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讀者,突然拋出封筆這樣一個消息,我真的感到萬分抱歉,不過我現在是真的要封筆了。 [8oo]


    這其實不是我自己怎麽樣了,我這些天無非就是晚上寫寫書玩玩艦娘,白天睡睡覺,掙錢的確不多,但過得卻很平靜很舒坦。


    但是在這種平靜和舒坦的門外,這幾天我家中的氛圍就已經迅惡劣到了我無法再繼續寫下去了。


    這場風波的直接原因是房產的所有權問題。


    十多年前……又或者是二十年前,就是房改房開始出售的時候,我爸爸和我爺爺所在的單位出售房改房,但那時候大家都沒有多少積蓄來買房子,許多人也認為把所有積蓄投入到不能吃也不能穿的房子上沒用,所以不是每個人都買了。


    而在我家,我的爺爺和奶奶沒錢買也不打算買房改房,所以就說我爸爸和叔叔誰拿錢買了我家現在住的這個房子,這個房子就是誰的。


    我叔叔和嬸嬸同樣沒錢買或者不打算買這個房子,因為我叔叔還等著他那邊的單位分給他房子(當時我叔叔那邊分沒分我記不清楚了,在我叔叔單位給他分房子之前,我叔叔一家人在我家買下的這間兩室一廳的房子裏共住了十年)。


    因為我爺爺和叔叔都不買,所以我家自然是想辦法借錢把這間房子買下了(並沒有向我爺爺和叔叔借錢),由於是借用我爺爺的工齡和福利待遇買的,所以房產證寫的也是我爺爺的名字。


    後來又過了七八年,在距今七八年的時候,我家也可以分房改房了,這個時候我家的房改房就由我爺爺奶奶出錢買了(其實那時候我爺爺奶奶還不想買房子,不過我媽說你們不買我們就買了,我奶奶才拿出錢來把房子買下了),不過房產證寫的是我爸爸的名字。


    本來我媽和我爸結婚的時候,我爺爺奶奶就說我們現在住的這個房子是給我家的,之後又是在我爺爺和我叔叔不打算買的情況下,我家才四處借錢買下的這間名義上是屬於我爺爺的房子,而且之後我爺爺奶奶也出錢買下了那間名義上是我家的房子,實際上還是相當於我家買我家的房子,我爺爺奶奶買他們家的房子,我叔叔嬸嬸則在他們單位分了他們自己的房子,這個情況很清楚吧?


    但是後來允許改名的時候,我爸媽想把這兩個房子的產權換過來,以免以後生遺產糾紛,不過我爺爺和奶奶一直以兩處房產以後都會給我這個孫子,不給叔叔家的孫女為由(但實際上我爺爺奶奶一直是更喜歡我叔叔一家人的),所以不用改名,要不還得花改名錢,所以這件事就拖著始終沒改。


    不過現在我已經快要三十了,想要結婚就需要一套至少名義上是屬於自己的房子,所以我爸媽想把現在這個房子的產權變更到我的名下,至於我家那邊的房子,如果我爺爺奶奶不放心,那就同時改成他們的名字。


    也就是說,為了讓我有房子結婚,我爸媽打算把他們倆的房子給我,不過因為之前的產權問題,必須得我爺爺同意並簽字。


    但是這件事就在這裏卡住了,我爺爺和奶奶又變卦說我們花錢買的這個兩室一廳的房子是他們的,他們買的那個一室一廳的房子才是我們的。


    要說這兩間房子,一間才剛剛五十平方米,一間四十平方米,算上地價的差別也就相差十來萬塊,結果就讓我爺爺奶奶就昧著良心說瞎話了。


    因此我家現在就隻能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了,如果不行就隻能打官司,但是打官司的話,我家的贏麵恐怕又不大。


    我雖然覺得如果能扔個十幾萬和我那成天購買保健品,不僅不管孫子孫女,自己也不攢錢治病的爺爺奶奶徹底斷絕關係圖個清淨也不是不能接受,不過我媽性子極烈,接受不了明明是全家人都說好誰買歸誰的房子被這麽奪走,寧願和他們拚個同歸於盡也要保住自己的財產,那所謂的“以後早晚給孫子”的房子我家也不要,隻求我爺爺奶奶能在拖了十幾二十年之後,把該是我家的還給我家,該是他家的他們自己留著就謝天謝地了。


