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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
我剛畢業,來到這個城市時,有著很多彷徨與無奈。
跟所有畢業生一樣,一頭紮進求職廣場之後隻感到痛苦和無奈。
拿著簡曆,遊走在各個招聘點,總是覺得不太適合自己。
譚雪瑩不耐煩的跟在後麵,天氣太熱,她拿著的礦泉水早就剩下一個空瓶子。
“沈嵐,我要走了,熱死了。”她終究還是失去了耐心,在後麵發牢騷說要走人。
“雪瑩,大家都是這樣找工作的,不然老呆在出租屋也沒有用啊,要是帶來的錢用光了怎麽辦?總不能迴家問家裏人要吧。”
我拉著她,到了一家設計公司前麵,小心翼翼的遞上自己的簡曆。
“你好,我叫沈嵐,學的專業是服裝樣板......”
桌子後麵坐著個四十歲左右的男人,鼻梁上掛著一個金絲眼鏡,看上去斯斯文文的。
“樣板師傅?”他低頭看了看我的簡曆,問旁邊的女孩,“我們的招聘有這個職位嗎?”
女孩看了看,點頭,“有的,不過,她沒工作經驗......”
我連忙說:“我有的,在學校每次搞活動,那些活動服裝都是我負責設計縫製的,我在畢業前的半年去過......”
“好,那你什麽時候能來上班?”
他就是周燁華,我的經理,也就是我後來在飛翔服飾裏的經理,g公司的老總。
譚雪瑩簡曆跟我的放在一起,請了我,也請了她,兩個人一起進了公司,每次上班,譚雪瑩就找各種借口偷懶,甚至,偷偷跑出去。
周燁華每次過來巡視,譚雪瑩就熱情的跟他介紹那些樣板衣,還穿上給他展示最美的身姿。
她發育的很好,有前有後,每次試穿標準版的樣板衣,特別是那種低胸露背裝,都特別的好看,因為她的胸撐得起。
一個月後,收到第一筆工資,我們在附近租了一個公寓,譚雪瑩說不習慣跟別人一起住,她就另外租了地方,與此同時,她突然辭職了。
我問她,為什麽不做了?是不是找到更好的工作?
她說,女人始終都要嫁人的,工作什麽的隻是暫時的,她找到個男人養著,她不做了。
“女人不能老是靠男人啊,要是男人以後不要你,你以後怎麽辦?”
我苦口婆心的勸她,可是她卻不屑一顧。
過了幾天,她提著一大袋東西過來,身上的衣服都換上了名牌,脖子上多了一條鉑金項鏈。
她徹底的把工作丟棄了。
每次約我出去,都是她請客,她說她男人偶爾才有空陪她,每次出差都給她帶好多東西。
而那個人,我後來才知道,原來他就是我的上司——周燁華。
譚雪瑩跟我碰麵的時間越來越少了,因為她除了偶爾陪自己的男人出差之外,大部分時間都去了打麻將,逛街。
那天,我正提著袋子到樓下丟垃圾,走得太快,在樓梯拐角處一不小心就撞上了一個人。
我摸著鼻子,抬頭看著那個男人。
他好高,我要用四十五度仰視的角度才看到他的樣子,他也很帥,酷酷的,背著一個巨型的背包,正微微側頭看著我。
我臉上一熱,尷尬的笑了笑,說聲對不起,拿著袋子跟他擦身而過。
再迴到樓上的時候,我才知道,原來他租了對麵的房子。
新住戶麽?
我好奇的在門口張望了一會,剛才那個男人剛好也從裏麵走出來,我立馬縮到門後麵。
偷偷的在貓眼看了出去,看到他蹙著濃眉看著我的門板一會,便關上自己的門。
他就是顧峻熙。
那時候,我二十二歲,他二十五歲,我未嫁,他未婚。
晚上在樓下的小公園裏,我又看到了他,他正躺在水池旁邊的水泥基上看著天空發呆。
“嗨,真巧,你也來曬月亮嗎?”他深邃的眸子,在燈光下熠熠生輝。
我警惕的看了他一眼,沒有搭話,他笑著又躺下了。
第二天,適逢禮拜六,我賴在床上一直不肯起來,門鈴突然響了。
我還以為是譚雪瑩過來找我,一下就拉開了門,門外站著的卻不是譚雪瑩,而是對麵那個男人。
“你好,我叫顧峻熙。”他向我伸出白皙的大手。
我立馬關上了門,嚇死了,我竟然穿著睡衣就去開門,他看到什麽了嗎?
