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子不深,隻有百米左右,但巷尾是個死胡同,這巷子兩邊都是年久失修的老房子,很少有人來。
林宇準備動身離開的時候,陳凱一夥也剛剛走到巷口,原本一場危機已經過去,可偏偏這時候斜裏殺出一個人來。
“夏洛......”一聲驚叫,隻見馬冬梅從巷口轉角處閃出來,手中拿著標槍,眼神焦急的往巷子裏掃。
剛剛大傻春告訴馬冬梅,夏洛和林宇被混混圍住了,於是馬冬梅想都不想,抄起一根標槍就趕來救人,在她心裏,夏洛比什麽都重要,即便危險,也不顧了。
可當馬冬梅感到遊戲廳後麵的小巷子,夏洛沒找到,隻剩下巷尾的林宇和巷口的幾個小混混。
“林宇,夏洛呢?他在哪兒?”馬冬梅衝著夏洛,神情慌張問,她以為自己找錯地方了,夏洛是被另一波混混單獨照顧。
“夏洛,我特麽還想問你呢!”林宇心裏憋屈,一想起夏洛和大傻春這兩慫貨就來氣,一前一後臨陣脫逃,完全辜負了三人之間的兄弟情誼,簡直枉為男人,所以對於馬冬梅的問題,林宇不想理會。
反正陳凱是衝自己來的,夏洛也不會有事,為什麽馬冬梅會追到這兒來,可能兩人走岔道了。林宇心中這樣想,悶生悶氣繼續走向巷口。
夏洛和大傻春確實走岔道了,大傻春跑出遊戲廳之後去搬救兵,找來了馬冬梅,夏洛跑了之後,卻偷偷躲在暗處,觀察事態的發展,至於打電話報警,那是不可能的,等警察來,混混打完人早走了。
按照夏洛的想法,幫著林宇對付七個混混不可能,但林宇被揍了之後,送他去醫院還是可以的,也算對得起兩人的同學之誼。
可讓夏洛沒想到的是,馬冬梅出現了。
“喲,老妹兒挺水靈的!”看到馬冬梅,陳凱頓時起了歪心思,嘻皮笑臉的靠近馬冬梅,想要調戲一番。
如果平常時間,馬冬梅倒是讓這些混混沒有膩歪的想法,可昨天經過林宇的建議後,馬冬梅特意買了幾本時尚雜誌,然後對著雜誌上的照片,精心打扮了一上午。
現在的馬冬梅,雖然樣貌沒變,但素雅的化妝卻看著很有味道,迷人的紅唇,讓這些小混混忍不住想要一親芳澤。
看到這一幕,林宇也很無語,他捫心自問,馬冬梅不喜歡化妝,或許不是因為懶,而是一種自我保護。
“你們想幹什麽?”麵對慢慢圍上來的混混,馬冬梅很緊張,她緊緊攥著手中標槍,仿佛這支標槍,是守護她的騎士。
“老妹兒你拿著一根大牙簽幹嘛?是想給歌剔牙啊!”陳凱笑著,腦袋上的刀疤讓他的笑容看起來分外邪惡,如果這幅麵貌拍下來,都能用作鬼片的特寫鏡頭。
麵對七個惡人,馬冬梅也很害怕,她被陳凱一點一點逼退到角落,可嘴裏卻不饒人,“呸,大肥屁股一身油,臭流氓!”
“你怎麽和大哥說話呢?”旁邊一個混混聽不下去了,衝著馬冬梅叫謔。
可他話剛說完,被陳凱反手就是一巴掌拍地上,“怎麽跟老妹兒說話的呢?”
教訓完手下,陳凱又色迷迷的看向馬冬梅,正準備來一個餓虎撲羊,可巷子裏突然傳來一個響亮的聲音。
“等等!”
林宇三步並作兩步,衝到離巷口十幾米的地方,及時打斷了陳凱。
“怎麽?你們認識啊!”指著馬冬梅,陳凱問林宇,一時間,其他幾個小混混也被林宇吸引了注意力。
“認識?認識你就放了她嗎?”林宇心中誹謗,臉上卻露出幾分淡然的微笑,搖搖頭,“不認識,我隻是想糾正一個錯誤,她手中拿的不是大牙簽,學名叫做標槍。標槍田徑運動使用的投擲器械之一,木質槍杆,中間粗,兩頭細,前端安著尖的金屬頭,有一定的殺傷力,所以你們一定要小心,打鷹不成反被啄了眼那就不好了......”
