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莫海右的推理軌跡,到現在我們已經做出幾種假設和判斷,當然,其中隻有一種才是所有事件的真相。
一種假設是雅頓酒店其實是販毒團夥的一個中轉站,出租汽車司機和酒店經理以及被害者都是,販毒團夥的一份子。
另一種假設是之後莫海右給出的,就是雅頓酒店雖然是販毒團夥的一個中轉站,但是假的酒店經理以及被害者,都有可能與販毒團夥無關,而與覬覦羅雀屋內財富的那幫人有關。
這一推理,為兇殺案之後的調查發展提供了一條新的道路。但是,不管是哪一種假設,都不能磨滅的是,雅頓酒店兇殺案,一定與羅雀屋連環兇殺事件有著剪不斷的關係。
我們知道,布和與衛寶貴都在雅頓大酒店出現過,而且衛寶貴還疑似故意出現在惲夜遙的周圍。
因為他在飛機上的行為,以及和惲夜遙在酒店電梯前的偶遇,都顯得非常令人懷疑。
衛寶貴是記者,他要想打聽到惲夜遙與羅意凡即將合作演出這件事,並不困難。
我們之前就假設過,如果羅意凡和衛寶貴都是當年羅雀屋隱藏財富的知情者,現如今,羅意凡有錢有地位有名聲,當然不是衛寶貴這樣的小記者可以同日而語的。
如果羅意凡真的想揭穿羅雀屋過去的秘密,將它拱手送給警方,那麽,衛寶貴以及其他覬覦財產的同夥,當然會想要阻止。
想辦法挑起演員之間的互相撕牌,讓羅意凡身敗名裂自然不失為一個阻止他的好辦法了。
我們現在知道,羅意凡並不是過去的知情者,所以衛寶貴的行為以及之後上羅雀屋的目的自然要重新斟酌。
先把衛寶貴的事放一邊,我們來看酒店兇殺案的意義所在。
如果以販毒為主線來推導此次兇殺案的話。那麽,整個事件是否可以成立呢?
羅雀屋作為販毒份子的一個秘密基地,他們發現有大量人員進入之後,是否有必要冒著暴露身份的危險去殺光進入羅雀屋的所有人?
首先,羅雀屋一下子湧進這麽多人,肯定不是藏匿毒品的販毒分子所希望的。
因為就算毒品藏得再隱秘,也是無法完全杜絕暴露的危險的。
假設出租汽車司機確實是販毒分子的一員。他接送惲夜遙之後,發現惲夜遙竟然進入了他們的落腳點之一——雅頓大酒店內住宿。
他的內心一定是非常焦急的,但是卻沒有辦法及時通知飯店裏的同夥,所以司機在駐足觀望一段時間之後,選擇先暫時離開也是情理之中。
後來,因為發生兇殺案,出租汽車司機被找到並被警方帶迴了解情況,他並沒有任何犯罪的記錄,所以警方雖然有所懷疑但是也不能將他作為嫌疑人逮捕。
離開警局之後,出租汽車司機有可能做出兩種選擇:第一,如果他並不知道酒店裏會發生兇殺案,那麽在驚嚇之餘,再聯係到自己有可能會被發現的罪惡,司機有可能會選擇逃跑。
第二,如果他知曉酒店裏發生的兇殺案,並且是謀劃者之一,那麽司機肯定會想方設法通知某些同夥,以期待他們可以及時處理善後,不要引火燒身甚至牽累自己。
根據莫海右的觀察和分析(此處請參考第106章,莫海右一個人的舞台第一幕:電梯裏的推理),出租汽車司機並不是毫無城府的人,他必定與酒店裏的兇殺案,或者販毒,其中至少一樁事件有關。
