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色還沒完全放亮,一行十一人已經置身於叢林深處濃密的灌木林中,開始了一次盛夏中的冒險之旅。


    開始的兩天山路,對於習慣了在叢林中爬摸滾打的我和胖子、山峰來說,簡直就是康莊大道。但對於秦惠林和王箐一行人來說,已經是舉步維艱,備受煎熬,走上了一條通往地獄的鬼道。不過,也不得不說他們的毅力和對工作的熱情令人欽佩,一路上,沒有一句怨言,流血流汗都盡力克服。


    因為無聊,我也趁機認識了同行的這八個同伴。秦惠林,雲泰大學生物學教授,也是王箐的老師兼阿姨(王箐朋友的母親);王箐,22歲,忙於畢業論文的雲泰大學生物係學生,兼秦惠林的助理;柳淩華,25歲,自由職業;蘇長東、馬雲森,兩人同齡,21歲,也是雲泰大學學生,一個是攝影係,一個是美術係;吳昆,35歲,權威的地理記者;秦禹,39歲,權威的古生物學者;陸乾,48歲,秦惠林的鄉下親戚,算是這支探險隊的後勤總管,負責看管雜物、分配一日三餐之類的事。


    至於大胖和山峰我就再也熟悉不過了。一高一胖,一冷一熱,一個24歲,一個26歲,均比我大。但從小到大,無論是小時候偷雞摸狗的事,還是長大後一起組隊探險尋寶之類的事都是我帶的頭,所以都叫我帶頭大哥,簡稱大哥。為此,我沒少被村裏的長輩批評,說是亂了輩分,沒大沒小,對死去的長輩不敬,怪嚇人的。不過,我們三個人之間不在乎這些“繁文縟節”,一個稱唿而已。關鍵是我們彼此之間是拜了把子的兄弟,立下過不求同生但求同死的血誓,麵對任何危險,任何敵人,一同承擔,一致對外。


    中午,烈日如炎,一行人爬上一千多米海拔的大山。山中,莽莽芳草覆蓋的山巒之間,靜臥著一座碧藍如玉的湖泊。按照秦惠林的意思,我們要在湖邊待一整天,以便了解生活在高山湖泊中的生物和拍攝罕見的原始杜鵑林以及日落和日出等等等亂七八糟的東西,總之,很多事要忙。


    胖子和山峰以及我無事可做,安營紮寨之後,去周圍尋找小動物的足跡設置陷阱,希望明早能夠收獲一頓美味。然後,製作了幾根簡單的魚竿,在湖裏釣魚。這種湖一般與附近的河流相通,運氣好,能釣上幾條肥美的鯰魚。


    夜晚,群星璀璨的夜空下,一群人圍坐在火堆前,一邊喝著小酒一邊唱著小曲,歡聲笑語迴蕩在群山之間。


    秦惠林坐在我的左邊,拿著酒杯感激的說道:“謝謝你們。有你們在,我們才能一心一意的工作,心裏才能踏實。”


    我喝下酒:“我們也是為了工作。你知道,我們是農村人,說話做事沒輕沒重,做的不好的地方還希望你們諒解。有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多提醒。”


    秦惠林是個知性的女人,待人處事落落大方,自然不會跟我們計較日常瑣事:“你們做得很好,都很能幹,這個年紀就知道掙錢了,以後前途無量。”“你是不知道,我們家那閨女,一天到晚就知道玩,走出市區就分不清東南西北。這迴,我讓她出來鍛煉鍛煉,結果她說‘媽,你也老大不小了,讓我這個做女兒的省省心好嗎?一天到晚往山裏跑,早晚出事。’,你說氣不氣人?”


    “哈哈!”我笑道:“她這不是怕你在荒郊野外不安全嘛,挺孝順的。”


    “哎。現在的年輕人就知道耍嘴皮子,哪知道什麽是夢想,什麽是獨立。”秦惠林喝完酒,唉聲歎氣地。


    一連喝了幾杯,胸口已經有些發熱,作為向導還是得保持自我清醒為好,於是拿了塊麵包起身走開了。走到湖邊在柔軟的草地坐下,看著波光粼粼的水麵和映月,嚼著幹甜的麵包,迴想著以往探險的經曆,晃了神。


    “天河。你在這做什麽?看星星還是看月亮?”