林宇的話讓幾個小混混懵逼了,他們懷疑林宇是來搞笑的,一聲暴喝,眾人都以為林宇有什麽大事要說,可這家夥居然跳出來解釋什麽是標槍,你丫是看不起我們,欺負我們沒文化是嗎?此時此刻,七個小混混看向林宇的眼神像是看傻叉一樣。
林宇當然不傻,他這麽做隻是拖延時間,一邊解釋,林宇一邊給馬冬梅使眼色,示意她趕緊跑路,馬冬梅也不笨,知道林宇是在吸引這些混混的注意力,可剛跑出幾步,就被兩個混混追上堵了迴來。
“唉!”眼見馬冬梅再次被堵,林宇長歎一聲,捂著額頭表示無奈,這樣都能被堵住,他還能說什麽,如果要怪,就怪馬冬梅自己,一個體育特長生,不去學短跑,偏偏練鉛球標槍,關鍵時候有用嗎?
“嗬,老妹兒還想跑!”陳凱戲謔的抓住馬冬梅,一把扛起,反倒往巷子裏麵走來。
雖然是混混,但也要考慮影響,如果出了巷子,大庭廣眾之下總不能扛著一個女人招搖過市,不過這巷子裏麵,鮮有人來,辦事就方便多了。
“放開我,臭流氓!”被陳凱扛著,馬冬梅一個勁掙紮,拳頭落在陳凱的後背上,根本造不成實質性傷害,更像是在給陳凱撓癢癢。
林宇看著陳凱扛著馬冬梅向著自己方向走來,心裏很不是滋味,雖然他自問不是什麽好人,但也絕對算不上惡人,眼見同桌就要遭到地痞流氓淩辱,作為一個男人,不動於衷,他做不到。
可自己隻有一人,對方卻有七個,這局怎麽破,智取?不可能在成功了,眼下幾個混混精蟲上腦,三言兩語唬不住。
那麽,隻能依賴係統了。
手槍,10忽悠點。商城的一星物品中,這一條信息林宇記得很清楚,他原本剩下2忽悠點,昨天忽悠馬冬梅,今天忽悠陳凱,係統一共獎勵10點,手槍倒是能買,但買不起子彈,拿著空槍,頂多用來唬人。
既然是唬人,為什麽不買一把假槍?
這個念頭在林宇腦海裏一閃而過,他迅速進入係統商城,花了兩忽悠點買了一把道具手槍。
雙手持槍,槍口對著最前麵的陳凱,林宇厲聲喝道。
“站住,放開她!”
手槍的威懾力不是標槍能夠相比的,看到林宇突然拿出手槍指著自己,一群混混嚇得呆住了,有幾個幹脆跪下來求饒,生怕林宇的手槍走火傷了自己。
倒是陳凱比較冷靜,作為大哥,他還是見過世麵的,這些年帶著一幫手下風裏來雨裏去,大小戰鬥參加了不少,他腦袋上的傷疤就是明證。可混混之間的戰鬥,也就西瓜刀和鋼棍,手槍卻是少見,當林宇突然拿出手槍威逼他的時候,他知道,眼前這個少年恐怕不是一般人。
慢慢放下馬冬梅,陳凱剛剛嬉皮笑臉早就消失的無影無蹤,完全恢複了老大的氣度,他冷冷盯著林宇,“你到底是誰?”
林宇此刻表情卻十分嚴肅,一點沒有中學生的稚氣,棱角分明的臉上,寫滿了正義和使命,“不好意思,我是一個警察,為了搜集你們這些混混的罪證,已經臥底好幾年了,今天終於能親手將你們這些人渣繩之以法.....那個,馬冬梅啊,你還是先迴家吧,我估摸著,夏洛應該已經到家了,接下來的事,你不宜摻和!”
原本很嚴肅的對話,卻突然插這麽一句,林宇也很無奈,馬冬梅獲得自由之後,居然向著林宇的方向走來,仿佛林宇才是她的依靠。
可林宇知道,手槍是假的,萬一被拆穿,在這封閉的巷子裏,誰都走不了。
林宇為什麽不走?因為他必須把戲演完,假槍的事隻有他自己知道,如果逃跑,那就是不打自招了,這些混混知道被林宇這麽耍弄,就算逃得了一時,今後也會像牛皮糖一樣粘著他騷擾。
“冬梅.....”一個急促的聲音從巷口傳來,潛伏的夏洛終於出現了,雖然晚了一步,但至少他還知道擔心馬冬梅的安全,不算太過分。
“夏洛!”看到夏洛出現,馬冬梅眼中閃過一絲欣喜,她迎上去,和夏洛走到一起。
“夏洛你沒事吧!”