莫海右自然不會放鬆對出租汽車司機與假的酒店經理兩個人的調查,這兩個人肚子裏一定藏著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從他們入手,就有可能找到隱藏在暗處的其他兇殺或者販毒的同夥。
假的酒店經理作為兇殺案的嫌疑人,被扣留在警局內,莫海右還沒有騰出時間對其進行訊問。
但是通過在酒店裏的推理和分析,莫海右基本可以確定這個人根本就隻是一個幫兇,他在兇殺案和販毒這兩個事件中,都不可能是主要的人物。
而出租汽車司機,莫海右之前已經派出人手秘密監視和跟蹤他,當然,這一撥警員的行動不可能告知任何人。
他們的秘密行動之後會有意想不到的成果,現在我們不多做筆墨來交代,出租汽車司機本人離開警局不久之後,一言一行就已經在警方的掌控範圍之內了。
這裏還有一個人物,就是那個發現屍體一開始被嚇得魂不守舍,結果被莫海右拆穿真麵目並且再次被警方逮捕的人。
也就是半夜潛入205號客房的男人。
這個人,莫海右和惲夜遙一開始對他的猜測是,他可能是出租汽車司機的同夥,被司機雇傭或者派過來威脅惲夜遙,但是卻無意之中走錯房間並發現屍體,以至於被嚇得忘記了逃跑,被警方帶到警局之後也是語無倫次,一副驚嚇過度的樣子。
但是後來,莫海右經過二次勘察酒店現場之後,很快戳穿了他隱藏的麵目,並且用了一點小伎倆,將他逮捕。
這裏大家可以參考第149章,莫海右一個人的舞台第三幕:酒店裏環環相扣的調查四。
當時,雖然莫海右所說的話咄咄逼人,語氣非常肯定,但這些畢竟是推理,他並沒有任何證據。
就算是要拿出證據,也需要事後警員的進一步調查。所以,莫海右依然需要一個逮捕他的理由。
這個理由就是心虛襲警,怎麽說呢?當時,莫海右先是將帶他上樓的兩個警員支開。
然後直接了當的將自己的推理分析說給他聽,一口氣擾亂他的心理防線,莫海右看準這個人粗魯暴力的性格特征。
用激將法將他的內在性格逼迫出來,這個男人並沒有太多的城府,但也不是毫無腦筋之人,對付一般的警員,他可能還能裝裝。
但是莫海右要對付他易如反掌,成功讓他有了襲擊自己的心思,然後在他對自己做出危險動作的時候,讓隱藏在暗處的警員及時逮捕他。
這樣第一有了合理逮捕他的理由,第二這樣就讓他自己變相證明了莫海右推理的正確性,之後在訊問的過程中也可以以此來打垮他的心理防線。
其實這個人的出現,並非空穴來風,大家是否還記得,酒店兇殺案的目擊證人,在整個事情發展的過程中,似乎顯得過於多了一點。
兇手精心設計,反複抹殺證據的一場兇殺案,竟然被這麽多人連續發現,還被人看到了自己從兇殺現場離開的樣子,是不是運氣太過於差了呢?
其實啊,兇手的運氣一點都不差,如果反過來說,這本來就是兇手所希望的事情呢?
如果這場兇殺案是分為隱藏和非隱藏兩個步驟來進行的呢?
這樣說吧,兇手在酒店裏殺人,如果這個被殺的真的酒店經理,確實是販毒團夥的一名成員。
那麽,兇手的目的首先當然是不能夠讓任何人知道自己是殺人兇手,這一點肯定是要隱藏的。
非隱藏的部分,就是兇手要讓大眾知道的部分是什麽呢?
