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是:艾薩克·牛頓。


    看到這個名字,蕭天歌和淩薇眼中都是無比的震驚!


    牛頓!


    近代物理學之父!


    怎麽可能?!


    淩薇緊緊抓著蕭天歌的手,說道:“也許隻是同名同姓。”


    “牛頓可不是個黑人。”


    蕭天歌點點頭,兩人接著看了下去。


    日記寫得很細致,有很多生活的瑣事。


    蕭天歌快速的掃視著,觀察著其中的重要信息。


    我從小就是一個天才,在我眼中其他人都顯得很愚笨,包括我的父母。


    我的腦海中有一個聲音,它好像不停的在給我訴說著什麽。


    這個聲音讓我逐漸開始發現世界的奧秘。


    我發現了萬有引力。


    我發現了物體運動的三個基本定律。


    我發明了反射望遠鏡。


    我發明了微積分......


    但是我很惶恐。


    因為這些都不是我自己發現的。


    是那個聲音告訴我的。


    祂是誰?


    是上帝嗎?


    蕭天歌的手開始顫抖,而淩薇的全身都在顫抖。


    真的是牛頓?!


    兩人繼續看了下去。


    日記寫道。


    我前四十年都以為自己是個科學家,是個天才。


    到了四十歲之後,我才發現我不過是神的仆人。


    是誰創造了宇宙?


    是誰開啟了宇宙的大爆炸?!


    顯然有一位無所不能的神,在操控著這一切。


    而且根據我的研究,地球存在的時間,不超過一萬年。


    但是他們都以為我瘋了。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瘋了。


    我感覺到祂在快速成長,開始享用我的大腦。


    我毫無怨言。


    我的一切是是祂賦予的,自當迴報於祂。


    但是我認為我應該去尋找真相。


    是什麽東西隱藏在我的身體之中?


    畢竟,我是個科學家。


    文字結束。


    後麵是牛頓和一位黑人的畫像。


    這名黑人,赫然就是西蒙!


    接著又是新的內容。


    我是西蒙,我是一名生物學家。


    我也是牛頓。


    這位偉大的物理學家找到我的時候,我以為我瘋了。


    他不是早已經死了嗎?


    但是在我眼前的,依然是個人類,而不是靈魂。


    他仍然年青,和我看過的畫像一樣。


    他認為有一個神,隱藏在他的身體中。


    他一定是瘋了。


    畢竟大家都知道,他有精神上的問題。


    但是怎麽解釋他這麽多年來,依然如此年青?


    他要求我解剖他的身體,看看裏麵到底有什麽。


    我同意了。


    於是牛頓死了。


    我成為了新的牛頓。


    他的身體中不是神,而是一種可怕的寄生蟲。


    他的脊髓已經大部分被這種怪蟲吃掉了。


    他的大腦也被啃掉了一小塊。


    但是這種怪蟲似乎代替了脊髓的作用,而且比原有的脊髓做得更好。


    怪蟲還代替了部分大腦的作用,祂會分泌一種激素,不停刺激大腦。


    也許牛頓如此聰明和神經質,就是因為這怪蟲的作用。


    我不知道這種可怕的生物是如何出現的。


    但是祂現在就在我的體內。


    我開始變得更加聰明。


    我獲得了很多從來都沒有過的物理知識,甚至還有許多記憶。


    恐怕這些東西都屬於牛頓。


    我變得更有智慧,這世上幾乎沒有我了解不了的知識。


    我的性情也開始改變,變得古怪而不近人情。


    我的力量也越來越大,我的肌肉、骨骼和內髒都開始變異。


    我開始暴飲暴食,因為我總是覺得很餓。


    有些時候,我會突然覺得有些迷糊,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行為。


    但大多數時候,我都是清醒的。


    也許隻是我以為我是清醒的。


    因為我有些時候,突然想吃掉某個人。


    這也是清醒的我嗎?


    ......


    終於,有人找到了我,說我是他們的同類。


    我們都叫做聖徒。


    在這地球之上,永遠隻有十二個人。


    或者說,十二條蟲。


    ......


    後麵有很多神神叨叨,類似於夢囈一般的內容。


    還有西蒙對大量的生物,進行實驗的內容。


    動物、植物、人類、血族、狼人族、他自己......


    其中有不少驚人的秘密。


    而他在這近百年來還有一個駭人的發現。


    因為基因學的興起,他開始進行基因研究。


    西蒙研究結果表明。


    聖徒與血族、狼人族的基因相似程度,接近百分之百!


    這樣的相似程度,甚至比不同人類種之間的差異還要小!


    雖然幾大異族表現出來的形態完全不同。


    但是這幾大異族,才是真正意義上的近親!


    看到這裏,蕭天歌歎了口氣。


    人類一直認為,不死族的血族和狼人族,雖然在神話中故事是親戚。


    但是他們表現出來的形態,應當是兩個種族。


    所以人類一直天真的認為,不死族之間的內鬥不會停止,人類可以坐收漁人之利。


    而現在,西蒙的研究已經證明了,不但血族和狼人族同出一源,就連聖徒也是。


    恐怕魔族也是吧?


    怪不得死神計劃,是四位君王聯手。


    淩薇沒有撒謊。


    人類,已經岌岌可危。


    他搖了搖頭,雖然這份日記中有很多驚人的秘密。


    西蒙的生物研究也走到了世界前端,對於他的生命研究院有極大的作用。


    但是對於他現在麵臨的問題,卻沒什麽卵用。


    他對不死族的了解,恐怕比所有人類都要多。


    事實證明,不死族的確足夠強悍。


    所有傳聞的弱點,比如陽光、銀器、十字架,沒有一樣是真的。


    隻有砍掉腦袋後,進行完全焚燒,並取走心髒,才能殺死這種生物。


    他們的體液還包含著可怕的病毒,讓人被病毒感染,轉化為同類。


    如果不是他自己也獲得了“不死”的能力。


    否則就算是他,也無法和這樣的同階不死族高手對抗!


    這是一個極端可怕的種族!


    他們的個體戰力可能不如聖徒,但是危害性卻比聖徒大無數倍!


    他們真的沒有弱點嗎?


    不對!


    西蒙的研究中有提到一個問題。


    不死族很容易發瘋,他們的精神似乎處於一種很不穩定的狀態。


    蕭天歌想起了立冬之戰那日。


    威廉三世這樣的大高手,麵對魔玄天的吸魂術,簡直就沒有抵抗之力!


    他當時隻以為是魔族的吸魂術太強!


    但是結合西蒙的研究結論。


    不死族有弱點!


    這弱點就在於,相對他們近乎無解的身體,他們對於魂術的抵抗力並不強!


    而這,就正是自己的機會!


    提升魂術!


    自己的千魂殺生術!


    還有一門從來沒有用過的,陰陽輪迴術!


    召喚元神,殺得你們雞飛狗跳!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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