    王箐見我獨自離開,跟了過來,手上還拿了半瓶酒。


    “荒郊野外,酒喝多了不是一件好事,尤其是你這樣的女人,容易把人引入歧途。”我善意的提醒道。


    “會有什麽危險嗎?”王箐不以為然,在我身旁坐下後,遞給我裝了半杯酒的紙杯子:“我平時也不喝酒,隻是在這種陌生的環境,不喝點酒怕自己睡不著。”。


    “既然睡不著,我給你講個故事。”我饒有興致的說。


    “好呀。小時候,媽媽每天晚上在我睡覺之前都給我講故事聽。”王箐興致不錯,盤腿坐了下來。


    “這可不是什麽動人的童話故事。”我理了理不大清晰的記憶說道:“那是三年前,剛進大學的第一個學期,我加入了一個深入叢林的探險隊。原來,我們的計劃是沿著一條江,找到位於它盡頭的一座古城遺址,但是途中遇上了一場罕見的暴風雨。大雨整整下了兩天兩夜,洶湧的河水把所有迴去的路都給堵死了。我們七八個人隻能爬上半山腰,躲進了一個潮濕陰冷的山洞。第一個晚上,大家都安然無恙,但第二個晚上,就陸續有人暈厥,四肢無力,還不停的便秘。”


    “為什麽?”王箐問道。


    “開始,我們也不知道為什麽,以為是感冒就是吃阿司匹林,以為便秘就吃開塞露,但無論吃什麽,病情都不見好轉。直到第三天,我突然發現地麵有很多細小的蟲孔,而且每個小孔都帶著斑斑血跡。後來,我就在晚上偷偷的觀察,發現,這些蟲洞裏住滿了針線一般細小的毒蟲,每到深夜就探出腦袋和半截身體,吸食躺在地上的人的血。這些怪物,個頭雖小,卻有一顆可以鑽進汗孔的腦袋和撕破人皮的利嘴,關鍵是還有毒,能迅速麻痹痛楚神經,吸飽了人血還能把傷口凝固,不被人發現。”


    “你騙人的吧!哪有這種生物存在,我老師從沒跟我們講過。”王箐很害怕,很抵觸這種生物的存在。


    “騙你幹什麽?我們都叫它血信子,山下上了年紀的老人都知道。”我理直氣壯的迴道。


    “我不信!”王箐嘴上說不信,但大腦裏一想到吸人血的蟲子可能鑽進自己的身體,在草地上坐不踏實了,起身又走了迴去。


    我搖頭笑了笑,繼續欣賞難得的良辰美景,啃著半塊草莓味的麵包。


    第二天一大早,我把胖子叫起床去查看昨天設置的陷阱。不出十分鍾,胖子神神秘秘的把我帶到一棵樹下,抬頭說:“你看,這是什麽意思?”


    我抬頭一看,一隻被撕成了碎片的野兔掛在離地麵三米來高的樹枝上,這會兒,五髒六腑全都暴露在外滴落著鮮血,引來了大群食腐的蚊子,令人惡心。


    “我先申明,這絕對不是我半夜起來搞的鬼!”胖子平時愛捉弄人,這迴先作了聲明,撇清嫌疑。


    我撿了根棍子把樹上的屍體戳到了地麵,蹲下來仔細看了看:“像是活生生被撕碎的,大概是什麽野獸幹的吧。”


    “把獵物掛樹上的野獸?豹子?”


    “這麽一隻小兔子,豹子那胃口還能有剩下的?”


    “貓頭鷹 ? ”


    “可能吧。”我起身望著湖對麵陸續起床的人說道:“大清早的,等會別胡說八道嚇唬人。”


    “不會。不就一隻死兔子嘛,我就是覺得奇怪,讓你來瞧瞧是什麽東西幹的。它吃了我們的兔子,我們也得找機會吃了它才公平。”胖子問道:“對了,你那邊找到獵物沒有。你知道,一進山吃不到野味,我就渾身難受。”


    “我還沒有檢查完。行了,你去看看魚竿,我再看看去。”我轉身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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