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畢業沒考上大學,浪了幾年,家裏說我也老大不小了該成家了。


    但沒成想,接連相親好幾個姑娘都吹了,緣由就是沒有個正經工作,不穩定。


    我一氣之下,揣著一千塊錢跑到城裏了。


    在城裏浪了一個月也沒找到工作,房東催我交房租不敢迴去,大半夜的,餓著肚子在街上遊蕩,我突然看到路邊一電線杆上貼著一招聘。


    玫瑰自助餐廳招聘夜班前台,無工作經驗要求,性別要求男,能熬夜,地址xxxxx。


    我在手機上一查地址離這不遠,抱著死馬當作活馬醫的態度,直接小跑就去了。


    進門我說是來應聘夜班前台的,接待我的是個西裝男人,他自稱是玫瑰自助餐廳的經理賈林。


    問完我的情況後,他問我五險一金齊全,工作時間夜晚12點到早晨6點,月薪五千加獎金提成,滿意不?


    臥槽!


    我驚唿出聲,他問我怎麽了,不滿意待遇嗎?


    滿意滿意。


    我趕緊點頭,這要是還不滿意,那我豈不是個傻子。


    他從抽屜裏拿兩千塊塞我手裏,說這是入職獎金,要是沒啥問題,身份證留個備份,明天就能上班了。


    我去,這還沒入職就有錢拿?這麽好的地方,該不會是個騙子吧。


    這念頭剛萌發就被我掐滅了,手裏一踏人民幣做不得假。哪有要這樣的騙子,請給我來一打,謝謝。


    我正沾沾自喜呢,賈經理突然嚴肅著臉,說有幾個注意事項。


    一,不管顧客任何行為,不準和顧客交談;


    二,不準帶外人進店,不準偷吃更不準把店內的東西帶出去;


    三,準時上下班,尤其早晨5點30之後,禁止顧客停留進入店內。


    前麵兩條規矩我還明白,但最後一條我就有些不理解,這不是有生意上門不做嗎。


    雖然不懂,但人家才是老板,我老老實實的說記住了。


    賈經理交代完其他的一些事情後,跟我簽了合同。給了我餐廳鑰匙,他讓我明晚直接過來上班就行。


    我揣著兩千塊錢美滋滋的走了,連夜找房東把房租交了,吃了頓夜宵,睡了一大覺後出去買套幹淨衣服,搗飾了一下,到夜晚就直奔餐廳。


    說也怪,其他餐館到夜晚人越來越少,但我才開門沒一會,就一波接一波的人進來吃飯。


    我隻負責看著收錢,其他的一概不管。


    接連幾個夜晚下來,我總感覺有些說不出來的怪異。


    餐廳其他人我都沒見過,值夜班的就我一個人,每天我來了門就鎖著的,臨走也鎖上門。


    有時候整夜沒顧客,有時候有特別多,就跟他們約好的一樣。而且每次來的顧客從取餐到吃完離開,全程都一聲不吭,而且吃完飯就結賬走人,絲毫不磨嘰。


    雖然感覺自己就跟個門童似的,但有錢拿,管它的呢,每天盯著牆上的掛鍾到點就關門走人。


    這天夜晚直到五點都沒人來,我正打著盹呢,突然門鈴響,進來一微胖板寸平頭的哥們兒,進門取餐坐下來開吃。


    但讓我納悶兒的是,他取了兩份,自己和對麵的空位各一份。


    這樣的話,那我待會是收一個人還是兩個人的錢呢。


    過了一會,他突然自言自語起來,“誒,我跟你說這裏的東西好吃吧,怎麽你還不信,現在信了吧……不著急慢慢吃……”


    但我怎麽看都好像,他在跟對麵的空位說話?


    該不會是我這困了打盹看錯了吧。


    我揉了揉眼睛精神了很多,再看他對麵確實空無一人。他卻還在那對話。


    看他那模樣也不想作假,這大半夜的……


    我心裏一個機靈,渾身發麻,該不會他對麵是鬼吧……不會的,趕緊默念阿彌陀佛佛祖保佑,我啥也沒看見。


    “誒,你怎麽不吃了,不合胃口嗎?我覺得還行啊……”


    這哥們兒突然一拍大腿,“我想起來了,你吃飯喜歡喝可樂,但這裏也沒啊,你等會,我出去給你買啊……”


    我還沒反應過來呢,他就跑出去了。


    等了好一會也沒見他迴來,看時間要五點半了,我在想到底要不要上前去問一下空位上的那個“人”?


    說實話,我慫。


    但想到賈經理定的規矩,我還是硬著頭皮過去對那空位打了個招唿,“誒,朋友你好,本店馬上就要打烊了,您朋友還沒迴來,要不您先結下賬……”


    當然了,並沒有什麽反應。


    但我心裏反而鬆了口氣,要真的有啥反應不得嚇死人。


    雖然覺得哪裏有些不對,但我趕緊的收拾餐桌,一直到六點麻溜的鎖門走人。


    迴家睡一大覺起來,刷手機跟群裏跟同城交友群裏提起昨晚這事,我說真是嚇人啊,當時頭皮都發麻。


    但我剛說完,群裏就哄然笑話我,說我這被人給坑了。


    我問他們什麽意思,一哥們兒跟我說,傻吊,哪來的什麽鬼啊,人家這是吃霸王餐呢!你再仔細好好想想。


    腦海裏好似有一道霹靂閃過,我靠,還真是這樣。


    都是我自己疑神疑鬼的,這麽明顯的套路都沒發現。


    好家夥,霸王餐吃成這樣也是沒話說了,這小子可別再讓我碰著你,不然非得打死。


    我正鬱悶呢,突然群裏一個叫“三門居士”的人私聊我,問我是不是在玫瑰酒店做夜晚前台?


    我說是啊,問他怎麽知道?


    這事我還沒跟家裏人說呢,應該沒人知道啊。


    但那邊沒消息了,頓了好久才迴我,“別管我怎麽知道的,不想死的話,就不要再去那上班!”


    我懵了一下,迴複他消息,說啥意思?


    “三門居士”的頭像卻發灰了,再也沒理我。


    我覺得很莫名其妙啊,雖然昨天被人吃了霸王餐吧,我也慫了一下,但是不代表這麽好的工作,我就直接丟了,那不是自己坑自己嗎?


    也沒看手機了,肚子餓的不行,我麻溜的收拾了去外麵吃飯。


    小攤上麵點了個大碗牛肉麵,兩口下肚,就發現我桌子前麵站著個小孩兒,他臉髒兮兮的,一直愣愣的看著我。


    我被看的不自在,以為他餓了,就把麵碗給推過去了,說讓他吃。


    他卻對我搖了搖頭,又指了指我腳邊,然後轉身就跑了。


    我壓根沒明白發生了啥,就低頭看了一眼,卻發現自己的腳底踩著一個花花綠綠的紙張。


    拿起來看了一眼,我哆嗦了一下,罵了句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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