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不見棺材不掉淚!


    沈雲隻是想狠狠的教訓大漢一頓,本來就沒有想要他的狗命,遂打住。


    而大漢吃足了苦頭,這迴,老實多了,立刻象倒豆子一樣,全招了出來。


    據招供,查大帥統領三縣的軍政要務之後,從仙符兵裏抽調了不少士卒,派到三縣做暗探。這位大漢就是其中的一個暗探。


    他們私下裏劃了地盤,整日在所謂的地盤裏閑逛,不管仙、良、賤,統統都是他們的監視對象。


    “大帥叫我們放亮招子,便宜行事,所以,隻要看到有可疑之處,我們都會跟上去,探個明白。”


    仙符兵是什麽德性,沈雲還不清楚嗎?聞言,他冷哼:“我身上有什麽可疑之處?”


    大漢吱唔道:“我最近手頭緊……看到小哥衣裳整潔,穿著打扮是從鄉下新進城的,想必身上有幾個大錢……小哥,我真沒別的意思,就是想弄點活絡錢而已……我們有兩個月沒有發餉銀了……小哥要是去其他弟兄的地盤上,也是一樣的。”


    還“而已”!這幫畜牲,到哪裏都是視人命如草芥!沈雲大怒,真想一腳踹死他!


    不過,他很快冷靜下來——自從師父幫他點破牛頭坳村被屠的真相之後,他在心裏琢磨了許久,越想越覺得,造成悲劇的根源在仙庭,是以,光是殺幾個仙符兵,真的不算報仇雪恨。


    再何況,從小,他的爹娘,還有長姐,以及他碰到的館主大人、劉爺爺……包括師父,言行之中,無不告訴他一個最根本的道理:人命關天!


    兩次死裏逃生之後,他在內心深處無比痛恨踐踏生命的仙符兵,同時,也正因為自己經曆過生死劫難,進而更加懂得生命是何等的寶貴。


    象他打獵,也從來都是不貪多的。眼下,不要儲備冬糧,他每天的收獲便僅夠糊口。而且,他謹守山裏人的規矩,任何時候,絕對不打懷崽或者帶著幼獸的母獸。


    在他看來,這是對生命的尊重,是做人的底線。用師父的話說,這叫做“上天有好生之德”。


    是以,他無意取大漢的性命——他並沒有親眼看到大漢謀財害命。這廝跟上來後,也沒有亮出刀劍之類的兇器。那麽,他姑且相信這廝沒有要他性命的意圖。而他如果就此以暴製暴,輕易取其性命,那麽,他與這起子牲畜,在本質上又有什麽區別?


    但是,這廝著實可恨!狠狠的揍他一頓,是必須的!


    沈雲蹲下來,搜了大漢的身。


    這家夥一看就知道是個愛好收藏的:懷裏揣了兩個花裏胡哨的荷包、五枚黃紙符、一小包切得薄薄的鹵豬頭肉、一塊黑色的兵牌……亂七八糟的,竟有八樣之多!


    兩個荷包,其中一個,一打開,便從中衝出一股子刺鼻的香粉味兒。沈雲定睛一看,裏頭除了一條素淨的絲絹帕子,什麽也沒有。而香粉味,正是從這條帕子上發出來的。


    一點用也沒有,並且還難聞得很!他嫌棄的連帕子帶荷包,一並扔到大漢身上。


    另一個荷包有些壓手,鼓鼓囊囊的。沈雲打開來,裏頭有兩塊拇指頭大小的碎銀,以及幾十個大錢。


    銀錢,他盡數收了。至於裝銀錢的荷包——呃,半舊不新,主要是花裏別胡哨的,難看死了。果斷不要!


    他將空荷包也扔到大漢身上。


    黑色的兵牌,兩指大小,正麵寫著“黃春來”三個字,背麵寫著“甲營三隊”。這玩意兒,旁人拿著也沒用。不過,對於地上這位來說,想必很重要……他抬起眼皮子,戲謔的看了黃春來一眼。


    後者果然眼巴巴的瞅著他手裏的兵牌,緊張得很。


    沈雲扯起一邊嘴角,雙手拿著兵牌,猛的一用力。


    “啪”,兵牌被他硬生生的掰成兩截。


    “啊……”黃春來張嘴驚唿。不過,他很快反應過來——眼下是,他為魚肉!


    麻穴未解。就算他尖叫,也跟小貓兒哼哼似的。這點子動靜,除了惹怒這尊殺神,再招來一頓飽打,還能起別的作用嗎?


    臉上現出痛苦之色,他將後麵的大半截尖叫咽迴了肚子裏。


    沈雲又用力將兩截斷兵牌再一一掰成更小的兩截。這已經是他的極限,隻能很是遺憾的將四截斷兵牌也隨手扔了,心道:要是傅大哥在就好了。他肯定能把這玩意兒捏得粉碎!


    其餘的,象黃紙符、豬頭肉等,這些都還不錯。他一一細心的檢查過,見並無不妥之處,盡數笑納。


    此時,黃春來恐懼到了極點——啊啊啊,接下來,是不是就要取我的性命了!


    他後悔極了。今天早上出門沒看黃曆,招惹了這尊殺神!


    不想,對方將他的東西收進竹背簍後,竟然看都沒看他一眼,起身揚長而去!


    這這這……他難以相信的看著那道背影漸行漸遠,直至完全消失在視線之中。


    唿——,黃春來重重的吐出一口氣,整個人完全放鬆下來。


    運氣真他、娘、的好!碰到了一個鄉下愣小子!


    不過,今日之辱……心底的恨意有如滔天的潮水,瞬間將他整個兒吞沒:哼,小兔崽子,簡直是找死!你黃爺爺我什麽時候吃過虧!