一,被殺者的身份,被殺者隱藏的秘密——販毒。
二,將警方的視線引向販毒成員,從被殺者身上查出羅雀屋裏藏匿毒品的事實,並揪出幕後的販毒主犯。
三,把羅雀屋殺人事件推向販毒團夥,讓羅雀屋內的幸存者成為指證販毒團夥殺人滅口的證人。
唿~說到這裏,我想聰明的讀者一定可以了解。安排這場酒店兇殺案的意義所在了吧。
這也就是之前一直所說的環環相扣的意義所在。
所以,所有的這些目擊者,可以調動起來的目光,以及,因此驚慌失措的行動。都將成為真正的兇手逃脫罪責的最好掩護。
如若不是,有羅意凡,惲夜遙,莫海右三個人不遺餘力地調查深入,我想這個製造羅雀屋血腥連環兇殺案的真正兇手,就會帶著他所找到的財富,永遠的逍遙法外了。
一種假設是雅頓酒店其實是販毒團夥的一個中轉站,出租汽車司機和酒店經理以及被害者都是,販毒團夥的一份子。
另一種假設是之後莫海右給出的,就是雅頓酒店雖然是販毒團夥的一個中轉站,但是假的酒店經理以及被害者,都有可能與販毒團夥無關,而與覬覦羅雀屋內財富的那幫人有關。
這一推理,為兇殺案之後的調查發展提供了一條新的道路。但是,不管是哪一種假設,都不能磨滅的是,雅頓酒店兇殺案,一定與羅雀屋連環兇殺事件有著剪不斷的關係。
我們知道,布和與衛寶貴都在雅頓大酒店出現過,而且衛寶貴還疑似故意出現在惲夜遙的周圍。
因為他在飛機上的行為,以及和惲夜遙在酒店電梯前的偶遇,都顯得非常令人懷疑。
衛寶貴是記者,他要想打聽到惲夜遙與羅意凡即將合作演出這件事,並不困難。
我們之前就假設過,如果羅意凡和衛寶貴都是當年羅雀屋隱藏財富的知情者,現如今,羅意凡有錢有地位有名聲,當然不是衛寶貴這樣的小記者可以同日而語的。
如果羅意凡真的想揭穿羅雀屋過去的秘密,將它拱手送給警方,那麽,衛寶貴以及其他覬覦財產的同夥,當然會想要阻止。
想辦法挑起演員之間的互相撕牌,讓羅意凡身敗名裂自然不失為一個阻止他的好辦法了。
我們現在知道,羅意凡並不是過去的知情者,所以衛寶貴的行為以及之後上羅雀屋的目的自然要重新斟酌。
先把衛寶貴的事放一邊,我們來看酒店兇殺案的意義所在。
如果以販毒為主線來推導此次兇殺案的話。那麽,整個事件是否可以成立呢?
羅雀屋作為販毒份子的一個秘密基地,他們發現有大量人員進入之後,是否有必要冒著暴露身份的危險去殺光進入羅雀屋的所有人?
首先,羅雀屋一下子湧進這麽多人,肯定不是藏匿毒品的販毒分子所希望的。
因為就算毒品藏得再隱秘,也是無法完全杜絕暴露的危險的。
假設出租汽車司機確實是販毒分子的一員。他接送惲夜遙之後,發現惲夜遙竟然進入了他們的落腳點之一——雅頓大酒店內住宿。
他的內心一定是非常焦急的,但是卻沒有辦法及時通知飯店裏的同夥,所以司機在駐足觀望一段時間之後,選擇先暫時離開也是情理之中。
後來,因為發生兇殺案,出租汽車司機被找到並被警方帶迴了解情況,他並沒有任何犯罪的記錄,所以警方雖然有所懷疑但是也不能將他作為嫌疑人逮捕。
離開警局之後,出租汽車司機有可能做出兩種選擇:第一,如果他並不知道酒店裏會發生兇殺案,那麽在驚嚇之餘,再聯係到自己有可能會被發現的罪惡,司機有可能會選擇逃跑。
第二,如果他知曉酒店裏發生的兇殺案,並且是謀劃者之一,那麽司機肯定會想方設法通知某些同夥,以期待他們可以及時處理善後,不要引火燒身甚至牽累自己。
根據莫海右的觀察和分析(此處請參考第106章,莫海右一個人的舞台第一幕:電梯裏的推理),出租汽車司機並不是毫無城府的人,他必定與酒店裏的兇殺案,或者販毒,其中至少一樁事件有關。
莫海右自然不會放鬆對出租汽車司機與假的酒店經理兩個人的調查,這兩個人肚子裏一定藏著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從他們入手,就有可能找到隱藏在暗處的其他兇殺或者販毒的同夥。
