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掉電話,我將林慕夏所說的事情轉告給眾人,老張深以為意的道:“的確得焚燒,這玩意像極了蠱蟲。”我駕車來到開發區的商業街,購置兩個質量還好的玻璃罐子,重臨狄蒼家,把玻璃罐子分別塞給老張、順子。拿著鑷子,老張特意六條挑了“身強體壯”的三色線蟲,每種顏色各兩條,並在狄蒼腹腔內取了數塊黑血琳琳的殘缺內髒。


    反觀順子,瞄準肉多的部位,像吃西餐時切牛排般,他手持尖刀切割了約有一平方分米的屍體皮膚,厚度有三厘米,打了個卷塞入玻璃罐子。


    法醫和鑒證員取樣完畢,我們衝屍體拍了一些照片,二人紛紛脫掉防護服,堆在狄蒼身側,順子歎道:“一塊隨屍體燒了吧。”


    蔣天賜闊步邁向廚房,取來一隻大湯碗,他跑到街邊停的軍用越野旁,倒了大半碗汽油,來到屍體旁,他憨唿唿的地將汽油均勻的澆在屍體與防護服上,寧疏影點燃了手中準備好的紙,火候差不多時向屍體拋去。


    “嘩——”


    狄蒼的屍體燒了起來,火光越來越旺盛。這時,“撲哧、撲哧……”猶如氣泡碎裂的動靜傳入耳中,我注意到狄蒼皮膚表層中的肉痘,在高溫之下,此起彼伏的炸開,我拉著老蔣退了一步,心悸的道:“離遠點,被這東西崩到萬一染上咋辦?”


    蔣天賜咧開嘴,他憨笑道:“我肌肉硬,這些惡心的蟲子累死也咬不動。”


    狄蒼猶如一團雄雄的火球,他體內的三色線蟲,似乎嗅到了火焰的威脅,一個個開始劇烈擰動,大嘴巴像離開水的魚,張成了“o”字形,翕忽不定,發出“嘶嘶”的怪叫,還好聲音不大。三色線蟲奈何身形交織,絆住了彼此,漸漸被火焰吞噬。


    焦糊的氣味和嗆人的煙愈發變濃,我們便退出了狄蒼家,不少行人以為這家失火,注目觀望。我把門拉到一半,擋住群眾視線,並一邊勸退。燃燒過程持續了二十五分鍾,直到門縫透出的煙變淡時。我們通開門窗,有了過堂風的搬運,彌留的煙霧盡皆散去,地上緊剩一具燒焦的屍骨,寄生在狄蒼體內的三色線蟲化為灰燼。


    “希望可以把他封入屍袋,運到火葬場重新火花一次。”解仁和痛心疾首,他惋惜的道:“然後我通知他父母,來領骨灰盒給阿蒼入葬。”


    “行!”


    拍了拍他肩膀,我安慰道:“狄蒼的後事,你看著辦。我們負責給狄蒼申請撫恤金,今天這件事,告訴你上頭必須絕對保密。”


    “好的。”解仁和點了點頭。


    接下來,我們來到洗手間把手心手背洗了不低於五遍,與老張和順子道了別,放心的離開小觀街。老蔣操控方向盤,駛向城西看守所,我和寧疏影抱著玻璃罐子,好奇的打量這些蟲子。沒了大量同類的束縛,六條三色線蟲張開大嘴,吸住殘餘內髒,紋絲不動,似乎在汲取其中營養。另一個玻璃罐子內,這些嵌在皮膚的肉痘,我總感覺比初見時大了點,不知道是不是錯覺作祟。


    花了兩個小時,抵達看守所,見到孫大聖時,他滿臉淤青,神色萎靡不振,走路時一瘸一拐的。


    我皺緊眉頭,狐疑的看向獄警,“他怎麽搞的?”


    “孫大聖吃飯時得罪了大頭皇,趁我們沒注意,對方拉了整個牢房的人毆打他,目測還爆了菊。”獄警唏噓不已的道。


    所謂大頭皇,文雅點說叫“獄霸”,幾乎每個牢房均有這類存在,本質和土匪沒有區別,前提得能駕馭得了同牢房的犯人,看誰不爽就拳打腳踢,搶錢搶煙,打人並不是一般般的小打,但凡有新來的犯人,大頭皇必然得用肢體“教育”對方,輕則鼻青臉腫,解決生理需求,重則斷骨、肛裂,落下殘疾,更狠者,打死的情況常常有之,憑此穩固地位。大頭皇的存在,側麵也起到管理犯人的效果,所以一般事鬧的不怎麽大時,獄警通常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移交時不是說孫大聖涉嫌殺人,單獨關押嗎?”老蔣腮幫子唿哧唿哧的道。


    獄警極為無辜的道:“現在還有單獨的……最近抓了一堆人販子、丐幫成員,看守所都快塞滿了。像人販子這種喪盡天良的渣,抓到該立即斃掉,沒必要占位置。”


    “是啊。”我微歎道,緊接著辦理好手續,我們仨攜帶遍體鱗傷的孫大聖返迴了d.i.e。


    林慕夏瞧見孫大聖第一眼就清楚發生了什麽事,她到林婉婉辦公室找來外傷藥,我們幾個大老爺們盯著孫大聖,讓他自行處理傷口。這貨竟然緩緩的脫掉褲子,手蘸了點藥膏,繞過大腿仔細的塗抹,他嘴角一個勁兒的抽搐道:“沒蹲過牢的人,真……不知道那的恐怖,人道何在?!”


