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然然已經慌了,徹徹底底的慌了。


    完了!


    這要是不能給高建同送進去坐牢的話,他還怎麽分家產啊?


    李然然都有些頭皮發麻了.


    李然然不能接受自己到手的財產就這麽跑了。


    要是高建同真的無罪釋放的話,那她壓根就不能五五分到財產。


    李然然是想要這一千六百萬財產的.畢竟王凱還等著她的錢,這樣她就可以拿到王凱百億公司價值2%的股份了啊,每年的分紅都是幾千萬的。


    以後等到企業繼續發展壯大,李然然就指望著這2%的股份,將來成為行業的大佬!


    她以後都可以閉著眼睛躺著賺錢了啊,這也太舒服了。


    可是這前提是能送高建同進去坐牢。


    隻要能送高建同進去坐牢,那就可以了!


    三千萬不到買了價值幾個億的股份!


    這也太舒服了!!


    李然然做夢都沒有想到有這麽好的事情,她已經準備好去當闊太太的生活了,結果一切都被顧晨拿出來的這些證據給打斷了。


    她跟著高建同能過什麽苦日子啊?


    隻有跟著王凱才能過上真正幸福的生活啊。


    王凱怎麽也是身家幾百億的人,家裏開著幾百億的大公司.太幸福了。


    要是最後拿不到2%的股份,那就都是因為高建同啊!


    都要離婚了,高建同還要阻攔著她的幸福生活嗎?


    李然然激動的說道:“審判長,高建同絕對是有罪的!哪怕他不行,也不能說明他無罪!起碼我身上的傷口都是真實的啊,這些傷口都是高建同造成的!高建同對我進行了侵犯的行為!而且他明明得手了!對他那天吃藥了!”


    “高建同吃了藍色小藥丸,所以才得手的!不然你以為他現在為什麽得病了?為什麽身體不行了?不就是因為他平時吃藥吃的太多了嗎?吃這種藥對身體肯定是有副作用的啊,所以高建同現在才身體有問題的。”


    “你們不能因為高建同現在身體有問題,就覺得我當時沒有受到侵犯至少高達已經全部都看到了,他就是證人啊!”李然然還在法庭上據理力爭。


    審判長榮立偉開口說道:“肅靜!”


    榮立偉又一次敲響了法槌。


    榮立偉看向了李然然,說道:“警告李然然第二次!如果還要在法庭上麵擾亂法庭秩序,將會嚴懲當事人!驅逐出法庭,並且在判決的時候會進行綜合考量。”


    這裏是法庭.


    而且這個案件是公訴案件,並不是民事案件啊。


    李然然又不是原告,最多作為當事人出庭的。


    而高達是作為證人出庭的。


    隻是高達作為證人,是沒有作用的。


    因為已經有大醫院的親子鑒定可以證明了


    高達並不是高建同的親生兒子。


    那高達之前說的那些話,完全有可能是受到了李然然的蠱惑。


    這在法庭上現在已經沒有辦法成為證據了。


    想要提供人證,至少也要有一個第三方親眼看到了這些事情.


    不然的話,光高達一個人的人證就能成為佐證?


    本來案子對高建同是非常不利的,可顧晨拿出來證據之後,這個案子對高建同就已經很有利了!


    高建同身體都不行,怎麽去實行犯罪行為?


    直播間的網友都在紛紛地發著彈幕。


    【哈哈哈,舒服了!】


    【能不能直接把李然然判刑啊,李然然明顯慌了,已經在法庭上麵各種開始鬧事了,要是自己真的被強jian了,那肯定不會這麽慌亂啊。】


    【高建同肯定沒問題啊!李然然這麽慌幹什麽?這波我站高建同!一個身體都有問題的人,你在這裏各種汙蔑?他的身體已經長時間出現問題了,你讓他怎麽強jian啊?這不是誣告嗎?】


    【顧律師出手,這下李然然肯定就進去了,不會有任何變數的。】


    【直接把李然然逐出法庭得了,之後怎麽判決給李然然公布結果就可以了。】


    網友們都在討論著這個案子。


    這個時候,公訴人開口了。


    畢竟這個案子是一個公訴案件,還是要公訴人開口說話的。


    一審進行了判決,給高建同判刑了。


    至少現在明麵上出現的這些證據,是對高建同不利的。


    哪怕顧晨拿出了這個證明


    可是這個證明,顧晨當時也說過了。


    光靠著這一個證明,並不能直接證明高建同就是無罪的。


    因為這個證明是高建同在看守所一個多月之後才去做的,並不是之前就去檢查過。


    如果是在當時案件發生之前,高建同就去過醫院,做過檢查.