“我沒事,你呢!”
“我也沒事!”
..........
麻痹,這個時候,能不能別在膩歪了?看向夏洛和馬冬梅,林宇雙眼射出殺人的光芒,
“你們兩個快迴家......”
“那你呢?”夏洛這個時候居然良心發現,知道關心林宇安危了,剛剛雪中送炭夏洛做不到,但眼下事態,錦上添花的關心還是可以有的。
“不用擔心林宇,他是警察,手裏還有槍呢,我們先走吧!”馬冬梅出聲解釋給夏洛聽,歡快的語氣,完全不是剛剛那個差點被淩辱的弱女子,對於林宇的隱藏身份,神經大條的她,轉眼便釋懷了。
而且馬冬梅看像林宇的眼神中還帶著幾分羨慕和崇敬,警察,多麽神聖的職業啊,以前隻是在電視中看到過,穿著警服,製裁邪惡,弘揚正義,無所不知,無所不能。沒想到,自己的同桌,居然是一個便衣警察。
如果這事傳出去,估計能轟動整個學校。
“煩不煩,快點走!”這兩人磨磨嘰嘰的,林宇已經忍不住罵人了,他斜眼瞪了夏洛一眼,好似在說,馬冬梅不知道我身份,你還不知道。
夏洛知道林宇的警察身份是假的,但不知道手槍是假的,他雖然稱不上護妻狂魔,但馬冬梅剛剛差點受辱,這口氣卻咽不下去,想趁著現在,找陳凱出出惡氣。
可麵對林宇殺人的目光,夏洛隻能悻悻然,帶著馬冬梅,戀戀不舍的走向巷口。
而這個時候,陳凱蠢蠢欲動,想要劫持夏洛兩人做掩護逃出去。
“砰!”陳凱剛有異動,槍聲響了。
林宇對著天空胡亂開了一槍,威懾在場的所有混混。
“誰敢亂動,我先打斷他的腿!”
惡狠狠的威脅,讓在場的混混靜若寒蟬,瞬間將陳凱那點小心思,抹殺得無影無蹤。
“撲騰!”一隻麻雀從空中簌簌落下來,正好落在林宇和陳凱中間,隻見那麻雀在地上撲騰著翅膀在地上打轉一陣,居然晃晃悠悠又飛上了天空。
“靠,老子第一次用槍,這槍法簡直神了!”看著麻雀歪歪斜斜飛走的身影,林宇心中感歎,但下一刻,也意識到情況不妙。
果然,陳凱看向林宇的眼神變得狠厲:“他手上的是假槍,兄弟們,給我狠狠揍他!”
陳凱放下狠話,三個小混混便向著林宇圍過來,他們的臉上,狠辣和怒氣交織著。
混社會這麽久,今天居然被一個學生給耍了,這口惡氣,必須在林宇身上發泄出去。
至於陳凱和另外三個混混,則是去堵夏洛和馬冬梅,林宇手中的槍是假的,陳凱也隻是猜測,萬一剛剛的麻雀隻是打偏了呢,但他不可能親自冒險,如果老大去試槍,小弟幹嘛?