假的酒店經理作為兇殺案的嫌疑人,被扣留在警局內,莫海右還沒有騰出時間對其進行訊問。
但是通過在酒店裏的推理和分析,莫海右基本可以確定這個人根本就隻是一個幫兇,他在兇殺案和販毒這兩個事件中,都不可能是主要的人物。
而出租汽車司機,莫海右之前已經派出人手秘密監視和跟蹤他,當然,這一撥警員的行動不可能告知任何人。
他們的秘密行動之後會有意想不到的成果,現在我們不多做筆墨來交代,出租汽車司機本人離開警局不久之後,一言一行就已經在警方的掌控範圍之內了。
這裏還有一個人物,就是那個發現屍體一開始被嚇得魂不守舍,結果被莫海右拆穿真麵目並且再次被警方逮捕的人。
也就是半夜潛入205號客房的男人。
這個人,莫海右和惲夜遙一開始對他的猜測是,他可能是出租汽車司機的同夥,被司機雇傭或者派過來威脅惲夜遙,但是卻無意之中走錯房間並發現屍體,以至於被嚇得忘記了逃跑,被警方帶到警局之後也是語無倫次,一副驚嚇過度的樣子。
但是後來,莫海右經過二次勘察酒店現場之後,很快戳穿了他隱藏的麵目,並且用了一點小伎倆,將他逮捕。
這裏大家可以參考第149章,莫海右一個人的舞台第三幕:酒店裏環環相扣的調查四。
當時,雖然莫海右所說的話咄咄逼人,語氣非常肯定,但這些畢竟是推理,他並沒有任何證據。
就算是要拿出證據,也需要事後警員的進一步調查。所以,莫海右依然需要一個逮捕他的理由。
這個理由就是心虛襲警,怎麽說呢?當時,莫海右先是將帶他上樓的兩個警員支開。
然後直接了當的將自己的推理分析說給他聽,一口氣擾亂他的心理防線,莫海右看準這個人粗魯暴力的性格特征。
用激將法將他的內在性格逼迫出來,這個男人並沒有太多的城府,但也不是毫無腦筋之人,對付一般的警員,他可能還能裝裝。
但是莫海右要對付他易如反掌,成功讓他有了襲擊自己的心思,然後在他對自己做出危險動作的時候,讓隱藏在暗處的警員及時逮捕他。
這樣第一有了合理逮捕他的理由,第二這樣就讓他自己變相證明了莫海右推理的正確性,之後在訊問的過程中也可以以此來打垮他的心理防線。
其實這個人的出現,並非空穴來風,大家是否還記得,酒店兇殺案的目擊證人,在整個事情發展的過程中,似乎顯得過於多了一點。
兇手精心設計,反複抹殺證據的一場兇殺案,竟然被這麽多人連續發現,還被人看到了自己從兇殺現場離開的樣子,是不是運氣太過於差了呢?
其實啊,兇手的運氣一點都不差,如果反過來說,這本來就是兇手所希望的事情呢?
如果這場兇殺案是分為隱藏和非隱藏兩個步驟來進行的呢?
這樣說吧,兇手在酒店裏殺人,如果這個被殺的真的酒店經理,確實是販毒團夥的一名成員。
那麽,兇手的目的首先當然是不能夠讓任何人知道自己是殺人兇手,這一點肯定是要隱藏的。
非隱藏的部分,就是兇手要讓大眾知道的部分是什麽呢?
一,被殺者的身份,被殺者隱藏的秘密——販毒。
二,將警方的視線引向販毒成員,從被殺者身上查出羅雀屋裏藏匿毒品的事實,並揪出幕後的販毒主犯。
三,把羅雀屋殺人事件推向販毒團夥,讓羅雀屋內的幸存者成為指證販毒團夥殺人滅口的證人。
唿~說到這裏,我想聰明的讀者一定可以了解。安排這場酒店兇殺案的意義所在了吧。
這也就是之前一直所說的環環相扣的意義所在。
所以,所有的這些目擊者,可以調動起來的目光,以及,因此驚慌失措的行動。都將成為真正的兇手逃脫罪責的最好掩護。
如若不是,有羅意凡,惲夜遙,莫海右三個人不遺餘力地調查深入,我想這個製造羅雀屋血腥連環兇殺案的真正兇手,就會帶著他所找到的財富,永遠的逍遙法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