    當時的檢查結果正好能證明高建同是陽wei的話,那這個案子就沒什麽問題,高建同就肯定是無罪的了。


    可是這個檢查結果是一個多月之後的


    案件是一個多月之前發生的。


    光靠著這一個證據,很難直接衡量。


    因為高建同並不是說真的是徹底喪失了那方麵的能力。


    就和古代的太監一樣.要是成為太監,那確實是完全沒能力了。


    就比如李然然說的一樣.如果是吃藥的話,那還是有幫助的。


    而且誰知道這一個月高建同發生了什麽?


    光憑著這個證明,也不可能給高建同直接無罪的,證據的含金量還不夠。


    公訴人開口道:“顧律師拿出來的這個證據,隻能夠證明在案件發生一個月後,高建同有著這方麵的疾病,陽wei,雖然醫院的檢查報告上也說明了,高建同很久以前就可能有這個症狀,可能已經持續半年之久了。”


    “可是這並不代表說高建同完全沒有那方麵的能力,而且檢查報告也說明,高建同是可能在半年前有這個症狀,但是具體當時有沒有這個症狀,誰也不夠清楚。”


    “根據現有的證據分析,李然然的確從主臥裏麵跑了出來,然後被高建同抱了迴去,並且期間李然然一直都在掙紮,並且李然然的身上的確有傷口.”


    “這些證據加起來,至少能夠證明李然然當時想要反抗、掙紮的一些情緒。”


    “這個證據並不能夠表明,在案發當天,高建同一定沒有那方麵的能力,或許高建同也的確有可能吃藥了,然後進行了侵害行為。”


    “高建同當時和李然然在吵架.可是李然然從臥室裏麵走了出來,並沒有說走出家門,別墅裏麵是很大的,那我可以問一下,高建同為什麽要強行抱著李然然迴臥室嗎?”


    高建同開口道:“因為那天晚上李然然很不開心,她說不如直接出去死了算了然後當時外麵又下著大雨,我擔心她出去淋著加上當時她的情緒比較激動,我想著先把她抱迴來哄一哄她,不能這麽眼睜睜的看著她走出去啊.何況我們以前吵架的時候,她也經常這樣,每次我都是抱著她迴來的。”


    “李然然從來沒有發過這麽大的火,以前吵架的時候,我去抱著她迴來,她總是開開心心的,可是這次我以為她真的特別生氣,所以才發了那麽大的火.一直都在掙紮。”


    “我想著是我老婆嘛,而且這種事情也不是第一次了,我就想抱著她迴去,起碼讓她安全一點,我不能看著她大半夜一個人跑出去吧?外麵還下著大雨”高建同說道。


    公訴人接著問道:“可是當時李然然並沒有走到房門外,她隻是出了臥室,家裏的別墅是很大的,當時抱著她迴去,讓她安全一點,不想讓她淋雨,我認為這種因果關係並不成立。”


    公訴人說道:“你抱著李然然迴去,李然然很明顯一直都在掙紮,而且她身上也有傷口.根據證據檢測,這些傷口也都是你造成的,說明你的確對李然然進行了強迫的行為,不然你也不會抱著她迴到臥室裏麵了。”


    高建同已經無語了。


    不是,這公訴人就是想這麽直接送他進去是吧?


    高建同說道:“那是因為李然然那天主動和我說,想玩一點刺激的.還想讓我打她,想和我玩個遊戲”


    “你也知道,夫妻之間有一些特殊的愛好也是很正常的,平常的事情經曆的多了,難免會想一些特殊的玩法。”


    “加上我也沒有想到,李然然會做出來這樣的事情,會直接報警說我強jian。”


    公訴人說道:“你的意思是李然然主動說要玩一點刺激的?李然然,是這個意思嗎?”