所以,夏洛和馬冬梅成了陳凱的第一目標。
兩人被四個混混圍著,但這一次夏洛沒有慫,他用身體護著馬冬梅,四個混混拳打腳踢,全部落在了他的身上,每一拳,每一腳,都牽動著他的神經,痛。
但夏洛沒有呻吟,也沒有求饒,他堅毅的雙眼盯著地下的泥土,整個人仿佛化作一塊石雕,與這片大地融為一體,抱著身下的馬冬梅,夏洛一動不動,後背任由狂風暴雨般的擊打,石雕仍然堅定不移,穩如磐石。
夏洛不明白自己為什麽要這麽做,為什麽要拚死護著馬冬梅,他重生迴來,馬冬梅還不是他老婆,兩人也隻是鄰居的關係。
但是夏洛很清楚自己應該這麽做,如果這一次不保護好馬冬梅,那麽他將後悔終生。
夏洛沒有想太多,此時此刻,他隻有一個信念,那就是保護身下的馬冬梅,不讓她受到任何傷害,即便因此重傷死去,也無怨無悔。
一頓打,又算得了什麽?有些東西,即便看不見,摸不著,卻是需要用生命去守護的。
(本章完)
林宇準備動身離開的時候,陳凱一夥也剛剛走到巷口,原本一場危機已經過去,可偏偏這時候斜裏殺出一個人來。
“夏洛......”一聲驚叫,隻見馬冬梅從巷口轉角處閃出來,手中拿著標槍,眼神焦急的往巷子裏掃。
剛剛大傻春告訴馬冬梅,夏洛和林宇被混混圍住了,於是馬冬梅想都不想,抄起一根標槍就趕來救人,在她心裏,夏洛比什麽都重要,即便危險,也不顧了。
可當馬冬梅感到遊戲廳後麵的小巷子,夏洛沒找到,隻剩下巷尾的林宇和巷口的幾個小混混。
“林宇,夏洛呢?他在哪兒?”馬冬梅衝著夏洛,神情慌張問,她以為自己找錯地方了,夏洛是被另一波混混單獨照顧。
“夏洛,我特麽還想問你呢!”林宇心裏憋屈,一想起夏洛和大傻春這兩慫貨就來氣,一前一後臨陣脫逃,完全辜負了三人之間的兄弟情誼,簡直枉為男人,所以對於馬冬梅的問題,林宇不想理會。
反正陳凱是衝自己來的,夏洛也不會有事,為什麽馬冬梅會追到這兒來,可能兩人走岔道了。林宇心中這樣想,悶生悶氣繼續走向巷口。
夏洛和大傻春確實走岔道了,大傻春跑出遊戲廳之後去搬救兵,找來了馬冬梅,夏洛跑了之後,卻偷偷躲在暗處,觀察事態的發展,至於打電話報警,那是不可能的,等警察來,混混打完人早走了。
按照夏洛的想法,幫著林宇對付七個混混不可能,但林宇被揍了之後,送他去醫院還是可以的,也算對得起兩人的同學之誼。
可讓夏洛沒想到的是,馬冬梅出現了。
“喲,老妹兒挺水靈的!”看到馬冬梅,陳凱頓時起了歪心思,嘻皮笑臉的靠近馬冬梅,想要調戲一番。
如果平常時間,馬冬梅倒是讓這些混混沒有膩歪的想法,可昨天經過林宇的建議後,馬冬梅特意買了幾本時尚雜誌,然後對著雜誌上的照片,精心打扮了一上午。
現在的馬冬梅,雖然樣貌沒變,但素雅的化妝卻看著很有味道,迷人的紅唇,讓這些小混混忍不住想要一親芳澤。
看到這一幕,林宇也很無語,他捫心自問,馬冬梅不喜歡化妝,或許不是因為懶,而是一種自我保護。
“你們想幹什麽?”麵對慢慢圍上來的混混,馬冬梅很緊張,她緊緊攥著手中標槍,仿佛這支標槍,是守護她的騎士。
“老妹兒你拿著一根大牙簽幹嘛?是想給歌剔牙啊!”陳凱笑著,腦袋上的刀疤讓他的笑容看起來分外邪惡,如果這幅麵貌拍下來,都能用作鬼片的特寫鏡頭。
麵對七個惡人,馬冬梅也很害怕,她被陳凱一點一點逼退到角落,可嘴裏卻不饒人,“呸,大肥屁股一身油,臭流氓!”
“你怎麽和大哥說話呢?”旁邊一個混混聽不下去了,衝著馬冬梅叫謔。
可他話剛說完,被陳凱反手就是一巴掌拍地上,“怎麽跟老妹兒說話的呢?”
教訓完手下,陳凱又色迷迷的看向馬冬梅,正準備來一個餓虎撲羊,可巷子裏突然傳來一個響亮的聲音。
“等等!”
林宇三步並作兩步,衝到離巷口十幾米的地方,及時打斷了陳凱。
“怎麽?你們認識啊!”指著馬冬梅,陳凱問林宇,一時間,其他幾個小混混也被林宇吸引了注意力。
“認識?認識你就放了她嗎?”林宇心中誹謗,臉上卻露出幾分淡然的微笑,搖搖頭,“不認識,我隻是想糾正一個錯誤,她手中拿的不是大牙簽,學名叫做標槍。標槍田徑運動使用的投擲器械之一,木質槍杆,中間粗,兩頭細,前端安著尖的金屬頭,有一定的殺傷力,所以你們一定要小心,打鷹不成反被啄了眼那就不好了......”
