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和首先要殺的並不是羅雀屋中的那些人,他很狡猾,想要在計劃開始之前先搗亂警方的調查方向,因為我們曾經看到過一則國外的報到,一個人騎摩托車搶劫了銀行,因為他事先與同伴們做了周密的計劃,他的同伴負責用其它案件的信息吸引了警方的注意力,結果真的被那個人逃脫了。”


    “我根本不知道這則新聞是真的還是杜纂出來的,但是布和卻非常相信,他覺得這種模式可以利用一下,但是布和卻沒有同伴可以替他吸引警方的注意力,所以他想到了他的父親和邊本頤。”


    “布和的父親洪可我見過……”


    程楚講到這裏的時候,謝雲蒙打斷了他,對邊上的警員說:“立刻打電話到局裏,告知局長和莫法醫,布和父親的姓名已經確定,叫做洪可,讓他們針對這個名字展開調查。”


    “是!”警員應對一聲出去了。


    謝雲蒙並不清楚警局裏已經得到洪可的信息,而莫海右也已經確定羅雀屋上的其中一具屍體就是布和的父親。但是,謝雲蒙這個消息傳過去還是有用的,因為可以完全證實洪可是布和父親的身份,程楚在這件事上的證詞可以讓羅意凡不需要再去找洪可與布和之間父子關係聯係的證據,莫海右也可以直接確定手邊的那具屍體就是洪可。


    程楚是犯罪嫌疑人中唯一見過布和父親的人,也是唯一與布和一起參與酒店兇殺案的人,所以他很清楚布和父親是是怎麽死的,是哪一具屍體。


    程楚繼續往下說:“布和的父親洪可我總共見過兩次,一次是在租房子的時候,布和因為需要錢做兇殺案的前期準備,逼著他父親賣掉了老房子。後來我們到附近的花苑小區重新租了房子。”


    “幾幢幾零幾室,說清楚。”邊上的警員問程楚。


    “是一幢107室。”


    “那麽布和的父親洪可呢?”


    “就租在我們同一個小區,七幢5號樓的地下車庫。”


    這些消息又馬上傳迴了警局,這個時候,羅意凡已經出發去花苑小區了,而莫海右還在停屍房裏進行驗屍工作,所以電話都直接通到了局長和左瀾那裏。


    “那麽說你從案件開始之前就一直和布和住在一起,你沒有自己租住房子嗎?”


    “有自己租房子,但是認識布和之後,就一直都是和他住一起。自己租的房子基本不使用,我也沒有退掉,因為布和有時候會突然之間很可怕,好像間歇性‘精神病’一樣,所以這種時候我一般躲到自己租的房子裏去。”


    “你自己住的房子在哪裏?”


    程楚又報出一串地址之後,繼續說:“我們是在2016年新年剛過的時候住進花苑小區的,當時布和已經計劃好要殺了他的父親,他告訴我不可以走漏一點風聲,如果讓他的父親知道的話,我也不會有好日子過。”(這裏程楚自己的出租屋地址就不贅述了,因為那個與案件並沒有關係。)


    “布和與他父親具體是怎麽說的做的我不清楚,我也沒有去他父親的地下出庫裏麵看過。布和告訴我,他的父親曾經是羅雀屋中非常重要的犯罪份子,與第一任房主人一起進行了洗錢和販毒的勾當,他們建造羅雀屋聚賭也是為了洗錢。他的父親總有一天會被警察抓住,所以必須在行動中殺掉自己的父親,然後我們兩個人改名換姓,去整容,迴到內蒙古他母親曾經住過的地方,徹底成為另外兩個人。”


    “布和的父親在當年案發的時候逃到了內蒙古通遼,並在那裏娶妻生子,生下的孩子就是布和,關於過去,他就隻告訴了我這些。哦對了,他說邊本頤會販毒,也是因為他父親的欺騙和引導。布和就是想把警方的視線引導到邊本頤和販毒團夥的頭上,好自己順利逃脫。”


    “他用賣房子的錢雇傭了一個記者,專門替他打探需要的消息,尤其是邊本頤的各種動向,後來,終於被他打聽到雅頓酒店的大堂經理是一個癮君子,而且還經常和邊本頤有來往。於是,布和才會想到要殺了雅頓酒店的經理,讓警方通過屍體身上販毒的跡象追查到邊本頤身上,最好可以把殺人的罪名也一起推倒邊本頤身上。”


    “布和讓我辭去原先的工作,去雅頓酒店應聘總台服務員,以便於兇殺當天他可以租到想要的客房。我是4月27日正式開始在雅頓酒店上班的,上的是晚班,三點到晚上十一點。可是就在布和準備動手的當天,卻出了一點小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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