    沈雲並不知道這些。他沒有在縣城裏久留,徑直出城門,上了官道。


    被黃春來一耽擱,出城沒多遠,已接近正午。


    帶來的白麵肉餅都送了人,竹背簍裏唯一能吃的是那一小包鹵豬頭肉。可是,他舍不得吃:洪伯、甜妞和他一樣,也有近一年沒有沾過豬肉味兒。更何況,這一小包鹵豬頭肉油光閃亮,切得薄薄的,一看就讓人口舌生津。


    可是,肚子“咕嚕咕嚕”直叫喚,真餓啊!


    沈雲解下竹背簍,從中拿出牛皮水囊喝水。


    不想,一時大意,水囊沒塞緊,裏頭的水不知道什麽時候流光了。


    前麵不遠有條小河,他決定去那裏打點水,再撈條魚烤熟充饑。


    很快,沈雲走到河邊,喝了一口河水,又將水囊裝滿。


    對麵,是一片小樹林子,從裏頭時不時傳來幾聲麻斑的叫聲。


    他抬頭看了看天色,心中有些意動:唔,用黃泥包裹著麻斑,烤出來的肉又鮮又嫩,比烤魚好吃多了!


    河水不深。他脫了草鞋,放進竹背簍裏,又高高的挽起褲腿,小心的淌過河水。


    大約半個時辰之後,火堆裏,兩團包裹著麻斑鳩的黃泥被烤幹了。沈雲先將黃泥團從火裏扒拉出來,擱在一邊放涼,起身用樹枝將火堆扒熄。這個時節,山裏草木茂盛,最易起山火。他還特意用水把熱灰澆濕。


    忙活完,終於可以開吃了!


    沈雲撿了一塊石頭,正欲砸開一坨黃泥團。這時,河對麵的官道上,突然傳來一陣馬蹄聲。


    沈雲對這種馬蹄聲最熟悉不過。因為不知道有多少次午夜夢迴,他都是被它驚醒。


    是仙符兵的黑鎧騎兵!


    顧不得吃烤麻斑,他機警的躲到樹林邊的一塊大石頭後麵,藏起來,小心翼翼的往官道那邊望去。


    不一會兒,一隊騎兵出現在他的視線裏。


    看清在最前麵帶隊的那個家夥,沈雲不由雙手緊握成拳,怒意橫生!


    該死的,那人正是黃春來那廝!


    此時的黃春來已經換了衣服,也是仙符兵的黑鎧騎兵裝扮。一行人直奔小河。


    “咦,氣味沒了!”黃春來一馬當先,在河邊拉住馬,使勁的吸鼻子,四下裏嗅著。


    後麵的同夥踢踢踏踏的策馬跟上來。


    “你小子沒聞錯?”一個小頭目模樣的人不耐煩的問道。


    “大人,自家祖傳下來的香蹤粉,小人親手配製出來的,怎能聞錯?”黃春來翻身下馬,象條趕山犬一樣,在河邊嗅了起來。過了一會兒,他滿頭大汗的向小頭目報告,“大人,氣味確實是在這裏消失了。”


    小頭目皺眉,在馬背上扭著身子,四處張望。


    河邊全是石子,根本不可能留下腳印等線索。


    “那小子真的是叛軍餘孽?”小頭目看了對岸一眼,低頭質問站在馬前的黃春來,“你小子沒騙人?”


    “大人,小人騙誰,也不敢騙大人您哪!”黃春來隻差沒有指天發誓了,“他真的會隔空點穴!小人就被他點了穴,躺在地上,全身麻軟,連說話的氣力也沒有。他搶走了小人的兵牌,又拿出刀準備活生生的割掉小人的頭。也是小人命大。這時,恰好有人路過,才把那廝嚇跑。大人,小人看得真真的,那廝手裏拿的短刀,呈彎月狀,長三寸四,甚是鋒利,刀柄尾部有一個圓孔,上麵係著紅綢子,正是叛軍的賊頭們慣用的飛雪刀。”


    說著,他仰頭,伸出脖子,用手指著用紗布包紮的傷處:“大人,您看,這就是那廝留下的。您要是不信,小人現在就拆開給您看。”


    白色的紗布上有一大塊鮮紅的血漬,甚是醒目。


    其實,他完全是在胡說八道。


    小兔崽子用的根本不是什麽飛雪刀。而且,他心裏最清楚不過,小兔崽子沒有要他性命的意思——脖子上的傷口,不但小,而且也不深。麻穴自行解了之時,傷口早就止住了血。


    不過,他吃了這麽大的虧,恨不得能親手撕了小兔崽子,所以,為了哄得隊長大人出兵,特意做了點假:用紗布把整個脖子都包紮了起來,並且在上麵還塗了老大一灘雞血。看著怪嚇人的。


    隊長大人是什麽德性?他最清楚不過。就這點偽裝,足以唬弄過去。


    果然,小頭目掃了一眼,沒再問。


    抬眼看向河對麵的小樹林子,小頭目略作猶豫,迴頭對其他人說道:“賊頭隻有逃過了河,才不會留下氣味。你們進林子裏去給我搜!老規矩,得賊首者,獎銀十兩,仙符十枚,再加一瓶養元散。活的,獎勵翻倍!”


    “是。”眾人紛紛入下黑鐵麵罩,吆喝著,打馬嘩啦啦的衝進小河裏。


    沈雲在石頭後麵看得真切,恨得牙根癢癢。


    他不是恨黃春來,還有那隊黑鎧鐵騎兵,而是恨他自己——蠢!自以為是的大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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