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大廳裏基本都坐滿人了,這個年代嚴重缺乏娛樂場所,尤其是夜生活還處於空白狀態,所以隻要你有,不管貴賤,一律爆滿。那些先一步富起來的人,隻要能把錢花出去,讓自己活得和別人不一樣,根本不在乎值不值。桌子上就插著一份酒單,一瓶人頭馬xo,要價八百多,vxop也得六百多,聽裝的百威啤酒十元一聽,可樂也是這個價格,唯一沒有的就是最低消費限製,因為敢到這種地方來流連的,不會有在乎那幾十幾百的人,犯不著去要求那個聽上去很不好聽的東西。
不光點歌麻煩,唱歌也麻煩,真正敢自己上台去唱的客人並不多,大多數都是花錢點歌讓那些駐店的業餘歌手唱給自己聽。其實唱得好聽難聽倒是其次,大家要的就是歌手唱歌之前說的那段話:下麵由我給大家獻上一首xxxx,這首歌是x號桌的x先生點的……
諸如此類吧,每個歌手唱歌之前都會把點歌的客人說出來,這樣就讓客人比較有麵子了,你看,哥們有錢吧,都能出來點歌讓別人唱了,你們白聽,我比你們強!
可是問題來了,誰都想讓自己點的歌先唱,那怎麽辦呢?辦法很直接也很俗,看誰給的小費多,你點一首歌給十塊是吧?我給二十!讓我的歌先唱!什麽?你才給二十就想先唱?我給三十……我給一百!開歌廳的老板就喜歡這樣的客人,一晚上如果多趕上幾個較勁兒的,一個月的房租就快掙出來了。
當然了。這種較勁兒一般都不是明麵上的,大家並不互相扯著嗓子鬥富玩。那樣多沒麵子啊,就算是暴發戶也得要臉不是。這種鬥爭都是私底下的。你花了五十,結果你先點的歌沒放,旁邊那桌後點的歌放了,那就說明他比你花的多,你就接著加錢吧,或者就耐心等著。當然了,還有一個辦法,那就是直接到調音室去,偷偷給調音師塞錢。由於點歌錢是歸歌廳,調音師分不到多少,所以他肯定樂意給你先放。
這個辦法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琢磨出來,這都是經常在這些場所流連的人們總結出來的經驗,上輩子洪濤就幹過調音師這個行當,也接過幾天歌廳的工作,雖然沒趕上這個特別好掙錢的年代,聽說還是聽說過的。
現在洪濤就遇到這個問題,六聽啤酒都快喝光了。他點的那首歌還是遙遙無期。今天的主角是大廳中間的三個台,幾乎三分之二的歌全是他們點的,也就屬他們那邊最熱鬧,男男女女一大堆人。說說笑笑、吵吵鬧鬧,不過大廳裏燈光很暗,洪濤也看不清他們都長啥模樣。
“唉。小姐,來一下……我們點的歌都快一個小時了。怎麽還沒放啊?”譚晶等不及了,揮手叫過一個服務員質詢了起來。
“哦。我去給您看看去,說不定客人點的歌太多了……”還是剛才那個女服務員,態度也很好。
“等等……把剛才找迴來的錢給我……你和調音師的小費,把我們的歌靠前一點。”洪濤叫住了女服務員,然後和譚晶把剛才找迴來的那九十塊錢要了過來,拿起一張點歌單,又寫上一遍歌名和台號,塞到了服務員手裏。
“謝謝,您稍等,我這就去……”這迴服務員臉上的笑容依舊是笑容,但是笑的層次更深了,腳底下的步伐也更快了。
俗話說的好,無巧不成書!服務員的身影還沒消失,小舞台上就上來一位男歌手,他將要演唱的也是分手總是在雨天這首歌,隻不過點歌的依舊是三號台的客人,也就是最熱鬧那三張桌子中的一個。
“得,有人先唱了,我也別上去了吧,人家歌手混口飯吃也不容易,萬一我要是比他唱的好,那不是砸人家飯碗嘛。”洪濤根本沒有和這些歌手爭個高低的意思,這不是閑的慌嘛,所以他又寫了一張歌單,打算親自送到調音師那兒換一首歌。
“不成,我就想聽這首,你必須好好唱,這是我花錢點的!”譚晶喝了一聽多啤酒,有點兒上勁兒了,非拉著洪濤不讓他去換。
“就是就是,你說的挺好聽的,真唱起來還不一定有人家唱得好聽呢,我覺得這個歌手就不錯!”韓雪也跟著一起起哄。
既然譚晶和韓雪都想聽,那洪濤也就從善如流了,至於什麽砸誰的飯碗之類的,隻是那麽一說而已,這又不是歌手大獎賽,你贏了他就輸了。
其實就算有點重了的歌也沒關係,隻要調音師稍微認真點,把歌曲都岔開,中間隔上一兩首就沒那麽別扭了。可惜的是這裏的裝修一流、設備也不錯,就是這位調音師工作起來不是那麽認真負責,或許是無意、或許是成心,這位歌手剛剛唱完,下一首歌的歌單就又送到了他的手裏。
