,這輩子是來還債的,操不完的心簡直。好吃好喝的伺候著她們,別說感激的話了,連句掏心窩子的實話都沒有,你看看你的寶貝閨女,啥事都不跟當媽的說,還拿我當她親媽嗎她?你還不讓問,都是你,你給她們全都縱壞了……
思熙同樣不知道的是,母親已經悄悄把她近來種種反常的行為告訴了自己的大女兒思煦。
思煦也並不想她的家人想象的那樣,過著幸福的生活。她自己也正煩著呢。
問題出在方之凱姨媽的身上。那姨媽自己本來住著丈夫生前單位分的福利房,方之凱結婚買房的時候,她說:小凱,你別買那大房子了,我現在住的就不小,還很新,我老了又帶不走,還不是留給你們的?依我看,你不如買兩套那種兩室一廳的,一套你們自己住,一套呢,我要高興了,就過去住住,還能順便幫你們做做家務,豈不是好?以後你們不用這房子了,還可以租出去,收兩套房子的租金呢。
方之凱本來就是依順他姨媽的,聽她說的有理,便跟思煦說了這想法。但他並沒有明說,這是他姨媽的意思,思煦以為買兩套小房子的主意是方之凱自己的,雖然感覺有些別扭,還是聽了他的。因為,她覺得買房子這是大事,讓男人拿主意的好。
可是現在,她和方之凱婚也結了,也開始一起生活了,她才發現,他有一個多麽煩人的姨媽。
如果一直不聯係的話,是不是就意味著就此打住呢?可是,她難道真的就此跟他掰了嗎?想到那一次次的一起看球、聊天的經曆,想到在二十六中廊簷下的躲雨,那又都算什麽呢?想起那次的大雨,她的心開始變得很痛,這是她第一次為一個男人感到心痛,她第一次意識到的心痛。此時此刻的趙俊峰是不是也正承受著同樣的煎熬,忍受著這種鈍鈍的痛?
她幾乎就要爬起來給他打個電話說“我想好了”,可她真的想好了嗎?她沒打算象這世界上的某些人一樣,一生在戀愛和失戀中輪迴。她腦海裏的完美愛情便是,花開一次,眩目的美麗。但事到臨頭她才意識到,這是何等的冒險,容不得一點點的閃失。
跟她的姐夫方之凱相比,趙俊峰的外在條件的不足是顯而易見的,但那些她並不在意。她介意的是,他的身上還有她以前沒有注意過的那些缺憾,比如他有他的曆史,並且今後他可能仍將與他的曆史保持著各種聯係,割裂不開。雖然從一開頭他就沒打算隱瞞他有老婆有女兒的事實,可那時的她不在乎,因為根本沒有站在情侶的角度上去考量過這些。現在一切卻不同了,她要閉上眼試想一下,能不能容忍在她和他之間還共存著他的曆史。她能嗎?
如果不能接受這樣複雜的局麵,她對自己說,還是早點決斷的好,否則無論對誰都是一種傷害。也許,換種正常的方式戀愛才是最好的,至少她要試過才知道,她決定先退縮一下了。
可是這樣的決定,讓思熙越來越感到難受。這是她從沒有過的體會,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愛情?既沒有百合花一樣的純潔,也沒有玫瑰花一樣的熱烈,所有的可以誇耀的東西他統統都沒有,她憑什麽要愛上這樣的人?最重要的是,她怎麽跟父母、姐姐還有同事說這件婚事?誰知道了不拿她當道德敗壞的第三者看待?她一定不能這樣的任性下去了—這就是她給自己下的評判:放任胡為。她得約束一下自己了。
她以為,她這沒事人裝的極好,卻不知仍瞞不過她母親老辣的眼光。母親早注意到,小女兒前一陣子總是以看球賽為名出去,她小女兒跟大女兒不同,本是一個體育盲,突然哪裏來的這種熱情?根本就是托詞。關於這些異常情況,她也跟思熙父親嘮叨好多次了,但他總不以為然,說:孩子大了,你不要老閑操心,有什麽事情她們都會跟咱們說的,你別一驚一炸的好不好?一番話說的她泄了氣。
她剛習慣了女兒的變化,就發現,女兒又開始貓在家裏不動了,不看球了。她忍不住對丈夫抱怨道:當老人的簡直是上輩子欠了她們的呀,這輩子是來還債的,操不完的心簡直。好吃好喝的伺候著她們,別說感激的話了,連句掏心窩子的實話都沒有,你看看你的寶貝閨女,啥事都不跟當媽的說,還拿我當她親媽嗎她?你還不讓問,都是你,你給她們全都縱壞了……
思熙同樣不知道的是,母親已經悄悄把她近來種種反常的行為告訴了自己的大女兒思煦。
思煦也並不想她的家人想象的那樣,過著幸福的生活。她自己也正煩著呢。
問題出在方之凱姨媽的身上。那姨媽自己本來住著丈夫生前單位分的福利房,方之凱結婚買房的時候,她說:小凱,你別買那大房子了,我現在住的就不小,還很新,我老了又帶不走,還不是留給你們的?依我看,你不如買兩套那種兩室一廳的,一套你們自己住,一套呢,我要高興了,就過去住住,還能順便幫你們做做家務,豈不是好?以後你們不用這房子了,還可以租出去,收兩套房子的租金呢。
方之凱本來就是依順他姨媽的,聽她說的有理,便跟思煦說了這想法。但他並沒有明說,這是他姨媽的意思,思煦以為買兩套小房子的主意是方之凱自己的,雖然感覺有些別扭,還是聽了他的。因為,她覺得買房子這是大事,讓男人拿主意的好。
可是現在,她和方之凱婚也結了,也開始一起生活了,她才發現,他有一個多麽煩人的姨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