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一天天地過去,雖然工作辛苦,但過得很充實,比起在小站來說,好多了。

    一天鐵道報來了一位者,他姓邵。他是來車務段采訪的,經過一番采訪,他寫出了第一稿。按照新聞寫作的規定,為了使新聞不失實,稿件要交單位或當事人審查。所發他的稿件要單位的領導審查才行。不巧,單位的領導都不在家,他就對我說,你將這篇稿件交給領導審查後才寄給我。這本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卻讓我有了新的認識。

    我接到稿件後,認真地流覽了一篇。對於新聞報道我並不陌生,當年我在廣播站就經常寫新聞。但記者的稿件,我是沒有看過的。我曆來對記者、作家很崇拜。認為他們很了不起。但看完稿子後,我對記者有了新的認識:記者寫的稿件也不過如此嘛。象這種稿件我也能寫。

    當時我剛從一個小站得到一件素材:一個外地的采購員在托運貨物過程中,將錢包遺失在車站,辦完手續後就離開了車站,車站的女站務員忙完後,發現辦公桌前有一個公文包,打開一看就800元的現金。在八十年代,800元不是一個小數目了。站務員推測這一定是那位貨主丟失的。下班後飯也顧不上吃,就騎自行車去追那貨主。當貨主接過站務員交給的線包時,非常感動。第二天他專程為車站送了感謝信。

    我立即將自己的想法和邵記者說。邵記者在電話中說:我看很好,你寫過來,寄給我收,我幫你修改後送報社。

    我用了半個小時就將文章寫好了。我用小故事的形式,寫了出來。寄給邵記者。

    沒想到,一個星期後,我的那篇文章被鐵道報采用了,而且是二版頭條。

    這是我參加鐵路後在報上發表的第一篇處女作。從此後,我一發不可收,每月都向報社發稿幾十篇,當年被評為先進通訊員,後來被聘為特約通訊員。從此我的知名度大增。領導都叫我記者。

    通過寫稿,我的寫作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為我後來當幹部打下了很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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