    李然然說道:“什麽?沒看到我視頻裏麵一直都在瘋狂的掙紮嗎?我剛和高建同因為我弟弟的事情吵了架,我怎麽可能要主動和他玩一點刺激的,你們覺得這個邏輯通順嗎?”


    “這都是高建同的一麵之詞而已,其實當天完全是高建同不管我的情緒,在和我大吵一架之後,還不顧我的感受,非要對我進行侵犯行為,我很痛苦.我真的很痛苦,我當時已經從臥室裏麵走了出來了,結果高建同非要把我抱迴去.”


    “你也知道,我隻是一個弱女子,比起體力,我怎麽可能比得過高建同?”


    “而且高達也全部都看到了.高達看的一清二楚當時發生了什麽。”


    “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啊!你們就應該把高建同抓起來,直接判刑得了!”


    公訴人點了點頭。


    公訴人顯然是更加偏向於李然然的。


    公訴人說道:“你們那天先是因為弟弟要幾百萬買房的事情鬧了矛盾,按照李然然的說法,鬧了矛盾之後,她的情緒很不穩定,想離開,在這種情緒之下,怎麽可能會說出來想要一些獨特的玩法這種事情?視頻裏麵也看到了,李然然對此非常抗拒。”


    “我認為高建同的說法並不成立,我覺得高建同就是對李然然實施了侵犯的行為,這才符合當時的客觀情況,否則的話,也不會有這一段視頻了,李然然各種掙紮,然後被高建同強行抱了迴去。”


    “而且李然然的身上還有傷口這些很明顯都是掙紮的痕跡,加上高達的證詞,前後唿應,足矣說明高建同的確對李然然做了違法的事情。”


    高建同都無語了,“我不是也說了.我的身體不行嗎?醫院也不是開了證明嗎?”


    公訴人說道:“你開的證明隻能證明前兩天你的身體狀況不行,前兩天你是陽wei的,並不能證明一個月前案發的時候你也是陽wei的,而且現在都有藥物,你說的這些我認為並不成立。”


    高建同這下徹底絕望了。


    高建同看向了顧晨


    他還是不說話了。


    讓顧晨來說吧。


    這個公訴人,就是想著怎麽給他定罪


    可他有罪嗎?


    他分明是無罪的啊!


    顧晨看向了高建同,開口說道:“你可以講一下那天的具體情況。”


    聽到顧律師這麽說,高建同才開口說道:“李然然說的那些都是謊話!”


    “一開始我迴到家,李然然很熱情的迎接我上樓了.”


    “然後李然然表示想我了,要給我一個驚喜,結果我們迴到了臥室的時候,李然然說要來一點刺激的.說是平常的太無聊了。”


    “結果李然然中間還讓我打她.我也就試了一下。”


    “然後我就準備要開始了”


    “誰能想到,我的身體出了問題,我的身體很難受,一點反應都沒有,我能怎麽辦?”


    “這個時候,李然然的情緒就在臉上了,很不滿意。”


    “然後甚至都沒有開始.”


    “李然然立馬高興的湊上來說,要給她弟弟買房.”


    “然後我拒絕了,我花幾百萬給她的弟弟買房,憑什麽啊?我有那個錢嗎?何況我當時也沒有那麽多存款,她開口要六百萬啊!我上哪兒去偷六百萬給她啊?”


    “然後就和她大吵一架,她還尖叫,說我打她,可是我哪兒動手了?”


    “李然然說要出去尋死,結果我害怕她去外麵出事,我就先把她抱迴來了。”


    “因為我和她結婚了八年了認識了十幾年了,我第一次見到李然然的情緒這麽激動,真的要和尋死一樣。”


    “所以我才去抱著李然然迴去.”


    “這些就是我的全部解釋,我之前已經解釋過一遍了,現在不想再解釋一遍了。”


    高建同這下徹底無語了。


    公訴人顯然還是不認可高建同。


    公訴人正要開口說話的時候.


    顧晨直接拿出了一個u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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