“哦,好巧啊,下一首歌也是分手總是在雨天,不過這次是由11號桌的客人來演唱。這可是我們今天聽到的第一首客人演唱的歌曲,大家給點掌聲吧,也希望大家能多上台來親自演唱啊!”駐店的歌手不光要唱歌,還得客串當主持人。這個年頭還沒那麽多北漂的文藝青年,這些歌手大多都是京城各個文藝院校的學生或者一些小型文藝團體的演員。他們這也算是下海了,這些點歌費裏就有他們的分成,一晚上弄好了能掙個百八十的,幹個三兩天就頂普通人一個月的工資。
洪濤在一片稀稀拉拉的掌聲中大步邁上了小舞台,幾萬人的場合他都不怵,這裏就三五十個觀眾,他更沒什麽可怯場的了。拿起麥克風,然後打開一張飯店裏提供的餐巾紙,蒙在了上麵,這才衝著左邊那個調音室的小窗口裏揚了揚手,示意可以開始了。
之所以用餐巾紙蒙在麥克風上,這是洪濤的一個職業習慣。由於他上輩子幹過安裝音響工程的活兒,所以接觸的歌廳、夜總會也很多。每當一套燈光音響設備安裝完畢之後,負責安裝的公司都要派人在歌廳裏盯上一個兩月,一邊和新來的調音師交接設備,一邊負責調試這些新設備,也算是一種售後服務吧。
當初洪濤那個小公司就是他和一位走穴時認識的音響師一起攢了點錢幹的,名片印得挺唬人,圖冊介紹得也挺豐富,其實整個公司裏就他們兩個人。那個哥們又是有家有業的,所以這個售後服務就全落到洪濤的腦袋上了。誰讓咱孤家寡人就一個呢,歌廳也好、夜總會也好,百分百都是八九點鍾以後才開業,不到半夜不打烊,最適合他這種光棍了。
那這和往麥克風上蒙餐巾紙有什麽關係呢?關係大了!在一個行業裏幹過,就會知道一些外人不留意或者不注意的細節,比如麥克風的衛生問題。最開始的歌廳,沒有包間,隻有大廳,兩個麥克風要提供給所有客人來使用。這些客人們絕大多數都是剛吃飽喝足來的,嘴裏甚至還沾著菜葉子和肉末呢,而且還喝得五迷三倒。
人一喝多了,聽覺、視覺、嗅覺就全都下降了,別人聽著震耳欲聾,他自己聽著還不過癮,於是就會把嘴貼到麥克風上唱。光是吐沫星子也就算了,洪濤甚至見過整顆的飯米粒嵌在麥克風的鐵絲護網上,從哪兒以後,他自己備了一支麥克風,隻要是自己唱歌,就用自己的。實在不成,就找一張餐巾紙蒙在麥克風上唱,否則堅決不碰那玩意,太惡心了。
什麽?麥克風防風罩?對不起,那個年代不是沒有,而是國內很少有,大家也都不太在意這個。
說真的,要說嗓子吧,洪濤確實沒有那個歌手好,人家是高音嘹亮、中音穩定、低音渾厚,洪濤是高音淒厲、中音轉圈、低音沙啞,放到專業領域裏,高下一聽立分。可是這個唱歌,不光比的是嗓子,還有一個感情投入或者說對歌曲的理解問題,在這方麵,那個年輕的歌手可就不如洪濤了。先不說他對這首歌有沒有感情投入吧,就他那個年齡和閱曆,對歌曲中的很多東西,也達不到理解的程度。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先入為主的問題,這首歌本來就是洪濤先唱的,而且還廣為流傳。大家頭一次聽到的都是洪濤那個嗓子和腔調,喜歡這首歌的自然也就認同了洪濤的嗓子,以後再有人唱,你自覺不自覺的立馬就會想起洪濤的原唱,然後很自然的就會站到洪濤這邊來挑後來者的毛病。隻要你想挑,沒有挑不出來的,所以你總會覺得模仿者沒有原唱唱的好,這是一個心理作用,每個人都這樣。
洪濤剛唱完了主歌,大廳裏的人們就有開始鼓掌叫好的了,尤其以譚晶和韓雪最熱烈,都已經達到了跳著腳叫好的程度,這讓洪濤很享受,比當初他在首體開演唱會時聽上萬人的掌聲還過癮,於是他又進入狀態了,還衝著下麵每一桌揮手呢,真好像他是個歌星一樣。(未完待續……)r1292
不光點歌麻煩,唱歌也麻煩,真正敢自己上台去唱的客人並不多,大多數都是花錢點歌讓那些駐店的業餘歌手唱給自己聽。其實唱得好聽難聽倒是其次,大家要的就是歌手唱歌之前說的那段話:下麵由我給大家獻上一首xxxx,這首歌是x號桌的x先生點的……
諸如此類吧,每個歌手唱歌之前都會把點歌的客人說出來,這樣就讓客人比較有麵子了,你看,哥們有錢吧,都能出來點歌讓別人唱了,你們白聽,我比你們強!