    所以現在為了避免我媽被氣死,或者在官司輸了之後不得不用性命保住自己的財產,我也不能關上門來什麽事也不管了,必須參與到這件事中,設法和平解決這個問題。


    不過即使是解決了房產問題之後,我也不打算再寫書了。我家的問題除了房產問題之外還有其它問題,但歸根結底一是為了錢的問題,二是因為我沒有出息的問題——不過沒有出息也還是因為沒能掙多少錢,而且還在家坐著。


    這一點我其實早就知道了,因此我一直想要趕緊掙上“足夠有出息的錢”,一兩千不夠、三四千不夠,七八千恐怕也不夠,所以我看到新書的成績不好就趕緊結個尾再寫新書了,期望下一本書能夠掙出被認為有出息的錢。


    但是現在看來我沒有那個本事。我自己是有點小才能的,我也唯有在寫作這方麵有點小才能,但是在這個全國有才能的網絡作者共同競爭的行業裏,有才能是應該的,不是最有才能的那一小撮人就掙不到足夠有出息的錢。


    倘若我家能夠支持我做自己喜歡的工作,哪怕就像現在這樣每天寫作六小時以上,三百六十五天無休,加上5oo或者最多9oo的全勤獎能掙個兩三千塊錢的話,我也可以心情愉快地繼續寫下去,但現在這種情況,如果不能掙到足夠多的錢,如果不夠有出息,我也隻能出去找工作了。


    真是有意思,我爸隻不過是一個在事業單位大集體混錢的普通工人,我爺爺也隻不過是事業單位的一個小幹部,退休了也沒混到處級,但我爸卻天天用比爾蓋茨、用小學都沒上也能掙千八百萬的大老板來要求我……


    對於“他們”來說,寫書掙個幾千塊錢,還不如出去打零工掙個幾千塊錢有出息,因為一個是在家坐著,一個是正八經幹活。因此哪怕我出去幹活比寫書還累,掙的錢比寫書還少,我也要出去找個工作。


    再加上現在這情況,我估計不管是說理,還是說情,又或者說法,我爺爺奶奶都很難同意把兩家房產證的姓名換迴來,而以我媽的烈性又不可能忍氣吞聲吃下這個虧,讓壞人逍遙法外,更不可能允許我爺爺奶奶昧下她留給我的財產,那麽弄不好最終就隻有一個家破人亡的結局了。


    而我雖然寧願扔個十來萬和那樣的爺爺奶奶徹底撇清,一輩子沒出息,一輩子不結婚也無所謂,但如果我媽因此有個三長兩短的話,我也不可能就這麽算了,隻能有怨報怨有仇報仇了。


    更何況我也不願意讓看到壞人奸計得逞洋洋得意,好人卻隻能忍氣吞聲吃虧上當。


    說到現在,我也不知道自己都想說些什麽了,總之我隻能盡量解決這件很可能以悲劇甚至慘劇告終的事情了,其結局怎樣我也心裏一點底都沒有。


    不過不管怎麽樣,以後我恐怕是沒有機會再寫書了,真的對不起大家。


    如果哪位書友覺得無法接受,或者認為我這隻是太監的新借口而已,覺得之前扔給我的那些錢不值,可以在書評區留言,或者進入書友群直接找我,我會根據各位的粉絲值將各位付出的錢以手機話費的方式返還給各位。


    另外,請各位讀者也不要勸我了,我不是自己在外麵租房子寫書,家裏的事不可能對我沒有任何影響了,更別說是這種關係到家庭甚至好幾條人命的事情。


    如果……如果以後我能夠再過上平靜的生活,而且就算想上外麵混日子也找不著合適的工作的話,或許咱會以其他筆名悄悄地再開始寫書吧。不過一段時間是不可能了,這一個筆名也不能再用了。


    對不起,請大家原諒,另外……


    再見。


    謝謝各位讀者對我的支持,如果沒有你們的支持,說不定我自己早就已經堅持不下去了。


    謝謝你們所給予我的幸福時光,謝謝!真的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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