顧峻熙的聲音從外麵傳來,“我不是什麽壞人,你不用害怕。”
壞人還能有樣子看?也不會在額頭上寫壞人兩個字......
“我隻想跟你做朋友,我沒有惡意的。”他又在外麵說。
我這才偷偷的把門打開一條縫,他陽光般的笑容立刻映入眼簾。
他在袋子裏翻出身份證,遞了過來,“這是我的身份證,你害怕的可以先拍個照做證據。”
我尷尬的瞄了一眼那個身份證,上麵寫著他的名字——顧峻熙。
我們的友誼就是這麽開始的。
他搬來沒幾天,我就在那個設計學校,看到他,他是男模特,還是光溜溜的那種......
我還記得,那天是禮拜六的下午,我們剛開始上課,老師突然說:“服裝設計,除了款式要緊跟潮流,更重要的,是要適合對方的體型,所以,素描是我們必不可少的一門功課,而要了解對方的體型,就要從最完美的開始,從而用你的想象力去想象那一具完美的身材,所衍生出來的胖瘦高矮的形象。”
我們都聽得一頭霧水,老師卻笑著說:“今天,我特意找了一個擁有完美身材的模特過來,大家不要覺得驚訝,因為這是必修課。”
我們麵麵相窺,原來他剛才說的話,就是這麽一個意思。
就是要我們在設計服裝的時候,貼合對方的體型來設計。
然而,就在老師開門把那個模特放進來的那一刻,我差點就被嚇暈過去。
我擦,那個模特竟然是住我對麵的顧峻熙!
而且,他身上隻裹了一條浴巾!完美的身形,俊朗的麵孔,讓女同學發出了尖叫,眼裏跳出桃心。
一個個握著拳頭放在嘴唇邊,一邊尖叫,一邊又忍不住偷偷的看。
我傻眼了,特別是在他把毛巾拿開,露出那條子彈頭的內褲時,我忍不住尖叫起來,扔掉筆衝了過去,迅速拿毛巾把他圍起來。
“你瘋了!怎麽可以這樣!”
我拉著他就往門外跑,他一直眯著黑眸在後麵跟著我,也不甩開我的手。
跑了一會,發覺有點不對勁,連忙迴頭問他,“你的衣服呢?”
“在......”
“我知道了,在洗手間是不是?”
“不是......”
“那在哪裏?”
“在剛才的課室門口......”
我:“......”
等我拉著他迴到教室門口時,立馬就被老師跟其他同學抓住了。
那堂課,我根本不敢用正眼看他,我甚至把他畫成穿著衣服的豬頭怪。
再後來,我習慣了,用欣賞的眼光去看他完美的身形,閉著眼睛,也能想象出來。
我從來沒想過,他的職業竟然是這種,我還以為他是某個模特公司的專業人員呢。
總的來說,他沒有正當職業,而且,貌似也沒有穩定的工作,很多時候他都是在家裏呆著的,每次我迴來,他都出來跟我打招唿。
然而,我們還是成了最好的朋友。
他整天嬉皮笑臉,叫我小嵐同學,我有什麽話就跟他說,工作有什麽不順心的就對他發牢騷,他每次都靜靜的聽著,然後摸我的頭,說冷笑話給我聽。
譚雪瑩帶著我去了一個聚會,在聚會上,我認識了程明傑,他當時給我的感覺,就是踏實,不浮躁。
不像顧峻熙,吊兒郎當的。
臨走的時候,我們各自留了電話,我迴到公寓,顧峻熙立刻跑來問我,看上什麽好貨色了嗎?
