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當事人的病情已經控製住了。”


    溫照芳拍案大叫:“你胡說!”她急紅了眼,試圖從被告席衝出來,身後的警員把她按迴去,她掙紮著大吼大叫,“我們不是說好了嗎,你分明答應了上庭給我作——”


    歐陽燁喝止:“溫女士!”他冷著臉警告,“請你冷靜。”


    王剛坐在旁聽席,差點沒鼓掌叫好:“這一波反水,太棒了。”


    溫照芳最近特地裝病、還有剛剛認罪都是為了鑽法律空子,想拿精神問題脫罪,現在法律空子被堵住了,她就隻能自食惡果了。


    王剛用手指戳了戳前麵的戎黎:“你做的?”應該不是用什麽正當手段,身為人民的公仆他不應該這麽興奮的,應該教訓戎黎好好做人。


    戎黎沒有心思迴答,全部注意力都在徐檀兮身上,從開庭到現在,她沒有給過他一個眼神。


    他突然不敢牽她的手了。


    庭審還在繼續。


    公訴方是位女檢察官,姓葉:“法官大人,請允許我傳召我方一號證人上庭。”


    法官允許。


    一號證人徐檀靈上庭了,在作證之前,先宣誓證詞屬實。


    宣誓完畢之後,葉檢察官上前提問:“證人,請問你和被告是什麽關係?”


    徐檀靈往被告席看了一眼:“母女。”


    溫照芳在冷笑。


    “十三年前喬梁田遇害的那個晚上,你在哪裏?”


    她說:“在家裏。”


    葉檢察官又問:“你當時看到了什麽?”


    “我本來在做作業,聽到我媽房裏有聲音,她房門沒鎖,我在外麵看見她拿著剪刀,在捅家裏的保姆。”徐檀靈麵露懼色,“我當時很害怕,逃跑的時候撞到了牆上的畫,還落下了一隻鞋。”


    葉檢察官繼續:“請問你還記得那隻鞋嗎?”


    “記得。”她抬頭看徐檀兮,“那是我姐姐的鞋,因為我太喜歡,所以偷穿了。”


    “還有沒有看到別的?”


    她一五一十,全部供認:“看到我媽拖著屍體去埋,埋在了家裏的院子裏,當時我年紀小,不敢告訴任何人。”


    她會來作證不是因為良心不安,是沒得選,她要是不來,戎黎和溫時遇都不會放過她。


    葉檢察官提問完畢,後麵又傳召了二號證人丁四上庭。


    丁四說溫照芳指使他破壞刹車,還指使他去祥雲鎮謀害親生女兒,並且提供了他與溫照芳往來的匯款記錄。


    被告律師辯解說,他的當事人隻是雇傭了丁四去監視,並沒有指使他殺人,沒有直接證據,疑點利益應該歸於被告。


    溫照芳已經認了殺害喬梁田的罪名,這個無話可辯,證人又反水了,精神疾病也沒得打,官司輸定了,後麵歐陽燁就隻能走過場。


    公訴方做最後陳詞:“被告在殺害喬梁田之後,把屍體埋在了別墅的院子內,並第一時間清理了現場,整個過程隻用了不到一個小時,如果被告當時不具備控製和辯認自己行為以及結果的能力,能做到這個地步嗎?”


    陪審員們麵麵相覷。


    葉檢察官繼續:“被告溫女士指使丁四先生破壞刹車、謀害長女徐檀兮,雖然沒有直接證據,但有殺人動機。”


    葉檢察官抬手示意了一下,書記員把證物呈堂。


    “十三年前,被告殺害喬梁田並埋屍的過程被二女徐檀靈目睹,當時徐二小姐逃跑的時候留下了一隻鞋。”


    等法官大人看完,證物又傳到了陪審團那邊,葉檢察官才接著說:“就是這隻鞋,從埋屍的地方挖出來的。”


    “徐二小姐當時是偷穿了徐家大小姐的鞋,被告誤以為目擊證人是徐大小姐,所以才會買通丁四在刹車上動手腳,又買通他去祥雲鎮撞人,目的就是為了殺人滅口。為了掩蓋自己的罪行,被告連親生女兒都不放過,還不知悔改,試圖利用證人、利用精神疾病來脫罪。”


    葉檢察官提了提嗓音:“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請考慮被告的態度,嚴判兇手。”


    溫照芳的官司輸了,從證人反水那刻起歐陽燁就知道這樁官司沒得打了。


    被告故意殺害喬梁田罪名成立,間接故意殺害廬硯秋、徐叔瀾罪名成立,且情節嚴重,判處溫照芳無期徒刑。


    溫照芳開始還吵鬧,後麵宣判的時候她就安靜了。


    法官敲了法槌,接著散庭,監獄那邊的人過來給她戴上手銬。


    “你再等等。”溫鴻在旁聽席說,“我會再找人幫你上訴。”


    有點好笑。


    溫照芳笑了:“埋屍地點不是你泄露出去的嗎,你怎麽還好意思假惺惺地裝慈父。”


    溫鴻啞口無言。


    在家族繁榮和骨肉之間,他選擇了前者。


    “我這輩子做的最錯的兩件事,一件是投胎在了溫家。”溫照芳的目光望過去,“一件是嫁給了徐伯臨。”


    徐伯臨麵無表情,甚至有點釋然和解脫。


    路過旁聽席的時候,溫照芳喊道:“徐檀兮。”


    徐檀兮端坐著,雙手規矩地壓在裙擺上。


    “過去十二年我都沒動你,知道我為什麽突然動了滅口的心思嗎?”


    徐檀兮問她為什麽。


    反正是無期徒刑,溫照芳光腳的也不用怕穿鞋的了:“車禍那次是因為我在我房裏發現了目擊證人的另一隻鞋,誰放的呢?”


    那隻鞋上還有雞血。


    溫照芳看著徐檀兮說:“我當時以為是你,畢竟那是你的鞋,我一直以為目擊證人就是你。”她目光一轉,盯住徐檀靈:“你可真是隻白眼狼啊。”


    徐檀靈猛地從座位上站起來:“姐,別聽她胡說八道,她故意拉我下水!”


    這個反應溫照芳料到了,狗急了還要跳牆呢,她繼續,扯狗的尾巴:“祥雲鎮那次我又是因為什麽動了滅口的心思呢?”


    徐檀靈吼她閉嘴。


    溫照芳笑得更暢快了:“是徐檀靈跟我說,她遭殃了,徐伯臨也遭殃了,下一個就該輪到我了,她還叫我不要怕,說我反正也沒什麽把柄在你手裏。”


    現在想想,徐檀靈故意提把柄的事,不就是在暗示她殺人滅口嗎?厲害了,從頭到尾借別人的刀,自己不髒手。


    徐檀靈不承認:“你胡說!”


    是不是胡說徐檀兮有數就行了。溫照芳冷笑了笑,頭也不迴地跟著監獄的人走了。


    “我沒有!”徐檀靈還在辯解,“你不要相信她,她是故意挑撥離間的。”


    如果是這樣,那溫女士成功了。


    徐檀兮站起來,眉目端方,不驕不躁:“徐檀靈,你的好日子,”她眼裏是溫柔刀,“到頭了。”


    徐檀靈一屁股癱坐在了椅子上。


    ------題外話------


    ****


    獨孤求票:廬硯秋、徐叔瀾是祖母和姑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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