林宇的話讓幾個小混混懵逼了,他們懷疑林宇是來搞笑的,一聲暴喝,眾人都以為林宇有什麽大事要說,可這家夥居然跳出來解釋什麽是標槍,你丫是看不起我們,欺負我們沒文化是嗎?此時此刻,七個小混混看向林宇的眼神像是看傻叉一樣。
林宇當然不傻,他這麽做隻是拖延時間,一邊解釋,林宇一邊給馬冬梅使眼色,示意她趕緊跑路,馬冬梅也不笨,知道林宇是在吸引這些混混的注意力,可剛跑出幾步,就被兩個混混追上堵了迴來。
“唉!”眼見馬冬梅再次被堵,林宇長歎一聲,捂著額頭表示無奈,這樣都能被堵住,他還能說什麽,如果要怪,就怪馬冬梅自己,一個體育特長生,不去學短跑,偏偏練鉛球標槍,關鍵時候有用嗎?
“嗬,老妹兒還想跑!”陳凱戲謔的抓住馬冬梅,一把扛起,反倒往巷子裏麵走來。
雖然是混混,但也要考慮影響,如果出了巷子,大庭廣眾之下總不能扛著一個女人招搖過市,不過這巷子裏麵,鮮有人來,辦事就方便多了。
“放開我,臭流氓!”被陳凱扛著,馬冬梅一個勁掙紮,拳頭落在陳凱的後背上,根本造不成實質性傷害,更像是在給陳凱撓癢癢。
林宇看著陳凱扛著馬冬梅向著自己方向走來,心裏很不是滋味,雖然他自問不是什麽好人,但也絕對算不上惡人,眼見同桌就要遭到地痞流氓淩辱,作為一個男人,不動於衷,他做不到。
可自己隻有一人,對方卻有七個,這局怎麽破,智取?不可能在成功了,眼下幾個混混精蟲上腦,三言兩語唬不住。
那麽,隻能依賴係統了。
手槍,10忽悠點。商城的一星物品中,這一條信息林宇記得很清楚,他原本剩下2忽悠點,昨天忽悠馬冬梅,今天忽悠陳凱,係統一共獎勵10點,手槍倒是能買,但買不起子彈,拿著空槍,頂多用來唬人。
既然是唬人,為什麽不買一把假槍?
這個念頭在林宇腦海裏一閃而過,他迅速進入係統商城,花了兩忽悠點買了一把道具手槍。
雙手持槍,槍口對著最前麵的陳凱,林宇厲聲喝道。
“站住,放開她!”
手槍的威懾力不是標槍能夠相比的,看到林宇突然拿出手槍指著自己,一群混混嚇得呆住了,有幾個幹脆跪下來求饒,生怕林宇的手槍走火傷了自己。
倒是陳凱比較冷靜,作為大哥,他還是見過世麵的,這些年帶著一幫手下風裏來雨裏去,大小戰鬥參加了不少,他腦袋上的傷疤就是明證。可混混之間的戰鬥,也就西瓜刀和鋼棍,手槍卻是少見,當林宇突然拿出手槍威逼他的時候,他知道,眼前這個少年恐怕不是一般人。
慢慢放下馬冬梅,陳凱剛剛嬉皮笑臉早就消失的無影無蹤,完全恢複了老大的氣度,他冷冷盯著林宇,“你到底是誰?”
林宇此刻表情卻十分嚴肅,一點沒有中學生的稚氣,棱角分明的臉上,寫滿了正義和使命,“不好意思,我是一個警察,為了搜集你們這些混混的罪證,已經臥底好幾年了,今天終於能親手將你們這些人渣繩之以法.....那個,馬冬梅啊,你還是先迴家吧,我估摸著,夏洛應該已經到家了,接下來的事,你不宜摻和!”
原本很嚴肅的對話,卻突然插這麽一句,林宇也很無奈,馬冬梅獲得自由之後,居然向著林宇的方向走來,仿佛林宇才是她的依靠。
可林宇知道,手槍是假的,萬一被拆穿,在這封閉的巷子裏,誰都走不了。
林宇為什麽不走?因為他必須把戲演完,假槍的事隻有他自己知道,如果逃跑,那就是不打自招了,這些混混知道被林宇這麽耍弄,就算逃得了一時,今後也會像牛皮糖一樣粘著他騷擾。
“冬梅.....”一個急促的聲音從巷口傳來,潛伏的夏洛終於出現了,雖然晚了一步,但至少他還知道擔心馬冬梅的安全,不算太過分。
“夏洛!”看到夏洛出現,馬冬梅眼中閃過一絲欣喜,她迎上去,和夏洛走到一起。
“夏洛你沒事吧!”