我把名片遞給他看,他喔了一聲,主管啊,挺高級的。
我說:“要不你換一份工作吧,找一份穩定的工作,以後找女朋友也容易點。”
他挑著眉說:“可是我很喜歡我現在的工作啊。”
“你的工作一點都不現實。”我開了門走進去,他也跟著進來。
一進門就倒在沙發上,慵懶的躺在那裏,枕著手臂,“工作也是要講興趣,沒興趣就做不長,你說是吧。”
“可是有時候為了生活,還是要接受現實啊,沒錢就沒得挑剔了。”
我又像勸譚雪瑩一樣勸著他,說著說著,他竟然睡著了!
我擦,我的話是催眠曲還是安眠藥,這樣也能睡著。
進廚房弄了點吃的,然後踹醒他,“吃飯了。”
他立馬翻身坐起,去洗手間洗把臉,出來端著碗就開吃。
“好吃嗎?”
“還好,能吃。”
“尼妹,隻是能吃麽?”我敲著他的碗。
他抬頭嬉笑著,“要是以後都能過來蹭飯,我給你的菜點三十二個讚。”
這就是他開始蹭飯的借口。
我從來不過問他家裏的事,他也不問我跟程明傑的事,每天吃完飯,就各做各的,他打遊戲,我畫設計圖。
後來的後來,我結婚了......
結婚那天,他問我會不會後悔,我說不會,他說,如果哪天後悔了,就找他,他把肩膀借給我哭。
結果......
嗬嗬,人生真的很奇妙,愛情有時候會讓人變傻,讓人幸福甜蜜,有時候又讓人痛不欲生,生不如死。
幸福不是眼前物,更加不是唾手可得的東西。
是要經過努力,磨難,甚至,分離,才會結出最甜美的果實。
也許每個人看待愛情的觀點,角度不同,所帶出來的結果也會不同。
也許,追求一份完美的愛情,需要十年的時間,也許,更長更久,可是,隻要兩人真心相愛,就算是再遠的路,再長的時間,再大的年齡差距,都會變得渺小。
兩情若在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呢!
十年前
我剛畢業,來到這個城市時,有著很多彷徨與無奈。
跟所有畢業生一樣,一頭紮進求職廣場之後隻感到痛苦和無奈。
拿著簡曆,遊走在各個招聘點,總是覺得不太適合自己。
譚雪瑩不耐煩的跟在後麵,天氣太熱,她拿著的礦泉水早就剩下一個空瓶子。
“沈嵐,我要走了,熱死了。”她終究還是失去了耐心,在後麵發牢騷說要走人。
“雪瑩,大家都是這樣找工作的,不然老呆在出租屋也沒有用啊,要是帶來的錢用光了怎麽辦?總不能迴家問家裏人要吧。”
我拉著她,到了一家設計公司前麵,小心翼翼的遞上自己的簡曆。
“你好,我叫沈嵐,學的專業是服裝樣板......”
桌子後麵坐著個四十歲左右的男人,鼻梁上掛著一個金絲眼鏡,看上去斯斯文文的。
“樣板師傅?”他低頭看了看我的簡曆,問旁邊的女孩,“我們的招聘有這個職位嗎?”
女孩看了看,點頭,“有的,不過,她沒工作經驗......”
我連忙說:“我有的,在學校每次搞活動,那些活動服裝都是我負責設計縫製的,我在畢業前的半年去過......”
“好,那你什麽時候能來上班?”
他就是周燁華,我的經理,也就是我後來在飛翔服飾裏的經理,g公司的老總。
譚雪瑩簡曆跟我的放在一起,請了我,也請了她,兩個人一起進了公司,每次上班,譚雪瑩就找各種借口偷懶,甚至,偷偷跑出去。
周燁華每次過來巡視,譚雪瑩就熱情的跟他介紹那些樣板衣,還穿上給他展示最美的身姿。
她發育的很好,有前有後,每次試穿標準版的樣板衣,特別是那種低胸露背裝,都特別的好看,因為她的胸撐得起。
一個月後,收到第一筆工資,我們在附近租了一個公寓,譚雪瑩說不習慣跟別人一起住,她就另外租了地方,與此同時,她突然辭職了。
我問她,為什麽不做了?是不是找到更好的工作?
