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立誌從小就有一種異於常人之處,那就是他能聽得懂動物的語言,也能感受到動物的喜怒哀樂,更重要的是,胡立誌可以和動物溝通,從而控製它們的行為。


    靠著這個異能,胡立誌在泰國混的風生水起,如果不是他自己作死去搞賭場的話,現在的胡立誌仍然是聞名東南亞的狗王,至今沒有人的狗場能超過或者是達到胡立誌當年的規模。


    幾十年下來,和動物溝通,幾乎成了胡立誌習以為常的一種生活習慣了,但胡立誌接觸過不下於上千種動物,卻是沒有一種動物能與他有真正的交流,就算是和人類極其相近的靈長目動物,也隻是能表達出一些簡單的情緒。


    胡立誌一直都認為,動物是不可能產生完整的情緒並且進行思考的,但小魔王的出現,卻是打破了他的這個觀點。


    在和小魔王的溝通中,胡立誌可以清楚的感覺到小魔王傳達給他的意思,那絕對不是動物依靠本能所產生的情緒,在胡立誌看來,小魔王的智商,已然不下於一個七八歲的孩子。


    而且胡立誌感覺,小魔王還在不斷的進化學習中,他不知道在不久的將來,小魔王是否會成為一個披著動物皮毛,卻是有著人類思維的動物。


    胡立誌之所以很堅定的要跟隨方逸迴國,就是想看看小魔王最後會成長為一種什麽形式的存在,而和一個動物進行人類般的溝通,對於胡立誌而言,也是有著莫大吸引力的。


    “胡大哥,你說小魔王每次吃完一些很特殊的東西,都會陷入沉睡,這到底是怎麽一迴事啊?”方逸感覺小家夥的狀態像是在進化,但他也不敢確定,於是向胡立誌請教了起來。


    “進化!”


    胡立誌毫不猶豫的說道:“肯定是進化,人可以通過鍛煉使得身體強健,動物在滿足了一些特定的需求之後,同樣會變得聰明和強大,這小東西是不是每次沉睡之後,都會發生很大的變化?”


    “胡大哥,你以前遇到過這種情況?”


    聽胡立誌說的那麽堅決,方逸不由愣了一下,他雖然沒有學過係統的生物學,但是也知道一個物種的進化,那是需要很漫長的一個時間,人類從森林古猿進化成了現在的樣子,可是用了足足兩千多萬年。


    “沒有,這樣能自主進化的動物,我也是第一次見……”


    胡立誌搖了搖頭,想了一下之後,開口說道:“人為萬物之靈,野獸之所以是野獸,就是沒有靈性,或許你的這隻小鬆鼠再進化幾次,就可以稱之為靈獸了……”


    胡立誌在小的時候,經常會做一些很奇怪的夢,他在夢中會處在一個很空曠的空間裏,那裏生活著許多他沒見過的動物,那些動物可以和胡立誌像人一樣的對話,在那個空間,動物都被稱之為靈獸。


    到了五六歲之後,胡立誌就再也沒有做過這樣的夢了,但是他在夢中和動物對話的能力,竟然出現在了現實之中,隻不過胡立誌在現實生活裏,卻是從來沒有遇到過能和自己對話的靈獸,現在的小鬆鼠,也隻是有那麽一點點成為靈獸的跡象而已。


    “這些都是我的猜測,做不得準,你聽聽就行了……”胡立誌從來都沒有和人談過自己的夢境,甚至和父母至親都沒有說過,要不是看到小鬆鼠,他也不會和方逸提及這些事情的。


    淺談了幾句之後,胡立誌就岔開了話題,開口說道:“方逸,等到了國內,你幫我租個房子,離你近一點,沒事的時候我也能幫你看著這小家夥……”


    胡立誌的仇家能量很大,他從泰國逃到緬甸就是偷渡過去的,眼下去金陵同樣要偷渡,也隻有這樣,他的仇家才無法查到胡立誌的下落,至於在金陵之後的身份,彭斌則是會幫胡立誌辦理的,真身份搞不到,假的那是要多少有多少。


    方逸想了一下,開口說道:“房子有現成的,不用租……”


    方逸現在自己手頭就有一套房子,而滿軍的那個院子,現在基本上也是空著的,現在的滿軍整天在外麵跑,一個月也難得在那裏住上幾天,所以胡立誌想在哪邊住都沒有問題。


    “老胡,我說你那幾條狗怎麽不帶上啊?你要是給我一條,胖爺我就把自己的新房讓給你住,怎麽樣?”聽到方逸和胡立誌的對話,正閑的無聊的胖子湊了過來。


    雖然接觸的時間不長,但以胖子的性格,已經是和胡立誌稱兄道弟起來,從年齡上來說,胡立誌和他老子差不多大,但彭斌喊胡立誌大哥,胖子自然不會給自個兒降個輩分的。


    胡立誌出身貧寒,這輩子又大起大落過,自然不在乎這些表麵上的稱唿,現在除了方逸還喊他胡大哥之外,胖子和三炮都是一口一個老胡的叫上了。


    在臨上船的時候,胖子見到了胡立誌所養的那幾條狗,和這幾條狗一比,胖子感覺自己當年養的那些土狗,簡直就是狗中的殘廢,而胡立誌的狗,自然是狗中極品了。


    “那幾條狗野性難馴,帶到城市裏去是會傷人的……”