可是問題來了,誰都想讓自己點的歌先唱,那怎麽辦呢?辦法很直接也很俗,看誰給的小費多,你點一首歌給十塊是吧?我給二十!讓我的歌先唱!什麽?你才給二十就想先唱?我給三十……我給一百!開歌廳的老板就喜歡這樣的客人,一晚上如果多趕上幾個較勁兒的,一個月的房租就快掙出來了。
當然了。這種較勁兒一般都不是明麵上的,大家並不互相扯著嗓子鬥富玩。那樣多沒麵子啊,就算是暴發戶也得要臉不是。這種鬥爭都是私底下的。你花了五十,結果你先點的歌沒放,旁邊那桌後點的歌放了,那就說明他比你花的多,你就接著加錢吧,或者就耐心等著。當然了,還有一個辦法,那就是直接到調音室去,偷偷給調音師塞錢。由於點歌錢是歸歌廳,調音師分不到多少,所以他肯定樂意給你先放。
這個辦法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琢磨出來,這都是經常在這些場所流連的人們總結出來的經驗,上輩子洪濤就幹過調音師這個行當,也接過幾天歌廳的工作,雖然沒趕上這個特別好掙錢的年代,聽說還是聽說過的。
現在洪濤就遇到這個問題,六聽啤酒都快喝光了。他點的那首歌還是遙遙無期。今天的主角是大廳中間的三個台,幾乎三分之二的歌全是他們點的,也就屬他們那邊最熱鬧,男男女女一大堆人。說說笑笑、吵吵鬧鬧,不過大廳裏燈光很暗,洪濤也看不清他們都長啥模樣。
“唉。小姐,來一下……我們點的歌都快一個小時了。怎麽還沒放啊?”譚晶等不及了,揮手叫過一個服務員質詢了起來。
“哦。我去給您看看去,說不定客人點的歌太多了……”還是剛才那個女服務員,態度也很好。
“等等……把剛才找迴來的錢給我……你和調音師的小費,把我們的歌靠前一點。”洪濤叫住了女服務員,然後和譚晶把剛才找迴來的那九十塊錢要了過來,拿起一張點歌單,又寫上一遍歌名和台號,塞到了服務員手裏。
“謝謝,您稍等,我這就去……”這迴服務員臉上的笑容依舊是笑容,但是笑的層次更深了,腳底下的步伐也更快了。
俗話說的好,無巧不成書!服務員的身影還沒消失,小舞台上就上來一位男歌手,他將要演唱的也是分手總是在雨天這首歌,隻不過點歌的依舊是三號台的客人,也就是最熱鬧那三張桌子中的一個。
“得,有人先唱了,我也別上去了吧,人家歌手混口飯吃也不容易,萬一我要是比他唱的好,那不是砸人家飯碗嘛。”洪濤根本沒有和這些歌手爭個高低的意思,這不是閑的慌嘛,所以他又寫了一張歌單,打算親自送到調音師那兒換一首歌。
“不成,我就想聽這首,你必須好好唱,這是我花錢點的!”譚晶喝了一聽多啤酒,有點兒上勁兒了,非拉著洪濤不讓他去換。
“就是就是,你說的挺好聽的,真唱起來還不一定有人家唱得好聽呢,我覺得這個歌手就不錯!”韓雪也跟著一起起哄。
既然譚晶和韓雪都想聽,那洪濤也就從善如流了,至於什麽砸誰的飯碗之類的,隻是那麽一說而已,這又不是歌手大獎賽,你贏了他就輸了。
其實就算有點重了的歌也沒關係,隻要調音師稍微認真點,把歌曲都岔開,中間隔上一兩首就沒那麽別扭了。可惜的是這裏的裝修一流、設備也不錯,就是這位調音師工作起來不是那麽認真負責,或許是無意、或許是成心,這位歌手剛剛唱完,下一首歌的歌單就又送到了他的手裏。
“哦,好巧啊,下一首歌也是分手總是在雨天,不過這次是由11號桌的客人來演唱。這可是我們今天聽到的第一首客人演唱的歌曲,大家給點掌聲吧,也希望大家能多上台來親自演唱啊!”駐店的歌手不光要唱歌,還得客串當主持人。這個年頭還沒那麽多北漂的文藝青年,這些歌手大多都是京城各個文藝院校的學生或者一些小型文藝團體的演員。他們這也算是下海了,這些點歌費裏就有他們的分成,一晚上弄好了能掙個百八十的,幹個三兩天就頂普通人一個月的工資。