她說,女人始終都要嫁人的,工作什麽的隻是暫時的,她找到個男人養著,她不做了。
“女人不能老是靠男人啊,要是男人以後不要你,你以後怎麽辦?”
我苦口婆心的勸她,可是她卻不屑一顧。
過了幾天,她提著一大袋東西過來,身上的衣服都換上了名牌,脖子上多了一條鉑金項鏈。
她徹底的把工作丟棄了。
每次約我出去,都是她請客,她說她男人偶爾才有空陪她,每次出差都給她帶好多東西。
而那個人,我後來才知道,原來他就是我的上司——周燁華。
譚雪瑩跟我碰麵的時間越來越少了,因為她除了偶爾陪自己的男人出差之外,大部分時間都去了打麻將,逛街。
那天,我正提著袋子到樓下丟垃圾,走得太快,在樓梯拐角處一不小心就撞上了一個人。
我摸著鼻子,抬頭看著那個男人。
他好高,我要用四十五度仰視的角度才看到他的樣子,他也很帥,酷酷的,背著一個巨型的背包,正微微側頭看著我。
我臉上一熱,尷尬的笑了笑,說聲對不起,拿著袋子跟他擦身而過。
再迴到樓上的時候,我才知道,原來他租了對麵的房子。
新住戶麽?
我好奇的在門口張望了一會,剛才那個男人剛好也從裏麵走出來,我立馬縮到門後麵。
偷偷的在貓眼看了出去,看到他蹙著濃眉看著我的門板一會,便關上自己的門。
他就是顧峻熙。
那時候,我二十二歲,他二十五歲,我未嫁,他未婚。
晚上在樓下的小公園裏,我又看到了他,他正躺在水池旁邊的水泥基上看著天空發呆。
“嗨,真巧,你也來曬月亮嗎?”他深邃的眸子,在燈光下熠熠生輝。
我警惕的看了他一眼,沒有搭話,他笑著又躺下了。
第二天,適逢禮拜六,我賴在床上一直不肯起來,門鈴突然響了。
我還以為是譚雪瑩過來找我,一下就拉開了門,門外站著的卻不是譚雪瑩,而是對麵那個男人。
“你好,我叫顧峻熙。”他向我伸出白皙的大手。
我立馬關上了門,嚇死了,我竟然穿著睡衣就去開門,他看到什麽了嗎?
顧峻熙的聲音從外麵傳來,“我不是什麽壞人,你不用害怕。”
壞人還能有樣子看?也不會在額頭上寫壞人兩個字......
“我隻想跟你做朋友,我沒有惡意的。”他又在外麵說。
我這才偷偷的把門打開一條縫,他陽光般的笑容立刻映入眼簾。
他在袋子裏翻出身份證,遞了過來,“這是我的身份證,你害怕的可以先拍個照做證據。”
我尷尬的瞄了一眼那個身份證,上麵寫著他的名字——顧峻熙。
我們的友誼就是這麽開始的。
他搬來沒幾天,我就在那個設計學校,看到他,他是男模特,還是光溜溜的那種......
我還記得,那天是禮拜六的下午,我們剛開始上課,老師突然說:“服裝設計,除了款式要緊跟潮流,更重要的,是要適合對方的體型,所以,素描是我們必不可少的一門功課,而要了解對方的體型,就要從最完美的開始,從而用你的想象力去想象那一具完美的身材,所衍生出來的胖瘦高矮的形象。”
我們都聽得一頭霧水,老師卻笑著說:“今天,我特意找了一個擁有完美身材的模特過來,大家不要覺得驚訝,因為這是必修課。”
我們麵麵相窺,原來他剛才說的話,就是這麽一個意思。
就是要我們在設計服裝的時候,貼合對方的體型來設計。
然而,就在老師開門把那個模特放進來的那一刻,我差點就被嚇暈過去。
我擦,那個模特竟然是住我對麵的顧峻熙!