    胡立誌搖了搖頭,他的這幾隻狗,是用來護院防身的,胡立誌每天都給這幾隻狗的腦子裏灌輸一個訊息,那就是他們是野獸,是獸中之王,可以撕碎任何一個敢於靠近它們的人或者是動物。


    幾年養下來,這些狗除了披著一身狗皮囊之外,可以說真的是變成野獸了,它們除了信任胡立誌這個“同類”之外,對任何活物都有強烈的攻擊欲望,所以胡立誌如果帶它們到城市裏的話,那絕對會釀造出一樁驚天慘案。


    “老胡,彭家的人也不少啊,那幾條狗要是咬了人怎麽辦?”胖子有點不死心的問道,他是真想帶一條迴去,要是能帶到村子裏,那整村的土狗都要跪倒唱征服。


    “我讓彭斌迴去就把狗放到山裏去,如果它們日後傷了人,彭家也是有辦法應對的……”


    胡立誌給了彭斌一個哨子,這個哨子能控製住這幾條狗的情緒,讓它們可以暫時的安靜和服從,不過時間長了,那些狗還是會兇性畢露的。


    胡立誌自己知道,在他的訓練下,那幾條狗已經是不折不扣的兇獸了,要不是養了幾年有感情了,胡立誌在臨走之前絕對會親手解決掉它們,眼下這個麻煩卻是交給彭斌了,至於彭斌是殺了吃肉還是放歸山林,胡立誌就不管了。


    “老胡,等迴國之後,幫我訓條狗崽子怎麽樣啊?”胖子退而求其次的說道,在農村長大的孩子,幾乎沒有不喜歡養狗的,胖子自然不會放過眼前這個號稱狗王的男人。


    “迴去再說吧,你個小胖子沒事養什麽狗的?”從泰國逃到緬甸,胡立誌已然不是當年的那個狗王了,養那幾條狗,也隻不過是出於安全上的考慮而已。


    “嘿嘿,有句詩寫的好,左拉著黃狗,右手再舉著個蒼鷹,該是多威風的事情啊!”胖子一臉向往的說道,他感覺自己要是出生在古代,那絕對會成為一代紈絝風流才子的。


    “是左牽黃,右擎蒼,錦帽貂裘,千騎卷平岡!”方逸實在是聽不下去胖子的胡說八道了,人家蘇東坡好好的一首詞,被這小子給改的麵目全非。


    “都是一個意思,一個意思嘛……”胖子的臉皮刀槍不入,連紅都沒紅一下。


    有胖子在船上胡說八道,時間一向都是過的挺快的,兩個多小時之後,這艘能乘坐二十多個人的小客輪停在了一處蘆葦繁茂的水域,而一艘快艇則是早就等在了那個地方。


    “彭斌這小子挺夠意思啊,竟然找了艘大飛送咱們?”看到那艘快艇,胡立誌微微點了點頭。


    方逸他們不認識這快艇,胡立誌卻是熟悉的很,由於這種快艇在水麵上行駛的速度向飛一樣的快,所以用於走私或者偷渡的人,往往都會將其叫做大飛。


    大飛的艇頭處包了厚厚的一層鐵皮,而在後麵,則是加裝了最少六個以上的馬達發動機,就算遇到海警或者是邊防警,也隻能望艇興歎,因為他們根本就追不上。


    正如同快艇的名字一樣,這艘大飛僅用了幾分鍾的時間,就將方逸等人送到了河對岸一個很隱蔽的小碼頭處,在碼頭外麵茂密的草叢裏,停著一輛越野車,接到方逸等人之後,越野車很快就消失在了夜幕之中。


    “這裏是在國內了嗎?”和第一次偷渡進入緬甸相比,這一次的過程無疑要複雜了很多,當汽車啟動之後,胖子忙不迭的向那司機問道。


    “是在國內了,我負責把幾位送到金陵……”司機三十出頭的樣子,外表沒有什麽特別的地方,正如他現在所做的事情一樣,就像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司機。


    “那我的那些東西呢?它們是怎麽送過來的?”


    聽到已經迴到了國內,胖子不由鬆了口氣,他們老魏家可是世代清白,要是自個兒偷渡被抓到的話,迴家之後那村長老爹一定會打斷自己兩條腿的。


    “什麽東西?我不清楚,我隻負責送幾位迴金陵……”司機不苟言笑的搖了搖頭,幹他們這行的嘴巴一向都很緊,知道什麽該說什麽不該說。


    “行了,胖子,在車上休息會吧……”


    看的胖子還想和司機貧嘴,方逸開口打斷了他的話,俗話說行有行規,這位司機大哥要是真被胖子套出了什麽話,那可是壞了規矩的事情。


    “還是國內好啊……”


    不知道為何,雖然隻是一河之隔,但是呆在緬甸,方逸心中總是有一種不踏實的感覺,此時坐在行駛在國內的車子上,方逸就像是一下子踩到了實地,心裏也變得異常的充實。(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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