洪濤在一片稀稀拉拉的掌聲中大步邁上了小舞台,幾萬人的場合他都不怵,這裏就三五十個觀眾,他更沒什麽可怯場的了。拿起麥克風,然後打開一張飯店裏提供的餐巾紙,蒙在了上麵,這才衝著左邊那個調音室的小窗口裏揚了揚手,示意可以開始了。
之所以用餐巾紙蒙在麥克風上,這是洪濤的一個職業習慣。由於他上輩子幹過安裝音響工程的活兒,所以接觸的歌廳、夜總會也很多。每當一套燈光音響設備安裝完畢之後,負責安裝的公司都要派人在歌廳裏盯上一個兩月,一邊和新來的調音師交接設備,一邊負責調試這些新設備,也算是一種售後服務吧。
當初洪濤那個小公司就是他和一位走穴時認識的音響師一起攢了點錢幹的,名片印得挺唬人,圖冊介紹得也挺豐富,其實整個公司裏就他們兩個人。那個哥們又是有家有業的,所以這個售後服務就全落到洪濤的腦袋上了。誰讓咱孤家寡人就一個呢,歌廳也好、夜總會也好,百分百都是八九點鍾以後才開業,不到半夜不打烊,最適合他這種光棍了。
那這和往麥克風上蒙餐巾紙有什麽關係呢?關係大了!在一個行業裏幹過,就會知道一些外人不留意或者不注意的細節,比如麥克風的衛生問題。最開始的歌廳,沒有包間,隻有大廳,兩個麥克風要提供給所有客人來使用。這些客人們絕大多數都是剛吃飽喝足來的,嘴裏甚至還沾著菜葉子和肉末呢,而且還喝得五迷三倒。
人一喝多了,聽覺、視覺、嗅覺就全都下降了,別人聽著震耳欲聾,他自己聽著還不過癮,於是就會把嘴貼到麥克風上唱。光是吐沫星子也就算了,洪濤甚至見過整顆的飯米粒嵌在麥克風的鐵絲護網上,從哪兒以後,他自己備了一支麥克風,隻要是自己唱歌,就用自己的。實在不成,就找一張餐巾紙蒙在麥克風上唱,否則堅決不碰那玩意,太惡心了。
什麽?麥克風防風罩?對不起,那個年代不是沒有,而是國內很少有,大家也都不太在意這個。
說真的,要說嗓子吧,洪濤確實沒有那個歌手好,人家是高音嘹亮、中音穩定、低音渾厚,洪濤是高音淒厲、中音轉圈、低音沙啞,放到專業領域裏,高下一聽立分。可是這個唱歌,不光比的是嗓子,還有一個感情投入或者說對歌曲的理解問題,在這方麵,那個年輕的歌手可就不如洪濤了。先不說他對這首歌有沒有感情投入吧,就他那個年齡和閱曆,對歌曲中的很多東西,也達不到理解的程度。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先入為主的問題,這首歌本來就是洪濤先唱的,而且還廣為流傳。大家頭一次聽到的都是洪濤那個嗓子和腔調,喜歡這首歌的自然也就認同了洪濤的嗓子,以後再有人唱,你自覺不自覺的立馬就會想起洪濤的原唱,然後很自然的就會站到洪濤這邊來挑後來者的毛病。隻要你想挑,沒有挑不出來的,所以你總會覺得模仿者沒有原唱唱的好,這是一個心理作用,每個人都這樣。
洪濤剛唱完了主歌,大廳裏的人們就有開始鼓掌叫好的了,尤其以譚晶和韓雪最熱烈,都已經達到了跳著腳叫好的程度,這讓洪濤很享受,比當初他在首體開演唱會時聽上萬人的掌聲還過癮,於是他又進入狀態了,還衝著下麵每一桌揮手呢,真好像他是個歌星一樣。(未完待續……)r1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