而且,他身上隻裹了一條浴巾!完美的身形,俊朗的麵孔,讓女同學發出了尖叫,眼裏跳出桃心。
一個個握著拳頭放在嘴唇邊,一邊尖叫,一邊又忍不住偷偷的看。
我傻眼了,特別是在他把毛巾拿開,露出那條子彈頭的內褲時,我忍不住尖叫起來,扔掉筆衝了過去,迅速拿毛巾把他圍起來。
“你瘋了!怎麽可以這樣!”
我拉著他就往門外跑,他一直眯著黑眸在後麵跟著我,也不甩開我的手。
跑了一會,發覺有點不對勁,連忙迴頭問他,“你的衣服呢?”
“在......”
“我知道了,在洗手間是不是?”
“不是......”
“那在哪裏?”
“在剛才的課室門口......”
我:“......”
等我拉著他迴到教室門口時,立馬就被老師跟其他同學抓住了。
那堂課,我根本不敢用正眼看他,我甚至把他畫成穿著衣服的豬頭怪。
再後來,我習慣了,用欣賞的眼光去看他完美的身形,閉著眼睛,也能想象出來。
我從來沒想過,他的職業竟然是這種,我還以為他是某個模特公司的專業人員呢。
總的來說,他沒有正當職業,而且,貌似也沒有穩定的工作,很多時候他都是在家裏呆著的,每次我迴來,他都出來跟我打招唿。
然而,我們還是成了最好的朋友。
他整天嬉皮笑臉,叫我小嵐同學,我有什麽話就跟他說,工作有什麽不順心的就對他發牢騷,他每次都靜靜的聽著,然後摸我的頭,說冷笑話給我聽。
譚雪瑩帶著我去了一個聚會,在聚會上,我認識了程明傑,他當時給我的感覺,就是踏實,不浮躁。
不像顧峻熙,吊兒郎當的。
臨走的時候,我們各自留了電話,我迴到公寓,顧峻熙立刻跑來問我,看上什麽好貨色了嗎?
我把名片遞給他看,他喔了一聲,主管啊,挺高級的。
我說:“要不你換一份工作吧,找一份穩定的工作,以後找女朋友也容易點。”
他挑著眉說:“可是我很喜歡我現在的工作啊。”
“你的工作一點都不現實。”我開了門走進去,他也跟著進來。
一進門就倒在沙發上,慵懶的躺在那裏,枕著手臂,“工作也是要講興趣,沒興趣就做不長,你說是吧。”
“可是有時候為了生活,還是要接受現實啊,沒錢就沒得挑剔了。”
我又像勸譚雪瑩一樣勸著他,說著說著,他竟然睡著了!
我擦,我的話是催眠曲還是安眠藥,這樣也能睡著。
進廚房弄了點吃的,然後踹醒他,“吃飯了。”
他立馬翻身坐起,去洗手間洗把臉,出來端著碗就開吃。
“好吃嗎?”
“還好,能吃。”
“尼妹,隻是能吃麽?”我敲著他的碗。
他抬頭嬉笑著,“要是以後都能過來蹭飯,我給你的菜點三十二個讚。”
這就是他開始蹭飯的借口。
我從來不過問他家裏的事,他也不問我跟程明傑的事,每天吃完飯,就各做各的,他打遊戲,我畫設計圖。
後來的後來,我結婚了......
結婚那天,他問我會不會後悔,我說不會,他說,如果哪天後悔了,就找他,他把肩膀借給我哭。
結果......
嗬嗬,人生真的很奇妙,愛情有時候會讓人變傻,讓人幸福甜蜜,有時候又讓人痛不欲生,生不如死。
幸福不是眼前物,更加不是唾手可得的東西。
是要經過努力,磨難,甚至,分離,才會結出最甜美的果實。
也許每個人看待愛情的觀點,角度不同,所帶出來的結果也會不同。
也許,追求一份完美的愛情,需要十年的時間,也許,更長更久,可是,隻要兩人真心相愛,就算是再遠的路,再長的時間,再大的年齡差距,都會變得渺小。
兩情若在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