    “知足吧,薛小冬和狄蒼因你而死,知道你有很多事瞞著,趕緊弄好,然後開審。”我沒好氣的道,想起僅一麵之緣的狄蒼,心頭閃過愧疚,那天我們不挖骨,他就不會死,現在說什麽都晚了。


    孫大聖提好褲子,他笑了笑,“人在做,天在看,有些事情,躲是躲不過的。”


    這句話,是他第二次說,一定暗有所指!


    老蔣把孫大聖的手重新銬住,推到審訊椅坐好。我開啟動了攝像設備,指著桌子上的兩個玻璃瓶道:“孫大聖,這些蟲子你認識嗎?”


    “不認識。”孫大聖聳了聳肩膀。


    我沒了耐心,直截了當的道:“在薛小冬的埋骨之地,為什麽他的屍骨底下有一堆三色蟲屍?你親手埋的,別說你不清楚!”


    孫大聖愣了下,他歎道:“抱歉,我真的不清楚,隻知道我和他得罪了一個人,為了活著,所以……我殺了他,才能活到現在,僅此而已。”


    “這是你的殺人動機?”林慕夏凝視著他的臉,她滿頭霧水的道:“能把你們折騰到必須死一個,另一個才能繼續活。你和薛小冬得罪了誰?怎麽個方式得罪的?”


    “好,我說!”孫大聖猶豫了片刻,他坦言道:“我們在去年前往東旺街送貨,經過一家封閉的店鋪時,望見有個糟老婆子跪在卷簾門旁,年齡約有八九十歲,她穿得破破爛爛的,老臉的皺紋……猶如待死的樹皮般,反正挺嚇人的。詭異的是,街上的人路過此店門時,紛紛遠離並繞開。我們送完貨,聽老板說那家死店是兇宅,發生過許多命案,什麽分屍案、爆炸案亂七八糟的,況且現在又有個跟鬼般的糟老婆子跪在那。”


    “孫大聖,你所說這家東旺街的店,是不是最早為毛絨玩偶店?”我忍不住問道。


    他若有所思的點頭道:“好像是吧,我記不清了。”


    孫大聖殺掉薛小冬的最初……竟然依然源自毛卜順那家毛絨玩偶店,這地兒風水未免太差了。“你接著說,別停。”此刻,我們腦海中閃過大大的問號,跪倒在店門口的老太太究竟是誰?


    “你知道,送貨員賺得錢少。當時,薛小冬眼尖,發現這糟老婆子脖子和手腕,有金項鏈和銀手鐲,便起了貪念。”孫大聖眼中閃過後悔之色,道:“我心想她長跪在這店門前沒人管,憑這身打扮,她十有八九是流浪的人,無家可歸。我和薛小冬商議了一下,裝作好心人騙糟老婆子,先是請她吃了頓飯,然後把她帶到車裏,謊稱送她去派出所尋家。整個過程她任由我們擺布,沒說一句話。”


    他懊惱的握緊拳頭,繼而道:“千不該、萬不該!薛小冬駕車來到偏僻的地方,我們將她推下車,暴露了真實目的。這糟老婆子一直哀求我們,金項鏈可以拿走,但不要搶她手鐲……打了幾拳,她便暈倒了。我們覺得既然到這地步,萬不能手下留情,一人抓住她的一隻手,鐲子有點緊,擼了半天沒拽掉,索性用力拔,糟老婆子手腕的皮都撕裂了。我們費勁力氣,總算得到了銀手鐲,她好像痛醒了,哼了句我聽不懂的歌謠,她可悲的凝視著我們,說了句讓我終生難忘的話。”


    “真是殘忍……薛小冬死有餘辜啊,連八九十歲的老太太都欺負!”林慕夏重重地拍動桌子,她滿腔怒火的道:“她說了什麽?”


    孫大聖第三次說出了這句話,“人在做,天在看……有些事情,躲是躲不過的。”他沉寂了數秒,似乎在迴憶的道:“她好像是對我們說的,又好像是對她自己說的。直到我殺掉了薛小冬,挖坑埋他時,腦袋裏全是糟老婆子這句話,仿佛一道咒語纏著我。時間久了,我總是不經意的把它掛在嘴邊念叨。閉上眼睛,糟老婆子的臉就出現在我夢中,幾乎天天半夜驚出一身冷汗,心裏怕,睡的就不踏實。”


    “你們搶走了她的銀手鐲,然後發生了什麽事情?”林慕夏愣愣的道,這件案子挺邪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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