“我沒事,你呢!”
“我也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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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痹,這個時候,能不能別在膩歪了?看向夏洛和馬冬梅,林宇雙眼射出殺人的光芒,
“你們兩個快迴家......”
“那你呢?”夏洛這個時候居然良心發現,知道關心林宇安危了,剛剛雪中送炭夏洛做不到,但眼下事態,錦上添花的關心還是可以有的。
“不用擔心林宇,他是警察,手裏還有槍呢,我們先走吧!”馬冬梅出聲解釋給夏洛聽,歡快的語氣,完全不是剛剛那個差點被淩辱的弱女子,對於林宇的隱藏身份,神經大條的她,轉眼便釋懷了。
而且馬冬梅看像林宇的眼神中還帶著幾分羨慕和崇敬,警察,多麽神聖的職業啊,以前隻是在電視中看到過,穿著警服,製裁邪惡,弘揚正義,無所不知,無所不能。沒想到,自己的同桌,居然是一個便衣警察。
如果這事傳出去,估計能轟動整個學校。
“煩不煩,快點走!”這兩人磨磨嘰嘰的,林宇已經忍不住罵人了,他斜眼瞪了夏洛一眼,好似在說,馬冬梅不知道我身份,你還不知道。
夏洛知道林宇的警察身份是假的,但不知道手槍是假的,他雖然稱不上護妻狂魔,但馬冬梅剛剛差點受辱,這口氣卻咽不下去,想趁著現在,找陳凱出出惡氣。
可麵對林宇殺人的目光,夏洛隻能悻悻然,帶著馬冬梅,戀戀不舍的走向巷口。
而這個時候,陳凱蠢蠢欲動,想要劫持夏洛兩人做掩護逃出去。
“砰!”陳凱剛有異動,槍聲響了。
林宇對著天空胡亂開了一槍,威懾在場的所有混混。
“誰敢亂動,我先打斷他的腿!”
惡狠狠的威脅,讓在場的混混靜若寒蟬,瞬間將陳凱那點小心思,抹殺得無影無蹤。
“撲騰!”一隻麻雀從空中簌簌落下來,正好落在林宇和陳凱中間,隻見那麻雀在地上撲騰著翅膀在地上打轉一陣,居然晃晃悠悠又飛上了天空。
“靠,老子第一次用槍,這槍法簡直神了!”看著麻雀歪歪斜斜飛走的身影,林宇心中感歎,但下一刻,也意識到情況不妙。
果然,陳凱看向林宇的眼神變得狠厲:“他手上的是假槍,兄弟們,給我狠狠揍他!”
陳凱放下狠話,三個小混混便向著林宇圍過來,他們的臉上,狠辣和怒氣交織著。
混社會這麽久,今天居然被一個學生給耍了,這口惡氣,必須在林宇身上發泄出去。
至於陳凱和另外三個混混,則是去堵夏洛和馬冬梅,林宇手中的槍是假的,陳凱也隻是猜測,萬一剛剛的麻雀隻是打偏了呢,但他不可能親自冒險,如果老大去試槍,小弟幹嘛?
所以,夏洛和馬冬梅成了陳凱的第一目標。
兩人被四個混混圍著,但這一次夏洛沒有慫,他用身體護著馬冬梅,四個混混拳打腳踢,全部落在了他的身上,每一拳,每一腳,都牽動著他的神經,痛。
但夏洛沒有呻吟,也沒有求饒,他堅毅的雙眼盯著地下的泥土,整個人仿佛化作一塊石雕,與這片大地融為一體,抱著身下的馬冬梅,夏洛一動不動,後背任由狂風暴雨般的擊打,石雕仍然堅定不移,穩如磐石。
夏洛不明白自己為什麽要這麽做,為什麽要拚死護著馬冬梅,他重生迴來,馬冬梅還不是他老婆,兩人也隻是鄰居的關係。
但是夏洛很清楚自己應該這麽做,如果這一次不保護好馬冬梅,那麽他將後悔終生。
夏洛沒有想太多,此時此刻,他隻有一個信念,那就是保護身下的馬冬梅,不讓她受到任何傷害,即便因此重傷死去,也無怨無悔。
一頓打,又算得了什麽?有些東西,即便看不見,摸不著,卻是需要用生命去守護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